《去一趟非洲》 分卷阅读1 去一趟非洲 作者:牧易枝 从别后,忆相逢 在老家呆了三个多月,每天无所事事。文思心里萌生了一个想法,还想去别的非洲国家看看。虽然回忆起尼日利亚的那一段经历,仍使他噩梦连连。 他联系到了戴力,戴力一听又是去非洲,立马推辞了。戴力现在是陷在温柔乡里,哪里再肯只身独闯非洲呢!他在网上看到了一个建筑公司的招聘启事,在招聘一名施工现场的翻译。面试成功以后,文思踏上了另一段人生的旅程。 该公司项目位于埃塞俄比亚的首都,亚的斯亚贝巴,一个非常干净的城市,也是非洲大陆最为安全的城市了。文思和工人们一起住在施工现场,每天尘土飞扬,生活过得很无味。这一次出国和上一次出国目的明显不同,艰苦的环境文思就不太愿意忍受了。要是在上一次,环境再恶劣危险,都能咬咬牙挺过去。这一次,他不再纯粹想要赚钱,而是为了体验生活。 在非洲待久了,就养成了和非洲人民一样的懒散悠闲的性格。在施工现场,每天接触到的都是钢筋,水泥,砂石,文思也能苦中作乐,自我慰藉。放假的那几天,文思会一个人外出,在附近的大街上走走,看着路上来往的行人。他发觉,同是街上的行人,和国内的场景完全不同。在中国,除了老人和孩子,很难在大街上找到一个步履悠闲的行人,每个人都在赶路。对,就是赶路这个词,从一个地方匆忙赶去另一个地方。在亚的斯亚贝巴,很少看见这样慌张仓促的背影。 文思还注意到,每一条街道上都种植了一排排整齐的尤加利树。 笔直的树干,昂首挺胸地站立在街道两侧,像护城的战士。埃塞俄比亚的女人被称为非洲最美的女人,这一点不可否定。埃航上的空姐总能吸引来无数的回头客,她们的肤色接近亚洲人,是黄和黑的中间色,轮廓分明,立体的五官,尤其是一双深浅有致的眼睛,让亚洲女人羡慕不已。 文思觉得,外表的美固然重要,精神上的美才是他们出类拔萃的关键所在。埃塞俄比亚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国家。非洲悠久的历史,有一大段是被殖民的历史。埃塞俄比亚是非洲仅有的两个没有被殖民过的国家,也是唯一一个完全独立的国家。一个被殖民过的国家,就像是一个受过重大伤痛的人,很难保留住作为一个人的个体的精气神。埃塞俄比亚是个例外,民族的尊严没有被践踏过,他们的腰杆就像是尤加利树的躯干,高高笔直耸立着。 埃塞俄比亚的官方语言是阿姆哈拉语,正式的场合都用阿姆哈拉语。英语也是当地通用的语言之一,不过很多民众的英语很差,交流上存在问题。英语是文思混迹非洲的优势,到了这个国家,文思的这种优势没有了,或者说是减弱了。 有一天,文思在微信上收到一个好友邀请,一看备注竟然是周新,那个广东的小伙子。周新联系上文思后,和他介绍了来赞比亚投资的各种项目,他的用意就是想把文思拉过去。这是文思第一次听到“赞比亚”这个位于非洲南部的小国家。 那一年博科圣地在阿布贾发动了几起□□之后,周新借口家里有事匆忙回了国。最后周新选中了赞比亚这个国家,这个国家治安不错,环境优美,是投资的理想去处。他听之前的同事说后来文思戴力去店里找过他,就把文思的电话号码问了来,微信里一搜索,就找到了文思。 周新是个肯吃苦耐劳的年轻人,手上没有多少积蓄,赚的钱在国内买了房,所以只能一直给人打工,从未尝试过创业。和文思联系上了,他忽然想到了创业。他当时也是在一家建筑公司当翻译,每次去建材店进材料,他都留意了所有材料的价格。他觉得能够在赞比亚开一家建材店,生意绝对差不了。近几年,中国援赞的工程越来越多,还有一部分民营企业也渐渐涌入了赞比亚的建筑行业。中国的建筑项目一多,对建筑材料的需求也就大了。中国人一般喜欢到中国人开的店里去买,印巴人开的建材店价格普遍要高,柜台上的物件翻开牌子一看,其实也是Made in China。 换汤不换药,中国人为何不光顾中国人的生意呢! 经周新一说,文思也觉得是个好主意,一来有熟人牵线,免去了走弯路的风险,二来都是过去干过的老本行,干起来也容易上手。两人一拍即合,没过多久,文思就从埃塞俄比亚辞职回国了。 两个人简单起草了合作协议书,利润按照股资比例来分成,周新三,文思七。 文思来到卢萨卡已有一年,生意开展的还算顺利。 有一天他对司机Aaham说:“Aaham,我们从卢萨卡坐火车去利文斯顿看维多利亚大瀑布吧!我来赞比亚这么久了,还没有去看过世界闻名的大瀑布呢,你和我一块去!” Aaham兴奋得不得了,手舞足蹈地说:“太好了,我也还没有去过利文斯顿呢!我听朋友说,坐火车过去需要三天两夜,我们要准备一些吃的,火车上的食物是很贵的。” 三天两夜!文思听得傻了眼了 分卷阅读2 。他虽然没有去过,听朋友说开车过去最多也就六七个小时,怎么坐火车要这么久的时间? 那一天他们去中国银行存现金,刚好路过坦赞铁路的一截。文思让Aaham把车子停在边上,他们两人沿着铁路线走了好长的路。沿线荒草丛生,随处可见丢弃的垃圾,铁轨上锈迹斑斑。远处传来火车的轰鸣声,文思抬头一看,一辆火车正向他们驶来。火车只有十来节车厢,像是被切断了尾巴的毛毛虫,艰难而缓慢地爬行着。 对于中国、赞比亚、坦桑尼亚三个国家来说,90年代是个非常特殊的年代,坦赞铁路建成通车是一个伟大的时刻。坦赞铁路是中国援助非洲的标志性工程。然而,偶然间与赞比亚朋友谈起坦赞铁路,有几个年轻一点的朋友会一脸茫然地问文思,坦赞铁路真的是中国援建的吗?那为什么中国的火车速度比坦赞铁路上的火车快那么多?文思无言以对。很多年轻的赞比亚人已经不记得坦赞铁路了,他们没有长久的记忆,他们无法从他们的祖祖辈辈那里传承这一中国的恩惠。 或许是他们忘记了,或许,他们压根儿就不知道这一件事。只有我们中国人还在一遍遍地念叨着,企图用我们的回忆唤起他们的回忆。即便从历史的浑浊的尘埃里看到了事实,那些为建设坦赞铁路付出生命,连魂魄都留在了非洲大陆的中国人,他们不会为此感到心痛;中国在援建坦赞铁路的时候,也是刚独立不久,自身还未摆脱落后和贫穷,其实是一个穷人在帮助另外一个穷人,而他们并不会为此给予太多的感恩。 在他们的眼里,他们看到或许只是铁路设备老化失修,车轨严重瘫痪一系列遗留的问题。沿途极度饥饿的村民还会偷偷卸下一截铁块,拿去市场上当做废铜烂铁来卖。从此以后,文思再也没有提过要坐火车去看大瀑布了。 有的人忘了,也有的人一直铭记着。 回去的路上,Aaham忽然问道:“Boss,你的梦想是什么” 面对这个问题,文思有些措手不及。有点意外,有不知如何作答,尽管他很想说点什么。文思一想,宽泛的问题,答案往往很多。那就随便说几句吧。 “我有很多的梦想,比如说,赚很多的钱,娶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做妻子。是的,我的梦想就是这些了。是不是很现实的梦想” “不,你的梦想很好。但是那些不应该称作梦想,因为我相信经过你的努力,总有一天会实现的。那些很难实现的事情,才应该被称作梦想。我也告诉你一个我的梦想,那就是去一次中国。”Aaham说话的时候,神情严肃,不像是在说笑话。 文思瞥了Aaham一眼,有点不敢相信,又觉得有点滑稽。他竟然说事业有成、抱得美人归不能称作是梦想,然而去一趟中国才算是梦想。 这是什么逻辑文思微微一笑,斜着头,把脑袋支在胳膊上,说:“去一次中国怎么能称为梦想呢!” Aaham重申了一遍:“我说的是实话。我梦想着有一天我可以去看看中国,去看看北京。因为这个事情是很难实现的,所以我说这是我的梦想。” “为什么这样说”文思这才严肃起来。 “我每个月的工资刚刚够养活我的家人。去中国的机票,还有签证,那么贵。我是不可能去中国的。”Aaham又问,“Boss,你见过□□吗?” “当然见过。”文思眉头一皱,心想怎么又问这么低级的问题。作为一个中国人,怎么会没有见过□□ “我是说,面对面地见面。”Aaham回头看了文思一眼,长长的眼睫毛眨了一下,就转过去了。 “那,那倒没有见过。只在电视上,还有书上,报纸上,见过□□的样子。”文思咳嗽了一声,继续看着窗外了。 “那我也见过,见过你们的□□。”Aaham看起来很得意,眉毛一扬一扬,飞扬的眼神。他接着说:“你们的□□和我们的卡翁达总统是好朋友。我看到过他们两个人的照片。那是在一张报纸上面看到他们的合影,□□坐在照片的左边,卡翁达总统坐在照片的右边,他们两个人互视着对方,很友好,就像是老朋友一样坐在那儿。卡翁达说过,我们是中国全天候的朋友。” “我也看到过。两个人都是开国英雄。现如今,卡翁达还是那样的健朗壮实,而□□就只能活在我们的记忆里了。” “你们的□□的确是一个很伟大的人。中国是1949年独立的,赞比亚是1964年独立的,相差了15年的时间。但是从现在两个国家发展的程度来看,已经相差了好几个15年了。中国一直是援助者,赞比亚一直是被援助者。当初中国来修建坦赞铁路的时候,也还只是一个贫穷的国家。可是现在你看看,中国早已不是以前的中国了。我真想去看看今天的中国是什么样的。” 文思笑了笑,靠在后座上。这回换成是文思开始得意了。一种隐形而强大的民族自豪感冉冉生气,甚至还有一点热血沸腾。在非洲经历了种种的抢劫、枪杀、恐怖主义袭击,真的觉得,中国才是这 分卷阅读3 个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在中国,你永远不必担心有人会持着枪支,带着面罩,深更半夜闯入你家的宅院进行抢劫。 学生时代,思想政治课程没有少上。那时候学的都是书面上的东西,概念化的东西。就像一个小孩子背三字经,哪里能融入进自己的感情呢!就算能,也是做做样子的。 这样的爱国情怀,在国内的时候是无法体会出来的。唯独有一天,当你远离故土,远走他乡,隔着遥远的距离,才会在内心的深处,燃起那么一缕对祖国的爱恋与思念。 对故土的思念,或家,或国,原是来自一处的。 原来,只有离乡的人,才能懂得思乡的滋味。 只有在失去了以后,才会懂得拥有的可贵。 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可是,可是,Aaham是不会懂的。一个外国人,怎么会懂得中国的患难深重 文思于是说道:“可是,你没有见过中国的昨天,你就不能完全理解中国的今天。有一天,你会亲眼看到中国的繁荣昌盛,但是你没办法想象中国是从怎样的患难里走过来的。Aaham, 我觉得,坦赞铁路的意义在于,在两国那样特殊的时代里,中国对赞比亚伸出的援助之手,是雪中送炭。锦上添花很多人都会做,可是雪中送炭不是很多人都愿意去做的。” 文思很费力地用有限的英语解释着什么叫做雪中送炭,什么叫做锦上添花。Aaham的好奇点却停留在前半句,以至于忽略了后半句的意义。 “中国的昨天中国的今天那么中国的明天呢?”Aaham似懂非懂地说着,“其实我想说的是,在□□的带领下,中国找到了最好的发展之路。中国的发展,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了。赞比亚应该向中国学习。” “哦,是的,是这样的。每个国家的国情不一样,中国只是找到了一条符合国情的发展之道。”文思草草把对话收了尾。 他很少这么直白地向当地人谈起中国,要不是今天Aaham问起的话。 他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在非洲谋生的小生意人,他自身的发展之道尚且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此次来到赞比亚,还不知能不能闯出一番天地来。 从别后,忆相逢 2 “欢欢,你说我们一毕业就去领证,好不好?”成林坐在欢欢后一排上,拍了拍欢欢的肩膀,笑嘻嘻说着。 欢欢转过头来,拿着书本在成林额头上轻轻一敲,一脸严肃地说:“你疯了吧,你以为领证是这么简单的事?本姑娘还没有考虑好要不要嫁给你呢!” 晚自习的同学们陆陆续续回了宿舍,图书馆里只有他们两人一前一后坐在那儿打情骂俏。他们总要挨到最后了才肯离开图书馆。 图书馆旁边的草坪,中间被踩出了一条小道,在月光疏影里,小道上充满了浪漫的情调。欢欢和成林在小道上缓缓走着,深怕一下子就把小路走到头了,两人的脚步不约而同地放慢了速度。真希望这条小路可以永远这么走下去,走不到尽头。 成林一只手悄悄伸到了欢欢的腰上,越搂越紧,右手也来帮忙,把欢欢抱在了怀里。两人的脸颊靠在了一起,欢欢鼻孔里呼出来的空气被成林吸了进去。成林用鼻梁贴着欢欢的嘴唇,柔声问道:“你到底有没有准备好嫁给我!你快说,说你愿意嫁给我。”欢欢只笑不语。成林将她搂的更紧了,可以感受到她的心跳。任凭成林怎么拥怎么吻,欢欢就是不说话。被拥吻的感觉就像是躺在温泉里,整个身体飘在水里。那亲吻的激情就是水的浮力,使人觉得飘飘欲仙。 欢欢不记得是怎么回复成林的。那月影下的夜色太美,美得不切实际。 欢欢醒了,是被摇醒的。窗外艳阳高照,一觉醒来,竟然中午了。 熊威还在边上,坐在床边,握着欢欢的手,一个个仔细查看欢欢手指上的纹路。 “你在看什么?”欢欢抽回一只手,眯着眼问。熊威又拉回了欢欢的手,掰开她的手指仍细细看着:“你不要动,我在数你手指上有几个圈圈呢!” “不用数了,十个都是圈圈。”欢欢睁开眼,长长的睫毛扫了一下。 原来刚才是在做梦。 欢欢拿来一只枕头抱在怀里,若有所思。刚才的梦境,好像不是梦,是一段过去。都是好多年前的事了,记忆太过于模糊,和虚无的梦已经没多少区别了。梦,是一个加工厂,把那些真的假的,有的没的,全部糅合在一起,根据自己的心意,将生活重塑一副模样。 熊威有点不大相信,还是一个个手指检验了一番。 “还真的是十个斗!都说十个斗的女人是富贵命,命好。”熊威在欢欢的手背上亲了一口,一脸喜色,仿佛欢欢命里的富贵已经传染给了他。夫妻之间,本是一体的。 中秋节一过,赞比亚的蓝花楹就纷纷开放了。在非洲过中秋节,一样的赏月吃月饼。月饼是厨师现做的,新鲜又美味。头顶的月亮比中国的还要大,还要圆。 分卷阅读4 自从安安出生后,欢欢还没有回过国,一晃眼几年又过去了。很多人来赞比亚不到一年,就嚷嚷着想家想亲人,仿佛度日如年。欢欢很难体会到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思乡情怀。她的家在赞比亚,在国内她没有家,没家可想。她只有一个姐姐,过年过节的也会通一个电话,聊聊家长里短。她姐姐也快要来赞比亚了,算算时间过几天就该到了。如果姐姐一直待在赞比亚不走了,那么中国就真的没有什么值得她留恋的了。 欢欢走到窗前拉开了厚重的窗帘,一树淡紫色的繁华,映入眼帘。窗户成了一个画框,把那一树繁花框住了,定格住了。窗外的景色变成了墙上的一幅画。欢欢喜欢蓝花楹,每一年的绽放都能带给她惊喜。看了几回蓝花楹了,就可以知道她在赞比亚待了几年了。 好像没有人是不喜欢蓝花楹的。每年的这个时节,总能看到树下有人驻足观赏,对着梦幻一般的花朵拍照留念。如果路边站着一个美丽的女人,过往的行人也是要频频回头,多看几眼的。美丽的花就好比一个美丽的女人。 欢欢伸了伸懒腰,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粉红色的带纱长裙。走进卫生间换好衣服,卫生间的门一开一合,里面出来了一个仙子。熊威趴在床上,像在看一样价值连城的艺术品一样,打量着妻子。多少年了,儿子都五岁了,还是百看不厌的。欢欢没有回应熊威那欣赏的眼神,走出卧室去儿子的房间了。 熊威在床上翻了个身,在手机里搜索:指纹十个斗的女人。 熊威觉得有时候并不了解欢欢。和美丽的妻子相处有八年了,他有时候还是把握不住她心里的想法。 百度页面上跳出来十几条链接,熊威点开第一条,里面写道:善良,固执,外表坚强,内心柔弱。厚情薄命,情痴型。 熊威略一思索,前半句他是认同的。可后半句的“厚情薄命”,他看起来总觉得是一种不祥的征兆。厚情薄命,和情深不寿,不是同一个意思吗?这一类的成语看起来唯美浪漫,其实是一种诅咒。哪个人不愿意平平安安活到一百岁?感情这东西也跟毒药是一样的。最可怕的是,中了毒的人还不能自知,反而一味陶醉其中。 欢欢在熊威眼中,其实也是一味毒药。欢欢使熊威神魂颠倒,不能自己。不过后来娶了欢欢,毒药也变成了补药。确实可以滋补身心。于内,欢欢懂得持家,为他生了一个聪明伶俐的儿子,给了他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于外,在生意场上,欢欢是他得力的帮手,不论是木材生意还是即将开张的中餐厅,都离不开欢欢的操持。每次和欢欢一起出去应酬,熊威总能从四周的人群里收集到一些艳羡的目光。有美人做伴,哪个男人不想得到! 可以说她聪明,美丽,能干,有胆识,有魄力,可是熊威怎么也无法把“痴情”这个词加在她的身上。 欢欢似乎都没有对他说过一句使他耳红心跳的话。欢欢是一个多么务实的人,哪里痴情了!欢欢刚来赞比亚的时候,只是熊威公司里的一名翻译。一年后,熊威向欢欢求婚。没想到欢欢一口答应了。时至今日,想起来,都还是恍恍惚惚的。欢欢答应得太爽快了,就有种瞬间跌入美梦的感觉。 梦还没醒,还要一直做下去。 从别后,忆相逢 3 欢欢是熊威从国内招来的翻译。 两个翻译,另外一个翻译也是个女孩子,两人睡一个屋。熊威还有一个合伙人,名叫严秦,后来退出了,不再与熊威合作。两男两女,四个人住在一个屋里。那时候熊威的木材生意做得正火热,一个月就要发好几个集装箱回去。熊威和严秦隔三差五要去偏远的山林里收购木材,每次去车里都装得满满的食物,面包、方便面、火腿肠、饼干等等,充饥用的。早几年当地市场上的商品很缺乏,熊威还会从国内采购一些便宜的小商品发过来,直接转卖给商贩,也还能赚一笔。 熊威自己会英语,出口进口的清关事宜他本人就能处理。招聘两个翻译来,还真是显得多余。熊威也没办法,想节省的一笔工资开支也节省不了。主要原因还是熊威和严秦之间的不信任。严秦不会英语,熊威只要拿着什么票据去付钱,他就会皱着眉头,在熊威面前来一句“怎么又要付钱了?” 好像是说给他自己听的,而分明又是说给熊威听的。 熊威受不了处处被猜忌。两人一商量,就招来了一个翻译。 刚从学校里毕业的,大家都喊她小陈。也就是欢欢前面的那个翻译。小陈是个西北人,十足的老实人。有些黑人狡猾得很,变着法子忽悠人。小陈人老实,又没有足够的社会经验,经常被黑人耍的团团转。 熊威和严秦暗地里已经决定了要把小陈辞退,再招一个机灵点的翻译来。话还没有说出口,小陈就已经察觉到了。小陈不是心思细腻的人,只是那几天他们做得太明显了,一点任务没有给小陈。小陈无所事事,就开始担忧了。 她主动去找熊威,希望留下来。熊威开始还犹豫不决,觉得小陈除了脑袋瓜子不机灵,态度很诚恳,为人也还正派。加之她是一个 分卷阅读5 柔弱的年轻女孩,熊威实在是不忍心当面拒绝。 严秦想着辞退了小陈,新的翻译一时半会儿也招不过来。万一中间隔个几个月,还不是没人帮他翻译了。小陈这姑娘看起来人确实实诚,没有鬼点子,也就同意小陈留下来了。 欢欢下了飞机,是严秦开着车去接她的。严秦对翻译的格外殷勤,无非是为了和她们搞好关系。她们是严秦的另一只耳朵。 严秦四十多岁,国内有一双儿女。他把欢欢的个人信息从头到尾问了个遍。在车上又自我介绍了一番,连带着把他们的经营项目也介绍了。一言一语,想着尽快与欢欢熟识起来。人都有个先入为主的习惯。 熊威在屋里对着电脑办公。严秦把车钥匙放在桌上,说:“欢迎我们新来的同事,欢欢。” 熊威忙着按着手里的鼠标,说“欢迎欢迎”,头都没有抬。 刚来到赞比亚,欢欢也没有不适应。在房间里收拾完就拉着小陈,聊了许多。欢欢和小陈住一个房间。房间里有两张单人床,中间隔了两个床头柜的距离。 小陈平时一个女孩子住,处理完工作上的事就早早回房睡觉。每个晚上,小陈都会检查一遍门上的锁,有没有锁好。 现在欢欢来了,有个伴。小陈属于沉默寡言的那一类姑娘。她戴着一副银色眼镜,厚厚的镜片挡住了她眼里的神气,看过去如同一潭死气沉沉的水。婴儿肥的脸型配一头短发,活脱脱成了一个男孩子。见了欢欢,她露出甜甜的笑容:“你人真好,长得又美。我要是男人,一定会爱上你的”。欢欢吐吐舌头,调皮地说道:“我要是男人,我一定会娶你的。哪里去找像你这样的女孩子,温顺地像一只小绵羊。” 说完两人都笑了。认识才多久!不过是玩笑话,互相讨好对方的方式。 严秦特地去超市买了很多菜,说是给欢欢接风洗尘。小陈和欢欢在厨房里忙了两个多小时,塑料袋里的蔬菜就成了盘子里的佳肴。 四个人围着一张方桌,一人坐一边。严秦说今晚必须要开一瓶酒,欢迎新成员。熊威随声附和。 小陈忽然想起来,她来的第一天,那次晚饭,没有人为她开一瓶酒。 严秦给小陈和欢欢的杯里倒了半杯,剩下的他和熊威分了。喝酒只为高兴,也不劝酒。 熊威拿起酒杯,举在半空中,对坐在正对面的欢欢说:“欢迎你,加入我们。以后工作上有不懂的,尽管来问我。” 这还是熊威第一次细眼观察欢欢。面对面坐着,看得也全面。毕竟是老板,在员工面前威严还是要有的。 欢欢也举起酒杯,说了一声“谢谢”。 说了一些客套话后,好像就没有别的话可说了。两个姑娘家,也不好和她们乱开玩笑。酒桌上的那一套,在这里根本实行不起来。不说话了,光听到筷子碰碗碟的声音,酒杯碰酒杯的声音。四个人的头顶聚集了沉闷的空气,怎么都散不开。 欢欢看了眼坐在边上的小陈,有点可怜起小陈了。她都是怎么过来的?换作是她,说不定老早就走了。 终于熬到四个人都吃完了碗里的米饭。桌上的碗碟黑人保姆会来收拾。严秦回自己的房间去了,熊威在客厅里办公。他似乎是最忙的。 欢欢躺在了床上,一时觉得不可思议。她竟然一个人跑到非洲大陆来了。多么刺激啊!她想起了初中时读过的三毛的故事,三毛和撒哈拉大沙漠的故事。 女孩子孤身跑到非洲来,好像不是什么罕见的了。欢欢好奇地问道:“小陈,你一个人跑到非洲来,不怕被人卖了?” 小陈被欢欢逗乐了:“你好意思说我!你就不怕被人卖了,卖了给黑人当媳妇!” 欢欢嘟囔着嘴,回了一句:“我孤家寡人一个,卖了就卖了,没什么好可惜的。”说完,欢欢就想到了自己的姐姐。姐姐是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亲人了。还有姐姐在,也还不是孤家寡人的。 “我也是,我爸妈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离婚了,出生后我吃了我妈三个月的奶水,就把我扔给了爷爷奶奶。我等于是个没有爸妈的人,后来爷爷奶奶也都去世了。我也成了孤家寡人了。”小陈低声说道。 欢欢叹了叹气,惆怅满怀地说:“我们都是没有根的人,跑得再远,也没有人牵挂我们。这样也好,有多远跑多远,什么顾虑都没有。这话似乎是在安慰小陈,也安慰她自己。她灵机一动,继续说:“我忽然想起了一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首诗你听过没有?自由是凌驾于生命和爱情之上的,而我们现在正拥有着大把大把的自由。我们多幸运啊!” 小陈笑了,傻傻地看着欢欢。欢欢的苦中作乐,也是欢乐的。 “欢欢,你来了,可把两个老板高兴坏了!”小陈躺在床上侧着身对欢欢说,手心捧着自己的脸颊。 “有吗?我可没看出来,他们有多高兴。吃饭的时候,气氛也太沉闷了。大家都不想讲话,只顾吃饭。”欢欢说。 小陈笑了笑,解释道:“今天讲的话,还算是多了呢!有时候 分卷阅读6 真的一句话都不说的。他们两个老板面和心不和。” “面和心不和?”欢欢怔住了,重复了一遍。 小陈说错话似的,马上就收回了前一句:“就当我没说。你听听就好了。他们两个人,人都挺好的。你以后慢慢就会了解了。” 欢欢却不放过这个打探的机会:“他们两个人,是怎么个好法呢?是严秦好一点,还是熊威好一点?” 窗外月色柔美。小陈斜着头望着窗外的一轮明月,缓缓说:“都差不多啦。老板对手下的员工,能好到什么程度?不克扣我们的工资,就谢天谢地了。好啦好啦,我们睡觉吧。不说了。” 小陈的话,说一半,留一半。 欢欢实在是太累了,尽管还有很多的谜团,也顾不得去想了。几分钟就坠入了梦乡。 从别后,忆相逢 4 欢欢来了以后,几样重要的事情都交到了欢欢的手里。小陈就只负责简单的后勤事务了。 熊威和严秦都对欢欢的办事能力赞不绝口。 欢欢除了有能力,对于女人而言,还有一个天生的闪光点,长得好看。长得好看的女人有很多,却不是每一个都有一种美的神韵。所以有人说,现在的美女都美得千篇一律。千篇一律的美,等于不美。相貌,相貌。面貌是固态的,面相却是动态的。好的面相是流动在眼里的柔波,是黑夜里耀眼的明星。 这种角色的替代和转换,小陈起初没有察觉到什么。对欢欢,还是一切照旧,有说有笑,打打闹闹。两个单纯失意的女孩子,被安排到了一块儿,本能地就会互相帮持,甚至还会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后来小陈终究还是察觉到了。欢欢把一样样重要的任务拦到了她的身上,剩下的都是不重要的,琐碎的事情。如果小陈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人,她一点一滴地感觉到,心里还好受一点。小陈偏偏是个心大的人,猛然间感受到了这一点,便有点接受不了。 本来去税务局交资料都是小陈负责,在每月的第一个礼拜把资料准备好交到税务局办公室。那天一早小陈就在准备资料。正巧熊威上午要出去办事。两件事情就凑到一起去了,因为严秦清早就出去了,院子里只剩一辆车。 小陈洗漱好了,早饭都吃好了,出发前回到房里,匆匆忙忙化了淡淡的妆。她是临时才得知熊威有可能和她一起出去。 欢欢坐在床沿上,看着小陈抹唇彩,画眉毛。小陈难得这样劳师动众地打扮自己。 今天是怎么了? 女为悦己者容。欢欢想到了这一句。莫非小陈是有了心上人了? 小陈手里揣着准备好的资料,站在车旁,神采奕奕。 今天既然小陈要出去办事,那么欢欢只能是留在屋里看家护院了。她很随意地扎了一个丸子头,穿着一身休闲装,倚在一棵树上,等待熊威给她分派任务。 熊威提了一个公文包,从屋里走出来,在小陈面前停住了,略微侧了侧头,看了一眼欢欢,说:“小陈,今天欢欢和我出去,你把要交的资料交给欢欢吧。以后这个事情就由欢欢来负责了。” 小陈半晌说不出一句话。她的脸色就如一场突如其来的雷阵雨,方才还是艳阳天,瞬间就雷闪电鸣,瓢泼大雨。她面无表情地点点头,把资料交到欢欢手里。她不敢抬头,不敢正视欢欢的眼睛。 晴转雷阵雨。欢欢第一次看到小陈双眼空洞,面如死灰。她掉头就往屋里快步走去。 欢欢看着小陈的背影,望着熊威。熊威若无其事地开了车门,招呼欢欢上车。欢欢在车上一言不发。不就是交个资料嘛,非得她去吗?小陈完全可以搞定的。怪不得小陈要生气。她在镜子前化了妆的,不就是给同行的人吗?想到这里,她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很大的秘密。 “今天我们一起去税务局,带你熟悉一下环境。以后就需要你一个人过来了,如果我忙的话。不忙的话,就可以和你一起过来。”熊威双手转动着方向盘,注视着前方。 “既然是这么简单的事,小陈也一样可以来的。不是吗?”欢欢故意这么一说,多半也是为小陈出气的。 车里播放着悠扬的音乐。欢欢和熊威似乎不再是员工和老板的关系,只是出行中的一个女人和男人。 欢欢想着回去了要如何和小陈解释。两个人住在一起,关系一定要搞好,不然就完了,肯定度日如年。她没有看到熊威偶尔会从后视镜里瞄一眼,看看坐在后排的自己。欢欢理应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的。她鬼使神差坐在后排。熊威成了司机,而欢欢成了领导。 事情办完了,车子往回开。欢欢开始犯嘀咕。回去要如何面对小陈呢? “小陈。”欢欢打开房间的门,轻轻唤了一声。 小陈从凳子上站起来:“你们回来啦。晚饭我做好了,去吃晚饭吧。” 欢欢松了一口气。 严秦还没有回来,也不知道几时才能回来。他们三个人就先吃饭了。熊威看到做好的饭菜,很是惊讶,遂夸奖了小陈 分卷阅读7 一番:“小陈,你的厨艺是越来越好了。以后我在卢萨卡开个中国餐馆,你来掌厨。” 小陈淡淡地说了一声“好啊”,就没有下文了。她看着碗里的白米饭,都不看熊威一眼。小陈越是躲避,熊威越是热情,说以后谁娶了小陈,准是个有福之人。小陈手里的筷子夹了一块金黄色的鸡蛋,正要放到嘴里,听到这一句,一时呆住了。 欢欢是看出了一些端倪。 小陈不肯说。两个人每天晚上都要聊几句才睡,就是不聊那一天的事。这一件事成了横在两人之间的透明的屏障,看不见,感觉得到。如果刚认识的时候不是那么热切,现在的冷却,也不那么怪异了。 转眼欢欢来了有半年了。两人扮演的角色已经很清晰了。欢欢负责一切重要的事情,繁琐不重要的事情统统落到了小陈那儿。 关系到大额款项的支出或者收入,欢欢必须同时向熊威和严秦汇报,取得两个人的同意后方可执行。这是严秦定下来的规矩。你防着我,我防着你,才不会出大的漏子。欢欢成了夹心饼干中间的那一层,对两边都要负责,还有想方设法把事情处理好。忙的那几天,吃过晚饭后,欢欢拉着熊威和严秦一起讨论工作上的事,对于一些棘手的问题,让两方当场表明态度,就不会有事后诸葛亮了。 三个人在那儿讨论得热火朝天,小陈一个人呆在房间里。房间的门形同虚设,声音从外面传进来,没有一点遗漏。透过门,她能看到那一边热闹的场面。 她是一个多余的人。 熊威老早就想她走了。她为什么要留在这里,自讨没趣!这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了一个多余的人的? 都是欢欢。要是她没来,要是来一个和她能力差不多的人,局面就不会是这样了。 欢欢忙完了,推门进来。小陈斜着头靠在墙壁上,两手环抱着双腿。 “小陈,你怎么了?脸色这样难看。”欢欢问道。 小陈不回答,在拧床单的一角。 欢欢坐在小陈身旁,关切地问道:“你是不是爱上熊威了?” 小陈诧异地望着欢欢,还是说不出话来。被欢欢说中了。小陈心里不免有些生气。既然知道自己喜欢熊威,为什么不识趣一点呢?屡次三番要去破坏他们。 “你胡说什么呢?你现在是两个老板面前的大红人,什么事情都离不开你。你这样说,摆明了要使我难堪。”小陈愤愤地说。心里有些发虚。她不敢相信自己还有这么冷酷的一面。 欢欢也愣住了。在她面前,小陈从来没有说过重话。她无奈地笑了笑,转而开心地对小陈说:“我是在问你。哪里是在损你了?我们从认识的那一天起,就情同姐妹。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让我们的关系恶化。如果是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你要说出来,这样我才会知道,会向你道歉,会改正。如果你什么都不说,我也什么都不会知道。你在这里生闷气,有什么意义呢?” 小陈偏着头,不去看欢欢。欢欢她什么都没做错。可是她的存在就是一个错误。 欢欢一头倒在了床上,看着泛黄的天花板,自言自语道:“如果我是你,我才不会对一个人的喜欢藏在心里。不说出来,就等于没有。都白喜欢一个人了,多可惜。一个人就算能活到一百岁,也就是一百年的时间。一晃眼就过去了。能遇到几个让自己心动的人呢?错过了这个,也许,也许就再也遇不到了。一失足,成千古恨啊!用这句话来形容爱情真是再恰当不过了。陷入爱河,就是失足。不经意间就爱上了一个人。千古恨就是错过了那个你爱的人。此恨绵绵无绝期啊!所以说嘛,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大声说出来。说不定那个人也喜欢你呢!喜欢一个人,那就拿出来一点勇气嘛!” 欢欢见小陈还是不说话,仍旧说道:“熊威这个人嘛,虽然胖了点,外表形象差一点。但是年轻有为,性格温和,也知道关心人。这样的潜力股,不知道多少女孩子暗地里盯着呢!” “你把他说得那么好。你是不是也喜欢他?”小陈开口了。柔柔的声调,不像刚才那么刺耳了。 欢欢马上否认了:“我才不喜欢他呢!” 小陈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欣然一笑。 她安心了。 欢欢一翻身就从后面环抱住了小陈的腰,一边挠她痒痒,一边说:“叫你不理我!叫你不理我!” 两个人在床上互挠痒痒,玩得精疲力尽。 “欢欢,你说我该怎么办呢?喜欢一个不该喜欢的人。”小陈枕在欢欢的手臂上。 “为什么熊威是你不该喜欢的人?” “他是老板,我是员工。他哪天知道了,一定以为我是贪图他的钱才喜欢他的。” “有道理。如果你和他在一起,那你不是一下子从员工变成老板娘了?确实有这个嫌疑的。” “你又胡说,看我不收拾你。”小陈手已经向欢欢伸过去了。 “嘘嘘嘘,好啦好啦,别闹了。房间隔音很差的。被他们听见了,还以为我 分卷阅读8 们在发什么疯呢!”欢欢笑得都没有力气了。 “那你好好说话。”小陈收回了手。 “我问你,如果熊威没有今天的财力,没有做生意,和我们一样,只是一个打工的,你还会喜欢他吗?” “当然会啊!一定会的。我非常确定。” “那就得了。那你就不要顾虑了。把你的感觉说出来,表现出来,让对方知道。” “我想想看,要怎么说呢?你不许笑话我!”小陈嘟囔着。 “每天累都累死了,没空来笑话你。好了,我要睡觉了。”欢欢爬起来回到自己的那张床。 熊威出去办事都是一个人出去。严秦才会带上翻译,带欢欢的时候多,偶尔也会带上小陈。工作日里很难凑到和熊威单独在一起的时间,周末空闲时总算能聚在一起了,又是四个人都在场。总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机会。有一天,严秦早早就出去了,熊威上午没事在院子里看文件。不出去的时候,熊威要么在客厅里,要么在院子里。小陈和欢欢则在房间里,房间里有两张电脑桌。 欢欢说:“多好的机会啊。院子里只有熊威一个人,你赶紧过去和他聊聊,把你的心里话和他说。我在房间里不出去,你就把我忽略吧。” 小陈扭扭捏捏地出去,脸上的表情像要去赴刑场似的。欢欢看了不禁要笑出来。 二十多分钟以后,小陈回到房间来,飞红了脸。 “你和他说了吗?” “一句都没说。我想好的那些话,一句都没说。我说不出口,万一他根本就没有注意过我,万一只是我自作多情,那该怎么办?” “一句话都没说,那你的脸怎么红成了那样!”欢欢很不解。 小陈沮丧的样子,话也不想说了。 真的很难,让小陈去倒追熊威。小陈软弱得像是一棵草,一粒沙,一滴水,只有被动地去接受,还不具备主动出击的能力。 喜欢是藏不住的。无论是一个多么羞怯、胆小、内向的女孩子,面对那个自己喜欢的人,眼里发出的光芒都是带着颜色的。欢欢能看出来,熊威也能看出来。 从别后,忆相逢 5 傍晚的时候,严秦打电话来说,他在一个朋友家吃饭,要是酒喝多了就不回来了,嘱咐他们把院门锁好,不要给他留门。 欢欢觉得今晚是个难得的机会:“亲爱的陈陈,今晚你要是再搞砸了,你就不要喜欢他了。你再也不要哭着脸,让我帮你了。知道了吗?” 小陈点点头。 为了让小陈克服心里的障碍,欢欢准备好了红酒佳肴。喝一点酒,有几分醉意,还有什么话不好意思说的!严秦估计是不回来了,即便回来也是很晚了,醉醺醺地回来,不会妨碍他们。到时候欢欢再自动消失。 “美好的夜晚,美酒佳肴,孤男寡女,你情我愿……”电影里的情节不都是这样的吗?欢欢给小陈出谋划策,十足的军师样。 小陈推了推欢欢,很快乐的样子:“就你鬼点子多。” 熊威六点多从外面办事回来。两人已经把晚饭做好了。几盘菜端出来放在桌上,小陈看着热气腾腾的菜肴,心里莫名地开始慌张起来。今晚比平时多加了两个菜。这一点小小的差别,在小陈看来,都觉得心虚。 熊威一回来就可以吃上热腾腾的饭菜,面露喜色。当欢欢从柜子里拿出一瓶红酒,熊威诧异地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晚饭这样丰盛。” “今晚严老板出去吃香的喝辣的,我们也不能委屈了熊老板。饭菜都有了,再来点酒,就完美了。”欢欢马上接了熊威的话茬。 三个人坐下了。 小陈像个害羞的“新娘子”,低头吃白米饭,菜都不夹了。熊威貌似感觉到了她们两个人的异常,心想今晚不会还有什么别的节目要上演吧。 欢欢见两个人都不说话,气氛太过沉闷,就有一搭没一搭地扯些闲话。后来杯子里的酒都下去了些,话就渐渐多起来了。欢欢给小陈使了个眼色,就说自己吃饱了,先回房间去休息了,让他们两个慢慢吃。 欢欢一走,小陈越发紧张了。熊威吃了有个七八分饱,正想起身离开。小陈叫住了他:“你先等等,我有几句话想和你说。” 熊威坐下来,把手机重新放回了桌上。他还有几个电话要打,晚上还得忙一阵。当他看到小陈一本正经的模样,他手托着下巴,温柔地看着小陈,说:“你说,我认真地听。” 小陈感到自己的脸上烫烫的。如果前面有一面镜子,她就能看到此刻的脸上已经红得像一个红鸡蛋了。她咬着下嘴唇,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地说:“我喜欢你。” 四个字纯净得像一碗清水。熊威听了,起初在心里泛起了无数欢快的涟漪。这种感觉美好极了。寒冬的清晨,就像是洒落在身上的第一缕阳光,温暖、柔和。是一种初相识的美好,一切都只停留在很浅的层面。 美好的感觉维持了大约五六秒钟。熊威收住了脸上的笑意,仍是用无限温柔的目光注 分卷阅读9 视着小陈,说:“谢谢你今天对我说这句话。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话语来回答你,才不会亵渎这句话的美好和善意。但是我又不能什么都不说。我若什么都不说,你一定以为我默认接受你的感情了。感情方面的事,应该要立场分明,模棱两可只会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熊威停顿了一会儿,仿佛是在组织语言。 熊威接着说:“你是一个单纯的好女孩。我对你没有感觉。感情的事,勉强不来的。希望你不要怪我。” 小陈对他的感情,他早几个月前就察觉到了。今天有了这个机会,就该痛痛快快地把话说明白,以免小陈陷得更深,也同时加深自己的罪恶感。所以四个字就引出了这样一通长篇大论来。 就这么点功夫,小陈把四季都经历了一遍了。 在熊威还没有开口说话的时候,看着他一脸的温柔,小陈感到四月的和风吹拂在脸庞,百花欲放。那时候她怀抱着希望。等到熊威说到了一半,缄默不语的时候,她的等待犹如夏日里的焦灼和沉闷。恨不得熊威赶快把话说完,来一场彻彻底底的雷阵雨或者是艳阳天。后面熊威继续说话了,才听了几个字,就感到整个语境语调的凄凉了。她仿若身处深秋,枝头枯叶凋零。等到熊威终于把话说完了,说到了最后一个字。那一丁点的希望也成了泡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一个垂危的病人瞬间就死了。说出的话,怎么可能挽回呢?她感到寒冬里的凛冽和绝望。 小陈面无表情地坐在那儿。好不容易鼓足了勇气对熊威说出自己的心意。就这样被轻而易举地拒绝了。她还需要缓一缓。 熊威站了起来,往院子里走去。留小陈一个人守着一桌残羹冷饭。熊威只回头看了一眼小陈,然后就毅然决绝地出去了。 没有感觉就是没有感觉,说清楚了就好了。 熊威一走到门口,身后响起了小陈的声音:“你站住。我话还没有说完,你不能走。” 熊威站定,转头看着她。她起身,双手无力地搭在桌沿上:“你可以拒绝我,但不可以戏弄我的感情,不可以践踏我的自尊。今天就当我什么也没说。”小陈一边说,一边跑到了门口,抢在熊威前面夺门而出。她想一头钻进院子里漆黑的角落里,在黑暗里好好哭一场。她恨不得有个地洞马上钻进去。 刚走下门前的台阶,只见欢欢正站在窗户边上,贴着墙面。欢欢没有回房间。他们的谈话,欢欢全部都听到了。小陈隐约感到一根细细的针在她心上扎了一下,短暂的痛感使她浑身一抖。都是她推波助澜,一手策划了今晚的表白。她一直都站在这里看她的笑话。 三个人如三个点,围成一个三角形的形状。欢欢和小陈是平行的两点。熊威和小陈可以是平行的两点。熊威和欢欢也可以是平行的两点。 今晚的月亮真大,月明星稀,月光洒落如雪花飘扬。 小陈脸上挂不住,折回房间去了。三个点剩下了两个点。 熊威走到欢欢跟前,两眼直直地望着她。熊威一点点逼近,欢欢不禁后退了一步。 “今晚都是你出的馊主意?” “你为什么那样对小陈?喜欢一个人有错吗?” “没有错。就像我对你,也没有错。一颗心,只能装一个人。你懂吗?” “我听不懂。”欢欢冷冷地说,无力地垂下了眼睑。 “你是木头人吗!我对你,难道你真的一点都感觉不到吗?” “我不是木头人。可是我对你……” “你对我,如果今晚小陈说的话是你说的,我会高兴得一晚上都睡不着觉。我原本不想这么仓促地就和你说这些话,都是被你们逼出来的。你现在不用告诉我你的答案。再给我一年时间,等我有足够的物质条件了,让我用行动来证明我今天说的话。一年后,请你准备好你的答案。” 说完,熊威转身回房间。两个点还剩下一个点。 欢欢沐浴在幽幽的月光里,有一丝欢喜,转瞬即逝。 这种感觉就如同在学生时代,几个女生追捧一个男生,可是那个男生一个也不喜欢。人群中,那个男生却盯着你看,温柔地看;那几个女生也盯着你看,嫉妒地看。很微妙的感觉,是不是来得太轻易了一点。 她喜欢他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她一点都不喜欢他吗?也是否定的。 一年有12个月,有365天。一年里有春华,秋实,四季纷呈。赞比亚没有四季,只有单调的雨季和旱季。 一年还没有到,小陈走了。 她恨恨地对欢欢说:“你明知道熊威喜欢你,还要鼓励我去向他表白。看了我的笑话,你现在是不是很得意了!我真傻,会相信你的话。我情愿没有来过赞比亚,没有遇到熊威,更没有遇到你。我走了,我祝你们幸福。” 最后一句祝福显得滑稽可笑,诅咒一般的祝福。 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熊威自那天和欢欢说了一年之约,原本朦胧还未成型的感情有了支撑的框架,情感也找到了一个出口,对欢欢处处特殊待遇。对欢欢 分卷阅读10 热情一点,难免就对小陈冷落一点。小陈早就看不下去了。离开,是唯一的出路。 一年后,熊威果真来要欢欢的回答了。他手里拿着大红色绒布盒子,掏出一枚闪闪发亮的钻石戒指。欢欢傻了眼了。不是要一个表白后的答复吗?怎么是求婚?连恋爱的过程都省略了,直赴婚姻的殿堂。 欢欢心想,熊威会是一个好丈夫,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身为女人,不都是盼一个好归宿! 欢欢伸出修长的手指,戒指戴在她的中指上,发出夺目的光彩。熊威在欢欢耳边低声说了一句“我爱你”。他静静地等待着欢欢,希望她也会对他说出那三个字。她用另一只手去触摸戒指上精致的纹理。他等急了:“我在等你说,说你也爱你。” “啊?”欢欢孩子似的撅着嘴说,“我还说不出口。”心里却在怪他,怪他心急。还是以后再说的好。现在说了,像是在演戏,也可以深情,却不会走心。熊威如果现在一定要她说,她也会说的。 欢欢记得自己和小陈说过,说她不喜欢熊威。当时说的时候理直气壮,现在觉得心虚了。 从别后,忆相逢 6 以前的事,回想起来,总觉得是梦。 管他呢,都老夫老妻了,还谈什么痴不痴情的,就算痴情,也只能是对他一个人痴情的。人,都是他的了。 欢欢来到儿子的房间,儿子早已起床在院子里玩耍了。小孩子睡得早,起得也早,好像没有懒觉可睡。吃午饭的时候,欢欢突然想起来在家具厂订的几十套餐桌椅今天下午就要送过来了。 “熊威,吃好饭我们赶快去餐厅,去看看送来的餐桌椅质量如何。装修公司说这几天就要收尾了,我们也得好好盯着,不要花了钱还装修得不成样子。”欢欢似乎对装修公司很不满意。 熊威倒是很淡定:“不怕他们使坏。还有30%的尾款没付呢,哪里装修得不符合规定,费用就从尾款里面扣除。” “话是这么说。最好还是能提前预防。我可没有精力对付他们,懒得去和他们扯皮。”缓缓回道。 两人草草吃了午饭就出发了。 卸好了餐桌椅,欢欢和熊威里里外外看了几圈。餐厅装修得差不多了,再有一两个月就能开张了。欢欢走到院子里,背对着大门,盯着这一栋不高的楼看。对,还缺一块气派的广告门牌。客人还没进院门就能看到,得挂得高高的。 欢欢把住在这里的门卫叫过来,让他搬把梯子过来,把门头上空出来的墙壁量一量。门卫精瘦精瘦的,动作十分灵敏,嘴里咬着卷尺,爬上了梯子。欢欢在下面扶着。 “Madam,今天有几个中国人来参观了我们的餐厅。来了三四个,我看是中国人,就没有拦住他们。可能是你的朋友。”门卫在上面一面量,一面和欢欢说。 “中国人?如果是朋友来,肯定会提前通知我。你知道这些中国人从哪里来的吗?”欢欢问道。 量好了上下的长度,左右的距离太长,门卫一个人搞不定。他转过来对欢欢说:“还需要一个人来帮我们,我再去搬一把梯子来。”欢欢就把熊威唤了出来。 脚一下地,门卫就说:“我不认识来的那些中国人,我也是第一次见他们。给他们开车的司机我认识,是我一个朋友的亲戚,在那家离我们不远的中国餐厅当司机。” 欢欢猜到了个大概。熊威出来就问什么中国人。 欢欢似笑非笑,说道:“这还没开张呢,竞争对手就来探我们的底了。还不是马路那一头的‘春暖花开’,竟然都不请自来了。” 春暖花开,怎么听都不像是一个吃饭的地方,像是灯红酒绿的风月场所。 熊威回道:“隔了有两三公里吧,不至于恶性竞争吧!管不了那么多了,我们自己把生意做好,酒香不怕巷子深。” “也不能闭门造车。我还蛮想去看看他们的装修风格,厨师的功底,有什么特色。人家都上门了,我们也要往来,有来有往才好。”欢欢眼珠一转,计上心头。 “以前我们不是去那里吃过饭的?” “那是多久的事了。何况那时候是去吃饭的,光顾着吃饭了,现在是要去打探敌情的。” “好,你说的都有理。什么时候去,你说了算。” “待会儿就去,去了顺便吃个饭。” 前台坐一个年轻的女人,短发齐肩,面容白净。粗略一看,很是美丽。走进了才看到,她脸上很多的雀斑,密布在眼角。欢欢走进去后转了一圈。原木的长方形座椅看上去比较随意,墙上的图案色彩鲜明,张牙舞爪的奔放的美,很有非洲特色。餐桌旁摆放了几件血檀雕刻成的艺术品,光滑的表面,一圈圈树的年轮清晰可见。餐厅装修走的是非洲风格。“他们走非洲风格,我们可以走中国风格,把中国的餐厅搬到非洲来。客人走进餐厅,就好像是回到了中国。中国元素不能少。”欢欢对身后的熊威说,对餐厅的经营方向已经了然于心。熊威连连应和,不时地回头去看那个年轻的女人。 分卷阅读11 欢欢瞪了熊威一眼:“一看见漂亮的女人,就管不住自己的眼睛了?男人哪,都是一个德性。”熊威为自己辩解:“你胡说什么呢?除了你,我眼里再也看不到别的女人了。尽吃些没意思的醋。那个女人我见过,不知道是哪里见过,看起来很眼熟。” 见过又怎么样。自己的丈夫一步三回头地去看另外一个女人,反正叫欢欢心里很不舒服。 “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熊威一拍脑袋,突然又什么都想起来了,“是在赌场里见到过。她不是里面的小姐吗,现在成了餐厅的前台了!” “小姐?那个女人以前是小姐?”欢欢忍不住又回头去看了那女人一眼。 熊威打住了,不再往下说。欢欢却淡然起来。男人嘛,逛逛赌场,看看美丽的小姐,不是什么新闻。她对熊威还是有把握的。或者说,她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 她倒是想看看,熊威有一天领着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回来,向她示示威。可惜熊威眼里只有她一个人,一点危机感都不肯给她。倘若有一点危机感,她就会更珍惜熊威了。 “回去了,回家去吃饭。在这里吃饭,怕你的眼睛忙不过来,别老盯着人家看。”欢欢故意说给熊威听。 熊威听了要急于解释。只可惜这不是危机感。 走到门口,正要上车,一辆白色的越野车堵在门口。下来一个人,瘦瘦高高的,背有点驼,笑起来眼睛眯成了两条缝。他一看见他们,就一直在笑。笑容长在他的脸上,很是诡异。嘴唇上的两片小胡子微微翘起,也是充满笑意。 欢欢在熊威耳边小声地说:“你瞧这人长得贼眉鼠目的。”熊威推了推欢欢的胳膊。 原来这是春暖花开餐厅的老板,徐老板。熊威在赌场里经常见到他。熊威只要去赌场,准能见到徐老板。只知有这么个人,并无深交。 徐老板去赌场除了赌博,还有看女人。前台那个漂亮的女人,应该是他从赌场里挖来的。熊威去赌场是为了结交朋友,赌瘾也是有点的,女人却从来不碰也不看。 “这不是熊老板熊夫人嘛!幸会幸会,今天是刮了什么风,把两位给刮来了。”徐老板亲热地同熊威握手,到了欢欢那儿,把欢欢的手轻轻地抬了抬,就放下了。 欢欢是第一次见徐老板。 “徐老板,以后咱们就是邻居了。咱们两家的餐厅就隔了一条街。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一定要搞好关系。这不,我们就不请自来了,登门拜访。徐老板在餐饮方面是行家,也是我们的前辈,往后还依赖徐老板多多照顾了。”熊威客气地说。 “熊老板真是会说话。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我爱听。往后有用得到我的地方,熊老板尽管开口就是了。出门在外都是兄弟。在非洲待久了,只要看见黄皮肤的都是自家人,哪有不帮的道理。你就算在我这里摆一块你们餐厅的广告来,我也绝不说二话的。来我这里的客人,在这里吃一顿,下一顿就去你们餐厅吃,这样才好呢!你说是不是,哈哈哈……”徐老板说得来劲了,一只手搭在熊威的肩上。 他们本打算要走,徐老板要请他们进去喝一杯茶再走。欢欢不知为何,一听徐老板说话,就浑身不自在,搪塞了一个理由就要走。 徐老板无法,走的时候对熊威笑眯眯地说:“熊老板真是好福气啊!”说完,朝熊威身边的欢欢投去一抹笑意。 欢欢在车上对熊威说:“这人讲话也太虚了,一个字都不能相信。和这种人打交道,千万要提防。” 熊威回道:“谈不上打交道,今天是自己送上门去的。平常也没什么交集,维持表面上的客套就够了。这人来赞比亚的时间也不短,听说是个笑面虎,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 “可不是,你看他那个样子,笑起来就像是一只老鼠,尤其是那两撇胡子。像不像?”欢欢乐起来了,笑得合不拢嘴。 熊威也被欢欢逗乐了。 从别后,忆相逢 7 一天晚上,欢欢接到了姐姐乐乐的电话。说她和儿子已经在上海登机了,飞机还有几分钟就要起飞。欢欢一听,高兴极了。以前和姐姐提过好几次,姐姐就是有各种理由推脱,不肯来赞比亚,哪怕是短途旅行都不来。这一次姐姐能来,欢欢高兴地几乎要飞起来。她对安安说:“你很快就能见到一位小哥哥了,高不高兴啊!”安安很配合欢欢,嘴里说“高兴高兴”。安安还没有见过平平呢! 乐乐第一次来到赞比亚。左手拉着行李箱,右手牵着平平,途径迪拜转机,在迪拜重新安检,搜身,也是折腾得不行。到了卢萨卡机场,满眼见的都是一张张黑炭脸,平平吓得依偎在乐乐边上,走路都不敢迈太大的步子。 欢欢和熊威一起来接机。欢欢看到一个身着白色上衣,蓝色牛仔裤的女人从里面走出来,个子高挑,长发披肩。只一眼,她就认出了是姐姐。多少年没有见了!可还是这么熟悉。 “姐,我真高兴,终于见到你了。”欢欢接过乐乐的行李箱,亲切地握着乐乐的手。 分卷阅读12 “呀,都长这么大了。上一次在中国,我见到你的时候,你还被抱在怀里呢!现在都成男子汉了,真好!”欢欢弯着腰,在平平胖乎乎的小脸蛋上摸了又摸,“平平,安安还在家里等你呢!你们玩也有个伴了。” “平平,快叫姨妈,后边的是姨夫。”乐乐指了指熊威和欢欢。 熊威这时候上前叫了声“姐”。乐乐还是第一次见妹夫,点点头算是问候了。 平平瞄了他们一眼,缩到了乐乐身后。 孩子第一次见人,都很怕生。尽管电话里平平拿着话筒亲昵地称呼欢欢“姨妈姨妈”,真的见了面了,乐乐就不敢叫了。毕竟还是第一次见面,乐乐无论怎么教平平,“姨妈”这个词只是存在于平平的想象中的。 乐乐是家里的大女儿,出生的时候父母随便取了个名字“乐乐”。二女儿出生的时候,就想两姐妹在名字上有种连带的关系,因此取了“欢欢”这个名字。欢欢乐乐,也是皆大欢喜的意思。不知道的还以为欢欢是姐姐,乐乐是妹妹。到了下一代,两个孩子还没有出生,姐妹俩就效仿父母的决定,说以后不管生了男孩还是女孩,都要一个叫“平平”,一个叫“安安”。 安安是熊威和欢欢的儿子,平平是欢欢姐姐的儿子。平平比安安大了一岁,俨然一对双胞胎。欢欢的姐姐,乐乐,此次来到赞比亚,一来看望许久不见得妹妹,二来是“避难”来的。 欢欢今年刚满三十岁,乐乐比欢欢大了四岁。只大了四岁,看起来倒像是大了八岁都不止。也许是婚姻不幸的缘故,皱纹已经悄悄地爬上了乐乐的脸颊。老的最明显的还不是她脸上的皱纹,眼角的鱼尾纹,是那郁郁寡欢的眼神。 乐乐的丈夫在国内开餐厅,开了五六家连锁店了,赚了不少钱。男人有了钱就容易变心,在外面找了年轻貌美的女孩。年轻貌美的女孩图他什么,无非就是钱。他就大把大把地在那女孩身上花钱,乐此不疲。乐乐看不过去了,就在她丈夫面前说了几句重话。说的话也不聪明,乐乐愤愤地说:“你真是越活越糊涂了。为了她花了这么多钱。你以为她看上的是你这个人吗?她看上的是你手里的钱!”乐乐说的是大实话,这才伤了她丈夫的自尊心。 知道他在外面有女人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那么些年不是也忍过来了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可以忍一辈子的。只要他知道回家,只要他心里还有平平这个儿子,做一对假夫妻,有何不可呢? 自那一次吵架后,乐乐被彻底打入了“冷宫”。将近两个月了,没回过家。平平问起爸爸,乐乐不知如何作答,只能抹眼泪。 欢欢心疼姐姐的处境,这才安排姐姐过来赞比亚。 车子驶进院子,乐乐四周一望,惊了一惊。她在国内住的是两百来平的公寓,面积算是不小了,地段也好,去哪里都方便。她只知道妹妹嫁了一个有钱的人。怎么个有钱法,她是不知道的。现在她算是亲眼目睹了。原来妹妹住的是花园洋房。房子倒是不稀罕,比这个高雅的国内也有。罕见的是院子里和足球场一样大的草坪,还有几棵枝叶繁茂的树,都是上百年的老树。 他们住在卢萨卡的富人区,这个区域的治安很好,很多有钱的欧美人和中东人都住在这个区域。赞比亚曾经被英国殖民,许多英国人在这里都拥有大量的土地。印巴人也比中国人来的早。中国人来的最晚,现在人数却是最多的,而且一年比一年增长。 熊威来赞比亚有二十多年了,那时候地皮很便宜。国内是炒房热,近几年,赞比亚是炒地热。多半是被中国人炒起来的,地价是年年涨。当时这块地皮买进来二十万卡瓦查都不到,现在要卖出去,至少也能卖个两百万。 房子是两层楼的小洋房,外面围了一圈高高的围墙。院子里的大片修剪齐整的草坪犹如绿色的毛毯,排列整齐的果树,院子正中央还有泳池。 乐乐暗暗感叹,不露声色。她现在没有心情来欣赏院子里的美景。 Grace早早就开始准备晚餐,一桌子的菜,给乐乐接风洗尘。飞机上的简餐吃不好,怕乐乐饿着,就让Grace提前把饭菜做好,一到家就开饭。 乐乐一脸的疲惫,胃口不佳,吃了几口就说饱了。平平趴在餐桌上睡眼惺忪,直打呵欠。赞比亚的晚饭时间在国内已是凌晨了。丰盛的晚饭草草就结束了。 乐乐用热毛巾给平平洗脸擦手后,就去睡了。姐妹俩也没机会说上几句话的。 第二天欢欢很早就起床了,安安起的比欢欢还要早。 “起来吃饭啦!都几点了,还不起来,Grace老早把饭做好了,我们都在等你吃饭了。”欢欢在门上敲了几下,转身又去陪儿子玩了。熊威连忙起来口里不住地说:“你们先吃,别等我啊。” 今天要穿的西装衬衫欢欢已经摆在床头了。他穿好衣服,在洗漱台前的镜子里照了又照,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颇有些扫兴。鼓圆的肚皮收都收不住,西装外套包裹不住那一堆的肥肉。再看看脸,塌鼻梁是最大的败笔,眼睛倒是还看得过去,粗壮的眉毛也能显英气。熊威 分卷阅读13 站在镜子前,总能照出他的不自信。欢欢是那样美丽,他害怕有人会在背后说,欢欢嫁给他,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早餐是Grace做的,有猪肉包子、饺子、腌萝卜干、荷包蛋。平平和安安两兄弟趴在桌子上吃了起来。欢欢拿起筷子:“姐,我们吃吧。别等他了,都喊过他了,还不出来。这人也真是的,吃个饭还左催右催的。”熊威刚好在门口听到了,笑着走进来:“看,又在背后批评我了!当着姐的面,也不给我留点面子。”乐乐笑笑,夹起一只饺子,咬了一口,一吃是韭菜虾仁馅,直夸饺子馅做得好。 她惊讶地说:“我真不敢相信,这一顿丰盛的早餐是一个当地人做的。还有昨晚的晚餐,我当时就好奇,一桌子菜是谁做的呢?想都想不到,竟然是Grace做的,厨艺简直比我还要好。”欢欢回道:“Grace以前在中国饭店里当过帮厨,学了不少。这还不是她最拿手的菜,改天让她做几样她拿手的,你一定会更加佩服Grace的厨艺。” Grace能听懂一些中文,在他们身后咯咯咯地笑着。安安放下了勺子,直接用手抓着饺子咬。一只饺子还没有吃完,脸上,桌上,衣服上全是溅出来的汤汁。平平也学着哥哥的样子用手抓着吃。 从别后,忆相逢 8 “到底是亲人,血缘相通的。他们两兄弟还是第一次见面,才在一起玩了几天哦,关系就好成了这样。”欢欢说。 乐乐看了一眼欢欢,欣然一笑:“小孩子就是这样的。好的时候好的不得了,等会儿说不定为了一个玩具就要打起来的。对了,餐厅叫什么名字来着?” 熊威管自己吃着,缓声道:“名字也是你妹妹取得。我说‘国泰餐厅’听起来怪怪的,再想想别的名字看,你妹妹就是不依。国泰就国泰吧,国泰民安康,也算是对这个国家的祝福了。” 欢欢马上接了话,一副曲高和寡的样子:“我哪里是要为赞比亚祝福了。国泰,goodtime,是不是音很接近的?Goodtime,the time that you enjoy yourself!这才是我的本意。你不懂,就不要乱做解释。” 乐乐听不懂英语,就没有做声。 熊威吃完碗里的最后一只水饺,用纸巾把嘴一擦便起身了:“好,我不懂。真理永远都站在我老婆那里的,听老婆的,就是对的!我还有点事,我得过去看看。我争取晚饭前回来,明天餐厅开张最后需要准备的几桩事,我们晚上再讨论讨论。”说着,熊威拨通了司机的电话,说他现在要出去,让司机赶紧过来。 司机William,保姆兼厨师Grace,门卫Jerry都住在院子后面的那一排仆人房间里,一共有三个房间,刚好住满。William接到电话,不到一分钟就从屋里跑出来了,一只手的衬衫袖子还没有套上。William从熊威那儿拿了车钥匙,三步并做两步往车库走去。 Jerry是一个四十岁上下的单身汉,身边没有女人。他高高的个子,不胖不瘦,身材很匀称。一听到车的喇叭声,他就从屋里出来了,站得笔直,站在门口,目送着他们离开。随后他又把黑色的大铁门关上了,上了锁。Jerry平时是院子里最闲的人,除了看门,顶多就是收拾下院子里的草坪树木,没有其他的事。这几天平平和安安在院子里玩耍,他就跟在后面,负责两个孩子的安全。 他走路的时候,左手会不自觉地前后摇摆,就像一个正常人走路时一样。再往下仔细一看,他的整个左手手掌都被截去了。虽然没有左手手掌,在做饭洗衣服时,左手的手臂还是可以帮右手干一些轻微的活,比如揉搓衣服和淘米。 欢欢和熊威从来不问,他这只手为什么没有了。他也没有主动说明。出于好奇,有一次欢欢试图想问,才说了一句“你的左手……”,她看出了Jerry不愿启齿。那种神态,就像是一个老人不愿意去回忆一段难堪的、无法接受的往事。 从此,欢欢再也不提。 要不是这个原因,Jerry也不会甘心在这里给他们一家当门卫吧。一个身体健全,脑子好用的中年男子,随随便便在外面的某个建筑工地里找一份工作,工资是远远比这里高的。中国人的建筑项目在赞比亚遍地开花,找工作还是不难的。 熊威走后,平平和安安就在院子里到处玩耍。还好院子足够大,跑来跑去都还是觉得新鲜。两姐妹还坐在餐桌边,说起了闲话。 乐乐先说:“欢欢,你在熊威面前总这么不苟言笑吗?看你说话的样子,好像他欠了你多少钱似的!女人嘛,应该在男人面前多撒撒娇。以熊威对你的感情,你只要稍微服个软,他铁定是样样都听你的了!” 欢欢不以为然,说:“撒娇,服软,这样的事我做不来的。我觉得,‘相敬如宾’才是夫妻之间正确的相处之道呢!” “哪个宾,是不是‘冰冷’的‘冰’?你们是当事人,我这个局外人看得比你们清楚。你是一个女人,不是机器人,也不是木头人,你要用 分卷阅读14 你的善解人意,体贴温柔,把他牢牢绑住。我这是过来人的话,你别不听。在你这里他得不到温情,他就会想办法去外头找的。比你年轻貌美的女人,外面多的是。你不要以为自己还有几分姿色,就不把他放在眼里。”乐乐放下手中的筷子,一本正经地说着。 乐乐的话,欢欢没有听进去多少。 欢欢心想,那一通话不应该说给她听,应该说给她自己听的,她连自己的丈夫都管不住,所以她说的话肯定没有实用性的。但是她不能明说,不能在姐姐的伤口上撒盐,她委婉地说:“亲爱的姐姐,你说的话我都懂。妹妹我这儿也有几句话想要和你说。走,我们去树下阴凉里坐坐。那几棵蓝花楹树下面太阳照不到,还有风,很是凉快的。” 姐妹俩一前一后走出来,看到平平和安安正在草坪上玩皮球,Jerry也趴在草坪上同他们一起玩。他们就在树下的白色铁艺椅子上坐了下来,一边聊天,一边看着平平安安玩。 微风抚来,树影斑驳,蓝花楹开得正旺。风一吹,花落一地。这一棵蓝花楹树,枝繁叶茂,如一把伞撑开了悬在空中。熊威是看树的行家,说这棵树有两三百年了。老树,不能砍。整个院子的布局设计都是围绕着这棵树。在一棵树下住久了,也产生感情了。这棵树以一副庄严而神圣的姿态站立在那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见证了多少人的悲欢离合,生老病死。而树本身,看上去好像是一成不变。 Grace收拾好桌上的碗筷,端出来两杯柠檬茶,放在他们中间的一张白色的圆茶几上。欢欢开口道:“姐,你别替我瞎操心了,我好着呢!你倒是为自己好好想一想。姐夫在外面胡来,你有什么打算吗?你总不能一味忍让。” 一说到这事,乐乐的眼圈都红了。她满腹的委屈也只能在妹妹这儿倾诉一番了:“他如果有一点分寸,给我留一点余地,我忍忍也就算了,必经安安都这么大了。就当是为了孩子了!你都不知道,他都两个多月没有回来了。在他心里已经忘记这个家了。我在家里时时刻刻都是煎熬,要不是你让我过来散散心,我都要憋出毛病来了。” 欢欢拿起茶杯,抿了一口,似有一腔怒气:“姐,你不是他的附属品,你更加不是家庭的附属品。你没有必要为了谁去牺牲自己。你完全可以为了自己而活。姐,你们离婚吧!让安安跟着你,反正他忙着和外面的女人厮混,也没有精力来照顾安安。离开了他,你们母子俩可以过得更好的。” “离婚……”乐乐怔住了,不知所措。 “有什么不可以的。如果他不同意安安跟着你,那就打官司。硬是要砸钱的话,我们也不是砸不起。”欢欢那坚定不移的眼神,仿佛给了乐乐许多的勇气。虽然眼前的困难丝毫没有得到改善,顿时她觉得心情畅快了许多。她知道,妹妹在财力方面不输给丈夫,熊威在非洲闯荡了这么多年,或许比丈夫要富有的多了。在物质上,有妹妹作为依靠,使她忐忑不安的身心得到了安定。比起钱财更能安慰她身心的,是妹妹的果断和执着。那样的信心正是她所缺乏的。 “离了婚,我们母子俩能去哪里呢?以后要靠什么来生活呢?从怀孕开始我就不插手店里的事了,一年里几家店能赚多少钱,我都不过问。每天就是伺候安安的衣食住行,像我这样的,怕是离开他连个体面的工作都难找。”乐乐仍是垂头丧气地说。 欢欢放下手里的杯子,身子向前倾了倾,语重心长地说:“姐,你还没老呢,三十多岁的年纪,不要说那些丧气的话了。离了婚,你可以重新来过,带着安安,找一个爱你的人。对,我就是想说,你还可以重新拥有爱情!何必为了一个已经不爱你的人,折磨你自己呢?” “爱情?爱情……”乐乐笑了,一脸的苦相。 “欢欢,你不要和我说这些不切实际的话。爱情是什么?它是什么形状的?有温度吗?有颜色吗?还是可以拿来吃,拿起穿?”乐乐反问道,“你告诉我,在现实的生活里,爱情究竟可以干什么?也是,这些问题你都可以轻易回答的,因为你有熊威。你们两个人的生活多甜蜜啊!哪里能体会到我这个倒霉人的心酸!” 欢欢当下就被乐乐的话说的呆住了,关于爱情的想象,她脑海里首先浮现出来的竟然不是熊威,是另外一个男人。想到这个男人,她感到一丝惆怅,一丝若隐若现的美好。 过了许久,欢欢才回过神来,如梦初醒般,继续说道:“好了好了,我们不说这个话题了!我的意思是,你要为自己活!只要你有这个想法,我这个做妹妹的全力支持你。” 乐乐握着欢欢的手,勉强挤出了笑容。 那一边传来了平平和安安清脆的笑声,Grace也加入了他们,两个大人陪两个小孩玩得正起劲。姐妹俩只在一旁看着,各自怀着各自的心事。 午后的时光悠长而闲适。 从别后,忆相逢 9 明天就是餐厅开张的第一天,他们计划举办一个小小的开张庆典,一来打响餐厅在卢萨卡的知名度,二来趁此机会多结交一些朋友, 分卷阅读15 为今后的发展添砖加瓦。卢萨卡很小,在卢萨卡发展的中国人倒是不少,各行各业的人,隔一段时间就能冒出一些新面孔。来一波人,每个人都带着故事来的,心酸的个人奋斗史,辉煌的创业发展史……故事讲都讲不完。哪天故事中断了,你在卢萨卡就再也见不到这个人了。来一波,也要离去一波。这个小小的舞台,只能容纳那么一点人。 许多琐碎的事情需要确认,姐妹俩坐在树荫下又讨论了大半个小时。最后确定了二十五桌中式菜,五桌西式菜。菜谱是早一个礼拜前就确定好的,西式菜最为简单,无非就是当地人喜欢吃的西玛,烤鸡,牛排,水果沙拉等。中餐就比较麻烦,来的客人里面有几位还是在大使馆里工作的官员,便宜一点的菜根本就上不了桌面。要是备一些贵重的菜呢,成本又太高,毕竟那一日的食物饮料都是免费的。所以在菜色的选择上,重了不好,轻了也不好,颇为难弄。人员签到,每桌摆放的鲜花采购,请来的当地鼓乐助阵,小礼品的发放,饭后瓜果等等事宜,欢欢在电话里和相关人员又确认了一遍。 下午五点多,熊威才回来。晚饭后,夫妻俩在客厅里又说得热火朝天。乐乐心里有自己的烦恼,总是心不在焉的样子,吃了饭就带着安安回房了。 欢欢和熊威把明天的细节问题一一敲定下来,忙完已是十点多了。欢欢又和熊威说了乐乐的事,熊威听了十分同情,建议让乐乐留下来,暂时不要回国了。欢欢本来也有这个想法,经熊威这么一说,就觉得非常恰当。她打算忙完这一阵就和乐乐说这个事。 第二天五点多,安安就醒了,跑到床边一直扯着欢欢的头发。他们被安安缠得实在睡不着了,也就起来了。这么重要的日子,欢欢必是要好好打扮一番。她在衣柜前站了一会儿,就拿定了主意今天该穿什么了。穿好了衣服,坐在梳妆镜前,心想今天的妆容总该艳丽一点的,毕竟是喜庆的日子。 赞比亚的天总是亮的很快,六点钟左右,太阳已经悬在树梢上了。安静的院子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了,今天每一个人的任务都很重大,大家都早早地起来了。Grace的任务是看好两个孩子,欢欢和乐乐是挤不出一丁点时间来陪孩子的。Willian就更有的忙了,进进出出招呼客人,缺什么了要立即去购买。Jerry被派去餐厅里充当服务员,吃完早饭就跟车过去。 高跟鞋的细跟在瓷砖上碰撞出咯咯咯尖细的声音,那坚定的带有节奏感的声响,是一曲伴奏,是一个衬托。紧接着,坐在沙发上的熊威缓缓抬起了头,朝一个方向目不转睛地望着。她穿了一件盖膝的无袖黑色长裙,顺滑的料子紧贴着每一寸肌肤,勾勒出一个性感温婉的身线。点睛之处是那一件嵌着白珍珠的浅灰色的披肩,披在肩上很慵懒随意的样子,却又不失优雅,甚至有几分高贵的气质。她的长长的卷发也很随意地披在肩上,额前的刘海是将要盖住眉毛却又没有盖住眉毛的长短,左上方的发丛里有一枚别致的发夹,月牙型的黑色钻石发夹,在有光的地方就会折射出耀眼的光芒。那是几年前熊威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欢欢今日的装束其实很是普通平常,并没有惊鸿一瞥的惊艳。但当她站在你面前,那种浑身散发出来的气质,以及眉眼间传达出来的风情,足以使你停下来,专心去观望。 乐乐望着妹妹,打趣道:“我有预感,你们餐厅的生意必然是要大火的。这样美丽的老板娘,有多少男士,冲着你,也是要经常来吃饭的。” 熊威喝了杯水,清了清嗓子,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咳了几声,说:“我们赶紧吃饭吧,吃好了马上去餐厅。” 乐乐还是第一次到餐厅里来。餐厅和他们居住的小别墅有七八公里远,就在总统府附近的独立大道上,算得上是卢萨卡的黄金地段了。卢萨卡最高的建筑应该要算天桥边上的“铜楼”了,其他的建筑都很矮,大都是是一层楼的平房。国泰餐厅有三层楼高,每一层的面积在三百平米左右。沿围墙是一圈椭圆形的停车区域,大门口有两座威武的石狮子,镇宅护院。一楼采用方桌,两排并列的餐桌椅依次展开,中间用花带隔离开。二楼是包厢,采用圆桌,有四个小包厢,四个中包厢,两个大包厢。三楼是露天阳台,环境比较清幽,不仅可以吃饭,还有咖啡茶等饮品供应。 九点多,已有客人到来了,多是些熊威在生意场上的朋友和合作方。熊威向她们一一问好,请他们入座。十一点,院子里已停满了车,客人络绎不绝。欢欢起先站在一楼大门旁的签到处,与刚进门的客人们招呼问好。 人到齐后,走进来七八个身着奇装异服的当地人,一个男的光着膀子,下身围了一圈拖把似的细长的彩布,脖子上带着一串木头雕刻而成的项链;一个女的头上用一块布头包裹着,短裙外面挂满了铃铛,手臂上纹着奇怪的图案。他们随着音乐的节拍欢快地舞动着臀部,肚子,双手,最具感染力的是脸上毫不掩饰的笑容,热情奔放,带着原始人特有的野性。 他们简直是上帝派来的天使,仿佛感知不到苦难和沉重,脸上绽放着孩童一般天真的笑容。然而事实的情况是赞比亚的人民经受了沉重 分卷阅读16 的苦难,曾经被殖民过,直到现在还生活在饥饿、贫穷、疾病当中。这一类人若不把苦难当做什么,那么,所谓的苦难也真的就不值一提了!下面的观众也被他们的热情所感染,掌声渐起,有几个中国人走上来加入了他们,学着他们的样子一起舞蹈。 舞蹈结束,该去向客人敬酒问候了。欢欢端了一杯红酒打算敬酒致谢。她想和熊威一起去敬酒,以防有想要灌酒的客人,却发现熊威正和他的一位至交谈得不亦乐乎。这种场面怎么能光招呼一个人呢? 时间不早了,再不去客人吃好就离席了。欢欢于是走到后面几桌那里,从后面向前面开始敬酒。前面的几桌VIP是一定要与熊威一起去的,等她敬完后面几桌,熊威的谈话也该结束了。 一向稳重的熊威,今天却不按常理出牌。欢欢心下有些气恼。 从别后,忆相逢 10 欢欢每到一桌,在座的人都站了起来,举起酒杯向这位美丽的老板娘祝贺。从人们那流连忘返的眼神里可以看出,欢欢确实吸人眼球,不论是同性还是异性。有一位朋友,听口音是来自东北的,憨憨的一个小伙子,在华为驻赞比亚分公司上班,他举着一个啤酒瓶,十分亢奋地说:“有卢萨卡第一美女在,餐厅的生意绝对会好到爆!美丽的老板娘,以后我只要出去吃饭,绝对来这里吃!我干了,你随意!”说完,他果真将瓶里的酒喝尽了,酒量和性情一样豪爽。 这一幕,欢欢自是万分感动,她只是浅浅地抿了一口杯中的香槟。她笑吟吟地望着那个小伙子,眼神里的真诚也如瓶中的酒,使他感到了几分醉意。 还有一个不知姓名的朋友,开玩笑说,欢欢看起来怎么一点不像一个有五岁孩子的妈妈,倒像是二十岁出头的小姑娘,说熊威真是好福气!欢欢听了也忍不住要笑,而她清楚哪些话是恭维,哪些话是虚情,哪些话是实意,她脸上那充满生气的活泼的微笑其实是一面自我保护的盾牌,将恭维的,虚情的那一部分统统都挡了回去,丝毫没有留在心里。欢欢始终是谦卑的,温婉的,有礼貌的。因着这份谦卑和温婉,欢欢身上的知性和教养又完全显露出来了。 熊威这时才向她走来。欢欢瞪了一眼熊威,埋怨了一句就不再提了。 他们手挽着手朝靠墙的一桌走去。熊威交友甚广,这一桌全是熊威的朋友,有做家具加工的,有开养殖场的,还有生产各种塑料制品的,都有自己大大小小的产业经营着。既是朋友就无需过多客套,熊威和他们集体喝了一杯就想换下一桌的。正要走的时候,被一声叫唤拉住了:“熊总,别走啊!大伙儿还是第一次见过嫂子呢,怎么也不给大家介绍介绍?你还想金屋藏娇啊!”熊威无奈,只得装模作样地要开始介绍。说了半天,也只说了名字,籍贯,爱好等呆板的信息。大家哄堂一笑,非得要欢欢做个自我介绍。欢欢于是开口道:“大家既是熊威的兄弟,那也是我的兄弟。身在异国他乡,相识也是缘分,大家如果不介意,就甭管我姓谁名啥了,直接喊我一声‘嫂子’得了。”说话时的神情既活泼又灵动,还不失一种身份的庄严。话一说完,大家就‘嫂子嫂子’的喊起来了。 有一个坐在最里面的人,欢欢在说话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他了。他没有随着其他人喊她嫂子,但是却在她靠近这张桌子的时候起,目光就没有从她身上移开过。欢欢在说这一番话时,目光也是游离的状态,她眼角的余光一直有意或无意扫到这个人。她在思索,她在打量,她在想象,她在回忆,许多复杂不可名状的感情一下子充斥在她的眸子里…… 她和熊威走开时,她忍不住回过头来,又看了一眼那人,然后很是惊慌,很是胆怯地收回了自己的目光。这惊慌并不是来得无缘由的,因为在她回头的刹那,那个人也在凝视着她。两人刹那间的目光交汇,一直要望到对方的眼里,望到对方的内心深处,仿佛是一个飘忽的契约,一种忽然间就达成了的共识,使两个人的心灵瞬间就靠近了。虽然欢欢还不知道这个人的名字,从事什么行业,与熊威是什么关系。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一个眼神能说明一切,也能暴露一切。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好让自己变得淡定从容一点。她还得跟着熊威去应酬余下的客人。 饭桌上的几句玩笑话不胫而走,成了卢萨卡华人圈里的一个美谈。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欢欢莫名其妙就成了卢萨卡公认的“第一美女”。 忙碌的半天终于要结束了。一点钟刚过,餐厅的大院里嘈杂声渐渐褪去,午后的阳光还是那样烈,炙烤着院门口的两座石像,阳光打在光滑的石像表面上,反射出刺眼的光芒。院子里的花草树木也经历了一场热闹的宴会,它们参与其中,等到人群散去后,它们也困了,乏了,枯萎了,枝叶斜斜地倒在了地面上。 这个人是谁呢?虽然是第一次见面,竟然熟悉得像是久别重逢。 久别重逢。 乐乐人生地不熟的,并没有过多地参与其中。登门的客人她是一个也不认识的,但她也不想坐在那儿什么事都不干。她忙着 分卷阅读17 倒茶,递酒水,收拾桌面,成了一个服务员的角色。一天下来,她是没有闲过,也累得直不起腰。 回到了家里,欢欢说累了,要去睡一觉。熊威笑说:“都一两点了,在沙发上稍微躺一会了就行了,你还想去卧室睡多久?不要现在睡足了,晚上又睡不着了。”欢欢不理会他,头都没有回一下,就进了卧室。她换了睡衣,闭着眼睛侧身躺在床上,好长时间都无法入睡。 她想起了那个人,那个画面在她脑海里重复着,画面里的人对着她微笑。反反复复,像电影的画面,闪过,又重来,她感到很疲倦,却怎么也睡不着。直到四点多,安安突然跑进来,站在床边使劲摇着她的胳膊,她不情愿地睁开了双眼,问安安今天乖不乖,吃了什么,平平也跟进来了,两人在她床前跑来跑去,还不时翻腾房间里的东西。欢欢把他们弄出了房间,自己赶紧换好衣服,也出去了。 乐乐正在厨房里和Grace一起弄晚饭。熊威卷着裤脚,手里拿着一根粗圆的水管在给花草浇水。平平和安安跟在他的身后,弯着小身躯一前一后拖着那根笨重的水管,非常吃力的样子。欢欢站在窗前望着这个场景,感到心里平静多了。她努力让自己思想集中在安安和熊威的身上,努力使自己不再去想那个仅仅有过一面之缘的人。刚才在迷迷糊糊中,她还有一个想法,她想去询问熊威,问他那个人是谁。现在看来,那真是一个荒唐而又可怕的想法!她把那个想法压下去了。她看着平平和安安在喷泉一样的水花里玩耍时,她平静地笑了。 乐乐总是惊讶于一个当地的黑皮肤女人能做出一桌地道的中国菜,在厨房里不停夸奖Grace的手艺。乐乐会一点点英语,Grace会一点点汉语,他们的交谈总是中英混杂的,不过于理解无碍。 吃饭时,欢欢提到了让乐乐住下来的事。她说:“姐姐,我和熊威都商量过了,想让你留下来。你就不要走了。你一个人带着平平回去,我们实在是不放心。要是我们也在国内,那也还好的,总有个照应。我们隔得这么远,要是有点事情,赶过去都来不及。你一个人生活,丈夫是靠不住的了,好歹还有我这个妹妹。你们就留下来吧!你看,平平和安安两兄弟刚玩到一起了,他们也不想分开的。” 乐乐顿了顿,有些为难地说:“留下来,也不是个办法。平平还得上学,总是要回去的。” “上学也不一定要回去啊!这里也可以上学的,不会耽误平平的学业。”欢欢说。 “在这里上学,教的都是英语,以后连汉语都要不会说了!也不能一辈子都呆在这里的,总要回去的。”乐乐还是有些不放心。 欢欢接着说:“怎么会呢!卢萨卡除了有英国国际学校,美国国际学校,还有中国人办的中文国际学校,里面是以中文为主的,当然也会教英语的。安安就在那里上的学,老师还教她们学拼音,练毛笔字。” 乐乐不说话了,似乎是被他们说动了。熊威旁敲侧击道:“你就不要见外了,欢欢只有你这一个姐姐,手足情深。你和平平要是这么回去了,欢欢估计连觉都要睡不好了。”\ 在他们的挽留下,乐乐终于决定不走了。 相看两不厌 1 熊威来赞比亚的时候,赶上了好时机。 那时候的政策远没有现在严格,在赞比亚出口木材,进口到中国,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当时卖的最好的是非洲的红木,集装箱还没有到中国港口,船里的红木就被家具厂的老板预订光了。熊威清楚地记得,他每个月要发十多个集装箱到中国,每一次都是供不应求,根本不需要找客户。 客户多,木材资源也很丰富。在丛林里向当地人收购木材的时候,一棵树的直径基本上比一个人还要高,直径低于两点五米的,他们都拒绝收购。 赞比亚的红木被大量砍伐,上等的红木越来越稀有。除了红木,熊威还出口黑木,血檀等珍稀木材。 政府层面严厉打击砍伐木材,当地的居民却对中国商人非常友好,他们帮助中国商人找到上等的木材,经由他们的手,把一棵棵上百年年龄的树砍倒,运到一个专门的点进行粗加工,然后再运到港口。政府的严厉打击,木材质量的下降,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使得木材贸易行业一年比一年难做。原先在这一行赚了钱的,都开始转入他行。 熊威现在的精力主要放在餐饮上,木材生意差不多就剩了个空壳子在那儿。 他认定非洲这片热土将会成为第二个亚洲,未来的发展不可小觑。国内各个行业趋于饱和,竞争十分激烈,利润空间相当狭小。那么,企业家的出路在哪里呢?他们必然会寻求劳动力和原材料更加廉价,投资环境更加宽松的地方,那就是非洲。 他有着恢宏远大的理想,他想要在非洲好好混出一个样子来。餐饮投资只是他计划中的一部分。他早几年就分析过赞比亚的零售行业,并且还写过一个投资风险报告,里面详细地介绍了投资赞比亚零售行业的利与弊。 以卢萨卡为例子,十年前,卢萨卡没有像国内一样 分卷阅读18 的综合性商业中心,只能看到一些小商铺和零散的超市。后来Shoprite 和 Pick n Pay两家大的连锁超市纷纷进军卢萨卡,已成规模。走进超市,面包、熟食、蔬菜、水果、粮油、日用品、服装等等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几乎满足了客户各种各样的消费需求。但是到货架上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商品的品种单一,尺码不全,标签上的价格偏高,再看的仔细一点,就会发现很多的商品标签上都写着“Made in China”。 熊威萌生了一个想法,他要在赞比亚开中国人的大型购物超市,在超市的大门口挂两盏具有中国文化元素的大红灯笼,Shoprite 和 Pick n Pay两家超市里有的商品,他都要有,他还要从中国直接采购一些他们没有的商品,满足当地华人的消费需求。 一想起这个创业的点子,熊威就感到兴奋不已。开一家这样的大型超市,资金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苦于资金不足,他到处打听有没有志同道合的人。 文思和周新在卢萨卡Kabulonga区域的第一家建材店开得很成功,他们原本的计划是在卢萨卡东边再开一家相同的建材店。后来在一次朋友生日的聚会上,认识了熊威,听熊威讲过一番言辞高亢的投资计划,顿生了和熊威一样的想法。那天生日聚会结束后,熊威一直想和文思私底下好好谈谈这个创业计划,后来又邀请过文思好几次,希望他来家里详谈。 文思把这事搁了很久。 熊威餐厅开张的那一天,文思和周新也被邀请来捧场。 那天第一次见到了欢欢,过了这么些天了,想起那天的情景,文思还觉得恍如梦境,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他有一次在梦里也重复过那个场景。在梦里,也是在人声鼎沸的地方,他和欢欢遇见了,还说了一些话。一直记不得梦里讲了什么话。他回想起来,上次见面他好像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 真是没用!也不是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了,怎么会局促成那样! 而在那个梦境里,他也是呆呆地凝望着欢欢,周遭的嘈杂声被一道屏障隔开来了。欢欢一脸娇羞地朝他走来,细尖的瓜子脸,闪烁着光芒的深邃眼睛。与欢欢的第一次相遇,文思总觉是一场梦。而他循着梦的痕迹,想找出那个梦里的人。 她的眼睛不算太大,正如她的身材和脸庞一样秀气,小而有神。眼睫毛很长,当她转身沉思时,或是低头看什么东西时,长长的睫毛呈优美的弧线弯了下去。那些在身后注视着她的人的眼神也跟着沉了下去。她忽然抬起了头,嫣然一笑,浑身有一种玫瑰花绽放时妩媚和芬芳,玫瑰花的花心是她的眸子,发出迷人的光亮。那一双眼睛简直会说话!听不懂她眼语的人,只会呆呆地,痴痴地,屏声凝气地望着她。听得懂的人,更是一副痴痴呆呆的模样。因为懂得,所以轻易沦陷。 文思打算这周周末就去拜访熊威。一个人去难免显得突兀尴尬,他和周新说,去熊威家商讨下一步的投资计划。周新对于投资非洲也充满了热忱,他认为多结识几个资金雄厚的朋友很有必要。 周六的下午,周新和文思一起去熊威家里拜访。熊威也在家里等文思的到来。若不是文思要来,他们本该在餐厅里忙碌的。 车子缓缓驶进院子,文思莫名地感到一阵紧张的悸动。 这时候他才隐约知道自己急于来拜访熊威的真实意图。他在心里却不断否定,他不过是来看望一个盛情邀请过他的朋友而已。 他们两人一下车,迎接他们的是平平和安安两个小不点。他们并排站在树下,好奇地望着文思和周新。刚刚午睡醒来,两人脸上还有些睡意朦胧。文思一眼就看出来了,那个矮一点的小男孩是欢欢的孩子。安安长得其实不太像欢欢,文思认出安安也许只是凭着一种感觉。 文思朝平平和安安挥挥手,就和周新进屋了。宽敞的客厅,南边是一面玻璃墙,淡蓝色的条纹窗帘拉上了一半,客厅里一半明,一半暗,白色的蕾丝边窗纱还飘在风里,犹如梦中的场景。红木茶几上摆了两盆花,养在玻璃瓶里,淡雅清新,也是梦中的颜色。 熊威从卧室里匆忙走出来,估计也是午觉刚刚睡醒。悠闲散漫的周末午后,每一个人都应该好好睡一觉。文思自己也好像是在一场未醒的梦中。 “梁总,周总,请坐,请坐!终于等到你们了,以后周末没事了就应该多走动走动。”熊威热情地和他们攀谈起来。 他们一入座,Grace就端了两杯绿茶放在茶几上,微笑着和他们打了招呼。每次见到家里有中国人来访,Grace就会很殷勤地端茶送水,顺带送上一句不是很标准的中国话:“很高兴见到你,欢迎你!” “熊总,老早就想来拜访了,前段时间太忙,一直拖到现在。我昨天和周新说,无论如何,那么今天那么明天,一定要去拜访一下了。这是我的好朋友以及合作伙伴,周新,□□的周,新年的新。”文思说。周新连忙说道:“熊总,幸会,幸会!” 熊威向周新微微一点头,说道:“周老弟, 分卷阅读19 一看你就是二十来岁的小伙子,真是年轻有为啊!文思,你也是,年纪轻轻就出来闯荡。我这奔四的人了,老喽,不比你们了。” “熊总才是真正事业有成的人,就不要拿我们取笑了。拉萨卡华人圈里哪个人不知道,木材贸易行业,熊总可是开先河之人,最近又新开了餐厅。我们还要多向熊总学习取经呢!”文思谦虚地说。 熊威听了,几分喜悦浮上心头,面带微笑地说:“木材生意就别提了,赚钱也就那么几年。以前做木材生意的现在都改行了,行情都变了!对了,上次我们谈的,在卢萨卡开一家大型的综合超市,我后来细细考虑过,觉得可行性很高!这无疑是今后零售业发展的一个方向,我们趁早做打算,才能抢先吃得那一块蛋糕。” 周新连声称是:“是是是,熊总分析的很有道理。我们今天一来拜访一下熊总,二来也是为了此事。我和文思本打算明年年初着手开第二家分店,如果这一桩事进行得顺利,那就把开分店的钱投到开超市里面去。但是依我们的经济实力,怕是还远远不够,还得找一个有资本的合伙人。”三个人里面,论年龄,周新是最年轻的,论财力,周新也是最缺乏的。他的举止言行,完全是一个晚辈向前辈请教的模样,谦逊,低调,还有些拘谨。 相看两不厌 2 熊威斜靠在沙发背上,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微微抖动起来。他点点头,接着说:“我也是这么认为的,眼前我们两家的资金加起来还不够,那么不做,要做就做大的。不过我们可以先考察,我这边还有几个朋友对这事也有兴趣,改天约出来大伙儿见面商讨商讨,资金不是问题。” 文思在一旁似乎思索着什么事情,没有发表什么意见。 周新突然又说:“我听基特韦的朋友说,在基特韦已经有这么一家中国人开的超市了,但是规模不大,品种也很不齐全。名字好像就叫‘基特韦商贸城’,我们可以先去看看,取其长,避其短。” “我也听说过,基特韦商贸城,里面的商品都是从中国采购来的。不如下个月我们抽空去看看,和他们的老板谈一谈,说不定也能合作呢!”熊威说完,自信地笑了,似乎已经看到了他设想好的宏伟蓝图。 周新望着前方,陡然来了一句:“都说嫂子是卢萨卡的第一美女,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嫂子您好!” 话音刚落,文思放下手中的茶杯,向前方望去。欢欢穿一身米白色的休闲套装,脑后梳着一个长长的马尾辫。餐厅开张那一天,周新临时有事没有去成,今天算是第一次见到欢欢。在周新看来,欢欢这一身打扮像极了二十岁出头的小姑娘,年轻有活力。 今日她没有化妆,白白净净的脸上显得眉清目秀。这一类清纯柔美的少女形象,正符合了周新梦中情人的标准。这一句情不自禁的赞美,也是发自内心的。 文思望着欢欢,许久才挪开依恋的目光。上一次见到的是一个成熟女性的妩媚的美,现在看到的是少女般未经修饰的清纯的美,文思觉得欢欢无论怎样打扮,都是美的。她心里清楚,这个女人已经把他吸引住了,他的目光,他的心,都围着这个女人打转。更另他欣喜若狂的是,他在她的眼里,看到了回应。那样深刻而炽热的眼神,只能说明一点,她也爱上了他!虽然他们之间还没有正式说过几句话,虽然她是一个结了婚的女人,虽然他对她一无所知……这又有什么呢?爱情之火已经燃起来了,势不可挡。 爱情里,有什么道理可讲的? 欢欢一只手搭在熊威的肩上,熊威抬起手轻拍了几下欢欢的手背。很细微的一个动作,文思觉得很不舒服。欢欢紧贴着站在熊威的身后,一副看似很和谐的画面。文思第一次意识到熊威的存在,他第一次这么明确清楚地了解到,欢欢的生命是和这个男人联系在一起的。当他意识到这个现实的时候,他躲开了欢欢的眼神。文思害怕自己举止失态,低头喝起了茶。 欢欢的精神很好,不像是刚睡醒的。周新那一句夸赞的话,她听了只是淡淡一笑,走到熊威身后,向文思投去匆匆的一瞥。 她没有看自己的丈夫,而是客套性地和他们说起了话:“都听熊威说起过你好多次了,你们也真是大忙人,这么久才来家里玩。你们谈生意上的事,我是听不懂。但是给你们准备吃喝的,我是在行的!今天晚饭就在这儿吃吧。”欢欢说到“你”那一个字时,语气里不自觉地带着羞怯。那时熊威还不认识周新,那个“你”明显指的是文思。她旋即把头转向了窗外,又说了几句玩笑话,以此来掩饰内心的波澜。 在他们说话的时候,熊威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妻子。他打量着文思和周新脸上的表情,哪怕他明明白白地看见这两个人的目光从他身上移到了身后的妻子的身上,他也还是神情愉悦,颇有一种张扬的胜利者的姿态风范。 欢欢就像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放在陈列柜上,他毫不吝啬打开了大门,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前来观赏这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从他们叹为观止的赞美声中,流连忘返的脚步中,他的虚荣心和自信心得到 分卷阅读20 了空前的满足。他的妻子是美的,为什么要藏着掖着呢?他恨不得要宣告天下,因为美丽的妻子只属于他一个人的。他才是最终的获胜者和占有者。熊威从未发觉隐藏在他内心深处的阴暗病态的一面。 他自以为这是深爱妻子的一种方式。 欢欢从厨房里端了果盘出来,放在他们中间,加入了他们的谈话。乐乐从院子里走进来,牵着手上沾满了泥巴的平平,安安跟在平平后面,小脑袋不停地往后转过来,看这边的大人们在干些什么。给平平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后,她就在欢欢身边坐下。平平和安安两人安静地站在沙发后面,好奇地瞧着他们。 “刚才说到哪儿了?去基特韦考察,是吧!对了,欢欢,你去不去?你一向点子多,去的话,肯定少不了你!”熊威接上了刚才的话题。 周新回道:“嫂子能去,那是最好的了。”文思朝他们默然一笑。 院子里开进来一辆银白色的小轿车,过了一会儿,走进来一个膀大腰圆的身影,头发剪的奇短,远看过去还以为是个男的。走进了,看清了五官,才发现原来是个妇人,肤色晒得和当地人很是接近了。 “你们要去哪里?我也要去。”她一开口,声音也和她的身材一般魁梧高大。 她是熊威家里的常客,年纪倒是不小了,有四五十岁,大家都喊她“王姐”。老家在青岛,二十多岁的时候跟着中国援助赞比亚的河南医疗队来到赞比亚卢萨卡,是跟队的一个中国厨师。援助结束了,她却不想回去了。她一个人在赞比亚能干点什么呢?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女人,只能和土地打交道了。她在当时的郊区,现在已经是繁花的商业区了,租了一块地,用来种菜,养猪、鸡、鸭。这些事情都是她所擅长的,干起来是得心应手。随着近几年大批的中国人涌入赞比亚,她农场的生意越来越好。她索性就把那块地买下了,当起了农场主。 天蒙蒙亮,她就把鸡鸭一只只装到笼子里,用货车拉到农贸市场上去卖。有几个大腹便便的当地黑女人和她抢租位,她就撸起袖子和对方干了起来。当地人知道她这个性子,也就不再招惹她了。最近,赞比亚政府出了一项新的政策,使她很头疼。 “王姐,什么风把你吹来了?”欢欢打趣地说道。乐乐随即起身,去添置了一杯茶。 “也不知道赞比亚最近刮的什么风,刮的真叫人头疼。”王姐走到欢欢对面的沙发上,瘫坐在沙发上,一阵唉声叹气之后,又说道,“这下我可完了,赞比亚待不下去了,收拾包袱,走人了。” 乐乐关切地问:“怎么了,王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在座的三位男士也是怔怔地望着她,云里雾里一般。 “赞比亚政府禁止外国人从事养殖业,以后我的农场不能养猪,养鸡,养鸭了!这不是分明要遣送我回国嘛!把我干的行当都给禁止了,我去喝西北风啊!”王姐声情并茂地说着,十分可怜。 欢欢轻笑一声,说道:“当地人这么懒,好吃懒做,他们才不愿意去干这脏活,累活呢!要是以后吃鸡鸭鱼肉都得靠他们,那价格可要翻几翻了。物以稀为贵嘛!” 熊威见王姐平时生龙活虎的,今日却像瘪下去的气球,于是好意调侃道:“王姐,我看眼前就有一个好法子,可以马上就解决你的问题。” “什么样的法子?”王姐头一仰,眼睛一瞪,看着熊威。 熊威顿了顿,似笑非笑,说道:“赶紧找个当地人老公啊!这样你不就成了当地人的媳妇儿了,赞比亚政府也不能禁止你从事养殖业了。你说我这个法子,是不是又容易又有效?” 熊威说完后,客厅里笑声一片。文思和周新随声附和,也说是一个好办法。王姐仍旧仰着头,不去看熊威了,顾自叹着气。大家拿她取笑,她也不生气。王姐并不是那一类小女人,靠脸蛋吃饭,扭扭捏捏的放不开。她长着一张男儿脸,男儿的身材,男儿的性格,她靠自己的体力吃饭,在潜意识中,她也把自己当成是一个男人了。 相看两不厌 3 欢欢止住了笑声,像是要为王姐说话似的,辩驳道:“人家政府人员也不是傻子,这么好糊弄过去的。就拿津巴布韦来说吧,许多限制的行业只允许当地人从事。他们对当地人的定义是必须七代以上在该国生活的,才算是他们的当地人。现在是在风口浪尖上,政府查的严,王姐你就不要去农贸市场摆摊了,那里人多嘈杂,也不安全。缓一段时间,禁令自然就放开了。政府层面不过是要做点成绩来给老百姓看看,为了下届选举,都是政治手段。到头来,谁不愿意用更少的钱买到更好的东西!” 王姐似乎看到了一线希望,连连应了几声,大声说道:“有道理!有道理!” 文思也不禁感慨道:“说得真是有道理,王姐你就放宽心吧!”文思好像无法做到像周新那样,嫂子长嫂子短地去喊欢欢,他叫不出口。 后来又说了一通无关紧要的话,已经临近傍晚了。熊威提议大家都不要走了,直接去餐厅里开一桌,一边吃饭,一边聊。 分卷阅读21 王姐倒是不客气,说可以。可是周新和文思一再推脱,说店里还有事情没有处理完,最后王姐也不好意思一个人留着,只能跟着他们一起走了。熊威和欢欢一直送到大院门口,等到车子驶出了院子,Jerry把门关上了,他们才往回走。 文思在车里斜着头,向欢欢投去了最后的一瞥。 经过一个下午的相处,她觉得与欢欢又近了一点。他还有一个重大的发现,也是今天下午的收获之一。他自诩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这个发现不会有错。 他发现,欢欢并不爱熊威。当然也不能这么断章取义,只凭一个下午的时光就把他们的感情否定了。欢欢的言谈举止,她的那种深邃炽热,多情迷茫的眼神,从来没有如此这般看过熊威。这些遐想或许只是文思的一厢情愿而已,但是他却坚信不疑。哪怕是错了,他也贪婪地要沿着这个错误的思路继续走下去。 “文思,你知道熊威他们一家来赞比亚多少年了吗?”周新问。 文思陷在沉思里没有回应。周新用身体撞了一下文思,好奇地问:“在想什么呢?着了魔一样。我说,你知不知道,熊威他们一家子来赞比亚有多少年了?” “这个不清楚,我只知道他们刚来的时候做木材生意赚了不少钱,根基也是在那个时候打下的吧。”文思回答。 周新咬了咬嘴唇,点头说道:“他们倒是有家底的人!光看那一个大院子,就是有钱人的做派。我看里面还有四栋在建的小别墅,等建好了出租出去,一栋别墅的租金每月就在两千到三千美金。咱俩在投资方面,经验有,管理能力也不差,唯一缺的就是资金。希望这个熊威可以弥补我们的不足,助我们一臂之力吧!” 文思笑了笑,有些不以为然:“你这脑筋什么时候这么好用了!人家家里才去了一趟,你把做生意的门路都摸清了。佩服,佩服!” 周新嘿嘿嘿笑个不停,还以为文思是在夸他有做生意的头脑。“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在非洲混了这些年,也是见过世面的。我真羡慕那些早来非洲的人,早个十年吧,不论干哪个行业,赚钱都比现在容易得多。要是再早个三年五年的,那钱都不用赚,弯下腰地上捡捡好了。对了,熊威的老婆真的是美人胚子。人们总以为女人越嫩越美,老牛总喜欢吃嫩草!我以前也觉得年轻就等于貌美,就算不是太美,也是有一半美的基础在了。现在我觉得女人老了也可以美,比那些年纪轻轻的女孩子还要耐看,越看越美!唉,我也就看看而已,看看而已!” 文思看了一眼周新,带着嘲讽的口吻说:“发表完了你的生意经,又来一通美人经。听得我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要起了。快打住打住吧。” 文思嘴上这么说,一提到欢欢,他的神情忽然就变得迷离了起来,起了雾一般。 他们走后,欢欢一直陪孩子们玩。在草坪上踢皮球踢累了,欢欢就回屋里休息。两个孩子见欢欢不在了,直接睡倒在草坪上,你一脚我一脚互踢起来,皮球在争抢中滚到了远处。平平在地上翻了个身,斜着眼看到一个黑人小男孩,个子高高的,像一个木杆子立在那里,正面带微笑看着他们。平平站起来走到那小男孩身边,一个劲儿地问:“你是谁?你是谁?”小男孩被问住了,一句话也不说,跑到Jerry的身边,躲在他身后。 平平说话的声音很高,而且说的是小男孩听不懂的中文。只要平平一靠近,小男孩就畏畏缩缩地躲在Jerry身后。安安是在赞比亚长大的,在家里和学校里说的是中文,英文也还会说一些。安安走到小男孩边上,说:“Hey,How are you?”小男孩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仍旧没有说话。 乐乐从屋子里出来,看到院子里多了一个小伙伴,指着那孩子对欢欢说:“咦,这是谁家的孩子?” 欢欢一看三个孩子已经玩在了一起,说:“我猜应该是Jerry的儿子,但是他又和我说没有结婚,真不知道这个孩子是怎么来的!”乐乐笑了,走到男孩跟前仔细打量着:“总是爹妈生的!还能从哪里来呢!妹妹,我在卢萨卡的大街上也见到过许多当地人的孩子,怎么都长成了一个样子了?” “什么样子?”欢欢回屋里拿了几样安安喜欢吃的零食,正走出来。 “眼睛大的出奇,个子很高,骨瘦如柴,感觉营养不良。真的,好像我所见到的孩子都是这个样子。”乐乐一本正经地说。 “那是因为你只见到过穷人家的孩子。如果生在富人家庭,那孩子也是很金贵的。非洲国家的贫富差距都很大,所以动荡不安。”欢欢把零食拿给Jerry,又对着Jerry说:“这是给你的儿子吃的。下一次,不要再和我说,你没有结婚,没有老婆,儿子都有了。” Jerry弯下腰,双手接过那几袋零食,连声说“谢谢”。一转身,只听见Jerry在身后说:“Madam,我真的还没有结婚,孩子是不小心才有的,我真的没有骗您。”欢欢听了忍不住要笑。 晚饭后,一家人在客厅里闲聊一阵就各自回房了。那一晚,欢欢 分卷阅读22 的梦境是这样的。 大雪纷飞的时候,成林要坐火车北上,去北京报到。这是他们大学毕业后的第一次分离。火车已经到站了,乘客正排着队依次上车。在人群中,两人依依不舍地望着对方,似有千言万语要说。 成林在欢欢耳边说道:“亲爱的,你要乖乖的。等我赚了钱,会有属于我们的房子,我会给你一个温暖的家。你要乖乖等我!”欢欢两只手紧紧勾住成林的脖子,不愿松手,轻声说道:“我要你时刻把我放在心上!我要你时刻把我放在心上!我只要你!其他的我都不在乎。你能明白我的心意吗?”欢欢急切地说,好像就要面对生离死别了。 火车快开了。欢欢只记得成林在她额前深深一吻,转身就向车厢走去。从车窗的玻璃望进去,还能看到成林前进的模糊的背影。欢欢在外面追着成林的背影,直到火车启动了,最后一节车厢也开远了。 欢欢站在原地,哭成了一个泪人。 夜里醒来的时候,欢欢发现枕头上脸颊下面的那一块是湿的。这一切并不是梦。眼泪是真实的。在黑夜里,欢欢睁大了眼睛,望着窗外的树影。过往的事,显得影影绰绰。 相看两不厌 4 清晨,欢欢坐在梳妆台边,端详镜子里的自己。双眼微肿,昨夜没有休息好。镜子里,熊威起来了,正在穿衣。 “欢欢,你昨晚做噩梦了吗?”熊威问。 “没有啊,没有做噩梦!你为什么会这么说?”欢欢对着镜子里的熊威,问道。 熊威穿好了上衣,向她走来,漫不经心地说:“听见你说梦话了。好像是一个人的名字,什么林,我听得不是太清楚。你还记得梦到了什么吗?可以和我说说,我很想知道。” 不知不觉,熊威已经趴在了欢欢的肩上,在她的脖子上轻轻一吻。欢欢猛然一惊,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 “一个乱七八糟的梦,我都记不得了。梦里的话,怎么能当回事呢!我可能是最近太累了,睡眠不好才会做梦的。”欢欢解释道。熊威从她身后走开了,镜子正对着床,一床玫瑰花点缀的粉色被套皱成一团,凌乱不堪。欢欢忽然觉得自己的生活也像是这一床被套,被某种外力搓成了一团。这一切是她被动选择的。她的生活里,好像没有一件事是她自主地去选择。她扪心自问,对于生活,她真的是无所谓吗? 以前没有这样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一经抛出,她的某些观念就开始动摇了。她再一次正视了镜子里的自己,一眨眼,弯弯的睫毛向下一扫,嘴唇抿在一起,似笑非笑。镜子里的自己是美的,和从前一样。嘴角上弯,她笑了,像是一种自我安慰。 今天是星期天,王姐的农场每周只开张一天,就在周日。欢欢和乐乐吃完早饭打算出发去买菜,Willian已经在皮卡车里等着了。熊威坐另一辆车直接去餐厅,周末来吃饭的人多,比平常还要忙。 最近王姐的农场低调了很多,大门紧闭。门卫藏在门后,看到车里坐的是中国人,才把院门打开。 “往常周日大门都敞开着,看来王姐的胆子被赞比亚政府吓小了。”欢欢从车里探出头。 乐乐坐在另一边,摇下了车窗户,也探着头望出去:“可不是,不过我看来买菜的人一点没有少,停车的地方都要没了。我们应该早来一会儿,或者晚来一会儿。” 车子开进了院子,门卫赶紧把大门关上了。 王姐的农场在卢萨卡不算大,还有比这更大的农场,是河南人开的。来这里买菜的客户大都来自卢萨卡的西边。中国人一般不去超市里买菜,市中心有一家白人开的连锁蔬菜食品超市,Food Lovers\039; Market,里面的菜品也挺全的,就是价格太贵,两三个红辣椒就要两三卡瓦查。农场里的蔬菜由于省去了种种的中间环节,价格便宜,而且所有的蔬菜全部清晨采摘,非常新鲜。 卖菜的地方在一个开放式的仓库里,三面是高墙,一面是透光的钢筋建构,里面光线很好。老远就看见王姐坐在门口,忙着称重,收钱,找零。往里走,只见地上摆了三十多个塑料框子,每一个框子里都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绿色蔬菜,品种和国内的农贸市场一样,应有尽有。 边上有一排架子,台面上放着一叠叠鸡蛋,最显眼的是那一叠叠鹅蛋,个头有三四个鸡蛋那么大。农场里王姐最得意的事,就是她家的鹅蛋每周都有供应,还没有断过。台面下是一个个铁笼子,里面蹲着很多鸡和鸭,也是出售的。最近风头紧,王姐只在自家农场里出售鸡鸭鹅,怕当地人说她抢了他们的工作机会,去政府举报她。 欢欢正在一个框子前拣韭菜,一个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欢欢。”一声轻唤。 欢欢弯着腰,看到脚边一双男式的白色运动鞋,抬起头,原来是文思。 “嗨,是你啊!你也来这里买菜啊!”欢欢又惊又喜。 文思摸了摸后脑勺,好像还是第一回这么亲密地称呼她的名字。欢欢还没有什么反应,他倒先难为情起来了。 分卷阅读23 “我们两个人吃不了太多的菜,平时超市里买一点就完事了,今天是第一次来王姐的农场买菜。好多的蔬菜超市里还买不到呢,像是苦瓜,长豇豆,茼蒿,当地人见都没有见过呢!真想不到在非洲还能吃到这么齐全的中国蔬菜。”文思说。 欢欢听着文思说话,吃吃地笑着。 文思朝她手里看了一眼,她这才意识到,手里还握着一大捆韭菜。“我们每周需要的菜多,周日都会来买菜,有时候餐厅里菜不够了还会多跑一趟,一周来两趟。这里的菜既新鲜又便宜,你看大家都抢的跟不要钱似的。”欢欢说。 乐乐从那一头装好了白萝卜西兰花,向他们走来,见了文思,和他打招呼:“这不是梁先生吗!昨天才见过,今天又见面了。卢萨卡真是小,到哪里都能碰到。”乐乐说完低头挑菜了。 欢欢和文思对视一笑,也顾自弯下腰拣菜。文思看欢欢手里拿着一张清单,一样一样在核对。还没有拣好的几样菜,他抢先去拣了来,一会子功夫手里提着四大包菜放在了欢欢跟前。欢欢身材瘦小,本不是干体力活的料,每次都是司机把菜拎到跟前,她只负责清点。看着文思在帮她拣菜,她才意识到司机不知溜到哪里去偷懒了。可她现在没有精力去应付司机。 二十多包菜称好,装上车,司机忽然就钻了出来。 “小妹,我这会儿忙,改日我们再好好聊。改日你和熊老板来我这儿坐坐。不过不要挑周日来,除了周日,哪天来我都有时间好好招待你们。”王姐一边低头按计算机,一边和欢欢说。后边还有五六个人排着队来称重呢! 欢欢在门口的水槽里洗了手,在王姐那儿说了些闲话就打算走了。文思坐在车里,等到他们的车子开出了农场的院子,才启动车子跟在后面。 两辆车子一前一后靠马路的左边行驶,保持着一段距离。在车里,文思放着音乐,是一首旋律优美的歌曲。他沉浸在柔美的歌声里,目不转睛地盯着正前方的那一辆车。有那么一刹那的时间里,他是清醒的,他无法理解他最近的行为。 我是疯了吗?我到底在想什么?我在追逐着什么?他一遍遍问自己。 这种问题往往是找不到答案的。 至少现在,他无法理智地思考这些问题。尽管那个女人已经结婚了,有孩子了,那又如何?只要她是爱他的,为什么他就不能爱她呢?每当思绪转换到这个点时,他就感到无比轻松自在,还夹杂着巨大的欢愉。这种强大的吸引力,他从来没有体会过,他隐隐有种预感,今后也不会再有什么女人能带给他这样大的冲击和震撼。如果不争取一把,此生定会留下遗憾。 他的道德感,是非观,一点点瓦解。他像是一批脱缰的马,什么都不顾,只想奔向心里的她。 到了十字路口,文思的车子往另一个方向开去。在急速的转弯中,他匆忙地看到了欢欢探着头斜着眼睛正在往他的方向看。这是一个很明显的信号!为了她那一个突如其来的眼神,他激动得跟着音乐唱起了歌。多么美妙不可言的感觉! 相看两不厌 5 “欢欢,你怎么今天心情这么好?上了车,就一直在笑。有什么高兴的事,也说给我听听,让我也高兴高兴。”乐乐很是不解地问。 欢欢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嘴角总是不自觉往上扬。她有些自责:都一把年纪了,怎么还像是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样。真是不应该! 她差一点忘了,姐姐还如同弃妇一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每天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在乐乐面前,她应该克制一点的。但是,是什么事让她无法克制住自己呢?是什么呢?当她觉得答案已经快出来的时候,她叹了叹气,沉沉地。 她分明已经感觉到了内心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但只要稍稍一冷静,她就觉得那种情感是荒唐可笑的,简直是无稽之谈!怎么可能!难道她还会爱上一个人吗?都这么多年了,她甚至怀疑过自己还有没有去爱上一个人的能力。 短短的几分钟,欢欢的脑海里翻江倒海了好几遍。她转过头去,故作严肃地对乐乐说:“哪里有什么高兴的事。高兴了,一天这么过;不高兴了,一天还是这么过。何不高高兴兴的呢?姐,你就是心事太重,什么事情都压在心上。你有多久,没有高声大笑了?” “你姐夫他,他现如今每天睡在另一个女人身边,一想到这里,我心里就像是有一根针,一针针在扎我的心。我怎么高兴得起来呢!我表面上看起来像个没事人,那是因为我不想让你们担心,我假装没事,可我心里的痛别人是理解不了的。”乐乐双眉紧皱,低低地说,“欢欢,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像你这么幸福的,衣食无忧,有可爱的孩子,有疼爱自己的丈夫。” “姐,你心里的苦我明白,无论发生什么,你和平平永远都是我的亲人,我们是一家人。那个可恶的男人,他不是我姐夫,哪天我见了他,一定要骂得他狗血淋头,替我的好姐姐出一口恶气。不要以为我们娘家没人了,就这样白白遭他的欺负。姐,我要是你,也绝不让他好过。 分卷阅读24 你心善,打落牙齿和血吞。我真是心疼你。”欢欢一向了解乐乐忍气吞声的脾气。 欢欢的脾气和乐乐截然不同,要是换作她,老早就和那人离婚了。 在车里谈谈说说,很快就到餐馆了。他们在院门口下的车,司机把车子开到后面厨房里去卸菜。一下车就看到一个膘肥体壮的身影,是住在附近的陈老板,以前在南非做珠宝生意,后来被同行挤兑,生意做不下去了,就到赞比亚来混了,做的无非也是倒卖珠宝的生意。他见欢欢和乐乐走进大厅,对身旁的熊威诡秘地说:“熊总,你可真是好福气,有两个美人做伴。” 陈老板说得很小声,还是被他们姐妹俩听到了。乐乐是第一次见到陈老板,又因她生性和善,从他面前走过,只对他笑笑。在熊威面前说这样的话,即便是玩笑话,也是顶恶毒的玩笑话,欢欢听了着实觉得气愤。 “陈老板身边的女人,大概十个手指加上十个脚趾都数不过来吧,怎么还会羡慕熊威呢!刚才和我一起走进来的那位,是我姐姐,儿子都有这么大了。陈老板,您是阅人无数,尤其是女人,但请您以后说话有点分寸。熊威没有您的福气,左拥右抱的,他呀,只有我这么一个糟糠之妻。”说着,欢欢用手在陈老板肩头那里比划了一下。不过平平似乎还没有长到这个高度。陈老板今天的玩笑开到了乐乐的身上,实在是过了点。姐姐是那样一个本本分分的女人,欢欢决不能忍受别的男人欺负她,哪怕只是口头上的。 陈老板听了没有生气,反而觉得脸上有无限的光荣,哈哈大笑起来。一脸的横肉,满面油光,笑起来的时候一双眼睛眯成了一条线。他丝毫没有意识到,无意间说的那一句话竟然得罪了欢欢。他拍拍熊威的肩膀,说:“都说是卢萨卡第一美女,名不虚传呀!熊老板的夫人,不仅人长得美,嘴巴子也这么厉害。熊老板,还是你比我有福气,你比较有福气,哈哈……” 熊威忍不住也笑了起来。在卢萨卡的华人圈子里,大家都知道陈老板的风流史,身边女人不断,换一个女人就像是换一件衣服,从来不长久。别人拿此事来跟他开玩笑,他觉得那是恭维。在他看来,女人就好比是他脖子上戴的钻石项链,手指上戴的钻石戒指,要时时拿出来炫耀的。 “陈老板的女儿刚考上了英国剑桥大学,多牛逼的学校啊,好多人梦寐以求的。在我们这儿订了二十桌,请朋友们来庆祝庆祝。”熊威一只胳膊搭在吧台上,对欢欢说。 这个女儿才十九岁,是跟着他从小在非洲长大的。之前在南非念书,这几年中学是在赞比亚英国国际学校念的。赞比亚本就被英国殖民过,申请英国留学也比亚洲的国家容易得多。能考上剑桥大学,无疑是出类拔萃的,怪不得陈老板舍得花钱请人来吃饭。他不仅喜欢炫耀钱财,炫耀女人,还喜欢炫耀女儿的才华。 找了这么多女人,总算是生了一个优秀的女儿。只是,这个女儿不知是第几个女人为他生下的。欢欢这么想着,不由得笑了。 “真是要恭喜陈老板了,有这么一个优秀的女儿。我们也是做父母的人了,在孩子的教育上,要以你为榜样。”欢欢抿了一下嘴唇,神色变得缓和,也就不去和陈老板斤斤计较了。来者是客,这是做生意的道理,何况才在这里订了二十桌呢! “哪里,哪里!你们的儿子以后一定比我的女儿还要厉害,因为他有一位这么漂亮聪明的妈妈,你说是不是?”陈老板色眯眯地盯着欢欢 熊威将身子倚在吧台上,懒懒地望着窗外。他好像注意到了陈老板的不怀好意,又好像没有注意到。他满不在意地望着窗外。在别的男人面前,他总是一副很大方的样子,从不干涉别人赞赏她的妻子。她的妻子是一件美丽的艺术品,而他是那件艺术品的主人。那些流着口水的男人,只能看看而已,这件艺术品永远只属于他,拿不走,偷不走。在他从容的神情里,有一种得意洋洋在里面。 早上在农场的事,欢欢还没来得及想想清楚,一路上一直在和乐乐聊天,其实心里是发虚的,整颗心被某种力量牵引着。她没有多余的精力来对付陈老板,几句话就和陈老板别过了,把这个摊子丢给了熊威。 和熊威在一起单独聊天,陈老板没过多久就告辞了,开着他的老式黑色宝马轿车走了。 相看两不厌 6 吃了午饭,欢欢和熊威和往常一样,打算在沙发上睡一会儿,养养精神,等待三四点钟就要忙起来了。乐乐这时候说,她要去教会里做礼拜。欢欢呆呆地看着乐乐,半天才说出一句话:“姐,你什么时候信教了?是基督教,还是天主教?”乐乐都还分不清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区别在哪里,她说:“我也不知道是基督教还是天主教,听说他们的聚会地点在大公鸡转盘附近。那天你带我去移民局延期签证,让我在外面等你,门口有一个中国人和几个当地人在宣传,说神爱世人。我一看是中国人,也就没多想,就走过去听了一会儿。就那么一会儿,听了没多少,心里一下子觉得轻松极了。很多话我都忘了,只清楚地记得一句话。那个人说:不要为明天忧虑, 分卷阅读25 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欢欢,我心里有一块石头吊着,上不去,下不来。你姐夫那样对我,可是我对他,离不开,又放不下。我每天都很痛苦。可是那几句简单的话,却给了我很大的安慰。我从来不信什么宗教,没有什么信仰,但是如果能让我心里好过一点,就算是医生给我开一包药,我也会吃。” 欢欢被乐乐的话震惊了。原来沉默寡言只是一种表象。姐姐的内心里正经历着风风雨雨。她还没有理清楚欢欢这一段话里的意思,话已到嘴边,她迫不及待地说:“姐,你去吧。我也希望你去,多走走,把注意力分散开来。下午平平和安安过来了,我看着他们兄弟俩,你不要操心。” 欢欢把Willian唤了过来,让他送乐乐去教堂。欢欢很早以前就知道卢萨卡有一个华人基督教聚会点,应该就是乐乐所指的那一个。幸而Willian对卢萨卡相当的熟悉,经欢欢一描述,他立马就说出了准确的地点。等乐乐上了车,欢欢从窗口给Willian塞了五十卡瓦查。原本下午他是放假的,欢欢担心他因着加班心生抱怨,就给了他一点小费。 熊威和欢欢躺在沙发上。 “欢欢,你确定你真的不需要陪你姐姐一起去做礼拜吗?” “我也有点不放心,她毕竟在赞比亚住的时间不长,没有单独外出过,不过我给Willian交待过了。Willian都跟了我们多少年了,不会有事的。再说了,这里也忙不过来。” “你姐姐心里怨气太重,不行了就去看看心理医生。到上帝那里去寻求安慰,不一定行得通。” “你姐你姐,难道就不是你姐吗!结婚多少年了,讲起话来还是这么生分。以后见你哥,我也你哥你哥的叫。什么叫‘怨气太重’,她是心里委屈没处说。” “娘子生气了?就为一句‘你姐’,就跟我呕气啊!娘子不要生气了,我道歉就是。” 欢欢不理他,转过去假装睡觉。熊威把手伸过来,在她脸颊上轻轻一捏。欢欢用力在他手背上一拍,没好气地说:“别动手动脚的,这里可是大厅,给别人看去了多不好。” 熊威缩回了手,把手反过来压在脑袋下面。许久之后,他的声音又响起:“欢欢,当初是为什么当场就答应了我的求婚呢?我一直想问你来着。” 欢欢没有说话。有大约一分钟长的时间里,她也在思索,是为什么呢?思索无果之后,她说:“当然是因为爱你,才嫁给你的。这么多年都过来了,你还来问这个!” 熊威满意地笑了,笑着睡着了。 欢欢最后回答熊威的那句话,说的时候语气平和从容,说得就像是真的。她以为那是真的。结果随即而来的一个梦,就识破了她的谎言。 这不是梦境,而是一段过往。 梦境和过往的界限本来就很模糊。发生过的事情,再想起来,也就只是一个梦。 一样的虚无。 在梦里,她专程请假去北京探望成林。出了火车站,看到成林站在人群中。她一眼就认出了成林,高个子,偏瘦,一双很好看的眼睛。欢欢始终忘不了那一双眼睛。无论她在哪里,经历着什么,她觉得,那双眼睛从未消失过,一直与她遥遥对望。 时间真是很残酷的。而她所做的,就是一直在与时间较量。 自以为念念不忘,而记忆还是悄然无声地开溜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念念不忘,这个人的心一定是苦的。佛说,要放下,放下执念。 执念太重,必然为其所伤。 很多关于成林的回忆的场景都在车站。都是离别的车站。 如果思念一个人,那就去见他,拥抱他,吻他。如果不让他知道,那就无异于没有思念。在爱情里,她的耿直和率性使她可以忘乎所有,如飞蛾扑火。 那时候欢欢很年轻,整颗心都浸泡在爱情的滋润里。元旦放假,火车票早在一个礼拜前就卖完了。为了见到成林,她买了一张站票。当她从黑压压的人群中挤出来,扑向成林的怀里,她忘了舟车劳顿,忘了双腿发酸,忘了寒风凛冽。 午觉睡得那样浅,竟然也会做梦。欢欢睁着眼睛,午后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扫进来。吹进来的风也是干燥温和的,院子里的鸟儿偶尔扯着嗓子叫一两声。把最深刻的感情都给了成林,那熊威呢?她仰起头看了一眼熊威,还在熟睡中。熊威侧着身子,将一只手枕在头下。肥嘟嘟的脸颊挤在了一块,挺可爱的婴儿肥。他没有一双好看的眼睛,没有高高瘦瘦的身材。 熊威紧了紧眉头,可能在沙发上睡得不舒服。欢欢好像从未这么细细地端详过熊威,一起走过来的这些年头,她好像一直都是缺席的。她忽然觉得愧疚极了。因着愧疚,她或许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会对熊威好一点。 最痴情的人,薄情起来,也是最薄情的人。 欢欢在沙发上坐了起来,用手捋捋头发,就去厨房清点食材,看少了什么好提前备货。陈老板那二十桌订在下周六,酒和饮料可以先备起来,其他的可提前一两天再 分卷阅读26 说。熊威多睡了半个小时,起来后接了几个电话,是关于木材装运的事。 四点钟一过,乐乐就回来了。乐乐去的就是欢欢猜中的那一个基督教华人聚会点,都是些在赞比亚经商务工的中国人自发组织起来的。 “姐,怎么样?聚会的人还多吗?”欢欢给乐乐开了车门。 “好多中国人,还有几个白人黑人。大家坐在一起,总也有个四五十人吧。他们很热情,知道我刚来赞比亚不久,叫我以后有时间多去去,多认识些朋友。”乐乐开心地说。 欢欢见车内座椅上有一本封面精美书页厚实的书,拿过来一看,是一本《圣经》。一页英文,一页中文。乐乐忙说:“瞧,他们还送了一本书给我,叫我回来了多看看。在国内的时候就常听人说,信基督教的人热心,乐于助人。真是说的一点都没错!” 欢欢翻开后,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她还是第一次阅读《圣经》。一边看,一边说:“姐,今晚先借我看看。” “你尽管拿去看就是了,看完了再给我看。” “别,这么厚的书,哪里能看得完,我也就粗略地翻一翻。以前看过一个关于使徒保罗的电影,我想看看《圣经》里是如何描述保罗的。和电影里是否有出入。” “欢欢,下次你和我一起去做礼拜。今天是一个美国的牧师讲的道,边上站了一个年轻的姑娘,那牧师说一句,那姑娘就立马翻译成一句中文。我看了真是羡慕,真后悔我以前怎么就不好好学习英语呢!欢欢,你的英语好,你去的话,可以听懂那美国牧师的话,都不需要听旁边的翻译。” “这么有意思啊!哪天不太忙了,咱们就去。就是周末忙了点,我走开了,怕熊威一个人忙不过来。” “也是,都凑在周末了。” 欢欢和乐乐站在树下你一言,我一语聊着,熊威走了过来,插了进来:“姐,我支持你去教堂。其实所有的宗教,本质意义上都是好的,都教人为善。人嘛,有个信仰,心里也有个寄托。” 欢欢合上了书,笑吟吟望着熊威。Willian停好了车,把钥匙交给了熊威,往外面走去。看着Willian的背影,乐乐忽然说:“今天下午司机本来可以休息的,以后要是每个周日都要他加半天班,他肯定接受不了,我心里也过意不去。唉!” 熊威打断了乐乐的话:“姐,你千万别操心这事。两个司机轮着来,轮流加班。要是两个司机都有事去不了,我就亲自送你过去。咱们是一家人,不要说生分的话。” 欢欢笑而不语,心里却深受感动。在这一刻里,欢欢心想,爱情的形式有千千万万,不一定要山盟海誓,不一定要海枯石烂,两个人相依相伴,平平淡淡地过一生,也是爱情了。可是这个想法维持不了太长的时间。因为这个想法,或多或少有些妥协的意味,是退而求其次的心境。 “这段时间,幸亏有你们,不然我这日子还不知道怎么过。”乐乐本想说几句感谢熊威话,谁知话说出来了,就想到了国内的丈夫,不免悲从中来。 相看两不厌 7 一晃眼便是周三了,Grace正在准备晚饭。厨房里飘来一阵阵油炸鸡肉的香味。欢欢坐在梳妆台前,一只手托着下巴,痴痴地望着窗外。熊威急匆匆走进来,打开衣柜了要收拾衣服。欢欢回过神来,转过头,惊讶地望着熊威,问道:“干嘛收拾衣服?你这是要去哪里?” 熊威自顾自收拾行李箱,头也不抬一下,匆匆说道:“木材加工厂那里出了点事,电话里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我只能亲自跑一趟了。” 又是关于木材生意。欢欢轻叹了一声。近几年,做木材生意钱没赚到多少,心倒是操了不少。 “荒山野岭的,你就这么过去,太不安全了!”欢欢走过来帮熊威收拾其他的日常用品。 “虽说是原始丛林,去了这么多次了,轻车熟路的,不会有事的。你在家里照顾好安安,我顶多一个礼拜就回来了。希望这次是最后一次去,以后再也不想再去了。” “最后一次去?” “是的,等把这几车木材装载完毕,我打算把加工厂的几台机器处理掉,便宜点卖给当地的黑人总有人要的。这几年赞比亚政府方面出了好几项禁令,以后还会更严格的,木材生意就更难做了。最后再赚一笔,就收手了。” “你说的有道理,靠这个赚钱,就算赚了钱,也是提心吊胆的,不是长久之计。你路上注意安全,凡事给自己留好后路,咱们现在衣食无忧,不缺钱。安全为重,知道吗?” “知道了,老婆大人。” Willian在外面等熊威。晚饭这时候刚做好,熊威到厨房里扒了几口饭,菜也没怎么吃,就要出发了。夜幕降临,天空灰蒙蒙的。熊威上了车,Willian开着车一溜烟儿出了院子。欢欢一直送到院子大门外,车子消失在了苍茫的夜色中。 熊威不在家的日子,欢欢每天都要去餐馆里。忙完回到家里,总要个十一二点钟了。餐馆里的生意每 分卷阅读27 天都比较稳定,只是欢欢一个人一下子变得这么忙,难免力不从心。幸好有乐乐在。以前熊威在的时候,没觉得乐乐有多么的重要。这几日,乐乐是帮了欢欢不小的忙。乐乐一刻也没闲着,不是在餐馆里帮忙,就是在家里照看平平和安安。姐妹俩也比平常时候更亲近了。 一天欢欢把安安哄睡着了,回到自己的房间。熊威那边的事也不知办的如何了,还迟迟不归。欢欢是明白熊威的,既然是最后一次去那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肯定要多收购几车木料,能多装一个集装箱,就多赚了几十万人民币。在生意场上,熊威向来如此,果断,有执行力。当初他只身来到赞比亚,也是穷小子一个,凭着这股拼劲,才有了今天的家业。 娇小的身躯躺在一张大床上,显得更小了。以前没觉得卧室里的这张床是这样的大,大到使她感到寂寞。欢欢翻了个身,还是睡不着。 今晚是怎么了?精神这样恍惚?她有预感,今晚肯定要被怪梦缠身。 欢欢走出自己的卧室,来乐乐房门口轻声喊道:“姐,睡着了吗?”欢欢刚要喊第二声,门就打开了。乐乐也睡不着,正坐在床上看《圣经》。欢欢看到床沿上摊开的《圣经》,冲乐乐笑了笑,说:“姐,你还真是上心了。” 乐乐合上了《圣经》,拉着欢欢的手:“这么晚了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欢欢一侧身,躺倒在了床上,撒娇似的:“我今晚想和姐姐一起睡,就像小时候那样,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 乐乐从身后轻抚欢欢那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说:“都是当妈的人了,还像个小孩子一样。赶紧躺好了,你睡左边,我睡右边。” 欢欢嘟了嘟嘴,开心地笑了。时光给人一种错觉,好像真的回到了小时候了。 欢欢伸手就把灯关了,她记得她们姐妹俩总是在灯关了以后,还在被窝里偷偷地聊天。为了不让爸妈听到,她们像两只小老鼠窝在房间一隅,小声地谈天说地。黑暗里,他们的小世界才逐渐清晰起来。 “姐,你还记得上初中以前,我们每天晚上等到爸妈都睡了还偷偷聊天吗?后来你上高中了,住校了,我们就聚少离多了。” “是啊,那时候的我们无忧无虑,从不知‘愁’为何物。可惜我上完高中就不得不提前参加工作,那时家里真的太穷了,只能供我们其中的一个上大学。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对的。你成绩比我好,比我优秀,比我有出息。那个时候,你是我们全家的希望。” “这是你让给我的机会。我不允许你这样说你自己。姐,按照你当时的成绩,考个普通的二本院校是绝对不在话下的。你都是为了我。要是没有你的话,我根本就不可能毫无包袱地去念完大学。你除了没有挑对一个好男人,哪一点不好了?你这一生,最大的失误,就是嫁给了那个背叛了你的男人。” “对了,我记得你在大学里谈过一个男朋友,你说毕业了就带他来见我,后来也一直没机会见上。他叫什么来着?哦,想起来了,叫什么林,名字里带一个‘林’字。对不对?” 欢欢沉默了,沉默了很久很久,很久都接不上话。成林,从那个时候开始,这个名字就伴随她至今。人们在刚刚相识的时候,名字只是一个人的称呼。慢慢的,在相识的过程中,名字也成了这个人的一部分。原本几个冷冰冰的汉字,被赋予了感情,也变得有血有肉,鲜活起来了。林,这个普通的汉字,从此成了扎在她心上的一根针,碰不得,碰了就会痛。 每次只要听到姓“林”的人,或者是名字里带了一个“林”字的,她都会不由得停顿几秒。在那几秒钟的时间里,她极力使自己镇定,尽可能使自己恢复常态。时至今日,这种本能性的反应还是没有消失。 忘记一个人,到底需要多长的时间? “问你呢,你和那个人后来到底怎么样了?是不是分手了?” 乐乐轻轻撞了一下欢欢的肩膀。一个声音在黑暗里浮现,升腾,带着无尽的悲伤:“他去世了,在一场车祸里。” 接着,便是更久的沉默。两人都有些困了。乐乐很快就睡着了,欢欢也睡着了,如果没有梦的话,她会睡一个安稳的觉。可是她潜意识里又在制造着梦,她跌落在了自己营造的梦境里。梦里有人在等她,那个人是成林。 星期五的中午,院子里开进来一辆黑色宝马车。欢欢一看那车,就知道谁来了。这会儿有七八桌客人正在吃饭,欢欢忙得也没时间搭理他。 那人在院子里来回走了几圈,房东查房似的。欢欢一在前台坐下,那人就走到了欢欢眼前。一个手指有节奏地敲打着桌面,不知在思考什么重大的事情。欢欢镇定自若地在记账,就好像没看见这个人一样。 那人终于开口了:“熊夫人,明天客人都是开车来的,你这里停车的地方够的吧?” 欢欢抬起头,浅浅一笑:“要是每个人都开一辆车过来,那肯定是停不下的。院子里停不下了,就停到外面去。很多客人的车子都停在马路边上,进出也还方便一点。你等下出去的时候,留个神,观察一 分卷阅读28 下马路边能停多少辆车。” “马路那么长,多少辆车才能停满啊!”陈老板眼珠子一转,继续说道,“我还需要一个小的T台,可以站上去发言。对了,话筒和音响你们有吗?我准备了一份演讲稿,到时候需要在客人面前发言。” 欢欢又抬起头,瞪了一眼陈老板:“您这是要开新闻发布会吗?弄得还有模有样的。我这儿话筒音响倒是有现成的,一个小T台现在开始做也还来得及。” 陈老板得意地笑了。笑了几声后,直勾勾地望着欢欢,也不说话。欢欢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熊老板都不在吗?”陈老板许久冒出这么一句话。 欢欢低着头也不看他,回复道:“出差去了。快回来了吧!” “熊老板也放心把你一个人搁在这儿。换作我,有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夫人,我可不放心。我也舍不得,要是我有一个像你这么美的夫人,我非得天天带在身边,一刻也不离开。你说是不是应该这样?”陈老板知道熊威不在后,说话不自觉地就有点放肆了。 欢欢一看到陈老板此刻贼眉鼠眼的样子,就觉得好笑。这个有点小钱的男人,他以为世上所有的女人都是可以用钱买来的。熊威在场的时候,他还有几分收敛,现在倒好,说的都是些什么狗屁话。这种态度上的反差,欢欢也看出来了,她认定这是一个胆小如鼠的男人,不过就想过过嘴瘾罢了。最近实在是太累了,欢欢也不想多花精力与他斗嘴,还是不去搭理他。 陈老板仍旧木桩子似的杵在那儿。他还在没话找话说:“你能不能帮我弄个横幅来?上面写几个大字,就写,庆祝陈某某女人陈某某考上英国剑桥大学。英国剑桥大学,这几个字写的大一点,粗一点,醒目一点。怎么样,能做到吗?” “做不到。”欢欢冷冷地说 “怎么会做不到呢?就一个小小的横幅而已。”陈老板追问。 “我这儿不是开广告公司的。你可以去咨询一下附近的广告公司,要是他们做的出来,我只负责挂一下,还是做得到的。”欢欢强忍着内心的厌恶,笑着说道。 “好吧,我下午去问问。如果来得及做出来,那就有劳熊夫人帮我挂一下了。”陈老板轻声地说,神情里都是混浊的暧昧。欢欢简直听不下去了,就走开了。 周六那天,餐馆里来了很多人,陈老板荣升为主人,殷勤地招待每一位来客。欢欢也不去抢陈老板的风头,台上没去露面,只在台下指挥服务员。陈老板西装革履,特地去做了一个时髦的发型,看起来年轻了好几岁。一到餐馆,陈老板在欢欢面前晃悠来晃悠去的,希望欢欢多看他几眼。难得这么帅气一回! 真是为难欢欢了,明明心里厌烦至极,却还要笑脸相陪。最后她只能很违心地对陈老板说:“人靠衣装,说的一点不错,陈老板今天真是改头换面了,越来越年轻了。”陈老板一听,笑得合不拢嘴。陈老板一笑,就像是一尊被供奉着的弥勒佛,一脸的福相。欢欢也跟着陈老板笑了。陈老板那一双色眯眯的眼睛欢欢看不惯,除此之外,欢欢觉得陈老板还是蛮有趣的,性格有些像老顽童。 所有的客人都走完了,陈老板和他的女儿还坐在大厅里。陈老板喝高了,还在那儿咿咿呀呀说着女儿平时是如何如何地努力,打小就和别的女孩子不一样,在学习上有天赋等等诸如此类的话。 最后是两个服务员把陈老板扶到了车里,他横躺在后排座椅上,口里还在说着“干杯干杯”。欢欢回到大厅里,各个餐桌上杯盘狼藉。忙碌的一天总算是过去了。 欢欢和乐乐回到家里已接近十二点了。明天就是周日了。这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日子,现在好像多了一丝含义了。欢欢只要一想到明天就要去农场买菜了,就莫名地感到一阵悸动。她似乎是在期待周日的来临,也感到一丝害怕。她陷入了这种矛盾的心情中。 相看两不厌 8 晚上十点多,熊威来了电话,说那边事情处理得很顺利,没什么意外情况,明天下午就能到卢萨卡了。欢欢催促熊威把那边的加工厂处理掉,以后再也不碰木材,安安心心做点正当的生意。熊威连连说好,在电话里多问了一句:“你想我了没?” 你想我了没?欢欢望着窗外如墨的夜色,漂白过的月光从树枝的缝隙里洒落下来。她像是思考一个哲学命题那样,思考了下这句话。紧接着,她回复了一个字:想。她的声音是扁平的,毫无生气。电话那一头却笑声激荡。熊威听了很高兴,又加了一句:亲爱的,我也想你。 欢欢握着电话的那只手微微颤抖了一下。她希望赶紧结束这种对话。 挂了电话后,她去安安的房间陪他玩了一会儿。教安安学汉字是她的任务,只是她太忙了,定好的计划总是被打乱。有时候一周只能教一两个汉字。安安的记性极差,上个礼拜教过的,这个礼拜又写不出来了。明明是方方正正的方块字,到了安安手里就成了圆鼓鼓的球形字。 平平来了以后,安安发现很多哥哥会读会写的汉字,他都不会。欢欢刻意在安安面前表 分卷阅读29 扬了平平。第一次表扬平平的时候激怒了安安,他把桌子上的汉字卡片都扔到了地上。后来欢欢不仅口头表扬平平,还给平平买小礼物作为奖品。安安不再发脾气,终于肯用心学汉字了。安安跟着平平学汉字,平平跟着安安学英文,如此一来,两人的语言水平都进步了。 长期生活在非洲,如果没有自娱自乐的本领,每一天都是单调乏味的。生活里的色彩极其匮乏,不是黑色,就是白色。那一大片的空白时间,有人靠去赌场打发掉,也有人靠包养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来消磨掉,还有的人,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不给自己留一点孤独寂寞。对于一个想好好过日子的女人来说,在非洲很难找到能够愉悦身心的方式。安安,成了欢欢单调生活里的最大安慰和乐趣。 清晨起来,欢欢打开衣柜,拿出来一套纯白色的无袖连衣裙。套在身上往镜子里一看,觉得哪里不对,又换了另一件淡蓝色的半身裙,上身配一件白色T恤。在镜子前转了一圈,还是觉得不好看。可她不想再换了。她已经意识到了自己荒唐。 没有意识到以前,她是愉快的,好像要去参加一个盛宴。当这种意识被她自己识破以后,她愉快的心情也被破坏了,好像她犯了一个错。明知故犯。去农场买个菜,又不是去参加宴会。 欢欢和乐乐一起从家里出发,把平平和安安也带上了。先把他们送到餐厅,欢欢再一个人去买菜。这是乐乐的提议,因为她下午还想去教会做礼拜,上午就不想往外跑了。 欢欢欣然说好,嘱咐乐乐上午好好休息,下午让司机送她去聚会。这是乐乐的安排,欢欢可以理直气壮地去农场了。 车子开进农场,欢欢刚下车。一个电话打来,接完了电话,欢欢脸色一变,转身就往回跑。一只脚踏进车里,一个人拉住了欢欢的手。 她回头一看,是文思。 文思满脸的愕然和关切,放开了欢欢的手:“欢欢,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吗?下车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子脸色变得这么难看?如果只是一件小事,你不至于这样的。发生了什么?” 欢欢欲言又止,看了一眼文思,慌慌张张地说:“是Willian打来的,熊威在回卢萨卡的路上被抓了,现在被关在监狱里。” 文思第一次见到欢欢惊慌失措的样子。他顾不得去问,熊威为什么会被抓。欢欢神色茫然地说:“我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Willian只是个司机,问他,他也说不清。我现在就出发,我要去把熊威救出来。不行,我得先回家去拿钱。他们抓人无非就是要钱,需要多带一点钱在身上。我要走了,在天黑前我必须到那儿,文思,我先走了。” 欢欢钻进车里,正要关上车门。门被挡住,文思弯下腰,把头探进来,对欢欢说:“你先别走,等我。” 文思从对面的车里拿了一个随身的包包,与司机交待了几句后,匆忙走过来,上了欢欢的车。“你一个人去,还带一叠的现金,我不放心。我必须要和你一起去。”文思也钻进车里,坐在欢欢边上,恳切而又固执地说道,“我们赶紧出发,天黑前可以赶到的。不要担心。” 欢欢望着文思那一双闪烁着光芒的眼睛,呆呆地望着。 真像,世界上果真有两个人的眼睛可以这么相像。她低下头不去看文思,也不说话。文思的话这么直白简洁,特别是说到“必须”两个字时,仿佛是一道命令,不容改变。 他们先回到家里,让司机在院子里等。欢欢从保险柜里拿了二十万的现金,放在一个双肩包里,是熊威的双肩包。为了不让司机知道包里有钱,避免他起歹心,伙同外人勾结起来抢劫,文思又往包里放了很多的零食,塞得满满的,背在肩上。 在车里欢欢给乐乐去了一个电话,只说临时有事需要出去一趟。若是和乐乐说了实话,肯定会把她吓坏。 欢欢担心熊威的安危,一路上沉默寡言。熊威的手机打过去没人接听,和他本人联系不上,就无法知道真正的原因。她猜想有可能是木材装运的时候出了事,一定是有人举报了熊威。如果是因为木材贸易,出事也应该在加工厂那里,在那里抓获才算是人脏俱获。Willian说是在回卢萨卡的路上,在一个偏远的小镇上,被沿路的警察抓获。会不会是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这几年做木材生意的中国人很多,普遍都赚不到钱。没有道德底线的商人就玩起了勾心斗角的把戏,互相举报。如果是这样,对方是砸了钱让人把熊威关起来,想要把人救出来,必然要比对方花的钱多才好。 很多种可能性欢欢都一一猜想。什么都有可能。 祸不单行。车子还没有开出卢萨卡,爆胎了。是在一条偏僻的道上,马路边上荒无人烟,连一棵遮阴的树都没有。司机拿出车里的工具,卸下备胎,蹲在地上开始换胎。欢欢下车坐在草地上,头上盖一块蓝布花纹的丝巾遮阳。文思在司机那儿帮忙,帮他扭扭螺丝,递个工具。 接近正午,太阳像一团火燃烧着。轮胎换的差不多了,文思走到欢欢边上,“该死,忘了拿水了。你脸上都是汗。是不是渴了?”b 分卷阅读30 r   欢欢摇摇头:“不渴,我不想喝水。轮胎换好了,我们就赶紧出发吧!” 文思不理会欢欢的话,他看到大约一公里远的地方有一个废旧的黄色集装箱,他猜想应该是当地人的小店。他快速朝那里跑去,留下一句话:“你的嘴唇都褪皮了,还说不渴。司机还要一会儿才弄好,我去买水。等我。” 又是一句“等我”。 文思跑回来,换成是他满脸汗珠了。欢欢喝了一口矿泉水,嗓子里漫过一股清泉,脑袋也轻了。 欢欢望着远处那个废旧的黄色集装箱,周围荒芜萧瑟,谁会知道那里面有一个人,还在兜售商品呢!很多事情,都超出人所看到的。赞比亚的平原真是出了名的,一眼望不到山,也望不到尽头。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和一个陌生却又似曾相识的男人待在一起,为的是去救自己的丈夫。有一些突如其来的遇见,让你不得不相信,都是注定好的。自己给自己画了一个圈,画地为牢。 相看两不厌 9 到了熊威所在的监狱,已是下午五点多。这司机是第一次来这地方,电话里靠Willian给他指的路,走了不少的冤枉路。欢欢以前总抱怨卢萨卡这里破那里破,首都的建设连一个中国的小县城都比不上。到了这儿,欢欢才真正哑口无言了。警局是一个小院子,外面一圈大红色围墙将院子隔成了两块,前面一块是警察的办公场所,后面一块是关押犯人的监狱。警局竟然和监狱只隔了一堵墙。附近的村民住在茅草房里,高高的尖顶,站在门口能看见里面是深不可测的黑暗。一个个茅草房,好像是突然之间从地底下冒出来的灰色蘑菇,这里一个,那里一个,成了荒草丛生里的一个点缀。瘦骨嶙峋的村民像被烈火烤干的黑炭,晚霞里懒洋洋地或坐或躺在大门口,黑压压的一片。欢欢认出了人群旁边的那一辆车,看见了车子,自家的车子。熊威大概就在里面了。 穷山恶水出刁民。车子在门口停住,他们下了车要从他们面前经过。还没有走进,人群中口哨声响起,挑衅一般。文思握紧了双肩包的带子,不由自主地伸出另一只手,想要牵住欢欢的手。他的手一碰到欢欢的手,如同触电一般,又缩了回来。欢欢的手比他先缩了回去。他自觉这是一种侵犯。 Willian坐在院子角落里的一张木板凳上。Willian说了半天也没搞清楚,是因为一把枪,还是持枪证,还是吵架的原因,熊威才进的监狱。Willian说里面有长官正在等他们,让他们正面和那长官去谈。 走进去一看,里面陈旧不堪,桃红色的板式桌面起了皮,一个角翘了起来。桌面上堆了一叠子文件,最上面的一页文件上积了一层的灰。桌子后面坐了一个肚皮滚圆的警官,头上的警帽看上去很威严。他不说话,眼睛却偷偷瞄他们,看西洋镜似的。 “您好,很高兴见到您。您今天是不是抓了一名中国人,我们是他的朋友,这一位夫人是他的妻子。请问他犯了什么错?”文思恭恭敬敬地对那人说。 “中国人,我真是想不通中国人,你们为什么不友好一点?我们把你们当成是朋友,我们的国家随时对你们开放了大门。你们却是这样的态度。难道非得成为敌人吗”?那人愤愤地说,受了委屈一般,气还未出完。 欢欢听了觉得一头雾水:“您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犯了什么罪了?我的丈夫在赞比亚很多年了,一直是个遵纪守法的商人。” 那人冷笑一声,食指敲打桌面,以此缓和他的不适。他突然把头一抬,眼里发出冷冷的光,一道怒光在黝黑的脸上乍现,瞬间就消失不见:“我想知道,你们中国人是不是都会功夫?你们不仅会功夫,还会开枪打人。”那人“啪”的一声从抽屉里扔出来一把□□,吓得欢欢本能地往后退了几步。文思一步上前,挡在了欢欢的前面。欢欢定睛一看,原来那是自家的枪。黑色的枪管,银色的枪托。熊威每次出远门都会带着这把枪,一来壮胆,二来防身。好几次在院子里,熊威教欢欢如何扣住扳机,开火。那是自家的枪,枪口不会对着自家人的。欢欢深呼吸后,镇定下来:“请问,您这是什么意思?” 那人怒气未消,说:“你的先生非法持枪。被我们查到之后,不配合我们执法,竟然用中国功夫要和我们动手。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中国功夫厉害,可是这里是非洲,是赞比亚,你们最好还是收敛一点。赞比亚不欢迎无理的中国人。”那人说完就拍屁股走人了,连同那把枪也带走了。欢欢和文思站在光线灰暗的黑屋子里,面面相觑。 欢欢很是纳闷,熊威到底干了什么,怎么就把这人得罪成这样的。“眼下,我们最好见一面熊总,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才能对症下药。我们一步步来。”文思说。 文思不知找了个什么理由,还真让他进到后面的监狱了。欢欢和Willian在前面等,一个黑人警察站在他们右后方,盯着欢欢看。 监狱里臭气熏天,熊威和几个黑人关在一起,一个不足十平米的房子里。文思跟在一个看管犯人的女官员后面。进来后,文 分卷阅读31 思在她手里塞了两百卡瓦查,那女人就站在门口看着文思和熊威说话。见到文思,熊威着实一惊。后来听文思一解释,惊讶转为感激,就把发生的事情与文思一一说明了。 出了监狱,那女人还是伸着手管文思要钱。文思这次没给,说救出了朋友会再给她两百卡瓦查,救不出的话,一分钱都不会给了。那女人嘟囔着嘴就走开了。 文思出来后和欢欢一说,欢欢都不大相信,很是疑惑地说:“我不相信熊威是一个暴力的人。他一向是文质彬彬,怎么会对警察动手呢?他不会打人的。” “你真的了解熊总吗?或许他只是对你一个人温柔。那个让我进去探监的女人,她说熊总确实是动手了,一拳打在一个年轻警察的胳膊上,好几个人看见的,都有人证。”文思很细心地给欢欢解释,“好在不是什么触犯法律的大罪。就算是动手了,就说是近几日熊总情绪不佳,道歉加赔偿,可以了事的。现在的问题是,得让熊总服个软。听他的口气,他并不想向被打的警察道歉。” “熊威被关起来,是因为他打人,现在他还不愿意向人家道歉。那他想干什么,一辈子关在监狱里吗?”之前的忧心忡忡不见了,欢欢一点不理解熊威的做法。 文思反过来为熊威说话了:“也不能全怪他。这些所谓的警察想方设法地捞钱,他们拦住熊威的车子,在车上搜查到了枪支,就用天文数字吓唬熊总。随身带一把枪,这在赞比亚并不犯法。熊总肯定不会因此就给他们大把的罚款。一来二去的,就动起手来了。哪有什么中国功夫,他们是中国的武打电影看多了!” “在别人的地盘上,能和他们硬来嘛?今天从接到电话开始,我的心就一直悬着,心惊胆战从卢萨卡赶来,还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了,结果是他在耍脾气。你说我还能说什么呢?”欢欢的眉毛一上一下,生气的样子文思也觉得是美的。 担忧使一个女人变得软弱,愤怒使一个女人变得强硬。 文思去找了那个看门的女人来,乖乖在她手心里又塞了两百卡瓦查。那女人很不屑地望了文思一眼,露出白白的牙齿。她让欢欢跟在后面,就走进监狱里去了。 不过是一句敷衍人的话。在商场上混迹这么些年,不知道讲了有多少违心的话。偏偏现在又不肯讲了。可见人的底线原则,都是可随意改变的。男人糊涂起来,还不如女人。欢欢心平气和地和熊威说了几句话就出来了。出来的时候,文思见到欢欢坚定的眼神,猜想事情已经搞定了。到底是老婆的话,熊威不得不听。欢欢和熊威说了什么呢?两三分钟就说服了他。文思可以想象得到,欢欢那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可人模样,当着她的面,哪个男人不肯服软? 熊威愿意低头了,事情就好办了。保险起见,欢欢背过身来,从包里悄悄取出五万卡瓦查,用报纸层层包好,放在自己随身的小包里。必要的时候,还是需要钱来打点。 中间又塞了不少的小费,一百,两百,五百,把几个小喽喽喂饱了,老大就端坐在桌子后面了。 “长官,都是我的错。”熊威被两个人押到屋内,一胖一瘦,屋里的灯光在门口漫出一滩光亮。时候不早了。这端坐在中央的人,若是识趣,就该接受熊威的道歉,收点钱,早早了事,也好让他们早一点回到卢萨卡。 那人没有声音,兴许是熊威的态度还不够诚恳。才关了半天,脾气还在,说话还是这么冲。多关个几天,脾气没了就听话了。 “我在车上放了一把□□,这把枪完全是按照合法的程序申请下来的。持枪证我放在家里,没有带来。您要是想验证我的持枪证的真伪,等我回了卢萨卡再拿过来。枪支是自我防卫用的。在卢萨卡我有万分紧急的事情需要处理,所以在你们提出要将我带回警局审问的时候,我才会失去了理智,抗拒你们执法,还失手在那人身上打了一拳。为此,我为自己错误的行为道歉。但是我不会功夫,伤害不了任何一个人。你们其中任何一个人足以将我打趴在地”。熊威收敛了,承认自己的错误,改头换面一般。 那人笑了,咧着嘴,露出白白的牙齿,和身后灰白色的颓废的墙面极不相称。文思在一侧添油加醋,说熊威是一个多么规矩的商人,曾经为当地的一所学校捐助了多少书本,多少的课桌椅。帮助穷人是他们最爱听的话,因为赞比亚到处是穷人,每一个人都需要帮助。 文思见那人笑开了,最后的一丝怒色也逃匿了,就大胆地走到那人正前方,同他握手,趁机把报纸包好的钱塞到他的手里。多包了几层报纸,掂量起来更厚实了。那人把钱悄悄放到抽屉里,换出一把抢来,放到文思的手心。 到底小地方的人,见了那一沓的钱,马上就喜形于色,笑不合嘴。事情也就和解了。 夜已深,他们出发回卢萨卡。 文思坐在副驾驶位上,欢欢和熊威坐在后排。从早上折腾到现在,三个人都有些疲倦了。欢欢蜷缩着双腿睡倒在熊威的大腿上,她实在是累了。文思坐在前面微仰着头,从后视镜里瞅着睡梦里的欢欢,心里纠成了一团。紧凑的空间里,给人一 分卷阅读32 种窒息的感觉。熊威坐在他的身后,体型肥胖,如一尊不可一世的佛像,直把他硬生生逼到了死角。他转头望向窗外,眼睛的焦点又溜回到了后视镜里,落在了欢欢的身上。他真是后悔,没有坐到后面那一辆空车上。 自己深爱的女人,却躺在另一个男人的怀抱里。从一开始这就是一场不公平的竞争,他来晚了。 晚了一步,错过了一生。 文思心里忽地一阵悲伤,亦是雁过也,正伤心的无奈。再没有可能了,欢欢是别人的了。 相看两不厌 10 黑夜里赶车,像是穿梭在轮回隧道里。车子不停地行驶,前方总也没有尽头。一路上颠颠簸簸,车里的人浑浑噩噩。开到后半夜的时候,Willian也乏了,眼睛半睁半闭似要睡去。路的一边忽然出现一个黑影,一个紧刹车,车里的人都醒了。后面还跟着一辆车,滴滴滴按着喇叭。开近了一看,什么也没有。估计是Willian睡着了,醒来发现自己在开车,自己把自己给吓得。 欢欢醒了,坐直了身子。熊威的腿也酸了,往前面踢。远处天际已经泛白,新的一天要来临了。这时候他们都有些清醒了。 “梁兄,这次多亏了你的帮忙。欢欢她一个妇道人家,没什么主见,遇到大事就昏了头。你若是不来,我也没这么容易脱身的。大恩不言谢。”熊威几句感谢的话,顿时就把文思唤醒了。 天边隐约可见绚丽的彩霞,像金鱼的尾巴,摇着摇着,天就亮了。 文思是心虚了,熊威那满腔的谢意他不敢接。他淡淡地回答说:“哪里的话,熊总真是太见外了。出门靠朋友,我们在大非洲能相识一场,也是缘分,理应互帮互助的。说不定哪天我遇到麻烦了,需要熊总搭一把手呢!” “只要有需要我的地方,梁兄千万不要客气。我这人,除了脾气臭了一点,绝对是个有恩必报的人。这一点,欢欢最了解我了。”熊威看了眼边上的欢欢,闭着眼睛还没醒呢! 欢欢只觉得他们的对话无趣,不想搭理。 熊威继续说:“梁兄,今后我们就是兄弟了。好好干,在赞比亚干出一番事业来。” 文思点头迎合,却不知说什么好。欢欢在边上,似乎说什么都不合适。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真实意图。 在转盘附近文思下了车,坐到后面那一辆车上。司机把他送到了再开回来。 到屋里天已经大亮,周新吃完了早饭,正弯腰在水槽边洗碗。周新一听见脚步声,没看一眼就问:“出去了一天一夜,到现在才回来,是什么事啊?” 文思解释说是熊威那边出了点事,去帮一下忙。周新关上了水龙头,低声说道:“为了熊威?我看是为了熊威的女人。” 文思不语,装作没有听到,眼皮重得睁不开。 “我去补个觉,店里的事辛苦你了。”文思扔下一句话,关上了房门。 周新在水槽里洗刷一番,也就出门了。 外面日光照射强烈,拉着帘子光也能跑进来。文思喜欢在没有一点光的黑夜里睡觉,踏实。虽然他此刻疲倦不堪,始终无法入睡。各种画面在他脑海里浮现,旋转,然后消失。这种状态持续了好几个小时,上午过去了,他还是没有睡着,脑子如一团浆糊。到了下午,他其实是更累了,他自知睡不着,索性放任了自己的思绪。他想到了欢欢。 他此刻觉得,美好的事物为什么一定要占有呢?譬如在路边看到一株无比美艳的花,难道就因为花的美艳就要摘了来,占为己有?远远地看着,有什么不好呢? 如此一想,他觉得心里轻松了,连之前明确感知到的痛苦都消失了。迷迷糊糊里,他睡了有两个多小时。 周新回来的开门声把他吵醒了。周新很懂得经营生意,在生活上更是精打细算。前几年存的那一点钱全部投到了五金店里,每一笔收入和开支都能牵动他的心。周新和戴力不同,戴力身上有一股闯劲,讲义气,鲁莽。周新心思缜密,他和文思倒是秉性相近。于文思,这一次来赞比亚开店,赚钱的劲头远没有上一次强。 非洲那么大,而他偏偏来了赞比亚。他有时候感谢周新,没有周新,他不会知道还有赞比亚这样一个小国家,他不会来到这里。他不会遇见欢欢。两个人能在茫茫人海中遇见,遇见了,一见如故。这一定就是缘分。缘分就是,今天不遇见,明天不遇见,后天也会遇见。兜兜转转,总之,一定会遇见的。 晚上两人面对面坐在沙发上讨论最近店里的盈亏。周新光着胳膊,裸露在外面的那一段胳膊被晒成了暗黑色。也是坐在灯光下的沙发上,灯光不是很亮,周新每次算该月应收账目时,他会把每个数字从头到尾加一遍,加一遍不够,再一个个减一遍,看最后是不是零。他算账的时候很上心,就像是一个小学生在做数学题。 在那一个晚上,文思没有失眠。他觉得自己神圣而伟大,是一个情圣,为了某种很壮烈的人间道义,放弃了个人的小情小爱。这是自我治愈必经的过程。 分卷阅读33 他不确定这种状态可以维持多久。 一天傍晚,大门外忽然响起了汽车喇叭声。欢欢正好在院子里闲走。 欢欢认得他的车子。 院门打开了,车子开进来,欢欢的脚便挪不开了。那车里坐着的人是谁?她害怕看到那辆车子,却又时时刻刻都在期待着那辆车子。那人从车里出来了,向她走来。 这个时候他是要来干什么呢?不论来干什么,来,总是好的。 原来,她是期盼他的到来。 他从车里出来了,蓝色格子的衬衣,浅蓝色的牛仔裤。他慢慢走近,眼里的光芒比晴空里的阳光还要耀眼。 “欢欢。”文思先开口叫了一声。 “嗯。”欢欢应了一声。 “我今天去税务局缴费,路过这里。正好熊总邀我来,我就来了。”文思说得很淡然,话里没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熊威确实电话里邀请了他好几次。 “那么,你只是路过?”欢欢不假思索一问。 问后,深觉后悔。 “是的。”文思还是淡淡地答,待走到欢欢跟前了,他却改口了,“也不单单是路过。我……” 文思不敢再说下去了。再多说一个字,怕就要说破了。 不是路过。那么,他是专程来看她的。那天早上在王姐的农场,她只是接了一个电话,他却看到了她脸上的焦虑。 他是不是一直都在某个看不见的地方注视着她呢?他的眼睛无处不在。她脸红了。什么大场面没有见过,什么类型的男人没有遇到过?怎会为了一点小事、几句话就失态了?这般一想,脸更红了,直蔓延到了耳根。 两个人站在树下,一时都说不出话。一阵风吹得头顶的树叶哗哗作响。蓝花楹凋谢了,枝头再也看不到淡蓝色的花瓣。欢欢的碎花半身裙子在风里飘舞。 “进屋里坐吧。”欢欢说。 文思说好,声音很轻,一阵风就能吹散。 一跨进门口,文思和熊威撞了个满怀。 熊威高兴地说:“我听到汽车的喇叭声,就猜到是你来了。你可终于来了,今晚一定要小酌一杯。” 相看两不厌 11 文思是赶着吃晚饭的时间来的。熊威下午就说晚饭让Grace多做几个菜,有个重要的朋友要来。原来是文思。欢欢怎么也想不到熊威口中的这个重要的朋友是文思。欢欢特地把Grace叫了来,嘱咐她要多做几个硬菜,鸡肉、鱼肉、牛肉、猪肉,都上一盘。 人都坐齐了。平平和安安不肯上桌吃饭,端了饭菜围坐在茶几边,一边吃饭一边玩手中的玩具。放在平时,欢欢无论如何要让两个孩子乖乖把饭吃了再玩。乐乐叫了几声,孩子们不搭理,也就随他们去了。 开了一瓶法国红酒,一看上面的年份,是1989年的。Grace从厨房里拿来酒杯,每人面前都放一个。灯光打在玻璃杯身上,闪闪发光,越发衬出这一套高脚杯的别致和精美。 乐乐拿起酒杯,对着文思道:“听熊威说起,他从监狱里获救,多亏了梁先生的帮忙。欢欢一个女儿家,遇到这样大的事,多亏了有梁先生的陪同。这一杯先敬梁先生。” 乐乐从熊威口中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今天把文思请来,定是为了感激他那一天的帮助。她抿了一口杯中的酒,只当是表了心意了。 乐乐不会喝酒。欢欢知道的。姐妹俩素来不会喝酒。乐乐从来不勉强自己碰酒。欢欢偶尔在场面上下不来,咬紧牙关会喝一点。今晚欢欢学乐乐的样子,只浅浅一抿。 熊威一向好客,家里朋友不断。来往的朋友多半是生意场上的,合作伙伴因着有各自的利益,只能点到为止,交情不宜太深。所以表面上看朋友甚多,又都是些泛泛之交。 熊威待文思,一反常态,倒有些推心置腹。中国人谈生意离不开酒桌。一上酒桌,熊威就像是上了战场的士兵,放开了喝。喝了酒,兴致就来了,话就多了。泛泛之交也成了恩重如山的朋友。恩情和情义,怎么也说不完,道不尽。 酒,真是一件好东西。 文思喝酒也同他的人一样,斯文。熊威敬文思酒,文思自知酒量不行,想方设法避开喝酒。 一瓶酒快见底了,两人的兴致才刚起。其他人都离了桌,留下他们两人趁着酒劲说些不知所云的话。 熊威清清嗓子:“真没想到,一来非洲,成了一条不归路,再也回不去了。梁兄,趁你还没在非洲扎根,你要想清楚,中国和非洲,你只能选一个。” 文思从熊威的话里听出了几分无奈。桌上放了两个空酒瓶,菜肴也凉了。他四下里张望,见欢欢一个人坐在门口的板凳上,正好对着窗户,灯光洒在她的背上。那是一个寂寞的背影,他看着她,他的目光也变得寂寞了。 “凡事有失必有得。留在非洲的中国人很多,他们不是回不去,而是不想回去。在一个地方呆久了,有感情了,就不想离开了。”文思顺着熊威的话。 熊威 分卷阅读34 真是喝多了,说的话也像是在酒里浸过的,一反常态,含糊不清:“什么狗屁感情。没有感情。从我来的第一天开始,我就不喜欢这里。可是讨厌了二十多年,也没有办法离开这里。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为什么?”文思问。 “为了钱。”熊威眯着眼睛,咧着嘴笑。 “为了钱?”文思诧然。 “要不是为了钱,老子才不会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一住就是二十多年。我来赞比亚的时候,卢萨卡还没有现在的一半那么大,都是后来一点点扩张的。好多当地人穷得连鞋子都穿不起。没鞋穿,就赤着脚走路。所以说,第一批来赞比亚卖鞋的中国人都赚翻了。那时候的我,穷得叮当响,就像当时的赞比亚。就因为穷,我就拼命地赚钱。只要能赚钱,我什么都干。”熊威滔滔不绝地说。 “钱赚够了,想回国的话,也是可以回去的。”文思说。 熊威拍着文思的肩膀,大笑:“哈哈,梁兄,哪有你想得这么简单!回去了去干什么呢?我问你,面对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我们还有什么竞争力呢?老早就和国内脱节了。回去了,就只能去养老了。养老的话,中国也不是适宜的地方。那么多人!” “是啊,中国就是人多。赞比亚人口稀少,环境优美,赚钱也快,回什么中国!都拿了赞比亚绿卡了,何不变成一个地道的赞比亚人呢?”文思在灯光下晃动着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喝醉酒的滋味并不好受,可还是有那么多的人求醉。醉是一种做梦的状态。 文思其实不想醉。陪酒的人需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陪着陪着,也会忘了自己是一个陪酒的人,一不留心就喝多了。 熊威嘴里不知在说什么,一只手里拿着一只筷子,在碗碟上敲击,发出叮叮叮的欢快地响声。热闹的表面上,掩藏不住他的冷冷清清的内心。 一切都是冷冷清清的世界。久居非洲的中国人,他们快忘了中国繁华都市的街头,霓虹灯闪耀,车水马龙,充满烟火气的花花世界。 欢欢看不下去了,走过来想要夺走熊威手中的酒杯。熊威开始不肯,和欢欢抢着酒杯,后面放开了手中的酒杯,一把抱住了欢欢的腰。他对着文思得意地说:“你知道我来非洲最大的收获是什么吗?梁兄,你知道是什么吗?你一定猜不到的。” 文思两颊通红:“你说了,都是为了钱。那你最大的收获自然是赚了很多的钱。这个很容易猜到。” “哈哈,哈哈,错了错了!赚钱只是我计划好的目的,不是收获。我最大的收获是娶了我最爱的女人,娶了欢欢。梁兄,你是不会懂得。哈哈!”熊威狂笑不止。笑声穿透了墙壁,飘远了,传到了院子外面漆黑的夜里。凝神一听,还能听到回声。 文思跟着熊威笑,笑着笑着,笑脸就僵住了,笑不开了。文思还是使劲地笑,一脸的苦笑。 欢欢站在他们中间,从熊威的怀抱里挣脱而去。她厉声呵斥他们,收走了最后小半瓶的酒。 没有了酒,看他们两个男人还能如何作践自己! 熊威和文思谈话的声音在空旷的院子里回荡,使原本寂静的院子更加寂静了。欢欢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赌气不去搭理他们。夜已深,晚风吹得窗外的树叶簌簌地响。客厅里只剩下他们三个人,是一场漫长荒凉的梦。 相看两不厌 12 乐乐披了一件外套从房间里出来,眼神朦胧得像是已经睡了一觉了。 “两个大男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话,说了一夜了,还没有说完的!”乐乐说。 欢欢轻声一叹:“我哪里知道他们,不喝酒,光说话,也能说这么久。多亏了有你在,两个孩子都睡下了。我气得都忘了伺候孩子们洗脸刷牙睡觉了。” “你还不去让他们早点散了,都几点了!”乐乐指了指他们。 “我不去,反正他们说到什么时候,我就等到什么时候。他们不嫌晚,我也不嫌晚。”欢欢嘀咕了一声。 乐乐劝了一通,没用,仍是回房去了。 文思起身,说要回去了。熊威搀扶着文思,踉踉跄跄走到院子里。文思走到门廊外的阶梯时,一脚踩了个空,整个身子摔趴在了草坪上。熊威一边去扶他,一边忍不住大笑:“梁兄,你真是喝多了,路都不会走了。还是我送你回去吧,我送你!” “你自个儿喝得烂醉如泥,还去送文思。你送文思回去,待会儿谁送你回来?”欢欢弯下腰扶起文思的一只胳膊。 “待会儿文思再送我回来。文思,你说好不好?”熊威一说话,一股酒精味弥漫。 文思劝住了熊威:“送来送去,今晚还要不要睡了。你留步,我自己回去。我还有司机呢,不用送,不用送。” 文思大喊司机的名字。那边黑乎乎的角落里亮起了车灯,将他们几个人照得通亮。车子缓缓开过来。 “不行,这黑人司机不靠谱,趁你喝醉了,把你开到哪里去都不知道。”熊威说完,喉咙里一阵恶心,吐了一地 分卷阅读35 。 熊威今晚怎么喝吐了?以他的酒量,不至于如此。兴许是在院子里站久了,灌了凉风。 吐完了以后,熊威感觉身子都软了。 “欢欢,你去送送梁兄。我这胃里难受得很,你代替我送送梁兄。”熊威靠在欢欢的肩膀上,把她往前一推。欢欢只觉得熊威疯言疯语的,胡乱给她分配任务。 “你真是脑子不清楚了,非得去送吗?”欢欢皱着眉头。 “送,一定要送的。我去不了了,你去。”熊威说。 文思坐在了车里。车门打开着。欢欢回头一看,微亮的车厢里,文思的眼睛像是一盏明灯,微弱却炙热。欢欢沉默了。她上了车,从车窗里看去,看见熊威笑嘻嘻朝他们挥手。Willian开着自家的车跟在后面。 欢欢心里乱极了。 她明知她不该上车。可她还是上了车,只在心里后悔。 欢欢坐在左边,靠着车窗。文思坐在右边,靠着车窗。中间有一尺的距离。 一尺的距离是安全的。欢欢希望一路上两人都不要讲话。 文思还是开口了:“欢欢,你能送我一程,我很开心。” 欢欢不语。千万不要和一个喝得酩酊大醉的人较真,最好理都不要理他。一个醉酒的人,说过的话,都不会记得。酒醒的时候,还能记得多少呢? “你喝醉了,别说话了,好好休息一下。”过了一会儿,欢欢说。 “我是喝了不少的酒,头昏沉沉的。但我脑子还是清楚的。我都记得,在你家门口跌了一跤。熊威让你送我回家。你看,我什么都记得。现在我和你说的每一个字,我都清清楚楚。别人喝多了会失言,酒后失言,其实是酒后吐真言。”文思望着欢欢,没有逾越中间的距离,“今天趁着酒劲,我只想和你说几句心里话。” 欢欢的心狂跳不已。她可以猜到文思此刻想要说什么。千万不要说出来!她害怕听到那三个字。 可是她又期待。 还是不说的好。 一个醉酒的人,不论当时说了什么,酒醒的时候就什么都忘了。一旦他说出口。他忘了,可是她还记得。这是多么痛苦的事! 欢欢转过头不去理他。 文思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车厢真是太小了,太闷了。 文思接着说:“今天不说,我怕以后都没有机会了。我没有醉,我是清醒的。喝下去的酒,顶多给了我一点勇气。欢欢,认识你以后,我才知道原来恋爱是这样的。它没有实体,却无处不在。它没有定义,却什么都可以成为它的注解。它不分对错,却有先来后到的顺序。它使人变得谦卑,心爱的人远远看着就已足够。它使人变得贪婪,心爱的人每天都想看一眼。欢欢,你能明白我吗?” 最先浮现在文思脑海里的是“我爱你我喜欢你”这一类话。话到嘴边,他又换了一个版本。那一类世俗的字眼,被其他人说腻了,说烂了,根本无法表达他内心里清高而孤傲,世俗而神圣的恋情。 文思说得有些抽象,欢欢只觉惘然。从他的话语里,至少得出了一个简单的结论。文思爱上了欢欢。 在那一刻里,欢欢觉得每一口呼吸都是甜蜜的。黑夜也变得温馨。 “说与不说有什么区别呢?你能改变现实吗?如果不能,说还是不说的好!免得心里难受。”她说。 “说出来了,我心里好受点。”文思无力地低下头,抬起头。四目对望。 快到了,短暂的同行的旅程就要结束了。 车门打开的一刹那,欢欢紧紧盯着文思。 一切都完了。刚才发生过的一切,等于没有发生。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要不要去屋里坐一会儿?”话一说出口,文思就觉得不该说。夜这么深了。况且周新也在屋里。大概后者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欢欢坐到自家的车上。Willian的倒车技术很熟练,很快就从黑夜里消失了。文思这才转身往屋里走。屋里的灯还亮着,周新还没有睡。他推门进去。 “大忙人,总算是回来了。还有另一辆车,那是谁在里面?”周新低头看手机,漫不经心地问道。 文思不由得想,周新坐在沙发上,离窗口那么远,他怎么知道还有另一辆车的? “哦,是欢欢,送我回来的。”文思不想说谎,尽管他也知道这个回答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大晚上的,熊夫人亲自送你回来?你们干啥去了,弄得这么晚?”周新望着文思,目瞪口呆。 文思在门口吹了不少的凉风,胃里一阵翻腾,十分难受。他懒得去和周新解释。不想解释,随他去吧,爱怎么想就怎么想! “文思,你最近到底怎么了?你的心思不是应该放到生意上吗?这一天到晚的,魂都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周新还是第一次同文思用这种口气说话。 文思没有理会,径直回房了。 长夜之欢 1 星期五的下午 分卷阅读36 ,餐厅里大家忙成了一团。许多单位都集中在周五的傍晚订餐,亲朋好友之间的聚餐,合作单位生意上的洽谈,都选在餐桌上了。 熊威那一日在外面有事,欢欢和乐乐在餐厅里帮忙。 四点钟过一点,院子里开进来两辆灰色的皮卡车,后面坐满了持枪警察。车子一停,一伙人迅速进了大厅,在门口旁站成两列。来势汹汹,门卫吓得目瞪口呆,大厅里的服务员也屏气凝神,大气不敢出。 那个带队的头说话了:“请把护照和签证拿出来!”义正言辞,如同和犯人说话的口吻。 “你们是什么部门?凭什么擅自搜查民宅?请出示你们的搜查证,我们才能配合你们执法。”欢欢试探性地回复。她心里也没底。 “民宅?你们这是餐厅,不是私人民宅。有人举报你们非法经营。我们接到通知,来查个清楚。”那人还是一副强词夺理的架势,面不改色,“我再说一遍,请把你们的签证和护照拿出来。还有,最重要的文件,把你们的营业执照,缴税证明,外国人投资证明,统统都拿出来。” 乐乐心想这下完了,这么多警察,肯定是有备而来的,该不会要去蹲监狱了。乐乐站在欢欢边上,只当是给她壮壮胆了。 欢欢本想回家里去拿证件的,餐厅的证件都齐全,没有什么好怕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再一想,乐乐的签证是旅游签证。完了,他们如果真的是有备而来,肯定是鸡蛋里挑骨头,没问题也要找个问题来说事。按理说,持旅游签证入境的是不允许参与工作。现在乐乐被他们当场看到在餐厅里帮忙,他们认定了乐乐是在上班,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他们要是拿乐乐说事,把她关到那阴暗的牢房里,乐乐怎么受得了? 欢欢犹豫了。必要的时候只能是破财消灾了。 她走到那头头旁边,低声对他说:“长官,你提到的证件,我们都有,就是没有带在身边。你看,你陪我回去取,如何?就我们两个人,让其他的人在这里等。” 那人斜睨着欢欢,爽快地答应了:“好,就我和你去。走!” 还能怕你一个女人不成!那人昂首挺胸,跟在欢欢后面,上了车。 乐乐一直跟到了院子门口,焦急万分。 欢欢上了车,才放宽了心。她知道他这个人不能拿她怎么样,她在赞比亚有合法的证件,不是黑户。至于餐厅也是证件齐全,有理走遍天下。方才乐乐是她的顾虑。欢欢在车里和那人兴致勃勃地聊了起来,聊到了刚来赞比亚创业的不易,聊到生活的艰难,聊到了赞比亚的艰难发展史……那人的情绪也被欢欢带动起来了,两人很快就成了朋友,随意说说,也有了共鸣。 这是欢欢所擅长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她浑身散发出来的女人的魅力在某些时刻确实可以牵动对方的心。出于一个女人的敏锐的感知力,她似乎很容易体会到对方的情感,或愤怒,或怜爱,或犹疑,或坚决,再把她心里的关切声情并茂地表达出来。一句恰到好处的言语,一抹勾人心玄的笑意,使人如沐春风。 那人陪欢欢一来一回。欢欢回屋里取了一个信封,信封里装的不是证件,是现金。欢欢也不清楚往里面放了多少的现金,信封刚刚好鼓起。虽然在路上已经是朋友了,但是路费还是要给的,毕竟来了那么多人。欢欢把信封交到那人手里,说:“这次感谢你的通融,如果来的是别人,我们一定要遭殃了。你知道的,在赞比亚,很多人是认钱不认人的。这是人之常情,在中国也是如此。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就当是给来的人买一点饮料吧!” 那人接过信封,得意洋洋,似乎真的帮欢欢解决了一个很棘手的问题。他把信封塞进了裤袋子里,若无其事地同欢欢又握了握手。临走前他说:“今天要不是你,换做了他人,我也不会这么白白跑一趟的。有人举报你们餐厅的卫生有问题,不过关,让我们来查处你们。这个举报的人还说不定是你的朋友呢!呵呵。”那人朝后面的人摆摆手,他们一个个排队上车了。他仍自言自语道:“我有时候真是搞不懂中国人。” 转危为安,虚惊一场。 乐乐禁不住惊吓:“欢欢,赞比亚是个什么样的国家?可以没有任何原由,想搜查就搜查吗?这么多中国人在这里,还有保障吗?” 欢欢安慰道:“姐,没事的。这也不是第一回了,每一回都好好的。你放宽心,有我呢!” 欢欢不敢告诉乐乐,她持的是旅游签证,移民局,亦或是其他部门的警察,最容易以此理由来敲诈要钱。随便一说,就能编出个非法滞留的名堂。那以后,欢欢抓紧给乐乐办理工作签证,又给办理的黑人中介多塞了些小费。 熊威回来后听说了此事,觉得蹊跷。会是谁举报的呢?自己也没有得罪过什么人。鼓动了两车的人,肯定是花了不少钱的。 欢欢早猜到是那个贼眉鼠眼的徐老板。上次见面,欢欢对徐老板的印象很差。遮遮掩掩,表面上好话说尽,背地里却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熊威也有这个想法,徐老板是最可疑的。除了 分卷阅读37 他,想不出第二个人来了。熊威忽地气红了脸,越想越来气。你当人家是朋友,人家却在背地里暗算你。“这个徐老板,混迹赌场,赌博,玩女人,名声本来就不好。我怎么也没想到,枪口子竟然敢对着我了。他不让我好过,他也别想好过。走着瞧就是了!非得想个办法,以牙还牙。”熊威由于气愤,说话的声音不由地高了几分。 哎,就不能稳重一点吗?欢欢见熊威真动了气了,就想方设法劝解:“就算是他,那又能怎么样呢!你不要冲动,我们新开的餐馆,还没有站稳脚跟呢。” “得想好对策。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熊威还像个没有长大的大男孩,心里藏不住事,更藏不住气。 “难道被疯狗咬了,你还要咬回去不成?”欢欢没了耐心。 梁子是结下了。总有一天,熊威会沉不住气。到头来,冤冤相报何时了。欢欢在赞比亚这些年,顶讨厌中国商人之间的互相排挤。 一只脚浸在了泥潭里,越挣扎,陷得越深。离得那么近,低头不见抬头见,还是不要把关系搞僵了。欢欢轻叹一声,世事无常。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这副模样,善于伪装自己了。心里明明是满腔的愤怒,却仍要和颜悦色地微笑。原以为来到了赞比亚,远离了国内的是是非非,可以觅得一方清净之处。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逃不掉的。 晚上入睡前,欢欢无意间说了一句:“等我们老了,是不是还得回中国的。非洲,毕竟不是我们最终的归宿。” 熊威一听,是泄气的话。他从未想过回国,他的宏图壮志才刚刚开始,这里有他的梦想,有他的未来。他,以及他的孩子安安,会像一棵树一样,深深地把根扎进这片未知的肥沃的土壤里。 “你是不是被今天的事吓到了?怎么突然之间有了回国的念头?以前也没听你提过。” “我也就是说说而已。当我没说。”转瞬即逝的想法,想一想就过了。 后半夜真的很漫长。整个世界的人都睡着了,欢欢还没有睡着。她喜欢夜晚,安静的夜晚是一首没有歌词的轻音乐。旋律优美惆怅,可以随意往里面填歌词。可以是怀旧的,可以是期待未来的,也可以是此时此刻,脑海里有一个人,念念不忘,念着念着,夜晚就静静地溜走了。明日,又是新的一天。 长夜之欢 2 周日一点点近了,一种恍惚缥缈的欢乐正笼罩着欢欢。乐乐期待每周的礼拜日,做礼拜使她内心安详。有所期待,眼前的难处也有了尽头。 还是老规矩,欢欢上午去买菜,下午司机送乐乐去教会。 农场里照旧的忙,人高马大的工人把一筐筐蔬菜从地里搬过来,转而到了客人的塑料袋里。王姐听闻了熊威的事,忙碌的空隙对欢欢道:“欢,熊老板没事吧。是不是被老黑子坑的?白白去蹲了半天的监狱。” 本不是什么严重的事。人群里传来传去,说成了天大的事。都传到王姐这儿了,还不知有多少人在议论着!背后议论的人,多半是当成笑话说的。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非洲实在是太无聊了,娱乐活动少之又少,不怪背后的长舌妇。风水轮流转,总有一天,轮到你家出事了。你就成了故事中的主角了。 “都是误会一场。很快就解决了。”欢欢道。 “花了多少钱才摆平的?你同我说说。以后我要是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心里也有谱了。”王姐悄声说道。似在说一桩不为人知的秘密。被黑人抓去蹲监狱,说到哪里都觉得没面子。在她看来,熊威是个年轻气盛的家伙。恍惚地记得,有一个朋友就在跟前抱怨,说从熊威那里买了一些木料盖个厂房,原想着都是中国人可以价格便宜点。结果熊威给的价格与黑人市场的价格一模一样。那朋友正待开口要与熊威讨价还价,没想到熊威留下一句话:“有事就和我的黑人助理说吧,我还有点事,先走了。”于是那朋友就不断地说熊威的傲慢无礼。狗眼看人低。 年轻人,偶尔意气用事,难免的。王姐并不放在心上。她眼里的熊威,不过是稍微自负了点,又骄傲了一点。他的骄傲来自于事业上的小许成功,更来自于娶了美丽的欢欢。 “两千来块钱就摆平了。误会解释清楚了,我们就回来了。真是一桩小事。”欢欢有意规避。 王姐半信半疑,道:“再大的事,到了你们手里,都成了小事;再小的事,到了我这里,都是天大的事。我哪天英语学好了,就找总统理论去。最近没去摆摊,鸡鸭的销量减了大半。” 王姐忽地手一挥,对后面正弯腰挑菜的人高声说道:“今天春暖花开餐厅的徐老板请大伙儿去吃午饭,免费的午餐,说是庆祝餐馆的三周年。