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厨房》 分卷阅读1 书名:灵魂厨房 作者:十三弦声 文案: 城南深巷有小肆,烹以灵魂,佐以岁月,凡所愿,无不得。   【已出版,出版名《灵魂厨房》】 第1章 第一个故事 城南深巷有小肆,烹以灵魂,佐以岁月,凡所愿,无不得。 一 腊月,天寒地冻。 冬季的日头短,才过午后,那阴冷透骨的寒意便驱散了日光带来的一点点暖意,天空中云层也厚了起来。 衣衫单薄的年轻人搓着手,在冻土路上来来回回地走,试图抵挡住那无处不在的寒风。 走了许久,他猛然一抬头,透过城南破落的建筑物,他看见太阳终于隐去了最后一丝光亮,黄昏用她温柔的色泽笼罩了天地间。 年轻人欣喜地转过头,不出所料,“吱呀”一声,木板门被从里面推开,一个看不出年纪的姑娘抬头看了他一眼,叹了口气,又笑了笑: “先生何所需?” “一碗茶汤而已。” “何所求?” “救人。” 姓孙的姑娘燃起炉火,一壶茶汤,七碗水,小火慢烧。 “先生可知我这的规矩?” “我知。”年轻人搓了搓手,扯出一抹笑意,顿了顿,又补充道,“无妨的,只要能救她。” 孙姑娘拨了拨炉火,半晌没有说话。 灵魂小肆,一家只存在于民间传说之中的小肆。 店主姓孙,人称孙姑娘,不知从何而来,只知她与灵魂小肆一道,已经在金陵城南存在了不知多久。 人们口耳相传,在这小肆之中,只要你愿以灵魂做交换,孙姑娘便会为你做上一道吃食,从此,这一世所有的记忆和因果都将随着那一道吃食消弭于世间,你将无知无觉,回归茫茫混沌,在下一个轮回里,成为一个全新的生命。 传说,灵魂小肆,是为滞留凡间的执念而存在。 孙姑娘与年轻男人相对而坐,两相沉默,直至茶汤渐沸,有鱼眼小泡成串浮出。 孙姑娘的声音带着水汽的湿润:“说出你的故事吧!” 二 那一年,书生带着一个庄子的乡亲为他凑的盘缠进京赶考,还未进得城门就遭遇了蟊贼,手无缚鸡之力之力的书生哪里是一群身强力壮的蟊贼的对手,几个推搡之间,书生就被人狠狠惯在地上,盘缠被洗劫一空,徒留下一筐被书生拼死护在怀里的诗书。 蟊贼走了,书生没钱住客栈,只得去城外破庙与一群流浪汉同宿,书生蜷在角落里,努力忽略其他流浪汉分食晚餐的香味,肚子饿得咕咕叫。 有一个人扔了半块烧饼过来:“喂,书生,吃点东西吧!” 书生抬起头,看了看对方,垂下眼睑,摇了摇头。 他十年寒窗,所学所行皆是君子作风,岂能食这嗟来之食? 众人哄笑,不再搭理他。 一个清亮的女声忽然传过来:“你这书生好不知好歹,都沦落到这般田地了,是命重要,还是面子重要?” 书生抬头看过去,是一个粗布衣衫的姑娘。 姑娘眉眼含笑,挎着个小小的竹篮,篮子里正是刚才那些流浪汉分食的烧饼。 姑娘见他看过来,含笑带嗔:“看什么看?这烧饼可是我一个个烘出来的,可香了。” 流浪汉们乱糟糟地笑着,书生听了个大概,原来这姑娘是附近山里的乡民,常来庙中送些吃食。 书生站起身来,将衣角的褶皱抹平,认真地施了一礼,却不发一言,而后再次盘膝而坐,闭目养神。 “这书生,还挺倔。”姑娘跺了跺脚,放下竹篮离开了。 三 后半夜的时候,忽然起风了,气温骤降,破庙里四面漏风,纵使七八个流浪汉挤在一起互相取暖,也被冻醒了,书生独自一个人蜷在角落里,微微发抖。 干草用完了,柴枝有些泛潮,火折子点了半天没能引燃,众人四处看了看,最后目光落在书生身旁的书籍上。 “嘿,书生,商量个事,兄弟们冷得慌,不如借本书来引个火?” 书生一声不吭,众人互相看了看,点了点头,一个小个子的男人上前准备拿书。 砰—— 刚才还一声不吭的书生突然扑了过来,死死将那堆书捂在身下。 小个子男人后退了一步:“有话好说嘛!” 话刚出口,就被书生的模样吓了一跳。 借着淡淡的天光,书生面色潮红,喘着粗气,连一双眼睛都烧得通红,显然是受寒发烧了。 他就这么睁着烧红的双眼,死死盯着小个子男人,护着书本的身体在风里微微发抖。 小个子男人被吓得后退一步,觉得落了面子,不由得怒从心起,上前一把抓住一本书:“穷酸书生,都快病死了还把几本破书当命根子,爷今儿就要烧了你的书,看你能奈我何?” 分卷阅读2 说着手上加力,想要将书扯走。 书生烧得神志不清,却死死拽着书,喉咙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嘶吼声,小个子男人听得心烦,一脚蹬在书生心口,夺了书就想去引火。 “喂!你们干什么呢?” 熟悉的声音再次传来,书生迷迷瞪瞪地睁大眼睛,也不知道看没看清来人,浑身却一瞬间松懈了下来,先前夺书的那股子劲儿一点不剩,趴在地上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书生只觉得口鼻之间的气息烫得令人心烦意燥,冷不丁一股子淡香袭来,像是闻过千百遍一般,不自觉地就向着香味的来源靠了靠。 姑娘将干草扔给流浪汉们,将书重新捡回来塞进书生手里:“真是个呆子,是命重要还是书重要啊?” 书生的声音有些含混不清,姑娘还是听清了:“书重要。” 四 姑娘照顾了书生一个月,一个月后,风寒初愈的书生重新站在了城门口。 十年寒窗,书卷上的汗,手指上的茧,还有远方的父母乡邻,都在等着这一天。书生心中豪情万丈,大步迈进了城门,却又下意识地停下了脚步。 他回过头,荆钗布衣的姑娘站在远处,柔柔地望着他笑。 书生心中一暖,只蓦然觉得京城深处那座雄伟的宫殿也不再遥不可及,少年意气,诗书襟怀,他的心里燃着一团火,一直烧到了帝阙。 放榜那日,他在客栈里倚窗独坐,面前是一方罗帕,没绣什么花样,只有一缕熟悉的淡香。 报喜的刚走,丞相府的管家就来了。 新科进士人人招揽,但舍得嫁出自己独女的,也只丞相一人。 书生沉默许久,最终沉默下跪,婉言谢绝。 纵横朝堂结党无数的一代权臣微微挑眉:“哦?” 只一个字,书生便知道了自己的下场。 书生不后悔,收拾了自己不多的行李,黯然离开京城,却没想到刚出城门就遭遇了截杀。歹人的刀刺进胸膛的感觉有点凉凉的,倒不是很疼,被鲜血糊住的视线里隐隐可见一人青丝青衣,谪仙一般飘然而至。 醒来是熟悉的茅屋,姑娘在他身边拧着帕子。 姑娘皱着眉头:“傻不傻?前途重要还是那点读书人的气节重要?” 书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你重要。” “你——”姑娘豁然站起,神情复杂,却不是书生想象当中的欣喜。 五 茶汤袅袅,似有微芒闪烁。 “后来呢?”孙姑娘是个合格的听众。 书生神色落寞,眼里有茫然之色。 那一年,他带着姑娘还乡,却没想到因作弊被取消进士身份的消息先他一步传到了家中。父母见到他的第一句话是:“你还回来作甚?” 所有的委屈和不甘如山呼海啸一般席卷而来,书生浑身发抖,直到此时此刻,他才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人生发生了怎样的剧变。 书生一把火烧掉了那一筐曾经视为生命的诗书礼易,在乡民们失望的目光中背井离乡,他在陌生的山里抱着姑娘失声痛哭。 开垦荒地,种地狩猎,书生和姑娘隐居深山,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有一天,听说外面烽烟四起,戎狄入侵。 书生一夜未眠,胸腔里沉寂多年的一颗雄心砰砰跳动,他将妻子有些粗糙的双手握在掌心摩挲了许久,最终下了决心。 书生从军去了,多年的耕种狩猎给了他健壮的身躯,曾经握书的手如今毅然握住刀戟,书生将姑娘圈在怀中,声音透过胸腔传至姑娘心底:“等我。” 爬冰卧雪,横槊关山,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书生忽然沉默了,孙姑娘搅弄着汤壶,一语不发。 茶汤早已沸沸汤汤,有浓郁的香气沁心入脾,书生的身形在浓郁的白色水汽中显得有些飘忽,他把脸深深地埋进掌心,宽阔却瘦削的肩膀剧烈颤抖起来。 孙姑娘将汤勺放在一旁的架子上,盖上壶盖,将炉火拨得更小,慢慢熬煮。 “后来,我回去了,但是……我没有找到她。”书生泪痕晶莹,脸上现出茫然之色。 “那你为何现在来我这里?” “救人。” “所救何人?” “她……我找到了她!”男子神色变幻不定,忽然又激动起来,“我找到了她,可是她快要死了,我要救她!我听说,只有你能救!” 男子猛然站起,急切地走来走去,脚步踉跄,脸色因为激动而潮红。 孙姑娘悠悠叹了口气,望着他在水汽中逐渐变得淡薄的身影。 “你何曾回得去?” 窗外暮色褪去,黑暗降临,室内灯火昏暗,青年男子的身影在黑暗深处幽幽发着光。 六 “你战死沙场而不自知,又以残缺的灵魂跋涉万里,试图回到家乡,却不知道人鬼殊途,沧海桑田,你不过是千年前的一缕残魂,又如何能寻到你的故乡,你的妻子? 分卷阅读3 ” 孙姑娘揭开汤壶,幽香更甚,更有莹莹微光闪烁其中,似星海,似洪流。 青年男子猝然醒悟,呆立当场。 孙姑娘眯起眼睛,在她的身后,无数光影一闪而逝,那是眼前的男子所忘却的千年岁月。 岁月如沙,点点汇聚在炉火之上,男子的身影越发淡薄,摇摇欲坠。 茶汤已经熬煮得香浓,沁人心脾。 “你心中,可还有什么疑惑?” “是。” “当年你出征,曾有一白狐一路相随,那便是你的妻子。” “我曾猜想过是她。”青年男子的眼眸中尽是满溢的温柔,“可她为何如今?” “为何她有仙狐之身如今却垂垂老矣,病入膏肓?” “是,我不明白。” 孙姑娘沉默片刻,道:“她去寻世外仙草救你,费尽道行,也未能成功。” 男子固执地盯着孙姑娘的眼睛,显然还在期待她说些什么。 良久,孙姑娘才开口:“你放心,我可以救她。” 男子展颜而笑,淡得几乎看不见的身影终于消散。 熄灭炉火,茶汤成。 七 有人叩门,门未锁。 进来的是一老妪,枯瘦如柴,喉间的咳嗽声撕心裂肺。 孙姑娘倒出茶汤,正好一碗。 “七碗水,便是人生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烹以灵魂,佐以岁月,最终这一碗,唤作放不下。 放不下是剧毒,亦是解药。” 孙姑娘悠悠抬眼,“千年前你不过是看多了话本子,闲来体验一番书生狐女的爱情,到头来,竟落得道行散尽,要靠一凡人的残魂才能活下去?” “现在的我,只想活下去而已。”老妪喝下茶汤,浓香入喉,沁心透髓。 千年岁月弹指一挥,在她的身上悠悠回转,她还是面容俏丽的狐女。 “他本有王侯之命,受我之累才落得气运散尽,饮恨沙场,这是我的罪孽,但你既然知道这些真相,又为何允他来救我?还编出一副我痴心不改的谎话来哄骗于他?” “我说了,这是毒药,亦是解药。”孙姑娘望着狐女的眼睛,“他的解药,你的毒药。” 狐女怔忪半晌,倏地落下泪来。 “不错,毒药。” 狐女本无情,这一碗茶汤,虽救了她的性命,却侵染了她的灵魂,从此这人间便是她的炼狱,在她无尽的余生里,都将挣扎在对书生的爱恋与悔恨之中无力逃脱。 八 孙姑娘目送着狐女踉跄走远,不知从哪里拿出一卷玉简,玉简流光溢彩,卷首是三个古韵盎然的字:行者录。 打开玉简,孙姑娘沉思片刻,在空白的那一支上落下了一行字: 世间缘法,不过是互相亏欠。 字迹上流光闪过,触之温润非常,隐隐可见当年书生重伤狼狈的模样,他说:“你重要。” 孙姑娘合上玉简,起身看了看窗外,夜已深,炉中灰烬亦凉。 该打烊了。 第2章 第二个故事 那年我曾以为,这世间的战火,都是我的业火,我将永生永世煎熬其中,而今才懂,江山于我重若万钧,我于江山轻如浮萍。 一 春寒时节,湖面还未开冻。若是往年,斑驳的老城墙脚下,定然有人砸开冰面钓鱼,野趣斐然,而今世道崩坏,北平战事吃紧,这南方的老城里,气氛也骤然紧张了起来。 从城墙根儿下的小径一路往前走,便是城南老巷,因着战事的缘故,家家户牖紧闭,不听人声,只偶尔几声犬吠,显示这破陋的小巷内还有人居住。 黄昏时分,天色昏暗,冷风更紧。 “吱呀”一声,小巷深处的一扇门悠悠打开,门楣上挂一匾额,上面的字旧的几乎看不出颜色,细细辨认,才可见“灵魂小肆”四个字。 孙姑娘探出头来看了看天色,下意识地搓了搓手,目光在巷口逡巡了一番,转身踢踢踏踏地进了里屋。 “踢踏踢踏”的脚步声并未停歇,但却不是孙姑娘的脚步声,巷口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人,那人身着桃红小袄,循着青石板路悠悠走来。 是个年轻姑娘,却眉宇深锁,满脸愁苦之色。 二 “我名沅,字圆圆,母亲早亡,长于姨夫家,随了姨夫姓陈。” 桃红小袄的姑娘坐在孙姑娘面前,细细诉说。 “那年,我嫁与将军,夫妻恩爱无双,谁料随后将军出征,留我在京中。闯王入京,掳了将军一家,将我赐予了他麾下的刘宗敏将军。” 孙姑娘若有若无地叹了口气,起身给她倒了杯茶。 一代名妓陈圆圆的故事,有几人不晓? 自古红颜薄命,秦淮八艳,个个艳绝天下,却少有善终,而陈圆圆,更是其中最为令 分卷阅读4 人唏嘘的一个。 少时流离,生活艰难,被姨夫卖入青楼,与初恋贡若甫有缘无分,后又遇冒襄,山盟海誓,却终被乱世所累。 及至后来遇上吴三桂,才知晓被人宠爱的滋味,可惜短暂的幸福之后,却是更大的灾祸。 江山社稷,权利角逐,忽然就系于她一身,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选择了打开关门,引清军入关,三方角逐就此胜负已分,改朝换代,汉人失了江山。 有人羡慕她能得吴三桂如此宠爱,更多的却是骂她红颜祸水,可谁又知道,她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呢? 三 “我是汉家儿女,纵然一生颠沛流离,我也始终不愿失了大节。将军投了清军之后,得以封王,我不断劝说他放弃这满人的施舍,不能再一错再错,可是……” 陈圆圆哀哀地哭泣,单薄的肩头微微颤抖,仿佛不堪重负。 这江山更迭的重担,委实太重,哪里是她一小小女子能扛得起的? 孙姑娘燃起炉火,淡淡问道:“那么,现在你想要什么?” 陈圆圆忽然止住了低泣,柔弱的眼神一瞬间变得坚毅:“我想回去。” 孙姑娘眯起眼睛:“如今这天下内忧外患,满清王朝早已名存实亡,你去改变数百年前的历史,又有何用?” “当年崇祯帝昏庸,朝堂乌烟瘴气,几无可用之人,闯王虽然行事莽撞,但却很有才能,将军本也有意接受闯王的招揽,因为我才错选了清军,致使我汉家江山被满人统治数百年,满人刚愎昏聩,闭关锁国,才导致如今战火遍地。若是我当初没有被闯王所掳,将军与闯王携手,定能保住汉家江山!” 孙姑娘深深地望着她的眼睛,看着她眼里的希望如同火焰一般熊熊燃烧。 “姑娘可知我这的规矩?” “我知道。若烹了我这几百年前的残魂,能够让我回去,我死而无憾。” “那我,便为你烹一碗青梅桃胶羹吧!” 四 五钱桃胶,泡软切碎,小火焖煮一个时辰,加入三四颗初夏腌渍的青梅,炖煮片刻,再调入桂花蜂蜜调味。桃胶软糯,青梅爽脆,桂花蜂蜜馥郁甘美,虽都是寻常食材,却是这世间最美好的滋味。 彼时她还是个小女孩,无忧无虑,与最宠她的母亲一同住在苏州桃花坞。 桃花坞里桃树多,每至盛夏,母亲总会采摘桃胶去卖来补贴家用。 日子过得清贫,母亲给不了她锦衣玉食,能给的,只是挑最好的桃胶来给她煮一碗甘甜爽口的桃胶羹。 儿时的桃胶羹,是她所能想象到的极致美味。 桃胶粘滑的口感唤醒了她数百年的记忆,眼泪大颗大颗地落入碗中,使得桃胶羹泛起一丝苦涩。 江山太重,她流尽了数百年的眼泪,也洗刷不掉身上的罪孽,但却头一回,她为早已埋葬在记忆深处的母亲流下泪来。 五 京城,兵荒马乱,明王朝几近土崩瓦解,外有清军虎视眈眈,内有闯王势如破竹,军中一系,唯有吴三桂厉兵秣马,带领二十万雄兵恪守山海关。 陈圆圆在院中的桃树下喜极而泣,她终于回来了,隔了三百年的岁月,她终是寻到了这世上独一份的后悔药,哪怕,这是以她的灵魂为代价。 闯王刚刚入京,她势单力孤,想要挽救别人无异于螳臂当车,她唯一能做的,是逃跑。 她换上荆钗布裙,拼命地跑,拼命地跑。 可她区区一介弱女子能跑多远呢? 还未出城,便因为神色太过紧张而招来了守城士兵的怀疑。 她的脸上易了容,平平无奇的一张脸,她强自冷静下来,试图解释自己只是想去投奔乡下的亲戚,可是京城正值大变,她对所谓的乡下亲戚的地址语焉不详,守城士兵直接将她扣押了起来。 陈沅焦急万分,她不能被抓起来,她必须出去,并且得尽快出去,否则,一旦吴三桂得知她被闯王的人抓了起来,势必悲剧将再一次重演。 “我要见闯王!”她再一次检查了自己的妆容,确保不会露出自己的真实模样,然后向看守她的士兵提出了见闯王的要求。 “见闯王?”士兵嗤笑道,“区区妇人,闯王是你想见便见的吗?” “既然我是区区妇人,那为何不能放我离开?”陈沅心怒。 “你形迹可疑,许是哪里的细作,自然不能轻易放你离开。” “那你便让我见闯王!” “你——”士兵恼羞成怒,举起手想要打她,却又讪讪地放下手,“别做梦了,先在这里待上几日吧,上面的人都忙,暂时顾不上你的。” “不行!我立刻便要见闯王,我有重要的事情和他说!” 那士兵终于不胜其烦,挥手一掌打在陈沅的脸上,陈沅吐出一口血唾沫,目光像母狼一样凶狠:“我要见闯王!” “疯女人!”士兵骂了一声,走了。 六 陈沅终于见到了闯王 分卷阅读5 。 这个疯狂的男人,上一回,他不顾一切地抢走了自己,陈沅恨极了他的不识大局,可却不得不承认,汉人的江山,除了他和吴三桂联手,已经回天乏力了。 闯王依然傲慢,睥睨着卑微跪服的女人,一脸地不耐烦。 “闯王,我是吴三桂将军的属下,此次是奉将军之命前来传一句话。” “哦?什么话?” 陈沅抬起头,盯着那张高高在上的脸:“我家将军说,江山,是汉人的江山。” 闯王脸上的讥笑之意终于一点一滴地淡去,转而为狂喜和狐疑。 “他……真这么说?” 陈沅递上吴三桂的令牌,举天发誓:“闯王可亲自前往验证。” 闯王冷笑:“自然是要验证,不过,还犯不着我前往,我自会派人去山海关见他,若他真心实意,那该当他来京城见我!” 陈沅低下头,顺服道:“自然。请求闯王允许我一同去山海关,我与将军有约,若是我不同去,将军怕是会对闯王心怀疑虑,未免……” “没问题!去吧!”闯王挥挥手,准了。 陈沅心中狂喜不已,一个头磕在地上,咚的一声,只觉得缠在她身上数百年的枷锁一瞬间崩裂开来。 接下来,一切都如她所愿,吴三桂接受了闯王的招揽,闯王建立了大顺王朝,崇祯自缢殉国,大明遗臣多数被格杀,吴三桂与闯王联手抗击清军,多尔衮不敌,带着年幼的顺治向北撤退。 吴三桂再次被封王,只不过这一回,他是汉家的王爷,陈沅心满意足。而后吴三桂带着她去往平西王府,从此安居一隅,只问红颜不问江山。 然而好景不长,闯王李自成性格莽撞激进,虽有作战之勇,却无治国之谋。 自他杀官起义,直至建立大顺王朝,一路势如破竹,但却并未费心巩固所占之城,而是一味冒进,早早占领京师,留下无数后患。 他在马上之时,手中□□所向披靡,无人敢撄其锋芒,待得他弃枪下马,走上金銮殿,从此夜夜笙歌,沉溺于极人之乐,他终成了没牙的老虎。 不过一年,烽烟四起,大顺王朝沦为一场短暂荒诞的美梦。 吴三桂的兵权一年前就被李自成收缴,如今不过是个太平王爷,再无一战之力。 一夜之间,平西王府家破人亡,吴三桂一无所有,身边只剩下陈沅一人。 六个月后,多尔衮的铁骑踏破了山海关,李自成仓皇出逃。 又两年,李自成于湖北通山九宫山麓兵败被杀,尸骨无存。 七 “为什么会这样?” 陈沅自梦中惊醒,眼角犹带泪珠,面前的桃胶羹早已冷却多时,甜香不再,却是一口未动。 方才的一切,不过是孙姑娘给她的一个梦而已。 但是陈沅知道,哪怕她真的回去,一切也会如同梦境中一样,就算过程略有不同,但结局毋庸置疑。 就像梦里一样,最终不过是多尔衮晚了一年入关,她甚至连李自成的葬生之地都无法改变。 孙姑娘冷冷地立于她的面前,等到她终于止住了哭声,才淡淡道:“一个人的命运,或许可以由一个人来改变,但是一个时代的命运,却绝非哪一个人能够改变的。明王朝覆灭是必然,李自成不得长久也是必然,满清入关更是必然。你不过是一介小小女子,又怎会真的影响到历史的走向呢?” 陈沅愣愣地望着她,一时茫然。 她始终认为,是她连累了汉家江山,这是她永远洗刷不尽的罪孽。可是却不曾想过再来一次,一切仍旧是相同的结局。 “更何况,你真的是陈圆圆吗?” 炉火明灭,天已黑透。 孙姑娘递过一面铜镜,镜中空无一人。 唯有一支古朴温润的桃木簪子悬浮在半空中。 八 “你本是桃花坞的一株桃树,历经百年风雨,后被做成了一支桃木簪子,与陈圆圆朝夕相伴。 清军入关后,她日日以泪洗面,满心愁苦无处诉说,只能说与你听,你在她的执念中修得灵智,或者说,你便是她的执念。 是她对汉家江山的执念。” 孙姑娘静静地望着眼前的女子,她美丽的面容映着炉火的微光,有些模糊,她眉宇间的愁苦一丝丝地散开,一双眸子却越发迷茫起来。 “陈圆圆早已入了轮回,你却化身为她,替她哀泣汉家江山数百年。”孙姑娘长长地叹息了一声,“你可知,灵魂是什么?” “是什么?” “是因果执念。她把对江山的执念给了你,你便有了灵魂,只可惜,除此之外,你一无所有。” 女子的目光里闪过惊惶,踉跄着后退一步,目光中满是乞怜之色。 但是孙姑娘却并不打算再让这个可怜的桃木精灵再自欺欺人:“对汉家江山来说,陈圆圆根本无足轻重,而对她来说,你同样是无足轻重。” “那我……是谁 分卷阅读6 呢?” 如果我不是陈圆圆,我又是谁? 这也许是最心酸的问题,但孙姑娘却露出了笑意。 她伸出手,轻轻将桃木精灵的一缕发丝抿到耳后:“你就是你。三百年了,一切都结束了,不管是她还是你,都是无辜的,从此刻开始,忘掉陈圆圆,她赋予你的灵魂我已带走,如今你只是修行三百年的桃木精灵,你叫,邢沅。” 陈圆圆本姓邢,是桃花坞里的姓氏。 桃木精灵怔怔地望着她,目光一点点恢复焦距,最终定格在孙姑娘的脸上,有生以来第一次,她有些生涩地弯起了嘴角。 “我叫邢沅。” “是的,你叫邢沅。” 夜已深,该打烊了。 第3章 第三个故事 有烧着的大星,好像火把从天上落下来,落在江河的三分之一和众水的源泉上,这星名叫茵陈,因水变苦,就死了许多人。——《启示录》 一 那一晚陨石从天而降,在教堂后院砸出一个大坑,年轻的神父左手抱着圣经右手在胸前划着十字,哆哆嗦嗦走近一看。 是个哇哇大哭的小女孩儿。 年轻的神父呆了片刻,放下圣经,抱起小女孩儿,紧张得手都没处放。 神父才十八岁,养他的人是建造这教堂的外国人,他虔诚传道,传说是贵族出身,把这教堂打理得深受豪门大贾的喜爱。外国人去世之后,他就继承了神父的位置。 他用羊奶笨手笨脚地喂养小女孩,十八岁的大小伙子哪会喂孩子,一顿饭喂两个小时,弄得自己和孩子一头一身的奶,等到换好衣服收拾干净,小女娃又开始哇哇哭着要喝奶了。 陨石砸出的大坑没有填上,渗出水来,水是苦的,清澈见底,却连一丝儿水草青苔都不生。 神父翻开启示录,沉默一夜,给小孩取名叫做茵陈。 茵陈学会走路了就跟着神父主持弥撒、主持婚丧之礼,她不喜欢笑,也渐渐不爱哭。三四岁的小孩,眼睛大而亮,却总没什么情绪,淡淡地看着人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冷漠得让人心惊。 神父依然年轻,带孩子却很熟练了,穿衣服,梳小辫子,买各种零食和玩具回来哄茵陈开心,没人的时候把茵陈架在脖子上满教堂跑,茵陈不爱笑,他却笑得开心。 教堂有烤炉,神父平常不会做饭,唯独从养父那儿粗略学了一手烤小蛋糕的手艺,简单的鸡蛋面粉糖霜,烤的得金黄松软,小茵陈喜欢吃,抱着一个小蛋糕一个人啃一下午,她小脸上淡淡的,神父却知道她那时是很开心的。 某日半夜,有信众垂危,家人请神父前去为他祈祷。 茵陈自睡梦中乍然醒来,牵住了神父的手,神父无奈,便带着她一起去了。 那人奄奄一息,却撑着一口气不肯闭眼,神父看着不忍,却不知道他到底牵挂什么,直到小茵陈从熄灭的壁炉里掏出了一个烧的半毁的油纸包,里面是没用完的毒药。 茵陈抬起肉嘟嘟的小手,抚在那人的眼睑上,不发一言,那人却突然松了苦苦坚持的那口气。 神父带着茵陈离开信众家,不过是些争家产的老套故事,他接触的豪门大户多,见得自然也多。 直到回到教堂,神父才回过神来,抱着茵陈软软的身子,微微发抖。 “茵陈,以后不要这样了,别人会害怕你的。” 茵陈搂着他的脖子:“有什么关系?” 神父讷讷半晌,搂紧了她:“没关系,我会保护你。” 二 茵陈长到八岁,神父把她送去教会学校上学,没上两天,学校来说她没去上课,神父气急败坏地找了半天,最后在苦泉边找到了,茵陈扎着他特地为她上学新梳的辫式,坐在苦泉边上,白嫩的脚丫子泡在水里,像个自由的精灵。 看见他,她歪着脑袋调皮地笑,一见她的笑容,神父满腔的怒火便熄灭了。 三步并作两步上前,熟练地把她从水里薅起来,嘴上恶狠狠地数落,目光却止不住地落在她的脚上,隐隐担忧。 这苦泉是有毒的,却唯独不会对茵陈造成伤害。 茵陈抱着他的脖子:“我的神父,不要生气。” 神父长长地叹了口气:“我知道你和别的孩子不一样。” 茵陈没有再去上学,而是留在教堂,神父亲自教授她读书写字,茵陈聪明,学得比教会学校的孩子还要快些。 茵陈长到十五岁的时候,亭亭玉立,像壁画里走出来的天使,她依然住在教堂里,喜欢苦泉,喜欢神父烤的小蛋糕,喜欢弹着管风琴听神父祈祷,闯祸的时候喜欢软着嗓子叫着“我的神父”。 神父人至中年,脾气越发随和,来教堂的信众也越来越多,他很少出教堂,越来越多的时间待在告解室里,沉默地聆听信众的忏悔。 茵陈是很不耐烦听那些无聊的忏悔和告解的,但偶尔也会好奇到底那些人会忏悔些什么,会不会有些很有意思的故事, 分卷阅读7 所以有时候当神父睡着了,而恰好有信徒来到了告解室,那么她会悄悄地代替神父去聆听信徒的告解。 这天来的是一个年轻的妇人,茵陈没有惊动神父,自己偷偷钻进了告解室。 年轻妇人声音郁郁的,听得出来十分低落。 “我家是商贾之家,我是父亲最小的女儿,自小父亲和大哥宠我,家中富裕,我想要什么便能得到什么。我十五岁那年,父亲去世了。从此我无忧无虑的日子结束了,因为来家中为父亲祈祷的神父带来了一个小女孩。” 她的声音微微发抖,不知道在害怕些什么。隔壁的茵陈却托着腮陷入了沉思,小时候的记忆她模模糊糊的,似乎记得有这么件事。 “那女孩是个魔鬼,她居然从壁炉中找到了害死父亲的毒药,二哥是父亲最中意的继承人,他又聪明又心狠,很快查出了毒药是大哥下的。二哥下了狠手,大哥入了狱,二哥顺理成章地继承了所有家产。 我和大哥关系好,处理完大哥,他便将我嫁给了他的生意伙伴。那人当时已经五十多岁,比我父亲还要大一岁,他的妻子死了,将我娶过去做了续弦。” 她的声音渐渐地变冷,她说那人没日没夜地凌虐她,用皮带抽她,用烟头烫她,为了不让她生下孩子威胁自己长子的继承权,他甚至将怀孕的她踢下楼梯。她的二哥从不管她,因为她的二哥和她丈夫一起做着地下人口买卖,她不过是两个人之间可有可无的一部分,在他们的眼里,她和那些作为货物的妇女儿童没有任何区别 茵陈听着心中说不出的滋味,这女人所受的苦,或许有一部分是来源于她,若不是她当年揭示了真相…… 茵陈这厢胡思乱想,那边女人的声音却变了个腔调。 “我苦苦支撑了十年,你知道这十年支撑我活下来的信念是什么吗?是你啊,神父!我不知道你的名字,也不曾跟你说过一句话,可是,自从十五岁那年,我初次见到你,我便知道,你是我这一生仅存的阳光。” “十年来,我每个周末都会来教堂做弥撒,可是只有我心里知道,我不是为了主来的,我是为了你来的。我,我知道我犯下无法饶恕的罪孽,我竟然爱上了一个神父,可是我没有办法,我……” 女人泣不成声,茵陈却豁然站了起来,黑暗中她一向淡漠的眼睛里充满了怒火。 这个女人,她,居然敢—— 那是,她的,神父。 三 突如其来的光明让妇人愣住了,惨白的灯光照在她满是泪痕的脸上,有光来的方向,是个美丽得像天使的女孩。 不,不是,那女孩的目光冰冷,跟十年前慢慢重合,那是妇人记忆里的魔鬼。 “是、是你——”妇人妆哭花了,神情几度变换,原本艳丽的脸庞显得狰狞起来。 茵陈望着她不说话,拉开门的那一刹那,她有满腔的怒火,也不知道从何而来,而当面对了妇人这张脸,她更加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告解室,本就是让信徒说出心中最难以启齿的一面,她无罪。 退一万步,喜欢一个人,也无罪。 茵陈的目光一点点暗下来,良久,却听见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 “胡闹!”神父祭袍都没有穿整齐,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一把将茵陈拉到身后。 隔着神父,茵陈看见了妇人眼中的痴缠和绝望。 “对不起。” 茵陈一字一顿,转身离开。 茵陈两日没有见神父,起初神父还在生气,后来却只剩下了担忧,他不知道那天发生了什么,只听到了茵陈的那句“对不起”,茵陈从未跟谁道过歉,他知道。 第三日,神父败下阵来,去做了茵陈最爱吃的小蛋糕,敲开了茵陈的房门。 “大姑娘了,还闹别扭,不害臊。” 茵陈站在窗边,阳光从背后穿过来,将她刻画成一道黑色的剪影。 她扑上去,像小时候一样,抱着神父的脖子,软着嗓子说:“对不起,我的神父。” 神父摸了摸她细滑的头发:“傻姑娘。” 又几日,是茵陈的生日,神父不知道茵陈的生日是什么时候,便把捡到她的日子作为她的生日。 过完生日,茵陈便十六岁了。 第一次,茵陈闹着神父送了她一个首饰,是一枚款式简单的红宝石戒指,神父本想送她项链,她却执意要了戒指。 神父笑:“我家姑娘长大了,知道要戒指了,不过你不要心急,以后呀,有的是优秀的小伙子愿意送你戒指,到时候,你可就看不上我送你的咯!” 茵陈扭过头不说话,谁送的她都不想要,她只想要这一个。 生日还未过完,教堂却出了事。 那妇人死了,妇人的二哥和丈夫带着警察将教堂团团围住,说神父多年来以聆听告解为契机,强迫女信众与他发生关系,妇人因此不堪受辱吞药自尽。不仅如此,他们还说神父与他养女有染,亵渎神职。 有警察 分卷阅读8 从告解室内搜出了女人的内衣,教堂里聚集了无数信众,神父百口莫辩,从神坛到地狱,瞬息之间。 暴雨倾盆。 神父被茵陈护在身后,她瘦小的身躯在暴雨中摇摇欲坠,目光却凶狠得让人不敢直视。 “我不准。”她声音轻轻的,却透着寒意,仿佛为了印证她的话,一道闪电撕裂天地,落在她的面前,惊退了想要上前拿人的警察。 有断裂的声音传来,茵陈微微地笑。 苦泉在暴雨之中决堤了,苦泉水蔓延而出,流淌在众人的脚下,不多时,便有人发出了惨叫。 在苦泉水的浸泡之下,那些人的脚上开始出现黑色的霉斑,霉斑逐渐蔓延,一碰,便有脓血蜿蜒而下。 “胡闹!” 神父一声斥责,茵陈不解回头。 “我的,神父?” “茵陈,收手吧!” 茵陈的眼里忽然流露出惊恐来:“我……” 神父的眼神温和又决绝:“茵陈,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放过他们吧!” 神父沉默地换上大红色的祭服,站在苦泉边上:“我宽恕他们,所有人。” 他张开双臂,似乎想要拥抱,却缓缓向后倒去,像一只断翅的雨燕,茵陈恍惚之间,竟然觉得这情景似曾相识,一股难以言喻的痛楚自心底涌上来。 神父伸手,抚在茵陈细滑的长发上:“茵陈,不要和他们计较,你走吧!我也该走了。” “你、去哪里?”茵陈的声音发抖,像那夜被人窥破秘密的妇人。 神父的目光落在茵陈手上的红宝石戒指上:“有罪的是我。” 说罢纵身跳入苦泉。 苦泉就此退去。 四 城南深巷有小肆,烹以灵魂,佐以岁月,凡所愿,无不得。 小肆的木门关着,茵陈抬手敲门,门却忽然开了。 孙姑娘端坐在屋内,见着茵陈,眉眼含笑。 而后,她起身走至茵陈面前,屈身跪下。 “主人。” 茵陈怔怔望着她,倏地流下泪来。 “孙姑娘,你能救他吗?” “能救他的不是我,是您。” 孙姑娘抬起头,望着茵陈的眼眸从绝望到深邃,心中泛起些淡淡的感慨。 这世间不过是她的一场梦,可如今,她却在自己的梦里,为一个人的离去而流泪。 “他在您的梦里,您却在他的命里,梦境也好,真实也罢,从您来到这里的那一天,他的命运就注定了。” “那我该怎么办?” “您把自己当成这世间人,谁也无法改变这一切,但是您可以退出梦境,关于您的一切都会消失,他自然可以回来。” 孙姑娘递上一卷玉简,卷首《行者录》三个字微微闪着寒光。 茵陈怔楞片刻,伸手接过,翻到属于神父的那一支,轻轻抽出。 世间因缘羁绊太过复杂,每一个普通人,都拥有着难以估量的执念。千年以来,孙姑娘以玉简为媒,收集这世间的执念,每一支玉简中,都藏着一个执念不灭的梦境,都有着一颗不死的痴心。 啪—— 茵陈闭上眼,手中玉简寸寸断裂。 执念不可灭,只有一人例外。 那便是这世间的拥有者。 五 暴雨初歇,神父晨起打扫教堂,后院空旷得有些怪异,却不知道少了些什么。打开门,街道湿润清爽,一切都很安详,却莫名觉得空落落的。 午后,神父看书看得有些累,突然想起似乎很久没有做过小蛋糕了,于是起身去了厨房。 简单的面粉鸡蛋和糖霜,烤得金黄松软,甜香诱人,神父拿起一块,下意识地递到对面,却自己都愣住,沉默片刻,那蛋糕便再也吃不下去。 深夜,有人来到告解室,神父安静地倾听,是个年轻的女子。 “我喜欢上了把我养大的人,可是,我给他带来了灾祸,他宁愿死也不愿意伤害别人,来和我在一起,你说,我该怎么办?我的,神父。” 神父没有应答,心里却闷闷的,不知该说些什么。 鬼使神差,他开口道:“我做了小蛋糕,你愿意尝一尝吗?” 第4章 第四个故事 我从未后悔遇到你。 一 丝竹声响起的时候,孙姑娘正在厨房准备少爷的长寿面,一整根面条,仔细擀好,粗细均匀有劲道,小心地托起面条,下入翻滚的汤锅中。 孙姑娘是沈家少爷沈玉桴的童养媳,自幼养在沈家。沈将军跟着张作霖将军在北方打仗,把独子沈玉桴留在老家,虽然养尊处优,却是疏于管教,又接受了一些西式的教育,性格越发叛逆,对童养媳一事尤为排斥。 孙姑娘却不介意,自幼伺候他伺候惯了,虽然比他还要小一岁,却一直像姐姐一样照顾他。每年生辰更是少不了这一碗 分卷阅读9 长寿面。 后院有人在咿咿呀呀地唱戏,不知道唱的哪一本哪一折,孙姑娘一边回忆着小少爷的口味,一边细细地切出一把碧绿的葱花。 倏地一道清越的嗓音出现,这声音便如山间一缕清泉,又如秋空一抹鸿影,一个陡陡的拔高,听得人心尖儿发颤,而后转而平缓,如丝绸一般熨帖。 孙姑娘一个愣神,指尖一痛,却是锋利的菜刀将指尖划了一道细细的口子。 细细的血珠渗出来,不及细想,锅里发出“噗噗”的声音,孙姑娘手忙脚乱地擦掉血,揭开锅盖,取了个福寿纹的大碗,将面条捞进去,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确认面条没有断,这才轻轻舒了一口气。 卧一个少爷喜欢的溏心荷包蛋,浇上卤汁,再撒上葱花,孙姑娘这才得空将自己的手粗粗包扎一下,端着面去了后院。 沈玉桴正百无聊赖地陪沈夫人看戏,据说今日请来的是最近城里有名的角儿,叫做临江仙,虽是男人,唱的却是旦角儿,扮相美,嗓子亮,是个难得的美人。 见到孙姑娘来,沈玉桴眉头一皱,瞪了她一眼:“不是叫你不要做这个么?你又不是下人,我也不想吃面!” 孙姑娘低着头轻声道:“长寿面还是要吃的。” 沈玉桴刚要继续开口,却一眼瞥见了她受伤的手指,话到嘴边却又转了个弯:“做个面条都能把手弄伤,你不是喜欢做下人的活吗?哪个下人像你这样娇气的?” 孙姑娘抿抿唇,把手收进袖子里准备离开,却被沈玉桴粗暴地扯住袖子:“回去记得自己上药,不许再进厨房!” 孙姑娘点了点头离开,临走瞥了一眼戏台,却没看见沈玉桴一边翻着嫌弃的白眼,一边老老实实地吃面条。这长寿面有个讲究,就是吃的时候必须一口吃完中途不能断,沈玉桴虽然嘴上嫌弃,却是真的一口没断把面条吃完了,最后夹起荷包蛋,轻咬一口,吮吸一下,微微眯了眯眼,露出一丝难以察觉的笑容。 二 是夜,孙姑娘听着逐渐停息的丝竹之声,白日里的惊鸿一瞥又浮上心头,那人的模样,那人的身姿,那人的嗓音,仿似猫爪一般在她的心里不得安分。 恰好见到侍女去戏班暂住的小院送饭食,咬了咬牙,她提着一盒点心也跟了过去。来到小院,正看到那临江仙妆都没卸,抱着一碗烂糊的面条大口吃,见到她来,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道:“今日也是我的生辰,老板给我买了碗面,却不想结束晚了,面条都烂糊掉了。” 戏班老板走出来笑道:“烂糊了那也是长寿面,你得给我吃完才行。” 心里像被一根针刺了一下,孙姑娘突然上前一把夺过那碗面,道:“别吃了,我给你重做一碗。” 临江仙笑得眉眼弯弯:“好呀!” 面条做好的时候已经很晚,孙姑娘紧赶慢赶,终于赶在子时前一刻把面条送了过来,她有些懊恼,因为手指受伤,面条断了好几回,才终于擀好这一碗。 走进小院,临江仙已经卸了妆,眉眼素净,披着一身月华坐在院中,面前一壶酒,两个杯盏。 他抬眼笑了笑:“等你好久。” 孙姑娘放下面条,却被他伸手握住手腕。 “你受伤了?”他啧了一声,“包扎得真糊弄,我帮你重新包一下。” 他手指很长,骨节分明,轻轻柔柔地为她上药、包扎,最后打了个细致的结。 孙姑娘觉得脸有些热,讪讪地抽回手,别开眼睛:“吃面。” “你陪我喝一杯,我再吃。” 酒液入喉,辣的呛人,喉中似要烧起来,等她缓过来,发现那人已经快把一碗面吃完了。 “临、临江仙,我先走了。”孙姑娘起身,脚底下有些飘,伸手撑住石桌。 那只骨节分明的手又伸过来,牢牢握住了她的手腕。 “我叫苏凌。”那人声音闷闷地,仔细听居然还有点委屈:“为什么我的碗里没有荷包蛋?” 孙姑娘回头,看见台上谪仙一样的人此刻仰着头看她,微微皱着眉,竟有几分可怜巴巴的味道:“我看见他的面里有荷包蛋。” 孙姑娘觉得头有些晕,下意识讷讷道:“忘了……” 苏凌放了手。 “哦。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蘋儿。” 孙姑娘逃也似地离开,怕再慢一步,自己胸腔里激烈的心跳声就会惊到那人。 三 孙姑娘觉得自己恋爱了。 她跟着沈玉桴学过一些西方的知识,知道自由恋爱,只是从没想过,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从小她就知道以后会嫁给沈玉桴,她从未想过喜欢不喜欢的问题,只是觉得,嫁就嫁了,自幼一起长大的情分,再朝夕相对几十年,也没什么。 只是被临江仙、不,苏凌,被他握住手腕的时候,她觉得被握住的那一处肌肤几乎要烧起来,一颗心满满涨涨的,不知道什么东西似要从里面满溢出来,让她窒息,将她溺毙。 分卷阅读10 可那一刻她是开心的,或者说,她从未如此开心过。 戏中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可想着想着她又难过起来,她是有婚约的人,而他只是个戏子,就算再红,也是下九流的身份,且不说世俗眼光如何看,光是沈家这一关就过不了。 更何况,他们才第一次见面,苏凌的心思是什么样的,她一点儿也不知道。 或许是她一厢情愿呢! 孙姑娘辗转了半宿才沉沉睡去,醒来的时候却发现手脚发软,头晕得厉害,一摸额头,滚烫滚烫的,这是发烧了。 沈玉桴正好来找她,见她这个样子,哼了一声:“真没用,本来还想让你今天陪我去学堂听两节课的。”说罢看都不看她一眼,走了。 不多时,有个洋医生带着个女护士提着药箱走进来给她诊治,细细的针头扎进肉里,凉凉地疼,孙姑娘忍不住便想起昨晚帮她包扎的那双很好看的手,想着想着,又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四 病好之后,孙姑娘开始一有空就往戏楼跑,有时候还会大着胆子趁着后台没人给苏凌留下一盒亲手做的糕点。 反正也没有以后,能多看一眼是一眼呗。 孙姑娘想。 这一日她又悄悄溜到后台,她知道苏凌有个专用的休息间,每次她都会把糕点放在那里面,今日推开门一看,却发现一张浅色的信笺端端正正地放在里面。 临江仙 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记得小蘋初见,两重心字罗衣。琵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孙姑娘的心狂跳起来,虽然知道这只是一首古人的词,可是无巧不巧,她的小字正是蘋儿。 或许……他只是随手写写…… 孙姑娘捂着胸口,匆匆放下食盒便要离开,却一头撞在来人的身上。 那人声音闷闷的:“每次来都不等我,好不容易把想说的话写下来给你看,你还要跑。” 孙姑娘不敢抬头,她怕自己一抬头就会想哭。 那人却伸出骨节分明的手,轻轻抬起她的下巴,逼她跟自己对视。 “喜欢吗?” 孙姑娘不知道他问的是什么,是那首词还是他自己,她胡乱点了点头想挤开他出去,却被苏凌一把揽进怀里。 “嗯,我也喜欢。”孙姑娘听见他轻声说。 五 这几日沈玉桴在闹着要去北方参军,沈家上下被他搅合得鸡飞狗跳,孙姑娘回到沈家的时候他正在跟沈夫人吵。 “胡闹!小小年纪参什么军!”沈夫人声音威严,中气十足。 “母亲,你这是迂腐!好男儿志在四方,百无一用是书生,我已经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一事无成,我的同学们要么上战场,要么出国深造,为什么只有我必须留在这里?” “成家立业,先成家后立业,等你明年成年,你和蘋儿便完婚,之后我让你父亲送你出国。” “我不要娶她!我根本就不爱她,我需要爱情,爱情你懂吗?” “胡闹!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 孙姑娘没有再听,她觉得自己能够理解沈玉桴,因为她已经尝到了爱情的滋味——像沈玉桴说过的那样美好。 沈少爷抗争失败,沈母关了他三个月的禁闭,三个月后终于得以踏出大门以外的地方,劈头砸来的却是沈母在为他筹备婚事的消息。 这一次,沈少爷没有大吵大闹,他打算直接跑路。 隐姓埋名去从军也好,去国外也好,怎么都比在这深宅大院里被逼着与一个不爱的人洞房花烛要好。 沈玉桴做好了准备,却被孙姑娘堵在了房里。 孙姑娘平日里柔和的眉眼此刻迸发出让他心惊的目光。 “你来做什么?你终于要和我结婚了,你不是应该高兴吗?” “我知道你要走。” “你——” “我不想和你结婚,我帮你逃走。” 沈玉桴愣愣地看着她,仿佛不认识似得,他记忆中的孙蘋儿,沉默内向,总是柔柔地笑,轻轻地说话,跟眼前的她判若两人。 “为什么?” “我有喜欢的人,我也想要爱情,我不能和你结婚。” 沈玉桴脑子里有些乱,不由自主地就开了口:“或许,我们可以先假装结婚,他们说过,完婚后我就可以出国,我可以带你走,到时候你想去哪里都可以。” 孙姑娘坚定地摇头:“不,他不愿意看到我和你拜堂。” 沈玉桴一瞬间心里有些说不出的滋味,独自咂摸了半晌,终究还是答应下来:“你怎么帮我,什么时候走?” “今晚,我们丑时出发,去渡口,他会在那里等你,船是明天下午的,所以你明天白天必须藏好,他会化妆成你的样子来与我拜堂,等到你离开后,我们会想办法离开沈 分卷阅读11 家,你不用担心我们,我们想要躲起来比你容易许多。” “开什么玩笑?化妆成我的样子?你觉得我母亲会看不出来吗?” “你去看了就知道了。” 六 渡口。 穿过潮湿逼仄的街道,尽头的小屋里,一盏油灯如豆。 灯下坐了一人,手里拿着一卷书。 沈玉桴吓得顿住了脚,那人的模样分明与他一般无二! 孙姑娘笑着带他进了屋,屋里那人抬起头,与孙姑娘相视一笑,看向沈玉桴:“你好,我是临江仙。” “临江仙?你是临江仙!不可能,我见过你的,你不是这个样子!” 临江仙掏出帕子,沾了一点水,在面颊、眼廓、鼻梁几处擦拭了一番,沈玉桴看见帕子上有一些深深浅浅的脂粉色,而随着脂粉的掉落,他的整张脸都变得柔和下来,仔细看,其实他的脸型和五官与沈玉桴有五六分相似,只是气质迥异,是以不刻意装扮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这一点。 沈玉桴惊得合不拢嘴,临江仙本就是戏子,最擅长妆扮和模仿,沈玉桴又是个很简单的人,他轻易就模仿了个七八成,混个一天拖延时间应该不成问题。 三人把计划详细说了一遍,沈玉桴兴奋不已,他只需要在这小屋子再藏一天,从此就可以天高任鸟飞了。 