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可汗养成攻略》 分卷阅读1 ================= 书名:重生之可汗养成攻略 作者:蔷薇照雪 文案:   上一辈子,咸安公主李暮月是个听话的傻白甜公主,她努力完成父皇的心愿,成为唐朝第一个去回鹘和亲的嫡亲公主。然而太过天真善良,总是遇到坏人。   年纪轻轻就因难产死于回鹘牙帐中。   这一辈子,李暮月决定要勇敢地和命运抗争,她学会了凡事主动争取。当她用近三十岁的智慧再次面对十六岁的人生时,一切好像都不太一样了。   她不仅有小竹马尉迟锐爱慕,更在国子监读书时认识了大批青年才俊,韩愈是他老师,白居易是她好友,盛世团宠就是她了。   安史之乱后,盛唐气象不在。大唐王朝在夹击下腹背受敌,风雨飘摇。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当一国的国运忽然压到在一个女子的瘦弱肩膀上,别无选择,只能承受。   从长安城到回鹘牙帐,一路两千多里,和亲之路,异常坎坷。幸好有回鹘王子的那可儿尔恪一直相伴,他从小被回鹘可汗收养,后随回鹘王子来到长安学习。   李暮月曾在他最卑微时对他施以救援。   他一路成长,化身战神,打败室韦部落,攻陷吐蕃残部,把黠嘎斯人赶回叶尼塞河,最终从小可怜成长为回鹘的怀信可汗,成为漠北草原的众汗之汗。   在绿草如茵的鄂尔浑河谷,面向巍峨雄壮的燕然山,在战马上一身皮甲戎装的尔恪,看着李暮月说道:“咸安公主,你现在有空嫁给我了吗?”   李暮月笑着看他。   “我怕我这次不快点求亲,你又出嫁了!”   李暮月:“……”   她心想:这能怪我吗?这只能怪你们游牧民族的收继婚制度啊!   双向救赎,共同成长,彼此成就。   人物和事件部分有架空,勿考据。   排雷指南:因为少数民族特别的民风,咸安公主一生四嫁,但是在本文中,她和尔恪身心都只有彼此。   本文无狗血撕逼,男女主两情相悦,只想好好讲一个乱世之中的和亲公主怎样自保顺便保人的故事。   ================== 第1章 第一章 贞元三年腊月初八,长安城里北风呼啸,天空下起了纷纷扬扬的大雪。 一辆装饰豪华的马车在两排装备精良的骑兵的护卫下,行走在长安城里最宽敞的朱雀大街上,它去往的方向是皇城东面的崇仁坊,路旁的行人纷纷驻足,猜测坐在马车里的人一定非富即贵。 马车上的坐着的正是唐德宗的第八个女儿——咸安公主李暮月和她的贴身侍女照雨。 公主年方二八,鹅蛋脸,柳叶弯眉,多情杏眼,艳若桃李,少女的脸上写满了天真和浪漫。 她穿着一件狐狸毛皮制作的绯红色风衣大氅,帽子附近一圈白狐狸的软毛把她围得暖暖和和,照雨还怕她冷了,一个劲儿地帮她搓着手,怕她手生冻疮。 她此行是为了去替父皇给骠骑大将军尉迟胜的府上送一封来自于阗国的信,顺便找和她一起骑马射箭读书,一起长大的尉迟锐玩耍,没想到一下了马车,就看到在将军府正门前,有一个人在风雪之中跪着。 这个场景让暮月极为震撼:漫天风雪的银白世界里,气派的将军府朱红大门前,一个一身黑衣的身影极为显眼得跪在那里。 让她感到很奇怪的是,他明明是卑微地跪在那里,背脊却挺得笔直,丝毫没有给人卑贱之感。 她从进府前就看见他,从她准备离开将军府回宫,至少两个时辰了,那个人还是跪在那里一动不动,好像是风雪之中的一尊佛。 “这个人是谁呀?为什么要这样?”她忍不住在马车里问骑马送他回宫的尉迟锐。尉迟锐,大唐镖骑大将军尉迟胜的独子,和李暮月同岁,是和她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 “一个回纥的门户奴隶,他主子犯了事儿,被我父亲抓了,他想请我父亲把他主子放出来。” 说话的人有着一副稚气未脱,却又意气风发的少年模样。 “他主子是谁,犯了什么事儿?”暮月问道。 “回纥王子药葛罗多逻斯,总之——总之是挺恶心的事儿。” 李暮月忽然发现和她从小一起长大的尉迟锐,不知道什么时候脸已然红成一片。 “不会吧?他主子是断袖之癖吗?他对你怎么样了?不会非礼你了吧?”李暮月连问四个问题,八卦之魂开始熊熊燃烧。 尉迟锐一脸愤然地辩解道:“那怎么可能,我可是从小习武之人。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让我猜猜,他向你表白了?还是他摸了你,亲了你?” “他……” 终于在尉迟锐前言不搭后语又义愤填膺地表述下,李暮月大概知道了事情的经过。 唐人好武,所以在国子监读书的年轻学子们在课下之余时常私下比斗。而因为国子监不仅仅只有汉族子弟,还有不少来自其他国家被迫或自愿送来的很多质子。 于是这些看似平常的青年人争斗就带有几分国家之间的国力之争。 就像眼前的 分卷阅读2 尉迟锐,虽然说着汉话又穿着汉服,和这长安城里的每一个贵族公子没有什么不同,却实打实的是西域于阗国的王位继承人。 而这位姓药葛罗的多逻斯王子正是回纥国的王储。 两人因一点小事产生了龃龉,于是约定比武,输了的人愿赌服输。比了骑射又比了摔跤,几番争斗下来,尉迟锐技不如人,倒也认输。 只是没想到这个多逻斯在众人面前,直接走到他面前,趁他不备,突然亲了他一口。 尉迟锐感觉受到了奇耻大辱,当场就准备与他拼命,奈何多逻斯不仅自己厉害,他身边有一个那可儿对他极为忠心,尉迟锐几乎连靠近多逻斯的机会都没有。 尉迟锐受辱之后自然回府向老子禀告,从小就把独子宠得像个宝一样的骠骑大将军尉迟胜,当即气得怒发冲冠,带着五千士兵直接进了长安城的西市里坊,把多逻斯以骚扰猥亵罪的名头给抓起来了。 李暮月略一思索,问道:“那个人跪着是为了谢罪吗?他杀了你父亲的人?” “那倒没有,这下人大概自知理亏,所以只是自卫,并未杀人。多逻斯被抓之后,他就一直在门前跪着。” “那你们怎么不连他一起抓了?”李暮月故意调侃道。 “你把我们家看成什么人了,我们可不搞秦始皇连坐那一套!”说话时尉迟锐一脸的嗤之以鼻。 “跪了多久了?” “从昨天起就跪着了。两天没吃没喝也没睡觉,倒是个忠奴。” 听到这里,李暮月立刻要尉迟锐调转马车的方向。 “暮月,你干什么?”尉迟锐惊讶道。 “你叫我暮月,没叫我公主,说明你把我当成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对吧?” “那是自然。” “嗯,那我也站在朋友的立场对你说一句实话,这件事儿是你们家的错。” “哼!那怎么可能?是他猥亵我在先。”尉迟锐说起这事儿还是气不打一处来。 “那我问你,你们比斗之前是否有约定好输赢之后战利品为何?” “并未约定——但是,就算没有约定他也不该——”不知是不是因为难以启齿,尉迟锐话没说完。 “我听说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民风彪悍,表达喜怒哀乐都极其直接,也许他就只是喜欢你,觉得你好看,所以亲了你一口呢?” 尉迟锐长得像他的母亲,确实以清秀俊美著称,从小就有不少被认错成女孩儿的经历。 “退一万步说,即使他真的过分了,也不值得你父亲大动干戈要置他于死地呀?不瞒你说,我前几日正好听说有人向父皇弹劾了骠骑大将军,理由正是将军功高震主,为人跋扈,恐有二心——” “这——”尉迟锐立刻明白了情势险要,在回府中找父亲之前,向她做了一个揖,“多谢公主提醒。” 李暮月下了马车,走在纷纷扬扬的雪花铺就的道路上。 雪白晶莹的世界,她身上的绯红色披风像是洁白世界里的一株火红的玫瑰,又鲜艳又魅惑,说不出得好看。 她找将军府的下人要了一件防寒的大氅,披在了那个在风雪中跪了两天一夜的人身上。 那人可能已经跪傻了,好半天才意识到头上的雪停了,身上暖了,忽然抬头定定地看着这个在大雪纷纷之中给他撑伞的少女。 “你会说汉话吗?”暮月看着他问道。 “嗯。”男子的声音很浑厚,但是染了风霜的眉眼说不出的俊朗,一看就是少年人的模样。应该和暮月年纪相仿,只是他高鼻深目,轮廓深邃,一双眼睛是清澈漂亮的琥珀色。 好特别的眼眸颜色,更特别的是这人的头发。茂密的编发浓黑如墨,披散在肩膀,却偏偏在刘海之处有一抹纯白的头发,极为显眼。 这是咸安公主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观看到一个回纥人,她心想,难道所有的回纥人都和这人一般英俊好看吗? “你叫什么名字?” “阿跌骨咄禄。”男子说话的声音有些沙哑。 暮月听罢,立刻笑了,露出了洁白的贝齿,还有左边脸颊一个浅浅的梨涡,她笑道:“阿爹?你这名字未免也太占人便宜了吧,叫你名字还得喊你爹?” “……”男子沉默了,好像因为自己的名字不够好而有点懊恼地低下了头。 “你先起来吧。你的主子已经没事儿了。很快就出来了。尉迟将军和他儿子都不是坏人,不会因为一点小事儿就和你们回纥国闹僵的。” 男子略一迟疑之后,选择相信了她,真的站了起来,但因为实在跪了太久,站得踉踉跄跄。 但是站起来之后,李暮月才发现他身材极为伟岸,她不得不垫着脚给他撑伞。 “你饿吗?我身上还有一点我娘做的梅花糕。你吃点吗?”说罢李暮月真的从随身携带的木盒中掏出了几个糕点递给他。 男子也不推辞,接过立刻吃了,吃相并不难看,只是看得出来真的饿狠了。 “你有汉 分卷阅读3 人名字吗?”暮月又问道。 “没有。” 男子摇摇头。 “那我给你起个吧。你这么衷心,叫尔恪怎么样?意思就是你很恪守承诺的意思。” “好。” 一阵寒风吹过,带来了一片片晶莹剔透的雪花,尔恪极为自然地转了一个方向,正好用身体帮她把风雪挡在身后。 “我们中原人起名还要有个和它呼应的字。你名叫尔恪,要不字就叫怀信吧?” “好。” 这时不远处传来照雨的声音,她焦急道:“公主,你再不回去,贵妃娘娘就又要罚你抄《女则》了。” 暮月听罢赶紧把伞递给他,回头快步走向自己的马车。 “你的伞?” “给你打吧。反正我有马车。” 男子看到少女蹦蹦跳跳远去的背影,忽然想起了什么,大声喊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边跑边回头向他喊道:“我叫李暮月。我爹说我出生的时候,在大唐落日的余晖里,出现了一弯最美丽的新月。” “李暮月,那你的字是什么?” 尔恪又喊道。 活泼的少女已经跳上了马车,她掀开了帘子和他挥手道别:“我的字是无忧,我父亲希望我永远没有烦恼。你快去吃点东西吧!我们有缘再见!” 上了马车之后,照雨还一直在向她抱怨:“公主,你怎么回事儿啊,和一个奴隶讲这么多话,皇后娘娘要是知道了,肯定又有的说了!” “你懂什么啊,这个人很有趣。”咸安公主掀开帘子一角,偷偷地看,那个被自己起名叫尔恪的人还一直那么一动不动地站在风雪之中,看起来特别傻。 这确实只是活泼好动又善良爱助人的咸安公主人生中一段比较普通的经历。 但是李暮月知道如果历史是不能改变的话,那么这个人将会在在不远的未来成为回鹘历史上最伟大的可汗——怀信可汗,在中国绵延数千年的游牧民族历史里都是数得上号的大英雄。 他是即将统一漠南漠北草原和西域草原的众汗之汗。 上一世的记忆里,李暮月也只是模模糊糊地记得救过他,但是并未和他说过那么多话。印象中这个人一直对她特别特别地好,但是并未逾矩。 一直到她死的时候,她也不知道他对她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虽然最后因为他成了回鹘的可汗,她也成为了他的可敦。 但是毋庸置疑的是,这个人一定是她人生中一个极其值得下注的黑马。 唉,李暮月再次感叹自己明明是个货真价实的真公主,拿到手上所有的牌局却都是死局,即便是上天给了自己重活一次的机会,依然没有什么底气。 作者有话要说:  现言求预收《被驯养的野玫瑰》,本命又名《叛逆少女的专属牙医》 陆霄林初见宋烟凝的时候,她是一个穿着超短裙,露脐装的非主流少女。头发是挑染的红色,耳朵上戴着成排的耳钉。给她补蛀牙的时候,她的眼睛睁得很大,紧张地双手颤抖,一副可怜又无助的样子…… 补完牙之后,少女老练地找他要电话号码:“陆医生,你长得好帅啊!结婚了吗?有女朋友吗?” 等她走后他翻看了她的档案,嗯,17岁……他皱了皱眉,想到,现在的女孩子都这么早熟的吗? 再见她的时候,是在一家酒吧的门口,她酒醉之后神志不清地被一群小流氓纠缠,他出于正义和同情心,救了她,却又找不到联系人,只好把她带回了自己家。没想到,这少女从此赖上了他,好不容易想尽办法把她送走…… 隔天她却出现在自己工作的医院里,在院长的点名指派下,陆霄林无奈成为了宋烟凝的正畸主治医生。 每月一次的见面,这少女每次头发颜色都不一样,变着方的露腿,腿腰,或露胸……直到有一天,陆霄林忍不住劝道:“现在天气冷了,多穿点。” “没办法啊,我们跳舞的时候穿得可少了,等会我要去音乐节跳舞,你要去看吗?” 陆医生望着台上汗水与荷尔蒙齐飞的街舞少女,竟然觉得耀眼得睁不开眼。 表面叛逆正义感爆棚跳街舞少女×温柔内敛禁欲书呆子牙医 男27,女17,前期女追男,后期男宠女 感兴趣去作者专栏收藏一下,拜托了!小天使们! 第2章 第二章 一日前: 虽然重生已经了几个月了,暮月还是会不停的在睡梦中陷入上一世死时的梦魇之中。 “咸安公主过世了!” 郁郁葱葱的燕然山下,长满了芨芨草的鄂尔浑河谷旁,回鹘黑虎城黄金牙帐内传出了几声凄厉的哭声,帐篷外等待新生命降生的部落民众全都惊呆了。 紧接着人群中的哭声开始此起彼伏。 此时有一个一身戎装骑着战马的身影刚好到达,他身后战马上正是他们等待已久的名医——乌落兰辉。 然而他们终究还是 分卷阅读4 来晚了一步。 怀信可汗看着这个和他纠缠一生,出生高贵,却又没有过过一天快乐日子的女人,终于控制不住,流下了炙热的眼泪。 不多时,牙帐内传出了几声狼啸般撕心裂肺的凄厉叫声! 三个月后,咸安公主李暮月的死讯终于传到了大唐长安城。德宗皇帝和她的生母梅贵妃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欲绝。 她生前的友人白居易给她写了祭文: 悲深讣告,宠极哀荣,爰命使臣,往申奠礼。故乡不返,乌孙之曲空传;归路虽遥,青冢之魂可复。远陈薄酹,庶鉴悲怀。呜呼!尚飨! 十六岁时作为远嫁回鹘国的唐代第一个皇帝的嫡亲公主,十七岁来到草原完婚,拜游牧民族的收继婚制度所赐,她短短一生中经历了三次婚姻,最终因为难产死于鄂尔浑河谷附近的回鹘牙帐。 她短短的生命结束时还不到三十岁,然而她至死都再没有回到她魂牵梦萦的故乡。 她带着巨大的不甘和委屈闭上了眼睛,临死一刻,她感觉到了尔恪摸着她此时一定很难看的脸,她看到他扑到自己的怀中不顾形象地嚎啕大哭,一点都不像一个可汗。 她很想提醒他要注意一下礼节,他现在毕竟已经是众汗之汗了。她也很想帮他擦一下眼泪,然而…… 她还想提醒一下她一直觉得要暗中加害她的人是谁,然而她终于丧失了最后一点力气,她闭上眼睛的同时,眼角掉下了最后一滴眼泪…… 李暮月没有想到她再次醒来的时候,竟然是在她生前一直心心念念的地方——唐皇宫大明宫的凤阳阁,正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 那个从小陪伴着她的贴身侍女照雨,笑意盈盈地告诉她现在是贞元三年,正是她十六岁那一年。 李暮月拿着花鸟虫鱼青铜镜,仔细端详着镜中自己的脸,果然是一副面若芙蕖,没有经过草原风吹雨淋的少女模样。 她还是那个大明宫里众星捧月的咸安公主。曾经梦寐以求的日子忽然就这样出现在眼前,她惊喜地感觉好像是在做梦。 她吃着皇宫里特供的锦衣玉食,还有她最爱的水果樱桃。她有最好的青梅竹马尉迟锐,不时来找她骑马散心玩蹴鞠。 她还有最亲的生母梅贵妃,她讲话永远轻声轻语,脾气温婉到好像永远也不会生气。她还有她最英明神武的父皇——在她的心里,他不仅高大魁梧,能文能武,能解答她的所有疑问,满足她所有需求的完美父亲…… 然而有一天,她的好日子在回纥使者送来一封密信的那一刻戛然而止了。 回纥国的武义成功可汗,不知怎么的,就看上了李暮月,三番五次的派人来请求和亲。 直到第三次收到这种信时的候,唐德宗在宰相面前直接不顾形象地爆发了。 大明宫的含元殿中,唐德宗看着手中来自两千多里之外的回纥可汗来信,气得用脚踢了两脚面前的案几。 信上回纥可汗的意思很明确,要和亲,和亲的对象还指定了,正是他最宠爱的八女儿咸安公主。 并且做出了和亲之后的承诺。“昔为兄弟,今为子婿,半子也。陛下如担心西戎,子请以兵除之。” “皇上息怒,千万不要伤了身子啊。”宰相李泌立即下跪道。李泌已经是年过古稀的老人了,满头的白发和满脸的皱纹,刻满了岁月的风霜。 “宰相,您是四朝元老,是朕最为信任的人,你对和亲之事怎么看?” “多谢皇上信任,臣老了,和亲之事从太宗开始,一直层出不穷,借和亲之名,笼络回纥汗国,未尝不可。” “可是,他要的是我最喜欢的女儿,咸安公主,暮月啊。朕舍不得!”德宗气愤不过,直接用龙袍的广袖把案几上的书墨全数打翻,殿中一片狼藉。 “凭什么啊?历代嫁的都是公主之名的宗室之女!到朕就要嫁自己的亲女儿去大漠受苦,还是朕最喜欢的掌上明珠!凭什么呀?” 李泌又缓缓地重新弯膝跪下,最近他的腿脚已经越来越不灵活了,起床都要花很长时间。他向皇帝行了一个大礼,起身时已是泪眼婆娑。 “皇上,老臣是看着皇上长大的,想斗胆说几句不中听的话。” “说!” “老臣是从玄宗时期的开元年间开始为官的,尤记得当年玄宗皇帝在花萼相辉楼宴请各国来宾、各方使臣的盛世景象。那时谁不称玄宗一句天可汗?不瞒皇上,玄宗先皇和杨贵妃的音容笑貌,还常常出现在我的梦中。”讲到这里李泌的眼睛里流出了浑浊的眼泪。 “但是安禄山史思明叛乱之后,一切都变了。大唐盛世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皇上心里也一定明白。” “你大胆!”德宗大声喝道,嘴唇都气到颤抖。 “皇上,臣已经老了。自从安史之乱以来,吐蕃国不断侵扰边境,不停侵扰安西和北亭都护府。甘州,肃州,瓜州,沙洲,悉数被吐蕃贼国侵占。皇上你还记得郭子仪的侄子郭昕吗?” 听到这个名字,德宗深深地叹了一口 分卷阅读5 气。 “郭昕将军在先帝肃宗时期就带着一万兵士奉命去镇守安西都护府,一去三十多年,再也没有回来,当年他去的时候还是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现在呢?估计和我一样都白发苍苍了吧。这些年他和我们一直联系不上,要不是他派遣人绕道回纥送信,我们才知道他和李元忠将军竟然还死守着北庭,安西和北庭仍是大唐国土。” 李泌讲到这里,看到德宗皇帝已经在以袖子拭去脸上泪水。 “可怜郭昕将军镇守孤城,没有一点援助。钱币没有了就自己铸造钱币,没有军粮了就自己带着士兵垦荒种地。他们没有忘了大唐,但是大唐却忘了他们。一去三十年,竟然连大唐的皇帝和年号都改了都不知道。” “宰相,请你不要再讲了。” “皇上,我前几天才接到通告吐蕃又在进犯北庭,狼子野心昭然若揭,你真的忍心我们把最后的盟友回纥丢弃,任吐蕃再进犯中原?” “……”德宗气得嘴唇都在颤抖,李泌的话正中他的软肋,没有哪个皇帝想要做亡国之君。 “皇上,现在的形势就是北方有回纥不时侵扰,西方有吐蕃虎视眈眈,南方又有南诏国觊觎大唐的国土已久。在这些敌人当中,就只有回纥和我们的关系是最好的,每一任的可汗的更替都主动让我们来册封。我们真的能失去这个唯一的盟友吗?” 唐德宗一脸颓然地坐到了宝座上,像是一只泄了气的球。 “丞相,你是三朝元老,朕说不过你。可是如果你是朕的话,你真的忍心把亲生女儿嫁给一个比你年纪还大的古稀老人吗?” “不忍心,但是覆巢之下安有完卵?这句古训皇上听过吧。现在回纥的可汗主动示好,我们就掌握了主动权。否则,不知皇上是否还记得当年玄宗西逃的时候马嵬坡有关杨贵妃的往事?” 唐德宗在那一刻,忽然和他的太爷爷李隆基在灵魂上彻底共鸣了,一样的命运,都是贵为天子却异常讽刺地保护不了自己心爱的人。 唐德宗彻底放弃抵抗了,他把笔墨递给了宰相,说道:“回信有劳丞相了,不用给朕看了,朕想再看看我的小女儿。” 第二日,一向云淡风轻地永远也不会生气的梅贵妃,用哭得又红又肿的眼睛看着自己的女儿。 “听说你主动去和你父皇提出愿意去和亲的事儿,你怎么不和我商量一下就冲动行事?” 李暮月唇角勾起,苦笑道:“母亲,这种事儿我同意不同意真的有用吗?” 梅贵妃皱了皱眉头,说道:“你一向身子就很娇弱,真担心你若去到那苦寒之地,怎么适应?” “不,母亲,你忘了自从我向尉迟锐学习骑马射箭之后,我的身体就好多了?”李暮月睁着杏仁样的眼睛,一脸天真地望着母亲,就好像她尚未明白和亲到底是什么意思一般。 “尉迟锐,这孩子倒真是个好孩子,你和他性格又极其投缘,我和你父皇本就是把他作为驸马人选来看待的。” “母亲,他只是我的好朋友啊。” “暮月,你真的不怪我,也不怪你父皇吗?要不,我再去求求皇上吧,我真的舍不得你去受苦。” “母亲,不必了,已经回复的信还能收回吗?君子一言,尚且驷马难追,更何况是皇上的话呢。” “我的女儿真是长大了。”梅贵妃张开了怀抱,像是暮月小时候一样把她紧紧搂在自己的怀抱中。 “暮月,你知道吗?在你还在我肚子里的时候,我就希望你是个女孩儿,因为这样就不用参与皇家皇位残酷的斗争了。但是,没有想到,最终还是逃不过厄运,想要像长安城里一户普通人家的女儿都不可能。” “母亲——” “我真恨不得把你重新塞回我肚子里,保护你一世周全。你从小都被我们娇纵坏了,没有见过人间疾苦。” “母亲,女儿长大了。作为大唐的公主,应该为国家之间的和谐关系做出自己的贡献。只是——” “只是什么?” “我想在离开之前,去国子监读书。我想多学点东西,也许日后用得上。” “好。”梅贵妃的眼里闪过一丝不解,但是还是很快应承下来。 “还有请知道和亲之事的人都帮我保守这个秘密吧,直到我要起身前往回纥的那一刻之前,我都不希望其他人用同情我的眼光来看待我。” “好。”梅贵妃忽然惊觉女儿和以前不太一样了。那眼中超出常龄的坚毅与勇敢是以前她不曾见过的。 凤阳阁里所有知晓内情的人都觉得咸安公主对和亲这事儿冷静得体到不正常。 没有人知道,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儿了。 上一辈子她得知消息后一哭二闹三上吊又有什么用呢?除了引起父皇的不快和母亲的伤心,还有其他用吗?唉,最终还导致父皇和母亲一向很好的关系都失和了。在皇宫里,不受宠爱的妃子可不就过得和在冷宫一样。 更何况母亲的肚子不争气,这么多年就生了她一个, 分卷阅读6 连一个可以仰仗的儿子都没有。 这一辈子她明白了,面对命运,痛哭是没有用的,她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利用好父皇对她的宠爱和愧疚,对未来早做打算。 至少她还拥有前世的记忆,能够帮她在重要节点做出选择,想到这里她忽然想起了什么,立刻从床上坐起来。 她掀开了纱帐,叫醒了侍女照雨:“明日是什么日子?” “腊八节呀。”照雨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答道。 “明日我们一早就去骠骑大将军的府上。” “好的,公主快休息吧。” 暮月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她忽然想起了上一辈子她和他的相遇。 大名鼎鼎的怀信可汗,那时候还不是可汗。 他不过是多逻斯王子身边的一个那可儿。 第3章 第三章 咸安公主对着面前的花鸟虫鱼青铜镜,照了又照,对于今天穿的这件圆领窄袖绯色锦服,十分满意。唐人尚武,连女子也喜欢做男子装扮。 照雨给她搭配了一条黑色的腰带,暮月本来在女子里就高且苗条,穿上男装之后更是飒爽英姿,照雨忍不住感叹道:“公主可真好看呀!” 今天是去国子监读书的日子,暮月当然不能错过任何一次学习的机会。这可是她苦苦哀求皇上才得到的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这是她上一辈子一直想要却没有争取的事。 这不愧是曾经出了一个女皇帝的盛世王朝,即使它的辉煌因安史之乱而遭受重创,但是她的父皇依然受到了大唐盛世精神的滋养。 他像他在马上夺得天下的祖先一样,开明睿智,为人大度又不拘小节,更像是世间每一个普通父亲一样,愿意把最好的一切送给自己的掌上明珠。 这一段堪称神奇的求学经历,让李暮月再一次打开了新世界。她本来就天资聪慧,甚至可以说是后来居上,她的每一次诗歌的习作,或是策论的对答,甚至要超过她那些比她学习《四书》、《五经》更早的哥哥们。 然而她的才学,并未引起哥哥们,甚至太子的嫉妒,因为她的女子身份,所以不足以构成威胁。他们就像是她的父皇一样,用宠溺又无奈地眼光看待这个年纪尚小的妹妹,甚至不乏有找她考试帮忙作弊的。 对于咸安公主而言,来国子监学习让她最开心的莫过于,她认识了一群非常不一样的朋友。 吐蕃国小王子赤德松赞,箭术一流,但是沉迷于花街柳巷,纸醉金迷的生活,名声极为不好,尉迟锐几次三番地警告她不要和他多接触,但越是禁止,就越在暮月的心里帮他增添了一丝神秘感,更为好奇。 今日的诗学课老师国子监祭酒来的很早,大家在夫子的带领下摇头晃脑的读书。 国子监祭酒是大名鼎鼎的韩昌黎韩愈,李暮月不由自主地对着眼前这个看起来又瘦又干瘪的老人,用景仰崇拜的目光看了好几眼。 这时,从外面进来了两个人,暮月抬眼一看,正是回纥族的多逻斯王子和他那个衷心的那可儿。两人都入乡随俗地穿上了汉人服装,但是高鼻深目的胡人特征依然非常明显。 昌黎先生道:“在座的既然都是国子监共同读书的同门,大家以后要和睦相处,互相照拂,不要因一点小事就引发争端,耽误学业得不偿失。” 说罢,他特别往尉迟锐的方向看了眼,看来之前的事先生也有所耳闻了。 先生把多逻斯的位子安排在了赤德松赞的后面,尔恪的位子却被安排在了暮月的旁边,而暮月前面坐的正是尉迟锐。 暮月对尔恪笑了一笑,但是他正襟危坐,只是用余光看了她一眼,并未回应,暮月没想到自讨没趣了。 今天的诗学夫子讲的是七绝圣手王昌龄的《从军行其四》。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在座的学子都齐声朗读了几遍这首诗。 “青海湖上乌云密布,连绵雪山一片黯淡。边塞孤城,玉门雄关,远隔千里,遥遥相望。守边将士,身经百战,铠甲磨穿,壮志不灭,不打败进犯之敌,誓不返回家乡。” 先生说到这里,望向窗外,他目光所及的方向正是大唐长安的西面。 暮月瞥到尉迟锐的眼睛里已经闪着泪光,她很想小声安慰他几句,她很明白他究竟为何难过,他的家乡于阗国,是在大唐西域离楼兰非常近的一个小国。 他父亲尉迟胜在安史之乱发生的那一年,那时他才不过二十岁,就带着五千精兵来到中原帮助唐朝平定战乱,三十多年过去了,从此之后再没有回去过家乡。 他的儿子尉迟锐更是从来没有见过于阗国的一山一水,他只能在中原人描写边塞的诗句里,通过“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这样的诗句来缅怀家乡,想象家乡的样子。 想到这里,暮月轻轻捏了捏尉迟锐的肩膀。尉迟锐回头示意自己无事。 不仅仅是尉迟锐,在座的所有汉人子弟包括太子李 分卷阅读7 诵,都沉浸在一股不可名状的哀伤氛围里。 虽然王昌龄的诗句写得是那样雄浑壮阔,意气风发,但是所有人都明白那样器宇轩昂的盛唐气象再也难以复返了。 然而太子不想让大家再这样消沉下去,他站起来朗诵了同是出自王昌龄的另一首边塞诗。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他慷慨激昂地诵读完了,自己的内心情绪倒是发泄了,但是……他的这种有点任性的行为,对在座至少五位以上的胡人身份的同学是不是严重的挑衅? 尤其是对于回纥的多逻斯王子来说,更是一言难尽。 当年一场长达八年的安史之乱直接让大唐从开元盛世的美梦中惊醒过来。 安禄山,史思明的叛军迟迟不能平定,最后还是唐肃宗向回纥的牟羽可汗求救,最后才最终平定了战乱,当然大唐也为此次联盟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但是当着他们的面就念叨着“不教胡马度阴山”,这情商简直就是把“卸磨杀驴”四个字给写在脸上了。 并且牟羽可汗还是多逻斯的亲叔叔。 “诵哥哥!”李暮月小心提醒了声,简直想要扶额。 她注意到多逻斯王子和她身边的尔恪脸色都快铁青了,就连尉迟锐也气得嘴唇颤抖,因为他也来自于西域。只是碍于李诵是太子的身份,他们才敢怒不敢言。 李暮月赶鸭子上架,站了起来。在众人的目光说说道:“各位如果不嫌弃的话,我给大家唱一首杜少陵的《兵车行》吧?”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 《兵车行》描写的正是安史之乱后生灵涂炭的景象,又配上古调哀婉的旋律,暮月的歌声清丽又婉转,似乎透过歌声,能窥见黎民百姓为战争所苦的心声。 室内鸦群无声,暮月有点尴尬了,毕竟自己心里也没底。 然后忽然有掌声响起,“正所谓兴,百姓苦,亡,亦是百姓苦。公主能有这样的情怀,能够体恤老百姓的辛苦,真是我们大唐的幸事。”昌黎先生边鼓掌边毫不吝啬地夸奖了她。 这时赤德松赞也站起来为她鼓了掌,这极为罕见,因为平时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表达好恶的年轻人,虽然他年纪不大,但是为人处世却总带有几分暮气。 接着暮月注意到她身边的尔恪也为她竖起了大拇指。 多逻斯王子虽然诗句只听明白了三四分,但是看到自己那可儿的反应,又注意到同为胡人的赤德松赞的反应,终于怒气平息。 在国子监求学的日子是异常的开心,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个把月。 暮月发现多逻斯王子其实是个性格极为豪爽之人,并且心直口快,他年龄二十七岁,比大多数的同门都大一点,留学生中不管谁有任何问题,比如盘缠带少了不够用,或者是被欺负了,他总愿意毫无保留地给予帮助。 他身边的那可儿——尔恪,据暮月观察,则是多逻斯性格的另一个极端。他只比暮月大两岁,但暮月从未见过如此沉默寡言的少年,也不是说他为人冷漠,他只是不是很擅长交际。总之他惜字如金。 还有一件特别神奇的事,就是暮月的案几上总会不时出现一些好玩好吃的东西。但是又不知是谁送的,更没有人来认领。 有时是一只红通通的苹果,有时是几个晶莹剔透的蜜枣,有时是长安城的西市里胡人卖的一些小玩意儿,比如一个胡杨木做成的哨子,不会很贵重,但是能够看得出来,这个送的人挺有心意的。 暮月和她的侍女照雨一直都在猜,到底是哪个公子哥儿送的这些东西。 时光如白驹过隙,终于来到了不论是长安城的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很期待的节日——上元节。 上元节的灯会非常隆重,整个长安城的街道被灯火辉煌所笼罩,就连平时最不喜欢出门的女子也会盛装打扮一番,看能不能在这盛大的节日里有运气邂逅自己的意中情郎? 照雨极尽心思地给她的公主好好装扮了一番,不仅头上戴了金光闪闪的金步摇,还插上了装饰有大量珍珠和点翠的凤头簪,暮月调侃道:“可以了可以了,你把我的头都插满了,我这个样子出门,去灯会怕是要遭抢!” 照雨立刻嫌弃道:“呸呸呸!公主大过节的就别乱讲了!” 最后她们还是选了一套水红色的孔雀裘云锦襦裙装,这孔雀裘是用白孔雀羽毛染色制作而成,极其的保暖和华丽。 水红色的颜色把暮月本就洁白的肤色衬得更加唇红齿白,让她艳丽得仿佛一朵桃花。 “好看吗?会不会有点太夸张了?” “不会,公主,我保证今天长安城所有路过的行人都会为公主的美丽而驻足。”照雨拍拍胸脯保证道。 然而街道上的 分卷阅读8 人实在是太多了,简直是比肩接踵。花灯队伍经过之后,暮月就和尉迟锐走散了,照雨这个死丫头也不知到哪里去了。 暮月一直找不到人,难免心中有些焦急,冷不丁就踩到后面的行人一脚,结果因为孔雀裘襦裙太长,自己把自己给绊倒了。 慌乱中被一个强有力的臂膀给拉住了,还不经意地撞进了他的怀里。这个人身上的味道很熟悉,是一股檀香的味道,据说是来自西域一种很名贵的香料。 她抬眼一看,这人是阿跌骨咄禄。今天他也换上回纥族的节日服装,一件青色的紧身长袍,十分的合身,衬得他身材更加的笔挺,伟岸。 “你有没有看到我的侍女?” 尔恪摇了摇头。 “那你有没有看到尉迟锐?” 他又摇了摇头。 “那你主子呢?不会也走散了吧?” 这一次尔恪终于点了点头。 在人潮拥挤里听对方说话十分不易,两个人不得不把距离拉得越来越近。尔恪的个子又高,暮月注意到尔恪低头听她说话的时候,耳朵不小心碰到了她的脸。 然后他的耳根刹那间就红了,并很快蔓延至全脸。 暮月太瘦了,身形又很单薄,总之被来往的行人有意或无意碰到,就会不由自主地一个趔趄就要倒。 当这样的情况出现第三次时,尔恪不仅狠狠地瞪了那个行人一眼,还主动向暮月伸出了手。 暮月犹豫了片刻,最终伸出手轻轻拉住了他的衣角。 可能是尔恪的气场足够凶神恶煞,两个人这样紧贴着一起往前走,再也没有走散了。 他们就在灯火辉煌和人声鼎沸的长安城里,从胡人聚集的西市里坊一直往东走,从太平坊一直走到大唐才子扎堆聚居的崇仁坊…… 他们就这么漫无目的地往前走,暮月觉得尔恪简直想带她一直走到天荒地老。 直到他们发现现在所在的地方好像有点与众不同。 “这里的红灯笼好漂亮啊!”暮月的脸在红灯笼的映照下,整个人都沉浸在一种柔和又暧昧的光晕里。 “嗯。”尔恪像是不小心看了一眼暮月的脸,片刻之后眼光又迅速闪开。 “这里是哪里啊?”暮月又问道。 “……”尔恪好像也一脸茫然。 紧接着一阵悠扬的胡琴声响起,有一个穿着暴露,妆容妖艳的波斯胡姬跳着胡旋舞从大门内出来,她舞步轻盈地转了两个圈,拉住了尔恪的手,但是因尔恪本来就并未松开暮月的手,于是把两个人一起拉进高门里去。 上一世经过这里的李暮月终于恍然大悟,这里不就是让无数的文人墨客魂牵梦萦的地方吗? 唐朝鼎鼎大名的青楼所在地——平康里! 作者有话要说:  白居易快出场了 第4章 第四章 他们来到的这家正是全长安最大最豪华的青楼兼乐坊,就连名字也很大气——栖凤楼。 上来招呼的小二大概是第一次见客人逛青楼还自带家眷的,又见二人穿着打扮都不俗,就索性带他们二人直接去了听歌观舞的大厅。 老鸨给二人安排了大厅里宽敞豪华的座位,舞台上的歌舞表演尚未开始,但是大厅里已经高朋满座,座无虚席。 李暮月环顾四周,指着不远处两个靠在一起的背影示意尔恪看,那两人不是别人,正是回纥的多逻斯王子和吐蕃的赤德松赞王子。 在他们的位置只能看见两人的背影,但是能看出两人耳鬓厮磨,姿势极其暧昧。 看得暮月和尔恪两人面面相觑,场面一度极为尴尬。即便是已经多了一世的经历,暮月还是暗暗感慨多逻斯王子做事效率极高啊。 “只是龙阳之好而已嘛,无需大惊小怪。”这时暮月身旁一位身穿白衣与她年纪相仿的少年郎,示意二人不要再做声,他指了指装饰得华美异常的舞台,舞台上的表演就要开始了。 舞台分为整整三层,每一层都张灯结彩,挂满了五颜六色的灯笼和彩带,整个大厅亮得如同白昼,极为奢华。 刹那间,三层和二层的灯光都熄灭,最后大厅内的所有灯光都熄灭。在满座寂静中,一阵琵琶声响起,如同春日冰雪初融的碎冰之声。 一名身着皮甲的粟特人手持一张弓箭,箭头上面带着火石,他英姿飒爽地拉弓射箭,正中舞台中心的灯笼。刹那之间火石点燃了灯笼,两边的焰火也被同时点燃,顿时整个舞台流光溢彩,在火光的照拂下如梦似幻,宛如仙境。 一位着轻柔薄纱的女子端坐于舞台之上,她低眉信手轻弹着手中琵琶,那琵琶声先是如同雨打芭蕉一般,时断时续,哀怨曲调如同一位身居深闺的女子哭泣之声,让听者觉得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继而,又是刹那的安静,在大家屏息间,三层楼的灯光忽然全部亮起,数位女子的琵琶声一齐响起,如同战场上千万将士奋勇厮杀,兵戎相见;又似高山雪崩,万千水流迸发…… 分卷阅读9 一曲终了,领弹的女子反手收拨琴弦,自始至终没说一个字,只是站起来给大家行了一个万福礼。 满座宾客无不叹服,纷纷沉浸在女子的倾城美貌和惊世技艺里。 大家争先恐后地往舞台上扔铜钱,扔银子,扔鲜花,扔头上的帽子……有什么扔什么,受到大家情绪的感染,暮月也想扔点钱上去,摸来摸去,身上只有之前在国子监被人送的那个胡杨木做的哨子,最后想想还是没舍得。 幸好尔恪把身上能找到的银钱全投掷上去了,琵琶女笑得花枝乱颤不停地给大家行礼作揖。 人声鼎沸中,身边那个身着白衣的年轻人似乎与气氛有点格格不入,他似乎还沉浸在美妙的音乐中,直到过了半晌,忽然来了诗性,现场吟唱起了诗句: “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他吟出第一句的时候李暮月就觉得耳熟,直到那句“此时无声胜有声”一出,她立刻可以拍板确定了。 这是她上一辈子就非常仰慕的诗人白居易的名句!她在草原上无聊时就读诗的那些日子里,一直懊恼为什么不能在长安城就与才子结识? 她激动地差点站了起来,开始重新打量起面前这个初见时并不惊艳甚至有点普通的少年,片刻之后她战战兢兢地问道:“请问阁下是白居易吗?” “正是,敢问姑娘和这位公子是——”年轻人眼中甚是讶异,他来长安读书已经两年了,虽然写诗小有名气,但是并未参加科举,被人认出的情况还是极少极少的。 “我叫李暮月,这位是来自回纥的公子尔恪,久仰白乐天大名。” 暮月注意到当她介绍尔恪为“公子”时,他的眼睛忽然亮了起来,向她看了一眼。 白居易也站起来回礼。 “敢问公子多大?” “十六岁。” “原来公子和我同年啊。他比你大两岁。”说罢李暮月用手指了指尔恪,“你还这么年轻就这么会写诗了,前途不可限量。” 白居易听罢立刻摇摇头,说道:“在下惭愧,并未写出什么让人满意的诗歌,而且这些不过是雕虫小技,聊以自娱尔,考取功名才是人生大事,然而时人常云:‘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谈何容易啊?”说罢白居易少年老成地叹了一口气。 “不不不——”李暮月情急之下很想告诉他,在不远的将来,他将会写出能打动世间所有人心的甚至可以流传后世的诗句,可是她不知该怎么开口,只好想了想问道:“你喜欢李白吗?喜欢杜甫吗?” 白居易眼前一亮,说道:“当然,李杜文章在,光芒万丈长。要是我能早生个几十年,得见他们二位其中一位一面就是死而无憾了。” 暮月于是反问道:“对呀,难道你喜欢他们,是因为他们俩个做过很大的官吗?” 白居易瞬间释然了,笑道:“功名不足惜,唯有诗歌可解万古愁。” 他举起了手中的酒杯,向暮月示意。 从来不喝酒的暮月有点犯难。一直倾听二位讲话的尔恪示意自己可以代她喝,但是暮月笑了笑,最后还是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虽然被酒呛得咳了好久,但是这可是和写出《长恨歌》和《琵琶行》的白乐天喝酒啊!试问人生能有几次这样的机会? 暮月始终忘不了她读到《长恨歌》那句“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时的惊艳之感!她当时想着要是这辈子能遇到这样的爱情,哪怕死也无憾了。 所以能写出这样诗句的人不是神仙又是什么呢? 这时舞台上换了另一批舞者开始跳起西域的拓枝舞。舞者随着鼓点在舞台上不停地用脚打着拍子,气氛甚是欢快轻松。接着,舞台上的胡人舞者开始邀请台下的客人一起上台共舞。 女舞者拉男客人一拉一个准,但是男舞者拉女客人,则是千呼万唤始出来。 可能因为他们的位子离舞台近,当一个波斯舞者一把拉住暮月的时候,暮月觉得尔恪的脸色都变了。 她怕引起事端,忙用眼神示意自己没事。但实在拗不过这个波斯舞者的热情,只好跟着一起上了台。不过好歹暮月不算笨,观察了一会儿竟然跟着他们的舞步绕着圈摆动双手跟上了节奏。 同时尔恪也被一名胡姬拉上了台。尔恪本就是胡人,跳舞如同本能,再加上他身材高大,身手也灵活,跳起舞来十分精神好看。 那名拉她上来的波斯舞者一直围绕着暮月跳舞,她搞不懂他为什么要一直拉着她往舞台的最前方最中间走?这个位置实在太过显眼,她又不是主舞,充其量不过是个滥竽充数的而已。 因为不想在众人面前丢脸,所以暮月一直在挣扎,然而那舞者力气极大,直到他们到了舞台中央,随着激动人心的擂鼓响起,他忽然拦腰抱起李暮月,开始急速地转圈。 满座的宾客开始鼓掌,尖叫,全场气氛达到了最顶点。当然尖叫声中叫得最大声的可能是李暮 分卷阅读10 月。 暮月也不知被抱着转了多少圈,只知道她被舞者放下的时候已经头晕目眩,站都站不稳了。 舞者这边刚把她放下,那边鼻梁上立刻就挨了尔恪的一记猛拳,砰的一声立刻鼻血四溅! 很显然这一拳已经蓄谋已久了! 李暮月稍一站稳立刻就去拉尔恪,不知什么时候上台的多逻斯和赤德松赞也过来拉尔恪。 平时最听多逻斯话的尔恪这一次竟然像只疯狂的野狼一样不受控制。 暮月听到多逻斯用回纥语斥责他住手。她很庆幸她并没有忘记曾经学过的语言。 尔恪则骑在那舞者身上,回道:“凭什么啊,她是大唐的公主,他有什么资格向她求爱?他配吗?” 暮月这才明白这一言不合抱起来转圈原来是胡人的一种求爱方式啊。 可是我是公主,那个人也不知道,至于生气成这样吗?暮月暗自腹诽道。 虽是不解,但是为了不出人命,暮月也加入了拉架的行列,舞台上的场面一度极为混乱。 …… “公主,不,小姐,你怎么跑到这里了,家里人正在到处找你呢?”照雨和尉迟锐带着一行人找遍了整个长安城的西市里坊都没找到走散的公主,最后竟然在平康里最大的青楼里找到了她! 这事儿要是传出去还得了? “照雨,你知道吗?这个人可是白居易啊?他是真的出口成章啊!太有才华了!”此时的咸安公主,几杯酒下肚,面色潮红,已经有七分微醺了。 如果不是坐在一旁的尔恪偷偷地用胳膊撑着她后背,她几乎已经坐不住了。 “小姐,我们快回去吧。皇——大人有急事儿找你呢。”照雨的脸色很不好看,急得都快哭了。 几个侍卫准备硬上,李暮月还是舍不得离开这梦一样的地方,借着酒意叫闹着:“不不不,我还没有看到最有名的《羽衣霓裳舞》呢,怎么还不开始?还有李龟年呢?快出来唱一首《春江花月夜》!我今天要不醉不归!” 李暮月哭了又笑,笑了又哭,好像是今天听到的琵琶声忽然开启了她情绪的开关一样,她像是在为自己即将到来的命运而哀伤,又像是为整个盛世的繁华落幕而流泪。 尔恪在她身边站得像一座伟岸的山一样,大家都知道他的本事,战场上有以一敌万的本事,所以都不敢硬来。 过了片刻暮月却自己站了起来,踉踉跄跄地走了几步,然后又想起了什么,转过身来对白居易交代着:“你以后会中进士,不用担心,我说话可灵了。” “借小姐吉言。” 李暮月又道:“你以后要去多研究研究杨贵妃和唐玄宗的往事,你会写一首长长的诗,写得特别好。” “好。” “你以后还会遇到那个弹奏琵琶的歌姬,你们超有缘分的。”暮月笑得眼睛眯起,露出了左边脸颊的浅浅梨涡。 “……” “我是不是透露太多了,既然说了这么多,就不怕再多说一个。你以后要特别注意姓元的人,姓元的人哦。”说罢,李暮月忽然对着白居易眨了眨眼。 当尔恪扶着李暮月上了回大明宫的马车之后,耳边响起了多逻斯的声音。 “阿跌骨咄禄,你到底是谁的人啊?我看你的心早就跟着百灵鸟飞走了吧?” 尔恪一句辩解的话都没有,只是默默用目光追随着咸安公主远去的马车。 “只是可惜了。我理解你的心意,但是也没办法帮你。”多逻斯用回纥语说道。 “王子何意?”尔恪同样用回纥语答复道。 “本来你们就地位悬殊,我刚才还和松赞讨论,你们一堆喜欢暮月的人里,本来最可能胜出,和她地位最为般配的就是尉迟锐了,毕竟他是于阗国王位的唯一继承人,又是和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玩伴。” “本来——那现在呢?” 多逻斯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也是刚刚才得到消息,我父汗向德宗皇帝提出的和亲要求已经被答应下来了。当朝宰相李泌建议皇帝忍痛割爱,嫁八女给我父汗。所以她要变成我父汗的可敦,我的后母了。” 一个才十六七岁少女嫁给一个快要七十岁的老人!还要穿过茫茫的戈壁,荒无人烟的大漠,冒着可能遇到沙尘暴或是狼群攻击的风险,搭上半条性命,走上两千多里,整整走上八个月,只为了嫁给一个古稀之年的老人! 从小看着阿跌骨咄禄长大的多逻斯从没有看见他露出这样的表情。 他面无表情愣愣地站着,但是他此刻颈部突出的喉结看得出他紧紧咬住了后槽牙。 多逻斯觉得他像是一只受伤的孤独的狼,但是他没有掉泪。 多逻斯显然是有点心疼了,劝道:“骨咄禄,我以后给你介绍更好的女子吧,你虽然是我的那可儿,但是你也知道我父汗从小就把你当儿子养的,我也一直把你当弟弟。不管是回纥女子,波斯女子,粟特女子,黠嘎斯女子,你想要什么样的,我们都可以帮你找到, 分卷阅读11 只要你别露出这样的表情。” 骨咄禄沉默不语,只是摇了摇头。 多逻斯又道:“如果你只喜欢汉人的话,带你去平康里随便挑一个,哥哥我别的没有,有的是钱。” “……” 片刻之后,多逻斯还在喋喋不休,尔恪终于说了一句:“王子,安静点行吗?我现在不想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的小可爱收藏一下呗,萌新鞠躬啦! 第5章 第五章 暮月在照雨的搀扶下,与随行的众宫人一起回到自己的寝宫凤阳阁时,已经接近夜里子时了。 平时这个时辰暮月早已进入梦乡了,更何况今日又喝了不少酒,她昏昏欲睡,只想早点简单洗漱休息了。 “咸安公主!”一声严厉的呵斥之声,直接把她给喊清醒了。 凤阳阁的大殿里端坐着三位贵客,德宗皇帝端坐正中,梅贵妃和昭德皇后分坐左右。 方才大声喊她的正是一向看她极其不顺眼的昭德皇后。 李暮月心中暗暗叫苦,刹那间前世的记忆涌来,她那次元宵节只是回来晚了点,不仅被皇后骂了个狗血淋头,皇上也生了不小的气,责罚自己在凤阳阁里面壁思过,禁足多日。 她深吸了一口气,赶紧随手收拾了下自己已经散乱到没法看的鬟发,然后分别向三人行了大礼。 然后直接跪在他们面前没有起来。 “咸安公主回来的可真是早啊,面子也真是大得很呢,可知皇上和我们一起在这里等了你多久?”昭德皇后先发制人道。 暮月自知理亏,并无辩解,只说道:“暮月知错了!请父皇责罚。” 德宗开口道:“平身吧,暮月,你这是到哪儿去了,这么晚才回来?” 暮月抬头看了一眼,德宗的神情还算是平静,昭德皇后一副看好戏的神色,梅贵妃的眼里则是写满了一眼可见的担心。 暮月不敢起身,跪着说道:“今日是元宵佳节,女儿自然是去看灯会了。路上结识了一个极为有趣的诗人,相谈甚欢,于是忘了时间。” “哦,真有如此人物?也介绍给朕认识认识。”说罢,德宗就从座椅起身要去拉暮月到身旁。 暮月深知自己一身酒气,但是又不敢抗拒,只得说道:“父皇,我这一身衣服在朱雀大街上沾染了不少尘埃,还是不要靠近为好。” 昭德皇后闻言立即警觉起来,她走近暮月身边,立刻发现端倪,对皇帝说道:“皇上,我之前就说公主私交甚乱,你还不信,你看看现在一个未出嫁的女儿,竟然敢在长安街头的市坊厮混,还带着一身酒气这么晚才回宫。此种行为简直视先祖长孙皇后所撰写的《女则》为何物啊?” 可能是因为听着昭德皇后说过此类言语实在太多,德宗皱了皱眉头。暮月也因为前世今生被罚抄了太多遍《女则》,对这两个字有种本能的厌恶。 德宗问道:“暮月,可有此事?你最近在和哪些人交往?” 暮月尚未开口,皇后又抢话道:“皇上,咸安公主借着皇上宠爱,以去国子监读书为名,勾结朋党,结党营私,现在又以未嫁之身,深夜醉酒不归,皇上若一味偏袒,臣妾恐怕难以服众……” 德宗还未开口,梅贵妃已经先行跪下了。“皇上如要责罚暮月,先责罚臣妾吧。都是臣妾没有教导好女儿,是我的过失。” 昭德皇后见状一脸颐指气使地说道:“子不教,母之过。这古训倒也有理。” 德宗:“皇后,我怎么没听过这句话?这句话原本是子不教,父之过吧?”他的言下之意非常明显,你是在说我没有教导好女儿喽? 皇后脸色一惊,没有想到一句话撞到了皇上的枪口上。 德宗又看着暮月问道:“暮月,你和我说实话,今晚你究竟去了哪里?皇后所言究竟是真是假?” 暮月对着父皇行了一个叩拜大礼,然后说道:“父皇,谢谢你给女儿辩解的机会。我今晚确实去了平康里。” 什么?平康里?咸安公主竟然亲口承认去逛了青楼?在座的宫人都一脸兴奋地开始窃窃私语。皇后的脸上则露出了一幅胜利在望的得意微笑。 德宗一脸严厉地问道:“你去那里做什么?难道你不知道那是长安城里的烟花柳巷吗?你一个公主去那里就不怕被说闲话?” 暮月:“听歌观舞呀。” 德宗:“什么?大明宫里的优伶歌姬上千人,还不够你看吗?” 暮月:“父皇,你可曾听过一句诗?战士生前半死生,美人帐下尤歌舞?” 德宗“你是说——” 暮月点了点头,又说道:“我想以一个普通女子的身份,走进长安城里最让人轻视但是却又最让人放松的地方,去看一下达官贵人甚至黎民百姓最最真实的一面,也算是让我这个久居深宫的公主见见世面。毕竟我属于长安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不出所料,当她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德宗的情绪已经被她牵 分卷阅读12 制了。 “那你有何收获?” “认识了一个叫白乐天的奇才,诗句足以媲美李杜。” “果真如此,定要一见。” “另外还大饱耳福,听到了世间少有的美妙琵琶曲,民间优伶技艺更在宫人之上。” 见德宗的注意力已然被带跑偏,父女二人的对话已变为交谈,皇后焦急道:“皇上,难道就这样算了?公主与不少长安城的公子哥结交甚密,关系混乱,有失体统,此事又作何解释?” 暮月不卑不亢地向皇后问道:“皇后,你指的公子哥是指回纥国的多逻斯王子呢?还是吐蕃国的赤德松赞王子呢?亦或是骠骑大将军的独子尉迟锐呢?” “哼,你结交了谁你心里自然明白。”皇后冷笑一声。 暮月眼睛看着德宗问道:“父皇一向明白,暮月并非是被迫和亲,而是完全心甘情愿。因为我知道,大唐的边境安定深深地关系着国家的命运。是这样吧?” “那是自然。”德宗点头道。 “我认为女子和男子的交往也可以如男子与男子的交往一样,肝胆相照,真心换真心。父皇,你认同吗?” 德宗想了想,似乎是回忆起了多年前武则天巾帼不让须眉的往事,点了点头。 “和回纥王子的交往自然是想要尽快地熟络他们的语言,方便把我大唐的文化尽快地传播给他们,以便扬我国威;同吐蕃王子的交往中,了解到他是一个极为爱好和平,厌恶打仗之人,女儿私心认为父皇可以把他培养成吐蕃王室中亲唐的势力。一旦扶植他为吐蕃的国王,则西南边境可定。至于尉迟锐嘛——” “尉迟锐是西域于阗国的王位继承人,现任于阗国的国王他的亲叔叔尉迟曜多次来信请他回去继承王位,都被他父亲以他年纪尚幼拒绝。尉迟一家的存在,确实是为大唐西域的安宁贡献了不小的力量,尉迟家功不可没。”暮月还没有来得及说出的话,被德宗补上了。 德宗走上前去,拉起了女儿的手,感慨道:“暮月,辛苦你小小年纪却为大唐的社稷深谋远虑,事事考虑的那么周全。” 此时梅贵妃一直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昭德皇后虽然气得咬牙,但是碍于皇上赤|裸裸的偏爱还有李暮月的伶牙俐齿,一句话也不敢再讲了。 德宗拉着暮月的手又说道:“你要想喝酒,就喝宫里的佳酿嘛。朕今日本来就是想在元宵佳节,来看看朕的宝贝女儿。” 梅贵妃立刻吩咐下人道:“去把皇上赏赐的那八十道御膳去热一热。再取些陈年佳酿来。” 暮月假意抱怨说道:“父皇?八十道菜也太浪费了吧?根本吃不完,不如叫诵哥哥一起来吃呀!” 德宗听到立刻又意味深长地看了昭德皇后一眼,意思很明显了,你看看你处处与她为敌,她却能把你的儿子当成自己的亲哥哥般,可谓是以德报怨,已经做得很好啦! 这一眼杀伤力巨大,简直让昭德皇后如坐针毡。 “给暮月吃,怎么能算浪费呢?你不知道御厨最新研究出的黄金酥酪有多美味呢?等你真嫁到草原,可就难吃到了。”说罢,德宗又难免叹气。 暮月正色道:“父皇,希望父皇记住,就算女儿以后都在千里之外的回纥黑虎城牙帐,女儿的心永远记挂着大唐。我会想当年的王昭君一样,就算死在大漠,也独留青冢向黄昏。” 一席话说完,德宗的眼眶里已有泪光。梅贵妃则难以自持地已经掉下泪来。 “暮月,你放心,我一定让你享有大唐公主最高规格的嫁礼,到时一定会风光隆重到史无前例。” …… 元宵节一过,就是早春。春日既到,万物复苏。冰雪消融,神州大地重新焕发生机。三月初三则是唐代极为隆重的上巳节。 按照往年的惯例,人们会结伴去水边沐浴,洗掉一整个冬天的污秽。除此之外,还要祭祀天地,宴饮宾客,曲水流觞,去郊外游春。 今年则在太子和咸安公主的极力劝说下,德宗组织了一个规模甚大的骑射大会。长安城里适龄的贵族子弟几乎无人不参与,自然也没有少了那些久居长安的留学生们。 此番盛会既然有这么多正值青春的英俊公子报名参与,那么也就吸引了不少情窦初开的少女前来围观。 除此之外,这个世界看热闹的人永远也不会少。事实上,上到公主王孙,妃嫔媵嫱,小到一个郊区种田人家的女儿都极尽所能地凝妆以待,想看看这世间最厉害的英雄少年究竟是谁。 骑射大会顾名思义分为骑马和射箭两场。游牧民族号称马背上的民族,骑马自是不在话下。一番比斗下来,多逻斯王子和他的那可儿尔恪,赤德松赞王子以及尉迟锐都进入了最后的决赛。 太子李诵骑术不算精湛,但是因为有德宗观看,所以硬是被安排进入了决赛。但是决赛的实力比拼异常激烈。 比驾驭马匹的速度,绕场三圈,太子最末。 比驾驭马匹跨越障碍的能力,太子差点从马上摔 分卷阅读13 下来。 这两项的比试尉迟锐和尔恪各赢一场。可谓不分伯仲。 争强好胜的尉迟锐建议再加试一场,比拼一人驾驭两匹战马的能力。 只见两人各自骑一匹同时牵一匹战马出场,随着他们飞奔的速度渐快,全场的观众包括暮月都屏住了呼吸。 只见两人听到裁判的一声令下,两人同时在奔驰中换马,此种马术难度极大。因为不仅要求人要对马有极强的控制安抚能力,同时还要求两匹马一定要并驾齐驱,两匹马的速度稍不一致,或者人稍微有一点分心,人就有可能从马上掉下来。 只见尔恪先后拍了拍两匹马的头,在它们耳边都说了句话。其中一匹黑马似乎听懂一般扬起脖子蹭了蹭尔恪的脖颈。 然后在众人的注视下,从一匹马的身上飞到了另一匹马的身上,动作极其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没有半点迟疑,把观众看得目瞪口呆。 而另一边的尉迟锐则因马儿受惊,虽然也完成了奔跑中换马的动作,但是稍微慢了一点而败下阵来。 暮月看着尉迟锐因为不服气而涨红的脸,瞬间想起,在前世此时的他造谣尔恪是对动物施加了妖术获胜的,胜之不武。 于是在再次比试中,尉迟锐从马上摔了下来,足足在床上躺了半年才好,从此落下了终身残疾。 暮月拉住了尉迟锐的手,说道:“锐哥哥,输了就是输了,输在尔恪这样的强敌面前也不算丢脸。” 尉迟锐听罢立刻甩开了她的手,一脸戾气地问道:“就连你也觉得我敌不过这个回纥奴隶是吗?” 离他们不远的尔恪正在安抚着尉迟锐刚刚受惊的战马,听到“回纥奴隶”几个字本来因为胜利和兴奋的脸立刻阴霾了起来。 “锐哥哥,你知道吗?他的战马是随便找来的,而你的战马是你从小养大的。” 话音未落,尉迟锐的脸从面颊一直红到了耳根,他方才一直以为尔恪用的马也是他自己养的,于是立刻为自己输不起的无赖行为觉得羞耻。 接着,全场围观的众人包括德宗皇帝都为一个回纥的门户奴隶鼓了掌。 掌声经久不息,来自对于绝对强者的尊重。 作者有话要说:  求包养,求评论!什么都求! 第6章 第六章 暮月一直听说尔恪的射箭技术已经出神入化,但是不知为何,下午的箭术大赛他却提前离席了,并未参加决赛。 于是一向以神箭手著称的吐蕃王子赤德松赞一人出尽了风头。只见他左手持弓,右手勾弦,胸有成竹的发出一箭又一箭。 人群中不停有人赞叹道:“正中靶心,又是正中靶心!” 在射出比赛的最后的两只箭时,松赞王子用最后一只箭正好劈开了上一只发出的箭的中心。此番操作只为炫技,不为得分,但是对于箭矢的控制已臻化境,看得全场观众呆若木鸡。 暮月看着把得意二字写在脸上的松赞王子,心想神箭手的称呼确实实至名归。 多逻斯看到赤德松赞拔得头筹,简直心花怒放,似乎是比自己得胜了还要开心。 德宗皇帝给两场比赛的胜利者各自颁发了黄金千两和上好绸缎五百匹。 骑射比赛结束了之后,天色还尚早,于是在骊山脚下又开始了万众期待的马上蹴鞠比赛。 因为蹴鞠是可以不分性别男女共同参加的比赛,所以暮月和其他贵族少女也可以参加。暮月的骑术算不上精湛,但是绝对称得上熟练,只见她一身火红色的骑马服驾驭着一匹全身洁白的的高头大马,在蹴鞠场内追逐着皮球满场飞奔。那飒爽英姿,颇有种巾帼不让须眉之势。 不仅是德宗皇帝,梅贵妃,就连昭德皇后都无法忽视这抹存在感极强的红衣。 “错了,错了吧!”众人惊呼着,疑惑着不仅同暮月为一队的多逻斯、尔恪、尉迟锐频频传球给她,就连和她不是一队的赤德松赞和太子李诵也主动传球给她。 于是众人臆想的那些喜闻乐见的情节出现了: 在尔恪压倒性优势的助攻下,暮月进了一个球。 在尉迟锐一个假动作的帮助下,暮月再进一个球。 在大家都毫无悬念地推测暮月所在的甲队必胜之时,乙队忽然出现了一个转机,多逻斯在众人注视下把皮球“误传”给了正在甲方球门附近的赤德松赞。 于是赤德松赞为乙队得了一分。 最后,在比赛结束的哨声里,太子最终把球传给了暮月,暮月再进一球。 最终蹴鞠比赛以三比一咸安公主所属的甲队获胜。 德宗皇帝在看台上看得简直乐不可支,没人不明白这明晃晃的放水行为,是在讨暮月开心,其实也就是为了讨自己开心。 但是还是能看出一点端倪的,那就是咸安公主本人至少有一种能让众人喜欢还能让彼此不互相嫉妒的能力。而这种能力会在她未来的人生中极为重要。 想到这里德宗稍稍放了一点心。 分卷阅读14 唯一气得牙痒痒的就是昭德皇后,看到亲生儿子李诵也这么胳膊肘往外拐,简直是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回纥国明天就派人来把这个狐媚众生的妖精赶紧给弄走。 一场蹴鞠打下来,众人都大汗淋漓,于是都来到华清宫来沐浴。咸安公主自然不和其他男子一起共浴了,而是和照雨去了另外一处更为隐蔽的温泉池。 温泉水温热又清洁细腻,正好洗下这一身的汗水和污垢。 照雨用皂荚帮暮月洗头,长而茂密的黑发垂落在暮月的肩膀,一直到腰间。透过秀发的间隙,能隐约看见她光滑如羊脂玉一般的雪肤。 “公主,你头发真美啊!唉,公主不是头发美,是哪儿都美!”照雨又开始了对于主子的日常吹捧。 “照雨,又在乱说什么?”暮月用手拈起了水中的一片玫瑰花瓣,眯起眼睛问道。 “今天公主在玩蹴鞠的时候,我就听到其他人说”,照雨边用梳子给公主梳头,边学着男人的粗嗓子说道:“咸安公主看了场上哪个公子哥儿一眼,哪个公子哥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了。不过话说回来,换我也愿意呀!能够一睹美人最美时的笑容,比什么都强啊,输个比赛算什么事儿呢?” “照雨!”暮月佯装生气怒喊了声:“你还有没有个正经,就知道拿我取乐,给我闭嘴!”同时用双手撩起一捧水花往照雨头上泼去。 照雨被泼之后,也予以反击。于是主仆二人在这充满了玫瑰花瓣的温泉水里面毫无顾忌地打起了水仗!笑闹成一团。 忽然远处草丛里传来的一点声响引起了二人的警觉。 “谁呀?”照雨喊了声,但是并没有人回答。 但是声音又再次传来,这次更清楚了,听起来像是人的衣物和树叶的摩擦之声。 “公主,我还是穿上衣服上去看看吧。” 照雨走后,暮月很明显感觉到她一定是中了调虎离山计了,凭直觉她感觉到有个人一直在不远处看着她,她似乎还猜得到这个人是谁。 很奇怪,明明男女有别,但是心里却一点都不怕他,甚至心里隐隐有点期待与他坦诚相见。 想到这里,暮月的脸颊绯红,她三下五除二快速穿好了衣服,环顾四周,对着空气说道:“尔恪,你出来吧。” 既然已经点名道姓了,方才一直在大树后掩藏的尔恪只好现身了。 暮月只是盯着他的琥珀色眼睛看,并未质问一句,他却自知理亏,支支吾吾地辩解道:“我,我,我不是故意闯入公主沐浴之地的,我方才,方才一直在找多逻斯王子。” “嗯,我也没怪你啊?”暮月看着这个上辈子和他有过不少次肌肤之亲的男人,现在的脸却比自己还要红,就有心想要调戏他一番。 “你刚才看见了?” “嗯。”尔恪犹豫了片刻,还是点了头。 “看见了多少?” 暮月看见面前这个少年似乎是受了什么强烈的刺激,瞳孔地震,看着他此时的表情,暮月觉得他此刻如果忽然留下鼻血来应该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尔恪极为困难地舔了舔嘴唇,喉结滑动,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 暮月一边撩着自己还在滴水的湿发,一边问道:“尔恪,你还记得我为什么给你起名叫尔恪吗?这样子可不是很符合你的这个名字哦。” 过了半晌,尔恪答道:“只看见了头发,还有——后背。” 看着他极为艰难地吐出了“后背”两个字,暮月忍不住一笑,露出了左边脸颊的梨涡。 “你还算老实,那你说,我好看吗?”暮月又问道。 尔恪眼睛都亮了,答案根本就是呼之欲出,不知暮月却为何要执着要寻求个答案。 两人正这样定定地对望之时,忽然听到一阵往这边过来的脚步声,伴随着几句信息量极大的对话。 “我生气是因为你一点都不明白我的心。”赤德松赞似乎是大力甩开了某人的手,幽怨地说道。 “我对你还不够好啊,我都让我的那可儿放弃参加箭术比赛了,你到底有没有良心?”这很明显是多逻斯王子的声音。 暮月忽然心生一计,用眼神示意尔恪和她赶紧隐蔽起来。听听这无意中闯入的两人到底有什么秘密。 尔恪心领神会,一把把她拉入刚才隐藏的大树后面,大树附近还有不少长得很高的灌木,确实是个隐蔽的好地方。但是为了保险起见,两个人必须极尽可能地减小自己的占地面积,于是只能紧紧地贴在一起。 刚刚出浴的暮月其实身上头上都没擦干,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玲珑的姣好曲线呼之欲出。 按照上一世的经验来说,暮月知道面前这个高大强壮的男人此刻一定不太好受,因为她能够感受到他炙热的呼吸和狂乱的心跳。 好在此时响起的另外两人的对话分散了他们的注意力。 “你怎么就知道我一定会输呢?”赤德松赞不服气地问道。 “那当然,我的那可儿箭术天下无双,不仅可以百 分卷阅读15 步穿杨,还能射中天上飞过的大雁,从来都是箭无虚发。”多逻斯说话一向是直来直往。 “既然这么厉害,就应该更要比试一番了,你也太看不起我了。”赤德松赞又道。 听着两位王子的对话,暮月觉得颇为有趣,她不方便说话,也为尔恪竖起了大拇指,表示同意多逻斯王子对于他箭术一流的肯定。 尔恪的反应则是抿了抿嘴唇,一脸傲娇地望向远方。 暮月很明白他表面害羞,其实暗爽在心。 多逻斯:“你就因为这个就和我生气,也太不可理喻了吧。” 赤德松赞:“也不仅仅是这个。听说你之前还亲过尉迟锐?怎么着,你是打算不放过每一个俊俏少年啊?” “……”这下多逻斯理亏了,口不择言地辩解道:“他不是早都拒绝我了吗?他亲爹还把我抓进大牢关了好久呢。” 赤德松赞:“所以他如果不拒绝你,你就不喜欢我了是吗?” 多逻斯:“不不不,不是这个意思。再说,你之前不是也是青楼的常客吗?” 这话一出暮月都为多逻斯捏了一把汗。这哪里是赔礼道歉啊,这是在挑起新一轮的争吵啊。 果然,松赞王子不负所望地爆发了。“我和你一样吗?我去平康里都是听歌观舞的,我到现在还是,还是——” 还是什么,最终松赞还是没有说。但是很明显多逻斯已经都懂了。 暮月猜测此刻两人应该在拥抱。确切地说应该是多逻斯强抱住了松赞,松赞反抗未果。 暮月和尔恪正在为这尴尬的偷听感觉到不适时,忽然又听到了松赞的哭声。 松赞:“对不起,其实我今天不是来找你吵架的,我是来向你告别的。” 多逻斯:“告别?” 松赞:“我刚刚得到消息,我父王快要去世了,我明天就要起身回吐蕃了。” 在暮月和尔恪都感到诧异之时,他又说出了一句更让他们震惊的话来:“吐蕃和大唐就快要打仗了。我父王下了谕旨,能够领导将士打败大唐杀死最多大唐将士的王子,能够得到王位。” 与此同时,暮月的眼泪立刻掉了下来,在她的面前幻化出了千万人厮杀战火纷飞的战场,还有在安西都护府为大唐孤独地镇守边关的郭昕将军,他刻满了岁月风霜的每一丝皱纹和白发,都在诉说着大唐王朝的无能。 尔恪不知该如何安慰她,他似乎是遇上了人生中难以抉择的问题,他举着自己的右手似是在纠结要不要为她拭去泪水。 这时,暮月忽然主动扑到他的怀里,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腰,没头没脑地在他耳边说了句:“答应我,帮帮我,帮帮大唐好吗?” 尔恪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并且也不可能听懂暮月的话。 但是耳边的灼热呼吸是真实的,他怀里这又香又软的温润身体是真实的,他完全凭着男人的本能回抱了她,拍着她的肩膀安抚着她。 直到他说出“好”这个字之后,才后知后觉地惊觉自己到底是有什么资格说出这种话啊? 他配吗?他又不是王公贵族,他只不过是个回纥出身低贱的门户奴隶啊。 作者有话要说:  我知道在言情文里出现副CP是同性是个毒点,但是相信我,他们戏份不会多的,并且确实是为剧情线服务的,鞠躬了。 下章就要走和亲路了,我得好好查查地图去。 第7章 第七章 唐贞元四年十月,吐蕃发兵十万入寇西川。南诏国王在吐蕃和唐之间犹豫不定,立场反复无常。 西川节度使韦皋用反间计遗书南诏王,终于归顺唐朝。最终,韦皋将军遣黎州刺史韦晋联兵御之,大败吐蕃。 唐德宗终于在这乱世的危机四伏之中,稍微能够喘了口气。 同年十月十四日,回纥国派宰相颉于迦斯、叶护公主率大批人马来纳聘迎亲,聘礼是唐朝急需的一万匹乌孙良马,德宗于延喜门接见了远方到来的使者。 可汗的上书语气十分恭敬,自动把自己与德宗的关系从兄弟降为了女婿,虽然他比德宗的年龄实际上要大了二十多岁。 同时,回纥可汗取迴旋轻捷如鹘也之意,请改族名为“回鹘”,德宗依允。 十月二十六日,唐德宗下令按亲王的标准置咸安公主府,册命武义成功可汗为长寿天亲毗伽可汗,咸安公主为智惠端正长寿孝顺可敦。 十一月,德宗任命唐宗亲兵部尚书李湛然为婚礼使,尉迟锐持节护送咸安归蕃,并令在长安城留学多时的多逻斯王子一起随行护送。 在启程的前一天晚上,唐德宗特别早早就来到了凤阳阁里,与爱女做最后的道别。 正在试婚礼服的暮月,头戴凤冠霞帔,一身艳丽朱红色的嫁衣,再加上佩戴的饰品,浑身珠光宝气,美得如同阳春三月的灼灼其华的桃花。 见到父皇,暮月像平常一样开心地笑出梨涡,姿态优雅地转了一个圈,问道:“父皇,怎么样? 分卷阅读16 ” “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德宗称赞完,又感叹道:“朕以后看不到这么美的女儿了,怎么办?” “父皇。”暮月收敛了笑容说道,“父皇,今晚我们都别再说这样的话,笑着告别好不好?” 德宗从自己的腰间取了一块制作精致的玉佩,递给了暮月,说道:“这是我弱冠之年,先皇送我的成年之礼,今天我送给你了。” 暮月忽然意识到哪里不对,原来父皇没有称自己为“朕”而是“我”!这意味着此时他与她之间卸掉了皇帝与公主的身份,只是长安城里一对普通的父女! 古人言君子如玉,印象中父皇确实一直随身携带着一块玉佩。 暮月接过了玉佩,拿在手上认真地端详,发现这块和田玉不仅玉质通透,散发着温润洁白的光泽,最吸引人的是在不大的玉佩上,赫然刻着九条形态各异盘绕在一起的龙! 皇家贵族对于什么身份可以穿戴几条龙的衣服,甚至是衣服上的龙爪有几趾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所以意味着这块九龙玉佩只能属于天子! “父皇,暮月不能收,这不符合祖上的规矩。” “都这个时候了,还要管什么规矩?暮月你知道吗?我真恨啊。” “恨什么?” “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生个五十年,那时正是大唐的盛世,怎么会有皇帝舍得把自己的亲生女儿送去蛮夷之地受苦。你也知道,本朝的文成公主金城公主说起来是公主,实质不过是宗亲之女。” 说到这里,德宗叹了一口气,说道:“”暮月,你说实话,会恨我吗?” 暮月态度坚定地摇了摇头,答道:“不,我一点也不恨你,父皇。” “真的?” 暮月点点头说道:“父皇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力排众议送我去国子监读书。有一句夫子的教诲,暮月一直铭刻于心——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德宗看着女儿微微点头。 暮月又道:“这是我作为大唐公主的宿命,也是荣光。” 唐德宗满含着热泪向女儿投去了赞赏的目光,同时攥紧的右拳在她面前徐徐展开。 那是一枚锈迹斑斑的铜钱,上面刻着“大唐建中”的年号。 这是一枚不符合规定的私铸的铜钱。这是历史上,唯一铸有国号加年号的钱币。 确切地讲,这是镇守安西都护府的郭昕将军铸就的。 这件事情,没有人比暮月更熟悉了。上辈子经历过,这辈子又听夫子韩愈讲过无数次。 暮月永远记得夫子每次讲起这位铁血郡王的故事,都会流下浑浊泪水的眼睛。 永泰二年,郭昕以云麾将军、左武卫大将军之职,奉命前往安西都护府。风华正茂的他不会想到,此一去,就再也没能回来。距今已经足足三十六年。 老马识归途,狐死归首丘。当日还正值青春年华的少年郎,没有想到一出玉门关,就再也没有了回头路。 没有支援,没有供给,郭昕带领将士们开荒屯垦。发展经济,自铸货币。 