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 分卷阅读1 ?  雾 作者:毛一苇 文案 农村女孩林杉,因为勤奋,因为聪明,因为幸运,一路披荆斩棘,最后顺利到北京顶尖985上大学。她对城市有诸多不适,遇到了许多困难,也克服了许多困难。她既想逃离家乡,又深深地眷恋家乡。既觉得家乡人目光短浅,又觉得他们也有可爱之处。在大学里,她认识了一大帮朋友,有女生,有男生,有城里人,有农村人,有友情,有爱情,他们一起度过了美好的大学生活。 内容标签: 花季雨季 成长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杉,江河 ┃ 配角:丁香,方梅,王乐思,沈梦寻,周文娜,古琴 ┃ 其它:城乡差距 一句话简介:农村女孩林杉去北京上大学的故事 立意:城乡差距 第1章 象牙塔 k1234慢吞吞地向前蠕动,此时已是九月,天气不再炎热,但也远还没到凉爽的时候。2号车厢很空旷,硬座上只零星散布着些许乘客。车厢里清一色的短袖衫或长衫,颜色是暗淡的灰色黑色或者夸张的胡里花哨的花色。有一个中年男人却是例外,穿着灰色的西装。西装本是提人精气神的装扮,可他穿的款式很陈旧,像是三十年前的,面料和剪裁又太粗糙,一眼望过去只觉不伦不类。车厢里空气昏沉,偶尔传来刺鼻的泡面的味道和小孩稚气的声音。 他对面坐的女孩子却是例外,十七八岁的模样,扎着端端正正的马尾,皮肤虽晒得很黑,却显得青春健康。她呆望着窗外飞驰的农田和高山,时不时地和那中年男人说话。 “爸爸,坐火车真好玩。” “爸爸,这里是哪里啊,是平原吗?” “爸爸,我们到北方了吗?”。 许久之后,她终于看够了一望无际的稻田,转过身,面向着爸爸。亮晶晶的眼睛,半新不旧的运动T恤,裹在她瘦弱的身上显得有些大。 “爸爸,北京好玩吗?长城真的很宏伟吗?还有,颐和园,故宫,地坛,□□广场,我听网友讲过,也在网上看过照片,爸爸,它们很美吧?” 那中年男人回答道。 “爸爸哪去过那些地方,不过我在颐和园附近做过工,远远地看到过颐和园的门口,人挺多的。” 女孩一脸失望,又兴致勃勃地说起网友关于北京的描述,她叽叽呱呱说个不停,突然住了口,尔后让爸爸拿出手机。 “爸爸,我教你上网吧。这样你就能在网上看故宫的图片了呢。” 她拿过那男人的手机,不熟练地鼓铙着各个按键,对比着自己手机想找出上网的标识,却没找到。她迄而不馁,东按来西按去,不小心把手机按关机了,她重新开机,那男人却把手机拿了过来。 “你别把我手机弄没用了。”那中年男人道,又温和地对那女孩说。 “坐了快五个小时了,你快趴下去睡睡吧。” 他紧紧护着手中的包和无法放上行李架的被褥。 女孩于是扒着睡,她本不觉困,可扒着扒着才发现的确有些累。她昏昏沉沉地,有了些许睡意,可颠簸的轰鸣声又扰得她无法入眠,只能模模糊糊地眯着眼。她就这样眯着,也不知是睡是醒,也不知过了几时,直到手臂隐约被人摇着。 “杉杉,杉杉。” 她是在梦中吗?她想睁开眼,可又感觉眼睛怎么都睁不开,她有在努力睁开眼吗?她不知道,仿佛回到高中数学晚自习,刚做完卷子,精疲力竭地扒在桌子上,可她却被人声叫醒了。 “检票了。” 她抬起头,急忙去拿票,脸涨得通红,又想起检票时,要拿入学通知书,她迅速冷静下来,打开书包找到入学通知书,看着检票员打开通知书,她不自觉地嘴角含笑。 林杉同学: 恭喜你已被我校通信工程专业录取,学制4年,请于9月7日前持录取通知书前来我校报道。 华北理工大学 2011年8月1日 她期待地看着检票员,以为检票员会像县教育局里的工作人员一样,热情周到地夸她考得真好,可检票员看完后就直接检查下一个人去了。 虽然高考后感觉发挥不错,对完答案,也估出了高分,可林杉心还是悬得慌。成绩公布那天,她既急着看成绩,又不敢看成绩。她是和同学一起去的网吧,同学已经查完了,她还在犹豫。她鼓足了勇气,才打开网页,打开的同时本能地闭上了眼睛,她又鼓起更大的勇气,才睁开了眼睛,665分。今年的考卷是公认的难,成绩虽在意料之中,却仞算得上是好分数。她很开心,也应该开心。多少个日子里,她写下学习计划,又在每个周六下午一项项勾掉已完成的计划。每勾完一项计划,她心里就多份笃定。她就这样坚持了三年,谁曾三年坚持不懈呕心沥血做同一件事么,如果他曾有过,那么他应该能明白高三考生面临分数的心情吧。 林杉扒在座位上,迷糊中竟错以为自己又变成了以前的那个 分卷阅读2 高中生,她挣扎着起来,嘴里默念着英文单词,这是她已养了太久的习惯。可火车的轰鸣声把她拉回了现实,她倒头睡去,迷迷糊糊的梦,高中的课堂,整整齐齐摆着的书,一片片黑压压的人头,一张张年轻的脸。 火车到站时已是深夜十一点,她拿出纸条里记着的路线,一边问路,一边看路标,就这样晕头转向地拐来拐去,终于找到了正确的公交站台。她背着书包,爸爸一手拉着行李箱,一手提着被褥,俩人一起上了公交车。车里只邻座有个学生模样的人,很是空旷。她曾无数次幻想过上大学的样子,该是气定神闲的,可未曾想过这般冷清。 北京的公交车都比家乡的宽敞呢,她想。她又望了望窗外,深夜的北京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景观,一盏又一盏的路灯,一排排的高大树木。 下车时,林杉看着“华北理工大学”的液晶校名,不觉为自己骄傲。高中时她把幻想中美好梦幻的大学生活作为信念,就像初中时把新丰一中当作信念一样,现在她成功了。她一步一趋,她居然来了北京。她自己都没想到,她会走得这么远。 三年前她也是这样站在了一中的门口。她模糊地明白,这里并不是终点,而是崭新的开始。 深夜里,校园寂静,空气里有淡淡的植物的味道。校园很大,爸爸在看地图,有一个男生也在看地图,夜太深,看不清他的脸,只觉身材高大,行李甚为繁重。 许久,他们终于到了寝室,林杉把带来的凉席铺在床上,便睡下了。爸爸嫌宾馆贵,便在校园里的凳子上将就一夜。 光洁的地板,好看的木质组合柜,林杉一觉醒来,开始打量宿舍,只觉非常满意。宿舍里只有一个女生还躺在床上,林杉不知道她醒了没有,便也没有打招呼,而是爬下床,刷牙洗脸。洗脸房嵌在墙上的宽敞明亮的镜子衬得她脸色发黄。她刷着牙,心里很是满足。小时候看电视剧,羡慕住公寓的光鲜的白领,羡慕公寓里铺了地砖的光洁地板。现在她也住在了公寓里了呢。这多么美妙,她居然住在了公寓里。 她开始整理东西,被子、衣服、书和笔记本,她东西不多,把全部家当整理好,柜子里还是空空的。她曾多么渴望有这样多功能的组合柜啊。她把那本玫红色的《红楼梦》摆在柜子里,那是她高中时用奖学金买的。高中时她十分刻苦,可好基友林聪教她要适当放松,她便把放松的时间都用在了课外书上,书大多是找语文课代表杨晓晨借的,又或者是周六放半天假时去附近的新华书店看。这本《红楼梦》,则是由于十分喜欢,踌躇许久而终于决定买下来的。 她整理好东西,便下楼去找爸爸。她坐在电梯上,不由得忆起自己第一次坐电梯,是在县城的人民医院。小姑姑是人民医院的护士,自己去县城念书,自然是要走亲戚的。当时姑姑在工作,她便在人民医院的院子里玩。她第一次坐电梯,被新奇的科技震惊到了,便装作病人家属,来回地坐了好几趟。回到院子时,她还恰巧扶起了一个摔倒的老奶奶。 那个时候她和初中同学祝芳芳一起发誓高中要发奋学习,削发明志,她便去剪了短发。理发店的人把她的刘海剪短过了眉毛,然后劝她把头发拉直。她当然不会拉直,她这样成绩好的女生才不会学初中学校里爱漂亮的女生,去做头发哩。 现在她的头发却是可以扎起的短短的马尾辫。她回忆着往事,走出了宿舍门,爸爸在门口等她。他们很快便找到了有着显著标志的行政楼。人虽多,但由于井井有条,并不显得拥挤。林杉拿着手里的入学须知,上面明确写着贫困生要走绿色通道。那里的人并不多,只有一个面容和善的瘦削男生在那里。林杉和爸爸一起去那里报道。 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学生,不用走绿色通道啊。男生道。 父女俩于是又去另一边排队,可又被告知,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学生不用再交学费。 这可怎么办啊!林杉看着入学通知上,请于15日之内报道的消息,急得直哭。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怎么一开学就碰上了这种事。爸爸又去男生那边问,眼巴巴地拉着男生的手。 “同学,求求你了,求求你了。” 男生便劝他们去电脑上查一查,可林杉没有电脑。男生很热心,说自己可以帮忙查询。可那时已是饭点,又换了另一个微胖的女生来交班。一个穿着凉黄色t恤牛仔短裤的女生出现在门口。 “陈杨,怎么还不来吃饭。” 女生很白,身材匀称,气质出众。名校果然很不一般,林杉只觉得自己在这个一看就来自大城市的学姐面前自惭形秽。 都到饭点了,你们吃完饭再过来找我吧,我带电脑帮你们查,现在我女朋友找我吃饭呢。陈杨道。 林杉这才发现已是中午,而自己和爸爸都没有吃早饭,她方才失魂落魄的,完全感觉不到饿。爸爸拉着她的手,带她去找食堂。她突然觉得很安心,自高中以来,她便习惯了诸事只能靠自己,自己找学习方法,自己填志愿,自己选专业,爸妈再也提供不了实质性的帮助。可这一刻,她突然觉得有爸爸在,她 分卷阅读3 很心安。 ”爸爸,我渴了,我们去买水吧。”林杉道。 到了超市,爸爸却只舍得买一瓶水。林杉想起宿舍里有饮水机,父女俩便一起回宿舍喝水。林杉回到熟悉的宿舍,看到她刚整理好的属于她的柜子,她的床,又担心起那还没有注册的学籍。 “爸爸,怎么办啊!没报道可是要退学的啊,怎么办啊?” 林杉本来只是有些急,可说着说着就想起为了助学贷款,自己是怎样用蹩脚的电脑水平弄明白怎么打印申请表,。她又是怎样惴惴不安地等在一个又一个政府部门前。林杉觉得自己已用尽了勇气,现在却横生枝节,她没出息地又哭了。 这时,宿舍门突然开了,一个个子娇小皮肤白皙,穿着蓝色背带裙的女生走进来。林杉失控的情绪,在看到室友走进来后,瞬间平复了。她方才的话不会都被这位室友听去了吧。第一次见室友,怎么这样狼狈。她不敢看室友的表情,还好女生似乎并没注意到她,拿起桌上的背包便离开了。 林杉和爸爸一起去食堂吃饭,爸爸小心地计算着饭菜的价格,二两饭四毛,一个素菜一块五,一个荤菜二块五,一共是四块四毛钱。林杉也在心里算着帐,早餐三块,午晚餐9块,一天是12块钱,一个月便是360快,再花40块钱零用。一个月是400块钱,那么一年是3600块。她高考时县里奖了6000块钱呢,一年的生活费都够了。这样盘算着,她心情又稍稍好些了。 吃完饭,她和爸爸便又去行政楼。陈杨和她的女朋友已一起等在那里。 “小学妹,我是通信工程大你一级的师姐,我知道去哪里做助学贷款的回复,我带你去吧。”女生道。 她领着林杉父女向前走,走着走着回头一笑。 “我叫单丹丹,你有事可以找我帮忙”。 林杉呆立着不说话,单丹丹却拿过林杉的手机,输入了她的号码。 后来事情就变得简单了,原来只需要发一封邮件就可以了。林杉松了口气,爸爸不住地感谢这位突然冒出来的学姐。 林杉心里很是感激,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居然又没出息地哭了。她不想在这位学姐面前太失态,便一路低着头。 办好入学手续后,林杉在校门口送走了爸爸。宿舍里空无一人,她便躺在床上看书,她并不专心,不多时便听到开门的声音——两个女生结伴走进来,一个挺高,齐刘海,黄卷发,另一个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眉清目秀,长发披肩。两个人说着话,看上去甚为亲密。那个高个女生看到林杉了,热情地过来搭话。 “你来啦,我是周文娜,温州人,这个是丁香,四川成都人。还有一个是方梅,是北京人。我们昨天都来了,都互相介绍过了。你是哪里人啊。” 我是湖北宁安人,我叫林杉,很高兴认识你们。林杉尽量表现得落落大方。 哟哟哟,你可真客气,直接把电视剧的台词搬来了。今晚要开班会的,你知道么? 周文娜很健谈,告诉她丁香是宿舍暂时的宿舍长,还打趣林杉真文艺,大学第一天就捧着本书看。 丁香则在打电话,宿舍一片冷场。林杉便又开始看书。五点时,女生们结伴去食堂吃饭,顺便一起去教三开班会。 教室还挺热闹的,一群男生聚一块聊着天,其中一个男生显然成为了人群的中心。 “他们肯定聊游戏正聊得起劲呢。”周文娜道。 林杉交际能力平平,只沉默地观察着她的新同学,一个皮肤黝黑的男生却凑过来打招呼。 “嘿,好巧啊,咱俩昨晚是一起来的吧。 林杉仔细地打量着他的脸,却还是没认出来——昨晚上天到底是太黑了。 六点了,班导和班助都来了。班导是一个年轻的女老师,叫艾迪,班助是同专业大三的师兄,叫罗青逸,他还带了家属,女朋友俞思洁。班导和班助做了简短的自我介绍,班导是刚毕业的清华博士生,她再三强调大学里学习的重要性。然后是司空见惯的自我介绍和班委选举。丁香上台时,那个游戏男带头鼓起了掌,许多人也跟着热烈鼓起掌来。 “我叫丁香,很高兴认识大家,我是四川成都人,我想竞选学习委员。”丁香道。 台下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丁香微红着脸,退下讲台。接着是昨晚那个偶遇的男生。 “我叫王新杰,我是贵州人,我喜欢下象棋,我,我想竞选班长。”末了,又红了脸。 “我的普通话不标准。” 接着上场的是周文娜,她一上台就笑了。 “我普通话也不标准,我们温州人普通话都不标准。” 她竞选的是团支书。结果是杜凡当选班长,周文娜是团支书,丁香是学习委员,王新杰落选了。那个惹人注目的游戏男叫刘攀,这时正转过头来和丁香聊天。 大学第一个班会很简短,班导和班助交代了明天开学典礼的事,又说了些新生该注意的事项,便散会了。 次日开学典 分卷阅读4 礼,乌黑黑一大片人挤在操场上。林杉远远地望着人海,校长是典型的领导打扮,笔挺的西服领带,远远地,看不清他的脸,也听不清他到底说了些什么。林杉突然想起高中时抄在笔记本上的诗句。 你一会看云,一会看我。 我觉得,你看云的时候,很近。看我的时候,很远。 她小声念着这句诗,发现形容当下的情形竟是如此贴切。她忍不住笑出声,方梅不动声色地瞥了她一眼,也笑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章 就出现了许多人名,我原先构思的人物出场不是这样的,可是又不得不在第一章出现,希望大家多点耐心吧。他们以后还会出场的。 第2章 军之训 烈日炎炎,一大群新生挤在操场上。校长讲话、学生代表讲话、奏国歌升国旗,一连串冗长的程序结束后,军训终于开始了。 台上的人讲得热气沸腾,台下的人却像懒洋洋的温开水,沸腾不起来。事实上,连温开水的温度也是烈日晒出来的,无关军人的热情。 林杉一直不理解高中大学为何都要军训,又为何把时间选在太阳最毒的夏天。花20天时间,练军姿、学军歌,有意义吗?难道就为了最后比拼军训成果么? 可不管军训有没有意义,她此时都规规矩矩地穿着军装,淹没在黑压压一片军绿色里。军训服本又是一笔花销,林杉却幸运地省下了这笔钱——吃饭时碰到了单丹丹和陈杨,单丹丹主动就把军训服借给了她。虽不过一面之缘,可单丹丹却对她挺照顾的。 教官很严格,教得极认真,在林杉他们面前,颇有几分威严,可实际年龄却比林杉大不了几岁。大概是因为当了兵,整个人有几分军人的坚毅,比林杉同班的男生们多了份男子汉气概。林杉他们是少年,教官却更像青年。 “王新杰你要不要这么拼啊。” “王新杰,隔壁班的女生在看你啊。” “王新杰你同手同脚了。” “王新杰你…” 刘攀一天不损王新杰就嘴痒,还不忘专门模仿王新杰的口音来损他。 不过王新杰也确实特立独行,一枝独秀。大多数人军训也不过做做样子,又不是高考,哪用得着那么拼啊。可王新杰却非常认真,站军姿认真,背挺得那么直,唱军歌认真,声音那么洪亮。刘攀喜欢开玩笑,常损他,也常惹得同学哈哈大笑。即便如此,王新杰也只是微红了脸,依然非常认真。 军训非常辛苦,好在中午有休息时间,林杉便忙里偷闲,常去泡图书馆。不困就看书,看累了就睡觉,倒也十分惬意。 她常在图书馆里碰到王新杰,可也不过是点头之交。这天她正戴着耳机看《平凡的世界》,入了迷,突然听到人声。 “我很喜欢这本书,里面关于贫穷的描写非常真实。” 林杉摘下耳机,抬头,是王新杰。 “我的一个好朋友也这么说,她也很喜欢这本书。”林杉想起了方敏。 半晌没话。 “刘攀的话你别放在心上,他就是嘴巴有点毒,没有恶意的。” “我没放在心上,刘攀是城里人,哪里知道农村人的不容易。”王新杰顿了顿,又认真地补充。 “我能上这个大学不容易,所以我一定要认真学,即使是军训我也要认真学。” 王新杰的普通话虽不标准,可理解起话来还是没问题的。 晚上回宿舍,周文娜在和男朋友煲电话粥,丁香在和妈妈视频,方梅躺在床上看闲书。 “空调定个时吧,每天开五个小时,电费能省点是一点。”周文娜提议。 另外三个女孩都没意见。 “方梅啊。你…”周文娜对着方梅说话。 方梅在床上坐了起来。 “什么?” “你能不能及时把换下的衣服洗了啊,放在那里堆着的话,时间长了衣服会有气味的。”周文娜艰难地开口。 “本来丁香才是宿舍长,可她实在不好意思开口。” “我以后会注意的。”方梅干脆地回答。 “还有” “还有什么,你一次性把话说完吧。”方梅语气已有些不耐烦。 “你好好收拾收拾你的桌子啊,真的很乱。”周文娜道。 “我收不收拾桌子是我的自由,我不怕东西乱,只怕东西脏。这你管不着吧,桌子乱又妨碍不到你们。”方梅直截了当地拒绝。 “你别生气,我这不是跟你商量嘛。大家住在一起,有事应该多沟通。”周文娜和稀泥。 “我没生气。”方梅继续拿起手机看书。 第二天,四个女孩一个接一个地起床。 “林杉,你怎么不抹防晒霜啊,不怕晒啊。”丁香关心地问林杉。 林杉又没有防晒霜,怎么抹防晒霜呢,可脱口而出的却是。 “我不喜欢抹防晒霜,出汗怪难受的。” 四个女 分卷阅读5 孩梳洗完毕,一起奔操场。军训还是一样地辛苦,还好有和2班比唱歌的中场休息时间。 刘攀虽然嘴巴毒了点,弹起吉他唱起歌来却十分迷人。 “她的眼睛闪亮如灯火 让我不觉被迷惑 她看着我像在说什么 难道她已注意到我。” 是不可撤销的单曲《她》。 他一开始是对着全班人唱的,唱着唱着就开始对着丁香唱,全班人也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丁香,一个男生不怀好意地起哄,其他人便也唯恐天下不乱,集体起哄, “下一首歌我想请个人跟我一起唱。” “好!” 刘攀指向丁香,丁香却羞得满脸通红。她唱歌不难听,但也不算好听。她的特长是钢琴,此时此刻她只想弄一架钢琴到操场上来,当场弹一首拿手的曲子。从小到大,丁香都很优秀,成绩好,长得好,人缘好,异性缘更好,喜欢她的老师很多,喜欢她的男生更多。可她从没动过早恋的心思,因为她知道高中学习最重要。高考无疑是人生最重要的一场考试,它在某种意义上把学生划分成了不同的阶级。毕竟找工作时,学历是敲门砖,有些名企便是非名校生不要。优秀归优秀,可她毕竟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喜欢看韩剧,喜欢看言情小说,会有对爱情的向往,会享受被喜欢的感觉。不管她喜不喜欢那些男生,她都想给他们留一个好印象。她可不愿意在新同学的面前留一个唱歌一般般的印象。 “丁香害羞,我来帮她唱吧。”周文娜来救场。 她选了周杰伦的《暗号》。其实周文娜的音色、唱功都不算出色,但胜在自信、台风自然、落落大方。 吃完晚饭后,同学们都陆陆续续地来到了操场。刘攀请林杉和周文娜喝饮料,天南地北地和她们瞎聊,最后总算直奔主题。 “丁香有没有男朋友啊?”刘攀问。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周文娜不置可否。 “不说肯定是没有啦。”刘攀自顾自地推理。 虽说训练时确实辛苦,同学们也颇为抱怨,可他们和教官的感情却和空气温度一样直线上升。休息时间,他们常和教官聊天,便知道教官是92年的,山东人,农村人,刚参军一年。 “我从小成绩就不好,念完初中就没念了,打了几年工,就出来当兵了。”教官说。 在农村参军也是一条不错的出路了,退伍后说不定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林杉在心里默想,在农村,参军名额可不好争取,多少得靠点关系,当年奶奶就想让叔叔当兵,可是没争取到名额。 “你们华北理工的学生成绩都很好吧,以后肯定有前途,要好好珍惜读大学的机会啊,不像我,想读书都没有机会。”教官语气里有成绩不好的学生面对名校学生的自卑和羡慕。 大概得不到的永远最好,做不到的事就会认为它很难,可一旦做到,又会觉得不过如此。就比如说林杉吧,高中时,华北理工在她眼里是很厉害的学校,里面的学生也都不是等闲之辈。可当她来到华北理工上学,渐渐融入大学生活后,她觉得自己和同学也不过尔尔,都是凡人,没有长三头六臂,因为这里遍地都是名校生这是幸存者偏差。可在教官眼里,在那些无缘名校的学生眼里,他们无疑都是天之骄子。 好不容易挤过千军万马的高考独木桥,大家都没有把教官这番说教的话放在心上,一贯见缝插针的周文娜都没有接腔,林杉怕教官尴尬,便来暖场。 “谢谢教官,我们知道啦。” 聊天时教官很随和,训练时却非常严格,这大概就是军人的职业素养吧,又或许每个军人都会把纪律牢牢刻在骨子里吧。 而林杉的老乡刘园园不幸成了反面教材。 她训练时,吃不了苦,有时不免敷衍偷懒,动作也做得不规范,教官便把她单独拎出来训练。 “踢正步不是这么踢的,脚要伸直,身板要挺直。记住,你是一个军人。” 刘园园没办法,只好跟着教官的口令练习,她性格本有些娇气,连续几次动作做不规范后,也有些急了,又是当着这么多同学的面,面子便有些挂不住,心里也不免有些委屈,她从小被爸妈宠爱着长大,何时挨过这样的训,一时忍不住哭了。 “不许哭,记住,你是一个军人。”教官语气虽柔和下来,却不为所动,继续训练。刘园园大概也没想在这么多人面前丢脸,她忍住眼泪,继续踢正步。 也许有人会觉得刘园园娇气,可林杉却很理解她。因为她自己也被折磨得够呛,每回立正30分钟时,她只觉得实在是煎熬,这样的日子她一天也过不下去,可军人却是天天做高强度的训练,她不免感受到了军人的不容易,这样的训练又是必要的,因为国家需要军人。 好不容易熬到中场休息,教官又随和了下来,刘攀插嘴。 “教官你翻脸真是比翻书还快。” “你小子就知道损人,敢不敢跟我比做俯卧撑啊。” 教官 分卷阅读6 又拉着刘园园聊天。 “军队里训练强度可比你们军训强多了,你要真的到军队去了,可有得受了。有些事坚持坚持就好了。我刚进部队那会,也天天觉得坚持不下去,后来就习惯了。” 刘园园也不是记仇的人,又和教官闲聊起来,两人关系反而因此更亲近了些。 军训很快就接近尾声了,教官给他们留了电话号码和□□号。虽只相处了短短三周,可他们间的感情却很深厚,这大概是因为他们曾一起流汗一起奋斗吧,林杉开始理解电视剧里老战友们的感情了。阅兵时,林杉没被选上,可她喊加油喊得嗓子都快哑了,因为她集体荣誉感爆棚,其他同学应该也一样吧,不然为什么都喊得那么大声呢。不知不觉,同学不再是陌生人,而是曾为同一件事奋斗过的战友。 分别时,有好几个女生都哭了,教官安慰她们。 “都有我的联系方式吧,以后你们遇到什么烦心事,都可以来找我的。” 林杉也有些动容,这一别是真的不会再见面了,她私心里只希望教官能在退伍后找到一份好工作。 她也开始理解到军训的意义,短短三个礼拜,她觉得自己真的有点像个军人了。原本陌生的同学也都亲近起来,因为她们曾为了同一目标一起奋斗。通过军训,她了解了军人的不易,也学了军人的一点铮铮铁骨,或许这就是军训的意义吧。林杉这样想,军训本身是项有意义的活动,不过学校应该跟学生讲清楚为什么要军训,不然学生只会把军训当做几周吃苦的时间。如果学校在要求学生做事之前,都能先讲清楚原因,教育效果应该会事半功倍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有些流水账,有些偏说教。可后面就渐渐好起来了,还希望看小说的诸位多点耐心 第3章 风之谷 军训过后,班助带大家游览校园,介绍学校的历史,带大家熟悉行政楼、教学楼、图书馆等学生常去的建筑。不知不觉一行人便来到了义卖室,这里是专门卖旧衣服的,衣服都是师生捐的,价格便定得很便宜,林杉正忙暗自用手机记义卖室的地点,突然听到声音。 “谁会来这里买衣服啊。” 林杉应声望去,原来是刘园园。刘园园留着齐耳短发,戴着黑色边框眼镜,平时大多是运动装,性格也直接爽朗,看起来像个假小子。她们俩是老乡,只不过刘园园是宁安市本市人,而林杉是宁安市辖管的新丰县人。开学的第二天她们就认识了,刘园园比林杉先到学校,先认识了大二的老乡学姐,第二天晚上就根据学姐给的新生名单联系其他新生老乡,林杉便是其中之一,还和刘园园是一个班的。 大家基本上都已逛过校园了,一行人懒懒散散的,倒也没人注意刘园园的话。 接着是百团大战,各个社团热热闹闹占满了一餐前面的路。林杉一会看看这个社团,一会跟那个社团的学姐闲聊,最后报名了戏剧社、钢琴协会和校学生会。 “丁香,你不报钢琴协会么?你不是钢琴弹得挺好的么?”林杉问。 “你怎么知道我会弹钢琴的啊。” “你跟你妈视频时,她有叫你多练琴啊。” “我是学习委员,又是寝室长,事够多了,我还要好好学习呢。我问过了,不报名钢琴协会,也可以去学校的琴房练琴的。” “那我以后就跟你学钢琴了。” “还有我还有我呢。”周文娜本来在学生会招生处那里填报名表,那里人挤着人,便和林杉丁香走散了,这时候好不容易突出重围。 “你也报了钢琴协会啊,你会不会弹啊。”林杉问。 “我跟你一样,零基础。” “我男朋友说他喜欢会弹钢琴的女生。”周文娜呡着嘴笑得羞涩。 恋爱中的女人啊!林杉一声叹息。 寝室的第二夜,几个女孩闲聊,自然少不了八卦,还没聊几句,每个女孩的感情状况就都交代清楚了,只有周文娜有男朋友,初中加高中同学,高一时在一起的,男生目前在复读。 其他宿舍都是四个人一起,可她们宿舍却是三个人一起,像所有大一新生一样,手拉着手,一起吃饭,一起上课,好得像连体婴儿。方梅很少跟她们一起,她经常翘课,也不喜欢参加活动,天天窝在床上看闲书和电影,这次百团大战,她倒是罕见的从床上爬起来了。 林杉和她的友谊始于那本《红楼梦》。方梅是黛粉,林杉倒觉得,黛玉如诗,宝钗务实,湘云天真,各有各的好。两个女孩就读的书看的电影,交流了下,又发现两人都是宫崎骏的粉丝。 “方梅,你参加了什么社团。”周文娜暖场。 “九章文学社。”方梅简洁地回答。 周文娜不再接腔,林杉忙救场。 “其实我也很想参加文学社,可我参加的社团太多了,只能忍痛割爱了。” 方梅没有接话,林杉也不再说话,只慢慢嚼着酸辣土豆丝,一餐的菜里她最喜欢的就是酸辣土豆丝了,酸中带辣, 分卷阅读7 辣中带酸,物美价廉。 大学生活平淡而丰富地开始了,上课、弹钢琴、练声、泡图书馆,周末时去北京的各大景点玩。若说有美中不足,那就是林杉成了贫困生。贫困生意味着一年可以领2500块钱,可也意味着林杉就是被官方认证过的穷学生,她只觉得平白无故比旁人矮了一头。更要命的是,丁香和周文娜都是班委,这也就意味着她们都知道林杉家里的情况,这于林杉而言无疑是晴天霹雳,这叫她以后还怎么和她们相处啊。诚然,班里不只她一个贫困生,据她所知,王新杰、陈春梅、张建业都是贫困生,可她还是觉得很没面子,脑海里一团乱麻,她在图书馆里,拿着《叶嘉灵说诗讲稿》,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在林杉看来,大学生活跟高中生活一个显著的区别就是许多人都开始旷课。大概是因为刚经历高考的高压,同学们大多想要自由放松的生活,便有许多同学旷掉历史课时事政治课这些副课,譬如方梅,就很少上历史课。第一次上历史课,方梅便昏昏欲睡,回寝室她就模仿历史老师朴左维的讲课方式——照着ppt念,而ppt又是照着课本复制过来的。 “我本来对历史挺感兴趣的,全被他这种没有营养的上课方式给磨没了。”方梅如是说。 其实林杉也觉得朴左维这课上得实在是敷衍,大概朴左维自己也知道吧,他很少点名,也很少和学生互动,上课就跟完成任务似的,到点就上课,到点就下课。林杉其实也很少听课,可她不会不去上课,因为她曾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毕竟爸妈供她上大学不容易。丁香和她一样,从不旷课,没课也没活动时就老老实实去图书馆自习,因为她想保研——丁香和妈妈视频时有提到。说起保研,林杉从没有考虑过这件事,她甚至直到高中时才知道读完大学后可以再读研究生,那还是从方敏那里知道的,因为她姐姐方婷就曾想过读研,倒也争取到了保研名额,可最后却因为家里的事放弃了。到了大学后,林杉才发现很多人都有读研的打算,因为随着大学扩招,本科生的文凭不再具有竞争力。要不要读研呢,林杉倒也不为这件事烦恼,毕竟她才大一呢,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大学另一个和高中不同的地方,在于林杉学会了上网。她经常去学校的机房,看电影、下载电子书、下载歌曲。这些书影音,她都是按着豆瓣的推荐找的。高中时她没有手机,也没有mp3,只偶尔借方敏和林聪的mp3听歌,听得少,也便对于歌曲缺乏自己的鉴赏力。现在她有了手机,终于可以随时听歌了。她下的大多是王菲、陈奕迅和黄耀明的歌。她逐渐爱上了音乐,几乎天天带着她的小破耳机。可能是书读的多吧,听歌她时她很爱看歌词,便自然的粉上了□□。她尤其喜欢黄耀明的《四季歌》,只觉词写得像恬淡的现代诗。 红日微风吹幼苗 云内归鸟知春晓 哪个爱做梦 一觉醒来 床畔蝴蝶飞走了 船在桥底轻快摇 桥上风雨知多少 半唱半和一首歌谣 湖上荷花初开了 四季似歌有冷暖 来又复去争分秒 又似风车转到停不了 令你的心在跳 四季似歌有冷暖 来又复去争分秒 又似风车转到停不了 令你的心在跳 桥下流水赶退潮 黄叶风里轻轻跳 快快抱月睡星星闪耀 凝望谁家偷偷笑 何地柛仙把扇摇 留下霜雪知多少 蚂蚁有洞穴家有一个门 门外狂风呼呼叫 四季似歌有冷暖 来又复去争分秒 又似风车转到停不了 令你的心在跳 令你的心在跳 令你的心在跳 林杉喜欢这几位歌手,是因为方敏喜欢,而方敏喜欢,则是由于她姐姐方婷喜欢。方婷从小便是才女,作文出了名的好,高考也考上了本省最好的汉城大学的中文系,无疑是货真价实的文艺女青年一枚,方敏不免受到姐姐的影响,高中时便听过很多歌,看过许多书和电影,林杉对于文学的喜爱便是受到了方敏的影响,而豆瓣也是方敏经常提及的网站。林杉在豆瓣上看影评、看书评、看乐评,她只觉得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有一天她无意间在百度的首页推荐上看到了闫红关于红楼梦的评论,只觉醍醐灌顶。高中时她读过《刘心武品红楼》,只觉刘心武把红楼梦当做侦探小说来解读,彼时她还没有对文字的分辨力,因此也不觉得烂,只觉得没什么特别的收获罢了,可闫红的文字让她认识到了红楼梦的好。她写黛玉。 “首先她温暖,泠泠的表面下是一片脉脉情怀,她的温暖是雨夜对于闺中知己的期待,是听宝玉胡言乱语笑骂一声“放屁”的家常,是等待燕子飞回檐下之后,方拿石狮子倚出帘子的温存,是虽疑人家藏奸,却被三两句掏心窝子的话卸去武器的简单。” 分卷阅读8 “其次,黛玉懂世故而不弄世故。宝玉生病,她远远地看凤姐竟没来探望,心中诧异,想着这人就是没这个心,为了做给老太太、太太看,少不了也要打个花胡哨的。正想着,凤姐就带着一帮人花枝招展地来了,她那一套也就对付尤二姐吧,黛玉可是摸得准准的” “上面两点,仍不能使黛玉成为大观园里最有光彩的女性,黛玉之美,还因她有着诗意的灵魂” 闫红的文章文笔很接地气,没有妙笔生花的华丽,可写起人性来一针见血。林杉如饥似渴地读完了《误读红楼》,她有了新的对文学的认识。高中时她喜欢三毛和席慕蓉,羡慕三毛能环游世界,羡慕席慕蓉能写出如此温暖的散文和诗,可读完闫红的书,她模糊觉得,比起精致的文笔,思考深度更重要。她顺藤摸瓜地关注了闫红的微博,又通过闫红,关注了她的朋友们——一批70后作家,陈思呈、黄佟佟、水木丁、鹦鹉史航等。她们的名气或许不大,写的也比不上经典作家,但对于一个稚嫩的大学生,文学爱好者来讲,他们的作品值得一读,可以把他们的书当做经典文学的进阶作品。此外,林杉还大量读她们推荐的作家的书,张爱玲、萧红、莫言、鲁迅等,她读书很快,只觉得不断在吸收新的养分,她读新书,也不断的读已读过的书,如《围城》、《红楼梦》、《倾城之恋》,她深切体会到了常读常新的含义,她也开始在网上写评论,她开始对于读书有了自己的见解。 林杉意识到了网络的好,便打电话给妈妈,叫妈妈允许弟弟林森,妹妹林小槐去网吧上网以前妈妈都不让他们去网吧,由于表弟温远迷恋游戏,成绩直线下降,妈妈便把网吧当成了洪水猛兽。家里又没有电脑,因此林杉姐弟三人都是网盲。 除了读书,她也迷上了人人网和□□空间。每天有一点小事,她便发说说和人人状态,尽量发得有见解,以体现自己文笔优美、思想深刻。她也喜欢上写日志,表达欲爆棚,高中后除了作文,她便再也没有写过文章了。每写完一篇日志,她便等着点赞和评论,看到手机提示“与我相关+1”,她便满心欢喜。可两者人数不过寥寥,就算有也是阴魂不散的林聪,他老在林杉的评论区里龇牙咧嘴,有时候祝芳芳也会评论,林聪便抓紧机会在评论区里跟她聊天,可祝芳芳不大搭理他。另一个忠实粉丝,便是王新杰,他不评论,却经常点赞,林杉和他不算熟识,他点赞,大概是由于有几次在机房碰上了吧,林杉想。有时她也会自己在日志上写评论,以免评论区太过冷清。总而言之,她非常渴望他人的关注和认可,没有人看没有评论时,她便觉得尴尬,感觉像热脸贴了冷屁股,这或许是因为评论数和点赞数是人缘的证明吧,比如人缘很好的周文娜说说评论就很多。读再多的书,她依然是渴望认可的17岁少女,这或许不够清新脱俗,却足够真实,承认自己有七情六欲,倒也无伤大雅。 金秋十月,班级组织第一次集体活动,去龙游山秋游。一群人坐在租来的大巴车上,聊天的聊天,睡觉的睡觉。班长杜凡一边交代注意事项,一边清点人数。 “班长,这次活动我们班都参加了么?”周文娜问。 “只有王新杰没参加,听他说这几天刚好有事。” “哦。” “第一次班级活动就不来,情商真低。” 林杉朝话音传来的方向望过去,是刘攀。 林杉不去管他,上车时她专门选了个靠窗的位置,以方便看窗边飞驰的风景。 这是林杉第一次旅游,她终于也旅游了。高中毕业时,县城的同学请她去家里玩,给她看旅游的照片,她当时特别羡慕。 “林杉,能把窗户打开么?我有点晕车。”林杉回过神来,是丁香,林杉见她脸色发白,忙把窗户打开,又和丁香换了个位置。 “怎么了,要不要喝水。”杜凡问道。 “好多了。”丁香声音有些虚弱。 “有事叫我。”杜凡这才回到自己的位置。 林杉闭上眼睛睡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车子停了下来,一行人下车,杜凡和周文娜分别点了一下人数,确认无误后才领着大家爬山。丁香还是有些不舒服,杜凡陪在她身边,帮她背包。 一开始林杉、方梅、丁香并肩走着,周文娜由于要照顾到全班同学,一个人走在前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周文娜突然走了过来,拉着林杉、方梅的手臂,示意她们跟她一起走。林杉本来在看路旁的风景,回过神来,本能地看向周文娜努的方向,只见丁香和杜凡小声地说着话,丁香时不时羞涩地笑。 “你们俩有没有点眼力见啊。”周文娜媒婆附体。 一行人继续往前走,那是座很寻常的山,有树有花有台阶有市庙,可风景不过寥寥,林杉觉得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还不如家乡的山美呢,家乡的山可是有一片极美的翠竹林。可来这里玩的人倒不少,看来人们不免有人云亦云的弱点,旅游游的有时并不是风景,而是名气。 “心里想的只有爱你爱你爱你爱你, 也不管家里米缸有没有米, 分卷阅读9 也不管路上有人示威抗议,只管爱你, 心里想的只有爱你爱你爱你爱你, 也不管海峡两岸统一问题, 也不管衣索匹亚多少难民,只管爱你。” 林杉正出着神,忽然听见歌声。她回过头,见刘攀领着班上一群男生正在大声地唱黄舒俊的《恋爱症候群》。 动物凶猛啊动物凶猛啊,林杉心里排腹道。可是,真的好青春啊,她心里一动,不知道多年以后她回忆青春时,还能不能记住这一群少年。 丁香在和杜凡聊天,钱慕清在拍照,刘攀带着一群男生在唱歌,她自己和方梅在看着景致发呆。 此时此刻,就是最好的时刻。 作者有话要说: 好希望有篇长评啊。 林杉,丁香,周文娜,方梅,写四个性格各异的女孩,你最喜欢谁呢? 第4章 七里香 林杉最近常在路上偶遇刘攀,不过不是一个人,是和丁香一起。由于周文娜是学生会宣传部的干事,平时活动很忙,开学初的寝室三人行,便变成两人行。说起学生会,林杉有点失落。小学到高中,她都是班干部,高中还当了三年宣传委员,可参加学生会宣传部的面试却被刷了。面试时学姐问她会不会做海报,她一脸茫然,因为她是第一次听说海报。林杉深受打击,彼时她还没有意识到这是城乡差距引起的,她还不知道未来她会因为作为小县城学霸来到名校而遭遇更多的挑战和打击。 林杉沉浸在思绪中,不妨听到说话声。 “林杉,你发什么呆呢,给你。” 林杉回过神来,只见刘攀给她递了杯奶茶。丁香执意不要,林杉也不肯要,毕竟无功不受禄,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可刘攀说他买都买了,况且就只是两杯奶茶而已,又不是什么贵的东西。林杉见实在推脱不了,便说服丁香接下了。三人同行,刘攀很健谈,从音乐一路聊到电影,从高考填志愿一路聊到学生会的工作。林杉再迟钝,也知道刘攀是奔着丁香来的,毕竟全班人都知道刘攀在追丁香。不过刘攀倒是不厚此薄彼,聊天时倒也不冷落林杉,可接连好几次一起自习一起吃饭后,林杉实在不愿意再当这个电灯泡了,于是在某一天再一次偶遇刘攀之后,推说要去实验室刷c语言老师留下的题,开溜了。没想到丁香紧接着也说要来刷题,倒是把刘攀一个人晾在了路上。 “林杉,你怎么把我一个人留那了,太没义气了,我又不喜欢…”丁香生气地讨伐林杉。 “我,这不是怕刘攀用眼神杀死我么。”林杉幸灾乐祸道,“话说,你如果不喜欢刘攀,就该早点说清楚啊。” “我明明很冷淡啊,你这都看不出来么。他又没有明说,我也不好太自作多情啊。”丁香无奈地说。 不一会两人便来到实验室,丁香闭嘴不再聊刚才的话题,实验室人不多,丁香走过去和杜凡打了个招呼,便坐在林杉旁边,两个女孩一起打开电脑,开始刷题。c语言这门课可以说是林杉学习上遇到的第一个困难。以前不管学什么,她都是秒懂,从来没有遇到听不懂的知识点。上大家普遍认为难的高数课时,她也觉得挺简单的。可c语言,老师讲的时候,她懂倒是挺懂的,可她不知道为什么代码一出问题,她就手足无措。写代码之前,要先打开软件,打开软件时要先选择把代码存在哪个文件夹里。这本是很简单的操作,可林杉电脑用得不熟,她没折在以严厉闻名的吴志清的高数课上,却折在这简单的电脑操作上。 同时她也有对这门课的困惑,她不明白,为什么写固定的代码就会出现固定的答案,譬如为什么写代码输出1,就会真的在屏幕上输出1,这真是太神奇了。那时她还不懂这是计算机原理上最终极的问题,此时此刻作为小虾米的她,能做的是接受它,而不是尝试着去搞懂它。她在学习上向来刨根问底,不彻底地弄懂一个问题,便无法形成自己对于一门课程逻辑自洽的完整体系,以前学数理化时她便是这么建立起自己的逻辑体系的,效果可观。 她纠结于此,眼睁睁地看着杜凡他们在oj上刷了快上百道题,问过他之后,才知道他高中时参加过信息学竞赛,有基础,自然入门得快。林杉所在的县城一中,没有实力搞信息学竞赛,连林杉搞过的数学竞赛,也只有一个没经验的老师教,几个学生学,结果自然也惨淡,成绩最好的林杉也才拿了省三等奖,而这个奖在自主招生中几乎没什么含金量。事实上高中班上的同学,没有一个通过自主招生拿到降分,林杉原以为这是常态,以为是自主招生门槛高,可当她上了大学,才发现有不少同学都通过自主招生拿到了降分,而这对于那些超级中学,并不算太难,杜凡就拿到了华北理工的30分降分,不过他高考发挥不错,没用降分,这倒是后话了。林杉性格向来不服输,在被编程题弄得焦头烂额的几节课后,她认认真真在图书馆从头到尾把c语言书前几章的内容翻了一遍,她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一样,所有知识都从点连成了面。看来新知识并不可怕,只要耐心建立体系,就会融会 分卷阅读10 贯通。 两个女孩在实验室刷题,丁香有一道关于循环的题目老是过不了,林杉帮她调试,俩人找不出问题所在,便求救杜凡,最后发现是没有考虑输入为0时的情况。不知不觉已到中午,三人便一起去食堂,正边聊边吃着,刘攀突然端着饭菜坐到了他们那一桌。 “好巧啊。你们怎么在一起吃饭。”刘攀问。 “在实验室刷题时碰到的啦。”杜凡答。 半晌无话。 好尴尬啊,林杉心里排腹。再看了看丁香,只见她也非常尴尬。 “对了,刘攀,你上午说你很喜欢周杰伦的《不能说的秘密》,你会弹这首歌么?”林杉转移话题。 “会倒是会,就是弹得不太好。”刘攀顺坡下驴,又聊了些音乐方面的话题。刘攀不愧是天天抱着吉他的文艺男,在歌曲方面涉猎甚广,也很有自己的想法。刘攀本来就健谈,再加上说到自己喜欢的音乐方面,话更是紧敢着话出来,这顿饭,几个人倒是相谈甚欢。吃完后,杜凡还要去实验室刷题,林杉和丁香也说要去实验室,刘攀回宿舍,几个人就此别过。 晚上杜凡回宿舍后,刘攀拉住他。 “老实交代,你是不是也在追丁香。” “丁香是挺不错的一个女孩,好看,性格好,学习也很认真。”杜凡道。 “那我们公平竞争。”刘攀拍了拍杜凡的肩膀。 “好啊,谁怕谁啊。”杜凡也拍了拍刘攀的肩膀。 林杉最近因为辩论赛的事忙得焦头烂额,新生辩论赛先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初选,选出四个人代表学院参加校级辩论赛。林杉什么事都喜欢尝试一下,就报名参加了。她没有经验,又没有电脑,只能天天跑机房。班里报名的有钱慕清、杜凡、林杉,人数不足,周文娜作为团支书便也充数参加了。罗青逸还专门请了去年校赛最佳辩手张英来辅导。张英和罗青逸既是同班同学,又分别是院学生会的主席和副主席,彼此自然很熟稔。几个参赛的同学便开始模拟辩论,张英分别指出了他们存在的问题,她说林杉言辞虽锋利,可逻辑不甚严谨,提出的论点不足以服众。林杉觉得这位学姐好厉害,值得结识,她便非常积极,什么话都接,还在结束时找张英要了□□号。张英显是习惯了这样的奉承,面上只淡淡的,却也未显出不耐烦。其实林杉也知道,这样做有些人会误解自己工于交际,太过取巧,吃相难看。可她觉得自己这样做是对的,热情地结交值得结交的人,难道不是古道热肠吗,难道人只有孤芳自赏才能标榜自己清新脱俗仙风道骨么?高中时班风就是如此,人人都自诩清高,老师提问时,明明很多人都会,可就是没人举手回答问题。后来班上从普通班转来一名插班生,他不了解情况,一来就犯了众怒,老师讲什么,他跟着接什么,他非常吃惊,也有些得意,因为他真的以为题目只有自己会。结果是他引起了全班同学的鄙夷,人人都觉得他烦人,甚至有人说要把他从教室里扔出去。可林杉觉得他其实没做错什么,自诩清高是一种病,她和她的高中同学都曾病得不轻。 辩论赛需要穿正装,林杉没有正装,便借了丁香的正装。第一场辩论赛是对战二班,题目是干一行爱一行还是爱一行干一行。双方一辩各自陈词后,周文娜作为二辩,几乎被对方二辩问到噎住,只牵强地回答对方所提出的问题。林杉作为三辩,简直出师不利,和对方三辩争辩时,她有些紧张,但还是勇敢地接住了对方的问题,算是无功无过吧。林杉他们的四辩钱慕清倒是表现得很出彩,但也无力力挽狂澜,最后他们还是输了,最佳辩手也被对方二辩古琴拿走,一周的努力付诸东流,虽说结果也在意料之中,可大家还是未免有些失落。比赛结束后班助罗青逸和张英学姐请他们吃烧烤,刚巧碰上单丹丹,她在烧烤摊边坐着,旁边还有一个男生。 “夏习森、单丹丹,你们也在这儿啊。”罗青逸跟他们打招呼。 “学生会主办的情书活动刚结束,我俩便顺道一起过来吃饭了。”单丹丹答道。 “丹丹姐。”林杉也凑过去打招呼,单丹丹点点头,也没有凑趣继续寒暄,林杉便也不再搭腔,只安静地吃着金针菇。周文娜罗青逸聊着天,两人都很健谈,气氛便也其乐融融的。 “林杉,你今天真勇敢,对方三辩出场那么彪悍,你都没有怯场。”周文娜不知啥时候说话拉上了林杉。 林杉正啃着鸡翅,不妨听到了表扬,不觉红了脸。 “对方二辩才厉害呢,没想到古琴不仅钢琴弹得好,打辩论也这么厉害。” “其实钱慕清表现也不错啦,如果叫我选最佳辩手的话,我会选他。”张英插话。 钱慕清是个胖胖的男孩,戴着黑框眼镜,白净斯文,平时话不多,也不引人注目,林杉只知道他是摄影爱好者,拍得一手好照片,没想到打起辩论来,嘴巴这么厉害,她不免感慨,华北理工真是藏龙卧虎,随便一个不起眼的人都有过人之处。 才艺,大家都有才艺,而我除了学习,什么才艺都没有,林杉默默地在心里这样想。 分卷阅读11 学院内部的辩论赛很快结束了,校级新生辩论赛开始了,由于钱慕清和杜凡被选入参加校级辩论赛,林杉他们便也作为亲友团去观战,这次他们的辩题是“理想与现实”。 “我首先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再才是理想主义者,我先要赚足够多的钱,才能去做自己想干的事,我先要解决物质需求,再才能去谈精神需求。试问一个连自己都养不活的人,一个靠家人养活的人,又有什么资格谈追求理想呢,现实是理想的基础,只有足够现实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理想主义者。一个不够现实的人,他的理想注定是空中楼阁。”自由辩论期间,对方二辩沈梦寻掷地有声。 “我不同意这种观点,理想是指引人们前进的光。请问对方辩友,钱要赚到多少才算够呢。有些人很有钱,可干着自己不喜欢的事,却并不快乐,有些人虽没钱,却因为干着自己爱干的事,追寻着自己爱干的事,而非常快乐,请问他们谁更成功呢。”钱慕清不疾不徐地反驳。 “谁说一个现实主义者就不快乐了,虽说快不快乐和有没有钱不成正比,可有钱的人至少在经济方向的烦恼要少于没钱的人。”沈梦寻不甘示弱地反驳。 “古往今来大多数有所建树的人,都是在所在领域有理想,才能做出成绩。从这个方面来讲,理想对于实干有指导意义。”古琴道。 不愧是校级辩论赛,双方辩手表现都可圈可点,听众们几次为他们精彩的表现鼓掌。张英作为上上界校级辩论赛的最佳辩手,是被专门请来的评委。 “几位辩手的表现都很出色。依我看来,真理越辩越明。诚然我们不能在没有物质条件的时候空谈理想,那叫不切实际,可我们也太过追求物质而忘了精神追求,所谓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几位现在都是大学新生,又该如何度过大学生活呢。我想既该脚踏实地,好好努力,同时又该在不断试错中发掘自己的爱好,树立自己的理想。大学生活十分美好,也十分短暂,我在这里,预祝各位度过充实美好的大学生活。” 张英评论完,全场掌声雷动,接着是宣布比赛结果,生命学院赢了,最佳辩手也是生命学院的沈梦寻。杜凡和钱慕清从讲台上下来,虽然输了,可俩人看起来都不是很在意这个结果。 “杜凡,你今天表现真棒。”丁香落落大方地说。 杜凡的脸可疑地有些泛红,半天才冒出句。 “其实钱慕清比我表现得好啦。” 丁香笑了,她本来就长得眉清目秀,笑起来有两个可爱的酒窝,十分动人,看得连林杉都有些动容。 “寝室长大人,你怎么只搭理丁香,不理我们这些专门来给你捧场的室友啦。”刘攀插话。 “女士优先嘛” 杜凡半天才冒出这句话。 周文娜拉着林杉的手往外走,林杉被拉得莫名其妙,轻问道。 “娜娜,丁香还没出来啊。” “你没看出来吗?丁香和杜凡…”周文娜把林杉拽出礼堂,才冒出这句话。 “他们俩要是在一起还挺和谐的嘛。”林杉促狭地接腔。 晚上丁香回寝室,周文娜叫她老实交代。 “杜凡是不是在追你。” “也算不上追吧,我俩就是聊聊天,增进增进了解。”丁香微红了脸。 “那你们进展如何。”林杉问。 “你们可真八婆。”方梅拉开窗帘,破天荒地接腔。 “我们高冷的方小姐居然开口说话了,看来八卦真是人民群众的通性啊。”周文娜道。 方梅啪地一声拉上窗帘,不再说话。 周文娜也不生气,仞然笑嘻嘻地叫丁香汇报进展。 “那你喜欢杜凡吗?”林杉继续问。 “我也不知道,算是有好感吧,可我爸妈让我大学不要谈恋爱,他们叫我好好学习,他们还说大学谈的恋爱大多不能长久,还是毕业后再找来得靠谱。”丁香答道。 “我觉得杜凡人挺不错的,能碰上相互喜欢的人多不容易啊,你也别事事都听家长的啊,错过了以后会后悔的。我还是高一就早恋了呢,现在还不是好好的,也没耽误高考,家长就是喜欢一惊一乍的,他们太低估我们的心智了,老把我们当孩子看。”周文娜道。 “我从小就是乖乖女,你这么一说,我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丁香道。 “我觉得还是应该慢慢增进了解,不了解一个人怎么能盲目地喜欢呢,感情不只是感性的事,也应该是理性的事。”林杉道。 接下来的时间,丁香常常和杜凡独处。她本想慢慢增进了解,不过她又发现其实了解一个人也不需要多么长的时间,只要对方愿意让你了解。杜凡是个不错的男生,上进努力,积极阳光,长相不算帅气,但干净,让人感觉很舒服。他也是个普通的男生,聊天常常不知道怎样更好的接续话题,比起刘攀的健谈颇有不足,丁香也不是多么会社交的女孩,两人聊着聊着会冷场,不过奇怪的是,这冷场倒也不怎么让人尴尬,两人沉默着沉默着杜凡忽然就笑了,然后丁 分卷阅读12 香也笑得眉眼弯弯 “我就是典型的工科男,实在不太懂怎么聊天” 杜凡老实地吐了吐舌头,又接着说。 “这应该是我第一次追女生吧。” 丁香微红了脸。 “这是我第一次和男生走得那么近。” 两人都不再说话,如果沉默会说话的话,那么这片沉默已让他们都了解到了对方的心意,同时也了解了自己的心意。杜凡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孩,丁香也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可在彼此的心中,他们虽普通同时却很独特,这大概是爱情最让人欣喜的地方吧,它某种程度上让我们不再平庸,至少,是在爱人的眼中。 一个月之后,丁香和杜凡在一起了。她和杜凡一起去798玩,丁香有些晕车,杜凡让她靠在自己肩膀上休息,然后牵手。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以至于丁香回宿舍时都有些发蒙,她就这样恋爱了,有了一个男朋友,从此以后,她不再是一个人了。这是真的吗?这肯定是真的吧,不然她心里怎么会这么甜呢。她回到宿舍,周文娜正在做海报,林杉在旁边看。 “林杉啊,其实做海报挺简单了,你去网上百度教程就可以了。”周文娜说。 “哦,我还是先看你操作一遍吧。这样心里先有个底。”林杉答道。 两个人都似乎并没有注意到丁香回来了,丁香爬上床,却不妨听到周文娜的声音。 “丁香,你约会约得怎么样啊。” “我们,在一起了。”丁香尽量答得落落大方,可怎么也掩不住羞涩。 周文娜和林杉听到这么劲爆的消息,自然是一唱一和地打趣丁香,一会叫着要杜凡请全宿舍吃饭,一会要丁香交代约会细节,直到丁香羞到不再理他们为止。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是理想主义还是现实主义,本章想通过辩论赛,多少夹带私货,陈述自己的观点。 第5章 红棉衣 林杉和周文娜正打趣丁香,方梅回来了。方梅很少不在宿舍,晚归的时候更少。她喜欢抱着电脑,拉着窗帘,窝在床上,所以三个女孩并不知道她今天不在宿舍里。 “这是我们文学社征文大赛的传单。”方梅把传单分给三个女孩。 “你们有没有兴趣参加啊。”方梅道。 “我就算了吧,文笔一直不好。”周文娜道。 “林杉,你要参加的吧,我看你日志写得挺好的。”方梅道。 “我倒是挺想参加的,就是怕写得不好。不过试试总没有坏处,怎么报名啊。”林杉听到表扬,心里一动。 “传单上有邮箱啊,你在指定日期前把文章发到邮箱就可以了。”方梅回答道。 “嗯”林杉边回答边爬上床,这时手机□□滴滴在响。 “林杉,我下午要参加社团巡礼晚会的彩排,没法上下午三点钟的高数课,地点在三教409,你那会有课吗?要是没课的话,能不能去帮我上课。”是钢琴协会的古琴。 林杉觉得有些奇怪,她和古琴并不算熟,虽同在钢琴协会,见面时间多,但不是一个部门的,不过是点头之交。可既然古琴求到自己头上,林杉也向来很热心,忙不迭地回复。 “可以的。” “那就谢谢你了。”古琴的答复很简洁。 林杉下午没课,可她本来打算重温宫崎骏的动画片《魔女宅急便》,可现在下午只好去上课了。上完课后,她便和周文娜一起去看社团巡礼晚会,节目虽只★公\众\号\阿遇的小日记☆是业余学生的表演水准,可华北理工学生的业余水准倒挺高的,开头几个节目都挺精彩的,林杉正在心里默念不虚此行,不妨听到了《five hundred miles》。 If you missed the train I039;m on,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 You can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You can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 声音清亮空灵,感情浑然天成,恰到好处,林杉只觉被打动了,她定睛往台上一看,台上那个白t恤蓝色牛仔裤的少年,不是刘攀又是谁。 林杉本来有点烦刘攀嘴贱,可此刻也不得不承认他还是有才华的,人缘也还是不错的,毕竟他一开口底下就有人为他喝彩助威。说起来自从丁香和杜凡在一起后,林杉也好久不见刘攀了。今天一见,看来刘攀这恋失得也没那么惨嘛,还知道唱歌耍帅。 林杉安静地继续看节目,不知不觉就看到古琴出场了,她身穿一件蓝色连衣裙,整个人看起来如空谷幽兰,气质极 分卷阅读13 佳,和她一同出场的那个少年,一身黑色的晚礼服,高大英俊,俩人并立,堪称一对璧人。俩人向观众行完礼,便开始四指连弹,琴声悠扬悦耳,林杉一时不知道怎么形容这首曲子,只觉如行云流水,听着听着,心情不由得也欢乐起来。她翻了翻节目单,曲子是久石让的《spring》。她打开手机,正记着曲子名称,周文娜忽然开口寒暄,林杉回过神,才发现古琴坐到了她旁边,有了下午帮古琴上课的事,她不由得觉得和古琴关系亲近了许多,便热情地说。 “古琴你刚才弹得真好,曲子也选得好。” 古琴却不怎么热络,林杉有些尴尬,不过她也不是小心眼的人,并没放在心上。 接下来几天林杉又有几次在琴房碰到了古琴,古琴对林杉的态度还是淡淡的。不过林杉没精力去计较,她正在愁过冬的事。林杉本来没打算添置冬衣,她从家里带来了两件冬衣,虽然两件都是表妹方晴穿旧了不要的棉衣,可质量还是不错的,本打算就这样将就四年,可她实在没想到北京的冬天这么冷,她那两件棉衣实在是太薄了,只能再去添置厚棉衣了。 北京的冬天也太干了,林杉的脸干得发疼,嘴唇都起干皮了,她必须得买面霜和唇膏了。她去超市,挑了最便宜的面霜和唇膏,9.9的大宝和19.9的特价蔓秀雷敦唇膏。 令人头疼的是棉衣,林杉还没在北京买过衣服,倒是和周文娜丁香一起去西单逛过街,一进商场她就浑身不自在,华丽考究的商场里明亮的灯光像一盏照妖镜,照出她的贫穷,照出她的自卑,她不敢试衣服,甚至面对着导购员也觉得自己矮了他们一头,尽管她是名校生,而导购员其实也不过是打工仔。林杉本能地觉得自己不属于这里,事实上大学之前她也很少逛街,因为她买不起商场里的衣服,妈妈常带她光顾的地方是路边摊。可周文娜和丁香却驾轻就熟,风轻云淡,仿佛天生属于这里。 棉衣必须得买,林杉便请方梅推荐买衣服的地方,方梅推荐了西单。林杉觉得那里衣服太贵了,周文娜便建议她在淘宝买衣服。林杉从来没有网购过,红着脸求周文娜教她网购。其实林杉心里一直很感激周文娜,她从来都很热心。哪怕她看起来有点八面玲珑,并不只和林杉好。 林杉用周文娜的电脑注册完账号,便在网上看衣服,里面有价格选项,她便点了100元以下,可看到的衣服都不够厚。 “冬衣要穿好几年,还是应该要买质量好一点的。”周文娜建议道。 道理林杉都懂,可她实在舍不得花100多块钱买一件棉服,也许她运气好呢,能买到既便宜质量又尚可的衣服。平时她可都记着账呢,吃饭每个月400块左右,她有参加学校里的勤工检学,每个月差不多400块钱,这两项相抵。其他杂七杂八的费用,全仰仗高考时县里奖的6000块钱。其实爸爸一直说要给她打钱,可她觉得爸妈实在太辛苦了,便一心想自己解决生活费。除此之外,她还计划下学期买电脑呢。这学期助学金发了1250块钱,她又有做家教的打算,要是能拿到英才奖学金,下学期凑满买电脑的钱也是可能的。她最后选了一件80块的棉衣,买完后,心里总算松了口气。她看到旁边有收货按钮,就直接点了收货,又把电脑还给周文娜,周文娜见她买好了,便接过电脑。 “你已经点了收货了啊。糟糕,只有东西到了才能点收货,否则卖家可以不发货的。”周文娜急匆匆地跟林杉讲。 林杉又急又囧,她不安地等了一个晚上,看到商家发货了心才安定下来。 棉衣的事解决了,林杉又开始写稿子,征文比赛内容不限题材不限,她便开始思索着写点什么呢,思绪从大学飘到小时候,一张张面孔一件件事情浮现在脑海,她提起笔。 我的启蒙老师 我的启蒙老师,叫龚朴,他是我们老槐树村小学里学历最高的老师,高中毕业,听奶奶说他念书时是出了名的成绩好,因为家里穷才没上大学。 村小一共只有4个老师,两个数学老师,两个语文老师,每个老师分管两个年级。村小学生不多,每个年级大概只有20人,因此是一二年级一个班,三四年级一个班,一节课前半节课给一个年级上,另一个年级写作业,后半节课给另一个年级上,前一个年级就做作业。村小只有语文数学课,没有体育课美术课等副科。村小的老师都不是全职当老师,家里还种了地,上完课还要回家干农活,因此课上得也就未免有些得过且过,毕竟甭管课上得好坏,都拿微博的死工资,可龚老师是个例外。 我上一年级时,刚好赶上龚老师教一二年级,他便是我的语文启蒙老师。我的奶奶是退休小学老师,在村里算是有文化的人,因此也重视教育,我5岁便入学了,是班里年纪最小的学生,和6岁的方敏,7岁的方珊玲是同学。我们三人是一个村落的,又一起入学,感情自然也比其他同学好。 有一回轮到我们三和方志诚打扫卫生。学校没有扫帚,轮到谁打扫卫生,谁就从家里带扫帚去学校。方志诚是方珊玲的弟弟,和我同龄,有四个姐姐,方珊玲是 分卷阅读14 他的三姐,作为方大叔家的独苗,自然很受宠爱。方大叔对他期许很高,专门求着龚老师给他取名字,志诚,既有意在至诚,又有志在城市之意。方珊玲平时总护着弟弟,打扫卫生也是她代劳。这一回我们打扫完卫生,就去塘边摘菱角吃,几个小孩玩得兴致盎然,不知不觉天已快黑了,我们才依依不舍地回家,我们走了一段路后,我才发现自己把扫帚落在了塘边,便急忙回去取,待我找到扫帚,天已全黑了,我一个人走在路上,心里着实有些害怕。走着走着突然有人在叫我,我回过头,原来是龚老师。他应该才忙完农活,准备回家,没想到碰到了我。师娘在不远处喊他回家,他却说要先送我回家。龚老师不是在编老师,工资低,白天又不能干活,平时农活靠师娘一人,师娘本就常抱怨,这回便有些不高兴。龚老师平时是有惧内之名的,可此时却只是摸了摸我的头,拉着我的手,送我回家。在路上他给我讲快乐王子的故事。一个王子死后,国民为他塑造了雕像,他有红宝石镶刻成的眼睛,因为这双眼睛,他看到了民间疾苦,因此他自愿把红宝石眼睛送给了他们,自己便变成了瞎子,可到这时他才得到了真正的快乐。 自从在塘边遇到龚老师后,我就很喜欢他,上课便也很积极,可龚老师却并不特别待我,而是待学生一视同仁。他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经常给我们讲故事,教我们唱歌,教我们识五线谱,还给我们写了班歌。一年级的上学期,快乐而充实,一年级的期末,我更是拿到人生的第一个奖状,也是人生的第一个第一名,第二名是方敏。我还拿到了人生的第一个奖品,三本《小学生天地》。杂志是龚老师在县城书店买的,他说这本杂志不错,寓教于乐,很适合小学生读。我欢天喜地地抱着奖状和杂志回家,奶奶很高兴,把奖状贴在家里最显眼的墙上。爸爸和妈妈还在外地打工,不在家,家里只有一个16岁的游手好闲的叔叔。叔叔不以为意,嚷着说自己小时候经常考第一名,便继续带着我打牌。以前他常常带着我打牌,让我帮他看别人的牌,我做手势告诉他。可这回我大义凛然地拒绝了他,因为龚老师教我们,小孩子做人要诚实。叔叔被我一本正经的样子逗乐了,跟我说他们打牌并不打钱,只图个乐,所以不需要这么严肃。可我不懂这些话,只一味地教育叔叔这么做是不对的。 每年春节过后,家家户户都会请老师到家里来吃饭,算是本地敬师的礼节吧。龚老师来我家吃饭时,叔叔把我春节的趣事讲给他听,听得他直笑,摸着我的头,夸我孺子可教,以后会大有可为。 不知不觉我就上三年级了,期间我和方敏轮流拿第一名,方志诚大多是第三名,偶尔陈宇和陈佳蓉会拿第三名。我虽一直拿一二名,可却一直听到一种说法,女生比男生笨,女生数学不好,女生后劲不足,越到以后成绩越不如男生。数学老师陈老师就更喜欢方志诚和陈宇,可龚老师很喜欢我和方敏,他鼓励我们参加作文比赛,在他的教导下,我们班的同学大多都对写作感兴趣,我和方敏更是立志以后当一名作家。龚老师还在班上办了一个图书角,鼓励大家把书都放在图书角里,大家共享。说是共享图书,可其实农村娃家里都没有什么书,大多是龚老师从家里带来的书,龚老师很喜欢名著,经常给我们讲书里的故事。在同学中间,我和方敏是最对文学感兴趣的。我们一起投稿,龚老师给我们改稿,我们还一起取了笔名,方敏是冰清,我是玉洁,可惜稿件只是石沉大海,我们不免心里有些失落。 三年级上半学期,老旧的学校被定为危房,新修学校要时间,我们便搬到附近居民家的大堂里上课,我们三四年级便是搬到龚老师家里上课,我们便常常见到师娘,也便常常听见师娘埋怨龚老师,说他上课上完了不去干农活反而留在教室里和学生聊天,说他没钱还整天以知识分子自居,说他老花冤枉钱买中看不中用的书。龚老师显是习以为常,也不争辩。他经常给我们讲他年轻时在县城一中上学的故事,说一中旁边有个新华书店,放假时他便常常在新华书店里看书,他还鼓励我们要读大学,学习才是农村娃改变命运的最佳方式。 后来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重点大学,家里办喜酒,照例要请老师吃饭,可龚老师却不在家。听别人说龚老师出去打工了。因为家里有三个孩子,靠民办教师那点工资不够养家糊口。我便再也没有见过龚老师,可却时时,记起他的教诲。在我的读书生涯中,龚老师不是最有才华的老师,也不是对我最好的老师,可他却是我最喜欢的老师。因为他,我想要考一所好大学,因为他,我爱上了写作。他某种意义上改变了我的命运,我想,这大概也是他教书生涯中得意的勋章吧,毕竟,老师,是灵魂的工程师。 林杉写罢,又通读了几遍,改了改稿子,这才把书稿发到了指定邮箱。她没有用真实名字,用了笔名一苇,因为她不愿让人知道自己贫穷的童年,这无关虚荣,却相关尊严。来华北理工小半年,身边人大多数家境都比林杉好,她从没有抱怨过自己的家境,却不免因为家境而自卑,其实她也知道,很多人都知道她家境不好,有些人因此在经济上更为照顾她,比如周文娜和丁香,寝室聚餐 分卷阅读15 时,她们都尽量选便宜的餐厅。有些人不免言行中多了些居高临下的优越感,他们或许本没有恶意,可林杉还是为之窘迫,像是光着身子被人看穿了般难受。最让林杉舒服的是方梅的态度,她根本不以为意,平时也不特意关照她,好似根本没把这事当回事,林杉也不知道她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家里的情况。方梅虽性格有些文人的清高,可林杉有些欣赏她,至少在这件事上,方梅足够尊重她。 作者有话要说: 真的没人么?快没更新的信心了。 第6章 期末考 冬天来了,冬天的朋友也来了北京下了一场大雪。华北理工一扫原先荒凉的景象,整个校园穿上了银白色的新装。枯树枝上、荒草地上挂满了雪,林杉觉得它们虽并不像梨花,可景色圣洁不输梨花。林杉也穿上了新买的红棉衣,蹦蹦跳跳地在外面玩雪。她心情雀跃,觉得整个世界都明亮起来。这一半是因为雪,另一半是由于刚收到的短信。 “亲爱的一苇,恭喜你获得本次文学大赛的一等奖,请于周四晚上(12月3日)之前到志远楼301领取奖状和礼品。” 她很激动,这是她第一次投稿成功。上一次投稿还是小学三年级,自从那次稿件石沉大海后,她虽对写作充满热情,可课业繁重,她便再没投过稿。这次投稿,居然获了奖,她不免对自己的写作能力多了份自信。 她高高兴兴地去指定地点领奖,领了校刊、奖状、200块钱的稿费,还有一本书,《未央歌》。她翻开校刊,先找到了自己的文章,认认真真地通读了一遍,便觉文笔不够优美流畅,可胜在感情真挚。大概人是很难对自己的文章满意的吧,大多数人都是审美大于才华,也不知这于己是幸还是不幸,幸在于还有提升空间,不幸在于才华有限,可有哪个作者愿意承认自己才华有限呢。她又开始看其他获奖的文章,有印象的是沈梦寻的文章,文笔华丽,引经据典,他写的是对高考制度的思考,林杉有印象的是他那句话,“一个真正有能力的人,是懂得权衡利弊,去适应规则,在高考中取得成绩的。那些所谓低分高能的高素质人才,其实某种程度上是不识时务,不能去适应现有的人才选拔制度。” 林杉继续翻校刊,她不觉被江河的《奶奶》吸引。他写的是奶奶年轻时的事,同时也深刻反思了90后身上存在的问题,没吃过苦,对历史的痛点不能有深刻的感受。同时他也肯定这一代人的优点,在爱的氛围里长大,有个性,在互联网时代长大,见识广。不管他的声音能否代表90后,林杉觉得他的文字倒挺有个性的。 和大雪一起来的是考试周。班助罗青逸请了院里的大神师兄夏习森给同学们传授考试经验。夏习森是上一届的专业第一名,虽只比林杉高一级,可已经发了几篇A类论文,是老师们的得意门生。林杉久闻其名,今日终得以一见。夏习森长得干干净净的,虽算不上帅气,但笑起来让人觉得很舒服。都说恃才傲物,可他一点架子也没有。 “高数要特别强调一下,去年的试卷还是有些难度的。不过只要吃透了老师课后布置的作业,过应该不是问题,可如果要考到90+还是挺难的。去年的最后一道证明题就很难。复习的话,推荐先看懂书中例题,再刷老师课后布置的习题,最后刷历年试卷。试卷的话,学校的打印店里有。” 连大神师兄也专门强调高数,看来高数确实很难啊。可高数老师吴志清连重点都不划,还专门强调,改卷子时绝不会手下留情。 “我要说的基本就这么多,学弟学妹们还有问题吗?”夏习森道。 “我想问一下,每年的最后一题有多难。”林杉举手问道。 “跟高考数学最后一道大题难度差不多吧,光基础扎实是不够的,还需要考场上有灵感。” “师兄要不你留个电话和□□号吧,我们有问题好问你啊。”周文娜提议。 夏习森在黑板上留了手机号和□□号,林杉又有了新发现,那就是他的字写得十分俊逸。 林杉加了夏习森的□□号,第一时间是逛他的空间。夏习森的空间内容寥寥,访客和留言却不少。日志大多是转发的,林杉打开其中一一篇,是一篇游香山的游记,文笔很是好,她一时好奇,打开原创者的空间,竟然就是单丹丹的空间。世界真小啊,原来他们认识。林杉在心里叹道,又突然想到,他们本来就是一个专业的,有可能还是一个班的呢,相互认识一点都不奇怪。 考试周到来后,林杉宿舍变成了五人行四个女孩加上杜凡。方梅一改常态,变得十分勤奋。每天从早上八点满满当当学到晚上十点。期末到来,图书馆位置爆满,四个女孩每天轮流早起占座。林杉由于平时用功,高数物理化学等其他人担心的科目,倒是轻松复习完了。她最担心的反而是近现代史纲这种文科性质的科目。她从初中时就怕政治历史,背得头疼。其实她从小就对历史感兴趣,可她神烦背诵大事年表,背了忘,忘了背,也不知道到底有什么意义。可为了拿奖学金,她一门功课都不能落下。她采取一边读一边 分卷阅读16 复述的方式来背诵,坚决杜绝有口无心的方式,背了几天后发现历史事件的意义背景什么的也挺有意思的,从前竟是误读了历史,她像是突然开悟了,从前那些硬背下来的字眼都突然有了意义。比方说,“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这一句话把意义总结得非常透彻,算得上字字珠玑了。 这一边林杉和近代史死磕,那一边丁香在和高数斗争,她经常问林杉题目,林杉非常耐心的讲题,她觉得丁香听是听懂了,可却并没有融会贯通,可她也不知道该怎么才能让她融会贯通。林杉发现丁香学习上有一个问题,习惯于记忆性学习,而不是理解性学习,所以在高数这种科目上不懂灵活变通,解起题来自然就不顺利了。 “走了,去吃饭啦。”周文娜叫另外三个女孩。 林杉和丁香起身,方梅戴着耳机似乎并,没听见周文娜的话,笔下还在做着笔记,根本没注意到另外三个女孩都已站起来,显然是学习得十分专注,直到周文娜拍了拍她的肩膀,才注意到已到吃饭时间。 四个女孩一起走出图书馆,迎面碰上了刘园园。 “林杉,你票买好了没?老乡会的陈杨师兄,说可以帮我们买卧铺票。他说去年他也是去火车站专门排队才买到卧铺票的呢。” “我就将就下做硬座回。学校不是已经帮我们买了硬座了吗。”林杉回答道。 “那你还要我教你在网上买票。”周文娜道。 “我帮爸爸买票。”林杉匆匆答道,还好几个女孩都没有追问。几个女孩一起吃饭,回图书馆自习,暂且按下不表。只林杉除复习之外,还在网上帮爸爸刷票,可最后也只买到了站票,不过爸爸说不打紧,能回家就行。 期末考试波澜不惊地来了又走了,考近代史前一天,周文娜从学生会师姐那里弄来了近代史的重点考点,她向来热心,帮宿舍里的人都复印了一份。 林杉自觉考得不错,除了英语和近现代史,其他科目的题都会,且都留有时间检查。期末考后,回家前,还有差不多一周的时间。林杉乍一闲下来,倒不知做什么好。她琢磨着,便想到好久没去琴房练钢琴了,就拉着丁香周文娜练琴。其实林杉半道出家,弹得实在不怎么样。可她开心啊,当初杨晓晨在元旦晚会上弹电子琴,她可羡慕了,现在她居然也会弹钢琴了,这对于高中时的林杉已是可望不可及的梦想了。 “林杉,娜娜,你们也来琴房练琴啊。” 林杉回头,是古琴。古琴跟她们同级,可她钢琴过了十级,才大一便已是演奏部的副部长了,也是钢琴协会大一唯一的副部长。 “是啊,我们来练琴。你在正好,我们有什么问题可以问你。”周文娜道。 “没问题啊,只是其实我弹得也不算好。”古琴道。 “刚刚那个就是2班的古琴么,她还挺好看的,气质真好。”丁香道。 “嗯。古琴人也挺好的,我来琴房经常碰到她,经常问她问题,她也挺耐心教我的。”林杉道。 三人接下来的日子便一起在琴房练琴,且不尽表,只说不知不觉便到了回家的日子。刘园园约了林杉一起回家,两人便一起拎着行李箱出了校门坐了公交,在车站又碰上了陈杨和单丹丹,和他们在一起的还有许多湖北的老乡。春运时的车站果然是人山人海,林杉第一次碰上春运,第一次一个人回家,心里便有些怯怯的,手里紧紧抓着行李箱,不时地盯着检票口,生怕错过了火车,刘园园倒是心大,只低头玩着手机。不一会火车到站了,一大群人涌向检票口,排队、检票、进站。林杉小心翼翼地随着人群走,好容易挤上了火车,对着票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却发现已有人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林杉和他打了个招呼,那一名中年男子忙站了起来,林杉坐了下去,正准备放行李箱,陈杨刚好也来了,就坐在她的对面,忙帮她把行李箱放在了座位上方的架子上,林杉道了谢,因不见单丹丹,便问丹丹姐坐在那里,陈杨说他帮单丹丹买到了卧铺票,她因此不在这个车厢里。林杉坐下后,便给爸爸发信息,说自己已安全上车,爸爸回信息。 “祝你一路顺风。” “这硬座车厢真的是挤死人了。”刘园园抱怨道。 林杉环视了一下周围,车厢里站满了人,说站或许不准确,因为他们许多都是半蹲着,车厢里实打实地人挤着人,没有一点空隙。林杉这辈子从没有来过这么拥挤的地方。这些人大多衣着寒酸,身上的棉衣质量堪忧,看打扮大多是农民工,有些还带着小孩。他们大概大都不会网络购票,只能一天一天地去火车站排队买票,因此买不到坐票也正常。只是可怜那些小孩子了,他们大概要在这种不舒服的地方站十几个小时了。林杉心里一酸,想起爸爸,爸爸这么多年大概都是这么回家的吧。可他们脸上却并非是苦大仇深的,反而很平和,仿佛这一切都是习以为常的。林杉的旁边便站了一对父女,小孩子的眼睛一闪一闪着,她好奇地看着车厢里突然进来的一群年轻人,她爸爸抱着她,让她让座,她顺从地让了座,可还是有些不开心,那位男子便用手 分卷阅读17 抓女孩的胳子窝,逗得她哈哈地笑。 陈杨从背包里拿出一袋薯片给女孩,女孩高高兴兴地接了过去,开开心心地和爸爸说话,仿佛坐火车是多么好玩的事。 林杉想起了网上关于站票应该半价的讨论,有反对者的声音说,如果这样,大概会有人只买站票了,那么坐票便会卖不出去。反对者担心的并非没有道理,中国有7亿农民,坐高铁软卧的人不是大多数,穷到连站票都要买的才是大多数。只可惜,发言权掌握在少数精英的手里,普通大众没有渠道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样子的网络环境是容易滋生何不食肉糜的笑话的,譬如林杉,在网上浪久了后,她甚至觉得人们都早已奔中产了。 “不如我们玩牌吧。”林杉正出着神,忽然听到陈杨的声音。 学校的票是连着一起买的,因此林杉的座位周围都是校友加老乡,几个年轻人都忙不迭的同意了,陈杨拿出一副牌,四个人便玩起了升级。 林杉坐在靠外的座位上,边上正好就站着那位中年男人,他搂着那个十来岁的孩子,见林杉她们玩牌,他便在旁边看着。林杉正准备出一张A,他在旁边急了眼,忙着叫林杉别出那张牌,林杉听了他的话,便换了张牌。这局结束,林杉便提议让那中年男人也来玩会牌,他一开始推脱,后来见林杉说得恳切,就和陈杨他们玩起了牌。林杉让了座位,又学那中年男人搂着那个小女孩。不知不觉,已到深夜12点,林杉见他们还玩得正起劲,便没有打扰他们,只靠着位置休息,几乎坐在了地上,终究还是睡不着。迷迷糊糊中不知是谁拍了拍她的肩膀,林杉一个激灵睁开眼,竟然是单丹丹。 “林杉,我一坐上车就睡了,现在休息够了,你去卧铺休息会。”单丹丹道。 “陈杨学长不需要休息吗?还有,园园也撑不住了。”林杉见刘园园撑不住,在座位上打盹,因此要把卧铺让给她。 “我还好,之前骑车去拉萨时,经常熬夜的。”陈杨道。 “学长你去过拉萨呀,我听说拉萨超级美的。”林杉兴致勃勃地问。 “拉萨的确很美,在自然的宏伟面前,我常觉得自己很渺小。我给你看手机的照片吧。话说人真应该趁年轻时多出去走走的,多见见外面的世界,心胸会变得开阔起来。”陈杨回答道。 “你陈杨学长可浪漫了,他是到拉萨后给嫂子打电话表的白。”坐在陈杨旁边的学长阴阳怪气地补充。 “从高中追到大学,终于修成正果了。”那位学长又道。 “你又开始八卦了,小心我爆你的猛料啊,我听说你在追我们部门的小学妹温尔雅,到底追到手没?”单丹丹佯装生气,转守为攻。 “行了行了,嫂子饶了我吧。”几个人嬉笑打闹着,倒也其乐融融。 单丹丹于是又去叫刘园园,刘园园一开始不同意,又见林杉态度坚决,也就不再坚持,去卧铺睡了。 到后半夜时,他们一行人玩牌也玩够了,便都把头埋着睡觉,陈杨把座位让给了小女孩,和那中年男子一起站着。时间真是神奇的东西,永远只往前走,再难的事也都会过去。 不知不觉天又亮了,不知不觉火车到站了。林杉和刘园园一起下车,到了站口,林杉还要找汽车坐车回县里,刘园园的爸爸已开了车来接宝贝女儿。见林杉一个人回家,倒是热情地嘱咐了她好几句话,生怕她一个人有什么闪失。林杉给爸爸发信息,说自己已下车,便一个人拎着行李箱,在车站口等回县城的汽车,不时有出租车司机来拉客,又不时有附近的旅馆来拉客人,林杉只不理会他们。不一会汽车到了,可小城市的汽车也不正规,挤满了人,林杉也没找到了位置,只能站着。从市里回县里大概要一个小时,林杉本就没睡好,在车里实在撑不住,想睡,又担心行李,只能硬撑着。好在一个小时很快过去了,林杉下了车,又坐公交回家。到家不过是六点钟,妈妈来开门。林杉忙去洗漱,洗完后便躺床上补觉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不管有人没人都要更完,加油! 