临近卯时,临江仙重新妆扮好,换上了沈玉桴的衣服,打算跟孙姑娘回沈宅,望着俩人的身影,那种怪异的感觉又涌上心头,想了想,沈玉桴忍不住开口道:“喂,虽然还没到我生日,但我以后可能都吃不到你做的长寿面了,你能不能再给我做一碗?” 孙姑娘想了想:“也好,时间来得及。” 小屋里东西倒也齐全,不一会儿,孙姑娘做好了两碗面,临江仙斜斜地靠在厨房门口,孙姑娘笑着递过一碗面:“你的。” 临江仙抱着碗嗅了嗅,忽然道:“我要和他换。” “为什么?” “因为每次都是他有荷包蛋,我却没有。”临江仙的语气和初见那天一模一样,每每想起来孙姑娘心中总是忍不住一阵柔软。 “你的藏在面下面。” “我不管,我要和他换。” 孙姑娘无奈地换了碗,摇摇头去了堂屋,把面放在沈玉桴面前。 沈玉桴也不计较没有荷包蛋,拿起筷子便准备吃。 停下!停下! 一个声音在脑海里尖叫,孙姑娘呆了呆,僵硬地伸出手,用力把沈玉桴的那碗面扫落在地! 七 “没有想到,你竟然会放纵自己在这样一场梦境之中。” “我活了太久,快忘了无知无畏地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孙姑娘茫然地低语一声,眼前逐渐清明。 还是她熟悉的灵魂小肆的院落,她坐在树下的石桌上,茵陈坐在石桌上,旁边是摊开的一卷玉简——《行者录》。 孙姑娘摸了摸胸口的位置,那里,孙蘋儿留下的感觉还残留着,但她知道,这不过是一场梦,是行者录所记录的执念。 行者录里记载了太多的故事和执念,玉简本身就是一个梦境世界,只要有契机,便可进入其中,亲历那些故事的主角们所渴望的梦境。 茵陈坐在石桌上,晃着双腿:“这个故事原本是什么样的?” 孙姑娘摩挲着玉简,半晌不语。 那一夜,沈玉桴毫无戒心地吃了那碗长寿面,却在孙蘋儿难以置信的目光中自口鼻中流出血来。 “少爷!”孙蘋儿惊慌失措地伸手去扶他,想要替他拭去血迹,却害怕得浑身发抖。 面!是面有问题! 孙蘋儿猛然回头,见到的是临江仙好整以暇地倚着厨房门口,一口咬住荷包蛋,吮吸一口,满足地眯上眼睛。 “苏、苏凌!你——” 临江仙咽下口中食物,优雅地擦拭了一下嘴角:“我从母性,若是从父姓,我叫沈凌。” “我的父亲,和这位大少爷的父亲,是同一个人。”他笑得邪异起来,“但他的母亲是名门之后,我的母亲是个戏子。所以,他的生辰可以大摆筵席,而同一天出生的我,却只能在台上给他表演!” 苏凌说得很慢,和沈玉桴几乎完全一样的一张脸慢慢变得暴戾狰狞起来。 “你以为我为什么扮他扮这么像?为了这一天,我已经练习了十几年。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我都看在眼里,然后千遍万遍地去模仿,就是为了有一天,我可以取而代之!” 他咧唇一笑,看向孙蘋儿:“至于你,你的价值到此为止,所以,你陪他一起消失吧!我会代替他,代替你们,去享受沈家的一切,你们觉得如何?” 匕首的寒气一点点靠近,孙蘋儿的目光却始终僵在苏凌持刀的手上,骨节分明的一双手,曾经温柔地给她包扎过伤口。 “快走!” 沈玉桴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扑上去撞进苏凌的怀中,将他撞得一个趔趄。 分卷阅读12 “走!快滚!”沈玉桴嘶声吼叫,怒不可遏地目光狠狠瞪视着呆站着不动孙蘋儿,苏凌扬起手中匕首,一下一下刺进沈玉桴的身体里,鲜血溅在苏凌的唇上,他笑着舔了一口,仿佛无上美味。 一刀,又一刀。 沈玉桴的声音虚弱下来,直至再也说不出话,他凶狠的目光也一点点软下来,只剩下留恋。 孙蘋儿跪倒在地上,她早就忘记了逃跑,眼睁睁看着曾经温柔似水的一个人手执染血的利刃向她走来。 “杀了我吧,我对不起少爷。”孙蘋儿喃喃低语。 沈凌挑挑眉:“如你所愿。” 冰凉的刀刃,沾着沈玉桴的血,刺进孙蘋儿的心脏。 时间从这一刻开始在孙蘋儿的世界中凝固,她觉得自己在黑暗中漂浮了很久,直到远处那一抹光亮映入眼帘。 是了,是灵魂小肆,一家存在于传说中的小肆。 孙蘋儿挣扎起来,疯了一般跑过去。 八 城南深巷有小肆,烹以灵魂,佐以岁月,凡所愿,无不得。 孙蘋儿跪在孙姑娘面前:“是什么都可以实现吗?” “是。” “我不想少爷死。” “可以。” 渡口边的小屋内,死而复生的沈玉桴在临江仙惊恐的目光里拔出身上的匕首,一刀一刀刺在他的身上:“你不该利用她。” 沾满鲜血的匕首移到临江仙的脸上,沈玉桴继续道:“你不是想要取代我吗?那你就替我去死吧!” 一刀划下,在这张酷似沈玉桴的脸上留下深可见骨的刀痕。 沈玉桴丢下匕首,抱起孙蘋儿的尸体,一步一步走进夜色之中。 三日后,沈家大少爷在渡口身亡的消息传遍了全城。 三年后,东北有一个名叫苏凌的年轻将军声名鹊起。 而孙蘋儿,她唯一留下的,就是行者录中那一场未完成的梦境。 故事讲完了,茵陈有些疑惑:“既然她最大的遗憾是害死了沈玉桴,那么在梦境里不要招惹临江仙不就行了?” 孙姑娘摇摇头,玉简翻开的那一页,写着一行小字:我从未后悔遇到你。 第5章 第五个故事 因果轮回,命运从来不会让谁欠了谁。 一 “姑娘何所需?” 夏日黄昏正好,屋子里满是柔和的暮光,孙姑娘背着光,微微而笑。 门口的女子却不说话,仔细打量了一圈才缓缓道:“你这里,倒是没变。” 孙姑娘轻笑:“世事变迁总是太容易,几十年前的皇帝如今也成了阶下囚,我不是世间人,所以我不愿变。” “你记得我?” “自然,几十年前我用半缕凡人的残魂给你熬了碗茶汤,是福是祸,你我心中自有考量。今日你来,莫不是后悔了?” “不,是有求于你。” 二 北方战事依然惨烈,但南方的城市却歌舞升平。 城里有家名叫九莲湾的饭庄,是朱家世代的产业,朱家本为豪门大族,战事一起,家主散尽家财带着儿子们投身救国图存的大业,仅留下这家九莲湾,由小女儿一手打理,几年下来倒也生意兴隆。 九莲湾内有两怪,一是怪厨子,二是怪厨子的一道怪菜。 怪厨子姓吴,心智残缺,人们习惯了直呼他为智障,他自幼被家人遗弃,被一厨子捡到养大,教他做菜,孰料这智障话都说不利索,学厨却一点就通,没几年就超越了养父,还被朱小姐提拔成九莲湾的首席大厨。于是也没人再敢叫他智障了,而是恭恭敬敬称一声“吴师傅”。 吴师傅有道成名菜,名叫“青丘”,菜色平平无奇,据说乍一看就是一碗清水泡着几簇野蔬,连最粗野的山里人都不愿意吃的粗陋做法,但就是这样一碗清水野蔬,却让无数人趋之若鹜,没尝过的好奇,尝过的却讳莫如深连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云云。 久而久之,这道名为青丘的菜,便成了九莲湾的镇店之作,轻易不得出。 三 “那吴师傅便是他?”孙姑娘煮了一壶清茶,给面前的女子倒上一杯。 “是他的残魂转世,因魂魄残缺,所以天生智力不健全。” 这女子正是当年那只仙狐。她闲来体验一番书生狐女的爱情,却铸下大错,累得本有王侯之命的书生英年早逝,自己也付出了几乎身死魂灭的代价。 但书生的一缕残魂却寻了她千年,最后以魂入汤,救她一命。 “你想与他再续前缘?”孙姑娘冷笑了一声,看向狐女的目光带着一丝鄙夷。 狐女摇摇头:“不。” 她毕竟不再是千年前那只行事全凭好恶的仙狐了。 “半年前,法国人在九莲湾对面开了一家餐厅,仗着有后台,将九莲湾打压得很厉害,厨子伙计纷纷被逼走,到现在,只剩他一人还追随着 分卷阅读13 那朱小姐。 朱小姐性格刚强,不肯屈服,几天前,法国人下了战书,要举行一场厨艺比拼,若九莲湾能赢,便可继续经营,若是输了,不仅要退出金陵城,还必须放弃九莲湾的百年招牌。” 四 孙姑娘沉默不语,她大约是不问世事太久了,竟不知道世道崩坏一至于斯,但这些事情她本不该参与,更无力参与。 狐女抿了口茶,再次开口:“朱小姐如今只剩下他一个帮手,他赢不了。” “他既是九莲湾的首席大厨,你为何笃定他赢不了?难道以那道‘青丘’也赢不了吗?” 狐女冷笑,狭长的眸子里是狐狸特有的讽意:“能够操控人心的,从来不会是一道菜。” “那是什么?” “是人。” 孙姑娘了然。 比赛不过是个借口,法国人要的是名正言顺,朱小姐一无后台二无人脉,凭什么和他们斗? 孙姑娘依然不语,她知道狐女的话并未说完。 “但他想赢,因为他爱上了那位朱小姐。” 孙姑娘眉梢微挑:“他把关于你的执念统统还给了你,如今爱上别人,也是理所应当。” 狐女轻笑,却有些苦涩:“这一世,他痴笨得连喜欢是什么都不知道,却能对那朱小姐说,哪怕是死,我也随你一起。” 她顿了顿,忽然转了话锋:“你可知,那青丘的起源是什么?” “你来自青丘国,这道菜想必与你们的过去有关,无关记忆,应该只是他前世遗留下来的本能。” “那些年我不爱他,却享受着他给我的爱,粗衣陋食,他给不了我什么,便去山上打猎,想着法儿讨我欢心,这道青丘,便是那时候他摸索许久才做出来的一道菜,因我太喜欢,便取名叫青丘。” 五 青丘,取一岁龄的七彩雉鸡,剔骨熬汤,待得汤色洁白,倒入鸡血,吸附汤中杂质,滤出鸡血,再以鸡肉蓉下锅二次吸附汤中杂质,此时汤色清亮如水。 而后取鸡胸肉鸡腿肉三七分,剁成肉蓉,以三层纱袋装好,放入汤中,煲足四个时辰。 野蔬七种,蒲公英,苦苣菜,明叶菜,河芹,薤白,荠菜,蕨菜,以不同的水温焯煮不同时辰,方可使其口感爽脆,滋味互补。 狐女惨然一笑:“当年我可真是矫情得厉害,他也事事宠着我,而今想来,真如黄粱一梦。 那位朱小姐,便如同当年的我。她看不上他,却享受着他为她带来的一切。 我连去九莲湾三个月,每日点一份青丘,要他亲自给我送来,但他却从来没有看过我一眼。” 狐女依然在笑,笑着笑着却又哭起来。 孙姑娘微微吃惊地望着她,先前那点先入为主的鄙夷不见了踪影,但眼中却现出迷茫之色。 她并不能理解狐女的感受,她觉得她此刻应该嫉妒那朱小姐,或许应该想办法去把那书生抢回来,可她来求她的,却是去帮那朱小姐赢下比赛。 六 月圆之夜,金陵城中热闹非凡,九莲湾与法国人的比赛正式开始。 那朱小姐相貌清秀,眉宇间有股傲气,此刻正怒视着对面的法国人,她并不笨,但她无能为力,她的袖子里藏了一把匕首,今夜,她会用它结束自己和九莲湾的生命。 后厨里只有一个人,吴师傅沉默地忙碌着,他会陪她到最后一刻。 但是他始终皱着眉头。 青丘,这是他的成名作,却是他一直以来的遗憾,没有人知道,他其实做不出他想要的味道。 他希望自己这一次能做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心慢慢沉了下去。 “你决定了?” “是的。” “我取你半缕仙魂,从此你将失去所有的记忆和道行,成为一只普普通通的灵狐,你不后悔?” “不后悔。” 恍惚中的吴师傅听见有人长长地叹了口气: “半缕仙魂,半世记忆,你寻我千年,我还你一命,你我从此恩怨两清,再无瓜葛。” 七 比赛结果出来,震惊了半个金陵城,吴师傅呈出的那一碗青丘,似乎拥有着操控人心的力量,那些早已被买通的显贵纷纷倒戈,法国人的脸在围观群众的欢呼声中青得可怕。 朱小姐手中匕首铿然落地,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有人告诉她,她赢了,九莲湾保住了。 她跌跌撞撞地跑到后厨,看见吴师傅痴痴地坐在墙角微笑。 他转过头,一字一顿:“这是青丘真正的味道,但不是我做出来的。” 灵魂小肆内,狐女毁了一世修行重新化作无知无觉的普通灵狐,如今疲惫地蜷缩在炉火旁睡着了。 孙姑娘翻开行者录,在属于书生的那一支上,写着一行字:世间缘法,不过是互相亏欠。 依稀之间还可看见当年书生一往无前地心意,他对狐女说:“你重要。” 分卷阅读14 那年,孙姑娘曾经对狐女满心的厌恶,看她最终求得永生却坠入悔恨的痛苦之中,心中不是没有快意的,可如今,她却发现,自己的想法似乎错了。 这些生如蝼蚁的凡人,这些本该无情的妖物,一次又一次地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她以为见得越多,看得越明白,可是如今看来,见得越多,却是越不懂了。 “主人,你懂吗?” 茵陈现出身形来,伸手抽出那支属于狐女的玉简,把玩片刻,重又放下:“我若是懂得,就不必让你在这世间收集执念了。” 她顿了顿,又道:“这世界早已不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梦境了,这些凡人的执念啊,是连我都无法掌控的东西。” 孙姑娘默然无语,似乎听懂了,又似乎更迷茫了,良久,她叹了口气,提起笔来,在狐女的这一支上留下一行字: 因果轮回,这命运,果真不会让谁欠了谁。 狐女无知无觉酣睡着,属于上一个轮回的因果已经消弭殆尽,一个新的轮回又开始了…… 第6章 第六个故事 如果不曾经历痛苦,你拿什么证明世间的真实? 一 当季的糯米酿成酒,放入洗净的青梅数颗,杏仁数粒,密封,埋于青梅树下,等到次年青梅花开时节,挖出青梅酒,投入青梅花瓣,微火温之。 酒香夹杂着微微的花香,嗅之沁人心脾,抿一口,却是酸涩异常,等到酸涩酒液咽下,丝丝回甘却让人心满意足地叹息一声。 孙姑娘坐在青梅树下,自斟自饮,大狐狸趴在树下睡觉,落了满脑袋的花瓣。 手边是一卷书,青色的玉片被穿成书简,翻开半卷,可见奇异的字迹。那字迹捶画纤长,旋绕屈曲,有若虫体,状如玄鸟悠游,落花散漫,字迹呈殷红色,又透出一点点微弱的暗金光芒,说不出的神妙,仔细辨认,卷首是三个字——《行者录》 孙姑娘今日多饮了几杯,有些微醺,望着那玉简忽然觉得有些伤感,一些陈年旧事突然在她沉寂许久的心里翻涌起来。 二 春蚕吐丝的时节,有人来家中说媒,豆蔻年华的女子躲在帘子后面偷听,听见媒人说对方名叫秋胡,是有名的才子。 听说那秋胡每日清晨会去村口的青梅树下看书,女子偷偷跑去看过,是个俊秀的小伙子,符合了豆蔻年华的少女对爱情的所有想象。她绞着手帕又是害羞又是自豪,那般俊秀的人物,自然只有她配得上,这十里八乡的谁不知道,她是最美丽最聪慧的姑娘? 女子用新丝给自己织了喜帕,给秋胡做了荷包,都绣上漂亮的鸳鸯,一丝一缕,都是简单美好的心意。 亲事简单却郑重,繁琐的礼仪完毕之后,她被人牵进了新房,喜帕遮着看不见,可只要想到红绸那端牵着的人,她的心里就滚烫无比,紧张得连路都不会走。 喜帕没有被掀开,也没有喝合卺酒,牵着她的人在房间里甚至没有停留,便出去了,“哐当”一声,心里有个地方被撞得生疼。 孙姑娘翻开玉简,在那最开始的地方,是属于她自己的一支玉简。 属于她自己的一份执念。 有一行字幽幽泛着冷光:生命的最初大抵活在美好的梦境之中,生命的成熟,却源于世间对梦境的痛苦摧残。 三 婚后五日不曾露面,再次露面却是向父母辞行,说要去远方的大城里做官,她躲在闺房的窗后,远远地看着别人父慈子孝,却对作为新妇的她只字不提,女子的矜持止住了她冲出来问个明白的冲动,最终只是红着眼眶看着他的身影渐行渐远。 婆母好言劝慰着,说些衣锦还乡的鬼话,她沉默地挽起发髻,洒扫庭除,村口的青梅成熟了,她摘下一些,酿了酒,埋在树下。 十年,树下的酒褪去了新酒的冲劲,变得醇厚绵长,唯一不减的,是那股浓浓的酸涩味,或许是因为其中灌注了太多心酸的缘故。 衣锦还乡,春风得意。昔日的风流才子早已名动天下,荣耀财富唾手可得,他再不是当年青梅树下安静读书的俊秀少年。 十年,能把一壶薄酒变得浓烈,能把一个人变成什么样呢? 她看着自己粗糙了许多的双手,十年前,这双手是那么柔嫩,新丝绕过手指的感觉是那么动人,可如今,她机械地重复着养蚕织锦的活计,只为了养活自己和公婆。 眼前心心念念的丈夫却泛着淫亵的笑容,对她百般调戏羞辱,她扬起手,粗糙的茧子在他白皙的脸上留下几道红痕。 秋胡勃然大怒,一把撕下她的外衣,拳脚相加,见她没有反抗之力,便欲行不轨之事。 闻声赶来的婆母撕下十年的伪善,恶狠狠地盯着她,用恶毒的言语辱骂她,看不见她身上的伤痕累累,却摩挲着儿子脸上几道浅浅的红痕心疼得流眼泪。 孙姑娘再斟一杯,一口抿下,苦涩的酒液浸透唇舌,四肢百骸都齐齐一个哆嗦,这世间总是太苦,有人选择承受,有人选择逃避,有人选择反抗。 分卷阅读15 四 不顾一切地逃离家门,娘家的父兄没有听她说完事情经过,便勃然怒喝,认为她丢了家里的脸,有违妇道,哪有打伤丈夫的道理?说着便将她扫地出门。 邻村的闺中好友好心收留了她,却在知晓了她的遭遇之后言辞颇为刺耳,更令她绝望的是,好友的丈夫竟对她说出“你这种不守妇道的女人,跟我玩玩也没甚要紧吧?”这样的话。 忍受着沿路让人心冷的指指点点,不守妇道,不孝公婆之类的字眼不断钻进她的耳朵。 秋胡在水边钓鱼,看见她,笑得淫亵,他就知道,她肯定会回来的,女人而已。 她扑了上去,抱着他一同摔入水中! 当一切关于美好的想象化为泡影,被这无情的世间轰然摧毁,那么,谁该为之殉葬? 五 前来浣衣的婆母看见儿子儿媳掉在水中,吓得魂不附体,匆忙之间看见了水边长长的芦苇杆,她水性好,却耐不住秋胡力气大,秋胡用力挣开她的双手,一手抓住救命的芦苇杆,一手撕扯着她的头发,将她死死摁入水中。 惊呆的婆母回过神来,目露凶光,将儿子拉上岸,捡起岸边的鹅卵石,劈头盖脸对着水中的她砸过去。 水漫向她的眼耳口鼻,透过水面,她只看到了扭曲的天空,有一股温热包裹着她,她仿佛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那是她自己的鲜血。 灵魂积攒了太多的执念,这世间的轮回便再也容不下她,她必须在这世间继续漂泊,直至寻找一个解脱的答案。 六 文人墨客将她的故事写成了戏文,隔着千百年的时空,一群道貌岸然的士大夫歌唱传颂着她的死亡,每个人说她死得其所,说她求仁得仁,说她贞洁烈女,说她当为女子楷模。 这样的世间如何能给她一个解脱的答案? 她对这世间曾经有着最美好的幻想,对生命有着最炽烈的热情,哪怕千百年前受尽屈辱,也不愿一死求解脱,如今孤魂一缕,天地不收,她连求死的资格都不再有。 青梅树下,花香依然,她孑然一身,心中早已无恨,却对这世间越发地疑惑。 是非善恶,是谁定义的界限?礼仪道德,又是谁来标榜? “你也对这世间感到疑惑吗” 月圆之夜,有人翩然落在青梅树下,面容稚嫩如少女,一双眼睛却深邃悠远,似乎有着看透世事的沧桑。 “你是谁?” “我也忘了我是谁。”少女笑的平静,“我睡得太久了,我只记得,这世界本是我意识海中的一颗种子,等我醒来,它已经成了如此模样。” 女童轻轻抚上她的侧脸,眼里有无尽的慈爱。 “我看见了这世间的很多事,超出了我的理解,你能帮我理解它吗?” 她苦笑摇头:“我可能做不到。” “心存疑惑才能追寻真相,我斩断你前生的执念,赋予你新的身份,你的生命从这一刻,才算真正开始。” 女童的声音带着某种神妙的气息,不容她的质疑:“从今以后,你是我的梦境行者,这世间的灵魂将听从你的指引,你所疑惑的是非善恶将由你自己去寻求真相。” “我赐你一卷行者录,这世间的执念都可记录于其上,你是唯一的执笔人,一支玉简,断一份执念,你可愿意?” 八 她姓孙,没有名字,人称孙姑娘。 她曾是秋胡之妻,是世间无数戏文传颂的贞洁烈女,是无数文人心向往之的第一位女书法家,她创造的虫体书千百年来为人所赞颂不已。 但是如今,这一切都结束了,她把自己的一世都埋进了玉简之中,从此,那些过往的牵绊有如雪泥鸿爪,在她的心中再也泛不起一丝涟漪。 她是这世间的行者,是行者录的唯一执笔人。 “你能否告诉我,如果这世间是你的梦境,那么它到底是真是幻?如果只是一场梦境,那么,它又为何而存在?” 茵陈的身影消散在空气之中,没有说话。 孙姑娘眯着眼睛,把杯中最后一口酒饮尽,放下酒樽,抚摸着大狐狸的头顶,自言自语: “这些年我开灵魂小肆,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和妖,我想从他们的身上,寻求关于这世间的一份答案。我时而引导他们向善,时而引诱他们为恶,但是我至今仍然看不懂人心,也看不懂这世间。” 口中苦涩散去,一丝丝的回甘沁入骨髓,似要刻进灵魂深处。 或许,这世间的答案便如同这青梅酒,满满的都是苦涩,可那苦涩之后一丝丝的回甘,却令人着迷,欲罢不能。 于她,是豆蔻年华对于爱情的美好憧憬。 于大狐狸,是懵懂岁月里无意惹下的一份姻缘,虽惨烈,却真切地甜蜜过。 于茵陈,是她化身为世间人所体验的那一份独有的甜蜜滋味,虽短暂,却刻骨铭心。 于她所遇到过的那些形形色色的人或妖,他们愿意付出灵魂来求得 分卷阅读16 的愿望,就是他们苦涩的人生里的那一丝丝的回甘。 而如果没有那些透心彻骨的苦涩,谁又能体味出那一丝丝的回甘? 也只有这些透心彻骨的苦涩,才能让人真切体验到一切都是真实的,无论这世间是真实的还是梦幻的,对脆弱的生命来说,痛苦永远比甜蜜更能让人真切地感受真实。 手中玉简合上,在那起始页的最后,是她亲手写下的一句话: 如果不曾经历痛苦,你拿什么证明世间的真实? 但是如果重来一次,是选择活在虚幻的美好之中,还是为了这一个答案历经苦痛呢? 孙姑娘掌心躺着一片花瓣,恍惚之间,千年前那个做着关于爱情的美梦的女孩跟她重叠起来,她竟又疑惑了起来…… 第7章 第七个故事 你把他记在心里,谁又把你记在心里?或许,古城记得,城墙外的风,城墙下的血,都记得。 一 丁丑年十一月初八,金陵城摇摇欲坠。 城南荒僻,这几天却突然间多了许多人,个个行色匆匆面容灰暗,孙姑娘的小肆照常开张,她不问世事,但街坊邻居多多少少的话总能传进她的耳朵。 日本人打过来了,这金陵城如今朝不保夕,城里的人纷纷出城逃难,但是更多的人,却抱着侥幸守着祖业不肯离开。 孙姑娘看了看天色,天阴沉得可怕,像是要下雪,这让她的感觉很不好。无数个岁月以来,她一直漂泊不定,如今,怕是也到了离开这居住了几十年的金陵城的时候了。 老街尽头有一家药店,店主是个姓申的年轻人,生得白净,眉目平和,待人虽和气,却总透着一股子不经意的疏离感。他与孙姑娘相识已久,闲来无事之时,总要来坐坐,但是最近几日,孙姑娘却是没再见过他的身影。 孙姑娘坐了一会儿,起身虚掩上门,她决定去老街尽头看看。 药店关着门,孙姑娘正要伸手叩门,门却吱呀一声打开了。 申老板面容灰败,一双眼睛里尽是红血丝,神情也有些恍惚,一时竟未看见孙姑娘,踉踉跄跄便要出门。 孙姑娘下意识地唤了他一声,他身子一颤,恍若惊醒一般,扭头疾走几步跑到孙姑娘面前,却是“砰”的一声重重跪在孙姑娘面前。 二 “你要我救她?” 孙姑娘望着床上的姑娘,面如金纸,气若游丝。 太晚了,她腹部中枪,子弹没有取出,早已化脓感染,若是早几天,送到城里的西医馆或许还有救,现在已是药石无医了。 申老板神情绝望,只执拗地紧紧攥着姑娘的手不说话。 孙姑娘有些茫然,别人不知道这申老板是谁,她是知道的,他是一株世外的灵药所化,性情向来疏淡,如今却为一个人凡人颓丧至此,她不能理解。 “我知道你能救她,我知道你的规矩,我……我愿意付出我的灵魂。” 申老板眸子通红,透出某种疯狂的希冀,孙姑娘沉默良久,终是悠悠叹了口气。 灵魂小肆,只管今生,不问来世。 她自然是可以救的,只要有人愿意付出代价。 “千年道行不易,你不后悔?” 申老板痴痴地笑:“千年能遇到这么一个人,我已然满足。” 孙姑娘燃起红泥火炉,炉上是一口小巧的汤锅。 炉火温暖而柔和,给这南方的严冬带来一丝暖意,申老板展颜而笑,开始缓缓诉说。 三 我出生在山里,那时候我还不会说话,也不会动,长在土里,每天看太阳东升西落,看飞鸟春去秋来,无知无觉地度过了许多个岁月。 后来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可以走路了,我便下山看看,我悄悄躲在人群里,我学会了说话,学会了吃饭穿衣,我还学会了用药物给人类治病,那时我才知道,我的本体被叫做人参,是一味药材。 不知道多少年之后,我发现自己仍然只是一株药,我会说话,但我不会交流,我离开人群,人群也不会记得我出现过,于是,我便想做个人。 我在这里定居,开了个小药铺,我卖药,治病,我让人记住了我,可是我又发现,人们只是记住了我,并不会记挂我,他们的喜怒哀乐,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直到我遇到了她。 她自幼在教会学校念书,第一次见到她,是她父亲来请我去为她母亲治病,不过是些常见的小病小痛,她却不肯相信我用奇奇怪怪的草药就能治病,她说她只信任那些戴着口罩拿着手术刀的洋人医生。 我无意与她争执,治好了病便离开了,她却不服气,来这里找我争论多次无果之后竟退了学,去报考了医学院,每逢学校放假,她就来找我争论,谈西医,谈中医,谈她看过的书,谈这世道上的事…… 她说,我听,后来我也会说几句,再后来她甚至会陪我出诊,我有一天我忽然意识到,我可能不再只是一株药了,因为终于有 分卷阅读17 人记挂我了,哪怕只有一个人。 我好像变成了一个人。 四 孙姑娘安静地听,红泥小炉烧的正旺,水已滚开,半碗芋苗,三钱碱面,两勺桂花糖浆,边煮边用汤勺轻柔地搅动。 这是姑娘自幼最爱吃的金陵小食,桂花糖芋苗,因着她,一向餐风饮露的申老板才渐渐喜欢上这有些甜腻的食物。 “我下山这一趟走了许多年,却只得她一人将我记挂在心里,我不想被忘记。” 从此之后,你最爱的味道与我同为一体,你便是想忘,也忘不掉了。 申老板有些羞涩地笑,身上那股疏离的气质荡然无存。 孙姑娘沉默着,身影不知为何有些落寞。 芋苗很嫩,片刻便煮的软糯,加入一些藕粉,待煮得黏滑,这碗糖芋苗便算成了。 “你不去再看她一眼?” “不用了,我连灵魂都给了她,哪还需要再贪恋这一眼?” “也是。” 孙姑娘幽幽叹息,申老板的身影点点消散。 五 “身子好了,便离开这里吧!他救你,是想让你记着他,你该好好活下去。” 刚刚苏醒的姑娘一语不发,腹部的伤口不见踪影,身边却没了熟悉的人。 “我并不想要他救我。” 姑娘吃力地合上眼睛,颤抖的声线出卖了她的情绪。 孙姑娘眉梢微挑,默默等着她后面的话。 “我曾经想学医,我觉得西医是救人的法子,后来我也的确学了,并且去前线做了一名军医。我曾经不信中医,我觉得那是骗人的把戏,后来,他让我知道,那些气味难闻的奇怪草药也可以救人。 可是现在,我才知道,不管是西医还是中医,都救不了人。” 她的声音平静下来,甚至带上了一丝来自战场的寒意。 “日本人打过来了,我谁也救不了,所以,我本来想回来,死在他身边,告诉他一声,我们都错了。” 她的眼泪珠串一般滚落下来,她的脸上却是麻木绝望的表情。 孙姑娘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觉得如今这世道实在是不好,好好的小姑娘,不该有这样绝望的情绪。 六 两日后,日军破了南京城,开始大肆屠城。 所有的侥幸化为惨呼,古城内一片人间地狱。 孙姑娘想去看看那位姑娘,如果可以,她想带她走,走到药铺,却发现药铺早已空了。 卧室里有封信,是那姑娘留的。 “此生已许国,来世再许卿。” 孙姑娘怔忪半晌,自腰间荷包里摸出一枚土黄色的人参种子,良久,远处传来轰隆隆的炮声,孙姑娘将种子用信纸包起,低声自言自语道:“哪里有什么来世呢?” 孙姑娘的灵魂小肆自这一日起再未开张,金陵城一片废墟,到处都是孤魂野鬼, 四十九天之后,孙姑娘回来了一趟,在城墙外,看见了几乎面目全非的一具尸体,听那些日本兵讲,这是他们的大队长带回来的女子,会医术,还会说日本话,原本宠爱得厉害,都打算要带她回日本了,却没想到几日之后这女子半夜偷了大队长的武器,又借着身份的便利去炸了武器仓库,死了半个中队的日本人。 这女子自然也是被炸死了,却留了个全尸,那大队长大怒,下令将她挂在了城墙上。 孙姑娘想起那日离开前这姑娘跟她说的话:“我会把他记在心里,直到我的生命结束。” 只是,孙姑娘抬头望着她的尸体,幽幽地想,你把他记在心里,谁又把你记在心里呢? 或许,这满目苍夷的老城记得,城墙外的风,城墙下的血,也都会记得。 哦,还有。 孙姑娘摸了摸怀中那一卷行者录,那里面,有着属于申老板的一支,孙姑娘不知道,在孙老板的执念梦境中,是否还有这些可怕的战乱炮火,但是她想,不论是太平盛世,还是战火遍地,他和他心爱的姑娘,总归是在一起的。 第8章 第八个故事 当严冬降临,岁月不再掩饰它的残酷,人们,是否还能看得清自己的面容? 一 饥荒如同野火,已经燃烧蔓延了半年,最严酷的冬季就要来临,而这片饱经灾祸的土地上,已经饿殍遍野。 孙姑娘离开金陵城后,隐居在这偏远的小村里已经数年。 茵陈的行踪飘忽不定,世道太乱,大狐狸本能地不喜欢这乱世的气息,几年前就跑回了深山老林,算算陪在身边的,竟只剩下离开金陵城前,申老板最后留下的那一颗种子,孙姑娘把他种在花盆里,期待他这一世的重生。 孙姑娘独自一人住在村口的小院里,每日不声不响地过日子,这个原本还算富庶的小村庄如今已经没剩下几个人,有力气的都想去挣条活路,往北逃难去了,剩下老弱病残,靠着一点存粮和草根树皮苟延残喘,或许捱到明年开春 分卷阅读18 ,就有救了。 村里最富的人家是东头的郭财主,五十来岁,精瘦精瘦的,平素待人刻薄,一双三角眼能吓哭小孩子。 郭财主现在已经不能叫郭财主了,两个月前,流寇袭击了村子,抢走了郭财主家的存粮和金银细软,还抢走了郭财主最宝贝的小女儿,家奴和牲畜也没了,郭家大院一夜之间只剩下郭财主和他儿子儿媳。 郭财主不愿意逃难,他的儿子儿媳也不愿意。 郭财主不愿意是因为,他不想一把骨头还要出门颠沛流离,死在祖坟总好过死在异乡。 他儿子儿媳不愿意则是因为,郭家还有个藏得很深的地窖,里面堆着足够一家人吃到来年的粮食。 二 饥饿让人麻木,村子里的人谁也顾不上谁,每日一睁眼便去山里刨草根剥树皮挖老鼠洞,没有人再去理会被流寇洗劫了的郭财主,也没有人去理会整日闷声不响的孙姑娘。 孙姑娘每日去山里接水,浇灌院子里的一只青瓷大花盆。 花盆里只有黑黢黢的土壤,寒冬腊月,不知为何也不上冻,土里没东西,连一株野草也没有。 “姐姐,你这花盆里种的什么呀?” 有个小孩子突然出现在院子里,吓了孙姑娘一跳。 这小女孩她认识,一个月前她出现在村口,还摔断了腿,搁这个世道,本是没有活下去的机会的,但不知道为何,一向刻薄的郭财主竟然收留了她,如今一个月过去,这小孩虽然瘦骨嶙峋,却能拄着拐勉强走路了。 孙姑娘望着她笑而不语,似有深意。小孩眯着眼睛讨好地笑了笑,扭头一拐一拐地走了。 明日便是小年了,往年这个时候家家户户都该喜庆起来准备过年了,可是今年…… 饥饿让人变得像野兽,被本能驱使着对周围人散发出不可遏止的恶念。 日渐康复的小孩终究给郭财主招来了灾祸,所有人都在说郭家藏着粮食,要不然,这小孩能活? 郭财主的儿子儿媳性格凶悍,吵闹了半日,敌不过对方人多势众,郭家地窖被发现了。 最后的粮食也没了,郭财主被打伤了,儿子儿媳也受了轻伤,儿媳尖利的哭声在郭家大院响了半日。 郭财主和小孩被赶出了家门,哭了半日的儿媳声音冷硬:“咱家没粮了,养不起闲人!” 三 受伤的郭财主和一瘸一拐的小孩连滚带爬地走了二里路,到了孙姑娘的小院外,哭着喊开了门。 孙姑娘没说什么,让他们住了进来。 如此过了几日,靠着孙姑娘不知从何处带回来的山里坚果充饥,小孩的腿慢慢好了,便去山里找吃的,郭财主却日益病重起来。 又过了几天,孙姑娘晨起去山里接水,回来却发现院子里颇为热闹,跪在院子里哭得撕心裂肺的是半个月前将郭财主赶出门的儿子儿媳,一见到孙姑娘恨不得直接扑上来,闹了半天孙姑娘才弄明白,原来是儿子儿媳良心发现,后悔将老父赶出家门,想要接回去尽孝,哪怕一家人一起饿死也好。 郭财主往日精明的三角眼里溢出泪花,枯瘦的手攥着儿子的手哆哆嗦嗦。 孙姑娘平静地看向小孩:“你呢?” 小孩眼神一闪,躲开她的目光,良久,低声道:“爷爷去哪儿,我去哪儿。” 郭财主颤巍巍地开口:“孙姑娘,多谢你这几天的收留,我没几天好活了,我不想死在外面……” 孙姑娘点点头,略微收拾了一下,送他们出门。 四 深夜,郭家大院。 “回来了?\ “回来了。” “我要那个小孩,十斤小米。” “再多点吧老叔,三口人,这么点熬不到开春。” “三口?你家老爷子还能活几天?” “当家的,老叔说得对,不用给你爹留口粮,他现在站都站不起来了,咱等他死了埋进祖坟就算厚待他了。” 一阵长长的沉默之后,男人长吸一口气:“十斤就十斤,你把孩子带走。” 小孩看着郭财主的儿子把那十斤小米珍重地藏起来,悄悄地跟了过去。 她黑漆漆的眼睛在夜里闪着雀跃的光芒,郭财主自打回来之后就没吃过饱饭,旧伤久久不能痊愈,小孩做梦都想让他吃上一顿饱饭。 找不到袋子,她就脱下自己的外衣,着急忙慌地装了小半斤,匆匆跑进郭财主的屋里。 “爷爷爷爷,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郭财主浑浊的眼睛慢慢睁开,看见外衣包裹的那一点小米,吃惊道:“你……哪里来的?” 小孩歪了歪脑袋:“叔叔和人换的。” “和谁?”郭财主精瘦的三角眼因为紧张而瞪大,呼吸也粗了起来。 “一个又高又壮的大叔。” “是他!”郭财主惊叫道。 村里的年轻人都走得差不多了,而在饥荒了大半年之后还能保持又高又壮的 分卷阅读19 体型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村里的屠夫。 这个村子里的所有人都饿得皮包骨头,只有他还油光满面。 因为,他吃人。 饥饿把人变成野兽,但是即便是野兽也不忍心对自己的孩子下手,所以那些走投无路的人,把孩子给他,换取粮食。 郭财主双瘦骨嶙峋的手紧紧抓住小孩的肩膀:“他们拿什么跟他换小米了?是不是让你跟他走了?” 小孩眨了眨眼睛,这才想起来好像确实是要带走自己。 “你啊!”郭财主一激动就咳嗽起来,咳得惊天动地,却束手无策。 “你快跑!”郭财主听见外面远远地传来脚步声,连忙打开窗户,想让小孩从窗户逃走。 小孩这时倒是冷静了下来,一把抓住郭财主的手:“爷爷,你听我说,他们不仅要带我走,还想饿死你,我如果现在跑了的话,他们一定知道是你让我跑的,到时候不知道他们会对你做出什么事来。” “可我不能看着他们把你——”郭财主的眼睛里溢出泪花来。 “爷爷你别担心,我拖住他们,你去找孙姑娘,她能救我们!”小孩说完急急忙忙地从窗口翻了出去,远远地传来一声惊呼:“在那里,抓住她!” 郭财主呼呼喘着粗气,艰难地走到了门口打开了门,小孩将几个人都带向了另一个方向,门外此刻空无一人。 他喘了口气,一头扎进了夜色中。 五 孙姑娘燃起久违的炉火,目光有些疲惫。 “你可知我这里的规矩?” “死前不知,死后我才知道,灵魂小肆,烹以灵魂,佐以岁月,凡所愿,无不得。” 郭财主坐在她的对面,声音轻飘飘的。 他病得太重了,儿子儿媳的作为让他如遭雷击,他脆弱的心脏没能支撑他走完二里路,他的身体停在了半路,可为了救那女娃娃,他一缕执念不散,艰难地循着记忆走了过来。 孙姑娘点点头:“世道不好,我已经几年没接生意了,不想今日还要重操旧业。” “那孩子无辜,我求你救救她。”郭财主刻薄的三角眼里满是眼泪。 “她真像我女儿小时候啊,机灵,惹人疼,我这辈子不是个好人,压榨长工,放高利贷的烂事做了不少,我最疼爱的女儿被抓走了,我觉得这是我的报应,我收留了这孩子,想着,哪怕不能积德,就当赎罪也好,只盼着我女儿能少受点罪,最好能活下去……” “你只想救她吗?不要求点别的?你的女儿已经转世投胎,我救不回,但是我可以帮你杀了那些流寇,还有那些村民,你不恨他们抢走了你最后的粮食吗?还有那屠夫,你儿子儿媳,你落到如此境地,是他们一手造成的。”孙姑娘的声音波澜不惊,却带着点诡异的蛊惑意味,她的脸隐在明灭的火光之后,看不清表情。 郭财主无力地摆摆手:“这世道太坏,大家都活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能活着,总是好的,谁还去管怎么活呢?我不怪谁,真的,我只想救回那孩子……这天太冷了,可你看山里的水已经化冻了,就快开春了……” 孙姑娘沉默了很久,才点点头:“好。” 郭财主笑了笑,刻薄的脸上竟是前所未有的平和:“给那孩子熬碗小米粥吧,她回来了可以吃,她最爱小米粥了……” 他的身子在炉火前渐渐淡去,归于虚无。 一碗小米粥,细腻黏滑,金黄芬芳。 这是最简单的食物,却是最复杂的灵魂。 孙姑娘幽幽叹了口气,这世上的人性当真奇怪,有人当了一辈子好人,到头却为了活下去泯灭了人性,有人当了一辈子坏人,到头却原谅了这世上所有的恶。 六 小孩坐在孙姑娘的对面,小口小口地抿着粥,眼睛红红的,大滴的泪珠落在碗里,和着金黄的小米粥被她吞下。 “小小鸟雀,不过才修行百年,就来人间乱闯,你就不怕死么?那屠夫身上杀气极重,他可是真能杀死你的。” “他女儿被人在山里糟蹋完杀掉了,下手的是几个年轻男人,都是被他压榨过的佃户,他待人刻薄,那些人早先敢怒不敢言,现在世道乱了,便把气发泄在了他女儿身上。 我觉得她可怜,想救她,没成功,还被打坏了腿,我飞回来,想看看他到底有多坏,才让那些人如此的恨,却没想到他收留了我……” 小小的雀妖哭得不能自已,她还小,没有见识过人性的复杂,只是觉得困惑,觉得难过。 孙姑娘也不大懂,所以她只好陪着小雀妖沉默。 “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他女儿叫玉竹,以后,我想叫玉竹。” 孙姑娘摸摸她软软的头发,从门外抱进一个青瓷花盆,花盆里只有黑黢黢的土壤,但是在土壤的某个缝隙里,小女孩看见了一点点的绿色。 孙姑娘微微地笑:“冬天就要过去了。” 第9章 第九个故 分卷阅读20 事 你未回,我不老。 一 群山深处,人迹罕至。 传闻山中有桃花源,等闲不得见,有缘人才能找到入口。 老兵在山里转半个月,觉得自己该是那个有缘人。 八年抗战,他活了下来,但他没有亲人,没有家,偌大的世间剩下他一个人。返乡途中路过这里,他就不愿再走了。 老兵不老,老兵才二十几岁,十七岁的时候就参了军,一路看着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有的高升了,绝大多数死去了,他二十几岁的心老得满是褶子,沟沟壑壑里全是陈年的炮火。战争结束了,他下意识觉得自己该离开了,不是衣锦还乡,而是告老还乡。 只是没有故乡可以让他还。 无处是故乡,便处处是故乡。 他在山里搭了个草屋,种菜,打猎,看日落,等日出。 新鲜的野猪腿肉,剁成肉泥,和上剁碎的白菜和山里的野葱,山下换来的面粉揉成面,擀成滚圆的皮儿,一挤一捏,便是一个胖嘟嘟的饺子。 离家的饺子回家的面,老兵是孤儿,当年离家的时候,同乡的人都有娘给做饺子吃,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吃得眼泪哗哗的。 老兵没哭,老兵没饺子吃。 但是老兵很想吃饺子,想有那么一个人,能给他包顿饺子,唠唠叨叨告诉他出门在外处处要小心,早点回家,娘给你做面吃。 老兵惦记着饺子惦记了许多年,白菜猪肉馅,羊肉大葱馅,韭菜鸡蛋馅……各种馅儿尝了个遍,可心里依然缺着一块。 山里的桃花源传说了许多年,都说里面有个妇人,在等离家的儿子。 老兵异想天开,或许那妇人就是在等自己呢? 老兵时常会幻想自己的娘长什么样,他才二十几岁,他娘应该也才四十几岁,可能会有一点白头发,面容经历过乱世的风霜,有些沟壑但是却有着属于母亲的柔和动人。 暮色四合,山里的黄昏来得早,老兵拎上□□,趁着天还未黑,再去山里转一圈。 今日运气不好,一路走来连只兔子都没碰到,老兵不知不觉便走了很远。 从死人堆里活下来的直觉猛然苏醒,老兵一身冷汗地望着早已黑透的天空,危险,在靠近。 草木簌簌,有野兽悠悠而来。 昂然长啸,是一只斑斓猛虎。 老虎举枪便射,“咔哒”一声,一向忠诚的枪跟他开了要命的玩笑。 老兵扭头便跑,顺着下风向没命狂奔,身后落叶满地,猛虎的低吼声逐渐远去。 老兵倚着栅栏喘得五脏六腑都要沸腾起来,一阵脱力,将自己靠在了栅栏上。 栅栏应声而倒,是个篱笆门。 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面容平和,乌发里有着丝丝银发,她“吱呀”一声打开门,望见了门口的老兵。 老兵一阵恍惚,脱力之后胃里翻江倒海,脑子里轰轰如同万鼓齐鸣,他听见自己模模糊糊喊了一声“娘”,便眼前一黑。 二 芸娘十八岁就有了自己的孩子,是个安安静静的男孩。 武帝穷兵黩武,不知节制,用人命去填他那无穷无尽的欲望之壑。芸娘的父亲、公公、哥哥、丈夫都死在了战场上。 当哭过太多次之后,眼泪便成了最没用的东西,芸娘一个人照顾着年迈的婆婆和母亲,拉扯儿子长大。 三十五岁那年,儿子十七岁了,个子窜得比芸娘高很多,芸娘也越来越愁。 征兵没个穷尽,芸娘一咬牙带着一家人去了深山里,胆战心惊地数着日子过了几天,却被村里的一个泼皮给告发了。 寡妇门前是非多,那泼皮相中了芸娘,追求了许多年未能遂愿,他觉得都是芸娘儿子的错,若是没有这么个拖油瓶,芸娘早就从了他,于是他向征兵的告发了,说村里最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为了躲兵役跑进了山里。 儿子被带走了,走之前一向安静的儿子哭得不能自已。 他说娘对不起,我不能给您尽孝了。 芸娘却没哭,她求着那些征兵的宽限了一顿饭的时间,给儿子包了顿饺子。 她笑着说:“等你回来,娘给你做面吃。” “不知何年才能回来,我怕娘老了,我却不能在娘身边。” “你不回,娘便不老。” 日出日落,燕去燕返,不知道过了多少个寒暑,芸娘守着山里的小院子一个人过了一年又一年。 直到有一天,她听见院子里传来“扑通”一声响,芸娘古井无波的心里蓦然一动,她起身,“吱呀”一声打开门,依稀听见门口那人喊了声:“娘。” 三 芸娘的目光黏在儿子熟悉的脸上,黑了,瘦了,胡茬冷硬,可怜的孩子,不知道吃了多少苦,连睡觉都皱着眉头,身子绷得像张弓,军队里日子很危险吧,睡都睡不安稳。 芸娘抹着眼泪,又忍不住笑,回来好,回来就好。 汤底清 分卷阅读21 澈,面条细发,一把小葱,几滴香油,淋上一勺陈酿酱油,再烫上两颗碧绿的青菜,便是一碗最简单的阳春面。 老兵一碗阳春面吃出了气吞如虎的气势,他等了许多年的这一碗回家的面,终是吃上了。 “娘,你还是这么年轻。” 老兵望着芸娘两鬓的丝丝白发在风里轻轻地飘,飘过他的心里,抚平那些千丘万壑,漂泊了多年的灵魂重新踏上了坚实的土地。 老兵其实不记得自己的娘长啥样,理智告诉他眼前这个襦裙高髻独居深山的女子不可能是正常人,可他鬼使神差地催眠着自己,这就是他心心念念了二十几年的娘。 芸娘眼里满满的宠溺:“娘说过,你不回,娘便不老。” 老兵鼻子一酸,再抬头时却发现芸娘的一头乌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雪白,原本还算白皙的皮肤在他的眼前变得千沟万壑,她的身子委顿下来,挺直的腰杆摇摇欲坠,弹指千年,她老成了一个枯萎的老妇人。 “娘!” 老兵喊的撕心裂肺。 孙姑娘在小院门口站了许久,终是推开篱笆门走了进来。 “芸娘,恭喜你,夙愿得偿。” 芸娘躺在老兵的臂弯,干瘦的身体几乎没了重量。 她的目光黏在老兵身上舍不得移开,只是笑,笑里带着某种解脱。 “你知道你等了多久吗?” “不知。” “两千年。” 孙姑娘深深地叹了口气。 芸娘是人,却为了一句话,不老不死,连同这小院一起,逃出了时间的牢笼,藏身于天地的罅隙,只为等儿子归来。 “两千年了,他都轮回了好几次,早就不是你儿子了,你就不后悔吗?”孙姑娘的话像把刀,字字戳心窝子,老兵听得眼睛通红,恨不得冲上去拼命。 芸娘的声音渐渐微弱:“轮回多少世,那也是我儿子啊!” 老兵跪倒在地,把芸娘小心地放下,对着孙姑娘拼命磕头:“求您,救她。” 孙姑娘面无表情地看了那一碗还未吃完的阳春面,了然一笑:“她用两千年的生命为你准备了这一碗面,你为何不吃完?” 老兵不说话,喉咙里是强自忍住的悲恸。 “吃完这碗面,便走吧。世间万物,皆有造化。对她来说,这是个好结果。“ 孙姑娘抬脚便走,她见过太多的生离死别,这一回,已是难得的圆满。 四 老兵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草屋就在不远处,而自己则一身寒霜。 他眯起眼睛,昨夜的经历恍然若梦,一时分不清梦和现实,襦裙高髻的妇人面容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里,摸摸胸口,缺失多年的那一块满满当当,说不出的心满意足。 