在吐蕃国、葛逻禄人、白服突厥等的围困下,安西、北庭始终与大唐联系不上,最后还是郭昕将军派人借道与大唐一直关系不错的回纥,才派使者来到了长安城。 万里一孤城,尽是白发兵。然而白发将士心心念念地一心想着长安,长安城却忘了他们。 七年前,当得知安西和北庭还属于大唐领土时,朝堂满座皆泣不成声。其中哭得最大声的还数四朝元老的宰相李泌。 唐德宗加封郭昕为安西都护府,四镇节度观察使,甚至越级七等授官。然而也只有精神奖励,依然无法派出一兵一卒的增援。 也就是在这一年,参与了平定安史之乱的,为大唐立下赫赫战功的汾阳王郭子仪去世,他不仅是郭昕将军的亲叔叔,当年也正是他把郭昕送入西域的。 不知得知叔叔已死的郭昕将军在西域作将何感想…… 咸安公主怀着最大的虔诚之心,接过了这枚包含着将士们赤诚之心和大唐皇帝满腔愧疚的钱币。 那一刻他和她不再是这世间普通的父女,而是大唐王朝的最高统治者和肩负着政治联姻重任的和亲公主。 咸安公主一字一句地说道:“父皇,暮月一定会以郭昕将军为榜样,以不计代价为代价守护大唐边境的每一寸国土。” 德宗皇帝用世间最眷恋宠爱的眼神看了一会儿暮月,说道:“暮月,最近这段日子,朕总觉得你和以前很不一样了。” 暮月莞尔,心想,那是当然了,三十岁拥有的人生智慧,确实是十六七岁的少女没法比的。 德宗又道:“朕甚至不时在想,要是你是个男儿,朕可能会把皇位传给你。” 暮月大惊,制止道:“父皇,别说笑了,本来昭德皇后就不喜欢我,视我为眼中钉,肉中刺。你还说这种话,那连我母后都会跟着倒霉了。” 德宗点点头,又说道:“对了,是尉迟锐主动提出要想护送你的。我本 分卷阅读17 来还有点惊讶,他竟然这么快就想通了。但是有他多陪你一段日子也好,路上有个熟人照应,朕也能放心些。” 这时,在宫人的报道声里,梅贵妃也来到了暮月的寝宫。 似乎是早已预料到德宗皇帝会在此地,亦或是心里还有怨恨难消,总之梅贵妃没怎么用正眼看他。 梅贵妃让随行的仆人拿出了一摞摞锦盒,里面有各式各样的糕点和零食。 “这个梅花糕和水晶龙凤糕是你平日里最爱吃的,你都带上吧。” “娘亲,你真好。”暮月笑道,忽然像变成了五六岁的小女孩儿一般在母亲的脸上亲了一口。 梅贵妃摸着被亲的右脸,有点意外,忽然害羞起来。 事实上是,暮月一看见母亲哭肿的眼睛,就也想哭,不得不通过这样有点跳脱的行为让凝重的气氛热闹一点。 “就算我喜欢吃,母亲我也吃不了那么多呀。”暮月望着三个人都拿不动的锦盒,有点为难道。 “带走都带走。”梅贵妃固执道,心中又想起了什么,接着说道:“这里面还有我今年制作的含桃酱,你带到大漠吃上三年也不会坏。” “这个箱子里有我给你做的冬天的夹袄,那边的冬天听说很冷很冷,草原的帐篷里可没有地暖啊。”梅贵妃又指着那只一看就很硕大的楠木箱子说道。 暮月很想说一句父皇给的嫁妆已经够多了,也很想说一句她以后还会回来看母亲的,然而想想终是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三个人都很清楚,此一去不仅路途遥远,凶险异常,更是只要启程,就没有回头路了。这就是生离死别。 暮月以为自己很坚强,不会像前世一样嚎啕大哭地像个找不到娘亲的幼儿。 可是她错了,她同时抱住了生她的双亲,哭得肩膀发抖,任由眼泪打湿了他们的衣襟。 暮月想,自己就是个如此世俗之人,有些事情,不管经历了多少次,依然都没有办法看开。 第二日,在大明宫的含元殿广场站满了要前往和亲的队列,仅仅护送和亲的军队就有一万人,还不包括大量有着各种手工技艺的奴仆。此外咸安公主的嫁妆超过了唐代历位公主的最高水平。 绢三十万匹,杂彩五万段,谷种四万斛,农器三千件,铁四万斤,金银珠宝两百箱。 送亲的队伍浩浩荡荡,全长安城的黎民百姓都来到大明宫的正门丹凤门前,为了最后一睹长安城里最聪慧美丽的咸安公主的风采。 临走之时,咸安公主还收到了白居易特别送来的一副墨宝: 卤簿迟迟出国门,汉家公主嫁乌孙。玉颜便向穹庐去,卫霍空承明主恩。 咸安公主撩开马车的纱帘,向那个刚刚得到德宗赏识的白衣少年点头示意。那骑在马背上的少年也同样举起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然后她几乎探出身来,她控制不住热烈汹涌的眼泪,拼命地挥舞双手向她的大明宫告别。 她向生他的双亲告别,向那些来特地看她的黎民百姓告别,更是向过去作为一个大唐公主的奢华生活告别。 这样摩肩接踵的盛况堪比元宵节的灯会,然而再风光的出嫁都掩盖不了她将要去苦寒之地和亲的实质。 更何况她的夫君长寿天亲可汗还是一个古稀之年的老人。 在回鹘多逻斯王子、尔恪、回鹘宰相颉于迦斯,回鹘公主叶护公主还还有婚礼史李湛然和尉迟锐的护送下,一行人于贞元四年十一月的长安出发,取道邠州,经过泾州、平凉、原州、萧关,一路北上,直到灵州。 再由陆路换成水路,沿黄河顺流而下,乘坐了整整半个月的船,一直到乌加河附近下船,只要穿过了库不齐沙漠,他们就能到达阴山附近的安北都护府和燕然都护府。 这一路极为顺遂,至此为止,他们已经整整走上了六个月的时间,从秋天走到了第二年的春夏,然后两千多里的行程却将将过半。只要翻越过了阴山,他们就离开了大唐的领土。 然而在穿越浩瀚无边的库不齐沙漠的过程中,他们遇上了百年一遇的沙尘暴。 黄沙肆虐下,肉眼能见度极低,许多马匹都被流沙活埋了,当时回鹘宰相和叶护公主走在队伍的前列,暮月、尉迟锐走在队伍的中间,多逻斯王子和尔恪则负责断后。 然而即使处在这么众人保护的中间位置,他们一行人大概一百来人,和大部队走散了。 和大部队失联的第三天,尉迟锐已经两天滴水未尽,没东西吃还好,但是没水喝真的是要死人的。 他之前把仅有的一点水留给了之前一直昏迷的暮月,所以暮月的情况稍微好一点点。 危难关头,那一百人作鸟兽散,世人都贪生怕死,倒也理解。 寸草不生的沙漠的里,夜空里的繁星倒是前所未有的闪亮。 暮月看着满天的繁星,问尉迟锐:“锐哥哥,你说我们是要死了吗?” 她是真的心里没底,上一世的尉迟锐因为在骑射大赛摔伤了腿,并没有送她去回鹘 分卷阅读18 和亲。 上一世在这里陪她看星星的是尔恪。暮月心想,人间万事也许就是这样,牵一发而动全身。 第8章 第八章 暮月等了许久,都没有等到尉迟锐的回答。 在这漆黑的夜里,她心里害怕,借着星光去摸尉迟锐的脸,看他是否还有鼻息。 黑暗中暮月的手被一把抓住,尉迟锐呼吸一滞,制止道:“暮月,别闹。” “锐哥哥,你说会有人找我们吗?” “会。” “那你说他们能找到我们吗?” “不知道。” “锐哥哥,我们是不是应该在这附近做一些记号啊?”暮月忽然想到。 “这两天我已经把方圆几里能够做记号的地方,都用石头和胡杨木树枝做了标记了。” “你可真厉害啊,我还以为你这几天在瞎忙呢。” 尉迟锐苦笑了一下。 不一会,暮月又说道:“锐哥哥,我好渴啊。” “暮月,少说话,节省体力,也许能活更久一点。” 于是暮月听话地不再说话。幕天席地,望着这满天星辰,听着沙漠里呼啸的风声。如果不是因为此刻没吃没喝的落魄窘境,其实是一番很浪漫壮阔又美丽的景象。 就在暮月迷迷糊糊地不知是快睡着了还是快晕了时,又被尉迟锐小心翼翼地叫醒了。 暮月睁开了眼睛,心里疑惑刚才不是你让我别讲话节省体力吗? “暮月,再困也不能睡,我们现在身体都很虚弱,我怕你睡着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那我们还是讲话吧。尉迟锐,你后悔吗?后悔来送我吗?你如果不做婚礼使,在长安估计一点事儿也没有。” 尉迟锐摇了摇头,否认道:“一点也不。” “锐哥哥,你真好。从小和我玩游戏的时候,都让着我,就像我的亲哥哥一样保护我,就连我那些哥哥们还经常欺负我呢。” “哥哥”,尉迟锐重复了一遍这个词,觉得有点讽刺,于是问道:“暮月,我为什么从小就对你好,你真的不明白吗?” “锐哥哥——”暮月预感到尉迟锐想要和她说些什么。 “本来,在申请做婚礼使之前,这些话我已经决定一辈子藏心里了,却没想到我们的一辈子竟然这么短”,尉迟锐露出了一丝苦笑,从随身携带的锦囊里摸出了一个亮晶晶的小玩意儿递给了暮月。 借着星光,暮月认出这是一只制作极为精巧的鸽血红戒指。戒指上似乎还刻着一些文字,夜色昏暗实在是看不清了。 “这是我们于阗国的文字。这是当年我爹送给我娘的定亲礼物,我娘死之前说让我给我未来媳妇儿的。” “那这个我不能要。”暮月说着就把戒指递回给他。 尉迟锐不接,还有点生气地说道:“给你你就拿着,哪有送人的礼物还拿回来的道理。” 暮月犹豫了一下,最后决定还是戴上了这枚戒指。她想着,哪怕能让尉迟锐死前多开心一秒也好。 “其实我从小到大一直都喜欢你,我一直想着,等我到弱冠之年可以成亲了,就向皇上求亲。你父皇很喜欢我,我父亲也很喜欢你,我一直觉着这么水到渠成的事情,晚一点点开口也没有关系。” “锐哥哥——” “哪想到,你忽然有一天就这么摇身一变,就变成了要远嫁回鹘的可敦。和亲要是能嫁个比我优秀的良人也就算了,嫁个七十岁的老人是怎么回事儿啊?” 讲到这里,尉迟锐本来还算平静的声音因为情绪激动一下子就哽咽了。 “父皇也是实在没有办法了,大唐早已不是开元盛世的大唐了,我们需要回鹘这个伙伴来对抗吐蕃。” 即便是这个时候,暮月还不忘记为德宗讲着好话。 “真要对抗,那就去战场上厮杀呀!与吐蕃国来真格的,对赌国运,决一胜负!把这么重大又这么难以承受的责任,交给一个弱女子来承担,这是哪个圣贤哪本书里教的道理?孔子吗?《四书》还是《五经》?” 尉迟锐连番义愤填膺的质问,一下子问进了咸安公主的心里。她想起上一辈子经历过的所有悲伤的事。 和亲,夫死。再嫁,夫又死。再嫁是一个还没有成年的小萝卜头,天天缠着她问东问西……不像是丈夫,倒像是自己的儿子。 她觉得自己住在装饰华丽的黄金牙帐里,每晚听着草原鹤唳的风声和凄厉的狼啸声,觉得自己就像是一颗无根的浮萍,不知命运的河流会把自己带向哪儿。 她终于忍不住抽泣起来,一边哭一边觉得神奇,为什么明明没有水喝的人却依然能流得出眼泪。 “暮月”,尉迟锐鼓起生平最大的勇气用力地拥抱了她,问道:“如果我们能够活着走出沙漠,你愿意和我回我的故乡于阗国吗?” “于阗国?”暮月惊讶道。 “对,那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却魂牵梦萦的地方。你知 分卷阅读19 道吗?我的叔叔现在的于阗国国王尉迟曜,不止一次地写信给我父亲,说他年纪大了,让我回去继承王位。” “那你之前为什么不早点回去?”暮月问道。 “你怎么这么傻?”尉迟锐明显是生气了,片刻之后他又鼓起勇气再问道:“暮月,如果我们还能活着的话,你愿意和我一起走吗?” 暮月的心里很乱很乱,她想起上一世自己是答应了他的。然而…… 就在暮月要开口之时,远处的天空忽然升起了一只烟火弹,焰火爆炸带来的巨大光亮把这夜空都照亮了,这是战争中的传递信号的方式! 暮月:“尉迟锐,真的有人在找我们!我们有救了!” 尉迟锐:“我们是不是应该再喊大点声?” 暮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那个信号弹看起来越来越远啊?” 一番声嘶力竭地呼喊之后,两个人彻底地陷入了绝望的情绪之中。 人生中最怕的是什么,不是从来没有希望,而是给了你希望,又亲手把它从你手里夺走! 尉迟锐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来的人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他面如死灰地说道:“因为风,烟火是在我们的西方,风却是往相反的方向在吹。” 暮月嘴唇微张,忽然眼睛一亮,她摸了摸脖子上挂着的红绳,问道:“你说如果一个人他对某种声音很熟悉的话,他是不是更容易能听见?” “那是自然。” 暮月紧张地舔了舔布满裂纹的嘴唇,用颤抖的双手掏出了脖子上一直挂着的那个胡杨木做成的哨子,拼尽全力吹响了它。 哨子尖锐的声音,在宁静漆黑的大漠里显得特别有穿透力,但是在这广漠无垠的大漠里又能传多远呢? 然而,大概半个时辰之后,奇迹发生了。 那定时发射的信号弹明显离他们越来越近了。于是,暮月吹累了又换尉迟锐来吹。 终于,那个骑着骆驼的黑色影子越来越清晰,他们渐渐看清了来救他们的人是谁。 那是身披一身明光铠甲,身背弓箭的尔恪!他骑在一匹高大雄壮的骆驼上,满脸的尘土和污垢,几乎像是一个野人一般! 暮月一看见他就拼命地挥手,泪水不要钱一样夺眶而出! 他一跳下骆驼,就发了疯一样的抱住了暮月,嘴里不停念叨着一句回鹘语。 暮月听懂了,他说的是:“我终于找到你了。” 这紧紧的拥抱不知持续了多久,分开之后,暮月这才意识到身边还有另一个人。 果然,尉迟锐正用一种异常复杂地眼神看着他们。 “要喝水吗?”尔恪问道,递了水囊给她。 “要!”暮月喝了两口,把剩下的大半留给了尉迟锐。 “有吃的吗?”暮月问道。 “有,不过是你不喜欢吃的东西。”尔恪还记得公主一路上都不太喜欢吃腥膻的肉类,比较喜欢吃水果蔬菜和面食。 “快拿来,我都快饿死了。”接过尔恪递过来的不知是什么肉的肉干,与尉迟锐一起毫无形象地乱吃一通。 吃了大概有个五分饱的时候,尔恪却不让他们再吃了。 “人饿狠了吃太多会撑死的。”见咸安公主还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尔恪满怀歉意地解释道。 “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尉迟锐问道。 “昨天白天,看到了摆放的石子。然后去绿洲的人家借来了骆驼,晚上就走到了这里。” “尔恪你有顺风耳吗?离得那么远你怎么听得到哨声的?”尉迟锐又问道。 尔恪看了看暮月,什么也没说,只是摇了摇头。 见他不回答,尉迟锐又追问道:“还是这个哨子是你送的,或是你做的?” 尔恪的眼神忽然一滞! 暮月轻轻拉了拉尉迟锐的衣角,劝阻道:“锐哥哥,这些问题很重要吗?人家救了我们的命哎,你连句道谢的话都没有,就一个劲儿地问问问。国子监里学的道理都还给昌黎先生了吗?” 尉迟锐自知理亏,他极不情愿但还是对着尔恪行了一个顿首的大礼,说道:“多谢救命之恩。他日如有用我之时,于阗国当倾国力相助。” “不必。”尔恪摆了摆手。 暮月也学尉迟锐要向他行大礼,却被尔恪一把拉住了。 “不需要。”尔恪注意到暮月手上出现的那个红宝石戒指,又说了句:“我不过是个阿跌部的奴隶而已。” 天色已晚,回去的路实在不好认。三人决定好好休息一下,天亮再去寻找和亲的大部队。 暮月似乎是极其兴奋,总是问东问西的。 尔恪又是个极其沉默的人。通常情况对话就是这样: “我们队伍还有多少人呀?怎么就只有你一个人来找我?” “五千。” “原来死伤过半啊,那怎么就你一个人来找我。” “找过。” “哦,所以是他们 分卷阅读20 找不到,就放弃了,就你一个人坚持下来了?” “嗯。” “所以你这个样子是三天三夜没有睡觉吗?”暮月又问道。 尔恪远远地看了她一眼,没有再说话。 暮月眼眶微热,也没有再说话了。 不一会就听见从尔恪的方向传来了均匀的呼声。 尉迟锐在黑暗中听着他们俩人的对话,明明很困却再也睡不着了。 第9章 第九章 天色刚刚微亮,三人就迫不及待要离开大漠。 尔恪是早已习惯了干旱之地的生活,尉迟锐和暮月觉得自己的鼻子和嗓子眼都快冒烟了,极为不适。 尔恪一把把暮月抱上了骆驼,教了她驾驭骆驼的方法。然后暮月注意到他靠在骆驼的耳边说了一句话。 不是回鹘语,也不是汉语。暮月问道:“骆驼能听懂你说话吗?” “可以。”尔恪牵着骆驼,回答道。 暮月忽然想起,那时骑射大赛的时候,尔恪也是这么对那两匹马的!果然,想起这件事儿的不止她一个! 尉迟锐气愤地说道:“我就说是有妖法吧,否则怎么可能战胜我?” 尔恪:“这不是妖法,这是我母亲教我的语言。” “母亲,你不是孤儿吗?”暮月不解道。 “养母。”尔恪简短地回答之后,不再说话了。 暮月见他脸色似有不悦,于是知趣地不再问了。 尔恪平日沉默惯了,经常会让人注意不到他的存在。 可是现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却存在感极强。他在大漠中辨别反向极有天赋,在尉迟锐和暮月看来都一模一样的沙丘,他就是能看出不同来。 他既像是一匹忠心又识途的老马,又像是一位极有警觉心的经验丰富的猎人。他既要判断风的方向,准确避开沙尘暴,同时还得记住绕开那些他来时路上曾经遇上的流沙…… 甚至于,在暮月觉得无聊的时候,他还能拿出腰间的羌笛,吹了一首长安城里一度很流行的《清平乐》给她听。 他们渴了就停下来喝水,饿了就吃肉干。就这么整整走了一天。 夕阳落日的余晖给沙丘镀上了一层美丽的金色光芒,半明半暗间,沙砾似乎闪着金光。伴随着悠扬又悲凉的羌笛声,景色美得暮月只想吟诗。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 她这首诗是念给尉迟锐听的,从小就学的诗句里的景色,今天终于能够亲眼看到了。 尔恪说道:“燕然山附近就是就是回鹘牙帐了。” 尉迟锐听罢心中又是一番感慨,他看见了与西域很接近的景色,终究还是没有回到西域。 终于他们走过的地方不再只有荒漠了,沙漠不再只有荒芜,而是开始渐渐出现了一些稀疏的草,再接着开始出现了一些树。 紧接着绿意渐浓,迎接他们的是阴山南麓的敕勒川。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终于不再是飞沙走石的荒漠戈壁了!望着碧空如洗的蓝天,连绵千里的绿茵草原,还有星星点点遍布草丛中的牛羊马群,暮月和尉迟锐一起吟唱起了这首南北朝时期的民歌。 “尉迟锐,我们去找牧民买几匹马吧?”暮月建议道。 尉迟锐也和她一样是第一次看见水草如此丰茂的茫茫草原,身体里游牧民族的血液立刻被唤醒了,疲乏一扫而空,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丝毫看不出是已经在沙漠中走了一天的人。 暮月笑道:“怪不得草原上的儿女性格要更加豪爽,天地如此广大,心胸又怎么可能不开阔?” 尔恪去还了借来的骆驼,尉迟锐也买好了三匹马。三人又来到河水边简单洗了脸和手,总算看起来又像是个人了。 三人不敢耽搁,一人一匹骏马,在敕勒川上肆意驰骋,终于在天黑之前找到了和亲的大部队。 一行人早已接到尔恪发的信号,婚礼使李湛然和回鹘的宰相多逻斯和叶护公主早已排成队列等候他们多时。 李湛然是皇室宗亲,高祖五世孙,五十来岁了,平时信佛,喜欢画画写字,胸无大志,也没有主见,平时反而听副使尉迟锐的比较多。 平时就如闲云野鹤一样的人,被父皇派到回鹘做和亲婚礼使,暮月到现在都没有想通父皇的用意为何。 李湛然双手合十道:“谢天谢地,公主能够平安归来,真是大唐的万幸啊!” “公主!公主!”照雨扑到暮月的怀里开始哭诉道,“公主,你是真的回来了吧,我没有做梦吧?” “照雨,照雨”,暮月稍微把她推开了一点,笑道:“你真的不觉得有点臭吗?我都有三天没洗澡了,还流了好多汗。” 照雨抽了抽鼻子,又哭又笑道:“还真是有点臭了。不过,公主我一点都不嫌弃你!” 说罢照雨又扑到了咸安公 分卷阅读21 主的怀里。 这主仆相逢的场景,让回鹘的叶护公主也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她嘱咐下人赶紧去给公主准备沐浴的水。在这干旱之地,可不比长安城,洗澡是极不容易的事。 叶护公主是前可汗牟羽可汗移地健的女儿,她的母亲是同样是和亲的崇徽公主。虽然名为公主,其实是大唐名将仆固怀恩之女,生了一儿一女之后,早已去世多年了。 按理说叶护公主应该对暮月的身世抱有同情。暮月和她应该有很多共同语言。 但是暮月一路上都对她敬而远之,因为这个现在看起来极好相处的凡事为人着想的姐姐,后来做的事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多逻斯王子作为一个坚持不懈的“尔恪吹”,毫不吝啬地表达了他对于尔恪的赞美:“我说什么?我的这个那可儿,真的是一个可以以一人之力敌万人的英雄。” 一直没有插话的回鹘宰相颉于迦斯听罢,冷笑一声,一脸不屑地说道:“英雄?不过就是运气好罢了。” 多逻斯王子一向与他不对付,反驳道:“运气好?你怎么不去试试看?那么多人都去找公主了,连大唐镇守西受降城的天德军都出动了也没找到。” 叶护公主打起了圆场,说道:“是啊,你这个阿跌部原来打铁的奴隶,确实是很厉害。”又面向尔恪问道:“阿跌骨咄禄你想要什么奖励?我回去帮你向可汗请赏。” 尔恪并不领她情,冷漠地摇头道:“不必了。” 颉于迦斯于是又说道:“所以啊,奴隶就是奴隶,不管给他多少奖赏,让他做多大的官,都改变不了他低贱的出身。” 暮月一向了解,回鹘的这个宰相人非常有能力。打仗和治理国家都很有天分,可是就是嘴上不饶人,为人非常的刚愎自用,嫉贤妒能。 暮月看了尔恪一眼,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的他的额头上青筋乍起,很显然是生气了。 暮月面向颉于迦斯说道:“宰相,你难道不觉得你说的话有点不妥吗?” 颉于迦斯:“并无不妥啊。阿跌骨咄禄姓阿跌,这个姓谁听过?” 在座的回鹘人都开始摇头。 颉于迦斯又道:“众所周知,回鹘国的内九姓和外九姓里都没有阿跌人,所以他根本就不是回鹘人,他不过就是个捡来的杂种罢了。” 尔恪的拳头渐渐握紧。 暮月总算明白一直根植于尔恪心里的自卑感是怎么来的了。从小到大都有个人天天在你面前这样反复提醒你是个奴隶。给你洗脑,你是很卑贱的。这任谁都忍受不了! 暮月走到颉于迦斯的面前,不卑不亢地问道:“宰相,你这么看不起出身低贱的人,那你觉得我的出身如何?” 颉于迦斯:“公主自然是血统尊贵,天之骄女了。” 暮月:“是吗?可是据我所知,我的祖上不是一直这么血统高贵的。我的祖先也不是一直都是皇帝啊。本朝开国皇帝高祖李渊,原本也不过是出身北周的一个关陇贵族而已。” “……” 暮月:“在他没有起兵之前,自然是跟回鹘宰相的地位没法相提并论的,所以假如那时的他出现在你的面前,你也一样会对他嗤之以鼻对吧?” 颉于迦斯终于反应过来,立刻叩拜道:“公主,臣知错了。” “哼,你要道歉的人不是我。”暮月又道。 颉于迦斯只好面向尔恪,极不情愿地道歉:“对不起”。 尔恪看向暮月的眼神充满了感激。那是一种长久不被重视和理解的人终于得到肯定的感激。 暮月向他点了点头,对着在草原上站立的众人说道:“大家看过司马迁的《史记》吗?里面有一句话,我非常喜欢,就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自然听过,国子监里教史学的夫子常讲。”多逻斯王子捧场道。 事实上谁不清楚他真听过才是出鬼了,他在国子监读书时,大半精力都不遗余力地花在了追求赤德松赞上面。 暮月接着说道:“我觉得这个‘种’字不仅可以代表你的出身,也可是民族。我作为汉人的公主,既然能嫁到回鹘,就代表我不把回鹘民众当成异类。甚至于我的祖先从不会讳言我们有鲜卑的血统,我们唐朝的皇帝不是一向被草原部落称为‘天可汗’吗?” 尉迟锐站出来说道:“正是。我也不是汉人,可是我是在长安城的汉人堆里长大的。作为于阗人,我不会看不起汉人,也不会看不起回鹘人。昨天尔恪救了我的性命,他就是我的救命恩人。以后谁要说他的坏话,就是说我的坏话。” 暮月看见终于有人站出来帮自己,对他嫣然一笑。 暮月环顾众人,又说道:“人与人的区别,不应该用出身和民族来分,而应该用他为人处世的原则是否善良正义来区分。在我的心里,尔恪就是个大英雄。从今以后,谁要是再敢说出对他不敬的话,就是看不起我!” 公主的话音未落,不少汉人和回鹘的奴隶立刻开始自觉地喊起“公主英明”这样的话来。 分卷阅读22 多逻斯王子甚至带头喊起“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的口号来! 还没有到达回鹘的黑虎城,咸丰公主就在阴山南麓的敕勒川,让迎亲和送亲的众人见识了来自大唐公主的聪慧口才与魄力! 颉于迦斯和叶护公主都感到了极大的压力。 暮月还没有享受大家的赞美多长时间,就被照雨给强行拉去洗澡了。 “公主,你说了那么多话,渴不渴啊?再喝口水吧。” “……” “公主,石块羊肉还没做好,你要不要再吃点葡萄干?” “……” “公主,公主,你怎么洗个澡都可以睡着呀?” “……” “公主公主,尉迟公子说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和你说,你快点醒醒!” “什么事儿?”暮月睁开睡眼惺忪的眼睛问道。 照雨出去和他交流了下,传话道:“他问你要不要和他一起走?” 暮月震惊道:“什么,我就洗个澡的时间,他就又要走了?” 第10章 第十章 等暮月急忙穿好衣服出来,事情比照雨讲得还要糟糕,在草原的帐篷外,尉迟锐和尔恪两个人正不分彼此地扭打在一起! 尉迟锐招招紧逼,尔恪则处于防守之势。尉迟锐明显杀红了眼,从腰间抽出佩剑,向尔恪头顶直劈过去! 尉迟锐出招不遗余力,尔恪也只能全力应战,立即抽出刀来挡剑! 刀剑相遇,正逢敌手,顿时飞沙走石,火光四射! “你们给我住手!是疯了吗?”暮月气愤地制止道。 她面向尉迟锐:“尉迟锐?你怎么了?” 又质问尔恪道:“尔恪,你不是一向最冷静的吗?也陪他发疯?” 两人在她的质问声中虽然刀剑收鞘,但是依然都是一脸的压抑阴郁之色。 暮月本来想着,就洗个澡的功夫,能发生什么了不起的大事。顶多是两人争风吃醋起了口角,没想到还真出了大事。 原本兵分几路出去寻找公主的天德军,公主没有找回来,但是一个分队却路上遇到了一个吐蕃军队的逃兵,就顺便把他抓了回来。 本来想直接杀了这人的,可这人口口声声却说要见多逻斯王子,并说自己是吐蕃王幼子赤德松赞的心腹。 本来众人都以为他是怕死给自己找的借口。毕竟一个人快死之时,为了活命讲出什么来都不足为怪。 于是众人找到多逻斯王子来对质,没想到多逻斯王子还真认识他。此人正是赤德松赞在长安城的陪读之一。 他告诉多逻斯王子一件令人震惊的事实,并且事关尉迟锐。 那就是现在已吐蕃已经换了赞普,由他的长兄牟尼赞普即位,此人为人彪悍自大,穷兵黩武。 吐蕃已经秘密和三姓叛徒葛逻禄联合起来,并准备在下个月攻打于阗国。 一南一北,双面夹击,所以现在由尉迟锐的叔叔尉迟曜领导的于阗国,正处于十万火急之中。 尉迟锐得知此事心急如焚,立刻就要起身前往西域。但是被尔恪给阻止了。 大家于是都纷纷劝说。虽然这个吐蕃人确实是多逻斯王子认识的人,但是这么重要的事情理应有封书信才对。 那吐蕃人却说书信本来是有的,但是却在路途中被一只老鹰给叼走了。 事情太过离奇,怎么听来都像是杜撰。 暮月弄清楚了事情的大概,简直可以脑补出两个人因为什么打起来的经过。 尉迟锐急火攻心,一点就着。尔恪又是个性格极端木讷的。于是两个人鸡同鸭讲一番,最后一言不合就真动起了手。 不过尉迟锐这么着急可以理解,毕竟如果现在有人告诉她大明宫被贼人抢占了,自己的反应可能比尉迟锐还要强烈。 让暮月不太理解的是尔恪到底怎么了? 照理来说,他的立场只是应该保护回鹘一方包括自己,怎么现在连尉迟锐也开始管上了? 尉迟锐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眼神定定地看着暮月。睡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就会发现他的眼光定位在暮月右手无名指上的鸽血红宝石戒指上。 暮月的手洁白细腻,指如削葱根,配上红宝石鲜艳夺目的红色,更加相得益彰。 尔恪见到此情此景,一声不吭默默走开了。 尉迟锐望着远方的层峦叠嶂,阴山的群山山脉在深夜里看起来甚至有点阴森恐怖。他再一次问道:“暮月,我最后一次问你,你愿意和我一起去于阗国吗?” “锐哥哥。”暮月只是像儿时一样呼唤了他一声。 她走到他的面前,迎着他满怀期待的眼神,把手上的鸽血红宝石戒指递到了他的手中,说道:“戒指真的很漂亮,但是我想我不是它的主人。” “哼”,尉迟锐冷笑一声,讥讽道:“一个正值妙龄的大唐公主,竟然选择一个古稀之年的老人,都不选择我。” 分卷阅读23 暮月叹了一口气道:“你我都知道我为何要来和亲,何苦互相嘲讽。” “不,在昨天之前,我都深信你是为大唐,为你父皇,为了大唐的每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来到这戈壁大漠的。但是——”,尉迟锐远远地看了眼尔恪所在的方向。 尔恪是走了,但是并没有走远。借着夜色的掩护,他高大的背影看也看不清,就如同一个修罗鬼魅一样恐怖。 尉迟锐忽然神情扭曲地笑了,问道:“暮月,那个回鹘奴隶刚才竟然和我说只有我才配得上你,让我不要走,一直在回鹘陪着你。” “???”暮月心想,这到底是在唱哪一出啊? 毕竟前世尉迟锐因为摔断了腿,并未做和亲副使,对她的表白也是在长安城里。 暮月无意间瞥到了手里的戒指,恍然大悟,莫不是他以为我答应尉迟锐的追求了? 上一世她确实在懵懂无知不知何为爱情的时候,就接受了尉迟锐的示爱。 然后一纸和亲棒打鸳鸯,暮月又经历了很多事之后,才明白她对尉迟锐的感情有知己之情,有兄妹之情,却唯独没有爱情。 所以这一世暮月决定一定要和他说清楚,因为这种事儿,越早说清楚对当事人的伤害就越小。 想到这里,暮月已然下定决心,她神色坚定地对尉迟锐说道:“锐哥哥,我想和你讲的是,你所想的是对的。” “???”尉迟锐眼神一滞!呼吸都屏住了! 暮月看着尔恪的背影,一字一句地讲到:“就是你想的那样,我喜欢上了你们口中的那个回鹘奴隶。也许我说了你们会笑我,在你们口中的回鹘奴隶是我眼中的大英雄。” “……”尉迟锐已经气到快要吐血了。 好半天之后,他开口道:“所以你是因为喜欢他,才决定要来回鹘和亲,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还挺开心是吗?” 暮月忽然明白了他在讲什么,立刻脸颊绯红了,解释道:“没有,没有,我和他很干净,至少在现在还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 尉迟锐翻身上马,回头看了咸安公主最后一眼,说道:“李暮月,我希望你的选择是错的。” “不不不,你先别急着走——”暮月急忙阻拦道。 “不急着走,难道让我看你和回鹘奴隶谈情说爱啊?我眼睛里可容不得沙子。”尉迟锐拉住缰绳,一脸鄙夷地说道。 暮月也不动怒,而是说道:“你这样赤手空拳孤身一人,难道是去给吐蕃送人头的吗?我可以从和亲队伍里给你两千人马,再从镇守三受降城的振武军和天德军里各抽调一千人马给你。” 尉迟锐眼中瞳孔震动! 一瞬间,脑海中像走马灯一般走过两人从幼时相遇,一起陪伴长大的场景。 他们第一次见面时是在骠骑大将军尉迟胜的五十岁生辰,德宗皇帝不仅亲自去庆贺,更是带来了他最喜欢的小女儿。 那时他们一个是六岁,一个是五岁。尉迟锐到现在还记得当时的那个粉雕玉琢人见人爱的小姑娘,奶声奶气地和他说话,叫他第一声“锐哥哥”的样子。 作为一个小男子汉,他从小就不喜欢和女孩儿玩。但是那天,他竟然破例带着暮月在他们家的花园里,玩捉迷藏。 两个人手拉着手一起跑的时候,他因为太开心了没有注意到脚下的石阶,一下子不小心摔倒了,连带着把暮月也给摔倒了。 小姑娘一下子被摔哭了,他正要去安慰她,李暮月却忽然自己就不哭了。 原来她看到尉迟锐的膝盖流血了,就立刻掏出雪白的手帕想去给他包扎,完全忘记自己也很疼。 虽然那小肉手笨手笨脚的,害尉迟锐不仅更疼了,还流了更多血……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十来年过去了,他和她都如父母期盼一般,成为大唐新一代的英雄儿女。 那一刻,尉迟锐望着眼前的少女样子的暮月,却仿佛能透过时光般能看到当年幼时女童的模样。 那一刻,他想明白了,他和她就算未成眷属,也得各自承担身上肩负的责任! 暮月不知尉迟锐在想什么,想的眼中热泪盈眶。 她拍了拍尉迟锐骑下的战马,说道:“我理解你家乡危急,心如火燎的心情,但是等我帮你借好兵,你再走不迟。” 第11章 第十一章 和亲的大部队驻扎在昔日的安北都护府——如今的大唐与回鹘交界的西受降城里。这里本是隶属于天德军管辖的范围,但出来迎接咸安公主的却是振武军节度使李光进。 李光进大约四十来岁,皮肤黝黑且粗糙,一身戎装皮甲,一看就是经常带兵打仗晒太阳的人。 暮月注意到他的一身黑色皮甲色泽尚新,却唯独右前臂的位置有破损,看起来像是钩子或是利爪所致。 李光进对公主行了一个叩首的大礼,道歉道:“属下保护不力,咸安公主受惊了,没有完成好皇上派遣的重任,请求公主降罪。” 暮月 分卷阅读24 道:“不知者无罪。谁能想到一路上本来晴空万里,忽然就出现了沙尘暴呢?” 环顾周围的战士,并未看到其他将领,暮月疑惑道:“只有振武军吗?这里不是天德军的地盘吗?” “回公主,天德军节度使张熙,两天前带领军队去寻找公主,至今未归。方才属下已经给他发了信号,不多时就能回来。” 暮月点了点,寒暄道:“将军在这里镇守边关多少年了?” 李光进:“启禀公主,臣从中原来到边塞已经十一年了。” 暮月又问道:“安史之乱后,西、中、东三受降城逐渐取代了昔日的安北都护府和燕然都护府。军队和规模都不可与盛世之时同日而语。李将军,你们还有多少人马?” 李光进:“天德军和振武军加起来一万人,五千匹马。” 暮月情真意切地感叹道:“仅仅有一万人,却要镇守三受降城这么大的地方。李将军,辛苦了。” 李光进闻言,抬起头眼神复杂地看了公主一眼,又重新跪下了。 暮月和李光进都很清楚,之所以唐朝敢派这么点人镇守北方的边关,甚至连汉代的长城都没有修复,不过是仰仗着大唐这些年来和北方的回鹘国关系一直都很好,否则即使五万人十万人镇守在此也不够。 李光进哑着嗓子说道:“臣不辛苦,镇守边关这是臣的本分。公主作为大唐第一位嫁入番邦的嫡亲公主,如此深明大义,令臣钦佩,足以留名青史。” 暮月躬身把李将军扶起,说道:“我和李将军是一样的人,其实不过都是这个王朝里的一颗小小的棋子而已罢了。” 李光进又向公主做了一个揖。 暮月:“今天我来是找你有事的,我就直说了吧。我要向你借兵。” 李光进似乎并不惊讶,只是问道:“为何借兵?要借多少?” 暮月:“两千人马。为了还一个很多年前的人情。将军是否听过当年骠骑大将军尉迟胜的往事?” 李光进:“自然。” 暮月:“天宝十四年,安禄山、史思明起兵造反,一度占领长安城。于阗国国王尉迟胜得知唐朝发生叛乱,便命弟弟尉迟曜代理国政,自己亲自率兵五千兵马到长安城平定叛乱。四十多年过去了,他扎根长安城,并且娶妻生子,从此再未回过故乡。” 李光进:“骠骑大将军赤胆忠心,救人于危难,世人景仰。” 暮月:“这世上的人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那现在于阗国有难,这份人情需不需要还?” 见李光进的眼神闪过犹豫之色,暮月又道:“李将军,你是什么时候知道吐蕃要侵略于阗国的事的?” 李光进的脸色倏忽大变! 李暮月又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抢走吐蕃人那封信的鹰应该是你养的吧?毕竟李将军素来以爱鹰闻名,大家都说你的鹰英勇善斗犹如本人。只是得知这么重要的国事,为何不上报?” 李光进见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不可能瞒得过,只得默认了。 他略一思索,开口道:“公主,不瞒你说,我为这事儿一直心存内疚。但是你也知道,今日的大唐不同于往日,如果硬是要插手于阗国的事情,恐怕会生祸患。” 暮月冷笑一声,说道:“将军真不懂所谓的唇亡齿寒的道理吗?况且不帮救过自己的朋友,还袖手旁观,也太不仁义了吧。” 李光进犹豫道:“公主所言极是,只是臣官小言微,实难承担这么重的责任。万一——” 暮月立刻懂了,虽说是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但是赢了自然皆大欢喜,万一结果要是输了,历史上的君主也是有不少翻脸不认人的情况出现的。 李光进所担心的也不过是人之常情,设身处地地想一下,暮月也理解。 于是暮月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她拿出了父皇送她的九龙玉佩,命令道:“振武军节度使李光进,听令!” 九龙玉佩与传国玉玺同出于那块历史上颇有名且传奇的和氏璧,按照大唐的惯例,见此物等同于皇帝的口谕,重要程度不言而喻。 而皇上敢把九龙玉佩送给公主,对她的重视可想而知。 于是李光进立刻下跪。 李光进做事雷厉风行,天亮之前,甚至帮尉迟锐还多凑了一千人。 五千人马,与当年于阗王尉迟胜带到长安城救援的士兵相比,不多不少。 一切低调行事,尉迟锐走的时候,天还微亮,只有知道内情一夜未睡的暮月和尔恪,前来送行。 尉迟锐看到尔恪气就不打一处来,然后他却像个狗皮膏药一样跟在他身后,怎么都甩不脱,一看就是有话对他说。 尉迟锐没好气道:“你有病吧,你应该跟着暮月,你跟着我干什么?” 尔恪骑着战马与他并驾齐驱,即使听见他是我数落也不生气。 尉迟锐又讽刺道:“你不会是跟着你主人跟傻了吧?也学他一样变口味了?我可没这种兴趣!”明知这是不可能存在的情况 分卷阅读25 ,也被尉迟锐说出来解气。 尔恪:“……” 尉迟锐又道:“对了,我听说他在回鹘还有个儿子,等我去西域见到多逻斯王子,告他一状!” 尔恪似乎对于他主子多逻斯王子的“情史”不感兴趣,而是有些没头没脑地说道:“你此去非常凶险,我可以代替你去帮于阗国。” 此情此景下,尉迟锐竟然还被他逗笑了。“你可知自己在说什么啊?你病得不轻啊,我的国家自然是和我有关,和你有什么关系啊?” 但是看着尔恪那一贯冷漠的脸上,忽然闪过的一丝极为不和谐的害羞情绪,他忽然明白了其中的弯弯绕。 尔恪以为暮月喜欢自己,所以愿意代他上战场,想成全他们。 他被尔恪这既简单粗暴又复杂蜿蜒的脑回路给彻底折服了。 可是,遇上这样的情敌,好像让人恨也恨不起来是怎么回事? 站在不远处和他告别的暮月手都快挥舞酸了,结果看他还没有走,竟然还和尔恪聊起天了,露出一脸的疑惑表情。 尉迟锐于是也向公主挥了挥手,然后声音非常大的,一脸傲娇地说了句:“李暮月,戒指你给我留着!我尉迟锐送出的东西断然没有拿回来的道理。还有,我永远都不会祝福你,因为你的选择肯定是错的!” 说罢他一手甩鞭,一手挽缰,马飞如箭,带领着五千人马往西奔驰而去! 尔恪则看着尉迟锐远去的背影,又看看暮月,一脸的疑惑和不解。 目送尉迟锐的背影已经消失在远方,两人骑着马并肩往和亲队伍驻扎的方向走去。 见尔恪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盯着自己看了很久,暮月忍不住问道:“你想问什么就问吧?” 好半天之后,尔恪说道:“多逻斯王子说过,国子监里喜欢你的那些贵公子里,和你最般配的就是尉迟锐了。” 暮月回答的倒是很很爽快:“你主子说什么就是什么啊?啊,对了,尉迟锐说的是真是假啊?他真有个儿子还去招惹赤德松赞的话,也太过分了吧!” 尔恪点了点头,如实回答道:“有。十一二岁了。” 暮月满心疑惑:“这么大了?” 尔恪:“回鹘人婚配都早。” 暮月看了他一眼,故意问道:“那你呢?是不是也有个未婚妻之类的?” 尔恪点头道:“有。” 暮月:“有?”暮月心想这又和前世经历的又不一样! 看到她震惊的表情,尔恪又解释道:“已经死了。” 见暮月还一脸将信将疑的表情,尔恪又补充道:“我从未见过,是可汗在我立下战功时给我指定的。十五岁时定的亲,不久我就随王子一起来长安了,前段时间才得知已经得病去世了。” “嗯。”暮月定下心来,还算老实。 暮月看着尔恪沉默寡言愣头青般的样子,就忍不住想逗他:“尔恪,你为什么关心起尉迟锐起来了?你不觉得,你一个回鹘人的那可儿,管得有点太宽了吗?” 尔恪只是看着她,琥珀色的眼眸转了转,好像根本没有打算回答这个问题。 此时,阴山南麓的风吹起了他的长发,那抹极为特别的白色刘海被吹起又落下,显得本就英剧刚毅的脸又多了点说不出的气质。 暮月在心里感叹,怎么前世没发现他这么好看? 暮月从怀里掏出了那个胡杨木做成的哨子,故意吹了两声,然后问道:“这个是你送的对不对?还有那些国子监里的樱桃,苹果,还有这一路上的葡萄干和□□都是你偷偷给我的对不对?” 尔恪好像忽然听见了什么不能听的话,他直接把头侧向别的方向,暮月甚至觉得他下一秒就会策马狂奔,落荒而逃! 只是因为他不敢回答她的问题! 搞什么嘛?暮月觉得自己在他的眼中就好像洪水猛兽般,就那么让他害怕吗? “唉,我说怎么好不容易起个大早就见不到你的人影呢,原来谈情说爱的人都不需要睡觉啊。”说话间,多逻斯王子忽然不知从哪儿钻了出来。 暮月心想,这可不好,说不定他已经偷听他们讲话好久了。不知有没有听到说他有儿子的事儿,都怪刚才他们警惕心太低了。 多逻斯王子对着尔恪说道:“骨咄禄,你说你到底图什么啊?一整个军队都找不到的人,你单枪匹马一个人,几天不吃不睡终于给找回来了,什么奖励都不要,你到底想要什么?” 他又看向暮月说道:“咸安公主,我的这个那可儿不善言谈,你说他对一个即将是我后母的人这么好是为了什么呢?难不成是因为对我父汗的衷心吗?” 多逻斯王子这一句阴阳怪气的话让暮月的整颗心都提了起来! 他一向和尔恪的关系真的很好,虽然行为处事经常很跳脱,但是人可以称得上光明磊落。 可是,他毕竟是长寿天亲可汗的亲生儿子。这样的立场,似乎做出什么样的事儿都不奇怪! 她甚至看见尔 分卷阅读26 恪瞬间本能地按紧了腰间的刀! 第12章 第十二章 多逻斯用回鹘语呵斥质问道:“骨咄禄,你果然是汉人说的身在曹营心在汉啊!你这是要干吗?你这是要对我动刀吗?” 尔恪摇头道:“我和她的关系不是你想的那样。” 多逻斯:“不是我想的那样,那是哪样?你敢拍着胸脯说你不喜欢她?” 尔恪垂下了眼眸,垂头丧气地说了句:“喜欢又能怎么样?我只要能保护她,能远远地看上一眼就很开心了。” !!!暮月心中已经翻江倒海,但是表面却要装作一脸茫然,完全听不懂他们主仆二人说的什么的样子! “你真的能够做到喜怒不形于色吗?即使看到她每晚给我那七十岁的父汗侍寝也无动于衷吗?” 尔恪薄唇禁闭,琥珀色的眼眸里满是暗色。随着多逻斯的言语,手越攥越紧,手上的青筋根根暴露。 “你做不到。”多逻斯摇了摇头。 尔恪问道:“那王子,你说我能怎么办?” 多逻斯:“我怎么会知道?但是,我想提醒你们一下,你们这一路上要注意言行,至少不能明显到让宰相颉于迦斯发现,你知道他这些年势力越来越大,大到连我父汗都颇为忌惮。他又因为不喜欢我连带着特别讨厌你。” 尔恪沉默着点头。 多逻斯又劝道:“不管你们背地里怎么样,睡在一张床上我也不会管你。但是明面上要是给他抓住了什么把柄,我很难在父汗面前保住你。” 他前面那一句信息量实在太大,让尔恪根本不知要怎么接。正好不小心听懂了这句的暮月则是刹那间就羞红了脸。 多逻斯又补充道:“当然了,要是还没有到回鹘牙帐,你就把人家肚子给弄大了,那我也保不了你了。” “???”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尔恪可能因为他的话脑补了什么,满脸的手足无措。 他偷偷地瞥了眼暮月,发现她早已骑着白马走到远处去看草原上美丽的朝霞了,不由地在心里赞叹她十分明智。 好半天之后,尔恪问了一直很想问的问题:“王子,你为什么要这样帮我?” 多逻斯立刻回答道:“为什么?还用问为什么吗?就冲你当年愿意在尉迟胜家门前跪上两天一夜给我求情,就冲你从来不会笑话我有一天忽然从喜欢女人变成喜欢男人,就冲你数十年如一日地护我性命,哪一件不值得我这样帮你呢?” 尔恪一本正经地说道:“王子,这些都是我作为你的那可儿应该做的。” 多逻斯也极为少见地认真说道:“骨咄禄,你知道我从来都是把你当亲弟弟看待的,我父汗也从未把你当成一个奴隶来培养。” 尔恪低头道:“正是是因为可汗待我恩如泰山,我觉得对不起他。” 多逻斯叹了一口气道:“唉,不瞒你说,自从我发现自己喜欢男子的那一天开始,我就没有哪一天觉得对得起他的。可是我不能因为我爱我的父汗,就违背自己的心意吧?所以啊,这世间只有我能懂你。” 尔恪用充满感激的眼神看着多逻斯王子。多逻斯王子比他大了八|九岁,几乎是看着他长大的兄长。 虽然后来尔恪的箭术和马术都远超他之上,但是他七岁时第一次骑马是多逻斯帮他牵的马,八岁时第一次拉弓射箭是多逻斯帮他搭的弦。 多逻斯对他笑了笑,显然很明白他此刻心里想的,又说道:“更何况,一个十七岁的少女嫁给七十岁的老人,本来就太不人道了。骨咄禄弟弟呀,你如果真的有心,可以慢慢地等。” 尔恪明白了多逻斯王子的用意。他的意思是说,可汗已经七十,已算是高寿。按照北方游牧民族的收继婚制度,咸安公主迟早是多逻斯王子的可敦,待王子那时继承了汗位,尔恪就可以与咸安公主再续前缘。 多逻斯王子又苦口婆心地劝道:“骨咄禄,虽然我知道我说的你不会听,但是我还是要说一句。忍字头上一把刀,我怕你会忍不下去。所以我劝你还是忘记这个女人为好。” “唉,王子,你又来了。”尔恪不耐烦道。刚才还感动悲壮的那种汉人说的士为知己者死的情绪一扫而空。 多逻斯王子继续说道:“唉,女人哪里没有呢,我今晚就可以给你找三十个!哎,你这个小处男一旦知道女人的好,说不定很快就忘记了她也有可能的。” “你这话可以留着给吐蕃小王子说。”说罢尔恪把早上尉迟锐的原话给他复述了一遍。 ???!!多逻斯王子顿时瞳孔地震! 这还得了,多逻斯王子还准备等到了回鹘安顿好了之后,就找个借口去西域顺便约会赤德松赞呢! 暮月适时地在远处大声打断他们道:“哎!你们俩个人叽里咕噜说个没完了!又不是不会说汉话,在我面前欺负我不会回鹘语,也太过分了吧!” 多逻斯王子附在尔恪耳边说道:“你说她有没有可能听得懂回鹘语?” 尔恪一回 分卷阅读27 想起刚才多逻斯王子说了些什么,脸立刻就红了。不过好在他的麦色皮肤,黑中带红并不十分明显。 暮月又道:“我不管了,这几日都没有休息好,去和婚礼使说一声,我今天要回帐篷里好好地休息下,明日再启程翻越阴山!” 暮月回到帐中,整整睡了十个时辰,才算补好了眠。终于睡到自然醒了,照雨给她梳洗打扮一番,又拿出大明宫里带出的花鸟虫鱼镜给她照了此时模样。 暮月看到镜中的自己,经过这一路上的风吹雨打和世事磨练,脸上的稚气渐渐地褪去,婴儿肥也渐渐不见,下巴的轮廓更加精致明显,这肉眼可见的成熟正是暮月想要看到的样子。 余下的和亲队伍三千人加上迎亲的回鹘人一千多人,重整旗鼓。一番波折之后,终于又重新走上前往回鹘黑虎城的和亲道路。 阴山群山山脉并没有高耸如云,山路也并不如蜀道般曲折难走,甚至因为是阳春三月的关系,一路上的风光可以称得上是郁郁苍苍,山明水秀。 但是阴山的地理位置及其重要,因为它自古以来就是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的分界线,一直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 那句“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的诗句正是来源于此。 对于暮月来说,阴山的意义就是,度过了阴山,就不再是大唐的领土了,她离她的大唐,她的父皇,她的母亲,她的长安城越来越远了…… 而且这和人的生命一样都是一条单行道,没有回头路。 忽然,不远处,传来一阵女子清丽婉转的歌声。细听之下,哀婉凄凉,悲苦异常。第一遍是用回鹘语唱的,第二遍则是用汉语唱的。 这首诗歌出自于一位汉代和亲公主,当年刘细君远嫁西域的乌孙国,身在异国,怀乡之情让细君公主心中常怀苦楚,于是写下了这首《悲愁诗》。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 穹庐为室兮旃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 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 千百年来,历史看似向前发展,实则一直在循环往复。这几乎一模一样的故事情节,从汉代上演到唐代,并没有什么改变,这歌声实在无法让暮月不心生感慨。 她掀开了马车的纱帘,对在马车旁护驾的尔恪说道:“去帮我看看,是谁在唱这歌?” 自从有了上次的沙尘暴事件之后,尔恪就一定要守护在暮月的马车边。也不再像以前一样远远地照看着,而是紧跟左右。连多逻斯王子也叫不走。 但他还是和以前一样从不逾矩,也从不主动说话。 尔恪答道:“不用看,是叶护公主。” 叶护公主三十多岁了,形貌昳丽,却不知为何至今未婚。尔恪可以说是从小听这歌声长大的了,所以自信不会出错。 暮月为人活泼,这一路上与谁都能说上几句。可是谁都能看出来她一直在刻意回避着和叶护公主的接触。 想起上辈子的某些事情,暮月就没来由地想要叹气。她实在不知怎么评价这个人,这么可恨又让她忍不住同情的人,是她这两辈子里唯一见过的一个。 然而她想通了,该来的总会来,与其回避,不如直面。 “尔恪,你去前面把叶护公主叫来,我有话问她。”咸安公主吩咐道。 “好。” 一个时辰之后,叶护公主来到咸安公主的马车中。 “咸安公主有何事?”叶护公主问道。 暮月看着眼前这个有着一半汉人、一半胡人血统的女子,她美丽苍白带有异域风情的脸在面纱下若隐若现,虽然三十多岁了,可是因为并未婚配,身材还宛如少女般轻盈。 暮月:“你的歌声实在是太过凄婉,还特意用汉语再唱一遍,肯定是怕我没有听见吧?叶公主,这首歌是崇徽公主教你唱的吗?” 叶护公主的眼中划过一丝悲伤,只是转瞬即逝。她问道:“公主年纪尚轻,竟然知道我的母亲吗?” 暮月点头道:“自然,作为大唐和亲公主,肯定得把历代的和亲公主都研究一番啊。你的父亲是回鹘的前任可汗牟羽可汗,你的母亲是崇徽公主。她是我的前辈,也是我学习的榜样。” 叶护公主摇头道:“公主,我母亲不过是将领之女,当然和真正的金枝玉叶无法相提并论。” 暮月否认道:“并非如此,谁家的女儿不是父母眼中的掌上明珠?况且崇徽公主是名将仆固怀恩之女,名将之后,与王室相比并不逊色。” 叶护公主的眼中闪过讶异之色,问道:“公主真这么想?” “自然。我从不说假话。”暮月一脸真诚地回答道,心里想的是只是我会选择性地说真话而已。毕竟上过一次的当,再上那就是傻子了。 叶护公主笑容灿烂如三月春风,她轻轻地握住了暮月的手,认真地说道:“我最喜欢的就是你这样的人了。” 暮月也笑了,脸颊边的浅浅梨涡让她的笑容多了几分少女的媚态与娇憨。 分卷阅读28 叶护公主又说道:“你是大唐的公主,我是回鹘的公主。你现在走的是我母亲当年走过的路,我们当然是能成为好朋友的。” 暮月:“我也正是此意。” 两人正寒暄着,马车外有喧闹之声响起。 尔恪的声音响起:“叶护公主,婚礼使李大人有要事问你!” 叶护公主于是出了马车。 叶护公主所乘的马匹是和亲队伍中最老的一只马。俗话说老马识途,又是走过一次的路。 前方每每出现了难以辨认的歧路,都是靠着叶护公主的这匹马认路的。 暮月猛然间想起了什么,心中一动,问尔恪道:“这是走到哪儿了?” 尔恪:“参天可汗道。当年唐太宗平定突厥后所建。” 暮月又问:“前方这是去哪儿?” 尔恪又答:“塞音山达。” 塞音山达!塞音山达!暮月在心里默念了两遍这个名字。 塞音山达,此地是一个三面环山的一个峡谷,极为易守难攻,这样的地方一定是兵家必争之地。 最关键的是,这里有一群民风彪悍的室韦人,已经为了等待抢劫和亲的队伍秣马厉兵,守候多时! 作者有话要说:  室韦人就是后来蒙古人的祖先 第13章 第十三章 暮月急忙问尔恪:“能不能绕过塞音山达这个地方?有其他地方可以绕路吗?” 尔恪答道:“没有,这是参天可汗道的必经之地。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经过阿尔泰的沙漠和戈壁。”尔恪说完,彼此也都沉默了。 这一片绵延数千里的戈壁和沙滩,自古以来就是漠北游牧民族和漠南游牧民族的分界线。这是一片一眼望不到头的戈壁,无遮无挡让人绝望的戈壁。 戈壁连着沙漠,寸草不生,没有人能活着走出这一片沙漠。 暮月却在心里比较权衡着,如果能让队伍里的普通战士去做选择的话,是愿意入歧路进入阿尔泰戈壁干渴而死比较好,还是进入塞音山达的峡谷被室韦人的弯刀杀死比较痛快? 上一世室韦人的野蛮、粗鲁与兽性还深深印刻在暮月的脑海中,她斟酌再三,决定再难也得试一试,毕竟是三四千人的性命呢! 暮月看着尔恪说道:“尔恪,如果我告诉你前方有室韦人在塞音山达埋伏着,在等着我们给他们送去人头、马匹和财富,你会信吗?” 尔恪问道:“公主怎么知道?” “我不能告诉你为什么,但是我就是知道。”暮月也知道这句话说得极为任性。 尔恪看着暮月的眼睛,暮月的杏眼又圆又亮,眼神清澈,很有灵气。 “我相信。”尔恪说道。 暮月不禁笑了起来,感慨道:“我就知道你会信,但是只有你信还不够,你能帮助我说服其他人相信吗?包括那匹——识途的老马?” 暮月一直记得尔恪有一种能与动物交流的神奇能力。 尔恪略一思索,点头答应了她。“我可以试试。” 在他离开前,暮月问道:“尔恪?你为什么这么相信我?” 在他还未思考好如果回答之前,暮月又说道:“谢谢你这么相信我。” 第二日一早,暮月在天还未亮之时,就来到婚礼使李湛然大人的帐篷中,把他从甜美的梦乡中叫醒。 “大人,你这次一定要听我的。” 还没睡醒的李大人望着一脸泪水的咸安公主,满脸的莫名其妙。 “公主,你这是怎么了?” “你得先答应我。”暮月又像个小女孩儿一样任性说道。 “好好,你先说何事?” 暮月:“我昨晚做了一个噩梦,梦到想喝水到处找水却怎么也找不到,快要渴死的时候终于醒了。” 李湛然:“我以为是什么呢。我们这一路上经过干旱之地无数,做这样的梦再正常不过了。” “不,不是这样的。这是我第一次做这样的梦,我还梦见了父皇。”说罢,暮月有意无意地展示了腰间所佩戴的九龙玉佩给李湛然看。 李湛然是皇室宗亲,就算是再不务正业,不理朝政的人,也不可能不知道九龙玉佩代表着什么。 李湛然神色紧张地问道:“皇上说了什么?” “我父皇说想我,后悔让我来和亲了,他还说——” “说了什么?” “他说谁要是敢欺负我的话,让我和他说,他一定要帮我出气!” 李湛然瞬间心领神会,问道:“公主,你到底是想要怎么样啊?” …… 于是,今日和亲的大部队出发时,比以往晚了半个时辰。并且每个人都几乎不约而同地心生抱怨,因为他们要比平日多带两日的水粮补给。 尔恪远远就听到仆人们的怨声载道。 有人说:“那个塞音山 分卷阅读29 达回鹘语里不就是水源的意思吗?为什么去水源之地要多背这么多东西?” 另一个答道:“为什么?因为公主喜欢喝水呗。真是没见过这样的主子!反正自己天天坐在马车里,又不用自己背。” 先前那个又说道:“听说是因为公主做了个口渴的梦。” “什么什么?” “哈哈哈哈哈哈哈!”两个人一起旁若无人的大笑起来,直到看到尔恪靠近了才有所收敛。 不知为何,这笑声让尔恪觉得他们也在笑自己。因为他昨晚,真的因为咸安公主的一个梦,偷偷地潜进了马厩里,和那匹叫乌云的老马交流沟通了很久。 结果因为交流了太久,不仅被马撂了橛子,还差点被给马送草料的仆人当成一个偷马贼! 尔恪是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还有被马烦的一天。 沿着参天可汗道,一路前行都颇为顺利,终于来到了那个分岔路口。 眼前的两条路,一条是通往赛音山达,另一条则是通往阿尔泰戈壁,检验尔恪教学成果的时刻来了。 只见叶护公主踌躇满志地牵出了乌云。乌云不是一匹黑色的马,而是全身红褐色,乌云二字在回鹘和突厥语中正是智慧的意思。 只见乌云向左边的道路试探地迈出了前蹄走了两步,叶护公主正准备满意地发号“向左行”的命令,结果乌云忽然调转马头,直奔向右边的道路。 “错了,错了!这边是去向阿尔泰戈壁的路啊,我记得非常清楚!”叶护公主焦急地挥舞着鞭子,打得乌云头上冒血,眼里流出了眼泪,可是它就是固执地不肯转向。 众人看着此情此景,都不知该如何是好。只有暮月看着尔恪两个人秘而不宣的交流了一个眼神。 婚礼使李湛然头疼地抓了抓头发,问道:“现在如何是好?” 暮月想,这个难道不是应该问你吗?你倒来问我们。 暮月将计就计说道:“大人,不如我们把汉人和回鹘的主事之人召集在一起开个会吧。” “好。” 李湛然,咸安公主,多逻斯王子,宰相颉于迦斯,还有叶护公主一起围绕成一个圈,席地而坐。准备决定和亲队伍未来的方向。 尔恪一个人站在圈子外面,既高且大,非常的突兀显眼。多逻斯王子几次呼唤他过来,都唤不动。于是随他去了。 暮月心里明白他是不想再次遭受颉于迦斯的羞辱。 暮月问道:“之前有谁走过这条路?谁还记得这条路?” 多逻斯王子,颉于迦斯和叶护公主都是第二次走这条路,但是只有叶护公主强烈地表明这一次马出错了。其余的均表明走过的路太多记不住,不能确定。 多逻斯王子更是直白道:“这一路走过的岔路没有两百也有一百,怎么可能完全记得住?” 暮月又问:“好,那我再问一个问题。这匹叫乌云的老马,有多少岁了?” 多逻斯回答道:“这是我父汗十来岁时养的马,至今已经五十多岁了。” 暮月:“那这五十多年里,她可曾走过错路?” 多逻斯回答道:“未曾听说。” 暮月掏出广袖内的手绢,给乌云擦拭脸上还在不停涌出的血和泪。乌云忽然用脖颈轻轻地蹭了蹭暮月的脸,很明显是在示好。 暮月则轻轻用纤细的手指摸了摸它脸上没有受伤的地方,说道:“我相信乌云。”然后建议道:“不如我们来投票吧?乌云也算上一票。” 最终的结果是,三比三,叶护公主、宰相还有李湛然投了左边。李湛然说与其相信畜生,他更相信人。 多逻斯王子忽然看着尔恪说道:“这还有个活地图呢!这人在沙漠里从来就没有走错过路,而且他是凭一己之力能把两个人从大漠里找出来的人,他绝对不会错!” 虽然宰相颉于迦斯发出了一声极为不屑的嗤笑声,但是在场的其他人还是用殷切期待的目光看着他。 尔恪违心地把手指了指右边的道路。这是他生平第一次说谎,而且骗的还是他最亲的族人,内心充满了内疚和不安。 好在暮月坚定的眼神抚慰着他,让他得到了心灵的片刻安宁。 “你们死定了!从来没有活物走出阿尔泰戈壁的祖训你还记得吗?”叶护公主咬牙切齿,气急败坏道。 暮月:“叶护公主,我倒是有几个问题想要问你?” “……”叶护公主看着咸安公主,刹那间好像明白了什么。 暮月又道:“如果我们走错了,去到戈壁我们毕竟带足了粮食和水,还可以原路返回。为何你却执着地一定要带我们去塞音山达?” “……”叶护公主无言以对。 “是不是那里有什么在等着我们呢?”暮月步步紧逼道。 这话里有话和剑拔弩张的气势已经很明显了,为了两个公主不当场打起来,李湛然赶紧当起了和事佬,就连多逻斯王子都来劝叶护公主赶紧息事宁人。 最终,一行人 分卷阅读30 在乌云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走上了那条右边的道路。 走了一日之后,草原上的草和树越来越稀疏,沙漠却越变越多,大家终于明白这是走错了路。 李湛然气势汹汹地说要杀了这匹马,暮月和尔恪则拼死保住它。 暮月又一次看见伤痕累累的老马流了眼泪。她轻轻地摸了摸它的头,心疼着它的委屈。 就在大家商议准备原路返回之时,本来还湛蓝静谧的天空,倏忽间一阵飞沙走石铺面盖地而来,简直是要把天空都遮蔽了。 暮月还以为这是又来了沙尘暴,这一次尔恪把她挡在了身后,对她说道:“不是沙尘暴,是室韦人的部队来了。” 混乱之中,他直接把暮月抱上了自己的马,他有了上一次的经验,不会再与她走散。 室韦人的部队看起来没有三千,也有两千,很明显是有备而来。 如果说整个北方游牧民族都是以血腥和蛮横著称的话,那么其中最为彪悍的一定是室韦人。 与回鹘人崇尚和平经商不同,整个室韦部落都崇尚着野蛮的征服和烧杀抢掠的生活方式,甚至连他们的婚姻方式都是极为原始的方式——抢婚。 刚才那个冲在队伍最前面的披头散发的壮实硬汉,看起来像是室韦人的头领。只见他对着部下不知说了几句什么。 暮月感觉尔恪的整个身体都紧张地收紧了。 室韦头领的三个手下团团围住了尔恪,尔恪拔出手中的弯刀与三人周旋对抗。看准时机,手起刀落,结果了三个人。 但是其他人见他勇猛善斗,越围越多。越是遇到强敌越是团结,勇敢应对,室韦人的强劲绝不是说说的。 但是一个人再英勇,也难敌众人,特别是他还要顾及着身后的暮月要保护。 室韦头领心生一计。他在尔恪与众人周旋之时,偷偷绕到他的后方。并使出了室韦人最擅长的套马杆,一下子看准时机,套中了咸安公主。 直到暮月发出了惊呼声,尔恪这才发现。然而已经来不及了,他急着去拉住暮月,却只拉住了一截套马杆的绳子。 最终,绳子被活生生地挣断,但是咸安公主却已落入了室韦人之手。 室韦头领发出了几声满意的呼麦声,策马狂奔,在前方一骑绝尘而去。 尔恪则不停抽打着扬鞭奔腾,他此时心急火燎,誓要追回咸安公主! 但是两人的骑术不分伯仲,马匹也都属上上品,尔恪和室韦头领之间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追了至少二十里路之后,尔恪蓦然发现这地方三年前他曾经来过。 这里就是那个他们本来应该要来绕了一圈还是来到的地方——塞音山达! 作者有话要说:  乌云:你怎么和个话唠一样?到底要说多少遍?听懂了听懂了,快走,快走,我快烦死了,听懂没? 尔恪:??? 第14章 第十四章 尔恪一看到这三面环山,入口开阔,出口极狭极为易守难攻的地势,心中立刻明白,大难临头了! 果然,在峡谷沟壑处埋伏已久的室韦人,全部倾巢而出,抓他一个人,简直如同瓮中捉鳖! 几百人围住他一个人,任他再勇猛,再有本事,也是插翅难飞!尔恪如同杀红了眼的阿修罗一般,左突右袭,手起刀落,一时间,在他手下死伤的室韦人不下几十人。 尔恪的身上脸上溅满了室韦人的鲜血,一片狼藉,十分恐怖。部队的其他人不敢再上前与他硬拼,商议准备让弓箭手乱箭射死他。 室韦首领一方面被尔恪的勇猛无双给震惊了,另一方面则又极为心疼那些被他杀死的室韦战士。 他大喝一声,骑马走上前去,用不流利的突厥语对尔恪喊话道:“兄弟,你可是回鹘的王室?” 回鹘语本就是突厥语中的一种方言,所以尔恪和暮月都能听得懂。 尔恪摇了摇头,目光全落在他坐骑上的暮月身上。 室韦首领认为他不是回鹘王室,可以争取下,又问道:“那你叫什么名字?” “阿跌骨咄禄,”尔恪应声答道,用袖子擦了下脸上的鲜血。 这时室韦军队里立刻喧哗一片,很显然阿跌部这个从前打铁的门户奴隶,在草原部落上早已声名远扬。 室韦首领把尔恪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对他微微颔首。 “原来你就是阿跌骨咄禄啊,我阿古达木一向敬重英雄,不如你归顺我们室韦部吧,我愿意和你结为安达,保你一辈子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再怎么也比你当回鹘人的那可儿强啊!” 阿古达木又驾马前进了两步,不遗余力地游说着尔恪。 暮月看着尔恪向他使着眼色,她只想让他镇定,千万不要冲动。 虽然他们并没有说一句话,但是阿古达木很敏感地感觉到两人之间与其他人不同的气场。 他试探着用手捏了捏暮月的脸,强迫她扭过头来要和她接吻。暮月在马上 分卷阅读31 抵死挣扎。 “别动她!”尔恪大声地喊道。这样焦急慌乱的表情竟然是刚才在众人围攻的情况下都没有出现的。 阿古达木狞笑了两声,说道:“原来你喜欢她?看不出来,你年纪不大,心气倒是不小。要是别的女人我还可以考虑让给你,可是不巧,我也喜欢她,今晚就要娶她做我的大妃!” “你做梦!”暮月秉承着大唐公主的最后一点傲气向他啐了一口,说道。如若不是因为她的双手还被捆着,她一定会狠狠地扇他一巴掌! 阿古达木满不在乎地擦了擦脸,冷笑道:“你今晚就可以知道我是不是做梦!我劝你最好温柔一点,否则我睡完你之后,会把你分给我的其他兄弟一起享用。” “无耻,龌龊,寡廉鲜耻!”暮月在极度震惊,极度羞愤的情绪中,只能骂出自己的母语汉语来。 阿古达木从靴子里掏出一把匕首轻轻地抵住了暮月的喉头。 “你别碰她!我答应你就是!我可以做你的部下!”尔恪翻身下马,立即跪在了室韦首领的马前。 “早听话不就好了?不过我现在得灭灭你的锐气!” 阿古达木命令手下把尔恪牢牢地捆住,用绳子拴着,让他跟在三匹马后面跑。 一个人体力再好,也不可能比得上马奔跑起来的速度,所以这样跑上一段时间,人一定会活活累死。 更何况这是在几千人马的队伍里,稍有不慎,就会被后面奔腾而来的马匹活活踩死! 看着尔恪被马拖着,没命狂奔的样子,暮月难过地嘴唇都快被咬破了。 她强迫自己不再去看尔恪被虐待的样子,她强迫自己一定要镇定冷静下来。 忽然,她想起尔恪天生就有控制动物的能力啊,所以,现在他是故意的?他一定有他的目的,事情一定是在他可以控制的范围之内。想明白了这一点,她的心定了定。 简单平复了情绪,暮月开口说道:“可汗既然在此地埋伏已久,想必一定知道我是谁了?” 阿古达木回答道:“当然知道,你不就是大唐的公主吗?说句实话,我本来对汉人的女人没什么兴趣。但是看到你之后,又明白草原上的汉子为什么会喜欢汉人女人了。” 暮月又故意娇滴滴地说道:“可汗喜欢我,自然是我的荣幸,不瞒你说,可汗的英武也是我一直以来十分向往的。毕竟——” 咸安公主话锋一转,继续说道:“谁会想嫁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呢?” “哈哈哈哈哈哈”,阿古达木的爽朗笑声响彻整个峡谷!高兴之余,就给暮月送了绑。 而尔恪则尽量在奔跑中冷静地偷听他们说话。 暮月活动了下已经被绑麻木的手腕,然后轻轻地拥抱住了阿古达木粗壮的腰。 阿古达木立刻心花怒放,还特别骑马到尔恪的面前耀武耀威了一番。 暮月忍受着几乎不怎么洗澡又成天以牛马为伴的室韦人身上的膻味,更用极大意志力忍受着阿古达木的亲昵。 暮月装作不经意间问道:“可汗,你怎么能够未卜先知一样知道我们要走那条路呢?” “这个嘛,也不是不能告诉你。”阿古达木一脸得意地说道,“是个你们绝对想不到的人归附了我们。” “是谁?”暮月的心快提到了嗓子眼儿。 “报——可汗”,一个士兵气喘吁吁地来给阿古木达报信,他说道:“那个刚刚抓到的回鹘人晕倒了。” 尔恪怎么了?暮月心想,累晕了,还是他装的?按照他的体力,八成是装的吧。 可汗吩咐道:“那把他放在马上吧,还要留着他给我打江山呢。” 暮月放下心来。 这一路上,她一直努力辨认着峡谷两边的路,她在寻找她上一世曾经走过记忆。 暮月闭上了眼睛,那是一片看似绝境的悬崖之地。 但是只要越过了那块挡住视线的巨大岩石,就能发现悬崖之下有大片的松林,白桦和雪松,一阵风吹过,树叶发出如同音乐般的齐奏。 只有看似绝境的地方,才能蕴含生机。 在阿古达木与手下的交谈中,暮月了解到,室韦人此次埋伏与其说是为了抢她,不如说是为了抢和亲队伍所带来的巨大财富。 现在把她抓住了,一定会以自己为人质要挟回鹘和大唐索取更多的钱财。一定不能让野蛮的室韦人得逞! 但是现下自己和尔恪都处于劣势,当务之急,是要获取室韦可汗阿古达木的信任。 她急中生智,从衣内掏出了父皇给的九龙玉佩,故意在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室韦首领的面前晃了晃,诱惑道:“可汗,你知道这个是什么?” 九龙玉佩在阳光下闪着通透润泽的光芒,九条龙的造型各有不同,活灵活现,一看就是不俗的宝贝。 阿古达木伸手要取,暮月却又收回了手。 见他脸上似有不悦,暮月又撩拨道:“可汗,你不用心急,我既然要嫁给你,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分卷阅读32 说罢,她又把玉佩递给他,只是这一次她故意睁着大大杏眼,流下了眼泪。 既然拿了别人的东西,表面上的关心自然是要关心一下的。阿古达木问道:“美人,这是怎么了?” 暮月看向已经几乎半死的尔恪,说道:“那个奴隶对我不仅特别忠心,而且他作战真的特别勇敢。可汗,我保证他一定会像对我一样那么对你的。” 阿古达木考虑了片刻,让人给尔恪松了绑。有个过去踢了他一下,有了点反应,于是给他喂了几口水。 暮月一直揪着的心稍微定了定,只要尔恪还活着,自己就死不了。他一定能拼死找到我。 两个时辰后,夕阳就要在峡谷中落山之时,暮月终于来到了那片记忆中的悬崖。 上一世,自己在与几个要强|暴自己的室韦头目身下拼命挣扎,最后不得不跳下悬崖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没想到,这一次走了不同的路,却还是要经历一样的事。还真是殊途同归啊。 在暮月的建议下,他们一行人来到悬崖旁边的大石块前稍作休息。为了表示入乡随谷,暮月甚至吃了他们分给她的奶酪和肉干,以示信任。 暮月知道不远处的尔恪目光一直追随着自己。 在阿古达木和手下人商量下一步该如何行事时,暮月却悄悄地,一步一步地靠近了悬崖的最边缘。 尔恪先一步发现她要做什么,他几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奔过来。 然而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大唐的咸安公主像是抱着必死的决心一样,没有一丝一毫地犹豫,在悬崖边纵身一跃,像是一只翩跹的蝴蝶,瞬间消失在他们的视线之内。 紧接着让室韦人再次震惊的事又发生在他们的眼前。 那个刚才几乎奄奄一息的回鹘人,忽然满血复活一般,他好像是天生知道哪匹马跑得最快一般,他直接拉了阿古达木的坐骑就走——动作之一气呵成,就好像这匹马是他亲手养大一般。 更让人震惊的是,这匹向来以难以驯服而著称的烈马,就这样被他轻而易举地就牵走了! 等到众人反应过来时,他已经跑出了好几米远,占得先机。 阿古达木动作还是敏捷,他带头开始放箭。于是众弓箭手,开始瞄准目标,万箭齐发! 