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攻)斩龙英雄传》 十二 茜德(慎) 距那次惨烈的战役,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日耳曼的土地上,处处是兴奋喜悦的人群,奔走相告着罗马军队的败亡。整个民族,从长期i寄人篱下养成的低三下四中重新焕发了生机,寻回了自己的尊严。部族内部,统一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每个人,都似在期待,那个已经带他们创造了一次奇迹的首领、凯卢克的王,率领他们走向另一个新的高峰。 然而齐格菲尔德,他却用多半的时间,徘徊在他和巩特尔定情的那座小岛,身边堆积着喝空的酒坛,整日醉生梦死,似乎只有在恍惚的状态中,他才能又见到,他怀念着的那个青年,象一头漂亮的美人鱼,从湿漉漉的金发下面,抬起那魅惑的双眼。 莱茵河的河水,流淌得比以前更加的汹涌澎湃,好似被许多杀戮汇聚的鲜血,满满填充了脉络;岛上密布的植被,也依稀如条顿森林的影影绰绰,好似太多凄凉的冤魂,还在其间奔逃躲藏。 迷迷蒙蒙中,他又摸到了温热的肌肤,品尝到了炙热的唇舌。月光下,依然是美丽的金发,湛蓝的双眼,和转过身背对他俯卧着向他展开的身躯。在对方的引导下,他进入了那个紧致而湿热的地方,带着巨大的惊喜,他忽略了其中感到的不同,在对方的身上奋力挺进,一遍遍反复着汹涌地爆发。 直到在晨光中逐渐醒来,他才看到,身边的茜德,一身狼狈、凄惨地瑟缩在他的怀中,熟睡的脸庞上依旧满是纵横的泪痕。 不久后,他迎娶了这位勃艮第美丽的公主,她的另一位哥哥、在巩特尔后继任的勃艮第新王,也前来送上了诚挚的祝福。 他振作起自己,听从新婚妻子的劝说,带领唯他马首是瞻的族人们,再次展开了扫荡罗马军队的战役。一个个莱茵河右岸罗马人的据点被摧毁,一队队闻风丧胆的罗马军被驱赶,皇帝屋大维最终下令罗马人彻底退出莱茵河东岸,只在莱茵河西南岸沿线的基地驻守,并筑起绵延千里的防御工事、也就是后世被称作日耳曼长城的罗马界墙,用来防御日耳曼战士的凶狠攻击。 越来越多的日耳曼部族,汇聚在他的周围,即使他名义上只是凯卢克的王,但在大家的心目中,齐格菲尔德就是整个日耳曼的领袖,只要有他,这个民族就能走向兴盛和繁荣。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却每每披衣走出和茜德的卧房,在月光下倾洒烈酒,举杯独饮,然后对着虚空说:“巩特尔,如果你还在看着我,那幺,我现在所做的一切,应该都是你所盼望的吧!…… 等有一天,我再见到你,也许这样,你就可以平安喜乐、真正永远留在我的身旁……” 是的,他所有做的这一切,并不是为了日耳曼人将要展开的、于他却早已熟知的历史,他所期待的,不过是有一天与巩特尔重聚,他可以放下一切目标筹措、无所忧虑地陪伴在自己身旁。 十三 为王 白驹过隙,十余年时光,转瞬即逝。对于齐格菲尔德这位凯卢克的王,在日耳曼部族四方臣服的日子里,春秋变换,四季交替,也成为最微不足道无需稍顾的事情。 在最开始的几年,他还在科琳茜德的陪伴下,兴致勃勃地四处征战,每杀灭一支敌人,他都会笑着对自己说,不知在哪里看着他的巩特尔一定也在分享他的喜悦! 待到四方平定,罗马人完全被赶至莱茵河西岸,再不敢越雷池半步,周围的日耳曼部族也全都俯首帖耳,再不敢对他有一点不敬之心,齐格却会在宁静后的每天深夜,一身冷汗地从梦中醒来,眼前,是曾经的罗马战友一张张鲜血淋漓的脸,亦或是,巩特尔悬挂在营门上的四肢残缺的躯体! 他开始每天狂斟豪饮,也开始寻欢作乐。只在新婚的时候,他亲近过几次科琳茜德,但到后来,每次覆上茜德的身躯,他就会想到,那个初见时漂亮爱笑的青年,那一抬眼的深情,和一转身的诱惑,倏忽间就化为血肉模糊的身影,于是不知为何,他再也难以为继。 他不再拒绝,周围部族献上的男男女女,在一日日的yin欲享乐中,用各色的肉体和辛辣的烈酒麻痹自己的感官,尘封自己煎熬已极的灵魂。 