第7章 状元街 一中旁边有一条狭长的街道,名字很霸气,唤作状元街。街道两边林林总总开满了商店,有饭馆、奶茶店、书店、精品店等。奶茶店、书店和精品店都装修得很精致,很符合高中学生小清新的需求,林杉觉得甚至不输于北京的店铺。可饭馆就很简陋了,店外是塑料大棚,店里摆着几张桌子,粉和面装在大桶里,黑油油的桌上摆着佐料辣椒、葱、三鲜肉丝、豆腐块等。尽管看上去不太卫生,可林杉三年都是在这里吃的,倒也习以为常了,她甚至觉得,吃点不卫生的东西也没什么要紧的,或许还能增强免疫力呢。一中属于县城的偏远地段,因此状元街上来往车辆并不多,可街道的水泥地大多时候却是脏兮兮的,纸碗筷子满天飞,整条街显得灰尘仆仆,很破败。 此时林杉正走在这条她走了三年的街道上,祝芳芳今天要来一中找弟弟,便顺便约林杉出来玩,俩人约好在四念屋碰面。四念屋是一家精品店,卖的东西很 分卷阅读18 多,有辅导书、小礼品、文具、化妆品、零食等,生意非常好。它能抢走这条街上其他店的生意,大概是因为店内东西齐全且质量较高吧,林杉就很喜欢店里精美的笔记本。此时她正在四念屋门口等祝芳芳,不承望刚巧碰上了杜师母。四念屋楼上是出租屋,许多家长都来这里租房子陪读。杜师母是林杉初中数学老师的妻子,儿子杜云峰女儿杜云蕾是林杉的初中同学。她既然在这里,那么应该也是来陪读的吧。林杉唤了声师母好,师母看到了林杉,便也过来和她说话,问她在大学好不好,话题又自然而然引到了杜云蕾的成绩上,林杉不好接腔,去年她考得不错,杜云蕾却连二本都没上,杜云峰也只上了普通一本,初中时她和杜云峰成绩可是不相上下的。还好师母也有事,说了几句便走了。祝芳芳怎么还不来,林杉心里嘀咕着,便走进四念屋看书。过了一会,祝芳芳总算来了。半年未见,祝芳芳显是精心装扮了一番,齐刘海、柔顺的长卷发、黑色外套、棕红色的短裙,配上打底裤和马丁靴,脸上虽只化着淡妆,可整个人显得清新甜美。林杉还没来得及夸祝芳芳,祝芳芳倒是先瞥了林杉几眼,气得直跺脚。 “你怎么穿成这样啊,都说大学是女生的变化期,你怎么除了头发长长了点,一点变化都没啊,你们名校的人难道都像你这么土里土气的么?” “我,天生丽质难自弃行了么,哪用得上打扮啊。”林杉碰上祝芳芳,总会回归到爱耍嘴皮子的本性,这是她自初中后养成的癖好。或许所有经历,都会在人骨子里留下痕迹,有时是性格的塑造,有时是习惯的养成。所以,有些经历刻骨铭心。所以,老朋友总是珍贵。 “你留了长头发后,让我一下子就想到初中那时候,那时候我们大家关系多好啊。”祝芳芳掌不住地笑出声。 虽说是出来玩,可一中除了状元街和新建的竹林塘公园,根本没什么地方可去。俩人此时便是一边说着话,手拉着手往竹林塘公园走去,不知不觉就聊起大学生活。 “我觉得大学比高中还忙,除了忙学习,还要忙各种活动。同学都很厉害,不只是学习方面的厉害,而是各方面的厉害,有些人几乎是方方面面都碾压你。我觉得压力好大,平时除了社团活动,几乎天天泡图书馆。”林杉吐槽道。 祝芳芳的大学生活倒是很丰富,她进了舞蹈协会和学生会,社团活动很多,学习上却没上什么心。 “我们学校的学风不太好,很多人一上大学就开始放飞自我。女生就天天窝在床上刷淘宝看小说,男生就天天窝在寝室里打游戏。”祝芳芳道。 “其实我们学校也有人爱玩游戏、爱看小说,只是是少数。我一个室友便是如此,不过她很会掌握度,关键的课还是上的,考试周也很用心。你们学校那些人,到期末时,也这样么?她们不怕考试挂科么。”林杉问道。 “我一开始也被考试周吓到了,可考完才知道,期末考试题目很简单,只要期末考试前用点心,都不会挂科。”祝芳芳道。 “我上大学后最大的感触是城乡差距,那些大城市的同学,或许在智商上和我们小县城的学生也不过不相上下,可在眼界上却远远超过了我们。他们多才多艺,见多识广,我在上大学前,从来没有离开过小县城,他们却已去过许多地方旅游,我连图书馆都没去过,他们却已看过各种艺术展览,我连钢琴都没有见过,他们却是从小练琴。”林杉感慨道。 祝芳芳边听林杉讲话,边给弟弟发短信。 “名校就是不一样,不像我们普通本科。其实我很羡慕你,天天忙学习,虽说累,却很充实,也不枉高中的寒窗苦读了。我其实不怎么喜欢自己大学的状态,看起来丰富,其实仔细想想,都是瞎忙。其实我也想振作起来,可是学校学风又如此,我便也一个人发奋不起来,其实说到底还是自己自制力不行。” 两人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竹林塘公园。虽号称是公园,其实只是在塘边辟了条小道,小道两边种了些花草树木,此时已是深冬,两边花木皆已萧条,也便谈不上有什么景致,可在新丰县,这里也算是唯一的可以休闲娱乐的公园了。 “我听叔叔说这里沿湖一圈都要建成公园呢。到时候我们再来这里玩,就热闹多了。”祝芳芳从对大学的感慨里抽身出来。 林杉已在北京见识过许多花园公园,颐和园、圆明园、恭王府、北海公园等,因为她周末没事时喜欢到处溜达。她也见到了许多高楼大厦、亭台楼阁,无论哪一处都比家乡这个可怜巴巴的小公园气派多了。可一回到小县城,她似乎把北京喂养给自己的见识丢得一干二净,似乎又变回了那个没出过省的小县城学霸。她觉得家乡虽寒酸,可并不衰败。她回到家乡,就像鱼儿回到了河里,她觉得自己似乎只属于这里。竹林塘公园虽小,可也意味着家乡在发展。她心里很高兴,也有些自豪。她有些明白游子的心情了,或许远游过才能真正知道什么是故乡吧。 俩人边聊着边走,半年没见,两人倒有许多话讲,直到祝芳芳接到叔叔的电话——叔叔让她去一中门口等他。两人便返回一中, 分卷阅读19 祝芳芳的堂妹祝珊珊、弟弟祝淼、叔叔都已到了。祝珊珊家在乡下家境算不错了,爸爸是开旅馆的,家里有车,这次祝父便是开车来接他们。祝叔叔虽不认识林杉,可林杉的名字却是从祝鑫读小学听到高中的,这回总算见到真人了。他又是夸林杉成绩好,又是说祝鑫还在复读。祝珊珊也礼貌彬彬地叫她林杉姐,还问小槐什么时候有空,想约小槐出来玩。 祝芳芳走后,林杉走进四念屋,想挑几个笔记本,和方敏厮混了三年,她落下了只爱精致笔记本的毛病,她觉得四念屋真是个神奇的店铺,因为她在北京,都没发现哪个店铺比它的笔记本更精美。她正选着笔记本,隐约听见有人在喊她的名字。她本能地回过头,只见林聪正站在四念屋门口。 “你来得可真不是时候,你们家祝芳芳前脚刚走,后脚你才来。”林杉见到林聪,总不忘拿祝芳芳这个老梗调侃他。祝芳芳是文科生,和林杉他们并不在一个班。她高一时数学不好,林杉便趁周六晚上放假,给她补习。林聪便因此认识了祝芳芳,还对她一见钟情,并自愿帮祝芳芳补习,后来每周六晚上,三人便一起学习。说是一起学习,其实大多数时都是林杉和林聪在争论题目,两人都是年级理科的前十名,对学习还是很重视,并有自己的看法的。常常是他们两个人争得面红耳赤,而祝芳芳在旁边乐得大笑。 “你叔叔我重友轻色不行么,我是专门来找你。我们都半年没见了,俗话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对了,你有没有时常莫名奇妙地打喷嚏啊,我在学校可是天天想你啊”林聪嬉皮笑脸道。 林聪和林杉都姓林,论起辈分来,林聪比林杉高一辈,林杉便一直笑称他为叔叔。 “我看打喷嚏的不是我,是你们家祝芳芳吧。巧了,祝芳芳刚才就打了好几个喷嚏呢。”林杉不甘示弱道。 “要不我们一起打乒乓球吧,我都半年没摸球拍了。”林聪提议。 “那就老规矩,去技校打吧,只是不知道现在那里还有没有空球桌。”林杉接话,又问道。 “对了你怎么会在这里,来找你爸么?” “我爷爷叫我来他家吃饭。” 林聪爷爷是一中的老教师,家就在一中附近。他爸爸虽说也是一中的老师,可妈妈在建设银行当会计。而全县最好的实验小学,离一中也比较远。权衡利弊后,他们家的房子便买在了离实验小学近、离爸妈工作都不太远的新城小区。其实林杉一直都有些羡慕林聪,从小到大都走读,每天都能住在家里,每天都能回家吃饭。而林杉从五年级开始便开始住读。而林聪也很羡慕林杉,自由自在,远离家人的约束。闲话少叙,只说林聪高中便在爷爷家住了三年。许多家长为了让孩子高考能有个好成绩,便来一中附近租房子陪读。毕竟有家人照应生活,能省出不少功夫。林杉的妈妈就住在亲戚家陪读,只不过不是在一中附近,是在实验中学附近,因为弟弟妹妹就在实验读书。都说高考是最公平的一场考试,可实际上每个考生所拥有的学习环境却并不公平。林杉想起妈妈,想起刚碰到的杜师母,心里没由来的有些难受。 林聪的声音打乱了她的思绪。 “现在离吃饭还早着呢,你等等我,我去爷爷家拿球拍。” 林聪说罢,便一路往爷爷家小跑过去,不一会就带着球拍归来。一中正对面就是技校,两人从小路抄进去。球桌没人,俩人便打起球来。这里林杉熟得很,一中每周周六下午会放半天假,她和林聪给祝芳芳补完课后,常来这里打球。她有几次都碰到了表姐温雨梦,可温雨梦却总是装作不认识她,似乎根本没有跟她打招呼的打算,反而急匆匆地走掉,仿佛在躲着她。那时候林杉还不知道原因,她和温雨梦只差了半岁,从小到大只春节见面,并不算十分熟。不打招呼就不打招呼吧,林杉并没有放在心上。或许是出于技校生对于一中生的自尊和骄傲吧,林杉此时此刻突然这么想,技校生和一中生毕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知道今天会不会碰到她,林杉心想,又突然发现今天技校好像没多少人,他们应该放假了吧,又突然想到温雨梦已经毕业了。她正发着呆,突然听到林聪的声音。 “你头发都长这么长了,我差点都没认出来你?” 林杉高中时是短发,不是因为学校强制规定,也不是她的气质适合留短发,只是因为短发好打理。 “只许你们家祝芳芳烫发,不许我留长头发么。还有,上海怎么样啊,有没有新的祝芳芳啊。”林杉再次拿祝芳芳开林聪的玩笑。 “别提了,我们男女比例9:1,好不容易碰到个背影还可以的,一回头都是恐龙。我看我是得在祝芳芳这一棵树上吊死了,倒是你,有没有什么情况啊,有情况可要向长辈,你叔叔我汇报啊。” 两人一边互损,一边打球,林杉球技在女生还算不错的,可比起林聪就差远了,可林聪只耐心地和她打普通的球,林杉招架不住的发球和反抽,林聪都没打。 “方敏现在怎么样啊?她的状态怎么万年都不更新。”林聪突然问。 “你不会明白的。”林杉急匆匆地 分卷阅读20 拿话堵他。 林聪也是随口问了句,看林杉那副态度,便也不再坚持。俩人打着打着,不一会已是黄昏,林聪去爷爷家吃饭,林杉坐公交回家,妈妈弟弟妹妹都在家。 “我今天碰到祝珊珊了,她说要找你玩呢。”林杉对妹妹林小槐说。 林小槐把头一扬,说。 “谁要和她玩啊。当初你中考时,她哥哥考得不错,她天天在同学面前吹,说她哥哥成绩有多好,其实他没你考得好。后来你来新丰一中念书,她哥哥去了市里最好的学校,她更是天天炫耀,结果高考考成那样,连二本都没上。” “你也别说别人呢,祝珊珊好歹考上一中,你看看你自己。”妈妈一说起中考,就习惯性地数落林小槐。 “她的一中是考上的么,她是她爸爸花钱找关系硬塞进一中的。有本事你们也把我塞进一中啊,我当时不过是差了几分而已。”林小槐提高了音量她向来得理不饶人。 “好好好,爸妈是没什么本事,可你初三时我劝你多少次,叫你好好读书,你却一直说考得上考得上。”妈妈一说到这里,心里也怪难受的。 “这能怪我么,我那时在年级一直考前二十名,中考也考了十三名,你问我姐,以前这个成绩是上得了一中的。”林小槐说起中考,总是心有不甘。 可是她和妹妹读初中的那所乡镇中学成绩一届不如一届了啊。林杉在心里感叹。 作者有话要说: 我对这一章还是比较满意的。 第8章 除夕夜 林杉觉得大学的第一个寒假又短又长。妹妹高二了,课业繁重,县城高中教学质量虽一般,可却很爱补课,因此直到旧历十二月二十,妹妹才放假,她便只能每天利用中午的时间,帮妹妹补半小时的英语。其实弟弟林森英语也不好,可他整体上成绩还过得去,应该考得上一中,林杉和爸妈便没有特别在意这件事。同学聚会、闲聊闲逛,林杉的假期过得很是悠闲,假期便也显得格外长。可时间消磨着消磨着,一晃就快过年了、快开学了,假期又似乎很短。等到弟弟妹妹都放假了,爸爸也回来了,一家人便像往年一样收拾细软,回家过年。 林杉读高三时,二姑姑和二姑父从江城回来,在县城开了一家饭馆,妈妈便从北京的鞋厂离职回来,在饭馆里当服务员,顺便照料林杉姐弟三人的生活,而弟弟也从乡镇中学转学到了实验中学。其实在农村,大部分父母都还是比较重视孩子的成绩的,只要孩子成绩好,都会供孩子上大学。只是农村里父母大多没有多少文化,不能指导孩子,不能从小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因此从家庭上农村的孩子便输在了家庭氛围和学习习惯上。而学校方面,乡镇中学的老师大多是中专毕业,学生又大多是留守儿童,难管教,农村孩子便又输在了师资和学习环境上,这也怪不得名校中农村生源占比越来越少。 闲言少叙,只说林杉一家正大包小包地坐着大巴车返乡。大巴车里人很多,林杉并没有位置。站着虽难受,但她有自己的精神胜利法在脑海里想象自己已经到目的地了。这精神胜利法百试百灵,不管路途多难受,她最终总归是到了目的地,而这样想象着,过程便也不那么难挨了。下车后,一家人走在那条再熟悉不过的路上,那条路一边靠山,一边靠田,山清水秀,视野开阔,风景很美。来往车辆不多,因此水泥地也很干净。一家人一起往前走,不一会就走到了村落附近,在路上碰到了方大叔,便停下来寒暄,说着说着方大叔便夸林杉成绩好,考上了名牌大学。林杉本最厌烦这种奉承话,她想起了方敏,可对着村里的长辈她还是礼礼貌貌的。上大学后她愈发觉得村子里的人见识浅薄,只要有人考上了一中,他们便齐心协力地把那个学生捧到天上去。可实际上新丰一中的一本率只有百分之二十,二本率也只有百分之四十五。而林杉考上了名校,村子里的人更是言语间颇有奉承之意,他们大概以为她以后会当大官发大财吧,可事实上林杉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而已。登高必跌重,林杉觉得自己实在承担不起这样的期望。 不一会他们便到家了,家里许久不住人,难免灰尘仆仆的。妈妈便指挥家人一起打扫卫生。家里其实是新楼房,可装修得并不好,仅有的一套家具还是爸妈结婚时的旧家具。不过在农村,装修得好的人家也寥寥。大多数人家也和林杉家差不多,舍不得铺地砖,家里边便都是水泥地。楼房外围上只正方向铺了白色瓷砖,侧面倒的是水泥。家里没装自来水,因此家家户户都打了水井。除了电视,家里几乎没有其他电器。 此时林杉便在收拾这个再熟悉不过的家,尽管一年没回来住了,可丝毫没有陌生感,她觉得自己好像从未离开过一样。他们家有许多房间,也有好几张床,可爸妈并没有分配谁住在哪个房间。夏天时一家人都住一楼的厅里,因为那里比较凉爽。冬天时倒是分开住,可林杉向来是和妹妹一起睡的,她的东西也便常放在二楼的一间房间里,那里也便勉强算作林杉的房间了。此刻她正在收拾那件房间,她的东西不多,除了几 分卷阅读21 件旧衣服,其余无非是上学时的书和试卷罢了。初中时我的字可真有个性啊,林杉翻着翻着便笑起来,又去翻其他试卷,想看看自己那时候都考得怎么样。她翻着翻着,翻出了几张明信片,上面的图案甚是可爱,一张是龙猫,一张是千与千寻。林杉翻到明信片的反面,寄信人是风雅颂。她愣了下,又想起风雅颂是方敏的笔名,这才想起这是方敏初中时寄给她的。林杉看着明信片,看着看着想起了什么,便又去翻那一大摞试卷,直到翻到了一大卷中考真题和模拟卷,这是方敏初三时送给她的。那时方敏在县城里实验中学读初中,林杉在乡镇中学读书,方敏说他们学校里的老师叫她们刷这套卷子,她便帮林杉也买了一份。想起方敏,林杉心里一动,想到快过年了,方敏也应该回来了吧。她跟妈妈打了招呼,便出门去方敏家。 她家离方敏家很近,从家里后面的小路走过去,便到了。林杉上小学时经常去方敏家玩,也便经常走这条路。她常和方珊玲方敏一起在这条路上玩捉迷藏,摘野果子吃,记忆中这条路两边都种满了蔬菜,还有一片狭小的竹林,一路生机盎然。可此时这条路却俨然要被野草给淹没了,村里青壮年大多都出去打工,只有些老人留守在家里,田地便荒芜了大半。那里野草横行,淹没了小路,林杉只得绕远路。她七拐八拐地总算到了方敏家所在的那个村落。第一个印入眼帘的是方氏祠堂,林杉还记得那年祠堂上得意洋洋的四个字,双喜临门,这番热闹仿佛还在昨日。 不一会已到方敏家,林杉远远地便看见了方婷姐,她正在院子里洗衣服。方婷看到林杉,知道她是来找方敏的,便跟她说,方敏今年不回家了。林杉呆立在那里,想问侯一下方叔叔的病,又觉不好开口,便和方婷闲聊了几句,方婷倒是自己说起来。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现在家里确实困难,还好我大学马上要毕业了,也可以帮帮家里了。我知道你和方敏要好,可有些事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是家事,我也不便跟你多说什么,有些事就算你知道也于事无补,与其四处抱怨,还不如做好自己能做的事,尽人事听天命吧。” 林杉听方婷姐这么说,想到自己也确实帮不上什么,便自去了,刚到家,妈妈便跟她说。 “刚刚玉梅来找你和小槐玩呢,见你不在,和小槐说了几句,便走了。” 林杉应了一声。 “那我去找她吧。” “你还是别去了吧,方玉梅那叫一个。算了,你自己去了就知道了。”林小槐道。 林杉家和方玉梅家离得很近,一会便到她家门口了。方玉梅的奶奶此时正在门口坐着晒太阳,她头发已全白,皮肤松弛的脸上更是爬满了皱纹,林杉乍一看见她,竟有些受到惊吓,她想起电影《泰坦尼克号》里露丝老了后的样子。原来人老了整个身体都会变得老态龙钟的,林杉在心里默想。方奶奶看到了林杉,知她是来找方玉梅,便喊方玉梅,又拉着林杉说方玉梅很孝顺,身上的黑棉袄便是方玉梅买的。林杉这才发现方奶奶的确换了新棉袄,不再是过去那件穿了几十年的老旧红棉袄,自打林杉记事起,方奶奶似乎每年冬天都穿那件棉袄。不一会方玉梅出来了,她打扮得,怎么说呢,特别像外地回来的打工妹。头发烫卷染黄了,化了很明显的妆,鲜红的嘴唇,脸上有些卡粉。簇新红棉衣,帽沿处有红色的绒毛领,黑色打底裤,黑色高跟靴。她一出来便热情地拉着林杉的手,热情地掏出手机,热情地要和林杉合影。林杉注意到那是索尼的智能手机,价格应该不低。 “你有□□号么?我加你□□号吧。”方玉梅问。 林杉于是报出了那熟悉的一串数字,方玉梅便拉着她说话。 “厂里可比上学好玩多了,我呆的那个镇上比要我们这个镇热闹多了,服装店、饭馆、网吧到处都是。我们厂伙食也好,每天都有鸡腿吃,一个月还有两天假呢。对了,来,我给你看一下我的手机,花1000多块买的呢。什么功能都有,你用的什么手机啊,是智能手机么。” 林杉于是掏出她那部小小的步步高。 “你的手机也太小了吧,怎么不买部智能手机啊,非智能手机功能也有限啊。”方玉梅言语间颇有些得意。 “我还没工作,花的都是家里的钱,哪能跟你们工作了的人比呢,”林杉耐心的回答,对着方玉梅她总是多了份耐心。怎么说呢,没有怜悯同情那么居高临下,是怜惜吧,怜惜她从小被奶奶养大,怜惜许多小伙伴都不愿和她一起玩,因为她穿得不好,身上又脏兮兮的,成绩也不好。 “对了,你有没有交男朋友啊。”方玉梅的声音打断了林杉的思绪。 “没有,你呢?” 林杉只不过是习惯性地问了问方玉梅。 方玉梅却很是得意洋洋。 “我暂时还没有男朋友,可追我的人可多了。他们请我看电影,请我去网吧玩,请我吃东西。不过我还没有决定跟谁在一起。都说太容易追到男生就不珍惜了,我一定要让他们追长点。” 林杉看着方玉梅,微胖,小眼睛,脸上有雀斑, 分卷阅读22 再普通不过的长相,一时之间不知该不该相信她的话。 看出林杉一脸不置可否的表情,方玉梅又补充道。 “你问问我们一个厂里的人就知道了,我在厂里可受欢迎了。” 两人一起站在门口,虽是从小一起玩的小伙伴,可此时却并没有什么话可说。她们俩的人生道路从林杉上高中便开始分叉了。一个大学生,一个打工妹,又能有什么共同语言呢。俩人寒暄了几句,林杉终于呆不住了,起身回家。林小槐正待在门口晒太阳,见她回来,便对她说。 “方玉梅是不是特别烦人啊,不就买了部手机,见人就拿出来现。都说打工辛苦,她倒好,成天炫耀她们厂有多好。她一个月才多少工资,就有钱买得起智能手机了。” “别说了,方玉梅从小爸妈就把她丢在家里,没怎么管她,只带着她弟弟在温州打工。她从小吃了不少苦,现在好不容易出去挣钱了,又买了部好手机,拿出来炫一炫也是情有可原的。”林杉劝林小槐。 “我看你就是圣母心,你忘了小时候方玉梅怎么欺负你的了。姑姑结婚那年,你六岁,方玉梅五岁,她抢了你的糖就跑,你也是真没用,也不知道抢回来,就知道在原地不动地哭。要换做是我,我就是和她打架也要把糖抢回来。我可不管她可不可怜,别人既然欺负我,我就要欺负回去。”林小槐振振有词。 “玉梅确实是有些可怜的,从小跟奶奶一起长大,她奶奶年纪又大了,平时几乎算得上没人管过她,小槐你就少说几句吧。”妈妈刚好从厨房出来,便插了几句。 “你有这个闲工夫说别人,还不如多背几个单词。你看看你的英语成绩。你要是摊上方家那样的爸妈,你也早就出去打工了。”妈妈总是几句话就能说到小槐的成绩上。 几个人正说这话,这时方思玲走进来村子里家家户户白天都是不闭户的。她提着一篮子青菜,说家里青菜种得多,她妈妈知道林杉家没有种菜,便叫她把蔬菜送过来。妈妈收下了菜,又顺便问了问她姐姐方玲的婚事,林杉则问了问方珊玲在不在家,很快便得知她在家。林杉倒也不急着去找方珊玲,反正她回家了,早晚都见得着。 家乡的风俗,每年过年,家家户户都要做糍粑。爸爸揉面,林杉姐弟三人用印子把糍粑做成花样,妈妈蒸糍粑。家里用来做糍粑的印子只有几个花样。妈妈便从村落里其他人家借了几个印子,那些印子上有许多不同的花样,有鲜花、有金鱼。林杉姐弟三人围着桌子,他们把揉好的面团塞进印子里,然后把面团敲出来,这样面团便变成了印子花样一样的模样。尽管姐弟三人忙得脚不沾地,可还是忙不过来。林杉便又找方思玲和方玉梅帮忙。过了许久,第一笼糍粑总算出炉了,林杉他们便开始尝鲜。糍粑软而不腻,直接吃好吃,沾糖吃好吃,下面条时作为配食也好吃。妈妈又让林杉把新出炉的糍粑送给邻居尝鲜。 不知道其他人什么感觉,林杉觉得越大,过年越没劲。年来得越快,也过得越快。今年叔叔没有回家过年,一家人便和奶奶一起守岁,一起过年。除夕那天,爸爸一大早便贴上了对联,妈妈张罗了一桌菜。林杉照例洗头洗澡,换上今年新买的衣服,其实衣服早已穿过了,可自从高中后林杉每年便不再等到过年才穿新衣服了。家里几个孩子都不喝酒,家里便买了可乐,照例举杯庆祝,每个人许愿,每个人说几句喜庆的话。林杉的心愿是新的一年能攒够钱买电脑,因为老去机房太不方便了。然后一家人围着电视看春节联欢晚会,家里没有茶几,妈妈便搬来条板凳当茶几,上面放着些瓜子花生和散称来的饼干。林杉今年任然没挨到凌晨倒计时,十一点都没到,她就撑不住回房间睡了。第二天一大早她便起床了,她慢条斯理地吃着桂圆红枣鸡蛋汤,心里默想,旧的一年就这么走了,新的一年就这样来了。大年初一无非就是出门走走,和邻里街坊互相拜拜年,去邻居家蹭东西吃,同时也有邻居的小孩来家里拜年、蹭零食吃。农村就是有这点好,邻居之间相处得虽不能说都很要好,但总比城里人更亲密些,因为小孩从小一起玩,大人也常在一起干农活,一起玩牌。平时哪家有什么事,村里人也基本上都知道。可同时也有它的弊端,人与人少了互相尊重的距离,嚼舌根的人和多管闲事的人便多了起来。 大年初二,姑姑们来拜年。大人们闲聊,几个表姐表妹照例只坐着吃东西,不搭腔。温雨梦却好像变了个人,见到爸妈甜甜地拜年,见到林杉也不装不认识了,反而大大方方地找她说话。大姑父非常疼爱这个女儿,先是照例夸了林杉会读书,考上了好学校,又是说温雨梦成绩不好,还好技校毕业,也工作了。温远在林杉家向来是坐不住的,没过多久就拉着温雨梦打牌去了。 几个表弟表妹不自在,林杉也不自在,她也在家里坐不住了,便出门去找方珊玲玩。她一到方珊玲家的院子,便看见有两桌人在打麻将,方大叔也在其中。方珊玲正在其中一桌看牌,林杉也便起了兴致,她想弄清楚麻将到底有什么魔力,能叫人冒起输掉血汗钱的危险并且乐在其中。只见他们玩得正兴起,几个人专心致志地揭牌 分卷阅读23 出牌,完全没有注意到身边多了个旁观者,几轮下来,气氛竟有些紧张,林杉看着方大叔的牌,他刚好进了张牌,七对定胡了,即便如此,方大叔却不动声色,只淡定地打了张八万出去,林杉正暗自佩服他的不以物喜,谁知峰回路转,他的对门惊喜地推倒牌,大叫“匠一色”,方大叔也推倒牌,道“我七对定胡了”,另外两人一边看两人的牌,一边拿钱,方大叔也一边拿钱,一边还在念叨着他那没胡出的牌,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他们推倒牌重来,又开始下一轮。 林杉见方大叔给了胡牌者一块五,便知他们玩得不大,他们只是闲着没事图个乐,可另一桌就不是如此了,玩牌的都是村落里有名的嗜赌之人,听妈妈说有时候一天能输几千块,有些人辛苦一年打工挣的钱,就在家过年的短短十几天输完,可他们还不吸取教训,反而年年如是,因为他们老想着翻本,也老以为自己能翻本。林杉好奇地站在那一桌观牌,他们明显更全神贯注,打牌手法也更娴熟,可结果却是一样,总会有人输,甚至从长远来讲是久赌必输,道理人人都懂,可他们却乐此不疲。不过这倒是和林杉不相干,爸爸从来不赌钱。 大年初六便是方玲姐结婚的日子,方婷姐的对象是邻村的,两人是相亲认识的,听说彩礼就收了十万。林杉去吃喜酒,碰上了方婷。论起亲戚来,方婷是方玲的堂妹,两个人有共同的太爷爷,她此时正在厨房里帮忙。两家人虽是堂亲,可由于不在同一个屋落,平时来往并不密切。不过方珊玲和方敏是同学,关系倒是很好,且不再缀笔描述。林杉去厨房找方珊玲,正碰上方珊玲的爸爸方大叔询问方婷的工作,方婷说自己在一家公司当翻译。中文系不好找工作,就算找到了工资也不高,方婷英语不错,家里又急需用钱,便转了行。方婷明显有些尴尬,当年她考上了江城大学,虽然是刚过线,被调剂到了中文系,可依然震惊了整个村子里的人,现在工作却一般。方大叔却没理会方婷的尴尬,只自顾自地说着方志诚的专业是计算机,虽然是三本,但以后应该好找工作。说曹操到曹操到,林杉一转头就看见了方志诚,只见他穿得明显比周围的人要体面些,簇新的牛仔裤羽绒服,脚上还穿了双耐克鞋。他此刻正在打电话,手机从外形看上去,应该是部智能手机。他打完电话,目光朝林杉扫了过来,却没有跟林杉打招呼。虽然小学初中都是同学,可林杉和方志诚的关系一直都是敬而远之,小时候方志诚很调皮,还时常用小刀割断女生的橡皮筋,林杉们想找他算账,可方珊玲总是护着弟弟。稍大点,两人便像平行时空的人,老死不相往来,林杉考自己的第一名,方志诚做自己的万千宠爱在一身的独子,可他们对彼此的事却一直知道。中考时,两人都考上了县里最好的新丰一中,只不过林杉在重点班,方志诚在普通班,虽然如此,可方大叔却很为儿子骄傲,见人就吹嘘自己家的儿子考上了新丰一中,这份骄傲持续到高考,方志诚只考上了三本,他们家并不富裕,到现在住的还是平房,可方大叔还是咬牙供儿子上了学费昂贵的三本,而他的四个姐姐全部都是初中毕业便出去打工了,工作后挣的钱都补贴家用了,她们四个姐姐都很疼爱这个最小的弟弟,林杉曾为方珊玲鸣不平,可方珊玲自己却没有什么怨言,家里就数弟弟最小,又是唯一的男孩,她们宠着他也是应该的。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一开始方梅的名字也是方玉梅,我想描写名字相同的两个人不同的家庭环境和不同的人生走向。可方梅是北京人,知识分子家庭,叫方玉梅未免有些俗气,所以我便改做方梅了。 第9章 第一名 大一上学期末,林杉考得不错,门门都90+,高数更是考了满分。这她在寒假时便知道了,家里没有电脑,她于是去小姑姑家查成绩。她去的时候,表妹方晴正戴着耳机听听力,表弟方哲不在家,听小姑父说是被小姑姑带去少年宫练字了。小姑姑家是亲戚们里条件最好的了,双职工,两口子都是中专毕业,小姑姑是人民医院的护士,小姑父是银行的会计。听说那时家里很困难,可奶奶还是坚持供小姑姑读书。事实证明,奶奶的坚持是正确的,小姑姑是爸爸那一辈第一个在县城定居的,而林杉他们家里人每回去县城,总是会去小姑姑家落脚。高中时,林杉每逢放假都会去小姑姑家,那时候恰逢奶奶生病,二姑姑生小孩,她们便全部住在小姑姑家那100平的房子里。而小姑父的父母也住在家里,家里便根本不够住,林杉她们便睡沙发的睡沙发,打地铺的打地铺。这种现象对于小姑姑这样作为家里第一个走出农村的人来说,很常见。那个年代,能考上中专,基本就能吃一碗文化饭了,小姑姑的经历也证明了确实如此。这对于一个家庭来讲,是有正反馈的。家里有人走出农村,就有前车之师,就知道这条路虽难走,却并不是不可能的。而同时走出去的人也能提供给家人有关外面世界的信息。而奶奶因此也很重视教育,老是跟林杉他们讲小姑姑的经历,鼓励他们好好学习。 林杉很快查完了成绩,小姑父便拉着她聊天,询问她大学的事。这也是人之常情,因为林杉是家里第一个出 分卷阅读24 门上大学的,而且还是名校。小姑父一边询问一边不忘教育方晴。 “你看看表姐多优秀啊,你可得好好向她看齐啊。” 这种话林杉自从考上华北理工后听得耳朵都快起茧了,更习惯的是家里人村里人对待她的态度,半分赞扬,半分恭敬,俨然把她当成个人物了。虽没有血缘关系,小姑父其实对她还不错,高中时她放假时住在他们家里,小姑父从没有过微词,反而一直对她很客气,一时客气或许是表面功夫,可一直客气便不容易了。当然这大概也是因为林杉成绩好,说不定她以后会发展得好呢,提前做感情投资总是稳赚不赔的。其实林杉觉得小姑父同时也有隐隐的不平衡,他们家家庭条件比林杉家强,对学习也比林杉父母重视,方晴方哲从小在全县最好的实验小学、实验中学上学,平时还报了补习班,同时也报了特长班,而林杉的父母一直在外地打工,林杉是按部就班读的村小和乡镇中学,可以说学习条件比起方晴差远了,可是林杉的成绩却偏偏比方晴好。 此时老槐村的大人物林杉同学正欣喜地走在学校大草坪的林荫小道上,她刚刚去机房查看成绩,寒假时虽然各科成绩已出,可排名却没有出来。上c语言课时听说下午排名要出来,她下课便去机房查看,第一名。这可是华北理工的第一名,林杉第一反应是给爸爸发了条短信,告诉他自己考了第一名,不一会受到爸爸的来信。 “恭喜你了,望再接再厉,以后取得更好的成绩。” 爸爸发短信总是跟群发的拜年短信一样官方,不过林杉也习惯了。此刻她开心极了,心里盘算着应该能拿到那2000块的奖学金,这也意味着她能早点攒下买电脑的钱了。当然她也不仅仅高兴能拿到这笔钱,专业100多名学生,她一个农村人,县城一中出来的学生,居然考了第一名,这可是华北理工的第一名啊。学生会被刷、辩论赛败北,连上网买衣服也出了差错,她这半年来一直有深深的挫败感。可此时此刻她心里升腾起汹涌的喜悦,她为自己骄傲。原来付出是有回报的,原来“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是真的,她也曾怀疑过这些朴素的道理,可事实证明她错了。她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高中时候,那时她多笃定啊,只一门心思好好学习,相信有了好的成绩就有了好的未来。现在她开始重新相信,未来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其实上大学后,她很迷茫,她想变优秀,也愿意努力,可她不知道该把精力放在哪里,是学习,是社团,还是该多看点课外书,或者应该去做点小生意。因此她便什么活动都爱参加,她不知道自己收获了什么,不再怯场算收获么?其实艾老师一直强调学习的重要性,学习是衡量大学生最重要的指标,无论保研还是工作,成绩都最重要。艾老师说的当然没错,可她毕竟是基于自己的经历,才有的结论。她是搞学术的,学习当然最重要。可林杉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对学术感兴趣,如果她选择其他路,是不是学习之外的其他素质便也同样重要呢。 可即便是迷茫,林杉在学习上还是很努力。因为这是她唯一知道的,肯定有用的事。年轻人迷茫是常态,但不能因为迷茫就不作为,那是自暴自弃。林杉隐隐悟到,其实很少有人年轻时就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适合什么,路是走着走着才明朗的,许多事都是“柳暗花明又一村”。现在越努力,以后的选择面就越多。现在不努力,以后即便搞清楚了自己想要什么后,也会心有余而力不足。 她同时也对大学同学有了新的认识,她曾觉得他们都很厉害,可现在她觉得,在其他素质上,她或许比不上那些大城市的同学,可她成绩却比他们好。这样看来,他们也没有长三头六臂嘛。 初春的天,嫩绿的草新长出来,还只露尖尖角,天空很蓝,白云很白,大草坪上有人在放风筝,蝴蝶金鱼们飞上天空,天空变得很热闹。春天来了啊,春天真美好,林杉喜滋滋地想,她觉得自己的心情和风筝一样飞上了天空,自由自在。 这时她隐约听到有人在喊她的名字,她回头,原来是王新杰。她和王新杰其实并不算太相熟,可大概因为两人都是贫困生吧,同病相怜,相较与旁人,互相倒多了点理解。 “你考得怎么样啊。”王新杰开门见山。 林杉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不管王新杰考得如何,他肯定没有自己考得好。而他可以说是班上最刻苦的学生了,期末考的时候,林杉是天天学到图书馆闭馆,而王新杰,听他们同宿舍的杜凡讲,从图书馆回去后,每天还要再学到12点。听说他们宿舍里的人对此还颇有微词,因为王新杰打扰了他们休息。 “我考得还不错,十八名。”王新杰自报家门。 “我,是第一名。”林杉半天才酝酿出这句简短的话,她尽量把话说得平淡,说得不炫耀也不假谦虚。 半晌无话。 “你真厉害,不过你可要小心了,我会继续努力的,以后我就以超过你为目标了。”王新杰像是给自己打气似的,开起了玩笑。 “我可不怕你啊。”林杉本就是促狭鬼,便立刻不甘示弱地接腔。其实她也知道,王新杰虽是在开玩笑,可同 分卷阅读25 时说的也是认真的实话。 两人并不相熟,王新杰说完这句话,也就自走了。林杉便继续往宿舍走,路上接到方梅的电话,让她帮她带外卖,她便拐进食堂,帮忙打了份黄焖鸡米饭。回到宿舍,丁香在跟妈妈视频,方梅拉着窗帘躺在床上,林杉把饭递给方梅,也爬上床躺在床上看书。丁香压着声音跟妈妈聊天,林杉也尽量忽略她的声音,可宿舍实在太小了,她还是断断续续地听见了丁香的话。 “我学习真的很认真,可是大学的课真的很难,我只考得出这点分数。” “我没有谈恋爱,真的,更没有因为恋爱影响学习。” “高中是高中,大学是大学。我高中时成绩是还不错,可是我们学校人人高中成绩都不错,总会有人考得好,有人考得不好的吧。也许我就是没有别人聪明呢,高中时我学习那么努力才考上了这所学校,可有高中同学,学习也不怎么认真,但考上了更好的学校呢,也许我就是比较笨吧。” 半晌没话,寝室很安静,安静得能听见丁香压低了的哭声。方梅专心致志地吃着饭,林杉便也只装作什么都没听见,毕竟丁香也不愿让别人知道她在哭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周文娜回来了,一回来就对林杉说。 “大学霸,拿了奖学金别忘了请我们吃饭啊。” 林杉正琢磨着周文娜怎么知道自己考了第一的事,周文娜又说。 “班里同学的成绩都已传到班级群里去了,你们要不要看啊。” 林杉从床上爬起来,和周文娜一起看成绩。第一名是林杉,第二名是江河,其他人,杜凡是第五名,方梅十三名,周文娜也考了十七名,而丁香,六十三名。 “谁是江河啊?”林杉问。 “我也不认识,好像是隔壁班的。”专业里居然还有周文娜不认识的人,看来这江河是着实低调啊。 “江河是杜凡的室友,听说是真大神,每天不是去实验室刷题,就是在宿舍看书。他爸妈都是华北理工的老师,家就住学校附近,他便很少住在寝室里。听说性格有点孤傲,杜凡也和他不熟。”丁香道。 “再大神也没有我们家林杉大神啊,她才是第一名。”周文娜道。 “去年复习的时候,我就觉得林杉成绩好。我问的高数题,她就没有不会的。”丁香不再和妈妈视频,心情也平复了些。 又是半晌没话。 林杉便又爬到床上,周文娜又开始跟男朋友打电话,倒不是谈情说爱,电话里聊的都是学习。周文娜男朋友成绩不好,周文娜便定在每周六下午,让他给她汇报学习情况,姑且算是监督他学习吧。 林杉眯着眼休息,也不知过了多久,叮当叮当,闹钟响了,原来已三点半,而林杉下午三四节课有高数课。林杉一边起床,一边喊丁香,宿舍里只有她俩上课最积极,可没想到丁香说。 “我不去上课了。” 林杉便开始收拾书包,临行又问了周文娜和方梅要不要帮她们占位置。周文娜正躺在床上,并没睡,这下坐了起来。 “我没有选吴志清的高数课啊。” “你为什么不选吴老师的课啊。吴老师可是出了名的好老师,认真负责,课上得好,对我们也很好啊。”林杉问。 “期末连重点都不划,改卷子改作业又那么严格,你看看其他老师,有像他这么认真的么。我要是去年上的不是他的课,高数分肯定比现在高出不少。”周文娜道。 “他的课就留给你们这些学霸去选就好了嘛。听说找工作时,是要看成绩单的。我可只图找工作时成绩好看点。” “这又是谁跟你说的,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啊。”林杉问。 “就学生会的学姐学长啦。” 林杉刚准备出门,丁香叫住了她。 “帮我占个座啦,我本来就笨,要是课都不上了,估计期末得挂科了。” 林杉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半晌来了句。 “我帮你占座,那你早点来啊。” 作者有话要说: 林杉作为本文的主角,身上的确有我的影子,不过只是借鉴了人设,事件全都是虚构的。 第10章 林老师 大一下学期,实验课很多。对于实验课,林杉可以说是个新手。高中虽说也有实验课,可才上了几次,也不用交实验报告,这不在高考的考察范围里,学校也便不重视。因此林杉一开始便有些不适应实验课,不过有了c语言这个前例,她并不焦虑。她认真地预习,认真地记老师提醒的要点,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很快便得心应手了。她发现自己在学习上有个特点,刚开始学时,总会不如旁人,因为她喜欢问问题,思考得比旁人深,而不是轻易接受知识点。可越往后学,她反而比别人学得好,因为她对这门课程理解得比旁人深。实验课课前要预习,课后要交实验报告,同时戏剧社要办晚会,林杉也有节目,她便经常去活动室排练。指导老师是一位已退休的老师,叫谷幽兰。谷老师京剧 分卷阅读26 、越剧、黄梅戏都唱得很好,教学生也很有一套。经她指导,林杉只觉颇有对进益。令人惊讶的是,谷老师并不是专业唱戏的,她是华北理工信通院的老师。谷老师平易近人,排练休息时,喜欢跟学生聊天,她应该快有70岁了吧,可她玩微博,看网剧,听周杰伦,聊天时还经常爆出网络流行语。林杉喜欢听她说话,因为她对许多新生事物都有自己的见解。戏剧是国粹,喜欢戏剧的人许多都会自我感觉审美不俗,比如林杉。而他们提起流行音乐来,总有种优越感。可谷老师很喜欢周杰伦,她盛赞周杰伦的《双截棍》,她说这首歌词、曲、编曲俱佳,她尤其喜欢中间那一段钢琴,简直神来之笔。她说,虽说音乐有雅俗之分,可并不是戏剧就是雅,流行就是俗。流行中有好音乐,戏剧里也有平庸之作。戏剧在以前也不过是流行音乐。而有些流行音乐,也会经历时间的考验,成为经典。 林杉便比上学期忙了不少,她已逐渐接受自己就是专业第一名的事实,自信爆长。而周围同学对她的态度也有变化,大概因为成绩是最百搭的遮羞布吧。在校园里,成绩好便意味着优秀,意味着大好前程就在眼前。林杉不喜欢这种态度上的变化,她觉得这有点趋炎附势的意味。所以当别人学霸学霸地热情跟她打招呼时,她的态度总是有些冷淡。大概只有她知道,自己其实不是恃才傲物,而偏偏是自诩清高,目无下尘。 同时她也思忖着要找份家教,这在她心里已计划良久,没有付诸行动的原因,一是怕本末倒置,耽误了学习,二来对自己也没什么信心,总是怕误人子弟。 林杉其实对自己没干过的事,都有些怕,做之前总是会犹疑,会踌躇不前。她怕打辩论,怕参加十佳歌手,怕做家教,怕做主持,只是大多时候她都是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克服了心中的怕。她总是这样说服自己,勇敢迎接挑战,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无论成功或失败,都不会有遗憾了。她其实还有自己也没意识到的收获,那就是她越来越敢于尝试,也越来越敢于担当了。 可勇气并不是有了之后就一直不会泄气的,而是会循环往复地失去勇气,然后再鼓起勇气。比方对于做家教这件事,她心里还是很忐忑不安,怕自己实力不足。这会子她便像往常一样鼓起勇气地琢磨做家教这件事。宿舍里只有周文娜做过家教,她便向她打听具体事宜,周文娜向她推荐了北京家教网,她打开网站,觉得还是该先锁定目标。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这九门基础课程里,她最有把握的是数学,可高中数学她又不太自信,因为她总有那么一两道填空选择题不会做,倒数第一题和第二题的证明也时常拿不下,这么一盘算,她便把目标锁定初中数学。她打开北京家教网,翻开一条条招聘家教的信息,不一会就翻出来几条初中数学家教。林杉一边浏览家教信息,一边打开百度地图,查找地点离学校有多远,最后定了钱多离校近的一份家教。那份家教,一个小时40块钱,每周六上午去,每次三个小时。算起来一个月也有480元钱,加上在学校每月勤工俭学的400块钱,差不多够生活费了。 这份工作比林杉预想地要来的得顺利。试教时,林杉提前在百度地图查好地点,又提前一个小时坐公交,生怕有意外误了时间,她穿上去年新买的红棉衣,又穿上唯一的一双运动鞋,尽量把自己打扮得体面点。在学校她已经是低别人一头的贫困生了,做家教她可不想再显得太寒酸气。可她又突然想到试教是要看身份证的,到时候别人一看就知道自己是农村人了。林杉心里一酸,又很快开导自己,一开始就说开了挺好的,也省得自己到处遮掩,再说做家教注重的是成绩和教人的能力,没有人会关心你是不是农村人。 路途很顺利,林杉提前了一个小时多就到了小区。她不好意思提前上去,便在小区楼下闲逛。这里虽然是北京,可小区绿化得还不错。林杉一会看看新抽芽的柳树,一会看看新长出的白玉兰紫玉兰,就这样消磨着时间,直到还剩二十分钟,她才去坐电梯。 “你是林老师么?快请进。朝朝的房间在那里。”阿姨很热情,一边说话一边指引着林杉去房间。林杉走进房间,她的准学生,赵朝朝同学正在玩游戏,看见林杉和妈妈一起走进来,赶忙把电脑关了。 “我们是现在就开始么?”林杉问。 朝朝妈妈点点头,准备出门,林杉叫住了她。 “阿姨,你还是在房里吧,我还有问题要问你呢。” 林杉仔细询问了赵朝朝的学习情况,发现他基础太薄弱,初一的课落下太多,导致初二的课听不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她这位学生可要从初一的课开始补起了。 林杉稍加思忖,让赵朝朝翻出初一的练习册,她专门给他讲练习册里的错题,一边讲一边给他补相关知识点,这样补起来比对着课本讲,效率高,因为能对症下药。但她也不能只补初一的内容,每周还得花时间把初二刚学的内容补起来,不然他该跟不上老师的进度,听不懂没关系,林杉会抽丝剥茧,讲他落下的知识点,直到把他讲懂为止。 林杉给赵朝朝讲了几题,他妈妈问他。 分卷阅读27 “听得懂么?” “当然。”赵朝朝连忙点头。 朝朝妈妈见林杉说得头头是道,对她很满意,当下就定了下来。 “我看以后要不每周四个小时吧,毕竟既要补初一的课,又要补初二的课,我怕时间来不及,以后初一初二各两个小时。” 多一个小时就意味着林杉能多赚点钱,林杉当然乐于接受阿姨的提议。一个月光请家教就花了640元,看来北京人的确挺有钱的,林杉心里一动,她想起了妹妹,要是当初家里有钱请家教,妹妹的英语说不定就能补起来了,英语补起来,她也就能考上一中了。 不管林杉讲什么,赵朝朝都把头点得跟拨浪鼓似的,林杉怕他因为好面子而不懂装懂,便又想起了一招,碰到不怎么好理解的题,讲完后让他再反过来给自己讲一遍,毕竟能输出才算是真懂。这么一来,赵朝朝没辙了,反倒是有问题便问。 四个小时很快过去了,朝朝妈妈请林杉在家里吃饭,林杉婉拒了,她拿了生平赚的第一笔钱,160块,准备走。走之前灵机一动,嘱咐赵朝朝每天把不会做的题目□□上发给她,她好提前看,提前整理,到时候整理打印出来便可以直接当错题集了。 “爸爸,我找到了家教,每周一次,每次四个小时,每个小时40块钱呢。快来恭喜我吧。” 林杉习惯性地跟爸爸汇报工作。 “你真棒!”爸爸不出所料又是官方腔。 林杉从小区出来,到对面的公交车站等公交。她从九点开始上课,一直上到了下午一点钟,早上出门得早,自然也吃得早,补课也费精力,这会子便有些饿了。其实公交站台附近就有几家饭馆,可林杉舍不得花钱,毕竟在外面吃饭少说得要10块钱呢,而在学校里吃,一顿饭最多就5块钱。不过等她到学校了,食堂估计也没饭了,她于是打算买个煎饼,好吃又管饱。 不一会公交来了,人并不多,林杉选了个靠窗的位置,一边看风景一边发呆。很多人不喜欢坐公交,有人是坐惯了私家车,受不了公交的拥挤,有人是晕车,可林杉却很喜欢坐公交,毕竟一动不动,就能看窗外变换的风景耶。 她本来正发着呆,可发着呆就想起了妹妹。自从她读上大学后,妹妹学习认真了许多,其他功课并不算差,可是英语还是老样子,考不及格。要是自己能在家辅导妹妹就好了,可以让妹妹把不会做的题□□上发给她,俩人视频教学啊,林杉急中生智。可忽然又想到,自己没有电脑,家里也没有电脑,又怎么视频教学呢? 不一会便到学校了,林杉迎面碰到一个男生,有些脸熟,她模糊记得好像是新转进她们专业的,可名字却记不起来,林杉正犹豫着要不要打招呼,男生朝她挥了挥手。 “林杉,你好。” 他见林杉一脸茫然,又宽容地补充。 “我叫沈梦寻,是刚从生命学院转过来了。” 沈梦寻,这个名字好熟悉,哦,好像是生物系的第一名。林杉拿到奖学金时,把所有拿奖学金的人名都看了一遍。上大学后她一直苦苦琢磨着什么是情商,因为她对自己的智商还是比较自信的,可对于情商她就不知该如何评价了。不过她可以进步嘛,她相信只要努力,她也能修炼成情商高的人。她可不想当别人口里的书呆子。同学平日里说的情商似乎很关乎交际能力,比如周文娜就常把自己情商高挂在嘴边,不就是因为她人缘好么。林杉也想成为人缘好的人,于是她便记住了这些得奖的人名,以便以后扩充自己的交际圈。她可不仅仅只想当成绩上的第一名,她想成为的是各方面都优秀的人,这个各方面,自然包括交际能力。 而生物系最靠前的人名就是沈梦寻了,不过林杉一直以为是个女生。 “沈梦寻,好名字啊,是出自张岱的《西湖梦寻》么?”林杉变成了老爸一样的官方腔,因为此刻她只想展示自己的交际能力。 “我名字是爷爷取的,爷爷最爱古诗词了。”沈梦寻斯斯文文地回答,林杉发现,他的声音很好听。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对沈梦寻印象怎么样? 第11章 蓝裙子 这学期林杉总是独来独往,她有实验课,要做家教,社团还有活动,因此甚是忙碌,可她并不觉得孤单,反而很享受这种充实的生活,她充满了干劲,因为她觉得这样默默努力的生活是有意义的。滴水穿石,她觉得自己每天都在努力做好一滴小水滴。 而丁香就有些萎靡不振了,自从排名出来后,她深受打击,就很少去图书馆了,课倒是照常上,可听课也不如从前认真了,隔几分钟就要看一会手机。高中时,老师和家长总说,上了大学就解放了,上了大学就可以玩了,上了大学就不管我们了。可当我们到了大学,还是一样有排名,一样有竞争。有人咬着牙努力到底,也有人开始接受自己和别人的差距,而这不一样的两种态度也把差距拉得越来越大。林杉扪心自问,如果自己也和丁香一样,努力却没考出好成绩,自己能不能坚持下去呢 分卷阅读28 ?她暗自琢磨着,能考上华北理工的学生,高中时都是学霸。可不管在哪里,都有第一名和最后一名。是的,她是华北理工的第一名,可如果她现在在清华呢,会不会也是吊车尾呢。不过林杉很快就想通了,如果在清华都考第一,那自己肩上的担子岂不是很重,祖国的明天可怎么办啊,最好的结果,应该是大家都差不多,各有所长,一起做国家的中流砥柱。林杉同时也在思考,其实丁香只是在华北理工这所学霸云集的大学里,排名不高而已,可这并不代表她不优秀,学习不该是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她钢琴不是弹得挺好的么。大学培养学生的目标,应该是高素质人才,应该因材施教,让学生各有所长,百花齐放。 林杉便经常独自泡图书馆,说是自习,其实她很多时候都戴着耳机,看杂志,看闲书,常常看着看着就困了,趴着趴着就睡着了。当然她也时常在图书馆里写作业,只是不专心,教科书的空白处被她写满了摘录的歌词和喜欢的句子。 她常常在图书馆碰到沈梦寻。通信专业大一下学期课本就多,沈梦寻是从生物系转过来的,要补上学期没学过的课,他又是生物系的第一名,对自己要求高,自然比其他人更忙,天天泡图书馆也是人之常情。一开始俩人只是点头之交,后来一来二去也熟悉了,有时候林杉坐在座位上,沈梦寻就会不避嫌地坐到她对面的位置上。林杉是专业第一,高数考了满分,沈梦寻是生物系的第一,自然也想在新专业里拔得头筹。林杉把他当做竞争对手,他也把林杉当做竞争对手,不过这不妨碍两人讨论问题,而林杉也从不敷衍了事。良性竞争可以让双方变得更优秀,更何况,教学相长,帮沈梦寻的同时也算做复习以前的知识点了。 林杉还有一个潜在竞争对手是王乐思。华北理工有一个专门刷编程题的网站hoj,王乐思虽只排在第五名,却是排在前10里唯一的女生了。林杉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纠结于王乐思是女生这个问题,大概是因为从小到大,很多老师家长都说女生学不好理科吧。而到大学里,也有很多人认为女生的编程能力比不上男生。林杉心里一直都不服气这种论调。可连她自己也没想到,潜移默化地,她会专门女生比,难道她也觉得自己比不过男生吗?她为什么不跟排名第一的江河比呢,他可是专业第二名。虽是第一名,可林杉总觉得自己实力其实并不如江河,毕竟听别人说他经常翘课,作业不按时交,所以平时成绩不高。周围同学应该也都觉得林杉没有江河厉害吧,不然为何大家都叫林杉学霸,却叫江河大神呢,学霸关乎勤奋,大神却关乎聪明,这个称呼让林杉耿耿于怀。不过江河虽鼎鼎大名,林杉却不认识他,不过自己不认识他也很正常,毕竟就连周文娜也不怎么认识他呢。王乐思呢,林杉只知道她是计算机专业的,听说和江河是高中同学。林杉单方面和她较劲,便常常去机房刷题,好容易刷到了王乐思前面,第二天再去机房,又发现被王乐思反超过来。她气得直跺脚,又连刷了几题,可过几天一看,又被王乐思反超,如此反复几次,林杉觉得王乐思肯定和自己较上劲了。不过如此几次后,没有电脑的林杉也杀进了前五名。 林杉也不太记得清从什么时候起,常和沈梦寻一起吃饭,一开始只是吃饭时碰上,两人都是一个人,自然而然地拼桌。后来渐渐地,沈梦寻吃饭时会叫上林杉,林杉也大大方方地接受。她不是那种跟男生接触多一点就想着谈情说爱的女生,比起女朋友,她更擅长的角色是朋友,她可是有林聪这么铁的哥们的女生。 和沈梦寻做朋友是件很愉快的事,他看起来温文尔雅,可却很爱开玩笑,一言以譬之,他是一个幽默的绅士。或许,走进一个人的世界最便捷的方式就是同他开玩笑吧。林杉不知不觉地便和沈梦寻混熟了。而面对熟悉的人时,她总是暴露出毒舌的本性。沈梦寻很高,林杉便调侃他。 “天塌了有个高顶着呢。” 沈梦寻接腔。 “本女娲,不,男娲正顶天立地补天呢,汝等凡人还不快点报答我。” “怎么报答您老人家啊?”林杉不甘示弱地问。 “当然是请我这个大英雄吃饭啦。” 切,大英雄都以天下苍生为己任,不会贪图回报的。 林杉从上大学后就常琢磨的事有了答案,什么是高情商的人,沈梦寻就是高情商的人。和他相处,从不会冷场。难得的是,他不像林杉那样刻意地社交,也不像周文娜那样八面玲珑,反而很真诚,让人如沐春风,让人忍不住地拿他当朋友。 每所大学学风可能千差万别,可对于八卦却一定是同等热情。在寝室里,周文娜就让林杉老实交代,和沈梦寻什么关系。平时走在路上,也经常看到同学不怀好意地看着他们笑,沈梦寻并不太理会这些,见他们笑,他便温和地笑回去。林杉呢,她并不太介意同学传的八卦。她算不上喜欢沈梦寻,不是沈梦寻不好,而是别人不喜欢她,她一般也不会主动地喜欢别人。再说她也算有喜欢的人。可是和他这么优秀的人传八卦,她有些享受这种感觉,这或许是出于少女的虚荣吧。 什么是喜欢,什 分卷阅读29 么是爱,友情和爱情的界限到底在哪里?这是让林杉长期困惑的另一个问题。关于喜欢,林杉从来心猿意马。高中时她也有喜欢的男生,不过却不是持久青涩的暗恋。她虽喜欢那个男生,可和他却并不熟悉,更虚谈了解了。喜欢他,或许是因为少女情怀总是诗,又或许是因为班上几乎所有的人都有喜欢的人,林杉也未能不从众和免俗,又或许是因为那个男生还算优秀,适合做少女幻想里的王子。可她没因此少和其他男生一起玩,更别谈影响学习了。林杉甚至从没有想过要和他在一起。上大学后,她觉得自己喜欢上了夏习森,主要因为他是传说中的大神。可她除了爱向他打听有关学习的事外,也不再有其他动作了。比起在一起,她更享受默默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都说爱情是有排他性的,是专一的,可她喜欢夏习森的同时,也会因为男生吉他弹得好而心动,虽说这心动来得快去得也快。若说两个人互相喜欢,首先要玩得来,那她和林聪倒是很玩得来。可林聪为什么不喜欢她,却喜欢祝芳芳呢,他既然喜欢祝芳芳,林杉自然是不会起其他心思的。又或许是因为林杉如歌里所唱的,只爱陌生人,因为熟悉的人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不过林聪在林杉心里的位置是很重要的,可以和方敏相提并论了。比方她一直觉得,以后和她在一起的人,一定要有足够的默契,就像她和林聪一样。 绯闻和独处大概是爱情的催化剂,是滋生爱情的肥沃的土壤。八卦总还是风过留痕了,它把痕迹,留到了人心上。比如林杉开始介意自己那拿不出手的步步高手机。她尽量少在沈梦寻在的时候使用手机,用的时候也把手机背面呈现给沈梦寻,因为手机背面设计得比较好看,显得手机比较高端。 而沈梦寻也可疑地比以前更热情了,以前他虽也真诚,可到底是礼貌的,是有距离的。而现在,他开始给林杉分享他小时侯的事,幼儿园时和别的小朋友抢着玩滑梯,小时候练钢琴、考级,小学时当少先队的大队长,初中时和爸妈一起来北京旅游,许多琐碎而温馨的小时候。 林杉在相熟的人面前本来伶牙俐齿,可这会却不知该怎么回复沈梦寻。她小时候没有上过幼儿园,没有见过钢琴,她所在的那所村小没有少先队,她小时候连县都没有出过,更别说出去旅游了。沈梦寻所说的小时候,是林杉小时候通过思想品德书上的彩色插图拼凑出的城里人的生活,也是她小时候向往憧憬却未能拥有的幸福。 沈梦寻也时常说起他的爸爸妈妈,说家里是典型的严父慈母式家庭。小时候练钢琴一练就是几个小时,妈妈有些心疼他,爸爸却对他要求十分严格,少练一天都不行。 “不过我爸有时候还是很幽默的,他常开玩笑,学钢琴是为了以后好交女朋友。不过我来学校后,倒的确有许多女生因为我钢琴弹得好而喜欢我。”他顿了顿,看向林杉的眼睛,又认真地补充。 “不过我并不喜欢她们。”他不再说话,却继续认真地望着林杉的眼睛。 林杉知道他在等她说说自己,可她却实在不知该怎么回复他。爸爸是打工的,妈妈是服务员,家里有弟弟妹妹,妹妹在普高读书。从小在破旧的小学学校上学,五六年级就开始住读,一间房住了几十个学生。学校没有食堂,学生便只能天天蒸饭吃。这样贫穷的家境,这样贫穷的小时候,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她并不是不懂得父母的辛苦,也不是不懂得感恩,毕竟自己一个农村女孩能上大学已经比那些初中毕业就出去打工的同学幸运多了。她只是太自卑,又太自尊,她只是还没有学会坦然的接受贫穷。给她一点时间吧,她会懂得岁月的恩慈的。 林杉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沈梦寻很聪明,也很善解人意,便不再追问,只把手在林杉面前摇了摇。 “嘿,林大神,别发呆了,快撞到树上了你。” 林杉回过神了,下意识往后一躲,再定睛一看,眼前是一团空气,哪里有树。再一回头,见沈梦寻正笑得欢。 闲言少叙,只说回每年这个时候。戏剧社都要办一场晚会,要出节目,还要推陈出新,所以整个社团成员都很忙。林杉参加了一个节目,歌舞版的《枉凝眉》,她是谷老师钦定的主唱,因为谷老师说她声音清澈,情感自然。她每天便免不了练几回声,在泡图书馆的同时,她便时不时出门溜达几圈,一边散步,一边唱歌。枉凝眉的音很高,林杉唱的时候便免不了惹来旁人的目光,可她不理会他们,而是旁若无人,怡然自得。音乐真是好东西啊,总能让她忘掉烦恼,让她忘掉自己是个因贫穷而不敢奢求爱情的农村女孩。音乐的世界里里人人平等。 “你唱歌真的很好听。” 林杉回头,是沈梦寻,不知何时他也从图书馆出来了。少年挺立在那里,蓝色运动外套,灰色运动裤,眉眼清澈,正微笑地看着她。 “你什么时候表演啊,到时候我去给你当亲友团。” “下周周六。” “我从来不知道你唱歌唱得这么好听。” “没办法,天赋嘛。”林杉阴阳怪气地回复他。 “听说你弹钢琴弹出许多迷妹 分卷阅读30 来,不知道我唱个歌能不能招来许多迷弟啊。” “会的会的,到时候被忘了请哥来帮你处理。”沈梦寻也阴阳怪气地回复。 当天下午,林杉在义卖室值班,她回想着沈梦寻的话,才发现不知不觉自己和他居然已经这么熟了。她想起夏习森,又发现自己许久没想起夏习森了。那么她喜欢沈梦寻么,不知道。不过如果沈梦寻喜欢自己的话,她倒也不是不能喜欢上他的。既然有这种假设,是不是就代表着喜欢呢,林杉还是不知道。 义卖室是学校设置的回收旧衣服的地方,学生把不要的衣服洗干净捐进来,放在义卖室里卖,一件衣服只意思意思地收个10块5块的,这主要是为林杉这种贫困生服务的。林杉是单丹丹介绍到这里勤工检学的,而单丹丹自己本身也在这里勤工检学。林杉他们的主要工作是摆摆衣服,收收钱。工作很清闲,因为很少有人来这里。今天又有新衣服送进来,单丹丹出去打电话了,林杉便一个人收拾。那是一件簇新的蓝色连衣裙,清新大方的款式,林杉仔细的看了看这件衣服,许久才发现衣服的背面裂了一个小口。这个小口可以用别针别起来嘛,她心想。马上就要文艺汇演了,她本来是要穿社团借来的礼服的,可礼服却不太合身。此时林杉心里一动,她换上了那件连衣裙。望着试衣镜里亭亭玉立的女孩,林杉有些心动,可她还是想找别人参考参考,便出去找单丹丹。可没想到单丹丹满脸泪痕,她当即回避,可还是模糊听到了争吵声。单丹丹在林杉面前一贯是热情成熟的学姐形象,她这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林杉不会去探寻原因,因为她懂得要尊重别人的隐私,她知道,有时旁人的关心只会让当事人徒增难堪。她便不再去管这件事,只当机立断,花5块钱把裙子买下来。 文艺汇演那天,周文娜、丁香和方梅来给林杉捧场,沈梦寻也来了,不过不是一个人来的,跟他一起来的还有古琴,听沈梦寻说是因为俩人都是找钢琴协会拿的票,所以座位在一起。演出中规中矩地结束了,林杉下台跟他们一起看节目。 “林杉,你今天好漂亮啊,我差点没认出来你。”丁香一见到她,就不住地夸她。 “林杉,你这件裙子哪里买的啊,都没见你穿过。”周文娜也问。 林杉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在义卖室买的,沉默地想怎么回话。 周文娜见林杉为难,忙把话岔开。 “你今天确实很漂亮,一出场,许多人都在说领唱好漂亮,要找你要电话呢。” 沈梦寻的座位离她们不远,林杉正犹豫着要不要过去打招呼,一眼望过去,沈梦寻和古琴正埋头说话,乍一看,金童玉女,相谈甚欢。 古琴看见了林杉,朝她挥了挥手,沈梦寻不说话,黑夜里看不清他的表情。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自己挺喜欢沈梦寻这个角色的,不过我担心自己笔力有限,不能很好的诠释这个角色。 第12章 好朋友 亲爱的方敏: 见信如唔! 一晃已有大半年没见面了,你还好吗?我在大学里挺好的,也交了新的朋友。最近由于文学社约稿的缘故,我在写小时候的一些事,我实在有了些不足为外人道的乡愁。我写无忧无虑的童年,也写无忧无虑的我们,可我怎么写,似乎也无法准确地描述我的所感所想,如果是你,一定会比我写得更好些吧,从小我的作文就没有你写得好。 我从不知道时间过得这样快。 … 林杉呆坐在电脑前,思索良久,不知道该写些什么,最终却将电脑设置为待机状态,一个人出门散步。 上午她终于买了电脑,导购员天花乱坠地说着的电脑配置,她其实压根就不懂。只是她一个星期前,已经向林聪求助过了,要求很简单,预算3000元,不打游戏,但要装编程的各种软件,林聪便向她推荐了这款电脑。她默默听着导购员的介绍,怕被宰,所以尽量显得内行点,最终按着双方都能接受的价位买了下来。她回到宿舍,连上wifi,第一反应居然是想和方敏写封信,可写着写着却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她和方敏半年多没联系了,方敏的□□头像一直都是灰色的,她也尝试着找她聊天,没有回应。 方敏应该不怎么想和老同学联系吧,林杉走在学校那条著名的天使之路,一边走一边想,走着走着迎面撞见了沈梦寻。 “林杉,这么巧啊,去图书馆么?” “不,就随便走走。” “那我先走啦。” “哦” 林杉此时此刻突然发觉,她已经好久没有在图书馆里碰到沈梦寻了,绕是她再迟钝,也发现沈梦寻对她的态度越来越礼貌,而礼貌代表着界限。 她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演变成这样的关系,她不会去问,甚至懒得去想,他们毕竟只认识了几个月,沈梦寻于她而言没那么重要吧。她都不知道如何跟他讲讲自己,讲讲爸妈,讲讲方敏,他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走进林杉的生活。如果换做是林 分卷阅读31 聪,她或许会很难过吧。可若是林聪,她早就当面跟他把话说清楚了。上大学后,林杉总是不自觉地把认识的男生和林聪相比。 她继续一边在校园里乱逛,一边回忆着童年的那些事和那些人。龚老师、陈佳薇,小娟,她的回忆本来在堵车,这时却好像小溪流里的水终于游向了大海,喷涌而出,淹没了她的脑海。 她回到宿舍,打开电脑。 “我童年有两个很好的玩伴,一个是方敏,一个是方珊玲。” 她写下这平淡无奇的一句话,贡献了一个开头,却又实在不知该怎么接续下去,方才汹涌的热情仿佛一下子碰上了冰川,转眼间就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冰冷的海水。 写作出现于热情的出现,消失于热情的消失。 “方梅,我这个月恐怕交不了稿了。”林杉对着斜对床的方梅说话。 “你就随便写写,校刊要求也没那么高的。实在不行就拿日志充数,反正我看你日志写得挺好的。” “可是不是家乡特辑么?我日志写的可都是校园生活啊。”林杉问。 “读者喜欢看就行啦。”方梅顿了顿。 “不过你去年获奖的那篇写家乡的文章,我确实很喜欢,不仅我喜欢,我们文学社的指导老师也很喜欢,不然也不会找你约稿了。” “你是不是看到那篇文章时,就知道是我写的啊。”林杉犹疑了下,还是打算问清楚。其实交完那篇参赛的稿子后,她心里很忐忑,她总怕别人看出文章是她写的,这样大家就会知道她是农村人,就会知道她家境不好,从而看不起她。其实如果一个人仅仅因为家境不好就看轻她,那说明这个人也不值得一交。道理她都懂,可她就是迈不过去这道坎。她并不希望在人前假装自己家境优越,她只是希望能假装自己家境普通。这也不是不能理解,譬如一个人考了倒数第一,她总归不想到处宣扬,而林杉虽在成绩上考了第一,可在家境上,却是考了倒数第一。 “看文章时不知道。但给获奖者的信息是我发的,而我有你的手机号码。”方梅回答道。 “那你还假装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为此纠结了许久,还千方百计在你面前伪装。”林杉话到嘴边,却终究说不出口。 “我对你的家庭情况不感兴趣,我只对你这个人感兴趣。不过我没跟任何人说过一苇就是你,虽然我觉得其实没什么好隐瞒的,但是我尊重你的顾虑。”方梅干脆利落地说完,把窗帘拉上,继续躺床上看书。 而林杉则继续和写作死磕,此时此刻她特别佩服那些写长篇小说的,得有多少毅力才能坚持把一个故事讲完,一写就是几年,写出来的东西读者喜不喜欢是一码事,自己满不满意都不知道呢,花几年精力完成一个自己都不满意的故事,那才叫心酸啊。 她正暗自感慨,手机来了一条新信息。 “参加北京市实验小学“送阳光”活动的同学,请于明天下午(5月5日,周日)下午1:00在华北理工西门集合。收到短信后请回复姓名。” 她回复了姓名,这时手机又来了一条新信息。 “林杉,我有个快递,是双鞋。可我现在在家,你能不能帮我拿一下。” 是古琴。 “好的。”林杉立即回复,可她心里同时也在犯嘀咕,她不知道自己和古琴算不算好朋友。两人虽不是一个班的,可毕竟同专业,又都在钢琴协会,常在一起练琴,也算熟识了。而古琴成绩优秀,才艺出众,加之她面容姣好,气质不俗,可以说是女神级别的女生了,追求者自然众多,可绯闻却并不多,这大概是因为她洁身自爱,从不和人玩暧昧吧。林杉因此颇有些欣赏她,自然也乐于跟她做朋友。可古琴待人虽谦和有礼,可总让人感觉有距离感。这学期后,她待林杉其实还算热情,她们也经常一起聊天,可聊的要么是学习、社团的事,要么就是书影音,并不涉及到个人的私事,林杉只觉得自己一点都不了解古琴。她看古琴,就像看一件美丽的面纱,美则美矣,却如雾里看花,看不清灵魂的长相。不过古琴倒是不跟她客气,经常找林杉帮忙,林杉也大多能帮就帮了。从这点上看,林杉暗自琢磨,或许古琴还是拿自己当朋友的吧。毕竟林杉自己,从不好意思麻烦别人,除非对方跟自己关系够铁。 闲言少叙,只说第二天下午林杉他们在西门集合,这是整个专业的集体活动,周文娜和古琴作为1、2班的团支书,是活动的负责人,这时两人便正在给参加活动的人签到。沈梦寻签到后,没有走开,而是留在那里帮周文娜,三人看上去聊得颇为投契。林杉一直关注着他们三人,这倒不是因为沈梦寻,而是因为江河,她一直想认识江河。这次活动,同专业的同学大部分都参加了,江河应该也会参加。可直到所有人到齐后,林杉也没等到江河。听古琴说,他是校acm集训队的,今天要参加集训,因此不参加本次活动。 一行人上了公交,公交上很挤,林杉好不容易才上了车,这时有个女生坐在座位上朝林杉挥了挥手,是陈春梅,林杉却差点没认出她来。林杉坐了过去,近 分卷阅读32 距离观察陈春梅。她今天穿了一件红色碎花裙,艳丽的牡丹花洋洋洒洒印在玫红色的裙摆上,配上浓密的长卷发,黑色细跟高跟鞋,整个人看上去倒颇有些风情。林杉很少花心思打扮自己,在穿衣搭配和化妆上可以说是小白,所以她看不出来陈春梅有没有化妆。不过这也说明陈春梅最多是淡妆,这可和林杉的记忆不同。 林杉和陈春梅一开始并不熟,她对陈春梅的印象停留在,那个很喜欢打扮的女生。陈春梅喜欢穿裙子,可品味却堪忧。林杉虽没有自己的穿衣风格,只求干净整洁,可也知道蕾丝边、蝴蝶结未免俗气,可这是陈春梅常见的风格。那些裙子看上去质地也不好,再配上坡跟高跟鞋、不干净的妆容眉毛、眼线晕成黑色的一团,这样打扮起来,倒也不难看,只是未免淘宝风浓郁。不过男生和女生对她的态度却大不相同,女生对她的评价,大概是一个热衷于打扮、品味堪忧同时也不怎么漂亮的小镇姑娘,语气里总归有隐隐的不屑。可追陈春梅的男生却不少,几乎与公认漂亮的丁香比肩了,这或许也是因为她活泼的个性吧。林杉还没来大学的时候,她就知道了陈春梅,因为陈春梅在班级群里非常活跃,她尤其喜欢和男生聊天,什么话都接,有时甚至算得上打情骂俏了。林杉未免对她印象有些不好,在她心里,爱情应该是庄重的,严肃的,是有生命般厚重的质感的,而不应该如此随意轻浮。而来到大学后,陈春梅也确实与许多男生打得火热,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她倒也一直没交男朋友。 林杉和陈春梅是这学期才熟起来的,林杉是学霸,不在乎形象,信仰内在美,常泡图书馆,而陈春梅在学习上却没用多少心思,图书馆去的少,因此两人并没什么交集。直到有天晚上,林杉照例泡图书馆,看《顾城诗集》,却不承想外面下起了雨。林杉一直觉得,雨夜是很浪漫的,淅淅沥沥的雨声别有一番风味,雨夜里读诗也可称得上是人间美事了。她尤其喜欢诗集里的《避免》 你不愿意种花 你说 我不愿看它一点点凋落, 是的 为了避免结束 你避免了一切开始 好诗有很多种,有些胜在文笔,有些胜在意境,有些胜在哲思,而林杉觉得顾城的诗,好就好在有股天真的灵气,这她在萧红的作品也读到过,比如《呼兰河传》的开头。 “那早晨的露珠是不是还落在花盆架上。那午间的太阳是不是还站着那大向日葵,那黄昏时候的红霞是不是还会一会功夫变出一匹马来,一会儿功夫变出一匹狗来,那么变着。” 明明都是常见的词语,可组合在一起却有极美的诗意。 闲言少叙,只说林杉津津有味地读着诗,直到图书馆闭馆。雨并没停,她没有带伞,而此时已是晚上十点钟,她不好意思麻烦丁香,便打算等雨小点再走,她便又回到了图书馆大厅里。她拿出手机,打开□□,分别给祝芳芳和林聪发了消息,打算靠聊天消磨这段时间。两人也不知在忙些什么,都没有回复她。林杉于是打开□□空间,她一条说说一条说说刷下去,刷到了一条评论很多的说说。 “又解锁了一个新地方!” 发说说的是陈杨,配图是一片金黄色的沙漠,一望无际,像波澜壮阔的金色海洋。通过评论里陈杨的回复,林杉知道了他现在人在新疆。 “林杉,你是不是没带伞啊,跟我一起走吧。” 林杉回头,是陈春梅。她道了谢,便和陈春梅一起走出图书馆,两人虽不相熟,可气氛却不冷清,因为陈春梅简直是个话痨。她问林杉看没看过最新的电视剧《北京青年》,问她杨幂和佟丽娅谁比较漂亮。杨幂和佟丽娅,林杉还是认识的,她正琢磨着怎么回答时,陈春梅又把话题转到了周边人身上,她问林杉班上女生谁最漂亮。 “其实我的眉眼长得挺好看的,脸型也是鹅蛋脸,就是鼻子有点塌,不然我也算漂亮了。”在林杉思索着怎么回答时,陈春梅又把话题转到了自己身上。 林杉不免仔细地看了看陈春梅的眼睛,这才发现拙劣的化妆技术也掩不住她眼睛的神采,又黑又亮,水汪汪的,像夏夜点缀天空的星星。眼睛不算顶大,却恰到好处,睫毛又长又翘,简直是顾盼生姿,我见犹怜。 “你爸妈是干嘛的呀,和我爸妈一样都是打工的么?”陈春梅突然发问。 林杉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家里有四个孩子,我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姐姐们都出去打工了,弟弟还在读初中,成绩也不好,家里大概除了我,没有人能读大学。我也知道自己不优秀也不有趣,上了大学后,室友都是城里人,家境优越,我虽然努力地融入,可还是跟她们玩不到一块去,因为消费能力不同。她们一瓶护肤品就要几百,一件风衣就要上千,而我呢,只买得起淘宝爆款。许多人大概也在心里嘲笑我土里土气吧。可我只是希望自己能变好点而已。” 陈春梅突然自陈心迹,或许是因为林杉和自己家境相似,突然有了倾诉的欲望吧。有时候倾诉需要的不是回应,而是倾听,林杉心 分卷阅读33 想,她便不再说话,只认真地看着陈春梅的眼睛,表示自己有在做一个合格的听众。 那天晚上陈春梅说了很多话,林杉也敞开了心扉,她说爸妈的辛苦,说妹妹的英语成绩,说小时候住读的苦寒。林杉也有太久没跟人提起这些了。自那以后,她们俩关系便亲近了许多,甚至比林杉和丁香还要要好。林杉从不会跟丁香说家里的事,因为她有自己的自尊心,同时她也觉得丁香不能理解她。因此她们俩关系虽好,可到底不能毫无保留,总像隔了些什么。可她和陈春梅经历却相似,可以畅所欲言,而不用担心对方会不会嘲笑自己。陈春梅和室友关系一般,常常落单,林杉和室友关系倒是不错,可丁香和杜凡在一起,周文娜是大忙人,方梅足不出户,她便也常常落单,于是她便经常和陈春梅一起吃饭,直到上个月,陈春梅认识了经济学院的一个男生,两人常常约在一起吃饭,林杉便又恢复成原来的一个人。 而这次见到陈春梅,她就有了很大的变化,看来恋爱真的能让女生变漂亮啊。林杉在心里为陈春梅高兴。 一行人到了实验小学,他们是来给小学生上素质拓展课的。林杉和钱慕清是一组,俩人负责给六(一)班的小朋友上pascal编程课。一去教室,就有个小男孩踊跃地问今天能不能玩赛车。林杉询问后,才知道上星期嵌入式协会的师兄师姐给他们展示过智能车。北京的小孩从小学时就开始接触编程和智能车了,而自己小学时连电脑都没见过,差距可真大啊,林杉在心里感慨。她负责讲理论,钱慕清负责讲实验,两个人倒也合作得默契。不一会课上完了,两人便一起查看学生的运行结果,看他们的电脑有没有成功输出“hello”。这时周文娜走进来。 “钱慕清,你课上完了吧,来帮忙拍照吧。” 钱慕清随身就带着相机,便随手拍了几张。 “多拍几张啊,我们还要写班级日志呢,不然谁知道我们参加了这次志愿活动。还有学院每个月都要求班级组织活动,可大家都那么忙,哪里有时间。有了照片,以后也好交差了,毕竟谁也不知道照片是哪次活动拍的嘛。”周文娜又嘱咐道。 学院要求班级组织活动,是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可学生反而把活动当做了任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学院里并不是周文娜一个人这么做。 作者有话要说: 陈春梅出场有些仓促。我写这个角色,是因为林杉作为农村大学生,成绩已然很好,能力也很出众,我想再写一个智商普通,能力也不出众的农村姑娘,以做补充。 第13章 儿童节 从实验小学回来后,林杉就一直窝在宿舍里写稿子。周文娜破天荒也在宿舍里,到饭点时,两人便结伴去一餐吃饭。一餐对面又有社团在搞活动,那里人很多,挺热闹的,林杉顺带着看了看横幅,原来是远方旅行社在搞秦皇岛三日游的活动。周文娜挺感兴趣的,便拉着林杉挤进去咨询,好不容易挤进去后,林杉才发现又遇见了一个熟人,陈杨。林杉忙跟他打招呼,可陈杨却失魂落魄的,直到林杉喊了几声才回过神来。几个月没见,陈杨变得有些憔悴,胡子拉碴的,头发有些乱,他本来就瘦,而这回整个人又消瘦了不少,显得很没有精神。大庭广众之下,林杉也不便询问他到底遇到了何事,只暗自为他担心,因为在她心里,陈杨是好人,而她希望好人都有好报。周文娜仔细询问了出游攻略和价格,每人300块钱,包住不包吃。周文娜觉得还算划算,便对林杉说。 “我觉得性价比还算高,可以约上宿舍的人一起报团啊。我们宿舍还没有一起出市旅过游呢。” 林杉觉得300块有些贵,其实上大学后,她们宿舍也去北京很多地方玩过了,只不过都是花点门票钱,连午餐也是自行带面包解决。林杉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大学生都热爱旅游,可她周围的学生,却的确很喜欢出去玩,动不动就是三日游。即使是城市里的学生,大部分人每个月生活费也不过是1000到1500,而出去玩动不动就要几百。这钱,大概最后还是父母出的吧。林杉觉得这可不是什么好风气,父母挣钱多辛苦啊,父母一年又舍得出去玩几次呢?喜欢玩可以,想趁年轻见识更多的世界也没有错,可应该自行解决费用,毕竟大学生也是成年人了。林杉心里虽这么想,嘴里说的却是自己不感兴趣。回到宿舍里,周文娜又询问方梅的意见,而方梅说自己已经去过了北戴河了。林杉便继续写她的稿子,许久终于写完了,她觉得不够好,可她已经尽力了,而万事尽力了,不管成功还是失败,便对得住自己,便再无遗憾了。 儿童节 我上五年级时,便从老槐树小学升学到启智完全小学,学校离家有些远,我便开始住校了。宿舍条件并不好,老旧的平房,每间宿舍密密麻麻地平铺了几十张木板,木板很窄,堪堪能容纳一个人。