但是尔恪动作极快,又不走直线,让人极难瞄准目标! 弓箭手有不少人都自夸说射中了他,但是事实是,射没射中不知道,反正是没有射死。因为后来室韦人搜遍了整个峡谷和密林,都没有找到他的尸体。 在一向以骑射著称的室韦人眼皮子底下,尔恪成功偷走了头马。最后,还凭借单枪匹马在众目睽睽之下逃走了,室韦人感觉受到了奇耻大辱。 在挫败中,室韦人士气大减。阿古达木又听说大唐派出了增援的军队,一气之下带领军队回了自己的老巢呼伦贝尔草原。 …… 暮月不知沉睡了多久,再次醒来的时候,睁眼发现自己在一个黑漆漆的山洞之中。山洞里还有潺潺的水声。没错,是记忆中的那个山洞! 暮月看着身边还处于昏睡之中的尔恪,发现怎么都叫不醒他。借着一点透过山洞缝隙到达的极度微弱的月光,暮月发现尔恪的右臂和衣服上全都是血,他受重伤了! 然后她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上一世是她自己摔断了右腿,但是现在,她活动活动了右腿,发现一点事都没有。 可是现在,她情愿受伤的是她自己。在这样的极端环境下,尔恪如果活不下去,自己一个人也就等同于等死。 毕竟前方还有无尽的艰险和困难在等待着她。 她焦急地一遍一遍地唤着他的名字,却始终得不到他任何的回应。 “尔恪,你还活着吗?” “尔恪,你就这样想都不想就跳下来是不是有点傻?” 在声嘶力竭地哭喊了一番后,尔恪还是毫无反应,暮月终于在这黑暗阴森的山洞里,被绝望的情绪打败了。 她肆无忌惮地放声大哭,哭得像是一个无助的孩子。 她一边哭,一边说道:“尔恪……尔恪……只要你不死,活过来……我们可以什么都不管……我们先行夫妻之实好不好?反正……反正我迟早都是你的——” 她话还没说完,她就感觉到躺在自己怀抱里的尔恪似乎动了动小手指。 暮月立刻停止了哭泣,她生怕这一丝手指的震动是她的幻觉。 作者有话要说:  尔恪:“……” 你别欺负我老实,就当我没听到! 白天的更新一般是捉虫。 喜欢的小可爱收藏评论下呗! 第15章 第十五章 “尔恪,尔恪!”暮月带着哭腔又喊了两声,生怕他又晕过去了。 尔恪嘴角微微勾起,用左手手指帮她擦了眼角的眼泪,哑着嗓子说道:“别喊了,没死。” “那你渴吗?” “不渴。”尔 分卷阅读33 恪摇头。 “那你饿吗?” “不饿。”尔恪又摇头。 虽说如此,但是暮月看到尔恪干到起皮的嘴唇,并且还流了那么多的血,一定很渴。于是她不管尔恪怎么回答,都执意要去给他找点水来喝。 暮月想着,山洞里明明能听见水声的,所以一定能找到水源。 但是在漆黑一片的山洞里,地下水的出口又极其狭窄,哪里那么容易让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没有一点生活经验的公主找到水流? 她还没有走出十步路,就被自己那长长的裙摆给绊住了,扑通一声膝盖磕在了坚硬的岩石上,好疼好疼。 “公主?回来。”尔恪发出虚弱的声音唤她。 暮月皱着眉头用手摸了摸膝盖,一片粘腻,一定是流了不少的血。 要是平时,她肯定会哭的,但是现在一想到现在尔恪可能会渴死的,尔恪需要她去找水找食物。她一声不吭地爬了起来。 暮月把自己长长的裙摆撩了起来,打了一个结。然而水在哪儿呢,暮月听得到水声,却辨别不出方向。 这时,咚的一声响,一只不知什么东西突然正好撞到了暮月的脸上。黑暗中暮月似乎看到了一张狰狞恐怖的老鼠脸,立刻大声尖叫起来。 “别怕,是只蝙蝠。”尔恪的声音响起。 “蝙蝠?”听到尔恪的声音,暮月心定了不少。 尔恪又说道:“你跟着那只蝙蝠走,就能找到水源。” “好。”那只蝙蝠好像通人性一般,在前面不紧不慢地往前飞,刚刚好是暮月可以快步跟上的速度。 终于找到地下水了!但是用什么来做容器呢?暮月环顾四周,犯了难。 片刻之后,在这地下水源的附近竟然发现了不少山谷中白桦树的叶子。但是这些落叶实在是太小了,根本没法装水。 暮月自己喝了几口水,这地下水甘甜清凉。到底怎么办?用手吗?她试了几次还没走几步,水就从手的缝隙中漏走了。 没有办法,看来就只能用这么恶心的方法了。暮月想起前世,尔恪也许也是这样喂昏迷中的自己喝水的就不由地脸颊绯红。 暮月噙着满满一口水,俯下身来,凑到了半昏睡状态下的尔恪的唇边。 暮月在心里默念,你张嘴就行了,可千万别睁眼啊。 哪晓得在他们的嘴唇刚刚碰触的那一刻,尔恪忽然就睁开了眼。当他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的时候,他那琥珀色眼眸睁得更加大了。 暮月心一横,想着总不能让她白跑一趟吧!于是克服了自己的羞耻心,用双手把他想要挣扎的头生生板正。不张嘴是吧?那就用舌尖强迫他开口! 尔恪最初似乎受到了不少的惊吓,但是他很快就顺从了本能,接受并吮吸着她口中甘甜的泉水。他的右臂中了毒箭,流了不少的血,他的身体早就快渴死了。 暮月好不容易地把口中所有的水都送到了他的口中,终于完成了任务,紧张到衣服后背全汗湿了。 她松开了捧着尔恪脸的手,然而却发现,尔恪的身体却好像黏在身上一样,分不开了。 暮月的身体瞬间被拥进一个结实的环抱里,他先是轻轻地碰了下她柔软的唇瓣,蜻蜓点水一般就收回。 但是,两个人都如同意犹未尽似的,暮月看见尔恪的喉结滑动,自己也咽了咽口水……终于,暴风雨般的亲吻落在暮月的眼睛上,睫毛上,脸颊上……最终还是落在了她柔软嫣红的嘴唇上。 这不过是一个吻而已,暮月在心底提醒自己。 然而随着唇舌交缠,暮月一再被攻城略地,步步败退,这灼热的呼吸和充满了欲念的亲吻,唤醒了她对于上一世和这个男子之间不止一次的肌肤相亲的记忆。 她的脑中逐渐一片空白,甚至顺从地闭上了眼睛,甚至在唇舌的纠缠中,忘记了思考,只想紧紧地抱住他的腰。 抱紧些,再抱紧些。事实上她也是这么做的。 忽然,她感觉到了尔恪的身体颤抖了一下。 “啊!”暮月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刚才她一定不小心碰到了他受伤的右臂。 这一声叫声让他们暂时冷静下来,他们的身体分开来,虽然依然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对不起,疼不疼?”暮月整理好自己衣服和呼吸,明知故问道。 “一点都不疼。”尔恪摇了摇头。 忽然,暮月的视线落在了尔恪身边的一个东西上面。那是什么?那难道不是一个水囊吗? “你有水囊,为什么不早说啊?”暮月非常气愤地问道。 “你没有问啊!”尔恪一脸无辜地答道。 “故意的吧?”暮月用手无意识地抠着自己的袖子,气呼呼地问道。 尔恪:“……” 暮月想,不回答肯定就是默认了。心里明明骂着坏男人,但是看着他身体虚弱的样子又不忍心,于是只好拿起水囊再次去给他打水。 打水回来的 分卷阅读34 路上,暮月忽然听见一阵奇怪的声音。 “呜呜呜,呜呜呜——”一阵不知道是属于什么动物的啸叫声,在这安静又阴森的山洞里显得特别恐怖。 暮月害怕地赶紧靠着尔恪坐好。 尔恪闻声睁开眼眸,然后挣扎着坐了起来,似乎在用心倾听那叫声,努力分辨着什么。 片刻之后,他用自己粗糙的大手覆上了暮月的小手,安抚道:“等下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不要害怕好吗?” 暮月点头:“嗯,可是这到底是什么叫声啊?” “草原上的狼啸声。”尔恪看着她答道。 说完,尔恪也扬起了脖子,喉结滚动。一阵阴风吹起了他银白色的那抹长发,让他比平日多了几分神秘邪魅的气质。 暮月惊呆了。因为她听到他发出的声音跟刚才的狼啸声一模一样,没有区别!这根本不是人能发出的声音。 片刻之后,又有几声狼啸声回应刚才尔恪的叫声。此起彼伏的,说明这是一个数量庞大的狼群,并且这声音明显比刚才更近了。 尔恪见暮月满脸的惊恐之色,向她伸出了自己的左手,拉住她解释道:“不要怕,我是人,只是从小有段不寻常的经历罢了。” 说话间,尔恪忽然撕开了他身上的黑色紧身长袍,在他的胸口处赫然刺着一只面目狰狞的狼头! 狼头的神态刻画得惟妙惟肖,冷酷中带着绝对的傲气,不得不说和尔恪的气质真的很像。 暮月好奇地用手去触摸,看看是否是画上去的。尔恪抓住她的手,眼神温柔地问道:“你不怕我?” 暮月摇摇头说道:“我怕狼,但是不怕你。” 尔恪又问:“那如果我告诉你我是被狼养大的呢?我是喝狼奶长大的呢?” 原来,尔恪确实是来自草原上的小部族阿跌部。只是在他尚在襁褓之中时,就与父母一起遭遇了一场雪崩。 灾难过后,父母死了,小小的尔恪却被一只刚刚失去幼子的母狼给救了。 婴儿因为害怕和饥饿而嚎啕大哭的声音激发出了丧子母狼的母性。这头母狼又正好是狼群的头狼,于是尔恪被狼群给收养了。 尔恪像一只狼一样在狼群里成长到七岁。最终才在一次偶然的机缘下,被阿跌部一对打铁为生的夫妻发现了,之后他才开始了作为人的生活。 暮月终于明白了,他为何天生就能和各种动物沟通交流了。毕竟他有很长时间是作为“动物”在草原上生存的。 “那头母狼呢?你后来有见过吗?”暮月问道。 尔恪有点落寞地摇了摇头。 他的眼中闪着亮光,回忆道:“我记得我走的那天,她和我说的话。” “她说什么了?” 尔恪一字一句地说道:“她说我和她是不一样的种族。我不属于它们。她让我永远都别再找她了。” 暮月能够想到一个七岁的幼童一定无法面对这样的场面。于是,她敞开怀抱拥抱了此刻的尔恪,好像这样能安慰到那个曾经因为被“母亲”遗弃而手足无措的孩子似的。 果然,尔恪顺从地被她抱住,像是找到了母亲的怀抱一般,还像狼一样嗅了嗅她的脖颈。 他很少见地哽咽说道:“其实,我一直都很想她,我每年都去找她,但是从没找到过。” 暮月轻轻地抚摸他的后背。她心里很明白现在的他之所以如此反常,是因为听到了山洞外面此起彼伏地狼叫声。 暮月说道:“让它们进来吧,我不害怕。” “好。谢谢你。没把我当成怪物。”尔恪的眼神中满含感激。 随着尔恪的喉间发出一阵急促的短音,三十多匹灰狼倏忽之间就充满了整个山洞。 狼特有的绿色眼睛像萤火虫一样发着光,在这本就黑暗的洞中显得格外阴森恐怖。 忽然,随着一只体型庞大的灰狼的出现,尔恪的神情明显激动起来。 那匹灰狼也开始兴奋地摇起尾巴,片刻之后,直接扑到了尔恪的身上。一直不停亲吻着尔恪的脸,脖子,还热情地用舌头舔他的头发,尔恪也不停回应着她的亲热。 好半天才冷静下来。 暮月看到这样特别“母子相认”的场景也忍不住热泪盈眶,甚至还想着要不要去和那匹母狼打个招呼? 果然,尔恪对她招招手,让她把手放在了母狼的肩膀上,随后让她和自己一样,蹭了蹭母狼的脖颈。 暮月也是觉得神奇,本来从小就听说狼子野心,对于她来说狼应该是很可怕的动物。但是因为尔恪,她竟然不怎么害怕什么都照做了。 片刻后,尔恪笑着对着月说道:“她说她对你很满意,她放心了。” 暮月:“???”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男主角逐渐狼化 尔恪:??? 作者:没有,不是 第16章 第十六章 母狼首领可能是看出尔恪和暮月 分卷阅读35 饥肠辘辘,指使其他狼去打猎,自己随后也出去了。 大约过了一个多时辰之后,几只狼叼回了几只咬得半死的兔子回来,直接往暮月的面前一放,好像在和她说话:“饿了吧?快吃吧!” 虽然已经一天没有进食的暮月确实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心生感激,但是感受到来自狼族的投喂还是感觉怪怪的。 尔恪虽然身体虚弱,但是还是强打起精神教她用火石生火,不一会山洞里就飘出了烧烤的肉香味儿。 原来,人真的饿到一定程度时,就算没有任何调料甚至连盐都没有的食物都那么好吃。当毫无形象地啃了一个兔腿之后,暮月才感觉到自己活过来了。 尔恪虽然精神不太好,也勉强自己也吃了半只兔子,因为不吃食物伤口更不可能长好了。 这时母狼竟然嘴里叼着一些植物的茎叶回来了。它也是径直把嘴里含的这些东西放在了暮月的手上,并用头拱了拱她的手。 尔恪说:“她说这是先祖传下来的草药。狼族每次中了人类的埋伏,都会用这种草药治疗,不久就会好。” 暮月听言照做,她冲洗了一块干净的石头,然后用石块把这些草药碾碎,认真敷在了尔恪有些发炎的伤口上,然后想了想,用尔恪的匕首把自己的裙摆割了下来,撕成一条条的,笨手笨脚地帮尔恪把伤口包扎了。 那母狼注视着这一切,似乎是有不同的意见,焦急地踱来踱去。毛茸茸的尾巴不时甩到了暮月的脸上,还故意把刚刚包扎好的地方又给咬开了。 “她怎么了?”暮月问道。 尔恪递了一把随身携带的刀给她。“她说,这样是不行的。伤口有毒,而且已经被污染了。” “那你给我刀干吗?”暮月一脸紧张,不敢接刀。 “把发炎的伤口腐肉剜掉。”尔恪说道。 暮月全身上下都写满了拒绝,拒绝道:“啊?那你别给我啊,我连刀都没拿过,我不敢。” “这里有别人吗?”尔恪看着她问道。 尔恪的右臂受了伤,左手也因为中毒的原因不时抖动,否则他真的可以不求人,自己帮自己剜肉去毒。 “不这样做会怎么样?”暮月用颤抖的手接过了刀。 “我的右手可能会残废。”尔恪一脸平静地说道。 看着暮月一脸紧张,战战兢兢的样子,尔恪安慰道:“你别紧张,我从小受的伤多了,不怕疼。你随便割就是了。” “随便割?真的不会疼吗?”要不要这么随便啊,暮月拿着刀比划着,更加难以下手了。 “嗯,让我这样抱一下就好了。”趁着母狼现在正在和其他部落狼交流,看得没有那么紧了,尔恪忽然用左手一把搂住了暮月那盈盈一握的细腰。 没想到被他这么突然一抱,虽然有几分害羞,暮月那因为紧张而僵直的背不知不觉地就放松了下来。 只是迎来母狼又回头关注他们的眼神,有几分不好意思是怎么回事儿啊?它明明不是个人,为啥暮月会有种想要和它解释,自己并没有想抢走它儿子的想法! 没想到那母狼首领不仅没有展现出半点生气,反而冲着她颔首致意。 暮月想,有些事既然没有选择,那就只能去做了。她是真的没有想到一向看见血都会晕的自己,竟然有一天还能干这种刮骨疗毒的事。 “尔恪,如果觉得疼的话,你就咬我吧,想咬哪里都行。”暮月说完之后,真的拿起了刀。 她按照他的要求,把看起来状况不太好的肉都狠心地割掉。她要尽量克服自己害怕的情绪,因为一旦犹豫起来,只会更加加重他的痛苦。 虽然尔恪全程都咬着牙没吭一声,也没有像她嘱咐的一样咬她,但是她能感觉他拥抱自己的力度明显加重了。 直到她手中的刀割下最后一处腐肉时,暮月感觉到他拥抱她的力气,大到简直快把她的腰给弄折了。 “好了。”暮月如释重负地扔下了刀,随即伸出双手重新紧紧拥抱了他。两个人都同样气喘吁吁,同样全身上下流得汗让衣服如同水洗。 见尔恪用鼻子留恋地摩挲着自己的脖颈,暮月忽然无师自通道:“需要镇痛的药剂吗?” “嗯?” 还在尔恪疑惑之时,暮月已经轻轻柔柔地献上了一个吻。 “这样会不会好一点?”唇舌分离时,暮月问道。 “嗯,还不够。”说罢,尔恪又无师自通地贴了上来。 “不行,你的狼母亲还在看着呢。”暮月试图轻轻地推开他。 “早走了。”尔恪看都没看就说道。 暮月用余光一瞥,母狼已经早早地远离了他们的篝火,远远地躺下休息了。 虽然两人都心照不宣地从未说明过彼此是什么关系,可是他们从没有抗拒过彼此的身体接触。 甚至能够从一个简单的亲吻中,都能感受到彼此莫大的前所未有的快乐。毕竟,拥抱时候炙热的呼吸和心跳是骗不了人的。 要不 分卷阅读36 是因为尔恪现在的身体确实有恙,暮月真的不能保证他们会不会真的发生那些多逻斯王子说的那种不可挽回的事儿。 有那么一刻暮月甚至还在想,只要能和尔恪一起,哪怕就是这样住在什么都没有的山洞里,和一群狼为伴,好像生活也不是不能过下去。 也许有一天,他和她可以不用考虑所谓的家国大业,也不用顾及什么人与人之间的种种尊卑贵贱。 他们就只做一对世间的普通夫妻,她愿意为他生一堆孩子,他白天去打猎,她就在毡房里做好饭等他回来…… 想到这里,她竟然有点向往这样的日子。只是这些话她只敢放在心里,并不敢当着他的面吐露出一丝一毫出来。 暮月无奈地低头苦笑,她也怕自己拒绝不了和他一起私奔的诱惑。 他和她心里都明白,她不是个普通女子。但是暮月有时也会想做一些普通女孩儿喜欢做的梦。 睡惯了床的公主,实在无法忍受岩石的坚硬,只好又靠到尔恪的身边,悄悄地勾了勾他的小手指。 似乎已经熟睡的尔恪,忽然睁开双眼,一把把她圈在怀里。暮月像前世一样蜷缩在他怀里,找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终于渐渐进入了梦乡。 母狼整整守护了他们半个月,每日变着方的换野味投喂他们,什么兔子,孢子,狐狸,小羊羔,甚至一整只大山猪……直到把尔恪和暮月都肉眼可见地养胖了。 那神奇的草药也非常的有用,尔恪的右臂逐渐能够抬起,能够用力了,只是留了一个不小的伤疤。 直到有一天,尔恪把她带出了山洞,暮月看到三十多匹狼一起对着夜空中的月亮发出了啸叫,叫声此起彼伏,在草原空旷的夜里,听起来特别的哀婉凄凉。 暮月明白了,眼前这一幕正是离别的时刻。 暮月不知道狼的寿命能活多久,不知道这是不是母狼和尔恪的最后一次见面。但是她确认自己看到母狼看尔恪的眼神,不止一次地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孩子长大了,总是要走的,妈妈不能陪你们一辈子。”她们的眼睛里说着一样的话。 可能在尔恪七岁的时候的时候,母狼以为这就是永别了,它也没想到自己还能再一次拯救他于危难。这样算来,这次相聚已是意外之喜了。 暮月也是用这样的语言无力地安慰着尔恪。尔恪在空旷又寂静的草原上,目送着狼群远去。母狼也是一去三回头,可是它最终还是走了。 它作为狼群的首领,有属于它的责任。狼族每年有固定随季节的迁徙路线,今年已经耽搁不少日子了。 暮月陪着他在月光下站了很久很久,不敢叫他,更不忍心打扰他。只这么默默地陪伴着他。 尔恪望着月光下两人长长的影子,发了很久的呆,不知他在想些什么。暮月却一厢情愿地觉得应该和自己有关。 尔恪忽然开口问道:“你之前说的还算话吗?” “什么话?”暮月虽然明知他说什么,仍然心虚地问道。 尔恪看着她说道:“在我昏迷中的时候,你说的话我都听见了。” 暮月刹那间脸就红了,她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脸,傻傻地答应了声“哦”。 “‘哦’是什么意思?”尔恪认真地问道。 暮月:“……”他这么认真的眼神让她害怕,她既不敢看他,也不敢说话。 “你现在知道我的所有秘密了。我是人,可是我对于夫妻或是男女关系的认识却是在狼族学会的。” 暮月:“那狼族是怎么婚配的?” 尔恪说道:“一夫一妻,一旦认定彼此,在月圆之夜结为夫妻之后,就至死不渝。就算其中一个不幸早逝,另一个孤独终老,也不会另寻新欢。” 暮月:“……” 看着尔恪的眼睛里星亮在一点点暗淡下来,暮月觉得自己的心都快碎了。 他最终伸出手揉乱了她的头发,故意轻描淡写地说道:“以后做不到的话,就不要轻易许诺,总会有人当真的。” 说罢,他带着暮月回了山洞,今晚是他们在山洞的最后一夜。 两个人都知道对方没有睡着,但是不管暮月再怎么撩拨他,他都不再说话了。 大概彼此的心里都很明白,就算他们今晚还可以这样像是情侣一样拥抱,入睡,然而当明日走出这个山洞时,就一切都不一样了。 第17章 第十七章 在辗转反侧中,暮月不知何时才进入了梦乡。第二天一早,暮月是在一阵不知什么动物的奇怪叫声中醒来的。 一只灰褐色的野骆驼竟然乖乖跪在在山洞口。 看到尔恪一脸与它很熟上去就打招呼的样子,不难想到,这是他的狼母亲给他留的最后一份礼物。 暮月问道:“你叫它什么?” 尔恪:“它叫塔娜。塔娜是珍珠的意思。” 暮月:“所以这是一只母骆驼喽?” 尔恪:“对,这是一只还在产 分卷阅读37 奶的母骆驼。” 有了被称为沙漠之舟的骆驼,即使再次踏上通往戈壁和沙漠的道路心里也有了几分底气。 始终没有联系到和亲的大部队,但是暮月猜测到他们在遇到偷袭之后,应该会有一定损失。但是大部分人应该还是绕回了塞音山达,重新走上了正确的路。 两个人和一匹骆驼的旅程,没有了大部队的尾大不掉,显然是要轻便多了。他们日出而行,日落而息,一路向北而去。 尔恪作为草原上成长起来的年轻人,总能分辨出正确的路径和方向,总能找到哪里有隐蔽的水源,总能在暮月肚子饿的时候找到可以给她果腹的猎物…… 甚至在找不到水源和猎物的时候,他们还有母骆驼的奶作为最后的保障。骆驼奶还挺好喝的,又香又醇厚。每一次暮月在喝奶的时候,都在心底里感激狼妈妈的馈赠真贴心呀! 所以阿尔泰戈壁虽然浩瀚无边,行程却因为意外的顺利,他们走得格外得快。 暮月不知道,这样在尔恪怀中|共骑一匹骆驼的日子还能维持多久。 随着他们要到达回鹘牙帐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尔恪的话比以前还要更少。他常常整天整晚的一言不发,不管暮月怎样可耻的刻意撒娇卖萌,都始终无法缓解两人之间旷日持久的低气压。 他们不知走了多少天,终于穷尽了人类能力的极限,走到了戈壁的尽头。阿尔泰戈壁的尽头是巍峨雄壮杭爱山脉,山脉因为此时正值夏季而郁郁葱葱。 尔恪指着蓝天白云掩映下的杭爱山,终于开口说道:“这就是你们汉人口中的燕然山了。翻过了这座山,就到回鹘可汗驻扎的黑虎城了。” “此曲有意无人传,愿随春风寄燕然。”暮月随口吟唱出了一句李白《长相思》里的一句有关燕然山的名句。 “你吟的是什么诗?”尔恪问道。最近他对暮月说话甚至连“公主”的称呼都没有了,直接以“你”相称。 暮月本来也无甚尊卑观念,解释道:“诗仙李白的《长相思》,写的是一个女子思念她去戍边的丈夫的事情。” 原本以为尔恪不会感兴趣,没想到尔恪看她的神色都柔和下来,问道:“还有吗?” 暮月这一次索性用汉曲《关山月》的曲调唱出来:“忆君迢迢隔青天。昔日横波目,今作流泪泉。不信妾肠断,归来看取明镜前。” 这一回,暮月不等他发问,直接用通俗的语言向他解释了诗句。“思念你隔着远天不能相见,我那双曾经顾盼生辉的眼睛,今天已成为泪水奔淌的清泉。假如你不相信我曾这么痛苦,请回来在明镜里看看我憔悴的容颜。” 尔恪认真听完她的讲解,竟少有的不再沉默,而是破天荒地评价了一句:“李白写得挺好的。” 暮月:“哦”。心下想,你这口气说得如同“你今天菜做得挺好的”一个样。这诗仙李白要是还活着,听到你这样一句平淡的赞美不知是高兴还是失望呢。 尔恪似乎还沉浸在诗句所营造的哀伤幽怨里,他掏出了腰间佩戴的羌笛吹奏起来。笛声悠扬又婉转,暮月听出了正是她刚才哼唱的《关山月》曲调。 七月正值盛夏的燕然山脚下,遍山遍野的野花开放。落英缤纷,绿草如茵,美得如同仙境一般。 然而尔恪的笛声却是如此的哀婉凄凉,听起来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好像此时诉说的不是李白诗句里那个留在家中妻子的忧伤,而是他自己心内的委屈幽怨一样。 在这样的哀伤的音乐声中,暮月想了很多,她怎么可能不懂尔恪想借笛音表达的那些未曾说出口的话? 毕竟,只要翻过了这座燕然山,暮月就要成为长寿天亲可汗的可敦,等待她的将是草原部落上从未有过的隆重婚礼。 而等待他的将是心内长久到如同阿尔泰戈壁一样看不见尽头的凌迟之痛,更痛苦的是这苦痛无人可以倾诉。 此时他一句话也没有说,但是却又胜似说了千万言。 这些天暮月和他都刻意回避这些话题,可是问题摆在那里,怎么可能因为掩耳盗铃,就能自欺欺人它不存在? 看着他高大却又落寞的身影,暮月终于忍不住上前去紧紧地拥抱了他。 没想到尔恪却神情冷漠地推开了她。 但看到她眼中受伤的表情,大概内心又有几分不忍,说道:“你知道我想要什么,不能给就别来撩拨我了。” 暮月“……” 暮月心中当然知道他想要什么,事实上在这些天孤男寡女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她确实违心地不知推开了多少次。 大唐的民风一向开放,上到公子王孙,下到市井百姓,遇到心仪之人,一见钟情,不经父母媒人,就私定终身之事,时常有之。 草原上长大的牧民更是向来以天性自由解放著称,他们的世界里蓝天更开阔,心胸也更宽广,他们对于炽热爱情的追求和表达与汉人相比,明显要更加直接和奔放。 再加上暮月前世与他在床上多有纠缠,并非如不谙世事小女孩一般, 分卷阅读38 不懂让世间男女如此沉迷的感官享乐是怎么一回事。 与相爱的人做什么事都是发自内心的,是快乐与美好的。暮月也从来不觉得他对自己的欲念是不对的。 只是,她真的百口莫辩,她能怎么开口呢? 难道让她说,她与他只要一做那床笫之事,就立刻会怀上宝宝吗?难道让她说,其实现在长寿天亲可汗虽然看起来还很康健,却早已失去生育能力了吗? 如果真的一味地遵循本能,事情最终会往不受控制的地步发展下去。 况且,就算她能战胜羞耻心和他说这些,尔恪真的能不把她当成疯子吗? 所以她只能除了哭着和他说让他相信自己,让他再等一段时间,再也说不出什么其他话来。 尔恪用手帮她拭去了眼角的泪水,明显是不想让她再为难了,只是问了一句:“你总说我会娶你,我一直都相信你,但是我要等多久?” 暮月:“相信我,很快。” 尔恪将信将疑地看了她很久,最终伸出手来揉了揉暮月因为很久没有打理而有点打结的头发。 忽然一阵急促又尖厉的鸣叫声响彻天际,湛蓝的天空闪电一样飞过两只巨大的飞鸟。 暮月也看到了,这是两只展翅几乎和人差不多大的鸟。纯白色的身体,玉喙玉爪,翅膀却是镶着金边,看起来好看极了,又威武极了。 暮月问道:“那是什么鸟?” 尔恪:“海东青,是万鹰之神,是黑水靺鞨的图腾。” “它们长得可真好看呀,是一夫一妻吗?”暮月又问道。 “是的。”尔恪点头确认道。 可是他好看的剑眉皱了起来,到底是谁在追赶它们?万鹰之神的海东青竟然都有人敢打主意。 这时,一群穿着兽皮、手提弓箭猎人模样的人,骑着马从燕然山另一边飞奔而来!暮月注意到这些人虽然是黑发黑眼,但是皮肤明显更白,都是高鼻深目的长相。 尔恪告诉她他们看起来像是黠嘎斯人。他们不少人手中拿着的正是弓箭,看来是他们在追赶这一对海东青。 其中一个弓箭手已经把箭瞄准了其中那只比较大的雄鸟,尔恪立即制止道“住手”,同时自己也拿出了弓箭。 两箭同时发射,然后在空中相遇,在黠戛斯的神箭手发出的箭就要刺穿雄鸟前,尔恪的弓箭已经穿透了那只箭的正中心,箭头立刻四分五裂,如烟花一般地坠下。 暮月一直提着的心总算落了下来。没想到那只雌鸟见雄鸟受到了攻击,立刻掉头往回飞,想保护雄鸟,结果在急速飞行中不小心撞到了已经被射穿裂开的箭头,刹那间直接从空中坠落下来。 雄鸟眼见它的妻子为了保护自己而受了重伤,仰着脖子向天空哀鸣了好几声,叫声哀婉凄苦异常,连暮月都能够感觉到它的悲伤! 紧接着它忽然转头不顾一切地飞向了那个黠嘎斯神箭手,直接在他又发箭之前,用它锋利无比的爪子把他的眼珠准确无误地给挖了出来! 那一群黠嘎斯人在恐怖至极的尖叫声中立刻四散而逃! 然后海东青雄鸟这才滑翔下落至雌鸟的身边,不停地用翅膀拍打呼唤着它。然而先前还奄奄一息的雌鸟此时已经彻底断气了。不论它怎么呼唤它,都没有任何回应! 物犹如此,人何以堪?暮月流着眼泪拉了拉尔恪的衣袖,建议道:“去安慰下它吧。说鹰死不能复生。” 尔恪闻言试图慢慢靠近它,没想到对人警惕性一向很强的海东青神鸟,竟然没有抗拒他的接近。 尔恪甚至凭直觉感觉到它似乎想和他说什么。 果然,不多时,雄鹰再次展翅起飞,却没有飞得多高多快,而是五步一徘徊,很明显像是要带领他去看什么东西。 随着它贴着燕然山的一处悬崖越飞越高,尔恪明白了,这是带他来看它们夫妻在悬崖上筑的巢穴。 尔恪体力强健勉强能跟上雄鹰的速度,暮月只能在山崖底下远远地望崖兴叹了。 果然,听到了父亲的呼唤,鹰巢里钻出了一只浑身毛茸茸的,大概两个月大的胖乎乎的小雏鹰。它亲昵地用小嘴轻轻啄着父亲的翅膀,期待像平时一样靠撒娇就能获得一块肉来吃。 但是这一次,等待它的不是好吃的,等待它的是与父母的永别。 尔恪看着雄鹰用眷恋的眼神绕着小鹰在的巢穴飞了三圈,又看了自己一眼。 尔恪大概明白它要做什么,冲着它点点头,示意它放心。 接下来的事情,发生的很快,雄鹰极速前进正面撞向了悬崖壁,发出了巨大的声响,雄鹰瞬间头破血流,把白色的羽毛染成了鲜红的颜色。 它又冲着天空哀鸣了一声,最后滑翔落在了雌鸟的身边。 尔恪眼中含泪注视着这对海东青夫妻的遗骸很久很久,眼里充满了敬意。 他最终从窝里带走了浑身毛茸茸的,还没有手掌大的小海东青。 它在自己的手里还一个劲儿的拼死挣扎,不 分卷阅读39 停发出“啾啾啾啾”的叫声。但是当他把它放在暮月的手掌中,它奇异般的瞬间就安静了,甚至睁着小眼睛,咕噜噜地转着打量她。 暮月把它捧着手心里,用手轻轻地抚摸它的头,它也没反抗,反而舒服地闭上了眼睛。 暮月惊叹道:“啊,它竟然比较喜欢我啊。” 尔恪眼中的笑意很明显:“当然了,因为它是一只小雄鹰。” 第18章 第十八章 贞元五年七月既望,咸安公主在尔恪的陪同下翻越了燕然山,终于来到了位于鄂尔浑河谷旁的黑虎城回鹘牙帐。 从去年的十一月从长安城启程,和亲之路历时整整八个月。 尽管传说中的咸安公主在回鹘汗国的第一次亮相,显得极为寒酸甚至有点窘迫。 在一匹因长途跋涉穿越大漠而瘦骨伶仃的野骆驼上,尔恪和咸安公主都被大漠的毒辣太阳晒得很黑。咸安公主和尔恪的衣服都破破烂烂的,甚至说是捉襟见肘也不为过。 为了欢迎第一位嫁入回鹘的嫡亲公主,长寿天亲可汗率领回鹘的王室贵族举行了最高规格的盛大仪式。 虽然是在天气炎热的七月,天亲可汗依然隆装出席,他鹤发童颜,面色红润。看起来精神矍铄,很显然因为他们的到来而分外开心。 他开口的第一件事就是封赏:“阿跌骨咄禄,你这次英勇护主,立了大功,我要把你从兵马牙关升为千户长之职。” 尔恪听言,轻轻地说了句“谢谢可汗”,就把暮月从骆驼上抱了下来。 暮月一步一步走向那个她一路远行和亲的对象,然后恭恭敬敬行了一个福礼。 天亲可汗一把牵住了暮月的手,大笑道:“咸安公主真是比画像里还要年轻美丽,传令下去,今晚就要举行和咸安公主的婚礼。” “我要办一个草原上有史以来最隆重的婚礼,三天三夜,以酒为池,以肉为林,让所有来参加婚礼的人不喝够马奶酒不准回家。” “……” “我要加送两万匹回鹘宝马送给大唐皇帝,谢谢他把这么美丽聪慧的女儿嫁给我做可敦。” “……” “听说汉人都不喜游牧,住不惯毡帐,所以我还要给咸安公主特别建一所可敦城,从今日起就开始筹备,一年之内务必建成。” “……” “公主,公主”,照雨见咸安公主的视线始终望向尔恪远去的背影,竟然对于天亲可汗简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赏赐置若罔闻,暮月忍不住提醒了她的主子。 暮月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行礼道:“多谢可汗恩宠。” “哇,一开口就是两万匹马还要兴建可敦城,可汗还真是盛宠呢。” 叶护公主笑着开口说道,她轻轻地拉住了暮月的手,亲热地问道:“公主这一路受了不少的苦吧,你不知道一直找不到你,我们都快担心死了。” 暮月点头道:“多谢关心。”然后默默抽回了自己的手。 这时,一个看起来十一二岁的小男孩儿从人群中钻了出来,对着宰相颉于迦斯问道:“这人是谁,长得真好看,我以后长大能娶她为妻吗?” 此话一出,众人皆面面相觑,接着开始哄堂大笑。 “你不能娶她。”颉于迦斯说道。 “为什么?她看起来也没有比我大多少啊?”小男孩儿长得虎头虎脑的,说话也是童言无忌。 多逻斯王子伸手怜爱地摸了摸他的头,笑道:“阿啜,虽然她看起来很年轻,可是她马上就是我父汗——你祖父的可敦了。” 小男孩儿的眼里显现出难以置信的神色,片刻后他才反应过来,问道:“父亲,你的意思是她要做我的祖母了?” 多逻斯王子无奈道:“从辈分上来说是这样。” 阿啜好像受到了什么惊吓一般,一气之下跑到鄂尔浑河与土拉河的分水岭河谷边骑马散心。没想到这片寂静天地早有人占据了。 小孩儿问道:“阿跌骨咄禄,你在这里干什么?” 尔恪正拿着一个产自中原的小锄头,正在铲着河谷旁边的一块地。 他如实答道:“我在种地。” “哈哈哈哈哈,草原上只能长草,怎么可能种地。你怎么比我还没常识。”小孩子的笑声特别的清脆,又有穿透力,简直响彻天际,连天上的白云都抖了抖。 “那你在种什么?”小男孩儿又问道。 “……” “听说你还起了个汉人名,叫尔恪,是为什么?” “……” 阿啜见他老不搭理自己,就有点生气地扑到了他的身上。 没想到这一次他的忘年交没有像以往一样和他打闹,而是直接一把把他整个人揪住翻过来,然后毫不留情地把他摔在了地上。 好在河谷旁的土地松软,倒地的响声虽然大,也挺疼,但是并没有伤筋动骨。 但是尔恪眼中闪过的像是要杀人般的狠厉目光,让阿啜觉 分卷阅读40 得很害怕。 但是阿啜联想到尔恪以前待自己的好,又刹那间忘记自己身上的疼,反而关心地问道:“骨咄禄,你怎么了?” 此时,夕阳笼罩下,远处的篝火已经点燃,天亲可汗宴请众宾客的宴会已经开始。随着音乐声响起,人们载歌载舞,如同节日一般隆重。 阿啜觉得此时的尔恪就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忽然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坐到了鄂尔浑河谷旁边发呆。 小男孩儿有点担心他的精神状态,于是自己从地上爬了起来,什么也没有说,默默坐在他的身边。 这时,从尔恪的衣服里忽然冒出了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小鹰好像是在衣服里待久了想透透气,又好像是感受到了尔恪的不开心,它用自己的圆啾啾的小脑袋蹭了蹭尔恪的脸。 这是它第一次展现出对他的亲昵,尔恪也忍不住摸了摸它的头。 小朋友都特别的喜欢小动物,阿啜更是因为见到小鹰激动得叫出声来,他直接伸手去摸它的时候,冷不丁地被它啄了下手指,疼得他鬼哭狼嚎的。 它的表现,再一次证明了它是一只有自己个性的,还很认人的小雏鹰。 “它叫什么名字啊?它好可爱啊。”尽管被啄了手指,阿啜还是只记得它可爱。 尔恪:“额尔登。” “啊?为啥叫宝贝啊,这也太像女人名字了吧?” “……” “谁会给雄鹰起这个名字啊?” “……” “换一个呗,巴图怎么样?” “闭嘴!” 大概是又想起了那个给它起名字的人,尔恪又不由自主地望向了那个响着音乐,歌舞升平的地方。 尔恪的琥珀色眼眸又一次黯淡下来。 他回想起那天暮月把小鹰放在手中抚摸的样子,她感慨道:“真是个从小没父母的小可怜啊,你说我们叫它宝贝怎么样?虽然父母双亡了,也是我们宝贝的小海东青。” “好。” “宝贝的回鹘语怎么说?” “额尔登。” “那你说回鹘语,我说汉语,看它答应谁。” 小东西可能根本还不清楚名字的含义是什么,但是只要暮月向它呼唤,它就努力往她的肩膀上飞,虽然它还飞不高。 但是尔恪叫它就没什么反应。 想到这里,尔恪又呼唤了一声“额尔登”,它转着咕噜噜的转着小眼睛歪着头看他,很明显听懂了。 “想去看看她吗?”尔恪忽然问道。 这是小雏鹰出生以来,第一次独自飞这么远的距离,大概有一千米那么远。 它趁着人们正在觥筹交错,又仗着自己体型小,不引人注目,飞进了公主所在的黄金牙帐内。 照雨正在给咸安公主梳洗打扮着,这几个月来被草原大漠上强烈的阳光晒下来,暮月快晒成一颗闪耀着光泽的黑珍珠了。 但是因为五官精致,也有种健康的好看,是一种洁白肤色不同的风韵。 照雨差不多在公主的脸上扑了半盒香粉,才看起来稍微白了点。然后是描眉,和涂胭脂。 暮月又找出来梅贵妃亲手给公主缝制的凤冠霞帔,在给她认真穿戴的同时,照雨感慨道:“谢天谢地,幸好这箱嫁妆没有被室韦人抢去,否则大婚的时候就要丢人了。” 咸安公主明显心不在焉,像是个皮影戏里的皮影一般任由她装扮,悻悻然地不参与任何讨论。 德宗皇帝给的异常丰富,种类繁多的嫁妆,让这牙帐内的下人都闪瞎了眼。 “公主,这个钗头凤也太好看了吧。” “这个金步摇也好美!” “这串珍珠镶嵌而成的点翠簪简直绝了!” 随行嫁过来的侍女们一脸羡慕地赞叹道。 照雨反驳道:“会不会说话呢,明明是因为我们公主长得国色天香,倾国倾城,才让这些首饰衣服也变美了。” 于是大家又七嘴八舌地附议道:“正是正是”。 暮月照着花鸟虫鱼镜中自己被装扮一番的样子,是很美,可是看起来一点也不快乐。 一个侍女忽然惊讶道: “咦?这是谁养的小鹰,怎么飞到牙帐里来了?” “哇,这个颜色的鹰,怕不是别的部落进献来的珍贵品种?”另一个说道。 当暮月看到了这个白色的,努力扑扇翅膀的小身影,才终于露出了唇边的浅浅梨涡。 “宝贝,额尔登,你来这里干什么呀?”小雏鹰一眼就认出了暮月,跳上了她的手掌,还努力向她展示着它藏在翅膀下的“大长腿”。 暮月定睛一看,它的玉色爪子上绑着一个小布条。 暮月偷偷把布条塞进袖子里,支走了除照雨外的其他下人,这才小心翼翼地拿出来看。 “我想你了。” 布条上几个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却让暮月心中生出万千感慨。 她想了片刻,拿出笔墨立刻 分卷阅读41 给他写回信。 她重新绑好了布条,忍不住对着小雏鹰又亲了好几口,才把它放飞了。 守在黄金牙帐外不远处的尔恪,见到小雏鹰径直往自己这边飞过来,并没有一步三回头的意思。 心想这次还真是难得,你竟然舍得这么快就离开了。 他飞快地拆下了鹰腿上绑着的布条,布条上赫然写着:“我爱你,对不起。” 他不禁神情激动地虔诚地轻吻了那张字条,并把它放进自己随身携带的锦囊里。 然后尔恪在心里把他不曾说出口的“我爱你”默念了一千遍。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这种题材的小可爱点下收藏呗,作者鞠躬感谢了! 虽然现在情节有点波折,但是我保证这是爽文,不会虐的! 第19章 第十九章 咸安公主嫁到回鹘一个月内,她只做了以下两件事,就成为回鹘四十万民众中最声名远扬的女主人。 第一件事:是她比任何和亲来的公主都要聪慧,从没有哪位外族来的人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就能流利使用回鹘语,她甚至能够听懂一些室韦语,还有葛逻禄人说的突厥语,更别提她的母语汉语了。 再加上她知书达理,从小就博览群书,因此大婚不久,可汗就开始在处理政务的时候,向她咨询一些事情的处理方式。在两次的回答都让可汗频频点头之后,可汗开始把一些不太重要的政务交给她打理了。 直到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边境地区的唐朝居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从咸安公主嫁到回鹘之后,回鹘的马匹比之前便宜了很多,从之前的一匹马易绢四十匹降到三十匹。 后来远在长安的白居易闻知此事,还特地写了一首《阴山道》来赞美他的昔日旧友: 咸安公主号可敦,远为可汗频奏论。 元和二年下新敕,内出金帛酬马直。 仍诏江淮马价缣,从此不令疏短织。 合罗将军呼万岁,捧授金银与缣彩。 另外一件事就是在回鹘人多信仰萨满教,向萨满祭祀的秋祭大会,是回鹘人最为看重的节日。 当天晚上,黄金牙帐前面站着人山人海的民众。每个人都穿着自己最华丽的衣服,喝着马奶酒,大口吃着烤羊腿。 咸安公主穿着一件朱红色织金锦花边丝质长袍,和天亲可汗一起坐在人群中的最中间。紧身的长袍配上黑色的腰带,把她的杨柳细腰衬得更加纤细。 她的发型已经入乡随俗,被照雨精心梳挽成锥状的所谓“回鹘髻”的样式,只是头上还插着一只珍珠点翠簪明显是来自于汉地。 人群中不时有人议论着咸安公主的美貌,说着他们年轻美丽的可敦不论是穿着汉人公主的服饰还是穿着回鹘可敦的长袍,总能让人的眼前为之一亮。 尔恪根本无法把视线从那张艳光四射的脸上移开,只是那明显是已婚女性的发型样式又让他的心里泛起了隐痛。 不知为何,暮月总能穿过众人兴高采烈的面孔,看到尔恪那张冷漠的与周围欢乐气氛格格不入的脸。她越是不敢看他,就越是忍不住看他。 游牧民族多擅长歌舞,一番表演之后,人群中不少人借着酒兴,吹起口哨,起哄道:“听说咸安公主歌声美妙异常,能开金嗓唱一首吗?” 天亲可汗捋了捋唇边的白色胡须,一脸期待地看着暮月,也问道:“可以吗?” 于是暮月被众侍女推上前,全场的觥筹交错声都突然停止了。咸安公主开口唱道: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 穹庐为室兮旃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 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暮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在这么热闹的盛会上,自己却唱了这么一首不合时宜的歌。也许是因为在和亲路上,叶护公主曾经唱过,给她留下了颇为深刻的印象。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暮月唱的这首歌是汉代和亲公主刘细君所作,歌词里写的正是暮月此时的心声。 嫁到回鹘不过才一个多月,她已经对每天腥膻的羊肉,骆驼奶,感到厌烦,她想念长安城里的面片汤,她想念大明宫里的黄金酥酪,她最想念母亲梅贵妃所做的梅花糕…… 虽然大部分民众听不懂汉语歌词,但是却明显能够感觉到歌曲里透露出的哀伤。 特别是有深切感悟,又想起自己母亲的叶护公主,竟然当场流下眼泪来,她的弟弟年轻的磨研啜王子也忍不住开始抽泣。 而这明显与大家载歌载舞的气氛格格不入啊。照雨心生一计,她让回鹘的乐师奏起音乐,然后让咸安公主去跟着众舞者一起跳舞。 回鹘本来就是能歌善舞的民族,更何况这些是专业舞者。暮月的跳舞技能非常一般,但是人却是不服输的个性,即便跳的动作不够标准,但是却在毫不怯场地努力模仿。 这种情景在观众们看来又好笑又接地气,反而给民众们留下了这个汉 分卷阅读42 人公主没有架子,与回鹘人没有隔阂很好相处的好印象。 与暮月在回鹘看起来顺风顺水的新生活截然不同的是,最近加封为千户长的尔恪生活过得简直糟透了。 他没有任何理由就拒绝了可汗给他订的亲,每天也不训练自己统领的千户军,也不再骑马,也不再射箭,要么就成日在自己的毡房中喝马奶酒,酒醒了之后就去草原上训练他的小海东青捕猎。 额尔登最近长大不少,也长胖不少,爪子越发的锋利,越来越聪明的同时也显现出它极为任性的一面。 每当尔恪发现它对猎物不怎么感兴趣的时候,都能猜到它肯定飞到黄金牙帐里讨得了不少零食吃。 因为黄金牙帐内耳目众多,他和暮月并不总是敢总让额尔登作为“飞鸽传书”。 额尔登可能因为年纪尚幼,并未觉得自己作为一只万鹰之王的后代,被当成一只鸽子使用有何不妥,反而每一次尔恪让它带些果干去看暮月的时候,都欣欣然特别开心的样子。 在没有新的信件的日子里,尔恪总要把先前暮月写给他的那一张字条拿出来看了一眼又一眼。 每当这个时候,一向不怎么爱出声的额尔登总要向着蓝天仰着脖子鸣叫几声,好像在说:“我也好想她啊,怎么办?” 尔恪呼唤它的名字,它拍了拍翅膀,稳稳地落在了尔恪的右臂上。 这时尔恪听见了几个正在铸造马蹄的奴隶的闲聊的声音。因为一块巨石挡住的关系,他们看不见尔恪就在附近。 一个说:“我昨晚又听到那个声音了。” 另一个问道:“什么声音?” “女人的哭声啊,听起来特别的惨。” “唉,造孽啊。可汗毕竟七十多岁了,难免有些力不从心啦。” “啧啧啧,公主长得那么漂亮,人又聪明,要是换做……” 两个人讨论的声音越来越小,但是随即又不约而同地发出了心领神会的笑声。 尔恪悄无声息地出现了在他们的面前,直接掏出了他那把不知砍伤过多少敌人的锋利弯刀,一字一句地说道:“你们再敢说这个话题,我就把你们的舌头割下来。” 草原上关于千户长阿跌骨咄禄一直有个传说,那就是他几乎不说话,但是说出的话,言必行,行必果。 这两个打铁匠立刻吓得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苦苦求饶。 尔恪一脸肃杀地收起了自己的弯刀,就算已经转身走得很远了,他们还不敢爬起来。 一直到走回到自己千户长的毡房里,尔恪也无法缓解自己焦躁的情绪,后知后觉地才发现额尔登不知什么时候又飞走了。 等他用马奶酒再次把自己灌醉后,却被额尔登急促的鸣叫给叫醒了。它先是用头去顶尔恪的头,见他毫无反应,就用爪子去抓他的编发。 尔恪终于醒了,还在想它今天怎么这么反常,赫然发现它的腿上绑着一张布条。 尔恪立刻展开布条。“去鄂尔浑河谷,我等你。” 他本来已经三步并作两步冲出了毡房,可是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停了下来。 他转身回去洗了脸,漱了口,还换掉了浑身酒气的衣服,甚至还把从来不用的镜子找出来看了自己一眼。这才骑马直奔鄂尔浑河谷。 此时八月底的时节已经属于初秋,草原的黄昏已经有些凉了,但是一向喜爱干净的暮月,还是忍不住下了水沐浴。 有些冰冷的河水让暮月觉得冷静,她更想通过这清澈干净的河水洗去身上的污秽,寻求到内心的平静。 当听到熟悉的脚步声时,暮月命令照雨暂时回避。 虽然对于暮月的背影只是惊鸿一瞥,暮月就已经穿上了衣服。尔恪却还是看到了她伤痕累累的背部。像是鞭子抽打留下的伤痕,旧伤叠着新伤。 他琥珀色的眼眸里闪现出怒火,咬着牙问道:“你的后背是怎么回事?” 暮月:“……” 尔恪又问道:“他到底怎么对你的?那些传言是真的吗?” “……”暮月只是睁着杏仁样的圆眼睛看着他,依然一句话也没说。 尔恪忽然像是忍不了了似的,说道:“我要去杀了他!为什么一个看起来这么和蔼仁慈的老人,要这么欺负一个无辜的少女?” 暮月立刻冲上去从背后环抱住了他,蹭着他的脖颈说道:“别去!” 暮月感觉尔恪的背部因为僵硬而挺得更加直了,她搂抱住他结实的腰——就像以前骑在骆驼上一样亲密。 见他还是没有什么反应,她垫脚亲了亲他的耳朵。 尔恪感觉到耳朵连着他的全身神经忽然就像被点燃一般炸了! 紧接着暮月又说道:“我不知道传言是怎么说的,我只知道我到现在还是处子之身呢。” !!!???一番话讲得尔恪又是一怔,暮月只好附身在他耳边红着脸和他讲了一些难以启齿的细节。 尔恪听得又心急又生气,不知怎么能发泄心中的郁结 分卷阅读43 ,只好掏出黑金弯刀对着河谷旁的树木一顿乱砍。 草原上的树木本来就不多,倏忽间,被他砍得七零八落。 发完疯之后,他气喘吁吁地问道:“我到底应该要怎么做才可以保护你?” 暮月帮他整理好他刚刚弄乱的头发,还用衣袖帮他拭去了脸上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的水渍,看着他的眼睛说道:“尔恪,你只能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强大?”尔恪无意识地重复了句。 暮月:“你现在是千户长,你还可以做万户长,也许将来你还可以做回鹘的宰相。” “嗯?”尔恪似乎理解到了她的意思,但是跟他一向以来的认知相违背,这让他此时的思绪比较困惑。 暮月有些忌惮地环顾了四周,然后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说道:“尔恪,你是自小在回鹘长大的英雄,你应该了解天亲可汗也不是天生就是可汗的对吧?” 暮月又说道:“当年他也是牟羽可汗的宰相啊。因为牟羽可汗刚愎自用,倒行逆施,所以贤者取而代之。也许在当时看来是不义之举,但是从长远来看,对于回鹘汗国或是回鹘民众也不是一件坏事。” 尔恪:“你的意思是——” 暮月忽然像是怕吓到他似的收敛了严肃的神情,她浅浅笑了一下,嘴角边的小梨涡让她又恢复了昔日未出嫁少女的模样,湿湿的黑发让尔恪看得心神荡漾。 暮月说道:“哎呀,我只是想让你不要整天沉迷于训鹰和喝酒了,做点正事吧。你老这么颓废着,我会心疼的。” 这时,已经等候多时的额尔登适时地从高高的树枝上径直飞到暮月的怀中。 暮月对着它的头又揉又亲,笑道:“宝贝儿,你都长这么大了,你最近又学会了什么技能啊。” 尔恪无奈道:“什么也没学会,你整天把它喂到这么饱,别说野兔了,连只老鼠都抓不到。” 暮月露出了有点羞赧的笑容。额尔登似乎听明白了尔恪在骂它,竟然不满地“啾啾啾啾”回骂了两声。 当天晚上,经常酒醉不醒一觉到天亮的尔恪在毡房里难得地辗转反侧起来,他一直在想暮月说的话。 “强大起来”,他一直默念着这句话,忽然想通了什么。 第二天,他去见了多逻斯王子,推心置腹地谈了很久。 没过两天,天亲可汗就让多逻斯王子率领一万军队去攻打一再抢劫他们的室韦部落。千户长尔恪则被指派为先锋官。 作者有话要说:  打滚儿求收藏!求包养! 第一次写古言的作者每天都因为查资料,在线脱发中。 《阴山道》真是白居易写的,原诗比较长,我节选了一部分适合剧情的。 第20章 第二十章 在东征室韦部的军队启程的前一天,因为得知今日天亲可汗去土拉河流域视察可敦城的建造情况,尔恪偷偷地潜入了暮月所在的黄金牙帐。 当时是正午时分,暮月正在床上小憩。照雨正守候在公主的纱帐外做女红,见到来的人是尔恪,就偷偷地走出账外贴心地帮他们看着门。 近一个多月虽然是在草原生活,但因为在帐中的时间较多,暮月又恢复了昔日白皙洁白的肤色。只是因为不习惯游牧民族以肉为主食的生活,脸颊上的肉看起来清减了不少,人也看起来清瘦了不少。 尔恪摸了摸她的小脸,把昨日派人去边关用羊马牲畜换来的一些食物,有几个苹果和一小袋葡萄干、核桃放在了桌上。 尔恪看着她安静又恬美的睡颜,那些朝夕相处的日子又浮现在了眼前。他既舍不得把熟睡中的她叫醒,可是就这样默默离去他又不甘心。 毕竟明天就要东征,路途又遥远,不知何时才能回来了。于是他就坐在床边,静静地凝望着她的睡颜。 床榻上的美人儿忽然紧蹙眉头,像是梦到了什么梦魇,无意识地发出了几声类似“不要,不要”的模糊声音。 尔恪像以往一样,先是拉住了她的手。后来显然还是觉得不够,俯身上去,把她侧身搂在怀中。 暮月被他这么一抱,显然是受了什么刺激,像是被鬼魅压身了一样,拼命挣扎着,一脸惊恐地叫道:“不要,不要,放开我!” 这一切完全都是她下意识的反应,直到完全睁开眼,看清楚抱她的人是谁,整个人一下怔住了。 “……”尔恪很明白她这样的反应是因为把自己当成了谁,眼眸里的暗色更深了。 意识到尔恪的不快来自于自己的失态,暮月立刻起身主动拥抱了他。 两个人就这样毫无间隙地紧紧拥抱彼此,感受着对方的呼吸和心跳声。似乎说任何一句话都是多余,因为此时无声胜有声。 然而尔恪很显然不满足于这样的拥抱,他俯身把她按在床上,禁锢着她的双手,亲吻密集地落在了暮月的眼睛、脸颊,最终还是在她柔软的嘴唇上逡巡不去。 暮月则仰头享受着这样热情的亲吻,对于他所有的要 分卷阅读44 求都予取予求,在他怀中乖得像是一只柔软顺从的小猫咪……在两人都沉溺于这样如痴如醉的亲吻时,完全忘记了外面的世界时—— 不知何时飞进帐中的额尔登,忽然扑啦啦地扇着翅膀飞到了尔恪的肩膀上站着。 惊慌失措整理衣物的两人看清了来者是谁,心才稍微定了定。 看着额尔登歪着头,圆眼睛转来转来去,一会儿看看尔恪,一会儿看看暮月,那满脸的困惑呼之欲出,两个人都忍俊不禁。 暮月对它拍了拍手,它就乖乖地钻到了她的怀里,并且在尔恪靠近暮月时,它竟然表现出很不耐烦的样子。 额尔登那鄙夷的表情好像在说:“行了行了,亲一下就行了,还没完没了了,害不害臊?” 暮月用桌上的葡萄干喂额尔登,尔恪看着心疼:“这些东西不比在中原,在草原上可珍贵了呢。” 暮月温柔地望着他:“尔恪,谢谢你,你真好。” 尔恪被她这么直白的夸奖夸得有点害羞,说道:“还有没有其他话要和我说?我明天就要启程了。” 暮月想了想说道:“小心点就行了,室韦人不是你的对手。” 尔恪又问:“还有吗?” 暮月又说道:“室韦人抢走了我父皇送我的九龙玉佩。如果可能的话,帮我找回来。” “好。”尔恪答应道。 见尔恪还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暮月开口道:“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我会好好的保护自己,会等到你回来,你放心就是。” 尔恪终于还是忍不住紧紧地拥抱了她,任凭暮月怀里的小海东青怎么挣扎,都无法撼动他那既坚强有力又温度炙热的拥抱。 “好了,好了,”暮月用手轻轻地摸他的头发,摸他的后背,安抚着他。她提醒道:“你再不走,被可汗回来发现了怎么办啊?到时候想走也走不了了。” 尔恪紧紧地抱住她,迷恋地闻她脖颈上的气息,忽然任性地说道:“好想带你一起走。” “等以后吧,现在还不行。”暮月想起前世他们确实有一起并肩作战的日子,那个时候他们虽然还没有大婚,但是在世人的眼中也几乎等同于夫妻了。 一番温存之后,暮月像是前世做他妻子时一样,动作娴熟地帮他整理头发和衣服。 由多逻斯王子做主帅,千户长尔恪为先锋官的东征军,终于在八月底出发了。 他们此行的目的主要是征服生活在额尔古纳河流域和呼伦贝尔草原的西室韦部。西室韦部的首领正是之前抢劫大唐和亲队伍的阿古达木。 东征军行走了大概一个月才到了水草丰茂的呼伦贝尔草原。在尔恪的建议下,他们并未立即向室韦宣战,而是借着丰沛的水源和牧草,人与马都先休养生息了一番。 直到彻底勘察好了草原的地形地貌,秣马厉兵已经严阵以待之后,才发动了对于室韦部的攻击。 首先是采用了心理战,在自己的营地点了五倍于士兵的大量篝火,给室韦人造成一种心理的错觉,以为回鹘的军队至少有五万人,先在气势上先发制人,让他们产生害怕的情绪。 第二步则是采用的利用了地形的优势。尔恪所选的回鹘军队的驻扎地是一个依山的草场,军队的背后是连绵的大兴安岭山脉,并且有一道长长的峡谷。 尔恪让军队背靠峡谷安营,以复杂的地形掩护自己的后路,破除了室韦人一向以包围见长的作战方法。 真正作战时,室韦人不得不兵分几路,分头作战。双方都以弓箭骑手进行试探性进攻,在峡谷间的混乱厮杀中,室韦部的首领阿古达木身先士卒,振奋士气,但是没想到却被尔恪的弓箭一箭射中了右臂,摔下马来,被回鹘军队生生擒获。 俗话说擒贼先擒王,可汗都被抓到了,室韦人的气势大减。多逻斯王子乘胜追击,势如破竹,能歼灭的就地歼灭,剩下的室韦人四散而逃,很多人逃到了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里,但是再难成气候。 当阿古达木看到射中他的将领是老相识尔恪时,他竟然还能微微一笑,说道:“原来是你,死在你这样的草原英雄手上,也算不枉此生了。” 尔恪想起他几个月之前对于暮月的调戏和侮辱,立刻一股恶气由心底而生,之所以还没有杀死他,是因为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九龙玉佩的下落。 任怎么严刑逼供,阿古达木就是不发一言。多逻斯王子简直生气到无以复加,尔恪则明白过来,劝道:“如果说了的话,他就没法活命了。他不会说的,我们尽快把杀了吧。” 果然最后,就算翻遍了整个室韦王庭,也没有找到九龙玉佩的下落。 最后,阿古达木为了救自己母亲于水火之中,才承认九龙玉佩被他高价卖给了生活在极寒之地尼塞河旁边的黠嘎斯人。 正在尔恪准备乘胜准备北上追击黠嘎斯人时,多逻斯王子收到了回鹘特使送来的急报。 看过急报之后,多逻斯王子忽然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尔恪接过急报一看,赫然写着:“长寿天亲 分卷阅读45 可汗病危,速归。” 同时阿古达木趁乱在室韦残部的帮助下终于突围成功,但是回鹘军队已经无心恋战。 于是尔恪迅速集结军队,立即踏上了归路。多逻斯王子还没有回到回鹘,就已经接到了天亲可汗的讣告。 唐贞元五年,在咸安公主嫁到回鹘的第三个月,长寿天亲可汗薨。没有任何先兆,他突然就得了急病,在几天之内迅速恶化,走的时候没有痛苦。 咸安公主写了一封长长的书信给她的父皇,询问她的未来应该怎么办。 两个月后,大唐的信使送来了几大箱的绫罗绸缎还有梅贵妃亲手制作的可以经久存放的糕点——春饼和五福饼。 暮月一边吃着母亲做的糕点,一边掉着眼泪。她用颤抖的双手打开了来自父皇的回信。 诏书上的字暮月从小看到大,她无比的熟悉,这确实来自父皇的亲笔。 诏书有两封,一封是给回鹘的多逻斯王子的,写着“册封药葛罗多逻斯王子为忠贞可汗。”另一封是给暮月的,上面的字更简单,只有四个字“请从胡制。” 看了回信之后最吃惊的显然不是暮月,尔恪看了看多逻斯王子,又看了看暮月,惊恐万分又难以置信地走出了黄金牙帐。 不是不知道这样的制度,而是尔恪实在接受不了一边是从小陪伴自己长大的哥哥,另一个是自己最心爱的女人。 这比之前暮月嫁给天亲可汗更让他接受不了。 按照少数民族的收继婚制度,丈夫死后,其妻由家族内非血缘关系的晚辈继娶之。所以多逻斯王子继任回鹘可汗之日,就是他与咸安公主的大婚之日。 作者有话要说:  古代的女性即使是公主也真惨啊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在回鹘长寿天亲可汗去世不久,吐蕃国天性好战,穷兵黩武的牟尼赞普,他联合葛逻禄,白服突厥,发动三十万大军进攻北庭。 北庭都护杨袭古向回鹘汗国求援,还未继位的多逻斯王子和咸安公主商量,准备找一位将领带五万精兵前去相救。可是究竟让谁去比较好呢? 大家都很明白,北庭的位置在安西四镇中极为重要,北庭一旦失守,大唐、吐蕃、和回鹘三天天下的平衡将被打破,将会造成狼子野心的吐蕃国一家独大的局面。 此时因为在东征室韦的战争中立下奇功的尔恪,已经由千户长升为万户长。 多逻斯王子曾私下不止一次地半开玩笑地和他说道:“阿跌骨咄禄,你可不能再立下战功了,你再立下战功,我就只能把可汗的位置让给你了。否则我不知道怎么封赏了。” 然而尔恪这一次还是主动请缨想要去参与北庭保卫战,他神情冷漠,既不看多逻斯王子也不看咸安公主。他请战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要找个地方躲避一些他不想面对的问题。 然而这一次,回鹘宰相颉于迦斯坐不住了。在尔恪的将领之才还没有展现之时,他一直被誉为回鹘汗国最英勇神武的将领,独揽大权,无出其右。 而现在竟然被这个他一向看不起的,出身于打铁部的门户奴隶,抢去了所有风头,这是让他无法容忍的。再说,他心里非常的明白,五万精兵,这几乎是回鹘国所有的精锐之师了。 一旦这一次尔恪保卫北庭又像他征服室韦人一般取得胜利之后,后果简直是不能想象的。 想到这里,颉于迦斯不仅极力反对尔恪出征,还为了让多逻斯王子倾向于认命自己自己,不惜立下了军令状。 “如果一旦北庭失守,我会自刎于战场上。”颉于迦斯立下的誓言,在整个回鹘牙帐里声音掷地有声。 “啊……啊……啊”,这时,牙帐内竟然传来了几声乌鸦的叫声。 大家正在疑惑之时,一只羽毛纯白的海东青飞向了那位回鹘汗国刚刚失去丈夫的年轻可敦怀里。 几个月没见,额尔登长大不少,个头几乎和它父亲死时差不多大了。暮月摸了摸它的头,抱怨道:“你一只神鹰,怎么跟着学乌鸦一样叫了?谁教你的?” 暮月把眼神看向尔恪,尔恪正色道:“没人教它,它也是第一次这样叫。” 暮月略一迟疑,看向宰相颉于迦斯,问道:“神鹰叫声如乌鸦,宰相真的要去北庭吗?” 颉于迦斯说道:“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暮月看向多逻斯王子,他点了点头,其他贵族也同意了,于是会议决定就派宰相去支援北庭。 不知暮月是不是多心了,她觉得尔恪的眼中似乎闪现了一丝的不悦。 与此同时,回鹘汗国上上下下都开始为多逻斯王子的继任汗位和他与咸安公主的大婚仪式而废寝忘食地忙碌着。 暮月的贴身侍女照雨怎么也没有想到,才来到草原仅仅过了不到三个月,她的咸安公主就要把这套美丽又隆重的嫁衣再穿一次。 照雨一如既往地细心帮她的主子梳着头,认真地把她装扮美丽,但是却心情复杂,甚至有点想哭。 分卷阅读46 咸安公主是明明是大唐大明宫里最美丽最有智慧的公主,为什么命运却如此坎坷? 第一次嫁人要嫁一个七十多岁白发苍苍的糟老头子,白天显示对她的无尽宠爱,晚上极尽所能想方设法地折磨她……这种种不堪之事又怎么能瞒得过照雨的眼睛呢? 再嫁虽然是个二十七八的年轻人,可是多逻斯王子压根就不喜欢女人谁不知道啊?在长安城里,大家都在传他自从遇到了吐蕃的赤德松赞王子,就再也没有正眼看过女人了。咸安公主的下半辈子眼看就要守活寡了。 看着花鸟虫鱼镜里依然那么年轻美丽的脸,照雨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暮月注意到了她的失态,关心道:“照雨,你是怎么了,眼睛里被草原上的风吹进了沙子吗?” 照雨回答道:“奴婢就是觉得公主本可以更幸福一点的。” 暮月拉住了照雨,用手巾帮她拭去了泪水:“这天下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幸。其实我与很多人相比,已经很幸福了,至少能收获这么多爱我的人。” 照雨:“公主,我总是在想,也许你和尉迟公子或是尔恪在一起,会更幸福的。” 暮月轻轻按住了她的唇,制止道:“别说这样的话了,我们每个人来到这世间都得承担自己的责任,不论遇到了怎样的不公,眼泪没有用,抱怨也没有用。” “暮月姐姐,暮月姐姐。”随着几声变声期男孩儿的声音,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跑进了黄金牙帐内。 “阿啜,你怎么又乱叫公主了?”照雨刮了下小男孩儿的鼻子。 “唉,真是不知道你们大人怎么想的,”阿啜学着大人的模样叹了一口气,说道:“之前又让我叫她祖母,现在又让我改口叫母亲,这不是有病吗?” 阿啜亲昵地把头靠在暮月的肩膀上,说道:“暮月姐姐明明就没有比我大几岁啊,而且还这么漂亮,我长大就想娶暮月姐姐这样的女人。” 暮月拿出之前亲生母亲不远千里托信使带来的糕点给阿啜王子分享,笑着数落道:“小小年纪就这么油嘴滑舌的,长大了还得了?千万别学你父亲啊。” 阿啜摇摇头道:“不不不,我就要学,我父汗现在可以娶你,等我长大自然也可以娶你了。” 一席话把暮月和照雨说得面面相觑。虽说童言无忌,但是这样的语言明显是大人教的吧。 暮月问道:“阿啜,是谁教你的这些话?” 阿啜一边啃着五福饼,一边歪着头说道:“宰相啊。” 暮月沉默起来,她的心里暗暗揣测,宰相颉于迦斯一向都是刚愎自用,极度自负之人。他既看不惯多逻斯王子,更讨厌尔恪,却唯独和多逻斯王子的幼子关系极好,这世间的事也是极为玄妙。 阿啜王子大快朵颐之后,还不忘拿着一块出门。 未过多时,就另有贵客迎门。是前朝可汗牟羽可汗的叶护公主带着她的幼弟磨研啜王子前来拜访。 叶护公主常年累月披着白纱,只留一双清冷的美目看人。她拉着暮月的手寒暄一阵,暮月注意到磨研啜王子始终一言不发,注意力全在她姐姐亲手放在木桌之上的那桶酒上。 暮月一眼看过去就知道这是什么,这是来自中原地带会稽之地的名酒——女儿红。她太明白叶护公主为什么要挖空心思送这桶酒了。 不出所料的话,这酒里应该有同样来自于中原鼎鼎大名的毒药——鹤顶红!而且她是算准了多逻斯王子——不,现在是忠贞可汗嗜酒成性,一定会先饮为快。 暮月想起来叶护公主一直以来对自己明捧实踩的态度,应该是想把自己一起毒死更好吧。 暮月不露声色地收好了这份来自叶护公主的大礼,并且还微笑着答了谢。 幸好对于这一天的到来,暮月已经在心里计划了很久,她觉得自己应该可以面对,虽然也难免会有忐忑。 忠贞可汗不是坏人,和亲路上对于她和尔恪多有照顾,更重要的是,他对尔恪来说是亲哥哥一样的存在。 所以即便是忠贞可汗的死去,能加速她和尔恪在一起的过程,她也不能这么自私地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甚至是死亡上。 改变命运的时刻越接近,她就越是想见尔恪一面。今天她一直焦急不安地等待额尔登带信给她。 但是暮月在大婚时刻来临之前却始终没有等到。 暮月又一次想起了今日在牙帐内商讨议会时,尔恪那双受了伤的眼睛。 暮月叹了一口气,换位思考,他确实有理由生气,换做自己也忍不了啊。想到这里,她暗自下定决心,以后要对尔恪更好才是。 虽然在大婚之前,忠贞可汗多次向尔恪暗示自己不会碰他喜欢的女人。甚至在婚礼的前一天晚上,忠贞可汗还硬要和万户长尔恪睡在一起,促膝长谈。 谈他是怎么手把手教幼时尔恪第一次射箭的,谈他是怎么教尔恪第一次骑马的,讲他们在过去在长安城的栖凤楼里怎么过着花天酒地的日子——讲到这里,尔恪终于开口否认道 分卷阅读47 :“那是你,我没有。” 忠贞可汗立即承认道:“对对对,我知道你没有。你从头到尾就只喜欢过一个人。” 尔恪看着他没有说话。 忠贞可汗又道:“你忘了我之前在和亲路上和你说过什么了?你就只喜欢她一个人,我又怎么会夺人所爱。” 尔恪:“……” 见到他的眼中依然有的怀疑和不安,忠贞可汗又道:“再说了,你也知道我算是栽到赤德松赞的手上了,那厮的性格你又不是没见识过,能容忍我再找女人?” 虽然当晚忠贞可汗一条条陈述利弊,一再表达了对于宰相颉于迦斯和叶护公主的担心,一再确认尔恪是他如今在草原上最能信任之人,并且…… 他整整讲了一晚上,尔恪的紧锁的眉头似乎终于舒展开了一点。 可是在咸安公主的第二次大婚的夜晚,尔恪还是一个人默默地来到了黑漆漆的鄂尔浑河谷看了整整一晚上的星星。 他望着草原上浪漫又神秘的星空,回忆着他和她相遇,相知,相恋的每一个细节,甚至她对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对他露出的每一个笑容,都在心里把那些细节好好的放大,再慢慢地回味一遍。 不知什么时候,他才终于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他是在海东青足以穿透云霄的呼救声中醒来的。 他简直瞳孔震动了,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额尔登呈现过这么急躁不安的样子。它急切地拍打着翅膀,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呼唤着尔恪往回鹘牙帐的方向飞。 他明白它的意思,一定是她出事了。因为一直以来,暮月都是额尔登最在意的人。 他赶紧翻身上马,不顾一切地狂奔,奔向他的心之所向。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等尔恪返回回鹘黑虎城时,他看到的是这样让他难以置信的一幕: 在众人的注视下,咸安公主李暮月被紧紧捆绑在罪犯行刑的石柱上面,她苍白又憔悴的神色和奄奄一息的状态,和她身上那套隆重的朱砂红嫁衣形成一种极其讽刺的对比。 众回鹘贵族颐指气使地坐在观刑台一边,这一幕尔恪十分熟悉,他们这是在准备观看正午时分要把犯人活活吊死的仪式。 在众人的注视下,尔恪径直走到暮月的身边,帮她解开了她身上的绳索。 碍于阿跌骨咄禄在草原上的声名远扬,就连她身边看管她的侍从都自然地退到一边,没有人敢吭一声。 显然已经受了不少折磨,嘴角溢出鲜血的暮月睁开了眼,一脸感激地看着他说道:“谢谢你,尔恪。” 见尔恪就这么要在众人眼皮底下要把暮月给带走,叶护公主终于忍不住站出来阻止。“万户长阿跌骨咄禄,难道你都不问问她犯下了什么不可饶恕的过错,才招致如此惩罚吗?” 尔恪解完了绑住暮月的最后一根绳索,然后轻蔑地看着叶护公主问道:“她连一点功夫都不会,能犯什么事?” 叶护公主:“……” 暮月解开了束缚之后,虚弱地站都站不住,尔恪一把把她搂入怀中抱着。 观看行刑的众回鹘民众都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暮月也不再忌惮众人的目光,直接就靠在他的肩膀上。她看向尔恪的双眼写满了委屈,还未说话,眼里泪珠先掉了下来。 尔恪言简意赅道:“别哭,你说!” 暮月哽咽着对他说道:“对不起,我没有保护好忠贞可汗,他死了。” 尔恪闻言瞬间眼神震怒,此时语言都无法发泄他内心的愤怒,他直接挥动弯刀向一棵粗壮的胡杨木猛砍起来! 他实在无法想象昨晚还与他彻夜长谈的多逻斯倏忽之间就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 “到底怎么回事?”他的表情阴郁,但是丝毫看不出对于暮月的怀疑。 暮月摇着头,同时泪落连珠雨地说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他进牙帐内不久,就开始七窍流血,我想他大概是中毒了,但我真的不知道他为何会中毒。” 她明明已经使尽全力不想再重蹈覆辙,但是多逻斯的死亡却好像是命中注定的宿命一般,在她的能力之外。 叶护公主“呵呵”冷笑道:“你不知道,你怎么可能不知道?你和忠贞可汗的新婚之夜,所有人包括仆人都退下了,就只有你和他在一起。结果,忠贞可汗生龙活虎地走进了你的牙帐内,不到一个时辰,就成了一具尸体——” 尔恪打断了她滔滔不绝的言语,问道:“那你又有何证据呢?” 叶护公主指了指她身边一身五颜六色羽毛装扮的萨满巫师,萨满巫师嘴中念念有词,说了一堆谁也听不懂的咒语,然后说道:“妖女降世,克夫之命,狐媚惑主,理应处死。” 叶护公主于是说道:“听到了吧,正是因为这来自大唐不祥的公主,所以先是有天亲可汗的突然染急症而死,又导致了如今忠贞可汗的突然暴毙。我现在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大唐为什么要特地嫁这个妖女来回鹘了。” 分卷阅读48 草原牧民多有信仰,回鹘自牟羽可汗以来,民众多信仰万物有灵的萨满教,所以萨满巫师在回鹘民众的心中地位极高,类似于活神仙一样。 所以叶护公主得到了萨满巫师的支持,就等于在众民众之间一呼百应。 这时,围观的不少回鹘贵族和民众都开始响应叶护公主,齐声说道:“妖女理应处死,妖女理应处死!” 