第10章 第十个故事 我用十年追逐这世间的甘美,灵魂却永陷于十年前的泥淖之中。 一 春日,阳光正好。 战乱终于远离了这片多灾的土地,久违的阳光似乎终于刺破了硝烟战火,洒落下来。孙姑娘在山村里蜗居了十多年,连人参种子都长出了巴掌高的嫩枝叶,孙姑娘近日寻思着,或许到了重回金陵城的时候了。 不过,在那之前…… 正值阳春三月,大片的油菜花开了,阳光一照,铺天盖地的暖黄色让人心驰神荡。 油菜地的尽头有个小小的木板屋,养蜂人就住在那里。 养蜂人不是本地的,哪里的花开了,他就出现在哪里,每年春天,他会带着他的蜜蜂们来到这里。 油菜花的甜香味淡淡地浮在空气里,孙姑娘坐在田埂上望着花海发呆,养蜂人站在不远处忙忙碌碌地清理蜂箱,时而有蜜蜂飞过来,围着孙姑娘嗡嗡地飞。 养蜂人清理好蜂箱,拿了两个搪瓷杯子,用新酿的蜂蜜冲上两杯蜂蜜水,一杯递给孙姑娘,一杯自己喝,与孙姑娘并肩坐在田埂上。 孙姑娘道了声谢,望着他被风霜侵蚀得满是沟壑的面容,略有深意道:“你打算这样多久?” 养蜂人垂下眼睑笑了笑:“什么时候走不动了,停哪儿算哪儿呗!” 孙姑娘摇摇头:“我是问,你一直想做的那件事,什么时候去做?” 养蜂人动作一顿,目光陡然凌厉了起来,沉默片刻:“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孙姑娘饮着蜂蜜水,新酿的蜂蜜鲜甜甘美,带着油菜花的清香,她眯着眼睛望着停在她身边的一只小蜜蜂:“这世间事逃不过因果报应四个字,有些事,你不做,天会替你做,你做了,反而会招惹新的因果。” “若是把所有的结果都交给上天,那人活着,又是为了什么?” 养蜂人长吁一口气,多年的秘密被人一朝窥破,他竟然有种释然,孙姑娘与他相交不深,不知为何,他却愿意与她说些真心话。 二 十年前,上海。 一边是三天两头的炮火, 分卷阅读22 一边是歌舞升平的十里洋场,养蜂人还不是养蜂人,他是个普通的书店老板。 书店近女校,一群女学生常来买书,其中有个女学生,叫做谷雨。 谷雨爱看书,爱古文学,正巧他爱搜罗古籍,于是一来二去,两人便熟络了起来。 现在想想,那时候的青年人,大抵是冲动而理想化的,西式的教育和动荡的时局在他们的胸腔里躁动,一腔热血,敢爱敢恨。 养蜂人不一样,他已年近三十,理性而克制,但这一切挡不住谷雨的热情,坠入情网的女子是可怕的,她就这样背弃了身后庞大却冰冷的家族,毅然决然地投入了他的怀抱。 或许相濡以沫是最好的结局,只可惜,养蜂人还有个身份,军统特工。 三 养蜂人的上级代号叫做鸽子,名字温顺,为人却狠辣,当时上海发生了好几件大案,都是他背后一手策划的,日本人和□□方面都在他手里吃过大亏。 养蜂人身边进进出出多了个女人,鸽子自然会知道。他查了谷雨的背景,勃然大怒,拿枪指着养蜂人的脑袋让他与谷雨断绝来往。 谷雨的父亲是上海巨贾,与日本人生意来往密切,是鸽子长期盯住的大鱼之一。 养蜂人还没来得及做出决定,一向温柔的谷雨杀气腾腾地撞开阁楼门闯了进来。 听着谷雨与鸽子的对质,养蜂人这才知道,原来谷雨早已知道他的身份,她一点也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样柔弱,她聪慧、机警,甚至身手不凡。 她高高地昂着美丽的头颅,目光坚定而炽热:“我知道你们组织的规定,是不是只要我加入你们,我就可以和他在一起?” 鸽子冷笑:“你以为我们是上海滩头的小帮派么,想加入就加入?” “你要我怎么做?” 四 谷雨最终加入了军统,代价是,与家族和解,成为军统在她父亲身边的线人。 自然,她和养蜂人暂时不能在一起,但是他们得到了一个许诺,只要他们完成上海这边的任务,鸽子会帮他们离开上海,改变身份,正大光明地在一起。 养蜂人觉得愧对谷雨,他知道谷家再冷漠,她这个大小姐还是得到了应有的宠爱,为了他,她要去欺骗、出卖疼爱她的父亲,无论她的父亲多么罪大恶极,对为人子女的来说,这是违背人伦的大罪。 养蜂人做了一个决定,他决定放弃谷雨,这个女孩太单纯,她把全部的生命热情都献给了爱情,她的心里没有给自己留下一丝丝的余地,哪怕万劫不复,哪怕千夫所指,她——百死无悔。 只是这样的罪孽太沉重,养蜂人怎么忍心让她承受? 他烧掉她偷偷寄来的信笺,把她好不容易送来的百转柔情无视得干干净净,他不再搜罗古籍,将一切与她有关的东西抛离自己的生活。 他以为这样就能保护她。 五 他错了。 鸽子下达了在上海的最后一个任务,任务是在本月二十号炸毁黄浦江上的一艘游轮。在那一天,这艘属于谷家的游轮上,聚集了日本驻华的数十位军官,他们对远东的战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他们死了,中国方面能在很大程度上获得主动权。 而情报来源,是谷雨。 子夜时分,谷雨穿着一身黑衣,矫捷得像一只狸猫,她再一次闯进了养蜂人的阁楼。 “我知道你疏远我是为了保护我,但是我告诉你,我爱你,无论你做什么,都不能改变这个事实!我同样知道,你是爱我的,你不用否认,我不需要你的否认,我比你自己更了解你。明天之后,世上再没有你和我,鸽子会给我们一个新的身份,我会带你离开这里。” 这个美丽的女孩那么聪明,那么自信,带着不可一世的霸气,宣告着自己的爱情。 养蜂人无处可逃。 任务进行得很顺利,直到爆破前的一刻,都很顺利。 但是变故就发生在那一刻。 六 谷雨的父亲突然来到了游轮上,他不知为何知道了有人要炸毁游轮的消息,匆匆赶来,试图救下这些日本军官。 但是来不及了,定时爆破装置已经启动,三分钟,来得及做什么? 这一刻养蜂人双目血红地瞪着谷雨的父亲,这个愚蠢的商人,他得知的消息为什么会比真实的时间晚半个小时,如果早半个小时,他宁愿任务失败也不愿意亲手杀死他所爱之人的父亲! 三分钟,他暴露了身份,冲过去打昏了谷雨的父亲,跳入了黄浦江。 凭借着优秀的水性,他和谷雨的父亲都活了下来。 他本以为鸽子再狠辣不会对自己人下手,任务完成,鸽子该履行他的承诺,放他和谷雨离开上海,只是当他醒来的时候,他并不在离开上海的列车上,而是在郊外一间废弃的仓库里。 谷雨的父亲毫发无伤,谷家的保镖将他们层层包围,而在他的对面,鸽子把枪抵在谷雨的额头上冷笑。 七 分卷阅读23 养蜂人挣扎着爬起来,在跳下游轮的那一刻,有一名日本军官的子弹穿透了他的腿,血仍在流,身子冷得发抖,看向鸽子的眼神却几乎要燃烧起来。 一切都是鸽子的计划,他故意将错误的情报泄露给谷雨的父亲,他不仅仅要炸死那些日本人,他更要掰倒作为日本人一大助力的谷家。 原本一切顺利,谷雨的父亲会和那些日本军官一起葬身黄浦江上,谷雨不会怀疑父亲的死与鸽子有关,只当一切是命定的巧合,毕竟为日本人做事,谷雨对于父亲的意外身亡有着足够的承受能力。 只可惜养蜂人的决定搞砸了一切。 他不仅救下了谷雨的父亲,还因此暴露了身份,鸽子为了完成自己的计划不得不走最后一步,挟持谷雨,杀死她的父亲。 八 “鸽子杀了她?”孙姑娘叹息一声,许是这故事藏得太久了,久得养蜂人的神情都有些不真实,仿佛是讲着属于别人的故事。 他摇摇头。 “没有,当时我离她父亲最近,鸽子给了我手势,让我杀了他。我这才知道,鸽子挟持谷雨,根本不是为了逼她的父亲,是为了逼我。” “他把每一步都算计到了,他比谁都知道我的弱点,要论懂我,恐怕他比谷雨尤甚。” 养蜂人怔怔地苦笑。 “没有,他根本不懂你,他如果真懂你,就不会拿谷雨的命来威胁你,对你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可以伤害她,哪怕是你自己。”孙姑娘的语气淡淡的,却一瞬间让养蜂人红了眼眶。 没错,他没有听从鸽子的命令。 他把枪指向了自己的头。 如果他死了,鸽子就失去了所有的筹码,他只有一个人,而谷家有数十人,如果他死了,谷雨会不顾一切地杀了鸽子。 但是谷雨比他想象的更优秀。 她迅速下了鸽子的枪,而后撞倒了他,可是鸽子的腰间还有一把枪,他在逃脱之前向着谷雨的父亲射出了最后一枪——被谷雨用身体挡住了。 温热的鲜血喷洒在养蜂人的眼睛上,眼前血红一片,他却不肯眨眼,因为眨一次眼,便少看她一眼。 谷雨像一只断翅的雁,骄傲地昂着头颅,从他的世界里陨落。 到最后,唯一承受了所有伤害的,唯一没有辜负任何人的,是谷雨。 九 养蜂人满是沟壑的脸上终于动容,他把脸深深地埋进掌心,任由十年前的泪水浸透十年后的岁月。 那年,他曾经对她说:我的这条命已经献给了国家,没有什么可以给你了。 她说:没事,我的命分你一半。 后来她死了,他还活着。 那年,她曾经说:等战争结束了,我们就养一群蜜蜂,年年随着花期走,花开到哪里,我们就走到哪里。 后来,年年随着花期走的人,只有他一个。 那年,她说:蜂蜜最是美容养颜,女孩子都喜欢,我要你天天给我泡蜂蜜水喝,给我做好吃的蜂蜜桂花膏。 后来,他一个人吃着甜美的蜂蜜,苦涩却浸透了他的灵魂。 十 养蜂人走了,他想要做的那件事终究是没有做。 鸽子就住在村里,军统撤向台湾之时,他放弃了一切,隐居在这偏僻的小村庄里,或许在他的心里,也对当年的事情有着那么一丝的愧疚呢? 孙姑娘望着养蜂人给她留下的一罐蜂蜜思索着,她其实不太明白为何最后养蜂人放弃了杀鸽子,对他来说,这其实轻而易举——在他的那一堆蜂箱里,有一只蜂箱,里面养着的不是蜜蜂,而是杀人蜂。 但是孙姑娘终究不会知道答案了,养蜂人再也没有来过这里,鸽子来过一趟,求她送了他那罐蜂蜜,而后从容自杀了。 孙姑娘沉思了许久,最终也唯有叹息一声,在行者录上记上了这么一行字: 或许这世间有些因果,只有上天才有结束的权利。 第11章 第十一个故事 你一生都在渡人,为何自己迟迟不肯上岸? 一 燕子归来的时候,孙姑娘离开了山里的小院,将已然长得郁郁葱葱的人参苗移到了深山里,在那里,它将从一株无知无觉的普通药材开始,重新吸收天地灵气,等待这一世的造化。 漂泊日久,又因战乱久不入世,现今天下太平,该回去金陵城看看了。 孙姑娘独自一人慢慢地走,走了近两个月,到长江边上的时候,已是五月初了。 过了江就是金陵城。 孙姑娘走的是一条古道,古渡口被层层叠叠的芦苇掩盖,罕有人迹。 透过江上迷蒙的白雾,依稀可见古城的城墙,当年离开的时候,这里正是人间地狱,一场骇人听闻的大屠杀正在进行,不知今日的古城墙上,是否还残留着当初的血迹? 孙姑娘记得古渡口上有个船家,嗜酒如命,偶尔渡些客人,有酒便要酒,没酒便要点 分卷阅读24 钱去买酒,也不知道如今还在不在。 等到黄昏时分,果然江心飘来一叶扁舟,轻得像一片苇叶,舟上的人大袖飘飘,颇有几分风姿。 这水妖,倒是逍遥依旧。 不错,这嗜酒的船家是个水妖,也不知是哪朝哪代诞生在江中的精灵,修炼了不知多少年,竟修成了水妖之身,本事不俗。她生性颇为洒脱,当年与孙姑娘有过一面之缘。 走得近了才发现,舟上的人不是那水妖,而是个长相清秀的道士。 孙姑娘沉吟了一下,缓步上了船。 船至江心,那道士忽然道:“如今还会来这里等船的,大抵是她的故人,姑娘你是?” “我姓孙。” 道士手中的船桨直直掉了下去。 “孙姑娘,原来是你。” “是我。” “孙姑娘,你能救她吗?” 二 小道士是茅山上的道士,自幼长在茅山,十八岁那年,师傅说,山下妖魔横行,你下山斩妖除魔去吧!小道士便带着一把桃木剑下山了。 无巧不巧,他走到了古渡口。 好死不死,那水妖见他是个俊秀的小道士,居然一时兴起调戏了两句。 小道士嫉恶如仇,当场祭出了桃木剑。 水妖几百年来什么没见过,这点道行她还不放在眼里,轻描淡写地化解了攻势,丢掉桃木剑,又趁机在他脸上揩了把油,笑得花枝乱颤。 小道士又气又怒,心道师傅说得果然不错,这世道果真是妖魔当道了,我堂堂茅山门人,岂能容你这妖物横行长江,戕害性命? 水妖看他真生气了,又看了看已经漂远了的桃木剑,有些不好意思,顺手递给他一个船桨:“真不好意思,把你的剑弄丢了,这船桨也是桃木的,你要不自己削把剑?” 小道士瞠目结舌。 恰在此时,江中有人落水,浮浮沉沉挣扎了数下,就被一个浪头给压没了顶,水妖便不再逗小道士,大袖一挥风骤起,推着小舟去往江心。 小道士又惊又怒,以为这水妖要去害人性命,正要过去就见水妖袖子一卷便把人捞了上来,粗鲁地横在小舟上,踢了两脚,那人哗啦啦吐出一肚子的水,咳嗽几下,缓了过来。 小道士愣住了,这水妖,竟会救人。 远远地,水妖似乎在和那人说些什么,那人惊惶不安地连连点头,掏出身上所有的钱财递过去。 小道士勃然大怒,心道水妖果然是水妖,原来救人是为了谋财! 可她一个水妖要钱做什么呢? 很快小道士就知道了,水妖喜欢喝酒。 竹叶青女儿红,绍兴花雕龙岩沉缸,无不是她心头所爱,时至端阳,水妖拿着刚赚的钱去买了两坛子雄黄酒。 小道士脸涨得通红:“我不喝酒。” 水妖就逗他:“那你跟着我干嘛?” 小道士憋了半天:“斩妖除魔。” “何为妖魔?” “既非凡人,便是妖魔。” 水妖笑得酒都呛着了,最终却没再说话。 水妖喝多了就会换上大红色的嫁衣,在月光浮动的江面上跳舞。 小道士打不过她,喝不过她,鬼使神差地又不想离开,相处了几个月,水妖日日在江上渡人,小道士则在岸上渡些执念深重的魑魅魍魉。 水妖总说:“小道士,我也是江上的妖怪呀!你渡了那么多的妖怪,为何不捎上我一个呢?” 小道士气结:“哼。” 水妖没什么执念,只在喝醉了会絮叨个念想,说她那年都没能穿上大红嫁衣就死了,千儿八百年没体会过成亲的感受,就想穿上嫁衣成个亲。 这念想,小道士无从渡起啊! 四 水妖近日都不喝酒了,天天蹲在江边满面愁容望着对岸发呆,小道士有些不解:“你这是做什么?” 水妖讥讽:“瞎成这样,怎么混道士这行的?你看不见江南如今妖魔四起,那金陵城上头的晦气都挡住太阳光了么?” 小道士一愣,这才惊觉,就这么插科打诨,每日里渡渡冤魂收收精怪,日子竟然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几个月。想起下山时师傅的嘱托,小道士一身冷汗之余又不免疑惑: 斩妖除魔,妖在哪儿?魔又在哪儿?眼前倒是有个水妖,可这水妖除了喝酒渡人也没干别的。 此刻水妖又说江南妖魔四起,可他分明用天眼看过了,并没有妖魔作祟。 “小道士,姐姐教你,能搅乱这天下的,从来不是我们这些异类,而是那些个凡人。” “什么我们这些异类,你是,我不是!我、是凡人!” 小道士又涨红了脸,急急辩解。 “好好好你不是你不是,来,姐姐请你喝酒好不?” “不喝!”小道士余怒未消。 “那姐姐请你成个亲好不?” “不——什、什么?” 分卷阅读25 水妖在他脸上掐了一把:“其实啊,我连自己是个什么精怪都不知道,就模模糊糊有个念想,想穿上大红嫁衣成个亲,这么多年我就一直留在长江上,嫁衣倒是穿得不少,可惜就是没个男人陪我一起穿,再后来,我发现酒是个好东西,我多喝了几年的酒,都快忘了当初的念想了。” 她顿了顿,又道:“可是我现在又想起这念想了,要不你跟我成亲吧!成了亲,我就没念想了,说不定我也能和那些个妖魔鬼怪一样从此无拘无束逍遥世间。” “你胡、胡说、什么!”小道士满脸通红,说话都磕巴了。 水妖但笑不语,一口喝光了手里的酒,晃晃悠悠飘去江上跳舞,大红嫁衣,踩着月光看起来有些渗人,吓坏了江上的渔人。 “喂,你有什么事跟我说,我可以帮你。”冷静下来的小道士隐隐约约觉得水妖心里有事,不然不会说这些话,脑子一热便喊了一嗓子。 “你帮我?你能帮忙跟我成个亲么?”水妖笑得没个正形。 小道士羞愤地扭过头,有些后悔刚刚说了那一句。 却感觉肩上一沉,水妖醉醺醺地趴在了他的肩头:“小道士,我是真想离开了,你跟我成个亲,渡我往生吧!” 半晌没有回应,水妖睡着了,小道士叹口气,俯身背起她往回走。水妖轻得很,仿佛随时都会飘走,小道士忍不住紧了紧手臂。 五 江上越发地冷,往昔零星的炮火逐渐密集起来,小道士从某一夜的梦中惊醒,心生感应,疯了一般往茅山赶。 赶至茅山的时候,山上大火映红了半片夜色,隐隐约约山上有个红衣飘飘的影子。 小道士双目血红地冲上山,在一片火海里找到了奄奄一息的老道士。 “师傅!”小道士带着哭腔扑过去。 老道士动了动干裂的嘴唇:“你走吧!越远越好,这世上的妖魔,不是你我微末之力能对付的,明哲保身,各安天命去吧!” 说完断了气。 小道士状若疯狂地抱着老道士的尸体下了山,一眼就看见了在山下大开杀戒的水妖。 水妖道行深厚,平日里再是随和亲善,也终究是个大妖,红衣长发,双眼血红,白皙的脸上还溅着数点鲜血,乍一看有些狰狞。 山下是一个营地,哪里经得起水妖这般发疯,不一会儿死了一地的人,虽说是些外族人,可是小道士到底于心不忍,上前与水妖缠斗。 水妖杀红了眼,也不解释,小道士心中愤怒,又想起山上看见的那个红影,心中便断定是这水妖不知为何凶性大发毁了茅山。 水妖却不与他缠斗,杀光了人便往江边飞,小道士紧追不舍,心中戾气火山一般喷发出来,只恨不得立刻将她斩于桃木剑下。 水妖上了小舟,去了对岸,古渡口聚了许多人,惊惶不安地推推搡搡,不时被远处的枪炮声吓得抱头鼠窜。 “上船!” 水妖厉喝,胆大的上了船,胆小的却看着她凶厉的模样不敢动弹。 船至江心,小道士居然追了过来,御剑御得歪歪扭扭,上来更是挥剑就砍,毫无章法。 水妖暴怒:“你是不是瞎!你看看这一船的人命,你看看那边,看看那边一城的人命!” 小道士根本听不进去:“妖魔就是妖魔,刚刚才杀了上百人,这会儿又来假惺惺地救人,你当我是三岁小儿么?”说罢攻势越发凌厉。 “妖魔?何为妖魔?你这假道士,你可知你真身本是茅山上的一株桃木?你凭什么视天下异类为妖魔?”水妖也是被激起了怒气。 小道士却只感觉一股邪火蹭地上了头,怒吼一声抬剑便刺。 船不大,两人打斗片刻船便摇摇欲坠,桃木剑在船底开了好几个孔,再不靠岸怕是要沉。 水妖一咬牙,跳出小船,虚浮在江面上,倾一身功力,护在小船之上,长袖一挥,将船送向对岸。 刚刚做完这一切,猛觉胸前一股灼热,桃木剑透胸而出。 六 刺完这一剑,小道士心中那股子戾气突然就平静了下来,踉踉跄跄地悬在江面上,失手扔掉了桃木剑。 他忽然明白了过来,自己确实不是人类,他本是个桃木妖,受师傅点化才得以修行,可他修行日久,却把过去的事情全部忘了,只因他是那么渴望自己是个人。 那一夜,水妖上茅山,为的是保住那一株桃树,那里有他的根。 “你……为什么不解释?” 水妖看也没看他一眼,一直盯着远方的金陵城,声音渐渐微弱下去:“来不及了啊……你看见了么,那里要死好多人,好多好多,茅山上那些,不是人,是凶手……更多的凶手进了金陵城,我杀不完,更救不完……小道士……你早点渡我往生多好,我就不用看着这一切……” 她的眼里流露出深沉的悲悯,不像个妖物,倒像个菩萨。 小道士忽然明白了自己错的有多离谱,何为妖魔? 不是那 分卷阅读26 些山间精怪,也不是滞留世间的冤魂。 真正的妖魔,就是那些作恶的凡人。 “怎么才能救你?”小道士浑身都在发抖。 水妖身子虚得几乎半透明:“救不了了……或许你可以找到一个姓孙的姑娘,她能救……不,你还是不要找到她的好……” 水妖一点点消散,小道士只来得及用茅山的术法收起一点点的灵魂残念。 七 孙姑娘坐在船头叹了口气:“所以这么多年,你都守在这江上?” 小道士默然不语,时隔四五十年,他模样未变,却再不复初下山时的勃勃生气,倒是有了几分高人的模样。 他拿下腰间的酒壶,喝了两口,是端阳时节的雄黄酒。 这么些年,他就这样守在江上,喝她没喝完的酒,渡她没渡尽的人。 道士闭了闭眼,低下头:“我总想着,多渡一人,多守一日,兴许她就能回来呢?” “你知道,她为什么不希望你遇见我吗?” “灵魂小肆,烹以灵魂,佐以岁月,凡所愿,无不得。孙姑娘,我愿意付出我的灵魂,只要你能救她。”道士眼睛有些红红的,目光却很坚定。 孙姑娘将那几缕残缺的灵魂碎片撒入江中,星星点点,像萤火一样明明灭灭,微弱的光芒似乎随时都会熄灭。 道士伸出手,徒劳地抓住那些流光,眼里流露出绝望的神色。 孙姑娘摇摇头:“这笔生意我不接,她不需要我来救。” 孙姑娘讨了一杯雄黄酒,喝了一口,把剩下的尽数倾入江水里。 “她在这江上行善多年,早已与这江水神魂合一,你且再等等,等她归来,她便是这江水之灵。” 道士嘴唇抖动了几下,似哭似笑,最终只是重重点头:“嗯!” 小舟即将靠岸,孙姑娘站起身来:“你一世渡人,何时上岸?” 道士笑笑:“不上岸了,等她回来,我请她喝酒。” 孙姑娘悠悠走远,风里传来道士的低语:“再请她成个亲。” 望着前方久违的老城墙,孙姑娘唇角漾起一丝微笑。真好啊!战争结束了,这金陵城屹立江边,守着千年的历史,岿然不动。 很快,那些死去的冤魂会获得安息,那些善良的人们会得到新生。 水妖会归来,道士终于认清了自己的本心,万物开始生长,每个人都将褪去被战乱所蒙上的灰色面孔,变得鲜活起来。 灵魂小肆,也该重新开张了。 第12章 第十二个故事 秋意渐凉,江南的大小湖泊里莲叶森森,不见了濯清涟而不妖的莲花,倒是长满了碧绿饱满的莲蓬。 江南人好莲,莲藕可炖汤,莲叶可入茶,便是莲花瓣也可取馨香一缕入五味菜肴,让餐桌平添许多文雅之气,至于那鲜甜清香的莲子,更是江南人的心头好。 孙姑娘划着船来到岸边,捡起几支饱满的莲蓬,分给湖边玩耍的小孩子,嘱咐他们不要靠近水边,孩童们嬉笑着散去,孙姑娘拴好小舟,扭头看向湖边垂柳下怔怔伫立的那人。 那是个已过花甲之年的女子,她斑白的头发用一支青玉莲花簪细致地盘在脑后,身上裹着一件浅棕色风衣,足下是一双乳白色的精致方跟小皮鞋。 她背挺得笔直,一只手虚虚拽着一根柳枝,久久凝视着湖心深处,不知在看些什么。 孙姑娘走上前去,伸手递给她一把莲蓬,对着她诧异的眼神笑了笑,转身背起一筐莲蓬悠悠离开。 一 乔栀出生那年,家道中落了,父亲一腔爱国热情,倾尽家产支援抗战,仆役散尽,田产变卖,偌大一个书香世家成了再普通不过的小门小户。 母亲柔婉,虽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却半句怨言没有,换上耐穿耐洗的粗布衣衫,计算着每日的开支,小心翼翼地过日子。 家中银钱不富裕,书籍倒是富裕得很,乔栀自幼便在书堆里长大,又得大家闺秀的母亲言传身教,骨子里自有一分卓尔不群的书生傲气。 小楼后面有个荷花塘,常有人来采莲嬉水,母亲不允乔栀与那些普通人家的小孩一同疯玩,乔栀便常常抱着本书坐在二楼临水的窗边,一个下午都翻不了一页,心神全落在那片郁郁葱葱的荷塘里。 “给你。” 有个皮肤被晒得黝黑的女孩站在窗外,用一根细细的棉线,抛上来一束新摘下的莲蓬,还带着湖水的湿意。 乔栀还未开口,那女孩嘻嘻笑着走向湖边,像一尾灵活的鱼,一个猛子扎到了湖心。 剥开外皮,莲子嫩白水灵,拈一颗放嘴里,甘甜清香,满满都是湖水的清新气息。 那女孩名叫吴句,名字是乔父取的。 吴句的父亲原本是乔家一名仆役,乔家散尽家财之时,给了他一笔钱,几年下来,竟然把个小本生意做得风生水起,逐渐成为了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 乔父心高气傲,见不 分卷阅读27 得吴家在乱世中不择手段地赚钱,这两年逐渐断了来往,连带着乔栀与吴句也鲜少一处玩耍。 乔栀继承了父亲的性子,对吴家的商贾气嗤之以鼻,吴句却自幼是个没心没肺的性子,乔栀不理她,她便三天两头地找个由头来撩拨她。 嘴里猛然洇开一股苦涩,乔栀一愣,这才想起自己忘了去掉莲心。 她记起来,从前,总是吴句剥好莲子去掉莲心再给她吃。 远处隐隐传来吴句爽朗的笑声,乔栀忍不住又剥了一颗莲子送入口中。 二 从前乔家还是蓊蔚洇润的士家大族之时,每至中秋,家中总要做上许多月饼,人人有份,乔母心慈,还会额外做上一些分给周遭的穷人。 乔母是广东人士,嫁到江南之后,带来了广式月饼的做法,乔栀和吴句最爱那莲蓉馅儿的。 今年家中困窘,母亲只做了寥寥几个月饼,乔栀这才想起,自己已经不是那个衣食无忧的乔家大小姐了,如今,她们和昔日接济过的街坊没有差别,隐隐的,乔栀心中第一次对父亲生出一些怨怼来。 乔栀分到了一个月饼,深深地闻了几口甜香气,偷偷咽了一口口水,没有吃。 等到明月初升之时,乔栀披着一身月华,揣着那块月饼偷偷出门了。 果不其然,荷花塘边上,一个人毫无形象地坐在那里,踢踏着双腿,看着又圆又大的月亮轻轻唱歌。 她唱: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 这是乔栀从前教她的。 听见脚步声,那人扭过头,一笑,露出一口细碎的白牙:“我就知道你会来。” 乔栀不说话。从前,每年中秋她们总要偷偷跑出宅院,来着荷塘边上赏月吃月饼,如今两家关系疏远了,乔栀也不好与吴句太过亲近,可这每年的中秋一起吃乔家独有的莲蓉月饼的习惯,却一直保留了下来。 乔栀伸出手,递给她那块月饼:“给,我要回去了。” 吴句急了,一把拽住她的袖子:“这怎么行,我一个人吃有什么意思!” 她掏出一把小刀,认真地把月饼分成两半,欢天喜地地拿过一半,几口就下了肚。 乔栀看她的模样就知道没吃够,往年都是管饱的,可如今…… 她递过自己那半块:“你吃吧,我来之前吃过了,吃不下。” 吴句咽了咽口水,摇摇头:“不要,月饼要分着吃才叫团团圆圆,再说了,你肯定没吃。” “你怎么知道我没吃?” 吴句嘻嘻笑着在她嘴唇上抹了一把:“你吃没吃,我一摸就知道。” 乔栀有些气恼地转过身,半晌,小口小口地把自己那半块吃了,莲蓉馅儿很香,果然两个人吃味道更好一些。 看了一会儿月亮,有些无聊,吴句又唱起歌来,唱了一会儿忽然停下道:“小栀,你跳个舞吧!像小时候那样,我唱歌,你跳舞。” “不要。” “我的大小姐,你就跳一下嘛,我都多久没看见你跳舞了……” 乔栀忸怩了一会儿,终究还是跳了。 少女身段未成,却自有一份轻盈灵动,在水色月光里,在吴侬软语的歌声里,翩翩起舞。 三 中秋之后,时局骤然紧张了起来,乔父的一篇檄文激起了无数学子的爱国热情,短短几天,爆发了数次学生□□。乔父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暗地里不知道多少人想要暗杀他,不得已离家避祸。 乔栀无数次看见母亲深夜坐在灯下偷偷抹眼泪,她不知该如何安慰,也知道她根本无从安慰。大家小家,丈夫既已做了选择,做妻子的便只能默默承受一切。 这一日,母亲心神不宁了一天,晚间的时候,突然有人来传信,母亲只听见了一句,便昏了过去。 这一日,乔栀失去了父亲。 乔母醒来后没有哭,沉默地料理了乔父的后事,只是乔栀夜夜守灵至后半夜迷迷糊糊睡去的时候,总有人在耳边隐忍地抽泣。 乔栀忍不住想,母亲付出的柔情和眼泪,真的值得吗? 头七那晚,夜风很大,半夜时分,忽然跌跌撞撞跑进来一个人,是吴句。 她满脸泪水,扑倒在棺木前,二话不说砰砰磕头。 乔栀吓坏了,竟忘了去扶她,半晌,却听见乔母长长地叹了口气:“起来吧!再怎么,也怪不到你的头上。” 乔栀这才知道,乔父当初藏在乔家老宅的地下室里,而吴句的父亲,恰好知道那么一个藏人的绝佳场所。 吴句额头红红的,总是挂满笑容的脸上满是泪水,她惊慌失措地握住乔栀的手:“乔栀,你得离开,那些日本人不会放过你们的,你们必须离开,我带你们离开!” 乔栀下意识挣开她的手,说不清心中的感觉。 乔母淡淡地望着吴句,神态如从前一般端庄:“吴小姐,谢谢你,我们不会走的,最多无非是个死,都死了一个了,还在乎多几个吗?” 吴句如遭 分卷阅读28 雷击,拼命摇头,眼泪止不住地流,她看看乔母,又看看乔栀,语无伦次,不知所措,最后只能抱着膝盖呜呜地哭。 吴句不顾乔家人的冷眼,吃住都在乔家,她想着,那些日本人总归会念着与父亲生意上的交情,不至于连她一起下手,她留着一日,乔栀就安全一日,哪怕乔栀不与她说一句话,甚至不看她一眼,也无妨。 四 吴句终究是高估了父亲的地位。 她自睡梦中被惊醒的时候,暗杀的人已经潜入了屋子里,她摇醒乔栀,拉着她躲到厨房的水缸里。 等到贼人远去,吴句拖着乔栀爬出水缸的时候,乔家老小已经尽数毙命,吴句拼命捂住乔栀的哭喊,最后一个手刀把她打晕了,半拖半抱地带了出去,直奔渡口。 渡口只有一艘船,吴句知道那是一艘偷渡的船,目的地是美国旧金山,船上都是些穷苦的劳工,活不下去了,梦想着远走异国博一个未来。 没有选择,吴句带着乔栀偷偷钻了进去。 乔栀醒来的时候,她们已经置身于茫茫大海。 吴句知道乔栀恼她,便离得远远的,尽量不去她眼前招她烦。 有个年轻的劳工名叫黄谦,习过武,他见乔栀柔柔弱弱的,对她很是照顾,吴句看着乔栀在他的照顾下气色一日日地好起来,心里隐隐有些不是滋味。 这种偷渡的劳工船上食物和水很少,人却很多,主家为了赚钱根本不顾劳工的死活,到一个赚一个,死一个扔一个,茫茫大海,乱世那点可怜的法制光芒还照不到这么远的地方。 船行一月,劳工居住的底层船舱的环境越发恶劣,每日到甲板上放风,入目全是无边无际的蓝天碧海,乔栀心中一片荒凉,所幸还有黄谦温言宽慰着她,吴句依旧沉默,远远地跟着她,也不说话。 又过了几日,粮食不够了,每人每天只够一顿,劳工中大多是正值青壮年的男人,一个个饿得受不了,便去抢别人的,这一日黄谦有事离开了一会儿,乔栀和吴句的饭食就被抢了,吴句像护崽的母兽挡在乔栀身前,挨了好几拳,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黄谦回来后想要理论,被乔栀拉住,双拳难敌四手,忍一时是一时。黄谦叹口气,偷偷走到隐蔽处,给了乔栀一块硬邦邦的月饼。 “凑合吃吧,这个耐放,虽然硬了一点,但还可以吃。” 乔栀沉默地接过,半晌不语,到了后半夜,众人都睡熟了,她偷偷掏出那块饼,塞给了吴句。 吴句直勾勾地望着乔栀,眼泪无声地滚下来,笑容却怎么也止不住,笑得一口细碎的白牙在黑夜里闪闪发光。 她把月饼掰作两半,递给乔栀一半。 乔栀摇摇头:“我吃过了。” 吴句伸手在她嘴巴上抹了一把:“骗人,你没吃。”她固执地把一半塞到乔栀手里,自己三口两口吃完另一半,含含糊糊道:“再说,月饼要分着吃才好。” 那一日后,乔栀还不大搭理吴句,可吴句是个给点阳光就灿烂的性子,她像块牛皮糖一样死死粘上了乔栀。 最近几日船上不太平,已经有好几个人因为吃不饱和主家刀兵相向,最后被凶悍的水手杀了扔进海里喂了鱼,船舱里的气氛越发诡谲起来,黄谦带着她们远远躲开众人,尽量忍气吞声。 终于,某夜船只刚刚驶出一场暴风雨,船上的水手们精疲力竭,劳工们高吼着夺船,带着各式木棒铁棍作武器一拥而上。 枪声和血腥味在这片最黑暗的海上弥漫,吴句搂着乔栀躲在角落里,黄谦在一旁拿着一根木棒警戒。 天边曙光初现,船上的战争宣告结束,劳工们夺取了船的控制权。 “你们没参与抗争,不配得到我们抢来的食物。” 为首那人手里拿着一块面包,丢在黄谦面前,一脚踏上去,碾得稀烂。 黄谦摇摇头:“我们不需要额外的食物,只需要你们带我们到港口就好。” “可以啊,拿你身后那两个小娘来换。”众人带着血腥味的笑声在甲板上回荡。 “不可以。”黄谦后退两步,悄悄靠近吴句,“等下你带小栀出去,抢一艘舢板快走,这片海域常有货船经过。” “那你呢?”乔栀抖着嘴唇,“你怎么办?” 黄谦给了她一个安抚的笑:“别担心,我殿后,等你们走了我就抢个舢板去找你们。” 五 黄谦终究还是食言了,乔栀和吴句在海上漂了一天都没有等到他,是生是死,不得而知,入夜的时候,乔栀发起了高烧。 没有食物还好,没有淡水却要命,吴句逮了一条鱼,接了一点鱼血喂给乔栀,昏昏沉沉的乔栀被腥臭的鱼血呛得干呕不已,一口也咽不下去。 吴句无奈,自己喝了鱼血,生吃了半条鱼,恢复了一点体力。 茫茫大海,小小一叶舢板脆弱得不堪一击,吴句只能在心里祈祷不要下雨。 后半夜的时候,乔栀烧的更厉害,浑身跟着了火似得滚烫,整个人蜷成一 分卷阅读29 团瑟瑟发抖,微弱的星光下,吴句看见乔栀的脸白得没有人色。 沉默片刻,吴句咬牙掏出随身的小刀,割开了自己的手腕。 乔栀烧的迷迷糊糊的,只觉得一股咸腥的液体流出口中,不算好喝,却还能忍受,干渴了一天的唇舌贪婪地舔舐吸吮着,温暖的液体流入身体里,燥热又畏寒的身子也松快了一些。 “你可真是我的大小姐。”吴句苦笑着,包扎好手腕,将乔栀搂在怀里,感受着乔栀平稳的呼吸。 忽然,乔栀迷迷糊糊叫了一声:“黄谦。” 吴句愣了愣,更紧地抱住她,嘴里应道:“在呢在呢,别怕。” 又过了一日,乔栀依然高烧不退,吴句腕子上的伤痕又增了两条。傍晚的时候,天边远远出现了一个灰色的影子,那是一艘庞大的货轮。 吴句欣喜若狂,脱下外衫拼命挥舞大喊,眼看着那货轮越走越近,却陡然拐了个弯,偏离了方向。 吴句愣住了,可她也明白,这么远的距离,她们只有一个连船桨都没有的舢板,大船上的人很难注意到她们。 乔栀蜷成一团,浑身微微发抖,好看的眉头紧皱着,脸色蜡黄。 吴句咬咬牙,心中有了决定。 她给乔栀最后喂了一回血,死死缠住腕子,又脱下衣衫裹住乔栀,喃喃自语道:“希望你的运气够好。” 昏迷中的乔栀喃喃喊了一声,吴句听见了,依然是在喊黄谦。 吴句一把搂住她:“没良心的大小姐,就知道黄谦,黄谦死啦,我也要死啦,你能不能想一想我?” 乔栀没有反应,吴句呆呆地看着那张脸,半晌,伸出一只手,遮住乔栀的眼睛,轻声道:“你就当我是黄谦吧!” 说完她轻轻俯身,在她唇上印下一个极轻、却极郑重的吻。 吴句一跃而下,溅起几缕水花。 她从来没有游得这么快过,单薄的身子爆发出巨大的力量,她像一尾灵活的鱼,在海水里浮浮沉沉,迅速靠近远方的船只。 游至一半的时候,她察觉到腕子上缠绕的布条松开了,伤口崩裂,鲜血丝丝缕缕地散开,隐隐有巨大的鱼类在附近逡巡。 吴句几乎感觉不到自己的双腿了,但她仍机械地往前拼命游,她不知道周围那只可怕的食肉动物什么时候会窜上来,在那之前,她只希望能尽可能地离船只近一点,再近一点…… 货轮上终于有人注意到了海面上的动静,吴句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指向了乔栀的方向。 六 城南深巷有小肆,烹以灵魂,佐以岁月,凡所愿,无不得。 新鲜的莲子去心蒸熟,碾压成泥,过铜丝小筛,筛成细细的莲蓉,加油和砂糖一道文火慢炒,直炒至浅黄松软,甜香扑鼻。把莲蓉馅儿包进做好的饼皮之后,用模具压出花色,入炉烘烤。 孙姑娘把一枚刚刚出炉的莲蓉月饼放在那人面前,她笑了笑,拿起小刀,将月饼切作两半。 花甲之年的乔栀悠悠叹道:“说来你可能不信,别看我一辈子写了那么多风花雪月,其实我终身未婚,连恋爱都不曾谈过,最初那几年,我记得黄谦多一些,总想着他要活着,嫁给他也不错。 可后来,我却慢慢忘了他的脸,唯有吴句,像刻在我的骨头里一般,她的每一个小动作,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清楚地记得。 那一日,我分明离她很远,可是她被鲨鱼吞入腹中的模样却好像就在我眼前发生一般,这么多年,我就想啊,她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海底,该多冷啊!孙姑娘,我知道你的规矩,我别无他求,只求让她能魂归故里,再与我见上一面就好。” 孙姑娘点点头:“你吃了这一半月饼,她就回来了。” 乔栀柔柔地笑着,小口小口地吃着月饼,松软香甜的莲蓉入口即化,是半个世纪没有吃过的味道。 一个梳着长辫子的女孩悄然出现在桌边,大大咧咧地拿起剩下半块月饼,吃得眉开眼笑:“大小姐,给我跳个舞吧,我给你唱歌。” “好。”乔栀眼中带着泪,脱下那件风衣,露出一身青花旗袍,宛如一支出水青莲。 她并不年轻的身躯在这一刻变得柔软灵活,和着少女的歌声,像初秋濒死的华美凤蝶,翩跹起舞,有光芒自她的身躯逸散开来,逐渐化为虚无。 女孩软糯的歌声悠悠回响: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 孙姑娘悄悄起身离开,她的手上握着一张报纸,一张标题为“著名华侨女作家乔栀病逝于旧金山家中”的新闻占据了半页,时间是七日前。 第13章 第十三个故事 每年盛夏,灵魂小肆后院的那一丛紫苏总会散发出浓郁的香味,黄昏的暖风一吹,香味便飘出老远。 孙姑娘时常泡一杯茶,坐在紫苏丛边默默无语,茵陈耐不住寂寞,便忍不住问:“你在等谁?” 孙姑娘笑笑:“一个再也没有机会赎罪的人。” 一 分卷阅读30 每日卯时,是杜氏武馆练晨功的时间。 一群精壮的半大少年赤着膀子练桩,目光却都不由自主地落在西北角梅花桩上。 梅花桩上有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子,着一身黑色练功服,腰细腿长,一头黑发高高地扎个马尾,随着身形起落。 她手上拿着两柄寒光逼人的梅花刺,在梅花桩上闪转腾挪,纤细的腰身如绷紧的弓弦,蕴藏着巨大的力量。 练桩的小伙子们看得有点呆,毕竟每日里朝夕相处的都是一群糙爷们儿,这是他们能见到的唯一一个姑娘。 “砰”一声,一个看着姑娘出神的小伙子头上挨了狠狠一戒尺,众人齐齐一哆嗦,收回目光专心练桩。 “哼!” 下手打人的人冷哼一声,看向梅花桩。 那姑娘见到来人,径直跳下梅花桩,头也不回地回了后院。 “真是顽劣不堪!” 来人是杜氏武馆的师父,人称一声杜老爷,那姑娘是他的独生女儿,唤做杜若,武馆众人皆知这父女俩多年来关系恶劣,杜老爷不喜这个女儿,杜若对她爹更是视若仇敌,究其原因,还要从许多年前说起。 二 杜老爷成婚是奉了家族的意思,娶得是同为武道大家、姑苏白夫人的独生女儿,白夫人一生刚强,青年丧夫之后以女子之身硬生生撑起了白家武馆,她的独生女儿白英性格与她同出一辙。 彼时杜老爷还是个性格叛逆的公子哥儿,桀骜不驯,听友人说白英是个性格凶悍的母老虎,对于家族的安排颇为不满,数次抗争无果,最后被亲爹打了一顿扔进了洞房。 红烛罗帐,却不见凤冠霞帔的人。 白英换了一身寻常的练功服推门而入,杜老爷愣了一下,白英长得不算惊艳,可一双眼睛却灵动得很,是他无数次幻想过的未来妻子的模样。 白英刚刚练完功,额上还挂着两滴汗珠,看见杜老爷,淡淡道:“我听人说了,你不愿意娶我,我也不愿嫁你,但父母之命不可违,自今日起,你我分房睡吧!” 她冷着脸,高傲得像一只孤雁,毫不留情地将杜老爷心头燃起的那一丝丝爱慕之意踩碎。 成亲两年,人前相敬如宾,人后形同陌路。 白英是用峨眉刺的,嫁到杜家之后,结合杜家梅花拳的步法,创了一套梅花刺,适合女孩子练,武馆因此而更上一层楼。 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二人婚后两年无所出,白英在杜家开始遭到排挤,她脾气硬,族中女眷没有人愿意跟她亲近,背后的闲话越来越多,最后发展到杜家老夫人也开始对她百般刁难。 白英始终不发一言。 直到有一天,白英因为练武扭伤了脚,一瘸一拐地走回内院的时候,被杜老夫人拦下了,杜老夫人斥责她不修女德有辱门风,勒令她去祠堂下跪忏悔。 白英跪了整整两天,滴水未进,等到杜老爷发现的时候,她已经晕倒在祠堂里,受伤的脚肿得老高,脸色苍白得可怕。 杜老爷慌了,抱起她就要走,孰料白英即便昏迷着,也下意识地用力一挣,险些摔倒。 杜老爷心里又急又气,你都这样了,却还不肯让我靠近,你是有多讨厌我? 夜里白英喝了药,睡得安稳,昏黄的灯光下,她安静得像一只温柔的小猫,杜老爷轻轻抚上那张脸,放纵着自己那一丝不甘的冲动,他心想要是你一直这么温柔就好了,或许我会爱上你,我肯定会爱上你的! 白英喝了药醒来,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双目充血的杜老爷,她没说什么,只是闭上了眼,眼泪沁入鬓角,杜老爷看见了,伸了伸手,终究没替她擦。 十个月后,杜若出生。 三 杜若出生之后,他与白英的关系缓和了许多,偶尔两人带着杜若出门游玩,也是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这种景象一直持续到杜若十三岁。 那一年,他遇到了一个女人,一个叫做紫苏的□□。 别的□□会琴棋书画,她却不会,她只会做鱼生。 杜老爷爱吃鱼生。 新鲜的桂花鱼,放血去鳞,锋利的刀锋自鱼尾下刀,刃锋一斜,贴着鱼脊迅速上划,游近腮部,刀锋一转,往外一挑,翻过鱼背,游刃不止,自上而下,一挑一掀,一块鲜嫩的肉块便剥离了出来。 做鱼的人手上不停,剥皮切片,不一会儿,一片片薄如蝉翼、莹白如玉的鱼片便整整齐齐地铺在盘中,中间缀上几片新鲜的紫苏叶,赏心悦目,搭配以紫苏、姜丝、蒜泥,醋汁调配而成的酱汁,鲜嫩爽口。 柔弱无骨的一双手,握紧刀的那一刻却变得十分有力,她能片出比纸还薄的鱼生,她秘制的酱汁更是鲜美无比。 他迷恋她做的鱼生,更迷恋她做鱼生时那一双专注的眼睛。 那双眼睛,像极了白英,但与白英不同的是,那双眼睛在床笫之间,总能回馈他以同样的专注。 四 白英出事的那一夜,杜老爷在紫苏那里。 分卷阅读31 那时候日本人在城里开了几家剑道馆,四处挑衅生事,杜老爷作为本地武馆的中坚人物,自然担起了对抗日本人的责任。 数次交手,双方各有损伤,但是杜老爷强硬的态度却引来了大祸。 深夜,几个日本剑道高手带人前来,寻了个由头便在杜氏武馆内大开杀戒,武馆内群龙无首,白英二话不说拿出峨眉刺带领一众弟子浴血拼杀。 那时候杜若才十三岁,被白英塞在床下,勒令不许出来。 等到一切风平浪静,杜若从床底下爬出来,只看见一地死尸,白英身上插了数把剑,早已咽气。 杜若没哭,她拔出了一把剑,去找杜老爷。 紫苏正在做鱼生,虽然已经做过无数次,但是杜老爷依然无比迷恋她的每一个动作。 杜若提着剑撞了进来。 剑光一闪,她挑过那块鱼肉,刷刷几下,鱼片落在盘子上,薄如纸,白如玉。 只是在那雪白的鱼肉上,有着丝丝缕缕的血痕,那是剑上的血。 那是白英的血。 杜若执剑指着杜老爷,一字一顿:“武馆没了,母亲没了,这是她的血,你吃啊!” 五 那一夜后,紫苏失踪,杜老爷查了半年,才知道她是日本人,接近他就是为了找机会摧毁杜氏武馆,却不知为何最后饶了他一命。 但杜老爷大错铸成,只剩下一个终日对他不理不睬的女儿,休整了两年,武馆才重新开张。 后来杜老爷收了个入室弟子,名叫秦艽。秦艽父母死于日本人之手,他投到杜氏武馆,立志要为父母报仇。杜老爷查了很久,没有任何疑点,底子很干净,就是个土生土长的猎户后代。 秦艽武学天分极高,人又谦和,很受杜老爷宠爱。比起与杜老爷势同水火的大小姐杜若,这秦艽更像是杜老爷的传人。 大家都说,这杜氏武馆,将来怕是就要叫秦氏武馆了。 杜若与秦艽不和,以前是只要有杜老爷在的地方,她绕着走,秦艽来了之后,只要有杜老爷和秦艽在的地方,她都绕着走。 没人知道为什么,但是自从秦艽来了之后,杜若无故出门的日子越来越多,带伤回来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杜老爷终于看不下去,当杜若再一次伤痕累累地回来,准备自己撕开沾血的衣服上药的时候,他过来了。 “一个女孩子,天天不知道在干什么!说出去,别人都说是我的女儿没教养!” 杜老爷其实想好好说两句话,最好能帮她上个药,可是话到嘴边,就变得不对味儿了。 杜若抬头看他,目光冰冷:“对,我是没教养,因为我母亲死得早。” 杜老爷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秦艽来了,好言劝了杜老爷两句,又去劝杜若: “师姐,你别这样,我找人来帮你上药,你这样会留疤的——” 刷—— 杜若拍案而起,手中梅花刺直刺秦艽眉心。 秦艽目光闪了一下,分毫未动。 梅花刺停在他眉心前一寸处,杜若开口:“滚出去!” 杜老爷震怒:“你到底想干什么?” 杜若忽然笑了:“我想为我母亲报仇,杜老爷想帮我吗?哦我忘了,杜老爷也是害死我母亲的凶手之一。” 杜老爷拂袖而去。 秦艽叹了口气:“大小姐。” 杜若依然是那三个字:“滚出去。” 六 时局动荡,日本人的剑道馆在城里越发地嚣张,杜老爷数次遭遇挑衅,却再不敢如当年一般强硬对抗。 他害怕了。 他把武馆前前后后细细看了一遍,抚遍了练武场上的每一道刻痕,他在这里出生、成长、成家,在这里家破人亡,在这里艰难重生。 他还没老,但他经不起再一次的家破人亡了。 或许,解散武馆是最好的选择。 他让秦艽最后陪他喝杯酒,其实他很想让杜若陪他喝,如果白英在,那就更好了。 可惜…… 他笑着一口喝干杯中酒,再怎么说,这一回起码不用再面对死亡了。 