我们从家里带来被褥,把它叠成两层,一层当床垫,一层当被子,这便是我们的床了。我的床在上铺,每回我爬上床去时,老旧的铁的爬梯就会咿咿呀呀地无规则的唱起歌。宿舍里没有柜子, 分卷阅读34 我们便每个人从家里带一只木箱,用来装日用品。宿舍虽住了几十人,可并不拥挤,除床铺和放箱子的地方,中间还有一块宽敞的空地,我们便常把那里当舞台,唱歌、跳舞、演戏,倒也乐在其中。 我读书时学校还没有食堂,我们便只能蒸饭吃。一日三餐,都提前在饭盒里放好适量的米、水、菜,把它放到蒸饭的地方去,到饭点时再领回自己的饭盒。能蒸的菜有限,我们每天能吃的,基本上便只有鸡蛋羹、干豆角、黄豆、干鱼等,这些菜我其实本来挺爱吃的,可天天吃,我便很快就腻了。为了更好地下饭,许多人都从家里带了辣椒酱、萝卜干和花生米。我有时候就光就着辣椒酱吃饭,因为菜实在是入不了口。 更不方便的是洗澡,学校只有两间小小的洗澡房,每间也只能容纳五六个人,里面也没有淋浴设备,我们每天得从开水房打热水。澡堂很小,洗澡时人挤着人,常常是刚洗完澡,便又出了一身汗,身上便黏腻腻的,一点都没有刚洗完澡的清爽。农村的孩子,上学得晚,许多女生都已经发育了,我惊奇地看着她们刚发育的小小□□,惊讶于自己和她们的不同。爸妈从来没有给我进行过性别教育,所以我并不知道这是因为我年纪比她们小的原因,我以为是有些女生会发育,有些女生不会发育。而其他女生也都把个子矮年纪小的我当小孩看,只不过要加一个形容词,一个成绩好的小孩。而另一件令我烦恼的事是,我要自己洗衣服。奶奶平时很疼我,很少让我自己洗衣服。我那时毕竟只有9岁,奶奶或许觉得我还小吧,也就没怎么教过我洗衣服。现在想来,我既然住读了,奶奶应该先教我学会照料自己的生活的,可农村人的教育没那么精细,不过是照料好一日三餐,其余放任你自己长大。因此对于洗衣服,我就只是撒点洗衣粉,象征性地搓一下,再漂洗一下,就胡乱完事了,也不管衣服到底洗没洗干净。 方敏转学去了县城,方珊玲也和我不同班,以前的同学倒有几个和我同班,可与我比较要好的,却只有陈佳薇。可陈佳薇却并不满足于只与我做好朋友,她最好的朋友是长得漂亮,成绩又好的温雨菲,俩人干什么都出双入对的,我便落了单。不过我很快就交了新朋友。有一次上体育课,而村小的体育课,并没有什么体育活动,只是让学生自由活动。我那天没有出去玩,而是待在教室里看《小学生天地》,书是我从家里带来的,虽都被我翻烂了,可我却仞看得津津有味,因为我能在书中能看到另一个更大的世界。我总是先看里面的作文,琢磨着那些小作者的作文有何过人之处,等我看完作文,实在没新内容看时,我才会看那些益智类的内容,我于是知道了数独,知道了魔方,知道了许多著名科学家。而我那时心里是实实在在很纠结,不知道长大后应该当作家还是科学家。《小学生天地》的最后一页,刊登了许多小朋友的信息,他们是来求交笔友的。我也曾心动过,想给书上的小朋友写信,可终究还是作罢了。那天教室里还有一个女生,小娟,她也坐在座位上看书。我虽课间和她一起跳过皮筋,可却没怎么跟她说过话。我见她看得入迷,便对她看的书产生了兴趣,便走过去跟她攀谈,想跟她换书看。她欣然同意了,我高兴地开始看那本《故事会》,里面的故事都很重口味,有讲杀人案的,有讲妖怪的,还有讲鬼故事的,可我看得津津有味的。年幼的我觉得自己找到了知己,自从方敏走后,我便没发现有谁跟我一样喜欢看书了,我便不免觉得孤独了。书里有一个很丰富的世界,真的,你们不过来看一看吗?而现在终于又有人可以和我分享这个世界了。之后我便常约小娟一起上厕所,一起洗澡,一起洗衣服,两个人渐渐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而陈佳薇却有些着急,她对我的态度又热情了起来,这或许是因为她不想失去我这个好朋友,又或许因为她在温雨菲的心里还不是最好的朋友吧。那个时候,每个女生都有自己最好的朋友,这对渴望同伴的我们而言很重要,可温雨菲却是例外。 温雨菲是公认的漂亮,白皙高挑,气质清冷,天然就带了份高傲和疏离感。她成绩也很好,我是万年第一,她是万年第二。她也和我们一起玩,可却总感觉若即若离的,遗世独立,好像天生比我们高贵,这或许是因为她穿得比大多数女生都好吧。而她也并不急于融入我们,又或许她也不需要努力融入我们,因为想和她当朋友的女生很多。她其实待人还算礼貌,可女生们对她的态度却是两极分化。有的女生拼命讨好她,想成为她的朋友,比如陈佳薇,有些女生面上虽客气,可却会在背后说她的坏话,说她目中无人,说她学习那么努力,却永远考不了第一。我两边不靠,可温雨菲待我却与他人不同,我总感觉她是想把我发展为她的好朋友,可我已经有小娟这个好朋友了,凡事都有先来后到,温雨菲怎么说都要排到第二梯队了。 村小晚上没课,可却有晚自习,可我们也根本不会自习,不过是坐在座位上,看闲书、画画、和朋友传纸条,消磨着时光。晚自习上到8点,一到点,我们便像笼中的小鸟一样,一起飞离教室,飞奔到宿舍。那时我们常玩的游戏,是演戏。有一回演的是后宫戏,我演的是公主,温雨菲是皇 分卷阅读35 后,陈佳薇是贵妃,而小娟演宫女。现在想来小孩也有种天真的势利,明明只是一个游戏,却按角色也把人分成了三六九等,成绩好的演好的重要的角色,成绩差的演坏的客串的角色。因为在校园里,成绩永远是评判学生最重要的标准。 我本来对温雨菲无感,直到学校来了一位支教的林老师。林老师教我们班语文,同时还是班主任。他见我们晚自习时都不写作业,纯属浪费时间,就建议学校取消晚自习,结果被驳回。后来他申请在语文晚自习上,办晚会,丰富我们的业余生活,这回校长倒是同意了,只是要求我们不能打扰其他班学习。我们学生自然是欢呼雀跃,每个人都积极参加节目。主持人也是学生毛遂自荐,我向来积极,自然也报名了。温雨菲主持了第一次晚会,这也算是众望所归吧,然后是小娟、陈佳薇分别主持了之后的晚会。自从和我成为好朋友后,小娟成绩好了许多,能考进前十名,人也自信开朗了许多。轮到我主持晚会时,小娟在宿舍里帮我编头发,她向来心灵手巧。当时温雨菲也在,她随口就来了句。 “你再打扮也就这样,人就长成这样了,眼睛那么小。” 而这不是她第一次说我长得不好看,班上有一位男生,个子矮小,成绩也不好,现在想来他其实长得并不难看,可当时他在大家眼里却是公认的难看。毕竟小学生其实没有审美,穿得好的就好看,穿得不好就是难看。而当时温雨菲也是随便又刻薄地说。 “你以后也只有他才看得上你了。” 她虽只是随口说,可却真正在我心里留下了阴影。很长时间,我都以为自己长得很难看,担心以后找不到人跟我结婚。我是直到高中时,才逐渐知道自己长得并不难看,只是因为小学初中太不注重外表,衣服不合身,加上年纪小,照顾不好自己,头发总有些乱蓬蓬的,才会被人说不好看。而帮助我,从这种自卑中走出来的,是方敏。她告诉我,除了学习,生活也是很重要的。女生虽不必太过注重外表,华而不实,可保持干净整洁还是很重要的。她还一直夸我其实很耐看,虽然我一直认为她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不过当时我也并没有因此和温雨菲闹僵,我小时候脾气很好,有些讨好型人格,很在意他人的看法,害怕跟人起冲突,总怕别人不喜欢我,每回跟人有矛盾,不管是谁对谁错,我总是第一个僵持不下去,主动求和。这或许也是因为我在家是老大吧,爸妈和奶奶从小都教育我要懂事,要让着弟弟妹妹,因此我便习惯于以让的方式来维持表面的和平,尽管这样的和平其实并没有意义。 而每回周末回家,奶奶总是要做上一桌好菜,按她的话是,要给我补充营养,她总觉得我在学校吃了很多苦。同时奶奶还总是给我一大包花生米、干鱼片,让我带到学校吃。而我照例是要分给同学的,这是我们同学之间的惯例,没有人吃独食,不管谁在小卖部或者家里带了吃的,都要和大家分享。其实我每回都有些舍不得,毕竟一星期也只有一块钱的零花钱。每回我都是恋恋不舍地离开小卖部,每回都是千挑万选才决定到底买什么。一毛钱一筒的瓜子、一毛钱一根的辣条、五颜六色的劣质的糖,现在想来都是廉价的垃圾食品,可小时候我却很爱吃。而这种零食上的审美我一直维持到现在,每回过年回家时,我都要去村里的小卖部,重温童年的味道,而妹妹小槐和弟弟林森也是如此。 到了五年级下学期,春天的时候,山上漫山遍野地盛开着映山红的时候,我们便要开始为期三天的砍柴活动了。这是启智小学的传统,每年学生都要帮学校干几天活,因为老师们的厨房需要柴火。我们成群结队来到了学校附近的山上,我对这座山很熟,平时闲暇时我总爱和小娟来山上玩。春天的山很美,山上的植物,开花的开花,长叶的长叶,仿佛在竞先告诉我们春天的生机盎然。比起同学的叫苦连天,我其实觉得砍柴并不辛苦,劳动其实让人快乐。我们先砍柴,并把砍好的柴放在一起,然后用柔韧性很好的植物的藤蔓把柴绑在一起,最后再背着柴下山。前期工作都难不倒我,可我信心满满的准备下山时,却发现自己根本背不起这么多柴。没办法,我只得解开藤蔓的结,丢弃了一部分柴,这才勉强把柴背下山。而这时有些同学已经下山了,有些人边聊天边吃映山红。是的,映山红的花朵是可以吃的,我平时上山时,就常常剔除掉映山红的花蕊,把花朵套在树枝上,然后吃花瓣。味道其实平常,酸酸的、涩涩的,只隐约有一股清甜。可是它长得好看,味道也好闻,色香味它可是占了两样啊。 而另一项劳动就不那么受我的青睐,挑粪,浇菜园。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下来的,而这项劳动的过程也乏善可陈,无非是脏和臭,我只是记得当时温雨菲说,这件事让她坚定决心,以后一定要上大学,因为她实在不愿长大后成为一名挑粪的农村妇女。这给我的印象很深,因为我其实从没有想过以后上大学的事,我好好学习,一方面是因为惯性——既然成绩还不错,就一直维持下去吧,另一方面是爸妈和奶奶都注重学习,可他们对我的期望,也不过是希望我能考上新丰一中,对于以后的事,他们没有提过 分卷阅读36 ,又或许是因为他们也没想过。而温雨菲却已坚定了决心要读大学,这不免让我对她另眼相看。 下学期的第二件大事,是六一儿童节,所有老师放假,陪我们一起过节。学校里张灯结彩,树上挂满了五颜六色的气球,这让学校变得很漂亮,像是灰姑娘穿上了美丽的新装,又像是久寒的冬天终于盼来了春风。六一儿童节自然少不了晚会,所有人按班级在操场上集合,我们班的集体节目是大合唱,范晓萱的《豆豆龙》。而晚会的主持人是林老师和温雨菲,温雨菲其实主持得并不好,她有些紧张,说错了几次串联词,台风也有些做作,不够大方自然,可她任然在这次晚会后成为了学校的风云人物。她虽本来就出名,可也只是在我们五年级,五年级的男生还是小男孩,鲜有人会去追女生、谈恋爱,可六年级的男生就不一样了,有些人已经进入了青春叛逆期。晚会的效果很明显,温雨菲收到了许多情书。温雨菲毕竟也只是个普通少女,她多少是有些得意的,因为她在宿舍里高调地念那些情书,可对于那些男生,她却又是谁也看不上,因为她提起他们时嘴里说的是。 “小小年纪就不知道好好学习,居然就想谈恋爱,以后有什么前途可言,不过是农民工罢了。” 可男生对她的热情却不减,她成了男生公认的校花。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小学的生活,客观来说,很苦,可我对小学的回忆却充满了快乐。只要不缺衣少吃,其实物质条件没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重要。 第14章 悠长假期 六年级的暑假,小姑姑生二胎,奶奶去县城照顾她做月子,我和弟弟妹妹便只三个人在家,可我们一点都不担忧独自在家的日子,反而有些欢呼雀跃。奶奶很疼我们,并不怎么要求我们干农活和家务,可就是管我们管得特别紧,特别是学习方面。村小管理并不严格,老师并不会检查暑假作业,因此许多同学都完全放松地享受假期生活,而把暑假作业丢在一边。可奶奶却要求我们每天必须完成当天的作业,否则就不让我们看电视。所以我们姐弟三人,每天早上刚吃完饭,第一件事就是匆匆敷衍地应付作业,交给奶奶检查,然后再飞跑出去玩或者看电视。 奶奶不在家,我们虽开心,可也意味着我们要自己做饭。那时候家里还没有煤气,用的是灶,这也意味着我们要烧柴生火才能炒菜。不过这点困难,还是没浇灭我们姐弟三人的兴致。我们三人兴冲冲地一起去菜园地摘菜,清香的黄瓜,红扑扑的西红柿,碧绿的丝瓜,生机勃勃地占领了整个菜园。我们采摘完瓜果,回家,开始做饭。小槐一向强势,只喜欢做自己爱做的事,自然不想干生火这种粗活,她便主动要求,负责切菜炒菜。不过她也能干,厨艺还不赖,我和林森也便没有异议。我当然只能打下手,负责煮饭和生火。林森也没有闲着,他负责劈柴。虽只有7岁,可他劈柴倒劈得像模像样的。三人兴致高昂,很享受大人不在家的自由时光,每天都烧出了三菜一汤,西红柿炒鸡蛋,丝瓜汤,红烧茄子,酸辣土豆丝。大概因为自己做的饭总是最香的,我们三人倒吃得津津有味的。 晚饭后,太阳下山了,天气不再有灼人的炎热,我们姐弟三人便一起去外面探险。我们爬遍了村庄的每一座山,走遍了每一条河。夏天的黄昏总会有五彩斑斓的晚霞,天上的云一会便成一条狗,一会又变成一朵花。我们仰望着天空,只觉得有无穷的乐趣。我们常去的那条河,水不深,我们三人都爱玩水,便脱掉凉鞋,挽起裤腿,把脚伸进河里,摇晃着双腿,感受着水激起的浪花。我们三还嫌不尽兴,小槐胆子大,她便提议去河里游泳。她向来说到做到,当即就走进河水里,学着电视里的人一样,摆动着双腿双手,做出游泳的姿势,可却并没有成功地向前游去。林森也耐不住性子了,也走进河水里,他们一起在水里,怂恿着我下河。最后我们的衣服都湿透了,虽没学会游泳,可也觉得夏天泡在清凉的水里甚为清爽。不多时,天快黑了,我们便一起回家,我履行大姐姐的职责,分配工作,林森打水,我烧水,我和小槐一起洗衣服,林森晒衣服。每天早上,我还带领着小槐和林森还一起大扫除。小槐虽平时像个小大人,很有自己的主见,可大人不在家,她倒也挺听我这个姐姐的话。这样每天大扫除,奶奶虽不在家,我们三人倒也把家里料理得井井有条的。 等我们洗漱完,天已黑了,我们这才发现停电了。我们便搬出板凳,一起坐到门口去。这是我们村落的传统,每回停电时,村落里的父老乡亲总会聚在一起闲聊。这时村落里其他人家也已陆续都出来了。夏夜的星星很美,影影绰绰地点缀在黑色的幕布里,像闪亮的钻石。大人们聚在一起聊天,小孩子便淘气地去捉萤火虫。林森眼疾手快,不一会便捉到了几只,他全部交给小槐了,让小槐把它制成了美丽的萤火虫灯。不一会,我们玩累了,便坐下来听大人们聊天,他们刚好说到,方婷姐考上了新丰一中实验班。我在心里暗暗佩服方婷姐,暗暗把她当做自己的榜样。我虽也是班里的第一名,可却不知道初中时成绩会怎样,也不知道以后能不能考上 分卷阅读37 新丰一中。而方婷姐可真厉害,居然还考上了实验班 “光成绩好有什么用,死读书有什么用,有些人小学毕业都当大老板了,性格决定命运,人要敢闯敢拼,说不定以后方婷还没有我会挣钱呢。” 方玉梅突兀的话,打断了林杉的思绪。方玉梅性格一向厉害,吃不得亏,别人骂她一句,她要骂回去三句,她爸妈几年没回家了,家里只剩她和奶奶相依为命,她奶奶年纪也大了,做不了事,有时候会偷村里人的菜,因此在村里口碑不好。她们祖孙二人在村里的地位也便很边缘化,不太有人和她们来往,也不太有小伙伴和方玉梅玩。我是其中的异类,和方玉梅关系还不错,方玉梅也经常到我们家看电视,玩游戏。对此小槐颇有微词,她不喜欢方玉梅,倒不是因为她奶奶的原因,她只觉得方玉梅太爱占便宜了。我们家有几棵枣树,这时节正是枣子成熟的季节,可还没等我们姐弟三人摘枣子呢,小槐便发现枣子已被人打过了,而她怀疑是方玉梅,因为她看见方玉梅的奶奶坐在家门口吃枣子。小槐于是去找方玉梅兴师问罪,可方玉梅拒不承认,还说这是她奶奶买的枣子。 “她们家哪里舍得花钱买枣子啊,肯定是偷的。哎呀真是气死我了。”小槐恨得咬牙切齿,当天便宣布不再允许方玉梅来家里看电视。那个时候《武林外传》正在热播,我们姐弟三人都很爱看这个电视,天天都守在电视前。中部地区的夏天还是很炎热的,我们开着电风扇仞解不了暑,因为感觉刮的都是热风。我们便把报纸铺在地上,三个人一起直接坐在报纸上。我们那时还每天在家里表演剧里的情节,我们是分角色饰演的,这一回我演郭芙蓉,下一回我便演掌柜的,我们很喜欢里面搞笑的台词,常把它们挂在嘴边,比如那句“离肮脏不堪的我远点,别把纯洁无暇的您给玷污了。”几个人在家里热热闹闹的玩,倒也乐在其中。而我也第一次体会到了幽默的魅力,从此走上了嘴贱爱损人的不归路。方玉梅家里没有装天线,看不了电视,她便天天来我家看电视。这回我没有替方玉梅说话,可也并没有疏远她,可她到底也连续几天没来家里找我玩了。而我也没有去找她,我们姐弟三人,一起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我有许多朋友,也并不缺方玉梅这个朋友。如果不是今晚见到她,我也许许久都不会记起她。 村落里的人,都知道方玉梅的性格,便也没人在意她的话。这时村落里最爱逗趣的桂芬嫂提议让我们小孩出节目,我向来以思想品德上的话来要求自己,小孩子应该活泼可爱,落落大方,我于是自告奋勇地报名唱歌。由于林老师的原因,我这一年学会了许多儿歌,而我最喜欢的是《蜗牛与黄鹂鸟》,因为林老师说它很有想象力,把童趣写得很生动。 阿门阿前一棵葡萄树 阿嫩阿嫩绿的刚发芽 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呀 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阿树阿上两只黄鹂鸟 阿喜阿喜哈哈在笑他 葡萄成熟还早得很哪 现在上来干什么 阿黄阿黄你呀不要笑 等我爬上它就成熟了 我大方地唱完,周围人都很捧场,都鼓起掌来,这或许是因为我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吧,懂事听话,成绩优异。而村里人对待成绩好的孩子,总是另眼相待的。方玉梅却是例外,我刚唱完,她便走过来,有些亲呢地拉着我的手,有些像在讨好我,可嘴里却硬邦邦地说。 “你都比我高三个年级了,怎么还唱这么幼稚的歌啊。” 我也不去反驳她,我向来不爱反驳别人,即使我坚定地认为自己才是对的,毕竟拼尽全力去证明自己立场的正确性,去改变别人的看法,并没有太大意义。 方玉梅也唱了歌,她唱的是《香水有毒》 你身上有她的香水味 是我鼻子犯的罪 不该嗅到她的美 擦掉一切陪你睡 这首歌当时特别火,其实我也会哼,可林老师却说这首歌粗俗,不适合小孩听。我向来喜欢附庸高雅,也便听老师的话,在心里把这首歌定论为庸俗,尽管我还那时并没有形成自己的审美。 方玉梅的声音略带沙哑,不是大众喜欢的那种甜美的嗓音,可她唱得很投入,冷冽中透着一股野,倒也有自己特别的味道。 她唱完了,周围却一阵冷场。我见气氛尴尬,便率先鼓起掌来。然后桂芬嫂也开口夸方玉梅唱得不错,可谁都看得出她只是在客气。方玉梅却并不领我的情,她有些不服气地对我说。 “其实我唱得比你好。” 我在学习之外的方面,好胜心并不强,于是也便没有理会她的话。 那个夜晚,有满天的星星,有扑着萤火虫的小孩,有闲话家常的老人,有凉爽的清风,有怡然自得摇着扇子的我。高中时我读到《秋夕》这首诗,一下子便想起这个夏夜。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 我们傍晚时,除了去河边和山上,还爱去铁 分卷阅读38 路上玩,我们张开双臂,一步一趋,小心翼翼地走在铁轨上。我们还爱捡铁轨上铺的石子,用来玩一种叫扔石子的游戏。而村里并不是只有我们姐弟三爱到铁路上来玩,我们还刚巧碰上了陈佳薇和她弟弟陈伟。陈伟和林森是同学,在学校里两人就不怎么对付,打过几次架,奶奶问林森时,林森说是因为陈伟玩游戏总爱耍赖,他们一起玩弹珠,明明陈伟输了,他却不肯把弹珠给林森。我和奶奶并没有把这些事放在心上,小孩子打架是常事。小槐却很生气,总想找陈伟算账,她也不喜欢我的态度,说我不像个姐姐。这回两人倒碰上了,林森倒也没有主动挑衅,只是没跟他打招呼。陈伟却突然朝我们扔过来一把石子,然后一溜烟地跑了,边跑还边叫嚣着,你来追我啊,言语里颇有恶作剧得逞的得意。小槐当场便气得朝他们的方向扔了几把石子,回家后也没缓过来,又是念叨陈伟怎么这样没有家教,又是念叨陈佳薇也没有责怪弟弟。可几天后发生的事,却令我们仨再也没有提起过陈伟。 陈伟被火车撞死了。 其实我作为农村人,作为留守儿童,一直也没觉得自己有多可怜,反而每天瞎玩,每天挺开心的。可陈伟死了,这让我第一次审视自己的生活,隔代养育,没有爸妈在身边管教,小孩的确更容易长歪,也更容易出事。陈伟的爸妈得知这件事后,是如何痛不欲生,又是如何自责,我便不得而知了。我只知道,这极大地刺激了奶奶,她不放心我们仨单独在家,让大姑姑暂时接我们去她家里住。 大姑姑家在同镇的另一个村里,和我家一样,是两层的楼房,可却装修得好很多。他们家的二楼被装修成了典型的三室一厅,有客厅,有沙发,有席梦思床,每间房间的地上都铺了地砖,卫生间里还装有淋浴设备。其实大姑父和爸爸一样,都是木匠,而大姑姑在镇上的酒厂工作,两家家境其实差不多。可大姑父却早早的买了摩托车,温雨梦和温远也比我们穿得好。我小时候就一直很羡慕温雨梦,每年过年都有漂亮的新衣服穿。这或许是因为两家的消费理念不一样吧,我爸妈很节俭,总想着存钱供我们上学,在衣食住行上都不讲究,而大姑父和大姑姑则更注重享受生活。而我们去了大姑姑家后,我和小槐便和温雨梦挤在一起睡,林森和温远一起睡,大姑姑仔细吩咐温雨梦要照料好弟弟妹妹,才出门上班。而温雨梦虽答应得好好的,可却没有一点姐姐样。大姑父很疼小孩,她是被宠大的,自然也便不像我,什么事都爱让着别人。 我们姐弟三人都是带了暑假作业的,第一天,我便大摇大摆地在大姑姑面前写作业,还同时指挥小槐和林森写作业。我从小就这样,总爱在人前瞎显摆自己爱学习,因为这样大人就会夸奖我。这点令小槐深恶痛绝,她常痛斥我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因为大人基本都认为我成绩比她好,学习也比她认真,尽管她成绩其实也不错。而这无疑给了大姑姑很大的触动,她又是夸我爱学习,又是问我是不是又是第一名,考了多少分。我说自己是第一名,数学考了100分,语文考了86。大姑姑自然就顺便教育温雨梦,无非是表妹成绩多好,要向表妹学习之类的。温雨梦也是从小听这种话长大的,不胜其烦,她轻描淡写却又明显带有挑衅意味地说,他们班的第一名温迪数学也考了100,语文考了91,总分比我还高呢。这不是我第一次听到温迪的名字,温雨梦以前也老念叨他。温迪不仅成绩好,还是班长,他可不是那种死读书的人,平时爱玩也很会玩,人缘也好,老师同学都很喜欢他。老师们都夸他特别聪明,是近些年他们见过的最有潜力的学生。我对他非常感兴趣,我想知道他是怎么做到语文可以考到90+的,我的语文就从来上不了90。五年级时,方敏转学到了县城,我便开始了一人独大的传奇,从没有考过第二名,得意的同时也有独孤求败的孤独。而这个温迪,以后或许会成为我的竞争对手呢。 我们在姑姑家里的日子很惬意,什么事都不用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每天就是看看电视打打牌写写作业。可我们在看电视上却有了分歧,我、小槐、林森自然是想看《武林外传》,可温雨梦却要看《还珠格格》。她其实还是知道我们是客人,还是让着我们的,只是未免控制不好自己的表情,脸色总有些不好看,边看边嘀咕着这部剧有什么好看的,只要一到广告时间,她便换台。可后来她自己也渐渐看进去了,边看边笑。每天不用我们说,她便主动换到那个台,广告时间也不急于换台了。而没有《武林外传》的时间,也就是下午和晚上的时候,我们便玩牌。有一天我们正玩着牌,这时温雨菲走进来。 温雨菲的外婆家就在温雨梦家隔壁,她又经常来外婆家里住,因此和温雨梦很熟,可也只是熟而已,两人也并没能成为要好的小伙伴。大姑姑看到了温雨菲,她知道我和温雨菲是同学,便热情地邀请她来家里玩。 “hello,I am sophie。”温雨菲跟我们打招呼。 我们几个人都没有学过英语,便没有人听懂了她的话。温雨菲不出所料地看到我们面面相觑,她卖弄完了,便又问我。 “林杉,你怎么没 分卷阅读39 参加启智中学的英语提前班啊。” 我暑假玩得很开心,根本不知道暑假启智中学还办了英语提前班。不过就算我知道,我估计也不会参加,因为提前班要另外收费。而我向来认为,学习主要靠自己,报那些班也没什么用。 “我姐就算不报班,以后也能学好英语。”小槐气势汹汹地说。 “林杉当然会一如既往地优秀啦。”温雨菲不软不硬地回应。 我给温雨菲让了个位置,邀请她来和我们一起打牌。她也便顺坡下驴,没再和小槐纠缠。 温雨菲走后,小槐便宣布,她对温雨菲印象不佳。她之前也听我提起过温雨菲,以为有些女生不待见她,是因为嫉妒。可小槐现在认为,温雨菲活该,因为她太傲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是怎么看待温雨菲的呢?她以后戏份很重哦。 第15章 小王子 每年的下学期总是过得飞快,一晃就到暑假了,林杉和方梅报名了院学生会组织的支教活动,地点是北京郊区的农民工子弟学校。说是支教,其实只是帮助那里的学生排一场晚会。丁香本来也想参加,可她妈妈却认为参加这样的活动没有用,又不能给保研加分,她希望丁香回家多陪陪自己。丁香一直很孝顺,也很依赖爸爸妈妈,她便听妈妈的话,回家了。她是这么想的,工作之后,自己能陪爸妈的日子就很少了,那么上大学这几年就是最后能陪爸妈的大片时间了,她应该珍惜这段时间。而周文娜不参加这次活动,则是因为她报名了数学建模的比赛,她也曾热情地想说服林杉参加,当然动机不纯,因为她想抱大腿,想和林杉组队。可林杉觉得自己才大一,什么都不会,还是应该先沉淀一年,等大二后再参加比赛。令林杉惊讶的是,一向不爱参加活动的方梅也报名了。 我觉得这次活动很有意义,能丰富农民工子弟的生活。人应该去体验各种各样的生活,去接触不一样的人,这样才不会变得狭隘。方梅如是说。 这次支教活动,带队的是单丹丹和俞思洁。本来夏习森也是要来带队的,他毕竟是下一届院学生会主席,可他同时参加了数学建模和电子设计大赛,要培训,没时间,带队者就成了单丹丹和俞思洁两位副主席。林杉虽认识俞思洁,可和她并不熟,只知道她是罗青逸的女朋友,可俞思洁却很热情。一行人坐大巴车时,她主动坐到林杉旁边,和她闲聊起来。林杉交际能力一般,和不熟的人聊天,总会冷场。可俞思洁和林杉聊的却是学习,聊大二有哪些变态的课,聊哪些老师课上得好,这些内容林杉自然是感兴趣的,所以两个人倒相谈甚欢。 学院里一共有12人参加活动,除了俞思洁和单丹丹,其余都是大一的,其中就有林杉一直想认识的江河和王乐思。江河长得挺普通的,眼睛有些小,其他五官还算端正,只是也没有让人印象深刻的记忆点,个子矮了点,看上去只堪堪有一米七——在路上偶遇,林杉决不会注意到他。而王乐思长得挺可爱的,圆脸,有点婴儿肥,眼睛像黑葡萄一般,格外明亮,虽不白,可皮肤很好,如儿童般细腻娇嫩,像红苹果,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她个子也不高,这让她看上去非常显小,像初中生。而林杉觉得,可爱的长相就该搭配娇小的身材嘛,王乐思要是有一米七的高挑身材,看上去反而不协调。王乐思和江河的关系显然很好,老在一起叽叽哇哇地说个不停。由于带队的是两位学姐,管理男生未免不方便,沈梦寻便毛遂自荐,负责男生这边的工作,当然他的主要工作也只是点名,以确保没有人走散。 其实林杉一直觉得她和单丹丹是很亲的,可单丹丹却并没特别待她,她公事公办,还不如俞思洁亲昵。支教队伍一共12人,两位学姐把队伍按男女搭配的原则分成了6组,林杉的搭档是江河。农民工子弟小学参加活动的学生是43人,因此是每组人负责7到8个学生。有些学生往年已参加过活动,毫不羞怯,反而很是活跃。单丹丹和俞思洁去年也来过,有些学生认识她们。他们亲呢地围着她们,和她们说话。俞思洁便也很热情地和他们聊着天,单丹丹却并没有忙着闲聊,而是很快又把学生也分成了六组,再给每组人都分配了教室。 林杉和江河便一起领着孩子们到教室,他们首先当然是做自我介绍。而这也是林杉第一次和江河说话,他可是林杉一直想结识的,非常大神的江河啊,林杉不自觉地便启动了社交模式,有些狗腿地说。 “江河,你好,我是林杉。我早就听说你了呢,大一就进acm培训队了,真厉害。” 林杉以为江河会礼尚往来,说自己也听说过林杉,说林杉才是专业第一名,说她其实也很厉害的,毕竟这是大多数认识林杉时的开场白,可江河态度却直接又彪悍。 “你每回跟人第一次见面,都是这么急着恭维人的么。” 林杉大囧,她不知道江河是对所有人都这样,还是只是对她有意见。还好江河也只是这样说了一句,之后并没有接续这一话题。一阵冷场后,他轻微点了点头。 “我也觉得自己挺厉害 分卷阅读40 的。” 他嘴角带着笑意,可能是觉得自己讲出了一个笑话,缓和了气氛吧。可林杉却并不领情,她不说话。 “我们开始工作吧,先讨论下排什么节目。”江河又慢悠悠地说。 林杉随口说了几个节目,合唱、舞蹈、诗朗诵,可俩人都觉得太老套,没意思。这时林杉灵光一闪,建议排舞台剧《小王子》。 “你看过《小王子》吗?我觉得它是我读过的最美的童话。”林杉问。 林杉也只是随口问,可江河却跟刚充好电的手机似的,立马重新开机了,他激动地放大音量。 “小王子,它也是我最喜欢的童话。” 看着男生涨红的脸颊,林杉觉得自己有理由怀疑江河有轻微的精神分裂症,前后态度变得这么快,真是让人招架不住啊。 “你是什么时候读到这本书,又是谁推荐你读的啊。我是很小的时候,奶奶读给我听的。”男生又问。 “我没你那么早,我是高中时读的。方敏推荐我读的。哦,方敏是我高中同学,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林杉回答道。 “方敏,这个名字好熟悉啊。所以其实你是一苇?”江河问。 林杉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除了方梅,熟人里没人知道她就是一苇,自然也不知道她笔下的童年就是自己的亲身经历。而也正因为如此,林杉才有勇气自由地、坦诚地去写那段时光,去审视自己的来时路,否则她会有顾虑,会忍不住去美化那段时光,因为人总是想把自己美好的那一面展示给世人,而把黑暗的一面藏起来。 “我是校文学社的,当时看到那篇参赛作品《我的启蒙老师》,我就很是喜欢,总想认识一下它的作者。”江河又说。 “你是校文学社的,那你应该认识方梅吧。”林杉转移话题。 “当然认识,我们都是编辑部的?你们很熟吗?我看你们老呆在一块。”江河倒也没有纠缠于上一个问题。 “我们是室友啦。”林杉答道,同时心里也有些感慨,当时在宿舍,她们三个女孩都在想江河是何许人也,都想认识这位大神。而方梅早就认识他了,说不定还和江河很熟,可她却什么话也没说。方梅和周文娜真是两类人啊,如果是周文娜,肯定会乐于显摆自己的交际圈。 “你很喜欢读书吗?都读的什么书?”江河又问。 “主要是名著啦,我从小就喜欢附庸风雅,只读那些公认逼格高的书,因为这样会显得我很有品味,虽然那时候太小,根本读不懂。不过令我惊喜的是,到了高中后,我渐渐开悟了,开始能体会到名著的经典了。我觉得名著,其实就是好在能常读常新的。每一回读,我都能有新的收获。有时候是更能理解一类人,有时候是能更深刻地认识世界,有时仅仅是又发现了世界新的美好的那一面。”林杉也不思考,只没头没脑地想到哪就说到哪。 “你喜欢历史么?我很喜欢历史。因为读历史,会让人觉得自己很渺小,毕竟在历史的长河里,个人是微不足道的。可我更欣赏那些明知自己力量有限,却依然努力奋斗,想改变世界的人,他们是英雄。我爸妈其实都是学工科的,可我家邻居朴老师是搞历史的,从小我就爱到他们家串门,缠着他给我讲历史故事。”江河说。 “历史啊,我也喜欢,但只读过《上下五千年》这些科普性的书。我也曾尝试着读过《史记》,可古文功底不行,读不懂。你读过《明朝那些事儿》么?我还挺喜欢这部书的。”林杉回答道。 “我对明史一直很感兴趣啊,当然读过《明朝那些事儿》,说实话我不怎么喜欢这部书,写历史不够深刻,不够客观,掺杂了太多个人感情,胜在有趣,可读性高。不过我觉得还是值得一读的,可以当做明史的入门之作。你如果对明史感兴趣,可以上朴老师的历史课啊,他可是明史专家。”江河回答道。 “哪位朴老师啊,我下学期可以去选他的课。”林杉问。 “朴左维,朴素的朴,左边的左,思维的维。”江河答道。 朴左维,明史专家?林杉脑里浮现出他上课的样子,一成不变地念ppt的缓慢的语速,一成不变的枯燥的言语。 “我的历史老师就是朴左维啊,可他可不像什么明史专家,课上得很敷衍,念经似的。”林杉道。 “朴老师以前不是这样的,他是很有激情,也很有抱负的。他现在大概是心灰意冷了吧,我也是听我爸说的。他当了十几年副教授,一直没评上教授。而历史这门学科本身又不像理工科那样受重视,学生上课也不积极,上课没有成就感。他便变得有些消极遁世了。看来学历史,也不能保证人始终对生活保持着希望和热情。”江河感慨道。 虽相识不深,虽然他曾让自己下不了台,可林杉觉得江河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听他讲话,总能听到新鲜的观点。她于是在心里原谅了江河一开始言语的冒犯。江河是个有才华的人,而才华是万能的遮羞布。 闲言少叙,只说两人便开始给学生们排练话剧。林杉和江河一起把小说改成了剧本,并 分卷阅读41 打印了出来,7位学生人手一份。 第一幕是花儿来到了星球上,小王子和她说话,可傲娇的花儿却有些爱慕虚荣,她说话错漏百出,尽管小王子有爱的善意,可他还是对她产生了怀疑,最后小王子离开了星球。 第二幕是小王子访问了附近的六个星球,遇到了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 第三幕是小王子来到了地球,遇到了狐狸,他训化了狐狸,最后和狐狸成为了朋友,同时他也明白了花儿对他的重要性。最后他离开狐狸,去找花儿,狐狸教他三句话。 “我们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本质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 “是我为我的玫瑰付出的时间,使我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 “对被我驯化了的,我将永远负有责任,我要对我的玫瑰负责。” 白天的时候大家给小朋友排练节目,晚上回宿舍后,便一起玩游戏,打牌、真心话大冒险、狼人杀,而一行人也渐渐熟悉起来,开始斗嘴取乐,再没有刚开始的拘束。俞思洁很会活跃气氛,颇为健谈,没有学姐的架子,和大家关系都处得不错。她也很细心,林杉这几天正赶上大姨妈,她发现了林杉的不舒服,贴心的帮她买了巧克力,林杉心里很是感激。单丹丹虽没有俞思洁的好人缘,可工作负责,能干大气,把工作安排得井井有条,大家对她也颇为尊敬。两人搭班子工作,倒也挺互补的。 而林杉和江河也渐渐熟悉起来,这在意料之中,毕竟俩人是搭档。可令林杉惊喜的是,自己交上了王乐思这个好朋友。和林杉稍微熟些之后,王乐思便直言不讳,她早就盯上林杉了,谁让林杉天天在oj上跟她比拼,把她气得直跺脚。 “到大二时,acm集训队会招新队员,你到时候可以报名啊,现在集训队总共只有我和古琴两个女生,你来后,我们便可以组女队了,让我们一起把男生们打得落花流水吧。”王乐思夸张地比划出落花流水的动作。 林杉忙暗自记下了她的话,虽相识不长,相知不深,可林杉很喜欢王乐思,她积极阳光,勤奋好学,是典型的好学生,跟她在一起时,林杉总是不自觉地受她感染,更快乐了些。世界其实很美好,不是吗? 而江河呢,林杉觉得他跟哲学家似的,很喜欢思考人生,而这点,林杉和他臭味相投。她从小就爱思考人生的意义,常一个人发呆,而她也一直也很孤独。方敏虽也很爱读书,可她喜欢的多是散文、小说这些文学方面的书,或者诗词花草这些美的事物,并不怎么喜欢《苏菲的世界》这类哲学书。林聪呢,又不爱好文史哲,只喜欢数理化。而祝芳芳呢,更喜欢和林杉聊聊朋友和生活。他们于林杉而言,自然是重要的朋友,毕竟人都有许多面,对友谊也有许多面的需求。而林杉的生活里便一直缺少可以和她聊聊无用的终极问题的朋友,而江河填补了这份空缺。两人一边排练,一边也经常闲聊。 “其实我报名了数学建模,要培训,本来是不能来支教的,可我还是来了。因为我觉得农民工为城市的建设做了巨大的贡献,可他们的孩子却大多变成了留守儿童。他们就算把小孩带在身边,也不能享受城市优越的教育资源,只能读条件不好的农民工子弟小学。所以,我总想为他们做着什么。尽管力量微博,但能有一点点改善他们的生活,便是值得的。说实话,我其实不敢想象这样的生活,从小爸妈都不在身边,一年只过年和父母在一起,这样长大,感情上总归是有缺失的吧。”江河感慨道。 “其实能在农民工子弟小学上学的孩子,都是比较幸运的。在农村,只有爸妈比较疼小孩,才会把他们带在身边。我们村,有一个女生,她爸妈把弟弟带在身边,却把她留在家里,而她家里只有一位丧失了劳动力的70多岁的奶奶。由于没有大人照料,她从小身上就脏兮兮的,没人跟她玩。因为她的名字叫方玉梅,我甚至从小都以为玉、梅,是世界上最俗气的名字。可后来我认识了方梅,才惊觉梅花冰清玉洁,玉晶莹剔透,都是寓意美好的字。”林杉不知为何,突然不再想拼命掩饰自己来自农村这件事,这或许是江河的态度让她放心吧,她相信他不会因为自己是农村人就看不起自己。又或许她从一开始就并不是接受不了自己的贫穷,而是接受不了旁人的优越感和怜悯。 “说起名字,我有一个儿时玩伴,她叫方珊玲。其实她本来叫方三玲,因为她在家里排行老三,而珊字是她自己改的。她们家有四个女儿,大姐叫方玲,二姐叫方小玲,还有一个妹妹叫方思玲,而她本来叫方四玲。她们家女儿的名字取得很随便,唯一的弟弟却叫方志诚,是她爸爸专门找老师取的名字。而在农村,几乎每对父母都重男轻女。而我们的父母,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毕竟只有男孩才能传宗接代。”和江河虽认识时间不长,可林杉却没由来地相信江河是一个正直善良的好人。 “所以一苇真的是你,那么方敏也确有其人罗。她现在怎样了,也在上大学么?”江河问。 “其实我很喜欢读你写的乡村生活,可能因为我生在城市,长在城市吧。我对农村的 分卷阅读42 了解都来自书本,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缺失呢。所以你的文章,某种程度上部分地弥补了我认知上的缺陷。”江河又说。 “方敏爸爸生病了,她高考没考好,家里又需要钱,所以她没有上大学,出去打工去了。等今年她姐姐毕业,她再重返校园。”林杉简明扼要地说。 “现在居然还有人是因为没有钱上不了大学。”江河是明显有些激动。 “我们可以给方敏募捐啊,让她早点回学校。”江河又说。 林杉从没有想过还可以募捐,不过她又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两人便一起商量着具体事宜,最后决定把时间定在下学期开学初。 “我有一个好哥们,宋谦,他在清华,我可以让他在清华也搞募捐。”江河道。 “清华啊!你那个朋友应该很厉害吧。”林杉道。 “也就那样吧,和我差不多吧。”江河回答道。 “我听说你其实成绩很好,是因为高考失利才来的华北理工。”林杉问。 “所以我一直很不服气啊,来到大学后,我总觉得自己跟其他人不是一个层次的,我总觉得我应该是属于清华的。所以我几乎跟所有认识的人都说过自己是高考失利才来的这里,现在想想自己也真够烦人的。可后来,我在华北理工也只考了第二,我就心平气和了,我告诉自己,你在华北理工都考不了第一,又有什么资格看不上这所学校呢。我开始觉得自己错了,也开始从高考失利的阴影走出来了,因为老执着于过去的挫折是没意义的。”江河道。 “我有一个高中同学是北大医学院,我可以请他也在北大医学院募捐。我们应该总共要10万块就够了。假设每人捐50的话,就需要2000人捐款。”林杉算着这笔账,不免有些心灰意冷,因为她觉得希望渺茫。 “我们可以先在网上发动大家捐款啊,我们一起找同学帮忙转帖,等下学期开学初再在校园里募捐,这样应该凑得齐吧。我这就去华北理工论坛上发帖。”江河倒是信心满满。 “我要先征求方敏的同意啦。”林杉道,而说完她便给方敏发qq消息。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角终于出场了。 大家喜欢江河吗? 话说我真的不是在玩单机游戏吗? 第16章 致林杉 直到晚上,林杉才收到方敏的回复。方敏说她有太多话要说,在□□上三言两语说不清楚,让林杉等她的邮件。方敏敏白天要工作,林杉直到三天后才等到她的邮件。 亲爱的林杉: 见信如唔! 一晃我们已大半年未见了,前几天我收到了你发给我的消息,非常感谢你为我做的一切。很抱歉,这一年里你经常联系我,而我却没有回应你,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你,又或者我只是不知道如何面对自己。这一年,我遇到了许多事,有许多感触,我本想给你打电话,可又觉得写信或许更合适一些,因为文字更能精准地表达我的感受。 时间过得真快啊,距离我们上一次通信,已是三年半了,你还记得吗?那时我们还在念初三,我不喜欢班主任,因为他偏心眼。班上有一个男生很嚣张,不爱学习,成绩不好,也不遵守纪律,上课时经常打扰其他同学学习。可班主任却不大管他,大概因为他爸爸是教育局的副局长吧。而班主任也不喜欢我,她觉得我心高气傲,不好驾驭,尽管我是班上的第一名。 有一次那个男生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指着一个女生的裤子明知故问。 咦,你怎么流血了? 那个女生很文静,平时说话慢条斯理的,这回便当即羞哭了。而周围都是吃瓜群众,都在看热闹,没有人帮她。我虽平时和同学关系都一般,被他们评价为高傲冷漠的第一名。可那天却正义感爆棚,仗义执言,当即骂了那个男生。因为那位女孩家境也不好,妈妈是摆地摊的,和我同病相怜。而那个男生是从不肯吃亏的,回家就添油加醋地告了状,结果是班主任说我欺负同学,要求我当众向那个男生道歉,而我当时也年轻气盛,不肯道歉,不断陈述自己没做错。现在想想,那个男生的爸爸是教育局副局长,而我妈妈却是摆早点摊的,班主任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没什么好稀奇的。那时的我未曾想到,自己会有这样心态上的转变,自己竟然也开始能理解社会上的一些潜在规则,当然,只是理解,而不是接受。 当时的我,只是担忧自己的未来,得罪班主任,会不会影响我的学业。我很烦恼,我便给你写了信。可事实上我也想多了,班主任只是一味忽略我的存在,并没有太过针对我。而后来中考我也非常争气,考了全校第一,全市十三名,而班主任也因此获得了奖金,他拿奖金时的心情如何便不得而知了。而我那个暑假简直是走上了人生的巅峰,一中的老师打来电话,说可以给我免学费,每个月还给我300元的生活费。我同时也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宁安一中实验班,爸爸让我自行选择,我当时很犹豫,宁安一中毕竟是全市最好的高中。你知道的,我最终选 分卷阅读43 择了新丰一中的原因,有一部分是因为你。因为你跟我说,你也要来新丰一中实验班,这便意味着我们会再次成为同学了。 其实我来到县城后,一心扑在学习上,一直没什么朋友。当然在以前,我的人缘也没有你好,这大概是因为别人总认为我有优等生的高傲吧,而我其实只是笨拙又羞怯,不知道如何融入圈子,同时又早熟,早早就看穿了有些女生的小心思,也便不屑于融入圈子。那时我所拥有的朋友,也不过是你和方珊玲。而你不一样,你和大家的关系都很好,爱玩,也特别会玩,跳皮筋、跳房子、捉迷藏,你都是佼佼者,而大家也都喜欢你,愿意跟你一起玩,而你也是真心的和她们关系好,也真心地乐于助人。我一直不明白的是,你明明很聪慧,却为何看不出有些女生的浅薄呢。后来我渐渐明白了,这或许因为你有着我所没有的天真吧,你总是能挖掘出每个人美好的那一面,所以你的世界处处充满阳光,所以你一直比我快乐。我和方珊玲虽是堂姐妹,可我们两家其实一直没什么往来。转学到县城后,我和她自然而然地疏远了。这固然是因为俩人见面少,可更多是因为俩人没有共同话题。我生活的主题是学习,可方珊玲小时候学习还算认真,虽然也不过是中等生。到了初中,她依然是中等生,可对于学习的态度却变得敷衍。因为以她的成绩,考不上高中,而她爸妈也不会供她上中专。我曾暗自替她忧心,也旁敲侧击地敲打过她,可她自己并不放在心上,又或许是因为放在心上也没用吧。可你却一直和我势均力敌,小学时我们轮流考第一,初中时我们又都是全校前三名,可以说你一直陪伴在我成长的路上,你是我人生中硕果仅存的好朋友。初中时当班上其他女生暗暗指责我孤僻时,我便私下里鼓舞自己,我也是有好朋友的人,我并不孤独。那时我喜欢给你写信,倾诉自己的所思所感,大概是因为孤单吧。我们当了整整三年的笔友,所以虽说我们那时已有五年的时间没有陪伴在彼此的身边,可我们却仞是彼此亲密无间的朋友。而当时我姐姐也考上了江城大学,家里双喜临门,一时风光无限,亲戚朋友、街坊邻居都上赶着来锦上添花,言语里颇为奉承我爸妈。大概人在顺境时是无法预知未来的苦难的,当时我和姐姐也都被眼前的繁荣蒙住了双眼,都以为大好前程就在眼前。 高中时我们又在一个班,还分别是以第一名、第三名的成绩分进来的,我们好像又回到了小学时侯,两个人都是前三名。只是我们的关系却有了变化,不知道你察觉到了没?以前我们是很平等的朋友关系,可到了高中后,你却好像变成了我的影子,什么事都喜欢学我。现在想来,或许是因为我比你先来到县城,比你先适应县城的生活,因此见识也比你强。我比你会穿衣打扮,比你懂学习方法,比你看的书多,听的歌多,看的电影多,连零食我也比你知道的多。可是,我可以坦诚地跟你说,我心里并没有一丝一毫的优越感。因为我在你身上,看到了我过去的影子。我是小学五年级转学到县城的,当时爸爸还是货车司机,妈妈摆早点摊,在乡下我家只是普通人家,不富也不穷,可到了县城,我一下子沦★公\众\号\阿遇的小日记☆为家境不好的学生。别人的爸妈都在单位里工作,在县城都有自己的房子,而我们一家人却租住在一件小小的老旧房子里。更让我烦恼的是,妈妈的早点摊就摆在学校附近,这就表示大多数同学都知道我家里是摆早点摊的。对此我心境很复杂,一方面我体谅妈妈的辛苦,可另一方面我又觉得很丢人。五年级的年纪已不是小孩子了,我有我的骄傲。我于是努力学习,努力在学习上胜过那些城里的小孩。一晃五年过去了,除了家境依旧不好外,我看上去变成了地地道道的城里人,流利的普通话,得体的穿着,不俗的谈吐。而高中时的你,却像五年级的我,见识不多,却又积极地想融入县城的生活。我是真心想帮你,因此我给你分享学习方法,我给你推荐了许多书。因为我姐常跟我说,读书虽不一定能改善物质生活,却一定能丰富你的精神生活,而一个人的精神生活是很重要的。 高中生活曾经很美好,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背诗,玩诗词接龙、踢毽子、剪纸、折花、取名字、写诗。我从来不知道我也能如此开朗。因为你,我和林聪、温迪也成为了朋友,我们四个人互为竞争对手,却又天天爱在一起插科打诨,我从来不知道我会有如此促狭的一面。林聪喜欢数学,平时说话一股浓浓的geek味,热爱生活,生性淡泊,对事业没有什么大的追求,口头禅是开心就好,可高中时却也十分努力,因为他知道在人生重要的关卡不能掉队。温迪学习极为认真,对自己要求很高,他虽精致,可却并不是利己主义者。他平时积极参加班级活动,也尽自己所能帮助别人,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同时积极地去接近自己的目标,很优秀,很理性,而他后来也考上了北大医学院,未来会是优秀的医生吧。而我们俩,许多人都说我们俩很相似,可我觉得我们俩最大的不同在于,我喜欢美丽诗意的事物,是文艺女青年。而你却更追求真,注重心灵的洁净。我得承认,我没有你有社会责任感,没有你善良,比起那些宏大的社会问题,我更喜欢书画琴棋诗 分卷阅读44 酒花。而我也觉得,自己在挖掘生活中的美和诗意这方面,还是有些天赋的。因此我散文比你写得好,而你的杂文写得比我好。我语文比你好,而你数学比我好。 高三时我爸生病了,其实他身体一直都不好,我姐也一直建议他到医院里体检,可他一直舍不得花钱,以至于后来小病渐渐熬成了大病。家里没钱,找亲戚借钱才做的手术,可爸爸身体还是不好,做不了事,需要人照顾。我那时深刻地体会到什么是世态炎凉,我中考那年,许多人都上赶着跟我们家亲戚攀亲戚,而这会子他们却退避三舍。那时我姐在江城读书,弟弟方超才上初三,而妈妈要出摊卖早点,我便只能常抽时间照顾他,而这也实实在在的影响了我的学习。其实当时主要不是时间的关系,而是我心态的关系。我姐那时大三,马上升大四,她本来打算读研的,因为中文系不好找工作,工资也不高,而她对文学也是有兴趣的。可家里出事后,她也只好放弃读研。通过这件事,我姐深刻意识到家境不好的人最好不要读中文,而是应该学经济或者计算机,毕业好找工作,工资高,也相对公平,因为主要拼的是技术,而不是人脉。我当时心态就崩了,爸爸病了,我只觉得天都塌了,因为他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同时也是精神支柱。而同时姐姐也找不到好工作,更是给我当头棒喝。我从小就崇拜我姐,什么都爱学我姐,一直把她当成榜样。而你不是也一直羡慕我有一个姐姐吗?我人生中走的每一步路,我姐都已先走过了,她能给我建议和帮助。小学初中时我姐教我不会做的题,教我学习方法,高中时我姐用奖学金给我买衣服,买mp3。我姐一直很优秀,也一直很顺利,可现在连她也找不到好工作,难道读书好也不意味着工作好么?我未免有些心灰意冷。从小爸爸就教育我们姐弟要努力读书,我姐上初中时,他花大力气把我们转学到了县城,就是为了给我们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我也一直认定,知识能改变命运,可现在,我开始怀疑这种认知。 高三一年,你都陪着我。可我的成绩却一直在下滑,因为我心里装着事,总没办法集中注意力学习。说实话,那一年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每天都说服自己要坚强,说服自己要努力,可效果却甚微。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学习能力,是不是自己根本就没有学习天分呢,而我过去却一直在学习方面是很自信的。后来高考终于到了,我心里真是如释重负,那种感觉就像一个犯人被判了死刑,而终于等到了枪决的那一刻。虽然结果并不好,可毕竟这样缓慢的折磨要结束了。你还记得吗,高考那天学校的夹竹桃来得很茂盛,你说它让你想起了诗经里的诗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我们都分在本校高考,约好考完后在夹竹桃树下碰面。当时我们互相鼓励,我虽学习状态不佳,可是毕竟底子还在,成绩只是从前五滑倒了五十名开外,这个成绩或许上不了江城大学,可上个好的211是没问题的。而我那时也想通了,上了大学就好好努力,争取经济独立,不花家里的钱,因为我姐大学就没花家里的钱。我还盘算着,等我毕业,姐姐工作几年了,弟弟也上大学了,家里应该也不会很困难了,我再争取考上江城大学的研究生。 考完我就知道我考砸了,语文选择题和英语听力题都有两、三道题不确定,数学倒数第二题的第二问也没有拿下,这或许是因为我太紧张了吧,毕竟高考的两天我都失眠了。后来我们相约一起对答案,你考得很好,估了640分,而我却比你低了将近100分,这个分数就算是差点的211也没戏了。你很贴心,并没有问我的分数。可我有些情绪失控,我被接二连三的打击击垮了。但请相信我,我并没有迁怒到你身上,我只是不怎么想理人而已,尤其是高中同学。后来成绩出来了,我或许该庆幸吧,因为我毕竟过了一本线,虽只高出了3分。后来填志愿时,我心灰意冷,报了本省的一所双非一本,却并没有选择服从调剂,因为我实在不愿走我姐的老路。后来结果出来了,我被江城经济学院录取了,而那是一所二本。姐姐建议我复读,二本和一本的差距还是很大的,可家里现在实在是困难,我们于是商量着我先打工一年,等姐姐毕业工作后,我再返回学校读书,反正我年龄也不大。我本来是想在县城找一份工作的,方便照顾我爸,可是县里的工工厂少,工资也低,而现在家里需要钱。而方超也上高中了,可以照顾爸爸,我于是跟着小姨去了温州打工。 其实去工厂之前,我心气是很高的。我觉得自己可以一边打工,一边读书,说不定不用回学校复读,高考就能考出好成绩呢。同时也幻想着自己会不会因为干得出色,而被厂长赏识提拔,毕竟我比别人多读了这么多书,我和其他打工仔可是不同的。可来了工厂后,我才发现自己的想法很天真。工厂的事很简单,基本上学上一周,就能开始正式工作了。我工作的地方是鞋厂,我负责刷胶,这份工作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可却需要极大的耐心,因为我几乎每天都要做这种重复性工作。工厂一个月3000块钱,包吃包住,一个月放两天假。其实伙食不错,住宿条件也比高中宿舍条件好,可我却觉得非常压抑,因为周围没有人可以交流。我们宿舍四 分卷阅读45 个人,一个是30多岁的姐姐,已婚,另外还有两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她们都只念了初中。她们并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放假时无非是逛街上网,或者和男朋友约会。工厂里的爱情很简单,厂里的年轻人大都没有念过多少书,因此也没有什么主见和想法,而他们能接触的人也大多是初中毕业,找的对象也大多在工厂打工。20出头就结婚,然后生小孩,等小孩长大些后,把小孩留在家里给父母带,两人再一起出来打工,十几年领着不变的工资,这或许是她们可以预见的未来吧。 我在工厂里没什么朋友,可却也有一些姐姐积极地给我介绍男朋友,她们在得知我念过高中后却又望而却步,大概因为她们觉得我高不成低不就吧,既看不上同工厂的男生,又高攀不上上过大学的男生。我倒也有过追求者,是同县的一个男生,他觉得我们是老乡,年龄也相仿,在一起很合适,他于是天天找我聊□□。我自然很冷淡,他却热情不减,直到他得知我高考竟然过了一本线,而以后还要继续读书后,他倒待我十分客气,再也没有逾越的举动。其实那个男生人还不错,细心体贴,踏实肯干,只是没什么见识,对自己的未来没有太多规划,他的经历很平常,不外乎是成绩不好,初中毕业后,随大流来工厂打工,父母都是农民工,在工作上生活上都没有人指导,自然而然地得过且过。其实这不能怪他,毕竟能超越环境超越阶级的人是少数,大多数人也不过是大海里追随着浪花向前流动的水花。我从小成绩都很好,心气也高,说实话是不大看得上那些成绩不好的人的,因为我觉得他们成绩不好是因为不努力,不上进。而他们不那么光明的未来,也自然是咎由自取,没什么值得同情和感慨的。可现在我改变了自己的看法,成绩不好或许是大多数打工的少年身上的标签,可人不是可以用简单的标签就可以定义的。 就说我宿舍里的两个女孩吧,一个是贵州的,她很少出去玩,也很少买衣服,每顿都在工厂里吃,休息时老呆在宿舍里玩手机,很少花钱,而她也很能干,把自己的生活都料理得井井有条。她的男朋友也是厂里的,也很节俭,通过他们平时的聊天,我知道他们正在努力攒钱盖新房,而盖完新房,俩人就准备结婚。勤劳大概是劳动人民最朴素的品质吧。我挺欣赏他们两个人,他们或许很平凡,身处社会底层,可他们靠自己的双手创造了劳动价值,同样值得尊敬。而另一个四川女孩呢,性格很活泼,很爱和男生一起玩,有点像初中时班上那些混的女孩子。可如果深入了解她,会发现她的闹腾里也透露出天真和单纯的,会发现她还挺爱帮助人的,虽然不成熟,可也有些可爱。而另一个湖南的姐姐,有两个孩子,生活压力很大,孩子在老家上学,她每周给孩子打一次电话,可每次都是匆匆地挂掉,只打几分钟,因为她舍不得电话费。听她打电话,我能深切感受到她对孩子的爱,母爱真是人类最朴素最自然的情感。我从来没有如此切身体会到平凡人的情感,以前我只是在书中看到过。世界不是由伟人组成的,而是由千千万万个普通人组成的,他们或许在事业上并没有建树,可他们同样有波澜壮阔的内心世界。而她们都很安分守己,从不抱怨生活,而是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就应该过这样的生活,我也不知道这是幸还是不幸呢。而反观自身,我是该庆幸自己有超越环境的心气呢,还是该为自己的不甘心感到悲哀呢? 可我在工厂里还是有些格格不入,首先是穿着打扮,工厂里的女孩子,正是爱打扮的年纪,她们喜欢在放假时去做头发,买衣服,风格却大多有些杀马特,五颜六色的头发,夸张的厚刘海,镶满荧光色亮片的t恤衫。我其实不理解,明明都是很雷的造型,为什么她们会自以为很美很潮呢。而她们同时也不理解我,他们觉得我的牛仔裤白t恤土里土气的。他们对我的态度也是敬而远之,有人暗暗说我是书呆子的,说我自诩清高。可我却渐渐从最开始的遗世独立和自认与众不同,转变为适应了工厂的生活,只是和周围的人交集不多。业余时间,我疯狂的读书,因为只有读书能缓解我的疲倦。是的,在工厂里生活,实在是太疲倦了,我觉得甚至比高三还难挨。因为每天的工作都是一样,因为没有明天可以憧憬。其实我觉得工厂里的生活说不上有多辛苦,可却着实无趣,这是有精神生活追求的人难以忍受的。我只是在这里呆一年,而他们中的大多数却都要呆几十年。中国有几亿工人,这便是几亿人的人生。我觉得工厂应该多举办些文体活动,丰富工人的业余生活。 闲暇时,其实我也常会看你的空间,你的大学生活很丰富,我很羡慕你,却不太愿意联系你,事实上我不愿意联系任何一个高中同学,因为我其实一直都不能面对自己高考的失败。因为你们都是天之骄子,而我曾经和你们比翼齐飞,现在处境却天差地别,我害怕他人的优越感和怜悯。我亲爱的朋友,我想你应该会谅解我的吧。我虽在读书,可读的都是文学方面的书,静不下来读高中的辅导书。我不知道自己重返校园后,还能不能考出满意的成绩,这让我焦虑。可我知道自己一定会更珍惜读书的机会,因为我无法想象一辈子在工厂里的生活。这段经历,或许于我的 分卷阅读46 人生是有益的吧,至少我更理解了一部分人的人生。 没想到喋喋不休就讲了这么多,我是在网吧给你写的信,时间有限,就说这么多吧。我跟你分享了我这一年的心理历程,那么也请你给我分享你的大学生活吧,就让我们像初中时一样。 期待你的来信。 你的朋友 方敏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我身边有很多人在工厂打工,可我自己没在工厂工作过,所以写的自然也没那么真实吧。 我只能说我尽力了。 第17章 工藤新一 江河有一个很要好的网友,叫怪盗基德,他们是在游戏里认识的,一开始注意到他,是因为网名——江河的网名恰巧是工藤新一。江河觉得对方肯定和自己一样,是柯南迷。两人游戏都打得很好,经常组队打游戏,时间一长,便成为了好友。可江河和怪盗基德却都不想暴露自己真实的生活,因此两人留的□□号,都是小号。彼此虽经常聊天,却从来不涉及真实的身份。这一点,他们很有默契,他们想要的,是虚拟世界里相互倾诉彼此心事的朋友,并不想走进对方的真实生活。相识四年了,江河只知道怪盗基德,也是学生,也在读大学,还恰巧和自己同级,而这也是高考完的那个暑假才知道的。 虽只是网友,可江河却真心把怪盗基德当好朋友,地位仅次于从小玩到大的铁哥们宋谦了。男生的友谊,不像女生般黏黏腻腻,整天呆一块聊心事,而是更粗犷些,一起打球,一起打游戏,一起学习,有些像战友的感情。江河也从来不觉得自己缺朋友,可他高考失利时,却找不到合适的人聊聊自己的挫败感和从中收获的人生感慨。他和熟人张不开口,觉得大老爷们这么矫情太掉价,尤其是面对宋谦这个高考的胜利者。 人的情绪总得有个出口,于是他跟怪盗基德聊天时,不经意地聊起了高考。面对怪盗基德,他很坦然,因为他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怪盗基德并没有积极地去开导他,比如老师说的,胜败乃兵家常事,再比如爸妈说的,高考的失败不代表人生的失败,这些道理谁不明白啊。可他却是个认真的倾听者。江河跟他聊自己高中时的狂傲,身在市重点的重点班,不需要努力,轻轻松松就能考到年级前十名,而这个成绩上清北无悬念。他高中时蔑视应试教育,看不上第一名,他觉得第一名不过是因为一味地迎合应试教育,才比他成绩好,而他觉得这种重复性的刷题并没有多少意义。他没有把精力都放在高中课程的学习上,反而是看了许多闲书,《时间简史》、《费曼物理学讲义》等,当然他至今也认为这些书都是非常有益的。而爸妈老师也没有管他,因为他成绩已经够好了,可后来他高考却失利了。 江河不免深深后悔了,他是这么想的,如果自己能拼尽全力去考第一名,那么自己就算没考好,估计也能进清华,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沦落到华北理工大学。同时他也有自己的领悟,做事应该追求一百二十分,而不是一百分,因为到最后就算你达不到目标,可却十有八九能达到一百分。而怪盗基德也恰好是今年的考生,他考得挺好的,可也进不了清北。可他却并没有因此认为江河是虚伪的学霸,在哭穷,反而表示理解。 自此之后,江河便时不时找怪盗基德聊天,有什么不方便跟身边人说的,他都愿意跟怪盗基德说,比如他上大学后的心理变化。当一个人愿意找你聊聊真心话时,另一个人也是实实在在能体会到这份信任的,因为他们有在分享同一个秘密。真心是相互的,怪盗基德也开始找江河聊聊自己的心事。高三后的暑假,怪盗基德说起自己认识的一个女生,他称她为蓝裙子女孩,她就要来北京上大学,作为准大学生,假期漫长到无聊,她不免想提前了解北京。怪盗基德知道江河是北京人,他向江河打听,北京是怎样一座城市。江河虽从小在北京长大,可却并没有仔细思考过自己对这座城市的印象,他便只是想到哪就说到哪。 “北京的园林,我最喜欢的不是颐和园,而是恭王府,虽不如颐和园华丽宏伟,可却兼具皇家园林的大气和苏州园林的精致。恭王府风景设计得非常巧妙,一步一景,亭台楼阁的位置都设计得十分有章法。对了,大贪官和珅也曾是它的主人呢。小时候去恭王府时,我便总幻想自己也能有这样一个家,那我每天该有多开心啊。” “说起长城啊,我只是惊讶于古人的勤劳和智慧。我们中国人竟然是在西周就能修建如此宏伟的建筑,真是让人赞叹。” “学校的话,风景最好的自然是清北。我个人更偏好清华,这部分或许是因为我自己以前就一直想念清华,有感情的滤镜吧。可清华也的确无愧于最美大学之一的名头,有大家都知道的荷塘月色,有原汁原味的古风建筑,有气势恢宏的校门。清华很大,我以前常想,如果每天都能骑自行车穿越在清华的校园里,应该是人间乐事吧。你那位朋友要来清华玩的话,估计得玩上一天了。” “其实我说的这些,你都可以在网上百度到啊。我也并没有什么新鲜的观点。没头没脑地说这么多,希望能帮到 分卷阅读47 你吧。” 而除此之外,两人居然还都很喜欢物理,虽然两人的专业都不是物理。江河读通信,是因为爸妈说通信是交叉性学科,既要学理论,又要学应用,既学软件,又学硬件,本科读通信,可以极大程度地锻炼学习能力。而怪盗基德读计算机,则是因为计算机好找工作,而且也是理工科,他自己也算感兴趣。 大二上学期,江河常待在寝室里,他和杜凡也渐渐成了朋友。暑假时,他在华北理工论坛上发帖,帮方敏募捐,杜凡热心地帮他转帖,还发动其他人一起转帖,自己也捐了100块钱。江河不免对他另眼相看,华北理工也有优秀的学生,华北理工和清华的差距或许没有那么大。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认知,成绩不是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成绩也不是评价学生最重要的标准。可暑假募捐,效果却并不很好,这或许因为时间不对吧,大家都在家里,去论坛上消磨时间的人少,他和林杉于是决定等开学初,在线下鼓动大家捐款,同时还保持线上募捐的渠道。俞思洁知道这件事后,主动地找到林杉,说自己可以去找辅导员,以院学生会的名义发动大家募捐。而辅导员也同意了,于是募捐活动便以学生会的名义开始了,负责人自然是俞思洁。 林杉和江河也没有闲着,他们跟学生会的人一起守着募捐点。每个捐款的人,他们都送一张明信片,图案是华北理工大学的十佳摄影作品。他们把号召大家捐款的海报贴在木架上,把木架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上面的文案,是林杉写的。 “50块于我们而言,不过是一顿饭钱,一张门票钱,一件t恤的钱,可也是这50块钱,却可能改变一个农村女孩的一生。” 开学伊始,校园里有了许多满怀期待的新面孔——大一新生。他们明显比学姐学长对募捐之事感兴趣,时不时有人询问具体情况。这或许因为学校每年都会出点募捐的事吧,意外事故虽是小概率事件,可算上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绝对数量并不少,所以学校的老面孔对类似的事有了免疫力,不再那么有同情心。可如果每次遇到类似的事,都捐款,大学生也负担不起,毕竟现在是信息时代,网络上天天都有募捐的事。关于这点,江河的想法是,尽可能帮助自己身边的人和事,便算是尽了爱心,尽了一个人该有的社会责任感了,至于离自己生活很远的事,自有他们身边的人来帮忙。 可作为大四学长的罗青逸却对这件事很上心,他一个人就捐了500块,林杉代方敏向他表示感激。 我是受了思洁的影响啦,要谢就谢她吧。罗青逸如是说。 而俞思洁自己也捐了500块。其实林杉和罗青逸关系一般,她只知道罗青逸能力强,人脉广,能找到张英、夏习森这个级别的大神来辅导他们班学生。罗青逸和班里同学关系大多都不错,可林杉却始终没能跟这位师兄成为朋友,尽管自从林杉考了第一名后,罗青逸对她倒挺另眼相待的,还曾专门地建议她去参加数学竞赛。当然罗青逸在林杉考第一名之前,也没有对林杉很冷落,只是一视同仁,并没有因为林杉是农村人而有所轻视。可梗在林杉心里的心结,却正是这种态度上的转变,林杉不免觉得罗青逸有些功利。尽管林杉也知道他其实没有错,自己或许应该庆幸有某一方面值得罗青逸去结交吧。同时林杉也觉得罗青逸的学术能力不够好,虽然他成绩还不错,可他并不是那种热爱学术的人。而林杉对学习还是很有热情的,虽然这热情是大学才培养起来的。以前她成绩虽好,可依然不过是应试教育,题海战术,没有时间去真正体会学习的美好。她其实还是比较爱玩,比较不喜欢学习的。可大学后,没有了月考的压力,她反而真正爱上了学习。她从没有发现自己求知欲那么强,也从没有发现过学习简直是世界上最好玩的事。她开始能理解林聪对物理的热爱了。她于是不免跟林聪说起她身上的变化,结果林聪可得意了,他说他高中时就有这种体会了,只是不被理解。可到了考试周,到了最应该学习的时间,林杉反而又开始对学习感到厌倦,因为这时候学习变成了一件必须要做的事,而她讨厌被强逼着干任何事。而罗青逸虽学习也认真,却只是把学习优秀当做成功的一个指标,虽然是一个重要的指标。 罗青逸一直很忙,可他这回却和俞思洁一起守在一餐对面的募捐点。因为他保研了,又暂时没有实习,所以很清闲。林杉对保研的事很感兴趣,便仔细地询问具体事宜。 “保研主要是看学习成绩啦,不过科研竞赛都有加分,在学生会社团担任干部也能加分。”罗青逸说,言谈中颇有些自得,显然是乐于跟人分享他的成功经历。 “我们学校保研名额是百分之十五啦,你只要保持大一的成绩,保本校肯定是没问题的,可如果要想保清北,就要好好努力了,在科研竞赛上多上点心,社团工作最好也不要是空白,因为跟你竞争的是全中国最优秀的一群人。”罗青逸一如既往地是热心的学长。 林杉热火朝天地和罗青逸聊着保研的事,江河就在旁边,却半句话都没有说。 两人正聊着的时候,刘园园来了,她捐了50块钱后,拉着林杉聊 分卷阅读48 天。 “你知道吗?丹丹姐和陈杨学长分手了。” 林杉本不是八卦的人,可这两个人是帮她很多的陈杨和单丹丹啊,她想起几个月前陈杨的憔悴,原来是这样啊,她心里一酸,问。 “为什么啊,他们俩不是挺好的嘛。” “我听说是因为夏习森啦,据说丹丹姐跟夏习森关系挺好的,俩人经常单独在一起。”刘园园言语里虽并没有具体的态度指向,可无疑已有些偏向陈杨了。 “我不信,丹丹姐是很好的人,夏习森也是个很好的学长,他们经常在一块,应该是因为学生会工作需要吧。”林杉本能地就帮单丹丹辩护。 “具体怎样我也不清楚啦,只是现在舆论都说是丹丹姐劈腿啦,还说…”刘园园欲言又止,显是有些为难。 “还说什么了呀。”林杉不免有些着急,声音大了许多。 “还说,丹丹姐家境并不好,拿助学金,可吃穿用度却不像个贫困生。还说,丹丹姐和夏习森是因为和张英学姐关系好,才能当上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刘园园向来心直口快,可这回言语却有些犹豫,应该是觉得背后议论旁人不好吧。 “丹丹姐在学校里勤工检学,她花的可能是她自己赚的钱呢。”林杉急忙帮单丹丹辩护,其实如果是别人这样做,她可能会很义愤填膺地声讨他,因为她自己是贫困生,她知道助学金对于贫困生意味着什么,那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啊。可涉及到热心帮助她的单丹丹,她一颗心却已经偏向感情了。可林杉也不得不承认,单丹丹看起来确实不像贫困生,衣品不俗,气质极佳。林杉第一次见到她时,就以为她一定是大城市的姑娘。 “私人感情和工作又有什么关系,真是拎不清。”江河道。 “园园,这些事你都是听谁说的啊。”林杉着急地问。 “我也是听室友说的,她们大概是听学生会的人说的吧,具体是谁我就不清楚了,只知道这件事现在都已经传遍了呢。”刘园园扶了扶眼镜。 林杉第一次意识到流言的可怕,她心里不免担心单丹丹,可又觉得自己唯一能做的,可能是就是相信她吧。她从没有主动联系过单丹丹,在学院里也很少碰见她,两人平时基本上都只是在义卖室见面。这回林杉便也不打算联系她,只打算到周四下午,去义卖室值班时,再当面问问她这件事,单丹丹帮了她这么多,她真心希望自己也能为她做点什么。 可还没有等到周四,林杉便又听闻了学院的一件大新闻,夏习森、单丹丹一起辞去了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的职务,而带来这件大新闻的人,是周文娜和沈梦寻。大二后,班委重新选举,沈梦寻以三票之差,打败杜凡,成为通信111班的新班长。他和周文娜一起开完会,便一起来一餐吃饭,同时顺便来募捐点恭喜俞思洁。 “嫂子啊,哦,以后是不是该叫你主席啦,真是恭喜你啦。其实我一直觉得你能力特强,人也特别好,你当学生会主席,也是众望所归啦。”周文娜一如既往地会说话。 夏习森、单丹丹辞去职务后,俞思洁当选为新的学生会主席。这也在意料之中,俞思洁本就是学生会副主席,人缘本来就好,组织了这次募捐活动后,人气更是高涨,连一向自诩理性,不好讨好的江河,也高看她一眼。 江河回到寝室,而宿舍里也在讨论这件事。杜凡没选上班长,其实丁香一直想找机会,好好跟他聊聊,让他发泄出心中的不快,可江河心情虽的确有些低落,毕竟这也是人生中的一个挫折了,何况他自问大一一年还算负责,也算尽心,可输给沈梦寻,他倒也心服口服。 “大一一年忙成狗,都不太有时间好好谈恋爱。不当班长后,我便有更多时间和你一起自习啦。” 大一下学期末,丁香有些发慌,她这学期不如上学期努力,平时只是按部就班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没有额外泡图书馆。不过事情没她想象地那么糟,她没有挂科,可成绩着实不太好看。大一下整个学期,她都沉溺在挫败感中,她觉得很丢人,全院的人都知道自己学习很努力,自己却考出了这样的成绩,她深深怀疑自己没有学习的天分。而让丁香想通的,是杜凡的话,以大多数人的努力程度之低,根本轮不上拼天赋,话是杜凡在网上看到的。他还鼓励丁香,她只是没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这给了丁香很大的信心,她决心重整旗鼓,好好学习。杜凡很想帮丁香,可他很忙,没想到班委选举意外落选,他有了大片的空闲时间。 杜凡一直就不执着于优秀,不执着于成功,他成绩虽好,可也知道自己与江河这种大神有不可逾越的差距,他组织能力也不弱,可也自知比不过沈梦寻这种从小当班长当到大的强人。他没有因此对沈梦寻有什么隐忍的不满,反而是真心地恭喜他,并相信他可以比自己做得更好。他从小就不是班上最优秀的学生,学习虽也努力,但也从来没有那种头悬梁锥刺股的决心,非要争当第一名,他只要求自己保持中上的成绩。他愉快地接受这样的设定,一个普通的好人,一种平凡却快乐的人生。毕竟人生嘛,成功的方式 分卷阅读49 不只一种,成功也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 “单丹丹我不了解,可夏习森学长,我觉得他人挺不错的,我不信他会和有男朋友的女生纠缠不清。”杜凡一直很敬重夏习森。 “也许是因为他真的喜欢单丹丹呢,就算真是这样,我也觉得他没做错什么,谁规定人不能喜欢有男朋友的女生啦,感情这种事,自己也控制不了的,只要行为上没跟她暧昧不清,就不算有错吧。何况单丹丹也没脚踩两条船啊,而是跟男朋友分手了,而他们现在也没在一起啊。”刘攀向来不认同非黑即白的价值观。 “感情的事也便罢了,可我觉得单丹丹如果家里并不穷,就不该领助学金。如果真是这样,那她总归是错了。”王新杰也破天荒地参与了讨论,他平时晚上不到十点,基本不回宿舍,而就算在宿舍,话也不多,老是埋头学习,这回却加入了他们的聊天,宿舍里其他人都有些意外。 “我觉得我们大家不能听信流言,毕竟我们不是当事人,不知道真相是什么。不过我不赞同夏习森的做法。既然当选为学生会主席,不管有什么样的流言,总该对工作负责,在其位,谋其政嘛,可他遇到一点困难,就打退堂鼓了,就意气用事。要知道凡是想干事的人,总是会遇到各种预期外的困难,而遇到这些困难,我欣赏的态度是,努力克服它。有时甚至只能去容忍它的存在,甚至只能做一些违心的事,可只要最后能把事干好,它便是有意义的。”江河总是很坚定自己的立场。 而与此同时,林杉她们宿舍也在讨论这件事,林杉帮单丹丹说话,再三跟她们保证,单丹丹是个好人。 “我相信你啦,林杉,我也相信单丹丹不是那样的人,真相肯定不是外面传的那样。”丁香虽一直不太有主见,可待朋友却很好,帮方梅带饭,帮林杉占座,教林杉周文娜弹钢琴,她总是在生活的细节上很体贴,总让人感到很温暖。 “我觉得真相是什么不重要啦,我只羡慕俞思洁,一下子当选为学生会主席,她应该才是这件事的最大的受益者吧。不过这事不管怎么说,再怪也怪不到她身上吧,她不过是捡了个便宜。说实话,我有些佩服她,准确来说,我佩服所有有能力,能干成事的人。我现在只是校学生会宣传部的部长,也不知道大三时能不能当选为副主席。”周文娜想起了自己,不免感慨道。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有些碎碎念,可笔者也只有这点才华了。 第18章 文学社 新开学伊始,江河忙成狗,因为他成为了九章文学社的新社长。上一届社长是一名爱写诗的文艺女青年,而不是精明强干的女强人。负责文学社这一年的时间,她慢慢消磨掉了最初的热情。文学社社长干的活,并不文艺,反而很繁琐。她只规规矩矩地完成社团的日常活动,没有再费心开拓新的活动。而在日常活动里,她也没有用心地去调动社员的积极性,她做事的态度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而江河在文学社虽待了一年,参加活动也很积极,可和社员的感情却并算不上好——社长没有经常组织出游或聚餐,因此社团成员凝聚力并不强。