就这样,在一个月前被交相称赞的咸安公主,草原上最聪慧美丽的可敦,忽然就成为了众人口中的狐媚妖女。 这呼叫声此起彼伏,越来越响,叶护公主的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微笑来。 此时草原湛蓝的天空中,正好有一群大雁飞过。尔恪忽然拿出背后的弓箭,拉开弓箭,射向了其中的一只大雁。大雁应声倒下,叫声凄凉。 额尔登则立刻把这只倒地的大雁衔起,丢到了尔恪的身边。 人群中终于安静下来,不管如何群情激奋,大家对他百发百中的箭术还是颇为忌惮。再加上有神鹰海东青的加持,更让他如虎添翼。 尔恪开口道:“忠贞可汗之前身体极好,既然是暴毙,那么一定是中毒而死的。只要查出是什么引起的中毒,就能查到下毒之人。” 叶护公主听罢,眼神立刻震怒了,说道:“就算是中毒也一定是她下的,否则新婚之夜,他们的食物酒水都是一样的,为何她一点事都没有?” 尔恪看着叶护公主说道:“公主为何说得像是你好像亲眼看到她下毒一样?莫非你昨晚也在可汗与可敦新婚的牙帐之中?人家新婚之夜,叶护公主想看些什么?” 因为叶护公主年过三十,却从未婚嫁过,在草原上极为少见,难免成为其他人私下的谈资。一向以冷酷寡言少语而著称的尔恪,忽然讲出这样明显有所指的话来,就更加让人想入非非。 果然人群中,开始有人开始交头接耳起来,不一会就有甚者露出了堪称放荡的猥琐笑容。 此时,叶护公主的亲弟弟磨研啜王子站了出来,向着尔恪冲过来:“你这个阿跌部打铁的奴隶,我要杀了你!” 幸好叶护公主还保留了最后的一丝理智,知道弟弟绝非尔恪的对手,死死拉住了咬牙切齿的弟弟去送死。 叶护公主回答道:“我当然是没有亲眼所见,但是萨满巫师所说的,你难道不听吗?尔恪,除非你承认自己不是回鹘人,不信仰萨满教。” 暮月看向尔恪,心里也不禁为他担心。因为一旦他背叛了回鹘人的信仰,就会变成众矢之的,即使他本人再英勇,也难敌那么多人啊。 尔恪冷笑一声,立刻带着暮月直接一个闪身,来到奇装异服的萨满巫师面前。 他甚至没有给萨满巫师一丝反应的时间,手中的黑金弯刀直接手起刀落,瞬间萨满巫师的身体就分成两截。 他的动作是如此的行云流水,游刃有余,甚至还来得及在右手拔刀的瞬间先用左手蒙住了暮月的眼睛。 众人哗然。都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这一切已经发生了。 等反应过来,心中只有疑问:他怎么敢这么做?难道是他疯了吗? 尔恪在众人注视下,开口道:“如果说萨满巫师是神的话,这么容易就被我杀了,那么我是比神更厉害的神。” 这时暮月已经明白尔恪这么做的用意,开口道:“一个连自己的命运都预测不了的人,怎么可能预测别人的命运?他怎么可能知道是谁下了毒,只怕是拿了某些人的不少财物吧。” 说罢她把眼神投向刚才还气焰嚣张跋扈的叶护公主,叶护公主则心虚地眼神躲闪看向远方,那眼神似乎是在等待什么人的到来一般。 一边是在汗国内如日中天手握重兵的万户长,一边是前朝没有什么实权的叶护公主。众回鹘贵族开始揣度利弊,纷纷又开始倒戈,指责起叶护公主的不是来。 人群中有人开口道:“咸安公主自从嫁到回鹘以来,轻赋税,减徭役,对我们老百姓还是挺不错的。” “是啊是啊,就算她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可是毕竟是大唐皇帝的亲生女儿啊,真要出了什么事儿,我们就必定要和大唐打仗了。” “现代的大唐虽然比不上唐玄宗之时的开元盛世,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们还是要忌惮一些为好。” …… 眼见人们的舆论又开始倒向咸安公主,叶护公主和与她并肩而立的磨研啜王子,被气到嘴唇颤抖,说不出一句话。 忽然暮月只觉得眼前一黑,先前被绑得时间太久,气血不通,瞬间倒了下来。 幸好尔恪眼疾手快地环抱住了她,才没有倒地。 尔恪准备暂时不理这些是非,先把虚弱不堪的暮月带回自己帐中,好好检查一下她的伤势。 暮月则拉了拉他的衣袖,提醒道:“我没事,你还是赶在火葬之前先去和忠贞可汗好好告别吧。” 此时,一个人骑着马风尘仆仆地赶到黑虎城,尔恪手下的一个得力将领贺达干气喘吁吁地报道: 分卷阅读49 “报告——万户长,室韦余部来袭,此时正在翻越燕然山。” 尔恪立即问道:“大概有多少人?” 贺达干:“属下推测大概有一万人左右。” 大家心里都很清楚,宰相颉于迦斯去吐蕃参加北庭保卫战,几乎带走了回鹘所有的精锐部队,一定有内鬼给室韦人通了信,所以他们才能来得这么快,来得这么及时。 尔恪虽然掌管万户,但是草原牧民历来逐水草而生,平时都是四散而居。集结万户军需要一定时间,所以尔恪即使再英勇,身边三千人马的亲卫军也难敌已经准备充分的室韦军队。 “哈哈哈哈”叶护公主仰天大笑起来,很久之后,她对着众回鹘贵族说道:“你们也都看到了,现在老天是站在哪一边,帮哪一边的。” 她又对着一边的众回鹘勇士厉声下令道:“万户长阿跌骨咄禄勾搭可汗的可敦,意图谋反,谁能得而诛之,我赏赐千两黄金!”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暮月眼见有不少回鹘勇士跃跃欲试起来,一场兵戎相见的战争眼见就要打起来了。 暮月整理了一下刚才弄乱的头发和衣服,震惊地走到叶护公主面前说道:“我知道你想要什么,给你就是,不要再引起回鹘的内乱了。” “你懂什么?”叶护公主一脸轻蔑地说道,并指示着自己的身边的护卫,“去把那个狐狸精给我抓起来!” 众人像是集体捕猎时一般,簇拥着把她和尔恪围成了一个圈,眼见那圈越围越小,但是因为尔恪站在暮月的面前,却硬是没有一个人敢真正上去送死。 暮月在尔恪的身后又说道:“我怎么不懂?你母亲是和亲公主,我也是。你感慨母亲得不到牟羽可汗的宠爱,也没得到天亲可汗的欢心,可是,你真觉得我过得很好吗?你我不过都是这乱世之中的一颗棋子,一叶浮萍罢了。” 叶护公主在回鹘的地位一向以来极为尴尬,竟因为暮月的话感到有些感同身受。 见叶护公主眼中似有所动,暮月又说道:“你身上也有一半大唐的血液,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沉默良久,叶护公主像是做好了选择一样,说道:“道不同不相为谋,你今天如果在我的位置,也会做一样的选择。” 暮月见示弱不起作用,她立刻改变策略说道:“叶护公主,当时在和亲路上,给室韦人通信的人就是你吧?否则他们怎么可能来的这么快?这么及时,就像今日一样。” 众人哗然。 暮月:“叶护公主你和室韦人阿古达木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何他这么听你的话?” 这一句话信息量实在太大,众人皆是呆若木鸡一般站着。 而当事人叶护公主满脸震怒,甚至透过面纱都能看见她满脸涨红的颜色。 暮月又道:“要不是尔恪——你们嘴里瞧不上的那位出身打铁部的奴隶,精通兽类的语言,让叶护公主那只识途的老马指了条错误的路,只怕所有送亲的队伍都要死于非命了——” “胡说!你给我住口!”叶护公主气急败坏地提剑向暮月冲了过来,尔恪用自己的弯刀轻轻一挑,她的剑就掉在了地上,右手腕上也有一条浅浅的血痕。 可以想象,如果尔恪的力量再多使了一分,她的静脉就会当场破裂,血如泉涌。 尔恪收起了弯刀,平静说道:“你让她把话说完。” 暮月对着尔恪点头致谢,又继续说道:“你处心积虑这么多年,不就是为了等这一刻吗?难道连这么一会儿都等不了了?” 暮月把脸转向叶护公主,一字一句地说道:“你不就是想让你的弟弟继承汗位吗?尔恪,你答应她。” 尔恪一脸疑惑地看着她,似乎是在询问:“答应她?” 暮月点头道:“嗯,阿古达木这个老狐狸肯定已经准备已久,和他们硬拼只会让回鹘实力大减,两败俱伤,这样一来,吐蕃简直尽得渔翁之利。” “嗯。”尔恪点头示意明白了。 他转头命令手下的近三千亲卫军队,暂时离开黑虎城,前往鄂尔浑和土拉河流域的交汇处驻扎军营。这一举动,等于暂时默认了新一任可汗之位由磨研啜王子继承这个事实。 他们走时未带走回鹘的一草一木,仅仅带走了忠贞可汗的尸体,和他年仅十二岁的儿子阿啜王子,还有暮月的贴身侍女照雨。 作者有话要说:  打滚儿求收藏!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尔恪带走阿啜王子的时候,他正守在忠贞可汗的尸体面前,沉默不语,就那么看着身体已经渐渐变冷的父亲。 暮月于心不忍,问道:“阿啜的母亲呢?” 尔恪告诉她:“很早就去世了。” 暮月把阿啜搂抱入自己怀中,想给他一点安抚。她忽然想起自己的牙帐中还存有一点母亲托信使送来的糕点,就找出来准备拿给阿啜吃。 没想到阿啜见到那色泽金黄的糕点,忽然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般,伸手把糕 分卷阅读50 点打到了地上,疯也似得像帐外跑去。 大家都不明所以,只当他是因为父亲突然过世导致情绪失控,尔恪命贺达干去照看阿啜王子,自己则认真检查起忠贞可汗的尸体。 忠贞可汗——尔恪更倾向于称呼他为多逻斯王子,自从自己成为他的那可儿,就称呼这个名字差不多有十二年的时间之久。 虽然自己地位低贱,刚到他身边的时候甚至连话都不大会说。多逻斯王子却从来没有嫌弃过自己,甚至从未把自己当成奴隶,而是把他当成弟弟一样对待。 不管后来尔恪的骑射技术有多出神入化,尔恪永远忘不了他七岁时第一次骑马是多逻斯王子帮他牵的马,八岁时第一次拉弓射箭是多逻斯王子帮他搭的弦。 虽然他经常被多逻斯王子笑话木讷寡言得如同一个木头一般,实在太无趣了。多逻斯王子性格豪爽外向,行为处事又豪放不羁,以爱交朋友著称,自己与他完全是性格不同的两个极端。 可是,通过长时间的相处,并不妨碍他们之间培养出超越年龄,地位以及性格各异的真正的友情。 想到往日相处的种种细节,尔恪的眼泪掉了下来。他对多逻斯王子有着超越主仆之间,夹杂着感念知遇之恩和兄弟之情的复杂感情。 多逻斯王子死去的面相很是恐怖,七窍都流血了,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天花板。尔恪找来了一根银针,给他指尖放了血,果然不一会,银针就完全变黑了。 尔恪收起银针,用手掌合上了多逻斯王子一直睁着的眼睛。然后对着他的尸体行了一个跪拜的大礼,发誓一定要为他报仇雪恨。 然后尔恪在土拉河流域附近找了一块沙地,亲手埋葬了多逻斯王子的尸身。 暮月一脸愧疚地看着尔恪,她到现在都还不能接受忠贞可汗已经死去的事实。 她实在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很多事明明和前世一样,当她费劲心思要去改变既定命运的时候,为什么结果却还和原来一样? 可是如果这一切都是不可改变的,那么让她重活一次又有什么意义呢? 暮月陷入了一种极端绝望和虚无的情绪之中,就连一直处于哀伤之中的尔恪都已经感觉到了她的不对劲儿。 尔恪看着她问道:“你的身体还好吗?” 暮月摇摇头,说道:“我没事。”她心虚地看了一眼尔恪,问道:“你为什么不问我他是怎么死的?” 尔恪:“你要是想说自然会说。” 暮月又问道:“人人都说我杀了忠贞可汗,难道你就一点都不怀疑我吗?” 尔恪淡然地看了她一眼,说道:“你不是这样的人。” 暮月为他这句话动容,又问道:“那在你心中,我是怎样的人?” 尔恪略一沉思,说道:“你是一个同情弱者,知恩图报的人。” 见他说得极其简短,但是却对自己极为肯定,情绪低落的暮月想让他再夸自己几句,又追问道:“何以见得呢?” 在她面前的尔恪不像众人面前那么拘谨,他开口道:“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就救我于困境,并没有我的身份低贱而轻视我,反而一再鼓励我;帮尉迟锐借兵之事,更让我刮目相看,即使是相隔那么多年的前辈恩情,都想方设法偿还的人,不可能会杀忠贞可汗。” 沉醉于暮月看向自己的温柔眼神,尔恪欣赏了一会儿,才又接着分析道:“忠贞可汗对你对我都有恩,一个知恩图报的人,不可能用这么阴险狠毒的方式杀恩人。” 好半天,暮月才开口道:“尔恪,要是回鹘的那些民众有你一半聪明就好了。” 尔恪立刻摇了摇头,说道:“他们并非不聪明,只是他们只会选择那些对自己有利的立场罢了。” 暮月闻言心中又是一动,问道:“那你呢?你的立场是什么?” 尔恪大概心里很明白她一直在诱他讲什么,有点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突然一把把她拉住了怀中,说道:“你。” 短短一个字,却是答得掷地有声,暮月刚才还一度抑郁的心情顿时明朗了不少! 贺达干找回了突然情绪失控跑出去的阿啜王子,还带回了亲卫军打猎得到的猎物。 于是饥肠辘辘的一行人开始烤肉做饭,忙完了饭食,又开始搭建毡房,直到忙到月亮升起,才终于有了个像样的可住的地方。 暮月是第一次见识到如此简陋的条件下,游牧民族的日常生活起居。第一次明白了居无定所,逐水草而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生活。 一切都是流动的,他们是可以到处迁徙的没有家一群人。任何东西都是可以带走的,只要你的马匹和骆驼能够载得动你的行李。 这样的生活不可能锦衣玉食,穿金戴银,但是换个角度来看,人根本也不需要那么多的身外之物。 当然对于暮月来说,幸福的生活只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可以和心爱的人在一起。 暮月知道尔恪因为忠贞可汗的死心情很不好,她很想单独安慰他一下,她也有很多想不明白 分卷阅读51 的事想和他说说。 然而自从贺达干找回阿啜王子之后,这孩子就开始寸步不离地粘着自己。这些天来日日如此,甚至连晚上睡觉都要缠着暮月。 他们从回鹘黑虎城离开已经差不多七日了,今晚正好是忠贞可汗死去的头七之日。 尔恪和阿啜王子的情绪都稳定了不少,毕竟逝者已经仙去,活人的路还是要继续下去。 在尔恪点燃的一堆篝火旁,阿啜王子把头轻轻靠在暮月的肩膀上,撒着娇要暮月唱长安城里的流行的歌曲给他听。 暮月唱了一曲《西洲曲》给他听,在广袤无垠的草原上,暮月的歌声显得很悠扬又有穿透力。 尔恪则拿出腰间的羌笛为她伴着奏,可能因为彼此心意相通,竟然听起来意外地和谐。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唱到这里,阿啜忽然问道:“莲子是什么?好吃吗?” “你这个小吃货,怎么就知道吃啊?”暮月用手轻轻戳了下他肉呼呼的小脸,被戳的地方立刻出现了一个深深的小坑。 小男孩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能晚饭没怎么吃饱,听到她的数落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暮月又道:“好吃啊,莲子可以和肉一起用来做汤,清凉败火,也可以用来做甜汤和零食吃。” 阿啜眨了眨眼睛,一脸羡慕地说道:“中原真好呀,什么都有。暮月姐姐,我以后也可以去中原吗?” “当然可以呀。”暮月笑着答道。 阿啜又要她讲小时候的故事给他听。于是暮月又开始讲她小时候和尉迟锐的一些往事…… 关于尉迟锐的往事还没有说两句,坐在对面篝火旁的尔恪终于开口道:“阿啜,你困了,回自己的毡房睡觉吧。” 阿啜立刻否认道:“谁说我困了,我一点都不困。再说,我要和暮月姐姐一起睡!” 话音还未落,尔恪已经一把把他倒提起扛在肩膀上,不管他再怎么挣扎,在强有力的暴力面前都毫无作用,最后只好在自己的毡房内默认了“他困了”的事实。 终于这个喧闹的世界就剩下他和她两个人了。 今夜草原的夜晚有着一种特别静谧的美。尤其是在他们头顶的夜空,漫天的星辰,发出此起彼伏的光芒,照耀着这世间的人。这银白的星辉,似乎能荡涤着人类的灵魂。 在这样笼罩世间的满天星辉中,人性中的丑陋,残暴,良善或是欲望,都是那么直白和赤|裸。 望着一言不发的沉默面孔,暮月大概能猜出他在想些什么。 这一次,暮月主动开口道:“婚礼之前,叶护公主送来了一坛女儿红,我已经特别提醒忠贞可汗不要喝了,他也确实没有喝,甚至进入婚帐之后,他也没有吃任何东西。” 说到此时,暮月似乎是陷入了痛苦的回忆,闭上了眼睛。 片刻之后,她继续说道:“我觉得他应该是在大婚之前就已经中毒了。” 尔恪点了点头,说道:“正是这样。你觉得下毒的人最可能是谁呢?” 暮月道:“叶护公主吧?毕竟她的目的非常的明确,也狼子野心早已昭然过节。” 尔恪问道:“那坛酒早已被她毁掉了吧?” “正是。”暮月点点头。 尔恪又道:“你不要急,我总能想到办法的,会保护好你和阿啜。” 暮月知道尔恪说“你不要急”,意思就是这事和你没关系,你不用内疚,你也不用负责。 而那句“会保护好你和阿啜”从他的口中讲出,就意味着就算拼了自己的一条命也要护你周全。 这些天即使是两人单独相处,也几乎都是发乎情止乎礼,暮月知道尔恪是心里还很难过。 想到这里,暮月张开怀抱主动拥抱了郁郁寡欢的尔恪,她用唐人的诗句安慰着他:“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 尔恪闻言心中一动,问道:“这是谁写的诗句?” 暮月如实答道:“诗仙李白。” 尔恪又面无表情地评价道:“写得还可以。” …… 暮月嫁到草原上几个月来,学到了很多在汉地不曾见识过的风俗。 比如草原上的葬礼非常隆重,分属不同部落离得很远的陌生男女因为一场葬礼而相识,然后因为一见钟情,而把葬礼演变成婚礼的事情多得不可计数。 他们显然没有汉族人那么在意礼义廉耻,却又有着自己的一套特别通透,甚至可以看淡生死的处事原则。 更何况是自小在狼族长大的尔恪,他的身上则保留了更多直白兽性。就像在今晚,怀中拥抱的是他自始至终唯一喜欢的女人,他不可能抗拒来自一个成年健康男性的本能。 更何况,他喜欢的女人也一直喜欢他,并且只喜欢他。暮月在与他相处的每个瞬间,都从来没有想过要推开他。 暮月当然知道他看向自己的炽热目光,还有他那毫 分卷阅读52 无章法的吻到底在诉说些什么,她在他无比热情的拥抱和亲吻之中沉迷……在丧失最后一丝理智之前,她提出了他们应该还进行某种古老的仪式,这样才更符合汉人的习惯。 他们在浩瀚无边的草原上,在漫天星辰洒下的光辉里,他们虔诚地进行着只有他们彼此见证的仪式。 一拜天地,二拜巍峨雄壮的燕然山,三拜草原万物的母亲河鄂尔浑河。三拜礼成之后,暮月让尔恪拿出他的黑金弯刀。 暮月用弯刀各取彼此一缕发丝,选尔恪的头发时,特别选了那缕极为特别的白色头发。 然后把他们的头发编到了一起,分别放入了两个香囊之中。 已经快等不及失去耐心的尔恪疑惑地问道:“你在做什么?” 暮月笑得特别开心,露出了她嘴角的浅浅梨涡,说道:“结发共枕席,黄泉共为友。” 尔恪只觉得在今晚的夜色中,暮月一颦一笑都特别得好看。他轻轻地捧住了她的小脸,吻了吻她的小梨涡,吻了吻她绯红的脸颊,最终迫不及待地吻上了他朝思梦想的柔软双唇…… 他带着欲念的吻,越来越深,越来越热,所到之处皆引火燎原。最后就连漫天的星辉都因为这无边春色而害羞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啊,今天这章改得有点多!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已经日上三竿了,暮月看着身边男子熟睡的侧颜,忽然就想起了白乐天的这首诗。诗人诚不我欺,就连每日不管刮风下雨,都要雷打不动地早起练武一个时辰的尔恪,竟然可以睡到这个时候。 不仅他自己不愿意起来,还不准暮月离开他,哪怕一分一秒也不行。 暮月几次想要挣脱他的怀抱,起身看看帐篷外面是什么喧哗之声,几次都被他拉回按在床上一顿猛亲……暮月想起昨晚的种种,不觉脸已经红到了耳梢。 而身边的尔恪像是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睡上一觉一样,整个人的状态像是一只已经吃饱喝足得偿心愿的餍足的狼。当然了,暮月觉得他昨晚的表现更像是一只狼群中最健壮的头狼。 两个人就这样没羞没臊地抱着睡到了正午。直到几声“暮月姐姐,暮月姐姐”——还没有变声的男童声音在帐篷外响起,彼此拥抱的两个人才算真的醒了。 暮月听到侍卫贺达干阻止阿啜道:“王子,你不能进去。” 阿啜:“我为什么不能进去?” 贺达干:“自然是因为咸安公主是女子,殿下是男孩子啊。女子的账内男子不能随便进。” 阿啜不服输地反问道:“那为什么尔恪可以进去?难道他不是男子?我今天一天都没有见到他,他肯定在里面。” 这时,尔恪忽然睁开了眼,他终于彻底清醒了。 见他准备起身出去,暮月用手拉住了他,对着他摇了摇头。取而代之的是自己快速地穿好了衣服。 暮月在离开之前,又被尔恪猝不及防地拉回去,怀抱着她纤细的腰肢,轻轻地对着她的唇又亲又咬,直到她粉红色的嘴唇颜色再次变得嫣红,直到亲到彼此心如擂鼓,尔恪才终于舍得放开了她。 暮月等平复了心跳,把自己的及腰长发挽成一个随意的发髻,然后走出了账外。 暮月:“阿啜王子,你找我有什么事啊,我昨晚不太舒服,今天就起得晚了些。” 阿啜:“暮月姐姐哪里不舒服啊,让我帮你吹吹。” 暮月:“……” 见暮月没有回答,阿啜拉着暮月的手往燕然山的方向走去,献宝般雀跃地说道:“暮月姐姐,我带你去看一个好玩儿的东西。” 一阵熟悉的鹰鸣声响起,暮月看见额尔登在自己的上空盘旋。 倏忽间,她睁大了眼睛,额尔登锋利的爪子下面还抓着一只什么鸟! 是大雁吗,还是鸽子?它飞得太高了,暮月根本看不清楚。 阿啜也看着天空说道:“它已经把这只鸟玩儿了整整一早上了,每一次抓住后又故意放走,然后再接着抓,每次都用翅膀把鸟拍晕,就是不给它一个痛快。” 暮月想,简直造孽,这是什么恶趣味啊,到底是跟谁学的?折磨比自己幼小的猎物可不是什么好习惯,哪怕它是一只没有成年的海东青。 暮月还不忘记要教育小孩子。她特别对尔啜嘱咐道:“你可千万不要学这毛病,这样不好。” 她朝着天空唤了声“额尔登”,额尔登似乎很高兴地朝她的方向快速俯冲下来,把爪子下面那只奄奄一息的鸟直接丢到暮月的脚边。 额尔登站在暮月的肩膀上,神情很高傲,还伸展了下翅膀,好像在对暮月说:“看,这是我投喂你的猎物。跟我在一起有肉吃哦。” 暮月终于看清这只只剩半条命的鸟,它其实是一只灰色的信鸽。信鸽?暮月忽然心中一动,以前还在长安城的时候,她和尉迟锐经常通过飞鸽传书 分卷阅读53 。 她立刻认真观看起信鸽的脚,果然看到了绑在它脚上的一封信。 看到信上面熟悉的小楷笔迹,暮月瞬间就想飙泪! 暮月:这是我给你写得第三封信了,很可能依然会石沉大海。两个月前,我回到了于阗国。我叔叔尉迟曜在见到我的第二日,就把于阗国的王位让给了我。他说他等这一天等太久了。 我们在叶尔羌河附近,和牟尼赞普领导的吐蕃与葛逻禄部联合军队相遇,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拉锯战,战况非常惨烈,差点就失败了。最后在安西都护郭昕和北庭都护杨袭古的帮助下,保卫了于阗国,所以我至今安好。 特别要提醒你的是,要注意回鹘宰相颉于迦斯,此人心思极其多变,喜怒无常。我听说他与大唐联军对抗吐蕃时政见多有不和,已经暗中加害了杨袭古将军。但也只是听说,并未证实。 还有就是吐蕃的几位王子接连发动政变,没有想到的是,赤德松赞成为了最后的胜利者。 暮月,你近来是否安好?你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你为了大唐受苦了。 尔恪要是对你不好的话,受了什么委屈的话,你来信和我说,我一定帮你出气! 摸着落款那熟悉的“尉迟锐”三个字,暮月眼眶中的泪最终夺眶而出。 她第一次用手打了额尔登一下,数落道:“以后不准再祸害信鸽了,它是我们的朋友知道吗?你知不知道你差点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刚才还得意洋洋的额尔登被暮月这样劈头盖脸的一顿骂,瞬间就萎靡了,整个头都埋到了脖子里。 又看见暮月把奄奄一息的信鸽抱在怀里,关爱呵护的样子,额尔登终于知道自己闯了大祸,灰溜溜地飞走了。 暮月自然知道它这是去找它爹尔恪寻求安慰去了。 一直到暮月去找尔恪和他商量怎么回信的时候,额尔登还怯生生地转着小眼睛都不敢看她。 一目十行地看完了尉迟锐的信,尔恪竟然问道:“你们以前在长安城内,是否也像这样经常通信?” !!!??暮月简直难以置信,这都什么时候了,他的关注点怎么还在这些小情小爱上面! 简直让她不知怎么作答。她只好收起信,对他尴尬又不失礼貌地笑了笑。 尔恪忽然搂住她的肩膀,像是在宣告某种主权似的,说道:“你和他以后不可再私下联络,所有的往来通信都要让我知道,明白了吗?” “嗯。”暮月点头道。 尔恪又道:“还有,他担心的事永远不可能发生,你可以回信告诉他。” 暮月:“什么事?” 尔恪:“……” 暮月明知他指的是什么,却故意问道:“颉于迦斯的事还是赤德松赞的事?” 尔恪一脸严肃地答道:“都不是。”身体却极为亲密地揽住了她盈盈一握的腰。 暮月趴到他的胸前,抬头磨蹭着他的下巴,用气声口齿不清地问道:“那是什么?” 尔恪像是被他撩拨得受不了了似的,把她紧紧地禁锢在自己的怀中,声音沙哑地问道:“你说我什么时候欺负过你?” 暮月微微一笑,露出了洁白整齐的贝齿,撒娇道:“昨晚啊,你敢说你没有欺负我?” “你!”尔恪的呼吸一滞,昨晚账内的种种画面立刻在他脑海里浮现,让他此刻简直没有办法再思考别的。 终于他还是忍不住,把暮月禁锢在自己的怀中亲了好久,亲得两个人都忘记了时间。甚至时间久到连额尔登都没眼看,找了个山洞躲避虐鹰行为,顺便反省自己去了。 …… 不知过了多久,尔恪终于觉得自己已经恢复理智,可以好好和她谈论正事了。 暮月问道:“接下来怎么办?” 尔恪毫不犹豫地答道:“联合颉于迦斯。” 暮月:“可是,他杀了杨袭古将军啊,狼子野心已经显露了。” 尔恪:“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暮月明白了,尔恪的意思是利用颉于迦斯的势力消灭叶护公主和室韦部的力量。她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现今条件下,对他们最经济有效的策略。 并且,按照上一世,这计策也被证明是可行的。 暮月又问道:“那赤德松赞呢?真的很难想象那么一个敏感又厌战的人,会成为一个怎样的吐蕃赞普。” 听到这个,尔恪很少见地叹了一口气。暮月知道,这是避免不了要与这个老相识兵戎相见了。 关于这一点,暮月也能大概猜到:毕竟曾经赤德松赞攻打回鹘最大的顾忌就是忠贞可汗,而他现在已经去世了。 并且还有一点,在回鹘贵族和民众口中关于忠贞可汗的死因,流传最广的那个版本是和自己有关的。 唐贞元五年十一月,草原上已是初冬的景色。夏天绿草如茵的草原,已经全部被一望无际的枯草所替代。 来自极寒之地的风萧瑟而肃杀,时刻让暮月感觉到自己脸上像是 分卷阅读54 被刀子割一样。这里的冬天真冷啊,还没有大明宫的地暖,帐篷里的火灶时而让人热死,时而让人冻死。 除了尔恪那种健壮得如同牛马一样的人不怕冷之外,其他人都穿起了牛羊毛皮制作的厚厚的大氅保暖。照雨更是翻箱倒柜,帮咸安公主找出了当年带来的梅贵妃亲手制作的保暖夹袄,给暮月穿上。 在一个阴雨霏霏的大风天,宰相颉于迦斯带着他那出发时五万如今只剩四万的回鹘精兵,从北庭灰溜溜地回来了。 他赶到回鹘牙帐的第二天,甚至还没来得及让兵马修养生息一下,就急不可耐地和叶护公主以及她所拥护的磨研啜可汗宣战了。 作者有话要说:  额尔登:快饶了我吧!我只是一只小海东青啊,眼睛都快被你们给闪瞎了! …… 卑微作者求评论,求收藏!看看我呗! 第25章 第二十五章 看似说服颉于迦斯的过程很顺利,但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其中的辛酸和难处,那天晚上的饭吃得简直如同一场鸿门宴。 颉于迦斯与阿啜王子,咸安公主与万户长阿跌骨咄禄一起围坐在一桌上,讨论着回鹘汗国的未来。 颉于迦斯与尔恪看对方的眼神明显都很不爽,暮月担心如果没有她和阿啜王子在,他们一定可以随时随地打起来。 暮月想到面前这个道貌岸然的恶魔,不知通过何种诓骗的方式杀死了杨袭古将军的事,就觉得不寒而栗。 可是没有办法,暮月强压下心中厌恶的情绪,却露出了阳春三月最灿烂的笑容。 她笑着给宰相颉于迦斯倒了一杯马奶酒:“恭喜宰相能够从战场上全身而退,宰相耽于战事,实在是太辛苦了,暮月用这杯马奶酒先给宰相洗尘。” “哼,”尔恪虽然没有说话,但是鼻息里发出的声音很明显是在调侃这个什么全身而退啊,明明就是打仗打输了。 暮月怕节外生枝,赶紧也倒了一杯马奶酒给尔恪。尔恪沉默着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暮月姐姐,我呢?”阿啜见暮月唯独跳过了自己,不满地叫道。 暮月一脸嗔怪道:“你才十二岁,都还没长大呢,喝什么酒啊。” 阿啜王子:“不,我要,我就要。” 暮月无奈,只得换了一个壶,给他倒了一杯牦牛奶做的奶茶他才善罢甘休。 寒暄完之后,暮月说起了正事:“宰相对于叶护公主和她的弟弟磨研啜王子所做的事是如何看法?” 颉于迦斯:“不瞒你说,我正是为此事急匆匆地从战场上赶回来的。” 尔恪闻言睁大了眼睛,简直为此人的无耻感到汗颜。明明吃了败仗,从战场上逃脱,竟然可以把这一切又推给叶护公主。 暮月尴尬而不失礼貌地笑了一下,继续试探道:“那与你一起并肩作战的北庭都护杨袭古将军呢?他现在身体可安好?” 颉于迦斯闻言脸上的笑容瞬间收敛了,眼神瞬间阴郁起来。他略一思索,答道:“杨袭古将军在与吐蕃军队的作战中,表现英勇,身先士卒,却不慎被吐蕃的小王子用毒箭射中,已经千古了。” 暮月尽力压制自己惊讶的神色,又追问道:“吐蕃的小王子是否是那位赤德松赞王子?” 颉于迦斯:“正是。” !!?暮月和尔恪极为快速地交换了眼神。 这怎么可能!以他们过去对于赤德松赞的了解,他是绝对厌恶战争的人,就算他作为神箭手真的上了战场,他也不可能做出在箭上用毒这样的事! 这样看来,尉迟锐写的信上应该是真的了。眼前这位恶人不知出于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谋杀了杨袭古将军。 一直没有说话的尔恪开口道:“宰相能否把当时战场上的情形讲述一遍,以便给我日后作战吸取经验。” 尔恪直视着颉于迦斯的眼神非常镇静,说的两句话也极为有分寸感,可谓是不卑不亢。 但是对于一向高傲的颉于迦斯来说,就冲着他这眼神中透露的自信和底气就足以惹恼他了。 颉于迦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然后说道:“竖子不足与之谋也。” 暮月一听,不好,他竟然用亚父范增评价项羽有勇无谋的语言来评价尔恪。他现在已经身为万户长,还被称为“竖子”也未免太过分。 果然暮月看到尔恪的脸色都气得铁青了,眼见一场争斗又要一触即发,暮月赶紧盯住他,冲着他摇了摇头。 尔恪深吸了一口气,总算暂时按捺住自己即将爆发的怒火。 颉于迦斯又说道:“我知道你们为什么连夜叫我过来商议,很明显叶护公主是我们共同的敌人,素来以抢劫著称的室韦部更是为草原部落所不齿。” 见他口气似有所松动,暮月立刻附议道:“正是正是,我们现在应该以大事为重。” 没想到颉于迦斯看了阿啜王子一眼,继续说道:“如果我们联手的话,确实取得胜算的把握比较大。但是,我有一 分卷阅读55 个条件。” 尔恪立刻问道:“什么条件?” 颉于迦斯一脸挑衅地看着尔恪,一字一句地说道:“等除掉了叶护公主和其弟之后,理应由忠贞可汗的儿子——阿啜王子,来继承可汗之位。” 尔恪点头表示同意:“这是当然。” 颉于迦斯又颐指气使道:“并且按照回鹘汗国的收继婚制度,上任可汗遗留下来的可敦,如果与继任可汗没有血缘关系的话,她会同所遗留的遗产一样成为继任可汗的可敦。” 听到这里,一直静静地看着大人说话插不上嘴的阿啜王子终于听明白了什么。他拍着手叫好道:“太好了,太好了!我终于可以娶暮月姐姐了吗?” 尔恪似乎受到当头棒击一般,好半天才说出一句话来:“可是阿啜王子才十二岁啊,他不过是个孩子,不用这么急吧。” 颉于迦斯又道:“咸安公主也比他大不了几岁吧,比起已经故去的长寿天亲可汗,我反而觉得阿啜王子和她更为般配呢。” 阿啜继续笑道:“正是,正是,我一定多吃饭,多喝奶,过两年一定长得比尔恪还要高大。暮月姐姐,你等等我长大啊!” 尔恪眼中似有万语千言,他用琥珀色的眼眸看向暮月。暮月根本不敢看他,只是紧抿着嘴唇,垂着杏眼一直看着地面。 尔恪明白了,聪明如她,她一定是早早就猜到了这样的安排,所以在出走的这段时间以来才特意对自己前所未有的好。 那些柔情蜜意,那些耳鬓厮磨,那些甜言蜜语,什么“白发共枕席,黄泉共为友”都不过是长长的铺垫,都只是为了提前安抚今日这一刻的痛苦。 尔恪最终苦笑了一下,从怀中掏出了那个装有他们头发的锦囊,直接扔到了地上,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门去。 暮月看着这个记录着他们在燕然山誓言的锦囊,被他这么轻而易举地扔在地上,心都快要碎了。 阿啜王子好奇地看着这个锦囊,还走上前去像是踢球一样踢了两脚,像是生生地踢在了她的心上。 等众人散去,暮月一个人待在帐中时,,她才敢悄悄地拿起了这个锦囊,默默地把它收起放好。 暮月一个人躺在床上,静静地听着草原上呼啸的风声,还有那忽远忽近的让人恐怖的凄厉狼啸声,辗转反侧,很久很久都不能入睡。 这些天来,她已经习惯身边那个时刻散发着热量的健壮身体,抱着她一起入眠。今天一个人即使裹在厚厚的羊毛毡里,却怎么都睡不暖,到半夜脚都还是冰冷的。 暮月想到,边塞的秋冬夜里果然是“狐裘不暖锦衾薄”。 暮月闭上眼睛,脑海里又浮现出今天尔恪出门时看她的那个冰冷的眼神,她顿时委屈地又想掉泪。 她一边哭一边回想她这辈子短暂的一生,并未想过要害任何人,并未对不起任何人。她一直在努力扮演好和亲公主的角色,因为她要对得起父皇对她的宠爱,因为她要对得起大唐万千百姓的期望。 大唐,回鹘和吐蕃,三分天下的大势下,如果想要暂时的和平,就需要有人能运筹帷幄,让它们相互制约。 所以当这样的重任落在她的肩膀上时,她只能别无选择选择接受。 哪怕是多次虐待自己的天亲可汗,她又害怕他又同情他。即使面对这样一个人,他在弥留之际,她都有尽心尽力在好好照顾他,让他走好生命的最后一程。 她虽然没有改变忠贞可汗的命运,但是自己已经竭尽全力去保护他了。对于他,她问心无愧。 到头来,她最对不起的除了自己就只有一人,那就是尔恪了。 她确实对不起他,她所做的行为完全不符合她从小读的那些书。长孙皇后所撰写的《女则》、班昭的《女诫》里提到的那些对于女性的要求,她确实一条都不符合。 在这世间,她只喜欢只爱一个人,却只能与他对着天地草原私定终身;对于那些自己根本不喜欢的人,却又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改嫁。 最可悲的是,她既没有从一而终的烈女好名声,又不能随心所欲地追逐自己的心之所向……想到这里,暮月非常深刻地感觉到自己哪怕是重生一次,似乎也没有办法改变自己如浮萍一般随波逐流的命运。 她懊恼地想到,要是连尔恪都不要她了,她还能怎么办?她在回鹘的地位只会更尴尬。 她虽然很理解尔恪的感受,但是还是很生气。她能怎么办呢?这是她能改变的吗? 之前她在天亲可汗过世的时候,就已经在给父皇的信里,很明显地表达了她想要回到长安的愿望。 可是父皇那简短的“请从胡制” 的几个字简直让人脊背发凉,他又不是不知道! 想到这里,暮月简直气到咬牙切齿。 忽然,暮月感觉自己的胸口一堵,好像是被压了一块石头一样,以为是鬼压床的暮月立刻尖叫一声,睡在外间的照雨闻声立刻提了油灯过来。 原来,不知什么时候额尔登已经飞进了暮月的帐篷里。暮月轻轻抚 分卷阅读56 摸它的头,又摸摸它日渐羽翼丰满的翅膀,额尔登舒服得眼睛眯起,主动用头去蹭暮月的手。 眼见这撒娇的小海东青,照雨笑道:“你看它这样子,哪像是神鹰,倒像是个撒娇的小猫。” 暮月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咦,这小鹰的腿上怎么好像绑了个东西。”照雨解下了绑在额尔登腿上的布条。 暮月在昏黄的油灯下面认出了那熟悉的字迹。“对不起,我错了,我永远爱你,一如往昔。” 暮月看罢心内五味杂陈,然而她的行动却先于她的思想,她直接光着脚跳下了床,连保暖的衣服都没穿,就快步跑出了帐篷。 在草原阴森的连星光都没有的黑夜里,竟然真的有一个人站在这猛烈如刀割的寒风之中。 尔恪:“你出来干什么?不冷啊?” 暮月:“你站在这里干什么?不冷吗?” 两个人几乎同时说道。随即两个人又都同时笑了起来。 暮月又笑又哭,脸上的泪痕又让她像个小花猫。她一下子身手敏捷地扑到了尔恪的身上。 然后就这样紧紧地挂在他的身上,被他像是抱孩子似的抱回了帐篷中。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 叶护公主作为前朝公主,本来在回鹘就没有多少自己的势力,她同父异母的弟弟虽然是天亲可汗的亲生儿子,但是作为一个并不得宠的儿子,拥护他的回鹘贵族和民众也并不算多。 所以她当时趁着忠贞可汗去世,回鹘国内打乱发动兵变时,大部分人不过是墙头草一般,因为忌惮着室韦人的骁勇善战,所以才选择了站在叶护公主这边。 而当宰相颉于迦斯一旦回到回鹘,在他明确表达了他的立场是拥护忠贞可汗的幼子阿啜王子时,大多数人的立场一下子又变了。毕竟宰相手里可是掌握着回鹘的重兵啊。就算在在与吐蕃作战中死伤了很多,那还有四万人呢。 更何况大家都知道新近崛起的万户长阿跌骨咄禄也一向和阿啜王子关系甚好,这样一来叶护公主和磨研啜王子的地位简直岌岌可危了。 所以这是一场对结果几乎没有悬念的战争,在尔恪和颉于迦斯两位回鹘大将的夹攻之下,阿古达木率领着他的不到一万室韦残部左右突围,简直就是做着困兽犹斗的抗争。 因为对于自己这一方绝对的自信,尔恪甚至准许暮月带着阿啜王子同骑一匹战马,观看他们怎么取得胜利。 阿啜王子手指着尔恪出现的方向,尔恪骑着一匹汗血宝马在众人的簇拥下出现了,与一旁的已经人近中年的颉于迦斯相比,更加的年轻气盛,意气风发! 阿啜王子一个劲儿地念叨着:“尔恪哥哥好帅啊,我以后也要领导回鹘军队打仗,像他一样。” 阿啜王子最近因为总是和暮月混在一起,也不再叫阿跌骨咄禄的本名了,不仅叫尔恪的汉人名字,暮月甚至还教他一些唐诗让他背诵。 暮月被童言童语给逗笑了,露出了好久没见的小梨涡。这也是第一次看到尔恪率领着千军万马在战场上策马奔腾的样子,只觉得一身戎装铠甲的他,在战场上身先士卒,指点江山的样子,比平时看起来更加的威武不凡。 暮月又想到第一次见到他时的场景,那天在长安城的风雪里面,有一个人穿着黑衣,身板笔直地跪在骠骑大将军的门前。 如今,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尔恪从一个多逻斯王子身边的那可儿一步步成长起来,他参加的每一次战争都让他历练成更强的自己,他身上越来越有一种王者的自信与气质。 暮月只要一想到他的每一次成长都或多或少和自己有关,有自己的参与,就有一种母亲看着自家儿子长大成才的快乐。 暮月被自己这种想法给逗笑了。想什么呢,人家是养儿子,他可是你的爱人呀。 室韦部的首领阿古达木,在众人的围攻下,已有了疲劳作战的颓势。 但是在颉于迦斯生擒了叶护公主与磨研啜王子之后,他生生地又战神附体般满血复活了。还用弓箭射伤了尔恪的得力侍卫贺达干的右臂。 尔恪被彻底激怒了,本来他就因为阿古达木曾经劫掠过暮月而一直耿耿于怀,更何况现在他还一再地困兽犹斗,损失了不少的回鹘兵力。 尔恪提着黑金弯刀,只身向前,计划亲手解决这个冥顽不灵的敌人。 尔恪挥着弯刀向他全力砍去,阿古达木一个闪身躲过,但是身下的战马却被砍中了肚子,顿时倒地,血流成河。 连身下坐骑都归西了,阿古达木也自知留给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但是看着尔恪仍然嘴硬道:“阿跌骨咄禄,你不要看你现在威风,未来的结果也不过像我一样。” 尔恪不服气地怒吼道:“谁会和你一样?” 阿古达木:“难道不一样吗?你看看你喜欢的女人现在和谁坐在一起?” 尔恪顺着阿古达木的视线向咸安公主望了一眼。暮月正在马上和阿啜王子有说有笑地聊着天, 分卷阅读57 阿啜王子还亲了亲暮月的脸颊。 本来阿啜王子还是个十一二岁的少年模样,这样的亲昵更像是姐弟之间的一种依恋。可是联想到在不久之后的未来,按照草原部落的收继婚制度,他与她终成合法夫妻。尔恪的心弦乱了。 阿古达木又继续蛊惑道:“你看你救了她多少次,又为了她冒着生命危险,上了多少次战场,但是你看她一嫁再嫁,有考虑过你吗?” 尔恪似乎被暮月和阿啜之间的亲昵行为给迷了心智,竟然在战场上走神了。阿古达木立刻抓住机会,拿出了室韦人的看家本领,用套马杆一下子把尔恪从马上给拉了下来。 远处的暮月发现了不对劲儿,大声呼唤着尔恪的名字,大叫道:“小心!”然而为时已晚。 尔恪越是挣扎,这套马杆就拉得越紧。阿古达木立即跳上了尔恪的战马,尔恪瞬间转为劣势。 “驾,驾!”阿古达木大声驱赶着战马急速驰骋,很明显是要拖死尔恪。 战场上的众人都为尔恪捏了一把汗,暮月更是焦急得面色苍白。 见此状,受制于颉于迦斯的叶护公主又开始洋洋自得起来,看着暮月的眼神俨然都是一副胜利者嘲笑失败者的样子。 叶护公主那一脸骄傲的神色仿佛在说:“看看你死了男人,没人再罩着你,未来在回鹘国可怎么办?” 而此时的尔恪凭借他幼年习得的与动物沟通的能力,又一次让自己起死回生。 阿古达木跨下的战马,忽然开始嘶鸣,前蹄腾空而起,突然没有任何征兆地就撂了蹶子。 尔恪趁乱,在地面上用下盘暗暗使力,利用套马杆把阿古达木从马上给反向拉了下来。 身为马背上长大的民族,最后的结局却从马背上摔了下来,这简直就是阿古达木的奇耻大辱。 此时尔恪的近侍贺达干已经赶到他们面前,立刻砍断了绑在尔恪身上的绳索。 尔恪当即就把锋利的刀锋对准了阿古达木的喉头。 阿古达木不愧为室韦部落的可汗,此种情况之下,竟然没坑一声,而是闭着眼睛默默地准备受死。 “不!不!不要杀他!”叶护公主凄厉的哭喊声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阿古达木也睁开了眼睛。 颉于迦斯控制下的叶护公主,拼命地挣扎,泪如雨下,口齿不清地说着:“都是我害了你,都是我害了你啊。” 阿古达木竟然看着叶护公主摇了摇头,斩钉截铁地说道:“我不后悔。” 暮月深知这两人都是自己的仇人,这一幕与前世也并无两样,然而眼前这一对苦命鸳鸯的悲惨结局,仍是让她心中五味杂陈。此时她的内心感受,既有大仇得报的快感,又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同情。 叶护公主与阿古达木,和自己与尔恪真的太像了。虽然没有人知道叶护公主为何终身未嫁,但是看到阿古达木和她相仿的年纪,还有他愿意一而再再而三冒着生命危险帮助她,就知道二人之间的关系不可能那么简单。 暮月向尔恪比了一个暂停的手势,然后走到了叶护公主的面前,说道:“我们可以不杀他,你能诚实地回答我几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叶护公主擦掉了眼角的泪水,问道。 暮月问道:“去年在去塞音山达的路上,是你让室韦人提前埋伏在险要之地,准备抢劫和亲队伍的吗?” 叶护公主点头道:“是的,如果你们走了那条正确的道路,根本就不是遭遇抢劫那么简单,你们会全军覆没。哪想到那匹该死的老马乌云,竟然记错了路。” 暮月看了看尔恪,两人交换了神色,暮月又继续问道:“天亲可汗的暴毙是否和你有关?” 叶护公主:“没有,他是真的老死的。你怎么什么都怪我头上?我做了就是做了,没做就是没做。老头子虽然不是我的亲生父亲,但却是我弟弟的亲生父亲,我不想害他。” 暮月本来思忖着,天亲可汗当年本是回纥的宰相,是他因为政见不和,发动兵变杀了牟羽可汗,才取而代之。而牟羽可汗正是叶护公主的生父,但是没有想到也许是天亲可汗宽厚待人,在长久的岁月中,她竟然已经不那么恨天亲可汗了。 此时,磨研啜王子似乎还没有接受自己已经成为阶下囚的事实,对着他姐姐哭道:“姐姐!我不想做可汗了!我从来都没想过要做可汗,我只想当个王子不好吗?” 叶护公主破口大骂道:“你个没有出息的东西!哭什么哭?你都二十岁了,不再是小孩子了!再说了,你和多逻斯都是天亲可汗的孩子,凭什么他可以当可汗,你就不可以!” 磨研啜王子平日里被她欺压惯了,哪怕被她骂得瑟瑟发抖,也说不出一句为自己辩解的话来。 暮月提出了那个她心中最想问的问题,问道:“忠贞可汗是你毒死的吗?” 叶护公主一脸奇怪地看着暮月,片刻之后露出了高深莫测的笑容,很显然她已经知道了答案。 但是她看着刀剑之下,如同他人砧板之上鱼肉一般的弟弟和阿古达 分卷阅读58 木,她计上心来,说道:“咸安公主,你真想知道吗?真想知道先放了他们俩。” 她的话音未落,尔恪身边的贺达干忽然拉弓射向了阿古达木。本就重伤的阿古达木胸口中了一箭,立刻应声倒下。 “贺达干你做什么?”尔恪大惊失色道。 贺达干展示已无知觉的阿古达木的右手给他看,说道:“我看见阿古达木要拿飞镖射向你,所以先一步行动了。” 尔恪扒开阿古达木的右手,他的手心里果然握着一枚小小的飞镖,这才放下心来。 “啊啊……”叶护公主痛彻心扉的哭声和尖叫声响彻了整个草原,然而,紧接着发生的一幕更让她彻底绝望了。 宰相颉于迦斯一刀彻底穿过了磨研啜王子的胸膛! 同时失去了隐秘的恋人和弟弟的叶护公主,已经再无任何求生的意志。她毫无畏惧的走向了刚刚杀害她亲弟弟的颉于迦斯,同时从袖子内掏出一把匕首向他刺去。 “不,先别急!”暮月说出这句话的同时,颉于迦斯的手中的锋利宝剑立刻刺进了她的心脏! 叶护公主立刻倒在地上,身边的血液立刻洇成一条红色的小河。 暮月想上前去看看她,被尔恪一把抱住,制止她道:“她很危险。” 趁着她还没有断气,暮月又赶紧问道:“忠贞可汗是谁害的?” 叶护公主浑身颤抖地躺在血泊里,她雪白的衣裙被染成了鲜艳的红色。她用最后一丝力气开口说道:“我凭什么告诉你?” 尔恪从腰间挂着的一个袋子里,拿出了一点药物,给叶护公主灌了下去,她的精神状态看起来要好一点了。 看着暮月困惑的神色,叶护公主冷笑了两声:“我不告诉你,是因为我虽然恨那些害他的人,但我更恨你。” 暮月不解地问道:“你恨我做什么?我从来没有害过你!” 叶护公主:“你就是表面这样一副无害,善解人意,什么都不争的样子,却什么都拥有了,难道不可恨吗?” 暮月:“……” 叶护公主:“你一来回鹘,天亲可汗特别给你建可敦城,我那可怜的母亲来到这苦寒之地这么多年,为他还生了个儿子,而她又拥有什么?凭什么大家都要拼命争取的东西,比如爱情,亲情,美好的名声,你不费吹灰之力就拥有了?” 暮月看着这个因为嫉妒而折磨终身的女人,觉得她的行为又可怜又可笑。 “别用这种看奴隶的眼神看着我!”叶护公主歇斯底里地吼道,“我承认我就是嫉妒你有宠爱你的母亲和父亲,就连尔恪也像是一只牧羊犬一般忠诚地围绕着你转,我甚至嫉妒你出嫁时穿的那件美丽的嫁衣,我甚至嫉妒你的名字李暮月!” 叶护公主吐出了一口鲜血,继续说道:“人人都知道我是叶护公主,有谁知道我的名字吗?” 说到这里,叶护公主忽然哭了,她哭得那样伤心,好像要把平生的眼泪全部流完一样。她在斑驳的土地上狼狈不堪地爬行了一阵,所经过之处都是触目惊心的红色。 她终于爬到了自己亲弟弟的身边,把已经死去冰冷的尸身抱在自己的怀中,然后一下子拔出了插在她胸口的那把剑! 瞬间血液迸发血流喷发成河,她很快就在血泊之中断气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查资料的时候确实想找出来叶护公主的名字,但是真的找不出来。就连李暮月的名字也是我取的,所以古代女子的命运实在是太悲惨了,即使是公主又怎么样呢?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按照与宰相颉于迦斯的约定,在消灭了叶护公主之后,在颉于迦斯返回吐蕃战场之前,他要亲眼看见阿啜王子继承回鹘的可汗之位。 不久之后,阿啜王子像回鹘的历任可汗一样,接受唐朝皇帝的册封,加强他的合法地位,他被德宗皇帝册封为奉诚可汗。 在奉诚可汗受到册封之时,也就是他与暮月的大婚之时。 阿啜不过是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儿,对于男女之事不过是懵懵懂懂。他喜欢咸安公主,不过是因为她长得好看,对他又温柔。 暮月经常给他分享一些果干之类的好吃的,还经常会教些其他回鹘老师不会的东西给他,让他觉得很新鲜。 在奉诚可汗与咸安公主的新婚之夜,奉诚可汗一直吵闹着要喝马奶酒,结果暮月拗不过他才给他倒了一杯,他喝完立刻就醉倒睡着了。暮月把他轻轻抱上了床,给他盖上了被子。 他半醉半醒之间还抱住暮月,亲了亲她的脸颊,说道:“暮月姐姐可真美呀。” 暮月照顾好他之后,依照额尔登之前带来的消息,来到了万户长尔恪的帐篷外。此时的尔恪正躺在草地上,出神地仰望着浩瀚无边的穹庐,观看着天空中闪烁不停的繁星,暮月的到来似乎让他有点意外。 尔恪:“这么快就来了?你的可汗他这么早就睡了吗?” 暮月什么话都没有说,先脱掉了自己的绯红色夹棉披风,里面 分卷阅读59 穿的嫁衣是一件红色丝绸质地的襦裙装,领子是盛唐时期流行的低领样式,此时的暮月拿唐诗来形容就是“粉胸半掩凝晴雪”和“胸前瑞雪灯斜照”。 再加上在这黑漆漆只有星光的草原的夜色里,艳丽的朱砂红色犹如志怪小说中的妖女鬼魅一般蛊惑人心,捕获了尔恪全部的注意力。 哪怕是看过她穿着衣服或没穿衣服的样子再多次,尔恪还是觉得怎么看也看不够。然而心里却在悻悻地想,她身着嫁衣的样子如此美丽娇媚,却没有一次是特地为他而穿的。 暮月捕捉到了他眼中一丝不易察觉的感伤,调侃道:“看我穿这么少,你都不抱抱我,不知道我冷吗?” 尔恪立刻张开自己宽阔的怀抱,把她圈在自己的怀中为她挡着风。暮月靠近他的脖颈,用鼻尖轻轻地蹭了蹭,闻到这熟悉的气味就让她感到安心。 而尔恪也深深地被暮月身上香香的味道所吸引,此时他看着暮月的眼神仿佛是一头被驯服的温顺的狼。 可是再温顺的狼也经不起她这般撩拨,他轻松地把暮月一把拦腰抱起,说道:“既然冷,我们就回账内吧!”暮月没有回答,只是乖巧地用胳膊环抱住他的颈项。 “尔恪哥哥,你们在做什么?”忽然,一个小男孩儿的清澈童音响起。 黑暗中的奉诚可汗不知已在他们没有察觉的角落站了多久。暮月暗自庆幸他们幸好没有在幼童面前做出更为过火的举动。 “为什么你要这样抱住她呀?暮月姐姐的脚受伤了吗?”阿啜又问道。 尔恪此刻和他怀抱中的暮月面面相觑,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回答阿啜的问话。暮月只好硬着头皮答道:“是啊,我的脚很痛,现在走不了路。所以尔恪要带我回他的帐中疗伤。” 阿啜又问道:“是吗?可是暮月姐姐,我是看着你走过来的呀。你是我的可敦,我的新娘,不是应该在我的帐中守着我吗?” 看着暮月满脸愧疚,又无言以对的样子,尔恪很心痛。她一再地要求尔恪把他放下,尔恪却把她越抱越紧,她越是挣扎,尔恪就越不想放过她。 她疑惑地望着抱着她的男人,有点不了解他此时的想法了。 直到尔恪忽然低头擒住了暮月的嘴唇,暮月立刻拼命地反抗,然而她的力度在他强壮的肌肉面前不过蚍蜉撼树!他先是恶作剧般肆意蹂|躏着她的唇瓣,然后又用唇舌撬开了她的唇,一直拼命吮吸着她口中的芳泽。 他在奉诚可汗面前做着这些往日不可能在人前做的绝对隐秘的事,他的态度却是如此的肆意又大义凛然。 暮月明知道他现在的行为是在宣誓着他对自己的主权,却因为阿啜的旁观感到尴尬和羞耻。 但是内心深处却又被这样的围观挑起了一种挑战禁忌的欲|望。她的意识逐渐沉沦于这样的热吻,这种又羞耻中夹带兴奋的感觉简直让她快要精神分裂了,她觉得他再多吻一秒,她可能会发疯! 而阿啜看着他们的行为,与其说是愤怒,倒不如说是好奇。他疑惑地问道:“你们这是在做什么呀?嘴唇像是黏在一起分不开一样,吃别人的口水不恶心吗?” 暮月当即被他傻乎乎的童言童语给逗得笑场了,尔恪的嘴唇也因为不小心磕到了她的牙齿,只得让这个深吻偃旗息鼓了。 尔恪转过头看了眼如今他们回鹘的最高统治者——奉诚可汗,然而在他的眼中他不过就是一个十二岁的小朋友。并且这个小朋友,还是他看着长大的。 阿啜从刚学会走路的时候,尔恪也就是个半大少年。阿啜就爱跟着他后面乱跑,他常常背着小小的他满草原乱逛。 可是即使是看着这个还没有发育好的小男孩,尔恪只要一想到他是暮月名誉上的丈夫,就立刻难以遏制自己眼中的杀气和敌意。 他也知道自己过分了,可是他就是容忍不了。 他走到阿啜的面前,弯下了腰,挑衅地说道:“你真的想知道我们要去帐篷内做什么吗?” 阿啜的眼中闪过一丝惊喜,问道:“做什么?是有什么好玩儿的游戏吗?我能一起玩儿吗?” 尔恪摇摇头,说道:“不,你不可以,这个游戏只有我和你暮月姐姐可以玩儿。” 暮月还因为刚才的热吻,脸上带着红晕。她轻轻拉了拉他的袖子,示意他适可而止,别再教坏小孩儿了。 看着阿啜满脸的不解,尔恪又俯身问道:“你说草原上的母牛和母马为什么会生小牛和小马?你真的没有见过草原上的公马和母马交|配的场面吗?” !!!阿啜的表情似乎是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他的脑海中浮现了某些画面,然后又看到眼前尔恪抱着暮月的样子。 这些画面在他脑海中重合,这个十二岁的小朋友因为脑子里不能承受这么多的信息量,一下子崩溃了。 他惊叫着跑走了。 “阿啜,阿啜!”暮月叫了他两声,他像是受到了更大的惊吓一般跑得更远了。 暮月埋怨地看着尔恪,说道:“你不应该告诉他这些,他还小 分卷阅读60 ,出了什么事怎么办?” 尔恪则理直气壮地说道:“他总要长大的。再说我再也忍不了那么久了。” 暮月听出了话里的玄机,立刻拉住了尔恪的手,说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尔恪点了点头。 …… 一番销魂蚀骨的温存之后,尔恪忽然把手放在了暮月平坦的小腹上摸了摸,问道:“你什么时候,才愿意真的为我生一个孩子呢?” 暮月温柔地亲了亲他的耳朵,说道:“一定会的,只是不是现在。你说我现在要是大了肚子,别人就算不说,我父皇知道了会不会想把我杀了?” 尔恪又不甘心地问道:“真的会有那一天吗?我可以堂堂正正娶你的那一天吗?” 暮月轻轻碰了下他的鼻子,笑道:“当然了。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呀?” 尔恪又说道:“我有时觉得你很聪明,聪明得就像未卜先知一样,似乎经历过眼前发生的一切。有时又觉得你很傻,特别傻,只会考虑别人,不考虑我也不考虑你自己,还有我们的未来。” 今夜的尔恪有些反常,话比平时多了不少。 暮月摸着他棱角分明的脸,用近乎痴迷地眼神看着他,问道:“那你是喜欢什么样的我呢?聪明的,还是笨的?” 尔恪用胳膊反手撑着自己的头,一脸宠溺地看着她,暮月心想他一定会说出很多夸自己的话。顿时相当的有成就感啊!终于一根木头也被她调|教出来了。 哪想到尔恪摇了摇头,说道:“都不喜欢,我希望你可以做你真心想做的。” 为了这句话,暮月差点掉下泪来! 她强抑住自己快要夺眶而出的眼泪,哽咽地说道:“我真心想做的不过就是和你一起,做你的妻子,为你生儿育女。你在草原放牧打猎,我在家里帮你做饭洗衣,我不做什么公主了,你也不做什么万户长了,就做一对世间普通的夫妻。” 这样的日子确实是她的心之所向,即使想想都令人神往。虽然她并不会洗衣做饭,但是她聪明好学呀,总归是能学会的。 尔恪也被她这样的情绪给感染,他点头表示赞许,又接着补充道:“你如果过不惯草原游牧的生活,我们也可以回长安城定居的。我没有家乡,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家乡。” 暮月把尔恪的脸捧在怀里亲了又亲,不住地感谢老天怎么对她这么偏爱,让她捡到这么一个宝贝来。 两个人就这样在床上没羞没躁地腻歪到半夜,总算真睡熟了。 忽然,一个东西咚的一声砸到他们的床上! 两人立刻惊醒了!点了油灯一看,床上多了一只沉甸甸的信鸽,信鸽咕咕咕咕地叫着。 两人大吃一惊之时,额尔登拍了拍翅膀,径直飞到了暮月的怀里。有暮月在的时候,它总是这样,忘记它排名第一的主人是尔恪。 并且它还知道,尔恪绝对不会因此生气。 额尔登这次学聪明了,逮到信鸽不仅没有虐待,还第一时间主动把它带来给他们看,算是对之前虐鸽事件的将功补过。 尔恪打开信鸽所带来的消息,告诉暮月道:“郭昕将军已经知悉宰相杀害杨袭古之事,他说他会做好提防。” 暮月说道:“那太好了,郭昕将军是很值得信任的人。”一边用手轻轻摩挲着额尔登的头,赞美道:“宝贝,你怎么那么聪明啊,你真是老天赏赐给我最好的礼物!” 额尔登好像听懂一样,它舒服地开始原地转圈圈,幸福的泡泡从它的眼睛里,从它的叫声里传达出来。 尔恪则一脸郁闷地看着暮月,看了好半天,暮月才想起来这句话她刚刚赞美过他,转头又用来赞美他养的海东青。 作者有话要说:  额尔登:我女神夸我了,我幸福地直冒泡! 尔恪:原来我在你的心里只不过是一只小鹰!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暮月来到草原的第二年春天,冰雪初融,万物复苏,三月份的草原已是一派绿草如茵,生机盎然的景象。 在回鹘王庭的牙账内,暮月在伏案聚精会神地整理着大唐西域最近这些年发生的大事。 贞元四年,西州沦陷。 贞元五年,北庭都护府在吐蕃与葛逻禄部军队的联合攻击下失陷,大都护李元忠竭力死战,没于阵中,七千唐军全部战死。 宰相颉于伽斯率领回鹘军队,西击吐蕃,兵败,北庭再度失守。并利用奸计谋杀了唐将杨袭古。 同年,吐蕃攻克于阗,于阗失陷时,老国王尉迟曜已年逾六十,于阗王尉迟锐下落不明。 年底,疏勒,焉耆两镇陷落,南疆四镇只剩下龟兹在郭昕将军的守卫下成为孤城。 贞元六年二月,颉于伽斯因得不到唐军的援助,再度战败,并在战争中引咎自杀。 在记录这段亲身经历的历史时,暮月在写到李元忠,杨袭古和尉迟锐三个人名的时候三度掉泪。 暮月若有所思地合上写好的书 分卷阅读61 册,然后去找此时正在燕然山附近练兵的尔恪。 最近几年间,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边塞冲突加剧,回鹘损失了不少的兵力。但是万户长尔恪除了集结了原本的回鹘万户,另外收编了一些室韦部的余部,还有其他属于九姓乌古斯的铁勒人,突厥人,竟然也组建了一只不少于三万人的战队。 近半年来,他每天勤于练兵,并认真研究《孙子兵法》,争取能够打造一只让草原上其他部落闻风丧胆的回鹘精兵。 “驾!驾!”随着一阵哒哒哒的清脆马蹄声响起,在草原上训练的众人都被一抹在马背上驰骋而来的亮丽红色吸引了所有的注意力。 回鹘勇士们看着他们虽然已经三嫁却依然年轻娇艳的可敦,骑着一匹黑色的汗血宝马向他们的万户长方向奔去。 她身着一套玫瑰红色的回鹘女子打猎服,颜色在绿草如茵的草原太过招摇显眼。紧身窄秀更衬托出她婀娜多姿的身材,又因为骑着马而来,比平常的温柔婉约更多了几分英姿飒爽的味道。 看见可敦的到来,在场训练的回鹘勇士都跪下了向她请安。 “拜见可敦!”“拜见可敦!”大家问好的声音此起彼伏,暮月赶紧叫他们平身。 众人拥簇着的尔恪看见她的到来,眼中闪过了一丝惊讶,但更多的是惊喜。 “你来做什么?”尔恪问道。 暮月与尔恪的关系在如今的回鹘国算是半个公开的秘密,所以众勇士很自觉地准备四散而去,给他们俩留点空间。 “诸位将士请留步。”暮月说道,她跳下马来,迈着庄重的步子朝着尔恪一步一步地走来。 暮月口中吟唱着描写着郭昕将军和白发兵故事的诗歌,“万里一孤城,死不丢陌刀。所部皆白发,唯不忘长安。” 她径直走到尔恪的面前,忽然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并朝骑在马上的尔恪磕了一个头。 尔恪立刻跳下马来,要把她扶起,说道:“起来吧,你我之间不必如此。” 暮月却摇了摇头。 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暮月坚定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请万户长救救我大唐的郭昕将军带领的这群白发兵,请帮我找找一直都联系不上的尉迟锐。” 暮月看到自己讲到尉迟锐三个字时,尔恪脸上出现了一丝厌恶的表情,转瞬即逝。 尔恪还未发话,回鹘将领中已有人提出了反对的意见。“宰相就是因为这个到现在都还尸骨未寒,吐蕃有十万精兵并且还有葛逻禄部和白服突厥相助。我们现在去援救龟兹城,不异于以卵击石!” 此话一出,不少人附议道:“就是,就是,我们回鹘人口本来就不多,不能再冒这个险了!” 尔恪冷着脸看着他们,众人立刻安静下来。尔恪说道:“听她把话说完。” 暮月望着众人说道:“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叫唇亡而齿寒。如果让吐蕃夺得西域,那么现在三分天下的平衡就会被打破。在天山一带的丝绸之路就会被阻断,回鹘商人只能绕道沙漠了,于我们的商业也会带来长久的不良影响。” 回鹘部落和大唐关系一直很好的原因,就是回鹘经商的人多,不像室韦部只知道放牧和打猎。回鹘人中有不少人头脑很灵活,会说好几国语言,在丝绸之路上和波斯人,粟特人,葛逻禄人等长袖善舞,游刃有余地做着生意。 所以暮月所言非虚。 暮月说完,望向尔恪,尔恪沉默了,众人察言观色也只好跟着一起沉默。 过了好半天,尔恪见她还跪在自己面前,便说道:“你先起来。” 暮月抬眼看他,一双清澈的杏眼正对上他的琥珀色眼眸,她心一横,耍赖反问道:“你不答应我我怎么起来?” 尔恪无奈地摇了摇头,他径直走到了暮月的面前,伸手把她强制性地抱上了自己的马,然后在众人的注视下,就这么任性地带着她骑马离开了。 他带着她骑着马在碧草如茵的燕然山腹地驰骋了一圈,然后走向了此时落英缤纷、生机盎然的鄂尔浑河谷。 此时有不少从冬眠的长梦中苏醒过来的小动物,纷纷来到河谷边饮水。 暮月觉得两只雪白的小羊羔特别的可爱,一个劲儿地摸着它们的头。小羊羔还在妈妈的身下吃着奶,等妈妈饮够了水之后,它们又跟在妈妈背后又摇摇晃晃地走着。 母羊走得很慢,时不时回头看看小羊,有时见小羊实在跟不上,还会给它们一个亲亲,鼓励它们快点跟上。 暮月看着眼前这一切,觉得心都快要融化了。 忽然一只狐狸从不太显眼的洞里钻了出来,趁着母羊没注意的刹那间,就叼走了其中的一只小羊,刚才的平静与美好瞬间被打破了。 留下的只有小羊羔的求救声和母羊妈妈的哀鸣声。 暮月求尔恪道:“你就不能去救下那只羊羔吗?” 尔恪为难道:“它是野生的,应该遵循自然的法则。” 暮月似乎有点明白了,但是看着他的眼里写满了 分卷阅读62 难过。 尔恪又劝慰道:“你有没有想过,我今天可以救了它,但是狐狸就要饿肚子了,也许它的洞口里也有一窝狐狸崽子在等着投食呢。” 暮月想了想,问道:“你的意思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对吗?” 尔恪没有回答她,而是望着眼前波澜壮阔的鄂尔浑河,闭上了双眼,似乎在与大自然对话。 暮月摇了摇头,说道:“我不能同意你的观点,也许这一点在自然界可以适用,但是在人身上不行。” “第一,人类社会并不是丛林社会,我们有礼义廉耻和我们生而为人的信仰。第二,我们对事物的看法是有远近亲疏之别的。” 尔恪睁开了眼睛,看向她无奈地笑了笑,好像在说“你口才好我说不过你。” 暮月又举例道:“比如我要是出事了,你还能这么淡定吗?如果以后,万一我和你未来有了小孩,要是我们的孩子出事了,你还能说出适者生存的话吗?” 尔恪:“那当然是不能,可是现在不是还没出现这样的情况吗?我还不想让我的族人全军覆没。” 暮月又说道:“《过秦论》告诉我们,当年秦灭六国时六国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最后一个个都亡国了,区别只是谁快谁慢而已。” 见尔恪似乎有些心动了,她拿出了怀中收藏已久的那枚印有“大唐建中”字样的钱币,把白发兵的故事细细地讲了一遍给尔恪听。 郭昕将军在安史之乱后就被他的叔叔郭子仪派去支援安西都护府,结果弱冠之年远行,一晃快四十年白驹过隙一般过去了,他现在已经年近花甲。 没有粮食就自己开荒垦田,没有钱币就自己铸造,甚至连大唐换了皇帝改了年号的事情都不知道。 但是他和他身边所有的将士都是“满头皆白发,唯不忘长安。” 而与吐蕃一起助纣为虐的葛逻禄人呢,据暮月所知,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已经三度叛变,在大唐和吐蕃以及黠嘎斯人之间来回周旋,反复横跳! 葛逻禄人的反复无常和郭昕将军的赤胆忠心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暮月的意思已经非常明白了,她见尔恪听完也义愤填膺,热血沸腾的样子,心里有了底,又说道:“这次战争我和奉诚可汗要一起去,我们要亲眼看看我们是怎么打败吐蕃的。” “我什么时候就答应了?”尔恪反问道。 “没答应吗?你到底要怎么样才肯出兵?” 尔恪:“我没说不答应。只是,你可还记得你曾经的承诺?” 暮月点了点头,心里却在想我答应你的承诺没有八百也有七百,谁记得说了些什么呀,尤其是一些情到浓时的话。 尔恪提醒道:“你说你要和我在草原上放牧,做一对普通的夫妻。你说你要为我生儿育女……” “记得呢,怎么不记得?”暮月说罢用小手去拉了拉他额头那簇特别的白色长发,又说道:“我每个字都保证记得。” “再加一条。” “什么?” 尔恪一本正经道:“以后不可与尉迟锐单独见面,也不可私下通信。” 暮月:“……” 暮月正要辩解,下一秒被他以吻封缄,在他强烈又热情的唇舌攻占下,她所有的抱怨声都被堵在了她的喉间。 尔恪可能觉得这样的索取还是不够,索性把她按倒在松软嫩绿的草地上,以绝对性的优势压着她反复地侵略她柔软殷红的唇。这个浓烈的吻热情到额尔登在天空盘旋了好几次,都不好意思落下来打扰他们。 直到后来回鹘的大军浩浩荡荡地出发了之后,暮月才知道这样大规模的迁徙却布置得如此的井井有条,尔恪一定已经提前计划了很久很久。 所以那个男人那天在众人面前就是不答应她的请求,不过就是想让自己求他嘛,满足一下他的恶趣味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有追文的小可爱吗?冒个泡怎么样?下章可能会是大场面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贞元六年四月,由尔恪带领的回鹘军队,护送着奉诚可汗以及他的可敦,从回鹘黑虎城牙账启程,前往大唐西域最后坚守一个古城——龟兹城。 纵使一路没有遇到风沙也没有遇到别的部落的抢劫,他们这三万人马也整整走了近五个月。 这五个月里,他们风餐露宿,经过了荒无人烟的大漠,也跨越了层峦叠嶂的山脉,还在天山中部绵延数百里的巴音布鲁克草原休整数日。 士兵和将士们因为远离家乡,又目睹这西域的美丽的草原,纷纷触景生情,想起了家乡的草原,思乡之情特别浓烈。 不时有人开始在晚上点燃篝火的时候,唱起了回鹘的歌谣。燃烧时发出劈里啪啦声音的暗红色篝火映照出战士们疲惫不堪,尘土满面的脸,气氛显得特别的悲凉。 在尔恪吹响的浑厚又凄凉的羌笛声中,暮月又再一次唱起了《关山月》的曲调。“戍鼓断人行,边秋一雁声。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 分卷阅读63 明。” 当暮月唱到“月是故乡明”的时候,众人一起把眼光投向天空中这轮温柔得让人忧愁的明月。 暮月的声音还未落,队伍里已有年轻的战士发出了抽泣声。 暮月看着一如既往地注视着自己的尔恪,问道:“杜甫的这首《月夜忆舍弟》怎么样?” 在暮月满怀期待的目光下,尔恪点点头,幽幽地说出了那句“还可以”。 暮月笑道:“行了,少陵野老要是知道,在你的心中他与李白的评价差不多,他做梦也会笑醒吧!” …… 小海东青额尔登在尔恪的严格训练下,进步神速,终于从雏鹰长成了一只骁勇善战的雄鹰。 它从在草原上抓奔跑的野兔,逐渐过渡到可以抓狐狸,直到有一天,它从千米高的天空中直接开始俯冲,然后伸出利爪,从羊群中抓走了一只只有一两个月大的小羊羔,直接把它带上了天。 还正在吃草的小羊羔不知为何忽然四蹄踏空,飞了起来,心里很害怕,向母羊发出了咩咩的求救声。母羊在它的羊生里也从没遇见过这种情况,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暮月哄了好久,才从额尔登的利爪下解救了这只有点倒霉的小羊羔。她当然也不可避免地要吃羊肉,但是看到这么弱小的生命受到摧残和蹂|躏,还是难以避免地产生了恻隐之心。 人类有时就是这么矛盾。尔恪告诉她,受伤的小羊回到母羊的身边,也活不了多久了,它身上的伤口可能还会吸引到附近饥饿的狼群,害死母羊。 暮月为难了,也许人有时就是这样好心还会办坏事。 最后在暮月的哀求下,尔恪给小羊上了一些止血的药物,并发出几声狼啸声,警告了附近的狼群。 额尔登一脸迷茫地看着他们的迷幻操作,它实在无法理解人类的思维。 