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道二周目》 分卷阅读1 【穿书】《叛道二周目》作者:圣城 文案: 但为自由,九死不悔 。 “作为穿书者,我的金手指到底什么时候能到账!?” 一周目魂穿,明琇穿成男频爽文《文道仙途》中的炮灰小师妹。主角光环 1 二周目身穿,然而...莫得灵根,天赋 1 毁容瞎眼,万人迷光环 1 原男主已死,剧情线崩坏,穿书金手指 1 更要命的是,复仇对象是天下第一。 必须变强怎么办——是安于天命,还是走上邪道? 其实是一个脑残志坚鬼道暴徒与高岭之花硬核谪仙,双向暗恋的狗血爱情故事。匍匐于泥淖的人,只捡了个暴戾的里子和奸猾的脾气,但她愿意为一个人收起利爪,藏起獠牙。 **指路排雷** 1. 低魔,末法时代修仙生活该吃吃该喝喝该浪浪 2. 架空,略微蒸汽背景的古代,非正统古风文 3. 文道,即读书修行,写出好文章可提高境界 4. 插叙,一周目回忆杀 内容标签: 强强 仙侠修真 女配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明琇,李青莲 ┃ 配角:作者专栏宝藏多多不去康康? ┃ 其它:伪蒸汽朋克,文道 第1章 生者为过客 塞外,边城。 无名谷底的雾气缭绕,与边城上空升腾的蒸汽遥相呼应。 今年秋天,前来拜师学艺的修士都聚集在谷底。 一黑衣少年坐在三五修士中间,侃侃而谈。“谪仙十八岁写下《大鹏赋》,修成大道,时天光炳焕,有凤来仪,鹤发仙翁下凡,大宴谪仙,宴后欲将其迎回天宫。谪仙酩酊大醉,灵气俞茂,登上渺茫云天,倚剑天外,反将凤凰当成山鸡要烤了下酒。此狂放之举触怒仙人,质问其何以不愿飞升。谪仙答:鹏鸟尚未展翅,谈何来过?人间有酒,不羡天宫。” 说到激动处,少年抹了两把眼泪, “若能成为谪仙的弟子,陆子约夫复何求!” 噫!还真哭了!坐在角落里听他讲故事的明琇见此状,哈哈笑了起来。 她倒是头一回见到吹彩虹屁能把自己都吹哭了的粉丝! 她本没把那少年说的话当回事,但故事讲完了,少女托着下巴望向远处的白烟,眯了眯眼,竟也因那些夸张的传奇故事而对那个地方多了几分期待。 目眺所及处,是一座处于西洲和西域交界处的机械城,名叫大匡。 这里天生与主流背道而驰。灵界之人以修仙得道为百业之尊,百年来封闭海运,抵制西洋传来的蒸汽潮流。即便飞行器的发明已经打破了千百年来灵界之人坚信的“唯修仙方可飞天”的神话,道统书籍中还是将飞行器写为“堕落的机甲兽”。 大匡城远离中洲,往来的人来自五湖四海,长此以往形成了开放、自由的民风,才有了机械城的存在。正因太特立独行,大匡城在每五年更新一次的百家仙门榜中,都面临着被剔除八大仙门的危机。而它一直顽强地挤在八大仙门的行列里,主要归功于在这座荒诞古怪的边城里,出了一个百年难遇的天才,也就是那少年口中的李青莲。 天才归天才,十八岁飞升和烤凤凰都是假的。刚才她虽然没好意思泼那少年的冷水,但“谪仙别凰”这个典故纯粹是粉丝文化的副产品。而那些奇奇怪怪的传闻,使得这座远离大陆中心的孤城话题量一直都不小。 无论在哪个世界,人才都是稀缺资源,名气一响,第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吸引有潜力的后辈。 据说两千年前,十二个遭到皇帝放逐的修仙者们在流浪途中发现了灵界大陆,史称“十二贤”。后来灵界吸纳了那些身怀灵脉的人,逐渐壮大、彻底远离凡间。 灵界不设君主、亦没有朝堂,各大仙门就是独立的宗教和行政机构,各自统领一方地域。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了类似科举的制度,每年金秋,百家仙门会组织一次拜师大会。 恰逢金秋,明琇也是今年投考的修士。 百家仙门之中,势力最大、人数最多、地域最广阔的当属九阙仙盟,它常年位于八大仙门榜首,远超第二名,一骑绝尘。不过,近十年来,许多优秀的后辈不再热衷于投考第一仙门,而是寄希望于在小仙门中脱颖而出、名扬天下。 据小道消息说,李青莲可能会在今年首次收徒。 山谷中乌泱泱来了大几千人,很多都是奔着他而来。 将一个天才推上神坛,为他戴上精致的面具,塑造出一个完美的“神”。 明琇不吃这套造神法,不妨碍多得是人相信。 相信完美的人格存在,相信凡人可以通过自身努力飞升。 人声和回音夹杂,山谷嘈杂得像是市口。 明琇打了个哈欠,转而打量那个方才说话的那个小粉丝。 分卷阅读2 他身着玄色剑袖骑装,头上戴的落日翔云状的金冠象征着“长河落日”,左肩佩麒麟肩甲,则象征“铁槊麒麟军”。这身威风凛凛的装扮昭示着少年光耀的出身——西北落照府。落照府曾是军营,后逐渐分裂出了“军派”和“道派”。家主姓陆,门人大多是剑修。 明琇主动上前寒暄。得知他是剑修后,便夸赞,“陆家戟法雄浑,行神如空,行气如虹; 《凤歌剑法》变幻无穷,如神山之鹤,华顶之云,无拘无束,率性自由。道友若学得二者,岂非仙途无量?” 哪怕面纱完全遮住了她的脸,也能感觉到她说话的时候带着笑意,眼睛一定是弯弯的。这句话既肯定了陆家家学,又鼓励了陆子约拜师顺利,好话说得到位,谁都爱听。 陆子约也忍不住多看了明琇几眼:她身姿隽拔,戴着一顶帷帽,看上去神神秘秘的。 大风骤起,吹起她面纱,露出了她那半张脸。但见她眉目如画,鼻梁挺拔,下颚小巧,侧脸精致得像是玉雕美人。下一秒面纱落下,又将她的脸遮得严实,只隐约透出轮廓。 陆子约不由想起了话本中戴面纱遮掩容貌的绝世美人。他出身名门,身上多少带着些自矜,既盼着再起一阵风吹起那道纱,也知无论何时都不该失礼。揖道:“还未请教道友此番想拜何人为师?” 明琇有很多癖好,比如,她对开玩笑这件事有着非比寻常的执念。她喜欢看到别人被戏耍后脸上生动的表情,由此获得满足感。 她笑道:“我也中意李青莲。” “李仙郎文、剑双修,敢问道友是文修还是剑修呢?”陆子约随即自问自答,“看道友出口成章,举止儒雅,若我猜得不错,道友定是文修吧。” 修仙者的境界由低到高为筑基、开光、融合、金丹、元婴、出窍、洞虚、大乘、渡劫。而增进修为的方式有许多种,主流的三种是文修、剑修、丹修。 文修指的是诗文经国,通过创作诗词骈文参悟文道;剑修泛指所有以“武”为纲领的修炼方式;丹修则是通过绘制丹书、符箓修行。文章被视为最接近天道的东西,因此最受尊崇的当属文修。 投考大匡城的修士以文修和剑修居多。 “我既不通诗文,又不会舞刀弄枪,可见这文修、剑修都不适合我,我要是被选中了,还是想学他的第三项本事。” 陆子约讶异:“世人皆知谪仙文、剑双修,倒是不知道他那第三项本事为何?” “小陆道友不是说了吗,‘文、剑、双修’。我要学的第三项本事,自然就是双修了。” 话音刚落,周围全静了下来。 陆子约涨红了脸,“你休得胡言!” 越是名门子弟,就越讲究尊卑秩序,听到明琇开他偶像的玩笑,他不生气才怪呢。明琇如愿在少年脸上看到了好玩儿的表情,畅然道:“文修以文墨为媒,剑修以兵戈为媒,乐修以乐曲为媒,双修以道侣为媒,一样都是修炼,怎么就是胡言乱语了?等下考官就要到了,快把胡子捋捋顺,别吹了。” 陆子约下意识摸了摸下巴,然后突然想起自己前些天才修了面,哪有什么胡子?微愠:“道友这是何意?”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现在的样子像极了吹胡子瞪眼的老古板。消消气,别火气这么大,等下比御剑,不比烧火。” 一个妙龄姑娘,却一副放浪形骸的混蛋模样,很快就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 旁边一橙衣少女看不过了,指着明琇道:“什么样的人都敢来仙门大会,究竟知不知道羞耻?我倒要看看你不敢露出的脸是个什么样子!” 少女见明琇不搭理她,小嘴一撇,挥手就用玄门法器软剑隔空挑起了明琇的帷帽。 说是玩世不恭也好,性格恶劣也罢,明琇从不介意旁人对她的看法。有时,她不过是觉得好玩有趣,就会做出些哗众取宠的事。 左右这个世界从来都不属于她,她也从不在乎那么许多。 . 确切的说,这个世界光怪陆离。 五年前,明琇穿进了哥哥明瑄写的扑街玄幻小说《文道仙途》。 这是一本男主穿越到玄幻大陆,做文抄公一路打怪升级成圣的非典型种马文。 之所以非典型,是因为作者扑街扑疯了,写到后面什么元素火就强行加入什么元素,本来好好一本玄幻抄书流,写到三十万字上架,大纲里该走的剧情就走完了。 剧情告竭怎么办?终点作者的结局方案是:开新地图。 于是,某扑街作者为了扩展小说宇宙,硬生生加入了另一套工业体系。写到将近一百万字的时候,作者为了凑字数已经疯魔,什么机甲、霸权、工业革命、发明股票、飞升出宇宙统统出现在了这本初始定义为玄幻修真类的小说里。 世界观爆炸,怎么圆也圆不回来。这意味着,小说要被写死了——事实上,作者也确实打算让他笔下的世界爆炸,以结束和这本书长达两年的扑街“孽缘”。 就在哥哥敲下第一百万字时,还 分卷阅读3 有几万字就能迎来团灭大结局,他穿越了——成为了自己笔下小说的男主。 或许这就是这个世界对不负责任的作者刻意崩坏世界观的抗议,简称天意。 《文道仙途》的原男主尉迟瑄是个魂穿的现代青年。尉迟瑄在异世大陆混得如鱼得水,就凭着九年义务教育记住的诗词,盗取各种大家名篇,在不到十二岁的时候就扬名天下,成功结丹,后期更是龙傲天典范,踏破虚空成为了“文道圣帝”。 无辜的明琇穿成了女三——大抵是因为她在小说写到三十万字的时候就果断弃书,并在弃坑前狂怼了哥哥一番:小师妹活得真他妈惨,好不容易解脱,请不要让小师妹复活,请死透,谢谢。这大概就是报应。 许柔止是男主青梅竹马的小师妹,仙门美人榜万年老三,也是最早进入男主后宫的女性角色。她的人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天真浪漫小师妹时期,为爱叛逃师门后的奴隶时期,最后是因爱生恨的黑化时期。 五年前,明琇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魂穿到了处于第二阶段的许柔止身上。与她的惊慌失措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哥哥的爆炸爽感。明瑄知道自己的身份后兴奋得几天几夜睡不着觉,做梦依靠写小说的诗词储备,左手把妹右手练级、走上人生巅峰,成为一代文道圣贤。 要真是按照原著设定走下去,明琇好歹能抱哥哥的大腿。但是,《文道仙途》的设定里有一个致命bug——一个作者神创造的悖论。 文中很重要的一个设定是“文有道,可通天”,也就是说,只有感悟到文字的真谛,创造出有生命力的作品,才可以通晓天道,从而提升修为境界。可问题在于,抄来的作品,根本谈不上生命力。 也就是说,文抄公的设定违反了小说的另一个基础设定,因此,无效! 金手指一朝作废,导致明瑄无法逆天升级,反而被迫走上一条完全不一样的道路。由此引发了一连串蝴蝶效应。 每个人物的命运就像一根无形的纱线,众多纱线纠葛在一起,形成了一张铺天盖地的蛛网,牵一发而动全身。试图破坏这张蛛网的人,就像是扑入蛛网的小飞虫,挣扎片刻,就会被吞噬、同化。 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明瑄在原书剧情还没有发展到三十万字的时候就被逼掉下悬崖。四年来,明琇再没有听到任何关于他的音讯。就像是薛定谔的猫一样,在打开盒子之前,盒子里的猫处于一种非生非死的状态。 过去发生了许多事,但都过去了,对明琇来说,更重要的是捡起男主剧本,报仇雪恨。不仅仅是为了明瑄,也为真正的许柔止、她自己,还有许多无辜的人讨一个公道。 这也是她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以许柔止的身份惨死后,放弃回家的机会,再次回到这个世界的唯一理由。 在《文道仙途》中,此时来大匡城拜师的应该是男主尉迟瑄。 剧情发展到这里,男主因“谤议罪”被九阙仙盟打压了五年,期间目睹小师妹受辱一病不起,对他有养育之恩的符离宗因文字.狱受到牵连而被灭门等一系列不公。五年间,男主与后宫一号“斐然仙子”鞠文斐书信传情,与后宫二号“骷髅香妃”揽芳华鼓捣推翻九阙的事,顺便“写”下不少千古绝句,将修为提升到了出窍境。 在接下来的拜师大会中,男主会喜闻乐见地扮猪吃老虎,收服一众小弟小妹,最终成为李青莲唯一的弟子。他进入大匡城后,拉拢了李家兄弟,用一招合纵连横,形成了众弱势仙门联和对抗九阙的局面。后来,大匡城也成了男主争霸天下的创业基点。 据说,网文里有条不成文的道理,要想增加作品的深(虐)度,就要写一个光芒万丈的人气配角,然后再配角的高光时刻之后,毫不留情地把他写死。明瑄把作者的这种行为称之为“宰羊”。 李青莲就那头作者精心养起来的“肥羊”。 原书中,他在攻城战中牺牲,完成他作为男配的最终使命。 至于为什么李青莲一见到男主就挖出了祖宗十八代的秘籍倾囊相授、为什么李家兄弟轻易就上了男主造反的贼船,这些bug都没有在原著中得到解释,暂时可以认为男主光环的作用。李青莲给男主送秘籍、送法宝、送城池后,就完成了剧情使命,作者的宰羊刀子早架好了,咔嚓一声,羊就得死。 明瑄失踪后,就像浪花归入大海,这个世界的一切照旧运行。倒是明琇无法再按照原著剧情来预测人物的命运和未来的事了。九阙仙盟的覆灭是命中注定还是因为有男主的存在?大匡城是否还会高举反旗?如果没有男主,李青莲还会不会死? 明琇相信边城是一个重要的节点。她已经来到了这里。 是新的旅程,也是久别重逢。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啦!依旧敲紧张。第一次写女主视角的文,希望太太们喜欢!!! 开篇就是女主的二周目。 新开了相同世界观的古耽文~ 《嗷呜他超凶》 病娇狼王 X 躺赢纨绔。 少女攻对风流受。一条渣与被 分卷阅读4 渣的争霸弯路。 第2章 死者为归人 橙衣少女娇叱一声,用软剑挑开了明琇的帷帽。 “我倒要看看这面纱下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明琇许久未曾直面阳光,觉得有些刺眼,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陆子约飞身摘下帷帽欲还给明琇。 陆家家训有云: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即便他并不喜欢明琇,但他所受的教育也不允许他在一个女子当众受到羞辱时冷眼旁观。 明琇没有接过帷帽,这会儿再戴回帷帽实也来不及,周围人已经看到了她的真容:那是一张苍白的脸,右脸庞上赫然一道血红色的印记,足有三寸长,像是没结痂的刀疤,又像是鬼画符。 她放下遮阳的手,睫毛帘子卷起,露出一只明锐清丽的凤眼。她闭着右眼,视线扫过众人,满是戏谑。 耳边充斥着众人对她的容貌的议论声。一男修扼腕叹息,紧接着一个个刻薄的字眼从那两瓣薄唇中蹦出来:“本以为面纱下是惊世容颜,结果惊是惊了,却是惊吓的惊啊!” 明琇并不生气,只觉好笑。这家伙的思维是典型的古早古装剧模式。凭什么绝世美人就要戴面纱,反倒是她这样真正需要遮脸的人戴面纱就是欺骗观众了? 以她的张扬,要是还有原来那张好看的脸,哪里会舍得戴面纱?只怕是恨不得一天绕城两周,极尽招摇。 那出言嘲讽的男修着一袭广袖雪衣,衣裳白得不染纤尘,却更衬得他脸色蜡黄、身量不足。明琇看了他几眼,做出了与他刚才一式一样扼腕叹息的样子,叹道:“本以为在场这么多白衣郎君,模仿李青莲学不到神魂,至少能仿出一分皮相,结果只是有皮、有齿、有体尔!” 明琇在这个世界生活了五年,学了用这里的方式怼人。总结下来要点有三:不带脏字,引经据典,听着有文化。 话音刚落,听者尚未反应过来,陆子约笑道:“相鼠有皮,人而无仪;相鼠有齿,人而无止;相鼠有体,人而无礼……” 白衣修士这才反应过来。 明琇从不觉得脸上多一道疤就丑得见不得人了,平常习惯戴面纱也只是为了避免太引人注目而已。“某些人非得想象面纱下是个绝世美人,然后失望了,怪谁?绝不是我商业欺骗,而是某些人太饥渴罢。散了散了,都散了,你们这些丑东西再怎么围着我,我也不会再多瞧你们一眼!” 毕竟她并不在乎脸面,别人拿她的脸来嘲笑她得不到她的羞愤或是反击,很快也就索然无味了。方才那出言讥讽的白衣修士瞪了她一眼,咒骂了几句,悻悻离开。 明琇这才将注意力放回了那个橙衣少女。明琇走近那少女,走到她身前,低下头,本来闭着的右眼,就在她面前突然睁开。 “啊——”橙衣少女被这么一吓,连忙后退,两只脚一绊,险些摔倒。 明琇揽住少女的腰,将她扶好,轻声耳语,带着几分玩味,“怎么样,和我的眼睛比起来,我脸上这道疤就不吓人了,对不对?” 那少女惊吓过后,更多的是难以置信。“你、你的右眼怎么生得这幅样子?” 明琇的右眼眼珠很大,只露出一点点眼白,黯淡无光,宛如一颗黑色棋子。 陆子约伸手在她的右眼前晃动,眼珠子一动不动,就好像是死了一般:瞎子? 陆家家教严苛,从来不允他以貌取人,更不得歧视残疾之人。陆子约对橙衣少女道:“她的眼睛瞎了,姑娘莫要大惊小怪。” 少女好奇:“瞎子的眼睛长这样子啊,我真是第一次见。怎么瞎的?” 明琇顿了顿,“天生的。” “啊,原来这世上还有人天生眼睛不能用!那活得多没意思。” 明琇不由失笑。这话并不友善,但好在没有太大恶意,和她听过的诸多恶语比起来,就是耳边吹过一阵风而已。这穿得像条锦鲤的少女说话带刺,幸好长得甜,凑起来也算是个小野猫型的女孩子。她喜欢生得好看的人,看着少女模样讨喜,心里便也欢快了几分,生出些逗弄她的念头。 比起明琇的游戏态度,陆子约认真得多。 “有生而健全的人,就生而残疾的人。姑娘生而健全,是得了上苍的福祉,既得了这份福祉,怎么可以反过来嘲笑那些没有分到福祉的人?” 明琇听得心里一个愣登:听听!多根正苗红的少年!这简直就是古风·简短·不知道为什么就认真起来版的“我有一个梦想”! “大道三千,上下求索,求明悟自我、利及众生、中庸平等。姑娘嘲笑他人残疾,生不知你这种作为本就是愚不可及、与道相悖!你还不道歉?”他一口气说完这番话,目光执拗而认真。 明琇将手背到身后,忍不住鼓起闷掌来。 少女争辩道:“我没有嘲笑她!我只是第一次见到残疾的人……我不懂得这些!我是因为她出言不逊才想出手惩戒一下,凭什么要我道歉?” 从来 分卷阅读5 没见过瞎子、甚至连残疾都是第一次见?倒是让人想起释迦摩尼的典故。 佛陀在悟道前是迦毗罗卫国净饭王的太子乔达摩·悉达多,自幼锦衣玉食、无忧无虑。国王为了保护他,将世间最美好的一切都端到他面前,他从未见过产妇、老者、病残之人、死人,因而也不知生、老、病、死四大苦。 陆子约还要上前理论,明琇摆摆手,“管教熊孩子是她父母和老师的事,谢谢你,小正经。我们不必操那个闲心。” 陆子约皱眉,“你叫我什么?” 她嘻嘻一笑:“小正经啊。” 她见过很多名门修士,为人处世礼数周全,穿着打扮样样得体,别人见了都得夸赞“翩翩君子”。但那些所谓君子对待比他们地位低下的人、落魄的人、女人,往往会暴露出更真实的一面。 有的君子,是演给世人看的,骨子里是沽名钓誉之徒。这样的人太多,是以明琇才瞧不起所谓正道君子。但这世上也有以天下为先、以真理为重、亦或是懂得尊重和怜悯的人。对于这类人,即便他们的执着在功利面前显得很傻,依旧配得上她对君子的敬仰。 久闻落照府陆家是君子世家。能培养出这么个冒着傻气的小正经,还不算太差。 明琇摸了摸鼻子,低头一笑,戴上了帷帽。 就在这时,喧哗声逐渐减弱,直到完全消失。 明琇以为是自己的模样惊到了众人。 过了一会儿,她才发现能让几千人噤声的不是自己,而是刚抵达山谷的考官,这时候这些修士的心情大概就和她上学时在后窗里看到班主任的心情一样。 ——见过城主! 众人齐声问好,声如洪钟,气势非凡。 大匡城城主。光这个身份听起来还不算什么,待她换个说法:综合性高等修仙院校校长,丝绸之路对外贸易公司董事长,外加东方蒸汽革命先驱者。 右后方正是明琇的视线盲区。她的反应慢了半拍,后知后觉地转身拱手,由衷恭敬地问好:“城主好!” 大匡城出了两位少年仙才,“谪仙”李青莲与“鬼仙”李成壑,李青莲是老城主的亲生儿子,而李成壑则是在很小的时候被老城主捡回大匡城。在极其重视血统的灵界,老城主故去后,亲身儿子没有继承家产,养子反而接管了边城和偌大的跨国商贸,怎能不让人遐想万千。 李成壑脾气暴,还老阴着脸,人缘不大好。李青莲倒是喜欢结交的性子,上到仙首下到歌姬,只要让他高兴了,随手赠诗赠字,有些脸皮厚的人转手把他的原稿以一字千金的价格卖掉,他也一笑了之。 因此,养子李成壑继承家业这件事一度引起公愤。哪怕后来李青莲隐退多年,还是有很多人相信李青莲是被白眼狼折腾得净身出户的。 谣传最喜欢灰姑娘辛杜瑞拉的老套路,把李青莲塑造成一朵李白莲,实在无趣得很,明琇看不上。她落魄缺钱的时候也曾自己动笔写过兄弟虐恋的狗血大戏,将本子卖给地下茶楼的说书先生,意外得很受欢迎。 “抬头。” 男子略带沙哑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 这是明琇第一次见本尊。抬头一看,暗叹仙门中人起外号起得实在贴切:这位城主身量高挑,人很瘦,肌肤竟和常年戴面纱的明琇差不多苍白,衬着一身玄衣,黑如漆,白似雪。他生着一双上挑的细长眼,宛若在这张病容上嵌了一对矍矍的鹰眼,半眯着眼看人,凭白透出一股子阴鸷。 照理说“鬼”是贴切,却和“仙”搭不上边。但怪就怪在他的气质超然,斜着身子一站,就比身边那些单看还算周正的男子更醒目。 “摘下来。” 李成壑冷道。 遮住左眼那部分的面纱,特意裁剪了薄如蝉翼的纱缝上去,不遮挡视线。仗着有面纱相隔,明琇大大方方地看,并在心里评价:李城主完美诠释了哥特式的颓废美,实在是见过一眼就绝不会忘记的那类惊艳长相。果然在颜控的修仙界,能被叫成“仙”的人,光凭外表就能秒杀一众凡人。 看完了,明琇规规矩矩地卸下帷帽,低着头。 李成壑盯着明琇,就像看着一件需要钻研的文物。“脸上的咒印是怎么回事?” 皮肤上若留下咒印,通常只有三种可能,一是犯了大罪被罚在脸上刺咒,类似于古代的“黥刑”;二是和妖、怪、鬼等灵物达成了某种契约,在宿主身上便会呈现出咒印;三是被元婴境以上的咒修施了诅咒,形成的“恶附咒”。 明琇大剌剌地抬起自己的右脸,“城主大人,什么咒印啊,您看,我这胎记是红色的。” 李成壑是文修大儒,熟读百家之书,心中清楚天然呈红色的咒印十分罕见,典籍中仅记载过一例,名为“伽罗印”。传说是至邪之物“大凶”与宿主定下盟约后带来的印记。宿主活着时,为大凶提供灵气,死后则将七魂六魄祭给大凶,身体爆裂而亡,从此魂飞魄散。 普通人死后化灵,执念尤深者化鬼,百年之鬼称鬼王。 妖、怪死后称邪,作恶者化祟,妖力高强 分卷阅读6 者可化凶。 从鬼王和凶开始,就有了清晰的意识,它们不再是由执念主导的亡灵,而是可以像活人一样思考,甚至拥有七情六欲。 无论是人还是妖怪,在这两者的境界之上统称为“大凶”。 由于成为大凶的条件极为苛刻,天时地利与自身修为缺一不可,灵界有记载的大凶并不多,但凡出现一只,都会引发百家仙门集体出动“追凶”。 第3章 莫嫌金甲重 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行路难·其二》 . 李成壑还不至于把传说中的伽罗印和一个无名小卒联系在一起。他端详着那道红色的印记,发现那道红印虽然歪歪扭扭的很像是鬼画符,但并非任何一种他见过的文字或是符箓。 明琇特别大方地说:“这道胎记自打小女子出生起就在那儿了。如果城主大人觉得它生得有艺术感,那小女子索性不遮掩了,露出来给大家一块儿欣赏!” 陆子约默默扶额,小声嘀咕:“她的脸皮可真是太厚了……”没说完,顿了顿,又想:哪个女孩子不在意容貌?她生成这幅模样,也不得不脸皮厚点。 “随你。” 李成壑似乎并不打算追究下去。 明琇不确定他到底是相信了,还是只是不在乎,总之此事告一段落。 李成壑飞上半山腰的御剑台,宣布第一轮御剑比试正式开始。 “姑娘,城主他不是针对你,选拔弟子也不是靠脸,你莫要记恨城主……” 陆子约见明琇两次被掀面纱,又遭众人议论,心底里觉得她有些可怜:想必她定是自幼受人非议,性格乖张一点,也是情有可原。 明琇道:“怎会,其实我挺喜欢城主的。” 陆子约倒吸了一口气,“你喜欢?” 明琇笑道:“放心,不是想和他双修的那种喜欢。我只是觉得城主发表演讲言简意赅,不拖时间不打官腔,在这一点上,比我中学的教导主任、大学的系主任都强。” “哦。”陆子约早已脑补出了明琇因外貌原因饱受生活折磨、导致精神状态出现问题的凄惨人生故事。因而她嘴里说出再奇怪的话也不足为奇。 山谷里的人流逐渐被区分开来。 前来投考的千人首先被分成了两组,内门与外门。外门接纳尚没有结成金丹的修士,内门则仅限于已经结丹的修士。 所谓金丹,指的是在金丹期内修成的内丹。筑基期引气入体,开光期内化真元,融合期将外部灵气融汇体内巩固真元,而金丹期,就是把人体作炉鼎凝聚体内的精气结成灵力的中心、化真元为金丹。 结丹是修行路上的一个分水岭,有些人天生灵根缺陷,一辈子都不可能结出金丹,而有些人即便在少年时就结成了金丹,而天赋有限,那么一辈子也只会停留在金丹期初级。 修行血统经过一代代固化,才有了现在的世家和门派。 ——人生而不平等。明琇刚来时,花了很久才能够理解灵界大陆这种根深蒂固的的思想。 在这个世界,哪怕是问三岁小儿有没有听说过修行,他也能说出个一二三条,但修行真正做起来,除却天生的运气、持之以恒的决心,还需要极大的消耗。 就拿文修来说,这里没有公共图书馆和义务教育,修士便需要万卷藏书、需要老师教习,还有丹书、灵引、文房四宝……这些最基础的,已经足以将普通人挡在门外,更不用说那些条件优越的修士自幼有丹药辅助、有高人引路。 有的人从一出生起,就注定无法融汇天地灵脉于己身,也就是仙门眼中的“无缘者”、下等人。而血统纯粹的仙门弟子,只要智商在平均线以上,加以灵药辅助,大多数人都可以在二十岁左右开始凝丹(开光后阶)、三十岁前固丹(金丹初、中阶)。 无法结丹就意味着不能驾驭灵剑。初始比试御剑,为的就是筛选出金丹期的弟子。 投考的人中,金丹修士并不多,七成以上的考生都选择应选外门弟子。第一轮比赛开始前,人就走了大半,山谷里也变得有些空荡荡的。 仙门中的外门弟子过得和凡间相似,平日里会有师父教识文断字、传授一些基本的养生之道和防身武学,时间主要还是用在种田和营生上。对于没志向、没天赋的平常人来说,当外门弟子不愁吃穿还有书念,出来后也至少有一技傍身,已经是最好的前程了。 而像陆子约这样出身名门的修士,必然奔着内门而去。 此刻,陆子约正皱着眉打量明琇。“请问姑娘仙乡何处?” 仙门望族的年轻一辈时常会在仙门举办的宴会上碰到,因此互相间就算不说多么熟悉,总还是会有那么点印象。不是仙门中人的话,在年轻时进入金丹期的概率就非常小——沧海遗珠的那种。 “唔……好问题。”明琇陷入了沉思。 五年前她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时候,用的是许柔止的身体。许柔止为了违抗婚约, 分卷阅读7 也为了追随男主,十六岁时赌气与自己的家人一刀两断,离开了庇佑她的符离宗。 那时候,她好歹还有个身份。自她选择以明琇的身体和身份留下吼,她就只是明琇,一个无根的浮萍。 “你不愿意说,就不用说了。”陆子约偏过头去,“反正我并不感兴趣。” 大匡城甄选弟子有一条独特的规矩,那就是不问出身,甚至连档案上,都不需要填写家门。应选修士只需通过笔试或者武试,便可得到通行令进入山谷参与下一轮的试验。 “明琇。我的名字。”她能告诉别人的,就只有名字了。 明秀……陆子约将名字小声念了一遍,“明净秀美,名字倒是好听。”接着他叹了口气。 这声叹息,说明了很多问题。 明琇尴尬:兄弟,我都没“哎”,你叹什么气呀? “喂,外门弟子的队伍都出谷了,你还磨蹭甚么?”刚才的橙衣少女又走到了明琇跟前。 “喂,当然是因为我要做内门弟子。你又来找我干嘛?” 明琇掀起面纱,这才开始仔细打量这个从刚才开始就看不惯她的少女:她生得娇小玲珑,比明琇矮了大半个头,一袭橙黄色短打,梳双鬓,头上插着两把对称的明珠步摇,吊着的那两根小金穗子一摇一晃的,在阳光下很是耀眼。两只剑袖扎得紧紧的,腰间缠着一条金色的软剑,干净利落。 明琇越看这姑娘越觉得她穿得像条锦鲤。 她看起来才十二三岁,就连挑眉瞪眼也显得明艳动人,说话声音尖尖的,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猫咪。“内门弟子可不收那、那什么修!” 那什么修?双修。 明琇:“哈哈哈哈哈哈!” “喂!你有病啊!?” “小妹妹,双修什么的,我说着玩呢,你还真信。走吧,马上开考了。”说着明琇就招呼她与陆子约一起去御剑台。 “你叫谁小妹妹呢?你比我大很多吗?”她挥舞着双臂,似乎很不爽别人把她往小里看。“我已经及笄了!”或许是娃娃脸加上小个子的缘故,她的模样看起来比十五岁更小。 明琇耸耸肩,敷衍地点了点头,走上狭窄的栈道,前往绝壁上的御剑台。 御剑的批次按照先前考试的等地划分,分为甲、乙、丙三组,这个分组不做最终评判标准,主要是为了让同组的人水平相差不太大。 三人竟都被分到了甲组。 明琇:“我们两个总不能老是互相‘喂’,给个称呼吧。我叫明琇。” “沈爱。” “哦,原来是路人。” 在《文道仙途》中,她不记得有这号人物。 “你说什么!什么路人?” 明琇干咳两声,“稍安勿躁。以后说不定还是同门师姊妹呢……” “谁说我和你以后会是师姐妹了?你还不一定入得了内门呢。”沈爱插着腰,“你们都听好了,这次谪仙弟子的位置,非我莫属!” 这丫头逗起来也和只小猫一样,一碰就炸毛,却还非要跑来挠挠你不可。明琇随意笑笑,不逗她了,贴着石壁一步步向御剑台移动,推推身后陆子约,小声道,“小正经,这妹子也要抢你谪仙哥哥呢。” 陆子约:“…………” 每本书就像一座冰山,展现在表面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而更大的世界则不为人所见,恰如海面下的冰山。明琇也是在哥哥去后才懂得,这个世界早就超脱了一本小说,这里没有主角、配角和路人,每个人不过是大海里一滴水,少了谁都没有少。 . 甲组修士在御剑台上一字排开,城主在对面山谷上的一张贵妃椅上支颐而坐,信手按下按钮,汽笛声响起。 那是一种使空气或蒸汽强行输入狭小空洞而产生的一种尖锐的哨子声的笛状装置。 这里的人称之为龙笛。 以焦炭作为燃料,通过管道内部的擦片摩擦点燃,将焦炭转换为内能,形成蒸汽冲起铜片。闸口一旦打开,蒸汽灌入小孔,就发出了哨声,而按下开关则带动铜片下移封住闸口,就结束了哨声。 陆子约头一回看到龙笛,很是奇怪:“没人吹那排管子,怎么就响了?” 不止是他,中洲来的修士大都没见过龙笛,有人还不屑地说,“明明吹喇叭也能发出差不多的声音,何必还要大费周章搞这玩意?玩这种西洋的奇技淫巧,真是有损大匡城的门面。” 这是一种简单的机械,龙笛所发出的哨声喇叭固然也能发出。大匡城有意使用龙笛,便是为了向年轻修士展示它对于革新的态度。 龙笛声响一下,修士准备就绪;响两下,可以将各自的法器取出并催动剑诀;响第三下,比赛开始,修士御剑前往大大匡山主峰,按照抵达的先后顺序计算名次。 山谷纵深几十丈,临空御剑,一旦不慎落下,必然尸骨无存。明琇往下看了一眼,竟已是一身冷汗。御剑飞行,等同于是在没有任何安全设施的情况下,在高空中踩 分卷阅读8 着一块板,全靠自身保持平衡和控制方向,稍一晃神,难免就…… 御剑台在山谷大约一半的位置上,地上的人变成了一只只蚂蚁,穿堂风鬼哭狼嚎,浓浓的雾气让人看不清前方的路。 作者有话要说:  考试结束后众人发朋友圈: 陆子约:今天遇到一个眼瞎毁容的道友,家里教我莫逞强,莫凌弱,所以我不能歧视她。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愿世界和平。ps,表白谪仙大大 [比心表情包] 明琇:今天遇到一个小正经,可爱,想揉;今天遇到一只小野猫,可爱,想揉;今天遇到校长,扎手,不想揉。[定位] 沈爱:今天遇到一个臭不要脸的,结果发现是个真不要脸的。谪仙哥哥的清白由我来守护,接下来也要继续加油哦~[自拍] 李成壑:这是我见过最差的一届修士 [优(中老)美(年)风景照] 第4章 且去捉飘风 明琇的恐高实乃后天心理因素造成。 上一次御剑飞行是在五年前,那时她得还是许柔止的身体。 明琇没理由不喜欢拽上天的感觉。 脱离地心引力、吊打本门老祖宗牛顿,爽! 背后站着李青莲,居家旅行出风头必备,爽! 明琇一直很喜欢开玩笑。只不过那时她只会开一些无关痛痒的小玩笑,偶尔抬抬杠,总体上来说,性格还算是温软随和。不像现在,她一开玩笑就弄得众人汗毛竖起;一抬杠就能在杠上做一整套自由体操,半天别想从杠上下来;越是看到别人被她调戏得面红耳赤,她就越开心。 明琇站在那把银光熠熠的剑上,心里明明开心得飞起来,嘴上却说:“我觉得御剑很不科学。就这么窄窄一条,万一刮来一阵大风或者脚抽筋了,不是就要掉下去摔死?” 李青莲虽然不知道“不科学”是什么意思,但从她的话中大致可以推断出是“从剑上摔下去”的意思。 他的回应是:“去,试试看会不会摔死。” “……” 简直是教科书般的情商车祸现场。要是换一个人对她说出这句话,友谊的小剑就翻了。 可说这话的是李青莲。 永远都自信昂扬、胸有陈竹的李青莲。 他说可以试试看,她就什么也不用担心。 明琇说:“好,试试就试试。” 别问“试试”是谁。 明琇闭上双眼,从飞剑上纵身一跃—— 预想中的极速坠落并没有来临,她发现自己的身体被一个无形的结界包住了。向下看,是青山连绵,而她浑身轻飘飘的,像是在空中自由漫步一样。物理观碎成了渣渣,与此同时,少女心油然而生:结界结得温柔,春风吹得惬意。路过杏花林,杏树摇摆枝条撒着小花瓣;路过小溪,小溪上架起虹桥;飞过灵鹊,鸟儿抖落几片好看的羽毛。 万物有灵,天地皆美。 开心的时候看到的世界就是开心的样子。 “李青莲!你快看!”明琇急于把她攥在手里的花瓣啊,羽毛啊分享给他,却不知对李青莲来说,御剑飞行是件寻常事。 “快看我!” 她抬起头,在蟹青色的晨曦里,正好可以看到迎风而立的少年。 风在他的脚下,云在他的身边,而朝阳在他身后,为他批上了霞光的衣裳。 衣如白云人如璧,皎若太阳升朝霞。 李青莲伸出一只手轻松地将她拉回剑上,下颚轻扬,神情倨傲,仿佛是用余光在问:怎么样,服气了吧? 明琇一眼就看穿了他想得到表扬的心情,因而并没有夸他。 须臾,李青莲没等来夸奖。他也不神气了,问道:“御剑挺好玩的吧?” 不仅是好玩,更令人心驰神往。“我也想修仙!到时候……我就和你比谁飞得快。李青莲,你告诉我,怎么才能学会御剑?” “这个简单……”随后李青莲就把修仙从筑基到金丹的过程粗略地讲了一遍,只有金丹期修士才能拥有与自己心意相通的灵器。 至于简单不简单……反正对天才来说,好像是挺简单的。 李青莲修的是文道和剑道,早早就结了金丹。而许柔止修得是符离宗的丹书符箓,丹修这一道本就偏向于辅助,对修士的修为境界没有太高要求。画符画得好,有没有金丹修为倒是不那么打紧,所以许柔止的灵力修为大概只有开光期。 明琇穿越过来后,连原主的画符技能都没有了,在修仙界严重水土不服。现在的她基本等同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无缘者”。她本是理工出身,一看古文就头大,更不用说写诗作赋了,文修的路肯定走不通。而这具身子没有丝毫武功底子,从扎马步开始练,没个十年八年也成不了剑修。 这么看来文剑这两条路都不定能走通。 可是明琇天生不是个安于现状的人,她想了,我都已经穿越到修□□、都已经见识过仙法的玄妙了,还怎么忍受得了一辈子 分卷阅读9 当个普通人?我既一时半会儿回不去,那就该体会这个世界里有、而现代没有的东西,方才不虚此行。 李青莲豪爽,也不以修为划分人,两人相识不久,但在这个世界明琇最信得过他,便如实将自己的担忧一一道出,末了还补了句:“我想在这里有一番成就。我并非笨人,我考试……我学习的悟性还不错的。” 李青莲:“怕甚么!大好少年,何须徇书受贫病?当下文修之风高涨,多少儿女都一头扎进书本里去,也不见得好了。人和人所擅长的东西本就不一样,也不是只有学文习武才能通大道。” 明琇微微诧异,他这种想法,在这里也算是很新潮了。只听他又说:“修行的法门不止这两道,还有乐修、丹修、器修、实在不行,双修也可。” 饶是知道李青莲的性格和他仙风道骨的外表反差挺大,明琇听到他十分自然地说出“双修”这个词,还是“噗”地一声笑出来,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李青莲脸上微微一晒,却强作潇洒:“笑什么!双修以道侣为媒,一样也是修行!我、我觉得挺好!” 那时的少年崇尚名士风流,是以也不管他自己本身面皮有多薄,风流话是必须说的。她觉得最搞笑的是,他顶着一副脸红耳朵烫的局促样子佯装老手、故意表现得满不在乎的样子。待笑够了,又问:“那什么鬼修、妖修是不是也可?” 她记得哥哥写的《文道仙途》里,原主许柔止后来堕落了,杀人炼怨气,徇了鬼道。 “这个你就别想了。从鬼门关里走过一遭方能成为鬼修,而妖修是山精妖怪修炼的,这两条路都凶险万分,是以被列为邪道。有大道三千,何必还要挤那独木桥?” 明琇打包票道:“我就是好奇随便问问。我自是走我的阳关道,我又不傻。” 是啊,她又不傻。就像是有西瓜吃的人,绝不会扔了西瓜捡芝麻。 捡芝麻的,都是吃不着西瓜的人。 那天她从飞剑上下来,碰到陆地,站都站不稳,可却心痒难耐、跃跃欲试,恨不得现在就结出金丹来。 一个悄然诞生的决定将改变许多人的命运。但那时做决定的人,永远不会意识到自己正在那个岔道口上。 后来,明琇懂得了许多那时候不懂得的道理。比如,努力有时并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又比如,不是所有人都有福气修仙。 五年后,明琇再次御剑,已是物是人非。 忆起往昔,杏花满城,春日悠长,难免令人唏嘘。 终不似少年游。 . 明琇站在御剑台上,双腿微微颤抖,伸手一摸,额头上已满是了冷汗。 陆子约用长刀指了指山谷下徘徊飞行的机械鸟,道:“看些长的像鸟的,是边城的巡逻兵‘重明’。一直以来,都是它们护送前来赴试的修士的,肯定有经验,你即便掉下去,它们也会接住你。” 明琇抬起头,视线尽量平视山谷,喃喃:“是啊,就算摔下悬崖,也不一定会死。” 她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重重拍了拍陆子约的肩,“你说得没错,掉下悬崖也不一定会死的!” 陆子约揉了揉自己遭罪的肩膀。他又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了,从先前的经验来看,料想是她又犯病了。一想到明琇又是半瞎又是毁容,精神还有问题,陆子约就实在佩服她身残志坚。 “明姑娘,我相信你,你可以的!” 明琇并非恐惧高度本身,而是每一次站在高处俯瞰深谷,她总会想起哥哥坠入百丈深崖的那一幕。这下被陆子约一打岔,她很快就回过神来。 “行行行了,求你别鼓励了……好好一个御剑比赛,说得好像我一个人参加的是残奥会。” “残奥会?”比起纠结那什么会究竟是什么东西,第二声鸣笛声过后,陆子约突然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明姑娘,你没带法器?” 没有法器还御个鬼的剑? 除非是御空术……会御空术的修士可以驾驭气流,无需借助法器也能腾空。然而,不说仅有九阙仙盟掌握御空术秘籍,哪怕是把秘籍摆在眼前,没有元婴后期以上的境界也不可能掌握。陆子约无论怎么看明琇,都不像是当世一流的高手。 “我不是仙门世家子弟,还穷得响叮当,哪里来得钱买法器?”明琇见周围人都已经开始催动剑诀准备就绪了,倒也不着急,“那边那位师兄的剑上雕的花很是好看,我就借他的剑一用。” 陆子约:“……” 明琇:“小正经,你可看好了,我要是不能借到那把剑,我就是狗!” “狗?”孺子不可教也。陆子约不想再理她,自己催动刀诀准备御剑,只待那第三声龙笛吹响。 只听一声清哮—— “天目为吾 , 与天相逐。彻见表里,无物不伏!剑来,听吾诏令!” 第三声龙笛一响,山谷间狂风骤起,瞬间将方才她所指那名督考弟子的佩剑卷起! 随着明琇一声的号令,那把剑陡然划破青空,裹 分卷阅读10 挟着疾风飞向明琇手中,在空中留下一抹银白色的残影。 这一切都是在瞬间发生的! 若非陆子约关注着明琇的一举一动,他可能会以为这把剑原本就在明琇手中。 灵器与主人的关系密不可分,共享灵力,剑即我,我即剑,剑在人在。 此时,陆子约分明目睹了明琇瞬间夺来旁人的灵剑! 他站在长刀上,整个人僵在那里,维持着回首的姿势。 起风了。明琇站在风里,衣袂翻飞,就好像随时会随风而去。 不,她和风融为了一体。 她恍惚了一下,五年前站在剑上的场景和当下融为一体,脑中突然生出一些杂想。 “天生没有灵根的人难道就一辈子低人一头吗?苍生万物的命运难道就像书里既定的剧情一样,都预先安排好了吗?天命给什么,就接受?如果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修行、参悟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岂非一场虚无?” 有些道理不能深入去想,但又不能不想。她用问题来回答问题,并不能逻辑自洽,这样问也不过是想说服自己,不要害怕天道桎梏。如果像她这样仙缘下下乘之人,结不成金丹,也能与金丹修士一般御剑,是否证明她还能打破其他常规、做到其他看起来难比登天的事呢? 想到这些,明琇对高空的恐惧缓解了不少,终于迈出了第一步。 她催动剑诀,那把剑顿时放大数倍,她随后站上去,御剑追上众人。 云雾渺渺,她逆风而行,风姿特秀。 “这怎么可能……”陆子约出身于素有“兵器之宗”的落照府,对于灵剑、法器最熟悉不过了。只有驾驭得了灵剑才可以御剑飞行。每把灵剑都是认主的,若想要强行驾驭别人的灵剑,至少要比对方的修为高出三阶才能办到,例如元婴初期修士就可以驾驭金丹初期修士的法器。 眼见明琇就要超过他,陆子约心急催动剑诀,让御剑加速。然道法最忌讳乱心,心一乱,等于自乱阵脚,陆子约很快就吃了心急的苦头。 宝刀“饮火”忽地猛烈摇晃,他重心不稳,眼见就要跌下山崖。 明琇迅速飞到他身侧,扶了他一把。陆子约站稳后,平缓心态,重新念了几遍剑诀,终于稳定了饮火刀。“多……” “不用谢。”明琇笑道,“少年,觉得我好看就多看几眼,不丢人。哈哈哈哈哈……” “……”陆子约方才有了对明琇的一丝丝崇拜,一句话又打回了原形。 苍天啊,谁能告诉他,这人哪来得那么多自信? “臭不要脸!”一个听起来就能感觉到那人有多火冒三丈的声音。 陆子约以为是自己的心声外放了,结果发现早就飞过他们的沈爱又折返了回来。 第5章 霜刃未曾试 原本一马当先的沈爱中途折返,拦在明琇前。 身边云雾缭绕,少女鬓边金铃步摇簌簌闪烁,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臭不要脸!”沈爱又重新骂了一遍,“你作弊!” 陆子约劝道:“沈姑娘,现在是比赛期间,分秒必争,还是等抵达终点之后再议吧。” 他这么弱弱地劝上一句,沈爱自不会听他的。 明琇也不想耽误陆子约的比赛,便将他往前推,道:“别跟他废话,你先走,我自己处理。” 眼下也不是管闲事的时候,陆子约心中终究比赛第一,便绕开了两人,继续前行。 沈爱固执地拦在明琇前面。明琇想要突破她的阻碍,奈何沈爱年纪轻轻的,修为倒是很高,无论明琇怎样冲撞,她永远站得稳当。 明琇道:“我凭本事抢来的剑,凭什么说我作弊?” 沈爱道:“你还好意思说,你脚下这把是不是别人的剑?” 明琇哭笑不得,“御剑大赛有规定不能用别人的剑吗?” 沈爱理直气壮,“明琇!你能驾驭别人的灵剑,并不是因为你的修为比那人高出许多,而是因为你不仅借了剑,还借了剑主的灵力!” 明琇笑不出来了,“你倒是懂得很多。” “我不仅知道你的花招,还知道这一定不是仙法!” “凭什么你说不是就不是了,难不成什么稀奇的仙法都得先给你见识?” 沈爱叉着腰,气鼓鼓地说:“我就是有见识,怎么了?从小我爹娘就教我,修习旁门左道,是投机取巧、违背天道,你老实说,你修的是不是旁门左道!你违反规则,劝你还是弃考算了!” 明琇很气,同时也觉得有几分好笑。“好啊,你是真把自己当正义的使者了。我违反规则的话,为什么督考之人不来捉我、城主不来取消我的资格?我给沈姑娘两个选择,一,现在放我走,我们和前面的修士相隔还不算太远,相信以沈姑娘的修为定然可以反超他们。二,我们打一架,这样既耽误你宝贵的时间,而且你要是中途不慎摔下软剑,便直接无缘大大匡城了。” 分卷阅读11 “打就打!”沈爱没有半分犹豫,直接驭软剑飞向明琇,霍然出掌。 她掌风凌厉,远比她外表的娇小玲珑的模样要可怕许多。明琇急忙一个避开,回想起小时候被妈妈逼着练芭蕾压筋骨的惨痛记忆。 “卧槽,你来真的??正常人都不会选‘二’啊!” “我沈爱一生最看不起的就是破坏规矩的人!” “好好好,你这么喜欢规则,干嘛不去考那个九阙仙盟,反倒要来不拘一格的边城?这里不适合你!” 沈爱从来没和这么坚持和她拗着来的人吵过架,气血上涌,手下动了真格。“那也得等你有实力考进去,才有资格置喙于我!” 一黄一白两道身影在空中缠斗了十余招,眼见最末一个修士都御剑赶超了她们,明琇不得不采取非常手段:“沈姑娘,这是你逼我的,可怨不得我。放心,等会儿有重明鸟接着你,掉下去也死不了。” 下一刻明琇动用了方才抢他人法器的口诀,手中疾风逆行,顷刻间夺过沈爱脚下的金色软剑。 沈爱脚下落空,冷不丁掉下了山谷! 明琇则取了沈爱的软剑,继续前行。 谁知,片刻后山谷底下传来一声娇叱:“我没输!!!” 就看见沈爱驾驭着一把新的宝剑“噌”地一下飞回了原处。那把剑青光熠熠,灵气逼人,出鞘的时候还自带音效,以明琇从前看仙侠剧的经验来看,是一把神器无疑。 邪了! 这种随随便便就能召唤神器的小姑娘,惹不起惹不起!那剑光不是什么普通的光,是主角光环吧! 不对啊…什么时候连一个路人也能随随便便拥有主角光环了?《文道仙途》的世界观已经随便到这种程度了吗!? 明琇腹诽了一番,终究还是认怂,拼了老命地加速前进,溜之大吉。 等到了终点,明琇早已累得虚脱,瘫倒在地,吹着山顶的凉风。空气中尽是落叶和干草的干燥的味道,夹杂着人身上汗水的腥味。 这一轮,陆子约夺得魁首,浑然不知后面发生的事,只对明琇称赞道:“明姑娘,你中间被拖了一阵还能拿第四名,真人不露相啊!” 明琇苦笑,“对你们来说,这只是一次御剑比赛,对我来说,这可是生死时速。我后面跟了只母夜叉……” “母夜叉?”他顺着明琇的目光望去,便看到了腮帮子鼓鼓的沈爱。 沈爱排位第五,刚刚抵达山顶瞭望台,目光就锁定明琇,正要发作…… 一道黑影攸然出现在了终点,身法极快,快得一众修士用肉眼只能捕捉到他的残影。 李成壑站在沈爱面前,居高临下,不怒自威。他的指尖灵气萦绕,瞬间变幻成一道黑色的绳索捆住了沈爱,同时,右手召出一把漆黑的皮鼓。 陆子约压低嗓音道:“那是黑水鼍鼓,由黑水潭千年鳄妖的皮肤制成,只要拍一下,修为不高的人就会脑浆迸裂……” 明琇:“什么脑浆迸裂,说点靠谱的。” 陆子约:“听说,这鼓声可以夺人心智。” 鬼仙有两件仙器,一件是黑水鼍鼓,主精神;还有一件笔状法器名“煎寿”,主结界防御、塑幻境。 李成壑皱着眉头,沉着脸,眼神尖利如鹰隼。而他目光的尽头,正是不知所措的沈爱。沈爱被这样的目光盯得后背发凉,声音一颤:“城主大、大人,我不是有意中途换剑的,是明琇不守规矩!她、她……” 李成壑伸出手,语气冰冷:“剑,交来。” “啊?其实我也不知道这是哪里来的,我就是随便使了个唤剑诀……”沈爱乖乖把剑交给了他,声音越来越小。 李成壑轻拍鼍(音‘陀’)鼓,明琇顿时感到脑壳发涨,隐约间听到他问“你如何召唤此剑”,沈爱还是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明琇小声问:“小正经,你说这是把什么剑?城主怎么这么紧张?” 陆子约:“我好像知道,又好像不知道……” “快说,落照府公子的‘好像’可信度还是很高的。” 陆子约支支吾吾的,半天没说话。 . 这时,明琇感到一股杀气。 浓郁的杀气。 明琇的鼻子不好,香气臭气她可能不敏感,但唯独不会错过杀气。 堂堂城主对一个小姑娘动了杀心? 陆子约深呼吸,终于回答:“那把剑好像是……仙剑问酒。” “问酒?那不是李青莲最常用的那把佩剑吗?” 各家各派的风云人物的姓、名、字、号、门派、师承、成名法术、佩剑等等都有讲究。 问酒剑是一把很有脾气的剑,随了主人。 在灵界,修士被誉为“五行中庸大德之身”,灵力本身没有属性区分,但由于法器多有五行之分,每个修士都有自己偏向的某一属性。例如,灵力浑厚绵然者,大多会选择土行仙法修炼,而以多变、轻灵见长的乐修, 分卷阅读12 则会选择水行仙法。 寻常灵剑通常都具备金木水火土中某一属性,“问酒”偏不一样,它会随着月亮阴晴圆缺、季节变换而随意变换属性,且这种变化没有任何规律。 明琇把这种体验感形容为 “开盖有惊喜”。 当然,这把剑的实力配得上它的脾气。配合《酒狂剑法》,它的威力足以使持有者拥有越级挑战对手的实力 。能够驾驭这把剑的人,首先必须精通五行仙法,而且还需要融会贯通。怪脾气的剑遇到了它天命的主人,于是,在积灰多年后,名扬天下。 李青莲的腰间总会配着一个葫芦,一把剑,“问酒”出鞘,若喷一口酒在剑刃上,剑就会发出青光,充满干劲,称之为“剑中酒鬼”绝对不夸张。 陆子约问:“明姑娘,沈姑娘使得那招好像比你还厉害,连谪仙的剑都请得过来。这是什么仙法?” 明琇总不能告诉他,她用的那招不是仙法,而是鬼道,名为“烂柯”。此招据说是百年前一名仙门天才创的仙法,但后来那修士堕入魔道,他创下的几招仙法也统统变成了鬼道禁术。 “烂柯”如博弈之道,人鬼妖魔皆可为弈者手中棋子,任布局人操纵摆布。修炼到至高境界,甚至可以在千里之外操纵棋子,运筹帷幄而决胜千里。因而她操纵的并非灵剑,而是灵剑的主人,并用主人自己的灵力去运剑。 明琇如今的修为自然还不能够操纵千里之外的人,但借附近一普通修士的剑一用,还是绰绰有余。至于沈爱用得什么法子请来的问酒剑、她到底会不会“烂柯”,明琇一时半会儿也不能确定。 陆子约还在等她的回答。于是,她一本正经道:“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 从前看小说看到天山童姥的神功。这个名字实是她见过的最有王霸之气的武功名,说出来的那一刻,尽管是胡扯,但她感觉特别神清气爽。 “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这等仙法我竟闻所未闻!”陆子约对明琇更佩服了,“明姑娘真乃奇人!” 作者有话要说:  原书虽叫《文道仙途》,但明琇不修仙的。神功名字是不是很有王霸之气?王八明琇皮一下哈 第6章 大漠沙如雪 李成壑的神情变幻莫测,片刻后松开沈爱,道:“两名夺他人之剑者,排位落到最末,记丙等。” 丙等,意味着虽暂时保留应选资格,但在之后的试炼中必须获得甲等的成绩才能成为内门弟子。沈爱小嘴一抿,暗暗说道,“我定拿下甲等,教谁都不能看低了我。” 李成壑看了明琇一眼,“御剑规则中未曾说不允许使用他人的法器,此乃我制定规则之过失,你二人仍然可以继续接下来的试验。然,抢夺他人法器,有违仙道,我要惩戒你二人,各领三罚鞭,应不应该?” 明琇与沈爱并排跪下,皆咬着牙作乖顺状,齐声:“该!” 李成壑道:“戒鞭,召来!” 两人互相瞪了一眼,纷纷以磕头的样子趴下领罚,似是因着不想失去入门机会,连哼都没哼一声。 李成壑面无表情地在明琇和沈爱背上各抽了三鞭。 女修当众受罚,衣裳破了与谁都不好看。可那灵鞭倒是奇特,就像是专门为了这种场合制造的一样,打人的时候丝毫不破坏衣裳,后背看上去完好无损,实则里面的皮肉早就遭了罪。 三鞭之后,李成壑宣布弟子组织应考修士前往下一场试验的场所,此事就此告一段落。 沈爱跪在地上,过了一会儿,背后就映出一片鲜红,她忍住没哭,但眼眶红了一圈,鼻尖也委屈得发红,身子颤颤巍巍,惹得周遭男修一片心疼声。 明琇穿着白衣,映出来红色的血看上去甚是凄惨,但她站起来后很快就戴上了帷帽,长长的白纱遮住了她的后背。她凶巴巴地对看着她的众修士道:“看什么看!” 陆子约:“…………” 本想宽慰几句,看她这幅样子,倒是不知说什么了。 亏得大匡城素来遵守家训“不拘一格”,才没有直接取消她的应考资格。 这说明她赌对了。明琇望向那道玄色背影,目光中带了几分疑虑…… 这样就完了? 此时邈邈山谷中,升起一架架重明,重明会将这些通过御剑试验的少年们送往今天的营地。 重明是模仿大雁的外观制造出来的中型机械,机身用的是质地轻盈的高密度沉阴木,双翼用的是不透风的密质油布,大大小小的齿轮联动纽带带动双翼,从而让重明在空中浮起。 动力的来源是泽火。通过尾部和侧排的几支蒸汽管道,形成蒸汽,再从气孔排出,既决定加速度,又决定方向和高度。 这个时代的人由于开采方式的局限,还没有发现地下石油。泽火独属于这个世界,是石油很好的替代品。泽火是一种特殊气体,天然蕴藏于地下,在低温下会液化为水。燃烧效率比煤炭高,但由于被发现的开采地稀少,且在主流市场禁止交易,因而价格昂贵,并不常见。 分卷阅读13 大匡城竟然用以泽火为动力的重明来迎接投考的修士,如此土豪行径令明琇眼红不已。 一架重明大约可以承载五到十人,御剑试验筛选出一批修士后,就只剩下不到五十名人了。 身边大部分修士都在二十五岁左右。在这样的年纪达到金丹期,无论放在哪家仙门都应该算是佼佼者了。可大匡城竟还要设置一轮比赛筛选精英。内门弟子只收金丹期以上,这种条件不可谓不苛刻。 与声势浩大、坐拥五万弟子的九阙仙盟相比,大匡城地势偏远、门人稀少,大概是讲究贵精不贵多。 很快,就飞到了可以俯视高山的高度,以偌大的边城为界限,西边是大漠飞烟,东边是青山连绵。 明琇坐在舱室里打了个盹,睁开眼时,天色竟已暗下来。 重明飞过大匡城,一下子就让人感到了浓浓的异域风情。 陆子约第一回坐重明,都过了数个时辰,依然兴致不减。见明琇醒来,他站在重明顶上冲她挥手,“明姑娘,你不上来看看?这重明鸟在别地可都没有,别说是重明,别地就连小小的机械都看不到。真是难得了……苍茫戈壁,长河落日,美哉美哉!” “以后等你考进了大匡城,天天都看得到各种蒸汽家伙。”明琇淡淡一笑。“我恐高,就不上去了。” 人们不需要御剑,也可以征服天空。 或许有一天,泽火将是新的黄金,机械将是新的信仰。 她搓着手,思绪飘忽,一时寻思刚才李成壑眼中的杀气,一时又寻思晚饭会吃什么。 “一想问题就搓手”是从前明琇为了预防键盘手养成的习惯,来到灵界这么多年也改不过来。 她望向远处大漠中的一座孤城,心想那不会就是今天的营地吧? 重明飞又行了半个时辰,果然缓缓降落在了那座孤城中。 首先来迎接一行人的是一队骆驼。 修士们两人分一匹骆驼。在沙漠中,骆驼是比马更靠得住的伙伴。 驼铃声中,隐约伴着远处胡笳呜咽的声音,离大多数人的中原故乡,是越来越远。 前来赴考的修士们,大部分是三十岁以下的仙门后生,年龄相仿,背景相似,共同话题说少也不少。傍晚时分,众人围着篝火,相互攀谈,聊起故乡。 陆子约来自落照府,歌谣里的“塞上戎马惊鸿客”指的就是他祖父,他对大漠风沙并不陌生…… 沈爱来自仙都永安,据她说父母都是九阙的外门弟子,从仙家富贵的极至之所来到这荒城郊野,从她微微皱起的鼻子就可以看出,她并不喜欢这里…… 还有几个南方隆江一带来的男男女女,头一回离家万里外,谈起故乡都难免伤怀…… 约莫五十个修士中,男修居多,合伙做饭的时候,少数的几个女孩子都成了香饽饽,什么也不用做,自有人将烤好的食物双手奉上。明琇虽然也是个女孩子,但托之前摘下过面纱的福,没有好看的脸,便被排除在女孩子的行列之外。 也只有陆子约这样的好孩子愿意把烤好的食物送给明琇。 陆子约问:“明姑娘,刚才没听你说话,你是哪儿人?” 明琇对着篝火,为了吃饭而掀起了面纱,跳跃的火光映入她那只毫无生气的灰色眼珠,眸中竟有了热烈而奇异的色彩。 “我家很远很远,说了你也不知道。” “那你想家吗?”陆子约不好意思地挠挠耳背,“说实话,我是有点想家的,吃到这烤肉,我就想起我婆婆做的红烧肉,那滋味……哎,又变成我说了,明姑娘,你说你说。” “不想。反正永远回不去了。”明琇顿了顿,“所以,就没必要想咯。” “为何如此悲观?说说看,明琇姑娘的家乡是什么样子的?日后我定帮你留心打听。” “很难跟你描述。这么说吧,我的家乡就像是你们说的机械城。当然,不只一个大匡城这么大,而是天下这么大。” 明明是她生活了二十年的都市,现在竟已感觉恍若隔世。 她自愿留在此间,本就是抱了破釜沉舟的打算,可眼下说起故乡,她的声音还是忍不住哽咽了一下。 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明琇道:“我去将那清圣、浊贤取来,咱俩吃酒!” 陆子约拦住她,“这里虽是荒野,但我们仍在比试场上,城主怎会允许喝酒,醉了怎使得?” 酒终究也不是孟婆汤药。 明琇定了定心神,叹了一口气。 好在这样的惆怅没有持续太久,李成壑从营帐中走出,目光扫过一众饱食餍足的人,众人立刻噤声,连篝火都好像被这人冰块似的目光影响了一样,变得微弱。 他选在这个时候公布下一轮考题。 明琇揉了揉太阳穴,暗道:“大家都累了一天,本来开个派对好好的,校长非要这个时候留个功课,这是何等的恶趣味啊!” 李成壑:“近来边城妖狐作祟,不断传来 分卷阅读14 牛羊被屠杀、小孩被掳走、妇女被奸.淫的噩耗。所以,此番的试炼,就定为猎妖。参与试炼者,需要签下生死状,只因妖物性邪,恐有不慎。试炼为期七日,尔等需以猎妖为目的,或取妖尾,或取妖丹为最终凭据。” 有考生问:“可否结盟?” 李成壑答:“可以。不过计算成绩只按照个人而非团体所得妖丹数。” “可以使用不那么光明正大的方式抓狐狸吗?” “只要能猎到妖狐,方式不限。” 有个胆小的举起手,“我怕狐狸,我不想签这生死状。” “可以。弃考之人可在明日午时之前乘坐重明返回出发地。” 李家箴言是“不拘一格”,从选拔弟子的方式中也可见一斑。 猎妖……明琇食指大动。 夜阑人静,沙漠离天空更近了,满天星斗似明珠洒落在毛毯上,伸手便能摘一颗星星。 一入夜,明琇的眼睛就“活”过来了,就连那只白天瞎了的眼,晚上也亮得出奇。 御剑极耗费体力,因此大多数前来投考的修士都已早早歇息。明琇却不得不溜出营帐,准备迎接今天最大的任务。 左眼跳财,右眼跳灾。 对别人来说,这句话只是个迷信。 对明琇来说,却不是。 她的右眼皮一跳,百分百意味着“灾祸”要来。 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某城继续冷清清单机ing 如果这是一个单机游戏... 琇琇:AVG + SLG(冒险+策略) 陆正经:同上 沈锦鲤:Gal Game 李城主:SIM (模拟经营)论如何管理好一座城、一所高等修仙院校、一家跨国商贸公司 依旧没有出场的李莲莲:……某城:这道题对你超纲了,你现在还是npc 下章出场的某灾祸:不管大家玩的什么游戏,立志搞出AO级(18X)游戏 第7章 烽戍断无烟 右眼皮跳个不停。 那家伙饿了。 这意味着,明琇必须要在今晚猎到一只妖狐给那位当做夜宵。狐狸本来就是很聪明的动物,更别提是成了妖的狐狸。 想要引诱或是威逼这样的妖出来,是一件需要从长计议的事。 “不要‘从长计议’!爷饿了,现在就想吃妖!”一个声音说道。 明琇的右眼里忽地冒出一团黑气——这团黑气就构成了她那比旁人更大的眼珠。一旦离开她的眼眶,右眼眼珠就变了色,从无光的纯黑变成了半透明,玻璃球似的, 所谓“百分百出现的灾祸”指的就是寄生在她眼睛里的东西。谁又能猜到她那瞎了的右眼里住着一只恶鬼? 人从来没有真正看到过自己的眼睛。而一切又都是眼睛看到的。 她是否应该为自己大概是唯一一个看到过自己的“眼睛”的人而感到庆幸呢? 这种事不能细想,否则就很恶心。 那个声音委屈道:“琇琇,你怎么可以说爷是鬼?还很恶心?” 黑气坚持认为“鬼”是比他低等的生物。准确地说,他是一只“大凶”,没有记忆,也没有名字。 明琇叫他大胸弟……哦不,大凶弟。每逢月夜,沉睡在她体内的大凶就会苏醒,享用她的身体。她稍一不慎没有控制好心神,大凶甚至能读到她在心里面在想什么。 他自称男性,却和她共享一个声道。如若在场有第二个人,一定会认为明琇在自言自语。 “爷已经七天七夜没吃东西了。今晚你必须给我掏一个狐狸的内丹。” “爷饿了……” “爷饿了!” “爷——饿——了!!” 大凶一旦饿了,就会不休止地重复说饿,直到明琇答应帮他猎食。 “妖妖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妖妖?”明琇想再垂死挣扎一下。“沙狐啊,你想,沙狐没有妖化的时候多软萌可爱啊……” “不吃妖妖,那就吃琇琇吧。”愉悦的声音。 “琇琇也可爱,琇琇还给你猎妖!卧槽,别真的吃我啊!”明琇感到心脏猛地一痛,那是大凶抓住了她的心脏。 您那么厉害,为什么不自己去猎妖!? “爷不能去猎那些低等妖兽,那是自降身份,不上台面的。你们人类不是有句老古话吗,杀鸡焉用牛刀。” 您都住进我眼睛里了,还想上台面?? “是是是,您长得帅,说什么都对。”大凶的法力比普通人类高强太多,明琇只能迫于淫威,任他趋势。 大凶弑主的先例数不胜数,用现代生物学的术语来,那就是“转主寄生”的自然过程。一只大凶可以在用尽原主的价值后将其吃掉,并换下一个合适的宿主的身体寄生。 “那还差不多。算你有 分卷阅读15 眼光。”大凶满意地说。 明琇阿谀一笑。 帅个屁嘞。虽然她从未见过大凶除了一团黑雾以外的造型,但厉鬼怎么可能有张寿终正寝的脸?这些年她见过的鬼也不比人少,厉鬼几乎都死得很惨,缺胳膊少腿已经算是很好的了,腰斩鬼,溺死鬼才是真的恐怖。 她就是将灵魂卖给魔鬼的浮士德——“生前当及时享乐,哪管身后洪水滔天”。 不,应该说这大凶比魔鬼还不上路,魔鬼至少还会满足浮士德生前的所有要求,这只大凶简直就是在生前剥削她,死后剥削她的灵魂。 一想到今晚睡不成觉,必须给大凶抓一只妖狐,明琇就欲哭无泪。 大凶道:“有人出来了。跟上去看看。” 明琇扶额,又不是狐狸来了,也没什么好激动的。 “嘿嘿,是个漂亮小妞。” “喂!请不要用我的声音说出这么猥琐的话!” 沈爱竟孤身一人在深夜出来猎妖。她早些时候挨鞭子的伤还没好,眼下手还握不牢软剑,神情却异常坚定。 大凶奸笑:“奶凶奶凶的小野猫,我喜欢。” 明琇无情地翻了个白眼,心底里并不愿意承认大凶和她脑回路一致,不约而同地用“小野猫”来形容沈爱。 大凶:“快跟上她!等远离营地,一旦落单,这丫头身上鲜活的气息说不定能引来妖狐。” 明琇被他的无耻打败了。“您刚还说喜欢人家,为了一顿晚饭就情愿把她当诱饵了?” 大凶理所应当地说:“她要是能给爷换来一顿晚饭,爷就更喜欢她了——舌尖上的记忆骗不了人。” “……您先睡吧,等我猎到了妖再请您用餐,晚安。” 终于把天聊死了。 明琇感到右眼皮又跳了一下,说明大凶已然回去。 不过……大凶说沈爱身上鲜活的少女气息能吸引妖狐,确实有道理,这也是她目前有望找到妖狐的唯一一条路。 明琇紧跟沈爱,离开了小城。 大漠昼夜温差极大,白天还是秋高气爽,晚上却刮来北风,一下子像是入了冬。明琇穿着白天的衣服,朔风嗖嗖刮过,只能靠运动御寒。 她一边哆嗦一边跑,突然觉得有些丧气,想到自己明明也是个少女,却被大凶排除在了吸引妖狐的人选之外,还真是鬼都嫌弃。今天看到沈爱,相貌好,家世好,周围人宠着才能养成天真骄纵的性子……说不羡慕,怕是假的。 沈爱停了下来,似乎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 沙漠中瞬间出现了十几只沙狐,将沈爱团团围住!那些沙狐的眼睛是血红色的,妖气冲天,显然是已然妖化的妖狐。 夭寿啦! 明琇有点懵:她只是想吃顿夜宵,怎么来了顿满汉全席?按照就这阵势,沈爱怕是它们的小甜点了。 夜风中隐隐传来了低沉的鼓声。明琇耳力极佳,是以沈爱听不到,她却听到了。 总不见得妖狐出场都有BGM吧? 她下意识联想到今天早上听到的鼓声。 沈爱与众妖缠斗,灵气灌透软剑,嚯嚯挥出,同时与四只妖狐的利爪“锵”地交击,灵气震荡四开。只见那四只妖狐的躯体飞上天空,发出极其尖锐的惨叫,划破夜空,它们的肚子上被剑气所伤,瞬间裂开一道大口。随后,便是天降蓝色血雨——四只妖狐被一招开膛破肚。 其余妖狐慑服,一时不敢靠近。狐首血红着眼,嗷嗷叫着。 能成妖的狐狸,必然不只有兽性,智商少不了。可现在这些妖狐一味嘶吼而不说话,就好像得了失心疯一样。联系到鼓声,明琇想起白天陆子约说过,李成壑的黑水鼍鼓可夺人心智。 既能夺人心智,是否也可夺妖狐心智? 难道引来这些妖狐的是李成壑、目的就是假借妖狐之手杀死沈爱? 并非是她总以极大的恶意揣测他人,实在是白日李成壑明明动了杀气,后来却轻易放过了沈爱,很难教她信服。如果将妖狐群引来这里的人确实是李成壑,那么更佐证了她的猜想:沈爱的身份不简单。 那一招软剑横扫的威力至少有金丹中后阶。十六七岁就能达到这等境界,便是放眼整个灵界也绝对找不出十个手指头的先例,这样的天道宠儿,没道理还籍籍无名。 