而到了换届时间,老社长也是按部就班的就选定了江河,因为想留下来的人也不多,而在其中,江河平时表现最积极。可她也只是选定江河为社长,便把球都踢给江河了,副会长、部长的认命,她让江河自己去联系。由此可见,江河接过来的是怎样的摊子。 可江河却踌躇满志,准备大展抱负。大一时他其实并不怎么想参加文学社。他虽对文学也感兴趣,可他读的书很杂,历史、政治、经济、物理,他都有涉猎,并不仅限于文学。可华北理工却并没有读书会,他只好选择了跟他兴趣最接近的文学社。接手文学社后,他也曾想过,把文学社改为读书会,可自己又马上否决了这个想法,因为几乎每所大学都有文学社,文学社可以说是大学的标配性社团,估计无法轻易改制。不过路是死的,人是活的,他可以在读书交流会上多推荐一些文学之外的书嘛,平时还可以举办时政讨论会,顶着文学社的名头,干读书会的事,也未尝不是可行的办法。 可江河刚开始实行工作就遇到了困难。有些事,看起来挺简单的,比如招生,不就是拉块横幅,在一餐对面摆个报名点,找几个人在报名点守着,再找几个人发发传单,然后等着人来报名,再登记报名信息吗?可第一天过去了,报名的人却寥寥,而校社团联总共也只允许他们摆两天摊。看来华北理工作为理工大学,爱好文学的人并不多啊。副社长兼人事部部长温尔雅,建议扫楼,因为她当初就是因为扫楼才加入文学社的。江河,于是领着方梅、温尔雅等人去大一新生所住的公寓扫楼,他们是晚上8点钟去的,这个时间点,新生基本上都回宿舍了,同时也还没睡觉。他们自然是兵分两路,江河带着男生去男生公寓,方梅和温尔雅带着女生去女生公寓。扫楼,想想也挺简单的,可他们也遇到了冷遇,许多新生对他们避之不及,态度也不怎么好,这大概是由于这几天有许多社团都有来扫楼,他们不胜其烦吧。不过也还是有新生对文学社充满热情的,比如方 分卷阅读50 梅遇到的赵星萌。 “学姐,文学社都有些什么活动啊,我从小就爱读书,从小就有作家梦,高中时也是校文学社的成员。我本来是要去一餐对面找你们了解了解文学社的情况的,没想到你们就到寝室里来了。”赵星萌语速很快,说话时眉眼弯弯,含着笑意。 “我们文学社每天都有早读活动,一群人一起去大草坪上晨读。然后每周都有一次读书交流会,大家可以一起分享读书心得,推荐自己爱读的书。而每两周也有一次时政讨论会,每次由报名的社员选定时事,同时也由该社员主持会议。这些是日常活动,主要是针对社内成员的,当然非会员也可以报名参加。而面向全校学生的大型活动,主要有征文大赛,微情书大赛,以及世界读书日的“重读经典”活动。”方梅不疾不徐地介绍着社团的活动,她本不是热情的人,和熟人不喜寒暄,可面对陌生人却能应对自如,她不是不懂交际,而是不喜欢太过使用交际技巧,因为她觉得为人应该真诚。而她倒也挺喜欢这位活泼的学妹的,这或许因为,人总是对同类惺惺相惜吧。方梅自己很爱读书,因此她不免对爱读书的人都新生好感,比如说林杉。而这一点可能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认为自己交友一直很理性。 赵星萌填了报名表,又走到宿舍另一个女孩的身旁,鼓动她也报名。 “月朗,你也报名吧,昨天咱俩还一起讨论读过的书呢,你不是也挺爱读书的嘛,而且你文笔那么好,应该对写作也有兴趣。和我一起加入文学社吧,我们互相也有个伴。” 林月朗此时正坐在椅子上,开着电脑,戴着耳机,见赵星萌找她,她忙摘掉了她的耳机。 “我不怎么想参加社团,因为社团会占用许多时间,而且大多数活动,也并没有什么意义,也不过是一群人在一起瞎玩而已,有些浪费时间。有这点时间,还不如多看几本书呢。” “小学妹啊,我们社团的活动可都是很有意义的呢。你喜欢看书,是吧,那你一定知道读书是一件多么好玩,又多么有意义的事吧。而我们社团所做的事,就是让更多人能体会到读书的乐趣。这难道还不够有意义吗?”温尔雅循循善诱道。 林月朗沉默了片刻,显然是在思考温尔雅的话,而赵星萌却立马找方梅要了张报名表,把它塞到了林月朗的手里。林月朗也不再犹豫,随手从笔筒里拿了支水性笔,填了报名表。 而男生这边的扫楼效果也还不错,加上昨天守报名点的成果,报名的一共有七十四人。江河松了口气,去年文学社总共有四十三人,今年人数应该能超过去年吧。他们又在报名点上守了一天,可来询问的人很少,报名的更是寥寥。接下来是面试,江河、方梅、温尔雅三人一起坐镇。说是面试,可实际上文学社一般不会刷人,又不是学生会,一群人往里挤,不过是走个过场而已,所以问题也很常见,第一个问题自然是自我介绍,之后的问题是。 “推荐一本你喜欢的书吧?” “推荐一个你最喜欢的作家吧?” 江河他们问得很轻松,可面试的大一新生答得却并不轻松,他印象最深的是,有一个新生紧张得隔几秒就抓一下头发,怕被江河他们看穿,还连忙补救。 “抓头发应该,应该不会扣分吧” 他本来是想开个玩笑缓和气氛,可适得其反,自己倒紧张地结巴了。温尔雅善意地笑了,以示回应,可那位男生却还是有些紧张,答问题答得磕磕绊绊的。他还不知道文学社的深浅,大概在害怕自己会被刷吧。 江河不免想起一年前的自己,面试时自己其实也有些紧张,虽然自己表现得很镇静。时间过得真快啊,一年前的自己在担心能不能进文学社,一年后的自己却成为了文学社社长。而在去年的自己眼里,文学社社长、副社长,甚至于部长,都是很厉害的人呢。 可他很快便没心情感慨了,填报名表的共有78人,来面试的却只有37人,这真是当头棒喝。他原以为今年文学社的人肯定会比去年的多呢,他还以为自己能带领文学社发展壮大呢。大一时,他便觉得前任社长虽算不上尸位素餐,可未免太没有激情,太没有创新和开拓精神了,只一味守着传统活动,而活动也办得中规中矩的。他总想自己若是社长,肯定会把活动办得精彩多了。可此时此刻他却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自己不会连老社长的成绩也做不到吧。在野党不可信啊,因为他们总会低估执政党干事时的阻力。此时此刻他只祈祷,最后加入文学社的人,不要再比面试的人少了。 事情倒也没有往更糟糕的方向发展,新社员见面会时,所有通过面试的人都来了,而且只有两个人迟到了。自从招生遇到困难后,江河干什么都有些犹疑,总担心又会出什么意外情况,总想做万全的准备。他是提前一天去占的教室,温尔雅也是提前一天就发了飞信,一切顺利,可江河心里却有些紧张。他睡觉时都在担心他写在黑板上的字会被擦掉,做梦时还梦见温尔雅把时间通知错了,导致没一个人来参加见面会。醒来后的早上,他便又专门去教室查看了一番,直到晚上,新生见面会顺利召开, 分卷阅读51 他一颗心才安定下来。 刚开始是自我介绍,江河作为社长,自然是第一个发言,而开场白他已在心里过了好几遍。 “大家好,我是文学社社长江河,信息学院的,通信专业,现在大二。我有很多爱好,可要我选出自己最热爱的事,我毫不犹豫地就会选择读书。我相信各位既然选择加入文学社,也应该是喜欢读书的吧。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我们大家可以一起读更多的好书。文学社不仅是个读书的好地方,也是个交朋友的好地方呢,在这里你会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而且,我们文学社男女比例很和谐哦,你们懂的,男生们要抓紧了。” 江河促狭地讲完最后一句话,才总算松了一口气。温尔雅和方梅就坐在第一排,他离开讲台后,方梅便去讲台了。 “江河,你不用再紧张了,你刚才表现得很棒呢。可我还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呢。”温尔雅道。 其他人便继续轮流做自我介绍,这且按下不表。只说,文学社共有人事部、宣传部、编辑部、外联部和组织部五个部门,可由于换届时想留文学社的人不多,而就算是想留文学社的人,也是看不上副部长这个职位的,因此每个部门都只有部长一个光杆司令,而其中方梅和温尔雅还兼任副会长。所以文学社其实总共只有六位学生干部。由于副部长之位空缺,江河便决定从新社员里选出五位副部长,这也是文学社的惯例了,每年都没有足够多的干部,而江河自己大一时也便是编辑部的副部长。 新社员都挺积极的,竞选副部长的有11个人,江河一向提倡民主,可考虑到统计全部社员的意向工作量未免太大,时间也不足,于是他便采取了折中的办法,由大二的干部投票决定副部长的人选。而林月朗和赵星萌,也参加了竞选。最后两人都当选了,林月朗是人事部的副部长,赵星萌是编辑部的副部长。这或许也部分因为两位副会长对她们印象不错吧。当然温尔雅和方梅行使投票权时,都会认为自己是客观的,公平的,可她们说到底是根据自己的印象来投票,而她们感情上的偏向,会对自己的印象产生影响,而这种偏好或许她们自己也没意识到。这也难怪从古到今有人的地方,就有报团取暖的帮派。而如何做到任人唯贤,做到真正的公平和民主,真是个亘古的难题。 见面会结束后,江河便急匆匆地回到宿舍,打开电脑,第一件事,就是去文学社的群里翻看照片。照片自然是温尔雅上传的,她作为宣传部部长,记录下社团点点滴滴的事,也是本职工作。其实温尔雅的工作能力很强,大一时还是信息学院学生会宣传部的干事,当时也有机会留在学生会当部长,可她却选择留在了文学社。虽然在文学社她是副会长,看起来职位比部长高,可文学社的影响力和学生会是无法相比的。 江河翻看着照片,接手文学社的第一件事,招生,他总算完成了。虽然还是有挫败感,可他却觉得这些天的辛苦都是值得的,他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好好干,不让这些新面孔和去年的自己一样,对文学社失望。他翻到了自己的照片,看起来又镇定又亲民,但也像个运筹帷幄的社长,也不枉自己前几天都在寝室里苦练开场白了。可或许也只有自己知道,自己当时其实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他正翻看着其他照片时,脑里突然闪过一丝灵感,自己可以给社员们写一封信啊。在快餐文化时代,有人能真诚地给你写一封信,这该有多难得啊。江河向来是行动派,他便立即打开word文档,开始码字。 亲爱的文学社的新社员们: 展信佳! 首先欢迎你们来到九章文学社这个大家庭,去年的时候,我跟你们一样,也是大一新生,对大学有许多的好奇和憧憬,现在我大二了,已不再有对大学的新鲜感,可我却有了许多新的感触。我大一时,总有许多问题请教学姐学长,因为我总想少走点歪路。虽说路总是自己要走的,该遇到的挫折,谁也逃不掉。可若能借鉴前车之师,去规避一些挫折,也未尝不可吧。现在我变成了学长,我便希望自己也能给你们一些建议。当然我说的只是个人看法,我只是提出来,供你们参考,由你们自己做决定。而我认为,具备对他人观点的判断力,也是一个大学生该培养的能力。 不知道你们是否跟我一样,刚来大学时便非常迷茫,因为我们一下子比高中自由了许多,我们多了许多自由分配的时间。我身边有些男生,便一天到晚待在宿舍里打游戏。我对打游戏没有偏见,我自己也挺喜欢打游戏的,因为特别有成就感。可是我还是要给你们忠告,不要沉迷在虚拟世界里的成就感里。要追求成就感,也该追求现实生活中的成就感,它可比虚拟世界有趣多了,它才能真正带给人快乐。我们华北理工的学生,高中时都很优秀,有些人会觉得自己很聪明,轻松就能应付考试。可我想告诉你们的是,不要心存侥幸,大学的课程并不简单,单靠考试周抱佛脚,并不足以保证能通过考试。我身边就有人,很聪明,对自己的学习能力很自信,可还是挂科了。而只要挂科,基本就与保研、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无缘了,而以后找工作也会受到影响。尽自己的努力保持一个好看的 分卷阅读52 分数,是我给你们的第一个建议。 再说说学习吧,在大学里,学习依然是最重要的事。我想这件事大多人心里都明白,因为老师家长都在强调这一点,可有些人就是管不住自己,关于这一点,我有一个建议,那就是努力培养自己的学习习惯,不管玩得多嗨,每周都至少抽出两天的时间来图书馆自习,这样玩的时候心里也有底气,也更安心,毕竟自己也已经完成学习任务了,这总比一边玩一边心里隐有不安好吧。而习惯一旦养成,坚持下去便不再艰难,大家都是经历过高三的人,还都是高考的佼佼者,培养这样一个学习习惯,应该并不难。虽然我自己挺喜欢学习的,学习也一直很努力,可我也知道,大学里,不是所有人都想当学霸,而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喜欢的生活的权利。可我建议你们,就算不爱学习,也尽量把时间花在有意义的事上,比如自己的兴趣爱好。我们正值最美好的青春年华,有最强健的头脑,可以说我们正处在自己人生的巅峰时期,而虚度大学这一段最美好的时光,我们以后几乎是肯定会后悔。我们不一定要为世俗意义上的成功而奋斗,可却该为自己的理想,为有意义的事而奋斗。 我们华北理工固然有人挂科,可更多的却是学霸。很多人从小就很优秀,到大学后,也一如既往地想保持优秀。可学校里高手如云,大多数人也不过成为华北理工的普通学生。有许多人会体会到深深的挫败感。有句话也是老生常谈,尽管学校通过学习给学生排名,可学习不是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道理大家都明白,可我知道要真正接受,却很难,毕竟人总是认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总很难接受自己的平庸。对此,我的观点是,从宏观的角度看,我们身边有这么多青年才俊,这说明我们的国家有许多潜在的优秀人才啊,而我们也是其中一员,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欣喜吗?而其实跳出华北理工这个圈子,跟其他同龄人比,我们是不是还是算优秀呢。其实我从来不喜欢鼓吹追求优秀的论调,境界太低,那么努力,也不过是想成为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而既然大家选择了文学社,我便也输出自己的价值观,比起提升技能,我们更应该做的是,是树立自己的理想,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自我价值。 相信你们当中也有人高考失利吧,对此我想说的是,华北理工也是一所不错的学校,也能给我们提供许多好机会,它与清北的差距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大。只要好好利用学校的平台,我们依然能极大程度地提升自己的能力。比起学校,个人的努力更重要。我自己就是高考失利者,对此深有感触。 除了学习,学生工作也是大学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人参加社团,是因为兴趣爱好,有些人是为了锻炼自己,可同时大家也普遍担心,花费了很多时间,却并无太多收获。对此,我的看法是,大一时可以多参加社团,毕竟大一学习没那么忙,而且作为社员和干事,社团工作也不会很忙。可到了大二,最好只留一个社团,因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贪多嚼不烂。我作为社长,自然是希望大家能留在文学社啦。可也实话告诉大家,文学社并不如学生会忙,活动并不多,影响力也不大,可作为兴趣爱好类社团,它自有它的意义。在此也请大家相信我,我会努力向你们证明,花费在文学社上的时间,是值得的。 而至于恋爱,我虽没有交过女朋友,可我任然觉得自己有关于爱情的发言权。关于感情,我觉得宁缺毋滥,不要因为孤独而跟别人在一起,也不要因为仅仅想尝试谈恋爱而跟人在一起。不然就算在一起,也不能真正体会到爱情的美好。它不能缓解你的孤独,而是会让你更孤独。恋爱应该是纯粹的一件事,可遇不可求。所以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不管男生女生,我觉得都应该勇敢主动,这并不掉价,而恰恰证明了你的自信。我个人就欣赏,那些勇于表达的女生。 大学里大家一般也都挺爱出去玩的,趁年轻,多出去走走,挺好的。北京有许多值得去的地方,门票也不贵。而我们文学社以后也会组织大家一起出去玩的。 这是我给你们写的第一封信,真希望我的碎碎念能对你们有所帮助。我也是第一次当社长,肯定有不足的地方,请诸位多多包涵,也希望我可以跟诸位一起成长吧。 九章文学社社长 江河 江河一鼓作气写完了信,通读了一遍,修改了一些语法错误,可当他真正准备上传到群里时,却犹豫了。他担忧自己虽是一片真心,可社员却并不一定领情。他是不是太喜欢说教了,而社员们看到这封信时,会不会反而觉得很烦呢。即便只有一个人看进去了,对一个人有所启发,那也是值得的,他这样说服自己,终究还是把信上传到群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挺喜欢温尔雅这个角色的,不过她并没有感情戏。 第19章 集训队 周六,江河一如既往地泡在实验室码代码,这周的专题是背包问题,而这对于他而言很简单,因为他高中时便已学过了。艾老师出了十道题给他们做,江河上午便已完成了八道题,在大二学生里排名最高。时间已到中午,他 分卷阅读53 却没有急着去吃饭,而是留下来继续调试。他死磕的这道题,他自信自己的思路没有错,只是细节考虑得还不太周全。而等他终于找出问题所在——递推公式的下标开错了,他立刻修订了代码,提交,系统终于显示accepted了。江河如刚吃完美味佳肴的人一般心满意足,在oj上刷题就是这点好,努力后马上就有回馈,刷的题越多,排名就越高,而江河则长期霸占第一名,活成了众人仰望的大神。 实验室里此时应该没人了吧,江河心想,他向门口走去,只有林杉还在位置上,他走过去。 “林杉,怎么还不走啊,再晚食堂该没饭了。” “我这道题还没过呢,我再调试调试。待会我就买个饼吃就行了。”林杉道。 “我来帮你看看吧。”江河说话间,便坐在了林杉旁边。 “我觉得背包问题好难啊,老师讲的时候我便似懂非懂,一上午也只过了一道题,还是最基本的01背包问题,直接复制书上的代码就能过。题目稍有变动,我便束手无策了。”林杉无奈的说,语气里有深深的挫败感。 “你这代码写得也太乱了,我觉得你别再执着于改这段代码了,还是先好好彻底弄懂背包问题,再重新写代码吧。”江河道。 “我也想彻底弄懂啊,可现在我只要一思考这个算法,就头痛,总觉得自己智商不够用。”林杉道。 “其实我高中时,刚学算法的时候,也有你这样的感受,觉得它好难。可我坚持下来了,每天走在路上,我都在苦苦思索算法内在的逻辑,都在试图去彻底地理解它,这个过程很痛苦,但我却也因此守得云开见月明,我终于真正地理解了背包问题,而一旦你经常深度思考过某个问题,你会对它很熟悉,熟能生巧,你会很轻松地就能接受它,也会觉得它内在的逻辑也不会那么难以理解了,这大概是我们练成的学习上的条件反射吧。就好像我们会理所当然地知道1加1等于 2一样。可是这和一开始就强迫自己背下代码的条件反射是不一样的,因为如果直接背诵,那么人会不懂得变通,只会解一道死题。而自此之后,我每次遇到学习上的困难时,我便会采取这样的方法,每天一有空就深度思考问题,直到自己弄懂为止。”江河滔滔不绝地跟林杉分享学习心得。 “学习也有舒适区,如果人总是去学习自己轻易就能弄懂的东西,那他的学习能力便永远都不会进步。我们应该跳出自己学习上的舒适区,去挑战一些与我们而言难懂的问题,这样我们的学习能力才会不断地进步,而在这个过程中,人也能体会到攀登知识高峰的喜悦,会逐渐真正地爱上学习。”江河又道。 “你说得倒挺有道理的。也罢,我们先一起去吃饭吧。”林杉便也不再与那道题纠缠。 两人很快就回到了机房,这时古琴和王乐思也回来了。她们三个女生组队,是集训队唯一的女队。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集训队总共只有三个女生。其实林杉觉得也不一定非要组女队啦,而古琴跟她意见一致。 “我觉得集训队组女队,费尽心思地让我们去夺得最佳女队的称号,这样非但不能鼓励女生当程序员,反而是一种对女生的歧视呢。”古琴道。 “我们三个女生联手,要是能得金奖,那不是可以证明女生也不比男生差吗?”王乐思倒是斗志昂扬。 古琴也便不再说话,她虽没有明说,待林杉一直也很客气,可林杉却心知肚明,古琴并不是不愿意组女队,而是不愿意和自己组队,因为自己大二才进集训队,水平和他们有差距。林杉努力说服自己,古琴的想法无可厚非,谁不想抱大腿呢,又有谁愿意和实力弱的人组队呢。可林杉心里还是不舒服,因为她是古琴啊。大一一年,林杉可是帮了古琴不少啊,上课、开会、取快递等等,她从没有怨言,也从没有索求过古琴的回馈,因为她觉得帮朋友是应该的,可现在看来,古琴却并没有把自己当朋友啊。 林杉向来不是八面玲珑的人,她心里有情绪,虽努力克制,可到底还是会从面上表现出来,而古琴应该也意识到了吧,因为她一改之前的礼貌客气,说话反而绵里藏针起来。 自这个学期起,林杉每回周六下午都要和弟弟妹妹通电话,让他们给自己汇报学习进度。林森今年中考,正常发挥,考上了新丰一中,林杉和爸妈都很高兴,林森自己也很得意,而他们都忽略了林森的英语只考了74这个惨淡的事实,这个成绩上了高中后,怎么跟得上老师的进度,反而是任由林森玩了一个暑假。 “林杉,你真是个好姐姐。我好羡慕你有弟弟妹妹啊,你们感情应该很好吧,不像我,独生子女,小时候经常一个人在家,都没人陪我玩。”王乐思道。 “其实我也是高中之后才意识到自己是姐姐,有义务照顾弟弟妹妹的。以前我很爱玩,也有许多好朋友,从没有用心去管弟弟妹妹呢。可高中时,我看到方敏的姐姐对她那么好,方敏又是那么地喜欢姐姐,拿她当榜样。当时我心里特别羡慕她,我多希望自己也有这样一个姐姐。后来我明白了,我虽没有姐姐,可自己却可以当这样的姐姐 分卷阅读54 。于是我也便开始关心弟弟妹妹起来,辅导他们的学业,教他们学习方法,攒钱给他们买衣服,买mp3。”林杉道。 “你让他们周六给你汇报学习进度,这个方法倒是挺好的嘛。可以监督他们学习,同时于让他们而言,也是一周学习的总结,也算复习学过的知识点了。”江河道。 “这个办法不是我想出来的,我是跟周文娜学的啦。”林杉老老实实地回答。 “听你打电话,你弟弟英语不好么。我记得你不是说过他才刚上高中么,为什么当时不趁着初三的暑假,给他把英语补起来呢”江河又道。 “谁说不是呢,我也后悔莫及呢。当时我们家人,都很开心,林森考上新丰一中了,谁也没有想过他上一中之后的事,说到底我们还是目光短浅,没有从长远的角度考虑过问题。”林杉说起这事,就满心后悔。 “林杉,你说的弟弟妹妹是你亲生的弟弟妹妹么。那你们家岂不是有三个孩子么,你爸妈收入应该不错吧。一般经济条件好的家庭,才会有不止一个孩子呢。”古琴插话进来。 林杉难堪得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没想到古琴也有这么刻薄的一面,以前古琴说话永远是文质彬彬的。 “家里孩子多就意味着条件好么?你不知道农村里,大多数人都不是独生子女么,真是何不食肉糜。”江河不明就里。 “古琴你过分了啊。”王乐思不客气地回击。 古琴显然是没想到王乐思会这么直白,可她却继续装傻。 “我们不是正聊着天么,我怎么过分了啊。如果我说错话了,林杉,我向你道歉,原谅我的无心之过吧。” “林杉,我们继续刷题吧。”王乐思不跟她纠缠。 “古琴,那我们一起刷题吧。” 林杉最怕和人起冲突了,她会因此浑身不自在,她自问自己没错,可她心里却担心古琴因此对自己印象不佳,自己会因此失去这段友谊。林杉自问自己并不是软弱的人,遇到真正意义上的坏人,她会有勇有谋地跟他斗争到底,可涉及到自己身边的人时,尽管自己有时也会对他们的行为不满,可她总觉得都是小事,这些小事不足以说明他们人品不好,她觉得自己应该宽容,毕竟每个人都有缺点,而人应该多看人的优点,古琴当然有许多的优点,因此她便还是帮古琴缓和气氛。 林杉心里纠结痛苦,可古琴却云淡风轻,她自如地跟王乐思讨论着问题,仿佛刚才那一幕没发生过一样。 到饭点时,林杉却没有和王乐思一起吃饭,她有饭局。周文娜的男朋友张炎明从温州来了,请她们宿舍的人吃饭。林杉其实也一直想认识他,周文娜一向是实用主义者,可她的男朋友却只是二本的学生,这还是复读才考上的。虽然学历并不能完全代表一个人的能力,林杉也并不轻视二本的学生,妹妹还不一定能考上二本呢,可谁说妹妹就不如自己聪明呢,从小她就比自己能干。学习是长跑,基础很重要,在学习过程一旦因为某些原因而掉队,再赶上去便十分困难,比如妹妹的英语,便是积重难返。在高考这场战役里,最后赢的不一定是最聪明的,却一定是最有耐力的。可那是周文娜啊,是并不醉心学习,却还是要参加数学建模的周文娜啊,而令林杉没想到的是,她最后居然也拿了市三等奖。林杉悔不当初,要是当初自己也去试试,说不定也能拿奖呢。林杉不免想知道张炎明有何过人之处,能让周文娜无视两人学历上的差距,对他另眼相待。 林杉不一会就见到真人了,张炎明斯文白净,说话细声细语的,像个女孩子,可是却颇为照顾周文娜,走在路上就自然地帮周文娜拎包,两人手牵着手,周文娜笑容灿烂地站在他旁边,难得的没有再和林杉他们说话,而平时大家在一起,周文娜都是活跃气氛的那个人。 一行人很快就到了小四川,开始点菜。 “我没来过这里,也不知道大家的口味,你们点吧。”张炎明的声音很温柔。 周文娜拿着菜单,又恢复了平时大姐大的做派,她点了水煮鱼,又征求了林杉她们的意见,一口气点了干锅包菜,麻辣豆腐,玉米百合和冬瓜排骨汤。点完菜后,周文娜便还是和男朋友说话。 “今天我就不管你们啦,我和炎明也一个月没见了。你们会体谅我的吧。”周文娜道。 而张炎明除了一个简短的自我介绍,也没有再和林杉他们说话。实际上他和周文娜话也不多,都是周文娜在说,他听着。 “这几天我就多陪你转转北京吧,北京景点挺多的,我明天先带你去地坛吧,虽只是个公园,可是风景不错呢。” “你在学校里可不能天天打游戏啊,要努力学习,我们说好的,你要努力考研的。温州经济学院毕竟只是个二本。” “二本怎么了?好好好,我听你的。”张炎明的语气本来有明显的不悦,可他很快克制住了,又体贴地帮周文娜夹了块鱼片。 把男朋友送到宾馆,并回到宿舍后,周文娜又开始和男朋友打电话,腻腻歪歪地聊了大半个小时。 “恋爱中的 分卷阅读55 女人,果然是可怕。”林杉调侃她。 “你们觉得我男朋友怎么样啊?”周文娜一时改不掉撒娇腔,说话时舌头卷成一团。 “那我就实话实说啦,他话那么少,我对他倒没形成什么印象,不过我觉得你们在一起时,你倒挺像个妈妈的。”林杉道。 “你不知道恋爱不仅能激发女生的少女心,也能激发我们潜在的母性吗?”周文娜道。 “可我觉得他有些缺乏男子气概。”方梅诚实地说。 “你了解他吗?你怎么就知道他没有男子气概,在我心里,他是世界上最有阳刚之气的男子汉。”周文娜情绪激烈地反驳,她明显是生气了。这还是林杉第一次见周文娜生气,平时不管方梅说什么,她都不会跟她计较。 “感情的事,都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的,我们这些外人又不了解情况,我们也是随口乱说的,如果有说错的地方,请你原谅。”林杉来和稀泥,可周文娜却并没有理她。 “娜娜,你别生气了。你看我们今天吃饭不是挺开心的嘛。”丁香也来劝周文娜,可周文娜却还是没理她。宿舍里一阵难堪的沉默,林杉打开电脑,放了神曲《忐忑》。 这时林杉收到了一条短信。 “林杉,我明天去不了集训队,能不能帮我请个假。” 是古琴,她心里很不舒服,可她又不好意思拒绝,还是答应了。 第二天去集训队,王乐思见林杉帮古琴请假。 “林杉,朋友应该是平等的,一味向你索取的人,并不是朋友。”王乐思很有深意地说。 林杉暗自体味着她的话,心里对王乐思很是感激,她知道王乐思是为了她好。 “人要学会拒绝别人,靠一味付出换来的朋友,并不值得珍惜。”王乐思又说。 “可古琴也有自己的优点啊,她成绩优秀,刻苦努力,品味不俗,人虽有些自私,但也算不上是坏人吧。人难道不应该多看看别人身上美好的那一面么。”林杉心里也有自己的疑惑。 “优点和缺点应该一分为二的看,不能因为别人有优点,就因此能和缺点相抵消的。譬如一个杀人犯,是个孝子,难道我们能因为他是孝子,就原谅他犯下的罪行吗?”王乐思道。 “我承认古琴是有才华的,可才华是最能迷惑人,自古有许多诗人,都是渣男。可许多女人都被他们的才华蒙蔽了双眼,反而死心塌地,沉浸在所谓的爱情里不肯醒来。德才兼备,德永远应该排在才前面。”王乐思又道。 林杉暗自下定决心,下一次一定要拒绝古琴。 作者有话要说: 古琴这个角色,漂亮,聪明,勤奋,多才多艺,可却很自私。大家生活中遇到过这样的人么? ps:江河高中时主要并不是搞信息学竞赛的,只是学过,毕竟是重点班的。 第20章 她们三 “在吗?” “在” “你说女生怎么这么奇怪啊,是不是大脑构造跟我们男生都不一样啊。” 江河打下这一行字,停住了,他思索着怎么把这事说清楚。 “就是我们集训队,有三个女生,我姑且叫她们A,B,C吧。她们平时看起来关系挺好的,尤其是B和C,可现在B和C却不知为了什么事,在冷战。A平时挺和善的,这回却也没出来调解。我佩服她们的是,她们闹得那么僵,都不肯和对方一起吃饭,可却还能若无其事地一起讨论问题。要换做是我,早就开门见山的把话说清楚了,有什么误会就说出来嘛,老阴阳怪气的有什么意思呢?” “你跟她们熟吗?不熟的话也没必要多管闲事啊。毕竟她们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和好呢,不管你帮谁,到时候你都里外不是人。”怪盗基德道。 “怎么能叫多管闲事呢!我和她们挺熟的,有两个还是我高中同学呢。就算我和她们不熟,一个实验室的人,看到她们这样子,难道就能坐视不管吗?做人不能太冷漠,否则别人也会对你很冷漠的。”江河发现自己和怪盗基德有理念上的分歧。 “我和你不同,我只对亲人朋友好,努力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我现在连齐家都没做好,又哪里有精力,治国平天下呢。我不会伤害他人,可也不会让他人来伤害我,偶尔有余力时也会顺手帮旁人。我不觉得自己有错,我虽不那么高尚,可也绝对堂堂正正,我只是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怪盗基德反驳道。 “可是如果人人都能高尚一点,这个世界会更美好啊。我们难道不该去为世界的美好献一份力吗?” “上次和你讨论的问题,高数课上神奇的傅里叶级数,一个简单的函数居然能分解为无数个正弦函数之和,我们不是都觉得很难理解透彻吗?我后来又在CSDB上看了许多博文,原来除了傅里叶级数,还有傅里叶变换。这是你们通信专业的名词,一个信号可以由傅里叶变换从时域变换到频域。我不是很能理解。你们学到这个概念了吗?给我讲讲呗,我很感兴趣。”怪盗基 分卷阅读56 德转移话题。 “我们还没学到这个概念啦。那是信号与系统里的知识,我们下学期才学。不过我也有自学过这个概念。”江河不再纠缠于刚才的话题,毕竟比起女生那点小九九,知识的海洋无疑是宽阔有趣多了。 两人便又像往常一样热火朝天地讨论着问题,江河戴着耳机听歌,王菲的《胡思乱想》,清冷的声音将他隔绝于嘈杂的宿舍之外了。 今天林杉、王乐思和古琴三人在实验室里讨论起喜欢的歌曲,林杉提到了王菲的这首歌。江河印象中的林杉,是读过很多书,并很有见解的女生,聊起自己喜欢的事物时眼里泛着光,自信又热情。 “我喜欢王菲的歌,哦,林夕的词特别好。轻音乐的话,我喜欢久石让,尤其喜欢那年夏天,就是《千与千寻》里的主题曲啦。”林杉断断续续地说,眼睛望着王乐思,却不敢看古琴,胆怯得像做了坏事的贼。 “久石让的电影配乐确实还不错,可他的严肃音乐却不行。其实很多古典音乐我都喜欢,虽然小时候练琴时,也觉得它们枯燥,可现在却实实在在的体会到了古典音乐的美呢。冷门的话,我喜欢《少女的祈祷》。”古琴语气很轻松,无疑是对自己的音乐品味很自信。 “杨千嬅也有一首歌叫《少女的祈祷》呢。”林杉把头低了下去,声音很轻很轻,像小学毕业生遇到了研究生似的。 “我没听过,我很少听流行音乐啦,不过我觉得周杰伦有些歌还不错,比如《夜的第七章 》和《以父之名》。”古琴道。 “我不太喜欢周杰伦的歌,因为我不喜欢方文山的词,我觉得它有堆砌辞藻之嫌,看似唯美却言而无物。”江河看到刚才那个胆怯如受伤的兔子般的女孩此时勇敢地抬起了头,大胆地直视古琴的眼睛,声音也大了许多。 江河很喜欢周杰伦,可他觉得方文山的众人夸赞的中国风歌词确实写得不怎么样,确有堆砌辞藻之嫌。不过他有些校园风暗黑风的词写得不错,校园风很是青涩纯情,比如《七里香》,暗黑风天马行空,很有想象力,比如《威廉古堡》。 王菲的歌,江河没有像听周杰伦一样,一张一张专辑地听,可她实在是太红了,他便也听过《红豆》、《传奇》、《流年》等大热歌曲,他觉得王菲的歌很精致,却没有打动他的独特气质。 “我也向你们推荐一首冷门歌吧,王菲的《胡思乱想》。”林杉一鼓作气再接再厉,语气像刚才的古琴一样笃定,说完后,还俏皮地向江河眨了眨眼睛。 或许是女孩的笑容太灿烂,雄赳赳气昂昂,像刚打了胜仗的士兵一样,江河记住了这首歌。回宿舍后,或许是没事干吧,他在□□音乐上搜出了这首歌。他觉得这首歌的确挺好听的,慵懒随性,有不同于周杰伦的气质。 “江河,相机还给你了啊。”江河感觉到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摘掉耳机,回头,是杜凡,他正把相机放在他的桌子上。 “照片你都复制到电脑上去了吧。”江河问。 “复制了啦。”杜凡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开始看照片,准备挑选出几张照片,上传到空间。 “天津好玩吗?狗不理包子真有传说中那么好吃吗?”刘攀问。 “还不错啊,其实每一座城市都有它的独特气质啦,我觉得天津是座生活气息特别浓厚的城市,好吃的特别多,有家的感觉,让人觉得很温暖。有时间你也可以去玩啊。”杜凡道。 “我一个人去,有什么意思啊。对了,怎么每回出去玩,都只看到你传照片啊,从没有看到丁香传照片啊。”刘攀问。 “她爸妈还不知道她有男朋友呢,她怕爸妈知道,从来不敢传我们的照片。平时她发说说,也让我不要评论。”杜凡无奈地说。 “谈了都一年了,爸妈还不知道啊!又不是高中,你们又不算早恋,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再说,你也是大好青年一个,没什么拿不出手的啊。”刘攀道。 “丁香她爸妈一来希望她大学好好学习,好好考研,对象到研究生时再找,也不迟,因为那时候她更成熟,更能选对人,二来她爸妈也希望她找四川人,因为他们希望她毕业后回成都啦。”杜凡一想起这些事就头疼,他和丁香在一起,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没考虑那么长远,这倒也不是因为他对待恋爱的态度不认真,他只是觉得人应该活在当下,应该好好珍惜眼前的幸福。恋爱一年,新鲜劲渐渐过了,而他也因为恋爱成熟了不少,他不免开始思考两人的未来,首当其冲的是两人未来在哪里生活,他是西安人,不过他应该不会回家乡发展,因为那里没有什么大公司,可他应该也不会去成都吧。 两人每每谈起这个话题,都是无解,都很沮丧,当然,更沮丧的那个,是丁香。不过他们倒也没有沉浸在沮丧的情绪里,他们才大二,还早着呢,毕业是两年后的事,走一步看一步吧,当务之急是帮丁香把成绩提升上去。 而江河也并没有多管闲事,林杉和古琴和好啦,她们三人又一起去实验室,一起吃饭了,闲暇时还聊得热火朝天。 林 分卷阅读57 杉觉得自己明显地进步了,以前她最怕和别人起冲突了,即便是很小的事情,她心里都像有个解不开的疙瘩,吃饭睡觉都不得安宁。大多数时候,她总是先拉下脸道歉的那个,即使她不觉得自己有错,她委曲求全,她不敢拒绝别人,不敢得罪别人。可在王乐思的鼓励下,她竟然大胆的拒绝了古琴,还跟她冷战了好几天,她以前从没有这么霸气,她觉得自己的小心脏里,原本住的是一只柔善可欺的猫咪,现在却变成了扬眉吐气的猛虎,而她为自己的变化而骄傲。现在她又进步了,她虽和古琴闹翻了,却还是能若无其事和她聊天,以前的她可不会这样,因为她觉得做人应该真实、真诚、表里如一,心里想什么面上一定要表现出来,不该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可王乐思这么劝她。 “做人是应该真诚,可是要分人。对该真诚的人真诚,对不值得的人倒也不妨敷衍了事。其实人和人的相处不像解数学题,是没有标准答案的。有些人算不上坏人,又没有违法犯罪,我们犯不着在面上跟她过不去。该撕破脸时可以撕破脸,可该合作时也得合作,各取所需嘛。我觉得我们应该多把精力都放在做事上,而不是成天想着人与人之间那点微妙的关系。” 林杉并不完全同意王乐思的观点,不过她觉得王乐思对待古琴的态度却值得自己学习。她明明因为林杉而当面驳了古琴的面子,可古琴却没有因此生气,因此跟她疏远,反而对她一如既往地礼貌又周到,古琴也从没有要王乐思帮她做过事。而王乐思对她也态度如旧,两人似乎都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 自己帮古琴那么多忙,还总是低三下四的委曲求全,可古琴却还是不喜欢自己。看来古琴也不过只敢挑软柿子捏,林杉这样想,人善被人欺啊,人善被人欺啊,她心里忿忿不平,差点就忍不住地想当面声讨古琴,可她终究是忍住了。不值得,她在心里这样说服自己。 而江河也再没有精力去仔细观察她们三人的关系微妙的变化了,他很忙。每周他都要去校社团联开一次会。除周末外,每天文学社都有早读活动,虽然不必他亲自出面,可作为社长,他希望能和社员们多交流,因此他给自己定的计划是每周都至少要参加两次。而acm集训队每周要集训两次,而且很多队员天天晚上都泡在实验室,因为他们要学许多算法,而成绩都是时间磨出来的,他虽公认是大二年级最厉害的,可也不能松懈。他也是创电协会的会员,每周有培训。而他同时还是班里的组织委员,也时不时要开会。 他虽忙得焦头烂额,可只要一有时间就窝在实验室里,因为他很喜欢算法,他享受那种深度思考的感觉,他讶异于前人的智慧,讶异于算法的美。这天他正苦苦思索着一道不相交集合森林的题目,手机忽然响了。 “江河,你怎么还没到啊,说好今天六点半两个班班委一起评奖学金的。”是沈梦寻。 “不好意思啊,我马上到。”江河才发现自己完全忘了这件事。 大二伊始,学院公布了大一学年的总成绩,江河任然只是第二名,他仔细研究过奖学金的规则,校级特等奖学金,应该是非林杉莫属了。他匆匆起身,赶往三号楼。 “不好意思啊,我忙忘了。其实我已经很努力地去记每一次的开会时间了,可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却还是经常忘记时间,可能就是太忙了吧。你们不会一直在等我吧,那我们就赶快开始吧。”江河道。 按学校评奖学金的规则,刚升入大二的学生,是没有资格参选国家奖学金的,因此于他们而言,最高等的奖学金便是校级特等奖学金了。沈梦寻把申请校特的表格放在一起,和班委们一起看申请理由。 申请的几个人有林杉、江河、沈梦寻、古琴,还有,钱慕清。在江河印象中,钱慕清好像是第八名,应该是没有资格申请校特的,他于是看了看他的申请理由,A类期刊性论文一篇。他愣住了,没想到钱慕清大一就发表论文了,他自己还只是参加了建模比赛,并拿了市二等奖呢。林杉就坐在自己旁边,江河看到她也僵直了背,一言不发。 最后自然是钱慕清拿到了校特,林杉没有参选一等奖学金,而是选择了钱更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而室友王新杰则是差点就评上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只差一名,最后一个拿到励志奖学金的是张建业。 江河大学后不怎么注重社交,他觉得大多数社交都没意义,靠自顾自的热情甚至是恭维得来的友谊又有几分可靠呢?他在交朋友方面并不功利,可他也不得不承认,大多数真正有价值的朋友,总是旗鼓相当的。一个人只要能混出了什么名堂,总是不缺朋友的。而自己在他人眼中,无疑是非常优秀的,是值得接交的,可他却不习惯有些人的热情。因此,虽然很多人都认识他,可他在学院里认识的人却并不算多,可他认识张建业。 大一下学期吧,张建业经常来寝室找刘攀,两人经常一块打游戏。张建业游戏打得很好,也很懂电子产品,他的电脑便是自己买完配件后自行组装的。他和刘攀臭味相投,关系很好,他那时候好像在追一个叫陈春梅的女生,刘攀老给他出谋划策,最后有没有追到,江河不 分卷阅读58 清楚,不过他从没有想到张建业是贫困生。 从穿衣打扮到言谈举止,都不像。 可他拿到了励志奖学金。 江河晚上回到宿舍时,王新杰正在打电话。 “哎,爸,奖学金结果出来了,我拿了励志奖学金呢,有5000块呢,我能自己买电脑的,你们别担心我,要和妈妈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啊,我真的不缺钱,我自己能挣钱的呢。” 结果这么快就公布啦,江河打开电脑,可群里并没有公布啊,而且王新杰也并没有拿到励志奖学金啊。江河心里不是滋味,像不小心喝了小半瓶醋,酸到五脏六腑都难受。他和王新杰并不熟,因为他总是早出晚归,在宿舍里也很沉默,他也从来没有费心地去尝试了解这位室友,而他也是在此起此刻才突然发现,王新杰的普通话变得很标准。 而此时女生宿舍里,林杉的心情,像夏天大雨前的天空,乌云密布。她一直以为校特是势在必得的,她甚至都跟爸妈打包票了,可是没想到杀出一匹黑马,虽然励志奖学金和校特拿的钱是一样的,□□誉却大不相同啊。林杉甚至觉得拿国家励志奖学金上不了台面,因为这便是在向世人宣布,她是贫困生。 “林杉,你别难过了。你已经很厉害了呢,你看我,连申请三等奖学金的资格都没有呢。”丁香安慰她。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啦,钱慕清的爸爸就是我们院的老师,家学渊源,大一就发论文也不稀奇啦。这,我们跟他是没法比的。”周文娜道。 “重点是他的论文是不是自己写的,他爸到底参与了多少。”方梅一针见血。 “这怎么说得清楚呢,论文都有指导老师,可谁知道指导老师又指导到什么程度了呢?你指责别人代笔,他们还说自己是举贤不避亲呢。这种事是讲不清楚的啦,不过我倒也能理解,我爸妈要是教授,他们也会指导我发论文吧,这无可厚非。”周文娜道。 “你还真是有理想啊。”方梅语带讽刺。 可周文娜没有搭理她。 作者有话要说: 笔者既喜欢王菲,又喜欢周杰伦啦。 第21章 黑色马 钱慕清一个人走在大草坪上,暮夏的清晨很清凉,大草坪两侧的紫薇花还没谢,热情地朝他张开着笑脸,可他却没有像从前一样带着他心爱的相机。 花儿多么美好,多么单纯啊。而人为什么会这么复杂,有这么多烦恼呢? 昨天评选奖学金时,钱慕清就已是浑身不自在,他觉得自己好像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偷了别人的糖果。论文是他自己写的,可是如果没有爸爸,才大一的他是没有能力完成那篇论文的。他从小就习惯了爸妈提供的便利,小学时当班长,中学时成为市三好学生,他从没有费心想过这是否不公平,他只是没有思考的就接受了,毕竟孩子使用父母的资源,也是天经地义的吧。人生是一场接力赛,而家庭便是每个人的起点。何况他也一直很争气,没有才不配位。可这一次却有点不同了。 所有人都以为林杉能拿到校特,可是最后拿到校特的是他。 他不敢看林杉的眼睛,却还是感觉到她情绪不佳。他和林杉虽不算熟,可两人曾一起去实验小学讲过课,关系还是友好的,平时碰见时,双方都会微笑着打招呼,真诚又热情。他能感觉到林杉是喜欢他的,同学间的喜欢。同时他模糊地感觉到林杉似乎有点羡慕他,不过林杉如此优秀,他并不明白她为何会羡慕他。林杉做事一直积极又认真,跟她的学习态度一样,可这次评奖学金,她却明显情绪低落,全程总共都没说几句话。 其实钱慕清一直很喜欢自己的大学生活,告别了黑色高三,他有余力来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摄影。爸妈和自己对未来的规划,都是走学术路线,因此他学习很认真,而摄影无疑成为了他平淡生活的诗和远方。他喜欢带着相机去周边各个地方采风,捕捉生活的美,照片虽拍得并不尽如人意,可他却很快乐,大概真善美的东西总是能真正带给人快乐吧。摄影协会里有许多爱摄影的人,他并没有刻意去结交朋友,可摄影这件事好像把他变成了一块磁铁,能自然而然地,把同爱摄影的其他人吸引过来。 岁月静好,他觉得自己的生活丰富又充实。 可是昨天晚上,他却在床上忐忑不安,他一如既往地用手机看大家们拍的图片。他经常在网上看图片,既折服他们的才气,又能感受生活的美,还能向他们取经学习,提高自己的摄影水平。以前他很喜欢干这件事,只要一有空余时间,他分秒必争地便在看图片。可他昨晚却烦躁不已,再看不进去图片,耳朵还捕捉着室友的说话声,他从前何时这么三心二意过。 “钱慕清,恭喜你啊!拿到奖学金别忘了请我们吃饭啊!”一个室友这样说。 连室友都知道了啊,他们该怎么看他呢,他心里更纠结了,更睡不着了,感觉自己像是被人看光了一般难堪。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在这种磨人的情绪中睡着的,只知道醒的时候才七点钟,他再也在寝室里呆不住 分卷阅读59 了,他爬下床,洗漱完,出门散步。 第一次,当它本可进取时,却故作谦卑; 第二次,当它在空虚时,用爱欲来填充; 第三次,在困难和容易之间,它选择了容易; 第四次,它犯了错,却借由别人也会犯错来宽慰自己; 第五次,它自由软弱,却把它认为是生命的坚韧; 第六次,当它鄙夷一张丑恶的嘴脸时,却不知那正是自己面具中的一副; 第七次,它侧身于生活的污泥中,虽不甘心,却又畏首畏尾。 是纪伯伦的《我的心曾悲伤七次》,大草坪上有一群人在一起读这首诗。 它犯了错,却借由别人也会犯错来宽慰自己。钱慕清觉得这句诗击中了自己的心。 “钱慕清,这么巧啊!钱慕清钱慕清…” 钱慕清本来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人群里却有人叫他,是江河。 昨天江河也在场,得知他发了篇论文,当众拍了拍他的肩膀,真诚地夸他好厉害,他当时却不知所措,怎么也装不出心无芥蒂的样子。江河要是知道真相,他该怎么看他呢,江河可是他认识的人里,最正直的一个人,虽然他觉得江河那种以思想品德书上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的行为,有些太过了,毕竟人因为无伤大雅的缺点而可爱。 可他的缺点无伤大雅吗? 他第一次体会到痛苦的感觉,高三时他都不曾这样痛苦,他想起《武林外传》里小郭撒谎那一集,她说撒谎的感觉,就像是把心放在油锅上煎,还不准放油。 他此刻的心便是如此。 而江河在二班评优秀班干部和三好学生时,看不惯班里人帮室友帮朋友拉票的行为,仗义执言,帮洛霞说了话,而洛霞,大概是没有室友也没有朋友是班委吧。 江河也不怕别人误会他强势、控制欲强,想让评奖的结果按照自己的意向走啊。钱慕清不免为江河担心,虽然他心里明白,江河只是因为正义感比较强。钱慕清不会误会江河,因为他和江河虽不算熟,却自认为了解他。 他自己和宋谦是小学同学,是发小,江河和宋谦则是初中加高中同学。宋谦的好哥们,又会差到哪里去呢。 自己还是认同江河的价值观嘛,看来自己本质来讲还是个好人,钱慕清心里的罪恶感稍微减轻了点。他继续观察着江河的一举一动,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暂时把他从煎熬中解救出来。 江河正用手机匆匆记录着什么,钱慕清正好奇他在干什么时,只见江河跟二班的班委提议。 “三好学生,无非是学习、社团活动、体育,这三方面,我们就假设它们同等重要吧,各占百分之三十三。我们根据这三方面给参加评比的人来打分,十分制,再根据比例最终得出比分。大家就不要再评感情来投票,开始打分吧。” 二班的人短暂的安静了下,班长却同意了,他们便也没有异议。 “赵星萌啊,让我说什么好呢,你怎么又迟到了啊。我们早就开始了,不能因为你一个人而影响大家的进度。我跟你说啊,这个时间观念很重要的,你要是以后工作也爱睡懒觉,爱迟到,可会给你和公司带来不少麻烦呢。”江河的声音打断了钱慕清的思绪。 被训的女孩似乎并不在意在众人面前挨批,反而是笑嘻嘻地对江河说。 “江河学长,哦,不,社长大人。我也不是故意的啦。我知道你经常强调时间观念啦,我下次不会这样了,你这次就饶了我吧。” 赵星萌的语气亲呢又俏皮,让人不忍心再责怪她。 而不知为何钱慕清此时此刻突然想起了夏习森,当之无愧的上一届的大神,前途无量的院学生会主席,只因为一点绯闻而让人议论纷纷,虽然江河、林杉,甚至张英都来为他辩护。 清者自清,他后来并没有跟单丹丹在一起,可依然有流言说他是因为畏惧流言而甩了单丹丹。 可林杉不是这么说的。 单丹丹是单亲家庭,所以她从小就很早熟。她以前家庭条件很好,可家里的顶梁柱,爸爸意外去世后,家里条件也一落千丈,毕竟妈妈一个人的工资要养活两个人,而她妈妈,从前只是被爸爸保护得很好的家庭主妇,在丈夫去世后,才重新工作。 她很喜欢陈杨,喜欢他的少年气质,可却也觉得陈杨太不成熟了。不积极学习,不积极参加活动,不积极实习,却偏偏积极于旅游。 当然,年轻时多去些地方,多看着风景没错,可诗和远方毕竟不能当饭吃,人还是应该先解决现实问题,再才有余力去构造自己的诗和远方。 她也屡次劝陈杨,多想想房价,多想想两个人的未来,可陈杨天性是潇洒爱自由的性格,她对他生活上的干涉让他不开心了。当然,单丹丹自己其实也很不开心。因为她一直喜欢的便是陈杨身上的少年气质,一种动人的她所没有的气质,可现在却是她,要让他失去这种气质了。 所以后来她和陈杨分手了。 而关于她衣着打扮不像贫困生的传 分卷阅读60 言,她说自己只是经常穿妈妈年轻时的衣服。妈妈不再需要那些死贵死贵的衣服,却可以给女儿来撑门面。 单丹丹是很骄傲也很自立的人,她上大学没有花家里一分钱,她有做两份家教,一份勤工检学,如果不是这些流言蜚语,她大概永远不会跟旁人说自己家里的情况。因为甚至于陈杨,她也是在双方在一起一年多了之后,才跟他提及家里的情况,在她确信对方是真正对自己好之后。 而她和夏习森就更是不可能了,诚然,夏习森很优秀,可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理想主义者,他最喜欢的最在乎的是学术。甚至于学生会主席这个职位,也是张英力劝他参选的,因为张英说,她希望学生会永远是个有理想有激情的地方,能给学生归属感。而单丹丹,也是因为张英才选择留在了学生会,毕竟尽管自认为成熟如她,也有些受不了学生会明里暗里的勾心斗角。没想到,后来就有流言说他们俩是因为张英,才能留在学生会。 虽然夏习森很好,可却并不是单丹丹喜欢的类型。她喜欢的,是能和她一起为未来打拼的成熟男生。 而夏习森呢,他喜欢的,是和他一样,热爱学术的女生,两人一起读书,一起工作,一起拼尽全力地在学术界做出点名堂——没做出名堂也不打紧,毕竟求知本身,便已是件足够快乐的事。 可价值观上的差异,却并没有阻止他们成为朋友,两人都在学生会,经常要搭档工作,而他们也一直配合得很默契。而尽管张英殚精竭力地想让学生会成为一片净土,可学生会却还是免不了勾心斗角,水至清则无鱼,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比如罗青逸,就很喜欢在学生会里拉帮结派,把新进来的干事培养成自己的人。 比如俞思洁,就很喜欢抢功。 而这些上不了台面的事,也让单丹丹和夏习森报团取暖,而在罗青逸眼里,他们俩却无疑变成了张英的人。 关于罗青逸和俞思洁的这些话,林杉并没有跟旁人说,她虽然想帮单丹丹,却不能因为一面之词而去诋毁罗青逸和俞思洁,更何况他们俩的人缘都很好,就算林杉这样说了,旁人也不一定会相信。 可她心里却像喉咙里卡了一根鱼刺般难受,她曾经很感激罗青逸和俞思洁,因为他们帮了方敏。可现在却不由得怀疑,他们俩只是足够聪明,利用方敏的事来提高自己的声望。 而江河则当面问过夏习森,为何要辞去学生会主席的职位。 夏习森说自己累了,懒得再掺和这些破事了,他还是比较喜欢学术,毕竟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他本来也没那么想当这个主席,既然别人千方百计惦记着这个位置,他也不妨退位让贤。他没那么重要,地球少了谁都会转。 江河却不认同他的做法。 “你既然当了学生会主席,就该知道自己身上的责任,把学生会交到一个喜欢玩弄权术的人手里…”江河顿了顿,因为他不得不承认,俞思洁的工作能力很强,学生会的工作一直有条不紊地在进行,表面上看上去,欣欣向荣,如果不是了解到内情,他会觉得俞思洁也是个优秀的、称职的学生会主席。 “可学生会的职能不只是办活动,风气也很重要。活动办得再好,协会里却乌烟瘴气,这无疑会让干事们心灰意冷,对本该是象牙塔的大学失望,从而对我们这个社会失望。这点学长你也该深有体会吧,因为你便是这些人之一啊。而面对这种风气,我们应该努力地去改变它,而不是心灰意冷,拂袖而去,把世界让给这些人。” 江河突然想起了温尔雅,她难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离开学生会的吗? 夏习森很长时间都没有回答他。 “或许我就是没有那么务实吧,张英学姐,她比我做得好。” “可是学术圈里一样会有这些乌烟瘴气的事啊,这是我们怎么躲也躲不开的。”江河道。 “或许吧,我们都是社会人。”夏习森一声长叹。 两人的对话并没有接续下去,也没有讨论出什么结果,或许这才是人生的真相吧,许多问题永远都在那里,永远无解。只有顶勇敢的人,才会正视它,进而努力克服它,可这样勇敢的人,终究是少数。 而钱慕清,此刻担心的却是自己的风评,他会跟夏习森一样,名声扫地吗?他倒不担心有人会举报他,因为论文全篇都是自己写的,再查也查不出什么问题,可他却害怕有人会在背后议论纷纷。 作者有话要说: 钱慕清这个角色,我着墨不多,我写他主要是想反映学二代可能会比普通学生占用更多学术资源。笔者笔力有限,不能赋予他有辨识度的性格。 第22章 苹果手机 或许是心中有愧吧,评选三好学生时,钱慕清投了林杉一票,他余光无意间扫过沈梦寻桌上的纸条,他投的也是林杉。 钱慕清心里稍微好受了些,他觉得自己好歹也算做出了些许补偿,虽然林杉的确是当之无愧的三好学生,就像高中时的自己一样。 而事情发展得比 分卷阅读61 他想象中要好得多,奖学金结果公示后,并没有人质疑他,更没有人多管闲事的去举报他,大家都只看到了最后的结果,他拿到了专业里唯一的校特,他很厉害呢。他成了学院里一鸣惊人的大学霸,许多人都打听他,都想认识他,而他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 他原先的羞愧也被周围潮水般的赞扬给冲淡了许多,他不再忐忑不安,毕竟除了自己,谁也不会知道爸爸在论文里起的作用,他觉得自己简直像个可以招摇过市的小偷。哦,小偷,这个词又让他好不容易获得的安宁轰然倒塌,他又重新感到不安,尤其是面对林杉的时候。 其实林杉也没有对他怎么样,她依然礼貌,见到他时会主动打招呼,可钱慕清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敏感,他总觉得林杉没有以前热情真诚了,他以前能感觉到的“同学间的喜欢”消失不见了。虽然自己和林杉并不算熟,也谈不上有什么友谊,自己也并不缺朋友,可是,他还是珍惜那份“同学间的喜欢”的。 林杉并不知道自己给钱慕清带来了那么大的心理压力,没评上校特的事,她第二天早上就翻篇了。她不是一个喜欢沉浸在挫折里的人,她的人生信条是做好自己能做的事,尽人事,听天命。可奖学金公示却也让她难堪了,多丢人,自己居然拿了国家励志奖学金,而全院的人都会去看公示结果,那么全院的人都会知道自己是贫困生了,而她又是院里的名人呢。此时此刻她纠结得都后悔没去评选一等奖学金了,虽然她知道自己是舍不得多出来的3000块钱的。她一遍又一遍地说服自己,贫困生没有什么好丢脸的,可她心里还是过不去这道坎。她想到了古琴,她会不会在背地里嘲笑她呢。哦,不,这真是太叫人难堪了。所以林杉接连几天看到熟人,都有些尴尬,她努力地表现如常、热情大方,却不免失之刻意,她哪知道钱慕清心中有鬼呢。 时间会冲淡一切,大二课业繁重,有大家普遍吐槽听不懂的数电课,有全新的电路课和数电的实验课,有林杉擅长的复变函数和概率,大家对奖学金结果的热情像阳光下的水滴一样渐渐蒸发,而林杉也渐渐忘掉了那份难堪。 钱慕清也渐渐忘掉了心中的羞愧和骄傲,他没有勇气像思想品德书里教的那样,知错就改,去学工办主动承认错误,那样做对他、对爸爸,结果都太沉重了。他只是暗暗下决心,以后写论文,一定不能再依靠爸爸了,即便自己因此发不了好文章,保送不了清华。 像向日葵永远朝着太阳一样,时间永远朝前走。一个月过去了,林杉正在建行的ATM机前排队,也不知为何,今天来取钱的人特别多,队伍从ATM机所在的小房子里一直排到了户外。可向来性急的林杉,此刻却格外耐心,今天奖学金发下来了呢,励志奖学金5000块,竞赛奖学金2000块,这于林杉而言,是很大一笔钱呢。林杉觉得自己像是刚收割完稻子的农民伯伯,每天都要先看看仓库里的米才睡得着。而她此刻便是来检查仓库里的米的。 林杉如愿以偿地看到银行卡的数字多了7000块,她的心像一颗兔子,一蹦一跳,欢呼雀跃。 “爸爸,我拿到奖学金啦,7000块。” 爸爸回复得很快。 “恭喜你啦!爸爸为你骄傲,望好好努力,再接再厉!” 林杉还没有吃中饭,而此时食堂却已打烊了,她便去煎饼摊上买山东煎饼。山东煎饼可以说是学校里林林总总的小吃里,林杉最爱吃的了,薄薄的皮烤得脆脆的,放上鸡蛋、青菜、麻脆和微甜的酱,轻轻的咬上一口,口里满是薄皮的松软和青菜的清香。林杉从来舍不得再加里脊肉和火腿肠之类的配菜,因为她觉得能省一点是一点,可今天林杉却打算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姑娘啊,加点什么呢?里脊?火腿?”卖饼的大叔热情地招揽着顾客,他看上去该有五十了,脸上皱纹纵横交错,像由一条条错综复杂的铁路编织而成的铁路网。此时已是初秋,太阳不再毒辣,卖饼的大叔却还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校服,该是他孩子的吧。 林杉想起了妈妈,妈妈在餐馆里工作时,就经常穿自己的校服。 “不加东西了,谢谢您啊,叔叔。”林杉改变了主意。 不一会林杉便回到了宿舍,手里拿着煎饼袋,她正慢条斯理啃着煎饼——其实林杉吃东西一直很快,虽然家里人一直叫她慢点,慢点,可她一直没改掉这无伤大雅的小毛病,因为她性急,吃饭也讲究效率。可此时此刻她却想起了奶奶苦口婆心的教诲,她只是个学生,没法在经济上帮家里人,却可以更懂事更听话,比如慢点吃东西,她于是慢条斯理地啃着煎饼。 “土豪,奖学金到账了吧!别忘了请我们吃饭呀!去外婆家怎么样?丁香,方梅,你们想去哪啊?说话呀!”周文娜正戴着耳机在看《快乐大本营》,而方梅对《快乐大本营》嗤之以鼻,为搞笑而搞笑,浮夸,没有深度。可周文娜还是每周必看,她也不跟方梅生气,只说看个视频还要什么深度啊,打发打发时间而已,要的就是轻松搞笑。 林杉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去外面吃一顿,少说也要一 分卷阅读62 百多,她舍不得花这个钱,她可是要拿奖学金当生活费的人啊。可她又不好意思拒绝,因为周文娜、丁香都请她吃过饭。虽然她并不觉得自己拿到奖学金就有义务请全宿舍的人吃饭,可周文娜却明显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这种认知上的差别,让林杉不知道怎么开口回绝她。 “你不是也拿奖学金了么?娜娜,你也要请客的吧。”话刚说出口,林杉便后悔了,自己果然没有周文娜的情商,能曲线救国又不失体面的拒绝她,这句话听起来又小心眼又无用。 “哎哟,我拿的那点钱呀。不过我是要请你们吃饭的呢。反正钱也不是我辛苦赚的,我乐意带你们去吃吃喝喝。”周文娜似乎没有意会到林杉的潜台词。 “方梅,你也拿奖学金了,你也要请客呀。太棒了,我马上就有三顿大餐可以吃了!”周文娜又拉扯上了方梅。 “我不请客,我要用这500块钱买kindle。”方梅回绝了周文娜。 “什么是kindle啊?”林杉和周文娜异口同声地问。 没等方梅回答,林杉和周文娜便同时看到了丁香的眼泪,她没有哭出声,背对着林杉,可肩膀一直在抖动,眼泪像没关好的水龙头里的水一样,断断续续却又一直没停止。 “一个专门用来读书的电子阅读器。”方梅简短的回答,虽然她也随着林杉他们的目光看到了丁香。 “我也不请客,我要…我要把钱存起来。”方梅的话给了林杉勇气,虽然她还是没能把那句“我要用来当生活费”说出口。 “我觉得大学生动不动就请客聚餐的风气不好,爸妈赚钱多不容易啊,总得多替他们想想。”林杉觉得自己如果是丁香,现在肯定不想理任何人,也不愿让任何人知道自己在哭,所以她若无其事地继续聊天。 “好好好!不请就不请,我也把钱攒起来,我一直想买iphone4s呢。”周文娜也不再坚持。 林杉也不知苹果手机是什么时候风靡校园的,她只知道自己的步步高按键机越来越拿不出手了,功能太少,不能用微信,拍照像素又太低。大一时许多人都用按键机,可大二后他们便纷纷换智能机了。林杉却从没有动过换手机的念头,她不觉得智能机是必需品,她觉得手机能打电话发短信聊□□就够用了。 可她却不免自卑,尤其是面对古琴崭新的泛着美丽金属光泽的iphone4s时。再懂事,也不是不羡慕的,而且iphone4s也的确简约又大方,很好看,设计者审美不俗。而她的步步高按键机,像励志奖学金一样,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她牢牢地钉在贫困生的耻辱柱上。 而很多人都很喜欢聊手机这个话题,他们称自己为电子产品的发烧友,比如说刘攀。他们讨论手机的配置,硬件参数,软件的流畅度,外形设计,把手机上升到了情怀的高度。 刘攀对电子产品的确很熟,他会重装系统,会刷机,会给电脑清灰,他还会用许多软件,会ps,会做视频,会简单的安卓开发。 虽然艾老师说这些东西都很简单,都是专科生学的,华北理工的学生学的是更高级的理论知识。可林杉还是觉得刘攀挺厉害的。 因为她自己不会。她以前是个电脑盲,连怎么装软件都不会。在大学里呆了一年多,总算有点长进,可也只是学会了电脑的基本操作,知道了ctrl A等几个快捷键,会用word文档,会做ppt,会在百度的帮助下使用各种软件。而她在数电实验课上表现得就不好,总是最后才完成实验,而刘攀则总是头几个完成实验的人。 虽然她成绩好,数电学得也不错,可她却觉得自己的动手能力比不上刘攀。女生不适合理工科,女生动手能力比不上男生,这些论调又浮现在林杉的脑海,让她有深深的挫败感。 可她是不会放弃努力的。努力不一定有好结果,可不努力一定没有好结果。人固然拗不过命运,却也不能因此自暴自弃随波逐流,而是应该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林杉发现自己越来越认同思想品德书上老生常谈的道理了。而正是那些道理,给她力量,构成了她的核心。 又是一节数电课,林杉一如既往地坐在第一排,她总是起得很早,给宿舍的人占座位,有了高数这个前车之鉴,怕挂科,大家上数电课都很积极,有许多人都抢前排的位置。 “古琴” “到” “钱慕清” “到” … 艾老师开始点名,作为一名年轻老师,艾老师很有激情,对学生非常负责,要求也很高,她经常点名,倒不是完全用做平时成绩的参考,而是想让其他同学给没来的人发发消息,让他们赶快来上课。 “江河” “江河来了吗?” “到” 教室后面传来一阵笑声,林杉回头,见江河在最后一排,半蹲着,手里还抓着手抓饼,多半是被坏了的椅子给坑了。 林杉对这一幕倒也习以为常。 江河经常迟到,虽然他成绩好,学习也很认真,开 分卷阅读63 会也很准时,还经常跟文学社的社员强调时间观念。要是赵星萌知道江河社长在班里是这副德行,她一定不会任由他站在道德至高点数落自己吧。 因为他觉得上课迟到不是件严重的事,不会损害旁人的利益,顶多是自己少听了点课,而他,其实也不怎么喜欢听老师讲课,效率太低,他一直习惯自学。 从高中起,他就经常迟到,老师也从没跟他真正生气过,因此他爱睡懒觉的习惯一直没改,迟到都快成为他的个人特色了。 所以他平时成绩不高,所以他成绩不如林杉。 不过他并不在意,尽管上大学后,他远比高中重视成绩,可他本质上还是注重知识本身,胜于注重成绩。只要真正学到了知识,成绩没那么重要。他不会为了好看的成绩,而去做无用功。他在心里也不怎么看得上那些一心奔成绩的人,比如专门选给分高的老师的课的沈梦寻,再比如,连枯燥的马原课都从不缺席的林杉。 他不解的是,林杉明明也是真正喜欢学习的,她为何要浪费宝贵的时间,去换一个好看的分数呢? “你买了iphone4s啊。土豪啊。” “前天刚买的,我一直想入手这款手机,奖学金刚发下来,我就去买了,我是苹果的脑残粉啦。” 江河被前排两个人的声音打断了思绪,他本能地向前看了看,是刘攀和张建业,而刘攀手里玩着的黑色手机,正是iphone4s。 “iphone果然是名不虚传,很流畅。很好用。就是有些app不兼容,在库里找不到。”张建业道。 “像素是800万像素吧,拍照效果怎样,网上评测不是都说苹果的拍照效果比同像素的其他手机要好吗?”刘攀问。 “我给你看看我拍的照片吧,效果确实还不错。” 两人叽叽咕咕地说个不停,而江河就坐在后面,听清了他们每一句话。 买苹果手机没有错,可贫困生买苹果手机,是不是太虚荣了呢?江河想起了朴素的王新杰。他不费神地便找到了王新杰的背影,坐在第一排,挺直了背,此时正认真的回答着艾老师的问题。 江河本来对张建业印象还不错,游戏打得那么好,人也热情,所以当脑里闪出举报张建业的念头时,他有些犹豫。张建业或许是有些虚荣,可他人也不算坏吧,被举报后会不会很难做人呢?更何况他是用奖学金买的手机,又不是用助学金买的。江河决定,这个月文学社时政讨论就以这件事为话题,当然他不会透露确有其事,更不会透露张建业的名字,他们只是就事论事。 作者有话要说: 张建业也是为了和王新杰形成对比而创造的角色,爱玩电子产品,动手能力强,成绩也不差。 第23章 江小神 “今天我们的话题是,贫困生应不应该用奢侈品,比如苹果手机,大家自由讨论吧,我会把大家的看法简明扼要的记录下来。现在开始吧!” 这已是文学社第二次举办时政讨论会,江河坐在座位上,不再那么紧张。温尔雅主持讨论会,他是放心的。可与会的人却少了很多,空荡荡的教室里只有十几个人。当了社长之后,江河更加深刻地明白了“责任”这个词的含义,高考失利时,他已明白了人要对自己负责,而现在,他要对文学社,要对全体37位社员负责呢!他不免觉得身上担子很重,所以他兢兢业业,什么事都亲力亲为,第一次时政讨论会,是他主持的,这次讨论会,他也是拟好了话题,准备亲自上阵,温尔雅却不同意。 “江河,你自然是一位好社长。可社长要是什么事都亲力亲为,会忙不过来的,要学会把事情分给别人做。社长不只要会办事,也要会用人。文学社不只是你一个人的,也是我们这个团队的。而且每个人在文学社的存在感、归属感,都是由他们在文学社里做的点点滴滴的事而构成的呀。更何况,办事也能让社员得到锻炼啊,他们不是摆设,他们也想真正办点事。我作为副社长,也要对文学社负责,这次会议就由我主持吧。” 江河思考着温尔雅的话,他觉得温尔雅在学生会没白呆,学生工作比自己有经验。 “当然你也别闲着,你负责拍照吧。不仅是为了向别人展示我们文学社有丰富的活动,而更多是为了把我们文学社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这很有意义,以后回过头看这些照片,看我们在文学社待过的日子,会觉得这一年的忙碌是值得的。” 江河没有意见,于是他现在就坐在最后一排,抓拍了几张照片,有一张赵星萌刚好站起来,带动着椅子发出尖锐的摩擦声。 “我觉得贫困生当然不应该用奢侈品呀,我不是贫困生,可我也用不起苹果啊。助学金是发给他们做生活费的,不是用来满足他们的虚荣心的。家里已然很困难,还要用苹果手机,这样的人是有多不懂得体谅父母的艰辛啊。而既然有钱买苹果,说明家里也并不那么困难嘛,至少生活费是有着落的,那么我们不妨把助学金发给更需要的人。” “如果他是用励志奖学金买 分卷阅读64 的,而他又是一个电子产品发烧友呢。这样我们是不是能稍微理解他的做法了呢。”江河问。 “这样的话,那的确说明这个人没有我想象中可恶。可我还是保留我的意见,他不应该再领助学金。既然好不容易拿了奖学金,还是励志奖学金,这份钱可以用来当生活费,可以给家人买点小礼物,他却自私地选择了买死贵的苹果手机,我觉得他没有资格再领助学金。”赵星萌不变立场。 “可如果我们连贫困生用什么都要管,是不是管得太宽了。贫困生也只是普通人,也有自尊心,本来就因为贫困而自卑,现在我们又强行地连他们用苹果的权利也要剥夺,是不是太残忍了。这跟封建社会规划士农工商该怎么穿衣服有什么区别,用外物就把人分成了三六九等。”林月朗道。 “我觉得问题的关键在于他算不算真的贫困。他若真的贫困,买苹果再是因为兴趣爱好也是虚荣。而且苹果就是一手机,有什么爱好不爱好的,又有什么情怀不情怀的。我觉得那些兢兢业业干着底层工作,连智能手机都不会用的农民工伯伯比他有情怀多了。他若不贫困,就不该领助学金。这样看来,他怎样都是错了。” 方梅的话倒是提醒了江河,他还从不知道张建业家里的真实情况。 “人性是复杂的,这样的人或许是有些虚荣,可又不是十恶不赦,我们也没必要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指责他们,我们谁又没有犯过错呢?立场可以不变,可也应该给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温尔雅慢条斯理地说。 “做错了事理应接受惩罚,不过我们的确没有资格因此对他们区别对待。” 温尔雅的话让江河坚定了自己的想法,他决定去学工办举报张建业。 从学工办里出来后,江河知道了张建业家条件的确不好,爸妈都在离家很远的工厂打工,学工办的老师说会去调查,一旦查明张建业的确在用苹果手机,而且是自己买的,他们会不再给他发助学金。 林杉听说这件事后,非常震惊。她自己或许会因为这件事而忿忿不平,却是万万不会去举报的,这多得罪人啊,这多让同学误会她喜欢多管闲事啊。可她骨子里是有侠女情怀的,梦里梦外仗剑走天涯,她心里还是蛮佩服和欣赏江河的。 而江河却万事如常,上课时依旧迟到,泡实验室时依旧勤奋,遇到张建业时也还是态度如初,因为他觉得自己是在帮助张建业,帮助他改正错误,他问心无愧。 伸张正义的事,得罪再多人,他也会义无反顾地去做。这不是多管闲事,而是为了公平。 张建业又羞又愧,他本没觉得买苹果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学校里很多人都用苹果呢,买的时候他可高兴了。可当学工办老师找他聊天,提到父母时,他意识到自己的理所当然似乎见不得阳光。父母多辛苦啊,他不免很悔恨。可当他想到自己时,那份悔恨就像一滴红墨水滴进大海里,很快被稀释了。这事同学都知道了吧,他以后怎么做人啊。这个江河,又跟他有什么怨什么仇,为何要这么害他。他一连几天,都躺床上,没有去上课。 而没过几天,江河也深受困扰了。张建业人缘不错,班里不是没有人认为他小题大作的,比如刘攀。他虽没有说什么,可面对江河时,态度却礼貌又冷淡,像是在表明自己和江河,道不同不相为谋,却又不愿真的得罪他。江河觉得自己又一次被深深误解了,另一次则是因为“江大神”的称呼。 江河成绩优异,编程能力尤为突出,再加上上课经常迟到,在图书馆经常睡觉,大家都觉得他是大神,聪明,不需费劲就能轻松取得好成绩。 他不喜欢大神这个称呼,高中时他还算得上吊儿郎当,没把学习放在心上,大学时他却算得上非常刻苦。是的,他在图书馆经常睡觉,可那是因为他学累了,他注重效率。他听课确实不认真,可他有在专注地看教材。他看似效率高,学习时间短,可又有谁知道,他走在路上时还常常在思考新学的算法,他所有的课余时间几乎都用来看书和一些感兴趣的课程了,连睡觉前刷微博刷的都是学术大神的微博,他并没有刻意这样做,可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他在学习上花的时间,远超过他人。 他或许的确有些小聪明,可并不是天才。 他也曾和怪盗基德吐槽过这件事,怪盗基德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责怪他得了便宜还卖乖。 “人多多少少总是会被他人误解的,甚至有时候自己也会误解自己呢。比如…” 怪盗基德话锋一转。 “我们有时候连自己到底喜欢谁都不知道呢。” 江河明明知道怪盗基德在开玩笑,可他却觉得自己隔着两台电脑,透过没有温度的文字,嗅到了怪盗基德的忧伤。 “你和你的蓝裙子女孩?” 怪盗基德没有回复。 接下来的生活倒也波澜不惊,江河碰到张建业时,仞然会打招呼,最开始张建业像柱子一样呆立了几秒钟,不知所措,落荒而逃,后来,张建业渐渐地也会和江河打招呼了,再后来,张建业又会来寝室找刘攀玩了,有时还跟江 分卷阅读65 河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几句。 而其他人渐渐地也不再讨论这件事,这事算是翻篇了。 而文学社征文大赛的筹备让江河愈加忙碌,写策划、做海报、拉横幅,一堆琐事。江河接受温尔雅的建议,不再亲力亲为,放手让社员去干,每天只检查工作进度,可压力却很大,这是他第一次举办面向全校师生的大型活动呢。去年时他是编辑部的副部长,只负责在邮箱接收稿件、审核稿件。现在却要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他对自己的办事能力很自信,可对于自己的领导能力却并不自信。 “社长,别那么紧张,你工作已经做得很好了,不会有什么大纰漏的。退一万步讲,就算办砸了又怎样呢,其实没多少人会笑话我们的。因为没多少人真正在意这次活动,这或许让人伤心,可只要我们认真的干了事,无论成功失败,这件事于我们而言都是有意义的。”温尔雅看出了江河的紧张,而她的话总是让江河很安心。 “你个人能力明明很强,为什么选择留在文学社呢?”江河想弄清楚自己心里的困惑。 “因为参加学生会的人或许有原因各异,可参加文学社的人目的却很单纯,只因为爱好文学。我就是一名文学爱好者啊。”温尔雅俏皮地向江河眨了眨眼睛。 “我刚进学生会时其实也啥都不会,可我们部长教了我许多东西。你认识的,就是单丹丹,她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学生干部。” “那你为什么离开学生会呢?”江河问。 “得罪了人,不过其实也不影响我的去留,丹丹姐是想让我接手学生会宣传部的,可我却觉得好累,不愿再跟我得罪的人共事。”温尔雅的眼神少见地变得凌厉,她从前都是巧笑嫣然,温文尔雅。 江河没有继续问下去。 “其实我在学生会学到了不少东西啦,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我们文学社,一起读无人问津的经典,一起热血沸腾地讨论时事,这才是一个大学生该有的样子吧。”温尔雅紧赶几步,跟上了江河的步伐。 征文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林杉应方梅的要求,又一次投了稿,居然又一次拿了一等奖。虽已是第二次获奖,可收到短信时,她还是很开心,因为这意味着她又能拿200块钱的稿费了呢,而她筹划着用这钱给妈妈买一件新棉袄。 “林杉,获了奖这么开心啊。不过你是实至名归啦,我们都觉得你写得很好。”江河从走廊打完电话回来,恰巧看到林杉对着手机傻笑。 