它展开翅膀来,在天空飞翔的时候,已经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孩童那么大。任谁看来它都已经长成了一只成年的矫健雄鹰。 但是在暮月的面前,它却时常呈现出一种雏鹰的幼稚状态。会摆出撒娇,渴求抚摸的种种姿势,有时还会因为暮月的触摸,发出几声娇气的满足叫声,和它酷酷的外型极不相符。 而且暮月发现最近她每天在帐篷里起床时,都会在床边发现一些金光闪闪的小饰品,有些是金耳环,有些是银镯子,有时是些五颜六色的小贝壳之类的。 刚开始她还怀疑是尔恪送的,后来想想他每天统领千军,日理万机,不像以前在国子监读书是那么有空了,应该是没有这份闲情雅致了。 后来她又怀疑会不会是奉诚可汗阿啜送的,虽然那次尔恪在他面前直接给他上了生动形象的一节成人教育。但是阿啜毕竟还是个孩子,没过几天又像什么也没发生一般高高兴兴地来找暮月玩儿了。 小孩子是喜欢送她东西,但是她觉得这些饰品什么的应该是男孩子不感兴趣的东西。 贺达干一日忽然说道:“送这些东西很像是鸟类求偶时的行为。雄鸟在择偶时为了讨好雌鸟,经常会送些闪闪发光的东西给她。然后讨得雌鸟的欢心,然后再生儿育女。” 贺达干虽然是尔恪的贴身近侍,但一直和奉诚可汗走得很近,算是他的半个保镖兼老师。所以和暮月也渐渐熟悉起来。 暮月看了看落在鹰架上的额尔登,扶额道:“不会吧!它不会把我当成了雌鸟吧。” 贺达干微微一笑道:“也许它没有把你当成雌鸟,只是它把自己当成了人。” 暮月:“……”暮月心想,这到底是什么傻鸟,怪不得最近对于尔恪的呼唤经常是爱理不理的,难不成是把他当成了假想情敌吗? 不过也对,它是个父母双亡的孤鹰,从小没有接受过父母的教育,它长大过程中唯一可以模仿的对象就是她和尔恪了…… 想到这里,暮月又忍不住多喂了点肉干给额尔登,虽然尔恪已经警告过她好几次了,鹰是不能吃太饱的,否则它们在打猎的时候会不卖力。 但是没办法,宝贝太可怜了啊。暮月也觉得她越溺爱它,它就越粘她,简直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 …… 在他们一行人花了大概十来天的时间,跨越寸草不生的塔克拉玛干沙漠时,大家弹尽粮绝几乎快要饿死和渴死,然而眼前的一切除了漫漫黄沙还是漫漫黄沙。 在沙漠之舟一群骆驼的帮助下,回鹘大军确信自己在沙漠之中没有迷路。但即使是将领们也已经有一天一夜没有进食和饮水了,士兵们更是苦不堪言,不少马匹都累得实在走不动了。 万户长尔恪坚持和众将士一起同甘共苦,但是因为战争经历充分,体能还较好。而他们年轻的可敦咸安公主和尚年幼的奉诚可汗,却早已苦不堪言,阿啜蜷在暮月的怀里,俨然已经奄奄一息了。 暮月抱着他也一点办法也没有,毕竟她自己自从进到了沙漠的腹地起,她的口唇和喉咙都干渴难耐,宛如有火在灼烧一般。 望着疲惫不堪的众人,暮月觉得除了骆驼们还有一 分卷阅读64 定的体力往前走之外,人和马都已经到达了身体所能承受的极限了。 在人群中开始有人不停从马上倒下的时候,忽然有人喊道:“你们看前方!” 在延伸的沙漠和天边交接处,远远的有一个高高的城墙影子,最关键是城墙的周围,是清新的,充满生机的绿色!终于不再是沙漠了! 如果玄奘的《大唐西域记》没有记错的话,这里就应该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郭昕将军所带领大唐安西军驻守的龟兹城。 在异常艰难地长途跋涉五个月之后,在贞元六年十月,他们一行人终于到达了大唐西域最后仅剩的孤城——龟兹城。 暮月还记得,按照书籍的记载,龟兹城的地理位置是一个四周沙漠围绕的绿洲,像是干涸沙漠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因为地理优势极为的易守难攻,是天然的兵家要塞之地。 暮月看着远方看起来异常美好却又看起来虚无缥缈的绿洲,不知为何本该激动的心却又几分忐忑。 这一世大部分事情她是经历过的,但是从现在开始她虽然清楚大概的走向,但是前世的她并未亲自参与。这些都曾经是尔恪口述给她的,但是众所周知,这是一个说话极其简练的人。 眼见前方的城墙和绿洲,暮月轻声问道:“前方会不会是海市蜃楼啊。” 尔恪摇了摇头,说道:“没有人见过海市蜃楼,无从判断。” 在众将士在绝望中终于看到希望,都忍不住开始欢呼雀跃之时,忽然冷不防从城墙的暗洞里射出了一只暗箭来!一位没有穿铠甲的士兵立刻从马上摔下来,箭上应该有毒,他没过多久就吐血而亡了。 接着又是两只三只,人群中不时有人发出中箭的尖叫声,发出痛苦的呻|吟声。 尔恪立刻把骆驼上的暮月和阿啜护在自己的身后,焦急地大喊“全军立即撤退”! 等撤离到稍微安全的地带,众士兵皆在长吁短叹。众人没想到万里长征走到了最后一步,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惊慌失措之余,难免还有些泄气。 尔恪一面稳定军心,一面和暮月商量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暮月看着尔恪右臂上站得稳稳当当的额尔登,她取下了自己头上戴的珍珠点翠凤头簪,众所周知,雕龙画凤自古以来是皇家才能拥有的特有权力。 此时已经没有了可以证明身份的九龙玉佩,暮月只能寄希望于郭昕将军是郭子仪将军的亲侄子,隶属名门,一定能看出这凤头簪出于大唐大明宫的宫廷技师。她又拿出随身携带的笔墨,写了简单的介绍自己的一封书信。 一切准备妥当,尔恪像平常训鹰打猎时一般,对额尔登发号施令完毕,额尔登却像是听不懂一般纹丝不动。 “宝贝,你怎么还不走啊?”见它只在自己头顶盘旋,却是逡巡不去,暮月疑惑地问道。 在旁边一直默然不语的贺达干忽然说道:“你试着亲它一下,看看怎么样?” 暮月于是向它招了招手,额尔登立刻飞到她的面前,暮月果然亲了它的头一下。 额尔登像是获得了莫大的满足一般,发出了两声欢快的鸣叫声,拍了拍翅膀,绕着她转了两圈,然后高高兴兴地飞走了。 就这么飞走了! 飞走了! 走了! 尔恪:“……” 他一脸复杂地看着额尔登远去的天空,它飞的方向一点都没错,就是笔直地沿着龟兹城的方向,证明它刚才已经完完全全地听懂了尔恪的话。 他看了看暮月,一脸难以言说的表情。 暮月也觉得很尴尬,于是她向贺达干提问道:“你怎么知道要亲它一下就好了。” 贺达干微微一笑:“没什么,你可以想想我之前说过的话。” 暮月:“……” 一个时辰过去了,额尔登不负众望,回来的时候不仅带来了一封简短的书信,还有一个装满水的水囊! 暮月与身边人分了水,一人只喝到了一小口,却是此生饮过最最清凉的甘露! 书信上写着“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海东青一向被誉为神鸟,定是不凡之人才能成为它的主人。如果确实不是吐蕃的军队,郭昕自然愿接受惩罚,不过此事事关重大,还需进一步确认公主的身份。” 同时龟兹城的大门终于也打开了,放出了一个白发苍苍身着铠甲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几天出差了,太忙所以没更,放心不会坑的。希望小天使们多多评论啊! 第30章 第三十章 暮月看着这个一身明光铠甲,摘下帽子白发苍苍的老人,一下子觉得异常眼熟,她定神又看了看,颤抖着问道:“您是段文秀段将军吗?” 这位苍髯皓首的将军立刻向朝暮月行了一个叩拜的大礼,说道:“老臣拜见咸安公主。” 暮月连忙把他扶起,说道:“将军,这些年来你在这苦寒之地吃了不少苦吧?” 段将军立刻摇了摇头,说道:“ 分卷阅读65 比起公主所吃的苦,老朽经历的根本不算什么,想当年我从长安出发,你母亲梅贵妃带着你来大明宫的丹凤门来给我送行的时候,那时公主才不过九岁吧。” 段文秀比了比她那时的身高,不过只到达了他的腰间,暮月笑了笑,往事还历历在目。 段文秀确认了咸安公主的身份,立刻转身用弓箭发射了信号,龟兹城的城墙大门,立即徐徐开启了。 段文秀转头又向咸安公主认真拜了拜,老泪纵横地说道:“我和郭昕将军确实没有想到咸安公主能够亲自来到我们这几乎被遗忘的地方,我们——” 讲到这里,段将军忽然喉头哽咽,说不下去了。 暮月立刻再次把他扶起,说道:“别这么说,当年在得到郭将军还镇守安西都护府,安西四镇都还属于大唐,满座朝堂皆泣不成声,是将军您自告奋勇地第一个提出愿意来这里帮郭将军。” 暮月看着段文秀迎着风沙而流得满脸都是的眼泪,拿出了手绢给老将军擦泪。 暮月说道:“这些年来,我经常听到我父皇提起你和郭将军呢,没有一次不长吁短叹的。所以你们虽然离大唐很远很远,但是大唐的皇帝和子民没有一天忘记过你们。” 随着龟兹城门全部打开,一群穿着破旧明光铠甲的老兵排成整整齐齐的两行队列,中间簇拥着一个精神矍铄的老者,他身材高大,气宇轩昂地骑在一匹同样高大的汗血宝马上,他就是被称为铁血郡王,让敌人一听名字就闻风丧胆的郭昕将军。 郭昕将军骑马走到了咸安公主的身边,翻身下马,然后摘下他的头盔,朝暮月弯膝跪下,说道:“安西大都护郭昕拜见咸安公主,拜见回鹘国的奉诚可汗和万户长尔恪。” 暮月缓缓地把他扶起,她望向郭昕将军的脸,又环顾了四周将士,她希望能把每一个将士那历经风霜的脸都记住。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四十多年前就跟随着郭昕将军从长安来镇守西域的老兵,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有着岁月铸就的深刻皱纹,每一个人都把自己人生最美年华奉献给了这大唐西域漫天的风沙。 他们跟着郭昕将军,一起向咸安公主下跪请安。站起来之后,他们自发地开始唱起当时长安城里最流行的曲调。 暮月静静地听完了他们唱的歌。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他们像郭昕将军一样,摘下了自己的铠甲头盔,拿在自己的右手上。王昌龄的这两首描写边塞的七言绝句,被他们唱得气势雄浑又豪迈。他们头上的白发在漫天风沙之中摇曳飘荡,震撼着在场的每一个人的心。 就连见惯了战争大场面的尔恪都忍不住肃然起敬,没怎么见过大场面的奉诚可汗,直接被感动到扑到暮月的怀里哭了。 只有暮月知道,这两首诗歌之所以被唱得如此动人,除了七绝圣手的诗歌确实写得好,更重要的是因为这是在场的每一个白发兵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唱出来的。 想到这里,暮月朝着诸位将士深深地行了一个福礼。此时她真的不知用什么言语才能表达出自己的震撼和感动。 郭昕再度下跪:“启禀咸安公主,郭昕身为安西大都护,四镇节度使观察使,镇守不力,被吐蕃联军夺得了碎叶,于阗,疏勒三镇,如今只剩下龟兹城成为唯一的孤城。” 暮月立刻愧疚地安慰道:“不不不,我们都知道你们尽力了,这不关你们的事,吐蕃联军至少三十万人,你们却以不到四万的兵力拼死抵抗,大唐对不起你,对不起你们,竟然派不出一点救援的兵力来。” 一直没有出声的尔恪看着暮月,说道:“我们回鹘的援军不是来了吗?也是一样的。” 郭昕将军笑道:“对对,我们还有于阗国王率领一万多军队呢。只要部署得当,还是有希望与吐蕃一搏的机会的。” 暮月听到“于阗国王”几个字,立刻焦急地问道:“郭将军所指的于阗国王可是尉迟锐吗?” 郭将军点头道:“正是那个年少有为,英俊多才的年轻国王。” 暮月环顾众人,没有发现那张熟悉的脸,一脸失望地问道:“他在哪儿呢?” 郭昕:“就在龟兹城中。” 暮月听罢立刻生气了,“哼”了一声,说道:“亏我还那么担心他,到处找他,知道我来了,竟然不来接我?” 注意到郭将军一脸讳言的样子,暮月意识到了什么不对的地方。她焦急地问道:“他怎么了?” 郭将军只好如实说道:“他在于阗国的自卫战场上太过英勇,身先士卒,被吐蕃国的神箭手射中了胸口,本来伤势不算重,但是他的马受惊了,以致于他从马上摔下来,头部受到了震动,到现在都尚未苏醒。” 郭将军每讲一句,暮月的心头就像被揪了一下一般,她拉着郭将军的胳膊,说道:“快,带我去见他!” 听到这个有关尉迟锐的 分卷阅读66 噩耗,尔恪的心里同样不好受,但是看着暮月那心急火燎的焦急样子,尔恪承认自己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更何况尔恪一直有注意到暮月每天都带着尉迟锐送的那个红宝石戒指,更巧的是他还非常清楚这戒指的来历和尉迟锐送的用意。 说不在意是不可能的,可是在尔恪看到尉迟锐躺在病床上完全无知无觉的样子,因为长久的卧床,身体的肌肉已经萎缩,骨瘦如柴……他又为自己的狭隘的妒意而感到羞愧。 暮月拉着尉迟锐毫无知觉的手,流着眼泪说道:“暮月来看你了,锐哥哥你不起来看我一眼吗?之前都是我不好,还老是怪你不和我联系,竟然不知道你这样了。对不起,对不起!” 她看着尉迟锐苍白的脸,骨瘦如柴的身体,下定决心说道:“锐哥哥,你放心,我一定会寻遍全天下最厉害的名医把你医好的。” 从此之后,她每天都来这里照顾一会儿尉迟锐,而且要陪他说上一会儿话,但是尉迟锐就和一颗植物一样,不管她说了多少话,说了什么,都一点回应都没有,让暮月感觉到非常的挫败。 咸安公主和她带来的回鹘兵的到来让龟兹城的大唐安西军士气大振,虽然这城中的官兵,除了在此地出生的兵二代或者兵三代,大部分都是苍髯皓首的老人,但是各个都是精神矍铄,没有一点疲态。 他们在郭昕将军的带领下,忙时练兵,闲时种地,并且和吐蕃军队有着丰富的作战经验。打起仗来,各个勇武非常,冲锋上阵一点都不比年轻人差。 在与回鹘士兵的交流中,他们把自己宝贵的经验无私地教授给回鹘人,回鹘人的到来也给安西军注入了新鲜的活力。 尔恪和郭昕将军经常在一起整日整夜的长谈,思考着怎么样才可以以少胜多,出奇制胜地打败吐蕃和葛逻禄人的联军的方法。 在一次秣马厉兵的军事演习中,尔恪让暮月上去和将士们说几句话。作为大唐的咸安公主和回鹘汗国的三任可汗的可敦,这样的双重身份使他再也找不出比她更胜任这任务的人了。 暮月穿着一身回鹘的胡人女子服装,依然是她最喜欢的红色,并且还是像鲜血一般艳丽的朱砂红色,一种让人心潮澎湃象征热情和生命力的颜色。 她先用回鹘人的方式行了一个礼,然后用回鹘语说道:“我代表已经故去的长寿天亲可汗和忠贞可汗,还有现在尚且年幼的奉诚可汗,对你们跋山涉水来到龟兹城对唐军施与援助的行为表示欣慰。” 暮月看着满目疲惫的回鹘将士,说道:“大家旅途劳累,辛苦了!” 众将士立刻齐声回复道:“我们不辛苦!” 暮月又语重心长地说道:“俗话说我们有着共同的敌人,那我们就是朋友。我们回鹘和大唐不仅有着共同的敌人——吐蕃,我们和大唐素来交好,甚至我们回鹘可汗的每一次更替都需要大唐皇帝的册封。所以帮助大唐,也就是帮助我们自己。” 众将士齐声喊道:“可敦说得对!可敦说得对!誓死消灭吐蕃军!” 暮月满意地看着回鹘将士的反应,等他们冷静下来,从怀中掏出了用红绳拴着的一枚钱币。这是一枚印有“大唐建中”的字样产自龟兹城的私铸币。 暮月举起这枚钱币,问道:“大家对这个应该很眼熟吧?对,这就是你们曾经用了很久的钱币。你们知道这枚钱币是怎么来的吗?它是我父皇也就是现在大唐的天子在我和亲回鹘的前一夜送给我的。” 台下的白发将士都开始哗然。 “那天他什么也没有和我说,但是我又觉得他和我说了很多很多。” 暮月满含热泪说道:“你们在座的每一位都是可以做我祖父的年龄了,你们用青春和生命守卫了大唐的边疆,你们没吃的,就自己种地,没有钱了,就自己铸币……你们为大唐吃的苦,我父皇全部都知道,我们大唐的子民也全部都知道。” 讲到这里,暮月几度哽咽地说不下去,尔恪有点担心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暮月向他示意自己没事。 她平复好了情绪,又继续说道:“你们不知道九年前,当在朝堂上听说安西都护府尚在,大唐的安西四镇仍在的时候,我父皇是多么高兴,当时整个朝堂的臣子哭得又是多么伤心。当然了,长安已经派不出一兵一卒来给你们给养了,只给了你们一些官进七级的虚名,是大唐对不起你们。” “但是”,讲到这里,暮月用手擦干了眼泪,眼神坚定地说道:“你们是来自盛唐时代的官兵,你们的血液中流淌着盛世大唐的积极进取精神,你们今天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会铭记在历史的碑文上,被后代歌颂,因为你们将成为盛世大唐最后的传奇。” 咸安公主的发言让众多的白发兵老泪纵横,这其中就包括泣不成声的郭昕将军。 他用手擦了一把眼泪,用力挥舞着安西军的大旗大声喊道:“所部皆白发,唯不忘长安!” 众将士立刻响应道:“所部皆白发,唯不忘长安!” 郭昕将军又喊道:“生是汉家人,死亦大唐兵!” 分卷阅读67 众将士山呼海应般齐声喊道:“生是汉家人,死亦大唐兵!” 众人都没有想到这次成功军事演习后的仅仅三天后,就迎来了吐蕃联军的一次大举进攻。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啊,这章男主角又打酱油了。 强烈建议大家去b站看一个银联拍的广告《大唐漠北的最后一次转账》,十几分钟拍得非常好,讲得就是这段大唐安西军的历史。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尔恪之前虽然多次作战,但是都是在空旷的草原打仗,从来没有参与这样的攻守城战争,幸好在这一点上郭昕将军经验丰富。 然而这一次的吐蕃和葛逻禄部的联军似乎准备充分,他们并未硬攻城墙,而是在这附近的塔里木河流域安营扎寨。尔恪有点不明所以,郭昕将军则告诉他他们正在砍伐树木修建云梯。 郭昕将军安慰道:“修了云梯也不怕,毕竟云梯是木头做的,我们可以放火把云梯烧了。” 尔恪问道:“郭将军,我不知这城里的粮食还能维持多久,是否要趁现在还兵马补给粮食充足开门迎敌呢?” 郭昕将军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年轻人,先不要心急,先看看对方采取什么进攻方式再说。” 尔恪今日终于有了一点空,他推开了暮月的房门,却见房内空无一人。尔恪稍作思考,就来到了于阗王尉迟锐的住处。 果然如他所想,暮月正在这里照料她的锐哥哥。只见她正细心地用毛巾帮他擦着脸,边擦说道:“锐哥哥,你今天感觉有没有好一点?” 尉迟锐:“……” 她自然是不会得到尉迟锐的任何回应,又自言自语地说道:“我等下给你喂一点长白山的人参熬的汤,应该对你的身体恢复有好处。” 尉迟锐:“……” 尔恪看着暮月正一勺一勺地把碗中的参汤喂给他,尉迟锐无意识地进行着吞咽的动作,但是不时有汤水从他的嘴角流下,暮月则非常温柔又细心地用手绢轻轻拭去。 尔恪一时看得有几分失神,正要走进门去,却又听到暮月开口道:“锐哥哥,你放心,这次尔恪和郭将军一定会帮你报仇的!特别是尔恪可会打仗了,他一定会把吐蕃军打得片甲不留!” 尔恪听罢嘴角不免轻轻勾起,原来在她的心里,自己是可以和铁血郡王相提并论甚至是比他更厉害的存在吗? 终于发现了他的存在,暮月的眼中顿时出现了掩饰不了的惊喜,她亲热地问道:“尔恪,你来了,你终于有时间来看看我了吗?” 尔恪点了点头,用右手捏了捏她日渐消瘦的小脸,说道:“在你房中都找不到你。” 暮月笑道:“最近你不是忙着部署龟兹城中的防御之事嘛,我有时晚上等你等着等着油灯都熄了,你也没回来,我就睡着了。” 尔恪轻轻地把她揽入自己怀中,眉眼中似有几分喜悦,问道:“你在等我?我这几晚都没怎么睡,回来太晚又怕打扰你休息。” “是啊,不是等你难道是在等阿啜吗?”暮月嗔怪道。私下里,暮月和尔恪都觉得阿啜不过是个孩子,很少用奉诚可汗相称。 “那个小鬼又去烦你了?”尔恪摩挲着她那小小的耳垂,问道。 暮月说道:“他不知又受了谁的挑衅,非说可汗每天晚上一定要可敦侍寝才符合规矩,所以我每天都是去他帐中把他哄睡着了才有空的。” 尔恪挑了下剑眉,说道:“规矩?你和他说,战乱的年代没有这规矩。”说罢,尔恪就把暮月一把抱起,感觉到她的身体就像没有重量似的,他皱眉道:“你怎么最近瘦了那么多,是没有睡好,还是没有吃好?” 暮月没有回答,只是乖巧顺从地被他抱在怀中,还伸出双手主动揽住了他的脖颈。许久没有闻到他身上的气味,她留恋他身上的温度和气息,这强有力的心跳声也让她觉得分外安心。 尔恪抱着她踢开了自己所住的房门,那些正在打扫卫生的下人立刻就心领神会地四散而去了。 他把她轻轻地放在自己的床上,立刻俯身印上自己的一吻。因为许久没有亲热了,两个人都吻得难分难舍,颇有干柴烈火,一点就着的意思…… 就在尔恪要为她轻解罗裳之时,暮月忽然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拉住了他的手,说道:“尔恪,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尔恪眼眸里的夜色很深很深,他有点不耐烦地问道:“一定要现在说吗?” 暮月虽然明知他已经不高兴了,还是触着他的逆鳞说道:“很重要。” 尔恪从她的身上起来了,问道:“什么事?” 暮月一字一句地说道:“这次吐蕃联军,除了吐蕃军队之外,还有葛逻禄人。葛逻禄部的首领炽俟弘,我听说他身边有一个叫乌落兰辉的鲜卑族神医,你不准杀他,不管怎么样,一定要把他给我活着带回来。” 尔恪看着她的眼神有几分玩味又有几分无奈,然后问道:“神医,为了救尉迟锐吗?你就非得在此 分卷阅读68 时说?” 尔恪的言下之意已经很明显了,大概只有傻子才听不出来,他在谴责暮月:你就非得在床上提别的男人的名字?而且把我们之间做的最亲密的事情好像当成一种交换一样,我不喜欢。 暮月正要解释,没想到尔恪又抢先道:“还有你就那么笃定我能打败吐蕃联军啊?他们的军队可比我们人多好几万呢!” “那当然了!吐蕃军队再多十万也不是你的对手!”暮月一脸自信地说道。在她的心里,眼前的他已经不是现在的万户长尔恪,而是统一了漠南漠北和西域的威震天下的怀信可汗! 眼前心爱女子对自己的无限信任和乐观情绪,不管是不是出自于她的主管臆断,却毫无疑问已经感染了尔恪,让他露出了难得的笑意,甚至于很快忘记了刚才的不快。 他捧住了她的脸,轻轻地吻了吻她的脸颊,鼻尖,最终擒住了她嫣红又柔软湿润的唇,继续认真做刚刚没有做完的事。 十一月份,西域的冬天早已来了,天气不仅干而且特别的冷。白天要命的风沙都足以让人觉得脸快被风割裂了,晚上更是只有偶尔狼群出没的嚎叫声,加上呼啸的风声更显荒凉。 因此,这一带自古以来就有魔鬼城的称号。 但是此时尔恪的房内却只有满满的春光,和无穷无尽的暖意和幸福。 自从两人真正的在一起之后,他们常常因为爱情得偿所愿所带来的巨大满足和幸福,而心怀内疚,觉得对不起很多人。 然而这种感觉却像是中毒一般,就算是知道不对,仍然让人飞蛾扑火般执迷不悔。 有些中原历史上记载的事情,尔恪从前不是很理解。比如什么“烽火戏诸侯”,比如什么“从此君王不早朝”之类的,后来尔恪全懂了,甚至觉得自己能做出更过分的事来。 …… 两个人还没有真正睡下多久,他的近侍贺达干敲了敲门。 尔恪不耐烦地问道:“何事?” 贺达干报告道:“吐蕃人的云梯造好了,正在进攻城墙,而且攻势很强!” 尔恪眼睛一睁,立刻翻身而起。 暮月立刻也起身帮他穿戴铠甲,当给他系好了腰带,并且戴好了盔甲之后,暮月郑重地踮起脚尖吻了吻他的唇,唇分之际暮月郑重嘱咐道:“虽然我知道你一定会赢的,但是还是请你一定要小心。” 尔恪来到城墙边,果然吐蕃不知是不是找到了一些外援的工匠,他们的云梯比起之前大为改进。以前的云梯最多只能上几个人很容易被守城将士解决掉,现在经过改进的云梯竟然可以同时上十来个人,而且攻城的士兵特别多,简直杀都杀不完的感觉。 郭昕将军和尔恪都爬上了墙头,眨眼间就杀掉了好几个爬上城墙的吐蕃人。然而墙下面的联军还多如牛毛,意识到杀是杀不完了,尔恪对着郭昕将军使了个颜色,然后向自己的部队下了撤退的命令。 随着大唐安西军的撤退,吐蕃联军一个个鱼贯而入,如入无人之境。大概下来有一万多人的时候,在他们企图进一步往前走的时候,龟兹城内又一道城墙出现了。 原来这段时间,尔恪和郭昕将军主要就是在忙这个,他们在最短的时间里挖了战壕,修建了这第二道城墙。 此时的吐蕃军已经没有了云梯,带队的将领立刻下令原路返回,爬上城墙却发现刚刚爬上来的云梯已经全部着火了。 紧接着,迎接他们的还有安西军送给他们的巨大的石头。他们犹如瓮中的鳖一样,进退维谷,他们中有不少人被巨石砸死,剩下的一些则死于夜晚的寒冷和没有食物和水的饥渴。 所以吐蕃军和安西军的第一战,吐蕃军一万人全军覆没,安西军未损失一兵一卒,安西军初战告捷。 等吐蕃先锋军全部中了埋伏的消息传到了此时吐蕃的赞普——赤德松赞的耳中时,众人简直能看见他们年轻赞普眼中的熊熊燃烧的怒火。 当三年前,吐蕃国的前任赞普赤松德赞去世之后,吐蕃国的几个王子之间因为争王位爆发了内乱。谁都没有想到,几个王子之中爆出了一匹黑马。 前任赞普的小儿子赤德松赞,一向以来信仰佛教,最厌恶战争和杀戮,平时只爱醉心于寻欢作乐,他的哪个哥哥都把他当成争夺王位的敌人。 然而历史的事实总是这样,最不像敌人的人才最有可能是敌人。他最终在王位争夺战中胜出,成为吐蕃国唯一的合法继承人。 他登上王位后,很长一段时间在吐蕃国积极修建寺庙,普及佛教教义。但是让大家都看不懂的是,忽然有一天他就变了,他开始积极地联合反对大唐和回鹘的势力,并极尽可能地积极地扩张领土。 只有他自己明白,这一切改变发生的原因不过是知道了他曾经的恋人——回鹘忠贞可汗的死亡。虽然他的死亡在回鹘国依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疑案,但是很明显在赤德松赞的眼中,他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 当得知现在安西军的重要首领就是尔恪,并且咸安公主还来到龟兹城之后,他恨不得立刻亲 分卷阅读69 自手刃仇人。 他要把害死多逻斯的所有人凌迟而死他才能安心。 作者有话要说:  没想到吧,松赞王子竟然还有出场机会?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用飞云梯攻城的计划已破,赤德松赞在葛逻禄部首领炽俟弘的建议下,利用自己一方兵马多的优势,让战俘和士兵们连续好几天把无数装满了沙土的布袋堆积在城墙下面。 他们打算用最笨也是最有效的方法,毕竟积土成山嘛。他们作为攻城的一方,灵活机动,有的是时间,龟兹城外又多的是沙土;而城内的人,既不可能有援军来救援,最现实的一点是他们城内囤积的粮食总会有吃完的一天。 郭昕将军和尔恪则连夜商量对策,决定每晚下令擂鼓,挂旗,派贺达干带着一百人左右佯装出击,目的就是搅乱对方的军心,尽量不与敌人进行正面冲突,天一亮,就偃旗息鼓。 吐蕃军队一开始非常重视,大队集结起来,整装待发,但是几次都是这样虚惊一场的结果,正如古语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在吐蕃军队已经困得不行,而且反应力已经没那么敏捷的时候,尔恪亲自带队发动夜袭,当晚就俘虏了不少夜晚运送沙袋的吐蕃兵。 尔恪本来还想趁机偷袭一下吐蕃的驻扎的营地的,没想到赤德松赞布置防守的十分严密。尔恪没有找到破绽,只好悻悻而归。 可能是因为同样是神箭手的原因,赤德松赞忌惮着尔恪的能力,即使是白天的战场,他也极少出现在他们面前,出现时也基本在马车里。而且还要找几个一模一样的马车都坐了人,迷惑他们。正可谓狡兔三窟,这句汉人的成语赤德松赞倒是学以致用了。 并且葛逻禄部首领炽俟弘也同样有样学样,找了一大堆人仿冒自己。所以尔恪和吐蕃的军队周旋了大半个月,竟然都还不知道炽俟弘长什么样子,于是可见其狡猾。 尔恪把俘获的俘虏们交给郭昕将军处理,自己决定还是来到暮月的住处。郭昕将军自己为人简朴,给咸安公主安排的卧房也只比他的稍微好那么一点点。 似乎是心有灵犀有预感一样,暮月在他要敲门的前一刻就打开了卧房的门。暮月一见他立刻把他从头到脚都打量了一番,见没有一处受伤,这才放下心来。 尔恪开口问道:“口口声声说我一定能赢这场战争,怎么还担心成这样?” 暮月白了他一眼道:“赤德松赞这个人是很有心机的,又是曾经射箭比赛所向无敌的神箭手,怎么可能不担心?” 尔恪听这话显然不乐意了,不屑道:“那是因为那天的射箭比赛我没有参加,否则就不是他夺得桂冠了!” 暮月歪着头打量他,看着他笑了笑,她觉得如今的尔恪整个人的气质和神采和初见时真的大不一样了。 虽说这段日子他疲于备战,分身乏术,吃不好觉更睡不好,但是整个人却因为自信透出一种异样的光彩来,让暮月打心眼里为他骄傲和高兴。 “嗯……嗯……暮月姐姐……”可能是因为尔恪的说话声音太大,暮月看了看躺在她床上的奉诚可汗阿啜。他的脸红扑扑的,无意识地说梦话都叫着暮月的名字。 尔恪问道:“他怎么来了?” 暮月一脸无奈地解释道:“小孩子嘛,这几天打仗,城里有点乱,他想奶妈了,又想他在草原上养的羊了,就跑过来找我,怎么赶都赶不走。” “那你也不能让他睡这里啊?你让我——”话还没说完,走到床边的尔恪这才发现她床上的不速之客还不止这一位。额尔登正趴在阿啜的旁边,头缩在脖子里睡得正熟呢。 他说怎么最近额尔登怎么总是神鹰见首不见尾呢,原来倒好,全来暮月这里报到了。 这算是哪门子的海东青啊,还万鹰之鹰的神鸟,它到底是不知道自己是鹰呢,还是把暮月当成了自己的同类啊。 暮月面带羞赧地笑了笑,露出了她好看的浅浅梨涡,说道:“算起来今年春天额尔登也差不多快两岁了,按照海东青的算法,也应该成年了,我们要不要给它找个妻子呀?” 尔恪用自己的鼻尖轻轻地蹭了蹭她的鼻尖,回答道:“要。海东青本来就是一种珍贵的鸟,它有这个责任和义务要繁衍自己的后代。但是——” 暮月睁大了圆圆的杏眼,问道:“但是什么?” 尔恪皱了皱眉头说道:“我担心它不会像其他的鹰一样返回丛林了,它会舍不得你。” 暮月还未回话,尔恪又一把抱起了她,看着她一本正经地说道:“怎么办,你的房间已经住满了,不如今晚去我那儿休息吧。” 暮月的脸颊绯红,揽着他的脖子说道:“也好,我有许多话要和你说。” 尔恪立即俯身亲了亲她白里透红的脸颊,说道:“那今晚我们就慢慢说。” 一出房门,塞外冬天可怕的呼啸风声,让暮月就只想往他的怀里钻。 “冷吗?”尔恪把自己毛皮大氅解开了一些,方便帮她挡风 分卷阅读70 。 …… 按说两人虽然没有正式的婚礼仪式,但是也算是“老夫老妻”了,但是对于这床笫之事,尔恪好像是一匹永不知疲倦永远精力旺盛的狼一般。 暮月有时都怀疑他白天打仗,晚上还夜夜笙歌,那么好的精神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一番蜜里调油的温存之后,暮月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蜷缩在尔恪的怀中,她发现尔恪没有像平日里一样心满意足地沉沉睡去,而好像有心事一般在思考着什么。 “还在想着打仗的事吗?”暮月问道。 尔恪只是看着她没说话,但是那看她的眼神却是在说你怎么这么聪慧。 暮月又问:“城中的粮食还剩多少?” 尔恪:“最多撑半个月,就可能要吃战马果腹了。再过半个月,可能就要吃老鼠充饥了。按照中原的历史来说,被围的一方如果坚决不投降,最后人吃人的情况也是有的。” 暮月见他说得恐怖,安慰道:“别灰心,事情还有转机。” “转机?首先援兵是不可能有了,南诏国正趁乱闹事呢,你父王此时自顾不暇。而且就算有援兵,也远水也救不了近火。” 尔恪换了个姿势,把双手放下自己脑后枕着,又说道:“所以,我一直怀疑你这种对于战争必胜的信念到底是怎么来的呀?” 暮月没有正面回答他的疑问,而是问道:“那现在最让你忧虑的事是什么呢?” “擒贼先擒王吧。如果能抓到首领或是副首领,至少能挫一挫吐蕃军的锐气。”尔恪如实答道,并把赤德松赞他们如何狡猾地隐藏自己的事情告诉了她。 暮月听罢,略一思索,说了句:“这个简单。”她附在尔恪的耳边把她的计划说了。 尔恪听完立刻觉得眼前一亮,拍着大腿叫绝。 尽管他一贯冷漠的脸上还是没有太多的表情,暮月还是感觉到尔恪是发自内心的开心,于是暮月因为自己能够帮爱人分忧解难也感到特别满足。 尔恪用双手捧住了她的小脸,又是一顿铺天盖地的乱亲,终于亲完之后问了句:“你到底是上天派来的妖女,还是仙女,快从实招来?” 暮月见他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也觉得好笑,于是也调侃道:“我记得以前在大明宫里的时候,昭德皇后总是说我狐媚众人,所以我如果是只狐狸精,你还要我吗?” 尔恪听罢忽然掀开了裹在她身上的被子。 暮月被他吓一跳,嗔怪道:“你要干吗?” “检查下你身后有没有狐狸尾巴!”尔恪理直气壮地说道,“让我看看在哪儿呢?在哪儿呢?” 暮月被他逗得笑到肚子痛,紧接着,尔恪又把她压到床上,居高临下地认真地和她接吻。暮月不笑了,只觉得这个吻吻得又虔诚又认真,与之前那些带着欲念的吻不大一样。 唇分之际,尔恪忽然附在她耳边说了句:“就算你是要吸干人精血的狐狸精,我也要你。反正人都是要死的,能和你死在床上更好。” 这句话把暮月说得一愣!没想到这种平常不怎么说话的人,冷不丁说一句情话能让她感动得要死。而且尔恪说话的表情非常正经和认真,认真到他也许不认为这是一句情话。 但是这种死在床上的方式,是不是也太豪放了点,果然是拥有着不羁灵魂民风彪悍的草原游牧民族啊。 暮月又是欢喜又是害羞地点了点头,说道:“我就算是只狐狸精,也多半是被你们狼族抓住吃了的命运,横竖都逃不过你的手掌心。” 尔恪眯着眼答应道:“好。” “好?”暮月见他已面带倦意,也心疼他白天夜晚“连续作战”体力上的辛苦,于是熄灭了油灯,说道:“好了,抓紧时间休息吧。否则吐蕃军不知什么时候又会突然袭击了。” 可能是因为她这句话非常有效果,第二天一早他们是在战鼓擂擂中醒的。 “吐蕃人快攻入墙内了!”贺达干紧急来报告道。 他们的沙袋竟然已经不知不觉地堆了这么高,简直让人难以置信,不过尔恪和郭昕将军早已想好了对策。 他们的对策其实也很简单,只命令守城的士兵往城下的沙袋里射了许多的燃烧的火石。 听说自己精心部署了好多天的沙袋竟然被唐军一把火烧掉时,赤德松赞简直难以置信。他连说了三遍“不可能!” 沙袋里面都是沙子,怎么可能熊熊燃烧呢! 赤德松赞所不知道的是唐军在城墙上在他们堆积沙袋换岗的时候,没少往沙袋里扔松明和干柴。有些发现了的吐蕃军还觉得这些人是不是傻,还帮他们劳动。 沙子当然是不能燃烧的,可是当沙袋里掺了这些东西的时候,就又另当别论了。 赤德松赞没想到这次准备充分的突袭,竟然又以失败而告终。大火整整燃烧了三天三夜才熄灭,龟兹城墙下的熊熊燃烧的火焰简直就是记录着他的奇耻大辱。 过了好几天,他终于又气急败坏地重整旗鼓开始了新的计划。 分卷阅读71 吐蕃联军和大唐回鹘联军的最高首领都是不分伯仲的神箭手,所以他们之间的战争怎么可能没有箭呢。每一次两兵相接的时候,双方箭手都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甚至你射向我的武器我捡起来还可以再用。 当然也避免不了枪林弹雨,死伤无数。当然这也是赤德松赞为什么要找那么多替身隐藏自己的原因。 然而今天的情况却有点不同,一个吐蕃士兵在下过一场“箭雨”之后捡到了一枝很特别的箭,这只箭不是木材做的,而是一只白蒿杆制成的。 他疑惑地捡起了这只箭,蒿杆的硬度根本不够,安西军竟然拿它做箭,是不是代表了什么?比如安西军的箭已经用完了? 他敏感地感觉到这是一个立大功获得奖赏的好机会,所以立刻报告给了他的上一级长官。 作者有话要说:  总觉得暮月的梨涡应该是像佟丽娅那样的,笑起来很妩媚很秀气,当然了她们长得很不一样。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这支由白蒿杆制作成的箭被这个吐蕃士兵交给上级,上级又交给上级,一番传递下来,这支箭最终传到了炽俟弘的手里。 与此同时,龟兹城城墙上的某个眺望口,正有一双双眼睛正密切关注着这只做了特殊标记的箭的去向。 终于他们发现这只箭不再向下传的时候,尔恪几乎可以断定了此刻正拿着这只箭细细观察的人就是葛逻禄部的首领炽俟弘。 尔恪非常清楚他有且仅有这一次机会,否则打草惊蛇,吐蕃军只会防守得更加严密,炽俟弘和赤德松赞只会把自己隐藏得更好。 尔恪把箭搭在弦上,左臂下沉,肘内旋,用左手虎口发力推弓,同时将眼、准星和炽俟弘的头连成一线。待开弓,瞄准后右肩继续加力,同时扣弦的右手三指迅速松开,箭即射出。 安西军静静地和尔恪一起屏息等待着,虽然尔恪是世间少有的神箭手,可是他们所在之地离对方阵营实在太远了。 众所周知,制作再好的弓箭,最远的射程也只有两百米那么远,并且人是活的,不是不会动的箭靶子,所以这一箭结果如何,大家包括尔恪自己的心里都没有什么底。 然而射出的那只箭却像自己长了眼睛一般,须臾之间,吐蕃军里爆发出一阵不小的骚乱,有人在惊呼,有人在尖叫,有人在惊慌失措地逃跑…… 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痛苦嚎叫声响起,一直在观察着对方军营的贺达干说道:“万户长,您射中了炽俟弘的左眼,他正捂着眼睛血流不止呢。” 一直紧张到眉头皱起的尔恪,此时终于露出了阳光明媚的笑容,他立即翻身骑上了自己的汗血宝马,率领众勇士道:“走,跟着我乘胜追击吐蕃军!”铁血郡王郭昕将军立刻随后跟上。 两军相接,战鼓擂擂,虽然唐军一方勇猛善斗,因为射伤了对方将领而士气高涨,但是吐蕃联军却胜在占有绝对多的人马,即使是在士气受挫的情况下,依然选择死力奋战! 在一番兵荒马乱的厮杀之中,眼看精通七十二路枪法,武艺高强的贺达干就要过五官斩六将抓到炽俟弘了,却在即将靠近他的那一刹那,贺达干的马背一震,他的马肚子上中了一箭,紧接着是他自己的腿又中了一箭! 贺达干立刻从马上摔了下来,几乎立刻就被吐蕃军事先布好的网给给网住了。 这一切尔恪看得非常清楚,那个一身黑衣,从头包到脚的身影,看身形应该就是赤德松赞了。刚才射中贺达干的那两箭正是来自于他!不愧是百步穿杨,箭无虚发的神箭手,一出手就折了他一员大将! 而郭昕将军也发现了这人的不对劲儿,虽说像他这样打扮的人有很多,但是很明显,众人是以他为中心包围保护着他的!郭昕将军觉得狐狸尾巴好不容易终于露出来了,于是当下决定以身试险! 然而他还未近身,不管他怎么拉紧缰绳,他骑的马都纹丝不动,还发出一阵痛苦的嘶鸣声。环顾周围的战士们,他们的马也出现了同样的状况。郭昕将军这才发现地面上到处都是铁蒺藜,心中大呼不好。 铁蒺藜是古战场传下来的步兵对抗骑兵的阴招。它有四根伸出的铁刺,长数寸,凡着地总有一刺朝上,这些战马正是因为马蹄踩中了铁蒺藜而痛苦不堪。 在郭昕将军进退维谷,陷入胶着之时,赤德松赞的弓箭已经暗中瞄准了他。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尔恪想要搭弓射箭已经来不及了,他立即选择了飞身扑出,用身体帮郭昕将军挡了一箭! 尔恪摔倒在地上,身上感觉一阵剧痛!他不仅中了赤德松赞射的一箭,还被地上的铁蒺藜戳了几个血窟窿。 尔恪看向自己的身体,幸好这一箭只是射中了自己的右胸膛,其他的伤虽然流得血多,但是不是在太关键的部位。 他顾不上自己的伤势,先是给郭昕将军和众战士解了围。有些将士在这危难的关头,都舍不得自己朝夕相处的战马,有不少还流下了眼泪。 “哭什么,我们还没输呢!”尔恪大声呵斥道。众人 分卷阅读72 被他骂醒,纷纷下马步行撤退。他们举起自己的盾牌,抵挡吐蕃军一轮又一轮的箭术攻击,不时有将士倒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然而,弓箭总有射完的时候,而且方才炽俟弘被射瞎了左眼,联军中的葛逻禄部几乎都是在掩护他仓皇后退。 吐蕃军的箭手们没有了后备补给的弓箭,只能暂时偃旗息鼓。并且因为他们自己使用了铁蒺藜这样的阴招,也阻碍了他们要前进追击对方的道路。 所以就在赤德松赞瞄准了尔恪准备再拉一弓的时候,却被自己的手下强行拉上了撤退的马车。走的时候,赤德松赞气得拉下了自己脸上的面罩,尔恪永远忘不了他看向自己那充满了绝望和仇恨的眼神。 这一场正面战场打下来,双方都受到了重创。普通士兵吐蕃损失的略多,但是唐军的贺达干被俘,尔恪受了重伤。而吐蕃联军一方的炽俟弘则被射瞎了左眼,也是惨不忍睹。 战争暂停的当天晚上,吐蕃军的军营中: 赤德松赞坐在帐篷中最正中的宝座上一口接一口地喝着马奶酒,他身边的位子上坐着的是不时发出痛哭狼嚎声的炽俟弘,草原上最为著名的名医乌落兰辉正在帮他小心翼翼地止血治疗。 随着他的动作,炽俟弘痛得龇牙咧嘴抱怨道。“你能不能轻点?你就不能再上点麻药?” “可汗,你要是还想活命的话,就少说两句吧。”乌落兰辉的医术据说能起死回生,但正是应了那句话,能力越强的人,脾气越大。一向飞扬跋扈的葛逻禄首领竟然不敢怼回一句。 “他说得对,我看你也少叫两声吧。”赤德松赞又喝了一口酒,说道。 “喝你的马奶酒去!要是伤在你的身上,我看你能不叫!”炽俟弘气愤道。 赤德松赞看了他那明显智商不太在线的盟友,说了句:“可是你叫那么大声除了浪费力气,还能干吗呢?” 正在此时,有人带着他们今天在战场上俘获的俘虏贺达干来了。 贺达干明显是遭受了众人的一番毒打,整张脸都又青又肿,嘴角和鼻子还在不停地流着血。 赤德松赞问道:“听说你是尔恪的贴身近侍?” 贺达干虽然现在身处低位,但是眼中却没有唯唯诺诺的害怕之意,只是点了点头。 赤德松赞看了他一眼,竟然忽然笑了起来,感慨道:“没想到啊没想到,曾经的那可儿身边竟然也有了那可儿,连眼神都看起来那么像。” 贺达干闻言,没有说话,只是略带轻蔑地看了他一眼。 “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你如实回答我,我会立刻放了你,毕竟我跟你也没什么大仇。但是如果你不说,我就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说罢,年轻的吐蕃赞普露出了狠厉又冷酷的眼神,显示他所言非虚。 “你想问什么?”贺达干吐了一口梗在胸口的淤血,问道。 赤德松赞单刀直入地问道:“你们回鹘汗国的忠贞可汗,到底是怎么死的?为什么在继任可汗当天的新婚之夜,就莫名其妙的死了?” 贺达干重新打量了一下身局上位的赤德松赞,露出了嘲笑的表情,说道:“原来你就是那位和忠贞可汗私交甚好的吐蕃王子啊?” “怎么,他有提过我?” 贺达干说道:“他多次向他的父亲天亲可汗要和吐蕃联姻,说要娶你,这事儿谁人不知?不过是被整个回鹘的民众视为笑谈罢了。” 捕捉到赤德松赞眼中伤感的情绪,贺达干又继续说道:“至于他是怎么死的,回鹘汗国众口不一。不过——” 赤德松赞又红着眼睛问道:“是不是尔恪和咸安公主?因为多逻斯成了他们在一起的眼中钉,肉中刺,所以把他杀了方便他们在一起。当年还在长安城的时候,我就已经觉得他们两个在眉目传情了。” “既然你的心里已经有了确切的答案,又何必再来问我?”贺达干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嘲讽的微笑。 之后,不管赤德松赞问他什么,他也不再开口了。贺达干的心里非常明白,只有吊着吐蕃赞普的好奇心,才是他活下去的唯一希望,哪怕现在的活着是生不如死。 …… 与此同时,在龟兹城内,咸安公主的下榻处,咸安公主正在小心翼翼地帮着她心中刚下战场的英雄处理着身上的大大小小的伤口。 明明唐军中有着不少有经验的军医,尔恪却只想让暮月帮他包扎伤口。显然这已经不是暮月第一次做这样的事了,可是不管做了多少次,她都不能拥有熟视无睹的冷静,每一次看到这些触目惊心的伤口,她都心疼地想掉泪。 可是她在心里暗暗提醒着自己,她不能再掉泪了,否则眼泪流到伤口上,他会更疼的!终于处理好了所有的伤口,暮月觉得自己虽然是在寒冬腊月,前胸后背都紧张到出了一层薄汗,自己也累到几近虚脱。 “休息一下!”尔恪伸出右手把准备起身的她给拉回了床上。 于是暮月小心翼翼地躺在他的身旁,很怕一不小心就会碰到那些伤。她一脸担忧地问道: 分卷阅读73 “疼吗?” “一点都不疼。”尔恪看着她说道。 怎么可能呢?那么深的箭伤,身上还有好多处被铁蒺藜刺伤的口子。虽然看起来伤口不大,伤口却极深。怎么可能不疼呢?他就算身体再强壮,也是凡人之躯。 唯一让暮月感到庆幸的是,幸好箭上没有毒,否则他要是因为救郭昕将军去世了,她未来不是要守一辈子活寡?而且还要一辈子受到良心的谴责! 想到这里,暮月的心里真的感到一阵阵的后怕,害怕到两只手不停的颤抖。 像是看出了暮月在担心什么,尔恪用没有受伤的右手握住她的玉手,安慰道:“放心吧,我不会死的。” 暮月反驳道:“谁说你不会死?” 看着尔恪眼中的一脸疑惑,暮月反问道:“你忘了我们在燕然山下说的誓言了吗?结发共枕席,黄泉共为友!总有一天,我们会白头偕老,我们会一起死的。” 这句话唤起了这个铁血硬汉心中的全部柔情,他想把她拥入自己的怀中,又顾忌着自己身上的伤口,于是用手轻轻地撩起了遮住她眼睛的一丝秀发,然后又忍不住擒住了她嫣红又柔软的嘴唇。 随着这个吻越来越深,越来越带有某种显而易见的欲念成分,逐渐沉溺其中的暮月用最后的一丝理智推开了他。 暮月说道:“你身体不行,流了那么多血呢。” “我可以。”尔恪看向她的琥珀色眼眸像是夜色一样深沉。 暮月为难地想了想,满脸懊恼地说道:“可是,你一动,伤口弄裂了,怎么办啊?好不容易才止住血。” 尔恪:“……”接下来尔恪对她说的话,让她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整个人从脸颊到耳根都完全红透了。 在这样战火纷飞的乱世,每个人都活得异常艰难,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因为各种原因死去。 而他们这些在战场上主宰别人命运的人,却整夜整夜地沉迷于这样的感官快乐,真是让人无法避免地心怀不安和内疚。可是即便是这样,他与她还是无法控制地沉溺于这样的俗世欢爱。 好像因为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可能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所以不能浪费一秒钟的时间,只能用尽自己的全力去拥抱,去热爱。 作者有话要说:  久等了,从今天开始,日更!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清晨,天刚刚亮,窗外的一阵海东青的鸣叫声吵醒了暮月。 她睁开了眼睛,发现受伤休养的男人还在沉睡。她想从他的怀抱里悄悄挣脱开来,却发现难以做到。 因为她不敢太大力,一方面是不想吵醒他,昨晚他们都睡得太晚。另一方面,是她不想碰到弄疼他的伤口。 她只不过挣脱出头来,尔恪已经感受到了她的异动,他闭着眼睛把她重新捞回了自己的怀中,还用双手捂住了她的耳朵,说道:“别理它,一顿不吃饿不死的。” 于是暮月只好又重新回到他的怀里乖乖地躺着。她被吵醒了之后,就睡不着了,她睁开眼睛,认真打量身旁的这个男人。 他虚虚地盖着被子,半裸着上身,身上缠着层层叠叠包裹伤口的纱布,却也挡不住他结实又强劲的肌肉线条。 暮月从被子中抽出自己的手,调皮地开始摸他。从他英挺浓密的剑眉一直摸到他笔直坚|挺的鼻梁,还有让他看起来很冷峻的薄薄嘴唇。 上一世暮月也觉得他长得好看又气质英武,却是少了点情趣,与其他公子哥儿相比不会说甜言蜜语,为人也木讷了些,可是这一世暮月看他又多了点别的东西。 暮月觉得他虽然不善言谈,但是却胜在诚实可信,对待自己更是爱屋及乌没有话说。暮月想起他去年在送自己去回鹘的和亲路上,愿意代替尉迟锐去于阗国救援,昨日又在战场上冒死救下了安西都护郭昕将军…… 就冲着这两点,暮月就觉得这恩情简直是生生世世都无以回报了。暮月觉得自己这辈子能遇到尔恪,能与他相知相爱真的是人生中最幸运的事了。 好像因为有着这样的幸运,她那多舛的命运中灰暗的底色上好像忽然有了五彩缤纷的颜色。暮月忽然觉得可以和自己的命运和解了。 她持之不懈的骚扰终于弄醒了熟睡的男人。尔恪一把抓住了她的小手,他稍一使力,她就拽不回来了。 尔恪睁开了眼睛,看着她问道:“怎么了,昨晚还没有喂饱你么?” 暮月:“……”暮月想到昨日房中的种种香艳情景,顿时脸颊绯红一片,一直到耳根都红到发烫。 上一世他们就曾经是夫妻,但是暮月清楚地记得并没有像这一世一样,夜夜笙歌,如此如胶似漆,蜜里调油。 尔恪捏住了她通红的小脸,笑着说道:“都老夫老妻了。”言下之意就是都老夫老妻了,还这么害羞做什么? 就在他禁不住撩拨,难以自制地把她压在身下亲她的时候,窗外的额尔登又适时地叫了两声。 尔恪不紧眉头皱起,骂道: 分卷阅读74 “这只没眼色的海东青,到底有完没完啊?” 就在此时,房外响起了一阵敲门声。暮月贴身侍女照雨的声音响起:“公主,万户长,郭昕将军来了几次了,好像有什么急事。” 暮月和尔恪闻言,才赶紧起床洗漱穿衣。待到他们出来之时,郭昕将军显然已经等待多时了。 郭昕将军先是对公主行了一个大礼道:“搅扰公主休息,老臣罪该万死。” 暮月立刻扶起了他,问道:“郭昕将军,你有什么急事吗?” 郭昕将军说道:“老臣昨日得到万户长大人冒死搭救,才能保全性命,昨夜我夜不能寐,翻遍所有的兵书。” 暮月看着尔恪,尔恪也看着暮月,虽然没有出声,但是心里想的都是,看看老将军的精神境界,再看看他们自己,怎么就这么沉迷于儿女情长呢? 尔恪开口问道:“郭将军想到什么好办法?” 郭昕将军先是分析道:“现今的形势是敌多我少,而且敌方还可能有援军。而我方却是粮草不多,经不起旷日持久的包围战了。如果我们还想以少胜多的话,只能速战速决,出险招了。” 尔恪点头:“郭将军所言极是。” 郭将军又道:“我昨晚思忖再三,现在还能出奇制胜的方法就只有一个了。那就是——”郭将军看了看眼前的地面。 “从地下?挖地道?”尔恪陷入了沉思。 郭昕将军点头道:“对,龟兹城的地质疏松,相对于中原地带的坚实土壤,算是好挖的了。” 尔恪站起身来,说道:“好,那我们就挖一条通向吐蕃军营的地道,刚好贺达干可以在那里和我们里应外合,就算不能把吐蕃军全部杀光,我也要把联军首领赤德松赞给亲手抓回来。” 因为说最后一句话时,尔恪手中的动作太大,一下子拉扯到了他昨晚才包扎好的伤口,尔恪疼得皱起了眉头。 暮月又是心疼又是生气地走到他的面前,观察伤口撕扯的情况,然后提醒道:“亲手把他抓回来可以,但是至少得等到你的伤好了之后吧!” 郭将军:“那是当然,这段时间咸安公主就好好陪着万户长疗伤,其他的事全部老臣来办就行了。我其他的可能不行,但是到这里也已经快四十年了,不管到哪里的路都非常清楚!” 于是言出必行的郭昕将军立刻开始着手指挥军队挖地道的事情。暮月和尔恪则是得到了难得的半个月看起来风平浪静的闲暇之日。 这里不同于回鹘,他们整日厮守,耳鬓厮磨,即使是在人前也不避讳两人非同寻常的亲密关系。 他们在金色的沙漠里共骑一匹骆驼,看天边的夕阳染红漫漫黄沙;他们在枯草遍地的草原上,肆意地驰骋,看牧人放牧牛羊,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他们在满是绿洲的塔里木河河谷里,洗去满身的污垢和尘土,他们互相泼水打闹,笑成一团,像是世间一对普通的相爱男女…… 如果不是偶尔传来的战鼓和号角声提醒他们还正处在战争中,尔恪倒真是觉得这段时间是他最平静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了。 一天傍晚,尔恪带着暮月和额尔登去草原上打猎。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打猎经验的丰富,额尔登的翅膀越发矫健有力,它在千米之外就可以发现猎物,然后向下急速俯冲下来,再结合尔恪例无虚发的弓箭,极少有猎物能够从他们的合作中跳脱。 这次也是,不一会儿,他们就抓到了一只野兔,一只落单的大雁。额尔登甚至抓到一只小羚羊,暮月本来是想把这只可爱的小羊放了,但是尔恪说要把这只小羚羊给郭昕将军送去,最近将士们日以继夜地挖地道太辛苦了。 额尔登又像平时一样,猎到了猎物就去暮月那里去讨奖赏。作为一只海东青,它甚至对尔恪手中分给它的生肉都不是很感兴趣,与食物相比,它明显对暮月的夸奖和抚摸更感兴趣。 尔恪边用匕首处理着野兔,边有点吃味地问着暮月:“最近这傻鸟还有在偷金银首饰给你吗?” 暮月怜爱地抚摸着怀里的额尔登,摇头道:“没有了,最近没收到什么新的。” 尔恪又说道:“嗯,我猜也是,毕竟这方圆十几里凡是有首饰的人家都给它偷光了!” 暮月:“……”她最终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嘴角的清浅梨涡让她看起来更加的妩媚。 她亲了亲额尔登不停转来转去的头,说道:“宝贝,以后给你找了老婆之后,你还会对我这么好吗?” 尔恪又不高兴地冷冷提醒道:“说了多少次了,不可以亲它了!它本来就搞不清自己是人还是海东青,你这样它以后能不能找到老婆都是个问题!” 暮月只好把额尔登放飞,悻悻地说道:“好。我来帮你烤肉吧。” 尔恪摇摇头:“不用,你等着吃就行。” 不一会儿,扑鼻的烤肉香味就传到了暮月的鼻子里,尔恪先拿了一个烤兔腿给她。暮月看着这个火候烤得刚刚好的兔腿,却忽然觉得一阵油腻,明明觉得饥肠辘辘的,却一点都不想吃。b 分卷阅读75 r   暮月忽然回想起,这几天她对气味都异常的敏感,不管是对香味臭味都比以前敏感了很多,甚至连照雨一直给她用的胭脂气味都让她忍受不了了,明明以前都觉得很好闻的。 实在忍受不了了,暮月把烤肉扔回给了尔恪,用手捂着嘴,干呕起来,什么都没吐出来,但是却总觉得不舒服,这种感觉好像挺熟悉,暮月的心一下子狂跳起来! 不会吧,他们已经很注意了,每次都有采取一些措施,但是该来的还是会来的吗?想到此刻说不定,已经有一个小生命正在她的腹中悄悄地生长,她又期待又害怕。 她很爱尔恪,很想为他生儿育女,让他体会为人父母的快乐,她也很期待看到他们的孩子是男是女,长什么模样。 但是,如果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她上一辈子就是死于难产啊!是不是意味着,她的时日已经无多了呢? 想到这里,她的心里又一阵害怕和纠结。 尔恪扔下手上正烤的肉,上来关心道:“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暮月立刻摇摇头,说道:“只是不想吃这个。”她一看到油腻的烤肉,就又皱眉,那种难受的感觉又来了。 尔恪不解地问道:“不想吃这个,刚才不是你说想吃烤肉的吗?”尔恪实在不明白,一个人怎么能那么快出尔反尔的。 暮月踮起脚尖亲了亲他的脸,安慰了他一下,他才感觉好了点。 尔恪又问道:“那你现在想吃什么,总不能不吃吧?你最近都瘦了。”暮月这段时间和他在一起也没少操心安西军的事儿,还要抽空去照顾尉迟锐。 暮月开口像报菜单一般说道:“我想吃黄金酥酪,我想吃我娘做的梅花糕,我想吃阳春三月的含桃和杏子,我还想吃长安城里西市里坊卖的皮薄馅儿大的馄饨……” 尔恪:“……” 看着尔恪一脸无奈又为难的表情,暮月笑了笑,说道:“我开玩笑而已啦,等回去让厨子给我做一碗面片汤就可以了。” 尔恪看了她好半天后说道:“知道你是想家了,总有一天要带你回长安城里让你吃个够。” 暮月后来当晚回到城中,虽然厨子确实给她做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片汤,但是她还是没有吃下去。 在尔恪紧迫盯人的攻势下,她强迫自己吃了一口,胃里立刻翻江倒海,吐了出来。 尔恪看向一旁的照雨,吩咐道:“去找安西军的军医吧。” 暮月立刻急切地阻止道:“别去,我没事,一会儿就好了。” 这时,有士兵报告说有军情禀报。 尔恪让人进来,士兵立刻禀报道:“郭昕将军说,地道已经挖好了,请万户长去验收,商议军情。” 尔恪立刻换上一身明光铠甲,临走之前却看到用一种异常眷恋的眼神看着自己的暮月,有点不放心了。 尔恪摸了摸她的头发,说道:“别担心,我只是去看看,不是真的打仗。” 暮月点点头,露出了一个微笑:“我知道,你一定要活着回来。” “知道还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做什么?我又不是不回来了!”尔恪把她拉到怀中,临别深深一吻,随后跟着前来禀告的士兵远去了。 暮月目送他远去的背影,看了很久。她心里想到:虽然她知道他一定会凯旋而归,但是她自己的心里却有了一个倒计时,总觉得这孩子的来到,代表着他们能在一起的日子是过一天少一天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人在看吗?求评论啊,小天使们! 第35章 第三十五章 当天晚上,暮月一个人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管怎么都无法入睡。 照雨提了油灯前来察看,问道:“公主你是不是饿得睡不着?我去叫人拿点奶酪给你吃好不好?” 暮月摇了摇头,抓着照雨的手,问道:“尔恪还没有回来吗?随行的人都没有回来吗?” 照雨有点为难地摇了摇头,说道:“公主,我听说与万户长一起去验收的人都回来了。” “啊?”暮月顿时焦急了起来。心想他是遇到了什么变故,还是迷路了啊?难免心中又是一番焦灼。 照雨给公主倒了一杯热水,安慰道:“公主,你不妨先放宽心。尔恪将军武艺高强,人又足智多谋,他一定是因为什么事情给耽搁了,不会有事的。” 暮月喝了水,看到照雨还似乎有话要说的样子,就用眼神示意她开口。 照雨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最终还是忍不住问道:“公主,你这个月是不是没有来月事啊,都已经迟了十几天了,往常都是很准的。” 暮月听罢立刻无奈地笑了,说道:“就知道什么都瞒不过你这个小机灵鬼儿。我想不仅这个月不会来了,可能未来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来了。” 照雨两个眼睛睁得大大的,雀跃地问道:“真的吗?真的吗?公主你真的有喜了?” 暮月把食指放在了嘴上,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提醒道:“你小点 分卷阅读76 声,我现在不想让那么多人知道这件事儿。” 照雨立刻小小声地问道:“为什么啊?那尔恪将军也还不知道这事儿吗?” 暮月摇了摇头。 照雨疑惑道:“为什么不告诉他啊?他那么喜欢你,要是知道你有了他的小宝宝,肯定会高兴坏的!” 暮月抚摸着她依然还很平坦的小腹,说道:“正是因为知道他太在意我和这孩子了,所以不想让他在战场分心,至少打完了这场仗之后,再让他知道吧。” 照雨点头道:“原来是这样!也有道理。只是怀胎的前三月不能行房,那怎么办啊?” 暮月神色一变,摸着发烧的脸颊,数落道:“你这丫头还没有成亲,怎么什么都懂啊?” 照雨被她说得害羞一笑,答道:“你不知道你还没有嫁到回鹘的时候,梅贵妃就拉着我秘密培训了多久,我现在还记着呢!还能倒背如流呢!不是一直没用上嘛。” 暮月被她逗得忍俊不禁,然后问道:“照雨,你喜欢什么样的啊?等这孩子出生了,就把你嫁出去好不好?” 照雨的头立刻摇得像个拨浪鼓一般,拒绝道:“不不不,我不嫁了,我要一辈子都照顾好公主,只要能在你的身边,我就满足了。” 暮月骂了句傻丫头,照雨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她的小腹,说道:“公主,你们当爹妈的都长得那么好看,这孩子长大得好看成什么样子啊?肯定还很聪明。” …… 尔恪本来是带领众人,一起走入了他们夜以继日挖就的狭窄地道的。因为怕打草惊蛇,越是快要到了吐蕃军的驻营处,尔恪越是遣回了许多人。 直到快到出口处,只剩下尔恪一人和另外随行的三人。他脱下了自己的战袍,让其他三人在洞口等他号令。 尔恪一出地道口,就杀了一个吐蕃士兵,他换上了这个士兵的衣服,仗着之前在长安城在赤德松赞身上学得的一点吐蕃语,辗转找到了关押贺达干的土牢。 他小声地叫醒了还在梦乡中的贺达干,并解开了绑在他身上的绳索。贺达干被他吓了一跳,当明白他是来解救自己时,一时感动到无以复加,但是略一思考之后,贺达干冷静地拒绝了。 贺达干人清瘦了不少,但是精神状态看起来还行。他把他所了解到的吐蕃军营分布,大致给尔恪讲述了一番。 他特别提醒了几次提审他的吐蕃赞普的军帐在哪里,然后说道:“谢谢将军的冒死相救,但是今天我如果真的跟你走了,吐蕃军队的防守只会更加严密,这条地道就白修了。” 尔恪并非不懂这个道理,走之前又看了他一眼。 贺达干突然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话,提醒他道:“万户长,你为人光明磊落,令人敬佩。但是你一定要小心身边的人,也许那些看起来可信的人也许并没有那么可信,越是看起来不可能是坏人的人也许越有可能是坏人。” 尔恪正要问他何出此言,土牢外却响起了一阵喧哗之声。尔恪只得赶紧离去。 贺达干在他身后动情地说道:“我等着将军大破吐蕃军的那一天,我一定里应外合接应你。” 尔恪离开了土牢之后,沿着整个吐蕃军营走了一圈,只沿途遇到几个执勤的官兵,都被他糊弄过去了,直到一个醉醺醺地穿着青色长袍的人在账外喝着酒,非要拉着他跟着一起喝。 尔恪百般拒绝不掉,更怕引起对方疑心,只得跟着一起喝了起来。 那个酒鬼穿着的不是吐蕃的军服,但是衣服的质地和做工都很考究,看起来倒像是个随军的贵族。 他喝着酒,下意识地抱怨道:“这草原上的马奶酒是越来越不好喝了,还是中原地带的女儿红够地道啊!” 他说的话很像室韦语,尔恪问道:“你去过中原?” 那酒鬼大吃一惊,重新眯着眼睛打量了一下尔恪,看着他下等士兵的衣服有点难以置信,问道:“你是谁?你会说鲜卑语?” 怪不得,尔恪心想,室韦和鲜卑原属同宗,语言非常接近,但是又略有不同。 “我原来是在丝绸之路上经商的商人,曾经和室韦人打过交道,你又是何人?”尔恪也问道。 “真的假的,你竟然不知道我是什么人?”那酒鬼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他向他展示了他腰间佩戴的蹀躞带。 别人的蹀躞带佩戴的是香囊、玉石、刀剑之类的物品,他的却是清一色的各色刀具和药囊。 尔恪顿时明白了,开口道:“你是巫医?” “普通的巫医二字怎么可以用来形容我?我是名冠天下,能起死回生的名医——乌落兰辉!” “你就是乌落兰辉?”尔恪顿时想起了暮月曾经的嘱咐,恨不得立即就把他扛回龟兹城!他又问道:“你会治什么病?炽俟弘——可汗被射瞎的眼睛,你能医好吗?” 讲到这里好像是提到了乌落兰辉的伤心事,他郁郁寡欢一脸委屈地说道:“我是人,不是神仙,眼珠子都已经碎了,我还能给他装回去吗?没有我,他可能已经伤口溃 分卷阅读77 烂而死了!就这,他还嫌我没有尽心医治……” 说着说着,他开始借着酒意拉着尔恪的衣袖开始哭哭啼啼起来。尔恪本来还想安慰他一番,但是一个巡逻的官兵似乎是注意到了这边,尔恪不想惹麻烦,立即起身离开了。 他走时特别认真记住了乌落兰辉的脸,并嘱托道:“谢谢你今晚请我喝酒,你别难过,我下次会来找你请你喝酒的!” …… 尔恪从地道原路返回时,天已经亮了,一夜没有休息的他趁记忆还算清楚开始研究绘制吐蕃军营的地图。 待他画好地图之后,郭将军则开始讨论起作战的计划,他们和一众高等军官唇枪舌战,商讨每一条作战计划的利弊之处,一直激烈地讨论到了正午十分,尔恪才觉得有点饿了。 他推开房门,发现正午的阳光照在自己的眼睛上,非常的刺眼。接着,尔恪发现门口站了一个人,咸安公主的贴身侍女照雨显然已经在门口等候许久了。 照雨看到了他,立刻转身就走。 尔恪叫住了她,她解释道:“公主吩咐的,将军们的正事要紧。我只要看到你还活着,四肢还健全,就回去和她禀告声就行了。” 尔恪听到那句“四肢还健全”不由就笑了,心想怎么对他这么没信心。但是想想这是暮月极少表现出来的关心,心里又有种异样的暖意。 然而接下来这段日子,尔恪发现暮月真的心性大变。首先吃得非常非常少,常常只能喝下去一点酸牛奶和奶茶,吃了一点点油腻的东西都会全部吐出来。 人也变得更加娇弱无骨了,动不动就赖在他身上要他背,要他抱。相对于以前,她明显更粘着他了。对于这一点,尔恪显然是高兴的。 然而,让尔恪痛苦的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让自己碰她了!每一晚,她总是能找出各种各样的千奇百怪的理由拒绝他的求欢。 自从他们开始在一起之后,尔恪还没有遇到这样的委屈呢,她明明比以前更喜欢和他在一起了,为什么要这样违心的拒绝他?他实在想不通,明明这女人以前不是这样口是心非的。 直到有一天,他从军帐中提前办完了事返回暮月的住处,寻她不到,就依旧去了尉迟锐的住处。 他正好在门外听到了她对尉迟锐说的这样一番话。 暮月握住尉迟锐的手,问道:“锐哥哥,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会为我高兴吗?” 尔恪心想:什么好消息我都不知道,先来和他说! 暮月:“我和尔恪就快有自己的孩子了,虽然我现在每天都吃不好也睡不好,但是我每天还是特别高兴。我特别想看看小宝贝长什么样子,想陪他一起长大。” 尔恪:“!!!??” 暮月又道:“锐哥哥,你快点好起来吧。我已经想好了,不管孩子是男是女,都认你做干爹好不好?你以后可以教他骑马教他射箭——” 这句话还未说完,尔恪就忍不住性子闯了进来,他一脸不满地问道:“我的孩子,为什么要让尉迟锐教他射箭教他骑马?我自己难道不能教吗?” 暮月被他忽然的闯入吓了一跳,一个趔趄没有站稳,尔恪立即上前把她捞入了自己的怀中。 暮月:“……”暮月也不知该作何解释,被他听到了自己的傻话,又觉得特别的羞赧,只好用力地拥抱住了他,这样他就看不见自己的表情了。 尔恪显然是看透了她的目的,用手板正了她的脸,又质问道:“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事情,你宁愿选择和这个暂时都起不了床的干爹说,也不和我这个孩子的亲爹说?” 但是一看到暮月顿时满脸的委屈时,尔恪的心又软了,没等她解释,他就揽过她的头放在自己胸膛靠着,说道:“算了,以后别这样了。” 暮月点头道:“好。” 尔恪也不再问她,就又把她稳稳地抱起,居高临下地问道:“今天吃饭了吗?” 暮月点了点头。 “那吃了什么?” 见暮月不做声,尔恪的脸上又挂着怒色,质问道:“你又骗我?”因为生气,就难免大声了点。 暮月把脸别向其他地方,宁愿看着地也不看他,好半天轻声地说了句:“你不要对我这么凶。” 本来尔恪还想着你不吃饭还有理了,但是紧接着暮月又讲了一句“宝宝会害怕的。”让尔恪的整个心都融化掉了。 想到这个在她腹中刚刚形成的小生命,他唇角不由自主地勾起。他点了点头,尽量用轻声温柔的语调说道:“那我们一起再去吃点东西好不好?你要实在吃不下的话,就陪我吃一点好不好?” “好。”暮月圈着他脖子的胳膊抱得更紧了。暮月贴着他的胸膛,问道:“什么时候和吐蕃真正的作战?” 尔恪答道:“明日。” 暮月的心里又是不由地一紧。 第36章 第三十六章 尔恪把暮月抱回了房间,把她小心翼翼地放在了床上。 分卷阅读78 他看着她的表情又是惊慌又是虔诚,好像忽然不知该怎么样对待她一样,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看着暮月都想笑了。 “我饿了。”暮月笑着说。 “对,你想吃什么?”他立刻吩咐照雨去让厨子做一些清爽不油腻的食物。但是这样的要求显然不管是对安西军的厨师还是对回鹘人的厨师都是个挺难完成的任务。 暮月拿出了一些葡萄干和核桃开始吃起来,她现在特别不想吃饭的时候就只能依靠这些零食度日了。 不一会儿,照雨端过来一碗什么都没有加的白粥,尔恪看着她喝粥,一脸担忧地问道:“就吃这么没有营养的东西怎么行?” 暮月可能嫌粥烫,就先放到了一边。她把他叫到身边,说道:“你不要太担心了。我之所以不告诉你,就是怕这个。” 暮月主动拉住了他的手,说道:“我挺好的,千百年来女人生孩子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吗?你的娘亲,我的娘亲,都是这么过来的。我也能坚持住。” 尔恪摸了摸她越来越尖的下巴,满脸懊恼道:“要是在长安城就好了,毕竟物质繁华,什么都有。你跟着我,受苦了。” 暮月顺势亲了亲他抚摸她脸的手,说道:“跟着你受苦我也愿意。你不知道,你每次去打仗,我有多担心你。这一次能跟着你一起出来,我心里真的好高兴。” 尔恪听罢,心里甚是快慰,但是看向她的眼神展示的却是“你这个傻女人,你怎么那么傻?” 暮月又说道:“哪怕不能跟你一起上战场,但是能离你近一点,你受伤了可以照顾一下你,我都觉得心里好受多了,比我在别处瞎担心你胡思乱想一通觉都睡不着不知要好多少。” 尔恪自然地端过盛粥的碗,用勺子一勺一勺喂给暮月吃,暮月这次非常争气地吃了大半碗竟然没有吐。尔恪本还想劝她多吃两口,但是她实在吃不下了,只得作罢。 喂完粥之后,暮月就想问一下他明天的作战计划。尔恪简单地讲述了和郭昕将军商定的计划。 尔恪说道:“郭将军非要身先士卒,他要带冲锋军去吐蕃营地,被我阻止了。怎么可以让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将军以身试险?