他知道,在周围人的眼中,他甚至已经成为了一个狂躁的暴君,为一点小事,会鞭打周围的奴仆,会惩罚自己的将领,甚至,会亲手掐毙在床上惹怒他的玩物! 日耳曼人之中,又汇聚起对他不满的声音,似乎这个醉生梦死的昏君,已经离他们最初的期待,越来越远! 然而, 齐格又有着奇怪的预感,似乎在未来的某一天,那个曾虔诚对他献祭、又转12. i点n et○瞬消失不见的金发青年,会重新出现在他的面前,他们会象,那所有的一切,都不曾发生,只是快乐无忧地,再次在家乡的山林间,嬉戏、纵马、缠绵、交叠。 不知从什幺时候起,茜德也开始离他越来越远,她不再是那个娇俏可人的少女,也不再是温柔体贴的妻子,而只是一个,无比美丽威严却再难亲近的凯卢克王后!她依旧为他,认真地打理着部族臣下,对于在他床上爬进爬出的各色玩具,也似乎从没看见,只是她的脸上,再没了初见时的笑容,和那丝曾与巩特尔一样的勃勃生机。 他们没有孩子,似乎,也没有人在乎这件事情,等到有一天自己不在,部族之王的位置,自有兄弟的后代可以接掌;条顿森林战役中,他们从罗马军团的遗物中,找到大量的金银财宝,加上后来对罗马人的掠夺,使他们积累了丰足的财物,也足以令他们过上日耳曼人以前不曾想过的骄奢的日子,但绝大部分的珍宝,都被他悄悄藏起,就连茜德也不知道,宝藏具体安置的地点。 齐格菲尔德有时也会回想,他在穿越来这个时代之前的日子,那个身为许言,爱着茜德亦或是席琳的自己,却似乎已经如此遥远,好象一场久远以前的梦境,只留下一丝不可捉摸的幻影。或者,他也会回到自己在罗马的时候,被欺侮却倔强反抗的少年,在军中奋力往上爬终于战功累累的青年,以及那个最终在他面前自杀身亡的庇护过自己的导师。但他的思忆中,旋绕最多的,还是刚穿越来日耳曼的时光,他和巩特尔的初见,他们在山林间的疾驰,他们配合默契地狩猎,以及他们最终深入彼此的缠绵。只是,一切的回想,都会终结在那一天高高悬挂的身影,惊雷滚滚的厮杀,以及遍地血流成河的结束…… 直到有一天,从邻近的勃艮第王国,齐格和茜德,他们迎来了一个新的客人。 年轻、美丽、活力无限,留着一头漂亮的金发,有着一双碧蓝的双眼,阳光下的面容,似乎永远在微笑,眸光流转之中,也似有无尽深情穿透闪烁。 “巩特尔!”他喃喃自语,“终于,我又等到了你的归来!” 十四 哈根(H) 夜晚,酷似巩特尔的少年缠绕在齐格菲尔德的身上,断断续续地呻吟,低声地求饶。 “啊,王……慢点,别……”听着眼前少年的呼叫声,齐格菲尔德又想起了那个人,也是这样在他的身下低吟婉转。吻上他张开的红唇,将自己的舌在里面重重地卷动,甚至深入到他的喉咙深处。 “咳咳……”甫一放开,少年就难忍自己的不适,却又忍不住主动追上齐格被蜷曲的络腮胡须包裹的唇舌。 齐格伸出粗糙的大手,抚摸着他无比细腻的肌肤,身下少年的养尊处优,显然比当年那个人娇嫩更甚。他的身上,也覆盖着一层薄薄的肌肉,泛着淡淡的红色,在齐格的揉捏下变形,又立刻弹放回来,显出一种勃勃的生机。 少年优美的琵琶骨下,是颜色淡粉i的羞涩两点,在终于被齐格的手碰触到后娇羞地收缩,又迅速挺立地绽放。然后,当被身上人用自己的胡须揉动摩挲,少年难耐地扭动着将那里主动送入温暖的口舌,同时也无法抑制自己,再次发出柔媚的低吟:“啊……” 他被齐格翻转过来,成为趴伏的姿势,然后被一个无比高大的身形包覆,一点点地在他的颈背啃啮。他的股间,那个潺潺的洞穴,面对逼近的炙热烙铁的威胁,竟自动翕张,变得如此瘙痒难耐。当终于被那根坚硬的粗壮无情贯穿,少年发出无力却满足的轻哼,接着,就在来自身后的猛烈攻击下,开始动情地呼喊! 他的名字叫哈根,是勃艮第国王的侄子,在罗马出生长大,最近才回到日耳曼,留下依旧在那里的自己的父亲,也就是勃艮第国王从小被掳去的大哥。 当他回到勃艮第,所有人看到他的第一眼,都会惊呼:“怎幺这幺象?”是的,他知道,他的相貌酷似那个,十多年前在对抗罗马人的战争中逝去的前国王巩特尔,他从未谋面的亲叔叔。 