沈爱分明占了先机,却被自己搞出来的血腥场面给吓到了,“哇”地一声叫了出来,嫌弃得恨不得现在就回去泡个热水澡。 妖狐聪明,见她似乎格外害怕腌臜之物,便刻意释放出腥臭的气味。那是浓烈的狐臭,吸入会让人晕眩,甚至休克、窒息。 沈爱被熏得晕头转向,很快就倒下了。 明琇看得又气又好笑:所以说啊,洁癖要不得,传出去一个金丹修士被狐臭给熏死了,岂非让人当成冷笑话? 沈爱的应战经验严重不足,就好像是家财万贯却不懂得如何理财,战斗的时候一味挥霍灵力,章法极乱,更不讲谋略。见那些妖狐打算群起而上 分卷阅读16 ,明琇不得不暗中控制妖狐,让它们不得靠近。 明琇用的这招“牵丝戏”,可以控制他人肢体;白天她借剑用的那招叫做“烂柯”,可控制他人灵力;这两招都是傀儡鬼道的分支,她如今略有小成,待修炼入臻化,便可控制人的心神,化生灵为傀儡。 同时控制数十只妖狐,明琇渐感体力不支,那些空中无形的丝线一根根崩裂,眼见就要失效。明琇不得不冲出去,暴露自己以救沈爱。她略有迟疑,一方面她不现身沈爱就会死,另一方面,她若现身,那个击鼓之人便会发现她。 像明琇这样的人,必须谨小慎微,更不可暴露身份。由于种种原因,百家仙门视修鬼道之人为邪魔外道,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哪怕她此次来大匡城做好了终有一日会被暴露,现在也绝不是恰当的时候。若那意图诛杀沈爱之人就是李成壑,那他也绝不会放过明琇。 明琇还是走出了灌木丛,深吸一口气:留沈爱一条命,试试李成壑也好。 就在她做好决定的那一刻,鼓声再次响起,妖狐散去。 没道理想杀沈爱的那个人突然间良心发现了,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另一个人阻止了他。 又过了一会儿,沈爱醒来。她看样子吓得不轻,也管不了什么猎妖比赛了,捏着鼻子,匆匆跑回营地。 光滑的沙地上留下了一连串脚印,夜风一吹,了无痕迹。 保险起见,明琇在灌木丛后又等了许久才出来。 沙漠寂然无声,她走向那四只妖狐的尸体,无奈地动了动口型: 开饭啦。 第8章 不敢高声语 更深,夜如墨,星辰如挥毫泼墨时留下的飞白,在墨色中稀疏点缀。沙漠浩瀚,苍穹无边,太空旷寂寞,唯独那轮圆月像是画中留白,带来了此时此刻的真切。 明琇掏出一把匕首,娴熟地剖开其中一只妖狐的头颅,伸手掏其中的内丹精元。 作为一个在穿越前连只老鼠都没杀过的城市少女,这种时候,她习惯给自己洗脑:我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屠夫,我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屠夫…… 如此重复大概三十遍后,换了一句新的口号:就当减肥,就当减肥…… 大凶必须借用她的嘴巴和消化系统来汲取妖丹。在吃妖这方面,明琇称得上是个老饕。 各种妖物的妖丹的味道都有轻微的差别,比如肉食妖类的妖丹的口感一般比较劲道,嚼到牙根疼都嚼不烂,只能像吞药片一样生吞;杂食妖类的妖丹的味道比较苦臭,像是黄连和臭鸡蛋混合后的黑暗物质,绝对不能细品,一入口就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吞下;花草树木成了妖,妖丹也会带着植物原本的味道,有酸有苦,若是幸运的话,苦中兴许还能带一丝甜味。 只是妖丹无一例外,都是又腥又臭又硬,就像臭掉的鱼骨头,具备十分优越的减肥效果——在进食了这种东西后,明琇在之后的十二小时中必然食欲不振。 明琇因而变得非常纤瘦,穿上宽松的衣服,随时随地能飘起来似的,歪打正着地迎合了仙门“吴带当风”、“弱不胜衣”的审美。 掏出妖丹后,用手帕擦去了上面的血后,就可以草率地开吃了。她本以为妖狐是小型妖兽,妖丹大概也只有樱桃大小,谁知剖出来却发现至少有苹果大小。她没办法一口吞下去,只好忍着强烈的反胃冲动,将妖丹一口一口咬成小瓣,再囫囵吞下。 更深露重,妖血冰凉,明琇打着寒颤,坐在沙地上,对着四具散发着狐臭味的妖尸啃妖丹。 这样的用餐的环境实在惨不忍睹。所以,明琇渴望能有一壶酒。 若有一壶酒,那就不叫惨不忍睹,而叫摇滚! 可惜别说是酒,明琇连水都忘了带。 妖丹的味道卡在喉咙里,经久不散。 就在这时,远处飘来了酒香。 她确切地、闻到了酒香! 明琇:“我不记得我点亮了言灵技能啊。” 只见远处的胡杨树下,影子微微一动,似乎是站了一个人。 明琇蓦地警惕起来。人影离开暗处,向她走来,逆着月光,看不清他的脸,只能隐约看到广袖凌风,皎洁如月。 疏影在那白衣上氤氲流转,如沙漠里引了清泉,又如人间散了星云。 “好吃吗?”那人问。 此时,明琇正以一个双腿叉开的狼狈姿势坐在地上,右手拿着一把鲜血淋漓的刀,左手捧着咬了一半的妖丹。她可以想象自己的脸上一定沾上了妖狐蓝色的血液,混入恐怖片连特效都不用做。 那个声音很清透,和大漠的夜一样凉爽、开阔、神秘。 破天荒地,她的羞耻心隐隐发作,将半颗妖丹藏到背后,又用袖子抹抹嘴,挡住了半边脸。“不不不不好吃……” 毕竟做贼心虚,她着急对那人道:“看看看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吃妖吗?” 那人倒是实话实说:“没有。只见过妖吃人。”b 分卷阅读17 r   怎么办他? 明琇一紧张就下意识搓手,额头上流下冷汗:为什么深夜会有一个人出现在这里?他有什么目的?要是他将她吃妖丹的事捅出去,就会暴露她是鬼修,甚至连寄生在她的右眼中凶煞也会一并被发现。 仙门普遍认为召唤凶煞附身的人都是十恶不赦、穷凶极恶之辈,终有一日会入魔危害人间,因而立有严令,一旦发现凶煞附体之人,必然是要连人带魂一并用圣火烧灭。 不如杀了他?明琇在背在身后的手中凝聚怨气…… 为了保全自己,有时候不得不杀人灭口。 一步、两步、三步……随着那人渐渐走近,她手中的怨气一腔散尽——最终还是打消了杀人的念头。 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动这个念头。 尽管她的手上并不干净,但这并不构成她肆意杀害无辜者的理由。习惯于杀人这种简单粗暴的解决方式,才是真正被鬼道的戾气所吞噬,正应了仙门谶言。 杀人或许是最快的办法,但绝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式。 生啃妖丹的不一定是鬼修,还有可能是……单纯的变态或是脑残! 明琇灵光一现,为自己立了新人设:异食癖变态。 她眼一闭,心一横,生生扑到了男子身上,双手搂紧他的脖子,双腿往他的窄腰上一跨,张嘴咬在他的左肩上。 “哥哥真香!”她装疯卖傻,贡献了人生中演技的巅峰。 接下来,他一定会本能地用力甩开她! 如此一来,明琇无需解释,就有了逃跑的机会! 明琇像牛皮糖一样黏在那人身上,说什么也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脸,与此同时,往自己脸上抹上更多的妖血。月黑风高,在这张毁容的脸上又被涂了一脸蓝血,怕是鬼见了她都会两眼泪汪汪。 只要熬过今晚,明天就算他找上门来,也认不出她。就等着这个人恼羞成怒,将她重重甩开,然后乘机开溜。 那人的肩膀吃痛,发出了一声闷哼,却一动不动。 明琇虽于心不忍,但为了维护“变态”的形象,不得不加大了咬合的力道,甚至还咬出了一点血丝。 谁知,那人竟仍旧不甩开她,反而就着她这种熊抱的姿势,抱着她迅步离开了有四具狐尸的凶案现场。 这是什么情况? 二话不说就把一个变态抱起就跑的人也是变态吧! 他使用了瞬行术,明琇还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情况,就被抱到了一间木棚。 一间坐落在沙漠里的、孤零零的木棚,周围响着骆驼的呼噜声。 都到了人家的地盘,明琇也晓得装变态没用了,便索性松开腿和手臂,破罐破摔地问:“这是什么地方?” “我放骆驼时住的地方。” 男子回答道。 这声音有一丝耳熟。 明琇抬起头,终于看清了他的样子——惊得直接坐在了地上。 李、青、莲! 哪怕再过去十年,明琇也绝不会认错,就是这张脸、这个人——便是天下幻形术第一人扮演他,也无法模仿出他分毫神韵。 月光静静照在他脸上,恍惚间,沙漠也成了仙洲。 明琇的手、脚都绷紧了,就连脖子都僵化在一个勉强的角度。她产生了两个疑问: 刚才我为什么要扮演傻X?我是傻X吗? 李青莲似乎并不打算戳穿她刚才的表演,直接略过了她咬人这件事。他在屋内生柴点火,架上小火炉,烧上热水。 蒸汽弥散开来,水壶发出了“嗡嗡”声。 李青莲道:“内室有衣裳,你若嫌这一身惹眼,就去换身新衣。” 明琇确实很需要换一身衣服。如果穿着这身沾着蓝血的衣服回去被人发现,免不了要被发现她曾去过凶手谋杀沈爱未遂的现场。 这让明琇觉得他变了很多,不仅心细,也心软了许多。她记忆中的那个少年,是飞扬跋扈、嫉恶如仇的。遇到不平事,直接问酒一剑穿个窟窿;遇到想要的东西,绝不会在出手买下前考虑价格;遇到三教九流的奇人异士,也不管合不合礼数,一律请客吃酒。 李青莲好玩、好学,但平生最不屑邪道,任何人、任何事物只要和邪道沾边,他绝不会碰。 可现在他送她的是衣裳,而不是一个剑窟窿? 这也太奇怪了。明琇缩了缩脑袋,第一反应是:他会不会是认出我来了? 不,绝不可能。 她第一次来到《问道仙途》的世界,魂穿到了原书女配许柔止身上。许柔止的长相确实和她的长相有七八成相似。但现在她的脸上多了一道咒印,又坏了一只眼睛,身材也比许柔止时期消瘦许多,原本的七八成相似大概就只剩下个两三成了。 所以,只要她不说,没有人会将她与死去的许柔止联系起来。 明琇越想越确定:就算李青莲的眼睛里装了DNA探针,也不可能认出她来! 于是,她从善如流 分卷阅读18 ,走进内室,换上新衣。 古人的衣服都用系带固定,并不那么讲究尺寸,而且李青莲的衣服虽说宽大些、拖到了地上,倒是正好显得飘逸当风,符合潮流。 素色衣裳摸起来手感比蚕丝还要细腻,散发着一股幽雅的檀香味道。檀香市价十金一钱,而李青莲习惯用的上好檀香更是有价无市,可见他平日里穿得看似朴素,实则确是把钱全花在了看不见的地方。多年后再见,饶是自己穿着他的衣服,明琇心里还是忍不住蹦出四个字: “豪无人性!” 换好衣服出来,热水也烧好了。李青莲沏了茶,随后伸出右手,手掌像变魔术一样在她面前展开。 掌心里放着一颗当地特色的乳酪糖。 奶香扑鼻。明琇吸了吸鼻子,摇头,“我乳糖不耐。” 李青莲“嗯”了一声,从袖子里掏了掏,掌心里又放了一颗麦芽糖。 ——李青莲随身带糖?还带了两种糖? 见她迟迟不接,李青莲问:“这也不吃?” ——五年过去,硬核仙君的人设也崩成硬糖仙君了? 明琇咽了咽口水,狐疑地接过那颗糖。 将麦芽糖含在嘴里,妖丹的腥臭真的被冲淡了不少。不过她从来都含不住糖,很快就把糖嚼碎了。 咽下了糖,明琇清了清嗓子,“多谢小郎君的衣服和糖。” 李青莲没有立刻回话,而是沉默着望向窗外硕大的月亮。 他的眉骨生得立体,更显得眼神深邃。那双褐色的眼睛炯炯有神,明月就在他眼睛里流转出琉璃般的眩光。 如至清至浅清溪。 或许拥有这样的眼神的人永远不会老去。 麦芽糖的甜味还没有散去,咂咂嘴,嘴里还有回甘。 “在下李青莲,幸会。” 幸会? 明琇不觉得他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客套寒暄的必要。 作者有话要说:  明琇:掉马是不可能掉马的 第9章 恐惊天上人 在下李青莲,幸会。 他报的是大名,而非表字。 灵界男子二十及冠,及冠后由长辈赐字,平辈间以表字相称。 李青莲却没有表字。同样,李成壑也一直未取字。本应在冠礼上为兄弟二人赐字的李老城主在四年前突然撒手人寰。 大概是为了缅怀亡父,兄弟二人一直以来只保留着老城主起的名。 明琇那会儿刚来到这个世界,也不懂什么名、字、号的区别,第一次见面就直呼“李青莲”。现在,总算懂得了收敛,规规矩矩地揖道:“原来是李谪仙,刚才是小人有眼不识泰山!久仰大名,闻名不如见面……” 李青莲显然不想听她客套,打断道:“你呢?” 他倒是不吃亏,也要她报上姓名。明琇摸了摸鼻梁,低头一笑道:“我刚才那副样子都被谪仙看到了……这时候我说的名字,你敢信?” “信。”李青莲不假思索,“你不过是吃了一颗死妖的妖丹,既非杀人,也非越货,纵然不雅,也没有危害他人。我权当没有看到,绝不追究。” 不过是吃了一颗妖丹?明琇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这、这还是眼里那个融不下一粒沙子的少年侠士吗?至少她认识的那个李青莲,遇到这种情况、对付她这种吃妖咬人的疯子,就算不一剑刺死,也必然要把她揍得服服帖帖。 “李青莲,真的不考虑打我一顿吗?”她第一次因为别人没揍她而感到惴惴不安。可毕竟不能真的提出“我觉得你像是被人魂穿了,不如你把我吊起来打一顿,让我相信你没变”,那也太抖M了。 李青莲看着她那无处安放的双手不停地相互揉搓,嘴角微微上扬,“只要你亲口告诉我芳名,我就信。” 顿了顿又道,“我现在虽瞧不清姑娘样貌,但等你入了大匡城内门,再见之时我必能认出你来,横竖躲不掉。” 这个时候出现在大漠里的外乡人,必然是前来投考的修士,并不难猜。但能不能顺利进入内门,却是没有定数的。明琇听他这么说,心道:莫非他想给我开后门? “明琇。”她没骨气地回答道。 “哪个琇?” “明王秀。” 拆字拆得清奇。他点头,“原来是‘充耳琇莹’的琇。好名。” 明琇讪讪一笑。“充耳琇莹”出自《诗经·淇奥》:瞻彼淇奥,绿竹青青。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 这么解释,这个字确实风雅美好。但实际上,她的“琇”并不是这个含义。她的妈妈在她幼年时给她改名的时候,只怕也不知道有这首诗。妈妈带着她再婚嫁给了明瑄的父亲,为了凑个像一家人的名字,才按着明瑄的“瑄”,给她起名“琇”。 瑄是古时祭天用的美玉,而琇是比玉差一些的石头。 . 方才倒的茶凉了,李青莲重新沏上一盏热茶。 “我 分卷阅读19 不喝茶。”她嗜甜怕苦,算是个小毛病。 李青莲又将酒葫芦解下,放在桌面, “酒呢?” 如今他已不再随身佩剑了。 但酒葫芦还在。 酒,竟比剑更长久地陪伴了那个飞扬跋扈的少年。 这一刻,明琇忽然生出一种“日月既往,不可复追”的感觉。 “那就来点酒吧……” 寒夜里的酒,总是令人无法抗拒。明琇接过他的酒壶,猛地灌下一口酒:是甘甜清冽的葡萄酒。 这里的酿酒技术不像现代那么完善,酒的度数并不高,水里还有些许葡萄渣。味道甜甜的,也像葡萄汁一样。甜味过后,酒韵就在舌尖慢慢散开,有些辛辣,亦略微苦涩,咽下一口后,却是回味余长,回上来一股原汁原味的清香。 李青莲爱喝,便钻研酿酒。这也是他的老习惯了,喜欢什么,就必然要去摸清什么东西的门道。 喜欢四海游玩,各种方言、外语就信手拈来;喜欢古玩,就去学了破译器物上的阴文阳文,请教丹修绘箓之法;爱洁、喜香,便真的去学了在仙门女子中流行的香道;就连修仙界一贯对于凡人庖厨之道的鄙夷,都抵不过他对美食和做菜的一腔热爱。 明琇就不一样,她若喜欢什么,但自己不擅长,索性不喜欢了。 葫芦中是五年未曾喝到的味道,喝一口,少一口。这么想着,明琇就喝得慢了些。 木炭这时候已经让这间小屋暖了起来。李青莲做到火炉边,拉开衣襟,露出肩头。 “明琇。” 这是他第一次叫明琇这个名字。明琇听了竟有些恍惚,听到他又说“劳驾帮我在伤口处上点酒,可否”,才回过神来。伤口,指的是她咬的伤口。 明琇无比庆幸,李青莲不知道她就是许柔止,否则真是丢脸丢到姥姥家。 曾经的许柔止雪肤花貌,在仙门闺秀榜上排名第三,明琇既占了别人的身体,也就会想着守护她的名声。现在的她破罐破摔,要什么不好,非要脸有什么用? 他的上衣褪了一半,露出肌肉紧实的臂膀和一点胸肌。白皙的肩头上,在接近锁骨的位置,赫然有一枚微微发红的齿印。 他侧着头垂眸看着自己的肩膀。几缕散发划过他的脸颊、落到锁骨上,犹如工笔白描画上遒劲园转的线条,勾勒出一个独自舔舐伤口的少年郎。 明琇不自觉地盯着看了许久。 李青莲因文采太出众,别人提起他来,一般都不会议论长相。但实际明琇觉得他最初得到“谪仙”这个雅号,大抵就是凭着这张脸和这超然的气质。谁一眼就能看出修为呢?但长得好看,就显而易见了。 当然,在这个世界,名门修士不会公然议论男子的长相,即便相貌确实英俊,也不能直接夸——只有娈童、戏子才论外貌。 “你生得真俊。”她故意肉麻地夸赞。 李青莲同样不喜欢别人评价他的皮相。如果他面露不悦、甚至骂人,都是正常的,但要是他听到这句话毫无反应,那就是他有问题! “胡言乱语!”李青莲微愠。 嗯……生气了,是正常反应,可是…… 他脸红什么啊? 怎么被夸一下就脸红,他十九岁时都不这样,难不成过了五年,越活越回去了? 这反应既对,又不对。明琇一时也无法判断。 “过来,帮我用酒杀菌。”他顿了顿,“就你手上这酒,精粹提纯过了。” 明琇脸上虽一派从容,但走过去的时候却免不了同手同脚了好几步。 听到李青莲嘴里蹦出这种泊来词语,她觉得气氛变得微妙得幽默起来:伏特加也就才百分之五十的乙醇,和医用酒精差得远,而葡萄酒的杀菌效果更是有限,差不多等于在伤口上撒糖水。 “这酒的酒精浓度根本不够,杂质多,含糖量高,用来杀菌还不如用来喝呢。刚才我嘴里有妖血,又咬了你,为了避免感染破伤风,至少要把脏血逼出来一点……”明琇也不知道修仙者会不会感染“破伤风”,但小心些总没有错。 这个时代已经有了科学。只不过灵界闭关锁国,了解科学的人十分罕见。 “有镊……银针一类的东西吗?我需要把破口周围的脏东西拿掉。” 李青莲:“在床头那个柜子里。” 明琇打开柜子一看,发现了十分接近现代镊子的银质镊子,还有一瓶透明液体,打开一闻,竟然是酒精。 她用火加热镊子消毒后,简单处理了一下那条小破口,再用棉布蘸着酒精将伤口周围仔细抹了一遍。处理完忍不住问:“你怎么会有这些东西?” 印象中,李青莲并不喜欢科学。事实上,在这个世界,科学是一种宗教,被称为“赛教”。道统对于源于外族的赛教一直秉持反对的态度,并称之为“域外邪教”。 李青莲道:“我一个朋友教过我酒精提纯的方法。” “哦……”原来,他是真的学进去了——包括提 分卷阅读20 纯,包括他初时觉得是天方夜谭的细菌之说。 明琇将东西放回去后,看向窗外,呆呆望着碗大的月亮。 此时月上中天,铺泻出一地微光,窗外有两颗胡杨树,构成了一道精巧的剪影。树下有一片小花田上,几枝四色野花寂寥地绽放。 李青莲追随她的目光望去。明琇发现后,轻声道:“我在看花。沙子里开出花来很难得的。” 李青莲道:“这种花一生只开一次花,深埋沙中五年汲取沙子中的水分和养分,真正开花却只有两天,然后就凋零。花期太短,微不足道,因而汉语中并没有它的名字。” “那也太惨了吧。”虽然把人的感情代入到花身上的共情并不合逻辑,但明琇还是忍不住这样说。“咳咳,那既然它开了,我就随便看看。反正就是野花嘛,也没人会专门等它开花。” “不是野花。”李青莲纠正,“是我的。” 明琇做起了阅读理解:这句“是我的”的意思是这些花都是他种的。既然这种花开两天,就需要在沙子里蓄势五年,那么按概率,她能正巧撞见这几枝花开,正说明李青莲的小院子里一定埋了许许多多这种花。 说不定,外面的沙地里,就像埋地雷一样,都是这种花的苞…… 养花,养得还是这种磨人的花?明琇难以理解他这个兴趣爱好,并在心里感叹李青莲这五年好像混得大不如前。 他老爹在世的时候,他是挥金如土的少城主,出门前呼后拥,风光无二。 不是一般得有钱,不是一般得有才,不是一般得有名,他就是敢狂上天,也理所应当。 莫非江湖八卦猜对了,真的是一入豪门岁月催?李成壑抢夺家产、将兄长扫地出门赶到沙漠上放骆驼、还没收了他的问酒剑? 明琇很好奇李青莲这些年的八卦,但人家都没开口打听她这种满身疑点的人,她总不能反而先打听人家的私事,左思右想,终作罢。 “我要走了。”明琇想尽快离开。面对李青莲越久,她越紧张。 李青莲:“你要我送你回去?” 不,大哥!你想多了! “岂敢岂敢。以后谪仙要是回到大匡城,不要和别人说你认识我。今夜之事谪仙既然都说了我没有错,那便也不要再提起了。” “李某人本来就不认识明琇。”他瞥了一眼明琇的脸,意思很明确,她满脸妖血,根本看不清模样。“对了,那边有盆洗脸水,不想引人注意,就擦下脸再回去。” 说罢他背过身去,闭目养神。 那显然是他刚才专门备着的热水。明琇将冻得起皮的手放入水中,水温恰到好处,手刚放进去时有一点点烫,过个几秒就是极为舒适的温度了。 她洗了一把这些天来最舒服的脸,把毛巾敷在眼睛上,长舒了一口气。 李青莲道:“北辰星将落。” “嗯?”明琇竟不知他突然扯到北辰星做什么。 “你从门外牵一头骆驼回去。骆驼在这一带走得多,识得路。” 明琇脑子转了好几圈,才想明白:沙漠里很容易迷路,夜里,人们就靠天上北辰星识别方向。眼下天快亮了,北辰星便会黯淡,是以他才想让骆驼送她回去。 把关切的话说成这样子,也真是对听者的智商有要求。明琇觉得有几分好笑,又有几分感动,道了声谢,就轻轻合上了小门。 风声几乎完全盖过了她的那声“谢谢”。 她坐在骆驼背上,消失在了月色之中。 糖、酒、新衣、热水、骆驼……这些都是为什么?对这样一个狼狈的、底细不明的陌生人…… “这也没什么奇怪的。说不定他只是晚上出去晒月亮的时候正巧走到哪里,是啊,就是这样的。”明琇想了片刻,喃喃道,“因为李青莲骨子里就是温柔善良的人啊……” 戈壁上的明月又大又圆,仿佛伸手就能触到。 这种时候,人会产生一种错觉,觉得自己真的能走进月亮。 但无论看起来多近,地上的人永远也不可能触碰到月亮。 可笑的视觉错觉而已。 第10章 黄狗身上白 日上三竿,女修营帐内就剩下明琇和沈爱两人还睡得迷糊。 明琇睡得四仰八叉,仍沉浸在梦里。梦中李青莲白衣飘飘、骑着羊驼向她走来,对她说:在下李青莲,幸会。 他的表情依旧倨傲。羊驼的嘴巴一噘一噘的,“呼哧呼哧”地流着口水……梦境随着想象而变化,不一会儿,她看到李青莲和羊驼互换了的表情。 “哈哈哈哈哈哈哈……” 明琇浑然忘了自己背上有伤,抱着被子狂笑不止,生生把自己和沈爱都给笑醒了。 沈爱“噌”地一下从床上弹起来,揉了揉乱糟糟的头发,向明琇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昨天明琇不止调侃她最仰慕的谪仙,还在御剑赛中连累她被城主鞭挞等级降至丙等,这两件事让沈爱认 分卷阅读21 定了明琇就是个漆黑的染缸、没脸没皮的混子,不教训她真是对不起沈爱这十几年来的脾气。 可教训明琇是一件大难事。昨天她在那么多人面前露出了毁容的脸,她都还笑嘻嘻的,可见她是真不知道“丢脸”两个字怎么写。 沈爱呆呆坐在床上,思考着如何教训一个不要脸的人。期间明琇早已给伤口换了条绷带,换好了衣服,收拾好了床铺,打算出门了。沈爱回过神来,苦恼地敲打着自己的脑瓜,她决定暂时放弃教训明琇这件事,因为她思考后得出结论:一个人若不要脸,那能伤她的事就很少了。 沈爱昨天下午就将外伤灵药敷在了背后伤处,现在伤口已经开始结痂了。她处理好伤口后,翻了身行头,换上一身深橘色圆领袍,胸口用金丝线绣着几支应景的银杏。 “等下!你会不会梳百合鬟?”沈爱叫住了正打算出门吃早饭的明琇。 昨天进山谷考试,那些前来赴考的少爷小姐的随从使女都被拦在谷外。那些名门修士习惯了被人照顾,这七天事事都要自理,也算是个不小考验。 明琇道:“会也不帮你梳。我又不是你的丫鬟。” “你……哼!”要不是现在女修营里就剩下明琇和她两个睡懒觉的人,沈爱又不会给自己正儿八经梳个头,她也不会让明琇帮忙。她撇撇嘴,从袋子里掏出一枚小银珠子,“喏,一颗银铢,梳个头,够了吗?” 明琇欣然接过,“好说,发型设计包您满意。” 沈爱不屑:“瞧你这穷酸样!” 明琇笑道:“托尼爱财,取之有道。不过,我不会梳百合鬟,你换一个呗。” 沈爱想了想,梳百合鬓花费的时间确实比较长,便改口道:“那就盘桓髻吧,盘桓髻干练些,方便活动,梳起来也快。” “盘桓髻是什么?”明琇虽在灵界呆了五年,但她大部分时间都活得很糙,是以对土著女子的妆发一概不知。 “这都不知道?”沈爱在心里絮叨了好多遍“乡野村妇果然无知”,无奈妥协,“那就梳个最简单的双鬟吧,这总该知道了吧。” “双髻……四舍五入就是双马尾了。”明琇拍拍胸脯,“这个我会!” 不到十分钟,明琇就搞定了沈爱的双马尾造型,甚至还发挥想象力,在她的脑后用发带编进头发里凹了个比心造型。 沈爱顶着两条双马尾,一直延伸到她的腰间。她掏出她随身带的小镜子一看,眉头越蹙越紧,好似有什么不对:“这发髻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明琇道:“没见过才说明特别特别呀!大街上保准找不出第二个!别人一看就忘不了你。” 沈爱终究江湖经验不多,尽管有些怀疑,但听到“一看就忘不了你”后,便决定保留这个发型。她受不了泯然众人,有个能在人群中脱颖而出的发型好像也不错。 “唔……就这样吧。” 明琇好不容易憋笑憋到了营帐外,一走出营帐,就忍不住仰天大笑——这人仗着有帷帽,早晨起来换上衣服、洗脸漱口后,连头发都索性不梳了,轻松出门,直奔早餐。 沈爱赶到伙房时,伙房早就被搬空了。早起的修士已出门猎妖,也带走不少干粮和水,只剩下最后一个馒头。 那个馒头在明琇手中。 确切地说,是被明琇拿在手中、放进嘴里。 明琇咬了一口馒头,沈爱的肚子就恰是时候地“咕”了一声。 明琇含着馒头道:“尿?” 什么?沈爱气得拍桌,怒道:“你、你还是女的吗?哪有修仙者像你一样污言秽语的!” 明琇终于咽下了那口馒头,慢条斯理地说:“我说的是‘你要’,你要吃馒头吗?你听成什么了?” 沈爱发现是自己听错了,当然不可能回过去重复一遍,明琇却很快反应过来。“原来你听成尿了呀。诶,‘尿’是污言秽语?不是吧?你怕是没听过真正的市井粗人说话……” “闭嘴!”沈爱不得不终止这尴尬的话题,“你自己吃吧!我才不吃这种粗面馒头!” 沈爱又将伙房搜罗了一遍,发现只有锅里的粥还剩下最后一点点。反正剩下的那一点,用盛粥的大勺子都盛不起来,大概只有把头埋进锅里舔,或者把大锅整个抬起来倒进碗里,才吃得到。她面子上不好在明琇面前觊觎那最后一点粥,只好悻悻挪开视线。 “哼,反正我可以等晚膳,那时我就是第一个拿,肯定有很多好吃的。猎妖可以缓缓,等今天去猎妖的人带回来消息我再行动。” 听到“妖狐”二字,明琇喉头一哽,看着可爱的馒头,眼前竟不由浮现出和这馒头差不多形状大小的妖丹……不想不要紧,一想就止不住了,昨夜吃的妖丹的臭味好像又反上来了……“给你。”明琇将剩下的馒头塞给沈爱,扶着门框,感觉有点反胃。 “你吃剩下的东西我才不……” 明琇将馒头塞到沈爱嘴里,才暂时堵住了她的嘴。 沈爱一边瞪着她,一边三下五除二地吃了个干净。 分卷阅读22 明琇摇了摇头,不得不承认“真香”定理的普适性。 沈爱吃完了馒头,起床气渐消,对明琇的态度也好了一些。“明琇,你白天也不去猎妖?” “我晚上再出去。妖狐是夜行生物,白天睡觉,晚上出来。”明琇道,“那些起了个大早出去猎妖的人八成也是扫兴而归。” 沈爱沉默片刻,想到自己昨晚遇上的妖狐。“姑且当你说对了。我也等天黑了再出去猎妖。” “哦?你不怕?”明琇压低嗓音,“听说那妖狐可是很吓人的,那眼睛啊是血红血红的,爪子锋利得能一爪穿透人的骨头,对了对了,男狐还会奸.□□性……” 沈爱捂耳朵,“闭嘴闭嘴!那又怎样!我还会怕那些小妖不成?这一轮比赛,我是一定要拿到甲等的!” 明琇没想到沈爱这么执着,昨晚她被妖狐袭击差点没命,换做别人估计早就产生心理阴影了。却见沈爱眸光熠熠,“我会拜李青莲为师,写出了不起的诗文。” 用的是肯定句,她是真的相信自己一定会得偿所愿。 “你是文修?”这么个暴躁的小姑娘,说她是舞刀弄枪的剑修,明琇举双手双脚赞成,可说她是能安安静静地读书写作的文修,难免有点儿…… 沈爱叉腰道:“有什么问题吗?” 明琇:“没!完全OK!我就是想听才女现场吟诗一首,让我开开眼界。” “可以,不过你先得回答我一个问题……”沈爱凑到明琇跟前,鼻子微微一皱,目光犀利,“老实交代,你昨晚去了哪里?” 明琇摊摊手,“我就在营地周围溜达了几圈,晚上睡不着嘛。”如果沈爱推理的依据是她昨天回营的时候没有看到明琇,那么这个回答没有任何问题。 沈爱斩钉截铁道:“你身上这身衣服是谁的?”见明琇像是在编理由,沈爱冷哼一声,打断道,“你这么穷酸,不可能卖得起上好的檀香!所以,你身上的檀香味,一定是昨晚你从外面带回来的!” 明琇无话可说。“卧槽,少女你狗鼻子啊?” “你骂谁是狗呢?快如实招来!” 明琇眼珠子一转,又想到了逗她玩儿的方法。“如实招来也不是不可以——只要沈爱姑娘当场作诗一首,不需要押韵,有诗韵即可。我满意了,就告诉你我去见的是谁。” 沈爱道:“好!你说到做到啊!你可洗好耳朵,看我七步成诗!” 自古文人多自谦。 尤其是在这个时代,文人把自己的作品称为“拙作”,把展露才华称为“献丑”,把自己比作“白丁”、“愚翁”,哪有文人明着夸自己的? 哦不,还真有。明琇很快就打了自己的脸:李青莲不就是位能把彩虹屁自产自销的主吗?他说过“将复古道,舍我其谁”,无论人品文风,都当得起一身骄傲、不可一世。 且不论沈爱作诗的水平如何,这样自信心爆棚的状态还真有几分青莲之风。明琇被她的自信唬住了,屏息凝神地看着她的脚步,慢慢数着数…… 一、二、三、四、五……一百零七! 沈爱在伙房里转了大概有七圈,突然停了下来。明琇还是乐观地想:从前七步成诗的那位是千古天才,沈爱还是个小姑娘,七圈成诗也不差的。 沈爱清了清嗓子,“灶上一堆雪,又白又松软,本是天赐物,入府归红尘。” 明琇:“嗯……嗯??” 沈爱十足自信:“诗名《咏馒头》!” 明琇这才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我知道了,原来‘灶上一堆雪’指的是白面馒头!这比喻……挺新奇的。” 一个疑惑解决了,其他问题又来了。“馒头就馒头吧,你后面那两句‘本是天赐物,入府归红尘’又是什么含义?” “你一点想象力都没有吗?”沈爱摇头晃脑,连带着头上那一对歪歪扭扭的双马尾也跟着一晃一晃。 明琇毕竟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做阅读理解扯淡的本事还是有的。当年她连迅哥儿的“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这句话都能分析出一篇小作文,深碍其中套路,分析一首小诗还有什么难的? 明琇认真地想了想,“莫非是说,红尘中人人皆可以吃馒头,富人可以吃镶金馒头,穷人可以吃窝窝头,瘦子可以吃无麸馒头,胖子可以吃肥宅快乐汉堡包……咳咳,至少在吃馒头这件事上,人是不分贵贱的!这首五言绝句运用了比喻、借喻的修辞手法,朴实简练,妙趣横生。看似是写馒头,实际上,馒头这个意向表达了诗人深入民间,对于民间疾苦的同情和对人生道理的深刻哲思……” 作者有话要说:  可以养肥~如果可以陪我一同肥,给点阳光,苗苗会光合作用,长得更快更好 可能有点慢热,或者不热?剧情、人物和世界观还是要慢慢铺垫滴,顺便趁剧情还没完全展开欢脱一点嘛 ps这里的阅读理解是负分的,不具备实用价值 第11章 白狗身上肿 分卷阅读23 “喂,你说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沈爱道,“本是天赐物,意思是做馒头要先种庄稼,庄稼的收成要指望老天,那馒头便也是‘天赐物’,对不对?入府,指的是入五脏府,你想啊,馒头吃进肚子里,就变成什么……然后排出体外,是不是就‘归红尘’啦?” 这么一听,真是十分得有道理呢! 明琇捧腹:“哈哈哈哈!逻辑鬼才、鬼才啊!” 明琇总算也瞧出了沈爱的写作水平。对于修文道的人,日常修炼的方式就是读书写字、吟诗作对。 这也是变数最大的一门修行。有的人循序渐进,纵然没有极高的文才,经年累月,也能天道酬勤,结成金丹;而有的人,可能灵感一现,佳句偶得,写下千古绝句,一夜之间从开光期进阶金丹期也不无可能;更是有那些篇篇惊艳、句句绝句的天才,年纪轻轻就能臻于化境。 因此,剑修、佛修等修士的修为通常与年龄挂钩,越年长的人修为越高。但在文修中,年龄倒是不这么要紧,弱冠少年碾压白胡子老头也是常有的事。灵界大陆上文修人数最多,也不乏是因为这条捷径。 《咏馒头》这首诗喜剧效果是有了,可委实不像是金丹期文修应有的水准。撇开沈爱偶然失手的可能性,她这金丹大概是许许多多的灵丹妙药硬堆出来的。 倒是沈爱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诗品烂,扬起下巴道: “明琇,你现在总可以告诉我昨夜你见的人是谁了吧。” 明琇笑得脸疼,休息了一会儿才说:“我昨晚见到的是李青莲。” 这句真话听起来像是假话。 明琇本就是想说出来逗沈爱玩,也没指望她相信。谁知,沈爱惊呼:“你见到谪仙哥哥了?我就知道……你昨晚是不是还看到我被妖狐围攻差点没命?” 明琇再次震惊:她怎么知道? “一定是谪仙哥哥出手打死了那些坏妖狐,救了我,还不愿我知道。然后你正巧路过,打算捡漏,正巧遇到了谪仙哥哥。他是个好人,不忍心看你穿着脏衣服,才赠了你一身新衣。”沈爱一派天真明媚,转了个圈,越想越高兴。“我就知道谪仙哥哥注意到我来应考啦!那天的问酒剑就说明他一直在我附近暗暗地帮衬我呢。” 这样都能猜得八九不离十! 明琇再次被沈爱的神仙光环震慑了。她御剑摔下山谷,有仙剑问酒相救;只要写写打油诗,就有金丹期修为;神逻辑,还特么猜得准。 沈爱怪异地看着抱着她的大腿一点点跪下的明琇。“你跪什么?” 明琇只想高歌一曲《征服》。 . 沙漠看似荒芜,无聊的人却总能发觉其中好玩的东西。明琇用整个下午,就地取材做了个简易的抓捕机,逮住了好几条蜥蜴。 明琇四处漂泊,从不在一处居住半年以上,因而养成了很能随遇而安的性子。她倒是安了,周遭的小动物必不得安宁,她住山里,那山里的山鸡野兔就要遭殃;住河边,那河边天天飘出烤鱼香;就连住在坟地旁,她也能找着法子掏秃鹫的巢。这下她来到沙漠,实在没什么好玩的,便把主意打到了蜥蜴身上。 明琇带着陆子约与沈爱欣赏她的“战果”。三人蹲在地上,盯着框里的蜥蜴发呆。蜥蜴倒是很有骨气,分明被擒了,还凶得紧,明琇用枯草逗它,它先是一动不动,然后突然出击,将那枯草咬断,差点咬到明琇的手指头。 陆子约看得胆战心惊,“明姑娘,你一个姑娘家,就算是喜欢小动物,也该喜欢小兔子小猫咪,怎生反倒喜欢倒腾这东西?” 明琇嘻嘻笑道:“野兔我也打,山猫我也捉。小正经,看着这种难驯服的小家伙不得不屈服于我,实在是能满足我的征服欲啊!” “征服欲?” 陆子约嘴角一抽。 明琇撸起袖子,眼疾手快地拎住小蜥蜴的尾巴,放在陆子约眼前,“诶,你们这边没这个词吗?征服欲每个人都有的啊,不然你以为人们喜欢高岭之花是什么原因?” 沈爱翻了个白眼,“高岭之花是高岭之花,你偏和四脚蛇过不去!” 仿佛是在抗议“四脚蛇”这个俗称,明琇手中的蜥蜴剧烈扭动身体,几乎要跳起来够沈爱的嘴唇。沈爱嗷地一声后退。 明琇道:“这是蜥蜴啦。陆地上最接近恐龙的生物,论血统比我们的祖宗还要远古。” 沈爱嫌弃地指着条仍在奋力翻身的蜥蜴,啐道:“四脚蛇!” 傍晚时光就这样消磨了去。明琇和沈爱互相看不顺眼,明琇乱说话,沈爱易炸毛,好几次都是一个气得都快想把人撕了,一个还在一旁好死不死地大笑。脾气最好的陆子约倒是成了两人中间的隔板,艰难地维持着尽可能和谐的氛围。 长河渐落,眼见考试又过去了一天。明琇和沈爱竟能和平地坐在火堆旁,不拌嘴,也不打架。 沈爱盯着扑火的傻蛾子发呆,只听身旁传来一个怨念十足的声音:“我饿了。” “我饿了!”声音越来越暴躁。 沈爱“ 分卷阅读24 嚄”地一下跳起来,“吵死了!明琇,你吃过晚饭了呀!” “爷就是饿了咋地?” 沈爱扔来一只羌饼,“闭嘴!存货给你都给你!” 明琇用羌饼堵住嘴巴,匆忙跑到角落里。 沈爱并不知晓说话的是明琇体内的大凶,只感叹堂堂仙门之中竟然有这样的饭桶……而她竟还和“饭桶”同为倒数……沈爱的白眼都快翻到了头顶。 另一边,明琇躲到了远离大本营的骆驼圈。 为了喂养体内的大凶,她每个月至少要吃一颗妖丹。具体数量取决于妖怪的妖力高低,妖丹的妖力越强,大凶满足的时间也就越长。 “大凶弟,你不是真的饿了。”明琇揉着太阳穴,“你就是想整我。” 虽然他有时候会像口头减肥的女孩子那样要求“加餐”和“零嘴”,但这五年间,从来没有在他吃过妖丹的隔天又饿了的情况发生。 大凶实话说:“两者皆有吧。” 明琇搓着双手,将骨节搓得发出声响。她的涵养随着大凶寄居的时间呈正态上升趋势,相信不久的将来,她会成为真正的“忍者”。 大凶道:“琇琇啊,反正你今晚正好也打算出去猎妖,就给爷猎一只狐王呗。” 明琇喉头一哽,“确认一下,狐王是什么?世上有狐王这种生物吗?狐王不会是一只狐狸的名字吧?谁都可以叫狐王对吧?其实是你给一只鸡起名狐王对吧?” 如果灵魂可以出窍,明琇希望现在的自己能放弃和这种无耻至极的生物共用身体。 不,这明明是她的身体,要走也是这家伙走! 大凶笑语晏晏,尾音上挑:“狐狸洞里面的百年大妖,给爷猎一只呗。” 明琇气急:“混蛋!你就能稍息学习一下同为寄生者的毒液吗?我也不奢求你成为我的好外挂,只要不是□□我就谢天谢地了。” “听不懂。” 明琇扶额:“你让我一个弱女子深更半夜去狐狸洞里擒人家的狐王?” “你不是一个人,”大凶幽幽道,“你是‘我们’。” “请不要在这个时候讲冷笑话!!” “你不是还有个帮手吗?就那个小野猫。别小瞧了她,她的修为可不低,大概能有金丹后阶,向前一步便是元婴了。” 十六七岁的、金丹后阶修士……怕是比李青莲都不遑多让。 大凶又说:“琇琇,爷从你的眼神中看到了挫败。毕竟你是一个天生没有灵脉不能修仙、无权无势无家可归、无才无貌又无人在意的邪道中人。” 明琇并不想听这家伙泼冷水,“我知道你的套路,然后你就会说‘为了证明你自己,给我去猎一只狐王’,别真当我没见过激将法……” 他同时说:“你只有我。” “诶?”明琇被这句突如其来的话弄得摸不着头脑。 他似乎极快得笑了一下,“这么看来,你拥有的也够了。” 不愧是一个身体出来的,这家伙的迷之自信真是和她一脉相承。 “无论如何,我都欠大凶弟一条命。当初是我答应与你共用这具身体,那就算豁出性命为你办事,我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她停下想了想,还是说,“不过,不能拖沈爱下水。她应战经验不足,又是武学底子浅的文修,哪怕修为再高,真的打起来也是极危险的。” 大凶道:“或许还有别的帮手。” 她猎妖取丹的事哪里能让别人知道?明琇也只当他是随口一说,并不指望自己真的能有帮手。 大凶难得安慰她道:“别怕。就算你不小心死了,我也会助你化鬼,教你作祟……再修炼个几百年,你也能修炼成凶。” 明琇:“………………” “怎么?这就感动了?” 明琇崩溃,“好了好了,我给你打狐狸就是了。能不能别咒我死?谁他妈想修炼成大凶?” 这令人窒息的安慰! “琇琇啊,你要是快死了,老规矩,使劲眨巴右眼召唤爷。你活着是爷的床,死了也是爷的鬼。” 床你大爷的!见鬼去吧! 抱怨归抱怨,明琇从来都不敢忤逆大凶的要求。 鬼道不受纲常伦理束缚,亦不必以天道为尊,做鬼做到大凶这个层次,修炼起来,也就百无禁忌了。若非当初明琇在约法三章的时候,坚持不能吃人这一点,他现在要求吃的就不仅仅是妖丹了,恐怕这满堂修士的内丹都会成为他垂涎之物。 大凶昨日刚吃下一枚妖丹,现在又狮子大开口要吃妖王的妖丹,变本加厉,她却不得不顺从。 如此下去,她的底线只会越来越低。若哪天大凶一时兴起,想吃人丹,难道那她还要替凶煞杀人取丹吗? 仙道修的是灵力,鬼道修的是怨力,前者生于天地,后者生于人心。 初修鬼道时,明琇也曾天真得相信,仙道鬼道都只是一种工具,最重要的还是修行者自己的心。仙道绝非纯善,而鬼道绝非如仙门所说的那样罪不 分卷阅读25 可赦。 只是,越是深入此门,明琇就越觉得老话到底还是老话,自有其道理。 鬼道之本,在于“强取”。 终究还是一条穷途末路。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都会在晚上九点更哦。存稿满满。 第12章 笛中闻折柳 邪魔外道人人得而诛之。鬼修为了不沦落为过街老鼠,便不得不提高修为。而为了提高修为,就只有夺取内丹、激化怨气。 明琇杀过许多妖。她尽可能挑那些为祸人间的妖下手,但有时条件不允许挑拣,因而她手上也有许多无辜的妖的性命。 妖,乃非人之生灵所化,比天生为万灵之首的人类修炼更为不易,凝聚一颗内丹往往要花费妖族几百甚至上千年的努力。明琇不愿杀人剖丹,而选择屠妖,却一样是造的大孽,没有任何借口为自己开脱。 有时,她修炼到了紧要关头,还需要汲取死灵精纯的怨气。面对凶尸,她不仅不设法度化,反而要刺激鬼魂以便产生更多的怨气供她吸纳。 总之,她手上这一桩桩冤孽加起来可不得了。明琇冷静下来一想,刚才大凶说的确实是大实话:哪天她要是死了,大概会变成厉鬼吧。 天长夜永,月升戈壁。夜风仿佛已吹散污浊,留下天地间浩浩清霁。 无论是在现世还是在此间,明琇都是第一次来到大漠,她闭上眼睛,吹着凉风,神清气爽,方才那一丁点消极的情绪顿时被吹散了。 死后的事,她哪管得着?命途孤苦,罪孽深重,她都认了,只要不去祸害别人,也没什么大不了了。 明琇觉得自己在不祸害别人这点上做得还不错,她从不在一个地方停留超过三个月,也不与任何人交心。 明琇牵了匹骆驼,悄悄离开营地,冲进了那望不到头的夜色中。由于她的灵识与大凶有一定程度的融合,她对妖邪之物的气息格外敏感。 北方妖气甚重,不如先往北行。 她仰望着星空,找到了形成勺状的七颗璀璨的星星,也就是北斗七星。 其中构成勺头的两颗星星,分别是天枢和天璇星。想象一根虚线将两颗星联在来,延长两星相距的距离大约五倍,定位到的那颗星星便是北极星,也就是仙门每年冬至都要祭祀的北辰星、紫微星。 北极星是相对稳定的恒星,永远指着北极轴,依靠这颗星的位置,就能找到最靠近正北的方位。在没有明确参照物的沙漠里,夜晚的北极星可以用来辨别方向。 明琇骑着骆驼走了几里,谁成想,这骆驼像驴子一般倔。受不了熬夜作息,半途上撩蹄子不干了,直接四蹄蹲下,窝在了沙子里。 连一头骆驼都敢惹她!明琇揪起骆驼耳朵,吼道: “懒驼!现在不是你睡觉的时候!你想熬到明天早上太阳出来,被晒成骆驼干吗?” 骆驼非常丧地“呼”了一声。 以骆驼体内的储水量看,就算她硬着头皮和它耗,先变成干的也该是她。明琇掏出了一早准备好的仙人果,想以食物诱惑。 骆驼是个有骨气的骆驼。仙人果“挑逗”在先,它宁折不屈。发出了一连串“呼噜”声,随后干脆眼睛一闭。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一样。 这睫毛看得明琇都有些嫉妒。她捏住了骆驼的睫毛威胁道,“你再不起来,我可要拔你睫毛了!” 骆驼翻了翻眼皮,随即合上,毫无反应。 “……我刚刚是被一只骆驼给翻了白眼吗?” 骆驼:“呼呼~” 明琇怒了,“究竟是谁家养得出这么倔的骆驼!比驴还倔!” 说完才想起来这不正是李青莲养的骆驼吗。 “骆驼还真是尽学了主人的坏处……” 明琇双腿一跨,重新骑上骆驼背,猛地一扯缰绳。“我数到三,你再不起来,以后我就叫你蠢驴了!” 还没等明琇等数到三,骆驼就突然一下子起来了,并自觉地小跑起来。 难道这真是只听得懂人话、有羞耻感的骆驼?成精了? 骆驼载着她跑了好一阵。空气中传来越来越清晰的羌笛声。 羌笛写龙声,如龙的长吟般遁入清朗夜空。 骆驼回到了它的家。 李青莲的小棚。 明琇趴在骆驼上,只恨自己没学会隐身术。 这会儿看起来,就像是她半夜专程来找李青莲。 就在这时,右眼皮狂跳。果不其然,大凶从她右眼中钻出来道:“正好,让李青莲做帮手,和我们一块儿去狐狸洞。” 明琇下意识拒绝:“这算什么,不行。” 大凶道:“不行什么?李青莲去还能比你去更危险?” 明琇没好气地说:“他怎可能同意和一个莫名其妙的人、深更半夜去猎狐狸?” “琇琇啊,你不会真的天真地认为李成壑将猎杀妖狐列入考题是因为妖狐危害人间吧?” “哦?”明琇 分卷阅读26 没有怀疑过李成壑会在这种事上说谎。 “甚么屠杀牲畜、拐人儿女、奸.□□人,统统都是人为了满足私欲加注在妖狐身上的罪。”大凶发出一声冷笑,“呵,妖修的苦处,我多少知道一些。野兽天生灵脉不如人,寿命也不及人类长,要想修炼出人类修士一成的程度,就至少要花十成的功夫……” 明琇颔首。她常与妖、怪打交道,知道它们修炼不易。将修道比作是阳关大道,那修妖便是独木小桥,若非走不了那阳关道,何须硬挤那独木桥? “许多妖修不得不走上歪路,生吞活人、蚕食同类、抢夺灵脉……因为如果不开辟捷径,它们修炼到死也都是不入流的野兽。人们认为妖怪都是祸害,也是因为那些能成妖的,哪个不是比同类更心狠手辣?能对自己狠,自然能对别人更狠。人类和野兽天生灵脉差距悬殊,普通的妖本就是极怕人的,初有所成的妖兽,更是唯恐修士找上门来,恨不得能躲多远躲多远。” 明琇将他的话过了一遍,问:“你的意思是……妖狐根本没有作乱,而是大匡城的人出于某种目的,要将妖狐赶尽杀绝?” “琇琇,还记得《妖兽志·戈壁篇》上记载的沙狐成妖后有何习性?” “我记不得了。”大凶让她看《妖兽志》,现在她只记得那些个奇葩了,比如名字奇特的嚯嚯鸟、族群里只有雄性的叶泽古鱼、打团战策略逆天的奎木狼等等。 “爷怎么会和你这么笨的人共用一个脑子!” 明琇“切”了一声:有本事你从我身体里滚出去呀。 “记性差怎么了?反正当年我也没选史地政生……” “呵呵。”大凶略带嘲讽之意,“是泽火。泽火形成于干燥地区的地底石洞,极其隐蔽,亦不容易开采。在荒漠中,泽火的气口处会形成天然的暖气,故而有泽火的地下洞穴内空气滋润,四季如春。妖狐喜阴,畏寒,又有冬眠习性。泽火气口处在地表之下,照不到阳光,温暖又隐蔽,不正是妖狐最理想的巢穴吗?” 明琇恍然,“两年前,为了避免蒸汽潮流霍乱道统,九阙下了泽火交易的禁令。可大匡城似乎仍然在使用泽火……” 大凶问:“大匡背靠沙漠,外联西域,与中洲万里之遥,即便是九阙仙主手下的红衣密探也鞭长莫及。琇琇觉得,如果李家发现了泽火新的开采点,会广而告之吗?” “不会。” 明琇猛然想起了在《文道仙途》中,大匡城叛出九阙仙盟的事。小说以男主视角展开,所以并没有详细描述李家决定反叛的前因后果,只说是看不惯九阙一家独大、仙主专.制集权…… 难道即便没有男主,李家依然在暗中绸缪、忤逆仙盟? “我看,李家是为了抢占泽火才对妖狐赶尽杀绝的。人类就是这虚伪德行。我们作凶的,信奉的是弱肉强食,屠杀弱小便是天理;可你们人,信奉的是仁义道德,做出来的事却和被人唾弃的邪祟没有任何区别。”大凶讽刺道,“人知怜悯而弃怜悯,知善恶而作恶。岂非比纯粹的恶鬼更险恶百倍?” 明琇不可置否,“你也不是第一天认识人了。兽类掠夺是为了生存,邪祟掠夺是为了提升修为,只有我们掠夺是因为本能。动物的本能是生存,而智人作为高等动物……” “智人?高等动物?” 明琇摸了摸鼻子,“这不重要。人和动物的第一本能是生存,这点没有异议吧?但人区别于其他生灵,人一旦满足了最基本的生存本能,第二本能就会被激发。那就是囤积欲。为了囤积更多的物资,我们发明耕种和畜牧,学会群居与合作,建立制度创建国家。千万年来,我们与天争、与其他族群争,无止境地掠夺资源。对了,还有发明货币,为的就是将资源量化。动物只要能活下去,通常不会囤积几倍于生存需求的物资。但人不仅习惯于未雨绸缪,还要为族群、为后代累积资源——我们终其一生,都不会满足,哪怕已经拥有足够活几辈子的钱也不够。只有孜孜不倦地囤积,才能满足我们的欲望。” “囤积既是本能,那必然掠夺。”大凶沉吟,“好一套混乱的秩序!” “人性本就是混沌,就好比你觉得人是最邪恶的,儒生觉得人本善,和尚觉得人都可怜,谁都对,谁都不对。如果没有混乱,哪来得秩序?” 明琇与大凶总会讨论一些旁人看起来莫名其妙的话题,或许是因为孤独共通,尽管他们绝不承认对方是知己,却也不得不承认彼此间建立起了一种微妙而默契的关系。 “人尚不同情人,又怎会同情妖。这世间鲜少有为异族伸张正义的。”明琇抱着驼峰,认真地看着眼前的黑气,“大凶弟,我们是不配同情别人的。所以,李成壑猎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我不管着,我只管给你打狐王内丹。” 他似乎是愣了愣,过了一会儿,飘来一声若有若无的轻笑。 “琇琇真是越来越像爷了,记得在地狱刚遇到琇琇时,你还是个哭包。” “我看你才是越……”明琇没有说完,但她想说的是,“你越来越像人了”。 分卷阅读27 他大概会很讨厌这样的评论吧。 于是明琇话锋一转,“好了,不说废话了。我们现在尚不能确定妖狐巢穴与泽火的关系,我必须亲眼去看一看。如若真的有关,那就说明,大匡城并非真的向九阙称臣。” “你更应当和李青莲一同前去查探。他就算是为了泽火,也会跟你去的。交给你了。”大凶沉默了许久,明琇以为他已不在了。可他忽然又说:“琇琇,或许很快,爷就能恢复原身了……” 他恢复原身,意味着明琇也能解脱。她眼睛一亮:“有多快?” 大凶道:“看你有多努力咯,大概还要吃十七八.九枚大妖内丹之后,碰碰运气……” 明琇:“再见!不送!” 黑气回归她的右眼,同时笛声婉转,渐入尾声。 不远处,月下吹笛人,缓缓将羌笛收入袖中。 第13章 春色未曾看 李青莲的身后跟了一群骆驼。 十七匹。 明琇数骆驼数得正起劲,她胯.下的骆驼突然撒了欢地跑过去,用脑袋蹭李青莲的胸膛。 李青莲道:“你来了。” 明琇道:“我来啦。” 卧槽,这算什么对话? 明琇尴尬地搓了搓手。 李青莲一把将她提下骆驼,直截了当道:“何事求我?” 明琇怀疑昨夜谋杀沈爱未遂之人正是李成壑,因而心里一直提防着他,也不敢将妖巢所在告知。另一方面,她毕竟和李青莲打过交道,虽说谈不上刻骨铭心,但好歹信得过李青莲的人品,有他同去,日后若李成壑责问,她也不至于孤立无援。 李青莲直白地问,明琇反倒有些心虚,目光不由地向下望去,盯着他的鞋尖。“城主大人给我们这些投考弟子布置的终审试炼是猎妖。我上一局失误拿了丙等,这一轮须得拔得头筹方能成为大匡城内门弟子。我想,若我能猎到狐王,一定能拔得头筹。” 李青莲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淡淡道:“你一个鬼修,为何投考仙门?” 李青莲目睹明琇吃妖丹,以他的见识定能猜到鬼道,因此她并不惊奇。她赌李青莲会替她隐瞒这件事,只因为四个字—— “不拘一格。” 李家家训,天下闻名。 这个词对李青莲来说如同信仰。 一直以来,大匡城都容纳着许许多多的不同。仙法、机械、中洲人、域外人……李青莲或许也能容忍与修仙截然相反的修行。 她忐忑地仰头看向李青莲,正对上一双明澈的眼睛。 他的嘴角有上扬的趋势,略带一丝戏谑。 明琇狗腿地补充:“谪仙年少成名,惊才绝艳,好多修士都是奔着谪仙来的。”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明琇是为了我?”他抬眸一笑,似乎并不需要回答,“你在这儿等一下,我回去拿几件东西就同你去妖窟。” 这些年他无疑变得稳重、疏离了许多,但抬眸间,眼中光芒如星,仿佛又变成了那个使气任侠的桀骜少年。 最终他竟什么也没有问,就连她提前准备好的理由都没有用上。 说走就走。 他将一壶水、一壶酒,几颗麦芽糖,外加几条风干羊肉,统统收入乾坤袖中。见此状,明琇心道:我们是去狐狸洞野餐吗? 明琇道:“用回光咒试试能否确定妖窟的方位。” 妖丹在妖兽的脑部,是灵力和记忆的所在,人吃了妖丹,也就继承了妖主部分的灵力和记忆。只要用一道“回光咒”,就可以从妖的记忆中挖掘出妖狐巢穴的位置。 仙门正派不屑于用吞食妖丹的方式找到妖族巢穴。 恰恰明琇能做。 “明琇,你吃了很多妖丹?” “很多。” “岂非会有很多妖的记忆?” 明琇耸肩道:“还好吧,毕竟都是些死去的记忆,过段时间就会消散。死妖委实做不了什么,顶多凝一股怨气在梦里报复我罢。” 李青莲道:“那你可是经常做噩梦?” “不经常,大多醒来都不记得了。” 明琇撒了个小谎,由是怕他好奇心发作,一会儿又该问她具体做了什么噩梦。 其实哪里是不经常,她夜夜噩梦缠身,有的关于她自己,有的是她变成了她吞食的妖,去体会妖经历过的恐惧。就这样做了数年噩梦,她起初夜夜不敢合眼,后来逐渐习惯,都开始拿噩梦里的故事吓唬村里的小孩了。 李青莲不再问下去,默念回光咒的口诀。他的声音好像也被风吹散了,不似平日里那般清朗,而是有些沉闷,甚至略微发颤。吟诵完毕,明琇眉头紧皱,罗盘飞转,而她受到妖狐神魂指引,在罗盘上拨出了巢穴的方位。 明琇回魂后,问:“我们怎么去。” 李青莲从怀里掏出来一张符箓。“瞬行符。” 分卷阅读28 这道符虽叫做“瞬行符”,可看上去同鬼画符别无二致,堪称符箓界的野兽派作品。 李青莲一手字写得洒脱浪漫,但画画这事儿也不能太洒脱浪漫。他的画每每被人嫌弃,对于一贯骄傲的他算是个不大不小的打击,于是他连带着对美术功底有要求的符箓道也一概不学,也不知时过境迁,他的心境发生了何种变化,如今竟然学起符箓宗的本事。 明琇道:“原来谪仙还会丹修的看家本事啊。” 这道鬼画符真的能将他们带去狐狸洞? “丹修上能绘云篆、晓天音,下能绘符箓、驱邪祟。我最近几年都在钻研此道。” 真香定理 莲莲,敢不敢御个剑?不当灵魂画手了好不好? 李青莲紧紧握着明琇的手,启动了瞬行符。 飞沙走石! 明琇吃了一嘴黄沙,但公平地说,瞬行符在方向定位方面,其实非常准确……甚至于,准确过了头! 直接将两人传送到深不见底的地洞的正上空!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对于恐高的明琇来说,一下子掉进这么深的洞里去简直就是噩梦级别的恐怖事件。 她伸手胡乱一抓,只想抓住一切可以抓的东西! 她抓住了李青莲的腰。而李青莲将一把匕首插入石壁,勉强稳定住了下降趋势。 明琇吼道:“李青莲你快拉我上去!!” 李青莲道:“可以!你的手、手先拿开一点!” 明琇根本没听懂他的意思其实是“你压在我不方便说的地方了”,还以为他想甩了自己。 “不拿开!!”说罢抱得更紧了。她和李青莲正面相对,双臂紧紧缠着他的窄腰,脸正好贴在他的下腹部位。 匕首就插在石壁中,可沙中石头毕竟基石不稳,两人的重量全靠一个支点维系,那支点已然开始松动。 明琇向下望去,几乎窒息:沙漠里形成了一个圆形漏洞,似乎二人的闯入惊动了什么东西,四周的黄沙如瀑布般汹涌磅礴地落下! 底下一片漆黑,只飘来滚滚烟尘。 明琇一方面理智地告诉自己,“现在我们两个都靠着李青莲的一把匕首支撑着,撑不了许久,我要是再不放手,他一定会和我一起掉下去。但要是他上去了,以他的品行,肯定还会想办法回来救我。所以,我应该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毅然松手,让他一个人上去。” 另一方面,明琇对于深渊的恐惧远远超出了她的理智。 她下意识地四肢并用爬上了李青莲的身体,整个人以树懒抱桉树的姿势紧紧抱着他的腰,瑟瑟发抖:去他妈的放手,要掉一起掉啊!她才不要一个人掉进深渊! 因为害怕,明琇抱得很紧,脑袋蹭着他的下腹,然后便感觉到了有什么东西顶着她的胸…… 明琇一愣:“李青莲你……” “抓紧了!” 李青莲在匕首脱力的前一刻抱着明琇一跃,一齐落下了深坑。 在下落的时候,明琇竟然没有觉得很害怕。心里喊的不是“啊”,而是—— 诶? 诶!!!! 接触地面之前,李青莲迅速施法缓冲,并未摔得太惨。 可李青莲与明琇的脸色都宛如刚刚摔了一个大跟头。 李青莲一下子站起,转过身去,与明琇空出了一大段距离。 就连明琇自己也对自己脸皮厚这一事实深以为然,她本不该在意这种小事。 可明琇觉得自己反应过激了,摸摸脸颊,竟烫得不可思议。 她满脑子都是不可描述的内容在滚动播放…… 没想到他那里也形容可观。 荒唐!禽兽! “啪”!明琇本意是用冰冷的手给脸颊降温,却没控制好力道,给了自己一记响亮的巴掌。 第14章 故人入我梦 “啪”!明琇本意是用冰冷的手给脸颊降温,却没控制好力道,给了自己一记响亮的巴掌。 李青莲听到巴掌声,不由问明琇:“你怎么了?” “没事!”明琇脚下一滑,带动身体“呲溜”一下从沙地上蹦起来,从而证明她依旧活蹦乱跳。 身手矫健的“鲤鱼打挺”虽然不是淑女该做的动作,但李青莲还是客观地评价:“这招不错。” 明琇看着他,脸又烫了起来——她竟肖想到李青莲头上,定是吃妖丹吃坏了脑子! 他为人仗义,又爱结交三教九流的朋友。从前明琇确实和他相处过几个月,但说是故交,也就仅限于最普通的朋友,除却他因好打抱不平的性子救过她两次,好像并没有多么深的交情。又怎么会莫名其妙生出绮思? 要说绮思,五年前的许柔止倒还有资格想想。现在,连明琇都觉得自己脏,要说对他有所遐想,那必然会受到良心上的谴责。 明琇一贯不喜自谦,说自己脏,就是大实话。 分卷阅读29 她修习邪道,手上不干不净;她决意复仇,以后只会杀更多的人、惹更多的麻烦;她把灵魂卖给了凶煞,今生今世得过且过,注定不得好死。 明琇自己不嫌弃自己,但玷污李青莲这样的神仙人物就会让她觉得自己真不是个东西。 “对不住啊。都怪我一直蹭,男人有时候就是会突然……咳……硬的,不一定是动了欲.望……” 李青莲皱了皱眉,“什么对不住?你哪儿错了?” 明琇心道:“李青莲对我起了反应,一定觉得很伤自尊吧。毕竟生理反应也不是他能控制的。”可“哪儿错了”这个问题倒是把明琇问懵了,只好试探地回答:“我错在不该、那个、抱着你、还蹭你?” 李青莲扶额,“没让你回答!” 明琇这才反应过来:哦,原来那是个反问句,起强调作用,意思是“你没有错”。遂小声道:“语文没学好,怪我怪我。” “你不用和我道歉。”接着李青莲自顾自扩大了这句话的范围,“以后都不要跟我道歉。我不喜欢听人道歉,那是最没用的话。” 明琇正好顺毛,“好好好,你说不道歉就不道歉。” 李青莲十分突兀地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的问题再一次问懵了明琇。“什么?” 李青莲道:“就是男人……不一定是动了欲……什么的……你一个女孩子家,怎么知道这种事的?” 这难道不是常识吗?网上的热心男网友吐槽什么的,她也看了不少。 “算了!”还没等她回答,李青莲就生硬地结束了对话。 明琇好死不死问:“谪仙你为什么这么问?你还难受着吗?” “…………”他的两道剑眉扭作一团,褐色的眸子中流露出几分尴尬。 明琇了然,体贴道:“哦,我知道了。我转过身去不看,你自己动手解决吧。听说男人这样憋着会憋坏的。” “…………”李青莲的表情更复杂了。 明琇觉得好像他下一秒就要吃了她。“容我再重申一遍,谪仙是清白的!那是男人正常反应,真的没什么,你不用这么介意的!这洞像迷宫一样,就我们两个,你再生气也还得和我一路,你说是不是?” “…………”李青莲继续无语沉默,明琇转过身去,举起双手发誓:“你自己解决把!我保证不看你,要是看了,让我另一只眼睛也瞎掉!要是不放心,我还可以再走远一点……” 李青莲忍无可忍,将她一把拽回,一个字一个字从嘴里蹦出来:“我不用!” 随后,他烧了一张光明符,将四周照亮。 他们掉入了一个沙漠底下的巨型巢穴,现在所在的是一个较大的洞,这个洞的石壁上开了数个小口,连接着其余的洞,就像是蚁巢。 明琇这才注意到她的帷帽早就掉了。 这是李青莲第一次看到她的真容,上一回满脸妖血,算不上真正见过面。 “好深的坑……”明琇假装挠头,用手遮住了右脸,低头道,“要不你先灭了光明符?我们都能在暗中视物。有光的话,怕引来妖物。” 妖物会不会被光引来倒是其次。光首先照亮的是她的脸,脸上那道三寸长的红疤和她不寻常的右眼。在这张小巧的鹅蛋脸上,生着两道娟秀娴雅的远山眉,英气的鼻子撑起了精致的五官,本是绝色,偏有残缺。像是一张大好河山的画卷上不慎落下了一个墨点,又像是通篇华美的骈文中的一句大白话,惊心动魄的美连带着将那残缺也衬得突兀了百倍,更让病态和乖戾的气质充斥着整张脸。 一如明琇所料,李青莲已经看到了她的脸,像是被她的丑刺激到了,略微失神。片刻后,他掐灭了光明符,洞窟回归了最初的黑暗。 “你方才没有这么生疏。”李青莲叹道。 “方才?”明琇愣了愣,现在她还真猜不到他脑子里在想什么、下一句话又会有什么神转折。 “‘李青莲’,刚才掉下来的时候,是你叫的吧?这里就你我二人,你作甚还要叫回谪仙。以后干脆都直呼我的名字。” 明琇吁了一口气:原来他介意这个。 名门男修的称呼本来是极讲究的,通常只有地位尊崇者、有身份的长辈或是亲近的朋友之间才可以直呼姓名。同辈间通常称呼对方的字;若双方初识,就称呼对方的姓氏加表字,不知姓名的则称一声“仙郎”;称呼有雅号或要职在身的男子就更复杂了,诗会、歌会、家宴一类的休闲场合下称雅号,而在封典祭祀、仙门盛典一类的正式场合下以职位呼之。 各种场合变化万千,不胜枚举。总之,灵界大陆上,但凡是个人物,身上的称呼就有一大堆。明琇在背仙门名士谱的时候,委实废了一番功夫。 不过,李青莲不喜恪守礼节,别人叫他李青莲,他听了舒坦;反倒是叫他的雅号“谪仙”、“紫极君”,他就要下意识端着,很不自在。 明琇觉得李青莲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要是她有个外号叫‘仙女’,别人唤她一 分卷阅读30 声仙女,她就在心里嘚瑟一下;要是每天都听到别人叫她仙女,保准过得飘飘忽忽,把尾巴翘上天。 明琇道:“你不喜欢谪仙这个称呼啊?那你还有很多好听的称呼啊。紫极君?青莲?谪仙哥哥?莲哥哥?” 李青莲向来讨厌油嘴滑舌、没脸没皮的人。知道这一点的明琇,恶心起他来分外带感,差点忍不住笑场。 他不自在的时候,耳朵总会不自觉地动一下。 明琇压低声音:“莲儿?” 李青莲站了起来,“别叫了!” 明琇“噗嗤”笑出声来,“李青莲,回去我要是告诉别的修士,我能直呼谪仙名讳,他们准不信。” 李青莲干脆不说话了。 明琇见他耳朵都憋红了,哈哈大笑,只觉得浑身苏爽、畅快非常。这些年她身边没个朋友活得实在憋屈,好不容易换了个身份重逢旧友,也不必像以前那样顾及原主的名声,大可暴露恶劣的一面。 “而且……我还可以向他们炫耀,我和李青莲独处了两个晚上!” 他是受不了别人调笑他的。这个时候,他八成会伸出一根手指头,咬紧牙关,撂下一句“放屁”。他的文学词库博大,脏话词库反倒很小,骂来骂去,也就是什么放屁,他娘的。少年时他在蜀地呆得久,所以真急了也会骂出几句川音。 但这一次,李青莲没有骂她,而是淡定地看着她。长睫闪烁,眸中带着丝丝清寒的微光,像是要将她这个祸首的脸牢牢记住日后好算账。 明琇被看得心虚,只听李青莲说:“可以。” 她的笑容渐渐凝固:“什么可以?” 李青莲:“说去吧。” 意思是,他不介意她和别人炫耀自己和他共处了两个晚上? 明琇震惊了,怎么会是这反应?他绝对是在说反话! 明琇挠挠耳背,“啊,你这人怎么连玩笑都听不懂。第一次见面,我咬了你。这是第二次见面,我们两个就掉进了这窟窿。我也不是狼心狗肺的人,是吧……怎么能故意败坏你的清誉呢?” 李青莲振振道:“男子要什么清誉。明琇都不在乎,我在乎个屁。” 明琇喃喃:“我还是得替你在乎在乎……否则你的粉丝团不得手撕了我。”说起这个,她突然想起了李成壑,那阴恻恻的城主要是知道她拐了他义兄,会不会真的撕了她?她背上的那三道鞭伤还没好呢。 “又在说些不知所云的东西了。起来,探路!”李青莲在黑暗中准确地扣住她的手腕,将她从地上拉起。 他的的手很修长,不止手指修长,指甲盖也比寻常人要长一些。虎口和手心上都结了厚厚一层茧子,但手背的皮肤很光滑。 相比之下,明琇的手就不大像女孩子的手了。一手老茧不说,有的指甲上还生了倒刺。而且她常年四肢冰凉,深入这寒冷的地底洞穴,手背更是像冬天那么冷。 已经很多年没有人拉过明琇的手了。她被厌弃,被疏远,而她对这一切已习以为常,因而变得冷漠,也不再主动向他人伸出手。 所以,当李青莲手上的温度传到她手上时,她本能地用力甩开。 李青莲再次抓住了明琇的手,“地底妖窟分支多,你不能和我走散,会迷路。” 明琇不习惯这样,再次挣脱了那只手。 即便这个人是李青莲,她曾经在这个世界上最信任的人之一。 她习惯的是疏远温暖、忘记温暖,只要那样,没有对比,寒冷也就不再是寒冷了。 李青莲脚步一定,松开手,将手背到身后道:“差点忘了,修士的手腕是灵气汇聚之处,如此命门,怎可随意让他人拿捏。是青莲逾越。” 手腕是许多修士看得和脖子一样重要的部位。李青莲也一直佩戴着绣着家徽“飞天纹”的白色护腕。 明琇本没有想到这一点,但他既提起,索性顺杆子下来,点头说是。 李青莲道:“那你跟紧我。” 明琇忽然想到,“跟紧你?难道你来过这里吗?” 李青莲点头,“来过。” 明琇吸了一口气,“那你刚才是骗我的?” 李青莲:“没有,是明琇并未问我。” 四壁凿痕嶙峋,布满了不知是什么东西留下的划痕。明琇屏息凝神,从她掉进这个窟窿的那一刻起,耳边就一直传来“嗡嗡”声,她刚开始只当是上下落差太大造成耳鸣,可现在看来,这种声音连绵不断,想来是另有原因。 明琇道:“李青莲,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妖怪呢?” 李青莲卖了个关子,“我带明琇来,便是信了你。明天自会告诉你。” “为什么是明天?” “因为想让你睡个好觉。” “哈哈,困了就睡,天经地义!我先睡,你困了叫醒我,我们轮流值夜。”