论体力和反应力都应该让年轻人去。” 暮月点头道:“尔恪,你做得很对。但是,你能答应我一件事儿吗?” 尔恪:“鲜卑名医乌落兰辉是吧?我上次见过他一次,你放心这次我一定能把他找回来救活尉迟锐的。” 暮月:“谢谢你。不过我说的不是他,我想说的是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情况,你都要好好保护自己。不管怎样,都得活着才行。千万不要意气用事逞英雄。” 尔恪把暮月的手放在手心握住,一脸认真地看着她说道:“你放心,你不会成为孤儿寡母的,你忘了我还没有在众人面前明媒正娶你呢?” 暮月往他身上靠了靠,说道:“知道就好。” 尔恪终究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想去摸摸暮月的肚子,为此他还特别洗了好几遍手,暮月笑道:“你不要那么紧张,其实摸不到什么的。” 她拉着尔恪的手放在了自己依然非常平坦的小腹上,尔恪的表情看起来像是一个把欣喜挂在脸上的孩子一样。 他好奇地问道:“他会动吗?” 暮月想了想,回答道:“应该会吧。只是他还太小了,动也感觉不出来。” 尔恪又问道:“那他多大了,我指的是到底是哪一次怀上的,知道吗?” 暮月:“……”暮月满脸通红地摇了摇头,心想他怎么净问些她回答不了的问题。 “不知道啊?”尔恪的脸上写满了失望,说道:“我还想着以后还像那样再试一次,我还想再要几个和你的孩子。” 暮月假装生气地嘟着嘴说道:“你有点过分了啊,这个都还没有出生,你是不是想让我累死?” “也对。”尔恪笑道。 暮月又道:“再说了,也许真的生出来之后你不喜欢呢。万一是个特别调皮的男孩儿,比阿啜还顽皮,成天惹你生气——”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尔恪一脸不高兴地打断道:“你怎么能这么说我们的孩子?我——阿跌骨咄禄,草原上最出类拔萃的英雄;你,大唐长安城里最美丽聪慧的咸安公主。我们怎么可能生出你说的那种小孩?” 说罢,不等她答话,尔恪就把耳朵贴到暮月的肚子上,安抚道:“宝贝,你别听你娘亲瞎说啊,我绝对不会不喜欢你。” 暮月被他一系列神操作弄得目瞪口呆又特别想笑,心里暗自想着,这孩子还没出生就开始护短了,真出生了,他到底得宠成什么样子啊。 暮月又想到,上辈子没有机会看到这孩子的出生。也不知道是男是女,这孩子和尔恪之间又是怎样一个相处方式。 尔恪把头轻轻贴在暮月的小腹上,兴奋地和根本什么也听不见的小宝宝说东说西。一会儿是回鹘语,一会儿是汉语。这两种语言,暮月尚且还能听懂,等到从他喉咙中发出了两声狼嚎声,暮月是能抬头望天了。 分卷阅读79 暮月没想到一向冷静自持的他也能疯魔成这样。眼前这岁月静好的样子简直让人沉醉,只是…… 暮月用手轻抚着尔恪的头,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句:“尔恪,如果,我是说如果啊——” “什么?”尔恪看着她满脸笑意地问道:“看我和孩子说话,冷落了你是不是?” 和尔恪相处这么久,暮月真的从来没有见过尔恪这么感情外放的时刻,看来这个孩子的到来真的让他非常非常的开心,有那么一瞬间,暮月忽然有点不想再问了。 但是经不住尔恪一再追问,她最后还是鼓起勇气问道:“如果我生产的时候难产死了,你能不能好好地把这孩子带大?” 看到尔恪脸上的笑意逐渐凝固,暮月也觉得这个问题在这个时刻问出来有点太过残忍了。她赶紧补充道:“我只是说假如,如果。” 尔恪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但是从他的眼神,暮月读出了一句话。那是在燕然山他们私定终身之时,发出的誓言:结发共枕席,黄泉共为友。 暮月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心中虽然感动,但是又想到如果真的那样的话,这孩子也太可怜了。在这样的乱世之中,作为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艰难地长大。 尔恪站起身,正色道:“你是不是太紧张了,绝对不会发生你说的那种事。等你生产的时候,我会给你找最好的巫医和产婆,还是说——” 尔恪的表情明显焦虑了起来,很显然他是联想到了什么,问道:“你是有什么预感吗?” 尔恪想起以前的种种事来,暮月的很多次预测都神奇的十次有九次是正确的。他用难以描述的复杂神情盯着暮月的眼睛,再次问道:“你是不是看见了什么?” 暮月立刻违心地连连摇头,矢口否认。 但是两个人在一起相处了那么久,有没有说谎一眼就可以看穿。 尔恪深吸了一口气,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说道:“虽然我真的很想要一个我和你的小孩子,因为这是我们爱的延续,可是,我一点也不想要你用生命去换他出生。” “李暮月”,印象中这是尔恪第一次这样直呼她大名,尔恪神情凝重地说道:“如果一定要在你和小孩之间做一个选择的话,我想都不用想,一定会选择你。” 暮月:“……”她又是震惊又是感动地听他讲完了这句话,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她为他对自己直白的偏袒和爱护而感动,震惊的是他对自己的爱竟然还凌越于他自己的骨血之上。 尔恪却真的当真了起来,当即要找军医来给她诊断,说是如果不能生就不要了。暮月立刻满脸惊恐地拒绝道:“你这是干什么啊?我能生,能生!” 她一个劲儿地哀求尔恪,差一点就跪下来求饶了,他才没有在深夜去把军医找来给她落胎。 一番折腾下来,暮月都累了,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她替腹中尚未成型的宝宝委屈道:“你这个做爹爹的,这样真的好吗?你这样变化无常的,他真的好可怜啊。” 尔恪趴在她的身上,怜爱地吻了吻她的肚子,说道:“对不起了,没有办法。我爱你,但是更爱你娘。” 这句话说得一向伶牙俐齿的暮月竟然没有办法反驳。 尔恪又道:“但是对于你娘来说,我和你哪个更重要,我就不得而知了。” 暮月:“……” 接着两个人就絮絮叨叨地开始讨论起有关孩子的出生,孩子的名字,甚至是根据是男是女要接受怎样不同的教育等问题,就像每一个初次为人父母的普通人一样,充满了满心期待的兴奋和欢喜。 第二日,天色一暗,尔恪和段文秀将军就带着从安西军和回鹘军中挑选的五千精兵,进入了地道,在夜色的掩护下,他们一个接一个小心地爬出了洞口。 尔恪比平时要更加的勇敢,也更加的小心,他现在和以前不同了,必须要以为人夫,为人父的准则来要求自己的言行。 当他按照之前的记忆,摸入了赤德松赞的敖包时,发现他还在床上呼呼大睡。在尔恪正要用迷药把他迷晕,准备把吐蕃赞普生擒带走之时…… 敖包里忽然灯火通明!尔恪顿时被晃得睁不开眼。 待他的眼睛逐渐能适应光亮之时,一身戎装穿戴整齐的赤德松赞手中举着一个火把突然出现他的面前。 他脸上写满了胸有成竹,嘲笑道:“尔恪,好久不见!你把我也想得太傻了吧?平日里都能找几个替身,睡觉这么容易被人偷袭的时刻,不是更得严加提防?” 尔恪一脸懊恼地看着那个在床上穿着吐蕃赞普衣服睡觉的普通士兵,心想自己还是大意了。当时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他若是今天死在这里,暮月和他们尚未出生的孩子要怎么办? 赤德松赞一脸得意地笑道:“尔恪,你受死吧,不瞒你说,当发现你们开始修地道开始,我就已经在等此刻了!” 随着他一声令下,大家蓄势待发,一起扑上来!尔恪被至少上百人层层包围住,如同一只身陷囹圄的困兽 分卷阅读80 ,怎么突围都突围不出来。 与此同时,熟睡中暮月被恐怖的梦魇缠绕,发出了几声尖锐的叫声,照雨赶紧起床照看她的公主。 暮月满脸是汗,一脸的惊恐之色,她甚至不想提她梦中梦到了什么,她甚至觉得把这样的梦境说出来都是不吉利的,不对的。 照雨手忙脚乱地给她擦着她脸上不知是汗还是泪的水珠,口中不停地宽慰道:“公主啊,尔恪将军一定会没事的,你可千万不要过于担心,动了胎气啊。” 暮月在心里默默地为他祈祷了一千遍。她不停地问道,你一定舍不得我和孩子,你一定会活着回来的对不对?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这内容提要简直是越来越羞耻了,作者扶额思考人生中…… 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当尔恪被吐蕃军队团团围住,陷入胶着之时,段文秀将军也率领一干安西军闯入了赤德松赞的敖包。敖包内顿时挤满了人,大家索性来到了空旷之地,两军对峙。 赤德松赞从小就明白一个道理,没有战争是可以不流血就可以取得胜利的,所以他才一直以来都如此厌恶战争。 此刻尔恪如同一个杀红了眼的阿修罗一般,随着一次次的手起刀落,他身上脸上铠甲上都沾满了吐蕃士兵的鲜血。因为死伤实在太多,后面扑上来的士兵明显开始犹豫起来。 左眼蒙着纱布成为独眼龙的葛逻禄部首领炽俟弘,悄悄地走到赤德松赞旁边,建议道:“既然生擒他这么难,就别想着活捉了。否则我们还不知道要损失多少人马,让他跑了更得不偿失。” 赤德松赞的眼中若有所思,不知是不是想起了那些曾经在长安城游学的日子。那个时候,他经常和多逻斯一起游山玩水,他们在长安城的许多街道里坊都留下了足迹,尔恪不过是个看起来很听话的侍从。 没想到的是多逻斯身边那个衷心的那可儿竟然会有一天成长为战神一样的人物,成为吐蕃国的心腹大患。赤德松赞犹豫再三,最终面色沉重地拿起了手中的弓箭。 在他把箭搭在箭台上,瞄准了尔恪的胸膛时,忽然,段文秀将军径直地骑马向他冲了过来! 眼看他离自己越来越近,赤德松赞只好把弓箭转移了方向,箭如离弦之箭一般射中了段文秀将军骑下战马的肚子!段将军立刻从马上摔了下来。 赤德松赞在众人的掩护下,又射一箭,尔恪一个飞身,情急之下,为了保护段将军,竟然伸手抓住了那根箭。赤德松赞是吐蕃最为有名的神箭手,不仅例无虚发,臂力更是了得,否则不可能百步穿杨。 尔恪松开了抓住箭的手,果然满手掌都是鲜血。段将军从草地上爬了起来,两个人抵背而立,段将军当即向他道谢。 尔恪背向他说道:“段将军,是我应该谢谢你才是。我今日一定要活捉赤德松赞,请将军助我一臂之力!” 尔恪又环顾四周层层叠叠包围他们的数以万计的吐蕃军队,说道:“只有抓到了他,我们才有机会活着走出这里!” 段将军沉声回应道:“郭将军带兵正在赶来的路上,只要还能拖上半个时辰,我们就有希望。” 一番杀戮下来,两个人身边的尸体堆积如山,说是血流成河也不为过。这次两支军队的对垒,完全就是硬碰硬的力量的角逐。 然而吐蕃军本来就人多,再加上这是在吐蕃军的军营里,五千多安西军,逐渐被吐蕃军团团围住,包围圈逐渐缩小,把他们围在脸盆一样的地势里,并且兵力分散,再也无法集中突围。 段文秀将军虽然是一员猛将,可是毕竟已经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了,他终于因为体力不支,一个不小心被一个吐蕃将士一刀刺穿了胸膛,但就在他就要倒下的那一刻,还同时也把那个刺伤他的吐蕃将士头给砍下来了。 在尔恪因为段将军的倒下而分心的那一刻,赤德松赞的弓箭这一次终于射中了他的肩膀,紧接着从天而降一张网正好网住了他。 尔恪拼命挣扎了一会,却是却挣扎被束缚得越紧。浑身上下包括脸上都是血水混着泥水,谁也不知道那些血有多少是他杀的人的,又有多少是他自己的血,只觉得他看起来已经不大像个人了。 被抓到赤德松赞面前的时候,尔恪的眼睛已经闭了起来,一动不动了,看起来似乎已经奄奄一息了。炽俟弘狠狠地踢了他一脚,心里暗暗计划着怎么报射瞎了他一目之仇。 他低下头,认真观察这个浑身污秽的男人,没想到随着尔恪忽然睁开了眼睛,他顿时因为害怕不由自主地开始往后退了两步,最终倒在了草地上。 于是围观的众多吐蕃将士都开始掩面而笑。这明显的讥笑神色让炽俟弘下不来台,他站稳之后正色道:“阿跌骨咄禄,立刻下令安西军全部投降!” 尔恪轻蔑地用余光看了他一眼,就跟没有听见一样。 “你这个下等奴隶,听到了没有?”炽俟弘又吼道。 尔恪开口道:“我不想和三姓狗讲话,去叫你主子过来吧。” 众吐 分卷阅读81 蕃军队又开始笑起来,虽然彼此因为利益而结为盟友,但很显然他们和葛逻禄人之间并不是完全没有间隙的,葛逻禄人在大唐、吐蕃和回鹘之间反复横跳的往事一直都很被他们看不起的。 赤德松赞制止了众人的嘲笑,默默地远远看了眼尔恪,最终说道:“把他带回帐中,严加防守,好好拷问。” “赤德松赞,你难道不想知道忠贞可汗是怎么死的吗?”尔恪忽然大声地问道。 赤德松赞神色为之一变,但是最终顾忌着众人的眼光,还是装作没有听见。 尔恪又说道:“你过来,我就告诉你他临死前说了什么话。我都已经被你们绑成这样了,你还这么怕我做什么?” “谁会怕你?他说了什么?”年轻的吐蕃赞普终于还是受不了激将法的刺激,他在尔恪的身边蹲了下来。 “他死的那天,正是他和咸安公主的新婚之日,他是七窍流血而死,中毒的症状特别明显。他死的时候,只有咸安公主在他的身边。他确实留了一句话给你——” 讲到这里,尔恪忽然停止了。 “他讲了什么?” “他留了一样东西给你,”尔恪装作挣扎要从蹀躞带掏东西的样子,赤德松赞于是靠得更近了,尔恪见时机已到,他掏出了准备已久的匕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罩住他的网割破! 等到众人反应过来之时,尔恪的匕首已经抵住了赤德松赞的喉咙! 与此同时,随着一声声的炮响,郭昕将军的火炮开始对吐蕃军展开了密集的攻击。 尔恪以赤德松赞为人质,命令吐蕃军队立刻对安西军解除包围。 炽俟弘虽然心里特别不甘,但是吐蕃军队毕竟在联军中占有大多数,他不敢造次。而且赤德松赞的母亲是吐蕃国极为强势的政治势力,万一死了独子,谁都能料想到结局一定非同小可。 于是尔恪最终在众人的虎视眈眈之下,把赤德松赞抓回了龟兹城。他们此行的目的“擒贼先擒王”终于达到,唯一遗憾的是,戎马一生的段文秀将军马革裹尸,战死沙场。 此次战争,安西军的火炮功不可没,死于刀剑之下的吐蕃军大概有两万人,死于炮火和炮火引起的火灾则至少有三万人。安西军也在两军对峙中,元气大伤。 经此一战,吐蕃军和安西军两方都忙于修养生息,两国的人民迎来了短暂的盼望已久的和平。 随着几声海东青的叫声,暮月和奉诚可汗各骑一匹马,走在冬季空旷的,枯草遍地的茫茫草原上。 阿啜刚刚年满十二岁,对万事万物正是好奇的时候,他们走到河谷流域,他望着粉红色的河流颜色,甚是惊奇,问道:“暮月姐姐,这是什么河?为什么这河流的颜色和鄂尔浑河和土拉河都不一样?” 暮月满脸沉重地叹了一口气,说道:“这是塔里木河。这河流的红色是受伤士兵的鲜血染红的。” 阿啜的眼睛睁到很大,似乎对于这样的答案,他有点难以接受。 “阿啜,你答应我,你长大之后,一定要能不打仗,就不要打仗。只要是战争,就避免不了流血牺牲的。” 阿啜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然后又疑惑地问道:“暮月姐姐,你觉得尔恪是好人吗?” 暮月点点头:“是。” 阿啜又问:“可是他也杀了很多人啊?他也打了好多仗?” 暮月一时不知怎么解释,只好把自己小时候听过最多的话也对阿啜重复了一遍。“有些事儿,你年纪还小,不懂,等你长大就懂了。” 没想到阿啜不知想起了什么,害羞了起来,说道:“长大真好啊,长大能懂得好多事。等我到十五岁的时候,我就长大了,就能和你圆房了。” “圆房?”听到这个词,暮月简直想要扶额,问道:“谁和你说这些的?” “贺达干呀?对呀,贺达干怎么还没有回来?他是不是应该快回来了?”阿啜开始骑着马,绕着塔里木河开始狂奔驰骋起来。 看着奉诚可汗还是一副天真无邪的孩童模样,暮月真的开始有点怀疑他这个样子是不是装的了。毕竟尔恪和他该讲的不该讲的都讲了,他怎么还执迷不悔的想着这些? 安西军的军帐内,尔恪、郭昕将军还有一众高级将领,在商量应该把赤德松赞怎么办。有不少将领坚决主张要把他杀了千刀万剐以涨唐军士气的,但是尔恪却不太想这么做,郭昕将军则一直是绝对的中立派。 讨论商议了整整一天,竟然都没有什么结果。 冬日的边塞天黑得特别早,暮月早早就洗漱休息了。尔恪知道她没有睡着,上床之前,怕自己冷到了她,还特意把手搓热了,才来抱她。 他因为她有身孕,再加上之前自己也受了箭伤,其实已经禁欲许久。但纵是如此,他也不管多晚都要回到她身边休息,才能安心。 “你们打算把赤德松赞怎么办?”见他钻入了被窝,暮月直接问道。 “说了多少次了,孕妇就不要关心这些男人的事情了,你安心养胎就好 分卷阅读82 。”尔恪不满地说道。他把搓热的手放在暮月的小腹处,问道:“宝宝,你一天没有见到阿爹了,你想我吗?” 暮月被他傻乎乎的言行逗笑了,笑道:“才一天没见就想啊。那我不是得每时每刻都得跟着你了,那我更是要管你们男人的事了。” “你这个伶牙俐齿的公主,我是说不过你。”尔恪刮了刮她的鼻子,把她抵在枕头上亲了又亲,这才问道:“好吧,你有什么建议?” 暮月其实已经在心底里想了许久,她问道:“你真的想杀了赤德松赞吗?” 尔恪答道:“说实话,不想。于公于私都不想。” 于私,赤德松赞和忠贞可汗毕竟是那样的关系,如果真要把他杀了,估计忠贞可汗地下有知也是难以瞑目的。更何况尔恪一向是把多逻斯视为自己亲哥哥一样的人。 于公呢,本来大唐和吐蕃的关系就一直剑拔弩张,如果真杀了他,这梁子算是结下了,冤冤相报何时了呢?她的母亲是吐蕃极有政治势力的贵族,以后一定会卷土重来的。 听完了尔恪的讲述,暮月又补充道:“再加一条吧,给我们没出生的宝宝积点德吧,让他出生后少看到一点流血和牺牲,多享受一点和平。” 尔恪又隔着衣服亲了亲她的肚子,答应道:“是。” 暮月又道:“那就这样吧。用赤德松赞交换贺达干和鲜卑名医乌落兰辉。除此之外,再让吐蕃国赔偿一千万两白银作为赎金。” 看到尔恪眼中赞许的神色,暮月又补充道:“钱款可以再谈,但是这两个人我要定了。” 尔恪的嘴角勾起,露出了淡淡的微笑,坦白道:“你这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和我想的一模一样?” 说完他又压上来亲她的脸颊,然后是她柔软的嘴唇,再绵延到她纤细的锁骨。 暮月阻止了他在她腰间不停流连的手,喃喃说道:“这是不行的,宝宝还太小了……” 尔恪舔了舔嘴唇,克制了自己的兽行,看着她依然非常纤细的腰肢,问出了那个他一直想问的问题。 “暮月,你确信你真的有孕了吗?你这么细的腰真的能生出孩子吗?要不要找个巫医来确认一下?” 暮月立刻不理他了,转过身背对着他。心里想的全是,这个人是个傻子。为什么只要碰上小宝宝的问题,他就能问出那么傻的问题。 一会儿怀疑她没有真的怀孕,只是以怀孕为借口拒绝和他欢爱。一会儿嫌她吃得太少,太瘦……总之对她有诸多不满。 这段日子过得颇为平静,直到第二天,暮月收到了一封来自大唐的信件。 她看完了那封信之后,双手颤抖,不久就因为伤心过度晕倒了。 信上写得非常简单:梅贵妃因重疾已于十一月末薨。字迹依然是非常熟悉的父皇的笔迹。 第38章 第三十八章 暮月因为母亲的死讯立刻就伤心地病倒了,安西军的随军的巫医全部出动了,也束手无策。因为暮月坚持不吃任何的药物,她说吃药会对孩子不好,她本来就因为害喜吃不下多少东西,现在则更是肉眼可见地消瘦下去。 她每日怀念母亲成疾,就拿着和亲之时母亲给她做的嫁衣反复观看,可是越是这样就越睹物思人。人也会经常上一句话还好好的,忽然就流下泪来。 这样的状况可急坏了照雨和尔恪,尤其是尔恪,眼见她的肚子倒是一点没大,往日合身的衣裳却逐渐大了起来,本来的还圆润的鹅蛋脸,硬是瘦成了尖尖下巴的瓜子脸,尔恪简直愁得都快无心管军中训兵打仗的大事了。 他几次推掉重要的军事会议,理由竟然是为了她下厨做饭。并不是他做饭比专业的厨子好吃,只是因为是他亲自做的,暮月会强迫自己多吃两口而已。虽然吃了之后,多半也还是被吐掉了。 终于在一次照雨无意间提起也许那个叫乌落兰辉的鲜卑名医会有办法时,尔恪才后知后觉地想起关在龟兹城地牢里的赤德松赞来。他当即下令,明日就遣送赤德松赞回吐蕃交换贺达干和乌落兰辉。 第二日,赤德松赞被押在囚车里,手上和脚上都戴着镣铐。他身上的衣物还是暮月心细想到塞外冬天天寒地冻,特别让照雨送去了尔恪冬日里的一件防寒的毛皮大氅。 昔日的王公贵族,如今成为敌人的阶下囚,而且俘获他的人还是昔日比他地位低很多的人。这样的物是人非,难免让人唏嘘。 在地牢里关了数十日,赤德松赞脸上的骄横跋扈已经消磨殆尽,取而代之的是失败者脸上的颓废神色。他像是一只完全被打败再也无法翻身的垂头丧气的小孔雀。 尽管他和暮月同岁,今年只不过才刚满十九周岁,却满身满脸都透露出一股与年龄完全不相符的暮气来。 尔恪则是一身威风凛凛皮衣铠甲,骑在和他一样高大雄壮的汗血宝马上。他带领着几千安西军护送被俘的吐蕃赞普返回吐蕃军营,顺便再和吐蕃签订一个至少要三十年不再打仗的协议。 经过这一次又一次 分卷阅读83 的战争,尔恪虽然成长成为草原上数一数二的英雄,但是他也是真的累了,他现在只想能好好休息下,能回漠北草原上,骑骑马,放放牧,能多点时间陪陪暮月,还有等待小生命的出生。 赤德松赞一路无话,直到他们走到塔里木河河谷附近,冬日边塞遍布枯草的茫茫的草原上忽然下起了纷纷扬扬的大雪。 这鹅毛般洋洋洒洒的雪花,落在地上,也落在他们的身上,脸上。把尔恪的记忆拉回了他和暮月初相识的长安城里。尔恪想起他们的相遇,想起那个穿着红衣的少女在银白的世界里像是世间唯一的一束娇艳欲滴的玫瑰。 美得让人睁不开眼!尔恪当时想的就是每天能够多看她一眼,死也甘愿了。后来得知她就是以美貌聪慧而著称的咸安公主时,他觉得自己对她的喜欢是亵渎了她。 因为他的出身是那样的低贱,但是她却从来没有一点嫌弃自己的意思。她总是用她春风般柔和的目光抚慰着他的心灵。他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每一刻他都觉得是老天给他特别赏赐的礼物。 他真的没有想到他们竟然还能有一个孩子,想到她腹内正有他的骨血正在慢慢地成型生长着,他的嘴角就会控制不住地向上扬起。 “和她在一起,很幸福吗?”赤德松赞仰头感受着天空中飞扬的美丽雪花,问道。 “嗯?”沉浸在回忆里的尔恪显然没有听清。 “我说你和李暮月在一起,很幸福吗?”赤德松赞又问了一遍。 “嗯。”虽然简单一个嗯字,但是从尔恪眼中藏不住的快乐满足赤德松赞看到了答案。 他似是为自己的命运感到不平,半是开玩笑半是挑衅的口吻问道:“你好歹也是在国子监读过几年书的人,也是知道《四书》、《五经》的人,你真的不介意她已经嫁了三次都还没有嫁给你吗?” 尔恪:“……”尔恪看了他一眼,没有接话。 赤德松赞作为男人深知一个男人的软肋在哪里,几句话正好戳到了尔恪内心深处的痛点上。他又接着说道:“听说她还怀孕了,你就那么确信那孩子是你的吗?” 尔恪立即回头冲着他怒吼道:“你给我闭嘴!”赤德松赞怎么骂他都可以,但是侮辱暮月和他们的孩子不行,这是他的底线。 赤德松赞忽然笑了,说道:“阿跌骨咄禄,你知道吗,我有时真的挺羡慕你的。” 虽然他现在蓬头垢面,但是一笑起来,就依稀可见还是长安城里那个少年的人的模样。但是在现下的境况中,这笑容竟是因不协调而更显悲凉和落寞。 “你羡慕我什么?”尔恪不解地问道。 赤德松赞单刀直入地问道:“羡慕你怎么可以这么相信一个人?你就不怕受骗,受伤,最终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吗?” “我是相信她。”对于这一点,尔恪毫不掩饰地就承认了,同时他反问道:“你不觉得你来到世间走一遭,连最爱的人说的话都不敢相信,却用余生来追悔,用所谓的报仇来麻痹自己,这样很可悲吗?” 赤德松赞的瞳孔震动,整张脸上写满了攻击性和愤怒。很明显,这一次尔恪的针锋相对反击正中他心中最脆弱的地方。 心潮起伏好半天,他才慢慢地开口回应道:“也许,你说的是对的。多逻斯真的说过要和吐蕃联姻的话吗?” 尔恪不屑地回应道:“哼,你不相信就算了,我什么时候说过谎话?” 看着尔恪琥珀色的清澈眼睛,他的眼神坚定毫不躲闪,赤德松赞又一次犹疑起来,他喃喃地开口道:“所有人都说是你和暮月杀了多逻斯。” 尔恪矢口否认道:“我没有!多逻斯王子和我的亲哥哥一样,我不可能杀他。”在尔恪的内心深处,忠贞可汗是多逻斯尊贵的个官方称号,他更习惯称呼他为多逻斯王子。这个称呼记录着他们之间既是主仆,又是兄弟知己的复杂情谊。 赤德松赞:“可是他的死对你客观有利,他死了,你和暮月之间就不再有阻碍了,就像现在这样。” 尔恪看着眼前患得患失陷入自我怀疑的赤德松赞,他叹了一口气,说道:“你不要把其他人想的和你一样龌龊。” 龌龊两个字似乎是触碰了这位年轻吐蕃赞普的逆鳞一般,他神色为之一变。不多时他忽然满眼含泪,抬起头来为自己辩解道:“龌龊,你知道我之前经历了什么吗?” 赤德松赞像是被最后一根稻草压垮的骆驼一般,情绪完全崩溃了。 他冲着尔恪声嘶力竭地哭诉道:“我的几个亲哥哥为了继承王位,几次三番明着暗着要置我于死地。他们为了王位,甚至可以毒死我们父王!你知道那种兄弟反目,手足相残的滋味吗?如果,如果没有你说得那种龌龊的心思,我早就死了成百上千次了!” 尔恪听罢,嘴角边露出了一丝轻蔑的嘲笑,这让他看起来冷酷有一种不近人情的残忍。他不可能像生前的多逻斯王子一样,此刻给予这个哭泣的少年一个安慰的拥抱。 尔恪忽然看着他认真地问道:“所以,你这么辛苦地活下来又是为 分卷阅读84 了什么呢?就是为了生活在仇恨里,活在尔虞我诈的政治斗争里?然后为别人的野心助纣为虐?带给别的国家人民无尽的杀戮?让每一个人都陷入和你一样的万劫不复的痛苦中?” 尔恪的话像是当头棒喝一样一下子打醒了赤德松赞,他不知不觉就停止了哭泣,体会着他的每一个字对于自己心灵的鞭笞。 “松赞王子,”尔恪还像当年在长安城一样尊敬地称呼着他,又问道:“你还记得你当年是国子监的那批学子里面最厌恶打仗的人吗?” “……”赤德松赞吸了一下鼻子,眼眸里空洞又茫然,竟像是一个行尸走肉一般一动不动。 尔恪又说道:“我至今都记得多逻斯王子那天第一天去国子监上学回来和我说,说吐蕃的小王子长得俊逸非凡,他说他厌恶权势和功名,最喜欢研究佛法和诗学,是个神仙一样的少年。” 赤德松赞忽然痛苦地向着飘着大雪的空中撕心裂肺地大喊了一声,两只手死死地捂住了自己的脸,就像他因为现在的自惭形秽无法见人似的。 尔恪:“松赞王子,你不仅变成了你小时候最讨厌的那种人,你还怀疑每一个活下来的人都和你一样。我真的不确定多逻斯王子如果还没有死的话,他会不会喜欢现在的你。” 赤德松赞的眼中热泪盈眶,他嘴唇发抖地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那他到底是怎么死的,你知道吗?” 尔恪摇了摇头,说道:“只知道是中毒死的。我们之前一直怀疑是叶护公主下的毒,但是叶护公主也死了,就死无对证了。” 眼看着就已经到了吐蕃的军营了,尔恪走到赤德松赞的囚车面前。他解开了束缚着他的木枷和脚镣,说道:“暮月说,忠贞可汗在临死前确实给你留了一句话。” “什么话?”赤德松赞紧紧地抓住了尔恪的肩膀,死气沉沉的眼中忽然又有了光芒! 尔恪一字一句地说道:“他说他后悔没有采纳你的建议,同你一起回吐蕃。” 赤德松赞的脸上露出了很难说是哭还是笑的表情,但是他最终点点头,对他说了声谢谢。 接下来,尔恪顺利的和代表吐蕃一方的赤德松赞还有代表葛逻禄部的炽俟弘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规定:三十年内互不侵犯,要共筑和平之世。 虽然签订的时候,三个人都各怀心事,也都很明白,这世间没有永恒的敌人和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是尔恪仍然很欣慰,能为自己还没有出生的孩子在这乱世之中,谋求片刻平静安宁的日子。 在尔恪带着吐蕃丰厚的战争赔偿和贺达干和乌落兰辉两人准备启程之时,赤德松赞在给他送别的时候,忽然开口说了一番他这些日子斟酌很久的话。 “谢谢你告诉我多逻斯给我留的话,作为回礼,我也告诉你一件事。多逻斯曾经在过去告诉我一件事,阿啜也就是现在的奉诚可汗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 尔恪大吃一惊。他跟随多逻斯东征西讨这么多年,竟然不知道这件事。可见,多逻斯对他刻意隐瞒了这件事。 赤德松赞又说道:“那天我在龟兹的地牢里,奉诚可汗曾经来看过我一次,我认真观察了,他确实和多逻斯长得一点都不像。我想多逻斯应该不会骗我。” 阿啜确实不像多逻斯,但是在草原上,不像父亲的儿子比比皆是,而且多逻斯对待阿啜一向都很好,尔恪从未在这方面动过心思。 可是现在这样一想,阿啜不是忠贞可汗多逻斯的儿子,那又是谁的儿子呢?尔恪陷入了沉思。 第39章 第三十九章 尔恪回到龟兹城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很晚了,几天的大雪把塞外的沙漠和草原完全掩盖得严严实实,重新早就了一个银装素裹的冰雪造就的干净世界。 身穿着一身朱砂红收腰棉服再加上绯红色披风的暮月,在门前不知徘徊了多久,等待着尔恪的回来。 随着一阵马蹄声的响起,暮月的脸上逐渐露出了欣喜之色,她望眼欲穿地寻找着那个熟悉的身影。 待到尔恪终于出现,她终于似忍受不了思念成疾一般,一下子扑入了他的怀中。 尔恪用手摸了摸她如墨一般黑的乌发,唇角微微勾起,说道:“我离开才不过两日啊,就这么想我吗?”要不是因为自己这落满一身的雪花和满身的风尘仆仆,他倒真想再多抱她一会儿。 一旁的照雨忍不住插嘴道:“公主不仅想你,还特别担心你。我就说将军这次是去议和的,又不是去打仗的,不会有什么危险的。结果公主又开始担心天变了,怕你冻出病来。” 暮月白了照雨一眼,数落道:“就你话多。”然后接过下人递过来的拂尘,为尔恪扫去身上的雪花。 尔恪坐下之后,饮了一杯热茶,又问照雨道:“这几日,公主有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吗?” 照雨连忙摇摇头,报告道:“吃不下也睡不好。一想起梅妃娘娘,就泪如雨下。” 尔恪看着暮月,满脸忧虑之色,却又毫无办法,最后只好叹了一口气道: 分卷阅读85 “人死不能复生,你又何苦这样难为自己呢。” 正在此时,贺达干和乌落兰辉也骑马前后脚就到了。 原来尔恪归心似箭,快马加鞭,路上一刻也不想等,所以回来的时候比他们要先到一个时辰。 尔恪立刻就想让乌落兰辉帮暮月诊断,暮月却坚持让他先去给尉迟锐治病。 尔恪不悦道:“尉迟锐已经都躺下去那么久了,也不急于这一时。倒是你,现在一个人要负担两个人,听话。” 乌落兰辉给暮月诊了脉,又看了舌苔,看了眼皮,最后用笔墨开出了一张药方。 尔恪心急如焚,问道:“她怎样?是得了什么病?” 乌落兰辉没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尔恪见他摇头,更加担心起来。紧紧抓着他的胳膊,不让他走。 乌落兰辉只好解释道:“公主没有病啊。她只是有点忧思过度,我想将军多陪伴陪伴她,万事多顺着她意,就会好的。” 尔恪的一颗心终于定了定,又问道:“那她腹中胎儿怎么样?” “胎儿,什么胎儿?”乌落兰辉摸了摸胡子,不明所以地问道。 ???!!!暮月惊得差点从床上跳下来! 尔恪也是一脸震惊地看着他。 所以她是没有怀孕,一切不过是一场假孕的乌龙吗?那他这段时间刻意禁欲不是白白在遭受煎熬吗? 在众人的惊愕中,乌落兰辉心满意足地开心大笑了起来。他咳嗽了一声,然后大声说道:“公主是有喜了,胎儿大概两个月大,胎心很稳,也很健康。” “啊?”尔恪摸着自己一直狂跳的心,似乎这样大喜大悲、跌宕起伏的情绪变化让尔恪有点接受不了。 乌落兰辉瘪了瘪嘴,抱怨道:“你们怎么一点幽默感都没有啊,我不过是开了个玩笑啊!” 尔恪看着他冷冷地说了句:“你最好别给我乱开玩笑,否则——”尔恪握住了手中的黑金弯刀。 乌落兰辉立刻被他的警告吓到打了个寒颤。 暮月赶紧用眼神告诫了尔恪,又礼貌地向乌落兰辉问道:“乌落兰名医,我这段时间什么都吃不下,会不会对孩子的成长不好啊?” 乌落兰辉答道:“不妨事。他现在还小着呢,营养不够只会从母体内吸收营养。胎儿就是一种这么自私的生物。” “怪不得这段时间公主都瘦了。”照雨附和道。 乌落兰辉又道:“不妨事,我给公主开了包含人参、白芷、当归、大枣等药材的八珍汤,专门治疗气血两虚,胎动不安。公主只要吃上三次,应该胃口就会好些。” 看着面前的巫医振振有词又非常自信的样子,暮月忽然又满怀忐忑地问了句:“名医,你会接生吗?” 她此言一出,众人又再次愕然了。毕竟,就算是在民风开放的盛唐,接生的稳婆也全部都是女性。从来没有听说过,有男子给女子接生的情况。 更何况还是金枝玉叶出身皇家的公主,忌讳只会比平常人家更多。 乌落兰辉素来是个不羁豪放之人,说的话也常常较常人更加跳脱。他也不顾及众人惊愕的神色,反问道:“我说我很擅长的话,公主愿意让我来给你接生吗?” “好,一言为定!”暮月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尔恪:“……”尔恪的脸上明显有不悦的神色,但是他最终什么也没有说,而是借着带乌落兰辉给尉迟锐治疗为名,把他拉出了公主的房间。 …… 出于鲜卑族的巫医乌落兰辉为人虽然看起来十分的不靠谱,但是他开的药方却是很有效果,暮月这些天来确实胃口要比之前好多了,就连害喜也没有之前严重了。 更为神奇的是,在乌落兰辉每日坚持给尉迟锐针灸一个时辰之后的第十天,奇迹竟然发生了。暮月有一天在照顾尉迟锐和他说话的时候,忽然看见他的手指动了动。 刚开始的时候,她以为是自己眼花。直到这样的情况越来越频繁的出现,暮月明白,是神医的针灸确实起了效果。 又过了几天,一日暮月觉得肚子不是很舒服,就没有去照顾尉迟锐,那天下午她躺在床上小憩,睡得很熟。 “暮月,暮月!”熟悉的声音忽然叫醒了她! 李暮月睁开眼睛,看着尉迟锐那张熟悉的面庞,一下子高兴地哭了起来。她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就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胳膊! 尉迟锐抓住了她的手,告诉她不是在做梦,紧接着两人相拥而泣! 暮月哭着问道:“锐哥哥,你是真的醒了吗?” 两个人互相倾诉着这段时间种种令人难以置信的经历。暮月讲了她两年三嫁的曲折婚姻,尉迟锐说着自己怎么被吐蕃灭国,他的叔叔尉迟曜怎么为国捐躯,他又是怎么在叔叔的保护下,虎口逃生的坎坷经历。 讲到伤心处,两个人都是潸然泪下。他和她心里都很明白,虽然彼此的容貌并没有怎么大的改变,可是他们都再也不是当年长安城里不谙世事的少男少 分卷阅读86 女了! 生逢乱世,即使是出生在他们这样的钟鸣鼎食之家,也依然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国仇家恨,落在他们肩头的责任,让他们不得不从一个天真的少年迅速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人。 那些年少时在长安城一起骑马狂奔,一同兴高采烈地玩蹴鞠,一同在寒食节去远郊登高踏青的日子仿佛就在昨天。然而这分别的几年,经历的世事沧桑,让他们的心至少老了二十岁! 两个人拥抱着哭诉了很久,直到暮月看到闻讯而来的尔恪才刻意和尉迟锐保持了距离。 尔恪本来听说尉迟锐得以苏醒,他还为发生这样的奇迹感到喜悦,还打算重赏乌落兰辉的。但是,当他看到他们相拥而泣的瞬间,就忽然改变了想法。 他只能想到多逻斯曾经和他说过的,觉得尉迟锐是他们这批人里面和暮月最为般配的人,他只能想到暮月之前一直随身携带着那个鸽血红宝石戒指…… 眼见着他们还有许多话要说,尔恪有那么一瞬间忽然觉得似乎自己才是那个多余的人。他神情落寞地正准备离去—— “尔恪,你过来一下。”暮月挥着手和他高兴地打着招呼。 暮月一手拉着尔恪,一手拉着尉迟锐说道:“锐哥哥说他要好好谢谢你。如果没有你找回乌落兰神医,他就没有办法起死回生,再捡回一条命。” 尉迟锐对着尔恪认真地双手作揖,诚恳地道谢道:“你已经救过我两次命了,尉迟锐此生无以为报,无论遇上任何情况,只要你说一声,必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尔恪点点头,轻描淡写地说道:“不必了,只要暮月开心就好。” 聪慧如暮月,她不可能看不出尔恪的脸上为什么不悦,但是她依然试探着把两个人的手握到了一起,笑着说道:“你们两个听好啦!我宣布,你们两个从此以后,冰释前嫌,不准再吵架了!” 两个人的手虽然勉强握到了一处,但是很快就像碰到火舌一般,很快就收回了。 尉迟锐的死而复生,治好了暮月的很大一块心病。她终于逐渐从失去母亲的痛苦中走了出来,等到她的身体好的差不多了,也差不多就到了他们分别之时。 尉迟锐的身体恢复得很快,他每天勤于锻炼,坚持服用乌落兰辉给他开的药剂。他说他要带着于阗国剩下的兵力复国,他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要去忙,他要把接下来的每一天当成两天去用。 尉迟锐在马上一身戎装,意气风发,俨然还是当年那个长安城的俊朗少年模样! 尉迟锐拉了拉缰绳,说道:“暮月,下次再见你就应该是一个母亲了。到那时,我会给我的干女儿或干儿子准备一份大礼。” 暮月也笑道:“锐哥哥,你虽然很忙也应该考虑考虑你的人生大事了,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啊!” 尉迟锐:“这个不用你担心。”他转过头又故意让尔恪听到他们的对话:“我最近和你养的那只海东青混得很熟,如果尔恪让你受了一丁点委屈,你立刻写信让它送信给我,我来帮你出头!” 尔恪:“……” 暮月看着尔恪又想发怒却又强压着的表情,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心地笑了。她的笑容明媚得像是阳春三月的和煦春风,温暖足以能够融化这塞外的严寒和冰雪。 送走了尉迟锐,暮月也要跟着尔恪一起回到回鹘了,毕竟漠北草原才是她如今的家。她和尉迟锐告别的那天,也同时是他们告别龟兹城那一群白发将士的日子。 分别的那天晚上,铁血郡王郭昕将军为他们准备了声势浩大的送别仪式。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这属于盛唐的歌曲再一次被这一群忠心耿耿的老兵们唱起,暮月看着这些苍髯皓首的老兵们,她想尽力记住他们每一个人的面孔。 暮月觉得他们傲立在风雪之中的身影,就像是一尊尊钢铁铸就的雕像一般伫立在大唐和吐蕃交界的边关要塞上。 没有人知道他们会继续在这塞外的冰天雪地之中伫立多久,只知道他们的故事一定会作为盛世大唐军人最后的传奇之歌,被后世人永远铭记世代传唱。 第40章 第四十章 贞元七年二月,暮月、尔恪还有奉诚可汗还有贺达干率领着还剩下两万多人回鹘军队浩浩汤汤地走在了返回漠北草原的路上。 他们沿着唐朝开辟的丝绸之路,经过天山山脉腹地巴音布鲁克草原,一路往东而行。在经过草原的九曲十八弯时,他们看到夕阳从云缝中把万道霞光射向草原,落日摇金,在蜿蜒曲折的河道中真的倒映出传说中后裔射下的九个太阳。 经过巴音布鲁克草原,他们继续沿着天山山脉准备从西州前往伊州的半途中,尔恪收到来自大唐信使的一封信。 平日里,只要有一点有关大唐的消息,尔恪都会第一时间跟暮月分享的。但是,这一次尔恪看完这封来自唐德宗的信,他皱了皱眉头,把这封信偷偷地藏了起来。 分卷阅读87 经过巫医乌落兰辉的汤药条理,暮月的身体比之前好了不少,她现在胃口好了很多,再加上可以和心爱的人朝夕相处心情愉悦。她因为怀孕而胸部高耸,身材曲线更加的凹凸有致,她整个人比之前丰腴了不少,面色也更加的红润了。 她整个人都十分的健康,以致于她怀孕四个月还可以不用坐马车,可以和尔恪一起并肩在草原戈壁上骑马、骑骆驼。 看咸安公主英姿飒爽地骑马,是草原上一道非常靓丽的风景。见她骑马骑得潇洒恣意,尔恪有次忍不住问道:“你还骑得那么快,就不担心宝宝会被颠掉吗?” 暮月杏眼圆睁,笑着回答道:“要是能那么容易颠掉的话,也不是你的孩子了吧?” 尔恪后来想想,马上长大的民族,在马上出生也确实没什么毛病,也就放心地不加以阻拦了。 运动量加大之后的暮月,精神和状态反而更好了。要不是她的小腹微微凸起,任谁也看不出她像是一个已经怀胎数月的孕妇。 奉诚可汗阿啜还是经常在尔恪不在的时候,来找她的暮月姐姐玩。直到有一天,他忽然惊讶地发现她有些不一样了,他奇怪地问道:“暮月姐姐,你怎么长胖了?” 暮月立刻脸开始发烫,从脸颊一直红到了耳根。她不知道要怎么和他解释这些。 一直陪伴着阿啜的贺达干则善解人意地给她解了围:“咸安公主不是胖了,是她就快要生一个小宝宝了。” “是谁的小宝宝呢?是尔恪的吗?”阿啜忽然肉眼可见地不开心起来,他站了起来,反问道:“明明颉于迦斯宰相不是这么和我说的。他说的是暮月姐姐等我长大之后,会成为我真正的妻子。” 讲到这个,暮月又痛苦地想扶额了。她嫁到回鹘之后,算是看着阿啜长大的人,看着他从一个幼童成长为一个少年,对他还是很有感情的。可是他如果总是说这样的话,她不知道尔恪听到了会怎么想。 尔恪现在不仅是回鹘的万户长,前段时间还被众回鹘贵族推举为回鹘的宰相。可谓是兵权与政权都两手牢牢紧握在手,他已经无可争议地成为了回鹘汗国的实际掌权之人。 他的功勋实在太大了,无人可出其右。从很久以前的征服室韦部,再到后来平定叶护公主的叛乱,直到前段时间帮助大唐的安西军打败了吐蕃……每一场战争胜利里都有着他的赫赫战功,而这一切是他用血肉之躯勇敢冲锋陷阵换回来的。 可以说如果他现在想当回鹘的可汗,没有一个人敢说一个不字。可以说奉诚可汗之所以还是奉诚可汗,不过是因为尔恪还因为他是忠贞可汗的儿子,对他抱有一丝愧疚之心。 暮月想到这里,拉住了阿啜,苦口婆心地劝道:“阿啜,你既然一直叫我姐姐,你也知道我比你大很多。等你长大,我也就老了。我以后给你找草原上最漂亮的女孩子做你的妻子好不好呀?” “不好。”阿啜非常笃定地立刻摇了摇头,拒绝道:“在我心里,暮月姐姐就是最美的。而且,你明明就是我的可敦,我的妻子啊。” 暮月:“……”暮月看着眼前这个一脸固执的半大少年,一向伶牙俐齿的她竟不知如何说起。 这时暮月的帐篷外,忽然传来了一阵熟悉的海东青叫声。 暮月闻声而来,看见尔恪已经不知在帐外站立了多久,她不确定阿啜说的那些话他听到了多少,但是她确信她在他的琥珀色眼眸中捕捉到了一丝杀气,虽然只是一闪而过。 贺达干见状赶忙不由分说地把奉诚可汗给带走了。 进账后一直坐了很久,尔恪的脸上还是有着难掩的怒气。暮月赶紧给他倒了一杯奶茶,让他消消气。 “我记得你曾经和我说过天亲可汗的往事,你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你说,可汗也不是生来就是可汗的。”尔恪喝了一口奶茶,说道。 暮月观察到尔恪的眸子里夜色很深,她点头道:“我是说过,但是,阿啜还是个孩子,逼得太紧是不是不大好啊?” 尔恪又道:“之前赤德松赞和我提过,他可能并不是多逻斯的亲生儿子。” “有关这件事儿,你调查清楚了吗?”暮月问道。 尔恪皱着眉头,摇摇头,说道:“他的生母去世得非常早,难以调查了。” 暮月:“那我们就更要慎重了,毕竟他还没长大呢,不会对你有什么实质威胁的,那些话别往心里去呀。” 说话间,暮月已经用胳膊圈住了他,亲热地依偎着他。 尔恪把奶茶杯子放下,一把把她抱住,让她坐到了自己的腿上。“你呀,怎么还是那么善良,你想想如果奉诚可汗一直是奉诚可汗的话,我们自己的孩子要以什么样的名分出生呀?” 尔恪用胳膊圈住了她的腰,右手则放在她日渐凸起的小腹之上。他指尖略带怜爱地轻轻摩挲,让暮月觉得肚皮很痒,害羞地只想挣扎逃开。 然而哪里逃得开,又被他捉了回来,牢牢地按住,他把头埋在她的肩头,低声道:“别动,让我抱一下。” 暮 分卷阅读88 月摸了摸自己越来越圆润的脸,问道:“你说实话,我是不是重了好多?” 尔恪看她的那一眼,让她感觉到自己这个问题太傻了,太无聊了。片刻后,他说道:“你到底哪里胖了啊?明明就还很轻。” “明明就胖了呀,腰粗了那么多。”暮月低下头小声抱怨道。 “别听阿啜瞎说,他是眼瞎。我就喜欢你现在这样。”尔恪把手从暮月的肚子上转移到她的脸上,他用自己的鼻尖碰了碰暮月的鼻尖,然后在她嫣红的唇和脖颈之间流连忘返。 暮月敏感地闻到了来自他身上的一股熟悉的危险的气息,她有点违心地拒绝着他的亲近,说道:“都是要当爹的人了,克制一点。” 尔恪哑着嗓子在她耳边说道:“我问过乌落兰辉了,他说只要不是太频繁,就没有事。” 暮月还要说些什么,被他一个不容置疑的吻忽然压下来,所有到要说的话都被堵在喉间,变成一阵细碎的呜咽之声。 …… 暮月最近也常常有一种感觉,她觉得肚子里的孩子真的和自己母子连心。每当她和尔恪在一起的时候,她都能感觉到胎动特别频繁,她甚至能感觉到孩子喜欢和他在一起。 尔恪心满意足地如同一只吃饱喝足的狼,他抱着肤如凝脂,柔弱无骨的小娇娘,感觉到天堂也不过如此。 暮月乖乖地躺在他的怀里,挑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只从被窝里露出一个头来。 “我都说了没事吧?骑马那么颠簸都没事的孩子,怎么可能那么脆弱?”尔恪笑道。 “哎呀,你别说了!宝宝不能听这些!”暮月因为害羞索性把头也缩回被窝里藏着了。 “哎呀,哎呀!”忽然,她毫无征兆地地叫了两声。 “怎么了?”尔恪立刻满眼紧张了起来。 暮月从被窝里钻了出来,她喘着粗气,胸脯不停地起伏着,她激动地把尔恪的手放在了她被撑得薄薄的凸起小腹上。 这不仅清晰可见,还能清楚感受到的胎动,让尔恪彻底震惊了。“真的在动啊!这到底是手还是脚啊,好有力啊!”尔恪的声音听起来雀跃兴奋得像是一个发现新世界的孩子。 “不知道,从来没有动这么厉害过,宝宝怎么啦?”暮月问道。 尔恪忽然抱紧了她,一本正经地说道:“宝宝可能是舍不得我走。” 暮月:“什么?” 尔恪把暮月抱在胸前平躺着说道:“你还记的我们捡到额尔登时遇到过什么人吗?” 暮月点点头,说道:“黑发黑瞳的黠嘎斯人。那帮人还自称是李广的孙子李陵的后代,和我们大唐李家王朝同宗呢,你怎么忽然提到他们了?” 尔恪抚摸着暮月柔顺如墨的头发,说道:“你父皇来信了,他说我只要把这帮刚刚造反的黠嘎斯人平定了,他就册封我为怀信可汗。” “那你不带着我一起去吗?”暮月可怜巴巴地问道,手上不由自主地把他抱得更紧了。 尔恪亲了亲她的头发,说道:“也不是不行,我就是怕我会分心。” 暮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泪眼汪汪地看着他。 尔恪实在是于心不忍,试探道:“要不,我不去了?” 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尔恪那封唐德宗亲手所写的信交给了暮月,暮月细细看过问道:“父皇怎么忽然想起要收拾他们了?黠戛斯人和大唐关系不是一向不错吗?” 历史上的黠戛斯人本来是赤发绿瞳,但是现在他们的坚昆可汗统领的这一群黠戛斯人虽然也有着胡人的高鼻深目,却是黑发黑瞳,一看就是胡人与汉人通婚的后代。 因为坚昆可汗曾经派使者去长安向德宗进贡,并自称是汉代名将李陵的后代,李陵是陇西成纪人,而唐朝皇帝的先祖也是陇西成纪人,所以就这样认过“同宗”。 “你还记得你父皇给你的那块玉佩吗?”尔恪问道。 “九龙玉佩?被室韦人抢走的那一块?”经提醒之后,暮月想起来当时打败室韦人确实没有找到这块玉佩,阿古达木说是卖给了黠戛斯人。 尔恪点头道:“是啊,现在他们的可汗坚昆趁着吐蕃、回鹘还有葛逻禄部都元气大伤,借着手中的九龙玉佩,说是得到了你父皇的旨意,正在拼命招兵买马,吞并周围的小部落呢!” “尔恪,你回信写了吗?”暮月问道。 “还没有,”尔恪把暮月重新抱在怀里,蹭了蹭她的脸,问道:“你想要我怎么做?” 本来尔恪是还在犹豫的,但是看到阿啜的表现,他又觉得自己的合法地位急需得到唐朝皇帝的认可。可是现在暮月身体的特殊状况,又让他有点不太放心,不想离开她。 暮月让他拿出行军的地图,找到黠戛斯人所在的方位,然后让尔恪告诉他未来的队伍会怎么走。 暮月感叹道:“黠戛斯人在叶尼塞河流域,这么北的地方啊,比回鹘的夏季行宫还要靠北。”不过这也就 分卷阅读89 意味着尔恪还可以和她一起同行许久。 尔恪又揽过她的腰,轻轻地摸她的肚子,问道:“宝宝现在怎么又不动了?是睡着了吗?” 暮月被他的啥问题问得有点哭笑不得,片刻后她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说道:“你去吧。你得胜回来的那一天,就是统一漠南漠北草原的怀信可汗了。” “那你要跟我一起去吗?” 暮月摇摇头,又问道:“你不是说会分心吗?你大概几个月能回来啊?”暮月看了看自己的肚子,说道:“不管你要几个月才能回来,我只希望我生产的时候你能在我的身边。” 尔恪当即答应下来,说道:“我把贺达干和乌落兰辉巫医都留在你身边。”尔恪想了想又补充道,“我把额尔登也留在你身边保护你,你要有什么事要联系我,它能找到我。” 暮月点头道:“嗯,我能有什么事,等到了回鹘牙帐,就每天看看书,写写字,等待宝宝出生了。” 于是,他们从西州一路经过北庭,继续往北行走,穿过盆地里茫茫的大漠,在绿草如茵绿树环绕的金山脚下,他们最终要分道扬镳了。 不知为何,暮月明明知道上一世尔恪去攻打黠戛斯大胜而归,她的心里就是慌乱忐忑,安定不下来。 就在尔恪还想着有什么要和暮月交代的时候,一直站在他右臂的额尔登好像是听到什么东西对它的召唤一般,开始往金山山脉的方向飞去。 尔恪叫它回来没有用,暮月也叫了它两声,它才犹豫再三地飞回来了。 “额尔登,你怎么了?”暮月摸着它的头,不解地问道。 可怜额尔登虽然听得懂它的话,但是却苦于自己不会说话,只好仰起脖子,对着天空响亮地鸣叫了两声。 这时贺达干站了出来,主动请命道:“海东青自古以来是万鹰之神,它应该是感应到了什么,不如让我去前面探探路。” 尔恪先是答应了下来,后来想想觉得不太放心,自己也骑着马一起前往了。 在等待他们去探路的时间里,暮月随着部队一起做饭、吃饭。暮月能感觉到身边的额尔登一直处于一种焦躁不安的情绪之中,她给它吃肉它不吃,给它喂水它也不喝。 如果平常能够有这么多时间黏在暮月的身边,额尔登早就高兴得开始转圈圈了。然而现在,它就像是知道自己要即将远行一般,用它圆溜溜的小眼睛一直盯着暮月,暮月感觉到那眼神充满了眷恋。 两个人大概两个时辰之后回来了,在暮月开始询问之后,两个人都示意让对方说。 注意到贺达干一直憋着笑,暮月问道:“怎么了?有什么事儿这么开心?” “将军,你说!”贺达干笑道。 “不不,还是你来吧。”尔恪也推脱道。 看着尔恪脸上露出了难得的阳光笑容,暮月也跟着一同笑了起来。 最终还是贺达干开口道:“公主,你看看如今的金山绿树成荫的,现在是什么季节啊?” “春天啊!”暮月更加不明所以了,她实在想不通这跟额尔登的反常有什么关系。 贺达干又说道:“就是因为春天,你还记得它曾经给你送过很多顺手牵羊得来的金银首饰时,我是怎么说的吗?” 暮月又摸了摸怀中的额尔登,她似乎有点明白了,她试探地问道:“金山上是有什么吗?有它的同类吗?” 尔恪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它应该早就听到了同类雌鸟的呼唤声,它心里很想去,但是它又舍不得离开你,所以正在纠结犹豫呢。” 暮月问道:“那只雌鸟你们见到了吗?长得怎么样,有没有比额尔登更好看?” 贺达干点了点头,说道:“那只雌鸟很警觉,只远远看到个影子,就立刻飞走了。她浑身雪白,一飞就飞到了金山的悬崖峭壁上站着,谁也抓不着。” “所以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是准备些金银首饰给它提亲,还是准备些生肉让它带过去分享?”暮月看着还在她怀里一直用头亲昵地蹭着她的额尔登,忽然有种看孩子长大要远离的不舍。 贺达干笑了,周围的人都笑得不能自持。照雨插嘴道:“公主,虽说它们是神鹰吧,可是神鹰也是鸟啊!你以为这是给人娶亲呀?” 暮月抱起额尔登,轻轻地亲了它一口,问道:“你就不能把它带回回鹘吗?你问问它愿意不愿意和你一起,我可以连你找的老婆一起养。” 尔恪忽然正经道:“暮月,这不合祖上的规矩。草原上的游牧民族经常会养鹰,但是每年的春天,都会把它们放归山林,让它们繁衍生息。海东青的幼鸟只能诞生在最高的悬崖峭壁上。” 暮月叹了一口气,问道:“那它们被放归了之后,还会回来吗?” 尔恪看着她说道:“有一些会,有一些不会。” 暮月的眼中已经带了泪,问道:“那它还会回来吗?” 尔恪摇了摇头,如实地说道:“不知道。” 自从有了孩子之后,暮月比以前更加脆弱,是越来 分卷阅读90 越难以承受离别之苦了,但是她也明白,这是他们必须要经历的成长的阵痛。 暮月最后一次怜惜地摸了摸额尔登的头,说道:“我们捡到你,快两年了。你也长大了,你从一只襁褓中的小雏鹰长成了一只可以抓住山羊的雄鹰了。所以,你可以走了——” 那一句“你可以走了”一说完,暮月就潸然泪下。最近她经历了太多的离别,比如告别她的母亲,与尉迟锐的离别,与尔恪即将到来的离别,不管是生离还是死别,都无可避免地让她感到悲伤。 额尔登似乎是听懂了她的话,它在原地拍了拍翅膀,对着她鸣叫了两声。 暮月用袖子擦掉了眼泪,对着额尔登说道:“从今天开始,你自由了,去追寻你的幸福吧。如果,你觉得你和同类在一起比较幸福,从此再也不回来找我们也没有关系,但是你哪一天如果想回来看看,漠北草原永远都是你的家。” 暮月用双手把额尔登擎起,示意了几次让它飞,它站得牢牢的,动都不动。暮月的手都举酸了,尔恪准备过来换一把手。 额尔登拍了拍翅膀,终于飞了起来。他绕着圈把每个人都看了一眼,然后向着金山深处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尔恪不免觉得受到了一点小小的伤害。但是更大的不快来自于离别本身。 尔恪和暮月看着额尔登的影子越来越小,直到小得再也看不见,心里很不是滋味。 两个人互相看着,心照不宣地都想起了一件事。 暮月叹气道:“以后我们的孩子也会有这么一天吗?” 尔恪立刻摇头道:“怎么可能,敢离我们这么远,我会打断他的腿!” 暮月又问道:“假如是个女儿呢,长大肯定得嫁人吧?” “……”尔恪忽然好像第一次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存在,顿时愣住了。 照雨都被他们给逗笑了,说道:“这孩子都还没生,就想着以后出嫁的事情了,这想得也未免太远了点吧?” “你懂什么?”暮月硬着头皮反驳道,说道“为人父母,就要为子女计长远。” 尔恪还颇为认同地点了点头。 贺达干劝道:“将军,天色不早了,您要去的方向在那边,或者就干脆明日再启程,毕竟夜路难行啊。” 尔恪点头道:“不了,我要早去早回。你要把她好好带回回鹘,好好地保护她。” 贺达干立刻道:“将军对我的恩情重如泰山,我一定用自己的生命发誓,一定会保护好公主。” 暮月才经历了一场离别,又要经受另一场,明显情绪上有点承受不了。 尔恪抓住了暮月的手,说道:“你等着吧,最多三个月,我会凯旋而归,名正言顺地回来娶你。” 说完,尔恪在众人面前深深地吻了暮月的唇,片刻之后,他翻身上马,很快就率领着众人消失在暮月的视线里。 而此时一直在不远处远远地望着他们分别的奉诚可汗,脸上忽然露出了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 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两个月后,草原上又迎来了一年中水草丰茂,绿意渐浓的初夏。 在回鹘的黄金牙帐中,暮月穿着一身淡绿色孔雀罗制作的襦裙,配以淡蓝色的四季花卉纹饰霞帔,云鬓斜簪,看起来闲散又雍容华贵。霞帔松松地挂在她的胳膊上,正好遮住了她已经很圆很大的肚子。 暮月和照雨正拿着几匹绫罗绸缎,在商量着怎么给没有出生的小宝宝做衣服。照雨比划着怎么剪裁,问道:“公主,我们做一套蓝色的,再做一套红色的吧?” “做这么多做什么?新生儿长得很快的,而且父皇已经派人送来了好多宝宝的衣服和鞋子。”暮月指着前几日收到的来自大唐信使的好几个沉重的大箱子。 照雨笑道:“如果宝宝是个小公主的话,就穿红色的。如果是个小王子的话,就穿蓝色的啊。我知道衣服已经很多了,但是自己制作的还是心意有所不同的。” 于是主仆二人开始讨论起小衣服的款式和如何裁剪,立刻开始制作起来。 暮月认为小宝宝还有一半的回鹘血统,所以除了做一套汉装之外还要做一套窄袖长袍的胡人装,再加上性别不确定,所以这一做就至少要做四套。 就在两个人正忙得不亦乐乎时,奉诚可汗悄悄走进了她的帐中。 与暮月第一次见他时相比,他已经长大长高了许多。十四岁的少年正是小笋一样拔高的年纪,暮月发现他一个春天过去已经比自己高上许多了,越来越像一个大人了。 暮月高兴地拿着手上的半成品的小衣服给他看:“阿啜,你看下这个衣服可爱不可爱?” 阿啜愣了一下,问道:“这是给你的小孩子做的衣服吗?”他的声音最近因为处于变声期,而听起来很沙哑。 暮月问道:“是啊,你是想要个弟弟还是妹妹?” “妹妹吧。妹妹比较乖。”阿啜随口答道。 照雨笑着插嘴道:“奉诚可汗,是 分卷阅读91 个弟弟也很好呀。可以跟你一起玩儿,可以陪你一起骑马。” 阿啜被她说的仿佛也有点向往起来,不过片刻之后,他又想起了什么,问暮月道:“我叫你暮月姐姐,为什么你生出来的孩子又变成了我的弟弟妹妹?这……” 暮月拉住了阿啜的手,和颜悦色地解释道:“你可以把我当成你的母亲,或者姐姐都没有关系,我们是永远的一家人。就像我没有出生的孩子,也是一样,不管你叫他什么都没关系,这只是一个称呼而已。” 这番话明显是戳中了阿啜的心里,他自小就没有母亲,在一堆粗糙的汉子中间长大,从来就没有体会过来自女子身上温柔的母爱。他对暮月还有尔恪的感情都很复杂,但是他又有很多东西想不通,看起来非常的困扰。 阿啜很大力地抓了抓他披散下来的头发,说道:“可是,颉于迦斯不是这么说的。他说你作为大唐皇帝所生的公主,嫁到回鹘来一定是可汗的妻子。现在我既然是回鹘汗国的可汗,那么你就应该是我的可敦。” “……”暮月听到这番让她们头疼的话,脸上的笑容立刻就凝固住了。暮月叹了一口气,不再看他,也不再开口说话了。 阿啜意识到了她的不悦,忽然像是之前小时候一样,飞扑到了暮月的怀里。 暮月先是一愣,还因为怕他撞到了自己的肚子躲了一下,没想到阿啜只是虚虚地搂住了她的腰,并没有压着她的肚子。 暮月因为马上要做母亲了,更加明白了阿啜的心思,心里明白他对于自己的喜欢,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弥补他幼时缺失的母爱。 她像是摸着小动物一样宠爱地摸了摸他的头,说道:“阿啜,我知道你听到这样的话,可能不太高兴,但是我还是想让你知道。” 阿啜:“暮月姐姐……”阿啜似乎很享受这样的抚摸,舒服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暮月一脸严肃地说道:“你以后不要再说什么长大之后要娶我之类的话了,更不要让尔恪听到这样的话。否则,我真的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阿啜从她身上站了起来,也很认真地说道:“暮月姐姐,我是真的很喜欢你。说想娶你并不是小孩子的玩笑话。我不在意你的孩子是尔恪的,如果你选择的是我的话,我也可以视为己出的。” 暮月听罢愕然了,她皱着眉头问道:“这话谁教你的?” 阿啜没有回答,只是又重复了一遍:“暮月姐姐,我是真心地爱慕你的。” 暮月摇摇头,说道:“你不要再说这种话了。你这样我会保不住你的,现在草原上到底谁是实打实的王者,你不会真不知道吧?” 两个人的眼神针锋对峙,暮月的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阿啜即便是已经气到咬紧牙根也起身告辞了。 看着阿啜远去的背影,许多上一世经历的种种不寻常之事,历历在目。甚至有些情景让暮月有些后怕得不敢再回忆了。 忽然腹中的孩子又没轻没重地又踢了她一下,暮月赶紧捧着肚子,照雨见状扶着她坐了下来。 看着自己已经高高隆起的肚子,暮月忽然意识到虽然她已经在尽力地去改变命运了,但是命运似乎是有着自己的发展轨迹的,它似乎不能被改变。 或者换句话说,被改变的还是你的命运。 就像忠贞可汗多逻斯的惨死,她没有办法改变。就像阿啜对于自己固执又一厢情愿的感情,她似乎也改变不了。 想到这里,暮月忧心忡忡地摸着自己已经快要足月的肚子,她想起了上一世她死的时候情景。那天她是死于难产的,乌落兰辉来晚了一步,她看到尔恪脸上流下了充满了悔恨的眼泪,她还想要帮他拭去眼泪。 因为这不符合怀信可汗英明神武的草原英雄形象。 但是忽然想到此刻她深爱的男人还在极北之地的叶尼塞河流域,为了他们的未来与坚昆统领的黠戛斯人日以继夜地艰难作战,暮月觉得此时的自己必须坚强起来。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不管老天想要她怎么样,她至少得做出自己的努力才逆天改命的可能。 既然想通了,就立刻采取行动。她首先让照雨把贺达干叫了过来,吩咐了一大堆行动,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就是要监视好奉诚可汗的动向。 然后她又再一次找到了巫医乌落兰辉,确认了自己的预产期是在一个多月之后。乌落兰辉这人平常没事的时候特别爱喝酒,她千叮咛万嘱咐并恩威并施,要求他这段时间一定不能远行,不能酗酒。 这些全部部署好了之后,暮月终于在当天晚上睡了一个好觉。 她当天晚上做了一个梦,她先是梦见了她和尔恪第一次相遇的场景,梦见了那天的纷纷扬扬的大雪还有那个身穿黑衣跪在尉迟锐家门口的人。 然后是他们在鄂尔浑河谷旁私定终身,结发为夫妻的场景。接着就是在燕然山前,他一身戎装,骑着战马,意气风发的模样英武极了,他在众人面前笑着问她:“什么时候有空嫁给她?” 暮月正准备回答好的时候,她就从 分卷阅读92 梦中惊醒了。暮月回想着梦中的种种场景,不由自主地就笑了,露出了唇边的浅浅梨涡。然而笑完之后,爱人不在身边长久的思念之苦,又让她伤感起来。 她拿出了那个她一直随身携带的小锦囊,那里面有他们私定终身之时,各自剪下来的一缕头发,还有当年他们在长安城的国子监读书曾救过她命的胡杨木做成的哨子。 作为出身皇家的公主,作为皇帝最宠爱的八女儿,暮月从小到大收到过无数价值连城的珠宝,但是这个锦囊里放着的,却是她最最珍爱的宝物。暮月想了想,又把这哨子挂在了胸前,贴身放着。 第二天一早,暮月就开始着手记录往事。她像是她曾经在大唐见过的那些史官一样,开始记录起她从小到大,以及嫁到回鹘之后经历的大大小小的种种事情。 她做这件事的初衷很简单,不过是怕自己万一真的不在了,孩子如果活了下来,能够在长大后知道他的母亲是个什么样的人,又是怎样作为一个公主在这乱世之中艰难地生存的。 但是,写着写着,她就开始越写越多,她想把她的父皇,她的母亲梅贵妃,还有于阗王国王尉迟锐的故事,还有铁血郡王郭昕将军,许许多多的人和事她全都想写…… 当然最想写的是他英雄的父亲——阿跌骨咄禄跌宕起伏又励志传奇的人生故事。暮月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她想这孩子应该知道他父亲是怎样从身居地位的那可儿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的。 想到这里,暮月忽然想到武则天的无字碑,她立刻开始着手要修建碑文之事。 石碑所在地就是风景如画、绿荫环绕的鄂尔浑河谷,贺达干负责秘密地监督此事。暮月在一次亲自巡视石碑的建造过程中,被贺达干默默带到了一个从未去过的地方。 这个地方的位置是在距离河谷大概千米远的地方,但是入口被长长的芨芨草掩盖,所以极为隐蔽,如果无人带领绝对很难被人发现。 当看到眼前这片明显经过开垦,但是却长得不怎么样的菜园时,暮月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她感动地掩面而泣!。 从来没有种过地的暮月自然是分不清这地里种了些什么,只觉得它们看起来并不是十分的茁壮。贺达干努力分辨着地里的那些农作物依次指给暮月看,“这是沙葱,这是艾草,这是韭菜……对了,这还有一颗苹果树——” 贺达干指着那颗歪脖子的小树给咸安公主看,说道:“尔恪将军好不容易才种活的,只是因为草原上的土地太少太贫瘠了,只在河谷附近有薄薄的一点点泥土。所以,它从来没有结过果子。” 暮月回忆起以前的种种往事,心里明白这些种子应该是当年尔恪从长安城里带过来的,他一直一直都把她不太习惯胡人以肉和奶为主食的习惯放在心上。 暮月一直以来都以为她饭菜里出现的蔬菜和水果是在边境上和汉人用马匹换来的,她从没有想过那些竟然是他亲手种植出来的,怪不得他没事儿总往这跑。 暮月笑道:“谢谢你,贺达干,如果没有你的话,我可能永远也不知道呢。” 第43章 第四十三章 贺达干向着咸安公主做了一个揖:“尔恪将军一直不让我说,所以也请公主以后不要提起。” 暮月点了点头,却捕捉到贺达干眼中似乎还有话欲言又止的神色。“你还有什么事儿要告诉我吗?但说无妨。” 贺达干的表情似乎还有什么隐衷,他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决定说出来。他开口道:“公主,您现在身体状况不比平常,我本来是不想和您提起的。但是您日前交代过我让我时刻注意奉诚可汗的动向——” 讲到这里,贺达干停顿了一下,暮月看到了他眼中的犹疑之色,说道:“贺达干,我知道你和奉诚可汗的关系一向都很要好。但是你也要明白,有时要保护一个人对一个人好的方式,并不是一味地袒护他。” 贺达干似是下了什么决心一般,发问道:“公主,我想问下如果尔恪将军成了回鹘的可汗,会杀了奉诚可汗吗?” 暮月思索了片刻,答道:“只要他自己能想通,不再负隅顽抗,我可以保住他的性命。你也知道,尔恪并不是赶尽杀绝之人。” 贺达干反问道:“可是既然身为可汗,谁又能甘心被他人取代,能想通不再反抗呢?” 暮月:“……”这一句话确实戳到了暮月的痛处,毕竟历史上那么多的亡国之君,却没有哪一个是一开始就甘心当亡国之君的吧? 暮月只能说道:“贺达干,我和尔恪的关系太过亲密,我说什么在你看来都自然倾向性很强。可是,对于整个回鹘汗国,对于整个回鹘的民众,甚至对于整个漠南漠北草原来说,谁来当可汗,更为有利,你自己也心知肚明。” 贺达干的眼睛忽然亮了起来,片刻之后,他开口道:“奉诚可汗最近经常秘密骑马外出,我已经看见好几次了。” 暮月忙问道:“他去了哪里?干了什么?” 贺达干摇了摇头,说道:“既然是秘密外出,自 分卷阅读93 然警惕性极高。如果我跟得太紧了,反而会打草惊蛇。” 暮月看着贺达干点了点头,说道:“你做得很好。继续看好他,等到尔恪回来,我会和他商量,升你为千户长。” 贺达干立刻跪谢:“多谢公主。” 看着贺达干远去的背影,暮月总觉得心里有些不安,但是却又想不起来为什么。 这个人明明年纪轻轻,比尔恪还小一岁,但是为人处世极少说错话,看起来非常的可信,但是却又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客气。 但是暮月又想到,这人是尔恪极为信任的手下,他应该不会看错人的。 暮月回到自己的帐中,又开始认真用笔墨记录起她这亲身经历的历史,照雨则在一旁安静地给小宝宝做着衣服。 “小王子的襕衫做好了!公主你看看怎么样?”照雨拿着刚刚做好的小宝宝衣服,给暮月看。 照雨的女红技艺比暮月还好,算是得到了梅贵妃的真传。这衣服做得针脚细密,剪裁也非常整齐。 暮月看着这一套蓝色锦缎制作的小衣服,觉得简直可爱死了,脑子里一直在想象着宝宝出生后穿着会是什么样子。然而暮月想着想着,先是唇角勾起,露出笑意,但是很快又叹了一口气,陷入了伤感的情绪。 照雨不解地问道:“公主,你怎么了?最近怎么老是哀声叹气啊?是不是快要生孩子了,心里害怕啊?” 暮月先是点了点头,紧接着又摇了摇头。 照雨一把拉住公主,试探地问道:“公主,不瞒你说,看着这草原上的女人生孩子叫得声嘶力竭的,我也觉得挺害怕的。公主,你说实话是不是怕疼啊?” 暮月看着她说道:“我不是怕疼,我是怕死。”说罢她双手反握住了照雨的手,语重心长地交代道:“照雨,如果——我是说如果,我生孩子要是难产死了,你一定要帮我好好地把孩子养大。有你照顾他,我在地底下也能放心点。” 暮月一本正经的交代和嘱托,简直要把照雨给吓傻了。她脸上的表情简直像是要哭出来一样。 过了好一会儿,她勉勉强强地憋出了一句话:“公主,女人生孩子确实是难,也很疼,但是真没有几个真的会死啊。你这个样子,太吓人了。” 看着她一脸委屈马上就要落泪的样子,暮月不忍心了,于是捏了捏她的脸,强颜欢笑道:“没事儿,我就是有点紧张。” 当天晚上,暮月一个人在床上辗转反侧孤枕难眠的时候,忽然在迷迷糊糊中依稀听到了账外几声熟悉的鹰鸣声。 暮月立刻喜上眉梢,把熟睡的照雨叫了起来。 “公主啊,你肚子大了,老是睡不好。可是我明天还得干活呢。”