至于女儿,恨就恨吧,那是他欠她的,一辈子都还不清了。 杜若推门而入,梅花刺狠狠钉在木质桌面上。 “你要抛弃武馆?” “不过是各寻生路去罢了。”杜老爷笑得惨淡。 “我不允许!”杜若声音高了起来。 “这是我母亲拼了命想要保住的武馆,你有什么资格放弃!”杜若眼睛红红的,脸色因为气愤而泛出血色。 杜老爷不说话,他已经很久没和女儿好好说过话了,他想说自己老了,承受不起再一次的家破人亡了,承受不起失去仅剩的亲人了——哪怕这个亲人视他如仇敌。 “我母亲真是瞎了眼。”杜若说完这句话跑了出去。 杜老爷还想再喝一杯,却被眼前的 分卷阅读32 刀光刺痛了眼睛。 秦艽垂着眼:“杜老爷,对不起,紫苏当年对您动了心,留了您一命,代价是她自己切腹自尽了,我是来完成她没有完成的任务的。” 他挽起刀花,摆出一个起手式。 七 前堂传来门破的声音,弟子们纷纷冲了过去,而走在最前面的,是杜若。 杜老爷被秦艽密不透风的刀势逼得节节后退,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儿义无反顾地走了出去。 就像当年的白英一样。 杜老爷心中有如烈火燃烧,他后悔当时自己没有在武馆,他后悔当时冲在最前面殊死抗争的是不是自己,他后悔没能挡在白英的身前替她挡下那些刀剑! 杜老爷忽然有了一种觉悟,其实他是爱白英的,朝夕相对了十几年,他们一起练武,一起教导弟子,他们是彼此最默契的人。 他只是气她,气她不爱自己,气她太过刚强,气她那双灵动的眼睛从不肯给自己多一分的柔情。 当年他迷恋紫苏,不正是迷恋那双酷似她的眼睛吗? 他怒吼着格开秦艽的刀,双目血红,想要冲去外堂,然而秦艽刀势绵绵,足下步法进退有章——这得益于他的教导。 等到杜老爷筋疲力尽地将秦艽斩于刀下的时候,前方的厮杀声已经止了。 杜老爷拖着一把刀踉踉跄跄跑去了前院,只看见杜若长发高高甩起,像一道黑色的闪电,一把□□透体而出,她迎刀而上,将手中梅花刺深深刺进那人的颈部。 “杜若!” 杜若回头,无力地倚着柱子坐下。 “杜若……”杜老爷老泪纵横,颤颤巍巍地把手伸向还插在杜若身上的刀,却不敢碰。 “对不起,爹对不起你——”他哭得语无伦次,只恨不能以身代之。 杜若眨着眼睛,目光有些空洞,却没了往日的冷厉:“是我给武馆招来了祸事,我怀疑秦艽,他和当年的紫苏给我的感觉太像了。我查得太急,惹来了日本人。” “不是的,不是……是爹的错,是爹错信了他人……”杜老爷痛哭失声,一夕白头。 又一次的,因为他的错信,害死了最亲的人。 这一回,他是真正的一无所有了,连唯一一个视他如仇敌的女儿都没有了。 杜若微微喘息,长剑穿透了她的心脏,她望着徒劳地说着对不起的父亲,有些释然地弯了弯嘴角。 “爹,我不恨你了。”杜若听见自己的声音有些缥缈,不等杜老爷回应,她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我娘那么爱你,可她死的时候,你却在陪着另一个女人,这是我恨了你这么多年的原因。” “现在我也要死了,我不恨你了,我觉得你很可怜。”她吃力地牵了牵嘴角,继续道:“你去城南灵魂小肆,找孙姑娘,我娘给你留了东西。” 八 城南深巷有小肆,烹以灵魂,佐以岁月,凡所愿,无不得。 孙姑娘望着从黄昏中走来的老人,轻轻叹了一口气。 “杜老爷。” 垂垂老矣的杜老爷拄着拐杖,满面凄苦,他努力地挺直腰身,笑得有几分解脱:“孙姑娘,我想好了,把她留给我的东西给我吧!” 孙姑娘望着他不说话,她看得出,生机已经从他的躯体上流走,他在这世上的日子,快要熬完了。 一盘鱼生,一碟酱汁,鱼片莹白如玉,纤薄如纸,像一朵盛开的莲花。 孙姑娘摆好碗碟:“请慢用。” 四十年前,杜老爷依着杜若留下的话找到了这灵魂小肆,孙姑娘沉默地给他递上一份鱼生,道:“白英以灵魂为代价,托我给你做一份鱼生。他让我告诉你,那年她得知要嫁给你,暗地里托人打听了你的喜好,特地学了,打算做给你吃。” “可她后来却听说,你不愿意娶她,她性子傲,断了念想,也就再没机会亲手给你做一回,这是她一生的遗憾。” 杜老爷整颗心疼到麻木:“能否告诉我,她所求之事是什么?” 孙姑娘道:“她希望你能知晓她的心意,但她又不愿这份心意成为你余生的牵绊,既然不爱她,那就忘了她,从此一生顺遂。” 杜老爷摇摇头:“我不吃,我不要什么一生顺遂,我不要忘记她。” 此后每年,杜老爷都会来找一回孙姑娘,而每一次,孙姑娘都会例行问上一句:“你的选择是?” 杜老爷拒绝了四十年,而今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他终于决定来吃下这一份鱼生。 鱼生入口鲜美,是孙姑娘以新鲜的桂花鱼做成的,紫苏叶是现摘的,芬芳浓郁。 杜老爷流着眼泪咽下这一生一次的美味,在心中一句又一句地告别。 今日之后,他会忘记她,他们之间最后的羁绊就此断绝。 “白英,我用余生念着你,如今我就要死了,我会忘记你,忘记那些不堪的过去,下辈子,我们干干净净地见面,好不好?” 分卷阅读33 九 茵陈晃着腿,问孙姑娘:“你说,杜老爷爱过白英吗?” 孙姑娘切了一盘鱼生,调好酱汁,放在茵陈面前:“若是不爱,他为什么要在这世上苦苦熬这些年?” 茵陈吃了一口鱼生,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摇了摇头:“不太懂他们。” 孙姑娘笑了笑。 凡人生命区区数十载,不知轮回为何物,唯一能把握的,只有今生。 这世上,还有什么比倾尽余生,只为能记住那人的容颜,更能证明心意的呢? 第14章 第十四个故事 月上中天,冷露无声。 白日里刚刚下过一场雨,空气里浮动着庭外桂花的幽冷香气,孙姑娘站在庭院里,拢了拢袖子,觉得有些冷。 这个天气,若是能喝上一碗桂花糖粥,该是一件幸事。 如此想着,孙姑娘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人来。 一 城南远郊有个荒僻的废园子,据说从前是某徐姓大户家的宅院,战争之后荒废了。院子里林木森森,盛夏时节都透着一股子阴森寒意,各种鬼怪的传说口耳相传,平日里鲜少有人敢去。 但园子里其实是有人住的。 那是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从来没人听她开口说过话,天天在园子里不出来,偶尔路过的人会从院墙某个镂空的窗户里看见一张骇死人的冷脸,被吓得半天缓不过来。 大伙都叫她疯子。 去年天气反常,眼看着过了霜降,还是暴雨不断,满城桂花刚刚盛放,来不及采摘,就被打得七零八落,孙姑娘想收集一些新鲜的桂花,便循着香味儿找到了这园子。 从外面看园子里颇为阴森,可是里面却别有洞天,草木葱茏有致,看得出,是有人精心打理的。 在园子深处,有数棵巨大的桂花树,正值开花时节,浓翠的叶间密密匝匝都是金黄色的米粒花朵,微风一吹,冷香浓郁,沁人心脾。 孙姑娘心喜,却不好擅自动手采摘,便四处寻找此间主人。 疯子就是这个时候拿着一把花锄出现的。 她花白的头发细致地盘在脑后,五官很精致,年轻时候应该长得很美,可惜如今一身沾满泥土的麻衣,拎着个花锄,冷着一张有些苍白的脸,看起来当真有几分吓人。 孙姑娘说明了来意,她僵硬地点了点头,示意孙姑娘随意。 孙姑娘采得很细心,不伤枝叶,疯子看了她一会儿,悄无声息地扭头走了。 树下有一副青石桌椅,孙姑娘采完一小筐桂花却不见了主人,便坐在石桌旁等他,没多久,那人换了一身干净的布衣,端着个木质餐盘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 餐盘上是两碗糖粥。 “给我的?”孙姑娘有些诧异。 那人并不答话,沉默地将一碗推到孙姑娘面前,一碗放在自己面前,做了个请用的手势,自己低下头小口喝粥。 孙姑娘笑了笑,道了一声谢。 糯米炖的恰到好处,清爽弹牙,豆沙软糯,最为出彩的便是淋在最上面的那一勺糖桂花,甜香诱人,令人食指大动。 一碗粥并不多,很快就见了底,孙姑娘放下勺子,再次道谢,却不料那人沉默地站了起来,对着孙姑娘深深鞠了一躬,而后收拾碗筷,再次消失在了草木深处。 回去后孙姑娘从街坊口中得知了大家叫她疯子,心中颇为不赞同。 从园子里采来的桂花被清洗晾干,做成糖桂花,随着香味日渐馥郁,疯子的眼睛却总时不时浮现在她的脑海之中。 很干净、很幽静的一双眼睛。 像是走过茫茫无边的寒冬、走过无数荒村古道,最后从幽深的寒潭中浮上来的一双眼睛。 孙姑娘看过许多人,许多双眼睛,她能从最细微的眼神里看出一个人的过往,可是这个人,她看不出来。 糖桂花腌制完成的那一日,孙姑娘装上一小瓷罐,再次去了园子。 疯子见到孙姑娘来,虽然依旧毫无表情,但眼睛里分明是有些异样的欣喜的,她收下了糖桂花,示意孙姑娘稍作片刻,而后再次端来了两份桂花糖粥。 无声地喝完,她又是深深地鞠躬,默然离开。 自那以后,孙姑娘常常去看望她,她们的相处时间慢慢变长,有时会一起打理花木,有时会坐在院落里望着白云苍狗神思天外。 唯一不变的,是两份味道始终如一的桂花糖粥。 疯子面冷心热,曾经有一次几个小孩子跑进园子里,踩坏了不少花木,被突然出现的疯子吓得摔进了一旁的沟渠里,疯子一言不发把他扶上来,麻利地给他清理了伤口,将他送到园子外。 可她始终和园子外的一切是格格不入的,从她眼中流淌出来的孤独疏离,铺天盖地冰封万里,孙姑娘无法触及。 二 孙姑娘最后一次见到疯子,是去年桂花落尽的时候。 那一日她去到园子里,却发 分卷阅读34 现疯子努力挺直脊背,拄着花锄,靠着桂树站着。 她的额角被人打破了,淌下血来。可她站得那么稳,目光那么凶狠,一时间竟然没有人敢上前。 孙姑娘匆忙上前扶她,怒视着眼前的人群。 “这园子是无主的,现在我们老板要征用,你赶紧走!” 对面的陌生人一脸冷漠,在他的身后,几个流里流气的青年手持棍棒蠢蠢欲动。 “你凭什么说这园子是无主的?”孙姑娘道。 那人冷笑:“那你让她拿出地契来啊!” 疯子垂着眼,一言不发。 男人哼了一声,一挥手,身后青年越过疯子便要去桂树丛后面的祠堂。 疯子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力,猛地推开孙姑娘,跌跌撞撞地跑过去,六七十岁的人,硬是抢到了那几个青年前面,死死挡在祠堂前。 她喘着气,口中发出愤怒的呜咽声,她总是挺直的脊背微微弯了下来,她清冷的眼睛里流露出哀求的神色。 然而那些人不为所动。 眼看着两人砸开了祠堂的门,疯子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哀嚎,她的眼里流出两行泪,猛地冲了进去,一头朝着香案撞去。 砰—— “快、快走——死人了——” 几人作鸟兽散,只剩下孙姑娘徒劳地抱住浑身是血的她。 她尚有几分神志,撑着孙姑娘抬起一条手臂,颤巍巍地抓住一块红帕子,一把扯了下来,红帕子下,是一块牌位,上书“妻徐凤芝之神位”。 祠堂外桂花落了一地,孙姑娘看见她仿佛笑了笑。 三 孙姑娘没有在灵魂小肆等到疯子,她是个没有执念的人。 她觉得有些惋惜,有那样一双眼睛的人,心里肯定藏着无数的故事,第一次,她对一个凡人的生平产生了一些兴趣。 她本来以为没有机会知道疯子的过去了,却没想到,时隔一年,她猝不及防地触及到了疯子的过往。 “城南深巷有小肆,烹以灵魂,佐以岁月,凡所愿,无不得。” 有人在门口轻声念叨,是个年轻男人。 他穿着一身破旧的军装,似乎走了很远的路,脚上的黑色皮靴都已经磨坏了,他看见孙姑娘,释然地笑了笑。 “何所求?” “求一碗桂花糖粥。”年轻男人眉眼温和,声线浅淡。 孙姑娘心头一跳。 四 我叫徐舒,曾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徐家家大业大,够我挥霍几辈子,我不喜经商,不喜从政,对一切都没什么兴致,后来战争打起来,每天都在听说有人死去,跟我一起声色犬马的纨绔们也纷纷变了个人,发誓要为国捐躯战死沙场。 后来他们就真的都死在战场上了。 我不想为国捐躯,但我觉得自己也得做点什么,于是我去了医学院,救人总比杀人更容易接受一些。 在那里,我遇到了一个老师。 说是老师,其实年纪比我还小一岁,是个漂亮的小姑娘,毕业于日本的医科大学,毕业后来中国当了老师,同时也在医院任职。 哦对了,她是日本人。 她中文说不好,怕讲错话,所以上课的时候,都说得很慢很慢。你没见过她上课的样子,板着一张小脸,又认真又可爱。 当时一起上课的人年纪都比她大,没几个真把这么个小姑娘当老师,上课时总有人恶劣地抓住她的口误嘲笑她,每当那个时候,她都会鞠躬道歉,有时候被嘲笑狠了,眼睛里都是眼泪,一个劲儿地用力鞠躬,着急得日本话都往外蹦。 有一次,她上课迟到了,一进门,所有人都闹哄哄地指责她,她眼睛本来就红红的,这一下子就哭了出来。 她深深鞠了个躬,先是生硬地用中文道歉,后来就变成了日本话,叽里咕噜地不知道说什么,可她眼泪一直一直地流,到后来话都说不出来。 我骂了起哄的人,拉着她去了天台。 我问她怎么了,她说刚刚有一个人受了枪伤,她能救,可是另一个日本医生说他是军统的间谍,不许她救,她眼睁睁地看着那人死在了她面前。 她是我见过的最傻的姑娘,一个日本人,跑到中国来救人,还一心一意只想救人。 那天她说她不想回去,不想见她的同僚们,她觉得他们很残忍,不配做医生,于是我就把她带回了家。 回去得有些晚,厨房里只剩下给我小妹准备的桂花糖粥,我要了两碗,和她一起喝了,她很喜欢这种甜甜的东西,说从来没有吃过。 那天之后,我们的关系就从师生变成了朋友。她说她很孤独,她不认同她的国家所实行的侵略,也不认同同僚们的行事作风,可是她作为一个日本人,在那个冰冷的医学院里,她得不到任何一个中国人的认可。 她是个彻底的异类。 没过多久,她被日本军方调进了某个研究所,当时我不知道那是个什么研究所,后来 分卷阅读35 我知道了,那是个拿中国人做细菌实验的研究所。 六个月后的一天半夜,她一身狼狈地跑到了我的房间,哭着求我把她藏起来。 我把她藏在地下室里,住了一年,这大概是我们一生中仅有的平静时光,我们背着所有人定下终身,没有花轿,没有喜服,没有宾客,只有两支红烛,我们在地下室拜堂成亲。 新婚夜的喜宴,是她最喜欢的桂花糖粥。 我说跟我成亲了,就得跟我姓,我给你改个名字好不好? 她说好,于是我给她改名叫徐凤芝。 五 孙姑娘再次站在了徐家故园中,身边跟着徐舒。 “你说……”徐舒有些犹豫,“她一直生活在这里?” 园子里无人打理,一年来荒草丛生,孙姑娘默然无语,只是望着那几棵熟悉的桂花树,秋风起,依稀还是去年的香气。 “你真的不记得你们成亲之后发生了什么吗?”不知为何,孙姑娘的脸色有些苍白,毫无表情,竟与曾经的疯子有些相像。 徐舒摇摇头。 孙姑娘深深地看向他的眼睛:“那就让我来帮你想起吧!” 徐舒怔在当场,混沌不堪的脑海之中有一道闪电撕开夜幕,被他藏在灵魂深处的腌臜无从躲藏。 徐凤芝的身份被徐舒的父亲得知了,徐家世代从商,向来趋利避害,对于窝藏日军通缉的要犯这种事情自然是避之唯恐不及。 徐舒的父亲和日本人有生意往来,将徐凤芝的身份透露了出去,徐舒最终在家族和徐凤芝之间,选择了家族。 成亲那日,他用仅有的一块喜帕遮住了徐凤芝的双眼,他说:“等我掀开喜帕,我们就是夫妻了。” 可他却无声地走了出去,打开了地下室的暗门,日本人蜂拥而至,将手无寸铁的徐凤芝绑走了。 但徐凤芝离开之后,日本人并没有放过徐家,徐家人不知道,徐凤芝所在的研究所对于日本人来说有多重要,重要到任何可能知晓的局外人都要被抹杀。 徐家一夜败落,徐舒远走重庆,从了军。 徐舒跪在桂花树下:“我……是我?” 孙姑娘冷眼瞧着,伸手轻轻抚上桂花树。 闭上眼,她看见了无数本该消失在时间里的画面。 满身伤痕的徐凤芝在多年之后终于逃出了日本人的魔掌,天大地大,她没有一个亲人,没有一个故友,连一个容身之处都没有。 她回到了这个曾经给了她一年安稳的地方,发现早已破落,无人居住,她在熟悉的地下室住下,从此将自己封禁在了这个小小的园子里。 她照顾园中草木,这些不会说话的生灵让她觉得很安全;她以为徐舒早已死去,于是刻下他的灵位放在祠堂;生命还长,可她的心早起死去,于是她把自己的灵位也刻上,端端正正地放在徐舒的旁边,遮上当年那块没来得及掀起的喜帕。 她这一生,唯一的温暖甘甜,大概便是那一碗桂花糖粥,于是她年复一年地收集桂花,日复一日地熬那一碗桂花糖粥,她始终等待着有一天,当初陪她一起喝桂花糖粥的那人可以再度回来,哪怕那个人早已放弃了她。 她离开那日,掀起了灵位上的红盖头,无力地躺在孙姑娘的怀里,其实是说了一句话的。 她说:“喜帕掀掉了,我们终于是夫妻了。” 六 孙姑娘不大懂爱情,也不大懂国仇家恨,但她觉得,自己大抵是懂得徐凤芝的。 徐凤芝的一生都是孤独而不合时宜的。 乱世之中,她是那盏孤寒的灯火,是长亭中被丢弃的杯盏,是茫茫星空中漂泊千年的星光。 她想做的事,为同胞所不容;她想救的人,对她刀兵相向;她爱的人,亲手将她送进了牢狱;她苦守的地方,成为了一片荒芜。 对一个苦难到极致的人来说,兴许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背叛她的徐舒可以原谅,当年她一心相救、如今却害死了她的那些百姓,也可以原谅。 生命的尽头,便是她苦难的终点,她是抱着一颗喜乐之心赴死的。 平生第一次,孙姑娘对一个凡人的生命如此感同身受,或许当她走进园子的第一天,徐凤芝就明白了她们是同样不合时宜的人。 孙姑娘很庆幸,自己有幸得以分享徐凤芝最为珍爱的那份温暖甜美。 她望着徐舒那不知是因悔恨还是因不舍而悲泣的战场残魂,无声地叹了一口气。这世上,终有她无力解开的执念。 她转身离去,身后,秋风轻拂,桂花又落了。 第15章 第十五个故事 如果生活太过酸楚,不妨自己裹上一层糖衣。 一 “冰——糖——葫——咯——” 老街上熟悉的叫卖声远远地传了过来,那是个年迈慈祥的老太太,在这条街上叫卖了一辈子的冰糖葫芦。 她会在发最后一个音的时候把舌头微微 分卷阅读36 翘起,勾出一个拖得长长的音调儿,馋嘴的孩子们就在这音调里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用攒下的零花钱买上一串解解馋。穷一点的孩子,便几个人凑钱买一串,每到这个时候,葫芦奶奶总会挑出一支最大的笑眯眯地递给他们。 葫芦奶奶大抵是有名字的,但是从来没有人叫,他们都叫她葫芦奶奶。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葫芦奶奶的身边会跟着一个小小的女娃娃。 女娃娃五六岁的样子,一身小袄子虽然旧,却干干净净,和那些在街边打滚的泥猴子们不一样,她总是一副小心翼翼地模样,一只胖嘟嘟的小手紧紧地攥着葫芦奶奶的衣襟,大眼睛里透出不合年龄的紧张和警惕。 街坊们总喜欢逗她:“小山楂,跟着奶奶卖糖葫芦累不累呀,阿姨抱抱好不好?” 每当这时,她就攥着衣襟往葫芦奶奶的身后躲,一声不吭抿着唇,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人家,把那些个想要逗她的大婶们盯得不好意思。 “嗨,这孩子,怕人。” 葫芦奶奶腾出一只手,轻轻抚在小姑娘细细软软的头发上,小姑娘低下头,把脸埋在葫芦奶奶背后,一双大眼睛在没人看得见的地方微微闪着光。 二 葫芦奶奶捡到小山楂的那一年,相依为命的老伴儿去世了,她一辈子不能生育,孤苦无依,一个人冷锅冷灶地过除夕。 窗外下着雪,下到半夜,在一片爆竹声中,葫芦奶奶听见了若有若无的一阵啼哭声。 隔着一条街,是一家老旧的医院,据说是战争时期洋人开的医院,后来保留了下来,一些上了年纪的医生们守在那里,平日里给街坊看看病。 葫芦奶奶被那哭声揪着心肺,又想起自己这么多年无儿无女,如今连老伴儿也先走一步,眼泪就忍不住下来了。 裹了两件棉衣,葫芦奶奶循着声音走进了风雪里。 老医院关了门,因为平日里也没什么人,上了年纪的医生们都纷纷回家过年了,也没留人值班,反正都住在附近,真有急事,互相问问总能找到人。 医院门口的台阶上已经落了一层白,一个暗红色的包裹就那么躺在地上,葫芦奶奶迈着小脚颠颠儿地跑过去,是个小脸冻得青紫的小娃娃。 葫芦奶奶眼泪又下来了,嘴唇却忍不住翘了起来。 “乖囡,是老天爷把你送来陪我过年的么?”葫芦奶奶解开衣襟,把包裹外面被雪打湿冻硬的一层剥去,塞进了自己的怀里。 午夜,风雪交加,葫芦奶奶弓着身子,拼命挡住乱窜的寒风,将孩子捂得严严实实。 忙了一夜,孩子才缓过来,喂了点米汤,小脸也恢复了红润,窝在葫芦奶奶的臂弯里甜甜睡去。 次日是大年初一,葫芦奶奶翻出自己当年出嫁时候穿的衣服,狠狠心下了剪刀,给小孩子做了个喜庆的新襁褓,又掏出干净柔软的棉布剪裁成小小的里衣,怎么看怎么喜欢。 下午的时候才从住在附近的老医生那听说,是一对外地来的夫妻,家中已经有一个长女,拼命想生个儿子,可是这两年计划生育查得紧,不得已背井离乡跑到这里来偷生,结果生下来一看,还是个女儿,两人连夜把孩子丢在了医院门口就走了。 葫芦奶奶一个人拍着大腿骂了半晌,看了看咿咿呀呀吐泡泡的小姑娘又忍不住抹着眼泪笑:“丢了也好,以后奶奶疼你。” 葫芦奶奶做了一辈子糖葫芦,不识字,就给小姑娘取名叫小山楂。 三 小姑娘长到四岁,走路稳当了,便拽着葫芦奶奶的衣襟跟着上街卖糖葫芦。 葫芦奶奶的糖葫芦做得细致,山楂是一颗一颗挑出来的,颗颗新鲜饱满,用刀子拦腰剖开,去掉山楂核,再拼起来串到竹签上。 糖稀熬得火候正好,串好的山楂串在上面薄薄地滚上一圈,便沾上了一层均匀的糖衣,晾上一会儿,便是一串红润饱满的糖葫芦。 小山楂从小爱吃糖葫芦,葫芦奶奶担心她吃坏了牙,便把没沾糖的山楂给她啃,小丫头被酸得直眯眼睛,还是死死抱着山楂坚持啃完,这下便轮到葫芦奶奶心疼了,忍不住又给她一颗甜甜的糖山楂吃。 老街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葫芦奶奶每天要在街上走五六个来回,小山楂打从跟着她上街开始就迈着小短腿自己走,从来不用葫芦奶奶抱,别人问她怎么不要奶奶抱,她就奶声奶气地说奶奶累,惹得一条街的妇人都恨不得把她当自家闺女疼。 这天早起的街坊没有看见葫芦奶奶扛着冰糖葫芦串的身影,略略有些奇怪,正打算去敲个门,却发现葫芦奶奶家的门一点点慢慢地打开了。 小山楂站在板凳上拔开了门栓,小手费劲地推开厚重的木门,迈着小短腿跑了出去。 不多时,几个老医生抱着小山楂回来了,大家这才发现,原来葫芦奶奶生病了,发着高烧,连小山楂都不认识了。 几个医生前前后后地忙碌了好一会儿,葫芦奶奶的烧才退了下去,沉沉地睡着了,老医生舒了口气,摸着小山楂软软的头 分卷阅读37 发道:“这次多亏了小山楂,要不然再晚一点,这病哪,可不好说……” 小山楂紧紧抿着嘴巴盯着葫芦奶奶,一步也不肯离开。 众人纷纷称奇,若是寻常四岁的小孩子,哪能有这份冷静懂事,怕是只会哭吧! 葫芦奶奶病了几天,靠着街坊的照顾,慢慢地好了起来,小山楂对每一个帮忙的人道谢,惹得大家更加心疼,葫芦奶奶看在眼里,脸上却流露出浓浓的忧色。 四 是夜,小山楂睡着了,葫芦奶奶披衣起床,拖着还没好的身体出了门,拐过两条街,敲开了一家的门。 “李医生,您还记得,小山楂的亲生父母是哪里人吗?” 坐在对面的老医生戴上老花镜,闻言吃惊地瞪大了眼睛:“怎的?你还想要找他们吗?” 葫芦奶奶叹了口气:“从前啊,我觉得是老天爷可怜我,给我送来了小山楂,小山楂多好啊,又懂事又漂亮,还特别心疼我,这几年真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日子了。” 她笑了笑,眼睛却有些湿:“可是,我没几天活头了,我不能害了这孩子啊!” 李医生打断她:“你说的这是什么话?你身子骨好着呢,再活十年八年不是问题。” 葫芦奶奶摇了摇头:“您别安慰我了,我今年已经七十三岁了,俗话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这身子骨平常看着好,也是说倒就倒了,这次若不是小山楂及时找来了您,我怕是就过不去这道坎儿了。” “其实也没什么,我早几年就该随着老伴儿一起去了,可我舍不得小山楂。” 李医生宽慰着她:“你不要想那么多,好好把身子养好才是正理,再说了,就算你想找人托付小山楂,也别找她那对没良心的父母啊!当初他们在除夕夜里,下着雪,就能狠心把孩子扔医院门口,要不是你,小山楂就冻死了,多狠的心,把小山楂还给他们,你能放心?” “孩子是妈身上掉下来的肉,哪有不心疼孩子的妈呢?再说了,当初小山楂什么都不懂,如今却是个这么懂事的孩子,谁见了都心疼,我就不信,她那父母能不心疼她。” 李医生还想再劝,却听葫芦奶奶继续道:“我这些年,也攒了不少钱,就是怕以后我走了小山楂吃苦,我去找他们,把钱全部给他们,哪怕是看在钱的份儿上,他们总能好好把小山楂养大,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葫芦奶奶瘦削凹陷的眼睛里闪着眼泪,李医生突然不忍心再说什么,兴许葫芦奶奶说的是对的呢,让她回到自己的亲生父母身边,总比托付给其他人要安心一些。 李医生提起笔,按着模糊的记忆写下了一个葫芦奶奶一辈子也没去过的远方地址,又循着印象中两个人的模样大概写了写外貌,葫芦奶奶不识字,李医生便一个字一个字念给葫芦奶奶记。 “谢谢您了李医生。”葫芦奶奶揣起纸条告辞,李医生犹豫片刻又说了一句:“你先别带孩子去,我帮你照顾小山楂几天,你去看看,要是可以,再让他们来接孩子。” 葫芦奶奶点点头:“也是,哪能让她跟我遭这份罪。” 五 “奶奶,您不要我了吗?”小山楂大眼睛里全是眼泪,葫芦奶奶看一眼就受不了了,恨不得当即把她抱回家藏起来。 可是不行,小山楂还小,而自己,已经是黄土埋到脖子的人了。 “小山楂,你听奶奶说,奶奶不是不要你了,奶奶是帮你找到了爸妈,奶奶老了,以后没法照顾你,你爸妈还年轻,可以照顾你好好长大,你跟着他们过好日子,听话。” 旁边一对中年男女见状,男的使了个眼色,女的忙堆起一脸笑容上前想要抱她:“对啊小山楂,我是妈妈,我带你回家,以后我们还可以来看奶奶,好不好?” “骗人,我不认识你们,我只要奶奶。”小山楂突然尖叫起来,粗鲁地推开女人的手,躲到了葫芦奶奶背后。 女人尴尬地缩回手,不知该说些什么,葫芦奶奶忙劝道:“小山楂还小,怕生,过几天熟了就好了。” 男人冷哼了一声:“一个赔钱货,还惯得像个大小姐。” 女人捅了自家男人一下,嗔怒道:“你说什么呢?咱闺女就是大小姐的命,跟着我们也不能让她吃了苦去,知道不?” 男人脸色一变:“是是,你再哄哄,我不会哄孩子,”说着又歉意地对葫芦奶奶笑了笑,“对不住啊,我是个粗人,不懂带孩子,家里几个孩子,都跟妈亲,看见我就像老鼠见了猫似得。” 葫芦奶奶勉强笑了笑:“小山楂很懂事的,平常陪着我卖糖葫芦都不叫苦,又会心疼人,你们好好待她,她长大了一定会好好孝敬你们的。” 小山楂却突然尖叫起来:“我不!是他们不要我的,我没有爸妈,我只有奶奶!” 葫芦奶奶脸色一变,一巴掌抽在她的脸上,怒喝道:“小山楂!你说什么呢?大人有大人的难处,以后你长大了就能体谅了,以后不许你说这种话知道不?他们是你的父母!是生你的人,是以后要和你一 分卷阅读38 起生活的人,你长大了,还要孝敬他们,知不知道?” 小山楂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被打过,葫芦奶奶这一巴掌极重,小山楂白皙的脸颊上瞬间出现了红肿的指印,她呆呆地捂住脸颊,一声也不吭,眼泪从大眼睛里滚落下来,又悄无声息地砸进尘土里。 葫芦奶奶别过眼不看她,自己的眼泪也哗哗地流下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小山楂慢慢地转过身,伸手轻轻揪住中年女人的衣襟:“妈妈,我们走吧!” 女人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在叫她,忙不迭应道:“哎好好,我们走,我们走……” 走出了院门,小山楂又扭过头,恰好撞上葫芦奶奶来不及收回的目光,她软软地开口:“奶奶,你能再给我一根冰糖葫芦吗?” 六 小山楂已经跟着亲生父母走了两天了,绿皮火车晃晃悠悠,把老街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一路上小山楂出奇地安静,吃的也很少,一言一行都小心翼翼,生怕惹得陌生的父母不高兴,葫芦奶奶最后给她做的那一根糖葫芦被她用油纸包好塞在怀里,糖衣早就化了,她却始终舍不得吃。 终于到了父母的故乡,这是个北方的城市,而父母的家却在遥远的乡下,下了火车转老旧的公共汽车走了一天,下了汽车就只能靠两条腿了。 三人沉默不语地走,男人走得很快,不时骂骂咧咧地嫌弃女人走得慢,小山楂腿短,跟在后面亦步亦趋,却始终咬牙没有叫过一声累。 天黑的时候,三个人还在荒无人烟的山里小路上。 小山楂到底年纪还小,怕黑,下意识地往女人身边靠了靠。 女人问道:“小山楂,是不是累了?我抱着你走好不好?” 小山楂还没回答,前面男人的喝骂声已经传了过来:“抱什么抱?个赔钱货,没想到当年丢了居然没死,还又找上门来了!真是个丧门星!呸!” 女人一声不发,也不提抱孩子的事儿了,闷头往前走,小山楂咬着嘴唇,再次吃力地跟上。 走到半夜,男人忽然停下了脚步,这段山路特别险,全靠男人手里那一支小小的老手电照路,一个不小心就容易滚下去,下面不知道有多深,隐隐听见有水声。 男人忽然把手电关了。 “你干嘛?这么黑,关了灯怪可怕的。”女人抱怨道。 男人的声音仿佛裹着一层夜色,又冷又黑:“小山楂在城里长大,这种山路没走过吧?” 小山楂下意识往女人身边缩了缩,没说话,女人道:“你在说什么呢?” 男人的声音又响起来:“我说,小山楂这种城里长大的小孩,走不惯山里的夜路,不小心掉下去了。” 小山楂轻轻惊呼了一声,抱紧了女人的身子,却发现女人的身子僵硬着,一动也不动。 “孩他爸,你别——”女人的声音有些发抖。 男人轻松地笑了笑:“别什么?家里已经穷得快揭不开锅了,都是因为你生的那几个赔钱货!要不是看在那老太婆给了不少钱的份上,你以为我会接她回来吗?反正都是赔钱货,本来当年就该死了,现在死了也不亏!” 说到最后,男人的声音已经开始咬牙切齿了,小山楂抱着的女人躯体也开始发抖。 女人的声音带了哭腔:“孩他爹,到底是我肚子里掉出来的……” “呸!谁知道到底是不是你肚子里掉出来的那一个?说不定那个早死了,这个就是不知道哪儿来的小野种,找上咱们家这是要债来了!你让开,我今儿还就不肯带她进咱家门了!” 黑暗中,男人一把将女人推开,伸手抓住来不及逃跑的小山楂,一用力,便把她举了起来。 不待女人再说什么,男人已经像掷一个破布口袋一样将小山楂扔了出去! 七 灵魂小肆,烹以灵魂,佐以岁月,凡所愿,无不得。 孙姑娘看着敲开灵魂小肆大门的客人,有点惊异,她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小的客人。 一身是泥的小山楂嘴唇冻得乌青,一双本来灵动的眼睛大概是因为冻得太久,有些迟滞,她努力眨了眨眼睛,看着孙姑娘,开口道:“孙姑娘,求求你救救我奶奶!” 孙姑娘一愣,伸手在小山楂眉心轻轻一点,这才恍然。 原来,小山楂的父母领走小山楂的那天,葫芦奶奶舍不下她,怕她吃苦,就偷偷跟在了他们的身后。 她不敢跟得太紧,又没有手电,磕磕绊绊走在山路上,摔了不知道多少跟头,循着那一点点若有若无的脚步声远远吊着,直到她听到了小山楂的一声尖叫。 她苍老的身子一瞬间爆发出巨大的力量,疯了一般跑过去,尖利的石块不知道在她身上留下了多少伤痕,然而她终究快不过突然发难的男人,等到她哭叫着赶到跟前,小山楂已经不见了踪影。 她扑上去跟男人拼命,用脚踹用手抓用牙咬,她目光里恨不得滴出血来,恨毒了眼前这个心狠手辣的男人,可她更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 分卷阅读39 轻信他,为什么要把最爱的小山楂交给他! 是自己害的小山楂丢了命啊! “小山楂!”葫芦奶奶撕心裂肺地一声哭喊,震得山林里的鸟雀飞了起来,扑棱棱地吓人。 “奶奶对不起你,奶奶去陪你。”她纵身一跃,跳了下去。 小山楂抱着孙姑娘递给她的一杯热茶,哭得抽抽噎噎:“奶奶没有死,她的腿摔断了,走不了路,我求求您救救她,我知道您一定可以救她。” 孙姑娘叹了口气:“我可以去帮你找其他人,只要有人能把她送到医院,她就得救了。” 小山楂摇摇头:“不是的,我不是那个意思,奶奶她根本就不想活,她就在山崖下面,不吃东西,也不喝水,一直哭,一直说对不起我,就算有人把她救上去,她也会死。” 孙姑娘摸了摸她软软的头发,这孩子聪慧得让人心疼:“那你要我怎么做呢?你是她活下去的支柱,可是你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孙姑娘,您把我的灵魂拿走吧!不,不是现在拿走,孙姑娘,我求您,让奶奶忘记我父母的事情,让我再陪奶奶几年,陪到她死,我就把灵魂给您,可以吗?” 小山楂眼里流露出哀求的目光,孙姑娘心里一软:“即便是以非人的身份陪着她,你也愿意?” “愿意的,只要能和奶奶一起。” “好。” 八 老街上的葫芦奶奶又开始卖糖葫芦了,山楂个大,又甜又脆,大人小孩都喜欢。 葫芦奶奶的身后跟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总是有些害羞地牵着葫芦奶奶的衣摆,不怎么说话,有些怕生,一笑,大眼睛弯成月牙。 如果仔细看会发现,小姑娘的皮肤呈现出一种不正常的苍白,她的眼睛很黑,深不见底地那种黑,隐隐还有些微微的光芒闪烁。 她的体温也比常人低很多,怎么捂也捂不暖,可葫芦奶奶依然每晚把她搂在怀里希望可以捂暖她。 孙姑娘坐在灵魂小肆里,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 那是一串用油纸仔细裹好的、已经融化了的糖葫芦。 山楂很酸,糖衣很甜。 哪怕是那一层甜蜜的糖衣,也改不了山楂那透骨沁髓的酸。 但哪怕只有一丝丝的甜,这酸意也变得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孙姑娘望着路过门前的那一老一少,微微笑了笑。 或许,这就是凡人的人生吧。 第16章 第十六个故事 我其实很想你,我想你一次,就难受一次,我不敢回来,我回来之前有多期待,看见你就有多失望,也许是我错了,不,确实是我错了…… 一 天刚蒙蒙亮,街角的包子铺就开了门。 吴妈顶着她那张万年不变的冷脸,将热气腾腾地包子从蒸锅上取下来,等待早起的食客们。 吴妈做了三十年的包子,她的包子,面皮发得恰到好处,各式馅料丰富,蒸笼一开,就见白胖均匀的大包子排得整整齐齐,十八个褶子怎么看怎么舒服。 吴妈有个女儿叫陈怡,准确地说,是养女,听说在北京工作,是八一电影厂的演员,演过好几部电影。 外人都说,吴妈母女关系不好,陈怡几年都不回来一趟,偶尔回来,也是吃顿饭就走。 吴妈很瘦,脸上没一点肉,颧骨高耸眼窝深陷的模样让很多人不敢主动和她搭话,但其实熟悉她的人知道,吴妈是个没脾气的人,卖包子几十年,从不缺斤少两以好充次,价钱也不贵,熟悉的街坊更是会顺手抹个零,街角要饭的老乞丐,要不是靠着吴妈的接济,怕是早几年就饿死了。 上午十点,买早饭的人渐渐没了,吴妈收拾好空蒸笼,顺手把卖剩下的几个包子重新热了热,自己留了两个当做早饭,再给街角的老乞丐捎上两个,便关了门去街尾的菜市场买菜。 回来的时候,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女孩正站在包子店外,咬着手指头看着晾在一旁的空蒸笼。 吴妈远远地站住,看着那小女孩,小女孩转过身来,歪着头笑了笑,露出一口细白的牙。 吴妈有些吃惊,一般的小孩子都怕她,看见她就会哭,所以她才远远地就站住了,没想到这小孩居然不怕她。 “饿了?”吴妈尽量放缓了语气。 小孩点点头:“饿。” “等等。”吴妈打开店门,拿出给自己留的包子,塞给了小孩。 小孩抓住一个包子啃了一口,看见吴妈盯着他,又咧唇一笑,递上另一个:“你也没吃早饭吧?” 吴妈愣了一下,忽然就扭过头去,砰一声,关上了门。 二 陈怡近日接拍了一部母爱题材的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小孩和后妈之间发生的故事,她饰演成年后的小孩。 故事基调很悲伤,小孩幼年丧母,父亲成天酗酒,直到有一天,父亲领回了一个年轻的女人,但小孩对后妈表现出了极度的抵制,拒绝 分卷阅读40 后妈对他的一切好,甚至在后妈怀孕之后将其推下楼梯,导致后妈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并且终身不育。 父亲盛怒之下将小孩扫地出门,小孩一腔戾气,尝遍艰辛,终于闯出了自己的事业,却在某一天的早晨,遇到了在门外等候了一夜的后妈。 小孩逃避多年的往事一朝涌上心头,她对当年的事心怀愧疚,却不愿认错,后妈却只是告诉她,父亲病重,希望她能回去看看。 霜花还未散去,隔着口鼻中呼出来的白汽,陈怡望着眼前那个不复年轻、微微佝偻的女人冲她笑了笑,忽然间鼻子一酸。 “卡!” 导演有些不耐地叫停,上前来数落陈怡的表情不到位。 没有人知道,陈怡的心思此刻飘向了千里之外的老街。 她想起那个一辈子对她没有好脸色的女人,心口堵得慌。 “你要是像她那样对我笑一笑多好,我是你的女儿啊,你把我当过女儿吗?”陈怡在无人的角落里无声地质问。 三 其实,很多年前,吴妈不是陈怡的养母。 她是陈家的佣人。 陈家早年是世家大族,有钱有势,陈怡是这一辈唯一的孩子,自然是一家人的掌上明珠。 陈怡的母亲生下陈怡,没有奶水,家里人便找来了刚刚生完孩子不久的吴妈,陈怡是吃着吴妈的奶水长大。 后来世道变了,陈家败落,家破人亡,一夜之间陈怡从千金大小姐变成了孤儿,身边只剩下一个自小便对她没有什么好脸色的吴妈。 吴妈的家人也没了,她独自一个人收拾东西回了几十里外的老家,陈怡当时还小,虽然怕她,却死死跟着她,三四岁的矜贵小姐,硬生生地走了几十里路,脚都磨破了,却倔强地一声不吭。 吴妈冷着脸掏出两个包子递给她,她其实想说让她走,她养不起她,可是还没等她开口,陈怡软软地开了口:“你也没吃饭,给你一个。” 吴妈一下子就红了眼睛:“你叫我一声妈,我养你。” 陈怡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细白的牙,脆生生道:“妈。” 陈怡常常想,她们的关系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恶劣的呢? 好像没有什么开始,吴妈一直对她没有好脸色,就连收养她,也是自己争取来的,陈怡不知道,这个女人的心里到底有着什么,为什么能够冷硬如此。 她记得早些年的时候,自己很喜欢粘着她撒娇,她最喜欢吃用鸡蛋胡萝卜和木耳做的素三鲜包子,那年头大家都穷,没几个人吃得起这么精细的食物,所以她从不敢开口,只敢在她每个月做那么一回素三鲜包子的时候,偷偷多藏一个。 再后来,陈怡越长越大,也变得越来越敏感,吴妈一个冷冷的眼神,都能让她难过许久,哪怕明知道她从来都是这副样子,她却再也不愿像小时候那样黏上去撒娇了。 十八岁那年,陈怡离开了家,此后几年,她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 四 吴妈做的素三鲜包子是一绝。 鸡蛋香嫩,木耳脆生,混着胡萝卜丝丝缕缕的清甜,咬一口便停不下来。 老食客们记得,从前日子艰难,吴妈的包子花样不多,素三鲜这种做法精细的,更是一个月才做一次,后来日子越来越好了,吴妈做素三鲜包子就多了,大家很是饱了一番口福。 再后来不知为何,吴妈几乎再也不做素三鲜的包子了,有老食客问起,吴妈便说,年纪大了,忙不过来。 近来吴妈的身子不大好,每日做的包子数量大为减少,食客们不得不早起排队才能买到,不过很快食客们就发现,吴妈近日所卖的包子,居然只有素三鲜的。 某一个清晨,吴妈卖包子的时候突然倒地不起,众人七手八脚地把她背起来往医院送,她浑身瘫软没有力气,一只手却死死扣着蒸笼,牙关紧咬,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路口,众人以为她看见了什么,可是路口分明什么都没有。 吴妈在医院里平静地走了,没留一句话。 五 陈怡难得有了两天的休假。 戏还没拍完,卡在了最后女主角和后妈相处的一小段,导演说陈怡演不出女主角那种愧疚中带着不甘的感情,当她面对剧中的后妈时,像一个被亲妈抛弃的委屈的女儿,这不是他想要的,导演让她趁着休假好好琢磨琢磨。 “妈,你说,愧疚中带着不甘,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我觉得我不懂。” 陈怡靠着墓碑自言自语。 吴妈三年前走的时候,她不在,等到她接到消息回来,却只见到了一捧骨灰。 那么冷硬的一个人,就化成了那一小捧柔弱的灰烬。 陈怡当时疯了一样扑上去打翻了骨灰盒,她用力地抓住那些柔软的灰烬,她就想知道,那些灰烬里,有没有一些是属于吴妈的心脏的,她的心那么硬,硬到连死都不让她知道,她的心化成的灰,也比别的灰要硬一点吗? 陈怡被人拖开了,吴妈的葬礼是街坊操办 分卷阅读41 的,陈怡像一个茫然的路人,没有人理她,她一个人在老街上游荡,试图找出一点点吴妈存在的蛛丝马迹。 她给街口的老乞丐放下一点零钱,却被老乞丐捡起来扔了回去,零钱砸在她的鞋子上,像是某种厉声的嘲讽,陈怡落荒而逃。 她走进包子铺,看见里面略有些凌乱的蒸笼,和几个没来得及卖出去,如今已经发了霉的包子,掰开看,全部是她最爱的素三鲜馅儿的。 她终于记起来,从前她喜欢吃素三鲜馅儿的包子,吴妈每个月都要跑老远的路去买当时难得一见的木耳回来做,后来日子好过了,两人关系也生分了,陈怡再也不提自己喜欢吃素三鲜馅儿的事,可是似乎只要她想吃,总能随时吃到。 她曾以为那是因为素三鲜的包子是店里的招牌,可是多年之后她偶尔会不说一声就突然回家,每每那时,她却从来吃不到素三鲜的包子。 不对,她想起来有一次,她下午走了,把钥匙忘在了家里,又回来拿,当时吴妈从厨房急急地站起来,似乎想说什么,她拿了钥匙就走了,现在想想,当时吴妈身后的,正是调到一半的素三鲜馅儿。 陈怡靠着墓碑絮絮叨叨地说话:“妈,其实你对我挺好的,当年我感觉不到,只在意我看见的,我以为你讨厌我,总是拿冷脸对我,这让我很难受,所以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你。” “可我其实很想你,我想你一次,就难受一次,我不敢回来,我回来之前有多期待,看见你就有多失望,也许是我错了,不,确实是我错了……” 陈怡低下头,眼泪噼里啪啦地砸在碑座上:“可是妈,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为什么这样对我?” 六 陈怡靠着墓碑睡了一夜,凌晨的时候下起了雨,淋了个透,她发起了高烧,腿脚发软,挣扎着想要走出墓园,却发现身体不听使唤,眼前一黑,就靠着墓碑倒了下去。 醒来的时候,她闻到了熟悉的香味儿。 她走出卧室,看见一个姑娘穿着一身少见的对襟襦裙在老灶前忙活,白汽氤氲间,姑娘的身影模糊不清,她想起来很多年前,吴妈也是这样在老灶前忙活,蒸出一笼又一笼的包子。 那时候,吴妈还年轻,她还小,她还能抱着吴妈撒娇。 “城南深巷有小肆,烹以灵魂,佐以岁月,凡所愿,无不得。” 孙姑娘放下蒸笼,声音隐在白雾里,有些飘忽不定。 陈怡豁然惊醒。 灵魂小肆,一家存在于传说中的小肆。 她这是…… 孙姑娘的身影走出白雾,变得清晰起来,一张素净的面容,带着浅浅的笑,看着那笑容,陈怡却无端发冷。 “你母亲,在我这里留下了一点东西,她既想给你看,又不想给你看,犹豫了一辈子,最后交于我来决定。” 