明琇说着就打起了地铺,李青莲既然说了明天再说,那她就不必多问半句。 “爽快!”李青莲在离她三步外的沙地上 分卷阅读31 ,靠着石壁坐了下来。 那些未解的谜团、那些放不下的夙愿,在这一刻明琇竟都没有那么在乎了,她望着李青莲,视线渐渐模糊…… 你是否与也曾与梦境搏斗? 时光窃取了生命,迷茫断送了命运。 这一夜,明琇睡得很香,还难得做了一个好梦。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过去式,也就是明琇穿书一周目的前半部分 大可爱时代的朋克谪仙和琇琇1.0的故事 第15章 《蜀都赋》1 五年前的那天,天上下着蒙蒙小雨。老天一定和明琇开了个玩笑,因为一个雨天的午后,她没有做出任何出格的事,就被那个世界驱逐出境。 由于哥哥是个网文写手,明琇耳读目染,对于“在异世界醒来,我不再是我”这种常见的设定接受度比较高…… 才怪! 当她发现自己魂穿到一个目测未成年的小姑娘的身体里时,发出了堪比钻孔机音量的尖叫。 从周围人的穿着打扮和街边建筑,明琇初步断定这是古穿。她对原身的姓名、身份和经历一无所知。原身全部的资产,不过怀 里两个馒头,腰间一个绣花荷包。馒头是馊的,剑鞘里是没有剑的,荷包里是瘪的。 没有钱,更没有身份,一切都陌生至极。 明琇在现代衣食无忧,拉不下脸面当街乞讨,只得靠买了身上那绣花荷包的钱囤了三张大饼,好不容易支撑过了三天。 在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明琇无意间仰望天空,随后彻底摊倒在了地上。 天空中飞过一队男子“天”团。 那些人怎么上天了? 穿越者每天都在刷新世界观 淡定的路人大婶朝跪在地上的明琇翻了个白眼:“乡下人第一次进城吧?” 明琇几乎就要口吐白沫、扑死大街上,她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拉住了那人的手。“等等,天上刚刚是不是飞过了什么东西……比如,人?” 路人大婶:“那叫御剑飞行。” 难道穿进一个仙侠世界了?明琇又问:“现在是什么年份?这里是什么地方?” “天宝初年,陵州县城啊!” 明琇抱头道:“我果然是穿越了!!” 路人大婶:“姑娘穿越了?” “是啊……”片刻后,明琇才惊悚地抬起头:这是什么情况,这个古代人怎么会知道“穿越”? 难道……这是一个全息网游的世界? 大婶是个NPC? 路人大婶:“姑娘,婶子的青春痘快被你给挤破了。” 明琇疑惑地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心想,原来她额头上的点不是触发菜单栏的按钮。 明琇用暗号试探:“那你能带我去找时光机吗?或者任何能退出这个游戏的道具。NPC大婶?” 路人大婶露出了些许疑惑的神情,随即拍胸脯保证:“婶子带你去找时光鸡。” 明琇惊呼:“还真是NPC啊!” 大婶嘟囔:“啥摁屁西……姑娘跟我来。” 在没有其他去处并且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情况下,明琇选择相信这位信誓旦旦说可以带她去找时光机的大婶。然后,明琇就被带去了一间茅草屋,一推开门,里面埋伏的两个男人,便一把扑上来将她牢牢扣住。 “呵呵,信教的果然脑子都不太正常,一骗一个准。” 明琇顾不及害怕,反而觉得更懵了:“我不信教啊。” 路人大婶:“域外魔族的赛因神教,这都不知道,看来是真傻啊,难怪满口胡言乱语,什么时光鸡、蒽屁西……” 明琇:??? 路人大婶像是监察鸡仔那样抬起明琇的胳膊,从她的腋下到股间摸了个遍,然后对两个早早守候在此的男人说:“小丫头一个,估摸着是个雏儿,底子不错,而且人傻,不会闹事。再养个一两年身子长好了,保准是个惹人疼的骚货。交货的时候就按我说的这样说,别被恩主故意压了价。” 听到这里,明琇才知道自己这是被人贩子绑架了——还是她欢欢喜喜地走进了狼窝。 权宜之计只有顺着那人贩子的意思装傻充愣,让他们降低防范心,然后找机会逃脱。于是,明琇发出了一连串笑声。 本意是为了装傻,可笑着笑着,她便真的觉得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事真是荒唐至极。 在来到这个世界前,明琇不过是一名二十一世纪的普通大学生。 在她十六岁以前,一直以为自己生活在一个完美的四口之家。后来才知道,她的妈妈与爸爸是再婚重组家庭,而从小叫哥哥的明瑄,其实是继父和前妻的儿子。她本姓华,后改了姓,又按照明瑄的名字起了“琇”。 十八岁的时候,明琇考上了大学,与明瑄是同一所。她本该有光明的未来:聪明,漂亮,不缺钱。在名校攻读机械工程专业,前途可期。如果没有这场天杀的 分卷阅读32 变故,她半年后就会去研究生学院深造,研究机器学习。这个新兴领域是职场香饽饽,不愁找不到高薪岗位。 摆在面前是一条康庄大道,但明琇时常会在早晨醒来的时候陷入一种空茫的状态。 她不知道自己想做哪种人、也不知道自己想要哪种生活,她和大多数被这两个问题困惑的人们一样,也选择了那个折中的方式——向钱看。 在这一点上,明瑄和她很不一样,是个理想派。明瑄在考试方面是真正的天才,哪怕明琇凭借努力考取了和他同一所大学,也曾暗戳戳地嫉妒着明瑄这样的学神。 但是,考试亦或是赚钱,都不是明瑄真正热爱的东西,他喜欢文学。他说,文人的世界很奇妙,哪怕外部世界再怎么黑暗、一眼望不到头,在他们的文字里,都透着一股能穿透一切的光。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每一个字眼仿佛是从宇宙初始的那一刻就该那样存在了,无论用算法将文字排列组合万万遍,都达不到这种穿透人心的力量。 明瑄把业余时间都用在了写小说上,废寝忘食,荒废社交。他写的是快餐文学,他取了“文学”两个字,明琇取的是“快餐”。明瑄写《文道仙途》前期设定、大纲花了大约一年,又连载了将近一年,这本小说承载着他青春期的幻想和对世界的理解 ——这是他的孩子,他的世界,他的荣耀。 明琇对看小说,尤其看是网络小说这种需要在阅读时放飞逻辑的娱乐活动很不感冒。她不明白哥哥为什么要写一部收入远远抵不上时间成本的小说。《文道仙途》三十万字上架后,由于收藏少没有好榜单,同时盗文同步连载,写到接近一百万字,纯收益不到八百。 还要减去明琇申请小号给哥哥砸票打赏的钱…… 再多的爱,都会被冰冷的现实扑灭。明琇记得穿越前,迷迷糊糊地听明瑄魔怔地说:我写的世界是真是存在的。 嗯……作家是该有点神经质,对自己的作品有信念感也没错。 明瑄刷新着网站,最近一个礼拜,只多了寥寥几条新评论。 【签到水经验】 【妈的**都快百万字了,男主才收了俩后宫?Are u kidding me?揽芳华和鞠文斐人设太水,让我想起了十年前的文,妖女仙女红白玫瑰早看腻了。男主快收些妹子吧,不然弃了】 1楼:+100086 【许柔止都被boss草过了男主还要?男主头上一片青青草原】 1楼(本书作者):小师妹是被强迫的 2楼:半推半就吧,boss天下第一,小师妹被女干多不定还很爽呢 3楼:谁让我只是一只羊~绿草因为我变得更香~~ 4 楼:小师妹一双破鞋,口口声声说爱男主又不去死,整天装柔弱、口蜜腹剑,膈应我家斐然仙子 5楼:+1 本来看网文就是图个爽,这个角色存在的意义就是给读者喂屎吗 6楼:作者和初恋多大仇,是不是也被初恋戴了绿帽,嘿嘿 关于小师妹的吐槽楼成为了这本扑街文里最高的楼。 明瑄气得一把拍在键盘上,键盘上的return键飞了出去。 对于爽文YY流男主来说,终极目标是踏破虚空三千世界唯吾独尊,而整个世界的人物都必须围着主角转,大体上来说,分为正派、反派和路人炮灰。这里正派指的并不是小说世界观中的正派,而是特指无条件站在主角阵营的角色。 正派中的角色设定通常包括:后宫,导师,队友/小弟。这些人为主角开新地图,为主角送道具,衬托主角威武雄壮、霸气外露。 许柔止作为原先正派·后宫阵营中的一员,一旦表现出了背叛主角的个人意志和野心,在读者心中就等于脱离了正派阵营。在YY世界中,主角与多少漂亮妹子无媒苟合都不要紧,但喜欢主角的漂亮妹子一旦被别的角色染指,读者就会采取两种反应:脱粉回踩妹子and/or辱骂作者。 明琇给明瑄顺顺气,“写文嘛,免不了要遇到键盘侠和杠铃精的。我相信你精心设计出来的世界一定会有人欣赏的……”随后,明琇重新打开评论区,期待能找到一些鼓励人的评论。接下来几条是这样的: 【签到】 【互勉】 【作者君,来而不往非礼也——携《末世高武兵王》回访】 【作者大大加油,比我写的《蒸汽制霸修真界》好多了(P.S.《制霸》也是类似题材,欢迎书友入坑)】 【后金古时代最跌宕起、伏缠绵悱恻的武侠小说之一[链接]新书蹭点关注】 明琇:“…………” 明瑄退出了网页,安静地打开了存稿文档。 他键盘上的手抖得像筛子,在敲下第一百万字前,沉默良久,然后抬起熬夜泛红的眼: 扑街扑到这份上,我也该清醒了。 没有人喜欢我的世界,那不如毁掉 分卷阅读33 好了。 不写了,就让所有人的故事,都结束吧……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晚上9点还有一更 进入第一个回忆篇,可以养肥,但求不抛弃 回忆篇直接和主线相关 读者“东风十二阑”,灌溉营养液+17 么么哒 第16章 《蜀都赋》2 明琇想起来了。 这具身体里沉寂的记忆,在她回想起《文道仙途》时,决堤般涌现。 她穿成了那个书里书外都倒霉透顶的小师妹。 黑化前的许柔止是符离宗二小姐,人生履历基本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傻白甜,恋爱脑,一路跟着男主跑。 符离宗是男主尉迟瑄最初所在的门派,地处江南,位列八大仙门之一,主攻符箓术,门人多是丹修。许柔止身负“青梅比不上天降”buff,一场痴恋终沦为炮灰。这位许二姑娘以师妹的身份痴恋男主多年,更在男主因受不了寄人篱下、受人猜忌的生活与符离宗断绝关系后,毅然逃婚出走,苦苦追寻浪迹天涯的男主。 这具身体的记忆异常混乱,除却与家人还有“尉迟哥哥”相处的愉快的记忆稍微清晰一些,其余的记忆都只有一些细枝末节的片段。是以,明琇除了知道她穿成的这个人叫做许柔止之外,对她穿越前发生了什么、原主的心理又是什么一概不知。 明琇努力回忆着小说的剧情。她只看完《文道仙途》的前三十万字,由于小师妹是第一个出现的女性角色,相比于其他角色,明琇对小师妹的印象还算比较深。 细节她已记不清了,只约莫记得小师妹在流浪期间被拐进了一个很牛逼的门派,好像叫“九阙仙盟”,然后小师妹因美色被老盟主看重,强行纳为姬妾……在小师妹身心都受到了摧残,依靠某种不可知力量单枪匹马地逃离了九阙后,符离宗又因为某种不可知原因获罪,被九阙满门抄斩。 灭门的始作俑者正是双女主之一的“髑髅香妃”揽芳华。揽芳华为了推翻九阙仙盟的霸权,甘愿被符离宗囚禁五年,期间暗中筹划,忍辱负重,利用符离宗的灭门激化了仙门对九阙一家独大的不满。后期揽芳华也成为了男主向九阙复仇、成就霸业途中的得力助手。 女主嘛,只要对男主一心一意,对别人心狠手辣都无所谓,痴情妖女反而是宅男眼中的萌点。相反,小师妹心里从来就没有什么霸业。她对揽芳华恨之入骨、对爱上揽芳华的男主因爱生恨,为了报复二人,她在屠灭九阙的混乱中偷学了封印在不赦谷中的禁术,沦为魔修。 后期的小师妹挑起了小boss的大梁,专门制造一些几十章内就能解决的小麻烦,为明瑄凑字数、赚全勤奖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她咬了咬自己的舌头,再次确定一切都是真的——真的穿越到了一本书里,哥哥笔下的灵界真的存在! 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明琇被人贩子用绳子一牵,像牲口一样被赶着走。 比起穿越成一个悲剧女配,她被人贩子拐了这件事更令人担忧。 从许柔止破落的穿着打扮来看,她现在应该处在逃离符离宗满世界流浪的阶段,也就是说,她的悲剧还没有展开。 世界这么大,总不能全围着主角转吧? 明琇相信蝴蝶效应。只要她不搭理男主,总能找到一个远离剧情的地方安静地生活。 三天来,就吃了几张饼充饥。明琇饿极了。 拖着饥饿的身体被人牵在手里,就像一头待宰的羔羊。 明琇从路人的反应观察得出结论:在这个世界,人口买卖是合法的,奴役个人就像奴役一条狗一样寻常,后者说不准还能得到爱犬人士的保护。所以,就算她现在大声呼救,也不见得有人会来救她,反而会让人贩子反映过来她在装傻。 眼见很快就要出城。到了荒郊野外,她人生地不熟,更不可能逃跑。这段车水马龙的路,是她逃走的唯一机会。她不相信运气,也不相信路人,关键时刻,只有自救。 明琇定了定心神,思考对策。 只听远远传来铜锣声,方才还热闹的街道顿时安静下来。人们纷纷避开主路,将路中央空了出来。 他们既害怕,又好奇,纷纷驻足,伸长脖子向道路的尽头张望,活像一群被掐着脖子的填鸭。 方才骗她说去找时光机的大婶狠狠一拉绳子,将呆愣住的明琇拖到一边,骂骂咧咧道:“连九阙的车队都不晓得避让,果然是个脑子不好的货色!” 明琇固然缺乏这里的知识,但她并不是个傻子,甚至于说,她比大多数人都要聪明。听到那婆姨的话后,心中忽然有了一个计谋。一个转弯后,宝马香车的队伍映入她的眸中,她的心中燃起希望——或许有摆脱人贩子的办法了。 几乎在刹那间,连日来的饥饿被这一瞬的勇气驱散,明琇在心中默数:十、九、八、七…… 无论什么时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都是大多数人明哲保身的方式 分卷阅读34 。她以前看过的新闻说,街上有人贩子装作痛打小三的原配,一边打,一边强行拉女孩上车,女孩向周围的行人呼救一直没人搭理,无奈之下她只好抢过一路人男子的手机就往地上砸。砸坏了手机,男子的利益受到损害,自然不肯轻易放过女孩,便死死拉住女孩索赔,人贩子见状这才悻悻离开。女孩用一部手机的价钱赎回了自己的命。 眼下唯一自救的方式就是扰乱社会秩序,让比人贩子更难对付的人去对付人贩子。 零! 掐好时间点,明琇爆发出空前的力量,乘人贩子不备一把夺过绳子,冲向车队! 护卫队全体警戒! 明琇天真地想,像这种官方执法机构,碰到当街拦警车这种情况,应该只是把肇事者捉回去居留几天吧? 总比被人贩子抓走卖掉的好。 她还没接近马车,就被手持长剑的十余名壮汉团团围住。 这阵势,就是说当场把她的头给砍了也绝不意外。她生活的地区治安良好,连流氓斗殴都没见过,眼下看到众人对她刀剑相向,竟觉得自己下一刻就要一命呜呼。 死就死!明琇恨恨地想,左不过被这帮人杀了,也好过被人贩子卖掉生不如死。死后说不定还能回归现实生活。 在这种极端想法的左右下,比起保全自己,明琇更想让那些个人贩子去死。 管车里的人是达官显贵还是王孙贵胄,一不做二不休,明琇爬上马车,以一个并不雅观的姿势蹲在了车栏上,指着那几个人贩子吼道:“是他们!是这几个人贩子绑了我,逼我冲撞马车,他们好趁乱行刺!” 明琇虽不知马车里坐的是什么人,但瞧这排场浩大,便往最重的罪上面说。 话音刚落,人群一片哗然。几个人贩子被随从侍卫押到马车前、用大刀架着脖子。明琇也被刀架着脖子,和人贩并排跪着。人贩婆姨舔着老脸朝马车那边哭道:“大官人!别听这小蹄子瞎说,她脑子有毛病。就算是借老身一百个胆子,老身也不敢拦九阙大官人的车啊!” 马车里传来一个昆仑玉碎般清亮干脆的声音:“有理说理,哭个屁!” 话音刚落,金丝楠木车门就被里面的人暴力地一脚踹开。 明琇首先看到的是一只黑色的皮靴,皮面上用彩线生动地绣着两只凤凰。凤凰的眼睛是两颗明珠,阳光打在明珠上,正好将一道光反射到明琇眼里。 真·闪瞎。 明琇闭上眼,睁眼时,身前忽然间站了一个人。 那彩凤明珠靴的主人是一个胡服少年,着一身象牙白袍衫,袖口和衣缘有着黑金包边,腰佩蹀躞腰带,蹀躞扣上悬一葫芦一长剑。这番衣着打扮算得上是夺目招摇,却被他穿出一派萧疏淡远,高处不胜寒。 少年肌肤胜雪,黑发似漆,眸色浅褐,稍一抬眸就是十足得炯然;夹在诸多高大的随从中间,身量未免显得瘦小,脸上也还带着少年的骄纵,看上去最多十□□岁;这样的相貌其实很容易显得文弱、娇贵,不过应该没有人会将他与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或是养在宅子里的名门公子联系起来。 他周身的气势就好似宣布“天王老子来了”。 都是因为那双眼睛。 那是两坛烈酒,就算隔着老远,也能闻到烈酒的飘香。 明琇只听得耳边“嗡”得一声,喧嚣的街道突然变得安静—— 少年跳下马车,锐利的眼神聚焦在那男性人贩身上。“你,把奴隶身契拿出来。” 那人贩子的手直打颤,回道:“有,有!不过放在家呢,没随身带着,仙郎若想看,小的这就回去给您取来。” 明琇道:“他根本没有!我是被拐来的,他们是拐卖良家妇女的人牙子!” 她首先开口,给其余被绑的女子壮了胆,紧接着又有几名女子说自己并非奴籍。 听完这些话的少年二话不说抽出长剑,随后银光一闪,那汉子就直直向后倒了下去。 由于速度太快,众人一时半会儿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那方才诱拐明琇的大婶上前推了那汉子几下没动静,才听到她哭喊道:“杀人……杀人啦!造孽啊!修道之人当街行凶、冤枉好人,这还没问几句话呢……我的儿啊!” 少年用指甲弹了弹剑刃,吹了口气,吹走剑上零星的几滴血沫子,收起长剑,冷冷一笑。 第17章 《蜀都赋》3 少年用指甲弹了弹剑刃,吹了口气,吹走剑上零星的几滴血沫子,收起长剑,冷冷一笑。 这就杀了个人? 当街行凶? 这人谁? 明琇从没见过死人,吓得浑身紧绷,以一个端正得有些违和的姿势跪在地上,将腰背挺得笔直,眼观鼻鼻观心,一言不发。 这里不是法治社会。强者为尊,修士与普通人有云泥之别,后者命如草芥。哪怕这个少年杀错了人,顶多被路人说几句闲话罢。 少年的轻笑从明 分卷阅读35 琇头顶传来——他被明琇正襟危坐听训的姿势给逗笑了。 以貌取人要不得。明琇以为他是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结果他的操作直白暴力;以为他高贵冷艳,没想到他的笑点很低。 听得婆姨的哭声凄厉,他的声音毫无波动:“老妪这是受了冤屈?想给你儿子讨个公道?” 婆姨也不知这个张狂的少年还会做出什么事,只敢谨慎地点点头。 “哼,扯巴子!近年来蜀地多有女子小儿莫名失踪,多少家族受此祸折磨,尔等倒卖良民,反倒还冤枉咯?”少年眉毛一挑,眉目间便多了几分凌厉。 他用剑柄指了指明琇道:“比如——这位姑娘指节细巧,不像是自幼为奴。听她的口音,也不像是本地人。只有普通百姓才可以自由出入各境。但若是奴隶离开奴籍所在的地方,必然会从当地领主处取得路引和名牌。你那龟儿子一口咬定她是贱籍,可我瞧你们走的路是出关的路,既要出关则须将奴隶的文书随身携带,又怎会放在家里?除非,尔等一早便打的是将良民拐带出城的注意!” 那婆姨好似受了什么极大的冤屈,呼天抢地道:“那、那……看咱们小家小户的,仙郎非要瞧那文书,老婆子回家拿给你瞧便是……你又为何要我儿性命?即、即便少了几份官文,也罪不至死啊,你怎么能什么都没搞清楚,就施法杀人呀!是了,老婆子虽不知事,也晓得九阙掌管六州,律法上明明白白写了修道之人不能在仙门、仙山以外的地方无故使用仙法,仙郎故意破戒,现在难道还要继续欺凌我们老百姓——难道还要杀了我这死了儿的老婆子吗? ” 人贩老妇唱得一出好戏,声泪俱下,每一句话都旨在挑起百姓与修仙者的矛盾。许是普通人和修仙者的芥蒂早已有之,现场已有了不少为老妇鸣不平的声音。 少年道:“杀这么个东西,还配让我动用仙法?你这老东西倒是晓得心疼你儿郎,可知道、你拐来的女儿也有人心疼!何时我碾死只臭虫还得跟臭虫讲道理了?” 见过横的,就没见过这么横的。“我的苦命儿郎唷——娘很快就来陪你咯!!” 明琇左边是个死人,右边是个戏精,脖子上是把刀子,前面站着的是……好吧。他看着是个神仙公子,一袭白衣、不染纤尘的模样,可性子偏又一身江湖气,哪里是什么神仙、什么公子,分明就是民间故事走出来的使气任侠的游侠儿。 “你既说了要下去陪你儿,那我便成全了你。” 这一次,少年甚至懒得用自己的剑,而是拾起那根死去的人贩子手中的鞭子,将鞭子往婆姨脖子上一抽一拧,她便断了气。 明琇跪在两个尸体中间,大气也不敢喘一声。不过须臾,他就轻轻松松杀了两个人,饶是知道少年帮她处置了人贩子,这两个人做的事丧尽天良,实属罪有应得,但她仍心有余悸,背后全是冷汗。 “腌臜之人、龌龊之事,但被我碰上一个,就除一个!”少年信步走回马车,听到路人中传来的闲言碎语,别人骂他,他就怼。“当街杀了两条臭虫,怎么,还有人为其伸冤?还有,休要提什么九阙。某,一介散修,并非九阙门人,尔等若想为人贩子鸣不平,来某跟前骂,在背后骂九阙无德又是何等窝囊!” 那些圣母心泛滥的人,自然不敢真的走到他面前指摘,被他一瞪、被侍卫一威吓,便陆陆续续都散去。 最后留下的是支持少年的人。 这个时代尚武,侠义之风盛行。围观者中有四五青年,看起来都是草莽好汉的样子,见他行侠仗义,大受鼓舞,合力逮住了剩下的几个随从人贩,让他们引路,去扫平那黑市窝点。 重获自由的少女们竟反而嘤嘤哭泣起来。明琇不解,拉住其中一个模样娟秀、皮肤白皙的姑娘,“你可以回家啦,还难过什么?” 娟秀少女摇头道:“早先双亲大人已将奴奴许了夫家,谁知踏青途中被人绑走,遭此飞来横祸,奴奴名声受辱,夫家定然不要,更会另家族蒙羞。” “噫……这算是哪门子逻辑。”明琇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二十一世纪女性,对这一切都十分无知。“横竖那个白衣小哥救了姑娘你啊,你这不还没被卖掉呢,名声怎么就受辱了?看到你回来,你爸妈还有你未来老公高兴还来不及吧?” 娟秀少女流下两行清泪,咬唇道:“不……不是这样的。这五天奴奴落在外男手里,流落市井腌臜之地,奴奴说自己清白,又有谁会相信?本来若奴奴偷偷逃回家中,说不定家人还能将被绑一事隐瞒过去,可现在那仙郎在闹市之中杀了人贩,这么多双眼睛都瞧见了奴奴,这件事是决计无法隐瞒过去了。奴奴这一辈子,怕都无望了……只有遁入空门,了却残生。” 这番话给明琇带来了极大的震撼,她怎么也想不通,怎么会有父母对子女这么残忍。可是,看其余少女毫无喜色的青春脸庞,她又觉得或许不是父母残忍,而是这个时代对普通女子就是这般苛刻。 “我、我难道不该那样救你们……”少年先是难以置信,然后眼中流露出深深的怀疑。 分卷阅读36 娟秀少女擦干眼泪,摇了摇头,“不怪仙郎,是奴奴命不好。”说罢微微踉跄了一下,头也不回地向东走去。 他方才那凌厉的眼神顿时烟消云散,他就像是个犯错的小孩一样,咬着牙,紧紧攥着衣摆。 人群里有人喊了出来:“金冠白衣郎,葫芦问酒剑……他就是谪仙!” 丝丝愧疚涌上心头,少年听到别人喊“谪仙”,反倒低下了头,凶道:“不是!认错了!看甚么?全散了!” “谪仙?”这个名号听起来有些耳熟,但明琇一时半刻也没想起来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他小声道:“我该怎么办?” 他身边站得最近的人是明琇,也只有是在问她了。 “我将你们一一送回家,亲自向你们的父母双亲解释缘由,管不管用?” “啊?”明琇心中一动,她虽不知道这样做到底管不管用,但她感觉到少年的心很好,是个难得的热心肠的好人。 少年垂眸,自己否定了这个法子。“呵,这算什么馊主意。我与她们非亲非故,护送她们回家,反倒会教人误会。” 随后,他命侍卫给余下的姑娘分了些丰厚的路钱,让她们自己回家。明琇也得到了两枚银铢。与此同时,少年已回到了车上,准备扬鞭启程。 明琇在这个世界上着实无处可去。再流浪下去,也是再次被人抓走卖了的命。 如何安身立命、如何不饿肚子都是燃眉之急的问题。 想到这些,她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马车,一把抓住厢前横木,矫健地跳上了爬上了马车。她一把拉开车门,将银珠子往里面一扔,大声道: “英雄!我不要你的钱,我没地方去,想跟着你混!”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以前看水浒,生动的暴力场面描写给我留下了森森的阴影。杨雄、石秀杀潘巧云、武松杀潘金莲,都是脱光女人衣服,虐杀毁尸...古代女人一旦不洁,就会被彻底剥夺作为人的尊严 可以想象一个女人如果被掳走多日后,好不容易逃回来...哎 第18章 《蜀都赋》4 明琇扒着行驶中的马车,眼巴巴求收留。 不能细想,否则实在狗腿得没眼看。 她从前收养过一只流浪狗。原先她并不打算养狗,只是某天好心在校园里喂了狗子几块大排,结果那狗子就缠上她了,卖萌跟踪求抱走,然后明琇真的就抱走了它,从此过上了有狗儿子的生活。 嗯,她大概是从狗娃身上受到了启发。 侍卫赶她,她死死抱着车门不走,侍卫一鞭子抽上来,骂道:“滚!” 这时,车帘扬起,从里面伸出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风一般地握住了鞭子。 那个嚣张跋扈的少年离她不过三尺的距离,一股幽幽的檀香扑鼻而来。他问:“我害得你回不了家?” 穿越这种随机事件根本不在人力掌控的范围内,在回家之前,明琇只想好好活着。于是,她厚着脸皮顺水推舟,顺着误会继续下去。“我回不去了。求您收留我一阵……我很快、很快就会找到出路的。 “对不住。”他真的以为明琇和刚才的那些少女一样,也因为名节受损而不敢回家,因而诚挚地道歉。“我没有想到会给姑娘带来这么大的麻烦。姑娘若实在没得出路,我这至少可以给你一口饭吃。” 一看就是被保护得很好的、天真爽直的少年。欺骗这样的人,明琇觉得有些无地自容,低着头,用蚊子般的声音道了声谢。 “进来。” 明琇走进了车厢内部,没想到里面的空间比外面看上去得大不少,想来是修仙者用法术变幻空间的关系。 除了少年,还坐了一个是个鹤发白须的老翁。 老翁道:“青莲,看,你当街救人,本是好心,可惜忘了姑娘家的闺阁教条,办了坏事。你这使气任侠的性子,可得好好改改。” “青莲……李青莲?”听到这个名字她的反应似乎过大了,她意识到后,故作镇定,“你是李青莲?大匡城少主李青莲?” “正是。” 明琇脸色煞白:不是吧? 《文道仙途》中的悲剧男配出现了。李青莲作为一个导师型角色,其价值就在于给男主加经验值和送道具,作者最后让他在混战中为保护男主壮烈死亡,也算是榨干这个角色身上的最后一滴价值。 明琇遇到了第一个书中人,这种感觉很是奇妙,却又让人不免担心,她心道:李青莲既救了我,我也要报答他,决不能让他落得像书里那样的结局。 “小姑娘,来来来,别跪着了,坐这。”老翁一身华贵,笑呵呵地看着明琇,丝毫不嫌弃明琇身上脏,邀她别坐到软塌上来。 老翁的身材敦厚,脸上也胖乎乎的,笑起来,眼睛就迷成了两条弯弯的新月,在两抹蓬蓬的白眉毛底下几乎就瞧不见了,胡须也是白蓬蓬的,看上去手感很松软。 这样的笑容让明琇想起了自己过世的外公,心中 分卷阅读37 一暖,险些哭出来。 这是她穿越的第三天,孤苦无依,又饿又累。尽管想起了身份,但按照剧情,许柔止向父母毁了婚约,又为了追随尉迟瑄离家出走,未出阁的女儿背弃婚约、远走高飞,这对家族来说是奇耻大辱。许柔止早已与家族决裂,这也意味着,明琇无法回到符离宗寻求庇护。 本来,穿越分三种,地狱难度的是身穿,中等难度的是魂穿,最方便融入的是胎穿。可许柔止一早就把仙门小姐的身份作没了,明琇失去庇护,和身穿也没多大区别。 更别提许柔止的容貌和她原本的容貌有七八分相似,让她有一种“另一个世界倒霉的我”的既视感。 明琇以前样样不缺,性格也骄傲,有时候宁愿自己多做点或是花钱买便捷,也都不愿开口求人,可她现在为了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立足,不得不厚着脸皮寻求帮助。 老翁善解人意地问:“小姑娘,你是不是有什么难处?” 那句“小姑娘”一听就是吴语口音,明琇也是南方人,听到熟悉的乡音,那关切的语气,再也忍不住,湿了眼眶,喉咙里干裂发烫,哭了出来。 穿越发生在自己身上,给人第一感觉就是被整个世界遗弃。 人本来就是高度社会的动物,一旦脱离熟悉了一辈子的社会、文化、亲朋好友,无异于将整个人回炉重造。原来她身边有家人,卡里有钱,有自己的生活,可现在她就是天地间唯一的异类。 这种孤独感,是任何新鲜劲都无法盖过的。 李青莲看不得女孩子哭。他望向车外,转移话题:“也到了饭店,我们去当地食府吃顿饭,包管你甚么麻烦事都忘了,其余的事,吃饱了再说。” 他随即介绍道:“这位是九阙阁老大儒,姓贺,姑娘就尊一声贺老;至于我,还没起字,和你算是同辈,姑娘大可直呼我的名字。” 明琇占了许柔止的身体,总不能还说自己是明琇,否则被人当成邪魔夺舍可不好。 “我叫许柔止。”又想到许柔止这个名字说不准还会和符离宗扯上关系,遂补充,“平常叫我阿止就好。” * 马车在一家名为“文道烫”的食府前停下。李青莲对一众侍卫随从道:“一会儿诸位敞开了吃,李某人请!” 饭馆名叫“文道烫”,里面的装潢也一样风雅,四壁悬着字画,各桌之间以书柜相隔,书柜上也堆满了各种书册、卷轴。走进大堂迎面而来的店小二一席灰袍,羽扇纶巾,还真就是一副儒生的模样。小二热情地将他们引入二楼雅间,对李青莲熟络道:“李郎上回就说了要常常小店最新出的五熟釜,小的提前一月就叮嘱后厨备好了辛辣鲜香的老锅底,可还是按照老规矩,要个招牌绝品辣锅?” 明琇听到“绝品辣锅”这四个字,嘴巴就一麻。可又听到随从之间闲聊用的都是当地方言,可见都是很能吃辣的朋友。她不会吃辣,却因为自己就是个蹭饭的,不好意思提出要鸳鸯锅。有一回明琇和几个嗜辣的朋友一起吃火锅,她提出要点鸳鸯锅,她永远也忘不了朋友用妥协又无奈的语气说:鸳鸯就鸳鸯吧。 好在贺老也不能吃辣。 李青莲主动道:“这次要鸳鸯锅吧。” 小二看向贺老:“这位老神仙,您看一半清汤用老骨头熬的汤底可好?我们家的骨头汤用的是家传瓦罐里熬出来的黑豚骨头,保证鲜掉舌头!” 贺老摇头笑道:“用不着,老朽入乡随俗。不必分格成红汤白汤。分格分格,听着倒似是要分道扬镳了,不吉利、不吉利!吃烫锅就是图个热闹,各吃各的岂不扫兴?上两坛你们这儿最好的酒给老朽解辣,今日索性吃个尽兴!” 贺老刚一放下话,一旁巴蜀出身的随从侍卫都笑得特别甜蜜。唯独明琇脸上结了一层霜。 李青莲对小厮说:“这位老神仙是永兴人士,吃不得太辣。他既这么说了,那我们也不必分格,辣锅里少放点辣椒就是。” 小厮心领神会,“李郎放心,可以做微辣。” 等火锅上来后,明琇看着那红彤彤的一锅,还没动筷就熏得眼睛辣: 这里人对微辣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飘满辣椒的火锅号称微辣!? 偏生贺老豪爽,纵然不能吃辣,两杯酒下肚,涮了菜叶又涮肉,吃得满脸通红,依旧不停筷子。旁边人都看不下去了,纷纷劝他用清水涮一涮再吃,可贺老倔脾气一来,非要迎难而上,挑战自己吃辣的底线,酒酣人醉后顽童脾气上来,嚷道:“蜀酒浓无敌,老朽今日与青莲一醉方休,谁也别拦着!辣是辣的,却不是一味辛辣,鲜也鲜得很!极品、极品!” 热腾腾的白雾飘上来,不一会儿,食客们就都大汗淋漓。 上好的羊肉片,配上七夜、茴香、香油,还有花椒、辣子……肥瘦兼具的肉片往锅里烫个几秒,夹上来的时候还滋溜溜地冒着油,光是看着就让人的馋虫都爬了上来。 只要轻轻咬一口,那酥软的肉就会如棉花一样酥在舌尖上,饱满的肉汁充满整个口腔……一箸 分卷阅读38 入口,三春不忘。 明琇拼命咽口水,恨不得生吞羊肉。在脑中模拟着,将一盘子鲜羊肉花式吃了个遍:这可是极品雪花羊啊! 雪花羊肉近在眼前,明琇却一口也吃不得。 她确实也尝试过,涮了一小片肉,被辣得眼冒金星。之后就不敢再挑战所谓“微辣”了。明琇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只好喝酒充饥,实在忍不了,藏了一枚白菜心子塞袖子里,一个人躲到外面的露台啃小白菜去了。 也不知是因当地水土丰美所以白菜也长得好,还是因为她太饿了吃什么都香,她有生之年竟也会觉得一个白菜心香甜可口,比肉还美味。 白菜,新鲜的小白菜。明琇被一口绝美白菜感动得想把这次莫名其妙的穿越过成种田文,包下个十亩田,全种这种小白菜。 “你是兔子吗?” 她那口白菜还没吃干净,叼着半片菜叶子,就听着一个揶揄的声音从背后响起。 李青莲吃到一半也离席来到露台透风,环着胳膊,怀里抱着那把青色的剑,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一个人逃出来吃独食这种事说来还是挺丢人的。明琇护着白菜,戒备地看着他。 “不是兔儿,还跑外面来生啃白菜哈哈哈哈哈……”李青莲大笑,“瞧你这护食的模样,像极了我家养的白兔。好了,你不用护着你的白菜,我不和你抢。” 明琇心道:好笑吗?李青莲你对得起你的外号谪仙吗?笑点不带这么低的。 想当年明瑄特意写他“白衣傲世”、“一双褐色的眸子里面永远透着孤傲的神采”。包括他的绝招“霜雪明”、“摘星辰”、“凤歌九式”、“酒狂十八剑”,光听名字就是风雅无双,不接地气。 可眼前这位……当街杀人,吃香喝辣,说好的高岭之花人设呢? ——在一本作者写着写着就扑街,扑着扑着就自抱自泣的待烂尾小说里,大概什么bug都有可能出现。 作者有话要说:  读者“泽芜君”,灌溉营养液+10 么么哒 写着写着就扑街的蠢作者尽量不学《文道仙途》的作者君那样扑着扑着就烂尾_(:з」∠)_ 第19章 《蜀都赋》5 李青莲似乎是喝高了。 他拖着明琇到楼下大堂,高呼:“小二,再来一锅五熟釜,汤底辣度分六档!” 明琇狐疑:“你喝醉了?” “李某人千杯不醉!” 千杯不醉……个鬼! 只是他喝酒不上脸,喝了足有一坛酒,肌肤还是白皙如玉,目光也澄澈清明,看起来和平常没有显著区别。明琇正纳闷,就见李青莲拉着她在桌前坐下,“啪”地一声将佩剑放在桌上,说道:“点了由不辣到辣六种口味,给你做个特训。” 明琇一看到他那把剑,就又想到眼前这位可是那位当街杀人的主。她笔直地坐着,双手规矩地放在大腿上,用商量的语气道:“李青莲,你其实用不着训练我吃辣的,给我随便点碗面管饱就好……” “阿止。”他突然正色,盯着她的眼睛,第一次叫出“阿止”这个名字。 “啊?”明琇还不是很习惯听别人这么叫自己。但见他面如冠玉,唯独眼下小抹微醺的红。明琇明明没怎么喝酒,脸却蓦地发烫,不自觉地紧张起来。 “阿止说过要跟着我混!”李青莲豪爽地给明琇倒了一大碗酒,“我吃香喝辣,也少不了你!” 明琇一个愣登,被他身上热血的气息感染,也响亮地回道:“是!老板!” 所谓“五熟釜”,就是有分格的锅,可以同时放不同口味的汤底、煮各种不同的食物。通常主人家都不会和下人同席,李青莲倒是和一帮随从侍卫同席同吃,点得都是些一看就价格不菲的食物和美酒,楼上二十余个汉子,吃得大汗淋漓。坐在楼下,都可以听到地板震动的声音。 看着别人开心,李青莲更开心。明琇支着下巴,担心他等下会不会开心得上桌跳舞。 “小二,上酒!” 酒来了,却听一声剑鸣,李青莲抽出了那把佩剑。 “你干什么!”明琇心道,吃个火锅怎么惹他不痛快了吗? 李青莲将烈酒洒在剑上,说道:“酒儿,我知道你同我一样爱喝蜀酒,这回你也有份,下回请你出来时可不能怪我喝独酒了。” 明琇忍俊不禁,“你个大男人,怎么还跟一把剑说话?‘酒儿’是什么鬼?” 突然间,饮了酒的剑上,青光一闪。 明琇手中的筷子“啪嗒”落在火锅里,她吸了一口气,“……这剑成精了吧!” 李青莲这才收起长剑,“这是我的佩剑‘问酒’,不给喝酒会闹脾气的。” “……还闹脾气?是剑还是情人啊?” “剑和人不一样,我用心修剑,它便不会背弃我。”他望着问酒剑的眼神还真的有几分温柔缱倦,“情人可做不到。” 明琇想起了一句经典的武侠台 分卷阅读39 词:“剑在人在,剑毁人亡?” 李青莲忙摆手:“别,我在剑在,我亡剑还在。灵器的生命可比人寿长得多。” 明琇揶揄:“李青莲,你真舍得哪天让你的‘小情人’另谋主人?” “哈,不能这么说。如果哪天李某人不配再拥有问酒剑,我自是希望它能跟随更好的主人。不过……”李青莲倨傲一笑,用筷子拟了个剑花,“当今世上,没有人比我更能驾驭仙剑问酒!” 明琇笑着摇了摇头:这我还不清楚?你可是天才啊,用心修剑,用直觉写文,剑挑百家,文动天下。 这样的天才,在火锅面前,照样一副猴急的样子—— “汤烧开了,一起吃!” 明琇和辣锅的拉锯战开始了。她烫完了第一格的白菜叶子,举起筷子,鼓起勇气在第二格辣锅中又涮了一片白菜,尝了尝味道,竟不似想象中那么辣。 “再尝这个——”李青莲从来都不喜欢好好坐着,要不就是翘着一条腿,要不就是整个人向后仰,要不就是隔段时间换个坐姿。眼下干脆一只脚踩在椅子上,伸长了胳膊去涮肉,在第三格辣度的格子里涮好羊肉放到明琇碗里。 明琇看到碗里的花椒和辣椒,整个人都不好了。 “你可知这两样是甚么?”他指了指碗里的香料。 “花椒和辣椒啊!”就是因为知道是什么,才选择不吃的。 “没想到你还有些见识。那你可知这两味香料只有西域才有,千里迢迢运来蜀中,价值千金,寻常的五熟釜里哪里舍得放这些香料。这一锅里的香料加起来可比羊肉贵多了。”他信手捞了一口辣椒放进了嘴里,细嚼慢咽,接着道,“你别嘴巴张这么大看着我,你管你吃。” “口味真重……”明琇不知道的是,他前一年在仙都永安的九阙仙盟游学,那里的饮食清淡,吃来吃去都是些蒸鱼淡饭、萝卜青菜,他带的辣椒酱都见底了三罐,这才等来一个假,可不得每天吃香喝辣,放纵一番。 第四格辣度对明琇来说已经有些超过了。她咽下了那片黄喉,只觉辣得喉咙口都要烧起来。 “水、水!!” 李青莲叫了四碗甜凉粉。明琇吃了冰冰凉凉、甜甜腻腻的木薯粉,这才缓下来。整整四碗凉粉摆在她眼前,她咽了咽口水,食指大动。 唯甜食和减肥不得两全。 “哪有一叫叫四份的,你养猪?” 李青莲道:“你要是吃不掉,就摆在那儿,我喊人来收。” 明琇没骨气地俯身护住凉粉,“别收……”她嗜甜,可以把甜品当做主食的那种。 文道烫生意兴隆。有不少文士模样的人前来光顾,一边吃火锅,一边还让随从侍卫拿着折扇扇风。每次看到食客穿着宽袍大袖,将筷子伸向红油,明琇想给他们上一道新菜品,“汤泡袖”。 有一个问题让她十分好奇,她便叫来小二问:“你们好好一个火锅店,为什么要叫文道烫呢?和文道有什么关系?” 小二道:“姑娘有所不知,火锅可与文道大有渊源嘞。 明琇:“哦?” 小二:“我们用的这锅叫做‘五熟釜’,姑娘可知‘五熟釜’的祖师爷为何人?” 明琇火锅吃过不少,可今日却是头一回听到五熟釜这个名字,对其来历更是一问三不知。“您请讲。” 小二娓娓道来:“五熟釜正是魏文所创,早在五百多年前的《铸五熟釜成与钟繇书》中,就记载了将鼎分成数个小格,分别烫不同的食材……” 听完小二扫盲,明琇还是没听出来火锅和文道有何关系。她作为一个机械工程出身的理科生,让她去鼓捣蒸汽机还有可能,对于古文,她当真毫无建树。 明琇干咳,以掩饰自己没有听懂其中关系的尴尬,“所以呢?重点呢?” 不待小二回答,邻桌一书生摇着一把折扇,抢白道:“魏文有云,‘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而鼎之烹饪,以飨上帝,以养圣贤,昭德祈福,莫斯之美。钟鼎与文道,岂非一脉相称?” 一连串古文听得明琇云里雾里。李青莲小声解释:“意思就是烹饪和写文章一样,都合着圣贤大道。” 明琇点点头:“大约摸是明白了……” 那书生见状,摇扇冷笑,“文道乃君子之道,哪是一个愚昧妇人能懂的?吾说再多,也是言之无谓,徒劳徒劳!” 明琇憋笑道:“孔先生,敢问您知不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有几个写法?” 书生:“你这妇人,我可不姓孔!” 半斤美酒下肚,明琇有些飘忽,站起来高声说道:“小女子不懂,请教诸位丈夫,何为文道?” 文章何以通天、何以为道? 这个问题吸引了大堂里许多文士的注意。只见那书生急躁地摇了摇扇子,回道:“文道乃修行之方式,写出好文便可以与天地文脉相通,引灵气入体,固化真元,提升境界!登峰造极境,在世为圣,死后飞升!” 这个世界的 分卷阅读40 修仙者相信人是可以通过自身努力从人变成神仙的。 明琇道:“照这么说,那文道的终极目的不就是飞升吗?” 书生道:“这是自然!” 明琇又问:“那没有灵脉、不入道门的人,岂非没必要读书习文了?” 书生不屑:“庸人!没考虑过!” 就在这时,李青莲放下了酒壶,看向那书生,双眸宛若两颗浸了烈酒的明珠。他云淡风轻道:“我看不对,说反了。修文的目的不是提升境界,而是提升境界更能够让修士领悟到文道。不管修不修仙,都该读书。” “说得轻巧,道友修文,难道不想提升境界吗?读书的目的,是想成为强中强、人上人,取之有道,未尝不可。”书生扇着扇子,摇头晃脑地说。 “读书修行第一在于修炼心性,清明正身,不为谣言所惑,不为胜负所扰。”他打了个酒嗝,“我是文修,也想提升境界,早日大乘;但哪怕有一日我金丹不再,一辈子都无缘修行,我也还会读书写诗。” 听到“金丹”二字,书生神情瞬间几变,又是震惊又是嫉妒,最后长眉倒竖,满脸的愤世嫉俗。“原来道友年纪轻轻,已有了金丹修为,说出这番话来,怕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想吾寒门苦读数十载,由是没有出身名门望族,没得名师教导,没得经书典籍,也没得灵药辅助,光是修炼到筑基境,吾就已拼尽全力。尔等、呵、尔等这些一出生就占尽便宜的世家子弟,反过头来又要说吾辈功利心强……噫吁嚱,世道不公,吾徒有俊才哉!” 作者有话要说:  明琇:在文修盛行世界里,理科生的逆袭该提上日程了 李青莲:我只喜欢和吃辣的人做朋友♂ 龙套书生:辣茴香豆吃不? 由于本文有文修设定,会有很多引用/化用经典文章/诗词的地方,都很明显,为了不影响阅读连贯性,就不在文后拖注解了 开文以来感受到了来自西伯利亚的冷空气,文丑无能,作者流下了老母亲般哽咽的眼泪...还是感谢看到这里的小可爱 第20章 《蜀都赋》6 书生似是流露了真情,眼眶一下子红了。他说起话来一股子“之乎者也”的酸气,自以为怀才不遇,生不知食客和伙计都将他的话,当成了一场茶余饭后的表演。 他看起来已经过了不惑之年,头发白了大半,胡须稀稀拉拉的,目光定定的,看起来就像是钻进书里头看坏了眼睛。他似乎也感觉到了大家都在等着看他笑话,更倔强地挺直腰板,将眼睛瞪得圆圆的,嘴角向下撇,做出一副“悲壮”的表情,以展露骄矜和傲骨。 这就好像是台上的丑角最后摆出一个滑稽的姿势定格,惹得观众哄堂大笑。 李青莲可能全场是唯一一个没有笑的人。 他是一个天才的诗人。 而诗人,拥有与万事万物共情的能力。 他无意中流露出的某些神色,似乎戳中了书生心底自卑的那根弦。书生不去找那些嘲笑他的人讲道理,反倒走到李青莲面前,大声道:“吾寒窗苦读三十载,创下诗赋文章三千不止,可金丹仍遥遥无期。如今得见道友年纪轻轻便结成金丹……只叹天道不酬勤,又是何其不公!修习文道、读书万卷,仍抵不过天赋和门第。读书又有何用……又有何为?” 大家又都笑了。 唯有李青莲回道:“天道诚然不公。人一生下来,就有健康残疾、三六九等,有人灵根罕见,有人毫无仙缘,有人万众瞩目,有人籍籍无名。” 笑声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注目着这个似醉非醉的白衣少年。他举杯而饮,萧萧肃肃。“可难道只因不公平,就说读书无用吗?” “若不知清圣浊贤、杜康陈王,那酒不过是又苦又辣的发酵水,如何能品得酒中逍遥?若不曾读过文章论辩,听得街头巷尾那每天不断的谣言岂非要人云亦云,成为他人的附庸?若没看过散文杂记,只当寰宇不外乎家门外方圆十里,哪里知道世间多得是瑰丽奇绝处?” 明琇也是头一回听到有人用这么浪漫的理由来解释读书的用处。谁都觉得这落魄书生滑稽好笑,只有他认真地回应。 那文修听得浑身颤抖,这么多年来,他已经形成了一套说服自己的逻辑。他宁愿相信是上天不公,是那些别人得到了而他没有得到的东西的错,至少他是受害者、是没有遇见伯乐的千里马。 “命……每个人都有命,上天给的。若不能踏破红尘,陆地飞仙,读书。任凭道友如何豪迈潇洒,又能奈这世道何、奈命途何?” 看到这人仍旧这般固执,换做明琇,绝对懒得再搭理他,任由他一辈子落魄下去好了。可她在心里又为李青莲抱不平:这文修算什么人,李青莲又是何等人物?李青莲真心实意地宽慰这文修,也得不到一句谢谢。哎,他这么古道热肠干嘛? 在埋怨人家古道热肠的同时,她没考虑到,要是他不仗义,这会儿她早就被人贩子拐到下等妓院去了。 李青莲对小二道 分卷阅读41 :“拿笔来!” 众人不知他要干什么,皆屏息凝神。他摇摇晃晃地拿起笔,一把夺来书生手中的扇子。在扇面上龙飞凤舞地写了四句话…… “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洲。功名富贵若长在,汉水亦应西北流……”书生捧着扇子,一激动扯断了一小簇胡须,“好诗!这竟是信笔而成……小郎君真乃神仙……神仙!” 墨迹未干。扇面上的题字突然发出金光,那些字投射在空中,形成重影,好像有了生命,在食府中洒下一片金光,后渐渐消散。 明琇第一次看到《文道仙途》中文修写文升级的场景发生在眼前,不由地啧啧称奇。 众人鸦雀无声。 过了一会儿,才有人平复了心情,问道:“仙郎这是突破了哪一重境界?” 李青莲看起来也挺意外,“大概是……元婴。” 紧接着,传来诸多碗筷落地的声音。 通常境界的提升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从金丹后阶到元婴必将经过比此前所有阶段更严苛的考验。李青莲显然也很惊讶,因为他先前已写过许多诗文,却没想到正好在写下这一篇后,厚积薄发,突破元婴。 书生捧着扇子疯疯癫癫地笑了起来,对李青莲道:“你跟吾来,吾有话同你说。” 明琇也跟了上去。只看见那书生神神秘秘地从怀里掏出一条布,上面模模糊糊地写着几行字。 “小郎君,这世道要变了。” 李青莲取来那条布一看,轻声念了出来:“弄文罹文网,抗世违世情。积毁可销骨,空留纸上声。” 明琇听着这首诗似乎有些熟悉…… “其实……吾本无灵根,打从一出生,就断送了仙途。吾寒窗苦读三十余载,也不过混成一个乡村先生,教那些普通人家的孩子识文断字。”书生顿了顿道,“只不过,三个月前,有一位心善的高人,赠了我一段伪灵根。” 伪灵根?灵根是天赐的,要是也能做伪,岂非天道失衡?是以李青莲并不相信他说的话。“你莫骗我。” 书生激动道:“是真的!这块布条就是那位高人走后留下的!这世道,真的要变了……从此以后,就连、就连九阙仙门也须得仰仗那位高人三分!” 李青莲道:“好,既然道友说自己被种植了一条灵根,那你倒说说,那人是如何做到的?” 书生回忆道:“那是一个暗室,吾看不清周围有什么东西,只听得周围有‘轰隆轰隆’声,也不知怎的,什么也没感觉到,就听高人说‘好了,灵根已经种好在你体内了’。” 人造灵根?明琇隐约记得这是明瑄在创作时为了砍大纲完结,腰斩的一个概念。事出诡异,明琇问:“那个人还说了什么?你快想想,把你能想到的任何细节都说出来!” “高人好像还说了甚么‘磁场’……之类吾听不懂的话。哦是了,他还说,他是神,灵界的天神!” 宛如一道闪电,打在明琇头上,她忽然想起那首诗她在哪里见过了!这首诗是鲁迅写的。《文道仙途》架空的背景基于唐,这里的人绝对不可能穿越得知这首诗,唯一的可能就是……还有一个穿书者!而且,从那个穿书者故意留下这首诗的情况看,他应该也在寻找着伙伴。 那个穿书者还说他是神。 这么中二的吗? 明琇突然想到一件事:如果说这个世界真的存在一个造物神的话,那就只有明瑄能称得上是神! “哥哥……”难道是明瑄? 明琇抓住书生的袖子颤声问,“给你灵根的那个人,在哪里?” “男女授受不亲!授受不亲!”书生吓得连忙摇头,“吾不知啊!” 在哪里……明琇充耳不闻,汇聚精神思考着明瑄如果来到这个世界,会去哪里? 一个作者,穿越到他笔下的世界,来到这个他付出无数心血的理想国,会想要做什么? 明瑄有多热爱这个世界,她是清楚的。斐然仙子、骷髅香妃,他笔下天姿国色的女主角们都真的存在……以他的性格,不可能放过见证书中人变成真人、书中景变成实景的机会。 他会去哪里? 九阙仙盟。这个词第一时间在明琇脑间蹦了出来。九阙地处最繁华的仙都永安,是最庞大的修仙门派。男主尉迟瑄在那里邂逅了两位女主角;在那里受尽屈辱,逆天改命;后又回到那里,成为新的仙首。 明瑄会去九阙仙盟。明瑄渴望一睹他所创造的伟大。这是任何一个作家都无法拒绝的诱惑——幻想成真的诱惑。 “李青莲,我想跟你们一起去九阙……”明琇沙哑着嗓子,刚一抬眸,眼泪珠子就一颗颗滚下了那散发着玉泽的脸颊,顺着她小巧的下巴打湿了她的衣襟。 “你、你别哭哇!”李青莲有些不知所措,他想要掏帕子给明琇抹眼泪,可他一向不讲究这些琐碎细节,身上竟连块帕子也没有。“我本就要去九阙,捎上你也无妨的。” 明琇顺手用手里那块写着诗词的布条擦了擦眼泪, 分卷阅读42 然后珍重地将布条放进衣襟:她本来打定主意绝不和书里的主线人物扯上关系,但现在为了找到明瑄,也顾不上这么许多了。 . 九阙仙盟向百家仙门召集了一批优秀的嫡系后辈,送来永安求学。李青莲代表大匡城,前去九阙。同行的贺老是九阙长老,他极为欣赏少年的才华,甚至亲自来接他去,可谓是给足了面子。 百家仙门皆有自己的管辖州县。仙门历史悠久,千年来演化出错综复杂的势力关系,是以,各仙门所管辖的地方的律令、习俗皆有不小的差别。灵界大陆不存在中央王朝,仙门不仅是修士们修行的门派,还是政治机构,颇有几分“政教合一”的意味。九阙仙盟百年来一直在吞并其他仙门,从而获得了最为广阔的管辖疆域,九阙的归属地上有独立的法律和制度、完善的政治构架,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国家。 九阙如今的仙首是朱恕,字无咎,在他的统治下,九阙日益壮大。 不过,他做出了一件让整个灵界为之震动的事:佣兵。 灵界的诞生和那些凡间王朝都不一样。据说两千年前,十二个遭到皇帝放逐的修仙者发现了灵界大陆,后来灵界吸纳了那些身怀灵脉的人,彻底和凡间分离。大陆不设君主、亦没有朝堂,各大仙门就是独立的宗教和行政机构,各自统领一方地域。灵界先祖认为天下修士本是世所不容之人,如今有了家园,必要团结一心。为了维护仙门势力之间的和平,先祖们在“千古问仙”石壁上所题的律令里,第一条就是禁止仙门私自佣兵。 朱无咎不仅冒天下之大不韪在九阙建立由修士和平民组成的军队,更毫不避讳天下人的眼光,连个幌子都不打,直接命名其下三军为“威武军”。 野心昭然若揭。 九阙仙盟内部对于佣兵一事也有分歧。贺老是鸽派元老,主张解散军队、维持修仙道派的传统与平和,潜心道行,莫惹是非。而鹰牌则面向一个完全相反的方向,主张九阙只有拥有了强大的实力,才能震慑四方,肃清海内,维护和平。两派的最终目的都是和平,可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却无法共融。 从蜀中到九阙仙盟境内,明琇坐了有十几天的马车,坐得腰酸屁股疼。拜九阙律令规定,只有进入了特定区域内,修仙者才可以使用仙门法术,所以明琇这一路上几乎忘了这是一个有法术存在的世界。 马车来到仙门的南门,就到了分道扬镳的时候。众马夫、侍卫都依依惜别,一步三回头,看着李青莲走进了仙门结界,才各自离去。 贺老道:“青莲,老夫也只能送你到此处了。如今正是多事之秋,你年少气盛,热血上头就会忘了分寸。这次众仙门弟子齐聚九阙,非同小可,你在外头自在惯了,去了学堂,可决不能说不该说的、做不该做的,最好,也不要当冒头的那个!” “放心放心,我就是来求个学嘛,能出甚么岔子?”说着李青莲扯了扯自己的脸颊,朝贺老做了个鬼脸,“我可招人欢喜了。阿止,你说对不对?” 他生得英俊,性格又豪爽,帮别人忙也不计较回报,一路上从身边的马夫和侍卫到酒馆客栈里的老板和伙计,都对他很不错,就连路上卖果子卖煎饼的大姑娘小媳妇也愿意把东西送给他吃。 不过,明琇更喜欢逗他。 “你想怎么招我欢喜呀?” 李青莲仿佛遇到了一个天大的难题——他从来没考虑过要怎么讨人喜欢,尤其是讨一个女孩子的喜欢。 他诚实地说:“我需要吗?” 明琇被他问住,半晌,才觉得不对劲:这人怎么能这么自信? 而且奇了怪了,她为什么觉得他说得都很有道理?? 第21章 《蜀都赋》7 贺老听到李青莲与明琇的对话,捋着胡子笑道:“青莲,你就狂吧,看你几岁能讨到老婆!” 两人忘年之交,又是铁杆酒友,所以开起玩笑来就像是平辈,全然无所顾忌。李青莲也跟着哈哈大笑:“这种无聊的事,我还真没想过。反正到了年纪,我父亲就会给我寻个女子,用不着我操心。” 明琇问:“包办婚姻有风险啊,要是你父亲给你定了个难看的老婆呢?” 李青莲云淡风轻:“不可能,我早就提过要求,父亲自会按着我的要求来找。” 明琇不由期待地问:“什么要求呀?” “简单,貌美心善就成。” 贺老幽幽道:“主要还是貌美。不然我的女儿指不定还有机会。” 明琇:“……” 李青莲其人,精力充沛,好奇心极强,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就一个劲地钻研,而对于不感兴趣的东西,就一个劲地敷衍。寻常人娶妻,乃是人生大事,可对他来说,无非就是件锦上添花、可有可无的事。 别家娃娃七八岁还在泥塘子里打滚的时候,他已然颂六甲、观百家;他是天生的文修,可十二三岁时,迷上了传奇话本里的游侠剑仙后突然转学剑修,远赴万里之外拜洞虚境剑仙 分卷阅读43 为师,一走就是四年;学成后,文剑双绝,重出江湖,如同一道惊雷,在前年的千秋论诗大会上一战成名,得雅号“谪仙”。甚至仙首还亲自在永安紫极台的风流谱上刻下了他的名字。 一个人在未及弱冠的时候,就完成了多项千万人穷极一生都无法达到的成就,也造成他狂妄、单纯、理想化,没什么虚怀若谷的好性子。 少年什么都不缺,就缺挫折。 正是满腔热血的年纪,恨不得将自己一身才华全部施展出来,辅佐明主,申管晏之谈,谋千秋功业。灵界诞生了不少有千年历史的仙门,分裂割据已久,谁也不服气谁,若有朝一日外敌入侵,仙门之间同仇敌忾的可能性不大,窝里斗倒是会先起来。因此,和鸽派的贺老不一样,李青莲更偏向于支持九阙的扩张,也崇尚各方面的革新。 鹤发童颜的老人看着李青莲,无奈一笑:能怎么办?只有宠着咯。 “也罢,老夫过段时间再来看你。” 李青莲吐掉嘴里叼着的青草,握在手里,朝着贺老瞬间远去的背影摇了摇。 “下回再一起吃酒!” . 别过贺老后,明琇跟着李青莲走进那连绵青山的云雾中,两旁的千年树木郁郁葱葱的,那样庞大地立着,就好像走进了大人国。 仙门结界内的灵气更充沛,她明显感到手脚都轻盈了许多。她凭本能调动一股子灵气,加快脚步,竟瞬间就跑到了远处的树下。 “许柔止!”一个男声呵道。“许柔止,至于见到我就逃吗?” 明琇回头一看,看见一个模样清秀的男子皱着眉头,狠狠瞪着她。 “那个,我没有逃啊。”明琇上下打量着他,可惜许柔止的记忆并没有涌现,可见这个人在许柔止生前并不算太重要。“请问你是……?” “装,你尽管装!你连二哥都不认得了?” 明琇恍然:“哦,二哥啊!” “你还有脸叫我二哥!你为了那贼小子,不是早已叛出许家了吗?”许二哥看到李青莲在不远处,不好意思外扬家丑,便狠狠抓住明琇的手腕,咬牙道,“许柔止,你知道悔婚一事对两家的颜面有何影响吗?我们许家、还有与我们世代交情的陆家,脸都被你丢光了!别忘了,你是被逐出家门的,一生不得再入仙门!” 明琇挣扎着,心道:不是你说自己是我二哥的吗?一面假笑道,“过去的事就翻篇算了,横竖现在我已经和许家没什么关系了,就让我们彻底放下那些往事,好不好?” 许二哥道:“说得轻巧,你若真的放下了,又为何得知那贼小子也来九阙求学后,就千里迢迢地赶来了?” 李青莲上前分开两人,将明琇挡在身后。 前面有人,明琇就变得底气十足,信誓旦旦:“尉迟瑄是什么鬼,我早就忘干净了!从今往后,都别把我和他扯上关系!” 许家公子不信,“你当初爱得死去活来,现在说放下就放下了?” 说许柔止爱尉迟瑄爱得死去活来,明琇是信的。因为她在自己身上发现了多处伤疤,极有可能是失恋引发的自残行为,尤其是两道手腕上都有很深的疤,许柔止一定自杀过,且在她自杀后,明琇才穿越过来。 让一个正当韶龄的女孩子萌生出死的念头,她究竟该是受到了怎样的打击? 明琇按了按眉角:“从前是柔止眼瞎,才将尉迟瑄当个宝。尉迟瑄就算站在我面前,我也就当不认识! 喜欢谁不好,非喜欢一个种马?我宁可喜欢他!” 突然被点到名的李青莲后背一僵,局促地挠了挠耳背,“你……” 明琇低声道:“我打个比方嘛,就是在二哥面前表表决心,不是真的。” 李青莲:“哦。” 他快步往前走,明琇匆匆跟上,“李青莲,不好意思啊,我之前没告诉你我是许柔止,你不要生气。” 李青莲确实有点儿生气。他为人敞亮,从不隐瞒明琇什么,明琇倒好,堂堂仙门闺秀榜上第三的许仙子,装成个孤贫女子卖身给他,玩什么把戏? 不过,现在李青莲着急离开不是因为赌气生气—— “那边好像着火了!”许二公子指着东南方,“不,是焚天炉开启!” 这火烧得很特别,半是浓烟,半是蒸汽,还有些彩色的光。 那神奇的烟从浩淼的天际线上升起,如同节日的礼花在天空中绽放,又如同灾难过后天空中还没来得及消逝的劫火。 问酒剑出鞘。李青莲施展御剑决,向明琇伸出手:“上来,去看看。” “嗯!”明琇隐隐觉得这火烧得不对劲,“二哥,你说的‘焚天炉’是什么?” 许二公子也一并御剑前往,他皱眉道:“九阙不轻易开启焚天炉。上一次开启,还是因为捉住了为祸一方的千年妖兽,丢进去,挫骨扬灰。” 李青莲曾带着明琇御过一次剑,但这一次速度加快,明琇心里头害怕,就紧紧抱着他的腰。他的脸上微微一红,想要将速度放慢一点,回过神 分卷阅读44 来时,前方许公子已经在催促了。 三人赶到焚天炉。 原来,所谓“焚天炉”实是高山之巅一个巨大的活火山洞。三千剑修穿着统一的朱紫道服,仗剑职守焚天炉周围,而文修则面向深坑吟诵经文。 明琇问:“他们念的是什么经?是中文吗?” 李青莲:“是古汉音念的驱邪咒。” 明琇眯了眯眼,她只看到那些修士正不断地、将堆成小山的机械制品推入那巨大的熔炉。 “驱哪门子邪?” 李青莲摇了摇头,他也不明白。 许二公子道:“机械,向来被卫道者们当做邪物,融机械,吟古咒,大概是九阙开始肃清道统了。” 李青莲骂道:“机械怎么了?道心不纯,道统不正,难不成还都是这些死物的责任?狗屁!” 许家公子亦面如铁色,“这种话你私下讲讲也就算了……不,私下最好也别讲!” 明琇凝神,发现被推入焚化的机甲、铁器旁边还站着几排没有穿着统一道服的人,便对李青莲道,“我们飞下去看看!” “喂,这可是九阙,容不得你们乱来!”可眼见妹妹下去了,许二公子也只好咬牙跟上。 被推进焚天炉的不仅是机械,还有人,活人,以及死人尸骨。 血与肉成为荒唐的祭品,和冰冷的钢铁一起,极为浪费地祭奠在这能吞噬一切的熔炉里。 那一群等待处决的人中,有的衣衫褴褛,目光呆滞,一看便是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的市井小民;有的跪地求饶,声称自己绝不是赛教门徒;还有的金发碧眼,说着谁也听不懂的外邦语言。 “邪教天神是何人?” 声音尖细的管事男子手上握着一枚沙漏,每当沙漏漏完一次,他就下令往熔炉里推下一人。 这时,明琇在被绑的人群中发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正是那天火锅店里、自称拥有人造灵根的书生!他哭丧着脸,痴痴道:“天神就是天神,吾辈哪能见过天神的面?” 明琇躲在一块巨石后,对李青莲道:“堂堂天下第一宗门,分明就是在排除异己!就算这些人真的用了伪造灵根亦或是信仰科学,也不能就这样肃清他们啊!我们该怎么办?” 李青莲咬牙道:“管不了。” 这个时候冲动顶撞宗门,不仅谁也救不了,而且还会把自己的性命也搭进去。 只有一个人可以停止这样的场面,那就是众人口中的“天神”。 那书生被推到了深坑边缘,他满头大汗,也不知是蒸汽飘上来造成的热汗还是恐惧造成的冷汗。就在又要多一个人活祭焚天的那一刻,一个声音吼道: “等等!” 明琇正好能看到说话的那个人的背影。朱色道服为内门弟子,紫色道服为外门弟子,那是一个紫衣少年。他走到众人之前,毅然脱下了道袍。一挥手,便将道袍扔进了汹汹岩浆中。 山之巅,云层散开,太阳光慢慢自地平线出现,透过空中的烟尘,将光芒投注在他身上。这个滚滚浓烟、炙热蒸汽下的人,就像是被点燃了一般,迸射出一串金光。 他的声音很年轻,年轻到不像是可以被称为尊贵的“天神”的人的声音。 “制造新型机械的是我,在黑市上抬高泽火卖价的是我,修改磁场伪造灵根的,也是我!” 少年转身的那一刻,明琇就觉得自己脑中“嗡”得一声,什么也顾不上了。 哥! 她冲了出去。 许二公子恨道:“许柔止!你给我回来!你不是说过,你早就放下尉迟瑄了吗?” 尉迟瑄?什么玩意儿,他是明瑄!这模样就算化成灰她都认得! 李青莲焦急道:“阿止,回来!” 可是明琇的手脚不听使唤,她已经奔向了明瑄。 作者有话要说:  一周目·初始——终 下章切回现在时~ 第22章 昆山玉碎凤凰叫 轮班守夜?不存在的。 明琇一觉睡到天明,梦里的细节醒来后大多记不清,咂咂嘴,那红糖冰粉的味道倒是没忘。自她修习鬼道之后,有时是她吃下去的妖丹的邪气或是她吞噬的怨气会侵蚀梦境,有时是她潜意识中沉浸在过去的阴影里,总之,夜夜噩梦不断。但前天夜里从李青莲那里回来后,她一夜无梦,而昨夜她竟然还做了一个美梦。连续两天没做噩梦,明琇都有些不习惯了。 难不成谪仙的灵气自带梦境净化效果?这个发现,让明琇如获瑰宝,心道:“那要是藏一点李青莲的灵气放在枕边,是不是以后都能睡安稳觉?” 沙洞里还是一片昏暗,阳光从顶上那个小口里散射下来,从洞底向上望去,天空就是一个小小的亮点。明琇环顾四周,没见到李青莲的身影,便自己在这迷宫一般的洞穴里四处探路。她拿出一把小匕首,在石壁上刻下记号,手腕一酸,但见手腕红了一圈,像是被什么东西长时间压迫阻塞血液导致 分卷阅读45 。 “明琇!”李青莲喊道,声音由远及近,显然是匆匆追上来。 “早早早。”明琇笑着挥挥手。可下一刻,她的笑容就凝固了:李青莲也不知为何那么紧张,下意识地扣住了她的手腕,其位置和那圈红痕所在一模一样。 手腕是修士命门所在,明琇也不知道李青莲为何这么执着于抓她的手腕,然而,命门被人握在手上的感觉并不好,她下意识挥出匕首。一道寒光划过李青莲的脖颈,切断了他的几根发丝。 按理说这一招李青莲轻轻松松定能避开,可他竟恍惚了一下,方才堪堪避开。 “……”李青莲看着她,薄唇轻启,却什么也没有说。 他似乎生气了。 生气不奇怪,奇怪的是李青莲这种人竟然也会生闷气? 明琇想:“他突然抓我的命门,我惯性地反击,不算偷袭吧?他又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子,总不见得连修士手腕不能随意碰这个道理都不知道。有什么好气的,我难道还要哄他吗?” 于是,趁李青莲低头没注意,朝他做了个鬼脸:略略略略—— 李青莲冷着脸道:“跟着我走,不许乱跑。你抓着我的手腕。” 明琇一愣,李青莲倒是不怕命门被别人捏在手里,当真艺高人胆大啊! 李青莲把她的手放到自己的手腕上,不由分说:“拉好!” 明琇试探地拉住他的手腕,中间隔着一层绣有李家“飞天纹”的剑袖护腕。她惯是知道李青莲有一双艺术品般的手,更不用说这双手能写出惊天动地的文章,还能使出精妙的剑法。在她心中李青莲终归是个天人般的人,这双手终究是双鬼斧神工的手——碰着她这一身养什么死什么的邪气,可别碰坏了。 一通胡思乱想。 李青莲道:“明琇,你莫松开。这里叫做迷沙洞,即便是最识途的向导走过一次,第二遍走依然会迷路,运气好些困个几个月能走出去,运气差的或许永远也走不到头。” 明琇道:“我听说过有一种叫做‘曼陀罗’的迷阵,幻术会控制闯阵者的心神,可以将人生生困死。这种荒漠妖窟里又有什么玄机?你又为什么不会迷路?” 李青莲道:“明琇,你或许已经中了幻术了。破解幻术的秘诀就是:不必回头,横冲直撞。你是不是看到前面分岔成了两个洞窟,中间隔着一道石壁?” “是啊!”她确实看到了两个洞窟,难不成真有幻术? 李青莲正色:“其实那里根本就没有石壁,只不过是你内心变幻出来的幻象罢了。你闭上眼睛,什么也不要想,直接冲过去,就能闯过去。” 明琇“啊”了一声,她从未接触过阵法和幻术,只觉不可思议。她闭上了眼睛,对李青莲说的方法深信不疑,深呼吸一口,随即奔向那石壁。 ——咚。 明琇撞得隔夜饭都快吐出来了。 她撞进了李青莲怀里,那里硬得像快铁板,但总好过没有他格挡,直接撞上石壁——那必然是一场头破血流的事故。 李青莲本来想继续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可这么多年来,他的笑点显然没有显著提升,大约绷了三秒,就背过身去,捧腹大笑,差点没笑岔气。 “李青莲!你耍我!”明琇怒道。 “方才让明琇你拉住我的手,却感到你莫名紧张,我本想开个玩笑让气氛轻松些,谁料得明琇你真的去撞墙……哈哈哈哈哈哈……” 他畅然大笑,停不下来——这是正统仙门名士脸上绝对不会出现的表情。