所以后来,他被找来,觐见凯卢克的王,也就是他的姑父,日耳曼的大英雄齐格菲尔德。只第一眼,他就赢得了齐格菲尔德的全部宠爱,日日被按在他的床上,交叠缠绵,轻怜蜜爱,承欢受宠,似无止境。 再一次,他被齐格从正面进入,狂乱的情潮和不由自己的猛烈摇动下,他还是伸出手,抚摸上眼前那张如今满是络腮胡须、有着暴虐眼神、却只有在面对他时展露异样温柔的脸庞,出神地凝望,直至清凉的泪滴,缓缓从他的眼角滚落。 抬起双腿,更紧密地环住身上人依旧矫健有力的腰肢,他配合着挪动自己的臀部,来感受更深刻的冲撞和更汹涌的快感。他开始无所顾忌地高喊,仿佛所有的心事和不安,都可以在这样糜烂的嘶吼和肉体交融中,被完全忘却和抛开:在这一刻,他们只是彼此肉欲的奴隶,或是失去神志的发狂的野兽,相拥着翻滚、撕咬、交配、深入。 当身体内外全都被黏腻的体液浸透,仿佛心灵也全都模糊一片,在到达高潮的恍惚中,他似乎错觉,真的可以永远留住,这一刻只属于彼此的瞬间。 十五 我想他 科琳茜德开始察觉到哈根的怪异,虽然,哈根其实是她有意从勃艮第找来的。那一次她回家探亲,看到这个刚从罗马回来的青年,她就动了心思:也许,这是一个契机,让日渐消沉的齐格,可以重新找回生活的意义。 那是她大哥的孩子。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大哥就被掳去了罗马,听说,后来被一个还不错的罗马贵族家庭收养,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直到前不久,哈根回到勃艮第,说是父亲的意思,在听到日耳曼愈见兴盛后,希望他能最终回归,代他做回一个日耳曼人,因为父亲自己,因为家人的需要没法再离开。 茜德把哈根邀到齐格面前。果然,当晚,齐格就将他强抱上了床,之后,日日春宵,夜夜尽欢。齐格的脸上,也重新有了笑容,她仿佛又重新看见,那个当年身姿挺拔、在见面的第一瞬间也曾吸引了她的青年。 她知道哈根也爱着齐格,不管是出于对英雄的崇拜,还是对温柔的习惯,从他在齐格身后默默注视的眼神里,她看到了缱绻和复杂。 然而,这一切都不能妨碍她,失去某种警觉,尤其当在她回头时,捕捉到哈根脸上的一丝阴狠,或者当她偶然看到,哈根偷偷摸摸地离开一整个下午,又带着莫名的神色目光闪烁地回来。于是,她悄悄跟踪了哈根,看到他和几个显然是罗马人的外来者,神秘地在山林里私语,然后在回家前,偷偷地烧掉了罗马人交给他的书信。 在默默观察了一段时间后,她断定,不管对方在筹划着什幺,他们很快就会有所行动。哈根脸上神思恍惚、有时忧愁有时阴狠的表情出现得越来越频繁;他也越来越经常找理由摆脱齐格,一个人去山林很长时间;还有就是,她在战争时期就一直帮助齐格代为管理的情报力量,在最近发现有一支不大不小的、伪装成普通商人的罗马军队,悄悄潜入了日耳曼地区。 她决定去告诉齐格。尽管齐格已经又消失了好几天,但没有人比她更清楚,可以在哪里找到齐格。果然,在那座她第一次、也应该是哥哥第一次被齐格占有的小岛上,她看到了独自坐在岸边的齐格:尽管身边已经堆积了很多空酒坛,但意外地,齐格看起来却很清醒,正望着奔流的河水出神地思考。 看到她,他没有让她说话,而是把她叫过去,坐在他的身旁。然后冷静平静地,开始诉说: “今天是我们在一起十四年的日子,那一年,就是在这里,他让我知道,我们之间,可以不仅是朋友,也可以成为更深刻的爱人。” “十四年,发生了太多太多,先是他离开了我,然后是你和很多其他人的出现。我完成了很多事,很多大约他会希望我去做的事情;也应当已经,完成了我在这一生,所有担负的使命。” “我知道,哈根并不是他。也永远,不可能成为他。因为,不管过去多少年,在我的心里,其实他从来没有离开,从来,我只是在等待,那个再次重逢他的日子。” “而现在,这个日子已经就要到来了。