孙姑娘牵着陈怡的手坐下,目光平静地注视着她,陈怡却分明看见,她的目光深处藏着一丝怜悯。 “原本,凡人的事情我是不应该参与的,不过她既然交于我来决定,那我今日,便随了自己的心意,我觉得,你应该知道。” 她伸手不知道从哪里取出一卷玉简,信手翻开,露出其中一支。 光华流转,她伸出玉白色的手指,采撷起那一缕光华,轻轻按在陈怡的眉心,陈怡惊了一瞬间,随即昏睡了过去。 七 陈怡在一阵剧痛中醒来。 她模模糊糊地睁开双眼,发现有人抱着一个襁褓向她道喜,说她生了个儿子。 陈怡一愣,却发现自己身不由己地撑起身子,接过那小小的襁褓,巨大的喜悦将胸腔填得满满的,她感觉到自己流着泪,一遍又一遍地亲吻怀中那个皱巴巴的婴儿。 有人进来,唤她小茹。 小茹,是吴妈的闺名,这陈怡是知道的。 所以,这是吴妈的过去? 陈怡震惊地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有些微胖,和她所认识的那个干瘦冰冷的模样判若两人。 未出月子,就发现孩子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整夜整夜地哭,吃奶也只吃一点点,瘦的皮包骨头,大夫来看了,说是先天不足,好好养着,或许能养大成人,但也肯定是个病秧子。 吴妈没日没夜地守着孩子,费尽心力想要让他多吃几口奶,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这一日,吴妈正抱着孩子哄,屋外传来了一阵喧闹声,有一人叫道:“没什么事情比陈老爷家大小姐没奶喝更重要了!” 又有一人说:“可我们家孩子还不满月,又是个体弱的,离不了母亲啊!” 先前那人冷笑了一声:“病秧子还养了做什么,给我们家大小姐做奶娘,包你全家一辈子吃喝不愁。” 吴妈抱着孩子往屋里躲,耳边听得外面一阵乒乒乓乓地声响,也不知是谁和谁打了起来,突然眼前一黑,有人狞笑道:“原来躲在这里,让我好找!” 说罢便蒙上头罩将她扛了出去。 孩子掉在地上,哇哇大哭,吴妈 分卷阅读42 拼命挣扎,却被一个手刀打晕了。 吴妈就这么被掳到了陈家,给陈家大小姐做了奶娘,陈家倒也信守承诺给了她夫家不少财物,夫家托话给她,说孩子好好的,让她不要担心,她虽然止不住地担心,却毫无办法。 陈家的大小姐和她的儿子完全不一样,有着健康红润的脸颊,哭声响亮,吃得也很多,她喂了几日,便喜欢上了这个爱笑的孩子。 过了半年,她终于得到允许回了家,满心欢喜地想要找儿子,却只看见屋后多了一处小小的坟茔。 丈夫目光躲躲闪闪:“大夫说了,孩子是先天的不足,养不大的,没奶吃,老生病,后来就……” 吴妈一声不吭,一双眼睛阴鸷地看着自己的丈夫,丈夫被她盯了好一会儿,恼怒道:“不就是个孩子么?死了就死了,再生就是了!” 好半天,吴妈才说:“那你找别人去生吧!” 她头也不回地走了,走回了陈家,再也没回来。 八 吴妈自那一日后便再也没有笑过,她越发地消瘦起来,原本灵动的一双圆眼睛因为消瘦变得很大,阴测测地让人生畏,只有陈怡不怕她,天天粘着她。 后来,陈家被人告发曾经欺压穷人,霸占耕地。 说起来,哪个世家大族没这些腌臜事儿,在那个人命比纸薄的过去,这点事儿没几个人会放在眼里。 然而,在那个敏感的年代,一纸罪状,就将这个世家大族彻底打落了尘埃。 告发信是吴妈写的。 陈家一夜之间家破人亡,风光的陈家大小姐也成了没人要的野孩子。 吴妈站在萧瑟的陈家大门口,似哭非笑。 她低声说,儿子,妈给你报仇了。 然后一扭头,她看见了蹒跚学步的陈家大小姐。 陈怡还不知道自己的家已经没了,她只喜欢跟着吴妈。 吴妈说:“我恨你,恨你全家。” 陈怡听不懂,歪着头对她笑。 吴妈说:“我要走了,你是死是活跟我无关。” 陈怡仍然听不懂,跌跌撞撞上前牵住了她的衣角。 吴妈扭过头,眼泪滚下来:“我对不起你。” 陈怡咿咿呀呀,抱住了她的大腿。 九 “现在你知道这些年,她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将你养大的吧!”孙姑娘起身进了厨房,包子熟了,一个个白白胖胖,十八个褶子齐齐整整。 拿碟子盛了两个,递到陈怡面前。 “她恨你,更恨你的家人,可她又知道你是无辜的,又或者说,她对你是有愧的。” “我懂。”陈怡打断孙姑娘的话,伸手拿过一个包子。 咬一口,鸡蛋的香味混合着胡萝卜的清甜,是她幼时最爱的味道。 “谢谢你。”陈怡吃完包子,起身深深地鞠躬。 假期结束了,陈怡回到了剧组。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胸口,回忆着吴妈的过去。 愧疚中带着某种不甘的恨意,她终于理解了这种感情,她看着眼前的后妈,她有些局促,手脚不知道该往哪边放,又有些无力地愤怒,这不该是她的错。 她只能冷着脸,藏起自己心中的情绪,像吴妈过去的二十几年一样。 走过花店的时候,后妈下意识地瞥了一眼盛放的康乃馨,她冷冷地瞥过去,后妈柔柔地笑着摇了摇头,准备离开,她却走进店里,买下了那束康乃馨。 “卡!过!”导演在那边喊。 陈怡低下头,用谁也听不见的声音道:“妈,下辈子我做你亲生女儿,好不好?” 第17章 第十七个故事 我们永远是兄弟。 一 四月,春冻未化,在某个寂静的深夜里,猛听得一声轰隆巨响,熟睡的人们一跃而起,裹上厚厚的棉衣涌出家门。 远处有人大喊:开——江——啦—— 众人应和着奔向江边,猎猎江风如刀,刮得人面颊生疼,可每个人的眼里都是兴奋的亮光。 乌苏里江的武开江,可不是年年都能见到的。 江边早已围了一群人,硕大的冰排犹如无数巨大的野兽,撕咬、怒吼、横冲直撞,水声、撞击声隆隆作响,震颤着耳膜,像密集的鼓点,在冰冷的春夜里砸开一蓬烈火。 吴江霍然惊醒,一身冷汗。 他坐起身来,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伸手掀开薄薄的被子,爬起来从老旧的暖瓶里倒了一杯水。 喝了一口水,长叹一口气,他疲惫地捏了捏眉心。 这里是南方的城市,不是北地的雪原。 四月份,这里已经春暖花开了,而遥远的乌苏里江,依然冰封千里。 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二 十年前,上山下乡的热潮席卷了各大城市,那些过分年轻的学生们怀揣着巨大的热情奔向祖国的四面 分卷阅读43 八方。 吴江出身书香世家,自小身子骨弱,脾气温和,骨子里却自有一份书生傲气,那时候,他毅然拒绝了家里为他安排好的发展路线,和一群同伴一起,奔向了祖国的北方。 他像一缕飞蓬,飞到了乌苏里江江畔,义无反顾地扎下根来。 他到的时候,江风正寒,人还未到,风寒先到了,怏怏地病了个把月,本就清瘦的身子骨更是瘦了一大圈,等到江面冰封的时候,吴江终于能够走出老乡家的村舍,站在江边,呼吸一口冷冽的空气,四肢百骸齐齐一个哆嗦,吴江对着江面大喊一声,兴奋得像个孩子。 冷不丁背后伸出一双有力的臂膀,将他瘦小的身子骨一把搂紧,用力推搡了两下,耳边是一阵洪亮的笑声。 “你小子,终于舍得起来了!” 吴江挣开那人的手,揉了揉被勒疼的胸口,有些腼腆地笑了笑:“勇哥,你轻点,我这好不容易死里逃生。” 吴勇放轻了动作,在他肩膀上捶了一拳:“大老爷们说什么死不死的,怎么样,乌苏里江的风光很美吧!” 吴江转过身,目光像纵情的雨燕,在江面上放肆地飞扬,胸中一片开阔恣意,他情不自禁地舒了一口气:“不虚此行。” “是啊!不虚此行。” 吴勇和吴江是同学,也是老乡,吴勇出身贫寒,靠着半工半读完成学业,却出乎意料地与吴江这样的富家子弟处成了知己,就连来这北方插队,也是二人一起选定的地方。 吴勇身强力壮,在吴江卧病的一个月里,他已经靠着自己的一把力气和好脾气赢得了一众老乡的好感。 “走,今天去我那,昨天李老爹才给我送来了一只野兔子,我给你炖一锅麻辣兔肉吃,这可是李老爹的绝活,我求了几天他才肯教我的,那味道,啧啧——” 吴勇铁钳一样的大手扣住吴江的肩头,揽着他大步往前走,吴江无奈地苦笑了一声,吴勇身强力壮,他却又瘦又小,吴勇揽着他,像揽着小鸡崽一样轻松。 麻辣兔肉果然好吃,野地里的兔子肉质鲜嫩,很有嚼劲,用东北最常见的做法炖成一锅,粗犷的铁锅将浓香紧紧锁住,不需要太多的调料,吃一口便停不下来。 “咱们这地方啊,别看冷,可是遍地都是好吃的,这兔子肉还没什么稀罕的,听李老爹说,等到明年开春,乌苏里江一开,这头一波的开江鱼,那才是人间绝品,听说当年乾隆帝都要带着妃子来吃呢!” 吴勇吃得额头冒汗,兴致勃勃地说着一个月的见闻,吴江安静地吃着肉,不是应和几句,满眼都是艳羡之色。 吴勇见他不说话,抬手又夹了好几块肉放到吴江碗里:“多吃点,你这小身子骨可经不起乌苏里江的寒风,你把身子养好了,我带你打猎去,我跟你说,我最近跟着李老爹学打枪呢,李老爹直夸我有天分。” 吴江笑着点点头:“好。” 正吃着,门外突然传来一声脆生生的嗓音:“勇哥,在么?” 吴勇“哎呦”一声,连忙抹了抹嘴从炕上跳起来,忙不迭地穿上鞋子跑过去开门,边跑边喊:“在、我在!” 三 进来的是个穿着青花布袄的小姑娘,十七八岁的样子,挎着一个小竹篮,小圆脸,大眼睛,鼻头冻得红红的。 她进得屋来,鼻子动了动:“好香啊!你真把我爹的手艺学走啦!” 吴勇呵呵傻笑,找出一副干净的碗筷:“尝尝,第一次做。” 姑娘笑着白了他一眼:“傻大个,哪有你这样做主人的,家里有客人,你都不介绍的?” 吴勇拍了拍脑袋:“江子,这是李老爹的女儿,英子。”又扭头对英子道,“这是我的好哥们,吴江。” 英子爽朗一笑:“你就是那个南方的公子哥儿呀,可真娇气,听说你一来就病了一个月呀?” 吴勇有些尴尬:“英子,江子他身子不好,可却不是什么娇气公子哥儿,以后大家熟悉了,你就懂了。” 吴江是个万事不挂怀的性子,闻言笑了笑自嘲道:“我小时候要是有这么好吃的野兔子肉吃啊,我也能长得像勇哥这样强壮。” 吴勇笑着擂了他一拳:“吹吧你就。” 三人认识了,英子便也不见外,拿起筷子与二人一起吃肉,不多时一大锅野兔子肉下了肚,还意犹未尽,约定下次还要一起吃肉。 看着天色不早了,英子起身离开,吴勇傻呵呵地挥手再见,却被吴江踹了一脚:“不送人家姑娘回去,说得过去吗?” 吴勇这才如梦初醒,追了上去。 等到吴勇回来的时候,吴江已经毫不客气地霸占了吴勇的床,睡得正香,吴勇喜不自胜地摇醒了他:“喂喂,江子江子,我太开心了!” 吴江被他摇醒,也不生气,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似笑非笑道:“咋,她答应和你交往了?” 吴勇脸色通一下红到了脖子根:“说什么呢你!” 吴江低笑道:“别装了,你看英子的那眼神,就差没冒出一 分卷阅读44 堆红心来闪瞎我了,你当我瞎啊?” 吴勇罕见地忸怩了一下:“没有,没交往呢!我就问她,觉得我怎么样。” “她怎么说?” “她说,我很好。” 吴江伸手在他脑袋上拍了一把:“这就高兴得找不着北了?再加把劲,你就能当乌苏里江的女婿了,到时候再高兴来得及。” “你觉得,我俩有戏?” “很有戏!”吴江软绵绵地躺倒,拥着被子打算继续睡。 “真有戏?”吴勇好死不死又来摇他。 “你再摇我就没戏了。”吴江没好气道。 “那……你睡……嘿嘿……” 四 北方的冬日漫长而严寒,吴江身体好了之后也参加了生产队的劳作,老乡们见他年纪小,身子骨又不好,对他颇为照顾,几个月下来,身子反而强健了不少。 吴勇和英子的关系却一直没能捅破窗户纸,不知道是因为吴勇太笨还是只是二人缘分未到,吴江也不好多问,只是每日里与吴勇插科打诨,有意无意地为两人创造独处机会。 这一日,李老爹和两个村里的老猎人打算进山猎点野味打打牙祭,顺便叫上了吴江和吴勇,出发的时候才发现,英子也换了一身劲爽的猎装在队伍里。 一行六人走了一天,寻了个空地扎营,六个人分三波守夜,原本吴勇和吴江分在一组,李老爹却开口道:“你们俩小伙子都没有守夜的经验,这样吧,我和英子一人带你们一个人守夜,别看英子年轻,她在山里可是如鱼得水。” 吴江笑着接口道:“那劳烦李老爹带我吧,我这人有点闷,我怕英妹子跟我一组会熬不住瞌睡。” 吴勇有些局促地看了英子一眼,又暗暗给吴江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 英子却忽然道:“没事,我不怕闷,吴江哥,我陪你守夜,勇哥,你不是要向爹请教怎么制弓的么?” 吴勇呆滞了一下,勉强牵了牵嘴角:“啊对。” 李老爹笑道:“那就这么说定了,英子你们守最后一波,不容易犯困,还能看看日出。” 英子点点头:“好。” 一夜无话,吴江心里有些疑惑,却也深知自己的身体不如其他人,若是休息不够,反而会拖累别人,是以一躺下就强迫自己睡着了。 后半夜的时候,吴江被英子叫醒,他礼貌地笑了笑,洗了把冷水脸,打起精神来。 二人相对无言,吴江借着火光掏出随身携带的诗集慢慢看,正看到那句“我习于冷,志于成冰”,却猛听得耳边一阵强忍的抽泣声。 英子抱膝而坐,对着火光无声地流泪,也不知道哭了多久。 吴江不是个会安慰人的,半晌,也只是沉默着递上了一块手帕。 英子不接,红着眼睛看他,目光里分明带着某种恨意:“爹说,你家在南方,是很有钱的大家族,对吗?” 吴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却听英子继续道:“那你为什么要和勇哥关系那么好?他又穷又笨,而你呢,又有钱又聪明,你为什么要和他一起来这里?” 吴江皱了皱眉:“我不懂你什么意思。” 英子忿忿地将帕子甩开,压低声音怒道:“我问你,你愿不愿意娶我?” 吴江愕然半晌,深吸一口气,认真地摇了摇头:“对不起,我不爱你,勇哥爱你,你也爱勇哥,你不用否认,我看得出来,我不明白——” 英子打断他:“看得出来又怎么样?我爹还不是不让我嫁给他,若是只有他一个人,我爹自然会把他当成乘龙快婿,可是偏偏你和他一起来了,我爹说,你们不会永远待在这穷乡僻壤,你们早晚会回到属于你们的大城市,既然要去大城市,那他自然希望我能和更优秀的你在一起。” “原来这样……对不起。”吴江叹了口气,这真是无妄之灾。 “我会找机会和李老爹谈谈的,你别太担心。” 英子低着头不理他,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五 打猎回来之后,吴江明显感觉到吴勇对他疏远了不少,不似从前一般亲热,吴江也不介意,只想寻个合适的机会找李老爹好好聊聊。 这一等,就等到了开春。 开春头件事,便是等开江,捕捞开江鱼。 乌苏里江每年上冻四五个月,水底的鱼在严寒的环境下捱过冬季,身体里的杂质都排干净了,肉质紧实鲜美,是自古以来为人所称颂的美味。 饶是吴江对吃食不大讲究的一个人,也对这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开江鱼充满了期待。 这几日江面有开冻的迹象,吴勇心情也开朗了许多,不自觉地对吴江又亲近起来。 这一日深夜,上游传来了一声巨响,吴勇从床上弹起来,喜不自胜地去把吴江也从床上挖了起来。 吴江睡得正香,被摇醒后还带着一点慵懒的起床气:“才开呢,有什么好看的,不是说得等这一茬冰排过去了才能捕鱼?” “这可是武 分卷阅读45 开江,难得一见的,不看我保证你遗憾一生。”吴勇二话不说胡乱抓起棉袄就往吴江身上裹,吴江无法,只得连连告饶自己穿好了衣服随他出门。 江面上一片兵荒马乱,巨大的冰排挤压碰撞着,飞溅出无数冰碴和水珠,又在汹涌的江水推动下挤压成小小的冰山,声势浩荡地顺流而下。 吴勇和吴江生在南方,从未见过这等壮烈的场面,一时间两人尽皆无话,眼也不眨地看着那汹涌奔腾如同洪荒巨兽的江水,神色动容。 良久,吴江重重地呼出一口气:“此生无憾。” 次日下午的时候,冰排跑得差不多了,吴江拿了根钓竿,他不大会钓鱼,钓了半天才钓了几条不大的鲫花,还不够俩人塞牙缝的,吴勇就更不会了,两人看着江面干着急,馋的不行。 所幸李老爹及时雨,一网下去捞上来足有几十条鱼,剥洗干净,放进大铁锅里,就着甘冽的江水,满满炖了一大锅,那滋味,鲜得两个南方斯文汉子吃得毫无形象。 吃饱喝足,吴江满满倒上一杯烧刀子酒,郑重道:“开江鱼为证,你我永远是兄弟,终我一生,绝不会做对不起你的事。” 吴勇嘴唇翕动了,半晌没说出话来,一口闷干碗里的酒,哽咽道:“兄弟,不怪你,我知道,不是你的问题,是我没本事。” 吴江捂住他的嘴,摇摇头:“谁说你没本事。” 他走出门外,几十步外就是乌苏里江,江面疏阔,冷风拂面,半晌,他扭头一笑:“该看的都看过了,开江鱼也吃过了,我过两天就走,剩下的,就靠你自己了。” “江子,你——” 吴江摆摆手,走向江边。 六 李老爹还在江上捕鱼,赫哲族人一年捕一次开江鱼,这不仅是用来吃的,更是一年中很大一部分收入来源。 巨大的网撒下,李老爹撑着小舢板喜气洋洋地收网,网眼上卡着一条条活蹦乱跳的鲜鱼,耀花了人眼。 远远地忽然传来一阵奇异的啸声,吴江一凛,却见远远地一丝白线从上游直逼过来,等到他醒悟过来那是什么的时候李老爹已经开始疯了一般往岸边划船。 那是冰排!还没有跑干净的冰排! 巨大的冰排足足有两间房子那么大,小山一样自上游冲了下来,速度奇快,吴江还来不及出声,李老爹的舢板已经被打翻了,李老爹被一个浪头压进了水里,不见了踪影。 “李老爹!” 吴江大吼一声,四下却无人,他当即扯掉身上厚厚的棉衣,一个猛子扎了下去。 江水刺骨,还漂浮着零星的小冰块,吴江拼命地伸展手脚,在李老爹消失的地方寻找。 没有!哪里都没有! 江水太急了,早已不知道把人冲到了哪里。 吴江浮出水面换气,顺着水流的方向又一头扎进水面,终于,让他看见了一丝深色的布料。 吴勇和英子终于赶到了,见吴江已经找到了人,便没有再下水,手忙脚乱地放下绳索,好让吴江借力。 吴江将绳索捆在了李老爹的身上,伸手示意了一下,吴勇和英子便拼命开始将绳索往岸上拉,不过片刻功夫,李老爹已经失去了知觉,吴江也觉得四肢百骸都不是自己的,完全凭借着求生的本能死死攥住绳索。 又一道大浪打来,淹没了绳索那端的两人。吴勇和英子加快了速度,终于将绳索拉上了岸,却发现绳索的那端只剩下李老爹一人。 “吴江哥——”英子尖叫一声,就想往水里跳,却被一双有力的臂膀死死地抱住了…… 七 南方的春日暖和,桃花都开了,吴江提了两捆鲜嫩的水芹菜去了吴家老宅。 “妈,我来看你了,给你带了点刚上市的蔬菜。” “你走吧!你不是我儿子。”门内苍老的声音如同老旧的风箱,透出不知多少年的绝望。 “妈!你总是这样说! 我不是你儿子还能是谁!妈!” “你走吧!” 吴江还欲再说,却被一双素白的手拦下了。 “十年了,你还不醒悟吗?” 孙姑娘的声音干干净净,甘冽得如同那一日的乌苏里江江水。 城南深巷有小肆,烹以灵魂,佐以岁月,凡所愿,无不得。 孙姑娘将男人带到了灵魂小肆,引他坐下。 “你还不醒悟吗?吴勇。” “我是吴江!我不是吴勇,我——不是——不——” 吴江、不,吴勇痛苦地抱着头蹲下身去,发出野兽濒死一般的嘶吼。 孙姑娘淡漠地看着他,目光中是不加掩饰的深深怜悯。 “其实,非要说你是吴江也是可以的。”她幽幽道。 十年前,吴江为了救李老爹被江水冲走,吴勇拦住了想下去救吴江的英子,那一瞬间,说不清为什么,不经意间积攒的嫉妒和愤恨突然就涌上心头。 所以他犹豫了,他的心中生出一个可怕的想法,如果吴江 分卷阅读46 死了,就再也没有人总比他优秀了! 如果、吴江、死了! 吴江真的死了,尸体都没找到,吴勇觉得自己是应该高兴的。 可是在吴江的葬礼上,英子甩开了他的手,说了他们之间最后的两句话。 一句是,你觉得你值得他把你当兄弟吗? 另一句是,咱俩完了,我不能爱一个害死自己兄弟的凶手。 八 吴勇疯了,他逢人就说自己是吴江,说吴勇死了,死在乌苏里江,他离开了东北,回到了南方的城市。 彼时吴家已经散尽家财,只剩下老夫妻俩,听闻吴江身死的消息,吴家父亲悲痛之下一病不起,没几个月就去世了,老母亲闭门谢客,一个人守着青灯古佛日日诵经念佛。 “你知道灵魂是什么吗?”孙姑娘问道,这个问题她问过许多人,但是没有几个人真正知道。 “是因果和执念。”出乎意料,吴勇居然回答了出来。 “不错。”孙姑娘颔首,“这世上能证明一个人存在过的,只有执念和因果,执念无法复制,可因果却是可以转移的。当年,你出于极大的愧疚之心,将自己当成了吴江,这其实是对他身上所纠缠的因果的一种继承,或者,从这一角度来说,你说你是吴江,也没有问题,你是一半的他。” “可我终究不是他。”吴勇颓然地将脸埋进手掌心。 十年大梦一场,他重新陷入了悔恨的沼泽。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为你烹一道菜肴,吃了它,你便能了却吴江一世的因果,你可愿意?” 吴勇久久不语,久到孙姑娘以为他不会再回答了,他终于抬起头。 “我很怀念当年那顿开江鱼。”他目光空洞,嘴角悠悠地牵起一抹笑意。 开江鱼的美味,名副其实,可他更怀念的,是那一天,吴江斟满一杯酒,对他说:“我们永远是兄弟。” 孙姑娘挑了挑眉,却听见吴勇继续道:“谢谢你,不过,不用了。” 他粲然一笑:“我就是吴江,我还要去照顾母亲。” 他站起身,擦了一把脸,步伐蹒跚地走了出去。 第18章 第十八个故事 世人多情,便如这一道乌狼鲞,明知剧毒,却前赴后继,一往无前。 一 又是一年除夕。 孙姑娘一个人度过了许多个除夕,那些凡人总喜欢给某些特殊的日子赋予特殊的意义,除夕无疑是其中最为特殊的一个。 这是一年的最后一天,人们要上敬天地下敬鬼神,并为此发明出了繁杂的礼仪规矩,孙姑娘不敬天地鬼神,对那些繁冗的习俗不置可否,唯有一样,孙姑娘十分憧憬。 就是那一年一度的年夜饭。 再贫穷的家庭,除夕之夜,总要竭尽所能准备一顿相对丰盛的晚餐,一家人齐齐整整地吃顿饭,在饭食的香味中聊聊过去的一年,说说来年的期许,一盏昏黄的油灯伴着他们守岁,再冰冷的生活也在这暖黄的光线里逐渐回暖。 这暖意,将在家人的心底攒下足够的热度,好让他们在新的一年里,无论遭遇怎样的艰难困苦,总能熬下去。 孙姑娘已经多年没有做过年夜饭了。 左右她总是一个人,茵陈来去无踪,便是做上一桌的好菜,她一个人一盏灯,也吃不出什么温暖的年味出来。 孙姑娘坐在炉火旁,漫不经心地翻阅着行者录,这行者录看着小小的一卷,其实却怎么翻也翻不到头,每一支玉简都藏着一份不灭的执念、一颗不死的痴心。 孙姑娘的指尖落在玉简上,蜻蜓点水一般划过,那些故事在她的眼前像炉火一样点亮,又很快熄灭,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找些什么。 直到触摸到那一根光芒黯淡的玉简。 只短短一句话:我想和你一起吃年夜饭。 没有人,没有执念,什么都没有,而这最后一句话,也在孙姑娘触摸之后,逐渐消散了。 成了一根空白的玉简。 二 笃、笃、笃、 有人敲门。 孙姑娘打开门,眼前的人身上落了一层薄薄的雪花,额头上渗出晶莹的汗珠,口鼻中呼出的热气让他一双眼睛显得格外地亮。 他跺了跺脚,提着手上一大堆的食材十分熟稔地进了屋。 “可算赶上了,我就知道你又没有给自己准备年夜饭,这怎么行呢?年夜饭可是除夕的头等大事……” 他熟门熟路地绕进了厨房,像是已经在这里生活了许久。 孙姑娘沉默地看着他忙活,有点无措,又有点觉得理所当然地熟悉。 年轻男人带来了很多食材,其中最显眼的是一条乌狼鲞。 乌狼鲞,即河豚鱼干。 河豚有剧毒,但肉质鲜美,自古以来引得无数人拼死也要一尝河豚的美味。 在南方有些地方,会把河豚鱼沿着脊背剖开,去掉剧毒的内 分卷阅读47 脏和脊血,晒制成鲞,称之为乌狼鲞。 乌狼鲞焅肉,是逢年过节的一道大菜。 孙姑娘的目光转向在厨房忙活的那人,轻轻叫了一声那人的名字。 符风。 厨房里忙活的人响亮地应了一声,转过身来,眼睛亮得像一团火,笑容不加掩饰,在那逼仄狭小的灶台之间,他整个人都明亮得刺眼。 孙姑娘笑笑,摇摇头:“没事。” 孙姑娘第一次见到符风,是三十年前。 那时候他是一个开朗热情的小伙子,在码头做些体力活挣钱。 和别人不同的是,每天早晨,他总会穿得干干净净地上工,码头的同僚们都笑话他,说你一个扛包的,一天下来身上全是灰土,你穿这么干净不会浪费吗? 他就挠着后脑勺笑:“穿干净点,看着不舒服吗?” 于是就有人取笑他:“谁看着舒服啊?我们看着可不舒服对吧?” 每每这时,一群男人就会发出善意的揶揄笑声,符风也会笑着骂回去。但是有时候,孙姑娘会来码头买鱼,正巧直直地撞进符风那双亮得过分的眼睛里。 这个时候,众人就会心领神会地大笑几声避开,留下脸红得要烧起来的符风傻愣愣地盯着孙姑娘。 孙姑娘倒不觉得有什么,只当是年轻人面皮薄,便直接从他们身边走过,去码头的另一边买鱼。 直到有一天,当她又一次轻描淡写地从符风面前走过的时候,被面红耳赤的年轻人拦住了去路。 “你、你好。”他紧张得说话都磕磕绊绊的。 孙姑娘觉得有些好笑:“有事?” “没、没事。” 孙姑娘含笑点点头,准备离开。 “哎等等——” “嗯?”孙姑娘回过头。 年轻人深吸一口气,像是下了莫大的决心:“我叫符风。” 三 至今想起来,孙姑娘还是会觉得不可思议。 那样一个阳光一般温暖明亮的少年,会对她一个连七情六欲都埋进了行者录的人产生那样的情感。 少年人的爱恋热烈而执着,孙姑娘觉得好笑之余,又不免会因此对他产生几分纯粹出于欣赏的好感。 符风很勤快,只要孙姑娘去码头买鱼,他就会抢着帮她把鱼背回去,一路上也不说话,就沉默地跟着她走,仿佛真的只是一个帮忙送鱼的,以至于第一次送鱼的时候,孙姑娘还递上了一点零钱。 符风的脸刷一下红了,手忙脚乱地放下鱼转身就跑,孙姑娘喊了两声也没回头。 正当孙姑娘一脸困惑地提起鱼准备进屋的时候,符风却又跑了回来,一双眼睛迸出让人无法忽视的坚定来。 “我、我帮你不是为了钱。” 说完转身再次跑了。 孙姑娘楞在原地,望着他离去的方向半晌没有移开目光。 少年的心思浅得一眼望得到底,少年的感情纯粹干净得扎眼,只是无论如何,这感情的落脚点都不该是孙姑娘。 孙姑娘不再去码头买鱼了。 过了月余,符风扛着一筐鱼来到了灵魂小肆门前。 那时正值初冬的清晨,霜华初降,街上没几个人,灵魂小肆的门紧闭着,符风就站在门外,一声不吭,任由肩头落上一层白色的霜花,又被初升的阳光映照出星星点点的细碎光芒。 孙姑娘大清早打开门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副景象。 或许是被那天少年肩头的阳光迷了眼,又或许只是因为少年的笑容太过干净,孙姑娘听见自己的声音有些不受控制的波动。 “进来喝杯茶吧!” 热乎乎的茶水抱在手中,少年用他清亮的声音絮絮叨叨说些码头的趣事,神色因为孙姑娘时不时流露出的微笑而雀跃不已,直至茶水凉透,少年才两口喝完,恋恋不舍道:“我要去码头上工了。” 孙姑娘点点头,送他离开,走出十来步,符风却又猛然转身:“我以后,可以经常来找你吗?” 不待孙姑娘回答,符风又道:“你明天再回答我好不好?”说罢风一般向着长街尽头跑去。 孙姑娘失笑,狡猾的老实人。 四 第二天,少年没有来。 孙姑娘去了一趟码头才知道,原来昨夜几个帮派为了抢夺码头在这里进行了火拼,死了十几个人,都是码头的搬运工。 或许是死了吧! 孙姑娘想起那少年明亮干净的笑容,觉得有些可惜,但除了可惜,她空荡荡的心底也生不出再多的情感来。 又过了三个月,孙姑娘清晨打开门,一瞬间恍惚以为自己回到了三月前。 符风披着寒霜,背着朝阳,冲她咧唇一笑。 少年瘦了许多,也白了,眉角多了个狰狞的刀疤,见孙姑娘目光看过去,他有些局促地用手挡了挡,又放下手,赧然道:“那天晚上码头出事了,我受了点伤,养了三个月才好。” 分卷阅读48 孙姑娘点点头,心里一阵轻松。 他没死,这很好。 尽管生死对她来说早已无甚区别,可是想到这样一个暖阳一般的少年还活着,而不是冰冷地躺在某个她不知道的地方,还是觉得很欣慰。 符风手里拎了一条鱼,一条怪模怪样的鱼干。 “这是乌狼鲞,从前我在老家的时候,这可是逢年过节招待贵客才上的大菜,金陵这边很少,这次多亏了——”他结结巴巴地解释,又戛然住口,“嗨,总之就是很好吃啦,我就想带给你也尝尝……” 他说得小心翼翼,生怕孙姑娘不接受似得,见孙姑娘含笑点点头,他踟蹰片刻,又鼓起勇气道:“今天是除夕,我看你总是一个人,我、我也总是一个人,我可以和你一起吃年夜饭吗?” 孙姑娘愕然。 原来已经是除夕了。 她回头看了一眼冷冰冰的灵魂小肆,似笑非笑:“我不能随便给人做饭。” “我做给你吃,我在老家的时候,每年年夜饭都是我做,我做的乌狼鲞焅肉可是一绝!” “好。” 五 将乌狼鲞同毛笋干放在水里泡软,洗净切块,同五花肉一起放入砂锅中,调入佐料,放在炉火上文火慢焅。 孙姑娘坐在外面,嗅着厨房传来的浓香,怔怔出神。 说来可笑,孙姑娘给那么多人做过饭食,却从来没有一个人为她做过一顿饭食,这个有些莽撞的少年,竟是第一个。 街上除夕的鞭炮声响起来的时候,属于孙姑娘和符风的年夜饭也上桌了。 那道乌狼鲞焅肉与她所想象的一样,浓油赤酱,鲜香扑鼻,充满了年节特有的隆重感,不同于常见的蒸煮类做法,焅出来的菜调味料会深度渗入食材,鱼鲞混着肉香,散发出特有的浓香,加上毛笋的山野气息,整道菜显得油而不腻,鲜而不腥。 孙姑娘吃了两口,忽然道:“你给帮派做事,是为了赚钱吗?” 少年的笑容僵在脸上。 “我——” 孙姑娘自顾自地说下去:“当今乱世,内忧外患,帮派所行之事亦正亦邪,你深陷其中,终究不是正途。” 少年霍然站起:“我那天差点死掉!像蚂蚁一样被人踩死!要不是青哥——” 他的眼里迸出孙姑娘从未见过的凶光,却又戛然而止,深深吸了一口气,小心翼翼看向孙姑娘,语气软下来:“我只是、只是……” 孙姑娘愣了一下,有些失笑。 她倒是忘了,眼前这少年还对自己存了些不为人知的小心思,自己倒是习惯性地把他当晚辈教育了,也罢,人各有命,说不定他在帮派内自有一份造化呢! 见她这个样子,少年更急,一把握住她的手:“你别生气,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觉得,我什么都没有,朝不保夕,说不定哪天就……我想做人上人,我想做一个能决定别人生死的人,而不是被别人决定生死的人。” 他定定地看着孙姑娘,流露出毫不掩饰的爱慕:“我还想保护你,想让你过上好日子,想——” 他的一双手铁钳一般有力,孙姑娘却轻松挣脱,打断了他的话:“不用在意,吃饭。” 符风失落地缩回手,不甘心地埋头扒饭,懊恼不已。 除夕过后,孙姑娘再也没有见过符风,却时常能在清晨打开门的时候发现一些东西,有时候是一筐鲜鱼,有时候是一些带着露水的蔬菜,有时候则是层层包裹的乌狼鲞。 其实孙姑娘是知道他的近况的。 符风口中的那位青哥是新近兴起的帮派首领,他当初替青哥当了一枪,又被青哥带回帮派救治,伤好后就成了青哥的心腹,在帮派内颇有些声望。 又过了好几年,符风所在的帮派日渐壮大,那位青哥也被钱迷了眼,开始和日本人做生意。符风的老家被日本人所毁,父母也死在日本人手中,对此深恶痛绝,听说因此与青哥爆发了好几次激烈冲突,二人关系剑拔弩张。 又过了一段时间,听说符风终于服了软,在青哥门外跪了一天,青哥念旧,两人又和解了。 听说,青哥十分推崇符风所做的乌狼鲞焅肉,认为是天下至味。 六 又一年除夕,孙姑娘已经很久没有在家门口收到符风送来的东西了,她望着天边沉沉的铅云,心头涌起浓重的不安。 隔着一座城的距离,符风正在宽阔敞亮的厨房里忙活,这里是城中有名的酒楼,青哥今日将它包了下来,宴请日本人。 饭菜丰盛,是酒楼的招牌,除此之外,是青哥极力推荐的那一道乌狼鲞焅肉,由符风亲手制作。 过去的很长时间里,符风为青哥做了许多次乌狼鲞焅肉,为的就是这一天,他成功了,青哥深深地迷恋上了这道菜的滋味,并主动提出让他来为日本人做这道菜。 符风拿出亲手炮制的乌狼鲞,浸泡、切块,文火慢焅。 一个时辰后,酒楼里乱作了一团。 符风呵呵 分卷阅读49 笑着,四肢无力地瘫倒下去。 他自己也吃了这道菜。 乌狼鲞,本就是河豚所制,而河豚体内的剧毒集中在眼睛、内脏和脊血等部位,符风今日做的这几条,他炮制的时候没有放尽脊血。 日本人死了一大批,青哥死了,连造成这一切的符风也死了。 符风重又站在了孙姑娘的门前,除夕夜,寒风呼啸,雪花落下来,却穿透了符风的身体。 他望着孙姑娘,目光依然干净透彻,褪去了当初那一份热烈,只余下一份浓浓的不舍:“孙姑娘,我好后悔当初没有听你的话。” 孙姑娘不知该说些什么,却听符风又道:“可无论我当初怎么选择,你都不会爱上我的,对吗?” 孙姑娘不语,不愿说谎,又不愿伤到他。 沉默了许久,符风再次开口:“孙姑娘,你能不能、能不能陪我再吃一顿年夜饭?” 一如许多年前,符风的语气小心翼翼得令人心疼,孙姑娘点点头:“好的,这次我来做。” 一样的浓油赤酱,一样的鲜香浓郁,和多年前如出一辙的年夜饭,吃饭的人却再也不是当年怀着一腔羞涩暗恋的少年。 孙姑娘夹起一筷子乌狼鲞,垂眸不语,天下至味,不过如此。 “你、是在为我而哭吗?” 孙姑娘猝然惊醒,这才发现自己满脸泪痕。 符风笑了起来,干净明亮的一个笑容:“谢谢你。” 他的身形就此消散,行者录中却多了一页,上面只有一行字:我想和你一起吃年夜饭。 七 孙姑娘握紧玉简,望着在厨房里忙碌的男人,心情复杂。 那一夜,符风的执念留在玉简当中,却什么也没有剩下,他像是为这一缕执念而存在,没有轮回,没有来生,什么都没有。 此后每一年的除夕之夜,那一支玉简上的所有痕迹都会消失,而符风则像许多年前一样,穿越风雪来敲门,为她做一道乌狼鲞焅肉,与她一起吃一顿年夜饭。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孙姑娘从未将此事告诉茵陈,她私心里想着,这不过就是个梦境世界,梦境之中,有什么是不能发生的呢? 或许,符风就是那一份难以预料的意外? 呼—— 门被人猝然推开,寒风裹挟着雪花卷进来,一身着黑色斗篷的男人大步跨了进来。 “谁?”孙姑娘警惕地盯着不请自来的男人 。 男人的脸隐在斗篷下,一语不发,闻言发出了一声轻笑。 他并没有回答孙姑娘,反倒好整以暇地看向了在厨房里忙活的符风,符风此时正好转过身来,一眼望见黑衣男人,脸色一僵。 男人的声音很低,带着某种嘲讽的笑意:“不过是一缕痴念,倒是有几分顽固。” 符风的眼中现出迷茫之色,双腿不由自主地走近了几步。 他的脸色有些扭曲,眼中有着某种挣扎的神色,似乎在抗争着什么。 “不……”他紧咬牙关,从喉咙里艰难地挤出一个字。 “呵——倒是死心塌地。” 孙姑娘猛然挡到二人之间,怒道:“你想做什么?” 男人似乎见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笑得肩膀都微微抖动起来,孙姑娘皱着眉头:“你笑什么?” 男人耸耸肩:“我笑孙姑娘,被人动摇了七情而不自知。” 说完出手如电,已然从孙姑娘手中的行者录中抽出了一片薄薄的玉简,正是符风原本所在的那一枚。 他轻轻一捏,玉简发出清脆的碎裂声,在孙姑娘讶异的目光中化为光尘。 孙姑娘有些无措地扭头看过去,只见符风的身影也渐渐变得模糊,见到孙姑娘看过来,他艰难地牵起嘴角笑了笑,吃力地伸出一只手,似乎想抓住点什么。 “符风!”孙姑娘惊慌地喊了一声,想要伸出手抓住他,却眼睁睁看着那一点点虚无的影子从掌心里划过,最终一丝痕迹也不留。 黑衣男人敛起笑:“孙姑娘,后会有期。” 说罢大步迈出门外,一头扎进了茫茫风雪之中。 八 “符风……”孙姑娘捧着缺失了一片的行者录,喃喃出声。 她的神色很冷,七情六欲早已被她自己放进了行者录中,可是此时此刻,那样一张清冷的面容上,却爬满了眼泪。 眼泪顺着她白皙的下巴淌下来,落在玉简之上,流光溢彩。 她寻到自己的那一支玉简,轻轻抚摸上去,那里面似乎有什么挣扎欲出。 咔嚓—— 玉简上有裂纹绽开,不过片刻之间,同样碎成了光与尘。 孙姑娘浑身一震,不由自主地抚上胸口,那里似乎一下子多了许多东西,说不清楚是什么,只是仿佛觉得,她在这世上高高在上冷眼旁观了许多年,如今却突然重新踏上了厚实的土地。 那是一个漂泊千年的孤独灵魂,终于找到了可以依附的躯体。 分卷阅读50 孙姑娘望着那一道尚在炉火上的乌狼鲞焅肉,关于符风的记忆排山倒海而来。 不似从前那般走马观花,而是如冰雪刮过肌肤,如暖阳照进双眼,每一个笑容,每一句话,都铭心刻骨起来。 孙姑娘贪婪地嗅着熟悉的浓香,似哭非笑。 世人多情,便如这一道乌狼鲞,明知剧毒,却前赴后继,一往无前。 哪怕是一缕被利用的执念也好,于孙姑娘,符风真切地存在过,温暖过,这便够了。 若是再贪心一些,或许只是想,再一起吃一顿年夜饭吧! 第19章 第十九个故事 很久以前,有人立起了一块牌坊。 牌坊下面,埋着人。 一 再过两日便是上元节,孙姑娘站在街边怔怔出神,觉得有些有些心神不宁。 灵魂小肆许久无人光顾,茵陈也不见了,似乎在忙些什么。 天黑的早,星星点点的灯火次第升起,孙姑娘循着心里那份异样的不安出了门。 摸黑走了许久,忽然远方灯火璀璨,突兀地撞进了她的眼里。 算算距离,这里已经是远郊,只有零星的村落,不应该有这样多的灯火,孙姑娘舒了一口气,想来,她是找对地方了。 走入那条街的时候,似乎有一道门,街上灯火璀璨,却愣是照不到这尽头,孙姑娘一步踏入,仿佛破开了某种禁制,刹那间,叫卖声,闲聊声,小孩子清脆的笑声,争先恐后地涌了过来,潮水一般包围了她。 街上人摩肩接踵,小孩子拎着小巧的莲花灯笼在人堆里挤来挤去,孙姑娘走在其中,恍惚以为自己回到了数百年前。 是了,这里的人都穿着过去的服饰,男的着长衫梳发髻,女的襦裙小袄,周围的建筑也是古色古香的木质小楼。 不远处围了许多人,远远看着热气蒸腾,人声鼎沸,走近了才发现,原来是个元宵铺子。 出乎意料,卖元宵的是个书生打扮的年轻人,他挽着袖子,露出一截白皙修长的手臂,透着干净利落的肌肉线条。 雪白的糯米粉裹住各式馅料,搓得浑圆,咕咚咚下到煮沸的锅里,片刻后打开,元宵雪白圆润,散发着微微的甜香气,氤氲的水汽温暖了半条街。 他在瓷白的碗里舀上四五个元宵,笑着递给面前排队的顾客,若是小孩子,他还会额外搁上半勺糖,乐得小孩子一笑露出缺了的门牙,每当这时,年轻人便会扬唇一笑,眼眸里映出灯火来。 队伍慢慢地移动着,轮到了一个女子。 她一身浅青色的衣裙洗的发白,发髻不见珠钗,却梳的齐整,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正是最美的年纪,可她却微微低了头,有些局促地捏着衣角。 “麻烦给我来一份黑芝麻馅儿的元宵。”她的声音低低的,垂着眼睑递上几枚铜钱。 年轻人伸手接过,刻意控制着距离没有碰到她的手。他敛了笑容,看着她给完钱飞快地缩回了手,接钱的手悬停在半空中,微微愣了片刻才去舀元宵。 这时,那女子终于稍稍抬了头,飞快地瞥了一眼专心盛元宵的年轻人,又重新低下了头,小心翼翼地接过年轻人放在她面前的元宵。 有人远远地招呼:“素娘又来给儿子买元宵呀?” 女子腼腆一笑,点点头,小步离开。 排在后面的是个腰肢粗壮的妇女,粗着嗓门道:“杨秀才,你给素娘那么多,给我们就这么几个呀?” 杨秀才名叫杨旭,早几年考上了秀才,虽说有功名傍身,为人却和气,忙时还会来父亲的元宵铺子里帮忙。 杨旭悄悄看了一眼已经走远的背影,笑了笑,给面前的大婶也多舀了几颗。 二 忽然人群静默下来,欢声笑语变成了窃窃私语,原本一派祥和的空气里莫名多了几分别扭的恶意。 孙姑娘扭过头去,正巧看见一顶软轿挤开人流停了下来。 一双素白的手掀开了轿帘,随后迈出了一只裹着精致桃粉色绣花鞋的脚。 周围有低低的抽气声,和隐隐约约不屑的冷哼声,但这一切仿佛都和这绮丽无双的女子无关,她高高昂着头,嘴角挂着一丝旁若无人的笑。 “我要一碗黑芝麻馅儿的元宵。” “好。”杨旭神色如常,利索地给她盛了一碗。 女子接过元宵,却并不离开,似笑非笑地望着杨旭不语,杨旭皱了皱眉道:“绮红姑娘,还有什么事吗?” “没事,我就想看看你。” 人群有些躁动,那些一辈子只有新婚那天才能穿上一身红的大姑娘小媳妇们开始大着胆子嗤笑:“绮红姑娘最近是没生意了么?倒要来主动勾搭小郎君?” 这话说得着实恶毒,可这绮红是青楼里的姑娘,戳肺管子的话听得多了,倒也不在意这一句,闻言反而妩媚一笑道:“是呀!可这小郎君看不上我哩!” 杨旭听到这话心里有些不舒 分卷阅读51 坦,有些生气道:“绮红姑娘莫要拿我取笑。” 绮红闻言反而上前一步,靠他更近,一双点漆眸子紧紧地盯着他:“我哪有拿你取笑?” 杨旭耳根子红了红,后退了几步,有些狼狈道:“我有事先走一步……” 片刻后,胖胖的杨老板从后面走过来,笑眯眯地给大家盛元宵,绮红也不恼,站了片刻,才慢慢走回软轿。 三 长夜漫漫,孙姑娘已经在这条街上停留了许久,却仍不见天亮,而街上的人群和灯火却一直不见减少,就仿佛白天被人生生裁去,只留下这段热闹的夜晚生生拼接到了一起。 孙姑娘转了几圈,发现自己又走到了元宵铺子。 卖元宵的换成了胖乎乎的杨老板,生意却冷清了许多,杨老板撑着头坐在铺子前,面有愁色。 有多嘴多舌的大婶挎着篮子走过铺子前,叹了口气:“好好的秀才郎哟,被狐狸精勾去了魂。” 杨老板怒目而视:“你乱嚼什么舌根子?” 大婶“啊哟”了一声,戒备地看着他:“怎么的,敢做还不许人说哦!你家秀才郎天天往素娘一个寡妇家跑,大家伙儿都知道。还有啊,那个绮红姑娘可是天天粘着你家秀才郎,大街上拉拉扯扯的像什么样子哟!我知道你家秀才郎前途无量,可是这样下去早晚会出事的!” 杨老板气得浑身发抖,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孙姑娘脚步转了转,转到了素娘家。 素娘丈夫早逝,三岁的儿子相依为命,寡妇门前是非多,她从前也是一贯地低调做人,可近来儿子心疾发作,她一个人急的六神无主,杨旭每日都去抓了药送来,帮着素娘忙里忙外,虽说两人一直克制守礼,并未逾距,可外面那些流言,还是断断续续地传进了素娘的耳朵里。 素娘倚在儿子的床前,面有愁色,她到底是个正值青春的女人,在这举步维艰的世上,有那么一个人,独独给你一份温柔相待,有几人能不动心? 她微微阖了眼,眼前闪现的是杨旭白皙修长的手臂,不够健壮,却那么坚定不移地扶持着她们母子。 杨旭担着一担柴火从前院走进来,看见窗前的素娘,笑了笑:“柴火我给你放后院,天冷,不要省着用,我明儿再给你送些过来。” 素娘低着头不敢看他,声音有些发抖:“你不要再来了。” 杨旭笑容僵在脸上,半晌,强扯了扯嘴角:“你别在意那些人,你好好照顾宝儿,我总不能看着你一个人——” 他话却忽然有些说不下去。 他有什么资格说这话呢?他也不是她的什么人,有什么不能看着她一个人受苦的? 说到底,还是那点私心吧!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是有些龌龊的,他慌忙收起心里那点绮念,匆匆告辞。 “秀才小郎君,真巧啊!” 银铃一般的声音,是绮红姑娘独一份的,杨旭有些头疼,匆匆告了声罪便准备离开,孰料绮红竟然直接伸手抓住了他的衣袖。 杨旭吃了一惊,语无伦次道:“绮红姑娘,请、请你自重——” 绮红不管不顾拽着不放手,红艳的嘴唇被咬出齿痕:“叫我绮红。” “绮红姑娘你——” 杨旭急红了脸,不知道该怎么办,绮红却银牙紧咬,葱白的手指紧紧绞着杨旭的衣袖,涂着蔻丹的指甲几乎要折断。 “杨旭,你连认真看我一眼都不肯吗?” 她的声音没有平日里的轻佻,充斥着难以言说的悲伤。 杨旭怔怔愣住,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声音,半晌,仿佛下了极大的决心,声音干涩道:“绮红姑娘,杨旭此心,已有所属。” 绮红忽然松了手,回头看了看紧闭的院门,冷笑道:“可她愿意接受你吗?” 杨旭垂下眼眸,遮住了眼底的悲戚之色:“没关系,只要她好好的……” 绮红神情复杂,眼圈却红了,她突然疯了一样冲到门口,疯狂地拍打院门:“你听见了吗?他都这样为你了,你还连一丝回应也不肯给吗?你这个狠心的人!” 杨旭吓得顾不上什么礼节了,一把拉住她的衣袖:“你做什么?” 