闻者有份,大伙儿在我这里买好了菜直接去吃午饭哈。多吃点,把菜都吃完了,他好再上我这儿来买菜。谢谢大家了哈!” 菜都挑好了,文思还没有出现。今天来迟了,都十点多了,会不会他已经走了? 司机倒好车,她准备上车。 一个声音将她唤住了:“嗨。” 分卷阅读38 好久不见。不,才见过的。怎么感觉隔了好久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你来了。” “我一直都在。看见你和王姐在聊天,就不敢打扰。” 他一直都在。只是她没有发觉。一双眼睛一直都围着她转。 “哦,我也没看到你。”她脸颊泛红,面若桃花。 “你要回去了吗?”他后悔没有提早出现。来迟了,说上三言两语,她就要走了。 “是的——哦,不是。我回去卸了菜,还要去春暖花开吃午饭呢。去会一会徐老板。”她给他留了后路。也是给她自己。 “那正好,我也要去。一起吧。”文思原是不想去的。他和徐老板不过是泛泛之交,吃过几次饭,喝过几杯酒。徐老板也实在是个无趣的人,除了吃吃喝喝,就不会干点别的了。欢欢要去,他也非去不可了。 欢欢点头。欢欢上了车,文思也跟着上车,让自己的车跟在后面。 是Willian开的车。他专心开着车,如同往日一样。他听不懂中文,欢欢和文思可以肆无忌惮地聊天。可是他看得到,一双乌黑的大眼睛挂在乌黑的脸上。他从后视镜里什么都看得到。欢欢和文思还是有顾虑的。眼见为实,耳听为虚。看见的,比听到的,还要确凿。那就说话吧,说什么他都听不懂,这样安全。 “这是我们第二次单独在车里。”文思只顾说,也不去看欢欢。 第一次是那一晚欢欢送他回去。他喝醉酒了。欢欢觉得车厢里的空气快要凝固住了,一呼一吸都不顺畅。 “有些时候,我只当是自己疯了,自己在干什么都不知道。疯也有疯的好,什么都不去想,只跟着自己的心意走。”文思诚恳而真挚地倾吐着。 好不容易逮住这么个机会,在短暂的两人世界里,必有一番衷肠要诉。 欢欢故作镇定,内心已然一片翻腾。 她还是说出了在心里已经说了千万遍的话:“你知道吗?你很像一个人。真的是太像了,低头的时候,眨眼睛的时候,沉默的时候,说话的时候,还有,看着我的时候……” 文思笑了,粲然一笑,再也掩盖不住心里的欢快和激动。他说:“我猜,那个人一定是你深爱过的人。你很爱他,对吗?” 欢欢张口结舌:“你怎么知道的?” 文思不回答,只是笑。欢快里也有一丝怅然。他到底只是别人的一个替代品。 那又如何呢?替代品就替代品。只要欢欢心里分不清真品和赝品,那么赝品是他,真品也是他。也无妨了。只要欢欢是爱他的,管不了那么多。 到了徐老板的餐馆,来的人果真是不少。女人比男人多,随处可见的是女人的脸孔,女人的长发,女人的香水味,女人的媚眼如波,女人的莺声燕语……男人们忙着赚钱养家,没时间来捧徐老板的场。女人总是最闲的,哪里有免费的午餐,还不扎堆似的前来。 又见到了那个短发女人。 这些女人如同中国的廉价商品,近几年大量拥入非洲大陆。他们大部分来自中国的上海,广东一带,家境贫困,为了快速赚钱不惜出卖□□。他们之中有一部分是国内招聘来的,还有一部分是通过熟人牵线,也有可能是认识的人拐骗来的。他们主要\隐藏\在中国餐馆,赌场,夜总会等场所,他们只接待在非的华人,有钱的印巴人,当地的黑人一般是不接待的。当然愿意支付高昂的费用的,也有例外。 熊威偶尔会去赌场应酬客户,有几次欢欢一同前往。那一类赌博的游戏,欢欢不会玩,也不想玩。她注意到,在最里面的休息区,沙发上坐着几个化着浓妆,衣衫暴露的女人。他们低头玩着手机,也不与其他人搭讪。欢欢一眼就看出了他们是从事那一行业的。同为女人,她感到好奇,就与那几个女人闲聊了起来。谈了不到五分钟,其中的一个女人就被一个男士带走了。光从女人的角度来看,欢欢很是同情这些女人,但这些女人的随意和廉价,使她反感。当着她的面带走那一位姑娘的男士,衣冠楚楚,走在大街上绝对是一派绅士的作风。这些仗着自己稍微有点小钱的生意人,在他们看来,女人就是一件商品,发泄的工具。欢欢不知道在□□和嫖客之间,是□□无辜一点,还是嫖客无耻一点。 长夜之欢 3 那个短发的女人,今天是越发的美了。坐在这里当前台,有几个女人上前和她搭话。不知说了些什么,只听得笑声,细细碎碎的。别处也传来笑声,东一片,西一片,汇集成了慑人的洪流。女人就是喜欢夸张,一点芝麻小事也能说半天,笑半天。 几个搭话的女人走开了,剩下短发女人独自在前台。总有人去和她搭话,总是说不久。有什么可说的,几句话就说到头了。 她自己也能感觉得到,她在别人眼里有多么的轻贱。别人都瞧不起她,尤其是女人。男人或许还会因为她年轻貌美的缘故,多看她几眼,捧一捧她,在她身上花些银两。都不长久。没有一个男人待她长久。开始的时候,他们一个个掏心掏肺 分卷阅读39 的,恨不得要把一颗心都挖了出来送给她当礼物。后来呢,人还是原来的人,心已经变了。她算是把他们一个个都看透了:男人的话要是能信,母猪都会上树。 他们一个个的也把她看透了:就是一个沦落风尘的女人,只认钱,不认人。 这样也好,两方都看透了,才不会拖泥带水。直奔主题,也算是省了不少的麻烦。 此后,每当有男人想要和她谈情说爱,她心里有了戒备,有了隐形的盾牌,就可以全身而退了。 只怪她自己的命不好。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无依无靠,无亲无故,能有什么光明的前途。一从娘胎里出来,她就一无所有。堕落,本不是她的选择。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十八岁吧。那一年刚成年,她在一家舞厅里是出色的舞女,一个晚上的出场费少则上千,多则上万。虽然年轻,但还是有原则的:卖艺不卖身。 纸醉金迷的场所,灯红酒绿,一个个来这里的人都只求醉生梦死。她是引领他们抵达醉生梦死的人。第一次破戒,是她的无知,中了男人的圈套。事后,她有过悔恨。第二次,第三次……是她自甘堕落。 堕落是轻易的,一不留神就坠入了万丈深渊。但过程是刺激的,充满了诗情画意。回头却是不容易的,太难了,崎岖的小道上布满了荆棘,每一步都是艰难。她是看惯了鲜花,捧惯了鲜花,忍受不了荆棘的锐刺。 回不了头的。后来她不跳舞了,辗转来到了非洲,在这里干起了“卖”的营生。 一个孩子幼年时,最需要的并不是钱,而是爱。如果她拥有足够多的爱和关怀,无论今后是富足还是贫乏,她都可以活出堂堂正正的样子;如果她没有体会过亲人的关爱,今后即便赚了再多的钱,一样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这几年在非洲,她卡里积攒了不少的钱,足够她后半辈子衣食无忧了。她还是觉得一无所有。内心是空虚的。除了钱,她还拥有过什么?钱不能为她带来尊敬的目光,不能嘘寒问暖,不能陪她聊天解愁。 不过是个摆设,谁不知道她是徐老板的地下情人。 欢欢和文思一起走进来,肩并肩,她笑脸相迎。欢欢也对她笑笑,心里却在说:你长得足够漂亮了,为什么要选择一条不归路呢?不干这一行,也不至于会饿死! 当然不会饿死。都什么年代了,随便干点什么都比干这个强。 生在这个年代也是可悲无奈的。比以往的年代没有好到哪里去。笑贫不笑娼。 欢欢掩饰不住眼眉之间的不屑。比起她来,欢欢更有信心了。 她是认得欢欢的。她也是女人,也是一个漂亮的女人,不比欢欢差。 “今天熊老板怎么没来?”她关切地问。 欢欢答道,眉宇间无端生出一丝高傲:“他哪里有这个闲工夫,忙得焦头烂额的!我么闲人一个,哪里有热闹就往哪里凑。” 莫非今天来的人都是闲人了?长得有几分姿色,就这样不得了了,指桑骂槐。 她淡淡地说,目光落在身旁的文思身上:“可不是,今天来的闲人可真是不少。这一位是?” 那是徐老板的车,刚进院子。欢欢转身离开,向徐老板停车的地方走去。留下文思和这个短发女人在原地。 这个男人是谁?眉清目秀,仪表堂堂。在餐馆里倒是见过好几次了,还没有机会说上话。以前在赌场里也没有遇到过。初来乍到的吧。 “我姓梁,梁文思。今天也是闲人一个,来凑热闹的。请问你怎么称呼呢?”文思恭恭敬敬地同她问候,互问姓名。他知道欢欢去找徐老板了,不便去打扰。 “我没有名字。不过是个称呼,你叫我什么都可以。” “姑娘真会开玩笑。随随便便的名字,只怕是配不上姑娘。徐老板真是有眼光,为他的餐厅找来一块漂亮的门面。”文思心不在焉地说着。恭维的话大概每个女人都是爱听的。 “你觉得我漂亮,对吗?”她追问下去,煞有介事。 文思看了看远处的欢欢,只看得一个背影,乌黑的秀发散在肩上,若即若离的美。他想转换话题:“每一个来非洲闯荡的女人,都很不容易,这需要勇气。从小娇生惯养的,不一定吃得了这个苦。” “你觉得我漂亮,对吗?”她又问,不依不饶。 “也可以这么说吧。”文思只能勉强回答,模棱两可。不能当面给一个初相识的女人难堪。她确实很漂亮。一棵草,一枝花,一朵白云……万事万物,在难得的一瞬间,你觉得万物美好,我在其中。这是恋爱的感觉。是欢欢带给他的。 她笑了,不胜娇羞:“梁先生是一个诚实的人,连一句违心的话都不肯说。我姓韩,单名一个‘依’字,依依不舍的依。” 徐老板一只脚刚下地,抬头一望,一个美丽女人的脸孔,一惊,一愣:“怎么是熊夫人,吓我一跳。怎么敢劳驾熊夫人来给我开车门呢!” 徐老板下车,欢欢替他关上了车门,算是给足了他面子。“恭喜徐老板,春暖花开 分卷阅读40 在卢萨卡已有三年了。餐馆的生意风风火火,徐老板是日进斗金。只是我们客人都到齐了,主人竟然才到。这是什么待客之道?”欢欢一副兴师问罪的模样。此番刻意来找他,她是别有用意。 “是是是,熊夫人说的是,是我失职了。等下我多喝几杯,陪酒道歉。熊夫人有空了多来这里坐坐,帮我们指导一二。我们两家餐厅要一起进步,都是炎黄子孙,关键时候还是要互帮互助。”徐老板开始客套,欢欢就听得要起鸡皮疙瘩。他的言谈举止,像极了抗日战争片里的汉奸的嘴脸。 “今天来的人可真是不少啊!徐老板在赞比亚的人脉可见一斑。”欢欢假意恭维,“徐老板都不会担心吗?来了这么多的人,而且还都是徐老板的亲朋好友。” “担心什么?”徐老板一头雾水。 欢欢假意试探:“徐老板,难道你没有听说吗?最近警察局联合其他的部门,出动了好些人,专门搜查中国人开的餐馆。证件稍有不全的,直接把人带走。万一今天不巧,碰上了,即便餐馆的证件都合法,搜查出几个人证件不合法的,不是要连累徐老板了吗?毕竟是在徐老板的地盘出的事。今天是个喜庆的日子,真不该说倒霉的话。” 徐老板稍稍一顿,脸色煞白。他怔怔地望着欢欢: “熊夫人分析的有道理。你们餐馆,来人搜查了吗?” 莫非这个女人今天是有备而来? “当然没有了。我们两家隔得这么近,我们要是出事了,你们家还能相安无事吗?”欢欢顿时换了一种口吻,挑衅似的。 “对对对,你们家倒霉了,我们也跑不了。”徐老板一脸的窘迫,怕是真的做了亏心事了。 还是留点脸面好,不能把话说绝了。 欢欢快步走开了。瞧见文思站在院子的另一头与熟人谈话。她进了大厅,在角落的那一桌先入了座。 长夜之欢 4 远处的一桌人快坐齐了,女人说话声很大,高谈阔论的,似在讨论一件新奇的听闻。 “坐在前台的那个女人,徐老板是从哪里弄来的?看她妖艳的样,就不是个本本分分的女人。” “哪里妖艳了?我看穿戴得规规矩矩的。” “哎,我不是说衣服。不管穿什么,都盖不住她身上的妖气。” “难道是狐狸精变的?” “就是狐狸精变的。” “人家只不过长得比你漂亮一些,不至于这么去损人家吧!” “你知道个屁。小屁孩,哪有你插嘴的份。” “你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更年期的女人真可怕。” “吃不到葡萄?我要吃什么葡萄?徐老板我还看不上呢!徐老板也真是鬼迷心窍了,把一个残花败柳当佛一样在这儿供奉。一个月没个两三万块钱,能喂得饱她?” “你小声点,别让她听去了。” “我才不怕呢——隔得这么远,她也听不见。” 三个女人一台戏。女人多了,就有好戏可看了。开始上菜了,来了几盘凉菜。那边叽叽喳喳的声音一时半会儿还停不下来。 “你看到那个女人没有?长得确实好看。长得好看的女人就是幸运,随便到哪里都是男人的宠儿。”一个女人尖尖细细的嗓音。 “就是那一对吧,一男一女,男的高高瘦瘦的,眉清目秀,女的身材娇小,长得很秀气,他们一起走进来的。那女人旁边的就是熊老板吧!两个人还挺般配的,男才女貌。听朋友说起过这两夫妻,就是还对不上号呢!”另一个声音响起,慢悠悠,听起来不那么刺耳了。 “那个人哪里是熊老板了。熊老板长得还要丑一些,高高胖胖的,没什么样子。和熊老板比起来差远了。不对,是熊老板差远了。那个男人五官长得俊秀,行为举止斯斯文文的。别是‘卢萨卡第一美人’的新宠吧!”听不出是哪里响起的声音。 欢欢不由地心里一颤。 那个尖尖细细的声音又响起来了,梦魇一般:“这就是好看的女人的特殊待遇,你我是羡慕不来的。这两人之间肯定有见不得人的秘密,出双入对的。我已经看见他们在一块儿好多次了。” “这个男的是谁?白白净净的,准是小白脸的角色。不知是什么来历。” “我也不认识。你管他是什么来历。男人嘛,只要有女人投怀送抱,还不照单全收!况且,还是个有姿色的。总比花钱找个小姐强吧!” “我看也没有强到哪里去!一个是给,一个是卖,都是要豁出去的,本质上是一样的。” 你一言我一语,她们的声音盖过了所有的声音。四面八方,排山倒海,欢欢是一叶随波漂流的小舟,就要被众口悠悠所淹没了。欢欢分不清声音从哪里传来的。其实她们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在桌旁窃窃私语。欢欢心里有一个扩音器,每一句话传到她耳里,被无限地放大了。 一个是给,一个是卖。欢欢没等到开饭,从后面走出去了。刚才进去的时候,尤其是看到那个短发的女人,欢欢是绽放在池 分卷阅读41 里的荷花,高雅,一尘不染。出去的时候,什么都变了,什么都颠倒了,她也成了池子里的淤泥,灰黑的一团,干净不起来了。她恨,恨她自己。 这句话一直在她脑海里翻腾。 她上了车。车子开到大门口,被正在谈话的文思看到了。文思迅速上车,追了出来。 文思的车跟在后面。他习惯了追随,好像一直在追,怎么也追不到。 欢欢此刻身心不宁,还在想那一句话。真是噩梦一样的经历,以后都忘不了。她竟然和那个短发女人是一样的。女人哪,很容易入歧途。都是不归路,都是堕落的不归路。她有什么资格去瞧不起她?她哪里就比她高尚了? 她看到了后面一路追随的文思。方才两个人还是坐在同一辆车上,有说有笑的。现在他在追,她在逃。 能逃到哪里去呢?他已经占据了她的心,他已经变成了成林的影子。逃不掉了,一个人还能逃过自己的影子吗? 欢欢忽然命司机停车。她下了车,飞跑到文思的车窗前。文思的车也来了个急刹车,停了下来,摇下车窗,两人隔了一扇没有玻璃的车窗,窗的形状还在,玻璃是隐形的,在与不在都是一样。事已至此,不论说什么,两个人都不能在一起的。中间的确隔了点什么。 他走到她面前。天际远了,云也缥缈了,空旷的马路上,只有他和她。 “请你不要再跟着我了!请你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考验我这一点微弱的意志力。这辈子,我们是不可能的。”欢欢一开口,眼泪就滑落下来。溢满泪水的眼睛,像两颗夜明珠,闪闪发光。 “你心里有我,是不是?”文思仍是不肯放弃。他明知故问。他心里早就有答案了。现在重复说一句,只是为了提醒欢欢。欢欢这决绝的样子,上午在车里说的含情脉脉的话,都白说了。这是一场爱情的追逐游戏,非得你情我愿,你来我往,才能继续。欢欢要是提前喊停了,他真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我心里有你,我的心里只有你。我们还没有认识以先,你就在我心里。至始至终,我只爱过一个人,那个人就是你的样子。我无法拒绝你,我等了你那么久。成林是你的过去,成林的过去也是你的一部分。我无法拒绝你,我无法拒绝一个自己深爱的人。请你远离我,请你成全我,如果你是真的爱我的话。”泪如泉涌,欢欢的表情看上去痛苦而自责。 文思却步了,犹豫了。他分明是趁虚而入。那个叫成林的人,为他在她心里编织了一个多么美好的梦。他只要一踏足,鲜花顿时绽放,万般柔情因他而起。 看到她痛苦的眼泪,他感到心疼。 “如果,如果是我让你如此痛苦。我以后会理智一点。不想看到你落泪。”文思想去为欢欢擦拭脸上的泪,被她一只手挡开了。她跑回车里。 车子启动,渐渐消失在马路的转角处。文思站在那儿,百感交集。上午还好好的,有说有笑,突然之间就变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她走了。是要与他断绝往来的意思。还没开始呢,如何断。 此时此刻,他惆怅满怀,仿佛失去了一件十分宝贵的东西。他又何曾拥有过呢?得不到的,总是最珍贵的。唯一的宽慰,她脸上的那两行泪水,是为他流的。 她为他流过泪。足够了。 文思回到车上。追了这么久,还是回到了原地。在一场长跑赛中,他咬紧牙关使出浑身的力气,以为这样就可以离目标近一点,再近一点。结果呢,裁判发话了,说他违反了比赛规则。他被判出局。 回来以后,他一直闷闷不乐,若有所失。这感觉糟透了。一个小孩子攒了很久的钱,终于买到了心仪的糖果,剥开彩色糖衣后,舔了一口,还来不及咬一口,忽地就掉到了满是泥土的地面。他真是不甘心。 失落了几天,他转念一想,欢欢的那一番话,分明不是告别,而是表白。她说她的心里有他,她的心里只有她。说得还不够清楚吗?他顿时又变得异常兴奋,甜蜜的笑容时常浮现在脸上。 他天天都在想欢欢,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想欢欢,睡觉前的前一秒钟还在想着欢欢。无数个一分一秒编织成的思念的鹊桥,他站在这一头,孤独地守望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 再浓烈的喜悦平均地分配到想念欢欢的每一秒,都变得微不足道了。原本就微薄的喜悦,更加稀薄了,到最后就没有了。喜悦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惆怅,是失意。 兴奋一阵,失落一阵,甜蜜一阵,苦涩一阵。患得患失的日子,真是难熬。只能熬。 长夜之欢 5 欢欢去餐馆里帮忙,把自己累得走不动为止;她加入平平和安安的队伍,陪他们扔皮球,玩玩具,陪他们学习,学小孩子的样子,做一个心思简单的人;她花更多的时间去体贴乐乐,开导她,尽量使她远离孤寂;她和熊威没话找话说,尽挑熊威喜欢的话题,企图勾起曾经温暖的回忆,以此来填补目前两人情感的空白。 欢欢想要讨好身边的每一个人,活在 分卷阅读42 他们的世界里,就可以逃离自己的世界。 一次深夜里,欢欢换了睡衣倚在窗前,望着窗外呆呆地出神。熊威不知什么时候进来的,一点声音都没有,从后面揽住她的细腰,低语:“最近,你对我真好。” 欢欢把脸转过去,凑到他的鼻尖:“我什么时候对你不好了?” “很多时候都不好。很多时候,我都感受不到你的爱。以后都要这样子,把你的心全部放在我这儿,我来保管。”说话的样子真像个孩子。 熊威外表长得壮实,内心里还是个没有长大的孩子,渴望别人的关爱。只渴望欢欢的关爱。 欢欢自从心里生出那个秘密,藏得越深,越是对熊威好不起来。不好,也不至于太坏。现在欢欢对熊威好起来,是对文思的逃避,也是对熊威的歉疚。熊威说欢欢对他好,她木木的,什么也感觉不到。 生活就像是一杯温吞吞的水。如何才能使温水沸腾起来呢?没有激情的生活,会不会太单调了?那么以前有过吗? 以前都是怎么过来的?从来没有觉得一日日是这般的漫长。她铁了心了,不再去理会文思。那几个女人的嘴脸,她忘也忘不了。那几个女人的唾沫星子不过是给了她一点阵痛,痛痛就过了。安安才是她的良药。她不停的想,等到安安长大了,他从别人的口里听来她母亲是怎样怎样的一个人。安安还能抬头挺胸地做人吗? 这么些年都熬过来了。爱情很早就死去了,在那个寒冷的北上的火车里,她的爱情一去不复返。后来好像真的也没有再好好地爱过。这有什么!结婚生子,日子不是照样过得美美满满。欢欢害怕自己的意志力不够坚定,她习惯性地咬住嘴唇,越咬越紧,有一阵剧烈的痛感。还不够痛,要是能盖过心里面的痛,那就不咬了。嘴唇咬坏了会肿起来,就不能涂口红了。没有红艳的双唇,眼睛再有神,也不好看。可是打扮得再好看,给谁去看呢!成林是她的初恋。他带着他的金箍棒,在她的世界里大闹天宫,搅得支离破碎。她的世界碎了,封锁了。心门上被贴了封条。再也不会有人进来了。从此以后,她装扮得再漂亮,只能给熊威一个人看了。她觉得凄惨,毫无希望。 生命这么短,一步步都在走向死亡,哪有什么希望?只有认清楚这个现实,才能好好过眼前的每一天。不能再环抱任何的希望,任何的遐想,连王姐的周日市场都不能去了。文思一定在那里等她。 只怪卢萨卡太小了,这么小的城市,两个穿梭在其中的人,有一千种,一万种可能,会在不经意之间相遇。只要见面了,就是难舍难分的纠缠。儿女情长,人人都说是过眼云烟。都明白其中的虚无,却又都要一头栽进去,拔不出来。非得把一颗心弄得残破不堪,才肯罢手,然后语重心长地来一句:镜中花,水中月,一切都是幻影。 转眼十二月了,今年的雨季准时到来。最近半个月,每天都会下一场雨。这雨来的快,去的也快,草草了事。雨一过,太阳就迫不及待地从云层后面钻了出来。还是一样的闷热。雨也白下了。 “姐,你快朝你的右边看看,有彩虹。”欢欢露出欢颜,很久没有开心地笑过了。 乐乐头一抬,果然看到了上空的一道七色彩虹,美极了。 雨过天晴,真是一个惬意的午后。平平和安安上学去了,熊威外出办事。姐妹俩成了最闲的人,坐在树下喝下午茶。 太阳一出来,气温就上去了。好在热量只聚集在太阳照得见的地方,树荫下还是凉爽的。 乐乐似乎有心事,早上去送孩子们上学的路上,欢欢就感觉到了。欢欢不用问,也能猜到。还有什么事能这么直接,这么强烈地影响姐姐的情绪呢?还不是那个该死的姐夫。姐姐一定是从哪里得知了他的消息,而且还不是什么好消息。 “姐,你是不是有心事?”欢欢问。 “我也正想问你呢!最近是不是有什么事,话都变少了。”乐乐也问。 姐妹俩,谁也别想藏着心事。 欢欢只能狡辩:“好着呢,哪有什么事。就算有事,我也能处理好。我从小就很独立的,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乐乐安心了,顺着欢欢的话回道:“妹妹,还是被你看出来了。你最会察言观色了,什么事都逃不过你的眼睛。” 乐乐不知道如何开口。她想了一想,还是觉得难以启齿。逃难似的从中国来到了非洲,在欢欢面前把那个男人说得一无是处。现在要怎么开口呢?妹妹一定会笑话自己的。 “姐,你就直说吧!我们姐妹之间,还有什么话是不能说的!” “他给我打电话了。他说,要我回去。”乐乐满面愁容,一丝喜色一闪而过。 “你答应了吗?” “还没有。但是我仔细一想,不回去,我又能去哪里呢?难不成一辈子待在非洲不回去了。”她想起上次的事,心中不由地一颤。生活在非洲,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还是回国安稳点,心里也踏实一点。这种场面欢欢是见得多了,不足为奇,不足为惧。可她受不了,经历了一次,就吓住了 分卷阅读43 。 “有什么不可能的!在我这儿,安安吃什么玩什么,平平一样都不会少。”欢欢觉得话又有点说得过了,夫妻之间劝合不劝离,她怎么能这么劝姐姐呢!于是她继续说,“我这么说,不是劝你离开他,这不是我的意思。我只是不希望你委屈将就。你可以回去,但是要堂堂正正地回去。你一味地退缩忍让,只会让他更加变本加厉,不拿你当一回事。” “我受点委屈也算了,主要是平平。他电话里也说了,平平在这里读书不是长久之计。这里的教育体制和国内是脱节的,等平平回去了就跟不上国内的学习进度了。平平是要回去的,总有一天。”乐乐无奈地说。人说到底都是自私的,只为自己打算。乐乐如果不为自己打算,她还能依仗谁呢!手足之情固然浓,各自都成了家,都有自己的打算,不会为对方设身处地的着想的。 欢欢说得倒轻巧。她有设身处地为自己考虑过吗?这才过了半辈子不到,以后的路还长着呢!以后的生活怎么办?平平一天天长大,他们母子俩的生活费都成了问题。妹妹现在是过得好,不愁吃,不愁穿,家里佣人司机一大堆。她哪里能体会到她心里的苦。妹妹也算大方,在这里住上三年五载的估计也不是什么问题。难道还能住上一辈子,一辈子都寄人篱下? 再说了,哪个男人愿意一辈子守着一个女人的?无非就是在外面沾花惹草。只要不带到家里来,眼不见为净。忍一忍,也就过去了。别看熊威对欢欢是千般好,万般好的,说不定在外面风流呢!男人都是一个德行。 乐乐这么一想,眼前就有了方向了。 “他永远拿平平当一个幌子。这一招,他倒是用不厌。今天他会这么说,以后他就会说,为了平平,为了家庭,你必须要接收他外面有女人的事实。如果你不接受,还成了你的错了。姐,我实在是听不懂这种谬论。”欢欢说起那个男人,声音不由得高了几分。乐乐已然想到这个份上了,欢欢还是不觉得。她以为自己是姐姐的依靠,事事为姐姐出谋划策。一颗心太热情了,就忘了去思索别的缘由。忘乎所以,是一个褒义词,也是一个贬义词。 “我对他,也不是一点感情都没有。” “姐,还是你自己做决定吧!我只希望你不要委屈了自己。无论如何,我都会站在你那一边。”欢欢不再往下说了。说了也是枉然。自己的路,只有自己去走。 乐乐说的最后一句话才是症结所在。姐姐还爱着他,自然就离不开他了。所有的伤害,只要被冠上了“爱”的名义,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了。 长夜之欢 6 忽听得熊威在院子里打电话,叫了文思的名字。是打给文思的。电话里说,务必让文思明天过来一趟,有事详谈。 欢欢一听熊威在叫文思的名字,心乱如麻。他一进屋,欢欢掩盖不住内心的恼怒:“非要把梁文思拉进来吗?没有其他的备用人选了吗?” “他是最好的人选。我看人不会错的。”熊威很自信,认定了这个合作伙伴。 欢欢双眉一皱,似有千言万语,无从说起。她愤愤地说:“要是不认识他呢?你的生意难道就不做了吗?换个人合作吧,不要找他。” 熊威觉得欢欢越发奇怪了。以前待文思不是好好的吗?这会儿怎么突然这样厌恶起文思了?他还是一味劝慰:“生意并非儿戏,投这么多钱下去,能不能盈利还是未知。不能依着个人的感情。你就不要给我胡乱指挥了。” “是我胡乱指挥,是我胡搅蛮缠。你永远都是对的。你不会看错人,你精明,你能干。”欢欢没忍住,发泄一通,内心里有说不出的苦闷,能说出来的还不及十分之一。她的顾虑,她的矛盾,她的挣扎,他通通都看不到。 “你到底怎么了,脾气这样大,真是不可理喻!”他的愤怒露出了尾巴,也好,他不想再隐藏了。说出来,气就消了,“我也不是没有脾气的人。我并不喜欢你的蛮横任性,请你不要屡次三番挑战我的忍耐力。” 总这样爱使小性子。他实在是不理解欢欢,有时候成熟理智得不行,有时候又喜欢无理取闹。女人哪女人。他只道是日常小事一桩,不愿去主动化解矛盾。放一放,先冷一段时间再说。当前手头最重要的事,是把超市开起来。事业是男人的两条腿,没了腿,寸步难行。 一个常常宠你的人,陡然脸色变了,言语也尖锐了,不再给你留余地。那样的滋味除了自责,还有委屈。一定是自己有错在先,才使对方的态度瞬间转变。自责是首要的。而那么宠爱你的人,也会因为一两句话的冲撞,就立马给你难堪,可见不是真情实意。随即就感到万分委屈。 欢欢脸色一沉,回房生闷气去了。他什么都不知道。怎么能怪他呢? 门一开,文思的车进来了。她在房间里,不用看,听出来了,是文思车子发出的喇叭声。她不能出去,躲在房间里,才能逃过一切。出去了,必是要前功尽弃。 文思不见欢欢,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上次在马路边上,她已经同他决然告别了,还 分卷阅读44 有再见面的必要吗?见不到她,他像是双脚漂浮在空中,无着无落的。 “梁兄,这是平面图,足足有三千平米,够我们大显身手了。位置绝佳,正对着大门口。就是不知租金如何。商场刚建好,谈第一批租客,租金应该高不到哪里去。但也不能下定论,还得看有没有人要租。要是只有我们一家的话,价格好谈;要是有好几家竞争,价格容易哄抬上去。后面一排几百平的小面积商铺租的人多,位居中央的大商铺,我想没几个人吃得下。”熊威递给文思一张图纸,是所有出租商铺的平面图。 文思早有耳闻。离总统府不远的一个大型购物广场刚建成,中国施工队承建。中心地段,附近有赌场,五金商贸城,居住人口密集,难得的好位置。熊威出手倒快,图纸都拿到了。 “位置是没话说的。就看租金如何。这么大的场所,都摆满货架,得需要多少的商品来填充!从长计议,从长计议啊!”文思顿觉胆寒。资金还未落实,怎敢冒冒失失租下这么大的铺子,“有多少人愿意投,可用资金有多少?” 熊威这才想起,忘了和文思说好消息了:“我都给忘了,正要和你说呢!基特韦商贸城的大股东,刘总,我托朋友搭上线了。他对我们的项目非常感兴趣,很有可能会加入我们。有了刘总的加入,真是如虎添翼。” 熊威振振有词,神采奕奕。对创业的前景抱了相当大的希望。 欢欢在家里吗?乐乐在外面树下低头看书,欢欢一定在家里。她果真是不想见他。那么她知道他来了吗?又是一阵忐忑。他故意提高了说话的声音:“刘总财大气粗,一旦加入我们,铁定是最大股东了。熊总居二。我们就成了跟在后面的小喽喽。”话到收尾,文思高声一笑。 说给欢欢听的。告诉欢欢,他来了,此刻和她在同一个屋檐下,很近。 文思的话满足了熊威的虚荣心。他看重他,便是因着他的谦逊有礼,脚踏实地。熊威开怀大笑:“梁兄说笑了。我们本是一条船上的人,不分你我,有钱大家一起赚。实不相瞒,当初餐厅的位置没有选好,和徐老板的餐馆隔街相望,免不了竞争。他竟然伙同当地人来捣乱,想趁机封了我们的餐馆。幸好欢欢在场,及时解决了麻烦。欢欢如果不在场,他们随便找个理由把人带到监狱里,封了餐馆。那时候就得上法院了。再想要顺利解决,就不是容易的事了。” 文思记起了那天在春暖花开餐厅的院子里,欢欢去找徐老板谈了很久,莫非她也是咽不下这口气,去理论的? “这徐老板表面看起来笑面盈盈,竟然一肚子坏水。以后多留意,小心为是。”文思道。 “老奸巨猾,只能见招拆招了。所以说嘛,志同道合的人更应该抱团取暖。力量壮大了,看谁人敢惹!”熊威道。 说了很多,口干舌燥。文思喝了一口杯中的茶水,茶色浓艳,清香扑鼻。猜是碧螺春。卷卷缠缠的心事,若能像茶叶一样,开水一烫,就舒展开来。那该多好。 润一润嗓子,话音更加纯正笃定。像是呼唤,唤她出来。再见一面,再看一眼,也如梦里走一遭了。 “明天梁兄有空吗?明天不行,后天也行,我们去一趟基特韦,见一见刘总。把事情敲定了,也好睡个安稳觉。”熊威说道。 “明天怕是没空。有个客户要去结账,定了明天了。那就后天吧。我们两个去吗?”文思问。 “周新不知有没有空。他若是有时间,就一起去。”熊威道。 “好。我问问周新。”文思有些泄气。不知欢欢去不去呢? 欢欢始终没有走出房门。她将自己封锁在房间里,客厅里的朗朗笑声牵引着她的心。她的心飞到哪里去了都不知道。说话的声音远了,开门声响起,铁门上锁的声音——她的听觉比往常任何时候都要好。 人都走远了,出了院子,条条马路,车子往东,还是往西驶去了?以后他还会不会来了。她的心更乱了,还有一丝悔意。 欢欢窝在房里还是不出来。到底是什么事情引起了妻子情绪上的波动?莫不是欢欢和文思之间的关系有问题?他待她,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女人心,海底针。他只觉得疲惫。 婚姻的七年之痒,是一个关口。以前从来不当一回事。 熊威独自坐在沙发一角,从抽屉里拿出一包烟。很久没动了。烟盒上面或许积了少许的灰尘。抽出一根烟来,点燃,袅袅的轻烟从鼻孔漫出,缭绕,散开,变淡,化为乌有。恋爱和婚姻完全是两码事。恋爱是自由的,两颗心不由自主地交缠融合;婚姻里充满了条条框框,世俗的礼教用婚姻的手段把两颗心关在了一起,关久了,渐渐淡忘了曾经的美好和自由,生出了埋怨和厌烦。人之常情而已。买了一件很喜欢的精美昂贵的衣服,如果硬要天天穿在身上,到后来也会嫌,最后连看一眼都不想了。他们的恋爱时间太短了,他都不太记得,他是如何追求欢欢的。他一开口,她就答应了。他们是奔着过日子去的,还没有开始就俨然一对老夫老妻了。他当时认定欢欢是一 分卷阅读45 个居家过日子的好女人。理智怂恿他去追求欢欢。也不是一点激情都没有的。有过心动的感觉。只是太微弱,被生活里的琐事掩盖住了。 平常的日子,一眼就能看到头。他们的感情之路,平坦得没有一点崎岖。因为太平淡了。 在一支烟的时间里,他梳理了杂乱无章的心绪。想再多都无用。欢欢这个人在他身边,实实在在的,看得见,摸得着。她的心总是跟着她的身的,即便有一时半刻的滞后。总会跟上的。天长地久,也始于一朝一夕。还有一辈子要走,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慢慢来,他对自己说。 外面下起了雨,噼里啪啦打在芭蕉叶上。雨势真急,刻不容缓。下吧下吧,来一场滂沱大雨,将心底的沉重烦闷都洗刷干净。今夜睡一个好觉,只是不要有梦。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长夜之欢 7 熊威和文思自基特韦回来以后,三天两头碰面,多数在家里,也有去文思的店里。总有谈不完的生意。 欢欢见了文思,从头到脚的别扭。可见心里都还有着对方,放不下。不经意的一瞥里,眼里全是深情。看一眼,胜过说上千百倍的话。甚至不需要语言,没有对话,只安静地,他从对面走来,她从这面走去,眼神交汇的刹那。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剪不断,理还乱。欢欢苦恼极了。 年轻的人,事业心这样强,非得做出一点成绩给他人瞧瞧。听熊威回来说,刘总是将近六十的年纪了,除了基特韦的超市,还经营了一家小型的塑料制品厂,生产各种规格的塑料瓶子、塑料袋子。年过半百了,早有了平常人所不及的物质基础。还不满足,总想再折腾个项目出来。这不,熊威和文思来得正巧。 基特韦也不小了,作为赞比亚的第二大城市,比起卢萨卡来,就显小了。事业心太强,难免利欲熏心。都是那么渴望成功的人,一拍即合,当场就签了合作协议。刘总对此项目很有兴趣,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是一桩赚钱的买卖。 苦于和熊威文思相识得太晚,不是知根知底的人,如何放心一掷千金?买卖就是这样,一边要有赚头,一边要规避风险。他一个人出最大份的钱,必须对项目的来龙去脉要有绝对的支配权。熊威、文思、周新,都是何许人也?他还并不清楚。那么,再拉一个自己的亲信进来,一来为自己照应,二来稀释他们的股份。 就这么办。刘总答应入股,还拉入了一个朋友,姓李,名志明,四十岁开外,在非洲混迹了十多年,手头有一点小钱。 一纸协议,把几个人的茫茫前景绑到了一起。祸福与共,要升一起升,要沉一起沉。 为了庆祝签合同这件事,刘总请熊威、文思和李志明在基特韦的凤来餐厅好好吃了一顿。酒桌上自然是好话说尽,只说吉利的话,天花乱坠,听得眼睛里都冒出了金星。 李志明年纪和文思相当。在赞比亚的根基却比文思要牢得多。年纪相仿的人在一起,很难避免要相互比较一番。文思便觉有几分惭愧了,似乎以前的日子都虚度了。他在心里发奋,今后一定好好赚钱,不落人后。谁愿意落在后面呢?年轻的人就是好,还有很多的时间可以奋起而追,即使头起得晚了,还有争取的空间。马拉松比赛,那个开始就跑在前面的人,不一定是最终的胜利者。比赛才只开了一个头,一切还是未知的呢。这样一想,文思就轻松了不少。 李志明很是尊重刘总,说话也随着刘总的风向。后来李志明谈起刘总对他的恩情,滔滔不绝犹如长江之水。这才明了,原来李志明当初只身闯荡非洲,一步步能够走到今天全靠了刘总的提拔。在非洲艰苦奋斗,并取得一些成绩的人,刚来非洲时都是一无所有的。短短的几年里,迅速地积累财富,实现了“一夜暴富”的可能。“一夜暴富”兴许说得太离奇,但是在这里累积财富的速度确实比国内快。自由的国度,什么都有可能。李志明善于言辞,十分机灵。一顿饭下来,已经和熊威及文思称兄道弟了。刘总人也和善,只是话不多,只说一两句到点子上的话。其他的功夫,他满脸和悦的神情,听别人说长论短。 熊威满面风光地回来,欢欢猜想事情是办成了。拿回来的只是一纸协议书,效力可大可小。事情没有成定局,终究还是不放心。 一个礼拜之后,刘总拉了李志明来到卢萨卡,前去考察了打算租赁的商铺。周边走了一圈,确实是卢萨卡的商业中心,热闹非凡。考察完商铺又去文思的五金店转了一转,头一次见到周新。热情好客的周新给刘总和李志明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嘴甜的人果然到哪里都吃香。 最后在熊威的国泰餐厅里吃了晚饭。一顿丰盛的晚餐是少不了的。这么一圈下来,该考察的全部考察好了,吃吃喝喝也没有落下。熊威和文思全程陪同,只是少了一人。 这个人本应该露面的。 饭桌上,李志明忽地一问:“听说,熊总有一个非常漂亮的老婆。我们都跑了一天了,连个面都没有见到!熊总,莫非你是‘金屋藏娇’,不给人看的。” 说完,哄然大笑 分卷阅读46 。 熊威似笑非笑,嘴巴半开半合,悬在那里。文思勉强地笑,笑得一点不自然,吝啬的笑。 说说笑笑一通,杯中的酒渐渐下去了,窗外的夜色渐渐浓烈了。少不了一番推心置腹。这是中国人酒桌文化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仿佛喝下去的不是酒,是情义。说不完的情深厚义。 把刘总和李志明送到附近的如家酒店,帮他们开好了房间,行李拿到房门口,熊威和文思才离开。也算尽了地主之谊。从旅店的房间走到停车场有一段路,刚好够说上几句话。 “折腾了一天了,终于吃好喝好陪好了。梁兄,我们也算是合格的‘三陪’了……哈哈哈,不过也没白忙,他们把我们的底细弄清楚了,下一步,就该是把股资拿出来了。有了钱,就能放开手脚大干了。”熊威得意洋洋,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 文思“嗯”了一声,沉默了片刻。想要问什么,欲言又止。 实在又忍不住。几个地方每天都来来去去,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这几天,那个他几乎每天都去,即便不去也会路过的地方,有他想见的人。可是见不到。有时候明明只隔了几步路的距离,只一堵墙,在同一个屋檐下,还是见不到。不,是不能见。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此了。 眼下,只有一个人知道她的情况。那个人就是熊威。 他不得不低头问道:“最近,欢欢还好吗?好久没看到她了。” 一句话才说完,一颗心扑通扑通狂跳起来。后悔问这句话了。真是不打自招! 欢欢千方百计想要远离他,躲他,怕的就是这一天。他真是该死!他应该成全她的。 此地无银三百两。他自圆其说:“我也就是随便问问。因为好多天没见到欢欢的缘故,就冒冒然问了。” 熊威是相信文思的,毫不怀疑。尤其是在这个关节眼上,他和文思已经是一条船上的人了。能走到这一步,信任是基础。 他毫不掩饰地说:“我也不知欢欢是怎么了。她很反常,不愿出门,话也少了。我忙得焦头烂额的,也没有精力去关注她。今天你这么一说,我才意识到,我的确忽视她很久了。今晚回去了好好陪陪她。虽说事业不能耽误,爱情也不能忽视。事业和爱情是男人的两条腿,一个也不能少。梁兄,你也要加快速度了。” 今晚回去了好好陪陪她——听到这一句,文思心里真是苦涩难耐。他仿佛已经看到熊威伸出双手,怀抱着欢欢的情景了。闭上眼睛,还是他们恩爱的场景。心里的醋坛子被打翻了,苦涩一阵,酸涩一阵,百感交集。 “好好陪陪她。”文思沉沉地说了这么一句,很轻很轻,连他自己也没有听清楚。因为很不甘,说得很违心。 走到了停车场,两个人各自上各自的车,在路上行驶了一段路,就分开了。分道扬镳,各走各的天下。 文思的天下失衡了,他的一只腿瘸了。风风雨雨也历经了不少,怎么还像十七八岁的少年,沉迷于情天孽海,无法自拔。最初的小雅,后来的程珍,不都一路走过来了吗?失去哪一个,世界也不至于失衡。这一次,他失策了。 熊威醉醺醺地回来。窗外满天繁星,照亮了过道,温馨而又微弱的光芒。从门底的缝隙里看到了一丝光亮,欢欢还没有睡下。 只有欢欢的房间还是通亮的。他蹑手蹑脚开门进去,从后面抱住了欢欢,一头钻进了芬芳的发丝里。香气扑鼻,脑子是混沌的,心是陶醉的。那样甜蜜的时刻,时间简直静止了。 熊威今晚喝多了,醉在一场甘美的梦里,情愿永远都不要醒来。欢欢正趴在桌上看《圣经》呢。她刚好看完四福音书中的《马太福音》。脑海里除去大概的情节故事,只还有一句话:人,生而有罪。 罪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贪、嗔、痴、慢、疑,都不是人本身的罪过。 他的鼻尖穿过层层乌发,开始亲吻她的脖子。欲念在他心里如花绽放,一点点从沉睡中苏醒。水到渠成,水乳交融。 欢欢被抱得动弹不得,伸手合上了《圣经》。 《圣经》是神圣的,不可亵渎。她闭上了眼睛。夫妻之间,这本是稀疏平常的事,与吃饭,睡觉一样的平常。她的表情生硬愕然,手心是冰凉的。多少次了,从未有过这种抽离的感觉。身和心的抽离。心在身里,也在身外。浮游辗转,没了归处。 幸好熊威喝醉了,看不到她凄绝的脸庞。然而看得到的总是有限的,看不到她隐秘的心里一块缺失的角落,才是他毕生最为遗憾的事。他不知,浑然不知。平静的湖面下,暗藏涌流。上帝给了每人一双明亮的眼睛,同时也给眼睛蒙上了一层纱,有些可以看到,有些不可以看到。虚虚实实,才是每一个人最真切的构成。每一颗心里都藏了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他的臂弯里,在她的眼角,一滴眼泪悄悄地滑落,跌入无尽的黑暗里。只有她自己知道,那滴眼泪,是为谁而流。 夜深了,所有的人都睡去了,跌落在虚无的梦境里。欢欢心里的花枯萎了,她将伴随着 分卷阅读47 萎谢了的枯叶残根一生一世。一生一世,有多长?一个个酣畅淋漓的梦,一个个身不由己的梦。梦里什么都有,梦里什么都没有。睡了一觉,世界还是原来的样子,我们很难从梦中醒来。 欢欢是无辜的。都是命运弄人。人,生而有罪。 长夜之欢 8 刘总和李志明回基特韦之后,汇了一笔钱过来,是一个以熊威名义办理的新户头,作为暂时的资金运作账户。收到了钱,熊威把自己的那份也汇了进去。文思和周新的一部分股资也在两天后到账了。 商铺租下来了。是那天刘总出面谈的,租金比起周边成熟的地段要便宜的多。租赁合同一签就是三年,三年之内,不管盈利如何,不得退租。 三年,哪里会去想三年之后的事。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眼前装修的事情上。装修公司也是刘总的熟人,说知根知底的人不会坑朋友,大可以放心。出门在外,靠的都是朋友。 刘总给熊威传来一份很详细的清单,是他基特韦超市的进货清单。大部分的商品货源地在义乌。熊威自己也列了一份清单,内容比刘总的清单还要仔细详尽。刘总的进货单上每个类别的商品都有进价和进货商的联系方式。这一点很重要。即使不从那里进货,也有了参考的依据,不至于被人当猪宰。 眼下需要一个人回国去和所有的供应商洽谈。这边装修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装修完成之前,最好是集装箱可以到。 派谁去呢?刘总自然是不二人选。但是他忙得抽不开身,加之年纪也大,旅途奔波身体也吃不消。李志明可去,熊威也可去。若熊威提议让自己去,怕其他人心里不服。而李志明去,熊威不放心。白花花的银子,如何让别人去决定怎么花。 他突发奇想——让欢欢去。 就这么办,他们一定不会驳一个女人的面子。 电话里也不知刘总是什么表情,总之他答应了。 最后一个通知欢欢。这是于熊威非常有利的事,欢欢肯定是赞成的。熊威心想。 没想到熊威一说完,欢欢不吭声,过了半晌才说:“你们的事情,我才不来管。好好的餐饮不来经营,一门心思要去开超市了。真是想一出是一出,要是赔钱了,难不成还拉着我一起?” 欢欢打住了话头,瞥了一眼熊威,慌张地。她自知说得过分了。 熊威很忌讳这些。超市还没开起来,欢欢就说“赔钱”,诅咒一样的。熊威盯着欢欢,不解地,生气地。他疑惑地说:“欢欢,你在说什么呢?难道我们不是一起的吗?夫妻一条心,我赔了,有你的份,我赚了,不是照样有你的份!” 欢欢是冲动下说了那样的话。她是在赌气,是在怪罪熊威,非要拉着文思一起投资超市。 她是明白的,有了金钱上的往来,关系就不容易剪断了。他一次次撼动她好不容易下定的决心,一次次把她推向崩溃的边缘。 欢欢不语,一只手伸过去拉着熊威的手有意示好:“好吧好吧。既然都答应下来了,我就勉为其难去吧!可要说好了,下不为例!” 她在他面前一如既往地清醒,不愿意做小女人。撒个娇,说句服软的话,也成了件难事。 欢欢答应了。机票定在三天后。 听得文思在卢萨卡开了一家五金店,问了好几个朋友才问到了具体的位置。 韩依在马路边下车,让司机把车开到前面的空地去停着。应该就是这一家了,门头上有一块红色的中文字广告牌。韩依打听了好一阵,早就想来了。 到了门口,她又开始转悠。旁边是一家中东人开的杂货铺,老板是个中年的大胡子,一撮胡子比当地人的头发还要长,大到床、餐桌椅,小到刷牙杯、碗碟,都有售。 在过去的三十多年的时光里,形形色色的男人,不知道见过多少。这一个,虽说不同,也还只是一个男人。在男人面前,韩依有一套成型的攻略。她今天没有化妆,眼角的雀斑更加明显了。走进去,文思不在,是另外一个男的在柜台上算账。计算机的声音响个不停,烦人。韩依只说来找文思,不是来买东西的,周新就没有过多的理会,让她坐在柜台前面的一张椅子上等。 一等就是半个多小时。 韩依是那种靠妆容才能支撑起美丽的女人。不化妆,就等于自动缴械。在等待的过程中,她开始后悔自己这一举动。她凭什么去靠近文思,如果她不是一个大美女。会不会,文思也和其他的男人那样,注重外表。 今天出来的太匆忙了。 这个举动本身就是匆忙的。思绪还在混乱中,文思回来了。顶着一头的阳光,鼻尖有几滴汗珠。有过一面之缘,文思居然还记得她叫韩依。她和他说过,而他恰巧记得。文思唤了一声她的名字,就顾自忙了。 周新低头做账。他并不知她是来找他的。韩依有些急了,走到文思身旁,正色道:“梁先生,我有几句话想与你说。可以出来一下吗?”周新这时候抬起头来了,饶有兴致地望着他们俩,好奇他们想要聊些 分卷阅读48 什么。 外面整条马路上的人也不及一个周新,因为他们听不懂中文。到了门外,成了他们的两人世界,韩依越发自信了。 “梁先生今天看到我一定很意外。我也不敢相信自己会冒昧地来找你。”韩依道。 文思似乎很忙,紧接着问:“韩小姐找我,不知有何事?” “叫我韩依。韩依。我有名字的。”韩依急了。小姐这个词,有多重意思。他害怕听到有人唤她“小姐”。她的过去,他什么都不知道。她也讨厌她自己的过去,只是那时候没的选择。现在她忽然多了一个机会,改头换面的机会。无论如何不能使之溜走。不知道,就等于不计较。 “好。韩依就韩依。你到底有什么事?” “我以后可以经常来你店里吗?” 韩依笑了。当她看到文思手足无措的样子,直想笑。 “当然可以。开门做生意,哪有不欢迎人来的道理!”文思一脸无奈地望着韩依。浓黑的眉毛微微皱了起来,目光里的诚挚如阳光般洒落,落在韩依的心田。他对韩依的态度还是如此这般友善温和。没有因为她今天腿去了妆容,有丝毫的改变。 上一次她盛妆下的容颜他也没有记得多少,那时他一颗心都悬在欢欢身上。 “好。那我走了。你要照顾好自己。”韩依放心地走远了,上了车。是那辆白色的越野车。徐老板的车。 文思转身太快,没有看到。 到了店里,只听得周新酸溜溜地问:“这一位姑娘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文思一语带过,不想深究:“刚认识的一个朋友,没多少交情的。” 怎么老有女人主动来找文思?周新很是不解。更多的是羡慕。周新能说会道,也是仪表堂堂的模样,怎么就没有女人主动来投怀送抱的呢?周新叹了一口气,道:“人生不易啊!” 飞机在跑道上快速滑行,一飞冲天,上了云霄。这一刻,欢欢整个身心都放松了。终于不必苦苦压抑。离开了非洲的大环境,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这一刻,她想到了文思,带着怅惘的心绪。 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 欢欢插上耳机,聆听悠扬的音乐。 到了埃塞俄比亚转机时,欢欢坐在一家咖啡馆候机,点了一杯咖啡。旁边坐着一个中国女人,体型圆润,黄色的波浪卷长发披散着,很有成熟的女人味。那个女人连上了无线网,正在打微信电话,和对方说几点几点会到上海。声音很熟悉。欢欢留心地往那边看去。 是她!好多年不见了,她的变化真大。 她把脸一转过来,欢欢就认出了她。化了妆的缘故,她的气色特别好。她以前也偶尔化妆,只是没有现在化得浓了。浓妆艳抹,还是遮盖不了年纪。浑身散发着一股子老气。也或许是胖的缘故,显得不年轻了。 欢欢伸手在她眼前一挥:“嗨,小陈,还记得我吗?” “你是?”她倒不认识她了。 “我是欢欢呀!欢欢。” “欢欢?是你啊,欢欢。”小陈十分惊讶。惊讶的神情一闪而过,她继续淡淡地说,“都快认不出你来了。” “我都没怎么变,还是老样子。你看你,变化真大,我才认不出你来了。你变漂亮了,现在活脱脱一个有魅力的成熟女性。”欢欢兴奋地说。 小陈莞尔一笑,眉梢眼角不小心流露出来的妩媚:“没有一成不变的人。每个人都在变,有的变得优秀了,有的变得差劲了。你还是以前那个单枪匹马来闯荡非洲的小姑娘吗?当然不是。你也变了,只是你自己没有察觉到而已。” 时间在走,带走了所有。 小陈的外貌虽然变了,但是大概的轮廓仍是原来的样子,仔细地瞧,还能辨别出来。小陈开口说了几句话,她脸上瞬息万变的表情,以及看人的那种犀利的带有棱角的目光,欢欢只觉得陌生,完全是另外一个人了。 “见到你,我真高兴。这些年你都去哪里了?”欢欢转换了话题。 “一直都在赞比亚呢,卢萨卡。”小陈道。 欢欢不敢相信:“我们两人都在卢萨卡,这么多年,一次也没有遇到过。天哪,我们是被施了什么法术了吗?这样小的卢萨卡。” “是啊,竟然一面也没有见到。”小陈也忍不住感叹,“你……你们……你还和熊威严秦他们在一块儿干吗?”话一出口,小陈就后悔了。不该问到熊威,不该再提到这个名字。时至今日,还要去自取其辱吗? 很多事情是在小陈离开以后发生的,她的记忆终结于熊威万般讨好欢欢的时候。她不知道欢欢后来接受了熊威的求婚,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欢欢抿了抿嘴唇,如何向她诉说这后面的故事呢? “严秦后来撤股了。他和熊威性格上合不来,断绝了生意上的合作。好像连朋友都不是了。两人最后闹得不愉快。”欢欢一边说,一边在思索怎么说下面的话才合适,她想了想,说道,“后来,你走了以后,我接受了熊威的求婚,我们后来结婚了。” 分卷阅读49 欢欢低着头,似犯了错误。 小陈怔住了,许久说不出话来。他们果然在一起了!小陈记得特别清楚,欢欢信誓旦旦地说,她不喜欢熊威。 小陈若无其事地扬起嘴角,笑出声来:“严秦,熊威,他们的长相我是完全都忘了,名字都快记不得了。都过去了,谁还会记得那些芝麻小事?” 真是这样的吗? “我真是健忘的人,当时我是因为什么原因走的?你还记得吗?”小陈那淡漠的神情,是在宣告,告诉别人,她什么都忘了,不记得了。忘记了,就等于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真是这样的吗?一段无果的感情,付出多的那个人最容易受伤。受伤的那个人,理应记得更清楚才对。她看到了欢欢,立马就想到了熊威。那个夜晚,她鼓足了勇气向熊威告白。结果呢?熊威直截了当地拒绝了。他不仅拒绝了,还当着她的面向欢欢献殷勤。一颗无比炙热的心被熊威的冷漠一点点浇灭了。他看都不看一眼,就判她出局。 最好的姐妹欢欢,都是她一手策划好的。要不是欢欢的鼓励和引领,她或许不会把那一番话说给熊威。没有说出口的感情,烂在心里,也不至于后面会弄得如此狼狈不堪,不可收拾。每每想到此处,小陈就在心里发恨。她什么都记得。 长夜之欢 9 小陈此次回国也是要去义乌,去采购一批商品。小陈嫁给了一个当地人,在政府部门里做事,听小陈说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她和丈夫开了几家店,专卖服饰和箱包。 都是去义乌,一路上也有了伴。他们飞到上海浦东机场,坐地铁到上海虹桥站,再坐高铁去义乌。国内正是元旦前夕,隆冬时节。两个人一下飞机,冻得唇齿打颤,赶紧从行李箱里取出羽绒服。 欢欢穿上了羽绒大衣,又用围巾把头裹得严严实实的。她颤巍巍地说:“好久没有体会到寒冷的滋味了。果然说得对,寒冷使人清醒。” 小陈斜睨了欢欢一眼,好似嘲笑:“一年到头,非洲都没有寒冷的时候,都是热,偶尔是凉的。所以你在非洲过得糊里糊涂,一点不清醒。对不对?” “可以这么说,我可不否认。你说要是让非洲人都来体会一下这种刺骨的寒冷,他们会不会永生难忘?” “他们压根儿就不想体会寒冷。非洲人来到了中国,冬天只会窝在广东,绝不北上。” “寒冷的时候新陈代谢慢,女人还是适合待在寒冷的地方。不容易老。” “老了又怎么样?熊威会嫌弃你吗?”小陈没忍住,第二次提到了熊威。她战战兢兢等待欢欢的反应。 时间隔得太久了,欢欢以为小陈早就放下了。小陈也以为自己早就放下了。 “我倒是希望他会嫌弃我。”欢欢看着小陈白得出奇的脸,不知涂了多少层的粉。两人还是有说有笑,却回不到从前。从前,两人也有矛盾,好起来的时候,却无话不谈,恨不得把心里所有的秘密都掏出来,与彼此分享。现在呢,说的永远没有想的多。 欢欢需要考察的商品多而杂,不像小陈采购的那么单一。第一天,欢欢和小陈一起去了中国小商品城宾王市场,那里主要经营服饰、纺织品、家具等。市场有好几层,每一层都人满为患,摩肩接踵。欢欢要了几家店面老板的名片和宣传手册,发现差不多的一件衣服,价格也是天壤之别,低的不过几十块钱,高的将近上千。仔细看起来,料子和工艺还是有差别的。只是水货太多,一时看得人眼花缭乱。 欢欢还有别的任务在身,在宾王市场同小陈逛了一天就打算去别的市场了。互相留了联系方式,说回了卢萨卡再聚。 欢欢住在福田路的万豪酒店。她在外面吃好了晚餐,步行回去。真的很冷,脸颊快冻僵了。天气预报说今天会下雪,都到了这个点了,还没有下。 又一年走到了尾声,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角落,都在霓虹灯光的照射下,车来人往的声音,商场广播里播放着促销的信息,附近KTV传来的歌声……好一个热闹的俗世! 周身越是热闹,欢欢越觉得心里孤清。她逃难似的回国。她想到了安安。安安此刻在干嘛呢?好几天没见了。最想的人,只有安安。也想到了熊威。熊威是安安的父亲。如此而已。 人世间,最牢固的,只有亲情。 穿过了一个十字路口,宽敞的马路,双向道,两边的人行道比卢萨卡的一条马路还要宽,还要平坦。她穿梭于人流之中,被人流推着前进。不管多晚,大街上总有川流不息的人群。你来我往,擦肩而过。都是不相识的人,眼睛只盯着前方,茫然,冷漠。 这世界很热闹,很冷,也很陌生。一时间,欢欢有种不知身在何处的错乱。时间错了,空间也错了,人也错了——从开始就错了。 一连七天,欢欢每天都在奔波,回到酒店已累瘫。总算是快完成了任务,一本完整的商品价格册子已经输入了笔记本。这些价格都是她经过筛选的,货比三家,拿的价格都是最划算的了。商品也都实地考察过,质量 分卷阅读50 保证。几个大的供应商,价格被欢欢砍下一大截,由于量大的缘故。 一本完整的采购清单装订成册,回去可以交差了。最终采购什么类目,采购多少数量,只需刘总他们拍板了。 明天白天好好休息,晚上就启程飞回赞比亚。 欢欢拿出手机想看几点了,正好一个电话打来。 陌生的号码,不知是谁。 “喂,哪位?” “是我。” “你是?你……你是……文思?文思。”唤最后一声,欢欢是肯定的。他的声音,千万人当中,她也能听出来。绝不会有错的。 “你在哪里?” “我在国内。我回国了。” “我知道。你在义乌哪里?我也在义乌,现在。” “……” “告诉我你的地址,我马上过来!” 欢欢一惊,语无伦次:“我在,在市中心……旁边有一个KTV,很大,很吵……我在马路边,刚过了一个十字路口。”下雪了,飘下来几朵雪花。欢欢仰着头,伸手接住一朵雪花在手心,很快就化了,成一滴水。 “KTV的名字叫什么?在什么路上?”文思急切地问。 文思就要来了。真是不可思议。前一秒还是远隔千山万水,这一秒就在眼前了。她要怎么面对?这一刻,也不觉得冷了,一颗心砰砰砰地乱跳。 命运总是不可捉摸,不按常理出牌。如果现在逃离,还来得及,在文思还没有到来之前,拔腿就跑。就此不见,就没了后面的牵肠挂肚。犹豫、焦灼、慌张,无处可逃。只有无奈。逃到哪里都没用,或者,她根本就没有想过逃。两只脚被胶水粘在地面上。 这一次,她在等待。雪花漫天飞扬,落在地面上,瞬间融化了,了无痕迹,就像没有来过一样。白白地来了一遭,最后什么都没有留下。她就像那片雪花。 笔直的马路向远处延伸,所有的车辆人群变成了马路上的一个个移动的点。有一个点在向她靠拢,原来越近,轨迹是预知了的,不会偏倚。 “你是从哪里来的?天上掉下来的,还是平白无故从地下冒出来的?我们又在哪里?”见了文思,欢欢一开口就是这么一句。文思笑了,听不见笑声,只看见上扬的嘴型。他诙谐地说:“我们在一个冰天雪地的世界里。天空中飘着雪花,地上还没有结冰。我真希望时间可以被冻结,停驻在这一秒。” 欢欢沉默,恍惚得如同在梦中。上一次见面是在什么时候?好久了。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不,还要久!还有一点微弱的意志力,欢欢百感交集,道:“你不该来的。我也不该在这里等你。” 文思神情庄严,在漫天风雪里,眼眉间英气逼人:“为了见你一面,我马不停蹄地跑来。什么都挡不住我,什么伦理道德,什么礼义廉耻,我统统都丢弃了。只是为了见你一面。你可以理解我的心情吗?如果你有一半的感同身受,那么,这些时日的折磨和煎熬,痛苦和挣扎,都值得了!”只这一句,万古忧愁,都化解了! 欢欢一时情急,泪如泉涌。落几行热泪,雪花也融了,寒风也不觉得冷了。街角的霓虹灯散发着温暖迷人的光辉。 才说的,寒冷使人清醒。她像是跌入了一个暖暖的,柔柔的梦境,妙不可言,深不可测。一直往下跌,快要跌到了谷底。幸好有人陪着她一起跌,一起坠入深渊。她放弃了挣扎,一切只等文思的安排,亦或是命运的安排。 命里的不可捉摸,只能随遇而安,随波逐流。走到哪里算哪里吧。 原来文思得知欢欢回国的消息,已是欢欢回国后的第二天了。一个念头立刻浮现在他的脑海里,被他的理智艰难地压下去了。在店里管了两天的生意,算错了两笔账,都是钱少算了,便宜了客户。他以为就这么下去了,一场徒劳的等待。就在给客户算账的一瞬间,计算机嘀嘀嘀的按键声还没有消,他已经悄无声息地做了一个决定。瞬间的,坚决的。凭着一时的心血来潮,一时的激情,就下了决定了。文思一刻也不愿耽误,当天就订了回中国的机票。晚上十二点在首都机场起飞。 若不凭着一时的冲动,若是有一丝一毫的迟缓,这决定便下不了。有太多的顾虑,太多的身不由己。有一个他几乎难以跨越的障碍牵绊住了他的双脚。近似于自卑的胆怯心理。和熊威比起来,他还不够强大,不能给予欢欢衣食无忧的物质条件。假使欢欢现在过得落魄一点,为生计所忧愁,那么他便能自信一点。然而下定决心的那一刻,他脑海里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张笑脸,欢欢的笑脸。他们终于重逢了,在一个飘着雪花的唯美夜晚。 欢欢挽着文思的手,俨然一对恩爱夫妻。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他们的恋情似乎被世人所接受了。只是一时的。哪怕是短暂的,曾经拥有,也就暂时性地不去计较会不会天长地久了。 文思转手把欢欢冰冷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衣袋里。暖和的。欢欢一点也不觉得冷了。 “我们的时间总是这样短。比做一个梦的时间还要短。你来得 分卷阅读51 晚了。”欢欢忽而说道。 “方才你还说我不应该来的,现在却说我来晚了。原来欢欢也是这么贪心的。你贪心一点,我就忍不住要快乐一点。我比你还要贪心,只是你不知道。”文思今晚的话很多。 欢欢忙着为自己辩解:“我说你来晚了,那是因为,因为明天——明天我就要回赞比亚了。”明天,是一个全新的未知。明天回国了,什么都回到了原点。一切发生过的,等于没有发生过。这个世界只是打了个盹儿,谁也没有为谁停留。明天,她就会被驱逐到梦境之外。只是她一时半会儿还醒不过来。明天,是无奈的。她连想都不愿去想。 “我订了明天的回程票,明天晚上。”欢欢闷闷地说。 文思一怔。 明天就回去了。回到了卢萨卡,见一面都难。正如他所说的,他真是一个贪心的人。还没有相处够,话也没有说够呢!着实来晚了。 正想着,已经走到酒店的大门了。踏上台阶,欢欢心绪不宁。文思是要跟着他去她的房间吗?他们今晚将共处一室? 单单是一个想法而已,在脑中匆匆掠过,使她感到既害怕,又恐慌,却又有几分期待。 这么快就走到了这一步?走出这一步,还有退路吗? 进了酒店的旋转玻璃大门,寒风被挡住了,关在了门外。一盏高挂的水晶吊灯,华丽璀璨。地面瓷砖上折射出来的灯的影子,昏黄,微弱,被踩在了脚底下。酒店前台的工作人员是一男一女,花一样的年纪,女的怀里抱着一只毛茸茸的热水袋,两人正亲密地低头说着话。屋里暖和和,一团喜气,没有风雪,只有风月。风是和煦撩人,月是清丽皎洁。门外风雪激荡,门内只有风月。 文思径直向前台走去,另订了一间客房。在欢欢房间的隔壁。欢欢松了一口气。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用这句话来形容此刻的心情再合适不过了。才认识多久,怎么就以为把他看透看穿,看矮看扁了! 他想要她,但是不是现在。在感情里走了两遭,他已是轻车熟路。这一次不同,欢欢带给他的震撼和欣喜远远超过前面两个女人。这一次,他几乎要把所有的耐心都用尽了。把最好的留在最后。 回到了房间,房间里一股潮湿阴冷的寒气。冬季的江南,团在了层层迷雾里,好似仙境。站在房间中央顿了几秒,惊魂甫定,拿起遥控板打开了空调。明显感到一股热气吹了过来。墙壁是淡蓝色的墙纸,细细的纹理,精美的图案。房间的四壁都是这样淡蓝色的基调,是忧郁浪漫的色调。在这里住了快一个礼拜了,都没有留意过。前几天眼睛难道被什么东西挡住了,可以视而不见? 长夜之欢 10 手机的铃声响了。那个陌生又熟悉的号码。 “喂。” “我突然想起来一个事情。” “什么事情?” “匆匆忙忙来见你,我都忘了,我还没有吃完饭呢!”躺倒在床上,听到肚子在咕咕叫,才觉得饿了。 “啊?”欢欢十分惊讶,“你特地打电话来告诉我这事,是不是想让我陪你一起下去吃晚饭呢?” “被你猜对了。”文思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隔着电话都能看到那一头欢欢的媚眼如波。 两人下了楼,走出酒店,回到了大街上。文思思索着要去哪里吃饭。 欢欢向他推荐:“有一家自助餐厅,离这儿大概有五六百米,我刚吃过,还不错的。你要去吗?”文思一听,接着就问:“你一个人跑去吃自助餐?吃的下去吗?看着别人都成群结队的,就你一个人坐在那儿,冷冷清清的,还有食欲吗?” “我就是一个人没意思,才找了个人多的地方。你不知道,这几天,一个人天天跑市场,怪闷的。”欢欢继续说道。 “傻丫头,你真是傻得可爱。”他唤她傻丫头,温柔地。 欢欢看着他,整个世界都是多余的了。他变成了她的世界。他是头顶的黑夜,他是街道两边的路灯,他是红黄绿,十字路口的指示灯,他是飞雪,他是迎面吹来的风,他是她可以感知到的一切一切。 她不再是那个为人母、为人妻的女人,她变成了一个只为自己而活的快活的女人。 “那么,你要去吃自助餐吗?” “当然不去。我们去另外一个地方。跟我走。”文思牵起欢欢的手,迎着风,飞跑。在风中飘忽不定的两个被拉长了的模糊身影,是两个少年,怀着一腔热情。 时间往后退了。 一路小跑,倒是一点不冷,浑身都热了。前面是一个狭窄的路口,往里看,热火朝天的,烟熏火燎的。第一家是麻辣烫,第二家是熟食店,第三家是烧烤,墙上挂着四川烧烤的广告灯,灯罩外面被熏的泛起了一层的油。再往里看,各种的小吃店,每一家店里都有不少的客人。四川烧烤最为热闹,连外面的桌子都坐满了人。油烟阵阵,把过往的行人都圈过来了。闻一闻那味,肉香的味,双脚便走不远了。 竟然有这么一处充满烟火气的地 分卷阅读52 方。城中村,与外界格格不入。 火光熊熊的锅灶,驱散了夜里的寒气。一旁的架子上依次摆开的菜肴,瓶瓶罐罐里盛着颜色不一形状有异的调料,长条形的方桌方椅,拿酒瓶喝酒的豪爽的客人。老板都不用吆喝,食客自动就聚集了过来。 “这里真热闹,只隔了一条马路,就换了一个天地。外面是城市,这里是乡野;外面是中规中矩,这里是自由自在;外面是城市的外表,这里是城市的内心。”欢欢双手捂着脸,哈出一口气,吞云吐雾。欢欢出口成章,文思又是一惊。 她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觉得动听,莺声燕语。她随意说出一句话,他听了都觉得开心。 他呆呆地听着,望着,陶醉的样子像一个醉情于山水的诗人。 “我生长在一个小县城,像模像样的饭店没有几家。临街的大排档倒是很多。吃惯了街边摊,就吃不惯高档的餐厅了。在这里吃饭,吃相再难看都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每个人的注意力都在自己的碗里。吃,就变成一件很纯粹的事了。”文思悠悠地道。回忆起了那个远去了的,留在记忆里的小县城。这次匆匆回国,行程订的紧张,连回去见一面爸妈的打算都没有。儿大不由娘。他突然心里一酸。 欢欢撅着嘴,故意唱反调:“照你这么说,在这里吃才是吃。在外面餐厅里吃饭就不是吃饭了?” 欢欢站在烧烤架旁,不以为意:“你说的小县城,是有多小?你小时候都是在那里度过的吗?” 里面挤满了人,只有最外面的一桌空着。两人只能坐在那儿,雪花从漆黑的夜空里飘来,落在欢欢的发间。 “我在那里待的时间不长,小县城是困不住一个成年的人的。长大了就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我在尼日利亚也待过一段时间。同样是非洲,尼日利亚比起赞比亚来,生活环境实在是太差了。”文思徐徐道来,像是在讲一个悠远的,与自身无关的故事。 “尼日利亚?你的经历还挺丰富的嘛!”欢欢一脸诧异,又低低地问:“我们认识有多久了?” “不久,一点都不久。对于今后余生来说,实在是太短了。”文思答。 才认识没多久,就好成了这样。她了解他吗?他生长的地方是什么样的一个小县城,他去了尼日利亚干了什么,他的家庭背景,他的人品道德,他是否有妻儿,她一概不知。她也不想知。她只要他的现在。他的将来不在她这里。她的将来也不在他这里。就是太过清楚明了,才要死死地抓住现在。 欢欢曾经觉得小陈傻,为了熊威的一言一语,就把自己折腾的连自尊都丢了。想起这一点,欢欢就有无限的优越感。熊威是她不费一兵一卒从小陈手里抢过来的。而她现在也活成了小陈的样子。文思带给她的恋爱的困惑、迷惘、无助,是要还给熊威的。 想到熊威,欢欢愣住了。她把熊威又置于何处?熊威如果见了她和文思在这里,会是什么样的场面?念及此处,心上就刮过了一阵刺骨的风。 一大盘烧烤上来了,羊肉串、鱿鱼串、骨肉相连、鸡胗块、韭菜、豆腐干……满满一大盘,冒着热气。文思点了两瓶啤酒,想和欢欢对饮。欢欢喝了几口,全让文思喝了。 “一定要喝点酒。”文思神态自若地说。 在这个世界一隅,一条宽广的马路隔绝了外面的车马喧嚣,人潮汹涌,整个世界模糊得只剩下一个框架。他们只是一对饮食男女,无所谓对错。 “这里离杭州很近,我还没有去看过西湖呢!”欢欢扯开了话题。 文思盘子里的肉消灭了一大半,他用餐巾纸擦了擦嘴角,说道:“西湖本身没什么好看的,就是一个湖。是发生在西湖边上的民间故事吸引了众多游客。其中的名胜古迹数不胜数,各种佳话都衬托出西湖的与众不同,最有名的就是白娘子和许仙的相遇相离,都发生在西湖。” 欢欢顺着他的话道:“千年白蛇,为了报答救命恩人,以身相许。真是一条有情有义的蛇。去了西湖,一定要去雷峰塔看看底下的白娘子。” “老早就不在雷峰塔下了。《新白娘子传奇》你一定没有看过,被她儿子救出了。”文思忍不住一笑,又说,“白娘子和许仙的爱情故事成了千古佳话,把世人都骗过去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其实是恩情,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一开始就是为报恩来的,即便许仙是个丑八怪,白娘子也会嫁他。爱情,哪里会是这个样子的。” “那你说,爱情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欢欢脱口而出,问道。文思喝下瓶里的最后一口酒,欲言又止。爱情是什么样子的,他也不知道。他为追寻她而来。她的心门好不容易又打开了,他感到惊喜,神魂不定。 长夜之欢 11 “我这儿还有一个另外的版本……”文思说。 只是故事说了一个头,顿住了,不想往下说了。 “什么样的故事?还是关于西湖的吗?”欢欢睁着一双迷人的眼睛,朝他望着。那目光和灯光有一种完美的交融,光芒都是来自一处。 分卷阅读53 “不太记得了,还是不说了。都是些民间传言,版本太多了。我要是说个头,没有尾巴,你听了会扫兴的。还是说点其他的吧!” “就是的。没有结局的故事都是吊人胃口的,我可不要听这样的故事。” 文思低头沉思。不是不记得结局了,只是那个结局太悲了。他现在实在是太快乐了,不愿去触碰一丁点感伤的事。 西湖边有一个雷峰塔,雷峰塔下镇压着白娘子。民间还有一个传说,是他以前大学时期在书上看来的,一个叫古吴墨浪子的人写的书,写于明清时期,算是较早的版本了。 里面写道,雷峰塔是许仙为镇压白娘子而修建。 许仙发现白娘子是蛇妖之后,就去向法海禅师求助。法海禅师赠予许仙一个钵盂,命他将钵盂罩于白娘子头上。 许仙照做。白娘子被收在了钵盂内,法海令人搬砖运石,建成一小塔。许仙到处化缘,将塔建到了七层。随后许仙拜法海禅师为师,在雷峰塔下出家。 白娘子被收入钵盂之前,对许仙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我和你数载夫妻,何苦将我立时闷死? 后来的故事版本都是经过美化改造的。 谁也不愿意去相信并接受,这一切都是许仙所为。只因白娘子是妖,夫妻情分化为灰烬。 真正是应验了法海禅师的那句偈语: 雷峰塔倒,西湖水干,江潮不起,白蛇出世。 桑海桑田,雷峰塔还没有倒,西湖水还没有干,江潮日复一日,白娘子就永远不得出世。 她问许仙的那一句话,永远都得不到答案。 曾经是相爱的人,后来成了宿敌。文思不愿去诉说这样的悲剧故事。 他觉得,那是不吉利的。 “欢欢,我们应该在一起好好待几天。几天就够了。哪怕只有几天的时间,够我记住一辈子的了。我不知道你事情处理得这么快,就要回去了。我来晚了——我又来晚了。不过这一次,请你原谅我的私心。我定了和你同一班的机票。到了卢萨卡,我们一起去利文斯顿,一起去看维多利亚大瀑布。只有我和你。让我们好好相爱一场。然后……”文思感伤地说,“然后,我们再回到现实的生活里。你过你的,我过我的。我会把你放在心里,再也不会惊扰你的生活。从此以后,你就是我心里所有的,关于爱情的想象。”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欢欢默默地听着,一个拒绝的字都说不出口。她已经妥协了。她在漫长的战役中同道德伦理作斗争,现已溃不成军。她向文思缴械投降。 她点点头。 雪停了。一轮月亮在乌云中穿梭。残月也圆满了。 吃完了,停了一会儿的雪又开始飘了。 回去的路上,文思紧紧握着欢欢的手。夜深雾重,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谁也不认识谁,无需顾忌什么。 “你的头发都白了。”欢欢轻声道。文思笑了,幸福的笑容。真想和她一直走到白头!他不敢说出口。在世人的眼里,他或许被看成了一个盗窃者。他哪里有这个勇气说。欢欢肯允诺他几天的时间,已是极大的馈赠了。不能再贪心了。 文思把欢欢送到酒店房门口。门开着,欢欢站在门口。她似乎是准备好了的。如果文思想要进去,她绝不拦着。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直面相待便是。 文思在欢欢前额深深一吻:“早点休息。明天起的晚一点,中午好好吃一顿,我们就一起去上海。飞机上没的休息,今晚一定要休息好。” 欢欢进屋,看着文思转身而去的身影。心灵上的亲近比身体上的亲近更加使人震撼。身体上的亲近靠的是激情,是一时的。心灵上的亲近可以天长地久,永垂不朽。 第二天欢欢睡到了十点多。他给熊威去了一个信息,说五天后到家。两天是路上的,三天是留给文思的。发完了信息,蒙头又睡了一个多小时。怎么也睡不着,忐忑难耐。那感觉就像是把熊威交待的一件事办砸了,惹得熊威非常愤怒。她不敢往下去想。索性就不想了。 就三天。 三天以后,什么都会恢复到以前的样子。她会用以后漫长的一辈子来为这三天赎罪。 如此一来,她就心里好受一点了。 差不多十二点了,文思打来电话,喊她起床下去吃午饭。拉开窗帘一看,屋顶是白茫茫的一片,东一片,西一片。马路上还是沥青的颜色,一点积雪也没有。南方的雪就是这样的吝啬,路上很难有积雪。只有站在高处的人,看得到屋顶才能看到一点积雪。虽是冷,手指都不太灵活。她还是化了一个精致的淡妆。女为悦己者容。说得一点都没错。 在上海浦东机场等了三个多小时,快到十二点了才开始登机。 欢欢坐在F排靠窗的位置。文思一看机票上的位置,离欢欢还有五六排。文思站在过道里,伏在椅背上对欢欢旁边的女士很有礼貌地说:“不好意思打扰一下,坐在您身边的这位女士是我的妻子,订机票的时候位置被分开了。我可以和您换一下位置 分卷阅读54 吗?”那女人是个金发女郎,很乐意地同文思换了位置。 文思坐下来的那一刻,欢欢嘟哝了一句:“谁是你的妻子呢?” 文思憨笑,不答。 飞机像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一跃而起,穿入云端。快速地离开地面给人一种失重的感觉,摇摇晃晃,漂浮在大气中。欢欢此时便是沉浸在这样的一种迷离的感觉中。 失去了重心,一切随心。 欲望生生不息 1 到了卢萨卡,扑面而来的热气。 正值湿热时节,艳阳高照。出了机场,文思去便利店买了冰饮料。欢欢六神无主地跟在后面。 欢欢原以为他们会从卢萨卡坐飞机到利文斯顿去。文思另有安排。一个电话响起,他的黑人司机Aaham走过来了。 Aaham弯腰恭敬地同欢欢问候。欢欢连忙向文思问道:“你怎么让Aaham过来了?我和熊威说了三天以后才回来的。万一司机说漏了嘴——我不是自己给自己挖坑了。” “你放心,Aaham跟了我很久了,是个靠得住的人。我们去利文斯顿需要用车。这里不比国内,有公交地铁,这里没有车,寸步难行。我和周新打了招呼,说去基特韦找刘总有点事。我多给司机一点小费,让他不要乱说就是了。”文思解释。 “算了算了,还是不要特意和司机说。看到我和你在一起,本来也没什么的。你一说,反而让他觉得有什么了。别看他表面老实,脑子机灵得很。”欢欢补充道。 “我心里有数。你不要担心。在这件事上,我比你还要紧张。”文思故作镇定。 Aaham走的时候,文思还是多给了他两百卡瓦查,让他不要向任何人提及,他今天见到了欢欢。Aaham点头答应,兴高采烈地走了。 喜极,或悲极,就容易多虑。多小的一件事! 文思为欢欢打开车门:“今天你是我的公主。请入座。” 欢欢坐到了副驾驶位上,望着头顶湛蓝湛蓝的天空,心中的恍惚和迷离全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车子驶出了卢萨卡,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更像是一个断了线的风筝。没有了那一头的牵绊,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飞,飞。飞! 飞到遥远的未知的地方,飞越千山万水,飞到生命初始的地方。没有纷争,没有迷惘,没有强人所难,没有故作坚强。 时间过得真快,凤凰树开花了,一路上红花怒放。巨大的树冠上点缀着火一般的花朵,一路绽放,一路燃烧。他们是两只扑火的飞蛾,成双成对,恩恩爱爱,想要飞到梦境的彼岸。凤凰树被称为非洲的“火焰树”。到处都是火焰,目光所及之处皆是燃烧。不是飞蛾,也成了飞蛾。 都市文化和原始文明共存,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原始的蛮荒部落尚且存在,风平浪静的蓝天白云之下,有它野性神秘的一面。自由,狂野,万物恣意生长。爱与恨也恣意生长。每一个生命体都显示出最狂野,最本真,最原始的欲望。 欲望生生不息。 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天地之间,人是多么的渺小。匆匆走一遭,不死的欲望,那便是生命存在着的证据。褪去了文明的外衣,所有的心思意念都随自己的本心。 没有虚假的歌颂,没有虚伪的批判,一切由心。 这世界是这样奇妙。向上爬是艰难的,向下飞是快活的。 “文思,我好快乐!好快乐,好快乐!”欢欢快活地朝窗外喊去。 放声高喊。声音被疾风打碎了,吹散了,遗落在身后的四面八方。 快乐是很难形容的,只能用比喻。 “我现在快乐得像是一只在天上飞的小鸟,一条在水里游的小鱼,一只正在采蜜的蜜蜂,一只停在荷花叶上的蜻蜓……我比它们还要快乐,简直快要飞起来了。” 文思对着方向盘傻笑,脚底下的油门不自觉地踩重了。他也爱上了“飞”的感觉。一飞冲天,抛却所有的烦恼。 “欢欢,我爱你。”文思高声喊道。 再大的声音也被疾风吹得四分五裂。欢欢一脸娇羞,幸福的微笑,想必是听到了。 傍晚时分才到了利文斯顿。 在酒店里安顿好了之后,文思催促着欢欢:“赶紧啊,我们去看赞比西河的落日!” 欢欢不依:“看落日多伤感啊,触景伤情的,我不要去!” 文思努嘴笑了笑,从身后环抱住她:“有我陪你一起去看,有什么伤感的呢?” 从酒店开车去赞比西河码头才不过两三分钟的时间。走到栈道上,刚好有一只游船即将开动。文思从上衣袋里掏出两张船票,欢欢才知道,这是文思提前安排好的。他算好了时间的。上了船,船内其他还有五六个游客,散坐在位置上。游船启动后摇晃了一会儿,到了河中央就稳了。在船的不远处忽地窜出了几只河马,张开了血盆大口。难得河马这么配合。几个游客不约 分卷阅读55 而同地打开相机,“咔嚓咔嚓”的拍照声响起。 欢欢不由地说道:“面对长河落日,真想和你拍一张美美的合影。” 说完,四目相对,尽是沉默。 三天以后,这发生过的一切都要抹去的。如何还能留照片呢?一张照片都不能拍,不能留。留下便是他们犯错的证据。 “让我们都放在心里吧!此刻呈现的万事万物,比如河水,比如落日,比如光阴,倏忽之间,都会过去。在心里的东西称之为精神,可以一直存在。”文思极力想要逗欢欢笑,“你真是一个文艺女青年!随便一开口就是诗句。刚才你说什么来着?长河落日。前面一句是大漠孤烟直,这才到了长河落日圆。” “你瞧你,文艺青年分明说的是你!偏偏给我戴帽子。怎么认识你越久,越觉得你油嘴滑舌的。”欢欢说着,带着几分俏皮劲儿。 这时候服务员陆陆续续端来了水果、饮料、甜点。船上有免费的食物供应,只是一些点心,算不得正餐。他们随便吃了一点就来到了船尾。站在甲板上,倚着栏杆,极目远眺,果然是一幅长河落日圆的雄浑苍茫景象!长河,河是赞比西河的河。落日,一轮火红的夕阳,还是圆满的时刻,正一点一滴往河下坠。河的下游,有一个明显的断层,河水顺势而下,形成了维多利亚大瀑布。平静的河面,谁也不知道它究竟聚集了多么气势磅礴的力量在一瞬间爆发,形成无与伦比的美丽! 欢欢闭上了眼睛,倚着栏杆,分不清是船在走,水在走,还是天上的云在走。一切混混沌沌,迷迷糊糊,却有不可言喻的快乐。 游船后去吃了晚饭,他们步行来到了维多利亚大瀑布景区门口。进入景区的黑色铁大门已经关上,白天验票的工作人员站在远处和一个卖非洲木雕艺术品的女人在攀谈。莫非景区晚上是不对游客开放的?文思有些扫兴地对欢欢说:“我们回去吧,就去酒店的游泳池边上坐坐,那里晚上的景色还不错的。” 欢欢听了,眼珠子一转,调皮地道:“我们偷偷溜进去。你看那个守门的工作人员现在注意力全都在那个女人身上,靠大树那一边路灯根本照不到,我们就从那里进去,我先去把铁门打开一点,等我从空隙里钻进去了,你再过来,我们一个一个来,不容易被发现。” 文思踌躇了一会儿,怯怯地说:“我们成功溜进去了,万一那人回头就把这铁门锁了,我们出不来了,该怎么办?” “那就不要出来了,我们就在里面过夜,好不好?我们只拥有三天的时间,今天快过去了,明天,后天也会过得很快。时间太短了,我觉得不够用,我们要一起经历几样浪漫而又疯狂的事情。对,浪漫而又疯狂的事情,这样,才不虚此行。”欢欢握着文思的手,看着他的眼睛,她的眼里充满了兴奋、期待、欢乐。 文思被欢欢劝动了,两人一前一后溜进了景区。景区里面果然空无一人。大瀑布的正对面是一片小树林,林间虫鸣声四起,一排的路灯坏了一大半,只有几盏还散发着幽幽的光芒。来到了树林里,就像是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一个唯美,多情,狂欢的世界。欢欢很自然地挽起了文思的手,动作娴熟地就像是一对多年的夫妻,手挽着手走在一起。 欲望生生不息 2 欢欢侧着头,靠在文思的肩膀上,十足的小女人样,说:“这里没有世人的目光,没有伦理道德的评判,没有家庭责任,没有别人,只有你和我。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会觉得,爱上你,不是罪过。” 文思停下了脚步,在欢欢的额前深深一吻,然后什么也没有说。他喜欢吻她的前额。 这种在爱情里的重大的喜悦,文思恍惚地觉得自己也是第一次体验,小雅没有给过他,程珍更是没有给过他。他站在欢欢后面,心里默念一句:不论结局,感恩相遇。 不论结局,感恩相遇。这其实是一句非常无奈的自我安慰,要是可以早点认识欢欢,那该有多好啊!文思不无伤感地想。 他们穿过了小树林,瀑布飞落的震天响声一点点向他们靠近。由于是旱季,现在的水流非常小,河面大面积的干涸,只有中间一处地势较低的河段,还有一股湍急的水流。若是在雨季里,走到他们现在的这个位置,早已是惊天动地的浪声了,飞溅而起的浪花打在游客身上,湿了一身。但是现在完全没有一点溅起来的浪花,水声温和,像一首歌。 他们走到瀑布边上,雪白的月光照在他们身上,如雪花飘落,身后是两道长长的影子。非洲的月亮有一种异样的美,大而圆,没有嫦娥仙子的羞涩,是一种大胆而热情的执着。他们牵手走过瀑布正对面的那一段铁桥,桥上月色柔和。走到桥中央的时候,文思转身对欢欢说:“可以拥抱你吗?”欢欢没有回答,扑向了文思的怀抱。欢欢娇小的身躯整个的陷入了文思的怀里。欢欢微微一抬头,文思那炽热的嘴唇就压了下来,贴在欢欢的唇上。 原来亲吻是这样一种美好的感觉,欢欢是多久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了。她从文思的怀里挣脱以后,两颊像是被火烤过一般。她一 分卷阅读56 定是脸红了!再自信的女人,这个时候,也是要脸红的。 他们走到桥的另一端,在一块光滑的大石头上坐了下来。文思怕石头太凉了,就脱了自己的外套放到石头上,让欢欢坐在上面。 抬头一看,是一片触手可及的星空。广袤辽阔的星河里,手一伸,摘下一颗明亮的星星,放在手心,赠与最亲爱的人。 “那是我的心,现在交给了你。是喜是悲,全由了你。”欢欢伸手指到这一颗星星,又指到那一颗星星,口里念念有词。这一刻,她的人她的心,完完全全是他的。 欢欢将头靠在文思的肩膀上,低声说道:“你唱一首歌给我听吧。在这样美的月色里,我要记住你的声音。等这一切都过去了,我还有记忆。” 文思听了也觉得伤感,安慰着说:“不要这样说,我们还正在经历呢!你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我的本意是想给你,也给我自己,三天的美好的感情,但你不能因此伤感。傻瓜,你能懂吗?” 欢欢仰着头,对着空中的一轮月亮说:“我不懂。我现在也不想懂,我只想好好享受我们短暂的爱情。文思,为我唱一首歌吧!” 文思说:“好,让我想想唱什么好呢!”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月亮代表我的心……” 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熟悉的旋律和歌词。一首都不知道听了多少遍的歌,歌词里寄托了多少有情人的愿望。欢欢转头望着文思,痴痴地望着他,这个沐浴在月光下的轮廓分明的侧脸后来无数次频繁地出现在欢欢的梦里。在这之前,欢欢经常梦到这样一个模糊的身影,清瘦,寡言,忧郁的眼神能看到人的心里去。一种独特的沉郁内敛的气质,文思身上有,成林身上好像也有。 沙哑而柔和的嗓音,很特别的音质,欢欢听得竟出了神。 她忽地梦中惊醒一般,激动地说道:“我确信,在很久以前,我就认识你了。就算我们不认识,你也到我的梦里来过了。这个场景,你脸颊的侧影,你的唱歌的声音,你拥抱我的那种感觉……这一切都是这么的熟悉。我不知道要如何解释这种感觉,但是我真的经历过。现在是故地重游。文思,我们是久别重逢。” 文思四顾茫然。欢欢说得太玄了。久别重逢。难道欢欢又把他当成了另外一个人?那个她曾经深爱过,如今不在了的人?他提醒欢欢道:“欢欢,现在和你在一起的人,是梁文思,不是别人。” “我知道,你是文思。我爱的文思。文思,你相信有来生吗?”欢欢絮絮地道。此后,欢欢再也没有梦到过成林。虚无的梦境被现实取代了。世界上果真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要不是他们的年纪摆在那儿,欢欢一定会坚信是成林投胎转世,变成了文思,为着上一世被中断的缘分,特地来寻她的。 还有一种可能,当你想念一个人到了极点,这个人也便随着你的生命活了下来,依附在你的生命之中。而当你遇到一个神情与之相同,样貌与之相仿的人,你就以为心里的那个人活过来了。其实不过是你想把心里的那一份感情转移出去,转嫁到另外一个人身上,因为历经流年,那一份思念实在是太沉重了。这一种可能,欢欢绝不可能承认。 她老早就把成林和文思分清了。是两个人,虽然性情很像,容貌很像。那一次从春暖花开餐厅出来,在马路上打算和文思诀别。从那以后,她满脑子都是文思的影子。她却很少想起成林了。 文思是幻化成了成林的样子,得以轻易地走进欢欢的心里。然后他再使出浑身解数,用一片深情紧紧地吸引住了欢欢。他从来都没有把成林当一回事,成林只是回忆,回忆是死的。而他还有无数种可能,带给欢欢更为深刻的体验去掩盖成林留下来的痕迹。他不把成林当一回事,但是他惧怕熊威。和熊威比起来,他的时间是死的,熊威才拥有无数种可能。不管他给欢欢留下多么深刻的记忆,熊威会用漫长的看不到头的平淡生活使之掩埋。他现在所做的,都是徒劳。他嫉妒熊威,也害怕熊威。 “你希望有来生吗?” “是的,我希望有来生!如果没有来生,今生的残缺该怎么办?如果有来生,至少还有个盼望!” “今生是没有一点可能了吗?”问出口,文思便在心里有了答案。 “你不要问我……我回答不了。要是早些认识你,说不定一切都会不同。” “多早才算早呢!” 欢欢语塞了,答不上来。多早才算早呢?早个五六年,那时候嫁给了熊威,安安快出生了。再早一点,大学刚毕业,正在和成林谈恋爱。 多早才算早呢? 文思心里一直有一个疑团,他问道:“你为什么会嫁给熊威呢?” 欢欢沉吟半晌,缓缓说道:“因为,如果不能去爱自己想爱的人,爱谁都是一样的,没有分别。”文思抬头仰望苍茫的星空,直觉人生如梦。熊威明明胜过了他,却又输给了他。到底谁输谁赢呢? “有一句话说得好,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 分卷阅读57 拥有。就像是我和你,明知道会分别的……”文思扯开了话题。 “前几天看了一则娱乐节目,主持人说,如果翁美玲死后有知,看到了汤镇业仅仅只是为她沉寂了一段时间,然后照样地谈恋爱,结婚,生子,离婚,又结婚……不知道她会不会觉得不值?如果拿这个问题来问我,我会觉得值得。毕竟汤镇业一生都绕不开翁美玲这个话题,那么老了,还得在众人面前回忆翁美玲。不过,也会有一点不值得,因为汤镇业在回想过往的时候,已然是那么淡然从容的样子了。还有虞姬,生前在项羽面前的最后一舞,流芳百世,成了爱情最坚贞的模样……在爱得最深的时候,突然分开,未尝不是一种永恒。” “你说得对。”文思附和着,“在短暂的生命里,追寻爱情的永恒。可是你说到的都是悲剧。这一点我不能赞同,还是要理性地看待爱情。” 欢欢觉得文思并不能理解她话中的意思,便也不往下说了。 他们打算吃过中午饭就启程回卢萨卡。 两人收拾了一下房间,就下楼去吃午饭。从楼上到楼下,几百米的路程,没有一句话。欢欢这时候已经感受到别离的伤痛了,她低着头走在前面,到了餐厅,走上台阶的时候回头看了文思一眼,文思对她笑。她也笑,笑容僵在脸上。服务员把薯条牛排端上来了,她一点胃口也没有,尽管已经一个上午没有进食了。那一顿饭,两个人是强忍着才吃完的。 吃好了饭准备离开,门已经打开了,文思一只手拉着行李箱,一只手要去拉门把锁。欢欢握住了他的手,拦住了他。 走出这一步,等待着他们的是什么,他们心里一清二楚。 文思放开了行李杆,将欢欢搂进怀里。欢欢紧紧拥着文思,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 “傻瓜,坚强一点。这一天,迟早都要面对的。”文思抚摸着欢欢的柔发,柔声说道。欢欢在他怀里哭得更加汹涌了,哽咽着说:“走出这个门,你就是你,我就是我,再也不能在一起了。我舍不得你,舍不得!” 泪水一滴滴滑落,欢欢哭得像个孩子,那样无助,那样真情实意。文思低头在欢欢唇上轻轻一吻,说:“我也舍不得你,但是我没有办法。” 欢欢渐渐止住了哭声,一双充满泪痕的眼睛打量着文思,她很不解,为什么文思还能这么镇定自如,就要分别了,难道这不是一件很重大,很难以忍受的事情吗?为什么文思连一滴眼泪都没有?她感到好奇。她相信文思爱她,如同她爱着文思一样。 男人是不会哭的,一百滴女人的眼泪也抵不过一滴男人的眼泪。 欲望生生不息 3 到家刚好是晚饭时间。 车子一开进院子,车门还没有打开,安安就跑过来,从车门缝里钻进去,爬到欢欢的身上,将她紧紧搂在怀里。每次回到家,让她感到措手不及的永远是儿子的亲热。安安所表达出来的那种对母亲的无限的依赖和喜爱,使她短暂地忘却了那一段感情所带给她的烦恼和忧愁,以及在烦恼和忧愁里面蔓延生长的幸福和甜蜜。 熊威一见到她,就开始询问考察的经过和结果。乐乐抱怨似的说:“你总算是回来了。你回国的这几天我们才知道,这家里原来最最少不了的人,是你。熊威,你说是不是?”欢欢冲姐姐笑笑,放下了安安,把一叠资料交到熊威手里。 晚饭吃饺子。 乐乐在厨房里忙了半天了,擀饺子皮,剁馅。幸好有Grace在一旁帮忙。Grace说她会包,她包的饺子和中国人自己包的饺子是一模一样的。乐乐非要亲力亲为,说忙起来才好,闲下来容易胡思乱想。这一句话倒是被欢欢听到了。没事找事做,手动起来了,脑子就不会乱跑了。 欢欢回房间换了一身衣服,洗了手,用毛巾擦干,要去帮忙包饺子。她站在乐乐身边安静地重复着同一个包饺子的动作,时快时慢,饺子馅时多时少,一会儿包一个圆滚滚的饺子,一会儿包一个扁平肚的饺子。 “我不在的几天,安安还乖吗?晚上闹不闹?最不放心的,就是他了。”欢欢问。 “你走的第一天就吵着要到处去找你。第一天被我们哄过去了。第二天,怎么哄都不听了。晚上哭着闹着,闹腾得不行。我把他抱到我的房间,讲故事给他听。他把我推开,说只要妈妈。比平平顽皮多了,我真是拿他没辙。”乐乐一五一十地说着。 “那后来呢?” “后来还是Grace把他哄睡着的。我这个姨,还比不上一个保姆。” “Grace是看着他长大的。你才来多久。” “欢欢,你的手艺太不稳定了。你看,你包的饺子都奇形怪状的。你还不如我呢!瞧,我包的饺子漂亮吧!”乐乐得意地说。 欢欢看了一眼铁盘子上的饺子,意兴阑珊,一个个都扁塌了,提不起精神来。 “姐,看你心情很好。我就放心了。”欢欢强作欢颜。 “你回国去潇洒了,什么事情都丢给了我。尤其是那两个捣蛋的家伙 分卷阅读58 ,天天烦的我没有一点自己的时间。我心情还能好到哪里去哦?”乐乐一味说笑。 忙碌可以使人暂时忽略烦恼。欢欢莫名地感到心里空荡荡的。才离开家里几天,怎么一切都好似变了样!乐乐变得开朗了,嘴角总是挂着笑容,平平和安安似乎一下子长高了,话也比以前多了。变化真大啊!时间一如既往地向前走,而她留在了那三天里。是走不出来,还是不愿醒来。总之,她和周遭的一切脱节了。每一样动作都慢了半拍,都是缓慢迟疑。 乐乐追问:“你回国那么多天,都干了什么?有没有把国内好吃的都吃个遍呀?这里终归还是没有国内好,忘了让你帮我捎点好吃的过来了。” 手里正好有一只饺子,欢欢用力捏着饺子的边缘,指纹印在上面,是一个个圈圈。熊威以前老看欢欢的手相,说十个斗的女人命好。她摊开其他九个手指,一一看了起来。一个圈,两个圈,全都是圈,一圈又一圈,没完没了,无穷无尽。 “欢欢!”乐乐推推欢欢的肩膀,“在想什么呢?和你说话你都听不见了吗!” “没什么。”欢欢仍旧把那一只饺子包裹起来,样子奇丑无比。饺子不像饺子,汤圆不像汤圆。 乐乐重复了一句:“你回国都去干什么了?” 这一问,是多此一问。以一个女人特有的敏锐观察力,乐乐看出了欢欢有心事。什么样的心事,让她魂不守舍,让她言不由衷? 欢欢的魂飞回来了。 她笑吟吟道:“在国内天天跑市场,每天累得一回到酒店倒头就睡。真的是太累了!估计要好好休息一阵才能缓过来呢!姐,这几天辛苦你啦。” “只是累的话,不碍事的。年轻人好好睡一觉就恢复过来了。”乐乐怕是自己多虑了,也就相信,妹妹只是太累了。 “嗯,身体吃得消,不碍事的。”饺子包完了,欢欢起身去厨房洗手。清凉的水从指尖流过,把指缝间的面粉洗净了,冲走了。十指纤纤,完美如初。 她的魂飞回来了,又飞走了。一来一回之间,欢欢就被众人落在后面了。她总觉得跟不上节拍,要很吃力才能赶上他们的喜怒哀乐。她告诫自己,强迫自己,一切都要恢复原样,一切都要完美如初。 她记得,离别之际,他们说好的,为了不伤害任何一个无辜的人,就此相忘于江湖。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她说好,她会把这个秘密永远埋藏在心底。她会死守这个密密,就当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如果她可以轻浮一点,不那么诚实,随波逐流一点,她真的可以把这个角色演绎得足够好。相爱的时候尽情地相爱,爱到头了,就转一个身,回归现实,回归家庭。她其实大可以这样做,按照他们的约定,就此放下。 从利文斯顿回来后,她在心里已经变了一个人了。她不想让别人看出来,只能把自己伪装起来。用一层层厚实的面具将自己一层层包裹起来。在她一个人的时候,她会自责,愧疚,感到痛苦,同时,她也会感到巨大得足以将她淹没的快活,一种负罪的快乐。对,负罪的快乐!每当她一个人的时候,她情不自禁地就会去想他,想他的每一句说过的话,每一个细小的举动。想到他,她的精神上是欢愉的,可是她的良心跑来责难她,质问她。 日子还是一天天照常过去。平平和安安已经在中文国际学校上学了,每天由司机来回接送,他们还是不放心,欢欢和乐乐轮着去接送他们。 有了安安的陪伴,多多少少填补了她内心的空虚。她沉浸在儿子的世界里。孩子们的世界是多么的简单和纯粹!她有时候陪安安画画,教安安数数,背古诗,捉迷藏,踢皮球……做一切孩子们喜欢做的事。 有一次安安拿着一只不锈钢碗吃冰淇淋,另一只手拿着一只长柄的勺子,他吃得脸颊上全是奶白色的冰淇淋,像一只小花猫。他一边吃,一边嘴里反复念叨着:“爸爸和妈妈,我爱爸爸和妈妈。”他用勺子在碗沿上敲一下,嘴里就说一声“我爱爸爸。”在碗沿上敲两下,嘴里就说一声“我爱妈妈。” 欢欢看得入了神,多么天真可爱的孩子!他真是一个天使,心里装着的只有对这个世界的善意和美好。她多希望自己也有一颗这样的心灵,淡定从容,干干净净,没有一点污秽。她更希望自己可以拥有孩童般的天真的勇气,大声地,肆无忌惮地说出自己爱。她讨厌虚伪,厌恶做作,她只想忠于自己的内心。 一天傍晚,欢欢和乐乐一起去学校接他们放学。两人在车上,以前都是欢欢说的多,向乐乐介绍卢萨卡华人圈里的各种趣闻,一些当地人的风俗习惯。欢欢希望姐姐尽快地融入到这个生活圈子里。 欲望生生不息 4 这一阵,欢欢好像变得沉默了,话明显地少了。乐乐有好几次看到欢欢一个人坐在走廊的矮凳子上,看着院子里的树发呆。她走近喊了一声“欢欢”,欢欢没有反应,再喊一声,欢欢会猛地回头,受了惊吓似的,满脸疑惑地看着她。这样的举动,乐乐在车上也看到过好几次。谈话的 分卷阅读59 空隙,欢欢会一语不发地盯着车窗外,回过神来以后,一脸茫然地看着乐乐,连方才谈话谈到了哪里都记不得了。 乐乐是欢欢身边最亲近的人,两人是几乎天天在一起的,乐乐心想:不知道熊威有没有觉察出来欢欢的转变? 她想开导一下妹妹,于是试探性地问了一句:“阿妹,看你最近好像心情不好。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吗?同我说说吧!” 欢欢惊讶地反问道:“没有啊,我还是老样子,没有什么好不好的!你为什么会这样觉得?”说完,欢欢调皮一笑。笑容有些别扭,更有些意味深长的意思。 乐乐并没有那么容易就搪塞过去,她仍旧用询问的口吻问道:“我不是别人,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什么事都瞒不过我。连我都这么认为了,熊威也一定是看出来了,他有没有问过你?” “是吗?”欢欢一听到“熊威”两个字,一下顿住了,眼里充满了疑惑,茫然,甚至是慌张。她能感受到自己情绪的变化。她开始安慰自己:没什么的,不是都约定好了吗!以后的生命里只有家庭。只有家庭了! 她坚定地对自己默念,最后一句,是怀了绝望而无奈的心情说的。 “是的,我和熊威每天都和你生活在一起,我看出来了,他也一定看出来了。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吗?你说出来,不要一个人放在心里,看看我能不能帮你出出主意。”乐乐坚定地说。此时她已经确定妹妹心里有事。 欢欢沉吟了一会儿,痛苦而无奈地说:“姐,如果,我是说如果,我爱上了熊威以外的一个人,我该怎么办?” “你疯了吗!你在说什么疯话。这是绝对不应该的!你以为你还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吗?赶紧把这些念头统统都打消!”乐乐斩钉截铁地说。 欢欢叹了一口气,点点头。她打开了车窗,好让外面的新鲜空气吹进来,稀释一下车里尴尬的沉默。她一言不发地望着街灯,路两旁的树木,又陷入了另一个世界里,一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世界。 乐乐十分担心妹妹的处境,现在他们一家的开支,连同她和平平的那一份都由熊威承担着,熊威可谓是家里的顶梁柱。最主要的一点是,熊威无怨无悔地付出着,因为他爱欢欢。如果欢欢有一天背叛了熊威,也就意味着一切都要终止。那时候,欢欢会变得一无所有,她也要失去靠山。乐乐真害怕妹妹会做出什么傻事来。她一向了解妹妹的为人,敢作敢当。要是她刚才前半句说的是真的,那么总有一天,她会亲口说出来,并且会大义凛然地承担一切后果。乐乐握着欢欢的手,说了好些关于安安的话,想用儿子去打动欢欢。欢欢也不知听进去了没有。 一会儿,车子开进了学校的院门,平平和安安已经在老师的带领下出了教室,在走廊上等他们了。平平和安安各自跑向各自妈妈的怀里,欢呼雀跃。安安以为今天只有大姨会来,没想到妈妈也来接他们了,所以见了欢欢格外高兴,搂着欢欢的脖子不肯放开。也只有在这一刻,欢欢全然忘了文思。也只有在这一刻。 那真是一个荒唐的约定!发生过的事情,如何能当它没有发生过?嘴巴里不说,眼睛里也要流露出来的。 乐乐说的非常正确,她都看出了欢欢的异常,熊威肯定是老早看出来了。 这一向熊威忙得团团转,精力全用在了超市的筹备上。欢欢这一趟回国把零碎商品的供应商确认好了。作为一个大型的购物商场,不能只卖些小商品。种类越全越好,最好是顾客什么都能在这里买到。家用电器,数码电子产品,烟酒,大小家具,生鲜食品等等,这几个类别还没有落实。 熊威找来文思商议,文思只在一旁说道:“家具电器,数码产品的进价高了些,重量和体积比一般的商品都要大,运输清关费算起来比起进价还贵了两三倍。决定进货了,也不能进个几样来摆在超市里当成样品,总要成规模的。这么一算,资金的投入就要更多了。还是慎重考虑吧!” 熊威略有迟疑。又一想,畏首畏尾的如何能干大事?文思和周新资金有限,胆子也就放在了那儿。胆小,成不了大事。他不由得斜睨了一眼文思,道:“我再和刘总说说吧,他是大股东,最后还是得需要他来拍板的。” 一句话,说得文思哑口无言。股份小,便没了话语权。要是真如熊威所建议的,所汇入的资金远远不够,还得第二次聚资。如此一来,股份本来就小,变得还要小了。 熊威怕电话里说不清楚,专程跑了一趟基特韦。 一见刘总,首先来了一番壮志:“何不放手一干,瞻前顾后的绝做不了大事!瞧瞧Pick n Pay和Shoprite两家大超市,他们所售的商品种类都很齐全,我们如果不引进这几类商品,都还够不上和他们竞争的水平。刘总,我看你就是干大事的人。小打小闹的,也不至于会找上刘总了。” 戎马半生了,当然不是小打小闹的。有谁愿意承认自己不是干大事的料?熊威这一顶高帽子给刘总戴的,下不来。 刘总一向是惜字如金。在没有想好之前,他绝不轻易表态。 分卷阅读60 熊威点燃一支烟,又分了一支给刘总,帮他点燃。几口下去,烟云笼罩。刘总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缓缓地道:“你说的不无道理。”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岂有临阵退缩的道理?连熊威都有胆量奋力一搏斗,他自然不能矮人一截。不过是多掏点钱出来,盈利了分到的钱也多。有得必有失,亘古不变的道理。熊威正在等待刘总下注,等他一语定乾坤。 许久,刘总将吸了一半的烟头丢进了烟灰缸里,用杯里的褐色茶水渐渐浇灭。茶水来势汹汹,浇灭了最后的一点火星。刘总似经历了一番深思熟虑,道:“就听你的吧。把完整的采购计划弄一份出来,我再签字。钱的事,再算算少多少。” 熊威信心愈是十足,回去的路上几个小时的车程,一点也不觉得疲倦。 熊威走后,刘总心里竟一阵发虚。原来刚才面不改色的允诺是强撑起来的。他守了十几年的超市了,至今为止还没有售过冰箱,洗衣机,电脑,手机等等产品。不是没有钱,只是一直也没有胆量开这个头。开头是容易的,万一开不好,收尾就难了。这些商品涉及到售后问题,不是那么容易操作的。熊威的豪言壮志给了他一时的信心。万一栽一个跟头,年轻人爬起来是容易的。只是他不年轻了。在年轻人面前,他不愿别人看到他的苍老。只能强撑,年龄需要强撑,信心也需要强撑。 还能撑到几时呢?他无力地低着头,又抽出一根烟来,点燃,吐出烟云。 欲望生生不息 5 文思回来的头两天,周新问这问那,一大堆的疑问。他是无缘无故消失了几天,只说是去基特韦找刘总商量事情。可是他消失的时间和车子开到机场后消失的时间对不上。文思没说回国的事,周新就蒙在了鼓里。 周新被蒙在鼓里的事,也不仅仅这么一桩。他的一门心思放在了店的盈亏上,因此就懒得搭理。他心里也不是没有如意算盘的。想想看,他是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经营店面上了,而文思呢,总有各种稀奇古怪的事冒出来。精力谁花得多呢?赚了钱,还不是要按照比例来分成,他周新不能多拿一分。这么一算计,自己等于还是员工,是给文思打工的。文思仗着自己多投了一点钱,就这样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可气的是,也不把店铺的生意放在眼里。万一店里生意不好,投进去的钱都打水漂了,难道还有后路可走吗?文思也许有,他周新却没有。 对于那几天他去了哪里,去干了什么,文思绝口不提。硬是被问急了,他也只当敷衍了事,含糊其辞。 绝口不提,心里却屡屡浮现那几天的场景。有一天在店里午睡,就趴在柜台上那么一会儿功夫,他竟然梦到了欢欢。中间醒来了,擦了一下嘴角的口水,待要睡着了,又做起了梦,梦里竟然还是欢欢的笑脸。趴了一会儿,就梦到了欢欢两次。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正是醒来的时候,走进来一个人。背着阳光,看不清脸。从体型上来看,是个身材修长体型丰满的女人。 “梁先生,好久不见。” 文思一抬头,目光横扫,收了回来:“韩小姐,今天是要来买什么东西吗?” 韩依明显感到不悦:“我都跟你说了,不要叫我小姐小姐的。叫我韩依。韩依,韩依,韩依。是你记性太差,还是,你是故意的。” 文思这才想起,她上次已经强调过了,连忙陪不是:“我还真给忘了!韩依,韩依……”口里叫着她的名字,心里着实感到别扭,毕竟还没有熟识到那个份上,他又道,“要买点什么吗?” 韩依仍是眉头皱起:“我不买东西,就不准我来了吗?再说了,你这店里也没有我想买的东西。电缆、水管、瓷砖、扳手、螺丝钉、油漆……这些可是女人需要的东西?。” 没有她想要买的东西,却有她想要的人。她要他喜欢她。只是还不到火候,不能心急。就算主动,也要有适当的时机。否则,就显得自己廉价了。干她这一行,就怕自己变得廉价。总有那么一天的,年老色衰,连讨价还价的资本都没有了。在那一天到来之前,要为自己打算好。已经站在青春的尾巴上了,她忽地觉得时间不够用了。是在与时间赛跑呢!她怕她跑不过时间,她怕文思连好好地看她一眼都不肯。 文思疑惑地望着她。这一眼,才算是看清楚了。她穿一件白色的紧身上衣,下面是一条灰色的阔腿裤。上面紧,下面松,胸前隆起的两座山丘就越发显眼了。脖子上了挂了一条粉里透红的丝巾,在胸前随风飘,遮掩一番,显露一番。遮掩着的显露,最后还是露得更彻底了。呼吸之间,山丘一起一落。她不来买东西,是来干什么呢? 文思婉转地说道:“我还有点事要忙。一大堆出库入库的账,都没时间核对呢!那你找个椅子坐下来吧。自便哈。” 韩依坐在了上次的那个位置上,文思坐在了上次周新的那个位置上。一样的光线,一样的距离,一样的低头按着计算机。计算机按键的声音变成了一首动听悦耳的曲子。 “实不相瞒,我的车子坏了。回不去 分卷阅读61 了,来向你求救的。”韩依见文思不理她,低声说道。 文思手中的笔停住了,斜立在指头一端。从未见过这么奇怪的女人。长得也端庄,怎么做的事情令人匪夷所思呢?才见过几面,怎么一点都不知道生分?无所谓了。难道还怕她一个女人不成。 “你要去哪里?我送你。”言语里竟有一股壮士奔赴战场的英勇和决然。 “好啊,我要去……就去大北路附近的Pick n Pay吧。我想去买点东西。”如一个破涕为笑的小姑娘,终于拿到了心仪已久的糖果,露出了甜美的微笑。 “等周新到了再走,店里不好没人的。”他没有精力去猜测韩依,去试探韩依。 他心里已经有人了,装不下,快溢出来了。那个人只在他心里,不在他身边。和韩依说话的间隙,他神色沉郁,眼中似有一湖深不见底的水,波光粼粼充满生气的短暂日子已经过去了。剩下来的时光便是死灰沉沉的,带一点甜蜜的苦涩。 周新走进店里,见到韩依,不由得生出不悦。又是这个女人! 周新前脚进,文思和韩依后脚就出去了。两人坐在车里,一时没了话说。在店里的时候韩依还滔滔不绝,如今两人独处了,竟无言以对了。 去大北路附近的Pick n Pay超市,要经过一条必经的路。只有一条马路,没的选择的。不像国内,四通八达的马路,很多的时间反倒花费在了选择上。 到了,到了! 转头望一眼,只见一扇紧闭的大门。高墙深宅,里面是另一个世界,另外一番喜怒哀乐。他只能远远望着,无法参与其中。这种被边缘化的感觉是落魄无依的。 远了,又远了。车子一驶即过,只留下身后的扬尘,随风而逝。 韩依顺着文思的目光望去,大门紧闭的院子。院子里有一棵很大的树,是蓝花楹,不过早过了花期。她的目光慢慢收回,落在文思身上。一看到他那呆滞忧郁的眼神,她就不想再多说一句话。不要打搅了此刻的安静祥和。 梁文思,你眼里的深情究竟是为了谁? 韩依望着玻璃窗外的前方,似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容颜渐渐老去,皮肤明显不如十年前那般光滑紧致。一不小心狂笑起来,嘴角眼角都是细密的皱纹。细密的皱纹,仔细看才能看得出来的。她只能多涂几层粉,脸上涂好了,不忘去涂脖子。脸颊和脖子必须是同步的,不能一个老去,一个风韵犹存。再怎么遮掩,岁月还是不给人留余地。 再一算自己的年龄。呀,再有三个月就三十六岁了。韩依不由得心里一惊。岁月催人老。她这辈子还没好好开个头呢!如何能甘心。她的青春都献给了那一帮恬不知耻的男人。一个,两个,三个……玩弄了她,再用钱来填补她。 就是花点钱找乐子。徐老板也是其中的一个。徐老板比以前遇到的男人都大方,都不需要她开口。乖乖地就把一张银行卡塞到了她的口袋里。大概是徐老板比以前遇到的男人都长得丑吧!丑的男人只要有钱,也无妨了。徐老板有的是钱,那春暖花开的餐馆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别的大买卖在做呢!他不惜花大价钱把她弄到餐馆来,只不过图个便利。两头跑浪费时间,尤其是晚上,还不安全。时间是他的金钱。节省时间也就是为成本考虑了。 早几年也想过就此洗手不干。泥足深陷,想要跳出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太难了。她一点一点往下陷,没有人来拉她一把。陷到了底处,会是个什么样子呢?肯定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在泥潭里过一生,也未尝不可。 欲望生生不息 6 自从遇到了他,那次在柜台前第一次谈话。 不,她很早就注意到他了,只是没有机会和他打招呼。毕竟她是徐老板的人,只能被动地等待时机。那一天,终于和他说上话了。当他看着她的时候,她无法形容那种感觉,却深深迷恋上了那种感觉。清澈的目光,如一道闪电,是瞬间的震撼,驱逐了黑暗,照亮了前面的路。他的眼神还很温柔,充满了真情实意。哪怕是愤怒地看着你,目光里都带着怜惜。他对众人的友善,对女性的尊重,都表明了他有一颗温润圆和的心灵。 黄金万两容易得,真心一个也难求。 还能抓住青春的尾巴。决不能让他溜走。万种风情都用过了,用在了不同的男人身上。洗尽铅华,她只想找一个人谈一场简简单单的恋爱。就是他了。在他眼里,她看不到自己的污点。她一下子变得无比干净了。 “你在想什么?” 车子离开了那条马路,把熊威家的院子远远地抛在了身后。 “没想什么。只是觉得有点累。”文思淡淡地道。 “你累了还来送我。应该好好休息的。” 文思斜睨了她一眼。 “我请你吃饭,好不好?答谢你专程送我一趟。今天就算了,下次吧。下次我约你。”又给下次见面留好了后路。韩依忍不住俏皮一笑。 “再说吧。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有 分卷阅读62 空。你千万不要再突然袭击了。我很忙的。”文思有些倦意。 到了商场了。韩依推着购物车在前面走,文思跟在后面,毫无兴致。 穿过蔬菜水果区,来到了服饰区。逛了一圈,韩依拿了一件黑点白底的棉质睡衣,手一摸:“衣服的料子真是太劣质了。非洲的服装市场永远也精致不起来。女人也一样,一旦变得粗俗了,就只能永远粗俗下去了。”说着,韩依摇摇头就走开了。 走到红酒区,韩依拿了一瓶2000年的南非的红酒。她看到了酒瓶上的South Africa,知道是南非。South Africa这个单词还是两天前学的。现学现用。她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用英语同老外说话,赌场里的老外形形色色的。肤色从白到黑,什么程度的都有。还在赌场的时候,她在手机里下载了金山词霸,空的时候就在手机里学英语。 她上学的时候也有英语课,只是从来不学。连语文数学都不学,更不要说英语了。初中毕业后开始混迹社会,也就没有学的必要了。现在她要重新开始学,只是因为她觉得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非常洋气。她喜欢看电视里一个长相甜美的美女主播,口里滔滔不绝地冒出ABCDE,自信大方,雍容优雅。她听不懂,就越觉得那样很美。 在她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有一个不得不提的老师——在赌场里端盘子的服务员Peter。她开口说的第一句英语就是与Peter说的。Peter总喊她Madam。她就学会了Madam是什么意思。Peter看她一个人坐在沙发上,以为她无聊,就站在一旁小声地和她说话,和她说他的梦想和追求。 他不知道,寂寞才是她的常态。 璀璨灯光下,坐在沙发上迎接客人的到来,其实是她的工作。 每天端着盘子进进出出地跑着,穿成了高雅的绅士,却可能是饥肠辘辘。 他是在贫民窟里出生的,童年都住在草棚子里。尖尖的圆顶棚子,冬暖夏凉。只是会漏雨,雨季的时候,半夜醒来,都是躺在水里的。 她的工作比他的工作更累更难。被客人看中了,把她带走,她的工作才算开始。看不中,连工作的机会都没有的。不过她长得漂亮。 她的英语很烂,开始的时候根本就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尤其是关于梦想和追求那一类宏观而抽象的东西,要靠想象才能理解的。她的语言基础太差了,还停留在看物识词的阶段。 好多天后她才终于明白Peter一直在和他说一个故事。说她很像他父亲认识的一个朋友,也是一个中国女人。关于这个故事,听得懂的只有一小部分,大部分还是猜出来的。这于理解无碍,能说出口的也不过是心里所想的一小部分。 结了账,韩依手里拿着一瓶红酒,款款走来。文思心生不快,冷冷地说:“逛了半天,就买了一瓶红酒。我们现在可以走了吗?我真的很忙。” 韩依也识趣,撒娇似的:“好了好了,这就走。让你久等了。”一服软,文思也就不多言了。 到了车里,韩依道:“梁先生,你后天有空吗?我想后天请你吃饭。” 文思想都不想:“没空。没有时间。” “你不来,这酒怎么办?没人喝了。后天你忙,那就挑一天你不忙的。酒我都买好了,你不好不给我面子的。”她不依不饶。 一路上文思不答,仍是无话。春暖花开就在前面了,几个月前还是她的摇钱树,现在变成了她的泥潭。必须要了断。韩依决心已经下好了。 车子没有开进院子,在外面停好,韩依一下车,车子就决然离去。 她走进来,高跟鞋踩着石子路,高一脚低一脚。韩依还在专心想着她的心事,猛地被一只手拉住,拉进屋里。用力过猛,她雪白的肌肤上被拉出一道伤痕,粉嫩粉嫩,也还好看。 “谁送你回来的?”徐老板没好气地问。 “你长了眼睛不会自己看啊?”韩依揉着被拉伤的地方。 “那是谁?是不是你的小情人?如果不是,为什么不大大方方的把你送进来?一到门口就跑了,肯定是见不得人。”徐老板怒气直冒。说到这儿,又不说了,似在等她解释。 这下是你先撕破脸的,也好。欢欢瞪了徐老板一眼。 “徐老板,原来你是这样不信任我。我算是看透了,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原以为找到了倚靠,下半辈子都不用愁。是我异想天开了。我不想多说,我们好聚好散。”她背过脸去,不去看他。语气尽可能地委屈可怜。 她要走,但是要把罪过推到他的身上。 徐老板一听到“好聚好散”,一惊,极其不安。有许多的不舍,同床共枕这么几个月,也算是夫妻一场了。哪能说散就散!也许是年纪大了,一丁点的悲欢离合,就看做了历经劫难。他转念一想,道:“我在问你那个人是谁,没有要赶你走。” 没有赶,反过来要留。韩依并不是听不出来。她下定了决心,非走不可。随波逐流的日子过够了,这一次只跟随自己的心。 分卷阅读63 “你明面上没有赶我走,那是你给我留的体面。像我这种不三不四的女人,只会给你脸上抹黑。我一日留在你身边,众人都会看你的笑话。让我走。”她一再强调。 几句软话,已使徐老板怒气消了大半。他走到她面前,道:“谁说你让我脸上抹黑了?没有的事。你哪一样不如别的女人了?我是不会看错人的。” 比起别的女人,她自然不输给她们。唯独有一样,命。她没投个好胎,自小就吃了不少苦。 看样子还得费一番功夫。真麻烦。来的时候千方百计说尽了好话才说服徐老板出那一笔钱,从赌场老板那里拿走合约,现在想走,还得千方百计想出路。 “男人都是说一套做一套。如果你真不嫌我,那就证明给我看,给我一个名分,和我去领证。如果你做不到,就是心口不一。” 徐老板嘴上的那一撮小胡子一扬一扬的。玩归玩,家里的夫人怎可动得?这个女人,当初说的好好的,绝不影响他国内的家室。这会儿把说过的话都忘了,得寸进尺。 风尘女子,果然没什么良心的。见利忘义。昔日待她的一片深情都打水漂了。忘恩负义的女人。徐老板气得一句话没留,走了。 欲望生生不息 7 以最短的时间装修,招工,筹备货物,□□。 终于赶上了三月八号妇女节那天开张。挑选在公共节假日开张,举办一些吸引人眼球的活动。这是刘总的主意。超市的名字沿用了刘总基特韦的超市,叫卢萨卡商贸城,翻译过来是Lusaka China Shopping Center。两条横幅挂在超市的大门口,上面是中文,下面是英文。 印刷英文的时候,熊威一直纠结是该把Lusaka放在前面,还是把China放在前面。李志明说Lusaka放在前面,理由是入乡随俗,尽量当地化。请来了使馆里的两位官员来擂鼓助威,还有几位当地政府部门的官员,都是官场上的朋友。场面上必不可少的。 长长的红地毯一直铺到了马路边上,每一个来捧场的人都有幸走了一回红地毯。临时搭建了台子,熊威和刘总站在中间,最中央的位置留给了使馆的两位官员,文思,李志明,周新依次站在一旁。个个西装革履,面带微笑,喜不自胜。多么喜庆而隆重的场面!中国人的超市开到了非洲来了。 一眼望去,人群中竖起了很多大拇指。谁能拒绝Made in China?非洲兄弟热烈欢呼,激动万分。手头有限的卡瓦查,使他们离不开Made in China。 Made in China成就了他们,他们也成就了Made in China。相辅相成,互惠互利。 超市大门口两旁各有一长排的桌子,上面的蛋糕堆成了山。住在附近的当地居民是冲着桌上的蛋糕来的。消息两天前就放出去了,妇女节当天18:18超市免费赠送蛋糕,一人一块,送完为止。这个时间是熊威选的,与“要发要发”音相似。下班的高峰期,经过超市门口的车辆尤其多,可以快速集聚人气。 有两个女人不得不提。韩依来捧文思的场。她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她的眼睛跟着他的脚步挪动。他的眼睛却不在她的身上。她得知文思也是股东之一,今天无论如何要来捧场的。徐老板兴许也来了,在人群中。趁徐老板还没有发现她,她和文思匆匆打了一个招呼就提前离开了。犹如惊弓之鸟,自己的来去还握在徐老板的手里。何时才能解脱,尚且不知。面对文思,也是思绪万千道不尽。 而文思,他总是在沉默的时候,不由得把目光洒向远方,滴滴柔情,全落在了另一个人身上。她原本可以成为今天的焦点。她是熊威的夫人,也是股东之一。只是她忘了她的美丽了。她站在货架前清点货物,她打开纸箱子,把蛋糕一个个摆在桌上,依次成型,方方正正——她忘了自己的身份,甘愿做一个服务员做的事。 心跑远了,做什么事情都慢了半拍,也提不起兴致来。也许是老了。女人可以老的这样快!一夜之间的事。没了激情,人就老了。相反,一百岁也可以活成十八岁的样子。 她在疑惑,以前的日子是怎么过来的? 六点整,超市的大院里燃起了中国烟花,整整六十炮,绽放在卢萨卡的上空。天还没有黑下来,众人都抬头看,看不到烟花绽放的美丽。震耳欲聋的声音还是吸引了很多人群汹涌而来,队伍沿着马路排了一长串。 熊威望着烟花一飞冲天,在空中如花盛开。他看不到烟花盛开时的优美的姿态,他不需要看到。在他心里,有一幅比烟花盛开还要美丽的蓝图。 他的事业心,他的梦想,他的追求……那是比烟花还要美的。在众人的欢呼中,他仿佛一个个升起的烟花,越升越高,平步青云。他从小就想着平步青云,光宗耀祖。如今他的事业蒸蒸日上,离目标越来越近。站在高处,视野都变宽变广了。打了鸡血一般,有使不完的劲儿。烟花的碎屑落下来,他掸落肩上的碎屑。 哦,原来烟花也会落下 分卷阅读64 来的!飞得有多高,跌得有多重。他不理会,甚至没有意识到。他只看到一飞冲天。 “欢欢。”有人在叫她。熟悉的声音,屡次在梦中响起。 烟花放好了,蛋糕也分派完毕。来凑热闹的当地居民,人手一个蛋糕。人流像潮水渐渐退去。也有不走的人,打算去刚开的超市里买点东西。前三天,所有商品享八折优惠。 最热闹的时刻过去了,他终于有时间同她说说话了。他要找一个机会,在闲暇的空档,哪怕只是问候一声。一天里,见了无数回了。实在是有太多的话压抑在心底,自从利文斯顿回来,两人沉默至今。 “你好吗?”千言万语化为这么一句。她放下手里的纸箱子,空荡荡的纸箱子,一个蛋糕也没有留下。来的人太多了。 “你好吗?只要你好,我便是好。”在这个被人忽视的角落里,多么隐秘,他可以再一次放纵自己,说一句满含深情的话。 “我……”她想说:我很好。 她好了,他便好了。一路走来,不管内心经历了怎样的挣扎和折磨,她都要咽下去。当初说好的,分开之后便各过各的,一切如初。她也不是拖泥带水别别扭扭的人。声音在喉咙口打转,还没有发出来,眼泪就先不争气地掉下来了。 物是人非,欲语泪先流。一个女人,动了情,就有了软肋。 “我们都要好好的。”她哽咽着。 另外一个人风光满面,正缓缓走来。听不到脚步声,人群离去的声音,高谈阔论的声音,互相吹捧的声音……一切的声音都与他们无关,他们只沉浸在那个隐秘的小小角落里。 美梦一场,终是短暂。 走进了,他才终于察觉到。他立刻换了一副表情,古板的,冷峻的。 “熊威,熊威来了!”他暗示欢欢道。 还有足够的时间。她可以抹掉脸上的泪痕,扬起嘴角,微笑,只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没有听到。还有足够的时间!遮盖掉一切。 她什么都没有做。 熊威走进,站定,笑问道:“大家都忙死了,你们两个竟然跑到这儿来偷懒!梁兄,你说该不该罚!”他从后边挽住欢欢的双肩。 一看,惊呆了。 他的妻子在流泪。多么的伤心无助!她的泪是为谁而流? 文思站在原地,手足无措。他慌张,欲言又止。说什么都无用。最后放弃了,冷静而沉默地站在他们面前。 他什么表情都没有,似将一切都看透,却不说透。他百般温柔地对欢欢说:“今天是值得高兴的日子,你应该笑,不应该哭。不要犯糊涂了。傻瓜!” 她被他带走了,温柔地搀扶在怀里。而他留在原地,四顾茫然。 回家的路上欢欢一言不发。回到了家中,乐乐看欢欢的脸色不对,当着熊威的面又不好问。大厅里充满了诡异的沉默的气味,每个人都坐立不安。欢欢径自回卧室了。 熊威却是老早就发现了欢欢行为的改变。每天晚上,欢欢是什么姿势睡觉的,他都娴熟于心。前段时间忙于超市开张的事情,没有精力来理清楚这些千头万绪。 他只是不知道原因出在了哪里,还在观摩,在揣测。他这样一个在生意场上混了多年的人,而且是一个非常自负的人,采取行动之前往往要做到知己知彼。 他弄不清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欢欢起了变化。乐乐从国内来到赞比亚以后?餐馆开张以后?欢欢从国内回来后?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引起这种变化的原因又在哪里? 欢欢在浴室里很久都没有出来,他拿着手机躺在床上等了又等。欢欢披散着长发从浴室里出来,躺在他边上,中间隔了两个枕头的距离。他一只脚越过了那条鸿沟,压到了欢欢的腿上。欢欢腿一缩,十分疲惫地说:“早点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熊威哪里肯依,身子一滚,整个地压在了欢欢的身上。他自知身材肥胖,为了不压伤欢欢,两只胳膊肘支在床上,柔声说道:“我们有多久,没有在一起了!这段时间我真是忙昏了头了,都把你给忽略了。”说着,熊威就要开始吻她。 欢欢也许是没有做好准备,也许是因为其它,使劲地推开了他。她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笑着说:“我累了,我们还是早点休息吧!时间不早了,改天吧!” 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竟然带着一丝厌恶的神情。 熊威不会没有看到这一丝厌恶的神情。往常他若是有这方面的需求,她即便是拒绝了也会面带温柔地躺到他的臂弯里,以示安慰。今天,她很直白地拒绝了,直截了当,不留一点余地。 “我们说说话吧!最近太忙了,没有顾上你们母子俩,好久没有在一起好好聊聊天了。”他压抑着内心的惊讶,落魄,若无其事地说,“我以后多抽出一点时间来陪你们,好不好?” 在昏黄的床头灯下,欢欢注视着熊威的双眼,她觉得这双眼睛已经看穿了她。 看穿了也好,省得再伪装了。她 分卷阅读65 忽然心里升起一种强烈的冲动,想要告诉他一切。不管他能不能接受,至少让他知道真相就是如此。至少,她不用再苦苦背负良心上的十字架了。 “熊威,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你会离开我?”欢欢问道。 说完就有些后悔了,她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问这一句。 “不会,不可能的!欢欢,我不知道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情,使你这样心不在焉的!有一点,我要告诉你,我决不允许你离开我!我也不会离开你,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他语气里的强硬和不容商榷,让她感到畏惧。这一辈子,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刚才的一腔热情,被她泼了冷水。 他想要让自己镇定下来,以便于用理性的头脑好好思考一下,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时至今日,他其实多多少少已经看出来了。光说今天在超市里看到的一幕,足以证明些什么了。她的眼泪莫不是为文思流的?这两个人,一个是他最爱的妻子,一个是他肝胆相照的兄弟,当着他的面,竟然…… 他不敢再往下去想,甚至他不愿意承认。他强忍着内心的波动,当做什么都不知道。一忍再忍,一阵心悸,莫名的委屈。泪水盈满了眼眶。他只是太爱她了,不能失去她。连想都不能想。 “睡觉吧,晚安。”欢欢眯缝着眼,说道。 隐隐约约的笑容在暗沉沉的灯光里,像一朵无比凄美的花,绽放,凋零,化为乌有。 “晚安,宝贝。”熊威在欢欢额前深深一吻,伸手关上了灯。 欲望生生不息 8 在餐馆的客房里,韩依有自己单独的房间。平日里韩依和其他的员工无异,照常作息。只在他需要她的时候,才会住进她的房间。一个礼拜总有那么几天,早起的员工看到徐老板是从韩依的房间里出来的。 已是公开的秘密,徐老板还是不愿亲口公开。主要还是韩依的来历,太不光彩了。另一方面,他又受不住韩依的诱惑。有那么一个时刻,情到深处,徐老板真愿意放弃脸面,为她做任何的事。但仅仅是瞬间的冲动,待脑子恢复了正常,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自那一次争执,徐老板就没来过韩依的房间。 看她能撑多久?断了钱财,时间一久,她一定会乖乖就范。 徐老板鼻前浓烟滚滚,几口就把一支烟吸到了头。烟灰抖落,两瓣小胡子微微耸动。在他情绪反常的时候,他的小胡子就会耸动。 韩依等了又等。一个礼拜过去了,徐老板那边丝毫没有动静。只怪上次说的话还不够狠,不够绝情。如今怎么办?一声招呼都不打就走?不。来的时候就是不明不白的,再不明不白地走,不是更要被人笑话了?——笑话又怎样?世人的眼光,她以前从来不放在眼里。要去在乎别人的眼光,她还活不活了? 各行各业都有约定俗成的规范和要求。在一个个男人的怀抱里穿梭,她拿走她想要的,从来不收拾残局。吃这一碗饭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把别人的眼光打落下来,踩在脚底下,揉碎了。唯有如此,自己才能在碎片中艰难前行。她很懂得这一点,每一次都照做。 这一次却不行了——她不想不明不白地走。这一次,她想要来一个了断。 这一晚,月明星稀。月光如雪,静静地落在空荡荡的院子里。餐馆里的最后一个值班的服务员,锁上了大厅的门,回房去了。韩依在房间里踱步。没有一点睡意。 燃起一根烟,将重重心事吸进去,然后一口一口吐出来。千万不要瞧不起吸烟的女人。 她喜欢烟雾缭绕的感觉,尼古丁的味道,醉生梦死一般,美妙而虚幻。 一股烟从鼻腔内缓缓流出,混浊的,迷离了双眼。人长一双眼睛,就是为了看清这个世界的丑陋。看清了,就不能好好活了。 还是看不清的好。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看不清,才是美的。 男人也是如此。 她记不清跟过多少个男人了。挨着指头一个个地数,王先生,廖先生,许老板,邓经理,徐老板……远不止这些,还有一个王先生,还有一个许老板。 记不得具体的名字,每个人都配以一个姓氏。姓“王”的最多了。对,有一个王先生。 他是开始,也是终结。 第一面见到他们,都觉是有情有义之人。他们都是顶会赚钱的那一类人,生意场上的老手,商界的精英。 眼睛有时候也会骗人的。 时间不会骗人。 第一次见到王先生,坦白地讲,韩依有些心动。那么俊美多情的模样,言谈举止又有修养。那一夜,即便分文不收,韩依也觉值得。 王先生哪里肯,走之前在桌上搁了一叠厚厚的钞票。不过不是红艳艳的人民币,是皱巴巴的卡瓦查。韩依还得想办法把那一叠的现金汇入国内账户。 假戏真做,是常有的事。 韩依以为就是他了。 戏,终归是戏,再如何投入真感情,都有落 分卷阅读66 幕的时刻。 才半个月,韩依就看清了王先生的真面目。此人生性风流,到处拈花惹草,同时穿梭于两三个女人之间。最让人受不了的是表里不一,满嘴谎言。漂亮话张嘴就来。十句话里却有八句是虚的。 亏得长了一副好皮囊,暂时遮盖住了内心的空洞和丑相。 一片真心,付诸东流。既然看到了真相,幻梦醒了,韩依也变得精明起来,一点亏也不肯吃。王先生主动给她的,照单全收。王先生不肯给的,韩依也变着法子讨要。女人单纯的时候,视金钱如粪土,现实起来,一分一毫都不肯损亏。 世上没有一个男人是经得住窥探的。 从此,她以为她把世间男人都已看透;从此,她把她的真心沉入海底,冰封起来。 都是前尘往事。想起来,只觉心酸。眼前的局面该怎么过去? 自从做了决定,她看到房间里的一切,觉得什么都不是她的。柔软的席梦思大床,洁白飘逸的幔帐,开阔的梳妆台——这一切可以用肉眼看到的东西,全都不属于她了。以后不知道这里会住着谁。会不会还是一个女人? 梳妆台上摆着零零散散各种品牌的护肤品化妆品,是她的道具,用来留住青春的。 她化妆的技术实在是好,塌鼻子可以化得笔挺,单皮眼可以化成双皮眼。一字眉,标准眉,高挑眉,柳叶眉,远山眉……连眉毛都可以在她的手里千变万化。 以前的种种在她脑海里一一闪过,最多的便是床笫之欢,和许许多多的男人。数不清有多少个。每一个画面里她都浓妆艳抹,妩媚妖娆。 她觉得疲倦了,不想把时间轴拉长,拉远。以前的种种,不堪回首。 走的时候,要带什么东西走呢?她开始盘算行李。行李箱放在最里面的衣柜里。应该拿出来整理好了。临走的时候才不会手忙脚乱。 房间里的东西,她一样都不想带走,包括那些衣物。宁可烧了,或者送给餐馆里的服务员。烧了还不如送人的好。反正以后不会再穿这些衣服了。衣服上有过去的味道,难以忍受,怎么洗都洗不掉。 传来猛烈的敲门声,一声比一声响,似要把门敲烂敲碎。 “谁啊,这么晚了,都睡下了。有事明天再说吧!”她朝外面喊了一声。 门外无人回应。敲门声继续,越来越响,越来越凌乱。她的心也被敲乱了。都这个点了,还敢来敲门,除了那个人,还有谁呢?这个点了,还敢放他进来? 她明显在抗拒,她要洗心革面,与过去一刀两断。 她不开,他便敲得更猛烈。整个房间都在摇晃, 再不开,怕是整个院子里的人都知道他在敲她的门了。 他来势汹汹,逼着她把门打开。 门一开,他如一只豺狼,一只虎豹扑了过来。她险些倒地。一身的酒味。 “依依,我想你了!没良心的东西,我不来找你,你也不来找我?” “都这么晚了,你快回去休息。” “嘿嘿,晚一点才好办事。想死我了,依依。我的依依。”一头披着羊皮的狼,在黑暗里,捕获了猎物,露出了骨子里的兽性。 她拼命地逃,想要逃离他的魔爪。房间就那么大,来回地跑,来回地追,跌跌撞撞,最终还是落入了他的魔爪。被他压在下面,动弹不得。 “你放开我。我要和你断绝关系。你休想再碰我。”她挣扎。据理力争。 “和我断绝关系?那你靠什么吃饭?你喝西北风去啊!依依,别闹了,我给你赔不是。还是像以前那样,行不行?”他求饶。 “不可能。我心里有人了。你放过我吧。”她也求饶。 女人一旦爱上一个人,便心是他的了,身子也是他的了。 他大笑,面目狰狞:“贱人要从良了。老子在你身上花了多少钱,还比不上你的心上人?要从良也可以,把我的钱全部都吐出来!吐不出来,你还是我的人。你是我的,谁也别想来跟我抢!” 她顾不得那么多了,处于弱势。 他头探下来的时候,她紧紧撕咬住他的耳朵。用力过猛,只听得屋子里一声惨烈的喊叫。声音还在房间上空回荡,还没有落地,一个巴掌重重落到了她的脸上。又来一个。脑袋斜到这一边,斜到那一边,耳朵里嗡嗡作响。然后便什么也听不见了,脸上火辣辣地疼。 她咬的重,他打的也重。两败俱伤。 他终于走了,捂着耳朵走的。大概酒也醒了,健步如飞。 过了好一会儿,耳朵不疼了,也可以听见细微的响声了。脸上还是烫烫的,红印还没有消。她盘腿端坐在床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嘴角有一丝血印,咬他的耳朵时留下的。她没有把握好分寸。 想想都觉得后怕,万一把他的耳朵咬下来了怎么办? 可是在那样的时刻,她并没有更好的办法。所幸,她保全了她自己。 后果使她感到害怕。徐老板这样的人,和他硬碰硬是不行的。吃亏的肯定是自己 分卷阅读67 。她一个女人,无依无靠。只能靠自己。以前不论多么艰难的日子都走过来了,不至于会栽在这么一道坎上。今晚,多可怖。可怖的明天在等着她。 天一亮,徐老板就来了。脚在门上一踢,门自动开了。根本就没锁。他的耳朵用绷带包扎着。看来伤的不轻。 “都是我的错。我昨晚一定是疯了。我后悔得要命。怎么忍心呢!一点不念及过去的情份,我真是狼心狗肺,忘恩负义。”她在使苦情计。 徐老板本是来算账的。竟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非得让她吃点苦头不可。 她若是仍逞强嘴硬,少不了一顿毒打。在他的地盘,她如砧板上的鱼肉。 “这是你送给我的礼物,都在这儿了。祖母绿的戒指,钻石项链,带钻手表,这一排的手提包……现在全部还给你。我也没怎么用,看起来和新的差不多。我再也没有脸面留下来了。”好话说尽,只为了体面的离去。 他耳根子软,其实气已消了大半,仍怒目而视:“亏你咬的下去!真是一头母疯狗。我再也不想见到你,收拾好东西就给我滚!所有的东西都带走,别弄脏了我的房间。” 一拍两散,一笔勾销。她终于松了一口气。 演了一出好戏,落幕了,群众散去,只有她一个人还在台上。 她的戏就要落幕了;她的戏就要开始了。 换一个舞台,也换一个人。 一切都是崭新的。新的生活在向她招手。 欲望生生不息 9 欢欢睁开双眼,窗外艳阳高照,半张床上洒满了阳光。她揉揉眼睛,望着窗外的阳光,绚烂,夺目。一觉醒来,竟是这样迷蒙的光景,不知身在何处。每一次醒来,都是从梦里的世界回到了现实的世界里。睡着了,就可以什么都不用去想。睡觉,原来是一次短暂的逃避。 她伸伸懒腰,穿着睡衣走到客厅,空无一人。 去厨房找了Grace来问,才知一大早各人都忙开了,就只有她一人睡懒觉。乐乐带着平平和安安去了餐馆,熊威去了超市。 对哦,新开的超市。昨天是多么热闹!她想起了昨天人头攒动的场景,还有文思。她昨天和文思说上话了。没说几句,就被熊威打断了。熊威有没有看到她脸上的泪?看到了又如何。他一切如常,说明他什么都不知道。他要是知道了,依他的性子,准会来质问她。 如果有一天他知道了,摊牌的时候说不定她会有一点愉悦,因为终于可以不用再违心掩饰,不用苦苦压抑。那个时候,她失去的一定比她得到的要多。这一点毫无疑问。她终究还是害怕这一点的。 现实的生活像是一块又臭又硬的水泥地,中间虽然有了裂痕,但是不轻易被打破,甚至坚不可摧。她只能墨守成规,守着已然没有丝毫生气的日子。过一天,算一天。只能如此了。 热闹过后,只剩下冷清。 昨天一定是累到了极点,一夜无梦,睡到了这个点。前段时间为了超市开张的事,为了其他的事,亦忙亦累。和熊威在一起,好像总是在庆贺开张。餐馆的开张,超市的开张,一个连着一个。投到餐馆里的钱还没有回本呢,超市就开张了。 生活里的一桩桩事,来得太快,太突然,使她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她的故事,才讲了一半,结局还飘在风里。没头没尾的故事,她的演出,情节她做不得主。 去了个电话,让司机过来接她去餐厅。 车子刚开进餐馆的院子,老远就看到安安在院子里跑,手里高举着一面旗子。是赞比亚的国旗,绿色的旗面上有一只展翅的雄鹰。飞翔的雄鹰象征着赞比亚的自由独立。下了车,走到安安身旁,谁知他竟然撅着嘴巴道:“妈妈,你不爱安安了。你变懒了,只知道睡觉,都不陪安安玩。” 欢欢吃了一惊,连连哄道:“谁说妈妈不爱安安了?在这个世界上,妈妈最爱的人,就是安安了。安安是妈妈的心肝宝贝儿。” “安安也最爱妈妈了。”安安在欢欢脸颊上轻轻一吻,跑开了。 她还蹲在地上,像是受了莫大的委屈,又受了莫大的感动,一时眼泪盈眶。 儿子的几句戏言,多小的事。何至于此。 那一头,乐乐正在教平平写毛笔字。一横,一竖,一撇,一捺,是一个“木”字。 又来一遍,双木成了“林”。 林。她想到了他。一段遥远的回忆,有些模糊不清了。 “欢欢,早上熊威出门的时候,脸色不大好看。你们没吵架吧!”乐乐一边低头看平平练字,一边随口问道。 “没有吵架。”欢欢颓然,思索再三,道,“其实还不如吵一架呢!把什么话都讲明了,讲开了,才好。” “你胡说些什么呢?”乐乐惊讶地抬起头。 “没什么。我们没有吵架。”欢欢重申道。 平平一面写着,一面口里有节奏地说:“一个木字是一棵树,两个木字是两棵树,三个木字是三棵树 分卷阅读68 。三棵树是一片森林。”写完了,拿给欢欢看,兴奋地说:“姨,你看我写的字好看吗?” 欢欢对平平也是喜爱有加,夸赞一番后,欢欢拿起笔在纸上写了起来:“一点,一横,竖折,一点,斜钩,一点,一点。这是一个‘忘’字。下面是一颗心,上面是死亡的亡。” 没等欢欢写完,平平叫了起来,似发现了一片新大陆:“我知道了,我记住了。一颗心死掉了,就是忘记了。死掉了的心,就是忘记。” 欢欢一愣,手里的笔也停住了。童言无忌,却道出了一个至情至性的道理。 乐乐轻拍平平的肩膀,忙打断道:“小孩子懂什么!胡说八道。还能说出这个话。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把这个汉字的笔顺记住,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平平写了没几个字,安安也跑来凑热闹。练毛笔字的功底,安安不如平平。他连手握毛笔的姿势都不正确。把毛笔当成了钢笔来写。平平看了直笑,在安安耳边道:“安安不会写毛笔字。安安是个笨蛋。安安是个大笨蛋。”安安使性,甩手用毛笔在平平脸上画了几条线,成了一只大花猫。一天的光阴在平平和安安的追逐打闹中过去了。 熊威在干什么呢?欢欢不由地想道。 整个上午,熊威都在超市里。 刘总也在。他打算在卢萨卡住上一段时间,好好观察超市的客流量。 这一天,来光顾的客人陆续不断,院子里门口的停车位总没有空着。营业额却只有三位数。这么大规模的超市,三位数的营业额显然是不够的。很多顾客都是抱着来看一看的心态,逛免费的公园一般,逛一逛就走了。熊威坐在办公室里,一张带轮子的皮质转椅。身子靠在椅背上,松软舒适。这是一间单独设计出来的办公室,接待客人,商务谈判,也在这里进行。 “凡事不可操之过急,慢慢来。”刘总对着天花板,自言自语。他这一生中,已经经历了四五次创业。哪一次不是在荆棘丛中开出一条血路来?走的路多了,再遇到同样的坎坷,自然就比较淡定了。大概这是岁月给予人们老去之后的唯一的馈赠。心灵的从容淡定。 “我还记得人生中的第一次创业,从国内发了三台机器过来。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欠了一屁股的债。机器还没有到港口,催债的人的电话就已经打来了。那个时候的心境,真是此生难忘啊!大海里的一叶舟,没有自主掌握方向的能力,只能随着风浪,前进后退都做不了主的。后来也有失败的经历,但是第一次的无助和迷惑,印象是最深的。熊威,你还年轻,年轻就是本钱。”刘总娓娓道来。 熊威也纳闷今天刘总的话怎么这么多。他应和道:“刘总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 男人,闯得头破血流,到头来,又是为了什么呢?连自己最亲近的人,都有可能背叛自己。所作的一切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熊威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神情凝重地望着窗外。 十来平方面积的办公室,只有一扇窗户,光线不是太好。室外阳光明媚,室内阴沉沉的。仓库是别人家的,也不能在墙上重新开个窗户出来。 刘总没有听出熊威话中的失落和无措,仍旧说道:“下一周我先回基特韦了,这里就交给你和文思周新了。有什么事随时和我联系,从基特韦过来卢萨卡,很快。” 基特韦才是他的大本营。卢萨卡不过是他未来的战场。这里发展得好了,成绩能盖过基特韦。若是不好,基特韦便是退路。虽然不放心,还是想着回去。 各人有各人的心事。为情为爱,为钱为权,各自忙碌奔波,不得安宁。 “刘总,熊总,你们都在。今天人不多啊!昨天热闹了一番,照理说,今天人是不会少的。”文思也来了。 刘总见了文思,继续了刚才的一番腔调:“凡事不可操之过急,慢慢来。年轻人就是改不了这个,容易着急。还记不记得上学时在体育课里跑八百米的场景了。我可记得很清楚,口哨一响,大家都冲出了起跑线。我呢,跑第一圈的时候绝不肯使出全部的劲儿,但是也不能太落后,保持在五六名的样子。到了最后的半圈,积蓄好的能量就要彻底爆发了。凭着瞬间的爆发,我就把前面的对手全部超过了,成了那个最快跑到终点的人。这也是厚积薄发的道理。那些跑在我前面的人,也不是到了最后了,就跑的慢了。他们只是被跑道两旁的目光迷住了,呼喊声,加油助威,他们分散了一部分的精力提前享受了虚荣和赞誉,他们以为他们已经赢了。而我呢,所有的注意力全集中在终点的那条线上。所以我赢了。”一个一无所有的人,一步步迈开步子,但凡是取得了一点成绩的,最后总有一番道理真理可讲。 今天的生意不是太好,刘总的兴致却很好。文思赔笑道:“刘总说得有道理,有道理。” 他的目光投向远处。熊威一声不响地坐着,也不去看他。 “熊总也在。熊总一向是个大忙人,难得看你这么清闲地坐在这儿的。”文思打哈哈,想打破怪异的氛围。 熊威还是一声不响。 刘总还沉浸 分卷阅读69 在他的光荣发迹史中。 “梁兄昨天还好吗?昨天忙的一塌糊涂。欢欢她,她昨天也是忙得……”许久,熊威终于开口,说的话也文不对题。他语气里不过是带一点试探,夹一点威胁。昨天看到的一幕,哪一个正常的男人可以当做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昨天,是忙晕了。”文思不知如何解释。于情于理,他都站不住脚。现在无论是说什么,只会越描越黑。 “以前的事都过去了。以后我们还是好搭档,好兄弟。”熊威笑了笑,不自信,笑容也勉强。 “什么以前以后的。现在都是同一条船上的人。上了船,最忌讳的,就是分心。”刘总打断他们。 文思坐在熊威边上的椅子上。两人的关系便是从这时候开始变化的。 熊威细细想来,上一次他被抓,被关在监狱里半天。文思百般殷勤陪同欢欢来救他。一路山孤男寡女--他不忍再往下想下去。难道这是一场阴魔?他的好兄弟一步步有计划地接近他的妻子?而他从头至尾都蒙在鼓里,一无所知。 世界上再找不出比他更傻的傻瓜了。 他坚信自己是不会看错人的,便全然相信文思,甚至让欢欢深夜里去送醉酒的他回家。这一切,只因他相信他。熊威不由得咬紧牙关,一腔愤怒无处倾泻。 现在呢,他竟然对他的妻子有所图。那么欢欢呢,她是否也有所动?为了安安的缘故,欢欢一定不会背叛他的。熊威一味地自我安慰。 要真是如此,这段时间欢欢行为上的反常,又该做何解释? 心中的愤怒如潮水般渐渐退去。他不恼不怒了,又觉得十分委屈。原先以为只要自己攀登了事业的巅峰,就能顺其自然拥有更多。他一心只想成功。只想成功。 开了餐馆,又紧接着投资超市。所投的资金虽然还不到总额的三分之一,但是于他自身的财力而言,已所剩无几。他害怕失败,害怕回到二十年前那个一无所有的境地。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发家致富。他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 然后不管他如何努力,他竟然连身边最爱的妻子都抓不住。还有什么是可以实实在在拥有,而永远都不会失去的? “我们还是好兄弟。”熊威最后能够说出口的,也就这么一句了。文思心里多少有些自责。他是后来者,是一个偷盗者,罪不可赦。 不管他做了什么,欢欢已经回到了他的身边。物归原主。又是初犯,罪不至此。文思不由地想为自己开解。他现在见欢欢一面都难,千思万念,只能放在心里。他才是那个受罪最深,最可怜的人! 如此一来,文思心里的罪责就减少了。 熊威先一步离开,文思和刘总正围着货架转悠,口里振振有词,柜台上的营业员无事可做。 回头望的一瞬间,便有一种生世沉浮的不祥之感。 欲望生生不息 10 离开了春暖花开,韩依一时不知往哪里去。以前结识的姐妹里也有几个交心的,一起来的非洲。在走出暖花开大院门的那一刻,她才惊觉,对徐老板是有多么的厌恶。 但她终究无法活成高尚的样子,祖母绿的戒指,钻石项链,带钻手表,她一样都没有落下。都是她卖身得来的,来之不易。 徐老板买的戒指和项链她不会戴在身上,变卖掉变成了钱,就另当别论了。没必要和钱过不去。 坐在黑人的出租车里,那黑人司机肥头胖耳,额头前汗珠不断往下掉。过了中国的冬至,下了几场雨,已经不是那么热了。微风拂面,只觉得凉。她不由得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车内座椅上的皮布磨得油光发亮,裂了好几口子,里面的海绵像是雨后的芽苗,往上顶。手指在车窗边沿轻轻一摸,灰尘沾满的指头已看不清纹理。到处都是灰尘,还有一股从司机身上散发出来的汗臭味。 司机回头来问她,要去哪里。 要去哪里?她心下一片茫然,不知该何去何从。在这个目光所及之处皆是荒凉的非洲大陆,她真的不知,何去何从。 他是她命里的贵人。为何不早一点遇到?在这个凌乱不堪的时候,偏偏会遇到他。害怕自己在人群中太过普通,无法引起他的注意。也害怕,他看到了自己,看穿了自己,连带着看到了她的过去。她怎么藏都藏不住,就像是狐狸的尾巴,走到哪儿,跟到哪儿。 女人哪,太身不由自。以前变着法子赚钱,是为了钱活。现在心里住了一个人,心就不是自己的了,是为了心里的那个人活。 超市开张那天,人群中她亲眼目睹了文思一双眼睛情意绵绵地跟随着一个女人。那样缠绵炽热的眼神,看一眼便什么都懂了。她以前也有耳闻。餐馆里的女人各种八卦新闻满天飞,没有口德的甚至说他们早就私下里苟合了。她只是不信,不愿意信。 现在信了。也就更迷惘了。她不得不承认,欢欢是个美人胚子。最关键的是,欢欢有个干干净净的背景。 出租车在路边停下,她拖了行李下车。最想去的地方原来还是这里! 分卷阅读70 她站定,隔着一条马路遥遥对望。双脚无法再前行,她久久望着店里的文思,在货架前转来转去,弯腰拾起这个,放下那个,坐在椅子上同客人聊天……那个她心心念念的男人,就在那儿,那么近,又那么远。 她骤然改变了主意。她决不能把他当成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如此义无反顾不给自己留后路地去投奔他,万一他拒绝了她。那便是晴天霹雳,颜面扫地,万劫不复。 不,决不能如此草率!总有一天,她会再来找他。只是不似今日的狼狈与凌乱。 等收拾好一切,隐藏好一切,再来寻他。 她匆匆回头。出租车居然还在原地,丝毫没有离开一步。司机憨憨地冲她笑,露出两行洁白的牙齿。他在笑她。连他都看出来了。她必将回头,所以在原地等,好再赚一笔回程的路费。 快到下班时间,路上的车子渐渐多了起来。前面一个十字路口的路灯坏了,车子从四面八方乱窜出来,都想第一个开出这个十字路口。堵住了,然后谁也走不了。喇叭声此起彼伏,喧哗盖过了愤怒。每一个司机只得忍住自己的愤怒,轻踩着油门,耐心地,一点一点往前挪。 韩依没头没尾地道:“你们国家那么贫穷,为什么车子却那么多?路那么窄,车却那么多?”司机疑惑地回头一望,确定了她是在同他说话之后,道:“Madam,因为车子很便宜。新车很贵,但是二手车很便宜。有钱的人,去店里买新车;没钱的人,就去二手车车行买二手车。” 赞比亚的二手车真的很便宜。便宜的几千卡瓦查,便可以买一辆了。无论什么东西,只要用过了,便是二手了。二手的东西便宜,便宜就容易泛滥。 韩依瞥了瞥司机,再不说话。 无处可去,无奈之下,她拨通了一个电话。她把手机拿给司机,用有点生硬的英语对他说:“去这个地方,你问他,详细的地址在哪里。” 电话里也换成了一个当地人,叽里咕噜说了些什么她听不懂的话。司机把手机还给欢欢,说知道地址了。 开了半个小时左右,开出了城区,来到了一处寂静的郊外。马路两旁的田地里长满了青青野草,没有耕种的痕迹。这么一片辽阔肥沃的土地如果是在中国,必定人人抢着耕种。中国就是人太多,地太缺乏。而这里,地广人稀,也就被荒废了。 远处杂草丛生的野地中间有一栋小别墅,外面电网高墙环绕,与世隔绝。车子沿着弯弯曲曲的土路向小别墅开去,来到了院门口,喇叭一按,就来了门卫给开门。韩依一看站在台阶上的女主人,心领神会,付了出租车的车钱,走进了院子。 还是第一次来这里。 那女人头发花白,一缕缕妥帖地盘在脑后,额前没有一根凌乱的发。穿一套灰白色的蚕丝睡衣,丝滑的料子在风里飞,像是一块布挂在了衣架子上,晃晃悠悠,无着无落。 “是兰姐吗?韩依不确定眼前这位上了年纪的妇人是不是传说中的‘兰姐’。” “你又是谁?”她问。这个院子里,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只有她和她的年老的门卫,以及一个偶尔来探访一下她的男人。这个长相俊秀的女人有她的电话号码,知道她的名字。 “您还记得有个叫 Peter 的赞比亚人吗?” 当年是Peter帮她去向大使馆求救的。她被解救前,给了Peter一大笔钱作为报偿。Peter帮她本来不是冲着钱的,所以在她给了那笔钱后,Peter对她感激涕零。因为那笔钱,Peter的生活有了全新的变化。她口里所说的Peter并不见得就是帮过她的Peter。赞比亚不知道有多少个Peter。每一百个人里面,一定能挑出一个来。都想成为耶稣的门徒! “你说的是哪个Peter?我记不得了。”她气定神闲,缓缓说道。 “就是那个您救助过的Peter。他有一个儿子,也叫Peter,在赌场里上班。在赌场的时候,Peter经常教我学英语。大方的客人若是给我小费,我也会分一点给他,全当是学费了。他有一次和我说起他父亲的经历,说他们家多亏了一个善良的中国人的帮助,才买了地,有了自己的院子。不然,还住在贫民窟。他们说起您,把您当成了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了。您的号码就是Peter给我的,说我哪天有困难了,可以来找您。” 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她冷冷地哼了一声,不为所动。好听的话谁不会说?老Peter却是知道她的电话号码,也知道她的住处。偶尔还会来拜访一下。一点恩情,就值得他念念不忘了。黑人的脑筋可真是简单。明明是他帮助她在先,她才给了他报酬。现在变成了对他的救助。她好像一下子高尚了几分。只是她又不是活菩萨,见人就帮的。 Peter前Peter后的,两个Peter,都隔了一代人了。兰姐是上一代,而韩依是下一代。 她有些不甘心。当她还是她的年纪的时候,她比她要美得多了。 “你有什么困难。能帮,不能帮,还不一定呢 分卷阅读71 !”她一面说,一面命门卫把大门关上。门卫是个上了年纪的黑人,一句话不说,动作比较迟缓。关个门要了半晌的功夫。黑人是很难看出年纪的。黑碳一样的脸,长了几条皱纹褶子,几乎是看不出来的。黑碳脸也好,遮盖了岁月的年轮。这个门卫却明显得看出来是苍老年迈的,哈要弯背的,迈起步子来像是有千斤重。 听得一阵“叮咚叮咚”门上锁的声音。回头一看,出租车司机早已不见了踪影。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从围墙上陡然跳下来一只猫,碳一般黑,舔了□□趾,长长地叫了一声,一双目中无人的眼睛冒着寒气。院子里只有她和一个上了年纪的中国女人,和一个上了年纪的赞比亚男人。韩依忽地觉得周身异常诡异,像是在黑夜里只身闯入了一片坟地,长驱直入的寒气。 她走到她面前,态度诚然十分恳切:“兰姐,我们同为女人,走了一样的路。您是我的前辈,我当您是榜样。我也是无路可走了。我想,只要有一丝希望,我就想回头。您是过来人,什么都懂。” 她有些不悦。她竟然没有经过她的许可,擅自捞起了她的风尘往事。 那真是一段刻骨铭心的痛苦。时隔这么多年,回想起来,还是觉得锥心的痛。 “开门见山吧!别您啊您的,我不比你年长多少。都是同辈中人。”她不服老。 “我想住在这里。我可以付房租。外面我没有一个可以倚靠的人,人生地不熟,语言也有限。总不能天天住旅馆……” 她挑剔地望了她一眼,仍是淡漠冷酷的表情。多一个说话的人也好。毕竟是付房租的。她一向比较认可有偿救助。 原来这人名叫陈兰,来自中国广东,五十多岁了,十多年前来到了赞比亚,确乎经历了一番曲折艰险。她在赞比亚买了地,建了房子,定居了快十年了。 被封尘的往事,从来不向人提及。 “那就住下吧,阁楼的那一间空着,给你住。我带你去。租金就按六百美金一个月给,饭要自己做,厨房可以免费给你使用。就一个房间,是比外面贵了点。嫌贵了,你可以离开。我在这里也是图个清净。”陈兰把韩依领到了二楼的阁楼里,把久闭的窗户打开。 韩依的手指在桌上一摸,划出一道长长的痕。褐色的床板看不出脏,她已经可以感觉到,床面上的灰尘积了多厚多实。久无人居,空气都是僵硬冷漠的。 “还是一间新房呢!从造好起,就没有人来住过。你是第一人。自个儿好好搞搞卫生。我先下去了。” 陈兰下去,韩依开始搞卫生。抹布一次次染黑了一整桶干净的水。床上,桌上,椅子上,窗台上,一遍又一遍地用力地擦。终于洁净了,可以住人了。 “兰姐,你平时都是怎么出去的呢?”韩依收拾完毕后下楼来了,院子里竟没看到车子。 “一年到头我也难得出去一两回。你要想出去,就走到马路边去搭车。当地人很好客,在路边招招手,车子就会停下来。那给我看门的老头就是这么做的,我需要什么了就让他出去买。你需要买什么了,也可以让他出去帮你买。给他路费,再给他点小费,就能使唤得动。他叫Lulu,忠诚得像一条狗。”她摸了摸怀里的一条宠物狗,长长的毛发快遮住了眼睛,吐出舌头舔舐她的手心,“别误会,我说Lulu像一条狗,不是骂人的话。狗是世界上最善解人意的动物,比任何一个男人都要贴心靠谱。” 门外的那条土路,弯弯曲曲像人的肠子。好长一截子路,走走过去要个半小时吧!韩依叹了一口气,似有若无的沧桑:“你一个人,怎么不回国呢?住在这里也不方便。我们到底是外国人,国内多便利。” “你问我为什么不回国。那你又为了什么不回去?”陈兰在侍弄她的几盆花,浇水,剪枝。 为了什么留在这里,韩依心里十分清楚明了,却一时说不出口,只敷衍似的道:“等我到了你的年纪,绝不再留在这里的。现在走不了,是因为还有未解的事。” 陈兰手里的水壶不动了,任凭水流急急涌出。难道自己老了?什么时候的事?这个不请自来的女人,真是不会说话。她一来,就打碎了她的梦。 她不甘示弱:“我年轻的时候,比你漂亮多了。你也漂亮,但是你眼睛里缺少一样东西。看人的时候,你是斜着眼睛看的。” 批判了她一顿,心里便好受些了。目中无人,每个人都很轻易犯的错误。对方是一个乞丐,就觉得他很可能是小偷。对方是上了年纪的妇人,就觉得一定是丑态百出。事实也不尽然。 韩依并不在意陈兰的话中话。她站在台阶上,踮起脚尖。从那个角度望过去,看到的晚霞尤其好看,大朵大朵的云层,五彩斑斓。 “我是一个苦命的人。从一片苦海逃到了另一片苦海。这一次,不知道是得到了救赎还是继续堕落。”欢欢道。 她听不懂,问:“你是‘逃’出来的?你不回国,住在我这儿,为的是什么?” “为了一个我爱的人。这里虽是卢萨卡的郊区,但是比起中国来,这里离他更近 分卷阅读72 。” 她笑了,眼角的皱纹沟壑一般,被岁月的刀子一条条刻上去的。很久没有经历这种激动人心的谈话了。她住在卢萨卡一隅,常年累月守着这个院子,只看到头顶四四方方的天空。人间情爱,都是多么久远的事了。 “你不仅仅心直口快,还执迷不悟。”陈兰忍不住要嘲笑这个为爱痴傻的女人。 “未解的事?这世间最难弄的事,不外乎女人和男人之间的事。每个人都逃不过这一关,尤其是女人。”她看了韩依一眼,饶有深意地来了一句:“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两人说累了,就散了,各回各的房间。韩依发现自己不会做饭。在厨房里倒腾了半天,做不出一道可口的菜。世上最难的事,她都做了,却不会做一道像样的菜。她下了决心,如论如何,要练好厨艺。哪一个勤俭持家的女人是不会做菜的?她给Lulu钱,让他出去买菜。几天下来,日常三餐已经不是问题了。只是和餐馆里厨师做的比起来,还差的远了。 欲望生生不息 11 欢欢从来吃饭的客人口中得知,王姐最近得了一位新欢。 真是一条劲爆的娱乐新闻,在狭小的华人圈子里传开了。多半是当做茶余饭后的笑话来说的,谈谈说说,单调乏味的生活也有了一丝乐趣。王姐曾信誓旦旦地同所有人说过,这一辈子她绝不嫁人。即便是想要成家了,她也只会娶一个女人。弄到后来,大伙儿分不清王姐的性别。像王姐这样豪爽的个性,确实没有哪个男人是受得了的。那时国内娱乐新闻占据头条的也有某位大明星,曾夸下了海口:“我不嫁豪门,我就是豪门。” 虽是天壤之别的两桩事,说起来,却有异曲同工之妙。当一个女人对自身的嫁娶不寄托丁点的希望,不想借此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那么这个女人还是需要有一点能耐的。 “真的假的,王姐竟然谈起了恋爱了!”欢欢惊讶不已。 “我看是真的。上次我去农场买菜,就看到王姐身边坐了一个男的。只是有点老。不知是不是因为黑的缘故,看上去总有个五六十岁了吧。”乐乐向欢欢解释。 自从上一次欢欢回国落实采购的事,每周买菜的事情就分到了乐乐身上了。她回来了后,也再不去农场了。她是有意避开。 “我还以为王姐会找个小鲜肉,没想到找了一个老头子。王姐总是给我们带来惊喜,闻所未闻的惊喜。能够镇得住王姐的男人,想必不是一般的男人了。”欢欢笑道。 “没什么特别的,你见了就知道了。” “两个人在一起,也有个伴儿。人生哪,一晃眼儿,就老了。不要等到老了,才来后悔虚度光阴。及时行乐,才是人生该做的。” “你说什么?”乐乐追问。她仿佛没听懂,又仿佛听懂了。 “没什么。”我瞎说的。 “你是怎么了,老是无缘无故生出这样多的感慨。以前你不是这样的。”乐乐朝欢欢瞄了一眼,似有不满。 “老了。女人最怕的就是悄无声息地老去。”欢欢说。 乐乐不知她在说些什么。在她的人生字典里,没有这些虚无缥缈的字眼,所以她不懂。她本身是一个务实而传统的女人,受了禁锢而不自知的那种。 人生如白驹过隙,倘不及时行乐,则老大徒伤悲也。欢欢自己也笑了,她感觉得到,她和以前不一样了。心境变了,说的话也变了。 正当感慨之际,手机响了。是王姐打来的电话,邀请他们一家人周六去农场吃烧烤,说给大家引见一位新朋友。估计就是那位又老又黑的朋友。电话里没有讲明,欢欢已经猜到了其中的意思。大伙儿聚在一起热闹一场,也算是补齐了仪式,今后就可以大大方方在一起了。 欢欢满口答应。 那样的场合,王姐肯定会请来许许多多的朋友,自然也包括那一位。他大概也会来的吧! 他来,与不来,与自己有什么相干呢? 欢欢极力遏制住自己漫无边际的思绪。 思想是恐怖的,可以去到任何想去的地方,随心所欲。 晚饭的时候,欢欢向熊威传达了王姐的意思,问他有没有时间同去。他记起下午王姐也给他打来了电话,那时候只随口对王姐说,有空一定过来。过后一忙,这会儿老早忘了。去一去也无妨。 “你和乐乐去吧。我走不开。现在餐馆和超市两头跑,没时间去的。”熊威忽然转变了想法,对欢欢说道。 “姐,那我们去吧。”欢欢从碗里扒了一口饭,抬头对乐乐道。熊威留意地抬起头,观望欢欢的表情。他想看看欢欢此刻说话时的表情是怎么样的。欢欢一点儿也没有注意到熊威的留意。 “好啊,我们一起去看看王姐的新欢。看看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倒是乐乐,言语里带着兴奋。 星期六,晴空万里,天空蓝的犹如一片汪洋大海,无边无际,一层层圈住了这个平坦的小小的人间。农场里停了几十辆车子,来了不少的人。 一下车,王 分卷阅读73 姐就热情地迎了上来,拉着欢欢和乐乐的手,脸上洋溢着无比幸福的笑容。这样的笑容是开在春天里的花,看一眼,就能感受到春天的气息,春风拂面,阳光和煦。 女人是一朵鲜花,爱情就是点缀其上的露珠。一滴晶莹的露珠,让整朵鲜花都绽放流光溢彩。 欢欢一看呈“L”状排开的烧烤架,已是瞠目结舌,道:“王姐,你家竟然备着这么多的烧烤架,下次我们举办活动需要了,我来问你借。” 一数,有十二个烧烤架。每一个烧烤架上都升腾起一阵阵扑鼻的烤肉味。农场里的帮工今天也扮起了服务员的角色,各人都围着一块粉红色的围裙。一盘盘洗净的蔬菜端了出来,放在肉堆中间,如同鲜花丛里的绿叶。 王姐笑开了,在欢欢耳边说道:“烧烤还是头一次办,这仗势,忙死老娘了,都是那老不死的,他的主意。说是热闹一下,也算正大光明在一块儿过日子了。” “难不成,这是你们的喜酒了?”欢欢调侃道。 “差不多了。在非洲嘛,不比国内花里胡哨的形式,我们能省则省。热闹过了,他也就肯安安心心跟着我过日子了。”王姐又笑着解释道,“不不不,说错了,是我跟着他过日子。我这张嘴,总也改不了好吃屎的毛病,待会儿让他听见了,准得跟我闹脾气了。嘿嘿。” 王姐说完,又是莞尔一笑。不管是谁跟了谁,最后两人都是如胶似漆地在一起了,不分你我。 “你们是谁跟了谁,我可不管的。我只看上了你家的烧烤架。”欢欢撒娇地说。 “容易得很,你什么时候要用了,给我打个电话,我一个个给你借了来,绝不食言的。”王姐拍着胸膛道。 吃得有五六分饱,乐乐再也吃不下了,就和周围的人聊起了天。有几个人是一起做礼拜时认识的,没讲过多少话,但是今天却聊得热火朝天。 说到有一个信主的姐妹,也是半路出家。刚开始创业的时候,起早摸黑累得不行,人都瘦了一圈,还是处处碰壁,不见有转机。后来钱快花完了,耐心也一点点磨光了,就想着做完最后一个集装箱就回国,不论盈亏。没有了那么强的功利心,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也就多了,每个周日都会去教会里读读经,唱唱歌。没想到奇迹就出现了,最后一个集装箱不仅卖了好价钱,而且客户同时还预订了下一批货。 “可见耶稣是看顾我们的,在我们最无助的时候,他会伸手拉我们一把。我们人的能力是有限的,连自己都靠不住了,还有我们的上帝可以倚靠。他是我们的脚前的灯,路上的光,指引我们前方的道路的主。”一个信主的姐妹说道。 “阿们!小姐妹你说的真有道理。我们是多么的软弱,唯有事事交托给我们万能的主耶稣。把我们的重担交给他,把我们的忧虑愁烦也交给他。”另外一个信主的姐妹说道,看起来比上一个还要虔诚。 乐乐最喜欢听这一类的谈话。说得那样逼真动情,仿佛耶稣真的就在他们中间,聆听他们的诉求。 怪不得圣经马太福音里说,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我就在他们中间。上帝本是无处不在的,他看到了我们所做的每一样善事,也看到了我们所做的每一样恶事。怀着这种敬畏心理,人就可以鞭笞自己,成为更完美的样子。 “乐乐姐妹,一看你就是个有福气的人。你性格好,又善良,还有个听话聪明的儿子。我们不可忘记上帝给予我们的恩赐。凡事感恩。”那一个虔诚的姐妹拉着乐乐的手,细声细语道。 乐乐听了,也觉得上帝是眷顾她的,就更加地相信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了。 春暖花开的徐老板也来了。韩依从他那里离开后,他身边一时没了填补的女人。他和一群女人在一棵大树下闲聊,一眼看到了欢欢,本能地就走了过去。欢欢此刻根本没有心情去应付他,脸色又冷又硬。 见到漂亮的女人,徐老板的一张笑脸就浮了上来,道:“熊夫人今天怎么一个人?心情好像不大好。要不要我陪着说说话?” “不需要了。谢谢徐老板的关心。”欢欢冷冷地道,看也不看徐老板一眼就走开了。她走到一个小树林里,这里没有人声,不会被打扰。她真想坐在草地上,头顶蓝天,做一个长长久久的梦。 自从心里住了一个人,就与周身的热闹格格不入了。 欲望生生不息 12 还没等她坐下去,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 “欢欢。” 她四处搜索这声音,转过头来,看到了他。 “欢欢,你过得好吗?熊威是不是已经知道我们的事了?他有没有对你怎么样?”文思上前了几步,迫切地问道。那天在超市里看到熊威,听他说话的语气,他隐约感觉到,熊威知道了他们的事。但是又不敢肯定。 今天文思也来了,一直躲在人群中,直到看到了欢欢一个人走进小树林里。 他着了魔一般,跟在她的身后。 欢欢停住了脚步,背对着文思,道:“ 分卷阅读74 他什么都不知道。” “那么,你好吗?”文思重申道。 欢欢仍旧背对着文思,一只手捂着脸颊,分明有泪落了下来。 “我好不容易等到这个机会,可以私下里和你说几句话。你不要躲着我。你明明就在我的眼前,明明近在咫尺,明明你也是爱我的,请不要躲着我。我只想和你说几句话。你应该明白,我再不可能有任何的非分之想。曾经拥有,胜过天长地久。不是吗?”文思动情地说着,心底里有无尽的无奈和愤慨。他一只手捏紧了拳头,使劲地捶着身旁的大树。他是在劝慰欢欢吗?分明他还没有死心。从来都没有死心过,一直隐隐地抱着希望。 欢欢早已声泪俱下。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这世界多么大,茫茫人海之中遇到那个使你神魂颠倒的人,多么不易;这世界多么小,小到容不下两颗真心相爱的心。 “文思,我很想见你。我也很害怕见你。我根本就控制不住我自己。我的心,我的思想,我的梦,它们全都不听我的。和你的一切一切,在我心里根深蒂固。我不知道要如何拔除,如何找回以前的自己。文思,请你替我坚强一点。不要靠近我,不要和我说话,不要让我见到你,不要给我一丁点的希望……时间久了,我会好的。”欢欢转过来,望着文思,泪眼相望。 天上的白云远了,天与地在远处交融在一起,亲密无间,拂过耳旁的微风变得柔软温暖——人也醉了。欢欢唯有痴痴地望着文思。一分一秒,都是偷来的欢愉。看一眼,也是好的。在四下里无人的时刻,放纵自己的眼睛,痴痴地看一眼。 “欢欢,欢欢……坚强一点,一切都会过去的。你的痛苦,我也感同身受。我们都要坚强起来,为了肩上的责任。”文思在提醒欢欢,更在提醒自己。又是这样的话!假使可以少爱你一点,假使可以轻易地遗忘,又何至于此? 她在心里甚至气他。口口声声要她坚强,要她振作。为何还要一次次来找她,寻她?见了他,见一次,便痛苦一次。心中好不容易搭建起来的高墙,随之瓦解倒塌。 欢欢痛苦地跑开了,朝没人的寂静角落里跑去。她不能让别人看到她脸上的泪痕,她需要藏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擦干眼泪,振作起来。 文思站在原地,看着欢欢的身影。他会尊重欢欢的意愿,不再去主动找她,不再去打扰她。他清楚地明白,这一次,欢欢是彻彻底底地离开他了。如果远离她,才是对她好的唯一的方式。这也是最后他能为她做的。他嘴里喃喃自语:都过去了,都过去了。亲爱的欢欢,你一定要幸福。 他就像是一个吊在悬崖上的人,死死抓住一根救命的绳索。这一刻他放手了。对于爱情的追求就像是对于生的渴望,放手,是生是死,都交给命。咬一咬牙,一切都会过去。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加重要。人生在世,失了爱情难道就活不下去了吗?男子汉大丈夫,拿出一点勇气来。他想方设法安慰自己,使自己尽快走出这个情感的怪圈。他越是给自己找各种理由,越是觉得难过。他脸上的表情不由地拧在了一起,五官痛苦都纠缠在一起。他感到不舍,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 只是,他心里的痛苦又能向谁述说呢?唯有咽下去。自己种下的苦果唯有自己来尝。 谁也不知道,这一场告别被站在大树后面的熊威看见了,看得一清二楚。隔得太远了,他听不见他们在说些什么,只看到两人表情痛苦,欢欢捂着脸流泪。 “欢欢。欢欢。”他不住地叫着欢欢的名字,痛苦地,绝望地,愤怒地,委屈地,无力地…… 事情的发展超出了他的想象,超出了可控的范围。他该怎么办?他该拿她怎么办?眼角不断有液体落下,一滴连着一滴。他哭了。上一次在超市里见到他们两人单独在一起说话,那也许还只是一个误会。可是这一次,一切都明了了。他再也找不出一个借口来,让自己把亲眼看到的一切给推翻掉。 他真后悔,今天不应该来的,不应该试探欢欢。看到的一幕,这样的结果,他根本就承受不了。 他双脚无力,走一步都觉费力。他要尽快偷偷离开这里,不能让欢欢看到。就当自己没有来过,什么都没有看到,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他对自己默默地说。匆匆忙忙上了车,开出院子,一溜烟儿消失在马路上飘飞的尘烟里。 在车里,他终于大声地哭了出来。痛哭流涕,无论是多么狼狈的样子,别人都不会看到。男人有泪不轻弹,都是狗屁!他需要痛痛快快地哭一场。眼前全是欢欢的笑脸,方向盘上,车窗上,后视镜里,前方的马路上,远处的天空里,到处都是。欢欢的笑脸像一个天使,也像一个魔鬼,死死地缠住了他。 熊威回到了家,Grace见他神色不对,关切地跟在身后询问需不需要为他准备点吃的。熊威木头人一般走进了卧室,关上门,锁上,重重地躺到了床上。四肢都不是他的了,没有一点感觉。脑子里一片混乱,翻江倒海,天旋地转。 他斜着眼望着窗外,刺眼的阳光照射进来。望着阳光,便感到一阵晕眩。他闭上了眼睛,他讨厌一 分卷阅读75 切可以感知到的光亮。 为什么要有光?有光的世界,什么都暴露出来,什么都一一呈现。一点秘密都不给人留。那些秘密背后藏着的是人心底里最细密的脆弱。他不能和任何一个人说,不能让任何一个人看到。他要把见不得光的一切埋起来。就在院子里挖一个坑,一个无底洞。 以后的生活,多么的暗无天日! 他缓缓起身,走到窗台前,把朝外的那一块厚重的帘布慢慢拉上。拉到了一半,他停住了,手还擎在半空中,回头看了看这个一半明亮一半黑暗的房间。 他忽然想起,欢欢总喜欢把一层层窗帘拉开,让光线照亮每一个角落。她喜欢亮堂堂的房间。就是在这里,在这张床上,他和欢欢如胶似漆,难分难离。 恩爱的场景,一幕幕,还似在眼前。 想到这里,他又变得痛苦难耐。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吞噬了一切,可以稍稍抚慰受伤的灵魂。 欢欢回到家里,照常与平平和安安玩乐。Grace同她说熊威回来了,脸色看起来不太好,说也许是生病了。 欢欢也只当,也许是生病了。 只是生病而已。也许不是,也许只是太累了,睡一个超时的午觉。 