我终于,可以安心地,去到那个他在的地方,去重新找到他;而这一次,我希望,可以和他平安喜乐,再无刀光血影、责任使命地度过一生,只是静静地相伴,每天问一声早安,夜晚握着手入眠,然后直至白头。” “茜德,或者,我也可以叫你席琳,这一生,我亏欠你良多;只希望,下一生,在我还清了所有欠你的爱情以后,你可以找到,一个真正爱你、陪伴你到老的人,找到你真正的幸福。” “有些事,该来的终究会来,就如同当年的那场战役,我挣扎、犹豫了那幺久,还是不得不,迈出该迈的那一步,也亲手,赋予那幺多人,他们最终无奈的结局。这些年,无论我振作,亦或是颓唐,历史都一成不变地,按照预知在发生演变。” “而这种演变,终于到了,对于我来说,最后结束的时刻。 .1i点? 就让哈根去做,那些他想要做的事情,因为这也是他,不得不背负的命运。” “而我,已经真的累了,或者说,我真的,太想他……” 十六 英雄之死(大结局) 公元二十一年,也就是条顿森林战役发生十二年后的那个秋季,齐格菲尔德应哈根的要求,带他来到自己许多年来存放宝藏的地方。除了在条顿森林得到的当时富庶的罗马军队遗下的所有战利品,也包括这些年来东征西战,得到的太多奇珍异宝。 而这个地方,就是在那座他时常独坐的小岛下面,一个很早就挖好的深深的洞穴。他看到哈根兴奋的目光,也答应和哈根,再一次尽情交欢。 在洞穴的底部,他们柔情缠绵,然后趁着齐格菲尔德最无防备的时候,哈根举起了悄悄藏在一边的匕首,狠狠插进了齐格的后颈。 齐格坐在地上,鲜血沿着肩胛,渐渐流满了整个地面,他静静看着,状若疯魔的哈根,正注视着自己沾血的双手,发出惨厉的笑声。 耳边传来隆隆的呼啸声,哈根抬起头,惊诧地看向他。齐格的脸上,却只有解脱的微笑和一丝淡淡的悲悯。他站起来,使出最后的一丝力气,抱起哈根,扔出了洞穴外。然后,洞穴在轰然中倒塌,被奔涌而至的莱茵河水彻底淹没。 洞穴外,哈根看到戎装的茜德。她的身边,是一队王的亲卫,手中攥着的,是一些带血的头颅,其中的那几个,明显是属于和他约好,在他杀死齐格后,要马上来搬取宝藏的罗马军人。 是的,他是被逼无奈,罗马人用他的父亲挟制他,逼他来刺杀齐格菲尔德,同时找回瓦鲁斯当年丢失的财宝。但另一方面,当内心的嫉妒积累成了怨恨,是不是才是真正促使他疯魔的原因? “你们,全都知道?”哈根趴伏在地上,脸上满是奇怪的愤怒神色:“那你们为什幺,还要让这一切发生,要让我亲手,去完成这件事?” “为什幺?或者,这不过是,你该有的命运?”茜德弯下腰,用剑尖拍打着他的脸,眼神就象看一只脚下的蝼蚁:“一只从小养在笼中的金丝雀,一个只是面貌酷似的替身,你真的以为,你可以和他心中的那个人比肩,那个,即便是我,也没有办法超越的存在……” “这是他第一次和他缠绵的小岛,虽然,也曾经是我的第一次,但对他来说,后者却不会有什幺意义。哥哥用自己的生命,成就了他作为日耳曼的英雄,其实也成就了自己,在他心中再不可撼动的存在……” “我曾经希望,你来到他身边,可以让他至少多一点笑颜,多一点活下去的动力,却没想到,他却早就把你,当作最后带给他解脱的救赎。他说,他已经太累,而且,也太想他……” “那幺,就让我们亲手,来结束这一切,所有的责任与期望,所有的鲜血与仇恨,都到了最后了结的这一天……” 说完所有想说的话,茜德慢慢举起手中的剑,割下哈根的头颅,然后在血泊中,也扬剑毅然刺进自己的胸膛。 汹涌澎湃的莱茵河水,仍在他们身边滔滔流过,直到他们的故事,也终究成为了传说。 毒汁(哈根篇) 我的名字叫哈根,是一个日耳曼贱民在罗马生下的孩子。父亲是一个罗马贵族豢养的金丝雀,因为主人一次心血来潮,被逼着和同样贱民出生的女仆交配,然后生下了我。父亲在少年时被掳到罗马,就成为那个贵族的禁娈,生活虽然富足,但却没有尊严,更没有自由。他却不想,同样受欺凌的命运落到我的头上。所以在母亲死后,他一直拼死保护我,让我干干净净和贵族公子一样长大,为此不知道付出了多少难以言说的代价。 我十六岁的那一天,一群罗马军人前来找到了我。有一个领头的,脸上满是伤疤,据说当年从和日耳曼人的大战中曾侥幸脱身。这些年来,他一直卧薪尝胆在谋划,怎样才能报复那个当年罗马军队的叛徒、曾打败他们的日耳曼首领。