绮红痴痴地看着他,眼里是杨旭看不懂的执拗和哀伤:“你想看她好好的,可我想看你好好的,你喜欢我,我便给你一切,你喜欢她,我便希望她也能喜欢你……” 杨旭猝然甩开她的手:“我不需要你为我做任何事,你逼她做什么?” 院门前不知何时围了一圈人,看着两人指指点点的,不用说也知道在说些什么不堪入耳的话。杨旭心中涌起极大的恐惧,他不知所措地望着围观的人群,步步后退,最后退到了院门口,他下意识地张开双臂,死死地护住了院门。 就在此时,院内忽然传来撕心裂肺的一声哭喊。 四 素娘的儿子宝儿死了。 宝儿生下来就有心疾,体弱多病,药不离口艰难长到了三岁,素娘本以为 分卷阅读52 ,哪怕身子弱一点,她还年轻,可以养他很久,却不曾想到,他连这个冬天都熬不过去。 但更大的灾难还在后面。 人们说素娘和杨秀才苟合,嫌有心疾的儿子拖累,所以蓄意害死了亲生儿子。 最德高望重的宗祠长老被请了出来,素娘被五花大绑推倒在祠堂门口,额头撞在门槛上,殷红的血留下来,糊住了清丽的面容。 杨秀才有功名傍身,别人不敢轻易动他,长老却请来了知县,要剥夺他的功名。 荒唐的审判在群情激愤的人群吵吵嚷嚷中得出了结果,素娘被推推搡搡着往前走,杨秀才拼命想要拉住她,却一次又一次被人群推到一旁。 高高的柴火堆架了起来,素娘垂着头,一句话不说,像巨浪里的一叶小舟,放弃了挣扎。 轰—— 大火冲天而起,映红了半边天,灯火照不到的长街尽头终于被照亮。 孙姑娘终于看清了,那不是什么门,那是一块贞节牌坊。 五 长街依然热闹非凡,各式灯笼明明灭灭,远处的元宵铺子上水汽氤氲,温暖了半条街。 杨秀才挽着袖子,微微笑着,给前来买元宵的人盛上一碗雪白滚圆的元宵,若是遇上小孩子,他还会额外搁上半勺糖。 孙姑娘长长地叹了口气,轻轻挥手。 砰一声,眼前的画面如琉璃碎裂,那些欢笑的人群,那些甜美的元宵,统统化为泡影。 只有杨秀才,一双眸子里灯火明灭,茫茫然看着孙姑娘。 “杨旭,你这样,又有什么意义呢?” 杨旭愣了好一会儿,才如梦初醒一般,他吃惊地看向孙姑娘,有些不知所措。 “当年你救不了素娘,终其一生守着这块贞节牌坊,哪怕是死后也不愿离去,就是为了一遍一遍地重复这段故事吗?” 杨旭痛苦地抱住头:“我想救她,能救一回也好,可是,我救不了她,怎么都救不了……每一回,我都眼睁睁看着她死在我眼前,每一回……” 他俊秀的脸上满是泪水,无助地看向孙姑娘:“孙姑娘,你告诉我,我怎么才能救她?” 孙姑娘摇了摇头:“这里本是你的记忆和执念所化,可你难道没有发现,这里有一个人和你记忆中是不一样的吗?” 杨旭诧异地睁大了眼睛:“你是说……绮红……” 是了,杨旭终于记起,在过去的现实中,根本没有一个名叫绮红的青楼女子曾经招惹过他。 六 城南深巷有小肆,烹以灵魂,佐以岁月,凡所愿,无不得。 六百年前,素娘死于贞节牌坊之下,一缕执念不灭,寻到了孙姑娘。 “孙姑娘,我循规蹈矩了一辈子,到头来,却什么也守不住,若是可以,我希望能在这世上留下一梦,在这梦里,我能做个自由的人,世俗礼法,流言蜚语,我统统不在乎,我想能有个机会,让我去明明白白地告诉他,我心悦他,我……” 素娘最终选择了将执念化为一名叫绮红的青楼女子,不顾礼法地一遍遍去招惹杨旭,用上所有的勇气去表白、去坦露心迹,期待着某一天杨旭能够放弃过去那个畏首畏尾,连自己的内心也不敢直视的素娘,去回头看她一眼,不管是绮红,还是素娘,一眼就好。 “她一直在等你,等你重新爱上她。”孙姑娘回过头,远处盈盈走来一人,是一身红衣的绮红。 绮红、不,素娘缓缓走到杨旭面前,她明艳的一张脸缓缓变化,最终变成了不施粉黛的素净模样。 素娘流着眼泪,伸手抚上杨旭的面颊:“当年的我未能给你任何回应,是我一生的遗憾。” 杨旭也流下泪来,他终于读懂了绮红看向他的眼神,绮红对素娘的愤怒,是她对曾经那个软弱的自己的愤怒。 长街如褪色的画卷,缓缓淡去,连同紧紧相拥的两人,一同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远处,天色微微亮,已是凌晨时分了。 孙姑娘走到斑驳的牌坊下面,一支雪白的玉简静静地躺在地上。 那是行者录里抽出来的玉简,行者录中记载了太多的执念梦境,这一枚落到此处,竟然自成一片结界,以杨旭的执念为媒,将梦中的场景演化开来。 孙姑娘眉头重重拧起,知道行者录的只有她和茵陈,以及已经不复存在的符风,为什么行者录会遗失一片玉简在此处? 她不知道,在更远的天际,茵陈正在与一个男人冷冷对峙。 “茵陈,你该醒了。” 第20章 第二十个故事 元月里,南方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雪。 孙姑娘点燃红泥小火炉,温上一壶黄酒,望着窗外白茫茫一片的大地,心有所感,打开了门。 远处有一行脚印,脚印极深,稳稳当当,每一步距离丝毫不差。 脚印凭空向前蔓延,不疾不徐,待得走到门前,一个苍灰色的身影缓缓显现出来。b 分卷阅读53 r   那是个戴着斗笠穿着蓑衣的男人,背着一个简单的行囊,脚下的草鞋已经破旧不堪,被雪水浸透,他却毫无感觉一般。 “天冷,讨杯酒喝。”他抬起头,看向孙姑娘的眼睛,露出一丝不明意义的微笑。 孙姑娘点点头,让开身子,道:“请。” 一 炉火温暖,男人摘下斗笠,脱下湿透的草鞋和蓑衣,搁在一旁,赤足盘膝而坐,孙姑娘斟上一杯黄酒,沉默地递给他。 “孙姑娘,你这里的酒,寻常人怕是不敢乱喝。”男人摩挲着青瓷杯盏的边缘,似笑非笑道。 “阁下是寻常人吗?”孙姑娘静静地看着他。 “你知道我是谁?” 孙姑娘点点头:“一个迟早会回来的人。” 男人目光一闪,一口饮尽杯中的酒。 “不错。是迟早要回来的。” 孙姑娘再斟一杯酒:“我没想到这么快。” “是时候了,茵陈没有告诉你吗?” “我没问,她没说。” “她在等我告诉你。”男人抹掉嘴角的酒渍,哈哈一笑,“也罢,喝你两杯酒,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孙姑娘望望炉火,又看了看窗外纷纷扬扬的大雪,目光缥缈,点了点头。 二 康回诞生在无数个岁月以前,那个时候,这个世界还不是现在的模样。 那时候的世界一片荒芜,大海包围着小小的陆地,潮涨潮落,初生的世界在广阔的宇宙洪荒之中惶惑不安地成长着。 康回和他的族人们,就诞生在那片小小的陆地上。 在陆地的西北方向,有一座山,名叫不周山,传说,那是撑起这个世界的天柱。 陆地实在是太小了,弱小的人类还要和无数的猛兽争抢领地,经过不知道多少代人的努力,人族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领地,他们在领地边缘垒起高高的城墙,建起烽燧台,用以阻挡猛兽的入侵。 那个时候的人族,每个人都简单得如同一张白纸,他们遵循着祖先的经验,互相帮助,平均分配食物,在有限的领地上获取有限的食物,他们温和而知足,默默忍受上天降下的各种灾祸,平静而贫乏地生活着。 但康回不是这样的。 康回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站在高高的烽燧台上,吹响空康吉,把呜呜咽咽的声音随着寒风送向领地之外。 领地之外有什么呢? 康回收回思绪,把目光投向不远处的海面,那里,出海的人们满载着西海的馈赠归来,在他们的身后,残阳已经隐去,暮色四合,寒风凛冽。 海滩上燃起篝火,女人们帮着分拣男人们出海打来的鱼虾,被富饶的西海养得鲜肥的鱼被女人们剥洗干净,串在木质烤架上,虾和贝类直接用厚实的树叶子包好扔进火堆里,香味不一会儿就丝丝缕缕地散发出来,混合着松枝燃烧的香味,馋的小孩子们围着火堆上蹿下跳。 这就是人族数百年来的生活,朴素简单,一成不变。 康回不想要这样的生活。 那些眼神干净到一眼望到底的孩子们啊,他们的生命也如同眼睛一般,一眼可以望到底。他们将继承父辈的渔船、猎弓,以及永不能离开领地的誓言。 领地之外,是天涯。 三 “为什么我们不能离开领地?”康回跪在父亲面前,又一次问道。 乌野是康回的养父,也是人族的族长,康回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许在很早以前就死在野兽口中了吧,康回想。毕竟,人族那么弱小,每年都会有许多人死于野兽之口。 乌野将他养大,教会他打猎、造船、捕鱼,却教不会他顺从,他天生桀骜不驯,对一切习以为常的事情抱有怀疑,他像一只焦躁不安的苍鹰,日夜想要逃离祖先定下的一切规则。 “为什么要离开?你知道外面有多危险吗?”乌野倨傲地看着他,回答和许多年前一样。 康回高高昂起头:“危险?你去过吗?” 乌野沉默了一下:“我没有去过,但是祖先的经历是每一个族人都知道的,我们的祖先历经了多少磨难、葬送了多少生命,才挣下这一片安宁的家园!” 康回豁然站起:“安宁?安宁就可以永生永世龟缩一隅吗?” 乌野一愣,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康回已经比他还要高出半个头。 年少气盛的少年站在他的面前,一双眼睛布满暴戾,微微低着头与他对视着,那目光带着一点歇斯底里的疯狂,像被枷锁锁住的野兽。 乌野后退一步,欲言又止,最终只留下了一句:“你给我好好反省反省!” 夜幕降临了,星辰闪耀在遥远的地方,康回不知道那里有什么,但想必比眼下的生活要有趣得多。 晨光破晓的时候,康回不见了踪影,而更远处的阴影里,乌野沉默地修补着渔网。 四 “我就这样逃出了人类的领地,翻越烽火 分卷阅读54 台,去了族人从未去过的地方。我一路向北,每一条河流、每一片森林都使我惊奇,我杀死了许多从未见过的野兽,也无数次差点被野兽杀死,但我从未想过再回去。” 康回烤着火,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讥笑,不知道在笑自己,还是在笑别人。 “后来呢?” “后来啊……”康回长长地叹了口气。 那一天,当康回再一次从野兽的利齿下死里逃生之后,他隔着遥远的黑色海面,看见了远方巨大的阴影。 那是不周山。 “死而无憾。”康回放声长笑,而后躺倒在沙滩上,任由鲜血流淌。 他想也许父亲是对的,外面确实很危险,一辈子缩在安全的领地里也未尝不是一种生活。可是当天地的壮阔展现在你的面前,你有什么理由去拒绝靠近它的欲望呢? 他征服奔腾汹涌的大河,征服危机四伏的林莽,如果命运还能允许他活下去,他想征服那远方的天柱,他想爬上去看一看,看一看天地的真面目。 他的眼前渐渐模糊,身体逐渐发冷,他开始感知不到自己的四肢,他的眼角淌下泪来。 我还不想死。 康回听见自己微弱而不甘的声音。 五 当触手可及的星辰跃入康回的眼帘之时,康回愣了好一会儿,而后猝然跳了起来。 轰—— 他撞在了前面的一小片山壁上,碎石迸裂,康回看着完好无损的身躯,感受着体内奔涌的力量,难以置信。 身后有人轻笑:“看来还不太适应。” 一回头,一个陌生的男人站在他的身后。 “你是谁?”康回握紧了拳,警惕道。 “赐予你新生的人。” “装神弄鬼!” “装?我不需要装,你的身体已经死了,但是我觉得你很不错,所以不如给你重新做一具身体,相信你也感觉到了,这具身体比你那累赘的皮囊要好用得多。”男人好整以暇地倚在山石上,笑得讳莫如深。 康回沉默了,他知道,男人说的都是真的。 “这里是哪里?” “不周山。” 康回眼也不眨地盯着他:“不周山!你是生活在不周山的人类吗?” 男人沉吟了一下:“算是。” 康回激动起来:“原来是真的!父亲错了,他们都错了!人族不只生活在领地中,果然还有其他的人族,人族不应该偏居一隅!” 男人咳了一声,打断他:“这里没有其他人,只有我一个人。” “那你——” “我想去寻找你这样的——,我的意思是,我想去寻找人族,你能带我去吗?” “当然可以!”康回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证明给父亲看,在领地之外,还有着更加强大的人类存在。 一路风餐露宿,康回终于又回到了烽燧台下。 乌野执刀,站在他的面前:“他不能进去。” 犹如一盆冷水当头泼下,康回觉得自己“父亲!他来自不周山,拥有强大的力量,比我们都要强大的力量!” “那就更不能进去!”乌野重重将手中长刀斩下,在山石上留下不容置喙的痕迹。 “父亲!”康回脸涨得通红,他气愤、羞恼,他不甘心,他那么渴望被父亲所认同,可他所有的努力都被否定了。 陌生的力量在身体里奔涌,康回猝然出拳,一拳砸碎了烽燧台。 碎石滚滚,乌野老迈刚强的身躯在长刀的支撑下岿然不动,额角被碎石砸出了血。 乌野虎目圆睁,对着远方用尽全力嘶吼了一声:“起烽燧!” 刹那间,浓烟滚滚,肃杀的气氛笼罩了人族的领地。 康回难以置信地望着父亲:“父亲,你……真的……视我为仇敌吗?” 乌野冷笑:“不是我视你为仇敌,而是你已经是人族的仇敌了。” 康回还欲争辩,却听身边的男人嗤笑一声:“自不量力的蝼蚁啊!” 他信手一挥,乌野高大的身躯轻飘飘地离开地面,又重重砸下。 鲜血溅射出来,落在康回的脸上。 “看到了么?这就是你愚昧无知的族人,拒绝力量,拒绝改变,因而他们也不配得到力量。”男人的声音带着某种蛊惑,在康回的心里点燃了一团火。 父亲的死所带来的的一瞬间的悲痛被他放到了脑后,那困扰了他整个生命的不甘和怒火席卷而来,熊熊燃烧,最终只剩下面前的男人高高在上的身影。 康回扑通一声跪下:“主人!” 男人满意地笑了:“我叫符风。” 六 孙姑娘愣愣地望着康回,久到康回都从遥远的记忆中清醒过来,她才艰难地启齿道:“你说——他叫——” “他叫符风。”康回面无表情,目光中透出毫不掩饰的狠厉。 孙姑娘想起那张总 分卷阅读55 是阳光灿烂的笑脸,那个热情笨拙的大男孩,手抖得几乎握不住酒杯。 “你恨他?”孙姑娘陷入一丝迷惘。 “当然。”康回咬牙道。 乌野死后,康回带着符风回到人族,继承了族长之位,将反对者全部杀死,流淌的鲜血染红了西海的水面,康回在符风赞赏的目光中飘飘然。 康回觉得这是属于自己的时代,他要带着最勇猛的战士去四方征战,扩大领土,掠夺资源,他相信自己将给人族带来前所未有的荣耀。 符风留在人族许多年,他带来了许多东西。他教会人们如何冶铁,锻造锋利的武器;教会人们文字,记录下人族的历史;教会人们驱使驯化野兽的方法;教会人们如何强健体魄…… 可是同时,他也教会了人们互相猜忌,教会了人们争权夺利,教会了人们自相残杀…… 等到康回从疆域扩大的喜悦中清醒过来,他的人族已经四分五裂。 他看见同胞兄弟刀兵相向,恩爱夫妻互相算计,庞大的家族派系林立互相仇视,甚至原本统一的部族割地而治,时常爆发残酷的战争。 而符风,却毫不在意康回的震惊,他满意地看着自己的作品,笑得心满意足:“你知道人族最特别的一点是什么吗?” “是他们有一颗复杂的心。”他并没有等康回回答,而是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这个世界太贫瘠了,不是物质的贫瘠,是精神的贫瘠,这里的生物没有喜怒哀乐,没有爱恨纠葛,这样的世界在我的眼里荒凉无趣、死水一片。” 他的笑容越来越大,越来越刺眼。 “原本我都要放弃这个世界了,但是我看到了你,你是一个异类,你的心有着我在这个世界上从未见过的一些东西,很复杂,也很有趣,最主要的是,这种东西恰恰是我所需要的。” “但是这还不够,你一个人终归还是太渺小了,我就想,或许你的族人,你的同类会和你有着一样的天赋,果然,你和你的族人们,都没有辜负我的期望。” 符风纵声长笑起来,暮色四合,康回站在破碎的烽燧台上浑身发冷。 “种子已经种下,相信等我回来的时候,这里等待我的,是一场前所未有的盛宴。” 七 符风离开了,一丝痕迹也没有留下,康回找遍了所有去过的地方,也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 但是康回知道,正如符风所言,他想要的种子已经种下了,人类,再不是曾经的人类。 硝烟和战火开始大地上出现,而后一发不可收拾,人类开启了漫长的同族相残的岁月,康回已经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符风给了他不死之躯,或许就是为了让他看见这一切,康回逃离了人群,却逃不脱内心的煎熬。 “这是我一生犯下最大的罪。”康回定定地望着孙姑娘,“如果你,你当初会怎么选择?” 孙姑娘想了一会儿,摇了摇头:“没有选择,也没有对错。” 她笑了笑:“人类,本就是这样的,不是你的错。当初,就算不是你,也会有别人,就算当初没有,以后也会有,人类从诞生思想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这一切。” 康回却苦笑着摇头:“如果只是这样就好了。你别忘了,符风说过,等他回来的时候,等待他的,是一场前所未有的盛宴。” 其实康回和符风在一起那么多年,大致知道了一些东西,比如说符风不是人类,他拥有人类难以企及的力量,整个世界在他的眼里,是属于他的牧场。 康回流浪的无尽岁月里,沧海桑田,海水退却,陆地与日俱增,人类繁衍昌盛,在不同的地方建立起强大的王朝,再也不是当初偏于一隅的弱势族群。 但是人类不知道,在他们命运的尽头,有一位猎手正在好整以暇地等待着。 康回唯一能做的,就是挡住猎手到来的路。 “如何挡?”孙姑娘不解。 “不、周、山!”康回放下酒杯,目光中迸出厉芒。 康回的追寻并非一无所获,他发现了许多当年没有发现的细节,比如说符风是在不周山上出现的,最终也是从不周山离去的。 不周山,顶天立地,亘古永存,没有人到达过它的顶点。 除了康回。 “你猜,我在上面发现了什么?”康回笑得诡异。 “什么?” “一个灯塔。” “或者说,整个不周山,就是一座灯塔,符风他不是万能的,他在这个世界能够来去自如,依靠的就是这座灯塔。” “所以呢?” “所以,我撞毁了灯塔。” 康回,又名共工,共工怒触不周山,原来是这样…… 孙姑娘终于恍然。 八 康回站起身来,深深地向着孙姑娘鞠了一躬:“孙姑娘,我的使命到此为止,以后的事情,就拜托你了。” “我不明白。” “茵陈会告诉你的,我的旅程已 分卷阅读56 经结束,我的归宿是行者录。” 康回的声音逐渐消散,身影也变得恍惚,最终化作一片玉简,静静地躺在原地,素白一片,没有一个字。 第21章 第二十一个故事 这是一片无尽的混沌洪荒,这里没有时间的流淌,也分不清现实和梦境,茵陈和她的同类们在其中长久而静默地漂流着。 而漂流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捕捉那些盛放的莲花,采撷他们所需要的养分。 这些莲花,叫做世界。 无数颗世界的种子,孤独地飘荡在混沌洪荒之中,然后在某一天,诞生出时间和空间,无声地开始发芽、开花,直至凋零。 茵陈遇到那颗种子的时候,发现它不过才刚刚发芽。 发芽,他们是这样定义那些世界的。 茵陈和她的同类们是以那些世界中产生的七情六欲为养分的,一颗刚刚发芽的种子,意味着诞生出了他们所需要的七情六欲,但还远远没到采撷的时候。 对于这样的种子,茵陈和她的同类会直接忽视,如果不怕麻烦的话,他们愿意花上一点精力,在种子里留下标记,等到盛开之时,再循着标记回来采撷。 但这一颗,有一些不一样。 茵陈感知到了同类的气息,但是却没有发现同类留下的标记,而这颗种子,已经有了腐败的迹象。 一颗刚刚发芽,就濒临消亡的种子。 真可怜。 茵陈生出这样的想法,她还没有采撷过莲花世界,不知道世界绽放的模样是怎么样的诱人,或许,她可以去看看,这颗种子,和别的有什么不一样。 一 茵陈在漆黑阴冷的山路上跌跌撞撞地走着,她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进入这颗正在腐烂的种子之中。 天柱倒塌了。茵陈没有想到,对于一个世界而言,天柱也会倒塌。 除非,是她的同类来过了,但是她不明白,她的同类为什么要摧毁天柱。 天柱是他们这些捕猎者的引航标,没有了天柱,他们将无法再次进入这个世界,更糟糕的是,一旦他们误入了世界,便永远无法出去。 永远是一个相对的词,如果有一天,种子不复存在,永远自然也不复存在,到那时,自然可以离开。 但是,那还需要很久。 茵陈觉得有些冷,她给自己的这具躯体和凡人并无两样,她蹲在树下,抱紧手臂,用力搓了搓。 天很黑,天柱倒塌之后,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地渊,人类叫它北冥地渊,天和地在那里碰撞、融合,破碎的空间和时间将那里变成一片死域。 茵陈所在的地方,距离地渊很近。 真的很冷啊…… 茵陈有些发抖,因为地渊的存在导致了这里气候无常,一刻钟前刚刚下过一场暴雨,随后是一阵突如其来的严寒。 茵陈摸了摸湿滑的树干,那上面分明已经凝固出一层冰。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远处似乎飘来了一盏灯火。 很微弱的一点火光,是温暖的明黄色,风有些大,那灯火就那么晃晃悠悠,却怎么都不肯熄灭,茵陈裹紧了身上不多的衣裳,向着那一点灯火走去。 果然是个人。 那人干干净净地一身青衫,不像是走在泥泞的山路上,倒像是闲庭信步一般,一手提着一盏暖黄色的灯火,另一只手里还抱着一只皮毛雪白的白鹿。 男人看了茵陈一眼,沉默地放下白鹿,又把灯火递到茵陈的手中,脱下自己青色的外衫递给茵陈。 “给我?”茵陈有些惊讶。 “穿上吧,天冷,还有一段路要走。”男人语气平平淡淡的,又拎过灯火,抱起白鹿继续走。 茵陈这才看见,那白鹿的一条腿上缠着白色的绢布,渗出一点点的血色。 茵陈不知道该说什么,裹上衣服跟上了他。 又走了一段路,草丛里隐隐约约传来一阵微弱的叫声,男人忽然止住了步子,侧耳细听了一会儿,将灯和白鹿放下,轻轻地拨开草丛。 是一只湿漉漉的小鸟。 小鸟一双眼睛黑曜石一般闪亮,先是惊恐地拍了拍翅膀试图逃走,可在见到男人的一瞬间就温顺下来,任由男人一只手将它托起。 白鹿被重新抱了起来,灯由茵陈拿着,白鹿湿漉漉的眼睛眨了眨,歪着脑袋在男人臂弯里蹭了蹭。 茵陈惊奇道:“你是在救它们?” 男人叹了口气:“救不了多少了,气候越来越恶劣了。” 茵陈自然知道,天柱倒塌之后,灾难层出不穷,若以人类的时间来算,只需要数百年,这个世界上的生物就会消亡。 “这个世界坚持不了多久了,你救它们又有什么意义?”茵陈忍不住问道。 男人没有回答,过了很久,久到茵陈因为他不会回答了,他突然出声道:“到了。” 茵陈这才发现,他们已经走到了一座不大的木屋 分卷阅读57 前。 男人推开门,引燃屋子里的火堆。 几只山猫从屋顶上轻柔地跳下来,绕着男人的腿挨挨蹭蹭,几只山雀扑棱棱地飞起,男人的眉眼在火光的映衬下柔软了几分。 他在白鹿的头上揉了一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救它们,只是好像很久很久之前,有一个人也这么救过别人,她说,生命对于任何生灵都只有一次,就算终有一天会死,但只要还活着,就应该被温柔地对待。我想,这对它有意义。” 他的目光在屋子里的小生物们身上一一扫过:“对它们都有意义。” 茵陈反应了一下才意识到他是在回答她之前的问题,一时有些不知该如何接话,只好笑了笑换了个话题:“这些都是你捡回来的?” “对,都是我捡回来的,它们带着伤,不太好走,能走的都走了,去了南方,那里稍微好一点。”男人细心地给新带回来的小家伙检查伤口,重新包扎。 茵陈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我也是?” 男人一愣,突然笑道:“对,你也是。” 茵陈噗嗤一声笑出声来:“那你可真会捡。” 二 茵陈和这个叫做不周的男人在山里住了许久,气候越来越冷了,大雪一场接着一场,伤好后的动物们都走了,去温暖的南方寻求一条生路。 山里几乎没什么活物了,茵陈和不周有时候在山里转一整天,什么都遇不到,不周时常站在山巅上,远远望着黑沉沉的西北方,面露忧色。 茵陈挨着他坐下:“你知道那里有什么吗?” 不周摇摇头:“不知道,或许什么都没有吧!连光都没有。” 茵陈怔怔望着,突然道:“总会有点什么的。” 久久无话。 “你打算一直在这里住下去吗?”茵陈呵了一口气,搓了搓手。 “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 不周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在某一天,他从深山中苏醒,没有记忆,没有家人,只记得自己名叫不周,是一群鹿用体温将他捂暖的。 从那之后,他就在山里住了下来。 茵陈古怪地看了他一眼:“那我比你好一点,起码,把我捡回家的是人,而不是一群鹿。” 不周又笑了,平平无奇的一张脸,却因为眼角的笑纹显出几分熨帖的暖意来。 “南方有什么?”茵陈问。 “听说,有一座大城,里面住着许多人。” “那我们去大城吧!” “好。” 三 世界在茵陈的眼里,与其他人是有些差别的。 作为混沌生物,他们以世界莲花中诞生的七情六欲为养分,虽然茵陈还不知道这些对于她来说所具有的诱惑力,但是她却本能的感受到浓郁的气息自大城里传来。 这是种子发芽的味道。 不周的身上,是没有味道的,他就像一块石头,一棵树,无欲无求。 他走在高高的城墙下,脊背挺直,步伐坚定,茵陈跟在他身后,莫名地觉得有几分异样的心安。 两人谁都没有提过各自的打算,心照不宣地依然住在一起,不周会出门做工,茵陈则学着人类妇女的模样束起长发,用她从未见过的食材做出味道各异的食物。 她喜欢那些无处不在的发芽的气息,但是她觉得自己更迷恋这些亲手做出来的食物的味道。 也许一直留在这个世界里也不错,一直陪到不周老去,陪这个世界走到尽头。 茵陈吃惊地发现自己居然有了这种想法。 这一日黄昏时分,难得的好天气,茵陈站在街口,等待不周做完工回家,街角忽然传来一声躁动,茵陈顺着声音看过去。 那是一行盛装的车队,鲜少可见的艳红色攫取了她的视线,她一下子就爱上了这样热烈如火的颜色。 两行衣着怪异的人护在车队左右,茵陈见过,那是大城里地位很高的大巫们,传说他们可与天地沟通,能行云布雨,占卜吉凶,断人生死。 在他们的中间,是一架华丽的车架。 大红色的流苏摇曳着,隔着薄薄的帘子,依稀可见里面有一个身材曼妙的女子。 女子一身红衣如火,盖着大红盖头,跪坐在车内一动不动。 大巫们口中吟唱出古怪的语调,围观的人们纷纷下跪,垂下头颅不再看向车中,只剩下茵陈一个人还愣愣地站着。 “快跪下!” 旁边有人拉了她一下。 “为什么?”茵陈不解。 “那是送给北冥地渊中的邪神的礼物,我们不能看。” “什么?” 倏地一阵风吹来,吹起车架的帘子,吹起那女子遮面的红绸,露出一截雪白的脖颈和殷红的唇色,茵陈睁大了眼睛。 斜刺里伸出来一只手,死死捂住她的眼睛,一股大力传来,茵陈踉跄了一下,被带得后退两步,靠着墙根矮下身来。 分卷阅读58 “别看,听话,别看。” 是不周的声音,竟然有些发抖。 茵陈闭着眼睛,看不见不周的神色,可是嘴角却微微地翘了起来。 她在不周的身上嗅到了从未出现过的味道——轻柔、干净,而美好。 不周捂住她的眼睛,两个人的距离极近,他因为紧张而略显急促的呼吸喷在她的脸上,热乎乎的,仿佛在她的脸上燃起了一簇又一簇的火。 若不然,为什么她的脸那么热呢? 不知道等了多久,车队的声音渐渐远去,茵陈终于感觉到捂着眼睛的手慢慢地松了下来。 茵陈眨眨眼,一时不能适应光线的变化,乍一跳入眼帘的就是不周微怒的脸。 “你知道刚才有多危险吗?”不周的声音又低又磁,带着压抑的怒气。 茵陈却听到了藏得更深的一些情绪,于是她笑得像一只狡猾的小狐狸:“你在担心我。” 不周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目光毫不退让:“是!” 茵陈犹不知足:“你喜欢我。” 不周抿紧了嘴唇,不再说话,可是那温暖干净的味道却浓烈了起来,慢慢地包裹住了茵陈。 茵陈给了不周一个大大的笑容,不容置疑地伸手抱住了他:“你就是喜欢我!不许说谎!” 不周几乎是有些狼狈地起身,伸手牵起茵陈的手掉头就走:“走,回家。” 四 夜幕降临的时候,不周喜欢点燃一盏灯,独自一人坐在房顶上,望着看不见的西北方向,默默无语。 但今夜显然有些不一样。 茵陈像一只山猫一样,不知道从哪个角落爬到了不周的身边,若是往常,不周只会平静地摸一摸她柔软的头发,说一句“胡闹”,可是今夜,他却吓了一跳,差点把手里的灯都丢下去。 茵陈放肆大笑起来,直笑到不周忍无可忍伸手来捂她的嘴巴。 茵陈后退一步:“你这个人,好不讲道理,既不肯我看,也不肯我笑,你不要以为仗着手掌大就可以欺负人哦!” 眼看着不周又露出白日那般狼狈的神色,茵陈心情大好,却还要故意板着脸装生气。 不周憋了半天,脸色微红,才低声道:“没有。” “没有什么?” “没有欺负你。”他认真地看着茵陈的眼睛,郑重地解释。 茵陈又忍不住笑起来,眼睛弯弯,映着灯火,看呆了不周。 茵陈笑够了,对他眨了眨眼睛:“其实,是可以欺负的。” 不周的脸又红了。 茵陈伸出手,掰开不周的手掌,将自己的一只手放进去,再包住,这简单的小游戏她玩得兴致勃勃:“早就想这么干了,你的手掌真的好大啊,可以完全包住我的手。” 忽然手上一紧,茵陈一愣,一抬头,直勾勾地撞进了不周那双亮得骇人的眸子里。 不周收紧了手掌,牢牢将她的手包在掌心里,却不说一句话。 茵陈挣了一下,没有挣脱,佯怒道:“怎么呀,就因为我是你捡回来的,所以你就不放我走啦?” 不周不答。 茵陈咬着牙哼哼,轻声嘀咕:“不放就不放,我还想一直跟着你呢,你不要我也跟着,你到哪我都跟着。” “你能跟多久?”不周突然出声,吓了茵陈一条。 茵陈挑衅地看着他:“能跟多久跟多久!” 不周一把将她拉进怀里,将一个“好”字铿锵有力地送进了她的心里。 茵陈幸福地闭上眼睛,贪婪地呼吸着不周身上的气息。 当个人类真好啊!她想。 茵陈没看见,不周在她的背后,目光落在遥远的西北方向,皱紧了眉头。 五 大巫们闯进来的那一天,只有茵陈一个人在。 茵陈从未想过,她一个混沌生物,会有一天,成为一群弱小得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的阶下囚,她被不由分说带进了古怪的大庙里,古怪的吟唱声,散发着奇怪味道的蜡烛和火把,大巫们恐怖的面具,这里的一切都让她不舒服。 深夜,她被人强制换上了殷红的嫁衣,在日出时分被人送上了华丽的车架。 她终于后知后觉地想到城中流传的一些事情。 北冥地渊出现后,洪水、雪暴、地震各种灾难层出不穷,大巫们沟通天地,认为是地渊里的邪神作祟,只有给邪神献上最为尊贵的祭品才能平息邪神的怒火。 而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尊贵。 大巫们通过复杂的测算和占卜,来确定祭祀的人选,每逢月圆之夜,就有一位少女被挑中,他们给少女穿上华贵的嫁衣,用最复杂的巫术在少女的身上留下祈愿之力,再将少女抛入北冥地渊,以此来祈求平息灾祸。 茵陈几乎要被这荒谬的说法逗笑了,可是她没有一丝的反抗之力,那些古怪的气味像虫子一样钻进她的四肢百骸,她发不出一丝声音,没有力气,身子却被嫁衣里 分卷阅读59 面的金属板和绳索撑得笔直跪坐在车架内。 茵陈回忆起之前那惊鸿一瞥的少女,想着自己此刻应该也是极美的,听说这是人类出嫁的装扮,她真想穿着这身嫁衣给不周看啊! 不周一定会脸红的,茵陈想,她最喜欢看不周脸红狼狈的样子。 六 车架缓慢地穿过大城,茵陈听到熟悉的吟唱声,和街道两旁跪拜的人群发出的声音。 她回忆起那一日,人群散发出强烈的气息,那种叫做感激的气息,他们是如此真心地感激着车架里的人。 感激什么呢?感激她们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为他们消解灾难吗? 茵陈的目光冷了下来。 她想起来,那一日,风吹开车帘,她分明嗅到了那个女子身上散发的气息,那么悲伤、那么绝望,她生存的权利被人剥夺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问过她的想法。 车架停下的时候,茵陈被大巫们送到了高高的祭台上,祭台下是浓黑的北冥之水,在更远的地方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将一切靠近的东西卷入其中,那就是北冥地渊。 漫长而古怪的吟唱声再一次响起,茵陈平静地望着眼前的一切,她不知道自己被投下去会怎么样,应该不会死的吧,她只是觉得很遗憾,或许,再也见不到不周了。 七 有人自远方而来,孑然一身,却仿佛有千军万马。 他一步一步,步伐铿锵,登上了祭台,他刀锋一般冷厉的目光中断了大巫们可笑的舞蹈。 是不周。 茵陈扬唇笑起来。 不周的眉眼柔和了几分,嘴巴无声地动了动。 他说:“别怕。” 茵陈摇摇头:“我不怕。” 大巫们手持法器将不周层层包围,不周赤手空拳,昂然无惧。 轰隆一声,巨大的天雷落在祭台之上,暴雨倾盆而下,北冥卷起巨浪,黑色的巨浪如同魔鬼的触角,狰狞得几欲触摸到天际。 “罪人!”他们给不周定下沉重的罪名。 不周不言不语,紧抿嘴角,是他最习惯的冷峻模样。 蓦地,台下传来震耳欲聋的呼喊声。 不知道什么时候,无数百姓聚集在了祭台之下,对着不周发出愤怒的吼声,他们身上爆发出的恶意比北冥的风浪更汹涌。 茵陈望着台下,这些不久前还满怀着最虔诚的感激之心的人类啊! 可是,茵陈震惊地想起,这就是混沌一族喜欢的欲念的味道,正因为这些欲念的存在,世界才能够从一颗种子成长为绚烂的莲花。 可是茵陈觉得自己并不喜欢。 她只喜欢不周。 茵陈蓦地觉得有些反胃,原来她和她的同类们,一直以来,吸食的就是这样的欲念吗? 她有些委屈地看着不周,干净的、温暖的不周。 有大巫冷笑:“这世间,哪里还有你们的容身之地?只有这北冥地渊,才是你们应该去的地方。” 所有的伪善被撕开,露出毫不掩饰的丑恶欲念,不周一步一步走近茵陈,沉默地解开她的绳索,将她揽进自己的怀里。 有一滴滚烫的液体落在茵陈的脸上。 “茵陈,对不起,我都想起来了。” 八 我叫不周,是不周山,也是天柱。 天柱倒塌,我作为山灵,却出乎意料地获得了自由,我被一群鹿捡到了,从此开始了作为人类的生活。 我喜欢所有的小生灵,因为它们都曾是我身上的一部分,我救过许多小动物,我把它们捡回家,照顾它们,但是我最庆幸的,还是捡到了你。 你是我见过的最美好的生灵。 你说,你要一直跟着我,能跟多久跟多久,我很高兴。 可是后来我知道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记起来了,我是一座山,是天柱。 我爱这个世界上的生灵,哪怕其中有一些会让我不舒服,但我依然虔诚地希望这个世界可以存活下去,所以,我得回到北冥,去重新化作天柱。 我曾经总是想着,那北冥地渊下有什么呢?你说总会有点什么的,现在我知道了,那里面有我,本应该有我。 曾经有一个姐姐,她是北冥所有人的姐姐,是她教会我救人,教会我慈悲,教会我哪怕明知道结局无法改变,也要在结局到来之前,拼尽所有,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所以哪怕我知道已经断裂过一次的天柱,不可能再支撑多久,但是在我消亡之前,我都将会是天柱,我会陪这个世界走到终点。 但我陪不了你。 所以,茵陈,对不起。 九 不周站在高高的祭台边缘,他的身后是万丈怒浪,他的面前是群情激愤的人类和面目狰狞的大巫。 “北冥地渊今日会被填平,灾难自今日而终。”他的声音很低,却随风飘进每一个人的耳中。 茵陈却突然站了起来,缓缓走到他的面前, 分卷阅读60 展颜一笑:“不周,我穿嫁衣好看吗?” 不周的目光牢牢地黏在她的身上,茵陈相信,这一刻,他是她的不周,不是世界的不周山。 他说:“好看,你最好看了。” 他张开双臂,最后一次感受穿过掌心的风,似乎想要拥抱,却缓缓向后倒去,像一只断翅的雨燕,直直坠入无边的黑色怒浪之中。 茵陈扬起嘴角:“我说过,我会一直跟着你的。” 怒浪冲天而起,分开一道笔直的大道,大道的尽头,是深不见底的地渊,茵陈轻飘飘地落下,向着不周越来越模糊的身影追过去。 临近地渊的时候,茵陈疑惑了一下,有什么东西从她的身边飘了出去,投身于茫茫世间。 那是从地渊里出来的东西。 北冥之水翻滚不息,吞没了两道身影,有巨大的山岳自海底拔地而起,直达天际。 混乱的天地被强行分开,浊者下沉,清者上升,暴雨骤歇,巨浪平息,天地清明一片。 十 “所以,你们?”孙姑娘不解地看着茵陈,茵陈坐在窗台上,依然是少女模样,一双眼眸深不见底,藏着数不清的岁月。 茵陈歪着头,笑得讳莫如深 没有人知道,在不周山里,有一个小小的空间,里面有一个人,一盏灯。 茵陈就在那里,伴随着那盏不周为她点亮的灯,度过了万年的岁月。 不周重化天柱,无知无觉,不言不语,只靠着一腔执着深情为她点亮了那一盏万年不灭的灯火。 “不周的本体作为天柱,永远被禁锢在地渊之中,他的灵魂在世间轮回千年,或为草木,或为鸟兽,朝生夕死,我却无能为力。直到几十年前,我发现他轮回为人,我满腔欢喜,心想若是作为无知无觉的凡人,缘系一世也是好的,所以,他成了我的神父……” 茵陈敛起笑容,叹息道。 “那是他?”孙姑娘震惊地想起多年前的那一日,化作凡人的茵陈在她面前无助得像个一无所有的人类。 “你不知道,做凡人有多美好,我想和他以凡人的身份在一起,安安静静地过上一辈子,只是没想到,依然是……” 孙姑娘叹息了一声,这命运,总是诡谲难测,从来不会顺着人心,或许命运,本就是一场逆流而上的修行吧! 猛然,她又想起一件事,不由得悚然而惊:“你说,断裂过一次的天柱不能支撑太久?” 茵陈似笑非笑:“你终于想起来了?” “其实不周早就应该崩碎了,是我把意识海和这个世界融合了起来,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个世界存在于我的梦里。这万年来,我的意识一直在世间飘荡,企图寻找一个办法,将这个世界修补完整,到那时候,不周就自由了。” 孙姑娘沉默片刻,忽然问道:“从地渊里出来的,到底是什么?” 茵陈看了她一眼,神色古怪地摇了摇头:“以后你就知道了。” 第22章 第二十二个故事 你经历的,就一定是真的吗? 一 茵陈又离开了,虽然知道她的身体留在不周山里,出现在世间的只是一缕意识化身,但孙姑娘依然觉得有些孤单。 最近似乎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她一时有些难以接受。 或者说,她只是在忐忑,茵陈到底还有多少事情瞒着她,这些事情的背后又有多少是与她有关的,甚至,在茵陈的计划里,她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些她都一无所知。 因为不知道,所以忐忑不安。 她握紧手中的行者录,竟然有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明明属于她的那一支已经不在了。 有人敲门。 笃、笃、笃、 克制而熟悉的节奏。 孙姑娘倏地站起来,险些打翻桌上的酒壶。 打开门,是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男人,烛火昏暗,看不清他藏在斗篷中的面孔。 “先生何所需?” “我想要一壶青梅酒。” 不知为何,孙姑娘的心忽然狂跳起来,下意识地就要拒绝:“抱歉,今日打烊了,没有青梅酒。” 那人轻笑一声,抽了抽鼻子,笑道:“我闻到了,桌上就是,不如卖给我。” “抱歉,那壶不卖。” “我出得起价。”男人执拗地堵在门口。 孙姑娘有些恼怒:“你能出得起什么价?” 男人身子前倾,毫无预兆地凑到孙姑娘的耳边:“比如,关于秋胡的真相。” 窗外风雨大作,还未立春,竟然隐隐有雷鸣之声自远方传来,孙姑娘摁住胸口狂跳的心脏,一语不发,男人却自顾自地进了屋,将门关好,悠然自得地坐在了褐色的木桌旁,抬手给自己斟了一杯酒。 “你是谁?” 那人抿了一口酒,又笑了一声:“算是故人,各种意义上的故人。” 他缓缓掀开黑色 分卷阅读61 斗篷,露出一张清俊的面容。 “符风!”茵陈失声叫道,却又很快醒悟过来,“不是、你不是符风。” 眼前的人和当初一脸阳光的大男孩有着同样的脸,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神情,他嘴角挂着笑,一双眼睛微微眯着,神情总带着三分嘲讽三分阴郁,让人不那么舒服。 他叹了口气:“符风的事,是我设下的局,但我别无选择,不过今天我来找你,是为了一个叫秋胡的男人,你不会已经忘掉他了吧?” 孙姑娘死死咬住嘴唇,说不出一句话来。 两千多年前,她被一个叫秋胡的男人和他的家人所害,不仅赔上一颗心,还赔上了一条命,死后孤魂一缕,天地不收,不知道飘荡了多久,才被茵陈找到,给了她行者录,赋予了她全新的生命。 她怎么可能忘得掉? 男人又叹了口气:“别激动,你再好好想想,你就没对当年的事有过一点怀疑吗?” 孙姑娘愣住了。 要说怀疑,不可能没有的。 那年暮春三月,她每日清晨穿过密密匝匝的桑林,只为了看一眼青梅树下看书的公子,隔得远远的,看他手执书简全神贯注,逆着光,可以看见阳光在他身上勾出很好看的线条。 那样神仙一般的人,却在她嫁过去之后对她不理不睬甚至见都没有见上一面,便离家远行了,再见已是多年之后,容貌大变,气质神情更是判若两人,只是当时事情发生得太多太快,她还没有来得及细想,便已经香消玉殒。 这其中要说没有任何怀疑,是不可能的。 但是这些事情毕竟太过久远,孙姑娘又把自己的执念封在行者录中太久,久到她都快忘了自己原本的人生,所以从未仔细考虑过。 男人笑了起来:“真正的秋胡,在你嫁给他的那一天,就死了。” 二 那年的桑林长得特别地好,桑叶肥嫩,春蚕也吃得白白胖胖的。 秋胡是有名的才子,为人谦和有礼,像是从诗歌里走出来的谪仙,见过他的每一个人都交口称赞。 但其实秋胡不是这样的。 他讨厌和人交流,不擅于那些客套的言辞,他不喜欢麻烦别人,更不喜欢别人打扰到自己。 他喜欢晨起的时候在青梅树下看书,那个时候他不用堆着谦和做作的温煦笑容,也不用担心自己的言辞是否合乎礼法,他可以嗅着草木清新的香气,徜徉在书卷之中,忘掉周围的一切。 但是总有人会来打扰他的宁静。 他不喜欢那些赶早来故意与他制造偶遇的女孩们,也并不愿意收下她们羞怯地递上来的丝帕。 除了一个人。 她总是远远地出现在桑林里,迈着轻盈的步伐采桑叶,她有时候会轻声地唱歌,她的歌声有草木一样清新的气息。 他想,如果非要娶一个妻子的话,那不如就这个姑娘好了。 不、不是,应该说,除了她,他谁也不愿意娶。 秋胡没有和父母说这些事。 秋胡生母早亡,父亲娶了另一个女人,生了个比他小两岁的弟弟,一家人几经辗转,才搬迁到这偏远的小村庄里。 后母强悍霸道,父亲懦弱,弟弟自幼被后母宠溺,生了一副倨傲散漫的性子。 秋胡早熟,他苦读诗书,期盼着有一天可以离开这个并不温暖的家,去远方追求一份属于自己的生活,但在那之前,他什么都没有,只有一腔孤勇。 所以他从未考虑过娶妻生子的事情。 直到孙姑娘出现,那时候孙姑娘还不叫孙姑娘,她有一个像草木一样清爽的名字,叫做木鸢。 他开始期盼每天早上可以见到木鸢,开始在心里盘算着如何上前搭话才不显得唐突无礼。 时而他又会很沮丧,现在的他还无法给她一个安稳的生活,她可能要陪着他颠沛流离许多年,吃上许多的苦,这种未来不是爱情应该有的模样。 然后他又会苦笑着在心里嘲笑自己,想这么远,说不定木鸢连自己是谁都没记住呢? 不然,她为什么连像别的女孩一样送个手帕都不愿意? 三 秋胡的心意终究还是被父母知道了。 或许是他日日追随着木鸢的目光太过直白,被有心人看在了眼里,又或许是别的什么原因,秋胡跪在堂前,一语不发,清俊的面容上罕见地挂上了怒气。 感觉仿佛是自己最珍爱的一方净土,被旁人肆意地践踏在脚下。 后母的声音带着某种尖利的嘲讽:“既然有这份心,不如就结个良缘吧!” “不!”秋胡猛然抬起头,第一次公然反驳了后母的意见。 后母啧了一声:“这是怎么了?