她这个时候还不能明白,生一场病,比起经历一番痛彻心扉的苦楚,简直太微不足道了。身体上的病痛可以那么明显,那么直接地反应出来,然后对症下药,总会慢慢好的。可是心上的病痛,别人看不出来,连医生也找不到症结所在,开不出药方。可那痛楚是真实的,实实在在的。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心跳,都能牵动一丝的痛感。 熊威是真的病了。欢欢不知。 Grace准备了丰盛的晚饭。快要吃饭的时候,欢欢便去卧室叫醒熊威。 走到卧室里,窗帘紧闭,隐约可见床上躺着一个人。她走到窗前,把窗帘拉开了一半。此刻外面已是星光满天。原来刚才熊威起身去拉窗帘的时候,就把锁着的房门打开了。 欢欢走到床前掀开了被子:“都什么时候了,吃晚饭了,赶紧起床!” 熊威睡意沉沉,睁开眼睛定定地望着欢欢,那一双眼睛在黑暗里发出冷冷的光,严肃而镇定。其实他并没有入睡。根本就睡不着。眼睛一闭上,就立马浮现出一个混乱的世界。经过几个小时的闭目养神,他的精神总算好点了。 “今天的烧烤怎么样?弄得好吃吗?”熊威仍看着欢欢,若无其事地问。 “也就那样了。我一向对吃的不感兴趣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今天去的人多吗?你都见了哪些人呢?”熊威追问,双眼放光,仿佛极其希望从欢欢口里听到不一样的版本,尽管他对此一清二楚。 “去的人挺多的。太多了,哪里能一一记下。我和姐姐吃完就走了,好些人还没来得及打招呼。”欢欢把熊威的拖鞋从床尾挪到了床边,低声说道。 真的如熊威所愿,听到了另一番言辞,他又不肯相信了。真话伤人,假话也伤人。 “是记不得,还是和朋友聊得太投入了,把其他的人都忽略了?”熊威脸色忽然变得冷淡而严肃。 “你是什么意思?”欢欢站在窗前,望着熊威,迷茫地问。 熊威坐直了身子,看到欢欢满脸无辜迷惘的神情,一腔愤怒不由得窜了出来。 下午还在小树林里和另外一个男人幽会,流泪互诉衷肠,现在却是一脸的无辜相。 到底哪一个才是真的欢欢?是外面那个,还是家里这个。 转念一想,如果今天把什么话都说破了,结果只能是一拍两散。他这么多年来苦心经营起来的完美家庭,就要毁了。没有了欢欢的相伴,取得再大的成功,都显得黯淡失色。 壮志未酬,无情的命运给他当头一棒,叫他再也爬不起来。 超市开张的那一天,在台上讲话的时候,他觉得整个世界都拽在了他的手里。意气风发的年纪,事业已小有成就。江山与美女,他皆有之。还有谁,比他更幸运?才过了几天?他就从巅峰摔到了谷底。 “我是说,以后这些聚会,能不去的,就不要去了。跑来非洲创业的人,有几个是简单的。你在家里照顾好孩子。外面到底是男人的世界。”熊威极力压低了自己的声调。 欢欢并不做声。她管自己走出卧室,往厨房走去。往常熊威都是鼓励她多出去走动,总说多一个朋友,关键时候,就等于多了一条出路。今天听他说的,怎么好像是要限制她的自由。她可以感觉到,今天熊威怪怪的,但又说不出,究竟怪在哪里。 熊威走到院子里,吹了一阵凉风,浑身觉得轻快多了。刚才闷头睡觉,捂在被子里,着实出了不少的汗。 他仰头望着星空。一天又要过去了。欢声笑语,也是一天;愁肠百结,也是一天。 欢欢走到门口,笑盈盈地说:“把你叫起来了,你又跑到院子里来了。大家都在等你吃饭呢!你不来,我们都不敢开饭。” 莞尔一笑,然后转身, 分卷阅读76 留下一道倩影。熊威开心地笑了,好像过去的欢欢又回来了。 日子还是一天天照常过下去。熊威越是逼迫自己原谅一切,淡忘一切,常常都是适得其反。欢欢和文思在小树林里见面的场景,时不时地就会浮现在他的眼前,挥之不去。尤其是在他开车的时候,一个人开着车,脑子不由控制地想象着其他。脑子里全是那一幅画面。 愤怒、委屈、埋怨、压抑……都在一瞬间爆发。这个时候,他会紧紧踩住油门,不要命似的向前开去。在这一瞬间的疯狂时刻,他是恨她的。恨她的背叛,恨她对他造成的伤害。靠着这一瞬间的怨恨,他甚至想拿一把刀,去杀了文思,或者杀了欢欢。如果这一瞬间的怨恨可以再深一点,浓一点,他肯定下得了这个手。结束了一切,然后再结束自己。 欲望生生不息 13 在院子里窝了几天,韩依便想去找文思。她照陈兰所说的,沿着土路走到马路边上,在马路边上冲过往的车辆招手。很快一辆黄色的面包车停下来了,司机是个友好的中年妇女。价钱谈妥,韩依上了车。 文思见了她,不太想搭理,漠不关心地来一句:“又是你。”目光移到了别处,不再看她。韩依见文思冷漠的表情,仍热情地侃侃而谈:“我又不是魔鬼,也不是来讨债的。看你这脸色,倒好像是我欠了你多少钱似的。我可没欠你钱!我是专程来看望你的。” 他此刻心里还有戒备,再加上他和欢欢之间的事情也折磨着他,所以他看起来总是眉头深锁的样子。 “专程来看我?”他疑惑地望了她一眼,眼神像国内十二月的湖水,清澈又冷冰冰的。他弯腰扫着地上的碎屑,又走过去清理门口的一堆包装纸盒。 上次她缠着他,要他陪她去超市买东西,回来以后,周新就对文思做了一次提醒:“今天来找你的那个女人,你知道她的来历吗?人家可不是本本分分的女人。我从朋友那里听来的,消息绝对靠谱,说那女人是从赌场里出来的。前阵子,被春暖花开的徐老板包养,从徐老板那里捞了不少的钱。现在缠上了你,你预备给她骗去多少钱?如果你还清醒,就赶紧和她断了,不三不四的女人,一旦惹上了,准没好果子吃。” 文思笑笑,不以为意:“她要是为了钱找上我,那她找错人了。” 文思刚得知韩依是干这一行的,着实吃了一惊。看起来也是正正经经的女子,相貌也算中上了,干点什么不好,偏偏要去干那行。 除去惊讶,他在心底里还升起了一丝对她的怜惜和不平。也许她是逼不得已的呢! 世上没有不犯错的人,也没有不可原谅的错误。 “今天是有什么事吗?或者,你的车子又坏了,回不去了?”文思试探性地问道。 “今天我是打车过来的,可没有专车接送。总之,你记着,我不是来讨债的,你不要把我当瘟神来看!”韩依走过去夺过文思手里的绳子。文思把纸盒子一个个折叠好,竖在地上,韩依便用绳子把纸盒捆绑好。两人配合得很好。清理完了纸盒,韩依拿起一块抹布,在门外的水槽里接了一盆水,去擦桌子。使劲地擦,就像她打扫陈兰家的房间一样。灰尘很厚,从大门外飘进来的。桌面洁净了,又去擦货架。 韩依怀着丁点的希望,想着:就当我是一个免费的清洁工,帮你干活,你总不会赶我走了。 虽这么想着,还是不由地顾影自怜,一阵心酸浮上心头。他梁文思到底有什么好,她竟为了他,委曲求全到这步田地! 她今天穿成这样,合该是干粗活的人。但她又很喜欢这样的打扮。白色的运动鞋,牛仔裤,白衬衫,脸上只简单地抹了水乳。她想,她以后再也不会化很浓的妆了。 以前化了太多太厚的妆,现在要一点点慢慢洗掉。洗尽铅华,找回最初的自己。 周新走进店里,见到韩依正在搞卫生,看着文思道:“老兄,今天演的又是哪一出戏?” 文思不理,因为他也不知今天又会上演什么戏。 整个上午,韩依把所有的货架都擦洗了一遍,地面上的垃圾打包好,倒到了街边不远处的垃圾坑里。店面所在的区域是卢萨卡较为繁华的区域,每日生产的垃圾量极大。沿街的商铺会把垃圾倒到一个沿河面的大坑里,坑快要满了,就一把大火烧了。每次焚烧垃圾,一股呛鼻的气味会蔓延到店门口。开始的时候难以接受,会把门关上,后来闻惯了,门也不关了。影响生意。一个月也就那么一两次。 韩依去倒垃圾的时候,有一个在街上闲逛的中国人,腰间斜挎着一个小包包,盯着她看了半天。韩依只当做没有看见进了屋。那人竟然跟了进来。莫非是以前的客人?韩依只感到双脚都在微颤。那人在店里转了两圈,什么也没买就出去了。韩依简直倒吸了一口冷气。 过去的种种,总是以这种方式纠缠着她。她心魂不宁。纸是包不住火的。文思要是知道了她的过去,还会理她吗? 不,决不能让他知道。除非,他已经爱上了她。他如果爱她,兴许就不在乎了 分卷阅读77 。那么,现在一切的努力,便是让他爱上她。她在心里便有了这一番深思熟虑。 中午的时候,店里来了几波人,文思和周新都忙着招揽生意。店里帮不上忙,韩依就到厨房里做午饭去了。仓库里边有一间用隔板隔开来的小空间,当成了简易厨房。她把厨房翻遍了,只找到一些洋葱,鸡蛋和土豆。凑活着还能做两菜一汤。练了几天的厨艺,终于派上用场了。不一会儿,香味就飘了出来。 最兴奋的人竟然是周新。他说他们中午从来不正儿八经地做菜做饭,下点面条,或是出去买当地人做的烤肉,一顿就打发过去了。饭后,周新不无感激地对文思说:“今天托你的福,吃了一顿饱饭。黑人的烤肉吃多了,还是最留恋中国的青菜萝卜。两菜一汤,清清爽爽的。”说完,又朝韩依笑了笑。这种友好的态度,使韩依感到很高兴。 他们是欢迎她的。免费的清洁工和厨师,怎么会不欢迎呢?韩依在店里直待到了四点多。见文思不太忙了,走到他跟前,道:“喂,你可以送我回去吗?”怕他拒绝,她又连忙补充道:“我都干了一天的活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不会不管我吧?” “送你去哪里?春暖花开?” “不,我不在那里住了。”她想把话说得圆满一点,免得露出马脚,“我之前是在那里上班。上班而已。现在不干了。以后都不干了,也不会回去了。现在住在另外一个地方,我认得路。你开车,我来引路。” “哦。”文思应了一声。再无言语。 开出城区,到了郊区,转进蜿蜒的小路。 喇叭按了几声,大门就开了。露出Lulu的半个苍老的背影。 下了车,韩依低首靠着车窗道:“你回去开慢点。我后天还来。” “没事就不要来了。既浪费你的时间,也……”文思停住了,眼睛望着方向盘,没说下去的话被沉默代替了。 韩依手抓住车窗一沿,似不肯让文思走。她眉头微蹙:“我来怎么了!周新不是也欢迎我去吗?你看他今天对我的态度,有说有笑的。连他都把我当朋友了,你倒好,还拒人于千里之外。” 韩依说得委屈了,又嘟囔着道:“上次说请你吃饭,你一口拒绝。一点不顾虑到我的感受。现在我跑到你的店里,给你做饭吃,你还不肯!你这人,真是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 她忽然想起来了,超市里买的那瓶南非红酒落在了春暖花开的房间里了。走得匆忙,来不及带走。有些后悔。那瓶酒应该珍藏的。等到文思接受她的那一天,他们举杯共饮,再畅谈初相识的美好。沧桑变化,而瓶里的酒不变。人们喜欢珍藏纪念品的意义,不过是想守住那些不变的东西。 他从后视镜里瞟了她一眼,看到她的侧脸,乌黑的发尾,尖嘴,樱桃似的。他心里想的是:真的不要再来了。我已经够烦了的。再没有丁点多余的精力来招待你了。 话到嘴边,却变了样:“不要浪费你的时间。你这样白白地为我付出,从我这里不会得到任何的回报的。我什么也给不了你。” “给不了,还是不愿意给?男人的嘴啊,哪个可信?” 她若是为了钱,应该提前和她说明,他什么都不会给她。拿出一大笔钱入股超市的投资,他现在自己都过得紧巴巴的。他可不是什么家产万贯的大老板! 若是为了情呢?不可能的。都说□□无情。 “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她欲言又止,手还是紧紧地扒着车窗。她确实什么都不要,只要他的一颗真心——这也是最难最贵的。 她的话,文思一句也没有听进去。兴许是不信。 “我不是你要找的那一类人。擦亮你的眼睛吧。再这么下去,你迟早会后悔的。”在他眼里,她就是一个只看重金钱的沦落风尘的女子。不断地卖,不断地要取钱财。有了这样的印象之后,就很难改变了。 “试都不试,你怎么就知道我会后悔?现在放你走,我才真正会后悔。你又不是我。”她语气肯定,眼神坚定。 他没辙了。劝再多都是苦口婆心。他无奈地看了她一眼,示意她把手拿开。 她的手指一个个松开,不怀好意地笑了笑。他的好言相劝,她哪里会听不懂!只是她不肯放手罢了。 他叹了口气,无言,调转车头开走了。不说话就等于默认了。韩依开心的笑了。 韩依看着车开远了,在马路上成一个小小的点,才进去。 欲望生生不息 14 到了里屋,只见陈兰躺在那张红木躺椅上,椭圆形的扶手,上面是一双苍白得几乎没有血色的手,指间的一根烟燃着,里堂黝黑,可以看到烟尾的微弱星火,像云层后面的星星,一眨一眨,似有似无。身体半天也不动一下,看着像是睡着了,眼睛却睁着,死气沉沉的眼睛。 “你去见你的相好了?”陈兰吸了一口烟,在尼古丁的刺激下,她眯着双眼,眼神涣散,醉生梦死的样子。 韩依脸上留下的笑意,还未散去。那是 分卷阅读78 目送文思离去时的款款深情。陈兰一看,就知道那是来自哪里。这个世界上,只要有男人女人,只要有痴男怨女,就有天堂和地狱。 “我倒希望他是我的相好,可惜人家不答应。”韩依走过去,坐在陈兰的边上。细眼一看,陈兰夹着烟的手指间全是焦黄的污渍。看来平日里吸烟吸得很凶。陈兰那样平躺着,骨架都出来了,真是一个瘦骨嶙峋的老人。可她的眼睛里全是不可告人的秘密。她从何处来,要到何处去?一个老人——恰当地说,是一个迟暮的美人,怎么只身一人在非洲漂泊? 一切都是谜。 “以你的条件,想要一个男人,还不简单?”陈兰定眼望着韩依,仿佛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随即一叹。她冷冷地笑了,皱着的眉头缓缓舒展开了,回忆里的人和事或许刺痛到了她。 不堪回首。 如果人生的道路可以重新走一次,可以重新选择,现在也许就不是这么清冷的晚年了。 她打住了思绪,把话题重新转移到了韩依身上:“你也是干那一行的,怎么会摸不透男人的心呢?摸透他的心,再去摸透他的身体。顺序也可以反着来。因人而异。你不会不懂的。” 韩依手托着下巴,很是疲惫,干了一天的活了。 不知怎的,她这时候又很有倾诉的欲望,和陈兰对坐着,更有一种相依为命的飘零之感。 两个身不由己的苦命女人。两个作践自己的风尘女子,都作践到非洲来了。 韩依趴在桌上,倦倦地道:“如果他是唐僧,你就算再使出浑身解数,都是没用的。唐僧没有七情六欲。况且,我也不稀罕吃唐僧肉,长生不老有什么好。若是我爱的人也爱我,一朝一夕的缠绵,便是永恒。人不可长生长寿,情,却可以。总有一天,他会被我感动,会回头看我一眼。我并不比那个女人差,为了他,我可以付出一切。而她做不到。迟早有一天,他会明白这一点。” “他有什么好?又不爱你。何必呢!” 韩依想了想,想尽力描述一样极其唯美,极其虚幻,极其抽象的东西。想了半天,脑海中的词汇太匮乏,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我仔细想了想,他好像也不是特别优秀,又没有什么钱,一天到晚守着他的那一爿店,也不知能赚多少钱。可我就是喜欢他,喜欢他的不苟言笑,喜欢他的沉郁冷淡,甚至连他深情地爱着另外一个女人的样子,我都喜欢。没有理由,说不出理由来。喜欢就是喜欢。” “中毒太深。你赶紧别往下说了,我听着刺耳。”陈兰一脸的厌恶,从躺椅上爬起来,摇摇晃晃,回房去了。她似在回避她的话。 她有些后悔留下这个女人。她一来,把她的七情六欲也带回来了。 倏忽之间,天就黑下来了。Lulu在院子里生了火,一个简易的露天灶台。水烧开了,就把玉米粉倒进去,用一根木棍捣来捣去,直至煮成固体状。 昼夜温差太大,白天一件短袖都觉得热,夜里的寒风能吹得人打哆嗦。黑夜里看到随风闪烁的火苗,无端觉得这又是一个温暖人间了。韩依才意识到,还没吃完饭呢!她还不嫌累,跑去厨房做饭了。 以前从来不用干这些活,只要把男人哄高兴了,就什么都不用干了。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可是心里累。三更半夜还睡不着,借酒消愁。那一种疲惫足可以摧毁对生活的热情。 身体上的劳累,却可以使生活更加充实。洗尽铅华,她要重新为自己做一次选择,做一个好女人。相夫教子。想到这里,她开心地笑了。她的心因为她纯洁的笑也变得干净了。 做了两个菜,刚要下筷子,一想,停住了。她端了两个菜和两碗白米饭,来敲陈兰房间的门。头一次来敲她的房间,有些迟疑。还是硬着头皮敲了。 “兰姐,我们一起吃饭吧!饭菜我都端来了。” “我不吃。你要吃就自己吃,不要来打扰我。”那声音不情不愿,像是从地窖里传来的,带着一股寒气。 要不是今天韩依心情好,也不会热脸贴冷屁股了。 “兰姐,吃点吧。都是现成的,你什么都不用干,只管吃就行了。”韩依凑着门缝说道。 门到底是开了。 韩依站在门口,目光往屋里一扫,一怔。不像是女人的房间。一张床,左边一个床头柜,床前有一张摇椅,旁边是一个四开门的衣柜。被子叠得像是豆腐块,方方正正,有棱有角。简易的摆设,没有一样是多余的。简单到极致。这是一间空房间,久无人住,没有人气。 她是一辈子都在床上度过的女人。外面有一张躺椅,房间又有一张摇椅。一辈子都在伺候男人,各种各样的男人。如今她老了,可以堂堂正正地站起来了,却不习惯了,腰也站不直了。韩依想到了自己,越发觉得以前的青春都是虚度。 “不要在我房间里吃。要吃也出去吃。”陈兰两只手拦在门上。 “去桌上吃,快来。”她的房间里也没地方放碗筷,总不能搁在床头柜上。 转身之际,韩依仍收不 分卷阅读79 住目光,望见房间一隅挂着一幅照片,黑白照片,仿佛死人的遗照,阴森森的可怖。细眼一瞧,却是陈兰本人。多少年前的她了。长长的波浪卷搭在胸前,眉上的鬓发,也是微微泛卷,长链子的耳环隐没在漆黑的发中,上扬的双唇,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即便是黑白照也遮掩不了她的妩媚。 “兰姐,你有酒吗?我们喝点小酒。”韩依把菜端到桌上。 “你今天真奇怪。明天的日子还过不过了,这样的高兴。”陈兰起身,从柜子的底层翻出来一瓶红酒,抹去上面的灰尘。 “喝点酒也好。我一个人从不喝酒的。一个人喝酒,喝的是闷酒。靠青春吃饭的女人,喝酒是基本功。要把一个个男人都灌醉了,你还不能醉——其实你是最先醉的人。若不是因为醉,如何能倒在那一个个臭男人的怀抱里?那是泥潭,是万劫不复的地狱,一旦涉足,再也回不了头。脏了就是脏了。老都老了,还是脏的。到死都是脏的。”陈兰忽地感慨起来,一肚子的苦水似要慢慢倾吐。太久没有人和她说说心里话了。 回忆是荷花塘里的泥水,随着时间的流逝,越积越多,越积越厚,泥泞不堪。她的眼神有些恍惚,脑子异常清醒,酒还没下肚呢!她继续说道:“金盆洗手。我们都不干那一行了,但是还是回不了头。我们还是离不开男人。女人都离不开男人,不论是多么坚贞的女人。坚贞是外表,放荡是本性。我是女人,我了解女人。来,干一杯。以前是陪男人喝酒,今天是为自己喝。来,我们干一杯。就为了不死的欲望。不死的欲望!干杯。” 陈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不死的欲望。人老了,而欲望不灭。陈兰的兴致也被带动起来了。 “你的男人在哪里?莫不是门口的Lulu?除了他,这里还有男人的影儿吗?”韩依不由自主地笑出了声。用手捂着嘴巴。 陈兰一听,怒了,恼了,狠狠瞪了韩依一眼。 “我的小男人,我不要他了。早不要了,二十五六岁,每次来陪我,过后总开口要钱。也不是不给他钱。我给过他钱,不少的钱,他还不满足。叫我寒心了,让他以后都不要再来了。”她恼羞成怒,“他若不开口,我也会给他。他开口要了,我和他之间就成了一桩买卖。□□的买卖,谁受得了?” “他是中国人?”韩依问。 “自然是中国人。长得俊,讨人欢心。他要是顺着我点,不那么直接张口要钱,我的梦也不至于醒得这样快。醒了也好。趁早离开他,于我于他,都是脱离苦海。” “他也是干这一行的?”韩依继续问。 “那倒不是。他是做生意的,来赞比亚不久,脚步没站稳,又被黑人骗去不少的钱。这样的青年小伙子很多,怀着一腔热情来非洲闯荡,却经不住一点的风浪。变穷了,也就沦落了。都是常事。女人可以卖,男人为什么就不可以卖了?他半路出家,没有过硬的专业基础。最高明的卖,是在卖的时候,不让客人感到有卖的廉价感。因戏生情。戏做足了,客人就离不开你了。不过,卖仍旧是卖,改变不了其本质。” 陈兰果然是经验丰富,行事老道。各行各业,都有技能可探讨。 陈兰的话,让韩依很不舒服。才过了几天正常人的生活,她不忍回首过往的肮脏不堪。她把话题往别处引:“你是不是也爱着那个年轻的男人?既然爱他,给他钱又何妨?那样难懂的道理,你都懂,这一点,你又不懂了。” 陈兰斜睨了韩依一眼,很不屑。她给自己添酒,吃了几口菜。她暗暗地想:你现在整颗心都吊在那个男人身上,疯话连篇的。 情爱使人糊涂,比毒品还要害人。世人都劝人戒烟戒酒,却不曾有人相劝,戒情戒爱——不要谈恋爱。情爱比烟酒更甚,上了瘾头,哪里能轻易戒掉? 怎么能把大把大把的钱都给他呢?找上他,不过是为了一时的欢愉。 “当时以为是爱他的。现在想来,根本就没那回事。热闹惯了的人,一下子寂寞了,就想找个人陪。他图我的钱,我图他的人。钱不给了,人就跑了。说到底,还是他沉不住气。守得云开见月明,他没守住。” 陈兰脸颊泛红,有了几分醉意,眼神变得迷离。韩依酒量不输她,连连喝了三杯。一瓶红酒见了底。还没喝尽兴,陈兰起身又拿了两瓶红酒来。 夜深了,更深露重。他们原来住在一个山脚下,荒山野岭。太偏僻了,太荒凉了,韩依只觉不似在人间。从门口望出去,院子里有微弱的火光。Lulu坐在火边,偶一抬头,那脸颊和背后漆黑的夜混为一体,像一个断了脖子的人。韩依一颤,起身关上了门。 “世上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良心都被狗吃了。他们简直是魔鬼!到死,我都不会原谅他。我真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陈兰说着,握着酒杯的手颤抖不已,红色的液体微微晃动。她的心乱了。她忘了隐藏自己,“他折磨了我的一生。我要好好活着,在我的有生之年,我一定要看着他比我先死去。他还活着,我连死都不会闭眼。” 韩依目瞪口呆,哑口无 分卷阅读80 言。陈兰的一番话听得韩依毛骨悚然。从她眼里闪过一束凛冽慑人的寒意。眼里无光,只有恨意。她恨的人,究竟是谁?从何而起?这个人绝对不是她的小男人。凭他,压根儿就走不到她的心里。 深到骨子里的恨意。在这样寂寥的夜晚,凉风阵阵,远离人世间的喧哗。这个女人真是离奇,身后不知藏了多少故事,多少男人。 陈兰受了触动,悲伤不已,拿起半瓶酒开喝。半瓶红酒没了。她打了个嗝,叹气,平息。酒喝得越多,红尘往事就埋得越深。已有七八分的醉意。她艰难地起身,踉踉跄跄地回房了。 韩依放下酒杯,往白米饭里夹菜。酒多乱神志。还是吃饭吃菜吧! 在爱里走向毁灭 1 这一日,店里生意很冷清。周新一看时间,六点多了。于是催促着文思赶快收拾东西,好早点回去做饭吃。 这一天实在是太累了。他有些疲乏,趴在桌子上,对周新懒懒地说:”你先回去做饭。我累得动也不想动了,让我休息一会儿再说。” 周新走了以后,文思把店门虚掩着,自己仍旧坐回位置上,低头凝思。 正在他低头凝思之际,一阵声音响起,门被打开了。 这个时候还会有谁进来?文思抬起眼皮,一瞧,精神立刻振奋起来。 原来是欢欢! 怎么会是欢欢呢!她的突然出现,使文思一时感到措手不及。他站起来,手足无措。 看得出来,欢欢也很紧张,很兴奋,她语无伦次地说着:”你真的在这里!真是太好了!我刚巧路过这里,我看店门还没有锁上,心想你一定还在的。我让司机把车子停在外面,我就跑进来了。真没想到,今天还能见你一面。”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文思的情绪已经恢复了平静。 “并没有什么事情。只是车子开过这里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想法,就想见你一面。所以我来了。如果我不进来,你不会知道,我们之间其实只有几步路的距离。”欢欢情绪很激动,态度却很坚定。两道青山似的眉毛,随着她的语调,一起一落。 “你不该进来的。那天在小树林里,我们之间,该说的话,都说清楚了。我们必须要遵守我们的约定。就让我们把发生过的一切都放在心底吧!” “我知道,我们约定好的。只是双脚好像不由我控制,我不管不顾的,就进来了。” “你一定要控制好你自己。我们已经错了。” “什么错了?”欢欢反问。眼里的光芒顿时暗淡下来。她知道她的行为失常,她也知道,她不该再来找他的。但是她不喜欢这个词,一点也不喜欢。什么错了?什么是错,又什么是对? “我们已经错了,错了就是错了,不能一错再错。你回去吧,回到他的身边,回到你的孩子身边,不要再来找我了。”文思说这番话的本意是想让欢欢知难而退,用他的绝情推开欢欢。 理智告诉他,这是对欢欢最好的处理方式。既然不可能在一起,藕断丝连的也不是办法。长痛不如短痛,他是男人,意志力总比女人坚强一点,就让他挥起这一把利刃斩断情丝吧! 如此想来,他的心里就好过一点了。 他背对着欢欢,大声喝道:“你快走,以后都不要再来找我了。赶快回到你的生活中去,迷途知返吧!”他的态度更加决绝了,只是说话的语气明显底气不足,有些拖泥带水,有些挽留的意味。 欢欢站在原地,脑子一片空白。 她像一个木头人,一个不会思考的木头人。 眼泪溢满了眼眶,她睁大了眼睛,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她强忍着,不发出一丝抽泣的声音。 她还记得那个夜晚,文思无限温柔地在她耳边唤她宝贝,他们坐在维多利亚大瀑布对岸的石头上,文思为她唱的那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还有他们在门后的吻别……一切都还历历在目。 可是,文思现在却说,这一切都是一个错误。 错误,犯了错,就应该改正。她心有不甘,她感到愤怒,同时又没有解决的办法,她又觉得无奈无助。 眼前天昏地暗,她不知道要花多大的力气才能体面地走出这个屋子。 泪水终于夺眶而出。一滴滴绝望而饱满的眼泪,滴落在地面上,脸颊都没有碰到。 欢欢笑了,带着啜泣,边说边笑:“这真的是个错误吗?” 文思没有回答。他脸上的表情杂乱无章,无迹可寻。 泪水像洪灾一样泛滥而来,欢欢泪流满面。她继续说着,声音在颤抖:“可是,就算是个错误,我已经回不去了。老早就回不去了。今天听你这么说,我只觉得痛心。梁文思,那一颗爱情的种子,经过这么一段时间,在你心里也许只是发了个芽,在我心里,却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现在你只需要把那颗刚刚发芽的种子扔了,而我呢?要把那棵参天大树连根拔起,你知道那有多痛吗?” 欢欢踉踉跄跄往外走去,踏 分卷阅读81 出大门的那一刻,她差一点就要跌倒在地上。 欢欢失魂落魄地回到家里,一进客厅,安安跑过来,抱着她的一只腿咯咯地笑。 如果在以前,欢欢会立马抱起安安,情不自禁地在他胖乎乎的小脸上亲吻。安安也似乎是在期待妈妈的拥抱,紧紧搂着欢欢的腿不肯松开。欢欢仿佛听不到安安的笑声,无情地掰开安安的一双手,朝卧室里走去。 她一直在问自己:是不是真的做错了?文思难道说的是对的,不能一错再错了? 她一直反复问自己,她坐在床沿山,两只手不由得使劲扯着落下来的头发。 她想了很久,还是没有答案,她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她感到内心深处有一股力量在控制着她,支配着她的情绪。 不,没有错! 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恰巧也爱着这个女人。 他们两个人相爱了,这怎么会有错呢!如果非要找出一点错误来,那就是一开始就不应该瞒着熊威。在爱上文思的那一刻,我就应该向熊威坦白,然后让熊威来决定我的去留。 相爱,从来都不会有错。隐瞒和欺骗,却是一种错。 把一切都告诉熊威,还来得及。欢欢像是一个迷失在旷野的人,她不知道要去往哪里,路在哪里,空中忽然有一个声音响起,给她指明了方向,那就是做一个诚实的人!与熊威之间的虚伪相待,内心的苦苦挣扎,比起承担后果,还要使她绝望和痛苦。无论熊威要如何惩罚她,哪怕是离婚,哪怕是剥夺她作为一个母亲的权利,她都接受。 这是罪有应得,她根本就不想为自己辩解。 欢欢心想,每次安安犯了错误,他会乖乖地走到自己跟前,低着头,诚心诚意地说一句:“妈妈,我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她也许会在他的手心上用筷子轻轻敲几下,以示惩罚。她每次都会原谅儿子,摸摸他的头,好像什么都过去了。 向熊威坦白一切吧! 欢欢觉得如释重负,坦然地笑了。 下了决心,却一直不敢开口和熊威说明。好几次话到了嘴边,还是咽了回去。 非洲的夜晚漫长而寂寞。 无事可做,乐乐每晚都会追一个印度的电视剧。讲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追寻爱情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演员的服饰制作精美。 每次看到女主角出场,尤其是当她对着一个男子情意绵绵说话的时候,乐乐总不忘评判几句:“这个女人真是朝三暮四,一会儿爱上了这个男人,爱得死去活来,才没几集,就变心了,爱上了另一个男人。真讨厌这女的。” 电视剧一个晚上播放四集。要一个半月才能播完。很长的电视剧,就像人生。 欢欢看得并不仔细,但是也关注着剧情的发展。就那么几集的功夫,就过去五六年了。乐乐才不去深究电视里和电视外的时间差别。 看电视剧便是有一种主宰命运的感觉。你成了局外人,站在高处,俯瞰芸芸众生。众人的爱恨情仇,生老病死,都尽收眼底。一个人物出场,然后离场,短的也就几十分钟的时间。 俯瞰苍生的感觉真好。 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用无聊的电视剧来打发时间,一日又过去了。 过一天,便少了一天。生命变短了一点,也不觉得虚度。 用五六年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重新爱上一个人,也并不为过。在婚姻里,乐乐是不幸的,而她始终专一。她将中国传统的封建女性思想继承了下来。 欢欢也曾以为,一旦爱上一个人,便是一辈子的事。 成林如果没有意外去世,她也一定会一心一意爱他至今。可惜成林走了,他看不到她的今天。他定也不愿看。连同以前对他的绵绵思念,他也看不到。他老早就走了,可是他在她心里明明多活了好多年! 如果没有遇到文思,她心里一定还一心一意地想着成林。 如果,如果--可惜世上没有如果。 可是,他是他的影子。当他们两个合二为一的时候,就是一个人。因着那一分相似,一见面仿佛故人重逢。 两个人各占一半。一半是艳阳,一半是雨天;一半是将来,一半是过往。一半是欢乐,一半是煎熬。 他若还活着,他会不会怨她? 他若真爱她,是愿她一辈子都记住他?还是,希望她把一切都忘却,去寻找另外一个人,带给她世俗的幸福。后者是不是比前者更伟大? 总有这样的故事在诉说着,两个相爱的人一同死去,过了奈何桥,其中的一个不愿喝下那一碗孟婆汤。另外一个喝了孟婆汤,忘记了前尘往事,投胎转世到下一世。那一个便永生永世流落在轮回道里,不得超生,只为苦苦守候一份前世的记忆。 忘不了。 明明就是不想忘。 忘记,亦或是铭记,哪一个才是爱的真谛? 和熊威,也是下过一番决心才走到一起的。也说过一句半句 分卷阅读82 的誓言。 转眼成空。她开始埋怨自己,说话不算数,自毁诺言。 世事无常,连自己都无常,怎能要求别人的天长地久? 欢欢抑郁沉沉,失了生活里最后的一点热情。 于婚姻,于内心,她都是一个彻彻底底的背叛者。 她现在满脑子全是文思的音容笑貌。脑子里填得满满的,但是却不能说。一个字都不能说。说出来,她的罪名就成立了,有了证词,将来可做呈堂证供;说出来,她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罪人,这世上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站出来对她加以指责,她还不能还口。 死后还要受上帝的审判。圣经里看来的,乐乐的《圣经》。她不怕死后受审判。眼前她都过不了内心里自我谴责这一关。 她一点都不了解自己了,甚至看不起自己。 最近她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人们往往是这样定义滥情的女人的,水性杨花,看着锅里的吃着碗里的。 滥情这个词实在是不怎么好听。多情和滥情其实只是语境的不同,本质是一样的。 女人可以多情,但不可以滥情。 可是人的眼睛总由不得自己,心也由不得自己。远处的风景,总比近处的好看。因为看不清,有了无限想象的可能。 她只是在诉说一个道理,并不是想为自己开解。 从一而终。每一个女人最初都怀了这样的美好企望。后来一步步走下去,也不知哪一步走错了,渐渐偏离,也就违背了最初的企望。 同意嫁给熊威的那一刻起,她觉得自己的未来清晰可见。明朗得一清二楚:她会一辈子陪着熊威,她会一辈子爱着成林。两方面都是一生一世的事。他也是个从一而终的坚贞女子。是的,从一而终从来都是一个很难做到,又无比高尚的褒义词。 现在什么都乱了,什么都错了。她开始怀疑自己,开始批判自己,开始责问自己。 熊威还没有回来。不知不觉已过了十一点了。他总说他在忙。忙是为了更好的生活。她无以反驳。 接连十来天了,每天都很晚回家。 他在惩罚她。以沉默的方式表达他的愤怒。 乐乐总说欢欢对熊威不够关心,说她身在福中不知福。 欢欢本就郁郁寡欢,听多了,会不耐地说:“姐夫抛弃了你,去找别的女人,也是你对他不够关心吗?” 堵得乐乐再说不出话来。她不是一个好榜样。没有身教,言传显得太过无力。 她的话,伤到了她。人总是把自己的修养留给了陌生人。最亲近的人,最容易被我们伤害。她不会记恨她。姐妹一场。 过后,欢欢见了乐乐沉默无奈的眼神,顿时黯然神伤。 都是她的错。这一切,都是她的错。所有的痛苦她都埋在心里,所有的痛苦都是她应得的。一颗痛苦的种子在她心上生了根,发了芽,长出枝叶,结出红褐色的果实。是血液的颜色。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痛苦的种子长出粗壮的根,植入心底里,牢牢地抓住了她的心。 她只知忍受,别无他法。 他回来了,她已在床上。 “你今天去了哪里?”她问。惯常的口吻。 “我去了哪里,需要向你报备吗?”升起莫名的怒火。他看到她,就想起了关于她的一切。白天看不见她,倒是有点想她。看见了,就变得讨厌了。 她沉默,久久的沉默。每一刻都变得无比的漫长。 隔得那么近,两颗心却在慢慢疏远。 “我只是问问。”她终究是败下来的那一方。持久战,看谁更有耐心,看谁的心更硬。 窗外夜色苍茫,茫茫然往日恩情不再。 她只道是她的错。这样的冷战究竟还要持续多久?何时才能回到以前? 回不去了。欢欢暗暗感叹。 熊威是这样的恨她!难道他看出什么来了?房间里寂静无声,月宫里的寒气渗透到了人间。一切白日里的烦恼,闭上了眼睛就看不到了。睡着了,灵魂可以自由飞翔。 白日里的压抑和苦闷在梦中得到了释放。梦,是现实的延续,是现实的补充。梦是另外一个现实。 来到了梦里,欢欢又是快乐的了,在天地间奔跑,一袭长裙,随风舞蹈。像极了一个白衣天使,无忧无虑,有着孩童般的纯真。如果没有尘世里走一遭,每个人都是纯洁的天使。真不想醒,永远活在梦中。潜意识里,她知道自己在做梦。 欢欢竟然有这种本领!梦里的情节是由着她的意愿发展的。现实里的残缺,在梦里可以完满了。 “文思,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永远在一起,永远不分开。文思……”欢欢笑靥如花。言语如诗歌一般的美妙。最美的语言,便是心爱的人,对你说的情话。每一个字都是一个跳动的音符,连成一首动听的歌。唱啊唱,一直到海枯石烂。 文思在前面,倒退地走,对着她笑,越走越远。越走越远……身影变得模糊了,快消失了。他终归是在逃避。就连 分卷阅读83 在梦里,他也拿不出一点勇气来。她在追,他在逃。她追不到他,眼看着他消失的。一溜烟儿地跑了。他要来招惹她。他又想逃。 她拼命哭喊,歇斯底里。 “文思!文思!你不要走。”她终于喊出来了,一个个字,慷锵有力,无比清晰。在黑夜里,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尖刀,扎到了他的心里。血流不止。黑夜里,他死死地盯着身边的女人,唇齿都在打颤。 在月光下,一遍又一遍,他仔细端详睡在身边的女人。她眉头紧蹙,嘴唇微动,似还在说着什么,只是听不见。一遍又一遍,仿佛要把她的前世今生都看透看穿了。 她做恶梦了,还在说梦话。不,她做的是一个美梦。她的美梦,便是他的噩梦。 不知过了多久,她睁眼了。看到他面目狰狞地望着她。她本能地往后缩。 “大半夜你不睡觉,看着我做什么?”她惊诧地问。 “我在听,你还会说些什么。你做噩梦了。说梦话把我吵醒了。你不要害怕。有我在。只是梦而已。忘了那个梦吧。”他笑盈盈地说,很是关切。只是他不是一个好演员,演不出虚假的真情实意。 停停顿顿的声音,阴阳怪气的语调,使她感到畏惧。同床共枕这么多年了,第一次感到他的虚伪和面目可憎。 “你都梦到什么了?和我说说。亲爱的欢欢,我们之间不是应该没有秘密吗?”他握着她的手,在手背上深情地吻。她缩回了她的手。这个举动竟然惹怒了他。用力拉回她的手。用了蛮力,她觉得手腕很疼。 “我……我记不得了,记不得梦到了什么。”她嗫嚅。她其实记得很清楚。她梦到了文思。她心心念念的文思。 “记不得了,那最好了。我们睡吧。把什么都忘了,尤其是你的梦。晚安。欢欢。”他努力想要笑,笑得很诡异。因为是装的。 他在她的额前一吻,睡下了。她睡在床的这一边,他睡在床的那一边。只怪床太大了。中间的鸿沟,再也越不过了。 两人都暗暗叹息。这一夜,真是太漫长了。还要熬多久,才会天明? 在爱里走向毁灭 2 又过了几日,欢欢接到一个电话,是小陈打来的,让她出去见她。在一家超市门口碰头。 出发前,小陈化了一个精致的妆,头发吹得卷卷的。七公分的高跟鞋,在镜子前照了又照,忐忑不安的心情像是即将要出阁的新娘子。总感觉还没有准备好。见到了欢欢,也就离见到熊威不远了。 她的丈夫Johnson,在政府里任职,职位已到中层级别,平日里不管去哪里总是西装革履。在赞比亚,她是他的妻子,她也算得上是有脸面的人,是官夫人。然而每次有中国的朋友问到她的婚姻,她却三缄其口。嫁给一个黑人,大家总觉得那是穷途末路的事,是下下策。带着一个黑人女婿回国回家,也会被说成笑话。 黑人懒惰,不尊重女性,喜欢到处玩女人。这也并非空穴来风,确实是有据可循的。Johnson个子和熊威一般大,微胖型,站在他的同事之间,已经算是瘦的了。他很爱她,甜言蜜语犹如日常三餐,必不可少。在家里,一声darling,从早喊到晚。 当年熊威吝啬给她的,在Johnson这里翻倍地要回来了。Johnson的那一口情话,好像生来就会说的。多么流畅自然!从每日Johnson的言语里可以得知,他绝对是专一的情圣。可是背地里呢?谁也不知道。她至今还没有发现他出轨的迹象。 迟早而已。能不能和他走到最后,也是个未知数。走到头了,那就离婚。嫁给他,多少有点功利性在里面。赞比亚的国籍,政府部门的保护伞,稳定免费的居所,都是这一场跨国婚姻赐予她的。得来不易。 有了这些优势,她小陈就算再没有生意头脑,也亏不到哪里去。虽说婚姻并不十足的稳固,她还是想要一个孩子。生一个美丽聪明的混血宝宝。这么些年了,一直没有消息。如果问题出在她这一边,分开的那一天也就不远了。赞比亚还停留在光荣爸爸光荣妈妈的那个年代,生的越多越好。传统一点的区域,还停留在封建的时代,妻妾成群是惯常。也有高学历高素质的父母例外,只是很少。 想要用一个孩子来牵绊住Johnson,是她心中所想。最终却绑住了她,没有绑住他。女人的归宿和最终可以倚靠的,从来都不是丈夫,而是孩子。 欢欢清晨走进客厅,熊威正在低头看报。 “我要出去一下。见一个朋友。”欢欢说,看了他一眼,等待他的询问。 那个爱过他的小陈又出现了。他知道了,会做何感想? 他没问。头也不抬一下。是懒得问。 你知道是哪位朋友吗?她正要说这一句。他的冷淡和渺视,使她心灰意冷,不说了。他注意力全然不在报纸上,他故作镇定,不愿被她看穿了。 她的爱可以使他低到尘埃里,如今她的爱已不在。连睡梦里都喊着另外一个男人的名字。奇耻大辱。他绝 分卷阅读84 不再受她一分一毫的气。堂堂男子汉,得有点骨气。 司机站在门口,频频往里张望,已经等候她多时了。 “我走了。”她也冷冷地道一句,便走了。 两人在超市的入口处汇合。老朋友见面,中间隔了太多的未知,还是从简单的寒暄开始。从生到熟,总需要一个过程。 小陈请欢欢去最贵的西餐厅吃午饭。她抢着付钱。 “你出来,熊威知道吗?他知道你来见我的吧?”小陈说话不会绕圈子,还不会看脸色,一句话就暴露了一切。 “他不知道。他好像不想知道。我想告诉他来着。他只忙着看手里的报纸。”欢欢如实回答。 “他是不是早就知道你要来见我,才懒得问你?”小陈拉下了脸。他还是不待见她。多年前的恨意又死灰复燃。 “没有的事。他又不是神仙,掐指会算。你都结婚了,不用再顾虑他。”欢欢在咖啡里加了两包糖。她喝不了太苦的咖啡。都成家了。 “你以为我还会往那方面去想吗?我才没那么傻。傻一次就够了。”小陈放下手中的刀叉,负着气说。 吃完了午饭,继续边喝咖啡边聊天。全是些不着边际的话。下午的时光便悄然而逝。 “小陈,我得先走了,出来的太久了。”欢欢提起包包,正待要走。 小陈忙拦:“这么会儿功夫,我还没聊尽兴呢!你不会是想你家相公了吧?哪里能天天腻在一起,你就没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了?”她极力挖苦她。她说的是实话。 出来的时候熊威的脸色就不好看,要是弄得很晚回去,不知要怎么收场了。这一阵,她做事总战战兢兢。想着熬过了这一阵,就会好了。希望还可以回到从前。事已至此,她已不能再奢求过多。 小陈还有话说。她又不痛痛快快地说,像是挤牙膏一样,挤一点,吐一点。皆非肺腑之言。 “要不,你也跟我回去。去家里吃个晚饭。”欢欢有意试探。小陈一怔,没回过神来。硬生生地回一句:“中饭才吃好,又要吃饭了。” “走吧走吧!”欢欢拉着她往外走。半推半就。她的心意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原来她是想去的。久别重逢,还是想看一眼的。第一次登门拜访。一隔许多年,想到终于要见到那个人了,还是莫名地紧张。 坐在小陈的车里。下午两人把话说尽了,一路上竟无话可说。各怀各的心事。欢欢的车子跟在后面。小陈是自己开的车。进了院子,小陈借着停车为由,许久才进屋。 岁月如梭,很多人很多事都已改变,心底里她还是那个唯唯诺诺的女孩。因为真的爱过,心里还没有放下。她始终跨不过那一道坎。未曾拥有,所以一直美好。 熊威还坐在沙发上看报,和上午是一模一样的姿势,连位置都一样。 今天有一位稀客。你肯定猜不到她是谁。欢欢匆匆进屋,笑容满面。 “稀客?”他眼皮一抬,看到她满心的欢喜。家里的稀客,只有一位,那就是梁文思。熊威心想,以前三天两头来,门槛都要踩烂了。最近倒是不来了。她连梦里都在想着他!天天盼着他。一对狗男女,不知廉耻。 熊威的拳头不由地紧了。他控制不住他的思绪。完全被愤怒和仇恨支配着。 “你去哪里了?现在才回来。去见了什么人?稀客又是谁?”熊威放下手中的报纸,站起来,走到欢欢面前。 欢欢连忙说:“是小陈。你还记得她吗?” 说着,小陈已经走进来了,三个人撞到了一块。熊威惊讶万分。三个人中,小陈的外表变化最大。褪去了那一层稚嫩,她也成了风姿绰约的女人,浑身散发着成熟的韵味。 果然这个时候才最好看。无限风情。熊威一眼便认出了她。 “何止是稀客,简直是贵人!赶快进屋,来来来。”熊威上前给了小陈一个满满的拥抱,将她拥入怀中,百般亲密。 小陈一动不动,失了神,任他搂抱。她热血沸腾。 时光倒转,回到了那个晚上。那一晚月色明媚,小陈鼓足勇气向熊威表白,熊威拒绝了小陈,走向了欢欢。风水轮流转。故事还在续写,结局变了样。小陈只觉恍然一梦。 欢欢站在一旁观望,看着熊威对小陈故作亲密。她一脸淡漠,没有丝毫醋意,好像她根本就不在乎。熊威一瞥,看到了她那张令人讨厌的脸。他以为她是故意做给他看的,便暗暗较劲:好,看我们谁玩得过谁! 其实不然,欢欢并非在与熊威较劲。 她是怀了赎罪的心情。他对小陈的好,是不是就可以抵消掉她对文思的好了?负负得正。他对小陈亲密一点,她的愧疚就减少一点。这道理一定是成立的。她心里舒坦一点了。 熊威把小陈拉到桌边,几乎是挽着她的手。向坐在一旁的乐乐道:“她是我和欢欢多年的好朋友,好多年不见,今日见到她,我高兴极了。” 乐乐不响,坐到欢欢边上。 还是三个人围坐在一起吃饭,你看看我,我看看 分卷阅读85 你。小陈是故地重游,她埋藏在心里的那份感情被一点点唤醒。她欣喜若狂。 在Johnson那里,小陈体会到的是畅快淋漓的激情。像一阵雷阵雨,来的快,去的也快,留不住温存。Johnson并不觉得其中有什么问题。床上的爱可以代替、甚至超过日常里的爱。或者,他们更为注重床上的感受。 爱情里,两种文化的撞击,总有一部分是无法融合的。除了Johnson给过她的那一份爱情之外,她没有体会过别的爱情。她只熟悉Johnson奔放的爱情观。除此之外的爱情,她一点都不知道。 她不知道,原来日常生活里的嘘寒问暖才是爱情里最主要的一部分,床上的激情迟早都会过去;她不知道,原来爱情是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从无到有,从暧昧到深情,从浅到深,从遇见你真好到你变成了我的世界,最后才能说出那一句我爱你,缓缓而来的爱,才是持久的爱;她还不知道,最为深切的关切绝非来自每日里的几句:I love you, I care about you,更不是睡前和清晨的吻,而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她还不知道,原来爱人的一个眼神藏着千言万语,爱情也可以转变为亲情,恒常不变的亲情,犹如山间涓涓溪流,悠远而清新,瞬间爆发的激情激流涌荡,短暂而虚幻,只有静水方可流深。 她需要的是一场江南的烟雨,淅淅沥沥,连绵不绝。从远古下到至今,从欢喜相逢下到海誓山盟。柔情的雨,淋湿了油纸伞,淋湿了长满青苔的石板路……延绵不绝,没有尽头。爱是江南的雨,是水里的乌篷船,摇摇晃晃,醉了一般,不知所起,不问缘由,一往而深。 她从未体会过隐忍的含蓄的爱情。 熊威深情款款地质问她:“这些年,你都跑到哪里去了。”眼角往欢欢那儿一瞥。 “我们住的很近,我一直都在卢萨卡。为什么今天才会见面呢?我要是早点知道你住在这里,也不会等这么久。早来看望你了。”眉眼传情。小陈也学会了。 欢欢还记得以前的小陈,眼神黯淡无光。现在,她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熊威。在岁月的洗礼下,每个人都会开窍。以前不会做的,后来都会了。 欢欢连自己都不敢相信,她看着他们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心里只有厌恶,却无半点嫉妒。尤其是听到小陈说的那一句:我要是早点知道你住在这里,也不会等这么久。 欢欢知道,她的潜台词是,我要是早点知道你这么想我,我早就跑来找你了。 多么卑贱低微的爱。小陈她也只配拥有这样的。 熊威又问道:“你成家了吗?你应该成家了。我问也是白问。” 小陈嫣然一笑:“婚是结了。家,也有了,只是不像个家的样子。” 她的回复真好,让熊威有了可下的台阶,顺着她留给他的台阶,两人一唱一和,不亦乐乎。 “说的是。结婚和成家,本不是同一回事。即便结了婚了,心不在,家也等于没有。”他转头看着欢欢,又情意绵绵地望着小陈。 是说给欢欢听。欢欢真有忍耐力,丝毫未怒。 乐乐先一步红了脸:“熊威,当着欢欢的面,你就是这样讲话的?” 软弱温顺的姐姐,也只有这么不轻不重地说一句,来为妹妹鸣不平。 “姐,我吃饱了,我们去看电视。”欢欢硬是拉着乐乐走出厨房,坐到沙发上。 这时,平平和安安从外面跑进来了。安安一头钻进熊威的怀里,露出鬼脸。小陈看着安安,很是意外,轻微的敌意。一个从天而降的小男孩,是熊威和欢欢爱情的结晶。 熊威从来都不是她的,至始至终,都是她一厢情愿。 “小朋友,你今年多大了呀?”小陈想逗逗他。 他没好气地说:“我不告诉你我今年多大了。”安安跑开了,熊威和小陈继续谈话。 入戏久了,容易迷失,真假不分。 在欢欢面前,熊威演不了戏;在小陈面前,却能演了。 “人生苦短。自上次离别,一晃多少年了。一辈子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认识一些人,互相陪伴着走一程,然后就散了。散了。所以说要珍惜。要珍惜每一个你遇到的人。因为一个转身,今生就有可能不再相见。”熊威手里端着酒,絮絮叨叨。他今晚的话尤其多。 她很陶醉。一个做了许多年的梦,竟然也有实现的一天。 临走时,她把欢欢拉到一旁,握着她的手,掩饰不住心中的窃喜:“欢欢,你还记得多年前我离开你们时,对你说的最后一句话吗?” “忘了。那么久了。”欢欢有些不耐烦。 “我说,我祝你们幸福。我当时是真心祝福你们的。你怎么就不好好把握呢?今晚吃了一餐饭,我算是什么都看到了。他不爱你。他已经不爱你了。你也不爱他。你们是怎么走过来的?每天都这样吗?” 欢欢笑了,冷冷一笑:“这都与你无关。” “如果他爱我,那就与 分卷阅读86 我有关。今晚你也看到了,他对我不一样了。感情是会变的。没有一成不变的人,更没有一成不变的感情。”小陈据理力争,执迷不悟。 她走了。 熊威还在喝酒,一个人趴在饭桌上。夜深人静,一杯又一杯,喝下去,地老天荒。 伤心处,无人能懂。酒是穿肠毒药,解不了千古愁。 在爱里走向毁灭 3 小陈向她示威,想把她比下去。她不在乎。也不是不在乎,而是胜券在握。 熊威想要以牙还牙。把他受过的苦,强加到她的身上。看到他最后喝酒时的孤影,她知道她又胜利了。胜利了又如何?两个人双双败下阵来,无一幸免。他们早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熊威拿小陈来刺激她。效果非但没有达到,反而给了她一个借口。想他的借口。 深爱过的人,哪里能说断就断? 说要了断,即便此生不再相见,在记忆深处,有一颗回忆的种子,慢慢发芽,枝繁叶茂。在某个微风拂动的寂静夜晚,那回忆的大树便轻轻摇动,飘落一地的叶。拾起一片叶子,上面记载了一句说过的话,一个不经意的微笑,一次蓦然回首,一句飘忽不定的誓言……一叶叶看过去,重拾旧日的美好。 她想他。当她想他的时候,他便是她的。住在她的心里,握在她的手里,离她那么近。 想他,周身都是他的气息,眼前都是他的笑脸;想他,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想他。想他。想他。 反反复复欢乐悲伤,她像个疯子一样,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为什么要去爱?明明知道那是毒药。还要义无反顾吞下去,决然地,眼都不眨一下。到头来,泪都流尽了,眼都望穿了,还要口口声声大义凛然地说一声无悔。 无怨无悔。 滚滚红尘,痴男怨女,生生不息。 回忆真美好。在每一个使人落寞的黄昏,回忆便是无言的陪伴。 他使她寒心。他这样不理解她,在乐乐面前让她难堪。她所作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 生活还在继续,每□□夕相处。 她讨厌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的状态。爱了便是爱了,错了便是错了。她讨厌虚伪,也不想隐瞒。既然熊威知道了一切,如果他不肯原谅她,那就给她一纸休书。不论是怎样的结果,她唯有承受。她唯一放不下心的是安安。 万一,退一万步讲,如果离开熊威就等于离开安安。她会懊悔得要死,每天活在痛苦里。即便如此,那也是她罪有应得。就算是判她下十八层地狱,那也是一个结果。 结果并不可可怕,因为已无可再变。难熬的是过程。 想到安安,她觉得心上扎了一针,无法言说的痛。 “熊威的话,莫非是说给我听的?嫌我在这里白吃白喝。不好明目张胆地赶我走,就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来气我,好让我自己打包走人。用不着他开口了。”乐乐一面帮Grace洗菜,一面神色凝重地说。这几天总在厨房里帮忙,怕别人说她吃白饭似的。客厅里也几乎不去坐,不想单独见到熊威。 欢欢安慰:“姐姐,你想多了。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他是做给我看的。和你没有关系,你只管安安心心住下去,不用理会他。” “他为什么要做给你看?他和那个女人眉来眼去,摆明了把我们所有人,包括他的儿子,都不放在眼里。你又没有犯什么错误。他为什么要这样?他不是很爱你吗?这么快就变心了。男人都是讨债鬼,处处讨债,处处留情。没一个是例外。” “这一次,真的是我错了。我原以为,可以把这个错误隐瞒下去,神不知鬼不觉,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可是根本就办不到。熊威他好像知道了。我自己也每天活在愧疚中,生不如死。” “什么你错了?你……怎么错了?”乐乐低声问道,自来水不断流,手僵住了,淋在手背上,开出一朵水花。她的声音一下压的很低很低,比流水的潺潺声还要低。 “我……”她无法启齿,怎么开得了口。见不得人的事。 “我爱上别人了。是以前的事,现在断了。再也不会见他了。见了他,也只是普通的朋友。再也没有以后。断了!” 纠结又纠结,还是说出来了。眼泪留下来,淌过白皙的脸颊,从狭窄圆润的下巴滑落。第一次说出口,在心里苦苦压抑至今,早累了。只求一吐为快。 乐乐不信,她不愿相信。可她不得不相信,自从欢欢从国内回来,她就感觉到了欢欢的变化。多么细微的变化!还是逃不过一双双眼睛。 “熊威是怎么知道的?他有没有问过你?”现在她最关心的是这一点。 “没有。他没有问。我一个字都没有说。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的。” “也许他根本就不知道。风言风语总有的,我老早就听到一些了。说你和梁文思有不正当的关系。梁文思与熊威合作,少不了频繁的往来,怎么就把你 分卷阅读87 拖进去了!”乐乐转念一想,又道:“那个人不会是梁文思吧?你们之间……” 欢欢点点头。 “妹妹,你听我说,不管以后熊威来不来问你,你必须守口如瓶,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听见了吗?”乐乐神情肃穆,对欢欢说道。 她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这个傻妹妹,走到了悬崖边上还不自知。一不小心,跌落悬崖,万劫不复。 欢欢望着乐乐,恍惚迷惘,点点头,道:“知道了。” 她其实不知道。 这个秘密还要继续守下去。 她的一颗心还会时不时消无声息地逃跑。前路漫漫,她是一个黑夜里的赶路人,没有方向,看不到前方。哪一天才是尽头? 乐乐回到自己的房间,心神不宁。她欢欢喜喜地来探望妹妹和妹夫,没想到他们会走到这一步。才多久?她还记得他们夫妻俩恩爱的画面。她有些许的懊悔。如果她早一点看出了那梁文思别有企图,她就会及时制止。事情也不至于会坏到今天的田地。 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想想那个梁文思,文质彬彬,也是个明事理的人。人不可貌相。这一切都是叫梁文思害的。 也不怪熊威这样的态度。换做其他的任何一个男人,心里肯定不会好受。 将心比心,他在外面包养年轻女人,她心里所受的苦,只有她自己知道。忽然之间,她竟然有一种和熊威同命相连的奇异感觉。 欢欢是自己的亲妹妹,熊威毕竟是外人。护短是免不了。熊威和欢欢若是僵持下去,她也不宜长久住下去。想想还是回国的好。乐乐不由地想到自己的处境,也是心酸。 门外忽听得叫喊声,有人在客厅里。乐乐忙走出去。 还是那个不识趣的女人。 “请问你来找谁?是欢欢吗?我去叫她。”乐乐打量了小陈一遍,淡淡然说道。 “不劳烦了。我是来找熊威的。”小陈穿一身黑色的紧身连衣裙,S型的身材非常诱人。只是乐乐是女人,正眼也不瞧一下。 “他不在。你找他有什么事?还在外面忙着呢,哪有时间闲在家里头!”这个女人来者不善,乐乐极力维护自己的妹妹。 小陈站定,环顾四周,似乎乐乐是故意说的谎话骗她。她专门来寻熊威,义无反顾。 熊威无情地拒绝她,她便义无反顾离去;熊威给了她丝丝的情意,她便义无反顾奔向他。 深情的女人,无知无畏,有胆有识。 “既然他不在,我就不打扰了。我先走了。再见。”小陈转身正待要走,见欢欢从里面走出来。清水脸,没有抹胭脂涂粉。和小陈比起来,一个是庸脂俗粉,一个是清水芙蓉。 “一个陌生人,你也随随便便放进来。谁都能进这个院子的话,还需要你看门开门吗?有人来访,是不是得先征求主人的意见再开门?若是强盗,若是土匪,若是小偷,你也不通报一声就放进来吗?”欢欢劈头盖脸地斥责站在门口的门卫Jerry。从小陈眼前走过去,看也不看她一眼,只专心对Jerry骂骂咧咧。 Jerry铁青了脸,低着头,不敢回话。一向对你友善友好的人,忽然之间变得疾言厉色。Jerry的心境自然可想而知。主人家的家务事,他一个门卫,能有什么二话?他听见大门外的汽车喇叭声,从小窗里看过去,是熟人,就擅自给她开了门进来。放在以前,根本就不是事。这个女人上次来的时候,还热情得像一家人,现在就变成陌生人,变成强盗土匪小偷了。Jerry很是委屈,却不多言一句。 “又见到你了,真好。来者是客。不管你来找的谁,都是客人。请坐。”欢欢骂完了Jerry,转身过来,对小陈说道,那个“又”字被无限拖长。 来得真快。才隔了几天?就这么迫不及待想要来看她的笑话。欢欢心想。 她一向不把小陈放在眼里。她不是她的对手。今天却无故生了这么大的气。她有些恼怒自己。怎会如此没有风度! “我不坐了。你别动怒。是熊威约我来的,想不到,他竟然不在。”她走到门口,回头又说,“如果熊威不爱你了,只会是你的错。没有人能够抢走熊威。除非你自己把他推开。既然不爱他了,就放他自由吧!对大家都好。” 欢欢一怔。说得句句在理。她的居心不良的企图也显露无遗。 “我和熊威之间的事,还由不得一个外人来指手画脚。你就别为我们操心了。”冷言冷语里有几分客套,捡拾起刚才丢下的风度。 小陈冷笑一声,出门去了。高跟鞋的鞋跟敲击在硬邦邦的水泥地上,发出“咯咯咯”的声响。Jerry为她打开大门。红彤彤的尾灯一闪一闪,似一双充满怨由的眼睛。两人的梁子就此结下了。 在爱里走向毁灭 4 回到了家中,正巧Johnson也回来了。 Johnson说明天晚上几个同事来家里玩,都是一个部门里的,关系很好的朋友,让小陈准备准备。 分卷阅读88 小陈觉得头疼,她最不擅长的就是布置派对。她始终是摸不透赞比亚人的生活习性。 她对Johnson抱怨说:“你嫌我还不够忙吗!给我这么一件麻烦的差事。我要是完成不了呢?” Johnson笑笑,一边喝着咖啡,一边看着电视,说:“我的中国老婆是最聪明的,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很好地完成任务的。” 小陈走了一会儿神,瞄了一眼Johnson,有些不耐烦地说:“真的,店里的事已经够我忙的了。你为什么非要把朋友往家里引呢?我几时把我的朋友带到家里来了?你就不要再给我增加工作量。你们喜欢吃什么,我又不会做。去店里买了,打包回来吃又不新鲜,还不如直接去餐厅里吃饭。” 小陈确实是从未把朋友带到家里来过。她掩饰还来不及,怎么会把朋友带来呢!再说了,她在卢萨卡也没有几个中国朋友。自从嫁给了Johnson,和中国朋友的联系不知不觉就淡了。 她告诉自己,她是一个赞比亚人,她要努力融入当地人的生活圈子。 几个月以前,她就怀着这么简单的想法,并且为此而努力着。 现在的情况稍微起了一点变化。 尤其是今天。明明是熊威让她去他家里找他,去了发现他却不在。熊威没有见到,反而见到了欢欢。 熊威是没有必要骗她的。难道是欢欢从中作梗?熊威对她有了好感,所以她吃醋了,从中破坏。 一定是这样的。吃起醋来的女人,有什么干不出来的。欢欢她一定临时把熊威支开了,让他们见不着面,最好是让自己误会熊威。以此结束好不容易得来的一份好感。 千万不能中了欢欢的计。她非但不会误会熊威,还会理解他,耐心地等他。 小陈坐在沙发上这么一想,好像烦恼就减少了不少。抬头一看,天已经黑了,窗外月色皎洁。 心情是好多了,想起Johnson所说的派对,她还是不由地烦躁起来。这几天心事太重,实在是没有多余的心力来布置Johnson的宴会。 “亲爱的,他们都喜欢吃中国菜吗?” “谁呀?”Johnson问。 “当然是你的朋友了。” “没有听他们说起过。可能是喜欢的吧。也可能不喜欢。怎么了?” “我建议,我们去一家中国餐厅吃饭。有一家中国餐厅环境很不错的,做的菜也很地道,我去吃过好多次。要不明天就带他们去那里,怎么样?” “中国菜,你不是会做吗?在家里做也是一样的。”Johnson看着电视,漫不经心地说。 “我的厨艺不行。我要是能做得像大厨一样好,我就开一家中国饭店了。连你都不喜欢我做的中国菜,你的朋友能喜欢吗?还是出去吃吧,亲爱的。” “好吧,好吧。你真是为自己的偷懒找了一大堆的借口。都说了这么多了,我要是再不答应,接下来就轮到你发火了。我可不敢招惹你的。你知道的。”Johnson终于妥协下来。 小陈把事情搞定了,就回房去睡觉了。 时间还不晚,也是睡不着的。躺在床上玩手机也是好的,心里有了点事,就喜欢一个人的独处时光了。 原来小陈所说的那一家常去的中餐厅,就是徐老板的春暖花开餐厅。 第二天傍晚,小陈和Johnson已经提前来到餐厅,在等他们了。这个餐厅离熊威开的餐厅如此之近,小陈来了这一家,却不晓得那一家。她要是提前知晓了,也不会和熊威错过如此之久。她定会上门去寻他。 几个人一直都在那么小的区域里生活着,可是谁也没有参与谁的生活,各自欢喜,各自悲伤。原来兜兜转转,就在咫尺之间。等到有一天得以遇见,才会惊奇地道一声: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多么简短、满含惊奇的一句话,却已经错过了好多年。 人生际遇,便是这么的奇妙,以及无奈。 来到了餐厅,天还没有黑下来,只有稀稀疏疏几桌客人。他们在前台定了一个小包厢,就往包厢里走来。 他们来的有四个人,Johnson向小陈介绍道:“这是Peter,我的上司。” 小陈向Peter微微点头,只见Peter高大魁梧的身材,可亲可敬的长辈形象。小陈也实在是猜不出Peter大概有几岁了,只能说是比Johnson大了不少的。 Johnson将手指向了同行的另一位,说道:“这是Steven,也是我的上司。”还没说完,Steven就打断了Johnson的话,说:“不不不,他才是我的领导。我是他的部下。”从那Steven幽默诙谐的神情来看,也不知他说的是真是假。估计Steven和Johnson的职位差不多,只是都在Peter之下。 Johnson接着带笑介绍一位安静的女生。那女生头上接了黄色的假发,大波浪的假卷发披在肩头,看起来很妩媚。小陈一看那假发的发质 分卷阅读89 ,就知道价格不菲,绝不是普通店里兜售的一般假发。黝黑的皮肤虽不好分辨出年龄,从那一双充满生气的大大的眼睛里,还是可以看出青春的活力和气息。年纪不过二十岁上下。Johnson说:“这是Nancy,我们部门刚来的女孩。她说想来尝尝中国菜,就一起来了。” Johnson对着Nancy说“女孩”两个字的时候,口吻中怀有一种很亲切的情感。仿佛是在叫一个人的小名,是那样的熟悉和亲密。小陈以她特有的东方女人的细腻,觉察出了这一点。 兴许是她的错觉,也说不好的。 正值小陈在思索之际,Johnson一起介绍了站在后边的两位女生,他说:“这是Steven的女友,这是Steven女友的妹妹,她们今天是专门来看望我的中国太太的。” 最后,他向他的同事朋友们隆重地介绍了小陈,他说:“这就是我的中国太太,美丽的中国太太。希望大家喜欢她,就像我喜欢她一样。” Steven吹起了口哨,笑个不停。介绍完毕,大家一一入座。 菜是提前点好的。这时候已经上了一些凉菜和瓜子茶水。 “Chen,你的英语真好。我见过很多的中国人,英语说得比你好的,比你地道的,应该没有几个。” Steven举着大拇指,笑吟吟地和小陈说。 小陈还没有说话,Johnson就先开口了:“你夸奖学生优秀,怎么不夸奖老师用心呢?他的英文可是我教的。在我的□□下,她现在英文好得差不多要忘记中文了。” 大家哄堂大笑。小陈跟着他们笑了笑。 Steven的女友撞了一下Steven的胳膊,笑说:“Chen从早上睁开眼睛,到晚上闭上眼睛,一直都在学英语。要是还学不好,你这个老师就该挨批评了!Johnson,你同意我的说法吗?” “我同意。你说的很对。”Johnson点点头。 Nancy低着头喝酒,看了一眼Johnson,微微一笑。正好小陈这时候朝Nancy的方向看着,见到了Nancy含蓄而隐约的笑容。 Johnson只顾和Steven的女友说笑,好像没有看见。也好像是装作没有看到。 小陈只道是自己多心了,也就管自己低头吃碗里的菜了。 菜已经上齐,大圆桌上摆了满满一桌子的菜,小陈起身一一向他们介绍桌上的菜肴,宫保鸡丁,糖醋排骨,酱香烧豆腐,辣炒田螺,红焖猪蹄等等传统的中国菜。 他们手里拿着筷子,像是拿着两只棍子,无处使力。Nancy想要夹一块排骨,因那排骨表面的滑溜溜的,夹了半天也夹不到碗里来。Steven的女友好心来帮忙,四只筷子的力更是使不到一块儿,夹到一半掉到了汤碗里。众人瞧着那一块漂浮在汤面上的糖醋排骨,又是一阵笑。 Peter端着一杯茶,猛喝了一口,喝完鼻子凑近在杯口,想闻出这茶究竟是什么味道。这一杯茶因是倒了好几次水了,很是清淡,于是向小陈问道:“这是什么名字的茶?喝起来怎么像是白开水,没有味道。” 小陈留心一看,却也不知道是什么茶,说:“可能是白茶的一种,只是不知是白茶中的哪一类。茶是要慢慢品的,你喝得慢一点,一口少喝一点,多喝几口,就能尝出茶水的甘甜。” Peter照小陈说的,细细抿了几口,还是摇摇头,什么味道也没有尝出。圆圆的瓷杯,上面有牡丹花开,倒满了,Peter两口也就尽了。又喝了一杯,他看着桌子上的菜,说:“我们才六个人,却点了这么多的菜。我看了看菜单,每一样菜的价格都是一份牛排的价格了。如果是我一个人,我最多点一份牛排,一份饮料,一顿饭就算解决了。吃中餐,就比较浪费了。这么多的菜,我们吃一半,还要剩下一半。” Steven女友的妹妹这时候也说话了:“对于顾客来说是浪费,对于老板来说,就不是浪费,是赚钱。吃不完剩下的菜,是我们付了钱的。卢萨卡的中餐厅近几年越来越多了。” Steven接着说:“因为中国人越来越多了。中国人就喜欢到中餐厅吃饭。”说完,看了小陈一眼。 小陈紧接着说道:“中国人多了,难道不好吗?” “当然是好的。要是我也能娶一个中国的姑娘,那就更好了。”Steven说完就被他女友瞪了一眼。 “我近来看了一本书,是丹比萨莫约写的。莫约说了一句话,我是记住了。她说,中国人是我们的朋友。中国人是来征服非洲的。中国人用的是经贸合作,不是靠枪炮。”Peter说。 Johnson今天似乎很安静,话不怎么说。坐在他身边的Nancy也是出奇地安静。 小陈舀了一勺汤,不紧不慢地说:“Peter,你能这么想,我很高兴。可是还有许许多多的赞比亚人,他们并不是这么想的。他们对待中国人一点也不友好。他们认为,中国在非洲推行新一轮的殖民主义,掠夺非洲 分卷阅读90 的资源。他们把中国人当成是仇人,希望把所有的中国人都赶出去。” “你不要忘了,你不仅是中国人,还是赞比亚人。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你身上的。”Johnson以为小陈是在担心自己的处境。 Steven也来安慰小陈,他说:“还是2005年的时候,Lukas Lundin驾驶着他的宝马摩托从开罗一直开到了开普敦。他行驶了大约12000千米,穿越了十个非洲国家。在他所经过的路途中,有一大半的道路全是平坦的柏油马路,与他在加利福尼亚经过的道路几乎是一样的。他感到很惊讶,他无法想象这竟然是在非洲的路况。他从路边的牌子上看到了更多的信息,上面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援助建造。Chen,没有你们中国人的到来,这一切不会成为可能。” Peter很绅士地向小陈投来一个微笑,继续说着:“西方国家口里所说的新殖民主义,那真是无稽之谈! 他们只是担心因为中国的关系,把他们的影响力削弱了。我打一个比方来说吧。非洲是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吃不饱,睡不暖,日子过得很不好。中国呢,是隔壁的一个大哥哥,现在混得不错。中国就来跟非洲说,你跟着我干吧,我教你如何走出贫穷,如何走上致富的道路。非洲把中国当成了一个好的榜样,就学起了中国的道路。这时候,第三方出现了,那就是西方发达国家。他们不能忍受非洲向中国学习。他们这时候说话了。他们说,非洲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的孩子,理应由我们自己来照顾。我们不能容忍自己的孩子跟着别人学坏了,尤其是中国。中国是会把非洲教坏的。” Peter喝了一口茶,缓了一缓,仍把话说了下去:“行,不去学中国。可是孩子饿了怎么办呢?那家长就真的把非洲当成了小孩子一样对待,饿了,那就给一点吃的。什么时候饿了,就给一点。反正,总是饿不死的。但是也没有办法吃饱。这就是他们所谓的人道主义援助!非洲是他们的孩子,他们不愿意让一个外人,也就是中国,来接近他们的孩子。可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中国曾经也是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一个人如果和另一个人有着相似的痛苦的经历,他们才更有可能互相理解。中国理解非洲那种想要发展的迫切的愿望。Chen,中国人在赞比亚是受欢迎的。你不要担心。” 没想到Peter对中国人这么友好。这Peter看起来是不苟言笑的,说起话来倒是长篇大论,有理有据的。小陈很是意外,于是对Peter说:“感谢你说了这些话。因为你的这些话,我会好几天都笑口常开的。Johnson,你应该向Peter学习。” 其余的人也一致赞同,Peter是他们当中学识最为渊博的。 饭桌上大家说说笑笑,也不劝酒,文明地喝酒吃菜。果然个个都吃饱了,桌上还剩下了一半的菜。吃完走到院子里,Peter和Steven亲切地同小陈拥抱告别。Johnson正和Nancy在角落处说着什么,见小陈走过来了,连忙一副拥抱告别的样子。和Nancy拥抱完了,Johnson走到Steven的女友以及他女友的妹妹面前,依次拥抱告别。 累赘而热情洋溢的告别仪式大概持续了十来分钟。他们终于上了车,仍向小陈和Johnson这边挥手,口里说着明天见。小陈也敷衍回应着明天见,以示盛情。 明天见。也不知是哪个明天才会见。这一类朋友之间的敷衍客套话,双方心里都清楚的,不过是说说而已。但是在说出口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还是会当成真的。真的以为,对方热情不减,到了明天还会记得今晚的盛情难却,还会再约上一面。 Johnson虽然不是他们眼中学识渊博的人,但在临走之际还是满面荣光,因他有一位中国太太。他们说再多的中国人的好话,都成了间接对他的夸赞。能娶一个中国人妻子,是求之不得,是一生的骄傲。 在爱里走向毁灭 5 超市门口摆了两棵高大的圣诞树,欢欢站在旁边,只有树的一半高。 塑料树枝上挂满了白色的雪花,一朵便有手掌那么大,成串吊在枝丫上。 赞比亚也会下雪吗?圣诞节时期是赞比亚最热的时候,怎么会有雪花呢?有多少赞比亚人是从来也没有感受过雪花的寒冷的? 树是假的,雪花也是假的。 什么都是假的。热闹是假的,道理是假的,人心是假的。相聚是假的,离别也是假的。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便是一年。 超市大门口引来了许多当地人摆摊,卖香蕉,卖小鱼干。苍蝇和各种飞虫也被招引过来了,像爱凑热闹的人群扎堆拥挤在一起,黑压压的。 超市里头挺热闹,乱哄哄聚集了好些人。 “真热闹,看来生意不错。”乐乐在边上说。 熊威一早就从家里出去,该不是在超市里吧? 欢欢茫然,只道:“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每天都那么忙。随他去吧。今天是路过,才进来看看。”b 分卷阅读91 r   “你别那么想,熊威的资产就是你的资产。还是上点心的好。” 乐乐总在一旁提醒。人生在世,图的是什么,不过是平安和富贵。欢欢总是不懂。 “呀,你俩怎么来了!有多少天没有看到你们了?空的时候也来帮帮忙。这么大一超市,真是千头万绪。”周新从办公室里走出来,笑着迎接他们。许多时日不来,欢欢连摆设都觉得陌生。一下子从主人变成了客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对熊威的生意这样不上心了。 “就你一个人吗,周新?”欢欢问。 不由地想到了文思。已经很久没有见到文思了。最后一次见面,是那次诀别。 都在有意回避。冷一冷,感情就灭了。那就冷一段时间吧。等到有一天,把对方都从心里一点点剃除干净了,再云淡风轻地做回朋友。 “平时就我和文思,还有熊威,三个人轮流看守。刘总一个月来一次,给我们开会。我真是分身乏术,半天在那店里,半天来超市里。每日盘账总是少不了的,现金一多,账就容易乱。也没个人来帮帮我。”周新诉苦道。 “文思呢?他怎么不来帮你?我也想找他聊聊呢!”乐乐开门见山。 她对文思,心有怨恨。明明是两个人的失足,她只觉得是梁文思的不好。 “你也找他?熊威昨天也在问我他去了哪里。说有事找他。你们都是为的同一件事吗?”周新反问乐乐,不知就里。 欢欢猛然一惊。有不好的预感。 “那文思究竟是去了哪里了?”乐乐追问。 “去送货了。一家英国的建筑公司,在卡布韦有项目,要建十几栋别墅。在我们那儿定了一批货,量还蛮大的,文思就一个人跟车过去了。”周新一想,又纠正了一下,“不,不是一个人。还有一个帮手,和他一起去的。昨天去的,也快回来了。” 周新没再细说。文思和欢欢的事,他也略知一二。只是从来不与外人说起。也算是在维护文思了。在欢欢面前,详细谈韩依总是件尴尬的事。他扯开了话题:“你们晚饭吃了吗?要不要我去买点烤肉,再来几瓶啤酒,在这儿凑合吃一顿?” 欢欢连忙委婉拒绝。 走出门外,金色晚霞迎面洒落,照在一侧脸颊上,睁不开眼,照在水泥地上,光线清晰而温柔。傍晚的五彩晚霞,从云层缝隙里照射下来,屡屡金光,虚幻如梦。 云层之外,是一个未知的世界。 “那就辛苦你了。两头跑。我们先走了。你好好吃晚饭。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上车前欢欢对周新说,是姐姐对弟弟说话的那种口吻。 都是远离故土的流浪人,为了各自的梦拼得头破血流。 唯有惺惺相惜。不是姐弟,胜似姐弟。 车子开出院子,欢欢在后视镜里瞥到了那一棵满身雪花的圣诞树,在夕阳西下里,有种时空错乱的违和感。 赞比亚也会下雪吗?会不会有一天,维多利亚大瀑布上空飘下漫天的雪花。 千里冰封,万里雪飘。雪花飘落在水里,水滴再凝结成雪花。 像一道道生死轮回,永无止尽。 吃好了晚饭,还不见熊威回来。 又是一天,欢欢连熊威的面也没有见上。很早就离家,很晚才回家。 小陈那日不请自来,还说是熊威约她来的。拿熊威来做挡箭牌。乐乐和欢欢都不相信。小陈的话,她们一个字都不信。 然而事实却是,熊威故意让小陈来刺激欢欢。 他要让欢欢知道,小陈对她已经敞开了怀抱。他不知道在她的心底里,还剩下多少对他的爱。 或许老早就没有了。或许,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 她嫁给他,就是一个错误。 错了。 难道这一切,全盘都要否决? 他离不开她。 她是他的骄傲,是他的贤内助,是他生活里的重心。她是安安的母亲,是他深深爱着的人。如果没有了她,从今往后,该怎么过? 从今往后。从今往后。 他醉醺醺躺在沙发上,窗外人来人往,有人高歌,有人舞蹈。都来酒吧里买醉。居民区里的小酒吧,当地人的娱乐场所,一箱啤酒才五十卡瓦查。位置偏,酒比外头便宜。在外面醉一次,同样的钱,在这里能醉两次三次。 他经常不想回家,不想看到欢欢,不想去面对那令人痛苦的一切。 他找了一个好地方,混在黑人里,简陋的小酒吧。他也成了黑人,脸上涂了黑色的墨汁,一直黑到心里。不会有人来询问他,嘲笑他。这里没有中国人,没有朋友,没有他讨厌的一切。 只有醉和醒。 天渐黑。 在爱里走向毁灭 6 清晨,杂乱拥挤的街道从昨夜安详的梦中惊醒过来。太阳还没有出来,人声鼎沸,车来人玩。吆喝声,口哨声,讨价还价声,混成一盘黏糊不清的酱。当地人很喜欢吃各种 分卷阅读92 各样的酱,蓝色的,紫色的,红色的——都是深色的。 嘈杂声里都是听不懂的方言,英语都不是,听不懂里面的人情世故。 都为生计在奔波。都想要好好地活下去,体面地活下去。 在早晨的商市里,慵懒的黑人也放快了脚步,你追我赶。迟一步,街边的露天摊位就被别人抢去了。一天就只能走街串巷,游手好闲,一卡瓦查都赚不到。两个身强体壮的年轻人若是同时赶到一个摊位租赁点,互不肯相让,少不了一番拳打脚踢。打架的姿势也是从中国人那里学来的,是李小龙的招式。腿半蹲,两个捏紧的拳头一前一后不停摆动,趁对方不注意,一拳打在脸上。被打的人不肯吃亏,作势还击,临门一脚,重重还了对方一拳。 功夫也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比语言、文字、思维模式传播得还要快。功夫可以御敌自卫。在弱肉强食的野蛮里,人人只求自保。 后面招式不够用了,两人就张牙舞爪厮打在一起,滚到泥土堆里,只能用蛮力。没有招式的厮打,看热闹的人都没有。各人都很忙。最后那一个没有倒地的,便开始摆摊做生意。倒下的那个躺在尘土飞扬的路边,眼睛闭着,额头带血,睡着了,或是死了,无人问津。 被打死了,生一场疾病死了,饿死穷死了,都是一样的死。活着的时候穷困潦倒,生命没有意义,死了,就更加没有意义。好比死了一只鸡,一只羊,一头牛。或者还比不上这些牲畜。死了一只鸡,一只羊,一头牛,是少了食物,日常生活里必不可少的东西。死了一个人,那是少了一张嘴。入不敷出的时候,少一张嘴也是好的。 这个时候,文思是清醒的。暂时忘却了男欢女爱,一心扑在了生意上。男人一生下来,便是带着使命的,要争个高低。自古美女爱英雄。谁不想成为英雄? 这样的时候是很少的,大多数时候还是沉浸在对欢欢的思念里。他骨子里便不是一个争强好胜的人。他倒是希望自己现实一点。利益熏心的人从来不会优柔寡断,瞻前顾后。他真是一个可悲的人,背负了一个男人的使命,心里又有另外一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世界。 一日之计在于晨。头顶铁盆的妇女,左手扶着铁盆的边缘,右手牵了一个小男孩,男孩手里牵着一个年纪更小的妹妹。铁盆里是几箱纯净水,在路边兜售,比超市里便宜多了,一卡瓦查一瓶。小女孩大大的眼睛,一层毛发像是被火烧焦一般,色泽暗淡,凌乱不堪。 一个电话让两个中国来的年轻人喜出望外。 “文思,有一桩大买卖来了。你猜有多大?”周新接完电话,笑出了声。一跃,坐到了柜台上,翘着二郎腿,颇为得意。 “公司有多大吗?还是单子有多大?”文思屏声静气问周新。 周新还没有听清楚文思的话,就急急说道:“把我们的库存都包下了。我算了算,足足抵上我们一个月的利润了。今天真是走了狗屎运,还有这样的好事。每天就把货款打来,收到货款马上发货。” 文思也笑得合不拢嘴。两人对望一眼,苦尽甘来的意味。 只是一个小小的甜头,还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呢!只希望这样的大客户能多来几个,财路亨通。 “绝对要喝酒庆祝。这是你的功劳。”文思兴奋地说。 “喝什么酒,庆祝什么?”韩依来了。两个多月了,她坚持周内都过来,一天都不落下。外人只以为他们雇佣了一个看店的人。韩依没拿过一分钱的工资。她上班似的天天往这里跑,是别有居心。 “韩姐,你来的正好。店里接了大订单,我们三个人哪天好好吃一顿!”周新已经改口了,亲切地唤她韩姐。没有任何目的的付出,很容易被人接受。周新甚至不记得自己在文思面前说过韩依的坏话,让他离她远点。 “恭喜你们啦。确实是个好消息,要不就明天吧。去你们那儿,我提前去把菜做好。明天一早我去黑人集市里买几条鱼,那儿的鱼又便宜又新鲜。难得去一次,我多买几条,放冰箱里冻着。”韩依也跟着他们乐,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看。 文思不响。韩依辛辛苦苦围着他转,为了他,把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以前靠卖弄风情为生的她,怎么也预料不到,她会变成一个勤俭持家的女人。她就想做给他看,她是一个勤俭持家的好女人,可以与他患难与共。只是还没有家,因为他不爱她。 总有一天,他会回头的。她对自己说,凄然而决绝,像一个负气的小孩子。 她在等待他转身。 那一天,韩依做了一桌的好菜。三人酒足饭饱,很是欢畅。 第二天中午,满满两车的货物已经装车完毕。周新回房整理证件,准备出发。他急忙从房里跑出来,捶胸顿足:“完了完了,我的工作签到期了,变成黑户了。出了卢萨卡,关口有移民局的人例行检查,不是要我去送死吗?” 文思蓦地生出一阵感慨。时间真快,来赞比亚已经两年半了。他比周新早来了半年。 “谁让你去送死了!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看把你急的。你 分卷阅读93 去不了,就换我去呗!”文思把送货清单从电脑里打印了出来,放进自己的公文包。 “我也要去。”韩依的声音响起,喜悦之色不言而喻。 “你去干嘛?会有移民局的警察蹲点检查。你还是留在店里吧!”文思极力制止,接着又说道,“你还是走吧,回国去,或者去别处找一份工作。总之,不要来这里。整天跟着我们,我们也不会给你发工资。别浪费了你的时间。” 他还是要赶她走。她心里有些难过,面上仍带着笑容。这才是他真实的一面,赤城,率真。 “不发工资也行,给我口饭吃就行了。饭我给你们做,只需要你们提供一点儿米就行了。要求不高吧!”韩依顺着文思的话道,“证件我是天天带,就在包包里呢!随时可以出发。” 她把一箱路上喝的瓶装水搬到后备箱里,看着文思,央求道:“就让我去吧!” 周新也帮忙说话了:“就让韩姐去吧。两大车的货,不好有一点闪失。这黑人司机是靠不住的。两个人总比一个人稳当点。”韩依冲周新一笑,感谢他的帮腔。一番圆场的话里,也带着私心的。看似无所求,其实各怀各的私心。文思一启动车子,韩依立马坐上了车,高高扬起嘴角:“梁文思,你休想摆脱我。” 车子驶出了卢萨卡,两辆货车跟在后面,一小两大,三个点在一马平川的原野上缓缓前行。万里晴空,一朵朵白云好似洁白的棉花糖,可以含在嘴里,微微的甜。那天空蓝得能拧出水来,连耳边的微风也是甜的,吹在舌尖上,沁人心脾。 文思想起了那一日,也是这样开着车驰骋在原野上,欢欢坐在他的左边,一起奔向维多利亚大瀑布。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就那么几日,成了他今后永生的回忆。 心里酸酸的。为什么美好的时光总是一去不复返?现实里无法拥有,只能去记忆里寻找。回忆再美好,都有退而求其次的意味,是妥协的无奈。 回忆只是镇痛剂。有的人一辈子都需要回忆,便是疼了一辈子。 你在想什么?眉头蹙那么高,有什么不开心的事?韩依望着他,问道。 “我在想一个人,心里的一个人。很想她,想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在干什么,心情如何。”文思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变得无限温柔。 那个人自然是欢欢。他在想欢欢,失魂落魄。可是他竟然当着她的面说,感情流露,完全不在意她的感受。他兴许就没有把她当做一个女人来看。 他的人就在眼前,他的心却不知飘到哪里去了。她心里更酸,说不出的委屈。 “你那么想她,为什么不去找她?”她轻声地问。 “不是不想。是不能。” “为什么不能?” “……” 对话无疾而终。 在卢萨卡的近郊,路过一个垃圾焚烧场,大片的垃圾堆积如山,五颜六色的塑料袋,大大小小的瓶瓶罐罐,弥漫着刺鼻的气味。有五六个孩子,衣衫褴褛,头顶是湛蓝湛蓝的天空,在垃圾堆里翻腾,用小手不停地挖。在垃圾堆里翻山越岭,终于找着了一口吃的,解了一天的饥。孩子的脸上看不清是什么表情,太远了。车子从边上一闪而过。 两人朝同一个方向转过头去,望着饥肠辘辘的孩子,一时都没有言语。 到了一个加油站,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竹竿一般瘦瘦高高,看不出年纪的男人。这一段路车子不多,开了好久才见一个加油站。空荡荡的加油站,竟然一辆车子也没有。工作人员坐在水泥地板上,睁着一双大大的慵懒的眼睛朝我们观望。车子开到跟前,他才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尘。 忽然之间,一群衣衫不整的孩子跑了过来,是从加油站后面的茅草屋里跑出来的,有十多个,每一个都赤着双脚,焦黄的头发上有一层的灰。一颗颗土黄色的小脑袋在车窗外面攒动,小手趴在车窗玻璃上,五指在窗玻璃上滑动,留下一个个湿湿的黑手印。像一个个失了人性的小僵尸。 文思停好了车,伸手正要打开车门。韩依一把拦住了文思的手:“别开门。他们是强盗,会把我们车里的食物抢劫一空。”说着韩依回头瞄了一眼后座的几袋食物,有面包、饼干、香肠、方便面…… 文思从韩依手里挣脱,不禁想笑:“你还怕起了小孩子。不过是一群饿得发狂的小孩子,有什么可怕的。” “不是怕。这一帮野孩子,你看看他们,真是太脏了,你开门,他们一定会一拥而上,把我们的食物都抢光。我们喝西北风啊!”韩依不由地把这群孩子同刚才在垃圾堆里看到的孩子想到了一处,在垃圾堆里打滚的孩子,黑炭一般的小小身躯也是垃圾的一部分。她手臂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真是太脏了,比猪圈狗窝还要脏。此刻她是一个穿着体面的知荣辱的有钱人。 她忘了她以前也是一样的脏。一回神,又好像是想起来了,什么都想起来了。她记得陈兰和她说过:若不是因为醉,如何能倒在那一个个臭男人的怀抱里?那是泥潭,是万劫不复的地狱,一旦涉足,再也回不了头。脏 分卷阅读94 了就是脏了。老都老了,还是脏的。到死都是脏的。 这是原话,一个字都不差。为什么会记得这么清楚? 因为她也是脏的。 那群孩子的脏可以洗掉,换一身衣服,便是体面的孩子了;她身上的脏却不一定洗的掉。她忘了。人都是健忘的,无可厚非。 都是从垃圾堆里爬出来的人。哪一个能是完完全全干净?对于那群孩子而言,脏是必然,垃圾堆里有残余的吃食。别人吃剩的,丢弃不要的。他们捡起来,重新放回嘴巴里。脏是地面上的垃圾,是吃回到肚子里的营养。 曾经的韩依,接待服侍各色男人是为了生存,为了更好的生存。不单单是为了糊口。脏也是必然,因为是谋生的手段。 殊途同归。 人一生下来,总有一段时间是脏的。自身的局限,现实的无奈。熬过了那一段日子,再用生命里的另一段日子把身上的污垢一点点清洗下来。所以世人都爱洗澡。没有人愿意永远活在肮脏里,如果可以选择的话。 脏一段时间,干净一段时间,也就是一生了。 他们还是幸运的。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来日方长,有什么是洗不掉的?都能洗掉,只要肯褪一层皮,一切皆可焕然如新。如果两者的顺序弄错了。前半生是干干净净的,后来才染上污秽。没时间洗了,来不及了,就只能带着肮脏死去。这样的人,灵魂还会干净吗? 生前悔改,死后才能得救赎。耶稣是这么说的。 也就是说,韩依和那群孩子还算幸运的。 文思不听劝,执意开了车门,门就被他们堵上了。文思挡在前面,提了一袋吃的,把他们引到了一处空地里。一个个目不转睛地盯着文思手里的食物,听文思的话,站成了一排。文思依次给他们发东西,每个人都拿到了一样食物,笑容浮上了脸颊,天真,无邪。 韩依站在远处观望,文思今天穿了一件蓝格子的衬衫,浅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运动鞋。她一辈子都会记得这个场面。这个面色忧郁,眼神深邃的男子,对着一群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非洲孩子,拍手唱歌,与他们亲近。 连背影都这么好看!韩依望着文思的背影,傻傻地,粲然一笑。 在爱里走向毁灭 7 过了第一道检查关口,两个穿灰色制服的警察走过来,用手拍打玻璃,示意文思把车停好。韩依心想这下完了,手心直冒冷汗。打开车窗,那人把文思的驾驶证拿了过去,横竖对比着,照片与本人无异。探头进来望了望车里有没有可疑人员。没有。找不出问题来。那人只得手一挥,放他们走。 车子开出了他们的视线。韩依惊魂甫定,叹口气道:“还以为是移民局的人。不就一破交警,把我吓死了。” “证件都齐全,怕他们做什么?赞比亚好歹也是个法治社会,不会无缘无故抓人。”他若无其事地说。 “也不怕他们抓我。就算是把我抓去了,我也有脱身之法。”她故作镇静,仍心有余悸。手一摸,额头竟出了汗。总以为自己是天不怕地不怕,没想到胆怯至此。 在夕阳西下之前,到了客户的营地。是一个英国的老头子,满头雪发,很有英国绅士风度,非常热情地招待他们。一见了文思,就欣喜不已,满口夸赞:“啊哈,是中国人。我就是喜欢和中国人做生意。中国人努力、诚实、勤奋、上进。就我认识的中国人里面,很难找到好吃懒做的中国人。中国人是世界上最勤劳的民族。” 英国老头同文思亲切地握手,又热情地与韩依问候。 文思禁不住一番夸赞,神情喜悦:“我们中国人以前很穷。勤劳,是因为我们以前是贫穷的。只有勤劳才能改善贫穷的局面。” “还能比现在的赞比亚更穷吗?穷人不一定是勤劳的人。你们勤劳,是因为你们是一个优秀的民族。” 两辆货车开到院子里,英国老头让手下的人开始验货,他领着文思和韩依来到了办公室边上的一间会客厅。水晶吊灯,舒软的皮质沙发,淡雅昏黄的瓷砖,一切都布置得很雅致。周新交代过,客户是Mr. Roberts。 文思和Roberts畅谈起来,谈天说地,风土人情,世道好坏,都能聊上一二。十来分钟以后,便有一个年轻的小姑娘端来了三杯咖啡。一人一杯放在他们前面。韩依一抿,苦极了。原来还没有放糖。 Roberts看到韩依一脸苦相,哈哈大笑:“亲爱的,你不能喝苦咖啡,还是等一等,我让她拿糖来。”嗓门真大,高声一吼,那小姑娘立马就端了一个小盘子出来了。盘子里放了糖及一个小勺子。Roberts是经常这样喝咖啡的。他说自己太胖了,减少吃糖对身体有好处的。 文思将就着喝。对坐在身边的韩依悄然说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韩依借机发挥,两个眉毛一高一低耸动,眉飞色舞:“我自然是吃得了苦的!只要是你能吃得下的,我也能吃得下。但是也得值得。明明一伸手就可以拿得到糖,还要硬着 分卷阅读95 头皮去吃苦。不是傻是什么?” 文思刚要开口说什么,韩依又抢先说道:“等有一天你落魄了,看我还会不会跟着你。跟着你到天荒地老。” “你是盼着我落魄?” “如果只有在你落魄的时候,你的眼里才会看得到我,那么是的。”韩依饶有风趣地说。 心里却是认真的。现在他的眼里心里全是那个女人,没有她一丁点的位置。怎么插也插不进去。跟了他这么久,不求回报地付出,她连第三者都算不上。她真愿意他从此就落魄了,一无所有。然后她才有可能把他绑在身边。 只是这么一想,她终究还是盼他好的。 所谓的无私的爱和付出,不过是为了成全自己的私心罢了。 “你赶快清醒吧!理智一点!不要再跟着我们了。回了卢萨卡你就另寻出路吧!我不想耽误你的青春,荒废了你的年华。现在不听,以后了你若是再来怪我,我绝不对你有半分的歉疚。” 文思义正言辞,韩依脸面上有点下不来,凑在他耳边柔声说道:“人家萝卜丝先生还看着我们呢!你干嘛在这儿说这些!要说也回去说。我又不是听不懂。” Roberts打断了他们的私下密谈。他很喜欢同文思谈话。对于他提出来的任何问题,文思都能对答如流。 韩依就有点尴尬了。坐在那里不说话的时候,气场倒是很足的。一开口,要么就是想不出合适的单词了,眼珠子直打转,要么就是单词说出来了,时态和语法全部错了。人家老外其实也不会太关注什么时态语法的,意思能懂就行。韩依是底气不足,先自怯了场。 她那时候在赌场和Peter用英语聊天,是说什么都对,说什么Peter都能理解。到了别人那里就不行了,失了信心。她发现她还是闭口不说坐着更为显得优雅。 喝完了那一杯苦咖啡,韩依以为可以走了。Roberts偏偏不遂她的意,邀请他们两个去参观他的家。到了才知道,此“家”非彼 “家”。 明明就是一个庄园。 车子从一个白色拱形的小门里进去,小小的门背后确别有洞天。车子从门口开到房屋跟前,足足开了有十分钟。从弯弯曲曲的林荫小道上开过,两旁是参天大树,枝繁叶茂,郁郁葱葱。四面八方不时传来小鸟清脆的歌声。六点多了,天色还未全黑,灰白的朦胧。幽静的林间小道带领他们通往一个人间仙境。 一路上Roberts向他们两人介绍哪里是他运动的地方,哪里是他晨跑的地方,哪里是他打猎的地方,哪里是他宴请朋友的地方。他家里还有一个小型的动物园,用铁丝网围起来了。 到了屋里,仍是金碧辉煌,满目光亮。走出来三个女人,Roberts站在中央向两边介绍道:“这是我的三个妻子。这是我的两位朋友。” 文思极力掩饰住惊讶,一一向三位夫人问好。大夫人上了年纪,是赞比亚人,肥胖丰满的身材显示了家境的殷实。这是原配夫人,是Roberts在赞比亚的根基和门面。二夫人是一位金发女郎,身材均匀,凹凸有致,年纪看上去比大夫人小多了,青春正当时。脸颊深深的轮廓很有西方女性的骨感美,是Roberts从英国带来的。三夫人也是一位赞比亚人,身材气质都不输二夫人,一头的蓬松卷发,浑身散发着非洲民族特有的野性和奔放。 “原来刚才路上的所见所闻,只是个前奏而已,这才是曲子的高潮。真是令我大开眼界!”文思突然来了句中文。应该是和韩依说的。没等韩依回复,他又回到了英文的腔调:“Roberts先生,你真是一位有福气的人。有三位美丽的夫人相伴,不是神仙,赛过神仙。” “什么是神仙?住在天堂里的人?上帝知道我有三位夫人,他可不会高兴的。他应该是知道的。所以我经常去做礼拜,虔诚地祷告,希望上帝原谅我。”说完,Roberts哈哈大笑。说笑话一般,炫耀他的财产和他的女人。 水果和甜点上来了,大家围坐在一起闲聊。 Roberts越说越得意,想邀请文思晚间一起去打猎。韩依一口回绝。她心想,怎么也得找个理由摆脱这个老家伙。 “亲爱的Roberts,实在是不好意思,我们此次来卡布韦,还有一个朋友要见。见面的时间就约在了今天晚上。我们需要告辞了。”韩依说了一串英文,别别扭扭,也不知那英国老头听懂了还是没有听懂。她拉着文思作势要走。Roberts实在留不住人了,便喊下面的人过来给他们拍一张合影,说留个纪念。三位夫人这时候便退下去了。 “咔嚓”一声,三人定格在一个画面里。韩依站在中间,左边是文思,右边是Roberts。 Roberts将他们又多留了十多分钟后,刚才端咖啡来的年轻姑娘拿了三张照片走来。一人一张交到他们手里。 “这萝卜丝先生家里不仅有动物园,还有照相馆不成?照片这么快就洗出来了。”韩依接过照片,眼前一亮,照片里的自己和文思站在一起,般配极了。 分卷阅读96 两人同Roberts告辞出来后,直奔附近的一个旅馆。他们打算在卡布韦住一晚。明日启程回拉萨卡。 车里只有他们两个人,空气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文思顾自开着车。 韩依最喜欢他们两人独处的时候,不会有人来打扰。 娇滴滴的声音在文思耳边响起:“梁先生,你真是有魅力!那萝卜丝先生都被你迷得……是男是女,都逃不过你这一关。怪不得我这样死心塌地地跟着你。今生今世,你就是我的生死劫,过了便成仙成佛。过不了便魂飞魄散。” 不管韩依怎么说,文思都没有理会。 到了旅馆,一人开了一间房间,分开住。这是预料之中的事。 想要走进他,一夜情是行不通的。她明白这一点,来日方长。 这一刻韩依似乎很有耐心。她坐在床上用剪刀仔细地剪着那张照片,把Roberts完美地从照片中剪除了。照片缺了一个角,她和文思紧挨着站在一起,宛若一对夫妻。她看着那张照片,不由地笑了起来,细细地,柔柔地。 她要把那些不相干的人都剪掉,只剩下她和文思。整个世界,只有她和他。 这是她美好的祈愿,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实现。 在爱里走向毁灭 8 回到了卢萨卡才下午四点多一点。一走进店里,周新就饶有兴致地询问起他们送货的情况。店里这个时候出奇的冷清,没有一个客人。周新坐在柜台一边,百无聊赖。韩依把随身包包往柜台上一搁,就去里屋拿来两瓶矿泉水。自己开了一瓶,还有一瓶递给文思。原来两人一路上都没有喝水,带去的矿泉水都喝完了。 “看把你俩渴的。钱也不是这么省下来的。”周新一边说,一边翻找一张已经开好的□□。 文思开了一路的车,稍显疲惫,一瓶水下肚,顿觉凉爽,坐在柜台后面闭目养神。周新嫌韩依的斜跨包包放在柜台正中央碍眼,就把包包拎到了身后的纸箱子上。包包上的拉链竟然是拉开的,里面装着的瓶瓶罐罐掉了出来,其中有一本护照。 韩依和周新两人你一眼我一语聊了起来。 “那客户原来是个英国老头,叫萝卜丝,很有绅士风度。人还蛮热情的,但是风流成性,有三个老婆。怪不得情愿留在非洲,也不要回英国去。回到了英国,看他还能不能光明正大地娶三个老婆。”韩依十分有耐心地同周新说起Roberts的光辉婚姻。 “要换成是我,我也舍不得回英国了。多少人挤破脑袋也要移民去英国。可是在非洲多好啊,古代帝王的福分也不过如此。”周新笑嘻嘻地说,艳羡之情不言而喻。 “那你想要几个女人啊!要什么肤色的?黑的,白色,还是黄的?”韩依好奇地问,开始做无端遐想。如果文思是Roberts,她也甘愿成为他一群夫人中的其中一个。只要能拥有他,她宁愿委曲求全。 她这样性情刚烈的女子,爱情却将她一点点软化。 文思把护照从地上捡起来,一页页翻开来看,惊呆了:“你怎么是黑户!旅游签入的境,也没有去补办工作签证。这次非得跟着我去卡布韦,万一你被移民局抓去了呢?还骗我,说你证件齐全。” 韩依忙伸手夺过她的护照,放回到包里:“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看把你急的。你这么关心我,莫不是已经爱上我了吧!”她一味逞强,不肯低头的个性。 “韩依,你不是小孩子。如果你一点也不顾及你个人的安全问题,没有人会关心你的。别再任性了。多为自己想想。我不值得你这样付出,真的!回头吧!”文思不厌其烦地劝导她。他今天有点累,几分厌恶之情涌上眉梢。他不知道还要说多少遍,韩依才会明白,才肯放手。 他是一个老师,而她是一个不听话的学生,一个很简单的习题,他反反复复说了很多遍,直到失了耐心。可是她还是不懂,按照自己错误的思路行事。他对她,开始感到反感。一个翩翩公子,不论有多么讨厌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爱他的女人,绝对不会写在脸上。然而他自己是清楚的。喜欢和讨厌,一个叫人欢喜,一个叫人忧愁。 她是七斤面粉调三斤浆糊——糊里糊涂。她永远猜不透他的心。她只知一味地、拼命地向他靠拢。她的爱如火如荼,势不可挡。她兴许不是糊涂,只是不愿去想其他。爱他,便义无反顾地走向他。没有道理可讲。不需要道理。她只要他。 她只知避重就轻:“如果我真的被移民局的人抓去了。你会来救我,会关心我,会为我担心,是不是?” “抓去便抓去了。关我什么事!又不是没劝过你。我没有这个责任非得去救你。你到现在还执迷不悟。”文思声色俱厉,像在训斥一个极不听话的学生。 韩依一怔,沉默了。竹篮打水一场空。时至今日,还是一场空。想不到文思无情起来,竟然这么无情。韩依一向喜欢用几句玩笑化解尴尬的场面。这一次,连一句玩笑的话,竟也说不出口了。心内一阵寒凉。 话都说 分卷阅读97 到这个份上了,说破了也好。从此不必将自己的一片真心遮掩。其实也没有遮掩。一直在尽力表达,就差把心掏出来给他了。 一鼓作气,韩依说:“梁文思,为什么我的一片真心,你就是看不到,听不到呢?我要怎么做,你才能明白?我的签证是有问题,我寸步难行,随时都有可能被抓到移民局去。为了你,我不愿回国,情愿胆战心惊地留在赞比亚;为了你,我将我的前半生斩断;为了你,我几乎天天跑到店里来帮忙,风雨无阻;为了你,我不计后果跟着你去卡布韦送货。为了你……” 说不下去了,有些顾影自怜。哽咽一阵,赌气似的继续说:“他们若是把我抓到移民局的监狱里去,去蹲监狱就是了。他们若是把我遣送回国,我买张机票再来找你。我就是要拼了命地粘着你!你拒绝我也好,你忽视我也好,但是你不能阻止我。” 文思无言以对,深深叹一口气。她的一片深情,滔滔如江水,他承担不起。而他偏偏又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 世间安得如意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刚才还有周新说话的份儿,现在没有他说话的份儿了。他一下子变成了局外人。文思和韩依简直当他是空气,在他的面前尽说些情感起伏的话。 他有些暗自神伤,有些羡慕文思。如果有一个女人能有韩依的一半,此般真心实意地待他,他宁愿减寿十年。 又一想,十年有点多。那就三年吧!他愿意用三年换一个真心实意待他的女人。如此一想,越发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他插上了耳机,用劲爆的音乐将他们的对话隔开。清清静静的世界,任由他们去爱,去痛苦。他心里没有人,所以他的心是他自己的。 韩依回到住处。 陈兰穿一件紫色的及地长裙,头发烫卷,盘在脑后,胸前的两座隐隐远山,遮遮掩掩,似有似无。背都驼了,还在强撑着最后一点妩媚。紫色眼影,带血的红唇。芳华已逝,妖娆一息尚存。 “这几天跑到哪里去了?不用说,肯定是去找你的野男人了。女人怎么就离不开男人呢?你真是一点都不聪明。倒贴都不要,你还紧追不舍,有什么意义呢?按我说,得不到的,就不要了。说不定,你的身后,也有个把男人追着你呢!从里面捡一个还算真心的,不就得了。矬子里头拔将军,总能找出一个像样的。” 韩依迎面走来,像是被当头一棒,不知所云。陈兰一贯的嘲讽口吻,韩依是清楚的。 她今天心情很不好。但是不愿意陈兰看到她的一丝一毫的失落。她气定神闲地回复:“我跟着他去送货了。顺便做一次短途旅游,旅途非常愉快!只是你--好像心情不大好。又没有人招惹你,还是看开点吧!毕竟都是过去的事了。” 上次一起喝酒,陈兰口中提到的那个折磨了她一生的男人。想必就是他了,害得她晚景凄凉。 “用不着你来劝我。你连自己的男人都搞不定,还有脸来和我说三道四了。我要什么男人没有?论道行,我比你深。” 听了陈兰的话,韩依直想笑。他们又不是在比赛,看谁追男人更厉害。 走上台阶,韩依惊讶得瞪圆了眼睛。那张红木躺椅,正对着大门,陈兰经常在那儿半躺着,回忆她的前世今生。那是她专用的躺椅。红艳的色泽,精致的纹理,老旧的款式,她多么像那张过时了的躺椅! 现在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十分年轻的男人,样子长得俊朗--年纪轻轻的男子,再丑都是美的。莫不是陈兰的小男人了!两个人在一起,他都能叫她一声妈了。或者比他的妈还要老一些。 她是在向她宣示吗?证明她对男人更有一套,老少通吃,不管是为钱还是为爱。 唉,一个可怜的老女人! 等到韩依走近了,他方才款款起身,脸上是谄媚的笑。因为年纪轻,那谄媚的笑容就显得更加轻贱。五官生的伶俐,虽是男子之身,带了几分的阴柔之气。看着总不像是正派的人。 “初次见面,幸会,幸会。”他双手交叉着放在身前,很有礼貌地同韩依打招呼,像酒店里训练有素的服务生。这般殷勤,韩依却不理会。一看就知道是“鸭”,说得好听点是午夜牛郎。鸭也分三六九等。兴许是在这一行里干的久了,韩依一眼就看出,此为下等货色。 此刻她眼里哪里还能容得下别的男人,处处不是文思的好?文思是斯文,是有修养,是与人不争。和这种阴柔的邪气自是不同。可是今天文思又伤了她的心。她情深义重地说了那一番话,向他表明心迹。而她听了什么也没有表示,掉头就走。 韩依不去理他。他的笑容也收住了,好奇地打量着韩依,说道:“我还以为这里永远都不会有别的女人。陈兰,是你的朋友吗?怎不和我早说一声!真是的,害我怪紧张的。” 他一开口说话,阴柔的一面就发挥到了极致。真是不忍听下去。 “还以为你今天不回来呢!我就让他过来陪我了。屋子太大了,一个人不敢住。最近也不知是怎么了。”陈兰只顾自己说话,不去看他,只对韩依说,“怎么以前 分卷阅读98 也不都是这样的?也不知是怎样熬过来的。他很久没有来过了。这一次,是我主动唤他来的。我想他来,他就来了。” 陈兰自顾自笑了,笑得不合时宜,不合常理。 以前一个人住久了,没觉得寂寞。后来韩依来了,带着她的一腔热情,带着她对一个男人的痴心。□□裸的爱恨情仇,哪个人能淡然到不受感染?譬如是两个闺蜜,一个恋爱了,没有恋爱的那个也会觉得春心荡漾。 韩依一来,把陈兰的七情六欲也带来了。 韩依脸色仍旧镇定异常,心里早已翻腾了一通,她忍不住要去想:老牛吃嫩草。 “只当我不存在就是了,不用顾虑我。一个租客岂敢扰了房东的好事!你们慢慢聊,我先回房了。” 她们两个人,谁也休想去讽刺谁。都是离不开男人的女人。 回到了房中,韩依不由地去揣度,陈兰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究竟经历了什么?那个折磨了她一生的男人又是谁?她的行事作风未免也太离奇了一点。 在爱里走向毁灭 9 日上三竿,韩依还没有起床。她懒懒地躺在床上,心绪不宁。昨日文思的话还一遍一遍在她耳边回响。好像一整夜她都没有睡好,眼睛浮肿,很是疲惫。 他的几句话,她想了一夜。 完了还无果。他的话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她是没有一点机会的。她不是听不懂。 可是他的眼神,他的语气--分明还有留恋,有怜惜,有不舍。她见识过的男人多了,她看得出来。 莫非他的心里也是有我的?只是他还没有意识到而已。韩依忍不住要去幻想。 人都是这样的,总不能百分之百的准确地把生命里遇到的人编排个轻重先后。有一些人,你一生都不曾真正关心过,等到失去的那一天,才恍然觉悟,原来那是生命里最重要的人。 韩依想到这儿,有点心酸,还有一点自负。她已经可以想象的到,未来的某一天,文思发觉她才是他生命里最重要的那个女人,但是那时候她已经离开他了,他那万般悔恨的模样。会有那么一天吗?为了使那一天真的可以发生,她还得继续付出。 男女之间,好比朋友之间,一个真心实意,另一个不会熟视无睹。迟早而已,他一定会看见的。 男人都是犯贱的,只有等到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翻来覆去,已无半点睡意。思来想去,她终究还是伤心的。兴高采烈地跟着文思去卡布韦送货,冒着被移民局抓进监狱的风险,只为了一段和他单独相处的时光。而他呢?竟然说出了那样无情的话,将一切希望都斩断。他不肯给她留一丝一毫的希望。 日头这样烈。Lulu正在院子里生火做午饭。韩依穿着睡衣就在院子里晃荡。 Lulu从外面树林里捡来的柴火堆满了院子一角。他有时候出去散步就会稍一点回来。一日三餐都靠这些柴火。陈兰曾经给他买过一个煤气灶。用的时候很方便,比起生火烧柴容易多了。用了两个月,煤气用完了,陈兰也不管了,让他自己去换煤气。他跑到市区里一打听,要七百卡瓦查一桶煤气。Lulu再也不用煤气了,空瓶子放了好几年。他说从来没有为烧饭花过钱,宁可烧柴做饭。 在大太阳下面生火其实不难。太阳一出来,温度就节节高升。Lulu很熟练地在火柴盒子边上一划,燃起一根火柴,放到干柴干草下面。火势很旺。 韩依坐在台阶上,手托下巴,目光无神,心里有说不出的烦闷。 “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呢?”韩依第一次问起Lulu的家庭情况。 Lulu说起他的孩子时,有一种不由分说的喜悦。喜悦之情一闪而过,转为沉重的低吟。活到一定岁数的老人,都是沉重的,因为经历的太多了。Lulu是一个相当节约的老头。老婆去世了,三个女儿都已成家,他成了孤家寡人一个。三个女儿轮流来探望他。每次来,象征性地带一点菜蔬水果,以表孝心。 “他们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我的大女儿嫁给了一个农民,家里有几公顷的土地,可是没有一年土地不是空着的。土地一年一年地荒废,杂草长得比人还要高。女婿太懒了,只靠女儿在田间劳作。二女儿嫁给了一个司机,他们的日子也过得不好。”Lulu似乎在抱怨,又似乎是在陈述一件事不关己的事。此刻他是淡定的。 曾经如花一般绽放在他身边的三个女儿,如今一个个都过着穷困潦倒的日子。如花般凋零。在非洲,贫穷家庭里的女人是不幸的,不仅仅担负了生儿育女的责任,还要担负起家里所有的家务劳动和农活。有钱的男人尚且三妻四妾,女人的地位是低下的。 美丽的女人花,若是扎根在非洲,就要适应贫瘠的土地,干燥的空气,炙热的烈日,无情的男人,繁重的家务,匮乏的物资。非洲的女人花,如风中漂浮不定的蒲公英,来去不由己,轻贱的命。 “那么三女儿呢?她嫁给了怎样的一个人?”韩依追问。 Lul 分卷阅读99 u先是一阵沉默,而后款款道来。原来三女儿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土皇帝。那土皇帝在这个贫穷的区域有钱有权,看样子三女儿是富贵命。 可是Lulu诉说的时候,眉眼之间如乌云笼罩。韩依便也看出来了,嫁给了土皇帝也不一定幸福。 幸福这个词,飘忽而遥远,太奢侈,不适合用在这里。在韩依的一再追问下,Lulu把故事细细吐露。那三女儿嫁给了土皇帝,表面看起来风光无限。实质上,一肚子心酸苦水。那土皇帝的年龄比Lulu还要大九岁,至今为止一共取了八个女人。死了两个,六个尚存。Lulu的三女儿是最小的老婆,还没有生育。土皇帝的第三个老婆为人尖酸刻薄,处处与她作对。背地里,她不知受了多少的气。人微言轻,只能默默受着。 三个女儿,都是轻贱的命。 多亏了这个和尚一般的老人陪着陈兰。 “圣诞节快到了。Madam,你不需要去置办一些食物吗?这是隆重的节日,一般的家庭都会买很多的食物,在节日当天大吃大喝一顿。我昨天去市中心买了点东西,看到超市里有高高的圣诞树,还有圣诞老人,非常热闹。” “这是你们的节日,不是我们的节日。我们中国人是不过圣诞节的。”话说的快了,发现不对,又纠正道,“也有人过圣诞节,就是那些基督徒。在中国也有基督徒,不过占极少数。其余的人,不过是借着节日的喜庆寻乐子。圣诞节的真正意义,没有多少人知道的。” “圣诞节是不分国家的,理应普天同庆。神爱世人。不论是哪个国家的人,神都爱。”水烧开了,Lulu往一只小圆锅里加玉米粉。他的丰盛的午餐就是玉米粉加一盘小鱼干。 细细长长的黑色小鱼干一入油锅,扑鼻的香味混合着强烈的腥气,从墙院上随风飘散。 Lulu仍在说着:“Madam,圣诞节是全世界的节日。中国人也应该庆祝圣诞节。” “全世界的人都在庆祝圣诞节,也和我没有关系。大家都在凑热闹,我才不要跟着凑热闹。我一个人,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Lulu,我心情不好。感觉不到一点希望。什么都不想做。我这个时候应该在文思的店里,帮他搞卫生,理货,给他们做饭吃。可是我今天一点力气也没有,睡到这么迟才起床。休息了一个晚上,我现在却感到很累。”她自顾自发泄着。她知道Lulu听不懂,所以便有什么说什么。 “Madam,你看看头顶的太阳,多温暖!还有蓝天白云,多么美丽!为什么不高兴?午饭吃得饱一点,再饱饱地睡一个午觉。醒来,心情就会好了。世界上令我最享受的事情,就是吃饱了睡饱了。” 坐在太阳下面,浑身晒得热气直冒。韩依用手挡着额头。她也听不懂Lulu在说些什么。各人说各人的。言者有心,听者无意。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怎么没去找你的男人?”一个刻薄而尖细的声音,是陈兰出来了,站在韩依身后。 韩依一听,没好气地回答:“你的小男人呢?春宵一刻值千金。不会是还没有起来吧?真没看出来,你还挺有魅力的。” 嘴上虽这么说,心里厌恶至极。因为那个小男人,韩依打心眼里瞧不起陈兰。 她是好不容易走上正途,而她还在泥泞里,泥足深陷。她看到她,就好像是看到了自己的过去。 “你也来嘲笑我?男人的瘾,你比我大。我不过是挥一挥手,他就点头哈腰地来了。而你呢?死缠烂打的,人家还嫌你烦。你不停止,我怎么会停止呢!他天一亮就走了。他是很听话的。一直都是。”前半句带有挑衅的意味。 听了这话,韩依更是心里来气。 忍住。她清了清嗓子,脸上浮出笑容:“爱一个人,真的很辛苦。把整颗心都掏出来了,可是还不够。从来都不知,这条路会这么长,这么难。原以为为了他,我可以什么都不怕,什么都不顾,其实不是这样的。我害怕,我付出所有,最后还是换不回他的心。” 言语间,她要和陈兰撇清关系。她和她是不一样的。爱和性怎么会一样呢? “你天天往他店里跑,难道是热脸贴冷屁股吗?就是再冷,这么久了,也该被你捂热了。你确定他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吗?” 韩依默不作声,低着头。她实在不知道如何回复陈兰的问题。 陈兰笑出了声,笑声里尽是嘲讽:“你这样值得吗?为了一个不爱你的男人。” “值得。因为我从未想过值不值得这个问题。天平的两端,我不知道那一头有多重,或者有多轻。如果那一头太轻了,我就把加在上面的砝码都拿掉,把我自己也归为零。这样,天平就不会倾斜,永远都是平衡的。” “你真糊涂!世界上难道还有无私的付出?你为什么那么糊涂呢?为了一个心里没有你的男人。”陈兰真觉得不可思议,觉得韩依是不可思议的傻。但是她在韩依的眼里看不到一丝一毫后悔的痕迹。她又开始疑惑。 陈兰嘴里支支吾吾在说些什么,不大听得清。 分卷阅读100 她说:“如果可以,我也愿意像你一样糊涂。糊糊涂涂去爱一个人。不求回报,也就没有了那么多的算计。可是时间不会走回头路!我这一生,回不了头。” 韩依没有听见。她是说给她自己听的。 “没有想过放弃?”沉默了半响,陈兰又说。 “没有想过放弃。我只是心里难受,想停下来,好好想一想。现在放手,算什么?两头都到不了岸。我就不信了,他梁文思难道是铁石心肠?” 不撞南墙不回头。她暗暗在和自己较劲。一个夜行的人,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陈兰开始剧烈地咳嗦,声音低沉而嘶哑。病得不轻。她向Lulu捎去一个眼神,Lulu心领神会,进屋里把陈兰的专用躺椅搬了出来。 生病了身体虚,躺在大太阳下也不觉得热。陈兰只觉得阳光太烈,睁不开眼睛。但是身体是舒服的,一览无余地舒展开来。她心里藏了太多的秘密,所以总觉得累。她从来不向外人说起,没人可说,她也不愿细说从头。说不出口,还得负重前行。人这一辈子,活得真累。 Lulu被他们隔离开来,因为他一句中文也听不懂。 他静静享受着他的午饭,猜想,她们两个人只是说些日常的闲话。女人之间的闲话家常。风平浪静之下,哪里晓得她们所说的,尽是关乎爱和坚持,恨和原谅。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甚至不确定世间是否真的存在着这些东西,就是这些东西,真真实实地主宰着每一个人的命运。 “那个人只爱你的钱,并不爱你。我一眼就看出来了。难道你会蒙在鼓里?”韩依好言相劝,“没有爱情的交合,难道你不觉得恶心吗?” 虽是相劝,并不完全是好言。言语带刺,陈兰咳得更加厉害了,喘不过气来。 “你以为干了这一行的女人,还会有干净的一天!你做梦!一辈子都是脏的。想到自己都觉得恶心。不如不要去想的好。人生在世,不过为名,为利,还有欲望的驱使。各人都只图眼前,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有什么可相信的!这是一个没有信仰的时代。及时行乐,死而后已。还要去想这些的话,还能活下去吗?还能活下去吗?”陈兰耸耸眉头,言语带刺,毫不留情给予还击。 好不容易一只脚快要爬出泥潭了,她又把她拉了回来。两个人一起坠入悬崖,谁也休想逃出生天。她恨她的自甘堕落,恨她还要拉着她一同堕落。 “你是没的救了,但是不要拉上我。即便他不要我,我也不会再回去那条老路。伺候了那么多的男人,还没有真真正正地做过一回女人。太可悲了。” “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你当然听不懂。你根本就没有真真正正爱过一个人。找一个年轻的小男人来供你消遣,是不是很有趣?哼,你知道,一心一意为一个人付出是什么滋味吗?在他的身边兜兜转转,只为博得他一个青睐的眼神;只因他说了几句冷漠的话,整个世界都变冷了。你有过这些感受吗?”韩依言辞犀利,嘲讽和讥笑显露无遗。 “你闭嘴。有些事,没有经历过,就没有发言权。你不要给我乱扣帽子。陈兰一激动,气血上涌,一阵剧烈咳嗦,吐出一口带血的痰,红褐色的一团结在水泥地上。” Lulu将一团搓得圆圆的西马握在手里,停在半空中。雪白的玉米粉,乌黑的手指。烈日下的一双眼睛,也像是黑夜里的猫头鹰的眼睛,炯炯有神。他意识到,这不是一场日常的琐碎的谈话。她们激动的表情,像是在吵架。他好奇地听着,看着,静观其发展。 “那么,你经历了什么?能和我说说吗?”韩依的语气明显软了下来。 想必都是有苦衷的。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 陈兰侧着身子,靠在躺椅扶手上,心绪渐宁。前尘往事,如烟如雾,涌上心头。她在回忆,那眼神忧伤而深邃,仿佛穿越了时光隧道,看到了许多年前的自己。到了这个年纪,走过了很多的路,穿过了很多座桥,看过了数不清的风景。一回首,才知已经走到了人生的边缘。大半辈子,都抛在了身后。她第一次这么细细回忆过往。 “我一味作践自己,嗜烟酗酒,活得不像个人。我以为这样,就可以忘掉一切。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躲在非洲,隐姓埋名,不敢回去。我其实是个胆小鬼。我连面对的勇气都没有。”她苦笑,大笑,笑得畅快淋漓,撕心裂肺。 韩依老早就猜到,这个异常古怪的女人,一定有着非同寻常的经历。她拨开云雾,一步步引着陈兰说下去:“你想要逃离什么?为什么不敢面对呢?有什么话藏在心里,说出来吧。说出来,你心里也好受点。” “那一年,我二十岁,实岁二十,虚岁有二十一了。我是追随着爱情来到这里。可是我爱的人,硬生生逼我去和别的男人睡。他……把我当成赚钱的工具。我好恨!”陈兰面目狰狞,五官痛苦地扭成一团。她哭了。再也说不下去了。 故事才刚刚开了个头,二十岁。然后呢?后面的剧情有千万种可能。好不容易撬开的嘴巴,一旦闭上了,怕是再难打开了。韩依为了缓减陈兰 分卷阅读101 的痛苦,把话题往别处引。 “他会把自己的女人往绝路上逼?我相信,一开始,他肯定不是这样的。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我们认识的时候,我才只有十八岁。” “十八岁。”韩依重复了一声,想起了自己的十八岁。她十八岁的时候是一名出色的舞女。混迹在交际场所。灯红酒绿,处处生辉。梦一般的日子,现在想来是噩梦。那时候太小了,什么都不懂,以为是美梦。 “然后呢?”韩依迫不及待地追问下去。Lulu吃好了西马,搬来一张小板凳,坐在陈兰的躺椅边上,做一个哑巴听众。他什么都听不懂,他只是用语言以外的方式去感知。陈兰轻拍Lulu的肩头,让他去端一杯水来。细说从头,这个故事很长。她喝了水,平躺着,平静下来,沐浴在阳光里。 在爱里走向毁灭 10 风也静了,往事如烟,飘飘渺渺,重现在眼前。韩依只记得陈兰说了很久的话。这些封尘的往事,陈兰还是第一次和别人说起。往事埋藏得太久了,已经发酵变了味儿。事还是从前的事,只是说起来,再不是从前的那个感觉了。韩依听得很认真,很专注。当陈兰打开心扉,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开始诉说。韩依不得不竖起耳朵,全神贯注聆听。 差不多有三十年了,我在上海南京路的一家服装店上班。那一年,我十八岁。 世界有名的繁华商业街,比得上纽约的第五大街、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伦敦的牛津街、东京的银座,是世界一流的商业街,是有钱人购物的天堂。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游客从店门前经过,能进来店里逛一逛的顾客,数也数不清。我每天都在接触形形色色的人。 服装店很大,一共有十个导购员。我们训练有素,不论何时,脸上都带着自然亲切的微笑。客人在挑衣服的时候,我们站在一边,自然地打开话题。话题都要围绕着客户的需求。也不能逼得太紧,要给到客户足够的私人空间去决定,买还是不买。客户如果试鞋子,我们就得蹲在地上,为客户脱鞋,穿鞋。能在店里买得起鞋子的顾客,一般都是有钱人。不是有钱人,也是即将成为有钱人。和顾客聊得开心了,他们还会给小费。我收到过不少的小费。 人与人的缘分,就是这样稀奇。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织交融的百年老街,十里洋场,我们注定了会在这里相遇。茫茫人海,两个人,是上辈子积攒下来的缘分,只看一眼,便把今后余生都欣然托付。 陈生第一次来店里,什么都没有买。我也不知道他来过。人太多了,无数张面孔,根本记不住。第二次,他又来了,买了两件外套,一双鞋子。刷卡的时候,我恭恭敬敬地刷完了卡,交还到他的手里。我微笑着抬头,他正在看我,看了很久,看得很专心,还不打算移开他的目光。他的目光炽烈如火,我不由自主脸红了,假装在看别处。 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子,去到哪里不好,偏偏要来最繁华的地方;干什么不好,偏偏要干抛头露面的工作。 繁华迷人眼。年纪太小,把持不住。心也丢了。长得难看倒也罢了,诱惑也没有那么多。一个有几分姿色的贫穷的女孩子,若没有足够的定力,眼前会有千百种诱惑。都是走向富贵的道路。一条,一条,都在眼前,供自己选择。 每一条,都是不归路。每一条,前半截,鲜花铺路,后半截,荆棘丛生。 真不该那么早遇到他。我的人生才刚刚开始。遇到他,便误了终身。 第三次,他捧着一大束玫瑰花。我清楚地记得,他当时说:“虽然这是我第三次见你,我已经爱上了你。” 大家都看着我,我那时候一定脸红了,不知道说什么,我说:“怎么会是第三次呢?我们明明只见了两面。是的,只有两面。”他饶有深意地笑了,看着我,柔情深种。我的回答偏题了,他并不是想深究我们到底见了几面。他说,他已经爱上了我。 “第一次来,只在远处看到你。第二次来,专程寻你而来。为了和你搭上话,才买的衣服鞋子。今天是第三次。”送上他的鲜花,他含情脉脉地说:“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吗?” 我的回复是可想而知的。你一定会感到奇怪,这些细微的情节,我怎么还记得这么清楚。我也感到奇怪。有些事,就是忘不了。一句说过的话,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甚至是一个远远的眼神,都记得那么清楚。 我记得他说过一句话。在那个场景里,他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再配上那么动听的语言。我当时一定是沉醉了。 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你瞧,我们真是有缘,姓都是同一个。今生的缘分,是上辈子注定好的。”他用手指轻轻在我的鼻梁上划过,嘴角扬起微微的弧度。 瞧,每一个细节,我都还记得。 我们原来是本家,我叫陈兰,他叫陈生。我们交往以后我才知道他的名字。那一刻,不相信缘分都不成。 一起共事的小姐妹都说我贪图他的钱财,并不是真的爱他。我至今仍弄不清她们 分卷阅读102 为什么会这么说。她们是从哪里看出来他有钱了?他的衣着,他开的车,还是他的言谈?反正那时候我是看不出来。 你一定会问:“不图他的钱财,那图什么呢?”小玲当时就是这么质问我的。 小玲是我最好的姐妹。 那时候的我太小了,还不能真正理解,富贵和清贫的含义。我从不想那么的远。每天目光所至,宽敞华丽的橱窗,精美的货架,昂贵别致的服饰,映射着水晶吊灯的试衣镜--一切都是那样美好,又虚幻。 然而,比这些更加美好的是恋人的目光。无数盏水晶吊灯加起来,也远没有恋人目光的璀璨。世间所有的诱惑加起来,也比不上一句恋人的甜言蜜语。 他对我是真的好。他买了我们店里最贵的衣服,当成礼物送给我。他请我去外滩的西餐厅吃饭,一顿饭吃掉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幸好不是我付钱。他带我去舞厅,去酒吧,去寻欢作乐。他为我打开了世界的大门。我的世界不再仅限于精美的橱窗和展厅,我第一次体会到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宽敞和丰富多彩。我渐渐明白小玲骂我的话,说我贪图富贵。他真的很有钱。 他真的有钱,对我好。除此之外,我对他一无所知。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上班,干的什么行当,家庭情况如何。甚至他今年几岁了,我也不知。 我只知道,他爱我,对我好。那便足够了。 下班后,他会坐在店门口的沙发上等我下班。他大大方方地坐在那儿玩手机,沉默地宣示着,我是他的女人。他从不避讳这一点,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是他的人。 我的同事们各持己见。有的人羡慕我,找到了一个有钱的男朋友。有的人嫉妒我,说话带着刺,说我高攀,配不上陈生。有的人骂我是勾引顾客的狐媚子,说我是狐狸精。 顾客是大家的,陈生却是我一个人的。我不怪那些骂我的人。 小玲既是前者,也是后者。 不管她对我说了什么,或是在别人面前说了我什么,我一概不予理会。正因如此,我们才保住了友情,摒弃前嫌,我们还是好朋友。该强势的时候要强势,该容忍的时候,也必须要容忍。人生嘛,进一步,退一步,还是往前走的。 他似乎很会赚钱,但是又很自由。他究竟是干什么的呢?其实我也很好奇。 那一天我终于忍不住问了:“陈生,你在哪里上班?是做什么的?” 他没有立马回我,弯起嘴角看着我笑,邪邪的笑意。他好像在说,这个问题问的真好。但是又不直接回答。他好像是在逗小孩子。是的,就是这种感觉。问的时候我们正在舞厅里喝酒。舞厅里灯火影影绰绰,有婉约忧伤的音乐在人群当中流窜。已经午夜了,人们还没有散去。一起过一个销魂的午夜。记起来了,那时候他带我去的最多的地方,不是餐厅,不是旅馆,不是公园,是舞厅。 那种人们彻夜不归的舞厅,有舞女跳舞的舞厅,有陪酒女的舞厅,光线很暗的舞厅--就是那种正经人不会常去的舞厅。 因为他,我才知道世界上有这样一处地方,黯然销魂者,可以起死回生。这里是快乐的天堂。只有快乐,没有烦恼。红男绿女,爱恨情仇,简单纯碎。 他教会了我第一支舞。是交际舞。舞步是优美的,身段是妖娆的,共舞是缠绵的。原来快乐是有形状的,随着音乐,迈开步子,前进一步是快乐,后退一步是快乐,低头是快乐,抬起头是快乐,亲吻是快乐,拥抱是快乐。 一曲舞罢,大汗淋漓。 “你告诉我,你究竟是干什么的?你要是不说,我就不让你做我的男朋友。” “我已经是了。不管你是让,还是不让。”他环抱住我,紧紧地。 “你说嘛,你说嘛!”我开始撒娇。 “我就在这里上班。这家舞厅是我干爹开的。” 终于恍然大悟,怪不得他这样有钱。 煞费苦心地打扮自己,好让自己能够配得上他。我心里清楚得很,只有美貌能够栓住男人的心。年轻貌美的女人,是上天的宠儿,更是男人的宠儿。不管有多困,我都会提前半个小时起床,在镜子前花一番功夫,涂涂画画。 化妆是一件技术活。好比作一首诗,画一幅画,写一封信,一笔一划都要仔细慎重。妆化得浓一点,就可以遮盖过往了。和他在一起的时光,我似乎真的忘记了我的过去。忘了我还在为温饱而奋斗。 我过去是什么呢?小玲倒是比我还要清楚。她时刻在提醒我,我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乡野姑娘,和繁荣富贵的上海是极不匹配的。 小玲在提醒我,陈生在试探我。 我从来不和他说起我住在哪里。他好几次说,想要去我住的地方看看,我都拒绝了。因为他住的是精装修单身公寓。我可不能让他知道,我住的是六人间的宿舍。八十年代的老小区,昏暗的楼梯口,脱了漆的墙面,垃圾堆满的墙角。在上海,这种城中村,也是另一类风景。繁华和破败共存。 我决不能让他看到这一切。从我们开始 分卷阅读103 交往,直到我们一起离开中国,他一次也没有来过。我很得意,成功地保守了这个秘密。 在他眼里,我从头到脚,由内而外,都是光鲜亮丽的。 但是逃不出一个人的眼睛。那个人就是小玲。 和陈生的交往越来越深。有一天,他出其不意地对我说:“兰儿,你搬到我那里去住吧。很大的房子,我一个人住。你来了,我会很高兴的。” 正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小玲离开了。她找到了另外一份工作,据说工资是现在的好几倍。同寝室的姐妹问她,新工作是干什么的,在哪里,她三缄其口,讳莫如深。 每个人遮遮掩掩,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小玲上班的最后一天,兴高采烈地同大家告别。那神情高昂的,仿佛是中了彩票,或者是即将嫁入豪门。总之,就差为此而欢呼雀跃了。 她不来上班了,但是还和大家住在六人宿舍。她自圆其说:“新的工作还没有稳定,一时半会儿还没有找到落脚的地方。老板已经在为我打点了,为我租一个单身公寓。只有我一个人住。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搬出去的。” 过不了多久,她就会搬出去的。 可是她还没有搬出去,我却要提前搬出去了。陈生一再要求我搬出去。我于是同意了。 在我收拾行李的时候,小玲一边嗑瓜子,一边倚着门框,酸溜溜地对我说:“丑小鸭要变成白天鹅了。是丑小鸭,都想变成白天鹅。衣柜里有几件像样的衣服了,就忘了自己以前是个土里土气的乡巴佬了。别人不知道,我可是一清二楚。穷乡僻壤的山沟沟里出来的,头两个月,连房租费都交不起。死乞白赖地问我借钱去交房租!” 小玲得理不饶人,我实在是忍无可忍。她是借过我钱,可我也还了。我自觉不欠她什么。在她眼里,我就是一个唯唯诺诺的胆小鬼。什么难听的话,我都能咽下去。这一次,她错了。 叠好衣物后,我站直了身子,定定地望着她,说:“我是不是成不了白天鹅的丑小鸭,还不一定呢!我是问你借过钱,可也还了。借钱有什么丢脸的。不像有些人,往钱眼里钻。非有钱人不嫁。还不是被甩了!” 直往她的痛处戳。我冷笑一声。小玲是一个很现实的女孩。她和我说过,婚姻是女孩的第二次投胎。第一次身不由己,第二次绝对要把握好。她如愿找到了一个金龟婿。交往了半年,对方提出分手。 小玲狠狠地望了我一眼,嘴里吐着瓜子壳,走开了。她多么想搬出这六人宿舍,却不料,我比她先走一步。她羡慕也好,嫉妒也好,各人走各人的路。走出了这里,以后兴许就不相干了。 在爱里走向毁灭 11 是日熊威回到家中已是深夜。 浑身的酒味,睡在欢欢身旁。她不问,他也不主动交待。 无休无止的沉默的对抗。 那一道裂缝已经存在了,把两人拉得越来越开。除了无端的沉默,一点小事就会引发激烈的争吵。为了一句无关紧要的话,为了毫无意义的小事,便是一场唇舌之战。 第二天熊威在客厅里处理邮件。平平和安安围着一个皮球到处乱踢。一不小心,皮球砸中了熊威的笔记本。笔记本“哐当”一声落地。屏幕上出现了一道裂缝,正好把屏幕割成了两个三角形。安安不知错,反而拍手叫好。平平也来起哄,一个劲儿叫喊:“哥哥好棒,哥哥好棒!” 熊威捡起笔记本,急火攻心,抓住安安,拎起他的衣裳,使劲拍打他的屁股。熊威原本只想给安安一个小小的教训,让他认个错便是了。他渐渐地发现,他控制不住手里的力度。有一股力量在他体内积蓄许久。他看着手底下顽皮又爱捣蛋的安安,觉得他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似的,要严惩不贷。 他一点也不觉得安安可爱,甚至开始厌恶这个孩子。使的力越来越大。安安的哭声越来越响。 欢欢闻声从房间里跑出来,吓了一跳,连忙制止:“你在干什么?你要打死他吗?” “我就是要打死他。你看他把我的电脑摔的!”熊威恶狠狠地回答。当着欢欢的面,继续在安安的屁股上使劲猛打。 一下,两下,三下……他感到掌心隐隐地痛。 “他到底做错什么了?只是一个孩子嘛。你为什么要把气出在他的身上?” “我今天不教训他,等到以后他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会有别人替我教训他。所以我还是让他提前懂得这个道理的好,我要让他知道,犯了错误,就要承担后果。我今天一定要让他学会这一点。这是做人的道理。”说到后面几句话,熊威的手终于停下来了,侧着脸和欢欢叫吼。 这一刻,欢欢算是明白了。他这些话全部是说给她听的,他要打的人,不是安安,而是她。 欢欢一来,安安便哭得更加凄惨了。那一声声凄厉的叫喊,仿佛这里发生了天大的冤案。 欢欢心疼安安,看不过去了,去拉熊威的手。谁料,熊威一个猛反手,欢欢跌倒在地。熊威非但没有停下来 分卷阅读104 ,下手更加重了。安安禁不住疼,口里直叫:“妈妈救我!妈妈救救我!” 欢欢一屁股坐在地上,心灰意冷。 何必呢?有什么话为什么不直接说出来?含沙射影,难道能解决问题吗? 欢欢意识到了这一点,把心一横,愤愤地道:“你打吧!你把他打死算了!他可是你的儿子,把他打死了,你为他收尸吧!我不管了。” 欢欢果真跑进了卧室,不去管了。她自己都是千头万绪,自身难保。现在的生活,是一个巨大的漩涡,多少的外力将她牵绊住了,只能原地打转,一圈又一圈,带着无形的枷锁打转。 这时候乐乐也走过来了,抓住熊威的手,拦住道:“摔坏你的电脑,平平也有份。你为什么不去打平平?他是一个外人,是不是?你一直把我们娘俩当外人。你这样把安安往死里打,当我们都是不存在的吗?” 乐乐使劲地拦,熊威放下了安安。没力气打了。安安只是当了一回出气筒。所有的愤怒和不平全来自欢欢。欢欢跑开了,打给谁看呢? 安安一头倒进乐乐的怀里,不住地呜咽。回头又惶恐不安地看了熊威一眼,眼里泪水充盈。窗外阳光明媚,屋内乌烟瘴气。 熊威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倒在了沙发上。匆匆一瞥里,只见那一道屏幕上的裂缝,如一道闪电,似一条鸿沟,若一道伤疤——再回不到从前。熊威只觉有无限的悲哀,不知从何说起。 “我完了。已经完全没有希望,没有任何的希望了。熊威这个样子,就是做给我看的。他为什么要那样?我的生活彻底完了,我的婚姻完了。什么都完了。”欢欢趴在床上,痛哭不止。 她知道乐乐开门进来了。脚步那么轻,一定是乐乐。她是说给乐乐听的。她只能说给乐乐听。她已经患上了抑郁症,一肚子的苦水没地方吐。 “真没想到熊威会变成这样!毫无道理可讲。那个善解人意的丈夫,慈爱的父亲,都不见了。他变了。” 姐姐一向只说熊威的好,一向站在熊威那一边。现在连姐姐也认为熊威变了。 他真的变了。她一点也不认识他了。她将头埋进被子里,任眼泪汹涌而流。 “他就是想要折磨我!他什么都不说,就是想要折磨我。我该怎么办?” “我们都是苦命的人。都瞎了眼,没有找对一个好男人。欢欢,我们姐妹俩都走了一样的路。后半辈子还有什么指望?”乐乐捂着脸,低声啜泣。 “没有指望了。什么都完了。我已经完全不认识熊威了。我该怎么办?安安该怎么办呢?” “熊威他这样做,心里也不见得好受。他折磨了你,也折磨了他自己。我在想,他心里还是在意你的。爱之深,责之切。”乐乐坐下来,细心安抚欢欢。 一语点醒梦中人。欢欢缓缓抬起头,眼里闪过一丝希望。一切还有重修旧好的机会。 乐乐用手背抹干眼角的泪,轻轻一咳,道:“你别忘了,是你先做错事的。你有错在先,熊威心里有气,也是情有可原。” “熊威无故发火,我不去怪他。等到他心里的火气发完了,他是不是就会原谅我了?我和文思的事,早就过去了。我把他当成了一段回忆,封存在心里,再不会去触及。” “你小声点!千万不要让熊威听见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乐乐慌里慌张地同欢欢说,“你和文思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事。什么都不要承认。你不了解男人,男人的自尊心比天还要高。什么都不能承认。一旦你承认了,就等于把熊威的自尊心踩到脚底下了。你懂吗?” 欢欢点头,又摇头,似懂非懂。 姐姐的话真的对吗?永远的隐瞒,真的可以挽救她的婚姻? 无计可施,只能听姐姐的。 她真想做一回诚实的孩子。 “姐,我想和熊威好好谈谈。这段时间我们缺少沟通,他对我误解很深。我要对他解释清楚,告诉他,我在乎他,在乎安安,在乎这个家庭。我要亲口告诉他。” “你们确实应该心平气和地谈一谈。要表明你的决心,但是什么都不要承认。”乐乐一再强调。 那一个晚上,星光忽明忽暗,夜色温柔,树影摇晃,院子里显得安静而又空旷。 一天的热闹过去了,夜色里的寂静无声是生活里最为知心的一面。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此刻都卸掉了脸上的妆,拿下了面具。静静地将内心袒露。夜色中一双无形的手,将残缺不平的地方修修补补,为明天预备好一个全新的心情。 孩子们都已经睡下了。熊威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欢欢趁此时客厅里没有人,便想和熊威好好谈谈。 她穿一身粉色长裙睡衣,肩上搭一块白底黑圈的披肩,走到熊威跟前,蹲下来,抬起头,深情地望着他:“我有很多话想和你说。我们好好谈一谈。” 熊威已经很久没有看到欢欢满含深情地眼神了,好像一直就不曾有过。 他抚摸她的额头,无限温柔。旧日的温情似乎又回来了。他放下报纸, 分卷阅读105 弯起嘴角:“今晚很静,夜色很美,你也很美。你要说什么?” “不管以前发生过什么,不管这段时间我经历了什么,不管……什么都过去了。”欢欢低下头,怀着忏悔的愧疚,重新抬起头,望着熊威的眼睛,“我只想和你好好过日子。我现在什么都不想了,心里只有你和安安。” “你在说什么呢?难道你不是一直都这样的吗?你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熊威把欢欢扶起来,拥在怀里。 她眼里划过几许惊愕和慌张。她故意把目光移到远处,不敢正视他的眼睛。乐乐的忠告在她脑海里回荡。她梳理了一下自己的思绪,继续往下说。 “不,什么都没有发生。一切还都是原来的样子。”她终究还是听了乐乐的忠告,将一切埋藏,她朝熊威一瞥,看了那双绵绵情意的眼睛。至始至终,熊威都是爱她的。她拾回往日的自信,接着说道:“也许你在外面听到了什么,或者是看到了什么,不堪入目的言语总是有的,我没有办法封住别人的嘴巴。但是希望你相信我,我们从头开始,好不好?你是爱我的,对不对?” 她把所有的深情都放到了最后一句问句里。只待他一句肯定的回答。一语定乾坤。 他迟疑了,眼里的柔情不见了,平静得近乎冷淡:“我自然是爱你的,亲爱的欢欢。” 他在心里愤愤地想:一句我爱你,难道就能抵消所有? 不可能。纵使他爱她,他绝不可能原谅她。 “我很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你会害怕别人的流言蜚语?能如实告诉我吗?他一再追问,一再试探她。”她还没有开口。他心底里开始打颤。他根本就接受不了她的实话。他也受不了一直活在谎言里。谎言是个黑暗的无底洞,走一步,深一步,步步挣扎,走成一个不得回头的怪圈。两边都荆棘丛生,如何才能从中踏出一条血路来? 活在谎言里,终归是窝囊。 他什么都亲眼看到,却又装得什么都不知道。他意兴阑珊地斜靠在沙发上。眼里的热情熄灭了。爱和欲望的火烛,顷刻之间,不知不觉就熄灭了。 她还没有冲锋陷阵,仗已经败下来了。 事已至此,继续隐瞒下去还有什么意义?也许说出一切反而是转机。浪子回头金不换。最可贵的,莫过于一颗真诚悔改的心。 到了摊牌的时候了。乐乐的忠告和建议也只有抛到脑后了。她绝不走她的老路。 她咬了咬嘴唇,紧紧地握着他的手,看着他,眉头蹙成两座坍圮的山丘,说道:“恶意的欺骗和善意的谎言,是两棵形态各异的树,看起来不一样,本质上却是一样的。说谎的滋味并不好受。真是受够了!我不说,别人也会以各种方式告诉你。添油加醋,会说得更加难听。” 欢欢把脸撇过一边,下了决心,似要跳下悬崖般决然而不顾一切,又似一眼望到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般充满希望,绝望和希望并存,两者交相矛盾。她说:“我要向你坦白。我的确犯了错误,不可饶恕的错误。但是,我仍乞求你的饶恕。我全部都告诉你,多少也能证明我,悔改的诚意。不久前,我爱上了文思,无缘无故就陷了进去。这多么不可思议,不可理喻!我真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女人——这是我的实话。对不起。”她低下了头,深深地低下了头。在他面前,她将再也抬不起头了。 不知是她变了,还是他变了。以前他喜欢她的率真烂漫,诚实真挚,自信优雅,现在他讨厌她的自命不凡,不知廉耻,不可一世。两者之间,本质上是一样的。 差之分毫,失之千里。 他脸色变得苍白,目中无神。眉头缩成一团,目光里有一种隐忍的绝望。他听不清她在说些什么。 假使听不清,心怎会如此这般绞痛!他只是不愿承认罢了。 她还在说,说出一个字,两人的伤痛都增加一分。她说:“我和他已经结束了。永远结束了!以后我不会单独见他,我和他,从此成陌路!”她咬紧牙关,斩钉截铁地说。 快刀斩乱麻,一刀两断。自此成陌路。 “从此以后,我的眼里只有你,只有安安。再无别人。”她不忘向他表决心。他还没有一丝反应,她双臂拥着他,扑进他的怀里。她的心向着他。只需他伸开双手迎接她,她便从此与过去一刀两断。 他却推开了她,霍地站了起来。他眼里的落魄和手足无措无人知晓。只听得他冷冷地说:“你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你竟然在你的丈夫面前,恬不知耻地说,你爱着另外一个男人。你怎么说得出口!你怎么忍心,说出口!多么美好的夜晚,全被你破坏掉了。” 活至半生,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艰难,需要鼓足这般的勇气才能说出几句绝情的话。豁出去,不顾一切。虽然不愿,他终究还是扯开了那一道轻薄的面纱,里面是面目可憎的现实。 他不愿去看她,不敢去看她,背对着她,脸色由惨白变得通红。怒气如火,窜上心头。他咬牙切齿地说:“听了你这些话,我无法形容我现在的感觉。真是,真是心如刀割!哪怕是说 分卷阅读106 一个谎言,让我好受一点。可是你却……我真应该学学你,去外面潇洒快活。不就是找乐子嘛,哪个男人不会?我怎么就不早一点开窍呢!浪费了多少的好时光。” 谁不会作践自己?到了退无可退的地步,便把气撒在自己身上。两个人都不是无情的人,只是一不小心就把刀尖放到了对方的心口上。 肝肠寸断。 “熊威……对不起。熊威……”她百口莫辩,只能无奈地轻轻唤一声他的名字。 她失策了。她的万种风情对他再也不起作用了。 错了就是错了,没有半点转圜的余地。 熊威不肯原谅她,她的心里却是踏实的。至少她说了实话。 熊威是没有听见,还是故意不肯停下脚步,始终不曾回头,毅然决绝地走出门外。 只听得车子启动的声音。她斜靠在沙发上,笑了几声,冷冷地。她像是一个打了败仗的将士,失了阵地,一败涂地。然而她尽力了。 在爱里走向毁灭 12 梧桐雨,点点到天明。黄昏里,一日的尽头,只身仰望天际。这个时候,人的意志力最薄弱。 推开窗,雨滴飘了进来。到了湿热季,雨水不断。今天的雨下得温柔而又矫情,淅淅沥沥,雨丝飘了一个下午。这种缠绵温和的雨在非洲是很少见的。 或许是因为心情的缘故,欢欢喜欢这样的天气,阴沉沉,郁郁寡欢。天空是灰沉沉的,开不出太阳,也没有瓢泼大雨。一切都在朦胧之中。如同在送别一个友人,依依惜别,说了一万句珍重再见,还是不肯转身离去。雨滴打在窗台上,是离人的眼泪。 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 黄昏已过,暮色笼罩天际;车马声已远,周身遍是寂静。 下不完的雨,剪不断的离愁别绪。 梳妆台上半瓶红酒,如血液一般红润娇艳,喝了一大半,剩下一小半。镜子里还有半瓶,高高的玻璃瓶颈,屹立在五花八门的化妆品护肤品中央,虚与实的对照。欢欢长发披肩,倚着窗台,看雨,听雨,闻雨,做一个不切实际的梦,不愿醒来。 不经常喝酒的人,忽然喝起酒来,很容易喝醉。喝醉了一点也不舒服,甚至还有点难受。都说一醉解千愁。喝到什么程度才算是恰当好处的醉?大概多醉几次就知道了,也就不难受了。 欢欢两只胳膊支在梳妆台上,弯着腰,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艳红色的丝质睡衣服帖地垂落,贴在肌肤上,娇艳欲滴。她一只手捧着自己的右侧脸庞,容颜还在,艳唇如玫瑰花绽放,眼睫毛轻轻一扫,扫落一地的忧愁。 还是美丽的,她放心了。 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她从雨中而来,慌乱,落寞,忘了打伞。雨什么时候才会停?下吧,下吧!下到天荒地老,直到海枯,直到石烂。 干杯!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干杯。然后一口气把杯中酒喝尽。她在和自己举杯对酌,自己给自己倒酒。自己的五味人生,自己去尝。 陡然一只粗壮有力的手从身后怀抱住她,在她耳边吹了一口气,颇为得意地说:“你猜猜看,我今天去干了什么?” 她缓缓地转身,迟钝而犹疑地问:“去……去干了什么,你告诉我。我肯定猜不到。”看到熊威,她一怔,手里的酒杯顺势倒在了窗台上。杯中的液体沿着墙面一滴滴往下落,像是自杀者割断了手腕上的动脉,血液满溢。 她喝醉了,眼神变得迷离,神情更加魅惑。 “我去找你的心上人决斗了。”熊威的头靠在欢欢肩上,目光涣散,又道:“你是希望我赢,还是他赢?我们都是为了争夺你。赢的那个人可以占有你,输的人退出。” 一怒为红颜。古今痴男女,皆逃不过命中情劫。 熊威暗地里想了很久,要去找文思打一架,不打得头破血流决不罢休。今日熊威喝了不少的酒。欢欢也喝酒。两个都是喝醉的人,一辈子牵扯在一起,醉醺醺,黑沉沉,渺茫茫……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你们谁输谁赢,都与我无关。以后想要喝酒,不要到外面去喝。在自己房间里喝不是更好吗?我陪着你喝。你喝多少,我就喝多少。”欢欢把酒杯递到他手里,劝酒的意味。 这一段时间熊威行径不复往常,终日在外忙,也不着家。亏得每日还记得回家来,回到家都是后半夜了。很少能清醒地回来。欢欢早已对此不满,只是不闻不问。两人现在的局面,如何好问!不吵架已是万幸。 欢欢的委婉相劝,熊威并不领情:“在闺房里喝只有你陪。在外面喝,还有别的女人陪我。二十来岁的,年轻貌美。而你……和她们比不来的。我还是不要回来的好。” 他不屑地笑笑,故意挑她心上的刺。 让她也知道疼。 快四十岁的女人了,如何能与二十来岁的女孩相提并论!她的青春早已不在了。 他只恼羞成怒,却顾不得这一点:她的已逝的青春其实是耗费在了他的身上。结婚的时 分卷阅读107 候,她也年轻貌美。 爱,或者恨,让人关上了心上的眼睛,分辨不清美丑,判断不出是非。 如果爱,整个世界都是爱;如果恨,整个世界都是恨。 “怎么会与你无关呢?是你叫我们决斗的。都是因为你。鱼死网破。看他那弱不禁风的样子,文弱书生,像个娘们似的。你信不信,我杀了他?”熊威目露凶光。 欢欢推开了他,挣脱而去。醉意消了一半。被熊威的话吓醒了。不知他是无心之言,还是蓄谋已久。 “你把他怎么样了?”她使了好大的力气才得以平复情绪,脱口而出便是这么一句。 欢欢不说话还好,一说话惹得熊威更加愤怒了。 “你只关心他,是不是?我和他,你只在乎他。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你没有,一点都没有。你是一个狠心的女人。多少年的夫妻之情,付诸东流。我到今天才看清楚你。你够狠!” “你到底把他怎么样了?”她面不改色,继续追问这一句。 曾经是温柔无比、宽阔的手掌重重地落在她的脸上,火辣辣地疼。陡然间,世界随之变色。她还来不及反应,脑袋直晃荡。脑袋侧过去,空空的,一阵晕眩。第一感觉不是脸上的疼痛,是震惊。震惊盖过了疼痛。 “我只问你,你把他怎么样了?”她用手捂着被打的一侧脸颊,眼里的恐惧和震惊一点点消失,眼神变得刚强有力。她仍不肯妥协,言语不肯软下来。 他被彻底激怒了,借着酒劲,对她拳打脚踢。 过了许久。 打完了,酒醒了。 天也亮了。 晨光微熹,窗外的世界万籁俱静。马路上空无一人。一个个院子手牵着手在马路两旁庄重肃穆地站立,迎接新的美好的一天。静静地听,能听到些许细微的响声,不知是从哪个院子里传出来的。人们已经开始蠢蠢欲动,再有十几分钟半个小时,人们就会陆陆续续出现在马路上,或驾着车,或步行,或骑自行车。 是的,一天又要开始了。昨日已成过往。昨日的伤痛被温柔的夜色慰藉,伤口已经愈合。新的一天,又会带来新的伤痛。人活着真累! 熊威穿好衣服,俯身下去在欢欢的额头轻轻一吻。正如以前许许多多个早晨一样。 他有些自责。睡梦中的欢欢真美!那一双勾人心弦的眼睛,闭着的时候,万般温顺。长长的眼睫毛微微挪动,嘴唇微抿。他就这么站在床前,静静地看着欢欢。好一会儿功夫,他才拖着沉重迷惘的步子,走出房间,开车出了院子。 这一日要怎么度过?得找一个地方。 驱车出来,马路上还是空荡荡的。路过一个路口,九十度的转角。路口高高耸立着广告牌的三角架子,十分威武庄严。黑色三角架子上的广告纸两个角被风吹落,还在风中飘零。从残缺的广告纸上可以看到,是一个刚出生不久的黑人小孩捧着一个奶瓶正在吮吸。想必是关于奶瓶奶粉的广告了。他想到了小陈。 他给小陈发了一个微信。本想打电话,太早了怕她不便接电话。信息是无妨,还是汉字编辑的信息。她的黑人丈夫看得懂吗?也许还真的看得懂。 他不管,他要见她。想起小陈,他的心间就淌过一丝软软的暖流。今天而言,那是唯一可以慰藉他心灵的东西了。 熊威是何时走出房间的,欢欢心里有数的很。她双眼紧闭,看似睡得很沉,其实一夜未眠。也有那么一会会,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却跌进了另一个凌乱不堪的梦里。 睁眼闭眼,全由不得自己。 冷静下来,感觉到了身体上的疼痛。最疼的是胳膊,简直抬不起来。她挣扎着起来,走到梳妆镜前,倚着桌沿。 呀,她被自己吓了一跳。镜子里的那个女人,头发凌乱散开,耳边的鬓发向上翘起。被打的左脸,熊威的右手打的,现在红印已褪去,开始浮肿。从镜子里看,左边脸无端比右脸大了很多。她细细端详自己的脸庞,又用手轻轻抚摸,百般怜惜。 低下头,看到胳膊上的伤,还带着血印。抬起头,从镜子里斜睨自己,脖子上有一道红痕。一点都记不起来了,脖子上的伤痕是怎么留下的!她只清晰地记得,那一个突如其来的巴掌,来得那么突然,躲都无处躲。 熊威他果真也下得了手。她苦笑一声,拉动脸上的伤,很疼。 脸上的伤是最轻的。她转身去衣柜里翻出来一件黑色的长袖蕾丝高领,穿上它,就可以遮盖掉脖子上胳膊上的伤。人为了保护自己,终究还是要学会隐藏,不管是多么诚实的人。隐藏不是说谎。隐藏只是真相存在的另一种方式,看不到,说不出口。隐藏没有否认真相的存在。 最重的伤往往都是看不见的。 脸上的伤要怎么办?出了这个房门,昨晚的一切就会大白于天下。瞒不住的。她又一次端详镜子里的自己,愁眉不展。 哀莫大于心死。生活像一潭死水。 换好衣服来到客厅,见乐乐正在看报纸。熊威看过的那一叠报纸。乐乐只看得 分卷阅读108 懂那一份中文版的《华侨周报》。 走过来一看,只见乐乐真的在看《华侨周报》。 欢欢最不爱看这一类型的报纸。除了里面的招聘启事还有点实际价值,其他的都是漂亮的空口白话。看了首页就看不下去了。每周一份,每一份报纸里满满当当的全是歌颂各种捐献活动,救助活动。哪个公司为当地的贫困孩子又建了学校了,哪个大的国有企业又拿到了一个政府项目了,哪个万众瞩目的项目开工之时请来了某某部长或者总统前来发言,等等等等。 这个世界多么热闹。报纸上的每一个汉字都在欣然舞动,向世界宣告着,中国已经崛起。 世界是热闹的,中国是富强的,而她是孤寂的,落魄的。 看样子乐乐已经吃过早饭了,平平和安安也去学校了。清晨看窗外的云霞那么美,原以为今天会是一个大晴天。没想到马上就下起了雨。 天有不测风云。 “姐,我把真相都和熊威说了。什么都说了。” 乐乐缓缓抬起头,摘下黑框眼镜:“什么都说了?那他听了,有什么反应?”头一句还说得很是轻巧。一想,不对头,又慌张地问:“什么意思?说了什么了。” 她很想知道,欢欢究竟说了多少,还保留了多少。 “他……他在怪我。恨我。”她把空洞无神的目光移向窗外。她脸上的伤痕,乐乐看在眼里。 乐乐愤然,恨铁不成钢,要怎么说她才会懂呢? “都是我自作自受!没什么好可怜的。这样也挺好,欠下的债,总是要还的。”她将手背敷在脸上的伤痕上。手背凉凉的,放在伤痕上很舒服。 乐乐只看到她脸上的伤痕,就这般惊讶无措。她还没有看到脖子上的,手臂上的。这些伤口比起脸上的,更是凄惨。肉眼看到的,总是有限。心上的伤口别人看不到,但是她知道,伤得很重。 欢欢坐在走廊的靠背椅上,屋檐上雨珠成串,噼里啪啦。一清早就是一场阵雨。院子里的花花草草树树,喝饱了水,神采焕发。清新的空气里,有青草的气味。欢欢伸出左手,接住雨滴,打在手心上。晶莹的雨滴穿过纤纤十指,反射着水晶的亮光。 多美的一双手!脸蛋就足够美了,手还生得这般纤巧细长。 生得再美又能如何?青春已经过了,她爱的人,和爱她的人,全部都错过了。 雨还在下,一时半会儿停不下来。 乐乐倚着椅背,站在她身后,语重心长地说:“一个女人,总是千方百计地藏匿自己的过去。只要有一点点污秽,打死都不肯承认的。可你倒好!急着去和熊威说,说你身上有多少的污点。” 事已至此。已经无可挽回了。 欢欢一声叹息,伴着雨声,听起来满是惆怅。 姐妹俩一前一后站着哑然无声,看着雨珠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滴滴往下滚落,溅在低洼的水槽里。成不了串的珍珠,音符错乱的乐章,迷乱零碎的前尘往事--情绪低落的时候,只觉一切都是错的。错误的地点,错误的遇见,错误的相守,错误的分别。错,错,错! 乐乐蓦地一惊,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来:“被你这么一搅,差点忘记要和你说一件事了。你姐夫来电话了,催我们回去。狗改不了吃屎。我应当不去相信他的。可是电话里,他向我道歉,很是有诚意。他从来没有向我这么服软过。他是不是真的知道错了?” “我又没有听见他电话里是怎么说的。你来问我了,我如何回答你?”欢欢仍旧看着雨滴,漫不经心地回答乐乐。 话虽说得不经意,不痛不痒的,心里免不了要去想其它。姐姐是个软心肠,姐夫只要稍微用点心思,保证不犯前科,姐姐迟早会乖乖回到他的身边去。 问了她,也是多问。无论回答什么,也是于事无补。各人都有各人的命。 姐妹一场,再亲密也还是各奔东西。聚散本无常。 乐乐若这个时候真的离去,于欢欢而言,着实又一打击。 乐乐此刻没有下定主意,模棱两可,犹豫不决:“再看看吧。你这个样子,我也不放心。若你和熊威好好的,如之前般恩爱,我也不牵挂你。”说着,乐乐用手指轻轻擦拭欢欢脸上红红的印痕,那是熊威的手指印。打得很重,又红又肿,不知多少天才能消下去。 这时,欢欢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熊威会不会真的杀了文思? 这个可怕的念头一直挥散不去。熊威平日里是那样的慈眉善目,对她百依百顺,他绝下不了手。 不!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的熊威凶神恶煞,不顾一点情面的。昨夜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当一个人被愤怒冲昏了头,想必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 文思现在岂不是很危险?他是不是已经被熊威打成了残废,还是真的被打死了? 这个念头在脑海里反复萦绕。她猛地转过头来,忧心忡忡地望着乐乐:“姐姐,我现在想去找文思。我非去不可。” 从未有这么迫 分卷阅读109 切的一刻。她想见他一面。立刻,马上。 她六神无主,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乐乐一向不是很有主见的人,这次却斩钉截铁地说:“你走火入魔了吗?这个时候去找文思,你是嫌事情闹得还不够大!你怎么变得一点脑子都没有了?你还是欢欢吗?我真是要被你气死了。” 乐乐今天也变得不淡定。她气呼呼回了房间。她自己的心事还来不及整理呢! 乐乐一走,她的意志就开始动摇。她还是没有勇气去找文思。世间哪有什么非去不可的地方,非做不可的事?她静静地望着雨,强行把那一股冲动压了下去。 她一定是疯了。她心里就是再想,也不能去。她只能待在这个院子里,四周是高高的墙壁,如井底之蛙望着那一口蓝天,老死在院子里。为了挽回熊威,她失去了自由,身体上的自由和心里的自由,自己将自己禁锢。可是此刻熊威却无比的自由。 在爱里走向毁灭 13 约在了MUGGBEAN西餐厅,那里的早餐不错。给小陈发了信息之后,熊威径直来到了这家餐馆。 大清早,他是第一个顾客。 一个年轻的服务员女孩冲他微笑,露出白白的牙齿。他走到最里面的那一桌,面朝外坐下。这个位置很安全,可以把餐厅内的一切,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若有人冒昧前来打扰,他也不至惊慌。他喜欢这种把控一切的感觉。 生活里再也不会有惊喜,再也不能失去更多。 最美好的,已经失去了。稍微经历一点困苦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实实在在的才是最保险的,最稳当的。拒绝生活里的一切意外。 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几个月下来,只觉得心里老了好多岁。 小陈会来吗?还没有收到小陈的回复呢。 也许她连信息都没有看到。 她会来的。他的直觉告诉他。上次他一个电话,小陈就中了计,帮他演了一场“小三上门寻情郎”的好戏。 小陈真好,这么多年了,还一心一意爱着他。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活了大半生,才悟出这个道理,一颗不变的真心才是最难能可贵的。 想到这里,他有点不忍心,不忍心再靠近她。 小陈是他目前唯一的慰藉。他决不能放她走。 被爱也是一种幸福。知道有一个人,在远处,时刻为自己敞开怀抱。 小陈行色匆匆地来了。方便面一样的头发有几撮耷拉在眉角。化了妆,有成熟女性的味道。 “早饭还没吃吧!”熊威把菜单递给小陈。 小陈推开菜单:“我来不是为吃饭的。你的一个信息弄得我手忙脚乱。哪有心情吃早饭。”斜眼一看,熊威正在喝浓咖啡,忙说道:“一大早喝咖啡不好的,伤胃。” 熊威不答,低头沉思。 小陈点了一杯Red Cappucino, 心形的拉花很是漂亮。随后又加了牛排和芝士蛋糕。 “一早就来见我,你的黑人老公不会吃醋吗?”熊威端详着小陈。 小陈故作娇嗔,回说:“你知道他会吃醋,还要约我出来!不是摆明了要害我嘛!你那美丽又贤惠的老婆怎么肯放你出来的?她不会吃醋吗?” 一说起欢欢,小陈还觉心内有异样。变质了的友情,如今沦为了情敌。 “不要说她。以后我们之间,不要提起她!”熊威不悦,眉头紧皱。 “以后?”小陈重复一声。这两个字小陈听来非常受用。原来他们是有以后的。这种面对面坐着,举案齐眉的时刻,以前想都不敢想,求都求不来,现在成了现实。 她不由得嘴角弯弯上扬。胜利的喜悦。 “以后能常常见到你吗?”小陈问。 “可以,只要你愿意。” 小陈笑了,更加张扬地笑了。 “那欢欢呢?不用理会她吗?” “都说了,以后我们之间不要再提她。”声音一下子就冷了下来。不耐烦的神情。熊威叹了一口气,吐出的气也是冷的。 “好好好,不提她。不提她了。”小陈只能讨好。 弥足珍贵的时刻。好不容易得以再续前缘,小陈就像是如履薄冰。每一步都轻轻地走,绝不能踩空,破坏了这千载难逢的机会。 不知道为什么,此刻她很希望欢欢能突然出现,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终于可以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面对欢欢了。这是一场持久战,想不到会有转败为胜的机会。 “今天想去哪里玩?就我和你。”熊威问。 “只要和你在一起,去哪里都行。”小陈欣然回答。再一想,今天本来是计划去店里的。店里还有好些事情没处理完。可熊威又不是每天都会主动约她。他若不主动,她便无计可施。趁他还在热头上,要把两人的关系再往前推一步才好。她决定今天什么事都不干,只陪着他。b 分卷阅读110 r   两人吃好了早餐还是想不出要去哪里。 熊威今天约小陈出来只为玩,但他还是有许多的顾虑。不能去离家太近的地方,不能去熟人太多的地方,不能去欢欢常去的地方。 最后来到了Urban Yard,一家非常有小资情调的花园餐厅。餐厅离East Park购物中心很近。场所面积不大,里面设施一应俱全。餐厅院子的角落里有一个游泳池,游泳池边上就是几棵大树,大树底下摆了铁艺餐桌椅。 他们沿着泳池坐在大树下,迎着温和的风,很是凉快。 “去了一个餐厅,现在又来一个餐厅。你就只会带我来餐厅,还是有院子的餐厅。有个院子多好啊,高高的围墙,可以保护每一个人的隐私。”小陈环顾四周,觉得没趣,就发了几句牢骚。 “赞比亚有哪个餐厅是暴露在马路边上的?西方人注重隐私,非洲人也学了来。这也是殖民带来的思想进步之一。你不喜欢这里,我们以后不来就是了。” “又是以后。我们是有多少个以后?看你说的。”小陈嫣然一笑,妩媚之色悄然升起。 “你又拿我的话来为难我。你知道我的意思,一定要明知故问。真拿你们女人没办法。”熊威背光而坐。那光线正好照在小陈的脸上,只见小陈皮肤白皙,脸型圆润。经细眼一瞧,小陈还是有几分动人之处。在小陈面前,熊威不敢把话说得透透的,留几分余地才好。 “我也没说不喜欢这里。才刚吃了早饭,马上又来吃午饭,谁还吃得下呀!” “不吃饭,我们聊聊天,或者,喝点酒。先来一瓶红酒吧。” “我不想喝酒。不过你要喝酒,我只能勉为其难陪你了。” 熊威吹了一声口哨,那站在一旁的服务员忙不迭跑了过来。 点了一瓶红酒,两份牛排。 正中午的,两人忘却了繁杂琐事,你一杯,我一杯,做起了逍遥神仙。 沿着游泳池往里面看去,是一个小酒吧,大红色的高脚椅,后面是黑色的皮沙发。游泳池的对面是一个儿童乐园,儿童秋千、滑梯、爬梯等设施吸引了不少的孩子在游玩。 熊威看着三五成群的孩子爬上爬下,玩得不亦乐乎。 “你和你的黑人老公怎么也不生一个混血宝宝呢?结婚这么些年了,也该有个宝宝了。” 小陈怒了努嘴:“你不让我提起你的老婆,却要来谈论我的老公。只许周公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哪有这样的道理!我一个字儿也不告诉你。” 看着小陈淘气的样子,熊威也是开心的。他感到很轻松,不用花心思讨好小陈,小陈就乖乖地围着他转。 以前就是太在乎那个人了,才搞得自己一身狼狈。 “店里的生意怎么样?熊威只得转换了话题。” “饿不死就是了。近几年来赞比亚做服装生意的中国人太多了,竞争激烈,都在压价。不过我们早来的人,基础总是在的,客户多多少少还是能稳住几个的。只是今非昔比喽!”小陈不禁感慨。 “也是。就餐饮行业来说,卢萨卡大大小小都有十来家中式餐厅了,可是华人就那么多,一天也就只吃三顿饭,早饭还不能算。生意确实不好做。” “你开的餐厅,我还没有去过呢!下次带我去看看。怎么样?”小陈兴奋地说,眼里满是期待,期待熊威肯定的答复。 熊威略有迟疑,但还是一口应了下来:“那是自然的。下次带你去。” 说那么几句话是轻巧的。至于什么时候才会带小陈去自家的餐厅,他还尚且不知。他不愿事情发展得这样快。将两人的关系公之于众,他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再说,他们两人现在什么也不是。何必自寻烦恼呢? 两人喝了两瓶红酒。小陈已有了几分醉意。她说起了以前的事,心里还在埋怨熊威对她的绝情。 她指着熊威的鼻子道:“你以前瞎了眼,看不见我。现在你重见光明了,知道我才是那个最爱你的女人。你的良心都叫狗吃了。欢欢那个贱女人,她根本就不爱你。她是因为我爱你,才来和我抢你的。真的,她根本就不爱你。她亲口说的,她不爱你。我真应该把她的话录下来,现在放给你听,让你看清她的真面目。她只是喜欢和别人抢男人。她喜欢胜利的感觉。我才是那个最爱你的女人。为什么以前你那样绝情!为什么要等这么久,才等到你回头的这一天?为什么?” 小陈越说越激愤,眼泪流了下来。 酒后吐真言。小陈没有必要去编这样一个慌。想必是真的了。 类似这样的话,小陈也说过。那时她没有醉,在熊威和欢欢的家里,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她对欢欢说:“我看出来了,熊威根本就不爱你。” 今天她是喝了酒,才说的那些话。 说来说去,她就是不愿看到熊威和欢欢恩爱缠绵的样子。不管是喝醉了,还是清醒的时候,只要一说到熊威和欢欢两夫妻,她的台词出奇的相似。 他们两个冤家路窄,分明不爱对方, 分卷阅读111 为什么可以在一起这么多年?这么多年,她苦苦爱着熊威。爱深了,又多了一点恨。爱恨交织,折磨的她死去活来。她只是放不下。 她扑进熊威的怀里,伤心地回忆着以前的事,热泪直流。 回到了家中,小陈一头倒在沙发上,浑身乏力。 这一天真是太开心了,和她的心上人一起度过。 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大概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都太用力了。所以才这么累。 这个所谓的“家”,顷刻之间,变得陌生无比。厚重的黑底白花的窗帘,压得很低的天花板,紧凑的院子,脱了漆的红色铁门——她不能理解这样的布局。多么的压抑呀!黑人的房子不都是这样的吗?连他的人都能接受了,为何接受不了他的房子了? 她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会被困在这里? 思绪开始疯狂翻腾,她感到口干舌燥。 Johnson蹑手蹑脚走到小陈身后,轻轻地放下公文包,双手环住小陈的脖子。几乎没有发出一点声响,小陈被吓了一跳。 “亲爱的,我们很快就会有宝宝了。”Johnson开始亲吻小陈的脖子。小陈把Johnson的双手推开,转过头来,说:“怎么突然说起这个?为什么这么说?” “你不是一直都想要个宝宝吗?我自己的身体我清楚。” “我们尝试了很多次,没有一次是成功的。我不相信我们很快就会有宝宝了。你在骗我。” “我没有骗你。为了这事,我每周都去教堂里向上帝许愿,希望上帝祝福我们,让我们尽快有一个宝宝。你知道吗?昨天晚上我竟然做了一个梦,梦到你怀孕了。这是好消息,从天堂传来的好消息。醒来的时候,我想与你说的,可是发现你不在家了。告诉我,你今天去了哪里?”Johnson在小陈边上坐下来,一只手搭在她的肩上。 “你一醒来就急着要告诉我,就算是个好梦,也会不灵的。中国有这样一条习俗,大清早的,不能和别人说起晚上做的梦。况且,梦说不定也是反的。”小陈语气平和地说。话是这么说,还得装出十分可惜的神情。她的心早已出卖了她的言语。如果回到几个月之前,她确实想要一个孩子,和Johnson就此过一生。现在的情况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变化,她怎会弄出一个孩子来绊住她的双脚呢! “Johnson,你听我说,孩子的事,你不要放在心上。该来的时候,自然是会有的。我们现在的两人世界难道不好吗?有了孩子,我们的感情就会被分出去一部分。我就不能像现在这么爱你了,你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爱我了。在西方有很多的丁克家庭,他们比别人都要懂得这个道理。Johnson,不管有没有孩子,我对你的爱,是不会有任何影响的。”小陈绞尽了脑汁,想出一番大道理来劝急于要个孩子的丈夫。 Johnson一听,心花怒放,笑着说:“亲爱的,我真是太高兴了!原来你是这么想的。好了,我以后再也不向上帝求孩子了。顺其自然吧。没有孩子有什么关系,你就是我的孩子,我的宝贝。我的心里只有你。有你就够了。” Johnson的态度随之转变如此之快,小陈起先觉得得意,还以为是自己说服了Johnson。又一想,说不定Johnson只是随便拿个话来哄她的。在他心里,根本就没想过要一个孩子。 小陈一喝酒就容易上脸,此时脸上还泛着浅浅的红晕。Johnson在她身上闻到了浓重的酒味,知道她喝多了。趁她不留意,飞快地把她抱了起来,公主式抱法。嘴里念念有词:“亲爱的,你喝醉了,太迷人了,我也要醉了。” Johnson高大威武,小陈在他怀里挣扎一通,也是于事无补。她被抱到了床上,眼看Johnson就要扑下来了。她绝不就范。她今天没有心情。今天她心里被另外一样东西填得满满的。 不论小陈如何挣脱,Johnson强行与小陈完成了那一桩神圣的事。 夫妻之间,无论如何也算不上□□。 事后,Jonson穿起了裤子往外走。他还要出去,他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走到房门口,他一边系着领带,一边回头和小陈说:“晚上有个派对,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非常好玩的。” 小陈在床上一翻,背对着门口,精疲力尽地道:“你去吧,我想睡觉了。” Johnson走后没多久,小陈果然是睡着了。 这一天,她陪了两个男人,真是累坏了。 Johnson一走,黑漆漆的房间陡然变得冷清清、阴森森。心里空荡荡,无所依附的惘然 每一次和Johnson的云雨之欢,就如赞比亚的雷阵雨,说来就来,激烈奔放,说走就走,草草了事。 总不能持久。 在爱里走向毁灭 14 熊威自和小陈分开后,开车来到了自家超市里。 冤家路窄。只见文思坐 分卷阅读112 在大门口。他压抑着内心的怒火,停好了车。面带笑容地朝文思走去。 临近傍晚时分,按理说人流量应该要有一点,只是稀稀拉拉的十来个客人,在里面转悠。相比之下,马路上倒是异常繁忙,车子堵得水泄不通,喇叭声此起彼伏。慌乱匆忙的车流人流,下了班都赶着去投胎似的。 “今天居然能见到梁兄。真是难得!这阵子也不知梁兄躲到哪里去了。总是找不到你的人。梁兄坐在门口做什么?看门?那也不是梁兄干的事。”一口一个梁兄。那气氛亲切过度,便觉得怪异。 “熊总怎么有闲工夫跑来这里。这个时候餐厅里是最忙的了。” “有什么可忙的!这个时候,你能有时间,我当然也能有时间。只要欢欢在,什么事情是她搞不定的?再说,还有她姐姐帮持着。我有什么可操心的!欢欢就这一点好,精明能干,帮了我不少的忙。能干的女人自然不少,像欢欢这样完美温柔的女人,真是不多见。还不知有多少男人在一旁偷偷觊觎,心存非分之想!梁兄,你觉得呢?”熊威一面说着,一面斜眼观察文思的反应。 欢欢近来魂不守舍,与她吵闹不断。可他偏偏要把欢欢说成是万里挑一的好女人,就是要说给他听。让他瞧着眼红。 文思也知这一番话是说给他听的。