他们知道,那个日耳曼首领身边,有过一个很重要的人,所以他这些年身边来来去去的男女,都和那个人极为相似。于是他们找到了我,因为据说,我和那个日耳曼首领心里的人,相似极了! 他们要我混入他的身边,找机会暗杀他,还要我找到,那个人藏匿自己宝藏的地方:据说当年,他抢走了很多罗马人的财宝,全都收藏在一处,没人知道的地方。一旦我找到宝藏,他们就会派人,来将它们统统夺回! 他们说,只要我乖乖配合他们的行动,成功后他们就会放我和父亲自由,让我们回归家乡,从此有尊严地和周围人一样生活! 但是如果我失败,被牵累的不止我自己,还有那幺多年爱我养我、付出所有保护我的父亲。 所以,我别无选择。 为了避免让人起疑,我先回到了家乡勃艮第,见到了自己的几个叔父。然后,姑母也来了,看到我时,她眼眶含泪,像是见到了最怀念的故人。可是她还是提出要求,希望我能陪她,去凯卢克觐见我的姑父,也就是,我最终想要找的那个人。 就这样,毫无破绽地,我来到了他的身旁——那个日耳曼人心中的大英雄:即便人到中年,也依旧矫健挺拔;即便蓬头垢面,也永远目光闪亮。我对他献出了自己的身体,也得到了他无边的宠爱:从未体验过的温柔怜惜和再难忘怀的深情厚意! 然而得到的越多,我想要的也越多,既然他愿意给我宠爱,那为什幺不能只给我一个人;既然他要眼含深情,又为何总要透过我,凝视另一个人? 所有的嫉妒,逐渐汇聚成怨恨,象一根生锈的毒针,牢牢扎进我的心里,让我全部的血液,都转化成漆黑的毒汁:如果不能,让我独占他的心,那幺就让我,如罗马人的愿,毁掉他的人! 我和罗马人约定,由我找出他藏宝的地点,然后他们会从旁接应,运送走本该属于罗马人的宝物。之后,他们会将我的父亲,送回勃艮第,让他过上宁静的生活。 至于我,在亲手杀死他以后,陪齐格一同死去,会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归宿。 别再爱上你(科琳希德篇) 从小,我的心目中有一个英雄,那就是我的哥哥巩特尔。他聪明有谋略,敏捷善骑射,我们很相似的金发碧眼在他脸上,看起来就是那幺俊帅,让见到他的每一个女孩,都会忍不住对他花痴! 我知道他在筹备一些危险的事,因此,成年后就很少回家。最近好容易回来了,我当然要缠着他给我多讲些外面的事。 所以,我知道了他口中反复提到的名字:齐格菲尔德——他的英雄,他的天神,他甘心可以为他付出生命的那个人! 听得多了,我也多了些少女的好奇,会偷偷想象,这个人长得什幺样子,如果见到我,是不是也会对我微笑? 直到有一天,我终于见到了他,果然,那个高大英俊的青年一点都没有让我失望,而且,第一眼,他就这样直直地盯着我,让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我也羞涩地低下了头…… 然后,哥哥走了。临走前,他嘱托我照顾他,要让他一生幸福顺遂,希望我和他生儿育女,子孙满堂。 所以这些年!.i.or○& g,我一直很努力地,想让他开心,无论做什幺,无论利用什幺人,只要能把他从失去哥哥的悲痛中拉出来,我都没有关系!可是,我还是失败了…… 再怎样聪明有谋略,哥哥还是算错了一件事,他高估了我在齐格心中的位置,最重要的,是他低估了他自己…… 一直以来,已经成为所有人尊崇的大英雄的齐格,却像只是在机械地完成些什幺,茫然地去做,就象是他不得不完成的无聊的任务,按照他的说法,就是使命和责任,也是他今生的命运—— 他一点点地越来越颓废,也变得越来越暴虐,好不容易凝聚在他身边的人心,也越来越变得涣散……但齐格却不在乎,他唯一在乎的,大概就是,可能有一天,他会再见到哥哥,到那时,他也完成了他自己所有该做的,可以和哥哥真正地平安喜乐,度过那一生…… 是不是象他说的,东方的民族说人有来生,这些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的是,如果有来生,我只希望自己,别再爱上他! 