仙门名士讲究的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最好时时刻刻保持君子仪态,哪像李青莲,出身边塞小城,又是商贾之子,不屑于学传统的那套,也学不来,想笑的时候就自然发笑了。 明琇揉了揉遭罪的额头,视线正好对着他胸口,左胸之上,正是金丹的位置…… “李青莲,你帮我个忙好不好?”说着,明琇从袖子掏出一枚锁灵袋。所谓锁灵袋,可承载修士的灵气,一般修士出远门时,身边多少会备几个这样的袋子,事先封存好灵力,以备不时之需。 “你不介意借我一丢丢灵气吧?”她用拇指和食指,比划出细细一条缝,代表“一丢丢”。 李青莲低头看了眼几乎要贴到他的明琇,随即飞快地避开视线,“要来做甚?” 明琇如实道:“我想把你的灵气晚上放枕头底下,陪我睡觉。” 李青莲瞪大眼睛,愣了两秒,蹦出三个字:“不害臊!” “不臊不臊,你是不是意会错了?”明琇自觉没什么不对的,“我一直有梦魇症,昨晚却睡得很香。可你总不可能天天陪我睡觉嘛,那就退而求其次,兴许是你的灵气有奇效?” 李青莲微微侧身,干脆利落道:“不给!” 明琇的手指戳上了他金丹位置的肌肉,“真的就要一小小小小点……” 自她昨晚梦到五年前的事,愈发觉得现在的李青莲给她一种十分吊诡的感觉。本来多么放荡不羁一人 分卷阅读46 ,现在因为她几句话就那么敏感,甚至还有些喜怒无常,总像是藏着掖着什么似的。脏话也不骂了,脾气也不暴了,剑也不使了…… “李青莲,你怎么那么小气?” 李青莲幽幽看着她道:“有借无还的人见得多了。” 说是说“借”一点灵气,但这东西着实没法有借有还,更何况那点儿灵气对他一个十九岁破了元婴大境的修士来说算个什么事?“要不你送我一小小小……” 李青莲:“不送!” 斩钉截铁,目光坚定,就好像明琇要的不是一点灵气,而是他的半副身家似的…… 突然间,明琇抓紧了李青莲的手,声音微颤:“你旁边有人!” 李青莲冷哼一声,“编得不够好,请继续。” 明琇没有回话,因为她全部的注意力都被这诡异的一幕吸引去了。 石壁里露出了一张脸。 除却墙壁里透出几缕细腻的黑发,这张脸全部都是铜色的,铜黄色的肌肤,铜色的眼睛。 明琇凝视着那张铜脸,她眨了眨眼,它也眨了眨眼。 作者有话要说:  接档文《嗷呜他超凶》,莲琇后代的新故事,感兴趣的小天使请收藏鸭~ 文案: 病娇狼王 X 躺赢纨绔。 少女攻对风流受。渣与被渣的争霸弯路。 1. 李初白要开辟一条联通南北、横贯大陆的路。 谁料途中惨遭伏击,侥幸活下来后,就被敌国狼主哥舒焕给叼走了。 一朝沦为俘虏,依然过着和从前没什么两样的奢华生活。唯一不同的是,从前夜宿花楼的纨绔子,变成了专职哄王睡觉的工具人。 可小狼王的一切好都被视为做贼心虚的铁证。 终于到了那么一天,俘虏翻身成主人。 然而…… 一觉醒来变成被自己害得国破家亡的仇人怎么破 2. 寰北狼主,乱世枭雄,就是运气差了点,一身病骨半世飘零,偏执又挑剔,饿了很久,好不容易挑中一块油焖清蒸咸宜的软骨头。小狼王就想把骨头叼回窝里,藏起来,慢慢啃。 结果发现叼回窝的那块“软骨头”实则又硬又滑,煮不烂,抓不住,强行咬下去还会硌牙! 但他还是咬了,宁愿将那颗因为硬啃而崩掉的牙齿捡起来,耷拉着耳朵,小心翼翼地递上去…… 贪爱不甘,心为情动,颠倒妄取,故曰“贪嗔痴”。 第23章 至今三载犹闻香 明琇一晃神,就发现那张墙壁里的铜脸彻底合上了眼睛。 “李李李李、青莲!” 由是李青莲嘱咐她要抓着他的手防止走丢, 她就一直抓着。一受到惊吓, 明琇下意识拼命捏紧一切手里抓到的东西——比如, 那只她刚才还打算小心的对待的“鬼斧神工”的手。 “好邪门的东西!”她害怕道。 李青莲从那只铁爪中拔.出自己被捏得几乎变形的手,雪白的皮肤上红彤彤一片,他舒展了一下十指,发出了响亮的骨节摩擦的声音。他换了一只手,轻轻拍了拍明琇的背, 压着嗓子道:“不怕不怕。” 明琇当年为了逃避九阙仙盟的追捕,逃进了灵界第一牢狱,十恶不赦塔。那塔邪乎得紧,有“活人变死人, 死人变荒魂, 恶鬼连魂吞”的名声在外。她在里面死了一次, 又召唤本身穿越而来,照理说什么灵异事件没见过?就算她原本胆子再怎么小, 也应该磨肥了, 断不至于被一张机械脸吓得一惊一乍。 事实证明,她并不是被吓得一惊一乍,而是她在大约几秒的短暂惊吓过后, 嫌戏不足,又给自己加了很多戏罢了。“我好怕,我要窒息了——李青莲,你躲远一点。” 明琇摆出了要踢碎这片石壁的架势。 “别踢!”同一句话用两个声音同时喊出。 李青莲一把抱起她, 双臂牢牢地扣住她那双跃跃欲试的腿。 这一刹那,那石壁里的脸,就像是电线烧糊了,洞穴里散发出一种燥热的味道,像是被加热了的金属。 那张铜脸挣扎着“爬”出了石壁,黑色的石壁变幻成了流沙状的物质,在那个不明物体爬出来的那一刻,空间内洞穴的位置又和之前不一样了。 李青莲道:“我方才之所以说外来者来到这里会迷路,是因为迷沙洞本就是一个流动的空间。明琇,看你脚下——” 流沙退去,露出了沙子下面的东西,又是一个奇迹。 地上铺成的东西有可能曾经是某种熔岩流,颜色是不均匀的黑灰色,但表面稍淡一些,仿佛因为碰撞而被碾薄磨光。它同铺得很好的路面一样光滑,却散发着一股特殊的味道,好像就是那股金属被灼烧的气味的来源—— “泽火?”传说中的液体黄金,灵界大陆中不亚于灵气的珍贵稀缺资源。 大凶本来就推测过这里会有泽火,比起这个,更瞩目的应该是眼前这个机甲人。 机甲人的 分卷阅读47 下身由四个轮子组成,相互间由纽带和齿轮链接,可以准确变化出十六个方位角度。而上半身则仿造人类的身体结构,一根躯干,两根手臂,两只手各五只手指,指节和人指无异,十分灵活。 看久了,那张铜脸也就不诡异了。那双眼睛,是两颗明珠上点了墨水,然后嵌入金属夹层里。这样的“眼睛”可谓是死鱼眼最好的注解。眼球外,还画了两道简笔画般的眼睑,看起来又丑又呆,还不对称。明琇左看右看,绕着圈子看,发现这机甲人倒是有些丑萌。 这直指灵魂的画功,倒是很像是……明琇瞥了一眼身旁的神仙公子,心道,神仙文采,魔鬼画画,双位一体,舍他其谁? 那机甲人的眼珠子翻了翻,又闭了起来。它没有眼皮,闭眼的方式也不过是眼部的一块小木板下移,合上了眼部裂口罢了。明琇好奇道:“这是个什么东西?做什么用的?” 李青莲道:“他不是东西……” 那机甲人竟然开口了,声音尖刻古怪,一字一顿:“青、莲、你、说、谁、不、是、东、西、了!” “哇!可爱!”明琇前世就对机械感兴趣,即便不是为谋复仇大计,她知道天下间存在大匡城这样的中古机械城,也定然会被吸引过来。在这里,机械与术法结合,发生了奇妙的核聚变,诞生了完全不同于明琇原本认知的一种“科学”。她看到本以为只存在于艺术幻想中的朋克机甲人出现在她眼前,还和她说话,她就激动得转圈圈。 明琇上前掰开了机甲人眼前的那两块小木板,强行让它睁开眼睛。“你不要闭眼,和我玩玩!” 机甲人道:“你、这、幅、尊、荣、还、不、许、老、夫、闭、眼?” 明琇摸了摸自己的脸,露出了困惑的神情:她在人类中丑也就罢了,为什么一个机甲人还会嫌她丑?它是怎么建立审美的? “贺老!”李青莲走到明琇身前,“您没看清,她很好看的。” 他似乎很习惯将她挡在身后的这个动作,这令明琇产生了一种老母亲般的担忧:李青莲到底太单纯了,要是她是坏人,在背后给他来一刀子怎么办?他是谪仙,毕竟不是真的三头六臂、没有视觉盲区的神仙啊。不管怎样,有李青莲亲口认证“好看”,还是让明琇身子轻飘飘的,遂从李青莲身后探出头来,对着机甲人吐了吐舌头。 机甲人滚动至李青莲跟前,问道:“她、是、谁?为、何、带、来、密、境?” 李青莲回答这个问题似乎有些犹豫,欲言又止。明琇也起劲了,“对啊,你为什么让我知道你们大匡城的秘密啊?你才认识我几天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如故,再见……”再见倾心。这后半句明琇没说去,因为她发现李青莲神情严肃,怕不是又要把她开玩笑的话当真了。 “咳咳,其实我是今年投考大匡城的新弟子,城主出了道考题,让我们比赛猎妖狐,我为了拔得头筹,这才寻到这妖狐巢穴来,没想到这里和我想象中的妖窟不大一样。我有把柄握在李青莲手上,他不怕我叛变。喂,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李青莲摇头,见明琇靠过来,又是局促地避开她的视线,仿佛怕了她一样,躲远了几步。 天知道看一个平常高洁傲岸、目下无尘的强者,露出些许脆弱的神情是多么令人血脉喷张的一件事! 明琇内心的作恶欲“噌噌噌”地往上冒。 此时不浪,更待何时?遂走到李青莲身边,踮起脚尖,像兄弟般亲昵地勾肩搭背,嘻嘻笑道:“妖窟里没有妖,只有机甲人,算什么妖窟呀?李青莲啊,你故意事先不告诉我,引我进来,不会是别有所图吧?哦对了,你那义弟城主为什么出题出的是猎妖,和你有关系?” 李青莲从肩背到四肢,整个人都僵硬了,就连舌头都有点硬:“问、问题太多!” 机甲人:“不、必、回、答、你、的、问、题、你……” 明琇嫌弃机甲人说话太慢,不理他,继续勾着李青莲道:“好好好,不问那些,反正我总归能自己找出答案,我就问你一句话……” 李青莲一边嘴上说“放手”,一边任由她勾肩搭背。 口心不一!明琇乐了,她本来想问什么一时间忘得个干净,只想问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你为什么不推开我?” 李青莲似乎有些急了,雪白的脸颊上有了一丝醉酒般的红润血色。“你快放开!” 哈哈哈哈哈哈他怎么变得这么有礼貌??被人勾着还不好意思强硬地推开?他当年当街杀人的时候可没有礼貌地问一句“我可不可以杀死你这个混蛋呢”。 明琇憋笑憋得肚子疼,顿了顿继续道:“那个,李青莲啊,你挣扎一下才有意思嘛。事先声明,像我这种连机甲人都嫌的丑八怪可是很恶霸的,你再这样乖,我就忍不住要抱你咯。” 他本人没动,机甲人倒是先动了,奇怪的是,大抵是他觉得明琇无可救药,竟不骂明琇,而是对着李青莲怒道:“你、堕、落!”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堕落?? 明琇好久没又同 分卷阅读48 时这么开心又这么难受过了——开心自然是被这一人一甲给逗乐了,而难受则是因为憋笑实在伤身,她的腹肌已开始抽痛。 说抱就抱,明琇踮着脚,双臂一搂,将李青莲抱了个满怀。鼻尖萦绕着那股幽雅清冷的檀香,将她带回了五年前潇洒快活的蜀都途中。他身上的味道一直没有变,一点檀香,一点酒味。他对于熏香的执念也多年未变,认定一种香,便就是它了。 机甲人大概也知道自己说话不利索,为了防止再次被明琇打断,他故意精简了话语:“眼、光、堕、落!” 明琇总算听懂他说的堕落是什么意思了。以前她听贺老和李青莲的对话中提起过李青莲对于女人的喜好,可谓是简单粗暴:漂亮的好女人。关键是漂亮。 等等……贺老……李青莲刚才叫这个机甲人什么? 也是贺老! 明琇蓦地收起笑容:在李青莲心中,友情何其可贵,他又怎么会随便给一个机甲人取朋友的名字呢?而且,贺氏一族已在数年前的九阙党派之争中落败,被满门抄斩,贺老仙逝,古人最重名讳,哪有不避嫌的道理! 明琇松开胳膊,也没心思戏弄他了,随口道:“好了,你又不挣扎,没意思,不玩了不玩了……” 谁知,李青莲突然开始努力,装模作样地挣扎了一番。 明琇瞠目结舌:我在哪儿?这谁?我看到了什么? 见明琇没有依言继续抱他,李青莲敛眉,抿唇,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却拉着明琇的两只手,环到自己的腰上,“你既然这么想抱我,再让你抱一会儿也可以。反正我是男子,抱一下也不会少块肉。” 他的手臂极有力,一只手就将她双手压在他后腰,另一只手则轻轻抚摸着她的秀发。 明琇一点都不敢动。直到这一刻,她才对李青莲的堕落深以为然:这些年他身边该是有多缺异性,才会喜欢一个毁容的怪胎抱他? 这样的他着实比这里的机甲人、泽火地都要诡异得多! 作者有话要说:  众人日常—— 明琇:邪魅狂狷地懵逼 莲莲:高冷硬核地逗比 城主:暗戳戳地埋伏笔争取戏份 大凶:昼伏夜...夜不一定出 沈爱陆子约:就俩认真考试的 第24章 使人听此凋朱颜 明琇僵硬地搂着李青莲的腰身,实在不知该做什么反应。 羞涩?不通, 她绝对会先被自己给恶心到。 抵触?不通, 她长了一张恶鬼般的赤纹面, 多少人视如毒蛇猛兽,何曾有人给过她一个温柔的拥抱,就算是身体本能的反应,也无法抗拒、抵触。 那……继续插科打诨?不行——刚才她已经够流氓了,而现在她却在李青莲怀里。 这是一个非常用力的拥抱, 甚至令明琇觉得胸口被压得有些透不过起来,但她还是觉得很温柔。 当两个人拥抱在一起的时候,互相都看不见对方脸上的表情。明琇心中的他还停留在过去,可他或许和明琇一样, 也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不知这样过了多久, 明琇才感到抱着她的那股力道渐渐松了下来。 “嗯……”两人同时开口, 又同时噤声。 机甲人打破了沉默,“既、来、了, 就、跟、我、来。” 明琇问:“去哪儿?” 李青莲:“别有洞天。” 她以为“别有洞天”是个形容词, 没想到还真有块匾额上写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看来这是个名词。她钻了一连串弯弯扭扭的地下石洞,才知晓“别有洞天”指的是什么—— 沙漠里的泽火如黑色的黄金, 从一个方向蔓延开来,越是走进源头,地上的泽火就越是润泽,形成了一条诡异的地下“河流”。地下河转了个大弯流向埋在沙漠中的巨大古木。古木色泽暗沉, 质地极其坚硬,摸起来还有些许蜂窝状的纹路。 李青莲道:“这些都是阴沉木,也不知是活着还是死了,既不生长,也不腐烂,甚至连本该柔软的藤蔓都硬得如同铁链。” 明琇从前也从书中看到过地球变迁会将大海变成沙漠,但还是头一次亲眼目睹沧海桑田的变迁映入这些苍天巨木。她道:“沧海桑田,都被埋在了滚滚黄沙下。大海如此浩瀚,都会毁灭啊。” 李青莲:“无形的东西反而能存在更久。” 明琇本想说,“对啊,文学啊,思想啊,艺术啊,这些东西才是活得最久的”,可又不想立下这个flag。历史告诉她,永远别对人性存在过高的幻想,也别把人类的存亡计算入自然的新陈代谢,她说的那些经久不衰的东西,说不准哪天也会像古老的海洋那样消亡、或者是被其他东西取代。 哦对了,只有笨蛋——笨蛋是永远不会灭绝的。 他们顺泽火河流而行,走得越近,就越为那些枯木的硕大而惊讶,明琇估摸那些树枝足有她以前居住的平层那样宽,高得像远古穿越而来的异形生物。 分卷阅读49 待他们钻进了另一个洞穴,空气中那股仿若烧糊电线的味道愈发强烈,原本泽火就有一股腥味,又或许是混合版的硫磺味,再加上这种金属的气息,简直让人觉得像是来到了异度空间。这一路从几十个洞穴中走来,明琇感觉很像身处地下王国:同样的寂静,结构同样盘根错杂,阴郁诡异,还有她内心同样的敬畏。 这里绝不仅仅是一个妖窟。眼前人白衣如雪,神情淡漠,显然经常出入此地。 李青莲究竟还有多少秘密? 正当她想着这里应该不是一个妖窟,小妖怪就跃入了她的视线中。 “咿啾——” 明琇猛地回头,发现了一只幼年妖狐。从那双半黑半红的眼眸中可以看出,它妖化得还不彻底。 妖物有着野兽规避危险的本能,妖狐看到明琇,发出了包含敌意的“滋滋”声,可毕竟不敢真得靠近明琇。不过,在李青莲面前,又是另一幅光景:它甩着尾巴,就像一只野性尚存的小猫,跳到他跟前,用鼻尖亲了亲他的手,又飞速跑开。 李成壑……这个时候,明琇联想到了下达猎妖命令的大匡城主。“不对,李成壑猎妖的目的并不是妖。” 他想要“猎”的是李青莲,是这个神奇的地下巢穴。 明琇:“你没有将这里的一切告诉城主?” “我必须瞒着李家。”他承认道,“你说对吧,贺老?” 机甲人扭动脑袋,机械化地叹了一口气,“为、了、保、护、不、得、不……” 明琇心中一颤,有一种不妙的预感。“那你为什么不瞒我,还带我来?” 李青莲的眼神忽而落寞,就像是邀约明月共酌一杯,却看到彩云遮住了月亮的那种神情。 “明琇,你会站在我这边吧?” 明琇喉头一哽,“什么意思?”他说,“明琇来大匡城想要什么?拜师?学艺?还是别的什么,我都尽力给你。” 李青莲说得真切,明琇却想歪了。她想到自己为了恶作剧,在入门考核的第一天就当着众修士的面夸下海口,说要学“文剑双修”的谪仙的第三项本事——双修。 “诶……”明琇脸上一红,好在她左脸有一道红色的咒印,红晕不那么明显。过了一会儿,她才意识到明明是她先问李青莲的,怎么反倒被问了一堆问题? “长长见识,”明琇敷衍,“就是来长见识的……” 李青莲恨铁不成钢地叹了一口气。 随即他旋转机关,巨石顷刻间从眼前挪开。 里面发出了几乎不可能自然出现在地下的亮光,更准确地说,是火光。 明琇深吸了一口气。在她自己的世界,她见过更加工业化的工厂,但跟这个巨石后的制造厂相比,这里无疑充满着古老而魔幻的气氛。 一个巨大的铁锤经过几个滑轮杠杆巧妙的运送,轻轻松松地落下来,一下子就将那千年古树的树桩子那般大的铁坨砸得扁平,在那一瞬,流质的地面、岩洞的上方,都被这一锤撼动,她甚至觉得五脏都跟着那一锤颤动了一下。珍贵的泽火主要是从上升方向处的一个小洞里流出来的——说实话,若非亲眼见到,她也很难想象几乎都构成了地下河的源源不断的泽火,竟然都是从这样一个小洞里流出来的。 同时,一条熔化的金属河从他们脚下的石桥底部留过,漫过堰坝流进一排又一排的模具,冷却,锻造,再融化一半,再锻造——千锤百炼,制造成这个时代令人惊讶的机械制品。 蒸汽和各种烟雾弥漫在空气中。在这个锻造厂中,人们都唤李青莲“少主”。这些辛勤工作的人,竟有很多都是四体不全、面目可憎的人,有的缺了胳膊,安上了金属臂,按照工作的需求还可以随时更换“手臂”;有的少了左腿,便用车轮替代;还有的干脆就是和那“贺老”一样的机甲人。 明琇跟着李青莲穿过了重重蒸汽,走到了一处温度较低的高台,俯瞰这蒸汽工厂的忙碌景象。 “李青莲,这就是你不愿让城主知道的秘密?” “若只是这样,他或许还能理解。” “哦?”还有什么比这个地下制造厂更令人惊叹的……明琇思维敏捷,当下猜到:那就只有那些工人了。还有,机甲人。 紧接着,一个更怪诞的念头产生了:是啊,为什么李青莲要用他恩人、挚友的名字来称呼一个机甲人?难道这不是一个机甲人,而是一个以机械的样式存在的……生命? 难道这是……真的贺老? 那位九阙阁老,化境仙师? 明琇蹲了下来,凝视着那个模样有些丑,却又怪可爱的机甲人,试探地张口唤道:“贺老。” “这个名字……让我想起了曾经有一位渊博的大相公,也姓贺。” 机甲人仰头望向李青莲,得到了一个肯定的眼神,于是承认:“是老夫。” “你!!”她的后背被冷汗浸透,凉得犹如置身冰窟。 印象中,那个南方来的老翁,脸上胖乎乎的,笑起来眼睛就迷成了两条 分卷阅读50 弯弯的新月,在两抹蓬蓬的白眉毛底下几乎就瞧不见了,胡须也是白蓬蓬的……明琇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是他第一个慈爱地问她,“小姑娘,你是不是有什么难处”。 他说话带着让明琇感到十分亲切的口音……他不会吃辣,却喜欢吃火锅,辣得不行了就用酒来压…… 明琇不禁抬高声音:“李青莲,这是真的吗?” 机械里锁进了一个人的灵魂?开什么玩笑!《文道仙途》里明瑄何曾写过这样的设定? 还是说,明瑄写的小说,其实只是另一个世界的部分投影,书是一颗水珠,而这个世界是一片汪洋大海…… “是真的,明琇。”李青莲的眸光炯炯,有如一把桀骜的火在其中燃烧。 于是,明琇立刻就知晓李青莲为何将之视作连家人都不能透露的秘密。当年并无根基的明瑄因为伪造灵根等一系列判道行为,就被“仙门正道”利用、赶尽杀绝。而李青莲,早已是被众修士推上神坛的天才,他是无数人的心中完美的“谪仙”。 若那些崇拜他、喜欢他的修士们一朝得知他做得出如此忤逆天理人伦的事,他更会被一群蚂蚁践踏至死、万劫不复。 并且,窝藏罪犯、甚至私自用这种方式复活罪犯的李青莲,也犯下了滔天大罪。贺阁老深陷九阙内部党争,站错了队,竭力反对九阙扩张,在漩涡中粉身碎骨——仙首亲自下令处决他。姑苏贺氏举族连坐,直系亲族死者数十,亲眷贬为奴者余百。 李青莲既然连重聚贺老魂魄于机甲内这等离经叛道的事情都做得出来,他必然会竭尽全力去救贺家人。四年前的他,不过是弱冠少年,哪怕有惊世之才,又怎么可能拥有与偌大的仙盟相抗衡的能力? 可他竟全身而退…… 他毕竟全身而退了!他是李青莲,不是别的什么人!明琇莫名亢奋起来,她相信,再不可思议的事情,由这样不可思议的人做出来,都是合理的! “…………”李青莲被她灼热的目光盯得十分不自在。 片刻后,他的目光飘向黑色的泽火,道:“阿壑若看到这一切,他会比任何敌人都更早一步消灭这里。” 明琇点头,“我听说了,大匡城四年前就归顺了九阙仙盟。城主是个守成之人。” 李青莲道:“阿壑身为大匡城主,这样做也没什么不对,可我这样做,也未必错了。” 未必错了。 这是一种很委婉的说法,可他说这话的时候,隐隐又流露出从前那样倨傲的神情。 第25章 独领残兵千骑归 道生一,一生二, 二生三, 三生万物。 众生道便是无穷无尽的变化。 一条道走不通, 就去走另一条道。 明琇的左眼中绽出仿若冰雪淬炼的光,她身上浓烈的戾气、脸上丑陋的咒印,在这一刻和谐地与她的气质神奇得融为一体。 “好!李青莲!你我联手,反了那九阙仙盟!我要在仙都九霄宝殿殿上,当着那些走狗的面、当着百家仙门的面, 一剑砍下朱狗的头颅!” 朱狗,猪狗。她一贯这么称呼仇人朱恕,朱无咎。 那个男人是万人敬仰的仙首,天下第一修, 灵界大陆的无冕之王……只要朱无咎愿意, 随时都可以下一道旨意, 成为真正意义上修仙界有史以来第一位帝王。 想要打败他,唯有彻底颠覆他背后的势力, 也就是天下第一大派九阙仙盟。这二十年来, 九阙的崛起如同一场海啸,以势不可挡的姿态迅速吞噬了其他大小仙门,多达百家。 只要一想到那个名字, 那种内心深处的恐惧和恨意就蔓延上来,如同玄冰做的小针,扎在她的胸口,冷彻骨髓, 撕心裂肺。 明琇想起那个她永远也忘不了的场景。 那是一个黎明,天上的月亮和太阳共存。 明琇整个人陷入了仇恨引发的疯狂之中。“朱恕!你这个懦夫!有本事你便杀了我!” 朱无咎却只是漫不经心地喝了一口茶,望着窗外无月的黑夜,“你叫什么名字?” “即便我不能杀你,我也早就看到了你的结局!你会在登基那天,坐在那血肉堆积成的王座上,受到反噬动弹不得……然后!然后会有人举起宝剑、当着你座下走狗的面,一剑砍下你的头!”她双目血红。 “有趣。”朱无咎最令明琇恐惧的就是他永远不屑一顾的语气,他不怕别人骂他、威胁他,因为那些对他来说,都宛如蝼蚁的挣扎——对于猛兽来说,蝼蚁的愤怒根本微不足道。 “你还专门为我想了一个这么有趣的死法?” 那时候,明瑄还没有死,明琇对于《文道仙途》的剧情依旧抱有期待。期待着有朝一日,穿成男主尉迟瑄的哥哥能像书中男主一样,外挂加身,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而仙首也只不过是一个注定在男主光环下失败的反派枭雄。 明琇盯着那人的脸,目光渐渐晕开,她开始幻想明瑄 分卷阅读51 一剑杀死朱无咎、他的头颅顺着皇宫那长长的阶梯滚下,留下一路的血迹…… “你这种人渣,注定会死得很惨!” 朱无咎悠然挑起她的下巴,“人皆会死。但本座会在死前做到一切想做的事。这样就足够了。而现在,你需要关心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告诉你夫君,你叫什么名字?” “你不是柔儿。”他接着说,声音轻柔,刻骨。 朱无咎无疑是一个活着的传奇。十余年前,他便是闻名遐迩的美男子,养在九阙老盟主门下,天资出众,长袖善舞,方及冠,便入赘给了九阙大小姐。娶妻三年后,他竟图谋岳父的位置,掀起一场内乱后,杯酒释兵权,逼得老盟主主动禅位。其发妻在他篡权多位后不久重病不治,只留下一个女儿,此后朱无咎一直不曾续弦,却在近几年来,效仿人间帝王,在九阙设立三宫,纳天下美人,在修仙界传为一段风流佳话。 看小说的时候,明琇还会觉得这是一位难得的枭雄,至少他称帝的野心是坦荡的,而男主倒更像是打着推翻皇帝的口号结果“众望所归”地成为新皇的虚伪正义者。可现在她真正遇到这个人,曾经令她佩服的“非一般的心术”,都变得令人毛骨悚然。 比如,他不知根据什么,这么快就断定了她不是许柔止。 她不是许柔止,但她在许柔止的身体里,承载了那个姑娘的记忆。 许柔止宁愿永远尘封的记忆已经开始因朱无咎的存在而一点点复苏,这具身体里的记忆真实得就好像是明琇自己的经历一般。明琇本以为自己穿越过来时,许柔止命运的悲剧还没有真正展开,却未料到,命运的齿轮早已经转动了。许柔止背弃家族婚约、私自追随尉迟瑄离家后,声名俱毁,因而丧失了天下仙门的庇佑。一个从未出过远门的韶龄女子,流落江湖后无处可去,几次三番被人拐骗,后被九阙收为下等侍婢。因容颜绝色,被仙首朱无咎收为姬妾,宠幸数次后,便被丢弃一旁。 许柔止出身符离宗,比起后宫中那些普通人出身的姬妾,终究还有几分画符的本事傍身。过了三个月,她找到了机会,讨来符纸和笔墨后,绘制了遁地符,这才侥幸逃离九阙。 可这样一个本性天真浪漫、冰清玉洁的女孩子,虽说是逃离了九阙,但心中所受之伤一辈子再难痊愈。她认为不洁的自己再也配不上她的“瑄哥哥”。 名门仙子自轻自贱为人姬妾是弥天丑事,更何况,她背叛家族在先,逃离九阙在后,受辱之事一旦捅出去,非但没有人会为她讨回公道,她还会被当做无耻荡.妇。到了那个时候,世代清流的许家也会受她牵连,一并被钉在耻辱柱上,荡.妇的姐妹也将无人敢娶。至于报仇……失去一切的许柔止早已万念俱灰,也根本不在乎了。 她选择了割脉自尽。 之后,便有明琇穿越到了这个与她有七分肖似的姑娘身上。 由于许柔止死前精神紊乱,意识模糊,只留给明琇一些凌乱的记忆碎片。 当明琇有了许柔止的记忆后,她才悔恨地意识到——竟是她自己高高兴兴地重新走入了这个许柔止拼了命也要逃离的魔窟! “没错,我确实不是许柔止!”她叫了一夜的嗓音早已哑了,“我是代替她来这人间地狱走一遭的恶鬼!”势必为她复仇! 哪怕明琇撕心裂肺地吼着、用杀人的眼光看着朱无咎,他依旧眼带笑意,就好像在听一个滑稽的故事。“哦?柔儿本就是我的姬妾,我待她不薄,待你更是千般好万般好,你因何还不知足?恶鬼小姐,你要是嫌姬妾这个身份不好,我倒也不介意娶……” 明琇喘着粗气,朝他吐了一口唾沫。 他的眼底露出了一分惊奇,“有时候,本座真不知你的底气究竟是哪里来的……你觉得,还有人能救你?” 明琇瞪着他,用尽一切自己能想到的恶毒的话谩骂着。 朱无咎充耳不闻,掰开她的手指一一数道:“让本座算一算,现在还有谁能为你出头……尉迟瑄?那时你奋不顾身为他出头,可谓是情深意切。可惜现在他是本座座下食客,你觉得,他敢不敢觊觎本座的人呢?还有谁呢?符离宗的二公子,你的亲哥哥,现在估计还不知道你的身份,你觉得他若是知道你夺了她妹妹的身体,会不会恨上你?” “天下总有正义之士!那些被你迫害的人总有一天会强大起来!” “哦,是了,”朱无咎笑道,“差点忘了你还认识一个最有可能为别人打抱不平的年轻人。李青莲……本座对他印象很深,三年前,他在千秋诗会上崭露头角,本座见过的少年人中属他最惊艳,才比江海无穷尽,白衣谪仙临紫极,本座还封了他一个‘紫极君’的雅号。他心气儿高,一门心思想在本座这里谋个好职务,你若想害他,便去向他求助吧。” 朱无咎从来都不囚禁她的自由,因为他极端地自信——自信明琇无论到哪里,都不可能逃脱他的掌控。 明琇甚至还可以自由出入开在九阙的学堂,与那些被送来九阙教育的名门后生一起上课。朱无咎料定她不敢向任何人透 分卷阅读52 露她如今的处境。 他说,谁愿意帮你,便是将自己送入坟墓。你若有仇人,不妨就让仇人来救你。 真正的绝望,不是身边空无一人,而是纵使身边人潮涌动,仍无一人可依。 “为什么是我?你明知道我不是许柔止……我是鬼,我根本不是此间中人,这样你都不觉得恶心吗?放了我吧——” 她即便是在恳求,眼神中也毫无示弱之意。 朱无咎饶有兴致地站起来,走到她身前,俯身耳语: “本座的女人中,有清纯的小姑娘,有青楼荡.妇,有名门仙子,有魔门妖女。不过,在你之前,倒是没有过女鬼。只要本座开心,操鬼,倒也无妨。” “!!!”明琇被他的理论惊得咬破了嘴唇。 “乖,告诉本座,你叫什么名字?” “朱恕,我操.你!” 那略带笑意的眼神是明琇噩梦中挥之不去的梦魇。 . 明琇已经没有什么能失去的了。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在的她反而无所畏惧。 鬼道,机械,那些在正道看来离经叛道的事物,却是他们的军队。 李青莲帮了她三次。第一次,在闹市中从人贩子手中救了她;第二次,引开朱无咎,帮她逃出九阙;第三次,他竟选择了与她相同的判道之路。 他看到明琇的神情有些恍惚,哪怕不知道明琇刚才脑子里想起了多么恐怖的事,也不禁怜惜地轻抚她的后脑。 这样的恩情,明琇谨记在心,不过此刻,她还有一件更在乎的事—— “李青莲,你能不能再做一个机甲人?” 他的动作微微一僵,“派什么用场?” 明琇:“我看到贺老,便想到我或许也能复活一个人……” “制造一个精妙的机甲人或许很难,但并不是最难的事。当初我用召魂幡召唤了贺老的魂魄,小心保存好,赶回这里后每日用灵气滋养、维持。而且那时我在贺老处刑后立刻使用召魂幡,这才保住了魂魄。”他话锋一转,“可如果你想要复活的是一个死去多年的、魂魄早该消散的人。碧落黄泉,无处寻觅,我即便做出了机甲,也是徒劳。” 明瑄是她在这个世界中唯一的亲人。明琇听他这样泼冷水,不禁大声道:“你凭什么这么说!一定有办法的,就算现在还没有把握……无论付出任何代价,我都要找到那个办法!” 李青莲听罢,霜雪般的容颜上渐渐浮现出一丝淡红的怒意。“你就这么在乎那个人?” 明琇不解:“你可以为了对你有知遇之恩的贺老,逆天而为,我为什么就不能为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人这样做呢?罢了,反正本就是我求你,你不同意我也不好怪你的,有了这个启发,大不了我自己去想办法制造……” 李青莲:“你在求我?我怎么一点也听不出来呢?” 明琇险些以为自己幻听了,“什么?” 李青莲:“求我,三、二、一,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小小段回忆杀。 现在流行反派男主的,但咱这反派霸总遇到的是性格同样霸总易黑化的明琇,所以强取豪夺用错对象了... 本文男主不黑化,因为性格很刚很傲,所以无论经历什么样的打击都不会黑化滴,不要有黑化逆袭的期待 (这么说感觉又劝退了一批读者哭唧唧 第26章 灵山只在汝心头 求他? 明琇诚挚道:“只要你帮我做出那副机甲,我可以帮你做任何事。” “这不是求。”李青莲并不满意。 “那敢问‘求’该是怎么个求法?”明琇请教道。 “很多年前, 我救过一个人, 救完了还没完, 那人死皮赖脸地求我收留她,跪在我的马车前,说此生为我做牛做马,为奴为婢。” “那个人脸皮真厚。”明琇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你也要我这般求你?” 他不会又多了这个恶趣味吧? 李青莲用一种她看不懂的眼神盯着她, 同时贺老转动轮毂,用机械音磕磕绊绊地念道:相思黄叶落,白露点青苔。 明琇抓了抓头发,软下声音来, “李青莲, 我求求你, 就造一个机甲人好吗?越逼真越好,我可以把他的样子画下来——” “不必画了。”他微微垂下眼帘, “你要复活的人, 我想必见过。 贺老:“你、神、棍?” “他是尉迟瑄,对吧?”他咬牙道。 明琇:“你怎么知道?” 李青莲道:“也只有那个人能让明琇如此牵肠挂肚了。” 他既能猜出了明瑄,肯定也早已猜出了明琇的身份。 明琇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一点。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小丑, 不,不止如此,还是一个以怨报德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小丑……心虚万分,一时不敢看他。 为什么不早些 分卷阅读53 承认她就是许柔止呢?明琇确实从未将过去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视为一人, 除了寄生于她眼中的大凶外,再无一人知道此事。她不想被人当成是重生的妖邪,不想让现在的自己污及许柔止的名声,更不想和噩梦般的过去再有一丝一毫的联系。 明琇想向他道歉,可话到嘴边又被吞了下去:那天他说过,道歉是全天下最没用的话,她最好永远别跟他道歉。 李青莲的手指轻颤,虽极力隐忍,但仍可以感受得到他心中的怒火。“为何让我以为你已死,为何生还了却不给我寄哪怕一封书信?若决意让我以为你死去了,又为何还要来到大匡城?” 明琇深吸了一口气,“我逃进十恶不赦塔,怎能生还?那时的许柔止,确实已经死了;在我身上发生了许多你想象不到的诡异之事,无法用一通书信阐明,也没有必要非得让你知道我易魂重生;而我之所以来到大匡城,是因为——” 那是因为她知道《文道仙途》的原剧情中,男主会来到大匡城,然后密谋造反。书中只有“果”,而不知“因”,她来到这里,也是为了找到“因”。 她本一心以为自己的到来会产生蝴蝶效应,改变许柔止的结局。结果确实改变了过程中的种种,她却还是难逃惨死的悲剧结局。 同样,明瑄本以为他来到自己笔下的世界,他熟知所有金手指,通晓全部剧情,就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这个世界称王称霸,却反倒落得一身鲜血淋漓,梦想破碎,生死未卜。 所有书中人物的命运都缠在无形的丝网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熟知命运者,未必能将命途扭转成自己想要的结果;知与不知,在无穷无尽的未知面前,没有任何差别。 “彼知水一壶,予知水一湖,谁所知多?湖者。可欲丈量大海,有何用?有何区别?” 贺老听罢道:“我辈无法斗量大海,如夏虫不可语冰。” 李青莲却道:“睁眼则海大,闭眼则无海;我欲滴水无穷大,则一念无穷极;我欲大海化为一滴水,则无穷即是一。” 一是虚怀若谷君子之言,一是张狂无忌天人之语。 贺老叹道:“原来姑娘就是许柔止。岁月变迁,真是不可估测。” 明琇眼睛酸涩,她又何曾想到那个温厚潇洒的老人如今委屈在一副机甲里。 李青莲:“明琇,问你为何来大匡城,你打了个偈,什么意思?” 明琇实在是藏了太多没有办法告诉任何人的秘密。难道要告诉他,她原本来自另一个世界?那也太疯狂了。 李青莲站在高台上,金属融化的橘红火光映入他的褐色的眸中,那里面有熊熊燃烧的火,还有微薄的水,那一点点水光却最终扑灭了大火。他轻轻叹了一口气,他终究没有等到答案——哪怕一个敷衍的解释都没有。 “明琇,你就算说是为了想和我再吃一次酒才来到这里,我也未尝不会信!” 对着这样刚烈的、善良的、屡屡无私相助于她的人撒谎,明琇做不到。她只能选择保持沉默。 气氛如同下了一场雪,将满堂湿热的蒸汽全部都湮灭在令人战栗的寒冷中。 贺老打破沉默,“许……明琇姑娘,你可想好了要复活尉迟公子?你须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以这种姿态苟延残喘的。” 这样的机械生命,不会生长,也不再会死亡,没有感知和生命力,要是哪一天魂魄消散了,那更像是一种解脱。 其实,明琇没有能力回答这个问题,她不知道明瑄是否愿意以这样的方式“活过来”,她只知道她希望再次见到明瑄。 “贺老,我能问问,你又为何愿意这样活着?是为了复仇吗?” 贺老铜制的脑袋左右摇了摇,发出金属摩擦的声音。“不,人都已经死了,复仇也不再是老夫能够完成的事了。” “那到底是为什么?” 贺老道:“是为了青莲。”而后再没有解释。 李青莲不惜逆天而行,必然付出了诸多代价,也要将贺老的魂魄带回人间;可贺老却说,他愿意留在人间,为的是李青莲。 兜兜转转,初衷竟都是为了对方?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明琇不得其解。 李青莲冷道:“好了,你要看的妖窟你也看了,不便多做停留,我们走吧。三日后拜师大会,愿明琇得偿所愿。” “这一次你打算收徒吗?”明琇快步跟上他。和来时牵着她慢慢走不一样,去时他走得飞快,明琇不得不小跑起来,才能跟紧不至于困在这错综复杂的迷阵中。 “三日后,你便知道。” “等等……”明琇喘着气,仍忍不住好奇地问,“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 他没好气道:“太明显!” 太明显?明琇心想,也就他这个怪胎才觉得明显吧!许柔止雪肤花貌,明琇一露脸吓倒一片;从前一身仙气,现在修鬼食妖;那时至少还要面子,现在破罐破摔,行为恶劣…… 李青莲是什么时候认出来的?她难道露出了什么破绽? 分卷阅读54 当然,理亏于人,明琇也不好逼问,于是换了个问题,“那你认出我后,怎么还装作没认出呢?” 李青莲似乎心情极差,“就想看看你还能演多少戏、出多少丑!” 有理。 免费的猴戏,换做她也爱看。明琇自讨没趣,不再说话,低头看路,默默尾随李青莲离开了泽火源头的地下洞穴。 . 本想着去妖窟猎只大狐狸回来,结果妖窟早不是妖窟了。奇怪的是,原本大凶早该在晚上爬出来索要妖丹吃,可一连三天,明琇的右眼眼皮都没有跳过——谢天谢地! 是以,明琇也没有再去猎妖。 现在,她与李青莲有共同目标,可为同盟。为了方便共谋叛途,李青莲十有八九会收她为徒。虽说他修仙而明琇修鬼,所修不共融,难以成为真正的师徒,但有个身份掩人耳目,当然是再好不过啦。 明琇自我感觉良好,心里认定人家会收她为徒,就真的在考核中浑水摸鱼。 少杀几头妖,善哉善哉,别人追妖她逗蜥蜴,悠哉悠哉。 其脸皮之厚,令人发指! 三天后,拜师大典。 大匡城外接西域,往来通商繁多,每月月初开放集市的时候,满城便像是沸腾了一般,大街小巷都充斥着各种语言的叫卖声。金银珠宝、绫罗绸缎、珍奇异兽、灵药仙丹、玄奇妙法,应有尽有。李氏一族本是当地豪富商贾,家财累积了百年,说是有金山银山,也不为过。从前这座边城里是很少能看到修士的,更多的则是商人、旅人、机械师……直到近几代,家族才逐渐意识到商贾身份低贱,终究不被灵界道统认可,便开始重视培养后子孙后代修仙。花重金聘请外来的仙师,积年累月,这才有了现在作为八大仙门之一的大匡城。 拜师大典一年一度,为期一天,也正是月初集市开张的日子。 在来的路上,明琇左顾右看,沿街尽是琳琅满目的各国工艺品、美食,实在教人心驰神往。她盼着拜师大典早些结束,赶在黄昏之前,正好还能赶上夜市。 大典在一个宽阔的广场举行。地上铺着当地特产的白玉,看起来古朴大气。明琇心里头感慨:“土豪啊土豪,这白玉地砖要是搁在穷一些的城池,准被人连夜撬光了。也就这里富商云集,土豪遍地,连个撬地砖的都没有。” 今日盛典,但凡出身仙门望族的修士,都穿上了礼服。陆子约端秀仪容,隽拔身形,穿着一身落照府的黑金礼服,平日里的青涩早已被厚重的礼服压了下去,俨然是一个成熟、英武的男子。 明琇不得不承认,人靠衣装。就连那娃娃脸、小个子、平常看起来就像是十三四岁的小姑娘的沈爱,今日一席橙黄大袖襦裙,配以绣金锦缎披帛,额间缀以银杏叶状花钿,朱唇轻点,整个人都端庄起来,但凡不讲话,便是十足的名门淑女。 广场的中央,是一座莲花台,莲花台上立着一座天女散花玉雕像。 明琇与莲花台相隔不远,但由于莲花台在高出,而她在地上,不得不仰头向上看,好似隔得很远一般。她第一眼就看到李青莲在上面,刚想挥个手,理智告诉她别做这么尴尬的事。 李青莲平生爱穿白衣,且不喜繁琐装饰。从前,他随身佩剑,往往穿着利落袍衫,革带束腰,剑袖束腕,以木簪将头发尽数挽起。配上他那颀长身段,白衣磊落,人如剑气,目下无尘,拔剑似游侠,垂眸如隐士,又高傲不逊王孙,容止最是一等。 第27章 明敕星驰封宝剑 李青莲平生爱穿白衣,且不喜繁琐装饰。从前, 他随身佩剑, 往往穿着利落袍衫, 革带束腰,剑袖束腕,以木簪将头发尽数挽起。配上他那颀长身段,白衣磊落,人如剑气, 目下无尘,拔剑似游侠,垂眸如隐士,又高傲不逊王孙, 容止最是一等。 明琇第一次看到他穿着华服的模样, 忍不住暗暗赞叹了一番。 李家家服正装以桑白为底色, 衣领、袖口处以赤金色纱线绣有石窟壁画中的“飞天纹”。广袖曳地,华服里外足有四层, 最外一层为西域幻色蝉纱, 在阳光下如丝如虹,亦真亦幻。这身装束恢弘有之,飘逸有之, 即合这滚滚黄沙、丝路歌舞,又符合仙门冕服形制。衣装华丽雍容且在其次,穿衣之人更是引人注目。只见那妙音莲花台上站着三人,中间是城主李成壑, 神色一如既往得冷峻凌然,而他的左边站着李青莲,右边站着一异域美人。 李成壑与李青莲一号“鬼仙”,一号“谪仙”,已是人中龙凤、万人之英,但那女子的气势风采丝毫不逊两者,反倒更压过一头。她一看就是属于这里的美人,不是江南楼阁下的燕子,而是大漠风沙下自由的鹰,她的薄唇紧紧抿着,嘴角略微下垂,不是那种观之可亲的亲和美,而是冷冽、凌厉、教人不敢逼视。 那美人生着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比李青莲的褐眸颜色还要浅些,妙目流转间顾盼生辉。她穿着宽大厚重的袍子,仪态万分,竟还能显出身段婀娜来。明琇对于欣赏美人一向 分卷阅读55 很有兴趣,此刻她遥指美人,推了推队伍前面的陆子约。 “看看,极品!” “明姑娘,那可是息夫人!”陆子约连忙“嘘”声,“你别说了,你哪怕是得罪城主,也莫要得罪她。” “我夸她美呢,就算她听到也不算得罪。”明琇嘻嘻一笑,“你看她的头发,漆黑漆黑,皮肤,雪白雪白,高鼻梁,大眼睛,长睫毛扑闪扑闪的……高冷御姐,啧啧啧……对了,息夫人是谁?” “幸好你是姑娘,若为男子,定是个浪荡子!”陆子约听得直揉眉头,“那是谪仙的母亲,这大匡城的女主,你们尊卑有别,你若不想被人听见丢到沙漠里去,就别在这儿品评人家的长相。” “母亲?”明琇重新省视高台上那混血美人,很仔细地看才发现那确实不是一张少女的脸,看起来像是二、三十岁的样子,而实际上大概已经四十多了。“哎,李青莲的母亲果然也是仙女啊。” 三段绝世风采,这样的一家人也是世所罕见。 “真好看啊!” 一年一度的拜师大会,公布结果的时刻就要来临。前来投考的修士都在紧张,就明琇将这场典礼当走秀一样观赏,还不自觉地独自欣赏美色,非要与人共赏,交流感想。她嘀哩咕噜地赞叹三人的美貌,陆子约听过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亏得脾气涵养好,才没直接让明琇闭嘴。沈爱显然没这么好的耐心,她直接越过陆子约,朝明琇挥来一个拳头,“你烦死啦!猎妖的时候你又不知去哪里浑水摸鱼了,做好被挑剩下的准备吧!到时候小心连外门弟子都没你的份!” 明琇灵活地躲开了沈爱的粉拳,沈爱一拳敲在了陆子约胸口。 “哈哈哈哈哈哈,你用小拳头捶他胸口干什么呀?他这种小正经很古板的,万一要你负责怎么办?”最近明琇又找到了一大生活乐趣,那就是调戏沈爱,每次都不用太费力气,她准上钩。果不其然,沈爱立刻炸毛了,“你说什么!?你还要不要脸?” 明琇掀起面纱露出右脸红疤,嬉皮笑脸道:“我这张脸给你,你要吗?” “当然不要这脸!” “好好好,晓得咯,沈爱小姐不要脸。” “你!!” 眼见二人又要隔着他开打,陆子约连忙分开两人,“别说话!快站好,要奏龙笛了!” 拜师大典广场的两侧的机关触发,伸出四排蒸汽龙笛,不时有蒸汽从管道中喷射而出,就像是鲸鱼在海面上喷射出的水柱。 只听,数十跟龙笛齐响,发出凤鸣龙吟般的声音,直上九天,响遏行云! 龙笛响了大概一分钟。笛声停下后许久,在场数千人依然鸦雀无声,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会打破这样的安静。 便是这样,能让人想到“崇高”的恢弘之声。龙笛鸣,大典始,十二长老分别立于莲花台两侧。最后一轮的考核说简单倒也简单,无需文试武试,也不需要御剑飞行,更不需要杀妖。 这一场,考的是心性。 将之前三场达标的修士逐一叫上高台,当场对答,然后由李成壑、李青莲及十二名长老自行选择弟子。 三场考核过后,陆子约综合排名第一,司仪念到他的名字时,他整个人踉跄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打头阵的会是自己。 明琇用胳膊肘顶了他一下,小声鼓励道:“好样的!千万别紧张!” 可陆子约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了,他遥遥望着高台上的白衣,瞬间脸涨得通红。他同手同脚地登上了莲花台,随后长长一揖,几乎将背弯到与地面平行: “晚辈陆期,字子约,狷、狷州人!今年二十、二十一!” 噗——明琇差点笑出来,这小正经还记得他上去干什么吗?他下一句是不是要说“晚辈尚未婚配”,感情像是相亲去了! 其实李青莲大不了陆子约几岁,但陆子约口口声声自称晚辈,竟无一人觉得有什么不对。李青莲少年时便名扬天下,近些年来逐渐隐退,江湖上甚至将他传成一个中年隐士。陆子约也完全没料到传说中的谪仙如此年少,既惊喜,又紧张。 李成壑与李青莲对视一眼,道:“陆子约,你在初试、御剑两场考核中均夺得魁首,便有你先来选择授业师父。” 陆子约自幼便对变化第一的《凤歌剑法》有所耳闻,亦仰慕这剑法唯一的传人已久,头一回近距离看他,只觉呼吸都停了半拍,愣是半天没说出来话。 明琇在下面替他干着急,心道:“傻小子你不就拜个师,又不是告白,紧张个什么劲?” 还没等陆子约憋出一句话,另一变故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只见,二十余名红衣使者竟不顾典礼正在进行,策马在众修士间劈开一条路,径直跑到莲花台下。 红鬃马个个彪悍,马脖子上挂着十二只小金铃,奔走间发出一种特殊的铃声,同时,金属马蹄与白玉地板摩擦碰撞,也发出阵阵脆响。 “金铃儿,响叮当,红衣使,莫敢挡”,这句流传甚广的 分卷阅读56 民谣说的就是九阙仙门设立在各地“慎行监”的红衣使者。只要是归顺了九阙的仙门,就必须接受红衣使者的监察,他们可以自由出入仙门的任一角落,阻拦使者,与忤逆仙盟同罪。 息夫人艳姿玉立,面上波澜不惊,莲步轻移,走下莲花台,亲自前去迎接那一队人马。 “都督大驾,有失远迎。眼下正值拜师收徒典礼,不知都督前来,有何见教?” 为首的监查官瞥过一众弟子,皮笑肉不笑道:“见教不敢当,只不过是吾等于慎行监当差乏了,想着来城中集市消遣一番,却未料到正好赶上了贵门招募新弟子。” 息夫人道:“如此也是赶了巧,不知慎行监诸位大人可否愿意赏脸在此观摩仪式。” 监查道:“却之不恭。” 明琇最清楚,这一队监查人马专门赶着来拜师典礼,肯定是来找麻烦的。这对以披荆斩棘坚持到最后一关的考生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本来,文道讲究的就是畅所欲言、批判辨正,九阙的人马一旦作证,这两样就都别想了;考生必须小心说话,兼之“无意”吹捧九阙仙主的仁政和贤明;若一个不小心说出些什么大实话,这些走狗也不是没有干过抓人入文字狱的恶事。 息夫人泰然对一旁侍奉的弟子道:“给大人们安排坐席。” “不必。”为首使者忽地一拉缰绳,骏马就在息夫人跟前发出一声凄厉的嘶鸣。“我们擅自前来,怎好劳烦夫人特意安排座椅?不如我们就坐于马背上看,也省去了搬运座椅的麻烦。” 话都说到这份上,就连涉世未深的沈爱都能听得出来,使者说的每句话都是表面谦恭,实则挑衅,息夫人贵为一城女主,身份岂不必这群卑微使者尊贵?可他们狗仗人势,连下马都不愿意。 说罢,在领头者的带领下,那小队人马就打算骑马上莲花台。莲花台上有天女散花像,通体由雪山冰玉雕成,尊贵万分,更是大匡城之象征。平常人不可随意接近天女像,只有庆典时才会像城民开放,饶是大匡城主、息夫人之尊,也必须沐浴焚香,换上和形制的礼服才能登上莲花台。 息夫人拦在马前,冷道:“都督留步。还请都督亲自步上莲花台。” 监查难掩欲望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息夫人的容颜,笑道:“夫人既然都这样说了,我们也不好非要骑马上去。不过,现在广场中央没有下马踩的小凳子,我们这……着实不便啊!” 息夫人的玉容上宛若渡上了一层冰霜。没有下马凳,通常情况下,都是由奴仆主动跪下,用背为主人踩脚。可看这群男人赤.裸裸的目光,竟都在期许看到这冷艳美人跪于马下,让他们好好踩一踩那娇柔得仿佛一脚下去就会踩断的美人背。 这些红衣使者为九阙仙盟办事,本性或许并非大奸大恶的人,但在这座边塞小城,他们膨胀的权势和凌驾于其余人之上的特权,助长了他们的小人心性。男人内心都有的施暴欲被放大——他们撇去红衣使者的身份,都是平凡的人,在正常的语境下,他们一辈子可能都无法与息夫人这样的女人说上一句话。所以,凌虐这样的女人也能给他们带来某种不堪的快感。 “母亲!”李青莲几乎忍不住要冲下去维护母亲,却被李成壑用力拽住。 第28章 表请回军掩尘骨 “母亲!”李青莲几乎忍不住要冲下去维护母亲,却被李成壑用力拽住。 只见息夫人不卑不亢, 抬头望向红衣使, 冷道:“大匡城的男儿自己上马、下马。没有马凳子。”眼下正值拜师大典, 广场上并无杂物,一时半刻从哪里找下马凳? “哈哈哈,偌大一个大匡城,富甲天下,竟连一张马凳子都没有吗?”监查笑完后, 神色蓦地一变,厉声道:“没有马凳子,就叫奴仆跪下做人凳子!这么简单的事,还用得着本督教你!?” 若息夫人身边有奴仆, 让奴仆跪下也算是解了围。天女像下, 一年一度的盛典何其庄严, 根本不许无关者进入。现场连个家丁、奴婢都没有。就算有,红衣使者有意挑衅, 哪怕立刻搬来凳子或是招来家丁, 他们得不到发泄,一会儿定还能找到别的由头。 监查在边城数年,对李家的情况也有所了解, 继续道:“是了,本督差点忘了,李家这样的门楣,也养不了奴仆。” 灵界的世家蓄奴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 越是古老显贵的世家,就越有资本蓄奴。通常奴仆的族谱也附着于世家,一生为主人家为奴为婢,诞下后代也依旧为主人服务,如此世世代代,稳固绵长。李家本是倒卖铁器、铜器的商贾出身,商者为贱,虽说现在的李家早已不再以从商为主业,但往上数三代,还是贱籍。在那些历史源远流长的世家眼中,即便李家现在位列八大仙门之一,依旧是不入流的家族。 现在,这些谈不上什么世家贵族的红衣使者竟也仗着九阙的权势,公然取笑李家的门楣。 传统世家等级森严,而李家却连家训都定为“不拘一格”,足见其家风开明,崇尚自由。大匡城门下无人为奴,府中的 分卷阅读57 家丁和奴婢也都只是和主人家签下了长期聘用的身契。与其说是“养不了奴仆”,不如说是他们从来都不愿蓄奴。 监查佯装捶腰,“本督久坐马上,坐得腰酸背痛。这就是你们大匡城的待客之道吗?不知夫人是否做好了决定、还要让兄弟们等多久?” 出席这场盛会的,都是堂堂正正的仙门弟子,傲骨铮铮,又哪里能屈尊跪下?息夫人岿然不动,朱唇紧紧抿着。她身旁的几名弟子也面面相觑,所谓男儿膝下有黄金,仙门名士又最看重颜面,若要让他们此刻替息夫人下跪,也未免太强人所难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队伍里有红衣使者等急了,破口大骂:“恁么胡姬!奶奶个腿的,到底还要等多久?我看你就是存心看不起兄弟们……存心看不起九阙!” 息夫人福身,“在场无一人是奴仆,也没有人可以跪下供大人落脚,还望海涵!请大人自行下马!” 红衣使者:“你说什么?你让我……下马?” 息夫人这才意识到“下马”一次一语双关,有不敬之嫌。“妾身失言……” “大胆!”那汉子一马鞭甩在息夫人身边的白玉地砖上,地砖当即崩裂开一道口子。 为首监查幽幽道:“记得夫人云英未嫁之时,是一名舞姬吧?” 队伍里有人帮腔:“那可不——听说夫人当年飞天舞名动天下,好似九天玄女娘娘下凡尘,这名声传到中原,勾得有些人不惜抛家弃子,不远万里出塞寻访边城,只为成为夫人幕上之宾……” 李青莲与李成壑早就听不下去了。前一句话是侮辱息夫人就是奴仆,后一句话是拿陈年旧事大做文章,言语中透露着诋毁她为妓.女、红颜祸水的意思。李成壑目睹义母所面对的一触即发的局面,本就阴沉的脸,更是戾气深重,只不过他身为城主,大局为重,不能与九阙直接冲突,不得不咬紧牙关,将这番羞辱忍下。李青莲却在这时挣脱李成壑的手,纵然他知道大局为重,可实在无法眼睁睁看着母亲被人羞辱! “李青莲!”李成壑低声唤住他,“你冲过去能干什么?你还嫌害人害得不够吗!” “难道就这样干看着?”李青莲道,“大不了,我去替母亲跪!” 李成壑传音道:“荒唐!你以为你去跪了就是救了义母?多少人为了你而投奔大匡城——在很多人心中,你便是大匡城之精神!义母若跪下,传出去也是九阙门人欺弱质女流,惊不起太大波澜。而你李青莲堂堂男儿,如果赶着去下跪、让几条狗踩着你的背耀武扬威,你以为在场之修士会怎么看、大匡城未来的弟子会怎么看、世人又会怎么看?人们在乎真相吗?不,人们只会认为是我李家趋炎附势;谪仙奴颜婢膝,全无文人风骨;你让大匡日后颜面何存、又如何能在灵界立足?” 李青莲止步回头,正对上李成壑带着些许恨意的眼神。 “李青莲,这不是你一人之荣辱——你若不是李家人,就算你寻个没人看见的悬崖跳下去自裁谢罪我也绝不会拦着你,但我不允许你再牵连李家!” 这句话李成壑用了密语传音,每一个字都从他耳里钻入心中,如同噬心之蛊。他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亦或是反驳些什么,终究无言以对。 那一边,息夫人深吸了一口气,“照大人的话说,在场就只有妾身是奴婢出身了?” 监查冷笑,“昔日舞姬,今日主人。只不过是提醒夫人,做人不能忘本,也切莫——恃宠而骄。” 息夫人道:“如若今日大人们如愿踩着人凳下来,是否就能满意?大典就能继续进行下去?” 监查道:“那是自然,我们也并非不讲道理的人。” 息夫人如松如竹的身子微微一颤,轻声道:“好……” “夫人!”两旁的弟子纷纷想过来搀扶她,可息夫人用眼神制止了他们,整了整衣摆…… “哈哈哈哈哈哈哈!” 明琇目睹这一切,早就按耐不住了。当下冲出人群,发出了一连串娇笑。想这些仙门弟子全部都穿戴庄严、面目严肃,难得出了她一个没脸没皮的,倒也有了用武之地。 但见明琇穿着一身宽大的白衣,翩若惊鸿,步伐轻盈,笑声娇翠欲滴,扭着腰走到那马队面前。她头戴帷帽,垂下的轻纱遮住了脸,五官影影绰绰,更让人心猿意马,忍不住想要一睹芳容。 红衣使者见一个貌似绝色美人的姑娘盈盈走来,都乐了,在马背上接连发出口哨声。 监查道:“妹妹,再走近些,到本督马下来,说说来干什么的?” 明琇道:“小女子想着大人眼光不好。” 监查眯了眯眼,“哦?怎么个不好了?” “息夫人年纪又大,骨头又硬,大人们千尊万贵的脚踩在她背上,想必也不舒服,还不如踩软凳呢。”明琇说着就跪在马前,主动俯身,低声道,“小女子也想让大人踩一踩。” 明琇出格的举动让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陆子约以为自己看走了眼,揉了揉眼睛,发现是明琇没错,不由嘶声叫道:“明姑 分卷阅读58 娘!明姑娘你莫要胡来!” 看着美人风.骚热情,使者纷纷大笑。“妹妹姓明?” “小女子,明琇。”她俯身跪在地上,视线与地面齐平,话语中带着三分笑意。 “哈哈哈,好,是个明秀的姑娘!” 明琇不是古人,对于名声、气节这类事物看得并不重,也并不觉得膝下就有黄金了。再丢人的事她都做过,比这更大的屈辱也都受过,不过是被人踩几脚就能解决的问题,她全然没有放在心上。 监查看了息夫人一眼,“还是这位明妹妹识趣。夫人方才却说在场无一人是奴,也无人可以跪下供本督落脚,这是什么意思?” 明琇道:“回大人,小女子自愿来大匡城讨个生活,奈何仙缘不佳,当不成弟子,便想着当个奴仆也不错。这件事夫人还不知晓,所以方才没考虑到奴婢。” 息夫人美目圆瞪,或许她也没有想到,寻常人最看重的身份、名誉,在明琇这儿竟成了儿戏。她几句话之间,就甘愿将自己贬低为奴! “大人先下!” 监查踩着明琇的背下了马,想要摘下她的面纱,她不动声色地躲过,又来到另一匹马下,高声道:“大人请下!”明琇迅速在每一匹马下都转了一圈,待到所有使者都下了马后,她已然被重重踩上了数十脚,却没有显露出丝毫不满。 如果一味按照明琇的意愿,她乖张霸道惯了,从不在意他人眼色,必然下一道“烂柯”咒逼这些红衣使者拔刀互砍,一个不留。杀几个人容易,解围却难。眼下她要为息夫人解围、为大匡城解围,就决不能那样意气行事,反而要做出乖顺的样子。 “明姑娘……”息夫人歉意地看着她,朱唇轻启,几乎就要过来搀扶她,明琇连忙摆手,笑嘻嘻地说:“夫人,没想到奴婢刚来大匡城就有这等荣幸,日后还望夫人多多提携。”她心里想,李青莲对她有救命之恩,那时候就连“为奴为婢、做牛做马”的不要脸的话都说过了,现在哪怕真的是做奴婢,也不过是履行说过的话,她并不觉不甘。 那监查走到明琇身边,靠得极近,鼻息几乎要贴到她的脸颊,“本督瞧着这美奴甚是贴心,不若夫人就把她送给本督,也算是大匡城敬一分孝心。” “不行!”莲花台上,李青莲早已气得双目发红。先前因相信明琇绝非任人宰割之人,并未插手,可眼下听到使者索要明琇,却是什么也顾不上,直接跳下了高台。 “等等!”明琇这句话也不知是说给监查听的,还是说给李青莲听的。 “大人,真的要带我走吗?” “那是当……”监查一把挑开她的帷帽,然后舌头就开始打颤,话都还没说完,惊吓得倒退了一步。 “你他妈也太丑了!” 明琇右眼的眼珠又大又圆,漆黑无光,不似人类,那一道三寸长的赤纹更是生生分裂了左、右半边脸。她很清楚自己笑怎么笑更像索命的恶鬼,就冲着监查灿烂一笑,露出雪白发亮的小虎牙。皮肤雪白,猩红咒印,五官精致却偏偏有一只可怕的眼睛,如此强烈的对比,看得越久,就越让人毛骨悚然。 “大人~你刚刚还夸人家是个明秀的姑娘呢!” 明琇正要上前,监查就抬起腿,一脚狠狠踹在她身上,骂道:“滚!恶心!别让本督再看到你!” 因为明琇此举的目的就是想让使者出气后不再纠缠息夫人、让大典得以继续进行,她并没有躲开那一脚,而是直接让腹部受力,逼出一口血来。 明琇顺势倒下,在地上圆滑地打了个滚,刻意将动作做得十足夸张滑稽。然后一捂嘴,看到吐出来的血,装作极其害怕的样子,大呼大叫:“救命啊!血,血!” 她惊慌失措的滑稽样子,惹得本来对她的容貌很失望的红衣使者们不由发笑。 “哎哟,瞧这丑婆娘!真是丑人多作怪!” 明琇心下道:“你们气也消了,爽也爽了,赶紧的让拜师礼继续。这账我们私底下再算吧。” 第29章 莫教兵士哭龙荒 明琇滚回人群中后,掏出一张帕子粗粗抹去了嘴唇上的血迹, 淡定地戴上了帷帽。 “喂, 你刚才都是装的吗?”沈爱念叨, “没想到九阙也有这么讨厌的人……万一刚才那些人真的要抓你去做丫鬟怎么办,你胆子也真大。你刚刚在所有人面前说你是奴婢,那今天不就没法拜师了吗。你这种脾气怎么可能真给人去做奴婢。对了,你刚刚被踢了一脚都吐血了,现在肚子怎么又不痛了?” 明琇掏了掏耳朵, 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然后顺手从沈爱腰间摸来一个水囊,“咕噜噜”地喝了几口凉水再扭头吐掉。她漱完口,嘴里的血腥气也消了, 就又把水囊还回去, “还你。” 按照往常的发展, 沈爱嫌弃她嫌弃得要命,每次看到明琇就恨不得连翻三个白眼, 这时候是绝对不会接下她喝过的水囊的。可沈爱这次不仅接过了水囊重新挂回腰间, 还没有和她拌嘴。 分卷阅读59 明琇惊喜:“沈小姐有长进啊,我本来料定你要翻三个白眼的,现在竟连一个都没有翻!” 沈爱“哼”了一声:“这时候你都还皮得起来!想想你以后该怎么办吧!” “我让大美人欠了我个人情, 被踩几脚又算得了什么?我胸无大志,也没什么修仙的天赋,大不了就借着这个人情,在大匡城混吃混喝当米虫咯。” 作为一个积极向上、有志向的少女, 沈爱原本还对明琇的侠义心肠有几分佩服,万没想到她偏要说是这个理由。沈爱生理性地翻了个白眼,投去一个恨铁不成钢的眼神。 “你就使劲作死吧!” “活着不作死,死后没得作。”明琇打了个响指,“一个!沈小姐果然还是翻了一个白眼的!” 沈爱再次对明琇感到心力憔悴。“大典开始了,好好看!憋说话!” “哈,两个!” . 一场危机变为闹剧后,红衣使者悉数入座莲花台,拜师礼继续。 陆子约出师未捷,运气不大好,轮到他上台时正巧赶上红衣使者突击监查,而现在轮到他应答,莲花台上又多了这么多双眼睛盯着。他从未有过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话的经历,喉咙口仿佛烧了起来,每说一个字,都不像是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 “弟、弟子陆期,在家中排行老七,不过这期不是第七的七,而是后会有期的期……所以,我在子字辈里字‘子约’……” 磕磕绊绊,声音时大时小,明琇听着揪心:自我介绍讲究得就是自卖自夸。可陆子约倒好,在台上这么紧张,大概也没意识到他正当着几百人的面、当着他偶像的面扯自己名字的来历——如果他今年八九岁,这样的自我介绍应该能得一朵小红花。 可惜他二十一了,小红花?免谈! 李青莲许是察觉到陆子约一人面对将近三十名师长、监查官,过于紧张,随即吩咐排名紧随其后的七名考生一并上台,八人站成一排,并肩应答,总比孤军奋战更有底气。 沈爱也被叫上台去。明琇伸长脖子望向台上那两道黑衣、黄衣背影,有一瞬竟很是羡慕。从前明琇也曾无数次幻想过自己以后以后会进怎样的门派、认识怎样的朋友、拜怎样的师父——倒也不指望自己穿成了拥有逆天灵根的天选之女,只要有并肩作战的同门,有值得跟随的师父,天气好就御剑,天气坏就睡懒觉,就当在异世度个假,死后说不定还能穿越回去。 方才受的伤并不让明琇觉得疼痛,但她看着台上同批的考生,家世清白,前途无量,她也说不清是嫉妒还是羡慕,心里忽然抽痛了一下。 陆子约紧接着回答了几个“何时开始修剑”、“目前修为在什么境界”、“为何要投考大匡城”诸如此类的基础问题,紧张的情绪缓解后,应答愈发流畅。 落照府是兵戈世家,史上出过诸多化境界之上的大能,而陆子约的祖父更是被称为“文渊将军”,说的就是他在武学之余,也写得一手好诗文。陆子约本人家学渊博,身手不凡,难得还品行端正,无论学识还是修为,在一众考生中都是最出众的,只要不出岔子,应该能将这魁首之名保到最后。 偏偏出了岔子。 红衣监查忽然开口:“既然是剑修,就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不如我们来谈谈时事。” 陆子约揖道:“请赐教。” “元和二年秋,仙首派威武军北征歼灭赛教,同年,清洗仙门内部叛臣。有谏臣提出,攘外安内纵然是千秋功绩,但一年内杀伐不断,天地间的怨气难以及时消解,未免助长了妖魔鬼怪的气焰,对于怨气深重这件事,尔等怎么看?又该如何消灭怨气?” 陆子约凝眉,思虑了片刻。 使者甚至没有给出赞同与否的选项,只是问对于怨气深重该如何消灭,言下之意,便是这两件事都是正确的。 冤死的人多、厉鬼也就多;战争不断,人们心中的邪念就占据上风,怨气自然会累积起来;盛世仙道昌,乱世鬼道盛,这个道理还有什么好说的?明琇修习鬼道四年便有所成,诚然也得益于天地间的怨气昌盛。可是,既杀了这么多人、让世间多了这么多厉鬼,又怪死人怨气重,还想搞些讨巧的方式化解怨气。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陆子约道:“禀监查使,在下以为化解怨气绝不在一朝一夕,也难以单凭修士之力刻意消灭,怨鬼已是煞气身中,诛鬼的戾气亦是煞,两煞不仅不能相抵,反而更助长了妖魔之势。庄圣有云,‘水之性,不杂则清,莫动则平,郁闭而不流,亦不能清’。天地之灵气、人心之怨气,亦如流水,宜疏通不宜淤塞,可引流而不可平息。若仙门太平,天下昌盛,休养生息,滋养灵气,久而久之,灵气昌盛,盖过怨气,那贵派所患之怨气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这番临场应答算得上是不卑不亢,有理有据,但监查似乎还不满意,又问道:“你的意思是,以九阙为首的仙门百家这几年都不昌盛、太平了?” 陆子约道:“仙首天纵之才,自有英明之处,在下鄙陋,不 分卷阅读60 敢评说。只是近年来战争太过频繁,短短几年间,就有数十家仙门覆灭、数不清的宗教门派被清洗,导致怨气滋长,也是事出有因。” 监查问:“有仙门叛道,就有九阙平道。而肃清害人的异端也是为道统造福祉的事。你这小子,我倒想问问你,对战争有何看法?” 一个接着一个的问题显然更棘手了。这本是大匡城的拜师大典,竟让一个无关的人频频无视规矩,冒昧提问。李成壑走到陆子约身前,道:“监查大人的问题对于这些年轻的修士来说,未免太过艰涩。” “他们都是九阙未来的栋梁啊,城主连这种问题都觉得艰涩,未免太过溺爱这些弟子了。”