你也到该娶妻的年纪了,原本我思量着,这也是一桩好事,你成了家,便好好地过日子,整天抱着那些书简做些不切实际的梦,终归不是正途。还是说,你对那女子没那份心意?” 秋胡痛苦地闭上眼睛,一语不发。 分卷阅读62 后母一直反对他出仕,早年恰逢机遇,有幸成为儒家子弟,师从当世大儒,奈何后母从中阻挠,师尊无奈,赐他书简,许他十年之期。 如今十年之期将至,他却…… 他睁开眼,目光中一片平静:“母亲多虑了,我对她并无非分之想。” 后母挑挑眉,喝了口茶,笑了起来:“我说也是,你呀,就是个榆木脑袋书呆子,哪里会去注意到姑娘。不过呢,我差人打听过了,那姑娘家世人品都配得起我们家,你弟弟也到了成亲的年龄,我想差人去给他说个亲,你父亲是个没主见的,长兄如父,你觉得,那女子和你弟弟,能否成就一段良缘?” 秋胡如遭雷击,浑身不可遏止地颤抖起来,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说了些什么,便告别了后母走了出去。 四 秋胡在木鸢的窗前守了好几个夜晚了,却始终没有勇气敲开那扇窗户。 他想和她说,自己现在不能娶她,希望她能够等他,不要接受后母的提亲—— 不不不,他怎么能如此唐突,他连木鸢心里有没有他都不知道。 秋胡毫无形象地蹲在墙根,把自己的头发抓的蓬乱,青衫上也蹭上了墙灰,邋遢得像村口的流浪汉。 秋胡沮丧极了,他从来不是那个玉树临风的才子,他只是一个不擅于言辞、不懂得和人相处的异类。 这样没用的他,木鸢她怎么会喜欢? 他又凭什么阻止她的婚事? 凌晨时分,他一身露水回到家中,却听见隔壁传来陌生人的声音。 “她性子刚烈,若是知道你们欺骗了她,怕是不会从的。” “那我们该如何做?”是后母的声音。 “她嫁的是秋胡,但谁是秋胡,你说了算。” 秋胡听见了一片吸气声。 秋胡忍无可忍,一把推开门。 门内是一脸惊慌的媒人和后母。 “你们!你们简直——”秋胡气急,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半晌,愤然转身离开。 他要去找木鸢,他要带她走! 砰—— 秋胡眼前一黑,倒在了地上。 在他的身旁,不学无术的弟弟拿着凶器居高临下:“我怎么能让你坏我的好事?” 后母和弟弟将秋胡捆起来,关进了暗无天日的地下室内。 弟弟的婚事很快敲定了,唢呐的声音喜庆得很,大红色的绸缎铺满了堂屋,他艰难地透过半露出地面的天窗,只看见了一双精致的绣花鞋,绣着一双鸳鸯。 秋胡落下泪来,唢呐声盖住了他的呜咽声,他想象着他心仪的姑娘盖头下的美丽模样,一颗心死了千万遍。 是我害了你,我用命来偿还吧!唯愿我死后能守护你终老,护你周全。 秋胡悄无声息地自殁了。 当夜,后母和弟弟发现秋胡死去了,十分惊慌,连夜将秋胡的尸体绑上大石头扔进了水里。过了几日,后母对外宣称秋胡去了远方做官,趁机让秋胡的弟弟带上秋胡师尊的信物离开了。 而一无所知的木鸢,仍然抱着美好的憧憬在新房里等待自己的盖头被心上人揭开,从日暮等到日出。 然而,她再也等不到了。 五 孙姑娘给自己斟了一杯青梅酒,她颤抖着手,轻轻抿了一口,依然是熟悉的苦涩滋味。 闭上眼睛,一饮而尽,她久久没有说话。 “这就是你要告诉我的真相?” 符风笑了笑:“难道,你深爱的人其实也深爱着你的事实,你觉得这不值一杯酒的价钱吗?” “你错了,我不爱他。” 孙姑娘似乎是喝醉了,手中把玩着素白的瓷盏,似笑非笑。 “时间是这个世间所诞生出的最大的奇迹,它足够洗刷掉很多东西,有些事情,发生的时候以为是刻骨铭心,是一生一世,可是许多年后,唯一还能留下的,不过是当时的那一点点情绪烙印。” “不过,也很好,起码让我知道了,当年的我,也并非一厢情愿。” 符风惊奇道:“难道你不怨恨吗?你们本可以不经历这些磨难,简简单单地在一起的。” 孙姑娘摇了摇头:“不是的,所谓爱情,有时候,大抵只是迷恋上爱情的感觉,并非一定要有个圆满的结果。” 符风又饮了一杯:“那不如,你再听听这个故事的后半段?” 六 秋胡死后并未入轮回。 他实现了他的誓言,以非人之身守护在木鸢的身边。 他看着木鸢采桑、缫丝、织布,他陪着木鸢做饭、洗衣、打扫庭除,他心疼她的辛劳,痛恨父母的无情,更对代替了他去远方出仕的弟弟充满了怨愤。 终于有一天,他在水中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他变得面目狰狞,浑身充斥着污浊的气息,而一旁浣衣的木鸢,却依然纯净得如同天边最柔软的云朵。 他如遭雷击, 分卷阅读63 深藏已久的自卑心再一次击垮了他,他觉得自己连陪在她的身旁都不配了。 秋胡仿佛回到了许多年前那些在她窗下踟蹰的夜晚。 他从来就不是一个自信的人,他胆小、自卑、敏感、缺乏决断力,最终只能步步退让,步步失去…… 他一无所有。 便是在那个时候,茵陈出现了。 “你不该是如此模样。”她说。 “我也不想,我只是……”秋胡懊恼地将脸深深地埋进掌心。 “你的执念太深,已然入魔,我可取你执念,送你入轮回。” “不!我不要入轮回!我要守着她!我要保护她!” “你如今的样子,非但保护不了她,还会给她带来灾祸,你可知道?”茵陈冷漠地止住了他的嘶吼。 “可我……” “人各有命,你该走了。” 茵陈取走了秋胡的执念,那一缕流光在她的掌心挣扎许久,犹如垂死的困兽,最终不可遏止地慢慢平息、平静、直至死寂一片。 七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不是茵陈送秋胡入轮回,他纵使入魔,也是可以保护你,不至于眼睁睁看着你惨死于他的后母和弟弟手中的。”符风玩味地看着孙姑娘道。 “你是说——”孙姑娘有些迟疑。 “我是说,这一切都是茵陈的计划,她需要一个无法入轮回的你,来做她的梦境行者,所以,她取走了秋胡的执念,送秋胡入轮回,眼睁睁看着你饱受欺凌,最终化为一缕孤魂,只能为她所用!” 符风轻飘飘地说出结论,却是字字诛心。 “你不相信?” 孙姑娘不置可否。 “那你不如去问问她,她制作行者录,收集世间执念,为何却不把当初秋胡的那一份执念放进去?又为何这么多年不肯告诉你当年的真相,眼睁睁看着你误会秋胡几千年?”符风冷笑着站起来,放下手中杯盏。 “我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说完,他起身打算离开。 “等一等!”孙姑娘突然开口。 “嗯?”符风没回头,唇角却勾起一抹笑。 “你费尽心思把我的七情六欲逼出来,又在我与茵陈之间如此挑拨,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然是为了阻止茵陈的计划。” “什么计划?” “这个你应该亲自去问她,我只能告诉你,你是她计划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也是注定要为她的计划而牺牲的人。我是在救你。” “救我?”孙姑娘冷笑,不置可否。 符风扬唇一笑:“但你还是对她心怀芥蒂了不是吗?” 孙姑娘久久不语,符风说得没错,她的确对于茵陈起了疑虑,符风虽然用心不良,行的却是阳谋,她无从反驳。 良久,才道:“为什么是我?” “为什么是你?问得好,我也想知道为什么是你,我找这个答案找了许多年,现在我大概是猜到了,不过,你还是自己去找茵陈问个明白为好。” 他打开门,走出去,临走,最后说了一句话:“你只要记住一点,你看到的,也不一定是真的。” 孙姑娘没有说话,符风却鬼使神差地顿了顿,有些犹豫地问了一句:“你说,你不爱他?” “不爱。” “那你——” 孙姑娘蓦地心头一阵酸涩,也许是接连知道的真相让她再也守不住那份冷静,她脱口而出:“我爱谁你不知道吗?” 砰一声,符风几乎是有些狼狈地摔门走了出去。 门外是茫茫风雨,孙姑娘颓然坐下来,心情久久难以平息,千年前的风雨在今夜重新将她淋湿,她缓缓地抱紧双臂,靠着墙蹲下来,蜷成一团。 恍惚中,她又想起当年那个在桑林里偷看秋胡的自己…… 茵陈……符风…… 她的脑海中一片混乱,她从未想过,千年前的伤疤会在今日被揭开,而凶手却不知道是谁。 茵陈到底还瞒着她什么?她到底有什么特殊的,值得茵陈和符风为她费尽心思? 或许,一切答案很快就要揭晓了…… 第23章 第二十三个故事 你是我唯一的救赎,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奇迹。 一 黄昏时分,孙姑娘照例打开了灵魂小肆的大门。 暖黄色的霞光照在老街上,连街角的叫卖声都添了几分情真意切的暖意。 沿着老街的尽头看向远方,是如火如荼的一片晚霞,孙姑娘眯了眯眼睛,望着那片绚烂的天际有些移不开眼。 长街尽头,有两人身着大红喜服,携手缓步走来。 那是一对年轻男女,女子眉目如画,艳丽的妆容难掩长眉飞扬的英气,男子温文尔雅,笑起来有些腼腆。 孙姑娘眼前一亮,有些惊喜,又有些不知所措,束着手站在街边微微笑着。 分卷阅读64 那二人走至近前,忽然深深一揖,行了个颇为郑重的礼。 孙姑娘一愣:“这是?” 女子抬起头,微微一笑:“此行为两件事,一为谢孙姑娘当年点化之恩,二为……” 她敛起笑容,深深地跪了下去:“孙姑娘,我想见康回一面。” 孙姑娘愣在当场,一时无语。 这二人正是当初长江边上的水妖和桃树妖小道士,当年屠城之乱,水妖误伤于小道士剑下,魂归江水,小道士一朝醒悟,守着她的几片残魂苦苦等候多年,直至孙姑娘归来金陵城,受孙姑娘点拨,才知水妖终有归来之日。 时至今日,水妖竟真的回来了,且看这模样,是和小道士终于如愿结成了眷侣。 孙姑娘由衷地替他们高兴,可却没有想到,这水妖开口就提到了康回。 康回,孙姑娘深吸一口气,这个名字牵扯的事情太多了,关于茵陈,关于符风,甚至关于她自己。 康回只给她留下了一半的故事,便化成了玉简,成为了行者录的一部分,孙姑娘心中的疑惑还有很多,或许,水妖能为她解答一二。 孙姑娘扶起水妖:“起来说话。” 二 康回撞毁了不周山之后,眼见大地上灾难四起,人族却依旧征战不休,心生倦意,离开人群独自漂泊。 不知道走了多久,等到他停下脚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回到了最初的人族领地。 残缺的烽燧依然在,依稀可见当年的血渍,康回站在当初养父死去的烽燧下,一夜白发。 可笑他不死之躯,到头来连求死都是痴心妄想。 潮起潮落,不知道多少个日夜,康回的身上落了厚厚的一层灰,他一动不动地站着,成为了一座雕像。 这一日,脚边忽然传来毛茸茸的触感。 是一只白绒绒的兔子,小小的三瓣嘴一张一翕,长长的耳朵轻轻颤动,红宝石一样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康回。 康回略略低头,肩膀的灰落在了兔子的身上。 兔子受惊,浑身白毛炸起,后腿一蹬,竟然头也不回地跳进了海里。 康回愣了一下,一时竟然没有反应过来,但见那兔子跳进海里之中,竟然就此无影无踪,仿佛融化在了水中一样。 第二日,这只兔子又蹭了过来,康回没有动,它蹭了一会,慢悠悠地纵身跳进了海里。 第三日…… 第四日…… 康回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开始考虑明日那只兔子还会不会出现。 又一日朝阳初升,伴随着一阵咿咿呀呀的声音,一个小小的娃娃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 小娃娃挨着康回的脚坐下,手里攥着几枚破碎的贝壳,一个人玩得不亦乐乎。玩累了,便靠着康回的腿打盹,小脑袋一晃一晃的,嘴角还有亮晶晶的口水。 康回像个第一次做父亲的男人一样,一动也不敢动。 他模模糊糊地想着,若是没有那些过去,他也会和普通人一样娶妻生子,会有一个和他流着同样血的小娃娃,天天粘着他,挨着他流着口水打盹,想来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 小娃娃睡醒了,摇摇晃晃地往海边走,康回忽然莫名生出一种担忧来,眼见着那娃娃扑通一声跳进了海里,康回身子一震,浑身尘埃被震开,他像流星一般跃入了海里。 在水下摸索了许久,康回一无所获地浮出水面,手足无措地望着空荡荡的水面。 “喂!”他喊了一声,声音嘶哑。 “咯咯”一阵清脆的笑声,那白嫩嫩的小娃娃毫无预兆地出现在他的眼前。 “你在找我呀?”小娃娃咬着手指含糊不清道。 康回莫名松了口气,下意识伸出手去小心翼翼地想要抱住她。 哗啦—— 小娃娃的身子瞬间变得透明,散成一汪清水从他的掌心淌走,又在他的背后重新出现,一张小脸笑得天真无邪。 “你是什么?”康回皱着眉头,有些恼怒。 “水、我是水。”小娃娃歪着头看着他,笑得双眼弯弯。 康回望着她,忽然扭头上了岸,闭上眼睛躺倒在沙滩上。 三 凉凉的触感传来,那小娃娃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上了岸,在他身上肆无忌惮地爬来爬去。 康回伸手笨拙地把她抱起来:“你是水妖。” “我是水。”小娃娃吃着手指盯着他。 康回忽然长长地叹了口气,只觉得一颗心上包裹的冷硬外壳稀里哗啦碎了一地,他伸手将她紧紧抱在了怀里:“你要陪我吗?” 小娃娃伸出手,圈住他的脖子,扭过头,在他脸上响亮地亲了一口,又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康回在海边建起了木屋,牵着这个名为水的小娃娃像寻常人家父女一般过上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 小娃娃是水妖,本体就是水,可以模拟成任何生物的模样,但她最喜欢的还是变成人类的样子,被康 分卷阅读65 回牵着小手一起在柔软的沙滩上散步。 水和人类的小孩子没什么两样,她喜欢吃好吃的东西,康回便搜肠刮肚地回忆曾经吃过的食物,费尽心思地做出来给她吃;她喜欢漂亮的贝壳,康回便寻遍海滩,收集一大包各式贝壳摆在她面前;她喜欢小兔子,康回在屋后养了一地白绒绒的兔子…… 康回几乎忘了自己曾经带着人族征战天下的过去,也忘了撞毁天柱的决绝,他像每一个平凡的人类父亲一样,把全部的精力放在了女儿的身上,为她一个笑容而暗自欢喜不已。 水妖像人类一样在日复一日之中慢慢长大,褪去肉嘟嘟的天真模样,长成了一个高挑漂亮的少女。 “阿水,吃饭。”康回从厨房出来,将做好的饭菜端出来,都是寻常的饭菜,现在做着简单,想当初却是康回烧毁了无数次厨房之后的成果。 水妖却不理他,托着腮帮子坐在窗前一动不动。 康回叹了口气:“过来吃饭,给你做了你喜欢的糕点。” 这水妖竟然也像人类女孩子一样喜欢甜食,于是康回这一双降服过猛虎,劈开过山河的大手,心甘情愿地沾上面粉,笨拙地捏出复杂的花样。 水妖磨磨蹭蹭地过来吃饭,一双眼睛却咕噜噜乱转。 康回放下筷子:“有话就说。” “爹,我想去城里看看。” 康回脸色一僵,他避世许久,这些年虽然因为有了阿水的存在生活多了几分烟火气,可他私心里对于和人类接触,还是有些抵触的。 水妖放下筷子挨到康回的身边,哼哼唧唧地撒娇:“听说那里有好多好玩的好吃的,带我去看看好不——” 浓浓的鼻音拖得长长的,康回一败涂地。 “好。” 四 天柱倒塌的阴影似乎远去了,近几年来没有听说过有什么可怕的灾难,康回心里默默松了口气。 城里很繁华,大街小巷里到处都是人群,各种吃食和小玩意儿随处可见,水妖雀跃得像个孩子一般跑前跑后,看见什么都想尝试一番。 黄昏时分,喧嚣逐渐淡去,街上的人群也少了许多,水妖逛累了,便和康回安安安静静地坐在茶楼上喝茶。 有奇怪的哭泣声传来,间杂着一些钟鼓的古怪声音。水妖循声望去,是一队身着缟素的人。 “这是什么?”水妖问道。 “送葬。” “送葬?” “人类死去的时候,他的族人会为他送葬。”康回耐心地解释。 队伍中有几个人哭得不能自已,水妖的目光转了转,最终却落在了棺材旁边一个小小的女孩子身上。 女孩子一身麻衣,小脸绷得紧紧的,大眼睛里全是泪水,却咬着嘴唇一声不吭。 水妖蓦地觉得很难过:“死去的人是她的父亲吧?” 康回看了一眼,大概听了一耳朵,道:“对。” 水妖久久不语,直到送葬的队伍离开,她才闷闷地开口:“爹,你也会死吗?” 康回摇摇头:“不会。” 水妖的眼睛于是又亮起来:“真的吗?” 康回点点头。 “那你一直不会离开我吗?” 康回摇摇头,见水妖神情低落下来又道:“你总会离开我的,以后有一天,你会找到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或者一个想要跟随的人,你会离开我们的家,去一个从未到过的地方,开始你最想要的那种生活。如果幸运的话,我或许会有机会,看着你穿上大红嫁衣,亲手把你的手交到另一个人的手上……” 水妖霍然站起:“我不!” 她急急地喝了一口水:“我哪里也不去,谁也不跟!我们回家,回家喂兔子,回家给我做糕点……” 康回站起身,伸手揉了揉她的发顶:“尽说孩子话,走吧,回家。” 水妖跟在他的身后,垂着眼,脸色苍白一片。 五 康回本以为,他的一生就注定如此了,他会在海边平静地生活下去,远离人群,不问世事,但他从未想过,自己这一生的动荡依然没有结束。 当茵陈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浑身的每一寸血肉都在叫嚣着仇恨和愤怒,他死死握着拳,额角爆起青筋,企图拼命遏制住自己的情绪。 茵陈似笑非笑地望着他:“果然,你从来都不会让人失望。” 这句话不啻于一道惊雷,轰然炸响在他的耳畔,康回怒吼一声,浑身爆发出凶戾无比的气息,一道裹挟着尖锐啸鸣之音的拳风向着茵陈席卷而去。 轰—— 海面上震起滔天巨浪,茵陈的身影晃了晃,丝毫无伤。 康回仇恨地盯着她,像盯着许多年前的符风一般。 茵陈叹了口气:“你别恨我,我也没有办法,我必须救他。” 康回冷笑:“救?你们会救人?你觉得我会相信吗?” 茵陈反问道:“我们?” “难道不是吗? 分卷阅读66 你和符风,你们是一样的,别否认,我这具皮囊是他给的,我的感知不可能会错。” 茵陈沉吟片刻,忽然道:“我知道了。” “知道什么?” 茵陈有些怜悯地看着他:“我知道,原来你什么都不知道。” 巨浪平息下来,一个身影自海面上飞奔而来,挡在了康回的面前。 是阿水。 水也能有眼泪吗? 有的。 阿水挡在康回的身前,一动不动地盯着茵陈,眼泪扑簌簌地滚下来。 “求您,不要带走他。” 茵陈看着女孩年轻的面孔,因为康回的宠溺纵容,这张脸上总是带着几分娇蛮野性,可是此刻,这张脸上布满了无助和惊慌。 “求您……”她低下高昂的头颅,把所有的骄傲折在茵陈的脚下。 “水,你忘了,你为何能够诞生吗?”茵陈的声音有些冷。 “我知道,我都知道……”阿水无力地抱着膝盖蹲下身来,在越来越模糊的话语中嚎啕大哭起来。 “爹,对不起 !” 六 阿水是妖,是水妖,以水为本体。 可是水无形无识,怎么能修炼成妖? 原来是茵陈,茵陈赋予了她意识。 茵陈淡漠地绕开阿水,走到距离康回极近的地方,沉吟了片刻才开口道:“我原本以为,既然你会撞毁不周山,就有应对的策略,没想到,是我高估你了。” 康回一惊:“什么意思?不周山的灾难不是已经过去了吗?” “那是因为有人替你偿还了这份债!”茵陈毫无预兆地拔高了声音,神色罕见地激动了起来。 “原来,你竟然真的不知道天柱断裂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你这个愚蠢冲动的凡人!”茵陈深吸一口气,迫使自己冷静了下来。 “既然这样,跟我走吧,让我来告诉你,你到底都做了些什么。” 阿水下意识地伸手想要攥住康回的衣襟,康回却一语不发地绕开了他,跟随着茵陈向远处走去。 那是一片破不开的混沌,没有光,没有秩序,什么都没有。 茵陈像一盏灯,当她踏入这方天地的时候,一切都趋于平静有序,空气逐渐澄澈,慢慢把一切都展现在康回的面前。 一道巨大的阴影矗立在远方。 康回心中狂跳,是不周山! 不周山,是一切的开端,他在不周山遇到符风,从此改变了他的一生,也改变了人族,同时,这也是一切的终点,符风从不周山离开,他撞毁了不周山,将自己放逐于人世之外。 但是此刻,完好的不周山静默地矗立在他的面前,顶天地里。 不、不是完好的,那山体上布满了巨大的沟壑,往昔繁茂的植被消失殆尽,只余一片荒芜,像一截干枯开裂的枯木,摇摇欲坠。 “这是哪里?”康回的声音有点抖。 茵陈的目光落在不周山上,痴缠而深情:“这是不周山,也是我的意识海。” 不周跳入地渊重化山体之后,茵陈就把不周山移出了现世,在意识海中开辟了一方天地,以意识海的力量来延长不周山的生命。 “我……不明白。” 茵陈惨笑一声:“不明白?不周他不是山,他是人,他是我的爱人!你造下的孽,他在替你偿还,现在你懂了吗?” 康回震惊地抬起头,神情复杂,嘴唇嗫嚅了一下,却又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他本来可以自由的,他本来可以陪着我的,可是现在,他在这里消耗着生命,他的灵魂在世间历经无尽轮回之苦,这是他为了你的错误而付出的代价——”她顿了顿,忽然走近一步,唇角牵起一抹冰冷的笑意:“你不觉得,你应该做点什么吗?” 康回还没有从震惊中反应过来,下意识问道:“我能做什么?” “你知道你是谁吗?” “我是康回。” “不,康回早就死了,你所有的一切都是符风给你的,是他在你的心里种下了执念的种子,换句话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初的执念之一。我需要你把它交给我。” 康回还未来得及说话,忽然间脚下一阵震动,一道身影出现在这片本来不该有第三个人的空间之中。 “阿水!”康回失声道,下意识便要上前扶她,却又忽然犹豫了一下,收回了双手。 阿水紧紧盯着他,眼睁睁看着他伸出又收回的双手,强忍的眼泪再也止不住,却不料发顶传来熟悉的温热。 康回一只手轻轻盖在她的发顶,像小时候那样温柔地揉了揉:“别哭了。” “爹!你不、不——”她期期艾艾了好一会儿,始终不愿意说出那个恨字。 康回摇摇头:“我不怪你。” 从阿水进来的那一瞬间,他的心就平静了下来,阿水是他后半生的精神支柱,是他唯一的救赎,只要她好好地在那,再残酷的命运,他也能平静面对。 分卷阅读67 茵陈道:“当初把她送到你的身边果然是对的。你知道吗?你撞毁天柱之后,虽然人还活着,可也与死了差别不大,我花了很长的时间寻找你,可是你的执念被你压抑在灵魂深处,你像草木山石一样无情,我只能想办法唤醒你的七情六欲,所以我点化了水妖,将她送到了你的身边,果然……” 阿水跪在茵陈的脚下,哀哀地哭泣,却说不出一句祈求的话来,一切的结局早就被安排好了,她没有任何立场和能力来求茵陈放弃她的计划。 七 康回将阿水扶起来,仔细地擦去她脸颊上的眼泪,又熟练地将她散落的长发理好,笑了笑:“别哭了,傻姑娘。” “爹。”阿水抽抽噎噎,哭得眼睛和鼻尖通红一片。 康回伸出手臂,用力地抱了她一下:“阿水,谢谢你出现在我身边,只是可惜,爹不能看见你穿红嫁衣的模样,亲手把你交到另一个人的手上了。” 他抬起头,对着茵陈轻轻颔首,将怀中死死搂住自己不肯放手的阿水拉开,扯到身后:“你要什么,都取走吧!这是我应该做的。” 茵陈点点头:“谢谢你。” 她轻轻抬起指尖,一点细微的光芒朝着康回的眉心射来,康回闭上了眼睛。 “爹!”阿水忽然撕心裂肺地叫了一声,康回心中一震,只片刻间便被水流包围了。 水,无穷无尽的水。 这些水像有生命一般,凝成巨大的水幕,挡在康回的身前。 茵陈来不及收手,水幕砰然炸裂,散成无边的水雾。 康回睁开眼,失控地伸出手,想要揽住那些水雾,可是水雾从他的指缝间穿过,什么也留不下。 茵陈讷讷地站在原地:“对不起,我没想到她……” 康回双眼血红:“她怎么样了?她在哪儿?你把她还给我!” 茵陈摇摇头:“对不起,她已经不存在了。” 康回永生的躯体在这一瞬间衰老下去,他的背仿佛不堪重负一般弯了下来,他从不低下的头颅也垂了下来…… 这一刻他不是康回,他只是一个失去女儿的父亲。 八 “后来呢?”孙姑娘望着眼前眼眶发红、却倔强地不肯流泪的姑娘心生感慨,她不曾想到,那个曾经叛逆桀骜的少年,他后半生扮演的角色居然是一个普通的父亲。 “阿水她毕竟是水,这世间的水都是她的化身,康回与茵陈定下约定,阿水归来之时,就是他履行自己的使命之日。”桃木小道士替水妖回答道。 “但是阿水记不得他了,她只记得自己有个未完成的执念,说是没能穿上红嫁衣,直到这一世归来,她才找回了记忆。可惜——” “可惜父亲他没有时间了等下去了,他说,他要去他的最终宿命之地,等不到我穿上红嫁衣,由他亲手把我交给另一个人了。”阿水抹了一把眼泪,“孙姑娘,我知道他在你这里,你能不能让我见他一面,就一面就好……” 孙姑娘拿出行者录,玉简散发着微光,仿佛有生命一般呼吸着。 “他就在里面,但是他回不来了。” 阿水沉默了许久,才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我——我能、摸摸他吗?” 孙姑娘拿出康回留下的那一支空白玉简,递到她的掌心,不知何时,那空白的玉简上竟然出现了一行字: 你是我唯一的救赎,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奇迹。 第24章 第二十四个故事 铁灰色的古旧香器中飘出丝丝缕缕的烟雾,沉郁的香气便慢慢地铺满了这间上了了年头的老屋里。 孙姑娘盘膝而坐,目光专注于手上的工作。 煮出一壶滚开的清水,将素色的瓷盏烫洗一遍,轻轻放在竹木茶托之上。茶匙舀起今春的新茶,投入素白瓷盏当中,等待青瓷壶中的水温慢慢降到最恰当的温度。 手执瓷壶,三起三落,莲心一般的茶叶在水流中缓缓舒展,嫩绿的颜色被浸润开来,透过浅黄色的茶水,能看见茶叶上细细的绒毛。 两盏茶,一个人。 孙姑娘将一盏放在对面,一盏放在自己面前,无声地等待着。 “吱呀”一声,门开了。 一 孙姑娘曾经泡过无数次的茶,或一人独饮,或三五小酌,喝茶的人来来去去,总是不一样的面孔。 这样的生活,孙姑娘已经过了千年之久。 而喝茶的人,也只剩下两个。 茵陈推门进来,跪坐在她面对,轻轻捧起那盏属于她的白瓷盏 “你等了多久?”她有些怕冷似得双手握住茶盏,透过淡淡的水汽看着孙姑娘。 “茶尚温。”孙姑娘浅浅一笑。 茵陈愣了愣,低低道:“可你不知道,我已经等了太久太久了。” “如果能够等到你想要的,等多久都值得不是吗?” 孙姑娘笑了笑,目光平和:“我知道你想 分卷阅读68 要什么,我愿意。” 二 半月前,月圆之夜。 茵陈本应回到灵魂小肆,但孙姑娘却始终没有等到她,不免有些心烦意乱,脑海中翻来覆去的都是符风那句:“那你不如去问问她,她制作行者录,收集世间执念,为何却不把当初秋胡的那一份执念放进去?又为何这么多年不肯告诉你当年的真相,眼睁睁看着你不入轮回,徘徊世间,误会秋胡几千年?” 孙姑娘不是神,说心中没有一点怨气是不可能的,但几千年都过去了,作为几千年里,唯一长久地陪伴过她的人,她对茵陈又着实恨不起来。 她偶尔会有冲动,冲到不周山之境,去质问茵陈,逼问她所有的真相。 但她又有些忐忑,那真相,自己是否真的能承受。 她打开行者录,这卷似乎永远也翻不完的玉简终于翻到了尽头,只剩下最后两块空白玉简,随着收集到的执念越来越多,她发现自己与行者录之间那种血脉相连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似乎,某种真相已经呼之欲出。 三 月华如水,孙姑娘怔怔凝视着行者录,那里面,有什么在呼唤着她,她伸手触上一块空白玉简,微阖双目,试图从中感知到一点线索。 耳边忽然传来呼啸的海浪之声,潮湿咸腥的气息驱走了小屋内温暖的熏香味道,孙姑娘豁然睁开眼,却发现自己已经身处异境。 这是…… 孙姑娘缓缓走近了两步。 铅云如铁,沉沉悬在远方的天空,一望无际的黑色海面波涛汹涌,发出沉闷压抑的呼啸,冷风扑面而来,刀锋一般冷硬。 “北冥。” 孙姑娘神色一凝,缓缓吐出两个字。 不周重化山体之后,整个北冥从现世之中隐去,被茵陈藏进了意识海之中,以意识海的力量来延长不周山的寿命。 孙姑娘环顾四周,并未看见不周山,想来在意识海更深处。 不远处有一座荒废已久的高台,不知是作何用处的,在高台之下,有一个小小的竹屋,隐隐可见飘摇的灯火。 孙姑娘走近竹屋,还未扣扉,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门后有一青衣小女孩,睡眼惺忪地揉着眼睛。 “你是?”孙姑娘望着这小女孩的模样,圆脸蛋,圆眼睛,扎着两个小揪揪,像从年画中走出来的孩子。 小女孩眯着眼睛,长长地打了个哈欠,这才睁大眼睛打量孙姑娘。 只一眼,小女孩便呜咽了一声,一把扑上来,死死抱住了孙姑娘。 胸前有洇湿的感觉在蔓延,小女孩哭得涕泪横流,孙姑娘下意识地搂住了她,摸着她的脑后想要安慰,不料她这一搂,小女孩哭得更厉害了,两条细细的手臂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勒得她生疼。 良久,孙姑娘才从她的呜呜咽咽之中听出了两个字:“姐姐。” 四 “姐姐,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小女孩眼睛红红的,规规矩矩坐在孙姑娘面前,语气可怜巴巴的。 孙姑娘有些无奈,又不忍心看她失望,只好扯开话题:“你一人,住在这北冥海边?” 小女孩摇摇头,看那神情似乎又想扑上来哭,好不容易克制住了,才吸吸鼻子摇摇头:“不是的,我住北冥。” 孙姑娘吃惊地看着她:“北冥?” 她下意识看了一眼屋外,苍茫一片的北冥海仿佛蛰伏的巨兽,海浪起伏之间,如同巨兽的喘息。 小女孩的表情更加失落:“姐姐果然是不记得我了。” 她难过地把头深深地埋在双膝,明灭的火光在她身上投下飘忽不定的光影。 火堆之上吊着的一盏陶壶发出丝丝的水声,孙姑娘探头一看,有鱼眼小泡浮上来,水色清亮透彻,没有一丝杂质,不知道是哪里的水。 小女孩抹抹眼泪,伸手小心翼翼地将陶壶取下来,不知道从哪里取出两个古拙的粗陶杯,杯中放着一些看不出品种的茶叶。 热水冲入杯中,茶叶缓缓地舒展开来,是细长柔嫩的绿叶。 小女孩将一杯茶递给孙姑娘,怯生生道:“姐姐,你喝茶。” 孙姑娘接过茶,有些不明所以。 茶不是什么好茶,是北冥海边生长的普通茶树,耐寒耐湿,放到南方都算不上是茶树,喝起来有一股子沉郁的苦涩滋味,但难得的是泡茶的水,清甜甘冽,入口柔和,倒是和那粗糙的茶香相映成趣。 “姐姐,不好喝吗?” 孙姑娘摇摇头:“不,很好喝。” “姐姐,你——”小姑娘欲言又止。 孙姑娘放下茶杯:“你知道我是谁?” 五 “我叫鲲,诞生在北冥。”小女孩蹲在孙姑娘的身边,仰起脸来看她,“你是姐姐,是北冥所有人的姐姐。” 孙姑娘双手抱着粗陶杯,像是有些冷,缩了缩肩膀,听小女孩讲述了一个关于她自己的故事。 北冥终年阴冷,天柱亘古矗 分卷阅读69 立在天地之间,在天柱的周围诞生出了许多的妖灵,天柱顶天立地,是汇聚天地的灵气所在,这些妖灵逐渐生出了灵智。 姐姐就诞生在天柱山上,不知道从何而来,也不是天柱山上任何一种妖灵,她很强大,也很温柔,照顾着每一个妖灵。 她和尚未开化的妖灵们不一样,与它们相比,她像是一个人类。 她教会茹毛饮血的妖灵们使用火,教会它们把食物烹煮之后再吃,带它们挖掘陶土,捏出一个个精巧的器皿形状,还会用奇怪的树叶制成茶,用来泡出散发着清香的茶水喝。 除了天柱山上,北冥海之中也有妖灵,鲲就是其中一个。 那时候,她还是一只刚刚开启灵智的小妖,连化形都做不到,每一天都在为获得食物和避免成为别人的食物而努力。 和北冥之中其他的妖灵不一样,她向往水面上的世界,她总是徘徊在天柱山周围,羡慕地看着那些山上的妖灵们。 直到有一天,她看见了姐姐。 姐姐喜欢坐在半山腰突出来的一块石头上,长久地望着遥远的南方。 姐姐喜欢笑,笑起来柔柔的,对每一个妖灵笑,无论它们长得多么面目狰狞,似乎在她眼里,一切都是一样的。 其实山上的妖灵们是看不起北冥海中的妖灵的。 北冥海深不见底,是世间最冰寒的水,生灵本就极少,能修炼出灵智的更是少之又少,在实力为尊的妖灵之中,北冥海的妖灵无疑是处于劣势的。 可是姐姐不一样,鲲从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 姐姐一定不会看不起它,姐姐会对它笑,愿意和它分享那些它从来没有尝过的食物,它最向往的,还是像姐姐那样捧着杯子慢悠悠地喝茶。 于是它一次又一次地奋力跃出水面,企图引起姐姐的注意,但是不周山太高了,而它实在太小了,它微弱的妖力并不够支撑它跃到足够的高度。 六 鲲终于等到了机会见到姐姐。 每逢月圆之夜,山上海里的妖灵们都会出来争相吞噬月华,这是它们修炼的大补之物。那一晚的月华格外地浓郁,无数妖灵聚集在海面之上,不知怎么的就起了冲突,山上和海里的妖灵不和已久,那一日,就这样不管不顾地厮打了起来。 众多妖灵死的死伤的伤,场面一片混乱。 厮杀声终于惊动了姐姐,她广袖飘飘,自不周山上飘然而下,仿佛与那晚的无边月华融为一体。 她轻飘飘地分开众多妖灵,斥责为首的几位,而后便开始用她强大的妖力救治那些重伤的妖灵。 有一个小小的妖灵受了重伤,却被潮水冲到了远处,鲲咬咬牙,游了过去,将它托起送到离姐姐不远的地方。 姐姐半跪在沙滩上,衣袖上沾上了砂砾,她抬起头,看见了鲲。 鲲兴奋地蹦了起来,不顾搁浅的危险,跃到了姐姐的面前。 姐姐盯着它微微吃了一惊,将它送来的妖灵安置好,继而看着它柔柔地笑了:“倒是难得。” 她伸手点在鲲的额上,鲲激动得浑身发抖,姐姐的指尖温柔得像水中最柔软的泡沫,它幸福地闭上眼睛,用心体悟这难得的点化。 等等、闭上眼睛? 鲲豁然睁开双眼,作为一条鱼,它是不能闭上眼睛的,而此刻—— 她笨拙地站起来,不知所措地看着自己洁白的手臂和双脚,而后,它抬起头来,看见了一脸笑意的姐姐。 “姐姐。”她奶声奶气地喊着,扑进姐姐的怀里。 很久之后,鲲曾经问过姐姐,那些妖灵总是弱肉强食争斗不休,她为什么总要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地相救,这真的有意义吗? 姐姐笑着摸摸她的头:“生死无常,但是对于每一个生灵来说,生命都只有一次,哪怕终有一天会死,但只要还活着,就应该被温柔对待。” 七 鲲成为了北冥中第一个化形的妖灵,从那之后,它每天都会化成人形走上岸,寻找姐姐的身影。 正如它曾经期待的那样,它得到了姐姐的注视,吃到了姐姐亲手做的食物,尝到了姐姐泡的茶。 它很喜欢茶,清淡的香味让它迷恋,它隐隐约约觉得,姐姐就是茶香味的。 北冥的岁月过得很安稳,时间在这里似乎变慢了,妖灵们有充足的灵气和无穷无尽的时间来修炼,来生活,来做一切想做的事情。 直到那一天,瞬息之间,不周山倒塌了。 无数生灵坠入深不见底的地渊,鲲化成本体,彼时它已经是身量可怖的大鱼,在怒涛中奋力前行,用宽阔的脊背承载起无数的生灵。 但是,这一切不过是杯水车薪。 天柱毁了,天地在北冥撞击、交融,一切既有的法则都乱了,铅云低垂,分不清哪里是海面,哪里是天空。 整个天地都在绝望地哀嚎。 鲲不知道自己救了多少生灵,它浑身都是伤痕,鲜血染红了海水,它觉得自己的 分卷阅读70 每一根骨骼都在尖叫着,它几乎就要感觉不到自己的身躯。 它想起许多年前,姐姐捡起搁浅在沙滩上的小鱼,说:“对它有意义,对它们都有意义。” 它想,自己也是一条小鱼呀,等待被姐姐捡起的小鱼。 可是姐姐不见了,它不知道姐姐去了哪里,天柱崩塌的那一刻,姐姐就消失了。 “姐姐,我尽力了。”明月重新升起的时候,鲲终于被地渊旋转的巨大水流所裹挟住,它再也没有力气挣开水流,只能任由巨大的力量将它拖入水下。 水下,是无尽的黑暗。 八 鲲没有死。 它在姐姐的怀里醒来了,这让它几乎想要欢呼雀跃。 “别怕,没事了。” 姐姐在地渊下撑起了一片巨大的空间,容纳了无数流离失所的生灵。 它看见许多的妖灵围着姐姐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姐姐对每一个人都一样地温柔,不知为何,它小小的心里第一次生出一丝异样的情绪。 她是所有人的姐姐,不是我一个人的。 很失落的一个认知。 像是感觉到它的不快,姐姐低下头,在它小脸上轻轻捏了一把:“你做得很棒。” 小小的不悦就这样被这一句话填满。 他们被困在地渊中生活了很久,不知道为什么,姐姐越来越虚弱,有时候,连形体都无法维持,只剩下一个淡淡的虚影。 可她却总是很忙,她日复一日地徘徊在结界的边缘,不断地捡回一些小生灵,有时候是妖,有时候是人。 人,很陌生的一种生物。 而这些人,是被另外一些人投进来的。 这个事实让妖灵们毛骨悚然。 那些穿着大红嫁衣的人被投进地渊,又被姐姐救下,从此与妖为伍,她们带来了许多关于地面上的消息。 据说,在遥远的南方,人类建起了大城抵御灾害,他们用尽一切他们所能想到的方法来对抗灾害,他们认为在地渊中住着贪婪的邪神,所以要把这些少女投进来以满足邪神的贪念。 妖灵们为这荒谬的理论的笑得前仰后合,唯有姐姐扭过头一声不吭。 鲲走过去,姐姐满脸都是泪水。 她摸着鲲的面颊,说:“他们不可笑,他们可怜。” 鲲仰起脸:“姐姐想救他们吗?” 姐姐点点头,又摇摇头:“我哪里救得了那么多人?” 九 鲲每天都跟在姐姐身后,可是姐姐难以维持形体的频率越来越高,当姐姐又一次在它面前毫无预兆地消失的时候,鲲心中一跳。 “姐姐!”她喊了一声,声音有些强忍的发抖。 像之前的很多次一样,没有等多久,姐姐又慢慢地显出身形来,脸色很差,鲲小心翼翼地上前搀住她:“姐姐,你告诉我,你到底怎么了?” 姐姐牵出一抹苦笑,摇了摇头。 “你告诉我!”鲲出乎意料地强硬起来。 姐姐将它揽进怀里,良久,才深深地叹了口气:“天柱倒了,这个世界,快要耗尽它的生命了……” 鲲震惊了许久:“可是……可是……” 它又慢慢垂下头去,它自己都不知道可是些什么,没有什么可是,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没有人能幸免。 如果非要问,它只是想问姐姐既然知道这些,为什么还要救它们?但这个问题它从遇到姐姐的第一天就知道了答案。 姐姐就是这样的啊,只要还能活一天,她就会救,对每一个人来说,多活一天也是有意义的。 “可是姐姐,你还是没有告诉我,你为什么会……”鲲忐忑地望向姐姐的眼睛。 姐姐摸了摸它的头:“维持这个结界对我来说还是有些吃力了……” 十 谈话就这样结束了,姐姐没有再说,鲲也没有再问,它心里已经很清楚了,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有些代价可以承受,但有些代价承受不起。 结界不知道还能维持多久,但是鲲知道,姐姐会耗尽她的生命维持到最后一刻。 鲲站在结界的边缘,慢慢握紧了双拳。 它不能允许姐姐为了救别人而死去。 如果别人全部死了,那姐姐不就可以—— 鲲咬紧了牙关。 如果、别人、全部、死了! 巨大的鱼身突然出现,它长鸣一声,发出悲伤的哀嚎,继而一个长吸,将周围来不及逃跑的妖灵全部吸入腹中。 不过瞬息,结界大乱,所有人都知道鲲疯了,正在见人就吞。 鲲承受着无数妖术和武器打在身上的剧痛,坚定地横扫过去,不知道多少人死在它巨大的身躯之下。 姐姐要恨死自己了吧! 鲲流下大颗的泪珠来。 那就恨吧,总比死了好,反正所有人都是要死的,我只是不愿,你死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人前面而已。 分卷阅读71 结界震动,无数妖灵想要打破结界逃出去。 鲲冷笑,逃吧,最好逃出去,没有人比它更清楚地渊有多可怕,它们不会有机会见到海面的。 尖利的哭声传来,鲲低下头,在地面上找到那几个发出哭声的渺小人类。 她们尖声哭叫着,叱骂着地渊邪神,鲲听得心烦,地渊邪神? 也罢,今日,我便坐实了这地渊邪□□头好了。 “住手!” 鲲僵在半空中,绝望地、又似乎是释然地,叹了一口气,仿佛叹尽了这一生的悲伤。 姐姐的身形虚弱得难以维持,脸色更是虚弱不堪。 鲲顺服地低下庞大的头颅:“姐姐……你闭上眼睛……让我做完这一切,好不好?” “混账!” 姐姐怒斥着它,它不敢抬头,它从未看过姐姐发火的样子,它怕看一眼,自己就没有决心把事情做完了。 “姐姐,我不想你死,你放过自己,求你……”它哀哀地哭泣,换来的却是可怕的沉默。 鲲抬起头,慢慢幻化成小女孩的模样,它忽然间后悔了。 再没有什么比姐姐不要它更可怕了。 姐姐愿意救人那就救人好了,姐姐燃烧自己的生命维持结界那就随她好了,姐姐死了自己跟着去就是了,反正大家早晚都是个死,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它承受不住姐姐对它的责怪。 它化成人形,跪倒在姐姐脚下失声痛哭,它卑微地匍匐在地上,祈求原谅,可是姐姐就那么沉默地站着,一语不发。 它的心都要碎了。 十一 天地在这一刻轰然震荡,地渊的结界被无上的伟力震开,不周山从天而降,幸存的生灵得以重见天日。 姐姐缓缓地伸出手,抚上鲲的发顶:“我要走了。” “鲲,你是北冥的大妖,今天的事,你不该……” 她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似乎不忍心说下去。 “我——我没有立场责怪你,可是,我也没办法原谅你……” “我走了,去人类的世界,我想当一个普通的人类……” 她慢慢走开,挣开鲲抓住她衣摆的手,没有回头。 她的身影慢慢远去,消失在北冥无边无际的黑色浪涛之中…… “姐姐!对不起!”鲲迎着猎猎寒风嘶声长呼。 “我会等你原谅我,等你回来……”它一遍一遍地重复着,小小的身影在巨浪中站成了永恒。 茶已凉,鲲抱着茶杯泫然欲泣。 它吸了吸鼻子,抬起泪眼:“姐姐,我每个月圆之夜都会上岸,用北冥最深处采来的冷泉煮茶,我希望姐姐回来的时候,能够原谅我,喝我一杯茶……姐姐,你原谅我了吗?” 孙姑娘久久不语,良久,将杯中冷透的茶水一口饮尽。 茶水凉了,喝着很涩,但没关系。 鲲破涕为笑。 孙姑娘却再度陷入了沉默。 地渊中出来的东西。 原来,地渊中出来的东西就是她。 为什么不回来呢?孙姑娘想。 她曾经只是想去当一个人类,体味一把人类的生命,然而,却被迫滞留世间,难入轮回,忘记了曾经的一切,再难回到北冥。 她当初为什么要去当一个人类呢? 孙姑娘揉了揉眉心,脑海中隐隐约约记起了一些东西。 那时候,似乎有一个声音在她的心里说,去人世间吧,去做一个凡人,去找寻一份世间的真相。 世间的真相是什么? 是爱?是恨?是恩怨纷扰? 大抵……都不是。 “或许,是慈悲吧!” 她轻轻地自言自语。 她拿出行者录,无数玉简流光溢彩,无数曾经看过的画面在她的脑海中如浮光掠影。 这就是世间的真相。 是执念,也是慈悲。 行走世间,离开世间,无非是依着一颗慈悲心。 心之所向,心之所许,就是生命的自由意志所在,也是这世间唯一的真相。 孙姑娘豁然开朗。 面前的鲲粲然一笑,忽然道:“姐姐,我该走了。” 孙姑娘不解地看她,却见她的笑容越来越淡,最终化为虚无,而行者录却悠悠翻开,一片空白的玉简慢慢显现出字迹来。 “姐姐,谢谢你对这世间的慈悲。” 北冥深处,有尖利的啼鸣声响起,灰黑色的大鱼撕裂巨浪,乘风而起,于半空中化成巨大的鹏鸟,扶摇直上九万里。 孙姑娘笑了笑,鲲为了等她回来,困守一缕执念多年,而今执念得圆,它终于得以化鹏而去。 这是它的命运,而自己的命运,又是作为什么而存在呢? 孙姑娘大抵能想到了。 十二 茶凉了,孙姑娘给茵陈续上一 分卷阅读72 杯。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你的安排,我接受。”她平静地看着茵陈,平静得让茵陈有些心慌。 “你都知道了?” “大抵算是知道了,我也是这行者录中的一片,是你用来修补这个世界的材料,对吗?” 茵陈摇摇头:“不是,你不是行者录中的一片。” 