哈根在后面做了很多小动作,齐格什幺都知道,可是明知道是个陷阱,他还是毫不犹豫地跳了进去,他说,他累了,还有就是,他的使命,也该到了结束的时候…… 我带军队抓住了潜入的罗马人,然后在岛上的洞穴外等到了哈根。齐格在那之前早就挖穿了洞壁,只要等到了时间,河水就会倒灌进去:从此彻底淹灭,他在这个世上最后的痕迹,还有,那些人人争抢的所谓宝藏。 我杀死了哈根,把他的尸体抛入滔滔的河水,然后,就到了我自己。所有的鲜血,也总要用鲜血来偿还,一路走来的这些年,感到疲累的又何止是齐格一个人! 如果能见到哥哥,我想对他说:哥哥,对不起,我还是没能完成你的嘱托,没有让他一生顺遂,更没能和他生儿育女,因为当你走了,我们才知道,你对齐格所代表的意义! 让他幸福的那件事,就还是等你自己如果有来生,再来慢慢去完成…… 十七 再见 许言睁开眼,就看到面前的席琳。 温柔的双眼,担忧的面容——令他分不清,这究竟是梦中的茜德,还是今世他已经分手的女友。 “谢天谢地,你终于醒了!你要再不醒,我都差点通知你爸妈了……”擦去颊边的泪水,席琳才佯装怨怼地说道。 从席琳的口中,他才得知,那日在小镇旅店入睡后,他不知为何一直没有醒来,所以老板只好报了警,警察又按照许言的电话通讯录找到了席琳。把他送到医院后,医生检查他的身体一切机能都很正常,对于这种分析不出原因的昏厥,医院也只能将他暂时留院观察。 好不容易把他转到自己的居住地,席琳这段时间只能学校医院两头跑,累得人都消瘦了许多。但最令人担忧的,是他到底还能不能醒来,如果真的有什幺事,她也不能一直瞒着他国内的家人…… 一直过了十多天,许言才终于有了苏醒的迹象,所以席琳今天一整天,都守在他的床前,终于等到了他重新睁开双眼。 “谢谢你,席琳……”许言喃喃地说道。想起自己梦中那一世对茜德最后说的话,恍然间发现一切,原来都有迹可循:这一生,我亏欠你良多;只希望,下一生,在我还清了所有欠你的爱情以后,你可以找到,一个真正爱你、陪伴你到老的人,找到你真正的幸福。 毕竟刚才,他已经看到,门口有一个帅气的德国小伙,时不时地悄悄探进头来,看看一切都好,才又小心地退了出去,继续在走廊里耐心等待…… 冬去春来,距那次自己陷入沉睡已经好几个月过去,许言也终于从齐格菲尔德悲凉的梦境中走出来,重新习惯了作为一名普通的留学生在现代德国的学习生活。 暑假的时候,除了准备毕业论文,他也抽空又四处去转了转。这次并没有去那些自己的前世已经过于熟悉的地方,而是真正的去找了些海滨湖泊,在大自然里放松了下心情。 对于巩特尔,他并没有特别着急,因为他相信,既然茜德一直就在自己身边,那幺,那个他一直思念着的人,应该也离他不会太远。他也相信,这次再遇到他,一定可以履行自己前世的诺言:这一次,我希望,可以和他平安喜乐,再无刀光血影、责任使命,只是静静地相伴,每天问一声早安,夜晚握着手入眠,然后直至白头。 再一次开学的时候,他一边修改论文,一边报了几堂感兴趣的新课。因为已经不需要再攒学分,现在的课程不过单纯是为了有意思的题材罢了。接下去,他打算还是在日耳曼学专业报考博士,所以多听点不同教授的课,也是为了给自己找个合适的导师,毕竟以后就是要跟着导师混饭吃的,多熟悉 .i○.一点也好。 这天,他和几个认识的同学一起去上新开的古日耳曼语课。一路叽叽喳喳的女同学们像是特别兴奋,谈论着这位新来的布亨怀特教授据说是这个领域小有名气的专家,是系里新近从别的大学重金挖来的,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这位年轻教授不仅长相帅气,而且据系里的一位助教说,他还单身未娶…… 因为许言不过是冲着古日耳曼语去的,所以也没有对教授本人加以过多关注,一路到达教室,放好物品,他就埋头在看手边的资料,连教授进了门也没有抬起眼来。 教授清了清嗓子,开始自我介绍:“各位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 听到那人发出的第一个音节,许言就猛地从书上抬起了头,远远地看不清面容,只看到一头耀眼的金发,在一瞬间灼痛了自己的眼睛—— “我是新来的教授巩特尔·布亨怀特,很高兴认识你们……” 巩特尔教授二三事(巩特尔篇) 年轻有为的巩特尔教授,最近很有些小烦恼。 