他觉得林杉是个挺有意思的女生,明明是在乎分数到连平时实验报告只得了8.5分都要找班助的人,可聊起学习时眼神里的光芒却不容忽视,那份对知识的热爱不像装出来的;明明是和古琴有一点冲突就寝食难安的怯生生的女孩,却又在他举报张建业时,在众目睽睽之下拍他的肩膀,跟他说,我支持你的做法;明明是千方百计隐藏自己农村人身份的小家子气的小镇姑娘,却又能大张旗鼓得帮自己朋友募捐,似乎不再在乎自己的伪装被戳穿。 “有钱拿啊,200块呢,我当然高兴啦,跟自己在路上捡了200块钱一样高兴呢。” 林杉从不掩饰自己对钱的热爱,她说这是跟鲁迅先生学的,娜拉出走后,要么堕落,要么回来,因为她没有钱。一个人先要经济独立,再才能谈人格独立。 可这么爱钱的女孩,笔下的世界却天真自然,不染纤尘。 “捡到钱不是应该交给警察叔叔吗?”江河逗她。 女生却没有理他,而是专注地在淘宝上看衣服。 “你就买这种大妈穿的衣服啊,什么审美,土不土啊。”江河吐槽。 “我给我妈买的啦!” 两人都不再说话,此时已是中饭时间,实验室只剩他们两个人,可这沉默却并不叫人尴尬。此时已是深秋,可窗外那一排笔直挺拔的松树却依旧青翠,江河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初夏,在那个知了叫个不停的喧闹的季节,心却格外地安静。 “你上次推荐的《胡思乱想》很好听啊。”江河没由来地想起了这首歌,心情愉悦。可当他附带着想起林杉和古琴那天的对话时,又不免觉得头疼。 比在oj上刷难题都头疼,因为他完全看不懂。 “是啊,我也觉得挺好听的。”林杉却没想那么多,她转身面着江河,摘了眼镜。江河第一次近距离的看见了她的眼睛,单眼皮,不大,形状却很好看,黑白分明,格外清澈。江河很少关注别人的外貌,只模糊的对别人的外表有个笼统的概念,而在他的认知里,林杉是个外表普通的女孩。可在这一瞬间,他似乎被这双干净的眼睛打动了。 “你会弹钢琴吗?”女孩问他。 “小时候学过一点。” “那你能不能推荐给我一些好听的钢琴曲啊?” “你很喜欢钢琴?” 女孩揉了揉眼睛,戴上眼镜。 “算喜欢吧,我大一时是钢琴协会的,虽然现在退社了,可还是坚持每周都去琴房练两次琴。我只听了一些耳熟能详的曲子,现在我想多听听冷门一 分卷阅读66 些的钢琴曲。” “你和古琴还没和好啊?”江河有些诧异。 “怎么这么问?” “不然你肯定问她啊,她可是钢琴十级。” 半晌无话。 可不一会音乐声便打破了实验室的沉默 “我推荐一首吧,巴赫的《羊儿在安静地吃草》。我奶奶小时候经常放给我听。”江河道。 这明明是首很宁静的曲子,可林杉却听出了忧伤。音乐真是神奇的东西,明明没有歌词,却能通过灵动的旋律来传达情绪,直达人内心最隐蔽的地方。 一曲终,林杉轻声道谢。 “谢谢你,我很喜欢这支曲子。” 作者有话要说: 我自己很喜欢温尔雅。 不过她戏份不多。 第24章 新年快乐 “求你件事呗。”江河问。 “什么?”林杉有些诧异。 “我们文学社内部每周都有一次读书交流会,这次的主题是鲁迅先生的作品,我想邀请你参加,和我们一起聊聊鲁迅,你不是很喜欢鲁迅先生吗?” “什么时候啊?” “这周五晚上。” “没问题。” 再过两周就是考试周了,以林杉一贯刻苦的学习态度,江河以为她会不愿意在这时候浪费时间参加无用的活动,没想到她爽快地就答应了。 而没等到周五晚上,他们就在别的会上碰到了。单丹丹是通信121班的班助,邀请江河、林杉、沈梦寻来给他们班学生做考前辅导。大二年级的前三名都来了,阵容不可谓不强大。 “大家好,我是沈梦寻,是通信111班的学生。” 沈梦寻停了停,微笑着望着讲台下,台下于是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 “期末考试虽然并不可怕,可大家还是该用点心。现在离考试周还有一个多月,我建议你们从现在就开始制定复习计划,保证每门课都有时间复习完…” 沈梦寻侃侃而谈,始终带着得体的微笑,虽然江河是男生,可也觉得沈梦寻很有人格魅力,是女生会喜欢的类型。 “大家好,我是林杉,也是通信111班的学生。我想说的沈梦寻基本上都说了,我只强调一点,对高数一定要上心,都说不挂科人生不完整,可真挂科后你的大学生活才是真正不会完整了。一旦大一挂了高数,以后再想过就难了,因为以后你还要应付新的课程,没有那么多时间耗在高数上。有些人高数直到大四都没过呢…” 如果说沈梦寻是温柔的春雨,润物细无声,林杉就是一把利剑,直中要害,江河颇为玩味地看着她。 平时明明是爱说爱笑的怯生生的女孩啊,现在却一脸严肃,高冷霸气,台下的学弟学妹都被她的气场给镇住了。 江河忍不住笑出了声,轮到他上台了,他轻松地讲了讲自己的复习经验,然后单丹丹总结陈词,辅导会也就结束了。 “林杉,你是不是变色龙啊,一天一个样。”江河逗她。 江河注意到身旁的沈梦寻嘴角也隐隐含着笑意。 “什么啊?”女生问。 “你是吃错了什么药啊,刚才简直霸气侧漏啊,跟平常判若两人啊。” “那是你不了解我!理工科学生就应该霸气犀利点!这是我们专业的学生共有的特点。”女生满脸涨得通红。 沈梦寻笑得更欢了,却一句话都没有说。 江河突然注意到,沈梦寻和林杉是一个班的,还曾同时支教,理应很熟才对,可他们俩却似乎从没有说过话。 沈梦寻长袖善舞,人缘极佳,林杉又这么优秀,两人关系不该如此冷淡啊。 不过他也不纠结于此,毕竟这个世界他弄不懂的事有许多,而它们并不因为他不懂而消失。 而读书会上的林杉,便是江河最初认识的林杉了,很喜欢读书,也很有自己的见解。 “大家对鲁迅都很熟悉,今天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来谈谈鲁迅,他是女权主义者。039;女人的天性中有母性,有女儿性,无妻性。妻性是逼成的,是母性和女儿性的混合039;,这句话出自《小杂感》,我曾被这句话深深击中。作为一个女生,我也时常为社会上的偏见烦恼,女生不适合理工科,女生的家庭比事业重要,这些论调的根源在于女生会怀孕,会生儿育女,我觉得我们女生因此而更伟大,可却偏偏因此在工作上招到歧视…” 读书会气氛很热烈,赵星萌尤其积极,她本来话就多,这回更是迫不及待地几次打断了旁人的发言,以表达自己的观点,读书会结束后,她拉着林杉聊天,还互相加了□□。 考试周大家都忙呆,可江河却觉得自己闲了许多,没有社团活动,集训队不培训,每天只需要学习。他复习得很轻松,考得更是不错,大家一片求过的数电,他都考了95分。 寒假集训队有培训,出分数时他正在与“不相交集合”斗智斗勇。 “你数电考得 分卷阅读67 怎么样?”林杉问他。 江河本来最厌烦别人问分数,可他看到女生几次三番欲言又止纠结许久,才鼓起勇气问他,万分认真又隐有失落,分数于她而言是真的很重要吧。 ”95。”江河动了恻隐之心。 “我只考了89。”林杉努力平复着情绪。 而江河看到的便是一张比哭还难看的很丧的脸。 “我本来可以上90的,我记错了补码的编码规则,符号位1表示负,0表示正,我给记反了,哎,我怎么就记反了呢。”女生絮絮叨叨地说。 “恭喜你啊,考得这么好。”女生又忽然大度地笑了,大步流星的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女人真是奇怪的生物,江河决定晚上好好跟怪盗基德聊聊这个话题。 寒假的培训结束了,可于江河而言却并没有大的区别,不过是把刷题地点从实验室换到了家里。他是真心喜欢算法,喜欢用它来训练自己的逻辑思维,它可是最聪明的那群人智慧的结晶啊,它是那么的美。 除夕夜,江河一家和大伯一家在奶奶家吃团圆饭。 “小雪你读博导师找好了吗?”奶奶问。 堂姐江雪在清华读书,今年大四,准备读博。身为学二代,读博似乎是毋容置疑的选择。有个性如江河,从小也觉得自己肯定是会读博的。原生家庭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影响,是旁人比不了的。 奶奶其实很少过问他们姐弟俩学习的事,这大概是出于自信吧,相信他们家的孩子成绩不会差。奶奶是典型的老学者,信奉活到老学到老,喜欢接触新事物,还跟江河一起组队打过游戏,虽然技术不咋地。 江河、江雪家和奶奶家离得都很近,都住华北理工的家属楼,因此他们每年都会陪奶奶过年,看完春晚再回家。 “新年快乐!”倒计时江河群发短信。 “新年快乐!”是林杉。 “你在干嘛呢?”江河问。 “看春晚。” “回家感觉怎样?有没有继续刷题?” 林杉许久都没有回复,江河便也不再回复。 彼时彼刻,林杉正躺在床上看小说《解忧杂货铺》。家里没有网,她在学校时便下了许多电影和电子书。她收到了许多新年祝福短信,她耐心地都回复了,却只有两个人继续回复她。 “你在干嘛呢?” 一模一样的两条短信,来自林聪和江河,林杉不假思索地就回复。 “看春晚。” 发送给江河。 “停电了,看不了春晚了,正在床上看小说呢,睡不着,你陪我聊聊吧。” 发送给林聪。 而这个年林杉有了新的酸涩的感受,叔叔回家过年了,还带回来一个女朋友。奶奶其实一直都在催叔叔结婚,农村人普遍结婚结得早,叔叔今年29岁了,算大龄青年了,村里和他同龄的人孩子都上小学了。 可奶奶却不怎么满意,因为他带回来的女朋友是江西人。奶奶说,还是同一个地方的人知根知底。 可奶奶最后还是同意了,因为叔叔年纪大了,再过几年,过了30岁,就更难找对象了,可能就只能找离过婚的了。而这位准婶婶长得虽一般,可看上去却挺勤劳能干的。她给奶奶买了一台唱戏机,还抢着帮奶奶做饭,厨艺不错。 叔叔这些年漂泊在外,学过木匠,进过工厂,摆过地摊,现在在送快递,收入还不错,一个月好的时候有六七千。 林杉却觉得叔叔陌生了许多,她印象中的叔叔,顶着一头红毛,桀骜不驯,吊儿郎当,却很疼她,每年回来都给她带礼物。他不懂得攒钱结婚,却总能交到女朋友,而且是坚定的外貌党,只喜欢漂亮姑娘。他信奉有一分花一分,一个月工资只有3000块钱,却用着2000块的手机。他对农村早婚的习俗嗤之以鼻,几乎是不婚主义者,为此没少和奶奶吵。 他像个青春期特别长的少年,可现在,他也要结婚了。他头发染黑了,衣着也是普普通通的劣质便宜的休闲装,言谈之间懂事务实了许多,看上去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青年。 林杉不知道自己在伤感什么,她本该为叔叔高兴的,生活终于走入正轨了。 而让她伤感的不只叔叔一人,几天前初中同学在启智中学聚会,她故地重游,与故人相见,心里像喝了加了盐的酸奶似的,酸酸甜甜的,又有些咸,很不是滋味。 这是中考后,林杉和初中同学第一次聚会。高中时大家课业繁重,没时间聚会,大学后则是因为没人组织,而方志诚组织的这次聚会,来的人也不多,只有20来人,可八卦却不少。 陈宇结婚了。 林杉一直和祝芳芳呆一块,听到这个消息,她轻声问。 “你知道陈宇结婚了吗?” “不知道。” 林杉不知该怎么接续话题,干脆沉默了,祝芳芳一向开朗,这回却也默契的沉默了。林杉虽然一直觉得初中同学彼此之间关系都不错,可却也承认 分卷阅读68 这份亲密被时间冲淡了。他们看似轻松地聊八卦,聊近况,却又清晰地知道每个人的命运都已分化。 看上去最前途无量的自然是林杉,名校生。其他人,只杜云峰是普通一本,祝芳芳、杜云蕾、祝鑫是二本,方志诚和另三个男生是三本,其他人要么不读书了,要么是大专。 “我和陈宇也很久没联系了,高中时还聊过几次,他在跟他爸学做木匠。我觉得他变了许多,又或许是我变了吧。后来,他便再也没找过我。我学习忙,便也没找他。大学后更是没有交集了。”祝芳芳轻声地又提起陈宇。 “虽然很残酷,可或许如书上说的,势均力敌的人才能成为朋友吧。我和他走着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我们不再像初中时有说不完的话,所以我们后来默契地不再联系。” 祝芳芳有些伤感,林杉不知该怎么安慰她。 “林杉,你有微博的吧?我加你微博吧。”温雨菲不知何时走到了林杉身旁。 林杉大一时狂更说说和日志,渴望他人的关注,大二却转战微博,空间很少更新了。她不再那么渴望他人的评论和理解,微博里一个熟人都没有,关注者也寥寥,全是当日记写的。 她从来不想把这些暴露在熟人面前,可面对低姿态的温雨菲,她却不忍心拒绝。温雨菲或许是想了解她的生活她的想法的吧,又或许是想通过她了解名校生的生活和想法。 她于是报出了自己的微博号。 而温雨菲也很少更新空间,更新的内容则大多是她和家人的生活。 “弟弟这次考试考了第三名,小伙子,要再接再厉哦!” “这是妈妈年轻时的照片,我的妈妈是个大美人哦!” … 她人气很高,评论和点赞的人很多,方志诚更是她的脑残粉。方志诚高中时交了女朋友,县城的,家境不错,可女孩的爸妈不同意,他们现在还瞒着女孩的父母。 方志诚说,虽然他初中时追过温雨菲,可那时并不懂什么才是真正的喜欢,现在他们是很好的朋友,温雨菲永远是他的女神。 林杉发着呆时,男生们已聚在一起在小操场上打篮球。林杉站在旁边观战,她不由得仔细打量着这所她呆了整整三年的校园,又小又破,可却很有生机,她觉得它是如此熟悉,自己似乎从未离开过。 小娟,陈宇,柯娇娇,回忆像浪潮一样,汹涌而来。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就该写初中的事了。 这章里出现了林杉许多初中同学,是不是有点突兀啊。 可笔者也不知道怎么介绍他们了。 第25章 大班小班 “开学了,我十一岁了,我已是一名初中生了,我有些伤感,我再也不能过儿童节了,我将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了。语文老师建议我们每天都写日记,我想这是个好习惯,我会坚持下去。令我难过的是,我和小娟、方珊玲都不同班,我在新班级里没有要好的朋友。不过我不能沉浸在孤单里,我要好好学习,我要比过小班的学生,年级前二十的学生才有机会考上新丰一中呢。” 林杉记着日记,我手写我心,此时她斗志昂扬。启智中学的大班小班,并不是按成绩分的,小班的学生每学期要多交500块钱的学费,师资自然更好。爸爸不觉得师资和环境重要,他说学习主要是靠自己,林杉便来了大班。 现在开学已一个月,第一次月考刚过去,而大班已有不少学生得过且过了。小学时,再差的学生,也能考70多分,他们对学习的态度也还是认真的。可到了初中,有些人却是完全不学习了。月考成绩出来,班上有不少人数学只考了二三十分。林杉不喜欢这种变化,她有些伤感。虽然她考得不错,班级第一,年级第三。这超出她的预期,她之前的目标还只是杀进年级前二十名呢。她沉浸在喜悦中,却忽略了自己英语成绩并不算好的事实。其实林杉上英语课很认真,可她老记不住单词的发音,她没办法,只能用拼音做注解,她不知道世上还有一种叫复读机的机器。她觉得单词特别难背,这可能是因为她记忆力不好吧,小学时背课文,她就没有方敏快。 学校会公布年级前100名的学生名单,林杉仔细研究着名单,第一名是杜云峰,第二名是祝鑫,方志诚是第七名,温雨菲是十三名,小娟也在名单之列,六十七名。杜云峰,林杉不认识。杜鑫,林杉却是知道的,他也是启智小学的,只是和林杉不同班,小学时他也一直是班上的第一名。小学时,学校不搞年级排名,因此林杉并不知道她和祝鑫谁的成绩更好。只是听同学说,祝鑫家里很有钱,爸爸是在镇上开旅馆的,家里还有私家车。而这令林杉很是羡慕,她还从来没有坐过私家车呢,只在电视里见过。 林杉研究着成绩排行单,班里的学生却毫不在意,他们嘻戏打闹着,班里一如既往地人声鼎沸。事实上,不只是课间,上课期间,也不乏说话和传纸条的学生,可老师却放任他们自流,因为他们是大班的学生,基本上考不进年级前一百名,这也意味 分卷阅读69 着他们考不上高中。老师们对林杉却很好,林杉英语只考了103分,这在她的总成绩里,是拖后腿的。英语老师专门找了她,帮她补习音标。林杉这才知道原来英语和语文一样,都有拼音。林杉对于有规律有逻辑的事物,接受能力很强,她很快学会了音标,而同时她发现单词也没那么难背了。 下节课就是劳动课了,同学们都很兴奋,虽然要进行大扫除,但毕竟不用再上课了。其实林杉也很高兴,她并不喜欢学习,学习努力,只是因为自己一直很上进。她此时也无心学习,而是在座位上摘抄着美文佳句。 “梦想,可以天花乱坠,理想,是我们一步一个脚印踩出来的坎坷道路。” “时间是一只藏在黑暗中的温柔的手,在你一出神一恍惚之间,物走星移。” 小娟的出现打断了林杉的思绪,她是来问数学题的。小娟数学一直不太好,小学时题目简单,林杉从没有考过99,一直是满分。而那会小娟便有听不懂的题了,不过林杉一直帮她,她便也没掉队,也能考90多。而这次月考,120分的卷子,林杉考了118分,小娟只考了93分。 林杉走出教室,对应着小娟的卷子,给她讲题。讲完题后,两人没有回教室,而是呆一块聊天。 “我是班里的第三名呢,我总算体会到成绩好的福利了,老师对我态度都不一样了呢,上课时经常点我回答问题,很是热情。真没想到,我居然也能考前三名。回家,我要跟我爸讲这事,这样他或许会供我上高中呢。”小娟道。 小娟家境不好,妈妈去世得早,全靠爸爸一人养家,而她还有一个弟弟。她从小成绩就不拔尖,因此她和她爸爸对自己人生的规划,当然他们其实也谈不上对人生有规划吧,不过是顺其自然,初中毕业,外出打工。 “林杉你可真厉害,年级第三,你一定能考上新丰一中的。我相信你,你在学习上,一直是我的榜样呢。”小娟又道。 “我也没想到自己能考年级第三,以前听到别人考上了新丰一中,我都觉得他们好厉害呢。不过我现在才上初一呢,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的呢。”林杉道。 不一会便是劳动课,林杉和同学一起打扫校园,分给他们班的区域,包括一条水沟,里面并没有水,却有厚厚一层淤泥,上面躺着许多垃圾。扫不动,林杉只等用手去捡,周围有许多同学围观,而这给了林杉鼓励,她向来喜欢在别人面前表现自己,比如刻苦努力,比如勤劳勇敢,林杉很注重这些朴素的品质,而我们便也因为她的注重,而原谅她的小小虚荣心吧。此刻她也顾不上脏了,反而是一鼓作气,把水沟里的垃圾都捡光了。 水沟其实不算难打扫的区域,倒霉的是分到厕所的班级。启智中学差不多共有一千多名学生,初一500多人,初二400多人,到初三便只剩300多人,因为有许多学生中途辍学。可全校却总共只有一间男厕所,一间女厕所。厕所是平房,跟林杉家的厕所一样,没有抽水设备,只是没有养猪。每间厕所只有五个位置,而且并不是隔间,因此每个人蹲大便、换卫生巾,都得和旁人面面相觑。更恶心的是,厕所里还有小虫子。林杉每回上厕所,都觉得很恶心,可她却不得不天天和它打交道,后来倒也习惯了。习惯是件既可喜又可悲的事,喜的是,人的适应能力很强,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悲的是,如鲁迅先生所言,麻木不仁,处在暂时坐稳了奴隶的时代,却还自觉幸福。 大班的学生虽爱玩,可这会子才初一,他们对成绩好的学生还是挺尊敬的。他们虽不学习,可在学习上却也有自己的自尊,因为他们是大班的学生,所以本能地就维护大班的荣誉。小班又怎么样呢,我们大班不是还出了林杉这个年级第三名吗? 启智中学也和一座山毗邻,开学初,正是炎热的夏季,课余时间林杉要么呆教室里,要么就窝在宿舍里,很少出门,因此她虽爱玩,却并没有上过山。而到了秋天,林杉便呆不住了,晚饭后,常常和小娟一起去山上玩。他们约好,一起去那里读英语。林杉英语虽不算好,可也只是相对于其他成绩。小娟的英语成绩却不错,第一次月考,她考了105分,比林杉还高2分呢,而她因此也对英语充满了热情。 秋天的山不够热闹,却足够地萧条。万物凋零,山上只剩下孤零零的孤树枝。可秋天也有独有的风景,比如那成片的银杏树,林杉只觉目光所及,一片排山倒海的黄色,气势恢宏。它是枯山上靓丽的点缀,灼灼其华,色彩的艳丽不亚于富丽的牡丹。“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林杉不知道这句吟诵秋天的诗为何会留名千古,于她而言,秋天本来就是个好季节,是有些寂寥,可并没有什么可悲的。秋天,没有夏日炎热,没有冬天寒冷,也不像春天温暖到甜腻,反而是秋高气爽,清凉得刚刚好。人们既可以穿长裤毛衣,又可以穿裙子开衫,不用穿笨重的棉袄,也不用担心会被毒辣的太阳晒黑,正是爱美的女生可以争先打扮自己的季节。此时林杉和小娟正拾级而上,往山上走,他们踩得枯树枝咿咿呀呀地直响。不一会,他们便来到了秘密基地,一块空旷的 分卷阅读70 空地,上面有一块大石头,堪堪能容纳两个人。他们一起坐在石头上,开始读英语。山上很空旷,读英语时还有回音。 “where is my school bag” “Hmm…is it on your desk?” 林杉和小娟开始分角色朗读课文,声情并茂,兴致勃勃,并不觉得枯燥。 周五下午她们自然是结伴回家,启智中学离林杉家有些远,坐车需要二十分钟,走路大概需要一个小时,而小娟家离得更远。可大多数学生都不舍得花钱坐车,都是三三两两结伴走回家。毕竟坐一次车要一块钱,而林杉每星期的零用钱才两块钱呢。和林杉、小娟一起回家的,还有方珊玲,她不再和小学时一样,和弟弟方志诚一起回家,因为方志诚要留在学校里打篮球。林杉眼里的方珊玲,一直是个爱说爱笑的女孩,可她现在却明显变了,总是一个人发呆。小时候她虽然成绩只是中等,可当方敏和林杉讨论学习问题时,她总是积极参与的。可现在,林杉和小娟在一起讨论数学题,她却似乎完全丧失了兴趣,而是很沉默。林杉也感受到了方珊玲的变化,她不再像个小女孩,而开始像个少女了,她开始有了少女的心事,少女的忧愁。青春期是一道门,林杉还在门外,方珊玲却已在门内了。 “你们觉得杜丽怎么样啊。”方珊玲突然开口说话。 杜丽是上一届有名的美女加才女,校广播站的站长,作文写得特别好,全校都知道她和上一届的第一名高翔的绯闻。此时杜丽就走在林杉他们不远处,她穿着牛仔裤和格子衬衣,牛仔裤有些短,露出纤细的脚踝。在农村学生里,她算是穿得好的,也算是会打扮的。她不算高,可身材匀称,走路时背挺得很直,仪态很好。 “我觉得她挺好看的。”林杉思考良久,才冒出这句话。她从小接受的教育是,外表不重要,心灵美更重要,因此不免觉得评论他人外表的行为,有些肤浅。 “听说她这次考了班上第三名,年级第五呢,她应该能和高翔一起考上新丰一中呢,也不知道她和高翔的事是不是真的?”方珊玲轻声地说。 农村学生上学晚,林杉年纪比同班人大多小了两岁,比方珊玲更是小了三岁,此时她还没到爱讨论八卦的年纪,她便不再接话,而方珊玲也不再说话,一行人继续往前走。她们走的地方是一条宽阔的马路,一边靠山,另一边是梯田,从马路上往梯田上望去,是极美的农家风光。听奶奶说,这条马路是他们那一辈人修的,当时花费了不少人力财力。林杉也曾写信告诉过方敏,去学校要经过这条路。自从上初中后,林杉便和方敏成了笔友,两人每个月通一次信。方敏很羡慕林杉,学校里不仅有山有水,旁边还有条风景秀丽的路,而她的学校旁边全是街道,她在信里这样说,启智中学真是所诗意的学校。 初中生活很平淡,林杉苦恼的是,不再有人陪她跳皮筋了,课间十分钟,女生都选择聚在一起闲聊。刚进入青春期的女生,急于证明自己的成熟,她们迫不及待地把小学时玩的游戏称之为幼稚,把还爱玩那些游戏的林杉称为小屁孩。可林杉很快便没有心情苦恼了,因为她迎来了第二次月考。这次她自觉英语考得不错,成绩发下来时,也不负她的期望,116分,比上次进步了13分呢。可林杉还没来得及欣喜,就开始失落了,她的数学只考了96分,比上次少了22分,这意味着她的总分比上次低了许多,排名应该也会下降吧。林杉深受打击,她看了看卷子,题目主要是粗心错的,这意味着她的实力并没有倒退,可林杉却没能想到这一层,她只顾着看排名,这次是13名,倒退了10名呢。而其他同学就更加不知道林杉的粗心了,他们都会认为林杉是成绩下降了,不过他们也不在意,13名已经是很好的成绩了呢,连新丰一中都能上,有什么值得难过的。而老师们也不在意这个结果,女生上初中后,像数学这样的理科跟不上是常态呢,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林杉也接受了自己只是十三名这一事实,不过她还是鼓励自己,接下来要好好努力,争取再杀进前三名。回家她自然要向奶奶汇报成绩,奶奶却很受触动。 “杉杉啊,下学期,你还是去小班学习吧。你一下子退步这么多,再这样下去,考县一中就悬了。你叔叔初中时刚开始成绩也很好,一直考第一名,可后来太爱玩了,就没考上县一中,你可不能走你叔叔的老路啊。”奶奶如是说。 林杉自己其实也想去小班,可她又不想给家里增加负担。可奶奶既然这么说,证明大人还是同意的,她心里不免也有些高兴。 “奶奶,不管在大班小班,我都会努力学习的。不过我还是想去小班。”林杉道。 接下来的日子,她上数学课便格外认真,课后的作业都仔仔细细地做两遍,因为她想证明给老师同学看,女生也能学好数学。自从没人陪她跳皮筋后,她便喜欢趁着课间,去小卖部买零食吃。小卖部的老板娘是师娘,她整个人显得有些老态,皮肤微黑,眼角有明显的皱纹,可却很爱打扮,经常化着妆,穿着裙子,可连林杉这种不注重外表的学生也能看出她 分卷阅读71 打扮地并不算得体。她还很喜欢唱歌,林杉经常听见她唱邓丽君的《又见炊烟》。 “又见炊烟升起,暮色照大地。” 她的声音像劣质糖果般又甜又腻。 “您唱得真好听。”林杉捕捉到了师娘盛装后的失意,她想夸夸这位爱美的师娘。 “真的么?我其实唱得不够好,虽然没跑调,可音色不够好。”师娘笑得羞涩,眼角的皱纹便开出一朵花,像刚恋爱的少女。 “我觉得好听的呢,虽然我也不怎么听歌。不过好听就是好听。”林杉诚实地补充,她想让师娘高兴,可又实在不懂音乐,只好冒出这句干巴巴的话。 而这学期,学校不知为何并没有给初一安排第三次月考,这让林杉想在数学成绩上一鸣惊人的想法落了空,她只好等待期末考试。到期末时,有了期中考试的前车之鉴,林杉整整检查了数学试卷两遍——她做题一向很快。题目都会,还仔细地检查过两遍,照理说成绩不会差,可林杉却还是惴惴不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是怕了数学了。寒假在家时,她看电视都不尽兴,因为她等成绩等得发慌。而当她总算到学校拿成绩单时,班主任,同时也是数学老师,一见到她就跟她说。 “林杉啊,你这次没考好呢。” 林杉一时急得都快哭了,这可是她苦苦努力两个月的结果啊,可她还是强做镇定,问班主任。 “多少名啊?” “林杉啊,你考了全校第一呢,数学考了满分,是初一年级唯一的满分呢。”班主任却笑得爽朗。 “林杉,你真是老师的骄傲,不过到下学期我就不能教你了。学校下学期按成绩来分大小班,小班不再额外收费,你是第一名,肯定是小班的学生呢。”班主任又道。 这于林杉真是个好消息,她年纪还小,也不懂照顾班主任的情绪,只觉得这的确是好消息,自己考了全校第一,能去小班了,同时还不用额外交钱。 “这真是太好了。”林杉激动地向老师鞠了个躬。 回到家,她迫不及待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奶奶,然后第一件事,便是打开英语课本,开始背单词。她马上就要是小班的学生,她可不能再让英语拖自己的后腿了。期末她虽是第一,可英语只考了107分,依然是拖后腿。背单词,她采取的是最简单粗暴的做法,先对着英语单词说出中文词意,再对着中文词意背出英语单词,两天背一个单元,每天都先复习前一天的单词,再开始背新单词。她就这样坚持了一个寒假,每天睡觉前脑海里还在默背着单词。 作者有话要说: 初中的生活开始啦! 故事是虚构的,环境却是真的。 我初中就就读于一所乡镇中学。 第26章 广播站 林杉刚到七(7)班时,人生地不熟,话便很少,上课很认真。令她高兴的是,小娟也考上小班了,而且两人还是同班同学。初一上学期时小班的学生,虽不是按成绩择优录取的,可一般农村里愿意出钱让孩子上小班的家长,多半是因为孩子本身成绩还不错。因此原先小班的学生,底子本来就比大班学生好,而他们又已在小班里呆了一学期,师资和学习环境都比大班好,因此便拉开了和大班学生的差距。这次虽是按照成绩重新分班,可从大班里考入小班的人数寥寥,分到小班的大多都是土著。 林杉在新班级第一个认识的人是祝芳芳,因为她太惹眼了,经常和男生在一起打打闹闹,尤其是和陈宇的关系好,班里的人都在传他们俩的绯闻。她是祝鑫的堂妹,学校的食堂就是她爸爸承包的,家里条件在农村里算不错的。她长得挺漂亮的,可却输在了皮肤和身高上,她不白,皮肤却很好,是均匀健康的小麦色,身高只有堪堪一米六,和温雨菲这样高挑白皙的大美女站在一起,未免有些吃亏。因此,温雨菲仞是他们班无可争议的班花,而祝芳芳则被男生评为最受欢迎的女生。 半年没接触,温雨菲变成熟了许多,追她的人依旧很多,可她却再也没有在人前炫耀,也不像小学时眼高于顶,反而对人都很有礼貌。她也有了自己的闺蜜,杜云蕾,两人学习都很认真,成绩也都不错,都在班里前十名。温雨菲虽然是光芒四射的大美女,可和杜云蕾站在一起,旁人却也不会忽略了杜云蕾。杜云蕾的爸爸是启智中学的老师,妈妈虽没有正式工作,可也开了盈利可观的小卖部,在乡镇中学里,算是家境不错了,因此她穿得比其他人好,气质也比其他人好。她和弟弟杜云峰是双胞胎,俩人都在七(7)班。其实启智中学的老师们,很多都会选择在县城买房,然后让孩子在县城读初中,由爷爷奶奶照料生活。而杜云蕾就曾告诉林杉他们,他们家在县城买了房子,自己和弟弟本来要去实验中学念书的,可是因为没人照料生活,才作罢。杜云蕾语气里并无炫耀之意,可却还是有些自得,毕竟她们家在县城里有房子呢,她是城里人呢。而她爸妈让他们姐弟俩留在启智中学的原因,也部分因为启智中学的小班,不比县城里实验中学的平行班差呢,班里一般都能 分卷阅读72 有上十个学生考上一中呢。 和温雨菲虽是小学同学,彼此也曾有过友谊,可现在林杉和她的关系却很一般,温雨菲也不再和小学时一样积极笼络她,不过林杉也并不在意,她有小娟啊,她并不孤单。她也不着急在新班级里交新朋友,而是认真的学习,然而再认真,也只是课上认真听讲,课下认真完成作业而已。至于额外的辅导书,她从来没有听说过,就算她听说过,镇上没有书店,她也没地方去买书。林杉是直到高中,才知道城里许多学生,不仅会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还会额外买辅导书,以做课外补充的。而林杉学习虽不错,可并没有什么学习方法,只是一味跟着老师的节奏走,没有发挥一点主观能动性,她自然也没体会到学习的乐趣。 而令林杉又爱又怕的第一次月考终于来了,学生们浩浩荡荡地把桌子搬到操场上,按编号把桌子摆好,桌与桌之间留了很远的间隔,以防学生作弊。考试前,林杉既紧张,又有些跃跃欲试。自己虽是以第一名的成绩分到班里的,可班里厉害的人却很多呢,比如杜云峰和祝鑫。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因为运气好才考的第一,也不知道自己这次能不能维持住第一名,而她觉得,同学们也在等着看热闹呢,她压力很大。当然这很大程度上是她自己的臆想,在大多数同学眼里,第一名和第二名没有本质区别,都是非常好的成绩,可林杉犯了以己度人的错误,她以为同学们会很关注这次考试,可实际上就算在小班,大多数学生也没那么在乎成绩。她同时也很想证明自己,她觉得自己只有再考一次第一,才能向老师和同学证明,自己是实至名归、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林杉正沉浸在这种美梦般的幻想里,铃声突然响了,老师开始发试卷了。林杉回过神来,掐了自己一把,疼痛让人清醒,而她也开始全神贯注地答题。 而第一次月考,林杉如愿以偿地又是第一名,数学更是考了满分,她第一次觉得自己融入了七(7)班这个集体。自此之后,尽管她是插班生,可她却是第一名,谁也无法忽略她的存在。而班里第二名是杜云峰,年级第四,班里第三名是祝鑫,年级第五。杜云峰是个个子很矮的男生,和林杉一样,都是94年的,比林杉还小了几月份,这还是林杉第一次在同年级里遇到比自己还小的学生。杜云峰还没有长开,和同班男生站在一起时,像个小男孩,因此其他男生也不怎么跟他一起玩。不过他很腼腆,平时很沉默,好像也不太在意这些,林杉这次抢了他的第一名,他也没什么反应。而祝鑫就不同了,在某一节晚自习上,他便在教室里当众说,女生上了初二就不行了,物理化学这些理科会跟不上,话虽没有明确的指向,可语气里有满满的不服气。 而小娟就没有林杉那么高兴了,在大班时她是前三名,到了小班她却只是中后游,三十四名,主要还是数学拖后腿,只考了83分。小娟有些着急,林杉便帮她补课,给她讲卷子上的题,可小娟却还是有些不懂。而那时的林杉也没有自己的学习方法,所以她看不出小娟的问题在哪,自然也不能对症下药,而且俩人也都是爱玩的性子,补课不过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并没有具体的时间和内容上的规划,因此小娟的成绩仞在原地踏步。 而与此同时,小娟也在蹭蹭地长个,小学时她和林杉个头差不多,都很矮,排队做操时都排在前面,可这时她的身高却窜到了一米五五,在女生中,算中等个子了,比林杉高了半个头。她明显有些得意,因为她不再是别人口中的矮冬瓜。平时和小娟一起走路,林杉总会自然地用手搭着她的肩膀,可现在做这个动作,林杉却有些吃力。 “搭不够就别搭了呗。”小娟说。 林杉有些尴尬,同时她心里有困惑,小娟以前一向性情温和,可现在却变得言辞锋利,特别爱拿话刺人,似乎这样才能证明自己有个性。 林杉不免想起了方珊玲,她和小娟一样,身上都有了自己读不懂的变化,这或许就是思想品德上所说的青春期吧。林杉不懂青春期是什么,可她却模糊地感觉,青春期和喜欢一个人有关系。因为小娟和方珊玲都曾问过她同一个问题。 “林杉,你有喜欢的人吗?” 方珊玲问的时候一脸温柔,她虽在跟林杉说话,可语气很轻很轻,像在喃喃自语。 “我有喜欢的人了,他特别优秀,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他。” 林杉其实也曾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从小学五六年级起,宿舍里就有很多人讨论喜欢的男生,频繁到林杉也觉得应该有喜欢的人才合适。可她扪心自问,自己还是喜欢和女生一起玩,男生太调皮了,她和他们真的玩不到一块去,她也不懂男生女生之间的打闹有什么好玩的,而他们又为何笑得那么开心呢。 这并不让林杉难过,而让林杉难堪的是,没有人喜欢自己。周围许多女生都陆陆续续地收到过情书,可林杉一封情书都没收到,她甚至连关系要好的男生都没有。林杉不免想起温雨菲的话,这会不会是因为自己长得不好看呢。她心里有些忧愁,毕竟长相是爸妈给的,再努力也无法进步,可她又很快用思想品德上的话宽慰自己,内在 分卷阅读73 美比外在美重要,过度注重外表是一种虚荣,而我们应该克服这种虚荣。正是她读过的书,给了她不符合年纪的骄傲,虽然我在某些方面比你们幼稚,可在有些方面,我或许比你们更成熟呢。 而与此同时班上同学也在传阅着几本破旧的杂志,《中学生博览》。林杉也不知道杂志是从哪里来的,可能是有人在旧书摊上淘的吧。而女生们都很爱看,她们都爱上了里面唯美忧伤的文字,而里面的内容又多是中学生的烦恼,很贴近林杉她们的生活,而那些烦恼自然大多来源于青春期模模糊糊的爱情。林杉也不例外,她爱上了这种朦胧的文字,尤其喜欢郭敬明的文笔。班上女生在传阅着郭敬明的《夏至未至》,小娟更是废寝忘食,上课也在偷偷看。而晚上宿舍的座谈会里,女生们连续几天都在讨论这本小说,许多女生都把里面的经典语录摘录到笔记本里。 “时光究竟带走了多少个无法丈量的年华,以至于在回首时,弥漫的大雾几乎隔断了天。” “年华终究会羽化为华丽的燕尾蝶,在世间撒下耀眼的磷粉。” 林杉觉得郭敬明的文笔极好,名字也取得好听,立夏、遇见,听起来那么美。小学时,林杉很爱读书,可读的要么是童话、作文选、《小学生天地》这些儿童读物,要么是精简版的名著。她六年级时便已读过了儿童版的《红楼梦》,可她当时年纪太小,名著于她而言无疑是太艰深了,她其实根本不懂。可龚老师和林老师却都推荐他们读这些名著,而语文课本也对这些名著推崇至极,因为名著是公认的经典。林杉一直有追逐美好事物的本能,她自然应该做一个有品味的学生,她于是还是努力去读这些书。自从她上初中后,班里不再有读书角,她便也无新书可读,而爸爸给自己买的童话书和作文选,她实在是翻烂了,同时初中的她也不再爱读童话,她不知不觉地丢弃了爱读书这一习惯。而现在,她又重新开始读书了,那些文字她本能地感同身受,虽然她的青春并不是文字里写的那样,她没有喜欢的人,也没有为成绩烦恼,可她却不自觉地变得忧郁了,这或许是因为青春如小四所说的,是一道明媚的忧伤吧。她还曾模仿着小四的文笔,写过一篇短篇小说,《两个女孩》,小说虽是虚构的,可却也有原型,可讲的并不是方敏和自己,而是温雨菲和自己,林杉自己也不知道为何会想到把温雨菲写进小说里,她当时只是灵光一闪。林杉没有跟别人讲过自己的小说,包括小娟,因为里面涉及到温雨菲,她其实没有把温雨菲写得很坏,可她还是觉得把身边的人写进小说里,不太好。她本来也想给《中学生博览》投稿,还给自己起了一个自以为诗意的笔名,林灵竹,可她最终还是没有勇气和自信,而是任由稿子静静地呆在摘抄本上的。 而女生们热衷的另一件事便是往校广播站投稿了。校广播站每天中午、下午都会向全校播放广播,广播的内容大多是学生们的投稿。播音员自然也是面向全校选拔,温雨菲便是播音员之一。校广播站的站长是杜丽,副站长是另一位初二的女生,也是风云人物,林杉也认识她,她不算漂亮,可却很玩得开,人缘特别好,这或许是她虽有名,却又没有杜丽有名的原因吧。听说她作文也写得很好,是才女,当然杜丽也是有名的才女,可她们倒没有什么文人相轻的传言,而是很好的朋友,林杉经常看到两人手挽着手地从她身旁经过,可她们的小圈子,无疑还是围着杜丽转的。 或许是由于那些青春小说吧,班上的女生都对写作充满了热情,她们互相传阅作文,交流自己的意见,几乎每个女生都有一个作家梦,自然也有许多人都向广播站里投稿,而被采用得最多的,是温雨菲。温雨菲的语文一直很好,作文分总是很高,而林杉就不如她了,林杉虽喜欢文学,可语文也只是不拖后腿罢了。可温雨菲的数学却是严重地拖了总成绩的后腿,她经常考90多分,只零星几次上过一百,而林杉的数学却是一直徘徊在满分档。小学时,林杉虽是第一名,温雨菲只是第二名,可俩人也算是同一层次的学生,可到初中,没有人会把她们俩相提并论,毕竟一个是年级第一,一个只是年级的前二十名。而温雨菲也不再像小学时那么骄傲,面对同学,反而是经常自嘲,说自己脑子笨,学不好数学。小班的学生,在班里排名再靠后,在年级也基本上能排到前一百名,都是能考上高中的,因此大家学习还是上心的,可也只是上心而已,而不是刻苦努力。乡镇中学的学生,父母大都是农民。没什么远见,虽也知道学习很重要,可也基本没在学习上管过孩子,因为他们大多数人也没能力管。因此,大多数学生,也不知道打好基础的重要性,能考上新丰一中的不知道要努力考宁安一中,能考上实验中学的,不知道要争取上新丰一中。他们的课余时间和晚自习,都在做其他事,比如闲聊、传纸条、打闹等。可温雨菲却是例外,自习课上,周围同学玩得再凶,她都挺直着背,认真地在写作业,可即便如此,她的数学成绩却还是没有提升。林杉那时也一直觉得奇怪,虽然温雨菲自嘲地说自己笨,可她平常看起来挺聪明的啊,把自己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的,她的铺位永远是最整洁的,她的衣着总是那么 分卷阅读74 干净,可她又是为何数学成绩就是提不上来呢。林杉是直到后来才渐渐明白,温雨菲应该是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吧,一味蛮学,强迫性地往脑里灌知识点,效率不高,效果自然不好。 可林杉对温雨菲的这点好感和感慨很快就烟消云散了,那也是平常的一天,睡觉前大家一如既往地在闲聊。 “我听说杜丽这次只考了年级30多名呢,听说她物理不好,她再这样下去,以后可能都考不上一中了。我真替她担心,她要是和高翔不在一个学校,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在一起呢。哎,本来挺般配的一对。”温雨菲的语气虽在感慨,可谁都听得出来她有些幸灾乐祸。 温雨菲喜欢高翔,这是小娟跟林杉说的,林杉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信,平时宿舍里大家讨论喜欢这个话题,温雨菲都是回避的,她从来都是说自己没有喜欢的人。 “很多女生都这么觉得,连杜云蕾也这么说呢。你别看她怎么说,要看她的行为。她不是一直都说自己很崇拜高翔吗,成绩好,篮球也打得好,长得也好。她平时在寝室里很少谈论自己的事,可却在宿舍里高调地告诉我们,今天高翔跟她打招呼了,高翔也认识她呢。而只要一提起杜丽,她语气里总有些明褒暗贬。”小娟道。 温雨菲是初一年级的女神,杜丽是初二年级的女神,又都是有名的文学才女,两人不对付,倒也不一定是因为高翔,毕竟文人相轻嘛。 而跌落神坛的才女杜丽,林杉虽和她不相识,却也有过一次交集。她们两个班有共同的语文老师,有一次老师不知道是懒,还是别出心裁地想锻炼一下学生,他让初二的几个学生,帮他批改初一的作文。而林杉的作文就是杜丽批改的,她评价道,“文笔华丽,然而细节不够动人。”林杉写的是一篇关于妈妈的文章,全文细节都是编的,无非是妈妈给我织毛衣,妈妈爱吃鱼头等陈词滥调。作文得分不高,林杉倒挺耿耿于怀的,因为她总觉得自己没有给学姐学长们面前留下才华横溢的印象,毕竟自己也是初一年级的名人呢。 作者有话要说: 杜丽是用来和温雨菲做对比的角色,不过戏份不多。 你们怎么看待温雨菲呢?我其实不讨厌她。 第27章 青年节 启智中学下学期最重要的活动便是五四青年节了,学校会办一场晚会,每个班都要出节目,这个任务自然落到了文艺委员祝芳芳身上。她趁晚自习时,征求大家对节目的意见。同学们都挺积极的,可祝芳芳还要考虑到节目质量,因为学校是要进行班级评比的,她否决了几个诗朗诵和小品的节目,最后定的节目是,舞蹈《爱的主打歌》,表演者从班里女生里选拔,具体人员回寝室后再议,另一个节目是歌曲《发如雪》,表演者陈宇。祝芳芳是班上最会跳舞的女生,陈宇是班上最会唱歌的男生,大家自然都没有异议。 回到宿舍后,祝芳芳便鼓动女生们报名,大家倒也都挺积极的,最后是共有八个人参加,班上共53人,只有16个女生,有一半女生都参与到节目了呢。萧亚轩是祝芳芳的偶像,她家里就有这首歌的CD,她自己便是看着MV学会这支舞蹈的,可学校没有CD机,所以女生们只能跟着祝芳芳学舞蹈。祝芳芳说里面有些动作不够流畅,而她们有八个人,也应该设计几个不同的队形,因此她便自己设计了一些新的动作。学校每天晚上8点钟下晚自习,而只要一回到寝室,女生们便兴致高昂地排练。 林杉也报名了,可她以前基本没跳过舞,她也一直没什么文艺细胞,可她还是想尝试一下新的东西。而她学舞蹈时,也切切实实地遇到了困难。她有些肢体不协调,跳舞时整个人很僵硬,有些动作总是做不到位,她也无疑影响到了女生们的整体进度,而祝芳芳给林杉开小灶,分出时间来手把手地单独教她,林杉第一次体会到了差生的感觉。在课堂上,老师讲知识点时,林杉总是秒懂,并且第一个回应老师,而老师同学也都认为林杉是聪明型学生。可现在,风光的第一名成了小娟,她是最快学会这支舞的,也是林杉她们中跳得最好的。当然林杉其实并看不出来谁跳得最好,这是祝芳芳说的。 这虽让林杉烦恼,可她生性不服输,闲暇时便经常一个人练那些动作。启智中学小班的学生,住在学校新建成的公寓里。每间寝室里有12间床,分上下铺,每间床住两个人,而林杉自然是和小娟一起睡的。除此之外,每个人都配了一个小小的柜子,可却不到林杉小学时自带的箱子的一半大,堪堪只能放一些日用品。宿舍条件看起来比小学时好,可却很小,住16人,未免太拥挤。而宿舍里也不太整洁,有几个女生虽很爱干净,可却也不过是搞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并没有谁去费心打理整个宿舍。 而启智中学吃饭的条件则比小学要好,学校里有食堂,可却并没有可以容纳学生吃饭的大厅,学生都是到食堂打完饭,然后带到宿舍里来吃。食堂的饭菜味道虽也不过尔尔,不过比起小学,无疑是好多了。饭菜自然也有价格差异,饭不要钱,素菜是四毛钱一份,林杉常吃的是土豆。最贵的荤菜是 分卷阅读75 一块五一份,比如鱼香肉丝、宫保鸡丁等,林杉倒也吃过几次,味道不错。班上吃得最好的,要数祝芳芳了,每天都吃一块五的菜。其实林杉觉得土豆味道也不错,可也经不住连吃三年啊,以至于林杉后来再也不吃土豆了。 启智中学的洗漱条件也比小学好,有专门的澡堂,澡堂里有热水,再不用从开水房提水到澡堂里了,可也依旧没有淋浴设备,大家都是拎着水桶,带着洗漱用品,开始洗澡。不过林杉倒也挺适应的,因为她在家里也是这样洗澡的。而和小学一样,澡堂依旧很拥挤,夏天时刚洗完,便又是一阵汗。 令林杉烦恼的,依旧是洗衣服,她虽已洗了两年衣服,可却依旧没有学会怎样才能把衣服洗得干净,这或许是因为她从来没有费心去学过吧,她生活的重心是学习,平时的爱好是玩,而奶奶也不觉得这些生活上的能力重要,毕竟等孩子大了,就会自然地习得这项技能的。因此林杉看上去总有些不太整洁,她本来也没什么好衣服,又加上不干净,因此便自然成了同学口中的不好看,林杉虽有时也会苦恼,可大多时候却是不在意。学校里便有一眼泉水,学生们都是在泉水的下游洗衣服。夏天时,每天傍晚,男男女女提着花花绿绿的水桶来到泉水边,一边聊天,一边洗衣服,还时不时有男女生在一起打闹,倒也不失为乡镇中学独特的风景。 而与此同时,隔壁寝室,也就是另一个小班,七(6)班的女生们也在练舞,据杜云蕾说,她们班的舞蹈是《睫毛弯弯》。她们平时排练时,把门窗都关得紧紧的,似乎生怕有人来偷看。她们班的领舞是林彤,从县实验中学转学来的,据说是因为太爱玩,成绩下降,才被爸妈送到这里的,因为她的舅舅就是七(6)班的班主任。林彤一来到启智中学,便成了闻名全年级的风云人物。乡镇中学的学生,对县城来的女生,无疑是本能地就会多关注些,毕竟她可是城里人呀。而林彤性格也非常活泼,很快就和班里人,尤其是男生,打闹成一片了。其实以林杉现在的审美来看,她其实并不算漂亮,可当时她们却都觉得她很漂亮,这或许是因为她打扮地比较洋气吧。她留着厚重的齐刘海,没有扎马尾,而是披着头发,而林杉她们都是扎着头发。她穿牛仔超短裤,而林杉她们要么穿长裤,要么穿中短裤。她既然是县城来的,那么家境肯定很好吧,虽然杜云蕾这样跟她们说。 “林彤爸妈其实就是在县城里开早点的啦。” 其实对于林杉而言,在县城里开早点,也算家境不错了,可对于杜云蕾这种爸爸吃公家饭的人来说,开早点自然就不是什么光荣的职业了。 七(7)班的女生,足足在寝室排练了一个多月,风雨无阻,没有一个晚上例外。林杉虽然动作都很熟练,可依然跳得没有美感,虽然她已经很努力了。她向来很有集体荣誉感,这时便担心自己会拖班级后腿,毕竟其他女生也花了这么多心血,总不能因为自己,影响最后的评比结果吧。她于是跟祝芳芳提议,要不自己退出吧,反正也不差她一个人,舞蹈七个人也可以跳。 “你排练了这么久,我一定会让你上场的。别那么紧张,你的位置很靠后,观众不太看得清你的动作的。还是好好练舞吧,以后再别说退出这回事了。”祝芳芳犹豫了会,拒绝了林杉的提议。 而与此同时,女生们也在商量着服装统一的问题,祝芳芳便提议周六一起去镇上的服装店买衣服,而这也是林杉第一次逛街,小时候她看着《社会》课本上繁荣的街道,总是很羡慕,因为她的家乡只有一条又一条的大路和小路。林杉第一次来镇上的街道,看什么都新鲜,她还第一次吃了热干面。说来倒也是好笑,热干面是湖北最有名的小吃,林杉作为土生土长的湖北人,却是直到初中,才第一次吃到了热干面,而这也是她第一次来饭馆吃饭呢。她恋恋不舍地看着银行、小卖部、旧书摊这些铺面,在心里比较着它们和书本上的异同。镇上的铺面,大多是自家的房子,一楼做生意,二楼住人,装修得也很简陋,可对于林杉而言,却已很是繁荣了呢。不知不觉她们已逛了几家服装店,祝芳芳显是经常逛街,她自如地看衣服、试衣服,时不时得跟老板聊天。 “我觉得这件衣服款式还不错,就是颜色艳了点,有浅绿色的吗?” “我不喜欢这件裙子上的蝴蝶结。太俗气了,我最喜欢的萧亚轩,就从不穿这种风格的衣服。” 一行人逛了几家店,却都没有看到如意的衣服。林杉对衣服完全没有自己的审美,所以她坚定地相信祝芳芳的审美,直到她们来到了一家叫“欣欣向荣”的小店,祝芳芳和老板很熟,她一眼便看中了一条蓝裙子,面上却没有显露出来,而是慢条斯理地对着镜子比对了其他几条裙子,最后才矜持地试了那条蓝裙子。 “你穿这条裙子,真好看。”林杉热情地说。 祝芳芳却不想表露出强烈的购买欲望,而是跟老板说。 “我觉得这条裙子还不错,可我不太喜欢下半裙,太短了,跳舞时穿还行,平常就不太好穿出门了。” “不过你要是便宜点,我们倒是可以买,而且我们一下 分卷阅读76 子就要买8件呢。”祝芳芳又说。 老板开出了25块钱的价格,她还说本来最便宜也要30块钱的,可祝芳芳却跟老板磨了很久,最后20块钱便买下了裙子。 大家翘首以盼的五四青年节总算到了,那天晚上,初一初二全体师生,都搬着凳子坐在操场上,按照班级次序集合。初三的学生由于临近中考,课业繁重,是不参加这次晚会的。学校里没有礼堂,自然也没有室内的舞台,启智中学的学生们便姑且把平时教导主任训话的地方当做舞台吧。那是个长约十米,宽约四米的地方,地势比操场高了两米左右,台子左右两边有楼梯,爬上楼梯便是另一个小操场了,上面有升旗台和乒乓球桌。学校里平时举办活动,老师们都是在这个地方训话的。林杉第一次参加晚会,十分雀跃,也有些紧张,因为她要在这么多人面前跳舞呢。她也和其他同学一样,买了许多零食,五毛钱的瓜子,两毛钱的辣条,三毛钱的饼干,还奢侈地买了一块钱的五花十色的糖,以前她从来舍不得一次性买这么多零食呢。而现在她就等着边看节目边吃零食呢,这绝对是难得的享受啊。而她这星期也一直都在等待今天晚上,她甚至强忍着没花零花钱,就是等着今晚像富豪一样一次性买两块钱的零食呢。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各位同学,大家晚上好。” 晚会终于开始了,林杉她们的节目抽到的次序还不错,第八个出场,初一初二共有十三个班,每个班级出两个节目,共有二十六个节目,因此林杉她们的节目正好居中呢。主持人是杜丽,她却并没有像电视里的主持人一样穿礼服,而是穿着白t恤、牛仔裤,还有粉红色的外套。她并没有穿外套,而是把外套系在腰上,虽只是休闲装,可林杉却觉得很好看,以至于她后来,也一直喜欢把外套系在腰上。杜丽甚至也没有化妆,好在舞台也没有电视里流光溢彩的灯光,只有十几盏小灯,以做照明用,因此杜丽也没有因为不化妆而使整个人显得暗淡。 这露天的舞台上并没有投影仪,因此自然也没有电视里美丽的背景ppt,节目也无非是唱歌、跳舞和小品,可林杉却看得津津有味的,小学时虽也看过晚会,却没有初中的晚会那么正式呢,也没有评委给节目打分。第一个节目便是七(6)班的舞蹈,《睫毛弯弯》,林彤站在最前面,是领舞。音乐开始后,她率先做了一个动作,然后是全体女生一起摆了一个造型,接下来便是正式的表演了,林杉虽不会跳舞,可也觉得林彤跳得是真好,她不是一味的轻柔,反而很有力量感,林杉第一次觉得原来会跳舞的女生,这么帅。她们也和林杉她们一样,变换了好几次队形,全体女生摆完最后一个造型后,林彤走到前面,劈了个叉。祝芳芳就坐在林杉旁边,她这次急得直跺脚。 “林彤跳得真好,比我好。” 林杉依然有条不紊地看着节目,杜丽也参加了节目,小品,她演一个老师,表演时她还专门穿上了那件粉红色的外套。高翔也参演了,演的是一个调皮的学生。 “杜丽和高翔真是金童玉女,完美的一对啊,跟小说里讲的一样。”小娟感慨道。 时间过得飞快,不一会就到林杉她们的节目了,大家都有些紧张,而祝芳芳安抚着她们的情绪。 “别太有压力,我们就当是在寝室里练舞呢。” 她们倒也平平淡淡的跳完了,没出什么差错,可也不够精彩。 “你跳得其实挺好的,就是后面有几个女生跳得不是很好,有些拖后腿。不过我觉得你们的衣服非常漂亮。”刚跳完舞,陈宇便专门走过来和祝芳芳说话。 “大家都很努力呢,也都尽力了呢,我一个人是无法完成这支舞的呢。陈宇,你是不是就要上台了,要加油哦。”祝芳芳说完,自然地拍了拍陈宇的肩膀。 最后评比结果出来了,林杉她们的舞蹈是88.5分,没有名次,而七(6)班的舞蹈是93.7分,第二名。结果虽在意料之中,可大家还是有些失落,这毕竟是大家一起努力了一个多月的结果啊。 祝芳芳其实也很失落,毕竟这次比赛,她付出的心血最多。可当有女生埋怨是林杉拖了后腿时,她却维护了林杉。 “这次比赛本来就应该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我们是一个集体,林杉也尽力了,这事怪不到她身上。” 林杉其实和祝芳芳并不算要好,祝芳芳很爱玩,成绩虽只是中等,可和男生女生们关系都很好,她无疑是众星捧月般耀眼的存在,提起七(7)班的女生,谁也不会忽略了她。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乡镇中学的女生也挺多才多艺的,她们并没有正儿八经的跟老师学过跳舞,完全靠自学,可她们中间有不少人跳得不错呢。 我写这个故事,也是想写写这群农村的学生,写写这些留守儿童。 第28章 千纸鹤 “从今天起,我便是初二的学生了,而七(7)班也变成了八(6)班。这一年我长高了将近十厘米,胸部也发育了,胸前总是一阵一阵地疼,奶奶给我买了内衣 分卷阅读77 ,她给我讲了一些青春期发育的常识,她是趁弟弟妹妹都不在,家里没人时给我讲的,有些偷偷摸摸的。我很奇怪,难道发育是一件羞耻的事吗?我们不是每个人都会发育吗?而我心理上也已有了思想品德书上所说的青春期的变化,我不再爱玩儿时的游戏了,以前每回放假,我都会和小槐、方玉梅一起跳皮筋、跳房子,经常是玩到天黑都不尽兴,因为学校里没人陪我玩。可现在我像班上的女生一样,也觉得跳皮筋是小屁孩玩的游戏,不再想参与其中,而是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她们玩。课本上所说的月经,我还没有来,可班上其他女生却都已来了月经,而我对这件事很好奇,毕竟每个月都会见血呢,我也曾偷偷问过小娟,疼不疼,小娟跟我说,不像真流血一样疼,但有时也会不舒服。” 林杉正在记日记,忽然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抬起头来,是小娟。 “快去操场上吧,彩色粉笔和板报书,我都拿好了。” 林杉于是动身去操场,初二后,班委改选,她当选为宣传委员。其实她小学、初一时都是学习委员,任务就是帮老师收收作业,发发试卷,有时还帮老师改卷子,她成绩好,办这个差事,其他同学都很服气。而这次的宣传委员,是她主动竞选的。因为小姑父和小姑姑总说,小孩子除了学习好外,也要脑子活,会笼络人,不能光会死读书。小姑姑和小姑父可以说是这一大家子里的成功人士了,他们的话还是有分量的。而奶奶也是鼓励林杉当班干部的,她教育林杉,做人不能太老实,像林杉的爸爸一样,在北京混了十几年,却没有混出什么名堂,要是爸爸做人更活络些,说不定家里光景早就不是现在这样了。但奶奶同时也教育林杉,做人还是要厚道,只是不能死心眼。什么是老实,什么又是厚道呢,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林杉有些困惑,而奶奶或许自己也不明白这个问题吧,她只是从爸爸和身边人的案例提取经验,然后再把它教给小辈们,至于这是否真的有用,她自己也没有实践过,又怎么会知道。而林杉也便一直不想当一个死读书的人,她于是竞选了宣传委员,因为宣传委员是经常要跟人打交道的呢,这应该可以锻炼她的交际能力吧。 而跟林杉第一个打交道的人,是陈佳薇,宣传委员开会时碰上的,她是学生会宣传部部长。虽不在一个班,林杉却经常听说陈佳薇的事,她无疑是初二年级玩得最凶的女生之一。林杉班的教室在三楼,她的座位就在窗边,她便经常通过窗户眺望风景,有时候也观察着来来往往的学生。她有几次便看见了陈佳薇,几次都是和几个男生在嘻戏打闹,彼此时不时拍着对方的肩膀,兴高采烈地不知说着些什么好玩的事,不一会又不知男生们怎么得罪了陈佳薇,只见陈佳薇追着其中一个男生跑,大喊着,“你给我站住”,声音大到林杉都能听见,而那个男生很快便溜进了男厕所,陈佳薇便站在男厕所门口,大喊着“你有本事就别出来”。林杉不知道陈佳薇是何时变得这么泼辣的。她印象中的陈佳薇,成绩不错,初小时有时能考前三名,完小时也能考进班里前十名,平时学习还是很认真的。完小时,她虽和温雨菲最要好,可和林杉关系也还是不错的。升初中后,她和林杉一样,都在大班。初中不比小学,班级多,人员杂,林杉初一一年都没怎么见过陈佳薇,直到初二,她变成了学生会宣传部部长,而学生会,里面几乎都是混的学生。 闲言少叙,只说林杉便和小娟一起去操场。启智中学每间教室都只前面有黑板,后面并没有黑板。但每层楼的楼梯口和操场上都有黑板,每个班便错开时间分到一块黑板,用来办黑板报。因为黑板的数量不足,因此黑板报虽是每个月都要评比一次,可每个班却是每两个月才需要办一次黑板报。而八(6)班分到的便是操场上这一块黑板,而隔壁八(5)班分到的是操场上另一块黑板,两个班还真是冤家路窄啊。林杉和小娟此时便手拉着手,走到黑板前,此时林杉已经比小娟高了,而到初二后,小娟又成了班上较矮的女生之一,她为此很烦恼。小娟其实是一个挺爱美的女生,虽也穿得不好,可衣服永远干净整洁,头发永远熨帖地扎成一个马尾辫。她心灵手巧,折纸折得特别好,林杉就是从她那里学会折玫瑰花的,只是样子不如小娟折的精巧。而女生们也因此掀起了一股折纸热,那时班里都流行着给喜欢的男生折一盒千纸鹤或者幸运星。其实班上并没有人真正早恋,可却无疑有几对有早恋的苗头了,只是心照不宣,不说破,彼此称对方为最好的朋友。而作为班花的温雨菲,却并没有特别的要好的男生,要硬要说哪个男生跟她关系好,那要数杜云峰和祝鑫了,她有时会向他们请教问题。她对男生虽与待女生不同,更加礼貌,因为她总是想给他们留一个好印象,她还是在乎自己的女神形象的,却还是跟他们保持着距离,喜欢她的男生很多,她却并没有和他们暧昧。而班上掀起这场折纸热后,温雨菲是女生中唯一一个没有买彩纸的,只是当杜云蕾折纸时,她也顺便折了一只千纸鹤,然后微微一笑,说。 “其实我折得还不错吧。” 然后她便把千纸鹤装进书桌里,继续看书。可温雨菲的成绩却是下降 分卷阅读78 了,她不幸地变成了许多老师们口中所说的,学不好理科的女生。初一时,她数学本来就不算好,可靠语文英语还是能考进班里前十,年级前二十,可到初二后,她物理也不好,初二第一次月考,她跌出了班级前十名,她再这样下去,就考不上新丰一中了。这无疑给了她很大的打击,可她排解的方式,却是整个人变得尖锐。每天晚自习回宿舍后,女生们总是要聊聊天再睡觉,这也是惯例了,可温雨菲却很恼怒,说她们影响了自己休息,她尤其看不惯林杉,林杉值日时,她几乎是有些刻薄地说。 “林杉啊,你看你把地扫的,还不如不扫呢。人人都说你聪明,可我看你在生活上有些弱智啊。” 林杉却体谅温雨菲的心情,因为班上确实有些嘴碎的女生,在背后嘲笑“学习认真的温雨菲“,林杉也曾正义感爆棚地维护过温雨菲,而这次她也并没有跟温雨菲计较。可她却不知道,正是她的这种好心,让温雨菲愈加地讨厌她。优越感和怜悯,是骄傲的温雨菲最不能接受的东西。 其实小娟的物理也不好,可自从来到小班后,她的成绩就一直是班里的中下游,本来就无缘新丰一中,而她也渐渐从一开始的努力进步到后来的淡然处之了,有些事,当发生次数多了时,你也就习惯了,也就觉得没什么不可接受的了。林杉也没多在意这件事,尽管她是有能力帮助小娟的,那时候她们都不知道普高和重点中学的差距有多大,就像现在小班和大班的天壤之别一样。到初二后,大班几乎所有的同学都不读书了,整天混日子,就等着混一张初中毕业证。林杉一直都不知道启智中学到底应不应该分大小班,这样做自然有好的一面,能把认真学习的学生都分在两个班里,给他们提供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可坏的一面,也是叫人难以忽视的,那些成绩不好的大班的学生,就基本破罐子破摔了,而且教大班的老师,也心灰意冷、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而这对大班的学生而言,不公平。 小娟成绩虽不好,可她却无疑又恢复了小学时的开朗,参加五四青年节的节目之前,她一直在班里没什么存在感,也没什么朋友,因此整天和林杉腻在一起。可现在她和班上的人却都混熟了,尤其是和祝芳芳关系要好,俩人有时会一起讨论新出的舞蹈,不过她跟林杉保证,林杉永远是她最好的朋友,谁也抢不走这个位置。她也找到了自己身上学习以外的闪光点,舞跳得不错,又会折纸,还写得一手好字,画得一手好画。林杉当宣传委员后,黑板报上的字和画便都由小娟负责。小娟虽没有学过画画,可却能照着书上的画临摹出几乎一模一样的图案。小娟对自己的作品很挑剔,图案画得有一点点偏离正确的位置,她都要重画一遍。她的字虽没有独特的个人风格,可是却是极娟秀的蝇头小楷。可林杉她们班的黑板报,却并没有拿到足够好的成绩——每个月,陈佳薇都会领着初二年级的宣传委员们给黑板报打分,林杉自然也在其中。这或许是因为她们班黑板报内容不够新颖吧,基本上都是按着板报书上的内容画的,她们也不是全照抄,而是把书里的每一页的内容进行重新组合。结果虽不算好,可小娟的兴致却并不减,她说自己喜欢画黑板报,因为这能让她有成就感,而这是学习不能带给她的。 而与此同时,杜云蕾接手了校广播站。启智中学的校学生会基本上都是由大班的学生管理,主席基本上都是混得最好的小混混,可广播站却几乎历届都由小班的人管理,站长基本上是学校里有名的才女。本来站长是温雨菲,可她成绩下滑之后,无心再管理广播站,她便推荐由杜云蕾接手。而前任站长杜丽的成绩也一直没什么起色,听说她一直都在年级三十多名,可高翔却是永远的前三名。大概是由于中考临近,林杉她们倒也没再听说有关他们的绯闻。杜云蕾接手广播站后,便积极邀请班里的女生加入广播站,林杉和小娟也加入了。林杉从小就爱演戏,小时候经常披着家里的床单扮七仙女,朗诵广播稿对她来说自然不是什么难事。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中午好。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初一(7)班陈佳慧的文章,《我的梦想》。” 林杉投入地读着文章,恍惚间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小时候。她情感饱满,读着初中生水平的作文,也声情并茂。 广播站除每天中午、下午准时播放广播之外,有时还会放音乐,而林杉也因此听了许多当红的流行歌曲,张含韵的《酸酸甜甜就是我》,张韶涵的《欧若拉》,SHE的《中国话》等。她以前很少听歌,家里虽有CD机,可却只有一张歌曲的CD,其余都是黄梅戏和越剧,是小姑姑专门给奶奶买的。而CD机也是林杉家办乔迁之喜时,小姑姑送的,除此之外,她还送了一台大的长虹的彩色电视机。林杉和弟弟妹妹反反复复地听过那张CD很多遍,以至于虽没有专门去学,却都会能跟着哼里面所有的歌,那英的《雾里看花》、刘德华的《忘情水》等,都是爸妈那一辈喜欢的歌。林杉谈不上喜不喜欢这些歌,她还没有形成对歌曲的审美,可这些歌无疑对她的审美产生了影响,比如上大学后,她就还一直都挺喜欢伍佰的,她喜欢那种粗糙的过时的年代感。 分卷阅读79 而林杉听的其他歌,都是别人教的,小学时的儿歌,初一时的《希望》,都是上音乐课时学的,她都没有听过原版。启智中学并没有音乐老师,可每星期有一次音乐课,教歌的是学生,歌曲内容不限,因此林杉学的自然都是一些流行歌曲,毕竟都初中了,谁还听民族歌曲啊,土不土啊。而教歌教得最多的无疑是陈宇和祝芳芳,祝芳芳教的歌很杂,蔡依林、萧亚轩、张韶涵,她都有涉猎。而陈宇教的却大多数都是周杰伦的歌,而其中林杉最喜欢的是《发如雪》,她觉得最后那段rap很好玩。全班同学都知道周杰伦是陈宇的偶像,因为他天天把周杰伦挂在嘴边,而平时听到别人唱周杰伦的歌,他会没礼貌地大声地打断他们。 “你别侮辱周杰伦了,把他的歌唱得这么难听。” 而他认为自己这是坦率,有个性。他唱歌其实很好,可他却一直说自己唱周杰伦唱得一般,并强烈推荐大家去听周杰伦的原版。林杉也在广播里听过周杰伦的歌,《爱在西元前》,她觉得歌曲怪怪的,并没有陈宇所说的惊艳感。 而林杉很快就告别了只能通过广播听歌的处境,祝芳芳买了mp3。林杉也曾和女生们一起仔细观察过这神奇的mp3,乳白色,小小的体积,却能和那么大的CD机一样,用来听音乐。林杉还第一次见到了耳机,它有流畅好看的黑色线条,戴上之后,整个人都显得文艺呢。而祝芳芳在宿舍里很少用耳机,因为女生们都提议让她公放,因为大家都还是爱听歌的。而祝芳芳的堂哥,祝鑫,也买了mp3,他时常在教室里戴着耳机,神色骄傲又冷淡,似乎通过这副耳机,就隔绝于八(6班)的世界之外了。祝芳芳经常把mp3借给同学听,借得最多的是陈宇,他喜欢听歌,又和祝芳芳关系好。可祝鑫却是谁也不借,可他在班上的人缘却还凑合,没有被孤立,也没有被讨厌,这大概是由于他的成绩好吧,在学生时代,成绩永远是最闪亮的光环,它能抵消其他一切的缺点。 而与此同时,班上很多男生迷上了上网,很多人都趁周末去镇上的网吧玩,他们都喜欢用□□聊天。方志诚就曾在班里积极地加同学的□□,班里男生几乎都有□□,可女生却只有祝芳芳和杜云蕾有□□,祝芳芳胆子大,虽是女生,却也经常去网吧,她主要是去下载歌曲,而杜云蕾则是因为家里有电脑。□□是什么呢?既然是个聊天软件,那么又和短信有什么区别呢。林杉心里困惑,可她却没有动一点去网吧的心思,一来她没有钱,二来她也在书上看到了,网络是把双刃剑,好学生是不能沉迷于网络的。可她却又不免开始质疑自己这样会不会变成别人口中的书呆子,因为她长这么大,却连电脑也没见过。她第一次开始羡慕家境好的人,比如祝鑫,因为他曾在班里公开地说过。 “我爸说今年年底就打算买电脑呢,现在是信息时代,不懂电脑的人会被时代所淘汰的。” 淘汰两个字深深击中了林杉的心,她学习那么好,理科那么好,可她却不会用电脑,她以后真的会不如班上这一群有□□的男生吗?她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陈宇和祝芳芳这两个人的结局大家都已知道了。 这两个人都没有原型,可我喜欢他们。 第29章 小聪明 林杉不知道方志诚是什么时候和温雨菲熟起来的,就像她不知道方志诚是什么时候变成了全班最高的男生一样。小学时他们俩同校不同班,没什么交集。初中后他们倒是一直都在七(7)班,可两人看上去却并没有什么交情,可现在方志诚却经常高调地给温雨菲讲题。 “这道题主要是要添加一条辅助线AD啦,然后我们要先证明 温雨菲细声细语地说。 “你讲题讲得真好,我一听便懂了,老师讲的,我都有时候不懂呢。” 这番话显然说得方志诚心里很熨帖,他便有些自得地说。 “我这么聪明,当然讲得好啦。” “我要是像你一样聪明就好了,只可惜我笨,所以才学不好数学和物理。”温雨菲又道。 “像我这么聪明的人世间少有啦,你这辈子估计智商都赶不上我了。没办法,天生的。”方志诚一如既往地标榜自己聪明,虽是玩笑,可大家却也都服气,毕竟他是不努力的成绩好的男生。 温雨菲不跟他计较,反而是大方地笑了笑。 “你这么聪明,以后一定会考上重点大学的吧。我就不一样了,新丰一中就别想了,还是争取考上实验中学实验班吧,上高中后读文科,争取考上二本。” 方志诚并没有对未来清晰的规划,他的目标不过是考上新丰一中,而以他现在的实力,他能考上,因此他也没有努力的动力。他听到温雨菲的话,不免愣了一下,他没想到温雨菲已经有了这么长远的计划。 其实班里不只是方志诚这么嚣张,其他几个成绩好的男生,都喜欢把自己聪明挂在嘴边,除了沉默寡言的杜云峰。毕竟虽然他们成绩没有林杉好,可他们学习没有林杉认真啊,又有谁知道以后谁 分卷阅读80 强谁弱呢,毕竟越学到后面,女生就会越跟不上呢。努力明明是优秀的品质,可在他们眼里却成了笨的代言词。而班上女生的成绩不是正说明了这一点吗?初一时,每回考试女生都有五六个都能杀进前十名,可现在前十名里却只有林杉和杜云蕾两个女生了,其他女生都通通败在了物理和数学上,林杉心里不免有了兔死狐悲的忧伤。 可班里女生对林杉和杜云蕾的态度却不同,她们很尊敬杜云蕾,把杜云蕾当成女生的骄傲,有些女生甚至巴结讨好杜云蕾,想成为她的朋友,就像小学时有些女生讨好温雨菲一样。可她们却看不惯林杉,这或许是因为,刚步入青春期的林杉,有些太招摇了。 林杉初一时学习还是很认真的,虽然爱玩,可都是跟女生一起玩,总的来说,还算是个文静的女生。可到了初二,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突然开始不觉得男生调皮又可恶了,突然开始喜欢和男生一起玩了,突然特别想成为一个有个性的人,她开始不喜欢自己身上文静努力的第一名的标签。这或许是因为陈宇和方志诚就一直标榜自己有个性,不是死读书的人吧,而他们也很受大家欢迎,不论是男生还是女生。 而方志诚和陈宇可以说是一起玩到大的,从小学到初中,都是一个班。初小时,两人成绩差不多,都是三、四名的样子,考不过林杉和方敏,完小时,林杉不和他们同班,并不清楚他们的成绩,但方大叔经常在村里吹嘘自己儿子,考试又考了第一名,那么他成绩应该也不错吧。上初中后,方志诚是班里的前五名,可陈宇的成绩却在班里垫底,这或许是因为他没有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吧,毕竟听祝芳芳说,陈宇很喜欢打游戏,而且游戏打得特别好。祝芳芳还说,其实会打游戏的男生都很聪明、很灵活,她就挺喜欢游戏打得好的男生的,就跟她喜欢篮球打得好的男生一样。虽然成绩有差异,可方志诚和陈宇两人关系却还是很好,这大概是因为俩人都嘴贱得不像话吧,当然他们都自我标榜,这是幽默、有意思、有个性。 他们除了成天把自己聪明挂在嘴边外,还特别喜欢和女生比身高,尤其喜欢跟温雨菲这种以前算高的女生比。 “你怎么越长越缩了呢,我记得我以前才到你肩膀呢。”方志诚某次又无意间地走过温雨菲旁边,装腔作势地说道。 “我初中后就没长个了呢,我是女生,当然没你高呢。”温雨菲面对着男生时,总是礼貌大度的。 可当林杉也嘴贱时,女生们就没那么宽容了。初二后,林杉也开始上课传纸条,晚自习和男生打闹,可她的成绩却依然很好,依然是雷打不动的第一名。男生们倒也服气,因为和八(5)班相比,林杉无疑是八(6)班的骄傲。只是他们却也不把林杉当成普通的女生了,而是公认她为特殊的聪明的第一名,林杉在享受这种高高在上的吹捧时,也难免觉得孤独了,比如就没有男生喜欢特别聪明的自己。难道女生太优秀了,真的反而不被男生喜欢吗?她心里有些难过。但她同时还是很得意的,也便学方志诚和陈宇,动不动就把“我这么聪明”挂在嘴边,却不知道自己已引起全班女生的公愤了,她懵里懵懂,对周围的不满浑然不觉,直到有一天,小娟跟她一起洗衣服,忍不住跟她说。 “你怎么变得这么骄傲了,现在很多女生都说很讨厌你呢,我还经常帮你说话呢,可现在我也觉得我没有以前那么喜欢你了。是的,你聪明,不学习就能考第一名,可你也不能天天显摆自己聪明吧,这样显得我们这些认真读书却成绩不好的女生,特别笨,你知道吗?我会觉得上帝为什么这么不公平,人和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你以前多好啊,给我讲题时特别耐心,经常鼓励我,可现在你就差把嫌我笨挂在脸上了。你伤害我的骄傲了,林杉!”小娟一口气说了很长一段话,说着说着居然小声哭了起来。 林杉不知所措,她不知道自己所谓的个性,让小娟这么不舒服。她有些困惑,为什么方志诚这么做,大家都喜欢他,都知道他是在开玩笑,可自己这么做,大家却都不能接受了呢,难道女生们总是对女生比较苛刻吗?她其实并不觉得自己错了,可小娟说自己受伤了,她模模糊糊地明白,有个性的行为或许没错,可一旦伤害到旁人,便是不错也有错了。 “小娟,对不起,我以后不会在你面前这样了。其实我觉得你也挺聪明的,又会跳舞,又会写字,又会折纸,心灵手巧的,我这方面就不如你呢。”林杉于是柔声地跟小娟说道。 “我也没真的怪你,我其实还是有些担心你呢,你不知道女生现在背后都在说你呢。”小娟道。 “她们都说我什么了,有什么事不能当面说啊?”林杉的个性,自初二起也变得尖锐和张扬。 “无非是说你目中无人罢了,说你仗着成绩好就瞧不起人。” “我怎么瞧不起人了,我不是还经常给同学讲题嘛,我觉得自己挺乐于助人的啊。”林杉放大了音量,觉得自己很委屈。 “你也不要太放在心上嘛。只要你低调一点,跟初一时一样,大家还都是会喜欢你的呢。”小娟道。 林杉倒也收敛了几天 分卷阅读81 ,可过几天后便原形毕露了,因为她发现自己还是张扬些,心里来得舒服。虽然她也在意女生们的看法,可她发现男生却并没有因此讨厌她,反而是更能和他们玩到一块去了呢。 可是老师们却很喜欢林杉,特别是班主任陈国兴,他同时也是八(6)班的英语老师。初一时,七(7)班在一楼,启智中学的晚自习,没有老师上课,也没有老师值班,因此每天晚上,学生们都是打打闹闹消磨着时间,包括学习还算认真的林杉和小娟。而那时方志诚最爱开的玩笑便是诓同学。 “都别玩了,你们看,陈国兴就在窗户边看着我们呢。” 七(7)班只左右两侧有窗户,一边朝着走廊,旁边是门,有人来大家基本上都能察觉到,而另一边,朝着学校仅有的厕所前的一块空地,晚上天黑,又没有路灯,因此即便有人来,大家也浑然未觉,而方志诚便是边指着那边的窗户边大声嚷嚷。 他第一次恶作剧时,大家都信以为真,怕真的被陈国兴抓到,教室一下子安静下来了,每个人都急忙看着书,拿起笔,假装认真学习,而这时方志诚却更加大声地说。 “瞧你们那怂样,我就不怕陈国兴,我还敢当面问他每月工资多少呢。你们别装了,他根本就没来。” 祝芳芳气得当场朝方志诚仞了本书,方志诚灵活地摆动了下身子,堪堪躲过。 而据方志诚说,陈国兴每月的工资是5000块,因为他是小班的班主任,工资相对高些。而这对于班上大部分学生来讲,很高了。班里除了祝芳芳、祝鑫、杜云蕾、杜云峰这四个人,其他学生的爸妈,要么是在家务农,要么在工厂打工,要么就是砖匠、木匠、打灶工等技术工种,包括温雨菲。 其实林杉一直以为温雨菲家境不错,因为她穿得不错、气质不俗,而班上有挺多人都这么认为。温雨菲只有一个弟弟,比她小八岁。在农村里,一般家庭都有三四个孩子。温雨菲家算孩子少的,而孩子少的家庭,负担较轻,条件一般也较好。而妈妈也常说家里有一儿一女,刚刚好,她羡慕那些生得好的家庭,而每当这时,小槐便会不高兴地质问。 “难道我是家里多余的吗?“ 也难怪小槐不高兴,听家里的大人讲,妈妈怀小槐的时候,大家都说是男孩,所以当妈妈又生了一个女孩时,大家都有些失望,尤其是爷爷。虽然林杉和小槐对爷爷都没有印象,他早在林杉三岁时便去世了。 再后来,家里便又有了弟弟林森。在农村,这是普遍现象,不管已经生了多少个女孩,每家都是至少要生一个儿子的。农村里独生子虽不多见,可倒还有,而独生女却几近于无了。 可温雨菲自己否定了这种说法,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晚上,她一身新装来到学校,灰色休闲裤、黑色帆布鞋、粉色T恤衫,虽不是名牌,可衣服看上去材质不错。她本来就白,淡粉色更是衬得她整个人娇嫩漂亮,女生们都忍不住仔仔细细上上下下地打量她,然后众口同声地夸她。 “衣服是我爸妈从温州寄给我的呢,他们也给我弟弟寄了套衣服和玩具,因为我弟弟这回期中考试考了第一名,玩具是对他的奖励。”温雨菲道。 温雨菲很疼爱弟弟,经常在宿舍里提起弟弟,她和林杉一样,爸妈在外打工,家里只有奶奶。她说弟弟很聪明,就是有些贪玩,也有些粗心,每回放假回家时,她都要督促弟弟写作业,并帮他检查。 “你爸妈对你真好啊,我爸妈就从来没给我寄过质量这么好的衣服,他们舍不得花钱。”林杉道。 “班里同学都以为我家里条件不错,穿得也好,其实是我妈比较会挑衣服啦,我穿的衣服都不贵。我爸妈都在工厂里打工,家境跟你们差不多。他们只是比较疼小孩,我想要什么,他们几乎都会尽量满足我。