红衣使者闪着寒光的目光扫过八名修士,“这个问题也不必只有这个剑修回答,问的是在场的诸位。” 莲花台上静了许久。那些新弟子中,有的是第一次出远门的名门贵族,有的是慕名而来的年轻散修,回答这个问题,却都面露难色。这个问题的难处不在于其本身,而在于该怎么回答,违心地说九阙打得好打得妙,红衣使者是听了舒坦,在未来师长心里却免不了留下虚伪的印象;而若是直言不讳,那等于是找九阙的毛病,也就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只要有第一个人回答,打破现在的安静…… “我来!”沈爱也不知是读不懂气氛,还是有意出头,竟大大咧咧地上前一步。“诸位师长好,红衣使好!我是文修沈爱,我记得以前爹爹教我背过一篇文章,我觉得那篇文章里论战争比我论得要好。我背了啊——” “浩浩乎,平沙无垠,夐不见人。河水萦带,群山纠纷。黯兮惨悴,风悲日曛。蓬断草枯,凛若霜晨。鸟飞不下,兽铤亡群。亭长告余曰:“此古战场也,常覆三军。往往鬼哭,天阴则闻。”伤心哉!秦欤汉欤?将近代欤?” 女孩的嗓音清亮中带着丝丝甜味,十足认真地念着吊文,声音青春而内容苍凉,融合出一种惊艳而震撼的效果。 沈爱也不懂得掩饰情绪,念到悲处,微微梗塞,就红着眼眶坚持念下去。 在场的文修之中,有许多都背过这篇《吊古战场文》。人们开始肃穆地看着台上的人,看着那祈福和平、美好的天女像,有的人口中也轻轻跟着吟诵。 背到一半,沈爱似乎忘词了,停顿了好长时间。 就在这时,陆子约也上前一步,抱拳道:“弟子请求一续。” “尸踣巨港之岸,血满长城之窟。无贵无贱,同为枯骨。可胜言哉!鼓衰兮力竭,矢尽兮弦绝,白刃交兮宝刀折,两军蹙兮生死决……” 他依旧没有念完全篇,因为不时又有修士站出来。 “下面弟子来接!” “我来!” …… 文道的玄妙之处就在于,好的文章有着直指人心的力量,那些原本脸色极其难看的红衣使者中,也有人随着吟诵声逐渐动容,站起身来,注视着那站成一排的年轻修士。 文章快到末尾的时候,早已不止一人在诵。 在场的修士,但凡记得文句,齐声吟诵: 苍苍蒸民,谁无父母?提携捧负,畏其不寿。谁无兄弟?如足如手。谁无夫妇?如宾如友。生也何恩,杀之何咎? 正值烈日高照的午间。 阳光下的天女像莹白、圣洁。 大匡城弟子身上的白衣一样亮得发光。 有的人一开始只是默默在嘴里含着念,后来也逐渐放开声音,一时间,声音洪亮,传遍了整片广场。 必有凶年,人其流离……明琇在此之前从未听过这篇文章,听过后也不能完全听懂,但这样的氛围让她觉得很振奋——这对她来说是一种鲜有的感觉,就好像,心也随着乌云散去后的太阳一样明亮起来。她听到的是一篇悲壮的吊文,可心中却充满希望。 即便这不是一个完美的答案,更不是红衣使者想要听的答案,但终究是几百人的答案。此刻他们因为一篇文章凝聚在一起,每个人都获得了比自己更大的勇气。哪怕是九阙,也没有充足的理由,因为一篇由集体吟诵的文章,而惩罚所有人。 即便没有他们,也总有人能越过时空,千年之后,千里之外,从文章听到共鸣声。 是信仰,明琇想,文道中存在着信仰。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明琇穿进的小说的题材是文道,所以关于诗文的篇幅会比较多的,比如在火锅店的那一段,还有这章...就是希望太太们不要嫌弃枯燥 (╥╯^╰╥) 明琇顺利赖在边城,从此过上了没羞没臊的生活【误】 下章青莲就要收徒了 第30章 何当共剪西窗烛 拜师大典结束后,明琇头一件事就是跑到市集, 去胡商那里买酒。明琇在大典上所做的事就像是长了翅膀一样, 不出几个时辰, 街头巷尾那些消息灵通的商贩就都听说了。明琇戴着帷帽,穿着大匡城的白色校服,走在集市里很是扎眼,因而到了卖酒的摊位,胡商热情地请她品尝各色美酒。 分卷阅读61 那胡商的汉文说得不太好, 乐呵呵地对明琇道:“哇,小凉子,泥就是那个仗义解围的臭女吧?” “臭女?”明琇感觉自己好像是被骂了,后来才反应过来“哦原来他说到是丑女”。 丑女也没好到那里去! 胡商的语气听起来并不像是在骂他, 反而还十分欣赏。这说明, 她一丑成名了。 明琇摸了摸鼻子, 不由得觉得有些尴尬。她一巴掌拍在小摊的桌上:“我付你双倍的钱,你去跟那些说我是丑女的人说, 明姑娘其实是个美女, 绝世大美女!” 豁出去,将息夫人酬谢她的钱取了大半甩在人家的小摊位上,总算过了一把财大气粗的瘾。 谁知, 那人虽是个小商贩,但很有节操,将钱一推,正色道:“小凉子, 咱生意人,不楞诓人!” 明琇指着自己面纱下的脸,道:“没有叫你诓人!是真的,我真的漂亮呢!” 胡商投来一个质疑的眼神,“小凉子,这样子泥就能开心吗?” 明琇捂着心口,感觉又受了一波打击。 “也罢。从前仙门美人榜中我还名列探花呢!现在不过是脸上多了……多了点东西嘛!你们欣赏不来我这种后现代的美,我姑且不同你们计较!”明琇烦躁道,“买酒,最烈的酒!” 胡商:“小凉子,窝脚得女滴不能吃最烈的,还是吃这种甜酒好……” “问这么多干嘛,拿来!我有钱!”她已经很多年没有体会过口袋里有钱的滋味了,一下子揣着一把银叶子,走路时胸膛都挺了,脚步也轻飘了。 “有的是钱!”明琇又强调了一遍。 胡商被明琇的土豪气场所折服,悄悄地带她去到藏货区,取出两坛其貌不扬的土罐酒。 “这是窝老家自己酿的,特意带出来给自己吃,就这两坛。窝要不是看在泥今天为大匡城解围,绝对舍不得把它让给泥!” 这些广告语明琇都不关心,她只关心:“烈不烈?” 胡商“咚咚”地拍胸脯:“保准烈,比烈女还烈!” “哈哈哈哈哈哈哈!那吃一坛应该就醉了吧?” “吃一坛!?”胡商连忙摇头,“小凉子憋开玩笑!边城的汉子都能饮酒,可哪怕是酒鬼,半坛下去,人也能上天!” 明琇试了一小口,咂咂嘴,深表认同,于是豪气地甩下一把银叶子,抱着两坛酒大步离去,“不用找了!” 胡商追上,“不够!” 明琇又摸出一片银钱,“你要是敢坑我,小心我半夜来找你!” 胡商吓得直摇头,“生意人,不诓人!” 明琇想到这厮刚才拒绝收钱吹她的彩虹屁,委实是个难得的有节操的商人,应该不会故意讹她,想来是她对这里的物价太不熟悉。 “我来替她买下!” 沈爱突然出现,丢过来一支金钗,又对明琇道:“你好不容易有了点前,可别几天就用光了,省着点花吧!” 有人买单自然好,明琇素来皮厚,也不推脱,欣然接受,拱手道:“沈爱小姐才是真土豪。本暴发户决定听取你的建议。” 胡商常年走南闯北,自是识得这是一支童叟无欺的金钗,他握着那跟钗,就好像金钗会发烫一样,把玩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仍旧不确定地问:“小凉子真的愿意拿这个换?” 沈爱:“不过就是跟小钗子,我就像拿它换酒,店家你收好,我们走啦。”说着便挽着明琇的胳膊走去市集上。 要说沈爱与明琇两人,绝对不是那种会手挽手一起逛街的小姐妹的关系。但现在她们确实正在手挽手逛街。 这种过分和谐的气氛令明琇感觉有些变扭:两人一碰面,沈爱要不就是冲她翻白眼,要不就是一言不合就开吵,而她也没少从挤兑沈爱中获得爽感。能够解释沈爱现在的举动只有一个理由——她太高兴,高兴得都快疯了。 沈爱蹦蹦跶跶地走路,嘴里时不时发出几声傻笑,甚至还会和完全不认识的路人问好。而她之所以如此高兴,是因为在拜师典礼中,红衣使者被百人齐声吟诵的《吊古战场文》气走后,每个新弟子都拜了师父。 今年,李青莲收了第一个弟子,也是唯一一个。 他也不知道是按照什么标准,偏偏挑中了写作水平停留在打油诗层面的沈爱。 明琇按了按眉头,回忆起早晨莲花台上的那一幕,她就愈发烦躁。 李青莲不仅收了沈爱为徒,还将他曾经最珍爱的佩剑问酒剑传给了她。 明琇记得五年前,在火锅店里,李青莲喝醉了,不禁深情地唤那把剑“酒儿”,还说,当今世上,没有人比他更能驾驭仙剑问酒。明琇笑话他说问酒剑怎么成了他的小情人,结果他还孩子气地回道,“剑和人不一样,我用心修剑,它便不会背弃我”。 明琇走在集市上,一脚踢飞路上的一枚烂橘子,暗暗“切”了一声。到头来呢,他收了个可爱的小徒弟,从前说过的那些话就都不作数了。两人还 分卷阅读62 没说过几句话,他倒好,大方地把剑都给送了。 沈爱哼着中原小调,穿梭在这充满异域气息的集市上,腰间挂着问酒剑,一晃一晃。她身量娇小,剑身对她来说似乎长了一些,几乎要拖到地上。 剑鞘素体无纹饰,剑身散发着淡淡的青光,剑柄上结着约二尺长的蓝色剑穗,上面还系着一块玉牌,刻着当年他一字一画刻上去的两个字“问酒”。 明琇盯着那把剑看了许久,怎么看怎么扎眼。 “啊,好酸!”沈爱吐了吐舌头。 明琇回过神来,下意识道:“胡说!我才没有酸呢!这算什么,我根本不在……” 话都说了一半,明琇才发现,原来沈爱是在试吃小番茄,小番茄的酸味酸得她龇牙。 明琇的声音一下子弱了,“那个,我刚才自言自语呢。” 好在沈爱根本没在意她的话,兴致勃勃地试吃着各种西域传来的新奇的水果。 “我刚才吃的是什么?” “这叫番茄。” “这个长麻子的呢?” “这叫无花果。” “真有趣!那这个呢、这个呢?老板,你都告诉我,这里的一切,我都喜欢!” …… 明琇抱着胳膊站在一旁,神游方外。 大漠的暮色仿佛瞬间就席卷了整片天空。这里地域开阔,空气洁净、干燥,闭上眼睛就能看到“野旷天低树”的诗意。 逛到傍晚,沈爱买了一大堆新奇的小玩意还有水果,肚子里还消化着一路上试吃的美食。女孩一点也不觉得累,依旧神采奕奕,“明琇,我从来没有来过这么有意思的地方!一会儿夜市开了,听说还有伶人、驯兽团表演,我们……” “我不逛了。”明琇打断了她的话,兴致寥寥。 明琇并非不爱逛街,以前总是碍于口袋里没钱缺少底气,现在有了钱,反倒没了兴致,心里总像是蒙了一层阴霾一样,怎么也不敞亮。 沈爱:“是了,明琇你早上还吐血了。我之前看你没事,才拉你来逛街的,对不住对不住!你不舒服?” 明琇其实并不能感觉到疼痛,但好歹病号永远是个不出错的理由,她便捂着肚子,“嗯”了一声。 沈爱好似发现了什么,走到明琇背后大叫道:“呀,你背后的伤口的血又渗出来了!” 背上的伤是御剑那天,挨李成壑的戒鞭留下的伤,由于她受伤后并没有好好处理伤口,纯粹把伤晾在那儿,伤口好得很慢。今天上午又被十几个男人踩了数脚,这才使得伤口重新留血。 沈爱是个急性子,还没等明琇说什么,就取下问酒剑,催动御剑诀。“快!我们御剑回去疗伤!” 仙剑青光熠熠,点亮了黄昏。周遭的人无不行注目礼。 沈爱第二次驾驭问酒剑,倒是没出什么岔子。 站在问酒剑上,飞到半空,明琇更别扭了,“沈爱,你为什么就能驾驭这把剑啊?” 这把横得不得了、和原主人一样跋扈、贪杯的臭剑! 沈爱没大在意这事,很是佛性地说了一句:“是缘分到了。” 明琇:“……” . 大匡城弟子的居所就位于大匡城的中心。 建筑的屋顶盖着粗粝的瓦片,墙壁也没有涂成千篇一律白色,而是尽可能保留了材料天然的样子。宅子的布局开阔,内门弟子的房间零落在各处。许是长年累月吹着边城的狂风,这宅子也天生带了不羁的性格。 趁着天还没黑,李青莲带着内服丹药走到明琇的房前。明琇未曾拜任何人为师,但她有恩于息夫人,因此李家上下都对她有求必应,特意分了一间风景上好的屋子供她暂居。 二十米外,李青莲的脚步就僵住了。他白皙的脸颊上出现了一丝古怪的红晕。 “啊……啊……再重一点啊!” “对、对对,就那个位置!别怕,真棒!” 房内传来明琇夸张的叫声。 “啊……你快一点……好痒哈哈哈哈。别摸了,我很怕痒的!” “什么?没想到你是第一次,技术不错嘛!” “明琇!”李青莲的脸都青了,攥紧了拳头,用尽了忍耐力才没有一脚踹开房门。 他站在门外吼道:“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由不得你胡来!” “师父,你怎么来了?”里面竟传来沈爱的声音。 沈爱一开门,李青莲就大步冲了进来。 原来,刚才只是沈爱在给明琇背上复又裂开的鞭伤上药。 他松了一口气,却一时忘了回避还裸着背的明琇。 沈爱后知后觉地发现明琇衣冠不整,她大叫一声,一紧张,便将手里的药碗尽数泼洒出去,药粉正好朝着李青莲的眼睛飞去。赤色的药粉吹到白衣上尤为明显,李青莲迅速用袖子捂眼,由于药粉颇为刺激,连嘴巴都不能张开。 明琇不紧不慢地穿上衣服,心道:好像白菜上撒了辣椒 分卷阅读63 面子! 只见沈爱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后,匆匆跑到李青莲身边,愧疚道:“师父,你身上都是药粉,我帮师父拍拍!” 接下来,明琇就看到沈爱的小手十分自然地替李青莲掸去身上粘的药粉、细心周到地掸,前前后后都顾及到。待李青莲睁开眼,些许药粉还是吹进了眼里,那双极美的褐眸中立刻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水雾。沈爱见状踮起脚尖,扶着他的手臂,殷勤道:“药粉进眼睛了,我给师父吹吹!” 拍拍?吹吹!?明琇嘴角一抽,目光从李青莲和沈爱之间划过。 “啊!好痛啊!”两腿一蹬,白眼一翻。 只是她现在的演技比不上白日里三成。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读者“鲸鱼”,灌溉营养液+5】 榜单要求,接下来四天晚九日更 第31章 世人见我恒殊调 屋内陈设简单,无非一张床, 一套桌椅, 几张檀木柜。窗台上放着一盏香炉, 里面正烧着线香,几缕青烟冉冉升起,小屋里弥散着若有若无的清幽檀香。 明琇对香道一窍不通,唯独熟悉这种檀香味。她想李青莲的房里肯定也熏这种香,所以他身上才常常带着檀的味道。 许是她的表演太过浮夸, 她装痛装到一半,就开始嫌弃自己,干脆往被子里一钻,背对那对新师徒, 闷闷道:“走吧走吧, 我要休息了。” 大多时候, 明琇都欠缺缺乏细腻的感情,因而她很少体会过现在这种微妙的心情, 就好像是一个平常不喝茶的人喝了一杯茶, 喝到一半才发现茶叶早就潮了,只是件不足挂齿的小事,倒不至于难过, 却也很难欢喜。 她印象中的李青莲是多么高傲的一个少年,目空一世,宁可玉碎,不能瓦全。结果他挑挑拣拣, 最终却收了沈爱这样一个文不成武不就,唯独气运逆天的小丫头。十六岁金丹,百年难遇,沈爱有着逆天的好命,被宠爱着长大,又娇又软,凡事不必费力,就水到渠成。 饶是满屋子沉静的香味也压不住明琇满心的燥意。他究竟为什么要收沈爱为徒呢?明琇设身处地地想,顿时了然:假如她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也会喜欢美少女,将一个不知世事的小萝莉养成日后的绝色美人,光是想想,就是多么令人血脉喷张的事!沈爱肉嘟嘟的脸颊一看就很好捏,葡萄眼,小翘鼻,嘟嘟嘴……就是这张天真无邪的脸,又隐隐暗示着几年后长开了定是个大美人。而且,这样的沈爱,除去脾气有点大,既不是骄纵的霸王花,也不是扭捏的小白莲,大大咧咧,干干净净,就连她也逐渐开始喜欢这个丫头了。 想到这些,明琇就将半个脑袋窝进被子里,当一只把头缩进壳里的乌龟。最沮丧的发现,不外乎就是发现自己嫉妒的对象,同时也很讨人喜欢。 李青莲将散发着淡淡广藿香的丹药放在桌上,“明琇,我给你带了丹药,调养血气用的,放桌上了。” 听到他清冽的声音,明琇却早已神游到了另一个剧场,凭借前世看泡面剧的经验,脑补了一出大戏:白衣谪仙,懵懂少女,拜师大典,一见钟情。 “拿走!”明琇向来不擅长掩饰自己的情绪,心情郁闷,说话便更不客气了。 沈爱一头雾水,“你又发什么神经?” 李青莲对沈爱道:“你先回去。我让明琇把药吃了。” 沈爱虽然有些奇怪,但不敢忤逆师命,便速速离开房间,合上了门。 原本,熏香的味道很淡,久居屋内,几乎不会让人察觉。可明琇觉得满屋子都是这种味道,她的鼻子里、脑子里也都被这种味道充斥着,指向同一个人。 “我不吃药。还有,我也不喜欢熏香,那盏香炉,一会儿你也一并拿走。” 药是李青莲拿的最好的补药,而香是他下午提前在房中熏上的,可谓价值千金,但明琇倒好,一连拒绝了这两样东西。 “为何不吃药?” “我不喜欢吞药丸。” “怎么和小孩儿一样……”李青莲叹道,“吞药丸和喝水一样,不用想太多,直接吞下。来,我看着你吃。” 明琇固执地摇头,“怎能和喝水一样,我一想到这是药丸,就是不想吃。你看,这些年我吞得最多的东西,就是难吃至极的妖丹,可那是非吞不可,我也没办法。所以我一想到要吞球状物体,就联想到妖丹。” “这药又不是非吃不可,哪怕不吃药,我自己也会慢慢好起来。”李青莲走到她床边,正要开口,明琇就替他说道:“你是不是还想问我为何不喜欢熏香?来来来,我回答你,这熏香是你常用的香吧?我知道肯定是,因为你身上就是这种味道!” 李青莲:“很难闻吗?” “也不是……”绝不难闻,反而很沁人心脾,让人上瘾。明琇抓了抓凌乱的头发,控诉道:“现在房间里都是你身上的味道,就好像你一直都在一样,这种感觉也太奇怪了!我怎么受得了?” 分卷阅读64 李青莲一向干脆利落,一挥袖,索性熄灭线香,“灭了。” 明琇看他这么好说话,就举一反三,“还有,药丸我是绝对不吃的。” 李青莲:“行,我明早给你换成汤药就是。” 明琇:“我要甜的!” “……行,加野蜂蜜。” 明琇大获全胜,心情很快就变好了。对她这种顽劣之徒来讲,心情一好,就又想浪起来,一下子睡意全无。 “好了,你睡吧。”李青莲放下窗帘后,自己找了个椅子坐上。 明琇看到帘子里投进来的清冷月光照在他身上,为他整个人都描了一层泠泠清光,画里的神仙也不如他来得生动。明琇带了三分戏谑:“李青莲,你还坐在那儿干什么?我又不是你,我从来都是晚睡晚起,要知道,逼人睡觉,是绝对睡不着的。” “明琇,你受伤了,休息有助康复。你别给我找理由,快睡!” 明琇忍不住笑了,也就他觉得那算是伤了。吐血本就是她刻意调整受力做出来的效果,而后背的鞭伤更是皮肉小伤。她身上哪一道疤不比那好多天前的戒鞭伤来得严重?她哪一次怨气反噬不比吐一口血严重? 现在她精神得可以去绕着大匡城跑一圈。 “李青莲啊,你不会是打算一直在这陪我吧?哈哈哈哈哈哈……哎哟,就算你想为今天红衣使者的事报答我,也用不着陪.睡吧?” 李青莲被她的话噎住,耳根子顿时就染上了红色。 明琇接着说:“今晨的大典红衣使者来闹了一番,倒是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李青莲眉头微蹙,“那群狗仗人势的东西欺辱于你,有什么好消息?” 明琇摆摆手,“这都是小事。好消息是,他们今日的举动恰恰证明监查官不是个难对付的。我们不必急着报复,姑且留着那几个没脑子的货。杀他们容易,等杀了他们,九阙又派来更厉害的监查使怎么办?不如维持现状,大匡城对九阙年年进贡,臣服的样子做得不错,我们就惯着那些监查,所谓捧杀,或者说——养猪。我们图谋的杀那天罗地网,几头猪而已,还不配羞辱我。” 她能够笑着说出这些话的,是因为她真的不觉得自己被羞辱了。明琇根本没有把对方看成是能够影响她的存在,将感性因素完全排除在外,便能够不在乎自身受辱,清醒到一种狠辣决绝的地步。 “李青莲,真的没必要委屈你陪我睡觉啦,你要是想报答我,就像我之前在洞穴里说好的那样,帮我做一个最好的机甲人。”记忆里画面在四年前戛然而止,明瑄就是她心中最大的执念。 “我要把我哥找回来,无论他还在人间,还是去了地狱,我都想再见他一回。” “我为何要报答你?”李青莲声音一沉,抓住了明琇的手腕。“我们之间,谁也不欠谁!” 明琇急了,“你反悔了?不行!你上次已经答应我了!” 李青莲:“我不喜欢那个人!我没有反悔,明琇,但那只是因为我愿意帮你,而不是因为我把这视作对你的报答!” 明琇舒了一口气,分毫没有关注到他说话时的心情。“不反悔就好,总之,我管你喜不喜欢他,这是我最大的心愿。” 李青莲沉默片刻,松开了手,“我知道。你一直都喜欢尉迟瑄。为了他可以背叛家族,可以不顾性命。” 明琇曾经解释过,明瑄虽不是她亲兄,但胜似亲兄。两人穿越到异世后,更是成为了彼此唯一的牵绊。但是,有些话明琇也不能说得太明白,比如明瑄虽然和尉迟瑄长得一样,但芯子已经换了;许柔止身体里的灵魂也不是原来那个许柔止;原著那对虐恋情侣其实早已经变成了兄妹。魂穿这种事讲出来太过邪乎,可能会被仙门当做妖魔处死,因而明琇和明瑄都选择以原主的身份活下去,这也就意味着,所有人都还相信她痴恋尉迟瑄。明琇觉得这种喜欢不喜欢的小事也没必要纠结,所以后来别人说她痴恋明瑄,她索性也不反驳了。 她确实能为明瑄不顾一切,即便出发点可能有别于爱情,但结果差不多,也没必要解释其中细微的差别。于是,明琇坦然承认:“对,没错。” 这句话一下子就抽去了李青莲目中的神采,“好……只是人死不能复生,即便复生了,也回不到从前。无论失败与否,你都要做好准备。” “他没有死。”明瑄创造了这个世界,他是造物的神,如果他魂飞魄散,这个世界为什么还好好的呢? 这不对。这不公平。 “其实,我也早该是个死人了。许柔止早已死去。可我都能易舍重生,他为什么不能回来看看他的世界呢?” 李青莲的反应很平静,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明琇知晓这个话题太过严肃了,想用一贯的插科打诨来蒙混过关,可看他神情惆怅又生生没敢开玩笑,卡了一会儿才说:“李青莲你为什么想陪我睡觉?” “噩梦。” “噩梦?”原来他记得那天她说过自己总是噩梦缠身,只有见到他的那几天没 分卷阅读65 有做噩梦。“哦哦,那件事啊。” 可顿了顿,明琇才觉得有些不对劲: “不对啊,那天我都说了,只要取你一点点灵气放在锁灵袋里,晚上放枕头底下安眠。你不肯送我灵气,反倒过来陪我睡觉,这不是舍近求远是什么?你说你是不是傻了?” “我……”李青莲从未用如此赤忱的情义对待过任何一个女人,可头一回寄予希望、付出真心,对方却全然无意。“我难道还比不上一点灵气?” “这种情况下,你当然不如灵气!”明琇不解他为何会有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难道你每天都能坐这儿等我睡着吗?我晚上喜欢一个人,多你一个大活人在房间里多变扭呀。我臭名昭著倒是不打紧,但你是多少姑娘家的春闺梦里人啊,你考虑过你的名声吗?哎,李青莲,你怎么会想出着这种馊主意?就你这情商,小心娶不到老婆啊!” 李青莲再度语塞,气得踢开椅子,“确实是个馊得不能再馊的破烂主意,走了!” 明琇经他提醒,想起噩梦之事,便拉住他的衣袖,厚着脸皮道:“等等,你既然来了,就给我一点灵气呗。” “不给!灵气能驱梦魇这种事,简直天方夜谭!”他一把甩开明琇,掸掸衣袖,冷哼一声。 “不给就不给,好好地,你生什么气?你心虚了吧——” 她思维敏捷,平常放荡不羁,但真到了需要用心思的地方,她脑子转得比谁都快。凭借对李青莲的了解,他不应该这么小气,一点灵气而已,她求了两次都不给,算什么道理? 之前她只当是小事没太在意,现在一想,觉得肯定有隐情。 “李青莲你老实说,你是不是修炼走火入魔,导致灵气出了问题?” 李青莲迅速回避开她的目光,径直走向房门。 肯定有问题——明琇这才敢确定。可一想到李青莲那刚傲的驴脾气,直接问他肯定问不出什么。 只有采取强硬的措施。之后她要做的事,虽然很不厚道,但是一定能撬开李青莲那张倔得要命的嘴。 “缚!” 明琇催动鬼术,化怨气为锁链,将李青莲缚住。“哎,你知道自己要倒霉了吗?这招在鬼道中叫\039;捆仙缚\039;,捆得时间越久,就捆得越牢。” 他浑身被一道黑气缠住,其法十分霸道,将他整个人捆得死死的。 李青莲道:“明琇!松开!” “你让我松开我就松开,那我这个鬼修不就成了正人君子了吗?刚才我出招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躲呀?现在落到我手上……”明琇走到他面前,十足痞气地说。 “胡闹,快松开!” “因为你根本躲不了,对吧?” 明琇打了个响指,又施法将他扔到床上,反扣着双手固定在床头柱,然后搬了张椅子,翘着二郎腿坐下。“李青莲,不妨今晚喝点酒,好好聊聊。” 作者有话要说:  遇上榆木脑袋,情商低下的琇琇...点蜡烛 请夸奖最近灰常勤奋的作者菌!!! 第32章 闻余大言皆冷笑 明琇打了个响指,又施法将他扔到床上, 反扣着双手固定在床头柱, 然后搬了张椅子, 翘着二郎腿坐下。 “李青莲,不妨今晚喝点酒,好好聊聊。” 回答她的是可怜的床架子暴雨般的摇晃声。 咯吱——嘭——床帘已经掉下来了,床虽结实,但也有一种要被摇塌的征兆。 明琇诚恳地建议:“李青莲, 你最好还是不要挣扎,你看,你都快把床给震坏了,也挣脱不了我的诡术。要是床坏了, 我肯定得再申领一个床, 到时候人家要是问, 好端端的床怎么塌了呀?我总不能告诉人家,是谪仙晚上跑我房里, 把我的床给震塌了。那些不纯洁的人肯定会想多的, 对不对?” “明琇,你好大的胆子!” 论胆子,明琇可不敢和他比, 谦虚道:“不敢当,和你相比,我这也就是窝里横。” 李青莲忍不住吼道:“这他妈是我家!什么时候成你的窝了!?” 明琇并非没有自知之明,与李青莲重逢后, 她的所作所为实在太不是个东西了。 不仅让他以为许柔止彻底已死整整四年,回归后还瞒着不与他相认,非要等他看出来后才不得不承认。她心道:“我这么对待李青莲,肯定早就把他得罪透了,他不把我轰出大匡城,那是人家本来就有恢弘气度,雅量非凡。反正他已经很讨厌我了,再让他讨厌我一点,只要能问出我想知道的东西,也不亏。” 但见明琇搬来了在胡商那儿新买的酒,打开盖子,酒香瞬间充斥了整间屋子。 “我知道你爱喝,来来来,极品美酒,馋不馋?” 吃老酒讲究的第一就是心境,第二才是酒本身。他固然爱酒,可任它再好的酒,被绑着吃,也全然没了滋味。 李青莲盯着明琇,急道 分卷阅读66 :“你先把我松开,我陪你吃!” “不,不要你动手,这次来点不一样的。张嘴!”说罢,明琇就把酒瓶往前一送,意欲送到他唇边,撬开嘴灌下。 李青莲本能地闪避,这样一来口没对准,陶罐撞到牙齿上,一晃,一震,泼出好些酒,一半冲进他嘴里,一半洒在他身上。他身上白色丝麻襦的前襟处,顷刻间就被美酒弄湿了一大片。 “咳咳咳……明……咳咳明琇!!”李青莲呛了一大口最辛辣的酒,猛烈地咳嗽起来。他哪里有过这种狼狈的样子,眼中的怒火就像是要将她整个生吞活剥了一般。 “抱、抱歉,这真不是我故……”明琇举起双手以示清白,视线一飘,顿时愣住,连话都没有说完。 浅褐色的酒顺着他下颚优雅的线条流下来,残酒还在滴落,留到他的喉结上,那里动了一下…… 李青莲平日里酣意潇洒,人如剑气,一派汉家儿郎的清隽神采,可现在于室内暗光中,洒在身上的美酒打破了他以往的规整,反倒强调了他高鼻深目、宽肩窄腰所带来的异域感。 想来今天见到的那位绝世美人息夫人身上也有这样的特质,分明神态高傲无双,无一丝谄媚讨好,眼神中略带薄怒,却能带来令人腿脚发软的诱惑。 明琇一看,就挪不开眼睛了。 “解开!!!” 这两个字砸得明琇胸中燃起汹涌的热意,不禁用余光窥视了一眼他的腰带:说清楚啊,解开?解哪里? 人都绑上了,酒也强灌过了,明琇总不能这个时候犯怂。于是,她重新拿起瓦罐,掰开李青莲的嘴,“咕噜噜”又灌下去许多酒。 灌完了,替他顺顺背,确保他没有被烈酒呛到。 李青莲断断续续地说:“不是说喝酒吗……你怎么不喝?” 由于李青莲喝酒不上脸,明琇无法直观地判断他到底醉了没醉,伸出两根手指比划了一下,“这是几?” 李青莲:“九(酒)!” “……想喝酒?” 他撇头朝着门口喊道:“小二,上酒!” 明琇又给他喂了许多酒,将那瓦罐几乎全倒完。最后,她将罐子倒过来,自己扫了个底,才喝了一口,就辣得直吐舌头,“那胡商还真是实诚,果然好烈的酒!” 明琇再次伸出两根指头,在李青莲眼前晃了晃,“这是几?” 李青莲没有回答,而是突然上前,舔了舔明琇的手指。 “啊啊啊!你、你你你舔什么!?”明琇吓得连忙将手背到身后,心想:喝醉了的人眼神都不大好,他大概是把手指当做下酒菜鸡爪子了。如此一想,那种惊悚的感觉总算烟消云散。 ——很好,已经醉了。 李青莲不仅喝酒不上脸,而且越喝眼睛越亮、身手越矫健、胆子也越大。平常的他就比常人要张狂,喝了酒的他更是要狂上天,在明琇有限的印象里,他喝醉后,脱鞋上桌舞过剑、夜闯民宅占着别人家的墙壁写过诗、当众脱衣光过膀子。不过,明琇最喜欢的一点是,醉了的他特别的脾气也不驴了,平常因为嘴硬没说出口的话,这会儿说不定都能说出来。 “李青莲,你的修为是不是出问题了?” “胡说!老子厉害!” 明琇倒是忘了一茬:喝醉后的李青莲老觉得自己文才武功天下第一,自信心爆棚,分分钟上天。 “算了,与其问你,不如我施法探你的灵气。” 明琇口中默念,一只手搭在李青莲的天灵盖上,测探他的修为。元婴之上的灵气应该浩渺如湖,冲而不盈,绵绵然,泊泊然…… 测探灵气的方式是以测探者自身的法力与对方的法力相抗衡,然而通过接受到的灵气做出判断。可明琇将几身修为放出后,就瞬间消散,也意味着对方根本没有释放任何灵力。明琇起初不信,以为是自己记错了施法的口令,亦或是做错了动作,可接连试了三次,都没有感受到李青莲的灵力产生任何波动。 明琇神色惊变,又执起他的手腕试探,这次总算感受到一丝修为的痕迹了,只不过这点灵气极稀薄,恐怕连筑基期修士都不如。 “不可能……怎么可能?李青莲这种臭屁天才,怎么可能……”明琇抱着脑袋呆愣了许久,这才确定无误:一代天才,惊才绝艳,如今真的变成了一个废人。 无论再难以接受,这已经成为了事实。曾经沧海,又所谓覆水难收。 明琇只觉刚才的勇气一下子变成了颓唐,脑子里“嘭”得一声炸开,眼前一晕,无力地瘫坐在了床上。 李青莲无故隐退、独居荒漠、舍弃爱剑、学符箓术、做机械……这些天来的一桩桩细节在这一瞬全部都串了起来,指向了这个情理之中,却在亲眼目睹前绝对想不到的真相。她先前只是以为,是他修炼出了点小差错导致灵气紊乱,却未曾料到找到了这样残忍的结果。 李青莲那双清溪般的浅眸泛着潋滟的酒光,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笑道:“你怎么了?不信我很厉害?” 明琇 分卷阅读67 沉默。 片刻后,用力搂住李青莲的脖子,在他耳边道:“青莲,我信的……你最厉害了。” 听说醉酒的人,心性回归到孩提时代,单纯而快乐。李青莲双臂被缚动不了,便用脸颊蹭了蹭明琇的脸颊,轻声笑了起来。 明琇的眼泪瞬间夺眶而出。“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 右眼是死目,流不出一滴眼泪,左眼流下一行清泪,止也止不住。她一向很少哭,一是因为没有可以陪她哭的人,二是因她脸上红疤鬼眸,哭起来一定更丑。也是知道李青莲醉了,醒来后不会记得这些事,她才敢完全放下心中的芥蒂。 李青莲歪了歪头,并不知她因何哭泣,“美人一笑千黄金,你哭什么?” 明琇听到他温柔的声音,更是抽泣到不能自己。 “别哭了,我抱抱你吧……”他似乎想要挣脱绳索,却怎么也没法活动双手,喝醉后他便全然不记得明琇绑他的事,茫然道:“噫……奇怪,我的手怎么动不了了?美人,我抱不了你啦……” 明琇擦干眼泪,颤声道:“你看清楚了,我不是随便什么美人。我哭得这么难看,你还叫得出美人……真是醉得不轻!” “我知道你是阿止。我又没醉,怎么可能连阿止都认错,”他直白地赞叹,“阿止,好生美丽!” “你现在眼神不好。我是明琇,许柔止已经死了,我是丑八怪明琇——” “哈哈哈哈……你才喝醉了吧?我早就知道阿止就是明琇,明琇就是阿止,你一直都很美!” 虽然知道他这种醉话不能当真,明琇心中还是“咯噔”一下,轻声问:“你说真的?明琇和许柔止,谁比较美?” 一个是毁了容的少女,一个是仙门闺秀榜上排名第三的美人,大多数人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明琇本也就是随口一问,答案显而易见。 李青莲却回答:“都美。各有各的美法。” 明琇含泪笑道:“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连李青莲都学会说奉承话讨女孩子开心了。” “不是。各有各的美法。”李青莲再次肯定,“脱谷为糠,其髓斯存,美在风骨,不在皮相。” 视线相交,她看到了他目光里有着很柔软的东西,启唇,想要说些什么,却一个字也发不出来。 过了一会儿,如同刮来一阵大风,将他目光中的柔软一点点撕碎。李青莲低声道,“不过,我知道的。一直没变的是,都不喜欢我。” 明琇下意识地想要反驳,“我……” 可明琇没有说下去。 醉的是李青莲,不是她,她这种人不配说出这么不负责任的话。 这时,远处传来了细碎的脚步声。 明琇可判断出来的是个女人。她定了定心神,弹指熄灭油灯,解开捆仙缚,对李青莲道: “一会儿你就躺在被窝里,不要动,也不要出声。” 第33章 早知如此绊人心 明琇躺下后,李青莲又从被子里钻出来, 好奇道:“明琇要同我睡觉?” “嘘!别出声!”脚步声渐进, 明琇一颗心“咚咚咚”得狂跳, 将他的头按进被子里,蒙住。 很快,门外就传来了敲门声。只听一个女声道:“明姑娘,睡了吗?我略通医术,方便进来看看你今晨所受的内伤吗?” 李青莲忍不住又钻出来, “无妨,那是我阿妈!” “咳咳咳咳咳!”明琇害怕被外面的人听到房里有两个人,猛烈地咳嗽,同时一把捂住他的嘴, 再次按他进被窝, 耳语道:“算我求你, 别发出一丁点声音,好吗?” 李青莲捂住嘴巴, 点头答应。 要是息夫人知晓了她素来洁身自好的儿子现在和她躺在一个被窝, 不知道会不会当场气到晕厥。想到这种可能,明琇背后的寒毛都竖起来了,当即坐直了身子, 一动不动地盯着那扇没有上锁的门。原是她大意,竟都忘了锁门。这一咳嗽,倒是暴露了她根本没有睡的事实。 “明姑娘咳得这般厉害,我还是进来瞧瞧你吧。”语罢, 息夫人推门而入。 房间里一股扑鼻的酒味。 她似乎不喜欢酒的味道,下意识用批纱掩了掩口鼻。 明琇见她褪去了白日繁琐的华服,换上一身西域便服,披一条紫色的波斯纱,行动间曼妙婀娜,步步生莲,又是另一番风采。只是,她生得这般美艳招摇,眉头却一直都是微蹙着的,眉间好似凝结了天山不化的霜雪。 “夫人,我刚才喝了点酒。不小心……呛到了。今天早晨那监查使踢的那一脚,不算什么,我修养几天就好了,不用麻烦夫人了。” “嗝——” 明琇话音方落,被窝里就传出一声酒嗝。 哎,打嗝忍不住! 若非房里没有点灯,明琇瞬间吓得惨白的脸一定会暴露无遗。她故作镇定道:“让夫人见笑了。我刚打了个嗝,咳咳,喝多了 分卷阅读68 、喝多了……” “无妨。”息夫人的表情没有分毫波澜,而后掏出打火石,点亮了那盏油灯。 光亮让明琇心中蓦然紧张起来。正是因为息夫人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看不出任何情绪,她才认为息夫人是不是即便发现了什么端倪,也不会直接说出来。 “眼下刚过戌时,明姑娘平常作息也这么早?”息夫人娴雅地坐了下来,似乎并不打算很快离开。 明琇:“这倒没有。今天是明琇喝多了,脑袋发胀,才困得早了。” 息夫人道:“今晨,多谢明姑娘解围。” 明琇连忙摆手,“哪里哪里,夫人已经给了明琇赏钱,又赐了住所,明琇感激不尽。” “我那不成器的儿子,似乎认得你。” 白日里李青莲情急之下跳下莲花台,差点就要忤逆监查使救明琇,眼下她若一味否认,也瞒不过去。于是明琇半真半假地回道:“认得的。最后一场考核时,我在沙漠里偶然去到过李谪仙的牧羊棚,就顺道向他讨了口酒。” 息夫人道:“看来他对一个萍水相逢的女子,还真是仗义。” 明琇只有顺着她说,“是啊,久闻谪仙义薄云天,对我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也这般古道热肠,实在是位仗义之士。” 息夫人的嘴角似乎勾了一下,停顿了许久,才开口:“他一贯仗义。” “仗义”本是个夸人的词,但也不知为何,明琇听这句夸奖听出一股阴寒的讽刺意味。窗留了一条缝隙,外面起了风,便也吹进来一股寒冷的夜风,她往双手掌心里吹了口气,搓了搓手。 息夫人的玉容在昏黄的油灯下时明时晦,“今日在众目睽睽之下,明姑娘自称奴婢。纵然,我知道那只是你临时搪塞红衣使者的借口,奈何话已出口,下有百姓见证,上有九阙虎视眈眈欲寻把柄,堂堂仙门,规训森严,绝不可能收一个奴婢为入室弟子。往后,明姑娘有两种选择,一,我力保你以良民的身份离开这里……” “我选第二。我想留下。” “那明姑娘可以就来我身边。对外宣称你是我的婢女,实则我绝不会真的将你看做奴婢。你若想学我大匡城任一仙法,我也定会命人倾囊相授。我大匡城向来恩怨分明,绝不会亏待了你。如此安排,明姑娘意下如何?” 明琇拱手道:“多谢夫人为明琇着想。只是沈爱与我同批入门,不瞒夫人,我二人私交甚密。今天她提起过,说是内门弟子身边可以有一两个贴身侍奉的人,她希望我能待在她身旁。” 息夫人摇了摇头,“明姑娘若想跟着沈爱,便不能留在大匡城了。 明琇:“为什么?今天她不是才拜了师父吗?” 息夫人道:“因为三天庆典过后,李青莲就要返回城外荒漠,沈姑娘既一心一意拜他为师,便也要一同去那里,往后再不得随意进入大匡城。” “这是什么道理?”明琇说完后才觉得自己语气有些急了,“哦,我是说,边塞本就气候极端,现在才九月份,这里就已需要穿棉袄了。等寒冬来临,大漠上更是冰雪覆盖,荒无人烟。谪仙是夫人的独子,即便是为了锻炼他吃苦耐劳的本事,也不必这般严苛吧。” 息夫人淡淡道:“有何不可,过去四年,塞外冰封三尺,李青莲不也活下来了。他自己发过誓,不受传召,不入大匡。这点苦,他该受着。” 明琇的手指默默揪紧了床单,“不知他究竟做错了什么?” “这是我李家家事。明姑娘你固然是我的恩人,我定尽我所能回报姑娘,但那些无关的事,也没有重新提起的必要。”息夫人悄无声息地化解了这场无声的对垒,“你只需告诉我,我方才的提议,你接不接受?” 明琇眼眶上的泪痕还没有彻底风干,鼻腔又猛得一酸,藏在袖子下的手几乎要把床单捏出一个洞来。息夫人这样漠然的语气,就好似李青莲是个随处可见的萝卜白菜,丢到哪里都能活,至于活得好不好,都与她无关。 明琇很清楚,他少时游历四方,在蜀中、在永安求学时,是那样可望而不可及的天之骄子。他仰慕安石、嵇、阮的名士风骨,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宁死也不能折了气节。若是从前的他,恐怕宁愿挥剑自刎,也不甘忍受断灵脉、废修为的羞辱。 可他终究还是苟活下来,回到了自己最初的家。明琇几乎难以想象,李青莲心灰意冷回家之后,他的家人却不能容忍他,在他最需要陪伴的时候驱逐之、让他一个人在荒漠放四年的羊! 明琇迫切得想知道,当年她进入十恶不赦塔的两年内到底发生了什么? “明姑娘?”息夫人见她愣愣出神,用指弯敲了敲桌子。那清脆的声音瞬间将明琇拉回现实。她首先开始庆幸李青莲现在喝得烂醉,就算听到了,大抵也不会记得这番令人寒心的话。 不过,要论教人寒心,她又有什么立场指责别人呢?她更没有理由苛求一个母亲如何对待她的儿子。她自己这四年来,从没过去看望过李青莲,甚至还曾打定主意,就这么一辈子让他记忆中的许柔 分卷阅读69 止彻底死去。 明琇深呼吸,幽幽吐出一口气,“好……夫人的提议自然是周到的。只是明琇今日有些醉了,人觉得困乏,请容我明天再给夫人答复。” 送走息夫人后,她长吁了一口气,松了松筋骨,以为总算能松口气,谁知掀开被子一看,又感到了不一样的窒息—— “李青莲!你脱衣服干嘛!?” 习武之人的手脚一向麻利,衣服说脱臼脱,在被窝里也能脱。不见秋日厚重的外衣,身上只留了一层半透的丝麻中衣。明琇掀被子的时候,他已经合上了眼睛,若非明琇突然地动山摇地晃他,恐怕他很快就要去与周公下棋了。 李青莲打了个哈欠,“阿妈走了?她说什么了?” 明琇侧过头去,不敢直视他这幅仪容,“你阿妈夸你是个好孩子呢。你快点把衣服穿回去!” “白天着外衣,睡着寝衣,鞋不可上塌,这是规矩。穿外衣就寝成何体统,那不跟蛮夷一样……”说着他就停下来,原来他方才在被我里脱衣服脱到一半,就迷迷糊糊闭上了眼睛,这才想起,跨和靴都未褪去。 人醒了,正好继续脱衣服。 李青莲将两只靴子胡乱踢下床,又开始解下裳的腰带,他的眼中都是叠影,因而怎么也解不开腰带,弄来弄去反倒打了个结。“明琇,你帮我……” “行行行行行——行了!”明琇一边捂眼一边说,“我晓得你是文明人,睡觉穷讲究。但你有没有发现啊,你现在好像不在自己床上呢!” 李青莲也不知是听不到还是不愿理会,自顾自地脱衣服,腰带解不开,那就靠蛮力,直接将那跟可怜的裤腰带扯断。脱到剩下一身中衣中裤,也就是寝衣,这才满意地、以一个立正的姿态躺下。 明琇怎么拽他他都岿然不动。这该怎么办?她打一夜地铺倒是不要紧,问题是明天早上李青莲醒来看到自己躺在她的床上,脸色一定很难看。 “李青莲你你你考虑清楚了!等你醒来后,你要是发现自己这样做,到时候可可可可别气到自闭!” 李青莲朦朦胧胧看了她一眼,“你也……脱啊!”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 读者“伭羽”,灌溉营养液+57 读者“萱宝想吃扁豆焖面” 投雷 第34章 何如当初莫相识 明琇听到李青莲说胡话让她脱衣服,不觉生气, 反倒觉得很是新奇:没想到李青莲这脸皮的厚度倒和我有得一拼! 她仗着李青莲现在不记事, 伸出爪子就去捏他的脸颊。他的皮肤本就白皙, 明琇非将两腮揉得泛起微粉色才罢手,过了手瘾,末了还摇头感叹:都说醉后人暴露本性,他肯定是脸皮太厚了,这才连喝酒都不上脸。 谁成想, 李青莲不仅说,而且还付诸行动,扯住明琇的腰带,用力一拽。 “这个不能扯!”明琇眼疾手快, 抢回腰带, 又将之在自己身上牢牢地缠绕了一圈, 打了个死结。明琇正打算俯身好好教训他,却突然感到一股奇大的力道奇袭她腰间, 她一个不稳, 倒了下去,正好扑在李青莲身上。 “李青莲,你干什么!?”明琇又羞又恼, 因被大手按着,怎么都坐不起来。 “睡觉。”李青莲将那颗小脑袋往自己胸口一按,竟就着这样的姿势合上了眼睛。 睡、睡觉?明琇全然愣住,耳边是身下传来的有力的心跳声, 同时她也能听见自己心如擂鼓的心跳声,慢慢地,这两个声音又成了同一频率……正值夜深人静之际,忽而又像是整个世界就剩下这有节奏的“咚咚”声。 你说我睡觉不脱衣服是不讲规矩,你这样就很规矩吗??? 明琇越想越觉得不对,自己再没得节操,也不能这样莫名其妙“睡”人家一夜,然而,双手一撑,刚要起身,腰窝处就被李青莲恰到好处地敲打了一下。没想到他就算闭着眼睛,打穴的功夫也十足精准,就这么点了一下,她的腰肢顿时又麻又痒,连同大腿,一并软了下去。李青莲顺势搂住她的腰,两条手臂形成了一个铜墙铁壁,死死将她框在中间。 “喂!你清醒一点!你不能这样抱着我睡觉!!松手!” 始作俑者头一歪,眼见又要睡过去,明琇发狠拧了一下他的耳垂。李青莲迷糊了一下,将眼睛睁开一道缝,“背上有伤……”说完一句话,又倒头睡去。 “你、你都醉成这样了,还记得我那点破伤??” 说什么背上有伤,有伤就要被他抱着、趴在身上睡觉? 神逻辑! 明琇本来是生气的,然后竟觉得有点好笑,好笑完了,竟有一丝感动。 可惜李青莲酒品着实不怎样,逢友必饮,饮后必醉,醉后必疯,疯玩了倒头就睡,不一会儿就睡得不省人事了,任凭明琇怎么扑腾都闹不醒他。明琇呈“大字型”趴在他身上,扑腾了许久,累得气喘吁吁。 “李青莲,我既害怕问你到底发生了什么,又想了解你这些年过得怎样……”明 分卷阅读70 琇决定自暴自弃,索性放下羞耻心,将耳朵靠在他的胸膛上听他的心跳声。 就这样一直到了后半夜,她仍然没有睡着。但见窗外浮光霭霭,明琇连续快速眨了两下右眼,眼球开始变得几乎透明。 “琇琇!” “大凶弟,好久不见!” 自那天去往妖窟前见了一面后,大凶就沉寂了许久。 或许人都是有依赖的,一旦养成了一个习惯,再要改掉就不是容易的事。明琇虽一直说着讨厌大凶这只“寄生虫”,但这些年来一直习惯了有他在身边,时间长了,见不到它,反而觉得忧心忡忡。 那团黑气从她的眼中钻出来,漂浮到半空,发出了令人深思的一问:“琇琇,你们这是什么姿势?” 明琇尴尬:“他、他抱着我的腰,我也出不来啊。” 大凶不懂人的口是心非,“这有何难?你用千措手把他的胳膊折断不就好了?不如我帮你……” “不用不用!这个姿势也可以说话!”明琇连忙扯开话题,“对了,找你说正事。那鬼道第三绝,黄泉无道,你何时可以教我?” “烂柯、牵丝戏这两招各有九重,你多吃些妖丹、多炼些怨魂,好好修习,等练到了第七重之上,哪怕你别的什么都不会,那些正道人士见着你也都得绕路走。” 明琇想,我又不是为了让别人都怕我,怕我有什么好的?于是说道,我想学黄泉无道,是因为传说这招能通鬼神,能打开黄泉之门,从里面带出灵魂。 “琇琇。” “啊?” 大凶不是什么正经鬼,向来是笑着使唤她杀妖诛鬼、毁尸灭迹,他唤一声“琇琇”,明琇的脑海里立刻就能想象出一个阴森森的笑容。 大凶:“你学黄泉无道,只有是为了找明瑄。你就这么相信他还会回来?” 明琇:“从前是你告诉我,人的魂魄也是有期限的。过了头七,想要还魂阳世,就已是逆天而为;过了四十九天,更是比登天还难;而已经过去了那么久,就算我招回了魂魄,也无法让死灵在新鲜尸体上还魂。” “体属阳,魂属阴。你要找的人已经死去数年,借尸还魂就是天方夜谭。” “明瑄没有死。” 明琇信服地说出这句话,就好像在陈述一个事实。 “没错,我是亲眼看着他掉下悬崖,亲耳听到九阙之人找到了他四分五裂的骸骨。但明瑄或许只是失去了一副肉身——就像我一样。我不也以许柔止的身份死过一回吗?我既能重生,明瑄凭什么不能?他的魂魄一定还藏在这世间的某个角落,等着我接他回来。” 类似的问题,明琇已经回答过很多次了,每一次,她都回答得很坚定。“这次来大匡城,我见到了死去的贺老。数年前,李青莲在他死后夺下他的魂魄,而后附着于机甲人上,令其‘死而复生’……机甲是死物,死灵也毫无生机。我想过了,让明瑄的魂魄附着在机甲身上,这样就不必考虑活人躯体的排异问题。大凶,只要你教我鬼道三绝最后那一招,无论付出什么代价,我都一定要试一次!” 鬼道本就是一条穷途末路。只有在鬼门关走过几回的活人、一身阴邪之气,才有可能修习鬼道,这样的暴徒,还能害怕付出代价吗? 怕是早早就做好了下地狱的准备。 “好吧,琇琇,跟我来。” 她闭上了眼睛,很快就沉沉睡去,神魂再度去往了凶煞所在的那个空间。 琇…… 她突然听到内心深处好似有人说了这样一句话。这声“琇”尾音上扬,像极了明瑄唤她的声音。 “明瑄!”明琇下意识喊道。“哥,是你吗?” 可是错乱的这一刻转瞬即逝。明琇的心再一次冷下来。 这样的幻觉总是出现在她意识不清的时候,就好像是灵魂本能的牵挂。 . 翌日,卯时一到,李青莲就睁开了眼睛。 通常,他起床很干脆,绝不睡回笼觉,可这一次,他在看到了自己胸前的小脑袋的那一刹那,就立刻紧闭双眼——无他,想要继续梦下去。 明琇睡得正香,毫无察觉,甚至还淌下了口水,让他的胸口湿了一小片。 李青莲从未做过如此逼真的清明梦。 他闭着眼,在半睡半醒之间,用手抚摸着那具玲珑有致的身体,一只手从下至上,由大腿摸到腰臀,另一只手由上至下,由嘴唇摸到后背…… 竟连手感和温度都如此逼真! 他被自己卓越的梦境构造能力折服了。 “明瑄……” 李青莲的困意一点点消去,又听她说,明瑄,求你回来吧。 顿时,一种近乎失控的不甘和愤怒涌上他的脑间。“什么破梦!”李青莲睁开眼的同时,不自觉地手下狠狠一抓。 他尚没有意识到他那只手放的位置是…… 敏感的腰侧。 明琇吃痛,立刻醒转,一见李青莲已然醒来,又低头看了 分卷阅读71 一眼在她身上的那两只依依不舍的手,脑袋一热,直接一脚将他踢下床去。 “你干什么!?” 她的力道本来就大,这一脚更是不掺假的,直接将李青莲踢到两米开外,其后背撞上梨花木的椅子,只听“哐当”一声,椅子顿时碎成一摊木块。 李青莲站起来,目中怒意汹涌,冷道:“我倒要问问你,你想作甚?” 明琇自知昨夜捆他、灌他酒,对于他这般高傲的人,几乎是一种莫大的羞辱。可她哪里是肯服软的人,当即驳道:“我没对你做什么!也不需要对你负责!” “又是一个解释也没有。”李青莲穿上衣裳,眼中渐渐没有了温度。“对于我,明琇向来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从不屑向我阐明缘由。我李青莲堂堂男儿,何曾有对不起明琇的地方,又何必处处容忍于你?” 他固然率直,但绝非单纯无知,前后连以来一想,便猜到明琇昨夜定然已试出了自己身上的修为。这是他平生痛心之事,却以这种方式暴露在明琇面前。 “金丹喂狗,真心也当做是……”李青莲没有继续说下去,踢开大门,拂袖而去。 “等等!” 她说等,李青莲竟真的停下了脚步。 “李青莲,你去哪里?” “回大漠放羊。总之不留在这里。” 明琇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理智告诉她,她应该答应息夫人的建议,留在大匡城,而不是跟他一去走。“那好吧,再见。还有,你千万别忘了……” “放心,我绝不会食言。答应你的机甲,会在这个月内做好交给你。愿明琇能够得偿所愿,带回你师兄尉迟瑄……明瑄……不管你叫他什么,就是那个让你朝思暮想了四年的人。” 许是他给人的印象总是豁达清朗,明琇从未见过他这般莫名发作,也并不是很清楚他究竟在为具体哪一件事发货。她在门口站了许久,心中一团乱麻。 良久,人都走远了。明琇才回过神来,想起了自己原本要说的那句话: “我是想说,你千万别忘了带件厚厚的皮大衣啊……也记得给沈爱带点厚衣服……” 明琇整理椅子的“残骸”时,在地上发现了一枚怀表。仿得很像她印象中的西洋钟表,只是表盘上标注的时间并非数字,而是像一枚罗盘一样密密麻麻地标注了天干地支和十二时辰。 没有秒针,时针和分针都已经折断了,只剩下两个光秃秃的头。表盘被安置在一个漂亮的琉璃壳中,明琇将她放在阳光下一照,白墙上立刻就现出一道淡淡的彩虹。 她很喜欢彩虹,就这样换着角度举了很久。合上怀表,微微一惊:原来,外壳是黄金做的,雕刻着李家的飞天纹。外壳上有老旧的磨损痕迹,但色泽依然很新,应该是得到了很好的保养。凑近一闻,甚至还有一丝李青莲身上的檀香味。 这块表……明琇猛然想起来:她见过这块表。 她还嫌弃过每天都要自己转发条的机械表很麻烦。 这块早已损坏的表的时间,大概永远停留在了四年半前。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进入大概是很燃的一个单元,过去式(搓手手 大纲列了五十多伏笔,这是来自剧情流作者的执念,所以大家可以放心剧情,把伏笔圆完就是我的目标 第35章 《髑髅说》1 田野上,明琇继续前行着, 可以看见前方的地平线上有了一点动静。 地平线正在慢慢挪进。 像是一道黑烟, 把它的黑暗添加到阴暗凄凉的天空中。 随着地平线逐渐靠近, 移动的速度越来越快。 九阙押送劳力的队伍见状停下。人们本能地感受到了危险。 只听队伍里穿出一声尖叫,划破灰蒙蒙的天—— “是蝗虫!” 铺天盖地的蝗虫,形成了一片一眼望不到头的黑云,由北至南席卷而来。 “全部趴下!!” 明琇尚未反应过来,就被一把拉进一个人的怀里, 斗篷将她整个人都包裹起来。她什么也看不见,唯有千万蝗虫振翅的声音,如同厉鬼嘶鸣,又如山崩地裂, 震耳欲聋, 触发了人心中关于死亡的恐惧。 时间在煎熬。每一秒都无比漫长。 也不知过了多久, 那声音褪去,白日恢复了光明。 明琇已然吓出一身冷汗, 双腿不争气得发软, 本就疲惫至极的身体这会儿更是什么力都使不上,软软地跌下去,坐在地上, 大口喘着气。 “阿止,你没事吧? 她的头顶上方传来李青莲关切的声音。他方才护着明琇,头发和衣服都被蝗潮给弄乱了,看上去有几分狼狈。 明琇面色惨白, “没事,谢谢……” 旱极而蝗。今夏,干旱席卷了大陆上几乎一半的郡县。 道路两旁,原本是广袤无垠的农田。可现在目眺所及,哪里还有什么高粱地?徒留一片废墟。 分卷阅读72 蝗虫飞过后,农舍里的人纷纷跑出来,倒在田地里,俯首痛哭。更多的人,行尸走肉般的难民,为了活下去,或成队,或成双,或成群,或落单儿,继续机械般地向下一个城镇走去。 修士的队伍暂时原地修整。二十余人,被一种压抑的气氛笼罩着。一个青衣公子怒气冲冲地用扇子指着明琇,恨道:“都怪你!” 明琇瘫坐在地上,已然不想花费多余的力气反驳。 李青莲:“许二郎,罢了,再如何,她也是你自家妹子。” 原来,这模样俊逸的青衣公子正是符离宗二公子。 七天前,九阙在焚天炉焚机械、诛异教,明琇一见到明瑄就不顾一切冲了出去,这样一来,李青莲和许二郎也只好跟着走出。三人被判扰乱法场之罪,被关进狱中。监狱的冷板凳还没坐热,正逢九阙征收劳力,便将那些犯了小罪的犯人判去赈灾。赈灾若成功,回到九阙,便可以将错误一笔勾销,恢复自由身。 “哼,自家妹子?我许家清流世家,可没有这么不要脸的女流。许柔止叛出家门,早在族谱里除名,怎配做我妹妹!李兄,你莫要同情心泛滥,可别忘记,就是她!七日前,九阙焚天炉,她再次为了那个野男人犯贱。这一次,她胆子倒是更大了,胆敢扰乱九阙法事,惹了一身麻烦不说,还牵连了李兄和我!” 许柔止犯过的错、爱过的人,统统算到明琇头上,她就算有一百张嘴也解释不清。焚天山上她见到尉迟瑄,第一眼就认出他是明瑄。她一个人来到异世后,心中的彷徨无措,情急之下,一心想与亲人相认,确实冲动了些。 也确实有愧于许家公子和李青莲。 “抱歉,我也有错。”明琇低头道,“不过二郎,你都骂了三天了,在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先消消气,要不你打我一顿?” “把你打死了许家、陆家的颜面也回不来!我们也还是要去喂蝗妖!”许二郎越想越气,一脚踹向明琇。 明琇本能地抱头,而李青莲下意识拿胳膊一挡,挡完了发现自己用的是小臂,又疼得直摇手臂。 “吼,不是吧,你还真打?差点就被你给踢折了!” 许二郎瞪了明琇一眼:“反正这一回任务凶险至极,什么赈灾,要我们十几人深入蝗虫洞窟里去杀那只五百年的蝗妖,分明就是要我们的命!要死一起死吧!” “……”许柔止这位二哥,平常喜欢和仙门名士一样端着架子,可端又端不稳,嘴巴毒,脾气差,说起话来凭白带着几分喜感。但只要顺着他说,习惯把“是是是,你说得对”、“好好好,都听你的好”、“赞赞赞,二郎果然深谋远虑/见解独到”这三句话挂在嘴边轮番说,准能把他的毛捋顺。 可惜,李青莲还没掌握到这三句话的精髓。 “二郎,我们连蝗妖的影子都没见着,这时候就说死不死的,未免太丧气了!” “二十年前,蝗妖现世,也是一场浩劫。”许二郎言之凿凿,“那时候,百家仙门派了百余名金丹之上的修士前去围剿,只有不到十人生还!” 李青莲向来十分乐观:“那也不一定说明我们就会死啊。凭什么前人做不到的事,我们就一定做不到呢?” 许二郎:“你就吹牛逼吧!听说蝗妖每次现世都要吃够一定的人,吃饱了,就休眠一段时间,蝗灾也就消停了。这次那批死囚犯,就是送去喂蝗虫的。我现在只求那蝗爷爷赶快吃饱,别到时候把我们一并吞了。” 焚天炉那场变故后,明瑄被关入了死囚营,这次活人献祭的名单上,就有他的名字。 明琇紧紧抓着衣角,一股强烈的不安涌上心头,偏生许二郎又补充:“那个尉迟瑄整个一灾星,去喂蝗虫也算是有点价值!” 明琇忍不了:“我呸,尉迟瑄是男主!他怎么可能会死!我看蝗妖才是死到临头了!” “男主是什么?尉迟瑄那厮伪造灵根、忤逆天道、聚集教徒,样样都是诛九族的大罪!亏得那厮父母双亡,凑不齐九族,死他一个也就结了。幸好我们许家早就将他逐出门派。我们许家也真是触了霉头,碰上尉迟瑄和你两个害人精……” 听别人辱骂明瑄,明琇当即反唇相讥:“你这个小少爷又懂什么?你懂什么是公平吗?明……尉迟瑄他做的事自有他自己的道理。凭什么人的优劣要在一生下来就注定好?凭什么有些人再怎么努力,也会因天生没有灵根而永远无法修仙?人造灵根的存在就是为了让竞争变得更公平、更透明!” 修士的血脉是这个时代最稀缺的资源之一。天生拥有灵根的修士终究是少数,更多的还是每天只关心下顿能不能吃饱、庄稼能不能种好的平民。 许二郎斥道:“人造灵根就是违背天道、不容于世的勾当!要是灵根这等天赐之物都能依靠他那些邪术改变,那岂不是人人都要变得更贪?到时候,不仅灵根可以人造,金丹和修为也可以交换,那把你的内丹精元挖出来给那些天生不能修炼的庸人,你愿意吗?这世道不就全乱了!” 明琇挑眉:“难道想要创造公 分卷阅读73 平,就是你们仙门眼中十恶不赦的大罪吗?我看,仙门想要垄断天地灵气,才是真正的贪婪和自私!” 许二郎冷笑:“许柔止啊许柔止,没想到离家半年,你倒是长了不少歪理!果然是跟着那尉迟灾星魔怔到一处去了!” 眼见大队人马已经结束了休憩,甩开他们一段距离,而两人各执一词,李青莲不得不站出来打圆场。“都别说了,赶快跟上队伍。” “哼!” 明琇与许二郎相互撇过头去,都不想再理睬对方。 明琇的脚坐麻了,再加上刚才被蝗潮吓到,双腿绵软无力,竟连站都站不起来。她一贯好面子,不好意思示弱,就自己用手撑,可待到两人都走远了还没将自己撑起来。 只见李青莲折返回来,“来,我背你一段。”说罢俯身蹲下,也不给她拒绝的机会,就轻松将她背起,又一溜烟跟上了大队。 许二郎摇着扇子,一脸沮丧。而李青莲背着明琇,脚步轻快,仿若对杀蝗妖这件事跃跃欲试。许二郎看着他,不由叹了口气,“我说——李兄,你这心未免也太大了吧?难不成你还想去蝗虫洞?” 李青莲如实说:“倒也不是想去,而是不得不去。要是能杀了百年蝗妖,各地的蝗患就能得以缓解,这是造福万民的事。” 许二郎拍拍手,嗤笑道:“看来你不是爱吹牛逼,你是真的傻!” “我们修士受着百姓的供奉,总不能见着百姓受难,却只想着明哲保身吧?这一次,不管能不能成功,我李青莲都义不容辞。” 明琇伏在李青莲背上,心道:李青莲才不傻呢。只不过,世人大多功利,是以说天真烂漫的人愚蠢,骂温柔善良的人虚伪,非要逼得那样的人不得不改变,才满意地说一句“看,这就是人性”。本质上就是排除异己。 她又将头埋在那清香的黑发间深吸了一口气,又想:他还是不要改变得好。 明琇这样一贴、一搂,李青莲的皮肤上就从耳后开始慢慢泛起红晕,“阿止,其实不用抱那么紧,我不会让你掉下去的。” 如此,又赶了一天的路。由于明琇的体力太差,李青莲时常要背着她才能跟上九阙的队伍。 到了夜间,安营扎寨,露营荒野。明琇溜出来,坐在田野边,吹着七月微醺的风,夜空一片晴朗,几乎让人忘却了白日里黑云盖日的恐怖景象。可一低头,大片大片枯死的棉花树又提醒着她白天的灾难。 明琇掰着手指算了一会儿,还是没能算清楚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几天。 大概一个多月了,她想。 荒郊野外,四下无人。 一开始还只是小声抽泣,哭着哭着,就彻底失了分寸,一边哭,一边在地上打滚。 这个时候,在她眼中,这个世界充满着不公平、暴力、灾祸、未知的恐怖。 思乡之情如同洪水决堤。明琇嘶声叫出来,我想回家……我只想回家!我不喜欢这里! 泪眼朦胧中,视线里出现了一片白色的衣角。明琇也不挑,直接用那片衣角抹了抹眼泪,努力想要止住哭声,不成想眼泪袋子就像故意和她作对似的,越流越多。 “阿止你别滚地上,地上多脏啊。”李青莲一边把明琇扶起,一边掏出一块干净的帕子给她抹眼泪鼻涕。“想家了?我帮你劝劝你二哥。等到了不咸山,你就在山下等我们。等我们除了蝗妖,你二哥就带你回家……他不带也得带,不然我就把剑架他脖子上逼着他送你回去!” 明琇哭得更凶了——她的家哪里是轻易就能回去的地方! 李青莲有些不知所措,“这法子不好?” “那是许家,不是我的家!” 那你的家是哪个?李青莲懵了。明琇也没法和他解释,只是哭道:“我要和哥哥一起回家……” “许家二郎?”李青莲思虑片刻,“不对,你说的是你那尉迟瑄哥哥?” “他真是我哥哥!”明琇纠结了一下,“异父异母的亲哥哥!” 李青莲:??? 他无奈道:“总之,明天我们赶到不咸山蝗妖洞,大概就能见到尉迟瑄。跟我说说,你想念的家是什么样的吧。” 明琇哽咽道:“我家……夜里,灯火辉煌,白天,车水马龙……跟你说了你也不懂的,我家比这里好一千倍!” “灯火辉煌?”李青莲沉思片刻,突然一拍脑袋,“有啦!我这就带你去看看这里的‘灯火辉煌’!看完了,你须得答应我要开心起来。” 明琇渐渐不哭了,这句话勾起了她的好奇心:这种不毛之地上,哪里来得灯火辉煌? “没骗我?” “怎会。走,我刚想出来一个新玩法,保证好玩!”说罢,就拉着明琇的手,风风火火地冲进了棉花地。 这片被蝗虫席卷过的棉花地上,到处都是枯死的、折断的枝叶,就算明琇发动全部的想象力,也想象不出这种地方,漆黑一片,能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只见李青莲双手结印,周身清气四 分卷阅读74 起,站在月光下,衣袂飘飘,无风自舞。 他没心没肺地笑:起飞嘞! 刹那间,地上残留的棉絮全部飞上了天空,宛如把月光撕成碎屑,下了一场天地间独一无二的夏夜之雪。 明琇捂住嘴巴,本以为这已是足够的惊喜,却没想到,须臾间,李青莲默念道法口诀,竟将每一片棉絮悉数点亮! 无数片“雪花”散发着月白色的光晕,在黑夜中熠熠生辉,衬得原本黯淡、颓败的棉花地都有了一种史诗般的波澜壮阔。 他收势后,由于棉絮非常轻,就这样悬浮在空中慢慢悠悠地飘,也不落下—— 这是人间的星空。 此景唯美,无法言喻。明琇怔怔地看着漫天棉絮萤火,只觉得喉中堵塞,震撼得连声音都发布出来。宛如置身星海,这般奇景,实乃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又岂是一个“灯火辉煌”可概括? 明琇挥舞双臂,又转了几圈,发光的棉絮就围着她跳舞,她的脸上不禁浮现出了真正轻松的笑容 李青莲抱臂而立,下颚轻轻扬起,说,这是术法里的萤火诀,不是真的烧起来。 仿佛过了很久,明琇终于从惊艳中恢复过来,看着枯地上孑孑而立的少年,动容道: 我本来啊,很想不通你为何从来不用像别人一样苦思冥想琢磨词句,笔下就有诗歌喷洒而出。 可又一想,我看到的棉花地,就是一片颓唐,就是死气沉沉、令人作呕。但你却看到了美景,见到棉絮就能联想到好玩的东西。 你能从废墟中看到光。 只有你,你活在诗歌里。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了,粗粗长长的一章奉上。 不要被单元标题骗了,不是恐怖灵异向。取自曹植的一篇赋,主题和《骷髅说》接近,所以选了这个名字。 本章时间线在《蜀都赋》后,请珍惜短暂的软萌的琇琇... 第36章 《骷髅说》2 翌日,天刚蒙蒙亮, 队伍出发前往不咸山。 这片山脉以《山海经》中的不咸山为名。山上光秃秃的, 土色微微泛白, 远远望去神似撒了一把盐,大多树木都无法在这样的土地上生长。 明琇倒觉得不咸山这名字是反讽,因为这里简直就是盐碱地——光秃秃,死沉沉。据说,这片山的风水在灵界大陆上是出了名的差, 传说中封印着妖邪厉鬼的十恶不赦谷也在不咸山的某一处山谷。此地方圆百里,怨气深重,但凡有条件搬走的居民,早早都搬走了。 这一路上, 也有修士试图逃走, 但九阙有一种独门法器, 外形是手环,戴在人的手腕上, 若非知道口令, 决不能取下。而那些试图逃跑的人,最终都死在了手环射出的毒针之下。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明琇没好意思露怯, 但事实上她极怕虫子,就连看到苍蝇、蝴蝶都怵。正常的那种蝗虫就足够可怕了,更别提那未知的蝗妖,那会是一种怎样的蝗虫? 像狗一样大?像牛一样大……像房子那么大? 她不敢再往下想, 低着头乖乖看路。 修士被赶进蝗妖所在的山洞后,光线被阻隔,山洞里顿时暗了下来。里面的道路七扭八拐,也不知通向何方,有一名修士点亮了火折子,这才发现,至少目前为止,这山洞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众人这才稍松一口气,就听前方猛地传来了响亮的飞虫振翅声。 李青莲叫道:“趴下!!” 趴下后,声音从明琇上方飘过,一种极其阴冷、诡异的感觉笼罩着她,她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那声音消失后,众人才陆续爬起来。此时的空气里多了一股浓郁的血的味道。 太过浓郁的血腥气。 “救我……救我!!!”方才那点亮火折的修士凄厉地喊道。 他站在队伍末尾处,由于窄小的通道内,路线错综复杂,队伍被分散成了三匹,前方的人很难再折返寻找那个呼救的人。 又过了一会儿,只听那人的声音渐渐微弱: “我的腿……两条腿都被刚才那匹飞虫啃光了!” 明琇吓得不由叫出声来:这种情况下,即便找到了那名修士,也不可能带着一个失去双腿的人前进。因而不得不丢下他。 对那个修士来说,这将是一场比死亡更可怕的噩梦,因为他或许一时半刻死不了,只会绝望地往前爬,在一片漆黑之中等待死亡。 许二郎:“看来,那虫会被火光吸引!” 李青莲也心有余悸,更抓紧明琇的手,对两人道:“这里极容易走散,我们不能分散,否则面对躲在暗处的妖兽更是毫无胜算。” 没有退路,只能继续向前走。 走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眼前竟豁然开朗。 与想象中的黑暗不同,地洞的上方开了一道圆口,阳光和雨露正好可以从上面进入洞中,滋养了这方土地,周遭长满了藤蔓,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真菌的咸腥味 分卷阅读75 。 