也就是照雨仗着公主的偏爱,敢在主子面前这样肆无忌惮地抱怨。 暮月问道:“不是,你真没有听到额尔登的叫声吗?” 照雨支着耳朵听了一会儿,最后无奈道:“没有啊,你听听除了草原上的风声,还哪有其他的声音?” “可是,我刚才真的听到了额尔登的叫声啊。”暮月坚持道。 “公主,你是不是太想它了,出现幻听了啊?”照雨问道。 暮月定下心来,算了算额尔登离开的日子,大概也有三个半月了。可能吧,确实很想它。额尔登对她有特别的眷恋和偏爱,对她的爱甚至超越了尔恪,她很难不被这么一个小可爱全心全意的依恋所打动。 她感慨自己在金山前和它说的那些告别的话,明明是发自内心的,却还是忍不住自己食言了。 她希望它能获得自由,但是她也希望它偶尔能回来看一看她。她甚至更希望它能长久地留在自己身边。 想到这里,暮月吩咐道:“照雨,你去睡吧。”然而,她自己却再也睡不着了。她想借着今晚的夜色,出去走一走。 她轻手轻脚地起了床,走出账外,还没有走两步,忽然她像是看到什么异常情况,惊声尖叫起来! 照雨立刻鞋都没穿就跑了出来,她特别担心的是要是公主摔倒要早产了怎么办? 然而公主没有摔倒,她好好的站在那里。刚才那声尖叫,她是因为她怀里抱着的海东青叫的,额尔登在她怀里已经奄奄一息,一动不动了。 暮月把它赶紧抱回了帐中,照雨拿来油灯一看,它应该是受了很重的箭伤,白色的翅膀和身体都被鲜血给染红了。 暮月想到刚才睡梦中听到的几声微弱的叫声,一定是它用尽最后的一点力气叫出来的。 暮月皱着眉头,泪如雨下,照雨连忙劝道:“公主,你先别急,身体要紧,我立刻就去找乌落兰辉来,神医那么厉害能让人起死回生,自然也是能治疗额尔登的。” 暮月忙点头:“对对对,你赶紧去。” 暮月心疼地把额尔登抱在自己的胸前,用脸轻轻地蹭了蹭它的头,说道:“宝贝,你别死好吗,我还有好多好多话,没有和你说呢。” 额尔登像是听见了她的话一样,它虚弱地睁开了眼睛,像是往日一样,用头也蹭 分卷阅读94 了蹭她的脸。 片刻之后,它又努力地向暮月伸出了它的腿。 暮月之前一直被它受伤流血吸引了所有的注意力,这才发现原来它的腿上是绑有布条的! 暮月小心翼翼地展开了那张字条,字迹来自最熟悉的人。 “吾妻暮月,你和孩子还好吗?我已战胜黠戛斯,正火速返回中,已至金山,不出一月就能见到你。我已思念成疾,恨不得马上就能飞回你的身旁。尔恪。” 暮月用手拭去了夺眶而出的眼泪,她吻了吻落款为尔恪的那张字条,就像吻着那个她每日朝思暮想的人一样。 因为心情实在太过激动,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吵醒了,一个劲儿地在她的肚子里动来动去,伸出小手小脚来和她打着招呼,好像在问:“娘亲,发生什么事儿了?这么晚还不睡觉?平常这个时候,不是早就睡了吗?” 她赶紧安抚道:“宝贝,没事儿,是你爹来信了,他很快就要回来了。” 没想到一声“宝贝”没有安抚好肚子里的,却让额尔登又睁开了眼,原来它以为暮月在叫它。 于是暮月又赶紧安抚起它来,她看它流了很多血,就找出水杯给它喂了水。 额尔登勉强打起精神喝了几口水,这时照雨把乌落兰辉请了进来。 他正喝得酩酊大醉,睡得特别熟,照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叫了起来。 “啊,公主你要生了吗?我来给你把把脉。”乌落兰辉的状态明显是酒还没醒,有些神志不清。 “不是不是,说了多少次了,是治疗海东青!海东青!”照雨对着他的耳朵喊道。 这一次乌落兰辉终于听清了。“哦,海东青受伤了啊。”于是他从腰间的蹀躞带里拿出了一些止血的金疮药来,准备给它敷上。 暮月焦急地问道:“敷上药,它就能治好吧?不会死吧?” 乌落兰辉又定了定神,认真观察起伤口,然后蹙眉头说道:“这到底是谁啊?这么狠,射个鸟还得用毒箭?” 暮月的心里又是一惊,问道:“那这毒能解吗?” 乌落兰辉答道:“能,但是有点麻烦。” 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这是什么毒啊?”暮月问道。 乌落兰辉回答道:“见血封喉,又叫箭毒木,产自南诏等地,照理来说,草原上应该很少有人有这种毒药的。” 暮月焦急地问道:“那你现在给额尔登灌的是什么药啊?” 乌落兰辉:“乌木,也是毒药。现在的办法只能以毒攻毒了,否则没有解毒的办法了。” 额尔登被灌了一剂药剂之后,浑身开始颤抖起来,暮月抱着它也不住地跟着颤抖。最后额尔登吐出了一口发黑的淤血,然后头一倒晕过去了。 三天之后,在暮月和照雨的细心照料下,额尔登睁开了眼睛。乌落兰辉说毒已经基本解了,它只是身体还很虚弱,大概调理上十天半个月就可以恢复健康。 暮月让人暗自去查这见血封喉到底是谁用的,查来查去,就只有葛逻禄人最近这几年喜欢用这种毒。暮月一下就想起了那个在战场上被尔恪射瞎了一只眼睛的独眼龙炽俟弘。 暮月看着伤势已基本痊愈的额尔登,算着尔恪大概能到达的日子。暗暗地在心中希望他能一路顺风,不要再有有任何的耽搁。 与此同时,在草原上的另一条重要河流色愣格河旁边,有许许多多新近搭建的帐篷星星点点地散布河边。暮月脑中的那个“独眼龙”——葛逻禄部的首领炽俟弘和回鹘的奉诚可汗正在秘密的商量着什么。 炽俟弘给年轻的阿啜展示了他最新截获的一个情报——这是一封来自大唐皇帝的密信。阿啜看完了这封信,倏忽间眼神震动,脸色大变! 因为这封信的主要内容,就是表彰尔恪大胜黠戛斯人,功勋显著,册封他为怀信可汗。 从长寿天亲可汗也就是阿啜的祖父辈开始,回鹘与大唐的关系逐渐交好。每逢遇到回鹘可汗的更替,都会让大唐的皇帝下旨来册封,来肯定其在草原的合法地位。而这张诏书的出现,无疑就是否认了奉诚可汗的存在。 “尔恪做可汗,那我怎么办?我要怎么办?”阿啜哭丧着脸问道。 炽俟弘用他仅剩的一只眼睛,一脸不屑地看着他,说道:“怎么办?还能怎么办?你说你如果是他,你能留下和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前任可汗吗?没听说过一个中原人常说的词叫斩草除根?” 阿啜低眸沉思了片刻,辩驳道:“不不不,暮月姐姐保证过他不会杀了我的。” 这时一个一身黑袍的人从敖包里走了出来,他拉下了头顶的帽子,他正是消失已久的,大家都以为他已经死了的回鹘前宰相——颉于迦斯! 颉于迦斯看着阿啜的脸,分明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味,责备道:“都什么时候了,你竟然还想着你的暮月姐姐。你不想想,她身为你的可敦,私通你手下的将领,还怀着他的孩子,你和我说,她能为你着想?”b 分卷阅读95 r   阿啜:“……”阿啜本来还想说什么,但是看着颉于迦斯那张咄咄逼人的脸,最终倔强地闭上了嘴巴,什么也没有说。 颉于迦斯又颐指气使道:“阿啜,你说你是不是傻?” 阿啜最终默默地低下了头。 炽俟弘一脸邪笑地问道:“宰相,你韬光养晦多时,研究当今世间的风云变化应该也研究透了,你觉得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颉于迦斯望着眼前波光粼粼的色愣格河,说道:“中原人有句话,我深以为然,那就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我们要在这大唐狗皇帝的诏令公布天下之前,在阿啜还有着可汗的合法地位时,‘清君侧’!” 炽俟弘听罢立刻拍手叫好,称赞道:“不愧是和中原人打交道多年的宰相啊!‘清君侧’这个词汉人真是发明得好!太妙了!” 颉于迦斯立刻对着阿啜下令道:“今天晚上,你带着贺达干去把暮月抓起来,带到一个隐蔽的地方监视起来。那个阿跌部的奴隶不是一向最在意的就是她吗?我倒要看看把他的命根子抓起来,看他还能不能那么威风?” 炽俟弘立刻一脸雀跃地自告奋勇道:“不如让我去吧!想到能对尔恪的心上人为所欲为,就让我觉得异常兴奋呢!” 颉于迦斯摇摇头拒绝道:“让阿啜去锻炼一下,他还没有上过战场,如果这样的小事儿都做不好,他也就不用再上战场了。” 当天晚上,暮月还在睡梦之中,就被账外一阵喧闹之声给吵醒了。她侧耳倾听,隐约分辨出是阿啜在训斥贺达干的声音。 贺达干说:“你为什么自己不去?” 阿啜骂道:“你也是想造反了不成?叫你去把她绑起来,就快去!” 贺达干:“咸安公主对我一向不错,属下恐难从命!” 暮月的心里咯噔一下,她听到了阿啜拔刀的声音! 在倾听这些对话的时候,暮月快速地写了一张求救的字条绑在了额尔登的腿上。临别前,她亲了亲额尔登的头,对它嘱咐道:“尔恪说你能找到他,那么希望你不管用什么方法,一定要找到他好吗?” 她走到牙帐的另外一个出口,趁着漆黑的夜色,悄悄地把它放飞了。她在内心祈祷着,它已经有了上一次长途飞行的经验,希望这一次能够绕过坏人,逢凶化吉。 照雨瑟瑟发抖地守在牙帐的入口,不让贺达干带队的回鹘士兵进来,然而,她一个弱女子,哪里挡得住!在强壮的回鹘士兵面前,简直是螳螂挡车,蚍蜉撼树! 贺达干带着一行士兵冲进牙帐内,照雨立刻被狠狠地撞倒在地! 在暮月和贺达干眼神对峙的那一刻,她立刻就明白了,为什么每次看到他都会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当年,叶护公主死的时候,她的老相好阿古达木明明还有话没说完,正是眼前的贺达干一箭结果了他的性命! 这样看来,眼前这个人一直在费尽心机、长袖善舞地做着双面间谍,亏尔恪还那么相信他,还留他保护自己!想到这里,暮月简直恨得咬牙切齿! “别碰我!我自己会走!”暮月看着贺达干愤然地甩了甩袖子,她走到照雨的身边,把她扶了起来。 贺达干见状开口道:“公主,你只能一个人走,你的侍女不能和你一起。” 照雨立刻跪到了他的面前,哀求道:“贺达干,公主马上就快临盆了,她现在需要人照顾。你就看在尔恪将军和公主都待你不错的情分上,通融一下可以吗?” 暮月制止道:“照雨你给我起来!他要是能想起来这些,怎么可能做得出来这种两面三刀的事情,当年尔恪可是冒着生命危险冲到吐蕃军营里救的他呢?他记得吗?” 贺达干:“……” 暮月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一身衣裙,又拢了拢自己的头发,然后才看起来镇定自若地走出了账外。 贺达干则默默无言地跟着她走在她身后。 暮月经过阿啜的身边像是没有看见他一般就径直走了过去,阿啜看着她的背影不由自主地叫了声“暮月姐姐!”,暮月却像压根没有听见一般,根本就没有回头。 贺达干一行人把暮月拉到了色愣河谷旁一个入口极为隐蔽的山洞之中。贺达干趁着左右监视的人没有太注意,对她眨了眨眼,凑近她说道:“公主,你有什么要求,我会尽量满足你。” 暮月神色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最终摇了摇头,什么也没有说。就暮月看来,这个人城府太深,实在太真假难辨了。 但是当天晚上,照雨空降到这个山洞中,并且还随身携带了一个包袱,里面还装了许多食物和衣物。 照雨拿了一块点心给暮月,暮月实在没有胃口,摇头拒绝了。 照雨硬塞给她,劝道:“公主,你不吃,你肚子里的小公主或是小王子可是会饿的呢!” 暮月想了想,只得强迫自己胡乱塞了几口胡饼,又喝了几口冷水。 暮月看着一脸慌乱哭哭啼啼的照雨,自己反而不那么想哭了,她安慰了一番照雨,就在心 分卷阅读96 里想着接下来要怎么办。 阿啜还是个十四岁的孩子,他没那么多心机也没有什么实力,此番兵变,他背后肯定有人在给他撑腰。 虽然她从很久以来就在怀疑阿啜是上一世谋害她的人,可是因为她自小就接受的人之初,性本善的教育,让她潜意识里不想这么去揣度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 而且她上一世死得太早了,也怪自己太笨,怎么就没有想到就算阿啜实力不够,他的背后还有没有现身的大人物呢? 然而贺达干这个样子,也许还能再争取一下?暮月环顾了一下这个阴森恐怖的山洞,心想自己可能要在这里生下孩子了。 不对,不对!暮月忽然想到了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人,乌落兰辉!毕竟按照上一世的经历,如果没有这个人,她是会难产而死的! 想到这里,暮月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忽然感到一阵后怕,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很久没有动了!她开始急不可耐地对着肚子里的宝宝说话,可是半天了,一点反应都没有。 忽然,哗啦一声,暮月感觉到腿间有大量的液体流了出来,她焦急地叫照雨过来看。 照雨掀起裙子看了一眼,对公主说道:“公主,不是血,但是——你是不是要生了?” 随即,照雨自作主张地跑到洞口去和监视的士兵交涉,大概过了一个时辰之后,贺达干出现了。 一直担惊受怕,已经开始出现腹痛症状的暮月,看见了他,忽然捧着肚子跪在了他面前。 贺达干大惊失色,立刻也跪了下来。 暮月拉着他的衣袖,哀求道:“求求你了,贺达干,看在尔恪曾经救过你几次,对你也算有知遇之恩的面子上,救救这孩子好吗?” 贺达干问道:“公主,你需要什么,你说吧!” 此时阵痛已经开始,暮月忍着痛,艰难地说道:“能帮我请乌落兰辉巫医过来吗,我快要生了。” 贺达干这才注意到咸安公主的额头全都是汗,拉着他衣服的手一直在不停地颤抖,她应该是忍着痛已经很久了! 贺达干点点头,说道:“你放心,我一定把他给你带回来!” 贺达干转身就离开了。 照雨让咸安公主躺在自己的腿上,希望能让她躺的舒服一点,不停地给她擦着脸上不时冒出的豆大汗珠。 “公主,你是不是很疼啊?”看着公主一直不停地咬着嘴唇,嘴唇已经快咬出血了,照雨心疼地问道。 暮月已经无暇顾及她的这些傻问题了,她根本不怕疼,她只怕自己就算疼死,也没法把孩子给生出来! 万一,万一贺达干不可信,或是他带不来乌落兰辉怎么办? 暮月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她确信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感觉到他动了!为什么平时那么活泼的宝宝,她一和他说话,就立刻有回应的宝宝,怎么那么安静呢? 答案只有一个,宝宝的状态不太好。 暮月听说,有些产妇生孩子生太久,是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不仅自己活不下来,孩子生出来也是死的。 暮月忽然想起了上一世的伤痛,简直是不堪回首的一幕! 在阵痛的间隙,暮月忽然睁开了眼睛,她想到了一个方法。 如果实在没有办法了,那就也只能走这条路了。暮月默默地在心里拿定了主意。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要作死写生孩子的情节啊?简直想想都觉得痛!心疼妈妈! 第45章 第四十五章 暮月已经强烈地感觉到每一次宫缩的时间在快速的缩短。她尽力地屏住呼吸,用尽全力想把孩子生下来。 终于,暮月仰起头,双手紧紧地抓住照雨的衣服,在一次次努力尝试之后—— 照雨大叫道:“公主,公主,怎么办啊?我好像看见小孩子的脚了。这是寤生啊,怎么办啊?” 所谓的寤生,就是婴儿胎位不正,足先出来,这是难产。暮月气喘吁吁地睁开了眼,她对照雨说道:“把他塞回去。” 照雨只得颤抖着照做。 疼痛的间隙,暮月坐了起来,她问照雨:“贺达干走了多久了?他怎么还不回来?” 照雨擦了擦脸上的汗,焦急地答道:“是啊,都已经一个多时辰了,他怎么还不回来呢,要不我去找找他?” 暮月赶忙一把拉住了她,说道:“照雨,你别走,你还有其他重要的事要做。” 照雨:“什么事?” 暮月从身后掏出了一把她这段时间一直随身携带的匕首,她把锋利的匕首交给了照雨,然后神色平静地看着她。 照雨接过明晃晃的匕首,一脸茫然地不知公主要她做什么。 暮月让她坐在她身边,拉着她的手说道:“照雨,你有没有听说有些产妇生孩子,生太久生不出来,孩子和大人都会死的。” 照雨摇摇头,哭着说道:“不不不,公主你不会的。” 暮月另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分卷阅读97 又说道:“不瞒你说,我肚子里的宝宝已经很久没有动了,我怕你再不动手把他取出来,我和他都会没有命的。” 照雨终于明白了暮月是让她干什么,她吓得手抖得和抽筋一样,拒绝道:“公主,我不行,我不敢,我不舍得!我做不到!”说话间,照雨手中的匕首忽然掉落在地上。 暮月只好把自己的襦裙拉起来给她看,淅淅沥沥不停流出的鲜血把她淡绿色的纱裙全部染成了触目惊心的鲜红色! 暮月的脸色因为失血过多已经变成了苍白色,她再一次哑着嗓子哀求道:“照雨,我现在要是还有力气的话,我就不劳烦你动手了。” “公主!”照雨没有办法,只得又哭着捡起了地上的匕首…… 与此同时,尔恪正带领着凯旋而归的回鹘军队快马加鞭地翻越着燕然山。在暮霭沉沉的夜色中,一只奋力飞行的海东青一头撞到了尔恪的怀里。 额尔登已经不眠不休,不吃不睡地整整飞行了两天两夜。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抵达了它此行的目的地,它终于因体力耗尽,动也动不了了。 尔恪看到它就意识到暮月可能遇到了什么事。果然,他打开绑在额尔登腿上的字条,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尔恪:兵变,快点来救我!暮月。” 尔恪的眸中似有烈焰在燃烧,他恨不得此刻立即就长上翅膀飞回暮月的身边。 正好此刻有下属前来建议道:“天色已晚,兵困马乏,将军不如我们在这里露营一晚,明早再继续赶路吧!” 尔恪立刻表情狠厉地摇了摇头,他挥舞着手中的弯刀号令道:“全速前进!今天晚上就算是把马跑死,也要赶到黑虎城牙帐!” 本来已经下马休息的其他将士,听令,只得又爬上了战马。 尔恪站在行军队伍的最前面,所有人都唯他马首是瞻。一身戎装凯甲的他紧抓着骑下汗血宝马的缰绳,对着所有将士解释道:“回鹘牙帐发生了兵变。” 在众人的注视中,尔恪继续说道:“有人觊觎我的赫赫战功,要把我除掉,还趁我不在抓走了我的妻儿。” 众人立刻反应过来他说的“有人”指的是谁!大家也都心知肚明,尔恪之所以去打黠戛斯人,就是因为大唐的皇帝会册封他为正式的可汗。 于是军队中有些会审时度势的人,开始心领神会地高呼起:“怀信可汗,可汗万岁!” 这一帮将士这些年来一直跟着尔恪东征西讨,出生入死,打了无数场仗,算是他的嫡系部队。再加上每次征战,尔恪都身先士卒,而且赏罚分明,因此众人也都愿意跟着他卖命。 于是一声“怀信可汗”响起,紧接着千万人开始大声的响应! 军队里有尔恪的心腹文官大声宣告道:“万户长尔恪将军战功赫赫,英明神武,担任回鹘的可汗实至名归。从今日起就是回鹘的怀信可汗,天下云集响应,赢粮而影从……” 黑漆漆的山洞中,伸手不见五指,不时地有吸血的蝙蝠飞来飞去。 忽然在黑暗中,传来了一阵女人凄厉的尖叫声,然后是另外一个女人的凄惨的哭声! “照雨,动作快一点!快点剖开我的肚子!死一个总比两个都死强啊!”暮月几乎声嘶力竭地喊道。 就在照雨掀开她的衣裙,对着她圆鼓鼓的肚子正要下手的时候—— “慢着,慢着!巫医来了!”山洞外,浑身是血,像是从鬼门关爬回来的贺达干背着乌落兰辉终于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赶到。 几乎是同时,照雨浑身软了下去,巨大的精神压力让她情绪瞬间崩溃了,开始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暮月也闭上了眼睛,终于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原来乌落兰辉因为之前和葛逻禄人的首领炽俟弘曾有过口角,而炽俟弘又是个锱铢必较之人,因此在颉于迦斯重新得势之后,就被关进了地牢。 贺达干好不容易找到了他的下落,但是地牢的看守极其严密,惊扰了炽俟弘,于是贺达干不得已暴露了自己。他一连杀了好几个看守,并在和炽俟弘的争斗中受了重伤,所以浑身都是血! 乌落兰辉则因为之前受到了一百杖责,屁股和大腿都被打烂了,因此现在路都不能走了。 然而他们终于在最重要的时刻,赶到了,一切都还来得及! 乌落兰辉在未出师之时,跟着他的师傅学习医术很久,他的接生经验很丰富,其中有人也有动物。他望闻问切,观察了片刻,立刻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他当即从蹀躞带中拿出银针给暮月止血,然后他按着她的肚子研究了很久,如果不是因为他是最为有名的巫医,暮月都开始怀疑了,因为他按得真的很痛。 “巫医,你这样真的不会把宝宝按坏吗?”暮月担心地问道。 乌落兰辉一脸不屑地看了她一眼,似乎这个傻问题,他都懒得回答。刹那间,他又掏出了两根又粗又长的银针,眨眼的瞬间,就扎进了暮月的肚子! “啊——”暮月长长地叫了一声,就连刚才阵痛的时候,她也没 分卷阅读98 有叫那么大声。与其说是疼,不如说她是被吓的。 长针透过她薄薄的几乎透明的肚皮,肯定是扎到了她肚子里的宝宝。暮月有点心疼地问道:“乌落兰辉,你这样会把宝宝扎坏吧?” 乌落兰辉一脸坏笑道:“你自己可以把肚子剖开都可以,我扎两针都不行了,你们这些女人简直了!是什么,是什么……对了,汉人怎么说来着?” 在一旁默默给自己用草药止血的贺达干,忽然插嘴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对对对,就是这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说话间,暮月又被他狠狠地扎了一针。 这一针下去,暮月忽然惊喜地叫了起来:“宝宝动了,终于动了!” “看得见啊。”乌落兰辉又是一脸不屑地冷冷说道。 暮月很清楚地感觉到许久未动的宝宝在她肚子里灵敏地翻了一个身。与此同时,乌落兰辉不知让她喝了什么药,一种难以下咽,非常非常苦的药。 然后他开始教暮月怎么样在节省体力的情况下正确的使力。 “好,吸气,呼气,用力!” 暮月咬着一条纱巾,乖乖地照做。 “好,很好,腿再打开一点,再用力一点!” 这一次,暮月很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在用力的同时,宝宝也很配合地在用力。她感觉到胜利就在前方了! “啊——”照雨忽然尖叫起来,山洞里的众人又是愕然。 照雨高兴地叫道:“公主,我看见宝宝的头发了!” 暮月的眼泪瞬间就流出来了,这一次的眼泪是幸福的眼泪,她知道这一次她不会因为难产而死了!她默默地积蓄着力量,使尽平生最大的力气……终于,一声嘹亮的婴儿哭声在阴森恐怖的山洞里响了起来! 在山洞里的众人都欢呼起来,每个人都又哭又笑的,像个傻子一般!就连在山洞外看守的几个回鹘士兵都忍不住鼓起了掌! 乌落兰辉用火给倒烤了一遍消毒,然后手起刀落,给新生儿剪了脐带。 累到近乎虚脱的暮月,一脸忐忑地问道:“巫医,我的孩子有手有脚吗?看起来健康吗?” 照雨把那个暮月历尽千辛万苦才生下的婴儿抱给她看,笑着说道:“公主,是个俊俏的小王子。” 孩子的身上污垢和血迹都还没有擦干净,但是依然能够看出来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他一直皱着眉头,闭着眼睛,哇哇大哭着,像是在寻找着什么。 暮月看着他,抱着他,好像抱着整个世界一般,她从未体会过日此强烈和震撼的爱。这种感觉,她上辈子和这一辈子都从未体验过。 好像只要抱着他,看着他,她之前所遭受的所有世间的不公都可以看开一样。 暮月抱着他就不愿意放手了,照雨只好说道:“公主,我去把小王子简单地擦擦,给他穿件衣服。你放心,绝对不会让他离开你的。” 不一会儿,照雨果然就把宝宝重新放回了暮月的怀里。可能这世上真的有母子连心,本来还哇哇大哭的婴儿,到了母亲的怀抱里立刻停止了哭泣。 照雨见状,立刻让旁边的两个男人背过身去。 “公主,小王子是要喝奶呢。”照雨小声地提醒道。 暮月立刻解开了衣服,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她没有奶。小宝宝吸了半天,一滴乳汁也没有吸出来,在她怀里饿得又再次大哭! 她只好又再次向乌落兰辉求救:“巫医!” 这一次乌落兰辉正在处理自己身上被杖责的创伤,他把药草分了很多给贺达干,自己所剩无几了,所以一脸懊恼地回复道:“你们这些女人啊,生孩子生不出来找我,生完了,没有奶,竟然还找我?” 暮月:“……” 但是,过了片刻,乌落兰辉又一脸傲娇地提醒道:“你自己都不吃东西,又流了那么多血,怎么可能有奶啊?” 啊,一语惊醒梦中人。因为看到了孩子的出生,暮月太兴奋了,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挨饿很久了。 她向照雨询问道:“有东西吃吗?” 照雨为难道:“只有干粮。”照雨之前倒是准备了很多滋养的东西,但是遗憾的是什么也没有用上。 这时,贺达干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往洞外走去。 乌落兰辉提醒道:“你腿还在流血,最好少动。” 贺达干说道:“我要去给公主打只山鸡来。”只是,他还没有走到洞口,就遇到了一个人。 听到了洞中孩子的哭声,这个人有点不耐烦地问道:“怎么有小孩子的哭声?这么快就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去查了下古代妇女难产怎么办,把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我快吓傻了。 虽然这篇文,没多少人看,但是为了防杠我还是要先声明,暮月之所以会做那样的选择,并不是觉得小孩的命比她的重要,而是因为她知道她上一世的结局,所以她觉得与其两个都死,不如活一个。 下一章男 分卷阅读99 主角不会再打酱油了! 第46章 第四十六章 奉诚可汗阿啜带着一帮他的亲卫军来到这里是为了把咸安公主转移走的,他刚刚因为得知了尔恪的叛变,而感到垂头丧气,并很自然地把对他的恨转移到了暮月的身上。 阿啜忽然问道:“贺达干,你怎么会在这里?还受了这么多伤?” 贺达干看着一脸疑惑的奉诚可汗,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这时,正好有一个炽俟弘派来传递消息的士兵赶到,他一脸惊恐地看着贺达干,正要开口的时候,被贺达干先下手为强,活活捏碎了颌骨。 阿啜大惊,于是立刻下令要把贺达干抓起来!两方立刻开打起来,贺达干虽然武力值很强,但是毕竟身受重伤,渐渐抵挡不住众人的围攻。 这时暮月听到了争斗,她故意发出声音,意在吸引阿啜的注意力。 暮月大声问道:“尔恪,你怎么才来?” 照雨配合地大声说道:“将军,你可算来了,你不知道公主生小王子的过程有多辛苦啊!” 奉诚可汗周围的人听罢纷纷大惊,阿啜也疑惑:“不可能,他不可能那么快回来?” 他派手下的人前去探下虚实,结果那人腿一直不停地发着抖,半天动都动不了。 众人都知道尔恪现在在草原的势力简直如日中天,现在自己趁着他不在劫掠他的妻儿,按照他一向赏罚分明,不管是有恩还是有仇必报的性格,如果落到他的手上,可能会落到被活活扒皮的下场。 于是众人都开始唯唯诺诺不敢上前,还未真的迎接战斗,就已经乱了军心。 贺达干趁情势混乱,赶紧逃跑了。 阿啜最终走进了洞中,看到在一堆篝火的掩映下,她的暮月姐姐披头散发一脸憔悴地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旁边坐着她的贴身侍女照雨和巫医乌落兰辉。 “尔恪呢?他在哪里?你又骗我?”阿啜气势汹汹地开口质问道。 暮月拍了拍怀中的孩子,制止他的哭闹。然后看着阿啜说道:“尔恪正在来的路上,很快就要到了,阿啜,你害怕吗?” 她又环顾四周,意味深长地看了众人一眼,问道:“你们害怕吗?” 众人:“……” 看着默不作声的众人,暮月又游说道:“如果害怕的话,就赶紧放下你们手中的刀,早一点投降,我会在他面前为你们求情,也许你们可以不用死。” 阿啜对众人吩咐道:“别听她乱说,我们现在把她带到别的地方。有她在手上,尔恪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得跪下来求我。” 暮月冷笑道:“跪下来求你?恐怕你想多了吧?你可以想想,凶狠彪悍的室韦人是怎么被打败的,吐蕃三十万大军是怎样惨败而归?嗯,还有最近叶尼塞河附近的黠戛斯人是怎么被他打到仓皇逃往极寒之地的?” 历数着尔恪这些年的赫赫战功,奉诚可汗身边的众人被吓到大气都不敢出,眼见气氛陷入了低气压之中,暮月的心中定了定。 她说话的目的就是为了要拖延时间,留在此处还有贺达干知道她和孩子在什么地方,尔恪还有找到她的可能。万一被阿啜转移到什么犄角旮旯的地方,生还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阿啜酸溜溜地问道:“暮月姐姐,在你的心里尔恪就是如此完美的存在,所以你从来就没有看见过我对吗?” 暮月一脸复杂地看着阿啜,她问道:“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这个计划的?你身后始作俑者的大人是谁?你知不知道他不是在救你,他是在害你啊?” 阿啜紧紧地盯着她,反问道:“你心中只有尔恪,你当然会这样说!你从来都没有,从来没有没有正面看过我,不管我表现出多么喜欢你!” 面对着满脸愤怒质问着他的阿啜,暮月终于开口问出了那个困扰她心中很久很久的疑问:“阿啜,你和我说实话,你父汗——忠贞可汗的死,是不是和你有关?” 提到这个,阿啜忽然笑了,因为这个笑糅合了少年人天真,却又看起来如此狰狞,让他看起来更加恐怖和怪异。 他面带这可怕的笑容反问暮月:“谁告诉你他是我的父汗?我母亲死之前亲口告诉我不是他亲生的。” 暮月见他愿意说,就立刻追问道:“那你真正的父亲是谁?” 阿啜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一脸傲娇反问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暮月叹了一口气,说道:“就算多逻斯不是你的父亲,但是他对你一直都很好,你也没有必要要把他杀了吧?” 暮月说的话似乎是戳到了阿啜的痛处,他毕竟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心智尚未成熟,当他陷入让他难过的回忆时,开始心神不宁起来。 这时他的手下上前悄悄地提醒着他:“可汗,宰相还在等着呢,我们不能再耽搁了。” 暮月见实在是无法拖延了,她看着一旁走动不了的乌落兰辉说道:“抓我就算了,把他放了吧。对于你们现在来说,他没什么用。” 分卷阅读100 阿啜反驳道:“谁说没什么用?万一受了重伤,他还可以救治啊。” 暮月怀中的孩子又开始哭闹起来,暮月只好一边哄着孩子,一边对着阿啜下着蛊:“阿啜,你要是能把他放了,我告诉你一件连阿恪都不知道的事。” 于是阿啜就准备走上前去询问她,而此时他身边的近侍都已经看出了暮月显而易见的用心,提醒道:“可汗,我们不宜再拖延时间了——” 阿啜立刻发怒道:“我已经长大了,你不用像他们一样,什么事都要教我怎么做!” 于是那个人只好选择噤声。 照雨扶着身体还很虚弱的暮月起身,暮月因为刚刚生产,站起来实在没有力气,只好把孩子给照雨抱着。 此时从山洞口传来一阵乱哄哄的喧哗之声。听不出是谁来了,但是能清楚地听到到兵器相接碰撞的响声。 暮月和照雨的心内都开始激动起来,她们终于等来了救兵! 阿啜的眼内则充满了愤懑不甘之色,他忽然心生一计,他趁着照雨不注意,趁乱一下子从她手中夺走了孩子! 照雨和暮月都大惊失色,面面相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而与此同时,连夜翻越燕然山的尔恪带着众多将士在贺达干的带领下终于赶到这里。 他千辛万苦赶到这里,就看到眼前这样让他窒息的一幕:暮月的脸上苍白得完全没有血色,虚弱得像是一阵风都能把她吹倒!而他一直翘首以盼心心念念的小宝宝竟然被阿啜拿在手里充当人质! 他的琥珀色眼眸中有怒火在熊熊燃烧!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亮出他的黑金弯刀,阿啜身边的人立刻开始不约而同地往后退,直到最后面的人碰到了山洞的石壁,才知道已经退无可退了! 而阿啜抱着的小宝宝可能因为感觉到了不对劲儿,开始嚎啕大哭。阿啜明显被他哭得不耐烦了,对着他训斥道:“别哭了,听到没有,再哭我就把你摔到地上!” 小宝宝听不懂他的话,却感觉到了他的语气凶巴巴的,哭得更大声了。 尔恪见状,从背后拿出了弓箭。他把箭搭在弦上,然而他生平第一次拉弓射箭遇到这种情况——他因为犹犹豫豫心神不定开始手抖。 阿啜看到嚣张地笑出了声:“尔恪,没想到啊,你也有今天?你不是草原上最厉害箭无虚发的神箭手吗?你有本事就射啊!只要你不怕你儿子当陪葬品!” 暮月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要冷静。尔恪只得放下了弓箭,却被阿啜嚣张的言语气得咬紧了后槽牙。 阿啜用手中的刀背碰了碰怀中婴儿的脸,刀背很冷,小宝宝立刻哭得更大声了,哭得暮月心都要碎了。她哭喊制止道:“阿啜,不要!不要!” 阿啜露出了一脸得逞的笑容,说道:“不要是吧?好的,暮月姐姐,我答应你。只要——” “只要什么?”尔恪面露凶光地问道,同时紧紧地攥住了手中的刀。 阿啜一脸得意地笑道:“只要怀信可汗现在给我跪下,然后把你手中的刀捅进你自己的胸膛里,我立刻就把你的孩子还给暮月姐姐。” 尔恪提着弯刀,一步步地走向前去,就在他准备跪下的那一刻,暮月把他拉了起来。她对着他摇了摇头,说道:“你跪下,你死了都没有用,他是不可能把孩子还给我们的。” 尔恪看着她苍白的脸,心疼地问道:“那怎么办?” 暮月背对着阿啜,对着尔恪使了个眼色。 在尔恪还没有明白她是什么用意的时候,暮月站了起来,她径直向阿啜走去,口中说道:“阿啜,你不用难为他了。我来跟你做个交易怎么样?” 阿啜抱着孩子后退了两步,呵斥道:“你别过来!”随即又问道:“什么交易?” 暮月忽然对着挤出了一个笑容,这带着梨涡的笑容让阿啜觉得恍如隔世,他想起了他们之间的很多往事。 暮月笑道:“你不是说我的眼睛里总是看不到你吗?我来换这个孩子,好不好?” 阿啜:“……”他一脸茫然地看着暮月。 暮月又说道:“阿啜,你还愿意娶暮月姐姐吗?你还记得,你小时候不是每天晚上都要我哄你睡着才让我走吗?从今以后,我再也不走了好不好?” “不走了?”阿啜有点难以置信地看着她。 暮月对他点头确认道:“对,不走了。” 阿啜的脑海里像是走马灯一样闪过过往许多有关暮月的许多回忆。 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在她和祖父天亲可汗大婚的那天夜晚。他第一次看到长得艳光四射,美得如同草原上最美丽的花儿的咸安公主,惊为天人。当他得知仙女竟然要嫁给满脸皱纹的祖父,竟然难过地哭了。 后来他每次远远地望着暮月,暮月总是和颜悦色地招呼他过来,然后拿出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各种坚果和点心给他吃。 不管他做错了什么,她从不斥责他,总是耐心地和他讲道理,除了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死去的母亲 分卷阅读101 ,从来没有人像她一样真正关心过他。 他被她富有魅力的温柔笑容所吸引,他喜欢闻她身上胭脂水粉的淡淡香味,他爱听她呼唤他“阿啜”,说“他还是个小孩子”为他辩解时娇嗔又柔媚的说话语调…… 所以在忠贞可汗多逻斯和她的大婚之夜,当他的生父颉于迦斯告诉他只要把多逻斯毒死,他就可以通过草原的收继婚制度,可以顺理成章地和她结婚时,他想也就没有想,就用贺达干给他的毒药,涂在了暮月给他的糕点上,然后递给了多逻斯! 事情做就做了,他从来没有因为杀了多逻斯感到后悔过,然而他没有想到尽管暮月成了他的合法妻子,还有一只拦路虎——尔恪! 每次看到尔恪抱着她,尔恪亲吻她,都让他嫉妒到怒火中烧!然而他却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每天在一起厮混,从刚开始偷偷摸摸私会,到后来肆无忌惮地渐渐公开在一起! 一点不夸张地说,他其实自从懂事以来,每天都在向萨满教的神仙祈祷,祈祷尔恪能够在战场上战死。 没想到尔恪非但没有战死,却反而越来越强大!阿啜就在这样的疯狂嫉妒中,心里逐渐变态了…… 暮月趁着阿啜神情恍惚间,她从他手中接过了孩子,然后把孩子迅速地递给了尔恪! 阿啜感觉到了什么,正要开口。暮月却忽然紧紧地,不容置疑地拥抱了他!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暮月只是在他小时候抱过他,在他长高之后,她再也没有这么亲密地抱过他了! 阿啜不知不觉地放下了手中的刀,他沉浸在这个充满了温暖和爱意的拥抱里,他沉溺于来自“暮月姐姐”久违的温情里无法自拔…… 暮月在他耳边轻声问道:“阿啜,你会恨我吗?” 正在阿啜还在想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时,暮月飞快地拔下了头上的金簪,没有一丝犹豫地插入了阿啜的后颈中! 阿啜满眼惊愕,立刻倒了下去,鲜血从他的后颈流出淅淅沥沥地滴落一地,渐渐洇成一小滩,好像一副鲜血绘画而成的红梅图。 第47章 第四十七章 看着倒在血泊之中的这个少年,暮月看向他的眼神掺杂了太多的情感。 “暮月姐姐,暮月姐姐,你长得真美!” “暮月姐姐,阿啜长大可以娶你吗?” 暮月的耳边还萦绕的是阿啜小时候的声音,她低下头,俯身看看阿啜还有没有气息,没有想到已经奄奄一息的阿啜,忽然睁开了眼睛! 他立刻捡起了掉在地上的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架到了暮月的脖子上! 暮月看向他的眼神先是震惊,但是很快就变成了怜悯,她索性把眼睛闭上了。此刻她心里想的是,虽然她这一世逃脱不了这样的命运,至少她的儿子还活了下来。这样想想,老天已经对她不薄了。 与此同时,尔恪的弓箭也瞄准了阿啜的左胸膛! 然而让众人没有想到的是—— “暮月姐姐!”阿啜忽然再次紧紧地拥抱了暮月,拿刀的手因为拥抱而没有抓紧,从他的手中滑落咣铛一声掉到了地上。 “暮月姐姐,我不会恨你!我永远都不会恨你!”阿啜抱着她哭着大喊道。 就在暮月睁开眼的刹那,尔恪搭在弓弦上的箭偏了偏,他这次瞄准的是阿啜的腿。 果然,箭嗖的一声飞了出去,正中阿啜的右腿。阿啜立刻跪了下来。 尔恪立即派身边的近侍上去把他绑了起来,自己则一把把暮月拥入了怀中! 暮月伏在这熟悉的宽阔肩膀上,这些天来受的苦和委屈一下子涌上心头,她顷刻之间,就泪如雨下。 她用力地拍打了两下他的背,抱怨道:“你怎么来这么晚!再晚点就见不到我了!” 尔恪也是眼含热泪,回答道:“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了!都是我的错!” 震惊于这铁打的汉子竟然也会流泪,暮月反而不那么想哭了。她替尔恪擦掉了眼角的泪,说道:“我给你生了一个儿子,你看到了吗?” 说罢她就让照雨把孩子抱了过来。 小宝宝出生之后一口奶也没有喝到,但是因为哭累了,也睡着了。尔恪亲了亲熟睡的宝宝,又亲了亲暮月,他唇角勾起,说道:“谢谢你。你先去休息吧,好不好?” 一向在战场上大杀四方犹如战神的怀信可汗这句“好不好?”语气温柔至极,让所有的将士们都大跌眼镜。 贺达干则在一边干咳了几声,提醒道:“将军,你别忘了尉迟锐将军还在与颉于迦斯他们苦战呢。” 尔恪只得强迫自己从这儿女情长中暂时抽离,他看到已处于弥留之际的阿啜,下令让乌落兰辉给他止血。 乌落兰辉才处理好自己的伤口又要开始忙了,因此在遵命的同时难免有点骂骂咧咧。 听到尉迟锐的名字,暮月的眼睛里又重新明亮起来,她焦急地问道:“锐哥哥来了,他怎么来得那么及时?” 分卷阅读102 尔恪愣了一下,说道:“是啊,你的锐哥哥来了,所以你不去休息了?我听说宝宝连奶都没吃上。” 暮月看着孩子,脸上的表情左右为难,最后说道:“我先去看一眼锐哥哥,然后我就回去休息。” “那这一次我们速战速决!”尔恪出了洞口,骑马带着千军万马转战色愣格河谷。 暮月则在马车中补充了食物和水,因为心情也好了,小宝宝吃上了人生中第一口奶。 吃饱了奶之后,晃晃悠悠的马车,还有母亲温暖的怀抱,又让他陷入了甜甜的梦乡。 照雨感慨道:“小王子真好带啊,只要吃饱了就睡,不哭不闹的。” 等到一行人来到色楞格河谷时,尉迟锐已经与叛军周旋许久。 尉迟锐率领的于阗军队本来因为长途跋涉舟车劳顿,士兵们已经很疲惫了,但是这下等到了尔恪率领的回鹘军队一起加入战斗,顿时士气大振。 不管是将领还是普通士兵,都盼望着迅速能打败敌人,平定战乱。战斗起来都英勇无比,在战鼓擂擂中,回鹘叛军开始四处逃窜! 尔恪与尉迟锐商议分工合作,尔恪骑着马追击着许久未见的颉于迦斯,而尉迟锐锁定了目标葛逻禄人的首领炽俟弘。 尔恪带领着一批人马把颉于迦斯追击到河谷旁,他已经退无可退了,只得迎战! 这么近的距离,尔恪索性连弓箭都懒得用了,他骑着马渐渐靠近了这个曾经傲慢到不可一世的敌人。 “颉于迦斯,你如果不投降就迎战吧!我们像个男人一样战斗!”尔恪看着已经披头散发,满脸倦容,没有一点当年宰相的样子的颉于迦斯说道。 “哼,你以为我会怕你吗?你这个打铁部的奴隶!”颉于迦斯说罢一把剑冲着他直刺过来! 尔恪使出黑金弯刀对抗着他的攻击,在刀与剑纯力量的对决下,尔恪最终用弯刀压制住他的剑,颉于迦斯气力不支,被尔恪一刀砍断了右臂! 而一旁和尉迟锐陷于鏖战的炽俟弘看到颉于迦斯被砍伤,自知大势已去,狡猾的他立刻看着尉迟锐后边大叫了一声“咸安公主!” 尉迟锐立刻转头向后看去,在炽俟弘手中的大刀即将砍向尉迟锐的那一刻,尔恪的弓箭一下子发射出去,这一次他瞄准了他仅剩的那只右眼! 尔恪射箭一向很有自信,天上飞的地上跑的,他常常都能射个十拿九稳,更何况是跑得没有那么快的人了。 果然,随着一身凄厉异常的惨叫声,这箭正好射中了炽俟弘的右眼!拜尔恪所赐,此时他两只眼全瞎了,尉迟锐没有一丝迟疑地立刻使尽全力向他砍去! 一生中作恶多端的,带领葛逻禄人几次叛变的炽俟弘从马上摔了下来,一命呜呼了! 颉于迦斯见他的得力助手已经死去,犹如受到致命一击,他带领众人开始往河谷旁边的密林处仓皇逃跑。 尔恪和尉迟锐立刻开始奋起直追,因为敌人一旦都进入深山老林中埋伏,极其难以寻找,不失为以后的一个心腹大患。 这时,贺达干骑马过来向尔恪报道:“咸安公主有话说。” “她有什么话不能回去再说?”尔恪着急道,说罢就要起身离去。 尉迟锐却道:“暮月有什么话,不妨先听听。” 贺达干一五一十地复述道:“咸安公主说,阿啜还在我们手上,虎毒不食子,我们可以用他为人质引诱颉于迦斯出来。” 于是偌大的一块空地上,只停了一辆孤零零的囚车,阿啜奄奄一息的坐在囚车上面,已经只剩进的气没有出的气了。晚上还好,除了一些蚊虫的叮咬,草原的夜里不算太热。 可是到了白天,草原的夏日一点遮挡都没有,阿啜感觉到他的皮肤都快被烤熟了!他的嘴唇和喉咙都干得在冒烟。 “水……水……!”阿啜喃喃地开口要水,然而他周围却空无一人,根本没有人理他…… 暮月在帐篷里给宝宝喂着奶,却心不在焉地一直看着帐篷外,以致于小宝宝溢奶了都不知道。等到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吐了好大一口奶。 可能被自己吐的奶吓到了,宝宝开始哇哇大哭!暮月赶紧开始哄他。 尔恪责备道:“你这个当母亲的在想什么呢?喂奶都这么不专心。” 暮月叹了一口气,说道:“你派人去给阿啜喝点水吧,人家说虎毒不食子,但是为什么他的爹这么狠?” 尔恪想了想,说道:“要不我去放火把那片山林烧了?” 暮月摇了摇头道:“不好,这山林要多少年才能长成,里面有多少动物?再说了,里面有很多普通士兵也不该死。” 她怀里的婴儿很快被他哄好了,被尔恪用手指轻轻地戳了戳肉乎乎的脸蛋,不仅没哭,还对他露出了笑容。 “哎,你看他有酒窝哎!”尔恪惊呼道。 “嗯,有酒窝。”暮月答道。 不一会儿,尔恪又问道:“他怎么一颗牙都没有啊?” 暮月生气地反问道:“ 分卷阅读103 他才几天大,怎么可能有牙啊?你有没有常识啊?” 尔恪明明被暮月骂了,却还是一脸开心地走出了账外。 在尔恪去看阿啜的时候,发现他们等待很久的人终于出现了。 作为尔恪的手下败将,只剩一条手臂的颉于迦斯,他的面色惨白,眼窝深陷,早已经没有昔日颐指气使的嚣张气焰。此时的他像是一只被拔光了羽毛的鹰,没有了气势再也飞不起来了。 他拿着水囊递给了阿啜,已经快渴死的阿啜立刻可是大口大口地喝水。 看着已经快要奄奄一息的阿啜,颉于迦斯沉声道:“对不起,也许我真的做错了,让你受苦了。” 阿啜眼神茫然地看着他,忽然喊了一声:“阿爹!” 而此时尔恪的到来,打破了这父子间温情的一幕。 颉于迦斯看着尔恪,一言难尽,五味杂陈。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老天给他开了这么大个玩笑。 明明自己出身名门,是草原上公认的最杰出的宰相,他文能治国,武能安|邦,是下任可汗的最佳人选。却偏偏败在了这样一个出身低贱的奴隶人之手! “你还有什么话说?”尔恪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毕竟对他来说,四肢健全的颉于迦斯都是他的手下败将,更何况是现在的他呢,简直不足为惧。 颉于迦斯:“我死不足惧,但是希望阿啜能活下来。” 尔恪发出了一连串的质问:“你觉得阿啜没有错吗?你到底是居心叵测地布了多大的局?连一个没有成年的小孩子都利用?” “成王败寇,输了就是输了,我没有什么话好说的。”虽然身处低位,但是不得不说颉于迦斯身上的傲慢之气还是在的。 在承认了自己的失败后,他伸长了自己的脖子,闭上眼睛,等待着尔恪结束自己的生命。 “慢着!尔恪先别杀他!”暮月骑着一匹马,英姿飒爽地飞奔而来。贺达干不太放心,随手牵过一匹马也跟了过来。 “看着敌人的死,很爽对吧?”颉于迦斯对着咸安公主冷笑道。 坐在囚车上的阿啜,看到她的到来,轻轻地叫了一声“暮月姐姐”。 但是暮月却不敢用正眼看他,她把目光投向了颉于迦斯,说道:“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 不待他回答,她就提问道:“第一,为什么要杀我大唐的将领杨袭古将军?” 颉于迦斯一脸不屑地答道:“为什么?就他也配和我谈条件?不知道你们大唐的安史之乱是怎么平定的吗?要是没有我们回鹘出兵,你父皇还能做皇帝吗?少做你的春秋大梦了!” 他的话不仅让暮月受辱,也让她的父皇跟着蒙羞,虽然她恨得牙都痒痒了,但是也不得不承认,他说的部分也是事实。 暮月又问道:“那忠贞可汗多逻斯呢?他又怎么惹到你了?你霸占了他的妻子,又谋害了他的性命,就一点歉意都没有吗?” 颉于迦斯立刻反问道:“歉意,我为什么要有歉意?你去草原上随便找一个牧民问一问,是多逻斯适合当回鹘的可汗,还是我更适合?要怪就只能怪他为什么要投胎成天亲可汗的儿子!” 看到他毫无悔改之意的言辞,李暮月也笑了,她笑自己不过是在对牛弹琴。 她指了指尔恪,然后又问道:“那我们尊贵的宰相,你死到临头有没有想明白自己究竟是输在了哪里?” 在众人的注视下,颉于迦斯明显感到自己被一个女流之辈问到这样的问题,是一个天大的侮辱。 他苦笑道:“还有什么原因?天要亡我,我有什么办法?墙倒众人推呗,就连我亲生儿子不都一心向着你吗?” 暮月又问道:“真的是天要亡你吗?宰相,你有没有问过你的得力助手贺达干为什么要背叛你?” 暮月看向一旁的贺达干,示意他开口。 贺达干一直为自己的双面间谍身份所不齿,见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顿时不太适应紧张了起来。 尔恪看了看他,示意他没事,尽管说好了。 于是贺达干开口道:“颉于迦斯宰相和尔恪将军都是举世无双的英雄,但是跟着颉于迦斯,我只能感觉到自己是个卖命的工具,但是跟在尔恪将军的身边,我感觉到自己像是一个人。” 贺达干看见两个立场的士兵都不约而同地给予了自己肯定的目光,他又鼓起勇气继续说道:“我们当兵的确实是用卖命挣钱,谁给的钱多我就站在哪边。可是那次,当尔恪将军冒着生命危险去吐蕃军的地牢里救我的时候,我就决定了以后就算他不发军饷给我,我也跟定他了。” 话说到这里,尔恪这边的士兵立刻自发地喊起来口号:“怀信可汗!怀信可汗!怀信可汗!” 颉于迦斯集结的那批残兵败将这几天在丛林深处没吃没喝,没休息,于是眼巴巴地朝着这边张望。 暮月一脸得意地看着颉于迦斯,问道:“宰相,你现在明白自己为什么输了吗?为什么你一手培养的贺达干会毫不犹豫地背叛你?为什么你的亲 分卷阅读104 生儿子也不听你的话?” 颉于迦斯看着两边士兵截然不同的反应,面如死灰地点了点头。 暮月又道:“为什么一个你从来不屑于用正眼看的奴隶,却能够打败尊贵的您呢?不过是仁义不施,攻守之势异也罢了。” 暮月又对着尔恪使了个颜色,尔恪立刻会意,他对着敌方士兵喊话道:“你们中的大多数人,本就是回鹘的民众,你们在草原上有着自己的亲人。如果你们今天归顺于我,我会不计前嫌一视同仁地对待你们。” 在他的游说下,众人开始议论纷纷起来。 “当然,如果你们像你们的首领一样执迷不悔,那我也没有办法了。”尔恪拉开弓箭射中天空中此时一只经过的秃鹫,秃鹫立刻应声倒下。 于是众人纷纷倒戈,在众叛亲离的混乱形势里颉于迦斯朝着尔恪狂冲过来。 尔恪毫不费力地就用弯刀砍伤了他,颉于迦斯立刻掉下马来,他死于战场上的纷乱马蹄下。 坐在囚车上的阿啜,看着这一幕的发生,痛苦地喊了一声:“阿爹!” 经此一战,尔恪一方成为了回鹘的统治势力,并得到唐朝皇帝的肯定,他成为历史上统一漠南漠北的草原英雄怀信可汗。 当天晚上,暮月接到了前可汗奉诚可汗阿啜的死讯,死讯是从地牢中传出来的,原因是绝食而死。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字数真多呀! 第48章 第四十八章 回鹘汗国的黄金牙帐内,暮月、尔恪还有尉迟锐一行人围成一桌,在商量着一件大事。 尉迟锐逗弄着暮月怀里肉呼呼的小婴儿,唱起了西域于阗国的民歌,小宝宝立刻跟着歌曲的节奏开始手舞足蹈,还一直对着尉迟锐露出没有牙的笑容。 尉迟锐见他实在太可爱了,就忍不住笑道:“宝宝,让干爹抱一抱!” 小婴儿到了尉迟锐的怀里不哭不闹,一点都不认生,只是睁着圆圆的大眼睛,一个劲儿地打量着他。 “给宝宝取好名字了吗?”尉迟锐问道。 “回鹘名字叫恩和,阿跌恩和,寓意是平安的意思。”暮月答道。 在这乱世之中,父母对孩子未来最大的期望不过就是这一生平安喜乐。暮月对他的期许也不过是如此。 尉迟锐抱着宝宝跳着舞步,转了一个圈,宝宝开心到发出“咯咯咯咯”的笑声,他还想把他举高高,结果玩得太嗨了,宝宝吐奶了,吐了尉迟锐一身。 尔恪赶紧把孩子抱回自己的怀里,特别担心地暮月:“这样真的没事吗?” 暮月拿着一条汗巾子帮着尉迟锐擦着弄脏的衣服,看着他一脸紧张的样子,反问道:“能有什么问题?不就吐了一口奶吗?你看他自己连哭都没哭。” 果然,在照雨帮小宝宝擦拭干净后,他又开始在尔恪的怀里挥舞起小手,显然他还没有玩够。 “他父亲都有个汉族名字,不给他取个吗?”尉迟锐问道。 “要不你这个干爹来取?”暮月笑道。 尉迟锐略一沉思,说道:“要不就叫安北吧,这孩子以后会继承你们的事业,保护大唐北方边疆的安全。” 暮月立刻面露惊喜之色,肯定道:“这个名字起得好啊,我很喜欢。”然后她又用眼神去向尔恪寻求确认的答案。 “李安北,挺好的。”尔恪抱着咿咿呀呀的宝宝,想都没想就答应道。 暮月没想到他竟然主动提出了孩子可以跟着她姓,毕竟不管在回鹘还是在大唐,女人其实都没有什么地位。 尉迟锐也爽朗地笑了,调侃道:“不过照着这个名字,将来给他的弟弟妹妹也是挺好起名的,可以依次叫安南,安西……暮月你可要加油啦!” 暮月面带愠色佯装发怒道:“锐哥哥,你说这种话,自己到底什么时候成亲啊?” 讲到这个话题,尉迟锐沉默不语了,为了堵住她的嘴,他从怀中掏出一枚镶嵌了蓝宝石的扳指,说道:“这是我送给我干儿子的见面礼。” 暮月看着这个鸽子蛋大小的蓝宝石,感叹道:“这个见面礼也送的太贵重了吧?” “贵重什么?”尉迟锐指着宝宝身上挂着的那枚九龙玉佩,说道:“他外公给的这才叫珍贵呢。我这个就是给他玩儿的,等他将来长大了,我再给他准备个大礼。” “那谢谢锐哥哥了,”暮月道谢,然后问道:“锐哥哥,你们那个时候怎么知道回鹘发生兵变的情况,怎么像未卜先知一样在紧要时刻就刚好赶到回鹘了?” 尉迟锐闻言看了看尔恪,尔恪回答道:“是我让他来的。” 暮月依然一脸迷惑,她心想尔恪到底知道多少她不知道的东西。 这时贺达干上前解释道:“是我们在金山分离的那天,我和怀信可汗不是先去探路吗?我忍不住把当年忠贞可汗的死因和他说了,他吩咐我以不变应万变,暗中保护公主。” 尔恪说道:“我去攻打颉戛斯的路上,绕了一点路,把这 分卷阅读105 件事提前通知尉迟锐了。” 暮月不高兴了,嘟着嘴说道:“你特别绕路去和尉迟锐说,都不愿意和我说。” 见到暮月生气了,尔恪立刻一把把她搂住了,解释道:“你那时挺个大肚子,我不舍得你为这些事担忧啊!再说,我安排了贺达干在你身边,又提前安排了尉迟锐前来助阵,我以为已经万无一失了,没想到——” “没想到我父皇的信件来得这么及时,又被颉于迦斯截获了,对吧?”暮月抢着说道。 “是啊,我在路上都快急死了,你不知道我们一队人跑死了多少匹马。”尔恪现在回忆起当时的焦急情景,还感到后怕。 此时,暮月抱着奶乎乎的婴儿,尔恪抱着暮月,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景象,让尉迟锐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温馨。这种赤|裸裸的幸福瞬间地击中了他。 他忽然想起自己已经没有家了。而自己从小长大的地方长安城,因为他父亲的去世,也失去了回去的意义。 他默默地从黄金牙帐中悄然离去。 感受到了尉迟锐触景生情的落寞,暮月立刻叫住了他:“锐哥哥,你不要走!” 尉迟锐回眸,露出了昔日少年明朗的笑容,但是没有说话。 暮月又补充道:“至少等到安北满月了再走。” 尉迟锐答应道:“好。” 等到回鹘众星捧月般视若珍宝的小王子满月的时候,八月的漠北草原迎来了一年一度景色最美的时刻。天空碧蓝如洗,草原上牛羊成群,一切都是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样子。 这一天,暮月被贺达干硬拉出来说是要陪额尔登打猎。自从额尔登那次长途飞行体力消耗透支之后,修养了很久很久,现在身体恢复了终于可以又大显身手了。 “额尔登呢?”暮月看着空无一人的草原,疑惑地想怎么既没有人也没有海东青啊,她又呼唤道:“宝贝你在哪里?不是说要打猎吗?” 不一会儿,真有几声鹰鸣声回应了她,紧接着是一串清脆有力的马蹄声。 在绿草如茵、鲜花盛开的鄂尔浑河谷,面向巍峨雄壮的燕然山,骑在威风凛凛的战马上一身皮甲戎装的尔恪,面带笑容看着暮月说道:“咸安公主,你现在有空嫁给我了吗?” 暮月只是温柔地看着他,笑而不语。 尔恪又说道:“我怕我这次不快点求亲,你又要出嫁了!” 暮月:“……”她心想,这能怪我吗?这只能怪你们游牧民族的收继婚制度啊? 尔恪轻快地跳下马来,走到她的身旁,问道:“我知道我们已经私定终身了,但是我还是想在众人面前再结一次,最后一次问你,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这一次暮月点头大声道:“我愿意!” 尔恪的眼中露出明媚的笑意,他立刻把她拦腰抱起,疯狂地转起了圈!暮月忽然想起,他们曾经在长安城的平康里,经历过这样一幕,他告诉她这是胡人求爱的方式。 等到不知转了多少圈,暮月彻底被转晕了,她晕乎乎地拉着尔恪好不容易站稳,发现所有的人呼啦一下子像约好一般全部冒了出来。 尉迟锐、贺达干,抱着孩子的照雨,救过她命的乌落兰辉,还有其他回鹘的贵族和平民全部都面带笑容地看着他们,看着他们年轻有为的可汗和聪慧美丽的可敦。 “怀信可汗!怀信可汗!” “可汗万岁!可敦万岁!” 人群中不时有人高呼着,人们开始载歌载舞着,就连额尔登也仰着脖子对着天空鸣叫了两声,开心地开始环绕他们低空盘旋。 看着这一切美丽完美得宛如梦中的场景,暮月高兴得有点想哭。明晓一切的照雨见状,借着要给公主打扮为名,把暮月硬拉回了帐中。 每一次出嫁,照雨都极尽所能地要把咸安公主打扮成天上有地上无的仙女。当照雨把暮月所有的红色冕服,全部翻箱倒柜地翻出来供她挑选时,这一幕却让暮月联想到过往许多不太美好的记忆。 她抓紧了照雨的手,战战兢兢地问道:“照雨,你说,这是我最后一次成亲了吧?是吧?不会再有下一次了吧?” 照雨被她一句话问的,立刻想起她历次出嫁的场景。过往她每一次为公主梳妆打扮的时候,心里都忍不住在流泪。但是这一次她是真的为她高兴,就连这一次流的眼泪都是幸福的泪。 照雨把手轻搭在公主的肩膀上,安慰道:“不会了,再也不会有下次了。怀信可汗那么爱你,就连小王子都可以和你姓,我们公主以后的日子会永远只有幸福的。” 于是两个人像个傻子般哭作一团又笑作一团,然后洗了把脸,再继续梳妆打扮。 等到晚上大婚的时刻,尔恪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了世间最最美丽的新娘——并且是只属于他的新娘。 暮月头戴绿色宝石制作而成的凤形冠,头冠两边各插了一只金钗,金钗上垂下长串的流苏,随着她行走的每一步跟着摇曳起舞,灵动又妩媚。 暮月的脖子上带着一串闪闪发光的 分卷阅读106 瑟瑟珠,身穿一身朱砂红色的回鹘翻领收腰大袖长袍。收腰的款式把她的优美身形勾勒得很好,明明是才刚刚生产完还在哺乳期的女人,却依然身形窈窕,和以前相比,更多了几分风情。 尔恪本来就最爱看她穿红色的衣服,总觉得那一抹红,不管是在漫漫黄沙的大漠或是茫茫的荒凉戈壁里,总是那么鲜亮,让人赏心悦目,就好像是在他和她的第一次相遇时那样—— 在长安城的冰天雪地里,那个穿着一身夺人心魄的朱砂红色衣裙的天真少女,只看了他一眼,就走进了他的心里,从此之后,再未离开。 怀信可汗,后来又征服了反复无常的葛逻禄人,越过帕米尔高原,降服了周围的突厥语部落,从此“九姓乌古斯”——回鹘的大名传遍了中亚。 在怀信可汗的统治下,回鹘汗国的疆域一再扩大,东接室韦,西至金山,南跨大漠,北至贝加尔湖,成为草原上最强大的游牧民族政权。 而且在他和他的后代滕里可汗统治回鹘期间,回鹘一直与唐朝交好,并自发维护着丝绸之路的安全,可以说。咸安公主的和亲,为大唐的中兴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卤簿迟迟出国门,汉家公主嫁乌孙。玉颜便向穹庐去,卫霍空承明主恩。”回鹘牙帐内,三四岁的小王子正奶声奶气地跟着他的娘亲读着诗。 小朋友眨了眨大大的眼睛,忽然问道:“娘亲,这首诗是写给谁的啊?” 暮月答道:“这首诗的名字就叫《送咸安公主》,是诗人写给我的。” 小王子歪了歪脑袋,问道:“为什么诗人要给你写这首诗呢?”他现在的年纪就爱问为什么,每天都问个没完没了,但是他的娘亲从来不会觉得他烦,总是耐心地解答。 暮月笑道:“因为我是代表大唐和亲回鹘的和亲公主啊。” 小朋友又问道:“什么叫和亲?为什么要和亲?” 暮月抱起了满心疑问的小朋友,让他坐到自己的腿上,对他说道:“等娘亲慢慢和你解释啊。这个故事要从很久很久之前说起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知道这篇文有很多问题,谢谢大家能够收藏这个新作者的故事并看完! 求小天使们这段时间看完了不要取消收藏好吗?扑街作者希望能苟个完结V! 另外,过一两天会有两个番外,是一家三口回长安城的! 爱你们,么么哒! 现言打滚卖萌求预收《被驯养的野玫瑰》,本文又名《叛逆少女的专属牙医》,感兴趣去作者专栏预收一下 陆霄林初见宋烟凝的时候,她是一个穿着超短裙,露脐装的非主流少女。头发是挑染的红色,耳朵上戴着成排的耳钉。给她补蛀牙的时候,她的眼睛睁得很大,紧张地双手颤抖,一副可怜又无助的样子…… 补完牙之后,少女老练地找他要电话号码:“陆医生,你长得好帅啊!结婚了吗?有女朋友吗?” 等她走后他翻看了她的档案,嗯,17岁……他皱了皱眉,想到,现在的女孩子都这么早熟的吗? 再见她的时候,是在一家酒吧的门口,她酒醉之后神志不清地被一群小流氓纠缠,他出于正义和同情心,救了她,却又找不到联系人,只好把她带回了自己家。没想到,这少女从此赖上了他,好不容易想尽办法把她送走…… 隔天她却出现在自己工作的医院里,在院长的点名指派下,陆霄林无奈成为了宋烟凝的正畸主治医生。 每月一次的见面,这少女每次头发颜色都不一样,变着方的露腿,腿腰,或露胸……直到有一天,陆霄林忍不住劝道:“现在天气冷了,多穿点。” “没办法啊,我们跳舞的时候穿得可少了,等会我要去音乐节跳舞,你要去看吗?” 陆医生望着台上汗水与荷尔蒙齐飞的街舞少女,竟然觉得耀眼得睁不开眼。 表面叛逆正义感爆棚跳街舞少女×温柔内敛禁欲书呆子牙医 男27,女17,前期女追男,后期男宠女 第49章 番外一 刚满三岁的李安北也就是阿跌恩和,最近发现了一件事,让他十分不高兴,气得脸都鼓成一个包子了。 那就是每天晚上他明明是靠着他的娘亲香香软软的身体睡着的,可是每天早晨醒来的时候他总是独自一人在自己的卧房里。 这让他每天起床的时候又困惑又生气,好几次都不想理他的娘亲了。 但是她每天早晨在他起床后,都会过来给他穿衣服,帮他洗脸,她的动作可温柔了,对他说话也轻言细语的。相比之下,他一点都不喜欢那些照顾他的老妈子和贴身侍女。 而且,等他洗漱完毕之后,娘亲就会给他倒一杯香香甜甜的奶茶,他可喜欢喝啦。他最喜欢的是她教他读书写字念唐诗给他听的时候。 特别是看她手拿着书,提着毛笔写字的样子,近乎于痴迷,可以一看看一个时辰,一动不动。虽然他不太认得字,也听不懂那些什么“之乎者也”的,但是他觉得 分卷阅读107 他娘亲读书的声音特别好听,觉得她写的字特别好看。 暮月看他这个样子,就叫照雨也给他搬了个小桌子小凳子,让他坐着学写字。他就乖乖地坐着一动不动,一笔一划地跟着描红,写得十分认真。 暮月写字写累了,就开始教他学唐诗了。小家伙高兴得拍起手来! 暮月问道:“安北你今天想学什么呀?学一首写农夫的诗好不好?” 小朋友奶声奶气地答应道:“好啊,可是什么叫农夫啊?” 暮月耐心解释道:“农夫就是在土地上种粮食的人,我们草原上没有,中原地带才有。” 安北忽然灵机一动,问道:“娘亲,我父汗是农夫吗?他有带我一起种地哎!就是在鄂尔浑河谷那里!” 暮月把他抱起来亲了一大口,说道:“不是,你父汗怎么是农夫呢?他明明是因为爱我们,想自己亲手种点东西给我们吃罢了。” “娘亲,你快点念诗给我听啊!”安北指着书上的字给她看。 暮月朗声读道:“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安北跟在她后面读了一遍,他记忆力很好,经常读了两遍就会背诵了。 他眨着圆圆的眼睛,似乎是听明白了,但是想了想又不明白,问道:“娘亲,为什么呀?为什么收了那么多粮食,种了那么多地,农夫还会饿死呢?” 暮月解释道:“那是因为他们的地不是自己的,要交租金的,交完了租留给自己的不多了。” “那他们是奴隶吗?” 暮月摇头道:“不是,他们不是奴隶。安北啊,你以后长大了,也会和你父汗一样成为回鹘的可汗,统领草原上的牧民,你要对他们好一点知道吗?凡事要多为他人,甚至要多为没地位的奴隶着想,才能成为一个好可汗。” 安北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继续跟着暮月学习新的诗歌。 “那我们现在学习诗仙李白的《静夜思》吧!” “好!”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娘亲给我解释,解释!”安北奶声奶气地要求道。 暮月解释道:“明亮的月光洒在窗户上,好像地上泛起了一层霜。我禁不住抬起头来,看向窗外空中的那一轮明月,不由得低头沉思,想起远方的家乡。” 小朋友随着暮月眼光一起望向窗外,问道:“娘亲,娘亲,你的故乡在哪里?” 暮月闻言,她的思绪飘了很远。片刻后,她回答道:“我的故乡在大唐的长安城,我的家在长安城的大明宫。” “那是在哪里?有什么好玩儿的吗?” “在离草原很远很远的地方,骑马都要走上十个月的地方。那里有可多好玩儿的东西了,有宽敞的朱雀大街,有热闹的西市里坊,有五湖四海的学子在国子监求学,有永远歌舞升平的平康里……” 暮月饱含深情的回忆,让小朋友一脸神往地开始向往起长安城起来,他又迫不及待地问道:“娘亲,那里有什么好吃的吗?那里有比石块羊肉更好吃的东西吗?” 暮月抱起他摸了摸他软乎乎的脸蛋,还刮了下他的小鼻子,说道:“长安城里可多好吃的了,有波斯人卖的胡饼,街市里还有薄皮大馅儿的馄钝,还有一种叫黄金酥酪的点心,对了,每年的春天我都特别爱吃一种叫樱桃又叫含桃的水果。” 三岁的小朋友听到这些见都没见过的好吃的,眼睛都瞪直了,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此时,处理完政事的怀信可汗尔恪破门而入,大老远就听到了母子二人在讨论长安城的对话。 他对暮月莞尔一笑道:“怎么又在给他灌输长安城的好了,到时候又要吵着闹着要去长安城了,看你如何是好?” “父汗,举高高!”安北看见他平日里日理万机难得有空的父亲,十分兴奋。 尔恪把他高高地抱起,举过头顶,佯装松手,然后又在撒手的瞬间把他接住,小朋友在这样的失重游戏中发出了一阵阵快乐的尖叫声。 “好啦,好啦,别摔到宝贝了。”暮月嗔怪道。 尔恪放下了儿子,问道:“安北,今天天气不错,想和父汗一起去骑马吗?” “好呀好呀!”小朋友拍手雀跃道。 暮月赶紧嘱咐道:“可以去骑,但是你要带着他一起知道吗?你还记得上次你让他单独骑个小马驹,小马驹淘气,把他从马上颠下来了,太危险了!” 尔恪走到暮月身边,环抱住了她,亲了亲她的脸,说道:“你放心好啦,我心里有数,草原上的孩子都是这么长大的。你不能老这么畏首畏尾的,否则孩子怎么长大啊?” 暮月一脸无奈地摇头道:“什么长不长大,你别忘了他就算再聪明,也只有三岁!” 尔恪又道:“三岁看老啊,他这么一天到晚跟在你后面读书写字,难道是想以后当个诗人吗?别忘了,他以后可是我的继承人啊,要统领整个漠南漠北草原的王者!” 分卷阅读108 暮月本来还在心里腹诽,当个诗人有什么不好吗?结果话还未说出口,这两个草原的王者就像一阵风一般地离开了可敦城。 草原上这座声势浩大的可敦城是在两年前建好的,因为怀信可汗固执地认为大唐的公主住不惯游牧民族的帐篷,在鄂尔浑河谷附近重新亲自选址,亲自监督修建而成。 回鹘汗国的民众人人皆知,巍峨雄壮的可敦城,象征着怀信可汗对他美丽妻子忠诚又炙热的宠爱。 在咸安公主和照雨一起在研究今年要给回鹘的小王子做一件什么样式的冬衣时,一只矫健的白色海东青从房间窗户里一下子呼啦就飞了进来。 暮月定睛一看,它锋利的爪子下面竟然有一只活的信鸽。 暮月笑着抚摸着额尔登的头,又叫照雨去拿肉干给它吃,作为奖励。暮月还依稀记得它小时候以虐待信鸽为乐的情景。 这长大了就是不一样啊,额尔登现在每年秋冬就会飞回草原上过冬。每年的春天,冰雪初融的时候就会告别他们往西飞,暮月知道它在金山一定有另一个家。 每年的春天,它都要飞回那个家,去见它的妻子,繁衍生息,担负起轮流抚养小雏鹰的重任。 暮月展开了信鸽带来的信,原来是尉迟锐的来信! “暮月:我在腊月初八就要成亲了,你一定要来参加我的婚礼,把你的可汗和宝贝干儿子都带上!” 暮月激动地抓住照雨的手,说道:“锐哥哥终于要成亲了,我太开心了,我一定要去!” 然后主仆二人就开始算日子,去往于阗国,多久可以到,什么时候启程,要给他带什么礼物等等。这是一趟来之不易的行程,得计划很久才行。 她还在大张旗鼓地张罗这些的时候,尔恪带着儿子从外面回来了。 “娘亲,娘亲,你看我捡到了什么!”安北怀里抱着两只还没有断奶的小羊羔,正在咩咩咩地叫着,在小朋友的怀里胡乱蹬着腿。 暮月责备道:“安北,你怎么这么淘气啊,把小奶羊带走了,它们的母亲会着急的。” 尔恪解释道:“你错怪他了,这只母羊被人打猎抓走了,就剩这两只小羊在草丛里饿得乱叫,被他发现了,不管我怎么劝说,都硬是要带回家来。” 暮月于是笑着看向安北,尔恪又建议道:“既然带回来了,我们不如做锅羊肉汤吧!” 暮月知道他是故意逗弄儿子,但是小朋友却是当了真,他紧张地搂住了怀里的两只小羊,露出一副胆战心惊的表情。 当尔恪一本正经地说话时,安北其实有点儿害怕父亲,因为草原上所有的人都害怕他。他试探着说道:“不不,父汗,它们还太小了,还不能吃。” 尔恪一本正经道:“小了不能吃,所以长大就能吃是吗?我就不信你没吃过羊肉?” 