班里大多数人,家里都盖新房了,我们家现在还住在平房呢,我们家估计年底就要盖新房了,到时候估计要找别人家借钱了。”温雨菲虽骄傲,可却并没有营造自己家境好的假象,反而是急于搓破它。当然这或许也因为班里同学家境都不好,她们家的真实情况,相对来说,也算不错了,她没有什么好自卑的。 其实如果林杉仔细观察的话,是能发现温雨菲其实家境确实普通的。她很少买零食,打饭时吃的大多是素菜,每周五回家也都是步行回家。笼罩在班花光环下的她,其实是个朴素、节俭的女生。 而上初二后,八(6)班搬到了三楼,窗户四周都是凌空的,没有人再能在窗户外监视他们了,可方志诚还是爱开着同一个玩笑。 “陈国兴在窗户边看着你呢。你看,他会飞呢,他的灵魂飞到了窗户边。” “切,去你的,我现在还只有肉身留在了教室,灵魂早就飘到宿舍,还在你的床上藏了把刀呢。”陈宇接腔。 陈国兴上课时用的是方言,虽已是小班的老师,可英语却也不太标准,幸好林杉懂音标,她便总是默默地自己读课文。他虽和大多数老师一样,喜欢成绩好的学生,可当班上正值叛逆期的学生拿他开涮时,他倒也没真的动过怒,仿佛是理解,又 分卷阅读82 仿佛是习以为常。他给林杉留下最深的印象是,他说自己喜欢王朔的书,因为朔爷犀利又幽默。自初二后,林杉开始喜欢幽默的书、幽默的人,因为她觉得幽默是特别有魅力的品质,她于是记住了这个作家的名字。陈国兴还说,他不喜欢何炅,一大把年纪了,还天天闹腾,他并不真的幽默,反而是在哗众取宠。林杉深思着幽默和哗众取宠的区别,方志诚算不算哗众取宠呢?而方志诚却公开表明自己不同意陈国兴的观点,他是《快乐大本营》的忠实粉丝呢。 其实林杉一直很关注方志诚,她喜欢方志诚的个性,喜欢他在班里无所顾忌的开玩笑,虽然她跟方志诚老死不相往来,可她觉得他这人挺有意思的。同班的两个人,还都是班里的风云人物,可除了走路时碰上,礼貌客气地说声“同学,请让一下“,彼此居然几乎没说过话。而林杉和陈宇,小娟和方志诚,交情都比他们俩好,以至于班里人都不知道他们俩居然是一个屋落的。 而现在方志诚更是发展到故意躲着林杉了,他心虚,因为他在追温雨菲,虽然这在班里人尽皆知。因为是他自己高调地在晚自习时宣布,他喜欢温雨菲,他要追求她,他要每周给她写一封情书。追女生,方志诚觉得没什么见不得人的,这是男人成熟的标志。可在学校闹腾得再厉害,他也不想让屋落的人知晓啊,毕竟学校和家是两个地方,他也扮演着两种角色。可不幸的是,林杉是他家的邻居。而林杉和他三姐方珊玲的关系很要好,她要是告诉方珊玲,告诉方大叔,他无疑就要完蛋了。家人虽很疼爱自己,可最关心的是他的学业,初一时爸爸还专门多花了500块钱,送他来小班,而三姐却是在大班呢。不过当他忐忑不安地回到家时,发现家里风平浪静,看来林杉并没有告他的状,他一颗心总算是安定下来了,可看到林杉还是别扭,他还是继续躲着她。而林杉倒也不是好心地想帮他隐瞒,她只是不喜欢背后打小报告。不过她也并不在意方志诚躲着她,毕竟,他们俩从小就不熟呢。 而除了班主任,班里存在感最强的老师,无疑是数学老师了,他非常严厉,对学生永远绷着一张脸,方志诚给他起了个外号,“容嬷嬷”。他的课,是决不允许学生睡觉或走神的,一发现有学生不认真听课,他就拿粉笔头仞他们,而且基本是百发百中、弹无虚发,方志诚私底下说他本应该当射击运动员的。林杉就坐在第二排,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因此上数学课便也只能很认真了。林杉也很高调,容嬷嬷讲什么,她就跟着接什么,以此来显摆自己聪明,可无奈的是,林杉虽反应比别人快,可也时常出错。而容嬷嬷也不如陈国兴那般偏爱林杉,虽然林杉的数学比英语好,老是考满分。容嬷嬷几乎每隔几天就要重复那几句话,八(6)班是他教过的最差的一个班,他教的下一届,七(7)班,就比他们省心多了。可林杉回家时,在路上听到陈佳慧说,容嬷嬷经常在班里夸八(6)班呢,说班里学生很认真,是他教过的最好的一届学生,而至于七(7)班,真是一届不如一届。陈佳慧还说,容嬷嬷尤其喜欢夸林杉,说有一回考试,时间才过了20分钟,他看见林杉趴在位置上睡觉,他于是敲了敲桌子,拿起试卷,却发现她已经答完题了,他对了对答案,林杉居然考了满分。其实那次考试林杉是因为头天晚上没睡好,她不是故意拽上天的,平时做完题,她都会老老实实地检查两遍,以保证正确率。陈佳慧还说,她们七(7)班有些人说,林杉是他的偶像呢。 作者有话要说: 林杉初中时是有些叛逆有些欠揍的,可她一直算得上善良懂事,只是有些不成熟。 她很聪明,学习上有些天赋,这也是她能走出农村,能上顶尖985的原因。当然,这也因为她后来也变得很勤奋。 第30章 一帘幽梦 林杉汗淋淋地从澡堂出来,她穿着一双淡黄色的凉鞋,有一只鞋左边的带子断了,奶奶用黑线把它缝了起来,鞋子也便从原来的淡黄色变成了黑黄色,而穿着这双鞋的林杉看起来也寒酸又小气。其实林杉有新拖鞋,可她想彻底把凉鞋穿破,以便理直气壮地丢掉它,她早已看这凉鞋不顺眼了呢。 她朝泉水方向走去,操场上新倒了跑道,是用白石灰沿着直线倒出的白色跑道,因为明天就是运动会了。林杉报名了女子100米和女生4 *100米接力赛。初一时她只是拉拉队,因为个子矮,先天不足,再尽力也跑不过个子高的女生,可现在她却有将近一米六了,在女生中算高的了。而体育课上,她更是一跃成了跑得最快的女生。班里同学都很积极地报名比赛,令林杉惊讶的是,杜云峰报名了男生1500米,他可是全班最矮的男生啊。或许因为1500米太累,没有其他男生报名,杜云峰最后竟然真的成了选手,当然班里人都不看好他。 林杉小心翼翼地走着,尽量避免踩到白石灰,她走到泉水处,不承想看到了方珊玲和方志诚,方志诚正把桶里的脏衣服交给方珊玲。林杉走过去和方珊玲打招呼,呆在她旁边洗衣服,方志诚则朝操场方向走去。 “你还是一直帮方志诚洗衣服啊。”林杉 分卷阅读83 问。 “是啊,我弟他成绩好,洗衣服多浪费时间啊,我得帮他节约时间呢,反正我成绩不好,肯定考不上高中的。”方珊玲道。 可是方志诚学习根本不差那点时间啊,你不知道他平时在班里玩得多凶。林杉在心里嘀咕着,却终究没有说出口。 “再说我弟洗衣服也洗得不干净啊,他从小就没干过家务呢。”方珊玲又道。 “你报名运动会了吗?”林杉不想再聊这个话题。 “没有啊,我觉得运动会挺没意思的,不过我们班人都挺积极的,他们都想打败你们小班的人,想证明自己虽然成绩不好,可其他方面并不比你们差。你问这么多干嘛,不会是想打听我们班的情况吧。”方珊玲说着说着忙住了口。 “我就随便问问,关心关心你呀。不过我们班人也挺积极的,谁强谁弱还不知道呢。”林杉本能地维护自己的班级。 林杉洗完衣服后,匆匆地跟方珊玲道别,一路小跑回宿舍,又以最快速度晾完了衣服。因为她约了小娟,一起去学校旁的“唯美”精品店。 这家店是这学期刚开的,可生意却很火爆,女生们三三两两地结伴去那里。小班的女生去买精美的笔记本、水性笔,大班的女生去淘好看的发卡和项链,价格都不贵,最贵的项链也只要两块钱,可于林杉而言,也无疑是一笔巨款了。她向来节俭,因此虽到店里去了几次,却什么东西都没买过。她其实很喜欢店里的笔记本,喜欢那些唯美文艺的封面,可她却已有了用不完的笔记本—每学期她都得奖,奖品都是笔记本。可笔记本封面却都是朴素的黑皮,里面的纸张,也只是简单的带有一排排黑线的白纸,虽实用,却没有美感。 而这回她却是真的来买东西的,最近电视剧《又见一帘幽梦》大火,女生们每天晚上都在讨论剧里的情节,讨论紫菱和绿萍谁更漂亮,讨论楚濂和费云帆谁更值得以身相许,虽然她们只有放假时才能看两集,可这也却让她们更加喜欢这部剧了,毕竟越是看不到就越想看。而隔壁班的林彤更是把《又见一帘幽梦》的海报贴在了宿舍的墙上。她是“唯美”精品店的常客,不过她说,县城里许多店,比“唯美“大,比“唯美“精致,不过“唯美“,也还勉强值得一逛啦。 林杉很羡慕林彤,去过那么多精品店,而她只去过县城一次,那是初一的暑假,奶奶带她去视佳医配眼镜。不知道是因为看电视看得太多,还是写作业姿势不规范,林杉近视了,即便是坐在第二排,她也看不清黑板上的字。下了车后,她跟着奶奶走到了步行街,第一次来县城,她自然看什么都新鲜,可奶奶却说当天就要回家,因此她便只能走马观花地看着一家家店铺。原来县城的街道这么热闹啊,真是人山人海。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奶奶带她走进一家店铺,店里光洁的地板印出林杉的倒影,她不免有些羞惭于自己衣着的寒酸。店里装有空调,林杉一进门便感觉到一股清爽的凉气。店员很热情,积极地向林杉推荐眼镜,林杉不免受宠若惊,她认真听着店员的介绍,可最后却挑了最便宜的镜片和镜框,那是一副粉色的金属框眼镜,样子倒也精巧。 配完眼镜,已是中午,烈日炎炎,林杉也无心再留意周边的繁荣。奶奶在路边摊给林杉买了一张油饼,或许是饿了吧,林杉觉得它特别香。 “奶奶,你不饿吗?你也买张饼吃吧。”林杉道。 “奶奶不饿,回家再吃,我们快点走,争取赶上12点半的汽车。”奶奶道,其实姑姑家就在不远处,可奶奶却不想麻烦自己★公\众\号\阿遇的小日记☆的小女儿。 开学初,林杉特意戴着眼镜去学校,她有些得意。而班上的同学也都对眼镜挺感兴趣的,许□□流着试戴。其实林杉日常生活并不怎么需要眼镜,可她却还是经常带眼镜,因为她觉得眼镜可以遮住她的黑眼圈,因为杜云蕾也经常戴着眼镜,这让她看上去斯文秀气,林杉于是觉得戴眼镜比较好看。 闲言少叙,只说林杉和小娟一起来到精品店,两人和平常一样,东看看西看看,还时不时问老板,店里有没有新的笔记本,尽管她们根本不打算买,可是就是这样看一看,她们也觉得很满足,她们便是这样磨蹭了很长时间。林杉很喜欢一条玻璃项链,银白色的链条上穿着四方形的玻璃,阳光照过来,玻璃便变成了绚丽的彩色。林杉看了项链很久很久,店主便也走过来介绍。 “这条项链卖得很好呢,链条是不会生锈的,可以戴很长时间。自己戴和送同学,都很适合呢,而且价格也不贵。” 都两块钱了,还不贵!店主的话,反而帮犹豫不决的林杉做了决定,她利索地放下了项链,和小娟直奔主题,去挑选《又见一帘幽梦》的海报。两人一会觉得紫菱的独照好,一会觉得四个人的合照好,又磨磨蹭蹭地选了好久,最后每个人买了张海报,两毛钱。林杉小心翼翼地拿着海报,盘算着把海报贴在自己和妹妹的房间里,她很开心。 “现在向我们走来的是八(6)班代表队,他们的口号是039;超越梦想,奋力拼搏039;。”林杉走在队伍最前面,手里举着八(6)班的牌子 分卷阅读84 。祝鑫是班长,本该是代表,可陈国兴却指定了林杉,班里许多人都暗暗议论陈国兴的偏心。祝鑫更是好几天都阴阳怪气的,上课前,班长都要带领全班同学唱歌,可现在祝鑫却罢工了。 “我又不是班里的代表,有事你们找林杉去啊。”他如是说。 只有林杉知道陈国兴为何如此偏爱自己,初二后,林杉一天比一天放肆,陈国兴都看在眼里,他把林杉调到了最后一排,以做警示。林杉却更加放肆了,天高皇帝远,英语课上她也敢看闲书了,虽然看的是名著《复活》。 其实书里面并没有露骨的□□描写,可仅仅是“□□“一词,就让林杉羞得。平时看到电视里的恋人接吻,她都是羞得连忙用手把眼睛遮住,因为在她看来,这是不纯洁的画面。她小时候和奶奶一起看过许多黄梅戏,剧中许多悲剧都源于女人的失身,因此她本能地把性当做洪水猛兽。 《复活》可是名著啊,是课本里推荐的好书啊,我是在学习啊,林杉说服自己克服羞耻感。 “这本书是我爸给我买的,我觉得它很深刻,真实地揭露了旧世界的丑恶。”杜云蕾说,其实她根本没看完,评论是她在网上查的,以应付爸爸的检查。 杜老师很重视孩子的教育,可教育方式却有些古板,他很想培养孩子爱读书的习惯,杜云蕾三岁时,他就给她买了连环画,小学时是百科全书,初中则是课本上推荐的名著。他还给杜云蕾制定了详细的读书计划,一个月要读哪几本书,每周他都要抽查她的读书情况。虽然他自己也没完整地看过这些书,他也只是在网上看过简介。 可杜云蕾不喜欢看这些晦涩的大部头,不过她倒也不无收获,至少当语文老师问班里有谁读过《红楼梦》时,她和杜云峰能骄傲地举起手,虽然她根本没体会到《红楼梦》的好,可她却是班里公认的文学素养好的学生了。她不敢告诉别人,其实她更喜欢读郭敬明、夏茗悠,因为她在网上查过评论,这些书评价都很低。她自然要做个品味好的人,于是她在林杉她们讨论这些书时,说它们华而不实、苍白空洞,文笔看似优美却言而无物。而林杉无疑被她唬住了,她可是有作家梦的女生,她当然应该看的是名著,而不是疼痛青春文学。她于是经常找杜云蕾借书看,也不管懂不懂,只静心把它啃下来。 而陈国兴每回上课,都专门盯着林杉,林杉是个好苗子,有希望考上宁安一中呢,而且她不是死读书的女生,有潜力。坏学生堕落,老师大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他自生自灭,可好学生贪玩,老师却总是想把他拉回正轨。陈国兴经常在班里公开的批评林杉,而且话越说越重,林杉不知道陈国兴的好心,她以为他是真的看她不顺眼。有一回英语考试,林杉便没有在考卷上写作文,反而是给陈国兴写了一封简短的信。 陈老师: 您好!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事,让您这么讨厌我,以至于每回上英语课都要批评我。我已经坐在了最后一排,我没影响其他同学学习。我一直很尊敬您,因为您是我的老师,这您应该感觉得到,我从没有在背后直呼过您的名字,见面时也从来没有像其他学生一样,躲着您,反而永远是礼貌地向您问好。因为我奶奶就是老师,她从小就教育我要尊师重道。如果我做错了什么大事,还请您明明白白的告诉我,我一定改正。 您的学生林杉 第二天中午,林杉被陈国兴叫到了办公室,他开门见山。 “林杉啊,不是每个人都有学习的天赋的,你应该珍惜你的天赋。我说句老师不该说的话,温雨菲,她就不是很有天赋,可是她很努力,当然我也很喜欢她。我打个比方啊,如果你们都要挑担子,她只能挑60斤,可她尽最大努力,挑了60斤,而你本来能挑100斤的,你却只挑了70斤,老师替你可惜啊。” 林杉似懂非懂,可她却知道陈国兴是为她好,她向老师保证,以后一定好好学习,而她在英语课上,确实也做到了,而陈国兴也把她调回了第二排。自此林杉和陈国兴便有了较其他学生更为亲近的师生情,比如这次运动会,陈国兴便指定她为代表。 闲言少叙,只说林杉此时站在了八年级100米比赛的赛场上。林杉为此专门换了双布鞋,虽然自初中后,她再没穿过布鞋,因为布鞋土,只有买不起球鞋的人才会穿布鞋。她没有运动鞋,球鞋又太重,她只能选择穿布鞋比赛。裁判刚说完“预备开始”,林杉反应迅速,敏捷地往前跑,时间是如此短暂,以至于她都没有听清周围此起彼伏的加油声,不过令她惊喜的是,她是同组的第一名,时间是14秒23。林杉焦急地在等其他几组比完,比赛规则是评出前三名,记得分,第一名7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3分,林杉暗自祈求自己进前三名。而结果比林杉期盼的还要好,她是第一名,差点就破纪录了,而温雨菲是第二名,班里的同学都兴奋地围在林杉和温雨菲身边。 “我们班一下子就得了12分呢,你们真是功不可没,这下子八(5)班肯定赶不上我们班呢。不行,我要去写广播稿。”杜云蕾道。 杜云蕾 分卷阅读85 效率很高,不一会她便回到八(6)班的领地,并号召大家听广播。 “你,不只是班里的第一名,更是健步如飞的运动员。你,不只是刻苦认真的好学生,更是一鸣惊人的运动健儿。恭贺八(6)班的林杉、温雨菲同学,在100米赛跑中包揽一二名,这充分证明我们八(6)班的同学,不是书呆子,我们不只成绩优秀,体育也很强,我们八(6)班是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班集体。” “怎么样,我写得不错吧。”杜云蕾问道。 “你是广播站站长,写得自然是好的。这下子,我看八(5)班还怎么神气得起来,学习学习不如我们班,体育体育不如我们。话说,林杉,你可真厉害啊,学习好就算了,体育也这么好,我都有些佩服你了。”小娟道。 “我,我也觉得自己挺厉害的。我不介意你拿我当偶像啊。”林杉嬉皮笑脸道。 “去你的,看你嘚瑟那样,谢谢!我才不缺偶像,我有自己的偶像。”小娟嫌弃地向右坐了坐,远离自恋狂林杉。 可八(6)班也只是女生厉害,男生都不成器,第一天,只陈宇拿了个200米第三名。出乎意料的是,杜云峰差点就得奖了。1500米比赛时,矮小的杜云峰淹没在人群里,他一开始就落在了后面,他不去管周围此起彼伏的加油声,始终按照自己的节奏跑。启智中学的操场很小,一圈只有200米,因此杜云峰他们要跑7圈半。可林杉没想到,到第五圈时,杜云峰渐渐超越了他前面的几个人,他们一开始用力过猛,后劲不足,而杜云峰却一直是有条不紊的匀速前进,到最后一圈时,杜云峰已是第四名,等距离终点不到50米时,他突然加快了速度,开始冲刺,林杉他们大声地喊着加油,可遗憾的是,杜云峰最后还是第四名。 到终点时,早已有男生去扶杜云峰,杜云蕾也走过去,给他递了瓶水。杜云峰回到八(6)班所在地,一口气喝完了水。 “我没给咱们班丢脸吧。其实我应该早点冲刺的,我有这个体力,那样我说不定就能拿到第三名呢。” “你已经很棒了。”林杉很真诚地夸赞他。 “我知道大家其实都不看好我,可我就是要证明给大家看,我不是只会读书的书呆子。”杜云峰又道。 运动会第一天的晚上,学校给学生放电影看,幕布就挂在五四青年节的舞台上,放的是张艺谋的《英雄》。 “这部片子是张艺谋有名的烂片呢,评价可低了。”杜云蕾道。 “张艺谋是谁啊?”林杉问。 “一个很有名的大导演,得过很多有分量的奖。”杜云蕾道。 林杉不再说话,她被电影里很有侵略性的红色给吸引住了,她从来没发现红色这么好看。 作者有话要说: 年纪小自然有优势,可在上学时,也会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男生。青春期时,两岁的差距不小了,所以杜云峰跟其他男生都玩不到一块去,所以他一直想在学习之外的领域证明自己。 第31章 小娟辍学 新的学期开始了,林杉的新学期和往常的每一个新学期一模一样,一模一样地收拾做完的暑假作业,一模一样地收拾住校要用的被单、饭盒、书包等杂物,一模一样地鞭策自己,新学期要好好学习。虽有些小叛逆,可她本质上还是好学生,学习在她心中无疑还是最重要的。她虽贪玩,可却也费心保证了成绩的不后退。初二时,她不再是万年第一,而是在前三名里打转,每当她不是第一时,接下来的一个月她便很认真,成绩便有提升,而每当她是第一时,接下来的一个月,她便放飞自我,成绩便略有下降,初二一年,她的成绩像正弦曲线一样有规律的波动。而奶奶对她在校的情况一无所知,在她眼里,既然林杉还是前三名,她就依旧是小学初一时懂事文静的好学生,不用大人操半点心。 初二的暑假,林杉很开心,因为方敏回来住了几天,她也带来了许多新鲜的观点。两个人许久不见,便整天呆一起聊天。而林小槐和林森也很开心,因为抢电视看的人从三个变成了两个。 “马上就要初三了,我觉得压力好大啊,这一年估计都会很难熬的。我想考宁安一中的实验班,这就意味着我要考进全市前五十名,以我的成绩,很悬。”方敏道。 “宁安一中也分大班小班啊。我没想过要去哪里念书,总之要保证上新丰一中吧,这也是家人对我的期待。”林杉有些不好意思的陈述着自己的目标,她觉得自己和小伙伴比起来,无疑有些没志气。 “新丰一中的实验班还不错,一本率基本是百分之九十以上,有大概一半的人能上江城大学,可普通班就差远了,一个班只有前十名才能上一本。”方敏道。 “我没想那么长远呢,不过我爸妈和奶奶都说二本也不错呢。”林杉发现方敏好像比她懂得多很多。 “二本还不错啊?现在社会竞争这么激烈,好工作不好找,我们作为农村人,应该努力考上名校,才能走出去。你成绩这么好,应该至少以新丰一中实 分卷阅读86 验班为目标啊。我是这么打算的,要是考不上宁安一中实验班,就算考上了宁安一中,也去新丰一中实验班,离家近,能节省不少时间来学习。林杉,我们一起以宁安一中实验班为目标吧,我姐说目标高点总没有坏处,最后就算达不到,可也能取得相对较好的结果。我们一起好好努力吧,熬过初三这一年。或许我们以后还会是同学呢。”方敏语速很快,斗志昂扬。 林杉却不知道如何回应她,她从没有好好考虑过自己的未来,只知道年级前二十能进新丰一中,她是安全的。今年中考,高翔是启智中学唯一一个考上宁安一中的,而杜丽却只考上了实验中学。林杉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上宁安一中,至于实验班,希望更是渺茫。 “我其实没什么自信,不过听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自己该努力了。你平时学习一定很认真吧。”林杉问。 “我学习当然应该认真了,我除了学习什么都没有,家里没有一点背景,只有好好学习才能有光明的未来。不过,我其实也有些怕初三,初三都有晚自习了呢,”方敏道。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五年级就开始上晚自习,虽然我基本没真正自习过。”林杉佯装生气。 “那我们一起好好努力。” “好啊。” 方敏走后,林杉倒也实打实的认真了几天,虽然也不过是按时完成了暑假作业。可她很快又松懈了,因为她很快就把暑假作业写完了,而她也没有其他需要完成的作业。温故而知新,她却也没有耐心重温初二的知识点,她于是下决心初三再好好努力。 可当林杉回到学校,熟悉的环境又些许磨灭了她的斗志。身边的同学呢,也没什么不一样的,他们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中考的残酷。方志诚在晚自习时,偷了温雨菲的笔记本,在全班人面前大声念账本,当念到卫生巾五块五时,全班男生一起起哄,温雨菲也不生气,也不窘迫,只淡定地看着他们闹,眼神里有凌驾于这个班级之外的早熟。隔壁班是大班,大班的学生基本上是不读高中的,所以闹得比他们小班更凶。每回林杉经过门口时,便经常碰到男生和女生闹成一团,无非是男生扯一下女生的胸带,女生又打了一下男生肩膀之类,可他们乐成一团,完全不像中考的人,当然他们本来也不算要中考的人。大四时林杉在辅导班兼职,看到城里初三学生的辛苦,想起自己的初中生涯,只想起四个字,末世狂欢。 可这个新学期到底和往常有些不一样。初三重新分班,班上有些成绩落后的人被分到大班去了,也有些在大班成绩好的分进来,不过都只有寥寥数人。 再有不同的是,每回上课前唱歌的时候,不再有人故意跑调,故意在大家唱完歌后,教室安静之后,还突然再唱一句,把每天的课前唱歌时间,变得一咏三叹,绕梁三日,而这也惹得同学们哈哈大笑,因为始作俑者陈宇不读书了,跟他一起辍学的,还有祝芳芳。这件事倒不突兀,祝芳芳虽多才多艺,可成绩只是中等,她在学习上没花多少心思,却痴爱舞蹈。她家境不错,这在日常交往中可以体现出来,当听她说起过用冰箱冰冻矿泉水,用淋浴洗澡时,林杉就很羡慕,林杉家里就没有冰箱,卫生间倒是有,可没有淋浴设备。祝芳芳家里只有两个孩子,弟弟比她小了七岁,这比起其他农村家庭就好得多了,一般家庭都有三个四个小孩,林杉就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当然直观能体现她家境好的是她穿得比一般同学要好。听说她一身衣服就要花100块,而林杉的衣服大多是有钱的远方亲戚穿剩下的,或者是十几块钱的地摊货。宿舍里晚上女生经常会叽叽喳喳聊天,她也几次三番得说过念书没意思,想去学跳舞,可她爸爸却一直不同意。所以当她真的没来上学时,林杉也不觉得惊讶,她也不觉得可惜,谁说跳舞的前程有没有读书的好呢。十三岁的林杉是真的不知道中考已经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她也从没想过考上一中以后的路。 这些林杉都不在意,可她没想到的是,小娟也辍学了。她一开始只知道,小娟成绩不算好,被分配到大班去了。后来听他们一个村的人,说她爸爸就不让她读书了。林杉心里不免为小娟担忧,她想去小娟家,说服她爸爸,让她重返校园。小娟家离学校很远,可林杉却是跟着跟他们一个屋落的人走过去的,足足走了两个多钟头才到,为着省下一块钱的车钱。小娟家还是旧式的土砖房,农村人家,白天家里门还是开着的。林杉小心翼翼地走进门,屋里采光不好,厅里堆满了锄具,黑压压一片。她叫小娟的名字,里房便有人应。小娟显然是没想到会有同学来找她,不好意思地跟林杉说,家里很乱,又拉着她去了里房,两人开着黑白电视,一起坐在床上。房间里只几件旧家具,一张破旧的床,房间被小娟收拾得很干净,可水泥地倒得不好,地上满是灰。墙上贴满了又见一帘幽梦的海报,床头挂着五彩斑斓的千纸鹤和珠子。两人手拉手说着话,林杉劝学的话还没说,小娟就先开口了。 我是不可能回校了,反正我成绩不好,读下去也是白白花钱,还不如早点出去打工赚钱,说不定以后比大学生还挣钱挣得多呢。 林杉 分卷阅读87 很高兴小娟有如此志气。两人说着话,也不知什么时候,小娟的爸爸回来了,跟林杉打了声招呼,丢过来一条鱼,便走了。小娟于是和林杉去河边洗鱼,那时已是黄昏时分,夕阳照着河面波光粼粼,两人赤着脚,在沙滩上走来走去。两人不过是半大孩子,玩闹着两人就把辍学的事丢到一边去了。林杉已记不清自己到底和小娟说了什么,只记得小娟说要攒钱去法国普罗旺斯看薰衣草。那个时候又见一帘幽梦正在播出,全班的女生都爱上了浪漫之都普罗旺斯。后来呢,她们有没有约好一起去普罗旺斯,她已记不清了,只记得那顿鱼非常鲜美。 后来呢,林杉再也没有见过小娟。小娟家没有电话,那时候林杉和小娟都没有□□号,一个镇的两个人,居然再也没有联系过。 而祝芳芳在技校学跳舞不过一个月,突然回来念初三,一改以前爱玩的性子,变得非常刻苦,她没有跟任何人讲她这段经历,没人知道她在技校到底遭遇了什么。 初三的生活很平淡,林杉收敛起自己的棱角,重新做回了初一时认真的好学生。开学初,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县运动会,负责的老师找到了林杉和温雨菲,因为她们俩100米的成绩都很不错,林杉其实很心动,正摇摆不定,温雨菲却是坚定地拒绝了,理由是怕影响学习,而这也促使林杉做出了决定,她到底还是没去。我是要考宁安一中实验班的人,她暗暗说服自己。林杉自问正直坦荡,没有见不得光的小心思,可她却没有跟班里任何人说过自己的目标。小娟不在身边,她有许多话无人可说,便时常给方敏写信,而方敏也时常来信,两人诉说自己的烦恼,互相勉励,而每封信最后,她们都默契地写道。 “让我们一年后在宁安一中实验班相见吧。”每一个字都写得那么郑重,好像这是她们俩通往宁安一中实验班的私人咒语。 与此同时,小槐也上初一了,她分到了七(6)班,成绩也还不错,第一次月考考了年级十二名。每回周五下午放假,她都会来宿舍找林杉,一来二去也和林杉她们班女生混熟了。而祝芳芳的堂妹祝珊珊也时常来寝室,其实小槐和祝珊珊小学和初中都是同学,可俩人关系却一般。 “祝珊珊太傲了,总拿鼻孔看人,她不就仗着自己家里有钱,仗着自己成绩好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小槐一直不喜欢祝珊珊。 而祝珊珊也确实和她哥哥祝鑫一样,有些爱显摆。她爸给她买了最新款的步步高复读机,她几次带到了林杉她们宿舍,而这是不必要的,谁到堂姐宿舍还学习啊。而听小槐说,她从来不肯把复读机外借,即使是她所谓的好朋友。 而从外表看来,小槐和林杉一点不像亲姐妹,画风截然不同。小槐很爱干净,也很爱惜自己的东西,妈妈给她们姐妹俩同时买的同款新鞋子,几个月过去,林杉的鞋子已经被磨损得不像样,小槐的鞋子却还崭新如初。而她也看不惯林杉,老说林杉邋里邋遢的。 “你衣服是怎么洗的呀,怎么有这么大一块油脂,你是怎么穿得出门的,快换件干净衣服吧,不然我都不好意思跟你一起出门。”小槐恨铁不成钢地数落林杉。 “我不在意这些,就懒得换了。”林杉漫不经心地说,没把小槐的话放在心上。 回家后洗澡,林杉把那件t恤衫扔在浴室的凳子上,便急三火四地去看电视了,反正奶奶会洗的。 “姐,快来洗衣服啊。”是小槐的声音。 “还是等奶奶回来洗吧,再说我也不大会洗衣服啊。”林杉走到房子里的水井处,那里是连接房子主建筑和厨房的一片露天空地。 “奶奶年纪大了,太辛苦了,我们也长大了,也该分担分担家务了。我去,我居然这么苦口婆心地教育你,我怎么觉得我是姐姐,你是妹妹啊。真是的,我怎么摊上你这么一个姐姐。”林小槐叹了口气,便开始洗衣服。林杉也不好意思在旁边干站着,她也开始打水,胡乱用手揉搓着衣服。 “有油脂的地方,多放点洗衣粉,多搓几下,洗衣服也要对症下药的,你仔细看看,有没有洗干净。”林小槐看着林杉笨拙的样子,忍不住地就丧失了耐心。 “这样洗衣服,要什么时候才洗得完啊。好吧,我承认自己就是没耐心。洗衣服是琐碎又没有成就感的小事,所以人们才发明了洗衣机啊!”林杉振振有词。 “我真是好心白费了,以后我是懒得管你了,让你破罐子破摔吧,你出门别说你是我姐就行了。”林小槐对林杉也从来没有兄友弟恭的恭敬。 其实林杉对姐姐这个身份的认知一直很模糊,她和林小槐只相差两岁,和林森相差四岁,年岁相近,也就没有所谓的代沟,三人是从小一起玩大的。因此她一直是把他们当同龄的玩伴,没有意识到作为姐姐的责任,不像方珊玲,事事都护着弟弟。 而林小槐居然很快便有了一个新姐姐,柯娇娇。初三这一年,班里女生突然兴起了认妹妹的风潮,林小槐、祝珊珊、陈佳蓉等几人都在林杉所在的九(5)班认了姐姐。林小槐来宿舍也比以前更频繁了,林杉经常看到她和柯娇娇呆在一块亲亲热热地说 分卷阅读88 话,倒是把她这个亲姐姐晾在了一边。其实林小槐一开始想亲近的是祝芳芳,因为她听说祝芳芳特别会跳舞,而小槐也很喜欢跳舞,可祝芳芳现在却不再热衷于学习之外的事,平时在宿舍里也很沉默,不复从前的明媚张扬。 林杉和祝芳芳的关系却亲近了起来,有一天晚自习,祝芳芳起身去扔垃圾,不小心碰翻了林杉的试卷。 “我们老师没发这份试卷啊,你自己买的啊。”祝芳芳帮林杉捡起地上的试卷。 “我的朋友给我买的,她说她们学校的人都做这份卷子,哦,她是实验中学的。”林杉点了点头。 “你做完能借我做做吗?” “好的。” 而此后林杉每做完一张卷子,就传阅给祝芳芳,而祝芳芳也不再老是问祝鑫问题——祝鑫即便面对堂妹祝芳芳,态度都是居高临下的,而是会来问林杉。 林杉发现祝芳芳其实很聪明,一点就通,不像小娟,她每回觉得自己讲得很清楚了,可小娟却还是听不懂。可祝芳芳的基础却实在不算好,明明是初三的题目,可林杉每每要给祝芳芳补初一初二的知识点。不过祝芳芳很会抓住题目的要点,她总能通过一道题,弄清楚自己到底是哪个知识点有不足之处,从而对症下药,这点让林杉也自叹弗如。 又是一个晚自习,林杉正给祝芳芳讲题,刻意忽视周围蚊子般嗡嗡的说话声,眼前突然一片漆黑,停电了。又不能自习了,用功后的林杉才知道什么叫分秒必争,她有些嫌弃启智中学这所乡镇中学的硬件了。 可班上的同学却更兴奋了,男男女女三三两两围成一个圈,有人还大胆地在教室里生起了火,也是那团火,让林杉看见了温雨菲,那张动人的面孔就坐在她的对面。 “你们都有什么梦想没有,不要跟我说,上新丰一中之类的话,我是指学习之外的梦想。”杜云蕾上初三后,没少听爸妈的唠叨,她的成绩一直是年级十几名,很危险,一不留神可能就会与新丰一中失之交臂,因此她压力很大,而这回停电,她倒是有了放纵一次的机会。 “我想去一座靠海的城市生活,做一名…”温雨菲的话还没说完,有人不小心撞了杜云峰一下。 “儿子撞了老子了。”杜云峰大声地说 那个始作俑者转过身,是方志诚。 “哎哟哟,杜云峰也学会怼人了。”方志诚用他一贯的夸奖语气调侃道。 “这是鲁迅《狂人日记》里的话。真是没文化,真可怕!”杜云峰话虽很冲,可声音却小了许多,有些露怯。林杉觉得,他似乎是在故意把话说得难听,以示自己也并不是乏味的乖学生。 “是是是!你是学霸,多有文化啊!”方志诚不跟他纠缠,反而是望向温雨菲。 “你的梦想是什么啊?” 方志诚并没有兑现自己每周写一封情书的诺言,可是却经常给温雨菲讲题,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他成为了全班和温雨菲关系最好的男生,不过两人平常的关系更像朋友,并没有暧昧的举动。 “我能有什么梦想啊,不就是希望中考能多考几分嘛,反正大家都知道我刻苦。”温雨菲话锋一转,她虽是带着笑意说的,可林杉却有些不敢细听她的语气,里面是满满的不甘心和心灰意冷。 温雨菲的成绩一退再退,现在排到了班里二十多名,她再不进步,就连实验中学实验班也考不上了。而班里人,也不是没有人看笑话。可温雨菲无疑还是骄傲的,她从没有找林杉问过一次题。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我没把方敏写好,虽然在我的构思里,她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女生,聪明,懂事,有灵气,有才华。她是本文里,和林杉最相似的女生,也是林杉最好的朋友。谈恋爱有灵魂伴侣之说,我觉得交朋友也不妨有灵魂朋友之说,她们俩,无疑是灵魂朋友。 第32章 末日狂欢 中考体育要考800米,因此九(5)班的学生每天早读前都要沿学校大门口前面的马路长跑,彼时时间还早,马路上空空荡荡的,许久才会驶过一辆车。而体育课上,同学们还要练跳远、丢实心球。林杉的体育很好,800米、跳远、实心球都在满分档,都是全班女生的第一名。 又是一节体育课,林杉却有些不舒服,大概是因为大姨妈快要来了吧。可大姨妈既然还没来,她便也没有请假。跑到第六圈时,她依然是第一名,她今天没有力气冲刺,只想匀速跑完最后两圈,可温雨菲却追上来了,林杉感觉她非常想超越自己。林杉也不知道自己那一瞬间在想什么,或许仅仅是不想输给温雨菲吧,她蹲下身子,捂住肚子,弃赛了。 温雨菲轻盈地从林杉身旁经过,体育老师走过来。 “怎么了,要紧吗?” “还好,只是肚子有点疼,休息一下就没事了。” 林杉看到祝芳芳正朝她走过来,她肚子是真的有些疼,此刻有些站不起来,可没想到有人将她扶了起来。 “你还好吧,林杉。”是温雨菲。 分卷阅读89 林杉不知该怎么回答,她深深后悔了,被温雨菲超过了又怎么样,不是第一名又怎么样,她那一刻是怎么想的呢,就这么争强好胜吗?林杉突然发现自己身上有以前没发现的潜在心理,其实不仅仅是温雨菲一直喜欢跟自己比,自己也很喜欢和温雨菲比,只是因为温雨菲初中后和自己不再是一个梯队,她才有了资格忽视她,而又有谁敢说这种忽视不可恶呢。 “我还好啦,我只是担心要是体育中考时也肚子疼该怎么办,对了,你跑了几分几秒啊,应该是满分吧。我想预估一下自己的成绩啦。”林杉为自己那一瞬间的小心思感到羞愧,没话找话的想弥补自己的过失。 “我是满分啦。不过你真厉害,次次跑第一。”温雨菲的声音很轻,听不出任何情绪。 “你也很厉害啊。”林杉有矫枉过正的热情。 “我早就不厉害了。”温雨菲的声音冷了下去。 林杉不知道该说什么,来表明自己并没有恶意。 “林杉,我扶你去休息吧。”祝芳芳的到来解救了林杉。 两人一起走了,温雨菲却在原地站了好一会,隔太远,看不清她的表情。 初三一年,林杉的生活简单又充实。乡镇中学的老师,并没有具体的向学生们陈述第一轮、第二轮复习的计划,只是按部就班把课上下去。林杉也没有学习计划,完全跟着老师的思路走,不过除了老师布置的作业,她还额外做了方敏寄给她的试卷和习题册。林杉一方面期盼中考快点来,这样她就可以去大地方了,至少能去县城,未来看起来广阔又精彩。可另一方面她又有些舍不得离开。小学时,林杉只有一两个要好的女生。可到初中,班上几乎所有同学彼此都很熟,林杉留恋这份温暖,留恋这群少男少女肤浅的青春,尽管他们在最需要努力的时候,短视地选择了玩乐。 中考时,林杉出乎意料地一点都不紧张。虽然把宁安一中实验班作为目标,可她潜意识里觉得能去新丰一中也不错,因此她没什么压力。考试时,坐在她后面的男生一直在踢她的凳子,林杉是年级的名人,这个男生应该是认识她,并想抄她的答案吧,林杉不胜其烦,却并没有举手找监考老师,她不会帮别人作弊,可她也不想因为自己,毁了另一个人的中考。 回家后,爸妈打电话问她考得如何——初三寒假,爸爸给家里装了电话。奶奶也问她有没有把握上县一中,林杉通通只回复了三个字,不知道。其实除了数学最后一题的最后两问没做出来,其他题她都会,并仔细检查过,犯再多低级错误,她也应该能上新丰一中,可她却还是不敢在家人面前打包票。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而中考成绩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好,她考了583分,全市十六名。方敏打来电话,她只比林杉高三分,586,全市十三名。两人都很高兴,既为自己,也为对方,方敏还约林杉一起去参加宁安一中实验班的考试。林杉只参加数学竞赛时由老师带队去过宁安市,她是找不到宁安一中的,她于是挂了电话,去找奶奶,可没想到此时电话又响了。 “方敏啊,我…”林杉一句话没说完便停住了,对方并不是方敏,而是新丰一中的老师。他先是夸林杉非常优秀,然后说县一中实验班可以直接录取她,她不用再参加选拔考试,而且新丰一中可以给她免学费,每月还给她300块的生活费,他还一再强调县一中的实验班每年成绩都不错,比宁安一中普通班要好。 林杉从来不知道成绩好还有这种福利,她和爸妈、奶奶商量,而他们让她自己做决定。 林杉有些犹豫,她给方敏打电话,方敏说她姐说县一中实验班确实还不错,两个人讨论了很久,最后都觉得还是去县一中实验班吧,毕竟两人家境都不太好。 而成绩好的福利像拆礼物一样,惊喜一个接着一个,镇政府要奖励林杉1000块钱,这于林杉而言,是巨款了。而林杉在镇政府里居然遇到了温雨梦口中的温迪,他是全镇第一,比林杉只高了一分。林杉那时还没有养成打量别人外表的习惯,不过她觉得温迪挺好看的,高高大大轻轻爽爽的。 而方敏的姐姐方婷也考上了省城最好的江城大学,这个消息震惊了整个屋落,奶奶在家也经常对着姐弟三人念叨着方婷的成绩,让他们向她学习。而方敏也随爸妈一起回村里办喜酒,自然也来找林杉和方珊玲玩。 “我们班一共有九个人考上县一中,我之前跟你说过的祝芳芳,你还记得吗?她也考上了呢,不过这也不算意外吧,她中考前最后几次考试都考得不错。”林杉说起班里人的中考成绩。 中考时除祝鑫,班里人的成绩都算中规中矩吧。祝鑫打败了杜云峰,是全校第二名,考上了宁安一中。而杜云峰比宁安一中分数线只低了一分,杜云蕾则是只比县一中分数线高一分,造化弄人,林杉都不知道杜老师是该窃喜还是该难过。方志诚也考上了县一中,温雨菲却只达到了普高的分数线,听同学说,她去了实验中学。而班里人几乎全部都考上了普高。 “那陈佳薇和陈宇呢,他们小学时成绩不是还不错 分卷阅读90 嘛。”方敏提起陈佳薇和陈宇。 “陈佳薇我不知道,陈宇,初二上完就没读了,听祝芳芳说他跟着爸爸学做木匠活,在北京呢。”林杉陈述事实。 “陈佳薇啊,我知道啊,她在学校里可是大姐大啊。她爸妈都不在家,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在。听说她经常带同学回家玩,男的女的挤满一屋子。他们一起看片,一起唱歌,经常玩到半夜三更,闹得可凶了。中考成绩啊,估计还不如我呢。”方珊玲插话进来。 “你呢,你有什么打算呀?”方敏转过身,面对着方珊玲。 “去工厂呗,又或者去商场卖衣服。我也没想那么多,反正是不会再读书了。我又不像你们,有读书的脑子,读书于我而言太痛苦了,明明什么都听不懂,却还是要在教室里待着,跟坐牢似的。”方珊玲平静地说道。 “你可以去读中专啊,我表姐温雨梦成绩也不好,她就去读中专,学幼师,毕业后至少能找一份体面点的工作啊。”林杉道。 “我们家是什么条件,她们家又是什么条件啊,我爸妈不会供我读中专的,供不起,我们家出我弟一个大学生就够了,而且他成绩也不错,比我强多了。”方珊玲语气里没有一丝抱怨。 她们三个人,会像新华词典里说的,都有光明的未来吗?林杉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笔者很遗憾,没有写出方珊玲的能干。 第33章 单车少年 “林杉,你找到队友了吗?我想和你组队。” 是古琴,林杉冷笑一声,古琴认为自己还是过去那个有求必应不懂得拒绝别人的傻乎乎的女孩吗? “我有队友了。” 林杉简短的回复,古琴没有再回复。 大二下学期,林杉身为创电的会员,选修了《单片机》和《数字系统设计》,这两门课都是每周有一次实验课,每两周需完成一个项目。而这些项目,是为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做准备的,创电的人几乎都会参赛。 而当艾老师让学生自由组队时,林杉当机立断地就立刻给江河发短信。 “咱俩组队吧。” “行!” 和江河组队,不但意味着这两门课的成绩会比较好,同时也意味着电赛可以报大腿——电赛是三人组队制,林杉和江河既然现在是队友,电赛十有八九也会是队友。 想和江河组队的人应该很多,林杉庆幸自己已先下手为强。不过江河和自己组队也没委屈他,毕竟她也是响当当的专业第二名——上学期的排名刚出来,林杉只是第二名,第一名是江河。其实她其他课成绩都不错,可致命的数电,只是89分,严重地拖了后腿。其实林杉作为第一名,压力一直很大,她误以为第一名和第二名有质的差别,误以为别人也跟她一样十分在意名次。可当她真的考了第二名,她发现一切如旧,天没塌,旁人的态度也没变,她依然是他们眼中的大学霸。她也没想到自己居然很平静地就接受了这个事实。同时她明白了一个道理,她的生活不该被冷冰冰的第一名所定义。而输给江河,她不觉得丢脸。当然,她也踌躇满志,盘算着努把力再把第一名给夺回来。 而最后古琴和沈梦寻组了队,他们和林杉江河无疑是实力最强的两支队伍。而平时做实验时,两支队伍的表现也确实很好,总是头几个完成项目。而令人惊讶的是,张建业和刘攀他们组表现得也很好,好几次都是第一个完成项目。 而林杉和江河也有了矛盾,两人都很认真,都很优秀,都想自己动手调代码。林杉其实从小脾气很好,她也不理解自己面对不听话的代码时,脾气为何变得如此暴躁。不过她倒也没有迁怒江河,只是和自己生气,和板子生气,做实验时常常板着一张脸。江河却没有跟她生气,反而总是笑嘻嘻地看着她,仿佛看她炸毛是很有趣的事。 不过林杉很快便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在学习上,她太顺了,从小到大都是优等生,中考高考都考得很好,她还没有学会如何面对学习上的挫折和失败。而对于认真做的事,她总是希望事情按照自己预设的轨道走,稍有偏差,便急躁得控制不住情绪。林杉下定决心,要改掉这个毛病。而这一次实验课,林杉便万分郑重地跟江河道歉。 “对不起啊,我以前脾气不好,有点强势,不过我以后会改的。” 江河自然没跟她计较。 “其实你没跟我发脾气啦,没什么对不住我的。不过我觉得咱俩得学会合作啊,不能两个人都想主导项目,意见总是不一致。一加一本该大于二,我们不能一加一小于二,得学会分工啊。” 林杉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两人于是各退一步,一起讨论项目,具体的代码,轮流着写,江河大度地表示女士优先。 每年的下学期总过得格外快,华北理工一派欣欣向荣,活动晚会层出不穷,林杉听过几次音乐会,看过几场话剧,日子倒也过得滋润充实。 这天她正去一餐吃饭,无意间看到了方玉梅,她抬头看了看横幅,看到了“世 分卷阅读91 界读书日”几个大字,看来是文学社在办活动。林杉走过去打招呼,不意外地看到了江河,他正在和温尔雅聊天。 “我们这次活动是和图书馆一起举办的,主要通过送书签来推荐经典书籍。”方玉梅边说,边把书签拿给林杉看。 “你可以自由挑选哦!” 林杉看了看书签,做得极为精巧,有鲜艳的红玫瑰,有素雅的白百何,有喜庆的鱼跃龙门,每张书签上都写有简洁的话。她挑来挑去,最后选了一张树叶状的书签。书签背面有一段话。 “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出自鲁迅《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 其实林杉对这段话很熟悉,可看到它时还是很是触动,鲁迅先生的话总是一针见血,力透纸背,她正沉思着,忽然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她回头,是丁香和周文娜。 “我和丁香在路上碰上,就约好一起吃饭,本来杜凡也在,可丁香让他先走了,没想到在一餐门口看到了你们俩。我们宿舍多长时间没在外面聚一块啦!”周文娜一边说,一边挑选着书签。 “我就选这张书签吧,我喜欢红桃心,甜蜜。” 那是一张玫红色的红心书签,鲜妍夺目,周文娜翻到背面。 “我的灵魂里有很多地方玩世不恭,对人傲慢无礼,但是它有一个核心,这个核心害怕黑暗,柔弱得像绵羊一样。只有顶平等的友爱才能使他得到安慰。你对我是属于这个核心的。”出自王小波《爱你就像爱生命》。 丁香也选了一张丁香花的书签,淡雅温婉,虽只是一朵纸花,可林杉却闻到了淡淡的清香,应该是墨水的味道吧,四个女孩一起翻看背面。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选自龙应台《目送》。 三人都明白方玉梅还有工作,便也不再逗留,而是结伴去一餐吃饭。 而四个女孩结伴去餐厅的机会也越来越少,网上外卖兴起,淘点点和饿了么为了留住用户,推出各种优惠政策,四五块钱就能吃到青椒肉丝、宫保鸡丁这些美味的荤菜,还能喝免费的饮料。许多人都开始在网上叫外卖,林杉也不例外。 这天她一如既往地在图书馆自习,正出门去拿外卖,却不期然看到了王新杰。此时是盛夏正午,正是太阳最毒辣的时候,他骑着电动车,停在了图书馆门口。他本来就黑,现在晒得更黑了,满脸都是汗。他正在把外卖递给一个男生,应该是送晚了吧,林杉听见他不停地道歉,还好那位男生也并没有跟他计较。 他应该是感受到了旁人的目光,朝周围望了望,便看到了林杉。他有些不好意思,目光却很坦然,他朝林杉挥了挥手。 “我在做兼职啦,送外卖收入还不错。”王新杰主动地挑起话题。 “可你可以去做家教啊!”林杉疑惑地问。 “我尝试过,可失败了,大概是因为我普通话不标准吧。”王新杰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 “你,咦,你现在普通话很标准啊。” “我有专门练过啦,现在口音是没那么重了。大一我试教了两次,都失败了,以至于我现在再没有勇气去试教了。”王新杰用手擦了擦脸上的汗。 “做家教没那么难啦,你做事那么认真,肯定会是一个好老师,再试试吧!”林杉恳切地说。 “那我再去试试!” “加油!”林杉本来要回图书馆,又忽然想起了什么,转身问道。 “你没有选数字系统设计吗,我怎么没见过你?” “我没有电脑啊,只能放弃电赛了,不过其他课我会好好学的!”王新杰的声音隐有不甘,可却又很坚定,似乎在向林杉表明,他绝不会自暴自弃。 林杉心里满是酸涩。 寝室里,丁香正在和妈妈视频,看到林杉回来了,关掉视频,转过头跟林杉讲话。 “林杉,你电赛队友找好了没?你看杜凡怎么样,他成绩好,动手能力也很强,和你、江河组队,一定是强强联合。” “你不参加电赛吗?”林杉心有疑惑。 “我参加电赛,但我不想拖累杜凡。”丁香语气平淡,她早不是那个为不好看的排名和分数哭的女孩了。 “我找江河商量一下。”林杉说罢就给江河打电话。 “我没问题啊!还有啊,沈梦寻有叫我加入他们队呢,知道我已和你组队才作罢。我可是大家争先要抢的大红人呢,你得好好珍惜跟我组队的机会啊!”江河语带戏谑。 林杉正想反驳,周文娜推门进来。 “林杉,你队组好了吗?求抱大腿啊!其实三个人,不一定都要会写代码会画板子会焊电路 分卷阅读92 ,写文档也很重要。我去年参加了建模,写论文我有经验啊。” 林杉挂掉电话。 “娜娜,可我已组好队了。” 周文娜愣了一下,可并没有生气,反而是笑咪咪地问。 “谁这么幸运的抱上了你和江河的大腿啊?” “是杜凡啦!”丁香抢先回答。 周文娜没有再说话,而是打起了电话。 “喂,我是周文娜啦,你电赛组好队了吗?…” 不一会她放下电话,眉飞色舞地跟林杉他们汇报战果。 “我也组好队啦,队友是刘攀和张建业,是不是还是不错的队友?他们平时实验课表现得很出色呢!” “方梅,你组好队了吗?”林杉想起了方梅。 “我不参加电赛。”方梅的回复古井无波,听不出一丝情绪。 “为什么啊?”林杉追问。 “不感兴趣。”方梅简短地回答。 大二暑假前,有短学期,课程是电子电路安装与调试实践。林杉和江河仞是搭档,俩人同时参加了数学建模,两边跑,但却并不觉得累。数学建模她和江河仞是队友,只是另一个队友不是杜凡,而是王乐思。经过一学期的磨合,林杉现在和江河配合得很默契,江河负责画板子,焊电路,林杉负责写代码,两人一起设计电路,调试代码。电赛暑期培训虽没开始,可杜凡时常过来跟他们讨论问题,顺便讨论好了分工,硬件由杜凡、江河一起完成,软件还是交给林杉,文档三人一起写。而林杉也不会再因为电路有问题而大发脾气,而是柔和了许多,学会了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 因为吉力普工作室的动画片侧耳倾听,林杉爱上了街道。夏天的植物翠绿翠绿的,热情的花儿娇艳欲滴,头顶上的云朵儿像纯白的棉花糖,叫人想轻轻的亲吻它。14岁的月岛雯,暑假里每天都要去图书馆给爸爸送午餐。她穿梭在大街小巷,走上一级级阶梯,走下一级级阶梯。她奔跑着,很欢快,又带着些许少女的愁绪。夏天的风那么凉爽,吹在她年轻的脸庞,吹动她的发丝。林杉很爱这部动画片,世间的美有千万种,她都欣赏,但最爱的还是吉力普电影里的小女孩,天真勇敢,充满诗意。 林杉不知道在江河和杜凡的记忆里,那个下午是否也美好如琥珀,值得收藏。 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夏天让人慵懒,实验室里三人懒洋洋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全然没有工作的热情。 不知道是谁提议,天气这么好,要不去骑车吧。三人都很爽快,没有半分犹豫,说走就走,不多时已经兴致昂扬的在路上了。 夏天明明是躁动的季节,林杉却没由来的总是感觉到安宁,像小时候在夏夜里抓萤火虫,欢快又平静。 两个男生很嗨,放肆地唱着歌,大声地聊天,女生很沉默。她静静地看着路边的风景,享受风吹过脸庞的舒服。 不知不觉他们就骑到了明州大桥,那座桥很高。林杉经常在学校里远远地看着它,夜晚的时候,桥上灯火通明,色彩缤纷,像彩虹。这次倒是第一次站在这里。 桥很高,视野宽阔,那天下午天蓝得那么好看。江河很激动,大声喊着好基友的名字,风很大,他倚着栏杆,笑得放肆而灿烂,像宫崎骏动画片里的好少年。 林杉的心突然就热起来,她也开始大喊好朋友的名字,嚣张的,放肆的。 她的电话在这时候响了,男生们坏笑着八卦,男的女的呀?始作俑者的确是一个男生,林杉的高中同学,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不过他们坦荡真诚,从不暧昧纠缠。林杉笑笑,不多言。 也不知骑了多久,三人终于累了,便一起把车停在路边,就近去一家沙县小吃吃晚饭。 “你体力真好,一般女生跟着我们骑这么久,早就挂掉了。”江河一边吃着炒年糕,一边和林杉聊天。 “我每天都跑两公里,锻炼的时间长了,体力确实比一般女生要好。”林杉语气轻松,可也不免有些得意。 “每天都跑两公里,你减肥啊?”杜凡本能地扫了林杉一眼,又接着疑惑地问。 “你这么瘦,还要减肥啊?女生是不是都觉得自己胖啊,丁香就一直嚷嚷着要减肥,虽然我一直说她不胖,可她就是不信!” “我不减肥啦,纯粹是为了锻炼身体。”林杉平淡地解释。 “我们做的宽带直流放大器,现在最大增益为多少啊?” 杜凡正吃着蛋炒饭,突然听见女生发问。 “能达到60dB,可输出端噪声电压的峰—峰值Vonpp0.3V,没达到标准。”江河答道。 杜凡就这样静静地听着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着问题,而他也习惯了。由于是一个团队,他们三天天一起吃饭,而这两人吃饭时总是聊项目聊得热火朝天眼神发亮,杜凡深深感到了自己和他们的差距。 不只是天赋的问题,他也不如他们勤奋。他们不只是在课堂上学习,平时生活的点滴时间,他们都在学习,而他们也 分卷阅读93 不觉得辛苦,因为这就是他们最大的兴趣爱好。 可杜凡却也不觉得自己和丁香的生活方式就比他们低一等,他和丁香聊的儿时趣事生活细节,也自有意义。但他也不觉得他们是旁人眼里无趣的只知道学习的书呆子,他觉得他们也挺有意思的。他们只是喜欢不同的生活方式而已。 世界因为多样而美丽。 作者有话要说: 从这章开始,男女主角的感情戏要开始了。而我要写的也不只是他们俩的感情戏,而是群戏。因为爱情有许多不同的存在方式。希望我能写好吧。 第34章 海底捞 三人回到实验室时,已是黄昏,实验室里只有古琴和沈梦寻在,俩人并肩坐在桌子上,随意地摇晃着双腿,亲密地聊着天,看上去并不像在讨论问题,古琴的笑容像灿烂的山茶花,冲淡了她原来清冷的气质。 林杉他们进来后,沈梦寻从桌子上跳了下来,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然后和他们打招呼,可却并没有刻意掩盖他和古琴的亲密。而古琴也只是坦然地扫了林杉他们一眼,笑容依旧。林杉的心真真切切的没有一丝异样的感觉,她和沈梦寻的曾经,连暧昧都算不上,充其量只是曾经有好感,曾经想进一步互相了解过。他当初疏远她时,林杉都没有难过,现在更不会因为他和古琴的关系而不舒服了。而且,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她许多观念都改变了,沈梦寻,不再是她最欣赏的类型。而她也不会自作多情,认为沈梦寻曾经喜欢过自己。此时此刻,她只跟吃瓜群众一样狗腿地觉得,古琴和沈梦寻挺般配的。 她想起了古琴阴晴不定的交友风格,又不免为沈梦寻担忧,可她很快就把这个念头狠狠地从脑海里划掉。 古琴固然有女生的心机和小心眼,可以沈梦寻的情商,不一定看不出来,他应该只是不在意。而古琴也不是对所有人都这样,她对王乐思不就是非常尊重吗? 而实验室里也很快传起了沈梦寻和古琴的绯闻,面对传言,古琴只含蓄地表示,沈梦寻是个不错的男生,沈梦寻却当众承认自己对古琴很有好感,茶余饭后,大家都觉得他们俩人能成一对,而且是如童话般美好,王子和公主终成眷属般的一对。 林杉觉得天天泡实验室的生活很美好,每天写代码,调试,讨论问题,到饭点时叫外卖,一群人呆在会议室里吃外卖,天南地北地聊着天,有时讨论哪家店的外卖好吃,有时在会议室公放喜欢的歌曲,有时聊起各地方的风俗和特产。选同一个项目的小组,还会一起讨论问题,会互相求助,会帮对方调试。而林杉帮得最多的人,是陈春梅。 她和丁香一开始都没有找到队友,后来便自然而然地成为了队友。两个成绩不好的女生组成的团队,此前也没有过合作,连林杉这种女权主义者,也觉得这支队伍实力或许差了那么点。 丁香不想老麻烦杜凡,不想占用他太多时间,陈春梅却没顾虑那么多,经常麻烦林杉,而林杉,也没有丝毫的不耐烦。 帮别人调代码,帮别人解决问题,也是在积累经验嘛!这个忙,帮得不亏。 自从陈春梅遇到那个经济男之后,林杉其实已经许久没有和陈春梅单独在一起了,她只知道陈春梅变漂亮了,不论是着装还是举止都有了自己的风格。陈春梅没有提过他们俩的后续进展,林杉也没有问过她。 这天晚上,林杉一如既往地帮陈春梅调代码,调完时,实验室人差不多都走光了,俩人于是一起回宿舍。 暮夏的夜是那么安静,凉风习习,没有白天闷热的空气和毒辣的太阳,白天晒得发蔫的植物变得生机勃勃,人的心也跟着静了下来。林杉很喜欢夏夜,它能让人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内心,让人卸下心防,让人真诚。 两人边骑自行车,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能陪我聊聊吗?”陈春梅突然发问。 我们之前不就一直在聊天吗?林杉心里嘀咕着,可却本能地点了点头。 “我相信你,你不是那种喜欢背后说人坏话的女生。”陈春梅认真地盯着林杉的眼睛,又忽然低下头,轻声说。 “我和他没戏了。” 林杉没有安慰她,只是配合着陈春梅,尽量缓慢地骑着脚踏车。 “他其实也是普通家庭的孩子,爸爸是公务员,妈妈是银行的,他追我时,我对他的家庭条件一无所知,只是觉得他人还不错。后来,我们都快在一起了,他主动跟我说了家里的情况,又问了我家里的情况。”陈春梅沉默了片刻,最后终于抬起了头,看向林杉的眼睛。 “我知道撒谎不好,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我家里真实的情况,又或许我就是虚荣吧。我美化了家里的情况,说我家是县城的,只有一个弟弟,还在读书。”陈春梅的声音越来越轻,没有勇气再继续说下去,轻声哭起来。 “跟他说清楚吧,知错就改,便依旧是诚实的好女孩。林杉是工科生思维,信奉解决问题最重要。 “后来我们交往了一段时间,我一直想跟他说清楚,可 分卷阅读94 又一直没有勇气,可纸是包不住火的,后来他凑巧在网上看到了我们学院公布的贫困生名单,他于是新生疑惑,又跑来问我。”陈春梅泣不成声。 “我不知道该怎么圆谎,干脆坦白交待了。然后,他就跟我分手了。我对他那么好,他还是跟我分手了。我不知道他是气我撒谎,还是嫌弃我家境不好,又或者二者兼有吧。”说到这,陈春梅突然平复了情绪,语气冷淡又平静,像是在说别人的事,又像是在陈述某个毋庸置疑的公理。 林杉不知该说什么,她理解陈春梅,因为她也是贫困生,她能理解面对喜欢的人时,心里的自卑和自尊,她不忍心站在道德制高点来指责陈春梅,可撒谎毕竟是不对的,尤其是面对的是自己喜欢的人。 “其实我一直都有些势利,我一直都想交个条件好的男朋友,因为我受够了没钱的苦。我妈也一直跟我说,女生学得好不如嫁的好,可当时明明有条件更好的人追我,我却偏偏喜欢上了他。当然也或许因为,他家条件也不差吧,至少配我是绰绰有余了。” 林杉觉得陈春梅坦白得过分了,跟自己说这么多,还剖析自己的阴暗面,明天她回过神来,不会想杀自己灭口吧。 “我也是没办法才这么势利的,家人是指望不上了,他们只会拖我的后腿,我个人能力又不强,要想努力留在大城市,就只能期望找个家境好能力强的男朋友了。你放心,我不会再为他伤心了,我得重整旗鼓,找个更好的男朋友,气死他。” 说完后,陈春梅自己先笑了起来,仿佛她讲了多么好笑的笑话似的。 林杉却笑不起来,按她从前的个性,她会立刻认真地反驳陈春梅,女生应该靠自己,应该坚强独立,不能把希望寄托在男生身上。可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她改变了很多,她已经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都有自己的选择,她无权干涉,也干涉不了。毕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价值观形成的背后是几十年切实的生活体验,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改变的。于是,她只是笑笑,不说话。 第二天,陈春梅却也没有杀林杉灭口,反而待她有较从前更进一步的真诚了,林杉却不知该如何回馈这份真诚。从小学起,林杉就总是有所谓的最好的朋友,虽然不同阶段是不同的人。而最好的朋友跟交男朋友一样,必须是唯一的,是有排他性的,你既然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也必须是你最好的朋友。林杉最好的朋友,小学一年级到四年级,自然是方敏,小学五六年级,则是小娟。 提起小娟,林杉心里涌起难以名状的酸涩,小娟辍学后,她再也没有见过小娟。小娟家没有电话,那时候林杉和小娟都没有□□号,一个镇的两个人,居然再也没有联系过。林杉顺利中考顺利高考,去了北京,世界越来越大,有了别的要好的朋友,其中就有祝芳芳。她和祝芳芳是在初三才熟起来了。祝芳芳在技校学跳舞不过一个月,便回来念初三,一改以前爱玩的性子,变得非常刻苦,中考居然考上了一中。没人知道她在技校到底遭遇了什么。班上只有她和祝芳芳、杜云蕾两个女生考上了一中,三人自然变得熟起来。在一中,林杉认识了许多真正的城里人,父母都在单位工作,家里住小区,有电脑,独生女。在镇上算家境好的祝芳芳和林杉一样,都是乡下人,自然就报团取暖。高考后林杉去了北京,祝芳芳去了武汉的一所二本。当年初中班上,只有他们和杜云蕾三个女生考上了二本。在北京,林杉又认识了许多真正的大城市来的人,她的标签从乡下人变成了小县城学霸。一半靠天赋,一半靠运气,她一路过荆斩棘,见识得越多,越觉得不过如此,也越觉得被出生所累。 可林杉没想到她和小娟最后一次见面不是这样的,命运有翻云覆雨手,她们都不过是宇宙里渺小的一粒尘埃。 短学期培训结束后,队友提议去海底捞腐败。林杉和江河、杜凡是队友,江河杜凡和刘攀王新杰是室友,丁香是杜凡的女朋友,培训结束后,大家都想放松一下,所以最后演变成两个宿舍聚餐。 一路上刘攀一如既往的话很多,由于一行人有几个没去过海底捞,他便不停地介绍海底捞的服务有多好,这不奇怪,刘攀本来就会玩,本来就话痨。奇怪的是王新杰,他不停地接刘攀的话,说自己也去过海底捞,末了,还得意洋洋地补充,去海底捞就是要去体验上帝般的感觉。方梅本来和林杉手挽着手走,听到这一句话,便讥笑着望向林杉——平时在宿舍里,俩人便经常通过眼神交流来证实彼此立场的一致。可这次林杉却不置可否,只拉着她的手往前走。 一行人到了海底捞,又是拿餐具,又是拿自助餐,不多时已经开吃。刘攀一边吃,一边高谈阔论,杜凡在和丁香聊天,周文娜在往火锅里加菜,王新杰今天特别殷勤,狗腿般的帮女生拿东西,帮女生夹菜,活脱脱一个降维般的刘攀。江河和林杉又开始讨论电赛的题目。方梅不说话,只一边吃着东西,一边打量着他这一群同学。也不知道吃了多久,林杉接到妈妈的电话,海底捞里很喧闹,林杉于是出门去接电话。妹妹今年高考,填报志愿的事,爸妈都拿不了主意,自然要来问在上大学的林杉。 分卷阅读95 妹妹考得不错,分数比二本线还高了不少。虽然只是二本,可林杉还是挺高兴的。妹妹学习一直不认真,重点高中都没考上,只考上了普通高中实验班,高一时心灰意冷得过且过,成绩不佳,高二高三倒是踏踏实实念了两年书,大概是亲眼目睹林杉高考填志愿奔前程,也开始担忧自己的前程,只是积重难返,英语还是跟不上,以她的情况,能考上二本也不错了。况且在老家,二本已经是非常好的成绩,是要办几桌庆祝的,林杉当年考上了重点大学,爸妈的腰杆可是都比以前硬了。她这边接着电话,那边饭桌上却已经吵起来了。服务员倒水的时候,不小心泼了王新杰一身水,王新杰说了几句,那边服务员不停地道歉。 方梅冷笑几声。 “不就是泼了你点水么,至于么。人家是出来打工的,多不容易,你是来吃个海底捞有多了不起么?还真当自己是上帝啦!“ 王新杰本来只是有些生气,聚一次餐,100块,这个钱够他吃一个星期了,他忍着痛来聚这个餐,却碰上这事。可他却不能不来,大一时班上组织同学秋游,全班就他没去,为着不舍得出50块的费用,结果同学都以为他不合群。不过说他不合群也好,总比说他穷得连秋游都游不起强吧。只是后来他似乎真的不合群,班里聚餐游玩都不去,话又和同学说不上几句,怎么合群得起来。所以他今天一定要来100块钱的海底捞,他本来也没真生气,可看到方玉梅那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和方梅抬杠起来。 “她泼了我一身水,还有理了不成,我不过是说了她几句,今天我还要投诉她呢,还海底捞呢,什么服务态度。“ 一听到投诉,那服务员便急得忙不迭道歉。她看上去也不过和她们一样大,周文娜本来埋头在吃,此时忙不迭来劝架。 “又不是大事,大家出来玩,就图个开心,要不算了吧。“ 这时,领班走过来问情况,周文娜说没事。王新杰也说没事。那服务员感激地谢谢他们。林杉打完电话回来,一行人正在热气腾腾的白气里埋头吃火锅。 “你打电话怎么打了那么长的时间啊?”江河正慢吞吞地嚼着玫瑰花式牛肉,他办事是急性子,效率奇高,可吃饭却慢条斯理,不慌不忙,平时在实验室里吃外卖,林杉总是第一个吃完,他却总是最后几个吃完,他说这是奶奶从小帮他培养的良好的习惯,细嚼慢咽,有助消化,对肠胃好。刚才的冲突他没插嘴,因为周文娜已早他一步开口,并漂亮地解决了问题。 “方敏的电话啦,她考得不错,623,应该能上江城大学。她还要我好好谢谢你呢。” 林杉随口扯了个谎,因为她不想在这一群名校生面前说出妹妹只考上了二本的事实。其实她经常在宿舍和实验室和妹妹通电话,在座的估计也多少能猜到大学霸林杉的妹妹成绩并不好,可林杉却还是本能地小心翼翼的维护自己的面子,像是裁缝于事无补地补着破了大洞的裤子。不过林杉说的也是事实,方敏昨天确实跟她聊过□□,跟她说了自己的成绩,而她也不为自己扯的谎羞愧,因为她只是转移话题而已,又没有伤害到别人。 “帮方敏募捐,真是我大二这一年做的最有意义的事。”江河当然不知道林杉心里的九曲十八弯。 林杉没有再道谢,有些话说多了,反而成了套话,她相信江河懂她心里的感激。 那一厢领班在训那个服务员。 “小娟,这次就算了,下回注意点啊,别再惹得顾客不高兴。” 这才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作者有话要说: 我对这章不太满意。 陈春梅这个角色,我本来是想塑造出一个成绩不好,喜欢打扮,想通过婚姻来晋升阶级的小镇姑娘形象。 毕竟不是所有农村姑娘,都有林杉的智商,都有林杉的志气。 第35章 飞鸟集 一行人刚回到实验室,林杉便接到了爸爸的电话,爸爸应该也是来问妹妹填志愿的事吧,可林杉一句“爸爸“还没叫出口,便听到听筒里传来陌生的声音。 “林杉,怎么了?”江河察觉到林杉的反常。 “我爸晕倒了,现在在医院。”林杉简明扼要地说,她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这么冷静。平时遇到麻烦的小事时,她总会炸毛,可一旦遇到大事,她却又总会有出乎意料的冷静。 “那我陪你去医院吧。”江河道。 “好!”林杉没有拒绝。 两人快步走到校门口,林杉用高德地图导航,查找最近的路线,江河却顺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现在我们赶时间,就打车去吧。” 林杉急着去见爸爸,便没有去计较打车费,要是从前,她是万万舍不得打车的。 全程林杉都不说话,面无表情,许久两人终于到了医院,见到了爸爸。爸爸躺在床上,昏迷不醒,头发花白,林杉第一次发现爸爸老了。 是啊,爸爸已经47岁了,快50岁,的确是老了。 其实林杉和爸 分卷阅读96 爸相处的时间并不多,记事起,爸爸就在北京打工,每年只暑假和寒假时回家,每年都会给林杉姐弟三人带礼物。爸爸不善言辞,在家时也是一天到晚帮奶奶干农活,并没有费心陪陪林杉姐弟三人。和许多小孩一样,林杉小时候很崇拜爸爸,可上高中后,爸爸便再也指导不了自己的学业,在高考志愿这些关键的人生选择上也提供不了有用的建议,她渐渐明白爸爸也不过是普通人,不过她并没有偶像走下神坛的幻灭感,反而是很心疼爸爸。爸爸一直是家里的顶梁柱,爸爸一直是强大的,可爸爸现在昏迷不醒。 “我高三后,妈妈回家陪读,爸爸便一直一个人在北京。妈妈在二姑姑家的餐馆打工,工资不高。我们全家经济来源几乎全靠爸爸,可知他压力有多大。”林杉垂下眼睛,低着头,像是在自言自语。 江河沉默着,许久才开口。 “医生说是高血压引起的脑充血,情况不严重,应该很快就能醒来的。” “我爸一直有高血压,本来该好好休息的。可他哪有时间休息啊,我们姐弟三人都在念书,奶奶年纪也大了,全家就指着他一个人呢。他是木匠,干的是体力活。他身体早就过度劳累了。”林杉心里一酸,眼泪就自然而然地流出来了。 江河陪林杉守了一夜。 第二天中午,爸爸醒了,看到林杉,看到自己在医院,第一反应是要出院。 “我身体没事的,高血压嘛,每天坚持吃降压药就可以了,哪用得着住院啊,住院得花多少钱啊。” “叔叔,我是林杉的同学,医生说以您的情况,还是在医院里多观察几天为好。身体比钱重要啊,有健康的身体才能去赚钱嘛。”江河道。 林父还是坚称自己的身体没问题,又催着林杉回学校,不要耽误了课程。江河想再劝劝他,林杉却知道此时自己好好学习,才是对爸爸最好的安慰。她不再坚持,和江河一起回学校了。 “这是打车费,你数数。”回校后林杉便把钱还给江河了。 “那我收下了啊。” 江河没有拒绝,因为他知道林杉在钱这方面,一向都固执地坚持自己的原则,不占别人的便宜,也不会让别人占自己的便宜。骑车出游的那个下午,林杉没带钱,江河于是说请她吃饭算了,可女生坚定地拒绝了,第二天就把钱还给他了。 此后,林杉每天给爸爸打一个电话,以确保他身体没事,一开始她很不安,很担心爸爸,这样持续一周后,她悬着的一颗心才终于放下来,高血压是很常见的小病,只要坚持吃药,并无大碍。 短学期过后,就是暑期培训,建模和电赛都有培训,时间撞到一起了,江河和林杉两边跑,还好王乐思和杜凡都不介意。 “你们暑假打算干嘛呀?出去玩吗?”王乐思问。 “我打算去厦门啦,不知道鼓浪屿是不是有网上说的那么美。”江河道。 “我也想去厦门啦,要不我们组团去,厦门应该挺好用的啦,林杉,你去不去?”王乐思一张娃娃脸面对着林杉。 林杉自然是没有闲钱去旅游的,她正踌躇着怎么体面的拒绝王乐思时,没想到江河就帮她找好了台阶。 “林杉都半年没回家了,自然是要回家多陪陪家人的。” 江河的话反而给了林杉勇气,眼前的两个人对她都很好,从没有因为她的贫穷而看轻她,自己又何必非要一天到晚戴着遮羞布呢,有什么好装的。 “我不回家啦,我要做两份家教,跟两家人都约好了。”林杉尽量平淡地说,她希望,在江河和王乐思眼里,自己是能很坦然面对贫穷的人。 “那你不回家啦?”王乐思有些惊讶,而后又意识到自己好像随口说错了话,却并没有出口补救,因为她相信林杉不会曲解自己的意思。 “其实做家教很有成就感的啦,我教的学生,赵朝朝,数学进步很大。我和他们一家人关系也处得很好,中午经常在他们家吃饭,朝朝把我当姐姐,有什么烦恼都愿意跟我说。暑假的另一份家教,就是朝朝给我介绍的呢,学生是他的同学。”林杉聊起赵朝朝,一时收不住话题。 “我觉得你们北京的小孩,中考压力好大啊。我本来只是周六给他补习四个小时的数学,到初三后,变成每天晚上辅导他写作业到十一二点,周六的补习不变。初三一年我都是在他们家睡的,每天早上六点钟再坐公交车回学校。我初中的时候,江河你知道的吧,就是我在小镇记的专栏里写的那样,大家都傻乎乎地天天玩,完全没有意识到中考的残酷。北京的中学,和我们乡镇中学的差距实在太大了。” 林杉本来还觉得自己聊起家教后话太多了,可她见江河和王乐思倒听得津津有味的。 “教育资源的不平衡确实是我国目前存在的一大问题,优秀的老师不愿意去乡镇,所以政府才一直鼓励大学生支教。”江河一开口就是伟光正的央视记者。 “其实不只是师资啦,生源也有问题。现在农村里有条件或重视教育的家长,都把孩子往县城里送,我待过的那所乡镇中学, 分卷阅读97 中考成绩是一届不如一届。”林杉道。 “我可是我们乡镇中学的骄傲啊,几年才出的一位名校生。”林杉拿自己开起了玩笑。 “不过我觉得你能走出来确实挺不容易的。”江河却很认真。 “是啊,而且你在大学也这么优秀。”王乐思似乎深有触动。 “可我只是个例,没走出来的,在工厂打工,在建筑工地盖房子的才是大多数。”林杉想起启智中学的那些学生,心有戚戚然。 半晌没话。 “哦,朝朝他考上重点中学了呢,王阿姨还专门奖励了我一台智能手机,三星的,是她自己淘汰下来不用的,还挺新的呢。”林杉拿出自己的新手机,给正沉思着的两个人看。 “我们既然占用了优秀的学习资源,就更应该好好利用这些资源,回馈社会,为教育的公平献一份力。”江河还是没从刚才的话题缓过来。 江河总是有着治国平天下的理想,林杉和王乐思见怪不怪。 而假期江河和王乐思真的结伴去了厦门,林杉在王乐思的空间里看到厦门湛蓝秀丽的海时,心里不是不歆羡的,她还从没有见过海呢,不过她暗自告诉自己,世界这么大,她这么年轻,以后她一定有机会见大海,见广阔斑斓的世界。 假期结束后,三人在实验室里重逢,短短的20天,每个人都有些变化,林杉剪短了头发,王乐思穿了一件新的灰白色休闲连衣裙,江河晒黑了不少,可三人的心却和以前一样近,有说不完的话。培训的日子平淡而充实,每做完一个项目,林杉都觉得自己又有了长进,她沉浸在每天都攒新技能的欣喜之中,而电赛也终于到来了。 林杉他们组一开始很顺利,第二天上午就实现了所有功能,三人便一起测试,一起写报告。可没想到第三天早上,板子出了问题,江河和杜凡只好重新焊板子,林杉继续写报告。晚上他们终于把数据测完了,报告也写完了,可没想到,到第四天早上,板子居然又坏了,这下子连一向淡定的江河也不免心灰意冷。 “我们还是重新焊板子吧,还来得及的。报告反正已写完了,顶多是要改改数据,很快的。”林杉其实也很着急,可她看两个男生焦灼的样子,便迅速说服自己冷静了下来,毕竟,不到最后一刻,她绝不会放弃。 最后他们终于又重新焊好了板子,测完了数据,熬了四天三夜,三人都回宿舍补觉去了,而再过几天是建模,江河和林杉还得熬四天三夜。 而最后的结果很好,电赛拿了全国一等奖,建模拿了全国二等奖,林杉唯一遗憾的是,她大二学年依然只是第二名,应该无缘国奖了,不过校特应该还是很有希望的,不过她不再和去年一样笃定了,说不定又会杀出一条黑马呢。这一学年她很关注钱慕清,他也参加了电赛和建模,都是和古琴、沈梦寻组队,电赛省一,建模省二,对于大二的学生,也算不错的成绩了。 而古琴和沈梦寻也不负众望,正式在一起了。林杉实实在在感觉到了古琴对自己态度的变化,她不再老找林杉帮她办事,也不再话里话外绵里藏针,而是像林杉最初认识她一样礼貌周到,还出乎意料地有些热心——方敏给她寄的明信片,就是古琴看到后专门拿给她的。 林杉不是得理不饶人的人,她和古琴的关系,算是修复了,在路上碰到,还能不咸不淡的聊几句,当然,她们并不是朋友,两人都心知肚明。 林杉喜欢自己身上的变化,从前她只知道做人要真诚,所以不分对象的掏心掏肺,最后伤到了自己,现在古琴教会了她,对不同的人应该有不一样的态度,这个世界不是所有人都值得真诚,可也不是所有人都是坏人,更多的是有光明面也有阴暗面的普通人,光真诚是没有用的,可也不至于同仇敌忾,而是该学会圆融的处理人际关系。 林杉边沉思便走在大草坪上,不期然看见了江河。他正和一群人一起读书。 “林杉!”江河大声地喊她的名字。 “文学社不是已经换届了吗?你都退社了,怎么还在这里呀?”林杉疑惑地问。 “我喜欢晨读啦,以老学长的身份来参加晨读呢。”江河道。 “林杉学姐,你也来参加我们早读的活动吧,你不是很喜欢读书吗?”赵星萌亲热地挽起林杉的手。 “你,该不会是文学社的新社长吧?”林杉问。 “怎么,我不像吗?”赵星萌佯装恼怒。 “我是副社长啦,月朗才是社长。因为江河学长说,月朗比我成熟稳重。哎,难道我就不成熟不稳重吗?” “大一的小朋友都在这里呢,赵星萌你注意一下学姐形象。”江河插话。 “星萌学姐早就没有学姐形象啦!”一个胖胖的男生插话。 一行人不再闲聊,而是齐声朗读起来。 他们朗读的是泰戈尔的《飞鸟集》。 “我最后的祝福,是献给那些知道我并不完美,却依然爱我的人。” 江河和林杉共看着同一张印刷纸,两个人离得很近,近到林杉能听 分卷阅读98 见男生的呼吸声,江河的侧脸还挺好看的,鼻子小巧又挺立,下颌线线条优美,林杉分着神,不小心就把诗词念错了。 “我们这样子,倒让我想起《红楼梦》里的宝黛共读西厢记了。”林杉没过脑的就说了这句话,说完她就后悔了,宝黛是什么关系,她这样倒像是在暗示什么。 “一起读书,倒的确是件浪漫的事。”林杉心里九曲十八弯,江河这个直男却明显没有多想。 “学姐学长,宝黛追求的是精神恋爱,你们都喜欢读书,都很有自己的见解,平时聊天也很有共同话题,我看你们的灵魂也挺契合的…”赵星萌挂着狗腿的笑容,揶揄这两位学姐学长。 大一的社员们也都停下了读书声,不怀好意地看着林杉江河两人,眼神里满是暧昧,就差高呼“在一起”了。 “你和刘攀进展如何啊?和他还有可能嘛!我看他倒挺喜欢你的。”江河转守为攻。 