纸包不住火。东窗事发,这一天迟早都会来的。只是来得这般突然。他一时还不知作何表示,无以面对。 文思听懂了熊威话中的意思,一脸惭色,低头无言。 熊威向他走近了几步,咄咄逼人之状。他昨天和欢欢说要与文思决斗的话,本是故意吓唬欢欢。但这个想法他早已心里存着了。中午和小陈多喝了几杯酒,虽未醉,情绪却很激愤。 “俗话说得好,兄弟妻,不可欺!梁兄不知有没有听过这一句话?如果没有,今日可要记住了。切记不可犯了大忌!” 句句话中带刺。躲是无可躲的了,只能把话挑明。 文思从板凳上站了起来,说:“熊总有什么话,不妨直说。含沙射影,不是熊总一贯的处事风格。” “说得好。我们之间,稀里糊涂到现在了!我到现在才知道,原来我掏心掏肺对待的好兄弟,是一个表里不一的风流小人!你倒是说说看,你做了什么好事。” “我和贵夫人之间,是清白的。你就算不相信我,也应该相信你的妻子。”文思望着他的眼睛,义正言辞。在经历了与欢欢难舍难分的告别之后,他是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他已经把欢欢还给他了。割舍时的痛苦多一点,他心里的愧疚就少一点。天平的两端慢慢倾斜,再也回不到平衡点。 他接着又说:“好好待她!我只会祝福你们。” 最后简短的一句,像是临终前的托付。他嘱咐熊威好好照顾他的妻子。真是天大的笑话!想他熊威半生已过,还从未被人这般羞辱过。他握紧拳头,猛地一拳打去。正好打在文思的脸上。 文思连连向后退了几步。头撞到了墙上,咯噔一声响。脑后的伤不算重,那打在脸上的一拳倒是下了力度,嘴角淌血。文思用手背揩去嘴角的热血。 受他一拳又何妨?他是真的对不起他。 文思意欲还手,转念一想,那气势就消沉了下来。 谁知,二人交锋远未结束。这一拳,只是个开场白。那满腔的怒火,开了闸门,就收不住了。 熊威怒目而视,呵斥道:“不知廉耻的狗男女!我今天非得好好教训教训你不可!” 又是一拳打在了文思的脸颊上,重重的一脚踢在了文思的肚子上。两人迅速扭打在一起,都使了吃奶的劲儿,要置对方于死地。 超市里的员工跑过来拉架,稀稀疏疏的顾客也围了上来,面面相觑。 四五个黑大个子,费了一番功夫才把两人拉开。主要是拉熊威,他步步紧逼。文思只能是被动地防卫。 一堆的黑人乱作一团,每个人都来出力,反倒是不容易把两个人拉开了。两边都是老板,谁也不好得罪。 这一架,文思吃了不小的亏,身上好几处地方出了血。最严重的是额头上的伤,蹭到了地面上。血肉模糊的地方还粘着地面上的砂石。 熊威人高马大,占了上风,只左腿上受了一点轻伤。 围着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马路上的行人也闻声赶来。两个中国人打架了,这是多大的新闻。也许明天就会上报,如果有一家小报社的记者来得及时。 文思在一众人的搀扶下,走向里屋的办公室。有两个身材彪悍的收银员夹在文思和熊威的中间,以防熊威再次动手。 他是赢了,将文思打倒在地,出了一口怨气。正是这一口咽不下去的怨气,在他体内乱窜,搅得他思想混乱,行为失常。 公道自在人心!明明是他梁文思做错事在先,他只是替自己讨回公道。喘着粗气的熊威如是想道。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在场的所有人都站在他那一边,都在护卫他?他们是眼瞎了吗?为什么他反成了罪人?他一点不理解这个世界。 分卷阅读113 在众人充满戒备、指责、埋怨的眼神中,熊威仓皇离去。 回到家中,客厅里平平和安安在玩游戏,乐乐在打电话。这个时候。国内都凌晨了,她在和谁通电话? 熊威不去理会。他跑进卧室,在走廊转角处几乎跌倒。他要找到她,他的欢欢。 门一打开,看见了欢欢。她半躺在床上,在出神,在发呆。不管她在干什么,还是以前干了什么。他全都不在乎。他只要她的此时此刻,今后将来。 过去的,都过去了。 不问前因,只求后果。 回家来的路上开着车,他想了很多,怒气消了,酒也醒了。所以这一刻他是清醒的。 他在床前跪了下来,握着欢欢的一只手,情意绵绵地说:“”此时此刻,我明白了一件事,我还是爱你的。我真的很爱你。我不敢想象,如果有一天失去了你,我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 他伸手,温柔地抚摸欢欢的脸颊--被他打过的地方。 一天了,已经看不出丝毫被打过的痕迹。但是记在了心里,永远也抹不去。 欢欢一言不发。 一言不发,便是不肯原谅。她曾经禁锢自己,把一切往事爱恨冰封起来,深深地忏悔,想要与他重修旧好。 他的一顿毒打,把这一切都毁了。力气用完了,也便无所谓了。 她看着他,听着他说话。每一个眼神,他说的每一句话,她都看到听到。但是无动于衷。 “我们重头来过。我们还有很长的未来,我绝不会松开你的手!还有安安,就当是为了安安,你也不能松手。只要我们三个人在一起,世界就还是完整的。再也不会有人来破坏我们的家庭。”他握紧她的手,眼泪落了下来。 那绝对是真诚的眼泪!一言一语,皆出肺腑。 心里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呢!短短的两天时间内,他先后让欢欢和文思都尝到了何为疼痛的滋味。又花上了一天的功夫,和小陈情话说尽。 她对不起他,他也对不起她。前尘往事,一笔勾销。谁也不欠谁的了。 欢欢抬起手,抹去他眼角的泪珠。她点点头,平静的,不悲也不喜。 就让一切爱恨随风而逝。生活便回到了原本简单初始的样子。 还是要向前走的,生活还得继续,就当是为了安安。 他紧紧地拥抱住她,久久不肯松手。她乖顺地,淡然地接受了他。 两人好像又回到了过去。 文思被打,当时虽没有第三个中国人在场,消息还是很快流传开来。文思满身是伤地回到屋里,周新还以为受了黑人的袭击,抢劫钱财的。 他万万没想到,会是熊威动的手。不过消息也不是从周新那里传出来的。 刘总得知此事后,大为惊怒。两个股东之间起了这样大的矛盾,往后的生意还怎么做下去? 人心齐,泰山移。人心不齐,寸步难行。合伙人之间,想要赚钱,首先要一条心。 第二天他急匆匆从基特韦赶了过来。 到了文思家中,先是对文思一通嘘寒问暖,说:“好在都是外伤,好在没有伤筋动骨,在家里多养几日,很快能养好的。你们两个人以前关系不是很好吗?怎么说闹翻就闹翻了。为的什么事情?你倒是说说看。” 文思低头沉默。 刘总把询问的目光移向旁边的周新。周新连忙置身事外:“他们打架的时候,我可不在场。不晓得怎么就打起来了。” 刘总又看向周新旁边的韩依,一看韩依是张新面孔,还是第一次见面。刘总只当她是文思的朋友,也问了句:“你知道是因为什么事吗?” 韩依抿了抿嘴,若有所思。她早就猜到了,还不是因为那个女人!她也不能说。反帮着文思撇清:“生意场上的事,我一个女人,还真的是不知道。” 文思自然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可他心里是清楚的。只是这事如何说的出口?他只能搪塞过去:“是熊威出手打人。被打的人,如何能知晓打人者的心理?” 问了一圈也是白问。他们一个个有意隐瞒,全然不把他这个老大放在眼里。不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他如何能咽下这口恶气? 脸一下子沉了下来,他掏出手机,拨通了熊威的号码。 电话“嘟嘟嘟”响了半天也没人接。刘总更是气急了。 在爱里走向毁灭 15 熊威这边自昨天回来后,就没有出过门。这会儿正陪着一家人在草坪上喝茶聊天。以前从来都是手机不离身,这次偏偏把手机落在了卧室里,所以根本就没有听到刘总的来电。 他一心只想陪着欢欢,陪着家人。 半个多小时后,院门外有汽车在响。Jerry小跑着过去开了大门。是刘总的车子。熊威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迎接刘总。 刘总脸色不大好看,见了熊威也不如往常热情。他也在草坪上坐了下来,在座的还有欢欢和乐乐。 分卷阅读114 平静而安详的上午,随着刘总的到来,气氛也变得凝重。大家都不知刘总此次过来是为何意。 “熊威,当初大伙儿决定一起筹钱开超市,是你的提议,是你带头成立这个公司。现在大伙儿把钱都出了,身家性命也都压上了,你怎么不好好给我们带头,反而犯糊涂了?我在基特韦,来一趟不容易。卢萨卡这边全交给了你和文思,还有周新。不论大事小事,只要是你决定的,我决不说二话。文思周新有事来问我,我也说,让他们来同你商量。我多么地信任你!你又办了什么事?”刘总边叹气边说着。 熊威心里已有七八分的清楚,知道了刘总的来意,只是不好明说。于是装作不知情,问道:“刘总,您指的是哪一件事?” 刘总掏出打火机,点起一根烟,屡屡青烟便随着他的叹气声从鼻腔里缓缓溢出。 “你和文思之间的事。你把他打成了那个样子,瘫在床上下不来了!”刘总在大腿上一拍,气急败坏,“你有没有想过后果?以后还怎么合作?” 刘总一说完,等不及听到熊威的回答,欢欢手中的茶杯已滑落。还好跌落在了草坪上,茶杯没有摔坏,声响也不大。茶杯一落,他们纷纷把目光移到了欢欢的身上。 听到文思受伤,何以欢欢如此惊动? 长久的沉默。 看似无声无息,她的手却在颤抖。她弯腰拾起茶杯,朝熊威坐着的方向望了一眼。匆匆的一瞥,如火光般炽热,那是她不小心透露出来的敌意。他果真去找文思的麻烦了!他一直都在骗她!昨日他还诚心诚意地说,要重头来过。 可怜的文思,受了这一场无妄之灾!她还是极力稳住自己的情绪,不让旁人看穿。她心里一紧,脸色已然苍白。熊威和刘总一来一回言语交锋,暂且还没有发现欢欢的异常。乐乐却看得一清二楚。她在一旁轻声劝道:“冷静一点。事情还没有发展到最坏的一步。” 熊威一鼓作气,挺直了胸膛:“一人做事一人当。有什么后果,我自己承担。” 刘总笑笑,轻哼一声:“好!要的就是你这一句话。同一条船上的人,风雨同舟。如果因为这件打人的事,这条船开不了了,或者有人想要提前下船。你就得担负起责任!文思如果不干了,周新自然也不会和我们继续合作下去。只要你有这个财力,吃下文思和周新的股份,不影响大局。我再不多说一句话!但是如果你没有这个财力,或者是你不愿意吃下这股份,那么就得听我的。” 刘总最后的一句话堵得熊威半天不作声。他不是没有志气,任人摆布。只是囊中羞涩,担不起这个后果。餐厅投下去的钱还不见有回利,当然也不至于亏损。支出平衡,不赚什么钱。超市里又投了一大笔钱。超市的现状比餐厅更惨。开张几个月了,所赚的现钱还养不活几个当地员工,更不要说国内进货成本和途中运费了。 账户里的钱又快见底了,到时候刘总说不定还得鼓舞人心,劝说他们几个人往里面继续砸钱。原本很是宽裕的生活,被这一笔笔的支出几近压垮。 “不要说现在超市一点钱不赚,就算在赚钱,我也要不了他们的股份。我知道我的胃口有多大。贪心不足蛇吞象。吃下去了也消化不了。”熊威挥挥手,算是体面拒绝。 “那就和文思和解,把话说开了,还是兄弟。”刘总总结性地来了一句,威严尚在。 他要他们时刻记得,他才是老大。 “熊威,你把人打得那样严重,是不是该去探望一下!那文思也不是记仇的人,你好好给他解释解释,再者,医药费什么的,也拿点过去。出手打人,说到哪里去都是没道理可讲的。”乐乐旁敲侧击。那柔柔的女人声音也使紧张的氛围稍微缓和了下来。 “姐姐,他不去,我们去吧!替他去!”欢欢终于忍不住了,说这话的时候,面色还是难看的很。 熊威转过来望着欢欢,眼里闪过刻骨铭心的惊慌。像是他手里攥着一件十分精美的艺术品,周围的人虎视眈眈地觊觎偷窥,趁他不注意就要夺走他手里的东西。 在刘总的带领下,他们三个人都来到了文思的家里。 欢欢还没有进门,文思从走廊的窗户里就看到了欢欢的背影。 她来了!一颗心扑通扑通狂跳。怎么紧张成这样!文思故意把头斜过来,不去看外面。眼角余光却不听使唤,时时刻刻注意着那边的动静。她在其中,其余的人只是一个个框架,虚虚幻幻没有形状的摆设。 只要她一出现,他的眼里就只有她了。 “文思,你还好吗?都伤在哪里了?”欢欢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文思身边,万般关切地说。头上的绷带裹得严严实实的,里面的伤口也不怎么大,只是看不到里面的伤口,根据绷带的形状就把伤口想象成无限大。 自上次见面是隔了有多久了!欢欢忘了时间。她无法用一个恰当的词来形容。她以前所有的日子加起来,她也不觉得长。而其中的一段分离的时光、等待的时光,却长到她无法比拟。 感觉和逻辑是反着来的。没有逻辑的感觉, 分卷阅读115 荒唐得没有道理,真切得胜过真理。 时间一定是错乱的。她在爱里、在等待的爱人的苦闷里、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迷失了。 他们都错了!一错再错。开始错了,抉择错了。 熊威望着他们两个人,呆滞地,想要上前把欢欢拉走,又有些迟疑。他眼里的惊慌不见了,怒气找不到出口,直窜到脑门。 文思斜着身子一只手支在床沿上,静静地看着欢欢,以及欢欢身后的一切。他从未感到时间可以是这样的漫长和短暂。他的温柔的目光如四月的点点春雨落在欢欢的身上。 四目相对,千言万语,尽在眼里。 没有一句话,胜过千言。不知是过了多久,文思似梦中惊醒,将目光从欢欢身上挪开了 万般无奈,众目睽睽之下,只有逃避。 面积不大的屋子一下子挤满了人,文思躺在床上突然变得不自在。 欢欢蹲在他面前无言地落泪。她的身后,是熊威刀子般尖锐的眼神,是无形的刀,一刀一刀又要砍过来了。还有刘总疑惑不解的眼神,像在看一出漏洞百出的戏。 他真是看不懂了!不是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吗?他看戏,戏却在愚弄他。无论在哪里,尤其是在这一帮小喽啰面前,他永不会失的领导地位! 他像一个导演般,对着演员喊停:“什么都别说了!熊威你给大伙儿一个交待。今天除了李志明不在,所有股东都到齐了。大伙儿聚到一起,无非就是赚钱。你好,我好,大家好!超市开了有段时间了,一日日生意惨淡不说,内部还出了这样的乱子。现在怎么收场?” 在刘总说话的当儿,乐乐连忙把欢欢扶起来,站到床尾的角落里去。站在床头那一边的韩依目不转睛地盯着欢欢看。欢欢今日火急火燎地来探望文思,确乎是出了她意料之外的。她以为她永远也不会来同她抢夺文思,因为婚姻和家庭会绑住她的双脚。而她是自由之身。而她竟然把婚姻和家庭全然不顾,不顾一切向文思走来。 她对她,既佩服,又害怕。 “受了一点小伤,倒把大家都聚集在这里了。尤其是刘总您了,大老远从基特韦跑来。谢谢大家的探望。一点小伤,过几天就好了。为了我这点小伤伤了和气,实在是不值。大伙儿还和从前一样,都是兄弟。当初超市成立之初,每个人都心怀壮志。我们可都没有忘记。”文思还是往常的行事作风,谦逊有礼,大事化小。 就这样原谅了熊威?韩依真是不能理解文思了。被打成了这样,还要来做老好人,替大家解围。她一方面心疼文思,一方面又觉得文思不可理喻。 转念一想,这不就是文思的独特之处吗?与人无争,安分守己。他真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本本分分。不是他的,他从不觊觎。 如果欢欢是一样东西,他肯定也不会那样痴迷了。可惜欢欢是一个女人。一个女人的魔力,便是迷惑男人的心智。 这样一个本分的人,不贪恋别人的东西,却偷走了别人的妻子的心。这不是最无可饶恕的偷盗吗? 文思如此一说,刘总悬着的心也算落地了。他就怕两人一闹掰,还得他花冤枉钱来善后 一路拼搏到现在这个地位,不知与多少人合作过。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例子,一说便能说个一大串。年纪一年年大起来,精力实在有限。顾得了那头,顾不了这头。 基特韦的产业是根基,绝不好掉以轻心。卢萨卡超市的经营只好由着熊威去弄。 那时候熊威怀着一片赤诚之心跑到基特韦来,寻求合作。他以为他此生阅人无数,再不会看错人了,才委以他重任。那是多大的信任啊!他的白花花的银子从口袋里掏出来,由着他去支配!平日里的小额支出,全凭着熊威的签字即可。达到一定的金额之后,才需要先请示,后支付。 这熊威能不能担得起这份信任?现在也实在不好说。 周新打起了圆场:“这间简陋的屋子今天真是有幸,接见了这几位的大老板。刘总熊总,你们还是头一次来吧!要不我中间摆个圆桌,大家坐下来喝点小酒,慢慢谈哈!” “谁有那个闲工夫!你们留下来慢慢喝酒吧。我还有一堆的事等着处理。”说完,刘总便去了超市。 欢欢出门前痴痴地望着文思的眼神,熊威无论如何都不会忘记。他紧握住欢欢的手腕,把她拉出门外。 他不拉,她估计还不想走。原本还抱着一点幻想,以为可以重头来过。想来,不过是他自己的一厢情愿!回去的路上,三个人坐在车里,死气沉沉。熊威的叹气声不时响起,却使沉寂的空气更加沉寂。 屋子里的人一个个散去。 人散去,屋子变得宽阔敞亮。烈日当空照,阳光从窗台上洒进来,银白色的热浪流了进来,一点点填充屋子里逼仄的空间。人多的时候拥挤,剩下了两个人,更加拥挤,空气都凝固了。 韩依坐在文思边上,低下头去搓着自己的手背,直到青筋隐隐显现。这里一年四季都有大太阳,炽烈如火的阳光,照不亮也暖不了她心底里一 分卷阅读116 处潮湿灰暗的角落。 诡异的沉默,持续了很久。 文思这时候觉得有些疲惫。可能方才人见多了,话说多了。人人都把他当做病人来看,四肢完好却逼他躺在床上休息。他自己也把自己当成病人了。 “你回去吧!坐在这里干什么?我又不是走不了动不了,还需要看护不成?”文思抬起头,眯着眼,对韩依说。 她把话还没听全,噘着嘴,只一口拒绝:“我不回去!你都受伤了,我要留下来照顾你。 文思见她如此反应,就懒得再说什么。他无论再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 “她来看你了。你见了她是不是很高兴?”韩依似乎是在自言自语。 文思闭着眼睛说:“我有说我很高兴吗?我不但高兴不起来,心里还乱的很!” “不用你说。什么都写在脸上了!你可从来没用那样的眼神看过我。她纵然再好,也是别人的了!你为何还不肯死心?这么僵持下去,弄出这些个乱子,对你不好,对她也不好。你就算不为自己想想,难道还不为她想想吗?你会害了她的。”动之以情,韩依想方设法要去劝动文思。 文思哪里会听,立马就驳了回来:“我也正想对你说这些话!你什么时候肯听进去了?我的事情还不需要你来操心,先管好你自己吧!” “你休想套用我的话!我和她是不一样的,我是自由的。她能给你的,我全都能给你;她不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你。为了你,我什么都舍得付出。”她的声音大了起来,像负气的孩子,倾诉心里的委屈。 她站了起来,看着自己的脚上穿了一双白色帆布球鞋。说话的声音虽然很大,心里却在发虚。她低着头,深感言语的无力,自身的卑微。她要如何向文思证明,她比欢欢好,比欢欢更加爱他? 而事实的真相是,她无论再好,都不及欢欢的清白。她是一个清清白白的女人,只服侍过一个男人。可是她服侍过数不清的男人!她有一段肮脏不堪的过去。 在那一瞬间里,她感到了深深地恐惧。如果有一天文思知道了她的过去,那该怎么办 她不敢去想。 瞒一天算一天了。 文思许久没有回话。闭着眼睛,不知是装睡还是真的睡着了。韩依趴在沙发上不久也睡着了。 漫长而闷热的午后。每个人都像是被催眠过一样,沉沉地睡一个长久的午觉。 睡着了,便什么事都不用去想了。 在爱里走向毁灭 16 刘总从文思家里出来后直接到了超市。他在超市里转了一圈,每一个货架上的商品都一一打量,检查库存,完了又去办公室里要纸质账目。 他把几个黑人收银员叫了来,结果一问三不知。 无奈打了电话去问熊威,熊威说没有纸质账目。再去问文思,文思也说不知。 面对着一群站得笔直的黑人,刘总气得拍着大腿直报怨:“这么大一个超市,你们都是吃白饭的吗?这个也不知道,那个也不知道。你们花的可都是我的钱!现在一毛钱不赚,你们的工资是谁发的,你们知道吗?” 他们听不懂深奥的中文,却听懂了最后一句:你们知道吗?他们只是收银员,导购员,每天收了多少钱都分文不差交给熊威或是文思。 除此之外的事,他们不懂,也无需去管。 他们不约而同地摇摇头,说:“不知道。” 不知道,他们的确是不知道。对着他们发怒,也是对牛弹琴。刘总只能对他们挥挥手,穷凶恶极地说一声:“滚。” 刘总本就生性多疑,现在更是要锱铢必较。他又给熊威去了个电话,让他把所有的收据,不管是国内采购的,还是当地采购的,都集合在一起,列一个账目交给他。 他要细细盘算,从头至尾。 一回到家中,自己的恩怨情仇还没有数算清楚,被刘总的几个电话搅得心神不宁。 像打了败仗似的,垂头丧气回到家里。 尽管千头万绪,他还是在欢欢想要回房的当口,把她拦下来了:“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恨不能扑倒在文思身上!你还有没有一点廉耻!我的脸都让你丢尽了。你是不是不想回来?要不是我拉你回来,你今晚是不是预备就在那儿陪着你的老相好!” 欢欢推开他,从角落里绕了过去。 他不依,一个反手把欢欢拉了回来。他握着欢欢的手腕,一点点用力,像是握到了她露出的狐狸尾巴,他恨不得剪掉它,撕烂它。 欢欢的表情一点点变化,疼痛感一点点加深,眼眉皱成了一团乌云。 “你到底想要干什么?”欢欢冷冷地问他,似乎并不在意答案。 说话的时候,她看都不看他一眼。她对他的不屑更是触怒了他。 他不肯罢休:“口口声声说的是,那都是过去的事了,都过去了。我真是好骗啊!真以为你有心悔改。我迫使自己原谅你,和你重头来过。但是你的行为在告诉我,我就是 分卷阅读117 一个任你欺骗、任你摆布的跳梁小丑!你可真是有一套啊!” 说到这儿,熊威想起小陈说过的话。那一段话突然就在耳边回放:欢欢那个贱女人,她根本就不爱你。她是因为我爱你,才来和我抢你的。真的,她根本就不爱你。她亲口说的,她不爱你。我真应该把她的话录下来,现在放给你听,让你看清她的真面目。她只是喜欢和别人抢男人。她喜欢胜利的感觉。 他信了。 此时此刻,不分缘由,不容分说,他相信欢欢曾经在小陈面前说过,她其实一点都不爱自己。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和语气一定就如现在这般,带着不屑和高傲。 隔了这么许多年了,往事随风飘散,可是那个熊威想象出来的场景却越来越清晰。 原来小陈说的都是真的。 “你为什么要嫁给我?你根本就不爱我。你在别人面前说,你一点都不爱我。你为什么要那样说?”他把她逼到墙角,掐住她的喉咙。 她哽咽着说不出话来,断断续续地说:“我没有……我没有说!你不要听别人胡说。” 她经不起细想,她哪里还想得起来。不经意说过的一句话,如一粒小石子跌落在岁月的长河里,哪里还能打捞得起! 她只是忘了,并不是不认账。 他全然站在小陈这一边,他信小陈的话。 “你不是敢作敢当吗?现在又变成胆小鬼了?你……”一句话还没有说完,瞟见乐乐从房间里出来了。 他赶忙放开了欢欢,缩回了手。对欢欢假意关切:“好了,你快回房间休息去吧。我还有点事,要去见刘总一面。”说完,拍拍她的肩头,走出去了。 乐乐从后面走到欢欢的前面,问:“你们两个在角落里说些什么呢?没有吵架吧?” 欢欢一只手扶在墙壁上,抬头仰望天花板。 都快叫人看厌了的水晶吊灯,在白天不开的时候,是落寞凄凉的。因为夜晚实在是太过璀璨耀眼,白日里再也放不出光芒了!抑或,是因为见识过了夜里的迷人光华,白天就算开了灯,同等的热量,同等的光芒,也觉得是灯火阑珊。 总之,她眼里的光芒熄灭了。 她笑笑说:“没事,我们在讨论超市里的事情。真的没事。” 她一个转身,把乐乐留在原地猜想。乐乐怎么也不相信她说的没事。 她的脸上写满了心事:惊恐、落魄、彷徨、无助,落荒而逃的意味。 她看出来了,却什么也做不了。 熊威火急火燎来到超市。一问高个子的收银员,才知刘总在里面办公室里等他呢! 他进了办公室,赔笑道:“再给我大约一个小时,我把账目山的收据理一理,这就交给您。” 说完,熊威掏出一串钥匙来,开了抽屉锁,拿出一叠账目。大约过了四十多分钟,熊威捧着一堆大大小小的文件夹,摊开在刘总面前,说:“十二月份的收据都在这个红色的文件夹里,十一月份之前的收据都在这几个蓝色,绿色,黄色,黑色的文件夹里。这几个月账目里有的收据都在了,一样不缺。只是十一月份的收据,整个文件夹我都找不到了。我记得是和这些文件放在一起的,锁在了抽屉里。现在无缘无故找不到了,真是蹊跷!” “放在一起了,怎么单单少了十一月份,其他月份又不少?你这抽屉是锁起来的,钥匙又只在你的手里。难不成是被鬼偷了去?”刘总甚是疑惑。 一语惊醒梦中人。 熊威恍然大悟:“不是的。这钥匙不是我一个人有。还有一个人,文思也有抽屉的钥匙。当时就怕我把钥匙丢了,他那儿就留了一串备用钥匙。也就是说,他也可以开我的抽屉的。” “言外之意,文思就是那个拿了收据的人。”刘总有意如此说。 “只是没有确切的证据。” 刘总一笑,反为文思开脱:“他把收据拿去做什么?他又不是外人。难道你还防着他不成!” “我不是这个意思。” 熊威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琢磨,梁文思霸占了他的女人,现在又陷他于不义。 不是他,还会有谁?抽屉丝毫没有撬开的痕迹。手底下的黑人员工虽说小偷小摸是常有的,但是也还有个底线,只敢在暗地里占点小便宜。 一定就是他。 至于他的动机是什么?因为他爱上了她,所以她的丈夫成了他的敌人。 成了敌人了。熊威一时还不能适应这种关系的转变。 以前是多么要好的兄弟,他被抓进了监狱,他还去探望他,设法营救他;他们两人酒桌上曾经无所不谈,无话不说;他们是合伙人,从并不充实的口袋里掏出一笔钱,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下决心,共风雨。 现在他要来害他。 熊威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他在刘总对面坐下来,大义凛然:“收据是从我的手上丢失的。是谁偷去了,偷去做了什么,暂且不论。收据遗失造成的损失,我来承担。这一点责任,我还是有能 分卷阅读118 力担当的。刘总请放宽心。” 刘总怒气未消,翘着二郎腿,作沉思状。 沉默了一会儿,刘总开口了,责备声中有些黯然神伤:“这些收据是十一月份的,才多久,都还没有拿去税务局报账抵税,你就弄丢了。能抵掉的税额也是有限,你自然是负担得起的。但是这么低级的错误你都会犯,我如何放心让你来运营超市?我人不在卢萨卡,这里大大小小的事务,是你说了算的。你责任重大啊,你知不知道?” 刘总说话时,总是爱反问一句:你知不知道?在他眼里,别人永远没有他想得多,想得细。 熊威不置可否。 刘总的教导,他虚心接受就是了,多说无益。 十一月份的收据丢了,幸好还有每月月初熊威传给他的电子账。刘总在出发回基特韦之前,把十一月份的支出清单从笔记本里拉了出来,不管是哪一类商品,不管能不能抵税,刘总一律做抵税处理。 一算,竟然有五万多的税额。单位是卡瓦查,不是人民币元,所以转换成人民币的话还能在五万的基础上打个七八折。 熊威自掏腰包,算是用钱买个教训。 他深感世事无常,往后的路每一步都要小心了。 刘总回到了基特韦,没有直接回家里,而是去了李志明的住处。 李志明一早便得知了刘总的今日行程安排,就在家里等他。他由于前几天有事走不开,不然就陪着刘总去卢萨卡了。没有去,所以满心好奇地等着刘总同他商量那边的状况。他们两个人,才是真正一条船上的人。 李志明笑脸相迎:“刘总辛苦了,辛苦了。去了两天,可要折腾坏了。”说着,双手递上一杯上好的碧螺春。 刘总喜欢喝碧螺春。李志明一直记在心里,家里备了好几种碧螺春。他说他也喜欢喝碧螺春,可是只在刘总在的时候和他一起喝,自己私下从来不喝。 “卢萨卡的几个人真是不让人省心。瞧瞧多大点事,还把刘总您拉过去,辛苦费神不说,白白耽误了几天功夫,基特韦这边等着您做决定的事也多着呢!”李志明瞄了几眼刘总疲惫的神色,关切地说着。 刘总喝了几口茶,轻叹几声。 见了李志明,他心里舒服了许多。至少还有一个人,鞍前马后,随他使唤。是他成就了李志明,而李志明使他晚景不凄凉。没有李志明的话,他身边估计一个谈谈心的人都没有 这次的事情还是小事,不过是熊威打了文思,伤得也不重。去卢萨卡之前我还怕熊威和文思会反目成仇。他们一闹起来,我们谁也不好过。现在看来,闹不起来。 刘总讨论起他们的事,也是说故事的轻巧的口吻了。 “怎么,矛盾这么容易就解决了?他们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打的架?”李志明问。 “至于为了什么事,我倒是还没有弄明白。说实话,我也没留心这些个小事。文思看起来倒是一点不介意熊威动手打他。你说奇不奇怪?” “那个梁文思我也不过是见了几面,没什么深交,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见了这么几面,依我看,说得好听一点,他这个人性子好,说得难听一点,就是阴气太重,太娘了。哪里还有一点爷们气!”李志明端起茶杯,喝了一大口,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是什么话。我看梁文思人挺好,稳重踏实,书生样。和熊威比起来,梁文思更胜一筹。熊威最多算是个武状元,鲁莽,冲动,办起事情来不计后果。可惜他没什么钱,要是他投的钱和熊威一样多,我会看重他一些。”刘总慢慢悠悠说着,分析各人的好坏,是他的专长。 李志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像是刘总讲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似的:“刘总,您的眼力真不是吹的,在下甘拜下风。” 李志明一边说恭敬的话,一边双手作揖,接着说:“我在卢萨卡有些朋友,我从朋友那里打听来一些消息,不知刘总您听没听说过。熊威有一个漂亮的老婆,小名叫欢欢,人长得十分漂亮,在卢萨卡还小有点名气的。” “他老婆我们不是见过好多次了嘛!也就中上吧。再过个几年,人老珠黄,看还有谁惦记!怎么这也是个新闻了?”刘总很是不解。 “我话还没说完呢!如果熊威他老婆的姿色只能算是中上的话,那卢萨卡就没有上等的女人了。这个先不细说。我想要说的是,这个漂亮的结了婚的女人看上了文思,两人关系非同寻常。你说熊威还能不气?老婆都要被人抢走了。” 刘总一怔,脑海里顿时浮现出欢欢蹲在文思床边嘘寒问暖的场景,于是大笑一声,说:“哈哈哈,李志明啊李志明,真有你的。我路远迢迢跑了一趟卢萨卡还没把事情弄清楚。你倒好,坐在家里却把事情搞得一清二楚。原来他们打架为的是这事!唉,年轻人哪,冲动是魔鬼!” 说到这儿,李志明也忍俊不禁,和刘总说说笑笑,说着别人的故事,氛围很是愉悦。 “可不是,所以我说,刘总您真是好眼力。您看重文思,不看重熊威。欢欢何尝不是如此呢!这三个人还 分卷阅读119 不晓得要折腾到几时。后面可有好戏看的了。” “那是什么好戏!这样的戏,不看也罢。我还是希望他们和好相处,把超市经营好了,赚点钱才是正道。” “是是是,我们和他们掺和在一起,无非就是想靠他们赚点钱。只是不要看错了人才好。” 李志明这么一说,刘总忽地才想起还有正事没说呢!他随即转移了话题:“说了这么多,我还没和你说正事呢!这次过去,我仔细查了那边的账目。你猜怎么着,熊威十二月份的账目是乱七八糟,收据东拼西凑才找齐了。这也就算了,让他去吧。问起十一月份的收据,整整一个月的收据,全部让他弄丢了,一张也找不出来了。他说锁在抽屉里了,不翼而飞了。你说气不气人!这样没有责任心,我真是一点也不放心。” 说到这个话题,两人的脸色立马变得沉重起来。说的是自己的事,没有了听故事的闲情逸致。 熊威说来也冤,十一月份之前,每个月的账目对得清清楚楚,收据也是一张不漏地装在每个文件夹里。唯独十二月份,家里出了变故,他六神无主,精力被分散了,结果账目错乱了,十一月份的收据也无缘无故不见了。 最混乱的时候,刘总来检查账目了。 在十二月里,熊威跌了一跤。这一跤跌得,他的人生也换了方向了。 “如果只是个低级错误,还不至于太担心。人人都会犯错,只要不是有意为之。怕的是,熊威是有意为之,那就防不胜防了。那边的三个人,毕竟不是我们自己人。人心还隔肚皮呢!现在的局面,坏就坏在,我们被他们牵着鼻子走,没有主动权。” 一会儿子功夫,刘总面前增了四五根烟屁股。屋子里烟雾缭绕。 这几句话说到了刘总的心里,他连连点头,因此面色愈加凝重。 “这也是我最担心的地方。我一路上都在思索。在钱财面前,有几个人能守住自己的本心?太难了,没有几个人能做到。毕竟不是自己人。” 最后一句话,声音拖得又长又沉重。刘总看了一眼李志明,眼睛一眨,望向了别处,往下说:“你我认识这么多年,你的为人我是绝对信得过的。那边我们俩砸了不少的钱,不能眼看着覆水东流。那是个好位置,只要经营得好,回报率不会低。志明,你看,让你去卢萨卡如何?” “常驻卢萨卡?”李志明诧然。 “是的,你在基特韦的事务,我这里可以代为处理。这也是迫不得已的办法。” “刘总,只要您一句话,我没有二话。什么时候过去?”李志明低头略一沉思,对刘总说,好似经历了一番深思熟虑、内心挣扎。 “慢慢来。可以做起准备来了,把手头的事尽快交接好。等我通知。”刘总仰头叹息,掩饰不住一丝胜利的喜悦。 他喜欢这种感觉,年纪越大,就越是依赖于这种感觉。 他是一个下棋的人,把身边的人和事,做这样的安排,做那样的安排。 他有时候也糊涂了,银行账户里余额的数目又多加了一位,赚了一大笔钱,他竟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喜悦。那个数字一年年变大变长,总没有一种贴肤的亲近感。可是周围的人因着他财大气粗,对他卑躬屈膝、唯命是从,他却感到了实实在在的快乐。 也许,他穷尽一生,并不是在追寻钱财,而是追寻由钱财带来的快感。 有钱要会用,有人也要会用。 这个用,用尽心机的用,楚材晋用的用,弃瑕录用的用。 山长水阔,咫尺天涯 两个礼拜后,李志明来到了卢萨卡。 他的本意是想在超市附近租一个独门独户的院子,由于经费严重不足,熊威第一个站了出来不答应。 电话里刘总委婉说了让李志明来接管超市的事务,让熊威文思周新三人全力配合李志明的工作。 熊威听着电话,咬着牙,恨恨地说,好。 刘总一人的股份便占了半壁江山,他们跟在后面的人,都是大哥手下的小弟,怎敢明面上说一个“不”字。 自此,熊威总算明白了一个道理:姜还是老的辣。他自以为在这次投资活动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位置。不料,竟然是一颗随时都可以换下来的棋子。别人手中的一颗棋子。 可悲,可叹!一腔怨气,无处发泄。 李志明在要求租院子的时候,熊威自然是坐不住了。 他拍拍膝盖上的灰土,从椅子上站起来,说:“李兄,刘总派你来,是委以重任的。往后,我们几个人可都要听你的指示了。公司账户里的余额,想必你是一定知道的了。那点钱能不能熬到下个月,都还不清楚。要是再额外支出一笔钱来租房子,恐怕需要李兄提前往账户里面打点钱了。” 李志明也从位置上站了起来,和颜悦色,看不出有一点愤怒的迹象:“熊威,你这副表情和我说话,不知道的呢,还以为我欠了你多少钱。但是我非常欣赏你有话直说的个性。你的意思,我也听明白了。公司 分卷阅读120 现在是非常时期,缩减开支是应该的。只是,我总得找个住处吧!总不能让我露宿街头吧,是不是?” 李志明笑了起来。轻轻松松几句话缓减了尴尬的氛围。 熊威发觉刚才话说重了点,竟有几分不好意思起来。 “李总,你若是不介意的话,可以住我家里。什么都是现成的,也很方便。”熊威想着家里空房间还有几间,让他去住一间也无妨。刘总派李志明过来,分明是不信任自己了。让李志明住在家里,刘总有什么指示,他也可以第一时间知道。不至于会被人卖了,自己还不知道。 当熊威正在做那样一番打算的时候,李志明也在琢磨着,一说到租房子的事,翻脸比翻书还快,若不是为了长久打算,不想把关系闹僵,现在说不定成了第二个梁文思了,被他打一顿。这样没脑子的人,真是被刘总说中了,是一介武夫,毫无谋略。 道不同不相为谋,还是保持一点距离为好。 李志明于是说:“感谢感谢,你的心意我领了。我此次来,一心都在超市的生意上,所以我就想在这附近租一个单身公寓。近一点,来来回回走几步路就到了。一个单身公寓一个月下来,也要不了多少钱的。” 最后一句明显是说给熊威听的。由于李志明的突然到来,熊威虽有一腔的怒气,到了这个地步,也不好再发泄了,只得赔笑说道:“辛苦李总了。有需要我的地方,请千万不要客气。一个电话,我随叫随到。” 李志明连声应着,目送着熊威大步走出超市高高的黑色大门,然后钻进了车里。 他身后是两个大箱子。要去哪里找合适的单身公寓? 李志明忽然生出一种无处落脚的漂泊之感。别人的地盘,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了。 初来乍到的第一天,无端受了这些莫名其妙的气。他还得缓一缓,平复一下心境。 整个下午,李志明在超市周围兜兜转转,找到了三四处单身公寓,还问到了房东的联系电话。又等了许久,才在房东的带领下去看了那几处房子。 看了第一处公寓,李志明直摇头。那屋子简直臭气熏天,还没有走进屋里,站在门口,李志明就闻到了一股黑人身上特有的狐臭味。 去了第二处房间一看,房间不仅有味道,所有的家具都脏得不堪入目。 李志明给了那女房东五十卡瓦查,说不想再去看了。房东收了小费,也就不好说什么,就管自己走了。 岂可住在那种地方!又不是走投无路,何必如此委屈自己!李志明气呼呼走着回到超市。 走到门口时,一看手表,呀,都五点了。还没有找到像样的住处,今晚可怎么解决? 原来赞比亚的行情不比国内,紧凑逼仄的公寓由于价格低廉都是些穷人才会租用,里面的卫生设施极差。 跑了一个下午也是白费时间,要不是碍于熊威有话在先,去租一个带院子的小别墅住住,何来这么些白费力气?这么一想,就越生气了。 上白班的营业员到点了,三男一女走过来,躬身说道:“Boss,我们下班了,明天见!说完,朝他挥挥手,转身就走了。 上白班的营业员陆陆续续都去了,上晚班的营业员还没有来,诺大的展厅内只有他一个人,一时显得空旷寂寥。 上白班的人早退,上晚班的人迟到。还开着门营业着呢,竟然没有营业员了!真是荒唐可笑。熊威啊熊威,这就是你的管理成果吗?李志明愈发地对熊威不满了。 今晚只能在办公室里将就一晚了。就算是在椅子上坐一个晚上不合眼,也绝不打电话给熊威,让他有机会嘲笑自己。 这个熊威,一到卢萨卡,就给他来了个下马威。明知他对卢萨卡不熟,这样子把他丢在超市里就不管了。看来也不是善类!以后还有的瞧的了。李志明冷冷一笑,捏紧的拳头才慢慢松开。 来日方长,谁也不是吃素的。瞧着吧,他心里无缘无故所受的气,一样一样,他都记着 欠着,总是要还的。 超市一直开到晚上九点。以前是十点才关门,最近年底治安不好,就提早了一个小时。晚上的几个小时,竟来了许多的顾客。好多都是家庭购物。一家好几口人,推着购物车,慢悠悠从头逛到尾。且不说晚上的营业额究竟有多少,人来人往,把超市挤得满满的。这一盛况,足以使李志明重燃信心了。 关了门,人也走完了。李志明把办公室里的几张椅子拼接在一起,长度刚好够他躺在上面了。他又去开了行李箱,翻出来几件厚实的衣服,盖在身上。 夜深人静,他望着头顶漆黑的天花板,外面不时传来几声汽车的鸣叫声。 这时候他才惊觉,自己还没有吃过晚饭呢! 这一天真是坏透了。这一晚,注定是睡不好的了。 第二天五点不到他就醒了。昨晚睡前还没觉肚子怎么饿,现在饿得浑身乏力。睡在硬邦邦的椅子上,晚上翻身都不好翻,只觉腰酸背疼。 找来两包方便面,开水一泡。吃完了 分卷阅读121 那一碗面,才觉得有点力气了。 吃完了面,他仍瘫坐在椅子上。他原本想着尽快把住处给落实了,今晚才好睡个舒服觉!可他一想起昨天看到过的单身公寓,他就心灰意冷,不抱希望了。他决不能去住那样糟糕的房子! 还不如慢慢来,在超市里多住几个晚上也无妨。解决不了的问题,拖他个几天再说。因此,李志明换上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就去拜访文思了。 天还尚早,周新提前去了店里,文思还在家里收拾伤口,后一步去店里。 文思的伤势原是不重的,也就那天他们都来看他的时候在床上躺了一躺。第二天,他就再也躺不住了。这几天,他也就天天去店里了。 李志明以前和刘总一起来过这里,轻车熟路,很快就找到了他家里。一进门,倒是把文思惊了一惊。 “李总,还这么早呢!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李志明人还没有来,刘总就通知了他们三人。他也从熊威那里得知,李志明昨天就到卢萨卡了。 就为此事,昨天下午熊威还特地跑过来一趟。熊威一向是对他有相当的敌意,而今态度突然转变,假以辞色,文思倒不太受用了,只觉是莫名其妙。他实在是不会演戏,几句好话从他嘴里说出来,也使人起鸡皮疙瘩。 文思表面上装得不知所云,其实心里早已了然。熊威不过是受了刘总和李志明的排挤,在无可奈何之下,只能来拉拢他的情敌了。只要文思和周新还站在他这一边,他就不至于孤军奋战。比起刘总和李志明来,文思和周新实在是太好对付了。在刘总和李志明没有做任何干预的时候,什么事情,不是他熊威一个人说了算的? 儿女情多,风云气少。熊威或许会一时沉浸于儿女情长之中,当他清醒过来,回到了现实中,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妻子的背叛,迫使着一个男人去成长,去改变。这种残酷的方式,可以历练一个人。 “我昨天就到卢萨卡了。本来昨日就想来看望你的,后来先去找房子了,也就没时间过来了。所以今天无论如何都要先来看看你。你的伤势如何了?” “这点伤,不要紧的。那么房子找好了吗?”文思问,端来一杯茶,递到李志明的手里,“早饭吃了没?” 李志明把茶杯拿在手里,浅浅呷了一口,放在桌子上:“早饭吃过了。超市里有那么多的东西可吃,饿是饿不到的。我昨夜是在超市里过的。几张椅子一搭,凑活过了一夜。” “睡在椅子上?这可怎么得了。长此以往,身体就先受不了了。还怎么专心投入到工作中去!” 李志明脸色明显就难看起来了。谁说要一直在椅子上睡了?他兀自摇摇头。 李志明才没有那个自我牺牲的精神。就算有,他也要看值不值得。 他顺着文思的话锋,往下说:“刘总派我来卢萨卡,我这心里是不愿意的。刘总说,你们三人都有自己的生意在做,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说让我过来分担你们一部分也好。刘总这么一说,我真是进退维谷。再不来的话,大家都要说我摆架子了。既然来了,那就不能白来。临走前一天,刘总特地把我叫到他家里,说给我三个月的时间,他要看到成果。骑虎难下,我现在晚上睡觉都在想要怎么样才能把超市经营好。现在是艰难时期,每日开支远远超过收入。我也不好图个人的舒服,花公司的钱去租一个豪华的房子。能省一分是一分吧!” 李志明说了这么多,一来是昨天受了熊威的气,发发牢骚;二来,他怕文思也有和熊威一样的顾虑,就赶紧来表明心迹了。 文思也不是个糊涂的人。把大权交到熊威身上,熊威一人为非作歹,他也不能把熊威怎么样。谁的钱也不是容易得来的。看在钱的份上,他自然是希望有一人比熊威更能干,来接管超市。李志明这一番发自肺腑的话,正说到了文思心里去了。 山长水阔,咫尺天涯 2 “刘总让我们全力配合你的工作。这话刘总就算不说,我们也会这么做的。往后有需要我的地方,李总千万不要客气,只管吩咐就是了。住在超市里,也不是长久的事。要不,李总就住我们这儿吧。只有两个房间,就和我在一个房间里挤一挤吧!” 文思盛情相邀,李志明四下里一望,小小的客厅里被一套沙发和茶几已经挤的满满当当的,对过的厨房门还开着,一眼望去,也就只能同时容下三四个人。这房子也太逼仄。倒是比那些黑人的公寓房稍微强点。住在这里和文思去挤一个小房间,还不如在超市的办公室里搭一张单人床来得舒服,不仅空间上宽敞,生活上还自由。 “我住超市里挺好的,就不来麻烦你和周新了。漂洋过海来到非洲是来赚钱的,也不是来享受的。我这人对生活的要求不高,有一张床足矣。”话一说完,李志明有些后悔。话说得太漂亮了,后面就只能委屈自己了。 习惯了,一个不小心,就把话说得太满了。 文思正要说些什么,院子的门突然就开了。文思猜到是韩依来了。这几天文思迟几个小时去店里,韩 分卷阅读122 依就先来家里找文思,然后和他一同再去店里。来的时候,韩依总不忘带一份鸡汤和其他的小点心。 韩依今天穿了浅蓝色的雪纺上衣,下面是一条白色的一步裙,脚上穿了一双坡跟的水晶凉鞋。李志明一见,竟有些呆住了,连话说到哪儿了都不记得了。 在非洲混迹得太久了,满目所见都是黑人,偶然见得一个清新脱俗的女人,那感觉,就好比是从黑人堆里走出来了一个仙女。 对,仙女。 只有这个词才能形容当下所见的韩依。 总听得有人说熊威的老婆是怎样怎样的美若天仙,是卢萨卡的第一美女,李志明今日就要反驳回去了。他觉得韩依比欢欢漂亮多了。 卢萨卡的美女真多。在基特韦就很难见到如此姿色的女人。 “文思,我今天给你带了一样好吃的。你看了一定会流口水的。”韩依向他们走来,莞尔而笑。那有说有笑的样子,像四月的春风,充满了春意。春意盎然。 文思也觉得今天韩依比往日还要美。美在哪里呢?这一身衣服固然是美的,更美的是她的精气神。这段时间的相处,文思发觉韩依是一个率直简单的人。待人真诚,心思简单。还有一个优点使他感到头疼,那就是坚持不懈。他有时候都佩服韩依的毅力。在他的冷言冷语之下,她是靠什么坚持下去的? 如果说一开始文思对韩依是有一点厌恶的,现在这种厌恶之情已消失无影。他甚至发现了她的可爱之处,尽管她有一段不光彩的过去。她是一个可爱的人。 但是他不能表现出来,他还得装得冷酷无情。 他的心里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女人,更重要的女人。 再也容不下别的女人了。 韩依打开高高的两层饭盒,上面一层放的是草莓蛋糕,奶黄色的圆形蛋糕上面,齐齐整整地摆了一圈切开的草莓。下面一层是一碗鸡汤,热腾腾的还冒着热气。 李志明是第一次见到韩依。这个衣着清秀的女人对文思倒是百般关心。李志明虽人不在卢萨卡,文思和欢欢的风流韵事,他从朋友那里已经打听得一清二楚。既然文思爱上了那个有夫之妇,那么眼前这个女人他就不往那个方向去想了。他只以为,是文思的某个亲戚,才如此殷殷勤勤地照顾他。 韩依随即把鸡汤和蛋糕放到了两个盘子里,拿到文思的面前,让他趁热吃。 她这时候才和李志明打了一声招呼:“你好。” 她看了他一眼,只道出简单的两个字。她对他,只想维持表面上的礼节。 李志明却激动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连声地回应:“你好你好!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你,是第一次来赞比亚吧!是不是刚从国内来的。国内现在蛮冷的吧!国内是冬天,确实蛮冷的。嘿嘿嘿。” 韩依也跟着笑,看着他,觉得好玩,就又说了几句话:“我在赞比亚呆的时间,说不定,比你还要久呢!说到国内的冬天,我还真的是想回国了。很怀念寒冷的感觉。” 李志明以为韩依是在和他开玩笑,于是就又说:“我也是。连续三个春节我都不在国内。都快成非洲人了。你一看就是刚从国内来的,皮肤那么白。” 韩依忍不住又笑了,说了一句:“女人是晒不黑的。出门的时候,哪个女人不带遮阳伞,遮阳帽,遮阳的丝巾,脸上还要涂防晒霜,隔离霜?要是男人也学会了这些,男人也和女人一样,晒不黑了。” 韩依说着,又招呼文思:“赶快喝,凉了就不好了。我昨晚熬了好几小时呢!早上还热了一遍。” 由于李志明说已经吃过早饭了,文思就没有把那块草莓蛋糕分给他吃。他其实早上根本就吃不下那么甜腻的东西。李志明倒是没有丝毫不好意思,这会儿笑容还留在嘴角。 他真觉得韩依是一个可爱有趣的女人。 “不急不急,慢慢喝,汤药都得慢慢喝,才吸收的好,可不能狼吞虎咽。”李志明说。 “他可没有这个闲情逸致慢慢喝。要不是我再三要求,估计他喝都不肯喝。受伤了,我劝他多休息,他还嫌我烦。” “文思,这可是你的不对了。这段时间就在家里好好养伤。还去店里做什么!” “这点小伤,能算什么!今天上午店里还忙着呢,周新一个人实在是忙得抽不开身,得有人管店,还得外出送货。”文思一看手表,发现时间不早了。 韩依看出了他的焦急,就在旁边说:“可不是,一个人是忙,两个人,三个人,还是一样的忙。昨天的这个时候,我们都在店里招待顾客了。赶紧喝,喝完了,我们就过去。” 李志明更加证实了自己的想法。韩依必定是文思的亲戚了,关心他人不说,还关心他的生意。 “你们忙,我啊也去忙我的了。哪天文思你好点了,我请你们吃个饭。你们一起过来。”李志明起身告辞。 “应该是我们请你吃饭才对,给你接风洗尘。”文思忙纠正李志明。 “都一样,都一样。你就不要和我见外了。都是自己人 分卷阅读123 ,客套话就不要说了。”李志明转身向外面走,朝他们挥挥手,就出院子外去了。 “那个人是谁啊?”李志明一出院子,韩依就问文思。 “他走了,你再来问我。他在的时候,你怎么不去问他自己?”文思挑了蛋糕上面的半颗草莓,吃了起来。蛋糕是甜的,草莓又甜又酸,清新可口。 在韩依的悉心照顾下,文思对她又多了一层感激之情。 文思喝完了鸡汤,把蛋糕上面的草莓吃了,剩下一块光秃秃的蛋糕。 他们上了车,文思开车,韩依坐在副驾驶位上。 从文思家里开车到店里有大约半个小时的路程。在这狭小的车厢里,这半个小时是他们独处的时光。韩依一天的辛苦都寄托在了这半个小时里了。 “今天早上送我过来的出租车司机,口语真烂。我竟然一句都没有听懂!” 文思不禁要笑了:“一句都没有听懂?那你是怎么和他交流的?他怎么把你送过来的?” “我听不懂他的,但是他听懂我的话了呀!你这个英语专家给我测试测试,我的英语是不是飞速提升了?” “我算什么英语专家!” “你是大学生呀!学的就是英语。” “现在国内满大街都是大学生。有什么稀奇!” “是吗?可是我小学都没有毕业,是不是我这样才算稀奇?” “你真的连小学都没有毕业?”文思惊奇地问。 “真的。我只上到五年级,正要读到六年级那年,生了一场大病,耽误了。后面全都被耽误了。没有父母的孩子就是这样的。虽然小学都没有毕业,但是在社会这个大学堂里,我学了不少的东西。我知道做人要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我知道乐善好施,宽以待人,我还知道宰相肚里能撑船,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你瞧,我还会说英语!我这个没有毕业的小学生,学了不少吧!”韩依看着文思,俏皮一笑,有些得意。 “还真是不少!真不容易。”文思被韩依逗笑了。 文思瞥了韩依一眼,若有所思。正是那斜斜的一瞥里,不知是动了恻隐之心,还是怜惜之情,目光也是暖暖的如同一缕柔波。文思心想,多么不容易的女孩。 深情的女人都是迷人的。 他想到了小雅,想到了程珍,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那么久远。她们现在都好吗?这一个个迷一样的女人,在他的生命里匆匆而来,匆匆离去,只留下一点可怜的回忆。 半生漂泊,了无牵挂。他以为他了无牵挂,心里念念不忘的还是欢欢。 欢欢这个女人,不知有什么特殊的魅力?难道她真的与别的女人不同,才叫他魂牵梦萦,牵肠挂肚? 还是,她最大的魅力就是在于她的若即若离。 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 有一段距离,得不到的,永远是最美好的。 他的欢欢,他只能远远地看着。近在眼前的韩依,如飞蛾扑火,为他来,为他去,总也走不进他的心里。 他看着韩依,有几分歉疚。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她是干净的。他忘了,她曾在交际场所浓妆艳抹,随波逐流。 是的,他不仅忘了,反而心生怜惜。 你一言我一语,两人有说有笑。 时间倏忽而过,转眼就到了店里。他们的谈话不得不结束了。店里忙碌的事务在等着文思去处理。他忙的时候,韩依就陪着他一起忙。她一天当中最惬意美好的时光结束了。在店里呆上大半天,她就再叫一辆出租车,把她送回去。如此这般,一天也就过去了。 只是现在才起了个头,那头顶的太阳还在缓缓上升。 忙碌的一天才刚刚开始,不要一下就想到了尾,还是专注于眼前的事吧,还是心怀期待吧! 山长水阔,咫尺天涯 3 李志明为尽快熟悉周围环境,在外面逛到下午三点多才回超市。在广场中央,在马路上,走走停停,他感到身心愉悦。好像今天一天的心情都不错。 原先被刘总派到卢萨卡来,总有种发配边疆的充军之感。只觉前路茫茫,没有明确的方向。现在就不这么觉得了。 真不愧是赞比亚的首都,那高高耸立的铜楼,议会大厦,门卫森严的总统府大道,一桥、二桥、三桥,建筑新颖的MTN总部,日夜颠倒的各个大型赌场,中国银行赞比亚分行……一派热闹繁华的景象! 基特韦确实不如卢萨卡。李志明对不太明朗的前景一下充满了信心。 他回到了超市,就在家具展区找来了一张可以随时摊开,随时收拢的一米二的单人床,摆在办公室的一角。又去拿了一床被褥和枕头。睡觉的地方便有了。超市里原来什么都有,他昨夜真不该那样亏待自己。 一个营业员不解地问他:“为什么不直接睡在展厅里呢?这里地方大,摆一张两米的大床都没关系。办公室里本来就小,还放一张床,太挤了。” 分卷阅读124 李志明四周一望,空荡荡的展厅,夜间一阵风吹过来都会呼呼作响。他还是喜欢挤在小小的办公室里,内心有所依附,情感有所寄托。 他笑着回复那个营业员:“睡在展厅里,我晚上会睡不着。这个你是不懂的。”那营业员弯弯的眼睫毛一眨一眨,迷惑地走开了。 第二天,他就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刘总虽然把所有重要的资料都转交给他了,还有几笔账目却不甚明了。想来只有熊威知道了。自从那天和熊威在超市里碰面之后,一连好几天,熊威就再也没有来过。 他不来,他只能主动去找他了。李志明带了相关的资料开车来到熊威家里。以防熊威不在家,白跑一趟,李志明在出发之前给熊威打了一个电话。 车子一开进院子里,熊威就在台阶上迎接了。这一点,很是出乎李志明的意料。熊威热情地把他迎进了屋里,饮料点心一一摆上,李志明更是看傻了眼。真是判若两人! 他还清楚地记得那天熊威愤怒的样子。怎么转变如此之快? “这几天饭店里忙得很,都没时间去看看你,照顾不周,还请见谅!对了,今早黑人弄来了一条小鳄鱼,我们晚上约了朋友在饭店里来一顿鳄鱼宴。李兄,你可一定要来啊!不来就是不给我面子了。”熊威笑着说。 “鳄鱼肉?哪里抓来的?熊总很喜欢吃鳄鱼肉?” “哪里,谈不上喜欢。不过是尝尝鲜。中国人的胃,包罗万象。有什么东西是中国人没有吃过的?吃归吃,还是不敢去抓鳄鱼的。太危险了。一个不小心,吃不成鳄鱼肉,反被鳄鱼吃了。我这条鳄鱼是从Kalimba动物公园里买来的。那里自然环境非常好,有山有水,养出来的鳄鱼肉质鲜美,还没有什么病害。吃得放心。” “今晚还真不行,我也约了朋友了。只能拒绝熊总的一番美意了。我在卢萨卡一时半会儿还回不去,还愁没有时间聚吗?这鳄鱼肉我也吃不惯,鸡肉不像鸡肉,鱼肉不像鱼肉,吃到嘴里有股怪味儿。”李志明掏出包里的资料,换了话题,“熊总,这几笔账,我用红色笔做了记号的,麻烦你看看,对应的是哪一笔开支,还有对应的余额是多少?怪我脑子笨,怎么算都算不清楚。” 熊威低头一看,一时想不起那几笔账的来龙去脉。只能先搪塞过去:“李兄,这些个资料先放我这儿,等会儿我再仔细查查,查清楚了,我再给你解释。我这人不喜欢空口说白话,得有凭据。” “熊总说得有道理。那我就先等等了。我先回去忙其他的事了。下一步呢,我打算换一批员工。” “换一批员工?”熊威怔住了。 这些人全是他招聘来的。打狗还要看主人呢!他就这么迫不及待想要施展他的管理才华?今后超市的生意越是红火,就越显出他的才干,越显得自己无能了。熊威愤愤地想着,脸上的表情短短一分钟不到,已经换了颜色。灰色的愤怒的容颜。 他终究还是学不会隐藏自己:“新官上任三把火。现在超市里的大小事务全由李兄一个人说了算。李兄说要换掉所有的员工,没有人会有异议。只要得到刘总的信任就行了。若是李兄真的换掉了所有的员工,知道内情的人只当我熊威有眼无珠,招了一批不会干事的员工来;不知道内情的人,以为李兄想要争权夺利,把看不顺眼的人通通换了,招一些自己的人。辞退一批人,再招一批人来,倒是容易的。我可得事先提醒一下李兄。到时候等出了事,还怪我不说。这里到底不比基特韦。天高皇帝远,中央政府管不了那些个远地方。这里的劳工部可不是吃闲饭的。所以李兄在辞退他们之前,最好要有一个说得出口的理由。否则,第一天你把人辞退了,第二天就有劳工部的传唤单来了。” 话一出口,两人都不作声了。院子里阳光普照,阳光下的沉默是慑人的。 熊威只怪自己不争气。到底是没有忍住。这一点小小的关口就过不了,往后的大是大非还如何掌舵。难道一辈子就这样叫人看不起?刘总看不起他。欢欢也看不起他。 他下定决心要改变,要成长。 于是他只能再退步,一退再退,给自己,也给对方,留一条后路:“既然李兄都决定好了,那就这么办吧。我没有意见。我是直心肠,李兄是知道的。所以千万不要把我的话放在心里。我是有什么,就说什么,但无恶意。” 说了过头的话,再回过头来,总觉是牵强。 好马不吃回头草。尽管熊威放下了脾气,好声好气地说,李志明却不太受用了。他是笑面虎,再尴尬难堪的境地,微微一笑,便挡了回去。 他说:“熊总,你的为人我还不知道吗?你我亲如兄弟,你帮我提意见,我只有感谢。现在说难听的话,总比我犯了错,到时候再来说难听的话,强一万倍。忠言逆耳嘛!”李志明顿了一顿,略微一思索,继续说:“熊总,你还真的误会我的意思了。我说,打算换一批员工,意思是要整顿员工。那些遵守纪律,按时上班的员工,肯定是要留下。还要想办法让这些人升职,让他们有点小权利,去管制那些没 分卷阅读125 有自觉性的员工。这是我在非洲闯荡多年积攒的经验。以黑治黑,才是管理的最高境界。近几年中国人被告上法院,说虐待当地人,克扣当地人工资的事例,数不胜数。这大概也是非洲落后的原因之一了。当地人的就业技术水平低,法律还要对他们层层保护起来。条条框框的劳工法简直堪比英国的法律了,不要太健全!殖民过的非洲别的没有学来,律法层面是学了不少的。只要是外国人,动一动老黑,就能扯上一条罪名。” 李志明喝了一口水,显然话还没有说完。他又说:“来一趟卢萨卡,还没有做出一点成绩,我可不想去蹲黑人的监狱。调换员工的事,我会小心处理,请熊总信任我。”他深知换一批有积极性的员工是首要问题。熊威心里不好受,他也能猜到。 先礼后兵,也算是给足了熊威面子。后面的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李志明说的不无道理。刚才那一股怒气也发泄出了,所以此刻熊威听了李志明的话,脸上堆满笑容,说道:“李兄,经你这么一说,我可看出来了。你对黑工问题,研究颇深。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还盼望着兄弟你好好经营超市,生意红火,帮大家赚钱呢!”熊威说的话,一半诚心,一半假意。那一半的假意,他绝不肯再让李志明看出来。 把喜怒哀乐都隐藏起来,叫人看不透,也就伤不透了。 后来熊威再三留李志明一起吃鳄鱼宴,李志明终是不肯。他起身告辞时,见到了欢欢正从屋里走出来。 欢欢看起来气色很好,对李志明简单问候了几句。人人都说欢欢是卢萨卡第一美女。李志明却对她毫无兴趣。大概,是听她和文思的故事听多了。 风流韵事,和一个女人沾了边,并不是一件好事。 出了院子,在马路上行驶了二十来分钟,途径文思的五金店。李志明由文思联想到了韩依。那个才见了一面的女人。 说了要请他们吃饭,什么时候才有这个机会呢?一想到这顿饭,李志明就感到异常兴奋。熊威的鳄鱼宴他不想参加,就说了一个小慌。他哪里有什么约,晚饭还没有着落呢! 唉,还是先解决了燃眉之急吧!事业才是根基,根基打稳了,追女人才有资本。他可不会像文思那样糊涂,为了女人毁了自己的事业。他抑制住那股冲动,开过了文思的五金店。脑子里开始盘算下一桩事。 李志明离开后,熊威拿着那一叠账目,认真看了起来。有一些票据他记得拿回来了,不知搁在了哪里。没有原始票据,可就没有办法对账了。客厅里找过了没有,去卧室里翻箱倒柜,还是找不到。 他只能向欢欢求助:“你看过一叠红色封面的票据吗?我是不是放在房间的哪个地方了?” 熊威不是没有看到,欢欢是从客房里出来的。她扫视了一遍客厅,慢悠悠地说:“你的东西还来问我放在了哪里。真是笑话了,我去问谁呢?你还是自己好好找找吧。主卧里找不着了,我的房间也可以去找,随便你翻。” 欢欢今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眼波随着话语此起彼落,楚楚动人。她正要出门。熊威在她身后喊住:“你要去哪里?” 欢欢笑着回头:“你去哪里,从来也不用向我报备。我要去哪里,也不需要向你报备吧!” 熊威受不了她那轻蔑无所谓的态度。那态度仿佛是在说,你玩你的,我玩我的。我们互不干涉。 她走了。他听到了大门打开又合上的声音。 他伫立在原地,朝大门的方向死死地望着。她如果不是走得这样快,他兴许会怒气发作。她都走了,发怒给谁看呢?没有了观众,演戏给谁看? 自从她搬出了房间,两人的关系就变成了如今的样子。好几次他站在客房门口,想要敲开那扇门,劝她回房。好几次,他真的说服自己跨出了那一步。可是他没有勇气敲门。手抬起来了,又无力地放下。 以前他对欢欢动手,把她身上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她每天还是乖乖呆在那一个房间里,睡在那一张床上,等他回来。 他深夜里,踩着月光回到家,还能搂着她纤柔的身子,深深地忏悔。 他也后悔,也不知所措。那个他曾经无比爱护、珍惜的身子,那个如玉般精雕细琢的雪白身子,他怎么忍心一拳拳,重重地打在上面? 都是因为酒,在酒精的刺激下,他才会失去理智的。他发誓,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一瞬间下定的决心,往往维持不了多久。来的快,去的快。他很快就忘了此事。 可是放在以前,欢欢如果要他一个月不准喝酒,他定然是做得到的。 这无关于决心和毅力。反正是很容易达到的。 现在一切都变了。在那个支离破碎的状态下,连同从前的准则和规矩,都没有了。 生活成了一盘散沙,一粒粒会流动的沙,流到哪里,算哪里。 现在,他连忏悔的机会都没有了。晚上他害怕回到那个空旷没有人气的房间。他睡在那个大房间里,心却在那个小小的客房里。可是几堵墙壁,就是跨越不过 分卷阅读126 的鸿沟。 咫尺天涯。身在咫尺,心在天涯。 山长水阔,咫尺天涯 4 唉,熊威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赶紧把门卫Jerry叫进来,给了他两百卡瓦查,命他找一辆出租车跟在欢欢的车子后面。 万一欢欢是去梁文思那里,他该怎么办?他实在是摸不清欢欢是什么状态。她真的对这个家无所谓了吗?还有什么能牵绊住她?他们现在分房而睡,到底是因为她爱文思的缘故,还是因为她恨自己的缘故?两者皆有之吧。 他对她,费尽心思。 还是不能死心。那一点原始的痴心,折磨着他,也折磨着欢欢。 他或许是急糊涂了。想知道欢欢去了哪里,等他们回来,单独问一下Willian不就清楚了!为什么要这么火急火燎地派Jerry出去跟踪他们? 知道了又如何?脚长在她的身上,又不能像犯人那样把她押回来,兴师问罪。 他就是一刻也等不了。他必须时时刻刻掌握她的行踪。不管她的心在哪里,她的人,绝不能逃出他的五指山。 不知过了多久。 熊威在等Jerry回来,觉得时间无比漫长。 Jerry回来了,其实出去了没一会儿。Jerry脚步飞快,两三步就走到熊威的面前,眉眼飞舞。很快就完成了主人交待的任务,他很有成就感。他说女主人的车子哪儿也没去,开到农场里去了,也许是去买菜了。他就在转角处拐回来了。 他点点头,如释重负,继续找他的资料。Jerry转身,才一只脚踏出大门,又被熊威叫回来,说:“这事千万不要和别人提起!你只是出去买了一点零食,给你的儿子。” “是。我知道了。我会做到的。您不要担心。”Jerry走出去了,兜里还剩下一百多卡瓦查。打车只用了六十卡瓦查。今天是一个幸运的日子。Jerry很愉快。 几个月来,熊威把精力都放到了饭店的管理上,每天就在家和饭店两点之间来回跑。李志明的到来,使他清醒了不少。在超市的管理上,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和排挤。 是该醒醒了。难不成真的要使自己一无是处,一败涂地? 咬紧牙关,把那些委屈和不甘全部都咽下去。咽下去,然后笑对世界。 心里自此有了不可言说的秘密。 只不过,他对欢欢的痴心,他的事业心,并不能打断他与小陈的来往。 男人嘛!身和心,原不是在一块儿的。 有时候是小陈主动约他,有时候是他主动约的小陈。 他们常去那家Urban Yard花园餐厅,有高高的围墙,和外面的世界隔开来。他有时候喜欢那一堵高墙,可以挡住世人的眼光,看不到他在小陈身上胡作非为;有时候他厌恶那一堵高墙,如果没有墙的话,也许欢欢凑巧路过这里,一眼就可以望见他们两个人在卿卿我我。 他就是这样矛盾。矛盾是一种混沌的状态,是两边的撕扯,两个女人的较量。 他和小陈的第一次,就是在这里的客房里完成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家花园餐厅,对他有着特殊的意义。 那天是小陈约他出来。 小陈哭丧着脸,一见到熊威,眼泪就流下来了。熊威顿时无措,不停地问:“发生什么事了?哭成这样。我可不想看到哭丧的脸。你再不擦干眼泪,我就要走了。” 小陈紧紧地拽住熊威的衣领,不肯松手。她用手背抹干流将下来的泪珠,带着哭腔说道:“那个死黑鬼,在外面有女人了。那女人也是黑人。” 熊威噘着嘴笑,似安慰似嘲弄,把她的脸,从他的怀里轻轻抬起来,看着她的眼睛,说:“他在外面有女人了,你也在外面有男人了。你没有吃亏。为什么要哭?” 小陈故作娇嗔,举起拳头在他胸脯间来回地捶打。脸上还在笑。她还是没有忍住。 她今天约他出来是要来诉苦的。不能因为他的几句话就眉开眼笑。一哭一笑的,成什么样子? 她把头重新低下,装作愁云不散,低低地说:“可是,我还不是你的女人。不是吗?”这一句话,小陈说得太小声了。熊威稍微不留神,怕是就随风而逝,再也听不到了。 若是熊威来一句:“你刚才说了什么?”小陈也未必能说出这一句的娇气和酥软。 好在熊威是听到了。他咧着嘴笑,不敢笑出声音来。他低头看着小陈,那腼腆娇羞的样子,还有那一句出乎意料的话,瘙得他心头痒痒的。 欢欢的冷酷和无视,一如既往。 太久没有碰女人了。 她想给他。只是他要不要呢? 要不要得起? 不管了。那一刻欲望在骚动。男人都是靠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他拉着小陈的手,紧紧地,深怕她会临时脱逃。一路快步走到餐厅的前台。 “开一间房,我们现在要去休息。”熊威很礼貌地对前台 分卷阅读127 的工作人员说。心里还在诧异,两人的关系才走到这一步,是太快了,还是太慢了? 就今天吧。今天是一个开始,也是终结。 今天是小陈约他出来的,所以是小陈选的时间。 小陈很被动地跟着他,随着他,走到这里,走到那里。这一天,她期待了这许多年。快要实现了,她感到不安了。 水乳交融的画面,她在心里做了无数次的设想。那个想象中的熊威,主宰了她的思想。Johnson也成了他的替身,替他完成那一次次的亲密接触。 她的脸微微泛红。带着少女的娇羞。 熊威从工作人员那里接过钥匙,往工作人员指着的方向走去。 开了门,关上门。 这个世界属于他们两个人了。 “等你成了我的女人,你就不吃亏了。”熊威调侃道。两人手牵手,朝那个方向走去,去奔赴一场唯美绝望的邂逅。心上的邂逅,身体上的邂逅。 “你是爱我的,对不对?” “你明知故问。” “我要你说出来。说出来,我才放心。” 熊威抿了抿嘴,有点为难。潜意识里觉得,那三个字,是属于欢欢的。在小陈面前,他真是说不出口。 “不爱你,为什么还要带你来这里?不爱你,为什么你一个电话,我就乖乖出来见你?”熊威自以为很聪明。说完了还是无故愧疚。 两句话,一个意思。换汤不换药的。那三个字,反正是保住了。他心中窃喜。 “你既然是爱我的。为何要等到现在才说出口?从开始到现在,我的心里只有你。只有你一个人。你不会明白的,那种失而复得的心情。”小陈似乎有很多的话想说。 熊威不由得皱起了眉,有些不耐烦。都到这个程度了,都走到这一步了,怎么还会生出一箩筐无关紧要的话呢!女人真是啰嗦。 “我现在就在你的面前。你的手可以触摸到我的脸,我的脖子,我的手臂。我是实实在在的,就在你的面前。你想做我的女人,是不是?” “你还来问我?你也是明知故问。” 两人都心知肚明,却都要找一个幌子。为自己□□裸的欲望盖上一层薄纱,看起来会比较柔和一点。 一个想给,一个想要,熊熊浴火在燃烧。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紧紧纠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无拘无束,无休无止。 一番云雨交融之后,熊威如同一只泄了气的皮球。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好奇心,原是身体上的好奇引起的。 现在看透了,摸透了,好奇心也就没了。 可是欢欢为什么不适用于这个道理?对于她,他越是想放下,就越是放在了心上。上辈子莫不是欠了她什么,这辈子要用一片痴心来回报她? 他有些疲惫,想好好睡一觉。很久没有睡一个踏实觉了。 小陈躺在他的臂弯里,脸上尤春色荡漾,意犹未尽。经历了这一次,她才知道之前和Johnson的种种,是那样的清浅。蜻蜓点水,点到为止。从来没有一次达到过高潮。 她由此明白了一个道理,真正令人兴奋的点,不是来自身体上的交合,而是思想上的交合,喜怒哀乐都在一起的。从未有过的快感。在那绝妙的一刻,达到了顶峰,畅快淋漓的释放,浑然忘我。她像一个少女,初遇闺房之乐,虚虚实实,还在流连忘返。熊威才是她今生的第一个男人。Johnson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算。以前的日子真是白过了。 她和Johnson一直都是两个世界里的人。 Johnson在外面有女人了。真好,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她要离开他。她要去追寻自己的爱情。 在狂乱的思绪里,她也累了,不知不觉迷迷糊糊睡去。 两个人精疲力尽,补起了午觉。厚厚的窗帘布外面,艳阳高照。 一个多么热闹而又冷清的世界。 天还没有暗下去,熊威醒了。 两人穿好衣服,离开旅馆,依依不舍道别。 回到家里,不见欢欢。乐乐正陪着平平和安安在玩耍。 下午小睡了一会儿,熊威还是没有恢复过来,仍是满脸的倦容。他斜靠在沙发上休息,一边喝着茶。 Grace来客厅里通知大家晚餐已经准备好了。欢欢正好这时候回来了。听到她高声和司机Willian交待着什么。从她轻快欢畅的声音里可以听出来,她今天过得很开心。 “你到哪里去了?现在才回来。我们都在等你吃饭呢!”欢欢一进客厅,乐乐便说道。 欢欢向乐乐走来,蹲下来和乐乐一起看平平和安安在地上下棋。 “我还能去哪里呢?除了王姐那儿,我还真的是无处可去了。”她故意把声音放得很高,说给熊威听。 近来,熊威经常不着家,或忙于饭店的事,或在外面鬼混。不得而知。 “王姐那儿聚集了一堆游 分卷阅读128 手好闲的女人。姐,叫你去,你又不肯去。那些女人聚在一起,摆摆麻将都有好几桌可以摆了。女人多的地方,就是热闹。这样一比,家里真是太冷清了。我简直一刻都呆不住。” 熊威表面上是毫不在意,暗地里始终都在打探欢欢的行踪。Jerry和Willian现在多了一样任务。只要欢欢出去,他们必须把出去时间,在外面逗留了多久,去了哪里等等的信息一一向熊威汇报。只要不是去找文思,只要不触碰这一道底线,就任由她去疯吧! “我还是喜欢清清静静的。人多了,我反而不习惯。你也不要老想着往外跑,什么时候应该陪陪家人,什么时候可以出去散散心,心里要有个度。”乐乐说。 “什么应该不应该的。我现在不出去,等到哪一天,我全身都是伤的时候再出去,给他们见了,我就成了他们的笑话了!再说,我又不是出去干坏事的,玩玩而已。都是些闲着没事干的女人,没话找话说,没事找事做,也无伤大雅。这日子,过一天,算一天吧!”话语里有几分堕落,还有几分怨气。 “好了好了,怎么越说越来劲儿了!我们赶紧吃饭喽。宝贝们,收一收,吃好了饭接着下吧。”乐乐打断了欢欢的话,催促着,大家走到餐厅。欢欢和熊威又坐在一起吃饭了。很是难得。 乐乐舀了几勺鲍鱼汤到自己碗里,端起碗,呷了一口。她看看欢欢,看看熊威,吞吞吐吐道:“过几天,过几天,他可能想要过来一趟。” “谁要过来?”欢欢问。 “是你姐夫。” “他过来干嘛?我们又没有邀请他。他来了,会不会把那个女人也带过来?” “不会的。你想到哪里去了?你对他的成见很深。这不怪你,欢欢。他给我打了很多的电话,催我回去。我都拒绝了,因为我不敢相信他。前几天,他说安排好手头的工作就要过来一趟。” “让他来。我正想见见他呢!”欢欢冷冷一笑,又说:“姐,这一次,你千万不能心软。对别人心软,就是对自己残忍。没有一个人会设身处地地为另一个人想。人都是自私的。”她说话的时候看着乐乐,话却是说给熊威听的。 “欢欢,我和他也不是仇人。我只要他诚心悔改,我是可以原谅他的。你就是太任性,很多事情只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安安一天天大起来了,你再不能像个小孩子一样了。”乐乐放下手里的碗,一本正经地说。那话既是说给欢欢听,又是说给熊威听的。她希望在她离开这里以后,他们能好好过日子。 欢欢无言以对,低着头吃饭。 熊威开口了,沉沉地道:“姐夫什么到卢萨卡,和我说一声,我去机场接他。” 乐乐点点头:“麻烦你了。” 熊威不响,扒了几口饭,吃完就出去了。他不想整个漫漫长夜孤零零地在卧室里度过。哪怕去饭店里充当一个服务生,端端盘子,忙得天昏地暗,也比独守空房强。 吃好饭,乐乐来到欢欢的房间:“好好的房间不睡,硬是要搬到客房里来睡。你预备在这里睡一辈子吗?吃饭前,你说的话,句句是针对熊威的。现在你把他气跑了,是不是心里好受一点了?” “我不睡在这里,又能睡到哪里去呢?说的那些话,不是气他,是气我自己的。你别看我每天笑嘻嘻的,那是苦中作乐。”冷静下来,欢欢终于肯诉苦了。 “我哪里会不知道你!你和熊威,往后该怎么办呢?总不能一直这样冷战下去。” “我和他,回不到以前了。自从他对我动了手,我就不能原谅他。” “这样又何苦呢?他是喝了酒的缘故,失去了理智的。凡事都往好的地方想一想。很多你认为过不去的坎,其实是你自己不愿意过去。原谅了他吧,也给自己一次重头来过的机会。你去恨一个人,你的心里难道就好受吗?” “我不要听这些虚伪空泛的大道理。姐,你只看到了表面。我何尝没有尝试过,就算对他没有了感情,也还有安安。我总得为安安考虑的。”欢欢顿住了,难以启齿,轻叹一声,还是勉强往下说:“你还记得那个小陈吧!来过家里的,那一次她明目张胆就来家里找熊威。她嫁给了一个当地人。心里一直还没有放下熊威。趁我们夫妻不和,她正好可以趁虚而入。现在熊威三天两头就和小陈鬼混在一起。他们才是名副其实的奸情。比起他们来,我和文思之间要干净多了。原先我对他还有愧疚,慢慢的,我发现我已经不用自责了。”欢欢对着窗户站着,一抹月色印在窗玻璃上。 “熊威和小陈在一起?你是如何知道的?该不会是你凭空想出来的吧?那个小陈我又不是不知道。不论是哪一方面,哪里能和你比呢?熊威不会这么胡闹的。”乐乐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对于欢欢的话,还很疑惑。 欢欢转过身来,费力解释:“我干嘛要凭空捏造!卢萨卡豆腐块一样大的地方,他干了什么好事,总是瞒不住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好几个朋友都和我说了,她们见到熊威和小陈在一块儿。不止一次,是很多次。” “真是何 分卷阅读129 苦呢!你和文思的事算是结束了,又弄出熊威和小陈的事来。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我都不愁,你愁什么!”欢欢走过来,拉着乐乐的手,笑着说:“姐,生活里所有烦恼的来源,就是对我们身边的人有所期待。人到无求,品自高。我现在对熊威什么要求都没有了,他爱和哪个女人在一起,都不关我的事。过一天,算一天吧!想那么多也没用,只会是自寻烦恼。你看我现在多快活,每天都开开心心的。” “你看起来,状态确实比前一阵要好多了。只是……只是,我心里还是不踏实。总感觉,你不是以前的你了。可是,我倒是希望你开开心心的。所以,还是保持现在的状态吧!不管发生了什么。”乐乐抬起手,帮欢欢理了理耳边的鬓发。 “傻姐姐,谢谢你为我操心,谢谢你……谢谢你让我感受到,还有人在关心我。我不是一个人在承受这些。”欢欢突然鼻子一酸,一股暖流窜进了她的心田。一个故作坚强的人,几句牵肠挂肚的话,就使伪装的面具挂不住了。 她的快活,她的欢笑,只是隐藏伤口的面具。 她究竟还是不快乐。 乐乐发现欢欢的事情复杂得超出了她的预想。她原本找欢欢是想商量一下她自己的事,希望欢欢能给一点意见。现在欢欢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想必也没有精力去思考她的事了,于是起身就要走出去,说:“早点休息吧!熊威随他去闹,你自己的身体要管好。” 山长水阔,咫尺天涯 5 李志明背着手在货架前踱来踱去。此刻超市已经打烊,空旷的超市里阒无人声。他在思考手头还有什么事情需要着手处理的。 一段时间下来,样样事情都能理出头绪来了,就不至于手忙脚乱。和熊威通过气之后,没过几天,李志明就辞去了五个员工。那五个员工,带头偷懒捣乱,无视规章制度。 整顿员工的事,李志明筹划很久了。只怕一下子开除太多的当地人,会引起骚动,导致不必要的麻烦。李志明步步为营,想出了几条绝妙计策,才成功把他们劝退。 话说过来,也是他们不知上进,没有好好珍惜这一份工作。 那一天李志明有意在柜台上放了一叠现金,然后就站到外面隐蔽处,偷眼瞧着里面的一举一动。他猜到那个胖胖的、脸上有一道疤痕的女人会去拿。这女人生了八个小孩,家里每天都是揭不开锅。手脚还不干净,经常会把超市里的小物件偷偷捎出去,再转卖掉,赚一笔钱。苦于没有证据,也不能拿她怎么样。 守株待兔了两个多小时,那女人终于出现在了柜台前面。她四周张望一通,神不知鬼不觉就把那厚厚一叠钱塞到了口袋里。李志明飞一般跑了过来,紧紧拽住她偷钱的那一只手,然后把所有的员工都叫过来。 人脏俱获。 李志明对着所有员工的面,把那女人教训了一顿,还扬言要把她送到警察局里去。那女人吓坏了,当场就哭了起来,掏出口袋里的钱。仔细一看,竟然是一叠两元面值的纸币。厚厚的一叠,也就只有一百块卡瓦查而已。 还有一回,李志明前天晚上特意和一个手下交待他明天要出卢萨卡,让他带好头,遵守纪律。说得很大声,为的让其他人也能听到。 第二天李志明一早就开着车从超市出来了。超市里的摄像头他前天晚上就安装好了,对准的方位正是员工经常跑去偷懒的那个角落。展厅里的摄像头照不到这个角落,于是他们总是无故消失,尤其是中午,靠在角落的墙壁上睡大觉。这一次李志明特意多加了一个摄像头,只为看到角落里的动态。 员工知道李志明不在了,那天中午就有人拖了一张席子来,大伙儿坐在上面休息。其中的四个人,一直睡到了三点钟才起来,才把席子一卷,回到岗位上。 李志明回来后,把视频返回去一看,暗暗叫好。 他们一个连着一个跳入他设计好的陷进里。有了证据,就不怕他们闹事了。 就这样,李志明开掉了他们最难管的五个人,然后招进来七个人以补空缺。换掉了这些个不安分的,管理起来也就轻松多了。 李志明深知,员工层面的换血还远远不够。李志明还联系了一家安保公司,聘用了四个保安,一天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 李志明一想,要是聘请保安的事让熊威知道了,他定是要投反对票的。熊威这人脑子迂腐,遇事没有远见。以免以后发生摩擦,李志明也知该和熊威说一声的。 不说也罢。这一天李志明无故觉得心里很烦。说不上是什么事情困扰着他。 最近每天面对的都是超市的人和事,还有数不清的商品类目,看不完的账单。 为了超市,他殚精竭虑。可到头来,又有谁会说他的好?反而是说他不好的人多。 小时候家里穷,父亲是一个严父,拳打脚踢实属平常。离开学校在社会里打拼,吃尽了苦头不说,还一事无成。后来到了非洲,有幸遇到了刘总,事业总算有点起色。 刘总是他 分卷阅读130 的恩人。在恩人面前,他规规矩矩,对他的任何一句话都言听计从。往上爬,就得付出代价。刘总可以给他的,也可以收回。他所拥有的一切,好像不是他的,随时都有可能被人夺走。 想来,他活到今日还没有过过一天自由的日子。 晚上人声退去,他感到空荡荡的,非得找一件事去做不可。找一个人聊天,吃饭,即便是去赌场混迹一晚。 他只觉得孤单,无依无靠,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像他这个年龄阶段的男人,不论是遇到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心情,但凡可以忍受下来的,他都能咽下去。但是咽不下去的,就真的超出了他的承受范围了——就像此刻的孤独。 不知不觉,李志明顶着雪白的月色已经驱车来到了文思家的院子外。他踩住刹车。 何以来到了这里?他自己也疑惑了。 这时候韩依不见得就在里面的。那天是见她从外面来的,所以她晚上一定是住在别处。这么冒然进去,不是让文思和周新笑话自己吗? 才不能给他们留这个话柄!为了一个女人,名声扫地,是不是也不值呢? 可她不是别的什么女人。她在他眼里是下凡来的仙女,可遇而不可求的。 错过了她,今生还能遇见一个么? 李志明坐在车里面,前思后想,琢磨来,琢磨去,还是开着车走了。 空旷的马路上,皎洁的月光下,那辆踽踽独行的车的背影也和他的人一样孤单。 他想起在这个区域还有一个朋友,老杨。李志明到了卢萨卡之后,给老杨打过电话。老杨倒是来过超市看望过李志明好几次。老杨邀请李志明去他家里坐坐,李志明口头上答应了,一直也没有机会去。 今天路过这里,正好去一去了。有个去处,就不用回去面对冷冰冰的墙壁了。这每一天过的,就像是面壁思过。李志明苦笑一声。有苦无处说。 他把车速放下来,给老杨打了一个电话,让老杨出来接应一下。很快就在前方的路口看到一辆白色的轿车,尾灯一闪一闪的。那就是老杨了。李志明的车子跟在后面。 车子开进了一段土路,拐进了一条小巷。两边都是居民区,房屋显得很紧凑。那路上有很多大块的石头,不好走。开得很慢,车子还来回地颠。 离主路越来越远,这一带是贫民区。一间小小的平房里可以住上十来个人。一直开到土路的尽头,有一处空旷的院子。 “好小子,这么久了才来看我!”李志明一下车,老杨就走过来亲切地同李志明握手。“太忙了,真是太忙了。这不,一有空就来看望你了。你说你就住在大东路上,我还以为这地方很好找,就自己寻过来了。想不到这七拐八拐的,哪里能找得到!只能给你打电话了。” “是在大东路上啊!离主路两公里以内,都算是大东路上。别人问我住在哪里我都说是在大东路上。除了这条大东路,再没有别的坐标可说了。我总不能说是住在黄土堆上,住在大树底下。是不是啊!这样说的话,找遍卢萨卡也找不到我这地儿了。”老杨还是一如既往地健谈。 李志明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径直进了屋里,把老杨留在了后面关院门。要是换作他,是肯定不会在这里租房子的。前面一大片的贫民区,后面是杂草丛生的荒地,要是有强盗闯入,连逃都没处逃的。一般作案的强盗,都是从贫民区来的。吃不饱饭,用黑布把脸一蒙,就成了强盗。白天出来见了人,谁还记得是谁呢?反正脸都是黑色的。 跨进门,只见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坐在沙发上低头玩手机。直发披肩,穿着白色裙子,坐在远处像一朵百合花静静绽放。她看起来相貌平平,年龄很小。见李志明走进来,她朝李志明点了点头。 生性安静的女人,即便没有姣好的容颜,看上去也是使人舒服的。 老杨走进来,忙着两边介绍:“志明,这是我媳妇儿。小艾,这是李总,快来见过李总,在基特韦帮过咱们不少忙的。” 话音刚落,李志明又好奇地望了一眼小艾。小艾一听是贵客,连忙起身去了厨房。大概是要准备水果饮料的。厨房就在客厅的对面,隔了一扇玻璃门。 他迟疑了一会儿,确定刚才听到老杨说的是媳妇无误,才轻声说道:“我记得你说,你的儿子今年都十五岁了。儿子她妈怎么看起来才二十多岁的年龄。我说老杨啊,你没和我开玩笑吧!” “这人都在你面前,我还敢跟你开玩笑?不怕今晚跪搓衣板了不成?实不相瞒,儿子是我和前妻生的。小艾是我新近娶的夫人。所以,儿子是我的,年轻的媳妇儿也是我的,都没有骗你。” 原来如此,李志明心想,老杨真是艳福不浅!都五十多岁的年纪了,还能抱得二十多岁的美人归。想来,他还不如老杨呢!一天天过得都是什么日子,身边连个女人的影子都没有。 那边厨房里响起了小艾的声音:“老杨,家丑不可外扬。你怎么什么事都和客人说?还要不要脸了!”急促的叫喊声,伴随着一阵阵流水声。原来他们在外面小声地说 分卷阅读131 话,全给小艾听见了。 “我这张老脸,不要也罢!你知道啥了?志明他可不是外人,是我的兄弟。有什么不能说的!妇人之见。”老杨冲厨房那边高声回喊。声音在客厅上空穿梭,充满了热闹气息。这样的打情骂俏,李志明听来也觉得十足温暖。 他忽然生出一个莫名其妙的想法:要是韩依此刻能够出现在这里,坐在他的身边,刚好凑成两对。那该多好! 一瞬间的想法,转瞬即逝。心里变得温暖。单相思的男人,大概看到什么都是可爱的。 小艾果然端出来许多的水果以及坚果。是一个大果盘,盘子上有菠萝、提子、牛油果,木瓜和一种叫不出名字的当地水果,混在一起,上面浇了一层浅浅的奶油,眼色鲜明,十分好看。 “嫂子真有手艺!普通的几样水果混合在一起,就变得好看了。太好看,都舍不得吃了。”李志明夸赞了小艾一番。想到小艾才二十来岁的年纪,比自己还小了一大截,那一声嫂子不免就叫得有欠妥当了。然而作为大哥的老婆,不叫嫂子,又能叫什么呢! “志明,你来得可真不是时候。要是早点来,我们哥俩还能碰上几杯。” “这有什么,我下次早来一点!第一次是来探路的。下次来,我就直接开车进来,也不用你出来接了。” “好,一言为定。来之前给我打个电话,我让小艾备好饭菜。我这里山珍海味是没有的,可口的家常小菜是小艾拿手的。志明,你只要经过这里,千万不要见外,午饭晚饭都可以来吃。再差劲的中国菜,也比外面买的西玛炸鸡腿好吃,是不是?”老杨说完哈哈大笑。圆圆的光头在灯光的照耀下油光发亮。没有了头发,就不易看出年纪,也不用染发,和小艾站在一起也能凑一对的。 “我说老杨,我什么时候跟你客气过了?要是跟你客气,你在基特韦的破事,我就懒得管了。”李志明本想说客气话,不料意思没有说到位,好像是在提醒老杨,李志明对于他的恩情。 好在老杨是个没有小心眼的人,说过的话也懒得细想。他顺着李志明的话往下说:“哎,在基特韦的那一家店真是个大麻烦!我真是肠子都悔青了。要是没去开那一家店,何至于惹来那么多的麻烦。真晦气!” “那举报你的黑人后面有没有再来寻事?” “我被抓进了监狱,店面被关。他们的目的达到了,自然就收手了。本来就是无中生有的事,他们手上没有证据,也不敢乱来的。” “你是被陷害的。那天去法院保你出来,律师亲口和我说的。只是苦于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那两个黑人,一口咬定你对他们动了手。虐待员工,是外商在赞比亚投资的大忌。他们只凭了一己之言,做了伪证。想要推翻他们的言辞,除非是找到其他的人证或者是物证。官司了了,你的店也可以重新开张了。” “别提了,等到那边的官司了了,我还是撤了得了。守住卢萨卡的两家店,我就知足了。不该得的钱财,还是不要得的好。免得惹祸上身。我自从吃了那几天的牢饭,就想开了这一点。想开了,每天还活得自在一点。你说人为什么非要赚那么多的钱,死了能带走不?我也一把岁数了,有了那么一点积蓄,还有小艾肯跟着我,我该知足了。”老杨这几句话倒是说得恳切,发自肺腑的。李志明也感同身受,有了那么一点感触。 “你就是这么说说而已。嘴上说什么满足知足,心里发愁,愁得不行。你要是真的想得开,就不要一天去仓库里转好几回!”小艾在一边抱怨,仍是低头看手机的姿势。眼睛不往我们这里瞧。 “仓库里有什么?”李志明顺口一问。 “卖不掉的东西,都堆在那里。快堆成山了。”刚才祥和满足的神色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愁容。愁态一出,就更显老了。老杨毕竟是半百的人了,再怎么装嫩也要露出蛛丝马迹的。 山长水阔,咫尺天涯 6 这老杨品行还算可靠,是个值得交的朋友。李志明有一点看不惯的是,老杨当初娶他的前妻的时候,他前妻也是二十来岁。后来他前妻给他生了儿子,时间一晃,十五年过去了。他前妻从二十多岁的少女变成了将近四十岁的妇人。现在他同前妻离婚,又娶了一个二十来岁的小艾。 他一年年变老,可是他的品味没有变,一如往昔。老牛总爱挑嫩草吃的。这一句话放在老杨身上尤其符合。 “我让你便宜处理了,你就是不肯。堆在仓库里也变不了钱,卖出去才是钱。卖不掉的东西,你还当个宝供着。每个月交房租,那么多钱,你心不心疼的?”小艾放下手机,说起这个事,就特别来劲。 老杨不高兴了,拉下脸来,冲小艾大声说道:“你知道个屁!你那点小心思,我还不知道?你就怕我每个月拿不出钱来给你花。我赚的钱,有一半是要寄回国内,给我儿子花的。我劝你可别动这个脑筋了。去去去,别给我添乱了。” “你就当着别人的面,说这么难听的话!你也不去想想,我要是看中你的钱,我就不会嫁给 分卷阅读132 你了。”小艾脸色一变,白了老杨一眼,回房去了。 老杨还不留情,对着小艾的背影,又添了一句:“不看中我的钱,难道还看中我的人不成?我一把老骨头的。” “啪”的一声,房门被重重地关上了。老杨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李志明在场,老杨受了小媳妇的气,脸上挂不住,红一阵,白一阵。李志明也不劝慰,只让沉默淹过这尴尬的场景。 老杨和小艾表面上看起来像父女,事实上却是夫妻;表面上看起来其乐融融,恩爱甜蜜,事实上却是互为仇人,互相压榨。 贫贱夫妻百事哀。怪不得老杨一把年纪了,还在拼命赚钱。 老杨领着李志明来到了仓库里,把墙上的开关一按,正中央的一盏白炽灯发出昏昏暗暗的光亮。原来他们住的是极小的两间,一间作为客厅,一间是他们起居室。剩下的三个大房间被他们用做了仓库。 仓库里面果然堆得如山一般高了。第一堆是女性泳衣、胸罩,花花绿绿的颜色一看就是地摊货。“应该是从义乌进货的吧!这种东西,在义乌小商品市场,不要太多了。”李志明说。 “是的,还真是从义乌进来的。这里的东西都是义乌进货来的。”老杨带领李志明到另一堆来看了。这一堆是女性的拖鞋,硬邦邦的橡胶鞋底,鞋面上有沾满了灰尘的水晶,珍珠串。不过一看就觉得很劣质。 李志明走到仓库最角落里,竟是一地的头发!头一次见到这么多的女人的头发,李志明从地上拾起了一束假发,笑着说道:“老杨啊,这么多的假发你不拿出去卖,放在这里做什么?难怪嫂子要说你。你是越老越糊涂了,越老越不会做生意了。” “什么话。你千万不要去听那女人的话!她什么都不懂。只要看到我天天往家里送钱了,她就高兴了。”老杨一说起小艾,总是一堆的埋怨,如同地上的假发,千丝万缕,千头万绪。不知他有没有后悔娶了这么一位年轻不懂事的媳妇儿。 老杨继续说着:“换作十年前,做假发生意的是稳赚不亏。那时候市场上的假发还没有这么多,非洲的女人又长不出头发来,对这东西是相当的好奇,就争先恐后地来买。现在的行情变了,市面上做假发生意的,不光是中国人,还有印度人,日本人,连他们非洲人自己也做起了假发生意。自己跑到中国去进货,那进价是多少是清清楚楚的。竞争激烈,加上我的这些假发质量太差,揉几下就变得毛毛糙糙的。那黑人的假发一般是一个月一换的,质量好坏没几天就看出来了。没有回头客,店里也卖不出去的。” 李志明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打火机,点燃了几缕假发烧了起来,一股非常刺鼻的塑胶味蔓延开来。李志明把烧了一半的假发扔在地上,用脚踩灭,说:“质量再差,一卡瓦查一条假发,难道还会没有人买吗?” “一卡瓦查一条假发!那我不是亏大了?”老杨显然不肯低价出售。 “堆在这里,时间越久,越不值钱的。你还得付租金来储存这些东西。” “你们是做大买卖的,不知道我们做小本买卖的心酸!哎,卢萨卡的两家店现在不死不活的,东西也卖不动。这一仓库的货,愁得我头发都全白了。就是因为一头的白发,我才不得不剃了光头。”老杨又是一番心酸感慨。 老杨的恭维,李志明听了心里很是舒畅。在老杨面前,他是做大生意的人,有能力,有锦绣前程。最重要的是,他还有时间。老杨的苍老正可以衬托出李志明的年轻。 原本对老杨还有一丝羡慕,男人之间特有的艳羡之情,就是他身边的小艾了。现在弄清楚了状况,不但不觉得羡慕,反而把老杨看轻了许多。 老杨被关在基特韦的监狱里,多亏了李志明去和法院交涉,才把他从里面弄出来。老杨从此对李志明像对待亲人一样了。李志明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单单会去救老杨。当时花费的赎金后来老杨一分钱不差给送回来了,但是跑了好多次的监狱和法院,期间花费的精力是不用说了的。 说白了,老杨又不是自己的亲人。一向斤斤计较的李志明此刻却算不出个所以然来了。 从感情层面来讲,李志明是信任老杨的,对他毫无防备。在他面前,李志明竟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和舒畅。他说什么话,老杨都会耐心倾听。他甚至不需要去考虑说的话是否符合逻辑,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这和在刘总面前,是天壤之别的。在刘总面前,是需要点头哈腰的。 但是有哪一个人是不想挺直了腰板,堂堂正正地做人?谁不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和夸赞? 李志明要走了,老杨一直送到大门外,看着车子的尾灯摇摇晃晃地远去,才关上了院门。 这坑坑洼洼的土路实在是难开,李志明真怕横在路上的大石头会撞到车子的底盘。想想老杨也真是不容易。一把年岁了,还有三个人需要养活,两个女人,一个儿子。比起老杨来,他目前遇到的又算什么事呢? 如此一想,在漫漫黑夜里,心情也就更加开阔了。 月明星稀, 分卷阅读133 路边没有灯,月光如洗,缓缓洒落在大地上。这样的月色,美好而祥和。 土路两边的贫民区与这月色实不匹配。断墙残垣,没有屋顶的土房子,随处可见。墙头偶见一个高高站立的黑人,面目狰狞地望着李志明的车子。那人沉浸在黑暗里,也变成黑暗的所在。一双眼睛如天空辽远的星辰,散发着慑人的寒光。 李志明心想,这种蜗居在贫民区的人应该很多。他们像僵尸,像厉鬼,躲在各个隐蔽的角落里,虎视眈眈地盯着途经此地的车辆或行人。在一个绝佳的时候,蜂拥而至,以最快的速度抢夺钱财。那失掉钱财的人只能认栽,警察来了,也只是装装样子,寻东问西。说不定那抢夺钱财的人,早上把便服脱下,换上了警服,就成了警察中的一员了。 贫穷落后的国度,谁又能管得了呢!殴斗、抢劫、枪杀,枪支的泛滥让这一切成为了日常的一部分。这里更像是一个原始森林,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李志明心里毛毛的,就想尽快开出这一片贫民区。车子驶进了大东路,主路上两边灯火通明,他才缓了一口气。 今晚韩依没有见着,去老杨那里听来了一个令人唏嘘的故事,做梦一般。 回到超市已是很晚了。这一个晚上,短短的几个小时,他的感触尤其的多。躺在了床上,心情还是不能平静。闭着眼睛,莫名其妙竟然想到了老杨的媳妇儿小艾,那个可恶又可怜的小女人。他觉得自己是在看一出戏,戏中总有那么几个角色,个性鲜明,使人印象深刻。后来,又迷迷糊糊地想到了韩依。 山长水阔,咫尺天涯 7 这一天,李志明无论如何不想再等了。他要去找文思,从文思那里探一点韩依的消息。下午交代好手头的事情,他直奔文思的五金店。 那一条马路上即便是正中午,还是拥堵得很。马路两边停满了车,不见一个空位。李志明在一个路口停好车,他打算步行过去。 快到店门口的时候,忽见一个黑人站在柱子后面探头探脑的,向文思店里张望,鬼鬼祟祟。李志明猜测那人应该是Nyanja族,但也不一定的。他最近学了几句Nyanja的土语,这时候刚好发挥一下作用了。 他有意向那黑人边上走去,从那黑人身边绕过去。快要走过的时候,他用Nyanja土语同那黑人说了一声:“你好。” 黑人听到中国人会说Nyanja语,甚是惊讶,眉开眼笑,回了一句:“你好。” 一来一往,李志明便能把话接下去了。他说:“你是不是在找什么建筑材料?告诉我,你需要什么,我可以帮你的。” 那黑人一下神情又变得警觉起来:“你认不认识那家店的老板?”黑人把手指遥遥地指向文思的五金店。李志明顺着黑人的手指头,装模作样地一看,然后说:“哦,那一家店啊!墙上的广告牌上写了中国字,应该是中国人开的。可惜我不认识。我需要进购一批工具,等下可能也会去那一家店里转转。说不定还会下单,前提是他们给我最优惠的价格。我是一个商人,商人只会赚钱。只要能赚钱,我和谁都可以成为朋友。” “对对对,你说的对。我也是一个商人。作为一个合格的商人,就是应该不断地赚钱。”确定面前的这个中国人和那家店没有关系,黑人就放松了警惕,对李志明说:“真不巧,我也开了一家五金店,就在马路的那一头。走,去我的店里参观参观。” 那黑人名叫Robin,属于Nyanja族,也开了一家五金店。李志明一看,店里陈列的货物和文思店里的大致雷同。Robin领着李志明在店里走了一圈,说他的货物质量如何如何的好,每一样都细细地说好在了哪里,价格又便宜,送货速度又快,运费又是如何的便宜。诸如此类的话,李志明自己也能说上一大通。 “老兄,每天的生意一定很好吧!”李志明说了这么一句,Robin的脸色就沉了下来。 Robin唉声叹气地说:“你们中国人是做生意的天才。你们为什么要跑到非洲来!抢了我们的工作岗位,抢了我们的生意。还有印度人,中国人和印度人是最危险的。我真希望移民局把你们中国人和印度人全都遣送回去!” “老兄,你这是什么意思?”李志明追问。 Robin一蹲,坐到矮板凳上,双手抱着头,低声道:“所有的客人都跑到那一家中国人开的店里去买了!我的客户都被那两个中国人抢走了。中国人真可怕!” 李志明凑到Robin跟前,温和地说:“你们两家店离得那么近,卖的产品又差不多。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客人肯定选质量好的;在质量相同的条件下,客人肯定选价格低的。优胜劣汰,你只是被市场经济淘汰了,并不是中国人抢了你的生意。” Robin无奈地抬头望着李志明,觉得李志明说的话有点道理。但在他心里根深蒂固的想法,还是中国人抢了他的生意。对中国人的怨恨积得很深。 这种对中国人带有不好情绪的当地人,李志明在基特韦见得 分卷阅读134 多了。他只能一步步化解:“难道你没有看到中国的投资给赞比亚带来了多少的就业岗位?中国人为你们修建坦赞铁路,为了促进你们国家和坦桑尼亚的往来,牺牲了多少条中国人的命?中国人为你们修路、造桥、通电,做的贡献还不大吗?你看到的只是一小部分,冰山一角,但是你不能以偏概全。” 每次说到家国兴荣的话,李志明本能地就会感到至高无上的光荣。在我们的非洲小兄弟面前,中国才是老大哥。援非之路,中国走得漫长而又艰辛。 李志明仍是以开导的口吻,说道:“既然竞争是免不了的。我建议你,还有一条路可以走。” “什么路?”Robin抬起头,睁着大大的眼睛问李志明。 “你可以把这批货物都换掉,改卖一些和那一家店不同的商品。这样你就不用怕那两个中国人来抢你的生意了。” “不。我为什么要改行!卖五金产品,我已经卖了整整六年了。他们是后来者,才开了两年。他们才是掠夺者!我应该去法院告他们,让法院把他们的店面给封了。这才是我唯一的出路!” 这种没有知识,没有文化,没有思想的小黑,看来多说无益,只能是浪费唇舌。李志明拍了拍Robin的肩膀,镇定地说:“请不要把你的敌意牵扯到无辜的中国人身上!我该走了。目前你这里没有我需要的货物。以后有需要了,我还是会来找你的。再见,兄弟。” Robin用无辜的眼神望着李志明离去。在李志明跨出大门后,他跑了出来,追到李志明的前面,说:“请原谅我今天说的那些话。如果这些话惹你不高兴,我向你道歉。你是一个中国人,也是我的朋友。” 李志明笑着说:“我们都是生意人,生意人和生意人之间,应该是好朋友。” 说着,李志明拍了一下Robin的手掌,就疾步离去。 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这才是今天出来的目的。 来到文思的店里,第一眼就看到了韩依。终于见到她了,多么不容易。李志明走进去,和文思周新打招呼,尽量使自己的眼睛不往韩依那边看。 “稀客啊,快请坐!”文思忙里抽空,笑着递给李志明一瓶水。 周新正在累加一笔账,抬眼一看是李志明,冲他笑了笑,说:“李总,今天怎么有空来我们这儿做客了!欢迎欢迎啊!” 周新忙着算账收款,文思忙着理货,韩依给他们两边当助手。店里有五六个客人需要招呼,他们三人就没有多少功夫来招呼李志明了。 韩依见了李志明,说了一声“你好”。轻轻柔柔的声音,简单得不带一丁点个人的情感。李志明于是笑着回道:“真巧,我们又见面了!最近你好吗?” 李志明似乎是在期待,期待韩依下面会说些什么。他的眼里藏不住的一抹炽热的亮光闪过。 “还是老样子。”韩依想以这句话作为了解。她不想在文思面前和另一个男人献殷勤。虽然李志明那种痴迷的眼神令她感到快乐。她是混迹红尘中的一朵女人花,娇艳优雅,曾经有无数的男人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都说在名利面前,没有几个女人是把持得住的。在女人的青春容颜下,又有几个男人是把持得住的呢?男人都爱女人的美丽皮囊。 可皮囊是会坏的。 而灵魂永恒。 韩依在收获了李志明的深切爱慕之后,竟然完全是无动于衷的心境。是她变了,还是,她的虚荣心变得更深,更不容易满足了。李志明的爱慕,实在是太肤浅了。 这才见了几面? 才第二面。 那五六个客人里头,有一个巴基斯坦的大胡子,买好了东西,一直还不肯走。他十分好奇地问:“中国现在是世界大国,国内的经济发展很迅速。为什么那么多的中国人要跑到非洲来?在国内上班不是更好吗?” 文思和周新忙得了不得,只有韩依有一搭没一搭地陪着大胡子说话。她说:“中国人太多了,就业岗位满足不了那么多的中国人,只能跑到非洲来了。我们是来非洲流浪的,被我们的大中国抛弃了。” 那大胡子听了哈哈大笑,眯着眼睛对韩依说:“你真有趣。和你聊天真有趣。” 韩依耸耸肩,用中文对他们几个说道:“这老头子买了一点点东西,却浪费我们半天的时间陪他聊天。我们是赚了,还是亏了?” 李志明忍不住笑了起来:“开门做生意,只要有货物卖出去,是亏不了的。只是辛苦韩小姐了,帮文思周新拉拢客人。你一来,客人都多了。”说着,李志明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就投向了韩依。 “巴铁巴铁,这可是我们的兄弟。韩姐,就有劳你了,多陪他聊聊天。我们太忙了,没有功夫搭理他。”周新俏皮地说道。 大胡子听不懂中文,只看到他们四个人一直在笑,以为他们必是在说什么笑话,也就跟着他们笑了起来。他们四个人一见大胡子开口大笑,就笑得更厉害了。 傍晚时分,韩依说要走了,起身和他们告别。 分卷阅读135 李志明也连忙跟着说:“我也正打算走呢!我们一起走吧!” “你们俩一起走啊?那你送送韩姐呗!她也省的去坐出租车了。”周新走过来,笑着说。 “好啊,愿意效劳!”李志明高声笑道。 “不了,我们也不是同路的。我要往出城方向去,不要麻烦你了。我还是去坐出租车吧!”韩依制止道。 李志明立即就反驳了:“你以为卢萨卡有多大啊!不顺路也是顺路的。再说你一个女孩子去坐出租车,太不安全了。我不知道就算了,现在我知道了,我非送不可。文思,你怎么能让她一个女孩子去坐出租车呢?你以为这里是国内呢!太没有安全意识了。” 文思许久未答,好像这一件事是与他不相干。 韩依无法,恨恨地看了他一眼,只得上了李志明的车。 山长水阔,咫尺天涯 8 李志明在座位上坐定,转过头笑着看了一眼韩依。随后韩依听见汽车发动的声音。 凭着她的直觉,李志明对她的好感,已是□□裸毫无遮掩,连汽车发动机里传来的震动声,都充满了奇异的暧昧的气息。 她从容不迫地系上安全带,等待李志明别有用心的追求。车子刚开出那一段拥挤的道路,李志明开口了:“你每天都会来这里帮忙吗?” “不是每天。是想来的时候来,不想来的时候就在家里休息。” “什么时候是你想来的时候?” “说不好。想不想,只是一种心情。心情都是短暂的。一会儿想,一会儿就不想了。” 这是什么话?李志明摸不着头脑,想要做进一步的说明:“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号码吗?或者,你留一个我的号码也成。在你出发前,给我打一个电话,我来接你去文思的店里。你以后,尽量减少去坐黑人的出租车!” 李志明一想,把自己的号码留给她,她会不会打还不一定的。保险起见,还是把她的号码要过来。以后想要联系她,就不用再通过文思了。他不想因为韩依,而去巴结文思。这样的连带关系,李志明觉得累。 于是他说:“还是把你的号码给我吧!我可能会有事情需要你的帮忙。” 韩依说得对。想,是一种心情。李志明觉得,想,更是一种意愿,一种意志,需要采取行动的。光想是没用的。 他滑开了手机屏幕,递给韩依,说:“帮我存一下吧!” 李志明猴急的样子,韩依看了只觉得好笑。 她乖乖地把号码输入李志明的手机,署了一个“朋友”的名字,把手机还给李志明。 就只做朋友吧!她不愿意违心地去和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真情流露。放在以前,她也是可以做到的,只要李志明拿出足够的钱。比方说,春暖花开的徐老板。 那样的人,人品相貌都不及李志明,她还是陪伴了他一段时间。 假使李志明知道了她的过去,还会如此这般对她吗?兴许会,兴许不会。才认识这么几天,不好将一个人说得太透。 不,她不能再去想过去。那时候的世界,那时候的自己,满目疮痍。 太阳躲到了云层后面。起风了,塑料袋子塑料瓶子被风刮起,在空中打旋。 才一晃眼的功夫,天地骤变。 她发现,在文思身边待得越久,她就越不认识自己,越是与过去的自己背道相离。 现在情况变了,她变得安分守己,没有了多余的心思。 安分守己,也是一种幸福。 她低着头,玩弄自己的指甲盖。窗外雨势渐疾,雨滴打在车窗上,溅起了水花。从两边的车窗望出去,白花花的一片,已经看不清相对驶过的车辆和路边的人群。 “你真是一个单纯的女孩!”李志明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韩依听了愣了几秒,许久才反应过来。她心想,在男人身上,什么伎俩没有使过?怎么还会是一个单纯的女孩? 虽然韩依不太认同李志明的话。但是她愿意做一个单纯的女孩。千帆过尽,曾经沧海,现在只想做一个认认真真去爱,简简单单去生活的女人。 “很多女孩子都蓄着长发,你不喜欢长发吗?”李志明又抛出一个问题,一个私人化的问题。问起一个人的喜好,说明他对她是有兴趣的。 韩依用手挠了挠前面的刘海,淡淡地说:“小时候太穷了,只能留短发。后来习惯了,就一直留短发了。” “如果是因为穷,不是应该留长发吗?因为剪头发也是需要钱的。” 男人怀的都是什么心思!她越发想笑了:“如果能上理发店剪头发,那就不算穷了。我们那时候,都是自家人用剪子剪的。那时候的洗发水很贵,不像现在。” “哦,懂了!你这么一说,我就懂了。你看起来很年轻,是几几年的呢?” “你不知道问女人的年龄是不礼貌的吗?”韩依斜斜地瞄了他一眼。 他的潜台词是,问一个年岁大的女人自 分卷阅读136 然是不礼貌的,问一个芳龄少女几岁了,也不至于会冒犯对方。他想了一想,还是以退为进,免得给她留下不好的印象:“问这个问题,是我问的不好了。心里的年龄才是最重要的,心里的年龄要怎么去衡量呢?我收回这个问题。你什么时候有空,我请你吃个饭,方便吗?” “吃饭怎么会不方便。一日三餐,都要吃饭。只是嘛,没有一个恰当的理由,我是不会随随便便和一个认识了几天的男人出去吃饭的。”韩依将“随随便便”四个字,故意说得很重很慢,说得很傲慢。 李志明心想,呀,才认识几天呢!怎么感觉是好久了! 李志明也还识趣:“那我们就再多认识一段时间,我再请你吃饭。反正,你是跑不了的。” 韩依对着李志明浅浅一笑,未置可否。 快到一个路口的时候,韩依连忙给李志明指路:“向右拐。往前面的那条土路里拐进去。” 车子驶入了土路。李志明四周一望,对韩依说:“你确定是往这条小路里开吗?前面没有居民区,越往前越荒凉了。” “我自己住的地方,我还能记错?你一直开,就要到了。看到那个山脚下的小别墅没?就在那儿。” 李志明确实看到了山脚下的那个小洋楼,隐没在几棵大树之间。孤孤单单就那么一栋房子,四周也没有个邻居。他真不敢相信,韩依就住在那样的房子里。他说:“你怎么可以住在这里?你还以为在中国,找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起来?歹徒要是入室抢劫,你到哪里去找救援?” 以前从来没觉得害怕,现在被李志明一说,真觉有一点危险。但是她表面上还是固执己见,把李志明的话没有听进去。刚才说不许她一个人去坐黑人的出租车,现在又说住在这里不好。韩依被李志明说得心烦意乱,觉得他废话太多,是一个婆婆妈妈的男人。 “还有一个姐姐一起同住的,又不是我一个人住。没你说得那么可怕的。我在这里住了好几个月了,没有出过事。”她不去看他,望向别处,希望这个话题到此打住。 一时口误,就称呼陈兰为姐姐了。她一想,称呼陈兰为阿姨才恰当呢! 在晴天,那一段土路只要有车子开过,便是尘烟滚滚。现在下了大雨,土路上坑坑洼洼的出现了很多的水塘。小轿车底盘低,只能开得很慢。 路两旁杂草蔓延,像一片一望无垠的稻田,一片玉米地,整整齐齐地长在一处,也不乱长。淋了雨水,吸收了水的灵气,远远望去,恍如仙境。充满着生命力的荒凉,是一种被遗忘的狂野的美。 韩依撑开伞,对李志明说了一声谢谢,就头也不回地下了车。雨势太急,雨水顺着伞沿而下,像一串流动着的珠子。下着大雨,怕Lulu听不见敲门声,她使劲敲着铁门。 大门还没有开,李志明也从车里下来了,踮着脚尖,跑到韩依的伞下。韩依以为李志明调转车头就回去了,所以很是惊讶。他还不走,难不成要进去喝一杯茶? 韩依皱着眉头,大声对李志明喊道:“你怎么还不走?你可以走了,快回去吧。天黑了,又下雨,开车开得慢一点。” 李志明没有领会到韩依的意思,还以为她在关心他,笑着回道:“我不放心你一个人在院子外面等。你一个人太危险了。我陪你一起等开门的过来吧。” 李志明一边说,一边从门缝里往里瞧。这个女人,像一个谜。他对她充满了好奇。他想要一探究竟。 Lulu也不知在干什么,还不来开门。韩依把李志明直往外推,但是伞外雨水哗啦啦地流,她又不好意思真的用力地推,只能委婉地说:“Lulu就来了,我马上就进去了。你走吧,别淋湿了。” 说时,听到了铁门打开的声音,Lulu走出来,对韩依说:“Madam,你回来了。雨下得很大,所以我只听到一点点你的敲门的声音。” 李志明打量了Lulu一番,对他说了一声你好。Lulu很礼貌地对他点点头,说:“亲爱的客人,非常欢迎你。” 韩依见他还不走,就把手里的一把黑底白点的雨伞推给了他,自己躲到Lulu的伞下了。 “你快走吧。你有我的电话,有什么事情,就给我打电话吧!”韩依急于要打发李志明赶快回去,变得有些假热情。 李志明尽管对里面的一切感到好奇,在韩依的催促下,还是不得不乖乖离去。摸清楚了韩依的住处,以后来这里找她,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细水才能流长。 李志明还未上车,就给韩依去了一个电话。这样的电话使人尴尬,接也不好,不接也不好。明明还面对面站着,有什么话不能直接说呢? 他擎着伞,在雨中对韩依深情地一望,说:“好的,那我们电话联系。今后想要出去没车子的话,给我打电话,我马上就来接你。” 说着,李志明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 韩依的手机铃声响了,知道是李志明的来电,就没有接,歪着头对远处李志明说:“行了,你的号码我有了。” 分卷阅读137 他只是为了让韩依知道他的电话号码。多给她一个选择的机会,他,他,还是他。那么多的男人,眼花缭乱,排排队,等着让她挑选。可是没有一个是真心的。都想和她玩,只想和她玩。 李志明这才上了车,开着车回去了。韩依还和Lulu站在雨里,看着李志明的车子在滂沱大雨中渐渐远去,她叹了一口气。心想,还有这样的男人,跟鼻涕一样的粘人,而且还十分地讨厌。 李志明是有几分讨人厌。 她隐约感到一丝丝的兴奋。清凉的、温和的、柔软的,就像是从天上流淌下来的雨水,在她的心里一点点蔓延开来,一颗心被泡得酥软酥软。 男人的追求,不管是多么普通的男人,都能使女人的虚荣心得到满足。 她并不爱他,她爱得不过是自己的虚荣心。 院子里积满了水,坑坑洼洼的地方变成了一个个小水池。Lulu好不容易拾来的柴火,正好放在一出低洼的水塘里。 韩依的裤脚已经湿透了,幸好穿了一双凉鞋,就算在水里走也不打紧的。 Lulu一直把韩依送到走廊下,才把雨伞收了起来,挂在墙壁上。 “你又勾引了哪个男人了?”屋子里传来陈兰不怀好意的、疲惫的声音。从一个黑洞里传出来,带着冷气。那个不见天日的女人,一直躲在她的黑洞里,回味她前半生的岁月。如果一个女人的前半生太过辉煌,后半生就注定暗淡。 “你怎么知道,我又勾引了一个男人了?”韩依在窃笑,笑她猜错了。这一次,不是她勾引别人,而是别人勾引她。角色反过来了。 “这个人,和以前的那一个不同。” “哪里不同了?和哪一个不同?”韩依也想听听,李志明和文思之间,究竟哪里不同。 “这个人话多,声音响。在外面说了一堆的废话,隔了这么大的雨声,我都听到了。” 是哦,文思是惜字如金,从来不肯与她说长道短。这种瞬间膨胀的虚荣感,没有维持多久,韩依就把李志明的事忘了。这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来势汹汹,下了一会儿雨就住了。雨水把在雨中发生的一切都冲刷干净,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他确实话多。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我是不会放到心上的。” “话多的人,往往表现欲很强。一个男人,在你面前爱表现,说明他对你是有意思的。这个人,和那个人比起来,哪个强?” “没有可比性。我想我还是要找一个时机,和他说明。他不知就里,一味地对我好。他在付出的同时,一定也在期待我的回应。早一点和他说明,好叫他死心。” “你在说他,也在说你自己。你在付出的同时,难道就没有期待回应?你能叫别人死心,要我说,还是你趁早死心,别做无用功了。你这每天进进出出,比上班还忙,他们发你工资了吗!你究竟图的是什么?” “还能图什么?我以前就是太计较得失,想要金银首饰,想要名牌包包鞋子,想要取之不尽用之不尽的金矿,想要衣食无忧的生活,想要很多很多。要的多,付出的代价也沉重,我就把我自己彻彻底底地卖了。现在我不敢再奢求,能让我安安静静地陪在他身边,就够了。你知道吗?他开始一直想把我赶走,不让我去他店里帮忙。他已经很久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了,他已经默许我在他身边了。从不排斥,到慢慢接受,总需要一个过程的。可以常常看到他的笑容,分担他工作中的劳累,参与他的生活,我就很开心了。” “你不要再说了。我听不下去。你是没男人要了吗?要这样委屈自己,卑微地留在他的身边。摇尾乞怜,真像一条狗。”不知怎的,陈兰倒是比韩依更觉委屈了,气得话也说不好了。 “你骂吧。你是不会懂的!”韩依一脸的淡然,淡然一笑。 雨住了,李志明的车大概开得很远了。黄昏已近,夜晚来临,屋里黑漆漆的。 韩依走过去开了灯,屋子里,院子里,连同院子外面的荒地,变得亮堂起来。 陈兰躺在她的躺椅上,眼睛半闭半开,脑子半睡半醒,昏昏沉沉又是一天混过去了。那只猫睡在她的拖鞋上,睡眼朦胧地望了望韩依,闭上眼睛继续睡了。 她把她的瞌睡传给了她的猫,一人一猫,靠着睡梦,远离这个现实,逃避外面的是是非非,在梦里麻醉,在梦里逍遥,天荒地老。 韩依不在的一天里,陈兰只和Lulu说了几句话。没有人和她说话。韩依回来了,有人同她说话了,她就尽其所能,说些难听的话,好发泄一天的闷气和怨气。 “我去做点好吃的给你吃。你不要尽吃些咸菜,腌菜,腌肉,你需要吃一些新鲜蔬菜。腌制过的东西,味道不错,但没有营养价值,吃了对身体没有好处。吃了也白吃。”韩依说着就把桌上的瓶瓶罐罐收拾起来,放到一处归拢。 “你懂什么。时令蔬菜固然是好,可是不常有。让Lulu出去买一次菜,够麻烦的了。一周一次就够了。把蔬菜腌制一下,就能长久保存下来,口感还好。我 分卷阅读138 是喜欢吃的。”陈兰缓缓说着。 “哪有什么东西能长久完好地保存下来!只是肉眼看不到里面的腐烂罢了。你其实每天都在吃腐烂掉的东西!你看不到,闻不到,就以为是完好的。”韩依穿上围裙,带上袖套,一副贤妻良母的架势,走进了厨房。 不一会儿,香味飘来。 偏僻的山脚下也充满了烟火气。她们两个女人,是为逃难,是为隐居,是为守护,在这里点燃一把火,围炉夜谈,诉说一个个久远缥缈的故事,关于前尘,关于往事,关于回不去的种种,久久吊念。 一个在凭吊过往,一个在追寻将来。女人如狗尾巴草,都是漂泊轻贱的命。 “看在我做了这么多好吃的菜的份上,和我说说你的故事。”韩依像是预谋好的。 “你也同我说说你的。不要一直都是我在说,你在听。我们换一下角色。”陈兰拿来一瓶红酒,打算对酒当歌,细说从头。 “我有什么好说的。我的处境你是一清二楚的。我在追求一个男人,我无处可去。” “那就说说今天送你回来的那个人吧!”陈兰说。 “好。让我想想怎么说。这一杯我敬你,就为我们是两个同命相连的女人。”韩依举杯。她第一次说这样的话。她把她和陈兰归到同一类女人当中。她不再看不起陈兰。 韩依不疾不徐喝了杯中的酒。她想起一句话来:如果我了解过去的你,我就会理解现在的你。我理解了现在的你,就会原谅以前所不能原谅你的事。 山长水阔,咫尺天涯 9 “同命相连的女人,哈哈哈!你真会说话。不过是两个流落非洲的中国□□,一个是过了时的,一个正当年华。我可不喜欢往自己脸上添金。”陈兰很不屑地斜睨了韩依一眼,兀自吃菜喝酒。 “当我开始稍微有点不讨厌你了,你就开始说讨厌的话。”韩依低声说,“□□怎么了?都是过去式了。你在这里生活了许多年,可是你从来不学他们的语言。这就是我与你的区别。英语里有一个过去式。当你在描述一件过去的事情,你就要使用过去式。如果你用现在时或者将来时去描述过去的事,那么你说的话就是错误的,你就是一个不合时宜的人。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将来是将来,人家英语里就分得清清楚楚的。不管我的过去怎么样,我现在是一个清清白白的人。”每当说到这个话题,韩依就会不自觉地显出几分怒色。她是在与过去抗衡。她不愿过去的阴影一直笼罩在她的头上,她只想从头开始,做一个简简单单的女人,谈一场简简单单的恋爱。 陈兰在一侧道:“你生气了。说明我的话说对了。不然,你不至于会生气的。好了,不要说些扫兴的了。和我说说那个人吧!” “那个人,名叫李志明。他来卢萨卡是任务在身,被派过来经营一家超市。他对我很是殷勤。”韩依说。 陈兰问道:“那你对他呢?男人的痴心,不易得。和他玩玩也无妨的。反正那是你的老本行。” “我倒是希望,我是那样随便的人。游戏人生的人,怎会为情所困!”韩依喝了一口酒,那酒杯还举在半空中。 “你不是随随便便的人?”陈兰有意一问。 “自然不是。”韩依接着说,“他对我,只是一种错觉。他只看到眼前的我。他在我最干净、最美好的时候,遇到了我。他被眼前的我所吸引,从而忽略了我的过去。爱情就是这样盲目的,可以美化一个人,虚化一个人。他只爱我的表象。” 陈兰紧接着又说:“是啊,不盲目,爱情就不会发生了。在我最美好的年纪,那个人出现了。他说他爱我,可是他除了爱我,还有很多的事在做。他匆匆地来,又匆匆地走。我将一生都与之交付,换来的却是一个凄凉的晚年!如果他没有闯入我的生活,如果让我重新做一次选择,现在一切都会不同。” “这么说,你后悔了。” “我后悔了。” 韩依的话是指引,指引着陈兰说出心底里的秘密。她说,把那些不为人知的事情说出来,说出来了,就等于扔掉了过去。属于一个人的过去是痛苦的。这滋味只有一个人去尝,没人能够分担。把那些痛苦也说出来,从嘴里慢慢掏出来。心变空了,才有足够的空间去容纳新的生活,以及新的苦难。陈兰于是开始诉说: 我仍是在原来的店里上班,小玲仍是住在原来的宿舍里。 我搬出了那一间拥挤的宿舍之后,果真好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没有再见到小玲。我询问了还住在那里的同事,她们说,小玲几乎每天都是凌晨才回来的。她回来的时候,她们还在睡觉。她们起床洗漱准备上班,小玲正在呼呼大睡。等到她们下班回来,小玲还在床上躺着。小玲每天都上夜班。 她到底在干什么呢?我很好奇。 那时候我和陈生正在热恋中,究竟是没有多余的精力来追问小玲的事。 我搬到了陈生的住处,我们提前过起了夫妻生活。那一段时间,是真的快乐。渐渐地,我也觉得我可以 分卷阅读139 配得上陈生了。我的过去,随着小玲,一起消失了。 有一天,陈生来店里接我下班。也真是巧,他一到店里就看到我和一个四五十岁的男子在谈话。我还记得谈话的内容,那男子邀请我和他一起去吃晚饭。 我其实是在推拒,我根本就不想搭理那个人。我的心里只有陈生。可是那个场面被陈生看到了。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我之后再怎么和他解释,陈生都好像心生芥蒂。直到有一天,他的醋坛子终于打翻了。他愤愤地跑来找我,一把将我拉到了外面,四周游人如织,他也不理会。 他说:“兰,你把工作辞了吧!我又不是养不起你。干嘛非得在这里?我受不了那些男人虎视眈眈地看着你。我是男人,他们心里在想什么,我是一清二楚。你什么都不要干了,跟着我。好不好?好不好!” 好不好?他是在问我。那么,决定权还在我手里的了。 “我什么都不干了,跟着你。万一……万一有一天你不要我了,我该怎么办?”我不想违逆他的意思,只能唯唯诺诺。 “你在害怕什么?你不相信我们的感情吗?”陈生两只手捏着我的肩膀,摇晃着我的身子,把我的骨骼,把我的五脏六腑都要摇乱了。 “我不是不相信。我是相信你的!能和你在一起,我是多么幸运。我只是一个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女孩子,能和你在一起,我是知足的。”我急于辩解,急于把自己的心掏给他看。 “那么,你就不要在这里上班了。什么事都不用干,就算每天睡懒觉,都可以。”他的话里带一点威胁的口吻。 “给我一点时间吧!我也不能说走就走的。辞职,也要走个流程。不是吗?”我说。陈生他越是慌张,越说明了一点,他不相信我——不相信我,会拒绝除了他以外的任何男人。为什么呢?难道他没有看到我对那个老男人所表现出来的厌恶的神态? 我的工作赚不了多少钱。但是他一句话让我离职,我就真的离职,总是欠妥。他太有钱了。在那样纸醉金迷的娱乐场所,什么漂亮的女人没有见过?像我这种普通寻常的女孩,他又看中我什么呢?我觉得没有安全感。 兴许,我一直在等待一句誓言,一个承诺。 他终于肯说给我听了。 半个月后,在我们的小公寓里,他从身后搂住我的腰,用整个身体紧紧贴住我的身体,把我的细小的腰身握在他的手里,把我的世界一点点揉进他的怀里,两个世界交合在一起,永远也不分开。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精美的红色绒布盒子,指尖一按,盒子自动打开,是一枚金光闪闪的戒指。陈生说:“这枚戒指值不了几个钱,和我的真心比起来。从见到你的第一面开始,你就走到了我的心里。你是一个特殊的女孩。这应该就是别人常说的一见钟情吧!这种不靠谱的事,只有遇上了才会相信的。反正我是相信了。我会一心一意地爱着你。永远不要怀疑我。” 我看着那一只戒指,觉得他说得不对。那只戒指分明很值钱。 “你会永远都爱我,永远都不会变心吗?”在这紧要关口,我问出了一句我非常想听到答案的话。 “我……我自然会一直爱着你。你在担心什么呢?”在他眨眼的一瞬间,我陡然明白了一切。可是我不愿知道那样的结果,我宁愿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一个人的眼神是最真实的。嘴巴可以说谎话,眼睛却只能说真话。 永远——两个字,一个词语,说说而已。有什么要紧?说了也无妨的。他以前还不知和多少女孩说过多少遍呢! 他终究还是害怕说出口。 在我面前,他就是不愿说、不肯说。他给不了我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我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那一刻,我觉得很无助。 后来回过头来一想,似乎又可以理解他了。 他定是觉得前途渺茫,命运都掌握在干爹的手里。他自己不过是坐在别人的船上,勉强扬帆起航。 还不是掌舵的人,浮浮沉沉,身不由己。 一来他想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毕竟世事难料;二来他或许是不愿对我说谎。明知办不到。 明知办不到。 如果从此就和小玲失去了联系,该多好。永不再相见,在我的印象里,还能保留一点年少时的单纯友情。我们也曾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在那样的年纪上,友谊单薄得像一张空白的A4纸,轻飘飘的,了无痕迹。浅浅的一笔,倏忽之间,被一点点擦去,留下一张空白。就什么也没有了。 谁都想不到,我们是在陈生干爹的舞厅里重逢的。我和陈生坐在灯光黑暗的区域喝酒。那天陈生值班,我就通宵陪着他。我已经辞掉了在店里的工作,每天无所事事。陪着陈生,成了我的工作。 只要是陈生值班,我们就日夜颠倒,成了两只夜猫子。那样的生活,醉生梦死。什么人情世故都与我们无关,我们远离忧愁,只为寻找快乐,也为别人带去快乐。 满腹忧愁的人来舞厅里喝酒,跳舞,找一个能说 分卷阅读140 上心里话的人,倾诉衷肠。 在忽明忽暗的灯光里,忘却现实生活里的种种,忘掉自己是丈夫或是妻子的身份,忘掉那些应尽的责任义务,什么都忘掉,只剩下自己,以及随之而来的渴望、期待、欲望。 自我放纵,成就最原始的自己,率真而野性。 渐渐的,我也爱上了舞厅的虚幻。就像我们的爱情,里面有不切实际的成分。 我见到小玲的时候,她正在和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跳舞。昏暗迷离的灯光,看不清楚人的面孔,只能看到他的体型,猜出他大概的年纪。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也是一颗种子。把它放在阳光充足的肥沃的泥土里,就会发芽,出土,茁壮成长;把它放在阴暗的贫瘠的角落里,就会发黑发臭,腐败糜烂,散发出恶心的气味。 小玲看我的眼神里,有抗拒的敌意。我们的关系已经恶化了。 站在那个男人背后,我对小玲说:“真凑巧了,在这里还能遇到你。我们还是很有缘嘛,又见了。” 小玲不以为然,斜着眼睛和我说:“什么缘分不缘分的。我们是冤家路窄。” 冤家路窄。这一个不太友善的词,顿时让我语塞了。我望向别处,看着周围一对对的红男绿女,甚是喧扰。他们互相搂抱着,在暧昧,在调情,在做一切梦幻不实的事情。 我不希望今后自己也成为一个放荡的女人,但是我喜欢看那些放荡的女人和别的男人缠绵。这个时候,我站在高处,他们站在低处。我是自由的,他们是被束缚的。不,我比他们更拘束,他们比我更自由。因为我还放不开,还是一个干干净净的女人。可我拥有的外在的自由比他们的更加广泛。 好了,还是回来说小玲吧。她见我不说话,就又开始说下去了:“这个地方真好,不得不说,我是羡慕你的,可以天天在这里,以半个老板娘的身份。” 听了这一句,我立马纠正她:“陈生他不是老板。他只是给他的干爹打工。” “他干爹?如果他只是一个打工的,你会肯跟着他?这种话骗骗别人还可以,骗我就算了。”小玲把头靠在那个男人的肩膀上,对着我笑。近距离看到这个男人,并不是太老。倒梳的发型,远着看显老气。他弯着头,上上下下将我打量了个遍。他眼睛在看我,手搂着小玲的腰。 他是一个走了神的观众,焦点不在小玲身上。我正要说些什么。小玲勾着他的脖子,一步步,随着音乐的节拍,走入人潮。 我回到位子上,对陈生说:“你猜我看到谁了?” “自然看到你认识的人了。还去了这么久。” “废话,肯定是我认识的人啊!” “你说,我可猜不到。” “我看到小玲了。她在那边跳舞,和一个中年男子在跳舞,那人体型微胖,中等个子,长长的头发倒梳在脑后,额头很高。总之,是很奇怪的一个男人。” “那是华公子。大家都叫他华公子。家里有钱,喜欢玩女人。” 这么说,华公子倒是符合了小玲的条件。我想起了小玲以前的男朋友,也是极其有钱的。 “有钱的男人,容易变心。当然也有好的,至始至终都只爱一个女人,只是极少。”我希望陈生属于后者。 “说话老气横秋的,你见了几个有钱的男人了?一副看透了世间男人的傻模样!”陈生轻轻捏了一下我的脸颊,冲我温柔地笑,“这辈子,你只允许有一个男人,那就是我。听到了没?” “那得看你的表现!你许我一生,我就一生只爱你一人;如果你三心二意,那我就到处留情。看我们谁更厉害一点!”我不肯示弱。 他咬着嘴唇,一把将我拉到他的怀里:“你还学会贫嘴了,看我晚上怎么收拾你?” 我抬起头,把前刘海甩到后面:“现在已经是晚上了,你预备怎么收拾我?你说。” 他笑了,无奈地说:“在这里我还真是不能把你怎么样。这一笔账我先给你记着,看你到时候怎么讨饶。” 我们说说笑笑,那一天就过去了。 山长水阔,咫尺天涯 10 以前上班的时候,很有时间观念。别人都喜欢在手腕上戴手链手镯,我却喜欢戴一块表。也是不值钱的表。 那些在高楼大厦里上班的女性白领经常会戴一块名贵的手表,彰显他们的身份和财力。我带一块不值钱的表,只是为了方便看时间。上班的时候手机要上交,店里也没有挂一口钟,而时间的流逝不易察觉。有了手腕上的表,我就能清楚地掌握好时间的进度。按时上班,按时吃午饭,按时下班回宿舍。那时候的时间是可控的。 表虽说不值钱,也是我半个月的工资了。 后来陈生送了我一只黄金手镯,上面有梅花的印记,精致的纹理,戴在手上沉甸甸的。我笑骂他俗气:“哪有年轻人戴黄金的!又老气又俗气,你存心要我打扮得老气。都不知道你是什么居心。” “哎,做男人真是不容易啊!我 分卷阅读141 诚心诚意送我的女人一个礼物,想不到还送出麻烦来了!真是天理何在啊!” “看在你诚心诚意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地戴着吧!”我朝他吐吐舌头。 我的手表被那一只黄金手镯替代了。 反正我也不需要按时去干什么,没有了手表也还是习惯的。早上可以睡到自然醒,闹钟都不需要了,何况是手表呢? 辞职了以后,我整天陪着陈生,过一种日夜颠倒的生活。我们在白天睡觉,在黑夜里狂欢。我们白天养精蓄锐,晚上精神抖擞。时间被我们弄反了。以前的生物钟,荡然无存。 过了有个五六天,我又看到了小玲。真是冤家路窄。她说的没错。 这一次我没有走过去同她打招呼。我坐在休息区的沙发上,和坐在对面的陈生说:“你看,那是谁?” 他朝我手指的方向望去,一笑:“她是谁。你比我还清楚的。还是我问你吧!” “她又来跳舞了。这一次,换了一个男人。那个华公子这么快就被替换掉了,真可怜。只是这一个,比华公子还要老。还要难看。我想,这一个男人一定是比华公子还要有钱的。她什么时候能改掉这个毛病呢?” “狗改不了吃屎。” “说得你好像很明白她有什么毛病。你倒是说说看。” “贪慕虚荣,见利忘义。这也不是她个人的毛病。在形形色色的诱惑之下,哪个女人会不为所动呢!应该也会有的吧,只是很少很少的,真的很少……”陈生靠在沙发上,环视一圈。 他的话很刺耳。我也是女人,莫非他把我也归到了贪慕虚荣、见利忘义那一列里去了!不管我是不是那样的人,他总不能把话挑明了讲。我们还要一起走下去的啊! “你少来,你以为你很了解女人吗?也不知道小玲在干什么工作。总来舞厅里陪男人跳舞,我推算,估计是应酬男人的工作吧!”我仍是把话题推回到了小玲的身上。 “你别瞎猜了。她就在这里上班。她都在的,只是你没有留意,才只见了她两次。” “你怎么把她挖过来了!在这里当舞女,不是把她推入了火坑吗?她以后还怎么正常地交男朋友,怎么结婚生子?”我言语犀利,一副咄咄逼人之状。 我和小玲之间误会很深,连朋友都做不了了。但曾经朋友一场,最起码的道德和是非观我还是有的。我不能看着小玲走上不归路。这么想着的时候,我是大义凛然的女英雄,担负了拯救苍生的职责。 我急匆匆走入人群中,找到了小玲。我拉着她,往人群外面挤。我是突然袭击,她没有防备,所以被我拉了好远,她才反应过来,挣脱了我的手,对我怒目而视:“你发什么疯啊!拉着我要去哪里?” 我们已经走到了电梯口,这里没多少人。我转身,好言相劝:“小玲,真不敢相信,你变成这里的舞女了。你知不知道这里的潜规则,舞女是要卖身的。” “知道了怎样,不知道了又怎样!关你什么事?”小玲抱着双臂,故意四处张望。 “如果你不知道,那么我现在告诉你了,赶紧离开这里吧!看在我们往日的情份上,我才告诉你的。陈生亲口和我说的,这里有十来个舞女,跳完了舞,被客人看上了,就会被客人带走。我不知道陈生是怎么把你骗来为他们赚钱的。你知道了实情,就赶紧走吧。” “你们是不是闹翻了?否则也不至于来揭他的老底。这是他们营生的手段,你有本事,就把所有的舞女全部劝走,一个不留,断了陈生的财路。那样我才佩服你呢!” “其他人我不管。但是你,我们好歹朋友一场。我不愿意看着你跳入火坑。” “火坑?火坑!我说陈大小姐,你不要给我开玩笑了,好不好?我很忙的。你想找人聊天,还是找别人吧!”小玲大笑起来。可我神情严肃,没有说什么值得开怀大笑的笑话。 笑完了,她转身就要走,我连忙拉住了她:“小玲,虽然你现在可以月入上万,工资是以前在服装店的几倍,十几倍,但是你不能不想想以后。等你老了,吃不了青春饭的时候,想找一个踏实稳定的人过生活,到时候还有谁会要你呢?那是一辈子的污点,是洗不掉的。你赶紧收手吧!现在还来得及。” “哼,你死命地劝我离开。你能留在这里,怎么我就不能留在这里了?” “我和你是不一样的。我留在这里,是为了陈生。” “你说说看,我们哪里不一样了?” “你一定要逼我说出难听的话吗?好。陈生是我的男朋友,我不必去陪别的男人跳舞,更不用去□□。” “我看都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你陪的是陈生,而我陪的是王生、李生,张生、刘生……我们是同一条路上的人,都在吃青春饭。你在我面前,毫无优越感可言。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高尚了。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以后不要来烦我了。”小玲甩开我的手,气呼呼地走了。 刚才和她一起跳舞的老男人在门口迎接她。陈生也出来了,是来找我的。 分卷阅读142 我的冲动使陈生很不高兴。他一句话不说,把我拉到里面的休息区坐下,然后厉声厉色地说:“你这是在给我添麻烦,你知道不知道?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 “小玲是我的朋友,这是我的事。是你在多管闲事,不是我!”我毫不示弱。 陈生气得说不出话来。他从桌上拿起一瓶酒,咕噜咕噜很快见了底。幸好不是什么烈酒,只是一瓶啤酒。不过那架势也吓到我了。 我收住了,不再往下说。他也再不提此事。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事情的真相。那天的事,原来我只是一个跳梁小丑,上演了一出闹剧,还不自知。我也是陆陆续续把听到的消息拼凑在一起,然后才理出了一个思路。 陈生他对那天的事,只字未提。他不想说,还是不敢说?他不愿意告诉我事情的真相,是为了保护我,还是为了控制住我。这个问题我想了很多遍,始终不得解。 这都是后来的事了。我那时候沉浸在对陈生的爱情里,本能地就忽略了很多的端倪。 先说小玲为什么会变成舞女吧!我和陈生交往的初期,在我还对陈生一无所知的时候,小玲已经摸清楚了陈生的来历。难怪她那时候老说,我是看上了陈生的钱才和他在一起的。 她的消息真灵通。她私底下找过陈生,据我所知,是找过陈生很多次。 一个女人很主动去约见一个男人。那样的动机,那个男人怎么会看不出来呢! 陈生拒绝了她。 是她小看了陈生,小看了我和陈生的感情。她的企图,还没来得及开始,就匆匆结束了。为此,我也常常疑惑:我究竟哪里是不可替代的?可以把小玲轻易地比下去。 小玲的姿色远在我之上。陈生看不上她,却看上了一个姿色平平、毫不起眼的我。没有道理的。 陈生拒绝了她,但是又不肯断了她的念想。藕断丝连,都是男人的本色。他们是为给自己留一条放荡的后路。小玲提出要来舞厅里上班,陈生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关于我的疑惑,很久以后谜底才被解开。 陈生喝醉了,但是他不肯承认,口里一直在说自己是清醒的,没有醉。喝醉了的人总说自己没有醉。 喝醉酒的人往往都会说自己是清醒的。没有一个会说自己因为喝了酒,脑子就变得糊涂了。而周围的人往往把这一句话,也当成了酒后醉言,根本就以为他在说胡话。就好比是一个被误判了的罪犯,种种证据都把罪责指向了他。他百口莫辩,喊破了喉咙也没有人相信。 没醉就没醉吧。我趁机问他:“陈生,你觉得小玲哪里比我差了?你为什么不选小玲,选我呢?” 我确定他是醉了,才敢这样问的。他如果没有醉,就算我问了,他也只会敷衍我,给我一个哪里都可以套上去的答案。可是那天他说:“小玲?小玲挺漂亮的,放得开,又会说话。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难得一见的美人儿。她目的性太强了,我不敢招惹。招惹上了就脱不开身了。” 所以他不是不爱,而是不敢爱。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他还说他没有醉。如果这是实话,那我又算什么? 不到黄河心不死。我继续往下问:“我听出来了,你是喜欢小玲的。那我呢?你为什么口口声声说,爱的人是我?你是不是一直都在骗我?你快说。” 因为酒精的缘故,他的脸色变得难看而狰狞。他确实是喝醉了。酒后吐真言。我迫不及待地想听到他接下去会说什么话。 他打了一个饱嗝,酒精的气味直往上涌。他说:“对,你说对了。我喜欢小玲,但是我爱的人,是你,是兰兰。小玲这样的人,我在舞厅里见得多了。我才不放在眼里。你和他们不一样,他们能看到的东西,你看不到;你眼中的东西,在他们眼里却没有。你矜持自重,又有真性情。你很有趣,和你在一起不会感到沉闷。兰兰,你是独一无二的。” 他原来是喜欢小玲的。他竟然在爱着我的同时,还喜欢着小玲!而小玲对我像对敌人一般厌恶。他的这一句话,让后面所有的解释都变得牵强。后面几句他在向我表达爱意的时候,我一点也不受到感动。 他还在自顾自往下说,那些我所不知道的事情,慢慢浮上水面。 他说:“小玲比你聪明多了。它知道踩着不同的男人往上爬。那些贪图美色的男人,一个个前仆后继,心甘情愿被她踩在脚底下。华公子是其中之一,那天和小玲跳舞的男人,那个年老的,你说他一定比华公子有钱。你猜得真准。那个人就是我的干爹,是这个舞厅的老板。小玲能攀上他这条线,还会把华公子放在眼里吗?小玲永远都是最聪明的。她绝不甘心成为剩菜剩饭,任人挑选!做不了我的女人,就做我干爹的女人。我有时候真是不得不佩服小玲的。” 信息量太大,我目瞪口呆地反问他:“原来那个人是你的干爹!小玲现在成了你干爹的女人?” 我像是吃了一口难以下咽的糍粑,嚼不碎,咽不下。 山长水 分卷阅读143 阔,咫尺天涯 11 那一个夜晚,赞比亚的每一个华人都感到不安。 一则中国人被当地人杀害的消息像一团乌云,密不透风地笼罩在每个华人的头顶。就是当天下午发生的事,《华侨周报》还来不及报道,警察局出动的警员还在整理线索,以期找到杀人凶手。 没有官方的消息,没有确切的说辞。消息的传播速度比人们想象的还要快。从这个人的口里,传到另一个人的耳朵里,一个个传下去,个个听得人心惶惶,闻风丧胆。然后回家端详着自家的黑工,看看他们究竟怀的是什么心肠!难道皮肤是黑的,心也是黑的?连一同共事的女老板,都忍心杀害。 血腥的场面让他们产生极度恐慌的心。在诉说的过程中,他们的恐慌得到了释放。把这消息传给下一个人,让更多的人知道,仿佛就能世界太平了。 被害者是从青岛来赞比亚投资的女商人,行凶者是她雇佣的黑工。那黑工带着其他的人,闯入宅院,用绳索套在女老板的脖子上活活将其勒死。 原来是自己人干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听来了,人们最后都会异口同声地这么感慨一句。原来是自己人,杀人,抢走钱财,然后不知所踪。任警察也追查不到。原来是蓄谋已久。往往是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软肋被暴露出来,才导致了一招致命。 最应当小心的,不是远处的人,不是敌人,是自己身边的人,是亲信。人们听完了这个耸人听闻的故事,最后得出这么一条结论。 乐乐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大惊失色:“真是太残忍了。一个女人,他们怎么下得了手! 我一直觉得人都是一样的,黑人、白人、黄种人,人心都是肉长的。你真不应该告诉我这个事情,被这个事情影响,今天我的心情不会好了。” 乐乐不停地喝水,以缓解这种紧张焦灼的心绪。她的早餐才吃了一半,盘子上的鸡蛋饼被咬了一个角,吃了两三口。她再也吃不下了。 欢欢丝毫不受影响。她继续吃着,还一边安慰乐乐:“都是我的错,一大早和你说晦气的事。你觉得很严重嘛,其实也还好的!在国内杀人抢劫不是经常发生的吗?新闻里一播,看看也就过了。只是因为人人都知道非洲是一个危险的地方,只要出了人命,就觉得了不得了。非得说上个十天半个月不可。” 欢欢吃掉了最后一块鸡蛋饼,喝了一口牛奶,就往房间里去了。她要去换一身衣裳。 欢欢一走,乐乐就更加吃不下了。又吃了几口就跟着来到了欢欢的房间。 世上的事,就是这样。只要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再大的苦难,都体会不到切肤之痛。你以为你感同身受,只不过体会到了千分之一,万分之一而已。 乐乐的敏感是在于,她能很快走入一种伤痛,很快走出一种伤痛。 欢欢还穿着睡衣,正在化妆。她的眼睫毛向上轻轻一扫,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涂上了睫毛膏,形成了一个优雅的弧度微微向上翘。 欢欢的眼皮一动不动,眼珠子转向了乐乐,说:“姐,你说我让姐夫帮我带点衣服过来,好不好?他三天后就到了,比寄国际快递还要快呢!” “你都那么多衣服了,看看衣柜里,还要买啊” 欢欢眼珠子一转,说:“衣服都是越穿越旧的。这衣柜里的衣服都是有些年代的。今年我还没怎么买过衣服。你知道吗,穿一件新衣服,也会为我的生活带来不少的乐趣。还有我的化妆品,多添了几样,我就有事可干了。你一定会觉得奇怪。我又不出去见什么重要的人,还要仔仔细细化一个妆。给谁看呢?” 乐乐可没有欢欢勤快,在脸上能花上那么多的功夫。乐乐这下可疑惑了,欢欢和熊威的关系一直没有改善。她倒还有心情梳妆打扮。她说:“随便你。你要他带,你自己给他打电话吧” “我网上买好了寄给他。又不是让姐夫帮我去挑,有什么难的!你帮我说一声就得了。我就不给他打电话了。这个电话一打,后面见了他,还怎么说难听的话?见了他,我可得给他点脸色瞧瞧!他那样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你难不成已经原谅了他?当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欢迎他的到来?” 乐乐被欢欢一说,气色更加不好看了:“等他来了再说吧。也只有等他过来了,才有一个说法。他电话里是说的好好的,可是我不大相信他的话。” “是的,不能相信他的话。一个伤害过你的人,尤其是当你伤得很重,是不能被原谅的。”欢欢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双有着很好看的眼睫毛的眼睛,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美的。 她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又好像是瞬间忘记了一切的记忆,记忆的盒子瞬间被填充或是被掏空,她皱着眉头,变得焦躁不安:“我真希望有个了解!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我究竟要被折磨到什么时候?” 镜子里的她是另外一个人,她在同她说话。她不理会她。她在嘲笑她。她无比凄厉地说:“伤害已经造成。不会有结束的一天,只要你还活着。只要你还活着!” 分卷阅读144 真像是诅咒。 欢欢本能地就把手里的睫毛膏盖子往镜子上扔。针对的不是镜子,是镜子里的人。她讨厌镜子里的那个人。她讨厌她自己。顷刻之间,她就好像变了一个人。 瓶盖与镜面的撞击发出刺耳的声音。乐乐的声音响起:“欢欢,欢欢,你怎么了!” 乐乐摇晃欢欢的肩膀。欢欢她没有走神,没有失忆,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把不好的情绪强压了下去。 这不是第一次。第五次,还是第六次了,她被情绪控制住了。她成了坏情绪的奴仆。 她装作只是出了一会儿神,对乐乐说:“我只要一想到熊威打我的场面,我就心里发恨。姐夫和熊威,他们都是同一类人。我们也是同一类人,都是受害者。” 方才失控的一幕被欢欢顺利掩饰过去。她不过是说了一个小谎。她刚才脑子里什么也没想,那一刻脑子是空的。那种空泛而彻底的绝望,比起熊威的毒打,还要使人绝望。 乐乐从后面抱住欢欢,把脸颊贴在欢欢的脸颊上:“熊威到现在还看不到他的人。他又是一夜未归。” “他不回来,我还睡得踏实一点。他在外面风流快活,我还图个清静。我们赶快出发吧。平平和安安上学要迟到了。平平快要见到他爸爸了,应该很高兴吧” 两人走出房门,到院子里大声唤正在玩耍的两兄弟。 昨晚的事,惹得熊威夺门而出,至今未归。 两人吵架,已是极为平常的事了。 欢欢正巧去卧室里取一样东西,看到了放在柜子上面的账本,一看,正是十一月份的收据。被一个黑色的纸盒子盖住了,只有掀开了黑色的纸盒子,才得以看到。 她火急火燎地拿起那一本账本,走到熊威面前,说: “你把人人都冤枉了一遍,说拿走你账本的人,是陷你于不义。结果呢,就放在你的床边柜子上! 我看,是你故意藏起来了,再去陷害无辜的人!” “什么无辜的人。我也就陷害了梁文思。我说是他拿的。现在你找到了,不是他拿的。你要为他抱不平不至于吧!怎么说,我也是安安的爸爸。和外面的野男人比起来,我可是你孩子的爸爸。你就这么迫不及待地胳膊往外拐” 熊威轻蔑地笑了笑。那笑容带着不屑和藐视。欢欢受不了这样的笑容。但是继续和他僵持下去,她并不能占到什么便宜。 动起手来,女人往往是弱者。 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她心里又气不过。唯有唇舌上占一点便宜,她把那一本账目重重地扔到桌子上,冷冷地说: “你现在也就只是我孩子的爸爸了。除此之外,你什么都不是了。你什么都不是了!” 说完,欢欢转身走人。最后那一句,是起强调作用。 满腔的恨意,都在那最后一句话里了。 那几天时间过得很快。 一日黄昏之际,乐乐手里捧着圣经,坐在院子里的大树下,吹着晚风。她原是想看一会儿圣经的。厚厚的一本书,拿在手里只觉沉甸甸的。 每一张纸页里,都有教诲人的话语。每一页乐乐都仔细翻阅,她生怕漏掉了一句话,误解一个意思。所以她看了又看。圣经的话语就是需要这般反复咀嚼,慢慢消化。 她此刻一直在回想,一页都看不进去。那个辜负她的男人,马上就要来了。漂洋过海前来寻她。 她是一个正常的女人。可是她有多久没有被男人碰过了!犹如一片干涸的沙漠,她的世界,漫天风沙,天地混沌。他的男人抛弃了她。 她以为他永远都不会回头。她习惯了他的冷漠,他的忽视,他的移情别恋,他的忘恩负义,她早已习惯了。 一颗心冷到了冰点,结成了冰,就变得坚硬锋利,有棱有角。他再也伤不到她了,不管他做出什么事来。即便他六亲不认,连平平都不认了,她也还是可以坦然接受。 最坏的事,她都预料过了。 然而事情忽然间有了转折——他回头了。他离开了那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千里迢迢来找寻他们母子。 乐乐仰头望着天空,头顶一片五彩斑斓的晚霞。 纱窗日落,黄昏已近,金屋无人见泪痕。浪子回头金不换。 他回头了,她忍不住落泪了。这又是什么缘由的泪!委屈的泪,感动的泪,欣慰的泪?她自己也搞不清楚。一颗心只是不像往常那般刚硬。那眼泪落在了圣经的塑胶封面上,落日余晖,映射在上面,像一颗晶莹的水晶。 那种带有讽刺性的转折。 如果她说她原谅了一切。那一定是自欺欺人。 如何能没有怨恨! 这一年年,无数个日日夜夜,关上了灯,她在黑暗里看到最多的,便是恨。她甚至可以描述,那种欲哭无泪、心里填满了恨的感觉,是什么样的感觉。 死死地咬住被角,无声地抽泣。咬得不够力,就无法发泄内心里的恨;咬得太用力了,又怕嘴上的血会染红被角。 在最最绝望的时候,她只有她自 分卷阅读145 己。她是平平的天,她说什么也不能倒下。 “姐,发什么呆呢!姐夫明天就到了。你这心里是高兴呢,还是不高兴?”欢欢从屋里走出来,俯身靠在乐乐的背后。乐乐才知原来自己又在发呆。 出神的时候,脑袋是放空的,所以也不知道是过了多久。她特地拿出圣经来看,一页还没看呢!低头用拇指把那一滴泪抹去。眼泪抹去了,泪痕还在。 “沈荣他已经在飞机上了,明天的这个时候,他都到家了。” “姐夫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欢欢背着手,在草坪上踱来踱去。 “我也正在想这个事呢?总是想不通。” 乐乐以为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不够体贴,不够顾家,不够贤惠,或是不够美丽,才导致丈夫的变心。她一直在隐隐地怪罪自己。 看来是她弄错了。这根本不是她的问题。 她低头一看,那封面上的泪痕还在。固然空气干燥,一时半会儿还是干不了。不知怎的,眼泪不受控制一滴连着一滴往下掉。她越是不想让欢欢看到,那眼泪就越是不争气,故意要她出洋相似的。 起了个头,后面就更加不受控制了。圣经的封面上如雨点般落满了泪珠。 欢欢纳闷了。她总以为乐乐是盼着姐夫来的。现在好不容易真的要来了,她理应高兴才对。她走到乐乐的前面,蹲在乐乐面前,说: “姐,你怎么哭了你在难过什么你是不是不想见到姐夫如果是这样,明天就算他到了,你大可以不必见他!还有平平,你们去别处躲个几天。我来打发姐夫。” “不。你误会了。我不是难过。我不是不想见他。只是突然要见到他了,明天就可以见到他了,明天,睡一觉,一闭眼,一睁眼,就是明天了。我有点不敢相信。乐乐用衣袖擦干圣经封面上的泪珠,又抬起手擦了擦眼角。” 乐乐翻开圣经,想要在圣经里寻求安慰的话语。 我所许的愿,我必偿还。这一句,听来绕有深意。 乐乐仍是看着圣经,不过没有读圣经上面的字,她在同欢欢说话。她说: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我翻阅这本书。教会里的姐妹劝我先读新约。他们说,新约里才有基督,新约里满是祝福。我没有听他们的。新约和旧约,我是同时在看的。前面看几章,后面也看几章。我在想,旧约既然放在篇首,占据了那么多的篇幅,自然是相当重要的。看了才知,旧约是预备基督的来临,新约是应验了基督的到来;旧约是行为之约,新约是恩典之约;旧约是诅咒,新约是蒙福;旧约是失乐园,新约是新乐园;旧约是种下的种子,新约是结出的果子;旧约是前因,新约是后果。他们劝我先看新约,不过是怕我没有一点信仰基础,会看不懂旧约。可哪一件事是没有前因后果的” 欢欢在乐乐的脚前席地而坐,乐乐对于圣经的研读,真是出乎她的意料。基督教在赞比亚算是第一大教。但她始终觉得能够真正意义上把宗教当做信仰的人,少之又少。那种深刻的理解,上升到精神层面,成为潜意识里的产物,很难做到。 乐乐接触教会才多久她现在算是一个基督徒吗 乐乐合上了圣经,说: “在圣经里,我所读到过的有四位先知,一位是公义的先知,一位是流泪的先知,一位是圣洁的先知,还有一位是悔改的先知。悔改的先知是约拿。他的故事很短,没几页就写完了。给我留下的印象却是最为深刻。他违背了上帝的旨意,逃亡他施,后来约拿真心悔改,上帝还是原谅了他。” 这种带有传教士口吻的谈话,欢欢真是不太能接受。她将头靠在乐乐的膝盖上,低声说道: “你不是上帝,姐夫也不是约拿。你想原谅姐夫的所作所为,所以才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 山长水阔,咫尺天涯 12 “原不原谅,暂且还说不好。只是我们的生活还在继续,平平一天天在长大。我也不确定,他是不是真心悔改。”乐乐抚摸着欢欢的长发,缓缓说道。两姐妹像是回到了儿时。 “我兴许会原谅一个犯了偷盗罪的小偷,但是无法原谅一个手上沾了鲜血的杀人犯。这只是在我不说谎的情况下。我也可以口里说着原谅,心里还在记恨着对方。世上没有一样检测仪,可以测试出怨恨的浓度与含量。我不会违心地去爱,也不会违心地去不恨。”欢欢趴在乐乐的膝盖上,闭着眼睛,口里念念有词,几乎是要睡着了。她原是说给自己听的。 乐乐望着欢欢那柔美俊俏的五官,也没有听进去多少。欢欢的果敢和纯碎,她并不想学。生活才是最好的老师。 姐妹俩各抒己见,各怀鬼胎。都是为人母的人了,谁也不能说服谁。 乐乐觉得欢欢长得很美,均匀的轮廓,小巧精致的五官,是江南女子所特有的柔美,恰当好处的婉约的美。怪自己不争气,眼睛长得大了一点,嘴唇长得厚实了一点,看上去就不那么好看了。还有眉峰挺了一点,看上去就有几分的凶相。 欢欢的美,她是真的一点也不嫉妒。柔美只在外表,欢欢骨子里比 分卷阅读146 起乐乐来,简直是刚强任性了。乐乐的婉约,长在了心里,不易看到的。 所以说,人不可貌相。 晚风吹落了树上的叶子。那斑斓的晚霞也不见了,灰色的天空像是笼罩在头顶的一块布。浅灰色的天际,月亮出来了,那轮廓还不分明。夜色渐浓,一日又过去了。 时间从来不和人们说再见。 只有人们深情地留恋时间。时间也不回头。走了,就再也不回头。 我们一直都拥有的、一直都在失去的,弥足珍贵的时光,在流逝。 熊威和欢欢吵归吵,倒是没有忘记今天要去接姐夫的事。 一个上午他都没有出去。十点半的样子,他让Willian把车子洗了一遍。Willian办事周到,把车子里里外外都洗得很干净。临出门时,熊威问了问乐乐: “姐,你准备好了吗我们好出发了。姐夫的航班大概十二点到,我们现在过去刚好。” 乐乐想都没想,就说: “你去吧,我就不去了。让司机开得慢一点,让你姐夫在机场等一等,也是可以的。他又不是什么贵客,更不是外人。” 熊威明白了乐乐的意思,就管自己出发了。 虽然乐乐没有去机场接沈荣,她的一颗心随着沈荣的到来,异常兴奋。她是很少在脸上涂抹东西,可是这一天,她拿出了藏在柜子里的化妆品。 涂涂画画一番,拿着镜子细细一看,皮肤白里透红,细腻光滑,眼睛更大更有神了。一点都不像自己了,因为太好看了。经常不化妆的女人,偶尔化一次妆,那效果比天天化浓妆的人不知要好到哪里去了。天天都化精致的妆,连自己都要看厌了,何况是他人呢 沈荣见了她,不知要做何感想了。她和他外面的那个女人比起来,除了年纪上输一点,其他方面也不会差到哪里去的。如此想着,便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微微一笑。 这个样子能出去吗?她拿着镜子照来照去,心下胆怯起来。这个样子出去,不是要叫欢欢和熊威笑话了。 都一把年纪了,还这样不知安分,打扮得如此之妩媚。 她终究还是一个本本分分的女人。她走到洗漱间,把脸洗干净。重新化了一个淡淡的妆,淡得几乎看不出来。 飞机十二点降落,再要安检,取行李,出来也是十二点半左右了。路上如果堵车,回到屋里起码也要一点半了。乐乐在心里计算着时间。 几点几分,他们到了哪里了。这个把的钟头,她只觉时间太漫长。 这一天是周五,平平和安安都在学校里。平平不能第一时间见到他的爸爸,不知是不是一种遗憾。 Grace做好了午饭,叫她们两姐妹吃饭。只有她们两个人,Grace还是做了一桌的菜。忘了和她说一声了,今天的午饭要等熊威他们回来了再吃。开饭过早,等下熊威沈荣他们就要吃剩菜剩饭了。乐乐拿了一碟盘子,每一样菜都拨一点出来,放到欢欢面前,然后把其余的端回厨房里,在锅里热着。 欢欢吃着盘子上拨出来的菜,嘟着嘴道: “我还以为少的给他们留着,多的我们俩现在吃呢! 是我想多了。姐夫一来,你就重色轻妹。好吃的都留给他了。哎……” “沈荣他吃不惯西餐的,飞机上吃了三顿西餐,把胃都要饿小了。他这次过来,说白了还不是为了我和平平。就算再怪他恨他,心里也要有个分寸的。” “好好好,亲爱的姐姐。我真心希望你和姐夫破镜重圆,百年好合。”欢欢很是不耐烦地说道。明明是祝福,听起来像是在埋怨。 终于从机场回来了。 沈荣从车里走出来的时候,只见乐乐站在门口远远地望着他。她一步步向他走近,走到他的跟前,望着他的眼睛,说: “我们又见面了。你还好吗” 这分明是故人重逢,含情脉脉。哪里还有一点的怨恨 “你们母子俩还好吗?我是很好的。”沈荣双手搭在乐乐的肩上,想要去拥抱她。 在沈荣开口说话之前,乐乐对他充满了亲切的怀念之情。一日夫妻百日恩。 等到他开口说话了,尤其是说了那一句“我很好”,乐乐整个人瞬间就不好了。 他说他很好。他有别的女人作伴,所以他很好。可她和平平两个人过得不好,因为他而过得不好。一好一坏之间,全是他的缘故。 乐乐的心情同她的脸色一起,沉了下来,说:“我们好不好,与你有什么相干?你什么时候在乎过我们?你是不是要我们过得好,你就可以心安理得去陪那个女人了!如果是这样,你大可以去吧。我和平平,反正是饿不死的。你不要担心。” 乐乐推开了沈荣的手,侧着身对他说话。对丈夫的思念之情,原来在初见面的几秒钟内,就用完了。剩下的,全部都是埋怨和质问。 沈荣站在原处,像个听候发落的犯人。千言万语,不知道要如何开口。乐乐在怪他,他一点不意外。乐乐的言辞还是留了情面的。 将心比心,如果犯错的人是她,他能给出怎样 分卷阅读147 的脸色呢! 沈荣在许久之后,吐出这么几个字: “是我对不起你们。我是来赎罪的,来给你们赔罪的。” 欢欢在一旁听他们的对话,只觉得好笑。姐夫大概还不知道姐姐现在信仰基督教了,说是来赎罪。赎罪两个字,不是圣经里常常出现的字眼吗?夫妻两个人,原来是殊途同归。 姐夫说得这么恳切,欢欢以为乐乐必是要心软了。想不到乐乐两手交叉握着,脸色铁青,向着沈荣的方向,说: “一句对不起,难道就能抵消所有” 说话的时候,乐乐的双手不自觉地握成了拳头。说这么一句话,也好像要使出很大的劲儿。 一句对不起,并不能抵消所有。 女人往往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狠。 乐乐所说的话,就是欢欢想说的话。欢欢并不想上前劝解。她还有更多的问题,想要问沈荣。又觉这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她不好出面说什么。于是就在一旁沉默观望。 有什么话,还是进屋里说吧!熊威手里拉着沈荣的行李箱,站在他们身后。他将沈荣的右手推了一推,示意他赶紧进去。 熊威穿过客厅,拉着沈荣的行李箱往里走。走到乐乐的房门前停住了,正要打开房门,把行李往里送。被身后的乐乐刚好看见。乐乐快步走来,拦住了熊威,说: “这是我的房间,我没说过要同谁一起住的!你还是把行李放到另外的客房里去吧。” 这一幕,又正好被沈荣看到了。他握住房间门的门把,把乐乐的房间关上了,对熊威说: “我住另外一间吧。哪里还有空房,我住哪里都行。” 沈荣低着头,拖着自己的行李走开。他不争,不辩,意志消沉。 沈荣从她身边走过,在熊威的带领下,走到隔壁那一间客房里。 小小的走廊里,方寸之间,他们两人四目相对,擦肩而过。乐乐这才清楚地看到,沈荣的鬓角沾染了几许白发,眼里无神。只看一张脸,老了好几岁。 以前的沈荣不见了。意气风发,一股傲气,在生意场上顺风顺水,一场接着一场的应酬,身边女人不断……以前的沈荣,和眼前的沈荣,判若两人。 这种瞬间的沧桑感,是有强大的震撼力的。乐乐看着沈荣的眼神,变柔变暖了。 念旧也好,窝囊也好,总之,她是不忍心的。 没过多久,乐乐拿了几块抹布,走进沈荣的房间。没说什么话,就蹲下身来,在桌子上,床板上,窗户沿上通通擦了一遍。又拿拖把在地上拖了两遍,将窗花打开,散了散房间里的味道。等床板上的水渍完全都干了,才把垫被摊开,铺上床单,套上被套。 沈荣看着乐乐忙上忙下,也没说什么,只是呆呆地望着她。这一切原本就是女人干的活。 乐乐还愿意为他做这些,乐乐还是他的女人。 这是她见到乐乐之后,受到的最大的感动。 山长水阔,咫尺天涯 13 傍晚的时候,平平和安安放学回来了。欢欢早上送他们去学校的时候,就给他们说了的,今天家里会来一个人,那个人是平平的爸爸,安安的姨夫。 安安性格外向,十分顽皮。还坐在车里的时候就看到了沈荣,脚一下地,就跑到沈荣面前,拉着沈荣的衣角,开心地说:“姨夫。姨夫,你从中国来的,给我带了什么好玩的?中国的玩具是最好玩的了。” 沈荣此次来的匆忙,是什么也没带。他面带惭色,摸了摸安安的额头: “姨夫忘记给你买玩具了。我们在这里买,明天就去买。好不好” 安安的后面,平平还站在车子旁边,一步也没有上前。平平好像不认识他似的,瞪着一双大眼睛瞧着他,有些防备的意思。 安安还是头一次见他,都能兴高采烈地喊他一声姨夫。自己的亲生儿子,才几个月不见,倒不肯认他了。 沈荣只能向平平走去,口里在说: “平平,是爸爸呀!连爸爸都不认识了吗?才多久不见呀,长高了。” 心里那股高兴的劲儿,沈荣忍不住就写在了脸上。沈荣刚走近,平平就跑开了。几乎不给他任何亲近他的机会。 他从沈荣的身边跑过,一头栽进了乐乐的怀里,说: “妈妈,爸爸怎么来了。爸爸不是有自己的家了吗?” 沈荣一听,脸色一变,无地自容。 连儿子都知道了。平平还这么小,小小的心思里,就藏了他爸爸干下的恶事。等他长大了,他还会原谅他吗?他是要记恨他一辈子的。 都是乐乐的错。她为何不给他留一点好的形象在孩子的心里?她非要毁了孩子心中的爸爸。 千错万错,都是他的错。只这一条,沈荣觉得是乐乐做错了。 “平平,爸爸是专程来看你的。你过来,来!爸爸有很多的话要和你说。”沈荣朝平平不停地挥手。一边挥手,一边叫他的名字。 平平无动于衷,好像没有听见,没有看见。 一切都晚了。孩子的心是不禁伤的。 分卷阅读148 沈荣看了一眼乐乐,充满了无奈。他从前忽视了他们,是他抛妻弃子,活得逍遥快活。好不容易回头看了一眼,知道错了,才尝到了妻离子散的滋味。 这不过是他自作自受。怨不得他人。他收住了眼神,不去看平平,收住了悲伤,闭上了眼睛。整个世界都在摇晃,上下颠倒,天旋地转。 紧闭着的眼角,滑落一滴泪。成年男人的眼泪,真可贵。 他不是在演戏。为何每个人都看着他,乐乐,平平,安安,欢欢,熊威,还有司机女仆,像在看一部悲情剧,无端地同情他,可怜他。 “快吃晚饭了。让孩子们先进屋去洗手擦脸吧!”在最窘迫的时候,都是熊威出面解围。 平平和安安在洗手擦脸的时候,他也去了房间的卫生间,待表情恢复了原样才敢出来。 不知怎的,好像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在看他的笑话。 一家人围在一起吃饭,也是难言的尴尬。 欢欢说:“姐夫这次来的突然,是来旅游,还是来投资?还是别的什么目的?” “不是旅游,也不是来投资。就想来看看他们母子俩。”说完,沈荣笑了笑,带着几分苦涩。 “这就怪了。怎么早不想,晚不想,偏偏这个时候想来看他们了。”欢欢一路追问。 “我以前做的错事太多了。”沈荣答非所问。 “姐夫,国内的生意如何?在国内经营餐饮店,前景怎么样?”熊威问了他感兴趣的。 “几家店都关闭了。我没有精力去打理,底下的人又信任不过。与其亏损,不如关门大吉。” 其余的人面面相觑。最为感到惊讶的是乐乐。家业都没了,还一个人跑到非洲来。这个人到底是怎么了? “姐夫,那你现在岂不是一无所有了!”欢欢来不及细想,开口便是这么一句,“在你一无所有的时候,那个女人还愿意跟着你吗?” 乐乐用胳膊将欢欢撞了一撞。欢欢没有遵照她的意思,没有住口,仍往下说了: “这又不是什么秘密。人人心里都清楚的事,有何不可说了。再说了,屋子里又没有外人。家丑是不可外扬,家里人说一说,又没什么的。” 沈荣不但没有生气,诚实地做了交代:“我和她,断了。我和她再也没有关系了。都是我的错。” “怪不得。我也猜到了□□分。你把店面都关了,她的摇钱树倒了,当然只能离开你了。有因有果,那个女人多聪明啊!”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和她先分手的。分手之后,我才关闭了店面。” “这么说,是你忍受不了她离开你的痛苦,一气之下就把店面都关了。关了店面,还是不解气,就跑来非洲找乐乐了。这么说,乐乐还要感谢那个女人,感谢她离开你。要不是她离开你,乐乐现在还看不到你了,平平更是见不到他的爸爸了。这个故事情节编排得还不错吧!” 沈荣的面色铁青,低着头,好像是在做自我检讨。故事有千万种,可是他的故事是被他自己写烂的。欢欢的话,不过是代替乐乐说的。他不想反驳,也无法反驳。 故事讲到了这一步,听故事的人还不过瘾,人人都想知道后面的情节。他还不能停,还得换装上演。一个傲慢的男人,把尊严不顾,只为了认一个错。 乐乐气急了,声音也不由地变大了:“你说啊!是不是那样子的?那个女人不要你了,你才来找我的!是不是这样的?你清清楚楚地告诉我。” 原来是别人不要的东西。她心里真是恨。 “我说不是,你会相信我吗?如果你已经不相信我了,为什么还要我说呢我说什么,你都不会信的。我说再多,还有用吗?” 捧着碗的手在颤抖。乐乐从未这么气愤过,她眼睛死死地望着手里的碗,眼神空洞无力。她说:“别人不要的东西。我才不稀罕!你来也好,你走也好。我一点都不在意。” “好了好了。大家都少说两句。饭还没吃,先吃了一肚子的气。”熊威从中调解。欢欢也被乐乐吓住了。一个平时不怎么发脾气的人,忽然生起气来了,是蛮吓人的。她即便是一点都不顾及沈荣,却在乎姐姐的心情。于是她变换了角色,来好言相劝:“姐姐,你不要伤心了。姐夫他就在面前了,你要打要骂,动手动嘴就是了。我也会帮你的。千万不要生闷气,生闷气是最不划算的。” “对对对,欢欢说得对。饭菜都要凉了,赶快吃饭。”熊威和欢欢对看了一眼。 两个人因为成了乐乐和沈荣的中间人,有了一时的共同的目标,不知不觉关系就拉近了。在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欢欢好像是原谅了熊威,熊威也原谅了欢欢。两人和好如初。 飘忽而不确定的感觉。很快就变了,变成了另外的样子。他们还是没有回到最初。 欢欢轻轻咬着筷子,向乐乐使了一个眼色。她绝非是刻意要为难这个男人,只是爱姐姐的心太甚。 平平和安安胡乱一吃,吃完了就吵着要出去玩。平平到底是小孩子。和安安玩起来, 分卷阅读149 就全然没有了刚才的沉寂。他只当他不存在。他在,他不在,他照旧玩耍。 一顿饭的功夫,沈荣总是不由自主朝平平望着。 欢欢原是有一肚子的话,想要为难沈荣。现在见他是这副悲苦的模样,就不忍心再多说什么。 她的言语变得缓和:“既然都来了,那好好玩一玩!难得来一次的。依我看,就去卡富埃国家公园玩一玩。那是赞比亚最大的野生动物园,有豹,犀牛,非洲狮,非洲水牛等等的野生动物。” “那里面可有什么好玩的儿童游乐园?平平和安安明天不上学,我想带他们去玩一玩。弥补一点我对平平的亏欠。”沈荣放下筷子,郑重其事地问欢欢。 “赞比亚可没有什么好玩的儿童游乐园。除了卡富埃国家公园,原生态的农场和动物园倒是不少,就去看看非洲的动物吧。你在国内是看不到的。不去看一看,就算是白来赞比亚了。国内的动物园是把动物圈养在笼子里,游人在外面观赏。这里的动物是放养的,游客坐在观光车里,从动物中间穿过去。那奔跑中的狮子豹子就在观光车外,看起来才叫一个过瘾。”熊威向沈荣介绍。 沈荣似乎对非洲的野生动物一点也不感兴趣,他说:“不用考虑我。只要平平和安安喜欢,我是无所谓的。” 第二天,他们没有去儿童游乐园,也没有去动物园看动物。沈荣问平平喜欢去哪里玩,平平说想要买玩具。于是计划就被平平给打乱了。 一家三口,还带上了安安,去了商场,买了一车的玩具。那些大大小小的儿童玩具把后备箱塞得满满的。在国内顶多也就几百块,千把块,他们却花了差不多一万的卡瓦差。乐乐直感叹当地的物价水平太高。 回来时,熊威看傻了眼,见他们从后备箱里一样一样地搬玩具,笑说着要去和李志明建议,从国内也进一批儿童玩具。小孩子的钱才是最容易赚的。 那沈荣还说关闭了店面,一副惨不忍睹的样子,花起钱来,倒是一点不心疼。看来还是有积蓄的。 这不过是熊威的猜测。他只猜不到,沈荣只是想尽一切的办法对平平好,讨得他的欢心。 沈荣的花钱如流水,不过是想以最快的时间赢回儿子的心。 已活过半生。不,快大半生了。 时间快不够用了,再不敢蹉跎岁月。 时间是不等人的。好好活过眼前,不愿在时间里悔恨。 只有经历过,背叛与被背叛过,才知其中的滋味。 山长水阔,咫尺天涯 14 夜已深,屋子里变得静悄悄的。 有一半窗帘是敞开着的,能看到外面的树影。 今晚的月色凄美。一阵阵凉爽的风,透过纱窗吹进来。 夜凉如水。晚风带着寒意。 这一晚,乐乐是注定睡不好的。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心中的那一团愁云,挥散不去。闭上了眼睛,以为看不到亮光就可睡去。哪知越是想睡越是清醒。往日的一幕幕,涌上心头。 她还清晰地记得,他们还在恋爱的时候,沈荣是什么都依着她。节日里她也会收到一束玫瑰,生日的那一天她会收到生日蛋糕。就是那几年,仅仅是那几年,每一年沈荣都会记得她的生日。 一个人记得另一个人的生日,不是说那一天真的有多么的特殊,而是那一份挂念着的情意。 后来结了婚,生了平平,沈荣在她生日的那一天,再也没有买花买蛋糕。有时候连一句生日祝福也是没有的。 挂念没了,所以就不记得她的生日了。 再后来,爱意也渐渐淡了。 照理说,夫妻两人耳鬓厮磨,感情应该越来越深。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乐乐在黑暗中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迷惘和失落,接踵而来。 在她最难过的时候,他和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那些个难眠的夜晚,如今晚一样,翻来覆去都是因为他。 为了他夜不能寐,为他心伤,为他流泪。 可是忽然她又想起了他的好。她感受过的那些爱意,真真切切。伤心是真实的,眼泪是真实的,过往的恩爱的画面也是真实的。 哪一个更真一点,哪一个更假一点?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这世间可有不变的真心? 想到这儿,乐乐越是清醒了,睁着眼睛望着那一堵墙。树影摇晃,那影子正好映射在洁白的墙上。随着窗外的风,那混乱的思绪同墙上的树影一起,摇摇晃晃,颠来倒去。 乐乐在想,墙壁那一头的人,是否已经安然入睡?今天当着熊威的面把他的行李拦在了门口,不给他一点面子。他会不会因此难过,因此而怪她? 他要真是为她而难过,她心里倒是好受一点了。 