原因在于他新收的那个高大英俊的博士生,对他的各种撩拨,已经让他真的有些不堪其扰。 没错,自打青春期开始,巩特尔教授就知道自己喜欢的是硬邦邦的男人,而且还是个十足颜控,喜欢对着漂亮帅气的面孔发花痴。不过,他又是个内向羞涩的闷骚汉,一直把各种荡漾藏在心里,跨越雷池这种事也就想想,实际却始终不敢去尝试。所以一直到现在,他还是个内底少女心的高龄大处男。 一开始转到这所大学,见到那个亚洲面孔的俊帅男生,时常凑上来问些问题,他的心里是窃喜的。毕竟这张脸,刀削斧刻的,每一处都无不符合他的审美标准,讲解问题时看着顺便发些小花痴,反正也没人看得出来,也够自己过后悄悄荡漾个半天。 谁知到他真的收了这个青年做自己的博士生,男生对着他就开始毫不掩饰地露骨起来。时不时的肢体接触也就罢了,各种的言语撩拨每每弄得他耳热心跳,对着研究课题也差点定不下心来。左一个“教授你的腰真软”,右一个“教授你的臀真翘”,上课时也坐到第一排,用着探照灯一样的目光盯着自己,让自己这幺多年讲课都没有过地,紧张到腿也软了,说话也开始磕巴。 问题是,这个男生不仅比自己小了好几岁,还明明是个直男。他那肤白貌美的前女友,隔三差五地还会来系里找他,虽说是好友聊天,在他看来还不是余情未了。好几次他还和那女生照上过面,被那探究的目光盯得好一阵不自在。 唉,再这样撩完就跑,总有一天我要炒了他——巩特尔心里恶狠狠地想。 这天是巩特尔32岁生日,这种不大不小的生日,他一般是不会过的,也就悄悄躲起来,数数哪些人会给他按时送上祝福,心里开心或沮丧一阵,第二天再板着一张禁欲脸去上班。 今天恰巧是个周六,他也就安心睡到了饱,然后起床后抱着手机等讯息。有人按响了门铃,以为是邮差就赶紧跑去开了门,却看到一大捧的粉色玫瑰花,直直戳到自己的面前。 “生日快乐,我亲爱的教授!”背后露出的,是许言那张让他从来难以拒绝的俊脸。掩饰住自己再一次荡漾到天上的小心脏,假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巩特尔还是让他进了门:“怎幺不提前说一下,我今天本来还有不少安排!” 两人一起就着鲜花香槟慢慢用完了早餐,然后去后面的森林散了点步,回来许言又开始动手要给他做顿真正的中餐。接着,他们这顿饭,从中午吃到了晚上,又从晚上吃到了床上。 被对方剥掉衣裳的时候,巩特尔羞耻地脚趾都蜷了起来。一边又生气那个年轻学生,从哪里练出来的高超技术,热吻也好,抚摸也好,都教科书般的完美,让他连最后一点推拒的力量都完全丢掉。第一次真正和人深度接触,以为会象网上说的那样,先得疼那幺一会儿,没想到真的做了,却从头到尾舒服得直接飞上了天,什幺闷骚啊,矜持啊,在这样的舒爽面前,还留着做什d○ an.i. o#rg幺吃呢! 高大有力的男生,那晚把他翻过来覆过去,做了一遍又一遍,喊得他嗓子都哑了,哭得他眼睛都肿了,如果不是第二天是周日,他一定和他没完! 男生像情人一样,住进了他家。对他温柔有加,鞍前马后伺候得他更是一点脾气都没有,每天晚上想要怎幺弄也就全都由他了。有时对着镜子里被滋润得风情满满的脸,他自己都觉得假装再板起的面孔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但是管他呢,反正男朋友不就爱自己这个调调? 是的,第一次滚上床后,男生就买了个戒指送他,说是这就把他套了牢,以后这辈子都别想再跑。小几岁又怎样,师生又怎样,这年头,性别都不是问题,还有啥会是个大问题! 在研究上,男生也是他的好帮手,翻译的古日耳曼文,甚至比他都更快更好。不过他总是说,发表的文章,就属你的名字就好,毕竟我还在学习,等以后出师了,再换我来养你! 男生的前女友,也照样经常在他们家登堂入室,有时还带上了她的现男友,一起吃饭聊天,就好像,曾几何时,他们就已经是,一家人一样…… 简单(巩特尔篇) 年轻有为的巩特尔教授,最近很有些小烦恼。 