今年“世界读书日”的活动,江河他们宿舍也都去领了免费的书签,刘攀因此认识了赵星萌,对她一见钟情,从赵星萌大一追到她大二。 “江河学长,当着这么多大一小朋友的面,你给我留点隐私留点面子吧!有什么事,咱们私下里说啊。”赵星萌不置可否。 江河不再说话,而是拿出手机噼里哗啦地打字。 “你和刘攀进展如何?”赵星萌哭笑不得地收到了江河的微信,这位学长果然很懂得保护他人的隐私。 “我大一时认识他,就觉得他挺厉害的,吉他弹得很好,歌唱得那么好,还是吉他社的副社长,你知道在大一新生眼中,副社长是很厉害的,当然我现在自己也成了副社长,就不再那么盲目崇拜他了。而且他还会修电脑,专业成绩也不差,听说参加你们专业的比赛还拿了省二等奖。我不讨厌他,对他挺有好感的,其实跟他相处时,挺开心的,他特别会聊天。可我却一直不知道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赵星萌也噼里哗啦地打着字。 “你不介意我把原话告诉刘攀吧?”江河问。 “不介意,不管我俩最后会不会在一起,我和他都是朋友,理应坦诚相待。”赵星萌干脆地回答。 “现在轮到我了,我觉得你和林杉学姐真的很合适呢,你真的不往那方面发展发展?”赵星萌道。 江河没有回复,他和林杉很熟,关系很亲密,他觉得林杉是个很好的女生,可他喜欢她吗?他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赵星萌和林月朗是性格对立的两个人,一个活泼,一个内敛,一个天真,一个成熟,不过她俩戏份都不多。文学社里有大一小朋友的戏份,我就创作了这两个角色,并且希望能赋予她们独特的个性。 第36章 理想恋人 “你说到底怎样才算喜欢一个人呢?”江河问。 “至少得心动过吧!”怪盗基德回复得很快。 “我不知道算不算心动过啊,只觉得和她有聊不完的话,跟她在一起时挺自在的。”江河道。 “爱情是有排他性的,你介不介意她和其他男生在一起呢?”怪盗基德问。 “又没有听说有人追她,我想介意都没有机会啊。”江河不假思索地敲着键盘。 “那你就想象她和其他男生在一起嘛,你介意吗?”怪盗基德问。 “我不知道,我们太熟了。”江河半晌才回话。 “所以,你是打算去追她?”怪盗基德问。 “我没有追过女生,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不是靠追来的。”江河道。 “可你总得让她知道你的心意吧,难不成让女生来追你啊?两人都不主动,最后肯定没戏。”怪盗基德突然有些想敲工藤新一的榆木脑袋。 江河没有再回复,反正他以前他也经常聊着聊着就把怪盗基德晾到一边。他仔细回想着和林杉相处的点点滴滴,征文大赛时很喜欢一苇的文章,大一下学期排名出来时记住了第一名林杉的大名,支教时才真正认识她,而后一起帮方敏募捐,然后在实验室低头不见抬头见,再然后成了配合默契的队友。再再然后呢,两人不再有那么多交集,只是在一起上课,林杉永远积极地坐在第一排,而江河则几乎都是坐在最后一排。江河后知后觉地发现,除了偶尔在路上碰到后,打个招呼,两人很长时间没说过话了。 江河也自然是喜欢过别人的,可他一直都不是外貌协会的,比起外在美,女生的内涵更能打动他。他崇尚精神恋爱,有高度契合的三观,有共同的理想,并一起为理想而奋斗,是他心中理想的爱情的样子。林杉,他曾觉得她有些小家子气,可自从陪她去医院照顾爸爸后,江河明白了她的不容易,她在某些方面其实比自己成熟。林杉给他的生活打开了一扇窗,让他真切地了解了农村人的生活,弥补了他认知的局限性。 江河也后知后觉地发现,林杉其实也变了很多,不再怯懦地不敢得罪人,不再是只读文学书的女文青,而是在他的推荐下,读了许多社科和自然科学的书, 分卷阅读99 她专业成绩优异,对专业知识有许多自己的见解。江河觉得自己最欣赏林杉的一点是,她有向往美好的本能,只要是她认为的美好的品质,应该做的事,她总会努力地修身养性,努力地去做好,所以她技能越攒越多,所以她越变越好。 网上说,理想的恋人关系,是性格相似而技能互补。江河发现自己和林杉居然是吻合这一标准的,两人都是乐观积极的性格,一个来自农村,一个来自大城市,认知的缺陷恰好互补。江河想了这么多,却还是不清楚自己到底喜不喜欢林杉,因为他和林杉的相处方式太像朋友了,当然他一直觉得要做恋人,首先就应该是朋友,恋人是比朋友更亲密的关系,不志趣相投,不了解甚深,又如何能做恋人呢。想到这,他突然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了,他应该和林杉进行更深一步的了解。 江河没有追过女生,高中时喜欢的女生,喜欢的是别人,他不是喜欢强求的人,他也不会让自己成为别人退而求其次的选择。林杉喜不喜欢自己呢?他不知道。他和林杉无话不聊,却似乎偏偏从没有聊过爱情这个话题。 江河在网上搜如何追女生,搜出一大堆帖子,无非是陪她聊天,送花,请她吃饭等陈词滥调。江河觉得很俗,一点都没有爱情该有的浪漫,他思索了许久,和怪盗基德讨论了许久,却都没有确定好具体的方案。不过两个工科男又会有什么好方案呢,恋爱又不是写代码,同样的输入就会有同样的结果。 他没想到命运已经为他准备好了开端。 那是星期六的一个雨夜,江河一如既往地在实验室里码代码。集训队的人员,从大一到大四,是呈金字塔型的,越往上人越少,只有足够优秀的人才会留下来。大三后,林杉和古琴都离开了集训队,非计算机专业的人只有江河留了下来。其实江河觉得林杉还是很有天分很有潜力的,可他也不得不承认女生说的有道理,acm的成绩是靠时间磨出来的,集训队里很多人都是高中就接触算法,从大一起就泡实验室,而林杉大二才进集训队,基础确实差了点,而且acm大赛很难出好成绩,大二时林杉拿的是市二等奖,江河拿了市一等奖,比起其他大赛,性价比不高,而林杉又参加了和专业更相关的智能车大赛,也没精力两边兼顾,如此一分析,退出确实是明智的选择。 江河正心无旁骛地调着代码,手机忽然响了,他看都没看就拿起电话。 “喂” “江河,你在集训队吗?我在图书馆,没带伞,雨又这么大。你什么时候走啊,能不能顺便带我一起走啊?” 下雨啦?江河往窗外望了望,毫不犹豫地关掉电脑,从实验室大门旁边的纸箱里拿了备用的雨伞,往图书馆走去。 “真是不好意思啊,麻烦你啦。丁香和杜凡出去玩了,方梅回家了,周文娜去温州找男朋友去啦,雨又太大了,我实在是找不到人了,想到你应该在实验室,集训队离图书馆又不远,所以就打电话找你啦!”女生喋喋不休地解释自己的唐突。 “你不如直接说,因为江河是个好人,所以这种乐于助人的事,我第一个就想到他了。”江河逗她。 雨很大,伞显得有些小,两个人便离得很近,胳膊紧紧地碰在了一起。江河突然就理解了为什么情侣总喜欢搂搂抱抱的,以前他总对这种腻歪的行为嗤之以鼻,可现在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很喜欢这种亲密的接触。 “你有喜欢的人吗?”密集的雨声和黑夜给了江河勇气。 “怎么突然这么问?”女生不解。 “因为我们还从没有聊过这个话题啊,我想多了解见解你呢。”江河道。 “有好感的有,还有好几个呢!可真正喜欢的人,应该没有吧,我觉得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是奢侈品,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不会遇见爱情。”女生认真地回答。 “怎么这么悲观啊,这不像你的风格啊!”男生不解。 “也不是悲观啦,只是观察身边的样本得出的结论。我对爱情还是满怀期待的,我绝不会将就,也不会因为年纪到了就随便找个人来凑合着过日子,我要是结婚,一定要嫁给我爱的人。不过现在社会的评价体系对女生很苛刻,女生过了25岁便会不停地被催婚,会被叫做大龄剩女,没有美满的家庭,事业再成功,也会被认定为不幸福,而舆论对男生就宽容许多了。”林杉道。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啊?”江河问。 “首先要人品好,要正直善良,然后我希望他有担当,会赚钱,能撑起一个家庭,因为现实生活中经济基础是很重要的。最好还跟我志趣相投,两人可以一起讨论学术、时政、文艺等各种话题,可以有说不完的话。哎,不说了,女生说起理想型,总是有说不完的话的,可世界上是没有完美的人的。”女生吐了吐舌头,朝江河眨了眨眼。 “除了会赚钱这一点,我…“男生脱口而出,但还是及时刹住了车,把那句“我暂时没把握外,我觉得我就挺符合你的标准啊!”咽回了肚子里。 江河发着呆,外面暴雨如注,林杉便也不再说话,两人就这样胳膊挨着胳 分卷阅读100 膊,沉默着走到了女生宿舍楼下。林杉道了谢,刷卡进门。 今天宿舍有些冷清,林杉有些怀念周文娜在的时候了,有她在总不会冷场,她总能热热闹闹地和大家聊着天。林杉后知后觉地发现,其实她很喜欢呆在宿舍里,她在这里体会到了琐碎温暖的幸福。可周文娜现在在温州,找男朋友去了。 “娜娜,和男朋友在干嘛?应该很开心吧。”林杉给周文娜发微信——周文娜平时最爱秀恩爱了,林杉此时有些孤单,有些落寞,她便挑起周文娜喜欢的话题,想跟她聊聊。 周文娜没有回复。 大三后,周文娜和男朋友不再天天电话或视频,每回聊天时,也没聊几句就终止,不再像大一时那样,腻腻歪歪地一聊就是几个小时。周文娜说男友学习忙,有事。周文娜表示理解,毕竟也是她自己,一直劝男友要好好学习,要努力考研。这回去温州,她没提前告诉他,她想给男友一个惊喜——俩人异地恋,总是男友坐几个小时的动车来北京,她还从没有去学校找过男友。 星期五下午三点钟,周文娜坐在高铁上,打开背包,拿出了一封信笺,她细致地读着信,忍不住地就甜蜜地笑了。这是周文娜第一次给男友写信,她看到林杉和好朋友经常通信,感情也特别好,她觉得很浪漫,她就萌生出给男友写信的念头。身处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这或许是男友收到的第一封手写的信呢。 亲爱的炎明: 你好! 这是我给你写的第一封信,但不会是最后一封信。不知不觉我们已在一起五年多了,人生能有几个五年啊,可以说你是我青春里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最开始认识你的时候,你不过是我最最普通的同学,成绩虽不错,但也没我好,性子沉默,和我的生活没有交集。初三时我学习压力很大,一改以前活跃的性子,收心敛性地好好学习。可或许是心态不好吧,我的成绩反而一跌再跌。我从没有低估过女生们所谓的友谊的脆弱,可发生在自己身上时,还是不免被伤到了。许多人幸灾乐祸,明里暗里笑话我不再是第一名,成绩再跌下去,该考不上重点高中了。我没想到一向沉默的你,会替我出头,你说她们不仗义,亏我平时还经常费时间给她们讲题呢。你还鼓励被排名打击到快失去自信的我,你说我又聪明又热情,是最好的女孩。 我跟你说过的,我爸妈重男轻女,我在家里从没有得到足够的关爱,所以我从小就学会了察言观色,努力地讨好爸妈和哥哥,因为我只有做得足够好才能让他们喜欢我,于我而言,亲人的爱也是有条件的。所以我看上去八面玲珑,朋友虽多却不跟她们交心,所以我从不奢求别人会无条件地对我好。可是你出现了,你对我真好。初三一年,虽压力很大,可我很开心,因为我终于有了第一个真正的朋友。 后来我们一起考上了一中,还在同一个班。我成绩还是很好,你却排在中下游,这回换我帮你了。后来,你告诉我,你从初中就开始喜欢我了,我却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我只知道,咱俩确定关系时,我心里好甜啊,比吃了最甜的糖果还甜。我真的谢谢你,给了我这么好的爱。 一说从前就刹不住笔,我就不再回首过去了,还是展望未来吧。你好好学习,争取读研,我也争取保研,然后咱俩一起去省城杭城发展。这是我们早就计划好的,可我还是要郑重地写下来。 爱你的 娜娜 周文娜坐在高铁上,看着信,只埋怨自己为何没好好练过字,笔迹歪歪斜斜的,没有美感,不过张炎明应该也不会介意吧。他当然不介意,他倒是敢介意,周文娜心里美滋滋地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又笑了,再过几个小时她就能见到张炎明了呢,自己像踩着七彩祥云的仙女一样出现在他面前时,他该有多高兴啊。 星期日下午两点钟,周文娜坐在返程的高铁上,没有哭,眼神却涣散无光,素颜,长卷发随便地扎成马尾,她从来都对自己要求严格,不允许自己有自暴自弃的时候,平时遇到再难的事,她都还是化着一丝不苟的妆。可是,今天早上,在学校旁的小饭馆,他说什么来着。 “娜娜,我们不合适,我们分手吧。你这么优秀,是名校生,我只是二本的学生。我们是没有未来的,我爸妈想让我毕业后就接管家里的工厂,你难道会跟我一起留在小镇上吗?而且,跟你在一起,我真的很累,你太强势了。我只有这点能力,复读才考上了二本,你知道考研对我而言有多难吗?我真的累了。是我对不住你,你打我骂我都行,可我真的追不上你的脚步。” 他说我们分手吧,是她听错了吗?他是认真的吗?他说这句话时,是什么表情呢?周文娜拿出背包里的信,把它扔到座位旁的垃圾袋,可当乘务员来收垃圾时,她想都没想又把信拿了出来,放回了背包。 回到宿舍时,寝室里人员都来齐了,丁香正兴高采烈地和林杉看着游玩的照片,谁也没留意到周文娜的反常。她爬上床,闭上眼睛,却怎么也睡不着,明明很伤心,却硬撑着没哭。她觉得自己像一口废弃的枯井,再怎么荒凉,看上 分卷阅读101 去都古井无波,她真是因此亏大发了。他是怎么说来着,他好像是这样说的吧。 “娜娜,我知道你很坚强很强大,你不需要我,我太弱了。你应该去找一个势均力敌的男朋友,你肯定能找着比我好的男生的。我了解你,你或许一时会有些难过,可这却不会影响你的生活,你肯定还是该干嘛就干嘛。你不像我,虽然提分手的是我,可我肯定比你难过,我估计几年都走不出来。” 原来自己从小不得不修炼出的强大,会让旁人误以为自己不会受伤。周文娜心口好疼,针扎般的疼,可面对张炎明时,她没有出口挽留,甚至没有为自己辩解,而是微笑着说。 “好啊。” 恋爱需要两情相悦,分手却只需要一方毁约。原来五年的感情,是如此脆弱,她就不该相信世上有无条件的爱,爸妈都尚且是因为她懂事乖巧才把给哥哥的爱分出点来给她,更何况旁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周文娜看似能干强大,其实很缺爱,所以她才会那么在意男朋友。我本意是想塑造一个立体的有缺点的角色,可笔力有限,似乎并没写出周文娜身上的问题。 第37章 所谓爱情 “丁香,我提醒你一下啊,你在空间传了你和杜凡的照片,你不怕你妈看到啊?”林杉诧异地问。 “我正打算跟她摊牌呢,过一会我跟她视频。”丁香道。 “早该摊牌了,都谈了快两年了。你妈早晚都会知道的,你和杜凡感情这么好,以后要走下去,最好还是要有爸妈的祝福。”林杉道。 “我也希望我妈能祝福我俩,不跟你说了,我妈要跟我视频了。” “是是是,我是谈恋爱了,他叫杜凡,跟我是同班同学。” “他是西安人,将来去哪里发展还不确定,我也不怎么想回成都发展,是的,我是在成都长大的,可成都的大企业太少了,和我专业对口的就更少了,我和杜凡说不定会一起留北京。” “我没说不管你和我爸啊,等我们在北京落好脚,我们可以把你和我爸接过来啊!” “我知道北京压力大,我们也不是非要留北京,实在留不下来,就去杭州南京这些新一线城市嘛。” “妈!我是成年人了,我有权利规划自己的未来,去选择自己喜欢的人,喜欢的生活。” 丁香的声音变得尖锐,应该是和妈妈吵了起来。 “我是变了,变得不再万事都听你们的安排了,可我觉得自己是变好了。我比以前勇敢,比以前有主见,也比以前快乐了。” 丁香气鼓鼓地关掉视频。 “我觉得我和我妈简直是无法沟通。” “慢慢来嘛!”林杉安慰她。 “我从小就特别听话,小到穿什么衣服、交什么朋友,大到上什么学校、学什么专业,都听他们的。以前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我习惯了,可和杜凡在一起后,他特别尊重我,做什么事都和我商量,而不是简单粗暴地直接要求我,我这才发现很没有主见。我爸妈给我的爱,简直是绑架式的爱,我觉得好累啊。”丁香道。 “其实我挺羡慕你的,父母在方方面面都能指导你,我上高中之后,爸妈便从没有管过我,因为他们没有能力,我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万事自己做决定,走一步算一步。”林杉想起自己曾经的茫然无措,有些心疼自己。 “你看你现在,多么优秀啊。为了修正原生家庭给我的影响,我在网上查看了许多教育方面的书,有观点说放养能极大程度地锻炼孩子自身的能力,你爸妈对你就是放养嘛。”丁香显然并不能理解林杉的心酸。 “这不是放不放养的问题,小事不管,大事提供意见以做参考,这是放养。父母在大事完全没有能力提供意见,这才是我的处境,也是大部分农村大学生的处境。”林杉耐心地反驳。 丁香显然是被说动了,没有方才那么激动了,半晌才接了一句。 “看来人人都有自己的不容易啊。” 第二天晚上,林杉才察觉到了周文娜的反常,她居然在床上躺了一天,这于她而言是罕见的,校学生会活动很多,她一直很忙。 “娜娜,你生病了么?”林杉关切地问。 “就是累了,想休息休息。”周文娜声音跟蚊子一样小。 “你吃晚饭了吗?丁香还没回来,让她给你带份饭吧。”林杉道。 “好!” 林杉于是给丁香打电话,不一会,丁香便回来了,带了一份鱼香肉丝盖饭。 周文娜没起床,直接躺在床上吃盖饭,平时她可是最爱干净的人啊,因为方梅不够整洁的桌子,没少跟她沟通拌嘴。方梅觉得,这是自己的事,并没有妨碍到其他人。周文娜却说,宿舍的卫生分就是被方梅拉下来的,可方梅却说自己连学习成绩都不在乎,就更不在意卫生分了,并劝他人也不要去在意——卫生分的存在虽是为了激励学生维持更整洁的住宿环境,可更深层次是为了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可她觉得自己的 分卷阅读102 业余生活已经很丰富了,不因为杂乱的桌子而改变。 “娜娜,见到男朋友高不高兴啊,他是不是高兴坏了。”林杉主动挑起话题。 “我们分手了。”周文娜的声音很平静。 话一说出来,林杉和丁香都呆住了,周文娜和张炎明,可以说是她们心中的模范情侣了。丁香每回跟杜凡吵架,都拿张炎明来堵杜凡的嘴,他就从来不跟周文娜吵,两人总是甜甜蜜蜜亲亲热热的。而林杉觉得,周文娜和张炎明的情商都很高,都有在费心维持一段健康的亲密关系。 可他们分手了。 “为什么呀?”丁香和林杉不约而同齐声问道。 “你们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强势吗?”周文娜头也不抬地吃着盖饭,声音却有些发抖。她一向刚强,在没熟人的高铁,孤身一人的宿舍,都没哭,现在却因为旁人的关心,泪盈于睫。 她只是突然觉得很委屈。 “娜娜,你很要强,可并不强势。要强的人,是对自己要求高,却并不以同等标准要求别人。而强势的人,是强迫别人也要按自己的想法来办事。”林杉认真地回答。 “娜娜,你是个很好的女孩,乐于助人,又极有主见,能把学习、生活、工作方方面面的事都处理得井井有条,不像我,万事都听父母的,现在想奋力离开他们的保护,却发现自己可能根本没有自己做决定的能力。”说起自己,丁香有些沮丧。 “我希望他考研,也是为他好,为我俩的未来打算,我真的没想到,这给他带来了那么大的压力。虽然我是名校生,他只上了二本,可我从没有因此看轻他,我觉得他挺优秀挺聪明的,不比我差,我们只是擅长的领域不同。我真的不知道考研对他来说是那么难。”周文娜自陈心迹,开始为自己辩解,面对张炎明时没有说出口的话,却在室友面前都说出来了。 “其实我和杜凡也经常吵架啊,情侣相处,有矛盾是正常的,关键是看怎么处理矛盾,话说开了就好,这也是一种沟通嘛!你们感情这么好,怎么能说分手就分手。”丁香发现自己好像变了,至少在恋爱方面,有了自己的想法。 “男生和女生不一样,男生说分手,应该是真的想分手。我了解他,他不是一时意气用事的人。我也不想姿态太难看,非要死缠烂打。”周文娜从没有想过要低姿态的去求复合,她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 这才是周文娜嘛。 可周文娜还是连续好些天都没去上课,而是像树袋熊黏在树上一样黏在床上,林杉和丁香轮流给她带饭,她们俩总想聊聊其他话题,让周文娜不再一根筋地想着分手这件事。 “你们知道吗?张建业又开始重新追陈春梅了呢?他俩以前关系不就挺好的么,可后来陈春梅是交了男朋友吧,他俩就没成,这还是娜娜跟我们说的呢,是吧,娜娜?”丁香聊起八卦。 周文娜动了动身体,说。 “我不记得了。” 她声音很轻很虚弱,仿佛说这句话已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看来张建业是真的喜欢陈春梅呢,追她追这么久,我真希望他俩能成。”丁香因为自己拥有了爱情,并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好,因此也衷心地希望他人也都能有情人终成眷属。 林杉却不大看好他们俩,陈春梅对前男友的感情很深,应该不会这么快走出来,她对张建业又是什么感觉呢?以前不喜欢,难道现在就会喜欢吗?可表面上看起来,她现在和张建业走得很近,莫非她已改变了想法,只想找一个对自己好的人。林杉觉得自己还是不要胡乱揣测,还是找机会当面问一问陈春梅吧,毕竟她和陈春梅也算是朋友。 “三体看到哪了?你觉得这本书怎么样?” 是江河。 “我才看了个开头,我觉得这本书文笔一般,人物塑造也没有过人之处,但是作者的想象力很丰富,真是让人惊艳。比如书里提出的恒纪元和乱纪元,宇宙是无序的,我们现在所处的有规律可循的世界不过是短暂的动态平衡。”林杉飞快地打着字。 大概从上星期开始吧,江河便时不时地在微信上找林杉聊天,聊的大多是看过的书,《三体》便是男生推荐的科幻小说。其实林杉早就听说这本书了,它盛名在外,可她对科幻小说一直没兴趣,可江河极力推荐,她便也有些好奇,跃跃欲试地想看一看,没想到这本书还真是不负期待。 “林杉同学,奖学金公示了,你知道吧。恭喜你拿到了校特啦!”男生道。 “切!你就别在我面前秀优越感啦,谁不知道你江大神拿了国奖啊!我就不恭喜你啦,省得你尾巴翘到天上去。喂!江大神,你就不能低调谦逊点吗?我可是脑残剧里常出现的心思阴暗的第二名啊,你就不怕我因为妒忌你,而做一些对你不利的事啊!”林杉隔着手机屏幕也能想象出江河安之若素的样子,很欠揍。 “能让你嫉妒,我很荣幸。你应该庆幸我不是虚伪的装谦逊的第一名啊!学霸哭穷,最讨人厌了。明天中午小四川走起,我请你和王乐思吃饭。”江河道。 分卷阅读103 “奖学金不是还没发下来么,你就开始炫富啦?”林杉问。 “就算提前预支啦,反正我也不差这点钱。你什么毛病啊,请你吃饭你还挑三拣四地挑我的毛病!”江河道。 “王乐思不是也拿了校特么?所以我们三是要轮流请对方吃饭么?那不就相当于三人出去聚三次餐么?我不去,我可不能浪费钱。”自从和江河一起去医院看爸爸后,林杉便再也没有在江河面前刻意掩饰自己的贫穷。 “没打算让你们请客啦,我就是拿了奖学金,心里高兴,想找你们聚聚。”江河无奈地说,女生在钱这方面总是把你我分得门儿清。 “那也不行,怎么能白白让你请客呢,没有这个理啊。我不能去。”林杉果断地拒绝。 “你就别认死理啦,请你们吃饭,你们高兴,我也高兴,这不是皆大欢喜么。我们三人多长时间没聚了,你就不想和我们聚聚。就算是花点钱下三次馆子,那也是值得的。诚然,我们是学生,不能乱花钱,可值得花的钱,还是得花啊。”江河也不知该怎么说服林杉,这女孩倔起来谁也说不动她。 “我们可以一起去食堂聚餐啊!”女生回复。 “这也成啊?好吧,那也行吧,我去跟王乐思说。我们明天见。”江河也不再坚持,三人约好在一餐门口见。 第二天中午,林杉从图书馆赶到一餐时,江河已等在那里了。 “我们先进去吧!”江河道。 “不等王乐思了吗?”林杉不解地问。 “她们班开班会,要晚点来,她让我们先吃。”江河耐心地解释。 当他们俩一起坐在食堂里时,林杉才发现自己是第一次单独和江河一起吃饭。他们碰到了好几个同学,他们都用揶揄暧昧的眼神看着他们俩。林杉熟悉这种打量,她以前就是这么打趣丁香的。可轮到自己时,她描述不出是什么感觉,好像有些羞涩有些气恼,可又有些开心有些甜蜜,这些外力给她尘封着的少女心捅开了一个小洞,她突然发现,她和江河,其实可以不只是朋友呢。或许是和江河太熟了,两人又都坦坦荡荡,认定异性也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她就从没有往爱情那方面想过,可一旦往那方面去想,林杉才发现自己和江河关系已然很亲密,远超一般的朋友之情。 “林杉?” 林杉正胡思乱想着,突然有人跟她打招呼,她回过神来,是陈春梅,和张建业一起。 “你们也来吃饭啊?”陈春梅的眼神似乎在询问,林杉却并不打算解释,而是干巴巴地寒暄。 “那我们走啦!”陈春梅识趣地没有追问。 江河和林杉面对朋友时,其实都是健谈风趣的,可俩人在等王乐思时,却不约而同地沉默了,都低头叭着饭,像是在回避方才旁人的揶揄。 “江河,你猜王乐思什么时候会来,12点半前还是十二点半后,我们来打赌吧。”林杉主动破冰,想打破笼罩在他们俩身上的奇怪的气氛。 “好啊,那像武侠小说里一样,就赌一个愿望好了。”江河提议。 “好啊好啊!”林杉大胆地看向男生的眼睛,从他的眼睛里清晰地看到了自己的影像。男生也回望向她,俩人对视了许久,不说话,却都还是不确定,是否在对方的眼神里读出了自己想要的讯息。 王乐思的到来终结了俩人的对视。 “你们都快吃完啦!你们可要等我啊,我们队都多久没聚啦!”王乐思一来,气氛便回到了暑期培训时三人插科打诨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林杉和江河这一对,是我理想中爱情的样子。首先是极好的朋友,然后才是亲密的恋人。 第38章 开不了口 “不要忘了你欠我一个心愿。”林杉给江河发微信——午饭后,回图书馆后,林杉却再没有心思看书,今天旁人的态度,和江河的对视,让女生模模糊糊地有了新发现,一个她早该察觉却一直忽略的发现。 江河这么频繁地找她聊天,该不会是喜欢她吧。 她对旁人的揶揄似乎并不生气,还隐隐有些开心,她该不会是喜欢江河吧。 这样想着的时候,她忍不住地就笑成了傻瓜。林杉从没有因为喜欢别人而有过特别的行动,这或许是因为她以前喜欢的人都不喜欢她吧。爱情是平等的,单方面的追求并不能收获爱情,比起爱情,她更爱惜自己的自尊。可这回不一样,江河已经主动了,而她无疑是对江河有好感的,她也该勇敢地回应他。她不像有些女生,享受被追求的感觉,认定男生追的时间越长,越能验证自己的重要性,而男生也会更珍惜这段感情。所以她毫不犹豫地就主动找江河聊天。 “我记着呢,你有什么愿望啊,只要不违常理不犯法,我都会尽量满足你。”江河回复得很快。 “我暂时还没想好呢,你只要记得你欠我一个愿望就好了。”林杉发了个拉钩的表情。 “幼稚!你放心,小爷我就不是会食言的人。” 两人就这么有一句没一 分卷阅读104 句地聊着,话题都没有什么信息量,林杉本来打算下午把计算机网络新学的一章看完,可她却没有主动结束话题,她在等江河来说再见。因为之前聊天,都是林杉结束话题,女生觉得,为了公平起见,这次该换男生了。他应该在实验室码代码吧,应该也没有时间来进行这种没营养的对话吧,可江河居然一直陪她闲聊着。 恋爱再美好,也没有学习重要,自己可是事业型女生,事业永远比爱情重要,这样想着,林杉毫不犹豫地就发了条微信。 “我还要学习,就不陪你聊啦。bye!” 江河没有再回复,林杉也无心去考虑他的感受,而是一头扎进了计算机网络的怀抱。林杉看的是第三章 ,传输层,她觉得这些协议并不难,可却十分繁琐,而这恰恰是她的弱点,她的逻辑思维和理解能力很强,记忆力却并不算好,她也一直不喜欢学需要强行记忆的知识。看了一会书,她觉得有些累,便去图书馆二楼的休息室透透气,没想到碰到了陈春梅。 “你和江河是怎么回事啊?他在追你啊?我可看到了哦。”陈春梅很直接。 林杉却不想用“追求“来定义自己和江河的关系,她觉得这个词委屈江河了,他俩明明是互相都有好感,可又不知该如何回复陈春梅。他们俩还不是情侣呢,她不想他们之间青涩的刚刚萌芽的感情,就这样喧嚣地成为旁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她向来低调,而对于爱情,就更低调了,真心话大冒险都诈不出她到底喜欢谁,她那样珍重爱情。可陈春梅待她坦诚,她又不想敷衍她。 “江河人还不错,就是有点矮。你们以后要是结婚了,生女孩还好,应该能有你一般高,生男孩就惨了,生来就是矮子,会很自卑的。”陈春梅果然真正是外貌协会的。 结婚,陈春梅想得可真长远啊,林杉哭笑不得。 “你现在还好吗?你和张建业又是怎么回事啊,你们现在好像走得挺近的。”林杉觉得自己有必要关心关心陈春梅。 她有些心虚,因为她后知后觉地发现,陈春梅最难的时候,她没有尽到朋友该有的关心,而是一直都在忙学习。经过大二一年的磨炼,林杉的学习能力提高了很多,也摸清楚了自己的学习规律,学新知识都游刃有余,可大三实验课很多,她有写不完的报告,要去实验室调小车,还要写论文,比大二更忙了。 “他对我挺好的,我也不知道自己对他到底是感激还是喜欢。就这样先这么处着吧,我又没占他便宜,我对他也挺好的。我不是喜欢那种吊着男生的女生,你是相信我的吧。” 陈春梅顿了顿,又接着说。 “张建业家境也不好,我要是和他在一起,两家人都帮不上忙,还都会拖后腿。江河多好啊,爸妈都是大学教授,北京土著,房子什么都不用愁。” “春梅,对爱情不能太功利太物质,不然我们势必是得不到爱情的。莫欺少年穷啊,两个人一起奋斗是多美好的事啊。”林杉出口打断了陈春梅的话。 “我们农村学生早就输在起点上了。北京的学生什么都不用愁,户口房子都有了。外地的城市人,爸妈都有养老保险,有积蓄,能帮忙付首付,他们的压力也没那么大。农村学生呢,父母帮不上忙,只能自己攒首付,可现在房价这么高,存钱的速度赶不上房价涨的速度,猴年马月才能买上房呢。爸妈养老也得靠我们,像我这种,家里只出了我一个大学生的情况,还得帮弟弟。当然帮弟弟也是应该的,毕竟爸妈供我读了这么多书。我个人能力又不强,我除了指望婚姻,我还能指望什么呢?如果我是城里人,我或许也会坚定地追求爱情,可现在,我没有资格。再说我的爱情,早就死了,是的,它早就死了。” 说到最后,陈春梅眼神黯淡,完全是为爱所伤的年轻女孩。 林杉不赞同陈春梅的观点,可也理解她,并不忍出口责怪。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同时每个人都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世界是公平的,顾此而失彼,既然得到了一些,或许会失去另一些,值不值得,就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了。 两人相对无言,沉默了好一会。 “我去自习啦!”林杉说完这句话,便回到了座位上。 她其实感慨良多,陈春梅的困境也是她的困境,大三后,每个人都不免会想想未来,想想毕业以后的事。钱,无疑成了极为重要的事。一路走来,披荆斩棘,都是最最优秀的好学生,可到最后却买不起房子。难道她如此努力,就是为了成为房奴吗?林杉很沮丧,不过她当然是要靠自己了。这样想着,她又充满了斗志,专心致志地开始看书。 “下午一起吃饭吧!” 林杉收到两条一样的微信,来自江河和周文娜。 “好的啊,图书馆门口见,不过不是我们俩,还有周文娜,你不介意吧。” 发送给江河。 林杉把信息里的周文娜改成江河,然后发送给周文娜。 林杉于是站在图书馆门口等人,先到的是周文娜,她就在图书馆,看来她是想振作起来,所以来图书馆学习。 分卷阅读105 林杉不知道的是,是方梅冷冰冰的话骂醒了她。 其实我一直觉得你前男友不怎么样,这倒不是因为他是二本的学生,是因为他挺没主见的,唯唯诺诺的,貌似很听你的话,实则心有不甘,早分了也好。 周文娜一股火直冲天灵盖,想爬起来反驳她,身体却很虚弱。方梅的话忠言逆耳,倒是让她开始认真思考这样值不值,所以她来了图书馆。 “娜娜,怎么不说话“ 周文娜沉默。 “那我来问你吧,你在看什么书啊?咱们交流交流。”林杉道。 周文娜还是不说话,她化了妆,可还是没能遮住黑眼圈和痘痘,整个人显得很憔悴。 林杉也不再说话,还好江河很快就来了,他并不知道周文娜和男友分手的事,可却也敏感地察觉到了周文娜的反常,平时周文娜总是活跃气氛的那个人,有她在总不会冷场,可她现在,低着头,沉默着。 其实以周文娜的情商,她应该能看出江河和林杉之间的关系,可她现在实在不像以前一样有心情成人之美了,就像以前狗腿地撮合丁香和杜凡一样。她已经一个人在宿舍呆了一个多礼拜了,她觉得自己再这么下去,整个人都会废掉的。一个人待着总会胡思乱想,她需要外力来促使自己走出来,所以她来图书馆自习,所以她找林杉一起吃饭。她也只能找林杉了,丁香和杜凡在一起,方梅足不出户,其他人虽熟识,却都称不上是朋友,八面玲珑的周文娜,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人缘并没有如自己所想的那般好,连在心情不好时能一起吃饭的也只剩室友了。没想到林杉也有约,可她现在只能选择当电灯泡了,林杉那么善良,一定会理解她的吧。 三个人于是天天一起吃饭,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月。 周文娜渐渐地也会加入林杉他们的谈话,可却不再是以前那个荤素不忌,和男生讲荤段子讲得哈哈大笑的泼辣霸气的大姐大。她也会笑,却是像丁香一样抿着嘴,微笑——虽然林杉觉得她笑得很不自然,很假。她语速慢了很多,声音温柔了许多,连走路也慢了许多。周文娜竟然走起了淑女路线,林杉却并不喜欢她的变化,以前的周文娜多帅啊,多有人格魅力啊。 可周文娜却不这样想。失恋使她深受打击,她不免陷入了自我怀疑中,一定是她不够好,她做错了什么,张炎明才会跟她分手。张炎明说过自己喜欢温柔单纯的女生,她可以改,谁还不会装温柔装单纯啊,虽然她以前根本看不上那些男生眼中单纯的女生,都是装的。在恋人面前都戴着面具,累不累啊,这不是爱情该有的样子。她在张炎明面前就从来不装,她以为他懂她的这份好。 可张炎明跟她分手了。 张炎明说她强势,她便试图把自己的精明能干都隐藏起来,学着去做一个柔弱的需要男生帮助的女生。女生要学会示弱,因为男生都希望自己能够保护女朋友,而不是被女生保护,这是刻在他们基因里的英雄梦,她输就输在这一点,没有让男友,哦,现在是前男友了,感觉到自己需要他。 周文娜做这些,倒不是为了和前男友复合,而是为了吃一堑长一智。她不再像从前那样自信,她开始在乎自己的女性魅力,她决定做一个温柔的淑女,尤其是在男生面前。在女生和男生面前表现不一样,这不是绿茶婊么?以前的自己,一定会对她这种企图取悦男生的行为嗤之以鼻,可她现在却改变了看法,每个人都有美好的一面,也有丑陋的一面,在异性面前,应该多展示自己美好的一面,即便只是装出来的。 而三人行也没有周文娜以为的那样尴尬,林杉和江河很照顾她,总在俩人唇枪舌战的讨论中腾出时间,让她说话。每天晚饭后,三人总会在校园里闲逛,林杉很喜欢植物,她选修了一门有关园林的选修课,因此便认识许多植物,彼岸花,金茶花,木芙蓉,她都如数家珍。林杉对校园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教三门口有一棵石榴树,大草坪边上有一排银杏树,图书馆某个角落风景特别美,特别适合拍照,她都知道,显然是经常在校园里闲逛。 江河于是担当起了摄影师的责任,帮两个女生拍照。男生不得不承认林杉的审美很好,她选的风景拍出来构图都很美,他以前倒是白长了眼睛,辜负校园的美了。 而至于俩人的关系,应该算是彼此默认了吧。林杉不是矫情的女生,态度一直都很明确,不喜欢的男生,她不会回应他。而江河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在追求她,没送花,没请吃饭,没看电影。可这一个多月的相处,让他清晰地知道了一个事实,他喜欢林杉,他觉得和女生在一起很开心。 晚上□□点的时候,刷题的间隙,江河刷空间来休息片刻,缓缓神。他刷题向来专注,和林杉的关系,并没有影响到他的学习效率,相反,因为每天心情好,刷题时他倒觉得顺手了许多。 “路灯下的银杏树,一排排璀璨的黄,光彩夺目,大自然真是最鬼斧神工的设计师。” 他刷到了林杉的说说,配图是一排绚丽的银杏树。 他评论。 “你在哪拍的呢 分卷阅读106 ?” “大草坪。” 林杉回复得很快。 “等我。” “?” 江河没有再回复,而是放下手里的活,跑去了大草坪,女生在路灯下站着,黄色的光晕打在她脸上,那张平凡的脸也显得很动人。 风吹落了树叶,女生弯身拾起了一片。 “送你啦。”女生把银杏叶递给男生。 男生定定地看着她。 “这是我收到的最浪漫的礼物。” “听歌吗?”男生把一只耳机递给女生。 是周杰伦的《开不了口》。 “就是开不了口让她知道 就是这么简单几句我不知道” 俩人静静地听着歌,一方没有表白的紧张,另一方也没有被表白的惊喜,有的只是默契和笃定,好像男生从歌里传达的只是最最平常的“你好”一样。 “可以把你的手给我吗?”男生道。 “啊?”女生不解。 初秋已有些许凉意,男生的手却很温暖,女生没有丝毫犹豫,立刻紧紧地反握住了男生的手。 十指交扣,原来是这样的感觉。没有怦怦的心跳,很平静,可那份平静,却是因为笃定,笃定自己已拥有了世上最珍贵的礼物。 “所以我现在是你的女朋友啦?不再是可以享受追求的单身女生啦?”女生俏皮地说。 “不是也没人追你么?”男生逗她。 “那是他们没眼光。”女生佯装生气。 “不过我很有眼光,我喜欢你。” 男生在女生的额头轻轻地啄了一口。 林杉的脸从脸颊红到了耳朵后根。 作者有话要说: 失恋的人,尤其是被分手的人,大多会产生自我怀疑吧。 周文娜的变化是我的亲身经历,我失恋时,便是认定自己不够温柔,不够像女生,于是我变得特别在意男生的看法。虽然后来我才明白,失恋不一定是我有问题,有时候只是因为不合适。 我后来又做回了自己,不管男生喜不喜欢。 第39章 圣诞节 “告诉你个好消息,她已经是我女朋友啦!” 江河一直断断续续地跟怪盗基德汇报自己和林杉的进展。怪盗基德给他出了许多主意,比如用加密的文字表白,为她做一段跳跃心形的视频,等等。可江河的爱情却很朴素,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讨论学术问题,根本用不上这些花招。 “果然是个好消息,恭喜恭喜。”怪盗基德道。 “以前我一直疑惑爱情是什么,爱情无疑是感性的,有时候不过是源于一时冲动,而一时的冲动无疑是不牢固的。可现在我明白了,爱情里除了感性,也要有理性。两个人互相欣赏,志趣相投,相信自己和对方能一起生活得很幸福,甚至于算计好俩人的经济基础,仔细揣摩好俩人的优缺点是否互补,这种理性的考量也是爱情的一部分。甚至于说爱情只有建立在理性之上,感性的那一面才是美好的,牢固的,才不会转瞬即逝。”江河一口气打了一连串字。 “谈恋爱又不是写代码,用不着每天都做总结。你又犯工科生的职业病了不是。”怪盗基德发了个无奈摸头的表情。 “在吗?” 是林杉发来了一条微信。 “当然在。”江河发了一个红心的表情,心里满是温柔。以前他对这些黏黏腻腻的情侣表情无感,觉得庸俗,可他现在就想沉浸在这庸俗的甜蜜里。 “你说明天咱俩会不会把学院里的人吓一跳?”林杉问。 “我们俩早已经做好铺垫了吧,反正我室友就早认定我们俩会成一对。”江河道。 “可我还是有点不好意思,不知道怎么向别人宣布我俩的关系,要不我俩同时发朋友圈?”女生道。 “还宣布,我们俩又不是明星,用不着跟旁人解释自己的私生活,你在想什么呀。”江河哭笑不得。 “是不能发朋友圈,一发我妹和我弟就知道了,我还暂时不想让家人知道呢。”林杉道。 “为什么呀?难道是因为我不够帅?”男生逗她。 “都说初恋是很难走到最后的,我对我俩的关系还没那么有信心。家人要是知道,肯定会问东问西的,以后我们要是分手了,还得跟他们解释。所以我觉得还是别那么早告诉他们为好。”林杉道。 “我是不是有些煞风景?在一起第一天就考虑分手的事。”女生接着问。 “你确实脑回路跟一般女生不同,不过我倒觉得你很诚实,也很拎得清。都说恋爱会让人变成傻瓜,我倒希望我们俩的恋爱,能让我们都变得更聪明。”男生认真地回答。 而第二天的情形跟林杉预想的不一样,周文娜学生会里有事,不跟他们一起吃饭。林杉本来还盘算着该怎么告诉周文娜,或许也不用告诉她,就跟从前一样处着,不是也挺开心的嘛。可俩人单独一起吃饭时,林杉的脸 分卷阅读107 却红成了西红柿,再也没勇气像从前一样坦荡地看着江河的眼睛,她心里有鬼,他们现在是那种关系了呢。 “我有一个网友吧,北京人。我高考完后,无所事事,他加的我。很碰巧,他也高考完,我们就时不时聊天,他给我介绍了北京很多景点,我们像朋友一样无话不说,我甚至告诉了他方敏的事。只可惜,上大学后,我们就没再聊过了,或许网络上的友谊就是这么脆弱吧。可能因为一时的兴起,付出真心,却也只需要一个念头,就收回真心,而在网络上这种付出和收回并不用付出额外的情感代价,很快餐很方便。” 林杉把头低着,叭着饭,她还是不好意思看江河的眼睛,却鼓起勇气主动挑起话题,因为她不愿把江河晾在一边,她是他的女朋友,她愿意也应当照顾他的情绪。 “你看过柯南吧,你喜欢怪盗基德还是工藤新一?”女生又问。 “工藤新一。”男生毫不迟疑地回答,像是在说一加一等于二般笃定。 “我也喜欢工藤新一,我就喜欢聪明正直勇敢善良的老掉牙的绝对正面的人设。可方敏和林聪喜欢怪盗基德,他们觉得他更有趣,更有人格魅力。哦,林聪,是我一哥们。”女生顿了顿,又补充道。 “我觉得比起有趣,我更欣赏有用的人。比起独特的人格魅力,我更喜欢正直善良的人。” 俩人并肩走出食堂时,江河自然地牵起了林杉的手,林杉低着头,没看路,只跟着男生走。 “林杉,江河?”林杉抬起头,是古琴和沈梦寻,俩人手牵着手出现在他们面前。 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却先一步做出了应急反应,林杉拉起江河飞快地往前跑,跑到图书馆门前才停下来。 “你平时不是挺大方的么?我还记得去年你在学弟学妹面前淡定霸气的样子,怎么谈个恋爱胆子那么小啊?”江河笑得停不下来,他本以为很了解女生了,可现在又有了新发现,自己落落大方的女朋友在恋爱方面居然如此羞涩,他只觉得有趣。 一起吃饭,一起聊从前的事,聊现在的心事,聊未来的打算,一起泡图书馆,每天睡前甜蜜地道晚安,周末去北京各大景点玩——当然林杉和江河其实都早已去过了,可有了对方的陪伴,景点也被赋予了不一样的意义,因为心境变了,眼光也变了。因为自己很幸福,所以觉得世界也格外美好。 日子琐碎而幸福,倏忽已到圣诞节,林杉和江河约好一起去王府井玩。丁香在宿舍里帮她编辫子,帮她搭配衣服。自从江河吐槽她的衣品后,林杉才开始像同龄女孩一样,开始在意自己的形象,开始学穿衣搭配。看了丁香和周文娜给她推荐的许多帖子后,林杉纠正了自己认知上的错误,爱美是人的天性,在乎外在美并不是虚荣,穿衣搭配也是一门艺术,不比音乐美术低级。 “大侄女,圣诞节快乐!你又是在图书馆里过节吧。” 林杉下楼的时候,收到了林聪的微信。 “我和男朋友一起出去玩呢,倒是你,有安排吗?” “你有男朋友啦?” “嗯,是不是很惊讶,我也是很抢手的呢!快来祝福我吧。” 林聪盯着手机屏幕,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 “能陪我聊聊么?”他心烦意乱地给工藤新一发微信。 “我和女朋友约会呢。哥们,回来再陪你聊哈。” 林聪觉得自己的反应,很陌生,很奇怪,以前他总吐槽林杉不像女生,很是为她未来的另一半担忧。他本该为她感到高兴的呢,可此时此刻的失落却是如此真实。 往事一幕幕在脑海里重放。 中考后的暑假,他陪奶奶一起去人民医院拿药,拿完药后,他顺便去看看妈妈,奶奶便在院子里等他,等他也来到院子,他便远远地看到奶奶摔倒了,一个女孩正在扶她。 “谢谢你啦!”林聪隔着老远大声地说。 女孩好像很赶时间,急匆匆地往前跑,林聪只看见了一件清新的蓝色连衣裙,一个窈窕的长发披肩的背影。 中考他考砸了,离全市最好的市一中分数线差了三分,只能去县一中,不过还好考进了实验班。县一中实验班的学生,多数中考都过了市一中的分数线,他中考成绩在班里垫底。 爸爸和爷爷都是一中的老师,在小县城里,林聪家也算是书香门第了。可林聪小学时成绩却并不拔尖,只排在班里前十名,爸妈也并不像其他家长那般要求严格,非要他考第一名,他们说小学时成绩没那么重要,只要语文能考80分以上,数学能考90分以上,以后就还是很有潜力的。不过小学毕业时,爸爸倒专门教他学英语,因为提前学一点新知识,会更容易接受一门新课程。初一初二时,爸妈对他的管束也不多,只暑期时提前陪他一起自学过物理化学的第一章 ,不过他的成绩却是进步了,能考班里前三名。实验中学初中部,每年有大约20人能考上市一中,约100人能考上县一中,林聪的成绩,便是差不多刚能够市一中的分数线。 初三时,爸妈专门找他长聊 分卷阅读108 了一次,跟他强调中考的重要性,好学校好环境好师资对学生很重要,市一中的一本率是百分之六七十,县一中只是百分之二十左右。而去市一中,也意味着有更优秀的同学,以后会有更优秀的人脉,还意味着更广阔的眼界,市里和小县城毕竟不可同日而语。 林聪有一个快乐轻松的童年,和爸妈的感情也一直很好,他也一直庆幸自己有一对开明的爸妈——他们一直以朋友的方式来与他相处,以朋友的方式来教育他。而他也不讨厌学习,所以,初三一年,他很努力,成绩也有进步,平时能考进年级前五名。 可他中考失利了。 爸妈其实也很难过,可都安慰他尽力了就好。爸爸建议他,好好准备县一中的摸底考试,争取分进实验班。往者不可追,林聪虽很不甘心,可也知道事已如此,只能接受它,并努力让事情往好的方向发展。 还好他考上了实验班,虽然县一中有些老师的孩子,没考上实验班,父母也凭借自己的关系,把他们塞进了实验班,林聪庆幸自己不是其中的一员。 高中三年非常重要,人生最该努力的就是这三年,这是爸妈给他的忠告。而他也确实很努力,高一期中考试,他考了年级第三。这个成绩,除了北大清华,其他学校应该都能上。而他也成为了老师们重点培养的清北苗子。 另外几个清北苗子,是温迪、方敏和林杉。几人经常一起讨论问题,一起交流学习方法,一起天南地北地互损,渐渐成了好朋友。 县一中抓学习抓得很紧,每周只周六下午和晚上放假。期中考试后的第二个星期六吧,林聪和林杉正热火朝天地讨论着一道数学题。 “林杉!” 林聪往门口望去,却没看见人。林杉直接往门口奔去,不一会亲呢地挽着一个女孩走进教室。 柔顺的长发,清新的蓝色连衣裙,甜美的笑容,林聪觉得自己一定被丘比特的箭给射中了。 “你好,我是祝芳芳,林杉的初中同学。我是来找林杉问数学题的,没打扰你们吧。” 祝芳芳的声音也格外的好听。 “都说了,我们实验班的同学也没长三头六臂啊,你还老说怕来我们班。”林杉顶着一头乱蓬蓬的短发,亲热地拉着祝芳芳的手。 人和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啊,林聪在心里给林杉的发型打负分。 后来林聪每周六下午都留在教室里自习,自然每周都能看到祝芳芳,一来二去地也熟了。其实他并没有追祝芳芳,可林杉说他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而祝芳芳并不喜欢他,他便也没机会早恋。他其实也从没有想过要早恋,高中学习这么紧,这么重要,再互相喜欢,也该是一起好好学习,努力考同一所大学吧。当然祝芳芳可能和他上不了同一所大学吧,可年少时的喜欢很单纯,会因为喜欢而一叶障目,会忽略掉种种现实的考量。林聪没想那么多,他觉得三人就这样一起学习,挺好的。 三年就这样过去了。 高考时,他、林杉、温迪都考得很好,温迪是县状元,去了北大医学院,他是第二名,去了杭城大学,林杉是第三名,去了华北理工。而方敏,考砸了,他不知道她最后去哪了。 高考后,他无所事事,爸妈也不管他,他便经常去网吧打游戏。有一回,他正在找他的位置,意外地看到了林杉。 她就坐在门口边的位置,头发长长了,留着齐刘海,自然地披着,身上穿的,就是他一见钟情的蓝裙子。女生正专注地对着电脑,蹙着眉毛,很焦急的样子。 “你在干嘛呢?”男生过去打招呼。 “林聪,是你啊。我不知道怎么把歌曲下到手机上,我都尝试了好几遍了,你教教我呗。”女生道。 “这么简单的操作你都不会啊,你解数学题时的智商跑到哪里去了,几天不见,你是被草履虫同化了么?”林聪笑话她。 “你别贫了,快教我!”女生很霸气地命令他。 林聪娴熟地点着鼠标,女生认真地记着步骤。 “林聪,要不你以后教我用电脑吧!”女生眨巴着眼睛,像一条可怜兮兮摇着尾巴的小狗。 “你求我我就教。”林聪逗她。 “切!我还就不信我搞不定电脑了。”女生白了他一眼。 “那我就问你一个问题吧,你怎么有和祝芳芳一样的裙子?”林聪问。 “哎哟!你连祝芳芳穿什么裙子都记得啊!我们初中五四青年节时排节目,所有跳舞的女生都买了这条蓝裙子。”林杉打趣他。 林聪一时不知该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扶奶奶起来的有可能是林杉?不过这不重要吧,一个人心动或许只是因为某一个瞬间,可真正喜欢一个人却是因为点滴的相处,林聪决定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那个下午林聪教了林杉很多东西,装应用,下载歌曲,word文档的基本操作,最最重要的,是教她怎么用百度。女生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操作,每个操作,她都要自己重新来一遍,她说只有用过才能真正掌握,这和 分卷阅读109 刷题是一个道理。 “以后你不知道怎么操作,都可以在百度上查啊。我遇到不会的,都是这样自学的。”林聪道。 “大恩不言谢啊!”林杉拍了拍他的肩膀。与此同时,林聪看到了□□好友那一栏,祝芳芳的头像在闪烁。 “喂!你可以走啦!怎么,还想偷窥我和祝芳芳聊天啊?”女生直接把他往外轰。 林聪也不知道自己是出于什么心理,反正他用自己的小号,加了林杉的□□,每天时不时地骚扰她一下。 他这才发现自己也并不了解全部的林杉,和他聊天的林杉,虽一如既往地活泼开朗,可也有羞涩的一面,也有少女心事,聊起喜欢谁这个话题,也会欲言又止——直观的体现是,□□上连续十多分钟地显示着“对方正在输入。 作者有话要说: 林聪和林杉的关系,应该是朋友以上恋人未满。其实如果两人有一方有那方面的意思,另一方估计也会有回应。 可林杉和江河已经在一起了,她也就只把林聪当好朋友了。 第40章 灰色围巾 林聪骗女生,说自己是北京人。女生信以为真,主动说起自己即将去北京念书,向他打听北京是座怎样的城市。林聪便在□□上问网友工藤新一,再复制黏贴,把答案发给她。 后来,林杉孤身一人去了华北理工,不免有些孤单,不像去江城大学的同学,校友就有几十个。她便常找林聪和祝芳芳聊天,有搞不定的电脑问题,也经常求助林聪。两人既然联系如此频繁,林聪便再也没有用小号和她聊过天。 林杉于他而言,无疑是特别的好朋友。每回和林杉通电话,俩人总天南地北地一聊就是几个小时,室友都调侃他肯定是在和未来的女朋友聊天。这也促使他去思考,自己会不会是喜欢林杉的。可想起祝芳芳,答案是否定的。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肤浅,他还是比较喜欢好看的女生。更何况,祝芳芳不只是漂亮而已。 可林杉交了男朋友,他又为何心里如此酸涩呢?真正的好朋友,不是应该衷心地祝福她吗?林聪告诉自己,这部分是因为好朋友也有占有欲,也不愿意跟别人分享自己的友情。 他和林杉,是歌里所唱的,朋友以上,恋人未满吧,终究是少了点缘分。 王府井,林杉正和江河手牵手的逛街。即便在一起已快两个月,可在校园里,林杉还是不好意思大庭广众地牵江河的手,更不用说其他亲密动作了。江河常笑话她的羞涩。在没熟人的王府井,女生倒是大胆了许多,主动地牵起了他的手。 王府井的热闹,倒是让我想起高中的时候,也是圣诞节,班里办晚会。我是宣传委员,自然要协助班长和文艺委员,文艺委员是一名很会唱歌的女生,叫赵晓蕊。 说起赵晓蕊,林杉的声音低了下去。 我觉得,我,我们高中班里所有女生,都挺对不住赵晓蕊的。 赵晓蕊是从市一中转回来的,长发披肩,穿得很漂亮——虽然以林杉现在的审美来看,其实是浓郁的淘宝风。而且据杨晓晨说,她每天都化了淡妆。她很活泼,很高调,尤其喜欢和男生一起玩,经常在班里讲自己家里的事,事无巨细。林杉很快便在她口里得知,她家在离县城不远的镇上,爸妈都是新丰二中的老师,家里还有一个弟弟。 我周六回家,不用做汽车,只要坐公交就可以了呢!半个小时就到了!赵晓蕊这样说。 真正的城里人杨晓晨对此嗤之以鼻,家住得离县城近,有什么值得显摆的。杨晓晨从不掩饰自己对赵晓蕊的不喜欢,她说赵晓蕊品味低俗,爱打扮,聒噪,哗众取宠。 期中考试前,大家倒也只是听一听杨晓晨的吐槽。期中考试后,班里人,尤其是女生,不再掩饰对赵晓蕊的不喜。 赵晓蕊只考了年级一百多名,成绩在班里垫底。在学霸云集的实验班,赵晓蕊无疑成了矮人一头的差生。对于高中生,再多才多艺再漂亮也是弥补不了成绩差这一短板的。 圣诞节前两周,每天晚自习,班委和参加节目的人都一起去学校的音乐教室排练节目。赵晓蕊是文艺委员,也是主持人,还出了一个独唱的节目。音乐教室里有一台电子琴,林杉是第一次见电子琴,便好奇地胡乱用手按着按键。 我会弹《小星星》呢!我可以用右手五根手指头弹琴,有些人只会用单个手指弹呢!赵晓蕊热情地凑过来,弹了一曲《小星星》。 林杉很羡慕她,觉得她真是多才多艺。 杨晓晨面上却满是鄙夷,她紧接着弹了一曲《梦中的婚礼》。 你弹得真好听!林杉是真心觉得好听。 我好久不弹,都生疏了,虽然没出错,但弹得不算好。杨晓晨不卑不亢地说。 赵晓蕊也不尴尬,反而凑过来夸她,可杨晓晨没搭理她。 圣诞节总算来了,下午的时候,班委留下来布置教室——把座位拉开围成一个空圈,当作舞台,在黑板上用彩色粉笔写上新年快乐 分卷阅读110 几个大字,黑板周围还画了彩色的花纹,用买来的气球和彩带装扮教室。林杉正吹着气球时,突然听到门口有人叫她。 林杉往门口望去,居然是温雨梦。她背着一个书包,看到林杉已经看到她了,便退了几步,退到教室里的人看不到的位置。 你跟我一起去校门口吧!温雨梦拉起林杉的手就往前跑。 你到底什么事啊?林杉觉得莫名其妙。 到校门口后,温雨梦从书包里拿出一条灰色围巾,把它塞到林杉的手里。 你要送我围巾?林杉不解地问。 不,不是送你的,你帮我把它,送给…温雨梦低了头,红了脸。 温迪。温雨梦的声音很轻很轻,似乎说出这两个字已用尽了最大的勇气。 到底谁啊?我没听清。林杉问。 温迪啦!你们不是一个班的吗?温雨梦抬起头,凶巴巴地说。 林杉觉得自己以后还是不要招惹思春少女的好。 这是你自己织的?林杉问。 嗯!你不要告诉他,是我送给他的。你就说是一个女生叫你转交给他的就行啦!温雨梦笑得眉眼弯弯,眼神满是温柔。 温雨梦居然学会了织围巾?林杉眼里的小表姐温雨梦,一直挺没用的。姑父是出了名地宠她,她很少干家务,也没学过编织,林杉很小的时候,就会平针了,温雨梦却是连针都没怎么拿过。 那他不就还不知道你的心意么?林杉问。 我本来也没想让他知道啊,他那么地好。我只是想送他点东西而已。天冷了,该戴围巾了。温雨梦的眼睛弯成了月牙。 回到教室时,温迪作为班长,还在。林杉把他拉到教学楼僻静的天台上。 你该不会是想向我表白吧?还是想杀我灭口?温迪开起了玩笑。 当他看到林杉解开自己的围巾,塞到他手里时,他一时变成了结巴。 你,你来真的呀! 你放心,我不喜欢你。这是我一个朋友送你的,你就戴着吧,反正天也冷了。林杉不容他拒绝。 我怎么能随意收女生的礼物呢。温迪把围巾塞回林杉的手里。 她没别的意思,你就收下吧。她织了老长时间呢,你可以不戴的啊。你就体谅体谅她一片少女心吧。我可答应她了的啊。林杉道。 温迪其实很犹豫,可最终还是收下了——他向来心软,不忍让他人失望。 那你替我谢谢她吧。 必须的!女生道。 回教室时,赵晓蕊和杨晓晨都站在门口,赵晓蕊把头发梳成了两个小辫,摘了眼镜,整个人看上去很清纯。 林杉,给你的手链!赵晓蕊道。 林杉忙伸手接过来,手链是由一条红绳编成的,看上去很精致。 是你自己编的吗?谢…林杉的谢谢还没说出口,便听见杨晓晨冷淡的声音。 我不要你的东西。 周围几个女生也有样学样,纷纷把手链还给了赵晓蕊,林杉没有随大流,可也没替她出头。 赵晓蕊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了,终究是在掉下来之前,奔厕所去了。 我不喜欢赵晓蕊,所以不收她的东西。林杉,你喜欢赵晓蕊吗?杨晓晨的声音坦坦荡荡,她向来如此,真善美里最追求真,以为人必定要表里如一,心里讨厌一个人,面上必定要表现出来,她不止一次在班里声明,她最讨厌虚伪的人。 而赵晓蕊也从厕所出来了,就站在离门口不远处的走廊里。 我不讨厌她。其实林杉也不怎么喜欢赵晓蕊,她确实如杨晓晨所说的,有些虚荣,有些聒噪,有些爱显摆,可终究不算恶人。可看到赵晓蕊哭得肿起来的眼睛,她不愿再出口伤人。 赵晓蕊感激地看着她,林杉却回避着她的眼神,她可没打算跟赵晓蕊做朋友啊! 所以你并没有做过分的事啊?江河不解地问。 你听我继续讲。 高一上学期结束后,县一中实验班淘汰了几个成绩靠后的学生,其中就有赵晓蕊,她被分到普通班去了。 班里终于清净下来了!杨晓晨如是说。 母亲节到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以亲情为主题的演讲大赛,林杉他们几个班委代表班级去阶梯教室当观众。 赵晓蕊也参加了比赛,林杉这才知道,她分到14班去了。 有一个人,她永远占据在你心最柔软的地方,你愿用自己的一生去爱她;有一种爱,它让你肆意的索取、享用,却不要你任何的回报。 赵晓蕊声情并茂地朗诵着,不时停下来,等待观众的掌声。林杉不得不承认,她比其他人都演讲得要好,可总觉得有点假。她还在演讲中间,唱了几句《烛光里的妈妈》。 妈妈我想对您说,话到嘴边又咽下。 唱完这两句歌词,再继续演 分卷阅读111 讲时,她已流了眼泪,带着哭腔。 全场掌声雷动。 我真是看不下去了,这不是在卖惨么?都高中生了,还以小学生的方式来演讲。杨晓晨忍不住出口吐槽。 林杉,你觉得她演讲得怎么样?杨晓晨问。 赵晓蕊已回到了座位上,就坐在她们斜前方。 太假了!林杉道。 赵晓蕊把头埋在桌子上,估计这回是真哭了。 后来我就再没怎么见过她,也不知道她去了哪所大学。班里的聚会,她也没来,估计也不怎么想来吧,毕竟在我们班的回忆不是很愉快。林杉道。 其实我觉得你对她还好啦,杨晓晨倒是真有些过分。江河安慰她。 其实我现在也不怎么喜欢赵晓蕊,可还是觉得我们当初报团孤立她的行为有些过了。毕竟小女生嘛,总有自己的缺点,我也不例外。林杉心里满是愧疚。 杨晓晨其实人并不坏,就是劲儿劲儿的,看问题有些非黑即白,哦,她后来在我们班,过得也不是很愉快。 为什么?男生问。 我以后再跟你讲吧,现在换你来讲你以前经历的事啦!林杉道。 高中时,宋谦喜欢古琴,高考结束后,我们几个铁哥们便一起帮他出主意追古琴…江河道。 啊!林杉一时没转过弯来。 古琴高中时在我们班里可是女神啊,很多男生都喜欢她,不过,我是例外啊。我不喜欢那种文文弱弱很有艺术气质的女神,我喜欢能和我一起讨论学术问题的工科女。只是没想到,古琴大学居然也学了工科。江河道。 那你高中时为什么不喜欢王乐思呢?女生问。 啊!这回换男生转不过弯来了。 我压根没往那方面想过,一直拿她当朋友呢。男生解释道。 林杉没有再追问,她从来不相信爱情是唯一的,不相信每个人只会爱上特定的一个人,中国有14亿人,其实很多人都可能相识相爱,可有些人有缘分,有些人没缘分。 她和江河,便是有缘分。 我们给他出了许多主意,为她写诗,为她写歌,为她弹吉他,可都被宋谦否决了,他觉得俗。后来,他拍板决定,以真心话大冒险的方式来表白,他给古琴打电话,说我喜欢你,隔了一分钟后,我接过电话,向古琴说明这只是个游戏。江河道。 那古琴信了吗?她喜欢宋谦吗?林杉问。 我也不知道,我反正一直不太懂她。她的反应很得体啦,她礼貌地祝我们玩得开心。江河道。 这就是你要讲的故事啊!林杉有些失望。 我不是看你和古琴关系不算好嘛,就给你讲讲她高中的事,或许你能更了解她。书上说,因为理解,所以慈悲。江河道。 林杉想说她和古琴关系的症结不在于不理解,而在于古琴阴晴不定的态度,她们是注定成不了朋友的。可江河这样的男生,能理解女生关系的复杂吗?更何况他看上去还是挺欣赏古琴的。不过江河的行为,倒是让女生觉得很温暖,他这样的男生,能注意到她和古琴关系并不好,能切实地想办法帮她,已然很难得了。 林杉于是真诚地说。 谢谢! 以后你要谢我的时候还多着呢,我会一直对你好的,对你很好很好的。男生认真地说。 林杉突然很想抱他。 作者有话要说: 赵晓蕊其实就是有点不成熟,有点爱显摆,其实人不坏的。 以后她会成长的。 第41章 一剪梅 迎春花明黄色的小花苞不约而同地伸开了懒腰,张开了笑脸。玉一般的白玉兰点缀在树枝上,像一盏盏晶莹剔透的小灯。柳条争先恐后地抽出了新绿,为绚丽多彩的世界贡献了一片清新的嫩绿色。春天从不迟到,从不吝啬向人们展示它的神奇。 方梅坐在教室里,托着腮,正专注地听老师讲课。这学期她选修了汉语言文学的几门专业课,其中就有这门《基础写作》。 古人云,诗须识高,而非读书则识不高。诗须力厚,而非读书则力不厚。诗须学厚,而非读书则学不厚…识见日益高,力量日益厚,学问日益富,诗之神理乃日益出。写作须有人格品味,文章须有格调。 中文系的老师和工科老师画风果然迥然不同,这位年轻的男老师,穿着笔挺的西装,很精神,很是风度翩翩。 方梅却很是心烦意乱,在通信专业里浸淫了两年半,她还是没能和林杉一样,培养出对专业的热爱,工科自有它的美,计算机原理是多么神奇,电路又是如何结合理论和实践,最终能为人所用的,方梅都不感兴趣,可她也一时难以放弃自己的专业——她学习虽不努力,可由于天赋不错,成绩并不差,保研应该不成问题。 读研,和爸爸一样成为一名收入不错的工程师,然后不断积累经验,活 分卷阅读112 到老学到老,收入自然也会随之提高,这便是她该走的庄康大道么? 中文系就业范围窄,工资不高,现在纸媒也不景气,而她也不屑哗众取宠,去做以流量为王的自媒体,她想写的,是严肃文学,可是她真的有天赋吗?经济方面又该怎么办?她毕竟是理科生,并不仅仅是头脑发热的文艺女青年。 有时候答案是肯定的,她从小就爱读书,看了那么多名著,作文也一直拿高分,作文比赛也拿过奖,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勤奋是最大的天分,她当然是有天赋的。 可有时候答案又是不确定的,冰心写《繁星春水》时只有18岁,张爱玲写《沉香屑》时只有23岁,戴望舒写《雨巷》时只有22岁,而她已21岁,却还什么作品都没有。 折中的选择是,按部就班成为一名工程师,然后业余时间写作。她高考填志愿时便是这么打算的,大学里她也是这么做的。几乎所有选修课都选了中文系开的课程,课余时间不断地读书,不断地看电影——看电影能学习讲故事的手法,这对写小说有帮助。参加校文学社,并成为了副社长。 选择中文还是通信?她没想到三年后她又面临了同样的选择,同样的困扰。命运兜兜转转,她似乎又回到了原点。 这回她的选择却不同了,她已经知道了自己对当工程师并无兴趣。人生苦短,该做自己喜欢的事,这不过是很朴素的道理,却给了她莫大的勇气。她选修了中文系的专业课,想多了解了解文学,以判断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文学。 而答案是肯定的,她就是喜欢讨论《红楼梦》里的人物胜过调试代码啊,她就是喜欢看文学书胜过摆弄各种仪器啊。 可毕竟是会改变自己下半生的决定,方梅心里还是挺纠结的。她不敢和爸妈摊牌,他们肯定不会同意的。她在寝室里跟林杉聊起这事时,林杉的反应倒在她意料之中。 我们专业这么好玩,你居然不喜欢它? 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你当然可以不喜欢我们专业。林杉迅速冷静下来,开始替她出谋划策。 我觉得人一辈子干不喜欢的事是很痛苦的,我支持你。不过就算是干喜欢的事,也该有具体实际的规划,单凭一时的热情是办不成事的,而成为作家也不是简单的事。你是怎么打算的呢? 我打算考北师大汉语言文学的研究生啦,再然后当记者,或者继续读博留校搞研究。我没想一蹴而就,就能成为作家。我是半路出家,还需要沉淀。再说,成为作家,人生阅历很重要,我学工科这几年也不算浪费时间啦!方梅跟林杉说自己的打算,说着说着眼神放光,和她学专业课时敷衍的样子确实截然不同。 我觉得你并不是一时冲动,而明显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我支持你!林杉认真地说。 你呢?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去清华读研,出来当工程师,或者读博搞研究?我挺羡慕你的,你是这么喜欢我们专业。能把兴趣当工作,是一种幸运。方梅道。 方梅不是第一个问她的人,江河问过,王乐思也问过——大三下学期,每个人都开始为未来打算。想读研泡的图书馆看书,想工作的积极了解各大公司的招聘条件,以对症下药,去满足条件。她呢,她该怎么选择。 杉杉,我们家情况很快会好起来的呢,你明年就毕业了,就能补贴家用了。 妈妈是这么说的吧,爸爸也在等着她来分担家庭重担吧。作为农村娃,能上大学已经很不容易了,爸妈供他们姐弟三人上大学已经够辛苦了,她还要自私地读研吗?更何况,以她的成绩,她的学历,她应该还是能找到不错的工作的。 现在本科学历没那么有竞争力,最好还是读研,短期来看,虽然少赚了三年钱,可长期来看,会有更好的发展,这三年时间是值得的。如果她跟爸妈商量,倒也不是不能说服他们的,爸妈一直对学习很重视,自己再辛苦也会供她读书的,可她能这么自私吗? 而江河就没有她的烦恼了,他是肯定会读博的,他对学术感兴趣,家里人也都是搞学术的,他也一直鼓励林杉读博。 我觉得你挺有天赋的,自己也喜欢学术,为什么不读博呢?以后我们就像我爸妈一样,一起搞研究,夫唱妇随。哦,不对不对,应该是妇唱夫随啦。男生觉得读博明显是毋庸置疑的选择。 虽然读博的奖助学金和工资应该能应付学费和生活费,可却意味着本科毕业后的五年,林杉都不能赚钱。那时候爸爸多大年纪了,54岁了,老了,可还要扛这么重的担子,林杉于心不忍。 林杉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烦恼告诉了江河,在一起快半年了,她对江河培养出了毫不设防的信任,江河对她也是。 可他却对女生的烦恼无能为力。如果他有能力,他一定会帮她扛起家庭的重担。虽然他自问很优秀,未来或许也会有钱,可他现在只是一个学生,一个没有收入的学生。家里虽不是大富大贵,可从小也衣食无忧,他是第一次切实体会到没钱的辛酸,他也更加理解了女生,她从小到大该有许 分卷阅读113 多这样切实的体会吧。 今年过年回家,我有许多新的体会呢!林杉见男生很是纠结,忙把话岔开。 令林杉欣慰的是,弟弟长大了,他那么高,比林杉高出了一个头。以前林杉一直把他当小屁孩,可他现在也16岁了。初中时他总不愿去二姑姑店里帮忙,这点林杉能理解,谁愿意让同学知道自己的妈妈是服务员呢,可今年过年时他却主动去帮妈妈干活。他学习也愈加刻苦了,林杉和他一起制定的计划,每晚再花两个小时,补习英语,他也坚持了一年,把初中英语重新给过了一遍,现在他英语也能考90多分了。 叔叔的女儿,也就是林杉的堂妹满月了,婶婶今年没有出去打工,而是留在家里带小孩。他们还打算生二胎,一方面是因为生的不是儿子,另一方面也因为农村人很少只要一个小孩,即便是条件并不允许。等孩子大一点,婶婶便也出去打工,把孩子留给奶奶带。 林杉觉得叔叔走的便是爸爸的老路,也是林杉大多数乡镇中学的同学走的路。这条路看上去很辛苦,可爸妈不也熬过来了吗? 我觉得农村人,既然大多数人家条件不怎么样,就应该只生一个小孩,再好好培养他。最好不要去工厂打工,摆摆地摊做做小买卖,自由些,收入也不会比打工差。等攒了点钱,就去县城租个门面,做点小买卖。最好不要在农村盖房子,而是去县城买房,反正花的钱也差不多。在村里把房子盖得那么大,结果一年到头住不了几天,除了在村里人面前更有面子外,其实不值啊。在县城买房,孩子也能进更好的学校念书,自己这一辈也算是从农村走到县城来了,也是一种阶级跨升嘛,我二姑姑家便是如此。然后我觉得,再穷,也要供孩子念书,当然如果孩子成绩好,大多数父母都会供孩子。可如果成绩不好,最好也读读中专,至少有一技之长,不用再进工厂或者干苦力了,我表姐便是念的幼师,现在在幼儿园工作,工资虽不高,可至少有份体面的工作,以后找的对象,条件也会好一些。女生明显是经常琢磨农村人的出路,说到这里,停了停。 我当然知道真正的爱情该跨越阶级,不管贫穷还是富有,我都会和你在一起。可在农村,我看到的婚姻,更多的是讲条件,工作,家境,外貌,这是被考量得最多的东西。而我觉得,只有努力地提升自己,让自己变成条件好的人,才有资格无视这些约定俗成的规则。我就是这么激励自己的。 江河对农村自然没有女生认识得那么深,他认真地听着,若有所思。 其实我和你在一起,算是高攀了吧,这无关农村和城市,即便在城市里,大家也大多是这么认为的。也只有在校园,主流的思想,是相信爱情。 即便是出了社会,我也会很珍惜我们的爱情的,你放心。男生认真地说。 江河居然说了贾宝玉的台词,他果然是不折不扣的文艺版工科男,林杉觉得很有意思,可当她仔细回味这句话时,心里却满是酸涩的温柔。 读博的事,你还是好好跟家里人商量商量吧,这毕竟事关你的前程。这是男生能想出的最好的建议了。 林杉于是先给爸爸打电话,爸爸毫不迟疑地就表示支持,多念点书总没坏处,学历越高以后发展越好,这是光耀门楣的大喜事,自己的女儿就是聪明,脑瓜活,村里人只有羡慕的份,必须支持。 妈妈却不怎么支持,她心疼爸爸,希望林杉早点出来挣钱。而且她也担心,读博读得年纪大了,学历也太高了,以后不好找对象。女孩子嘛,读个本科出来,20出头,工作也稳定了,刚好相相亲,找找对象,更何况林杉是名牌大学的学生,起点已然很高了,没必要再读博镀层金。 林杉还没有告诉家人她有男朋友的事,她总觉得应该等俩人真的定下来了,时机成熟了再跟家人摊牌。那么现在,她和江河算不算关系稳定了呢。 其实江河的家人早已知道林杉的存在,他们很开明,他们甚至没有专门去打听林杉的为人,因为他们相信江河已有自己的判断力。 江河的奶奶倒是很喜欢林杉。刚开始交往的时候,两人都恨不得了解对方全部的人生,从过去到未来,事无巨细。江河自然地就提起了爱唱戏的,退休后在学校戏剧社当指导老师的奶奶,而林杉刚好就是戏剧社的,她追问下去,得知江河的奶奶居然恰好就是林杉很喜欢的谷幽兰老师。 这个巧合让俩人都很欣喜,这证明他们是有缘分的,命运一直在帮他们,对吗? 你是不是在大礼堂里唱过《枉凝眉》?男生那时候这样问。 是啊,怎么啦?女生不解。 原来我第一次见你不是支教的时候,而是你们戏剧社办晚会的时候。我从小受奶奶熏陶,喜欢听老歌,也很喜欢听戏。那次晚会,我也去了。我觉得你唱得很好,技巧虽有不足,感情却拿捏得很好,人也长得很好看,比你现在好看多了,以至于我一直没认出来你。 林杉决定自动忽略工科男的最后一句话。 而当林杉跟妈妈摊牌的时候,妈妈 分卷阅读114 仔细地盘问了江河的情况,哪里人,爸妈是干嘛的,人品怎么样,长得怎么样,有多高,对林杉好不好,事无巨细,不厌其烦。 林杉知道妈妈是因为关心自己,所以没有不耐烦。虽然自己的父母没有江河的父母那么开明,那么尊重孩子,那么懂教育方法,可爸妈对她的爱一点不比他们对江河的爱少,他们只是农民,没有多少文化,她理解和接受父母的局限。 妈妈对江河是满意的,却又担心江河的父母会嫌弃自己家的情况,还好林杉跟她说,男生的父母并不那么在意女方的家境。妈妈这回也改变态度了,因为她担心江河读博后,自己的女儿如果只是本科生,俩人便没那么般配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如果我是方梅,我会选择继续读通信的研究生,众所皆知,中文系不培养作家,许多大作家都是非科班出身。 不过方梅是北京人,家境不错,没有太大的经济压力。她选择读中文,就算以后成不了作家,也没有生存压力。毕竟她是名校本硕,工作总是能找到的。 书中人物的选择,不代表作者本人的选择。我不是方梅,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在她身上。 第42章 毕业季 得到爸妈的支持后,林杉开始更为努力地k书。她应该能拿到保研名额,可她想去清华,面试的表现很重要。再说她大学学了这么多东西,也是时候全部梳理一遍,以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了。夏习森已直博清华,他给林杉和江河推荐了几本书,都是备战清华的人会买的书,内容涵盖高数和主要的专业课。 要想吃透专业知识,单看课本,做课后习题,远远不够。而这些关于考研的书,可以通过大量的习题来帮助我们更深刻的理解专业知识。 林杉于是做了详细的计划,除上课时间外,每天学一章高数和一章专业课,由于都是已学过的知识,完成起来并不吃力,每周六下午总结复习已学过的知识。时间紧迫,她为此辞了家教,还好这几年她也存了一些钱,够生活费了。 而其他人也都在为未来打算,学院里的人变得有些浮躁,一见面就问,考研还是工作,留北京吗?考公务员吗?而其中准备读研的人无疑还是占大头,大概在大部分人的心里,读研还是最光明的出路吧。 寝室里四个女孩,都打算读研,方玉梅本来也应该能保研,可她想跨专业去北师大,只能自己考研了。周文娜和丁香,都准备考本校的研究生,她们四人于是天天泡图书馆。 周文娜已渐渐从失恋的打击中走出来,开始恢复了大姐大的做派,她和方梅的关系反倒比以前好了,以前周文娜虽然表面上都是一团和气,可和方梅毕竟多有口角,实际上俩人都有点互相看不对眼。可周文娜失恋时,是方梅点醒了她,她便从此对方梅也多了一份真心。 而江河宿舍,王新杰和刘攀不读研,打算工作,江河和杜凡应该能保研。其实刘攀的成绩还不错,努力努力也不是不能保研的,可刘攀说自己不怎么喜欢搞研究,就喜欢倒腾电路,工作几年多攒几年经验,也不一定会比研究生差。江河和刘攀关系一般,可也不得不承认他挺有个性挺有主见的,总是干自己爱干的事,不怎么随大流。 而陈春梅的打算是回老家省会,去银行。 那张建业也随你去老家吗?林杉问。 他估计先在北京干几年,攒点钱,毕竟北京工资相对比较高,再打算去哪,他也没想那么远,不过应该不会去我的老家吧。陈春梅平静地陈述事实。 张建业追陈春梅,从大一追到大三,俩人终于在一起了,在林杉眼里,张建业待陈春梅一片真心,可她却似乎没把张建业规划在自己的未来里。 春梅,你应该珍惜张建业,他对你多好啊,大家都看在眼里。林杉终是忍不住出口相劝。 他对我是很好,可我对他也很好啊。不信你自己去问问他,我待他怎么样?他又不是傻子,怎么会只付出不求回报。我并不欠他的。陈春梅冷漠地辩解。 还是因为钱的事么?你们俩毕竟都是名校生,靠自己也会有很好的未来的,不过是年轻时多吃点苦罢了,可都是值得的。林杉道。 你选择了江河,不用担心北京户口,不用担心房子,我选了张建业,又得到了什么,你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你和王新杰不是关系也不错么,你为什么不选择他呢?还不是趋利避害的本能。陈春梅激动地反驳。 林杉生气了,可也有些被问懵了。她其实挺欣赏王新杰的,刻苦,上进,乐观,淳朴,他们俩某种程度挺像的,有些同病相怜,都自卑又自尊,可她对王新杰确实没生过半分儿女之情。 不是所有男女生都有缘分成为男女朋友的,做朋友不一定没有做恋人好。我喜欢和江河在一起讨论读过的书,我们有说不完的话,我们互相影响,我们的三观越来越相近,这些都是我选择江河的原因,与他的家境无关。