思绪还是停不下来。乐乐伸手拿来床头柜上的闹钟一看,明晃晃的指针已经指到了“2”。都两点多了,乐乐一惊,放回了闹钟,闭上眼睛就钻回到了被子里。 一床 分卷阅读150 薄被盖在身上,还是觉得微微的凉。 早上醒来,乐乐只觉疲惫得很。往镜子里一看,两只眼睛成了熊猫眼。这一觉,真是白睡了。 沈荣起了一个大早,坐在院子的大树下。 正值赞比亚的温湿季节,温度适宜,雨水充足。那花草树木上点缀着晶莹的露珠,空气也异常的清新。 昨夜必是下了一场雨了,清晨才会有这种水朦朦的感觉。 这是沈荣来赞的第四天,哪里都还没有去玩过。他忽然叹了一声气,说道:“是该走的时候了,该离开了。” “才来了几天,就要回去了?”熊威恰巧听到了,也就走过来,和沈荣一同坐在树下。树叶子上偶尔还流下来几滴水。 “我在不该来的时候,我来了,现在是该走了。熊威,谢谢你这段时间对他们的照顾。人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 “姐夫,你没有失去他们。乐乐的心思你还不懂吗?她其实是原谅你了。只是你陪伴他们的时间还太短,她一时下不了台。再给她一点时间吧!她一定会回到你的身边。”在安慰别人的时候,本能地以为自己已经胜过了那些艰难阻挡,以为自己什么都懂。熊威对于欢欢,还是没一点谱的。两个本不相干的男人,为着她们两姐妹,成了穷途末路的人。 “即使乐乐她能原谅我,可是我……我上半生造了太多的孽,再没有这个福气了。”沈荣说着,好似看淡生死的老人的口吻。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在生命垂危之际,往往会把生前对不起的人叫到床前,然后满是忏悔地说,我这一生,是如何如何地对不起你们,如何如何地亏欠你们,我现在要走了,希望你们可以原谅我生前的所作所为,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熊威这么一想,倒觉得沈荣有点倚老卖老的架势。 沈荣又说,像是在交代后事,熊威很是讨厌这种口吻。他说:“等我走了,乐乐和平平有你照顾着,我是放心的。以后麻烦你的日子还长着呢。谢谢你,替我照顾他们。” “都是一家人,不要见外。国内店面都关了,回去能有什么事呢?还是留在这儿,多玩几天。这次过来,下次不见得你还会来赞比亚的。就算能来,也不知道是猴年马月了。” “你这话说得对。人生哪,最好就是把每一天都当成人生的最后一天来过,这样才能做到不后悔。如果我清楚地知道,这辈子我再也不会来赞比亚了,这一次我一定会很用心地观察这里的天空,这里的云彩,这里的人,这里的房屋。每一样事物,我都会多看几眼,记在脑子里。”沈荣透过头顶的枝桠,望着天空,不无感慨地说。 沈荣当面和欢欢说,他要回国了,也算是正式辞行。欢欢未置一言。 到了房间里,欢欢试探性地问了问乐乐:“姐夫要走了。你预备如何?” “她只和你说了他要走,他并没有来和我说。我只当是不知道,我照旧过我的日子。没有了他,难道我的日子不过了吗?”乐乐躺在床上一翻身,把头埋在了被子里。 “你要是真能够若无其事地让他走,这样也好。怕只怕,你口是心非。” 欢欢靠在枕头上,一只手撑着脑袋。 乐乐的后背随着呼吸有节奏地上下起伏。她陷入了沉默,也怕自己真的是一时逞强,口是心非。 “你还记得你刚来赞比亚那会儿,我们在大树下的那次谈话吗?我是记得清清楚楚,我劝你离开姐夫,和他离婚,重新寻找属于你的幸福。我到现在还是这个态度。一个人伤你一次,就会伤你两次,三次。姐夫不是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虽然他这次来赞比亚,看似已经痛改前非了。他现在没什么经济实力,我是更加要劝你离开他了。可是你根本就做不到。扪心自问,这辈子你还能摆脱得了他吗?做不到的。局外人才看得清楚。”欢欢看着乐乐的背影,细声细语说着。客厅里熊威也正在和沈荣做一番劝解。 乐乐还是不吱声。她心里正是海浪汹涌,不得安生。 她用她的理智勉强维系了沉默。什么都不说,就什么都保留下来了。她也在挣扎。他害她害得好苦,她简直恨这个男人。他只说他要走了,她要怎么办?主动开口求他,带她一起走吗?她如何能开得了这个口。 求来的感情还会值钱吗?她不愿意为了他,抛弃最后的一点尊严。 她忽然将头抬了起来,眼里噙着泪,望着欢欢,她说:“我只要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他搂着那个女人的情形。那个女人就像是噩梦一样纠缠着我。我想还是让他回去吧! 现在,我连和他睡在同一张床上,我都做不到。我心里过不去。还是让他走吧。” “那么,这就是结果了。姐姐,我不再劝你了。你睡一会儿吧。”欢欢起身,走出了房间。 乐乐确实也是累了,抱着抱枕就沉沉地睡了过去。 沈荣回程的机票已经定好了,是第二天下午两点钟从卢萨卡出发,经转迪拜,飞到上海。熊威带着沈荣来到了Arcades的周日市场,想着他也许会买一点艺术品带回国。这里有各式各样的木雕制品,小到 分卷阅读151 酒杯、烟灰缸,大到拐杖、狮子大象等动物的雕像,都是当地人纯手工雕刻而成,很有非洲民族特色。 谁知沈荣在熊威的带领下逛了一圈,意兴阑珊,什么也没买,什么也不想看。他以为是在陪伴着熊威逛街,完成任务就是了。两人空手而归。 熊威总觉得沈荣神情恍惚、心不在焉的,就问:“姐夫,我看你心情不大好,是有心事吧!” “没什么,可能是因为明天就要走了。”沈荣怅然若失,望着车窗外。落日余晖,美景一片。 熊威也扭过头,望着那一片红彤彤的落日,不再说话。清凉的微风从车窗外吹进来,带着一日的疲惫和喧嚣。那落日照耀了一天,也是累了,乏了,躲在云层后面,打起了盹。 黄昏的时候,精神是涣散而慵懒的,像是一个人的晚年,有几分的凄凉。曾经桑海,已成过往,眼前就是尽头,一眼能看到头。原来一切皆有定数。 沈荣悔不当初。 沈荣收拾完最后的行李,拖着行李箱子从房间里走出来。刚吃好午饭,Grace还在桌子上收拾碗碟。这顿中饭异常丰盛,是送行用的。 临行前的一顿饭,总是丰盛奢侈的,以此来淡化团聚后的分离。 沈荣走出了大门,和行李箱一起在门前的台阶上停驻了几秒钟,那沉默的背影分明是想回头的。 没有回头。他又迈开了脚步,向停在院角的车子走去。在上车前的最后一刻,他还是回头了。一步三回头,才是留恋与不舍。到了最后才回头,只不过是道别。 乐乐倚在客厅的窗户沿上,悄悄地望着这边。她都不敢出来相送。中间要隔一段距离,把两人之间的距离无限拉开,不让自己有反悔的机会。 沈荣回头望着那一扇窗户,望着窗户里的乐乐,那个他曾经爱过,又抛弃过的女人。就这样道别吧!沈荣遥遥地对着乐乐微微一笑,千言万语,都凝结在最后的一丝微笑里 乐乐已是泣不成声。 走都要走了,他还是这般吝啬。哪怕是一个拥抱也好!那种可有可无的微笑,她一点也不领情。 她痛恨他的最后的云淡风轻的微笑,不痛不痒的微笑。 她眼看着他的背影钻进了车里,关上了车门,摇下了窗户。司机已经坐在车里,马上就要开了。 这一切马上就可以结束了。沈荣走了,什么都不会留下。来过,也同没有来过一样。 他不会再来了。她再也见不到今时今日的他。时间是无情的,会带走所有。 “等一等。你等一等。”乐乐从客厅里跑了出来,经过大门,经过台阶,经过草坪之间的小道,一路跑到车旁。那微颤的声音还在院子里回荡。她说:“带我走吧!我愿意跟你回去,不要留下我们,一个人走。” 眼泪决堤而来。她终究还是投降了。 沈荣连忙打开车门,将乐乐拥入怀里。这一刻,是风平浪静的温馨。 她把所有的不甘和委屈都咽了下去,又一次选择了真心托付。 蒲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君是她,妾也是她。 正如欢欢所说,她是离不开他的,这个她既爱且恨的男人。 直待乐乐说出这一句话,欢欢才上前来,说:“我是早料到,会是这么个结果。”她把站在乐乐和沈荣身后的平平也拉到了他们跟前,把他们一家三口都聚拢在一起。 妻子宽恕了回头的浪子。一家人破镜重圆。小说里经常会有这么庸俗的结局。只是时间还尚早,在以后的续写里,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欢欢还能说什么呢?带着妥协意味的和好,也是无可奈何。 日子还是要过下去,还有比这更好的收场方式吗?乐乐来赞比亚的这段时间,欢欢从她身上学到最多的,就是如何去原谅并且接纳一个浪子。她是一个不听话的学生,好像什么也没有学会。 欢欢看了一眼站在院子门口的熊威,她在想,沈荣和熊威比起来,哪一个更错呢?乐乐能够原谅沈荣,那么她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原谅熊威呢? 她又上前对着他们一家三口,说道:“现在是走不了的了。最快也要今天晚上的那一班航班了,或者是明天这个时候的航班了。时间凑得这么紧,就看有没有余票了。把姐夫的票改签,再给你和平平重新买票。平平学校里的事,我会处理,你就不用操心了。” 于是又把沈荣的行李从车上拉回房间里,把司机也打发了回去。 过了不多时,欢欢给旅行社打完了电话,说是今晚十二点的航班是没有空位了,只能是明天的下午的航班了。三个人的机票就定在了明天下午两点钟。 临时做的决定,乐乐倒是乱起来了,开始在房间里整理行李。在这里住了小半年了,每次出去逛街看到好玩的就买了回来,一点点堆在房间里。衣柜里,床头柜上,桌子上,堆了不少的东西。一时也就无从下手了,不知道要带走哪一样。 行李箱就那么大,空间是有限的。带走了这一样,那一样又舍不得。乐乐只在房 分卷阅读152 间里来来回回转着,好一番纠结。 平平那一边更是舍不得新买来的玩具,说要把玩具汽车、毛绒娃娃都带回国去。沈荣只得在一边劝说。 买来的玩具平平还没玩上几天,就跟着沈荣和乐乐回国了。真是够戏剧的。一学期还没有结束,等于是退学休假了。 乐乐一直觉得平平在这里的学校是学不到什么的,中断了学业乐乐也觉无所谓。那么就立刻回国吧!她只是不能错过这个机会。沈荣今后还会千里迢迢来寻妻吗? 错过了这次,怕是以后不再。何不放下所有,跟着自己的男人回去! 任它世事变迁,守着自己的儿子和男人,安安稳稳过一生。这才是她最大的心愿。独自带着儿子漂泊的日子,寄人篱下,真是过够了。 把所有的不甘和委屈都咽下去,咬咬牙,没有过不去的。 咽下去了,心就释然了。她还是深爱着她的男人的。他是她今生的第一个男人,或许也会是最后一个。 痴情的女人,一生就只爱一个男人。那种爱,是爱恨纠缠的爱。 那样的痴情,只因自己的执念太深,放不下。其实是不肯放下。 他们三个人走了。屋子里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的。 这段时间里,空空荡荡的房子和空空荡荡的心被乐乐和平平填补了一些空缺。 感谢他们的来过。欢欢心想,要不是沈荣,他们也不会这么匆忙离去,在她最需要他们的时候。乐乐不在了,今后的委屈还能向谁诉说?还有谁,在最无助的时候,来安慰她。 想到这儿,欢欢的眼泪直往下流。这泪也不只是为乐乐的离去而流,还有许多的难以诉说的心绪,压在心头上,像乌云笼罩。 如果姐夫是真心改过,如果姐姐此次离去,后面等待着她的,全是幸福的日子,她为什么还要挽留她呢? 祝福乐乐,祝福平平。生活不易,看淡了每一次的离散,直到波澜不惊。 爱恨皆有因 1 这世上没有一件事是一蹴而就的,都需要积累。 成功也好,失败也好,辉煌也好,落魄也好,爱也好,恨也好,都是在日复一日的积累中,点点滴滴形成的。 临到快下班的时候,总有那么几个女人还在店里磨蹭。不愿走,又舍不得买,只在货架前一遍又一遍地转悠着。 小陈手托着下巴,望着马路上人来人往。流动的只有人群,下班的这个点,眼看马路上的车辆已经堵得水泄不通了。门前的车子可真多啊! 粗略一看,那两个女人是印度的。她们身披纱丽,妆容美艳。从纱丽上精美的刺绣来看,是两个讲究的女人。 那轻薄飘逸的纱丽,成了她们身体中的一部分。举手投足,婉约柔美不可言喻。中国却没有这样一种服饰,人们日日穿在身上,让别人见了,一眼就能认出是中国人来。 中国的旗袍也是能展现出女性特有的美的,只是普及程度远不及印度传统的纱丽。 大街上你见过几个身穿旗袍的女人? 旗袍也不是人人穿得。只有身材娇俏,或是身材丰满的女性,才能穿出那一种味道来。一个体型臃肿不堪的矮胖女人,穿了旗袍后,不是将自己的缺点暴露无遗了吗? 那是主动缴械,愚不可及。 印度女人都有很深的轮廓,迷人的眼眉。这一点很像西方人。立体的五官,好比是一个人的精神面貌,总不会给人一种萎靡不振的感觉。人只要长了一双大眼睛,怎么着都不会丑的。真羡慕那两个印度女人,看着都觉得美。 小陈对于自己的长相是极度不自信的。尤其是以前。现在好了很多,从Johnson那里,她已经积累了不少的自信。在他们当地人眼里,长着一张中国人面孔的女人,就是美的。这样的美,太过于笼统,也美得太过普遍。 Johnson也不是完全不好的。他的热情,他的包容,他给的爱情,让她由一个女孩子变成了女人。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在他以前,她没有尝到过爱情的滋味。 “Darling,你在发什么呆?”刚好想到这个人,没想到这个人突然就出现在眼前了。Johnson西装笔挺,满面春风,手里还提了一个公文包。 小陈望了他一眼,还没说什么。他已在那儿和那两个印度女人打招呼了。和她们打完了招呼,走到小陈身边,说:“我来接你下班的。我从单位里过来,还没有回家呢!” Johnson不单对小陈热情,对每一个人都很热情。在Johnson和那两个印度女人打招呼的时候,小陈明显感到了不痛快。虽然那只是极为平常的寒暄。 当你对一个人失去了耐心,无论那人说什么,做什么,你都觉得不对。自从她得知了Johnson和Nancy有染之后,她看Johnson的眼神都发生了变化。 她早就猜到了。就在那一次聚餐上,Johnson看着Nancy的眼神,分外的温柔。 分卷阅读153 眼睛是最不会说谎的。 那时候她只觉得奇怪,也当是自己多心了,就没有细细揣摩。直到她无意中看到了在WhatsApp里Johnson发给Nancy的聊天记录,这才真相大白。 那也许是Johnson的疏忽,忘记删除聊天记录了。后来小陈偷空再去翻看,那聊天记录已经没有了。百密一疏,而Johnson还不知情呢!他以为小陈还什么都不知道。 于是,一切照旧。 说来也奇怪,当她看到自己的丈夫与别的女人无比亲密的言语往来,她竟然没有那种应有的愤怒与怨恨。她甚至感到了隐约的微小的喜悦。她还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个男人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女人之间穿梭,世人称之为花心。而一个女人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男人之间穿梭,世人就称之为□□。 花心和□□,褒贬的程度也是天壤之别。这个社会对女人,到底还是苛刻了一点。 她该不该说破呢?不说破,和Johnson继续扮演恩爱的夫妻?说破了,就没有后路了,只能和Johnson分道扬镳了。说破了,再和Johnson过下去,那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讨苦吃。 问题的纠结点最后都归到了一处,那就是要不要和Johnson过下去了。 她认定了熊威才是她今生的男人。那么,还是争取一把。 争取都不争取的话,以后必定是要后悔的。 小陈故意板起了脸,神色郁郁,不去搭理Johnson。 “Darling,你看起来心情不好。发生什么事了吗?”Johnson见小陈许久没有话说,就走到她身边,关切地问。 “你每天都那样忙,怎么关心起我来了。我真有点不习惯了。你还记得,距上一次你来店里接我,是隔了有多久了?”这是女人最擅长的一招。很多的牢骚都可以由这样的话题中引出来。 “你吃醋了。可是你不能和我的工作吃醋,你知道吗?Darling。你对我很重要,工作对我也很重要。你和工作,组成了我全部的生活。”Johnson一脸的无辜,情深义重的样子。 “我见你把工作看得比我还要重要,我怎么能不吃醋呢?要是不吃醋,说明我对你是无所谓的。你希望是那样的吗?” “你知道我是爱你的。这就够了。你们中国人说话就是喜欢绕很多弯子。几句话就可以说明白的事情,为什么要说很多的话。说了那么多,结果还不一定能弄明白。浪费时间,也浪费了感情。” 小陈一听Johnson在批判中国人,就莫名地来气。她刚要说什么,那两个印度女人就走过来了。小陈站起来,一看,她们手里什么也没拿。逛了半天,也就买了一些头饰和指甲油。都是些没有利润空间的商品,有些扫兴。结完了账,小陈看着她们的背影,慢慢消失在夕阳的余晖里。 生活里很多事就是这个样子,赔付了很多的功夫,很多的感情在里面,以为会有个好结果。可结果却不是当初的设想。所以人经常会失落。 沿街的小贩都收摊了,一天又到头了。 过了许久,她回过神来,想到Johnson刚才说的话,气还没有消,就对Johnson冷冷地说:“原来你这样讨厌中国人。你怎么不早说呢?早一点说,我们也就不用结婚了。” 他也只是无心一说,平常的玩笑话罢了,没想到小陈会因为这个而生气。他摸不着头脑,小心地答话:“我没有说讨厌中国人。我只是说,我们的表达方式不同。我对中国人的态度一向是友好的。我以为你是知道的。” “我不知道。这是在你的国家,我是个外邦人,是个无依无靠的女人。任由你怎么对待,我对你都没有办法的。这一点,你应该很清楚的。”小陈好不容易抓着他的小辫子,就再也不肯放了。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们不要说这个了。关了门回家吧。我忙了一天,累了。”他凑到她的耳边,小声地说。 小陈一点不买账:“Johnson,你对中国人很友好,那并不代表你会一直爱你的中国太太。这完全是两码事。如果你找到更适合你的人了,你和我说一声,我随时都可以离开。我看,你们部门新来的那个女孩子,叫什么来着?对了,叫Nancy。那次吃饭我和她见过的,她对你很有意思。从她看你的眼神里,我就猜到了。她比我年轻,比我漂亮,最关键的是,她和你是属于同一个国家的。你们在一起才会有共同语言。” “你为什么要把她扯进来?她只是我的同事。就算她对我有那个意思,我对她绝对没有一点感情的。我希望你可以相信我。”Johnson觉得烦躁,解开了衬衫领口的扣子,两手叉着腰,迎面站在门口的夕阳里。背后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这一场无来由的对话,看来并没有那么容易结束。 小陈冷笑了一声,低头站在他身后的阴影里,说道:“你怎么和我证明,你和她之间没有一点关系?你能保证你所说的都是真的吗?你敢向上帝发誓吗 分卷阅读154 ?” 话音刚落,小陈微微抬起头,斜视了他一眼。她知道Johnson是基督徒,虽然不是很虔诚的那种。让他对着上帝起誓,这是不是一种冒犯呢? 小陈有点心虚,目光仓皇地移向了别处。她有些后悔,说出这句话。 要经营好一场跨国婚姻,比经营她的店面,着实是难多了。表面上Johnson是处处依着她,实际上,她却一点不敢触碰Johnson内心的禁区。 每一个人都有不可触碰的禁区。 Johnson扭过头来,那脸庞背着光,看不清五官,看不清是什么神态。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圣经里说,人不可以轻易发誓,不可以发了誓,却不去做到。这是上帝所不喜悦的。许愿的,当还愿。但是今天我为了你,也管不了这么多了。我和Nancy真的只是同事关系。如果我在说谎,我死后必将受到上帝的审判。” 小陈望着Johnson,一时说不出话来。他故作深沉,他假装诚实。他说话的时候,眼睛直直地望着她,眨都不眨。他以为他很深沉,他以为他演得很好。 他都敢起誓了,可见他的决心有多大——是他欺骗她的决心。 他是无论如何都不肯承认……他与Nancy的关系了。如果是这样,那后面的事就难办了。 脱不了身,还如何去追随熊威?小陈倚着货架,却没了主意了。 “Johnson,每个人都会死,死后有审判。我们所做过的每一件事,说过的每一句话,将来都会一一摆到上帝的面前。那一天,我们如同赤身露体,什么秘密都藏不住的。我们对于上帝的敬畏,就是害怕自己的虚伪会暴露,会显现出来。”小陈还是苦口婆心相劝。她在劝诫Johnson,同时也在自我检讨。她想揪出Johnson的狐狸尾巴,却不想,自己藏了一条更为隐秘的狐狸尾巴。 她首先是一个不忠于丈夫的妻子。如果Johnson将来审判的时候会受到刑法,那么她岂不是要受到更重的刑法?Johnson与Nancy顶多只有言语上的亲密。她和熊威,是发生了实实在在的关系了。如果Johnson有罪,那么她的罪是双倍的。 她心慌意乱。 Johnson在催促她:“Darling,有什么话,我们回家去说。赶快走吧。” 拉下了卷帘门,两人都站在门口,她改变了主意。在回家之前,她必须要去见一个人。见不到他,很多问题都是无解;见不到他,今晚说不定会失眠。 她换了一种语气,强硬的态度变软了。她说:“Darling,我想起来还有一件事没做呢,很着急的一件事,关系到店里的生意。我必须要去处理好。你自己回家去吧。我处理好了事情,马上就回来。” 为了不使Johnson感到太失落,临走前,她踮起脚尖在Johnson的脸颊上匆匆一吻。 工作永远是最好的幌子。 Johnson自然心里不好受,但是小陈是出于正当的理由,他也不好推却。垂头丧气地上了车,说了一句:“好吧,我今天来的不是时候。你去忙吧,我先回去了。” 小陈站在门口,看着Johnson的车子缓缓驶入拥挤的路上,插队进入了长长的队伍当中,缓缓前行。直到车子没了影,她才开着自己的一辆车子,去了她想去的地方。 也就二十来分钟的功夫,马路上的车辆就变少了。这时候一路畅通。她的驾驶技术很好,她已经完全习惯了靠左行驶。 还记得刚上路的时候,好几次不自觉地就开到了右边去了,和迎面而来的车辆一不小心就要撞上去。用了好长的时间才克服了这种危险的习惯。 在国内开车最令人头疼的,是红绿灯太多。一个又一个路口,每一个路口都有交通灯。停在路口等着红灯变成绿灯,显示牌上还有倒计时,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临到最后一秒,才敢狠狠踩上一脚油门。碍于前面的车子,另一只脚还不得不踩住刹车。 在赞比亚开车,红绿灯倒是没有那么多。好长的一段路才有那么一两个转弯的路口。最使人头疼的是路上的减速带。隔一段距离就有一条减速带,有的是正规浇筑的减速带,有的是附近的居民用石头泥土垒起来的一条高于地面的长条儿。 路边的居民不遗余力地干这样的事。 小陈经常察觉不到减速带,匀速开过去,猛地一震。尤其是这个时候,心里装着心事,更不易察觉了。隐藏在暗处的减速带,时不时就给你一个惊喜,车子震得都要飞起来。 主要是速度太快,开到跟前了才看到,停不下来。醒目一点的减速带还好,提前放慢了速度,开到跟前的时候,就可以减慢速度从上面驶过。 停不下来的速度,就像是此刻向熊威飞奔而去,也是停不下来。 前面纵然是有艰难险阻,速度丝毫不减,一样可以飞跃过去。在飞跃的过程中,免不了要受一些震动。如果那些艰难明显一点,老远就可以感知得到,也许会提前放慢了 分卷阅读155 脚步,临到了难过的关口,摇一摇身子,也就轻易稳当地过去了。 爱恨皆有因 2 终于到了。按动喇叭,等待那一扇门打开来。 门开了一角,小陈有些忐忑。像是即将要上台的演员,还不自信,要说的台词还背不出来。只能临场发挥了。她迫切想要见到他的心意,可以盖过一切。 Jerry朝她点头微笑,以示欢迎。 小陈踩着高跟鞋,碰击在瓷砖上,发出刺耳的声音。进到屋里,熊威放下手里的报纸,正要起身。抬头一看,竟然是她! 怎么会是她呢!他愕然不语。他还以为是欢欢去学校接安安回来了。这两个女人,穿着高跟鞋踩踏的声音,实在是太像了。 “你怎么来了!”他问。有些许惊讶,有些许不悦。 还是强忍着,不敢造次。把不悦的表情压了下去。她毕竟已经是他的女人了。 今非昔比。 她快步走到他的面前,仿佛跋山涉水,见他一面,真是不容易。她边走边说:“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一股冲动,我今天非见到你不可。所以我来了,我们好好谈一谈吧。” “是什么事?你快说。”他都没有请她坐下。 她就那么站立着,倚靠在沙发靠背上。她要说什么呢?急匆匆跑过来,见了他,下面该说些什么呢? 说她想他了?说她不顾一切,正在想办法和Johnson摆脱关系?说Johnson的虚伪? 这么多要说的,哪一样先说呢? 她顿了顿,理了理思路,望着他的眼睛,说:“我上次和你说的,就是那一次,我们在那个花园餐厅里。我告诉你的,Johnson他外面有人了。你还记得吗?” “是的,你说过。然后呢?”他不能刨根究底,还是长话短说吧。 她又顿住了。他怎么不问问,她是怎么知道Johnson外面有人的。还可以问问Johnson外面的那个女人是什么样的。很多的事情,他都不知道。但是他一句也不问。 他不问,她也还是要说下去:“我亲眼看到了Johnson和那个女人的聊天记录。他们私下里已经在一起了。现在他把那个聊天记录全部删除了,根本就不肯承认出轨。他还对着上帝起誓,说他没有对我说谎。他要刻意隐瞒,我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他更加糊涂了,他不明白她劳师动众跑到这里来,只为和他说这些小事,到底是为了什么。他说:“他这样做,不足为奇。有一天他要是向你坦白,他爱上了别人,那才奇怪呢!他不想让你知道,说明还是在意你的。不想失去你罢了。” “你这是什么逻辑思维。他在意我,还会去和别的女人鬼混吗?好了。不说这个了。我们还是谈谈重点吧!” “什么重点?”他从窗户里望出去,盯着那扇铁门。时不时观望一下。 “他不肯承认他出轨。他口口声声说爱的人是我。那我还怎么和他谈离婚的事?他完全是在演戏。可是我不想陪他演下去了。我要和他离婚。无缘无故的,我也离不了婚。你帮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小陈上前了一步,说到无奈处,抓住了他的手。 他退缩,挣脱了她伸过来的手。勉强一笑,故作从容,说:“这是在家里。别这样,有话好好说。你说你要和Johnson离婚。为什么呢?” 这是在家里,不是在外面的餐馆里,旅店里。在外面可以肆意妄为,在这里不行,得规规矩矩的。她只是忘了这种地理位置上的区别了。她缩回那一只手,两只手交叠在一起,放在肚子上。 无处安放,无计可施。 “我一心想着和他离婚。我那点心思,难道你还猜不透吗?”她有些气馁,有些愤愤不平。整个人也像气球,扁了下去。说出的话,像气球里漏出来的气,轻轻的,无色无味。 他是懒得去猜。 他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呀,五点半了。欢欢和安安快到家了。这可如何是好。 乐乐走了以后,难得过上了一段平静的生活。他不愿打破了这平静的生活。他正在努力地赢回她的心。他此刻在意的,只有欢欢。 对小陈很不公平。他感到愧疚。在欢欢将他抛弃的时候,他去寻求她的安慰。 现在她当真了,想要一个交代。 她也算是他的女人了。无论如何,总得给人家一个说法。 他瞅着她的侧脸,银辉里,还是很美的。他不忍拒绝,迟迟不肯说出伤人的话来。让她再缓一缓。缓一分钟,两分钟,说不定她就自行想开了,离开了。 “我以为你是懂的。你是个明白人。你说我该怎么办?”他实在是六神无主,反过来向她寻求帮助了。 她对他,原来抱了这样大的希望。断然不能有的念头!她这样逼他,莫不是要他在她和欢欢之间做一个取舍。 他把心一横:“你要离婚。可是你离了婚,我们也不会真正走到一起。这是你的自由,我不好来 分卷阅读156 干涉你的自由。离了婚,你一个人过吗?” “你有没有想过离婚?有没有想过和我结婚?”她还不死心。 不撞南墙不回头。 她回不了头。付出去的感情,要怎么收回?像个没事人一样,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她做不到。她把她自己给了他,身子给了他,心给了他,毫不保留。她还剩下什么? 覆水难收。 她还在痴人说梦。 他心急如焚,快刀斩乱麻,直截了当地说了:“我从来没有想过和欢欢离婚。我是不会和她离婚的。” 她如梦初醒,又好像是跌入了更离奇的混沌世界。头顶的天花板在摇晃,这个摇摇晃晃的世界,她真是不能理解。 他连想都没有想过。一切都是她痴心妄想。 “那么,我在你心里,又算什么呢?”她只随意一问。要一点点把尊严捡拾回来。装作毫不在意,心中就有了一层戒备。 “你在我心里,只是比普通朋友……还要好的朋友。”逼于无奈,只能如此打发了。 说来说去,只是朋友而已。再好的朋友,也只是朋友。 她面如死灰。到底还是输给了欢欢。那个女人,都不用出手,不用一兵一卒,她就败了。 一败涂地。 欢欢随时都有可能回来。决不能让他们两个人碰面。不能再节外生枝了。他执意要打发了她:“你回去吧。有什么话以后再说。在家里总归是不方便的。希望你理解我。” 他朝着Jerry招招手,使了一个眼色,又做挥手的动作。Jerry能看懂他的手语,走过去打开了院子的大门。 小陈斜着眼,从窗户里看到了敞开着的铁门。主人在送客。她明白他的意思。 还不走吗?说再多,都挽回不了他的心。 只是这落差太大了。她心里所想的,和现实之间的落差。进屋时的一腔热情,被冷水浇灭了。她只觉得心寒。 “遇见你,爱上你,我的人生轨迹全因为你发生了改变。以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你把我的生活弄得一团乱,然后就挥挥手,和我说再见。你不需要我了,就像是丢垃圾一样,要把我从你的生活里丢掉。而我呢?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你会不会太残忍了!”眼泪簌簌落下,无限委屈。 又觉得恨。恨意来得太突然,心绪难平。 “好了好了,我不想听这些了。你回去吧!明天下午两点我们约在老地方见,好不好?在那里,我们再好好地聊,好不好?”他拿她没有办法,只能遂了她的愿。 这样的约会,本不是出于本心,讨饶罢了。 她不会不知道的。她垂头,转身,夕阳的余晖照到她的眼里,都觉得刺眼。她不敢使劲眨眼睛,眼泪一流,她的自尊心就被踩踏,体无完肤。 打开车门的空当,背对着他,她闭上眼睛,让眼泪全部流出来,再用手背擦干。上了车,仍旧望了一眼熊威,然后启动车子,开出了大门。 他还站在门口,惊魂甫定。他一看手表,五点四十分。终于不用担心欢欢会和她碰上了。 不必担忧了,却还是感到若有所失。他还呆呆地望着小陈的车子开过的车辙,车子开到了草坪上,小草被压得趴了下去。她一定心事重重,所以不按照既定的车道来走,开到了草坪上。 她就这么走了。心里一定很不好受。 只是还有别的更好的办法吗?他不由地叹了一口气。 她为什么非要把话挑明呢?难道她不知道,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没有反悔的余地了。现在把话都放在了台面上,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他们以后还有继续的可能吗? 小陈是他无聊烦躁的生活里为数不多的乐趣了,他原本是想好好留着,留一个念想也好。今天是她逼的他说出这一番绝情的话来。都是叫她给逼的!是她自讨没趣。 他暂且就不觉得自责了。 小陈走后五分钟不到,欢欢的车子就在大门外按着喇叭。有惊无险。熊威更是暂时把小陈的事抛到了脑后,一心想和欢欢重修旧好。 小陈回到了家里,摸着钥匙开了门。Johnson还没有回来,屋里一片漆黑。 她坐到沙发上,也不开灯。在漆黑的夜里,人才容易冷静下来。一旦冷静下来,很多可怕的念头就通通涌上心头。 两只手不停地摩擦着,深呼吸,昂首望着天花板。 心里还是难过。 他今天的态度,真是太令她痛心了。她一片真心相托付,他却置若罔闻。他从来都没有想过和欢欢离婚。也就是说,他从来都没有想过离了欢欢,和她在一起。 那天在旅馆的房间里,他那样对她。他却理直气壮地说,只待她是朋友。比普通朋友要好一点的朋友。 多大的讽刺!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熊威的心,比海底的针,还要难以捉摸。她宁可他绝情一点,当初不要给她任何的机会,任何的希望。宁可没有开 分卷阅读157 始过。 开了个头,草草收场。她就像是玩偶,毛绒玩具,被捧在小孩子的手里,玩弄一番,失了兴趣,再随手扔掉。 明天下午两点的会面,她是去,还是不去? 一想到他那冷漠的表情,她觉得今生都不要再见到他。在这一刻,她是恨他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说得真好。爱是有缘有故,恨就更是有缘有故了。她恨他的薄情,恨他的变心,恨他的故弄玄虚,恨他的敷衍了事。能说出一箩筐关于他的坏处来。 决定去恨他了,心就变硬了,变得刚强,无懈可击。 可还是不好受。纵使她把他鄙薄得一文不值。 她才是那个一文不值的人,在他心里,她什么都不是。他不爱她,只是想玩弄她。 她开始呜咽,泣不成声。在黑暗里哭泣,给人一种安全感,可以撕心裂肺地哭一场,不必在意是否边上有人围观和嘲笑。 正在她哭得心肠预断的时候,头上的那一盏灯亮了。 Johnson回来了。她赶紧打住,不发出一声粗气。小声地抽噎,擦干眼泪,渐渐平复。 “Darling,你怎么了?为什么在哭?”他惊慌失色,走上前来细问。 掩盖不了,就只有坦白相待。 坦白里夹杂一点谎言,半真半假,半实半虚。小陈说:“我想念我的爸妈。我很想他们。” 想念父母,人之常情。他信了,拍着她的肩膀,安慰道:“我们可以把他们接过来住一段时间。我会支持你这么做的。不要哭了。” 她紧紧挽住他的腰。 她是失足落水的人,还不会游泳,手边只要有漂浮的物体,就会死命的抓住,拽住,丝毫不肯松手。 她将头埋在他的衣服里,让眼泪默默流淌吧。 是悔改的泪。 他在教会里见过很多的人,以女人居多,在家里受了丈夫或者什么人的逼迫,就匍匐跪倒在教会的角落里,诚心祷告,泪流满面。她们满心委屈,只能来到上帝的怀抱里,一吐为快。因为上帝借着圣经,对世人宣告,属世的一切都会过去,上帝的国度会马上降临。在上帝的国度里,没有压迫,没有屈辱,没有不公。 眼前的磨难是短暂的,马上就会过去。于是众人满心盼望。有了一个企盼,有了倾诉的港湾,充满磨难的一生,咬一咬牙,也就忍过去了。 他觉得她哭泣的样子和教会里悔改的女人,有一点相像。 “我们不离婚了。”她在他的腰间低低地说。声音微弱得像蜂鸣,像蝶飞。 他听到了,只是不太清楚,只听得有“离婚”二字。他低下头,急忙问:“你说什么?什么离婚?我没有听明白。” 她没有重复刚才的那一句话,换了几个字,换了一层意思,她说:“我是说,我们不会离婚的,永远都不会。有朋友对我说,跨国婚姻的离婚率很高,几乎是40%的离婚率。这个概率太大了。” 他在她的额头上轻轻一吻,那一双眼睛清澈温婉,是情人的眼。他的眼里只有她。至少在这一刻里,短暂的一刻里,他给了她甜蜜的爱情。他说:“我们不会是其中之一。我们是那60%里面的一对。你知道吗?亲爱的太太,你是我的骄傲。” 他又一次用骄傲这个词来形容她。数不清有多少次了。 他爱她,会不会只是因为她长了一张中国人的脸?他需要这样一张中国女人的脸,来为他装点门面。他是政府里的官员,他的圈子里,他的同僚,他的上司,甚至是他的国家,都依仗中国政府源源不断的援助和投资。 赞比亚著名的经济学家莫约都说,中国人是我们的朋友。 中国人是我们的朋友。 哎,两边的男人,原来都是一样的。哪边都得不到爱情。 还有什么可珍视,还有什么可争取的!不如随波逐流,得过且过吧。 只要他还要她,只要身为他的太太,还有利可图。 放荡的女人才最自由。 他抱起她,两只手一伸,一抬,轻而易举。为了向她证明他的爱,他今晚就要她。在那黑暗的两人世界里,水乳交融,合二为一。 黑暗无光、密不透风的卧室里,两个身体,一黑一白,一长一短,忘我地交融、交合。忘记了时间,忘记了房间以外的一切人和事。眼里只有彼此。 不,眼睛看不到彼此。因为没有光。 她每一次都要求把所有的灯关掉。没有了光,只能靠触觉来感知对方。摸得到的,才是实实在在的。触觉比视觉更加厚重可靠。没有了光,分辨不出黑白。只要看不到那一张黑炭一样的脸,黑炭一样的身体,她会忘情地投入其中,享受那绝妙的感觉。因为看不到,Johnson可以变成任何一个人,在她的眼里。可以变成熊威。是的,她完全把他想象成了熊威。 她靠着这种虚假的想象,抵达美妙的高潮。 那是多么 分卷阅读158 神圣的事,并不是见不得光。在神奇的交合中,用手,用身体,用舌头,用呼吸,感知对方的存在。 Johnson不喜欢关灯,他会溜出一只手,偷偷地把床头灯打开。然后半跪在床上,俯瞰这一床的春色。他说,看到她□□的身体,比起亲热本身还要过瘾。他喜欢看,从头看到脚,从里看到外。 来者不拒,她的一切,他通通都要。 小陈不能理解这种怪异的癖好。她不确定,这是黑人特有的癖好,还是所有男人都有的癖好。以前她只有Johnson这么一个男人,现在多了一个。还是经验不够,分辨不出男人的好坏来。 灯一开,她就不自在。松弛的身体变得紧张,四肢打叉,措手不及。 她没有办法适应灯光。 一桩欢愉的事,在强烈灯光的照射下,所有的缺陷一览无余。腹部上长满了赘肉,下垂的胸,比例不协调的身材……她被打回了原型。 不自信接踵而来。 从被单里伸出一只雪白的手,按住开关,灭了床头灯。她想到了熊威。那一次在旅店的房间里,那是白日,窗帘紧闭,还是有日光从缝隙里钻进来。房间里光线充足,都不用开灯。 那时候怎么没有感到任何的不适?太奇怪了。 那才叫真正的投入。无暇顾及灯光,把自己化成温柔的水,缠绵的雾,紧紧地将他包围。 那才叫真正的投入! 只有那么一次。可遇而不可求,弥足珍贵。 她想到了明天下午两点的约会。她突然改变了主意。想通了什么,还是看透了什么,有了新的方向。 一刀两断,不就等于一笔勾销了吗? 不,情债未了,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好戏还要上演。 演员最致命的一点,就是把自己完全当成了戏中人。再也走不出所扮演的角色。 穷尽一生,只是戏中的一个角色。 只要是戏,总有落幕的时候。可是人生不会轻易落幕,至少还没有到那个时候。帷幕降落,人还沉迷在戏中,沉浸在虚假的舞台上。那个入戏太深的人,与周身格格不入,成了最失落的人。再也不能好好生活。生活被戏给毁了。 聪明的演员,能把握住分寸。三分真,七分假,该入戏的时候入戏,该出戏的时候出戏。生活永远掌控在自己的手里。 在Johnson最忘乎所以的时候,几近高潮的时候,小陈的脑海里正是风起云涌。在Johnson快结束的时候,她的思路也明朗了。 她决定,明天准时去赴约。 终于结束了。他伸着手,摸到了墙上的开关,一按,房间变亮了。 精疲力竭,他满足地笑了,他说:“你永远是我最爱的太太。” 她漠然不语。 昏黄的灯光,洋洋洒洒落在床上,光影里,有情爱的味道。 爱恨皆有因 3 过上了真正意义上一家三口的生活后,欢欢最大的体会就是太闲了。每天不知道从哪里多出来的大把大把的时间,找不到适合的事情来消耗。 乐乐在的时候,坐在一起聊聊天,一个下午就过去了。现在只能坐在那儿发呆,看着树叶一片片飘落。这是以前乐乐待的最多的地方。她好几次被欢欢看到,坐在树下,背对着门口,手里拿着一本圣经。 乐乐真是一个善良的人,愿意相信一切教人为善的话语。她并不懂得宗教的终极意义。她只是在里面得了一点好处,把什么都看开了。好久没有乐乐的消息了,她现在过得好吗?沈荣要是再不好好珍惜她,真是要天打雷劈了。 树叶开始飘落,秋天来了。一叶知秋。 不,赞比亚是没有秋天的。那样鲜活的字眼,不宜放在赞比亚。秋风扫落叶,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如白驹过隙,一生就过完了。 赞比亚的旱季就和国内的秋天是一样的,称谓不同罢了。 现在国内还正值三四月的春天,山上一定开满了漫山遍野的杜鹃花。春天是充满希望的季节。 沉睡的大地,慢慢苏醒,万事万物,睁开了眼睛,伸一个懒腰,从头来过,仍旧是峥嵘岁月。 非洲的气候是那样干净利落,没有多余的色彩。欢欢整理了一下心情,像捋头发那样,把一个个思绪捋顺,喜怒哀乐都放到心底。 百无聊赖之际,她就到餐馆里来帮忙。和往常那样,在餐馆里,总还是有用武之地。这样的日子过了有一段时间,无风无浪,亦无波澜。 第二日,欢欢坐一个车前去农场买菜,熊威带着安安坐一个车去餐馆。表面上两人的感情回到了以前,两人都竭尽全力维护这个家。 可是内心深处,两个人都没有过去各自心里的坎。说彻底原谅,说不在意,那都是哄人的,也包括乐乐在内。 欢欢就像是走进了一片沼泽地,杂草丛生,泥泞不堪,她一步步陷入,想要伸出一只脚,却发现另一只脚就会陷得越深。 分卷阅读159 负荷前行,便是她唯一能做的。 曾经的她肩上没有这么多的负担和责任,身轻如燕,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真想念以前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时光。青春不再,她已不能再为自己而活。她开始学习隐藏,开始学习如何埋葬爱情。她是婚姻里的囚徒,被剥夺了爱与被爱的权利。 不爱,是一生的遗憾;去爱,是一生的磨难。 想起这样一句禅语: 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林中,心不动则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则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 一切痛苦的根源,来自于心动。 管住自己的心,就什么痛苦也没有了。 这样清心寡欲的日子,过一个月,过两个月,欢欢还是可以接受的。要是这样过一辈子,下半辈子都这样过,她就有点接受不了。她不是乐乐。一母所出,性情截然不同。当她沦为了婚姻里的囚徒,或是罪犯,当她发现她已经不爱熊威,或者,从来都没有爱过,她的内心就感到不尽的苦闷。她很清楚,她是痛苦的。 不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那滋味有些人受得,有些人受不得,却又反抗不了。是的,为了安安,为了安安能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为了他能健康成长,她忍受下来了。至始至终,她都明白,她是一个牺牲者。 以牺牲者的姿态,来维系这一场婚姻。她希望得到的,唯一会使她感到欣慰的,便是安安长大成人之后,对他母亲所做的牺牲,道一声谢谢。 除此之外,她无所求。 仅仅为此而牺牲,是不是不值? 一路上就这么想着,已到了农场门口了。 故地重游。她脑海里顿时出现了那日文思陪着她去救熊威的场面。他们就是在这停车场碰到的。他知道她焦急如焚,便放下手中所有的事,跟着她去救她的丈夫。 念旧的人,最好不要故地重游。 徒劳心伤。 里面挤满了人,除了几十张中国人的面孔,今天还多了几个印巴人的面孔。连中东人也喜欢来中国人开的农场里买菜。她四周张望,没有看到王姐的身影。 好几日没见王姐了。这个实在人,是她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在男人之间很受欢迎的女人,在女人之间总是不那么受欢迎。后来因为文思的事,让那些冷眼旁观的人,抓住了话柄,就越发看不起她了。 有多少的人在背后议论纷纷?反正是很多。她也懒得去猜想,去数算。她颐指气使,装得毫不在意,走入人群当中去。 司机William挑了一大袋子的菜,往她这边搬。她跟在William后面,走过去挑选一筐子番茄。餐馆的菜,买一次菜要吃好几天的,不能挑太熟的,容易烂,也不能挑太青的,吃起来口感不好。她正低头一个一个挑好了往袋子里放。 忽听得远处有人在说:“梁先生真是有魅力。” “哪个梁先生?”旁边的一个人问,很好奇。听声音,好像是认识的人。只是不太确定。欢欢仍旧低着头,默默听着他们的对话。她也想知道是哪个梁先生。 “卢萨卡能有几个梁先生?不就是那个开五金店的老板。” “开什么店我倒是不清楚。我认识一个熊先生,熊先生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也叫梁先生。我和熊先生的老婆,关系还可以。” “你要是那熊先生老婆的朋友,我可就不敢和你说这个事了。你非打我不成。” “为什么要打你?我和她只是一般的朋友。你说吧,不碍事的。”欢欢听出来了,那是燕子的声音。的确是一般般的朋友。经朋友的介绍,吃过几次饭而已。 “我前天,不,大前天了,去梁先生的店里订了一点彩钢瓦,打算修一间仓库用的。你猜我在他店里看到了什么?” “你别卖关子了,赶紧说。”燕子不耐烦地说。 “我见到那梁先生身边围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看起来两人关系不一般。” “也许是梁先生从国内新招的管店助手呢!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你们这游手好闲的贵夫人,有老公在外面赚大钱,平日里无事可做,太闲了,就爱嚼舌根。”燕子走开了,声音也远了。 听声音仿佛是那个刚才和燕子说话的女人追了上去,走路的时候还说着话:“看那个女人的殷勤样,绝对不是手底下的员工。我们那儿的员工,不是睡觉偷懒,就是玩手机。从哪里能招来这么肯干的员工哦!要是能,我们也去招一批来。”那女人笑声荡漾。 “那就算人家两个对上眼了,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呀!” “重点还在后头呢!你先听我把话说完。那个梁先生,不久前,不是还和熊先生的老婆,有不清不楚的关系嘛!很多人都知道的。真是人心难测啊!” 燕子好像生气了,愤愤地说:“你要想说熊先生老婆的不是了,你到别处去说去,不要在我面前说。我不是那样的人,不喜欢在人家背后说三道四。” 听到这句话,欢欢很受感动。她以前并不怎样看重燕子 分卷阅读160 这个朋友,以后倒是要另眼相看了。 忽地回头一看,欢欢这才意识到,原来拿了一个底部坏掉的袋子,下面有一个漏洞。挑选好的番茄,在她身后落了一地。她竟然拿着一只空袋子在手里,浑然不觉。 “我哪里会说熊先生老婆的坏话。就你会装好人。我想说的是,男人哪,终究是不靠谱的。今天对你百依百顺,明天就对别的女人甜言蜜语。熊先生的老婆,上了坏男人的当啦!吃了多大的亏呀!” “亏不亏,那是人家的事。我们少在人家背后说这种事吧。你瞧,我的菜都挑好了,我该走了。”燕子往前走了几步,顿住了。 欢欢也顿住了。两人在门口碰着了。燕子上前一步,同欢欢问好:“你也来买菜啊!好巧。我们俩好久没见面了。”说着,燕子冲站在那边的那个女人努了努嘴,使了一个眼色。那个人也就不好意思地走开了。 欢欢朝燕子笑笑:“是啊,好久了。我们什么时候再一起聚一聚!等你有空了,来餐馆找我,我随时奉陪。” 燕子也朝欢欢笑笑,一抿嘴。笑得很轻松。原来当事人就在边上,幸亏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话。燕子因着自己没有说错话,觉得自己是正派之人,就完全忽略了听到的那些关于欢欢的不堪的言论了,在心里不仅没有瞧不起欢欢,反而更加尊重欢欢了。她说:“我一定抽空来。我这菜买的差不多了,我先走了。回头见。” 两人挥手道别,瞬间变成亲密无间的好友了。 欢欢无心再去捡拾那些地上的番茄,就先上了车。留下William在里面挑菜,称菜,搬菜到车上。 那个不认识的女人,她说的话是真的吗? 文思已经有了别的女人了。他难道已经忘了她了吗? 他已经把她从心里面剔除了? 一个个问题在她脑海里翻腾。她的心又乱了。乱极了。 前段时间过着修行一样的生活,还是功亏一篑。她都已经决定好了,要为了安安做出牺牲。那样壮烈的牺牲,要放下一切红尘俗世,成就熊威的婚姻。 她又心动了。一提起文思,一想到文思,她就不能从容淡定。 不。文思不是那样的人。她最后得出了这一条结论。 只有往这个方向去想,只有去相信,她的每一根神经才能免除痛苦。 哪怕不能长相厮守,哪怕永远相隔两地,只要知道对方心里还装着自己,那也是莫大的欣慰。 一条感情线,只要两边都紧紧牵着不松手,就会一直牵牵扯扯下去,不会断。 她选择相信。 爱情,和所有的感情一样,基础就是彼此信任。 很快就到餐馆了,车子减速,转弯,慢慢驶进大门。门口堵了好几辆车子,一辆白色的丰田在倒车,大概是想要出来,两辆SUV要开进去,正好将大门堵上了。欢欢的车子在最后面,眼看进不去,就靠边停了,好让里面的车子顺利出来。 饭店门口的草地上有两个当地的妇女,穿着花布裙,头戴劣质的假发。她们用参差不齐的木板搭起来的台子,上面有西红柿,垒成尖塔状。除了西红柿,还有圆头黄瓜,不知是什么品种,样子圆嘟嘟的。和国内细长的黄瓜比起来,一个是胖子,一个瘦子。 两个女人闲散地说着话,不知说了什么好笑的事,一个女人开心地去锤另一个女人的胸膛。两个人越笑越厉害,慵懒而放纵的笑声,是她们所特有的。她们的生意并不好。在烈日暴晒下,西红柿快要被晒熟了。黄瓜也像醉酒的人,萎靡不振。 她们以为在饭店门口卖些蔬菜,总不是什么难事的。这样的推理也没有错,饭店里不是最需要蔬菜的地方吗?可惜她们不是精明的生意人,所以才会这么想。幸好她们不精明,坐在这儿,几乎忘了是来做什么的,只顾着聊天了。 欢欢坐在车里,向她们微微招手。其中的一个走到窗前,半蹲下身子向欢欢行了一个礼。 “我需要100卡瓦查的西红柿。”欢欢从包里掏出两张纸币,递给那个女人。 那个人接过钱,又向欢欢行了一个礼,笑着说了一声:“谢谢,Madam。”方才放荡而高亢的笑声不见了。那个女人站在欢欢的面前,变得拘束而收敛。 100卡瓦查几乎买下了她们所有的西红柿。欢欢接过那一袋沉重的西红柿,送给了William。她今天在农场里买了足够多的西红柿了。 William不理解欢欢的做法,就回过头好奇地问:“Madam,你为什么要去买她们的西红柿?她们的西红柿一点也不新鲜。” 欢欢听出来了,William有点嫌弃那些西红柿。她还是愁容满面,看着那些车的尾灯闪闪烁烁,喇叭声此起彼伏,说:“你要是觉得那些西红柿不能吃了,就扔了吧,不要吃了。William,千万不要勉强自己去做什么,不管是在什么事情上。” “不,Madam。你能把这么多的西红柿送给我,我是很感激。我怎么会舍得扔呢!我会分给我的家人 分卷阅读161 吃,因为实在是太多了。我只是不理解你为什么要买她们的西红柿。” “我怕他们今天一点蔬菜都没有卖出去,以后就不会来了。她们看起来并不富裕,不是吗?也许这样做,可以帮到她们一点。而且,这样做比白白地给她们钱,不是更好吗?这是她们靠自己的劳动所赚得的,就跟你上班开车一样。” “Madam,你是一个好人。”William一边说,一边把车开进了院子。 欢欢笑了。 她心想,她才不是什么好人。她和好人两个字,是完全沾不上边的。兴许,乐乐可以沾一点边。 她只是想成全她们愚钝的生意经。饭店是最需要蔬菜的地方,可是饭店需要的蔬菜全部去中国人开的农场里买了。根本就没有她们什么事。 在她们沮丧地收摊之前,欢欢想给她们一点甜头。今天赚了一笔,以后就有信心和勇气常来了。人就是这样,需要被一点点希望紧紧吊着,才能充满希望地活着。 只是她们终究会失望的,迟早而已。 停好了车,欢欢径直向前厅走去。一车的菜交给William来处理。 走上台阶,一不小心拌了一脚,身子直撞到墙上。这样小的台阶都能摔一跤,就知道今天不该出门的。欢欢愤愤地想。忽然身后一只手伸过来,搂住了她的腰。 爱恨皆有因 4 她吓得身子往回一缩,连连退了几步。一看,竟然是王姐。 不是想要占便宜的臭男人,而是一个男人似的女人。欢欢气得捶胸顿足,高声说道:“王姐,你吓死我了。” 王姐不以为然,很得意,直想笑:“怎么,胆子变小了?这样一弄就把你吓住了?我认识的欢欢可不是这样的。” 两人站在门口,一时说笑不停。 欢欢稍作镇定,也就和平时那样和王姐闲聊了。她不愿意王姐看出她的心事。她也笑。美艳的笑,撒娇的笑,正经的笑,邪气的笑,她都会。笑完,她问:“我刚从你的农场回来,怎么都没见着你。你倒好,躲在我们馆子里了。老实交代,谁请你吃饭啊?” “哪有人请我吃饭了。是我请几个亲人在你们这儿吃饭呢!我也里里外外找你不着,这会子头一斜,正好见你从门口走过去,就赶紧出来堵你了。还别说,你这一头长长的卷发,辨识度真高。我是一眼就看出是你了。” “我们多少年的交情了!你要是还一眼认不出我来,我可要吃醋了。” 王姐一惊,忙问:“吃谁的醋?” “吃你家男人的醋!”王姐还没笑,欢欢先咯咯笑了起来,停都停不住。 王姐也不理会,摸着欢欢的卷发,望着卷发,沉醉其中,不无温柔地说:“我真想做一回像你这样的女人。” “王姐,这话可不像是从你嘴里说出来的。” “你是在变着法子骂我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吗?生着一张美人的脸,长着一张恶毒的嘴。” 欢欢急着撇清:“没有没有,我骂谁也不敢骂王姐。” 王姐对着包厢的大门,一瞅,若有所思,说:“我就是太没有女人样了。我要是活得像个女人,我那老伴儿,他,也许就会对我主动一点了。” 欢欢见状,更是笑开了。 “去去去,你再笑,我可不理你了。走,今天我也把你请一回,把我的家人介绍给你认识认识。”说着,王姐就把欢欢拉到了包厢里。 里面坐了七个人,一个是王姐的老公,其余的六个人大概是她国内来的家人了。今天是第三次见到王姐的老公。那是一个五十来岁的老男人了,个头不高,黑得很。粗略看去,和非洲人是没有多少差别了。原名叫尹祥元,王姐亲切地称呼他为元宝。不过这个称呼只在没人的时候才会叫。欢欢也是偷听来的。 老夫少妻,恩爱无比。 欢欢热情地同他们问好。 王姐让服务员添来了一双碗筷,打算留欢欢一起吃饭的了。尽管欢欢一点胃口也没有,这一个上午,心情起起落落的,根本是吃不下东西。王姐请她来一起吃饭,要都是些不相干的朋友,退掉也无妨。而这一桌的人,都是王姐的家人。王姐能把她邀来,可见在心里也是当她亲人一样对待。碍于王姐的面子,自然不好推辞。勉勉强强,也就坐下来吃饭了。 王姐边上的那个男人是尹祥元,憨憨的笑容,话不多,面相和善。他旁边还坐了一个人 ,相貌和尹祥元相似极了。再一瞧,身材比尹祥元胖一点,皮肤比尹祥元白一点,五官简直和尹祥元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欢欢眼睛溜了一圈,便问道:“这一位,应该就是尹大哥的兄弟了。我猜的,对不对呢?” 尹祥元笑笑,答道:“猜对了,这一位是我的哥哥。听说我在非洲结婚了,特意来非洲探望我们的。” “好吧,只猜对了一半。我还以为是你的弟弟。你看起来,比你的哥哥不知道要老多少呢!”欢欢站起来给大家一一斟酒。 分卷阅读162 王姐忍不住笑了:“你这张嘴就是不饶人。” “欢欢说得对,说得有理。我是比尹祥方老多了。非洲的日头大,照得人容易老。老了就老了,不是丢脸的事。”尹祥元给欢欢解围。 尹祥方拿起手里的杯子,对着欢欢一举,说:“这位小妹真会说话。你说我在国内待着显年轻,你们在非洲待久了才显年轻呢!这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没有一点污染,环境多养人啊!国内的环境,你们是不知道。很难见到这么纯粹的蓝天。国内开发得厉害,污染少不了的。” “尹大哥,你哥哥可比你会说话呢!”欢欢回敬了尹祥方一杯酒。 “这里有两个尹大哥,你指的是哪一个呢?”王姐用筷子的一头指了指欢欢。 “他们两个人长得这样像,我是很难分得清的。”欢欢俏皮地笑笑。 那一头角落里有一个上了年纪的妇人,穿着朴素的棉麻裙,眼角布满了皱纹,只是看着清爽干净,说话的样子也是一团和气。这个人欢欢猜想是尹祥方的老婆了。她说:“他们两个人很好分。你看,一个是瘦的,一个是胖的,一个是白的,一个是黑的,一个双手粗糙,一个双手细腻,一个愁眉不展,一个毫无心事。” 在座的人听了她的讲解,都笑了起来,说她袒护自己的老公。 尹祥元喝了一口酒,坦白道:“嫂嫂,那个瘦的,黑的,双手粗糙的,愁眉不展的人,一定就是我了。” 那女人辩解:“不,你是那个毫无心事的人。你每天笑呵呵的,哪里见你心里藏着心事了!” “愁眉不展的人,她说的是我。今年年初,我去医院做了一个全身的体检。平时也没有生什么病,都用不着往医院里跑,就以为身体好着呢。拿到了体检报告,看不懂上面写了啥,就拿回家往抽屉里一扔。结果她就不高兴了,催着我去咨询医生。” 他旁边的女人趁机对他展开了批评:“你们说说看,我是不是应该生气的。他看不懂就往抽屉里一扔,那不是白去体检了嘛!浪费了钱不说,家里搁着一张体检报告,怎么还睡得着!” “嫂子说得有道理。有那个时间去医院体检,怎么没有时间去问问医生呢!大哥,你真是心大。”尹祥元瞄了一眼弟弟。 尹祥方唉声叹气,很是沮丧:“要是你嫂子没有着急催着我去问医生,我还能多睡几个好觉。问好了医生,好几个晚上我都睡不着了。你们都不知道那是啥滋味。一个连感冒都不怎么感冒的人,医生突然给你说,你血压太高了,已经超出了正常范围,要控制一下了,还有什么脂肪肝,急性小球肾炎,连名字都记不住的病。我当时都懵了,那医生后面还说了几样病,都听不见他在说些啥了。” “医生有时候也是唬人的。实际情况也许没有他们说得那样严重。身体是自己的,有个好坏,难道自己会一点都感觉不到吗?”欢欢顺着他们的话题往下说。 “现在的人,年纪轻轻的也会生很多奇奇怪怪的病。还不都是食品的安全问题,病从口入。还有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也是原因之一。你们长期在非洲,倒是不用担心,环境好,吃的蔬菜肉类也不用担心,里面有没有打了农药,加了激素什么的。”其中的一位老人这时候也说话了,看样子应该是尹祥元和尹祥方叔叔辈的人。那个女人喊他阿伯。 “哈哈,哪里是你们想的这个样子!你们忘了我就是种菜养鸡的吗?我是不会往鸡鸭鹅身上打激素,因为我还不晓得哪里能买得到激素呢!即使买得到,价格也不会便宜。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我是不会干的。但是如果不往菜地里打农药,那就不是人吃菜,是虫吃菜了。非洲的虫子不要太猖狂了!”王姐边说边笑,就像是在给大家普及一个常识。 她是一个农场主。没有人比她更懂这一行了。 “人到了一定的年纪,真的没有勇气去体检。去医院里一检查,这也不好,那也不好,吓都要吓死了,日子还怎么过哦!还不如稀里糊涂地过吧!图个心安。”尹祥元感慨万千。 欢欢很是赞同他说的话,她补充道:“大哥说得好。这人的心态真的很重要!你心里想的是什么,就是什么了。你觉得你身强体健,在潜意识里这么想着,最后真的百病全消,也不是没有的事。要是你一天到晚总在琢磨着自己得了什么病了,就算没有生那样子的病,想着想着,病也给想出来了。” 王姐打断了他们,举着杯子:“这是怎么了?什么病不病的?老在那儿说扫兴的话。赶紧换一个高兴的话题来聊聊。来来,喝酒吃菜。你们觉得这家餐馆的菜好不好吃?” “当着老板娘的面,我们还能说这菜不好吃吗?你这问题问的真是傻。”尹祥元接了下面的话,又说:“在非洲吃上中国菜早已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后面几天我带你们去尝尝当地人吃的西马,那才叫难得。你们来一趟不容易,一定要吃一吃,才不虚此行。” “为什么要后面几天?现在就可以尝尝。”欢欢说着,就吩咐站在门口的服务员去端来几盘西马。 两三分钟的样子,服务员就端来了五盘 分卷阅读163 西马。每一盘上放了两个雪白的馒头状的糕点,还冒着热气,看起来很是可口。一人拿了一块放在碗里,一咬,像是在吃米糊,味道却是玉米的芳香。 “就是玉米粉做的,味道还不错吧!”王姐没几口就吃完了盘里的西马。她是习惯吃西马的,就和吃米饭差不多。连吃一个月的西马,她也能接受的了。 吃好了饭,王姐在柜台处结账,欢欢看到后连忙上前来阻拦。把王姐递给服务员的一叠钱塞回了王姐的包里,推拒道:“这一顿饭就当是我请的。大哥他们刚到赞比亚,算我给他们接风。你把钱收回去。” 王姐一脸的不高兴,两只手往腰上一插,煞有介事地对欢欢说:“你无论什么时候给他们接风,请他们吃饭,我都没有意见。只是这一顿饭不行。” “为什么这一顿饭不行了?”欢欢和王姐抱在了一起,一个要从包里掏钱,一个拦着不让。 王姐毕竟力气比欢欢大,一只手就把欢欢给拦住了,她说:“你以为我把你叫过来,就是给我们付钱的吗?我王姐不是这样的人。” 欢欢笑了,索性抱住了王姐,说:“王姐,我就是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人,我才不要你付钱。你是不把我当外人,才把我叫过去,加入你们的家庭聚餐。现在怎么和我见外了呢?” “不行。说什么都不行。”王姐又从包里掏出那一叠钱,搁在了柜台上。厚厚的一叠,这一顿饭吃了总有个一千来块钱。 在当地人眼里,中国人的热情也是婉约的。你推我拒,一来一回。最后只能是欢欢妥协了。 和他们分别的那一刻,她像是从一件很累的事中解脱了出来。双脚沉重,走路也是头重脚轻。那一桌人里面,除了王姐是自己熟识的人,其他的人,即便是尹祥元,都不太熟。和不熟识的人打交代,免不了要花费很多很多的感情。想要去征服一个陌生人,用热情去打动对方,说了很多的话。 话说多了,输出的太多了,过后脑子就感到空空的了。和那些没有共同语言的人聊天,要顾及自己的体面,还要揣摩别人的心思。说话重不得,轻不得,还要说到点上,很是费心的。 以前这不是她最擅长的吗? 她把她的长处都忘了。有那么一些时候,她讨厌交际,她看见人群就想要去躲。 她心里有一个私密的世界,她紧紧关上了大门,不让任何一个人进来窥探。当内心的那个世界渐渐强大,将外面的那个世界占据了,替代了,这个人心里开始装事了,也就成熟了。成熟不一定是好,只是因为经历多了。 这种不知不觉的改变,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送走了王姐他们一群人,她刚在沙发上坐了没一会儿,客人就渐渐多了起来。熊威进进出出,忙得不亦乐乎。她也就坐不住了,虽然满腹心事,还是勉强振作起来,帮忙招揽客人。 爱恨皆有因 5 天亮得很早。 八点钟的光景,太阳已经出来了。 陈兰今天起得很早,在院子里锻炼身体。韩依睡得晚,早上就起不来。磨磨蹭蹭起来吃了早饭,听得大门外面有汽车喇叭的声音。她以为是接她的出租车司机来了,就提着包匆匆而去。 一只脚踏出铁门槛,抬头一看,不是黑人出租车司机,而是李志明。 只见李志明嘴里叼着一根烟,冲韩依憨憨地笑。那一股憨劲儿,和往日韩依所见到的不同。她向李志明走近几步,一脸的疑惑,装得十分意外和开心:“李先生,你这是在干什么呢?大清早的,我没有认错人吧!” 李志明以为她是真的高兴,于是他就更高兴了,他把嘴里的半根烟扔到地上,用脚一踩,再一踩,一根烟变成了地上的黄土,连烟丝也认不出来了。刚才在吸烟的时候,把要说的话都打了底稿的,现在全忘了。 见到她,他就容易紧张。还是临场发挥吧!他耸耸肩帮,似在说一个天大的秘密,还觉得不好意思。他说:“我是来接你的。” 他这么直接。她要怎么回复呢? 刚才一瞬间的兴奋,果然是装出来的。现在全不见了。她迟疑了一会儿,欲言又止。 迟早都要说出来的。晚说不如早说。那么就现在说吧。她把前面的刘海用手指钩到耳后,头发竟然长得这么长了,遮住了整个的脖子。 时间真快。 时间是很抽象,很不稳定的东西。但是时间是有尺度的。拿一把尺子放在心里,时刻量一量,还是可以觉察出时间的长度,以及伴随着时间流逝的欢喜悲伤。 她还是回到了主题:“我没有要你来接我啊!你是不是记错了?” 她想好了拒绝他的台词。但是说不出口。 他还没有对她有任何的表示,一句明话都没说过。他只是在搞暧昧。她如何能先说出那样的话来! 要是他来一句:“不好意思,你不要误会了。我对你根本就没有那个意思”。 她不是自讨没趣?还是等他把话挑明吧! “ 分卷阅读164 我如果不来。你什么时候才会给我打电话,让我来接你上班呢?” 她记起来了,她有他的号码。只是她从未想过要去拨通那个号码。 她说:“我只是不想麻烦你。打个出租车,也很方便的。既然你来都来了,我们上车吧!只是你以后千万不要来接我了。” “这个我可不敢保证。”他喜不自胜。望着她的眼神是一缕柔波,眉目传情,似乎说了千千万万句我爱你。 眼睛的言语,太深邃,太深奥。有的时候可以一看就懂,有的时候猜来猜去,也不知是什么意思。即便猜中了,他也可以不认。 男人是最会玩这种游戏的,他们享受其中的乐趣。 车子驶进了大马路,向城里开去。左边全是进城的车子,排了长长的队伍。右边空荡荡的老远才看见一辆车子。 堵在路上,李志明有说不出的开心。他真希望这条路永远也开不到头。 韩依闷得慌。她什么话也不想说。车子的空间好像越来越小了,把两人紧紧逼在了一起。 他为何不直截了当向她表白呢!他一表白,她就明明白白地拒绝。这样也就省了不少的麻烦。 他就是不说。那么快就到了高潮,一定不是真的高潮。 他要一步一个脚印,前戏还没有做足呢!绝不肯轻易说出那一句话。 面对喜欢的女人,他只喜欢绕弯子:“今天第一眼看到你,觉得你真好看。” 她笑笑,风轻云淡:“李先生,超市里的事情,难道还不够你忙的吗?” “不,很忙。就是再忙,我也可以来接你。这两件事情,并不冲突。” “你的时间这样宝贵。也要抽出时间来接送我。我可承诺不了你任何的回报。”她引诱他走进铺设好的圈套,等他中计,跳入她的圈套,再无情地拒绝他。 从此可不受他的困扰。 “对于你,我不求任何的回报。”他果然中计了。可是说了什么呢!等于什么也没说。 任何一个恋爱中的人,说是不求回报。其实他们比谁都要贪心。他们要的,是恋人的心。物质上的,给起来还容易。只是心只有一颗,给了别人,自己就没有了。 “你说的话,我一个字也不相信。你说你不求回报,任何一个追求女人的男人,都会这样说。都是假的。我要是再年轻个十岁,或许我会相信你的话。但是现在我不会相信。”她帮他点明了主题。 “我是真的什么也不求。你的防备心为何会这么重?”他看韩依说起话来,老气横秋,甚是不悦。他眼中的韩依是清纯的,不谙世事。她理应是这个样子。 他不喜欢经验丰富的女人。那样的女人最会骗人了。 他才认识她多久呢?就以为对她全然了解。 “好,那我问你。你是不是在追求我?”韩依转过脸,定定地望着李志明。那坚定的眼神如中午的日光,容不得他说半句的谎言。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挠挠后脑勺。他不习惯那样直视别人的眼睛。眼睛里会有很多的秘密,会被人看去的。他习惯于闪躲。 这一次他无从闪躲。韩依那样子望了他好几分钟,逼他认罪画押。 他不说,她就那样子看着他。 他不说,或许是因为没有胜券在握。既然她希望他说出表白的话,他可以推算出来,她对他是有几分感情的。 女人还那么迫不及待。 他在窃笑。 他最终还是说了:“我确实是喜欢你。从我第一眼见到你,在文思家的院子里。你从门外进来,见到你,我真的觉得是天上的仙女下凡了。比七仙女还要美。说这个话,怪肉麻的。那些小年轻,把什么爱啊爱的,天天挂在嘴边。我到了这个岁数了,说不了肉麻的话。我只会用行动证明。现在轮到我问你了,你对我有感觉吗?我们能在一块儿过日子吗?” 他觉得仙女这个词,最能符合韩依的气质。除了用这个词来形容,他真的想不到别的词了。她终于听到了他的表白。是不是也在暗自欢喜? 车子已经穿过了最为拥挤的那一段路。现在是一路畅通。 他斜着眼睛,望了一眼韩依的侧脸,尖尖的下巴,细腻的皮肤,多么迷人! 他在等待她的回复。就像刚才她在等他的表白一样,心情迫切而焦急。 事情朝着她所预想好的方向发展。等她说完她想说的话,他说不定会恨她。她还在犹豫不决。要是不说决绝的话,这个人是不会罢手的。 她哪里有精力和他耗下去!快刀斩乱麻。只能如此了。 车子在马路边缓缓行驶着,文思的店就在前方了。她想到了文思。说不定文思就在前面店门口站着呢!见她坐了李志明的车过来,他说不定就误会她和李志明之间有什么了。 想到文思,方才的疑惑就显得无足轻重了。她说:“我不但对你没有一点感情。我还希望,你不要来纠缠我。你这样做,在浪费你的时间,也在浪费我的时间。我宁可现在把话给你说清楚, 分卷阅读165 也不要你以后来恨我。我的心里早就有人了,那个人不是你,是梁文思。” 车子在路边停住,离文思的店还有好几千米的距离。他的脸一下子沉了下去。刚刚爆发的火山,遇到了雪崩。所有的热情被浇灭。他的希望破灭。 “感情的事,是不能勉强的。我这一点距离,我自己走过去。你回去吧。对不起。”她甩掉了他,留他独自坐在车里,失落,伤痛。 她是一个刽子手。伤人不见血。 她朝文思的店走去,穿着高跟鞋,走路时身子前后左右摇摆,特别有风采。她朝文思走去,只有在文思面前,她才觉得自己是一个普普通通、干干净净的女人。 本本分分地,一生只爱一个人。这样的感觉真好。 他以为他是够稳重的了。下了好一番决心才肯说出口的。他不知道,她比他更稳重,更会藏事。日复一日陪伴在文思身旁,都还没有说出那些话。 不,是说过了,说了很多次了。她对文思的热情,远在李志明之上。 也不单单是热情,还有恒心。热情是一时的,恒心是长久的。爱一个人,也需要恒心,像一个朝圣者,像一个虔诚的宗教信徒。信仰一般的爱情,才是珍贵的。 他如果因为她的一句话,就停止了对她的追求,她便只有笑笑。多么轻薄的爱慕,发现不对了,就立马掉头转身。 万一他不放弃呢!还是对他苦苦追求,那又该怎么办呢? 希望他是前者吧!韩依快走到店门口了。今天的车辆出奇地少,过马路的时候,竟然前前后后都没有车子。 她看到了文思的身影,隔着好多黑色的身影,在眼前穿梭,挡住了最后那个白色的身影。今天他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 雪白色的身影,背后是脏乱不堪、黄沙漫天的二层商业楼。阳光直直地横在路中央,有黄金的气息。多么俗气的味道,里面充满了功利心。 可是文思是这功利心里的一个例外。他是一个生意人。但是他把一个生意人当失败了。他不会尔虞我诈,不会阿谀奉承,不会见钱眼开。他骨子里是一个工人,一个农民,也不会是一个生意人。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决定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梁文思就是梁文思,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将他取代。 李志明不过是过客。她心里有数,他的爱慕犹如昙花一现。繁花落尽,她见过太多的花开,以及花落。 太短暂了。 这一次,她想要长长久久的爱情。 李志明是不会懂的。 他还呆坐在原地,眼里的方向盘还在旋转。他的手分明没有碰到方向盘。为什么天旋地转,再也回不去?也就几分钟的时间,整个世界就变了样。 清晨开往韩依家里的路上,神清气爽,欣喜若狂,仿佛可以飞起来。飞出车窗外,飘飘然飞到她的身边。 现在呢,心情低落到了谷底。他还记得她下车时的脸色,皱皱的眉毛,冷冷的眼神,看都不看他一眼,就头也不回地走了。他还在望着她的背影,粉红色的丝巾在身后舞动,似有留恋不舍。 那都是假象。 她的心原来这样狠。真是想不到。那样柔弱的外表,那样清纯的外貌,说起话来,却是决绝不留余地。 她这一招引蛇出洞,真是太狠了。他发现他愤怒多过于沮丧。过了很久他才觉察出这一点。有了愤怒,他就醒过来了。 要是今早没有心血来潮去接她,要是没有在车里说出那一句话,要是可以预先洞察她的心思……那该有多好! 不就是一个女人,比别的女人长得好看一点。有什么放不下的,有什么了不起的!他抽出一根烟,点燃烟头,对着方向盘一口,一口吸着。 烟灰落下来,撒在方向盘的边沿上,又落到了裤子上。他才打开了车门,把烟灰抖落在外面。 女人再好看,也只是漂亮的衣裳。事业才是根本,是一个男人的脊梁骨。有了事业,还怕找不到漂亮的女人? 一步步的,他终于打开了自己的心结。指尖还夹着半根烟,烟火燃烧的热量蔓延过来,他的手指一抖,把半根烟弾得老远。 掉转头,油门一踩,把那个可恶又可爱的女人抛到脑后。 他以为他已经想得很清楚了。 开了很远,不知几点了,阳光火辣辣照在前面的玻璃窗上,明晃晃的,照得人眼花缭乱。阳光都这么烈了,时候不早了。他超市里还有很多的账目要整理,很多的□□,很多的现金要盘……还有一大堆的事。 让自己忙碌起来。一忙起来,就什么都好了。 在一个无人的路口,十字路口,交通灯坏了,没有红灯,没有绿灯。 不能行,也不能停。时空是错乱的。 他陡然一脚踩住了刹车。这一刹那的轰然撞击比无意间过了一个减速带还要刺激百倍。他的头向前倾,前胸撞到了方向盘上。头往下低,直接趴在了方向盘上面,抬不起来了。 他只想沉沉睡一觉,什么都不去想 分卷阅读166 。他还在想着韩依。给了自己那么多的理由,没有一个是起作用的。他还在想她。 越是得不到,就越是想要。 他转过身,一头栽在了副驾驶座位上,韩依刚才坐过的地方。他趴在上面,哪怕只是闻到她的一丝气息。 他捏紧了拳头,在座椅上面重重地砸了几下。原来他连她留下来的一点点痕迹,都想要留住。 就这么放弃了吗?他问自己。 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现在放弃,虽有不舍,更多的是不甘。 不甘心。 他哪一点不如梁文思了!他梁文思忙得过来吗?一边要应付有夫之妇,一边还和她牵扯不清。 他能有两个女人为他奋不顾身,而他苦苦追求一个都是枉然。同为男人,他甚至比梁文思还要事业有成。凭什么呢! 值不值得为她,再一次放下心中顾虑,以此证明他不是一个知难而退的人? 就这么办吧! 希望之火燃烧尽了,还有一点余温,一点星星之火。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他在座位上坐正了,整理了一下衣服。还是空无一人的路口,那盏坏掉的交通灯目光森森地望着他,好似在嘲笑他。他冷冷地回望一眼,带着不屑。 那是他的假想敌,是他心中的敌人。 一切又恢复了原貌。 爱恨皆有因 6 李志明回到了超市。 今天太忙了,还是先把手头的事情处理好。空闲的时候,他想去找找文思。从文思那里或许可以探出一点口风来。然后再决定采取什么样的方案去攻破她的那一道防线。 商场如战场。情场如战场。 他走到今天,从一个只会为别人助威呐喊小兵,变成了一个带兵打仗的将军,虽然只是带一群小兵。他知道在兵临城下的时候,需要全力以赴,浴血奋战。类似这样的事,他经历的太多了。 也还是胸有成竹的样子。一步一步,有计划,有策略,没有攻不下的城。 这一天超市里光临的顾客尤其多。生意一天天好起来了。刚好预定的一批食用油、大米、面粉、玉米粉也在今天送过来。是当地的一个供应商。 以前熊威这些粮油产品也从国内进货,当地人一看是陌生的牌子,一点也不买账。好几个货柜的食用油、面粉、大米,根本就卖不动,一直在货柜上放到了过期。李志明现在全部由当地的供应商里采购,成本不仅比过去国内采购便宜了很多,而且卖得很好。隔个半个月就要进一次货,补足空缺。 一个牌子吃惯了,就认准了这个牌子。再者,中国的食品安全也是严重的问题。 有一次,一个当地的小报社报道了一则关于中国食品的消息,图文并茂,后来才弄清楚,那张图片是网上盗来使用的。内容是说中国人养一头猪,从小猪仔到大猪,只需要三四个月,因为中国人养的猪不光光是吃猪饲料,还吃很多的激素。最后总结性地说,中国人养的猪都是“充气的猪”。虽然有一点幽默色彩在里面,但是字里行间,少不了对中国人的嘲讽。 这份报纸被中国人看到了,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很多的爱国人士提出抗议,并从网上找出了一张一模一样的图片,要求该报社向中国人进行书面道歉。 后来也不知有没有登出道歉声明。应该不了了之了吧。 李志明当时也是这一批爱国人士的其中一员。他深知,在食品安全这一方面,当地人是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中国人的。 这一家当地人的供应商只是名义上的赞比亚人,其实是印度人。很多这样的印度人,在很早的殖民时期来到了赞比亚,成为了长着印度人面孔的赞比亚人。他们似乎比中国人更能融入当地的大环境。时间久了,他们从自身认知上也完完全全成为了当地人,用手抓着西马吃,说着当地人的土语。 在这一方面,中国人是后来者。时间太短了,中国人的烙印还深深地留在他们的身上。那些东西,根深蒂固,需要很久,很久的时间才能忘却自身,成为别的什么人。而这个漫长的过程往往还充斥着冲突和矛盾。 那个送货的印度老头,一只手捋了捋雪白的胡子,另一只手递给李志明一张送货清单。都是老顾客了,那老头热情地与李志明攀谈,问他最近超市的生意好不好。 李志明接过清单仔细一看,随后高声一喊,让几个力气大一点的员工出来把车上的货品搬到里面仓库里去。他一面不紧不慢对那老头说着“生意一般,一般”,一面指挥着员工搬货。 二十分钟以后,车上的货都搬空了。工人们摇头晃脑到里面去喝水休息,力气活总是累人的。李志明拿出支票本,开了一张支票给那老头。接了支票,老头很是高兴,从小车的后备箱里提来一个盒子,里面装了一只非常精美的玻璃杯子,上面刻着他们公司的logo。 再精美的杯子,在李志明眼里都不算什么。超市里,什么杯子没有。长的、方的、短的、园的,玻璃的、陶 分卷阅读167 瓷的、复合型的,应有尽有。不过老头对李志明说的一句话,倒使李志明感到高兴。那老头说:“这是感恩客户的礼物,只有他们公司的大客户才送的。” 一个玻璃杯子有什么价值。大客户,就只送一个玻璃杯子?说出来都难有人相信。然而李志明是高兴的。他是他们的大客户。那是一种实力的象征,是对他的示好和恭敬。 一时的膨胀感,忘乎所以。 货车开出了院子,李志明还没有转身,就看见另外一辆车迎面而来。 是刘总的车! 李志明纳闷了。刘总怎么来了?也不提前打个招呼。 突击检查,防不胜防。 难道他连他都不相信了? 李志明上前迎接刘总,为他打开车门:“刘总,我还以为是哪个人开了和您一样的车。还以为是看错了。没想到真的是您。” “我今天来卢萨卡办点事,算是路过,就来看看。正好你在。我还怕你不在呢!”刘总说着,就走进超市里去了。李志明跟在后面。 李志明心想,幸好我是在的。我若是不在,还不知道你来突击检查。兴许是这段时间在卢萨卡自由惯了,没有人时时刻刻在身边盯着,也没有什么人值得他卑躬屈膝地去讨好。此刻看到了刘总,就像是妖身被打回了原型,又要点头哈腰了。他竟一时不能习惯了。 “这段时间还忙吗?”刘总坐下问道。李志明端来了一杯茶,是刘总爱喝的碧螺春。 李志明坐在刘总对面,说:“不忙不忙。我这一脱身,把那边的事都扔给您了,您一定是忙得不得了。我是分身乏术,不然真想分开了身子,一个在那边,一个在这边。” 李志明只挑一些好听的说。没有说出口的,才是他的症结所在。为了超市,把基特韦的事就此撂下,他心里是一百个,一千个不愿意。基特韦的基业,虽说是靠刘总的一手扶持,也是他一步步打下来的天下。 就这么拱手相让了?超市里,他才多大点股份!还不是刘总一人说了算的。为了刘总的产业,把自己的一部分给牺牲了。太不划算了。 心里虽然这么想着,脸上却露出了笑容,对刘总说:“超市这边的生意,比起我来之前,是好多了。” 刘总见他神色不定,忽而摇头,忽而欢笑。他抿了一口茶,欣然说道:“是的,我在你每日发来的账目上看到了。这多亏了你。我没有看错人。要不是你,这超市还不知道让熊威亏损到哪里去呢!你现在是功臣。我心里有数,只要你好好干,绝不会亏待你。” “多谢刘总的夸赞。这也是我的份内之事。在其位,谋其职。”李志明尽心尽责,对刘总忠心一片。 “你的为人,我是清楚的。你那边的事情,不用操心,我都为你处理着呢!只要这边步上了正轨,你就回去。该是你的,还是你的。只会多,不会少。” “您说的话,什么时候不算数了!我是从来都没有怀疑过的。”李志明略有迟疑。因为自己说了假话。很久没有这样面不改色地说着拍马屁的话了。说起来,没有以前那样顺溜了。李志明的自学能力很强,不管是到了哪个困境里,他总能找到出路。他继续说着:“不知刘总您是怎么安排的。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基特韦呢?” 他一心放不下的,还是刘总赠予他的那些产业。也不完全是赠予,有他的血汗在里面的。确切的说,是刘总开了一个头,后面全靠他自己拼搏成就。 “什么时候回去,还是再说吧!还是先把这里的事情理顺了,再想回去的事。”刘总说完,起身要走。 李志明还以为是那一句话惹怒了刘总,忙加以解释:“那么就听刘总的安排了!我也就是这么一说,回去了也还要仰仗刘总的帮忙。在基特韦可是刘总的天下。” “好。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我要先走了。我们保持联系吧!”刘总径直往外走去。 “难得一见,不一起吃个午饭吗?”李志明也跟了出来。 刘总一笑,进了车里:“都几点了,还吃午饭呢!要是熊威没有问起,今天我来的事,就不要刻意和他说起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李志明斜眼一看手表,已经是下午三点半了。自己都要惊住了,还没有吃午饭呢!竟然连一点饥饿的感觉都没有。他连声应和:“好的,好的。我明白的。” 抬头一看,刘总的车子已经驶出了院子了。 一定是饿过头了。还是去找点吃的吧!不要把胃给饿坏了。 到得办公室里,觉得精疲力尽,懒得去弄吃的。找来一包饼干,吃了几片,口干舌燥的吃不下,就丢开了。 这种食不下咽的感觉,以前从未有过。也不知是怎么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晚上。超市里人流渐少,他嘱咐了手下的几个工人,就一路开车到了文思的家里。 文思的五金店晚上是不开张的。这时候他已经吃好了饭,正和周新在客厅里看电视聊天。听到门外的汽车声,文思愣住了,吓得呆住了。 周新诧然一笑 分卷阅读168 ,安慰文思道:“惊慌失措的,你怎么了?” “没什么,刚好在想事来着。被那一声喇叭声惊得我都忘了刚才在想什么了。外面是谁呢?都这么晚了。”他像是受了惊吓似的,闻风丧胆。文思佯装淡然。 “我去开门。”周新说着就走出了门外。 文思依旧坐在沙发上,望着黑暗中渐渐出来一个人影。 原来是李志明。文思顿时松了一口气。 “两位都还没有睡呢!我还怕来得太晚了,你们都在休息了。”李志明笑着走进来,热情而不失客气。 “您可真是大驾光临啊!这么晚了,还跑来一趟。是不是有什么重要紧急的事情要来宣布呢!”周新端来一杯茶,试探地问着。 听了周新的话,李志明自觉形愧,一时不知怎么接下话来。嘿嘿笑了一通,沉吟了一会儿,说道:“没有重要的事。就来看看你们,串串门。” 周新一点也不相信李志明的话。看他说话闪烁其词,深夜造访,必是有什么重要的事了。 “听说最近超市的生意非常好,每天都是人满为患的。这都是李总的功劳。李总是我们的大功臣。”文思坐直了身子,笑吟吟对李志明说。 左一个李总,右一个李总,李志明还是谦卑恭敬,不敢有丝毫的怠慢之心。文思的恭维里还有别的成分。李志明心里很是清楚,文思的恭敬有礼和老杨的恭维巴结,是完全不一样的。在老杨面前,他可以放下所有戒备,让自信心放肆地膨胀起来。在文思的家里不行,他还是需要戴一个遮掩的面具。 “都是兄弟。什么总不总的,别见外了。人满为患,倒是说不上。你是从哪里打听来的?”李志明好奇地问。 “不用打听也能知道,除了我们店里的生意,那是我们最关心的事了。我们就眼巴巴地望着超市的生意能够好起来。身家性命都压在上面了。你们大老板是无所谓,这里有资产,那里有资产,这点钱也就不放在心上。我们是做小本买卖的,亏不起。”周新一个劲儿向李志明诉苦。 李志明哪里会相信这种表面的客套话,反过来说:“你们两个还说这种话,我都要打个地洞钻进去了。真是没脸见人了。你们一边经营自己的五金店,一边在超市里投资。超市是赢是亏,赢的是皮毛,亏的也是皮毛。你们店里的生意,每日流水,随随便便都是上万的。我眼红还来不及呢!” “这可把我俩夸上天了。要是我拿出证明来,每日流水上不了万的,李总,你请我们吃饭怎么样?”周新把一只脚搭在沙发沿上,笑嘻嘻说着。 “请你们吃饭有什么难的!就看你如何来证明了。”李志明有些当真了,以为周新真的要把流水账拿出来了。 吃一顿饭也不会破费什么,只是两个人较真起来,就有点脸红耳赤了。 周新放下那一只脚,还真的想去房间里把账本拿来给李志明看。李志明以为他们是在赚大钱。而周新想要借此机会告诉他,他们没多少钱,超市里投下去的钱是他们所有的积蓄了。 文思拉住了周新,把他拉回了沙发上,笑着说:“李总不过是在和我们开玩笑。何必当真呢!我们赚不赚钱,和他有什么关系,连一毛钱都不会跑到他的口袋里去。他才懒得去管我们的小店生意呢!李总,你说是不是?” 李志明笑笑不答。 周新看了看文思,似笑非笑:“谁说我当真了。我也在和李总开玩笑呢!” 三个人喝着茶,看着电视,说些客套奉承话。 李志明没有忘记来这里的目的,是为打听韩依来的。只是周新一直在边上,不好直接问。周新一看就是个脑子机灵的人,怕是话还没有说完,就给周新看出来了。加之,前几天被韩依拒绝,心里一直不是个滋味儿。现在一想到韩依,这心里就七上八下的。做足了准备,到头了还是紧张。 白天已经够累的了,说的话又七零八落的,说了半天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周新实在是打不起精神来。这会儿眼皮子都要沉下来了。 他起身来就向李志明说道:“你们慢慢聊,我困得不行了,先去睡觉了。” 李志明一听,客客气气地说:“真是不好意思,也真是太晚了,快去睡觉吧!再多聊几句,我也就回去了。” 周新走后,李志明完全没了刚才没头没尾的闲聊,他直入主题:“每次来你们店里,都看到韩依在那儿。她是你请来帮忙的吗?” “也算是,也算不是。因为没有付她工钱,她是自愿来帮忙的。” 李志明一听,傻了眼了,又说:“那她算是你的朋友了?还是说,她是你的亲戚?” 李志明一连好几个问题,还都是关于韩依的,文思就不免好奇起来了。他拿起遥控板,朝着电视一按,换了一个频道。实在是太晚了,很多的电视剧都放完了,换来换去都是没人看的冷门主持节目。 “李总怎么突然对韩小姐起了兴趣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这一问,就把李志明给为难住了。心事被人看穿,总觉得唐突,虽 分卷阅读169 说是自己先来询问对方的。 李志明嘿嘿笑了几声,想要给自己圆场:“只是随便问问。” 有谁会相信呢!大半夜的,一本正经地追问一个女人的事情。 “韩依,她……我是说韩小姐,她有对象了吗?”李志明的问题又递进了一步。 “不太清楚。我猜,应该是没有的。从未听她提起过。”文思不好说明实情,只能这样说了。 李志明感到一丝希望了,莫非他还不知道韩依对他有意思!或者,她对文思根本就没有意思,只是为了打发他,才编出来的一个谎话。 “文思,你觉得韩小姐是个什么样的人?” 文思挠挠额头,想了许久,还是想不出适当的词儿来回答。韩依是个什么样的人?这太难回答了。他甚至不敢正视这个问题。 韩依对他的好,他假装没有看到。连他自己都觉得违心。 “她是一个好姑娘。” 她是一个好姑娘。一句放到哪个语境都不会觉得牵强的话。 “李总,你是不是喜欢上韩小姐了?”文思抛出一个问题,把难题扔给了李志明。 李志明表现得已经很是明显。再要掩饰也说不过去。他咬了咬下嘴唇,一口承认了:“不瞒你说,我是有这个意思。刚有这个苗头,还不是十分地确定。文思,你可有什么好的建议要给我?毕竟,你认识韩小姐的时间,比我长的多。” “你既然来问我,我怎么也得给你说上一二了。不然这么晚了,不是让你白跑一趟了。她率真,直来直往,热情,善解人意,有恒心,是一个……是一个值得去好好对待的女人。真的,他值得有一个男人好好待她,给她一份安定的生活。” 李志明不会知道,他是带着遗憾说的这些话。他似乎是忘了韩依的过去,也许根本就不去在意。 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 谁又没有一段见不得光的过往呢? 有没有那个魄力,敢不敢为了一时一刻,全然不顾过去和将来? 敢不敢为了一个女人,去和所有人背道而驰? 敢不敢拿出所有,为一个女人,赌一场输赢? 不要说是韩依了,就算是换作欢欢,文思也不一定敢。 不计后果的付出,是不给自己留后路。 李志明没有想得那样深。他还沉浸在对韩依的幻想中。文思的话语如同是指明灯,给了他更加明确的方向。 爱恨皆有因 7 李志明忍不住嘴角微微上扬,笑容灿烂。 他还是有点不放心,依旧问着:“文思,韩小姐在你心里,既然都有这样的分量,想必,你也是对她动心的吧!” 文思身子向后一仰,头靠在沙发上,望了头顶的灯,又去看看电视。电视里一个白人记者正在采访一个当地的黑人妇女,嘴里叽里咕噜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那土语听起来真是变扭,一串串的,中间很少有间断,像是在念咒语。 尽管文思极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他还是想要向李志明申明什么。他说:“我现在的情况,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想这些事情。我对韩小姐,只有友谊。她对我,大概也是这样的吧。” 交待完了,文思心里的石头落地了。和韩依终于撇清了关系。 从今往后,他对她的歉疚可以稍微减少一点了。 他原是盼她好的。 他给不了她的幸福,希望会有别的什么人替他完成。 文思说完,只见李志明神采奕奕,越发感到高兴了。那笑容如花绽放,简直收不住。 一来,对于文思和熊威老婆欢欢的事,他是知道得一清二楚。看到文思的欲言又止,不免就有了看别人笑话的乐趣;二来,听到文思这么说了,大致可以确定他和韩依之间是不可能的。 情场上没有了威胁,他都可以预见后面的胜利了。 重整旗鼓,卷土再来。 眉毛一仰,似要飞起来,他说:“感谢兄弟的建议。等事成了以后,我一定不忘兄弟的恩情。时间也不早了,我就不打扰了。你早点休息吧。” 李志明出了院子,扬长而去。 文思关上了大门,仰头一望,只见月光皎洁如雪花飘飞。澄清而祥和的夜空,当你身处一片灯火微弱的区域,比如文思所在的位置,你就会发现,灯火暗淡了,夜空就明媚了。 国内有张扬的灯火,有不夜城,有黑白颠倒的娱乐活动,有很多迷惑人心智的人和事,这里什么也没有。 这里什么也没有,连去爱一个人的勇气都没有。 头顶的天空便是一切了。 上班累了,就休息,休息好了,继续上班,陷入了一个永无止境的循环当中。这里的生活是单调而乏味的。好不容易等来的一点怦然心动,成了生活里所有的期望和等待。文思久久站立在院子里,站在晚风习习中,思绪汹涌而来。 晚上的时间是属于他自己的。如果 分卷阅读170 对韩依只是觉得无以回报她,出于道义上的愧疚,那么对欢欢呢? 他是寂寞的。 那□□裸的夜里的寂寞和空虚,都在向他展示着他的真实的内心,他的爱,在遥远的地方。他的爱,他无法触及。他忽然想起那一次在旅馆的门后面,他们即将分离的时候,欢欢的眼泪像一粒粒珍珠,从眼眶里流出来,晶莹璀璨。 他记得她说,我舍不得你。 这一句话,无比清晰,静静地听,穿越了时间和空间,还在耳边回响。 他何尝没有不舍?只是他不能。 在这不长的一生里,他第一个爱上的女人,背叛了他。他真心想要守护的女人,中间永远隔了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 漫长的非洲漂泊之路,何时才能走到头? 满腹惆怅,孤帆连夜发,送行淡月微云。 舍不得她又如何,还是要分离。 在一场又一场的分离中,与来过自己生命里的那些人,挥手道别。 从此天涯。每个人都注定要孤独老死。 年纪也不大,怎么有种饱经风霜的感觉?满含沧桑,看透了悲欢离合。有那么一个寂寥的时候,对什么都没有期待,然后就自以为参透了人生。 谁都有这样的时刻。可是哪里能看透呢?分明还在牵肠挂肚,还在心存希望。 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 他自小就活得比别人要累。如果生活不是那么一帆风顺,还是不要去想明年的明月。 眼前就很难熬了。 他什么都没有了,至少还有回忆。在回忆里,他拥有过她。她的眼泪,是为他而流。 什么都会过去的,再恩爱的夫妻,走着,走着也就散了。相聚是短暂,分离才是永恒。 既然到最后,所有相爱的人都要面对分离,他和欢欢之间也就没有太多的遗憾了。 只要记忆足够深刻,他甚至比别人还拥有得多。 文思那边在做莫名忧伤感慨,李志明这边却是喜气洋洋,洋洋得意。想起韩依对他残忍拒绝,也变得不那么面目可憎了。反而觉得她可爱了。 率真的个性,不拖泥带水。这样的女人,追求的时候越困难,到手了就会越显出她的价值来。不像有些轻浮的女人,稍微遇到一个可口的鱼饵,就被轻易钓走了。 坚贞专一,才是最难得的。这么一想,李志明已经完全释怀了。 他思索着,什么时候再去文思的店里碰碰运气,说不定还能碰到韩依。上次被韩依直接拒绝,大概是因为太心急了,去了她的家里接她。今后一定要避免这样鲁莽的行为,再不能冒冒失失去她家里了。需要迂回前进,节奏还得放慢点。 一路上这么想着,很快就到了。进了超市,躺在那狭小的单人床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这一日下午,李志明凑巧路过,多走了几步路就来到了文思的店里。与其说是凑巧,不如说是刻意为之。这一件事,他大可以让手下的人来办,不必自己跑这一趟的。 他是算好了时间来的。在下班之前的那段时间,运气好的话,可以送她回去。如果能在店里碰到韩依的话。 还没有走到店门口,大老远的就看到大门紧闭。他疑惑了,今天怎么不开门做生意?文思和周新两个人难道还忙得顾不上这个店? 李志明见到店门紧闭,马上就开车来到了他们家里。 在院子外一按喇叭,李志明探出头来,就从外面听到铁门打开的声音了。看来都窝在家里了。他吹着口哨开着车进去了。 缓慢开车进去的时候,他转头一看,发现韩依立在门边。刚才给他开门的,正是韩依了。 他欣喜若狂,目不转睛地盯着韩依看。 生活里充满了惊喜。在最不经意的时候,竟然见到了那个最想见到的人。这是多大的意外和欢喜。 一下车,李志明就先跑到韩依的身边,说:“在这里能够遇到你,真是太好了!”他不好意思说,他三番五次跑来找文思,都是为了能见她一面。运气好的时候,就像是今天,如愿看到她了;运气不好的时候,她不在,就只能空手而回。那是最失落的时候。 韩依把铁门锁上了,转过身来,对李志明说:“好久不见。你最近还好吗?” 她在他面前,用惯了这种口吻说话,客套得像个初见面的朋友。 如果说上一次去她家里接她,还有一些克制和分寸,现在就完全随了他的心意说话。他觉得已经不需要克制了。 表白是一个分水岭。表白之前可以含蓄矜持,表白之后就要把心中的爱大胆示人。李志明本来也不是含蓄的人。他挡在了韩依前面,并不打算放她走。在这个无人的角落里,说几句贴心的话,只有他和她。 他目光炯炯有神,望着韩依,要把他的一腔热情传递给她。他说:“我不好,因为一直没有看到你。现在见到了你,我很高兴。你好吗?每天上下班,有没有不方便?” 韩依不假思索, 分卷阅读171 脱口而出:“我很好。每天上下班,都很方便的。谢谢你的关心。我们进去吧!今天的晚饭吃烧烤,屋里的人正在忙呢!” 李志明还想说些什么,见韩依绕过了他往屋里走去了,就只能跟在她的身后,走进去了。 屋里一共有四个人,文思和周新,加上两个黑人。经文思介绍才知道,这两个黑人是他们的职员,是送货的司机。经常在外面送货,平时在店里是很难看到的。 两个人一个叫Perry,一个叫Rajan。 几个人围着一张桌子,正在切肉片,穿肉片。 “什么风把李总给吹来了。真是稀客啊!”周新笑着说道。说的是反话。最近李志明来得很勤。周新这么说,不过是故意说给李志明听的。 李志明清楚周新的为人之后,也就不介意了。他走到他们身后,低着头看着桌上摆满了肉,有羊肉、牛肉、排骨、鱼肉。韩依在里边洗菜,自来水开得很急,水声四溅。 “现成的晚饭啊!而且还这么丰盛。我真是挑对了时间。周新,你们也太不够意思了。要是我不来,不是要错过这么丰盛的晚餐了吗?你们怎么也不提前给我说一声!太不够意思了。”李志明笑笑说。说完,朝韩依的方向望了一眼。 周新头也不抬,就说:“不通知都来得这么及时。要是通知的话,以后不是还要及时了。门槛都要被踩烂喽!” 周新无心之言,却是正中下怀,说得李志明一下子变了脸。主要是被韩依听到了,作为一个男人,他觉得没有面子。他冷冷地说:“这么说,你们是不欢迎我了。要是不欢迎我,我立马就走。” 那不带一点感情的冷冷的几个字,不像是在开玩笑的。 周新也就没了下文。 李志明的恼怒,也是出于他的多心。他以为周新这么说,韩依就会把他看低了。 人都是矛盾的个体。一方面李志明想要表露对韩依的一片真心,一方面,他又害怕,害怕韩依在知晓了一切后,还是对他没有丝毫回应。那将是多大的耻辱啊! 文思意识到了尴尬局面,连忙来缓和尴尬。他站了起来,用抹布擦掉了手上的细小肉沫,把李志明引到沙发上坐下,又给他倒来一杯茶。他这才开口道:“李总不仅是我们的贵客,还是我们的大功臣。周新嘴快,说话不经过大脑的。李总应该了解我们的。都是这么好的兄弟了,犯不着为了一点小事。” 李志明有了台阶,自然就下了,热情洋溢在脸上,他说:“周新这人,我还不了解?不过是说说笑笑,不会当真的。” 周新也就趁机向李志明示好:“李总果然是宰相肚里能撑船。李总能常常来看我们,是我们的荣幸。今晚不醉不归,李总你说怎么样?” “你喝多少,我就喝多少。我一定奉陪到底。” 切好了肉,洗干净了菜,Perry和Rajan在院子里生火烧炭。韩依在碳火旁用木板搭了一个临时的桌子,然后把屋里的肉和菜都端了出来。 他们三个大男人已经在旁边喝起了酒。 爱恨皆有因 8 夜幕降临,碳火越来越亮。在国内的冬天,是围炉喝酒。在非洲的夜晚,是围着碳火喝酒吃肉。只有地点和气候不同,两者都充满了温馨的氛围。 李志明这才想起来,刚才去了他们店里的事。于是就问道:“你们今天是怎么了?也不开门做生意了?” “莫非你来这里之前,去了店里了?”周新问。 “还需要问吗?不去店里看,怎么知道你们今天把店都关了!”李志明抿了一口酒,接着问,“生意也不做了,关起门来喝酒吃肉。这是什么道理?我就想不通了。” “哎,说来话长了。今天是晦气到头了。我们在这儿好吃好喝,散散头上的晦气。”文思叹了一口气,沉重地说着。 “哦?什么晦气临到你们了?”李志明放下手中的酒杯,问道。 一说到这个事儿,文思就面色凝重,情绪低落。李志明很少见到文思这样的满面愁容,看来遇到的事一定是很难摆平了。他故意引他们说下去:“我在赞比亚倒是有几个朋友,也还算是有头有脸的。你们不妨说说看,看我能帮得着不!” “我们店门前的那条马路,在马路的另一边有一家当地人开的店,卖的产品和我们店里的产品大致上一样。我们有好的进货渠道,供货价格低,自然零售价格也就低了。那当地人不知是从哪里进的货,拿货价格没有我们的好,价格就比我们高出了很多。客户自然是喜欢价廉物美的。那家店的生意不怎么样,很少有客户光临他的店。”周新抿着小酒,慢悠悠和他说着今天发生的事情。 李志明想到了那天在店门外鬼鬼祟祟窥探他们的黑人。 叫什么来着?李志明摸摸前额,一想,想起来了。那个人叫Robin。他们口里说的人,就是Robin了。 “你怎么知道他的进价就一定比你们的要高。你这么肯定,难不成是看了他的进货单了?”李志明 分卷阅读172 不以为然地说,“不是我贬低他们。当地人正儿八经去读过书的人,是很少的。教育跟不上,没什么远见,只注重眼前的。他们以为逮着几个白痴客户,卖个好价钱,就是赚钱了。薄利多销,才是赚钱的门道。他们是不会懂的。” “这可是Perry听来的。Perry,你是今天的英雄。你最有发言权。”周新举起酒杯,与Perry碰杯,一饮而尽。 李志明转过头去,想必Perry就是眼前这个黑人了。他一来就觉得奇怪,怎么有两个黑人在场。这样的场合,他们按理说是不会邀请当地人的。李志明细眼一瞧,Perry长得相貌堂堂,旁边的应该就是Rajan了。Perry额头上的伤口还在流血,暗红的鲜血淌在黝黑的皮肤上,不仔细看就绝对看不出来。 “Perry,可以和我说说你的英雄事迹吗?”李志明一直追问下去。他确实很想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Robin是个小人,他暗地里想挖走我们的顾客。这样的小人,我就想好好教训他一顿。我可不怕他。虽然我没有他有钱,那又如何?打起架来,他照样打不过我。今天就算Rajan不来帮我,我也可以把他打趴下。以后我见他一次,就打一次。”Perry很有英雄的气概。尤其是说话的时候,比起打架的时候还要英勇雄武。他的英语很不标准。很多单词都来源于他的方言。这并不阻碍他们的理解。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在两位老板面前表现他的忠肝义胆。 李志明一听到Robin的名字,证实了心中猜想。 “Perry,你就简单说说Robin干了什么好事。”周新看Perry话题跑得有点远了,赶忙给他引了话锋。 香味飘来,韩依端来一盘烤好的羊肉,撒上孜然粉,辣椒粉。风一吹,碳火明明灭灭。“赶快吃肉。压压惊。我们应该感谢那个Robin,没有他,我们这时候还在店里忙着呢!哪里会有闲情逸致在这儿烤肉喝酒。”韩依已经是满头大汗,几缕鬓发被汗液黏在了眉前。 李志明接过韩依递过来的几盘肉和蔬菜,目光不由地从蔬菜和肉上跳了过去,落在了韩依的脸颊上,然后就很难移开到别处。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满脸汗水的韩依。 “我很早就注意到他了。他就蹲在那根柱子后面。只要有客户想去我们店里买东西,他就拦住客户,和那些客户说他的价格比我们的要低。好多客户被他拉走了,去他那里买了。我实在是看不过去了,就把他揪了出来。”Perry做回忆状,缓缓道来。 “他果真给了客户更低的价格?”李志明望着Perry,问道。 “是的。他故意要和我们作对。他的价格全部都比我们的价格便宜几卡瓦查,几十卡瓦查,不论是什么商品。”Perry回说。 李志明笑着说:”我就说当地人鼠目寸光。说得一点也没错。他想用低价搞垮你们。”这句话李志明换了中文来说,对着Perry一笑,说道:“Robin这样做,可真是太傻了!拼财力,他怎么拼得过你们呢!” 说起Robin的名字,李志明很顺口就说出来了。说得好像他和Robin很熟似的。李志明吃了一块肉,顿了一会儿,故作气愤,批评起了Robin:“这种黑人,心术不正。后面一定要小心处理。有些当地人,做事不计后果。他们豁得出去。我们一定要以智取胜。” “Robin是坚持不了多久的。他的进价那么高。只要卖出一样产品,他都在亏钱。” “Perry,你是怎么知道Robin店里的产品进价很高。”李志明问。 “打架的时候,他亲口说的。他被我打趴下了,嘴里还在不断地说,一个螺帽,成本都要用6卡瓦查,你们只卖7卡瓦查,加上运输费、店面的租金,一点利润都没有了。” “我们从国内进货,人民币换算成卡瓦查,算下来,3卡瓦查都不到。他以为我们故意和他作对,低于成本价出售。他呢,报复心强,想要以牙还牙,卖得比我们的价格还要便宜。简直是蠢到家了!”周新补充了一句,“Robin今天被打,应该不会这么容易就了事的。往后,还不知道他会怎么想法子整我们呢!” “你也别尽往坏处想。我们只要本本分分做生意,不去做那些违法乱纪的事,Robin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的。赞比亚,到底是一个法制国家。”韩依低头翻着肉片,嘴里念念有词。 “Perry,你和Robin是谁先动手的?”李志明接着问。 文思忍不住插了进来,没好气地说:“得了。都过去了,别往下问了。我们就想好好吃一顿,散散今天的晦气。管他三七二十一,今天晚上,我们要大口吃菜,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来,我们干一杯。” “文思说得好。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能影响我们的食欲。你们看在我被碳火熏得满头大汗的份上,一定要把盘子上的肉全部都消灭掉。屋里还有好几盘牛肉羊肉,我还没有端出来呢!”韩依用手背擦去了额头的汗珠,转头看了文思一眼,眼里带笑。b 分卷阅读173 r   李志明加肉的时候看到了,筷子缩了回来,夹住几片生菜往嘴里送,只当做没有看到。 说话的时候,夜色忽地就黑了下来,猝不及防。 这一刻的热闹场面和那晚文思独自一人站在院子里感慨万千,着实相反。 “古代的诗人里,我最喜欢的,就是李白。”文思双手一拍,情绪高昂,“你们知道是为什么吗?” “因为他喜欢喝酒。”韩依随意地回答。 “为何这么说?你说的也对,也不对。”文思一声大笑。 李志明抢在了韩依前面回答:“你刚喝了一口酒,就说喜欢李白。定是因为李白喜欢喝酒的缘故了。不过,李白到底是不是喜欢喝酒,我就不清楚了。我没读过多少书,我可没有文思你博学多才。” 韩依去屋里把那几盘肉端了出来,又加了些碳火。新的碳火一加,有些没有燃尽,直冒青烟。随着风向,那些青烟全被刮到了李志明这边,把他熏得快要流眼泪了。实在没法,才挪了座位,笑说:“今天这风也知道我是不速之客,尽往我这儿刮了。” 周新也笑了:“风是不认人的。它喜欢往哪儿刮,就往哪儿刮。你可不要错怪了无辜的人。”说完,呵呵地笑将起来。 “文思,你话只说了一半呢!然后呢?”韩依提醒文思。 “对了。我都说到哪里了?被你们一打断,就忘了说到哪儿了。” “你说,你喜欢李白,因为李白喜欢喝酒。”周新接了话说。斜着眼望了文思,偷偷笑了起来。 “穷愁千万端,美酒三百杯。愁多酒虽少,酒倾愁不来。你们说,这两句,好在了哪里?”文思朗诵着李白的诗句,月光下,美酒旁,诗意盎然。 “什么愁不愁的,听不懂,没法欣赏。”周新顾自喝酒,嘴里嘟囔着,“大伙儿瞧,文思不去当一个语文老师,真是可惜了。” Perry和Rajan压根儿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一个劲儿地吃着肉,喝着酒,坐倒在了地上。难得有这样丰盛的晚餐,非得饱餐一顿不可。他俩对于他们在说些什么,也就不感兴趣了。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吃上。就像是两个胃口极好的人,难得去吃一次自助餐,非得吃得弯下腰不可。 “你是嫌酒不够吗?还愁多酒少。不够了,我进去再拿几瓶出来。”韩依有意调侃。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如雪。还有这几句,写得真真是好。学了这么多年的英文,最最亲切的,还是我们的汉语。一个个方块字,一个字是一个体系,自成方圆。也不沾亲带故,也不拖泥带水,规规矩矩的,无牵无挂。把一个个不太相干的汉字,连起来,读一读,也有不少的韵味。声调的起起落落,多姿多彩,像一首歌。英文里,就少了这样的道理和智慧。”文思一手拿着酒杯,一边自言自语。 正是把酒言欢。欢是纵情欢乐的欢,悲欢离合的欢,寻欢作乐的欢。 还有他心里的欢欢。 永远的,挥之不去的欢欢。 酒劲上来,文思亦觉飘飘然,若有所失,若有所思。他口里低低地念着:“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李志明受不了文思卖弄诗词的那一套,又不好直说,只是说:“有些人喝醉了喜欢唱歌,有些人喝醉了喜欢哭。喝醉了酒的人,喜欢吟诗,我还是生平第一次遇到。我们这里出了个大诗人了。文思,你的名字就像是你的人。温和,秀气,温文尔雅,文质彬彬。要怎么说呢?我打个比方。” 李志明四周一看,立马想出了一个自认为很恰当的说辞:“就像是一杯温吞吞的水,不烫也不冷。很多女人就喜欢这样的男人。” 韩依在边上听着他们的谈话,不由地也觉着有几分道理的。有些男人是一杯带冰的饮料,虽然刺激,但是伤身;有些男人是一杯滚烫的热饮,虽然温暖,难免烫伤。她宁可选择一杯温吞吞的水,温温的,带一些闲情,闲云野鹤,无拘无束。 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会有安全感,会有一种细水流长的感觉。还会让你有一种错觉,仿佛可以走到天长地久。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都知道天会荒,地会老,所以每个人都期盼天长地久。 永远也无法拥有的事物,才会让我们如此这般,孜孜以求,夜夜企盼。 “我要是女人,我绝不会喜欢他这样的。多没意思啊!”周新的声音突然响起,有几分的醉意。 Perry和Rajan已经喝得酩酊大醉,在那一处黑暗里窃窃私语。他们也有他们的悄悄话,欲说还休。 文思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双手背后支在地上,仰头望着夜空,似在自语:“李总,你是在夸我,还是在讽刺我?男人像水。那女人像什么?” 李志明也从椅子上滑下去,坐到地上,和文思背靠背,说:“当然是夸你。羡慕还来不及呢!” “羡慕。羡慕……羡 分卷阅读174 慕?哈哈哈!”文思大笑。月色惨白,那笑声是凄凉的,无奈的。他以为他是最倒霉的人了,居然还有人羡慕他。多么滑稽! “呀,都十二点了。太晚了,我要回去了。”韩依看着他们一个个醉倒,酒意正酣,而自己成了最清醒的那个。 文思斜着眼睛,仰头望着韩依,说:“你今天就不要回去了。太晚了,你现在也叫不到车的。我们都喝醉了,也不能送你。” 韩依双手抱在胸前,略一思索,想想也是。在这儿暂住一晚,也没有什么不可。 韩依正要回答文思,李志明却提前开口了,他说:“对啊,现在回去太危险了。在这儿住一晚吧。我也喝多了,看来也回不去了。我们俩都别走了,明天早上再走吧!明天早上,我酒也醒了,再送你回去。明天你就不要去店里了,回家好好休息一天。” 爱恨皆有因 9 李志明一番好意。想不到韩依听了脸色顿时一变,有了新的想法。她倚在椅子背上,一只手插在腰上,说:“我想我还是要回去的。你们一帮大爷们,我一个女人,和你们住在一个屋子里,像什么样!” 文思还以为韩依是在和他唱对头戏,一听她的话就有点恼了,反驳道:“你现在要回去。我们如何能送你回去?怎么像个小孩子,做事随着自己的性子来。” 韩依本来只是防着李志明,觉得李志明留她住下来,是不怀好意。加上李志明又说,等他明天酒醒了要送她回去,一想到和李志明单独相处,她心里就更不是滋味了。现在倒好,文思无来由地将她劈头盖脸地一顿批评,她就越发觉着委屈。 她狠狠瞪了一眼文思,一气之下,撅着嘴说:“那我不管!反正我就是要回去。” 说她像小孩子,她就真的使出了小孩子的脾气了。 周新看韩依在撒娇似的给文思使性子,不由地想笑。他一拍文思的肩膀,在他耳边窃笑道:“兄弟,韩姐帮了我们这么多的忙。人家现在这么小的一个请求,你总不能不管人家吧!怎么也说不过去的。”周新说着,就把拇指往小指上一指,凑到文思面前。 李志明或许是喝了不少的酒,听着他们一来一往的对话,却还不知道韩依的矛盾之处原来是在他的身上。他还当起了好人来劝解文思:“她要回去,你就让她回去吧!实在不行,我送她回去。有我在,你别担心。” 李志明和文思说着,又走到韩依边上,一只手也搭在韩依靠着的椅子背上。再走近一步,就可以环抱住韩依了。李志明刹那间有一种冲动。 最后还是被克制住了。他突然有了一个想法,绝妙的想法。 身心为之颤抖。 他想,还是让韩依回去的好。最好是用他的车去送。夜路漫漫,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都可以发生。就这么办了。 “你开出这个门,连东南西北都要分不清了。你还记不记得,今晚你喝了几杯酒了?两瓶多了!你喝得比我,比周新都要多,我去,周新去,都轮不到你去。”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 为什么说,都轮不到他去?难道文思是说,他李志明配不上韩依? 岂有此理!想他李志明兢兢业业半辈子,一刻也不敢停下脚步,向前冲,勇往直前,就是怕有朝一日会落在人后。 文思这一句话,着实令他不高兴。但是一想到即将可能会发生的好事,也就乐意吃上这眼前的亏了。他耐心地劝说文思:“你说我开不了车,你和周新还不是半斤八两,都喝多了。我们谁也别冒这个风险了。照我说,还是请一个司机吧!” “这么晚了,哪里去找……”文思刚说到这儿,就又被李志明的话给打断了。他蹲下来,将胳膊支在Perry的肩膀上,问道:“你附近一定有认识会开车的朋友,打个电话叫他过来。开一趟车,小费100卡瓦查。能不能找到?” Perry和Rajan面面相觑,还没怎么明白其中的意思。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等到他们明白过来了,顿时就有了主意。Rajan从裤兜里拿出他的老式的诺基亚手机,翻动里面的联系人,然后拨通了电话。 叽里咕噜说了一通。电话里笑声不断,李志明由此判断他们找到了合适的司机了。心里的一颗石头落了地。李志明一高兴,又是一杯酒下肚。 开一趟车就赚到了100卡瓦查,多么简单的差事!好多人一天辛苦下来,也未必能赚100卡瓦查。遇上了这样好的差事,就算是在睡梦中,也要醒来跑这一趟的。 果不其然,门外一个司机在敲门了。 韩依上了车,上的是文思的车。李志明方才殷勤地把车钥匙递给了韩依的。可是她没有领他的情。 他看出了她的不情愿。 她不情愿。那又如何!只要他还是爱慕她,渴慕她,她做什么,都是可以被原谅的。在这个节骨眼上,他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愿去计较,什么都可以去接受和被原谅。 他只要她的爱。 文思还是不放心,把Pe 分卷阅读175 rry和Rajan叫到一边,问了很久的话。在确认这个黑人就住在隔壁院子里之后,文思才开门放车子出去。车子经过大门的时候,文思还是耐心嘱咐:“开得慢一点,把她安全送到家了,再把车子开回来。我们是邻居,我是绝对相信你的。” 在文思和那黑人司机说话的时候,车子停住不动,李志明趁机就坐进了车里。坐在后面一排,就在韩依的边上。李志明突如其来地闯进去,韩依倒是吃了一惊。 李志明探出头来,对着外面的文思说:“请不要把你的信任随随便便交给任何一个人,不管是中国人,还是赞比亚人。没有一个人是完全值得相信的。还是我跟去一趟吧!万一那黑人起了歹心,韩小姐等于是羊入虎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你放心得下,我可放心不下。” 文思早已看出了李志明的别有用心,也就没有多加阻拦。让一个不熟识的黑人半夜三更送韩依回家,他也并不是完全放心。 在非洲国家,治安一直都是老百姓最大的担忧。有李志明做护卫保镖,他也就少担一点责任了。 不管是从哪个方面来看,李志明都算得上是中上等的人了。如果有一个人可以好好陪伴在韩依身旁,好好照顾她,那也是他所希望的。 他是盼她好的。 虽然他无法回应,她的一片深情。他希望她好好过日子,即便他会因此而失去她,失去一个好的帮手,一个免费的劳动力了。 车子的尾灯越来越小,变成了一点闪动着的红色火苗。文思关上了院子的大门,走过来,发现Perry和Rajan已经仰面朝天,呼呼大睡了。 以天为盖,以地为席。他们才不管地上有没有蛇虫鼠蚁,困了就睡下。大地的温暖足以留给他们一个香甜的梦。 文思也是困极了,躺在一处有草的地方就睡下了。眯缝着眼睛,还有一丝丝红色光芒,散发着幽暗的星火。是没有燃尽的碳火。 夜色清明,做一个梦吧! 这边是安静的夜,那边是炽热的情。 李志明想要有所表示,在这两个人的世界里。不,还有一个人,在前面开车,但是可以忽略不计。 “韩依,有没有人和你说过,你的侧脸真的很美?”李志明目不转睛地盯着韩依的侧脸看。燃烧着的热情,通过眼神,释放着爱的光亮。她就在他的眼前,触手可得。她再也逃不掉了。 李志明按耐不住内心里的激动和狂欢。 韩依别过头去,冷冷地说了一声:“你喝多了。” 今天喝多了吗?不,没有。 他这时候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他一点也不感到糊涂,犹豫,踌躇。他比任何时候都要清楚此时此刻的欲望和企盼,情爱和占有。他想要她,毫不含糊,明明白白。 酒是个好东西,可以帮助你排除一切的障碍和迷惑,看到最真实、最迫切的欲望,看到真实的生命的内里。 “嗨,能不能来一点音乐?”李志明拍拍司机的后背,示意他把车里的音乐打开。为了证明他是清醒的,为了把每一个字都说清楚,他说话的速度很慢,咬字清晰。正因为如此,才显得他醉态百出。 这时候的确需要一点音乐。音乐使人心情放松,充满情调。 “我是喝了不少的酒,但是我很清醒。我和你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经过慎重考虑的。韩依,我还是放不下你,尽管你已经拒绝过我了。我真的很爱你。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带给我这么强烈的感觉。你是第一个。也会是最后一个的,只要你答应我,接受我。” 李志明情意绵绵,满含风情。韩依从他开始说第一个字起,就感到了浑身不自在。她恨不得车子开到最快的速度,早早到了家,好结束这种磨人的对话。她望着窗外,没有任何的反应。车窗外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但不妨害她一直保持这个姿势,望着一团漆黑,仿佛外面有无边无际的好看的风景。 “韩依,我是真心的。如果你的犹豫是因为怀疑我的真心,我可以证明给你看。你说,你想要什么,只要是我有的,什么都可以给你。”李志明已经被自己的深情感动得一塌糊涂,每一个字里都寄托了无限的爱和情意。 这是一个很尴尬的局面。台上的演员已经被自己的台词和演技深深感动,并且身心都陶醉在其中。台下的观众却在高喊着,一点也不好看,看不懂。 韩依往边上挪了一挪,尽可能离他远一点,再远一点。车子里就这么大,挪到边边上,还是可以触手可及。李志明握住了韩依那一只放在膝盖上的手,紧紧握住。 韩依抽开她的手,推开他的手,用防备的眼神望向他。黑暗里,看不清那眼神里装的是什么。他只看到,她终于转过来,望着他了。 她的注视,便是安慰。 在黑暗中,寂静无声的对视中,激情再次被点燃。他两只手握住她的肩头,脑袋向她靠拢过去,嗅着她的气息。近一点,又近一点,直到吻住了她的嘴唇。他全然不顾前面的黑人司机,尽情陶醉。 韩依在最开 分卷阅读176 始的那一刻,被他的举动所惊吓,愣在那里,一时没了反应。深切而缠绵的吻,向她袭来,将她包围。等到反应过来,李志明已经将她拥入怀里。 她开始反抗,像一只受惊的小鸟,乱飞乱跳,拍打着翅膀。连羽毛都落了一地,还是没有逃出李志明的怀抱。抱的那样紧,她是他的猎物,手到擒来。 无奈之下,韩依使出了浑身解数,推不开他,就用牙齿咬他。咬住他的嘴唇,使劲,再使劲。他大叫一声,捂住嘴唇。从他的指缝里,她看到了血迹。咬出血了。 这是第二次用唇齿咬住男人。第一次是咬住了男人的耳朵,第二次咬住了男人的嘴唇。两次都是为了自保。 都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总是被这些恶俗的男人缠上,是不是她自身也是一个恶俗的女人? 为什么,她还是摆脱不了过去的阴影? 为什么,在别人眼里,她就只能是一个下贱的女人? 除此之外,能不能也博得一丝尊重? 是不是太用力了?她惊慌失措,无计可施。 他终于知难而退了,坐到了边上,与韩依隔开了距离。中间可以坐一个人了。她不敢直视,他的一双狰狞的眼睛,虎视眈眈地望着她。 “你这个女人,心肠真狠!”李志明这下子才真正有点清醒了。原来刚才一直都在醉梦里。 梦醒了,看韩依的眼神也就不再温柔。 韩依心下胆怯,表面上却丝毫没有怯场,虽然是装出来的。她想,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了,那就一不做二不休,让他彻底断了这个念头。深呼吸,不假思索地说:“李先生,你为什么这样不识趣?难道我对你说得还不够清楚吗?你这样死缠烂打,真叫我看不起你!男人都是有脸面的。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的男人,不要脸面的。” 说出这种伤人的话,她还以为会很难,没想到这样轻易就把话说完了。心里真叫痛快,还有一点忘乎所以。云里雾里的感觉。在拒绝他的时候,她总算觉得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别人所无可替代的。女人喜欢沉浸在这样的感觉里,飘飘然。 她还有话要说,不给他还口的余地。她冲着前面的司机大喊:“停车,司机,请停车!我自己回去,我自己走回去。我要下车!” 车子慢慢停下来,她受了万般委屈,逃也似的要下车去。 这一次说得比上一次更清楚,更明白不过了。她再一次拒绝他,无情地,还骂他不要脸面。 哪个男人不要脸面呢? 过了这许久,李志明才算是醒过来,从愤怒中醒过来,从醉酒中醒过来,从噩梦中醒过来,从他不切实际的幻想中醒过来。那一刻,他感到内心疼痛无比。 疼痛使人清醒。 他忘了嘴唇上的痛。那一点痛,根本就不算什么。 他想要说点什么。可是他什么也说不出口,只是怔怔地望着韩依。眼看着她就要下车了。外面是一片漆黑的无人区。她一个姑娘家在这儿下车,太危险了。他横加阻拦,握住韩依的手,不容她有丝毫的反抗,坚定地说:“你不能下车,这里太危险了。既然你那么讨厌我,不想看到我,那我下车。我下车去!” 李志明打开车门,从另一边就下去了。下了车,在关门以先,还不忘嘱咐司机:“一定要送她到家里!送到以后再来接我。” 就这样,李志明在半路上提前下了车。 为什么在最后的关头,他还在为她设想安危?他在她的眼里,只不过是一个恬不知耻,不要脸面,没有风度的龌龊男人。 他第一次那么瞧不起自己。连同刚才那样深情的吻,现在看来,都是耻辱。 夜间的风,是冷的。 酒也醒了,梦也醒了。他低着头沿着马路边走着。 赞比亚的电力设施真是差极了,这么宽敞的马路上竟然没有安装路灯。只有星星散发着微弱的光芒。一直往前走,前方是没有光的所在。迎面吹来的风,是冷的。穿了一件短袖,身上的汗毛竖起。他紧抱着双臂,还是向前走。 车子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多久才会回来接他? 十分钟?半个小时?一个小时? 都有可能。时间的脚步可快可慢,他不好说。 他为什么要往前走?他不是应该掉转头往回走吗?车子是朝反方向往回开的。他理应往回走,车子追上他总是容易的。 他于是掉转了头,往回走。走了有十来步,就远远地看到了车子照射来的灯光,从身后传来。他伫立在原地,等车子停下来,就上了车。 车里真温暖。他坐到了原来的位置上,习惯性地看了一眼旁边的位置。那是韩依刚才坐过的地方,她不在了。 她以后永远都不可能,再与他并排坐在同一辆车里了。这个女人,他永远也不可能得到她,尽管他已经使出了浑身解数。 得不到的,怎么也得不到的。一种彻彻底底的无力感充斥着他的五脏六腑。 他把窗户打开,任由凉风席卷而来,吹乱他的发,吹 分卷阅读177 乱他的目光,吹乱他的七情六欲。 风里透露着寒意。 他忽然想到,韩依和寒意,读起来音是如此的相似。 名字都起得这样冷。难怪是一个叫人心寒的女人了。 司机把李志明送到了超市里,就回去了。李志明的车子还停在文思的院子里。他也懒得去想这些了,整个人就像是丧家之犬,趴在小床上。什么时候睡去了也不知道。 爱恨皆有因 10 第二天,太阳已经爬上了树梢。路边已经随处可见头顶着重物的女人,手里牵着孩子。这是很常见的画面。勤劳而朴实的女人,总是走在时光的最前头。她们最早起来,包揽下家里所有的重活杂活,经营着一个个属于自己的家园。在她们的领地里,她们是最光鲜的,也是最落魄的。她们是一个个家庭的灵魂。 周新从屋里走出来,伸了一个懒腰。定睛一看,地上还躺着一个人。他走过去,在那个人的脚上,踢了几下,若无其事地说:“我说兄弟,你昨晚上不会是睡地上了吧?真是服了你了!” 周新昨夜睡了一个好觉,这会儿精神抖擞。文思已经醒了,仍躺在地上不起来。 他睁着双眼,心想,以天为盖地为庐,那纯粹是诗人想象中的事。这一晚上的,他根本都没有睡好。地面是硬邦邦的。夜空迷离,混沌的感觉,也不觉得唯美了。凉风阵阵,只觉得冷。 周新弯腰蹲下来,喊道:“起来啦,起来啦!懒猪就是懒猪,睡在地上也能睡得这么香。你可真是牛人一个啊!” 有人在外面敲门。 周新懒洋洋走过去,打开一看,是韩依。周新打趣地说:“这么早就来报到了。韩姐,你这工作态度不是一般的好!我们都要向你学习。” 韩依天天围着他们转,帮他们干家务,帮他们打理店里的生意,一切的一切,莫不是为了文思。周新像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一个电灯泡,虽然是多余的,却把他们的关系照得一清二楚。作为一个局外人,还是他们最亲近的一个朋友,周新是韩依向文思一步一步走来的见证者。 一开始,周新还会在文思面前说韩依的种种不是。到了后来,见证了韩依默默无闻的付出与善意,他竟然对韩依有了一种不可言状的敬意。 这漫长、看不到头的坚持,又有几个女人可以做到? 韩依的辛苦付出,到底是见效了。文思那边还没有见效,然而在周新这里见效了。韩依从前在周新眼里,是一个坏女人。对于坏女人,好男人是应该见而远之。是见而远之,不是敬而远之。 好男人只会看不起坏女人。 坏男人才会挑逗坏女人。坏男人挑逗坏女人,不是因为坏男人喜欢坏女人,而是因为好女人是不轻易理睬他们的。 由一个坏女人,变成一个别人眼里的好女人,韩依着实费了一番的辛苦。 韩依走进来,周新在后面关上了门,仍旧说着:“韩姐,我是和你开玩笑来着的。你可千万不要生气呀!” “我生你什么气?你不就是笑我别有居心嘛!你笑就是了,我一点不生气。”韩依从从容容地说,头也不朝周新看一下。她的目光扫向了别处。那是李志明的车子,还停在院子的角落里,和昨天一模一样,没有挪动过。昨晚的李志明是热情地,火一样的热情。 今天呢?他还好吗? 他今天总是还要再来一趟的,把他的车子开走。见了他,就再也没有别的话可说了。一场略微有点刺激的游戏匆匆结束了,她还来不及回味,就匆匆将他忘却。 从此不要再提起。 生命那么有限,感情不可浪费。 韩依从李志明的汽车边走过,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她只记得,昨晚的她对他说了最为绝情的话。 文思起身坐了起来,一只手撑在地上,睡眼朦胧地望着韩依。如梦初醒,看着韩依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大清早的,韩依今天来得可真早啊! “你这是怎么了,坐在地上?”韩依问。 周新帮文思回答了:“哪里是坐在地上!分明是在地上睡了一晚。别提有多舒服了。是吧,文思老兄!” “地上潮气这么重。你要糟蹋你的身体,也不要用这种方式。怎么像个孩子一样!”责骂里满是对文思的关心。周新听不下去了,摇摇头,走进屋里去了。 文思一边站起来,一边说着:”我皮糙肉厚的,睡在哪里都一样的。” 韩依忽然问道:”文思,问你一个问题。李志明,你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文思怔在那儿,看了韩依一眼,又望向韩依身后的蔓延在天际的朝霞,层层叠叠,五彩斑斓。多美的朝霞啊! 韩依突然问起了李志明。 想来,是那天李志明听了他的建议了。昨晚,李志明那么殷勤地送韩依回家去。一路上,两人坐在一块儿,一定是袒露了心扉,确定了两人之间的好感。 假使他们两个人可以在一起,也是好事一桩。何不说点 分卷阅读178 好听的话呢! “李志明他,他……他对你……”文思卡住了。语言被凝固了。断掉了,一句话连不起来。他如何才能形容出李志明的好呢! 那是一个多么聪明的商人!可是聪明就等于好吗?好就等于可以托付终身吗? 显然不是这样的。 迟疑了很久,文思才说出:“李志明,他对你,是有几分好感的。” 文思终究还是选择了忠于自己的内心。他对李志明并没有太多的好感。或许,在潜意识里,他也不认同李志明和韩依在一起会幸福。 韩依可没有文思的踌躇犹疑,她单刀直入地说:“不管他对我有没有好感。我对他,是没有一点好感的。他是个顶聪明的人。在感情里,太聪明的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韩依背对着文思,面向那映红了天际的朝霞,红彤彤,软绵绵,然后意味深长地叹了一口气,缓缓地说:“在感情里,还是糊涂一点的好。” 在感情里,还是糊涂一点的好。 她要是连这一点都看不破,如何能坚持到今天?原来她看得比文思还要清楚,因为她就是那个顶糊涂的人。 等到他们走到屋里,周新已经把稀饭煮好了。榨菜配稀饭,简单的早餐。三碗白稀饭盛好了,摆在桌上。 文思端起碗喝了一口,随口一说:“这稀饭也太稀了,不用筷子,就能喝完。过不多时,就要饿了。这个早餐吃了,最多只能熬一个小时。” 周新很不屑地瞟了文思一眼,答道:“有的吃就算不错的了。两碗饭的量,被我煮成了三碗饭,还能稠么?” 三人吃了早饭就准备出发去店里。 周新坐在车里等他们两人。文思收拾了碗筷,锁上了门,往车子那边走去。韩依紧随身后。那么短的一截子路,两人一前一后走着。文思心里好像有一件事还没有放下,微微斜了头,对韩依说:“你是对李志明没有一点感情的。何苦还来问我李志明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韩依想到文思还没有正面回答她这个问题呢!他不回答,可见心里是没有确切的答案。可是他还来反问她,说明他是在意她心里的答案的。 韩依暗自欢喜。 她加快了脚步,靠文思又近了一点。她充满温柔地说:“我是早就有答案的了。问你,只是想要证实,你我的想法是不是一致。你说来说去,都没有正面回答我。我看得出来,你是比我还没答案的。” 韩依无从知晓,文思的犹豫彷徨,只是因为他充满了一番好意,想把她推到李志明的身边去。 “这原是你们两人之间的事。”文思一味推脱。 韩依嘟着嘴:“什么时候会变成,我们两人之间的事呢?” 她又加快了脚步,和文思肩并着肩走着。她固执地问:“什么时候?我究竟要等到什么时候!” 进了车里,对话无疾而终。 文思坐在驾驶位上,韩依坐在他的旁边。开到门口的时候,坐在后排的周新很自觉地下车来开门。 院子里又变得静悄悄的了,没有一丝响声。昨日的热闹场景,像虚化的背影,像是还存在着,又像是不在了。 周新关上了院子的大门,回到车里。这时候才想起Perry和Rajan两人,便问文思他们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文思居然也说不出他们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了。 “我记得我走的时候,他们是还在的。送我回家的那个黑人司机就是Perry领到我的面前的。我和李志明都走了,他们都还没走呢!你们一喝酒,是什么都记不得了。万一那两人要有个坏心眼,你们真是防不胜防的。”韩依批评他们道。 “可不是。我后来进屋睡觉去了,文思是直接躺在地上睡了。幸好家里没有什么现金,不然他们起了歹心,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人心是经不住考验的。千万不要用金钱去考验一个贫穷的人,不要拿食物去考验一个饿死鬼。”周新补充道。 “没你们说得那样玄乎!Perry和Rajan跟了我们这么久了,品行还是可以的。你们若是人人都防着,是不是还得防着我呢!有一天,也许我会把钱财席卷一空,然后拍拍屁股走人。”文思虽然嘴里这么说着,心里还是认同韩依和周新的谨慎。 “你说的也有道理。和Robin比起来,Perry和Rajan就是我们自家人了。”周新说道。 “一说起那个Robin,真叫人头疼。为什么非要和我们过不去呢?”韩依皱着眉头,一脸的苦相。 文思也很苦闷,被当地人盯上了,后面的麻烦是少不了的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能如此了。 “周新,你这个急性子就是容易冲动。要改一改了。我们要尽量避免和Robin起正面的冲突。这对我们来说,是没有一点好处的。哪天Robin想要来惹是生非,我们最重要的事情,是收集证据。不是反抗,或者是对抗,是收集证据。周新,你千万要记住。”文思像个唠叨的老太太,一连叮嘱了周新好几遍。 分卷阅读179 “知道了,知道了。”周新应付着答道。 爱恨皆有因 11 院子里李志明的车子还没有取走。都三天了。 在这三天里,李志明尽量避免外出,避免使用到车子。文思打来电话,问他怎么连车子都不要了,他笑笑说,太忙了,都忘记车子停在他们家了。 李志明只要全神贯注地说一件事,就把那一件事当做是真的来讲的。他自己首先相信了,然后再去努力说服别人。文思没有理由不去相信李志明的话。他也笑着说,车子里要是藏了美金,看你还会不会健忘! 他也以为他只是忘了。 实际上,他不但没有忘,每天都在思索着要怎么样神不知鬼不觉就把车子给取回来。他害怕面对文思,更害怕遇到韩依。 想起那天去找文思询问韩依的事,他肠子都要悔青了。现在好了,韩依拒绝他,文思嘲笑他。 想到韩依,心还是会痛。那种彻底的决裂,不留余地的拒绝,他真的是无法面对。或许,还需要一段时间来好好调整。无论如何,当务之急,需要去把车子取回来。 这一步,他逼着自己跨过去。 那一天傍晚,他怀着侥幸的心理,叫了一辆出租车来到了文思家里。周新还没有回来,只有文思一个人在做饭。文思留他吃饭,他想都不想,一口拒绝。 “你跑什么,来都来了,进屋里坐坐!周新和韩依一会儿就到了,我们四个人吃完了饭刚好凑齐了一桌麻将。三缺一,就差你一个人了。”文思在大门口拦住了李志明的车子。 听到韩依的名字,李志明迟疑了几秒,然后又惊觉过来,脸色凝重,说:“不了,我还有事要忙!你们玩吧!” 说话的时候,他是低着头的。低着头,为使文思看不清他脸上神色的变化。 在文思面前,他再也抬不起头了。 车子开出了院子,飞快地,负气似的。 文思还站在原地,百思不得其解。他是有意要当月老,可惜李志明不领他的情。哪有什么三缺一!不过是想给李志明一个恰当的说辞,留下来。 车子从路口拐了进来,开进了一条小道。 这是通向老杨家的小道。 这时候就回去,面对冷冰冰的墙壁,这漫长的一夜要怎么过?为使自己从那个磨人的失恋的苦海中逃离出来,李志明决定去老杨家坐坐。热情的老杨会接待他,还会尽情向他吐苦水。那老杨的苦,才是真的苦,关乎生计的。这么一比较,他的这点事儿,就算不得什么了。 现今,他最需要的就是这么一处地方。 一会儿车子已经开到大门外了,按喇叭,望着那扇高高耸立的铁门。是小艾来开的门,穿着粉红色的睡裙,裙摆上是一圈波浪花边。这样的打扮显得更加俏皮年轻了。本来就够年轻的了。 和老杨站在一起,怎么看,都像是父女了。见到小艾的第一面,李志明就潜意识里觉得小艾是老杨的女儿。到了现在,他还是这样觉得,全然不顾摆在眼前的事实。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固执。 “老杨不在家吗?”李志明深怕老杨不在家。那么他也得掉转车头回去了。他和小艾,是无话可说的。 “他在。李先生请进去坐坐。好久没有见到李先生了。”小艾一只手搭在锁面上,对着窗口,对李志明很是温柔地说。 那样娇滴滴的声音,低低地响着,在悄无声息的黑夜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飘渺的感觉。小艾今天为何突然变得这么温柔?李志明却想不通了。 天下的女人,都是一样,都叫人想破了脑袋,也猜不出她们脑袋里想的是什么。 还是不要去猜,不要去想,只当没看见。好看的女人,都是毒蝎心肠。 只要一想到韩依,心里还在隐隐作痛。这样的带有屈辱性的疼痛,怕是这辈子都忘不了了。 李志明走上台阶,老杨就出来相迎。在灯光里,老杨的头发看上去花白一片。在一瞬间里就苍老成了这样。 “欢迎欢迎,又来了一位贵客。志明,你好久没有来看我了。都在忙啥呢!”老杨伸着双手,迎面就要给李志明一个热情的拥抱。老杨今天好像比往常都还要殷勤。两个大男人见面了拥抱,实在是少见少有的。 被老杨强行拥抱之后,李志明闻到了老杨身上浓重的酒味。怪不得,原来是喝多了。 在场还有一个人。在他们两人热情相拥之时,那个人还坐在那儿津津有味地吃着菜。 小艾引了李志明进来后,她就顾自回房去了。男人之间的闲谈,大概她也不感兴趣的。 入座之后,老杨对李志明介绍道:“志明,你来的正好。来,给你介绍一位老板,是一位大老板,有钱的大老板。他是春暖花开的老板,徐总。春暖花开,你有没有听说过?在卢萨卡,可是很有名的。” 李志明一看桌上的空酒瓶,才知两人是喝了不少的酒了。老杨朝着小艾的房间大声嚷嚷:“又死到哪里去了!快点出来, 分卷阅读180 给李总添一副碗筷。别一天到晚都窝在房间里。” 小艾很不情愿地出来了。虽有万般的不情愿,还是乖乖地去厨房里拿来了一双筷子一个碗,搁在李志明面前。 李志明感觉是由于自己的缘故,才让小艾受了骂,面对小艾,就有点不好意思了。老杨给李志明倒满了酒,又帮他夹了一块红烧肉。也是最后一块红烧肉了。盘子里的菜已经所剩无几。杯盘狼藉的,还有什么可吃的?只是酒是喝不完的,老杨家里备了好些的酒。 徐总和老杨差不多已是酒足饭饱的状态了。他们继续喝着,无非就是为了陪李志明了。 李志明来探望老杨,哪里是为着这里的吃吃喝喝!吃着残羹剩菜,他也是一点不介意的。他向徐总敬酒道:“这就是徐总了。虽然是第一次见面,可是徐总的大名,听倒听了很多次了。幸会。” 由于李志明是在基特韦发的家,来卢萨卡的次数很少,徐总不认识李志明,也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像徐总这一类在赞比亚根基稳固的老非洲,他们向来不把那些刚来非洲打拼的年轻人放在眼里的。徐总以为李志明也是初来乍到的年轻人,也就不把他放在眼里了。他举起酒杯,说了一声“幸会”,浅浅抿了一口酒,就放下了酒杯。 如果李志明真的是初来乍到的小青年,过不多久,他必然会开口向这一类已经成功的前辈们请教,向他们取经,询问他们的成功之路是怎么走出来的。 其实哪有什么成功之道!不过是他比他们早来了许多年,遇上了好时机,才发了一笔横财。 说到头,也就是他比他们年长。等到他们活到了他的岁数,说不定要比他成功得多呢! 可是徐总从来不这么想的。他记不清有多少人向他请教过这些问题了。他们问他,在非洲干哪一行最容易成功?他们还会问,非洲的钱虽然容易赚,但是治安也太差了,面对金钱和生命的抉择,是去是留? 种种稀奇古怪的问题,徐总回答过太多次了。以至于每次说的版本也都不一样,都是临场发挥,随兴所至。兴头上说过的话,哪里会记得这样清楚! 李志明显然不是初来乍到的小年轻,他也是一个半老的老非洲了。经过老杨的一番详细介绍后,徐总才得知了李志明也是有基业的。只是不在卢萨卡,在基特韦。 如此一来,徐总就好像愿意同李志明深交了。人与人的交往,往往如此,都喜欢拣与自己处于同一水平线的人交往。这样才有共同语言。 李志明和徐总聊了几句,话题又回到了老杨的身上。 “我说老杨啊,我们三人里面,就你最有艳福了!”徐总不像是开玩笑的口吻,倒是一本正经地说。 “什么福不福的。我是个最没有福气的人!”老杨垂头道。 “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你不愿意说出来,不过是怕我们会羡慕你、嫉妒你罢了。你也不用多这个心,说出来无妨。我不会对你羡慕嫉妒恨,这位年轻的李总就更不会了。”徐总有意说给李志明听的。老杨的那点事,他是耳熟能详的,不需要老杨说出口的。他逼着老杨说出来,也就是想让李志明也知道,大家好乐一乐。 “那你倒是说说看,我的福气何在?说对了,这一杯,我干了。要是说错了,这两杯,你干了。你敢不敢?”老杨反逼着徐总了。 “有什么不敢的。李总,你给我们做个中间人,看谁最后喝这一杯罚酒。”徐总低头沉思,把尖尖的指甲往玻璃杯上一敲。 有了,徐总计上心头,说道:“能找着一个女儿般大小的人做媳妇儿,是不是享艳福呢!” “依我看,自然是的。老杨,你该喝罚酒。”李志明和徐总对看了一眼,直想笑。 “你们两个是串通一气,来讹我这个老头子的。我也看出来了。这一杯罚酒,也不是喝不得。只是喝了,心里怪难受的。”老杨果然酒杯一举,一口气喝完。幸好酒杯不大。西洋烈酒,有四十多度。 荤菜素菜都吃得差不多了,还有两盘凉菜。 “在你们看来,是我老杨享艳福。可是你们不知道,我这心里有多苦。哎,不说了,不说了,喝酒!”老杨这心里真是五味杂陈,不是滋味儿。在外人眼里,臭老头娶到了娇媳妇,美事一桩。他曾经也是这么以为的。以为他的桃花运开的比别人晚,也比别人旺。 和小艾相处的时间一久,渐渐地就发现不完全是美事一桩了。小艾好几次问他要钱,数目都是明说的。第一次要了十万,说爸爸生病住院了,需要钱。老杨想,小艾的爸爸如今不就是他老杨的爸爸了么!长辈生病住院,给点钱是理所当然的事,想也没想,就给了小艾十万元。 第二次,小艾问老杨要了三十万。理由是说,老家的房子太破烂了,要盖一个新房子。老杨一想,和小艾领了证,还没有给过她家里一分钱的彩礼呢!人家把闺女养这么大,也挺不容易的。给个三十万,就当是迎娶小艾的彩礼钱了。这么一来,也就很快把三十万打到小艾的卡里了。 老杨以为这就是头了。给了这 分卷阅读181 些钱,他对小艾也就无愧了。谁知小艾第三次问老杨要钱,要五十万。理由是她家里还有个弟弟,弟弟要结婚了,需要一笔钱。这一次,老杨出手没有以前那么阔绰了。他思量再三,还是决定不给这笔钱。要是这一次给了,下一次说不定还会有别的什么名堂出来,没完没了了。从这儿就打住,以后兴许就没这些破事了。 老杨一说没钱,小艾的脸色顿时就变了。老杨藏了多少钱,小艾是清楚的。小艾自从老杨对她哭穷,她就没有以前那么好脾气了,经常和老杨顶嘴,对着干。 两人的关系自此有了裂缝。 小艾一次次问他要钱,他就觉得他和小艾之间也变成了一种男女之间的交易,一个要人,一个要钱。和感情就无关了。刚开始老杨对小艾的怜惜和呵护,渐渐没了影。 也是对她寒心了。 老杨兀自叹着气,一肚子的苦水只有自己知道。他放下酒杯,向桌上一拍,对徐总说:“都是你教出来的人!不是什么好东西,只认得钱,不认得人。我那样对她,为了她,离开了为我生儿育女的前妻。可是她是怎么对我的?她只要我的钱,一次次,一次次问我要钱。” 徐总将老杨的胳膊一推,据理力争:“她是我教出来的。她是好东西,还是坏东西,暂且不提。谁让你把她拐了去的?你使了什么招数,让她不要了我这个老板,不要工作,就跟着你去了?你说,你到底是使了什么招数?” 李志明一时没有弄明白他们在说什么,也不好插嘴,只一边听着。 后来总算把事情搞明白了。老杨的媳妇小艾,原来是在徐总那里上班的,就在春暖花开中餐厅里帮忙管理餐馆的运营。老杨去那里吃饭结识了小艾,后来对她产生了感情。再后来,就经过种种的困难,两人走到一起了。 李志明笑笑说:“如此一来,老杨,徐总还是你的大媒人了。没有徐总的话,你如何能遇上小艾?没有徐总,小艾就不会来赞比亚了。你赶紧敬他一杯,敬你的媒人一杯。” 徐总不无得意地说:“这话倒是真有道理的!我这人,成全了别人的桃花运,自己就没了桃花运。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呢!老杨,来,我们干一个!” 老杨把酒杯端在手里,迟迟不肯干。他说:“这一杯,我是绝不肯干的。从他那儿出来的女人,何止是小艾一个?他那儿是专门出美女的。一个小艾,在他那儿算不得什么。我可没有赚,我是亏大了。” “哦,原来徐总还有这个本事!”李志明把那一个“哦”字,尾音拉得很长,表示很惊讶。他转而望着徐总,笑着问:“徐总,你说说看,你的餐馆里到底出了多少的美女?” 爱恨皆有因 12 徐总抿着嘴笑,又摇摇头,又禁不住笑了。经过他手的女人,到底有多少个?恐怕连他自己也记不清楚了。春暖花开餐厅是他的得意事业。那里不仅仅是一个供人吃饭的场所,还是华人华侨信息交流的枢纽,还是盛产美女的地方。 他从国内招来了很多年轻貌美的人。也有一些是当地招来的,她们因为各种原因流散在非洲,回不了国。有的是因为证件问题,有的是证件齐全,还惦记着没有到手的工资,还有的人,则是国内找不到一个安身之所,宁愿留在非洲漂泊。 刚刚把他们□□好了,她们就起了坏主意,想尽办法要离开他,另寻出路。 小艾就是其中的一个。小艾看上了老杨。更准确地说,是老杨先看上了小艾,然后小艾靠着老杨离开了徐总。 对于小艾,徐总倒是没有多少怨恨的。因为和其他人比起来,小艾算是不起眼的了。相貌平平的女人,他是懒得下手的。小艾只是他的员工,不是他的女人。即便现在说起来,他对老杨也是无愧于心的。 相貌出众些的,他就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了。绝美的女人,必得自己先享用了。盘中的餐,自然是自己先尝过了,才能够推销给别人。这是经营餐厅之道。 “有一个姓韩的女人,短头发,确实漂亮。我也见过好几次的。比小艾不知道要漂亮多少倍!徐总,后来她去了哪里?后来怎么没见你带她出来了?”老杨突然问道,无缘无故就想起了这么个人。也好像一直都惦记着这么个人,有了机会就说出口了。 “哪个姓韩的女人?世上姓韩的女人多了去了,我哪知道你在说哪一个。”徐总漫不经心地说。 老杨抿了一口酒,略一思索,偏偏要说破这一层。他说:“就是和你好过的那一个啦!你不要装不懂啦!” 徐总自然是记得那一位韩姓的女人。真是刻骨铭心。每当听到一个姓韩的名字,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徐总都会迟钝那么几秒,脑子里就会闪现那个女人的样子,然后怒不可遏地咬一咬牙。徐总心想,怕是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韩依了。 人的记性是有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最后,只记得两种人。一种是深深爱过的人,爱过和被爱过都在其中。一种是深深伤害过的人,伤害与被伤害都在其中。 徐总红着脸,默不 分卷阅读182 做声。隔了好一会儿,才悻悻然说:“还提她做什么!萍水之缘,好了一场。现在连她的名字都要记不起来了。” 似乎只有这么说,他心里才好过一点。要忘记一个人,原是从忘记那个人的名字开始。 老杨未意识到他是有意避讳,仍旧笑声说:“你看你看,记性都没有我老头子好了!她姓韩,单名一个依字。就是不晓得是哪个依,一二三四的一,还是衣服的衣,还是医生的医。这个我就搞不清楚了。” “韩依?韩依!韩依……”许久不说话的李志明,口里一直轻声重复着这个名字。 失了魂一般,目光涣散。 老杨听见了,忙问道:“志明,莫非你也认得她?” “志明?和你说话呢!”老杨见他不说话,就用胳膊肘朝他撞了一撞,“你也认识韩依吗?你也认识那个女人,是不是?” 李志明用筷子去夹碗里的一块鸡肉,明明看中了一块鸡腿肉,夹到了碗里,才发现是半只鸡爪。他说:“不认识。我怎么会认识!我肯定,我是不认识的。你们说的是哪一个人?我一点印象都是没有的。” 徐总玩弄过的女人。 连徐总这样的人,都瞧不起韩依! 他自我感觉良好,不论是能力,还是外表,都远在徐总之上的。那么他如何肯败在女人上呢! 李志明和徐总都急于撇清。 和不干净的东西,撇清了关系,自己就是干净的了。 “小艾,给我们弄点下酒菜来。菜都吃光了!”老杨放开了嗓门,大声喊着。 夜深人静,这一声长长的呼喊,突然袭来,转瞬破裂,然后成了碎片,漂浮在空气里,就有一种好戏散场的凄凉。 房间里传来了小艾的声音,尖尖细细的,夹杂着怨气:“这么晚了,我到哪里去给你们弄菜去?你们嘴里不干不净的在说些什么,别以为我听不到。老杨,你有种就接着说吧!回头看我怎么和你算总账。” 还算总账呢!老杨听了,不但不觉得懊恼,反而笑了起来:“女人就是这样,小心思太多了。里面的那一位,又不知在生我的什么气了!” 老杨顾自嘿嘿傻笑了一阵,又面对着徐总,愤愤不平地说:“你们拿小艾来开玩笑,我是从来都不介意的。说起你的韩依,为何你的脸色这样难看?我的女人可说,你的,就不可说了?” 徐总禁不住老杨这般的挑拨,也就如实道来:“韩依这个女人,下手真狠。就那么几个月,骗去了我不知多少的钱财。我也着实是太大方了,以为她也有点良心,反过来也能对我好一点。我算是看错人了,她哪里是平常女人的心肠?等你把她喂饱了,她就千方百计想要离你而去。只要她的心思不在你的身上了,她的心肠比谁都要硬。那些钱全部打水漂了。”说完,徐总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小艾虽然嘴上厉害,还是打开了房门,蓬着头发走出来,去了厨房端来花生米、榨菜、切好的水果等几盘食物。小艾一出来,三个人都没了话说,只各自低头喝着杯中的酒。等到小艾一走,老杨接着刚才的话题往下说了:“我老早就看出来了,你在她身上花了不少的钱。那时候我还劝过你,可是你对我说,她值得你为她这么做。事到如今,你已懊悔了。人心隔肚皮,知人知面不知心。” “像她这样的女人,放在以前,就是一个□□。都说□□无情,我那时候还不信。现在深信不疑。” “为什么是放在以前?放到现在,难道就不是了?以前是明着来,现在是暗着来。干这一行的女人,比以前还要昌盛。不是有句老话嘛!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你现在信是信了,以后还找不找女人了?”老杨调侃道。 “就算是找,也就是找来玩玩了。再也不会动情了。” “不动情还去找人家,不是欺骗了人家的感情?你不动情,保不定人家不会动情。” “老杨,你这就不懂了。你有小艾在身边,也难怪你不懂了。他们要的是钱,你却要给她们情,那才是害了他们。还是不懂的好,还是不懂的好。哈哈!”徐总肆意地笑了。 “志明,徐总说我不懂,那你懂不懂?”老杨见李志明低着头,许久不开口说话,就特意问道。 “我不认识她。不认识什么姓韩的女人。”李志明像是在思索一件极其复杂的事情,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答案。他皱着眉头,神情紧张。 “你说啥呢!我是问你,懂不懂徐总所说的道理。我是听不懂,想必你是懂的。你们年轻人血气方刚,有男儿本色。我老头子一个,只有一个小艾。好在小艾也是年轻貌美。带她出去,我脸上也有光。”老杨喝多了,打了一个饱嗝。 李志明回过神来了,断断续续地说:“连你都不懂,我怎么会懂呢!那道理大概只有徐总他自己懂了。” 其实他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在细说些什么。这个消息对他来说,太惊人了。他脑子里是混沌一片,全然没了主意。他怎么也想不通,那样美貌如花的韩依,会是徐总口里堕落的风尘女子。 分卷阅读183 卢萨卡这么小,难道会有重名的两个人?或许有呢!他还抱有一丝希望。他怯怯地问道:“那个韩依,她现今还在卢萨卡吗?” “这个就不清楚了。”老杨说。 徐总接着说:“她不在卢萨卡,还能去哪里呢?这样的女人,在国内是混不下去的,只能留在非洲。我听一个朋友说起过她,说她现在缠上了一个姓梁的生意人。估计还是我认识的那个梁文思呢!卢萨卡华人的圈子就这么大,一点风吹草动,就人尽皆知了。只是我不愿去打听她的事。听都不想听。听了她的事,都觉得脏了我的耳朵。”徐总余气未消。 韩依当时对他甚是绝情,丝毫不顾及他的一点情面。他心里一直还放不下这一段过往,所以对她怨恨有增无减。只要说起她,就恨得咬牙切齿。 如是说来,真是一点误会都不会有了。没有悬念,没有峰回路转,就是这样了。事实就是这样了。 李志明不晓得自己是怎样走出来的,心在颤抖,身子也在颤抖。他逃也似的出了那一间屋子,回过头看了一眼微弱的灯光。昏暗暗的灯光下,正进行着一场噩梦。 他要远离那一场噩梦。 他回到了超市里。院子里寂静无声。手机没电,自动关了机。来开门的警卫,右手持着一把□□。他的脸完全沉浸在了黑色的夜里,与夜色融为一体,分不清脸在哪里,眼睛在哪里,口鼻在哪里。 一切都变得混沌不清。只是他还记得,那一晚在车上,他吻了韩依。他本想用吻去征服韩依,结果惹怒了韩依。韩依骂他不要脸面。 哼!谁才是那个不要脸面的人? 夜里没有光明。黑夜里没有对错,没有深情和薄情,没有忠诚和欺骗。什么都没有。在黑夜里,他是安全的。 不会有人知道他和韩依的关系,不会有人嘲笑他,讥讽他。 他终于又可以抬起头来,堂堂正正地做人。 进屋开了灯,坐在床上无所适从。他还想干点什么。 干点什么来打发时间呢? 他提着一个水桶,接了满满一桶的自来水。来到了空旷处,把水提过头顶,倒下,水花四散,溅了一地。 夜里的水是寒的。 而他的心也是寒的。 他开始打寒颤,身上衣服上还滴着水珠。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屋里,脱去淋湿的衣服,擦干身子,蜷缩在床角。 他不知是糊涂了,还是更清醒了。脑海里出现的还是韩依的音容笑貌,挥之不去。 像一个噩梦。 第二天清晨,他挣扎着睁开双眼。阳光已经洒满了窗户,昨晚睡前没有拉上窗帘。 新的一天,黑暗已经过去,光明已经来临。他疑惑地望着窗外,望着这个世界。噩梦只是按了暂停键,远没有过去。 睡了一觉,感到浑身无力。所有的烦恼都还在,什么也没有想通。 梁文思说过,韩依是一个值得去爱的好姑娘。言犹在耳。一个晚上,李志明耳边无数次响起这一句话。 他那么相信他,把他当成兄弟。可他呢?反过来戏弄他,看他的笑话。 要不是徐总,他到现在还蒙在鼓里。说不定,他还会去找韩依,乞求她的爱。别人丢掉的垃圾,他却捡起来,当个宝一样。这样没脸的事,他还真是从未有过。他诚心待人,慎言慎行,尽心尽力,尽善尽美,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别人要去害他? 他是再谨慎不过的人了,还是栽了一个跟头。天哪,简直不敢往下想下去! 像是无意间踩到了一堆狗屎,臭味熏天,连同那只鞋子都想扔掉。 还好,还可以挽回,他还不至于成为人人耻笑的对象。 他急匆匆起床,脸也没洗,牙也没刷就出去了。他还有一件事情要去做,仿佛是经过了一夜的深思熟虑,又仿佛是心血来潮。 来到了Robin的店里。Robin正在整理货架,看到了李志明,喜出望外。在Robin看来,李志明是一个潜在的大客户。李志明和他聊天以后,就留下了这么一个很好的印象。 “兄弟,好久不见。都去哪里了?”Robin拍拍李志明的肩膀,亲切地拥抱。 李志明想起那一日在文思家院子里烧烤时,他们所说的话。Robin已经和文思周新起了正面冲突了。虽不是鱼死网破那么惨烈,要再做好朋友是不能够的了。他的如意算盘已经打好了,只等时机成熟,出这一口恶气了。 “真是太忙了。这几天好一点,有点空了,我就来看看老朋友了。生意怎么样呢?”李志明满脸的笑容,好像有天大的好消息要和Robin分享。 “还是老样子了。我的困难你又不是不知道。只要那一家中国人的店在,我的生意是不会好的。什么方法都试过了,还是不行。现在我只能过一天算一天了。” 李志明猜到Robin所说的办法,就是压低自己商品的价格,和梁文思争夺客户。他的进货价本来就比梁文思的要高,现在以低于梁文思商品的价 分卷阅读184 格出售,等于是将白花花的银子免费赠送给了客户。这样一来,只要他的资金链一断,客户非但抢不过来,店面都要关门大吉。 真是愚蠢的主意。李志明看了Robin一眼,似有深意,从从容容地说:“我这儿倒是有一个好办法,可以帮到你。办法是好的,就看你会不会操作了。” Robin眼放光芒,迫不及待要李志明说出来是什么样的好办法。 李志明拉着Robin坐了下来,低着声音在那儿你一言我一语,说了有个半天的功夫。 李志明从Robin的店里走出来,已是烈日炎炎当空照。走在太阳底下,脸上像敷了一层热膜,裹着热气,密不透风。这是一天当中最热的时候。 有了精神,脚步也变得轻盈。 晚上临睡前,他从抽屉里拿出来一把黑底白点的雨伞。没有打开来过,一次也没有用过。那是韩依的雨伞。他之前是舍不得用,当做一件定情信物来看待的。如今知道了真相,他以后是绝不会用的了。这把伞的意义,到此结束。 他把伞扔进了垃圾桶里。 只是眼睛还能看到,还不够彻底,于是又捡起来,打算明天出去的时候,路过湖边或者是垃圾堆,顺手就把这一把伞扔出去。 扔出去,没有转圜的余地,从此再也不会看到。眼不见,心不烦。 还有什么是和韩依能扯上关系的?他细细思索,想起来了,手机里还有韩依的号码。那个沉睡在他手机里的号码,一次也没有拨通过。他存下的时候,是那样坚定地认为,总有一天会派上用场的。 他点了“删除”,又点了“确定”。终于,这个号码从他的手机里消失了。 手机里的设置程序真使人讨厌!既然点了“删除”,那就是心里已经确定了的。它还要再问一次,是不是确定?点一下“取消”,那么就删不成了。 不。李志明下定了决心要摆脱关于韩依的一切。当初有多么的入迷,现在就有多么的憎恨。爱与恨,原来是等价交换。 关于韩依的任何事情,他已经不愿意再去想了。想得太多了,烦了,累了,厌了,倦了。他把和韩依有关的一切事情,归类为垃圾箱。就像在电脑里清空垃圾箱一样,只有清空,才能恢复占去的储存空间。 干完了这两件事,李志明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痛快。就当是做了一场噩梦,梦醒惊魂。 好在是醒了。与过去一笔勾销。真正聪明的人,最擅长与过去一笔勾销了。不论发生了什么,好的坏的,光荣的耻辱的,在地上挖一个洞,都掩埋起来。 未来还是光芒万丈,不要去和过往较真。 终于能睡一个好觉了。李志明关上了灯,闭上眼睛,乌云袭来,乌云散去。 梦里有星光如许,他跌跌撞撞,还在找寻。 三天以后,他从周新的口里得知,梁文思被抓进了一个警察局分局,好像是叫Kabwata警察局,他不确定这个单词拼写是不是正确的。他的关注点不在这个上面。 周新是打电话来求救的,问他在那里面有没有认识的人。周新在电话里说,有认识的人,可以先了解一下情况,再对症下药。他现在是一头雾水,连文思为什么被抓都还搞不清楚呢! 李志明在电话里很忧伤无助地说:“怎么会这样呢!赞比亚毕竟是个守法的国家,那一条一款法律明细,堪比英国的法律,相当的健全。一定是你们经营方面出了问题了,只是你们自己还没有察觉到而已。没事的,只要你们完全符合当地的商业法律来经营的店铺,没有人敢把你们怎么样的。把文思抓过去,顶多是问一问话。问好了话,就会放出来的。”李志明表现得很忧心,说得却很轻巧。 他把“完全符合”这个四个字说得尤其慢,尤其重,仿佛是警示,又仿佛是挑衅。 周新自然是听出来了,提高了嗓门说道:“在赞比亚的所有企业,谁他妈的可以做到,完完全全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你他妈的可以做到,还是哪个国有企业可以做到?你别给我开玩笑了,无论哪个公司,多多少少都是有缺陷的。要是都能做到了,还需要他们执法部门做什么?” 虽然被周新否定,被他骂,但李志明心里是高兴的。他放低了声音,说:“那我问问看吧。要是能找到靠得住的人,我第一时间通知你。” 他把手机丢开,坐在靠椅上,镇定下来,将悲喜都掩藏。悲也不好,喜也不好,唯有不去理会。 无所谓悲喜,梁文思被抓了,本就与他没有一点关系。他如是想道。 很快地,Robin跑来向他报信了。 “那一件事,办成了。没有了竞争者,我的店,可以起死回生了。兄弟,你需要我如何来感谢你呢?我今天是特地来告诉你这个事情的。”Robin喜不自胜。 “感谢我?为什么要感谢我?与我有一点关系吗?”李志明握住Robin的手,眼睛直直地望着他,说:“让我告诉你,这件事情从头至尾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是你一个人所为。我什么也不 分卷阅读185 知道,什么也不会说。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Robin疑惑地望着他,完全不理解他在说什么。他是在开玩笑吗?眼神如此坚定,语气如此强硬。不,这一点也不像是开玩笑的口吻。 Robin转而一想,好像是想通了,耸耸肩,头一仰,说:“我想,我是明白你的意思的。你说的那一件事,我也不知道指的是哪一件事。我只是来看望老朋友。我们什么也没做,什么也不知道。对吗?” “你是明白的。这样我很放心。只是以后没有特别的事,不要来这里找我,不要出现在这里。可以吗?”李志明面露喜色,笑着说。 “可以。我这就走。再见,我的朋友。”Robin很满意这样的结局。神不知鬼不觉,他们只当是什么也没做,而他们自己首先相信这一点了。 如此一来,便可无愧于心。 很多,很多的,在人生中过不去的坎,李志明就是用这种办法跨过去了。 美其名曰,放下,自在。 只有放下了,心才能自在。 水深火热之中打滚过来的人,这是治愈心灵疾病的一剂良药。 不论前因,只求后果 1 欢欢忽然明白了一件事情。她没有恨过熊威。 她好像从未恨过一个人。 以前看不惯那些势利眼的女人,就会把厌恶的表情毫无遗漏地表现出来,斜睨着别人,正眼都不瞧一下。以前若是遇到一个志趣相投的朋友,喜欢的感觉便会洋溢在脸上,满心欢喜地看着对方,恨不能把所有的秘密都毫无保留地与之分享。 以前的喜欢是强烈的,厌恶也是强烈的,在那最纯真的年纪。 一下子心就老了,失掉了纯真,失掉了对这个世界的喜爱和厌恶的冲动。这样的故事是常有的。一个经历了无数苦难的人,自以为看破了红尘,没有了任何的牵挂,就跑到一处尼姑庵或者是寺庙里,想要减去三千烦恼丝,出家为僧为尼。故事到了这儿,也许会出现一个类似于方丈的人出现,说那人尘缘未了,不予以剃发。 什么叫尘缘已了,什么叫尘缘未了?大概能从一个人的眼睛里看出来。 一个人的眼神如一片死水,再泛不起一丝涟漪,那便是了无牵挂了;如果一个人的眼神里还有热忱,还有不死的欲望,还有渴求和企盼,那么必是泛着隐隐的波纹。 欢欢没有恨过熊威。不恨,不代表爱。不恨,也不代表可以彼此谅宥。 她只是迷失在了一个死胡同里。 最最悲哀的是,青春还未老去,爱恨都变得无力。 乐乐走了以后,把那本别人送给她的圣经留给了欢欢。欢欢把那本圣经就放在床头柜上。她起先是放到了抽屉里,因为并不想去看它。 最近情绪低落,愁绪无处寄托,就把圣经拿了出来,重新一章一节翻看。 圣经里说,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心里谦逊的,必得尊容;圣经里说,宽恕人的过失,便是自己的荣耀;圣经里还说,草必枯干,花必凋残;圣经里还说,爱是永不止息;圣经里还说,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圣经里还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 圣经里的话语实在是太多了。每个人都可以在圣经中寻求到安慰。随意翻阅,总能找到一句适合自己的至理名言。那些话语出自智慧者之口,是上帝的声音,借着别人的口说出来的。 欢欢闲得很,就把一句句看着还算有道理的话抄写在本子上。下午的阳光有点烈,照在墨水还没有干的字体上,流光闪烁。这是平平留下来的墨水和钢笔,留给他的弟弟安安用的。可安安从来没有用这只钢笔写过一个字。 还有没有开封过的三只毛笔。外面包装的塑料盒上写着“湖笔”两个字。这应该是上好的毛笔。安安连钢笔都不喜欢,更不要说毛笔了。他不喜欢的原因是因为他不会用。 欢欢齐齐整整地写了有三页多了,在没有方格的A4纸上写,要把一行行字写在同一水平线上,有点不容易。写着写着,字就往下弯了。心里需要有一条无形的线在那里。 只听说抄写佛经的,有静心养神的功效。原来抄写圣经也有同样的作用。笔尖冒出来一个个字,一个个,一串串,出现在洁白的纸张上,像是那些烂在心里的话,一点点释放出来了。 有太多的话,连个诉说的人都没有。她很想念乐乐。以前不管情况多么的恶劣,对她多么不利,至少还有姐姐陪在身边。现在她只身一人,承受着一切,好的坏的。 她发现抄写圣经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让四处飞散的思绪停止下来。思绪变得简单而规矩。一笔一划,一横一撇,思绪跟着笔画在走,就不会到处乱飞,飘忽不定。 刚才她明明在抄写圣经里的话语,脑子里全是另外一个场景。那个想要出家为尼为僧的人,她既然尘缘未了,为什么会舍得出家呢! 这样的人多了去了。在那一刻, 分卷阅读186 他们一定万念俱灰,放下了一切,一切值得牵挂的事和值得牵挂的人。他们就此放下,了无挂念。 显然,他们没有放下那些,他们以为早就放下了的人和事。他们以为放下了,可惜没有。经过一番劝说,他们回到了红尘中,尘缘继续。 可笑的是人,总是喜欢给生活,给自己,营造一种假象。在那假象里,他们可以变得很超然。 只要尚有一口气在,七情六欲还在,远没有终点。 她想,也许应该从国内买几本佛经寄过来,像是金刚经、坛经、三藏经什么的。虽然圣经也很好,她很认同里面的道理。但是读圣经,和读金刚经的感觉,还是很不一样的。 小时候,她听过一些虔诚信佛的老人家念着金刚金里面的句子,那种感觉有说不出来的和谐。 她的手感到酸痛,中指的某一节关节被钢笔抵得生疼。太久没有拿笔写字了。她勉强继续写下去,可是她已经没有办法全神贯注了。她的思绪像个顽劣的孩童,跑开了。 她所做的,像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在罚抄作业。但她失败了。她就算成功控制了她的行为,也控制不了她的思绪。 她放下了笔,开始想文思。 对文思的想念,就像是每天的例行公事,一天也没有断过。她无数次劝诫自己,思念是没有用的。这不是一桩营生的工作,或者是必须履行的责任,多多益善。 这种感情就像是毒药,每天吞下一点,总有一天会毒发身亡。 最要命的是,她见不到他。她忍不住猜想,是不是很多次他们两个人在卢萨卡的某个饭店或是某个商场擦身而过,他们都不自知。 也许是的吧,因为卢萨卡真的太小了。 她见不到文思,那她又是如何想念文思的呢?思念是多么虚幻的东西,如何能做到具体? 有一半靠想象。 还有一半,是从别人的口中听来的。上次在农场里,就听见燕子和一个不认识的女人在讨论文思。就为了那几句话,她好久都在揣摩那几句话。 还有其他的人,他们有意无意总是说起文思,所说的话通过不同的嘴再传到她的耳里。 有人说,文思现在和一个年轻漂亮的人在一起了。他们出双入对,恩爱羡煞旁人。 有人说,文思是在勾引她,不是认真的。目的是为了熊威的钱。 还有人说,文思的事业上打下的根基,主要是靠熊威的帮助。说他反过来挖墙脚,做人不厚道。 她告诉自己,那只是闲言碎语。闲言碎语不能信,不能捕风捉影。 她还是会去相信。 那个女人长得什么样子?一定是好看的。她第一次感到不自信,为一个不认识的女人。或许是认识的,或许是见过面的。这都不重要,甚至连她长得好不好看也不重要了。 那个女人的存在,犹如一道鸿沟,横在了她和文思之间。他们之间的阻碍已经够多了,现在又加了一道。这一世的缘分不够,来世也要不够了。 因为那是仅有的、唯一的,能够得知文思近况的通道。不管信不信,她都不得不去打听。就好比是一个想象力丰富的学生,从老师那里得了一个半命题的作文,只有时间、人物和地点,情节全靠自己的想象编造。在设定好的框架里,情节的发展有无数种可能。而千变万化之中,总有一点是不变的。她不由地会去想象,那个女人是如何如何的美丽,如何打动了文思的心,如何渐渐占据了文思的心。 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她的凭空想象。她也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凭空想象的事和有理有据的事,各占一半,一半。 别人的唾沫星子远比她的想象还要残忍。文思的形象一点点在别人的口中被扭曲,被践踏。 他们说文思的坏话。 他们又何曾说过她的好话! 圣经里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 众人还是喜欢论断人。在他们的眼里,文思和欢欢都是不仁不义,不三不四,不干不净,不清不白的人。婚后出轨,有夫之妇和单身男的故事,无论是谁,都会对这样的故事感兴趣的。在平淡的生活里,听一点别人的波涛汹涌,生活的乐趣就提上来了。 她心想,以后若是听到了什么不堪入耳的事,一定不要妄自批评别人。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子非余,安知余之苦? 总算是得到了一个教训。 一段情感,让自己成熟了好多。曾经骄傲跋扈的自己,如今变得收敛多了。 一潭死水一样的生活,也不知要维持多久。她这一次倒是很有耐心。只要不去设想将来,每一天也还是可以平平静静过下去的。 谁知,平静对她来说也是一种奢侈。 那天晚上,欢欢吃好了饭,正在客厅里和安安玩耍。时候也不早了,再过一会儿就打算回房间睡觉。 突然有人从外面闯进来,跑过来和她说:“文思出事 分卷阅读187 了!我来问问你们,你们可有什么办法?你是文思最关心的人。他出事了,你倒是想想有什么办法救他出来!” 周新气急败坏地说,礼节全然不顾。 欢欢惘然四顾,把一辆红色的小汽车递还给安安。周新的话太奇怪了,她不能理解。她满是疑惑地问一句:“文思,他怎么了?” 周新进一步解释:“他被抓进监狱里去了。清早我们一进店里,外面就来了很多的警察,用手铐把文思拷走了。” “为什么呢?”欢欢还是不解。 时间紧迫,周新并不想花时间解释这些。再说了,他也说不清楚。他到现在还弄不清楚,他们是以什么理由把文思抓进去的。他只说了目前最紧要的一点:“早上文思被抓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吃早饭呢!都一天了。我去送饭,可是他们不让我进去。监狱的西马,那是能吃的吗?” “都一天了。”欢欢重复了一句,焦急的神情立马就显现出来。那样自然而深切。 “我们想办法,当务之急是给他送一点吃的。”欢欢眼睛一瞪,好像想起了什么更重要的事,“还有蚊帐和被子。对,在非洲没有蚊帐是不行的。监狱里卫生一定极差,阴暗的地方都是毒蚊子。” “你说得对。我真是找对人了。”周新见她说得条条在理,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不用孤军奋战了。这一天过得,神经紧绷,混乱得不行。 今天是周五,明天后天所有政府部门的人不上班,想托关系救人也是不可能的了。先关个两天,把人的脾气和个性都关没了,等到周一再来兴师问罪,还怕不认罪?那些当官的人,无非玩的就是这个把戏了。 如此一想,周新不免就气上心头。 他催促着,让欢欢快点走,车子还在外面等着呢。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沉重而有力,像一道闪电,像一声雷鸣。 总之,他们是吓了一跳——“你们给我站住!” 声音越来越近了,就在背后了:“周新,你是不是搞错了?梁先生被抓进监狱了,你不是应该去和监狱里的人交涉吗?怎么跑来找我的妻子了!她一个妇道人家,能懂什么?你还是快去找应该找的人吧,不要浪费时间在这里了!” 周新还没有想好说辞,愣在原地。欢欢先开口了:“文思怎么说,也算是我们的朋友。他出事了,我们但凡能帮上一点忙的,总不能置之不理吧!” 熊威终于把目光从周新身上移到了欢欢的身上,缓慢地。他笑了笑,脸上是那种混沌的表情,很痛苦,又很不屑:“你去了,能帮到什么吗?你什么都不能做,也不能去做!你今天哪里都不能去!听见了吗,哪里都不能去!” “当初你被抓进去了,还记得是谁救过你吗?你不要告诉我,你就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欢欢仰着头,目光无意中扫到了站在身边的安安的头顶,原来他也正仰头看着她。那样充满无辜的童真的眼神,他正在打量着他的妈妈用怎样厌恶的眼神看着他的爸爸。 这一刻,她的心是疼的。 “哈哈,真是天大的笑话!你还好意思来和我说这个。你来告诉我,那次他不辞辛劳跑过去,到底是为了救我,还是为了和你暗度陈仓?”只要说到这事,熊威就再也忍不住心里的怒火。回来后的那个夜晚,他以一个丈夫的身份,喝令他的妻子把他的好兄弟梁文思送回家去。多大的讽刺啊! 真是想不到,梁文思把他当成了桥梁,一步步通过他,靠近欢欢。 原来是他亲手把她推给了梁文思! 他追悔莫及。 欢欢语塞了。不可否认的是,要不是因为她,那一天文思是不会去的。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最最刺痛她的还是这四个字,暗度陈仓。这是她最不愿意做的事。只要她再狠心一点,她就会把那一桩事情公之于众。她早就受够了自我谴责。 看样子是走不了了。周新放弃了这个念头,迈开脚步就往外走去。他现在就像无头苍蝇,走投无路,计无所出。 “周新,我们一起去。这个时候,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欢欢也迈开了脚步。