孙姑娘愕然,她本以为—— 茵陈接着道:“你就是行者录。” “你是符风在世间留下的执念种子,是最本源的执念之力,或者换个说法,你就是这世间最初的执念。” “行者录中所收集的,是散落在世间的执念,集齐这一切,你便会化成最初的模样,成为一缕无形无质的意识,与执念石合二为一,介时,我可以将这个世界修补完整,我的意识海可以脱离世间,不周也可以获得自由,这是我的计划。” 孙姑娘递上行者录,那上面只剩下最后一片空白的玉简,那是属于秋胡的。 她望着茵陈,目光平和:“现在,你可以实现你的计划了。” 茵陈的眼睛却红了起来,她抬起手,在她的掌心里有一团微光,那是秋胡的执念,只要这最后一份执念回到行者录中,她就能得到她想要的一切。 可是她望着孙姑娘那温和的笑意,无论如何却下不了手。 茵陈的声音有些发抖,眼泪也滚了下来,“我必须这么做,我得救不周,我……” 她的声音很小,似乎并不是想要说给孙姑娘听,只是在说给自己听。 孙姑娘伸手握住她的手:“别说了,我都知道。” “不!你不知道!”茵陈忽然失控地站了起来,“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不知道我有多自私,当初是我骗了你,我根本就不需要你来帮我寻找这个世间的什么真相,我不喜欢这世界,我憎恶这个世界,我根本就不想救这个世界!我只想救不周一个人!” 她哭出声来:“对不起,我骗不了我自己,我是一个自私的人,我利用了你!” 孙姑娘却坚定地握着她的手,将她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露出最后一份执念来。 她伸出一只手,替茵陈擦去眼泪:“别哭,也不要责怪自己,你没有做错什么。” 最后一片玉简缓缓亮起,行者录铮然一声轻鸣。 十三 “怎么会这样!”茵陈泪痕未干,惊慌失措地拿起玉简,“为什么,为什么还是不行?执念石、执念石明明已经完整了,为什么还是……” 孙姑娘震惊地握住行者录,依然是那股血脉相连的感觉,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茵陈崩溃地大哭起来,像极了许多年前,她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跪在孙姑娘面前求孙姑娘救救神父的模样。 她其实从未变过,她没有什么救世的伟大想法,自始至终,她只是一个多情的女孩子,为了自己的爱情不顾一切,愿意花上千年的时间来实行一个从未有人实践过的计划。 传说集齐这世间最本源的执念石就可以拥有新的天柱,但是这只是传说,谁也不知道真假。 茵陈哭了很久,孙姑娘一语不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天渐渐地黑下来,茵陈止住了哭声,失魂落魄地站起来。 茶水冰凉,茵陈将杯中茶一饮而尽:“命该如此,我走了。” “你去哪里?” “回不周山,我陪不周走完最后一程。” 茵陈灵动的眼眸在孙姑娘的面前一点点黯淡下去,再也不复当初的光彩,她转过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哀莫大于心死。 孙姑娘怔怔望着眼前的茶盏。 喝茶的人,终于只剩下了她一个。 第25章 第二十五个故事(正文完) 我用处心积虑构筑起的未来, 不敌你在我心里种下的意外。 一 孙姑娘站在不周山下。 这是她第一次来到茵陈的意识海深处,站在不周山下,仰望着她曾经生活了很久的不周山。 对于从前的事情,她并没有太多的记忆,但是不周山庞大的山体出现在她眼前的时候,她还是觉察出了一丝刻入骨子里的亲近感。 在不周山的最深处,有一个小小的空间,被不周山护在最静谧的深处——那是一个男人,把最珍爱的人放在自己的心脏里。 那里有一盏万年不灭的灯火,陪伴着陷入沉睡的茵陈,他们无知无觉,只等待着有一天,不周山无力再支撑下去,他们便一起湮灭在无边的混沌之中。 这是茵陈给自己和不周的结局。 但是孙姑娘并不想接受这样的结局。 二 符风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这里还是一片荒芜,不周山也不是如今的样子,那时候它还很健康。 他在不周山上留下引航标,打算占有这里,他在人族心中种下欲念的种子,看着种子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他相信,这一朵莲花 分卷阅读73 ,将是他遇到过的最完美的一场盛宴。 符风回忆起很久之前的事情,给自己斟了一杯青梅酒,嘴角不自觉地勾起一抹笑。 一朵盛放的莲花世界,很快就是他的囊中之物了。 青梅酒入口微涩,入喉却有绵绵回甘,这让他想起酿酒的人。 他第一次知道孙姑娘,是因为茵陈。茵陈为了阻止一个凡人不入轮回不惜亲自出手,这让他觉得很诧异。 后来种种证明了孙姑娘对于茵陈的重要性,而他也从蛛丝马迹中推断出茵陈想要收集执念石重铸天柱的计划。 如果茵陈的计划成功,那么她必然会一直留在这个世界上,符风将永远都没有机会摘取这朵垂涎已久的莲花。 起初,他以为孙姑娘的执念是行者录中最为关键的一部分,于是他不惜化出一缕痴念来动摇她的七情六欲,摧毁了那一块属于孙姑娘的玉简。 他也确实做到了,但茵陈并没有流露出太多的失望,符风开始意识到事情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 但不管如何,符风可以肯定一点,孙姑娘是茵陈计划中的关键一环,而孙姑娘自己并不知道自己将在茵陈的计划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如果两者之间生出芥蒂,孙姑娘便无法为茵陈所用,茵陈的计划自然无从实现。 他没有想到的是孙姑娘居然—— 可是天命昭昭,谁也没有想到,执念石居然失败了,没有新的天柱出现,不周再也坚持不了多久了…… 符风觉得这一切都很顺心。 只除了杯中的青梅酒,苦涩得让他的心也不自觉地变得有几分沉重起来。 三 笃、笃、笃、 有人敲门,熟悉而克制的节奏,符风一愣。 门外是孙姑娘。 不对,不是孙姑娘,孙姑娘不会有这样的神情,这神情是属于千年前的木鸢的。 她俏生生地站在屋外,眉眼弯弯,眼睛里似乎有快活的星光流转。 符风皱了皱眉:“有什么事?” 孙姑娘微微红了脸,半低下头,伸手将一块帕子塞进了他的手里,转身就跑。 符风莫名其妙地看了一眼帕子,雪白的缎子上绣着一双鸳鸯。 “喂!”他喊了一声,孙姑娘回过头来,飞扬的青丝遮住她半张脸,只剩下一双受惊的小鹿般的眼睛。 符风突然说不出话来了。 是夜,符风抑制不住内心的疑惑,去了灵魂小肆。 透过半开的纱窗,他看见孙姑娘手里捏着一块帕子坐在窗前怔怔出神,嘴里还在轻轻念叨着什么。 她的神情时而羞涩,时而懊恼,像极了一个怀春的少女。 符风难以置信地望着她,一时失神,不小心碰到了窗棱,发出一声清脆的“咔哒”声。 “谁呀?”孙姑娘打开窗户,一眼望见符风,脸刷地红了。 她拧着手中的帕子,几乎有些手足无措。 “你——”符风犹豫着开口。 孙姑娘咬咬嘴唇,抬起头来,鼓起勇气直视着符风的眼睛:“我叫木鸢,你能不能,收下我的手帕?” 符风一惊,果然是木鸢。 符风的脸色有些复杂:“你说,你是谁?” 孙姑娘脸色瞬间有些难堪,她涨红了脸道:“你不喜欢可以还我,做什么说这种话?” “没——我很喜欢。”符风脱口而出。 眼见孙姑娘的脸色又绽开笑容,似乎还想多说什么,符风忙道了一声“早些休息”,狼狈地离开了。 四 类似的事情符风是见过的,那是茵陈将自己的记忆封存起来,只为化作凡人与不周相伴一世之时,难道现在的孙姑娘也…… 符风有些头疼地望着眼前隔三差五送来的东西,绣有鸳鸯的丝帕、绣着连理枝的荷包、三色流苏结成的配饰,甚至还有绣有暗纹的发带…… 这些东西代表着一个女子最大胆的心意,但是怎么都不应该是孙姑娘送出来的。 不,这些当然不是孙姑娘做的,是木鸢,符风无奈地发现自己对她毫无办法。 而当孙姑娘推开符风的院门,轻车熟路地过来采摘院子里刚刚成熟的青梅时,符风才发现,自己竟然不知不觉间习惯了这样的孙姑娘总是时不时地出现在自己身边。 孙姑娘听见屋里的响声,回过头来,嫣然一笑:“青梅成熟了,我摘一些酿酒,回头给你带新酒。” 符风低低地“嗯”了一声。 孙姑娘的眉眼却因为这小小的回应而绽放出明媚的笑意来。 天色还早,孙姑娘将青梅洗净,选了几个又大又圆的用小碟子装了,放到符风的面前:“尝尝?” 符风伸出手,拈起一颗青梅,轻轻咬了一口。 酸涩的汁液迸入口中,刺激着味觉,符风不由得深深皱起了眉头。 孙姑娘却笑了起来,她也拿起一颗咬了一口,不知道是因为酸还是因为笑,她的眼睛 分卷阅读74 眯成了弯弯的月牙。 符风鬼使神差地觉得这样的孙姑娘比冷冰冰的模样好看了许多。 孙姑娘笑够了,见符风还皱着眉头发呆,便自然地伸出手抚上他的眉头:“你总喜欢皱着眉头,但我好像记得见过你笑,你笑起来很好看,像阳光一样好看。” 符风却突然丢下青梅,别过头躲开了她的手。 孙姑娘惊慌地缩回手,似乎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她的脸涨得通红,匆匆道了歉便离开了。 符风独自站在院子里,伸手抚过孙姑娘触摸过的地方,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心里翻涌。 她当然见过他笑起来的模样,但那不是他,那不过是他为了达到目的而造出来的一缕痴念而已! 一念及此,符风愤怒地将青梅扫落在地。 五 孙姑娘有几日不曾再来找他了,符风望着熟透后落了一地的青梅,不知道第多少回看向巷口。 直到站在熟悉的灵魂小肆门口,符风才惊觉自己大概是疯了,他居然亲自动手摘了新鲜的青梅,洗净晾干,给孙姑娘送了过来。 他敲开门,迎面是孙姑娘抑制不住惊喜的目光。 “青梅熟了。”他面无表情道。 孙姑娘抿唇一笑,接过青梅,将他让进屋里。 符风来过灵魂小肆许多次,从前,他或许是灵魂小肆最不受欢迎的人,可是现在看着忙忙碌碌的孙姑娘,他的心破天荒地感受到一股从未有过的暖流。 或许这样的日子也挺好。 符风的心里冒出这样的想法来,看向孙姑娘的目光也逐渐柔和了下来。 热腾腾的饭菜上了桌,都是江南常见的清淡菜色,一方桌子,两副碗筷,两个人相对而坐。 符风笑道:“从前你的饭可不是这么容易吃的。” 孙姑娘抬起头,疑惑道:“为什么?” “因为,吃饭的人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什么样的代价?” “需要付出他的灵魂。”符风玩味地等着孙姑娘的反应,却只见她一脸懵懂无知地看了看自己做的饭菜。 半晌,她道:“那你呢?” 符风摇摇头,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六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就是冬月。 这一日晨起,孙姑娘听见远远地传来唢呐声,想来是哪家正在娶亲。 她打开门,却看见符风站在门口,目光落在远处的迎亲队伍上。 听见开门声,符风扭过脸来,微微一笑。 孙姑娘只觉得心中有什么轰然炸开,眼前的一切熟悉得像无数次出现过一般,挺直的脊背,微微落了霜华的肩头,还有逆着晨光有些看不清楚的面容。 似乎有声音在她耳边说,不要再等了,不要再错过一回了…… 她失控地跑了两步,用力抱住符风,把脸紧贴在他的背上,微微发抖。 符风身子一僵,他们相处已久,但是这样的亲密拥抱还是第一次,或者说,这样被人死死抱住,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 “孙姑娘……你……” 孙姑娘不语,身子抖得更厉害,隔着衣服,他能感觉到背后洇湿了一块。 符风无声地叹了口气,伸手握住她的手,在她忐忑的目光中转过身来,用力回抱住她。 “就这样吧!”像是某种枷锁被人以无上伟力劈开,一种歇斯底里的绝望和痛快涌上心头。“如果这是地狱,那我们一起下地狱吧!” “我们也成亲好不好?” 孙姑娘难以置信地抬起头:“你说什么?” 符风无奈地放开他,含笑望向她的眼睛:“我说,你愿意嫁给我吗?” 孙姑娘呆立当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愿意嫁给我吗?”符风再一次道。 大婚那日,十里红妆,娇艳如火,孙姑娘嫁衣炽烈,被人牵到了符风的面前。 冗长的礼仪之后,符风终于拿起了喜秤。 大红盖头被一点点掀开,露出孙姑娘明艳的容颜。 她抬起头来,羞涩一笑:“夫君。” 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像一团烈火在他的胸膛砰然炸裂,铺天盖地的喜悦将他洞穿,将他撕裂。 他失控地紧紧抱住面前的人:“我爱你。” 孙姑娘深深地望着他,一双眸子像一汪注满柔情的清泉:“我也是。” 七 涛声汹涌,冷硬的海风夹杂着细碎的水花扑面而来,符风猝然睁开眼睛。 眼前是一片浓郁的黑,在这一片黑之中,孙姑娘一袭嫁衣,款款站在不远处,似笑非笑地望着他。 有生以来第一次,他感到了无所适从的惊慌。 孙姑娘微笑着走到他的身边,张开双臂抱住符风,像梦里无数次做过的那样。 “符风,你骗我一次,我也骗你一次。”她轻轻笑了一声,“这很公平。”b 分卷阅读75 r   假的,都是假的。 一切不过是执念石编织出来的南柯一梦而已。 可是梦中的人是真的,梦中的心意也是真的。 “你知道茵陈为什么会失败吗?”孙姑娘在符风的耳边呢喃低语,“因为执念石少了一块。” 最后一块执念石,是所有计划之外的意外。 因为,那是符风深藏在灵魂深处对于孙姑娘的一份眷恋。 二人相拥的身影被风吹散,不远处的行者录却光芒大盛,北冥的怒涛平息下来,有一座新的天柱拔地而起。 执念石,终于完整了。 茵陈和不周自沉睡中醒来,相携走出意识海,此时老街上一片安宁,远方晨光熹微,是一天最美的时刻。 二人默默不语,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平静,如此的美好,但总有人在为此付出代价。 “我没有想到,符风居然是最后一块执念石。” 茵陈望着空无一人的灵魂小肆,神色落寞。 不周叹了口气:“命运从不会让谁欠了谁,这是他和孙姑娘的劫数,也是他们的缘分。” “你说,被孙姑娘编织的梦境动摇了七情六欲的符风,会后悔吗?”茵陈不解。 不周摇摇头:“你怎知他不知道那只是孙姑娘给他的一场梦境?” 就像许多年之前,孙姑娘明知道那个笑起来像阳光一样灿烂的少年是带着目的接近她的,可她依然放纵自己爱上了那个人。 他们两个人,总是在彼此虚假的幻境里,付出一颗真心,一来一去,谁也不欠谁。 尾声 城南深巷有小肆,烹以灵魂,佐以岁月,凡所愿,无不得。 不周将灵魂小肆的牌匾擦拭一新,茵陈也将小肆内打扫得一尘不染。 孙姑娘虽已不在,但灵魂小肆依然会开下去。 只因为这世间,总是需要这样一处地方,可以寄托世人那些不灭的执念、不死的痴心。 第26章 番外故事一 城南深巷有小肆。 传说,那是为滞留人间的执念所建的避风港。 一 春和日丽,午后阳光正好。 茵陈打开门,眯起眼睛看阳光中飞扬的微尘,笑了笑。 孙姑娘离开后,茵陈和不周留在了灵魂小肆之中,天长日久,倒是越发有了人间的烟火气。 茵陈会做的菜式不多,今日要做的,她却恰好会。 面粉和上玉米油,添入些白糖,做成油酥皮,盖上一层纱布,让它在温暖的角落里发酵。红豆煮开,去皮挤干,做出新鲜的红豆沙,油酥皮分成大小一致的剂子,轻轻擀匀,包上红豆沙,刷上一层蛋液,入炉烘烤,便是红豆酥。 红豆酥出炉的时候,甜腻的香味便在空气中弥散开来,门外夕阳西斜,被远处的高楼大厦挡住了大半,只余下一丝暖黄色的光落在门槛上,映出了一双精致的绣花鞋。 茵陈一抬眼,只见来人穿着湖蓝色的镶滚对襟褂子,长发简单地梳成髻,拖着一条油亮的发辫,看面容不过二三十岁,一双眸子却通明练达,仿佛能看穿岁月。 她寻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茵陈把盛着红豆酥的小碟子递给她。 “世事变化真大,多年不来,连这灵魂小肆居然也换了主人?” 茵陈坐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笑了笑:“哪有什么不变的呢?” 女子拈起一块红豆酥,目露回忆之色:“这红豆酥的味道,从来没有变过。” 二 舒玫曾是苏州舒记药堂的大小姐。 时值乱局,战事频频,舒家世代行医,到舒老爷这一代,眼见山河破碎,军阀割据,更有外敌横行,他便毅然弃医从商开了药堂,他有手段、有魄力、为人仗义,在挣得偌大家产的同时,还博了个爱国商人的名头。 舒老爷膝下有一子一女,妻子早逝,他忙于经商也未有过续弦的念头,家中除了几个侍候的下人,便只有子女二人,以及妻子在世时,给大公子定下的童养媳。 舒老爷处理生意一流,家事上却是个十足十的甩手掌柜,舒望和舒玫兄妹俩自幼没受过什么管教,便由着性子长到成年。 等到舒老爷一回头,发现自己堂堂一个爱国商人,家中独子居然染上了大烟这种东西。 舒老爷一夜之间苍老了许多,他幼时学医,做的又是医药生意,对大烟深恶痛绝,可对着儿子痛哭流涕的可怜模样,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倒是童养媳红素,面色平淡地端来热水,帮他擦净糊了一脸的泪水和口水。 还未起身,眼前一晃,啪的一声,继而就是火辣辣的痛。 舒玫一身时下流行的女学生装扮,剪着齐耳短发,站在她的面前,白生生的手指离红素的脸不到两公分:“我哥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是不是你害的?你怎么照顾他的?” 红素木着脸站起来,束手站在一旁。 分卷阅读76 宽大的对襟褂子挡住了她的身形,只露出一双白生生的小臂,她平静地看了舒玫一眼,一句话也没说。 舒望面色痛苦,只说与红素无关,又呜呜咽咽地哭,哭不了一会儿烟瘾又犯了,痛苦得抓挠自己的胸膛。 红素沉默地帮他装好烟袋,轻声道:“老爷,小姐,先出去吧!” 舒老爷恨恨地一顿手杖离开了,舒玫冲上来夺过烟袋一把掼在地上,一脚踩上去,舒望却已经半爬过来想要夺。 舒玫抹了一把眼泪:“哥,你跟我说,你到底为什么会染上这东西?” “大小姐,别问了,不是你哥的错。”红素蹲下来,从她鞋底下扒出烟袋,用丝帕擦净。 舒玫望着低眉顺眼的红素,心里涌起一阵厌恶,跺了跺脚出了门。 三 舒老爷在祖祠里痛思了三日,再出来时,又恢复成了那个行事果决的商界悍将。 儿子废了,家业总得需要人继承,舒老爷把目光锁在了女儿身上。 舒玫在女子学校念书,近年来西学东渐,那些民主、自由的学说尤其受年轻学生的追捧,舒玫更是其忠实拥趸。 当舒老爷和她谈及家业继承的问题时,她脸色一凛:“父亲,我有自己的理想,我有自己想要从事的事业,现在已经是民国了,你不能用封建思想来左右我!” 舒老爷手杖重重一顿:“我不是要你来继承家业,我是要为你招婿,我需要一个合格的继承人。” “不!”舒玫的尖叫声让正好走到门外的红素顿了一顿。 “父亲你不能这样,包办婚姻是腐朽的、早就该淘汰的,你不能拿我的婚姻来做筹码!” 舒老爷眉头紧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看你是读了几本书,读得脑子都不好了!我已经决定了,我心中也有了几个人选,这几日我会去走动走动,早日定下亲事,我也好放心。” “父亲!” 舒老爷离开了,门口还留了两个仆役看着,不许她离开家门,舒玫一腔怨愤,把自己关在房内,送来的饭菜一口未动。 晚上的时候,红素端着一碟子红豆酥进来了。 “大小姐,多少吃点东西。”红素的声音淡淡的,听不出什么情绪。事实上,红素在舒家十几年,从来都是这幅淡淡的性子,不怎么笑,也从来不哭。 舒玫厌恶地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红豆酥的甜香味萦绕在空气里,舒玫闻得有些恶心。 她不爱吃这个,她喜欢精致的红丝绒蛋糕,喜欢柔滑的奶油,喜欢酥香的法棍……但她不喜欢任何中式的点心。 比如说红豆酥,在她的眼里,这东西如同红素一样保守封建,甜甜腻腻的滋味天生只适合于弥漫着腐朽气味的后宅,永远也进不了光鲜的玻璃柜里被人啧啧赞叹。 “你是来劝我的么?我告诉你,不可能。我跟你不一样,我知道自由和平等的可贵,我向往着自由,我不可能把自己的婚姻交给别人来操纵,纵使是死我也要反抗。”舒玫语速越来越快,透着不耐烦的愤怒,她觉得自己宛如一个战士,站在生死攸关的抉择关口,她已经做好了拼尽一切的准备。 红素拈起红豆酥,咬了一口,过了很久,才轻声道:“你总在说自由和平等,可是,你和我是平等的吗?” 舒玫一愣,下意识便要反驳,她和红素怎么可能是平等的,她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新一代女性,而红素不过是个后宅里长大的封建小女人。 可是—— 舒玫忽然没了话。 红素笑了笑:“没什么平等,大小姐你所要的平等,就是对别人最大的不平等。” 她站起身来,宽松的对襟褂子和襦裙挡住了她原本玲珑有致的身躯,可她尽力地挺直着腰背,像一方牌坊。 舒玫这才想起来,谈什么婚姻自由,红素的婚姻在她六岁被卖进舒家那年就定了,哪怕舒望已经是个废人,她也不可能嫁给别人 。 凌晨时分,舒玫被胃里灼烧的饥饿感唤醒,她终于败下阵来,把手伸向了那一碟冷透的红豆酥。 窗户纸上映出火光,门外远远地传来喧嚣声。 红素哐当一声推开门,面容惨白。 “老爷没了。” 三 舒老爷是被亲日派的杀手暗杀的,前些日子,舒老爷送了一批药去北方,包括了不少市面上有价无市的盘尼西林,惹怒了日本人,招来了暗杀。 亲事办不成了,白事却还得办。 舒玫整个人如泥塑木雕一般,双目空洞地跪在舒老爷的棺材旁。 红素打理了一应事务,把瘦得眼窝深陷走路打飘的舒望打发出来,守在堂前接待前来吊唁的宾客。 树倒猢狲散,舒记药堂的生意一夜之间四分五裂,只剩下舒老爷起家时的那一家老药堂。 但事情并没有结束。 当夜,舒家大宅灯火通明,灵堂里燃着无数烛火,舒玫跪在一侧面容灰败,舒望体力不支坐 分卷阅读77 在地上烧纸,不时发出几声咳嗽,红素面无表情跪在舒玫身旁,不知在想些什么。 午夜时分,舒望听着外面的动静,抬起头来,深陷的眼窝里迸出亮光。 他脚步虚浮地走进内堂,拿出一个檀木盒子,看了一眼妹妹,交给了红素。 “以后,舒家靠你了。” 红素抬头看他,笑了笑:“好。” 舒望带了两把枪就出去了,门外,是对舒家心怀不轨的魑魅魍魉,今夜,他会用自己的命来了结这些人和舒家的仇怨。 以及和他舒望的仇恨。 红素接替了舒望烧纸钱的工作,一边烧,一边低语:“舒望他是被人害的,那些人从前对付不了老爷,便千方百计地对他下手,逼他沾上了烟瘾,他没办法。” “你总在学堂里,不了解家里的难处,爱国商人,说起来好听,树敌多少你可知道?你之所以能去谈论什么自由平等,是因为你的父兄帮你挡住了那些不自由、不平等。” “你没吃过苦,也不知道什么是命,可是从今往后,你得知道,你的命,就是替你父兄活下去。” 舒玫愣愣地听着,一声不吭,直到外面的枪声响起来,她才如梦初醒流下泪来。 红素一把捂住她的嘴巴,将她摁在自己怀里:“别哭,至少别哭出声,让你哥走得放心一些。” 舒玫呜呜咽咽地不知在点头还是摇头,蓦地身子一僵,有滚烫的液体落在她的脖颈上,一滴又一滴。 四 办完舒老爷和舒望的后事,红素带着舒玫住进了仅剩的那家药堂。药堂里都是老人,是早年受过舒老爷恩惠在此养老的,舒家什么都没了,只有这家赚不了几个钱的药堂给她们二人遮风挡雨。 舒望给红素留下了些钱,足够她和舒玫衣食无忧地过好下半辈子,可是红素记着,舒望说的是,舒家以后靠她了,而不是舒玫以后靠她了。 她顾不上舒玫那点伤春悲秋的学生情怀,一个人顺着舒望留给她的账本理清脉络。 这世道上独木难支,想要东山再起,没个依靠总是举步维艰,思来想去,也就只有舒老爷生前的老友庞老爷还可一试。 庞老爷做事圆滑,家底深厚,做的是丝绸染坊的生意,在苏州商界颇有些话语权。最主要的是,他和日本人之间绝无瓜葛。 那一天,红素怯生生地在庞府外等了一天,终于等到有人来领她进了后院,不到一刻钟,她就披头散发地跑了出来,一头撞在等在门外的舒玫身上。 舒玫吓坏了,抹着眼泪问她怎么了,她却咬破了嘴唇一句话也不肯说。 说什么呢,那些腌臜事,说出来都脏了她的口。原来这世上,交情也要讲究个门当户对,舒家败了,就没交情可谈了。 两人相互搀扶着往回走,天黑了,舒玫紧攥着红素的手瑟瑟发抖,穿过幽暗的巷子,可以听见她牙齿打颤的声音。 红素的心忽然就静了下来,一双眼睛在黑暗里幽幽地发亮。 回到家,她一头扎进房间,扯开精致的盘扣,褪下繁复的衣裙,长发披散下来,一直垂落到后腰。 她赤身裸体地站在落地镜前,一语不发。 “你做什么?”舒玫站在门口,惊恐地望着她。 红素扭过头,露出一抹诡异的微笑:“你说,我这具身子美吗?” 洁白的胴体凹凸有致,在微黄的灯光下几乎泛出光芒来,舒玫别过脸,不知为何,竟觉得羞愤难当。 次日,红素换下对襟褂子,穿上旗袍,涂脂抹粉,在新式的理发店里烫上一头卷发,风情万种地再一次站在庞府的门外,这一次,她很快就被请了进去。 半个月后,新的药堂开张剪彩,姑苏商界默认了舒家还占有一席之地,掌舵的是舒家少奶奶,舒红素。 五 舒家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好,红素的应酬总是很多,经常到深夜才一身酒气地回来。 舒玫已经很久不谈什么自由平等的鬼话了,她开始学着看账本,辨识药材,甚至学着与人讨价还价。 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红素晚归的时候,总能等到一碟热乎乎的红豆酥和一碗醒酒汤。红素爱吃红豆酥,打小就喜欢,可是舒家败落之后,她却再也没吃过。 她总是在优雅地品洋酒、吃西餐、出没于各种声色场所,游刃有余地对付那些红着眼睛的男人,她风情万种,是风月场艳名远扬的红粉佳人,是和庞老板有着暧昧关系的女商人,是舒家这一代的掌舵少奶奶,却唯独不再是那个穿着对襟褂子躲在后宅里的童养媳。 胃里是满满当当的酒液,她吐得撕心裂肺,像一个灌满了苦水的破口袋,无人问津地躺在精致的欧式沙发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伸出手,攥住一枚红豆酥,微微的温热从她的掌心蔓延到胃里,她机械地咀嚼着,感觉自己又慢慢活了过来。 “舒玫。”她闭上眼睛,轻声呢喃。 舒玫却总在躲着她。 有一日深夜,红素难 分卷阅读78 得没有喝醉,一名风度翩翩的男子开车送她回来。他带着白手套,将她扶下车,在她涂着丹蔻的手指上浅浅一吻,一双狭长的眸子里有种得体的亲昵。 红素缩回手,颔首告别,却被男人拦在门口。 “红素小姐,您真的不考虑一下吗?” “你应该叫我舒太太。” “舒先生都不在了,甚至,连庞老爷都不在了,您还在坚持什么呢?您是个聪明美丽的女人,您应该获得自由,而不是被锁在封建婚姻的牢笼里。”男人的声音抑扬顿挫,很有些西洋歌剧的味道。 “自由?你懂什么叫自由吗?” 舒玫的声音冷得像结了冰,她拉开门走出来,高昂着精巧的下巴,盛气凌人地怒视着男人。 这一刻的她,像极了多年前不可一世的舒家大小姐。 “你凭什么追求她,凭你那根如簧的巧舌么?恕我直言,男人光有嘴上的伎俩,可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舒玫挡在红素的面前,夜风微凉,她扬手丢给她一条柔软的羊绒披肩。 “舒家的大门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这位先生请回。” 男人脸色变了又变,一抬头对上红素略有戏谑的目光,终于绷不住:“不过是个人尽可夫的婊——” “啪!” 舒玫一巴掌抽在他的脸上,怒声叫来家中小厮,将男人轰了出去。 六 红素似笑非笑地看着舒玫,舒玫一口气松懈下来,瞪了她一眼,独自上了楼。 舒玫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她厌恶那个男人的嘴脸,厌恶红素那一身妖艳的装束,厌恶自己的无能为力。 她想起那天在镜前,红素□□着身子问她,她的身子美么? 舒玫痛苦地闭上眼睛,红素自然是美的,可这美,却是她献出去的祭品。她甚至想,如果是自己,她有没有决心撕下衣服,把自己献祭出去,只为给舒家换一线生机。 答案是没有。她心里是清楚的。 因着这份清楚,她的心一直在某种羞耻的愧疚中煎熬,她想对红素好,却连见她一面都觉得别扭。 她伏在镜前,肩头微微抽搐,一只手死死捂着嘴巴,那年红素对她说:别哭,至少别哭出声。 “舒玫。”红素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一身衣服,站在了门口。 “你来做什么?”舒玫语气生硬,抬头瞥了她一眼,发现她居然换上了那身湖绿色的镶滚对襟褂子。 泪眼朦胧间,她仿佛见到了多年前深居后宅的红素。 只是那时候,她见着她穿这样的衣服就烦,可如今她却觉得说不出的美。 红素就该是这个样子的,干净,淳朴,安静,淡然。 “庞老板死了。”红素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他终于死了,他再也威胁不到我了,舒家从今日开始,彻底属于你了。” 舒玫猛地抬头,死死盯着她:“你什么意思?” “如今舒家的力量足以自保,我对得起少爷的嘱托了。”红素的声音轻飘飘的,仿佛下一刻就要飞走。 “你到底在说什么?”舒玫声音有些发抖。 红素笑得温柔:“我备了一批药,过几天送去前线,我亲自去,不回来了。” 她顿了顿,又道:“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军长答应过我了,他会庇护舒家,舒家会在苏州、乃至整个江南站稳脚跟,这是交易,也是情义。” 见舒玫不语,她突然又笑了起来:“你放心,不是皮肉的情义,是抗战的情义。” “你为什么要走?”舒玫似乎完全没听到她说了些什么,不自觉地上前一步,伸手攥住了红素的衣袖。 红素望着近在咫尺的一张脸,似乎茫然了片刻。 多少年了,这张脸依然那样干净、清纯,如果舒玫愿意,她还可以像当年那样嚣张跋扈,她不知道自己的这张脸有多迷人。 她魔怔一般,伸手抚上了这张脸:“舒玫,你真美。” 舒玫摇摇头,却没避开她的手:“不,你比我美。” 红素吃吃笑着:“可我不想要这具身子了,我知道你不喜欢我穿旗袍、烫头发、化浓妆,我也不喜欢。我会去前线,穿上男女不分的军装,绞短头发,我想或许只有那样,我才能忘掉这些年的肮脏。” “你不脏!”舒玫尖叫一声,失控地伸手捂住她的双唇。 掌心真暖,红素闭了闭眼睛。 啪一声,不知怎么断电了,屋子里漆黑一片,只有屋外幽幽的月光倾泻进来。 谁都没有动。 清冷月光像是点燃了眼眸中某种积蓄已久的情绪,红素猛地伸手,将舒玫推到了床上。 舒玫惊慌失措地挣扎了一下,却很快被红素失控的吻侵袭了意识。 红素的唇在她的唇上撕咬琢磨,透着某种歇斯底里的疯狂,是她从未见过的模样。 她灼热的呼吸像一蓬烈火,在舒玫的心里烧起来,红素冰冷的手在她的身上游移,透过战 分卷阅读79 栗的皮肤,舒玫甚至能感觉到她掌心的冷汗。 胸口的那团火随着红素的手在她的身上游走,烧过灼热的耳垂,烧过修长的脖颈,烧过精致的锁骨…… 舒玫闷哼一声,身子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她恐惧、她战栗,可在这恐惧战栗之中,她发现自己竟然有着某种隐晦的期待,期待那把火烧得更放肆、更彻底一些。 可是没有。 红素的手停在了她的腰间,她移开了唇,在黑暗中沉默对视。 红素的声音淡淡的,仿佛方才的疯狂与她无关:“即便是我对你抱着这样肮脏的心思,你也不觉得我脏吗?” 可这份淡然是假的,她覆在舒玫身上的身躯在不可控制地发抖,她的心脏在胸腔里几乎要跳出来,她的掌心因为紧张渗出一层凉凉的汗水…… 舒玫眼角有大滴的眼泪滚落下来,却一个字都没说出来。 那跳得要跃出胸膛的心脏慢慢地停下来,像耗尽了所有的生命力,慢慢地沉寂、坠入无边的星空深处。 红素站起来,将一个檀木盒子留在床头,像许多年前舒望做的那样。 “舒玫,以后舒家靠你了。” 七 “后来呢?”茵陈眯着眼睛,看着眼前舒玫那张素净的脸。 舒玫笑道:“后来,我再也没见过她。 她去了前线,改名换姓。除了那位军长,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大概也没有人知道她死在哪里。 舒家一直做医药生意,我收养了几个孩子,他们都很好,很善良,有情义,我对得起父兄,对得起舒家。 我死的那年,穿上了她的这件褂子,我想若是死后能见到她,我得告诉她,那天晚上,我其实可以表现得更好一些。” 她咽下最后一口红豆酥,外皮淡淡的甜腻,在唇齿间淡淡地逡巡,可这些都是假的,外皮里面,是滚烫香浓的红豆沙,浓烈炽热,像一团火。 就像红素那样。 “多谢款待,有今日这一枚红豆酥,我又可以多记着她几十年了,”她深深对着茵陈鞠了一躬,“这些记忆,是我留在这世间的唯一理由。” 她想起初见红素的那年,六岁的红素又瘦又小,穿着松松垮垮的对襟褂子,露出一截白生生的小臂,束手立在她的面前。 她终于记起来,那时候,她比性格沉闷的哥哥还要早一步走上前去,拉过她的手,说:“你饿不饿?我从厨房拿了红豆酥,你要不要吃?” 第27章 番外故事二 城南深巷有小肆。 传说,那是为滞留人间的执念所建的避风港。 一 茵陈始终记得孙姑娘说过,这世间,一饮一啄,自有因果,凡事走到最后,总归是一个圆满,若是未得圆满,便是还没有走到最后。 她起先是不大信的,可在这灵魂小肆之中待得越久,就越是相信。 日头偏西,又是一日黄昏。 昏黄的暖阳穿过远处的高楼大厦,落在灵魂小肆的门槛上,茵陈不由得想起那一日,那双绣花鞋便是在这时候轻巧地跨过门槛走进来的。 舒玫和红素的故事始终在她的心头萦绕,她不免想着,这事情还有后来吗?想必是有的,凡事总归是个圆满,可舒玫和红素却是至死未见,舒玫残魂飘荡于世间,红素则不知所踪,这大抵并不是个圆满该有的样子。 她心里总想着,或许有一天黄昏时分,故事的另一个主角红素能走进灵魂小肆,自己或许能帮她一点什么。 笃、笃、笃、 有人敲门。 声音笃定沉稳,每一下不重一分也不轻一分,这人定有一双极稳的手。 这种手,不是拿刀的,便是持枪的。 茵陈回头,是个身着土黄色军服的男人。 男人很年轻,二十多岁的样子,面容白净,有些腼腆。 他抿唇笑了笑:“能给我一碗苦菜汤吗?” 茵陈不大会做菜,苦菜汤是真没做过,男人说:“你就用清水把苦菜煮熟,调一点盐就好。” 做完绿莹莹的一碗,茵陈尝了一口,很苦,想来有些对不住孙姑娘,这灵魂小肆的招牌,怕是要砸在自己手里。 男人喝了一口,神色倒是没多大变化。 半晌才道:“没她做得好喝。” 二 男人叫李益,是当年第四集 团军的一名军医。 李益初见梅素那一年,才刚刚入伍。他是海外留学归来的高材生,几个数得上的大医院都希望他能去工作,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入伍。 队伍里条件艰苦,常常在小山沟里一窝就是几个月,战事来了一个个把命挂在腰带上往前冲,衣服最里层永远缝着遗书,因为你不知道哪一次,冲出去,就回不来了。 他是那个队里唯一的军医。 他的工作很忙,因为总是有很多的伤员要处理,他的手术刀再快,也快不过死神的步子。 分卷阅读80 他救了许多人,但更多的人,他有心无力。 有一天,听说队里来了个新人,是个女军医,他还没见到人,就被匆匆叫过去做手术。 那人腿上大动脉破裂了,鲜血蹿出老高,远远地看见一个带着白袖章的女人冲了过去,她身材有些娇小,可却不管不顾地整个人压了上去,用止血绷带暂时止住了血。 他终于赶到,检查伤口,准备缝合,一切有条不紊。 自始至终,那女人配合着他的动作,没有一句多余的话,却默契非常。 他长吁一口气,抬头看向她。 她脸色清清冷冷的,头发被绞得极短,一双眼睛大而黑,白皙的面容上溅上了鲜血,有种异样的昳丽。 有生以来第一次,李益觉得自己的心脏跳过了正常水平。 女人洗净手和脸,重新走过来,伸出手:“同志你好,我叫梅素,是新来的军医,我经验不足,请多指教。” 李益到底没像个愣头青一样失态,简单介绍后甚至有心开了个玩笑:“梅素?青霉素吗?” 梅素一愣,忽然掩唇一笑,一双眼睛眯起来,弯弯的,很好看。 三 他二人的配合很默契,梅素说她是学中医的,只了解一些基础的急救手段,没办法独立做手术,倒是山沟沟里那些遍地的野生植物,被她闲时收集起来,洗净晾干,对于一些伤风感冒的颇有效果。 梅素话很少,李益却总喜欢跟她说话。 他留过洋,口才不错,加之见识多,聊起来话题天南海北,无所不包,梅素总是很耐心地听,偶尔回应一两句,却很少与他讨论多少。 倒不是梅素对他不假以辞色,事实上梅素对他已经算是最热络的了,她对其他人,一个月说不到一句话也属正常。 都是些血气方刚的年轻小伙子,队里难得有个女人哪有不激动的,更何况还是个漂亮女人,一个个总想着搭讪一两句,却无一例外被梅素的冷脸吓跑了。 渐渐地便有些流言,说梅素是出身金贵的大家小姐,生性高傲,看不上别人,对此梅素却一笑置之。 但李益知道不是这样。 他说:“我知道你不是什么大小姐,你也不生性高傲,你只是真的不——” 梅素打断他:“谢谢你安慰我,你放心,我没放在心上。” 李益望着她似乎永远淡然的脸,忽然冲动地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腕。 “你的手上都是茧子,你吃过许多苦,我不知道你的过去是什么样子的,但是我不希望你一直这样,我想保护你,想让你开心。” 他的脸涨得通红,语气却很坚定,他不再是口若悬河的海归才子,这一刻他冲动生涩得像个初尝恋爱滋味的大男孩。 可梅素却只是笑了笑,她的目光甚至没有因此在他脸上多停留一刻,就若无其事地抽回了手。 “别闹了,我去收拾药材。”她扭头就走。 看着她单削的背影,李益蓦地涌起一股怒气,他是出身名门贵族的公子哥儿,好的涵养下掩盖的,是曾经年少轻狂的坏脾气。 他高声道:“舒红素!你凭什么拒绝我!我不比那些满身铜臭的商人好吗?你为什么宁可与他们春风一度,也不愿意接受我的心意?” 不错,他是曾见过她的。 舒红素,舒家少奶奶,舒家曾经的掌舵者,是交际场上最有名的美人,也是商界最有手腕的女人。 她周旋在不同的男人身边,不择手段,只为了获取对自己、对舒家有利的一切,她依附于商界巨贾庞老爷,却在庞老爷离世后将舒家干干净净地交到了舒家大小姐手上,自己不知所踪。 当年,李益跟随家中长辈去过一趟苏州,在风月场上见到了她,第一眼是惊艳,接下来却是无尽的失望和遗憾。 他气,她为什么那么不洁身自爱,为什么偏要在红尘浊世中摸爬滚打,弄得自己一身腥臭。 他恨,他手里为什么没有她想要的东西,如果他有,那么她就是他的,他一定、一定会好好待她…… 可这一切不过是他一个人的独角戏,他后来从了军,把这份不该有的绮念藏在了心里,却没想到,在这个一无所有的穷山沟里,遇见了他一生最深刻的悸动。 他不知道自己那一刻有多高兴,也不知道在接下来的相处里,舒红素的善良和聪慧让他有多惊喜,有生以来第一次,他开始相信虚无缥缈的缘分,他无数次感恩上天,给了他一份这样的缘分。 四 舒红素的身子猛地僵住,单薄的肩头甚至有些发抖,她慢慢回过头来。 李益以为,舒红素是一个能看淡一切的人,她从来不会真正在意什么,她甚至不会有多余的表情。 可是当她转过身来,他才发现,他错了。 舒红素的眼里是他从未见过的屈辱和怒火,她像一团火,灼烧着他的理智,让他丢掉所有用以伪装的外衣。 她开了口:“你何必如此羞辱我,我 分卷阅读81 走便是。” 李益慌了,他疯了一样扑过去牢牢抓住她的肩膀,他几乎是哀求着:“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没有介意你的过去的意思,我是真心喜欢你,喜欢得发疯,我——” 可他说不下去了,舒红素的目光始终是冷的,他仿佛回到了风月场,隔着灯红酒绿,看见他心仪的姑娘站在万人中间,带着无可挑剔的笑容,眼里深藏着冷漠,谁也无法靠近。 谁也无法靠近。 他颓然松开手:“对不起。” 舒红素已经走了。 他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他亲手毁掉了自己长久以来的念想,可是没想到,老天还是眷顾他的。 敌军来袭,紧急撤退,他们在临时搭起的防御工事后面救人。 不知道救了多少人,不知道挖出多少颗子弹,不知道缝合了多少伤口,只知道最后两人的衣服全部被血浸透了,他一向最稳的手都因为脱力而微微发抖。 夜幕降临,战斗告一段落,因为撤退得紧急,粮食装备都带得不够,他们两个因为要尽可能多地带药品,甚至只带了一点点干饼。 他把自己不大的饼撕开,想给舒红素留一半,却发现她就地取材,挖了不少他看着眼熟却分辨不出来的野草。 她说:“这是苦苦菜,可以吃,我被卖进舒家前常吃。” 荒郊野外,什么都没有,清水煮野菜,调了一点盐,他喝了一口,苦的很,却有股独特的青涩香气。 火堆燃起来,映着舒红素的脸,李益看得发怔。 不知道为什么,她开始低声地说话,她讲她的过去,讲她作为童养媳的那十多年,讲她作为舒家掌舵人的那几年,讲舒望,讲舒玫…… 他想,就算此刻死了,也无憾了。 五 可他没有死,死的是舒红素。 第二天敌军的进攻更加猛烈,而他们的援军久久未至,他们一路打,一路退,战力损耗得越来越多。 有两个小战士伤了腿,落在后面,眼看着敌军越来越近,他们嘶吼着让所有人赶紧走,不要管他们,他们疯狂地打光了自己所有的子弹,只留下最后一颗手榴弹打算与敌人同归于尽。 火力太密集了,没有人能冲过去把他们救回来,队长一双虎目里满是眼泪,牙龈咬出了血,始终下不了放弃他们撤退的决定。 舒红素扔下了医药箱,拿起了两杆枪。 李益呆呆地望着她,他总是忘了她曾是商界叱咤风云的女强人,这一刻他才发现,她的强悍和狠厉是刻在骨子里的。 她冲了出去。 凭着娇小的身形,她居然一路冲到了那两个小战士身边。 她飞快地掏出纱布给他们止血、固定,又用身子将他们与自己拴在一起方便借力。 她咬着牙往回爬,把枪给了那两人,让他们火力掩护,她的手肘蹭出了血,膝盖上也是血,肩头的绳子深深地勒进她细嫩的皮肤里。 她爬过了战壕,爬过战友的尸体,爬过枪林弹雨,终于爬了回来。 两个小战士失声痛哭,她却笑了。 然而一头栽倒。 她的后背,有三个深深的弹孔。 李益眼睁睁看着她倒在了他的眼前,他甚至没有来得及去扶。 他不相信这一切,可血淋淋的死亡由不得他不相信。 他年少的悸动,他一生的爱恋,他战火中的唯一春天,在他的眼前落了幕。 她躺在他的怀里,瞳孔涣散,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只有四个字。 她说:“舒玫,别怕。” 六 舒玫,梅素。 至此,李益才明白,她藏得最深、最难以启齿的秘密。 可他却一点别的念想也没有,他抱着她,发出孩子一般的呜咽声。 七 男人喝完汤就走了,他并不想交换什么,他这一缕残魂,飘零世间许久,不过是想找一份慰藉罢了。 一份苦菜汤,足矣。 夜幕降临,城市的夜晚其实并不黑,远处的霓虹闪烁,隐隐有音乐飘来。 茵陈望着男人远去的背影,又想起舒玫。 这些战火之下的残魂,他们死于人间最恶毒的炮火,却抱着最赤城的爱恋之心对这人间流连忘返。 茵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依旧是未得圆满,她内心期盼着,某一天打开门,她能见到舒红素。 浅笑嫣嫣,来对她讲述她一生的故事。 那时,她定会告诉她,她曾是舒玫一生的遗憾,更有一个叫李益的男人,视她为他青春的悸动,一生的爱恋,战火中的唯一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