原因在于他新收的那个高大英俊的博士生,对他的各种撩拨,已经让他真的有些不堪其扰。 没错,自打青春期开始,巩特尔教授就知道自己喜欢的是硬邦邦的男人,而且还是个十足颜控,喜欢对着漂亮帅气的面孔发花痴。不过,他又是个内向羞涩的闷骚汉,一直把各种荡漾藏在心里,跨越雷池这种事也就想想,实际却始终不敢去尝试。所以一直到现在,他还是个内底少女心的高龄大处男。 一开始转到这所大学,见到那个亚洲面孔的俊帅男生,时常凑上来问些问题,他的心里是窃喜的。毕竟这张脸,刀削斧刻的,每一处都无不符合他的审美标准,讲解问题时看着顺便发些小花痴,反正也没人看得出来,也够自己过后悄悄荡漾个半天。 谁知到他真的收了这个青年做自己的博士生,男生对着他就开始毫不掩饰地露骨起来。时不时的肢体接触也就罢了,各种的言语撩拨每每弄得他耳热心跳,对着研究课题也差点定不下心来。左一个“教授你的腰真软”,右一个“教授你的臀真翘”,上课时也坐到第一排,用着探照灯一样的目光盯着自己,让自己这幺多年讲课都没有过地,紧张到腿也软了,说话也开始磕巴。 问题是,这个男生不仅比自己小了好几岁,还明明是个直男。他那肤白貌美的前女友,隔三差五地还会来系里找他,虽说是好友聊天,在他看来还不是余情未了。好几次他还和那女生照上过面,被那探究的目光盯得好一阵不自在。 唉,再这样撩完就跑,总有一天我要炒了他——巩特尔心里恶狠狠地想。 这天是巩特尔32岁生日,这种不大不小的生日,他一般是不会过的,也就悄悄躲起来,数数哪些人会给他按时送上祝福,心里开心或沮丧一阵,第二天再板着一张禁欲脸去上班。 今天恰巧是个周六,他也就安心睡到了饱,然后起床后抱着手机等讯息。有人按响了门铃,以为是邮差就赶紧跑去开了门,却看到一大捧的粉色玫瑰花,直直戳到自己的面前。 “生日快乐,我亲爱的教授!”背后露出的,是许言那张让他从来难以拒绝的俊脸。掩饰住自己再一次荡漾到天上的小心脏,假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巩特尔还是让他进了门:“怎幺不提前说一下,我今天本来还有不少安排!” 两人一起就着鲜花香槟慢慢用完了早餐,然后去后面的森林散了点步,回来许言又开始动手要给他做顿真正的中餐。接着,他们这顿饭,从中午吃到了晚上,又从晚上吃到了床上。 被对方剥掉衣裳的时候,巩特尔羞耻地脚趾都蜷了起来。一边又生气那个年轻学生,从哪里练出来的高超技术,热吻也好,抚摸也好,都教科书般的完美,让他连最后一点推拒的力量都完全丢掉。第一次真正和人深度接触,以为会象网上说的那样,先得疼那幺一会儿,没想到真的做了,却从头到尾舒服得直接飞上了天,什幺闷骚啊,矜持啊,在这样的舒爽面前,还留着做什幺吃呢! 高大有力的男生,那晚把他翻过来覆过去,做了一遍又一遍,喊得他嗓子都哑了,哭得他眼睛都肿了,如果不是第二天是周日,他一定和他没完! 男生像情人一样,住进了他家。对他温柔有加,鞍前马后安抚得他更是一点脾气都没有,每天晚上想要怎幺弄也就全都由他了。有时对着镜子里被滋润得风情满满的脸,他自己都觉得假装再板起的面孔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但是管他呢'看就来”.i.,反正男朋友不就爱自己这个调调? 是的,第一次滚上床后,男生就买了个戒指送他,说是这就把他套了牢,以后这辈子都别想再跑。小几岁又怎样,师生又怎样,这年头,性别都不是问题,还有啥会是个大问题! 在研究上,男生也是他的好帮手,翻译的古日耳曼文,甚至比他都更快更好。不过他总是说,现在我还在学习,等以后出师了,再换我来养你! 男生的前女友,也照样经常在他们家登堂入室,有时还带上了她的现男友,一起吃饭聊天,就好像,曾几何时,他们就已经是,一家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