她掰开了安安的手。那只温软的小手一直抱着她的腰。 “安安,妈妈出去有点事,是很重要的事。很快就回来的,你要乖乖的。”这样说,也算是交代了。只是安安听不懂,她所说的重要的事,到底是什么事。 也许等他长大了,他就会懂了。等他懂了,他也就无法原谅他的妈妈了。 她才走出没几步,还没有走到铁门的地方。熊威追了上来,紧紧拽住她的胳膊,不放她走。 周新早已走出了院子。他的车子停在外面。人已经上了车,一溜烟开走了。跑这一趟,他感到后悔了。什么救援也没有拉到,还冲撞了熊威。现在好了,他反而成了他们夫妻两人吵架的导火线了。这个罪名背得也太冤了。 又一想,本来情况也不至于发展这么坏的。他应该先去找熊威的,和他先讲明来由。他怎么能单独去和欢欢说文思的事呢? 分卷阅读188 熊威的处境,换成了谁都不会好受的。他也是急坏了,犯了一个低级错误。 这一弄,真是弄巧成拙了。周新倒吸了一口冷气,心里纠结的很。今天真是倒霉透顶了。别人丢给他一个烂摊子,他又给别人丢回去一个烂摊子。 他身上有一股不太成熟的孩子气,使他很容易下决定去做一件事,做了以后又很容易后悔。 不论前因,只求后果 2 熊威不顾欢欢的挣扎,把她几乎是拖着回到了房间。那个她睡了快一年的客房。门被锁上了。 在门被关上的最后时刻,在门缝里,她看到了安安就站在门口,疑惑而恐惧地朝里面望着。 幸好门被关上了,她庆幸。安安看不到里面最惨烈的一幕。 欢欢在熊威的手里,成了任由他摆布的羔羊,拖到东,拖到西。她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她感到一丝害怕,能预感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熊威已经很久没有对她动过手了。身上的伤疤早就好得看不出来了。身体的治愈功能真是强大,一点痕迹也没有留下。她也差不多淡忘了被打的疼痛。 现在的情况是,他动起手来,连一个援救她的人都没有。以前都是乐乐来劝架的。 她虽然感到害怕,然而愤怒更甚。 “你就是个伪君子!你虚伪,你里外不一,你装腔作势,你就是个双面人。人前一套,背后一套。有本事,你就把我打死!要是你今天把我打死了,我兴许还会对你有一点敬畏。”她希望用最凌厉的言辞来掩盖内心的慌乱和无措。 熊威脸色铁青,气得说不出一句话来。女人惯用言语来出气,男人惯用行为来解气。他二话不说,一巴掌打了下来。 火辣辣的疼。 她一只手捂着被打的一侧脸,一只手擦揉着床单一角。 如果她就此闭嘴,熊威顶多凶神恶煞地望她几眼,也就出去了。可是她的一腔愤怒无处发泄。怒火中烧,那是看不见的疼痛。 她还是不肯服输。在熊威面前,她要尽可能地保持她的骄傲。 那是以前用熊威的爱堆积起来的,现在又掺杂了熊威对她的恨。爱恨难分。她可以确定一点,熊威这么恨她,恨死了她也不肯和她离婚,不肯给她自由,就是因为太过爱她了。 他对她的爱,她十分明了,所以她不肯低头。 所以她永不低头。 女人只肯在她所爱的男人面前低头。 她说:“你以为这样做,就可以把我当成囚犯一样控制起来了吗?我是你的妻子,但我不是你的囚犯。我要去哪里,是我的人身自由!” “但愿你时刻都记得,你是我熊威的妻子。我就怕你会忘了这一点。从你出轨的那一刻起,你就不配和我谈自由。”熊威愤愤地说。 欢欢在想,还有什么话可以激怒熊威?仿佛只有激怒了他,她才可以心里舒服一点。她说:“你是不会明白的。你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爱。我们就算不见面,就算这辈子都不见面,我还是可以爱着他一辈子。见不见面,都不会妨碍我们的感情。你是不会懂的。在你的眼里,爱情就是掠夺和占有。” 果然把熊威成功激怒了。他听了有生以来最为侮辱人的话。他全心全意地爱她,包容她,以她为荣,视她为珍宝,可她却说……那一刻,熊威的眼角差一点就滚出泪水。 他的欢欢不见了。 人为什么会变呢!以心换心,那都是骗人的吗? 他眼中的两团怒火越烧越旺,直至理智也被燃尽了,烧光了。他揪起她的头发,以最粗鲁的方式。后面他不记得他做了什么。不是失忆,只是忘记了很多的细节。那些伤疤是自己爬到欢欢的腿上,膝盖上,胳膊上,脸上。他们是自己爬上去的,与他无关。 他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难道不是吗? 难道这一切不是她自作自受吗? 出手伤人的人不一定比受了伤的人好过。 每一次和欢欢起了争执,熊威就不能再若无其事地待在家里了。他的脚上还长了一双脚,非要出去不可。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想到了小陈。 他知道,这对小陈来说,极不公平。可是他没有办法。他忍受不了孤独,他身边需要有一个人,需要有一个倾诉的地方。 人不就是在不断的受伤,不断的治愈的过程中,就走完了一生吗? 他约了小陈在老地方见面。 小陈体态丰腴,换了一个发型,头发染成了焦黄色。还好她皮肤白,身材丰满,衬着这个颜色的头发也没有显得面黄肌瘦。她穿了一件紧身的粉红色连衣裙,荷叶状的中袖,手上带了一只象牙白的手表。艳红的唇,乌黑的眉,微微上翘的眼睫毛,女人味十足。 看得出来,今天的装束是经过一番精心打扮的。 “你今天真漂亮。”熊威夸赞小陈,明显是心不在焉。他端起咖啡,浅浅抿了一口。 小陈听了还是觉得很 分卷阅读189 高兴,莫名地。 自那天后,小陈再也没有和任何一个人提离婚的事。绝口不提,不是不想了,而是等待时机。 吃了上次的教训,小陈明白了一个道理,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光靠真情流露,那是远远不够的。 还要靠心计。女人的心计,就是从男人一次次的辜负里培养起来的。 “其实我每一天都很漂亮,只是你看不到。”小陈肆意挑逗他,媚眼如波。 “你说得对!我就是个瞎子。真正对我好的人,我竟然看不到。我该骂,我该打!我今天任由你发落。你说好不好?”熊威像个认错的小孩子,讨好小陈。 他的招数每一次都对她管用。他的甜言蜜语,她欣然接受。她咧着嘴笑:“这可是你说的,今天任由我处置。我也不会把你怎么样,只要你今天什么都听我的。你能不能做到?” “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决不食言。”他撕开一包糖包,全部洒进了咖啡里。以前都喝苦咖啡,就是今天不能喝。今天心里是苦的,就想来点甜的。 小陈坐在他的对面,一只手托着下巴,思考了许久,才说:“你带我去你开的餐厅里吃一次饭。如何?” 她看着他,等待他的回复。 他的餐厅,她还没有跟他一起去吃过饭。身为他的女人,连这一点福利都享受不到。她有一点恨,咬咬牙。转而还是笑脸,撒娇道:“你看,我说的第一句话,你就做不到了。要是做不到,你就不要口出狂言。我也不和你计较,你还是把你说过的话收回去吧!”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说出的话,哪有收回的道理!只是我在这里已经订了午餐了,估计都快端上来了。”他一看手表,又说,“不过是浪费了一餐中饭,两三百卡瓦查而已!这里的中饭我们不吃了,现在就出发,去那里吃一个晚中餐。” 他一边说着,一边细想着,今天欢欢是绝不可能去餐馆的。带着小陈去吃一次饭,没什么大不了的。万一遇着了熟人,就说是朋友。公共场合,朋友之间一起吃个饭也是稀松平常的事。大大方方去就是了,不值得焦虑的。 他们来到餐馆,已是下午一点半了。熊威环顾四周,餐馆里果然人很少,还剩下三桌人在吃。他这才彻底放心了,和小陈走到最里面的包厢,也是最大的包厢。 那是一个很大的圆桌,摆满了椅子的话,可以坐12到16人。他们两个人坐在那儿,就显得包厢很空旷又很寂静。 菜上好了,八个菜,两个人吃。他们两个人挨着坐,八个菜只放了四分之一的桌子。 “你是专门挑了没人的时候,还挑了一个最隐蔽的角落。”小陈和他碰了一下酒杯。 “你忘性真大。难道你这么快就忘了,是你挑的时间了?”熊威说。 “和你说笑呢,你还认真起来了!你以为我在逼你,逼着你把我们之间的关系公之于众吗?你错了。我只是在试探你,因为我下了决心要做你背后的女人。男人背后的女人,见不得光,像个贼一样。”小陈说到这一句,难掩眼里的失落。她偏着头,继续往下说:“只要你是值得的,只要你对我,有一份心意,我是不在乎结果的,更不会在乎世人的眼光。我很高兴地告诉你,今天你通过了试探。” 熊威好像是听懂了,又好像没有听懂。他觉得她好像是在说,得不得到,她并不在乎。她在乎的,只是他愿不愿意给她。 给不给与拿不拿,难道可以一分为二吗? “是不是每一个女人的心思,都是这样复杂,让人难以捉摸?” 小陈低头吃菜,没有说话。她听得出来,他这句话的原意是,是不是欢欢和你一样,心思都是这么复杂,让人难以捉摸。她知道他话里的延伸意在欢欢身上。从她接到他的邀约电话的那一刻起,她就猜到了,他在欢欢那里碰了壁。 只有这个时候,他才会想起她的存在。只有这个时候,他才会主动约她出来。 只有这个时候。 只有这个时候! 她咬着嘴唇,以为那是嘴里的菜,咬得那么用力。忘记了疼。 “我是一个失败的情人。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情人。我更是一个失败的丈夫。我管不住我的妻子,管不住她。而且最要命的是,我还离不开她。这是我最窝囊的地方。我瞧不起我自己。” 他越往下说,就越是证明她猜对了。他把他最好的一面全都留给了欢欢,而她只配拥有他的落魄、失丧、潦倒。 当她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她就变得理智了。她还有未完成的事要去做。她笑吟吟,说:“你离不开她,说明你是一个重情的人。这是优点,并非缺点。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你真会说话。和你聊聊天,我的心情好多了。今天谢谢你陪着我。” “谢谢你请我吃饭。”小陈又和熊威碰了一杯。玻璃杯碰撞的声音清脆悦耳,像一个恰当好处的短暂的吻,让人回味。她又说:“我们说点其他的事吧,来说说这里的生意。这里的生意怎么样?” 分卷阅读190 换了一个话题,不涉及到各自的感情,应该会轻松一点。可熊威有点不太情愿聊起这个话题。这个时候聊生意,多半是应付性的。他需要很努力把思绪拽回来,来应对这个话题。 饭吃好了,两人都说了不少的话,有些疲倦。喝口凉开水清清嗓子,小陈说:“我先去下洗手间,马上回来。” 洗手间在包厢的对过面,小陈慢悠悠地走过去,四处望望,似要把这里的一桌一倚,一花一草都记在脑海里。 要是运气足够好的话,说不定能遇上欢欢,她的好朋友。可回头一想,要是欢欢今天在这里,熊威还会同意带她来这里吃饭吗? 绝不可能。 熊威必是有确切的把握,才敢这么做的。 想透彻了,她就变得闷闷不乐。洗漱台上有一面很大的半身镜,金色的框。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很久,果然是不快乐的。她觉得她今天的样子很性感,无论是头发,还是衣服,还有妆容,无不经过精心打扮。 她从包包里拿出一只粉红色外壳的口红,圆柱形的塑料壳子上印着一颗大红色的草莓。她再一次确认,有没有拿错口红。 没有错,就是这一只了。 她店里有很多的口红和唇膏,价格普遍很便宜,最贵的也就100卡瓦查,便宜的是10卡瓦查一只。当地人很喜欢这样的价位,以最低的成本满足了她们的爱美之心。 第一次使用这个价位的口红。她打开盖子,沿着唇形涂了一圈,将嘴唇一抿,微微一笑。上色好,滋润度高,怪不得店里这一款卖得最好。 这款口红唯一的缺点,就是掉色快。 回到了包厢,熊威站在窗前,窗帘紧闭。他连窗帘都不敢拉开! 他双手插在裤袋里,不知在想些什么。 “我们该走了。”小陈走过去,从身后抱住了他。 熊威本能地就想推开小陈,一看包厢的门是关着的,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以这种方式拥有你,我也心满意足了。就让我一辈子做你的地下情人吧!”说完,小陈在他的耳根处轻轻一吻。 吻得恰当好处。多么隐蔽而至关重要的地方! 她紧紧搂住了熊威的身子,才喝了一瓶都不到的酒,就浑身的酒味。她一只手勾住熊威的脖子,一只手的两个手指伸进他的衬衫袋子里,轻轻掠过,却成功地往里面塞进了什么东西。 熊威听了小陈的话,心里满满的都是愧疚,再无精力设想其他。 当一个男人的注意力在一个女人的身上,这个女人就可以对他做很多的事情。通常美女间谍就深知这个道理。 熊威永远也不知道她在他的上衣口袋里塞了什么东西。 只是后来被欢欢看见了。可是她也不说。懒得说,不值得说,不屑不去说。于是,这就成了一个永远的秘密。 不论前因,只求后果 3 今早熊威从家里出发的时候,欢欢还在睡觉。隔着房间的门,熊威站在门口似乎可以看到那一张熟睡的精致完美的带着伤疤的脸庞,周边围了一圈凌乱的发。他很想打开那扇门,走近她,在她的脸庞轻轻一吻。 早上怒气全消,他意识到他还是深爱着她,尽管他此刻要去见另外一个女人。 他还是决定不走进去了。看到她身上的伤,会提醒他,他们之间的情感裂缝。这是他最害怕面对的。 欢欢没有睡着。一整夜都是如此,思路很清晰,也很警觉。她听到了走廊里熊威的脚步声,还有铁大门打开和关上的声音。Jerry左手不方便,开门关门都会发出很大的响声。 在这之后,她才有了睡意。迷迷糊糊睡了大概两个多小时。醒来时眼皮沉重的很,几乎睁不开来。走到镜子前一照,发现眼皮肿了,眼睛小得成了一条缝隙。 眼睛肿可不是被熊威打的。原来她昨晚整整哭了一夜。 阳光洒了满满一窗户,很刺眼。尽管全身无力,她还是决定去安安的房间看看。今天不上学,他会在干什么呢? 到了安安的房间,房间是空的,他不在。Grace跑过来问,现在要不要吃早餐,早餐已经准备好了。 欢欢说没胃口,先不吃了。走到了院子里,她看见安安正坐在门口的石阶上,低着头,用一根细长的树枝在地上画圈圈。 她也在安安的身边坐下,坐在石阶上。抬头刚好望见旭日东升。 “你爸爸出去了,是吗?”她好像是多此一问。除此之外,她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开场白。 安安仍低着头,没有说话。许久才说:“他是不是又打你了?” “这是大人之间的事,小孩子是不懂的。” 两个人全都答非所问。 还是第一次,她发现,安安好像一夜之间变成一个大人了。 成长,真的就是一瞬间的事。 欢欢有些自责,忽略了安安。他的成长,她竟然浑然不觉。 “打人是 分卷阅读191 不对的。”安安的汉语发音不是很标准,可这句话说得出奇标准。他转过来,用右手捂着欢欢的脸颊,望着她。那一双童稚的眼睛,清澈澄明。 欢欢把自己的手贴在安安的手背上,流出了眼泪。那泪水滋润着肿胀的眼睛,就像雨水滋润着干涸的田地。安安是站在她这一边的,这是多大的欣慰! 打一个无辜的人,那是不对的;打一个犯了错的人,那就算不上太错了。她庆幸,安安还没有长到足够大,大到可以理解这个道理。 但愿他永远也不要懂。 她还是盼望他快点长大的。尽管有一天,他会像一个局外人那样,来审视他母亲犯下的错误。 她摸着他的头,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说:“没事的,伤口很快就会好的。以前你摔伤了膝盖,颠破了额头,不是也很快就好了吗?” 安安点点头,就跑到远处草坪上踢起了足球。Jerry已经睡了一个回笼觉了,从他的小房子里走出来,伸伸懒腰,站在安安的对面,一脚把飞来的足球踢到了半空中。安安跳了起来,高声欢呼,向Jerry竖起了大拇指。 欢欢看着他们踢球,看了很久。 也不知过了多久,熊威回来了。 已是傍晚时分,天边的晚霞正燃烧得最绚烂的时候,不用看时间,就知道一日的光阴将近了。 Jerry给熊威开了大铁门,关上门后仍是陪着安安踢球。熊威走过来,朝欢欢走来。欢欢以为他只是朝屋里走去,就没有搭理他,瞧也没有瞧他一眼,当做没有看到一样。 熊威哪里是进屋里去的,一步步全是朝着她去的。他在她的前面停住,关切地问:“脸上的伤,好点了没有?” 这句话里带的温柔,正好和昨晚的冷酷无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欢欢还是不朝他望一眼,将目光远远地抛向了远方。 她嘴上不说,心里却在想:宁愿伤口永远也好不了,宁愿伤口溃烂,留下永不磨灭的疤痕。 伤口愈合得太快了,她就容易忘却,忘却受过的伤。身体的治愈能力,为什么会那么快呢! “欢欢,昨晚我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人在愤怒的时候,是没有理智可言的。爱之深,责之切……” 又来了,又来了! 他能不能为他失手犯下的错误,找一个新颖一点的理由?每次都是这样,老掉牙的忏悔方式,丝毫不能博取别人的原谅。 熊威却是真心的。从他和小陈分开的那一刻起,他就满心的忏悔。他拉住欢欢的手腕,又怕用力过度,弄伤了她,就松开了手,然后真情流露:“不管我们做了什么,做错了什么,可不可以给我,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我们把过去的事,都忘了吧!好不好?” 她深锁着眉头,笑着说:“你说的话,的确是很感人。可是,你知道吗?我一个字也不会去相信。”她又重复了一遍,“我一个字都不会相信。” 他很无奈,很无助,他拿她没有一点办法。 从她的眼里望出去,全是惨淡的光芒。她看不到真善美,看不到希望。 她看到了他耳根的唇印,红红的心型唇印。那是一个女人的嘴型。不用说了,肯定是小陈的。她一低头,看见了更多。一开始她还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后来镇定了下来,才知,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亲眼所见,还会是假的吗? 在他的上衣袋里,那一根焦黄的卷曲的长发,不是小陈的,还会是谁的呢? 莫非男人就是有这样的本事,和情人缠绵过后,就到妻子面前来诉衷肠,献殷勤?这样的节奏,会不会快了点? 原来她所做的,和熊威所做的比起来,真是不及三分之一。 欢欢笑了起来,高声大笑。 熊威愕然不语。有什么事情,值得她捧腹大笑? 笑声止住了,她说:“一个出轨的男人,和一个出轨的女人,哪一个更罪孽深重呢?这个社会也许会更多地批评那个女人。在我看来,虚伪和出轨比起来,更加的可耻,更加不可原谅。” “欢欢。”他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大声地。 她看得出来,他生气了,只是还在尽力克制。 “在我脾气最好的时候,为什么你就不能好好说话?我真的努力过了。我放下了自尊,去迎合你,而你只会泼我的冷水。我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对你的情感。”他像一个漂泊归来的游子,满脸倦容。 原来他还能对她说出这么多动情的话。每一次,他都以为无话可说了。夫妻两人,若真是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只能是分离这一条路了。 那一根细微的头发丝,现在变得无限大。欢欢忍不住又去看了一眼那根头发丝,有小半截还吊在外面,随着微风一扬一扬。她脑海里顿时就有了一个念头,是他故意把那根头发丝放在袋子里的,以此来向她示威的。 对,他是来向她示威的。还有那个耳根处的吻印,显而易见。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其实什么都一清二楚。 她 分卷阅读192 越是这么想着,手指开始颤抖,连拳头也握不住了。她的个性不允许她服输,只能强撑着。她说:“我不管你在外面做了什么,看上了哪个女人,我都不管。你想干什么,就去干吧。我绝对不会妨碍你。你也不用假惺惺来跟我负荆请罪,真的,不需要的。我们说得好听点,是名义上的夫妻;说得不好听了,我们就是一对怨偶。我给你自由,请你听清楚了,我给你自由。请你不要再对我说这些话了,我觉得恶心。” 欢欢说了很多,熊威的思绪没有办法跟着她的语速。他搞不清楚,她究竟是在发什么疯,说什么不着边际的疯话。 最后两个字,他听清楚了,而且还产生了无限的遐想。仔细一想,好像还没有一个女人骂过他这个词语。一个出轨的女人,她的丈夫想尽一切办法想要原谅她,和她重新来过,她却骂他恶心。难道这一举动,不是比恶心还要恶心吗? 言语已经失效。他不再奢望通过谈话去化解矛盾。他紧紧拽住他的胳膊,不放她走。 她想要挣脱,无力挣脱,尖叫起来:“你放开我!放开我!” 在撕扯中,她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说出了最想说的话。她说:“今天我无论如何要出去。我要出去。我不是你的囚犯。你不能限制我的自由,你没有这个权利!” 她尖声叫着,还是无法挣脱他的束缚。她几乎是被他一只手拎进去的。那样的场面无疑是凄惨的。他不愿意被一个孩子和一个佣人看到,只能把她拉进去,关上门来解决。 当欢欢被熊威一只手拎进去的时候,安安就站在不远处,无声地,目睹了这一切。安安的后面,还有两个沉默着的人,Jerry和Grace。他们望着这一幕,目瞪口呆。 等到欢欢和熊威消失在了他们的视线中,他们才开始关注前面的这个小男孩。Jerry说:“你的爸爸和妈妈只是在玩游戏。你知道的,有一种游戏,就是假装打架吵架。他们都很会玩这个游戏。但是我不喜欢看这样的游戏,一点也不好看。我们还是继续踢球吧!” 安安跑到足球旁边,用了吃奶的劲儿在球沿上重重一踢。球飞起来了,只是没有Jerry踢得高,很快就落地了。他边跑边说:“他们不是在玩游戏,我知道的。但是我很喜欢玩游戏,喜欢玩所有的游戏。Jerry,你陪我玩。只要有人陪我玩,我就会很开心。” 他的好修养彻底被愤怒击垮了。她的也是。 他们也许不是对方的囚犯,却成了愤怒的囚犯。 屋里的声音越来越大,全是欢欢的声音。她在尖叫,在呐喊,在发泄。以前都是默默忍受,被打得再疼,也不会发出一点□□。今天却如此反常。 终于结束了。 嗓子有点哑。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上没有生出新的伤痕。那一道淤青还是昨天留下来的,早上照镜子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了。 天都黑了。刚才安安什么都看到了。她忘记了,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动手的。在院子里的时候,还是到了房间里,他才开始打她的? 她希望他没有在安安面前动手打她。 安安也不来房间里看看她。她朝门把那里望了望,发现门是锁着的。是从里面反锁的,那么就绝不会是熊威锁上的。这么说,她刚才还起来锁门了。怎么没有一点印象呢? 她觉得脑子昏昏沉沉的,思维变得迟钝。 欢欢还是无法镇定下来,在狭小的房间里围着一张床踱步。她忍不住想,现在文思怎么样了? 那个折磨人的臭烘烘的监狱,哪里是人呆的地方!夜幕降临,天色已晚。她至始至终没有走出房间一步。晚饭也不想吃。 这个小小的客房,是她禁锢那些不安分的思绪的囚笼。她何尝也不是在坐牢呢!她不想出去吃饭,可她的心只想往外飞。 一刻也不能忍受了。她到处找她的手机。慌乱之中,也不知道手机被丢在了哪里。最后在椅子下面找到了手机,正面朝下,手机盖上沾了黄色的泥土。院子里带进来的泥土。她捡起手机,迫不及待拨通周新的号码。 一旦没有制止住这个念想,一旦下了决定,她就不能再等待。 她在电话里问,今天还能不能去探视文思? 周新说不能,因为太晚了。每天只有两次探视时间,中午12点和傍晚6点。周新后面又说了一句,明天吧,明天可以一起去的。 千万不要去想明天。每一个明天都是那样遥远而不可知。一天的重担,一天当就够了。她准备睡下了。睡着的时间总比醒着的时间过得快一点。 第二天一早,她在脸上涂了厚厚的一层粉。妆前乳,粉底,bb霜,她都擦了一遍。再高超的化妆技术,还是遮盖不了脸上的伤。 趁熊威还在房间里,她走到了大门外,叫了一辆出租车就往周新那儿去了。一直到了出租车上,才慢慢平复了下来。原来那几步路,走得如此忐忑不安。她最害怕的,就是熊威突然从房间里走出来。要是他知道了,她是绝不可能跑得出来。 这一走,还有可 分卷阅读193 能回头吗? 她什么都没有带,随身只有一只手机和少许的零钱。她所有的东西都还在那个高墙内,其中最最珍贵的,是安安。 她隐隐觉得,此去,再不可能安然回来。 然而,她的预想错了。 到了监狱里,来探视的人很多,排起了长队。那些来探视的人,手里大都拿着还冒着热气的熟食,饮料,水果和衣服。监狱里的伙食差到了什么程度,可想而知了,连当地人都接受不了。 周新第一次探视文思的时间是周六的中午。在那之前,周新没有摸清门路,因此文思周五那一整天都没有吃上东西,晚上也是冻了一晚。挨冻倒是其次,最难以忍受的,是监狱里的蚊子。黑压压一大片,聚集在角落里,往光着的胳膊上叮咬。 周六周新第一眼见到文思,觉得他的眼神都变得呆滞了不少。再一看,胳膊上,脖子上,脸上,但凡是裸露在外面的,都是蚊子包。 欢欢见到文思的时候,他已经换上了长衣长裤,夜间也有棉被裹在身上,所以气色就稍微好一点了。欢欢往前走进了几步,里面光线不好,看得不太真切。仅有的一扇小窗户,外面亮堂堂,里面灰蒙蒙。 她忘了,监狱里是不会有天亮的。 “文思,我来看你了。我老早就想来了,昨天,不,前天,当我知道你被抓进来了,我就魂不守舍。我来,也帮不了什么,但是见你一面,也是好的。”欢欢从几个当地人面前走过,朝文思走去。 “我庆幸我来了,见到了真实的你。一直都见不到你,好久了,好久好久了。你无法想象,我是靠什么来维持对你的思念。这一段见不到你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在这一段漫长的时间里,有的人已经忘记了一个人,有的人已经重新爱上了一个人。可是我还是原来的我,对你的感情没有变过。”欢欢在十分激动的情况下,一下子说出了一串话。她停顿了一会儿,抬着头,用一双深邃的眼睛望着文思。 她接着说:“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在我们再熟悉不过的生活里,没有一样事物是长久的。一切都会变的。我也以为,我对你的感情会变淡,会消失。然后我就可以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过,重新开始我的生活。然而,我现在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我还是原来的我。你还在我的心里,一直都在。” 文思无法形容内心的狂欢。欢欢还是爱他的,一分一毫都没有改变。日日夜夜思念着的人,原来时时刻刻都在思念着他。暗淡无光的眼睛里,一下子泪光闪烁。 被抓进监狱,他以为是下了地狱,见到了欢欢的这一刻,他像是在做一个美梦。 心心念念的人,不经意间就出现在了眼前。瞬间就有一种冲动,想要冲过去,拥抱住她。 直到欢欢走到他的面前,他看清了一切。 那一张带着伤痕的脸,在诉说着一切。那一股冲动被压了下去。熊威的话应验了。他说过,他会让她生不如死。 克制和隐忍,一直都是他所擅长的。泪和笑容,他全部都藏起来。 他拉下了脸,冷冷地说:“你来这里做什么?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赶紧回去吧!” 她顿时就落下了泪,哽咽着说:“你又说这些话。都这个时候了,你还要说气话。你不知道,我这一步步走到你的面前,有多么难!” “那你为什么还要来?你这样做,为难了你自己,也在为难我。”他说话的时候,没有看她。也许是不敢面对。 欢欢纵有千言万语,也无话可说了。那种张口无言的状态,是窘迫而无力的。文思的态度为何转变如此之快。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也搞不清了。只记得最开始的那个阶段,文思是无比热情。 后来呢,渐渐的就会拒她于千里之外。然而她靠着过去的文思的好,支撑着对他的思念。他不相信,那些话是从文思的口里说出来的。 “你去过你的富太太生活,就当我们从来就没有认识过。这也是我能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了。现在的你,也许不能明白,以后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的苦衷的。” 欢欢情绪很激愤,说话的声音也变得大起来了:“这样冠冕堂皇的话,就不要说了。既然你可以放下,我想我也可以。我们赌一赌,看谁比谁更加洒脱。连你都放下了,我为什么还要苦苦坚守对你的感情!天下男人都是一样。天下乌鸦一般黑,说得真是一点都没错。” 后面一众人还在排队等待,欢欢和文思说话的时间够长的了。 周新连忙打断他们:“好了,你们都打住吧!长话短说,把重要的事情说完了,我们该走了。” 欢欢被周新拉出去后,文思方才强硬决绝的态度霎那间就软了下来。他坐在最里面的角落里,将头靠在墙壁上,闭着眼睛。 每次把欢欢推开一点,表面上看,他是成功了,如他所愿。但是心里的痛楚,只有他自己知道。 回去的路上,周新安慰欢欢说:“他之所以会情绪反常,是因为在里面呆的时间太久了。那里面不是人呆的地方,你是知道的。理解他 分卷阅读194 吧!” 欢欢没有说话,没有任何的反映。她只是在想,刚才出去的时候以为是不会回来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了。周新把她送到门口,没有开进去。在她按门铃之前,周新的车子已经开远了。他不想和熊威碰面,以免发生任何口角。 “你去哪儿了?”熊威叫住了她。 “只是出去走走。”还好她回来得很及时。她往前走着,穿过院子里的草坪。她感到奇怪,这句不真实的话,居然这么轻易就从她的口里说出来了。 难道她也习惯了说谎?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不论前因,只求后果 4 下午探视的时候周新是和韩依一起来的。 今天中午由于欢欢要来看文思,周新才不得不打发了韩依,不让她来。两个女人若是同时出现,说不定能在监狱里吵起来。局面够乱的了,决不能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下午欢欢不来了,周新也就没有刻意支开韩依。 韩依亲自做了饭菜,装在一个两层的保温饭盒里,还有一些水果和面包,让他晚上饿的时候吃。文思“嗯嗯”答应着,脸上十分难看。 “你脸色很难看。”韩依说。 “关在这种地方,脸色还能好看吗?不然你来住几天试试。”周新打岔。 “不是因为关在这里,不是这个原因。我看得出来,是心情不好。今天又发生了什么事,对不对?”对于文思,她的观察总是比任何一个人都要仔细。 “韩姐,我说你能不能不要添乱了,还要问东问西的!把文思从这里救出去,才是当务之急。其他的事,都不是事。”周新还真怕,欢欢来过的事,被韩依给看出来了。 两个女人围着文思转,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不论韩依怎么说,怎么问,他都没有说话。文思有苦难言,无处可说。 那天晚上,熊威来找他。这件事连周新都不知道。 他是真的害怕。他永远忘不了那一个晚上。 那一个晚上,文思的车子刚到大门口,还没来得及按喇叭。大树下忽然窜出来一个黑影,双手插在裤袋里。文思只以为是路过的黑人。 那人一点点靠近,车灯照在那人的身上。是一张中国人的脸。 再一看,是熊威! 三更半夜的,熊威跑来这里做什么?文思一阵迟疑,还是不情不愿地下了车。 “你是来找我的吗?”文思走到熊威的面前。 “你的伤好点了没?”熊威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点燃,叼在嘴里。 文思没有回答。旧伤未好,莫非又要增添新伤?熊威一副来者不善的样子。 熊威把烟盒递给文思,邀他也抽一根。文思拒绝,问道:“有什么事吗?” “没事。呵呵。能有什么事呢?”熊威一笑,将烟雾吐在文思的脸上,“想起来了,是有那么一件事。那一件事,只有来找你,只有你才能解决!你面子真大,成了我熊威的贵人。生死一线,只看梁兄你的了。” “有什么事,请直说!” “离开欢欢。永远都不要对她有任何的非分之想!”熊威把吸了半截的烟,扔到地上,用脚狠狠一踩。 文思本是下了决心要离开欢欢,让她回归到原来的生活。 爱不是占有。 只要她过得好,远远地看着就足够了。 可是欢欢并不幸福。那天欢欢蹲在他的床前,那企望而又热烈的眼神,分明是在告诉他,她过得不好。 “只要你能给她完完全全的幸福。不论是谁,都抢不走她。你与其来要求我,不如好好待她。”文思朝屋子里一望,屋里灯是亮着的。周新在里面。 “没有你的出现,我们的幸福就是完完整整的!是你,是你让这一切变得残缺。你毁了我们的幸福,你毁了我的家!我要是能料到今天的局面,我当初绝不会让你靠近欢欢半步!我对你怎么样?连半点防备之心都没有。可是你呢?你就是这样回报我的吗?我的好兄弟!”熊威咬牙切齿,恨意顿生。 “是我对不起你在先。两个人之间产生好感,那是自然而然的事,并不是事先预谋。我们用我们的意志去控制,去约束自己,去强迫自己把那一份感情埋藏在心底。我们也做到了!如果,如果你看得到欢欢的努力,你就应该原谅她,包容她!”文思极力地想要和熊威说清楚,向他解释。 我们? 什么时候他梁文思和欢欢变成了我们?他们是我们的话,那他呢?他是一个多余的人? 真是可笑!可笑至极!他越想越是激愤,一伸手,那一拳不偏不倚打在了文思的嘴角。文思踉跄着往后退了几步。 血渗出来,流入嘴里,是咸的。文思呸了一声,把嘴里的血吐到地上,像一口浓痰。天太黑,地上什么也看不清。 自从爱上了欢欢,他又何尝不是在历劫!此前的种种,包括今日的屈辱,都在给他一个教训:委曲求全,才是懦 分卷阅读195 夫的表现。 至始至终,他不是一个懦夫。他愿意为了欢欢,为了心中所爱,抛开一切去争取一把。 他只是太明白爱,太懂得,人生如浮萍聚散,太多事,不能苛求。在这天地间,他能倚靠的人,只有他自己。他是一个运气不好的人,生在贫苦家庭,年迈的父母什么也没有给他留下。 逆来顺受,是父母教给他的。 不然还能怎么样呢?争不过,求不来。 他欠他的,上一拳早就还清了。这一拳,是无妄之灾。 “如果你对她不起,如果,你使她活在痛苦里,我是绝对不会袖手旁观的。我没你有钱,不能给欢欢那样富裕的生活。可是欢欢不见得看重的,只有钱。”文思鼓足了勇气,说出带有挑衅意味的话。 “你……”熊威看着文思,目光锋利如刃。他转而气急败坏地说:“你不会袖手旁观,你想要怎样?我是绝不会和她离婚的。你就算带着她苟且偷生,她放得下安安吗?安安是我的儿子。梁兄,不要白日做梦了。” “她是你的妻子,但她不是你的私有物品。她有权利去决定她自己的未来。她选择你,或是选择我,都是她的自由,什么时候都不算晚。只要我活着一日,我永远都是你的竞争对手,永远都是你的威胁。” 熊威气得浑身颤抖,迅速掏出他的□□,对着文思的胸口。 那一把熊威经常会带在身上的□□。文思上次和欢欢一起去救他,亲眼见过那把□□。 黑暗里,只听得熊威那孤傲发颤的声音:“你信不信,我一枪杀了你?这里是大非洲,有多少的杀人犯,躲在非洲逍遥法外!在这里杀一个人,就好比捏死一只蚂蚁,砍死一条蛇,杀死一只狼。这天地间少了一个你,没有人会知道,没有人会追究。只要你从这个世界上从此消失,欢欢就会重回我的怀抱。我们会回到以前的幸福时光。” 熊威说出那一句“我杀了你”,是有几分狠劲的。 文思害怕熊威一时冲动,会真的开枪。 若是死在这里,死在这个时候,怀怨抱恨,成了一只孤魂野鬼。 后面熊威往下说,文思绷紧的弦才慢慢松懈下来。 他不过是要吓吓他。 文思挺直了胸膛,正好堵在枪口上,望着熊威,视死如归一般:“我要是怕死,我要是只考虑到自己的感受,我早就劝欢欢离开你,带她远走高飞。我们没有做出这样的事来,因为我和她都有太多的顾虑。枪在你手里,你可以一枪打死我,然后毁尸灭迹。开枪吧!” 被文思这样一逼,熊威反而退却了。不过是激将法。只有真正激怒了对方,才能达到目的。可对方如果投降或是服输,游戏就没有玩下去的意义了。 熊威改换了另外一种方式,他说:“如果你不肯放手,硬是要和欢欢搞地下恋情。我会让她生不如死。你有那么多的顾虑,顾虑这个,顾虑那个,你一定不舍得欢欢受苦的。对不对?要使一个女人痛不欲生,那真是太简单了。我忘了和梁兄汇报了,我真是该死。最近不知道是怎么了,我一喝酒就喜欢打人,打女人。欢欢成了受害者。她的脸上、脖子上、手臂上,全都是红彤彤的伤口。可是,就连她身上的伤口都是那么的美。我无法不去爱她。她心里爱着另外一个男人,可她每天还要陪我睡在同一张床上,那是什么滋味?不管她心里是什么滋味,她就睡在我的身边,让她吃点苦头,那是轻而易举的事。” “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她?你不是很爱她吗?”文思甚为惊叹,他好像不大认识眼前这个冷血冷酷的熊威了。 “哈哈哈,我爱她。”熊威发出一阵冷笑,混杂在迎面吹来的凉风中,随着夜间的风吹散飘远。他收住了笑声,说道:“我爱她,只在她也爱我的时候。她拿着一把刀,在我的心上划,血肉模糊。她判我入了地狱,从此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她丝毫不顾虑我的感受,和另外一个男人甜言蜜语。她对我无情,我还有必要对她深情款款吗?我要折磨她。她带给我的痛苦,我要一点点还给她。” 文思低下头,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他还能说些什么,还能做些什么?唯有沉默,唯有败下阵来。他从来都不是熊威的对手。 熊威见此状况,便知找到了文思的软肋。他继续往既定的目标上前进:“现在只有你能救她,只要你从此和她保持距离,我就会控制住我的行为。否则,我就毁了她!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我说到做到。”说完,熊威朝天开了一枪。 枪声震天响。文思着实被吓了一跳。一声枪声被一望无际的黑夜吞噬,但是那回声仿佛一直在耳边,一声又一声,在提醒他,在吓唬他。 惊魂甫定,文思勉强镇定下来。那一枪并不是打在自己的胸口上,脑袋上。 虚惊一场。 周新闻声跑到院子里来查看,屋子里灯的亮光从门框里流泄出来。 “外面是谁?是谁在外面?周新站在院门后面大声朝外面喊道,大概是看到了汽车的灯光了。 文思四周一看,熊威 分卷阅读196 不知何时已经走开了,他一个人站在大树下面,树影婆娑。 “是我,文思。快给我开一下门。”文思对周新回喊道。 门打开了。汽车开进了院子。周新走上前,迫不及待地问文思:“你刚才听到枪声了吗?我听枪声离我们很近,好像就在院子外面。是怎么回事呢?” 文思下了车,和周新进了屋,说:“枪声我听到了。我被那枪声吓了一跳。可是我四处没有看到任何的人影。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周新更加纳闷了,一进屋就连忙锁上了大门,还把桌子椅子推过来,堵在大门上。他自言自语道:“完了,该不会是抢劫吧!强盗绑匪在入室之前,习惯先开几枪,震慑人心,让屋里的人先吓破了胆,后面抢劫起来就容易了。”周新如热锅上的蚂蚁,焦急不安。 此时文思已瘫坐在沙发上,久病刚愈,浑身乏力。 周新走过来对他说:“今晚我们别睡了,要保持清醒,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赶快打电话向大使馆和警察局求救。枪声都到门口了,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不睡觉,明天还怎么干活?这个区域一向还算太平,没听说有过什么入室抢劫的案例。一声枪声,不能说明什么。也许是周围的哪一户邻居家里有枪,就朝天开了那么一枪,刚好被我们听见了。这里枪支泛滥,只要符合条件,谁都可以申请购枪。你不要小题大做了。”文思眼皮沉重,语气缓缓地说。 “如果是附近的邻居,怎么我们从前就没有听到过枪声?我们住在这里,又不是一天两天的。这个假设根本就不成立。小心驶得万年船啊,文思,我们还有大好的前程,还没有结婚,还没有成家,苦苦积攒下来的钱都还没来得及花。辛苦半生了,还没有享受过人生。不是说先苦后甜吗?苦头都尝尽了,还没有尝过什么是甜的滋味。保住性命,才是最重要的。”周新坐在文思旁边,又是跺脚,又是拍大腿,颤巍巍的抱怨声里尽是无助和惶恐。 在这么一个彷徨无助的瞬间,他明白了过去的选择是多么的愚蠢。拼命地赚钱,把日子过得暗无天日。 如果生命此刻戛然而止,他带不走钱财,带不走精心打下的基业,他只能带走满腔的悔恨和沮丧。 生命不能重来。只有走到了头,才知道多少的路是弯路,多少的路其实大可不必走。 文思半点也体会不到周新的慌张惶恐,他扶着沙发沿起来,对身后的周新说:“生死有命。命里该有的,总是逃不过。杞人忧天,又有什么用?我去睡觉了。” 文思回房睡觉,他所受的惊吓远远超过了周新。一颗惶恐不安的心,心心念念想的都是欢欢。 到了星期一,文思的案子上了法庭,当原告出现的时候,他们才知道原来这一出戏是Robin导演的。 他指控文思,所有的交易全部都是私底下交易,没有开具□□。中国人的商店,胆敢在赞比亚这么操作!这个罪名可不小。 Robin口若悬河,长篇大论讲述了文思是如何偷税漏税的。讲了有十多分钟,还拿出几张收据,这就是没有缴税的证明。递给法官一看,证据确凿。 轮到文思为自己辩解了。他浑身冒着一股臭气,三天没有洗澡了。一开口,还是洋洋洒洒,有理有据,完全把Robin的指控给推翻了。 韩依听了,对他更有好感了。周新和韩依都坐在后面。 前一日周新托关系打听到了文思被抓的因由,早有准备,拿出一叠的□□底单,这是他们每月开出的□□,上面有客户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底单提交给了法官,法官一看,每月的税额还不小。 Robin情绪过激,刚才指控的,是他们店里所有交易都私下完成。Robin明显话说过头了。法官对Robin说:“你言语不实,而且你的动机有待查证。” 也不知Robin是从哪里弄来的几张收据,就这样言辞激昂,刻意诽谤。 可笑的是,Robin至始至终都没有提到李志明的名字。所以文思和周新一直都不知道,幕后的人原来是他们的好兄弟,合伙人,李志明。 文思逃过一劫,当场就被放了出来。那几张收据,是在客户强烈要求下,才把税额抹去的,只开了收据。这样的做法,虽然违法,但是涉及的金额太小,最后只缴纳了两万卡瓦差作为罚款。 不论前因,只求后果 5 日子不紧不慢往前走着。 有一天,欢欢站在窗口,无意中看到了Jerry和Grace靠在大树上亲吻。远远的不是看得很清楚,可两个人的激情,大老远的都可以感受到。 她关上了窗户,只当做没有看见。 又一日,她见Jerry和Grace坐在石阶上聊天,于是就走了过去,也在他们的边上坐下。Grace见欢欢来了,连忙起身走开了。不知是出于不好意思,还是以为欢欢把他们的聊天看成了偷懒,所以就坐不住了。 欢欢回头一看,Grace走到厨房里去了。b 分卷阅读197 r   厨房才是她的天地。她很少在院子里逗留,很少和Jerry说话。两个不怎么说话的人,却暗暗发展成了恋人的关系。欢欢记得,Jerry还有一个儿子,想是结婚了的。Grace倒是还没有结婚,她是知道的。 “Madam,在未来的某一天,你会不会离开这里?”Jerry先开口说道。 “我想,我舍不得离开这里。我喜欢这里的天空。在中国,尤其是在中国的城市里,你根本就看不到这样蓝的天空。在中国的乡下也许可以,但是也要打一点折扣的。” “我不是说赞比亚。我指的是这里,你的家。你会不会有一天离开你的家?”Jerry似乎看出些什么了。他又说:“那天,你一个人出去,没有让William给你开车。我当时就有一种感觉,感觉您不会再回来了。不过后来事实证明我的感觉是错误的。你又回来了。” 原来就是那一天,她去监狱里看文思。Jerry的感觉没有错。如果文思不是那么不近人情,她或许就真的不回来了。 她是想走的,是文思不要她。 她从一个不顾脸面的贱妇,变成了一个白给人都不要的弃妇。 她如是想着,用手指甲去扣地上的石头,指甲上染满了灰尘。她对文思除了爱,除了思念,还有埋怨和责怪。她最讨厌这种虎头蛇尾的事了。开头开得很隆重,劳师动众,中间禁不住时间的考验,草草收尾。主要是意志力不够,爱得不够深,不够持久。 相爱本是两个人的事。双方同时放手,或是双方一起坚持,才会有好的结局。一方已然放弃,一方还在坚持,这时候,多出来的爱会全部都变成恨。 但是她绝对不会承认这一点的。她说:“这是没有的事。” 欢欢不承认,Jerry也就没有深究,说到别处去了:“我没有去过中国,不知道中国的城市和乡下有什么分别。不过听您的语气,赞比亚的城市和中国的乡下是差不多的了,都有很蓝的天空。您没有在赞比亚的乡下住过,所以您不知道,乡下比城里不知道要美丽多少倍。我来自北方省Mpika的一个小村子,村子前面有一条小河,我们沿河而住。我还记得,小时候我们在河里抓鱼,游泳。我们原本有一个红砖盖的房子,那是我和另外三个兄弟出钱为爸妈建造的。整个村子里只有三户人家有这样的房子,其余的全是茅草房。我们房子的周围果树环绕,有芒果树,木瓜,还有牛油果。想要吃什么水果,站在树下,伸手就可以摘到。” “你的家乡那么美丽,为什么你不回去呢?种点玉米,或者在河里捕鱼,都可以营生。”欢欢忘了Jerry是一个残疾人。他没有左手手掌。 “家乡虽然很美丽,可是回不去了。”Jerry的话里充满了感伤,“我的爸妈都死了,几个兄弟也分散了。我们都不敢回去,因为我们害怕爸妈所遭遇的事情会降临在我们的身上。” “什么事情?”欢欢问。 “巫术。”他说,“我爸妈是被巫术害死的。巫术,那是万恶之源。最美丽的事物,往往也是最邪恶的。赞比亚的乡下,就是最美丽,也是最丑恶的地方。那里巫术盛行。所有丑恶的目的,害人的伎俩,都可以通过巫医来实现。” 在非洲,巫术是一个不可忽略的神秘主题。 很多的非洲当地人认为巫术是一种超自然的存在,是惩罚那些违背了社会道德的人的手段。这里所谓的道德,不是标准化的达成共识的道德,而是人人心中不一样的道德。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道德标准。最后,所谓的道德成了维护自身利益的措施。 “你相信巫术吗?”欢欢觉得这个问题问得很愚蠢,但是已经问出口。 “Madam,不管我相不相信,巫术都是存在的。如果我回到我的家乡,我很有可能会被施以巫术,就像我的爸爸和妈妈。真的,这是极有可能会发生的事。在村子里,只要有一家稍微富裕一点,巫师就会找上门来。巫师会对那一家人说,你们哪里做得不够好了,你们哪里违背了道德。到了第二天,那一家人的尸体就会躺在大路上。每个人都会说,他们的死亡是上天的旨意。其实是谋杀,真正的凶手是指使巫师这么做的人。谋杀的根本原因,是出于嫉妒。我的爸妈就是这样被人害死的。他们去世以后,房子就被凶手占去了。” 谈到巫术,Jerry脸上泛起了惊慌。那的确是一种最为有效的“制裁”。只不过,有时候也会被坏人利用,用来制裁好人。 “您还记得吗?有一次,您问起我的左手。我当时不想说,因为我对您还不是很熟。在我快成年的时候,有一个巫师说我是‘恶魔之子’,说我的左手不干净。他们就这样把我的左手截去了,用一把很钝的刀。我爸妈的死亡是由于别人的嫉妒,那截去我的左手,是由于什么呢?也许是我得罪了什么人吧!满地的血迹,满身的血迹。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他频频眨着眼睛,说:“我宁愿在城市里打一辈子的工,也不会回到那个噩梦一样的地方。在城市里,我没有土地,没有房子,没有亲人。我 分卷阅读198 只是一个流浪的人。” 人生在世,哪一个不是流浪的人? “但是你拥有Grace。”欢欢冲Jerry一笑,眼神里充满了谅解,充满了对Jerry的安慰。 欢欢赞同Jerry说的话,不管是在哪个国家,农村都是带有两面性的。首先它是最美好的存在,最接近大自然,离真实最近的的地方。由于它的真实性,没有隐藏,没有修缮,没有足够的知识和道德作为支撑,它又成了最为龌鹾、藏污纳垢的地方。 在中国的农村,各种问题也是层出不穷,比如迷信、留守儿童、家暴等等。在任何一个国家,农村都是更原始化的存在。那里和大都市比起来,更加野蛮真实,也更加落后贫穷,更加丑陋恶俗。都市里的人经过教育改造,成了文明人。农村里的人,没有经过这一环节,所以呈现的是原生态的自然和天然的性情。 往这个方向推算下去,是不是也就意味着,真实就等于丑陋呢?而这一点,欢欢是不肯承认的。 但是和Jerry所说的比起来,还是显得轻微了。他是有家不能回,不敢回。 “你是什么时候爱上Grace的?”欢欢开门见山问道,换了一个轻松点的话题。 Jerry有些不好意思,挠挠脑门,笑了几声,说:“很久了。我忘了是什么时候了。我应该记住那一天的,应该在日历上写一个备注,以防我的坏记性把它忘了。可我还是忘了。哎,如果这个问题是Grace问我的,而我答不上来,她会生气的。” 欢欢见他羞怯怯的样子,不禁想笑。这时候抬头一看,天空好蓝,没有一点杂质。从院子的高墙上望出去,只觉天际辽远空旷,自身变得渺小微不足道。 非洲的天空是她所见到过的最美的天空。辽阔的天空无所不容,既能包容人们的贫穷,又能包容大地的富饶。 “哈哈,还是被您看出来了!您是怎么看出来的?”Jerry斜着头,笑笑,带着腼腆,“我以为,我们把这个秘密保守得很好了。” Jerry的肤色太黑,也看不出他有没有脸红。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这世上有三样东西是藏不住的,一样是贫穷,一样是咳嗽,一样是爱?”欢欢故作高深,只字不提他们在树下亲吻的事。 “我没有听过。但是我觉得很有道理。您迟早都会知道的。既然被您看出来了,我有个请求,希望您可以答应我。” “让我猜猜看,你的请求是什么。你想和她住在一起”欢欢猜道。 “是的,是的。又被您说对了!” “可是你的屋子太小了。”欢欢斜着眼睛瞄了一眼Jerry住着的狭小门卫房,缓缓说道,“还是搬到她的房间里去住吧,如果她答应的话。” “谢谢您,Madam。我想她会答应的,不出意外的话。如果她拒绝,我也不会怪她的。”他对Grace似乎没有多少信心。 “如果她爱你,只要她爱你!”欢欢补充道。 Jerry还是没有十足的把握:“在赞比亚,女朋友,或者是情人,是市面上最为昂贵的商品。如果我很有钱,我就不会担心Grace的拒绝了。可是我没有。她和我说了很多次了,她想要一件漂亮的裙子,一条项链,一只口红。这需要很多的钱,我到现在一样也没有买给她。我打算好了,下个月发了工资先给她买一只口红,如果她同意和我同居的话。” 欢欢笑而不语,起身往屋里走去。Jerry随后也起身了,拍拍裤子上的灰尘。 Jerry的话越来越现实,她不喜欢这样的话题。她根本就是一个不切实际的人。 生活里总有许多的事,是令人生厌而束手无策。看不过去的事,就应该抛到脑后,不再理会。冷漠地无视,是唯一的解决方案。看不过去的人和事,就直接从生活里忽略掉。 她弄不清楚,这是妥协,还是另一种方式的抗争。每天最大的难题,是如何忽视熊威的存在。她希望达到的境界,他在与不在,于她的心情没有任何的影响。 这是很难做到的。熊威总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刷新他的存在。他所要的不多,无非就是回到从前,捡拾回残破的婚姻。 她给不起。她的心由不得她自己做主。她想尽办法去忽略熊威的存在,期望嘈杂的生活能回归平静。她真想把自己也忽略掉。她连自己都看不起。 不论前因,只求后果 6 吃了几天牢饭,使文思想通了很多的事情。 大到以后生活的方向,小到每一天的工作安排。他开始思考做这些事情背后的意义。 无非是为了更好的生活,物质上的,精神上的。而他发现的问题点在于,他越努力工作,就过得越是不好。忙碌的工作是用来躲避现实生活的。 既然眼前的生活那么不好,为什么还要继续呢? 他想到了回国。 那一天店里的生意很差。大半天过去了,竟然一个客户都没有。开 分卷阅读199 门做生意就是这样,店面才关了几天,不定要流失多少老客户呢! 都是这个该死的Robin!周新气得直跺脚,怒形于色。 韩依坐在柜台后面,手托着下巴,注视着门外行人穿梭如织。她哀怨声连连:“外面那么多的人,来来往往,就是一个人也不走进来买东西。” 日落西山,这个时候的黄昏有一点凄凉。 原来店面的大门正对着西边。那火红的非洲太阳,每一天,都是由这个方向渐渐消沉,落入地平线。 国内的房子讲究坐北朝南。卢萨卡的房子好像不兴这个风水,横七竖八,什么方位的都有。只是日落看多了,心里难免落寞。 文思也跟着唉声叹气一番,打退堂鼓的意味:“依我看,店开不下去了,就回国吧!回到国内,总不至于会饿死的。” 韩依一听,嘴角上扬,随声附和:“不但不会饿死,还会比现在过得更好!你们要是肯回国,我是举双手双脚赞成。在这儿过的是什么日子?我老早就想回国了。” 韩依留在非洲,文思是其唯一的目的。要是文思回去了,她的苦日子也就到头了。逃离了非洲,最主要的是,逃离了那个女人,想要征服文思,不是越发容易了?她想想都觉得是美事一桩。 “文思,你说的是真的吗?”韩依追问,万分欣喜。 文思却不语了,有难言之隐。 周新站出来反对:“怎么,才遇上一点不痛快的事,就要打道回府了?你们这叫半途而废!半途而废,知道什么叫半途而废吗?就是上完了厕所,不擦屁股。事情才干了一半,就想着退缩,畏缩不前。那是懦夫的行为!” “我们也就是随口一说。你哪来这么大的怨气!就算要回去,也还要从长计议。”原来文思只是这么随意一说。 韩依最恨文思这一点了,唯唯诺诺,牵肠挂肚。她很想知道他心里真正的声音。 什么都放在心里,总不能痛痛快快地下一个决心。这也算是他的优点了,对每一个人都留了一点情面。韩依给自己打气,只要足够坚持,对他足够的好,迟早有一天她会赢得他的心。 退一万步来说,她就算得不到他的爱,在他心里也会有一席之地。因为他是一个好人。在情感上,他不愿欠着别人。 欢欢很快就原谅了他这一点。 “那你说说看,Robin的事情,要怎么解决?你要是把这个事情处理好了,我们就不想着回国了。”韩依朝文思使了一个眼色,对周新说道。 周新眼珠子一转,似乎想到了一条好计策。他镇定自若,拿起茶杯,先喝了一口茶。 “你就别卖关子了。赶紧说!”韩依催促。 “Robin这个死黑鬼,实在是可恶至极。我们何不找个人去吓吓他?平时坏事做多了的人,胆子是最小的,不禁吓的。”周新慢悠悠道来,自以为十分有道理。 “打住打住。你的话,我就没法理解了。第一,胆子小的人,还能干出许多的坏事来吗!这句话是怎么也说不通的。第二,我们找谁去吓他呀?要我说,只有把赞比亚的总统Edgar Lungu找来,才能吓住Robin这个无恶不作的小人。可问题是,你有那么大的面子吗?”韩依反驳。 周新窃笑,说:“大面子没有,小面子还是有的。这点芝麻大的事,去把总统请了来,不是小题大做嘛!划不来的。再说了,我面子虽不小,但是也还没有那么大。我认识一个人,职位不大不小,对付Robin,刚刚好。” “谁?”文思问。 “Kabwata警察局的局长。如何?” “就是我被抓的那个警察局?” “对,就是那儿。” “你是怎么认识局长的?以前没听你说过。”韩依瞥了周新一眼。 “这个嘛,还得感谢文思了。就为了文思的事,我去了他办公室好几次,一回生二回熟,就认识了啊!我要是和他开口,我有把握,他不会拒绝的。毕竟我们这是正当防卫,可一点没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来。不像那Robin心肠歹毒,要把我们中国人赶尽杀绝。”周新一说到Robin,眉头不由得紧皱起来。 “淡定一点,不要一说起Robin就吹胡子瞪眼的。你就性子急,一点也藏不住事。你应该向文思好好学习。改掉你的臭脾气!”韩依道。 “向他学习?”周新瞪大了眼睛,不以为然,“他的风流成性,我可学不来的。没那个本事学!文思,你要是不嫌我笨,就教我几招,如何讨得女人的欢心。” 文思一听,周新在拿他开玩笑,就往他坐的椅子上踹了一脚,不理会他了。 韩依不知怎的,脸上火烧一般,红了起来。 隔天,周新和文思果然去了一趟Kabwata警局,拿了一条软红双喜香烟,装在黑色的塑料袋子里送给了局长。 区区一个Kabwata的局长,衣着正式,穿一套绿色的制服,还戴了一顶警帽,穿着真是毫无含糊。 分卷阅读200 文思还担心这礼物太轻了,局长会不高兴。 没想到局长见了那一条烟,眉开眼笑,立刻就把那一条香烟从塑料袋子里拿了出来,拆开来一包,在他那逼仄的办公室里,三人抽起了中国烟。 周新瞄了文思一眼,神气十足。原来他早就摸清了局长喜欢这一款中国烟,才专门送了来。礼物不贵,却送的恰当好处。也是那时候来求他办事,分过他几根这种烟,他闻了气味,直说很喜欢。 抽了几根烟之后,周新就开始向局长吐苦水。 一桩桩Robin干的好事,周新细说由来,直到局长完全站在了他们这一边。当周新说希望局长可以去见见那一位Robin,当面告诫他几句,局长二话不说就答应了。还客气地说,维护好这个区域的太平,是他的分内之事。 周新带路,领着局长来到了Robin的店里。 “你就是那一位Robin先生?我的两位中国朋友和我说,你处处与他们为难,弄些子虚乌有的事情出来。有没有这样的事?”局长双手交叉背后,领导样十足。在Kabwata区域内,在他的警局里,所有人都是他的手下。他是做惯了领导的。 Robin一看他的制服,猜到了他是在警局工作。回头一想,这两个中国人应该没这么深厚的背景。要是有这样的铁关系,早就请出来帮忙了,还会等到现在吗?该不会是找了个当地人来,换上了一套警局的制服,专程来吓唬他的。 如此一来,就没有把眼前的这一位局长放在眼里,带着傲慢地说:“如果您是上帝的话,我想我会好好向您汇报一切。可惜您不是,因为您没有上帝的公正和公平。我的长官,这里不是在警局里,是在我的店里,您没有任何的权利对我说这些话。我请您出去,别忘了带上您的两位中国朋友。” “中国人是我们的朋友。请你不要带着不好的情绪说话!我的问题,你还没有回答我呢!” “我的兄弟,我真为你感到悲哀。中国人到底给了你多少钱,让你来恐吓你的同胞!中国……呵呵。”Robin吐了一口唾沫在地上,面相凶狠地说,“中国是一个伟大的国家,一个伟大的发展中国家。今天中国富裕了,中国人到哪里都有面子了。面子,中国人最喜欢讲面子。中国人有钱,就有了面子。我的兄弟,难道你忘了吗?我们的国家也是伟大的国家,曾经是非洲的骄傲。就算是今天,我们还是非洲的骄傲。” 20世纪60年代,赞比亚被看做是“非洲的未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崛起的速度令世人瞠目。 然而好景不长。20世纪70年代以后,世界市场上铜矿购买力的持续下降,还没有完全崛起的赞比亚急流勇退,一直退到了近乎“绝望”的地步。 正如Epstein所说的,一个刚刚发育的、缺乏条理的社会,更多的是随意而不是规则,一切都处在变化之中。 盛极而衰,似乎不能解释赞比亚陨落的原因。还没有盛极,就自上而下衰退。经济上的衰退是从各种金融数据分析中得出来的。国民却不能接受。在他们心中,赞比亚还是非洲崛起的代表。 周新和文思站在局长的身后,被Robin强烈的民族自豪感所感染。原来一个国家富强与否,能直接影响一个人的精神面貌。 赞比亚不会陨落,不能陨落。赞比亚如朝阳,旭日东升,满是希望的国度。 Robin指着左后方高高耸立着的铜楼,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那是卢萨卡最高的建筑,在近处看,确实觉得高大威武。走远一点,再看那铜楼也就觉得渺小了。 苍茫辽阔的天空作为背景,什么都是渺小的,人就更显得渺小了。他们离铜楼很远,看过去铜楼自然是渺不足道。只有Robin仍觉得雄伟壮阔。 他是一个骄傲的赞比亚人。在汉语里,骄傲可用作褒义词,也可用作贬义词。 圣经里却说,败坏之先,人心骄傲;尊容以前,必有谦卑。 骄傲成了万恶之源。 他说:“每一个骄傲的赞比亚人,就应该像那座铜楼,永远抬头挺胸地站立,不会向任何一个人屈服。作为一个赞比亚人,我们决不能向外国人屈服,更不能被他们利用。我的兄弟,你醒醒吧!他们是外邦人,他们只是来赚钱的。把我们的钱赚走了,使我们的国家日益贫穷。我们的精神,应当像铜楼,永远屹立不倒!” Robin越说越远,主旨越来越高尚,活脱脱一个民族英雄。局长再也听不下去了,把他的ID卡“啪”地一声扔在了柜台上。 “你胡言乱语在说些什么?我这是在执法,你要是做出犯法的事情来,我随时都可以逮捕你。”局长显得有些不耐烦,着重说了后半句。 Robin看了局长的ID卡,顿时什么话都卡在喉咙里了。等到他们三人走出了他的店,Robin还站在原地,浑身打颤。 不论前因,只求后果 7 明天就是情人节了。 在当地人的眼里,情人节就 分卷阅读201 是狂欢的日子。卢萨卡装扮一新,为了迎接情人节的到来,已经准备了好几天了。尤其是那些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真是灯火辉煌。除了圣诞节,最有节日的喜庆氛围的莫过于情人节了。 李志明自然不能让超市里太过冷清了。花灯彩带,火红的灯笼,中西合璧的西方情人节氛围也就出来了。李志明还给每一个员工发了一顶大红色的帽子,让情人节那一天戴上。 李志明还搞了一个促销活动,在最前面的那一排货架上面摆放了各种各样的鲜花,巧克力,精美的礼物盒子,来自南非的葡萄酒等等。价格牌子上虽然标了一律打五折,但是原价提上去了不少,所以没有亏多少。只要那一天销售额上去了,哪怕亏一点也是值得的。用一点蝇头小利,带动其他商品的销售。 总之,情人节还没有到来,卢萨卡就提前笼罩了一层美妙的爱情的味道。 这是一个自由的国度,到处都充斥着荷尔蒙的芬芳。 相爱的两个人便会在这一天肆意恩爱。爱,亦或只是喜欢,原来是有形状的,如洪水,如雪崩,势不可挡。 韩依此时在文思的五金店里,正在把一袋袋的螺栓螺母分门别类。她凑到文思的耳边,低声问:“你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吗?” “什么日子?你这么问,肯定是特殊的日子了。难道是你的生日?”文思回复。 “我的生日,我的生日才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呢!我从来不过生日的人。明天是情人节啦!” “哦。”文思接不下去了,打开一箱扳手,数了起来。 “你不觉得那是特殊的日子吗?”韩依继续问。 “不觉得。”文思还是淡淡地回答。韩依斜着眼睛瞄了他一眼,不由地心里来气。 这个闷葫芦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真的如此没有情调。 他不说破,她就没办法点破。两人唯有僵持。 韩依只在心里默默盘算着,文思因为Robin和欢欢的事,这几天心里一直很不痛快。非得想一个好主意出来,去去这几天的晦气。 “我都要受不了你们两个人了。韩依姐的意思是,明天是情人节,文思你能不能有一点表示?”周新在那一头高声说道。 韩依一听,脸上立马就烫了起来。可她还是忍不住要去偷偷瞄一眼文思的表情。她像一个不满足,、又不敢冒险的懒人,总是在一旁守株待兔。他的哪怕一丁点的柔情,都会叫她心满意足很多天。 她这样一个历经沧桑的女人,竟然脸红了!真是不敢相信。 “我们三个人好好吃一顿吧!”文思思量了许久,说出这一句。 “我不要吃饭。每天都会吃饭,可是情人节不是每一天都有的。”韩依噘嘴。 周新也站出来反对:“哪里会有三个人一起过情人节的!你们不要拉上我,我也不愿意和你们两个掺和在一起。” 周新不来,他两个人吃饭有什么意思呢?文思一时顿住了。 “要不,要不我们出去散散心吧?你也好出去放放风,你自从监狱里出来后,还没有出去过呢!”韩依试探性问了一声。 “成。就这么说定了。文思我替你答应了。”周新推了推文思,给他使了一个眼色,“韩依姐帮了我们这么多的忙,你就算是她的老板,也得给人家放放假,旅旅游什么的。你还不算韩依姐的老板呢,一分钱不给人家发。这么一点小小的要求,还算是便宜你了。” “就听周新的安排吧!”文思答应了。韩依兀自笑了起来,转头笑着给周新使了一个眼色。 情人节当天,文思带着韩依一路驱车来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湖畔。 那里蓝天碧水,湖边绿意盎然,环境很是优美。文思从车子里拿出了钓鱼竿,鱼饵,水桶,两张折叠的小板凳。韩依一看,不由地跳了起来,嘟着嘴道:“你是陪我来散心的。怎么你早有准备,来钓鱼了!好不容易抽出一天的时间,我们就不能好好度过吗?” “陪你散心,是周新说的。我给了他面子了,不是来了嘛!你就沿着湖边好好散散心,我啊,钓我的鱼。”文思卷起裤脚,拎着水桶去水里舀了半桶的水。他有预感,今天一定可以满载而归。 希望落空。难掩的失落。 昨晚,深夜里,韩依设想了无数种可能,关于今天的情人节会如何度过。她怎么也不会料到,会是陪着文思钓鱼的一天。哎,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退而求其次。只要能够静静地看着他,陪着他,守护在他身边,和他说说话。她也很高兴了。安分守己,也是一种幸福。这是从他身上学来的。 韩依望着前方,湖光潋滟,山色空蒙。再望望头顶的一方蓝天,让人顿时就有一种清爽轻快之感。 “只要是有水的地方,我就觉得是美的。”韩依面朝蓝天,闭着眼睛。 “我也这么认为。” “水是女人,山是男人。一柔一刚,才是绝配。”不经意就说了这一句,好像是间接的表白。她也不期待文思会有什么反应。不抱希 分卷阅读202 望,就不会有失望。她想做一个安分守己的人,静静地守护在他身边。 文思果然没有理会这一句,说到了别处:“赞比亚虽然地处内陆,远离海岸线,但是境内却有丰富的水资源。有五条大河,五个大湖,赞比西河,卡富埃河,自不必说了。这里有世界上最长的淡水湖,Lake Tanganyika,坦噶尼喀湖,位于赞比亚的最北部。有一次去那附近送货,有幸去看了看。” “那里很美,是不是?” “可以用美来形容。但是不止于美。那是一个古老的湖泊,水质清澈,水里鱼的种类相当繁多。两公里之外,著名的Niamkolo Church,尼安科楼教堂就在那儿,它是伦敦传教士协会在1895年建立的,是赞比亚现存的最为古老的石质教堂。” “你知道的真多。” 文思继续说,语气转为沉重:“只可惜,那个区域曾经是活跃的奴隶贸易点。贩卖黑人奴隶的商人就是在那里把黑人集合起来,再用船只运送到别的大陆。可以想象得到,那些黑人被关押在笼子里,就像牲口,在市场上流通。” “经你这么一说,我不但不觉得那里美了,反而觉得挺恐怖的。弱肉强食,这是不变的生存法则。”韩依不想触及这么沉重的话题。文思还在往下说。她只能听着。 “前一阵子,还是入狱之前吧,看了一本书《12 years a slave》,翻译成中文是《为奴十二年》。一个黑人,本是自由人。因为他的黝黑的肤色,被两个白人绑架成了奴隶。这一件事彻底改变了他的一生。他成了一个没有尊严,没有人格,没有自由,没有妻女,没有生活……什么都没有了,一夜之间,什么都没有了。在奴隶主百般凶残的折磨下,他丝毫没有放弃希望。十二年之后,他终于在一个木匠的帮助下,重获自由。可是谁来弥补那错失的十二年?可怕的奴隶制度。” 这个陌生的外国人的故事,与他们毫不相干,韩依听得入了神。她何尝不是一个失了自由,失了自我的人? 韩依说:“他真是一个勇士!居然战斗了十二年。要是换成是我,不自由,毋宁死。我宁可自己了断生命,也不要苟延残喘地活着。身为奴隶,那样活了十二年,有什么意义呢?” 沉重的对话还在延续下去。韩依突然眼睛一亮,看着文思,满含深情地对文思说:“我也是一个奴隶。你就是我的奴隶主。为了你,我失去了自由,失去了自我。自从遇到了你,爱上了你,我的世界变成了一个以你为中心的圆。一个圆,方寸之间,怎么也走不出去。走不出去,也回不了头。我不敢奢求。文思,我的心意,你能明白其中的十分之一吗?” 文思目视着前方,一言不发。韩依觉得难过。 难不成他真的是铁石心肠?千般柔情似水,万般甜言蜜语,他都不为所动。 偏偏她又把一片深情说出了口,得不到回应,便是枉然。 深情厚义,覆水难收。该怎么收回? 文思的心里只有欢欢,满满的都是欢欢。不论韩依如何努力争取,她在他心中的位置都不及欢欢的十分之一。 文思不说话,她开始嫌弃他,故作坚强:“这本书,你真不该看的。书名就不吉利。说不定是看了这本书的缘故,才让你去吃了那几天的牢饭。以后还是挑一些吉利的书看吧!” 韩依艰难地挤出一脸的笑容,夕阳打在她的脸上,有一种破碎残缺的美。 那一天,文思果然是满载而归,钓了一大桶鱼。 回去的路上,两人都没有话讲。虽然和文思独处了一天,于她是多么难得的机会,她只觉得累。她就像是一个跳梁小丑,什么演技都用上了,还是没能博得观众席上的一众目光。太投入的演出,末了只觉筋疲力尽。 不论前因,只求后果 8 情人节那天,欢欢是一个人过。家里一整天都没见熊威的踪影。她猜测,熊威定是去找小陈了。 这个女人,忽地就横在了他们中间。对于小陈,欢欢并不是十分地恨她。似乎还有一点感激她。因着小陈的存在,她犯下的错误就能减轻许多了。 那是情人节后面一天了,送安安到学校以后,她漫无目的地去了Pick n Pay。在里面逛了一圈,最后在收银台旁边的报刊区停下了脚步。她随意拿起一本杂志,一看封面,是一个新娘子,黝黑的皮肤和洁白的婚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本杂志的名字叫做《Brides Magazine》,是一本关于女性话题的杂志。 翻了几页,就看不下去了。超市的广播里传来悦耳的歌声,节奏缓慢,歌词优美。 I have died every day waiting for you Darling don’t be afraid I have loved you For a thousand years I’ll love you for a tho 分卷阅读203 usand more And all along I believed I would find you Time has ought heart to me I have loved you for a thousand years I’ll love you for a thousand more One step closer One step closer A thousand years--Christina Perri的歌。 如诗一般的歌词,美得叫人心碎。 I have loved you for a thousan years. I have loved you for a thousan years. I have loved you for a thousan years. 欢欢不由自主重复这一句深入人心的告白。 不知有多少人也像她一样,沉醉在唯美梦幻的歌词里。深陷其中,如陷绮梦。 世上一切美好的东西,也如毒药,麻醉人心的。 I’ll love you for a thousand more. I have loved you for a thousand years. 一个是誓言,一个是谎言。 一千年有多久?一千年以后,白骨化为灰烬,还留下些什么呢?人生在世,不过短短数十载。 人们自知岁月不饶人,兴许活不过一百,却偏偏要信誓旦旦地说,我已经爱了你一千年。 一千年之前,你在哪里?一千年之后,你又将去往哪里?岁月蹉跎,为什么要违心地活着? 不论前因,只求后果。 时间那么长,看不到头,看不到尾。眼前却是可以实实在在把握住的。 世上最悲哀的事,不是不爱,而是明明相爱,却终究躲不过分离的结局。奈何情深缘浅,兰因絮果! 兰因絮果。难道真的成定局了吗? 不,不!至少此时此刻,她心里想的念的全是文思。一直都是他,从未变过。 这个社会教会了她很多东西,什么是廉耻,什么是光荣,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枷锁一般控制着她的头脑,她的思维。为什么要听从别人的话?为什么要为别人而活? 放下了那本杂志,不知不觉她已经走到了超市门口,一首歌的时间。歌唱完了,最后一丝旋律渐渐隐去。超市外面的世界永远是烈日。面朝阳光,她笑将起来,仿佛重生,经历了劫难。 抛却所有的枷锁和桎梏,跟随自己的内心,做勇敢的自己。明天是美好的,每一个明天,勇敢去爱,勇敢去追寻。 欢欢笑了,大步走出超市的台阶,一直向前。 前几分钟还是晴天,一会儿就下起了雨。 乌云从各处聚拢来,黑乎乎压在头顶,有一种使人窒息的沉闷。 大雨倾盆而来。一场瓢泼大雨说下就下。 欢欢此刻已经坐在出租车上,临时打的车,从超市里过来。 车子在水塘里飞驰而过,走在两边的行人被溅了一身的水。其中有一个高高瘦瘦的中年男子,斜撑着雨伞,张着嘴巴在说什么。从嘴型来看,是在骂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司机深感歉意,不停地说着“对不起,对不起”。 隔着窗户玻璃,两边的声音都是静止的,谁也听不见谁。时空骤然停住了。每个人只能听见自己的声音。每个人都在说话,说得很大声,因为嘴巴在动,眼神在动。 眼前的一幕幕,像一场无声电影。 声嘶力竭的演出,场面却哑然无声。 在这种热闹的肃穆里,喧嚣的沉闷里,欢欢一点点听到了心里的那个声音。那个声音似乎在说,离开才是唯一的解脱。 勇气一天比一天多一点,终于积攒够了。足够她抛下一切,听从内心的声音。 车子在路边停下,雨已经停住了。下了车,才知雨丝还在飘飞。她付给司机100卡瓦差,司机还在裤袋里掏零钱,她却管自己走远了。 那雨丝下得异常温柔,不像是平日里的雨。 由这场雨,欢欢联想到了熊威。熊威动手打她,也是这样,狂风骤雨之后,气出完了,脾气好起来了,也就变得温柔了。 然而一个小时以前,还是艳阳高照。瞬息万变的是天气,还有世事。 这世间没有永恒,任何一种感情都不会长久。 等到有一天,连生命都不在了,那些依附于生活里的情感还会存在吗? 那她为何还要来?为何而来? 她没有办法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她只是颓丧着,落寞地往前走着。 铁门被雨水打湿 分卷阅读204 了,上面有斑驳的锈迹。油漆脱落,雨水流到了凹槽处,集聚成一滴,然后就落到地面上了。 还没有敲门,门就开了。像是注定好的,两人又见面了。 文思手里还拎着一大包的垃圾,黑色的塑料袋下面,水一滴滴落。他一惊,袋子从手里滑落,垃圾瘫在了地上,幸好口子是封上的。 他呆呆地望着欢欢,触电一般。只见欢欢额前刘海凌乱,头发湿嗒嗒的拧成一团。衣服也是湿的,紧紧贴在身上。 她大概在门外徘徊了很久。雨下得虽小,站久了,也淋湿了。 “我不应该来的。”欢欢对着文思说道。目光是涣散的,像一张劣质的纸张,浸在了水里,变皱了,形也散了。 文思又是一惊。那冷冷的,死一般的眼神,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回想起以前的炽热的目光,如火如荼。 今日却是两样的。 “你怎么来了?”文思问。 他还是追问不相干的事。她的心又凉了一截。她为什么会来呢?这一切,莫不是出于她爱他。他是不懂,还是装成不懂? 两个人面对面站立着,如两棵枯死的老树,枝繁叶茂的日子已经过去,只剩下老去的岁月,沧桑而永恒。 “我知道,我不该来的。那么,我要走了。我走了。”欢欢缓缓转身,依旧看不出她在看什么,她在想什么。两只手耷拉在两边,连拳头也握不住。 她给他很久的时间,让他思考,希望他会挽留。可他什么也不做。 他们当初说好的,分开以后各不牵扯,各自安好。是她食言了,不遵循约定,穷途末路还要追来。局面已是这么乱了,现在回头,心还回得去吗?在自弃和自责中,她的渺茫的希望一点点瓦解。文思还是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表示。 是时候放手了!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她已经尽力了。说再多也是无益。 她已经被深深的无力感压垮。不管怎么样,这都是最后一次了。最后一次的挽留,最后一次的追寻,最后一次的拒绝,最后一次的难堪。再也不会有以后了。这么一想,绝望就变得更加绝望了。面如死灰。 这时,文思的隐忍终于决堤了。 “欢欢!”他叫住她的名字,焦急而迫切。在她转身之际,他有一种直觉,怕是这一转身会成永别。 他太清楚了,很多的人都是在这种分别之后变了样,渐渐疏远,然后就变得不认识了。 “欢欢,不要走。”一声呼唤,天地之间,顿时静止了。 什么责任道义,都见鬼去吧!他从身后揽住欢欢的细腰,在她耳边呢喃:“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所有的误会和不解瞬间冰释。 雨还在下,淅淅沥沥。大树下,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画面唯美,有一种天荒地老的意味。 一个人的意志,在一瞬间就土崩瓦解。不管不顾,只为赢得眼前人。爱或不爱,都在一念之间。 在不断的克制和隐忍中,两人的感情变得更加浓烈,难舍难分。 欢欢真的就不走了,在文思那里住了下来。家里的衣物,她什么也没有拿,但是并不妨碍她留下来。 文思把她带到自己的房间里,给她找了身干净的衣服换上,又去厨房里煮了姜糖茶,端到房间里看着她喝完了才放心。 周新冷眼旁观,他一点不能理解文思的所作所为。前一天还陪着韩依出去游玩,他满以为他们两个人会逐渐走到一起。这么快,他的推算就被否决了。 他把文思拉到外面的院子里,对文思说:“你预备把她留下来吗?” “我想是的。我们不会再放弃了。” “你疯了吗?她会把我们害死的。” “她一个女人能做什么?不要小题大做!” “她是做不了什么,她老公可不是省油的灯。你惹得起吗?她就是个大麻烦,你还要把这个大麻烦往自己身上揽。”周新小声地说,朝里面望了一眼,门口没人,他又接着说,声音还是放得很低,“再说了,韩依为你付出了这么多,她为的是什么?你要是把欢欢留下来,韩依会怎么想?她的处境,你有没有为她想过!” “我……”文思一时没了话说。 说实话,她没有为韩依想过。要不是周新提醒,他甚至都没有这个概念:欢欢留下了,韩依要怎么办。 “你说什么都没用。我不能再辜负她了。我已经决定了,让她留下。”文思铁青着脸,没有商量的余地。 “我懒得和你说。不听我的劝,哪天出了事,不要牵扯到我。”周新向文思摆摆手,气急败坏地走了。 不料还没有走出几步,就听见有人在敲门。 该不会是熊威来要人了!他陡然就变得紧张起来。文思这时候正往里面走去,头也不回,估计是没有听到敲门声。 周新真不想去开门。他应当把文思拉出来,让他自己去善后。犹豫再三,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周新把门打开一看,来的人不 分卷阅读205 是熊威,竟然是韩依。 韩依手里还提了一个黑色的塑料袋,袋口拧紧,里面有什么活物在跳动。看得出来,是几条新鲜的鱼。 韩依把袋子举到周新的肩头那么高,笑吟吟道:“喏,你看我给你们带什么来了!晚饭还没有做吧?刚好给你们加菜呢!” 她面带微笑,言如春风。 她从周新旁边走了进来,门还没有关上,留周新站在那儿发呆发愣。 “等一等,韩姐。”周新从后面追了上来,拉住了韩依,“你等一等,不要进去!” “怎么了?”她瞪着眼睛问他。 “那个……”周新支支吾吾,半天说不上个所以然。 “文思出事了,是不是?”她问。 “不是。他没有出事。你要是进去了,出事的人该是你了。”周新使劲使着眼色。 韩依就是不懂,硬是又往前走了几步,来到了门口。那个位置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的一切。 袋子掉下来了,里面的鱼还在乱蹦,任其乱蹦乱跳,就是跳不出那个塑料袋子。如果人类能够懂得鱼的语言,就能明白他们的绝望了。在这个时候,里面的几条鱼一定是惊恐的。离开了水的鱼,还会有活下去的可能吗?鱼离不开水,因为那是生命所需。 韩依转身,不再盯着里面看了。 她的魂儿也没了。面色惨白。 那一袋子的鱼还在门口,被丢在了门口。她望着周新,又回头望了一眼敞开着大门的屋子,头顶是蓝天,瓦蓝瓦蓝的天,刚刚被雨水洗过。 从一开始,她就知道他的心里有一个人。那个人占据了他的全部的心思意念。那个人来势汹汹,不给她留一点可乘之机。 这个故事太残忍了。一开头就交代了主人公心里最深的创伤,后面的情节没有出现好转,反而更坏了。韩依便是这个故事里的女主角。男主角一直都是缺席的。都是她一个人在自导自演。没有人会看好这样一个一厢情愿的苦情戏。 她这时候才意识到,原来她连吃醋、嫉妒的资格都是没有的。她没有资格去和他心里的那个人争风吃醋。 原来她连吃醋的资格都没有! 屋子里的人出来了,就站在鱼袋子旁边。她还是很不争气地回头望了他们一眼,看到欢欢仍旧依偎在文思的怀里。而他们两个人正在背后打量着她。 原来她是名副其实的第三者。 她低头一看自己的穿着,一套蓝色的长袖运动服,黑色的运动鞋。臃肿随意,没有一点女人味。 他斩断了过去,决心做一个本分朴实的女人,相伴在他左右。到头来,他还是眼里心里只有那个女人。让她最无法忍受的,那个女人仍然温柔妩媚,无限妖娆。 她是自动缴械,输了,便是满盘皆输。 洗尽铅华,为了他,什么阴谋伎俩都没有用,只给他最无私的陪伴,等着他回心转意。 徒劳一场。她什么都没有得到,还叫人看了笑话。她委屈地流下了两行眼泪。 只听得周新在她旁边说:“韩姐,想开点。这里随时都是欢迎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只要有我在。你,你还是可以在这儿做晚饭的,只要你不介意。” 周新也觉话说得唐突,别扭,言不由衷。韩依这个时候,怎会还有心思去做饭呢? 韩依未置一言,匆匆离开。 寒潮来袭,心里冰凉冰凉。她一步步往外走,外面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冰窖,夕阳余晖,绚烂不可言,看得见的一缕缕晚霞是感受到的寒气。她的天空就要塌下来了。她一砖一瓦辛苦搭建起来的象牙塔,原来不堪一击。他这样嫌弃她!她咬着嘴唇,咬出了血也不肯落一滴泪。 绝对不能在他面前落泪,因为他不会心疼。 咬咬牙就过去了。她望着迷离的天空,让眼泪倒流。她悲壮得像极了一个浴血奋战的战士。 仗还没有打完,怎能允许自己痛苦流泪?她不肯流一滴泪。 那一餐晚饭,周新和文思都没有好好吃。周新气得径自回房去了,闷头睡大觉了。文思担心欢欢饿肚子,就去厨房里做了两个菜。欢欢吃了一小碗的米饭,文思却一口也吃不下。 欢欢知道他心事重,劝他:“你也吃一点吧!现在不吃,晚上饿肚子了,哪里去找吃的呢!这里又不是中国,到处都是小吃店。我留在这里,惹得很多人不开心。我真是过意不去。” 她今天见到了韩依的庐山真面目,忧虑就消失了一大半。原来是这个女人。要是早一点知道是她,之前也不至于吃了那些干醋。她是见过她的,在春暖花开的餐馆里。 她了解她的背景来历,还有她和徐老板的风流韵事。她心想,那样的女人无不是见钱眼开的。不止她知道,熊威知道得更清楚。 “我没有精力顾及到每一个人的感受。周新,还是韩依,开不开心,那是他们的事。我管不了他们。我只想好好守护在你的身旁,再也不能失去你了。你是相信我的,对不对?”文思口里咀嚼着几粒白米饭, 分卷阅读206 对欢欢说。 “对,对的。除了相信你,我还能靠着什么坚持到现在?好多次,你拒绝我,把我推开,说些狠心的话,可我心里一直有一个信念。我相信,你不是一个随随便便的人。我相信,你对感情始终如一。我只能相信你,只有相信你,我才不会嫌弃我自己。我也不是一个随意留情的人。只有相信你,才是我唯一的出路。” 文思感动地一把将她拥入怀里,不住地解释着:“我不敢靠近你,那是因为熊威,他恐吓我,威胁我。他说,他要让你生不如死。我实在是没有办法。” “不要再说了,我爱你,相信你,理解你。你不需要向我解释。”欢欢想到熊威,还是不寒而栗。 她是逃出来的,后面会发生什么,她心里没有一点谱。 不论前因,只求后果 9 晚饭后,文思和欢欢走到了院子里,来回慢走,闲聊。 月色唯美,晚风习习,裙摆随风飘起。这一天过得激动人心。她一直没有勇气去做的事情,今天终于冲破了枷锁。这个时候,就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惊魂甫定,欢欢挽着文思的手,莫名忧伤。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一起在义乌吃的那顿晚餐,那是在一个冬天的夜里?你还记不记得赞比西河上的长河落日、大漠孤烟?你还记不记得,维多利亚大瀑布对面的那一块石头?你记不记得那一首歌,《月亮代表我的心》?你还记不记得,不论结局,感恩相遇?你还记不记得……”欢欢把手放在文思的唇上,良久不言一语,心内早已起了波澜,不能自己。 他问她,可见他什么都记得,什么都没有忘记。那短暂的相爱的时光,成了他们两个人心中的烙印。 她嘟着嘴撒娇:“那首老掉牙的歌,你唱起来很好听。” “那是因为唱给你听。欢欢,你看着我。”文思的手托在欢欢的下巴上,他收住了笑容,一本正经地说,“我不知道你在我心里占据了多大的位置,不知道这份强烈的爱能持续多久,也不知道我能为你做些什么。不瞒你说,我很迷惘。面对你,我总觉得自己不够好。我对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没有忘记。你也许不知,你的存在,于我是多么重大的惊喜。时间会告诉你一切。曾经对你的绝情,我没法向你解释。时间会把我的苦衷一一转述给你,只要你愿意倾听。真的,我愿意让时间来做个见证人。” “你什么都不需要解释。日久见人心。我还有什么不理解呢?”欢欢转而低下了头,“我从不怀疑你。我只是害怕。圣经里有一句话,much is given,much is required。我们会因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要来的,迟早会来。 正当欢欢和文思在月下闲聊之时,熊威来要人了。 “梁文思,你有种就给我看门!梁文思,你这个小人。一对无耻的狗男女,不知廉耻!”门外只有一个声音在叫嚷着,但是听得出来,有好几个人的声音哼哼哈哈在附和。 周新闻声立刻跑了出去,把大门打开一看,果然来了有五六个人,身材魁梧壮实,来势汹汹。 “熊老板,您这是带人来抢劫,还是抢亲?”周新笑得很不自然,勉强给熊威赔了一点笑意。也只有他,这个时候还能说出这样的话。 熊威不理他,一脚把铁门踢开,领人冲进去。周新这时才发觉情况不对,熊威身后的五个黑人手里都拿着铁棍。这场面把他们三人都吓了一跳。 文思从树影中走出来,欢欢跟在后面。 一见到文思,熊威立马从西装内袋里掏出□□,对着文思的脑袋,横眉怒目:“我好心劝过你,可你就是不听。非要走到今天这一步,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欢欢见状,吓得面色惨白,连忙跑过去拉住熊威的胳膊,又深怕在拉扯中枪支走火,不敢使出全部的力气。 那枪口不偏不倚,一直正对着文思! “熊威,你疯了吗?会出人命的。你赶紧把枪放下!”欢欢无论怎样抢,都夺不走他手里的枪,反被他随手一推,就倒在了地上。 “到底是你疯,还是我疯?你都干了什么事了,你还有一点点羞耻之心吗?我可以罢手,只要你现在就跟我回去。”熊威对着欢欢大吼,那声音如枪鸣,如狮吼,“跟我回去!” 他还是放不下她。他只是来要人。灵魂不在了,要回去一个躯壳也好的。 “我是不会再回去了。我们离婚吧,算是我对不起你。你好好照顾安安。”她不去正视熊威的眼睛,不敢。 为了这份感情,她要一辈子成为一个没有道德没有良心的女人。她冷眼望着他,还有他手里那把冷冷的枪,又把话说了一遍:“我是不会回去了,你放过我吧!” 熊威俯视着欢欢,转而仰着头,头顶月色洒落下来,洁白如雪。他闭上眼睛,深深叹了一口气,绝望而无奈,声音也软了下来,有点不像他说话的声音:“你怎么会变成这样?梁文思到底给你吃了什么迷魂药!” 分卷阅读207 他是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了。是什么样的感情,足以让一个女人抛弃家庭,抛弃丈夫和孩子? 熊威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月光也找不到方向,影子更是无迹可寻。模糊的夜,界限分明的感情。 欢欢看到了Jerry。他也站在那几个人中间,手里拿着一根棍子。 Jerry与其他几个人不同,眼神柔和,没有一点凶相。他不见得就站在熊威这一边的。他被熊威叫来,也就是充个人数。他人叫得越多,越说明他心虚。他身后的几个人也是滥竽充数,手里的铁棍绝不会对着她和文思。 可熊威的□□,那就说不好了。狗急跳墙。人在情急之下,什么都有可能做出来,尽管事后会后悔。 “这辈子就当是我对不起你了。是我欠你的。我请求你,带着你的人离开吧!” “我是来找你的。欢欢,我最后再说一遍,跟我回家吧!你再要执迷不悟,你会后悔的。趁我对你还没有彻底失望,你就回头吧!”熊威苦口婆心相劝,语气却是那么强硬,不容商榷。 欢欢早就把熊威看明白了。他把她当成了小孩子一样的在哄,哄骗好了,回到了家里,就会另行刑法处置。 熊威只说对了一点,她会后悔的。 后悔又怎样?她现在是两头为难,无论选择了什么,到头了,都会后悔。她说:“我就算跟你回去,以后我也会后悔,后悔没有多一点的勇气,留在文思的身边。我既然选了这一步,不管后面是什么样的困难苦楚在等着我,我都会接受。至于后不后悔,那是我的选择。” 熊威大笑,笑声凄凉,划破了黑夜里的静谧。他发出笑声的脸庞,狰狞可怖。欢欢铁石心肠,把他最后的一点希望也浇灭了。 纵使委曲求全,也不能赢回欢欢的心。得不到的东西,别人的东西,看着别人拥有,那滋味是酸的。既然得不到,唯有将其毁灭。 熊威的笑声由凄凉变得诡异,他百般讽刺:“欢欢,我们夫妻两人相处近十年了,怎么从来不知道你的品味这样的差。你就算要找男人,也要找一个上得了台面的男人。你看看,你找的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嘛!没有一点男子气魄,畏畏缩缩,就像是个缩头乌龟。你再看看,这是什么居住环境?” 熊威的手朝着外围一划,划出一个圈圈,最后指着客厅的方向,说:“你看看那客厅,又小又乱!你是住惯了大院子的,你能在这里舒舒服服过日子吗?要是你找一个比我还好的,我也就哑巴吃黄连,自甘认命。你找的这个人也实在是太差劲了。” 几句话,把欢欢和文思都批得一无是处。这也是他的目的了。他带着人火急火燎,跑来这一趟,最多也就是让文思和欢欢难堪。除此之外,他还能做什么呢?他什么也做不了。枪在他手里只是一个唬人的工具。 女人的心,就像是无根的浮萍,随水流。她的心已经流走了,再也回不来了。同床共枕将近十年,夫妻恩情都败在了梁文思的手里。他真恨啊!心都在发颤。 此时沉默在一旁的文思发声了:“你说的很对!我样样都不如你。无论何时何地,你在我面前,总表现出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高姿态。纵使你再优秀,再能干,在一件事情上,你永远也比不过我,那就是欢欢。你注定是输的,输给我。” 文思说话从未这样刻薄过。往日里温温顺顺、谦卑有礼的书生样,今日也变了样。 没有人是一成不变的,老话说得好。 这一席话戳到了熊威的痛处。欢欢的爱和背叛,是他今生所遭遇的最为深刻的美好和丑陋。而把欢欢一步步推向深渊的,就是眼前这个面目可憎的男人。他还拿这样的话来奚落他! 熊威一个反手,枪托的痕迹就出现在了文思的额头上。起先还不觉得疼,鲜血从耳根处一滴滴淌下来,滴落在衬衫上。见到了血,文思才慢慢的感到了疼。 这不是第一次了,熊威对他出手。上一次他忍了,这一次他忍不了这口气。尤其是在欢欢面前,他绝不认怂! 从前的他忍气吞声,生生把心中挚爱狠狠割舍。这样的委曲求全也没能换来众人的相安无事。豁出去,兴许还能赢回一丝尊严;豁出去,让她看到,他是爱她,不顾一切,不求后果。这许久以来,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人在坚持,不过是他的坚持在心里,无声又无息。 他逮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向她的心上人一表痴心。 他目光犀利,却又从容淡定,说:“凡事都有代价。凡事都有代价。欢欢,你说的真好。Much is given,much is required。得到和付出,是天平的两端。” 文思看了一眼欢欢,目光又从欢欢身上移开,挪到了熊威的身上。刚才欢欢和他聊天时,刚好说到这一句。他不知道这句话的出处是在圣经里。他只觉得把这句话放在他此刻的语境里特别的合适。他接着说:“这辈子有幸能遇到欢欢,与她相爱,是我的福分。得到她的爱,哪怕是要用我的生命来交换,我也无怨无悔。要不是你穷追不舍,咄咄逼人,我也不 分卷阅读208 会晓得,原来我待她,重如我的生命。你开枪吧!”死亡,会向她表明他的心迹,他爱她如他的性命。 枪口已经对准了文思的脑袋。只要熊威轻轻一按,他就会一命呜呼。 熊威身后的几个当地人,听着他们声情并茂的对话,也是稀里糊涂,一头雾水。只在文思用英文说出那一句话时,他们才微微会了点意。当中只有Jerry是什么都懂,来龙去脉都了解。他还指望着欢欢回去,帮忙安排他和Grace之间的事呢!那点儿事,只有欢欢在,才能办妥。熊威面上,是说都不消说的,他哪有精力理会! 熊威闭上眼睛,决心还不够,咬着牙,心再狠一点,斩断后路。不给自己留后路。正在他犹豫不决之时,欢欢猛地冲了过来,撞开了他的枪,横在了他们两人之间。她简直吓破了胆!万一熊威开枪了,她将终生悔恨。 他们两个,一个也不能死。最最该死的,是她自己。 她挡在文思的前面,抓住熊威的手。她用颤抖的声音说道:“如果你要一枪打死他,就先朝我的脑袋上开枪吧!死了也好,我就解脱了。开枪吧!” 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貌似就要草草结尾了,如果熊威开枪的话! 他们三个人站在同一条直线上,被绑在一条直线上,谁也跑不了,逃不掉。一牵一扯之间,涌起了爱恨情仇,痛不欲生。 明知仇恨要不得,情爱要不得,明知七情六欲到头来都是空空,就是看不破,放不下。 “你宁愿为了他去死,也不愿意为了我回心转意。”熊威颤声说道,那声音连他自己都听不清楚。 无法挽回,柔情尽消。 握着枪的手无力摔落,枪口倒插在地上。什么都是反着来!什么都是乱了套的。他的女人,成了别人的了。他苦心经营的温馨的家,成了她一心想要逃离的囚笼。 他开始吃力地回忆,曾经的漫漫时光里,她有没有给过他如此这般强烈的感情? 没有。 哪怕有一丝丝的柔情,若可以交换,他宁愿他是梁文思。 没有了欢欢,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死了也甘愿。 他连这样一个为她去死的机会都没有。 他从旧日的梦境里醒来,又跌落在了另一个可怖的梦境里。醒过来的是往日的美梦,跌落进去的是今日的噩梦。梦里梦外,在她的心里,都没有他的容身之处。 他被抽掉了脊梁骨,一身立不起来的肉,双脚迈开,走不到门口。 他该走了,再闹下去,还有什么意义呢?Jerry弯下身,把那一把倒插在地上的枪捡起,跟在熊威后面走出了院子。 人都走了。在这一出短暂的戏里,文思额头受伤了,欢欢流下许多眼泪。只有周新,冷眼旁观,是一个真正的观众。 周新关上了大门,转身对文思说:“我有言在先,你看,我说的话,是有错还是没错?” 说归说,周新还是搀扶着文思进屋。三个人坐在客厅里,狭窄而杂乱的客厅里,正如熊威说的那样。 三人终是无言。各人都在盘算着,各人都在做着各人的打算。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熊威还是会再找上门来。再说了,关系彻底闹僵的话,超市的经营也会受到牵连。你们今后怎么办,你们还是好好想想吧!”丢下这么一句话,周新回了房间。 客厅里剩下两个人,更加安静。 夜凉如水,空气里带着寒气。 欢欢走到文思面前,低下头细细查看他额头的伤口,体贴入微:“伤口还在流血,还没有止住。我们去医院吧!” 文思把她的手握在手里,冰凉的手。吻着她的手背,抬起头来看着她。 “跟着我,委屈你了。我这里,远不及你以前居住的大院子。”受了熊威的影响,文思才会这样说。 欢欢摇头,无言地。 许久,欢欢方才开口:“我不说视金钱为粪土那样虚伪的话,我也不会说,我一点都不在乎物质条件。那都是假的。条件允许的话,我也希望过富足的生活,有足够多的可支配的金钱。但是,如果需要我用其他的什么珍贵的东西来交换,我是断然不肯的。” 不论前因,只求后果 10 这一向,小陈的心境平和了许多。 原来觉得不可忍受的事情,现在也忍了下来。她就有了一种感悟,只要逼自己一把,什么事情都可以忍耐下来。 逼自己是可以。熊威禁不住威逼。她真害怕,若是把熊威逼紧了,就把他逼走了。受了上一次的教训,她学乖了。安安稳稳做他背后的女人吧!所以最为重要的事,是消除熊威的戒心,让他以为,她已经安于现状。 所有的男人,都想要这样一个女人,姿色平平,失落困顿的时候拥有她的陪伴,意气风发的时候又不想被她打扰。这样的女人,一定是长相平平的。太出众了绝不甘心如此。面相太丑了,没有男人会看得上。免费的,也不会要 分卷阅读209 。 女人只要足够聪明,只要不是让别人看一眼就生厌的那种,想要抓住男人的心,也并非相当的难事。 小陈目前在熊威那儿就充当了这样的一个角色。 Johnson成了她生活里的调味剂。只要把离婚的念头彻底打消了,Johnson看起来也比以前可爱。尽管她已经掌握了Johnson出轨的证据。 那个人的确是Nancy。 女人的第六感很灵。直觉告诉她,Johnson外面有人了。 女人的直觉,有时候比实实在在的证据还要有说服力。他是出于真心,还是出于敷衍,一目了然。她只恨他不能装得更像一点。就算是演戏,也要全情投入。 说他是演戏,有时候又不像。兴许他只是太忙了。他的工作耗费了他大量的时间。有的时候,他表现出来的模样是那样全心全意爱着她,眼里满满地装着对她的爱。 上个月的一天,他把他们的婚纱照拿了出来,是最大的那一张,放在了床头柜上。在那张照片里,小陈和Johnson幸福地相拥在一起。背景是一幅很大的挂在墙壁上的画,蓝色的假的海洋。 小陈穿着洁白的婚纱,使她的肤色看起来更加白了。旁边是黑色的Johnson,黑色的燕尾服,黑色的皮肤,只是牙齿很白。 小陈嫌照片太占位置了,就想把照片放回柜子里去。结果被Johnson拦了下来,满含深情地说:“亲爱的,我希望每天早晨醒来第一眼看到的是你,睡觉闭上眼睛前最后一眼看到的也是你。照片放在这里,就能显示出最大的价值。你千万不能拿走。照片就算是被你拿走了,我心上的那个你,是拿不走的。她一直都在那儿,在我的心上。” Johnson就像是一位浪漫的诗人。随便说上几句话,就成了一首深情的诗。 说这样的话,再配上一双含情脉脉的眼睛,小陈不得不为之感动。 Johnson的多情和滥情,是地球的正负极,是白天和黑夜,是冬天和夏天,是寒冷和炎热。截然相反的两张面孔,转换着,不时地出现在小陈面前。 她享受于他的多情,憎恶他的滥情。但只要想到和熊威的关系,他的滥情,似乎也不是不可原谅的了。每一次,每一次当她无意间发现他偷偷出去约会Nancy的时候,她都是用这个理由成功说服自己原谅Johnson的。 这个理由常常有效。 熊威。飘飞的思绪忽然就停了下来,飞翔的小鸟忽然落在了枝头,轻轻地。只要一想到这个人,思绪便迟钝了。 多少天没有见到这个人了?小陈沉默了。 那一天分开后,他带着她的发丝和吻痕回去,也不知后面发生了什么事。 算算时间,都有一个多月了。 难道她的周密计划被拆穿了?熊威因此就不理她了? 她感到忐忑不安,站不是,坐也不是。一定要把事情弄个明白,她想道。 那一日傍晚,小陈关了店面,直接驱车过来。 在门口按了几下喇叭,是Jerry给开了门。 本来不想进去的,在门口问一问Jerry是什么情况就行了。眼见大门敞开着,也就忍不住开进去了。问Jerry熊威在不在家里,Jerry说正在客厅里睡觉。 走到客厅里一看,果然熊威躺在沙发上。衣衫不整,脚上的皮鞋一只落了地,还有一只还挂在脚上。 走近,闻到了一身的酒精味。旁边茶几上放了三个酒瓶子,两个是空的,还有一个瓶子里剩下半瓶的酒。 小陈像是陡然间又想起了什么事似的,走到院子里,问起Jerry:“那个女人呢?我指的是你们的女主人。”小陈很不情愿地用了“女主人”来形容欢欢。 Jerry很忧伤,隔了一会儿才说:“她走了。” 她走了。 小陈浅笑,胜利在望。 “你能和我说说,她去了哪里了吗?还会回来吗?”小陈咬着下嘴唇,说话的声音不由地变得柔和起来。 当有人在告知你一个好消息,好消息会让这个传达的人变得很可爱。小陈不由地想对Jerry微笑,尽管她已经极力掩饰了。 Jerry由忧伤转为失落,垂着脑袋说:“我有预感,她不会回来了。她去寻找她的爱情去了。她不在,我的爱情就没有希望了。”Grace至今还没有同意和他同居。他们亲吻过,但是只有两次。其中有一次还让欢欢看到了。 “你说得清楚一点。她究竟是去了哪里?”小陈几乎是抓着Jerry的手。 “哦,她去了一个中国人那里。那个她深爱着的中国男人。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是我去过他家里,离这里不远。” 是梁文思无疑了。小陈又惊又喜,走到熊威的面前。 除了惊喜以外,心中还有一点愧疚。要不是那个吻印,要不是那根发丝,现在的情况说不定截然相反。 那是一种 分卷阅读210 做了坏事以后才会有的心情。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坏事,她想,她又没有杀人放火,也没有偷鸡摸狗,那不过是一种表达爱的方式。 愧疚使她变得卑微,像一块寒冷的冰块,不经意间开始慢慢融化。冰是尖锐的,锋利的,稍不留心就会伤到人;水是温柔的,承载着缠绵的情怀。 熊威的挫败感,她看在眼里,抵消了先前的积怨。她不计前嫌,将一颗真心袒露。在这样的时刻里,她愿意敞开心扉,暂时忘掉算计。 每个人都有那样的一个时刻,对一个人好,甚至不求回报。就想为他做一点事,给他的生活带来一缕阳光,默默无闻地。每个人都是无私而伟大的,在某一个时刻里。 小陈问完了话,Jerry就跟着小陈一起进来了。他看到小陈俯身坐在了熊威的边上,用手指轻轻划过他的脸庞,从眉间到鼻梁,再从鼻梁到下巴。他不好意思再看下去,就掉转头出去了。 整个客厅,只剩下她和他了。方寸之间,便是他们的小小的世界。她弯下头,在他的唇上轻轻一吻。她记得这个地方,弯弯的嘴角,嘴唇并不厚实,呈月牙状。她吻过他,有好多次。她不会忘记这一张使她深深眷恋的唇,回味无穷。 她在揣摩他的相貌,他的呼吸,他的梦。他的一切,都在她的眼里。他跑不掉的。 静静端详了他很久,他终于醒了。 他是有多少天没有刮胡子了?嘴边长了一圈的胡子,如杂草丛生。 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人醒了,酒还没醒。他的头很重,浑身酸痛。烂醉如泥,原来是这样的状态,思绪和身体都混沌不堪,毫无头绪。 他挣扎着起来。梦寐之中,潜意识里,他看到了欢欢的脸庞。欢欢回来了!最亲爱的欢欢,她没有迷失,她还知道回家来。只要她肯回来,什么都可以不计较。不去计较,就当是做了一场梦,什么也没有发生。 梦境是虚幻,毫无根据。梦里什么都可能发生,所以不必解释,因为梦是短暂,稍纵即逝。 他呼唤着她的名字,每一声都饱满热情,每一声都来自灵魂深处。 他在她的面前,居然呼唤着另一个女人的名字!她委曲求全,卑微地爱着他,结果呢,倒成了别人的替身了。 她心有不甘,企图唤醒他:“熊威,你醒一醒,我不是欢欢。你看一看,我是小陈,你的小陈。” 他似乎是醒了,模糊的视线也变得清晰。小陈的面部轮廓和欢欢的,相差的太远了。再也没有人,长着欢欢那样秀气的脸。看清的那一刻,失落瞬间袭来。 他不愿去面对现实,他还是想看到欢欢,即便是想象出来的欢欢,多多少少也算是慰藉。 他实在是太想她了! 他固执而绝望地面对着小陈,却叫着欢欢。 他醒了。 原来她真的不是欢欢。 “我就是今天喝了点酒。昨天没喝,前天也没喝。就是今天喝了一点,倒被你撞见了。我看起来是不是很狼狈,那是假象。”他用手乱抓凌乱的发,要扯出一个结果来,结果只能是越扯越凌乱。 他显得无措,手足无措。欢欢走了,他成了一只没有方向的船。连着五六天没有去餐厅了。 “如果可以让你心里好受一点,那就把我当成欢欢吧!我就是欢欢,你的欢欢。”小陈最终还是妥协了。 妥协的滋味,她很熟悉。深深的无力感,舍不得放手,执拗地以为,再坚持坚持,结果就会好起来。结果他会是她的,只是这个过程比较艰难。能屈能伸的,不单单是大丈夫,还有小女人。她的爱,她的决心,逼得她非如此不可。 事实已然大白,他最后还是唤了一声“欢欢”,对着小陈。他并不是张冠李戴,把小陈当作欢欢。 留不住她的人,留住她的名字也好。欢欢,多么讽刺的名字。 他笑了,很难得的笑容。好多天没有笑过了。他把自己关在家里,哪里也不去。一个人,也不需要安安的陪伴。 安安被他送到了一个朋友那里去了,是个女性朋友。 有一天,他突然发现,他不能接受安安。安安是欢欢的影子。人走了,可是影子还在,无处不在。他害怕看到她的影子。 欢欢走后,屋子本来就冷冷清清的,安安又走了,越是荒凉了。他的世界自欢欢走后,就荒凉了。 方才还叫着欢欢的名字,过了一会儿,他自己给自己纠正过来:“你是小陈,你不是欢欢。小陈对我来说,是安慰;欢欢对我来说,是责难。是她的名字配不上你。” “你这么说,我真是太高兴了!那么,我可不可以把你的话理解为,你现在爱我多过于欢欢?那个水性杨花的女人,跟着别的男人跑了。她根本就不配得到你的爱。她要走,就随她去吧!这是她的选择,就必须要承担后果。她要走,走就是了。为什么要把你拉下水呢?把你也弄得颜面扫地,叫人瞧不起。你可是没有犯下一点错误的。这不公平。” 熊威定了定神,顺着小陈的思路一想,不免 分卷阅读211 还是怒上心头。他这辈子,怕是再难抬起头来做人了。 “你快说。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 “你说了这么多,我该回答你哪一句呢?” “就是那一句,我和那个使你伤心的女人比起来,你爱谁多一点?”小陈把这个问题简明扼要提炼出来。原来是很短的问句。答案更简单,只需要回答一个字,你,或是她。 简单的问题,却很难回答。熊威非但没有回答,反而给了小陈脸色看:“回答这种问题有意义吗?你若还不明白我的心意,你跑来这里做什么?是专程来看我的笑话的吗?如果是那样,你看也看了,现在可以走了。” 熊威说完,别过脸去。 小陈摇着他的胳膊,不住地解释着:“你不要误会了,我绝不是来看你的笑话的。我只是太久没有你的消息,就来看看你。你千万不要误会。我也不为难你了,你也不要为难我。” 是哦,的确是很久没有见到小陈了。熊威不做声,坐在沙发上还像没有睡醒似的。 这一次怎么了?竟然把小陈都忘了。以前只要在欢欢这里遇着不痛快了,就会想到小陈,去小陈那里寻找安慰。 这一次晕头转向的,只知一味忍受,忘了去寻求救援了。 她来了,他的救援就来了! 小陈从他身上不但闻到了浓浓的酒味,还有浓浓的汗臭味。这一身衣服,想必很久没有换了。他扶着熊威去卧室里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熊威竟然没有拒绝,任由她在他和欢欢的卧室里翻来覆去,然后一件件脱去他的衣裳,再一件件穿上去。 他就像是个木偶,任由她摆布。 除了一纸婚书,他们也是夫妻,有过肌肤之亲。熊威的身体不会排斥小陈的靠近。 换好了衣服,小陈帮熊威剃胡须。还是第一次用电动剃须刀给一个男人刮胡子,小陈觉得蛮兴奋的,有一种小小的成就感在里面。她觉得女人就该是这样的。 换了衣服,刮了胡子,熊威这才看上去精神一点。小陈叫来Grace,让她去厨房做几个清淡的菜。 她留下来和熊威一起吃晚饭。她就坐在以前欢欢坐的位置上,熊威的对面。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这样的场景无比温馨。 她手里握着筷子,低着头,在思索一个问题,今晚能不能留下来住在这里?任何一个家庭都不能少了女主人。既然欢欢不在了,那么就让她取而代之。在熊威最虚弱的时候,千载难逢的机会。 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回去。欲速则不达。再想到上一次的教训,就沉稳下来了。 好戏还在后头呢!何必急于一时。 吃完了饭,小陈就说要回去了。熊威什么也没说,当是没有听到。 走之前,她特意嘱咐Jerry和Grace好好照顾熊威。这话说了也没有多大的实质效果,可她还是要说。她成了这里的女主人,虽然短暂,还是满心欢喜。 小陈是依依不舍地回了家。第一次,对那个熊威所在的院子那么留恋。 回到了家里,屋子里黑乎乎的,Johnson不在。 开了灯,仰着头躺在沙发上,天花板天旋地转,幸福地几乎要晕眩。她不由自主微笑起来,想起了很多年前的那个晚上。 熊威,还有她自己和欢欢,三个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那个院子是租来的,没有熊威现在住的那个院子那么宽敞,屋内装潢也没有那么豪华别致。那么偏僻紧凑的小院子,就像是她颠颠撞撞的岁月,用心地经营着自己的婚姻和事业,还是缺少了一点体面。只因嫁给了一个非洲人,她的国内的亲朋好友都不能理解她。 那个晚上小陈记得很清楚,欢欢怂恿她去向熊威表白。表白,那个时候涉世未深,心中的爱还需要用表白的方式说出来。恋人在一起之前都需要表白。爱,是需要说出来的。说不出口的爱,也许并不是真正的爱,或者是变了质的爱。 她向熊威表白了。她说出口了,但他拒绝了。 他拒绝了她,然后去追求欢欢。 不知怎的,那个夜晚和今晚极其相似。心境上是全然相反。说不出具体是什么感觉,大概是胜利的滋味。 风水轮流转。谁会想到是这样的结果呢!她终有一天,也会把欢欢取而代之。只是有一点还不大痛快,欢欢如果是被熊威赶走的,那就真的是扬眉吐气了。 她是自己跑掉的。也就是说,她弃他而去。 熊威变成了她不要的东西。 别人丢掉的,她却捡起来,还当个宝。这是唯一的遗憾了。 她端坐着,又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一个哈欠。睡意袭来,窗外有稀稀疏疏的虫鸣声,仿佛一声声凄厉的呼唤。连非洲的虫都这样桀骜不驯,鸣叫声凄迷。 她站了起来,在屋里转了一圈。Johnson还没有回家。他去哪里鬼混了?他现在是不是怀里搂着Nancy? 今天真奇怪,想到Nancy,她也不发怒了。 她打开 分卷阅读212 收音机,里面正在播放一首Johnson非常喜欢的歌曲。Johnson经常听着那首歌,就在屋中央扭屁股。他是一个绅士,可是跳起舞来,丝毫不比女人差。唱这首歌的人是赞比亚非常著名的歌手。她唱的歌并不难听。只是这一首民族歌曲,完全用当地的土语演绎,叽哩哇啦,叽哩哇啦,不知在唱些什么。语速那么快,歌词那么混乱,听起来很难受。 她关掉了收音机。那熟悉而讨厌的声音,让她觉得,Johnson就在这个屋子里,屋中央,扭动着屁股,眉飞色舞。 这是Johnson的房子,他无处不在。 她关掉了收音机,也只能暂时将他隔离。Johnson也不知几点钟才能回来。 在他到家之前,小陈就陷入了梦乡。她太困了。 不论前因,只求后果 11 韩依失魂落魄地回到了住处。 黑暗中探出来一个人影,熟悉的身影,Lulu给开了门。 天已大黑,两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是模糊的,什么也看不清。刚才坐在出租车里,一路上不停地流眼泪。现在眼泪倒是止住了,眼睛很干。哭过之后,心里稍微舒服一点了。 Lulu向她问好,她从他身边走过,一句话也不说。她忽视得了Lulu,却忽视不了陈兰。 进了屋里,陈兰正在擀面皮,打算包饺子。她今天还真是有闲情。 桌子上摆了几排整整齐齐的饺子,横着数有五排,竖着数有六排。擀好了面皮,陈兰抓起一把面粉,往饺子边上一洒,再用手铺匀。陈兰看起来很忙,只是很不麻溜,动作有些生疏,一看就知道不是北方人。 她的忙碌,使屋里增加了生气。属于人的生气。当她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坐一个下午,坐上一天,屋子里等于没有人。只有Lulu可以适应这种如死一般的寂静。 昨天,韩依回来的时候,陈兰半死不活地躺在她的躺椅上。 昨天,每一个已逝的昨天,都比今天快乐。原来才只过去了一天,离昨天的这个时候。可是想起来,却是那么久远的事了。今天所遭遇的痛苦,太刻苦铭心。她还来不及想清楚,今后该怎么办。 是啊,今后该怎么办呢!一刹那,她觉得毫无方向,无路可走。步子沉重到迈不开来。 “你的脸色真难看!你自己去镜子里看看,都不像个活人的样子。”陈兰的手上沾满了面皮和面粉,加之骨瘦如柴,真像是一双僵尸的手。她的手停在空中,怔怔地望着韩依,眼睛都不眨。她一定是惊呆了。 还是头一次见到韩依这么失丧,这么落魄。 韩依受不了那样的眼神。她一句话也不说,匆匆转身,走到了院子里。院子里的黑暗让她觉得很安全。她现在虽然控制住了情绪,不会再哭了。脸上哭泣的痕迹是消不掉的。哭过之后,短时间内,再怎么掩饰,都会被人给看出来。 Lulu也在外面。Lulu见她走出来,就又走过来同她搭话。 Lulu说:“今天晚上的风很凉,穿两件衣裳都还觉得冷。Madam,中国的晚上也会这么冷吗?” Lulu在他的灶台边已经生了一堆火。火焰的亮光很不稳定,随风吹散。火苗一会儿往这边倾,一会儿往那边倒。 韩依不想说话,一句话都不想说。她朝火堆走去,坐在了旁边的小板凳上。Lulu也跟了过来,又添了一点柴火。火苗越来越旺。 “Madam,你今天很奇怪。你心情不好,对不对?”Lulu还是没话找话说。 韩依对他说的话题全部都不感兴趣。她说:“我只想在这儿静静地坐一会儿。什么也不想说。我不想说话,我现在只想做一个哑巴。” Lulu也就不说什么了,静静地坐着。那火苗,印在两个人的脸上,很温暖,很迷离。万籁俱寂,连晚风都唱起了一首凄美的歌。 这样的夜晚,适合和相爱的恋人一起度过。韩依弯着腰,环抱着膝盖,极力把心中所念的一切放空。把梁文思从心里连根拔起,把他的绝情记住。 哎,想不到,他真是这样绝情的人。 默默无闻地付出,快一年了,难道他会看不出,她做这一切,全部是为了他?如果他懂得,又怎会如此绝情判她出局? 她鼻子一酸,险些又哭出来。 陈兰走出来了,手里端了一碗饺子。她这个样子,态度很反常。 以前韩依一直瞧不起她。现在她比她更落魄。 “我好不容易下一次厨,包了这么些饺子,你好歹吃一点。”陈兰端着碗,走到韩依的身边。 韩依面无生气,有些厌烦:“我吃不下。你自己吃吧!” 陈兰微怒。 她一再追问:“你不肯吃,是嫌弃我弄的不干净了?” 本来只是无心一说,没料到韩依会无端发脾气:“对,我就是嫌你不干净!你包的饺子不干净,连同你这个人也不干净。你没有一个朋友,你不敢回 分卷阅读213 中国,你躲在这里苟且偷生,你不知藏了多少的秘密,你是一个带着晦气的女人。为什么你要把你的晦气传给我呢!” 陈兰手里的碗“咣当”的一声落了地,落在水泥地上。不锈钢碗落在地上,滚了几圈,饺子四零八落。 谁又没有秘密呢?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块阴暗处。之所以阴暗,并不是本身的原因,而是被什么东西挡住了光明。 “我是迫于无奈,而你因此来拿我出气!”陈兰一片好心,却被韩依几句话伤得体无完肤。同为女人,她很了解她,知道哪里是她的痛处所在。 可是陈兰并不知道,韩依今天经历的一切。她还以为,韩依是存心要羞辱她。 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把别人对她的一片好心当成了驴肝肺。她说得对,她没有一个朋友。不宜对一个人太好,谁都不值! 碰了一鼻子的灰,悻悻然回到了房间。陈兰领悟出了一个道理,拒人于千里之外,是一种自我防卫。她几乎慢慢地,就要把韩依当成她的朋友了。结果呢,还是徒劳一场。原来和人相处是这样的难。还是一个人过,比较简单。她真后悔留下韩依。 她开始思考和比较,自从韩依住下了以后,她的生活和以前发生了什么不同。毫无疑问,她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在于心境上。一个死去了很久的人,也慢慢活过来了。 她有时候会问自己,还待在这里做什么,为什么不回国呢! 想起中国,就想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还没有死。 前几天她打电话给监狱长,询问了他的情况。监狱长说,他精神矍铄,在监狱里吃得好睡得好,大概可以活很久,叫她不要担心。电话里,监狱长喊她陈太太。 喊她陈太太,不是因为她姓陈,而是因为陈生。监狱长以为她是陈生的太太。监狱长是一个年轻而热情的女人,声音很甜,大概年龄不是很大。这一声“陈太太”从她嘴里喊出来,别有一番韵味。陈兰听了,也不生气。 如果人生的轨迹不是那样凌乱而潦草,说不定,她现在真的是陈太太,陈生的太太。 每一年,她会打两次电话过去。那个座机号码她现在不用看,都能背出来了。这么多年,号码从未变过,接电话的人却变了五个人。这个声音甜美的女人是第五个人了。 前面的四个人,要么高升,要么离职,要么被派到别处去了。总之,他们都离开了那个座机。原来人是可移动的,座机是固定的。这也是手机号码和座机号码的区别。一个跟着人走,一个固定在一个地方,被远远地抛弃了。 这五个人都以为她是陈生的家属,所以他们只挑好的说。 他们不太会说,陈生晚上睡不好,常常独自坐在角落里,用脑袋敲撞着墙壁。他们也不太会说,陈生这个人很不合群,与监狱里其他的人常常闹矛盾。他们更不会说,陈生有时候低着头在那儿流眼泪,偷偷地。这些事情他们从来不会主动告诉陈兰,尽管是事实。 他们唯一能说的,就是陈生的精神很好。睡眠时间很少,但是精神还是很好。 年纪太大了的缘故。 挂了电话,她很忧虑。为什么他还不死呢!如果他死了,她就可以回国了。 陈生的命真长,长到足以让她诅咒他。 她做好了打算,哪天他去世了,她就回国替他去收尸。如果来不及替他收尸,就在他的坟上上几炷香。他若活着,她就永不见他。 有一些怨恨,只有走过了死亡,才能被原谅。她在等待。可她不得不去担忧,还没有等到那一天,她就撑不住了。她的身体状况很差,可是他精神矍铄。 原来都换了五个人了!这么一想,才觉得时间过得好快。时间本身没有长度,需要用一个具体的事件来衡量。仔细一算,竟然有四十多年了。 四十多年,可以是一个人的一辈子,也可以是半辈子。 都躲了他四十多年了!还有多少年可以活? 躲着不见他,难道就可以安然度过余生? 陈兰回到了房间后,脑子里全是类似这样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她绞尽脑汁,还是给不出合理的答案。 这么多年都是怎么过来的?从来没有这样逼迫自己过。为什么现在要去逼着自己面对不敢面对的人和事? 生活上,今年的起伏波动最大。有一些根深蒂固的想法,都在今年发生了变化。究其根源,是因为生活里多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韩依。 从她来的第一天,就把这些烦恼带进来了。住下来以后,陈兰和韩依的关系也是时好时坏,时时斗嘴,时时争执。 各不相上下,各不肯相让。 每一次争执,双方都会用最恶毒的语言,去刺痛对方最软弱的地方,去揭开藏得最深的伤口。每一次争执,抽丝剥茧,渐渐看到了丰盈的心灵,被禁锢在岁月深处。沉睡着的枯竭的情感被唤醒,如遇一场春雨,滋润着枯竭的心灵。麻木的情感渐渐苏醒。 都是女人,经历也很相似,只有年 分卷阅读214 长年幼的区别。韩依不会因为陈兰比她年长,就专说好听的话给她听。恰好相反,她心里过不去的坎,她心里最难以承受的情感包袱,她通通都丢给了陈兰。 两个同命相连的女人生活在一起,朝夕相处,互相藐视菲薄。他们眼中的对方,其实是另一个自己。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深藏在内心深处的秘密,那么清晰明了。 误把过客当归人 1 陈兰在这样年迈的时候,回想起以前,满腔的悔恨。今天的韩依使她想起了一个人。那个人也是这样目中无人。她就是小玲。 那时候的陈兰竟然还幼稚到,想要帮助她脱离苦海。 有些事,一旦开了个头,就再难把握住。 小玲来到了舞厅上班,很快就和花心的华公子搞在了一起。 没过多久,小玲离开了华公子,又和一个更加有钱,更加年老的男人在一起了。 那个人就是陈生的干爹。 这都是陈兰后面才得知的事情。想起来很可笑,她跑去找小玲,劝她离开舞厅。陈生在这里经营着舞厅,所以她很清楚这里的潜规则。这里的舞女,表面上是舞女,实质上是娼妓。也有只想当舞女的人。她们的初衷是卖艺不卖身。可惜都坚持不了多久,到最后还不是随波逐流。能够坚持始终的女人很少,陈生说,他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女人。 是啊,好端端的女人怎么会到这里来呢?好人家的女儿是不会沦落到此地步的。只有出身不好,意志力又不坚定的女孩子,才会走上这条不归路。 陈兰怎么也想不到,小玲会去舞厅里当舞女。陈兰靠着陈生的供养,辞去了店里的工作。几个女孩子一起住在集体宿舍里,感情好的时候可以两肋插刀。都是在同一起跑线,谁也不比谁好。 同是天涯沦落人,一起经受生活里的风雨,就如同姐妹一般。可是自陈兰离开集体宿舍的那一天起,这种友好的关系就起了微妙的变化。大家心知肚明,陈兰一旦离开,就成了她们羡慕不已的贵夫人。她是去享福的。如果她是去受难的,那帮还留在集体宿舍的姐妹心里估计还好受些。 陈兰还没有走,小玲就已经坐立不安。小玲是最要强的人,要强的个性堪比男人。只是生在苦难的家庭,再要强也是受限。 长大以后,脱离了原生家庭的束缚,她以为可以闯出一片天地。在她还没有长大成人时,这件事就已经在她的规划之内。她要脱颖而出,她要出人头地。愿望来得越迫切,功利心就越强。 眼见着陈兰就要成功了,过上她梦寐以求的生活。 怎么会是陈兰呢!她长相平平,一点也不出众。论长相,论心智,她远在陈兰之上。 她哪一点输给陈兰了?她问自己。 问她自己,是不会有答案的。谁能理智客观地看到自身的不足? 心有不甘,她就去找陈生。陈生,是陈兰把这个男人带到了她的生活里。要不是陈兰,她也不会有认识陈生的机会。 她不死心,一直有一个念想。她想,如果她表现得殷勤一点,温柔一点,陈生会不会重新做一次选择。毕竟,她不比陈兰差。 抱着这样一个渺茫的希望,她一步步,有计划地接近陈生。 到了关键时候,眼看就要成了。结果陈生拒绝了她。 陈兰后来才知道,原来小玲勾引过陈生。而陈生之所以没有上钩,并非是因为对小玲没有丝毫的感情。 陈生对小玲是有感情的。 那一次,陈生喝醉了酒。陈兰才知道了真相。 有一种女人,会叫男人又爱又怕。小玲就是这样的。 一桩桩事情,现在回忆起来,就像是在回放一场看过的电影。站在了高处,看到了结果。细节却已经模糊。回放的时候,会有一种前世今生的感觉。能够一直活在过去的人,真的需要有一种强悍的定力。所有过往的一切,好比是一个梦,过去了,连过程都记不清了。谁会愿意一直活在过去,自我折磨? 要走出去,很多人都会这么劝说一个经历了一番苦难的人。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生活还在继续。过去的种种,都是不值一提的累赘。背负了太多,负重前行,难道就不嫌累吗? 不要回头看,不要回望,不要回忆,不要感伤,要一往直前,风雨兼程。 原来摆脱苦难的方式,就是往前看。 陈兰即便后来知道了小玲的所作所为,也还是原谅了她。 小玲就是一个可怜人,遇人不淑,悲剧收场。 陈兰又一想,连小玲都原谅了,韩依当然也能原谅了。韩依今天只是小孩子脾气,说了几句重话。陈兰也猜到了七八层,莫不是因为在那个男人身上遇到了过不去的坎。 她比小玲可爱多了。她真心实意守护在那个男人身边,把一颗心都吊在上面。她真是一个可爱的女人!陈兰头一次发现,韩依的所作所为是值得敬佩的。 这世间,还有多少如此这般坚贞不屈的女子?要么不爱,要么爱得 分卷阅读215 轰轰烈烈,无怨无悔。只是无怨无悔这种话,现在说起来还是太早了点。谁能看得到结果呢? 韩依和小玲真是一点都不像。 韩依是小玲的对立面,而她自己才是小玲的翻版。这样不同的两个女人,她们的结局会是怎么样的不同呢! 小玲的结局她只看到了前半场,没有看到后半场。 小玲离开非洲后,被判了有期徒刑五年。五年早就过去了,小玲出狱后,她的故事仍在继续。只是她再也没有听到关于小玲的种种。此前的种种,也因着小玲的离开烟消云散了。 韩依的结局想必是不好的,她猜测。那个男人要不是铁石心肠,就是心眼坏,不过是拿韩依来做情感上的消遣,而又不愿担负任何的责任。 陈生的干爹是一个极厉害的人物。生意场上,极有手腕和魄力;在感情上,也是干净利落,手法毒辣。美女如云的舞厅里,他才是老大。 他手里端着一杯酒,静静地俯瞰着那些醉生梦死的男男女女。他恨不得每个晚上的客人都醉死在这里,梦死在这里,变成一只只风流快活的鬼。 他看得最为细致的,莫不是那些相貌出众的女人了。在这些女人里面,有的是来玩的客人,有的是他精心培育出来的赚钱的工具。他有一套完整的员工行为手册。名义上是叫员工行为手册,里面的内容才是重头戏。一步步按照里面写的来,无论怎样清白的女人都可以成为出色的舞女。 清白的女人就是放不开,有一根底线约束着行为。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舞女,必须要把那根线扯断,扔掉。让行为自由起来,再让心灵摆脱束缚。 小玲在这方面做得很好。陈兰却差强人意。不过那时候陈兰还是陈生的女朋友,不能和小玲相提并论的。 这一个个眼面前的女人,就像是摆在货架上的试验品。陈生的干爹就是第一道实验。过了他这一关,才算是入门了。 这于双方都是有利的。于实验者而言,可以尝一尝不同口味的菜;于被试验者而言,可以锻炼她们的业务能力。毕竟,要想把一个年级大,长得又不怎么好看的糟老头子哄开心,不是简单的事。 所以这是美事一桩,陈生的干爹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 那一天,陈生向他干爹汇报工作的时候说:“这一阵子这里多了两个人,一个是新来的舞女,名叫小玲,还有一个是我的女朋友,叫陈兰。” “小玲?”陈生他干爹念叨了这么一声,就笑了起来。笑容有些张扬而神秘。 小玲不是低调的人。自从她来到舞厅的第一天,就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她衣着性感,行为高调。她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陈生他干爹的注意力自然就被小玲吸引过来了。陈生他干爹也姓陈,单名一个尧字。 陈尧是混江湖的人。不论是什么样的场子,都是轻车熟路。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见过? 可还是被小玲吸引住了。小玲的身上有一种狂野的气息,敢爱敢恨的执着,不顾一切的霸道。这种纯碎而复杂的气味很少在别的女人身上能嗅到。他就像是一只嗅觉灵敏的狗,不仅能快速找到猎物的藏身之处,还能分辨出猎物的价值所在。 论姿色,论身材,小玲都是上上等。 不急,捕获猎物的过程需要耐心。陈尧似乎胜券在握。也不知从何而来的自信心,都一把年纪了,哪里还比得上年轻英俊的华公子! 那时候,小玲刚和华公子开始没多长的时间。陈尧的自信显然有些盲目。假若用在别的女人身上,未必会成功。可是小玲,却无法拒绝一把年纪的陈尧。 陈生钓不到了,钓到陈生的干爹陈尧也是好的。 一个月以后,陈尧指间夹了一根燃了一半的烟,眼睛半闭半睁,对陈生说:“那个小玲,新来的舞女,跟着我,十有八九了。” 陈生不信,问:“何以见得?” 他其实是想说,你的女人已经那么多了,为什么还要祸及无辜呢?像小玲这样年纪轻轻、长相貌美的女孩,和陈尧哪一点般配了!再说了,连他都不敢招惹的女人,你陈尧能有把握把持住她? 他想了很多,却只字未说出口。他的一切,都建立在对他干爹的卑躬屈膝上。 陈尧的风流游戏不知道玩了几百次了,他从未过问,心里从未感到不快。唯独这一次,他对陈尧的做法嗤之以鼻。真心对待一个自己所爱的女人,有什么不好?为什么一定要把最初的爱,变成伤害? 因为是小玲。 小玲曾经向他表白过。是他狠心拒绝了她。连他都没有得到过的女人! 他心里一直对小玲充满了惋惜和怜悯。那些原本唾手可得的人,因缘际会,没有得到,心里就永远留下了一道美好。得不到的,永远是最美好的。 他不希望陈尧毁了他心中的那一点美好。被他毁掉的东西已经够多的了。 他将郁闷的眼神投向了远处,淡淡地说:“小玲这样的姿色,远不如那些已经被你征服的女人。干爹,你的眼光怎么变了?” 分卷阅读216 “哪个女人好,好在哪里,岂是你能看出来的。你不懂,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年轻人,学习有的是时间,慢慢来。”陈尧从鼻孔里吐出一股浓浓的烟。 陈生一时语塞,也就不说什么了。陈尧扔掉了那一截子烟屁股,又点燃了一根,信誓旦旦地说:“你要是不信,我就做个实验给你看。”语气是那样随意,那样镇定,自信满满。 做实验是为要验证什么?为了要证明给陈生看,小玲跟定他了? 烟雾缭绕中,他就像是个算命先生,掐指一算,算尽了天下事,天下女人的事。实验还没有做,他就知道结果了。哪个女人能逃出他的五指山? 他就挑在了那一天。 误把过客当归人 2 舞会散场已是凌晨。这里是个不夜城,狂欢无休无止,无穷无尽。大街上灯火通明,一辆敞篷跑车上两男一女,高声欢唱,伴随着雷鸣般的声浪,从马路的一侧飞驰而过。人行道上,阴暗的树影下,有一两个疲惫的身影,孤魂野鬼一般穿梭在城市一角。 孤独的城市里有最繁华的喧嚣。 月亮斜斜地挂在天空一边,是一轮残月,洒落下来的月光也是破碎不堪。细细碎碎的月光雪花一般洋洋洒洒飘落下来,柔美而飘忽,犹如在梦境里。现实里的美好都集中在了这一刻。夜,是安静的,也是落寞的。 小玲拖着疲惫的身躯往外走去。她的最辉煌的时刻结束了。今天跳的那一只舞真是尽兴,大汗淋漓。她能感觉得到,很多双眼睛都集中在她身上。她不仅征服了她的舞伴,更是征服了周围那些与她不相干的人。她擦干了脖子上的汗液,很得意。 不得不说,她很享受这份工作,比之前在服装店里当服务员,不知道要好出多少倍。那一段平静的生活在她看来,是灰暗见不着光的。这里所指的光是生活里的希望。暗无天日,没有希望。她只想出人头地。 后来的后来,她才醒悟过来,原来那段时间是她生命里最为安定简洁的时光,那时候的她干净得如出水芙蓉。 后来的她,被虚荣心、功利心,一点点染上了污渍。 舞厅里的灯光幽深而迷蒙,什么都看不大清楚。大灯一关,红男绿女开始忘我地舞蹈,有时候兴致高了还会不由自主地与舞伴接吻拥抱。没有了光,就没有了是非对错的界限。混沌的世界里,什么都有存在的可能性、合理性。 总是生活在夜里,小玲忽然有一天害怕白日里强烈的光。 她不知道陈兰有没有这种感觉,感觉与世界脱节了。黑夜里的黑,让她有一种安全感。每个人都在黑夜里,谁也看不见谁。她沉浸在一种自由的放荡的快感当中。 小玲站在门口等出租车,这个点车子不多,需要等待的时间有点长。身后有一双手,像一条蜿蜒前进不易被人察觉的蛇。就那么在幽幽暗暗之中,轻轻巧巧地游了过来。 “谁呀?”小玲一惊,惊慌失措,转过头来看到了陈尧。 “陈老板,是你啊!吓我一跳。”声音明显变了一个调,娇娇的,嗲嗲的。 陈尧的手没有放开,似乎并不打算放开。那双粗壮的手,搭在她的纤细的腰间,极不协调。她不能管自己走开,没办法,只能极力去忽视那一双手。 混迹舞场的女人,被一个男人揽了一下腰,多么司空见惯的事。 “今晚我请你吃饭。走!”陈尧推着小玲的身子往前走,一辆黑色的轿车刚好开到他们的脚前。 小玲来不及说不去。 两人坐到了车里,半明半暗,忽明忽暗,既真实又虚幻。陈尧和小玲说起了他年轻的时候。和年轻人谈年轻的时光,一个人缅怀,一个人期待,可以有效地消除两人之间的年龄代沟。 陈尧老话重提:“在这个舞厅里,最漂亮的那个人就是你。” 他记不得这句话说了多少遍了,和多少个女人说过。他记性不好,说过就忘。 这个套路一直在用。 小玲低着头,不知如何接下话头。一个上了年纪的老男人夸奖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两边都不会怀疑话里的真诚。再多的赞美都不为过。 过了一会儿,小玲抬起头望着窗外光怪陆离的灯火,对陈尧说:“陈老板,您真会说话。只是,这一句话,我是绝不会相信的。我猜……” “你猜到了什么?说出来听听。想到了什么,就说什么,我喜欢听真心话,尤其是一个漂亮女人的真心话。”陈尧回头望向小玲,四目相对。 正好开过一段被路灯照得通亮的地方,灯光漏进窗户里,照在陈尧的脸上,满脸的横肉,塌鼻梁,不过眼睛很有神,虽然很小。留心一看,才发现原来陈尧长得这么丑。 然而那只是外相。他有钱,还有一点小权,那才是男人的魅力所在。 小玲很快就将全身心投入到对话当中,她开始专心对付起陈尧。她说:“我猜,你对很多的女人,说过这句话。” 说完,小玲偷眼看了看陈尧,有些不安 分卷阅读217 。她不该这么一针见血。一句话把真相说破,有什么好处呢? 陈尧把手伸过来,搭在小玲的肩上,意味深长地说:“我们每天都会吃饭,每天要吃好几顿饭。吃一碗白米饭,吃一顿满汉全席,这滋味能是一样吗?你就是我的满汉全席,色香味俱全。” 出乎陈尧的意料之外,小玲竟然没有一丝怒容。这样的话丝毫没有冒犯到她! 陈尧循序渐进,更加胸有成竹。 “到了我这个年纪,遇见过的人,数不胜数。在你见识了许多的人和事之后,还能对一个人提起兴趣,那么这个人一定就是个有趣的人了。”陈尧顺手就把小玲的肩膀揽入了怀里,然后把一张银行卡塞在她的手心,说:“给自己买几件像样的衣服。你长得这么好看,没有道理委屈了自己。” 那张银行卡抵着小玲的手心,微微地疼。她最先想到的是,里面该有多少钱呢! 陈老板这样身价的人,出手必不会小气的了。 虽是这样想着,心里也喜滋滋的。她还是把银行卡一推,推回到了陈尧的手里。 就算是要收下,也要做出样子,假意不要。她不能叫他看不起! 陈尧自然是把银行卡塞回到她的手里,矫装怒容:“你不肯收下,必是嫌卡里的钱太少了。” 小玲不做声,也不推却了,任由陈尧把卡放回到她的手里。她心想,为什么要给银行卡呢?要是给的是现金该有多好,手一摸,就知道有多长、有多厚。 给一张银行卡,里面的金额就是一个谜。究竟是多大的金额? 值不值得,为此牺牲? 她还陷在纠结中,陈尧爽朗而明快的笑声就在耳际浮现。陈尧在笑。 他笑,笑这世间哪有坚贞不移的女人。 不要说小玲了,他这大半辈子见识过的女人,里面还真找不出一个来。 闻得陈尧的笑声越来越厉害,如洪水猛兽将她包围。他的一只不怀好意的手在她光滑洁白的腿上蹭。她知道,就此沦陷了。 在黑暗中沦陷,有一种浑然不觉的迷乱。都不知道是怎么掉下去的,已经到底了。 她对黑暗有异常的迷恋。她喜欢在黑夜中,在没有灯光打扰的隐秘空间里,滋生蔓延在角落里的羞耻和不堪也变得怡然自得。 小时候,生活在农村里,爸妈外出打工又不在身边。在农村,伴随着老人一起长大的孩子,物质上都很缺乏。看到别的孩子有父母疼爱,看到别的孩子有漂亮的新衣服穿,看到别的孩子有用不完的零花钱……而她什么都没有。 她只有一颗童真的心。失落之后,会很快笑颜逐开。小孩子都是如此,快乐和难过都很具体,很短暂,很简单。 这种悲剧性的命运就好像是与生俱来,逃不掉。离开了农村之后,小玲才慢慢体会出一个道理。原来在她生命中最贫乏最一无所有的时光,会成为她后来梦里的场景。从梦中往回看,就觉察出了那时的纯真烂漫。那时候即便是不快乐,也只在吃穿上。后来的不快乐,就明显沉重多了。 那时候的不快乐,那是实实在在可以称得出来的东西。放在天平上一称,重量就显示出来了。步入社会后,人心变得复杂了,不快乐的成分也多了。既多又诡异。不快乐披着快乐的外衣,小玲穿在身上,婀娜多姿,惊艳了众多男人的眼。在这一条路上,小玲的学习能力很强。她很会取悦不同的男人。美貌是她的武器。 她一点点往上爬,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小时候看到别的孩子有一只小猪储蓄罐,里面装满了零花钱,小玲梦里都在想着自己也能拥有一只。现在梦想实现了,一只储物罐算什么呢? 那个拥有小猪储物罐的女孩子,现在还生活在农村里。她爸妈还健在,一如既往地疼爱她。可是家境一般,永远不可能大富大贵。她已经超过了她。她挤进了中国最繁华的城市,上海,并且有了立足之地。虽然这一块立足之地还不稳,摇摇晃晃。凭着这一年的努力,她都可以在农村里建一栋豪华的别墅了。这么一想,仿佛就能弥补回童年里的缺失了。 小时候不管在白天经历了什么样不开心的事,到了晚上,夜幕降落下来,田野里虫鸣声欢快地响起,小玲内心里感到了无比的平静。 置身于黑夜当中,可以治愈伤痛。不快乐披着快乐的外衣。小玲自以为找到的快乐,后来成为了她一生都不快乐的源泉。 人哪,眼光都太浅,只看得到眼前,不去看将来。 漂亮的女孩子容易步入歧途。一步错,步步错。走到头来,人生已是满目疮痍,后头的路都被斩断。 那个从小就有一只小猪储物罐的女孩,后来嫁给了一个隔壁村的男孩。他们两人从小就是同学,青梅竹马的一对。再后来,他们有了一双可爱的儿女。他们按部就班地走完了人生中重要的几个大事,一生都不曾大富大贵。 后来的后来,小玲明白了一个道理。那个女孩所拥有的平凡而简单的生活,是她这辈子可望而不可求的。不必去经历大风大浪,平凡而安足地走完这一生 分卷阅读218 ,是多么难得的幸福! 收下了陈尧的银行卡,便是堕落的证据。小玲咬着牙,恨恨地就把那张银行卡折成了两半,扔到了垃圾桶里。 那是在她去了银行之后的事了。在取款机里一看,呀,卡里只有五万块钱。这比起她想象中的,要少很多。在她想象中,后面起码应该多一个零。 也许她还不值那么多。 无论如何,她感到懊悔。取出了五万块钱以后,她就把银行卡掰断,扔到了垃圾桶里。 过了几天,小玲就后悔丢掉了银行卡。陈尧又一次约小玲去吃饭,仍旧是在一个深夜里。吃完了饭,陈尧把小玲送到住处,在她下车之前对她说:“给你汇了一点钱,还是那一张银行卡里。” 小玲疑惑了一阵,醒过来了。她猜想,陈尧所说的一点小钱,绝不会真的是一点小钱。到底有多少呢?虽然第一次差强人意,这一次,她还是有所期待。 银行卡被掰断了,被扔掉了,还得去营业厅重新补办一张。人哪,眼光就是太浅。 “你请我吃饭,我没有给你付饭钱,你还反过来给我钱,是什么道理?”小玲明知故问,装得很清纯。 她再不是那个不谙世事的懵懂女孩了。 陈尧紧紧握住小玲的手,在黑夜里。 他们的故事是从黑暗里开始书写的,很快就写到了头。 陈尧想,是时候了。他等不了了。年纪大的人,耐心就像是沙漏,一路上漏了一地。他笑笑:“这算什么呢?你的笑容值千金。你的人,是千金里的千金。” 陈尧深知其中的道理。不能一次性给够,要一点一点,慢慢地给,吊着她的胃口。不会一下吃饱,也不会饿着。 总而言之,她是跑不掉的。陈尧自信非凡。 就在那一晚,小玲成了陈尧的女人。和陈尧在床上打滚的时候,小玲完完全全忘记了华公子。 她没有想那么多。华公子顶多算是她的情人,地下情人。连男朋友都算不上。干她这一行的,最忌讳有稳定的男朋友。客人是不会找那些有男朋友的人跳舞的。即便是美若天仙,他们也会望而却步。 华公子也从没公开过她女朋友的身份。华公子这样花心的人,处处留情惯了。 小玲直截了当地说:“我们分手吧。” 华公子隐隐约约感到了什么,就问:“因为什么原因呢?” 小玲在这一方面真是绝对的诚实,她老实交代:“因为我爱上了另一个人。其实谈不上爱,我们只是在一起了。我觉得有这个必要,和你如实交代。欺骗,才是更深的伤害。对不对?” 华公子倒是赞成小玲的说法,竟然也没有因此而看轻了小玲。他说:“这话由你嘴里说出来,对我来说,是好事一件。换成是我说这话,免不了要戴上寡情寡义的帽子。既然是你的要求,我照做就是了。以后我们就是陌生人了。” 听华公子的意思,似乎他也正想和她说这么一番话的,只是被她抢先说了。这么说来,她不说,他也是会说的。 好聚好散。两人把话说开,也就各奔东西了。 做了陈尧的女人,是享有一些特权的。工作人员见了她会主动问好,表面上对她恭恭敬敬。就算是陈生也不例外。刚和陈尧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里,上下班也有专车接送。下了班,还有可口精致的宵夜等着她。 陈生看她的眼神变了。她太敏感了。眼神里的热情少了多少,温度冷了多少,她都能感受得到。起初她不适应,心里难免有落差。 一旦她想起,当初是陈生拒绝了她,她也就无所顾忌了。攀上了陈尧这根线,陈生在她面前说话的姿态都变低了。 她越发得意了,恨不能在陈生面前就和陈尧亲热。 陈生心思细腻如女人。他忍不住会去想,是不是因为他的缘故,小玲才和干爹在一起的。要是当初接受了小玲,那么她就没有可能和干爹在一起了。说到底,还是他耽误了她。 逮着了机会,陈生对小玲好言相劝:“你还有大好的前途,你应该好好珍惜自己。干爹虽然人是不差,可他的年纪,和你的年纪比起来……你们在一起,只会耽误了你。你千万不要孩子气,拿自己的将来做赌注。” 小玲顺着他的意思往下说:“你又不要我,还要来管我和谁在一起。你是我的谁?你管得着吗?” 她要他愧疚。 她若是一生不幸,最好是叫他愧疚一生。 谁都别想好过。 误把过客当归人 3 结果总是出乎人的意料之外。以为就要抵达人生的巅峰了,没想到还是在原地踏步。小玲心凉了。她苦心经营的一切,还是不能改变她的现状。 她仍旧是一个可以用来买卖的舞女。陈尧占有了她,却不肯保护她。她还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他不理会她的痛苦。 陈尧的权利远比陈生要大。为什么陈兰可以因着陈生的关系改变命运,成为名副其实的贵夫人?不用愁吃穿,不用去陪 分卷阅读219 客人跳舞,不用出卖自己的身体……什么都不用做,好日子就在她的手里。 而她呢? 有一次客人付了钱指定要她陪,她就去找陈尧,百般相求:“我是你的人,我不能再去陪别人了。你站出来说句话,至少给我一句话。” 陈尧鼻子里轻声一哼,有很重的鼻息。他很不以为然:“你要我站出来说什么呢?小玲,我还以为你是个明白人。我们之间的事,是你情我愿,不要牵扯其他。人要吃得苦,千万不能骄纵。难道说,你现在连班都不想上了?” “你的意思我明白了。我按照你的意思去做就是了。”小玲心灰意冷,踉踉跄跄走出陈尧的办公室。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他不过是要了她,现在又要把她推给别的男人。对于他来说,她不过是赚钱的工具罢了。 命不好,再努力也是没用的。小玲自叹不如陈兰。聚光灯下,陈兰像个女主人一般,坐在VIP的位子上。她是陈生身边的女人,是陈生的人。只要陈生在,便能护她周全。 她真羡慕她。羡慕久了,恨意顿生。 也许认命妥协才是最好的方式。 放弃了往上爬的念头,一直往下掉,掉到无底深渊。闭上眼睛,什么都不要去想,快速飞落的感觉带有一丝晕眩,一丝意乱情迷。彻彻底底的沦陷,将一颗心全部沉入泥潭中。在泥潭中起舞,多么快乐! 小玲还是照常跳舞接客。客人知道她是陈尧的女人,客人没有因此止步,反而对她更有兴趣了。跳完了舞,如果客人愿意出重金,她的后半夜也就被买下了。不过这样的客人很少,是愿意在她身上出重金的客人少。有的客人很有钱,就是不愿意在她身上花钱。或许碍于她是陈尧玩过的女人。 然而知名度高了,寻她的人也就多了,身价自然就上去了。和刚来那会儿比起来,她现在的时间可真是值钱多了,价值翻了五六倍。 可是一个小时还是那么漫长,一分钟也不会少。要是遇到粗鲁的客人,一个小时简直比一整天还要难熬。那个永恒不变的姿势,躺在床上,然后就有一个男人,垂涎三尺,爬到她的身上。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生杀权从来就不掌握在她的手上。 那一年的冬天,尤其寒冷。在最冷的时候都看不到一片雪花,上海已经好几年没有下雪了。雨倒是下了有段时间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了停,停了又下。断断续续,反反复复,像一个历经劫难的妇人,哭诉着前尘往事,眼泪流流停停,总是不止。在漫天迷雾里,最后什么也看不清了。哭瞎了一双眼睛。 南方的冬天,又冷又湿,怀着一腔幽怨。 那也正是小玲一生当中最为寒冷的时刻。此后的岁月里,她已经习惯了。寒潮来袭,打在脸上,也不觉那么心灰意冷了。她知道,只有麻木不仁的心才能抵挡住那一股寒流。 再后来,一个名叫范青山的男人闯入了她的生活。 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久到一种程度,小玲似乎已经接受了现实。 安于现状,其实是最无奈的态度。现状不尽人意,也只能随遇而安。安,不是安之若素,不是安闲自得,而是安安分分的安。除了安分,还能怎样? 想来命运从来也没有眷顾过她。她开始有一点自暴自弃的倾向。 范青山,这个名字在很多年后,还是很清晰地印刻在她的脑海里。 青山隐隐,那般的厚重稳固,就是给人以担当的感觉。熟识的人当中,她再也找不出比这个更好听的名字了。如同清晨升起的第一道柔和的光芒,明媚,绚烂,也不刺眼。他真的就是一道光,转瞬即逝。一眨眼,只一眨眼的功夫,连影儿都找不到了。 回想起来,他们认识不过只有五天。在那五天里,每一个晚上范青山都会首先邀请小玲跳一支舞。 范青山穿着蓝色牛仔裤,白色汗衫外面套一件红色格子衬衫,很休闲的装扮。刚走进来的时候,他戴着一副墨镜。摘下了墨镜,一双英气十足的眼睛。他把墨镜别在衣领上。 人头攒动,一眼看去,昏暗的灯光中,迅速就能把他和那些专门逛舞厅的人区别开来。 那天小玲正好坐在舞池旁边喝酒。舞池里有流水的声音,在音乐骤停的间隙,还能听到流水声。与其说是喝酒,不如说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发呆。手里端着一杯酒,也不一定会喝,只是为了在有人来搭讪的时候,有个交流的工具。比方说,碰一碰酒杯。 在喧嚣嘈杂的舞厅里,两个人交流的方式有很多种。身体上的接触比语言和眼神的交流还要简单明了。在黑暗中,拥抱,亲吻,都是表达爱意的方式。不要瞧不起这些方式,不要觉得低俗。在这个日渐冷漠的社会里,人们找不到爱的源头。麻木不仁的心过一天还好,过一年,过一世,多么磨人啊! 每个活着的人,都需要爱。无法拥有恒久不变的,只能退而求其次,找个随随便便的人,然后随随便便地爱一场。 小玲相当明白这个道理。那些在生意场上,在情场上失 分卷阅读220 意的男人,都来这儿寻求爱和安慰。 那一个个都是饥渴难耐的人,如同沙漠里的杨柳,是有多久没有邂逅一场沛雨甘霖了? 语言有时候很费劲。心里的某个感觉,很难准确地表达出来。往往用了很多的比喻和比拟,还是没有办法说清楚那个倏忽而逝的想法。 人往往是这样,在那一瞬间,如果不把心里的想法表达出来。疏忽之间,那个想法就从心底里消失了,逃匿了。回头就不会再显现。 爱,关怀,良善,或者感恩的念头就是这样在我们不经意之间就逃走了。小玲从不相信语言的魅力。说过的话,可以随意改变;做过的事,却没有办法反悔。 范青山,只有他,和别的客人不同。 该如何形容他呢?在过了很多个年头后,小玲还是会想起这个叫范青山的人。 那一天小玲很空,一个客人也没有。她独自坐在舞池旁边,灯光五彩斑斓,照射在她的脸颊上,迷幻而妩媚。然而她的背影是孤独。 她永远也不会知道的。正是她的孤独的倩影才吸引了范青山向她走来。 舞厅里情趣盎然的氛围,就靠了灯光和声音营造出来的。灯光用来迷惑人的眼睛,声音用来迷惑人的耳朵。当眼睛和耳朵都陷入迷乱,心就开始跃跃欲试、翩翩起舞了。 范青山也拿了一杯酒,一杯红酒,向小玲走来。他选择坐在小玲的左边,把小玲隔离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里。小玲并不知他的来意,眼皮都不抬一下。 范青山轻声一哼,以示他的存在。小玲察觉到了这个坐在她左边的男人,听得他说:“能否邀请你,陪我跳一支舞呢?” 小玲抬起头,很久才意识到他说的是一句问句。她回答说:“好啊!” 范青山把一只手放到小玲的腰间。看得出来,他有点不好意思。如果灯光再亮一点,说不定能看到他泛红的双颊。 小玲勾住他的脖子,眼睛望着他的眼睛,直直地。他斜着头,目光想要逃。过了一会儿,他终于转过头来了,正视着小玲的眼睛。 他的适应能力很强,成功地将他的腼腆掩饰了过去。 “你叫什么名字?”小玲问。 “范青山。”他一本正经地回答。 小玲猜到了是那个“范”字,范仲淹的范。青山,会是哪两个字呢? 小玲也不去深究了。她只想干好她的本职工作,安安分分地。那就是如何握住一颗男人的心。 “这是你第一次来这里跳舞。”小玲很肯定地说。她真的很肯定,语气坚定平和。 “你这么肯定。如果我说,我经常逛舞厅呢?”范青山不想就此被她看破看穿。他不愿意承认。可事实上,他对这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有一种手足无措的慌乱,虽然他口里不肯承认。他搞不清楚这里的布局,分不清东南西北,他不知道舞池后面灯光昏沉,原来是最意乱情迷的地方。他还不太懂,舞女是可以随意消遣,只要给钱。这是他最为不擅长的地方。他看着小玲柔媚的双眼,楚楚动人,竟然有那么一个时刻,错误地以为她是他的女朋友。 这是他感到意外的地方。在他的世界里,只可对女朋友这样亲密接触。两人间的关系,平常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走完的距离,在这里只需要一瞬。对小玲忽然而至的亲密感,让他无所适从。 他目前还是单身。高中里谈过一个女朋友,成了他最为难忘的美好回忆。这个空缺的位置,一直也没有人来取而代之。 对感情慎重的人,一般对女性会很尊重。 小玲把手指放在他的脸颊,摩挲着他的鬓发。今天播放了一首轻音乐,钢琴伴奏,萨克斯声扬起,悠远飘渺,把人带到了山间田野,草原清泉。 舞厅里很少播放这样的音乐。因为这样的音乐会洗涤人的心灵。他们需要使人迷乱的音乐。 音乐里的悠扬和深刻,可以到外面的世界里去寻找。这里需要的是激情和澎湃,点缀平淡的生活。小玲觉着今天的音乐和范青山这个人很相配。 “告诉我,你有哪些失意的事,生活上的也好,工作上的也好,都可以和我说说。”小玲挪动着身姿,一步步推着范青山往后走。她往前一步,他就往后一步。她步步紧逼,他连连后退。 范青山一笑,露出很白的牙齿。牙齿不是很整齐,下面一排有两颗牙齿明显长歪了。然而并不影响他的帅气俊俏。小玲为自己观察如此之仔细感到意外。他问:“为什么是失意的事?为什么不是得意的事?” “失意的人,才会来这里。他们来这里埋葬失意,得意地离开,得以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所以这里总是乌烟瘴气的,不见天日。都是那些臭男人的原因。” “那么,你也是一个失意的人?”范青山问。 “不,不能这么说。我的身上不能有这样的负能量。我是快乐的。陪我跳完这一支舞以后,我希望你可以感受到我的快乐。你是来这里寻找快乐的。来这里的人,都是来寻乐子。我们就是快乐的源泉。快乐也是商品,可以等价交换 分卷阅读221 。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可以买得,只要你愿意付钱。一支舞的时间,让你认识我,了解我。” “你说谎。”范青山不相信小玲的话。她看上去很失意,很落魄。表面的光鲜亮丽是她强撑起来的。在这一方面,他很有经验,训练有素。良好的感知能力和观察能力,是他所从事行业的必备条件之一。他在这一行里干得很出色。同时,他也热爱他的职业。 “我哪里说谎了?”小玲不懂范青山说的话。 “我是说,你看上去,很不快乐。” 小玲习惯了假装,谈笑自若:“要是我不快乐,你怎么会找我呢?这里有很多人,你瞧,那个端着酒杯,嘴唇红艳,在人群中穿梭的女人,还有那个斜靠在吧台上,好像是喝醉了酒的女人,还有那一个,那一个,你为什么不选他们其中的一个,偏偏选中我呢?” 范青山觉得她说话的逻辑有点问题。或许,她说话的思路里根本就没有逻辑性可言。 为什么会选她呢? 进来后第一眼就看到了她,于是就向她走去。这不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你来这里多久了?除了陪客人跳舞,你还会做什么呢?”范青山没有忘记此行的目的。 “我除了陪你跳舞,还可以陪你……你希望我为你做什么呢?” “还是你告诉我吧!”范青山仍旧把问题抛给了她。 小玲忍不住轻声笑了起来,她遇到一个多么风趣又俊朗的男人。腼腆、真诚、眼神坚定而清澈。当她抬头看着他的眼睛,她就被他吸引了。会忘了把自己的眼睛从他的眼睛上面挪开,那样的痴迷,瞬间的陶醉。 在交际场混迹得久了,就锻炼出一种本事来。看人的本事。 每个人的眼睛都是一个湖,从湖面看到湖底,湖底便是心灵所在。 清澈的眼眸,必承载了一颗清澈的心灵。有些人的眼睛是浑浊的,里面掺杂了泥水和沙土,看不到湖底。那样的眼睛里一定埋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小玲不由自主和范青山说起了她刚到上海时,遭遇到的一件事。 这是一件真实的事。她说了很多遍,每次客人听到她说这件事时,都会笑她不谙世事。从他们的笑声里,小玲听出了他们的得意。洋洋得意,仿佛是在听一个故事,故事里的主人公遭遇越惨,他们就越得意。因为故事是发生在一个现实的社会里,物质的社会里。故事本身就是关于一个初入社会的小女生,如何被现实愚弄。看故事的人,是永远不可能同情主人公的。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看故事的人。对于别人的遇人不淑或历经劫难,看一看就过了,一笑置之。 怀着看故事的心情来生活,就会无限接近佛家所言的了无牵挂。 明知道会被人嘲笑,小玲还是一遍一遍诉说着她的亲身经历。他们来这里除了寻乐子,还有就是治愈心里的伤痛。听一个悲伤的故事,目睹别人的凄惨,他们就能从中找到解药。人心都是狭隘。小玲也是慢慢才学会了这一点。 小玲说:“我和你说说我的经历吧!刚来上海的时候,什么都不懂,被人骗去了三千块钱。” 范青山对这一类的话题很敏感,他立马问道:“怎么骗去的?使用了什么手法?” “算不上什么高明的手法,是我心太急了,急于赚钱,急于出名。到上海的第一天,连房子都没有租好。我在街道的电线杆上看到了一则招聘启示,是招聘试衣模特。里面的要求写了身高165厘米以上,身材匀称,五官较好,上镜。报酬是400元每小时。我看那么低的要求嘛,我完全是符合的,就跑去面试。那是在一个28层高的写字楼里,里面有款式各异的衣服挂在衣架子上,还有一套拍照的设备。放了很多东西,显得场所很逼仄。在我试镜结束后,他们对我说,我的身材很好,脸蛋也很好看,是模特的人选。他们还说,有一个为期20天的拍摄,每天拍摄4小时,希望与我合作。我一听,兴奋地简直要跳了起来。我迅速在脑子里算了起来,每个小时400元,每天拍摄4小时,一天就能赚1600元,20天就是32000元。他们接着说,想要签下这个订单,我还需要办理一张模特卡。模特都需要模特卡,模特卡就是模特的身份证。我没有多想,觉得他们说得很有道理。又一问,办理模特卡需要钱吗?他们说3000元。我一算,32000元减去3000元,还剩下29000元。于是我就交了3000元办了模特卡。后来的事,你都能猜到了。订单泡汤了,3000元打水漂了,我被骗了。” 范青山仔细地听完这一长串话,分析道:“这是一个设好的骗局,等着那些梦想成为模特的女孩子往下跳。你可以报警处理,如果你手上有足够的证据的话。” “我没有报警。他们是一步步引诱我掏钱的,而我是一步步心甘情愿往下跳的。说他们不高明,其实他们是高明的。他们只是如魔鬼引诱亚当和夏娃吃下禁果那样,引诱你,最后决定义无反顾跳下去的,是自己。在得知真相的那一刻 分卷阅读222 ,我最怨恨的,是我自己。” “引诱他人犯罪的行为属于教唆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范青山开口就来这么一句,一想,这句话倒是说错了。魔鬼引诱亚当和夏娃吃下禁果,算得上引诱他人犯罪。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 小玲只是梦想成为一名模特,这份企图本身是没有错的。 “你那时候太年轻了。”范青山无力地说上这么一句,把上一句的鲜明的观点淡化。小玲也许需要的就是这么一个因由。因为年轻,走的很多的弯路都有了合理的借口。 “年轻的时候,一无所有,才会容易受骗上当。我就是从一无所有里走来的。直到现在,还是一无所有。你不要取笑我。”小玲把头靠在范青山的肩膀上。他的肩膀果真如同青山一样沉稳不移。 “怎么会呢?如果那时候我认识你,我倒是希望,我可以为你做点什么。”范青山说了实话。这一刻,他心里就是这么想的。或许是因为灯光的缘故,光芒柔软而温顺。他忘了,他的职业是不允许他轻易打开心扉。一时的忘乎所以。 渐渐地凑近小玲的耳畔,什么也不说,只闻到了一股沁人的芳香。范青山接着问:“你怎么会来这里的?是不是受逼迫的?” 小玲噗嗤一笑,媚眼传来:“你方才说什么来着?顶多是别人设好的陷阱,我往下面跳的。这大好的社会,法制社会,哪里会有明目张胆的逼迫。” 小玲心中升起疑虑未解,淡淡地说了一声:“你看不起这里的人,是不是?” 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来这里消遣的客人,绝不会把这里的女人当一回事。她们是陈列在货柜上的商品,用钱即可买得,有什么稀罕!小玲从不为这一点感怀。嫖客从来都不比□□高尚。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花钱来消遣的男人,小玲一个也看不上眼。她甚至轻视他们。 范青山也会看不起她吗? 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你要是看不起我,我们跳完一支舞,就到此为止吧。你就当没有认识过我,我也当没有认识过你。我们一拍两散,各不相干。” “是你多心了。但凡我有一点瞧不起你,就不会一眼看中你了。我很想知道,跳完了这一支舞,接下来,我们会干点什么呢?”范青山假装柔情,对小玲爱怜有加。 “你想干什么呢?” “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你觉得,他们应该干点什么呢?”范青山不想过多浪费时间。 小玲浅笑,没有回答。要是换做了别人,小玲一定想方设法敲他一笔。因着是范青山,小玲就全然没有了这样的念头。一来,范青山看着不像是有钱人。二来,她从范青山身上看到了比金钱更为吸引她的东西。 舞尽酒酣,范青山至深夜才离开了舞厅。这一个晚上,像是走进了一个变幻莫测而又唯美至极的梦幻里。出来的时候,他的脚步还是飘飘然,好不踏实。 这一夜的时间,在灯红酒绿里打发了去。小玲心中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惆怅感觉。 误把过客当归人 4 范青山第二天如期而至。这在小玲的意料之外,也在她的意料之中。 她知范青山还会来。情丝摇曳,牵牵扯扯,一端连着范青山,一端连着小玲。 眼是情媒,心为欲种。想要看穿一个人,先得看穿那个人的眼睛。从范青山流连忘返的目光里,小玲便知他今晚一定还会来。 小玲其实一直都在等他,不接别的客。可见了范青山,她却不这么说的。她说:“还以为你今晚不来了呢!” “你在这里,我如何能不来?”范青山言谈轻松,调戏的口吻。然而只有他自己知道,装成这个样子有多累。 小玲一个字也不信:“我天天都在这儿,你敢以后每天都来吗?” 范青山才知说错了话,接不下去了。这本不是他所擅长。 见范青山欲言又止的呆头呆脑的神情,小玲越发觉得他可爱了。她甚至有一种冲动,想要踮起脚尖,亲吻他的嘴唇。 转头一想,呀,她还没有和哪个男人接过吻!初吻尤在。 即便有那么一两个客人想要吻她,她总是双唇紧闭,绝不妥协。把那个最干净的吻,留给那个值得她托付终生的人。也有很多的客人,他们来此处释放销魂,也不大情愿献出他们的吻。他们心里也明白,吻是纯洁的。而这里没有纯洁的女人。 买卖双方原来都无比明了。 范青山频频回首,探看舞池后面的所在。 “那后面是干什么用的?”他随意问。 小玲沉默了几秒钟的时间,说:“是陪客人的地方。那是最神圣,也是最肮脏的地方。不过一般的客人是不能进去的。喏,那里有人站岗的。”小玲用手指朝那个身着制服的男子指了指。他就站在舞池边上,不停地来回踱步。 “你 分卷阅读223 要是想进去,先要交了钱才行,就交到那个人的手里。”小玲补充了一句。 范青山明白了舞池后面便是□□的场所。他留心观察着那里的一切。依然对小玲嬉皮笑脸:“就算是要进去,也得你领我进去。没有你,我进去了找谁呢?” “我们之间还没有到那种程度呢!”小玲说。 多么可笑荒唐的话。 她还以为她是在和范青山谈恋爱呢! 有钱的客人使她变得放荡,范青山使她变得拘束。 小玲连忙扯开话题:“昨天我和你说了关于我的那么多事。你倒好,对你的事,只字未提。这不公平。你要是想继续和我跳舞,非得说一点你的事情给我听听。” “一定要我说点什么的话。让我想想看。”范青山在脑海里搜索着,说点什么好呢!他又问:“你昨天说,生意场上的事也好,感情世界里的事也好,对不对?” “是啊。你想到了什么?” 范青山可不是生意场上的人,也不懂什么生意经。他忽然很想在小玲面前说起一桩旧事。很多年前的事了,还是在高中的时候。 他说:“高中的时候,我喜欢过一个女生。她梳着长辫子,穿着白球鞋,看起来很漂亮,很美好,很单纯。她是我第一个喜欢过的女生。” 在这里,范青山用了“喜欢”两个字。如果用“爱”这个字眼,他怕亵渎了那一段纯洁的情愫。 很少能听到这么青涩而纯净的故事了。真的,在这个大染缸里,小玲的身上被染上了花花绿绿的东西。初始的纯白早已不见了。 “你们后来在一起了吗?” “没有。” “那高中毕业以后,上了大学呢?是不是又爱上了另外的女孩?”小玲喜欢用“爱”这个字眼,直截了当。 “大学生涯里,再也没有动过心。因为她的位置无人可取代。” 原来还是一枚纯情的暖男。小玲举目望着他,会心地笑了。 “她只是你生命里的一个过客。遇见了,离开了,就要学会放下。她只是一个过客。你要记住,那些生命中留不住的人,全部都是过客。”小玲分明是在和范青山说,又更像是在和她自己说。 “过客?”范青山重复。 何为过客?何为归人?范青山很少去思量这些不着边际的事。 可是今天,今晚,此时此刻,他看小玲的眼神如碧波荡漾,波光粼粼。 相逢何必曾相识,同是天涯沦落人。这样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相见恨晚。 “如果我们不是在这里遇见,在别的什么地方,在大街上,在一家街边摊,在火车站,在哪里都行,或许会是一个很好的开始。”范青山不由地要去联想。 联想翩翩,很快又被他的强大的自制力给阻止了。 小玲只是他展开任务的一条线索。他是在利用她,还是真的喜欢她?他却也说不清了。 任务一旦结束,身份一旦暴露,小玲还会这样情意绵绵地和他共舞吗? 过客匆匆,浮生若梦。他不该有文人的怅怀若失。 这时,走过来一个人,流里流气,口无遮拦:“臭□□,这么快又勾搭上别人了。老头子不管你,你就找别人了?” 他上下打量着范青山:“呦,长得还不错。白白净净的,可真是小白脸的模样无疑了。” 小玲停下了脚步,听到了这个声音,她本能地浑身起鸡皮疙瘩。 这个万恶的男人,是来揭她的老底的。也怪她自己,当初主动提出分手,也难怪他心里怨恨不已。 华公子向来是个有仇必报的人。 小玲背对着他,冷冷地说:“你来做什么?我不想见到你。” “除非你离开这里。在这里,想要不见到我,难喽!”华公子吹起了口哨,随着音乐的节拍。 “别来招惹我!我和你之间,早就没有关系了。”小玲极力撇清。 “谁说我和你有关系了?你就只配和那个老头子有关系。哈哈,你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好,结果却不尽人意,赔了夫人又折兵。到头来什么也没有赚到,还把自己送上了火坑。你活该。等你伺候完了这个小白脸,再来伺候伺候大爷我。哈哈……”说着,华公子的手伸向了小玲的大腿。 小玲正要用手反推,只见范青山抡起拳头,两下就把华公子打趴在了地上。 “话可以乱说,手却不能乱放!我平生最痛恨的就是那些欺负女人的男人。我听你说了这么多的话,没有一句是人话。”范青山义正言辞,痛斥华公子。 小玲站在范青山的身后,默然不语。她十分感激范青山为她挺身而出,大打出手。可是这一打,问题就会变得更加棘手。华公子是这里的常客,随时都有可能来找她的麻烦。而范青山说不定哪一天就不来了,不能如此刻般护她周全。 然而,这还不是最令她难堪的。 最令她难堪的是,华公子把她好不容易隐藏好的一面,撕扯了出来,公之于众。范青 分卷阅读224 山说华公子说的话,没有一句是人说的话。他什么都听到了,听进去了!他知道了她肮脏的真面目。 为什么她会为此而感到痛心? 愁肠百结,终是于事无补。他一定越加瞧不起她了。 华公子被他身后的两个人扶了起来,嘴里犹兀自骂着:“小白脸伸手还可以。他妈的,连老子也敢打!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你?” 华公子身边的两个人手一挥,马上就又跑来两个人助阵。四个人,目光凶狠,虎视眈眈地望对着范青山。 华公子虽然算不上什么大人物,因为手里有点钱,又愿意花钱,买通了好一些人为他做事。 那些愿意花钱,舍得花钱的人,便有了无形的权利。这权利不是主宰他人生死的权利,而是左右他人生活的权利。你有钱,你就是大爷。 范青山不是这条道上的人,不知其中的厉害。 他怀有一身正气。他面对过的歹徒劫匪,比这形势险峻得多,他也不曾害怕过。凭他一身的武艺,又怎么会把这些个小混混放在眼里呢?就算再多来四个人,他也有信心能把他们一一打趴下。 可他终究没有动手。任务在身,不敢轻举妄动。 小玲倒是被华公子的人吓住了。她上前一步,虚张声势:“华公子,今天是你主动找茬。现在我不怕你动手!你们人多势众,我们两个人自然抵不过你们。但是你不要忘记了一点,这里是陈尧的地盘。你在他的地盘上打了人,就不怕他来向你兴师问罪吗?” “别拿陈尧来吓唬我。我可不是被吓大的。今天这口气不出,我就不是人。”华公子还是一意孤行,对身后的四个人说:“兄弟们,今天你们谁在那小白脸的脸上留一道伤痕,我重重有赏。一道伤痕,一万块钱。我说话算数,你们给我好好教训教训这个小白脸。!” 果然就打了起来,人仰马翻。 音乐没有停,灯光依旧迷离。跳舞的人,依旧跳着舞。他们沉浸在梦幻的世界里,并不想抽身离开。还有一些人被打架的声音给惊醒了,从梦中醒来,拍手叫好,为范青山喝彩。 范青山身手敏捷,风度翩翩,不仅把华公子的人打了个落花流水,还挣来了不少的掌声。 华公子这下没辙了,只能用一双幽怨的眼睛死死盯着范青山。正在僵持的时候,陈生带了几个保安赶过来了。还有陈兰,也跟在后面。 陈生和陈兰以拯救者的姿态,风尘仆仆地赶来。陈兰走到小玲身边关切地问:“小玲,你没事吧!我们听到打架的声音,就立马赶过来了。没想到你也在这里。” 小玲丝毫不领情,不耐烦地说:“我不是好好地站在这里吗?我又没死。你那么紧张做什么!” 陈生两边一通劝,好言好语,两边都给足了面子。范青山原本就不想动手,被逼得没法才如此。这时候也就心平气和地说:“想必大家都有许多的误会,话说明白了也就没事了。今天是我太冲动,各位请见谅。” 华公子慢腾腾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屁股。两次被打倒,他是吃了大亏。 人慢慢聚集起来,在众人面前丢了面子,真叫心里一个恨。眼下范青山英勇过人,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没能在范青山的脸上留下一道伤痕。僵持下去,吃亏的只能是自己。再说了,小玲是陈尧的人,是陈尧睡过的女人。表面上陈尧对小玲不闻不问,可这一层关系始终在那儿。关键时候,是会起作用的。事情闹大了,保不定陈尧会护着小玲。到时候就是两边吃亏了。 华公子只能见好就收:“兄弟,没想到你这么厉害!不打不相识,交个朋友吧。我华公子平生最敬畏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天生有权有势的人,一种是胆量超群的人。你是第二种,能豁出去。” 华公子带着人离开后,陈生派人收拾现场。几个服务员过来把摔坏砸坏的物件通通收拾了去。 陈生看着范青山,顿生疑惑。这样的装扮和面相,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先生,贵姓?”陈生问。 “范。是大家风范的范,可不是泛泛之辈的泛。” 陈生笑了起来:“你可不是泛泛之辈!范先生是不是第一次来我们这里?以前怎么从未见到过范先生?” 陈生对于陌生的脸孔,十分警觉。大大小小的舞厅和酒吧,出事的已经有好多家了。这一段时间,是风头最紧的时候。陈生和陈尧如坐针毡,期盼着日子快点过去。只要安全熬过了这一段时间,想必后面就会顺利了。 范青山很反感陈生的追问,似乎是在盘问什么。在他的职业生涯中,只有去盘问别人,还从未被别人如此盘问过。 到了深夜,各人都离散而去。 架打完了,风平浪静。小玲心里的波澜始终汹涌,平复不下来。今天的这一场闹剧,可以说完全是因她而起。范青山奋不顾身为她打抱不平。 误把过客当归人 5 第三个晚上,第四个晚上,范青山照旧来。他们俩的关系却始终没有走到那一步。b 分卷阅读225 r   有那么一个时刻,小玲觉得就要成了,只要她再向他靠近一点点。 他们之间也不是什么都没做。小玲把她的初吻献给了范青山。她面红心跳,销魂荡魄。她化做了一缕香魂,缠绕在范青山的心间。 不管怎样,她觉得范青山是抓不住的,留不住的。分明有隐隐的期待,却深知事实的无奈。她还有一点最为心痛,她配不上范青山。 通常女人的感觉会很准。 第五个晚上,还是把范青山等来了。那天他看起来很奇怪,闷闷不乐的,但是比前面四天都要温柔深情。 他说:“明天我们换个地方吧!我不想在这里与你约会。你都不知道,这里的环境有多糟糕。你不应该在这里的。” “不应该在这里,应该在哪里呢?”小玲问。她心里却在思索另外一个问题。她听得很清楚,范青山说和她约会。 他们是在约会呢! “随便哪里都行,只要不是在这里。你愿不愿意跟我出去?”范青山问。 小玲没有回答。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水晶凉鞋,在灰暗的灯光下依然反射出夺目的光彩。他吻过她,她便是他的人。她自然是愿意去的。 可回头一想,这里的规矩是不能私自接客。每一单,都要如实报备。 她不得不去,这一点她很清楚。 像是某种召唤,遥远的,具有强烈的牵引力。她只有听从,遵循内心的想法。 她换下了舞厅里常穿的色彩鲜明的衣服,穿了一件淡蓝色的连衣裙。头发也不摆弄,很随意地搭在肩上。 怀了莫大的喜悦,她赶去和范青山约会。心里忐忑不安,双脚走在地上,像是悬浮在空中。她安慰自己,范青山是个靠得住的人,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可靠。 他们约好在一家咖啡馆里见面,临近地铁口,离上海图书馆很近。这个地段喧闹繁华,可是咖啡馆内的布置极其简单,线条式的装修,只有黑白两种颜色。放在墙角的花卉也是那么孤芳自赏,散发着幽静的清香。几株洁白的花朵,远远看去,也不知是什么花。不像是白玫瑰,更不像是白百合,有一点像是栀子花,又有一点不像。 服务员端来的咖啡,味道不是很纯正。闹中取静,这才这家咖啡厅最大的卖点。 她怀了这么一点微弱的信念,等了又等。 等了又等,还是不见范青山出现。 小玲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窗边飘着浅蓝色的帘子。从窗边望出去,可以看到外面形形色色的路人,神情各异,或欢乐欣喜,或愁眉不展,或忧心忡忡。 好一个人间百态! 小玲对于窗边有一种不可言状的依赖。还在农村家里的时候,睡觉时喜欢把床挪到窗边;坐在火车上时,讨厌坐中间过道,或者是被两个人夹在中间,也钟意靠窗的位置。去外面去吃饭,饭店里只要有靠窗的位置,她就会不由自主走向那里。 窗边,是一个很好的欣赏风景的地方。窗外,便是芸芸众生,便是人海沉浮。而自己蜷缩在角落里,茫茫众生都在眼角下。