小朋友回忆了一下,羊肉汤好像确实挺好喝的,可是眼前可爱的小羊羔又让他放不了手,他才学会的几句有限的语言让他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他只好走到暮月的身边,躲在她身后向她求救。 暮月摸了摸他的头,说道:“我们可以去牧民家里找一只才生产不久的母羊,给小羊羔喂奶,否则它们是活不久的。” 说着暮月牵着他的手就要出门,尔恪制止她道:“叫个下人带他去就行了。” 暮月摇头道:“不,我是想让他自己去说,我只是陪他走一段路而已。”说罢,之后她看着尔恪,问道:“难道你不想去看看吗?” 尔恪表面上说着成何体统,实则一路上暗中护送着母子俩。秋冬不是母羊生育的季节,极少有母羊生产的。尔恪眼见他们母子俩拜访了好几个敖包,都悻悻而出。 直到天色已晚,草原的太阳都下山了,他们才从一个牧民家里找到一只刚刚生产的母羊。小朋友看到小羊羔终于吃上了奶,高兴得整个人都跳了起来! 尔恪终于现身,暮月幸福地靠在他的肩膀,一脸骄傲地问道:“怀信可汗,你觉得我们的儿子怎么样?” 尔恪看着钻在羊圈里,头顶上还有几根稻草的阿跌怀恩,回答道:“有点儿傻!” 暮月气得推了他一下,说道:“什么呀,你难道不觉得他被我培养的很善良吗?” 尔恪笑而不语,准备掏钱给这家牧民一点赏赐。而当这家牧民发现眼前这位气宇轩昂的客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怀信可汗时,立刻吓得赶紧下跪! 这时,从敖包里走出一个四五岁大的扎着辫子的小姑娘,从没见过这种架势,立刻吓得哭了起来! 安北见状去拉了小姑娘的手,在他的安慰下小姑娘终于不哭了,然后和他一起手拉手去看小羊羔吃奶。 从此之后,安北每天都要去看小羊羔长什么样了,和这家牧民的小女儿还成为了好朋友,暮月甚至一度感慨,现在他都没以前那么黏自己了。 不过小朋友确实很天真很善良。他爱父亲,爱母亲,对天地万物和人都充满了善意,他也确实是把两只小羊羔放在了心上。 一 分卷阅读109 天,他在暮月和照雨在房间内给他做衣服的时候,跑进房中。 暮月正好把做好的半成品放在他身上比了比,然后问道:“安北,这件长袍好看吗?” 安北点点头:“好看!为什么要给我做这么多衣服呀,娘亲?” “因为娘亲爱你呀,而且你要穿这件衣服参加你干爹的婚礼啊!” “啊,干爹啊!”安北想到他的尉迟锐爹爹就又兴奋又开心。但是这样欢快的情绪还没有维持多久,他就开始伤感了。 “小王子,你怎么了?”照雨问道。 安北奶声奶气道:“我有很多很多的衣服,可是每天去看塔娜姐姐,她穿的都是同一件衣服,还破了一个洞。” 暮月看了一眼照雨,照雨立刻心领神会,拿来两匹花色鲜艳的绸缎。 暮月问道:“安北,塔娜姐姐有多高啊?我们也给她做两件衣服好不好呀?” 安北立刻开心起来,开始和她比划塔娜有多高。可是不一会儿,他的情绪又再度消沉了。 安北趴在暮月的膝盖上,小心翼翼地问道:“娘亲,你能不能给那两只小羊也做件衣服啊。它们的毛还太短了,我看到它们被风一吹就四条腿都在发抖。” 暮月和照雨被他的这个建议搞得面面相觑。不过如他所愿,她们真的用旧衣服给小羊做了两件衣服。 不久之后,回鹘汗国怀信可汗所生的小王子救了两只小羊羔,并还给它们做衣服的事情在草原上口口相传,成为美谈。 作者有话要说:  应该还有一两个番外吧,不定时更新! 第50章 番外二 其实除了给小羊做衣服这件事之外,李安北小王子还有更多的童言童语,有时他一本正经说出的话,会让大家笑得前仰后合。 比如众人都知道他和塔娜姐姐关系很好,他也承认。 一直不太正经的巫医乌洛兰辉就忍不住逗弄他,问他是不是喜欢她?他想都没想就回答喜欢。 乌洛兰辉又问道:“那你喜欢她是想以后娶她吗?” 安北立刻摇了摇头,说道:“我只想要个姐姐。” 乌洛兰辉就道:“那你叫你父汗再给你生个妹妹吧。” 安北意志很坚定,拒绝道:“不,我只想要姐姐。” 乌洛兰辉一本正经地说道:“你刚还说你不喜欢塔娜呢。” 小朋友被他说得越来越迷糊,他走进可敦殿内,很认真地问暮月道:“娘亲,你可不可以给我生个姐姐呀?” 他一句话把暮月和照雨都给说笑了,照雨笑着问他:“恩和小王子啊,公主再生也只能生出妹妹了,生不出姐姐了。” “为什么?我只想要姐姐,要一个像塔娜一样的姐姐!”安北一脸任性地说道。 暮月摊了摊手,一脸无奈地看了他一会儿,安北只好改口道:“好吧,实在不行,生个妹妹也是可以的。” 照雨笑道:“小王子你真地很想要个兄弟姐妹吗?你是觉得孤单了吗?” 安北点点头,说道:“嗯,想要个小伙伴陪我一起玩儿,一起睡觉。娘亲总是半夜被父汗抢走,都不陪我——” 眼见他还要说出些更劲爆的话,暮月慌忙用手捂住了他的嘴。 照雨掩面而笑,对着小王子说道:“小王子啊,你要真想要个弟弟或者妹妹,就得去和你父汗说了,得让他多努努力啊!” “照雨!”暮月用眼神白了她一眼,制止道:“你别教坏小孩子了!” “父汗?”安北虽然不太明白,但是也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本来照雨还想提醒一下小王子,让他晚上不要一直缠着娘亲,于是只好作罢。 某天晚上夜已经很深了,尔恪才刚刚处理好有关投降的黠戛斯人的处置问题,才到了暮月所住的可敦城殿内。 尔恪看着躺在床上神色安然的暮月,还有躺在她怀中熟睡的小朋友,默默凝视了很久。每次看到这样的情景,都能从心里升腾而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岁月静好的幸福感。 但是,没办法,他又要当那个恶人了。他轻轻地把孩子抱起,准备把他送回自己的房间。 安北睡得很沉,很香,一点没醒,但是暮月被他一动就醒了。 把孩子送回自己的卧房后,尔恪边脱外袍边向暮月抱怨道:“他最近不是好多了吗?怎么又开始这么黏着你了?” 暮月对他露出甜甜的笑容,回答道:“你怎么了,他还小呢,喜欢和娘亲在一起很正常。” 没有了孩子的无时无刻的“监视”,也不用扮演众人眼中那个威武严肃的怀信可汗,他现在的角色只是一个深爱自己妻子的丈夫。 两个人确实已经是老夫老妻了,但是两人之间的相处却仍然是密里调油一般。尔恪只觉得能够娶到暮月是他一辈子最开心的事情,甚至比成为威震四方的怀信可汗还要让他欢喜。 她娇好的容貌,婀娜多姿的身材,她温柔的说话声音,她为人处事 分卷阅读110 待人接物的原则和方法,都没有一处让他不满意的。 如果硬要说一点鸡蛋里挑骨头的话来,就是自从儿子出生后,她实在投注了大量的精力和关爱在那个小东西上了,而对于他的关注就相对而言要少了很多了。 想到这里,尔恪就更加珍惜这夫妻二人来之不易的独处时间。 他伸出手抚摸着暮月浓密如墨染般的黑发,然后又依次逡巡绵延到她有着优美线条的下颚和脖颈,意图不可谓不明显。 然而此时的暮月却注意到从没有关严实的窗户,飘进了一阵风。她自言自语道:“好像要起风下雨了。” “嗯,”尔恪并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并且动作有几分粗暴地把她的头板正,强迫她看着自己。 暮月的注意力终于从窗外的天气被拉了回来,她看着他有点羞赧地笑了笑,露出了那种标志性的梨涡笑容。尔恪爱死了她这副模样,立刻不容分说地吻了上去。 他把她抵在床头,两个人接了一个密不透风浓情蜜意的深吻,唇舌之间的纠缠让彼此之间燃烧的热情更加升温。 特别是尔恪,两人之间相处多年的默契,让暮月永远知道用什么样的方法更加让他欲罢不能。 正在他要更进一步的时候,忽然听到窗外传来一声炸雷的声音。暮月立刻就走神了,她担心地抓着尔恪的肩膀,说道:“打雷了,我们的宝贝最怕打雷了。” 尔恪也稍微犹豫了一下,但是他现下的情况是已经剑拔弩张,已经让他无法正常思考了,他咬咬牙狠心道:“男孩子总是要长大的,总不能让他一辈子和你一起睡吧。” 暮月只好皱着眉头一脸担心地勉强答应下来。 然而暮月接下来的反应却热情全无,整个人都意兴阑珊的,尔恪不得不提醒她道:“暮月,看着我!告诉我,你现在眼里只有我!” 一句话把暮月的魂终于给叫了回来,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间冷落了丈夫这么久,就带着几分愧疚赔罪一般地热情地搂住他的脖颈…… 在秋冬寒冷的风雨交加的夜晚,房间内发生的事情却是春色无边。直到第二天暮月还沉浸于昨夜的欢愉之中,整个人从里到外都散发出一种疲惫又餍足的气息。 而且她今天也没有像平日一样去叫儿子起床穿衣,她本来是想拖着浑身无力的身体起床的,但是硬被尔恪的一个强势的吻给压了下来,她最后只得作罢。 最后一直被他霸占到中午才出了房门。 一家三口一起吃中饭的时候,让暮月觉得神奇的是,安北连昨晚的雷声提都没提。 因为心里带着歉意,暮月一脸羞愧地给儿子碗里夹了许多菜,他的小碗中立马菜被堆成小山一样高。 “娘亲,我不要,我吃不完这么多!”安北一脸拒绝道。 尔恪立刻板着脸训斥道:“吃不完就不吃,要不然给我吃,你对你娘亲这么凶干什么?” 小朋友毕竟年纪小,被这么严肃威严的父汗这么一本正经地训斥,然后又联系到昨晚雷雨之夜一个人睡的悲惨经历,越想越委屈,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暮月立刻放下筷子,把他抱在自己的怀里,耐心地哄道:“宝贝,不哭,不哭。”同时也正面怼了尔恪一句:“你对小孩子那么凶干什么?他又没有做错什么!” 本来看见安北哭了,尔恪也心软了,可是现在看暮月这么说,尔恪的气又不打一处来,他心想,我是在为你说话,你竟然反过头骂我? 行吧,你们母子同心是吧,我不管总行了吧。 正待他要起身要走的时候,听到安北奶声奶气地向暮月断断续续地哭诉着心中的委屈。 暮月问道:“宝贝,你昨天晚上有没有被雷雨吵醒啊?” 安北犹豫地看了他父汗一眼,最终还是决定说实话:“醒了,我心里很想来找娘亲,但是我忍住了,没有来。” “谁告诉你,要忍的,你父汗吗?”暮月顺着孩子的视线,看着尔恪,问道。 安北看了一会儿他的父汗,犹豫了一会儿,最终决定说实话。 他瘪着小嘴,一脸委屈地说道:“父汗说,如果我想要个小妹妹,就不能和娘亲一起睡了。” 得知真相的暮月面无表情地看着尔恪,简直说不出话来如何评价他。 尔恪:“……”尔恪一脸无辜地辩解道:“是我说的,可是我说的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暮月对他翻了一个白眼,然后不再对他说话了。 可是这时怀里的安北忽然自己用袖子擦干了眼泪,细声细气地说道:“娘亲,我昨晚就想通了,我还是想要个小妹妹。父汗说得对,我已经是个小男子汗了,以后要保护娘亲,保护妹妹的,娘亲不要生父汗的气!” 尔恪闻言脸上立刻有掩饰不住的喜悦之色,心想这儿子果然是亲生的。 暮月又看着尔恪,质问道:“你又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他小小年纪怎么会讲这种话?” 尔恪在她咄咄逼人的攻势下,最 分卷阅读111 终坦白道:“我说如果他不答应,就杀了那两只他养熟的小羊炖羊肉汤!” “怀信可汗!”得知真相的暮月简直苦笑不得。 虽然弄出了一点不太愉快的小插曲,但是最终回鹘的小王子安北还是非常开心的,他心满意足地在九个月后就拥有了他梦寐已久的小妹妹。 第51章 番外三 故事时间线发生在安北的小妹妹还没有出生时: 一向身强体壮的尔恪这次竟然生病了,他本来没有放在心上,但是暮月现在身子很特殊,他很怕自己感染的风寒会传染给她,也怕传染给安北小朋友。 于是他偷偷找到了巫医乌洛兰辉,进他帐篷的时候就被吓到,他正在熬一锅不知是什么原料制成的色彩一言难尽的浓汤。尔恪找到他讲明了原由,乌洛兰辉不由分说地就让他灌了一碗下去。 尔恪回到可敦殿里倒头就睡了,暮月则在他的身边跟着安北一起玩耍,他很想醒来但是却怎么也醒不过来,他以为是发汗的药物起了作用,并未起疑。 尔恪清醒过来的时候,他正骑着马率领着千军万马一起驰骋在草原上。但是让尔恪觉得奇怪的是,他身边和他一起骑马的人他一个也不认识,旁边还有一群穿着打扮非常奇怪的人。 尔恪勒紧了缰绳,停了下来,其他人的马也跟着纷纷停止了脚步。这时有个奇装异服的戴个帽子的中年男子气势汹汹地跑过来骂他:“这还没喊咔呢,你自做主张停下来干什么?” 尔恪满脸疑惑地问道:“你是谁?怎么敢如此大胆,和可汗这样说话?”显而易见,他的脸上写满了不悦。 “哈哈哈哈”,那人笑得甚是嚣张,笑完之后又骂道:“你不会以为你演了个怀信可汗的角色,就真以为自己是可汗了吧?没事发什么疯?大家都还拍着呢!” 尔恪环顾四周,这里确实是他一直生活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的鄂尔浑河谷,但是树木和水草确实都不如平日里丰茂了,还凭白无故多了许多奇怪的人和事物。 尔恪驱马前往查看在他看来一个非常奇怪的事物,这个东西黑呼呼的,还在一条滑轨上不停地移动,尔恪凭直觉就感到这东西让他非常不舒服,他立刻挥剑手起刀落,把它砍倒在地。 在草原上看到这起惨案发生的人立刻开始尖叫和惊呼起来,都不知这主演是得了什么失心疯。 同时天空中有像鸟儿一样的东西在他头顶盘旋,发出嗡嗡嗡的让人烦躁的声音,然而尔恪无比确认这飞着的东西并不是鸟。 他习惯性地从背后的箭囊抽出弓箭,摆出了无比标准的射击姿势瞄准了它们。这时,耳边响起了一声他非常熟悉的声音:“尔恪,你到底要干什么,你在发什么疯?” 尔恪看到眼前的女子,一下子精神恍惚了,不管是明艳的外貌身形,还是她说话的声音,都明明是暮月,可是尔恪从来没有见过她穿过这样的衣服! 她上身那件白色的短袖衣服露出那么多的细嫩胳膊,还有下身虽然穿的是长裤,但是非常的修身,虽然把她的苗条身材衬托得凹凸有致,但是在众人面前这样穿着,成何体统? 他正要质问她,“暮月”却直接让他下马,尔恪不知为何却真的听话地跳下马来。她指着被他刚才砍倒的黑色奇怪物体,说道:“尔恪,你知不知道你刚砍倒的是什么东西,你知道吗?你知道你要因此赔款七万多吗?” 尔恪一脸不屑地回答道:“七万多是多少?去库银里拿就是。” “???”她用手背量了量尔恪额头的温度:“你脑子没烧坏吧?你鬼上身了吗?哪里来的库银,我们这是在拍记录片!你不会是入戏太深吧?” “什么记录片?什么是纪录片?”尔恪满脸疑惑地看着她。 “有关怀信可汗的记录片啊!”她头也没抬就回答道。这时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林晚清,导演找你,你过去一下!” 尔恪忽然紧紧抓住了眼前“暮月”的手:“你不是李暮月吗?” 面前的女子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他,问到:“谁?李暮月不是怀信可汗的妻子咸安公主吗?我当然不是!” “那你是谁?”尔恪大声问道。 “我是你的大学历史老师林晚清!”林晚清用自己的手里的剧本狠狠拍了一下一下尔恪的头,把他那本就迷糊的脑袋拍得更加如坠云雾中,说罢扔下他转身去找导演了。 尔恪忽然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他所处的这个世界虽然地点还是在他熟悉的草原上,但是这里所有的人包括“暮月”都说着奇怪的话,这里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未知世界。 很快这个记录片剧组的人就发现这个演怀信可汗的男演员虽然非常奇怪,但是他有个软肋,就是不管要求他做什么,只要叫这部剧的随行编剧林晚清去说,一准就行。 按说这主演这么发疯导演怎么可能不换人,可是就差这三天的戏份了,现在换人的话不仅前功尽弃,而且劳民伤财。而且话说回来,这个演员虽然为人行事非常乖张,不 分卷阅读112 按常理出牌,但是说实话也带来不少惊喜。 首先他高鼻深目的异域长相就特别贴合这个角色,只要把假发一戴盔甲一穿,他就是活脱脱的游牧民族首领。 而且他骑马射箭的动作非常标准,完全不需要替身演员。他不仅不需要马术和射箭的老师来纠正动作,甚至还主动去纠正其他演员的错误动作,提醒他们怎么驭马更安全,某些演员都快被他孜孜不倦的教导烦透了。 他甚至还在众人的围观下,表演了同时驾驭两匹马,更是在疾驰的状态下从一匹马换到另一匹马上……在众人叹为观止的欢呼掌声中,只有林晚清一个人喊了声:“尔恪,别逞强,万一摔下来了可能会终身瘫痪,谁来照顾你?” 尔恪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因为她瞧不起自己的骑术而感到愤怒,另一方面又从这样看似泼冷水的言语听出了一丝关心的意味而感到欣慰。 三天之后,在乌兰巴托到北京的火车上,通过林晚清的讲解再加上他看了她不少随身携带的历史书,他才终于意识到他现在所处的世界在他之前世界的一千二百年之后。 他迫不及待地翻阅着好几本有关唐代民族史的书籍,当看到回鹘汗国最终在公元840年被他们的宿敌黠戛斯人灭国时,尔恪抚着书页的手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林晚清不知这是个什么情况,一直以来直到三天前,在她眼中尔恪不是一个普通的学生。他是一个在她从教的大学燕京大学已经毕业的体育系男生,因为曾经选修过她的课,作业回答得挺好,两个人一直保持着微弱的联系。 但是今年在她接到要成为《怀信可汗》记录片的编剧任务时,不知为何第一时间就想起了他。可能是因为他少数民族的长相、气质一看就很有游牧民族的感觉。 他也不辜负她的期望,欣然前来面试。可能是因为记录片的演员对于演技和知名度的要求没有一般电视剧那么严格,导演竟然一眼就相中了他。 拍摄差不多进行了一个多月,一直以来都特别的顺利。可是三天前,他忽然就变得奇怪且神经,总是问些神神叨叨的问题,对待一切事物都忐忑且小心翼翼的,仿佛他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古人。 林晚清觉得,相比于以前的他最显而易见的不同是,在他看向自己时,总是呈现出一种难以掩饰的深情,或者说他也压根没想过要掩饰。 他对于自己的言听计从,他随时随地追随自己的恋恋不舍的目光,就算是因为从来没有感情经历所以对感情如此愚钝的林晚清也感受出来了。 林晚清今年刚刚满三十岁,是燕京大学老师隋唐史专业的历史老师,今年还因为取得了在专业方面独树一帜的研究成果,被学校破格提拔为硕士生导师。 当然她还有一个称号,从她开始任教到现在的四年里,每一年都被学校的学生偷偷评为学校里的最美老师。这世上任谁都不讨厌别人称赞自己美,包括林晚清自己。 但是对于林晚清的姣好外貌,不少人的评价是觉得有点浪费了。 因为她的书架上常年摆放着西蒙波伏娃的《第二性》,还有萨特和伍尔夫的书。她不是女权主义者,她只是天生对于男性,对于恋爱和婚姻兴致缺缺,好像那些东西远不如搞学术研究让她心花怒放。 “你现在结婚了吗?我想向你求婚还得及吗?”面对尔恪这样单刀直入的提问,林晚清吓了一大跳。 这么直白的问题不可谓不失礼,但是尔恪看她的眼神非常的认真和坚定,一点也没有轻浮和开玩笑的样子。 “我没有结婚,但是——”显然林晚清从小到大拒绝过的人为数不少,她这一次又想拉出她那套不婚主义的言论来劝退眼前这个人。 尔恪在国际列车上忽然就抓住了她的手,也不顾其他顾客的注视和围观,直接说道:“既然没有结婚,那就和我在一起吧。上辈子我等到你结了三次婚之后,才娶到你,这辈子我不想等这么久了。” 林晚清闻言反而定下心来,她抽出了自己的手,淡定地看着他问道:“你说的是咸安公主的经历,尔恪,你到现在还没有出戏吗?” 尔恪看着她,说道:“你就是李暮月,虽然你现在不叫这个名字了,但是我和你在一起的时间太久了,我不可能把你认错。” 林晚清看着尔恪的样子,忽然觉得他很可怜,这是妄想型人格吗?说实话,做演员很需要想象力,可是如果遇上这种情况应该要去看心理医生吧。 经过二十七个小时的长途旅行之后,他们终于到达了首都那永远人潮涌动的火车站。 看着自己曾经的学生在车站像个可怜巴巴的流浪狗一般,完全不知该往哪里去的茫然样子,林晚清有点不忍心把他一个人扔在那里。 她最后无奈只好把她带回了自己在学校的宿舍,心想着明天就要给他找个好点的心理医生,给他治疗好了,赶紧送走。 高高大大的尔恪来到她狭小到有点局促的单人宿舍,感觉十分的不搭。 尔恪看看这里,又看看那里,眼睛里写满了新鲜和好奇,还 分卷阅读113 取笑她住的房子像是一个鸽子笼。 林晚清气愤道:“这是首都啊,寸土寸金知道吗?有个鸽子笼给你住不错了!” 尔恪一脸诚恳地劝说道:“你跟我回去吧!我给你建了比你们整个学校还大的可敦城给你住呢!” 没想到林晚清完全不为所动,她打开自己衣柜的推拉门,从最里面的抽屉里拿出了一套男式的睡衣。“快去洗澡快睡吧,明天还约了心理医生呢!” 尔恪气愤道:“你这女人,既然没有结婚,为何会有男人的衣服?你也太水性杨花,恬不知耻了吧?” “啧啧啧,”林晚清看着他气到变形的面孔,说道:“还水性杨花,恬不知耻呢!我爸就不能来我这住几天啊,我不仅有他的衣服还有他的鞋呢。” 说罢,她就从鞋柜里拿出了一双对于尔恪的脚来说,略显小的拖鞋。 尔恪的脸上立刻多云转晴,他立刻换上鞋,接过了衣服,说道:“既然是你父皇,那么自然另当别论了。” “父皇?”林晚清差点笑到肚子疼,紧接着尔恪说的另一句话,又让她瞬间清醒过来。 尔恪认真无比地问道:“你要不要和我一起洗?我们之前每年的春夏,都是在鄂尔浑里一起共同沐浴的。 “啥?”林晚清看着这个一本正经说着胡话的人,他明明眼神坚定,面部轮廓深刻如刀刻,甩现在的小鲜肉一条街,可是为什么这个人顶着这样一张面孔,却是一个实打实的精神分裂者啊? 想到这里,林晚清的后背开始产生了几分寒意。 作者有话要说:  算是一个平行世界的故事吧,其实我最先构思的是一个穿越的故事。 第52章 番外四 林晚清第二天把尔恪带到了她高中同学沈杰所创办的心理咨询室,但是在经过一个小时的询问交流之后,沈杰觉得尔恪的心理完全没有问题。 他的思想见解谈吐都透露出睿智,思维逻辑严丝合缝。可是如果眼前这个人是正常的话,如果他没有说谎,那么他就真的是一千二百年前货真价实的一个古人了。 而更为有趣的是,这个古人和他现代身份都叫同一个名字。最后在林晚清与沈医生的建议下,尔恪决定以一种新的心态来面对这个对他来说全新的世界。 毕竟曾经的怀信可汗也是出身低微,见识过无数大场面的人,这次的突变也不足以把他击溃。 尔恪看着自己口袋里的身份证,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找到他现在所住的地方。他住的地方是在一个连电梯都没有的偏僻大楼,甚至比林晚清的宿舍还要狭窄的鸽子笼,而且还是与人合租。 虽然自己的心里不想承认,但是尔恪渐渐意识到了也许林晚清真的不是暮月,因为昨天晚上发生了某些让他不愿意回忆的不愉快的事情。 毕竟记忆中的暮月不仅永远用最温柔的目光看着他,除非某些极为特殊的情况,否则根本不会有那种拒绝他求欢的情况发生。 而那个和暮月长得很像的女人,徒有其表,说话又大声又粗鲁,而且那天晚上不仅粗暴地拒绝了他的求爱,还响亮地打了他一巴掌。 而且还有很关键的一点是暮月从来只穿美丽的裙装,而那个女人每天都和男人一样穿着裤子。 尔恪闭上眼睛,躺在狭窄又冷清的单人床上,眼前全都是暮月温柔如水看着的样子,他睡不着了。他无比想要回到有暮月存在的那个世界去! 虽然这里有一种能让夏天无比凉爽的叫空调的东西,还有自己可以流动的水,晚上只要一按就能照明能让夜晚比白天更明亮的灯,还有一种叫手机的东西几乎可以快速查询到这个世界的一切…… 这里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物质世界极为丰富,这里的人们整天娱乐不用过草原上那种不去打猎就要饿肚子的生活,尔恪却一点都不喜欢这里。 这里没有他爱的人也没有爱他的人。 他开始发疯一般地想念暮月和儿子,暮月的肚子应该比之前更大了吧?他不想自己第二个孩子出生的时候他又不在她的身边,让她独自受苦。 可是究竟要怎么才能回去呢?对,他晕倒之前是喝了巫医乌洛兰辉的那碗看起来乱七八糟的汤,他们这里的巫医叫什么来着,对叫医生,尔恪准备用林晚清教他的方法用手机查询下有关医生的消息。 正在此时,手机忽然响了,在他的手掌上不停地振动,他看着手机上那张和暮月一模一样的侧脸,不由自主地点下了接听键。 林晚清:“尔恪,你这个暑假有空吗?有没有考虑要做个兼职?” 尔恪:“何为兼职?” 林晚清:“就是本职工作之外的副业,我想让你做我的助教,你愿意吗?”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林晚清的声音莫名有点小声起来。 尔恪:“……” 尔恪没有像她臆想中一般很快答应下来,他甚至也没有问她什么是助教。尔恪沉默并不是他不想去,实际上他非常想去,毕竟以他的视角看来,她是他在这 分卷阅读114 里与过去世界的唯一联系了。 但是他很矛盾,因为在他看来,他几乎毫不意外地一定会因为她长了一张和暮月一样的脸而动心。而她又不是暮月,这算不算是对于结发妻子的背叛? 况且他在她的脸上并没有看到她对自己的爱慕,只看到对他的可怜。如果是这样,出于男人的自尊,他也不能接受。 感受到了尔恪的沉默,电话那头的林晚清忽然开始通情达理地解释起来:“你这个小朋友也别多想了,我知道你演戏的时候压力挺大的。昨晚的事情我压根就没有往心里去,我希望你也能忘记。” “那挺好的。”尔恪回应道。 “不过,我找你做助教也确实没有什么别的意思。第一,我觉得你的不正常是从你扮演怀信可汗开始的,这事情终归是和我有关的。第二,我查阅了大量的文献之后,觉得你说的话也有可能是真的。” 尔恪闻言后唇角勾起,问道:“相信就是相信,不相信就是不相信,什么叫有可能是真的?” 林晚清只好说道:“我只能说我倾向于相信你说的话,但是还得进一步确认。我明天要做有关回鹘毗伽可汗墓碑的修复研究,有兴趣吗?” 尔恪眼前立刻一亮,这女人就和暮月一样聪明,知道什么东西能够引起他最大的兴趣。 电话结束后,尔恪还是翻来覆去睡不着,这一次睡不着的原因,是合居的室友带了女朋友回来。这聊胜于无的隔音效果,简直让他想直接提刀上去砍人。 他只得又打开了那个神奇的小匣子,来分散一些注意力。原来打开他是要用指纹的,尔恪用自己右手的大拇指试了试,没打开,再换用自己的左手,打开了。 看来他现在占据的这副身体是个左撇子。 打开了手机之后,尔恪如同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这个世界里叫尔恪的年轻人的手机里的软件非常简单,其中最吸引尔恪的是一个叫相册的东西。因为这里面装了很多被林晚清称为照片的东西。 每一张照片都比最巧夺天工的画师画的画像清楚很多,那些关于细节的真实感,让尔恪惊奇到叹为观止。 年轻人的相册里除了极少数自己的照片,还几乎都是与他人的合照,很显然他对于自己的脸是不感兴趣的。 他的相册几乎全部都是他那位美貌的历史老师的专属相册。 大体翻看浏览一下,尔恪能看得出来,这些照片是来自不同时期的。因为这里面每一张林晚清的头发长度和穿的衣服都不一样,绝大多数都来自于学生角度的偷拍,因为有些不是特别清楚。 不过尔恪也还是认为,即便是有些照片非常模糊,但是拥有暮月的脸和身材不管是穿成什么样子都是那么好看。 尔恪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这个一千二百年后的自己,莫不是个傻子吗? 明明那么喜欢林晚清,为什么不去表白,告诉她,追求她?向她大声说出自己的心意? 接下来看到他手机浏览过的信息更是让他吃惊。原来他已经准备考林晚清的硕士研究生很久了,买了很多的书和试卷,每天在认真地做题。 虽然尔恪不太清楚硕士和研究生是个什么东西,但是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大概相当于唐代的翰林学士? 怪不得他过得这么窘迫,原来没有经济来源?紧接着他又在考研书籍的最下面发现了一本蓝色封面的本子,尔恪翻开了,映入眼帘的第一句话就是—— 我喜欢她,但是我不想打扰他。 虽然他现在看到的文字和他当年在国子监学习的文字略有不同,但是尔恪完全能认出这些字来,他又继续看了下去。 从我在学校里看见她第一眼的时候,我就被她深深地吸引了,十八年来,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心动的感觉。后来才发现原来班上的一半男生对她都是这样的感觉。 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正坐在图书馆旁长满了白色荷花的荷塘前拿着一本《世界征服者史》在读,我心想这女孩也太特别了吧,就远远地看了她好久。 结果那天忽然下了大雨,我的书包里正好放了一把伞,我鼓起我所有的勇气去帮她撑了伞,她笑着对我说,同学,谢谢! 但是当我找她要联系方式的时候,她笑着拒绝了我,她说她比我大很多,我就说我喜欢学姐。她说但是她不喜欢学弟。 那天晚上我怅然若失了好久好久,好像是把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东西给弄丢了。我总觉得这虽然是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但是总觉得好像已经认识了好多年了。 我把这种感觉和室友们分享,结果同宿舍的人全都笑话我,说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第二次遇见她是在学校的教学楼里,我看着她从我眼前走过,我立刻放弃了自己的课跟在她身后进了教室。没想到她却直接走上了讲台,这时我才知道原来她就是学校流传很久的那个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历史老师。 于是我像鬼使神差一般,在知道她是不婚主义的信徒之后,还是选修了她所有的课程, 分卷阅读115 而且旁听了她上的几乎所有的课。在做了这么多之后,她终于记得了我。 尔恪看到这里,忽然不忍心看下去了,那种小心翼翼地暗恋一个身处高位的公主的感觉,没有人比他更了解了。 在那一瞬间,他忽然明白了,老天安排自己这趟穿越时空的奇妙行程原来是有任务的。 他和林晚清就是另一个世界的自己与暮月。他和她年龄相差八岁,有着地位和经济的巨大差异,而且这个世界的人对待感情的态度显然没有他们的老祖宗那么勇敢。 不管是在列车上,还是在地铁上,过马路的时候,这个世界的人无时无刻不抱着那个被称为手机的小匣子,所以他们没有时间去相爱。 尔恪想到这里,去洗手间里用冷水洗了一把脸,他看着镜子里那个和自己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年轻人,他们唯一的不同就是他是利落的短发,而自己是辫了发辫的长发。 尔恪用手摸了摸自己头顶有些扎手的短发,对着镜子问道:“你是想让我帮帮你吗?” 片刻后他又自言自语地回答道:“那么年轻人,我会尽力而为的。” 第53章 番外五 尔恪第二天真地来到了学校找林晚清报到了。他在一个大教室里找到了她的身影,她在一群年纪很大的历史学者中间实在有点过于扎眼,他们正围绕着一块仿刻的石碑正在研究。 众人对这块石碑上印的字体产生了七嘴八舌的议论,林晚清注意到了尔恪的一边嘴角翘起,露出了轻微的笑意。直觉告诉她,他有自己的看法。 “你对于这块石碑上的碑文有什么看法?”林晚清直接问道。 尔恪走近观察了一下碑文,说道:“碑文正中是用粟特文写的,回鹘那时候还没有自己的文字。” “是啊,是粟特文。年轻人,这么残缺的碑文你都能认出来,挺厉害啊!”一个白发苍苍的学者夸奖道。 “那你能认出这上面写的是什么吗?”林晚清像要考他一般问道。 尔恪迎着众人投过来的视线,有所保留地回答道:“缺失的东西太多了,无法连接成文,但是记述的主要是安史之乱之后,回鹘汗国经历的几次战争。” 刚才那位白发学者又点了点头,说道:“不错,确实如此。之前那位很有名的日本唐史研究专家森安孝夫也是这么认为的。” 尔恪指着其中一行的几个字符,又说道:“这里记述的是当年回鹘与吐蕃之间的几场战争。” 白发学者忽然拍了拍他的肩膀,问道:“同学,你叫什么名字?你现在跟着哪个导师学习啊?专业基本功很扎实啊。” 尔恪伸出食指指了指林晚清,众人先是一惊,然后又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因为众所周知,林晚清虽然自任教以来,已经在四年内如火箭般的速度取得了硕士生导师的资格,但是她的硕士生是要从今年的九月才开始招人的,而现在的时间是八月。 有跟着白发学者一起来的博士生,见导师对这个来历不明的年轻人如此感兴趣,心里很不是滋味。 于是有人向尔恪挑衅道:“你本科在哪里读的?” 尔恪用余光瞟了一眼那人,一脸冷漠地回答道:“燕京大学体育系。” ???大家都心想,现在的体育系学生这么能打的吗?说好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呢? 在众人的惊愕中,林晚清解释道:“他说的确实是真的,不过他也真是我的学生啦。本科四年,他选修了我很多课程,作业的完成度也相当高。” 解释完毕之后,她又转头对尔恪说道:“如果今年的研究生考试你能过国家线,我做你导师没问题啦。” 这时,刚才那个提问的博士生又酸溜溜地说道:“林老师的选修课一向是人满为患,座位都不够,但是鲜少有几个是真正为了学问的。” 于是众人又一齐看向林晚清,全是一种暧昧不清的戏谑眼神。她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她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与她过硬的专业能力不同的是,她为人处世的能力一向不太行。 这时,尔恪打破了沉默,不紧不慢地说道:“教得好自然人满为患,总比门可罗雀要好得多。” 然后他又用余光打量了一眼刚才说话的人,说道:“长得美又有学问自然得到学生发自内心的喜爱,这有什么问题吗?不像有些人相貌丑陋,又心胸狭窄,看不得别人比自己强。” 那博士生的脸瞬间垮了下来,满脸气愤地指着他说道:“你这人说话怎么——” 眼见尔恪又要针锋相对地回应,林晚清为了少生事端,径直走到尔恪面前把他从众人的围观中给拉了出来。 学校旁边的一家学生经常光顾的小咖啡馆里,尔恪喝了他有生以来第一杯这么苦的饮料。这种又甜又苦但是又很香的味道,让他皱起了眉头,但是又有点上头。 林晚清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觉得他除了和以前长得一模一样之外,剩下没有一处一样了。 最重要的是气质 分卷阅读116 的变化天翻地覆,以前他就是一个青涩但是帅气的阳光大男孩儿。现在的他确实好像什么都不懂,但是举手投足就是透露出一种让人无法忽视的自信和底气。 这种迷之自信好像真的可以让一个人魅力值翻倍啊!林晚清默默地想到。 “看够了吗?”过了好半天,尔恪忽然冒出了一句话。 “啊?”林晚清还没有反应过来,尔恪已经先买了单,说道:“看够了,我们就走了。” 他不由分说地牵住了她的手,林晚清没能抽开,问道:“走去哪里?” 尔恪看着满脸慌张的她,反问道:“你不是让我做你的助教?不应该去你的办公室吗?” “嗯,对。”林晚清有点心虚地点了点头。 林晚晴注意到,很明显,对于很多东西他都是重头开始学,但是他学得很快,并且很快就能上手,当然了这和他们研究的东西有关,对于隋唐史的研究他有着得天独厚的优越性。 他对于史料的真伪有种敏锐的直觉,他对于唐朝周边游牧民族的正史野史信手拈来,他还有着超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嗯,对了,他手写的字是一手非常漂亮的繁体字。 要不是四年前就认识了他,林晚清真的会以为他是一个穿越而来的古人了。拜他所赐,她对于隋唐时期游牧民族之间的战争史又有了前所未有的认知,她越来越感觉到自己捡到宝了。 虽然林晚清还是感觉到他会默默地关注着她,对她好,但是他却只字不提那些表白的事了,这样的相处方式让她觉得十分舒服但是又莫名有点忐忑。 炎热的暑假很快过去,新学期开始了。 林晚清惊讶地发现她又在给大一新生上课的课堂上看到了阶梯教室中尔恪的身影。 这人的气质太鹤立鸡群了吧!他既没有坐在显眼的第一排,也没有坐在最后一排,他就那么随意的往教室中间一坐,却让人很难不发现他的身影。 他的脊背挺得极其直,他的目光追随着她的身影,却不像其他目的性很强的来蹭课的男生那般脸上总挂着猥琐的笑容。 几节课下来,一起来上大课的好几个年轻女孩儿都对他动了心。她们会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现在他的身边。她们会在下课时间,偶尔向他问个问题,找他借支笔,套个近乎,然后再进一步向他要微信。 不过通常到这一步就再也进行不下去了,他通常会神情漠然地摇摇头,如实回答道:“我没有微信,也几乎不用手机。” “不用微信,不用手机,你是不是现代人啊?”小姑娘满脸不爽地抱怨道。 尔恪则一本正经,神情严肃地回答道:“我不是现代人,我是古人。” 然后在众人的错愕眼神中悄然离去。 林晚清每每瞟到这样的场景,都会忍不住偷笑。这样的直男实在是太不解风情了,但是为什么又让人觉得这么有安全感? 林晚清知道,尔恪这是去学校北苑餐厅二楼給她打饭去了,因为那里有她最爱的一道菜——酸菜鱼,天知道为何学校的食堂会有一道这么重口味的川菜,味道竟然还挺好吃的。 除了这道菜,她还爱这里的麻辣小龙虾,西芹炒牛肉,因为这里的菜很好,所以排队的人特别多。但是尔恪每次都能买到,林晚清不知他为何如此天赋异禀。 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还在食堂的座位上一起吃,但是奈何围观和用手机偷拍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最后只得转移到林晚清的单人宿舍了。 于是尔恪就更为便利地开始向她借书,从最开始的对考研有帮助的专业书籍,到她书桌上永远摆放着的西蒙波伏娃的《第二性》,还有伍尔夫的代表作《一个人的房间》,再到他最近读完的《使女的故事》…… 尔恪不知不觉间阅读了大量女权主义的书籍,读完之后,收获颇丰。他除了更加同情女性之外,他也渐渐理解了林晚清之所以信奉不婚主义的原因。 尔恪还想起了草原上不少年轻的妇女悲惨地死于难产,又想到千百年间一直在草原上流行的婚姻制度——收继婚制和抢婚制,实际上是根本就没有把女人当成人来看待。 女人除了能够生育和繁衍子嗣,她和男人所饲养的牛羊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她是丈夫的私人财产,可以转卖给他人,甚至是在他死后可以留给自己的亲生儿子。 也正是由于这样腐朽落后的制度存在,才导致了他的妻子李暮月的一生四次婚嫁的坎坷经历,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为地位低下的女人鸣不平。 他把这样的想法分享给了林晚清,她对他竖起了大拇指,并鼓励他以此为题写一篇学术论文。 林晚清觉得尔恪这个年纪轻轻的小男生实在是太可怕了,他一言不发地就强势走进了他的生活,潜移默化地改变了她的学习生活和工作。 然而真正的动心却是因为这一幕的发生。 那一天,她在隋唐史的课堂上讲到了唐朝为了维持边疆安定,采取的和亲政策,从嫁给吐蕃王室的文成公主,金城公主,一直讲到了唐德宗时期回 分卷阅读117 与鹘和亲的咸安公主。 她讲到咸安公主的时候莫名觉得心中一片惆怅,她从讲义中抬起头来,目光正好对上了尔恪那双炯炯有神也正在看着她的琥珀色眼睛。 她神情恍惚地开口说道:“咸安公主是唐朝第一位作为皇帝的嫡亲女儿出嫁的公主,因为当时安史之乱后,大唐国力衰微,不得不通过出嫁公主的方式,来联合回鹘的力量以保持北方边境的安定,并以此希望能够牵制西部的吐蕃视力。” 这时课堂上有一个两百多斤的胖子,阴阳怪气地笑道:“咸安公主啊,我之前看野史上讲,她一生四嫁,先后嫁了祖孙三代,比王昭君还厉害,是吗,林老师?” 他话音未落,讲台下的众学生尤其是男生们立刻兴奋起来,脸上挂着掩饰不住的笑容。 “哇,我靠!古人这么淫|乱的吗?” “祖孙三代啊,从耄耋老人一直嫁到不到二十岁的小鲜肉啊,这一生不亏!” “那她最后是嫁给谁啊?克夫克成这样,还能青史留名,也是厉害了!” …… 站在讲台的中间,林晚清作为一个女人被众人注视着。那么一瞬间,她忽然就能够深刻地理解了咸安公主当年面对众人评头论足时的感受,她很想为她讲几句话,但是教室里却怎么也安静不下来。 看着讲台上美女老师的尴尬和局促,先前发言的那个胖子十分的有成就感,他接着又站起来嚣张地问道:“林老师,假如你要是当年的咸安公主李暮月,你会和她一样吗?” 他一说完,讲台下的男生们显然已经陷入了一场意淫的狂欢之中。有的开始尖叫起来,有些则吹起了口哨,有的则兴奋地拍起了桌子。 从教四年,林晚清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就在她觉得自己应付不了这样的局面,准备落荒而逃的时候,尔恪在座位上左右摆了摆头,活动了下筋骨,站了起来。 第54章 番外六 尔恪没有给那个猥琐的胖子一秒钟反应的机会,已经飞身到他的身边,左手揪住他的衣领,右手就开始向他抡起拳头。 那胖子看似高大,实则虚有其表,软弱无力,没经受住他两拳,就开始鼻子冒血,开始求饶了。 眼见在自己眼皮底下就发生了一起打架斗殴的事件,林晚清虽然情感上对于尔恪的行为非常认同,甚至私心里认为他帅爆了。 但是鉴于师长的身份,她还是快步走下了讲台,她抓住了浑身荷尔蒙爆表,盛怒之下根本停不下来的尔恪,劝阻道:“行了,再打下去你可能就要等着坐牢了。” 见尔恪还是收不住手的样子,林晚清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使出了杀手锏来:“你要是真坐了牢就报考不了我的研究生了。” 尔恪这才渐渐收了手,那胖子躺在地上显然状况不太好,口中不时地发出几声痛苦的呻|吟声。 尔恪忽然在众人的注视中走上了讲台,他的眼光一直停留在林晚清身上。 片刻之后,他开口道:“我一点不觉得咸安公主李暮月嫁了四次人有什么好嘲笑的?一个堂堂的大国,把所有的希望强加在一个弱女子的身上,然后还要去嘲笑承受这样命运的女人,这个道理我怎么不大懂呢?” 尔恪又用锋利的目光扫视了在座位上的每一个人,神情冷漠地说道:“我是一个老古董了,不是很明白你们这些现代人的想法。可是刚刚发出笑声的那些男生,让我有点明白了为什么现在有很多女孩子情愿一辈子单身也不愿结婚的原因了。” 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因为嫁给你们,真的实在是太倒霉了!” 这一次,台下又开始群情激动了起来。只是这一次鼓掌的清一色是女生,其中带头的那个还是她们的老师林晚清! 她心里非常清楚就在那一刻她开始对年轻男孩儿有所改观,也许在未来生活中,如果有爱情到来,也不是不能考虑一下。 她作为一个已经三十岁的成熟女性,竟然会像那些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一样,心如擂鼓一般开始砰砰砰地乱跳。虽然打人是不对的,但是还是觉得他好帅啊! 那种在众人嘲笑的最无助的时刻,有一个人能够为你站出来,像一座山一样为你遮挡住一切……林晚清生平第一次感受到小说中描写的那种少女心在转圈圈是怎么回事。 这件事情后来在学校里闹得挺轰动的,一度占领了学校论坛,成为讨论热度第一名的话题。 但是因为尔恪是已经毕业的学生,并且在林晚清不遗余力一再保护他的情况下,这件事最终不了了之了。 但是相关的领导不知对尔恪说了什么话,总之从此之后,他很少来听她的课了,也很少出现在校园中了。 虽然林晚清在上课的时候不会再出现调皮捣蛋欺负她的调皮学生了,但是因为那个熟悉的身影也没有再出现在教室里,她觉得自己的心情好像不怎么好。 有一天,林晚清在一个人去食堂打饭,看着其他出双入对的年轻小情侣们在吃饭时打打闹闹的 分卷阅读118 时候,她忽然在那一刻感到怅然若失起来。 那天晚上她编辑了好几条要发给尔恪的短信,但都觉得奇奇怪怪的,然后又依次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了。 而这时,手机好像是通晓她的心意似的,尔恪给她打来了电话。 “你最近怎么都没有来上课啊?”林晚清主动问道。 “嗯,是在忙些其他的事。”尔恪的唇角微微勾起,问道:“所以,你是想我了吗?” “想你?”林晚清觉得作为现代女性也许应该直白一点,索性承认道:“好吧,好像是有一点。” ??虽然电话那边的尔恪没有说话,但是林晚清能够感到他是开心的。 沉默了片刻之后,尔恪问道:“你怎么不问问我最近在忙些什么呢?” “忙些什么?”林晚清听话地问道,心里却想着肯定不过就是准备考研刷题做做兼职之类的事情呗。 尔恪:“我这几天在忙着拍广告啊。说来还要感谢你呢,上次《怀信可汗》的原片被一个广告商看到了,他们让我为内蒙古的马奶酒做代言。” 林晚清有点不敢相信,问道:“代言?你不是明星竟然也有人找你代言?” 尔恪:“是的,拍了三天广告,他们给了我二十万,我算了下好像比上次拍记录片更值呢。”尔恪想了想又说道:“就是你们说的那种性价比还挺高的事。” 林晚清想,那肯定啊,毕竟上次的纪录片他辛辛苦苦拍了一个多月,挣个十万的酬劳,最终还因为发起失心疯弄坏了人家的摄影机,还赔了七万,最终也所剩无几了。 林晚清:“很值了,我一年的工资也不过才二十万,还是算上所有的津贴那种。” 尔恪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随即无比自然地说道:“那我请你吃饭吧,你挑个地点吧,在最贵的最没有性价比的地方吃。” 当天晚上,林晚清非常难得地穿了一条白色的洋装裙子,还是单边露肩的那种款式。他们去了一个京城里比较有名的恋人约会地点——旋转音乐餐厅。在这一百多层的高楼上,可以很好地俯瞰整个京城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夜景。 为了配合自己的这条裹身露肩长裙,林晚清今天还特别化了一个淡妆,穿上了几乎几年穿不了一次的高跟鞋。 在她一路上开车的时候,她一直心怀忐忑地在想:这算是约会吗?人生中第一次正儿八经的约会哎! 结果到了餐厅,几乎和她心中憧憬的一模一样,尔恪在看见她“改头换面”的第一眼,立刻露出眼前一亮的样子,并且眼神自始至终都没有从她身上离开。 只是餐厅里中央空调的度数实在太低了,林晚清硬撑了几分钟就开始打起了喷嚏,尔恪则贴心地脱下了身上的外套给她披上了。 “虽然很好看,但是夜里还是有点冷的,别感冒了。”尔恪说道。 其实在他看见她这样穿的第一眼,就想骂人了。虽然真得很好看,但是这样真的很容易引人侧目,让人犯罪啊。 但是他看了那么多女权主义的书不是白看的,知道女孩子有所谓的穿衣自由。所以现在赶紧找个其他借口给她披上了。 感受到外套带来的温暖之后,林晚清说道:“谢谢。也谢谢你请我吃这么好吃的牛排。” “这么说来,应该我是谢谢你才对吧。”说着,尔恪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广告商给的银行卡,他递给了林晚清,说道:“我觉得这个应该给你。” 林晚清一脸疑惑地问道:“三十万?你为什么要给我钱?”她偷偷地想到,就算他是想追求她,也没必要一下子给她这么多钱吧?所以这是想要包养她? 于是她就立刻拒绝了。 尔恪则解释道:“这个东西,我留着没有用,我思前想后还是给你比较好。” 林晚清发出了一系列来自灵魂的质问:“什么意思?谁会讨厌钱?你如果不需要钱,你干吗要去打工做兼职呢?” 尔恪用他琥珀色的眼眸深深地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最终他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尔恪开口解释道:“我知道你又要说我有病了,但是我还是得说,我这两天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我要回到属于我的那个世界了。” 林晚清虽然出于礼貌没有打断他的话,但是她看他的眼神完全就是一副不耐烦的“你又来了”的表情。 林晚清还是问道:“你预感要回去,有什么预兆吗?” 尔恪点了点头,说道:“我已经连续两天晚上做一样的梦了。我的妻子一直在和我说很想我,让我早一点回去。我找到了一些比较靠谱的心理医生,也说找到了回去的方法。” “所以,你今天请我吃饭就是为了给我这个?”林晚清手上拿着银行卡,眼中却有着掩饰不住的委屈。 作为经历过恋爱婚姻的过来人,尔恪不可能不明白这副看他的眼神代表了什么。 他沉默了片刻,最终抬起头说道:“虽然你和我妻子长了张一模一样的脸,性格也几乎有八成相似,但是你终归不是她 分卷阅读119 。” “她比我更温柔是吗?她真的是那个咸安公主李暮月?”一向信奉马克思唯物主义的林晚清,也不知今晚是在发什么疯竟然能问出这样的问题。 尔恪点点头,说道:“是的,她就是那个经历过三次婚姻才嫁给我的公主,能够娶到她是我一生中最幸运的事。” 林晚清:“作为一个唐代的人,你竟然可以讲出这样的话。说实话我挺佩服你的,更佩服她。” 林晚清自嘲地笑了一下,喝了一口高脚杯里的红酒,又问道:“她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尔恪的眼光闪烁,不由自主地唇角勾起,整个人都柔和了几分。林晚清发现,只要是讲到李暮月的事,他的眼底眉间都会呈现出一种平日里难得一见的温柔。 尔恪的语言表达能力不是特别好,他简短地讲了他和李暮月相识相恋,历经坎坷最终成为结发夫妻,还生儿育女的经历。 即便是在他底色平静又言简意赅的表述中,林晚清也听到了一出充满着儿女情长和国仇家恨的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这样彼此忠诚共同成长的爱情,让她这个一向对于爱情都不屑一顾的人,都不由地心生向往。 最终林晚清举起了手中的酒杯,对他说道:“不管你这个故事是不是真的,我都希望是真的。” 尔恪和她碰了碰酒杯,然后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了那本蓝色的笔记本。 “这是什么?”已经有点微醺的林晚清问道。 “你看看就明白了。”尔恪拨弄了下她遮挡眼睛的碎发,说道:“你不要口头上羡慕别人的爱情,却在自己缘分出现的时候总是拒人千里之外。” 林晚清立刻就要打开看,尔恪却一脸神秘地让她回家再看。 最终林晚清决定暂时保管尔恪的这三十万广告费,万一哪天他想要回来,她也绝不会耍赖。 在夜晚永远比白天更亮的京城最中心街道上,两个人准备分道扬镳了。尔恪坚持要送她回家,她却一个劲儿地拒绝,总想试图通过各种方法证明自己还很清醒。 最终两人在马路上纠缠起来,林晚清借着酒意,忽然拽住了尔恪白衬衫的衣领。 不知为什么她竟然会信了他的话,这个男人今夜不是来和她告白,而是来和她告别的。 生平第一次,林晚清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她忽然紧紧地抱住了他! 尔恪立刻愣住了,但是他身体里有一种本能驱动着他也紧紧回抱住了她。这种感情无关两性,细分起来应该是一种长辈对于晚辈的怜爱之情。 正在两人沉浸于这个跨越千年的拥抱之时,有刺眼的汽车车灯简直快要晃瞎了他们的眼睛。 一辆失控的汽车极速行驶向他们冲了过来! 车上的驾驶员正是前几天尔恪在阶梯教室当众殴打的那个胖子。 尔恪没有来得及和她说最后一句话,就用尽自己的力气把她尽可能远地推了出去!而自己则被径直冲过来的汽车撞得飞起,然后在地上翻滚了几个圈,最后晕倒了。 …… 尔恪再一次醒过来的时候,不是在医院,而是在他梦寐以求魂牵梦萦的回鹘汗国可敦殿内。 当他发现自己身边正在照顾着他,守护着他的是暮月时,立刻控制不住地紧紧拥她入怀! 这拥抱紧到让暮月都快无法呼吸了!如果是平常还好,可是她现在怀着三个月的身孕呢。但是她在准备推开他的一霎那,却敏感地感觉到丈夫的身体在微微颤抖。 她用手轻轻抚慰着他的后背,语调温柔地问道:“你怎么了,是做噩梦了吗?” 尔恪的额头全都是汗,眼角的水珠也不知是汗珠还是泪珠,他来不及回答她,就迫不及待地含吮住了她的嘴唇。 这种吻法又霸道又急切,像是想通过这样肌肤相亲的方式证明她真的是她似的。 但是这个吻越吻越变了味道,暮月甚至觉得已经这唇舌之间的纠缠已经似乎是求欢的意味了。她顾及着自己的身子,有点犹豫是否要推开他,但是却又耐不住丈夫的热情。 就在两人纠缠到难舍难分的当下,照雨忽然带着小王子安北走进了房内。三岁的小王子立刻被他父母如此亲热的样子给吓到了,他忽然害羞地转过头去,照雨则偷偷地蒙住了他的眼睛。 照雨是实在没有想到这光天化日里,而且怀信可汗还是感染了风寒身体不适的情况下,这对夫妻也能恩爱成这样,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她只好默默地把小王子给带出去玩儿了。 ……在一番销魂蚀骨的欢爱之后,暮月有点害羞地抱着他的夫君问道:“你今天是怎么了?奇奇怪怪的,老这样白日宣淫可不好,会教坏小孩子的。” 尔恪反问道:“有什么不好的?他总有一天就会知道,他的生命就是这么来的。” 暮月害羞地笑了,梨涡绽放,露出了洁白又整齐的牙。整个人像是一株春雨过后刚刚开放的娇艳欲滴的海棠花。 尔恪用手摸了摸她微微隆起的小腹,关切地问道:“它有没有不 分卷阅读120 舒服?” 暮月立刻摇了摇头。 于是尔恪又问道:“那就好。我离开数日,草原上有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你离开数日?”暮月迟疑地问道:“你不是就睡了一晚上吗?我看你今早好像伤寒还没有好,就没有叫你起床。” “我就睡了一晚上?”尔恪睁大了眼睛,简直难以置信。 不过片刻之后,他又再度紧紧拥抱了暮月,虽然他不知道自己经历的事情到底是梦境还是现实,但是他发誓再也不要吃那个巫医乌洛兰辉给他的任何东西了。 因为他透过这个真实到几乎和现实无差的梦境,已经完全确认了只有暮月存在的世界才是最好的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平行世界的他和她也还是会在一起的,所以林晚清的尔恪也只是轻微的脑震荡,短暂失忆后,就痊愈了。 虽然他最终没有做成她的研究生,但是最终他们也没羞没躁地在一起了。 这要写起来就没完了,所以就到这里吧!有关长安的那个番外等我再好好想想! 第55章 番外七 为了去参加西域于阗国国王尉迟锐的婚礼,暮月和尔恪提前好几个月就做好了计划,并踏上了他们路途遥远的旅程。 他们带领着大队人马一路向西,行程中经过了不少一眼看不到边际的草原和湖泊,也经过了寸草不生的戈壁大漠。从来没有离开过漠北草原的回鹘小王子李安北,看到什么都是掩饰不住的激动和兴奋。 他坐在母亲的怀抱里,在马车里看着窗外的风景缠着母亲问东又问西。不管小王子提的问题有多傻,暮月对于儿子的提问总是不厌其烦地耐心解答。 三岁多的孩子正是爱时刻粘着母亲的时刻,安北除了因为某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在晚上不得不被抱走由照雨哄睡,其他时刻总是在母亲的怀里蹭来蹭去。他特别喜欢亲昵地搂着暮月的脖颈,用鼻子去闻暮月身上香香的味道。 忽然,马车停了下来,暮月从车的窗户里往外看,观察尔恪率领的军队究竟是遇到什么意外的情况。 正在此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天空中身姿矫健地飞来,让暮月眼前一亮! 额尔登边飞边发出鹰类嘹亮的叫声,它先是在尔恪的头顶盘旋了一圈,最终眼尖地发现了承载着暮月和小王子的马车,然后稳稳地落在了他们的马车上。 安北兴奋地朝暮月叫了起来:“娘亲,娘亲!是额尔登哎!这是到了他的故乡了吗?” 暮月用手刮了刮他的小鼻子,纠正道:“不对,这里不是额尔登的故乡,漠北草原才是它的故乡。我们这是到了额尔登的家了,这里是金山。” “啊,这里就是金山啊!那娘亲我们能看到额尔登的妻子和小海东青吗?”安北小王子奶声奶气地问道。 “那要看它愿不愿意介绍它的家人给我们认识呀?”暮月笑着回答道。 “我觉得它肯定很愿意。”安北把窗帘又扒开了一些,像平日里一样叫了额尔登一声,它听见呼唤立刻就飞进了马车之中。 安北实在太小了,他的手臂承受不住成年海东青的重量,于是小人和额尔登像是人和人一样拥抱着彼此,亲昵了好久都不愿意分开。似乎没有语言交流通过这样的肢体接触也能诉说出对于彼此的思念。 见马车外人群喧哗之声,不见消去,反而愈演愈烈,暮月让安北坐好,自己则忍不住骑马前去察看。 尔恪看着已有身孕的她不好好休息,不免有几分担心她的身体,有点不高兴地询问道:“你怎么来了?” 暮月观察着眼前慌忙奔走的士兵们,问道:“这是怎么了?” 因为军功显赫,已经被升为千户长的贺达干报告道:“前方有一只白鹿掉到了不知何人挖的陷阱里,我们正在想着怎么营救它。” 有关“苍狼白鹿”的传说,在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中流传甚广,就连暮月都有所耳闻。相传苍狼和白鹿是草原上牧民的祖先,被人们视为神灵。 于是暮月对着尔恪撒娇道:“我也想去看看。” 尔恪满脸无奈地摇了摇头,但是最终还是准许了。 不太深的陷阱里确实躺着一只浑身雪白的驯鹿,它的一只后腿似乎是受了伤,所以站不起来,但是整个身体依然是看起来一尘不染。众人七手八脚地把它从坑洞里抬了出来,它的眼中虽有惊恐,但是却也没有什么挣扎。 暮月过去摸了摸它的头安抚它,它似乎感受到了她的善意,十分受用,甚至还用舌头舔了舔她的手。暮月觉得它是一只看起来非常温顺又通人性的母鹿。 见母鹿确实非常的温顺没有攻击性,尔恪这才放心让暮月去给它包扎伤口。他们最终决定暂时把母鹿关在笼子里让它修养好伤口,再放走它。 母鹿湿漉漉的眼神看起来非常的纯净,看着众人的目光充满了同情和怜悯,这样的眼神给暮月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入夜后,行军的帐篷搭建起来,人们生火做饭吃完晚饭之 分卷阅读121 后,就准备休息了。 在怀信可汗的牙帐内,尔恪像以往一样,又开始扮演起那个恶人的角色,把缠着娘亲一起睡的儿子抱回他自己的帐篷内,让照雨去照顾他。 每当睡得迷迷糊糊的小朋友趴在他宽阔的肩头,嘴里嘟嘟囔囔地发出抱怨的声音时,尔恪总会一本正经地教育他:“你已经三岁半了,是个小男子汗了,小男子汗不可以怕黑,不可以整天缠着你娘亲一起睡。” 没有了粘人精的打扰,这一对恩爱夫妻终于可以好好享受二人世界的小幸福。尔恪脱掉了身上厚厚的盔甲,犹如一匹饿急的狼一般,把暮月压倒在床上亲了又亲,却无论怎么亲也亲不够。 三个月的身孕并不显怀,暮月的身形还是宛如少女一般。但是尔恪却总爱在这样亲昵的时刻抚摸着她看起来依然平坦的小腹,又开始探讨起这个孩子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的问题。 尔恪非常希望这个孩子是个像暮月一样美丽又冰雪聪明的女孩儿,暮月则觉得如果是个男孩儿能够陪伴安北一起骑马射箭在草原上玩耍也不错。 老夫老妻温存一番,再说一些平日里在人前不能说的最体己的话,就像平常一样互相拥抱着进入了梦乡。 暮月不知怎么的睡得不安稳,半夜还因为一阵奇怪的声音被吵醒了,醒来之后发现帐篷内根本就没有尔恪的身影,而那只白鹿却神奇的自己从笼子里跑了出来,出现在她的面前。 这只神秘的白鹿用它没有任何杂质的眼睛看着暮月,暮月被它纯洁的眼神所吸引,凭直觉觉得它似乎想要告诉自己什么事情。 忽然间,它转头就走了起来,虽然它的后腿伤还没有好完全,走起来一瘸一拐的。 暮月也不知自己怎么想的,鬼使神差地就跟在白鹿身后走出了帐篷。那白鹿在她前面不紧不慢地走着,还时不时地回头看一眼,意思很明确,看她有没有跟上。 暮月蓦然间发现眼前的景色和环境越来越熟悉,眼前的这个金碧辉煌的敖包这不就是她在漠北草原曾经住了很久的黄金牙帐吗?为什么它会突兀地出现在靠近西域的金山附近? 那白鹿把她带到牙帐外,又停住像是告别一样,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最终一瘸一拐地走向了密林深处。 暮月则目送着这只在夜色中闪着光芒的神兽消失在密林的深处。 暮月心中一阵狐疑,但是最后还走进了属于回鹘可汗的黄金牙帐内。眼前出现的一幕让暮月惊呆了,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尔恪这么颓废一蹶不振的样子呢! 牙帐内只有尔恪一人,连个服侍的仆人都没有。他满脸的胡子拉碴,胡子不知多久没刮了,脸和头发也不知多久没洗了,而且他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股马奶酒的味道,一看就是把自己灌醉了才睡着的。 毕竟是自己熟悉的地方,暮月熟门熟路地找到了水和盆,开始用汗巾帮他擦洗脸和身体。暮月看着他明显瘦削到有些不正常的模样,心中只感觉到密密麻麻的心疼和难过。 她不知道尔恪因为什么原因颓废成这个样子。但是当她看到床上那件自己曾经在嫁给他时穿过的红色嫁衣,还有尔恪即使睡梦中也用手紧紧攥着的那支宝石凤鸟金簪时,暮月的心里忽然什么都明白了。 他手上拿着的是她生前最喜欢佩戴的遗物。这个世界是真实的世界,这是她重生之前的世界。 暮月此时在做着一件奇怪的事,看着记忆中从没见过的尔恪的样子,猜想着这时她到底已经死了多久。 他现在的样子看起来至少比她上一世难产而死的时候老上了五岁。上一世,尔恪虽然也一直对她默默地照顾,多有关怀,可是她真的不知道原来他这么喜欢自己。 直到后一世知晓了尔恪的用情之深后,暮月其实也一直在想,尔恪要是没有了自己,到底会怎样呢?应该会很痛苦吧,他会好起来吗? 他终有一天会在时间的洗礼下,习惯没有她的生活,然后再娶一个草原上的女子做妻子吧?毕竟回鹘汗国,需要一位善解人意的可敦,他自己也需要一个女人给他生下汗位的继承人。 或者,他会选择在没有了她的世界里一个人孤独终老? 想到这里,暮月来到了尔恪的身旁,她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熟悉的男人。然后她躺到了他的身边,从背后紧紧地抱住了他。尔恪的酒喝得很多,睡得很沉。在他微微的呼声中,暮月逐渐也睡着了。 半夜里,暮月被尔恪急切到有些没有章法的吻和求欢给弄醒了,这是他们夫妻之间一向很习惯的相处方式。暮月半梦半醒中顺从地被他这样那样的,自始至终也没有醒。 然而天一大亮,暮月才觉得不对劲儿,她明明看着尔恪在她面前醒来,她看见他的眼中的情绪从满怀期待的炙热,到翻箱倒柜地寻找之后转变为一无所获的悲伤失落。 看着他皱起了明明很好看的剑眉,暮月的心里甚至比他还要难过。她很想像昨晚一样给他一个安慰的拥抱,却发现自己无论做什么,说什么,尔恪都看不见她。 而且她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身体 分卷阅读122 对其他人来说是什么也没有的,因为尔恪可以穿过自己的身体走来走去。 此时一缕清晨的阳光射进了帐篷内,刺眼得让她睁不开眼,而暮月也发现,在阳光的照射下,自己的手指是透明的。 暮月再低头往地下一看,不管自己怎么移动,地上都没有任何的影子。 此时的暮月才明白,自己是真的已经死了,此时她的身份是这世间的一抹孤独的游魂。 经过几天坚持不懈的摸索,暮月终于了解到作为一只鬼魂的生存之道。在白天,她是没有任何和他接触的可能性的。她也不能出门,刺眼的阳光会让她立刻就魂飞魄散。 但是在晚上,尤其是夜深人静无人的时刻,尔恪是能够感受到她的存在的。他们甚至荒唐到夜夜交欢,但是悲剧的是,不管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不管暮月对他说了什么,尔恪都会觉得这只不过是他的梦境。 毕竟在暮月死后的两年内,他没有哪一天的梦里是没有梦见她的。他每天醉生梦死地喝了大量的马奶酒,其实也就是想让自己喝醉,给自己一个做梦的理由而已。 他身边的所有人都说,怀信可汗大概是毁了,还有那些一直图谋不轨的早已觊觎他可汗之位的人们,也开始在心里跃跃欲试起来。 对此种种,尔恪并非毫不知情,只是咸安公主因难产而死,一尸两命这件事儿对他的打击实在太大了。此刻的他真的心如死灰,懒得再管这些事了。 这天晚上,暮月又趁他熟睡中轻轻地亲吻他,先亲他的眼睛,又亲他的嘴唇。一直不动的尔恪忽然睁开了眼睛,他看着她的眼神竟然没有一丝混沌,而是满是清明。 “我今晚没有喝酒,我喝的是水。”尔恪看着眼前这个一袭白衣,脸上也没有一丝血色的暮月说道。 “你究竟是不是她?”尔恪问完这句话之后,忽然神情落寞地看向别处,未等暮月开口,他又着急地问道:“你究竟是人还是鬼?” 可能是因为答案太过明显,尔恪没有等到暮月的回答,就一把迫不及待地紧紧抱住了她,口中说道:“不管你是人是鬼,都感谢你回来看我。如你所见,我过得不太好。” 暮月听完立即就泪落如同连珠子,打湿了尔恪的衣衫。她也以同样的热情回应尔恪的拥抱,用温柔和亲吻抚慰他旷日持久的寂寞。 在他们亲吻得难舍难分之时,那只神秘的白鹿忽然带着圣光神奇地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它的出现似乎是带来某种预兆,暮月的身体逐渐变得越来越透明,她甚至没来得及对他说一句告别的话,就像一阵烟火一般消失在尔恪的怀抱中。 尔恪还维持着那个拥抱的姿势,但是随着暮月的消失不见,他唯一拥抱的只有漫漫长夜无尽的落寞。 随着窗外一阵轰隆隆的炸雷之声,暮月和尔恪都从这场忧伤又绵长的梦中清醒过来。 当得知刚才的情景不过是一场近乎真实的梦境时,暮月不禁长舒出了一口气来。尔恪忽然二话不说紧紧地拥抱住了她,就如同刚刚做过的梦里一样,那拥抱中满含一种失而复得的无比珍惜之情。 黑暗中,暮月觉得有湿漉漉的水珠滴落在自己的肩头。天太黑,以致于分不清是眼泪还是汗水。 两个人不知这样无言地拥抱了多久,才舍得分开。暮月轻轻地靠在尔恪的胸膛上,倾听他有力的心跳声,顿时觉得无比安心。 片刻后,她附在他耳边问道:“你和我做了一样的梦对不对?” 尔恪没有回答她,只是攥着她的手握得更紧了。 等到这只白鹿伤好了,尔恪立刻就把它放归山林了。虽然梦是假的,但是经历梦境的人的感情却是真实的,尔恪像是真实经历了暮月离去的时光一样,感受到了失去挚爱之后最无边的寂寞和痛苦。 后来好长一段日子,尔恪都得了一种不能和暮月分离的病症。如果暮月不出现在自己的视线内,他无法集中精力做任何正事。 他变得易怒烦躁,喜怒无常,粘着暮月的功力比粘人精安北小王子还要更上一层楼。 在这一点上,安北小王子想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那是完全不可能了。 此种反常的现象维持了相当久的一段时间,直到他们的第二个孩子一个漂亮的小公主安西的出生,才暂时地转移了他的注意力,略有好转。 大家都在感叹,咸安公主的脾气可真好啊!面对着这样一个任性又喜怒无常的怀信可汗,永远是温柔又包容,而且永远用充满爱意的眼神看着他。 因为只有暮月才知道,尔恪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受了多少苦。所以只要两个人还在一起,就只能用尽全力去快乐。 现在的生活已经是最好的了,不能更好了,所以她还有什么理由再抱怨呢?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 分卷阅读123 《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苏轼 作者有话要说:  祝看到这里的小可爱们都能收获甜甜蜜蜜的爱情!希望能给扑街作者一个好的评分哦! 另外言情新文求预收,预收多就会开的! 现言求预收《被驯养的野玫瑰》,本命又名《叛逆少女的专属牙医》 陆霄林初见宋烟凝的时候,她是一个穿着超短裙,露脐装的非主流少女。头发是挑染的红色,耳朵上戴着成排的耳钉。给她补蛀牙的时候,她的眼睛睁得很大,紧张地双手颤抖,一副可怜又无助的样子…… 补完牙之后,少女老练地找他要电话号码:“陆医生,你长得好帅啊!结婚了吗?有女朋友吗?” 等她走后他翻看了她的档案,嗯,17岁……他皱了皱眉,想到,现在的女孩子都这么早熟的吗? 再见她的时候,是在一家酒吧的门口,她酒醉之后神志不清地被一群小流氓纠缠,他出于正义和同情心,救了她,却又找不到联系人,只好把她带回了自己家。没想到,这少女从此赖上了他,好不容易想尽办法把她送走…… 隔天她却出现在自己工作的医院里,在院长的点名指派下,陆霄林无奈成为了宋烟凝的正畸主治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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