林杉不卑不亢地反驳。 可我对张建业也没有爱情啊,只有 分卷阅读115 感动,我没有和他一生一世在一起的冲动。我的爱情早已经死了。我承认,如果他家境不错,我还是会选择跟他走下去。亦舒有一句名言,我想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有很多很多的钱也是好的。可我跟他在一起图什么呢?我本以为只要他对我好,我对他好,我们也能成为很好的一对,可不爱就是不爱。我其实也被自己本能的选择惊到了,我选择回老家时,心里对他没有留恋,只有愧疚。 陈春梅哭花了眼妆。 林杉却再没有心软,陈春梅是自作自受,因为感动和男生在一起,又因为经济原因离开他,有再多的苦衷,说到底都是因为自私。她哭得再凶,心里再愧疚,不也没改变决定么? 林杉,你变了,你以前是那么的善良,总是从我的角度看问题,安慰我,替我出主意,可你现在也变得铁石心肠了,你还是我的朋友吗?陈春梅花着眼妆,悲愤地指责林杉。 我是变了,变得开始用理智看问题,而不是用情感来看问题了,以前我总因为自己的善良而不自觉地偏心。这是江河带给我的影响,可我和他都觉得我是变得越来越好了,变得更敏锐更睿智了。 林杉说完这段话,决绝地离开了。她或许失去了一个朋友,可她不在意。陈春梅是成年人,该对自己的人生负责。该说的她都已经说了,她尽到了朋友的本分,用陈春梅的话说,她不欠她的。 林杉迎面撞到了钱慕清,钱慕清热情地和她打招呼。好像是从大二开始吧,钱慕清就待自己很特别,特别维护自己,她不管发什么朋友圈,他总是很捧场。可他又并不像是在,暗恋她?林杉已有了男朋友,和江河感情也很好,钱慕清也不像喜欢横擦一杠的人啊。她心里不解,刚才质问陈春梅的勇气还没完全从胸膛里消失,于是她终于问出口。 你为什么一直像在讨好我呢?我们素无瓜葛,关系也一般啊。 钱慕清显然没想到她会如此直白,他愣了愣,然后语无伦次地解释。 你…你别误会…我不喜欢你。 答案在林杉的意料之中,可也等于没有答案。 她于是静静地看着钱慕清,继续等他的回答。 钱慕清差点就说出了真实的原因,说出来他就解脱了,可他终究还是没有勇气。 因为那篇爸爸指导的论文,因为大一学年抢了林杉的特奖,他一直心有愧疚,即便林杉大二学年也还是拿到了特奖,即便没有任何人质疑他的论文,可他却怎么也无法真正释怀,他也没有勇气说出真相,毕竟涉及到爸爸,也涉及到他的前程,他能做的,不过是对林杉有所补偿。 你一定会拿到清华的offer的,因为你和江河是我们专业最优秀的学生。钱慕清许久才开口打断了两人之间的沉默。 谢谢你啊!不管是什么原因,我想我都应该感激你的善意。林杉也没有再追问。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钱慕清终究是在对自己好,明白这一点,也就够了。 大三下的日子波澜不惊,上课,泡图书馆,林杉一头扎进了题海战术。上大学后,其实很少刷题了,只需完成老师布置的少量的作业,时间大多都花在看书上了。搞懂理论当然很重要,可要会用才是真正的懂。林杉刷题时才发现自己对有些概念理解得不透彻,以致解题解得很不顺,而配合着题目,她反过来能更深刻地理解知识了。而江河比她更忙,除了专业课,他还要花大量时间备战acm大赛。不过俩人中午下午都约好一起吃饭,每天都保证了相处的时间。 在一起大半年了,俩人当然早已习惯以情侣的方式相处,旁人也不会再像他们刚在一起时那样用揶揄的眼光打趣他们,可林杉还是不习惯在大庭广众下有亲呢的举动,江河经常笑话她的羞涩,可她还是坚持如此。 倏忽已是毕业季,大草坪上满是穿着学士服拍照的学姐学长。林杉约了单丹丹,和她一起拍毕业照,而江河也约好和夏习森一起拍照。 林杉,我就在大草坪中间的那棵树下,你看到我了吗?单丹丹在电话里这样讲。 林杉在她描述的方位里搜索她的身影,许久才看到了单丹丹。 丹丹姐,你离校后应该就回武汉了吧,我们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再见面呢。林杉忆起单丹丹对自己的点滴照顾,心有不舍。 好不容易考上公务员了,自然是要回去的。离家近,方便我照顾我妈。我有收入了,我妈便也不会像从前那般辛苦了。自从经历了从学生会离职的事后,单丹丹便很信任林杉,从不在林杉面前掩饰自己的家境。 林杉,单丹丹学姐,我们四人一起拍张照片吧。江河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她们附近,旁边还站着夏习森。 自从学院传了有关单丹丹和夏习森的流言后,单丹丹就有意地疏远了夏习森,不是为自己,她不是惧怕流言的人,是为了夏习森,他那么骄傲,那么有精神洁癖的一个人,应该会深受流言困扰吧。而事实上,俩人离开学生会后,交集不多,夏习森并没有刻意疏远她,可也没有特意维持俩人的关系,他只 分卷阅读116 想远离这些烦心事,他一头扎进了科研的怀抱。直到今天,夏习森才突然发现,俩人竟然已许久没有说过话,而以前他们是多么铁的搭档啊,物是人非,斗转星移,夏习森突然很伤感。 我听说你考上公务员了,挺好的。夏习森贡献出这句干巴巴的开场白。 你去清华的事,大家都知道,我就不俗气地祝福你前程似锦啦。就如江河说的,我们四个人一起拍张照吧,留做纪念。单丹丹把手机递给旁边的一个女生,让她帮忙拍照,然后自然地站在了夏习森旁边。 拍完后,四人一起看照片。单丹丹笑得很甜很真,夏习森也笑了,可眉眼隐约带有一丝忧郁。林杉眼里阳光坦荡的夏习森学长,也免不了经历岁月的沧桑呢。 林杉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又突然想起了什么,火急火燎地给方梅打电话。 我们在大草坪上,就在中间最大的那棵树上,你先到大草坪来啦,来了就能看见了,我等你哈! 昨天在寝室里给单丹丹打电话,被方梅听到了,方梅于是说跟她一起去。方梅和单丹丹虽没有林杉和单丹丹那么要好,可毕竟一起支过教,关系还是不错的,林杉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多一个学妹跟她拍照留念,丹丹姐应该也会开心吧,算了,就不专门告诉她了,到明天再跟她说吧。 林杉是这么打算的,可没想到第二天,她居然把这事给忘干净了。 图书馆离大草坪很近,方梅不一会就到了。她和单丹丹拍完照后,自然地转过身子,面向着夏习森。 学长,我是方梅,通信专业比你低一届的学妹。你真的很有名,我能跟你拍个照吗?我打算考研,想沾沾学霸的光呢。 夏习森自然没有拒绝。 其实如果仔细留心方梅的表现,是会察觉到她的反常的。她性格向来冷淡,不喜交际,现在居然主动和不认识她的学长拍照留念。 可林杉没想那么多。 温尔雅,你也来啦!江河道。 是啊,我来找丹丹姐和夏习森学长。温尔雅道。 学姐学长,你们俩人缘真好,有这么多人舍不得你们。林杉狗腿地说。 俞思洁人缘才是真的好。单丹丹的语气很平淡,没有不平,也没有挖苦,有的只是客观的陈述。 林杉也一眼就看到了俞思洁,她笑得很灿烂,旁边站着古琴和沈梦寻,罗青逸拿着相机,正在帮他们拍照。沈梦寻拍完照后,向林杉他们的方向走过来。 丹丹姐,夏习森学长,我可以和你们拍照吗?夏习森居然弯腰,夸张地行了一个绅士的礼节。 单丹丹笑出了声。 你这人还是这么逗。 这时俞思洁和罗青逸居然一起走了过来。他们和单丹丹夏习森因为学生会的事闹翻了,而林杉和江河在事发后到处为单丹丹夏习森辩护,多少损害了俞思洁的威望,也算是和他们撕破脸了。可现在俞思洁却来找他们拍照,趁毕业季主动求和。 林杉本能地担心江河的暴脾气,他是个很有正义感的男生,林杉也很欣赏他这一点,可她此时却担心他会当众让俞思洁下不来台。可江河却一言不发,配合地和他们拍照。 林杉一颗心终于落下来。 晚饭时,林杉对江河说。 我觉得你变了。 我也觉得自己变了。 不过我觉得你是变好了。 我也觉得自己是变好了。 俩人一问一答,都没有明说,却都明白对方的意思。 圆润的处事之道并不是虚伪。江河认真地总结。 作者有话要说: 俞思洁和罗青逸的名字都有谐音,失节,轻义,他们俩是本文少有的反面角色。在大学里,这样的人也不少见吧。这些人为了职务、优干、奖学金抢破头,想想也怪没意思的。 第43章 夏令营 林杉拿着打印好的成绩单去教务处盖章,暑假时她参加了清华大学的夏令营,可惜表现不佳,没有拿到offer。江河却因表现突出,被几个老师抢着要。 平时感觉不出来,觉得自己和江河也没多大差距,可在夏令营时,林杉却沮丧地发现,自己的动手能力,对新知识的接受能力,知识储备量都不如江河,也难怪清华的老师看上了江河,却没看上她,虽然她才是专业第一。 林杉,林杉! 林杉正琢磨着怎么补自己的短板,以缩小自己和江河的差距时,大草坪上突然有人跟她打招呼。 是一个齐刘海,长卷发,穿着粉色公主裙的女生,站在她旁边的男生,竟然是陈杨。陈杨穿着黑色西裤,白色衬衫,打着黑色领带,剃着小平头,比从前成熟了不少,以前他是阳光大男孩,现在却有点像职场中的成熟男人了。 陈杨师兄。双方离得有点远,林杉乍一下没有认出来女生,所以便和陈杨打招呼。 林杉,是我, 分卷阅读117 园园! 这时俩人已走到了林杉跟前,女生可不是刘园园么。 你什么时候烫的头发,挺好看的。林杉道。 就是恋爱后突然有了少女心呗,陈杨也说我留长卷发挺好看的。刘园园笑得很甜。 林杉没有问他们是怎么走到一起的,甚至没有诧异于他们居然走到了一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这些故事像月考的红线一样,把有缘人紧紧地绑到了一起,比如从前的单丹丹和陈杨,再比如现在的刘园园和陈杨。 你穿裙子也挺好看的。林杉道。 刚上大学时,空间和人人有过一篇爆款的文章,里面提到,在大学,女生的学业不一定精进多少,可打扮自己的能力一定是精进良多。那时她还不以为然,觉得外表没那么重要,觉得自己肯定会是例外。其实她和江河在一起后,一开始也没忙着打扮自己,直到江河吐槽她的衣品。江河毕竟是大城市的人,又喜欢艺术,在穿衣搭配上还是有些品味的。别人恋爱是女生帮忙捯饬无可救药的工科男,而林杉他们则完全反了过来。美都是相通的,林杉毕竟是文艺女青年,江河为她打开了一扇窗,她便开始对穿衣搭配感兴趣,很有一段时间她都热衷于翻网上关于穿搭的帖子,微博上也关注了许多时尚博主,现在热情虽已渐渐消退,可她也算有了自己的穿衣风格吧。 恋爱中的女生,是不是都会变漂亮。因为有了喜欢的人,因为女为悦己者容。 三个人没有再寒暄,林杉目送着刘园园和陈杨手牵着手走远了。 今天是老爸的生日,你们俩没忘吧?林杉把林小槐和林森拉进了一个微信群,给他们发信息。 老姐,我没忘呢。你打算给老爸什么礼物啊?林森问。 我们都没经济独立,还是不要花钱为好,花钱了爸妈也会心疼,也就过不好生日了。林小槐道。 小槐说得有道理,可礼物也不是非要花钱的,我打算给老爸唱一首歌。林杉道。 那我打算折一束花送给老爸。爸爸应该还从来没收到过花吧。林小槐道。 老姐,那我送什么呢?我还没有主意呢?林森问。 你就慢慢想嘛!林杉道。 成绩就是最好的礼物,你努力学好英语吧。林小槐道。 两位姐姐都没有给林森出主意,而是任由自己的弟弟自行解决。林杉已写好了歌,打算晚上去找爸爸——爸爸只有晚上才有空。 林杉来到教务办,一个她熟悉却不知道名字的年轻女老师爽快地给她盖完了章。 林杉走到门口时,突然听到了王新杰的名字。 她本能地停在了门口边上。 现在的学生啊,真是不懂事啊。我调查过了,王新杰家里很穷,父母都在家里种地,供他上学多不容易啊,他倒好,直接挂了好几科,再不努力,估计拿不到学位证啦!一个女老师说道。 那样的家庭,出一个名校生多不容易。现在农村的学生,来到大学后,诱惑太多了。男生容易沉迷于游戏,女生容易沉迷于小说。这是另一个女老师的声音。 能来到我们学校的,都是天之骄子,来之后落差太大了,连最值得骄傲的成绩都排不到前面,渐渐地就没了自信,就开始自暴自弃了呗。第一个女老师又说。 不过说到底还是自己不懂事!有再多困难都可以克服嘛!另一个女老师总结。 就是的!第一个女老师表示同意。 林杉为王新杰不平,她想大声反驳她们,王新杰才不是那样的人,你们知道他有多努力么?可林杉还是冷静了下来,她现在琐事缠身,分身乏术,估计也帮不了王新杰,还是等保研的事尘埃落定后,再好好地找王新杰聊一聊。王新杰是勤奋上进的好学生,绝不会自暴自弃,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原因和苦衷。 教务办在学院所在大楼的二楼,林杉小跑几步就来到了楼梯处,这时爸爸来电话了。 爸爸很少在白天来电话,林杉本能地察觉到会有不好的消息,她一屁股坐在了台阶上。 果然,爸爸又晕倒住院了。 林杉的第一反应是给江河打电话,可他关机了。 林杉,你怎么了?沈梦寻关心地问。 家里出了点事。林杉的语气很冷静。 你还好吧,有什么我能帮你的么?沈梦寻没有离开。 你也是来盖章的吧,快去吧,老师在,流程很快的。林杉不觉得沈梦寻能帮到自己。 沈梦寻看林杉神色很镇定,也便没有坚持。可等他盖完章下楼时,林杉还坐在那里。 你身上带钱了吗?能借我点么?我要出门,可我没带钱。我不知道那里的医院能不能用支付宝,我觉得还是多带点现金为好。女生语速很快,有些焦急。 现在医院应该都能用支付宝吧。不过我带卡了,你等等我,我就去附近的ATM机上取钱,1000块够不够?沈 分卷阅读118 梦寻没有追问林杉去医院的原因,他从来不是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从来都会聪明地避开他人的难堪。 上次爸爸住院只花了500多块钱,应该是够了吧,林杉心想。 够了,谢谢你!林杉道。 沈梦寻很快就回来了。 我现在赶时间,等明天回来我再把钱转给你哈。林杉说完便急匆匆地往校门口跑,刚刚好赶上公交。 爸爸没有大碍,不过不能太劳累。林杉痛恨自己的无能为力,她只是一个没有经济能力的学生,除了说几句不痛不痒的安慰话,干不了任何有实际意义的事。如果我不读博,如果我参加工作,爸爸的负担就没那么重了,林杉读博的决心开始动摇,可她也不能因为一时之困,就短视地放弃大好前程啊。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好好分析几种选择的利弊。 不管是读博读研还是工作,专业知识都是最重要的。林杉打算做两手准备,先参加保研面试,面试后再去找工作,再根据导师和工作的好坏来取舍。她毕竟是名校生,简历也很漂亮,不管哪条出路,结果都不会太坏。 这样打算好后,林杉一颗心又定了下来,方才的自责与慌张不复存在,像是在沙漠里行走的人,突然被告知不远处就有一眼活水,虽身陷困境,对未来却充满希望。 林杉刚回到学校,就跑去图书馆自习,因为她只有愈发勤奋,才能有更好的前途,以后才有能力好好孝敬爸爸妈妈,才能让爸妈在村里人面前扬眉吐气。史铁生在《我与地坛》里写道,写作是为了让妈妈骄傲,而林杉学习,也是为了让爸妈骄傲。由于动力足,她效率很高,一下午看了两章《通信原理》。 她起身去倒水时,才想起还没有把钱还给沈梦寻。她于是打开微信,搜索沈梦寻的名字,查无此人。她愣了愣,才想起自从大一时沈梦寻疏远自己后,俩人便几乎没说过话,自然也没有互相加过微信。 □□号倒是有,可现在用□□联系的人不多,沈梦寻不一定会及时回复,而林杉是急性子,虽然还钱是很小的事,可毕竟也是一桩事,如果不解决掉,心里便老是得惦记着,太费神了。林杉的大学生活一直很忙碌,除了忙学习外,也经常琐事缠身。其实她特别不喜欢琐事,可琐事不得不做,有些琐事还很重要,就比如,实验报告。自从有几回把让她头疼的实验报告拖延到deadline,差点交不出作业后,林杉痛定思痛,给自己定了规矩,越是不喜欢干的事,就越要立即办好,越要不拖延,这是最经济省事的办法。 所以林杉决定立即给沈梦寻打电话。 于是她就看到沈梦寻从图书馆走到了大厅上,她看到沈梦寻时,沈梦寻也看到了她。 好巧。沈梦寻摸了摸头,笑了。 林杉也笑得眉眼弯弯。 把你的支付宝账号报给我吧。林杉直奔主题。 沈梦寻报出了一串数字。 林杉转完账,回图书馆继续看书。可沈梦寻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都五点半了,你再不去食堂该没饭了。 啊!林杉转过身,惊讶地看了看手机。她今天注意力特别集中,居然都没意识到已是饭点。 她于是回座位拿校园卡,出来的时候刚巧又遇到了沈梦寻,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图书馆。沈梦寻不说话,可也没有刻意远离林杉,这是很容易的事,不是么?快走几步或慢走几步就可以了。 你今天怎么也这么晚吃饭啊?林杉决定打破这尴尬的沉默。 心情不好,没心思吃饭。沈梦寻道。 林杉招架不住男生突然的坦诚,她不是沈梦寻的朋友,她没有兴趣也没有资格追问沈梦寻的心事,所以她转移话题。 古琴呢,今天你们俩怎么没在一块。 你不是也没跟江河在一块么?沈梦寻反问道。 我俩都觉得不能每天都腻在一块,该给对方一点私人空间,我们都不想因为恋爱而失去自我。所以,我们每周六都是一个人,不跟对方在一起,我们称周六为自由日。虽然和他在一起很开心,可一个人泡图书馆时,感觉也挺好的,像是回到了大一的时候。林杉道。 不要在我这失恋的人面前秀恩爱!沈梦寻佯装生气,语气很夸张,可眼神里却有真实的忧伤。 什么?失恋?这句话信息量也太大了吧。林杉再不爱多管闲事,再拎得清别人的事与自己无关,也一时按捺不住惊讶。 你和古琴分手啦? 没见过分手的情侣么?至于这么惊讶么?沈梦寻语气倒很是松快。 为什么呀?沈梦寻四两拨千斤的反应给了林杉八卦的勇气。 能有什么原因呗,就是俩人不合适,相处不来呗。我们俩是和平分手,以后还是朋友。沈梦寻轻描淡写地说。 我最烦的倒是旁人的反应,好像在一起跟他们有关,分手了也跟他们有关。说破了天,我自己的事,跟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呢?烦不烦人啊!沈梦寻吐槽 分卷阅读119 道。 虽然林杉也是男生口中烦人的一员,可她却并没有觉得被冒犯到,因为她察觉到了沈梦寻的反常。以前他虽然很逗,可一直都很有绅士风度,林杉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在人前抱怨。失恋,对再强大的人,都是很大的打击吧,比如周文娜,不就很是自我怀疑,很久才走出来么?而她自己,要是和江河分手,当然,他们俩是不会分手的,他们俩是多好的一对啊!可就是光想想,林杉也觉得自己接受不了,无力面对。 我们一起吃饭吧。林杉道。 啊!我们这孤男寡女的!沈梦寻是开惯了玩笑的人,他还想说江河会不会揍他,想说林杉真的不用可怜自己,可他在女生眼里看到了真诚的关心,无关风月,只是善良。 比起他和古琴的感情,他和林杉之间什么都没有,而他也一直一心一意对古琴。当初当他明白他和林杉不可能后,他果断地抽身离去。毕竟男人要有决断力,不纠缠对双方都好,所以后来他一直和林杉形同陌路。而林杉也逐渐成长为了这样的女生,他会有朋友的欣赏,却不会有恋人的喜欢。 他是风度翩翩的男神,所以他喜欢温文尔雅的女神。 他当然没错。 而林杉没有质疑,没有纠缠,坦然地就接受了,面对他时也从不尴尬,现在甚至还很关心他,这个女生倒很是大度呢。 真心最是难得,所以他说。 谢谢! 作者有话要说: 单丹丹的名字,就暗示了她的结局,孤单一个人。 陈杨其实是挺好的男生,可是不够成熟,他和刘园园一样,家境小康,父母恩爱,他们有退路,所以他们没有林杉那么拼。 作者笔力实在有限,写不出令人印象深刻的配角。 第44章 摩杰座 林杉,梦寻。好巧啊。一身素雅白裙的古琴,亭亭玉立地出现俩人面前。 林杉一声不吭,不打算解释。 你们怎么一起吃饭啊?我能坐你们旁边么?梦寻,我们说好的,还是朋友。古琴又道。 其实沈梦寻觉得要断就断彻底,不要藕断丝连,可古琴一直坚持和他做朋友,既然女生都能干脆利索地完成女友到同学的身份转换,他一个大男生,又怎么能放不下,拒绝继续做朋友呢。而且古琴优秀勤奋,能力很强,未来发展不会差,又是北京土著,家境不错,这也是人脉嘛,他不妨维持这份人脉。 你是上帝派来拯救我的么?我和林杉正觉得,孤男寡女的,浑身不自在呢!这有空位,你就和我们一起吃饭吧!沈梦寻语带戏谑,指了指旁边的空位,邀请古琴一起吃饭。 古琴顺坡下驴地坐了下来。 古琴你应该感谢林杉啊,不然你是不会有机会和你宇宙第一帅的前男友共进晚餐的。沈梦寻嬉皮笑脸道。 可林杉和古琴都不买账。 喂喂!你们俩平时不是挺能说的么?菜有毒啊,你们都被毒哑了啊!本来我还觉得今天艳福不浅,有俩大美女陪我吃饭,结果就剩我一个人自言自语,多尴尬啊!沈梦寻道。 林杉,你现在还去琴房练琴么?这学期我好像没碰到你啊。古琴主动破冰。 学习任务太重,没时间去。林杉简短地回答。 你应该是去清华吧,收到面试通知了么?古琴又问。 收到啦,你呢?林杉觉得还是有必要该维持表面的和平。 收到了两个老师的邮件,只是不是我喜欢的研究方向。我对射频,不是很感兴趣。你呢,都是什么方向。古琴问。 即便问话的是古琴,可是毕业出路是每个准毕业生都喜欢的话题。 我投的都是关于数据挖掘和数字媒体的,数据挖掘这个方向不是大热么,以后工作也好找。数字媒体则是因为自己感兴趣。幸运的是,我都有收到回复的邮件。沈梦寻,你呢?林杉问。 我也有收到清华老师的邮件,现在跟你一样,整天泡图书馆准备面试呢。江河应该是差不多定下来了吧,就等走面试这个过场了吧。沈梦寻道。 江河真是逆天的存在,不愧是学三代。他高中时就挺厉害的,本来就该是清华的学生,只可惜高考意外考砸了。古琴道。 三人又自然地聊起同学院的人的毕业选择,刘攀、张建业直接工作,现在在华为实习,钱慕清留本校读博,导师都联系好了——自从大一学年发了篇A类论文,一鸣惊人,拿到校特后,钱慕清之后的表现一直平平,成绩只在前十名,竞赛科研表现也不突出,清华应该是没戏了,不过他联系的是华北理工的大牛老师,前途还是光明的。杜凡也留本校读研,陈春梅则考老家省会的公务员,刘园园考本校的研究生。 每个人的未来看起来都还不错,可林杉想起了王新杰,心情便再也欢快不起来。她改变主意了,不等清华面试后了,打算待会就去找王新杰,这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吧。虽然或许并不能帮到他,可越 分卷阅读120 是低谷,旁人的关心便越是重要,或许简单的几句话就能改变别人的人生道路,或许王新杰现在正需要这份鼓励呢。 这样想着,林杉吃饭的速度更快了。 没人跟你抢啊!注意女神形象!我记得你以前吃饭没这么快啊?沈梦寻打趣林杉。 以前,哦,大一的时候,那时她在沈梦寻面前装淑女,一顿饭能吃上半小时。 你真是跟我以为认识的你很不一样!沈梦寻感慨道。 是不是被我的人格魅力倾倒啦!我也更喜欢现在的我,真实的我。林杉打趣男生。 就你,得了吧,也只有江河这个非人类才降得住你,你们俩倒是绝配!沈梦寻不屑地咧了咧嘴。 江河是不是眼光特别好啊,你们很羡慕他吧。我们可是很好很好的一对哦。林杉的语气夸张又欠揍。 不要在我这失恋的人面前秀恩爱!沈梦寻佯装生气。 也不要在我这失恋的人面前秀恩爱!古琴插话进来。 你就…沈梦寻几乎脱口而出,可还是及时刹住了车。 他想说,你就算了吧。其实古琴作为女朋友,对他还是不错的,记得他的生日,并费心为他准备礼物,记得提醒他班里的事务,有时候还会帮他处理,在人前很维护他的面子,举止优雅得体,带出去很有面子。可相处久了后,他渐渐发现古琴只处理她认为值得的人际关系,对不那么优秀的人礼貌又冷淡,虽然她很擅长伪装,可以沈梦寻的情商,他还是看出了她的骄傲和凉薄,她是真的看不起他们。她还很喜欢指使别人帮她干活,表面上很礼貌,心里却似乎并无真心的感激,因为她从来不会反过来帮他们办事,沈梦寻琢磨着,这或许是因为他们不够优秀,没有结交的价值吧,可她却会一再地指使他们。 沈梦寻一开始并不在意,每个人都有阴暗面,他自己也不是白莲花,古琴作为女朋友,是非常优秀的,而爱她不就是包容她的缺点嘛。 可古琴把他给甩了,她给他发了一封长邮件,洋洋洒洒地写了一整页,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可大体的意思,不过是性格不合,只适合做朋友。 鬼才会信这种话呢,当古琴用虚伪的辞令来应付他时,他才第一次痛恨起她的虚伪,可他也明白古琴不是会拿分手耍小性子的女生,而且会一装到底,永远不会说出分手真正的原因,所以他没有追问。 你们都是去图书馆吧,我去宿舍,有点事。林杉道。 我们一起吧,我室友叫我帮她拿快递呢。古琴摇了摇手里的快递。 鬼话连篇,你会帮别人拿快递,是你自己的快递吧!林杉心里嘀咕着。 古琴却亲热地挽起林杉的手,两人并肩往前走,倒也像是极好的朋友。 你知道梦寻为什么会疏远你吗?古琴道。 话题突转,林杉一时没反应过来。 因为你穿了我的裙子,那条蓝裙子是我捐的。我就顺坡下驴告诉他,你是贫困生,他接受不了你的家境,所以疏远你了。古琴的声音满是虚伪的温柔。 怎么,是不是很恨我,我破坏了你们哦!是不是更恨梦寻,亏你今天还跟他演好朋友。古琴嘲讽地看着林杉,笑容灿烂。 林杉淡定地看着古琴。 古琴啊,沈梦寻并没有说你任何坏话啊,你不用急着自卫。你真可悲,你以前和沈梦寻那么好,可你对他都尚且如此,你有真正信任的朋友吗? 我可以坦诚地告诉你,我挺讨厌你的,可我不讨厌沈梦寻。你知道你和他的不同在哪么?他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可你却是一个精致的损人利己主义者。每个人都有择偶标准,我不符合他的标准,我不怪他。可你,你太自私了! 林杉说完,没看古琴的神情,而是小跑几步,拉开了和古琴的距离。 走远后,她给王新杰打电话,她不愿当着古琴和沈梦寻的面打电话,因为挂科毕竟不是光彩的事,王新杰应该也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吧。 林杉?什么事啊?王新杰显然有些惊讶。 你在寝室吧,我有事找你,你等我哈,我马上就到了。林杉不容他拒绝,就挂了电话。 她小跑着来到了男生宿舍,王新杰给她开门,林杉发现只有江河也在宿舍。她松了口气,江河是自己人,知道这事应该也没关系吧,或许还能帮上忙,他从来不是会幸灾乐祸的人。 你怎么来啦?江河以为林杉是来找自己的。 我找王新杰有事。林杉道。 王新杰,你,我听说你…林杉艰难地开口,却一眼就看到了王新杰的笔记本电脑,他刚才应该是在打游戏。 你买电脑啦?林杉终究还是转移了话题。 自己攒钱买的,特有成就感。我买的这款硬件配置很不错呢,打游戏很快,刘攀有时都来找我借电脑。我虽打游戏打得晚,可打得却还不错,他们都愿意跟我组队。王新杰笑了,颇有些得意。 分卷阅读121 游戏游戏,王新杰也开始沉迷于游戏了么? 林杉本来没有玩过网游,她一直不懂游戏好玩的点,真的很浪费时间啊,有那点时间,干点什么有意义的事不好呢?可江河改变了她的看法,游戏世界也很有趣,有些游戏设计者也是很有情怀的,她便也尝试着玩过游戏,感觉还不错。不过新鲜劲过去后,她觉得还是看书更好玩。 玩游戏没错,可要有分寸,不能沉迷于虚拟世界的成就感里。 算了,不婆婆妈妈了,再伤自尊,王新杰终究是要面对这一切的,面子比起学位证,并不值钱。 你怎么会挂科呢?林杉鼓起勇气,单枪直入。 王新杰愣住了,他转过身对着电脑,躲避林杉的眼神。 什么挂科啊!你真会开玩笑!今天是愚人节么?沉默许久后,他又转过身来,嬉皮笑脸地回复林杉。 王新杰,挂科并不可耻,努力重修不就行了吗?你终究是要面对事实的啊,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林杉一向自负口齿伶俐,可不也得不承认,她这一番话说得很是圣母,跟院里的辅导员一样,老生常谈,还满是优越感,王新杰会听进去才怪。 是,我是挂科了。你是不是要向全院人广播这件事啊!我是不是该被游街示众啊!王新杰仞是嬉皮笑脸的样子,声音却大了很多。 你们多有能耐啊,拿国家奖学金,保送清华。我那么努力,却连励志奖学金都拿不到,院里多少人笑话我,你今天就是专门来看笑话的么。我就是笨,就是没用,就是窝囊,行了吧。王新杰满脸讥讽。 你变了,如果你不再是以前的王新杰,我想我也没有必要多管闲事。林杉冷冷地说。 以前,自己以前是什么样的呢?那么努力,那么积极,可又有什么用呢,大一时与励志奖学金擦肩而过,他虽失落,却愈加努力了,他是吃惯了苦的人,这点挫折打不倒他。可大二一年,他拼尽全力,别说拿奖学金了,连成绩都倒退了,只排在专业中下游,甚至还挂掉了单片机。这或许因为他要做兼职,没那么多自习时间,又或许因为他没有电脑,也没有智能手机,不能看课件,不能调代码,又或许因为专业课的确有难度。可他却无心再去分析原因,他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里,他以前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出生而埋怨过,他觉得靠自己也很好,可老天爷似乎把这扇窗也给关上了,他痛苦地承认,自己或许在学习上并无天分。 因为同病相怜,他是拿林杉当朋友的,可林杉今天居然这样折辱他。即便是为他好,他也不能接受。 虽然林杉出身也不好,可她在大学里是那么耀眼,甚至还找到了江河这样好的男朋友。而他也不是没有追过女生,大一时刚来北京,满眼里看到的都是新鲜事,对未来满怀期待,毕竟还是少年,对爱情也不是不期待的。 可他被发了好人卡。 后来他在爱情上愈发自卑了,除了林杉,也没有走得近的女生。他这样安慰自己,等他变优秀后,爱情自然也会来的。 可他却越变越糟糕。 大二学年,他最大的欣慰来源于家教,还是林杉鼓励他去尝试的。或许因为他脑子并不怎么灵活吧,他反而更有自己的笨办法,也更能理解差生学习上的难处,他的家教之旅倒很顺利。 大二暑假,他赚了一万多,终于买了电脑。这也些许给了他鼓励。 可大二学年排名出来了,给他致命一击。与此同时,他的许多同学却在建模和电赛中,拿了奖,其中不乏大一时成绩比他差的人。他和他们的差距越来越大。 他一头扎进了游戏的怀抱——以前他多想有自己的笔记本啊,毕竟在通信专业,方方面面都要用到电脑。买电脑是为了学习,可他现在更多却是用来打游戏,他在游戏里逃避真实的人生。 大三一年,他游戏水平精进不少,却挂掉了好几科。刘攀和张建业也经常玩游戏,可他们不但没挂科,成绩还不错。 智商的不公平或许才是最大的不公平吧。成绩越是差,他就越不想学习,成绩就愈加差,他也就愈加不想学习。从小都是优等生,他何时在学习上如此没信心,而越是不自信,就越是学不进去。 他陷入了这样的恶性循环,他是一个废人了呢。 没人能真正看轻你,除非你自己看不起自己。林杉冷笑道。 没电脑学习是会不方便很多的,刘攀经常损你也是他不对,张建业拿励志奖学金买苹果也是他人品有失。可这一切都不是你放纵自己的理由。我知道你挺不容易的,可想想我们的父母,他们不是更不容易么? 林杉提到父母,无疑是踩到了王新杰的命门。他不复刚才的激动,而是开始静静地听女生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很喜欢王新杰这个角色。 他在大学遇到的困难,许多农村大学生都会遇到,普通话不标准,没有才艺,情商低,即便在学习上也取得不了好成绩。 他虽放纵 分卷阅读122 过自己,可到底还是重新振作起来了。 第45章 初入社会 好好利用大四这一年,努力把挂的科都过了吧。我可以帮你补习。不过得等几天,我现在要准备清华的面试。林杉道。 王新杰纵然一开始有尴尬事被撕开的难堪,可回过神,也知林杉是一片好心,她本没有必要在这里浪费口舌。可他原以为林杉也只是会口头上劝自己几句,尽尽朋友的本分,没想到她会愿意花时间为自己补课。王新杰有些感动,可方才俩人闹得那么僵,他一时也拉不下脸来说感谢的话,只是低着头,沉默着。 我也可以帮你补课的。江河道。 刚才所有的话都被这位家境优渥的天之骄子听见了呢,而他们以后还得朝夕相处呢,王新杰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像破了洞的气球,不断地萎缩,还掉到了地上,任人践踏。 那就太好了,我正担心自己没时间呢。林杉道。 王新杰沉默着,这事算是定下来了。 保研面试林杉表现得很好,本科时大大小小的科研活动参加了不少,她早不是当初怯场的小镇姑娘了,她镇定自若,逻辑清晰,完美地回答了老师提出的三个专业问题,从老师们赞许的眼神里,她知道自己面试应该是十拿九稳了。 老师们的最后一个问题,是要不要读博。 不是所有人都适合读博的,我想我还不够了解自己的实力。 如果我们都觉得你很适合读博呢?老师又问。 那我就选择读博吧,毕竟老师您比较专业,应该比学生更了解自己的科研潜力。林杉笑得很得体。 最后林杉拿到了清华的两个offer,一个学硕,一个直博,都是很好的老师,很好的方向,她陷入天人大战中。 如果读硕士,我就能早点毕业,早点赚钱了。我这个方向,这个导师,出来工作不会差。你知道的,我爸身体不好,前段时间又晕倒了,就是你手机没电的那天。可搞科研又是我的理想,我真觉得难以抉择。 林杉絮絮叨叨地和江河倾诉自己的烦恼,她也只敢在男生面前诉苦了,旁人肯定会认为她矫情,得了便宜还卖乖,跟纠结于选清华还是北大的高中生一样,欠揍得很。 我的态度一直很明确,读博吧。我们每个月都有3000多的工资,助学金一年1.2万,刚好cover掉学费,我们又是保研的,奖学金是一等,2.4万,说不定我们还能拿国家奖学金呢,3万,我们还可以当助教,一个月有3000,你还有家教,你又节俭,这样算下来你一年也能存个5万块钱呢,要是不够的话,我存下的钱也能给你补贴家用。两个人加起来,有小十万呢。 江河本不是太在意钱的人,他一直觉得,学生时代就该干好该干的事,钱以后总能赚到的,而且现在再怎么省,省的也都是小钱,工作后不会再在意这点钱,没必要浪费时间,纠结于此,可他这会却认真地帮女生算账。 可我不能拿你的钱啊!女生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他的好意。 以前我拿的是爸妈的钱,不能在经济上帮你,读博后我花的是自己的钱,我是你的男朋友,有权利帮你,你不能剥夺我帮你的权利吧。男生道。 可是我又不是你,我没有你有科研天分啊。要是毕业后找不到教职怎么办。女生出乎意料地没有再次拒绝。 男生知道以女生的性子,能接受别人经济上的帮助,是因为真的信任他。他心里一暖,温柔地摸了摸女生的头发,像给小动物顺毛。 我觉得你挺有天分的,艾老师不是也觉得你挺有天分的么?你可以不信我,但不能不信艾老师吧。你是专业第一,对自己的科研能力都没信心,那叫我们其他读博的同学情何以堪啊。你以后就算留不了清华,留华北理工也不错嘛。就算留不了高校,出去工作,你是搞数据挖掘的,导师又牛,以你的能力,一年也有50、60万吧,而硕士毕业工资只有20、30万。从长远角度来讲,读博不亏啊。而且你年纪小啊,26岁博士就毕业了,同龄人这个年纪才硕士毕业呢。男生帮她分析利弊。 不过你还是跟你爸妈商量一下吧,毕竟是重要的人生选择。江河道。 林杉却从没想过要和爸妈商量,自高中起,她的所有人生选择都是自己做的,爸妈也不干涉她,她一般是直接通知他们。 她做重大人生选择的时候,信息量不全,眼界不宽,她能有今天,命运也算待她不薄了。虽然以她现在来看,有许多决定是错的,比方没有选择宁安一中实验班。如果当初去市里读书,她会不会就能考上清华了呢。也有误打误撞撞对了的,比如选择了发展前景较好,不怎么拼爹的通信专业。 可我要是读博后工作,留北京的话,纵然拿到高薪,可拿不到北京户口怎么办。而且现在北京房价这么高。林杉道。 你担心户口干什么?我可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啊。江河不解。 你有户口又不是 分卷阅读123 我有户口,谁知道五年后你会不会把我给甩了呢,这都说不准的。女生认真地说。 他这位小女友总是诚实得有些煞风景,江河哭笑不得。可他却也不敢承诺什么,虽然他很爱她,可未来的确充满变数。 还是留高校好啊,有北京户口,有科研补贴,有住房补贴,还能做技术顾问,赚外快。咦,啊哈,我就算以后留不了华北理工,去江城大学应该没问题吧。江城离家近,不用担心户口,房价也没那么变态。我爸妈就一直希望我回江城呢。女生眉飞色舞地说,尔后却神色忧伤,扑到了男生的怀里。 可这样,我的未来就没有你了啊。我舍不得你。 其实我爸再次晕倒后,我有想过回江城。可你是不可能去江城的,对吗?有人说人生是一场接力赛,我觉得挺对的。你已站在了终点,首都北京。可我和我的家庭却站在起点,农村。我这一辈的人,能在省城定居就算是走出来,超越自己的出身了,再好好培养下一代,他们再努力留在北京,这或许才是我该走的路,人不能好高骛远。其实我现在也不确定以后会留哪,不过我打算读博了,因为我有了退路,江城大学。这样就算以后我们分手了,我也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我不会特意为你而做选择,因为这样我怕自己以后会怨你,也怕你以后会自责,理智点对双方都好。真正的爱情是互相成全,不是吗? 江河发现女生冷静时的样子,其实是有些冷漠,有些不近人情的,可同时他又很理解女生,他们都是理性的人。 保研的事尘埃落定,俩人便商议着每人每周各花一天时间和王新杰一起自习,学习说到底要靠自己,他们能做的只是答疑,一周两天时间肯定够了,更何况他们还要找实习。 俩人简历都很漂亮,都顺利地找到了华为的实习,可岗位不同。林杉的方向是图像处理,其实她本来想做机器学习的,因为研究生方向是这个,可她对此一无所知,只能作罢。江河却因为acm获得了金奖,又自学过机器学习的相关知识,拿到了机器学习的offer。其实江河当时也给林杉提过建议,机器学习很火,前景很好,他也很感兴趣,有acm经历学起来也比较有优势,她应该看看相关的书。可大三时的林杉忙着学专业课,卯足了劲想打败江河,把第一名夺回来,她没有那么长远的打算,她只想管好眼前的一亩三分地。 结果也不负她的期望,她大三是专业第一名,终于拿到了国奖。可清华夏令营,江河比她先拿到offer。实习,江河拿到了专业对口的方向,她没有。 说到底,这个世界还是看实力的,不只是看干巴巴的分数。 不过令她高兴的是,每个月能领6000块的工资了。一半为了交情,一半为了钱,她每周周六还要辅导赵朝朝学习,足足8个小时,每个小时60块,也就是说每个月能挣小2000呢。这样每个月就有8000块呢,林杉盘算着把钱存起来,回家后上交给爸妈。 虽然工作忙,不像在学校里,每天都可以呆一块,可她和江河每天约好一起下班,俩人一起挤地铁,一起分享工作后的新鲜感受。可能在电视剧里看多了职场的勾心斗角吧,林杉其实是有些怕工作的,网上不就都在说,人工作后会遇到更残酷的竞争,都会变世故,不再那么单纯了么?可有江河陪着她,她觉得,工作后的日子,虽然忙了些,可也挺美好的。 王新杰本性其实很上进,又关乎到学位证,有了江河和林杉的鼓励,他重新振作了起来,虽然刘攀损他。 哎哟,大学霸,不玩游戏啦? 刘攀不知道他挂科的事,也没有恶意,他就是嘴贱,可王新杰却是真的生气了。 我觉得你挺欠揍的。 王新杰一直憨憨厚厚,温温和和的,刘攀一时没反应过来,还没来得及把那句你怎么这么开不起玩笑啊,真是没劲透了说出口,王新杰已夺门而去。 他拿出高中时学习的劲头来钻研《高频电子线路》。高中时,在县一中,他是风光无限的年级前三名,刻苦努力,性格随和,喜欢他的女生不少。那时他可是天之骄子,父母老师的骄傲。 那时候他以为有志者,事竟成,上大学前他也踌躇满志,没想到他的大学会过成这样。诚然,刘攀些许伤害了他的骄傲,可他觉得自己有今天,怪不到刘攀头上,他不是喜欢推卸责任的人。 那就如林杉所说的,重新开始吧,不再去纠结过去的错误,犯再大的错误,再颓废,再对不起父母,他可以改啊,更何况还有人愿意帮他。 他的学习之旅比他想象中顺利,虽然已许久没专心看过书,可学习能力和骑自行车一样,一旦掌握,终身都不会忘。他毕竟是在县一中都能考上华北理工的人。 自习第一天,他出门倒水的时候,居然碰到了清风棋社的社友,就是他曾追过的那个女生,他记得她围棋下得很好。而她也是他大学的挫折之一呢。 王新杰鼓足了勇气,终究还是没跟她打招呼,他呆立在原地,女生渐渐地走远了。 晚上回 分卷阅读124 到宿舍,王新杰怎么都睡不着,他发誓以后见到她,一定要打招呼,一定要大方自然,一定要传递给对方,这都不是事,我早已翻篇了的讯息,仿佛勇敢面对她,勇敢面对这大学里的挫折之一,才能真正开始人生的新篇章。 没想到第二天他真的又碰到她了,只是是和一个男生一起。王新杰大一结束时就退社了,所以并不知道女生是否交了男朋友。 好巧啊。王新杰摆出自以为完美的笑容。 王新杰?是你吧。你怎么样啊,读研还是工作。女生问。 工作呢,我回去看书啦。王新杰淡淡地说。转身时,他稚气地用手指摆了个V,很为自己的表现骄傲。 通信的专业课虽很难,考高分也很难,可及格却没那么难。林杉和江河给他划了重点,他又有电脑,能看课件了,学起来倒比初学时容易多了。他当然还是有一知半解的地方,可林杉和江河是很好的老师,把知识点讲得很透彻,那些神秘难缠的电路也变得没初学时那么难了。 他虽一直拿林杉当朋友,可林杉有很多朋友,他自知自己没什么分量。和江河虽是室友,可俩人却并没有什么交情。江河是北京人,和他差距太大,他本能地就在心里否定了俩人做朋友的可能。而江河也不是爱呼朋唤友的人,自然也不会主动去接近他。所以他反而和最爱损他但性格更外向的刘攀比较熟。 可江河现在在帮他。 而他也重拾起了学习的信心。泡图书馆之余,他也积极参加校招,虽然结果不如人意,这也在意料之中,因为他简历实在乏善可陈。 成绩处在中下游,没得过奖,没参加过竞赛科研,也没有担任学生过干部。他唯一的优势,或许就是华北理工这块名校招牌吧。 他不善交际,没有相熟的学姐学长,无法从他们那里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只能在学院的网站上查看就业信息。院里公布的就业率是百分之九十九,这些许给了他信心,他应该能找到工作的吧,只是,估计不是什么好工作。 刚得知自己挂科的时候,王新杰梦见爸爸拿着扫帚打自己,全村人都在看笑话,笑话他们家的天之骄子。 这真是噩梦一场。 他现在最大的期待是拿到学位证,并不奢求能找到好工作。所以他虽有些沮丧,可并不失望,因为本来就没有期望。 作者有话要说: 林杉成绩太好了,王新杰成绩却太差了,这不合常理。不过他在大二一年备受打击后沉迷游戏,所以挂科也说得过去吧。 第46章 我的家乡 林杉轻车熟路地拉着行李箱,下了火车。她走到火车站门口,停了下来,开始搜罗林小槐和林森的身影——他们自告奋勇地说要来接她。 林杉没看到弟弟妹妹,却看到一张熟悉的脸,赵晓蕊。她现在走起了简约风格,长发披肩,黑色呢子大衣,红色围巾,黑色高跟鞋,看上去气质甚佳,不再是从前粉红粉红的淘宝风。 她挽着旁边男生的手,边说边笑。 赵晓蕊,好巧啊!林杉终于还是开口喊出了她的名字。 赵晓蕊转身,看到了林杉,却没有和林杉打招呼,似乎不确定喊她的人是不是林杉。 学姐,好巧啊!我来接我姐的,没想到居然碰上你了。林小槐亲呢地凑过去搭话。 你也是江城经济学院的?林杉惊讶地问。 你们认识啊?姐。林小槐问。 我们是高中同学。林杉道。 学姐,这是你男朋友吧,好帅啊!林小槐察觉到气氛有些尴尬,急于暖场。 赵晓蕊不说话。 学姐,你在哪里实习啊,工作找得怎么样,我也大二了,想多了解了解咱们学院学生的出路。林小槐问。 赵晓蕊却不愿在林杉这个名校生面前聊二本学生的出路,林杉会当面嘲笑她的吧,就像当初演讲时,她当面对自己不屑一顾一样。 我们俩打算回宁安市,去银行,从柜员做起。江城房价实在太高了。赵晓蕊没搭腔,她男朋友却开口打破了尴尬的沉默。 他也隐隐察觉到了赵晓蕊情绪不佳,高中同学?晓蕊说过自己的高中生涯不太愉快,所以眼前这位是曾和小蕊有过节么? 你们俩看上去真好,挺般配的。林杉觉得赵晓蕊的男朋友性格不错,还挺护着赵晓蕊的。 姐,你和男朋友感情不也挺好的么?有什么好羡慕别人的?不过,学姐,我还真挺羡慕你们的,我是母胎18年单身狗!林小槐的语气很夸张。 可他现在不在,我没法在你们面前秀恩爱啊!林杉狗腿地开起玩笑。 赵晓蕊还是一言不发。 我们还要赶公交,就先走啦!你们回去注意安全,大过年的小偷很猖獗的。小蕊今天有些不舒服,所以才不怎么热络,请你们体谅体谅她。 赵晓蕊男朋友说完这番漂亮话,一手拉着行李箱,一手拉 分卷阅读125 着赵晓蕊,渐渐走远了。 姐,小蕊学姐好像不太喜欢你啊?林小槐问。 是我不好啦!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以后我有心情了再跟你说哈!林杉没有心情再提过去。 姐,我帮你提行李箱,我是男子汉,力气大。一直沉默站在一边的林森开口说话。 小伙子长大了呢!都懂照顾姐姐了,以后肯定是体贴的男朋友。林杉打趣他。 你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可不能谈恋爱。谈恋爱影响学习,你知不知道。林小槐又训起了弟弟,不过,林杉和林森从小也都被她训习惯了。 上大学以前,家里三个孩子,几乎都是林小槐说了算。上大学后,林杉开始管起了弟弟妹妹的学习,她才真正成为了他们的姐姐。姐姐,可是饱含责任感的两个字呢。 姐弟三人回到家时,妈妈已做好了饭。 妈,你怎么还穿这件旧棉袄啊,我不是给你买新棉袄了么?林杉问。 我在餐馆工作,太脏了,哪穿得了新衣服呢!妈妈道。 可你现在在家啊,在家总能穿啊!妈,衣服买来是用来穿的,不是用来当摆设的。林杉道。 我有衣服穿啊,身上这件衣服是你小姑姑给我的,质量还挺好的呢。我让你别买,让你别买,你非要买,这不是浪费钱吗?倒是你自己,年轻女孩,该打扮得鲜亮点,多买些衣服,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三分人才七分打扮。妈妈絮絮叨叨地说。 妈,我给自己买衣服了,你看我,不是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么。你这件衣服,是双十一时买的,不贵,打折后才100多。其实打折后是200多,可林杉不敢和妈妈说实话,怕她不接受,要自己退货。 林杉知道现在家里负担重,所以她也觉得没必要打肿脸充胖子,给家人买太好太贵的衣服,可便宜没好货,质量差的衣服穿不了多长时间,到最后反而更浪费钱。她能接受的棉衣,是大众平民品牌,或者是淘宝上口碑不错的品牌,价位在200左右,质量不会太次,价格也不算太贵。可这,就不是妈妈的心理价位了。 我叫你把男生带回来看看,你怎么不带呢?妈妈问。 妈,电话里不是跟你说了么?我们年纪还小,不着急见家长,再说他爸妈和奶奶都认识我,他们对我印象挺好的。我和江河感情也挺好的,我们不是不对感情负责任,我们只是觉得现在没到谈婚论嫁的年纪。林杉道。 那你给我看看照片。妈妈道。 林森和林小槐在得知她有男友后,早就叫她发过照片,可爸妈都没有智能手机,也不会上网,因此都没看过照片。 你说他只有一米七,可照片看上去,也不怎么矮嘛! 妈妈一直纠结于身高问题,自己的女儿有一米六五,男生却只有一米七,是不是有点委屈女儿呢,家庭条件再好,自身条件不行,她也是不能同意的。 他啊,瘦,身材比例也好,腿长,显高。林杉笑得眉眼弯弯。 人挺精神的,就是眼睛有点小,不过你眼睛也小,咱也不能嫌弃人家。妈妈对着照片,仔仔细细地端详了许久,最后这样满意地总结。 妈,你把你卡号报给我吧,我给你打两万块钱。林杉道。 你自己挣的钱,就自己留着呗。以后用钱的地方多了去呢,再说你以后还要买房呢。爸妈还没穷到那份上,不能要你的钱。妈妈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妈,我现在一个月8000块呢,我给自己留钱了。你就想想爸爸吧,多辛苦。我也是家里的一员,也该分担家庭的重担,再说我现在是学生,也花不了几个钱,我还要读博士,离买房时间还远着呢。林杉劝妈妈。 其实林杉只需要实习三个月,可她却想多挣点钱,便继续留了下来,打算实习满一年。江河劝她,实习的目的应该是攒点工作经验,提前了解一下职场,三个月就够了。保研得来的宝贵时间,应该用来提前看看专业书,充实自己,或者花点时间,出去旅游,多见见外面的世界。道理林杉都明白,可她还是做了短视的选择,有钱的感觉真好,她太想赚钱了。 你读博士,真的不但不花钱,还能挣钱?妈在电话听你讲过,可心里还是糊里糊涂的。妈妈问。 是的呢,妈,我是清华的博士,导师也牛。我们实验室最牛逼的博士一年能拿十几万呢,最少也能拿五六万。我们虽然要交学费,可学校会把学费再返给我们,清华的食堂有补贴,和我们学校一样,挺便宜的,一个月吃不了几个钱,我还有家教,一年存个五万块是没问题的。江河说,他存的钱,也能给咱们家,应应急。林杉道。 没结婚可不能花别人的钱呢,妈从小就教育你,女孩子要自立。不过你也不能太要强了,那么拼事业,女孩子毕竟要结婚生子的。妈妈道。 妈,这是江河一片心意啦。我们就当是借他的,以后有钱了再还给他嘛。弟弟明年就上大学了,你们供两个大学生,真的不容易啊 分卷阅读126 。林杉道。 妈妈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却神神秘秘地把林杉拉到房间里,还关上了门。 妈,你这干嘛呢? 杉杉,你可不能和江河过界啊,感情再好也不行。妈妈压低了声音。 原来妈妈是想和自己聊这个啊,虽然林杉自问自己不是谈性色变的保守少女,可还是微红了脸。 妈,我们关系还没到谈论那一步的时候呢。 结婚前都不行!这种事女孩子太吃亏了。你们要是以后分手了,再找对象,别人会嫌弃你的。妈妈却很是认真。 其实林杉她们宿舍一起讨论过这个问题,不过是因为丁香。大二时她和杜凡要去天津玩,第一次要一起在外过夜。周文娜提醒她,一定要开两间房间。 丁香,我是为你好,我不赞同婚前性行为。 周文娜看似外向奔放,其实很传统。 我尊重那些选择婚前性行为的人,他们只是观念和我不同,没什么不对的,我不觉得女生不是处女了就不纯洁了,就低人一等啦。不过我自己不会选择婚前性行为,因为有风险。要是意外怀孕怎么办,休学生孩子还是堕胎?这对女生是很大的伤害。诚然,□□是人的本能,可人不可以不吃饭,可却可以不发生性行为,性并不是生活的必需品。如果一个男生真的爱我,他不会选择让我承担这种风险。□□关系诚然会让两人关系更为亲密,可纯纯的精神恋爱也是很美好的经历啊。林杉道。 我同意你的观点,我讨厌那些缠着039;要你给039;的男生,更讨厌有处女情结的男生。性应该是愉悦的事,是两人关系亲密到一定程度,自然而然发生的事,而不是039;给不给039;。可笑的是,有些男生以为女生不给,就是不够信任自己,有些女生以为给了,就能证明自己的爱。方梅笑了,语带讽刺。 周文娜心里很是触动,她和男友在一起多年,一直没过界,可男友却不是没往那方面想过,虽然她态度坚决,一直没同意。 妈,你放心。我是不会让自己沦落到大着肚子上学的,我是成年人了,我有自己的判断力。林杉认真地和妈妈保证。 这种事啊,女孩子一步错就是步步错,村里这几年有好几个大着肚子嫁人的女孩呢,一旦怀孕了,就再没得挑了,对方条件再差,也只能嫁过去了,男方也会不尊重你,彩礼什么的都会打折扣。妈是担心你啊,你不要嫌妈烦。 回家第三天,便是高中同学聚会。林杉和方敏约好一起去,又碰巧在状元街的路口遇上了杨晓晨。 三人交待了下各自的状况,杨晓晨考江城大学的研究生——高考时她考出了稍低于平时的分数,没考上江城大学,可也不至于低到选择复读,她最后高分去了省城的一所211,读该校最好的专业,金融。 当初赵晓蕊离开后,杨晓晨却反过来成了众矢之的。杨晓晨标榜自己是刀子嘴豆腐心,可遗憾的是,班里人却似乎只看到了她的刀子嘴。她家境在小县城算不错了,双职工,独生女,性格也直来直去。县一中实验班学生大多是农村人,因为县城里能考上宁安一中的学生,是不会留在县一中的。农村娃能来到实验班,不容易,承受着家里人殷切的期望,所以大多也朴实刻苦,把学习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班里学风可以说是非常好,课间,晚饭后,埋头刷题的都大有人在。 杨晓晨却是异类,爱玩爱笑,却能轻松地考进年级前二十,她人也高调,从不掩饰自己的聪明和不努力。她也不大看得上年级的第一名,比如林杉和方敏,觉得她们不过是比自己刻苦而已,自己并非不如她们。人生在世,该活在当下,每天花那么多时间,牺牲大好的青春年华,就为了考清北,不值当。江城大学也是不错的学校嘛。 她能考上江城大学,所以她不需要努力。 可她对同样刻苦的温迪,感觉却很不一样,她喜欢他。温迪看似温和礼貌,可对熟人,却是犀利毒舌的。他虽的确刻苦,却不是一味蛮学,反而是张弛有度,很有自己的学习方法。杨晓晨觉得温迪很聪明,她可是很少会觉得别人比自己聪明呢。她不是善于掩饰情绪的人,所以班里许多女生都看出来了她喜欢他,同时也看出来了他不喜欢她。 杨晓晨被宠溺着长大,一路顺风顺水,却因为心动,第一次明白了什么是求而不得。某一次她大声在班里呵斥某个女生的嘴碎后,从此和班里女生决裂,开始了一个人吃饭的生涯。 她看不上的林杉和方敏并没有疏远她,可她那么骄傲,她不要施舍的友谊。 三年也就这么过去了,不愉快的记忆也不过只有三年而已。 方敏你现在在江城大学么?真替你高兴。其实我一直想谢谢你们呢,高中时年少气盛,幸亏你们没有跟风疏远我。杨晓晨突然这样说。 高中的事,都过去了呢,人都会成长的。我前几天在火车站遇到赵晓蕊了呢,她也变了很多,大家都成熟了,长大了。林杉感慨道。 赵晓蕊?我高中时还挺看不惯她的,现在想想真是幼稚。 分卷阅读127 其实我高中过得很不愉快,虽然表面上趾高气扬的,可都是装样子。人都是需要朋友的,我孤立了赵晓蕊,后来又被别人孤立,现在想想也都挺好笑的。那时候我就觉得自己挺对不住赵晓蕊的,只希望她现在能过得好吧,不过我猜她是不会原谅我的。杨晓晨苦笑道。 林杉没有再说下去,赵晓蕊应该不会想在她这一群名校的同学面前,交待自己这个二本生的近况吧。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人都会成长,可青涩时期交的朋友,还是更走心吧。 越成熟就越难交心, 第47章 远大前程 林聪,你以后什么打算啊?林杉问。 自从交了男朋友后,林杉和林聪就很少联系了。林杉倒不是怕江河误会,所以刻意疏远异性朋友。江河知道林聪的存在,也表示理解他们之间的友谊。可她的话都跟江河说完了,不再有那么多话要跟林聪讲,学业又忙,不像大一时那样有大片空闲时间。所以,林杉竟然不知道林聪的去向。 考研呗,本校。你呢?林聪问。 我读博,清华的博士,已经拿到offer了。你考研考得怎么样啊? 如果是旁人,她一定不会在自己已保送清华后,还询问他人考研结果,太容易被误解了,可对方是林聪,她想都没想就问了,她是真的关心他。 就那样吧,实在不成,就工作。我大学期间,虽没你那么拼,可也闷头学了不少技术。比起学术,我也喜欢搞技术。只是现在本科生遍地都是,我觉得还是得读个研,不然影响以后的发展。林聪道。 他们是在县一中旁的一家餐厅聚的餐,这会菜还没上,同学们都在交流各自的去向,直接工作的居多。高中同学大多都是农村人,初中时大多是当地乡镇中学的前三名,大多是家里人的骄傲,现在也大多是名校生,他们并非不适合读研,或者没机会读研,而是做选择时得考虑家境,像林杉这样任性读博的不多。 林杉,你读博是什么方向啊?温迪问。 数据挖掘。林杉道。 挺好的方向啊,以后工作好找,待遇也不错。不像我们学医的,本硕博八年,毕业后还得攒经验,可得慢慢熬了。温迪道。 选北医,你后悔了么?林杉终究还是问出口。 当初温迪作为小县城的高考状元,没达到清北的录取线,却达到北医的录取线。班主任建议温迪报北医,因为这样这一届也算有考上清北的了,班主任带班也算有成绩,说出去也好听。班主任对温迪、林杉、方敏、林聪这几个前几名的学生,可以说是非常好,很偏心的好。他帮他们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纵容他们随意换座位,当他们成绩下降时,耐心地帮他们找原因——他比他们还关心他们的成绩。 或许是因为不想让班主任失望吧,温迪最后报了北医。 我从小就没有特别爱干的事,只是因为上进,习惯性地就好好学习,而自己也恰巧在学习上有些天分,所以一路走到了今天。高考填志愿时,我没有对学医感兴趣,也没有对学医不感兴趣。我了解自己,我有自信,我学什么都不会太差的。既然如此,那就报北医吧。反正我还能落下北大这块金字招牌,而去最高学府读书,也一直是我的梦想。温迪道。 同学聚会后,没过几天弟弟放假了,爸爸也回来了,一家人回家过年,而林杉也听到了一个爆炸性的大新闻。 祝鑫的爸爸,赌博把房子都输掉了。 林杉一直不知该如何看待自己的家乡,她17岁以前都呆在小县城里,14岁以前都呆在村里,像熟悉自己的身体那样熟悉家乡的一切。大一大二时,她刚去外面广阔的世界,见了许多新鲜事,对家乡更多的是看不上。她觉得家乡又小又破,家乡人见识短浅,碎嘴庸俗。她积极地融入城市,急于摆脱自己农村人的身份。可到大三大四,她心里却忽然有了乡愁,她能认识到北京和家乡的不同,却不再觉得家乡处处都不如北京,它们只是不一样。当然,农村和城市,本来就有诸多不同。她开始怀念小时候奶奶教自己剪的窗花,怀念小时候和小伙伴亲密无间的快乐时光,怀念夏夜明亮的满天繁星。她觉得农村人的童年,反而有更多的童趣。她还是能看到家乡的种种陋习,却不再仅仅想逃离,而是想为它做点什么。 她自己就是留守儿童,所以她关心这一群体。她在知网上看了许多关于留守儿童的论文,却并不觉得有什么收获。留守儿童其实是很难简单地被几个形容词所概括的,缺爱,性格缺陷,是大多数文章里提到的关键词,可林杉都觉得和自己并不相符。身边的留守儿童,性格各异,大多数都不觉得爸妈不在家有什么,毕竟周围人都一样。而他们的父母,有很疼他们的,也有真的不怎么管他们的。父母外出打工也是事出无奈,毕竟在小县城,除了体制内,就只有做生意了,县里没多少工厂,提供不了多少就业机会,而大多数人都没有让孩子在打工的地方上学的经济实力,一家人只能聚少离多。不过林杉 分卷阅读128 觉得,父母固然有苦衷,可还是得多关心关心孩子,平时和孩子多通电话,多给孩子买衣服买玩具买书,每年暑假,把孩子接到所在的城市,每年寒假,在家多陪陪孩子。可林杉看到的却是,农村人喜欢生孩子,也不一定不爱孩子,可比起城市里的孩子,却真的没有好好地尽心养孩子。 怪不得祝珊珊会发那样的朋友圈,原来是家里出事了。林小槐道。 久赌必输啊!我很久以前就听说她爸爸挺爱赌钱的。林杉也感慨道。 虽然我不喜欢祝珊珊,可我却怎么也幸灾乐祸不起来。还好我们有一个从不赌钱的好爸爸。林小槐总结道。 别管别人家的事啦,小梦28号结婚,我们全家人都要去送礼,先跟你们说一声哈,免得你们又要去见同学。妈妈道。 妈妈口中的小梦,是表姐温雨梦。她去年就订婚了,男生是同镇的,开挖掘机的,他和温雨梦来家里送礼的时候,林杉刚好在家。 你是林杉对不对?我也是启智中学的,跟你一届的。你当时在我们年级特别有名,全校第一,还是女生,真厉害,当时我们都很崇拜你。我认识你们班杜云峰和杜云蕾呢,我和他们是小学同学。听小梦说,你现在在北京念书,名校,真厉害啊!男生絮絮叨叨的说。 林杉觉得世界可真小。 在吗? 在啊 你还记得温雨梦吗? 温雨梦?名字有点熟啊 她是你小学同学。 应该是的吧,怎么突然提起我小学同学了? 林杉在微信和温迪聊天。 你那条围巾就是她送的,她是我表姐,她要结婚了。你能陪我一起去吗? 去抢亲啊? 我觉得你对她应该是很特别的存在,你要是能去她的婚礼,能祝她幸福,她肯定特别高兴。好歹她喜欢了你这么多年,你就圆圆她的少女梦呗。她还是我表姐,算我求你啦!林杉道。 其实我都不太想得起来她长啥样了。 你见了她自然就会想起了的。 好吧,我去。 谢谢你,你真是好人。 不要给我发好人卡。 温雨梦结婚那天,林杉一家坐摩摩车去送礼,林杉下车时,温迪已等在路口——他家离得不远。 到家后,林杉没有和大姑姑大姑父寒暄,而是拉着温迪,爬上楼,去找温雨梦。 林杉愣住了。 陈佳薇正在给温雨梦梳新娘头。 她初中毕业后就再没见过陈佳薇了,只听说她结婚了。陈佳薇穿着黑色羽绒服,蓝色牛仔裤,头发简单地扎成马尾,很普通的打扮,一点都看不出来她曾经是混得很开的不良少女。 陈佳薇正在用发卡给温雨梦固定头发,看到林杉后,朝她点了点头,就当做是打了招呼了。 温迪?温雨梦很诧异。 我,我是你表妹林杉硬拉过来的。温迪站在房间里,只觉万分尴尬,他是不是太自作多情了,人家都要结婚了,他还听林杉那番头脑发热的话,来圆女生的少女梦? 你毕业了吧,在哪工作啊?温雨梦问。 我学医的,五年制,还没毕业呢。温迪听到正常的询问,稍稍松了口气。 你以后一定会很厉害的,当然,你已经很厉害了。从小学起,你就是第一名,就是班长。你待人也特别好,五年级时,有一次,我数学考得不好,被老师骂,体育课时偷偷地躲在教室里哭。你刚好回教室,就安慰了我许久,还耐心地给我讲题,告诉我以后有问题都可以问你。你还记得吗?温雨梦问。 记得啊。其实温迪压根忘了这事,可看着女生亮晶晶的满怀期待的眼神,他不忍心让她失望。 我们初中时虽然不同班,可你特别有名,很多女生都喜欢你,可都不敢表白,因为觉得自己不够好。 温雨梦没有说自己喜欢他。 是吗?我也觉得自己挺帅的。温迪看着林杉揶揄打趣的表情,便用玩笑来掩饰自己的不好意思。 你考上北大的时候,我特别为你高兴,真的,我觉得,你这样的人,就应该上最好的学校。 虽然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可是谢谢你。还有,新婚快乐,祝你幸福。温迪十分真诚地说了这番话。 温雨梦到底还是哭了,幸好陈佳薇还没给她上妆。 她果然没有喜欢错人,他是那样地好。 你现在是在帮别人化新娘妆吗?林杉问。 嗯,我在美容院做了几年学徒,现在自己零星地靠熟人介绍一些散活。我听说你的事了,你好像去清华了吧,真厉害。你妹妹好像也考上二本了吧,我们村的人都可羡慕你爸妈了,孩子成绩个个都那么好。我还听说,你找了个条件特别好的男朋友,爸妈都是大学教授。陈佳薇道。 听到最后 分卷阅读129 一句,林杉又开始深深嫌弃农村人的碎嘴。 其实都是说起来好听,我们姐弟三现在都在念书,没收入,其实我爸妈供我们读书真的挺不容易的,没外人想的那么光鲜。我男朋友家也是普通家庭。林杉苦笑道。 可他们以后肯定是有福享啊。你都考上清华了,以后还愁没有钱么,你让我们这些初中毕业的人怎么办呢。陈佳薇自然不能理解林杉口中的不容易。 就算是清华的学生,也怕拿不到北京户口,也要攒首付买房子,生活压力很大,不是考上清华了,就万事不愁了。 可林杉没有说这些,因为怕陈佳薇误会她,毕竟她是名校生,纵然没她们想的那么前途远大,可未来终究是光明的。她因为要留北京而烦恼,可她的烦恼也是自己挣来的呢。陈佳薇她们,便没资格有留北京的烦恼。 林杉和陈佳薇聊天的时候,温雨梦和温迪也在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小学同学的近况。 你还记得柯倩吗?就我们班最高的那个女生,她嫁给你们屋落的陈勇了,孩子估计都能走路了。 刘杰,就成绩挺好,老考第三名的那个男生,现在跟我爸一样,是木匠,在江城打工。 温迪和小学同学联系不多,他一直习惯向前看,向前走,没有闲心关注那些被他甩在身后的同学的人生,所以他听得很认真。可温雨梦不一会也不再有新的同学近况可以交待。 半晌无话。 我们就不打扰你们化妆了,我早上没吃呢,饿了,我们去楼下吃面了哈。林杉找了个借口,和温迪一起准备下楼。 谢谢你。 身后传来温雨梦的声音。 林杉不知道温雨梦是谢自己还是温迪,却本能地和温迪一起回复了同样的话。 不用客气。 其实我觉得我们农村娃,求学走出农村的过程就像是在雾里走路,看不清远方的路,只能走一步是一步,很茫然。初中时只知道考县一中,高中时只知道考大学,报志愿时,不知道专业的重要性,大学时也只知道好好学习,没能好好长远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还好,我还算努力,也还算幸运,甚至还算聪明,所以我到底还是走出来了。林杉感慨道。 我们是家人的骄傲,是村里人眼里的天之骄子。可我们在学校里,也不过是普通人。要留在大城市,如你所说,得足够努力,足够聪明,还得足够幸运。我经常在网上看有关农村的帖子,我就是他们口中的凤凰男吧。诚然,我以后要给父母养老,要被家庭所累,可网上也不必满是039;千万不能嫁凤凰男039;的论调吧。我在北大也认识一些农村学生,他们或许成绩不再是顶尖,可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哪里就渣,哪里就不值得嫁了。我们被标签化了。温迪苦笑道。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专业真的很重要!农村娃比起城市娃对专业了解得更少,父母就更提供不了有效的建议了,所以文中就有了学中文的方婷。相比之下,温迪学医,也不算惨吧。 第48章 离别曲 温雨菲? 林杉? 林杉和温迪来到院子时,居然碰到了温雨菲。她穿着一件红色风衣,化了淡妆,整个人气色很好。林杉以前虽然知道温雨菲漂亮,可只是整体笼统的一种感觉,她从没有仔细观察过温雨菲的长相。 这次观察的结论是,温雨菲的确挺漂亮的,皮肤尤为好,白嫩光洁,没有一点瑕疵。 林杉自问比从前会打扮,比从前漂亮,也比以前自信了,可面对温雨菲这种大美女,她才明白自己依然还是原来那个外表不起眼的女生。 温迪也看到温雨菲了,可他却丝毫没有一般男生面对大美女时的殷勤和局促,而是淡定沉默地站在一边。 这是你男朋友啊?温雨菲问。 不是,是同学啦,你来外婆家啊?林杉问。 嗯,我表弟今天结婚,我来送礼。我听说雨梦也是今天结婚,就来看看她,我小时候和她常一起玩呢。温雨菲道。 半晌没话。 我听说你去清华读博啦,真厉害,不愧是我们班的骄傲。温雨菲又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有你的微博啊!我一直很关注你呢。我们这么多年老同学,也算是朋友嘛。 林杉的微博本来是当日记写的,没有熟人,自从告诉温雨菲这个账号后,她的微博内容克制了不少。 你男朋友应该很优秀吧,你在微博上有提到他。温雨菲试探着问。 他是个很好的男生。林杉简短地回答。 林杉觉得,温雨菲对自己的态度很有意思,有对有似锦前途的自己的讨好,也有对自己是否真正拥有幸福生活的怀疑。 不过她既不需要温雨菲的讨好,也不会为她的怀疑而生气。 你呢?应该工作了吧?林杉问。 我在考教师资格证,打算去 分卷阅读130 我们待过的完小当语文老师。温雨菲道。 你打算留在我们镇? 林杉有些惊讶。她一直认为,只要上过大学,见过外面世界,没有人会愿意回到这个贫穷落后的小地方。 我又不像你,我没有能力留在大城市。当老师挺好的,有编制,稳定,现在乡村教师还有补助,工资并不低,在咱们小县城里生活足够了。温雨菲耐心地陈述自己留下来的原因,此前也有不少人问过她。 不过她没有说另一个原因,当老师好嫁人。她打算找一个二本毕业的,在县城有稳定工作的男朋友,公务员、老师,或者医生,都成。他们是双职工家庭,在县城里生活条件不会差。她觉得自己的要求不过分,她有168,还那么漂亮,可她只要求男生身高有175,长相过得去就行。她也不要求男生家境好,只求他人品好,上进努力。她自己虽然成绩不好,可她喜欢成绩好的男生。而能考上二本的男生,学习能力应该都不错吧,以后还能给孩子辅导功课呢。 你呢,有没有交男朋友啊?追你的人应该很多吧。林杉问。 我一直单身啊,追我的虽多,可靠谱的没几个,大专里男生质量太差了。温雨菲道。 她向来早熟,所以一直想找的,是能共度一生的人,可追她的男生,大多是看上了她的皮相,不愿花心思去真正了解她。也不是没有家里有钱的人追她,可他们要么自身条件不行,要么也做不了自己的主。自己学历不行,有钱人一般也看不上自己,她心知肚明。而她也不是想靠美貌去攀高枝的人,她爸妈虽没钱,可感情很好,她有一个幸福的家,所以她希望自己以后也能有一个幸福的家。 所以她一直单到了现在。 其实一路走来,她嫉妒过林杉,讨厌过林杉,到最后却不得不承认,林杉不但比自己聪明,还比自己善良,她走得那么远,比自己小时候梦想过的未来还远。而她,却不得不在成长的过程中,渐渐接受自己的平庸。 她也不是没有比林杉强的地方,她比林杉漂亮呢,追她的男生比林杉多。可越漂亮的女生面对的诱惑越多,学习很枯燥,恋爱看上去却很有趣,可她一直管得住自己。高中后,她在普通中学的普通班,班里学风非常差,她也还是努力过一阵的,可高一期中考试后,她开始接受了自己连三本也考不上的事实。之后,她不再那么努力,可也没有混日子,更没有去早恋——班上很多人通过恋爱来逃避学习的挫败感。她从小就懂事,她只是按部就班地上课,虽然有越来越多的内容听不懂。 她也不是没有阴暗面,在林杉考入名校后,她像恶毒的皇后一样告诉自己,以她的外表,是找不到条件好的男朋友的,可后来林杉找到了很好的男朋友。 这是她一个人的比较,一个人的输赢,林杉甚至没把自己当做过对手。 那我就祝你早日遇到喜欢的人啦。林杉道。 温雨菲上楼去找新娘,俩人就此别过。 第二天,林杉又有酒席要吃,方玉梅奶奶的葬礼。林杉不知道方奶奶多大岁数了,她只知道自她记事起,方奶奶便已经很老很老了,她儿子不怎么管她,可她却一直还顽强地活着。现在,她走了,她的儿子们看上去却都不怎么伤心,因为林杉前几天还看到他们兴致勃勃地打麻将,用妈妈的话说是,老人到这个岁数了,完全丧失自理能力了,小辈都是盼着她早点走呢。 葬礼却很热闹,孝子贤孙跪了一地。按照规矩,每个人都要哭。一群人哭完之后,该破土了,可方玉梅却跪在地上不肯起来。她哭得那样伤心,声音都已经哭哑了。 她爸爸生气了,呵斥她站起来,见她不依,便粗暴地过去拉她。 方玉梅的爸爸不是没打过她,林杉怕她吃亏,拉了拉方敏,和她一起把方玉梅劝走了。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登山,林杉和方敏自然没去。 论辈分,方奶奶还是我大奶奶呢。我奶奶去世的时候,我还小,没什么感觉。方玉梅和她奶奶的感情是真好。方敏感慨道。 村落里除了林杉家,都姓方,往上数几辈,几乎都有亲戚关系。 她从小就是奶奶带大的,感情当然好。方敏,你有没有觉得我们农村人有时候真可笑,活着的时候不孝顺,死了以后却摆这么大的排场。林杉冷笑道。 其实城里人也一样吧,久病床前无孝子。方敏道。 又是一年除夕夜。 弟弟和叔叔成了饭桌上的主角,弟弟高三了,全家人对他的期望,是考上一本大学。而叔叔,明年不出去打工了,打算在县城里开家快递店。 其实叔叔结婚后,林杉便觉得关系和他疏远了不少。以前他们是一家人,可现在叔叔有了婶婶,有了小堂妹,有了自己的小家,也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一大家子人聚在一块了。 杉杉,听说你交男朋友了,人怎么样啊?给叔叔讲讲,叔叔给你把把关。不够好的男生,叔叔第一个不同意。 林杉想起小时候,叔叔带自己到处玩, 分卷阅读131 走遍了村子里的每个角落。她小时候挺没用的,被人欺负了只知道哭,可后来小伙伴都不敢欺负她,因为她有一个虽游手好闲却很护短的叔叔。小学时,她很喜欢读书,叔叔每年只要回来,都会给她买书,她的《安徒生童话》,《王尔德童话选》,都是叔叔买的。 而现在,叔叔也还是很关心她的。 我刚才在家人面前,把你夸成了一朵花。林杉给江河发微信。 小爷我本来就是一枝花好吗?江河道。 只有女生才会把自己比作花吧。林杉道。 那我是树,最最挺拔的树。江河道。 你笑得这么甜,是和男朋友聊天吗?这小子真有你说得那么好,我都被你说得,特想见他了。叔叔道。 他人的确挺好的。林杉无比笃定地说。 你现在多好啊,清华的博士。我跟别人说,别人还不敢信,以为我吹牛呢。不比叔叔,我是个没用的人。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就为了养家糊口。不过咱家能出你们三个大学生,妈,你也该欣慰了。以后你们小堂妹的学习,就靠你们啦,你们可要好好教她哦。叔叔道。 你以前是挺喜欢吹牛的啊!林杉道。 叔叔有张扬跋扈的青春,现在却也稳定了下来,老婆孩子热炕头,林杉曾为他的变化伤感,或者说是为每一个农村青年必然的变化伤感,现在却觉得应该为他高兴。 在县城做点小生意,挺好的。叔叔和婶婶都挺能干的,生意应该不会太差吧。 大年初四,二姑姑家的饭馆便开张了,妈妈要上班了,一家人便回到了县城。祝芳芳家今年在县城买了房子,人便也在县城,她约林杉一起去明月湖公园玩。 明月湖公园围绕着明月湖而建,湖的西面是老城区,步行街、实验学校、人民医院等许多老单位都在这边。湖的东面是新城区,建了许多新楼,新丰一中、县人民医院等许多单位都已搬到新楼去了,祝芳芳家便是在城东新区买的房子。令林杉惊喜的是,县城终于有了图书馆,这意味着爱读书的人,再不愁没书可读了。 春节期间,天气晴朗,来湖边游玩的行人不少。林杉和祝芳芳租了自行车,打算绕湖一圈。初春,花花草草大都还没开,树木也大多只有枯树枝做点缀,可红梅和腊梅却开得正好。 家乡的小公园也像模像样的,家乡也有了光谷广场,就是一楼卖化妆品,二楼卖女装,三楼卖男装,四楼是餐厅,五楼看电影的集吃喝玩乐于一体的大商场。虽然,林杉担心,衣服卖那么贵,有人买吗? 我要是进不了宁安的银行,可能就回县城了。我爸他也希望我回来,我们现在在县城有了自己的房子,我可以直接住家里。工资虽会低一点,可花销会少很多。而县城这几年发展得也不错。祝芳芳道。 林杉从来没想过要回来,小县城是人情社会,讲关系,在这里,能力并不是决定你前途的最重要的因素。她喜欢公平,所以她选择大城市。如果是从前,她一定会劝祝芳芳离开。可她现在想法变了,她能理解祝芳芳,如果更喜欢安稳,在事业上没有太大追求,留下来也是不错的选择。 如果妹妹现在毕业了,她也会劝她留宁安或者回县城吧。毕竟她只读了二本,在大城市很难留下来。路,该一步步走。 毕业季倒是忙碌得很,办理各种离校手续,拍毕业照,准备毕业节目,整理打包行李,不过这些琐碎繁杂的事倒多少稀释了林杉离别的伤感。 周文娜和方梅考上研究生了,丁香准备二战。离别前夕,四个女孩彻夜长谈。 我曾觉得自己的大学生活很失败,主要的时间都花在不感兴趣的专业上了。不过现在我明白,所有的经历都是有意义的。我用四年的时间明白一个道理,人一定要干自己喜欢的事,一定要努力追寻自己的梦想,不要畏手畏脚、瞻前顾后、浪费时间。我们处在一个好时代,只要努力,结果不会太差的。我到底还是搞文学了,以后估计没你们工程师有钱,可我也不至于会穷困潦倒啊。反正我不后悔,现在不后悔,以后也不会后悔。方梅总结道。 我倒是从一段失败的恋爱,明白了女生一定要自立自强,要做自己。不要取悦男生,靠取悦得来的爱情不是真正的爱情。别人不喜欢我,并不是我的错,也不是我不够好,这只能说明我们可能不合适,或者是他眼光不好。我们宿舍,我应该是性格最彪悍最man的吧,可我觉得林杉、方梅,你们其实都比我酷。你们都很有自己的想法,不因为男生而改变的,独立存在的想法。周文娜道。 我也成长了不少,学着摆脱对爸妈的依赖,学着自己做决定。我觉得大学里最幸运的是遇见了你们,其次才是遇见杜凡。丁香向来感性,这回更是哭成了泪人。 我从一个对城市生活一无所知的女孩,渐渐变得自信,渐渐融入了城市的生活。练钢琴,学专业课,搞竞赛,写论文,大学里我习得了不少技能。可我觉得最重要的收获是,我更了解自己了,我明白了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我是 分卷阅读132 个足够积极足够乐观的人,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迎难而上,我想这才是大学留给我的最宝贵的财富。林杉道。 我们以后再也不能像现在这样彻夜长聊了。丁香还是很伤感。 都在北京呢!周文娜道。 毕业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更完了。 虽然写得不够好,可收获良多。 相信自己第二部 小说会有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