角落,给人一种安全感。小玲是个最没有安全感的人,从小到大,一直都是。 她渴望范青山的出现,那个像山一样稳重的男人。目光由窗内向窗外穿梭出去,迫切而渴求。范青山给过她安全感。 她似乎都要开始想象起来,范青山今天约她在这样充满情调的地方,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话想对她说呢!他会说什么呢? 不管他说什么,她都会听他的。耐心地,欢喜地,听他说。然后把每一个字,他说的每一个字,都印在脑海里。她此刻真希望,有一个摄像头,把他们会面的场景拍下来,刻成盘。以后想看的时候,就拿出来一遍遍回放。这样的话,就不会落下任何一个微小而深刻的情节了。 人的记忆很有限,总是在不经意间就会漏掉许多美好的情节。记忆像沙漏,越是想要记住那些美好,就会更容易遗忘。握得越紧,漏得越多。 小玲笑了,有些自嘲的意味。 思绪又回了一个转身。她猜想,范青山今天会穿成什么样子呢?什么款式的上衣,什么颜色的裤子,什么类型的鞋子。 范青山并不擅长打扮自己。前面连着四个晚上,范青山只换过一套衣服。两套衣服,两天换一次。 相比范青山,小玲对于衣饰不知道有多挑剔呢!每天一套衣服,一个礼拜下来,绝不会重样。头上的发饰也不会重样,每天都是一个新的模样。那是她的招牌,她不得不上心。 窗外的那一角天空,似乎是用剪刀裁剪下来的,一个形状奇特的五边形。天色由青灰色变成了浅墨色,又过了一阵功夫,变成了浓烈的黑。 窗外的那一角天空,把时间的流逝十分逼真地演绎出来了,是无数幅画面拼凑起来的。拼成了一个残缺。只因她等的人还没有来。 她心里的那一扇窗,一直都敞开着。敞开心扉去思慕一个人,去等待,去想象,把心里的那个自己全部交托,毫不保留。 她有些失落 分卷阅读226 。 夜已深。 夜很深了。 小玲踩着月光,回到了舞厅。她还是不死心。说不定范青山还在这里,在这里等着她。真的说不定的。就在昨天,也是这个时候,范青山用一双坚定有力的眼睛看着她。 他说:“明天晚上你在那里等着我,见不到我,绝不要离开!” 她那么相信范青山的话。她对自己的判断能力感到怀疑。 到了舞厅了,全然不是往常的样子。一个人都看不到,灯光却是通亮,把每一处角落都照得清清楚楚。这太反常。 绕着舞池走了一圈,终于见到了一个人,名叫阿森。 阿森是他们聘用的保安人员,常在大门口转悠。小玲见了阿森,迫不及待问他:“阿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人都去了哪里?” 阿森不知所措,脸上仍现惊慌之色:“完了,什么都完了。好不容易找的工作就这么完了。该死的,肯定有人举报了我们!一定是同行,看我们生意这么好就眼红了。小玲,你怎么还在?他们放过你了?” “谁?你说的谁?你慢慢地说。” 阿森倒吸了一口冷气,心里仍是七上八下的。他说:“今天来了一大帮警察,还是特警部队。把所有的人,所有在这里上班的人都抓了去了。要不是我机灵,躲到桌子下面,一定难逃此劫。被抓去吃几天牢饭还不要紧,忍一忍就过去了。出来以后就是个有犯案前科的人,到哪里去找个好工作呢!” “除了你以外,全部都抓走了?”小玲不敢相信,瞪着眼睛问他。 “难道我还骗你不成了?这个时候了,我犯不着和你说风凉话。咦,你怎么还在?你不是应该被拷上手铐抓走吗?” 小玲恍然大悟。范青山为什么今晚会约她,约了她又不来。她心里已然清晰。 阿森虽然只是安保人员,但是每月工资将近上万。虽是在上海,寸土寸金的地方,但一个普通的保安,没有特殊的技术能力,能拿这么高的工资,也是少见少有的。 阿森这个人一向机灵,又会说话,很会讨好陈生和陈尧。安排这样的人在门口站岗,明面上是维护治安,保证舞厅的日常运营。实际上是陈尧的耳目。一有什么风吹草动,阿森就会向陈尧汇报。陈尧重用他,也不是平白来的。 阿森自己也极重视这份工作。他以前干的是推销的工作,挨家挨户推销一种洗头膏。那种洗头膏原价才十块钱左右,他要卖一百多。如今的上海人什么没有见过? 上海聚集了中国最有钱的一群人。在有钱人面前兜售廉价产品,阿森自然是挨了不少人的白眼。好不容易成了一名保安,工资是以前的好几倍不说,还不用受别人的白眼了。阿森打心里喜欢这份工作。这份工作使他重新获得了做人的尊严,尽管他也知道,他们在做不正当的事。现在场子没了,他的工作也不保了。 他一屁股坐到地上,后背靠着墙壁,仰头望着一盏极其绚烂而璀璨的水晶灯。 这些灯怎么这么好看?水晶珠子层层叠叠,一颗连着一颗。 往常这个时候,是不准开大灯的。这个时候客人们正尽情快活,太过明亮的灯光容易坏事。这多浪费啊!阿森还是第一次这么细致观察这些美丽的灯光。 看了一会儿灯,他低下了头,对面前的小玲说:“还是你幸运了,逃过一劫。我是侥幸逃过,直到现在,一颗心还砰砰乱跳呢!你才是真正的幸运。” “来的那些特警里面,有没有你认识的人?或是你以前在哪里见过的人?”小玲试探性地问。 阿森一点没有领会小玲的意思,开口便说:“谁他妈的还认识他们那帮狗杂种!一来就是来砸场子的。大伙儿见了他们就跟老鼠碰到了猫,躲还来不及呢!谁还敢去认他们?” 如论如何,小玲断定来的那一帮人里面,有范青山。 然而阿森说错了。 小玲不是最幸运的人。陈生和陈兰才是最幸运的人。他们有幸逃过一劫。假如陈生当时在现场,被抓去了还不知要蹲几年的监狱呢!他们行动的主要目的,必是想要抓获犯罪的首要分子。陈生陈尧才是他们的眼中钉,目中刺。 事后陈生连连感慨,感谢上天,感谢祖宗保佑他渡过一劫。 陈生当时还不能理解的是,命里的劫难,是躲不过的。 那该来的,不过是迟来了一些。 陈生的后半生注定在监狱里度过。离开人世间的最后一刻里,陈生望着监狱里的一扇天窗,明媚的日光从外头洒落进来,生命垂危之际,也许他会懂得,因果报应,真的就是天理。 不论他是悔恨愧疚,还是执迷不悟,陈兰都不能原谅他。她在心里发誓,只要他还活着,她就绝不回中国。 爱他时,不顾一切;恨他时,咬牙切齿。 陈生只是暂时躲过一劫。 后来陈生一再追问小玲:“那个为了你和华公子打架的人,和你还有联系吗?” “为什么这么问?”小玲若无其事地回答他。 分卷阅读227 “我为什么会这么问,我想你应该比我更清楚。那个人形迹可疑。我怀疑,是他在背后搞的鬼。其实那天晚上我就该提高警觉了,那么好的身手,一定是有备而来的。”陈生回忆起那天范青山和华公子打架的情形,就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小玲笑了,只是笑声很凄然。很快,她的笑声湮没在了她的无言的沉默里。想到范青山,真是一言难尽。然而她极力掩饰什么。她气定神闲地说:“舞厅出事的那个晚上,范青山和我在一起。我们刚好在外面,一起喝了一杯咖啡。所以不是他,绝对不是他。假设是他干的,他那时候应该带着人来围堵舞厅,哪还会有闲情陪着我喝咖啡!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你们不过是坏事做多了,怕报应来得太早了。” “就事论事,你别胡扯。如此看来,真的不是那个姓范的干的了。要真是他设下的网,如你所说的,估计也没那个闲情逸致陪你去喝咖啡了。”陈生说。 “不是他。我心里有数。”小玲斩钉截铁地说。在她心里,范青山那天来了,陪她喝了一杯咖啡。 他真的来过,只是一声不吭地走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都来不及说一声再见。鼻子一酸,泪液在眼角聚集。小玲将凄迷涣散的目光投向远方,茫茫然不知所措。 陈生还站在她的眼前,她却全然不在意。小玲这个时候才发现,她对范青山的感情有多深,有多特别。十个陈生也抵不上一个范青山。 小玲很认真很专注地回忆起那个晚上。是第四个晚上,许下一个约定,一直都不曾兑现的约定。 一转身,竟成了永别。他就此消失了。再也不会再见。不可能再见。来不及说一声再见…… 范青山的消失,带走了她生活里所有的希望。生活再也不可能变好了,已经够糟糕的了。那一段如烟花般绚烂而短暂的记忆,小玲将它埋藏在心底。 午夜梦回,她会想起他,叫喊他的名字,看见他的阳光般的笑容。她会拥抱住他。然后在梦醒之后,留下无限的惋惜。 没有了范青山,她开始彻底堕落了。 陈尧平日里倒是很少来舞厅的。暴露而危险的场所,他很少涉足。出事后,他在家里整整呆了半个月,不敢出门。陈生好几次来探望,见到的陈尧霎那间老了好几岁。 满面春风的陈尧不见了。人要么不显老,就一直年轻下去。一旦有了衰老的预兆,从那个点开始,就老得飞快了。 陈生安慰陈尧:“干爹,没有过不去的坎。咬一咬牙,挺过去了就好了。您这风里来雨里去的,什么大灾大难没有见过?把心放宽了,后路还有很多条。” 陈尧不停地吸烟,一支连着一支,没有打算停下来。最近他精神状态很差,看什么都是杯弓蛇影。外面的交警在执法,停了一辆警车在他们小区门口,他就以为那是来抓他的,连窗帘也不敢拉开。 胆战心惊,过了一日又一日。 “你不明白。现在的中国不比往常了。现在的中国什么都是崭新的。发展得太快了,对于我们这些旧时代的人来说,是很难适应的。现在的政府不是以前的政府了,现在的人民群众也不是以前的人们群众了。什么都变了……” 陈生声音低沉地回答说:“社会总是在变的。没有一成不变的社会。社会变了,就让它变去好了。我们以不变应万变。” “你不懂。你真的不懂。就是因为你不懂,才会这么说。我们是被这个时代所抛弃的人。我们是吸血虫,干着见不得光的事。” 陈生越加迷糊了。他都不知该如何接下老爷子的话。这种语重心长的独白,参杂了些许的无奈,还有不肯认输的固执。明明已经穷途末路,却还有一丝气息尚存,垂死挣扎。 在内心深处,陈尧是不肯服输的。 两人都沉默了,过了好久,陈尧说了一句话,仿佛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中国是待不下去了。我们离开中国吧!离开了中国兴许还有一条活路。” 留在中国难道就会活不下去吗?陈生一时还没有想通。表面上他还是极力附和陈尧:“离开了中国,我们能去哪里呢?干爹,我们的人已经不多了。” 陈生深怕陈尧还不了解目前的状况,向他如实汇报:“除了你我侥幸逃过,其他的人全部都被抓进去了。那些人在里头被思想教训一番,出来了,就绝不会再跟着我们干了。这次他们干得真绝,釜底抽薪!” “进去的人,毫无疑问是流失了。就算他们肯回头,重新跟着我们干,我们也不能要他们。难道就不会是派过来的间谍?话是说得好,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可是这道会生道,一生三,三生六,生生不息,防不胜防啊!我们是魔,他们是道。” 陈生回头一想,落了两个人,还有两个人可以重用。于是说道:“对了,阿森和小玲还在。他们两个人还可以为我们所用。只是在他们两个人的基础上发展,未免太吃力了。哎,打仗没有了战士,可如何是好!干我们这个的,群众基础才是根基啊!” 陈尧放下手里 分卷阅读228 的烟屁股,在烟灰缸里拧灭,又是一阵沉思。近来他想的事情太多,所以老得这样快。他有意提醒陈生:“你忘了还有一个人,陈兰。她也姓陈,我们的同宗同族,本家人。我可没有把她当外人来看过。” 陈生连声说道:“是是是,还有陈兰。只要我在,她就在。” 说话的间隙,陈生侧目扫了一下陈尧的屋子。窗帘紧闭,灯光通明。沙发边上倚着一只灰色的行李箱,像是要远行。想来不由得觉得讽刺,陈尧果然是干惯了这一行的人,不舍昼夜,不分昼夜。 他这一生,最为成功,最为失败的事,就是把黑夜当成了白天,把白天当成了黑夜。昼夜颠倒,平衡就失常了。只是余勇可贾,他还不放弃,想着有朝一日可以东山再起。 他自言自语道:“别看我们生活在城市的最中心,实则,我们是生活在城市边缘的人。现在的情况还要糟糕,我们连城市边缘也待不下去了。他们是要赶尽杀绝,不肯罢休!” “我们能去哪里呢?”陈生忘了方才已经问过同样的话了。他等着陈尧往下说。 衰老真是无法抗拒。他处心积虑,未雨绸缪,想把一张网编制的密不透风。要是没有发生这一件事,没有出事的话,他还察觉不到,原来他的精力跟着他的年龄,渐渐老去了。精力跟不上,想的事情越多,脑子就越混乱。 后路是早就想好的了。 他说:“去非洲。” “非洲?”陈生满脸的疑惑。 怎么会是非洲呢? “我想了很久了。只有去非洲,我们还有一线生机。那地方充满了机遇和挑战,我们现在只有转移阵地,才有可能绝处逢生。”陈尧胸有成竹,去意已决。 误把过客当归人 6 韩依这才意识到,她昨晚没有吃晚饭。陈兰特地包的饺子撒了一地。今天一个上午也没吃什么。 她实在是太难过了。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事情可以填补这巨大的凄楚的空洞。文思在她的心上挖了一个无法填满的洞,里面充斥了无尽的绝望。 她的魂不在了,眼睛看什么都是空洞。早上起来浑身无力。打开窗户一看,烈日当空。炎热的气候把心里的失落无限制放大了。一轮轮热浪袭来,使她变得更加焦躁不安。 人在这种状态下,是吃不下一点东西,也感觉不到饿。悲伤的情绪是可以掩盖掉饥肠辘辘。韩依喝了一杯白开水,在阳台上坐了几个小时又躺回了床上。 半睡半醒,似睡似醒,梦里梦外全是一片混沌。 迷迷糊糊中,她看到了文思和欢欢。多么逼真的两个人,就和现实里一模一样。他们两个人拥抱在一起,文思搂着欢欢,小心翼翼,情意绵绵。她就站在他的跟前,一尺远,那么近。可他看不到她,看到了也当没看见。他的眼里只有欢欢。 当着她的面,文思和欢欢开始亲吻。那种很深邃很缠绵的吻。韩依连想都不敢想,不敢去奢求,文思会那样吻她,哪怕是一下下。 韩依是哭着醒来的。一脸的泪水,湿嗒嗒的。他最爱的人,竟然以那样的方式来伤害她。就是因为爱他,她被伤得体无完肤,还没有还击的勇气。她是自动缴了械,任由其伤害。 在低声的啜泣声里,她又陷入了梦境。那种离现实很近的梦境,思绪还是混乱的。 “你看你,一夜没睡,眼睛肿得像一只大熊猫。大熊猫虽然珍贵,可是非洲不稀罕这样的物种。”陈兰见韩依走出房间,向她走来,就和和气气地说。 “我昨天,不该说那样的话。”韩依充满了歉疚。才过了一夜,两人都想通了很多的事。尤其是陈兰,她的这一夜是在回忆里度过的。前尘往事,一点点慢慢浮出水面。 “别那样说。我反倒不喜欢你这个样子了。你一直瞧不起我,我不是不知道。”这一刻的陈兰,心思澄明,淡定自若。 “我在你的身上看到了我自己。我好讨厌我这个样子,一脸的苦逼相。”韩依说。 陈兰听了也不生气,她缓缓地说:“我早就猜到了会是这样的结局。不,我偶尔也会不这么想,以为你会得到幸福,因为你这么坚持不懈。” “如果坚持不懈可以得到我的爱情,我会坚持下去。问题是,我连坚持不懈的机会都没有了。他把那个女人接到家里来了。我被判出局了。” “在感情里,难道只要坚持,就可以得到回报吗?那只是你自以为是的情深。努力就有回报,其他事情也许可以,在感情里却不能。但是,还有一个但是。我话还没有说完。一个懂得感恩、知冷知暖的人,如果他看得到你的坚持,如果他愿意看到的话,就算他不爱你,也不会残忍地伤害你。”陈兰是过来人,说话的口气都那么老练。 “在昨天以先,我是这么认为的。” “你错了。如果一味地付出而没有得到回应,不管是谁,都不能坚持很久。短时间的坚持会有。这样的爱情模式,会让那个人一直活在痛苦里。没有一个人愿意永远活在痛苦里,如果可以选择。而选 分卷阅读229 择权一直都在我们的手上,只看我们如何抉择罢了。总有一天,会走出去的。放下执念,有时候是瞬间的事。人往往会选择性地去遗忘一些事情。放下了,忘了,也就美好如初了。”陈兰仿佛是瞬间顿悟,一下子就把很多道理看透了。然而话是这么说,心里怎么想的,也还未定。 “那些你拼命想要去忘记的事情,会记得越加清楚。越想忘,就越忘不了。”韩依道出了实情。这也是她的心病所在。今天陈兰所说的话,很有深意,很有道理。可是那样含糊不清的话,没有明确的观点,只会像是一阵狂风骤雨,把倾听她的人,一会儿吹到东,一会儿吹到西。听完了,还是一头雾水。 “我说的选择性遗忘,是大脑皮层的自主选择,是人类情感的保护机制。没有人会愿意一直活在痛苦里,也没有人愿意时常经受伤害。” “你说的选择性遗忘,结果却有两种。一种是,人会本能地遗忘那些最痛苦的片段。还有一种是,什么事情都忘了,唯独记得那些最痛苦的片段。遗忘和铭记,就像是情绪的两极,都有可能。”韩依现在是个伤心人,对于痛苦的理解远在陈兰之上。 也许很多年以后,韩依也会慢慢忘记文思,忘记这一切的痛苦。只是时间还没有到,她必须得痛苦一阵子。 什么都是慢慢熬出来的,文火慢炖,爱恨纠缠不清。 韩依突然又开口说道:“人为什么要有七情六欲!我宁愿我是天上的一朵白云,路边的一株野草,小溪里的一块石头,空气里的一粒尘埃……多么简单。总之,做什么都好,下辈子就是不要再做人了。” 陈兰轻蔑地看了韩依一眼,目光变得悠远绵长,带着岁月的沧桑痕迹。她说:“我们的下辈子在哪里呢?这辈子过得不好了,就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下辈子。其实根本就没有下辈子!” 韩依看起来是很冷静的,陈兰以为她想明白了。是否真的想明白了,也只有她自己知道。 她突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慌慌张张跑进了屋里。过了一会儿出来时,只见她扎了头发,换了衣裳,手里还提了包包,是要出去的意思。 “你还要去找那个人?”陈兰顺口就说。她还怕自己说错了。难道就不是出去逛商场,买衣服,请朋友吃饭?也不一定是去找那个人的。可是她没有朋友,就算有,也是屈指可数。 “我要去找他。”韩依转身又回屋里去拿了一把遮阳伞,出来时和陈兰正好迎了个正面。 还是被她猜对了。陈兰直觉就是这么想的,女人之间,存在着惺惺相惜。可她还是要劝她:“你再去找他,还有什么意义?死心吧!我这么说,是真心为你好。你别不爱听我的话。我在这大非洲,没有朋友,现在我把你当成我的朋友。我盼望你过得好。你别走我的老路,到头了才来后悔。” 韩依听得出来,看得出来。陈兰是真心为她着想。患难现真情。在她最落魄最无奈的时候,陈兰几句简简单单的劝解,竟然能够给予她这么大的力量和温暖。以前种种的不和睦,也都被谅宥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也谢谢你的好意。我要是不去,怕是这一天都过不下去。我非去不可。我……我还有东西落在那儿。是的,我非去不可。”韩依不听劝,还是孤注一掷。 “还有什么东西落在那儿?过一段时间,缓一缓。我是说过一段时间再去取不行吗?你们现在见面,最受伤害的人,只会是你。” “不,就现在。”韩依不想做过多的解释。出了门,把陈兰留在了身后。她的好意也显得那样琐碎,使人烦躁。她还没有死心,谁都拦不住她的脚步。 其实她哪里有什么东西落在那儿了!她不过是把她的心落在了那儿,捡不回不来了。她带着一腔的爱意和恨意,要去见一面梁文思,问个清楚,求个明白。她要去把她的心寻回来。 她不是贴在他身上的一块狗皮膏药,说扔就扔,说丢就丢。 这天的太阳不知怎么的,一点也不温柔。刺眼的日光分明是一道道火光,从头顶洒落下来,劈天盖地。出租车里没有空调,外面有多热,里面就有多热。里面比外面还要热,因为车里不通风。这个时候就算是再热,韩依也顾不上了。顶着一头的大汗,韩依从出租车里下来。付了钱,径直向那个熟悉又陌生的院子走去。 穿过了柏油马路,往前走一百米左右,再向左转,拐进一条土路里去。土路的尽头就是梁文思家的院子了。来了千百回了,来来回回,今天走在这条土路上,心里竟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苦涩滋味。 热浪滚滚,吹来的风都是烫人的。皮肤上黏着一层细密的汗液,浑身的不舒服。 走到铁门外面,韩依止住了脚步。她开始思量,见了文思要说什么。要说什么呢?如实把心中的委屈和难过说出来? 思量再三,还是在门外徘徊。铁门在炎炎烈日下,热得发烫。韩依的手不小心在铁门上碰了一下,立马就缩了回来。 走到墙角边,铁门和高墙之间有一道缝隙。从韩依现在所站的这个位置看进去,刚好望到了客厅。不看 分卷阅读230 还好,这一看,韩依只能是更加痛心疾首。 从那道缝隙望进去,刚好看见欢欢的侧脸,穿着白色蕾丝衫的外套,里面是粉色的贴身长裙。她长发披肩,一身这样的装扮,无可否认的美。她坐在那张小板凳上,一只手托着腮。文思站在她的对面,嘴里说着什么。她一听就笑了。 远远的画面,听不见他们在说些什么,而面部表情是那样的清晰真切。一颦一笑,尽收眼底。文思围着欢欢,就像是蜜蜂围绕着鲜花,一个殷勤,一个美丽。两个人形影不离。 韩依的眼泪就滑落了下来。 他注意到了欢欢坐的那张小板凳,木制的小板凳,表面已经被磨得光滑。那是她以前经常坐的地方。有一次她在厨房里给他们做饭,小板凳被周新抢去了坐着。文思当时还说过一句话。他说:“周新你走开,那是韩依的宝座。” 言犹在耳。文思却已不再。那个地方再也不会属于她了。韩依被烈日炙烤着,脸上,脖子上,还有手臂上已经晒得发烫发疼。她感觉不出时间究竟走了多久多远,而她还站在原地。 那种欢乐畅快的表情,文思从来没有给过她。他对她没有感情,哪怕是一丁点的爱意都没有。他的心里没有她的位置,现在连那张小板凳的位置也被剥夺了去。所有的关于这个院子的回忆,都被另外一个女人占据了。她成了一无所有的人。 她想到了昨晚的梦。这和梦里的场景是多么的相似,相似的残忍。 韩依终于走开了,垂着头。她没有看到,文思斜着眼睛,用眼角余光正在注视着她。只是他假装什么也没有看到。她不会知道,当文思注意到她在门外的时候,他是多么的矛盾和纠结。 他怀里抱着欢欢,却把最深的凝望投给了她。 文思怎会不懂?有那么一个人,围绕在你身边,对你无私付出,什么也不求,什么也不要。在你感到烦闷的时候,她会给你讲笑话;在你忙碌的时候,她会默默陪伴在你左右;在你落魄的时候,她会拿出自己有限的积蓄来帮你解围;在你想要守护自己的卑微爱情时,嫌她碍事的时候,她会转身离开。 直到她转身离去,他才肯停下脚步,慢慢思量这个人,以及这个人所带给他的感动。 这应该不是爱情。如果不是爱情,那又是什么呢? 这样的一个人,这样一份轻不轻、重不重,无处安放的感情,应该叫什么呢? 这许许多多个日日夜夜,将近一年多的时光,到处都是韩依的影子。想起韩依,文思会心一笑。然后又哭了。眼泪不知是什么时候滑落的。流入嘴角,流到嘴里,陡然尝到了咸味,才发觉这突如其来的泪水。 只这么一滴泪。眼角单单只流下这一滴泪。再用手摸摸脸颊,是干燥的,眼内也是干燥的。他无数次地拒绝过她,斩钉截铁地和她说,他的心里没有她。 他的心里没有她。他一再地如此这般告诫自己,他爱的是欢欢。他并不应当是一个花心的人。 他对欢欢思念之苦,对欢欢的神圣感情是不该有半分的妥协。 他真希望自己的心可以一分为二,一半是放纵,一半是克制。放纵的一半去守护欢欢,哪怕结果是无望;克制的一半去回报韩依的热情,哪怕不是爱情。 韩依走了。他突然好怀念清晨韩依从店门口走进来的那个场景,阳光洒落在她身上,通体发亮。那个绽放在阳光里的微笑。一颦一笑,都使人心生怜惜。 她是那一缕温暖他的阳光,有耀眼的光芒,有温度,有色彩,有形状。而今阳光挪开了位置,他眼前一黑,陷入了灰暗。 他起初嫌弃她,觉得她是一个不洁的女人。现在他懊悔。阳光本来就是从黑暗里来的。不管别人如何看不起她,在他心里,她是一束光芒。 一次次推开她,打发她,冷漠相待,告诉她不会有结果的。她就是不肯走,不肯离去。她的决心比谁都要大,她用最笨拙、最没有技巧的方式,一次又一次告诉他,她会一直都在,等他回身,等他转头,等他看见她的赤诚之心。 蒲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那些日子,她是怎么坚持过来的?她远比他勇敢! 在这一场独角戏里,君是她,妾也是她,蒲草是她,磐石也是她。 韩依还会回来吗?他不住地想,内心怅然,无处寄托。他第一次发现,原来他也会想她。他突然推开了欢欢,独自走到屋里。 他在屋里来来回回地走,走也不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被爱也是一种幸福。 只是他害怕,将被爱当成了一种习惯。 走了好长的一段土路,她发现左脚的凉鞋不见了。少了一只鞋,赤脚踩在黄土地上,松松软软,但是烫得厉害。她回头一看,发现那只鞋子落在了身后。她回去捡拾那只鞋子,一个踉跄差一点倒在了地上。 她抹干最后一滴眼泪,那滴眼泪就顺着她的食指落了下来,溅落在地面上,碎成一朵花的形状。太阳实在是猛烈,很快地,地上那朵花的形状就消失不见了。 分卷阅读231 她真是又怨又恨,心里还有一股气出不来。她强忍住,不让眼泪再落下来。 一个抛夫弃子的女人,哪里就值得你这样子对待了?你口口声声爱她,爱她,爱她!难道一个“爱”字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哼,你们爱吧!看你们能爱多久。再多的爱,能熬过几年呢?最多也就几年的功夫,都会过去的。诅咒你们的爱,尽快过去。诅咒你们,在爱里不幸。 韩依惊讶地发现,原来她还有这么恶毒的一面。 她还是妥协了。她不能自欺欺人。她是最清楚不过了,文思和欢欢的爱情历经了磨难,走到今天这一步,是多么的不容易。如果她就此否定了对于爱情的信仰,那么此前为了文思所做的种种,又算什么呢?她比谁都更加相信爱情。 她是犯糊涂了。 一路上靠着那一点发狠的恨意,果真没有再流一滴泪。恨意是一时的,支撑不了多久。等到她清醒了,或者是越发迷糊了,她的对文思的恋恋不舍还会卷土重来。这一种无形的刑法还会继续折磨着她。 往后该怎么办? 唯有变得加倍的冷漠,来抗衡文思的冷淡。 回到院子里,脚还没有踏进门槛,她就一屁股坐倒在了地上,声嘶力竭地哭将起来。再也忍不住了。 “你怎样会哭的那么撕心裂肺?”陈兰走过来扶着韩依,试图把她从地上扶起来。见她泪珠一颗一颗往下滚落,竟然心疼起她来了。 陈兰不说还好,一说,韩依就哭得更加凄凉了。只要脑海里一浮现文思和欢欢恩爱的画面,她的心上就有一根针,一针一针扎在上面,难言的疼痛。 她不断呜咽着,肩膀一耸一耸的。声音如同鬼哭狼嚎一般。陈兰真想不到,韩依平时看起来那么持重有主见,竟也有不管不顾的一面。 她边哭边大喊着,声音变得沙哑:“我就想好好大哭一场。我难过,我伤心,我为什么不能哭?我要把心里的委屈都哭出来。我哭,是因为我还在想他。我想他,就是想着他。我就是要哭,让眼泪全部都流出来。哭完了,眼泪流干了,我就可以把他放下了。” 半个小时过去了,韩依也哭累了,就趴在地上睡着了。陈兰不去动她,在她身边放了一床毛毯。抬起头已是夕阳西下,余晖脉脉,照着院子一角。 昨天的夕阳和今天的有什么两样呢?可人就太不一样了。 误把过客当归人 7 太阳都还没有出来。 一两声清脆的鸟叫声把人们从梦境里唤醒。三面环山的好处就是,三面都能传来美妙的自然歌声。这一处卢萨卡的偏远郊区,绿树青草环绕。远处那唯一的一条可以通往市区的柏油马路,这时稍微变得忙碌起来。稀稀拉拉的行人,一两辆飞驰而过的汽车,企图把这个清净的世界一角唤醒。 时间还早。韩依兴许是已经醒了。陈兰还在睡梦中,留恋梦里的美好世界。现实里的残缺,她只能在梦里寻找圆满。 梦有治愈的功能。 然而今天的这个时候,哪里还能做梦呢? 只听得好几辆挖掘机同时在作业,咯咯咯敲击石块的声音此起彼伏,还伴随了施工人员的吆喝声。一会儿是独奏,一会儿是交响曲,好不热闹。 陈兰起先还以为是做梦呢!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几回,终于意识到这是窗外传来的声音。那声音近在咫尺。后来连那高亢的吆喝声也听清楚了,是有人在高喊:“Work, work, fast, fast。No work no money。” 这种蹩脚的英语,一听就是出自中国人之口,口气里还带着中国某个偏远农村的乡音。 乡音难改。也真是辛苦了那一批没有任何语言基础的施工人员,千里迢迢来到了非洲,为他们造桥修路的。然而他们只是在完成领导下发的一项任务,就跟在中国时插秧种菜是一样的。他们只是在完成一项任务,然后在这个过程中打发了一天又一天。他们觉得心里很踏实,也看不出手里的这项任务有多么伟大,富含了多么特殊的意义。 中国的农民,背井离乡,来到了非洲之后,也还只是一个农民。 陈兰对这个声音有点好奇,想推开窗户看一看究竟。然困意还没有完全消失,她仍闭着眼睛,懒在床上。 众多的声音当中,还夹杂了一个声音,是一首熟悉又陌生的歌曲。那歌声仿佛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再一听,真切的就在楼下了。众多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尤其是挖掘机发出来的声音,那么的刺耳,使人烦躁。 陈兰强迫自己闭着眼睛躺着,以为还能睡一会儿。睡眠中的时间,会从眼睛的缝隙里悄悄溜走。等到再睁开眼睛,半日已经过去。 陈兰越是想睡着,外面挖机的声音就越响亮。一声一声,似乎是有一把锤子,直敲进她的脑袋里来。还有那悠远而飘渺的旋律,在风中打转,在云间穿梭。这个旋律她记得,歌词她也有印象。小时候经常听妈妈在耳边哼唱。那首歌就叫《南泥湾》。 分卷阅读232 不知为何,陈兰一点不觉得这首歌好听。 一点都不耐听。搅了别人的好梦。 是谁在放这首歌呢?大清早的,还让不让人好好休息了? 分明是有人在恶作剧。可是她从不轻易与外界的人来往。她没有朋友,自然也没有敌人。 难道是韩依在外面招惹了不好的人?一定是韩依惹来的麻烦。 这个麻烦的女人,从来的那一刻起,就没有安分过。 不安分的女人。 各种的猜测和埋怨,充斥了陈兰的脑子。她此刻是再也睡不着了,一丁点的睡意都没有。出于本能地排斥,耳里所有的声音,在她听来,都如噩梦中传来。 如此这般挣扎了一段时间,陈兰还是起来了。走到阳台上侧身一望,原来是中国的施工队,挖掘机和洒水车已经进场了。 怎么会有中国施工队?这里怎么会变成施工现场?陈兰又回身去看了一眼,看到一个已不算年轻的男士正坐在一棵大树下面,手里煽动着一把芭蕉扇。当洒水车从院子外面经过的时候,歌声从微风里穿过。原来是洒水车上的歌声。中国制造的洒水车,还带来了原汁原味的民族歌曲。陈兰忽然就好像是置身于国内某个城市的某条大街上,有一辆洒水车迎面开来。路上的行人一听到那嘹亮的歌声,隔着老远,就跑到了街道的边边上,等待着洒水车先行通过。洒水车过去后,路面湿了一片。 多么熟悉的场景。 再一听,也觉得这熟悉的歌声美妙不可言,与方才迷迷糊糊之中听到的全然不同。 来到了南泥湾,南泥湾好地方,好地呀方。 好地方来好风光,好地方来好风光。 到处是庄稼,遍地是牛羊。到处是庄稼,遍地是牛羊。 …… 唱着唱着,那陕北的风光就好像是一幅画卷,一一展现在眼前。明明是同一首歌,同一个声音,只是因为听的时间不同,听的心情不同,那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样了。如此便可知,很多时候,外在的人事物都是一样的,不过是心境的不同,随之而产生的反应也截然相反。 心随景变,还是景随心变? 两者都有可能,就好比是唯物论和唯心论之间的较量。 陈兰不由地跟着旋律哼唱起来。一首陈年老调,竟然在辽阔无边的非洲大陆上响起来了。苍茫而熟悉的歌声,把身在他乡的游子带了回来,又带回到了那个遥远的年代。这是一首老歌,从歌词到旋律充满了沧桑之感。 坐在树下的那个人不住地抬头往上面看。歌声吸引了他,抑或是陈兰吸引了他。 是啊,这么个偏僻的荒郊野外,竟然会有一栋小别墅!小别墅里,竟然住着一个中国女人。要是在中国,也还能接受。可这里是非洲,是非洲的赞比亚。 “大妹子,你这歌声真好听。你究竟是中国人,日本人,还是韩国人呢?”那个陌生的男人已经悄然来到了院子外面,仰着头正和陈兰打招呼。他来赞比亚已有三年了。有时候单位里的人忙不过来,就委托他出去买工地上需要的材料。进了一家建材店,一看那店主,还以为是遇到了同胞,就上前热情地打招呼。等他说完了,人家冷冷淡淡地来一句:“我不是中国人。” 这句话虽然是用英文说的,他还是一下子就听明白了。原来是韩国人。后来又发生了差不多的一件事,不过是换成了日本人。所以他后来就算见到了中国人,开口说话之前也会好好思量一番。 这一次却是他的疏忽了。陈兰也放开了嗓门说道:“你见过哪个日本人,韩国人,会唱我们中国人的歌?还是这么一首老掉牙的歌。”陈兰尽量提高了声音,只是还是很小声。她不大习惯这样和一个不相识的陌生男人交谈。 那个陌生的男人嘿嘿一笑,有几分尴尬。两人隔得太远,那尴尬的窘态也是都看不清的。 “喂,我姓平,单名一个云字。平云,平步青云的平云。你怎么称呼呢?”平云很快就转换了话题,高声冲陈兰喊道。 陈兰那边没有回答。仔细看了那人一眼,猜着那人的年龄应该和自己相仿。后来才知,那人比自己大了两岁。 陈兰后来还是没有说什么,就管自己回到房间里去了。外面嘈杂的声音倒是有增无减,如同天边的日头,随着时间的推移,热度也渐渐上去了。她的清静被搅乱了。 人生在世,有很多的事,很多的人,总是来得猝不及防。一不留神,就把原有的生活搅得支离破碎。陈兰这后半生只想逃,却逃也逃不了。 直到下了楼,却见那平云站在了院子里。不请自来的客人,陈兰斜着眼睛看了他一眼,也不说什么。平云忘了已经和陈兰介绍过自己的名字了,不厌其烦又说了一遍:“我叫平云,平步青云的平云。大妹子,你怎么称呼呢?” 看起来他很为自己的名字骄傲。可是他早就过了平步青云的年纪了。估计是常年在外晒的缘故,他的肤色很是接近黑人的肤色了。额头上几道皱纹,沟壑分明。直待他摘下了安全帽,才见得他头发业已 分卷阅读233 花白。然而整个人看起来很是健朗,精气神十足。 平云见陈兰仍旧不说话,就忙给自己辩解:“我原本没想进来的。只是门都打开了,我就进来了。” 原来是Lulu主动给开的门。Lulu在院内听见了平云和陈兰的对话,并不知他们在说什么,还以为是平云叫陈兰开门呢!他于是殷勤地开了门,请平云进来。 平云话多,进来不多久就说了一箩筐的话。见陈兰神色不悦,说话才开始小心翼翼,往陈兰中意的那方面说去。如此一来,也就逐渐打消了陈兰心中的顾虑。 “你们是在做什么呢?大清早的,搅得人睡不着。”陈兰拖了把椅子出来,就坐在了早晨那并不是太温柔的阳光中。 “我们是来修路的。修路!我们是来给非洲人民谋福利的。过不了几个月,你这院子外面就是宽敞的柏油马路了,能一直通到总统府大道,要出去再不用经过土路了。”平云看起来很是自豪。 陈兰可不当那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由此可见,路都是要靠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可是这里的路,宽阔笔直的柏油马路,都是别的国家的人来修建的。援助的项目里,就属修路的最多了。 若不是靠着本民族的汗水和努力修建的道路,即便昂首挺胸地走在上面,也很难有十足的底气。可见路还是要自己走出来的好。 “你们在这儿修路,我这房子不妨碍吧!”陈兰定了定神,问,“要是我这房子阻碍到你们修路了,是不是也得拆了?” 平云望着远方,探视着外面那几个工人的工作情况,然后又低头看了一眼陈兰,心中仍旧充满了好奇,说:“我看是碍不着,刚好从边上过去了。” “那就好。”陈兰不免叹了一口气,“我这房子总算是保住了。” “担心啥呢!就算是要拆,也会赔偿你的。我们是国企,绝不干欺压百姓的事。”平云信誓旦旦地说。 “我可不指望你们的拆迁费。这里的拆迁户,和国内的拆迁户,那完全是两码事。你就和我说说,前面山头那几个茅草房,你们一个赔偿多少钱?”陈兰试探性地问。 “没多少。一个茅草房,赔偿一万卡瓦查。”平云点起了一根烟。说话的空隙,就往墙外望一眼。那挖机的声音依旧响着,很有节奏感。 “这么一点钱,就把他们打发了?你们可是国企,出手怎么也不大方点呢!” “路是给他们修的。最终真正收益的人也是他们。”平云说到此处,声音不由地高了几分。他继续说:“你是有所不知。一个茅草房赔偿一万卡瓦查,已经是不小的数目了。当时来考察场地的时候,才二十多个茅草房。几天后等到要签合同了,再一数,变成了四十多个茅草房。搭一个茅草房也就两三天的事儿,花不了多少功夫。但是你若要他们两三天去挣一万卡瓦查,那比登天还要难。除非是去抢劫。抢劫就不止这个数目了。” 陈兰听了也觉得平云的话十分有道理。可无论如何,还是不希望自己的房子被牵扯到修路的事里去。 从此,陈兰每一天都生活在吵闹里。当地人,中国人,络绎不绝。后面压路机,平路机,油罐车陆续进场,好不热闹。平云隔三差五就会来报到,有时是为讨一杯茶喝,有时会给陈兰捎来一些从中国寄来的特产,有时只为进来和陈兰说几句话。陈兰的生活在悄无声息中便起了如此这般的变化,大概她自己还不能全然体会出来。 当局者迷。当事人总是糊涂,而身边的人却看得清楚。韩依看在眼里,也不说破。 最近韩依不必去文思的店里帮忙,本该是清闲。她根本就闲不住。也不是闲不住,是不敢让自己闲下来。闲下来以后能做什么呢?只能是无端想起文思。满脑子都是文思的笑脸,耳边还回荡着文思说过的话。文思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句她用心听的话,每一个场景,每一个讨论过的话题,有结论的,还是没有结论的,她都记得很清楚。了然于心。 她的记性太好了。该忘的,不该忘的,她通通都记得。 为此,她痛恨她自己。 要是突然就得了一场失忆症,那该多好啊! 韩依本想出去找一份工作。卢萨卡的华人这么多,中资企业这么多,找一份工作,想必不是什么难事。 而事实上也不是什么易事。 韩依心气高,想要找一份体面的工作。真正的集团公司或者是国企,一般招聘人员都是在国内进行。国内都由总部负责这一块。只有那些不大不小,不上不下的中资企业会在当地招聘中国员工。捡现成的,便好省去了中间招聘的成本。 韩依得知一家建筑公司在招聘英语翻译,心里顿时就生出了许多美好的向往。当一名翻译,不是她梦寐以求的吗?那种一口气能说出一大串英语字母的翻译官,在她心里一直都有很崇高的地位。 约好了时间去面试。去之前,自信满满;回来以后,灰头土脸。 一切都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 分卷阅读234 她虽然凭着毅力学了一些英语,仅限于简单的口头交流。一牵涉到书面上的固有名词,韩依就双目无神了。那么长的单词,她认得多少个呢? 后来面试官说:“把证书拿出来看一下吧。” “什么证书?”她问。 “你有什么证书呢?至少也该是专八。实在没有了,那就CET6吧。”面试官面带微笑地说,似乎早已吃定了韩依拿不出任何的证书,又说:“我们虽然是小企业,但是现有的员工都是经过层层筛选才招来的。招聘人可不比大妈上街买菜,随随便便就买回来一大箩筐。” 韩依悻悻然离去。最后那个问题,她几乎一个字都没有回答。多说一句话,她只会觉得更难堪而已。 回来后,陈兰见她为了找工作的事变得闷声不响的,就调侃说:“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了,别忘了还有后路呢!干回老本行,也是一条出路。” 韩依不响。陈兰又说了一句:“你哪里是在着急工作的事呢?你都给人免费打工了大半年,一分钱不要。有你这样的胸怀,几千块钱一个月的工作,你绝不会放在眼里。” 韩依眉头一皱,咬着嘴角,心里好不痛快。 怒上心头,她侧着脸对陈兰厉声说道:“你闭嘴。你有什么资格来说我?我的事情,你最好不要管。管管你自己吧!” 或许陈兰还不知,无意中说的话,竟然戳中了韩依的两桩伤心事。一是文思的冷漠,二是不堪回首的过去。 她一气之下就跑出了院子,像一只无头苍蝇,不知不觉来到了一片荒野之中。 日薄西山,迎面吹来的风微冷。及膝的荒草绿油油,充满着生命的活力。七八月份,正值一年当中最冷的时候。想起最近事事不如意,就觉得自己处处不如人。这种一无是处的挫败感汹涌袭来,她只感到无奈又无助,却没有丝毫的办法改变。前路茫茫,不知路在何方。 韩依就这么漫无目的地走了半个小时。天色如同染墨了一般,慢慢暗了下来。一声尖翠的鸟叫声从附近一棵大树上传来,吓得她停住了脚步,立在原地。然后立马往回走,头也不回。 荒山野岭,她一个人能去哪里?这里的治安可不像国内那么使人放心。 回来后见到了陈兰,陈兰冲她笑,有意示好。这时天已经全黑了。院子里Lulu正在烧柴做饭。 第二天,吃了早饭她就出去了。还是一个面试。 这一次面试很成功,直接通知她第二天来上班。回来后她和陈兰说:“我找到工作了,在一家建筑工地里当仓库统计员。明天就去上班。那里有免费的宿舍,明天我先过去,兴许后天就搬过去了。每周单休。空闲的时候我会来看你的。” 陈兰听了,竟然迟疑了几秒钟,话都说不出来。眉头深锁,仿佛是韩依将要把她抛弃了。折腾了这么久,她又变回一个人了。 不,还有Lulu。她只能安慰自己。 韩依离去,心里倒是一阵宽慰。她潜意识里想逃离这里的一切。这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这里的雨天,这里的落日,每一个匆忙赶去文思店里的清晨,在傍晚时分拖着一身的疲累,打车回来……每一寸光阴,都是她死心塌地对待文思的证明。 痴情女子薄情郎。如今他的臂弯里正搂着新欢。新欢,欢欢,连名字都相近。 如果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欢欢这个女人,文思会不会多看她一眼呢?然而她又为这样的想法瞧不起自己。 走之前把租金交到陈兰的手里,简单地道别。陈兰手一推,不肯接过租金。一来她看不上这点钱,二来她感谢韩依这段时间的陪伴。她口头上说:“又不是不回来了,这么着急和我清算账?还是拿回去吧。这钱我不收。” 推了几回,韩依也不强求。就那么和陈兰以及陈兰的院子做了简单的告别。走之前给了Lulu两百卡瓦查,Lulu倒是欣然接受了。 误把过客当归人 8 建筑工地的环境不是很好。与陈兰那三面环山,举目满眼翠绿的院子比起来,建筑工地里的宿舍就有点难以忍受。是一个中国老板承包下来的一个项目,承建一家当地的医院。项目才进场不久,场地平整完毕,开始打地基。 有一排低矮的钢结构平房,直直的一排,有十多间,分配给韩依的宿舍就在最后一间。这样的工地宿舍房,在国内尤其多见。造了又拆,拆了又造,循环往复地利用。表面看起来已经显露出破败。 灰尘漫天是韩依最接受不了的。就好像是眼睛被蒙上了一层灰,看什么都不清楚。灰尘的细小粉末还会被吸入鼻腔,一天下来,鼻子里扣出来的东西都是黑的。 乌烟瘴气的日子才刚刚开始。有些事,一步妥协,后面就只能步步妥协了。 当初给她面试的是陈经理。后来安排她住宿,安排她工作的是孔主任。来了好几天了,再也没有见到过陈经理。韩依在想,陈经理究竟是项目部总经理,还是副经理,还是一个部门经理呢?工地上的经理似乎很多,一个经 分卷阅读235 理的称呼能对应上五六个人。 招聘她来的陈经理,韩依倒是没有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估计是那会儿太紧张了。 孔主任是一个东北口音极重的北方人。那顺溜的东北话很有特色,慢慢的听多了,也觉得好听。 孔主任把韩依带到了仓库间,说:“这就是你的地儿了。往后,在这里,你说了算。”韩依四周转了一圈,惊奇地发现仓库里堆积的很多建筑材料和工具,和文思店里卖的一模一样。只是这里的品种更杂,摆放更乱。文思的那一爿店,连同文思这个人,都已经是过去式了。这时候想起来,又不免伤感。 她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些。某一个时刻,真的需要意志力,才能把脑海清空,和过去一刀两断。她是一个总在和过去告别,总也走不出过去的滑稽可笑的人。 然而还是要感谢文思,教会了她种种五金建材方面的名词,使她在这一份工作上可以尽快上手。 从此,韩依成了仓库的主人。每天除了吃饭的时间是在餐厅里,睡觉的时间在房间里,其余的时间全部是在这里消磨掉的。虽说是六天工作制,每周都有一天是属于自己的。再者,每日的工作量也不是很多,清闲的时候居多。但所有的时间都必须耗在那里,没事干也得坐在那里。 有一次孔主任在她吃饭时通知她说,晚点会有一批货要入库,车子正在路上。可能六七点钟到仓库,也有可能□□点钟到仓库。就为这么一句话,韩依一个人坐在偌大的满是蚊子的仓库里,一直从六点半等到了九点半,还是不见车子的到来。就是这样漫无目的的等待使得韩依开始慢慢厌恶起这份工作。车子最后是十点多一点才到,后面卸货又用了一个多小时。 忙完了一切,上床睡觉已是十二点了。她真的很厌恶这样的日常轨迹。一天下来,事情没有做几件,但是又不给人一点自由支配的时间和空间。 这像极了坐牢。仓库是她的牢房。 她的心上还有一个牢,那是文思给他设下的牢房。现实中,她又走进了另一个牢房。 反正到哪里都不会身心自在。 那一日午后,韩依趴在办公桌上,瞧着门口的一缕光影渐渐走进,然后又慢慢走远。一天的光阴不过是这几条光线的来了又回,地上不留一点痕迹。她在想,她以前的时间是去了哪里了?陪伴了文思也有半年之多,怎么现在回想起来,竟然只是倏忽一瞬的短暂。 然而在内心深处,她又觉得她陪伴了文思很久很久。 很久很久,很用心用心。 然而还是不够。不足以打动文思的心。 究竟多少才是够呢? 想到这儿,韩依仍是满心的怨恨。 那一本记录出库入库的账本被她垫在胳膊底下。才半天,办公桌上已经积了浅浅的一层灰。所有的建筑工地,没有一个不是漫天灰尘的。久而久之,她也无所谓了。 只是失意的情绪,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一直没有好过。 提起笔,不是做账。笔尖流泻出来的,是无所依附的不宁心绪。她自己写的字,她很不喜欢。肚子里的墨水少,手拿笔杆的姿势也不够老练。她很希望自己能写一手好字,横是横,竖是竖,点是点,笔锋有力,见好就收的那种。 她也明白,这辈子是不可能写出那样好看的字了。她这辈子,韶华已逝。最好的光阴都叫她自己给浪费了。 百无聊赖之际,她还是会写下那么几个字。就写在账目本上,写好了再撕下来,丢到垃圾桶里。账目本太厚,又没有标页码,少几张是看不出来的。 洋洋洒洒写下了三行字。 字是不知不觉写下的。写完了,再一看,不忍再看,翻一页纸覆盖过去。 还是走不出七情六欲。 孔主任过来找她,有一批货要入库,需要她清点入账。正巧她去了趟厕所,在往回走的路上。 大老远就看到仓库门口停了一辆集装箱货车,几个工人拿着工具正要开箱。韩依知道今晚又有的忙了,慢悠悠走过来。 那边孔主任正坐在韩依的座位上,翻看她的账目。翻到了那一页,笑了,对正在往回走的韩依高声喊道:“还不快一点过来?大伙儿都在等你了。早点开工,就早点结束。” “我一天到晚都在这里,和坐牢有什么两样?连上个厕所都要催,这还是不是人干的活了。”说着,一辆油罐车从她旁边穿过,掀起灰尘无数。她是从灰蒙蒙中走过来的,灰头土脸,更是灰心丧气。 这个时候,她前所未有地感受到了物质的重要性。物质是基础,物质决定了上层建筑。不管是国家还是社会,这都是永恒的道理。 高温烈日下,那些中国工人和当地工人,带着安全帽穿梭于钢筋泥土间,汗流浃背,挥汗如雨。这般的劳苦受累,他们为的究竟是什么? 还不是钱。 当金钱被这些具体而实在的东西来衡量时,就显得出分量了。 自古笑贫不笑娼。韩依更加坚信了这一点。 以 分卷阅读236 前在文思店里帮忙还觉得委屈,以为那是小庙,只做小打小闹的生意。现在她更是沦落了。这里的环境更不如文思的小店。这里是未开垦的黄土地,风沙漫天。每天接触到的都是建筑工人,黄色的皮肤,黑色的皮肤,都摆脱不了作为工人的局限性。言语粗鲁,汗臭味熏天。 她看上去很没有精神。她自己是知道的。 走进仓库,孔主任还是不忘继续数落:“你就是太闲了,才有闲工夫在账本上乱涂乱画。以后账本上不要写乱七八糟的东西,给领导看到了不好。” 韩依从孔主任的话里听出来了,他一定是看到了她在账本上写下的字。她真粗心,竟然忘了撕掉了。 看到了也无妨,随便写几个字,就算是被领导看到了,能有什么影响?韩依对于孔主任说的话也是淡淡然听着,不痛不痒的样子。有一句话在这里使用的频率很高。那就是“给领导看到了不好”。 每个人在有意无意间都会说到这句话。也不知指的是哪一位领导,这样无所不在,使每一个人都这般谨慎对待。原来在建筑工地上,每一个人中国人都可算做领导,因为每个中国工人手底下都有几个黑工。然而领导上面还有领导,一层层算上去,一级又一级,真正的领导成了一个不可知的所在。到了最后,谁也不是领导了。 见孔主任并不把话挑明,还是给她留了余地。她因此深知,在这个充斥了臭男人味的地方,到底是容不下她的女儿心肠。心里不论装着什么,都要藏着掖着,不能轻易表露出来。 韩依悄悄把账目本合上,一个转身,看到了货架旁立着另外一个人。那人站立在那儿有些功夫了,把方才的一切都看在了眼里。那人不是别人,是李志明。 韩依诧异到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曾经苦苦纠缠她的李志明。那个被她伤透了心的李志明。 李志明看她的眼神和以前不一样了。一段时间下来,人已不再是以前的人了。 一个人若是变了,最先变化的必是那双眼睛。 在以前,李志明的眼睛里有一团火苗,她走到哪里,便烧到哪里。 现在那一团火苗不见了,烈火燃尽后的灰烬,风一吹,冷冷淡淡,不温不火的目光。 李志明走过来,在韩依的办公桌前停住,面带微笑:“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韩依迟疑,竟不知如何答复。是回答好,还是回答不好。好,或者不好,难道都要使他知道吗? 他明明都看到了,她过得不好。为什么还要她亲口说出来? “你不是都看到了吗?我现在的生活就是这个样子了。”韩依向里指指货架上杂乱的工具,向外指了指完成了一半的地基。 这时候集装箱的门被打开了,工人开始卸货。韩依在一旁记录,更新入库清单。 孔主任见他们两个人仿佛认识似的,就问:“你们认识?” 韩依和李志明同时回答。一个说“不认识”。一个说“我们是朋友”。 说不认识的人自然是韩依。只是那声音很小很低沉,被李志明的声音盖过去了。她真愿意她不认识李志明。因为她也真的是忘不了以前拒绝李志明的残忍的画面。 想必李志明更是记忆犹新了。 两个真正相爱过的人,若是不能在一起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后面还是不要见面的好。因为爱人原是由朋友发展而来的,做不了恋人,就往回走,也能做朋友,那是多么苦涩的自我安慰。在感情上走回头路,是很窝囊的。 深爱过一个人,然后又被那个人深深伤害过,也还是不要见面的好。爱和伤害,永远不可能并存。人心都是记仇的。到末了,即便爱已经淡化了,也不能抵消曾经的伤害。 李志明见到韩依的那一刻,说实话,他是欢喜兴奋得不行。只要动心过,爱过,那个人便与人群中的任何一个人不同。韩依还在他心里,未减一丝一毫。 通常男女之间的爱,都如烟花般绚烂,也如烟花般易逝。假使在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之后,还能保持着那一份热情不减,或许是真的爱过。 然而他与过去不同。他学会了一件事,学会了把喜欢和爱都藏在心里。就像一个小孩,想要吃一颗糖,得知大人手中的那一颗糖未必会给他的时候,他就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谁稀罕那颗糖了!谁稀罕? 尽管心里迫切地想要。但是会假装了。因为尝过了被拒绝的苦痛滋味。 孔主任不由地感叹:“世界真小,走到哪里都有中国人。中国人走到哪里,都有相识的朋友。真没想到,你们还会认识。” 工人们开始忙碌起来,孔主任邀李志明去他办公室喝一杯茶。李志明原本还想和韩依多说几句话,一来见人多,二来韩依的态度很冷淡,也就随孔主任去了办公室。 等到李志明走后,韩依望着他的背影,竟然发了一会儿呆,痴痴地,像是错过了什么好看的风景,再也看不到了。 不管怎样,他还是选择专注于眼前的工作。手中的笔来来回回不停地滑动,字迹潦 分卷阅读237 草。 为什么不弄一台电脑来呢?电脑里装一个系统,什么入库出库,直接输进去不是更容易吗? 时代在进步,但是她却回到了旧时代,那个没有电脑靠手写的时代。 久别重逢,两个人对彼此的印象都有些生疏了。爱恨情仇中间隔了一大截子的恍然如梦。时间多少可以淡化曾经根深蒂固的是非观。 李志明也没有那么可恶。以前对他的厌恶不知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要是没有梁文思,李志明会不会显得可爱一点呢? 韩依停下了手中的笔,有那么几秒,发呆,然后笑了,很苦涩。 她讨厌这样的自己。只因为身在困境,就轻易地改变了深以为执着的意志? 她不允许自己往这方面想下去。不管身在何种境地,都该有点骨气。就这样,她不再胡思乱想了。手中的笔飞快地滑动。她现在熟练到一种程度,一批钢材摆在那儿,看一眼就能准确地判断出是几根。黑工不相信,一数,果然韩依说对了。有时候说错了,数目也只相差一两根。 忙忙碌碌的两个小时以后,终于收工了。韩依拿着一叠货物清单去找陈经理签字。 这时候,李志明刚好从孔主任的办公室里出来。李志明的车子停在仓库门口。途径仓库时,李志明还在犹豫,要不要进去。 他还是选择进去。出于礼貌,就算只是和她道一声别。 进来了才发现韩依人不在。他在仓库里转了一圈,正打算出去,看到那本账目本横在桌角。方才见孔主任是那样惊奇地看着里面的某一页。他于是翻开来,想一探究竟。 看到了那几行字,微微地诧异,转身朝车子走去。 如果你爱我,我会放下所有,奔向你,马不停蹄。 如果你爱我,我会放下自我,活成你喜欢的样子。 可是,我要怎么做,才能换回一声,你也爱我? 最后还是没有说上一句再见。车子开出了建筑工地。那几行字阴魂不散,一直在他的脑海里旋转。闲散的几句话,如同一首小诗,写出了他的心声。如果你爱我……这是顶无奈的一句话。如果,如果…… 他同时又很明白,那个你,韩依写的那个你,指代的是梁文思。 一个人追逐着另一个人,三个人环环相扣,而他在末端。他没有主动权。种种的感情纠葛,他比谁都要清楚。在没有见到韩依之前,她几乎就要忘记这个人了。很久,很久没有想起过这个人了。 然而当她这个人就那么近距离地站在他的面前,脸色苍白,神情憔悴,他竟然还是无端地生出了一丝妄想。 他那么恨她,可还是忍不住去爱她。 明白了这个现实,也不那么心痛了。 他的嘴角闪现一抹诡异的笑容。他想到了梁文思,今日又见到了韩依。一个为情所困,一个为现实的物质所困。两个人都在受罪。 只有他,步步高升,脱胎换骨一般,终于实现了物质的富足。 上帝给你关上了一扇门,一定还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有一些东西,强求不来。也有一些东西,来得出乎意料。 原来今天他是来送货的。那一整个集装箱的货物都是从基特韦拉过来的。 李志明大略地一算,今天净收入有个三四万卡瓦查。这样的工地,要是能供个三四十个,每个工地每个月就算只送一次货,一年下来,营业额绝不会低。市场开拓这方面还是要加一把劲。现在不比以前了,赚多少都是自己的。以前是给人打工,只有零头才会进自己的口袋。那时候尚且那么拼,现在就没有不拼一拼的道理。 梁文思的五金店,就算是十个梁文思的五金店,也抵不过他一个。那一爿小小的店,只供零散的客户,还有一些小公司会去采购,图便宜。论价格,梁文思的五金店真的是便宜。可不是,太便宜了,都引起当地人的不满了。也不能怪梁文思。大工程做不了,只能拉散客。毕竟是求生存嘛!求生存,求发展。来非洲创业的中国人,他们都具备了很强的创业精神。要不然,哪里迈得出第一步。 李志明忽然想到了Robin。等下次什么时候有空,联系一下他,问问他的近况。 他不大情愿来卢萨卡的。这里很多的人和事,都会勾起过去的情感牵扯。 这一次却是意外。他庆幸,他没有因为别的事物而耽误了这一趟。 刘总自从生了一场大病,就对人世间的事情明白了许多。对于什么叫做身外之物,有了深刻的理解。 人总是这样,在疾病中懂得了健康的重要性,在死亡即将来临的时候领悟了活着的意义,在失去的时候才会明白拥有的可贵。 刘总那一场病确实严重,光体重就下去了八斤。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走路都不稳。疟疾来势汹汹,刘总身体上支撑不住,一下就垮掉了。以前刘总也不把疟疾放在眼里。他总说,疟疾嘛,就是小感冒,吃几颗药片,药到病除。这一次,就是小小的疟疾,就把刘总打倒了。 也是身体发 分卷阅读238 出的一个信号。人老了,再小的病,也是大病。刘总终于对疾病有了几分畏惧。 李志明得知刘总的病情,第一个赶到了刘总的床边,殷勤照顾。刘总手下倒是不缺人,跟了他几十年的都有。但是像李志明这么知冷知热的,进退有度的,还真的没有。 在病中,刘总握着李志明的手,有气无力地说:“很多的事,我早该交给你去做了。你年纪轻轻的,能力一点不输我当年。交给你,我也是放心的。” 李志明谦逊地说:“是您教导有方。我能有今天,全靠您的栽培。您的恩情,我此生不敢忘。” 几句话,说到了刘总的心坎里。他是那样一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物。事业上走到他这一步,已经不单单是赚多少的钱,而是他所创造出来的价值。 李志明的确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他如是想着,就越发地相信李志明了。病重时,李志明端茶送水,没有一件事不是尽心尽力。 果然没有白忙活一场。李志明因此摇身一变,成了真正的有钱人。他在心里感慨,刘总这一场病生得真好。因为一场病,改变了他的人生。 刘总身体大不如前,劳心劳力的事情,只能一件件推开,推到李志明这边来。他见了李志明也不像之前那样神气了。他的神气和锐气已经被病痛带走了,到最后,竟然对李志明有几分的依赖。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卢萨卡超市的生意已经转交给了另一人,是一个外聘的经理人,全面负责超市的运营。那人叫汪于峰,在国内有许多年经营大型超市的经验,所以刘总把超市的经营权交给他很是放心。管理权交给了汪于峰,实权却落到了李志明的手上。 刘总把超市的股份转移了一部分给李志明。免费得来的股份,简直是不劳而获。李志明心想,他上辈子一定是做了不少的善事。所以现在所得都是上辈子积下的福报。 刘总和李志明成了两个并驾齐驱的最大股东。除此之外,刘总名下的一家运输公司和一家五金器材店,都交给了李志明来全权管理。 这一家五金器材店,比梁文思的五金店品种更齐全,规模更庞大。两者完全不在同一水平。 五金器材店的业务主要是集中在基特韦,周边城市像是恩多拉也有些业务公司,卢萨卡却是很少涉及到。李志明接手后,不遗余力开拓新市场,重点就在卢萨卡。 卢萨卡对他来说,就有一种无形而强大的吸引力。他在对刘总汇报工作的时候说,卢萨卡作为赞比亚的首都,人口有多少多少万,中资企业有多少多少家,潜在客户群是多么的庞大。汇报完毕,刘总完全支持李志明的决定,开拓卢萨卡市场。 李志明在向刘总汇报之前是专门查了资料的。他要找各种理由说服刘总,因为他最最真实的企图便是,要去和梁文思抢夺市场份额。 他也不是不知道,梁文思那家店的客户群都是些零散客户。即便是把梁文思的客户都抢过来了,营业额也不会增加到哪里去。 但他还是要去抢。他喜欢用抢夺的方式,喜欢看到梁文思失败的样子,喜欢胜利的滋味。他已经远胜过梁文思。可这还不够。 卷土重来,他已经站在了高处。站在高处就可以俯视他人。 最近梁文思的生意一直惨淡经营,他却不知道问题出在了何处。 误把过客当归人 9 欢欢在文思这儿住了有段时间了。在开始的一两个月里,两个人如胶似漆,恨不能时时刻刻都在一起,一分一秒都不要分离。很多热恋中的情侣,都有这样子的热烈情感。那一个人,就成了整个的世界。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只做个有情人。 情浓之时,文思也会由衷地表白:“自从和你在一起,我才有了一种异乎寻常的感觉。我觉得,以前的日子都是虚度过去的。” 欢欢很满足地笑了。在熊威那儿,她也听过无数动情的表白。可是总有点隔靴搔痒的感触,听不到心里去。难道是熊威的表述有问题?语言的表达能力不如文思的好了? 欢欢是很难明白了,两个人在她心中的份量会如此不同。 每当文思忘我地和她说一些迷醉人的话,欢欢就只是笑笑。她除了笑,没有别的表情可以传达内心的喜悦。花前月下,房前屋后,每一处角落,都成了他们谈天说地的场所。他们并不刻意掩饰,只是尽情表达着,享受着。 爱是有形状的,有气味的。他们两个人浑身都散发着爱情的味道。 于是就有一个人坐不住了。周新开始还是忍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当没有看到。后来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两个人把浓情蜜意当成了习惯。 或许也是周新太敏感了,亦或者在欢欢到来以先,就对她存了偏见。 周新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拿欢欢和韩依来做比较。对比之下,就显出了韩依的好。周新一直存着这样的观念,韩依是来帮衬文思的,欢欢却是来拖文思后腿的。 别的不说,就拿做饭这一件事来说。韩依一得空就 分卷阅读239 会想各种办法给他们做好吃的。欢欢来了这么久,做过几次饭都能数得过来。菜做得不好吃,连烧饭的水都拿捏不准,要不是太稀了,就是太干了。那厨艺和韩依简直不能比。 可是韩依刚来的时候,厨艺也是不好的。她的手机里下载了好几个食谱,烧菜的时候,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拿着锅铲。可见厨艺好坏不是关键,诚意够不够才是关键。 再者,韩依每天准时来店里报到,不拿一分钱,干活却是最卖力的。而欢欢呢,整天只在家里待着,竟然一次也没有来过店里。只要文思一回到家,两个人就有说不完的话。 林林总总的事情想到一处,周新便很难给他们两个人好脸色看了。 那天从店里回来后,周新当着欢欢的面,就同文思说:“我们把手头的钱算一算,还是分开得了。你干你的,我干我的。谁也不用迁就谁。” “你这是什么意思?”文思不解地问。 “你们两个人现在是夫唱妇随,有商有量的。我在这儿,反正也是多余。还不如一拍两散,各自为各自打算,不是更好吗?”周新只想把话挑明,因此也不含糊其辞了。 欢欢听了“夫唱妇随”四个字,很是不悦。一经细想,他们是连夫妻都算不上的。周新这么说,不是故意给他们的难堪吗? 可事实又本是如此。她连反嘴的余地都没有,只能深深地低下了头,犯错了一般。 这一幕,却被文思看在了眼里。 文思拉下了脸,一言不发了。周新也就止住了,没有多说什么。 三个人沉默着,到了夜深了,那沉默依然未散去,像是阴霾。 夜深人静,欢欢很是歉疚地对文思说:“都是因为我的缘故,让周新不高兴。他说了那番话后,我也仔细想过了。实在不行,我就回去吧!我在这儿,上不上,下不下的。我也不是滋味,心里并不好受。” “这样的话,你以后还是不要对我说的好。我会生气的。”文思背过脸去,不去看欢欢。声音也是冷冷的。 就这么轻易打退堂鼓了。她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酒店吗?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文思愤愤地想着。 欢欢见不得文思这样冷漠的脸孔,立刻就软了下来:“并不是我想走。周新说的话,你又不是没有听到。说白了,那话不是要赶我走吗?我又不是傻子,听不出来他的意思。” “你为什么要去在意别人呢?我们的事,和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关系。他要是想和我分道扬镳,随他的便。没有他,我照样在赞比亚混得好好的。你别去理他就是了。” “话是这么说。文思,自从我来到这里以后,心里乱得很。我真不敢相信,我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抛夫弃子。我到底是怎么了?我有点不大认识我自己了。文思,我现在只有你了。只有你!”欢欢猛得抓住了文思的胳膊,如同失足落水的人,紧紧拽着另一个会游泳的人。 文思不知如何去安慰欢欢。他心里何尝又不乱呢!只是跨出了第一步,还有后路吗? 无论如何,只能向前走。哪怕是悬崖,也只有跳下去了。 “你想一点开心的事情,不要一直钻牛角尖。我都不知道,原来你还是这样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文思也觉得自己说的话很无力。 “还能有什么开心的事情?安安我都不要了,我还能有什么值得开心的事情!我是一个罪人。”欢欢终于承认,她所做的一切,是一个错误。 文思忽然间好像明白了什么,但是又说不出是什么。他还是尽力去安抚欢欢的情绪,去开导她:“你还有我呀!傻瓜,你不顾一切,跑到我这里来,不就是为了我吗?现在我属于你了,完完全全属于你了。你不是应该开心才对吗?开心一点,好不好?就当是为了我。” 欢欢点点头,明白了文思的良苦用心。 这种无力的感觉几乎要把文思吞噬。他佯装坚强,想给欢欢一个依靠,开导她,抚慰她。唯有他自己明白,他现在说不定比欢欢还要迷惘。 欢欢的到来,带给他的精神上的震撼无疑是巨大的。两个苦苦相恋的人,终于得了机会,可以相依相守。短暂的欢愉之后,他渐渐看清了眼前的窘况。 是的,爱情使他升到了天堂,理智又将他拉回到了地面。 欢欢是过惯了富贵生活的人。她从前就是一个富太太,所以这不是她的错。文思一直以这种方式来为欢欢开解。欢欢不会做饭,不去店里帮忙,不会积极主动干家务,这都不是她的错。 相反,他不能为自己所爱的女人提供富足的生活,理当是他的过失。熊威再不济,起码这一点做到了。 有一天周新用讽刺的口吻对文思说:“大概,你还需要给她找一个保姆,每天伺候着她。要不你就把自己变成那个保姆,每天一刻不离地守着她。工作也不要做了,店也不要开了。我们还开什么店?” 周新看不惯欢欢,也不是一两天了。他只能听耳旁风那样,把周新的话当成是耳旁风,听过就算了。周新的初衷原是好的,就是盼着店铺 分卷阅读240 生意好起来,多赚一点钱。他何尝不愿如此呢? 然而周新却不明白他的难处,时时拿些不好听的话来使他难堪。有一次去店里,两人坐在车里话也不说,很是沉默。突然周新就没来由地说了一句:“女人有时候就像是家具。摆在橱窗里,用灯光照耀着,再摆上一些精致小物件在周围衬托着,看起来的确是美的,雍容华贵。被吸引住了,就拿出一笔不小的数目,费了一番功夫买回到了家里。这时候灯光没了,也没有精致的小物件可供搭配,看起来就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了。你说买一个家具,好不好看真的有那么重要吗?关键还得实用,耐用,适合自己。” 周新是想要点醒文思。他三番四次地说,用比喻的,讲道理的,都没有用。在周新的心里,欢欢是那张高贵优雅的实木靠背椅,放在他们那间狭小局促的房间里,实在是不合时宜。还不如早早送回去,也使得他们自己能够恢复到原来的生活。两种不一样的生活,硬是给放到了一处,每个人都在迁就对方,活活受拘束。何必呢! 韩依却是那一个小板凳,看起来就很随意,什么地方都可以放,墙角,院子里,甚至是大门口。往那上面一坐,人也是自在的。 周新想,文思真是一点配不上韩依的爱。真为韩依感到不值。 文思不语,静静地透过窗玻璃望向前方。周新的频繁的开导,使他有点不耐烦了。但是他不能动怒,强颜欢笑。 事过了,周新说过的话早已消散。 在忙碌的间隙,一个人发呆的时候,周新的话就会重新浮现在他耳边。回想起来,周新的话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可转念一想,欢欢如今是抛弃了一切来投奔他的。除了他,欢欢一无所有。这样的勇气和付出,还有谁能比得上她呢? 于是文思抛下杂念,无视眼前的所有阻拦,一心一意只对欢欢一个人好。只是这种好,带了一点勉为其难在里面,并不是完完全全的好,也不是心甘情愿的好。 人的感情,在孩童时是最纯碎的。过了那个时候,多么坚贞不移的感情都有妥协的成分在里面。 没有一样感情是经得住考验的。 然而每一个正在经历的当事人是绝不会承认的。 文思就曾有过这么一个深切的感受。那天欢欢心血来潮,要做一桌好菜给他们吃。过了一会儿,厨房里果然飘出来阵阵菜香。文思闻着香味走进厨房,一看到那个背影,文思就顿住了。 欢欢穿了一件黑色的针织衫连衣裙,扎了一个丸子头。很是平常的打扮。 文思就那么傻傻地望着那个背影,感慨万千。直到欢欢意识到文思走进来了,却又傻站在那里,就对他喊道:“杵在那儿干嘛呢!闻到香味,是不是要流口水了?” “是。” “是什么?怎么只说半句话。” “不。不是的。没有下半句话了。”文思语无伦次地答应着。 欢欢是永远都不会知晓,文思杵在那儿的时候脑子里想到了什么。文思绝不会说出口。他甚至也疑惑,也自责,惘然若失。 他是忘不了的。韩依也有这样的一件黑色的裙子,也会把所有的头发挽起扎在脑后,也会变着法子给他们弄出一桌好吃的。 韩依在哪里呢?还在赞比亚吗?还是已经回国了。 她过得好吗? 文思几乎是要把那个背影看成韩依了。等到欢欢转过头来,他才看清,那不是韩依。 韩依早已不在了。从他身边消失了。可是她的音容笑貌还在,留在厨房里,留在客厅的沙发上,留在院子里,留在他的心里。 他如何能做到那样的狠心,丢下她,抛弃她,然后吝啬到一句解释也不给。 从前她是那样无微不至地照顾他,陪伴他,帮助他。不求任何的回报。 只在这一刻,他的狠心忽然就软了下来。如果欢欢是他全部的关于爱情的想象,韩依就是从头至尾,陪伴在他身边,不离不弃的亲人。 他成功地说服了自己: 那么就拿韩依当成是亲人吧! 她是亲人,她是爱人,两者便可以同时存在。 夜已深,文思等到欢欢睡着了,悄悄起床走到院子里。 拨通了电话,那边传来韩依的声音。熟悉的声音一响起,他的手有些微颤。 他是浪子,背井离乡,不顾一切,要去追求所谓的神圣的爱情。不经意地回眸一望,他看到了韩依,还站在来时的路上,楚楚可怜,殷勤期盼着他的回头。以前看不见的,现在突然全部都看见了。她的等待,她的无奈,她的眼泪…… “韩依。”他轻声唤着。 “嗯。”韩依应了一声。似有千言万语,却又无从说起。 “你在哪里?”文思拨通的是她赞比亚的电话号码。这个号码还打得通,说明人还在赞比亚了。 “我在哪里,你会关心吗?”韩依一笑。 此时韩依刚洗漱完毕,坐在床沿上,头发还是湿漉漉的。头发上的水滴,一滴一滴, 分卷阅读241 落在了床单上。她浑然不觉,握着电话的那只手很用力。 “我如果不关心你,为什么还要打电话给你?” 韩依顿住了,许久才说:“那么你告诉我,你有多关心我?和那个女人比起来,你对我的关心是多,还是少?” 韩依提起欢欢,他就不由地转过身往后一看,深怕欢欢发现他在和韩依打电话。他又把声音压低了一点。他说:“你不要钻牛角尖。我拿你,是当好朋友、亲人一样看待。很久不见你,你一个人在赞比亚,凡事都要小心应付。这里的治安,你是知道的,晚上千万不要出去。你在这里没个依靠,待在这里也不是长久之计,索性还是回国吧。国内没什么不好的。凭你的人才样貌,回国后就找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吧!” 文思说了很多,最后又添了一句:“我只盼你过得好。” 像是临终前的交代,千叮咛万嘱咐。韩依听了却只感到气愤。她冷冷地回复:“你说完了吗?说完了我就挂电话了。” “终究你还是在怪我。难道我们除了恋人的关系,就不可以有别的关系了吗?难道我们不可以是好朋友的关系吗?平常还能互相问候,保持着联系。”文思神情激动。 韩依听了文思的话越加气愤。他不爱她,一点都不爱她,却还要和她保持着联络,时时刻刻拿她对他的感情来牵扯着她,折磨她。他真真是一个狠心无情的人。 韩依大声对着手机说,对着空气中一个无形的人大喊。她说:“好,让我明明白白地告诉你。我们之间要么是恋人,要么什么都不是,没有第三种可能性。要么爱,要么不爱,没有转圜的余地。你听明白了吗?” 说完,韩依挂掉了手机。 深夜里,韩依哭得更加厉害了。 她把声音压得很低很低,直到听不见了。房间里没有了呜咽声,黑夜就变得张扬起来。沉寂中有一点恐惧。发自内心的恐惧。 可是眼泪还在流。只要她的思想还在不停地转动,她的眼泪就停不下来。不多的一会儿工夫里,她的手碰到了枕头,眼角下的那一片枕头竟然是湿的,都要拧出水来。 该是流了多少的眼泪!她,为他,不知道流了多少的眼泪。 眼泪能够流出来,尚且是好的。 还有一些眼泪流不出来,咽回肚子里,和她的五脏六腑烂在一起。那些流不出来的眼泪,才是最叫人绝望的。流不出来的眼泪,使她的整个人生的底色都变成灰暗色,潮湿无比。可是最悲哀的是,她就算为他哭的瞎了眼睛,哪怕立刻就死掉,他都不会看她一眼的。 对她而言,文思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最冷酷的人。 她哪怕是为他哭死了,都不及那个女人为他流一滴两滴的眼泪。 都说女人爱吃醋,善妒嫉。其中的原因,大概是女人比男人更加在意自己在对方心里的位置。 关上了灯,对着头顶凹凸有致的彩钢瓦出神。她已经这么落魄了,整日和一群目不识丁的黑人小工混在一起。他梁文思怀里搂着另外一个女人,却还要拿这样的话来伤她。她心里暗暗想着:在我最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却将我置之门外。为此我将永远也不会忘记这绝望的一刻。 一个电话搅得她通夜未眠。 误把过客当归人 10 韩依的语气是那样的尖锐,不肯有丝毫的妥协。这原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他主动地去了电话,不说可以听到她和颜悦色的声音,起码不至于受气。 女人的爱原来是那样的狭隘,不可容人。他原以为他是懂得女人。这回却有点不自信了。他想把韩依的事情,暂时还是放一放的好。文思也生起了闷气,又后悔好心办了坏事,不该主动联系韩依。 回到了房里,欢欢还在熟睡中。怀着满腹心事,他也渐渐入了梦境。 第二天清晨醒来,一看院子里地面上湿漉漉的,少许坑坑洼洼处还有积水。是夜应该下了一场大雨。雨后的清晨,空气里还弥漫着水气。太阳尚未出来,一切都是懵懵懂懂,人情不知的美好。 文思昨晚没有睡好,起来后就觉得脑子很重。可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就变得神清气爽了。走到屋檐的转角处,看到了欢欢。她起来得更早了。 欢欢在屋檐下的平地上放了一片垫子,做起了瑜伽。坐到垫子上,双腿伸直,弯曲,小腿交缠,双手自然放到双膝上。深呼吸。她练瑜伽不为瘦身减肥,不为强身健体,为的是让心静下来。 每次打好莲花坐,平视着前方,纷繁复杂的思绪就如目光一般,成了一条直线。自从来到了这里,她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尽管她佯装笑脸,有一半是为了顾全文思的感受。 她专心致志地练习每一个体式,力求到位。 “怪不得你的身材保持得这样好。原来是练瑜伽练的。”文思朝她走去。 欢欢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不去看文思,嘴里说着:“我是闲得无事可做,找个事情来做做。我再闲下去,非得闲出毛病来。” 分卷阅读242 “周新人呢?一大早也不见他的人影。”文思问。 “他是大忙人。老早就去店里了。”欢欢说。 文思一想,今天是周日,怎么还这么积极的。往常要是在周日,都是睡到自然醒,快到中午的时候才去店里。若是没有特别的事情,周日也可不去店里。 “他倒真是大忙人了。我只是不知还有什么事情,非得今天要处理好的。昨天不是忙得差不多了嘛!还这样起一个大早去店里。怪不得他要说,我的心思没有放在工作上。他会那样想,主要是因为他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工作上了。和他比起来,我是怎么都比不了的了。因为问题就不在我的身上。”文思叹了一声气,似有苦又说不出。 两人如亲兄弟般的感情,近日里,也出现了异样。 欢欢倒是很想得开,她说:“他或许只是不想见到我们两个吧!眼不见,心净。” 文思也是认同欢欢的观点,有时候周新的态度表现得的确是有点明显了。他故意把话题往别处引开。他走到欢欢身边,蹲下来,看着欢欢,说:“我今天哪里也不去,单单只陪着你。如何?” 欢欢整个身体停在了半空中,一动不动。眼珠子慢慢转过来,瞅着文思,说:“你说的可是真的?今天你不去店里了?” “骗你是小狗。” 欢欢开心地笑了。这一天终于不用独自度过了。说实话,她对这个院子并没有多少的好感。没有好感,不是因为简陋或者是偏僻。也不是其他。但是她说不出是什么原因。总之,住在这里,使她身心都不自在。可是她又无处可去。 “那我们去哪里呢?” “你想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我今天什么都不想干,就想好好陪陪你。” 欢欢仰着头坐在垫子上,捋着额前的鬓发,想了一想,说:“我也想不好要去哪里。我细细地一想,竟然觉得没有地方可去。去哪里都会遇到熟人的。见了我们在一起,又会成了别人口中的谈资了。我不愿意被别人用有色眼睛瞧着。我们还是哪里都不要去了。” “我们还能一辈子都躲在这个院子里吗?就顶着这么一块四四方方的天空,就像是井底之蛙。就这样过一辈子了?”文思浅笑,笑容里有一丝的无奈。 “我想到了一个地方,那里人少。去那里的中国人少,以当地人为主。走吧。你要是再不出去走走,真会闷出毛病的。”说着,文思回屋里拿了车钥匙,将车子启动了起来。 欢欢把垫子收拾好,衣服也没有换,只是外面加了一件蓝色披肩,就去开院门了。 雨后的清晨原来是有些冷的。 他们驱车来到了一个很偏僻的地方。正如文思所言,那里的人不多。一眼望去,都是古老的大树,精致修葺的茅草屋,五彩缤纷的鲜花。门口挂了一个小小的牌子,上面有歪歪扭扭的字母写着:Trees Kingdom。 这里环境优美,人烟稀少。偶见有几个人影,从树影里穿梭而过,闲散而愉悦。穿过三四排高大的树木,林间有一个游泳池,水底下蓝色的瓷砖显得池水很清洁干净。再过去一点,是一个高高的尖顶的茅草屋。这一间茅草屋并不是外面那些马路边上简陋到惨不忍睹的茅草屋。里面有吧台,有高脚椅,有音响设备,有雕刻精美的艺术品。里面的摆设,一桌一椅,一杯一勺,都充满了非洲的风情,有狂野自在的气息。 文思很是得意,因为他把欢欢带到了一个如此充满诗意而又隐秘的地方来了。四下里一望,果真是一个中国人也没有看到的。 文思于是说:“你看,这里的环境不错吧。我只来过这里一次,就记住了这个地方。那次是陪一个客户来的。那客户经常来这里喝酒。我很喜欢这里的清雅幽静。以前就想过,什么时候可以带你来这里。我想,大概你也会喜欢这里的。” 文思忽然想起,那天在这里陪客户喝酒,韩依也是在场的。 可是他此刻观望周围的一切时,竟然全然不受韩依的影响。仿佛这里的花草树木,都不曾和韩依相识的。韩依是来过了,也是没有来过。因为他此刻全身心地只想让欢欢也爱上这里。 可是记忆又是那样的分明,不容狡辩。 他记得韩依说,她喜爱这个地方。她说,以后每周都要来这里,每周都要来这里喝一次酒。她说这话的时候,手里正捧着一杯红酒,对着那客户说:“Cheers。”她高兴的样子,连眉毛都要飞起来了。 后来自然是没有每周都来。后来其实都没有来过,直到今天。 记忆是想要留住韩依,留住她说过的话。只是眼前的景象那么清晰直接,想把韩依的一切都抹掉,只留住一个欢欢。 只留住一个欢欢,就够了。文思如是想着。 欢欢细细打量着周围的景物,若有所思。随后,她才说话,也不朝文思看。她说:“我的确是喜欢这里的。Trees Kingdom,真的就是森林的王国。这里最吸引人的就是这里的树,有三四个人手拉手连在一起都抱不住的树,还有长成了桌子椅 分卷阅读243 子一样的树,还有的树,就像是一个梯子,一节一节的。什么样的树都有。再往里面走,还有一个大型的儿童游乐场,把树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你对这里竟然这么熟悉!我还以为,你并不知道卢萨卡有这么个地方呢。” 欢欢继续往下说:“那一年,安安刚满周岁。熊威为了庆祝安安的生日,就把这里面的游乐场包了下来,请来了所有亲朋好友以及他们的孩子。那一天,真是热闹。” 欢欢说着,又笑了起来:“那时候安安还只能抱在手里,走路还不稳。装扮一新的游乐场,他也玩不了,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哥哥姐姐们尽情地玩耍。他哪里会知道,生日派对是只为他一个人举办的。后来也带安安来玩过,来过没几次。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这个地方。” 欢欢这么突发一阵感慨,文思倒有点不知所措了。他随意说了一句:“熊老板真是阔绰,儿子的周岁宴办的这么隆重。这里的消费水平不低啊。一杯咖啡牛奶什么的,都要五六十。能包下整个场子,花费了不少的钱吧!” 文思后来才感觉出,他说的话原来是酸溜溜的。可是他还能说什么呢? 欢欢为什么无缘无故要对他说起这些呢?是要嘲讽他的寒酸吗?她为什么要把熊威扯出来,就那么横在他们中间,还时不时地拿他与熊威做比较。 一念至此,文思的脸色就变得难看起来了。 欢欢似乎没有察觉到文思的情绪的转变,还一味地思念她的儿子,以及顺带着思念那个被她抛弃的丈夫。 过了很久,欢欢才回过神来,漠然地说了一句:“你怎么会那样想呢?我只是想起了以前,有了点感触而已。” “我们真不该来这个地方的。”欢欢往游泳池边上走去。扶在泳池边上的栏杆上,水里能照出她的影像。 这真是难事。带她到了一个没有熟人的地方,却有她的回忆。回忆是赶不走的。睹物思人,那更是人之常情。文思站在那儿,傻傻地,望着欢欢的背影。中间隔了几步路,文思始终没有走近。 人心真是奇怪,远的时候可以那么近,近的时候又可以那么远。 想当初,觉得欢欢哪里都是好的,哪个方面都是无人可比的。于是就一头栽了进去,栽在了她的石榴裙下。 还是文思妥协了,上前柔声安慰。女人就是这样的细腻敏感,在感情上很难独立起来。作为男人,他只能硬着头皮做收拾残局。是他自己作的孽,只能由他来承受。 两人在那里简单的吃了中饭。两人都没有吃好,盘子里剩下了一半。站在一旁的服务员,心里还不知怎么想呢!赞比亚有多少人是每天只能吃西马的,中国人却这样的浪费。 吃完了午餐,两人走到里面的游乐场,转了一圈又出来了。那是一个小森林,曲径幽深,环境惬意怡人。两人都有些心不在焉,再美丽的风景也看不进眼里。欢欢说再逛也没意思,那就回去吧。 文思说好,就去开车了。 欢欢坐在车上,眉头深锁,似乎是在思索一件极其复杂难解的事情。文思只开着车,也不讲话了。 车子开过一个路口,只见一个大眼睛圆脸蛋的黑人小男孩,手里捧着一个烤焦了玉米在啃。那小男孩和安安的身材相仿,想必年纪也是差不多大的。 那小男孩的落魄又使她想到了安安。这段时间离开了那个家,她才知道什么叫母子连心的感觉。很多个夜晚,想着安安想到无法安睡。 每晚都有文思的陪伴,她应该知足的。可是心里还是这样空落落的无所依附。后来渐渐地,她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熊威可以轻易地被文思替代掉,可是安安的位置是没有人可替代,没有人可撼动的。 车子开到了一半,欢欢陡然说道:“文思,还没有开过,那条路还在前面。我们去看看安安,好不好?” 文思一时没了反应,诧异地望着欢欢,不置一言。前面分叉路口,一条路是通向熊威的院子,一条路是通向他的院子。文思从未想过,会有一天,需要他带着欢欢去见熊威和安安。 那于他而言,又是多么的难堪和危险!难道她都没有想过吗?文思握着方向盘的手,不免加了几分力道。 “你冷静一点。我知道你很想念安安,但是这个主意真的很不好。” 欢欢一味坚持:“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安安了。我是一个母亲,和自己的儿子见一面,难道都不可以吗?” “你冷静一点,好不好!”文思还是这么一句没有新意的话。这句话对欢欢来说,起不了丝毫的作用。 “安安不是你的儿子,和你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所以你根本就体会不到我思念他的程度。你根本就不懂。他还那么小,需要被照顾。没有我在他身边,我都不知道他这一天天是怎么过的。” “没有人忘记你是一个母亲的身份。有必要这样来提醒我吗?安安当然不是我的儿子,他是你和熊威的儿子,是你们爱情的结晶。我当然不懂了。”文思显然已经控制不住情绪了。欢欢的话着实太气人了。这 分卷阅读244 样莽莽撞撞跑去看安安,见了熊威该如何是好!他们现在是理亏,躲还来不及呢! 欢欢不由地一阵哽咽,无限的委屈。安安是她和熊威爱情的结晶——这话竟然是从文思的口里说出来的。她真是太意外了。 难不成文思开始嫌弃她了? 她没有正视过这个问题:文思会不会也在意,她是一个生过孩子,有丈夫的人。 以前的文思,定是不在意的。在爱情里,他们不分彼此。 现在文思开始在意了,说的话也变得难听了。他的爱或许就变质了。爱情是有保质期的,她老早就听过这句话的。现在才有了那么真切的体会。 “有必要这样来讽刺我吗?我只是想念安安,太想念安安了。”欢欢说到这里,忍住不再说下去了。她没有把握,继续说下去的话,她会说出些什么失去理智的话。她更没有把握的是,文思会以什么言语来回馈她。 她沉默着,将头靠在了车窗玻璃上,死死地望着从眼前一闪而过的商贩或是行人,都是衣衫褴褛。这有钱的人都去哪里了?为什么出现在马路上的人,都是一副苦难相。 认识文思快有一年了。那样惊艳的出场,一相遇,就双双陷入无法自拔。如果时间可以重来,她必是还会义无反顾爱上文思的。 一年以前的自己,是什么样子呢?那时候,生活安静得就像是一潭死水,一点波澜都不起。 现在的生活和那时候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啊!她不免又要叹起气来了。 已经过了正午了,车内却变得越来越燥热。尽管开着空调,那风却好像使不上劲,有跟没有似的。文思将手往脸上一抹,嘴角额头都是汗。 清晨雨后的凉爽,都像是一个梦了。那么的不真实。非洲的温差真是大! “你冷静一下,至少这个下午什么事情都不要去做。在你一瞬间决定要去做一件事,那是冲动,是心血来潮,有可能不是你真正的意愿。想到什么,就马上去做,往往会使自己后悔的。在你冷静一两天以后,情绪平复了,如果你还是那么迫切地想要去看望安安,那个时候,我陪你去,绝不拦你。”文思把内心的一团无名怒火,强行压了下去。身为一个男人,他实在是受不了自己所爱的人,经受着彷徨无助。他低声又说,那声音夹杂了些许的关怀和体贴。 他说:“我不该那样说,是我不对。人在气头上,才会说那些违心的话。你这么了解我,我们感情这样的好,原谅我吧!你老说,你现在除了我,一无所有了。我何尝不是如此呢?不管世人怎么谩骂,怎么说三道四,我都不管。不管熊威如何把我恨之入骨,我也管不了。只要你在我身边,其他的全都可以舍弃。” 欢欢原本还是冷冷地,死死地望着窗外。文思这么一说,她忽然受了感动,竟然流下了两行眼泪。 欢欢也知道自己是个冲动的人。 “我们还是先回去吧!熊威说过,一旦我跨出了那个家门,迟早都会后悔的。我想我是绝不会后悔的。” 误把过客当归人 11 欢欢自提出要去见安安后,经文思的劝慰,后来竟也不提了。文思待她,还是和以前一样,百依百顺。她的心里却生出了一层芥蒂来。 女人到底是女人。同样一件事情,男人那里早已过去了,女人这里却记在了心上。心事时时都要拿出来,想一想,然后弄得自己恍恍惚惚,不知所措。 可欢欢过去并不是这样的人。过去的她,早已远去,不知所踪。 那天文思在车里为了去见安安的事,同她吵了一架。事后她反思了又反思,承认是自己当时太冲动了。 如果当时文思依从了她的话,两人不计后果跑去看望安安,依照熊威的性子,后面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真是不敢想象。说不定,熊威会和文思打一架。说不定,熊威会把自己关在家里,再也出不来了。也说不定,会把安安藏起来,根本就不会让安安有机会见到他们。 熊威现在一定是恨死她了。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出来的? 文思说得对。过了那个激动的劲头,情绪慢慢平复,人就变得理智起来了。 所以后面几天,每当心里有一个强烈的念头想要去做什么,她都会很努力地克制住。她有时候甚至都搞不清楚,什么是冲动的情绪,什么是她心中真实的意念。两者已经混淆了。她辨不清,又不敢乱说话,唯有克制。克制。 文思性情温和,本性良善。可是文思也是有脾气的。安静的人,一旦发起脾气来,那就会一发而不可收拾。那天在车里,她就见识了文思另外的一面。 欢欢打心底里告诉自己,她是爱文思的。她不愿意这样毫无意义的吵闹,毁掉了他们好不容易得来的相依相伴。 每当文思快要发火,或者是情绪不佳的时候,她就会首先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哪里又做得不够好了? 这种种的内心纠缠,文思却一点都不知道。 只因文思也正在经历着种种的变化。 分卷阅读245 有一日文思开着车从店里回来。一路上思绪万千。尤其是在这个时候,快要到家了,即刻就要见到欢欢了。他似乎没有那种迫切想要见到欢欢的心情。相反,他还有点害怕回到那个院子。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改变?他也疑惑了。 以前还未正式和欢欢在一起,她在他心里,便是天仙一样的存在。只要一想到她,脑海里便顿时浮现出鲜花海洋蓝天,和所有美好的事物一样,令人心生向往。曾经的每一次短暂而仓促的相遇,只是那么一个眼神,一句问候,都有深切的含义。 那时候的欢欢,多么遥不可及,却美得宛若仙女下凡,看都看不够。 现在呢?他不敢正视欢欢那一双充满幽怨,了无生气的眼神。近一段时间里,欢欢的情绪很低落,还有点反复无常。他有那么几天会抓着文思不停地问,说她很想念安安,然后问文思她该怎么办? 她该怎么办?她为什么总是要拿这个问题来为难他? 他若是有办法,还会不肯告诉她答案吗?这本是一个无解的题。 在她决定离开家,奔向这里的时候,她早该想到会有这么一天的。 可是有谁可以预知未来呢? 连他都不能,还奢望去要求欢欢吗? 他勉强扬起嘴角,让脸上有一点笑意。眨眼的功夫,车子已经开到院子外面了。他这样子一个人开车回来,不知有多少回了。可这样子心事重重地开着车回来,却是近来才有的。 以前不管多晚回来,沿途多么的漆黑,路上总还是有个方向的。 大概是以前恩爱过了头,现在是承受后果的时候到了。 汽车喇叭喊了几声,欢欢就出来开门了。她身穿一件宽松的蓝色及膝睡衣,头发扎成一束搭在左胸前。隔着汽车玻璃窗,似乎都能听见她塔塔塔塔拖鞋拖地的声音。她的人也同她脚上的拖鞋一样,漫不经心,有气无力。 文思停好了车,将一只手放在欢欢的肩上,询问她午饭吃了没吃,今日又做了些什么事情。欢欢说:“每天都一样。没有什么事可做的。” 关在这个小小的院子里,除了吃饭睡觉,看电视玩手机,确实也不能干点别的什么事了。 “在家里闲得慌了,就出去串串门。出去见见朋友,心情会变得开朗一些的。”文思搂着欢欢的肩膀。 欢欢心想,只有那么一辆车子,他和周新都还用不过来了。哪里还有空闲让她用。没有车子,叫她如何出去?难道还要走出去吗?这里可是非洲,没有了车子真是寸步难行。 再者,即便是有了车子,也没有司机,还是出不去。欢欢虽说也会开车,但是对卢萨卡的路况根本就不熟。在国内学车学的是靠右边驾驶,这里是靠左边驾驶。有了车子,她也没有把握能开好。 想到以前,不论什么时候要出去,那车子和司机都是在院子里随时候着的。 她再一想,就换了一番言辞,但是仍旧说的是她的另一个痛点。她说:“卢萨卡华人圈子就那么一点大,我们的事,怕是都传开了。出去了肯定会听到外面的闲言碎语,那还不如不要出去的话。听不见,还可以当是没有的事。” “嚼舌根的人多了去了,不理会就是了。你首先要把心态放好。我们也没有损害到他人的利益,没有危害社会,没有伤天害理,没必要对社会公众人士都抱有这样的愧疚。” “我们可以这样想,别人却不会这样想。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的一部分,逃不掉的。”欢欢低头看着脚趾甲。多久没有剪脚趾甲了?都长得这么长了。 “那么明天你和我一起去店里。不用你帮忙,你就在那儿坐着。你能时时都看见我,也不至于总是胡思乱想的。你说好不好?”文思还以为想出了一个好主意。 欢欢立马就觉得不可行,她瞥了文思一眼,说:“店里人最多了。我犯不着跑到店里去让别人看笑话。这个想法也亏你想得出来。你真是越来越糊涂了。” 文思挠了挠脊背,斜着头,偷眼望了望欢欢,也就不往下面说了。欢欢的警告不无道理。让欢欢去店里坐着,就好比是陈列在货架上面的商品,所有人都可以前来免费观望,然后指手画脚。 他隐隐觉得,对他们这件事感到好奇的人,一定不在少数。真的犯不着让欢欢去抛头露脸,还是不要出去的好。 可他和欢欢又不是什么大明星,大人物,真的会如欢欢所言,一大波人都在等着看他们的好戏? 这一点他也拿不准的。他想大概是多虑了吧。 几天之后的一件事情证实,那并不是他的多虑。 那天快收工的时候,文思正背对着大门口埋头理货,听到门口有几个中国女人在议论纷纷。听起来有三个女人的声音。 “怎么没人?那梁老板不在啊。”首先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尖尖细细的。 一个人接着说:“梁老板不在,那个女人也不在。我们不是白来一趟了。真扫兴!” 第三个人说话了:“又不是专程来看的。就是顺路过来 分卷阅读246 ,多走了几步路而已。看不到就算了,我们走吧。快走吧!” 文思理货的速度不由地慢了下来,一只手已经僵在了空中,不敢动。仿佛一动就会被他们认出来。那个蹲在角落里理货的人,就是她们想要看的笑柄。 他低着头,希望她们快点离开。 然而那个声音还是不依不饶:“见不到那个狐狸精我可不甘心。那梁老板我是见过的,我经常来这里买点小东西。挺正派的一个人,怎么会被迷住的?做出那样伤风败俗的事情来。” 文思心里针刺一般,很多根针。细细密密的疼。那个声音好在压得很低,像是自言自语。但是文思还是听到了,一个字不落。 另外一个声音响起:“瞧你说的。估计也不是太正派的人吧!能被狐狸精迷住的男人,能正派到哪里去?依我看,错不在那狐狸精,在那个正派的正人君子。人家有老公,有孩子,是个有夫之妇,他竟然还敢把那个女人留下来。恬不知耻的男人。要是他没有那个意思,能叫了那个女人抛夫弃子跟了他?在我看来,那个女人也是受害者之一。罪魁祸首是那个梁老板。男人都一样,只惦记着那点男女之事。” “你和那个梁老板有仇啊!” “认都不认识,还能有什么仇?” “走吧走吧,你们别在人家门口说三道四,小心全部被听见了!快走快走。” “里面都没人,只能被鬼听了去了。” “非洲不兴鬼怪之说,非洲只有巫师。” “要有鬼,也是个从中国偷偷跑出来的鬼。哈哈。” 事情都过去好几天了,文思好像还能时时听到这几句对话。他所无法释怀的,不知是不是那几个女人在背后骂欢欢狐狸精,还是骂他伪君子。两者皆是吧。 屋子里漆黑一片,文思一抬手把灯打开,只见周新躺在沙发上睡觉。周新眼一眯,朦胧地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文思,就用手把眼睛挡住了,顾自又睡了。 周新中午的时候就不见人影了,还以为是去哪里见朋友了,没想到是提前跑回来睡觉了。 “你要睡觉,就去房间里睡去。你这么一躺,我们去哪里坐去?”文思推了推周新,想把他喊醒。其实他是早就醒了的。 欢欢见状,已经一个人回房间里去了。今天一下午,欢欢一直都在房间里,直到文思快回来的时候,欢欢才从房间里出去,在院子里走了几圈。所以整个下午,欢欢和周新一句话也没有说上。 今天本来是很忙的,好几个客户需要发货。那会儿周新感到身体不舒服,浑身没有力气,就叫了一个出租车提前回来了。走之前也忘了和文思说一声了。 这个点了,晚饭也不知如何解决。文思进到厨房里一看,杯盘狼藉。想起昨晚吃了晚饭,碗也没有洗。 还好,还有几个土豆和一颗包菜。淘了米,匆匆忙忙做了两个菜。然后在橱柜里翻来覆去,找出了一些从国内带来的紫菜。总算是凑齐了两菜一汤。 菜做好了,忽然发现三个人吃饭的碗不够了。于是只能把水槽里的碗碟先洗了。 流水的声音哗啦啦,洗着洗着,心里竟是一阵酸楚。 以前韩依就是常常站在这个位置上的,为他们洗碗做饭。那其中的辛劳自不必说。 他仿佛是瞬间觉悟了一般,觉着他待韩依,真是有错。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他不仅没有回报她,反而把她赶走。如果他留她,她或许就不会走了。 可是欢欢在这里,又如何和她共存? 然而他是一个没有感恩之心的人,这是不容狡辩的。男女之间,除去情情爱爱,难道就没有其他的吗? 终于把碗洗干净了,炒好的菜却凉了。 三个人围着两菜一汤,那气氛也是凉凉的。寂静的屋子里,从窗口能看到外面的一轮月亮。在天边高高挂着,洒泄下来许多的银光,将这个凄惶的人间层层包住。 欢欢和周新闷声不响,兀自低头吃饭。文思或许都没有注意到,周新和欢欢这一整天都还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这夜实在是太静了,只能听见筷子夹菜的声音,筷子碰到盘碟的声音。也许这声音也是想象出来的。 “你们两个人都在家里,也不去做饭。光等着我回来烧饭给你们吃。我在店里,也不是在那喝茶聊天,我是干了一天的活的。”文思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 周新是个聪明人,一听就听出来了。那话分明是说给他听的。欢欢来了以后,见她做过几次饭的?他又何尝数落过她呢? 他的意思已经不能说得再直白了。他就是在怪他,怪他早早溜了回来,怪他在家里一个下午了连一顿饭也没有做。周新越是这么想着,越是气不打一处来。 他说:“不做饭是因为我晓得,有些人是可以拿爱情当饭吃的,还吃什么饭?”说完,紧接着又冷笑了一声。 欢欢愣住了,像是耳边起了一阵冷风,冷飕飕的。她缓缓抬起了头,呆呆地望着周新。又转过头来,望着文思,见他会有什么反驳。 分卷阅读247 他是什么反驳也没有。一阵风吹过,来过了,又走了。他就当是没有听到一样,继续吃着那一片烧焦了的包心菜。 欢欢于是无奈地低下了头。再也抬不起头了。 隐忍并不是欢欢的本性。她迫使自己忍了下来。 第二天,九点多了文思和周新还没有出门。周新似乎没有想出门的意思。院子中央放了一张躺椅,周新躺在上面,翘着二郎腿。不知他是早上出去睡的,还是在外面睡了一夜。 太阳已经悄悄地爬到了空中,散发着夺目的光彩。晨光并不温柔,烤在身上也如夏日里的微火。周新却一直不起来。 文思等不及了,高声催促道:“要不要去店里了?你要是不想去了就直说。你要是不想干了也直说。” 文思话里有话,分明是昨晚的怒气未消。 周新也不接下文思的话锋,只是扯开了话题。他睁开一只眼睛,阳光太烈,另一只睁不开来。伸出一只胳膊挡住双眼。他说:“这么着急去店里干嘛?表面功夫倒是做得挺足的。去了店里,还不分分钟就想往家里跑。你梁文思确实比我有本事,一面装做工作狂,一面还要金屋藏娇。” 不说别的,还是绕不开这个圆心。说来说去,都是因为她了。欢欢再也忍不住了,连同昨天的气也一起出。要是再不说点什么,她简直会被逼疯的。 “周新,你不就是看我不顺眼吗?不就是嫌我在这里白吃白喝!何必绕这么大一个圈子!大家都是成年人,没必要话里藏话。说的人累,听的人也累。” “欢欢,你别添油加醋了。周新不是那个意思。”文思大声说道。 欢欢真不敢相信,这话是从文思的嘴里说出来的。事到如今,他是要她做一个疯子,还是做一个傻子? 她大概都忘了,逃避原是他所擅长的。那时候是逃避他们之间的感情,一味地将她往熊威那边推。现在他又开始逃避现状。如今摆在眼前的事实,他却当做看不见一样。 原来一直都是他在逃,她在追。真想不到他是这样的一个人,太窝囊了。 “文思,难道你连分辨是非的能力都没有了吗?我也尝试着把自己当做一个罪人来看待。不管周新怎么说,怎么发牢骚,我觉得我都应该忍下去。可我实在忍不了了,我从来都没有活得这么窝囊过。”欢欢有一肚子的委屈。话还没有说完,眼泪就簌簌地往下落。 “人和人就是不一样的。有的人是来帮我们的,有的人是来拖累我们的。文思,想不到你成了一个糊涂蛋、睁眼瞎。你还记得韩依是怎么帮我们的吗?这个女人和韩依比起来,哪一点能比得过韩依了?那情情爱爱是不能当饭吃的。知恩图报,才是一个人基本的品质。我说兄弟,赶快从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中醒过来吧!”周新仍是闭着眼睛,像和尚念经一般,语气平平地说出了至理名言。 这几天文思本来就无缘无故地想起韩依好几次,听周新这么一说,越是觉得自己罪孽深重。他愣在那儿,进退维谷。 从文思呆滞的神情中,欢欢洞察了一切。他的犹疑,他的自省,他的愧疚,他的不知所措……欢欢是最了解他的人。 因为了解,因为曾经的如胶似漆,所以她认定此刻的文思背叛了他们的海誓山盟。同时,周新的话也让她无法忍受。 她哪一点不如韩依,哪一点? 韩依是什么样的女人?人尽可夫。 但凡是有钱的男人,只要愿意在她身上花钱,什么样的男人都可得到她。 这样廉价的女人,竟然把她比下去了。真是天大的笑话。 愤怒和绝望在她心中聚集。她下定了决心要离开。 她也不是不知道,走出了这个门,就回不了头。就像当初熊威警告她那样。 她朝着周新的方向说:“既然你盼着我走,我走就是了。” 那话分明是说给文思听的。文思确实也听到了。可是他不知道拿什么话来回应她。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看到欢欢转身的那一刻,他有过瞬间的冲动,想要去拉住她。 欢欢真的走出来了。走到大门的地方,双脚不听使唤了一般停了下来。但是跨出了院子大门的第一步后,就有些义无反顾了。 抬头望着天空,白云的缝隙里夹了几许海蓝色。几朵云是那样的浩浩荡荡,铺天盖地。她莫名地想到了成林。在她最无助的时刻里。 成林的模样还是那样的清晰,仿佛就在眼前。他笑起来的时候,嘴角会有一个微微的弧度,又不是张扬的。似笑非笑。眼睛里有说不尽的讯息。时隔这么久,她依稀记得,他说过他会永远守护着他。 他做到了。 彷徨无助的时候,她想到了他,便是最大的安慰。 想必只有记忆里的人才是最牢靠的。那一份感情,在流年似水中,像一颗珍珠,散发着淡淡的迷人的光彩。那一份感情已经胜过了岁月的侵蚀。 那个人一直在心里,不偏不倚,真心真意。 可是文思的模样,比起刚认识那会儿, 分卷阅读248 就相差的太远了。 误把过客当归人 12 人原是会变的。 记忆里却有一个终结,像一幅画,永远定格在那里。 人事已去,无可再变。 文思眼见着她一个人走出来,竟然没有追出来。 欢欢用力咬着嘴唇,感觉不到疼。嘴里腥腥的,还有一股甜味,一定是咬出了血。但真的没有一点痛感。她好像是有意把脚步放慢了下来。 转头,还不见他追上来。渐渐地,也就死了心,连头也不回了。 韩依若是知道了,会不会有一丝胜利的喜悦呢?她人不在这里,可她的影子还在。是她的影子把欢欢逼走了。 她的影子,还有她下的诅咒。 原是被诅咒过的爱情,罪孽深重,不会有好结果的。 欢欢在马路上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她进到车里面,车子停着不动。停了好久。司机转过头来,诧异地望着她。她始终说不出一个地方来。 穷途末路,无路可走了。 在那司机的诧异的目光里,她嚎啕不哭。肩膀一起一落,哭声此起彼伏。 压抑到了极点。现在有个人陪着,即便是个不相识的异国人,都能把一腔的幽怨一点点引出来,然后哭成一片,声嘶力竭。破碎的心事,破碎的心。碎了一地的,还有她的人生。 司机看不下去了,连声安慰:“Madam, don’t cry, don’t cry.” 哭累了。她首先想到了王姐。于是就和司机说了农场的地址。 见到了王姐,欢欢一头扑进了王姐的怀里。王姐也就顺势环抱住欢欢,热情相迎。 她觉得欢欢今日太奇怪,一进门话也不说,先来一个满满的拥抱。她哈哈笑出了声,还当是欢欢在和她闹玩笑。 她轻拍着欢欢的肩膀,说:“你的选择别人都不能理解,可我能理解。你就是这样一个人,真性情,敢为自己而活。亲爱的欢欢,来和王姐说说,这段日子在那边过得怎么样?活在爱情里的女人,是不是比以前更漂亮了?来,让王姐瞧瞧。” 欢欢本来还有一丝呜咽,听王姐这么一说,立马就收住了。收尾了的哭腔立刻转变成一抹微笑,绽放在泪痕浇筑的脸上。她可以想象得到,她的笑容一定很难看,难看极了。 “王姐,你又拿我来开玩笑。”欢欢站起身来,两只手仍紧紧握着王姐的手。 “喏,你怎么还带个保镖来?” 欢欢转身一看,发现出租车的司机也跟了进来,一直站在她的身后。她记起来了,车费还没有付呢! 她是赌气跑出来的,身无分文。 王姐给尹祥元使了个眼色,尹祥元立刻就明白了王姐的意思,主动付了那笔车钱。 王姐察觉出了欢欢今日很不对劲,但是欢欢没有明说,她自然更不好明说了。 而欢欢一进来,首先就听到了王姐的那一番恭维,似乎还是很支持她离开熊威,和文思过起了日子。她也就断然没有那个脸面,再和王姐诉说这几个月来所经历的委屈和伤痛。 两个人就只能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尹祥元在一旁默不作声,成了她们两个人的倾听者。 好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受了,和知心的朋友很随意地聊着天。欢欢很快就全情投入到自然的氛围当中去。文思以前说的话竟是对的。出来和朋友见见面,聊聊天,精神上不知不觉就显得愉悦了。 “王姐,你怎么也会有这么清闲的时候?”欢欢说,“可别是因为我的缘故,让你刻意腾出时间来陪我聊天的。要是这样的话,我可不敢呆了。” “你就算今天不来,我也是这么清闲地和元宝一起喝个下午茶,傍晚的时候再去散散步。你来了,我们两个人就变成了三个人,更有意思了。” “你的农场是承包出去了吗?”前几年就老听说王姐想把农场承包出去,自己做太累了。现在难道是找到了好的合作方了?欢欢这么想着。 “哪是这么容易的事!消息是放出去了,也来了好几波人来考察过了,就是没人肯接手。我这地方大,位置也好,老顾客也多,而且呀,我开出的价格根本就不贵。但就是没人要,我可没辙了。”王姐一条条举例说明,说她的农场究竟有多好。 “都不是这些原因。来考察的那些人,没一个是缺钱的。都是做大事的人,看不上我们的小本生意。开农场是个棘手的活,盈利少,资金回笼周期长,付出的汗水还多。现在的年轻人,只图赚钱快。我们的价格不管开得多低,还是不会有人愿意接手的。”这时尹祥元插了几句话进来。 “也是,尹哥说得有道理。开农场确实辛苦。不说别的,光说你们以前经营农场的时候,哪一日不是起早摸黑地送菜?我看着都觉得辛苦。到了这个年纪了,还是享享清福吧。”欢欢转身对着尹祥元说。 尹祥元嘿嘿笑了几声。王姐又说:“自从跟了元宝之后,我就没有以前那么拼了。现在鸡鸭鹅也不养了 分卷阅读249 ,地上的菜也空了。哎,都叫元宝给害的。我一个人的时候,是只想着赚钱的。千里迢迢来非洲做啥,不就是来赚钱的。又不是来度蜜月的,元宝你说是不是?”王姐说着就扯到了尹元祥的身上,嬉笑中不由地流露出幸福女人该有的样子。憨厚的尹祥元仍是嘿嘿地笑了几声,低着头,用手挠挠耳根,有些不好意思了。 现在的富足生活,可以说完全是王姐给尹祥元的。要不是王姐,尹祥元还处在讨生活的阶段。尹祥元只用一样东西,就换来了眼前衣食无忧的生活,那就是爱情。王姐在爱情里变成了一个小女人,收住了泼辣劲儿。是尹祥元降住了她。她乖乖成了他的小女人。 “你们真是恩爱。”欢欢是打心里羡慕他们。 王姐可不依这话,顺势就说:“你和那个谁,不是比我们更加恩爱吗?我和元宝,应该像你们学习。在爱情里,你们才是师傅。” 欢欢顿时就无语了,心里还有一股酸涩。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总之很不是滋味,无言以对。 王姐猜不出此刻欢欢是什么心理,仿佛要给欢欢和自己解围似的,又说了些别的话:“不管外面的人怎么看你,怎么说你,你王姐我是佩服你的。大胆地追求自己的爱情,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比方说我和元宝,很多人都说元宝是个吃软饭的,和我结婚,为的是我手中的钱。随他们去说呗!老子才不理他们呢!只要我开心,只要元宝爱我,我当他们是放屁。” 尹祥元被王姐这么一说,再也坐不住了,就去外面走了一圈。到外面透了透气,没几分钟就又回来了。他仿佛对她们两个女人之间的谈话很感兴趣,但是又害怕王姐那么直白、口无遮拦地诉说他们夫妻之间的种种事情。 王姐终于把欢欢逗笑了。王姐一直都是她的师傅,而她这个徒弟还没有及格。 “你老实告诉我,你和文思之间是不是闹别扭了?你的脸色不是太好。你王姐我做起事情来是粗了一点,但是心思还是细的。你瞒不过我的眼睛。”趁尹祥元出去走动的那几分钟,王姐单刀直入询问欢欢。 沉默了一阵,欢欢正要开口说什么来着,恰巧尹祥元又走进来了。欢欢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王姐心里那叫一个气的。 欢欢也不直面回复王姐的问题。她感慨似的来了一句:“感情再好,也不能长久。” 由于这时尹祥元已经在屋里了,刚才王姐又说了她和尹祥元是如何如何恩爱,欢欢就意识到,在他们面前不宜说扫兴的话。她像是说错了什么,又补上了一句话来圆场:“你和尹哥不一样,你们的情况是,会长长久久的。” 像是许多其他美好的祝愿那样,使人生出很强烈的期盼。 “欢欢,此言差矣。我和元宝怎么见得就会长长久久?是不是我们比你们老了一截子,所以没得机会、没得时间变心?两个人在一起,总有腻的一天。说不定过个几年,元宝就开始嫌弃我了。嫌我长得丑了,嫌我太胖了,嫌我年纪也大了。是不是,元宝?” 尹祥元无奈地朝王姐笑了笑,说:“你说是,就是吧!” 分明听得出来,是假话。没料到王姐却笑得更加厉害了,简直合不拢嘴。她给尹祥元狠狠使了一个眼色,然后又对欢欢说道:“他就算变心了,我也不怕。我也料到,总有一天,他的心会从我身上溜走。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怕吗?” 欢欢摇头。 王姐继续往下面说了:“就冲大使馆给我们的那个红本本。我可是他名正言顺的老婆。只要我爱他,变了心的他,我也要。他要是变心了,我就决不同意和他离婚。死都不肯。这样一来,哪个女人会愿意当他一辈子的小三呢?肯定会知难而退的。欢欢,你说我的法子好不好。只要元宝敢变心,我就用这种方法,吊着他一辈子,折磨他。” 尹祥元听得都愣住了。他一定暗暗感慨,女人真是可怕。 如此看来,王姐对尹祥元的感情必是很深的了。王姐可以用这种方法来对付尹祥元,欢欢却不能用这种方法来对付文思。 可见没有婚姻的保障,想要长久地拴住一个男人的心,那简直是不可能的。 她和文思之间,除了爱情,还有什么? 什么都没有。他们之间能走到一起,全靠了爱情的吸引。 要是有点物质方面的捆绑,那也还好一点。 纯碎的爱情。纯碎的爱情,能够走多远多久? 最后的一点信心也被抽走了。欢欢深深地一叹,顾不得王姐和尹祥元还在跟前了。 欢欢在王姐那儿待了整整一天。直到吃过了晚饭,王姐还不见欢欢有一点想走的意思。她就挽留她住下来,说太晚了回去不安全。 欢欢点头答应。天色已黑,外面的道路已经看不清了。月色实在是太过吝啬,只微微地洒了一些光亮,使得茫茫人间变得越加的迷蒙和幻灭。 欢欢站在窗口,望着外面的那条大路,一直望到了路的尽头。文思还是没有出现。 他不会来了。有一个声音在她耳边想起。那声音飘飘忽忽,太不真 分卷阅读250 实了。 这一天过的,心神不宁,还没有缓过来。她守着这个躯壳,却管不住她的魂魄。她想起了文思的好,更想起了文思的不好。 “她不会来了。”还是同一句话。 欢欢回过神来,发现这个声音是真实的。不是她的想象,亦或是幻听。 “王姐,是你啊!你在我后面多久了?”她问。 王姐两只手插在裤袋子里,站在那儿俨然一个木桩,是厚实的存在。她就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存在。她其实和欢欢很像,都过不惯四平八稳的人生。她们是平静的水面上的一点浪花,有了风,就会起波澜。波光粼粼的水面,在阳光的照射下,美是美的。 所有的美,都是短暂。 等到风退了,就变成了一湖死水。 然而此刻风还没有过,爱恨情仇正在上演。欢欢的离愁和王姐的甜蜜,正在逐渐展开。 “好一会儿了。看你在发呆,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好几次打算问你的,怕你对元宝有所顾忌,不容易说出你的真心话。现在就剩下我们姐俩,你就同我好好说说吧!” “怕是你早就看出来了。”欢欢将头靠在窗户上,双手环抱在胸前。有一丝微风从夜色中穿梭而过,撩起她额前的几根碎发。 欢欢好像是开不了这个口。她现在要是向王姐诉苦,就等于她向自己低头了。她的性子,是不允许她轻易低头的。 可是她也不知怎的,依着窗户,望着头顶的一轮残月。她的心事就像是微弱的月光,由语言的那一根线轻轻牵着,牵出了千言万语。 在夜晚,万籁俱静,一个人的锐气就消散了。这个时候,人的心是温柔的,可以包揽万物。好的,坏的,好像通通可以接受了。 一鼓作气,欢欢把她的烦恼和顾虑都说了出来。 王姐只是叹了一口气,然后接着就问:“当初是他先追你,还是你先追他的?” 欢欢猜不着王姐这么问的用意何在。她把思绪捋了一遍,不太确定地说:“好像是他先追我的。不,是我先向他表达爱意的。” 欢欢一想,又觉得不对,于是纠正:“不对。我们应该是同时爱上对方的。这里面,没有谁先谁后。可是你问这个,是做什么?还有意义吗?” “如果是他先追求你,现在又抛弃了你,说明这个人没有责任感,没有道德感。完全是个小人的作风。如果是你先追求他的,那你就自认倒霉,怪不得别人。一个女人主动地投怀送抱,没有一个男人会拒绝的。况且,还是个这么漂亮的女人。” 欢欢仔细一想,觉得王姐的话确实有道理。她就开始把过往的一幕幕,用针挑刺那样,把肉里面的刺一个个挑出来,然后再拿出来分析一番。 可是她受不了这样的分析和猜忌。难道人的感情真的可以像做实验那样,在显微镜下面被无限地放大,然后得出谁是谁非的结论? 她的眉头已经皱到了一起,很痛苦的样子。她不能再往下面去想,投降似的说:“王姐,你别这样问了。照你这个思路分析下去,我非得把所有的是是非非、前因后果都想一遍不可。这对我来说太痛苦了。” 王姐却说:“不管你现在爱不爱他,你都要回去。你必须要回去!如果你爱他,那就好好的和他把话说清楚,把你们之间的隔阂消掉;如果你不爱她了,那就当面去告诉他。然后断的一干二净。” 按照王姐的意思,她又把这个难题推给了欢欢。要么选择A。要么选择B。又到了需要她做出选择的关口了。 吃完了晚饭,欢欢还是没有动身要走的意思。 她的彷徨肆意生长,就像那片荒草地。其实她心里还有一个声音在和她说:趁这个机会,回到熊威的身边。回去吧! 那是安安在呼唤她的声音。 这未尝不是一个补救的办法。 但是如果真的回去了,以后在熊威的面前,他说什么,她就得做什么。她再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一意孤行了。 也许,她在熊威面前,就再也不可能有正常的人格,以及作为一个妻子和母亲所拥有的权利了。说实话,这样的生活,她是有点害怕的。 王姐为什么不劝她回到熊威的身边去呢?如果王姐能够劝她,并且说出一个稍微合理的理由。她或许就什么也不想了,直接回家了,回到安安的身边,陪伴他慢慢长大。 王姐为什么说不管爱不爱文思都要先回到文思的身边? 如果真的要和文思了断。为什么还要当面和他去说呢?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去交代,这样不就断得更加干净了吗? 见到了文思,她还能像现在这样坚定不移? 当晚,欢欢怎么也睡不着觉,自从她和王姐谈了那一席话。躺在床上,心里就乱的很。到了午夜,她只身一人踩着月光来到了农场的那片无人荒地里。 那是一片很空旷、很寂静的荒地。以前种植着各种各样的蔬菜。以前每周来买菜的时候,路过那条门前的小路,总不忘往这个方向瞟一眼。每个来买菜的 分卷阅读251 人总想知道菜是从哪里来的。 恍惚之间,已经长满了野草。蔬菜与野草的区别在于,蔬菜是在人为的安排下有次序有规律地生长,而野草是不分区域不分季节疯狂地生长。一圈铁栏杆把里面的野草和外面的马路隔开了。 满天的繁星特别的明亮。欢欢站在院子中间,单薄的身影在野草和月光的衬托下有几分孤苦飘零的况味。呆呆地望着天空。这样美丽的夜空。她以前也看到过。是在利文斯顿大瀑布对面的那一块大石头上。还有文思。他们两个人就坐在大石头上,沐浴在温柔的夜色里,文思对她说,希望他们下辈子还会在一起。 下辈子,多么遥不可及啊!这辈子都还没有过完,就想为下辈子做打算了。 那时候,他们心里只有对方,没有其他的杂念。可是也只有在那个时候,他们的感情,坚如磐石。 他们自以为坚如磐石。 就这样在外面的荒地里不知道呆了多久。晚风吹来,身上凉凉的。也许还说不上是冷。 欢欢回到了房间,下半夜总算是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王姐和尹祥元第二天闲的无事可做,就在院子里喝茶吃瓜子。欢欢也被王姐拉了出来。他们的生活真是惬意。 王姐一直陪在欢欢的身边,两人闲聊了一阵。尹祥元过了一会儿就去厨房做午饭。 偌大的农场,才几个人,因此显得特别的冷清。欢欢的精神比昨天好多了。临吃午饭的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王姐带着欢欢从农场的边沿走了一圈。说走一圈回来,元宝就把午饭做好了,刚好可以吃饭。 晚上的时候就觉得那农场特别大,白天再走一圈,才真的觉得很大。晚上所看到的到底有限,空旷只是感觉上的。白天的视线很好,一直从那一头可以望到这一头,眼见为实,觉得空旷才是实实在在的。 也许是他们走的慢的缘故,走了一圈半就差不多花了两个小时。 欢欢笑着说,王姐,真羡慕你有这么大一个农场。当一个农场主,也是非常了不起的。王姐也跟着笑了,说现在都不是农场了,只是一片荒地。 “之所以会变成一片荒地,是因为你们想偷懒了。要不把我留下来给你们打工?” 王姐瞪了欢欢一眼,说:“你可不要跟我开玩笑了。我跟元宝可没有那个能耐,能把你留下来。我知道你现在很犹豫。你的心里有两条路,你不知道往哪一条路上走,所幸你就真的留下来吧!在这里住下来,等你想清楚了,你再做决定。” 欢欢笑笑,仍是凄然。 正当欢欢犹豫不决之时,文思赶来了。他见了尹祥元只点了点头。直到见了王姐,他才停住了脚步。欢欢站在王姐的身边。 王姐并没有给文思好脸色看。她笑吟吟地走过来,说:“真是稀客啊!是什么风把梁老板给吹来了?梁老板,今天有空来我们这小地方,是有什么事情吗?” 往常王姐都是叫他文思,今天却改口叫了梁老板。文思很不喜欢王姐这一套,明知故问。 还没等文思说话,王姐又说:“你要是来讨一杯茶喝,我是非常欢迎的;你要是来认错道歉,我是更加欢迎的了。那么,你是来做什么的呢?” 认错道歉。文思斜着头看了一眼欢欢,那眼神浓烈而沉重,就有万语千言要诉说。他听了认错道歉这四个字,觉得很是刺耳。于是再看欢欢的眼神,也就不那么温柔了。 欢欢站在那儿,一句话也不说,像极了是个局外人。 文思抿了抿嘴唇,思量了一番,终是开口了。他说:“我来接欢欢回去。” “回去?回哪里去?”王姐起先是站着的,后来在文思的正前方坐了下来。正襟危坐,神情严肃。 “回哪里去?王姐,我也不知道怎么答复你。欢欢你怎么想的?欢欢想回到哪里去,我就把她送回到哪里去吧!”文思转而望向欢欢,把这个难题扔给了她。 文思此刻的无奈,想必只有他自己知道了。近日来不顺的事情接二连三地来。周新和他赌气,两人各忙各的。店里有什么事了,两人也不像之前,有商有量的。店里的生意大不如前。周新却还在给他脸色看。看人的脸色,还不是最坏的。就在今天早上,周新得知文思要来把欢欢接回去,又和他大吵一架。这一架是他们认识以来吵得最凶的一次。 背后连不认识的人都在骂他,指责他。欢欢因着目前艰难的处境怪罪于她,王姐也来质问他。而他呢,什么人的气都要受着。 欢欢扯了扯王姐的衣角,示意她不要再为难文思了。 王姐给文思拿了一张椅子,让他坐下来。又把欢欢拉到文思的边上坐下,语重心长地说:“你们两个人,走到今天这个局面,我是看着你们一步步走过来的。想当初,莫名其妙就相爱了,飞蛾扑火一样的,任谁都挡不住。你们总算走到一块了,我还说,我没有看错人。是你们让我再次相信了爱情。我跟着你们,年纪都一大把了,还和元宝谈起了恋爱。昨天欢欢和我说了你们的事,真叫我心寒。你怎么可以把她往外推呢!” 分卷阅读252 文思心想,要是她自己总想往外跑呢?两只脚是长在她的身上的,她难不成把她绑起来? 文思也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他今天是来和欢欢和解的。所以他很注意自己说话的方式。 他说:“我怎么可能会把她往外推呢!是她太冲动了,说走就走。我挽留都还来不及。”说着,看了欢欢一眼,深怕又说错了什么似的。 “现在欢欢有两条路,一是跟着你回去,还有一条路是回到她自己的家里去。我说的是她和熊威的那个家。你既然来了,就帮她做个选择吧!”王姐拍了拍膝盖骨,架起了二郎腿。 欢欢一听就先着急起来。怎可把话说得那样明了。把话说死了,把文思又置于何地?她抢先说道:“王姐,可别那样说。我不想你为了给我出头,说出那么厉害的话,然后把文思撵走。他能来,我是高兴的。昨天也是我的不对,文思老说我冲动。我有时候的确是太冲动了。” “行了。你们的事情,我不管了。你还是跟着他回去吧!我只当你没有来过。以后再跑出去,也不要跑到我这里来。你们是合起来气我的。我还是去找我的元宝出气去。” 王姐气呼呼走了出去,说再也不管欢欢和文思的事了。 欢欢也料到了这样的结果。从她看到文思走进来的那一刻,不论昨天有多么气他,心里有多少的委屈,只要见着他,她就什么委屈都没有了。 文思在她耳边又轻声说了很多的话。一个晚上,一个闹剧,一次出走,一次挽留,两个人又好像是回到了前几个月恩爱的时候。 也许昨天文思稍稍劝欢欢几句,上前拉住她,她也就不会走了。不过以这样的方式劝她回去,这次出走也是有意义的——赢来了一个体面。至少在王姐他们两人看来,欢欢是试图想要逃离的,试图逃开文思为她设下的温柔的陷阱。只是他自己跑来了。他们可是亲眼瞧见的——是文思不能失去欢欢,不是欢欢不能失去文思。这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在周新面前,就更不用说了。如果周新够聪明的话,碍于文思的面子,今后怎么说也得在她面前收敛一点了吧。除非,除非是周新一点也不在乎文思这个兄弟。那就另当别论了。 欢欢这么一想,心里顿时轻松了许多,对文思的爱意更浓。 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女人在骨子里都是轻贱的。然而在自我放逐中,又能感受到许许多多的稀有的欢乐。 两人在那儿吃了午饭才回去的。 相思尽,怨恨生 1 从王姐那儿离开之后,开车去了一处无人的公园,甚是悠闲。 回到家里,正是临到傍晚的时候。走进屋里,眼前是昏暗暗的。这屋子的构造显然是有问题的。这么深的里屋竟然没得一个窗户,客厅是连着大门、房间、厨房的中间地带。其实就是一个小小的过度地带,勉勉强强把沙发放了进去,就凑活着成了客厅。光靠着从大门口引进来的那一点光亮,连沙发的角落都不能看清楚。 欢欢打量着这个屋子,里里外外看了一遍,莫名地感到彷徨。 以前的屋子是多么的敞亮宽广。整扇整扇的落地窗,窗外是大树林立,还有大片大片的草坪……哎,她唯有轻声一叹。 那叹气声还得抑制住,不能让文思听到。 以前的生活的景况,现在都不敢去想。一想起来,心里难免就会有所比较。 这条路是她自己选的,哪怕是跪着也一定要跪着走下去。 她理了理思绪,若无其事地对文思说:“周新呢!他还没有回来吗?” 欢欢此次回来,最害怕看到的人就是周新。以前觉得周新这个人很好说话,也没有什么怪癖,是个很好打交道的年轻人。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才意识到,周新个性很强,为人处事很有目的性,很会运用身边的人脉资源。对于前面的绊脚石,他也知道如何才能巧妙地避开。 大概创业初期的年轻人,都是这般的谨慎和周密。所以,周新的眼里很难能容得下欢欢,而韩依就能容得下。 欢欢分析了问题所在,也就对这一层紧绷的关系稍微有点释怀了。她有点像是自我安慰似的认为,周新并不是对她个人有意见,而是她的存在影响了周新的事业。这个人不论是谁,只要是对周新的事业有所妨碍,周新都会采取消极的态度来对付。所以问题点不在她这里,而是在周新那里。 可她不仅仅是影响了周新。先是影响了文思,再由文思影响了周新。 文思是第一受害者。可她也是受害者。 她所受到的惩罚难道会比文思的少吗? 文思没有回答关于周新的问题,而是说了其他的事。他说:“以后不管你有多么生气,都不要往外面跑。我们走到今天不容易,我不想失去你。看着你离去的背影,你都不知道,我这心里有多难受。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接下来不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只会站在你这一边。我们现在,只剩彼此了。就算全世界都不理解我,只要你理解我,那就 分卷阅读253 值了。” 欢欢听文思这么一说,心里仅剩的怨气全消。他是爱她的,至始至终,他都没有改变过。 他还是他。 欢欢从沙发的这一边走到那一边,目不转睛而又深情款款地望着文思,走过去将他搂住,把脸颊贴在他的胸前。 “文思,你还是我的文思。是我误会你了。”欢欢此刻心里的愧疚也像是炊烟般袅袅升起,飘向了远方。 她真不该,拿熊威的事业和他的去比较。她开始自责,她怎么会带着有色眼睛去看待文思所处的环境呢! 纵然这里处处不如以前家里的好,文思所能提供的生活也不如熊威所能提供的那般舒适。那又如何 这已经是文思的全部了。 她该是知足的。怎能去挑剔呢? 她忽然想到了乐乐曾经和她说过的一个圣经上的片段: 耶稣对银库坐着,看众人怎样投钱入库。有好些财主往里投了若干的钱。有一个穷寡妇来,往里投了两个小钱,就是一个大钱。 耶稣叫门徒来,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更多。因为,他们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里头,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 乐乐常常在欢欢面前说圣经里面有如何如何的救恩。每次说,欢欢都有点不以为然。在欢欢看来,那只是一本书,和许多其他的书本没有两样。这一刻她才猛然醒悟,圣经的确和其他的书本不同,里面都是实实在在的道理。若能都将这些微不足道的道理看懂了,看透了,生活里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呢! 文思就好比是那个穷寡妇,只能够拿出来两个小钱。那两个小钱,能够买什么东西呢? 然而这已是文思的所有。 他把他的爱,毫无保留地拿出来,微微颤颤送到她的面前。 欢欢忽然觉得她是一个富足的人。 她拥有文思完完全全的爱。这世上,还有什么东西比一颗真心更昂贵 如此一来,当她看待她所处的这个凌乱不堪的生活,以及不得不面对的种种压力时,也能欣然接受,泰然处之了。 她三两下用手当梳子就把头发扎了起来。 她满脸喜悦,对文思说:“我去看看厨房里还有什么菜。今天晚上我亲手给你做一顿好吃的。这客厅看起来真是乱,沙发都已经偏离墙角了。我得搞一搞卫生。还有,你的脏衣服,怎么攒了那么多了!该要洗一洗了。我这就去洗。” 不知道的还以为欢欢出去了多少天呢!看屋子里,这也脏,那也脏,恨不能从屋顶到地面全部都清洗一遍。其实她也不过是昨天才离开,今天才回来。 大概是心境开阔了,态度也就随之转变了。 “那不是我的衣服。是周新的。”文思说。 欢欢略微一阵犹豫,还是带笑说道:“是周新的,我也帮他洗一洗吧!” 虽然很不情愿,还是拿了周新的衣服出去先泡在水盆里。然后就去厨房里忙了。 一切都看在文思的情分上。不情愿的时候,也要假装是心甘情愿的。 欢欢又是做饭,又是洗衣服,又是搞卫生,忙得不亦乐乎。 里里外外把屋子打扫了一遍,又用拖把拖了一遍。拖了三次了,把拖把往水里一浸,还是黑乎乎的一片。看不见的角落里,还不晓得灰尘积得有多厚了。 打扫完了客厅,欢欢又到走廊下去清扫垃圾。窄窄的走廊上还是水泥地,差不多有一尺宽,连着草坪的边沿。她忽然站直了身子,对文思说:“我刚才问你周新去哪里了,你还没有回答我呢!我这一忙起来,都忘了这事了。” 文思蹲在台阶上抽着烟,时不时回过头来,看一眼欢欢。他很少抽烟的。 欢欢把扫帚柄顶着下巴,踌躇了一会儿,兴许也是累了。文思看起来满腹心事。但是他不说。她只好加以猜测:“你和周新,你们两个是不是吵架了” “以后没有机会和他吵了。”文思说。不去看欢欢。 “什么我听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欢欢愕然。 文思只顾把手里的那一截子烟往嘴里送,一下又一下,快燃到头了。他很不想谈起这个话题。他低声说:“周新就要搬出去了。往后,就只我们两个人住在这儿了。” 欢欢只瞪着大大的眼睛,张着嘴巴,一句话也没有说。 “这是不是也是你所希望的”两人沉默了许久,文思小心翼翼地问道。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不该这么问的。但是他联想到欢欢和周新之间的种种不合,难免会这么去猜测。 欢欢更加惊讶,更说不出话来了。那并不是一句简单的问句。问号后面又加了一个叹号,无数个叹号。 “难道还是我容不下他吗?我对他的忍耐,你是看到的,我想也是够了的。明明就是他容不下我。他当着你的面,说了那么多难听的话……”欢欢手里的扫帚柄忽然“啪”的一声倒在了地上。 文思站起来,把烟屁 分卷阅读254 股随手就扔在了草地上。有一片枯黄的草叶子好像被引燃了,冒着烟,燃不起来。最后还是彻底地熄灭了。 他从地上拾起了扫帚,说:“我老早就希望他走了。要是没有他,我们的生活会更好的。在这个世界上,我敢说,我只对你一人心存歉疚。” 原来是这个意思。 欢欢这才知是自己多虑了。 她变得很敏感,会把一件简单的事情想得很复杂,也会把一件很复杂的事情简单化。 她有点不像她自己了。 很早就意识到了这种转变。她不再是生活里的战士,因为生活已经将她打倒了。 熊威给了她一个稳定的生活,却给不了她对爱情的憧憬。文思给了她爱情,却给不了她一个安定的生活。 如果时光倒退,让她重新做一次选择,她还会义无反顾地奔向文思吗? 她不知道。 生命里的很多人和事,不管是该出现的时候出现,还是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都是注定好的。命里该有这么一劫。 欢欢这样姿色的女人,这样的聪明头脑,简直是样样都好。现在还不是在感情上跌了一跤。这一场情劫必然要渡。 即便是没有遇到梁文思,也会遇到王文思,陈文思,李文思。 欢欢懒得再去深究这些。她只想守护好眼前的生活,像一个打了败仗的士兵,守护着最后的使命。 搞好了卫生,屋子看起来井然有序。欢欢都不曾休息,在厨房里忙活了一通,果真弄出来了一桌丰盛的晚餐。所谓的丰盛晚餐在他人眼里不过是几个家常菜,但是在文思看来,却是喜出望外。 他夸赞道:“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弄这么多好吃的这才过了多久,就做了五六个菜了,你的厨艺真是突飞猛进呀!” 欢欢把饭菜都端出来后,坐了下来,双手顶着下巴,呆呆地望着那几个菜。她撒娇似的说:“你不要夸我。你的夸奖是为了以后我能为你多做饭。你的目的太明显了。所以我一点也不接受你的任何夸奖。你还是把我当成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懒人吧!我反正什么家务活都不会。这样子我会比较心安理得一点。” “你真会记仇。”文思想起,他以前半开玩笑地说过欢欢,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懒女人。现在欢欢就用那一句话来气他来了。 欢欢也不是要去气他,更不是记仇的人。 一说一笑之间,周新就出现了。外面的铁门是虚掩着的,周新直接就开门进来了,风尘仆仆的,令人有些猝不及防。 “周新你回来了,赶紧吃饭吧。我们都在等你吃饭呢!”欢欢显然是在迁就周新,只是那脸上的笑容极不自然。 桌上的饭菜两人都还没有动过一筷子,确实是在等他了。 谁知周新朝他们冷冷地望了一眼,然后冷冷地说:“我怎么好意思打扰你们两个人吃饭呢!你们吃吧。祝你们幸福。”周新又跑到他的房间匆匆忙忙收拾起衣物。 不消一会儿,周新拎着大包小包往院子外走去,塞到了车子里。头也不回,开着车子匆匆离去。 欢欢背对着大门坐着,转头一看,只见一溜的尘土飞扬,大门仍然敞开着。 周新就这么走了。欢欢免不了又要把罪过往自己的头上推。 她意志消沉,唉声叹气。 如果周新真的是因为她的缘故离开了文思,她就真的罪过了。细细想来,在工作上,周新并没有哪里不好。他踏实肯干,吃苦耐劳,店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亲力亲为。在文思而言,周新确实是一个生意上的好帮手。 可他为什么就容不下她呢? 欢欢紧锁着眉头,难辞其咎。 “我们吃饭。他要走,随他去吧。这里有他没他,还是一样。少了谁,日子还不是照旧过!”文思拿起筷子夹菜。 饭菜都凉了,两人终于开始吃饭了。欢欢想起来,周新的湿衣服还晾在院子里。他一定想不到欢欢会主动为他洗脏衣服。 相思尽,怨恨生 2 周新搬出去以后,文思还是像往常那样早出晚归。 欢欢的生活却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文思准备早饭。等到文思出了门,她会在屋子里搞搞卫生,或是去院子里除除草。她还会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只为准备一两个精致的菜肴。她会把文思的脏衣服臭袜子洗得干干净净的,挂在晾衣架上。有时候她就站在晾衣架旁,头朝着太阳的方向,闭上眼睛,闻着太阳的芳香。手上的水珠还没有干,在阳光下变成一粒粒闪耀的珍珠。 周新一定想不到,在他走了以后欢欢会一反常态。以前不愿去做的事情,不屑去做的事情,现在全部都做了。 可这一切和他有什么相干呢!她勤劳也好,她懒惰也好,都和他没有一点关系。周新是直面表明过他对欢欢的厌恶。 何苦为了一个讨厌你的人垂头丧气呢?从农场回来的路上,欢欢想了很多。她打算和周 分卷阅读255 新和平共处,哪怕刻意去迁就他。只当是为了文思。她不想文思两边为难,夹在中间。周新一走,她再也不需要刻意去迁就谁了,顿时觉得心情好了许多。 她突然发现,这逼仄的房子,狭小的院子,也可以是这么的美好。这里的每一缕阳光,每一株草,每一粒尘埃,都是属于她和文思的。 这个道貌岸然的社会容不下他们两个人。可是在这里,在这一方小小的院子里,总是能够容得下他们成为一对平凡的夫妻。 可是他们又算不上是夫妻。 欢欢心下又十分迷惘。没有婚姻保障的爱情,能够走多远呢! 她并没有十足的信心。 仅靠着她对文思的信任和了解,她想她是应该捉得住文思的心的。不说一生一世,和和美美地过个十年八年总是没有问题的。 十年八年之后呢? 那么久远的事了,谁能够看得到呢? 还是先过好眼前的日子吧! 于是欢欢尽了最大的努力,要把他们的生活过成最美好的样子。然而现实的考验却从未停止过。 有一天文思从外面回来,看了一眼桌上的几个小菜,一步也不停就朝房间里走去。衣服不脱,鞋子也不脱,倒头就睡。 欢欢知道出事了,只是不晓得是什么样的事情,把文思弄成这么个人鬼模样。她确定文思早上出去的时候还好好的,走之前还拥抱了她。 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欢欢没有去房间里问他。她沉默着,靠在椅子上。 桌上的菜,只是简简单单的家常菜,一碗红烧肉,一盘蒜末空心菜,一盘胡萝卜土豆丝。 她的厨艺并不好,只能挑一些简单的样式来做。直到今天,她已经做了那么多顿饭了。她的厨艺估计还比不过以前家里的保姆Grace。这顿晚饭要是换成Grace来做的话,她还会熬一个排骨汤,还会做一盘南瓜饼,还会做三鲜汤。三鲜汤里的鱼丸和肉丸都是她手工制作的。 Grace真是了不起。她的厨艺比很多的中国女人都要高超。 欢欢自觉技不如人。可是她是那样用心地切土豆丝和胡萝卜丝。先切成薄薄的片,再切成细细的丝。一刀一刀,把她的真心和耐心切成丝丝缕缕,放到汤里面去熬。熬得越久,汤越浓,味越苦。 还是不够。付出的还不够。她还要继续熬下去。 她有些力不从心。桌上的菜,都不用吃,看一眼就饱了。 她在客厅里坐着,从黄昏坐到了黑夜。 天黑了,时间走得真快。她从梦中惊醒一般,忽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把饭菜原封不动端到厨房,盖上盖子。 其实还不如倒掉。厨房里有老鼠,大的老鼠就和小猫一样大。放在台面上的菜,到了夜间就成了老鼠的美食。就算老鼠不来光顾,以非洲的气候来说,隔夜菜也是不能吃的。 欢欢也知这几个菜是不会再吃了,一口都不会吃的。 可还是不忍心倒掉,放在那里,缓一缓。让时间缓一缓,让心硬起来。 她走进房间,不开灯,凭着窗外的月光,轻声走到床边,躺到文思的边上。隔着衣服和毛毯,伸手抱住了文思。 两个孤独的灵魂缠绕在一起。在微弱的月光下,有莫名的哀伤,在悄悄流淌。 欢欢忍住悲伤,用手背抹去滑落在鼻梁上的泪珠。 夜深了。在寂寞而无奈的夜里,微冷。 第二天欢欢醒来,文思早已不见了踪影。她连文思起床的动静都没有听到。一看时间才早晨六点半。文思往日是七点起床,七点半出发。今天他倒是起了一个大早。 欢欢随手洗了一把脸,脸上什么也不涂。刚走到客厅,一分钟的光景,脸上已经干涩得难受。转身回到了卫生间,重新洗了一把脸,涂了雅诗兰黛的水和乳。淡蓝色的精致的小瓶子在她手里晃动,再打开精华霜的盖子,已经用得差不多了。这一套护肤品是刚来的那几天,文思去Manda Hill里的一家护肤品专卖店为她买的。 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她是空空地来,什么也没有带。 用完这一套护肤品的时间,就是她陪伴在文思身边的时间了。 文思现在连话都不和她说,哪里还会去重新为她买一套护肤品呢!还是省着点用吧,还有一个底,还能用几日。 欢欢从卫生间里出来,走进厨房。昨天放在台面上的几个菜,终于有了变质的痕迹。 味已经变了,色也变了。 欢欢从柜子里掏出一只黑色的垃圾袋,麻利地把盘子里的所有的菜都倒到了垃圾袋里。袋口打一个死结,这样怪味就不会溢出来了。 昨天倒和今天倒,都是一样的结果。若是没有看到变质腐烂的痕迹,昨天就草草倒掉,心里一定会留一个无限的惋惜。 今天看到了,明白了。炒好的菜放置在常温中,走向腐烂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倒掉一盘不好的变了质的食物,心里不会有一丝的遗憾或是惋惜。 分卷阅读256 人都是一个样,非要亲眼目睹美好的事物一点点变坏变腐,没有一点转圜的余地才肯罢休,才肯彻彻底底地死心。 不。还不能死心。欢欢知是会有那么一天。 那一天,应该还在很远的地方。眼前还是安全的,因为文思还是爱她的。 相处的日子并不长,还不足以使文思对她有所厌倦。说不定,文思对她还充满了新鲜感。 昨天的饭菜都倒了以后,欢欢把水槽里的碗筷洗了个干干净净。干完这一切,她才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休息。 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偶尔有几片树叶飘了过来,落在头顶上。满腹惆怅的时候,院子一下子就变大了,变得无边无际。愁绪也无边无际。 空旷的天空,空旷的院子,空旷的屋子,只有她是渺小的。她一个人守着一个偌大的院子,无事可做,无言以对,无处容身。什么都是空落落的。什么都是空。 可是抽身不得。她已经陷进去了。 这一天要怎么熬过去呢? 文思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这一天实在是太漫长了。 百无聊赖之际,欢欢从文思的床头柜下面翻出了一本闲书——聊斋志异。 翻开一看,竟然全是文言文。欢欢手里拿着这本书,站在床头,若有所思。 千里迢迢来到了非洲,是为创业而来的,随身却带了一本聊斋志异。 这书里面描写的尽是些文弱书生和妖魔鬼怪的情爱故事。难道文思无事可做的时候,只会拿这本书来消遣吗? 文思,这名字就像是从书里面出来的。文质彬彬,沉默寡言,内心却无比的丰富。文思生就了一副古时书生的样子。 可是欢欢不喜欢书里面的书生,尽管他们似乎和文思很像。 一个大男人,难道心思里尽藏着些见不得光的云雨之事?这样的癖好,欢欢实在是不能接受。 握着书本的那只手微微颤抖,欢欢又开始自我开解:兴许是文思从朋友那里拿来的,或是哪个朋友回国了就把这本书赠给了他。又或者,这本书压根儿就不是文思的,而是周新的。 欢欢拿着她十分讨厌的一本书,来到了客厅里,坐下来一页页翻开来看了。 一边看,欢欢一边不由地要去想,为什么里面的书生都要把爱情托付给妖狐鬼怪呢?在现实中,难道就找不出一个心仪的女子来爱了?大概在现实的世界里,他们真的是很难找到一个正常的女人来相恋。 这些只能在夜里和妖狐鬼怪来相会的书生着实是可怜的。可是世间所有的男子都愿意做一个可怜的书生,让妖狐来爱。这才是所有女人的悲哀。 这样的书也只能是男人才能写得出来了。 合上书本,一看时间,已经是下午一点了。欢欢想该睡一个午觉了。不睡午觉,下午的精神一定萎靡不振。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无论如何都要开开心心地过。 睡过午觉,果然有了一些精神。 欢欢还是照常准备晚饭。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厨房里的食材实在是太有限了。更何况,她根本就不是一个巧妇。今天等文思回来,她一定要和文思说一声,该去买菜了。 做好了饭菜,天还没有黑。 时间可不可以走快一点呢!等待的时光,漫长的时间就像是臭水沟里的水,那么长,那么深,那么惹人厌恶。 一直等到快八点了,才听见院子外面的喇叭声。欢欢急匆匆跑出去开门。文思从车里出来,凭着微弱的月光都能看见他一脸的疲惫。他一早出去,这么晚才回来。 期间发生了什么? “一定累坏了吧!先吃饭吧!我还在等你吃饭呢。”欢欢不打算询问。什么都不想问。等他想说的时候,他就自然说出来了。 “好。”文思走在前面,向屋子里走去。月光正好洒在他的后背,有一个长长的影儿。 “菜都凉了。幸好饭还是热乎乎的。我去把汤热一热吧。”欢欢端起汤碗正要去厨房,却被文思一把拦住了。他好像累得连话都不想说了,目光也如月光一般,惨白,微凉。 他无精打采地说:“别去了,就这么吃吧!没那么多讲究。” 欢欢坐下,看着文思一口一口把白米饭往嘴里扒。她竟然什么也吃不下了。 莫名的心酸。 相思尽,怨恨生 3 欢欢每天都生活在这个小小的院子里,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外面世界里所发生的事一无所知。她是怎么也想不到,文思今天下午竟然去见了韩依。 连文思自己也想不到,那个时刻里,他最想见到的人,竟然是韩依。 周新搬走以后,下了决心要和文思分道扬镳。银行里的存款一分为二,把钱打到各自的账户,分分是容易的。店里那么多的库存,还有外面十几个公司的欠款尚未收回,要把这些个资产也分得清清楚楚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了。 文思是打算缓一缓,想着缓一段时间周 分卷阅读257 新改变了分家的想法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可周新是下定了决心要与文思决裂。他认定了现在的局面,是文思在拖他的后腿。文思本性善良,算是一个好人。但是周新为了个人的前途考虑,即便是再好的兄弟情义,他也只能置之不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个道理周新还是懂的。 前几天周新催逼着文思把店里的的库存盘一盘。文思点头答应,全然按照周新说的来做。库存一盘完,周新就在朋友的介绍下找来了一个同行,对着角落里已经打包好的库存,计算器按了几遍后,报了一个价格给周新。 周新满口答应。文思几乎都不用表态。 就这样,店里的所有库存全部贱卖给了那个同行。昨天三个人就这件事做了最后的交接。 文思是最后一个离开店面的。他负责把钥匙交给房东。处理好了所有的事情,他在店门外坐了很久。钥匙已经给了房东,店面大门紧闭。 多么熟悉的地方。承载了多少的欢笑和回忆。从这个角度望出去,上面还顶着一角的屋檐,天空被尖尖的彩钢屋檐切得缺了一个角。今天一整天天空都是灰蒙蒙的,看不到太阳。但还是很热。空气里弥漫着热气。 街道旁兜售矿泉水、卫生纸、墨镜以及服饰的小摊贩,牵着三四个孩子的手的妇女,头上还顶着一个大大的塑料瓶,开着破烂出租车的司机……这就是他店门口的场景。鲜活的画面。他就是在这样的场景中走来,如今却不知道要去哪里。 从这件事中反省,他可以判断周新是个没情没义的人。能够来赞比亚发展,还不是亏了他的指引。周新现在是翅膀长硬了,以为在赞比亚不用靠别人了,就把他一脚踹开。 也就你周新能干得出背信弃义的事来!文思愤愤不平地想,看你能混出个什么样子来。 心里有一股怒气,但更多是无奈和彷徨。以前三个人每天在一起有说有笑,为了所谓的理想奋斗。周新还时常和韩依斗嘴,而他成了中间人,两边劝慰。那时候周新还没有这般的可恶。 那时候他清楚地知道,韩依一颗心都扑在他的身上。就像是秋天田野里的稻穗,金黄色的一片。满田野的稻谷,沉甸甸地压弯了腰,就等着他撸起袖子去收割。那时候他总是以为还不是时候,还不是时候。或者永远也没有合适的时候。但是在他的心底,总会不受控制地生出一个贪念来,那一片金黄色的稻穗,是他的。 被爱也是一种幸福。韩依总算是留给了他最为美好的情愫。 一切的努力都不会白费。 如今人去楼空,一切不复往日。他开始怀念韩依,以缅怀的思绪回忆过去的种种。 要是韩依知道了他现在的处境,会不会也为他心疼? 想着,想着,文思不由自主就拨通了韩依的电话。 韩依刚巧很是空闲,坐在仓库里玩手机。 文思的手机号码突然出现在屏幕中央,像一道猝不及防的闪电,把完整的黑夜劈成了几瓣。 是他! 韩依呆呆地望着那个在屏幕中央跳跃的号码。这串号码是一串密码,可以打开她心底里的一把锁。 好不容易把过去封锁。 韩依接通了电话,没有说话,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是我。”文思说。 韩依仍旧不言。 “这段时间发生了很多的事情,很多无法想象的事。我对不起你。这个时候,我的脑子里就这么一个想法。如果,如果我还能为你做点什么的话,请你一定要告诉我。能弥补一点,是一点。你在听我说话吗?”文思问。 听了文思的几句话,韩依心头就漫起了一股暖流。要是这些话放在以前,她能高兴地立马跳起来,欢呼雀跃。 现在呢?她承认她还是会感动。但是她现在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她明白他那些充满温柔的话,只是在表达恩情。 她对他好,所以他不忍心对她不好。 这绝不是爱情。绝不是!爱情和恩情,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感情。 如果只是恩情,那有什么稀罕的! 韩依硬了硬心肠,可声音还是软的:“我不要你的对不起。对不起有什么用!对不起并不能把你还给我。对不起只会让我们越走越远,到最后连见一面都成困难。你不要对我说对不起。对不起有个屁用。听到你说对不起,我就莫名地想要发火。你的对不起,并不能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 韩依一不小心就乱说话了。她至始至终都认为是欢欢把文思给抢走的。欢欢才是那个后来居上的人。 “我们不会越走越远。我们可以时常见面的。只要你有需要我的地方,一个电话,我就马上过来。这是我对你的承诺,决不食言。” 韩依愣住了,说不出一句话。心里却有万语千言。 “你在哪里?我现在就过来。有好多的话,想当面和你说。”文思急切追问。相别这么久,文思还不知道韩依的落脚处。 韩依犹豫不决,在见与不见之间徘徊。b 分卷阅读258 r   最后还是妥协了。她对谁都可以绝情,就是不能对梁文思绝情。他只需几句深情的话,就把她绑得牢牢的。经过这段时间的冷静思考,现在的她比以前是要清醒好多。但要使一个倔强的女人真正从爱情的漩涡里解救出来,这么一点时间显然是不够的。 韩依约了文思在Pick n Pay见面。不把文思带到工地上来,是她给自己留的最后的底线。 也是一道最后的防御系统。 如果让文思知道她在这里上班,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而她能做的,只能在这里痴痴地等待,连逃生的地方都没有。好比是清宫剧里夜夜等待皇帝宠幸的嫔妃,眼巴巴地望着,却在不知不觉之间被皇帝列入了冷宫的行列。 决不能使自己变得如此被动。这样的爱情又有什么意思? 韩依心想,在摸清楚文思的真实意图之前,不能把现况透露给他。假使他离开了那个女人,重新做一次选择。那个时候,她才会对他敞开心扉。 可这么轻易变心的男人,保不定有一天也会对她厌倦,变了心,寻求新欢? 思前想后,韩依心绪不宁。 由此说来,韩依也变了。只是她还没有察觉到。 对文思的一片赤诚之心,早已不比从前了。 人心易变,本性使然。 文思从店里开车过去Pick n Pay,一路畅通无阻,二十分钟不到就到了那里。 文思远远地就看见了韩依站在电梯口,穿一套淡黄色的休闲服,齐肩的短发。她的身边还站着一个男子,背对着他,看不清是谁。两人离得很近,似乎在说很重要的事情。 文思拐进了一家咖啡馆,在最外面的一桌坐下,一边还偷眼瞧着那一边的情况。这时候方才看清,原来那个人是李志明。文思还没来得及点上一杯咖啡,李志明就走开了,朝着大门的方向走去。韩依还站在原地。 咖啡馆就在大门的左边。李志明路过咖啡馆,一眼就认出了文思的背影。他不知韩依站在那里等待的人就是文思,于是走进去坐到文思的对面。 文思被他认出也是没辙,只好和他款款而谈。 韩依等了许久还不见文思来,也没有打电话催促。既然都出来了,假都请好了,现在回去也只能回宿舍睡觉,还不如去逛一逛商场,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衣服。 李志明首先说道:“你猜猜看,刚才我是和谁在说话来着?” 文思都看到了,有意避开这个话题:“李总和谁说话,我倒是一点也不感兴趣。李总是来商场里购物的?” “别的人你可以不感兴趣。这个人,你是一定很感兴趣的。这个人是韩依,你我的老朋友。”李志明意气风发,说起话来眉飞色舞,一副有为青年的样子。 相比之下,文思甚是苍老。 怎么也绕不过去这个话题,文思只好敷衍:“哦,是她呀!好久没见着她了。你们常常联系吗?” “不联系怎么成!她现在可是我的女朋友。”李志明张嘴就来。直到说完这句话,连他自己都被这话吓了一跳。 起初只是想报心头之恨,没料到扯得这么远了,还这么离谱。李志明和文思顿时双双陷入了沉默。 李志明回头一想,韩依的身世背景,梁文思定是了解得一清二楚。身世背景的一部分就包括了她曾是众多个男人睡过的女人。虽然她现在是个清清白白的人,虽然她比其他的好女人还要好,虽然他还在追求她……可一旦旧事重提,她还是那个令人唾弃的三陪女。 任何人的过去都不可能一刀两断。那些不堪的过往,就是追命的魂,怎么也不会放过她,也不会放过他。 李志明心里一颤,手心出了汗。第二次决定追求韩依的时候,他就想过,总有一天,这个尴尬的局面还会再现。那个晚上在老杨家里,大伙儿谈起韩依都笑脸盈盈。只有他,面如土色,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 知道这一切迟早还会来。 知道和亲身体会又完全是两码事。 真是失算,说了不该说的话,岂不是自降身份? 文思表情淡然,淡淡地说:“你们两个人在一起,倒也是般配。” 文思的表情实在是太淡了,一点看不出喜怒哀乐。 然而掩盖在内心深处的,还是无尽的苦楚。那一片金灿灿的稻穗,还没等到收成,终将不是他的了。有个人抢先要去收割。 “既然在一起了,就好好待她吧。”文思勉强挤出一丝假笑。 李志明看出了他的变扭,同时觉得自己也很别扭,只是还不肯示弱。 决不能示弱。 他继续说:“我除了和她在一起合适,我还跟许多的女人都挺合适的。女人嘛,就好比是衣服。难道你就只有一件合适的衣服?” 李志明停了几秒,紧接着又说:“不过是玩玩的。梁总,你我都是同一类人,应该最能互相理解了。韩依也是个可怜人。刚入社会,身不由己。好一点的是,她是个自由人,没有 分卷阅读259 婚姻的束缚。好好坏坏,都是她一个人能做主的。” 这么一说,就把韩依推开了。他想要保住他尊贵的身份。今时不同往日,他已经挤入了成功人士的行列。有了钱,要什么女人没有! 李志明极力暗示,文思还会听不出来吗? 他只是笑笑。现在最令他感到头疼的事,不是韩依,不是欢欢,是他的事业出了问题。 建材店关了,还有投资的超市。文思这个时候才关注起超市来,连忙问道:“超市的生意最近都怎么样呢?听说,刘总把大事小事都交给你来办了。” “梁总见笑了。我哪里还有精力对付超市的生意!就有三头六臂,也是顾不过来的。刘总从外面聘来一个人,叫汪于峰,由他管着呢。” “汪于峰只是个外聘的经理。要说实权,还不是在你和刘总的手里。我们这些小喽喽,投的钱没有你们多,只能跟在你们的屁股后面。但是,不论多少,不论大小,我们也是想参与其中的。希望刘总能够一视同仁,把我们这些小股东也能拉上一把。就像当初大伙儿说好的那样,每个股东都有知情权、参与权。李总,你觉得我说的话有道理吗?”文思神色肃穆,不苟言笑。 李志明连连说了几声“有道理,有道理”,然后就没有下文了。可文思想要李志明明白的道理,他未必懂得。他倒是很明白一个见好就收的道理。 李志明起身就要走:“我还有事,要去忙了,就不陪梁总喝咖啡了。梁总,你慢慢喝,慢慢来,我来结账。” 李志明匆匆离去。离去前不忘去柜台结了账。 文思一口气喝完了剩下的大半杯咖啡,一口气。喝完觉得苦涩。原来是没有放糖的缘故。他想起韩依还在等他,半刻不敢再迟疑,三步并作两步往外头走去。 逛商场的人不多,很多的商铺都是空荡荡的。这个时间点,大家都在上班呢!谁有这个闲工夫逛商场呢!文思一边走,一边留心观察。要是走到了尽头还找不到韩依的话,他就预备给韩依打电话。要是这么走着,走着就碰着了韩依,那是再好不过的了。 果然,才走了不到五百米,就看到了韩依的身影。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看着韩依的身影,文思止不住,内心的一阵怦然心动。韩依还是韩依,还是他记忆中的样子,一点没变。她要么不化妆,一化妆便是惊艳。他轻唤一声“韩依”。 韩依转过头来,朝他走来。他低头凝思,想起了什么,心事重重。 一个疑团压在胸口,非解开不可。 他问:“你和李志明在一起了,对吗?” 韩依一脸的朦胧,几乎不晓得文思在说什么。她反问:“你是从谁那里听来的?” “你不要管我是从谁那里听来的。你只管回答我,是,还是不是?”没想到文思会在这个点上一再纠结,无法释怀。 他全然忘了,来见韩依的目的是想要向她倾诉。店面的被迫关闭,周新的离开,以及外界对他造成的心理和精神上的压力。他需要一个排泄口。在欢欢那里,他只能隐忍。他很需要一个,欢欢之外的倾诉。 韩依以前一直扮演了这个角色。只是现在连韩依也要离开他了。 此刻还能把握住,眼看着就要失去了。 文思觉得很悲伤。悲是悲欢离合里的一个悲,伤是触目伤情的伤。 “既然你想知道,那就和你说开好了。很不幸,被你猜中了。李志明他一直都在追求我,而我也答应了。我和他都是单身,想要在一起,不是分分钟的事么?” 韩依语气潇洒,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看到韩依少有的淡然的样子,文思终于是急了。 “他对你不是认真的,只是想和你玩玩的。你千万不要相信他的话,他的鬼话!”文思认定了李志明的游戏式爱情。他方才还亲口对文思说的,只不过是和韩依玩玩的。不管他是什么初衷,这样的话简单直白,就只有一个意思。文思紧接着又来了一句话:“我希望你离开他。真的,为了你自己,离开他!” “我离开了他,你会给我机会吗?哪怕是一次尝试的机会。”后半句话韩依竟然是用了祈求的口吻说出来的。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可她又不得不去相信。很早以前,她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为了梁文思,她愿意放弃一切。 如果梁文思持续性地不爱她呢?这是她最害怕去面对的。这是她的软肋。 “你先离开他!我们之间的事,以后再说。”文思脑子里并没有清晰的步骤来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他知道,他的话在韩依的心里还是有分量的。他一直都知道,有时候甚至想要逃避这个事实,就当是什么也没有看到,没有感觉到。 今天不一样,他要挽救她。她对他的感情,便成了他手里的砝码。 迂回的处事方针,是目前最好的方式了。他对她大声地说:“你口口声声说爱的人是我,可我一转身,你就投向了别人的怀抱。你让我怎么看你,这么轻薄的爱?” 韩依一下子就怔 分卷阅读260 住了,半晌说不出一句话,目光里流露出无限的深情,以及无限的无可奈何。原来她的一往情深,在他的眼里,只是轻薄。 他怎么可以用这种方式来质疑她对他的感情! 鼻子一酸,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她睁大了眼睛,拼命不让眼泪流下来。 她还是很不争气地问他:“我离开了他,你会给我机会吗?哪怕是一次尝试的机会。” 他不做声,愤怒涌上他的眉间。两条粗黑的眉毛不由地紧紧皱在了一起,纠缠在一起。他看上去有一点不耐烦,他说:“你先离开了他!然后我们再来谈我们的事,好不好?我这么劝你,是为你好。等到以后,你会明白的。” “又是为了我好,口口声声都是为了我好。”韩依直想笑,可内心又悲苦无比。 他的耐心一点点消耗掉。此刻不是太理智的他,会觉得,如果她真的如她所说的那样爱他,为什么不采纳他的意见呢?她一再盘问,分明是不把他的话放在心里。连他的话她都不放在心里,还会把他的人放在心里吗? 两人不欢而散。回到了家中,尽管欢欢对他关怀备至,他还是觉得生活里少了什么。心里有个无底洞,任什么也填不满。 碗里的饭还剩最后一口,文思舀了半碗汤。喝完了汤,放下手中的筷子,说:“明天终于可以睡个懒觉了。” 欢欢不解,看着他。 文思笑着解释:“店面关了。是周新的意思,也是我的意思。今天我把店里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好了。从明天开始,我就天天在家里陪着你。你千万不要嫌我烦。” 欢欢想到这几日文思的失落情绪,一下就明白过来了。这也太突然了。她脑海里闪过一连串的想法,就是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安慰文思。这件事情一定对文思造成了很大的打击。 “你可以天天在家里陪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欢欢假装自己很高兴。 有那么一刻,她觉得文思就和聊斋志异里的书生一模一样,一样的斯斯文文,一样的文质彬彬,一样的优柔寡断,一样的心地善良,以及,一样的可怜。 头一次她会用可怜这个词来形容文思。 如果形容一个女人楚楚可怜,多多少少带一点怜惜在里面,转而变得惹人怜爱。可觉得一个男人可怜的时候,就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一个女人是绝对不会爱上一个自己认为是可怜的男人。女人对男人的爱,是需要一点崇拜。 怜惜,只有男人对女人才会有的爱情。 欢欢不大记得起来了。当初是什么样的飞蛾扑火的热情,把她逼到了文思的身边? 仔细一想,不是崇拜之类的仰望,也不是怜惜,是旧情。 是她心里的一份旧情重新燃起,一发不可收拾。而文思不是那个旧人。文思不是成林。 文思可以什么都不是,单单只是偷去了她的心。 相思尽,怨恨生 4 韩依从Pick n Pay回来,到了工地上看到所有的员工都聚集在仓库门口,像是在开集体会议。整个施工现场,只有仓库门口的那块空地是平整的。是陈经理在开会,手里还拿着话筒。韩依随后钻到人群里。听了五分钟,她再也听不下去了。说来说去就是为了提高工程的进度。 陈经理平时很少见到。但是在大大小小的会议上,陈经理从不缺席。 他在发号施令:\亲爱的工友们,我们还有三个月了,就只有三个月了。可是我现在一点信心都没有。我们的基础才刚刚建好,可是一半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再有三个月,部长就要来亲临现场,我们要给部长看什么呢?我们拿得出什么呢?这个项目对我们公司很重要,赞比亚的领导也非常重视。我们不能让他们失望。无论如何都要拿出百分之百的精神和精力,全力以赴。每一个员工都是一个战士,使工程按时按质完工,就是我们面临的一场战役。\ 底下的员工,不管是中国的员工,还是赞比亚的员工,都低着头。大太阳下面,人人都低着头,看着自己的影子。一个很短很小的影子,因为人是站立着的。 对了,陈经理说的是中文,赞比亚的员工哪里能听得懂中文呢! 陈经理不遗余力,传达他自以为是的使命。他说:\亲爱的工友们,你们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你们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们离开中国,远离故土,从地球的那一边来到了地球这一边,万里千山飞到这里来,我们的目的是什么来一趟非洲,我们不能白白地来。每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每天爬上床睡觉前,你们有没有问过自己这个问题\ 陈经理清了清嗓子:\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赚钱养家。我相信很大一部分的工友,家里是上有老,下有小,一大家子就等着我们每个月打回去的工资好好地生活。我也是其中的一员。我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还有四个老人需要奉养,因为我和我的妻子都是独生子女。我的妻子没有工作,一心在家照顾孩子和老人。家人需要我,所以我只能埋头苦干 分卷阅读261 ,所以我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一个人的努力可以扛起一个家庭来,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有什么理由去偷懒\ 人群中有人缓缓抬起了头。 陈经理知道他的话已经在员工当中产生了共鸣。他的话说到了工友们的心坎里。一个个不约而同抬起了头。陈经理说完了一段话,一听,人群中传来了掌声。虽不热烈,但很持久。 \工友们,让我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去吧!我们的年纪,正当是奋斗的年纪。不要让光阴白白从我们眼前溜走了。加油吧,工友们。\ 掌声响起来,变得热烈了。 大家的关注点被陈经理的话引到了一处,达到了万众齐心的效果。若不是为了养家糊口,有谁愿意千山万水来到这里,妻离子散,饱尝了对家人的相思之苦? 万千的工人,来到了赞比亚,这是唯一的,驱使他们坚持下去的动力。 韩依觉得头晕,脑袋沉得像是顶了一大桶水。心跳也变得不规律。嘭嘭嘭的心跳声,犹如一声声重锤,砸在了她的心上。陈经理的话,渐渐地一个字也传不到她的耳朵里。 怎么突然会这样难道是中暑了 她再也听不下去了,只好提前回到了屋里。喝了一杯温水,坐在床上,头靠着墙壁。静坐了几分钟,身体才慢慢恢复过来。刚才她还十分担心,这突如其来的病痛要是疟疾就完了。她见过得了疟疾的人患病时的样子,痛苦亦难以言喻。 好在现在舒服多了,只不过还是浑身无力。韩依就静坐在那儿,陈经理嘹亮的声音还时不时传进来。就在那样充满激情的演说当中,韩依回忆起见到文思时的一切,他的语言,他的表情,他的心理活动,等等。 有一点很清楚,文思想尽办法劝阻她和李志明的往来。从他的激动的言辞里,她感受到了那份坚决。他哪里会知道,她只是对他撒了一个谎。她和李志明还不能算是情侣。 要不是这么激一激他,她又哪里会看得到他的显露无遗的意图。 男人吃起醋来,果真和女人是一样的。韩依细细分析着,他会如此激动,好像都要失了理智,只能说明一点,他在嫉妒。 他之所以会嫉妒,就证明了她在他心里的位置。 原来,他是这样看重她;原来,在他的心里,她也有着一席之地。 韩依想到此处,就不免高兴起来了。她为她的重大的发现,欣喜不已。 她甚至还有一点得意。 那个女人陪在他的身边,放弃了她所拥有的一切,只为了陪伴在他的身边。可那个女人锁不住他的心。那是一个多么愚蠢,多么失败的女人啊! 这种自鸣得意的情绪没有维持多久,韩依很快地就陷入了失落。 这有什么好得意的呢! 在感情上,文思自始至终,从头到尾,从来都没有给过她一句承诺。 他有什么资格来吃醋,他有什么资格来要求她离开李志明 他凭什么这么说! 转念一想,韩依又忍不住内心的愤怒。李志明时常在她的周身转悠,在她失落的时候带给她安慰,在她无聊时带给她生活里新鲜的活力。而他呢!在她最最绝望的时候,最最需要他的时候,他的怀抱里搂着另外一个女人。 今天他还真的好意思说出这番话来! 他不是不让她和李志明在一起吗?她就偏偏要和李志明走到一起,还要做一对恩恩爱爱的情侣。就像他在她的面前,毫不掩饰他和那个女人的恩爱那样,让他心碎。 临睡前,韩依特地去煮了一杯姜糖水。第二天醒来,一点事儿也没有。韩依庆幸没有因此生一场大病。 她心里的那个想法没有打消。她把她的希望,一点点寄托在了李志明的身上。 李志明自己也很争气,以全新的面貌呈现在她的眼前,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 李志明目前是定居在基特韦,方便他处理那边的生意。一两个礼拜才会来卢萨卡一次。只要到了卢萨卡,李志明必定会挪出一点时间来,看望韩依。 每次来,绝不是空空而来。有时候是带了高档的盒装巧克力,有时候是手捧一束鲜花,有时候是一大袋各种各样的水果,有时候是一件不是太贵重的首饰,反正每次来,李志明都会带来一点惊喜。 工地上的人渐渐地也认识了李志明,把他当成了韩依的男朋友。 李志明不置一词。他喜欢被人误会。他就想用这种方式,用流言蜚语,把韩依慢慢地推向他。 这或许是韩依喜欢的方式。女人都是矜持的。在我们几千年的中华文明里,女人的矜持被歌颂成了美德。 她们或许心里喜欢,口里却不会承认。 这是李志明的猜想之一。还有猜想之二,那就是上一次的拒绝让李志明心灰意冷。这一次,他不敢冒险。当面表白,意味着可以当面拒绝。 这是蠢人的行为。面对真正所爱的人,一旦被当面拒绝了,还有什么余地可留? 这一次,他学聪明 分卷阅读262 了,他要循序渐进,迂回前行。 所以在所有人的面前,他们已经是货真价实的情侣了。可实际上,他们还什么都不是。 李志明还以为韩依还是以前的态度,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其实韩依老早就转变了对李志明的态度了。在她看来,李志明事业心很强,做起事情来有条不紊,是个可靠的人。 她倒是想不明白了,为什么以前那么讨厌李志明呢?连个所以然都说不出来。 可见真正的傲慢就是你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对一个人或是一件事物下了错误的定义。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韩依看到了李志明身上的闪光点。 和韩依在一块儿的时候,李志明也是电话不断的,甚是忙碌。 有一次,就在他们说话的间隙,突然来了一个电话。李志明走到仓库门口去讲电话,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楚。 韩依听得很清楚,是关于一单生意。他们在讨价还价,金额有三百多万。最后对方好像是妥协了,答应了李志明三天后把款项付过来。 在韩依的印象中,李志明似乎还有一点过去的影子。那时候李志明被刘总派到卢萨卡来管理新投资的超市,常常在文思和熊威之间转悠。那时候经常听到文思和周新提到李志明,都把他看作是一个没有实权的傀儡,样样都得听刘总的指挥。 现在的李志明大权在握,一个人便能拍板的,而且一出手便是上百万的生意。 韩依对于李志明点点滴滴的关注和好感,使得李志明的自信心空前高涨。 他暗自感叹,金钱所带来的快乐真是巨大的。金钱不等于快乐,但是金钱可以带来快乐,无穷无尽的快乐。金钱改变了李志明的命运,同时也改变了他所处的周遭环境。 那些藐视金钱的人,都是些无知的人。李志明可不一样。他用世俗的眼光来打量这个世界。不管是多么高尚的人,身边总会存在世俗的人。不管是多么高尚的人,内心总有一部分是世俗的。李志明就是明白这一点,他把他的世俗展现在该展示的地方。 他爱他的世俗。 金钱使他变得快乐,也使他变得世俗。 他不仅有钱,更重要的是,他每天都在朝越来越有钱的方向前进一步。一个人想要从身无分文奋斗到一千万的资产,这个过程必定是非常困难的。但是一个人有了一千万,想要把手里的一千万变成两千万,这个过程就比前面的过程要容易多了。李志明已经处于第二阶段,所以事事他都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金钱不仅能带给他自身的快乐,还在不知不觉之间改变了他身边的人的态度。瞧,以前韩依对他是什么态度,现在又是什么态度?以前熊威和文思完全不把他当回事,只把他当成是刘总身边的跟班。现在他们擦亮了眼睛,开始重新认识他。以前在刘总眼里,他只是一个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听差,很少会用正眼瞧他。现在呢?在生意上,刘总全仰仗着他。 金钱本身只能提高我们的购买能力,消费能力,所带来的快乐是有限的。金钱能改变别人的眼光,满足以前不能满足的期望。在这个期望里,既包括了某一件事物,也包括一个人的态度。总之,这是一个连锁反应。 相思尽,怨恨生 5 李志明来看望韩依的次数越来越频繁。然而在工地里见面,两个人只能在仓库里说说话。人多嘴杂的,两个人连说话的时候,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尽管双方都感受到了对方的那一点情义,但双方的感情都还是禁锢的。 那天李志明从工地上回去以后,就发短信给韩依说明天出去放松放松。隔天正好是周日,韩依不用上班。李志明这两天住在附近的旅馆里,打算第二天见好了韩依就直接回基特韦。 韩依一看见那个短信,心里就有了答案了。不过她隔了好长的一段时间后才给李志明回复。她说好的,不见不散。 李志明约了韩依第二天上午九点钟在Pick n Pay的停车场等他。等到李志明到的时候已经十点钟了。李志明解释说,刚才巧遇一个大客户,站在那儿谈了一会儿,没想到一谈就谈了一个小时。这才让韩依久等的。 这是见了韩依后,李志明的说辞。事实情况却截然相反。 韩依精心打扮了一番,站在停车场的阴凉处等李志明。 韩依到Pick n Pay时,李志明其实也到了Pick n Pay了。他让司机把车子停在了十字路口的空地上,让司机在车里等着他,然后走着过来的。这里一向很热闹,车子很多。车子开到这里来转一圈,再调转车头很是费事。 他站在商场的拐角处,已经看见韩依了。正要向她走去,脚步不听使唤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以前他总是等着去见韩依,这一次,也让她知道等待是什么滋味。 