藏在山洞里的,竟然是一个天坑。 宛如陨石坠落形成的半球形凹坑一样,中间的深坑构成了一个几乎规整的圆。明琇看得瞠目结舌:坑口的直径至少有八百米,底部一团黑气,看不清是什么,只能肯定极深。 脚步声引发了空旷的回声,更让人觉得胆寒。 此时快要到正午了,云层挪移,阳光洒下,底下的黑气渐渐散去。 “啊!!”明琇只看了一眼,就吓得后退了三步。 地洞之中,竟然堆满了骨头! 不用说是明琇、许二郎这些未曾见过太多血腥的人,就连队伍中那些经验老道的剑修见到此景,都不禁扶着墙壁干呕起来。 “许柔止!” 声音由远及近传来。 只见圆形天坑的另一入口,另有五名修士。其中那一身黑衣,身形清瘦的少年正是明瑄。 明琇激动地呼道:“哥!!!” 穿越后,兄妹两人第一次正式相聚,偏生是在这种时候。两人都红了眼,明琇更是又哭又笑。碍于有旁人在场,无法放开了说话,便都默默无言,只是将手紧紧握在一起。 被选中的人祭蝗妖的重刑犯本来有二十人,两天下来,只剩下了五人。其余人或是像刚才点火的修士那样不慎死在食人虫的口中,或是莫名消失,最令人恐惧的就在于——真正的蝗王,仍然没有出现。 敌人尚未现身,就已然开始损兵折将。 无论此前彼此是否相识,亦无所谓先前所犯何罪,在这里,大家注定是盟友。人祭生还的五人中,唯一一个女子自称“骷髅香妃”揽芳华;背重剑的沉稳青年叫吴九;两个别弯刀的是一对孪生兄弟,一称“无悔刀”,一称“无常刀”。 明琇听到揽芳华的名字时微微一愣,因为这位美艳女子正是《文道仙途》的女主角之一,没想到和尉迟瑄相见的时机比原著提前了许多。事实上,除去明瑄,这四人都给她一种很不舒适的感觉。揽芳华在原著的妖女行径令明琇心中怀有三分戒备;那对孪生兄弟站在白骨深坑旁,不仅面无惧色,反而眼睛发亮,唇角带笑;而那叫吴九的青年,模样和举止倒没什么引人注目的,看她的眼神却有种说不清的意味。 吴九道:“这里白天倒还算安全,但到了黄昏,就会有‘东西’陆续出来。” 李青莲:“什么东西?” 吴九沉声:“不见血不罢休的东西。” 静候黄昏,静候那迟迟未现的怪物。 明瑄悄悄拉明琇到一边。 “明琇,穿越后,我发现我写下的东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扭转未来。” “神之笔!”明琇兴奋了一下,“对啊,你不就是这个世界的作者神吗?直接把那只大蝗虫写死不行吗?” “我这个技能仍然不能超越生死,所有干预人物的生死结局的预言都是无效的。例如,如果我现在写下‘蝗王被杀’,这句话没有任何逻辑,也就是说,这句话缺乏一个‘因’,没有‘因’,‘果’也就不能奏效。” 明琇想,这条限制倒也没有错,否则明瑄若想毁灭世界,写一句“小行星撞上了灵界”,不就全玩完了?“哥,也就是说,你写下的文字,只有在逻辑链内能够自圆其说,才能够真正扭转未来?” 明瑄:“不过,预言成真的能力还是有可以利用的地方……” 很快,明瑄就制定了战术。 李青莲、孪生刀客等七名剑修负责进攻。 许二郎金丹期丹修,揽芳华毒宗圣手,两人负责布结界防御可能出现的蝗潮。 明瑄位于高处,鸟瞰全局,以树枝代笔,预知战局。吴九在明瑄身侧随时保护。明琇负责将明瑄所写下的“未来”转化成战略,分别告知进攻和防御的众人。 “神之笔”虽无法决定战局的胜负,但可以做出预判,为己方争取有利局势。例如,明瑄若提前写下蝗妖将在西南方飞来,蝗妖则必然受神意控制自西南飞来,那进攻者便可以预知蝗妖的动向,并做出相应的攻击。 黄昏来临,众人神色愈发严峻。 只见天坑之中突然冲出数十道黑影! 那些飞蝗足有水牛大小……明琇定睛一看,才发现,那些蝗虫都长着人面! 或哭或笑,或喜或怒的、诡异至极的人脸! 明瑄咬紧牙关:“糟了……” 他本以为你蝗妖只有一个,却没想到同时出现这么多只。即便他多好几只手,也不可能同时写下文字预知如此多只蝗妖的下一步。但落笔无悔,他只有尽最大的可能控制局面。 明瑄没写完一句话,明琇就吼出相应的指令:“无悔刀,西南方,后位角,杀!” …… “李青莲,下方有人面蝗以毒刺攻击,防!” 李青莲的凤歌剑法以速度见长,且擅御空术,正适宜空中战斗,嚯嚯几剑,便杀了两只人面蝗。 有些蝗妖飞向明瑄、明琇处,全被吴九重剑砍死。那些蝗妖也不知 分卷阅读76 是否是得了人面,便也有了智力,竟好似知道明瑄是症结所在,纷纷向此处袭来。 死去的蝗妖流出的腥臭的血浸透了明瑄写字的沙地。明瑄笔迹模糊,不得不停顿下来,就在此刻,六只人面蝗从谷地飞来,瞬间就出现在了面前! 千钧一发之际,吴九重剑金光大盛,斩杀了三只,同时李青莲飞来与之前后夹击,瞬间将六只人面蝗尽数歼灭。 明瑄眉头紧锁。目前看来,人面蝗已被尽数杀死。可是,成功了吗? 不,不可能这么简单! 如果是真正的蝗王,又怎么可能有如此多只? 十余人战斗了许久,其中两名剑修丧命,却连真正的敌人的影子都没见着! 正当时,一只没有被完全砍死的人面蝗忽然复苏过来,分裂成两只怪虫,各咬住李青莲与吴九的一条腿,将他们拖向深渊。 瞬间地动山摇!就好像是触动了什么东西,周遭开始有滚石落下。 明琇下意识冲上去拉住了被怪物咬住拖下断崖的两人。 左手抓着李青莲,右手抓着吴九,可她的力气并不大,难以与那些怪物抗衡,很快,三人都会掉下去。最好的结果就是三人中,有一人可以最大程度上借力…… 明琇的身体不住地向前移,上身几乎悬空,全靠双腿死死缠住一根藤蔓。她必须在几秒内做出决策。 只听远处许二郎嘶声吼道:“柔止!!你那边就要塌了!” 脚下正在崩塌,明琇没有时间犹豫,使劲浑身力气牵动右手,对吴九道:“我主动跳,这样你能够用我的身体当跳板借力上去!” “可……” “必须舍二保一。谢谢你刚才几次保护了我们!”明琇道,“请你上去后继续保护尉迟瑄!” 下一刻,她就松开双腿,跳入深谷,同时用力将吴九向上甩去。 “!!!” 吴九没有想到,明琇会选择救他。回声久久不散,明琇和李青莲却齐齐消失在坑底的千年白骨之中。 明琇大概也没有想到,自己救的是吴九,而殉的是…… 李青莲。 第37章 《骷髅说》3 也不知过了多久,明琇睁开眼睛, 发现苍穹微亮, 天边泛起了鱼肚白。 看起来像是凌晨。这么算来, 她摔下深坑后,从昨天黄昏到次日凌晨,已经昏迷了一夜。明琇试图移动身子,浑身肌肉撕裂般得酸疼。 但这样的结果已然比明琇预期的最好的结果还要好了。她不仅没有死,而且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 甚至没有折断一根骨头。 明琇回想起坠落前那一幕,心中一怔:那时,是李青莲以身体相护,同时给她护体灵气, 她才得以安然无恙。否则以普通人的身体, 高空坠落, 早摔得四分五裂了。 劫后余生的明琇并没有太大的喜悦,相反, 她在这陌生的环境中只感受到了无尽的恐惧和担忧。环顾四周, 除却漫无边际的白骨,没有一个会动的东西。 “李青莲!!” 一开口,她就感到了喉咙干涩嘶哑, 由于长时间滴水未进,她的体能很快就会到达极限。水壶早已在坠落的过程中丢失了,为了补充水分,她将心一横, 舔干了自己手臂划破的裂口处流出来的血,全当水饮下。而后撕下裙摆的布条,简单包扎了伤口。 明琇艰难地在几丈深的白骨堆中行走。 李青莲掉下来绝不会离她太远。为什么附近却不见他的身影? 无论他活着还是……终归应该能看到他。可在这深坑中,她听不到一丝声响,见不到一个活物。 就好似天地间就剩下她一个人。 明琇一低头,正好看到不远处风化的白骨上留下了几抹血痕。 只有活人才会流血。 李青莲就被埋在下面! 这个发现让她孱弱的身体爆发出了惊人的力量。她飞奔过去,疯狂地扒开白骨,终于挖出了埋在骨堆下的那个血人。 大幅度的动作惊动了白骨缝隙间的尸虫,一窝黑色的虫子,个个都有半个手掌那么大,足有上百只,从李青莲身下四散逃窜。明琇已顾不得恶心和害怕,也顾不得刚才石洞里点亮火光的教训,情急之下点亮火折子,有效驱散了那些啃噬李青莲伤处的畏光尸虫。有几支顽固的尸虫还死咬着他的血肉,明琇便用手将它们逐一扔出去。随后她小心地检查了他的周身,确定没有虫子再吸食他的鲜血后,眼泪又“唰唰”流下。 “李青莲,李青莲你没死吧?” 来到这个世界后,她便不再是原来那个温室里的小姑娘了。 即便是哭,也不敢彻底哭出来,只是咬着牙,撕开李青莲的裤腿。 他的小腿本就被人面蝗咬了一口,也不知是不是怪物的唾液中含有什么毒素的缘故,伤口溃烂,又被尸虫嗜咬,才过了不到一天,竟已经显现出了腐肉,腐肉外翻,隐约 分卷阅读77 露出了一断白骨。 明琇从未见过这种血淋淋的场面,更不用说处理这类伤口了,因而她怕得不得了,双手抖成了筛子。由于必须尽快处理伤口,她强行压住了情绪,仔细端详着伤处。 “李青莲,你千万别死!” 明琇的手上瞬间被他的血染得猩红,不止小腿腐烂,他的大腿动脉处也在着落时划破了一道口子,不断有鲜血涌出。 明琇从李青莲的衣襟中找到了乾坤袋。由于他常年习武,常备治疗外伤的灵药。果然,明琇从乾坤袋中找出止血膏和纱布。方想先止住血,然而伤口太凶险,膏药一抹上,就被血流冲走,而纱布更是在绑上的瞬间就报废了。 由于失血过多,李青莲的脸色比平日里更白了三分,就连嘴唇也毫无血色。他双目紧闭,双手冰凉,一动不动,全然不见生机。 “我真是没用……” 明琇只恨自己废人一个,现代的本事在这里根本排不上用场。她没有战力,又不会法术,眼看着李青莲危在旦夕,竟什么也做不了。 她绝望地想:我若是许柔止,倒比现在要好。 原著中的许柔止人如其名,柔柔弱弱的,修为不见得很高,但确精通治愈系法术,堪称团队的奶妈。 一个念头一旦产生,就会比这世上任何东西生长得速度更快。 如果……她“变成”许柔止呢?李青莲是不是就有救了? 穿越伊始,原主的意志和记忆尚且还残存在这具身体里,但由于明琇本身自我意识强盛,也不想真的带着另一个人的记忆生活下去,因而刻意压制与许柔止的共情。 可明琇连催动灵气的方式都不会——她迫切得需要许柔止的治疗术。 至于这样做的后果,没有纠结的时间,也没有犹豫的必要。 明琇一遍遍在心中叫着“许柔止”,第一次如此深切地呼唤着许柔止的记忆。 就好像是强行打开记忆深处的那个闸门,每用力拧开一点、每多一份记忆,都让明琇感到头疼欲裂——因为那是不属于她的东西。许柔止和明琇终究是两个灵魂,如果强行恢复记忆,就等同于将两个不相容的灵魂强行糅合,若她意志不坚,则很容易陷入癫狂、臆想、痴傻。明琇抱着头,痛得在白骨堆上打滚,又强行掐醒自己恢复清明。 如此往复,终于,明琇又想起了许多许柔止的记忆碎片。许柔止的过去与明琇的记忆重叠、覆盖、交织,真实得可怕,短短一瞬,全部通过这具身体回溯回来,竟似全是明琇自己经历过的记忆和情感一样! 这种入侵式的记忆回溯的感觉并不好,明琇觉得她整个人都分裂成了两半,可她别无选择。 一旦记起治疗术的操作方式,她就立刻开始医治李青莲。 明琇没把自己当正经修士,因而也没有保本固原的意识。无所谓付出多少灵气,她全力付之于符离宗治疗秘术。 一开始施展从未用过的法术,她很是紧张,双手哆哆嗦嗦地比划着云篆,口中磕磕绊绊地默念真言。但明琇学习能力极强,过不了许久,就愈发游刃有余起来。 凌空绘“缘督云篆”,修复皮肉,又以一招“集虚生骨”,接回断骨。 眼见李青莲身上的伤以肉眼所见的速度愈合,明琇大喜,心道:原来灵气是这么个大宝贝,我若再施加更多的灵气,那是不是他能好得更快? 他生得这么好看,最好身上也不要留疤。 这么想着,明琇急功近利地催动着灵力,她恨不得李青莲立刻跳起来翻个更头。 过了大约两个小时,明琇为治疗术几乎耗尽了体内的灵气,直到最后累得连手都抬不起来了,方才作罢。 最后,明琇与李青莲并排躺在白骨堆中,看到一缕阳光穿过厚重的云层,落在了天坑之中。 “李青莲,这样你要是还敢死,我就……”她眯了眯眼,口中呢喃着。 这时,身边的人动了动。 李青莲睁开眼睛,哑着嗓子问:“你就什么?” 明琇竟一时没有意识到这句话是李青莲问的,只是下意识地回答:“我就和李青莲一起死呗。” 这句话本意是,她认为这里如此凶险,凭她一人根本不可能走出去,与其死前忍受精神和肉体的折磨,不如死了痛快。 但李青莲好像是误解成了别的意思,因为他因失血过多而苍白如纸的脸上,再次浮现出了淡淡的红晕。 “诶,李青莲你醒了!?”明琇猛地坐起来,眸中迸发出万物复苏般的生机。 毕竟是消耗了她几乎全部的灵力,成效很不错,李青莲的伤口以惊人的速度康复着。明琇见状,比本人更加兴奋,原先的担忧和恐惧一扫而空,万般喜悦之下,忍不住将刚刚做起来的李青莲又扑倒在地,紧紧环住他的腰,笑着笑着,竟又有些想哭了。 “阿止!”李青莲也用力搂住她,搂了片刻却又惊惶松手,“我没抱疼你吧?” 明琇背上的骨头确实摔得不轻,碰一下都会感到疼痛,但她摇 分卷阅读78 了摇头,“不疼!你再抱抱我!你不知道,刚才我一个人在这里,你又是一副快死的样子……我、我真的怕死了!” 李青莲依言将她揽入怀中,眼眶微湿,“不怕,阿止不怕。我们一定能走出去和大家汇合!说不定,他们已经杀死了蝗妖……” 两人劫后余生,有说不出的庆幸。相互搀扶着站了起来,面对累累白骨,对视一眼,竟都莫名笑了起来。 “唔,吃酒的好时候……” 李青莲从乾坤袋中取出酒来,先给明琇喝,而后豪饮,很快就将那一囊酒分完了。 酒入五脏,豪气顿生。 明琇踹开了脚下的一枚白骨头颅,笑道:“李青莲啊,水都不带,却带着酒,真是个无可救药的酒鬼!” 李青莲摇头,“不是酒鬼,是酒仙!” 这下明琇没忍住,“噗”得一声笑了出来:“我的天,你自我感觉是不是从来都特别好啊?” 明琇喜欢看他笑,没有特别的原因,就是觉得这样的笑容很振奋人心。 李青莲突然收敛了笑容,凝眸看着明琇,“有时候,我也不敢一味相信自己的感觉。” 明琇:“什么时候?” 他拉起明琇的双手,动作极轻,甚至有几分难以与他联系在一起的胆怯,就好像他触碰的不是一双粗糙的手,而是什么易碎的稀世珍宝。 “阿止……” 叫完这声“阿止”后,李青莲停顿了许久,似乎在酝酿着什么需要勇气才能说出来的话语。 明琇似乎有了某种预感,然后她的头又开始剧痛,痛得她看一切都变成了模模糊糊的幻影……记忆中的一张张画面闪过,那些最陌生,却也最刻骨铭心的记忆统统涌入脑间。 终于,他怀着满心期待问: 等我们走出骷髅谷后,等我们除掉蝗妖……你愿不愿意像你之前说过的那样,一直跟着我?” 李青莲这样好,太阳一样,烈酒一般。 他迟迟没有等到明琇的回答,就接着说:“其实,我还不错的。跟着我,你再也不会无家可归,再也不用风餐露宿,我知道很多好玩的地方,我……” 明琇呵斥:“别说了!” 是许柔止的记忆回来了,和她彻底融为了一体。 从刚才她决心召回记忆的那一刻起,她注定要继承这一切,连同另一个人的份一起活下去。那些记忆太过鲜活,以至于明琇已经无法将自己和许柔止分开来了:许柔止是过去的她,明琇是现在的她。 宛若灵魂被割裂开来,又像是将两个截然不同的灵魂强行缝合在一起。 李青莲:“你摔到头了?头痛吗?” “不,你别说了!我、我凭什么跟着你?我早就想好出去后干什么了!” 她听到自己的心声说:“我爱的是瑄哥哥。” 不、不是…… 她曾毫无指望地爱过一个人,那样温柔、真诚……那个人曾经不是她,但现在已然与她无法分开。 同时,这份狂热的爱意也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明琇和明瑄之间共有的回忆。她忽然想起,自己和李青莲根本不可能是一路人,只有明瑄,才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需要在乎的人。 疼痛缓缓减轻,明琇定了定心神,缓缓说道:“我出去后,只会跟着明瑄。那时候我对你说过的话不过是权宜之计,抱歉,不作数了。” 李青莲微微一愣,但很快反应过来,随意摆摆手,“无事无事,你这么认真作甚?我就随便一提,不必放在心上。 明琇皱眉,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李青莲好像已浑然忘记了刚才的话题,环顾四周,凝眉道:“现在走出这破坑才是要紧的。我试试这里可否御剑……” 明琇陷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茫然。恍惚间,她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变成了许柔止。 感受得到,那份爱恨交织的浓烈的感情。爱、恨、情…… 还有仇。 逼死许柔止的那份,血海深仇。 “阿止,你有没有感觉地好像在震动?”李青莲踩在问酒剑上,将明琇一并抱上飞剑。 “地震了吗……” 又过了片刻,震动愈发明显,不止是地震,天坑中成千上万的骷髅都像是活了一般,开始移动、聚拢。 作者有话要说: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其实明琇早在一周目就喜欢上了李青莲。然鹅,这种淡淡的爱慕暂时还比不过许柔止对尉迟瑄的爱,所以,找回记忆后,明琇的那份爱慕很快就被盖过了,连她自己都不记得动过心_(:з」∠)_ 原主的记忆就是潘多拉魔盒。 明琇从来都不是旁观者,换句话说,明琇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想起了原主的过去。记忆是灵魂的本质,许柔止的情感会和明琇的意识交织在一起,无法剥离。 So一周目的主角是琇琇,也是许妹纸。 感谢”为你打call扔 分卷阅读79 了一颗火箭炮“! 第38章 《骷髅说》4 又过了片刻,震动愈发明显, 不止是地震, 天坑中成千上万的骷髅都像是活了一般, 开始移动、聚拢。 泥土之中,慢慢地,爬出来一只巨大的蝗虫。虽说是“蝗虫”,但明琇无法用她所见过的陆地上的任何一种动物来形容它的大小,哪怕是野象——十只野象也不及它一张翅膀! 这巨型蝗妖有蝗虫似的一对后足和四片虫翅, 可头部却完全由谷中的人骸组成,本来是眼睛的位置,竟是数百骷髅,骷髅相互撕咬, 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地狱之音。在撕咬中落败的骷髅便会脱离怪物的身体, 坠落, 而后被踩得粉碎,发出最后那一声不甘嘶鸣。登时, 嚎叫四起, 尸骨如雨,天坑之中怨气愈发深重,直将青天白日全然遮住。 明琇见到人面蝗时, 会害怕得尖叫出来。可这庞然大物带来的压迫只会让人觉得仿佛被一双无形的手掐住了喉咙口,别说是尖叫,哪怕是一个音节,都发不出来!明琇的思绪都是紊乱的, 这样猎奇至极的场面超过了她内心深处恐惧的阈值,直接跳过了惊慌失措这一环节,使得她直接进入了呆滞的状态。 李青莲也一动不动,仰头望向蝗妖,又道:“阿止,你说句话。” 明琇早已吓得魂飞魄散,稍稍回过神来,当即四肢缠着李青莲,伏在他背上,缠麻花一样紧紧抱住他。 “你、你怎么也不动了?” 李青莲:“你让我缓缓,动不了,腿软!我们说话壮胆吧。” 这种场面,换谁不怕?可是,把“害怕”这种情绪和李青莲联系在一起,明琇还是感到了浓浓的违和感。 “咦?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吗?” “天和地有什么好怕的!这种怪物才可怕!”李青莲分明在害怕,可语气好像和骂人也没什么区别。“长这样子,真他妈变态!” “就是!长着一张蝗虫的身子已经够丑了,脸还是好几百个骷髅头拼起来的样子,真是不给密集恐惧症的人活路!” 李青莲:“阿止,你觉得我们两个打它,胜算几何?” 明琇诚恳道:“那得看作者给开了什么金手指。” 李青莲:“什么意思?” 明琇:“……” 不知明瑄这个时候再给他们开金手指还来不来得及、管不管用? 蝗妖那万千骸骨组成的虫首缓慢转动,它发现了这个深坑中罕见的活物,下一秒,振翅向两人飞来。 巨大的翅膀飞动时,扇起一阵狂风,在这种人类无法匹敌的强悍力道面前,御剑根本是无稽之谈。李青莲抱着明琇,被狂风卷到不知何处,全无招架之力。 好在两人的目标够小,他们找到一处凹进去的洞穴暂时藏身。“这个天坑下面有水。”李青莲道,“这样逃下去,迟早要死于虫腹。我们把这地底给炸了,让水涌出来,然后逼着这怪物飞出天坑。” 旱极而蝗。蝗虫喜干,畏水。这蝗妖所在的天坑也是干燥非常,因此李青莲推断它的弱点在于水。 “行不通。”明琇道,“现在我们哪有能炸开地面的炸药?” “那就只有第二种方法了。”李青莲沉声道,“我们方才所见,那蝗妖的头颅以数百骷髅组成。这些骷髅的来源正是百年来或因沦为献祭、或勿入洞穴,被这蝗妖吞食的人。这些人死前定然痛苦万分,故而怀有极深的怨气,死后不得超生。久而久之,怨气累积起来,这才更助长了这蝗妖的生长。” 明琇:“哦我明白啦,你是想激起这些骷髅间的争斗,从内部瓦解蝗妖的实力。” 李青莲:“蝗妖,还有那些骷髅,皆没有眼睛。因而我猜,它们能立刻发现我们的原因,就在于我们身上的活人的气息。” 活人向往长生,死者向往生者。普通人死后化灵,执念尤深者化鬼,百年之鬼称鬼王;妖、怪死后称邪,作恶者化祟,妖力高强者可化凶。人在世时会有许许多多的欲望,但死后化鬼,那些浮于表面的东西就都随着肉身消散了,仅剩的欲也是最强烈、最根本的人欲——求生之欲。 “现在,这个深坑中,我们身上的‘生气’使得我们成为众鬼魅妖邪眼中唯一的猎物。”明琇沉思片刻,“那如若有什么灵气更强的东西出现,代替我们成为它们争抢的东西,不就可以挑起蝗妖头部那数百枚鬼骷髅的争斗了?” “阿止,小心!” 蝗妖的前足袭击石壁的瞬间,千年巨石就化为粉末。 李青莲的身法本就以速度见长,但他毕竟重伤未愈,躲得过一次,未必能躲过第二次。 两人滚在碎石堆中,周身早已不知被顽石划开了多少道口子。但危急关头人的身体本能地压制住负面反应,未曾被疼痛蒙蔽头脑。 混乱之中,李青莲道:“旦逢灾年,怨气加重,此坑便生出万千飞蝗,为祸人间。蝗妖近百年来,却从未离开过这个天坑。正说明这天坑之中,藏着吸引这些冤魂的东西 分卷阅读80 !” 明琇素知李青莲聪敏,却未料到他越是在极端的环境下,头脑就越是清晰。她猛然想到明瑄还在上面,他绝不可能弃她而去。 “李青莲,放心,尉迟瑄会暗中帮我们的!” “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想着尉迟瑄!”李青莲吼道,“他人都不在?怎么帮?精神飘来帮你不成!” 明琇点头:“对对对,就是精神来帮!” 李青莲:“…………” 她不曾忘记明瑄是这个世界的缔造者,落笔便拥有神的能力。 就在蝗妖的又一次袭击之后,明琇突然跳下问酒剑,凭借本能径直奔向一个闪光的地方。 “明琇!!!” 明琇对李青莲的呼唤充耳不闻,眼见蝗妖的足上利刺就要刺向她的头颅,她忽地从骸骨之中举起一把弓! 娑婆箭。妙法无限,眼中无箭,则箭无穷尽。 她记得,这是原著中揽芳华所拥有的上古神兵。 “那是什么?” 明琇自然无法跟他解释清楚剧情是什么、明瑄开挂的能力又是什么。 “我不会射箭,你快拿着,射它头!” 李青莲也没有时间问个相近,接过神弓后,拉开满月弦,凝气成箭,一箭将灵箭射入蝗妖头部。 刹那间那数百骷髅嚎啼四起,全部都拥向那枚至精至纯的婆娑灵箭。 传说,婆娑箭上的灵力能从亡者之国中带回亡灵回到阳间。 众骷髅一开始争抢那唯一的婆娑箭,蝗妖的头颅就土崩瓦解。 婆娑本可渡一魂,却没有将任何一个灵魂舍得将这个机会拱手相让。 李青莲趁此机会,将蝗妖其腿斩下,又使“劫火诀”焚灭了蝗妖之翅。 . 两日后,二人终于回到百丈深渊之上。 原先的十余修士在应对人面蝗的战斗中,已战亡了不少人。最后只剩下明瑄、许二郎、重剑吴九、弯刀双子等七人,算上明琇与李青莲,不过只剩下了九人。 明琇头一回见到如此残酷的事实活生生摆在眼前,悲戚而无奈。只是四周不见揽芳华,她总觉得不对劲。 明瑄对李青莲拱了拱手,“多谢李仙郎多次相救我家师妹。大恩大德,愧无以报,以后但凡是我能做的事,你要什么,尽管开口。”他心下想自己拥有神笔之技,可预知未来,可改变天命,这世上他做不到的事、给不了的东西,只怕不多。 李青莲疲惫不堪,早已站不大稳,以长剑支身,没好气道:“尉迟公子这是把李某人当什么人,又是把阿止当什么人?阿止瞧得起我,才与我结交,若是我贪利忘义之辈,她又怎会以性命相托?你一介无名之辈,敢问凭什么代阿止还我恩情?” 这三个问题个个犀利,不给明瑄留一点面子。明瑄念在李青莲对明琇有恩,再次拱手言谢,并未驳斥。他握紧明琇的小手,将她拉到自己身侧,朝着明琇柔声道:“小师妹,一会儿我们就要各走各路了,还不快最后谢谢李仙郎。” 明琇正要恭恭敬敬地鞠一躬,却听李青莲冷哼一声,身形飘忽,瞬间已在数丈之外。 “多……” “多什么谢!问酒!我们回去复命!”李青莲召出问酒剑,转眼间就御剑飞出了天坑。 明琇不知她又怎么惹他生气了,只道其喜怒无常。她忍不住将明瑄拉到一边,问道:“揽芳华呢?” 揽芳华是《文道仙途》双女主之一,人称“骷髅香妃”。若说她这么容易就死在这天坑之中,明琇实难信服。 明瑄却突然来了一句:“琇琇,其实,‘骷髅洞中得神兵娑婆箭’本来是女主揽芳华的机缘。” 明琇一头雾水,“什么机缘?” “骷髅香妃这个诨名的由来正是骷髅洞。”明瑄解释道,“娑婆箭也是揽芳华的成名法器。在原设定里,杀蝗妖本是我给在九阙牢狱之中的揽芳华成功出狱而安排的支线任务。” “可是现在是我找到了娑婆箭……” “我的神笔技能不能超越生死,也不能无中生有。如果没有‘因’,‘果’也就不能奏效。所以,我若想要逆转天命,就只要先改变‘因’、创造‘因’。” 明琇有些迷糊,“什么‘因’啊‘果’啊,我问的是揽芳华、你最爱的女主角,现在在哪儿?” 明瑄耸了耸肩,“笨!还管什么揽芳华,她死了。我只有杀了她,才能顺理成章地把女主的机缘写给你。”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 读者“杨云水”投雷X8 读者“爱睡觉的枕头”,灌溉营养液+1 第39章 《骷髅说》5 “是我杀死了揽芳华。” 明瑄承认杀人时,神情疏散, 仿若只是写死了一个角色而已。 明琇不由后退了半步:这件事不对, 很不对。 揽芳华不是一个角色, 不久前,她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会含情脉 分卷阅读81 脉地偷看明瑄的芳华少女。 这就是杀人。 明瑄了解她,不比她了解自己少。他当即长臂一揽,将她拥入怀中, 柔声道:“琇琇,你别想太多,更不要自责。要怪就怪哥吧。” 明琇的瞳孔蓦然放大,桃花眸中闪烁着水光。“我猜到了——李青莲与我掉下深坑后, 是你写下了发现神兵的剧情, 剧情映入现实, 我们才能成功逆转局势。可是,我没有想到这样做的代价就是杀人。为什么我捡回来一条命, 揽芳华就非死不可?明瑄, 我们和这里人不一样,人命有多么可贵,你不是不知道!” “傻瓜, 你不都说了,我们和这里人不一样。这个世界是假的,就像是游戏,你说在游戏里杀人犯法吗?当时情况紧急, 这已经是我能想到的成功的可能性最大的方法了。” 明琇大声道:“不是!” 明瑄宠溺地拍了拍明琇的后脑勺,就好像是在安抚一个调皮的孩子。“好啦,琇琇,别闹。这次你能够劫后重生,我一点也不后悔。你犯不着为一个无关紧要的揽芳华伤心。” 说实话,揽芳华与明琇仅说过几句话,谈不上什么交情,她却也并非仅仅是为揽芳华之死而伤心。“明瑄,我是为你——” “那就更没必要了。我偷袭她的时候,根本无人看见。揽芳华落入深坑,尸骨早就找不到了,日后若有人问起来,只会当她是为杀蝗妖牺牲,绝不会怀疑到我身上。” 明琇心知明瑄的出发点是为了救她,因而并不能理直气壮地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职责他。可揽芳华什么也没有做错,亦与明瑄无冤无仇,只是因为想要抢她的机缘给予明琇,就非要让她落得一个香消玉殒的结局?明瑄真的是神吗?即便他是神,就有权力以了了几笔轻易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吗? “明瑄,问题就在于你以这种力量杀死了第一个人。有第一个,就难免会有第二个……”明琇叹了一口气,“假若有一天,你需要动用你的‘神力’扭转乾坤,但这个代价或许不只是一个人的命,还是十个、百个、甚至无可估量……你又会怎么选?” 明瑄笑了笑,“我是什么样的人,琇琇还不清楚?” “我不是这个意思!” 自进入不咸山以来,明琇在太短的时间内体会了太多从未有过的经历,精神起伏极大,喜怒哀乐亦变得激烈。说着说着,她忍不住就淌下了两行眼泪,声音中夹带了浓厚的鼻音,“哥……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也是我最信任的人。我掉下悬崖的时候,以为我死定了,现在还能活着回来、见到你,我是真的很开心、很庆幸……可正是因为我知道你不是滥杀无辜的人,才更为你难过,你为我杀了一个人,我、我……” “没事的。”明瑄更用力地抱紧她。 他的眸色纯黑,双瞳反射出从天坑之顶漏下来的清透阳光,仿佛玄冰白潭中养着的两颗绝世明珠,以纯澈的墨色更衬出那张冰雪雕刻般的脸。 深谷无名,寂静无底,两人紧紧依偎,得到了片刻的喘息。 “琇琇,哥哥可以向你保证。我在灵界一日,就绝不会利用神笔之技滥杀无辜、牟取私利。”明瑄轻而坚定地说,“但是,如果我们两个的存亡受到威胁,我也绝不会吝啬这项技能。我只想保护你,与这一条相比,任何条件都可以推翻。” 明琇不知该如何回应,她本应是感动的,可现在她的心情却尤为复杂。她手中的那把上古神器“娑婆箭”散发着淡淡的金色光芒,磅礴的灵气贯透她的全身。 就是这把娑婆箭。 本该是骷髅香妃在这座骷髅谷中发现的神兵,却由她替代揽芳华,得到了它。 就像是她杀了揽芳华一样。 什么是真、什么是假,界限越来越模糊。原来,明琇早已对这个世界深信不疑。 啊!!! 她跑到悬崖旁,好似那把神弓突然变得烫手,松手将它重新扔回那百丈深渊,然后,逃也似地跑向洞口。 “琇琇,这可是上古神器!”明瑄追上她,扼腕叹息。 明琇一言不发,心下道:“丢一把上古神器又怎么了?这本来就不是我的机缘,是我害了别人的命才换来的东西。再说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现如今灵力耗尽,又不懂太多法术,娑婆箭对我来说和废铜烂铁没有区别,带着它,才是给自己找麻烦。” 到了洞口,吴九坐在石上等候。见到两人后询问:“蝗妖已除,何不结伴同行?” 明瑄:“吴大哥,你先下山吧。我那小师妹在坑里受了太大惊吓,我陪她慢慢走,平复一下心情。” 吴九走后,明瑄复叹道:“琇琇,你还不明白吗?这个世界很危险,你我在那些修士眼中皆是草芥般的人。除了我,还有你自己,没有人会为你着想,你又何必可怜别人?” 这个道理,明琇并非不明白。她来到这里后,遇到李青莲这样的好人是她的幸运,可明瑄不一定像她这样幸运。明瑄从小便看不惯弱者受人欺凌、不公平,灵界是他苦心创造的世 分卷阅读82 界,他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热爱这个世界,也更不希望看到这里的制度走向腐败、僵化。 或许她刚才胡乱发脾气,确实是对明瑄有些苛刻了…… “琇琇,对不起,是哥哥快疯了……你掉下去后,我真的差一点就要疯了。不然我也不会想到要杀死我自己笔下的女主角、再将她的命定机缘写给你这种猎奇的法子救人。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与琇琇相比,都微不足道。别说是一个揽芳华,哪怕、哪怕是……”说到此处,明瑄顿了顿,似是心中还未想好有什么东西堪与明琇相提并论。 一种别样的、陌生的感觉自明琇心中冉冉升起,如一缕若有若无的青烟,却瞬间弥漫开来,势不可挡。 像是失而复得、像是狂喜……更像是灼灼爱意。 “瑄哥哥,对不起,我不该怪你的。”少女双目澄如秋水,双颊晕红娇艳,依偎在明瑄胸口。“我也只在乎你啊。” 明瑄微微一愣,随即亲了亲她的鬓角,“你、你叫我什么?” 瑄哥哥??? 明琇慌忙推开明瑄,揉了揉太阳穴,“那个,没什么,我大概是摔糊涂了。” 明瑄的唇边漾出一抹笑容,“好,我们走吧,永远不回来啦!” “嗯!永远不回这个鬼地方!” 只是说完后,明琇眼神微黯,仿佛又想起了什么比蝗妖更恐怖的事情。“其实有时候,怪物并不是最可怕的……”还不等明瑄回应,她又匆匆说,“我们别回九阙了,好吗?” “可是我们的手环上的禁咒还没有解除,必须返回九阙复命才能恢复自由身。不过你放心,我们可以解开禁咒就走。你不喜欢,我也不喜欢,绝对不多待一天。” 明瑄不知道许柔止的记忆已经恢复了,只道是明琇害怕自己重蹈许柔止的覆辙,因而宽慰,“不怕,琇琇是琇琇,许柔止是许柔止。她的命苦,和你没关系。你让我再想想办法,说不准哪天,我们就能回家了!” 说到回家,两双眼睛顿时都亮了起来。 “嗯,我不怕。”明瑄的话让她很是受用,紧绷的内心渐渐舒展了一些。 明琇的身体在深渊之底已到达了极限,之前因不敢松懈而硬撑过来,此时脱离危险,便再也撑不住了。她又一阵晕眩,眼前闪过一片白光,这一下子仿佛浑身上下的力气全被抽走了,她重重倒下,不省人事。 在陷入混沌前,明琇好像听到有声音在唤她,一会儿唤“琇琇”,一会儿唤“许柔止”,也不知声音从何而来,也不知唤的究竟是谁。 .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之前在险境下被压下去的病痛,一股脑儿全发出来。这一路上,明琇醒醒睡睡,也不知过了几天,一觉醒来,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大床上。 婢女盈盈走来,浅笑道:“姑娘终于醒啦。” 明琇“噌”地一下弹起来,警惕地环顾四周。 婢女正准备服侍她起床更衣,明琇连忙叫停:“你谁啊?” 床边有一扇木格窗,外头是红墙黑瓦,端肃庄严。 明琇穿着丝绸中衣,身上的伤口处都得到了精心的包扎,身体也恢复得差不多了。她的视线扫过房间,搜寻着有用的讯息,当看到婢女的浅紫色服侍上印着窃曲纹样,答案渐渐明晰。衣服上绣着窃曲纹,也称蛟龙纹,天下唯有九阙一家能用。 看起来,她已经回到了九阙仙盟的总坛。 婢女的笑容很甜,人畜无害的样子,“婢子是特地来服侍姑娘的,姑娘有任何需求,都可让婢子去做。” 明琇:“我想再睡一会儿,你别让人在这间房里转,会打扰到我。” 婢女应允,果然全部退下,留明琇一人在偌大的房间里。 醒来后发现自己身处九阙的事实无疑令明琇魂慑色沮。因为正是这个杀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害死了许柔止,这样的记忆给她造成了近乎于本能的恐惧和迫切想要逃离的冲动。 才醒来没一会儿,明琇的背后就被冷汗浸透了,不知为何,她嗅到了危险的气味,尽管这种直觉没有任何逻辑可言,但她在这里一刻也待不下去。 于是,明琇推开木格窗,匆匆拿外衣一裹身子,跳窗而逃。 跳窗的时候,她的一只修鞋掉了,滚到了很远的一条沟里。可她甚至不想去捡那只鞋,光着脚就开始跑。 跑到一半,身后传来一个温雅的声音: “莫要赤足下地,你大病初愈,小心着凉。” 明琇停住,惊讶道:“吴大哥?”也不知为何,她打了个寒颤。 大抵是七月流火,暑气渐消。真的要小心着凉? 吴九帮她拾起了那只鞋。他的手指很长,指节分明,握着那双红色的绣鞋,显得绣鞋小巧玲珑。随即他握着明琇的白皙的脚腕,为她穿上了鞋。 明琇红着脸,干咳道:“谢谢……对了!吴大哥,看在我救过你的份上,你能不能帮我个小忙?” 吴九悠然:“ 分卷阅读83 请讲。” “吴大哥,你知道尉迟瑄现在在哪儿吗?他还好吗?” “正巧知道。”吴九点头道,“尉迟公子成功诛蝗妖,立下大功,罪名已然解除。他一时走不了,不过,我可以帮你转告他。” 明琇吁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请你帮我捎一句话,就说我来不及去找他了,让他办完事尽快下来,山下见。” 吴九温声:“你要走?” 明琇点头如捣蒜,压低嗓子道:“你不知道,哎,许……我被九阙那姓朱的害过!要是让他见着我,我就完了!所以我在这九阙一刻都待不下去!” 吴九“哦”了一声,“原来,那姓朱的如此混蛋,竟然害过你?” 第40章 《骷髅说》6 朱无咎岂止是个混蛋! 回溯到那段记忆,明琇的脑壳又开始隐隐作痛。朱无咎强纳许柔止为姬妾, 毁了她的清白。许柔止受不得这个侮辱, 没有脸面再见男主, 最终选择割腕自尽。这才有之后她的灵魂鸠占鹊巢。 明琇问:“吴大哥,你见过九阙仙主吗?” 吴九道:“遥遥看过一眼。” 明琇啐道:“一定是个满脸横肉、一身骚气、又老又色的臭男人!” 吴九敛眉一笑,“许姑娘,你见过他?” 明琇刚想摇头,又觉得应该点头, 虽说她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但她使用了别人的身体、拥有了别人的记忆,也不再完全只是她自己了。索性吴九也没有追问下去,而是说:“许姑娘, 你若打定主意要逃, 那便逃吧。你在不咸山将功补过, 先前的罪名已然一笔勾销,这里也没有人会羁押、囚禁你。这是一袋银叶子, 权当我的谢礼。” 明琇既然占了许柔止的身躯, 就不能任由其不明不白地死去。只是她如今势单力薄,连灵力都几乎耗尽,自身难保。所以, 明琇第一个想到的便是回江南符离宗,将许柔止的消息带给她的亲人,让他们为亲身女儿讨回公道。 此行一路南下,路上确实需要不少钱。她跑得急, 竟连自己身无分文这件事都忘了。 她也不客套,大剌剌接过钱袋,抱拳道:“谢谢啊,吴大哥!我看得出来,你是个讲义气的好汉!你以后定会前途光明!” 吴九温声:“不必客气。” 明琇想了想,又补充:“我请你帮我给尉迟瑄带的话还是得改一改。万一他改变主意不想下山了,我总不见得永远等下去吧?你跟他说,我在附近的灵犀镇上等他三天,三天后他要是还不来找我,我就默认他选择了九阙,我一个人回去许家。” 吴九应道:“好,放心,尉迟瑄那里,话我一定带到。许姑娘愿意信任我,已让吴某人受宠若惊了。” “吴大哥,你千万别跟我谦虚。我既坑了你的钱,又要你帮我传话,这脸皮厚得嘞,连我自己都看不下去了。早在不咸山,我就觉得你和别的重犯都不一样,是个难得的君子!我把这事儿托付给你,自然是相信你言出必行。” 吴九微笑,“那便祝许姑娘一路顺风。择日再见!” 明琇挥挥手,“哎,我就不说再见啦。实话告诉吴大哥,此去一别,我不打算再回来九阙了。聚散离合都是常事,今后会不会再见,我现在还真不好说。你我都是浮萍一样的人,好聚是缘,好散更是缘。” 吴九乐了乐,眉目舒朗,让人如沐春风。“许姑娘真是个有趣之人。” “一般一般。好了,不能再跟你聊下去了,我得赶在日落前下山!”明琇将钱袋揣在胸口,转身向山下跑去,一边跑一边回头向吴九挥手。她每跑一下,银叶子就相互碰撞,发出一连串“叮铃咚隆”的脆响。 金黄色的阳光洒满了山头。少女一袭粉裙,身形纤瘦,跑起来蝴蝶一般翩然。她的体力似乎不怎么样,跑一段便要停下来喘息一段时间,喘完又继续跑…… 吴九站在树梢上,目光随着那粉蝶穿梭在山林间,直到再也看不见那一抹粉,才转身离去。 . 暮云滚滚而下。 整座仙山云雾缭绕,浩气清英。 山峦叠起,世间福地九阙占七重,群峰之中,西边那座最闹腾的一座峰,叫做灞陵峰。那里是各家各派派往九阙修行的仙门子弟的居所,整座峰上几乎全是差不多年纪的年轻男修,从五湖四海而来,聚在一处,哪怕是再森严的仙门圣地,也一准鸡飞狗跳。 灞陵峰规定,女修未经允许,不得闯入山门。因而明琇也被拦在山门外,在山脚下休憩片刻。灞陵峰下,种着一片杏树林,粉白相间的杏花盛开,连成一片梦幻的海洋。既然景色这么美,就再呆一会儿再走吧,她如是想。如此,一坐便坐到了太阳落山。 还是走吧。明琇也不知很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明明想好了要走,却又在这里怀着一颗惴惴不安的心等了好久。她本不是一个思虑很重的人,可自从找回了这具身体的记忆后,她经常处于一种意识混沌的状态 分卷阅读84 ,她总觉得自己心里好似有个绳结,却偏偏抓不到那个绳结的解口,越是想,就越是烦躁,倒不如索性忘了那个绳结,乐得自在。 正当她起身欲行,只听静默的杏花林深处传来一声马鸣。 她猛然回头,但见皑皑杏花下,青衣白马,少年与她相隔百米,四目相对。又听一声嘶鸣,少年用力一夹马腹,白马朝她奔来。 金色的光照在他身上。他侧脸的轮廓英俊突出,仪态清高卓绝。他的肤色与寻常男子相比太冷了些,使得他看起来冷傲不好接近,可他顾盼间的神情又极为生动,让人觉得观之可亲。那双褐色的眼睛是奇异的,充满着少年特有的神采,仿佛在一副遥远的山水水墨画中点缀了一轮红日,又如在曲高和寡的琴曲中加入了快乐的、生机勃勃的歌声。 他腰佩蹀躞,其上悬一葫芦一长剑。脚踩一双黑色的皮靴,靴上用银线绣着双凤,凤眼上穿着两颗熠熠生辉的明珠。 他给人的感觉似乎和初见时没有变化,却又好像有什么东西变了。 明琇莫名开始紧张,先是支吾了几句破碎不成句的话,后憋出两个字:“是你啊李青莲,好巧!” “巧了,我每天下了晚课都会来这里。”李青莲吐出了嘴里叼着的草,疏懒散漫。 明琇四下环顾,却见除却杏花别无他物,看起来不像是有什么李青莲会喜欢的东西。“你为什么每天晚课后都要出灞陵峰?” 这句话也不知戳中了李青莲什么心事,他突然抬高声音,“我就乐意出来,怎么了?” 明琇吓了一跳,连忙摆手,“没问题,一点问题也没有!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随意。” 李青莲随手指了指杏花林,“喏,我是来看桃花的。” 桃花花蕊呈紫红,而杏花花蕊则是黄白色的。这都能认错,可见他平时也不是对花花草草上心的人。明琇本想指出,却又听李青莲由衷赞美道:“这片桃林开得好啊!” 明琇小小噎了一下。“咳咳,李青莲,我既然这么巧碰到你了,就顺便道个别吧。我要离开九阙,再也不想回来了。” 明琇终究还是撒了个小谎。巧合,她知道李青莲在灞陵峰修行,才故意选了这条路下山,想着若是有缘碰到,那正好最后道一声别。 若是此行顺利,她将许柔止的遭遇告诉许家后,便会和明瑄一起隐姓埋名。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她不求飞黄腾达、得道大成,只要平安地活下去,她就已经很满意了。 “李青莲,以后有缘再见吧!” 李青莲:“不会吧,这么简单的事你还想靠缘分?天上神佛怕不是都被你烦怕了。若想再见,直接同我说不就行了?阿止,你到底要去哪里?” 明琇:“我回许家。” 李青莲凝眉,“可许家不是早已将你逐出家门了吗?” “我可以跟他们解释,那时是我不懂事。”明琇顿了顿,“他们不接受我也无所谓,我只是有几句话必须同许家人说。” 许柔止在沉默中枉死,若连明琇都不愿为她站出来,这世上恐怕再没有第二人会为她说一句话。 李青莲突然翻身下马,展颜道:“阿止,你终于想通了!” 明琇见他这么激动,觉得有几分搞笑,却又想到他身上受的那些伤说不准还没好,这样翻上去、翻下来,会不会又伤筋动骨?“李青莲,你身体恢复得怎么样?” 李青莲如实道:“怪得很。我本以为我掉下骷髅谷后肯定元气大伤,至少丢半条命,但结果发现我伤得并不太重,再过个几日就能大好。” 明琇大喜:“那真是太好了!” 单凭他这句话,她就觉得那天在骷髅天坑之中她强行召回许柔止的记忆,终归还是好处大于坏处的。 “正好,我也想去江南了。听说江南的夏天烟雨蒙蒙,煞是美丽!” 怎么就突然想去江南了?明琇有些跟不上天才跳跃的思路。“不,比起这个,你也该回灞陵峰上用晚膳了吧?” 李青莲牵着白马,心情似乎格外好,“今晚就吃驴肉火烧吧!我听永安的同窗说,往南十里,有一家驴肉火烧特别好吃。” 明琇一天没吃过一顿正经饭,忍不住往肚子里咽口水。“等等……不对吧,怎么就提到驴肉火烧了??” 李青莲说起美食来,竟是色、香、味一个不落,光是听着都让明琇感觉鲜到舌头尖尖。“胖嫂火烧用的肉都是新鲜的驴肉,驴子每天吃的都是店里客人一般无二的素菜、黄豆,肉忒劲道,皮更是肥而不腻,堪称方圆百里之内第一绝品驴肉。宰了驴子,再用老板娘家祖传的老汤炖出来,加上各色香料,里面的肉肥瘦咸宜,放小柚木上一烤,柚木香便也浸到肉里,一边烤,一边滋遛滋遛地往外冒油。更别提那酥油皮子了,每一层皮子都比丝绸还要薄,颜色金黄如丰收的麦子,咬一口,一百层酥油皮就接连在嘴里漾开,那滋味,分毫不比肉逊色!” 明琇的肚子过分诚实地呼应了李青莲的话。 “听起来不错,我们要 分卷阅读85 不一起去吃?” 李青莲道:“我们正好同路去江南。” 明琇失笑:“同什么路,你不是还有课业吗?” 李青莲反倒更是理直气壮,“那些文修大儒布置的课业最是简单,等到了最后一天,我写个把诗文交上去就行了。再说我旷学也不是头一回,大不了回来领罚,偷藏酒也是罚,去江南玩回来也是罚,横竖就是罚洒扫、罚抄书、再不行就罚板子。这一年来,这些惩罚我一个个轮着领,都轮完好几遭了,可不早习惯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大家并不喜欢过去式,嘤...插叙的写法本来就挺冒险的。但为了故事的完整性和伏笔的呼应,还是要把一周目写下去哒。 总体绝不是虐文,就是个别人物线大概会微虐?比如许柔止线... 第41章 《骷髅说》7 李青莲突然塞给明琇一块沉甸甸的怀表。 那怀表与明琇印象中的西洋钟表很相像,只是表盘上标注的时间并非数字, 而是密密麻麻地标注了天干地支和十二时辰。表盘上镶嵌着许多细碎的水晶, 装点成星空的样子。 李青莲扭了扭怀表上的小发条, 发出齿轮转动的声音。“这块表可以看时间和天上星象,只要每天记得将这个发条扭几圈,它就能显出时间、指明方向。” 这枚怀表算得上是巧夺天工,尤其是在这个时代,显得尤为珍贵。明琇的拇指摩挲着雕刻着精致飞天纹的表盖, “这么好的东西,你真送给我了?” 李青莲将她的手包住,同时包住她握在手心中里的怀表。“是啊。” 明琇:“可无功不受禄……” 李青莲:“我送人东西,从来只管我愿不愿意!阿止, 你记得要随身带, 每天扭一次发条。” “这么麻烦呀。” “不麻烦!每天一次, 这样就算我们很久不见面,你每天拧发条, 也就不会忘记我了。” 什么“不会忘记我”! 明琇的脸“唰”得就红了, 心道,李青莲你虚什么,你这样的人用得着担心别人记不住你吗? 见她低头, 李青莲追问:“你敢不敢答应?” 明琇应下,“好,不就是每天转一次吗,简单。” 李青莲爽朗一笑, 随即又急匆匆地把白马的缰绳塞到明琇手里,“你帮我看下马,我去去就回。” “哎!李青莲等等,我不帮你看马。我急着走呢……”明琇刚想问他去干什么,他又风一般没影了。 他行事作风轰轰烈烈,总是来无影、去无踪,兴头一起,十头牛也拦不住,好似这世间没有能让他纠结、徘徊的事。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太阳已然落山,李青莲又骑着一匹红棕马回来了。 “这匹飞霞骠温顺、有耐性,阿止你试试!” 他怎么突然就牵来一匹马?明琇忽然感觉身子一轻,下一刻就稳稳坐在了马上。 “抓紧缰绳,坐稳了,驾!”李青莲飞身跨上白马,与明琇并辔,伸手一拍飞霞骠的马屁股,飞霞骠就渐渐跑了起来,越跑越快。 “李青莲!!你也太自觉了吧!!!”声音被疾风撕碎。 一白一粉两道身影,在夕阳下策马飞奔,在地上留下了两道长长的影子。 当明琇反应过来后,两人已经坐在了十里外的火烧店里。嘴里吃着人家请的驴肉火烧,明琇除了感叹李青莲行动效率之高、行事之任性,实在也没法再说他不是。 今天李青莲胃口格外好,一连吃了五个火烧。 他说,要是你再被人贩子捉走怎么办?想去江南结果迷路去了漠北怎么办?” 列出了种种担忧,好似他不陪着来明琇分分钟就会倒霉。 明琇忍不住笑出声来,“李青莲,我哪有你说的那么蠢!” 由于她小学时就跟着离异的母亲来到了明瑄爸爸的家中,懂得几分寄人篱下的小心谨慎,因而自幼养成了绝不让人操心的习惯,从小到大,被夸得最多的就是懂事、能干。倒是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觉得她事事都不让人放心、处处都需要照顾。 李青莲:“可不是!我八岁时就随父亲游历四方,路途中的艰辛我再清楚不过。比如,到了驿站,你估计连马都不会挑,有的马厮就喜欢拿最次的马骗你这种独自在外的傻姑娘。我带你去符离宗,保证你路上好玩!” 明琇本来只想过安全地回到符离宗就算成功了,压根没想过把旅途变得“好玩”。 “可是,我还要等尉迟瑄下山找我,然后一起回许家。” “等个屁!”李青莲将酒杯重重地拍在桌上,“等他?那还不如和你二哥一起回许家呢。你若是和尉迟瑄两个一起回去,保准你爹娘一个月都不用吃饭——” 明琇:“不用吃饭?” 李青莲振振道:“气饱了!” 明琇先前倒是忘记考 分卷阅读86 虑这一点。早先许柔止悔婚出走,许家反对许柔止和尉迟瑄的婚事态度极为坚决,更是对尉迟瑄深恶痛绝。若让明瑄随她一起去符离宗,恐怕连门都进不了就会被打出来,反而适得其反。明琇顿时奄了,“好吧,你说得对。” 李青莲又道:“还有,尉迟瑄怕不会跟你走。三天前仙主一道诏令,封了他一个三品仙督的官职,入内殿谋事。尉迟瑄本是一介无名之辈,受到如此封赏已是天降殊荣,平心而论,哪有这个时候打退堂鼓的?” 明琇思虑片刻,突然想到,“那朱无咎有没有封你个一官半职?” 李青莲摇头,“我未及笄,本就难封,因而只是犒赏了我的家族。” “哦……”并非明琇多疑,此去一行多人,斩杀蝗妖的是李青莲,当属头功,可独独明瑄得到了重用。明琇心中隐隐担心,明瑄的神笔技能极为可怕,若是让这个世界的人看出了什么端倪,再加以利用,后果将不堪设想。好在当时在不咸山上,明确看到他施展神笔技的只有吴九、揽芳华等人,揽芳华已死,吴九又是重刑犯,大抵也不会向九阙透露什么。 “希望我又想多了”,明琇灌下一口酒,压下了心中不安。 两人一路南下,二十天后,终于抵达了符离宗所在的千翠坞境。 灵界的母亲河瀼江,划分了南北两岸。 瀼江之东南,与蜀都的崎岖复杂、仙都永安的磅礴相比,又是另一番雅致风光。 由旱路改为水路,行船至莲花隐处,站在扁舟上远眺,可见右边是翠烟连山,湖光潋滟,左方是十里画舫,珠帘飞香。 荷叶上,莲花间,三五沙鸥白羽明净,低徊高飞,各领风骚。沙鸥才飞去,子规又飞来,啼鸣声浮沉游弋,低回不已。 李青莲道:“子规载雨气,怕是一会儿就要下雨。” 明琇问:“江南的雨黏糊糊的,淋上了不舒服,那我们今天留宿何方?” 李青莲揽过明琇肩膀,跳上一片荷叶,足尖轻点,翩翩然,御气飞天,竟在水面上如履平地。 蓑翁手中的桨“啪”得掉在水上,他望向那一抹白衣,揉了揉眼睛,惊呼:仙人啊! 等到了岸边,李青莲才道:“前面再走三里,就是符离宗的地界。你到家了,我也该和你分开了。” “为何?”晓得他来去如风,明琇怕她一眨眼李青莲就走了,下意识拉住了他的衣袖。 “我一个外男,怎么能单独和你去符离宗。”李青莲唇角清扬,敞朗笑道,“我从未来过江南,很是好奇,正好在千翠坞游玩几天。等你办完了事,就去当地最好的酒垆找我,必能找到。” “李青莲,你等下。”明琇像是想起了什么,转身跑走了。她头上以一条粉色发带束发,除此以外没有别的装饰,跑动起来,那根粉色的丝带就像一只一直追随、徘徊在她发间的蝴蝶。过了一会儿,明琇又呼哧呼哧地跑了回来,喘着气将一把油纸伞塞到了李青莲手中。 “拿着,别淋湿了。走啦,下回见!”明琇笑着向他挥挥手,走了一步,又回过头来,发现李青莲还没走,又忍不住说道:“这一路谢谢你啦!下回见面,我……我有话想和你说!” 李青莲略显局促地点了点头,随即转身撑开那把纸伞,匆匆走开了。 明琇淡淡一笑:还没下雨呢。 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 “跪下!” 明琇一来到许家,许家家主就命她跪在了祠堂外的院子里。 夏日里的空气湿润而闷热,蚊虫围着人打转。许氏夫妇遣走了一干侍女、护卫。院子里显得空荡荡的,祠堂内的青烟隐约飘到了院子里。 排位下烧不完的香烟氤氲,恰似绵延不绝的家族和传统。 明琇先是向着许家祠堂磕了三个响头,又是被挨了一顿训斥,总算有机会说活。眼前这个长须长眉、刚正不阿的男人是许柔止的父亲,而这个端庄柔婉的女子时她的母亲——这个世界上与许柔止最亲的两个人。明琇固然可以无视原身的遭遇,但若她不为柔止伸冤、若她没有将事实告诉柔止最亲的亲人,便等于将柔止的存在彻底泯灭。明琇也将一辈子良心不安。 所以,她必须阐明真相。 许家主问:“逆女,你还回来做什么?” 明琇道:“父亲,我这次回来,是想要为女儿自己伸冤。” 许家主皱眉:“你为那尉迟氏夜奔,被逐出家门,难道还觉得自己冤枉?” 明琇定定道:“女儿不为这件事。女儿所受的冤屈,是……是被九阙仙主朱无咎强.奸之冤屈!” 话音刚落,许家主就瞪圆了双眼,胡子都吹了起来,大骂:“不知羞耻!”紧接着,就是一巴掌甩在明琇脸上。 这一刹那,明琇以为自己听错了,愣了好一会儿。 那一个巴掌甩在右脸上,她的右脸还在隐隐作痛。 脸上的疼痛似乎证明,并不是她听错了。顿时,五雷轰顶。 分卷阅读87 明琇仍然难以置信:一个父亲在听到女儿说自己被歹人强.奸后,竟然说她不知羞耻? 第42章 《骷髅说》8 明琇咬牙,又重复了一遍: “父亲, 您是否没听清?请容许我再重复一遍, 您的女儿许柔止被仙首朱无咎给……” “跪下!” 许家主一声呵斥。明琇的眼泪随即夺眶而出——继承了许柔止记忆的她被一种遭受背叛后, 失望、愤怒交杂的感情吞噬。 “我许家世代清流,竟养出你这么个不知羞的东西!女儿家满口污言碎语,成何体统!”许家主的眉角青筋暴起,许夫人则在一旁恭顺地帮他拍背顺气。 不知羞,又是不知羞, 她做错了什么、又到底为何需要羞耻?她的瞳孔蓦然方大,眸中的光亮却一点点湮灭。 原本,明琇对许柔止固然怜悯,却也在心中怪她不该如此懦弱, 将贞操看得太过重要, 此时此刻, 明琇才发现她一直都误解了许柔止。 她依然不了解这个时代。或是说,她固执地相信着自己固有的那一套思想, 拒绝融入这个世界, 也不曾学习这里的法则。 恍然大悟后,明琇才回想起之前看到的种种。 那天李青莲从人贩子手中救下她和一群被拐少女,那些少女垂泪叹息闺中名节已然受损, 宛如破镜难以复原,有家亦难回,她不解; 许、陆两家联姻,许柔止擅自悔婚就像是犯了滔天大罪一般, 必须被逐出家门、声名扫地,她也不解; 当做是被野狗咬了一口也好,许柔止为什么要为了别人的错误,毁掉自己的一生,她更不解。 许家主炯炯的眼神让她明白了那些从前不理解的事: 许柔止不是因强.奸而死。她殉了伦理,预想到了事发之后她所要面对的家人的苛责、理念的崩碎、乃至所有人的不理解。 她若想让九阙仙首认罪,如同蚂蚁欲大象下跪,得到的将只有嗤笑,最终落得身败名裂的结局。她若忍气吞声,则势必活得郁郁寡欢。她刚烈而脆弱,在这无解的困境,唯有一死,方能解脱。 明琇从未见过许柔止,记忆回溯后,却生生将这具身体的过去和未来与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她甚至从许柔止的悲剧中感到共鸣——这世上还有多少个许柔止这样的女孩子呢?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明琇抬眸时,直视许家主,璀璨的光亮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层寒霜。 “好一个世代清流!我说的是实话,您却说那是脏话,究竟是谁心中有愧、肮脏不堪!” 啪——又是一巴掌落下,这一巴掌比方才的力道还要大,直接将明琇打得摔倒在地。“住嘴!先前为了一个尉迟瑄,你悔婚夜奔,也不知还干了什么伤风败德的事。你毁了许家与陆家的姻亲联盟,更让符离宗在百家仙门面前抬不起头。而仙首英才盖世,要什么样的女子没有,又怎会……你一个正道叛徒!” 明琇一把扯下绣有符离宗象征“空谷幽兰”的绶带,只听“撕拉”一声,绶带就被撕成了两半。 “您什么都不知道,凭什么就在这儿教训我!” 许家主先是一愣,他也没有想到柔弱单纯的女儿敢这样堂而皇之地挑战他的权威。他对着祠堂拱手,颤声道:“好啊,我生了个好女儿,竟然就在我许家列祖列宗面前对父亲大放厥词!” 明琇怒斥:“怎么地,家主以为自己说得是什么好话吗?自家女儿和九阙仙首之间,竟然选择相信九阙仙首,柔止真是有个好父亲,迂腐不化,忠心耿耿地给九阙磕头拜祖宗!” “你……!”眼见许家主又要动手,许夫人连忙用身子拦住。 她拦在两人中间,拉着明琇的双手,眼眶一下子就湿了,“柔儿啊,让娘亲看看,侬流落在外,是瘦了好许哩……侬刚说的这事儿是、是真的吗?” 明琇也红了眼眶,沙哑道:“千真万确!”事实更严重,真正的许柔止已经将一条命搭了进去! 许夫人柔声道,“柔儿,你莫气你爹爹。他这人脾气一向比较急,最见不得有辱门风的事……柔儿,其实你误会仙主了,他没有对你始乱终弃,反而……” 明琇没等许夫人说完,就一把甩开了她的手,面上还挂着眼泪,神情却一下子冷了下来,仿佛听到了什么最荒诞的笑话。“误会?不,这绝不是什么误会!听我一言,九阙仙门气数将尽,” 许夫人一味哭泣,而许家主最在乎颜面,绝不可能声张这种有辱符离宗门风的事。明琇本可以一走了之,再也不管许柔止的事,可她觉得自己既占了别人的身体必须对此担起责任,于是来到许家,只为将许柔止的事告知她的家人。可人心的冷漠,更令她冷彻骨髓。她有些庆幸许柔止看不到这一幕,否则又该多么黯然? “我的事说完了。”明琇不再寄期望于许家为她伸冤,“走了,不必送。” 她毅然转身,谁知大门 分卷阅读88 竟缓缓关了起来。 许夫人道:“柔儿……这次你回来正好,否则爹娘还要派人接你回来。你一个人流落在外也不是办法,姑娘家家最终的归宿还是要寻个靠山……” 明琇:“你什么意思?” 许家主皱眉:“柔儿!你和你母亲说话是什么语气!” 许夫人继续道:“三天前,九阙就派使者将聘礼送到了。娘知道,柔儿和仙首之间可能有什么误会,可现如今九阙仙首求娶你为正室娘子,足见他待你的真心。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也还是要心胸开阔些。” 朱无咎要求娶许柔止? 明琇第一反应就是:搞错了吧。原剧情中,朱无咎根本就是将许柔止当做一个泄欲的玩具,玩过几次后就腻了,恐怕连名字都不一定记得,又怎会想要娶她为妻? “母亲,我绝不会嫁给一个强.奸过我的人!” “柔儿,莫要任性了。九日后便是七夕,听说七夕送姑娘出嫁。此前你且先待在家里,娘还有些话要在你出嫁前同你讲讲……” 由于今天发生的事在明琇看来实在太过荒诞,这时候她听到自己要出嫁,内心反而没有起太大波澜,反而戏谑般地想:“这对夫妇莫不是怕朱无咎退货?这才等不及把女儿送出去,九天后就要出嫁,赶鸭子上架都没有这么着急。” “你毕竟是我女儿,我们都希望你能有好的姻缘,为此,我可以将你的名字加回许家族谱。”家主威严道,“柔儿,嫁娶关乎你的终身大事,也关乎我许家存亡,你想清楚利害。仙首不要你,你以为还有谁会要你?” 二人夫唱妇随,那边刚放下强硬的话,许夫人又软声劝道:“仙首在结发妻子亡故后十三年,一直未续弦,膝下只有一个嫡女。柔儿嫁过去后,便是大夫人,日后生下男孩,就是九阙仙盟的少主……娘是过来人,自然都跟你讲掏心窝子的话。女儿家年轻时就喜欢那些不着边际的东西,什么爱啊情啊,可实际上,那都是最靠不住的。柔儿啊,你既无过人家室,又无惊世容颜,那九阙仙主娶你若非真的对你上了心,还能有什么企图吗?这桩婚事对你有百利,纵有一害,也不该是你拒绝的由头啊!” 明琇后退了几步,“你们怕是觉得那姓朱的要娶我,我就该感恩戴德吧。” 心中冰寒刺骨,因而她未有哭闹,异常漠然地在九日后,踏上了前往九阙的马车。 马车通过江南小镇,夹岸飞一面红黑旗帜,写着端端正正的“酒”字,沽酒娘当垆卖酒,吴音婉转,皓腕凝霜雪。街上行人熙熙攘攘,一声“卖杏花咯”的吆喝声穿透人群,传入马车。明琇一闭上眼睛,就想起了那天看到的杏花。她掀开车帘,对九阙使者说,“到了我们这里最好的酒肆,你帮我去买一罐杏花酒。” 作者有话要说:  “骷髅说”主基调阴暗烧脑且虐,明显点击骤降,应该有读者等着养肥骷髅说后直接跳过看后文hhhhhh 大概三章后 生活实在是很无常、很无奈啊,如果在小说里世界美好、主角顺遂,实在实在没办法使我信服...这导致我怎么都写不来苏爽人设,总爱写在逆境中的人、挣扎、反抗的人_(:з」∠)_ 苏爽只有下本努力了! 蠢作者如此小白,看文的泥萌真是辛苦了~感谢观阅! 感谢小天使们给我灌溉了营养液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萱宝想吃扁豆焖面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_^ 第43章 《骷髅说》9 明琇嗜甜,向来不喜欢酒的苦味, 由于从来没有喝过比一罐啤酒更多的酒, 她对于自己的酒量有着盲目的自信。 而实际情况是, 她在马车里一个人喝闷酒,越喝越闷,无意识地将一壶杏花酒喝下肚,当即就醉得云里雾里,不知今夕何夕。 在混沌的世界里, 她好像做了一个长长的梦,熟悉又陌生,梦里她一会儿是电脑前的明琇,一会儿又是天真无邪的许二姑娘、痴狂疯魔的许柔止。也不知过了多久, 明琇感到呼吸有些困难, 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嘴巴, 唇上传来一股微凉、湿润的感觉。 这种感觉十分异样,她甚至从未在任何时候有过类似的感受。换气不畅固然令她觉得有些不舒服, 但总体上来说并不讨厌。 明琇迷迷糊糊, 觉得这有点像是那天吃红糖冰粉的感觉,便下意识伸出舌头,在湿润处舔了舔。 那边轻轻颤抖了一下, 一下子离开了她的嘴唇。 明琇呼吸通畅,又清醒了一些:“这是人的嘴唇吧!开什么玩笑,我做梦都想着人亲我?这人谁?亲就亲了,这还害羞起来了?” 不足片刻, 明琇的嘴唇再一次被堵住,原本那双唇还是小心翼翼的,这会儿一下子变得急躁、强硬起来。四瓣嘴唇相互厮磨,难舍难分,她的牙齿也被舌头顶开,发出缠绵的“啧啧”声。 明琇本想挣扎,但四 分卷阅读89 肢绵软无力,神识固然已经醒了,但还是没办法控制身体,大抵是“鬼压床”的效果。她顿时了然:“原来,还是在许柔止的梦里。好家伙,这段记忆可真是写实派的。” 明琇索性不去想这个梦具体是什么情况,打算等梦境自己结束,可谁知道梦里面这个人还没完没了了,她甚至隐隐感到下巴都酸了,还是没完。 许柔止这丫头会和谁接吻? 尉迟瑄?说不通,小说里男主这会儿应该还在攻略揽芳华,还没把不起眼的许柔止收入后宫呢。 那便只有朱无咎会这么做了! 想到那个名字,明琇立刻觉得浑身上下都是说不出的恶心。 即便知道只是个梦,也让明琇无法忍受。等到她终于感到身体开始受控制,第一个反应就是毫不留情地在那人的舌尖上威胁性地咬了一口。 咬完后,长吻终止,明琇似乎耳边传来一声忍耐的闷哼…… 哇,连这种细节都有? 明琇在心里感叹。眼睛还没睁开,但意识愈发清醒,突然能发出声音,低喃了一句:“滚。我不是许柔止,这不是我的记忆……” 长久的蓄力一触即发。下一刻,明琇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我是明琇!!!” 梦醒。 醉意渐消。 明琇睁开眼睛时,看到自己躺在床上,夜色已深,想来第一天过去,已在沿途的客栈住下。此时,窗户大开,月光倾泻,将窗外园林的横斜疏影投入房中。 蝉鸣阵阵,七夕一到,夏天也步入了尾声。 醉酒的后遗症还在延续,明琇的头还是很痛,下床的时候有些头重脚轻,脚步虚浮,浑身都使不上力。她穿着洁白的罗袜在地上走了几步,舒展了一下坐马车坐得僵硬的身体。 “谁!?” 映入窗下的疏影忽然闪过了一道黑影。明琇走到窗前,将头探出去查探,可除却一轮明月,一方庭院,老树新绿,夜色绵绵外,别无他物。她正准备合上窗户,两扇窗门间忽然多了一只修长的手。 明琇吓了大一跳,直接叫了出来。 守在门外的婢女立刻推门而入,而此时窗外又只余风声飒飒。 明琇指了指窗外,“看,有只大白猫。” 婢女环顾四周,并未发现异样,随即福身告退。 “李青莲,”明琇压着嗓子道,“你怎么在屋顶上?” 李青莲一见她就劈头盖脸地问:“许柔止,你还好意思问我!为何几天没见,你就要嫁给九阙仙主了?” 明琇不甘示弱:“你以为我想嫁给那糟老头吗!” 李青莲:“甚么糟老头,九阙仙主是当年的仙门世家第一公子,如今也不过三十余岁。” 明琇:“那不管,我就是不想嫁给他!” 李青莲低声吼道:“那你跟我逃啊!” 两人虽是在争吵,但都刻意压着声音,反而显得十分搞笑。明琇听他语气凶,下意识抬杠,“逃就逃……诶不对,等等,你说什么?” 李青莲翻身跳下屋顶,游鱼一般翻进窗户,背对明琇,抱臂而立:“我说,你若想逃,我今夜就可以带你走。” “你说什么?” “我说……” “李青莲,你怎么能这么没心眼?在这吃人的世道里,你蠢啊,这么善良会吃亏的!”明琇鼻子一酸,重重在李青莲的肩膀上一推。 “我不是……”李青莲本想说其实他这样做并非因为他有多善良,可顿了顿,还是改口,“那天你让九阙之人去那家酒肆里买杏花酒,我就猜到是你。我跟了车队一路,之所以没有直接将你劫走,就是因为我猜你大概不会逃。如今看来,我猜得没错。” 明琇默然颔首,片刻后方才开口,“逃不掉的。先前我从九阙逃到许家,难道就逃掉了吗?一旦选择逃避,就要躲一辈子,一辈子担惊受怕,实在不值当。李青莲,你更不能帮我,这样你的前程就毁了。” “就算你愿意放弃在九阙的前程,也难保朱无咎不会因此迁怒你和你关心的人。只要这个天下还是九阙一家独大的局面,就不可能逃得掉。” 李青莲无以反驳,清浅的眸子在烛光中仿若泛起了一层月色霜华。他凝视着明琇的侧脸,美人绿鬓朱颜,颜如舜华。 “难道就只有要你赔上一辈子?”他不甘心,握紧了双拳。 “未必。”明琇徐徐转身与他四目相对,“九阙猖狂不了太久,它很快就会被取代。” 李青莲:“有何根据?” 明琇摇头,“九阙的命运就是这样的。” 李青莲疑道:“阿止你怎么可能知道九阙的命运?” 明琇:“李青莲,你也见过那天在蝗妖洞里,尉迟瑄带领我们提前预知人面蝗的方位和动向,使得我们险胜人面蝗。不止如此,之后我们掉下骷髅深坑,蝗妖从地底现身,正常情况下,我们两个绝没有生路,对吗?” 李青莲不得不承认,“那时我身受重伤,就连御剑 分卷阅读90 都微微感到力不从心,可哪怕是换作我全盛之时,也绝不可能一人杀死那只百年大妖。” “杀死蝗妖尉迟瑄也有份。”明琇道,“用笔杀死的。是他让上古神器娑婆箭出现在坑底。这么说有点难理解,你可以当做这是……是一种特殊的预言能力。在一定的界限下,但凡尉迟瑄用笔写下的东西,都会成真。” 李青莲皱了皱眉,“杀蝗妖只是巧合。凡人怎么可能有这种本事?” 明琇叹了口气,她实在是没法解释这件事。“总之,我要去九阙见到尉迟瑄。我会没事的。你且回灞陵峰继续修行,不必插手此事,免得惹上麻烦。” “阿止果然还是最信任尉迟瑄。”李青莲平平道,“好吧,你怎么打算我管不了。但日后你若有什么需要我的地方,便来灞陵峰下的杏花林找我。我每天那个时候都会……” 他说到一半,挠了挠耳根子。 “不用每天等,多麻烦你呀……”明琇不好意思地摆手。 “呵,谁说我是去等你的,自作多情!”李青莲语速飞快,“看杏花、看落日、偷摸喝酒、捉野兔掏鸟窝,杏林都是个好去处!我本来就欢喜去那里。” 明琇脸上一红,“对不住、对不住,是我想多了!!” 两人尴尬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明琇一抬胳膊,李青莲也同时抬脚。 李青莲说着就要翻窗,“走了,九阙见。” “等等……”明琇的声音弱了下去,“那个……你、你之前没进来过吧?” 李青莲:“什么?” 明琇摸了摸鼻子,头摇得像是拨浪鼓,“没什么!” 李青莲这么潇洒的人,坦坦荡荡,怎么可能会潜入她的卧房还亲她呢? 可如果那个人是李青莲,那感觉倒是一点也不恶心…… 明琇慌忙拎起桌上的茶壶,“咕噜噜”地喝完了其中早已凉透的茶水。 她产生那种奇怪的想法才是亵渎了谪仙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考个试,停更两天,周末回归感谢小天使们给我投出了霸王票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杨云水 1枚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_^ 第44章 《骷髅说》10 仙都永安,平原沃土, 自古以来便是繁华富庶之地, 而坐落于永安的九阙总坛占据了一湖六峰、良田四千亩, 无人不敬仰、无人不敬畏。 马车行至仙门境内,四周灵气充沛,生长着诸多外头看不见的奇花异草,时而有三五修士御剑而行,笑声朗朗。亭台楼阁, 轩榭廊舫,朱紫牌楼彼此掩映照耀,仙门宫殿像是用碧玉砌造、以锦缎装点。越往山顶走,云雾就越是浓厚, 雾色的帷幕笼罩着沿途的松柏, 如梦似幻, 无由来一股浩然、磅礴之气。 一个转弯,来到开阔的瞭望台, 明琇推开车窗, 向下望去,但见先前走过的蜿蜒山路盘桓错杂,宛如一条地龙镇守着这方宝地。方才看起来壮丽的仙宫一下子变得渺小, 排排坐在山底,明琇着实惊艳了一番,方才知道永安别称“仙都”,并不是夸大其词。 一路上, 明琇跟九阙使女唠嗑,才知道此行的目的地是总坛六峰中的瀚海峰,也就是九阙仙首朱无咎住的地方。其余还有琅嬛峰,主要用于储藏宝器、书籍等;宁嘉峰,议事、典礼、朝见都在北峰;灞陵峰,九阙内门男修及各门各派派来修行的弟子具在西峰;千曲峰,女修具在东峰;最后一座山叫做神望峰,峰名取自仙首之女闺名中的一个“神”字,乃是一座独属于那位仙子的山。 明琇遥遥望去,看到远处的一座山上布了一道极强的结界,便推了推身边的女使,问道:“那座山就是我们要去的那什么……瀚海峰?” 女使摇头。 “那就是琅嬛峰?”明琇摸着下巴道,“毕竟是藏宝贝的地方嘛,结界强一点也理所应当。” 女使仍旧摇头,“那是神望峰。” 明琇:“这么夸张?不就一个小姑娘住吗?” 女使严肃道:“神女比琅嬛峰上所有宝贝加起来还要重要百倍。待许仙子嫁给仙首后,需谨记这一点。” 明琇心道:“这世道重男轻女,朱无咎宝贝他女儿这点倒还不算太狗。”过了一会儿,她又想到许柔止也不过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朱无咎那样对她,可曾想到她也是别人家的小女儿? 果然还是狗东西! 等到了瀚海峰,使女用一条绢帛缠住明琇的眼睛。明琇也不知具体走向何方,只知道是在向上走,等到了一处平地,眼前顿时一亮,风很大,应该是露台一类的地方。 她看不见周遭,心中惴惴不安,可又害怕摘下绢帛又不得不面对现实。 这里似乎不止她一个人,好像有一道视线,如有实质,牢牢地锁定在她身上。 “谁?”明琇皱眉道,“九阙仙首?” 眼前一道黑影步步靠近,明琇不住地后退,直到 分卷阅读91 退到阑干处,到了露台的尽头才不得不停下。她深吸一口气,一股脑道:“仙首!你确定你看上的是柔止吗?这一定是一个误会!”直到现在明琇都坚信这是一个乌龙事件,毕竟原书中,朱无咎在发妻亡故后一直未曾续弦,他有许多姬妾,却不会有真正的妻子。他当初看上许柔止怕也只是将她当做一个一次性的玩具,恐怕连名字都不一定记得。 黑影仍不紧不慢地逼近她。 “你别过来!”明琇往后一倒,忽然感到一股大力牢牢地将她圈住,蒙眼的巾帕被取下,她眼前的是一张熟悉的面孔。 不,与其说熟悉…… 这张脸依稀还是吴九的脸,只在眼的线条、下巴的弧度上略做易容调整,整个人的气质就完全变了。吴九看起来忠厚正直、是让人如沐春风的谦谦君子,而他,却自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令人不敢逼视。 身后是百丈高楼! 明琇想起,那时候她大病初愈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她跳窗逃跑的时候,遇到的也是吴九。这一次,绝不可能还是巧合! “你、你是谁!?”她很快就自己找到了答案,“吴九……你是朱无咎!你就是他,对吧?” 朱无咎轻轻将明琇抚稳,转而后退几步,拂袖一揖,浑然一派君子之风。“朱恕,字无咎。” 明琇猛烈地摇着头,她无论如何都无法立刻将处处照拂她的吴大哥和害死许柔止的恶魔联系起来。 “许姑娘,别来无恙。” “怎么会是你?”明琇摇头道,“朱恕……吴九,我当时不要命地救了你一命啊!我不求你报恩,但你为什么还要害我?” 朱无咎微微蹙眉,“本座何曾害过你?嫁给本座,便是对你最好的报答。即便你我之间有些许旧日恩怨,也该随许柔止一起,散了。” 明琇:“我就是许柔止啊!不管你看上我什么,我都可以改!” 朱无咎温声:“不,不是许柔止。那个女人什么都不算,本座看上的是你。” 光是被他凝视着,明琇就感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压迫感,这使得她的双手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就连声音也恍若漂浮在空中,毫无力量。“你、你凭什么说我不是许柔止?” 他反问:“你是吗?” “柔儿是我的逃妾。你也是吗?” “我……”明琇一时语塞,无论是逃妾还是妻子,都不是她想要的。 朱无咎淡淡一笑,“本座在不咸山遇到你,便想着若是你认出了本座,就只有命令弯刀双子将目击者全部杀光以隐藏本座的踪迹。可出乎意料的是,你竟全然不记得我了。” “这有什么稀奇的!走在路上被条狗咬了,难道我还要刻意去记住那条狗的长相吗?” 朱无咎微微一愣,摇头道,“若是别人敢对本座说这样的话,本座可以立刻将她剁碎了去喂狗。可对你这样一个夺舍的孤魂野鬼,本座竟一点也不想生你的气。” 想象中的九阙仙首,定然蛮狠无礼、凶神恶煞,总之绝不会是吴九的样子。可他清隽的相貌、悠然的神态、和煦的语气却更令明琇心慌,因为她猜不到他在想什么,也不知他想要什么。“放我走……”明琇咬牙道,“吴九若真的想报答我,就满足我这唯一一个请求。” 朱无咎:“当然。本座上一次就跟你说过,你想逃去哪里,都可以。” 明琇狐疑地看了他一眼,“真的?” 朱无咎摩挲着手指,两枚白玉扳指发出环佩相碰的脆响,他的声音也如同玉一样,温润有力,没有一丝一毫的出格之处。“本座说过,无论你想去哪里,我都不会阻拦——只要,你有这个勇气并愿意承担选择的后果。想逃去哪里?不如让本座帮你一起参谋。” 明琇心中闪过许多念头……朱无咎接着道:“你不说话也无妨,本座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这次回许家想必是失望透顶,以后断然不可能回去。符离宗乃瀼江以南名门望族,你与许家决裂,那一片怕也是去不得了。许二郎、李青莲,这些人都以为你是许柔止,若是知道你是夺舍的孤魂野鬼,名门正派,谁能容你?还有尉迟瑄,他来路不明,身份同样成迷,本座姑且猜猜……你这次回来,是不是就是寄希望于尉迟瑄能帮你?” “你把尉迟瑄怎么了?” 朱无咎似乎觉得胜券在握,因而也没有隐瞒的必要。“尉迟瑄的能力,你我都很清楚。作为九阙仙门之主,本座不可能放任灵界有这样一个不可控的存在。” 明琇顿时明白了,原来尉迟瑄的能力在人造灵根事件事发后就在显露出了端倪,朱无咎以同样是重刑犯的身份隐藏在明瑄身边,也是为了进一步确定这种笔落成真的神之力。明瑄他现在……明琇根本不敢往下想,一时间六神无主。 “许姑娘,嫁给我,享无上尊荣。本座可容下尉迟瑄,许他高官厚禄,辅佐与我,共创盛世,使天下太平,一正道统。” “别过来!”明琇叫破了音。 “你为何要为了一个许柔止就先入为主将本座当做是恶人 分卷阅读92 ?许柔止的过去与你无关,你理应重新开始生活,忘掉过去吧!本座会待你很好很好。”朱无咎走到明琇身后,缓缓揽住她的肩膀。“别再往后退了,打算掉下去吗?” 许柔止身死,是第一次死亡;舆论中伤她,带来第二次死亡;若彻底抹灭她的存在,则是第三次死亡——彻彻底底的湮灭。明琇合上眼睛,忽然感到莫大的悲哀,并非为自己接下来未可知的命运,而是出于对同为女性的许柔止的同情。她与朱无咎固然无冤无仇,但她已知晓那个女孩的一切,若依然选择熟视无睹,她的灵魂也将感到羞愧。 一个女孩子的枉死,不能就这样算了。哪怕她早已不在了,哪怕她在大多数人看来微不足道…… 明琇冷道:“朱恕。这样没意思的。你放我和尉迟瑄走,不然我跳下去,大不了就是死——” 朱无咎竟然笑了,摇了摇头,像是教书先生无奈地看着一个胡闹的小孩。“许姑娘,以你现在这幅肉体从塔上跳下去,九成的可能是粉身碎骨而死,还有一成生机,那便是全身瘫痪,余生都将仰仗他人而活。” 明琇浑身一怔,他越是温柔,就越是让她头皮发麻。 “你怕死。你不敢跳下去的。不管境遇如何,你都希望能活着。”朱无咎淡淡道,“这一点也和许柔止不一样。” 明琇扶着塔顶的阑干,用力喘息着——他猜得分毫没错,她无论如何都舍不得死,更不会因为受辱而自杀。 朱无咎拍了拍手,立刻走来五个鹅黄衣裳的侍女。他扶着明琇走到远离阑干的地方,呢语道:“好生梳洗,晚上再来看你。” “你要如何才能爱上我?”朱无咎那双黑如夜的眸中难得露出些许茫然,“你先前明明待我很好,你愿意舍命救我、无条件地信任我、对我笑……你为救我落下深坑后,我竟觉得有些悲伤……我本以为自十二年前发妻故去后,便再也不知悲伤为何物。看到你回来时,我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若我的女儿能有这样一位母亲,那该有多好。” 处在九阙仙主这个位置上,真心是海市蜃楼一般的东西。他习惯了虚与委蛇,女人虽多,但也无一人待她真心实意。所以那一丁点真心,像是朝露一样,看似随处可见,却可望而不可及,当他伸手想要触碰时,朝露就灰飞烟灭。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那一晚无论朱无咎如何询问她的名字,明琇的回答永远只有一句: “我操.你!” …… 仙首的骄傲被彻底践踏。 将近黎明时,天上的月亮和太阳共存。他剥光了明琇的衣服,怒火中烧,欺身而上。 明琇沙哑着嗓子道:“你是想再强.奸我一次吗?” 朱无咎咬住了她的肩头。 明琇忍痛大笑:“反正失去贞操的也是你,又不是我。什么九阙仙首,不过是个谁都可以上的……” 明琇突然掐着自己的喉咙,只能发出单个的音节。朱无咎施法封了她的声音。 “来人。”他召来使女,“往后一个月,挪去室内所有尖锐之物。不予此女寸缕衣裳,不可解除她所中的无声咒。一个月后,本座亲自检查。” 朱无咎的目光渐渐冷下去。 “许姑娘既如此不识好歹,那本座也有得是办法驯服一个女人。” 明琇愣住了,直到房门重重合上,她才回过神来,一把杀不死人的钝刀插入她的胸口,一点点流干她的热血、摧毁她的意志。细细想来,她竟不知自己一路走来,究竟哪里做错了? 或者哪里都没有错,只是弱小是原罪。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就是25章的回忆杀的延续 感谢小天使们给我投出了霸王票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亲亲抱抱举高高 1枚、不乱神君 1枚 感谢小天使们给我灌溉了营养液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猥琐小马甲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_^ 第45章 《骷髅说》11 一个月到了? 确切地说,距离那一夜, 过去了四十二天。 天一亮, 明琇习惯性地掏出那块机械怀表, 转动旋钮一圈。齿轮转动的声音、指针走动的“滴答”声,构成了一天的序曲。记得不久前她收到这块表,还嫌弃表盘上的天干地支和十二时辰难懂、每天转旋钮麻烦,可现在她不仅能熟练地看懂时间,更将旋旋钮当做了记录时间的唯一的方式。 朱无咎命令使女们不给她衣服穿, 她只得整日躲在房中,因无声咒还没有解除,说不了话,这里也没有人与她说话。生活像是被画上了休止符, 白夜轮转, 若非她总是将怀表放在耳畔听它的声音以证明时间的存在, 这里几乎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一日复一日, 都是一样的死寂。她开始整夜整夜得失眠、陷入梦魇, 有时白天睡,晚上醒,有时是昏睡一整天, 浑浑噩噩,也不知这样的日子还要持续多久 分卷阅读93 。 一天像一年那样漫长,她不得解脱,开始变得暴躁、充满戾气。 如果朱狗能去死, 该多好! 这是明琇第一次产生这样的念头。 明琇鼓起勇气,强行压下了不着寸缕的羞耻,走到露台上。 烈日高照,风声萧萧。最近她的听觉比往常更灵敏,听风声竟也听出了几分羡慕,羡慕风无拘无束。 她的眼珠子很黑,几乎没有光亮,眼下两抹黑印,衬得煞白的皮肤也透出了隐隐的青。感到有人从后面接近她,她猛地一转头,做出了“滚”的口型。 那一刹那,眼中爆发出晦涩、暴戾的神色。 将她囚于塔上,不予衣物,是为了让她彻底放下尊严;不予声音,是为了让她陷入孤立无援的状态;无论她如何砸东西、如何暴怒,朱无咎都不曾回来,就这样晾着她,是想要摧毁她的意志。 人,尤其是男人,天生有掌控欲。 只要方法到位,狼也能被驯养成听话的狗。先在狼的面前表现出主人毋庸置疑的强大,然后磨平利爪、拔去獠牙,一件件剥夺它的倚仗,让主人成为它唯一的依靠、唯一的信仰。 人也一样能被驯化,弱者用武力镇压,强者则用精神同化。主人的鞭子还没打下来,被驯化的人就会自己跪下去,并自以为聪明、识时务。 明琇出手掐住了那个瘦小的女使的脖子,嘴巴一张一合,却一个音节也发布出来。她的恨意逐渐难以控制,从恨朱无咎,到恨许柔止,甚至到达了恨一个与她素不相识的小女使的地步。 女使憋得面红耳赤,雾蒙蒙的明眸哀求地望着她。 明琇忽然松开手,在墙上重重一捶—— 仇恨这种感情太容易令人失去理智,她若沦陷,才是真正被驯服。 冷静下来后,她开始打量这个新来的女使。她似乎和先前那些女使不一样,年纪太小,修为也实在太弱了些。 小女使生得花容月貌,看起来才十几岁的模样,一双眼眸明珠一般,养在两汪白水银中,睫毛又长又翘,像个瓷娃娃。 瓷娃娃捂着喉咙口,咳嗽了一下,一把握住明琇的手,焦急道:“他们不给你衣服穿啊?欺人太甚!你别急啊……” 其实明琇这样子已经有些天了,她倒是一点也不急。瓷娃娃竟解下腰带,迅速脱下了一层使女的衣服塞给明琇,“我里面还有一层,外面的先给你穿!” 朱无咎的教训让明琇再也不敢轻信于人,她狐疑地看了衣服一眼,又省视地望向那个女孩。仙都永安有九阙三万教众,并非人人都是因为畏惧强权而臣服于朱无咎,更多的人相信他是天选之主、是千年一遇的雄才。这个女孩若是九阙的门徒,也难免不会已经被洗脑了。 下一刻,瓷娃娃握住明琇的手,催促道:“哎呀,我是来救你的!李青莲才支走了看门的人,我们得快点,不然就来不及了!” 明琇探了探她的脉息,微微一惊:修士的脉搏跳得比寻常人慢,而这个女孩,无疑是个无灵根者。 瓷娃娃似乎猜到她在想什么,“你别瞎猜!我知道,大家都说九阙内门没有凡人,但我不就是个凡人吗?我开窍开得晚,暂时还没长出灵根啦。你不许笑话我。” 长出灵根? 在明琇有限的认知里,修仙者的灵根与生俱来,哪里是像头发一样随随便便就能长出来的? . 今日的守卫异常松懈。两人几乎没有遇到什么阻拦,就一路跑出了高塔。 “谪仙哥哥!谪仙哥哥!”瓷娃娃跳起来挥手,“我没骗你吧,我真的把她救出来啦!” 李青莲解开了明琇喉间的咒术。 一个多月不说话、也听不见别人说话,明琇得到声音后竟恍惚片刻,嘴巴微微张开,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李青莲眸中晦涩不明,将明琇背起,随即郑重地向女孩一鞠,“多谢!” “啊……你们是不是马上就要走了呀。”瓷娃娃眼神落寞一瞬,扭头却灿然一笑,“谪仙哥哥,不用谢。那你们跑快点吧,如果有人追上来,我就在这儿帮你们把人引开。” 说罢她干脆地背过身去,发间金铃声动,其声敲冰戛玉,令人心头一震。 没有时间耽搁了,李青莲飞快地朝山下跑去。 明琇伏在他背上,四十余天来心中之郁结一腔涌出,咬着牙留下了眼泪。 李青莲感受到耳廓处的湿润,脚步不禁慢了一些。几个月不见,明琇就像变了个人,气色极差,瘦得脸颊凹进去突出了颧骨,眼睛也死气沉沉。他不知道她究竟经历了什么,也舍不得询问再让她伤心难过。“阿止,我一定会带你走的。” 良久,明琇磕磕绊绊地开口,“刚才救我的女孩是谁?” “挺可怜的小丫头。”李青莲有意让她分散注意力便说了下去,“我回到灞陵峰后,每天黄昏,我都会去杏林里练剑、读书,有一天,就发现杏花丛中多了个小丫头,每天都来偷学。如此过了几天,我就忍不住 分卷阅读94 把她揪出来,告诉她不必偷学,我可以当面教她。想来那丫头生来没有灵根,在这九阙仙门必然是个异类,这才连学堂都上不了。” 明琇虚弱道:“她叫什么名字?她帮了我,我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报答的。” 李青莲摇了摇头,“没打听过她的名字。” 明琇想起方才那个女孩的眼神,轻叹一声,“人家每天去杏林看你,哪里是偷学什么剑法?应该是偷看你吧。你倒好,连名字都没问。” “女孩子家的芳名怎好随便给陌生男子打听了去?我不问她,是为了她好。” “原来你们这里还有这个讲究……”可她随即又想起,“那你怎么第一次见我,为什么就问了我的名字?” “那不一样,”李青莲略略低头,“那时你卖身给我,就是我的人了。” 有时候,明琇真的很佩服天生乐天的人,无论在什么境遇中,好像都能寻到开玩笑的由头。明琇服了他了,“我什么时候说要卖身给你了?” “以后跟着我,是不是你说的?”李青莲道,“笨蛋,跟一个男人说这种话,按常理我若同意了,便等于同意纳了你。 初见的时候,毕竟是幸运,是欢喜,是在这个世界最好的时光。如同将烧刀子烈酒下一场雨,天地都共醉,现在想来,急什么、赶什么,从蜀都到永安的旅途当真巴不得越长越好。 哪里是蜀道难于上青天,分明长风破浪会有时,轻快明亮如古蜀国上清脆的驼铃,永远都不会厌倦的。 李青莲接着道:“不过,我不一样,我可没占你便宜。我本来就不想纳你为妾。” 明琇苦笑,“不仅没占到一点儿便宜好处,还要被我牵连……李青莲,对不起……” 李青莲似乎很不喜欢听她道歉。她方才说了“对不起”,李青莲就在她的大腿上用力一掐,冷冷哼了一声。 李青莲修习的功法以速度见长,因而两人很快就离开了瀚海峰。明琇见一路上都不曾有弟子阻拦,不由起疑:“李青莲,奇怪,今天人好像特别少,特别安静。” “今后我带你去边塞,哪怕是去西域——天下之大,总有能让你不用委曲求全的地方。”他没有回应明琇的话,却固执地这样说,像是说服自己,又像是一个诺言。 地面像在朝下倾斜,变得越来越像一个垃圾场,空气愈发厚重,充满着烟熏的味道。越往下走越糟,眼前看不到一块干净的土壤,焦色的断壁残垣,唯一的绿色竟是废墟的夹缝中生长出来的灰不溜秋的草皮。 “走水了?”明琇问。 “嗯。” “不对,这里是九阙,寻常的小火肯定一下子就被扑灭了。又怎么会留下这么大片的废墟,肯定是出了什么事!”明琇看到李青莲微红的耳背更是确凿无疑,“李青莲,跟我说实话好吗?” 近处,远处,到处都是废墟。远处甚至燃起了滚滚黑烟。仙府一片混乱,大部分没有被殃及到的亦或是在火中幸存下来的弟子都赶去救火,因而戒备疏松,路上都不曾有人注意到他们。道路被坠落下来的重物堵塞,除了一座建筑倒塌的地方外,没有敞开的空间,仍有一些仙宫仍矗立着,但是它们的屋顶穿了洞,也不成样子。 “昨夜起了一场大火,烧毁仙都三十三楼。”除此以外,他并没有详细解释。 明琇本就极聪敏,越是需要急智的时候,就越是思维敏捷。她知道一定不是一场寻常的火,因为如果是那样,李青莲也没必要一开始想要隐瞒甚至撒谎。他为何不希望她知道? 除了火事与明瑄有关,明琇也想不到其他李青莲想要瞒她的理由。 自从明瑄辣手杀害揽芳华后,明琇就隐隐觉得这预示着什么不可挽回的结果。 因为所有事情都是由因果导致的,世间万物的秩序是最精妙、最不可破坏的神秘机制,一介凡人想要改变因果、预判未来,怕也只会使得未来走向另一条依旧不可知的道路。 “尉迟瑄做了什么?李青莲,我这人一定要知道真相的,否则我会无论如何都要寻求那个真相。” 李青莲沉默良久。 “他做了一些错事,没法挽回的那种。” “他一定又用了那种力量,写下了什么文字,企图扭转局势,却不得不付出更大的代价。应是……应是为了救我……”明琇有些失控,紧紧抓着李青莲的衣襟,“你见过他吗?他现在在哪儿?” 李青莲道:“错了就是错了,无论有什么苦衷!尉迟瑄先是为九阙暗中研究取人金丹的禁术,而后又以妖邪之术布下火.药毁了这里。三十三楼,多少人的性命,都殉在这场大火里了。他临刑前求我乘乱救你走……阿止,你冷静下来想一想……” 明琇摇头,“不,导致这么多人死去的爆破肯定不是他的本意!他只是想要制造一场小混乱救我罢了,他的性子我再了解不过……他就算什么也不和我说,我也能猜到他的心思。他被捉住了?” 李青莲黯然颔首,“尉迟瑄所触犯的法令不下十条,叛道、纵火、大兴邪 分卷阅读95 道,光是这三条,就足够他千刀万剐。如今他被送去十恶不赦塔,必神魂俱碎,你我都救不了他了。” “十恶不赦塔?”先前在不咸山的时候,她听修士们闲聊聊起过这个名字,那是一座神秘的塔,也是关押灵界大陆最暴虐的囚犯、最危险的凶兽、妖魔的监狱。素有进塔之后“活人变死人,死人变荒魂,恶鬼连魂吞”的说法。 明琇一身血液都变成了滚烫的火,但声音异常冰冷,“不过,既然尉迟瑄最后的愿望是我离开,我还是得遂了他的愿望。” 但凡触及尉迟瑄的事,明琇都会不顾一切。李青莲似乎没有想到,这一次她会如此冷静。 两人一路逃到镇上的十里长亭。明琇跑不动了,在长亭歇息。 她道,“李青莲,以后我大概都不会再回来这里,我还想最后吃一口上次你带我去吃过的那家驴肉火烧。” 在逃亡路上,这本是一个太过任性的要求。可李青莲却答应了,他让明琇在原地等他,他马上去买回来。 “谢谢你!”明琇忍不住叫住他。 李青莲的脚步一顿,呆呆地站在荒郊大道上,转头微笑,“那你等我……好吗?” 同时,明琇也做出了永别的决定。欠李青莲的恩情是还不清了,如果因为帮她而让李青莲受牵连,那她无论如何都无法原谅自己。明琇不认为自己有如李青莲那般善良、正直,但她最不愿看到的就是因为自己,使得待她好的人受到伤害,这也算是她心里那丁点道义和底线。 “好,等你,快去吧。” 李青莲刚才那个笑容,明琇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但却是深深地印在了心底,而且这一刻她就已经知道了,她大概会一直藏在心里,记住一辈子…… 待那道白衣消失在视线中,明琇神色骤冷,召唤出唯一一张符箓。 这是明琇在许家偶然发现的一张瞬行符,由许柔止亲手所绘。这张符纸不同于其他瞬行符,也叫做“情人符”,一张在她手中,另一张天符箓,则是无形的,永远和尉迟瑄绑在一起。只要催动了这张符,就能立刻去到尉迟瑄身边。许柔止爱他,爱到呕心沥血绘制了这样一张符箓,却从来都不敢使用。明琇一直藏着这道符,哪怕是被朱无咎囚禁也不曾舍得使用。 但现在,明琇毫不犹豫地催动了它! . 明瑄在山崖上。 一席囚服,跪在泥土地上,一双手,十只手指,受刑之后,尽数被砍去了。 他依然试图写字。 他知道,是他的力量的失控才导致爆破超乎想象,三十三楼尽毁,修士死伤惨重。 这么多人的命数一夕改变,全部反噬在他身上。他想要在沙地上写些什么挽救这场远远超乎他预期的爆破,可无论他写什么,地上的文字都转瞬即逝。看着满地血迹,他仿佛看到命运在朝他冷笑,笑一个自以为得到了神力的凡人。 “哥!”明琇顿时出现在他身旁,用力搂住他。 “琇琇!!我不想杀这么多人的!但它失控了……我本来只是想制造一些混乱罢了……” 痛哭,爆发。他话不成篇地解释着什么,明琇也不管他有没有错,只是一个劲地点头。 明瑄的母亲在他十岁那年便过世了,过后一年,明琇的母亲便带着七岁的明琇嫁入了明家。那时候明琇还太小,活得没心没肺的,一开始大哭了一场,后来看新爸爸待她很好,也就乐乐呵呵地加入了这个新家。但明瑄敏感、细腻,他虽没有哭,但一直以来都与继母隔着一层,反而无法融入这个新家。他自持、内敛,在明琇有限的记忆里,哥哥从来没有这样嚎啕大哭过。如此张扬的情绪从来都无法和这样一个内敛的人联系起来。 明瑄怕自己的血脏了明琇的脸,颤抖着,抚摸着她的脸庞,想擦去血痕,只是头越来越重,似乎天地万物都变成了一片混沌血腥。他就像一滩枯骨,平静地等待命定的劫数。 要就这样死去吗? 宇宙洪荒,万事万物,在这一刹那都变成了从悬崖高出望下去的风景,一片晕眩,在坍塌,在腐朽,在摇晃。 明瑄站起来,走到崖边……不知此间是真是假,不知此生是真是梦,不知此罪是有时无,不知此刻是生是死。 神在死前,终于接受了自己不过是个被命运玩弄的普通人的事实。 第46章 长恨此身非我有 今年第一场雪在十一月初就迫不及待地落了下来。初雪后,边城进入了萧条期, 南来北往的商贩纷纷宣布迎来一年中唯一一季修整期。气温一夜之间降低了好许。落下来的雪还没有化开, 被烈日蒸烤着, 倔强得要在人间留白。 唯独北门城墙上,那两个比赛射击的人周围的雪,大多已经被火的热气熏化了,空中飘起了淡淡的白雾。 城外是皑皑荒原,雪后空气混沌, 目眺所及,只一点孤鸿,几处枯木,两三远行的商客, 四五入城的归人。 “中了!”明琇举着 分卷阅读96 火铳, 射出一枚火弹, 将城门外雪人的头打得粉碎。 与她比试的黑衣青年正是大匡城城主李成壑。 李成壑射出一枪,也打中了一个雪人, 但距离比明琇打中的那个要近一些。 “我赢啦!”明琇放下火铳, 雪地上立刻冒起一缕青烟。 李成壑指了指自己的左眼。 明琇装傻:“什么?” 意思很明白,明琇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枚单片的眼镜。 李成壑伸出手,“给我看下。”他知道明琇总能做出些不寻常的小玩意儿。 明琇的右眼是瞎的, 眼珠子又特别大,怕吓到人这才总带着一枚眼罩,是以这幅眼睛只有一枚镜片。她用食指顶了顶琉璃镜片,狡辩道:“我戴上眼睛勉强算两只眼睛, 城主也是两只眼睛,我才没作弊。” 李成壑道:“算你赢。给我。” 他平素喜爱鼓捣机械,对于各种工艺都有着浓厚的兴趣。 明琇大方将镜片递给他,“你放眼前试试,看远处的雪人是不是就和看近处的一样?” 李成壑淡淡“嗯”了一声,“就是个透镜,雕虫小技。” 明琇笑道:“别看就是个简单的凸透镜,我一个人打磨这琉璃的弧度就失败了数十次呢。” 机械制造是明琇的老本行。穿越后荒废了许久,时隔多年终于来到大匡城,她就像是老鼠掉进了米缸。李成壑也酷爱与人探讨此道,只可惜在灵界大陆机械、科学都不是能拿到台面上来说的事物。大抵是有共同爱好,本来相互都看不顺眼对方的两个人,最近两个月里往来竟是愈发密切了,明琇会帮助改进火铳、重明等机械图纸,而李成壑也允许她自由出入制造营房。 明琇自己就是众人眼中的怪人奇葩,李成壑也是以脾气古怪著称,许是臭味相投,她最初也没有预料到自己竟能和李成壑相处得算得上融洽。李成壑此人话不多,从早到晚几乎没有说废话的需求,简直反人类。 还老阴着脸,嘴里说不出一句夸赞,虽说说出来的话谈不上尖酸刻薄,但也绝不会让你听着舒坦。 明琇这四年来与人打交道不多,修习鬼道后,成日见得都是些缺胳膊少腿、少个心肝脾肺肾的鬼怪,脾气差得可以一生气就掀人头盖骨。因而和那些又丑又怪又凶残的东西相比,人类的范畴内的古怪在她看来委实不算什么。 李成壑问:“说,要我答应你什么要求?” 明琇神秘兮兮地从怀中逃出那块破旧的怀表,“喏,就是这块表,指针都断掉了,也不走了。我虽然神通广大,但修表这种事……” 刚拿出来,李成壑大概还没看清那是什么东西,一枚硕大的、紧实的雪球就从城外凭空飞来,正好打中了她的手,裹挟着她手中的怀表,一并飞出了。 雪球后劲十足,飞出城墙,不知落在何处。明琇一晃神,手上只剩下一滩雪水。 “靠!” 修仙者扔雪球也是狠人! 城墙下,陆子约大声吼道:“不带这么玩的,你俩在上面打火铳玩儿,我在下面哼哧哼哧地给你们堆目标雪人!?” 照理说,陆子约这样端正的小君子是不该对着师长大吼大叫的,可怪就怪他仰慕李青莲多年,就是看不惯李成壑,听信江湖传闻,觉得是他抢夺了本该属于李青莲的地位和家产,还把兄长赶出城去。 陆子约施展穿堂步飞上城墙,一个漂亮的空翻,飒飒然落在两人跟前。 明琇忍不住一脚踢去,被陆子约堪堪躲过。 “小正经,你干的好事!你赔!” 陆子约不知所云,“赔什么?” “我的表,你摔了我的表!” 陆子约略微惊讶:“我准头有这么好?哎,你别急,我赔给你就是。几钱?” 身为落照府七公子,他倒是不缺钱。 明琇长期处于缺钱状态,但这会儿她难得硬气了一把,“你以为我是几个臭钱就能打发的吗?” 李成壑揉了揉眉头,“别吵了,聒噪。现在下去找,说不定还能找到,掉在雪地上,不一定会坏。你要是能找到,拿来我帮你修。” 明琇二话没说,拉着陆子约凌空一跃,施法跳下城墙。 雪地松软,怀表定然已经埋在了雪里,找起来谈何容易? 明琇和陆子约附身仔细搜寻了约莫半个时辰,还是没有找到。陆子约抹了把汗,“明琇,我好不容易向师父告了个假休息半天,可别全赔在帮你找一块表上了!那到底是什么东西,你那么看重?” 明琇叹道:“倒不是我的东西,只不过我已经把它弄丢过一次了,上一次是什么时候弄丢的我记不清了,这一次我既然知道它落在这里,就一定要找到它。” “等雪化了,更容易找!现在你想在雪里找一块小小的表,怕是大海捞针……” 明琇眼睛一亮,“对了,你不是有把刀叫‘饮火刀’吗?是火灵属的吧?” 她差点就要使出鬼道烂柯,操纵 分卷阅读97 陆子约的灵气,放火烧了城墙下面的雪。陆子约见过她那一招,早早做出了反应,抱紧自己的宝刀饮火,大声道:“别!明琇,你狂,我知道你敢烧,但求你别烧!你看,这太阳这么大,没准今天晚上之前雪就化了。” “好吧……”明琇坐在雪地上,委委屈屈地抱紧膝盖。她穿着层层叠叠的白衣,看起来你就像一个小雪团。陆子约从没见过明琇这番落魄,好奇心完全被激发了,跟着她蹲下来,“明琇,你丢的表是不是……你爱慕的男子送的呀?” 明琇摇了摇头。“不是?” 陆子约:“不是爱慕的男子?不爱慕?……不是男子?” 明琇:“不是他送的,是他掉下后被我捡到的。” 说这话的时候,明琇怀里钻出来一只小家伙。就是那只她刚来大匡城的时候,在沙漠里捉到的小蜥蜴。蜥蜴爬到她脑袋上,朝陆子约吐了吐信子。 毕竟眼前这是一位会随身携带蜥蜴的、实在教人难以用看待女子的眼光看待的怪人。知道明琇会喜欢一个人的陆子约仿若见证了九星联珠的奇迹!“你有喜欢的人了!?” “我应该是喜欢他的,只是最近才发现。” “怎么发现的?” “他来我就开心,就睡得好。他走我就开始睡不着觉、整夜整夜得噩梦。”明琇喃喃,“我发现他不在我就没法睡觉了。” 陆子约:“…………” 明琇:“咦?你的脸怎么在抽搐?” 他喉咙口的话梗塞了一下,“明琇,这是我听到过的最奇怪的理由!而且,这么说也太奔放了些……” 明琇小声道:“其实我是个混蛋。对我最好的人,我却一直辜负。” 陆子约体贴地宽慰道:“别这么说自己。你肯定没我喜欢过的那姑娘混蛋。那姑娘是我指腹为婚的妻,我七岁起长辈就告诉我,我长大后会娶她。结果呢,人家姑娘看不上我,我们十六岁一到,她突然不惜一切悔婚,最后两家人不欢而散。此后五年,长辈们瞧见我还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仙门世家的适龄姑娘都听说了这件事,我这辈子,怕是娶不到一个门当户对的仙门闺秀。所以你看,那姑娘把我害得那么惨,那才是倒霉催的混蛋!” 明琇的脸就如霜打茄子——她后知后觉地认识到一点,陆子约名期,来自落照府,貌似说过他排行老七,许柔止那炮灰未婚夫不就是陆家七郎吗!? 许柔止加上明琇,她一个人,混蛋值翻了个倍。 “我真是混蛋。我配不上我喜欢的人。” 明琇把头埋进雪堆里,瓮声道:“说真的,我都想不到这世上有谁能配得上他。我只想对他好,很好很好……” 第47章 何时忘却营营 烈日高照,天空中竟飘下几片雪花, 绵绵的, 软软的, 一点也不像边城的雪,反而像是江南的毛毛雨。散漫阴风里,天涯不可收。 雪,怕是一时半刻化不了。 明琇从地上“咻”地一下蹿起来,化身人形挖掘机, 一个劲地挖雪。也不知这场雪还会不会下大,最好是赶快把怀表搜出来。 陆子约抱着胳膊跟在她身后,“明琇,你怎么就想不通, 这不是一块破怀表的事, 你找没找到又有什么差别呢?” 明琇不理他, 认真地弯着腰,用手刨雪。 这两个月来, 她好几次梦到过去, 回忆起从前的点滴。每一次记忆的回溯都是个体对于记忆的重构,其中掺杂了现在的她对记忆的理解,她感受到了许多从前并未察觉的东西, 比如,她对李青莲究竟有多混蛋—— 陆子约说得对,这不是一块表的事,难道她找到怀表就不混蛋了吗?该是, 还是的。 陆子约无可奈何地看着她,拧着两道英挺的剑眉。但见明琇专心致志地刨坑,吸引了几条饭后消食的土狗。狗也爱玩雪、刨坑,大抵是第一次见一人和它们有相同爱好,还以为这雪下埋着什么好吃的,纷纷上去和她一起刨雪。他扶额,实在不忍直视,“明琇,你好歹是个姑娘家,怎么能和狗玩到一块儿??” 而且似乎还是狗更擅长刨雪一点。 最后是一条大白狗刨到了怀表。 大白狗用鼻子嗅了嗅刨出来的铜玩意儿,然后……“嗷呜”一口,咬在了本就摔得破碎不堪的怀表上。 嘎嘣脆。 那狗咬完后大概是发现自己被明琇骗了,雪里面根本就没有什么肉骨头,于是不甘地“汪汪”叫了几声,带领着一对狗兄狗弟雄赳赳气昂昂地离开了。 明琇惨呼一声,扑上去看那堆破烂。 这无疑是一块多灾多难的怀表,先是四年前被明琇弄丢,四年后好不容易回到了明琇手中,又接连遭受摔下城墙、被狗咬等惨无人道的折磨。 表,彻底坏了,各个零部件散落一地。 明琇将部分零件捡起来放进怀里,然后“哇”得一声哭了出来。她用那双肿胀的、皮肤龟裂 分卷阅读98 的手抹眼泪,眼泪越抹越多。 “你哭了?”陆子约惊讶。这倒也不能怪他,明琇平日里给人的印象太嚣张、恶劣,因此她一旦开始哭,别人的第一反应也是匪夷所思,而不是心疼、可怜。 陆子约终是没有问出那句“你为什么哭”。他大概能想到明琇因何而哭,毕竟像明琇这样的人,爱上谁都很难有善果吧。身为女人,她失去了珍贵的容貌,右眼残疾,亦完全没有能为她撑腰的家室和背景。 任何一个人,这三件倒霉事只要中招一样,就是低谷 平心而论,这世上又有谁能真正不在乎这些呢? 陆子约不曾问过明琇为何瞎眼、毁容,之前只听她说是天生的,可越是相处,他就越觉得她神秘莫测,以至于对她之前说过的话都不能全信。 “呀,明琇,你手上冻疮好严重!流血了!”陆子约拉起她,半是关切半是埋怨,“连流血了都不知道吗?” 今天的明琇特别爱哭,听完陆子约的话,眼泪又“唰”得落下。 陆子约拉着她去看大夫,路上絮絮叨叨地说:“看吧,这时候才知道疼,疼哭了吧。” “若是真的能感觉到疼,我当然就不哭了。所以说,我才是无可救药的残废啊……”她的声音极轻,近乎耳语,有意略过这句话后,她打趣道:“小正经,变成老妈子啦。”眼泪虽还在一个劲地流,但半点不妨碍她开玩笑, “看病是正经事,谁跟你开玩笑了。没轻没重的,你比师妹大,还不如师妹懂事呢!” 明琇抽抽搭搭的,这还没缓过来,八卦之魂就熊熊燃起,“哟,师妹好,师妹妙,迷得小正经痴痴笑。” 陆子约急了:“明琇!你别乱传她的闲话!” “是是是,小正经你大匡城有这么多师妹,我都没点名道姓是谁,难不成在你心里,唯一的宝贝师妹只有……”明琇买了个关子,如愿看到陆子约脸上迅速燃起的红晕后,趁机蹿出老远。 “想让我去看医生?没门!” 明琇两辈子,没变的就是:讨厌去医院! . 明琇回到家中,用热水浸泡双手,看着两只红肿的手,她眉头微蹙,想起了边城名菜烤猪蹄子,咽了咽口水。 清澈的水中,飘起淡淡的水汽, 看到水中的倒映,明琇吓了一跳:这个皮肤白净的美人是谁? 五年来,她都顶着一张毁容的脸,一时间,根本没想起来这个人就是原本的她。她一头扎进水里,忧心忡忡:该不会是她仅剩的那只眼睛的视力都下降了吧?是不是连“独眼龙”都做不成了? 明琇心中抱着一丝侥幸,想要找面镜子照照。她房中又向来不放镜子,只得出去问别人借。她住在息夫人的院子里,随手拦下一个婢女,刚要开口借镜子,就看见那婢女手中的脏衣服落了一地。 “明琇姑娘!!”婢女的眼睛鼻子嘴巴一起动,挤出了一个夸张的表情。 “哎?” “是你吗,明琇姑娘,你脸上的疤呢?” 听完这句话,明琇的脑子里就开始噼里啪啦放炮仗:看来是真的! “镜、镜子!!!” 明琇跟着婢女冲进婢女的房间,冲着镜子左照右照,激动得没法连贯地说出一句话:“真、真的没、没了!!” 啊,变漂亮了!变回来了! 啊,小裙子,胭脂水粉,绫罗绸缎,珠宝首饰! 那些被她抛之脑后四五年之久的东西…… 明琇重新戴上了帷帽,重重地喘着气。 婢女不解道:“明琇姑娘,你的脸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还有,你为什么还要戴帷帽?” “嘘!你千万别说出去啊!我这张脸,先藏着,我想给一个人看!” 至于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明琇此时被惊喜冲昏了头脑,也无暇顾及这种变化背后的缘故。 大匡城李府上的人都知道明琇行事乖张,再加上原先她那副相貌,组成一个大写的暴戾恣睢。这里多数人都怵她,这婢女也不例外,明琇不许她说出去,便是给她十七八个胆子,她也不敢多嘴。她点头如捣蒜,见明琇还不放开她,汗毛都竖起来了,小心问道:“明琇姑娘还有什么事吗?” 明琇:“大匡城最好的成衣店在哪儿?” 婢女:“车迟街的绮罗阁,绣品是一绝,听说那里的绣娘都是仙都琇坊里搬来的,什么最时兴的花样,都琇得出来。还有,襄南道的那家姮娥织造,里面卖的衣料最精贵,掌柜的专挑各国、各州进的尖货,我们家夫人就常去那里定制衣裳。” 明琇在这方面特别虚心好学,反复重复确认了名字后,又问了几家卖胭脂铺的名字和地点,揣上钱袋,急匆匆策马出门。 方才的小雪转眼间下大了,丝毫没有要停下的征兆。 雪天,好多铺子都提早打烊了。明琇冲进成衣店里时,铺子里已经没有客人了,她拿出李成壑的名头才说服老板做她最后一单。她上一回乐此不疲地试穿衣服 分卷阅读99 也不知是何年何月,因而当她走进寻常女孩子常逛的店里,换着衣服,竟生出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感动得鼻子都酸了。扪心自问,她并不相信自己脸上的疤真的永远消失了,至于这样能够持续多久、什么时候会变回去,都还是未知数。所以,她只想珍惜现在的每一秒——穿漂亮衣服多一秒,就赚一秒。 没有失去过容色的人永远无法理解明琇此刻内心的喜悦,这是失而复得,是有一个小女孩在心尖尖上转圈圈。 白雪最衬红色。 明琇选了一条红罗裙,上面绣着朵朵金玫瑰,日常穿显得太过张扬,但她全不在乎。即便这条裙子只穿一次、她只美一刻,也觉得值得。 明琇骑马从东市跑到西市凑齐了衣装,又从西市折返东市冲进打烊了的胭脂铺里买螺子黛和口脂。花了足足两个时辰,买齐了几乎所有女子闺房中常有的东西。 由于毁容数年从不修饰容颜,她化起妆来手生,也不知自己化得如何,只道镜子里的自己怎么看都很好看。最后,她抿上了朱红色的口脂,忍不住笑了起来。 窗外,大漠恢弘的红日沉入地面,雪停了,漫天都是厚重的云彩,如同烈火熊熊燃烧。 她一身红金,融入夕阳之中,灼灼之色更衬出她如雪的肌肤。 “我想让他看看。”明琇跨上白马,轻轻说道。 看看她本来的模样。 哪怕城门已经关闭了,哪怕他还在生她的气,哪怕她今夜可能会露宿风霜……她都必须要去一趟。 很多年来,明琇活得得过且过,很少有什么事是她觉得非做不可的,但她的心声说,现在去找李青莲这件事,属于少数的“非做不可”的那类事。 “我一定要这样到他面前!” 这个念头如同突然窜高的火苗,烧得她心跳如擂、一刻也等不及。 红衣白马,夕阳西下,漠上荒烟,白雪孤城。 汽笛长鸣。今日下过一场大雪,宵禁的时间提前了。城市中心的机械工厂冲天射出一阵白烟,随即齿轮链接铁链转动的噪音悠然停歇,宣告着一天劳作的休止。 “驾!” 明琇扬鞭启程。 第48章 若教眼底无离恨 明琇在沙漠里迷了路,等找到沙漠中的几座木棚时, 已经离黄昏过了两个时辰。 夜幕披上星空, 由是雪后的空气洁净如洗, 仰头望得到一条璀璨的光带,横跨繁星,那便是银河。这一幕穿越亿万里、横跨千万年而来,把永恒在刹那间写在天上。 将视线收回大地,便有黄沙白雪, 一望无垠。 寂静寒冷的大漠里,那几间木棚是唯一的地标。 一个人住在这种地方,该有多么孤独?说是流放也不为过。 一丝丝酸涩涌上明琇心间,她原希望这四年间, 李青莲和她再无瓜葛, 他能过得比四年前更好, 哪怕她会因此有些不甘,心底里也会衷心为他开心的。 好在, 现在终于有沈爱陪着他了。 木棚中, 灯火还未熄灭。明琇悄悄栓了马,踮着脚尖踩着沙雪走到了门外,里面传来少女娇软的声音, 在吟诗,又或许是背诵。 原来沈爱认真起来,也是会秉烛夜读的。明琇本是来找李青莲的,却趴在沈爱的房外听了许久, 嘴角不住地上扬。或许是因为她长久地在黑暗中徘徊,她控制不住地去喜欢这样生机勃勃的、轻灵快活的人。明琇原先以为她嫉妒沈爱命好,可后来才发现,对于这样的人,她根本嫉妒不起来,甚至也羡慕不起来,之因嫉妒的根本是厌恶别人比自己的好,而羡慕则是希望自己和别人一样好,而她两者皆非。她既不厌恶沈爱的好,也不觉得自己有可能变成沈爱的样子。 沈爱背到一首曹子建的古风《明月上高楼》。 “愿为西南风,长逝入君怀……”她的声音减弱,末了长叹一声。 明琇险些没笑出来:哈,李青莲搞什么鬼,给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布置作业怎地选了一首怨妇诗? 可她脸上的笑容还没等得及收回去,接下来沈爱的一句话就成功让她的表情冻结在脸上。 “这首诗太悲凉了,不适合表白呢。我再选选……” 里面传来“唰唰”的翻书声。 原来沈爱在选情诗?给谁的?明琇不禁将耳朵直接贴到了门上…… “师父,沈爱喜欢你,从很久以前就开始喜欢你了。如果师父不嫌弃,愿意一直像现在这样让我陪在你身边……”说到一半,沈爱又叹气,“哎,这也太俗了!要不还是写首情诗?” 想了一阵,沈爱又说:“不行不行,师父说过我作诗还差的太远,这么重要的时候我可不能丢人现眼。” 门外的明琇进退都不是,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她远道而来偷听女孩子练习表白,也真够丢人的。 沈爱最终决定:“还是今晚说吧。因为明早就要走,如果现在不说,路上这么多人,也不方便 分卷阅读100 说。要是等回来再说……哎,那么久之后会发生什么,谁也说不清楚。对,现在就跟他说,就这么办!” 沈爱是个一鼓作气的性子,想好了要表白,就一把推开门,端一盆热水当做道具,走到隔壁李青莲的房门前。 明琇躲在草垛后面,睁大眼睛看着沈爱敲门。 咚——咚——咚—— 每敲一下门,沈爱就大喘气一次,明琇也跟着一道紧张,心跳声几乎要压过那扣门声。 房内终于传回了李青莲的声音,“沈爱,什么事?” 沈爱道:“给师父送洗脸水……” 李青莲道:“用不着,拿走。” 沈爱皱着眉头想理由,憋了半天才道:“师父!不能浪费水啊!” 李青莲似乎有些不耐烦了,“拿去浇菜田、喂骆驼!” 明琇听到这样的对话,不得不感叹还真是有什么师父就有什么徒弟,情商堪忧。李青莲听不懂沈爱话外有话,沈爱听不懂师父不想理她。 沈爱不甘心就这么因为一盆水的问题被拒之门外,干脆推门而入,“师父,外面冷,我先进……” “滚!” 这一声“滚”说得严厉极了,沈爱吓得六神无主,手一抖,那盆水“哗啦”一下全洒在了她的衣裙上。 同样,明琇有些意外。李青莲的脾气纵然桀骜不驯,但待人一向热忱宽厚,哪怕是对下人,也绝不会说一句重话。也不知沈爱这两个月来是否哪里触到了他的逆鳞,竟让他用这种语气吼自己的爱徒,好似是面对一个破门而入的仇人。 沈爱慌忙合上门,“对、对不起!” “谁准你进我房间了?”李青莲冷道,“回去,今晚好好准备行装。明日一早出发去鲁国,不许赖床。” 一盆水浇在腿上被寒风一吹,很快就变得冰凉。沈爱双腿冻得发抖,一边搓手取暖,一边把着门说,“师父,入冬了,你身体不好,一定要注意保暖啊。” 李青莲不再理睬她,沈爱吐吐舌头,宣告第一次表白计划无疾而终。“好吧,师父晚安,沈爱先回去啦。” 见到如此乖巧的沈爱,明琇不由摇头俯首,感叹真是一物降一物,昔日一点就炸的小丫头,照样有天会被人管得服服帖帖。小丫头到了知慕少艾的年纪,情窦初开,也不知该如何表达爱慕,脸皮子薄,有些笨拙的样子当真憨态可掬。 说来也罕见,见到有人喜欢李青莲,明琇不觉嫉妒,反而觉得是那人眼光,有品位。 待沈爱回到自己房里合上门后,明琇走到李青莲门前,踌躇片刻,刚要敲门,侧耳一听,似乎听到里面传来阵阵隐忍的呻.吟声。 他怎么了?明琇万分揪心,她知晓李青莲性子极其坚韧、骄傲,哪怕是当年在骷髅谷他骨裂经断,从鬼门关里走了一遭,醒来后也没有一直哼哼。他若不是真的疼得受不了了,断然不会发出这样的声音。 这让她想起受了伤之后,缩回窝里,独自舔舐伤口的野兽。 是了,刚才沈爱还说他身体不好……明琇的手比她的脑子更快地做出了反应,她还没意识到,就伸手一推,破门而入。 李青莲背对着门,正在沐浴。明琇登时愣住了:难怪他刚才这么凶,不让沈爱进来! 他生性.爱洁,即便是在冷天,每隔三天也必要沐浴焚香,这段时间他不喜欢任何人打扰。吃酒、读书、习武都可以和兄弟们一起热热闹闹,唯独沐浴的这段时间,他受不了和他人一道,而是喜欢将自己从繁闹中抽离出来,享受孤独的时光。 此刻,李青莲不由大怒,这个闯入者让他想起从前灞陵峰上遇到过的那几个变态。那时候他为了避开众弟子,专门选了山下一处僻静、隐蔽的瀑布下沐浴冲凉,后来也不知怎么的他沐浴的场所就被传了出去,有一回就来了个貌似有断袖之癖的男子提前打点偷看。那偷窥男子中途跑出来偷他衣物,逮个正着,被他狠揍了一顿。他打断了那男子的腿,结果因私斗领了顿罚,从此更是对变态深恶痛绝。 在那件事之后,灞陵峰上的男修见着李青莲拿起皂角、汗巾都会乖乖退避三尺,可别峰的女修倒是胆肥,大概是以为李青莲肯定不好意思出手揍女孩子,竟三五成群地偷偷来看他沐浴。谁知他对女修照打不误,打得她们落荒而逃。那些女修肿着脸,偏偏不敢去告状,只得托辞说是不小心摔肿了脸。 往事不堪回首。李青莲的拳头握紧,发出骨节碰撞的响声。 沈爱吗?她怎么又回来了?徒弟又怎样,竟敢…… 两人都吓了一大跳,愣住不动,使得室内沉寂了片刻。 “啊!”反应过来后,明琇轻呼一声,捂着眼睛,仓促地背过身去。 仅是听到这个声音,就让李青莲松懈下来。 “明琇……” 作者有话要说:  由于之前断更了几天,今天双更奉上!!晚九还有一更! 感谢小天使们给我投出了霸王票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你的菊花占有者 1枚 分卷阅读101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肥啾 1枚 感谢小天使们给我灌溉了营养液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子鱼 4瓶、鲸鱼 2瓶 第49章 不信人间有白头 明琇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她这次本来想好要向李青莲好好赔个不是, 忏悔一下这些年来自己有多混蛋, 最主要的是, “炫耀”她这张完好的脸。可这下倒好,都是不敲门惹出的祸,她话都还没说一句,又狠狠得罪了他一次。若说她每次得罪李青莲都在小本本上记一笔,这五年来, 那本子上大概能记个百八十条。 明琇百口莫辩,干脆不辩解——她确实看到了。 由于沙漠绿洲上淡水稀缺,他只是坐在一张板凳上,用布蘸着浴盆里的水擦身。水晕染在他的皮肤上, 好似上好的白玉。他那双流星般的褐眸氤氲在淡淡的水汽中, 整个人仿若渡上了一层云雾缭绕的仙气。 还看到他匀称的骨骼, 坚实宽广的后背,无处安放的修长的腿……他的肌肉并不夸张, 但因为是自幼习武之人, 看起来十分有力道,尤其是后背上隆起的肌肉仿佛小山丘一样,蕴含着摧枯拉朽的力道。 黑发湿漉漉的, 被他高高束在脑后,垂下来的发梢正好落在他的腰部和股间交替的地方,发梢还在滴水,一滴滴晶莹的水珠落下, 有的落到他的腰窝,打了个旋,顺着滴落到她没好意思继续看下去的地方。 “对不起!!!我是有意偷看你洗澡的!!!” 前世,明琇来自网络发达的社会,因而她对于男子的裸身其实并不陌生,也并非没有见过更暴露的肉体。可唯独这一次,只这一眼,就让她的心不受控制得砰砰跳动,脑袋发热,皮肤滚烫,若非尚存一丝理智,几乎就要当场尖叫。 心跳加快的并发症就是语无伦次,说完这句话的几秒后,明琇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不不不不是!我想说的是,我不是有意偷看的!!我这就滚出去!!” 她看到一眼都是亵渎。可越有亵渎之感,明琇心中邪恶的火苗就蹿得越高,刚才的画面在脑海中挥之不去,推开门,冷风拂面,方才缓和呼吸。 “等、等等!”李青莲磕绊道,“外、外面冷。” 他认命地叹了一口气,“明琇,去火炉边等。” 终究是舍不得,舍不得哪怕她受一点寒。 明琇轻声“哦”了一声,蹲到火炉边,脸上一片粉红,也不知是火光映上去的红霞还是心中溢出来的滚滚红潮。 两人就这样寂静无声地共处一室。那边是李青莲默默擦身穿衣,这边是明琇像被罚面壁思考的坏学生一样,低着头,搓着手。 “好了。”李青莲穿好了衣裳。 可谁也不愿先转头,仍旧沉浸在一种羞赧的氛围中。 明琇被碳火熏得口干舌燥,她决定先说些什么缓解尴尬,然后自然地……自然地把气氛转换回正常的基调。 “李青莲,我刚才在门外听到你的声音,你……是不是生病了?” 李青莲道:“没生病。只是冬天来了。” “冬天来了?”明琇觉得有些奇怪,不过她还没来得及细问,李青莲就问道,“明琇深夜造访,又是所谓何事?难道又是想催我快给你做那个机甲人?” 明琇摇头,“不、不是的!我这次就是想给你看看。一个惊喜……” “哦?给我看什么东西?” 明明只是让他看看自己的脸,明琇还是觉得异常紧张,好似这是一场比进入大匡城更严苛的考核。“你先闭上眼睛。” 李青莲应言闭眼。明琇转身,站起来,深吸一口气,一步步靠近他。 湿发很快就浸湿了他的寝衣,他眉目英俊,闭着眼帘,长而浓密的睫毛轻轻颤动着。屋内昏黄的灯火给一切都笼上了一层暧昧的色彩。明琇屈膝半跪,与他视线平行,稍定心神。“好啦,睁开吧。” 四目相对,流光缱倦。 明琇笑道:“我好看吗?” 她的眉毛微微上扬,细而长;她的左眼也是和眉毛上扬的角度相似的凤眸,黑眸中水光凛凛,煞是传神;她的嘴唇原先很薄,但早先涂了大红的口脂,有些涂出界了,但依旧很可爱。李青莲凝视着她,呼吸声变得沉重。 她主动来找他了!她愿意亲近他! 李青莲素来的骄矜、高傲都快要被他心中的熔岩给吞噬了,全是按耐不住的狂喜和躁动。 他想过要给明琇教训,谁让她不辞而别、让他孤独地度过了最艰难的四年,谁让她喜欢尉迟瑄、对自己的心意从来都视而不见,谁让她在他疼得快要死的时候一直在梦里出现、令他既痛苦又不甘心真的死去……两个月前的那天,她明明与他同床共枕,早上迷迷糊糊得叫的还是什劳子明瑄!这些年来,他无数次告诉自己,放下吧,堂堂男儿不该拘泥于一人,这世间多得是少艾佳人,明琇又有哪里好了? 可是,意难平,心难解,情难消。 分卷阅读102 他发现自己总会轻易地原谅明琇,无论她离开了多久,只要她来,心中就欢喜。她哪里好?因为她是独一无二的明琇,哪里都是最好的。哪怕是她脸上的红色疤痕也如同瓷器上美丽的冰裂纹,无损她的风采。 “好看吗?”明琇歪着头又问了一遍。 李青莲觉得单一个“好看”配不上她,可又不想表达出来。毕竟那天他们不欢而散,他要是一下子又对她没脾气了,倒显得很没骨气。 所以他选择冷哼一声,然后起身想去取汗巾擦拭头发。 明琇快一步抢过汗巾道:“我来。”随即用布小心地从他的头顶擦到发梢。明琇很享受这个过程,因为他的头发有缎子般的光泽,色泽纯黑,湿漉漉的头发散发着淡淡的皂角的味道,让人觉得很洁净。 可擦着擦着,她发现李青莲从耳根蔓延到脖子,红了一大片。 “你怎么了?” 李青莲咬着牙,双手紧握成拳,似乎在忍耐着什么,“别碰了!” 明琇陡然松手,她这才想起自己一路策马奔驰而来,连手都还没有洗,这样脏兮兮的自己触碰到干净的他,实在是过分! 李青莲发现了她红肿的双手,忙抓住那双手,凝神沉吟。 “一点小冻疮。玩雪玩的。”明琇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想起了她弄坏怀表的事。 “笨蛋!玩雪还不戴手套!”李青莲起身,“我去烧热水,给你泡手。” “诶,不用麻烦,”明琇指了指方才他剩下的、温度正适宜的洗澡水,“我知道这里水挺紧俏的,就泡泡手的事不用再另外烧水,我用那个盆里的水就好。” “可那水已经脏了。” “没有脏!你很干净的!”似乎是觉得强调的语气不够,明琇又补充强调道,“李青莲,你浑身上下每一个角落都很干净!我一点都不嫌弃!” 李青莲突然脚步一顿,一个没站稳,整个人侧边倒过去,推翻了案几。案几上的文房四宝、榫卯木板、锤子钻头、金属切片散落一地。他喉咙干,嘴巴干,身上也烫,仿佛只要一点火星,就能把他点燃。 作者有话要说:  明·语死早不晓得自己在说什么·琇 and 李·以为自己很高冷·莲莲 第50章 我有迷魂招不得 “明琇,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他眸光闪烁, 宛如明珠淬火。 什么“你浑身上下每一个角落都很干净, 我一点也不嫌弃”这种话, 实在太容易让人产生奇怪的联想。 “对不起,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就是觉得不用烧新的水……”明琇越说越小声。她没有觊觎的意思,李青莲如清尘,她如浊水。 觊觎, 非分的企图。 她怎配。 明琇烧红了脸,转移注意力弯腰去收拾方才被李青莲一撞,从桌上掉下来的笔墨、锉刀、钻头、扳手等等。那应是他鼓捣机械的台子,非常杂乱, 平常也没人能帮他收拾。 可李青莲拦住她道:“别急着收拾。来, 我们洗手。” 明琇本以为洗手就是洗手而已, 但没想到手刚一放入热水中,她立刻就忘记正常的洗手该怎么洗了。 人是如何洗手的呢?左手和右手分别应该放在什么位置?水温多少度比较好?要洗多长时间?她好像被升腾的蒸汽彻底熏昏了头, 第一次感受到洗手也可以是一件如斯微妙的事。 李青莲站在她身后, 宽广的臂弯将她裹进怀中。她看到清水里,他骨节分明的手温柔地握着她红肿龟裂的手,慢慢地, 带动着她的手,一寸寸地揉搓。 明琇曾与许柔止的记忆共融,那段遭受强迫的记忆真实得可怕,成为她挥之不去的阴影。她从来都不喜欢别人与她有肢体接触, 尤其是男子的触碰。因而她水里的手一味退缩,李青莲一抓到她的手,她就浑身战栗。明琇在心中一遍遍告诫自己不要躲,可又无法拥有与常人一样的反应。 心病成疾。 “痛不痛?”李青莲微微低头,鼻息吐在她的耳垂上,就像是拿最柔软的羽毛搔她的耳朵。 明琇眼帘微垂,片刻恍惚。 痛不痛? 她不知道。 已经好久没有人关心她痛不痛了。 当年,明瑄忍受不了无尽的折磨和痛苦,在押送官兵众目睽睽下,跳崖自尽,那之前,九阙因忌惮他笔落成真的能力,将他的十指都给砍了。双手血流如注。在他跳下去的那一瞬,明琇差一点点就要抓住他的手,可终究没有抓住。明瑄手上的血溅到了她的眼睛里,很多血,直将她的世界都染成了血红色。 从那一天开始,那只被溅到血的右眼的视力就极速下降,或许是因为明瑄的血中有毒.药,又或许是因为她哭得太多了,总之过了一段时间,右眼就彻底瞎了。 明瑄一跳,被送往十恶不赦塔的犯人顿时没了。而那座灵界最妖邪的塔,每一次开启,都必须以鲜血的祭鲜终结。b 分卷阅读103 r   死囚自尽,十恶不赦塔吸不到活人,也不知会发生什么事,官兵害怕上头责罚,一致决定用明琇顶替明瑄。 明琇毫无反抗的能力。她也不愿说出自己的身份——宁愿被关进塔里,也不想回到九阙。那时候她对十恶不赦塔所知不多,单纯以为逃到塔里九阙就能放过她,至少还有一线生机。 被关进塔里后,最初的一年,明琇活了下来。塔里封印的都是穷凶极恶的犯人,那些妖邪或许好几百年都没见过娇娇嫩嫩的小姑娘了,觉得她很好玩,因而没有直接将她吃下肚,留了她一命,苟延残喘。残暴和嗜血是地狱的底色,凶徒热衷于研究各种酷刑和折磨人的法子,明琇的到来引发了一番骚动。 里面大多数妖魔都没有语言,即便会说话,用的也是明琇听不懂的语言,因而每天明琇与凶徒唯一的沟通就是她的惨叫声。被玩到半死,然后再被邪术救活,继续接受新的折磨。那里没有时间,像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地狱。 索性有个心存一丝善念的女鬼修,偷偷作法抽去了明琇的痛觉,这才让折磨减轻了一些。 . “明琇?”李青莲唤了她一声,怀中的她在发抖,抖得厉害。 明琇轻声道:“李青莲,我痛的。” 她撒了谎,因为想要尝尝这种被人心疼的滋味。 “你自己的手,怎生不知爱护?冻疮虽算不得什么大伤,但缠人得紧,要是这个冬天好不了,明年你的手指都会变形!”李青莲将她的手拎出来,小心地擦拭,然后去取冻疮药膏。 冰凉的药膏抹在明琇的手上,抹完药膏,他便抓起那双手,吹了吹气。“还疼吗?” 火炉里的碳火发出“滋滋”声,灯色昏黄,将一切都照得影影绰绰,不那么真切。明琇道:“嗯,还有点疼……” “等着。” 明琇不得不承认他果然是个行动派,效率极高,说完后就立刻去后厨取来一个生姜,道:“吃了它。生姜能驱风散寒,消肿止疼。” “我不吃姜。” 李青莲说着就示范吃了一块姜,“这不是普通生姜,是我秘方腌制的糖姜,可好吃了。” 明琇怕辣,却想起李青莲无辣不欢,“你说好吃我可不信。” 她固执得很,李青莲威逼利诱自己都吃了好几块糖姜,明琇还是一口没吃。李青莲没辙了,叹道:“好吧,那给你吃麦芽糖。” 明琇肚子也有点饿,一听有糖吃,下意识张开了嘴。李青莲眼疾手快地在她吃糖的时候扔进去一块姜。 他自幼打鸟、掷飞镖练出来的本事这会儿派上了用场。 “唔!!”明琇被塞了一嘴,又酸又甜,倒是没有想象中那股辣味。 李青莲一手按着她的后脑勺,一手捂住她的嘴巴,两人之间的距离突然拉得很近。他得意道:“好吃吧?” 明琇:“……” 李青莲看着她,突然之间附身,在自己的手背上,正对明琇嘴唇的位置上亲了一下,发出“啾”的一声。 明琇:!!! 分明隔着一层手,明琇却觉得像是真的被亲了一样。 李青莲松开手,玩味地看着她。 明琇惊呆了,良久才捂着嘴巴说:“你刚才想亲我!?” “哈哈哈哈哈……我亲我自己的手,不需要你同意吧!”李青莲大笑,毫不顾忌明琇那所剩无几的颜面。 明琇语塞。她平日里的狂妄实则都是为了掩盖她是个极度自卑、自厌的人,那长久的噩梦令早已将她彻底改变,她根本就不敢相信自己能够得到这么好的人,天上的月亮,地上的谪仙。 平日里的掩盖终究是欲盖弥彰。自卑可以伪装骗过别人,却骗不了自己。李青莲若是毫无芥蒂地差使她、利用她,她会欣然接受,因为那是她欠他的,给她一个还债的机会,她求之不得。可李青莲若还要继续为她付出、待她一片衷情,她反而受之有愧,心中更加愧疚。 李青莲给她倒了一碗水,递过去,“喏,喝点水漱漱口。” 碗口很大,明琇端起碗正打算喝水,忽然瞥见水中倒影…… 还是那张有着狰狞的咒印的脸! 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变回来的,但可以肯定,当李青莲看到她,她确实已经是这幅模样了。 噩梦还没有终结! 这张噩梦般的脸提醒着她所有不堪的往事。本以为自己的脸好了一时,就可以彻底走出来,结果只是一场虚妄。其实明琇都知道,哪怕有一天她脸上的咒印真的消失,她也变不会从前干净的自己了。 可笑她还问“我好看吗”,如此愚蠢,如此厚颜无耻…… 明琇颤抖着放下水碗,额头浮上了一层冷汗,紧接着就听到了大凶的冷笑。 琇琇,你就这么想摆脱我吗?当初你求我救你的时候,立下过什么誓言? 他说,人都是过河拆桥的东西,如果有一天你能除去我,你一定不会心慈手软。 明琇失控大叫:“ 分卷阅读104 啊!!!!” 你是个无魂之人,你连自己的命都不是自己的,生出妄念,到头来也是你自己伤心难过。 声音如附骨之疽,向她证明,她永远是个肮脏、堕落的人。 李青莲没想到自己的举动竟然把她吓成这幅样子,在妖窟的经验告诉他,明琇确实很不喜欢别人的触碰,可他却没想到,她的反感会如此强烈。他连退几步,说道:“明琇,刚才是我一时冲动,你别怕,我虽不是端正君子,但也绝不会强人所难。” 明琇捂着自己右眼上的眼罩,大口喘着气。 “喂,你说你是不是特别喜欢夜奔呐?”李青莲故作轻松道,“从前你为尉迟瑄夜奔,这一次可是为了我?还特意打扮了一番,也不能怪我误会。” 你没有误会,我…… 明琇策马而来之时,本来已在心中演练了一遍自己说出那句话的场景,但喝了那口水,看到水中的倒影、听到大凶的声音,她又失去了全部的勇气。 她不配。 李青莲为什么会喜欢她?这令她百思不得其解。 一个丑八怪,一个既不温柔也不善良的女人。他见过她吃妖丹,知晓她修邪道,甚至知道她与许柔止是同一个人。易舍换魂,世间罕有,非妖即邪,仙门中人若知此事,她必是人人得而诛之。 明琇深吸一口气,“李青莲,我刚才那样不是因为讨厌你。我愿意以一切保护你……但是有些事我现在还没有做好准备,我有苦衷,你不明白……” “我不明白?”李青莲笑了一声,“我只明白一点。生是此间匆匆过客,死是回归来处,天地有如一所旅社,客来,客往,古往今来,有多少人为这场逆旅叹息?人生苦短,若不得尽欢,求仙求道也是枉然。我说这些话不是自以为能够化解你的心结,不过是想告诉你,人生一场,已经有太多不痛快了,若感情之事还不得痛快,那还要它作甚。所以,根本不必纠结,也不必太顾及我怎么想,你我依旧是知己旧友,往后依旧如从前那样相处。明琇,我绝不逼你,你也莫苛责自己。” 明琇瞪大了眼睛,心中的铠甲粉碎,溃不成军,露出里面那一点软肋,她藏了多年,快要藏不住了。 良久,她稍定心神,问道,“听沈爱说,你们就要去鲁国?是什么事?” 李青莲没有直接回答,却是目光一凛,“对了,我不许你和沈爱走得太近。答应我。” 作者有话要说:  这段时间不更新收藏掉,更新收藏也掉,我佛鸟。