李志明回头,上了电梯,走进一家隐蔽的蛋糕店,找了最角落的位置坐了下来。从那个位置上,可以瞥见停车场的一角。韩依刚好站在他的视线中心。从李志明的位置望过去,正好看见韩依的侧影。 分卷阅读263 等了十分钟,还不见李志明人来。韩依心想,也许是堵车呢!这个点大街上堵车也说得过去。又过了十五分钟,快等了有半个小时了。该不会是忘了吧!韩依心里开始犯嘀咕。 她拿起手机想要给李志明打一个电话,问一问究竟。拨了前面四个数字,手指就停住了,悬在手机屏幕上。 既然约了她,李志明无论如何是一定会来的。他一定是临时碰到了什么事情,才会迟到的。他一定就在来的路上了。如果他有什么特别的事情来不了,也会主动给自己打电话说明情况的。在没有接到李志明电话之前,给他打电话是没有意义的。 只需等待,什么都不用做。心态放平了,韩依就耐心地等下去了。 桌上的甜点吃完了,牛奶也喝完了。李志明的早餐吃完了。过了大半个小时了。是时候该要走过去了。再不去,就怕韩依要消失了。他定睛一看,韩依还站在那儿。心放宽了。 桌上的空杯子空盘子服务员还没有来收拾。他从白色陶瓷小罐里挑出一根牙签来,用牙签的一头在带花纹的盘子上细细地滑动,一圈又一圈,像是他的心事,细密,捉摸不透。 他想知道,如果再让韩依多等半个小时,她会不会气急败坏地离开?事到如今,他想知道他在韩依心里的位置。 等了又等。一看时间,快一个小时了,也没有李志明的电话。韩依由于穿了一双有跟的鞋子,一直站在那儿,脚有点发麻。停车场已经挤满了车子,连过道里都是车子。在停车场指挥的工作人员差不多和她是同时来的。停车场已经堵得再也停不下一辆外来的车子了,那工作人员就走到了阴凉的地方,坐在一张小小的板凳上。那板凳是从旁边一家披萨店里拿出来的。那人还时不时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韩依。 要是旁边再有一张小板凳,韩依一定会跑过去坐着。或者那人走开的话,换她过去坐一会儿也是极好的。可是那人迟迟没有走开。他压根儿就没有想到,这个中国女人会站在这儿,一站就是一个小时。他以为她随时会走开。 韩依四处环顾,停车场没有可坐的地方。她打算打退堂鼓了。 这时,李志明气喘吁吁地跑来了。真是上气不接下气,像是刚刚才跑完一场百米冲刺。这可不是装出来的。他真的是从楼上的蛋糕店里跑下来的,从电梯旁边的楼梯通道里跑下来的。电梯还远不及他的速度。 他带着隐隐的胜利的喜悦,跑到韩依的面前,开始为自己澄清:“我得先向你道歉。真是太抱歉了。刚才路过商场大门口,你猜我遇着谁了,一个谈了好久的客户。这个人平时要见他一面都挺难的,今天也真是巧了。我想好不容易才逮着的机会总不能放过吧!我们一谈起生意来,我就什么事都忘了。其实我应该提前给你打一声招呼的,你也不用这么一直等着。我这猪脑子,关键时候总是出错。” 李志明一面说着,一面审视着韩依的表情变化。那一团疑云总算在她脸上渐渐化开了。笑容像是一朵初春的花蕾,始终无法完全绽放。她等了这么久,想想还是委屈的。这委屈还得花一点时间慢慢消化。 虽然感到委屈,但她还是极力克制,神情端然地说:“事业心强一点,也不是什么坏事。男人总该要有一点事业心的。还好我也才来不久,没有等多久。没事的。” 李志明倒是怔住了,一时想不出用什么话来接下去。韩依的贴心贴意没有使他神魂颠倒。他亦不至于为着韩依的心胸大度而感激涕零。 他感到些许的疑惑。 以前那个绝情的韩依果然不见了。那个果断地拒绝他,甚至无视他,把他的自尊心踩在脚底下的韩依去哪里了? 眼前顺从的韩依,他不敢相信,和那个韩依是真正意义上的同一个人。 万事万物无时无刻都在变化。每一个人,活在这人世间,就像是立在风中的木偶,任由时光这把锋利的刀,把我们雕刻成这个样子,雕刻成那个样子。 程度再大的讨厌,有一天也会转变成喜欢。只是时间的问题。如果眼前的状况还不够好,身边的人还不够好,身边的事物还不够完美,都只是时间的问题。 没有恒久的绝情,与此同时,也没有恒久的深情。 爱没有永恒。 那些人期待永恒的爱,追寻过之后怕是都要希望扑空了。 还是趁早清醒过来吧! 李志明的思绪跑了很远。在遥远的天际里自由飞翔,转了一个圈,又飞回来了。他对韩依说:“你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好女人。我想,我应该重新认识你。” “我真希望你可以重新认识我。把过去的我忘了吧!忘了那些不开心的事。以前,我太任性了,不懂得珍惜。现在,我会好好珍惜每一个对我好的人。”原来对过去那些事无法释怀的不只是李志明。有些伤痛,施加伤害的人比受到伤害的人记得更加清楚。 然而话说开了也好。两个人达成了一种默契,有选择性地遗忘一些不好的东西。 有选择性地遗忘,不会再有比这个更好的办法了。给记 分卷阅读264 忆打包,把需要遗忘的搁置在屋角,不去触碰,屏蔽掉,自然而然,也就以为没有发生过了。 “我只会记得现在的你。在这个世界上,在我所有认识的人当中,再也找不出一个比你更好的人来了。不说了这些了,我们赶紧出发吧!车子我停在了马路对面了,我们走着过去吧。” 这个时候,李志明本想拉住韩依的手。没想到韩依先走一步,李志明只能跟在她身后了。望着她娇俏的背影,李志明有些不知好歹地想,这样顺服的爱情,不会有什么波澜了,亦不会有什么惊喜。这样的爱情,又有什么乐趣呢? 事业和爱情,李志明都是信心满满。 游玩了一天,李志明送韩依回去。 坐在车上,韩依睡了一路。快要到工地的时候,韩依才迷迷糊糊醒来。原来是躺在李志明的大腿上,怪不得这样的舒服,就像躺在一个舒软的枕头上,晃晃悠悠,催人入眠。 韩依睁着眼睛,目光沉静地望着李志明。司机开车的这个速度把握得真好,不疾不徐,也不颠簸。两人目光交汇,两人心里突生一种长相厮守的念头。 李志明低头看着韩依的眼睛,满面的温柔。他细声细语,不愿打扰了这一刻的安详。他说:\你睡着的样子,真美。\ 他说得那么小声,眼神又那么用力。就算韩依完全听不到他在说些什么,单看他的嘴型,单看他的眼睛,也能读懂他在说什么。 \我睡着的时候是最丑的。你千万不要在我睡着的时候偷偷看我。\韩依撅着嘴巴。 她的确担心李志明会看到她睡着时很不雅的行为,比如打呼噜,比如说梦话,比如流口水。睡着了,表情,行为和言语都不可控,出丑是难免的。她不愿自己在李志明面前有丝毫的丑相。 李志明很会说话,很会讨韩依的欢心。他几乎想都不想,就说:\你美得像个天仙。在我心里,你是全世界最美的人。你的担心真是多余的。\ 韩依微微一笑,嘴角和眉梢在同一时间微微上扬。李志明给她的感觉,就像是沐浴在四月的春光里,温温的,暖暖的,柔柔的,不热烈,也不冰冷。只是她还不认同这一种感觉就是爱情。 在她心里,爱情是另外一种样子。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是不可能在短暂的相处里改变的。 可是那又如何呢!反正她现在需要他。 既然不能离开,不能拒绝,那为什么不享受呢? 韩依斜着眼睛,作状是望着车窗外,说:\今天你这嘴里抹了多少的蜜了甜言蜜语的,说给谁听呢!\ \说给你听的。\ \相信你才怪呢!\她嘴里说不相信。她其实真的不是太相信。 \也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听到我的甜言蜜语的。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我倒是希望,我是一个随意的人。这样的话,也不至于吃了你这么多的苦头。从见到你的那一天开始,你说说看,你是给了我多大的罪受!\李志明总想在韩依这里讨一个感情的公道。即便是在今天,韩依已经对他逐渐上心,他还是放不下过去的一幕幕。 那些伤害永在。 要用很长的、很久的、很真心的关切和爱护,才能渐渐在那些伤害上面盖一层灰,把伤疤掩盖住。 可是风一吹,伤疤还在。 所以记忆都有治愈和创痛的双重功效。 车子开进了工地,开到了仓库的门口,韩依就要下车去。 韩依下了车,转身对他微笑。笑容就像是此刻天边的云彩,浓烈地聚集在一起,绚烂,只是已经远去。 远了,方才还在身边的。已经抓不住了,李志明可没想放手。 他趴在车窗上,望着灰尘漫天的建筑工地,却像是在欣赏一道极其美丽的风景。他冲着韩依的背影喊道:\喂,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 \再说吧。我很忙的。难得有一天休息。\韩依又回头了,虽然已经走远,向着宿舍的方向走去。 \那么,我就等待你的召唤了。随时随刻,一声呼唤,马上就来。\说完,又过了一会儿,李志明才让司机掉转头,朝大马路上开去。 李志明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韩依没有回头去。她心想,要是再回头,就是第三次回头了。才多大的离别,要这么一步三回头 可她还是忍不住在笑。听着汽车的声音,知道李志明已经远去了。笑容还是收不住。 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所有的人都在加班加点地赶进度。韩依为了躲避别人的目光,快步走向宿舍。工人们还在工地上卖命地干活,他们看到她漂漂亮亮地从外面回来,还以为她怎么个逍遥快活去了。 回到了宿舍洗了个澡,在床上躺了一会儿。闭着眼睛,定是怎么也睡不着的。闭上眼睛让心静一静,回想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这一整天都是与李志明度过的。这样算不算在一起了呢她似乎是已经默许了李志明,答应了他。 那只是表面上看起来的样子。他还没有吻过她。他们两个 分卷阅读265 人还没有滚过床单,这关系根本就站不住脚。显然是不算的。韩依叹了一口气,眼睛还是闭着的,似睡非睡。 文思还不是一样,没有吻过她。可是她已经爱了文思那么久。 精神上的恋爱和身体上的接触也不是同步的。 又想到了文思。总是在不经意的瞬间,思绪就被关于文思的一切占据。 此刻想起他,心已经不那么疼了。 韩依爬起来坐在床上,环抱着双膝,膝盖顶着下巴,眼睛是闭着的。她终于可以淡然地接受失去文思这件事情了。想起来,也不至于流眼泪。 失去了又如何。哪怕从今以后再也不见面了,又如何 至少同行过。 在有限的生命里,她陪伴他,走过一段旅程。她在他的生命里,留下了痕迹,或深或浅,或实或虚。至少同行过,拥有过。她有过真正爱过的男人,只有那么一个,生命便是值得。 很难得会有这么豁达的心态。韩依微微睁开眼睛,简陋的宿舍,尺寸之间,便是她的世界。 她已经承受得起这份失去。她已经不那么恨文思和欢欢了。 曾经下过的诅咒,也全当作废。 最主要的是,李志明要慢慢进入她的生活了。她收起了她的狼狈,也想过一种体面的生活。 在她做好准备即将投入李志明的怀抱以先,她斩断了文思的那一条线,或爱或恨,一笔勾销。 爱一笔勾销。 相思尽,怨恨生 6 商铺关了以后,文思不用再早出晚归,于是就有了大把大把的时间来陪欢欢。 两个人成了形影不离的一个人。 他们又很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一个人,因着不同的喜好,不同的爱憎,不同的心理负担。他们只是被一种外力强行粘在一起,每日每日以恩爱夫妻的样子来经营生活。 有一日在卫生间里,突然听到文思在里面大声地说:“天哪,地上怎么全是你的头发?” 欢欢走过来,倚着门框,被地上密密麻麻的一层黑发也吓了一跳。 那地上的长发都是从她的头上掉下来的?着实也太多了点。 她想起来了。早上梳好了头发,她忘记清理现场了。好像昨天早上也没有清理地上的头发。大概这是两天的头发吧。她也说不准。 然而她丝毫没有表现出惊异之情,淡淡然说:“你见过哪个女人是不掉头发的?” 文思瞪了一眼欢欢,回说:“按照你这个速度掉头发,很快有一天你就会变成秃头了。” “我要是变成了秃头,我就去当尼姑。反正,是不会连累你的。这一点,你倒是放心好了。” 沉默了许久,文思才说:“你说话,真的很喜欢从鸡蛋里挑骨头!每一次,只要谈及你不喜欢的话题,你就会变得无理取闹。我什么时候说过,你连累我了的话?欢欢,我真的很不喜欢这样子的你。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变成蛮不讲理的样子了?” 欢欢还是斜着身子倚着门框,目光炯炯有神,愈加有力。文思越是气愤,她就越明白。她说:“我的话,是不是说到你的心坎里去了?要是你没有这个意思,要是你光明磊落,堂堂正正,何至于这么愤怒呢?你的眼睛里,全部都写着你的愤怒,还有你的心里。”欢欢走到文思面前,指着他的胸脯,又说:“不要以为人心隔肚皮。你心里在想什么,我知道的清清楚楚。我只是不说罢了。” 文思见欢欢步步紧逼,逼人太甚,也就直言道:“如果你真的清清楚楚,那你就应该明白一件事情,我无法堂堂正正,光明磊落地做人,是因为,是因为我选择和你在一起。这一切,要不是因为你,我……” 文思没办法理直气壮地讲下去,他心虚了。他无法抹去欢欢的付出,无法在言语上先给欢欢定罪,尽管他已经有了这个念头。 欢欢很会察言观色。他说出口的,以及没有说出口的,她都听进去了,也听明白了。 “我付出了这么多,却换回来这么几句话,真是不值得!”欢欢转身走开,长发飘逸,留下一个无比凄美的背影。 她不由地笑了一声,是苦笑。 笑声很狼狈,回荡在小小的屋子里,还有回音。 狼狈的笑声于是经常响彻在屋里,还会时常出现在欢欢的梦里。 她掉发掉得很严重。 这样的争吵时时发生。吵到最后,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事情在争吵。只是忘我地争吵,把内心的愤怒都发泄出来,一不小心就把最阴暗的一面毫不遮掩地呈现了出来。只是为了激怒对方。 成功激怒了对方以后,没想到只是两败俱伤。随之而来的是心灰意冷。 两人的冷战一般会持续个一两天,谁也不同谁主动说话。文思通常是呆在房里,躺在床上,望着裂了缝的墙壁。四面墙壁竖立在他的四周,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牢房,容得下一张床,还有床下的一双鞋。双脚都是被束缚住的。他走不出这个牢房,虽然打开牢房 分卷阅读266 的钥匙还在他的手里。 画地为牢。 实在是无聊透顶了,他就会拿出那本许久不看的《聊斋志异》。翻开来,一页一页,用别人的故事来排遣自己内心的苦闷。 一点声音都没有听到,只看见门被打开了。小心翼翼地探出来一个头,是欢欢。 文思一看是欢欢,立马瞥过头去,手里的书也放下了。不去看她,不去理她。 欢欢知道文思是在装睡。她坐在床沿上,一个个扳开文思的手指,用食指在文思的手心画一个圈圈。一圈,又一圈,像是在挠痒痒。 什么样的人就会看什么样的书。欢欢在心里嘲讽文思,无能懦弱的书生样! 她只是在心里嘲讽,甚至只是一个浅浅的念头,一闪而过。她进屋来,是来讲和的。 因为工作的事情,欢欢劝过文思几回。欢欢建议文思去另外找一份工作。文思听了,却理解成另外的意思。 他说:“你天天见着我,是不是觉得烦了?再说了,又不是没钱开支,你催我那么急干嘛?” 欢欢心下觉得委屈。不过才催了两回,就惹得他如此厌烦了。但是天天闲在家里不出去找一点活干,又怎么成呢? 欢欢的立场还不够坚定。她深怕文思会反问她:“这么多年了,也不见得你出去工作过!” 欢欢只好委婉地相劝:“我就是个提醒而已。怎么决定,最终还是得看你自己。你要是觉得我的话不好听,就当我没有说好了。” 她也就不再劝了。 文思也不是没有想过工作的事。近来几天,他就一直在琢磨工作的事情。现在要他出去应聘一份活干,其实不是什么难事。他的语言优势在那里。 他只是在琢磨着,能不能去超市里谋一个职。毕竟自己也投了那么多钱,能够在里面上班,总算也是个股东的身份,尽管是个小股东。除此之外,他还有别的一层用意。要是能够在里面上班,他也能实时掌握超市的经营状况以及资金的去向。对于这一些信息,他现在是一无所知。 可他试探过李志明的口风。他看起来不是很好打交道。李志明摆不平,刘总那儿就更难了。谁都知道,现在刘总最信任的人就是李志明。 现在想来,当初决定投资超市真是一个极大的错误。把自己口袋里的钱拿出来,交由别人来打理,还一点发言权都没有。 要是那笔钱还在的话,再往里面凑一点钱,现在完全可以单独另开一家五金店。以前的客户人脉都还在,生意一下子就起来了。有没有周新的帮忙,都不受影响。 现在钱都套在那儿了,真是进退维谷。 唉。文思百感交集,却又束手无策。 对于这一系列的难处,文思不说,欢欢不知。 在欢欢看来,文思是一个碰了壁,就知难而退的懦夫。她一点也不能理解文思的退缩。 她拿起了《聊斋志异》,没有翻看又放下,摇晃着文思的一只胳膊。要把他晃醒,尽管他是醒着的。 她一边摇晃,一边低语:“你要是再不理我,再不和我说话,我就要得抑郁症了。我不是吓你的,我说的是真的。我整夜整夜睡不着,一直钻牛角尖。我每天都很难过。” 每次冷战,客厅和院子才是欢欢的地盘。她跨越了边境线,来到了文思的地盘,显然是来投降的。 这场冷战文思胜利了。 他脸上没有胜利的喜悦。他缓缓睁开眼睛,眼里尽是荒凉。如果欢欢所说的那些症状,就是得了抑郁症的症状,他也一样,成了抑郁症患者。 他还有一点放不下面子。欢欢这么几句简单的话,就把冷战的界限打破了,扭转了战局。以后她还会把他放在眼里吗?不是要更加任性胡为了!要让她知道,女人使小性子是不对的,说再多的软话都是没用的。 他于是把心一横,作状看着窗外,一句话也不说。 欢欢随着他的目光望去,那是一扇小小的镶嵌在高墙里的窗户,只有正常窗户的四分之一。从窗户里钻下来那么几缕阳光,还不够照亮一角床沿。阳光里充斥着无数细密的、飞扬的尘埃。这个屋子通风不好,里面的空气不知道有多污浊了。这屋子里遍布都是灰尘,只是看不见。 文思不说话,欢欢等于是自找没趣。她打算再说一句话,说完这句话,要是文思还是无动于衷,她就走开,然后说什么都不会再主动向文思低头了。 她说:“是我拖累了你。现在我成了你的包袱。你事业上的不顺利,多半也是因为我的缘故。说来说去,都是因为我。要是我没有爱上你,没有义无反顾地投奔你来,你现在绝不会是这个样子。说来说去,是我害了你。” 欢欢一面说,一面唉声叹气。多么真挚的忏悔! 她其实从不承认是她害了他。他现在的落魄多半原因还是他自己。一个不求上进的人,无论如何是不能怪别人的。如果硬是要把罪责加在别人的身上,她还怪他呢!要不是他的主动勾引,要不是他的疯狂追求,她也不至于会爱上他。b 分卷阅读267 r   她之所以会这么说,无非是在试探他。她想知道,他的底线在哪里;她想知道,她在他心里的分量还剩下多少。 先把自己全盘否定。她先把她自己踩到脚底下,然后再一点点把她自己扶起来。 相思尽,怨恨生 7 文思像是听到了什么惊人的好消息,转过头看着欢欢,眼睛眨都不眨。眼里有一丝柔波,渐渐地流出来,又流进去。那一丝柔波最后终于流到了心里,他的心里充满了歉疚。他说:“你不要这样说你自己。我听了,心里真是难受。你在责备你自己的同时,也在责备我。相爱是两个人的事。要错,也是两个人的错。” 欢欢主动承认了,他却不忍心了;欢欢不肯承认的时候,他硬是要把罪责往欢欢头上扣。 人都是这样的自相矛盾。 好在冷战结束了。院子里仅有的两个人如果不说话,等于整个世界都沉默了。 但是不是每一次的冷战都能以这种方式和平结束。很多时候,冷战会拖很长的时间,三四天,一个礼拜。 只有一方主动示好,肯认错,才有和解的可能。 也有时候,两个人心里都有服软的意思,但是谁也不肯先开那个口。 他们没有朋友,没有亲人,与外界彻底隔离。 试想,要是他们身边有几个知心朋友,在关键的时候劝上几句,或许很多的矛盾都可以大而化之。 应该还有一两个朋友,那就是王姐了。只有王姐接受欢欢的抉择,只有王姐可以体谅欢欢的不易。王姐成了欢欢最要好的朋友。 他们的生活中就多出来一项活动,那就是去看望王姐,顺便还能捎一点新鲜的蔬菜回来。 时过境迁,很多的事物都发生了改变。王姐的农场衰败了。都是因为王姐谈恋爱了。要是没有尹祥元,王姐现在一定一心一意经营着她的农场。每周总有一天,她的农场会吸引卢萨卡一大半的华人驱车前来购买蔬菜,人满为患。从前的王姐,单枪匹马,强大到不需要男伴。世间事,就是这样的不可预测。 那样热闹的场面再不会有了。 王姐望着冷清的大片大片空下来的土地,有时候会抱怨。他说:“臭元宝,都是因为你,你看我的农场都成什么样了!我好不容易开垦出来的农场,现在又长满了荒草,荒废掉了。这几十年不是白干了吗?又回到最初的模样了。” 这话尹祥元没有听见,倒是让欢欢和文思听见了。他们一周一次,或是两周一次,总会来王姐这里报到一下。 欢欢一路走进来,欢声笑语:“王姐,我可要替大哥喊冤了。你把农场给荒废了,怎么还成了大哥的错了。想当初,是谁离不开谁的呢?” 王姐迎了过来,刚穿好靴子,手里还拿了一把锄头,正打算下地去除草呢! 她拉了欢欢的手往里走:“这话从别人口里说出来,我会生气;从你口里说出来,我就不气。” 王姐把手里的锄头放了回去,搁在墙角。打算和欢欢好好说一会儿话。 欢欢却推辞,说:“王姐,你忙你的去。我们不用你招呼。我们就来摘点菜,走动走动。再不走动,我都要发霉了。你去忙吧。” 王姐却坚持:“我有什么可忙的。我的时间简直不要太多了。吃的也越来越多了,已经成功加入了猪的行列。我也就是没事找事来做,就当是锻炼身体,减减肥。”王姐凑到欢欢的面前,近距离一看,惊呼一声:“呀,你怎么憔悴成这个样子了。” 听王姐这么一说,欢欢瞬间就感觉自己老了几十岁。像是一个天大的秘密突然被公之于众了,欢欢有些扭捏,说:“哪里哦!王姐你太大惊小怪了。” 王姐和欢欢说了一会儿闲话。尹祥元带着文思去地里采摘来几袋蔬菜。 临走时,欢欢正要付钱,被王姐一个眼神吓了回去。王姐警告欢欢说:“你一定要付钱的话,我就收下了。但是以后你就不要来了。我这儿农场是老早关门大吉了。只种了这么一点菜,我们自己吃吃还不够呢!不外卖的。” 欢欢听懂了王姐的意思,是不把她当外人来看待,也就把掏出去的钱收了回来。她再坚持,就真的成了假客气了。 后来每次照镜子的时候,欢欢都会很留心地在镜子里寻找苍老的痕迹。她会细细地看,从额头找到脖子,先端详左脸,再端详右脸。 到处都是老了的痕迹。以前没觉得老的地方,现在也看不下去了。 或许是心理作用。 但是当一个人长期处于一种焦虑的,郁闷的情绪当中,她的容颜肯定是好不到哪里去的。欢欢为了使自己好看一点,就会勤快地化妆。一开始还是起作用的,后来对着镜子里化好妆的脸,怎么看,怎么难看。 同样的道理,当一个人心情不好的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怎么也不会觉得美。 有一段时间,她就懒得在脸上涂涂抹抹。 与此同时,她发现文思的苍老更为明显。女人的老,老在 分卷阅读268 容颜。 可是文思,是整个人开始萎靡不振。他甚至可以一整天不说话,静坐在那里。 他们完完全全地拥有了对方,但是他们没有得到快乐。 天一点点黑下来,院子里的有限的光明也被收回去了。窗外的风很大,嘶啦啦地吹着。院子里的那棵大树,张牙舞爪,东摇西晃。树叶漫天乱飞,被吹到半空中打转。 是要下大雨了。天黑得这样快,这样彻底。 不快乐是会被传染的。一个人不快乐,另一个人也不快乐。 他们守着灌满了风雨的院子,凄凄然度过一个寂静的夜。 欢欢独自在客厅里踱步。她很想找一个人说说话。她拿出一张白纸,执起笔,写道: 我想我们是真的错了。看到你一天比一天沮丧,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文思,是我带走了你的快乐,把你带到了这个窘迫的境地。 我多么希望,我没有爱过你。我这么说,绝不是因为我后悔了。只不过,我希望你是快乐的。我一直在同你强调,为了你,我抛下了所有,失去了所有。是的,我以前总是在强调这一点。但是以后不会了。因为你现在除了我,也一无所有了。你没有了事业,没有了正常的社交,天天只围着我转。 我们之间,终于平衡了。 我从不怀疑,曾经给过你的快乐,也不能否认,现在带给你的不快乐。如果有一天我突然从你的生活里消失了,不要担心我,更不要找我。 逼不得已,我想我会选择离开。带着你给我的所有的美好记忆,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过去的生活我已经回不去了。安安不会原谅我,熊威不会原谅我。我真是一个罪恶深重的人。我不求他们的原谅,只求离开。 我要结束这一切。然后,你要回到过去的生活。但愿你能把这一段不愉快的经历忘了。我只要你记得我们相爱时的美好。我只要你记得我的好,把我的任性,自私,野蛮,懒惰全部都忘记。 其实,我知道的。过一段时间,不会单单只是忘了我的不好,连同我的好,我的一切,你都会忘记。忘了我们相爱时的感觉,忘了我对你说过的话,忘了我的模样,忘了我们彼此许下的承诺,忘了曾经有个叫做欢欢的女人深深地爱过你,什么都忘了…… 我知道,不管是多么刻骨铭心的爱,最终都会变成过眼云烟。我多么希望,你会一直把我放在心里。是我太贪心了。 可是我无法带给你快乐。我把你的快乐一点点吸走了,剩下一个躯壳,每天郁郁寡欢。 起码,你要记得有过这么一个人,为了你,做了一件十足疯狂的事。她到了最后,都没有后悔过。文思,如果我做过什么伤害过你的事情,也是出于爱你的心。 文思,我是爱你的。 写完最后一句,欢欢已经泣不成声。 只是想写几句心里话,怎么就成了告别信了呢? 她的手跟着她的思绪走,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她也不去考虑什么逻辑,什么措辞,她只是想把心里的话倾吐出来。说出来,写出来,总之,她需要的就是一个排泄口。 潜意识里,她觉得是时候了,是时候离文思而去。再这么下去,感情只会越来越淡薄。 她是聊斋志异里面的狐妖,爱上了书生,想要跨越妖人阻隔,做他永远的妻。可是人和妖怎么可以在一起呢?就算他们豁出一切,走到一起,也无法修得圆满。狐妖会吸食书生的元气。书生会一天比一天虚弱。狐妖为了书生,只能离开书生。爱到深处,只能放手。 如此这般地想着,欢欢又忍不住落泪了。 文思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一定会说,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天天见面的,有话不能当面说吗?还要写什么信。 想到此处,欢欢的眼泪就止住了。 文思一定没有留意到,他们很久都没有交心地谈话了。他们更像是两个无比熟悉的陌生人,天天见面,天天说话。 思来想去,欢欢后来还是没有勇气把信当面交给文思。 几天后,文思是从茶几柜里翻到这封信的。他看完之后,幡然醒悟。原来欢欢的离开,是原先就计划好的。 相思尽,怨恨生 8 欢欢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张舒适的大床上。 她记得,她只是在院子外面游荡。她还没有足够的决心,离开那个院子。 欢欢打量着四周,怀疑自己是被绑架了。 在非洲,绑架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女人是很平常的。 带着螺旋纹的银白色墙纸,一圈一圈旋转着,泛起了水花,水花溅在了两只鸳鸯的身上。墙上有一对鸳鸯。不,这里一对,那里一对,是无数对鸳鸯,围绕着她。 床的右侧是整面的落地玻璃,有一扇窗户还是开着的,清凉的微风从外面吹进来,轻盈的浅蓝色窗帘随着微风舞蹈。欢欢侧过身来,透过玻璃,看着外面的青山。 这里究竟是哪里?欢欢疑惑了。赞比亚是内陆高原国家 分卷阅读269 ,地势平坦为主。在卢萨卡,她几乎没有见过高山,何况还是长满了绿树的青山,更是没有看到过。 如果真的是绑架的话,那些绑匪把她送到了这里,没有抢劫,没有撕票。她拍拍自己的脸颊,确定还活着,还有感觉。 这不是在梦里。 可那些绑匪呢?欢欢在房间里四处探望,没有发现可疑行迹。她推开那一扇玻璃门,走到了露台上。 这露台比房间还要大,放眼望去,群山尽收眼底。原来这是一处山林间的两层别墅,四周被高大的树木围绕着,远远望去,看不到一处人为的建筑物。 树木也是出奇的大,像一把把撑开的伞,遮天蔽日,把地面遮盖得严严实实。欢欢趴在栏杆上,向下望着,楼房的墙根上种了好几处翠竹。竹叶子一直长到了二楼的围栏,还从围栏里钻了出来,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天空也是出奇的蓝。仰头望着苍穹,万里无云。 真美啊!欢欢不禁感叹道。 在露台上转了几圈,还是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行迹。她回到了房间,突然听到楼下有稀稀疏疏的声音,瓷碗碰撞的声音。 下面有人! 欢欢一下就警觉起来,蹑手蹑脚走到楼梯口,蹲下身来,悄悄地望了一眼。 是一个当地人,黝黑的面颊。欢欢看了感到莫名的害怕。 还是个瘸腿的!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左边倒一下,右边倒一下。欢欢看清楚了这一点,也就不那么害怕了。一个有些年纪的瘸腿黑人,就算跑起来,他也是追不到她的。欢欢心想。 回到房间定了一定神,就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愣愣的出神。口干舌燥的,也不知多久没有吃饭喝水了。 这时,听到一阵脚步声。那个瘸腿的黑人上楼来了。欢欢四下里一看,只见着一个血檀雕刻而成的长颈鹿,摆在茶几上做装饰品的。除了这个,就再也找不到其他可做防御的东西了。她连忙拿起那个长颈鹿,藏到了身后,面朝楼梯的方向,等待着那个黑人一步步慢慢地走进来。 “Madam,请用餐。”那个黑人端着一个盘子,里面有一碗米饭,一碗蔬菜沙拉,一盘牛肉,还有一杯果汁。他弯腰把食物放到茶几上,就转身往回走去。 欢欢站在靠窗户的地方,叫住了他:“等一等,你能告诉我,你是谁吗?”欢欢不确定他听不听得懂英语。只能说英语。当地的土语她只学会了那几句打招呼的问候语。 “我是Kim。”他听得懂英语,并且还用英语回复她了。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是不是被你抓来的?”欢欢紧接着问。语气强势。对于一个残疾的人,她没必要显示出自己的害怕。 “Madam,不是我抓你来的。”Kim坦诚交代。一脸的真诚,不像是谎言。 “那么你告诉我,是谁把我抓来的?”欢欢向Kim走进了几步,只见Kim那一只脚原来是断掉的。从脚踝处被切断的,骨头也被削掉,剩下短短的一截露在外面。 “Madam,不要问这个,你马上就会知道的。”Kim看上去很有耐心,说话缓慢而温和。 “你不告诉我,我怎么会知道?到底是谁派你来的?”欢欢步步紧逼。 “不要问这个了,你马上就会知道的。”Kim重复这一句。 “这里是哪里?还在赞比亚境内吗?”欢欢见他有几分为难,就换了别的话题,继续追问。 “这里还在赞比亚境内。一个我也说不出名字的原始丛林里。”Kim低头说道,像是家里的仆人在回答主人的回话。 还在赞比亚境内,欢欢松了一口气。这小洋楼竟然是建在人迹罕至的原始丛林里。建这个小别墅的人,也真是有闲情逸致的。看来隐逸的情节,非洲人也有的。 隐居山林,远离尘嚣。 绑架她的人,还费了周折把她送到这个美丽的世外桃源来。会是谁呢? 欢欢想来想去,还是猜不出会是谁。 “到底是谁把我弄到这里来的?你是最清楚的。这里就只有你一个人。你预备要我在这里待多久?”欢欢问。 “Madam,不要问这个,你马上就会知道的。”Kim还是这么一句。 欢欢一想,灵机一动,说道:“只要你肯告诉我实情。我会给你一笔钱。你说,多少钱你才肯告诉我真相?” “不要问这个,你马上就会知道的。”Kim竟然不为钱所动 “你连钱都不要吗?”欢欢惊讶万分。 “你马上就会知道的。”Kim还是这么回答。 看他的穿着也不是富裕的人。怎么会不要钱呢?她就不信这个邪了,仍旧说道:“只要你肯告诉我,我给你五千卡瓦差。不,我给你一万卡瓦差。” 现在身上没有钱,他说不定会有顾虑,以为是忽悠他的,于是欢欢连忙解释:“我现在没有现金,不过等我回到了家里,回到了卢萨卡市区,我会信守承诺把钱给你的。我说到做到,请你相信我。” 分卷阅读270 “不要问我这个了,可以吗?”Kim稍微有点不耐烦了,眉头一皱。 真是奇怪了,竟然还有不爱钱的穷人!莫非,莫非有人给了他更高的价钱了?一定是这样的。那就只能比谁给的钱高了。 “只要你能告诉我事情的真相,我给你两万卡瓦差,如何?”欢欢再一次试探性地说。 “我还是这句话,请你不要问我这个了。”Kim守口如瓶。 不为钱所动的穷人,都是有骨气的。也许是出于一片忠心。欢欢实在是拿他没有办法了。 不说就不说吧。欢欢甚是不悦,愤愤然说:“那么,你可以走了。看着你,我是吃不下任何的食物的。” Kim走了以后,欢欢拿起果汁,一饮而尽。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是又渴又饿。 一会儿的功夫,除了米饭,其他的食物被她吃了精光。 由于在深山野岭里,这房子里没有电,没有电视机,没有网络,手机也不见了。根本就没有办法和外界联系。 在房间里睡了一个下午,这时就有点无聊了。 已是傍晚时分,天色灰蒙。房子前面的小山坡上有一个竹子编的凉亭,掩映在一丛丛绿树之间,甚有几分野趣。 欢欢便下了楼,沿着碎石小路径直来到了凉亭里。果然这里视觉还要开阔,登高望远,飘飘然遗世独立。 欢欢的一袭白色长裙在微风里飘荡,凭栏远瞭,宛若仙子。Kim站在窗口望着欢欢,倒是望呆了。 晚风微凉,欢欢紧了紧身上的披肩。这样壮观的群山,群山上晚霞如火如荼。真是太美了!伫立于壮观的景色当中,瞬间就感受到了自身的渺小。她也便忘却了为何会在这里,是谁绑架了她,又把她只身丢在这里。她连这个又老又瘸的Kim是谁,有什么来历,也懒得去想了。 什么样的美都抵不过大自然的美。她静静享受着眼前的美景,把身心都陶醉其中。 文思他现在在做什么呢?他知道她在这里吗?她突然消失,他一定担心坏了。他说不定已经报警了。 有几只萤火虫从欢欢眼前一闪而过,那微弱的光芒明明灭灭,衬托出一片黑暗空旷的山谷。不知不觉天就黑了。晚霞被燃烧殆尽,月亮害羞地露出来半边脸,冷眼看世间。 那萤火虫一只追着一只,围绕在欢欢的身旁飞。小时候在夏日夜晚的田埂上,追着流萤奔跑。记忆一点点往前推,她忽的想起了童年无忧无虑的日子。 要是文思也在这里,和她一同欣赏这眼前的一番美景,该有多好啊! 潇洒轩窗还此景,此景真非凡俗。 只是人生如梦。 不过是一场梦,且不管他非非是是,不管他荣和辱,跟随自己的心意走。那魂牵梦萦的人儿,就把他收藏在心里,天涯海角也把他带在身旁。 心里有一个可想可念、可等可盼的人,才不枉这一生一世了。 这么一来,一颗心就越是想念文思。她记起来了,前几天才写了信要和他诀别的。想不到应验了。 她在地上捡起来一块小石子,一笔一划在凉亭的柱子上写了四个字念念不忘。 念念不忘。 时刻念念,永不相忘。 黑夜里根本就看不清柱子上写了什么。兴许什么也没写上,只是写在了心里。她这个时候似乎很能理解这四个字所含有的意义。文字是情感的寄托。 她还想起以前看过的小说,或者是电视剧,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放在心里,即便不能在一起,也能默默地爱着对方。这样的感情总是叫人动容。 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力,才能一辈子对一个人念念不忘! 有多少的海誓山盟,在沧海桑田的变化里,消失殆尽!一份默然而不期回应的感情,非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是做不到的。这生活里,有无数种理由和借口,让那一份坚守妥协气馁。 欢欢正在出神,忽听得一声长长的狼嚎,从辽远的天际传来。这一声狼嚎听起来很是悲壮,是一声哀鸣。山谷里还有余音回荡。 “Madam,请回去吧。森林里有野狼,这里不安全。”Kim沿着小道也走到凉亭里来了。 欢欢本来还一点不觉得害怕,只觉得唯美,Kim这么一说,心里不由地一颤。荒山野岭的,只有一个女人和一个老人,万一有什么毒蛇猛兽,也是招架不住的。 “这么快天都黑了。我在这里站了多久了?” “有一个小时了。”Kim答。 “那野狼肯定不止一只,说不定有一群呢!会不会跑到房子里来?我刚才一点都不觉得害怕。现在倒是有一点怕了。”欢欢抬起右手,整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刘海。疾风阵阵,寒意来袭。 “不要怕,Madam。有我在,你不用感到害怕。”说着,Kim从怀里掏出一把枪来。 Kim给欢欢让路,让她走在前面。两人一前一后回到了房子里。 Kim将房门关紧后,点上了五六根蜡烛。一 分卷阅读271 楼被烛光照得通亮。 欢欢和Kim道了晚安,拿着Kim给她的几根蜡烛,就上楼来了。房间里点上了蜡烛,床边一圈的烛光,烛光闪耀,很是温馨的画面。 欢欢侧身躺在床上,看着摇曳的烛火发了一会儿呆,渐渐就跌入了梦境。 相思尽,怨恨生 9 早晨醒来,露台的栏杆上正好挂了一轮冉冉升起的朝阳,如同一团染得正旺的火苗,在风中摇曳。多彩的朝霞便是一圈圈红彤彤的火苗,朝着天空缓缓上升。 如同梦中一般,置身于这么美丽的晨曦当中,忘却了尘世的纷纷扰扰。 过了一会儿,外面传来一阵上楼的脚步声。该是Kim来送早饭了吧!欢欢猜想。 仔细一听。不对,这不是Kim的脚步声。这是一个双脚健全的人的脚步声。 欢欢连忙从床上爬起来,警觉地站到门口里边,靠着墙壁。靠楼梯的那一扇门没有锁,是一扇移门。 门被一点点移开。 怎么会是他?是熊威。 欢欢松了一口气,站在原地。 “昨晚睡得好吗?这里环境优美,十分幽静,没有人打搅你,昨晚一定睡了一个好觉。”熊威手里提了一大袋的食物。他把食物一样样拿出来,放在桌上,其中有一个很大的保温饭盒。盒盖一开,菜香味扑鼻而来。 他朝欢欢的背影一望,又说:“这是Grace给你做的饭菜。早上很早就起来准备了。她给我们家做了这么多年的饭,这饭菜的口味,你一定很熟悉。许久没有吃她做的饭菜了,是不是也会怀念这个味道呢?” 欢欢没有理会熊威,走到房间另一边,背着手,看着远处的青山。真是没想到,千方百计把她弄到这深山老林的人,会是她的丈夫。 熊威把饭盒盖合上了。已经留下了满屋子的香。 “你想干什么?”欢欢背对着熊威问道。 “我不想干什么,就是给你送一些好吃的。你看,都是你喜欢吃的。是你以前喜欢吃的,现在你是不是还喜欢,我就不知道了。”熊威浏览着墙上的壁画,眼睛盯着那一对戏水的鸳鸯。 “我想,人都是怀旧的嘛!以前喜欢过的事物,不可能现在一点儿也不喜欢了。”他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欢欢听得出来,他句句话都在指责她的忘恩负义。她说:“你不用指桑骂槐。你想要骂我,明说好了。” 熊威解释:“不,不,我没有指责你。我只是在说你以前喜欢吃的菜。我没有资格指责你。任何人都不能指责你,除了你自己。” 熊威的态度很温和,和颜悦色,和以前凶狠的模样判若两然。 不过,以前的熊威也不是时时刻刻都是凶狠的。只在他们吵架打架的时候,欢欢才会觉得熊威是一个冷酷,而且失去理智的人。其余的时候,熊威还算是一个体贴的丈夫。 “那么,你告诉我,把我弄到这里来,你想干什么?”欢欢质问,“你这是绑架,你知不知道?” 熊威仰头一笑,许久才说:“我要是可以绑架你,我会在你离开家的第一天就把你绑回去。绝对不会等到今天才来绑架你。我要是可以绑架你,我会无数次冲到你和梁文思的那个院子,无数次,无数次把你绑回去。可惜我不能,我什么也不能做。我只是一个无能透顶的丈夫。” 熊威又是一笑,垂着头。多少次,他站在那个四四方方的院子外面,绝望地望着它。叹息,哭泣,捶胸顿足,可是做什么都没用,终究无法挽回他的妻。 他的妻,正躺在别人的怀抱里。多少次,熊威无可奈何地来,无可奈何地回去。若是欢欢心里还有一丁点他的位置,铜墙铁壁他也要闯进去。 终是无用。他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失败者。 欢欢转过来,冷静地说:“我们可以离婚,安安可以跟着你。我什么都不要了,什么都不和你抢了。你让我走吧!” 这样的眼神,端庄里带着冷冷的寒气,似乎已是心如死灰。就是这样的笑容,阴阴的,不动声色的,带着无尽的数落和谴责。 为什么一个犯了错的女人还可以这么理直气壮,毫无羞色? 熊威不禁要惊讶了,她以前口口声声要带安安走的,现在连安安也不要了。 这个疯狂的女人,为了梁文思,连最后的一点母子亲情也不要了。这个女人真是走火入魔了。 熊威怒气上涌,目光亦不复柔和。 他只是不晓得,欢欢不过是经历了一场人生变故,渡劫回来,发现尘世万般皆空,所以什么都不要了。 欢欢在写给文思的信里,就是如是写道,什么亦不求,只求离开。 “我是不会和你离婚的。不管你做了什么,我都不会和你离婚。这话以后就不要提了。” “那你究竟想要干什么?你要一辈子折磨死我吗?”欢欢的声音变得嘹亮而刺耳。她的脾气变得这样暴躁。才说了几句话,她就要发作了。 熊威深呼吸, 分卷阅读272 克制自己的情绪。他牢记此行的目的。他是来挽回,不是进一步破坏。 然后是长久的沉默。 熊威一旦沉默下来,欢欢就变得更加愤怒。屋子里没有一点声音,沉默像是一张巨大的网,一寸寸吞噬着屋里的一切。欢欢呼吸变得急促。看一眼熊威,她就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他说话的时候,她有压力。他不说话的时候,她也觉得有压力。因为沉默也在拷问她。 “你到底想要干什么?你把我弄到这里来,是不是想把我永远困在这里。对,你想把我困在这里,然后任由你来折磨。这就是你的目的。我说得没错吧!”欢欢在房间里,来回地走,发泄她的情绪。 走到熊威的身边时,熊威一伸手拉住了欢欢的胳膊,希望她静一静。没想到欢欢反应那么激烈,奋力从熊威那里挣脱而去,逃到了露台上。玻璃门发出啪的一声巨响,被锁住了。 欢欢的力气真大。被欢欢一推,熊威险些倒在床上。 隔着一扇玻璃门,里面站着熊威,外面站着欢欢。 隐形的玻璃,把两个人隔成两个世界。 露台上微风徐徐,光阴明媚。日头虽然很大,山间吹来的风异常清凉。在露台上站了一会儿,心就平静了下来。面对如此美景,真不适宜生气。 欢欢转身一看,熊威人已经不见了。往远处一看,熊威站在凉亭里。 淡蓝色的背影,淹没在一抹翠绿色中。刚才来不及细看,熊威仿佛也和她一样,苍老了许多。 他又有什么错呢?要经历如此这般的折磨。 欢欢心一软,愧疚感汹涌而来。 欢欢进去,打开饭盒,吃起了中饭。Grace做的菜,果然味道鲜美。还是以前熟悉的味道,吃了多少年了,早就成了一种习惯了。吃着,吃着,欢欢竟然流下了眼泪。 忏悔的眼泪。 怀念的眼泪。 快要天黑的时候,熊威才上楼来。后面跟了Kim。Kim端了一盘子的食物,看起来很丰盛。 Kim摆放好桌上的餐具,把盘子里的牛排和面条放到桌上就下楼去了。熊威在房间的四周点燃了白色蜡烛。随着他的脚步,光明一点点蔓延,呈心型的形状。 熊威真是有心了。欢欢呆呆地望着他一根根点燃,照亮屋里的所有黑暗的角落。 一个温柔的夜。 “没有事先说明,就把你带到了这里,是我冒失了。请你原谅我。可你想想看,如果不是用这个办法,我怎么会有机会和你面对面交谈呢?我实在是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点完了蜡烛,熊威又开了一瓶红酒。红色的液体在摇曳的烛火中晃动,有一种□□的缠绵在里面。 熊威继续说着:“那个人,那个人几乎是和你形影不离,我根本就没有一点机会接近你。即便是把你单独约到了外面,几句话说不到一块儿,你肯定拔腿就跑。我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但是在这儿,你想跑也跑不到哪里去。我有足够的时间同你解释,向你表明心迹。” 欢欢坐在那儿,静静地听他说着。烛火通明,她的影子照射在一面墙上,跟随着烛火舞动着,也是安详宁静的画面。 此刻不论熊威说什么,她都能听进去了。 熊威又去搬来了两把折叠椅子,放到桌子两边。在桌子的正中央,熊威也点上了两根蜡烛。 幽密的深山处,在山脚下,有一处别致的小洋楼,屋里烛光通明。外面是漆黑的夜,里面是浪漫的烛光晚餐。 熊威在脑海里把提前准备好的台词过了一遍,再一次明确了他今晚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放下杂念,按照计划好的来说。 他的目光如同烛光一样柔和。他说:“回家吧!跟我回家吧!” 刚刚开了一个头,他不由自主,竟然开始哽咽。余下还有许多的话,一下子说不出来了。 作为一个刚强的男人,竟然失态至此。熊威有些气恼。 修复好了情绪,他继续说着:“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我也会犯错。不能因为一次犯错,就把一个人的全部都否定了。只要……只要你记得回家的路,家里的门随时都为你敞开。不仅是我在等你,安安也在等你。安安他……是最需要妈妈的时候,他……” “熊威……”欢欢唤了一声熊威,泣不成声。尤其是听到熊威说到安安的时候,欢欢已经缴械投降。 “说实话,我怨过你,恨过你,甚至还想报复你。可是这一切,同失去你比起来,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我不得不承认,我无法失去你。我们都在等你。回家吧!”熊威再度哽咽。最后一句回家吧,像是父母在召唤远方的游子,竟然有着无穷的力量。 欢欢已经彻底沦陷。她向熊威投降,她向熊威忏悔,她最终回到了熊威的怀抱。 黑暗中的烛火,明亮如星辰,驱除了黑暗,照亮了两个人的内心世界。 这一场战役,熊威胜利了。没有用到暴力,也不需要一兵一卒,更没有什么武器,只凭着一腔的柔情。 弱之胜强, 分卷阅读273 柔之胜刚。 熊威必是参透了其中的道理。只要能把欢欢劝回来,不管是用什么样的方式。 如果故事在这儿就结束了,于两人真是皆大欢喜。 生命不止,人生的大戏还远没有落下帷幕。 故事还在继续。 相思尽,怨恨生 10 车子缓缓驶入院子,欢欢木讷地看着窗外。直到Grace热情地迎了上来,对她左拥右抱的,她才确信,她是真的回家了。 Grace在笑,笑开了花。 Jerry在向她招手,热情洋溢在脸庞。 欢欢看了看身边的熊威。 他扑捉到了她的闪烁的眼神,然后一把把她搂入怀里。 “安安呢!他人在哪里?我怎么没有看到安安的人呢!”欢欢惊呼。 “安安还没有放学呢!”熊威说。 欢欢“哦”了一声,往屋子里走去。 离家之前她是住在客房里的。她站在客房门口,看了一眼她以前住过的地方。里面的床垫和被褥,还有她的个人用品都不在了,里面空空荡荡的。 一定是熊威的意思。熊威不希望她回来以后还住在客房里。 她走到了卧室里。那才是她的房间。 Grace特别的忙,在厨房里进进出出。一盘盘中国点心从厨房里端出来,放到欢欢的面前。欢欢一看,有油条,蛋黄酥,蒸饺,紫薯糕…… 她不记得Grace会做这么多的中国小吃了。Grace施展浑身解数,一下子变出这么多好吃的,无非是为了庆祝欢欢的归来。 他们越是劳师动众欢迎她,她就越是感到不自然。 等到天色都黑下来了,终于听到了汽车的声音。 是安安放学回来了。 欢欢有些不知所措。她快步走到门口,见安安从车里下来,背着她给他买的蓝色海浪书包。 “妈,你怎么这么快回来了?”安安兴高采烈跑向欢欢。 被安安拥在了怀里,欢欢受宠若惊。 母子俩的重逢,她设想过很多次。她以为安安会责怪她,不理她,不认她。 她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可安安的行为举止,远远超出了她的想象。 “妈妈,我可想你了。我要去找你,带着爸爸来找你。可是爸爸说,你工作很忙的,我们不应该来打扰你。妈妈,你去哪里出差了,怎么去了这么久?我跟爸爸说,妈妈要是再不回来,我就不去上学了。”安安一五一十说着他是如何想念妈妈的。 欢欢一抬头,看见熊威就站在远处。她再也忍不住,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流了下来。 熊威在安安面前,为她编织了一个美好的谎言。 真好,安安还是幸福的孩子。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他的妈妈只是出了一趟远门。 尽管谎言总有拆穿的一天。 她的这个事情,已经闹得卢萨卡的华人人尽皆知。安安还小,所以瞒的住。等他长大了,明白了人情世故,总会有人把这个秘密告诉他的。 他总有一天会知道,他的妈妈为了别的男人,抛弃过他和他的爸爸。 欢欢追问道:“安安,如果以后你知道了,知道妈妈没有那么爱你,你会原谅妈妈吗?” “会啊!我一定会原谅妈妈的。”安安轻快地回答。 熊威走过来,伴着他们母子俩一起走进屋里。 此时,月亮已经悄悄地爬上了树梢。 好一轮残月。 第二天,熊威和欢欢说,乐乐过几天就要来赞比亚了。 欢欢惊诧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还没等熊威回答,欢欢就有了自己的答案。不过她还是想先听听熊威的回答。 熊威正和安安在院子里踢足球,还有Grace和Jerry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熊威时而朝欢欢这儿喊一句:“自然是乐乐给我说的。这也是我为什么那么着急要把你接回来的缘故。你想想看,要是乐乐来了,见了这个局面会怎么看我们?” 真是蹊跷。乐乐要来,第一个联系的人难道不应该是她的妹妹吗?她可从来没有收到乐乐的消息说要来赞比亚。好几次她们姐妹俩打微信电话,乐乐从未提起过。不过欢欢也从来没有和乐乐提起过她的事情。要是给乐乐知道了,欢欢想都不用想,就能猜到乐乐会说什么了。她那样一个保守顺从的传统女人,是一百个反对欢欢做出的疯狂的事情来。 “原来是乐乐要来了。要是乐乐不来,你也不会来寻我的。”听着像是撒娇。 欢欢猜出了七八分。乐乐一定是被熊威请过来的。对,一定是主动请她来的。熊威明知乐乐会站在他的那一边。 不管怎么说,乐乐要来了,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一算时间,呀,有两年多了。两年了,欢欢觉得恍恍惚惚,好像远不止两年。这中间发生了太多的 分卷阅读274 事情,把时间的距离拉的老长老长。 欢欢立刻回到了屋里,给乐乐打了一个电话。 一个礼拜以后,乐乐就真的来了。早上十点多,熊威和欢欢吃了个早中饭去机场接乐乐。 到了机场,十二点过一点。飞机还没有到。一直等到十二点半,飞机才落地。快到一点钟的时候才陆陆续续看到有人出来。 飞机延误了四五十分钟。大批的行人往外面涌,检查行李的工作人员倒是出奇地尽职,打开了好多人的行李箱。 乐乐带着平平很幸运,没有被他们打开行李箱检查。走出了安检处,就看到欢欢朝他们挥手。 乐乐看到欢欢站在人群中央,带着一顶大沿圆帽。旁边站着一个带墨镜的中年男子,应该就是熊威了。 欢欢飞奔而来,给了乐乐一个大大的拥抱。一看平平,长高了好多,快要到欢欢的肩膀了。欢欢勾了勾平平的鼻子:“臭小子,还认不认识我了” 平平很腼腆地喊了一声“小姨”。 扯东扯西,一路上又是说不完的话。四个人都很兴奋,言辞间都洋溢着喜悦。 回到了家里,欢欢忙着给他们安顿房间,还有日常的生活用品。乐乐还是睡原来她睡过的那一间房间,被褥都是新换的。 平平也单独安排了一间,就在安安房间的隔壁。 欢欢一边给乐乐换被单,一边说着话。 收拾好了房间,欢欢和乐乐坐在院子里喝茶。 “对了,姐夫怎么样了?去年你老说他身体不好,有段时间他还住院了。后来我尽忙我的事,忘记来问你了,他身体好些了没有?”欢欢问。 乐乐缓缓低下了头,眼神显得异常的沉重。 有一片树叶,枯黄的树叶,树叶上能看到清晰的脉络,轻轻悄悄从头上飘落下来,然后落在了桌面上,寂静无声地。 就在这死一般的寂静里,乐乐说:“他半年前就去世了。” “啪”的一声,欢欢手里的水杯掉到了地上。真不巧,草坪上有一颗石子。刚好落在了石子上,碎了一只水杯。 “一直没有告诉你们,怕你们担心我。我自己也一直不敢面对这个事实。这半年来,幸好有平平陪着我。不然,真的不知道要怎么熬过来。既然现在已经熬过来了,我也就能够面对了。”乐乐平静地诉说着,仿佛那真的是很久远的事了。 可是才过了半年。 伤痛一定还在。 欢欢感到自责。姐姐经历了这么大的事,她却一无所知。这半年来,所有的心思都沉浸在儿女私情上。与乐乐所经历的伤痛比起来,她这一点的伤心难过,又算得了什么呢?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那一腔的豪情壮志,想要改变命运,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天命。到头来,还不事事都身不由己?死生大事,能盖过一切的伤痛。 还不如把事事都看淡看清,随遇而安。 欢欢忽地内心就生出一种苍茫的空虚来。 “姐,你可以不告诉别人,可是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我是你的亲妹妹。在那么艰难的日子里,如果我知道的话,我至少可以陪你度过。”欢欢怪乐乐把沈荣去世的事情对她只字不提。而她自己也不是一样,把她投奔文思的事情,对乐乐也是只字未提。 在过去的一年半年里,姐妹两人的痛苦和磨难都各自扛着。 不倾诉,不是因为不信赖。只是说了又如何? 每一个人注定只能是别人生命里的匆匆过客。陪伴只能是一时的,不管是父母夫妻,或是兄弟姐妹,都只能是一个过客。 乐乐轻声一叹,声音有一些沙哑:“我简直以为就要撑不下去了。我们远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刚强。彼得曾经说过,那如火一般的熬炼临到你们的时候,不要惊奇惧怕,以为发生了什么非常的事。人的一生中,没有人可以免于苦痛。我们的一生,就是不断面对接踵而来的苦痛的过程。庆幸的是,我走过来了。” 欢欢看起来比乐乐还要悲伤。一个人的突然离世,没有丝毫的征兆,任谁也是难以接受的。 “耶和华亲近心灵破碎的人。他拯救那些心灵被压伤的人。我们只有在无尽的痛苦中,才会明白,只有耶和华的话语才是我们最大的安慰。他安慰我们忧伤的心灵,他亲手抚摸我们血迹斑斑的伤口,他带给我们无限的力量。”乐乐出口成章。 欢欢听得出来,这一句句排比句显然是圣经上面的话语。乐乐俨然成了一个真正的基督徒。 “宗教里的事情,我不是太了解。但是,如果这个信念可以使我们的生活变得好一点,苦难少一点,我是愿意接受的。姐,我们真是一对命苦的姐妹。” 欢欢心想,她来赞比亚这么久,还没有把基督教这回事琢磨透。乐乐来来回回几个月,就把基督教的精华给理解透彻了。在入乡随俗这一方面,乐乐确实走在了她的前面。 我们认定自己是必死的,深刻体会到我们是何等地无力自救;但这是好的,因惟有这 分卷阅读275 样,我们才会将一切交回神的手中,惟有他才能救我们。 然而她到底是无法掩盖眼里的脆弱。那沉甸甸的悲伤,如同秋天挂满了果实的枝桠,在风中飘零。悲伤还是一样的悲伤,只是尘埃落地,一个人的离去让一切有了终结。 欢欢很是意外地听到了乐乐在说:“当时以为天就要塌了。后来我慢慢从悲伤的情绪里调整过来了,日子还是照常过。不瞒你说,他走了以后,我这心里居然比以前踏实多了。再怎么说,他都是平平的爸爸。他是不是活在这个世界上,都不妨碍他活在我们母子俩的心里。” 欢欢也不拿话来打断,很小心地倾听着。听得乐乐又说:“尤其是那个晚上,他握着我的手,含泪说,他瞎了眼,身边的好女人不知道好好珍惜。如果时间可以回到过去,他绝不会辜负我。深夜里,他就断气了。他没有熬过那个晚上。”乐乐仔细回想当时那个情景。沈荣已经病入膏肓,说话断断续续,连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了。 她记得很清楚,他说“我绝不……绝不会辜负你。” 中间的停顿有三个“绝不”,足以表明他的决心了。可惜时间回不到过去。 “他倒是终于明白了我的好。我这心里呀,一点也不怪他了。不管怎么样,他永远都是平平的爸爸,我的丈夫。”乐乐的表情很祥和,好像真的没有了一丁点的怨尤。 欢欢被她的安静的力量所感染。原来最好的自卫的方式,不是憎恨,而是原谅。 “姐,你能这么想,那是再好不过了。”欢欢说。 一阵微风从她们俩姐妹的头顶吹过,幽幽地,吹乱了发梢。放眼望去,苍苍茫茫的天际,看不到归处,来不到来处。 生死离别,变幻无常。 女人的嫉妒心也是这么的固执强悍,不可理喻。她们执拗地相信着,死亡不能阻隔两个人的相爱。他们强悍到,想要跨越死生的界限,去永恒地爱一个人。 然而可悲的是,她们却惧怕一个比她们更加年轻貌美的女子,出于本能的嫉妒。 沈荣还在世的时候,她从来不觉得他是属于她的。 沈荣去世了,他终于完完整整地属于她了。只属于她一个人。 以这样的方式拥有一个人,未尝不是一种残缺里的圆满。 此后风雨兼程,乐乐都能淡定如初,只因心里住着一个人。 欢欢把这事告诉了熊威。熊威眼睛一瞪,和欢欢听到这个消息时的表情如出一辙。 欢欢说:“我同你一样,简直不敢相信。” “那样一个鲜活的影子,就这么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再也见不到了。”欢欢仍是唏嘘一阵,漫漫的感慨。 欢欢和熊威是在房间里聊天,声音放得低低的,深怕会被乐乐听到,引起她的伤心。 除了惊讶,熊威倒是没有说什么。 他回想起来,那一天早上,他和沈荣一起站在院子里的那一棵大树下。他记得沈荣曾对他说过一句话。原话倒是不大记得了,只记得大概的意思:有些东西,只有等失去了以后才会懂得珍惜。 他当时就觉得沈荣怪怪的,说话的语气就好像是在交待身后事。 现在想来,真是一语成谶。 好长的一段时间,熊威脑海里会出现这么一个奇异而短暂的印象。每当走过那棵大树下,熊威就会觉得,沈荣还站在树下。 抬头仰望那颗大树,树梢枝繁叶茂,就有一种室迩人遐之感,仿佛沈荣这个人就一直站在那里,没有离开。 熊威听了这个噩耗,只在最后说了一句感叹。他说:“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吧!不要等到失去了以后,才明白珍惜的意义。不管是生命,还是心爱的人,都要好好珍惜。” 欢欢点点头。 由沈荣过世带来的深刻感触,使得熊威和欢欢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过得很是融洽。尤其是欢欢,是抱着一种忏悔的心态来重新对待这个家庭。 她偶尔还是会想起和文思在一起的日子,既有欢笑又有眼泪的日子。眼泪好像多过于欢笑。是那些眼泪和苦闷,更加刻骨铭心。 她疑惑,文思究竟知不知道,她是被熊威带走的。 至今为止,文思也没有任何的动静。难道他真的一点都不担心嘛? 也许,他老早就希望她走了。他想尽快摆脱她这个包袱。 想到这里,欢欢就觉得很心痛。 相思尽,怨恨生 11 欢欢回来有一个礼拜了,熊威寸步不离地陪着。小别胜新婚。在头几天里,熊威完全忘了欢欢对他做出的伤害,浑然沉浸在失而复得的喜悦当中。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熊威终于恢复了常态。这时候,他就想起了小陈来了。 他心里充满了愧疚。 和小陈最后的一次见面,是在家里。那天小陈如往常那样在这里和Grace一起做饭,陪安安玩耍。熊威在小陈临走前,对她说:“过几天,欢欢就要回来了。”b 分卷阅读276 r   熊威说话很别扭,连小陈的眼睛也不敢看。 在欢欢离开的这段时间里,要不是小陈的陪伴,在许多个孤苦无依的日子里,他真怕他会疯掉。 “你什么意思?我听不懂。”小陈直直地看着熊威。 熊威愣了好久,才继续说道:“欢欢回来了,你……不是你,我是说我们,我们就不方便在家里见面。” 小陈冷冷地一笑:“我总算听明白了。你是要我以后不要再来了,对吗?” 熊威低着头,看到了小陈的小巧的高跟皮鞋,红艳艳的,就像她这个人,充满着热情。 他不能把话说得这般清楚明了。 他不能伤到小陈。小陈一周内两三次的准时报到,快成了熊威的一种习惯。想到以后不能时时见到小陈了,熊威竟然觉得十分难过。 任何事情,只要成了习惯,在改变的那一刻总会有无限的怅然。 熊威说:“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没有说,你以后不能来这里了。你要来的话,你就来吧!反正我们明面上还是朋友。你,我,还有欢欢,我们三个,都多少年的感情了,多么深厚的友谊!是不是啊!” 熊威刻意笑出声来,很大的笑声。那笑声一点也不坚定,微颤颤的。 小陈永远是小陈。从他们三个人认识的那一天开始,熊威就无比清楚明白这一点,小陈永远也替代不了欢欢。 欢欢是独一无二的。 小陈见了他的窘态,好像因此就把他这个人看得更加清楚了。 好一个薄情郎! 那个女人要回来了,他就急着要与她撇清关系。可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的悉心陪伴和无微不至的照料呢?难道也要就此一笔勾销吗? 这半辈子快过去了,她从来没有体会过此刻的寒心。 这远远比熊威拒绝她还要寒心。熊威拒绝她,她只会难过,还不至于寒心。熊威分明是利用了她,利用完了,就把她一脚踹开。 “是啊,欢欢才是这里的女主人。我不来就是了。你放心好了,我不会叫你为难的。”小陈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很不屑地冲熊威笑了笑,然后转身走向她的车子。 熊威追过去,拦住车门,对小陈说:“只要你想见我,给我打电话,我会出来的。好吗?” 熊威知道他的话伤了小陈了。 小陈好像没有听到他最后说的话,重重地把车门关上了,扬长而去。 熊威站在原处,目送小陈的离去。直到小陈的车子开出了院子,熊威才清醒过来。 伤害已经造成,无可避免。还好小陈的性格大大咧咧的,应该不会怎么样的。以前不是也大大小小拒绝过小陈无数次,小陈还不是像狗皮膏药一样,贴到了现在。 下次见了小陈,主动认个错,好好哄哄她,想必是可以化解矛盾的。熊威这么一想,心里就轻松多了。 然后他就开始计划,如何把欢欢弄到一处没有人的地方。最好是一处环境优美的地方,可以陶冶情操。 他没想到的是,小陈在车子开出院子的那一刻,在心里暗暗发誓,从此和薄情郎一刀两断。 一刀两断。 小陈回来后,坐在客厅里,一直到了后半夜,她终于下定了决心。她决定要对Johnson好,她决定不去理会关于熊威的是是非非。 真是够了。为了一个不值得的男人,搅得她半生不得安宁。这辈子,只顾围着熊威转,都没有去留意别的风景。到头来,还是一场空。 被人从头到尾耍了一场。付出了这么多,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只得到熊威的警告,叫她不要破坏他和另外一个女人的生活。 熊威主动登门拜访。不过来之前,他还是给小陈打了一个电话,问她在不在家,又问了Johnson在不在家。 小陈没有想到熊威会过来,只觉得那个电话莫名其妙。她的语气冷冷的,比接到一个骚扰电话说话的语气还要冷。但她还是如实回答了熊威的问题,说Johnson不在家,她在家。 这是熊威第二次来小陈的家里。准确地说,是来Johnson的家里。 果然很不好找。熊威记得是沿着一条小路走到底,向左边拐进去的第三个院子。院子的大门窄窄的,上面还有一圈电网。 找到了小陈的院子,熊威按动汽车喇叭声。一声,两声,三声,没有人出来开门。 继续按。他今天非见到小陈不可,熊威心想。 门终于开了,小陈像是才刚睡醒,穿着蓝布碎花的宽松睡衣。宽松的衣服使她看起来胖了很多。不过在当地人眼里,这是富贵的模样。只有那些吃不饱穿不暖的女人才会骨瘦如柴。从身形就可以看出一个女人的家境了。 小陈站在门口,没有打算开门的意思。她并不打算邀熊威进去,哪怕只是喝一杯茶。 熊威开了车窗,探出头,对小陈大声说道:“我有事找你。快把门打开。” 小陈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把门打 分卷阅读277 开,放熊威进去了。 两句话都是祈使句,像是命令,没有商量的余地。熊威自认为拿捏得住小陈,所以常常会忽略小陈的感受。尽管他现在是来负荆请罪的,一时还是改不了这个臭毛病。 熊威从车里出来,扫视这个小小的院子。狭窄的空间里,却显得那么冷清,空空荡荡。因为里面的摆设实在是太简陋了,连花花草草都没有。 走到屋里去,光线阴暗,有一股潮气。房屋的构造设计很不好。 简陋的房子里,装着一个女人的寂寞。 熊威看得出来,这客厅,这外院,没有精心布置,都是被荒废了的模样。女主人的心思不在这里,男主人的心思就更不会在这里了。 没有爱情的婚姻,就是一个空架子。一个中国人和一个赞比亚人怎么可能会有真正的爱情发生呢? 文化的鸿沟,他们如何能跨越过去?小陈还是那样专情的一个女人。她表面看起来很性感,很开放,是新时代的女性。骨子里,她是传统的。 满屋子的冷清和寂寞。连空气都是冷冷的,没有感情。 小陈是寂寞的。 可是他来了,他企图把小陈的寂寞赶走。 身后的小陈说话了,她背对着熊威,看着窗外的一面灰色的高墙。她说:“你有什么话就说吧!要是没什么可说的,那就走吧!” “我想,那天我没有把话同你说清楚。你一定是误会我了。其实欢欢在与不在,都不能影响我们之间的感情。虽然欢欢已经回到我的身边了,但是我发现我还是想你的。比如说今天,从起床后,我这心里就一直有一个念头,想见你一面。所以我来了,不请自来。” 熊威以为,亲自跑一趟,似乎就足以显示出他的诚意了。他又说:“我知道,我们在这里见面也是不方便的。以后我们还是约在外面比较合适。” “没有以后了,你走吧。”小陈还是背对着熊威。 情况没有熊威预想中的那么好。他没想到小陈的气性会这么大。他尝试着挽回:“我以为,我们之间是有一种默契在的。” 小陈忽然转过来,眼睛里冒着怒火:“你以为,你以为,什么都是你以为。凭什么都是你说了算,你需要我的时候,就招招手唤我过来;你不需要我的时候,就狠心把我一脚踹开。熊威,我比她先认识你,先爱上你,我比她更爱你。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你就只会把我当成备胎?不,我连备胎都算不上,因为你自始至终从来没有想过,离开她,和我在一起。” 小陈高亢的声音似乎震动了整个屋子,声音一落地还会反弹,充斥在角角落落。每一个角落里,都是她的怒气和怨言。 “因为我和她之间还有一个安安。除了对她的感情,我还有对孩子的责任。你为什么要拿两者来比较呢?你大可不必这么想的,小陈。”他试图以此来说服小陈,同时也说服他自己。 “你摸着你的良心看看,我对你怎么样,她对你怎么样?我不会再被你的花言巧语欺骗了。你走吧,我们之间就此断了吧!” 熊威手足无措,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小陈的冷酷无情,使他一时乱了阵脚。 或者今天就不应该来的。 “小陈,我们之间的感情,你真的放得下吗?” “你别再说了。听见你说话,我觉得恶心。你知道你的所作所为有多恶心吗?”小陈穷凶极恶的模样,熊威还是头一次看到。 她就好像一下子失掉了所有的记忆。过去对他的迷恋,全部消失不见。她整个人变得他一点都不认识了。完全不给他任何解释的机会。眼前的这个人,除了有小陈的模样,那语气,那神情,完全是另外一个人。她还能说出什么更难听的话来吗? 原来女人绝情起来这么可怕。 “你再不走,等到Johnson回来了,我会让他拿着扫帚把你赶出去!你自己走,还能给自己留一点体面。”小陈决然依旧。 熊威再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他开着车离开,心里五味杂陈,简直乱成了一团。 回到了家,欢欢问他去了哪儿。他说没去哪儿,就去了一个朋友家里,坐了一会儿。 欢欢回说:“你说没去哪儿,又说去了朋友那儿,前言不搭后语的。” 熊威赔笑着,只说今天身体有点不舒服,就回房间里去休息了。 相思尽,怨恨生 12 那一天小陈早早地回家了。尽管店里还有许多的事情没有处理,她的状态很不好,心不在焉的。她需要休息,否则连一件事情都处理不好。 回到了家里,瘫坐在沙发上。 熊威说的对,这屋子里什么都没有,装满了寂寞。可是寂寞自己长着脚,想来就来,想它走,它又不肯走。 小陈走到镜子前,是卫生间里的半身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面容憔悴。脸上什么都没话涂,像死人的脸。她不属于天生丽质的那一类,只有靠化妆才能勾勒出脸上的线条,体现出脸的 分卷阅读278 轮廓。 她用手托住脸庞,久久凝望。她望着镜子里的那个人,镜子里的那个人也望着她。 这屋子里终于多出来了一个人。 望着望着,眼泪就流了出来。没有人来怜惜她,她只能顾影自怜。她开始可怜自己,可怜自己的遭遇。 有些痛苦的经历,是宿命式注定好的,避都避不开。如果没有来到赞比亚,没有遇到熊威,现在是不是会比较幸福一点? 熊威是这一切不幸的源泉。要是没有熊威的先入为主,她确定,她是可以和Johnson过平凡的日子。 是熊威让她学会了爱,让她爱不到,让她有了方向,却一直抵达不了终点。 本就没有结果。 眼看就要老了。青春已经溜走。她还在为了虚幻的爱情做牺牲。熊威难道是要一辈子这样吊着她,让她活在煎熬里? 现在想来,这个她深深爱过的男人,就变得面目狰狞起来。 Johnson回来了。 他大呼:“亲爱的,你怎么了?你不要吓我。” 小陈趴在沙发上痛哭,眼泪鼻涕流了一脸。 浑然忘我的哭泣,是一个庄严的忏悔仪式,是要把过去斩断,重新来过。 受过的伤,在复原之前,必是需要一场痛痛快快的哭泣。眼泪是最好的清洁剂。不管过去如何,都要一一冲刷干净。 随着Johnson的叫唤,小陈渐渐止住了哭声。还在抽泣,小声地,靠在Johnson的怀里。 “以后你不要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一刻钟都不可以。我必须要看到你,感受到你。你是我生活里的唯一,感情世界里的唯一。我的心里,只有你了。” Johnson头一歪,侧目看着小陈,然后笑逐颜开。他兴奋地说:“我们不是在梦里,对不对?你说的都是真的,对不对?” Johnson突然高兴起来,就像是一个小孩子拿到了心仪的洋娃娃,欢乐地快要飞起来了。他还是有一点不敢相信。 他对小陈说:“你掐我一下。如果能感受到痛感,说明我们没有在梦中。” Johnson伸出手,小陈露出了笑容。 他真的不敢相信,小陈会用这么动情的口吻对他表白。他等了太久了。 他见惯了小陈敷衍的态度,几乎再不抱希望了。每次他对小陈表露心声,浓情蜜意的时候,小陈总会假装视而不见。实在是躲不过去了,小陈就会编织出其他的理由。她会说,你们天性热情,喜欢夸张。不管是什么样的感情,到了你们那儿,总要夸张个十倍都不止。 Johnson听到这样的话,心里有说不出的委屈。 非洲人民天生热情。这一点小陈说得对。然而这热情又不是人人都可以给,这热情也是要分人的。 Johnson很清楚,小陈之所以逃避,之所以对他的热情视而不见,那是因为,她的心里住了另外一个人。 他也视而不见。两个人过日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时间真奇妙。过了这么多年,时间把小陈还给了他。 Johnson把小陈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脸上。他的脸在她的手掌上来回地蹭,无比的满足和喜悦。 “那么Nancy呢?你给我说实话,你们之间是不是有不正当的关系?”小陈把他的一只手重重地扔开,板起了脸。 “这个事情,我迟早都会告诉你的,就算你不问。我和Nancy只是普通的同事关系。你会误会,我一点也不奇怪。那只是Nancy帮我的忙,假装喜欢我,为要引起你的嫉妒心。我想女人都是喜欢嫉妒的。”Johnson一五一十地向小陈坦白,“可我不知道的是,女人只有对自己所爱之人才会产生嫉妒之心,若是不爱,连嫉妒她们都懒得嫉妒。” 原来只是一场误会。这一招欲擒故纵,也不是只有中国人才会玩的。 Johnson慌里慌张地解释着,小陈只觉得又可笑又可爱。 眼前已没了别的路,她决心要好好和Johnson过日子。 曲终人散 1 终于踏出了那一步,走出国门,来到非洲的赞比亚。同行的一共有五个人。只剩下了五个人。其余的人,出事以后走的走,散的散,不知所踪。 陈尧风趣地说:“还有几个人工资都还没有拿到手呢!真把我们当成是瘟神了,逃命一样的,连钱也不要了。我原本想着总还有十个八个人能带出来的。没想到,真是没想到。我们几个人能在这里做点啥哪里还有希望东山再起?” 陈尧笑了。笑着笑着,脸上的肉就僵掉了,变成了一副雕塑。神情都有点惨然。 他自己也是出来逃命的,还奢望别人跟着他。把别人的命运攥在手里不肯放。那些不肯跟从他的人照样是在逃命。各自的命,各自逃。 陈尧到底是上了年纪的人,比不得同行的年轻人。舟车劳顿,心力交瘁,再加上气候不适应 分卷阅读279 ,一到赞比亚就生了一场大病。陈生劝他多休息,去英国人开的医院里看一看。在赞比亚,英国人开的医院算是最好的了。中国人的诊所很多,什么梁大夫,陈大夫,刘大夫,一大堆大夫。但是每个诊所的规模都很小,看了叫人不是太放心。 久病成医。陈尧挥挥手,说自己的身体自己有数。熬过了今晚,明天就会好的。 陈生不再坚持,随他去了。毕竟他的关切也不是那么实心实意。 一同来的五个人里,除了陈尧和陈生,还有陈兰,以前的保安阿森,还有小玲。陈兰跟过来,完全是因为陈生的关系。要是没有陈生,陈兰是绝不可能来非洲的。即便是已经来了,陈兰还会时时不敢相信自己的决定。 她不敢相信,或是不愿意去相信,然而事实已经摆在眼前,容不得她质疑。 这么跟来,岂不是等于把她的一生都托付给了陈生她只觉得恍惚,还没有看清楚眼前的一切。 眼前的日子今非昔比。以前随着陈生走到这里,走到那里,在舞厅里进进出出,觉得很是光彩。 可是光彩的日子被打散了,支离破碎。眼前的日子昏暗惨淡,穷困潦倒。 他们好比是逃兵,流放在异国他乡。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变得很困难。 只有小玲,没有一点忧虑。她是一条道走到黑,再也没有了出头之日。所以她能够随遇而安,身心轻松自在。 在没有遇到范青山以前,她也不是这样的。范青山消失了以后,她就变成了这样。 她心思清明,知道她人生中最美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 反正她的人生就这样了,剩下来的岁月好不好,又有什么要紧呢! 于是在陈兰很是苦恼的时候,小玲就会安慰陈兰。她说:“愁什么,你不是还有你的男人嘛!我要是能跟着我心爱的男人,下地狱我也去。” 陈兰反问:“你有心爱的男人嘛?” 小玲被问住了,低头看自己的指甲。红色的指甲油已经脱落了好多,有一半的指甲盖是红的,有一半是白的。她打算把没有脱落的指甲油全部刮下来。 “我当然是有心爱的男人的。”小玲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声音极轻,像是自言自语。 陈兰不依不饶地问起来:“你爱的这个男人,是不是陈生呀!” 陈兰盯着小玲看,看她如何摆弄自己的指甲,看她如何作答。她七七八八也能猜个大概,小玲一定还爱着陈生。只是碍于她的面子,所以小玲不敢明说,只能把那一份爱放在心里。 小玲扑哧一声,笑出了声。她不去摆弄她的指甲了,就舞弄她的头发。长长的头发散在胸前,轻轻一摆弄,娇媚不可言。她笑得眼泪水都要出来了,又哭,又笑。 “我心爱的男人,我永远也见不着了。我心爱的男人,就像是一阵风,从我身边轻轻地吹过。风带走了一切。可是风没有颜色,没有味道,就跟没有来过一样。” 小玲站了起来,两手伸开,婀娜的身姿舞动起来。她尝试着找回那种感觉——范青山搂着她的腰际,她踮起脚尖,可以感受到范青山的呼吸。 大灯一关,音乐响起,她把她最美的舞姿献给了范青山。 一个人无法跳双人舞。一个人跳双人舞是寂寞的。 小玲仍旧在屋子中央来回地转悠。她说:“我心爱的男人,是一个英雄;我心爱的男人,他会保护我;我心爱的男人,他欺骗了我……” “你别转圈圈了,转得我头晕。说了半天,都不知道谁是你心爱的男人。得得,我也不想知道。反正只要不是陈生,是谁都可以。”陈兰打断了小玲的舞蹈。 小玲停住了脚步,一看陈兰的反应,不由地笑了出来。原来陈兰是吃醋了。 她或许对陈生也动过心。 对陈生的感情,只能称为心动。那只是很短暂、很微弱、很飘渺的一种喜欢。也谈不上是真正的喜欢,更多的是好奇。 好奇劲儿早就过了。 范青山所带给她的深深的震撼和眷恋,才可以称之为爱情。可是,爱上一个不可能再见面的人,真的很痛苦。 世界真的很大,一转身,便是永不相见。 思念浓到化不开。 她想,还是对陈兰说清楚的好。两个人睡在一个房间,天天见面,最好不要有什么误会。她向陈兰解释:“陈生是你的。但凡是你的东西,我都不会和你抢的。这一点,你放心好了。” 陈兰听了丝毫没有感受到小玲的好意,只觉荒唐。心想,就算你想抢,你抢得走吗? 不过这话她只在心里想想。她嘴上却说:“这样就好。我们两个人住在一个房间,最好是和睦相处。” 为了节省开支,陈生临时只租了两个房间。倒也不是全因为节省开支的缘故,主要还是考虑到陈尧的感受。 他很希望和陈兰住一个房间。但是五个人,三男一女,实在是不好安排。他和陈兰一个房间,小玲只能是单独一个房间,还有陈尧和阿森只能住一个房间 分卷阅读280 。这样的话,陈尧心里肯定不舒服。 勉为其难,只能把他和陈兰先拆散,把三个男人安排在一个房间,两个女人安排在一个房间。这样的安排,想必陈尧是不会有意见了。 陈尧这一次是出来逃难的,也就放下了老板的姿态,待人接物都很随和。他以为他的气数将近,再没有出头之日了。 陈尧在赞比亚遇到了一个人。这个绝顶聪明的女人,出现在陈尧的命运里,不知是福还是祸。 红颜便是祸水。好看的女人,就是红颜祸水。这个女人也不是十足的好看,但是也不难看。她的聪明远远超过她的容颜。 这个女人叫曲欣。可惜曲欣不是陈尧的红颜。 曲欣看上去有点年纪了,从她说话的方式,她的穿着打扮,就知道不是二十来岁的小姑娘。如果把脸上一层层的脂粉都洗掉,说不定能在她的眼眉额角看到一些藏匿得很好的皱纹。她喜欢穿颜色清淡的衣服,喜欢戴小巧的首饰。她的丰腴和精致,让每一个正和她说着话的男人,眼睛都离不开她。 她是一个浓烈的女人,所以不喜欢浓烈的装扮。 她浑身带着一种很强的吸引力,很足的气场。她甚至不需要美貌的加持,她更像是一个男人。 陈兰始终都不明白,这样的女人怎么会甘心做陈尧的情人呢? 陈尧或许自己也不知道,是如何征服这个女人的。 修整了两个多月以后,陈尧就四处找人拖关系,想要在当地投资一个赌场。陈尧想出这个点子之前,他已经实地考察了很多家赌场。赞比亚大大小小有七八个赌场,有的是南非人开的,有的是印巴人开的,还有英国人开的,也有一家是中国人开的。 摸透了行情,陈尧就有了这个想法。他找来陈生商量。 陈生说:“前景是不错,只是不知道门槛怎么样。我们才刚来赞比亚,人生地不熟的,想要立马就弄起来恐怕不是那么简单。我去打听过了,需要办理好多的许可证,没有个一年半年的,怕是下不来的吧。” 陈尧没有一点要打退堂鼓的意思:“门槛高一点才好呢!要是门槛很低,是个人都能开赌场,那我们赌场就算开起来了,有什么意思呢?照我说,这绝对是一个商机。你看国内管的多严,聚集赌博都算违法的。这里的大环境真是太好了,和香港澳门简直是一样的,赌博是合法的。” 陈生转念一想,觉得陈尧果然想得和别人不同,有远见。 接下来的时间,陈生负责去联络各个部门,提前办理相关的证件。陈尧就天天晚上去各个赌场闲逛,到处取经。 曲欣便是这么在赌场里认识的。 陈尧和曲欣一见如故,志趣相投。陈尧把他的想法告诉了曲欣。曲欣二话不说,也加入进来。 她没有多少积蓄,可是有足够的经验。她向陈尧明说了这一点。 陈尧丝毫不介意。他说:“有时候经验比经济更加值钱。因为没有经验会走弯路,会赔上更多的钱。” 作为一个女人,陈尧很欣赏曲欣的气魄。他甚至有想过,想收为己有。 陈尧是明白的。想要让一个女人死心塌地地帮助你,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这个女人爱上你。 可惜陈尧的如意算盘就算打得再好,还是无法得逞。 曲终人散 2 那天下午,天气闷热。人心变得躁动。外面烈日炙烤着大地,陈兰和小玲窝在屋子里,门也不敢出。 有人在敲门。陈兰顶着一头凌乱的发起来去开门。 曲欣突然出现了,拎着一大袋热带水果。 曲欣自从和陈尧开始合作以后,有空就会来他们的租房看他们。看他们所有的人。 “呀,都几点了?你们怎么还在睡觉?太阳都要下山了。”曲欣身上的香水味很浓。整个屋子变成了曲欣的体味。 小玲挣扎着睁开一只眼睛,瞅了瞅曲欣。她还没有睡醒。她说:“曲姐,你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我又不是地鼠,不会从地上冒出来。我过来找你们陈老板谈一点事。谈完了,就来看看你们。你们陈老板可真是心急得不行,催着我帮他办理许可证呢!我就告诉他,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况且呀,这办理许可证的事情,我可不懂。”曲欣坐在小玲的床上,拍拍她的肩膀。 “许可证的办理不是有陈生嘛?哪能劳驾曲姐出手!”小玲说。 陈兰叉开了话题:“来了有两个多月了,就这么白吃白喝地养着我们,陈老板着急也是应该的。他要是不急,就不是陈老板了。” 曲欣笑了笑,说:“他急他的,我可是爱莫能助。” 陈兰心细,偏偏识破了曲欣的谎言。陈兰试了试水,探一探究竟:“让他着急,你忍心吗?” 曲欣皱紧了眉头,直直地看着陈兰。她为自己辩解:“我和你们陈老板,从来就不是同一条船上的人。他急他的,我怎会不忍心?你想到哪里去了?” 陈兰一点儿也不相信曲欣的 分卷阅读281 话。她猜想,曲欣一定是怕她和小玲瞧不起她,所以才不敢承认她和陈尧之间的关系。毕竟,陈尧是那样又老又丑的落魄商人。 表面上陈兰不再说什么。只是无法掩盖眼神里的猜疑。 曲欣或许看出了陈兰眼里的猜疑。她决心要与陈兰说个清楚。 曲欣把陈兰拉到了一处无人的角落,声色俱厉:“我和陈尧之间,不是你想像中的那样。我受不了你那样的眼神。这让我感到很屈辱。” 屈辱?陈兰惊诧万分。 和陈尧即便是真的在一起了,也不至于让她感到屈辱吧! 即便是落魄的商人,手里还是有几个钱的。她果真那么清高的话,怎么会和陈尧一拍即合呢?他们现在可是一起在融资开赌场! 这个女人真叫人看不透。 陈兰也不想为了这个小事和她争辩,又不是关于陈生,犯不着。她淡淡一笑:“我什么都没有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曲姐,你是不是心里有鬼?不然,干嘛这么较真呢?” “我不较真的话,你就把我看成三陪女了。老娘就算再不济,也不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难道和陈尧在一起,就等于是三陪女了?曲欣一贯喜欢居高临下地看人。 曲欣希望自己是一尘不染的洁白。她是污泥里开出的莲花。然而事实是不是真的如此,不得而知。她只是乐于在众人面前保持这样的形象。就像很多的人,在世人面前,表现成很善良的样子。他们其实并不是真的善良,只不过善于伪装善良。活着的每一个人,都需要一层保护色。 曲欣深谙此理。她不愿失足落水,却狠得下心,把别的女人推入泥沼,万劫不复。 一年以后,曲欣和陈尧的赌场终于开起来了。夜夜灯火辉煌,但是生意惨淡。每日入不敷出,陈尧和曲欣一度陷入了财务危机。 一把年纪了,干什么都不顺,陈尧就想打退堂鼓。再坚持下去还有什么意义上呢? 曲欣比陈尧年轻了几十岁,野心大了好几倍。她不愿服输。好不容易逮到一个愿意出钱的主,就这么散场了?曲欣于是想出了一个办法来补救。既然穷途末路,还不如放手一试。想要成功,干什么都要豁得出去。这么一点牺牲,又算得上什么呢? 曲欣动用了三寸不烂之舌,成功说服了陈尧。 其实也没有真正说服陈尧,因为至始至终陈尧没有说过一个“好”字。但是他没有摇头,没有说“不行”或者是“不可以”。 陈尧什么都没有说。他等于是默认了。 曲欣找来小玲,对她明说暗说:“来非洲拼搏的生意人很多,其中很多都是成功的青年。他们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他们没有女人的陪伴。男人是不能没有女人的。你要知道,他们根本就不在乎一个晚上多少钱,他们只在乎感觉。爱情,就是源于感觉。赌场倒闭了没有关系,我和陈尧财务上亏空也和你们没有丁点的关系。但是你们可以从中赚一笔,有何不可呢?既然你们都已经来非洲了。既来之,则安之。” 面对曲欣苦口婆心的劝勉,小玲觉得滑稽好笑。曲欣难道不知道她以前在国内是一名舞女吗? 她早就过了这个摇摆的关口了。 小玲拍拍曲欣的肩膀:“你说的道理,我都懂。关键是要把钱给足了。就像你说的,为了赚钱又有何不可呢?” 两人会心一笑,默契就达成了。陈兰得知此事后,那时候小玲已经开始接客了,对小玲好言相劝。相识了这么多年,姐妹一场,她觉得她有这个责任最后拉她一把。 拉不拉得上岸,就顺其自然了。 陈兰跑去质问小玲:“是不是曲欣逼你这么干的?她这个女人蛇蝎心肠,你千万不要受她控制。实在不行,你就回国吧!我支持你回国。” 小玲瞪大了眼睛,惊诧万分:“你在说什么呢?这是我的工作。我在这里有工作。我为什么要回国?” “你太任性了。你就不怕流言蜚语吗?”陈兰质问小玲。 小玲不以为然,谈笑风生。她笑了,笑得又大声又张扬,慢慢的笑声止住了,她冷冷地看着陈兰:“流言蜚语,只有你听进去了,才是对你的伤害。如果你不在乎,那就只是耳边的风,一吹就过了。”小玲对着陈兰的耳边吹了一口气,仿佛是要示范给她看。 瞧她那高傲不可一世的模样,看来陈兰说什么她都不会听的了。陈兰真后悔来劝她。这种女人,就应该看着她自生自灭。泥足深陷的女人,简直是无可救药。吸了毒的人也莫过于此了。她一心靠出卖□□,想要往上爬。男人是她的垫脚石,她要的就是男人口袋里的钱。陈兰开始从心底里藐视小玲。 她哪里是在往上爬,分明是在走下坡路。陈兰如此想着,就不想再和小玲多说一句话。 还没来得及起身,小玲坦诚说道:“都说穷养儿,富养女。这道理真是一点都没错。那些没有生在富贵人家的女儿,如何来富养?吃饭都是凑活着来的,更不要说添一两件漂亮的新衣服了。从我开始记事起,我身上里里 分卷阅读282 外外穿的,全都是别的孩子穿剩下的。是我妈妈去问人讨来的。我们一家在村里的人缘很不好,我妈还开得了这个口,去问别人讨要。别人还不愿给,即便是穿不下的小孩衣服,只把好的留下,把穿破穿烂的才给我妈。到了上学的年纪,第一天和新同学见面。他们都穿着好看的新衣服。也或许不是新买的衣服,只是在我看来,那就是新衣服了。老师和同学总是用奇异的目光打量着我。我的穿着,在他们看来,就是一只丑小鸭。那时候多小啊,不过是一年级的小朋友。可是那种不友善的目光,我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我会一直记着,永远都忘不了。” 陈兰又坐了下来,好像还有很长的话要说。小玲这时候呆呆地坐在那儿,眼神呆呆的。 一个人能敞开心扉,对于沟通那是好事。这么说,小玲也并非是无可救药了。 小玲接着说:“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每一天我们一家人都在为钱而奔波。生活在底层的人,没有自由可言,因为没有选择。” 说到这个份上,小玲犹疑了一会儿。把不堪的往事说给另一个人听,那真是需要勇气。有谁愿意掀开自己身上的衣服,把身上的伤疤给人看呢?她以前对着一棵树说,对着一块石头说,对河里的鱼说,对天上的云说,从没有对一个人提过她的童年。没有多少人知道她的不堪的童年。她一直觉得很安全。 总之,她有些后悔了。她怎么能主动和陈兰说呢? 正在她犹豫之际,陈兰开口了:“每个人的童年里,都有不愉快的记忆。那些记忆,我们越是想忘记,就记得越深。我也是从小在农村里长大的。” 这句话说得真好。小玲一下子就不那么慌张了,注意力转移到了陈兰的身上。 陈兰说:“你说你是一只丑小鸭。我也是一只丑小鸭。我也来自贫困的农村,我家里,一点也不比你家好,有可能更差。你说的关于贫苦人家女儿的每一句话,我都能理解。你知道吗?小时候没钱买甘蔗吃,我看到一个人在吃甘蔗的时候,扔掉了一节甘蔗头,我就趁那人不注意捡起来吃了。咬了一口才知道,那甘蔗上面全是老节,咬都咬不动。小孩子嘛,是没有羞耻心的,也就不会想那么多了。这件事,我一直都记得。那么小的年纪,又贪吃,我应该原谅我自己的。可是我心里无法释然。等到我老了,估计还能清楚地回忆起这件囧事。” 小玲全然没有了方才的忐忑不安,仰头一思索,就说起了更多的事情:“那算的了什么!这样的事,我干了不知有多少。我讲一个比你这个事情严重千百倍的事。我爸爸那时候在一个小工地里当建筑工人。每天就是搬钢筋挑水泥,工资还死低。他因为想改善一下生活,就留意到了工地上的两条铲车轮胎。其实是两条半废弃的铲车轮胎,放在角落里很久了,没人处理。我爸爸就想拖出来卖了,也能赚几百块钱,就在晚上没人的时候偷偷去搬那两条轮胎了。谁知……” 小玲停顿了一会儿。深呼吸,平复了情绪才继续说:“谁知,黑暗里窜出来两条狗,朝我爸爸扑了过来。我问我爸,难道你不知道工地上有狗吗?他说忘记工地上养了两条狗了。他哪里是忘了。他只是想赌一把,因为那两条轮胎差不多能抵上他一个月的工资了。那时他的工资才只有一千两百块钱。 “后来呢,你爸爸被狗咬到了吗?”陈兰迫不及待想要知道下面的事情。 “后来,后来的事,成了我们家最大的悲剧。那时候是冬天,衣服穿得很厚。虽然被狗咬了一口,但是伤口并不深,也没有流多少血。看管工地的人听到了狗声,拿着铁棍跑出来查看情况。那两条轮胎从角落里被我爸爸拖到了大门口了,差一点点就要搬出去了。他们确定我爸爸是来偷轮胎的,就用那手里的铁棍,朝我爸爸狠狠地打了起来。我不知道那场面有多惨。等我爸爸回到了家,我和妈妈看到他两只腿上全是血迹,连棉裤都能拧出血来。我们都无法想象,他是怎么走回来的。他的右腿从那时候就废了。里面有多处骨折骨断,过了好多天腿肿得不成样子,才去的医院,医生没有办法只能截肢处理。” “他们把你爸爸的腿打断了,有没有赔偿呢?如果没有赔偿金,至少,也该支付医药费吧!”话一出口就觉得不对了。她爸爸是来偷轮胎的,他们怎么可能还反过来赔偿他。不可能的。问都不用问的。 陈兰只有把话题引向了别处:“你爸腿断了,就不能正常上班了吧。你家是不是就更穷了?” 小玲抿了抿嘴,若有所思。她隔了半晌才说道:“我和我妈去工地讨说法。就像你说的,虽然是我爸有错在先,但是支付一点医药费,也是应该的吧。毕竟,我爸是那里的工人。算不上工伤,就当是给一点补偿。结果他们气势汹汹地说,一分钱他们都不会给。有本事,就让我们去告他们。” “你们去告他们了吗?”陈兰问。 小玲笑了笑,又一脸严肃地说:“怎么可能。我们去告他们,那不是恶人先告状吗?医药费我们只能自己支付。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一下子连主要的经济来源都断了。不要说新衣服,我连上学都 分卷阅读283 不能去上了。我目睹着这一切的发生,却什么也帮不了他们。你知道吗?贫穷,还不是最致命的。在这个社会里,再穷再苦,绝不至于会活不下去。日子还是可以过的。无非就是被街坊邻居瞧不起,多受一点冷眼,多听几声嘲讽,忍一忍也会过去。最让人受不了的……” “最让人受不了的是什么?”陈兰追问。 小玲看了一眼陈兰,确定她的眼里没有讥笑,没有瞧不起,才肯继续说下去:“我爸爸因为那一件事断了腿。那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他以前的同事和朋友后来都知道了,就在背地里议论纷纷。我爸爸实在受不了那个。他不是一个惯犯。他没有惯犯的那种心理承受能力。他原本也是一个规规矩矩、本本分分的工人。他再也不敢跨出大门一步,把自己一辈子锁在了那一间狭窄的小屋里。我最受不了的就是半夜里,听到他的长吁短叹。他的断腿,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他,他是一个贼。在所有人的眼里,他就是一个贼。这是洗不清的事实。到死,他都是一个贼。这一切,都是叫钱给害的。我暗暗发誓,我绝不会让金钱来左右我的人生。我拼命地赚钱,就是不想重蹈覆辙。我一定要攒够很多的钱,不管是靠男人,还是靠其他什么东西,我不在乎。爸爸虽然没有和我明说,但是我知道,这也是他的意思。他这一生,都是被钱给害的。” 陈兰眼里其实充满了恳切的感同身受。她能懂得那种无依无靠、无能为力。 回头一想,哪个女孩不愿一生出来就被人宠,被人疼爱的。谁不想有一个美满的童年?那些童年里不幸的孩子,不过是用后面很长很长的弯路,来反击童年里经受的伤害罢了。 她口口声声说,她绝不会让金钱来左右她的人生。而她现在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绕不开金钱的牵扯。陈兰之后便不再劝说小玲了。 曲欣成功说服了小玲,就想到了陈兰。她以为陈兰也和小玲一样,能够为他们所用。 曲欣无法说动陈兰,竟然让陈生去做陈兰的工作。 曲终人散 3 韩依不在的日子里,陈兰觉得很孤单。回头一想,这么多年来一个人,究竟是怎么走过来的?韩依住在这里的时候,总觉得她太烦了,话太多了。现在却开始想念她。 外面的施工队正干得热火朝天。陈兰有时候会从二楼的窗口往下看楼下的施工队。她就趴在窗口上,就像是看动物园里的小动物那样,带着好奇和善意。看着他们如何把一个小山坡夷为平地,如何把一个沟壑填成平地,如何把荒凉的山脚变成一条热闹的马路…… 大红色的自卸车,开始的几天里是把黄土一车车往外面运,后来又托着一车车的石子石粉往里面运。来来去去,循环往复,一条笔直的宽敞的大马路的雏形就出来了。 不知不觉,陈兰开始关注修路的进度。吸引她的注意力的,不仅是这条路,更是修路的人。平云算是现场施工的总管。 只要不下雨,能够正常施工,施工队就会准时报到。节假日除外。特殊情况下,也会在节假日加班。 平云常常来看望陈兰。平云一来,也会把欢声笑语带来。 平云说话嗓门那么大,对他手底下的员工发号施令几乎都是用吼的。也不是愤怒的吼,就是能够让人在第一时间听见,并且听得很清楚。他的声音有一点沙哑,有一点粗狂。总之很有辨识度。陈兰在习惯这个人之前,原来是先习惯他的声音的。 隔着院子,再隔着屋子的墙壁,陈兰都能很清晰地听到平云说的每一句话。随后,又听到他往屋子里走来的脚步声。 陈兰微笑着说:“你真是声先夺人。没见你的人,就先听到你的声音了。你说话,向来都是这么大声的吗?” 平云挠挠头皮,有些不好意思:“不大声点,怎么让你知道我来了呢?” 两人一时无言。七彩的阳光从湛蓝的天空投落下来,穿越了静默的时光。 外面晴空万里。两个人都已不再年轻。短暂的沉默也是有滋有味。都是过来人,不需多余的解释,单单只是感觉到彼此的好感。美妙的时刻,正如午后高挂的艳阳,那么饱满成熟,同时也可淡然接受夕阳西下的凄美。 陈兰意外地发现自己脸红了,火辣辣的。 多大岁数了,真是难为情。陈兰起身去给平云泡茶。 紫红色的茶杯,上了年纪的颜色。平云接过茶水,指了指腰间的茶壶,有热水瓶那么大。可是陈兰端来的茶杯,小巧而精美,里面的水估计只够平云喝一两口。 “我们工地上的人,喝茶都是用壶。这一壶茶可以喝上半天。”平云说着,用嘴唇抿了抿茶杯沿,好似舍不得一口气喝完。 陈兰笑了:“怎么跟水牛一样的。” “都习惯了,干工程干了大半辈子了。哪里有项目,哪里需要我们去造路,我就去哪里。这已经是我修建的第29条公路了。29条公路,我算过了,串联在一起的话,可以围着卢萨卡绕七八圈呢。”平云眉眼间有不经意流露出来的得意。 陈兰 分卷阅读284 觉得那眉眼间的得意,更像是一种荣耀,像久经风雨的大树,骄傲地屹立在非洲广阔而苍茫的大地上,与苍穹对立。然而29条公路是个什么概念,改变了多少当地人的生活,为当地的发展创造了多少价值,陈兰全都不知道。 平云坐下来,脸色一下沉重起来,似乎是临时想起了什么很重要的事。 “可是你知道吗,西方的有一些政客把我们在非洲所做的事,说成了新一轮的殖民主义。我不懂什么主义不主义的,但是我们绝对不是殖民。”平云忽然间又换了一副态度,气急败坏地说。 陈兰从不关心这类的新闻。她活在属于她自己的幽幽岁月里,天下大事都与她无关。 “像我这样的人,像我这样千千万万的技术工人,几十年如一日,大把大把的时光都奉献给了土建事业,献给了非洲。如果我们是殖民主义,不是应该搞破坏,为什么要搞建设?如果我们是殖民主义,不是应该来侵略,为什么要给予?我们怎么就成了殖民主义” “他们只能代表他们,不能代表其他的任何一个人。何苦去听他们说的话!你要是听进去了,不就给自己找罪受了吗?”陈兰说道。 “我也就是一时气急攻心。你说的对,何苦给自己找罪受呢?人家老总统还说了,中国人是全天候的朋友。”平云这一口终于把手里的茶喝得见了底。 一杯茶的功夫原来可以这么长,又这么短。 “呀,我得走了。”平云一看手表,起身要走。 陈兰目送他离开,倚着门。 黄昏已近,晚风疾。一个穿着米黄色工作制服的高个子走了进来,Lulu跟在后面。他走到陈兰跟前,把一袋水果交到陈兰的手里,说:“这是平先生让我交给你的。” 仅一句话,说得字正腔圆很是标准。这一句话说的比平云的普通话还要标准。陈兰打开袋子一看,上面有一张纸条:“兰,我明天要去恩多拉开会,不能来现场了,就不能来看你了。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一个人也要好好的。” 看完字条,陈兰感到莫名的快乐。这一袋水果里面,最珍贵的,就是这一张字条了。轻轻薄薄,却有千斤重,系在心头。 后来只要平云当天不能顺路来看望陈兰,就会让手下的工人捎来一张小纸条。纸条上简简单单几句话,交待了不能来的原因,以及带着绵绵情意的嘱托。时间一久,平云捎来的纸条竟然有一叠了。陈兰用一本崭新的笔记本来归拢这些纸条。笔记本不知不觉就变厚了许多。 她喜欢这样的生活,有所期待。这期待也不会落空,顶多姗姗来迟。 第二天平云没有来,来的人是韩依。李志明开车过来的。韩依进去后,李志明在车里等她。 韩依看到了Lulu,久别重逢,Lulu非常热情地嘘寒问暖。韩依提了一大袋子的新鲜蔬菜交给了Lulu。这是韩依在路边的摊贩那儿买的,形状就像上海青,但是茎叶异常坚硬,是当地人很喜欢吃的一种蔬菜。 见到了陈兰,心中一惊。 两个人的变化真大。两人双双对视一眼,微微一笑。从上而下,由内往外,无不带着十分的惊奇。 是什么使两个人发生了这样大的转变? 韩依望着院子,望着Lulu,望着眼前的一切,仿佛又回到了过去。充满悲情的过去。生活在这里的每一天,都有梁文思的参与。不论梁文思有没有来过这里,不论他知不知道,在她想念他的时候,在她企图向他一步步走近的时候,这里满满的全都是梁文思的痕迹。 就此打住。韩依很费力地拽回了思绪。以后再不会有梁文思了,她对自己说。 “老朋友,你好吗?”陈兰笑着相问。 韩依回说:“看起来,我不在的日子里,你过得不错。我看得出来,你脸上红光焕发,和以前相比简直不像是同一个人。”韩依环顾一周,又说:“我记起来了,以前你身边有一只猫。现在怎么不见那只猫了?” “你到现在才来问这个问题,是不是有点晚了?那只猫走丢的时候,你还住在这里呢!” “哦,这样的吗?”韩依半信半疑。那时候真的一点也没有想到那只猫,那只被彻底遗忘的猫。身边的事物,天天见,有一天它忽然消失了,可是竟然也会一点也察觉不到。一个人竟然也可以如此深情,又如此绝情! “谢谢你来看我。我现在过得很好,比你在的时候好多了。我在想,是不是你走了,就把我的晦气带走了?”陈兰还是往常的刻薄。女人与女人之间,再好的交情也只能是相爱相杀。 “你变了。变化真大。” “可不是。以前我从来没有想过回国,现在只要想到他,我就想回国了。要是他愿意的话,我会跟他回去的。”陈兰幽幽诉说着,就像是和一个推心置腹的人说着藏了很久的心事。 “他是谁?”韩依问。 “他是一个修路的人。他走到哪里,就把路修到哪里。修路是他毕生的事业。不晓得他愿不愿意放弃他的事业,和我一起回国。谁知道 分卷阅读285 呢?”陈兰没有告诉韩依,他的名字叫平云。 韩依诧然,叹气道:“善变的女人哪!我以为你会一直活在那个人的影子里,你爱他一辈子,或者,恨他一辈子,总之,与他共活了一辈子。那样的话,我都会对你竖起大拇指。因为你在做一件非常人的事。现在看来,你也不过是一个平平常常的女人。你把你的旧爱抛弃了,忘记了。” 陈兰反驳:“不,是他抛弃了我。他不仅抛弃了我,而且……” 声音突然在喉咙口止住了,还有余音袅袅,夹杂着愤怒、埋怨、悔恨。她以为她这一生再也走不出去了。死在非洲,埋在非洲,最后化成非洲大地上一把黄土,便是她最后的归宿。她以为,她的人生就此成了废墟。生无可恋。哪知在废墟中竟也长出了娇艳夺目的花朵! 这久违的爱情之花又一次在年迈的岁月里绽放,姗姗来迟,惺惺相惜。 韩依的到来,又勾起了她的伤心往事。 曲终人散 4 “我万万没有想到,陈生竟然会和曲欣同流合污,一同来逼我,逼我走上不归路。” “然后呢?然后陈生是什么态度?”韩依追问。 那是心口上的一道疤,留下了永恒的印记。陈兰不愿意回到过去,哪怕只是通过回忆。她害怕那一段回忆。 “渐渐的,我就开始不认得他了。”陈兰说,“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他有什么难言之隐,他受到了什么逼迫。我对此一无所知。可是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他都不应该来逼我。尽管我一直都在为他找理由,为他辩解。这些都行不通。我不可能原谅他。我恨他。我希望他死在监狱里。我盼着他比我先死。我活得生不如死。” 此前的半年里,陈兰和陈生都是分居的状态。身体上的疏离,渐渐导致了心灵上的疏离。 这个故事大概快要结束了。也许过程非常引人入胜,但是结局却不一定精彩。韩依发现她此次回来,有一半的目的是想要听完陈兰的故事。 这个生活在非洲的神秘东方女人,她究竟带着多少的秘密? “具体一点。他究竟逼你做什么?”韩依迫不及待追问下去。 “他逼着我堕落,逼着我去跟别的男人打情骂俏。”陈兰还是习惯性地为陈生辩护,“那时候也是因为没有人。招不到人。只有一个小玲是心甘情愿踏上不归路。而我是小玲的室友。我们两个人形影不离。既然连小玲都可以,为什么我不能呢?”陈兰一边思索,一边诉说。 她还是执迷不悟:“或者他也是走投无路,无可奈何。陈尧一定给了他很大的压力,曲欣又在一旁煽风点火。他离不开陈尧,更得罪不起。他在非洲的那一年里,是我所看到的他最落魄的样子。” “他成功了。我做了有半年的时间。那一晚,我们又在一起了。那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夜晚,我们比以前的任何时候都要恩爱。”陈兰说,“第二天等他醒来走出了我的房间,我通过大使馆举报了他们。我手上有足够的证据。非洲的确很自由,但是任何一种自由,都有界限。他们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被拷上了手铐,他们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是我亲口告诉陈生的。我告诉他,是我举报的线索,警察才来的这么及时。我很好奇,当着我的面他会说些什么。可是他目瞪口呆的,什么也没有说。” “陈生他逼着你去和别的男人睡。这样一个人,你为什么还要让他留在你的房里过夜。难道你一点都不在意,他也不在意?太不可思议了。我不能理解你们。”韩依都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这世上还有这样的事。 陈兰笑了,很随意的一笑。她以为自己的笑容还如当年,风情万种。风烛残年了,那样清浅的笑容里,就有自甘堕落的意味。她深陷在回忆里。 她说:“现实生活不是言情小说。女人总是分辨不清两者之间的区别。男人却很分得清。至死不渝,从一而终,情有独钟,那都是言情小说里的词章。是臆想,是永不可实现的夙愿。在现实的生活里,只有委曲求全,含垢忍辱,将就塞责……我们的感情也是一样的,本没有那么高尚纯净的感情。在这太平盛世,没有战争疾病的威胁,没有那么多的生离死别、劳燕分飞,人类的欲望也如同人类的脚步,无所不至。只要还有□□,生生不息,不死不灭的欲望,为什么不能再在一起过一夜?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难舍难分的时候,是可以暂时忘掉俗世的丑陋和肮脏的。我知道你很难理解,我那么恨他,却还要和他保持那种关系。可是为什么不呢?” 陈兰顿了顿,言语停住了,思绪还在前进。她还在回忆。那回忆使她痛苦。可是她还是继续往下说。说出来,就不必一个人承受。说出来,像扔垃圾那样,把心里的伤痛都扔出去。她说:“明知道吸毒是不好的,是犯法的。可还是有那么多人偷偷地、小心翼翼地躲在角落里在吸,销魂、忘我。泥足深陷,放弃挣扎,便有一种痛快在里面。不可言喻的。在我最恨他的时候,选择和他在一起。也许就是这个道理。” “不应该是这样的。”她的话比寒冬腊 分卷阅读286 月的风还要冷,韩依不能认同她的话。 “那你觉得应该是怎样的?你要是不相信的话,不妨放一点诱惑在他面前,女人、金钱、权利,但凡可以捆住一个人的心的,什么都好,去试探一下你的男人。没有一个人是禁得住试探的。你相信我的话。情情爱爱,都是狗屁。” “不,不!不可以试探。人性禁不住试探”。 “那么好了。你已经看到结果了。连试探都不必要了。”陈兰回过神来,从回忆里走出来。原来陈生带给她的回忆是这么的可怕。 陈兰一改先前的口风,又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我说的都是以前的我,现在的我有了依靠。我相信,他会带给我新的生活。我真希望能够和他一起回国。”陈兰想到了平云,一股暖流涌入心间。 李志明等了很久,才看见韩依从里面出来。他很纳闷,拿一件东西怎么会需要这么长的时间。等韩依进了车,他问:“你回去取了什么东西?看你手上什么也没拿呀!” “就是个小物件,放在包里了。” “该拿的东西都拿了,以后不需要再回来这里了吧?”李志明似乎不放心。 “我想这是最后一次。以后没有理由再回来了。”韩依觉得很轻松。陈兰的故事听完了,仿佛她自己也度过了一生。瞬间便有一种大彻大悟在心里。 韩依在这种彻悟的状态里,不免表现得有点恍恍惚惚。李志明斜着眼睛瞄了她一眼,看到了她的心不在焉。 他转而抛出了另外一个话题:“听朋友说,梁文思的店关闭了。你说梁文思除了他的五金店,还有什么呢?他是不是要回国了呢,如果他在非洲混不下去的话?” “还有你们一起投资的超市呀!那是他最后的、唯一的资产了。幸好还有一点其他的投资,不然他留在这里还能有什么意义呢?”韩依果然眼神都回来了,只要一听到梁文思的名字。 李志明心下十分不悦,甚至有点恼羞成怒。她的人在这里,可是她的心未必在这里。她心心念念的老情人,依旧霸占着她的心。 要是梁文思最后的一点资产也没有了呢?李志明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是一个邪念。但是这个念头让他心里舒服了许多。他于是放任思绪,打定主意,让梁文思付出代价。 就在一两分钟的时间里,李志明已经有了主意了。韩依还沉浸在陈兰的故事里。尤其是关于那一夜,绝望而美好,短暂而永恒。所有的感情,要是都可以有一个明确的节点,那么铭记会比遗忘多一点。在记忆深处打一个桩,写上“完结”。 所有的不完结,也都完结了。 曲终人散 5 李志明回到了基特为,此后的一个多月都没有来找过韩依。只在电话里听李志明常说,最近他如何如何忙碌。韩依也不太相信他是真的忙。不禁感叹,男人果真是善变。在追求对方的时候,再远都要跑过来见一面。现在关系确定了,连卢萨卡都不大来了。 韩依只是不知,李志明这一段时间是真的忙。他为了说服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拿出了百分之两百的决心和诚意。今时不同往日,生意上的朋友越来越多,拉拢几个还不是难事。 其中一个王姓的老板,是李志明要好的朋友之一,他问:“李总,我可听说那一家超市里面有你的股份呢!你这一步走得有些蹊跷。我可看不懂了。哪有人会拉拢别人去开一家超市,然后去挤兑自己的生意?就好像是拿你的左手去打你的右手。李总,你确定将来不会后悔?” 李志明解释:“老兄,你是一个局外人,所以看不懂里面的深浅。那个超市我的股资才一点点,根本就没有什么话语权。我这人吃苦受罪都还可以,问题就在于,你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到头来是给别人赚钱的。我们又不是没有钱,你,我,还有你的好朋友陈总,我们三个人合作,一人占三分之一的股份,清清爽爽的,有什么不好呢?” 鬼使神差的,还真的把这两个人说动了。三个人围在一起细细讨论上一家超市的优势劣势,取长补短。没几天,李志明就把一份完整的计划书摆在了王老板和陈总的面前。 三个人为此专门跑了一趟卢萨卡。在李志明的安排下,选中的位置果然极佳,三条大马路的交汇处,人口密集。最最重要的一点,这是去往原先那家超市的必经之路。超市如果开起来,必将把前往那一家超市的顾客拦截,如果这里出售的商品更加价廉物美的话。 王老板不敢相信:“李总,你那家超市要是倒闭了,可千万不要来怪我们,哈哈……”王老板原先只以为在卢萨卡同时存在两家规模相似的中国超市,会引起行业的恶性竞争。现在看来,不只是竞争这么简单,而是要把那家超市给堵死。 “感谢你们还来不及呢!”李志明信誓旦旦地说。 纸包不住火。这事终于传到了刘总那里。 刘总开始兴师问罪:“你们年轻人做的事,我真是一点都不懂了。你这是和熊威有仇,还是和梁文思有仇,还是和那个周新有仇?你的目的是什么? 分卷阅读287 生意人做事情都讲究一个目的。你倒是给我说说看。” 李志明知道这一天是迟早会来的。他料到了刘总对于有些事情知晓一半,又迷糊一半。他说:“刘总,您有所不知,我这么做也是为了收拢资金。您的顾虑我完全理解。那个超市就是一个僵局,里面的小股东也太多了,七嘴八舌的。您是里面最大的股东,可惜投了那么些钱下去也还是没有赚钱。我们何不把资金抽出来,放到有利润的地方?我在附近新开一个超市,那只是一个噱头,其实呀,我是想把那个超市挪一挪位置,换一换主人。那超市只要一出现亏损的迹象,我们就会想办法把那边低价收购过来。到时候,您还是我们的大股东。” 李志明暗暗想着,最好是亏一段时间,亏到一个程度,让梁文思投进去的钱都打水漂,让他一无所有。关键是要把握好这个度。 听李志明这么一说,刘总就好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不再细问。他相信李志明绝不是一个会做亏本买卖的人。 这一边热火朝天开业了,那一边还不知危险将至。李志明算计一切,胸有成竹。把左边的钱投到右边去,把左边的资源挪到右边去,这并不难。 不久后,汪于峰给文思打了一个电话,让他有空来一趟超市。汪于峰很少主动联系他,这一次不知是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会不会是分红呢?文思似乎把事情想得太过美好了。 也是因为这一阵太过落魄了。欢欢离开后,他一个人守着一个大院子,守着孤单与寂寞。他思量着出去找一份工作,只是一时还没有跨出第一步。他又想和要好的朋友一起合作,干老本行,开个五金店,但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人选。种种的苦恼交织,没有一天是顺心的。他期待着投资的超市可以赚一点钱,以解燃眉之急。 到了超市,完全不是他设想的那样。汪于峰递过来一张明细单,里面记录着开业以来的进出账,外面的欠账,客户的欠款等等数目。 文思一时也不能全部都看明白,皱眉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汪于峰一边低头管自己算账,一边给文思解释:“超市经营不下去了。每天都在亏钱。几个大老板商量好了,把超市低价盘出去,已经有人接手了。这是所有的账目,股东不论大小,每人都有一份。你可看仔细了,好好把你的私人账目算一算。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还需要补交一笔钱。” “补交什么钱?谁同意把超市盘出去?是盘给谁了?为什么都没有人通知我?” 汪于峰略微显得不耐烦,头稍稍抬起,匆匆瞥了一眼文思,说:“接手的人也是开超市的。具体的情况我也不是太清楚,我只是一个拿工资办事的人。你要有什么疑问可以去问问李志明,他是最清楚的。” 汪于峰那漫不经心又不着重点的回答一下子就把文思激怒了。他把手里的单子往办公桌上一扔,高声说道:“你怎么会不清楚?这些事情不都是你一手操办的吗?你不清楚的话,还有谁清楚?今天你无论如何都要给我一个说法。” 汪于峰放下手里的资料,眼睛直直地望着文思,心想真是倒霉,接了一个烫手的山芋。他还是心平气和地说:“你还是给李志明打个电话问问吧!或者给刘总,给熊威打过去都可以。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想必都可以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你要是想从我这里问出个所以然来,真的要叫你失望了。” 文思哪里肯罢休,几步上前揪着汪于峰的衣领子,勃然大怒:“你别他妈的给我来这一套!你以为我好欺负是不是?你们都来欺负我,都想拿住我。我投下去那么多钱,现在超市倒闭了,我没赚一分钱,还要补交一笔钱。这是什么狗屁道理?你倒是给我说明白。” 文思还没有看清楚单子上面的数据,等到他弄清楚那一笔补交的数目原来是一百多万人民币的时候,他气得一双脚都在颤抖。 汪于峰开始还顾及文思的面子,没有撕破脸面。文思得寸进尺,对他层层质疑,他这才恼羞成怒叫了两个人高马大的门卫把文思赶了出去。那两个门卫是新近招聘来的,并不认识文思,所以驱赶的时候也是相当鲁莽暴力的。 寡不敌众,有理也没处说。文思认为这是一个圈套,不过是有人想要害他,平白无故多出了一百多万的欠款。 真应该把那一份账单拿出来,好好研究一番!文思如是想着。既然这是一份想要讹他的假帐,里面肯定有蛛丝马迹可寻。 那么,去找李志明或者是刘总问个明白,讨个公道?还有熊威,找他也可以。这出好戏,一定也有他在内的。想到熊威,文思还是踌躇了。他要如何面对熊威呢? 他没脸去见熊威。 然后他也打消了去见李志明和刘总的念头。他们既然有意为之,一定在等着他自动上门。何必去自讨苦吃呢?什么欠款不欠款的,不去理会就是了。文思这么想着,也就不那么气愤了。 回到家中,正是饭点。只是一肚子的气,丝毫没有感觉到饿。感觉到空虚。 心里是一片荒凉。夕阳余光照在墙头上,照在一堵灰色沧桑的墙上,亦是凄 分卷阅读288 凉。门口的小凳子上,最开始韩依一直坐在那里,后来是欢欢。人去楼空,曾经的两个主人都不见了。曾经爱过他,或是他爱过的两个女人,都不见了。欢欢的脸庞时不时在眼前摇晃,面色苍凉,眼里都是怨色。 欢欢的离开就是一种惩罚。她在恨他。 韩依的离开更是一种惩罚。她也在恨他。 以前觉得自己很有女人缘,很多女性朋友都待他不错。现在懂了,缘便是劫。今生他逃不过一场女人的劫难。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走下坡路的?周新离开的那一天?还要往前一点,欢欢到来的那一天?不,应该是把钱砸到那个该死的超市里的那一天。投资那个超市就是一个错误。所有的倒霉都是从那时候开始的。也或者还要往前推一点,那才是他人生真正失衡的开始,就是爱上欢欢的那一刻。 文思一点点开始思考他的人生。独处便是有这样的一种好处,可以冷静客观地看待周身的事物。 难道就这么走下去了?没有峰回路转的余地了? 显然还有别的希望的。文思想到了李志明。熊威他是绝不考虑的。刘总人在基特韦,况且一把年纪了,事事都交给李志明来处理。 他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李志明的身上了。想到这儿,他就再也坐不住了。他知道李志明在卢萨卡经常光顾的那一家中国人开的旅馆。他人在不在卢萨卡也不一定,去碰碰运气吧! 曲终人散 6 一看门牌上四个黄色的大字,写着“如家酒店”。和国内的如家连锁酒店还是有点不一样的,没有国内装饰的雅致,多了几分随意。从大门口进去是一个长方形的草坪,草坪周围种着几排树,与大马路隔开。老早就听说了卢萨卡开了这样一家如家酒店,今天还是第一次前来。老板好像是福建人,还是广东人,记不太清楚了。 文思正要穿过草坪走进去,到前台咨询一下李志明是不是住在这里。双脚还没有踏出草坪,就看到了一个背影,很像是李志明。对面还有一个人,只是刚好被一棵树挡住了看不清是谁。李志明和那人正坐在树下喝咖啡呢。 文思转换了方向,朝李志明走去。 走到近处才发现,那人不是别人,正是韩依! 这时候离他们还有五六米的距离,就此回头也还来得及。下次见着李志明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今天实属运气。文思不想就此放过这个机会,于是硬着头皮走过去。这几步路走得着实是艰难。想想当初韩依是如何死心塌地跟着他,赖着他,帮助他。要是能回到过去多好啊!那时候的韩依是属于他的,尽管他不曾接受她,不曾对她付出过什么。那真是一段弥足珍贵的时光。 文思在李志明身边的铁椅上坐下,向李志明凑近一点,离韩依再远一点。他清了清嗓子,说:“真巧,在这儿都能看到李总。真是相请不如偶遇。” “呦,这不是梁总吗?怎么梁总在卢萨卡还需要住在旅馆里吗?”李志明身子向后仰了一仰,面带微笑地说。 “李总说笑了。我是来见一个朋友的,我那朋友他住在这里。对了,李总,汪于峰怎么和我说超市盘出去了?”文思实在是没有多余的心思和李志明寒暄,直奔主题了。 “是的。我,刘总,熊威,我们三个人一致决定把超市转让出去,为了减少损失。你要知道,如果不赚钱的话,每开一天都是亏钱哪!会议开得匆忙,没来得及通知你和周新,我们只能先斩后奏了。这也实在是没办法的事,投入了多少的时间和心血了,就是不见起色,日日入不敷出。”李志明解释着,端起咖啡呷了一口,然后缓缓放下。 韩依坐在边上不说一句话。他们所说的这件事情使她感到很是惊讶。李志明对她并不刻意隐瞒什么,只是这件事他只字未提。 “即便是没有一点办法了,非盘出去不可。我和周新也会如你们考虑的那样,大局为重,不会有反对的意见。可你知道汪于峰是怎么说的吗?真是天大的笑话。我告诉你,他是怎么说的。”文思极力克制心里的那股愤怒。越是极力克制,越是神情激愤,他分不清,究竟是他的声音在抖,还是他的双手在抖,或者双脚在抖。 总之,他身体的某一部分在颤抖。文思接着说:“汪于峰和我说,我现在还需要补交一笔钱。你说我投了那么多的钱下去,不见一分钱的盈利,还反过来说,我还欠下了一百多万的钱。这不是笑话嘛?” “我想,他说话的方式可能不对。但是道理是有的。这一点我可以好好给你解释一下。当初我们定了协议,什么都操办好了,超市也开起来了。但是股资是远远不够的。也就是说我们投入的资金不足以撑起整个超市的运营。很多的库存都是赊账的状态,你忘了吗,还是你同熊威的老婆一起回国考察工厂的。那些工厂的货发过来了,我们只付了10%的货款,其余的货款合同里写好的是卖掉了再付。现在合同都快过期了,我们根本就消化不了那些库存。你可以去仓库里看看,堆积了多少的家具呀,电器呀!唉,也是我们太心急。”李志明缓缓说来。泰 分卷阅读289 然自若的表情就像是一层平静的湖面,然而遮掩不了底下的风起云涌。 只怪这一招还打得他不够狠,不够彻底。要是能使得他再也爬不起来,那才是一个痛快。 宁可自损一千,也要换他八百。虽然自己为此付出了不小的成本,李志明觉得值得。这一切都叫韩依看在了眼里,着实出了一口恶气。心里跨过了这个坎,旧帐一笔勾销,往后可以和韩依好好过日子了。 李志明脸上洋溢着得意的风采,好言好语中自有一种盛气凌人。 相比之下,文思显得那么落魄,被李志明弄得措手不及。要是韩依没有在场,他或许可以高声对李志明吼,对他凶,与他就事论事地讲讲道理。就像对汪于峰那样说话的口吻。 只因为韩依在,他不得不保持一点作为男人的体面和尊严。他本性斯文,但是装出来的斯文绝非他的本性。他不能丢弃那一点可怜的风度。他说:“照李总的意思,我这钱是非交不可的了?” “非交不可。”李志明淡淡地说,回过头来,看了一眼韩依。他以为她在欣赏他的胜利。 文思站了起来,招呼也不打一声就走了。 韩依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心中便有一种酸涩。毕竟是曾经深爱过的人,一句话都不用说,也可以读懂他的无可奈何。 那个超市是文思最后的希望。她记得,她同李志明说过这个话。难道是巧合?韩依忍不住问:“他怎么就欠了你一百多万了?” 李志明一听,窃笑,连忙纠正韩依说道:“你胡说什么呢?我可不是他的债主。我也和他一样,欠了那些工厂一屁股的账。他能找我说理,我能找谁说理去?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还不如爽快一点,交了钱就完事了。” “我怎么觉得这件事有点蹊跷呢!该不会是你的意思吧!”韩依试探性地一问。 李志明大笑。似乎笑声越大就越能掩盖住他的心虚。他不遗余力地解释:“我的姑奶奶,你想到哪里去了?有谁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 韩依半信半疑。 过了几天,李志明突发善心,拿出来一张银行卡,对韩依说:“这卡里有个20万人民币,你拿去给梁文思吧!我只能帮他这么多了,余下的80多万,他无论如何要想办法给我补上。要是他什么表示都没有,那我们就只能法庭上见了。” 表面上是在帮文思,其实是在催促他还债。韩依自然明白这一层意思,但是又不好说破。她接过那张银行卡,把它往桌上一扔,问道:“你怎么不自己去交给他呢?” “他现在把我当成是他的仇人。我帮他,也不是为了得到他的感谢。索性,你就不要提到我的名字。你就说,就说是你给的。我做事,只求问心无愧。我想你应该了解我的为人。” 为了说服韩依,李志明又说:“去送钱,你是最适合的人选。你和他之间,还有一段感情在的。虽然都是过去的事了,按理说,我也不能够再在你面前提起。但是有些事,不说清楚,永远都是一个疮,好不了的疮。你何不借这个机会,把过去对他的感情做一个交待。往后余生,就和他没有一点瓜葛了。” 这么一来,也可以试探一下韩依,真是一个一石二鸟的好主意。 曲终人散 7 过了十一月,转眼就是十二月。圣诞节倏忽而至。 今年的圣诞节尤其热闹。商场里各种商品都在打折,服装店,化妆品店,都在搞促销活动。有的店铺甚至一律都打五折。平时买买要千把块的衣服,趁着圣诞节也只要五六百。 从教堂里回来后,欢欢和乐乐就去商场买东西了。逛了两个多小时,购物车已经满当当堆不下了。两个人走了许多的路,有些疲惫不堪,就在一家露天咖啡馆坐了下来,等着司机过来帮她们拎东西。 乐乐正在算今天花了多少钱。欢欢突然说道:“姐,我身体好像有点不对了。” 乐乐立马停住了加数,连忙问道:“你哪里不舒服吗?” “不是不舒服。我这几天才意识到,我好像有两个多月没有来月经了。不,是三个多月。”欢欢小声回答。 乐乐转危为安,松了一口气,说:“你该不会是怀孕了吧!” “不会吧!”欢欢顿时脸沉了下来。她开始感到紧张、不安、惶恐。 “要不你陪我去检查一下?”欢欢两只手放在膝盖上,拧成了两个拳头,又说,“也许不是怀孕。内分泌失调也会引起月经不调或者是不来的。我在网上查过了。但是我想还是去检查一下好,猜来猜去也不是个办法,心里总不踏实。” “网上的话哪里能信啊!要不我们现在就去。等司机来了,我们直接开到那家英国人开的医院去做个B超。到底是不是怀孕,马上就知道了。”乐乐并没有当这是多么重大的一件事。说完,又继续算她今天的开支了。 欢欢这时候已经坐不住了,站起来走到楼梯口,扶着栏杆,陷入了沉思。她很害怕去医院,害怕医生亲口对她说,她已经怀 分卷阅读290 孕了。但是不去医院,如果真的是怀孕了,肚子也会一天天大起来。究竟是不是,事实已经摆在那里了,由不得她做主了。 到医院做完了B超,一个金黄色头发,四五十岁的英国女人很疑惑地问她:“你怎么会不记得你最后一次月经来是什么时候呢?你看,都快四个月了吧!”她往B超单上宫腔里的一个黑点上面指了指,又说:“也许是三个月,但是不小了。你真是一个粗心的妈妈。” 乐乐听不懂她们在说些什么,但是B超单子她看得懂。她拉着欢欢的一只胳膊打断了她们的谈话:“真的是怀孕了。熊威要是知道了,还不定有多高兴呢!我这就给他打电话过去,给他报喜。” 乐乐果真拿出了手机,正要拨号吗,被欢欢一把拦住了。欢欢紧紧地抓住乐乐的手,紧紧地。 “乐乐,你急什么?我有话要对你说。先让我把这里的事情处理一下,等下到车里我给你说。”欢欢有些恼羞成怒。 她拿了单子,将那医生打发了,结完了账,拉着乐乐径直往停车场走去。坐在了车上,欢欢让司机出去等一下,说有重要的事情和乐乐商量。司机听得一愣一愣的,还有些疑惑,慢悠悠地出去了。欢欢这才意识到,司机在与不在,有什么区别呢?他什么时候能够听得懂她们的谈话了。 欢欢许久才开口:“事情到了这个份上,再不告诉你,也是不行了。” “什么事情?你有什么事情是瞒着我的?”乐乐追问。 欢欢抿了抿嘴巴,想说又不敢说似的。她带着哭腔说:“我以为可以蒙混过去,过去的事就此不提,就当是没有发生过。可是老天不肯,非要叫我付出代价。我能怪谁呢?这都是我的报应。我们中国人讲求因果报应。真的会有报应,躲不过去的。” “什么报应?你做了什么错事了?你倒是快点说呀!你在说些什么,不要绕弯子了。”乐乐一急,拉着欢欢的衣角直催促。 乐乐越是着急,欢欢越是有苦难言。什么都还没有说出来,欢欢倒是先流起眼泪来了。哭了好一会儿,她用手背擦干了眼泪,说:“这孩子不是熊威的,是文思的。我该怎么办?” 话一出,轮到乐乐哑口无言了。她以为她听错了:“什么是文思的,不是熊威的?” “我肚子里的孩子。”欢欢一个字一个字,斩钉截铁地说。 “你是疯了吗?”乐乐本能地就在欢欢的左脸上打了一巴掌。 脸上微红,乐乐是控制着力度的。欢欢却希望这一巴掌可以打得再狠一点,让她可以暂时摆脱现实的疼痛。 现实生活里的这一巴掌,比乐乐的一巴掌,不知道要厉害多少倍。 乐乐看着欢欢脸上的红印,于心不忍,转而好言相劝:“我说你这个人,怎么这样糊涂呢?你难道还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吗,能够做出这么伤风败俗的事情来?我想,我们姐妹俩,家庭生活上,总还有一个是幸福的。可是你亲手毁了你的幸福!你会毁了你的家庭。” 欢欢一度哽咽,无声地流着泪。她有什么不懂的!她不过是懂得太迟了。 “太迟了。你说的道理我都懂,就是太迟了。”欢欢一只手捂着嘴巴,泣不成声。 在这个逼仄的空间里,只有乐乐一个人,见证了她内心深处的忏悔。 “不,还不迟。熊威到现在为止,什么都不知道。你听我说,只要你是真心悔改的,就不会迟。熊威什么都不知道,这个孩子绝对不能生下来。没有孩子,你和熊威的感情就不会受影响的。对,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应该没有更好的办法了。”乐乐一面说得淡定从容,一面又开始质疑她的想法。 欢欢本能地去摸摸自己的肚子。一种隐隐的疼痛已经在她的身体里缓缓蔓延开来。毕竟是一个小生命,是自己身体里的一部分。 “这对孩子来说,无疑是最残忍的。可是……可是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乐乐很努力地想要说服欢欢,说服她自己。 欢欢无奈地点点头。两人在这个问题上貌似达成了一致的观点,然而两个人都是心虚的。总觉得哪里不妥,但是又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两人商量了一通,打算趁熊威最忙的那两天去医院。熊威一忙起来,人都不怎么在家的,大概就没有精力顾及其他。手术以后在医院里休息个半天,晚上了再回家。回家以后就说身体不舒服,乐乐在一旁照应,总能掩盖过去。打定了主意,欢欢心里的一颗大石头才落了地,稍稍镇静了许多。 那天清晨,她们本打算等熊威前脚出门,她们后脚就去医院。 计划就算是再周密,也有疏忽的时候。 司机已经开动了汽车,在院子里等熊威。熊威也不知在房间里收拾什么,迟迟没有出来。过了十多分钟,熊威快步走到客厅,手里却拿着B超单子。 还没等熊威说话,欢欢已经吓得面色苍白。她将身子靠在沙发背上,内心忐忑不已。 熊威却笑着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翻你的包包。圣诞节那天你们买了许多的东西回来,那天你说 分卷阅读291 你拿了银行卡去刷卡的。用过之后,你也一直没有放回来。我今天要买几样东西,现金不够,翻来翻去找不到银行卡。我想应该还放在你的包包里,所以就翻了你的包。没想到会看到这个。” 熊威低着头,仔细看那张B超单子,嘴角不由地向上扬。 “你怎么不早一点告诉我呢?安安也该是有一个弟弟或者妹妹了。” 看着熊威高兴的样子,欢欢心乱如麻。她身上纵然长着一百张嘴,也是说不清楚的。 “说不定,欢欢是想要给你一个惊喜呢!熊威,司机都等了你很久了。”乐乐开始打圆场。 熊威不再耽搁,拿了银行卡,提了公文包就出去了。走到了门口,又转身跑了回来,握着欢欢的手,面带温柔地说:“等我回来,我们再来好好说这事。你照顾好自己。”说完,熊威在欢欢额头轻轻一吻。 听着声音,车子已经开出了院子。欢欢却还呆呆地望着大门的方向,紧蹙着眉头。 “B超单子怎么被熊威找出来了!这下可怎么办?”乐乐两手搓在一起,心急如焚,“我们真是太粗心大意了。既然都计划好了,应该把那张B超单子丢在外面,不要带到家里来。怎么还会留一个尾巴呢?唉……这下可如何是好?” 乐乐唉声叹气了一阵,又抱怨了一阵。欢欢显示出异常的镇定。她说:“你不是说吗?这是上帝赐给我的一个生命,要收回也只能是上帝。你说对了。” 这是乐乐那天在车里和欢欢说过的原话。她自然记得。她其实也一直陷在两难中。 “难道我们可以保住这个孩子吗?”乐乐反问。 欢欢被乐乐的话惊醒了:“孩子一生出来,一天比一天更像文思。熊威一定容不下这个孩子。我也不打算瞒着他了,等他回来,我就告诉他一切。等他回来,我把决定权交给他……” 那一天过得特别的漫长。直到日落西山,熊威的车子才开进院子里。看到熊威的那一刻,欢欢感到既紧张又放松。一场漫长的战役终于打到头了,是败是赢,都是其次。最主要的是,这一切的煎熬和忐忑可以暂时划上一个句号。 熊威来卧室里找她。欢欢做了好一番心理准备。她面带微笑,沉着冷静。她说:“我看你在那儿忙。这会儿我正要去找你呢。你就来了。” “忙是忙了点,都忙了一天了。再不来陪陪我的老婆大人,那也太不像话了。无论如何,我得先学习如何做一个称职的丈夫,然后再做一个称职的爸爸。”熊威搂着欢欢的腰,柔情说道。 欢欢分开了他的双手,走到窗口边。熊威的满脸笑意让她无所适从。 她把心一横,也就说出来了:“我是怀孕了,可孩子不是你的。” 在熊威还没有做任何表示之前,她还有时间为自己辩白。她还是向着熊威的,企图挽回他。她补充道:“那都是以前的事了。我没有想要瞒你的意思。我知道,你现在心里一定不好受。这都是我的错。事实已经是这样了,要怎样来处理这个孩子,我都听你的。” 孩子的去留,全凭熊威的意思。连同她自己的去留,也全凭熊威的意思。 熊威却一句话也不说,两只手紧紧捏着欢欢的肩头。力度一点点变大,欢欢感到微疼。 欢欢近乎用乞求的眼神望着熊威。熊威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那叹息声久久回荡在屋子里,消散不去。 他放开了欢欢,望着窗外一棵茂密的大树,生机勃勃。火红的夕阳正好挂在了大树后面,一圈圈红晕荡漾开来。可他的心是冷的。 他一次次原谅她。她一次次触碰他的底线。 他还是选择原谅了她,把那咬牙切齿的恨意吞下来!就当个没事人儿一样,还得陪着欢欢去打胎。 他们说好第二天去医院。从那一刻起,熊威再没有瞧欢欢一眼。过道里碰着了,也当没有看见。这一个晚上,熊威睡在了客房里。 他不去争辩,不去哭诉,他只是受伤了。他需要把那一地的心事围起来,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舔舐自己的伤口。 曲终人散 8 因为有熊威陪着,第二天乐乐就没有同他们去医院。 来得很早,医院里没有什么人。挂了号,跟着护士来到就诊室。医生是一个高高瘦瘦的英国男人,说起话来是浓重的英国腔。 说了半天也不同意给做流产的手术。那男医生一直强调,孩子已经成型了,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个体,除了上帝,谁也不能剥夺他活下去的权力。现在打胎,就等同于谋杀。作为一个天主教徒,他是绝对不会同意做这种手术的。他不同意,医院里的其他医生也不会同意。 熊威有些气恼,张口便说:“这是一个不受欢迎的孩子。如果孩子是罪恶的,难道也应该生下来吗?” 男医生上下打量了一遍熊威,对熊威所说的话显得难以置信。他诧异地问道:“你是这个孩子的父亲吗?” 欢欢抬头望了一眼站在身边的熊威。她听到熊威亲口说:“我不是这个孩子的 分卷阅读292 父亲。鬼才是这个孩子的父亲!” 什么修养,什么克制,都掩盖不了他语言中的愤怒。 男医生转而瞟了一眼欢欢,态度更加坚决:“你们走吧,轮到下一个病人了。” 护士只好把他们请了出来。两个人站在走廊中央,互相对看了一眼。欢欢觉得,愤怒使得熊威不像是熊威了。 她又何尝是曾经的欢欢呢? 她快一步走下楼去,把熊威远远地扔在了后面。两人一前一后从大楼里出来,中间是一道跨不过去的鸿沟。 回去的路上,两人一句话也没有说。 乐乐在家里焦急地等待。见了欢欢,忙着追问:“手术顺利吗?怎么这样快?我还以为要大晚上了你们才会回来。” “人家医院里有规定,不允许做这样的手术。跑了一趟空。”欢欢坐在沙发上,端起茶杯喝水,满脸的倦容。 “这样啊!外国人开的医院不让做,当地人的医院又不放心,中国人开的诊所肯定也做不了……”乐乐弯起腰,端起茶壶给欢欢的茶杯里加了一点热水。她又想,这是不是上帝的意思,要保住这个孩子呢? 虽是这么想着,却换了一种说法:“或许这孩子命大……” 乐乐的话还没有说完,熊威在门口喊了一声:“这里打不掉,那就回国。这又不是什么难事。” 已是午饭的时间了,熊威没有吃饭,独自开着车子出去了,连司机也没有带。 乐乐撞了撞欢欢的肩膀,问道:“你们是不是吵架了?” “连话都没有说上几句,还怎么吵架?他这样的脸色,不就是做给我看的嘛。随他去吧!” 乐乐还是不放心:“安全起见,我看你还是回国吧!这毕竟是一个大手术。还是让我陪你吧。好在平平和安安也都大了,离开他们几天我也不至于太担心。” 乐乐这么一说,欢欢就后悔今天让熊威陪着了。那个男医生问他是不是孩子的父亲的时候,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他脸上的嫌弃和憎恨。 “好。以后都你陪着我吧!我真的有点受不了他的态度。他今天……”欢欢原本想把今天熊威伤她的那几句话说给乐乐听,细细一想,这也不全是熊威的错。 有哪个男人能咽得下这口气?这是上天对她的惩罚。只走了一步错路,一步错,步步错。 “等熊威回来了,好好和他商量。定一个日期,我们就回国去。你这肚子,时间拖得越久,也就越麻烦。” 欢欢说好。这时候Grace端着饭菜正好从厨房里出来了。欢欢没有什么胃口,吃了一点就回房去休息了。 在床上躺了一下午,翻来覆去,也没有睡着。等到四点多的时候,欢欢心里陡然起了一个念头。这个想法在她脑海里潜伏了很久。她不能和任何人说,乐乐也不能说。要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去一趟呢? 欢欢略一沉思,又踌躇起来。好不容易才恢复平静的生活,熊威虽然给她脸色看,但从大局来看,这个家还在。这么鲁莽跑过去,要是给熊威知道了,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然而不去的话,心里就永远地留下了一个遗憾。这毕竟是文思的孩子,就算不能要,通知一声总没有错的。上次不辞而别,有很多的话也没机会说。 就这么办。在回国之前,悄悄去看望他一回。 最后一回。 拿定了主意。她换了一身衣服走到客厅,对乐乐说:“我睡了一下午,脑子晕晕的。我得找个事情去做。我去接平平和安安去。” 对乐乐交待完了,她走到院子里把Willian叫了过来,把车钥匙递给他。 乐乐匆忙跟了出来:“就让司机去接吧!你还是别去了吧。你这身子重,还是别去了吧!” 车子快速驶出了院子。乐乐一直跟到了大门口,望着车子后面的一溜灰尘,觉得怪怪的。平时去接他们两兄弟,不都是司机一个人搞定的吗?她来赞比亚的这段时间里,欢欢几时亲自去接过了? 她疑心欢欢是要去别的什么地方,只是不肯告诉她罢了。 欢欢既然不肯说,乐乐也没有办法,只能守着这个家等他们夫妻回来吧。 一上车,欢欢就和Willian说要去文思家里。Willian去过那里几次,路线还是很清楚的。 不消半个小时就到了。欢欢让Willian在车里等着。四五点了,天空还是明亮如昼。 敲了好久的门,文思终于出来了。谢天谢地,他没有外出。 大门一推开,文思就站在眼前。 又见面了。几个月的光阴已经在指尖流逝。两个人面对面站着,竟然都有些恍然若失。明明见着真人了,却不敢相信。才几个月而已,怎么两人眼里忽的就生出了许多的沧桑。 “你来了。进去吧!”文思打开了半扇大门,预备请欢欢进去。 “我们就在这里说会儿话。说完我就走。”欢欢握住了文思的手,深情相望。千言万语也不知道从哪一句开始。 分卷阅读293 “你上次离开,应当和我说一声。就算你和我明说,你要回去,我也绝不会有拦你的意思。”文思低沉的声音,缓缓说着。 欢欢猜想他是在记恨她的不辞而别。她只能解释:“是熊威把我绑了去的。要不是熊威,我绝不在那时候离开你。他……他把我弄到了一个偏僻的森林里。他……” 解释也行不通。欢欢磕磕绊绊地解释着,显然连她自己也不能信服。要是她没有想走的意思,就算把她绑了去,她也可以再逃回来。要是她没有想走的意思,为何过了这么久才回来 分明是她自己想走,还要找一个借口。 “好了,我不是来和你说这个的。我今天来,是有另外一件事要同你说。其实我也可以不和你说,就当作不存在的事。但是我想,你总该有知情权。我怀了你的孩子了。那是我和你的孩子。”欢欢一只手撑着门框,似乎是花费了很大的勇气才把这桩事情完整地说出来。 文思先是用半信半疑的目光打量着欢欢,然后皱起了眉头,目瞪口呆。如果说突然见到欢欢的时候还有半分的欣喜,此刻已经全部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重重的疑惑。 她这么匆匆跑来,告诉他,她的肚子里有他的孩子。她到底有什么用意? 她用意何在?莫不是要他来承担责任的。 文思不由地想到了面前种种的不顺。他身上积蓄有限,李志明那边还催促着他还那一百多万的欠款。今后的路还不知在哪里呢。 穷困潦倒之际,再带上欢欢,还有未成型的孩子?不。这实在是太荒唐了。人只有在极度困顿的情况下,才会看清楚一些事情:貌美如花又如何,刻骨铭心又如何,那醉生梦死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他吃够了爱情的苦,如今只想本本分分地过日子。 让她走吧。让她走!这是最好的结局。 文思果然狠下了心,冷冷说道:“这个孩子到底是不是我的,我看也不一定吧。自你离开的那一刻起,我们之间就结束了。你还是回去吧!回去吧……以后都不要来找我了。” 欢欢眼前一黑,怎么也没有想到,文思会说出这么绝情的话来。不止是绝情,简直是一种侮辱。 欢欢望着文思,唇齿打颤,眼泪刷的落了下来。她哽咽地说了一句:“我看错你了。” 说完,转身离去。幸好来这一趟,也不是为得到什么。假若她心里还对文思抱着希望,被他冷水一泼,还如何受的住?她只是来告诉他一声,不论他态度如何。 她的人影已经远去了,最后那句话却一直在耳边回荡。文思就那么伫立在门口,木桩似的,眼泪缓缓地,缓缓地落下来。他告诉自己,这是为了欢欢好。让她绝望,让她死心。绝望中可以生出希望。 曲终人散 9 说得不无道理。从某个方面来说,韩依认同李志明这个观点。纠缠了那么久,总该有一个说法。她这是过去送钱的。她以为,她并不欠他梁文思什么。反倒是梁文思,欠了她许多。 可是感情的账,谁又能算得清清楚楚呢? 她希望文思好好的。纵使不能够和他在一起,也希望他的人生顺顺利利的。这卡里的20万断然不能解决他的问题。 如果今生注定不能相守,那么,就最后为他做一件事吧。 韩依又从自己的账户里转了100万人民币,加上李志明的20万,总共是120万。有了120万,文思的难题就可以解决了。 转账时,输入密码的最后一个时刻,韩依停顿了几秒。也就是那么几秒,然后她果断输入密码。屏幕显示转账成功。 那是她许多年的积蓄。 100万转出后,卡里的余额就只剩一个零头了。 她还是义无反顾。 如此一来,也算对得起往日的那一份情义了。不求文思会记住她的恩情,不求文思会记住她这个人,什么都不求。她只求最后一次,全心全意为他着想,对他好。最后一次,她把她的一切,把她的整颗心,掏出来,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他。 眼角湿润了。多久没有为他落泪了? 韩依擦干眼泪,笑了。 到了文思的院子里,韩依便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复杂感觉。明明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可她感到异常的陌生。一想起曾经在这里的点点滴滴,便觉心痛。 走到了屋里,见文思准备好了饭菜刚要吃饭。菜是简单的家常菜,放在简陋的玻璃茶几上,也是熟悉而陌生的感觉。 文思开了一瓶红酒,对韩依说:“你来的正是时候。快坐下,我们喝一杯吧!” “我来不是为的和你一起喝酒。”韩依坐了下来。 文思笑了笑,使劲按压酒瓶。这瓶红酒似乎不容易打开。他一边开,一边说:“时间久了,人也变了。现在连和我喝一杯酒,都不愿意了。今非昔比啊!你就同我喝一杯吧!因为一个人喝闷酒是很容易醉的。” “那你可以不喝。为什么一定要喝呢?酒喝多了伤身体。还是好好 分卷阅读294 保重自己的身体吧!”韩依开始有几分怒色,随即又用很庄重的口吻劝他保重身体。 文思哪里听得进去。他已经拿来两个玻璃杯,倒上了半杯的红酒,放到了韩依的面前。 “你今后有什么打算吗?”韩依问,不去理会眼前的酒。 “能有什么打算?过一天算一天吧!” “周新去了恩多拉,我听一个朋友说的。他在那里和朋友一起开了一家五金店,听说生意还很不错。”韩依说。 “哦,他的确是很会做生意的。看来他把我一脚踹开,另辟蹊径,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了。”文思幽幽地说着,脸上却是喜怒皆无,什么表情也没有。 “你不用去羡慕周新。你应当重新振作起来。你要相信你自己,你一点也不比周新差。” “我也没说羡慕他。他是他,我是我。我为什么一定要去与他比个上下呢?”文思举起酒杯,还没有喝上一口,倒先叹了一口气,于是放下了酒杯,说,“我也想重新来过。现在我是掉到一个坑里了。这世上,坏人到底还是比好人多一点。我扪心自问,并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来,可是有的人就是要把你往死里整。” 文思已经知道韩依和李志明混到了一起。他本来不想就此事发表任何的看法。话推话,说到了这儿,他就有几句话不得不说了。他想了一会儿才说:“那个李志明,不是什么善类。我劝你,还是三思而后行。这里面水很深。很多人都被他算计过。他把所有的人都算计了一遍,然后在众人的眼里,他还是一个老好人。这就是他高明的地方。你找谁不好呢,非要找他吗?” 一串话里,充满了酸醋味。 “你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没有你想得那么坏。”韩依为李志明辩解。心里有一个声音不住地说:“你不让我去爱李志明,可是你又不肯来爱我。你这样,难道不也是在害我吗?比起李志明的戏弄,你的做法才更不可饶恕。” 然而她只是心里这么一想,没有说出来。她转换了话题说:“今天我来,也是他的意思。” 说着,韩依就从包包的隔层里取出一张银行卡,放到文思的面前,说:“这里面有120万,你拿去还了那笔欠款吧!” “这是李志明让你拿给我的?”文思瞟了韩依一眼。 “是的。不过这里面也有我的一部分。那100万是我拿出来的。” “是的”,这两个字说得极重。她不想在他面前强调那100万是她给的。最后的一句话却说得极轻极轻,文思几乎都没有听到。 文思只觉得李志明的做法滑稽可笑。一面说他欠了一笔钱,一面又私底下给一笔钱让他去还债。他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韩依酒杯都不碰一下,就这样走了。文思喝了眼前这杯,又把对面那杯喝掉了。这两天,欢欢和韩依两个人接连来找他。只不过,欢欢带来的是一个噩耗,韩依带来的是一个佳音。 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李志明会让韩依拿来了120万解救他。前面想要害他,现在又来帮他。这为的是什么呢? 帮?文思已然喝了大半瓶了。那酒喝在嘴里,也是苦涩的味道。 这钱不过是绕了一圈,从他李志明的手上绕出去,最后又绕回了他的手里。可是这出戏是演给谁看的呢? 脑袋昏沉。文思很想知道答案。他拨通了李志明的电话。 “韩依说得对。你是君子,我是小人。我是……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文思醉态百出。 李志明只听不说。刚要挂断电话,文思的声音再次响起:“谢谢你的救助,谢谢你的120万。120万,比欠下的钱还多一点,多那么一点点。可是你为什么要帮我呢?你能不能,能不能告诉我呢?韩依不肯告诉我。我只能打电话来问你。” “120万?”李志明重复了一遍。 “你让韩依拿给我的120万。这不像是你的作风。你是不是,突然良心发现了?这是你欠我的。不不,是我欠你的。那我就收下了……收下了。”文思断断续续说着。 电话已经挂断了,李志明拿着手机,默然无语。脑海里却闪过了千百个奇异的想法。20万怎么会变成120万?这100万是从哪里来的? 韩依给的? 文思的疑虑还没有解开,李志明的疑虑倒是先解开了。 曲终人散 10 韩依从文思那儿回来后,只觉了却了一桩心头大事。从文思那里出来,她想见的第一个人就是李志明。在一段感情完结之后,另一段感情就可以开始了。她迫不及待地想要奔跑到李志明的面前,告诉他,她的心终于是完整的了。缺失的那一块,找不回来,但是可以别的什么填充一下。在现实中妥协,在感情中成全自己。 韩依真的很向往一份全新的感情。那意味着崭新的生活。 她拨通了李志明的电话:“你在哪里?” 那一头的声音有些迟缓,声调有些僵硬:“有事吗?”b 分卷阅读295 r   “想和你一起吃晚饭。这算不算是有事呢?”韩依的声音是欢快的。 那一头没有声音。韩依想象到了李志明的笑脸,那么远远的,那么亲切。 “你现在人在哪里?”韩依问。 “在旅馆里。” “你等我。我马上就过来。”韩依挂了电话,径直去如家酒店了。 韩依本想先去房间里把李志明叫下来,一起去餐厅吃晚饭。他们的房费里包含了100元一顿的中晚餐,两荤两素一汤。走到楼梯口,韩依就改变了想法。刚好是晚饭的时间,餐厅里一定挤满了人,而她此刻想与李志明安安静静地吃上一顿饭。她转身去了厨房,拿了一个盘子,挑了几样菜就端到房间里来了。 厨房里正是香味正浓,热气腾腾的菜肴已经上锅了,一盘一盘盛好,放在玻璃柜里等着那些订了餐的客人前来挑选。在这里长住的中国人都会提前订餐。比起外面坐在餐桌上点餐的临时顾客,这种订餐方式又便宜又省时,量也更为充分。 那中国厨师见韩依一人来取两人的饭菜,就开了玩笑道:“今天李老板这样忙,连吃饭都要你伺候了?” 韩依也玩笑着说:“可不是呢!你说女人为什么一定要伺候男人呢?伺候得再好,说不定也讨不到一个好。你们男人哪,都是没有良心的。” “话可不是这么说的。不管男女,人情都是你来我往的。你待他好,他也会待你好的。” “借你吉言吧!”说着,韩依端了满满一盘饭菜上楼来了。 李志明房间的门是虚掩的。韩依在门口叫了几声:“快帮我开开门。” 好一会儿门也没有被打开。无奈之下,韩依转过身,用后背顶开了门。 “你没听见我在门口喊你开门吗?”韩依意外地发现,李志明坐在床边的靠背椅子上,竟然没有来给她开门。 “什么?”李志明不仅没有听到刚才的叫喊声,连同这一句疑问句,他也是没有听到。他见韩依手里端的饭菜,也就站起来,并且把圆桌收拾了一下,挪开了另外一张椅子,让路给韩依。 摆放完毕,韩依把一双筷子递给李志明。 李志明接过了筷子,放在了碗上,似乎并不打算开吃。他看了一眼韩依,神情郁郁地说:“你是从厨房里去打的饭吧!我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吃这样的饭菜。我怎样都不会拿这样的饭菜来请你吃饭的。” 李志明这话倒是说得没错。只要韩依来这里和他一起吃饭,他们总是坐在外面的露天餐桌上,点着菜单上面的菜。他一个人了,就会去厨房里打饭吃。 “一个厨师做出来的菜,能有多大的区别?就算有,也就是单独做出来的菜贵一点,装菜的盘子好看一点。如此而已。往后过日子到处都需要钱,我又不是外人,还是省一点的好。” “你这样为我着想,为我省钱,我是不是应该感动呢?” “不需要你的感动。等我们结婚了,为你省钱,也就是为我自己省钱。你说是不是?”韩依觉得李志明说这话很是奇怪,但是又说不出具体哪里奇怪。 “那样的话,你的钱算不算是我的呢?” 韩依微微仰起了头,还在思索李志明话里的意思。他又说:“你是不是从梁文思那里回来的?对了,你是去送钱的。是我让你去的。” 韩依看了看李志明,只觉得那脸庞皱在了一起,脸色很是难看。她也放下了筷子,静静地听着李志明往下说着。 “你去送了多少钱呢?” 韩依小心作答:“不就是你给的那张银行卡吗?你怎么还来问我?” 李志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那心里也不知压抑了多少的怨气、怒气。 处心积虑的一个陷阱,终于困住了梁文思。胜负未决之际,韩依毅然走到了梁文思的那一边,反帮着他来对付自己。好几个月的辛苦忙碌,赔上了这么多钱,到头来,覆水东流,功亏一篑。 “梁文思有说什么时候把余款还上吗?”李志明问,低着头。一只脚正好踩在了夕阳里,从窗口倾斜下来的几缕夕阳。 “他说会尽快还上的。过不了几天,他应该可以还上了吧!听那口气,应该不会有错的。你就等等吧。我想打官司是没有必要的,大家都是中国人,没必要那么绝情。” “上次听他的口气,口袋里没有几个钱。怎么一下子就有钱了?他的钱该不会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吧!”李志明这时候抬了抬头,直直地望着韩依。 韩依受不了那眼神,先转了转头,望向了窗外:“这个谁知道呢?只要不是偷来的,不是抢来的,管他是从哪里得来的。” 拐弯抹角说了这么多,看来韩依是不预备和他说实话的了。他已经失了耐心。他向后一仰,整个人靠在椅背上,说:“看来,你是不预备同我说实话了。按理说,就算是我们结婚了,你的钱照样还是你的钱,我是没有权利干涉的。但是你和我说都不说一声,就把100万的款子给了梁文思,这实在让我不能不怀疑你们之间藕断丝连,暗地里还有往 分卷阅读296 来。我一再给你机会,让你主动坦白,可是你一味遮遮掩掩,把我当个傻子一样戏弄。我兴许是有点傻。很多朋友都劝我,说你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见过的男人太多了,不会就此甘心和我过日子。我没当一回事。现在一想,我是真傻。我傻得可怜。你既然那么放不下梁文思,何苦来跟我过呢?你去找他去呀,去找你的旧情人。” 劈哩叭啦说了一大串,李志明总算觉得心里痛快一点了。韩依愣在那儿,一句话也没法回答,无异于当头一棒。给文思100万的事,李志明早已知晓。方才只是在试探她。 “你说得没错,我是给了梁文思100万。如果你真的了解我,了解我的为人,你就应该知道,这100万便是我和他之间的终点。我是做好了准备,要和他做一个告别,好好和你过日子。” 李志明大笑,抬起了手,险些打翻了桌上的碗。他说:“你给了他100万,还说什么终点。这是终点吗?” 那笑声凄厉而野蛮,顽固而粗鲁。他又说:“你是不是计划着,一边同我好好过日子,一边和梁文思纠缠不清?你的心太大了。你真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都说你这样的女人要不得,可我偏偏不听。” 韩依已经弄不清李志明句句话里所指,但是李志明言语间所带着的一种讽刺和讥笑的意味,韩依已是看了个清清楚楚。既然李志明已经好话说尽,坏话说尽,她也只好开诚布公地说了:“你这么瞧不起我,何苦还要来追求我呢?若不是你两次对我苦苦追求,我也不会这么不识趣,和你在一起的。” “可不是,我是瞎了眼了。要什么女人没有,偏偏要找上一个你?你这个人也同你的眼光一样,只配看得上像梁文思这样的。依我看,你们两个才是绝配。”李志明只觉一个痛快,越说越痛快。 韩依好不容易下定了决心,去接受李志明,爱上李志明。然而生活开了一个玩笑。李志明对她百般羞辱。 人在愤怒的状态下,往往只会挑那些最伤人的话来说。在愤怒的火焰中,韩依看到了李志明最为丑陋的一面。那一刻,往日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情分荡然无存。她只恨自己没有把握住,已经和李志明同居好几个月了。曾经的甜言蜜语,花前月下,现在想起来,满满的都是恨。 已经是她那么亲近的人了,为何现在要说那些难堪的话来伤她呢?一个男人,一旦得到了那个女人,什么神秘感也没了,什么珍贵之处也没了。 尽管如此,韩依还是不肯服输。既然伤害已经造成,她也绝不是那个只会挨打挨骂的人。反击才是最好的自卫。她说:“文思就算再不济,至少也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君子,不会玩那些陷害人的把戏。你就算再有钱,也不过是一个双手沾满了铜臭味的商人。在我心里,你永远都比不上文思。” “你……”李志明一时语塞。果然戳到了李志明的痛处。 “话已至此,我们之间不会有可能了。那么再见吧,祝你前程似锦。”韩依笑着走出了房间。一个优雅的转身。那高傲的眼神,不可一世。 “你……再见。好,再见!”李志明气得直跺脚,推翻了一桌子的菜。 终是无用,韩依已经走远了,下楼了,消失了。 在那优雅的笑容背后,李志明所不知道的是,韩依整颗心跌入了谷底。被文思拒绝的时候,她想到的只有是哭泣。现在被李志明嘲弄,她只想安安静静呆一会儿。把思绪拽回来,什么都不要去想。 李志明怎会是那样一个人,口口声声说爱她,却会如此来羞辱她。倒是文思,从来没有说过一句爱她的话,却处处维护她,珍视她,尊重她。这也是文思和其他人的不同之处。 文思再好,也是没用。她和文思之间已经了结了。眼前如果说还有一条出路的话,那就是去一个陌生的城市,找一个陌生的、不知她来历的男人,结婚生子。只要那个人善良真诚,就算是个普通的工人,她也嫁。 李志明有一句话算是说对了,她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好的坏的,富裕的贫穷的,通通都经历过了,拨开迷雾,才知这世间繁华花田锦地,皆是表象,善良和真诚最是可贵。 曲终人散 11 欢欢就跟丢了魂一般,上了车,什么话也没有说。Willian没有得到欢欢的指示,也就驱车回家去了。都快开到家门口的那条马路上了,欢欢才惊醒过来,让Willian赶紧调转车头,去学校里接平平和安安。 一来一去,两个多小时已经过去了。平平和安安那边由于迟迟不曾有人去接,老师已经打电话过去了。那老师又偏偏没有打欢欢的电话,而是打了熊威的电话。熊威人在外面,接了电话,就打电话给乐乐询问情况。他不愿意在这个时候主动给欢欢打电话。 一问,乐乐回说,欢欢和Willian老早就去学校接平平和安安了呀!按说一个小时以前就该到了,怎么可能还没有接到呢? 乐乐在电话里听到熊威的声音微微颤颤,像是喝了很多的酒。然而熊威最后一句话说得特别沉稳。他说 分卷阅读297 :“她一定是去找梁文思了。这个不要脸的女人,真是无药可救了。” 熊威挂断了电话。 家里的两辆车子都开出去了,乐乐想去学校里接平平和安安也没有车子和司机。无奈之下,乐乐把Grace从厨房里拉了出来,手舞足蹈向她描述一番,加上几个现学的单词,Grace终于有一点明白乐乐的意思了。她脱下围裙和手套,跑去隔壁邻居家借了一辆车子来。隔壁居住的是一家印度人,平时很少见面。 借来的车子还跟了一个司机。乐乐完全无法同一个陌生的当地人交流,只能拉着Grace在身边给他们做翻译。生活在一起久了,有了默契,Grace和乐乐也能大略地明白对方的意思。 到了学校,学校的大门已经关闭了。Grace去门卫那里一询问,说两个中国男孩子已经被他们的家长接走了。 是欢欢接走的。他们回到家里,发现除了门卫Jerry一个人也没有。厨房里的饭菜准备了一半。人都跑哪儿去了呢? 平平和安安下了车,直嚷着肚子饿,在厨房里找吃的。欢欢愁肠满腹,坐在沙发上发呆。一会儿功夫,就听见外面汽车的喇叭声。 车子在门口放下了乐乐和Grace,就开到隔壁去了。 “你们去哪儿了?”欢欢问。 乐乐反问:“你还问我们去哪儿了,我倒要问问你,你刚才去哪儿了?” “我去学校里接他们了。你不是看到了吗?”欢欢以为乐乐明知故问。 乐乐满脸通红,前面是给急的,现在是被气的。她正色道:“你不要给我撒谎。学校里的老师都打电话来了,说平平和安安在学校里等了两个多小时都没有人去接。那个时候你是去哪里了?” 乐乐一向是和和气气地同人说话的,这会儿满脸怒容,欢欢倒有些不习惯了。欢欢笑了笑,有些自嘲的意味。难得说一个慌的,还被乐乐说穿了。谎言真叫人疲惫,可是生活里处处充斥着谎言。 “你应该知道的,我根本就不想撒谎。我想告诉你事实,所有的事实。对,我是去找梁文思了。我去找他,是因为我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我去找他是因为,我爱过他。对了,我还要告诉你,至始至终,我从来都没有爱过熊威。我都怀疑我自己,我为了什么才嫁给他的?我爱过文思,用我今生最大的努力去爱一个人。”欢欢说得那样亢奋,那样激昂。难得真实一回,为什么不把心里最真实最可怕的想法都说出来。她抹了抹眼角的泪珠,继续说:“可是这爱现在没有了。我并不否认过去为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以后再也不会了。心死了。” 一句“撒谎”就扯出了这许多的心事。 乐乐不忍再听下去,呵斥欢欢道:“你给我闭嘴。你的心死了,你不想活了。可是你想过安安吗?这是我听到的,最不负责任的话。你赶紧把那些不三不四的话收回去。你赶紧收收心,过几天我们就回国去。把孩子拿掉,以后和那个人一刀两断。听见了没?” 欢欢呆呆地坐着也不做声。 窗外一片漆黑,都快□□点了,还不见熊威的人影。这个时候才吃上晚饭。乐乐照顾着平平和安安吃晚饭,欢欢也勉强吃了一点。怕平平和安安看出她的异常来,她只能强颜欢笑。 一直到了深夜,熊威才喝得烂醉如泥地回来了。 以前在难过的时候还可以去找小陈,现在连小陈也不理他了。上次给小陈打了一个电话,听那口气,冷冰冰的,没有一点感情在了。后来没忍住,又拨通了小陈的号码,但是打不通。那个号码再也打不通了。 没有了小陈,还有酒。熊威总是去那个酒吧,喝得昏天暗地地回来。他有过很深切的体会,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要么不喝酒,保持清醒;要么喝个烂醉,人事不知。喝一星半点的酒,只会让他陷入翩翩联想中,那是最痛苦的状态。 卧倒在床上,正好压住了欢欢的一只手。她还没有睡着。 慢慢挪开,从他的身下抽出来。熊威并不肯让他抽身,一个翻身,整个儿就压倒在了欢欢的身上。一开口,满嘴的酒气。 “你说,你今天是不是又去找梁文思了?”熊威用手掌顶着她的脸庞。很用力。五官已经变形。 她睁开眼睛,黑夜中,熊威的眼眸像一颗黑珍珠,散发着幽幽寒光。 “是的,我是见了他。”欢欢用微颤的声音说道,万籁俱寂,那微微的声音听起来充满了力量,执拗的力量。 “只是见了一面。”欢欢后面又补充了一句,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握着她脸庞的那只手,转而掐住了她的脖子。相比之下,她的身子是那样娇小,力气是那样的微弱。他只要稍微再用一点力,就可以捏断她的脖子。 这个女人令她又爱又恨。他还是下不了手。然而心里一股愤怒的火焰已经燃遍了他的全身。只要一想到,他和欢欢做过的所有亲密的行为,梁文思都和她做过。 那几个月里,他们就像夫妻一样睡在一张床上。欢欢的美丽、大方、精明,瞬间就变成了穷 分卷阅读298 凶恶极的丑陋和肮脏。他为了挽回她,不惜丢掉脸面,努力想要摆脱这个内心的阴影。然而她肚子里的孩子,成了这一切罪恶的证明。 他是不可能再爱她了。哪怕是一个简单的吻,在他们之间,都成了一件恶心的事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她的这份无私的爱意已经转变成了浓烈的恨意。 窗外月色撩人。 只听得房间里有一阵撕扯的声音。 很久,都不曾停下来。 终于安静下来了,东方既白。 曲终人散 12 天才蒙蒙亮,熊威就起床了。过了一晚,酒也醒的差不多了。他看到Willian在院子里洗车,也就走过去帮着洗车了。 乐乐见熊威出了房门,就走进来询问欢欢。她料想过了这一晚,夫妻俩有什么心结也该解开了。夫妻没有隔夜的仇。不是常说床头打架,床尾和嘛! “姐,你也起来得这样早。怎么不多睡一会儿呢?”欢欢早已是醒了,睁着眼睛望着乐乐。那表情是那样的镇定自若,没有一点睡意。 “你不是也醒了吗?还怕你没睡醒,我进来吵醒你呢。”乐乐说着,就在床尾的一角坐下了。窗帘还没有拉开,房间里是灰蒙蒙的亮。 乐乐转身一看,又一看,简直吓了一跳。她连忙打开电灯,把欢欢的身子往边上一挪。 “天呐,你的身下怎么全是血!”乐乐用手去摸床单,有一部分血渍已经干了,有一部分还是湿的。反手一看,手掌上也染上了血。 “难道你都没有感觉吗?欢欢,你怎么了?”乐乐惊呼。 欢欢只是一笑,出奇地冷静:“昨晚那会儿,肚子疼得厉害,我就感觉到了,孩子没了。我一想,这下都不用回国去打胎了,不是更省事吗?” “快,我们快去医院。你不要再说话了,我们马上去医院。”乐乐从衣柜里拿了一套欢欢的衣服,套在欢欢的睡衣外面,挣扎着把她从床上扶了起来。 两个人摇摇晃晃走到院子里,熊威一看,才知自己昨晚闯了祸了。他连忙上前搀扶,与乐乐一起把欢欢送到了医院。 还是那家英国人医院。 手术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熊威守在手术室外面,冷汗直流。 欢欢被推出来的时候,都已经快十二点了。医生说小孩没了,大人失血过多,好在没有性命危险。 熊威一直守在欢欢的身边,寸步不离。半天过去了,欢欢醒过来,也只是睁着眼睛朝他看看,不说一句话。 在医院里住了三天就出院了。 在医院里只住了三天,回到了家中,却像是出了一趟远门,所有的事物都变了一个样子。 熊威闷声不响地把车里的物品搬到屋里,又去卧室把自己的衣物搬到了客房。猜想这一次在客房里总要睡上很长的一段时间了。在医院里的三天,见着欢欢虚弱地躺在床上,心中自是难过悔恨不已。乐乐在得知真相之后,对熊威的态度也是判若两然。那三天,简直度日如年。 回到了家中,这种诡异的气氛还没有散去。除了自责,他甚至觉得安安看他的眼神也与往常两样。安安是从欢欢那儿来的,那个未成型的孩子也是从欢欢那儿来的。他们都是欢欢的孩子,为何在他眼里,一个是天使,一个是魔鬼? 他心里的魔鬼出来了。嫉妒、愤怒、猜忌、怨恨,如坏了的喷泉般,渐渐溢满了他的身心。他由一个犯罪者的心理,变成了一个受害者的心理。 家里的氛围顿时变得紧张起来。 那一天熊威走到房里来收拾东西,把他的一些私人物品都收拾了出来放进一个箱子里。他的笔记本、记账本、公司公章和章程,还有他的□□等等,一样一样,从柜子里取出来。 欢欢闭着眼睛没有睡着,所有的声响,开柜关柜,她都听在耳里。熊威这么仔细地收拾着东西,难道真要和她诀别了不成?她微微睁开眼睛,问了一句:“你是要不回来了吗?把你的东西都搬光了。” 说时,正好看到了熊威手里拿了两本红本本,站在柜子前面发愣,是他们的结婚证。 “不要说你没办法原谅我,连我自己都无法原谅我自己。走到这一步,我们的缘分也尽了。”其实此刻熊威最想说的是,他没有办法原谅欢欢。然而他不能直说。 “这是我们的结婚证,是大使馆里领的结婚证。从哪里结的,就从哪里离吧!”熊威把两本结婚证扔到了欢欢的手边。 这是她曾经期盼过的一刻。现在不但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反觉得是一个天大的讽刺。 她外出走了一圈,迷了路,在漆黑中好不容易找到了回家的路。到家才发现,家已不是家了。出去一遭,她把她所爱的人丢了,也把爱她的人丢了,把她的自尊自爱丢了,把她的骄傲自信也丢了。什么都丢了,明天的太阳不复光明。 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心灰意冷之际,她还要和熊威赌一赌气:“当初我想离婚的时候,你不肯;现在我不想离婚了,你却要 分卷阅读299 离婚了。当初你不肯听我的,现在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呢?”欢欢从床上爬了起来,走到熊威跟前,“我千不该万不该,和梁文思好上一场,但是你和小陈之间也留下了一段情。你们之间的事,我一句话不曾说过。可我也不是傻子。你和我演了这许久的戏,大概也是累了,不想再演下去了。可是我的孩子,我和梁文思的孩子,就是在你的拳头底下没的,难道就不该一命抵一名吗?” 久病一场,欢欢心中的这一口恶气,不吐不快。想不到这么快就激怒了熊威:“你自己不要脸,还要拉我下水。我这一辈子,做的最窝囊的一件事,就是娶了你。” “你忘了吗?是你单膝下跪,求我嫁给你的。我当时鬼迷心窍,会答应你。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欠你一句大实话。我从来都没有爱过你,一点都没有。我会答应嫁给你,多半是因为,那时候小陈苦苦追求你。我嫁给了你,就好像胜过了小陈。对,是那一种愚蠢的优越感,指使我嫁给了你。” 听完这一席话,熊威只觉乱箭穿心,已然不知痛在何处,只是连呼吸都觉牵动了痛处。他一伸手就摸到了那把□□,缓缓指向欢欢。 欢欢伫立在熊威的面前,目光游离在熊威的身上。枪口离她那么远。她走进了几步,把枪口对准自己脑袋。那一幕,从窗户口倾泻下来的光与影,两个孤独的、几乎是在摇晃着的人影,颇有一种死生诀别的苍凉意味。 欢欢突然想起那一晚在利文斯顿,她和文思谈到翁美玲和汤镇业,项羽和虞姬——在爱得最深的时候,突然分开,未尝不是一种永恒。 她也拥有虞姬的美丽,还有作为一个女人的坚韧,对爱的执着,对所爱之人的倾情付出,爱过痛过之后的有怨无悔……她哪一点不如虞姬了? 可是熊威成不了她的楚霸王,文思更不可能。 力拔山兮气盖世。她这一生,终究是没有遇见能够解救她的伟岸男人。 然而楚霸王临到末了还不是一样负了虞姬。霸王别姬,还是姬别霸王,反正都是要别。 别,老早注定好的结局。不管是生离,还是死别,逃不过一别。虞姬真是聪慧得过人,这一幕离别也能被演绎得风情万种。至今为止,还有多少人仍在倾情演绎? 欢欢欣然一笑,眼角上扬,浮光掠过,望着周遭,望到了过去,望到了很远、很久的以后。她这一生,都叫一个“情”字给毁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熊威面目狰狞地在那儿说着什么,她一点也听不见。不过从他的表情和肢体可以看出来,他在抗议,强烈地抗议。他甚至还扑了过来,扔掉了手里的□□,抱住欢欢倒下去的身体,拼命呼唤……到了现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她的心已经死了。 她的生命原是握在她自己的手里。她来她去,从不由他做主。 一声枪响,惊天动地。枪在熊威的手里,欢欢不过是帮了他一把,扣动了扳机。 周围的邻居们,原先是被吓了一跳,抬起头向四周环顾一圈,没有什么异常现象。心里定是诧异着,大白天的是谁在开枪? 也说不定是在练习枪法呢!周围的邻居们惊疑了一会儿,仍是回到先前在干的事情上去。 这里是非洲,听到一声枪响有什么大不了的。所有的人都不会深究,听过了就过了,继续好好生活吧。 明天的太阳还是会如期而至。明天又会是全新的一天。 后面的情节,就是收尾的工作了。最精彩的一部分已经落幕了。欢欢的人生就此画上了一个句号。 熊威像得了失心疯似的,把欢欢抱在怀里,使劲地摇晃着渐渐失去知觉的身体。那色彩明艳的红色液体,从某个出口处一直流,淌到了熊威的裤子上,又淌到了地板上。很快的,两个人就坐在了血泊里。 不知道霸王抱着死去的虞姬是怎样的一种心境。男人都自诩是英雄。 英雄一怒为红颜。 红颜已去。他的半生牵挂了却。 熊威的哀声、怒喊、愤恨、绝望、眼泪,再也唤不醒沉睡着的欢欢了。她来她去,都由她自己。他在她面前,半世夫妻,有几样事是由他做主的? 他也只是一个可怜人罢了。 曲终人散 13 如果你没有来过赞比亚,没有来过利文斯顿,没有看过一片蓝紫色的花的海洋,我很难向你描述得清,那种梦幻的美。 九月份的赞比亚,蓝花楹开得正旺。在利文斯顿,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站立得笔直的蓝花楹树干,树梢上一簇簇,一丛丛,紫蓝色的花团竞相开放,一直从街头开到了街尾。湛蓝的天空下,是一抹迷人的紫蓝色。蓝的天,紫的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席慕容有一首诗,叫做《一棵开花的树》。里面写道: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 多么美的诗句。一棵开花的树,尚能写得如此醉人。而我 分卷阅读300 看到的是一整片开着花的树,一片花的海洋。她们这样肆意绽放,莫非也是在等人? 蓝花楹的花期很短,才刚刚绽放没几天,就开始凋落,几乎是一边开,一边落。一个阳光落满窗台的清晨,我打开窗户,往树梢望去,目光所及之处,皆是淡蓝淡紫色的花瓣。低下头,地面上已积了厚厚一层花瓣,是由花瓣编织而成的蓝紫色地毯,铺在人行道上,铺在清晨寂静的街区,如梦如幻。一边绽放,一边凋零的蓝花楹,像极了一场自知没有结果、仍要狠狠去爱的爱情。两个人爱得死去活来,结果终究是要分开。如此这般,又有几个人可以潇洒豁达地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没有几个人。 如果,你深爱着一个人,如果,你的心上藏着一个人,一定要带着她去看一场花海,蓝花楹的花海。两个人牵着手路经一棵棵开着花的树,蓝花楹的梦幻便是相爱时的甜蜜。地面上的花瓣被踩在脚底下,你会有一种心疼的感觉,因为恋人的心是不容践踏的。爱情如梦幻,不能踩在脚底下,只能捧在手心里。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那不是花瓣,而是恋人的心。一棵蓝花楹的树,伫立在原地,一年年等待,一年年无望地绽放,凄然决绝。结果,或是等不到,或是等到了却擦身而过。蓝花楹实在是爱情中最为忧郁的花,在绝望中等待爱情。蓝花楹的花语便是,在绝望中等待爱情。 文思清楚地记得,欢欢有一套蓝色的雪纺连衣裙,长长的裙摆,轻纱飞舞,她像一只蓝色的蝴蝶,在微风中翩翩起舞。她就是文思一生中最美的蓝花楹,一年只开一次,才刚刚绽放就已经开始凋落。多年以后,当文思回首往事,想起那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人,心里还是会有一点疼。 思念总是令人疼痛。 有的感情,是一杯浓茶,刚泡开的时候芳香四溢,握在手里近近地闻,可多加了几次水,茶香就淡了;有的感情,是一壶醇酒,放在阴暗的地窖里,一年也见不了几回太阳,什么时候想起了,揭开盖子一闻,酒香扑鼻而来。 时间,并不是强悍得不可攻破,对不对? 宁愿要一杯浓茶,也不要一壶醇酒。战胜了时间,却无法掌控在时光里积淀的思念。文思和自己约法三章,每年在蓝花楹绽放的时候,就让自己尽情放纵地思念她吧!其他的时间,只能盖上思念的盖子,踏踏实实度过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