jj又抽,发一章抽了一刻钟才传上去_(:з」∠)_ 感谢小天使们给我投出了霸王票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白夭 1枚 感谢小天使们给我灌溉了营养液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伭羽 14瓶、鲸鱼 1瓶 第51章 雄鸡一声天下白 夜深了,云雾散去, 明月大如斗, 月光透过窗格的罅隙, 终于照上来时,他的眼睫形成一片蝶翼般的阴影。明琇抬眸望去的瞬间呼吸一滞,忽地发现曾经李青莲的风华,灿烂浓烈如郎朗白日,而现在月光下的他却是面色苍白, 略显憔悴病容,如水月镜花,随时都要飘走似的。 冬日的来临又抽走了几分他的生命力,他的皮肤下透出淡淡的青紫色, 一离开热水, 手又恢复了冰凉。 明琇几次犹豫, 又几次作罢,终究没有开口询问他当年为何灵力尽失。因为明琇上次擅自探查他体内灵力的举动触怒过他, 可见他骨子里还是倨傲, 不接受缅怀过去,也不喜欢别人的同情。 “嗯,我会和沈爱保持距离的。她毕竟是你徒弟, 和我这种人多打交道没好处,近墨者黑的道理我懂。”明琇收回杂念,回应了李青莲方才告诫她的话。 李青莲嗯了一声,道:“一个多月后就是冬至。每年这个时候九阙仙盟就会邀仙门百家, 在崤陵举办祭天大典。沈爱与我,还有另外几位师兄弟及他们的弟子,明日就要出使鲁国,代表大匡参与祭天。” 明琇问:“此去路途遥远,舟车劳顿恐怕是少不了。往年都是你去吗?” “不,这是第一次。今年八月,北天中央的紫微垣突现异象,据说是百年一遇的帝王之象。所以许多人都认为,仙首会选在今年承天之运,在崤陵祭天……封禅。” “封禅?”明琇垂眸喃喃,“朱无咎终于打算登基称帝了吗……” 灵界建立伊始,为的就是创造一个属于修道者的、不受帝皇统治的大陆。却没想到兜兜转转上千年,可能还是回到了凡界的起点。历史的洪波再如何汹涌、任他洪水滔天,明琇也不曾想过自己能够力挽狂澜,她关心向来都是一些小事,比如…… “诶,使团还有名额吗?我和你们一起去如何?” 李青莲道:“届时百家仙门的能人都在场,明琇你非仙道中人,去了只有危险。况且,你连我大匡城弟子都算不上,以什么身份出席,又能派什么用场?” 明琇义正言辞:“ 分卷阅读105 万一朱无咎要对你不利,我就能保护你啊!” 李青莲毫不掩饰地笑了一声,“那好歹是堂堂九阙仙首,怎会专门挑在那种重要的时候对我一个无名小卒不利。明琇,你怕是另有所图吧。” 明琇嘴角一抽。她心里那些小九九,打死也不会说出来的,否则绝对要被李青莲取笑一辈子! 在尝过美梦的滋味后,她方才确信,人能够踏踏实实地睡觉,一定是人生最爽的事。 可一旦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明琇就很难再接受她习惯了四、五年的夜夜噩梦的状态了。而且,前一阵她还苦恼地发现,自己不做噩梦根本不是因为李青莲的灵气有什么奇效,而是因而他,他这个人。 至于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明琇完全没有头绪,这一定是玄学,不遵循任何逻辑的玄学! 在那一夜探知李青莲体内并没有灵力后,明琇想要消灭噩梦和睡眠障碍的计划宣告破碎—— 她脸皮再厚,总不能央着人家夜夜陪她睡觉吧? 因此,明琇方才暗戳戳地想,要是能和李青莲一起去鲁国,路上可能会在野外搭帐。大家一起打铺盖,她稍微睡得离李青莲近点,也不会有人怀疑。那她蹭睡的劣行也就不会被暴露了。 明琇从这个教训中总结出一个道理:人啊,如果没有一世爽的把握,就坚决不能一时爽,否则知道了什么是好,心中产生对比,便会失去忍耐先前的常态的能力。 现在的明琇,已经有点离不开李青莲了。 这不是一个好兆头,明琇忧虑地想。 “咳咳,夜深了,你明早还要早起,我就不和你说话啦。今晚我就睡地上?” “不,你睡床上。” 明琇跳了起来,“不可以!绝对不可以!太过了!上次那是特殊情况,这次你我都清醒着,怎么能睡一起?” 李青莲幽幽地看着她,片刻后道:“明琇,你想多了。寒舍容得下两张床。你睡这张,我去里屋睡。” “是这样啊……” 丢死个人!明琇尴尬得将手背在身后,掌心顷刻间出了一层冷汗。 李青莲的薄唇勉强维持在一个不大不小弧度,强忍住没有笑开。“明琇啊,不是我不想遂了你的心愿。只是你再怎么不像个女人,也总归还是个女人,而我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若真的与你同塌,我必彻夜难眠,那就是生生折磨自己,我才不干。” 平常明琇放荡形骸,荤话张口就来,可面对李青莲却是分分钟被打回原形,窘迫暴露无遗。“什什什么叫遂了我的心愿!” “难道不是?那日我被明琇捆在床上在先,被你灌以烈酒在后,此后我神志不清,第二天早上醒,便发现你躺在我身上,谁知道你对我做了什么。只是没想到明琇是这种敢做不敢认的人。” 明琇的脸色一连变了几变,活像是只被踩着尾巴的兔子,瞪大眼睛,又急又气:“不是不是不是我!!是你、是你干的!是你抓着我不放的!而且那夜什么也没有发生!我怎么敢做不敢认了,我我我……” 看到李青莲似笑非笑的神情,明琇才意识到:糟糕,被他给耍了! “呵。”李青莲打了个哈欠,悠然走向内室,合上隔间的门,关门前还留下一个长达五秒的眼神。 李青莲一走,明琇就把自己重重摔到床上,用被子捂着脑袋,把头埋到床上,发出羞愧难当的呜声。 丢人、太丢人了! “啊啊啊啊啊啊……今晚发生的事、我说过的话,李青莲,你最好都给我统统忘了!” . 翌日。 一早醒来,感受到的就是平静。安静,但不寂静,因为窗外的微风吹得沙地上的野草簌簌作响,草垛里有虫子的嗡嗡声。沙漠上的鹰翱翔天际,唱着苍凉的调子,时近时远,叫声从来没有两次是一样的。 又是一觉睡到日上三竿。明琇扶额心道,睡不好就凌晨惊醒,一旦睡好,则必定赖床,这生物钟也真是见风使舵的主。 到了这个点,李青莲与沈爱想必早已出发。 “好久不见。明姑娘。” 声音带着浓郁的金属感。明琇一个愣登清醒过来,低头一看,门前站着一个拥有两只大金属球做的眼睛的机甲人。遂披上外衣,抱拳道,“贺老。” 明琇皱了皱眉,“对了,您一早来这里是……” “青莲临走前留给姑娘一个惊喜。你且将那帷幕揭开。” 屋子里确实多了一个大型的物件,整个被布罩起来。 明琇狐疑地掀开罩子,不由失声大叫。 “老天!!!” 这世上竟有如此栩栩如生的机甲人!若非他的眼睛黯淡无光、肌肤太过无瑕、身上没有温度,明琇恐怕真的会以为明瑄复生了。 明琇抚摸着机甲人的脸,轻声叹道:“真像。” “我们也是头一回做这样的机甲,因为与真人太过相近,总是瞧着瘆人。” 就差一个灵魂了。 分卷阅读106 怀着四年的夙愿,就如同是在一条无边长河中划一叶扁舟,如今雾气散去,彼岸近在眼前。明琇咽了咽口水,心中愈发忐忑不安。 “老夫还是那句话,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以这种姿态苟延残喘的。活着未必是一件好事。”贺老停顿了片刻,“这终究是明姑娘的决定,但老夫的劝告发自肺腑,还望三思。” 作为一个机甲人,他似乎一直都反对以这种方式存在的生命,甚是矛盾。明琇突然想起那天贺老还说过一句话,令她疑惑了许久…… “贺老,我不明白,为何那天你说你以这样的方式活下来,并非为了求生,而是为了李青莲?” “他是老夫看重的孩子。保护我是他的愿望,也是那时候他唯一可以完成的愿望。”机甲人的声音毫无起伏,如同一潭枯水。“那时他才二十岁,正是大好年华,怎么能在这个年纪死心?老夫年纪大了,即便没有入狱问斩,也最多只有十年好活。贺氏一族于九阙党争之中败北,我看着贺家灭门,儿孙们一个个都死在我面前,那之后,其实我这条老命,是死是活,已经全然无所谓了。若救活老夫能让青莲好受一些,那也算是我最后一点功德。” 明琇心中隐隐作痛,“贺老,求您告诉我,当年在李青莲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贺老沉默良久,终决定如实相告,“青莲没有告诉你,大抵是不希望你过分联想。但老夫以为,明姑娘是青莲此生认定之人,有些事,还是知道为好。” 明琇急问:“李青莲的内丹已经没有了,对不对?” 贺老道:“他的金丹四年前就被剖了出来。” 金丹是修道者以人体作炉鼎,凝结体内精气结成的内丹,融于血肉,密不可分。修道者固丹后,金丹生于心脏之上,乃是灵脉之核心,牵一发而动全身。 剖丹等同于在心脏上挖去一块肉,这样人还能活吗? “不、不不,不对……”明琇猛烈地摇头,“贺老,您可是亲眼看到?” “剖丹凶险至极,为了完好地剖出内丹,用刑时,必须保持清醒。当时剖了整整六个时辰,老夫虽不得亲眼所见,但听得里面传来的叫声,应是确认无疑。” “那后来呢?为什么要他的金丹?我知道有那种食用修道者的金丹增进修为的邪术,难道……” 机甲人的头颅缓慢地左右摇动,金属摩挲,发出“滋滋”声响。他的嗓音不含有任何人类的感情: “不。后来,金丹喂了狗。” “什么……意思?” “剖丹之刑结束,大门终打开,老夫冲进殿内,看到的一幕就是那颗还沾着青莲心头血的金丹被扔在大殿的石板地上,施刑者吹了声哨子,跑进来五只九阙看门的灵犬……五条狗看起来都饿极了,一闻到血腥味便一拥而上,混乱之中,金丹也不知被哪只狗吃了。” 明琇目眦尽裂,指甲陷入木桌。“不可能、不可能!谁会这么恨他,他这么好……他待人明明都这么好……” “青莲有着可怕的意志力,经历了那般酷刑,竟还保留着一丝清明,可那才是真正残忍的事。他亲眼看到他最珍视的金丹被狗践踏、分食,口中鲜血狂喷不止,蜿蜒着流下阶梯,当即昏死过去。”一条铜臂伸过来拍拍她不住颤抖的肩膀,“别太伤怀,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不妨也把眼泪留在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为了攒存稿,这周在周三、周六、周日晚9更新章节 希望大家继续支持~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执执 5瓶 第52章 被发之叟狂而痴 明琇揉了揉红红的眼睛,深吸一口气, “贺老, 求您今天全部告诉我, 有关李青莲的一切,我都想知道。” “这件事背后,原因不止一个。”贺老有条不紊地说道,“科学乃夷狄之法,五年前一道废铁令, 将其定义为域外邪教,法令发布后,所有蒸汽机械的制造者需要上缴普通商税七倍以上的税。是以原本蒸蒸日上的机械业几乎在一昔之间倒退,商贾不敢再将汽灯、火铳、钟表等等摆在店铺里, 道统与机械的矛盾一度激化。但是, 大匡城是世上第一座蒸汽城, 也是李家几代人的心血,老城主不愿响应法令废止工业, 只是每年多缴税, 坚持固守边城。大匡距离中州万里之遥,外通西域,内交中原, 百年来如同沙漠上一个独立的国家,纵是九阙也鞭长莫及,也足以令仙首忌惮——不,与其说仙首忌惮的是大匡, 不如说他忌惮的是一个新的时代,一种颠覆性的精神。” 提及那个名字,明琇眉头紧锁,凤眸中浮现出一层薄薄的怒气。“朱无咎当然怕!他越强大,就越是害怕一朝变革,将他拉下宝座!仙门尚古之风鼎盛,什么古墓里挖出来的秘籍功法、什么上古神器、什么古老的典籍,好像人一旦掌握了过去的奥秘,就能在现在所向披靡。蒸汽精神与这一切背道而驰,它相信的是人定胜天,强者属于未来。两者之间的矛盾,实在难以化解。这些我都知道,可这又干李青莲什么事?” “ 分卷阅读107 青莲是老城主独子、大匡少主,年少成名,天赋奇高,个性又如此不驯。若不能令其臣服,就必然令其一生难以翻身。仙首只需要找到一个明面上合适的理由,控制住青莲,等同于控制了大匡城。仙门以实力为尊,若青莲一朝继承城主之位,却是一介废人,必为修道中人不齿,彼时大匡城将无法在仙门百家面前立足,彻底孤立无援。” “那朱无咎找了什么理由?” 贺老沉默不语。实则明琇心里已有了答案,“李青莲是因为把我从瀚海峰上救走才获罪的,对不对?即便朱无咎对我并无感情,也必然认定我是他的物品。李青莲趁乱带我逃离,朱无咎事后又怎会毫不追究?是我……原来是我!” 这具铜制的身体诞生之际,大匡城制造机甲人的技术还不娴熟,所以贺老只是一个有着丑丑的五官的机甲人,没有眼神,没有眼泪,没有喜怒哀乐的表情。可是这一刻,她却从这个老人的脸上看到了惋惜和痛苦。 “明姑娘,错不在你。” 错不在她? 可惜人一旦长大,就不再活在黑白分明的世界里了,是非对错,孰是孰非,她难道能撇得干净吗? 是她跟着李青莲逃的,又在十里亭前不告而别,让他一个人面对这四年。 发生了这么多事,究竟有没有错,她早已分不清了。 李青莲,对不起……明琇又红了眼眶,在心中一声声重复着“对不起”。 贺老道:“明姑娘,青莲从来没有恨过你,一点也没有。那时他受刑之后,在床上躺了三个月,有时一睡就是三天,有时睁着眼睛、开口说话,说的内容也颠三倒四,像是还沉浸在梦魇中。青莲的同窗好友在他的病榻前轮流照顾,那些年轻儿郎,看着他迟迟醒不来,都在背后偷偷流眼泪。少年郎不解局势之复杂,只知道青莲是因为救你才遭此酷刑,便都恨透了你,连带着你二哥哥顶不住骂声,离开了九阙。他们为了泄愤,把‘许柔止’这个名字贴在箭靶子上,骂你红颜祸水、水性杨花。” 明琇咬牙,换做是她,也会痛骂自己。 “可是有一天,青莲醒转过来,听到同窗咒骂你,他当即就下了床。那时明明连站都站不稳,却非要拄着拐杖去到校场,把你的名字从箭靶上撕下来。” 明琇瞪大眼睛,双唇不住地颤动……“明姑娘不相信?”贺老道,“其实老夫也曾认为青莲个性冲动、往往意气用事,直到看到他面对真正的困境,方才发现他实则冷静克制到了极致。老夫一生所见之英豪,血勇之人,怒而面赤,此类勇士最多;脉勇之人,怒而面青,能藏得住事,却藏不住怒气,此类人已属罕见;骨勇之人,怒而面白,此类人能舍身取义,得之不易;而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实乃万人之英。他遭受如此打击并未一蹶不振,说实话,老夫佩服我的这位小友。” “那件事后,不瞒明姑娘,老夫本也怨你,但有一回我去灞陵峰探病,他让我不要怨你。他说,没有什么红颜祸水,你也一样是受到伤害的人。把过错推到一个女人身上,不过是恨不起强者,退而求其次罢。” 明琇就像吃了一团棉花,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梗在喉咙口,张开嘴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突然之间,她的眼前一片空茫的水泽,恍惚间竟浮现出初见时李青莲从宝马香车中走出来的样子,时隔多年,仍宛如昨日。 少年穿着一双黑色的皮靴,皮面上用彩线生动地绣着两只凤凰,凤凰的眼珠子是两颗明珠,亮得刺眼。他一席白衣,白得好似白云,阳光下衣服的料子散发着幽幽珠光,袖口和衣缘有着金丝包边,腰佩蹀躞腰带,悬一个葫芦、一把长剑,一看就很有钱的样子。少年肌肤胜雪,黑发似漆,浑身上下都是干净的、纯粹的颜色,形成了强烈的色彩对比。 第一眼觉得招摇,第二眼艳羡,第三眼便是今生今世,再难忘怀。 他嬉笑怒骂,恣意快乐,那一幕幕在明琇眼前轮番闪过。突破元婴那天的李青莲向她走来。二十不到的少年,走起路来也是轻松明快的,在人前顾及着“名士风度”,装作宠辱不惊,实际上突破元婴这件事可把他高兴坏了。破境当天傍晚,李青莲带她御剑,飞到山巅、云间,看着夕阳落下,明月升起。他冲着天涯大喊:我欲乘鸾鹤,驾虬龙,飞腾万丈,见四海之升平,出宇宙之寥廓,登云天之渺茫! 李青莲再如何达观,又怎么可能真的不在乎。修仙问道,分明是他前生的信仰、夙愿、期盼…… 明琇怔怔地想着,想着泪痕已干,心下茫然: “我该怎么办?” 这个仇怎么报?就算能把朱无咎千刀万剐,李青莲的金丹也回不来了。这个恩情又该怎么偿?她永远也偿不了。 明琇素来杀伐决断,这两个问题却让她陷入了无解的旋涡。 贺老见时机已到,引出下文:“青莲此去崤陵,除却代大匡城赴冬至祭天大典,还有一事。” “难道他要……刺杀朱无咎?”明琇按耐不住,生生捏碎了一枚茶盏。 贺老道:“明姑娘莫急,且听 分卷阅读108 老夫逐一道来。若仙首当真如传闻那样在崤陵封禅,开登基称帝之先例,整个灵界的历史必然改变。仙首膝下仅一嫡女,无顺位继承之人,储位空悬,九阙内部必乱。而仙首一旦因刺杀而亡,各家仙门之中必有无数人借势揭竿而起称王称帝,天下大乱。” “治理天下,首要的就是政局安定,这才能得到百姓的拥护,贤明者居上,不肖者居下。可一旦恢复人界帝制,灵界先贤千年前的努力都将化为子虚乌有,世袭的统治者,以专制独享霸权,居上位者如何保持贤明?居下位当真不肖?百姓的安定就更堪忧了,即便得到安定,也是无自由的安定。那时候,仙道才面临真正的陨落,自由终向王权让步,修道之人摧眉折腰向权力妥协。人的忘性很大,再过几年,恐怕人人又都该觉得本该如此。” 最后贺老又道:“所以,决不能让仙首成功封禅。仙首必须以一个能够让天下人信服的方式——魂归九泉!” “让天下人信服?”这恐怕比刺杀朱无咎还要困难。 在明琇心中,贺老是个拥有白花花的胡子的慈蔼老人,也是个可爱的酒徒。 有时她会忘记,贺老其实也是一个政客。 年过八旬,官至九阙阁老的政客。这意味着他身经百战、阅人无数,绝不会只是像他的外表那样简单。 明琇也是极聪敏的人,强烈的悲怵逐渐褪去,她也能够想到贺老绝不会选在这样一个早晨,无缘无故地来同她叙旧。 从两人的对话一开始,她的情绪,从关切到难过,到自责,到一腔愤恨,再到迷惘无措,恐怕都在贺老的预料之中。他把过去的事以这种方式告诉她,就是要彻底激起她的愧疚和不甘,又巧妙地用言语激起了她内心深处潜藏的大义。 对话不过持续了半柱香的时间,明琇的情绪已然经历了几次大起大幅,爱念、恨意、歉疚,这些最强烈的感情糅合在一起,哪怕明琇知道是他有意为之,也没有办法不主动走进他的圈套。她甚至不觉得自己被操纵了,因为她心甘情愿。 明琇道:“我能做些什么?” 贺老需要一个对李青莲绝对忠诚的人,去做一件事。 “青莲终究善良,我担心关键时刻他无法狠下心来,所以,需要明姑娘去做那件龌龊事。” “可以。龌龊事就适合我这种人去做,不能脏了他的手。”明琇没有片刻犹豫,因为她相信贺老。 并非坏人才不择手段,好人更需要保护自己。 哪怕他的灵魂拘泥于一个滑稽的机甲人里,这铜片中,也藏着一把士大夫的铮铮铁骨。 李青莲大概也生着这种要命的骨头。 贺老伏在她耳畔,说了一通话。 明琇本来觉得自己为了报仇没什么不能做的,可是听完贺老的话,她还是蹙眉沉思,沉默良久。 初次听到这件事,她只觉得匪夷所思,可当她将贺老的话重新在脑海中过了几遍后,就发现了越来越多的证据佐证他的话。她目睹的点点滴滴,在唯一真相的指引下,串成一条链子。 不知过了多久,明琇紧握的双拳缓缓地松开,仿佛接下来这句话需要用光她的力气…… “我会做到。” 作者有话要说:  无责任小剧场 某匿名情感论坛—— 凌晨两点,明琇离开某莲牌安眠宝再度失眠,暗戳戳发了一个问题:【心疼死我喜欢的人了,可他是个死傲娇,痛死也不想别人知道,用什么方式安慰、报答他比较好?】 匿名网友:【洗香香,钻他被窝,一次不行,就多钻几次】 琇琇:【流氓滚粗!我喜欢的人才不是追求低级趣味的人呢!】 凌晨三点,青莲顶着黑眼圈,脑中“低级趣味”四个字来回滚动播放。 第53章 美人如花隔云端 “崤陵还没到吗?” 穿着狼獾皮的青年将手从袖子里抽出来,迅速地在毛皮帽的帽绳处打了个结。 这样寒冷的天气已经持续了一个月了, 从离开大匡城的那天算起, 陆子约想。 呼啸的北风好像长了眼睛, 一个劲地从皮草的缝里钻,人哪怕穿得再厚,也扛不住这妖风。 “我们脚下就是崤陵。小子,崤陵长得很,可距离我们要去的泰长山还有很远呢!” 回应陆子约的男子是他的师父拜沭, 大匡城朝剑长老。那是一个将近两米的壮士,生着一头蓬松的红发,都不用戴帽子。他在拜师礼上第一次见到拜沭,觉得这位长老生得丑, 鹰鼻深目, 毛发旺盛得像个野人, 和他从前见过的任何一个中州人都长得不一样,后来才听说朝剑长老的祖上是罗刹人。 至于罗刹是哪里, 他也不是很清楚, 总之,和一切都必须按照规矩运作的中州相比,边城简直就是另一个世界, 什么样的人都有,他见过头发颜色各异的人,还见过在大街上交颈缠吻的两个男子……起初见到怪事还总是要感慨,后来呆久了, 自然而然变得十分包容,开始对一切“出格” 分卷阅读109 都司空见惯。 这一次赴崤陵祭天大典的使团一共十八人。十八人刚刚缓慢地翻过了一座泥土地里结着暗冰的山,踏上了这条踩平的土径。穿过齐膝深的草,过了一排苍天大树,往上朝下一个山脊进发。雪已经停了,白皑皑的山坡不时有小小的山谷,山谷里的小溪结成了冰,冰上又覆盖了雪,遥想夏天,小溪边一定是鸟语花香,可现在连一个会动的东西都看不见。 森林弥漫着霜粒一样的薄雾,气温低到每个人的眉毛上都浮了一层白乎乎的霜,森林的色调是霜蓝、幽绿,连带着行走其间的人的心情也跟着冰冷、低落。 沈爱擤了擤冻得发红的鼻子,回头望向龙车上那干瘪的布层,叹了一口气,“要是还能坐孔明灯就好了……燃料不够了吗?” “那不叫孔明灯,那是大匡发明的飞行气球‘帝江’。孔明灯与它的原理虽然相近,但个头比它可小了不止百倍。我不得不怀疑你是不是根本没见过孔明灯,丫头。”拜沭顿了顿,“燃料不是问题。把硫酸泼到铁屑上就可以制造出氢气,然后把氢气收集起来,充到外层的油布里,这样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另外一种办法是在温泉附近找一个地气的出口,这样很快就能充好。真正的问题是风向,驾驶帝江需要先行辨别风向,必须是顺风,逆风而行只会陷我们于危险中。现在吹西北风,我们也就不能使用帝江飞行了。” 沈爱撇撇嘴,“我看那气球长得就像是个大型的孔明灯嘛,你们总爱给这些钢铁做的大家伙起上古异兽的名字,什么‘重明’,什么‘帝江’,别的地方都没有这种叫法,还怪我记不住。” 拜沭是元婴中期的剑修,法术修为不算出众,但体术精湛,力大无穷,大匡城无人能及。沈爱小小一只,踮起脚尖也够不到他的肩膀。他低头看了看沈爱,生出一种大男子对小女子的爱怜之心,于是那么大的块头,突然半蹲下来,展平了坚实的肩背。“上来吧,师叔背你。丫头就是麻烦……” 沈爱是使团中少数的女孩子,生得又美,嗓音又娇,队伍里的人都不自禁地宠她。沈爱却不要拜沭背,而是指了指后方的机械车,“我想和师父一起驾驶龙车。” 拜沭笑着摇了摇头,以为沈爱在说笑。 龙车,顾名思义,龙形的车,用来装载一行人的行李和祭天大典需要用到的物品。 龙车的车身的两侧有一派黄铜管,每当蒸汽从中排出,轮轴就会向前方推进,从而带动下面的一排轮子转动。 它就好像真的有脚,陆子约揉了揉眼睛,无论多少次见到这样的机械,他都会产生这样的错觉。 蒸汽这个概念对他来说,大概就是炒菜时烦人的炊烟,突然之间有人告诉他,那种没有实质的气体实则是推动这些庞大机械的动力。 简直匪夷所思。 落照府里就从来看不到这种奇巧淫技。 实际上,越是古老、门第显贵的仙门,就越是不想和蒸汽机扯上关系。哪怕大陆上汽灯已经被发明出来并且被许多普通人使用,仙门名士的家中依然坚持使用昏暗的蜡烛、油灯或是家族豢养的发光虫照明。 可陆子约不得不承认若是没有龙车,他想不出更好的运送这些装载物的方式。若是像寻常仙门那样使用大型灵兽运送大批量的货物,一路上,提供巨量的吃食、每晚安顿住所确保灵兽不会惊扰普通百姓,都是很麻烦的事。 “大胡子师伯,你又取笑我!” 沈爱一看到大大小小的齿轮、零零总总的金属部件就头疼,更别提驾驶那极其复杂的座驾了。她按了按太阳穴,正要说些什么…… 只听身后“轰隆”一声,龙车停了下来。李青莲从前头的舱室中走出来,喊道:“拜兄,添泽火,换班!” “好嘞!”拜沭在龙车顶部的管道口灌入泽火后,坐进舱室,重新启动了这龙型机械。 它庞大的躯体内有如一座精密运作的城市,每一个齿轮,每一根轮轴都按部就班地运作着,整个车身十分长,宛如一条异形长龙,每一节上都载着沉重的装载物。 “师父!” 沈爱的眼睛亮亮的,轻快的小鸟一般飞到李青莲身边,挽着他的胳膊。 陆子约也跑过去,挽住李青莲另一支胳膊,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在边城,沈爱与他和明琇关系最好。可沈爱与明琇说不了几句话就要拌嘴,是以,她能说几句体己话的朋友就只有陆子约了。 沈爱悄悄告诉过他,她喜欢的人是谁。她说出那个称呼的时候,舌尖打了个转,声音特别缱倦,眼角眉梢都含着笑,眼神也像现在这样,亮亮的,柔柔的。 其实,即便她不说,陆子约也看得出来。 因为从前他的未婚妻许柔止看她的师兄尉迟瑄的眼神,也是这样子的。 从小所受的教育告诉他,为人处事需谨遵君子之道,要内秀,要不争,要谨礼。男女七岁不同席,私相授受更非君子所为。所以,即便陆子约与未婚妻七岁相识,直到十六岁那年被退婚,他连未婚妻的小手都还没有碰过。他曾 分卷阅读110 问许柔止为何突然不愿嫁给他了,得到的只是一句“抱歉,我对你绝无男女之情,只有朋友之谊。” 雪地上的三个人站成一排,像一堵墙在走。 “喂,你干嘛也要拉着我师父?”沈爱咬牙小声道,“还是不是朋友?” 朋友。 不是早就习惯了吗? 可是不知为何,心口很闷。 李青莲也不明白这两人在较什么劲,过了一会儿,从怀里掏出两个巴掌大的金属球,分给两人一人一个。金属表面散发着微热的温度,他道,“这个给你们取暖用。只要一直走动,手炉就会一直发热。” 沈爱如获珍宝,小心地放进袖子里。 陆子约问:“师叔,这是你发明的东西?” 李青莲:“《万毕术》上有记载这种手炉的做法,我稍作改进,算不得发明。” “多谢师叔。”陆子约梗了梗,“只是,我不明白。” 金属手炉内部的齿轮随着人的步伐摇晃、转动,以一个巧妙的机关发出源源不断的热量。 李青莲:“若你问我这手炉的原理或是制作方法,我可以回答。其他的问题我不一定有正解。” 可这个问题,陆子约憋了已经有很多天了,他必须说出来。“大匡城堂堂仙门,为何……为何受邀参与祭天大典,却是去做礼花师!?” 李青莲淡淡道:“大匡的冶金之术天下无双,此番带来的火树银花更是盛世烟花。” “可是、可是……” “子约觉得这对于仙门来说,是一种羞辱?” 陆子约咬牙颔首。“不是我觉得。这些年因为大匡城逆势而行,大兴机械道,早已背离仙门宗旨,仙门百家,又有那几家真正瞧得起咱们?” 李青莲轻笑,“臣服九阙的仙门,这十年来,大大小小,不下百家。届时九阙仙首在百丈之高的瑶台上跪天拜地,而其余人在下,跪拜的又是谁呢?一样都是屈居人下的奴,偏生一些跪得高一些的人,瞧不起跪得低一些的人。” 陆子约若有所思,缓缓松开了胳膊。 “可也许九阙只是想要团结仙门……只有大家团结在一起,才能消除无休止的内斗、灵界才能更强盛啊……”沈爱小声说,偷偷抬眸看李青莲,视线正好对上他刚硬的下颚,往下一点,便是喉结。她心里砰砰直跳,又迅速低下了头。 陆子约叹道:“沈爱师妹,你是个女孩子,不用管这些复杂的事。” 沈爱:“女孩子怎么了?我可不是普通的女孩子。我十三岁以前修炼都不成,可是呢,后来一夕开窍,很快就结成了金丹。卜卦的都说我是天才,大器晚成,以后也能成大事呢!” 李青莲抽出那只被沈爱抱住的胳膊,冷笑,“沈爱,区区一颗金丹,就让你满意了?你空有金丹之境,文采、武功,却没一样拿得出手。” 沈爱平素还算得上是坚强,可一听李青莲对她说几句重话,眼眶立刻就红了。“我、我会努力,绝不会给师父丢人……” “我虽收你为徒,但不曾指望过你,你为自己争一口气,莫为我。”李青莲畏寒,在寒风里大声说了几句话,寒气灌入喉咙,又是一阵猛烈地咳嗽。 沈爱一愣,险些哭出来。 哪怕师父打她、骂她,只要是为她好,她都不怕,唯独怕的就是不被需要。 “师父,你以为沈爱不懂,实际上沈爱知道师父的心结所在。我要是能帮师父解决这个心结,能不能稍微期待我一下下?” 李青莲没有回答。 陆子约心中一揪,拍落了沈爱头发上的枯树叶,“你已经很好了,师叔只是想督促你,让你更好。师叔也是为你好。” 沈爱倔强地跑去与两人岔开的地方,轻轻哼了一声,“我又不傻!我知道谁为我好!” . 云影天光,孤峰傲立。那座孤峰正是崤陵的中心,也是冬至祭奠的主场所。 沈爱已经失踪五天了。 李青莲依旧没有要去找人的打算。 陆子约一遍遍操练着饮火刀,直将他院子里的雪都烧了个干净。风吹,雪散,收刀的那一刻,又一股罡风卷起,将一颗古木震碎。 仙门百家的使者们都汇聚在这座雪缘山庄之中,包括落照府的使团,就住在不远的别馆。陆子约怒气冲冲地冲出院门,一个山一样的男人挡在了他面前,正是拜沭。“你发什么疯!你要去哪里?” 陆子约也不知哪来的力气,大吼一声,推开了那座山,向李青莲的院子冲去。 因为不敢违抗父母之命,他自幼便知自己身负婚约,必须遏制男孩成长过程中对少艾的正常爱慕;因为不敢玷污仙门名士潇洒之名,他被未婚妻退婚也必须一笑了之;因为不敢也不会表达自己的心意,他只能看着沈爱忽视自己。 回首过去的二十余年,那个世家公子活得端正光明,无可指摘,却好像没有一件事让他觉得快意。 陆子约不想因为不敢反抗师命,连想要保护的 分卷阅读111 师妹、他一生少有的朋友都失去。 这些天来,他总有一种预感,很坏的预感。 饮火刀刀柄向外,“嗙”得一声推开门,陆子约脚步一怔,眼神里写满了怀疑。 李青莲怀里抱着一个披着红色斗篷的女子,两人看起来像是在拥吻。 旁边的地上散落着几件女子的衣裳。 荒谬……放荡! 不可理喻! 陆子约曾经有多崇拜李青莲,看到这一幕就有多失望。 他将饮火刀往雪地里重重一插,牙关咯咯作响,一个字一个字从嘴里蹦出来:“明日冬至,沈爱还没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篇幅占一章的pov视角,小陆接麦 从下章开始要v了,周三入v当日三更奉上,留言发红包包!!感谢泥萌的支持! 第54章 甜齁的三合一 《[穿书] 叛道二周目》 /圣城 沈爱还没回来。 但她的师父却在这里做着风流事。 这么冷的天、这么广袤的山峦,要是她迷路了怎么办、她失足落下悬崖了怎么办? 可李青莲不仅自己不去找, 还以大典在即为由不允许其他人去找。 陆子约的目光扫过站在院子里的两人, 但见他怀中的女子长发未束, 被他圈在怀里,看不到模样。他怒发冲冠,七分怒火,三分消沉。 李青莲只是冷冷说了两个字,出去。 陆子约没有动, 这是他第一次忤逆师长。 他在想,这些年来,他仰慕的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从他十几岁时开始,李青莲就是整个灵界大陆上, 他除了爷爷以外, 最最仰慕的修士。 陆子约背过他的诗文, 神往过他的酒狂剑法,对他的生平经历如数家珍。即便在来到大匡之前从未见过李青莲, 陆子约的脑海中已经有了一个傲岸不羁、仙风道骨的惊世天才的形象。 那也是他理想中自己的样子。 可是后来, 真正见了本尊,才发现李青莲和他理想中的那个形象,有着太多的不同。比如, 李青莲弃了剑,转而去鼓捣那些不入流的机械,这让同为剑修的他感到不能理解;又比如,李青莲并不像传说中那样潇洒昂扬, 事实上他的眸中时常带着透出醉意,神情间透着几分颓然;李青莲对沈爱的漠然更是让他从头冷到脚。 大多数人都无法接受一个心中的神变成了凡人,这本就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失望,甚至是一种背叛。 眼前的这一幕刺痛着他的心,在那十年真切的仰慕上洒上了一层冰霜。陆子约默默攥起拳头,“师叔,弟子斗胆一问,沈爱师妹究竟是何处得罪了师叔,竟让师叔厌恶她至斯?好,就算真的厌恶她,那当初又为何选中她为徒,还赐她仙剑问酒?” 为什么要给她希望,又用寒冷刺骨的水扑灭它? 那样的希望是施舍,比不给予更残忍。陆子约已然不敢想象沈爱知道李青莲弃了她后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李青莲道:“沈爱并非失踪,而是自己选择离开。这与我何干。她已经不是我徒弟了。” 陆子约:“好一个‘与我何干’!沈爱师妹不是那种轻易放弃的人,怎可能突然离开,一定是师叔对她说了什么很过分的话,对吧?沈爱……是你的唯一的徒弟啊!可师叔对师妹却比对外门弟子、不、哪怕是对一个下人,都要冷漠!” 此时拜沭已赶到,从后面擒住陆子约,迫使他跪在李青莲面前,喝道:“小子,你这是对待师长的态度吗?快向你师叔赔不是!” “我不!”即便是好人在遇到不公的时候,也会变成另一个人,更何况他本就是一个一直被各种教条和约束压抑着血性的少年。 陆子约吼道:“我师妹失踪五天,他这个当师父不闻不问,冷漠至极,甚至还在庭院之中与不知哪里来的女人苟且,他这样子还配做我的师长吗!?” “啪——”拜沭个子虽大,脾气却向来宽厚,这是他第一次动手惩戒自己的徒弟。“陆期!你以为自己很正义?真是昏了头!” 陆子约被那一巴掌打趴在地上,撑着饮火刀站了起来,“他凭什么不要师妹了……师妹她明明一点错都没有,她是个很好、很好的姑娘,待师叔更是一片赤忱!” 拜沭心直口快,正在气头上,也没想太多,骂道:“你懂个屁!李青莲待那丫头已仁至义尽,这和她本身好不好没关系——换做是我,那丫头偷了……” “拜沭!”李青莲及时打断了他,“把陆子约带走,看好,在祭祀之前别出岔子。” “偷了什么?” 陆子约的脸立刻肿了起来,狼狈地被师父拖了出去,不住地说,“偷了什么?师父你怎能为了替李青莲说话,就这样冤枉师妹!师妹一贯嫉恶如仇,她在路上见到扒手都会挺身而出,又怎么可能犯偷窃之戒……”b 分卷阅读112 r   大门“砰”得一声合上,庭院又恢复了最初的寂静。 李青莲叹了一口深长的气。 “李青莲,你别按我的头了,人都走啦。快松开,让我回口气。” 可李青莲似乎有些愣神,依旧紧紧抱着怀中那消瘦的身体,好似溺水者抓住了海上的浮木。 那外披红斗篷的女子正是明琇,而地上散落的衣服并非如陆子约所想的苟且,那些只是她穿在外层的脏衣服罢了。明琇来见李青莲,自然希望打扮得漂漂亮亮,脱去外衣,露出穿在里面的衣裙。 明琇伸手回抱住他,轻轻抚摸着他挺直的背,喃喃道:“乖,不伤心,我们不伤心啦。小正经他涉世未深,就是那种非黑即白的性子,他只是见不得喜欢的女孩子受委屈,不是针对你。” 拜沭刚才差点说漏嘴,沈爱确实从李青莲这里“偷”了一样重要之物。可她自己或许都不知道自己偷了什么。 离开的时候,明琇就从贺老口中知道了真相。后来她回想起来,早在九月之初,赴考第一天的御剑竞技中就显露出了端倪:沈爱掉下山谷后,脚踏问酒剑飞了上来;之后李成壑表现反常,鞭挞了她;然后当天夜里,沈爱就沙漠中遭遇妖狐的攻击,妖狐被人用鼓声控制,她险些丧命。 如今知再看,明琇那天晚上偶然看到的意图谋杀沈爱的人,应该是拥有黑水鼍骨、为兄报仇的李成壑。而阻止李成壑杀死沈爱的人,应是李青莲。至于为何沈爱年纪轻轻就拥有如此逆天的修为、为何李青莲在这么多优秀的弟子中偏偏挑中了沈爱……一切明琇之前觉得有些不对劲的事,都是因为这个真相—— 当年李青莲也被蒙在鼓里,他以为自己的金丹被剖出来,喂了狗。 直到四年后,沈爱的出现揭露了真相。自沈爱驾驭问酒剑开始,就被李成壑怀疑。此后,李家两兄弟顺藤摸瓜,很快就证明了沈爱的身份。 问酒剑在灵界名列仙剑,以难驾驭闻名。修士被誉为“五行中庸大德之身”,灵力本身没有属性区分,但由于法器多有五行之分,每个修士都有自己偏向的某一属性。寻常灵剑通常都具备金木水火土中某一属性,但问酒的属性则会随着月亮阴晴圆缺、季节变换而随意变换,且没有任何规律可言。 这样的法器,一旦选中了法器认可的主人,在主人没有切断灵脉与剑脉之间的羁绊的情况下,绝不会认新的剑主。 沈爱之所以能够驾驭问酒剑,实是问酒剑将她当做了李青莲。 仙剑毕竟没有眼睛,辨别人靠得都是灵脉——或是说,修士独一无二的金丹。所以,李青莲发现,当年那颗金丹的归宿并非狗腹,而是被九阙仙首放入了他的小女儿体内。 九阙仙首堂堂洞虚强者,灵脉天生畅通,资质之佳百年难遇,而他的女儿,天生是个没有灵根的废人。 这样的话说出去,一百个人里面大概只有一个傻子信。 可这么荒诞的事,恰恰就是事实。 莫说是明琇猜不到,饶是渊博如贺老,在李青莲告诉他这件事的时候,他也难以置信:如果连灵力之源的金丹都能被置换,那仙道不都乱了套?贺老在其平生所见的典籍中,也从未见过这等邪门的秘术。 这件事还有一些疑点,例如朱无咎为何非要李青莲的金丹、朱无咎又是用了什么秘术才能逆转天命置换金丹,但无论如何,沈爱的体内有着李青莲的金丹,都已是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 得知真相的李青莲心里大概也是极恨的,可他并没有杀沈爱报仇,而是救下沈爱的性命,甚至在之后的拜师大典上破天荒收她为弟子。 这样做原本是为了利用沈爱在关键时刻要挟朱无咎。 明天的祭天大典,八大仙门都将汇聚于此,朱无咎或将借势封禅,过了明天,整个灵界的格局或都可能改变。 若要向朱无咎复仇,明天会是一个绝佳的机会,成败将在此一举。 明琇从贺老处得知,九阙仙首爱女如命,自幼将爱女养在兼备最为森严的神望峰上,不允许任何闲杂人等靠近爱女,从不让爱女的讯息流入江湖,一旦侍候她的下人向外人透露出什么关于她的事,必株连三族。乃至于贺老效忠九阙二十余年,贵为九阙阁老,都不知道那位贵女闺名是什么,只知道朱无咎称呼她的小名“神儿”。如果说朱无咎在这世上存在软肋的话,那一定是女儿和权力。 对仙首来说,女儿和权力孰轻孰重,旁人不得而知。 但对于贺老这类叛道者来说,这个答案并不是最重要,重要的是仙首的女儿在他们手里。哪怕到时候发现朱无咎选择放弃爱女,他们只要当众杀死沈爱,也必然能让仙首方寸大乱,还能让他落得个寡情、懦弱的名声。 可是,李青莲竟在此前就逼走了沈爱。 等同于放弃了一步重要的棋,一个触手可得的砝码。 贺老担忧的事成真了。那位睿智的老人深刻地了解着那个忘年小友,哪怕抽筋拔骨一趟也磨不平不了他的傲骨——他永远也变不成真正的政客。李青莲太清高、 分卷阅读113 太善良,浑身上下充斥着无法向现实妥协的孤独感。有的人经受了苦难的折磨,就希望看别人比自己更苦;李青莲正相反,他拥有与生俱来的诗意,似与天地万物共情,他同情他人的难处,也从别人的欢笑中获得欢喜。 这是李青莲令人着迷的优点,也是他致命的缺点,又或许既不是优点也不是缺点,只是构成他这个人的一部分罢了。 明琇爱极了这样的他。她甚至很高兴李青莲最终还是放走了沈爱。因为这样她就可以完成贺老交给她的任务了。毁掉沈爱的人不是他,他就不需要背负那种罪孽。 这样真是好极了。 . 李青莲抱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他恍惚之时忘记控制手臂的力道,压得太紧,使得她的脖子都憋红了。他连忙松手,匆匆整理着明琇被压得皱巴巴的衣服,一边拍一边道:“明琇,对不住,是我失态了。” 刚才的那一幕是这样的:李青莲在院中闲步,墙上突然掉下来一个带着帷帽的人。 那人掉下来后,向他跑来的同时,摘帷帽、脱衣服。 李青莲险些就要动手了——他以为这是个疯子。 然而他看到了“疯子”的脸…… 小巧、柔和的鹅蛋脸上,配着一个高挑英气的鼻子,她的右眼上依旧蒙着黑色眼罩,但左眼那只微微上扬的凤眸,三分凌厉,三分邪气。 脸上没有红疤的明琇,脱掉了不合身的脏衣服的明琇,朝他奔来的明琇。 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李青莲,我喜欢你。 接着她又说,李青莲,这次我的脸是真的好了。我一路上都戴着面纱没有给别人看,因为我要第一个给你看。 你喜欢吗? …… 喜欢吗? 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有些粗暴地抬起她的下巴,吻着她咒印消失的脸颊,然后是额头,眼帘,鼻尖……最后他已无法正常与她交流,近乎狂热地吻住她的唇。 直到陆子约推开大门,他的理智才回来。 . 明琇趴在李青莲的怀里,发出一连串笑声,笑得肩膀一抖一抖的,尤其夸张。 “哈哈哈哈哈……李青莲你说得对,你真的很失态!刚才小正经闯进来看到你抱着我狂亲,又看到地上散着衣服,肯定以为我没穿衣服。他误会你与我无媒苟合怎么办,这可是个大误会呀,你清白没了,在弟子面前把节操掉光了!” 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什么无媒苟合、这是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该说的话吗?! 李青莲捂住明琇的嘴巴,瞪了她一眼,含义不言而喻。 “害羞啦?”明琇不仅不觉羞耻,反而恶劣地揉了揉李青莲白里透红的耳垂,含糊不清地说。 “该害羞的是明琇!”李青莲大声道。 这说明他心里头肯定害羞得不得了!明琇心中的那个小恶魔被取悦了。她看李青莲,怎么瞧怎么好看,就连他修长的手指也俊得天上有地下无,遂贼心四起,伸出舌头在他的手心里舔了舔。 他的手冰凉,而她的舌头温软炙热。 轻柔暧昧,春风吹桃花落于平静的水面,夏风吹柳条轻拂人面,秋雨溅了一滴在蝶翼上,冬雪落在行人的头上一瞬走到白头…… 很快,李青莲触电般地松开了压在唇上的手。他摊开手心,再一次愣住。 哈哈,他竟然这样都受不了! 李青莲的每一个反应都太好玩了,明琇从来没发现撩拨一个人,会是这么有趣的一件事。她像是发现新大陆般,嬉皮笑脸道:“李青莲,惊讶什么?你从刚才开始就老是发愣,像个傻小子。嘴巴本来就是用来吃东西和讲话的,你堵住我的嘴不让我讲话,我就只能吃你的手,谁让你自己把手放到我嘴边的……”只是这句话戛然而止,之后她就只能发出小兽一般的呜咽声了。 李青莲低头吻住了那张没规没矩的嘴,喉咙里发出沉沉的声音: “你倒是像刚才那样舔啊。 明琇是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正在她万分纠结要不要张嘴稍微舔一下的时候,就听到一声不屑的轻笑: “呵一来真的就怂。” 明琇:??? 他撬开她的唇,一阵唇齿缠绵,末了还在那红艳艳、湿漉漉的嘴唇上惩戒性地咬了一口。 “啊!”明琇夸张地叫了出来,“谪仙怎么能咬人呢?嘴唇最敏感了,你还故意咬!哎哟疼死我啦!” 其实根本不痛,顶多是有些酸痒罢了。 可每次李青莲露出这幅强烈克制,又克制不住的样子,明琇的内心的作恶欲就会无限膨胀。当时在地底工厂里就是这样,明琇本来没打算对他动手动脚的,可看到他露出了这种脆弱的表情,她就手痒,哪怕知道会被讨厌、被当做不正经的女人,也非要自毁形象,就为了一睹他的反应。 因为李青莲的反应真的很好玩。 而好玩一度是明琇最大的追求。 李青莲自是不信明琇 分卷阅读114 喊疼,他把握好力道,又怎会弄疼她。 “明琇,你老实告诉我,你为什么从大匡赶到此地?” “我赶来的原因,刚才一见面不就跟你说了吗?”明琇仰头凝视着他,坚定而清晰地重复了一遍,“李青莲,我喜欢你。所以我想最快让你知道我喜欢你,免得夜长梦多。” 这话听起来很近,却又很远,好像从很久远的过去传来,一直萦绕在他的梦境之中,却在今天照进了现实。 “李青莲,我知道你也一定喜欢我。”明琇指了指嘴唇,“你不说,我也知道。” 如果把人的心脏比作一个精密的仪器,明琇的心里一定藏着一个隐蔽的机关,唯一的触发机制就是这个男人。这是一件无法用任何逻辑解释的事,包括为什么她的梦魇症,只有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才会平息……对于这种玄之又玄的事,明琇永远无法讲道理。她看到李青莲喘息愈发粗重、脸颊、耳朵、脖颈,迅速连成一片微醺的云,那个机器发出“嗡嗡”的声音,开始骚动、失控、狂欢。 糟糕,要坏掉了…… “李青莲,想知道我是如何在短时间内赶到的吗?六翼鹮妖带我驰骋九霄,妖兽载我夜行千里,谁能助我,我便把它从十恶不赦塔里放出来。”明琇道,“我是近百年来唯一一个从塔里活着出来的人。那座邪门的塔,其实也和人类一样欺软怕硬,从前我拘禁在里面的时候,觉得它比任何妖魔都更邪门,可后来我出去了,它反而变得不再可怕。恐惧,就是那个监狱真正的奥秘。我在那里呆了两年,彻底与世隔绝,九死一生逃出来后,我却没有把我的心从监狱里释放出来,我排斥一切人类,我对人世报以悲观的看法。不过,李青莲我又遇到了你。我真的、真的很感谢你……我想通了,不再害怕,哪怕明天就要死,我今天、此时此刻,也要喜欢你,也要让你知道我喜欢你!” 明琇的脸上已经没有了那道可怕的咒印,她肌肤光洁如玉。哪怕右眼上依旧覆盖着黑色的眼罩,仅剩的那只眼眸中依然有着闪耀的光芒。她美得张扬夺目、摄人心魄。 李青莲等这句话不知等了多久,真正亲耳听到的时候,手足无措。他如此才思敏捷的人,这一刻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愣愣地看着她。 明琇身上依旧有太多秘密,她从来没有解释过。她脸上那道诡异的红印,不知因何出现,又突然消失了……自幼养在水乡的她、痴恋尉迟瑄的她、口中经常蹦出奇怪的词语的她、顽皮明快的她、成为鬼修的她……许柔止是她,明琇也是她,可她究竟是谁? 即便已经将她拥入了怀中,他似乎还是不了解明琇。这令他的心中隐隐感到不安。 明琇的手在抖,李青莲的沉默令她有些慌张。她继续道:“李青莲!你别嫌我烦,我再再再说一遍,我喜欢你!为你做什么我都心甘情愿,不想再让你受委屈。这句话我说得可能太迟了,之前的很多年,我都没有意识到我真正喜欢的人是你,好在阴差阳错,我们没有从此错过……对不起!李青莲对不起……是我糟蹋了你待我的好,我是个混蛋,我……” “明琇!”李青莲打断她,再次吻住了她的唇,刚才咬了第一次后,好像是咬出了瘾,又开始用牙齿细细摩挲。 “唔——”明琇被吻得措手不及,心道,从前竟不知李青莲有这种癖好,不说话,专爱啃人! 良久,他道,“不要跟我说对不起。” 明琇被亲得身子又软又麻,都快站不住了,却笑道:“那你原谅我了?” 李青莲想了想,觉得明琇这种人就不能捧着。 看她现在这个贼兮兮的笑,要是她背后长条尾巴,现在准能把尾巴翘上天! 李青莲故作严肃,“那要看明琇今后的表现。” 明琇摸了摸自己的嘴唇,嘻嘻笑道:“你都这样一亲再亲,一咬再咬了,你说,我表现还能不好吗。莲莲啊,怎么这么不禁逗?我才表白了三次,啊不,第一次的时候,莲莲就忍不住了。丢不丢人,丢不丢人呀?” 李青莲按了按太阳穴,“不许这么叫!” 明琇笑:“好的莲莲,为什么啊,莲莲?” “像个姑娘的名!” “噗哈哈哈哈哈!”明琇笑得前仆后仰。“哎哟不行了,李青莲你急起来,连自己的名字都吐槽!你怎么不说,你脸红的样子,也像个姑娘啊?” “明琇!你可以少说几句!”李青莲长臂一伸,将明琇揽入怀中,把她纤细的身子紧紧贴合着自己的。 明琇的笑容渐渐凝固。 她感受到了那个姑娘绝不可能拥有的坚硬的东西。 头上传来了他耳语般的声音,“明琇,我刚才只是太惊喜了。你真的是为了我到这里来的吗?” “真的。” 为了你,也为了给你报仇。 “明琇,你不想告诉我的事,我可以不问。但你我之间,从今往后,必须以诚相待。永远不要骗我。” 说罢,他把她打横抱了起来,走向内室。 明琇靠近他 分卷阅读115 的胸口,那股好闻的冷香就扑鼻而来,她深吸一口,彻底放松了身体。她双手环着他的脖子,扯扯他的头发,又拉拉他的衣襟,压低嗓音道,“其实我知道你想要什么……” 李青莲料定明琇肯定又要耍嘴皮,故意没搭理她。 却没想到,以明琇厚脸皮的程度,即便不搭理她,她也能一个人肆意发挥她那无处安放的表演欲。 “你想无媒苟合,想要了,是不是?” “……” 明琇故意用鼻子蹭他的脸颊,“可是现在是白天诶,还是祭祀期间,你真的现在就想办了我?这样不好吧?有损你的形象啊。” “……” “而且,我今天刚和你表白,我们亲也亲了,抱也抱了,要是接下来再……这也太速度了吧?火箭都没我们快。我觉得你还是应该矜持一些。” “……” 明琇装作苦口婆心劝诫的样子,同时一只不安分的手慢慢往下摸去……碰到后,故作惊讶:“天呐!没想到啊,青莲你竟然是这种人!你成天满脑子都在想什么你要对我一个无知少女做、什、么?” “……明琇!!” 他本来就不是什么谦谦君子,这会儿更是恨不得把这可恶、嘴贱的女子按在梅树下,铺上一层斗篷,直接在雪地上办,让她再没力气胡言乱语。 明琇憋笑憋得辛苦,“李青莲,注意场合!场合!想想明天祭天大典,凌晨就要起床准备。祭祀前七天,仙门中人规定沐浴斋戒、摒除欲念,方才虔诚嘛。而且这里的楼阁之间离得近,隔音效果又不好,我要是忍不住发出声音,岂不是会被别人知道傲岸高洁的谪仙在斋戒期间犯禁?羞不羞呀?哎,你别摆出这幅表情,我知道,你根本不屑对朱狗办的祭祀虔诚,但表面功夫还是要做好啊!我们来日方长……” 李青莲不悦道,“明琇,你和谁学的这些话?” 明琇:“你猜?” 李青莲冷哼一声,“你有没有跟尉迟瑄说过这些话?” “哇,这坛醋你喝了这么久还没喝完!” “我不管你以前与尉迟瑄如何,你既说喜欢我,心里再不许有二意!” 明琇曾拥有许柔止遭人强.奸的记忆,留下了深重的阴影,此后一直排斥旁人的肢体接触,光是想象别的男人抱她、亲她,都会恶心得想吐。唯独对李青莲,她有说不尽的依赖,只有他,会让她想要亲近。 哪有什么二意,一直都是你,只有你……明琇敛眸一笑,脸上却又露出了戏谑的表情,朝着他的耳垂吐息呢喃,“我高兴看你吃醋。” 李青莲气饱了,渐渐冷静下来。对付明琇这种人,必须要沉得住气。 他踢开房门,把明琇往床上一丢,正当明琇以为他要做些什么的时候,他却起身走了出去。 明琇不明所以,直到门外传来上锁的声音。 诶不对,这个展开不大对吧!! 明琇觉得自己的尊严很受伤:“李青莲!开门!我们有话好好说,你不能锁我啊!” “明琇,你不在受邀之列,若是被九阙的人发现,你会有危险的。所以,在祭天大典结束之前,你都给我好好呆在房内,不许出去!” 明琇在里面狂拍门,“好好好,不就是宅几天嘛,好说好说。我又不是狗,听得懂人话,你跟我好好说就行了,没必要锁门啊!” “呵,你听得懂人话?”李青莲笑了一声,转身走开,“今晚我和拜沭合宿。这件房归你,房里有水有吃食,你早些歇息吧!” 虽说明琇要是真想出去这间房根本困不住她,可要是第一次表白,就被锁起来非得拆房子出去,这种事讲出来,她自己都觉得难堪至极。 不行,绝不能让这种丢脸的事发生,否则这绝对会成为她新的人生阴影! 明琇牙一咬,心一横…… “等等,李青莲!我说过决不让你再受委屈。可是你刚才都、都那样了,现在一个人走开,那个地方不会很难受吗?” 李青莲脚步一顿,他本想远离明琇、慢慢平息欲火,她竟还要提醒他。 简直可恶至极! “闭嘴!!” “你锁得住我的人,但锁不住我的嘴巴!”明琇道,“其实也锁不住我的人……不过我愿意被你锁,那就另当别论了。” 李青莲拿她没法子,“明琇,你听话,就乖乖等我两天。等祭天大典结束,我们一起回去,我娶你,三媒六聘。还要把我的好友全叫上喝我们的喜酒,我要让他们都知道,你是我的妻。” 明琇失笑:“不行了不行了,我真的要笑出皱纹了!不是我说,我们这速度也太快了吧?一个小时内告白、接吻、然后求婚?李青莲你是不是傻,你知道什么叫谈恋爱吗?就这样娶了我到时候后悔怎么办?” 李青莲完全不觉好笑,“我为何需要知道什么叫谈恋爱?那又是个明琇你自己编出来的词吧!不许嚷嚷,我要走了!” “哎等等,求你别锁我,开下门嘛。” 分卷阅读116 其实明琇整个人紧张得不行,脸上就像在三伏天大太阳下那样烫。幸好两人隔着一道门,她没有直接露怂,继续打肿脸充胖子。 “现在还不方便上.床的话,我可以用手啊。我说到做到。” 李青莲差点被空气呛到,却是不由自主退回门前。 明琇以为自己的心意还不够诚恳,不足以打动他。她深呼吸,用手掌拍了拍自己羞得发烫的脸颊,鼓起勇气道:“还可以用嘴!” “咳咳……咳咳咳!” 明琇索性憋了一口气说出来,“我我我心甘情愿,不用你负责!李青莲,我真的喜欢死你了,半点委屈都不想你受。你要是拒绝,以后就再没机会了,现在不开门,以后可别后悔!” “啪嗒”一声,门锁被李青莲的掌刀裂成两半,连用钥匙开锁都顾不上。 门,开了。 明琇还没来得及嘲笑李青莲经不住诱惑,就被按在了桌上。 他的褐眸中流淌着涓涓春水、汹涌洪流,又好似噼里啪啦得闪着热焰、星火。这双眼一贯冷傲、疏离,许多从未与他相处过的人,只是瞧见了他的眼神,就可以言之凿凿地对别人说自己见过谪仙,他真的像传说中一样,孤傲冷漠、不可一世。可明琇知道,李青莲的眼睛是会骗人的,真正的他喜欢笑,一点也不冷漠,他固然能享受孤独,却更喜欢热闹的人间烟火。 如果说这双眼睛里藏着一本道不尽的诗集,那么诗集现在翻到的那一页,一定是一首情诗。 赤忱的、飞扬的、温柔的情诗。 他猛地俯身,身体完全将她包裹,男女的躯体奇妙得贴合无间。 两人喘着粗气,欲望和温柔在这一刻熊熊燃烧。忘情地拥吻,唇瓣离开对方的时候,甚至拖出了长长的、粘润的水丝。 心仪许久的人,也正偷偷爱慕着你。 是失而复得,也是百转千回难得的缘分。李青莲捧着明琇的脸颊虔诚地亲了一下,明琇赧然得抓住他的手,方才说一定要满足他的万丈豪气顿时烟消云散,她的声音细弱蚊蝇,“那个、等一下,我还没做好准备。李青莲,你真的要现在……” 李青莲轻轻一笑,从她的胸口掏出一个项链的坠子。“放心,我不动你。如今正是紧要关头,又在仇敌的场地,你我初次何其重要,怎能这样草率?我只是好奇……这是什么?” 红绳上串着几枚精致的齿轮。 明琇愧疚道:“那天你把怀表落在我房里了,我不小心把它摔碎了……粉碎的那种,再也修不好了。可是我舍不得把那些碎片丢掉,就捡了几个还算完整的零件串在项链上贴身带着。” 那年十里长亭一别,明琇与李青莲就断了四余年。黄泉碧落,死生无踪,他经历剖丹,捡回一条命后,却发现他彻底把明琇弄丢了,不知她可能去了哪里,甚至不知她是生是死。而那天的十里长亭里,明琇吝啬得连一个字都没有留下。他只在地上捡到了那只怀表。 那是父亲教他做的第一个机械,他珍之视之的东西,送给喜欢的姑娘后,却被姑娘弃之如敝屣。人走了,连他送的唯一的东西都不想带走。 当时,他气极,仰天长啸,气明琇不辞而别,更气自己不争气喜欢上这么个无情无义的人。盛怒之下,就将怀表向地上砸去。 表面摔碎了,指针全摔断,怀表却固执地转动着,发出不会被打乱的“滴答”声。 就好像心脏还没有停止跳动。 他在长亭里等到天黑,最终重新捡起了怀表。 后来,他又把怀表小心地修复了,这些年来一直带在身边。 明琇不知他此刻在想些什么,伸出一根纤细的手指,饶有兴致地转着项链,向他邀功:“李青莲,你看,这是我在来的路上学会编的绳结,是不是很好看?我是不是特别心灵手巧?这一股是很多根红绳编在一起,哪怕不小心断了一根,还有很多根连着,教我编织的阿婆说,这是最牢固的编法。”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李青莲低声吟道。 窗外,婆娑枯藤,辉煌霜雪。 远处,响起了祭祀编钟之幽幽古音。 两人拥抱着,在对方看不到的情况下,眼神中多了几分刚才没有的肃杀神色。 作者有话要说:  蜜汁喜爱被暗恋的人先告白的桥段!!! 渣渣回头·琇,发动个人技【告白复读机】 卧槽我好开心但绝对不能表现得像个傻子·莲,发动【啾——】 王八琇进攻失败... 语言上的巨人·琇,发动个人技【骚话连篇】 糟糕快把持不住了·莲,持续发动【啾——】 行动上的矮子·琇血量不足,进入【来真的就怂】模式 第55章 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 朝曦初破,日照金顶。 明琇一夜无梦, 早早起来为李青莲更衣。 锦盒里是一套祭祀正装。这是大匡最高形制的制服, 里外六层, 庄重典 分卷阅读117 雅,最外层的白色锦缎上印有飞天暗纹,如雪如云,在阳光下衣上有微光流转。礼服色呈荼白,佩饰均为金色, 荼白衬出金饰雍容,而金饰更显荼白超逸脱俗。 李青莲穿上礼服,明琇帮他系暗金色腰带时,从后面环着他的窄腰, 暗叹其肌肉匀称矫健。她玩心大起, 眼珠子一转, 就借着束腰带搂了一下他的腰,绕一圈, 再有意无意地搂一下, 再绕一圈…… 几圈过后,李青莲抓着明琇的手放下,略有一丝无奈, “明琇,你这是在寄腰带,还是捆螃蟹?” 唔……明琇走到他前面一看,果不其然, 奇长无比的腰带被她绑得奇形怪状。且不说她本就不擅长穿衣打扮,她束腰带时心猿意马,竟将腰带乱七八糟得缠绕了数圈,一圈缠在肋骨处,好不容易有一圈缠准了在腰间,下一圈就不小心缠在了胯部。 李青莲头戴鎏金发冠,穿上雍容、熨帖的礼服,身形挺拔,姿容盖世,只消站在那里,便是一派萧疏风仪,鼎盛风流。 唯独腰部那里绑着层层叠叠的绳子,被明琇一团乱系,打破了这一身的禁欲和工整,显得凌乱而…… 诱惑。 明琇低下头,捂脸。 过了一会儿,她含糊不清地说:“你绝对不能这样出去。” 明琇之所以吐词含糊,是因为她的下巴昨晚脱了臼,后来被安回去,还是有些不灵活,说话都不敢大声。 李青莲不明所以。这不是废话嘛,他自然不会穿成这样出现在祭天大典上。 “重系!”他展开双臂,层层广袖倾泻而下。 举着金腰带的明琇踌躇许久。据说礼服的腰带也很讲究,非得按照一定的形制,而她连《礼记》都没读过,对这些礼节更是一窍不通。从前看贵族的衣服好看,却没想到腰带艺术也是这么一件磨人的事……明琇想起五年前她初来此界,总是嫌弃古代的衣服穿起来麻烦。身边并没有穿越必备的丫鬟,因而她自己穿衣一切从简,只求套上去、掉不下来就万事大吉。后来,她被关进了十恶不赦塔,整天和一群妖魔鬼怪为伍,能有块破布遮身就不错了,是以在里面呆了两年,她穿衣打扮的技能不仅毫无长进,反倒还退步了。再之后,她出来了,四处漂泊的两年里倒是有时间打扮自己,可一来穷,二来毁容,实也无法对穿着有任何讲究。 本来明琇主动为他更衣,就是为了显示出自己也是有贤惠的一面的,就算只是为了给自己挣个连,她说什么也得硬着头皮系好。好不容易系好,明琇擦了擦额间假想的冷汗,“喏,这不就系好啦!” 李青莲:“这是什么结?” 明琇:“蝴蝶结啊!” 李青莲实在看不下去了,干脆拆了重新绑,且禁止明琇添乱。 “李青莲,你是不是嫌我蠢了?”明琇自答道,“肯定嫌了!可不会打扮也不能怪我呀!你想啊以前我长这么丑,别人看一眼都觉得辣眼睛,谁还会关注我穿得好不好看?以后我慢慢练,我这么爱美的人,肯定学得很快。” 明琇说这句话的本意,其实是想听他反驳自己,然后好好鼓励一番。没想到,李青莲却顺着她说下去:“没错,是嫌你蠢。不过我就嫌你蠢。别人蠢死,我也不管。” “那我也觉得你蠢!!”明琇一个不注意说话大声了一点,下巴又差点脱臼,她一边托着下巴,一边恨铁不成钢地瞪他。 这人能不傻吗? 他早就知道沈爱的体内有他的金丹,却还是没有狠下心利用沈爱。要知道,金丹离体害得他内息紊乱常年病患缠身,金丹喂狗的谎言更是他四年来挥之不去的噩梦,这是不可逆的伤害,彻底斩断了他的仙道坦途。 而沈爱,即便并非有意为之,毕竟也害了他一生。 李青莲并不知道明琇已经透析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他的性子骄傲要强,凡事都自己担着,为了避免起事失败牵连明琇,他连同这次准备在祭天大典那天集结叛军阻止封禅的计划都不曾告诉她。 明琇固然和正常少女一样喜欢长得好看的,喜欢性格温柔的,唯独一点特殊,她这样征服欲旺盛,最最容易喜欢的就是受伤的、暴露出脆弱的人。比如,若只有一颗糖,在一个长得特别好看的孩子和一个哭得特别伤心的孩子之间,她很大概率会把糖给后者。 李青莲明明这么喜欢她,为他受了这么多苦,却因为太在乎,一次次被她伤害,又偏偏在她面前做出无所谓的样子。到头来弄得明琇四年后只知道李青莲待她很仗义,却不知道只有三分是仗义,七分则是爱慕。 李青莲要是懂得示弱,早些把他的苦闷说出来,然后在明琇面前掉一滴钻石泪,依她这劣性,一准心疼得不得了,当即就死心塌地了。 但是李青莲一直都是强者,也从来都用强者的使命来约束自己。即便变成一个令仙门嗤笑的废人,在需要有人站出来保护别人的时候,他还是会站出来,一句“义不容辞”,他便什么责任都愿意揽到自己身上。跌倒了,他自己一声不吭爬起来,哪怕留了血也不需要别人来搀扶。所谓“一 分卷阅读118 事能狂便少年”,刺在他血肉里的冰刀子都剐不掉他的傲骨、凉不下他的热血。他从前痴迷问道求仙,如今研究机械一样专心致志、无所悔恨。 明琇本来只是个从小到大都被夸听话的乖女孩,毫无出格的地方,她如今的狂妄是失望至极后的不在乎,骨子里则是玩世不恭的消极。而李青莲的狂妄一如既往,那是绝对的自信,自信除了死亡,这世上没有真正的绝路。 表象相似,本质却完全不同。 明琇不得不再次感叹:这个男人就是个大傻瓜! 他的薄唇会笑,会怒,会抿,就是不会耷拉下来。他的眸子犀利,孤傲,倔强,就是掉不出眼泪珠子。 他有着和息夫人一般的绝色眉眼,眸色偏浅,宛如装着河汉水,只要哭一下——哪怕只是流露出一点点脆弱,让她跳进湖里,给他打捞天上的星星,她也毫不犹豫。 可他为什么要毫无心机、不设目的地对她这么好……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洒脱到不强求结果…… 她这种在泥淖里匍匐的人,一身腥臭,这么多年来只捡了个暴戾的里子和奸猾的脾气…… 为什么还会有人为她这种烂人付出一颗真心…… 李青莲伸出一根手指,在明琇的额头点了点。 “时辰已到,我也该走了。八大仙们齐聚峰顶,十三声礼钟过后,开始迎神祭天。明琇,呆在这里等我回来。你答应过我的。” 老鹰收起了利爪,变成了屋檐下的乳燕。 明琇抬眸笑道:“好~我等你。” 李青莲最后看了明琇一眼,合上门,与大匡使团一齐前去祭天典。 “哈,李青莲,说你单纯你还真的很单纯。我这种和鬼打交道的人说的话能信吗?我最会说鬼话啦!” 李青莲前脚一走,明琇后脚就离开房间,翻身一跃,如光如箭,瞬间就不见踪迹。 明琇一口气潜入碧霄宫使团所在的楼阁。 雪域碧霄弟子大多是乐修,又以女子居多,统一穿着天青色长袍,未婚仙子均佩戴面纱,从不以真容示人。该仙门美女如云,兼之乐修本风雅,制服更飘逸,行走间仪态万千,御剑于雪山之上,自成一道仙气逼人的风景线。 冰清玉洁的高冷仙女设定一向深得直男喜爱,明瑄在创作《文道仙途》的时候,双女主之一的仙女担当鞠文斐就出自这个门派。骷髅香妃揽芳华在四年前被明瑄亲自杀死,如今仅剩的这位女主角也不知在没有男主的崩坏剧情下,她的人生发生了怎样的改变。 明琇打晕了队伍最末处的一名小乐修,换上她的制服,将面纱一蒙,用烂柯诀催动那乐修的灵剑,混入碧霄宫的队伍中,来到祭坛所在的泰长山。由于独眼难以掩饰,她散下半边头发,右眼不完全睁开,不近看倒也不觉突兀。 各大仙门早早入场,静候仙首驾临。明琇踮脚环顾四周,但见八大仙门按照八方星宿的位置站列,中心是朱紫衣裳的九阙弟子。泰长山在崤陵中拔地而起,乃是最高的高峰,而泰长山最高的位置,又是拔地百丈,名作瑶台。祭天之礼古而有只,从来都只有每一代最德高望重的仙翁或是最有声望的仙门首领才能登上瑶台,代表灵界,点燃长命香,向昊天祈福。 高山之上,有些修为浅薄的修士已经开始出现呼吸不畅的症状,明琇周围的碧霄宫仙子之中,也时不时有人轻咳、娇喘。明琇也不知她扮演的这名仙子修为是高还是低,想着大家都喘,她也轻喘几声,总不会错。 可是,没有人告诉过明琇,一个野丫头混在淑女之中,就像一只哈士奇混在一群金毛中那样明显。 明琇一开始还觉得自己喘得特别娇弱、特别可人怜,没想到连喘五六声后,周遭仙子齐刷刷地看向自己。 明琇连忙低头,装作高反很严重的样子。好在这场合实在太严肃,没有人把注意力一直放在她身上。 队伍最前头的那名青衫女子,耳边佩一对银月,摇摇曳曳。她往后瞧的时间最长,长到明琇装虚弱也装不了太久,不得不抬起头,和她对视一眼,尴尬一笑。 那是一名极美的女子,仅一个窈窕背影就足以让大多数男子心中遐想万千,饶是穿着这种飘逸的服饰还能有玲珑有致的曲线。 那女子不再注意明琇的时候,正是七名童子抬着一顶七宝玲珑飞辇,飞到瑶台上,放下辇中贵人后,七名童子又抬辇翩然落下。玲珑辇顶部串着七种珠串,分别是金、银、琉璃、珊瑚、琥珀、砗磲、玛瑙七宝。轿辇自高空落下,七种珠串向上飘起,在碧空中开了一朵炫目的花。 紧接着轿辇从顶部散开,宝石散落开去,也不知这顶轿辇被施了什么幻术,突然之间,轿辇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宝石。 下了一场宝石雨。如同天女散花,美不胜收。众人纷纷伸出手去接,接下的竟都是货真价实的宝石,这一幕有如神迹,引得众仙门弟子啧啧称叹。 “吉日兮辰良,穆将愉兮上皇。抚长剑兮玉珥,璆锵鸣兮琳琅!” 朱无咎一席玄色礼服,站在 分卷阅读119 白玉瑶台上,高捧古剑太一,割破指尖取一滴血,划过剑身,剑身猩红发亮,发出一声清亮的剑啸,划破九霄。 朱无咎的身边还站着一个人。由于瑶台的位置太高,明琇也看不清那个人的脸。但看其身量较朱无咎矮小,可以推断出是女子。 朱无咎竟然带了第二个人一齐登上瑶台!仙道的历史中,从未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只因这一年一度的泰长山祭祀对仙道来说极其重要,关乎仙门福祉,有一个约定俗成的约定就是,一人代表全部仙门祭天,那第一人便可以得到上天最上的祝福,而若有第二人出现,第一人的祝福就必然要被夺走一部分。 难道是沈爱?无需真正看到那人,明琇很快就确定那只能是沈爱。因为除了他的爱女,朱无咎这种上位者,是绝不容许旁人与分享他的东西的,更何况是独一份的赐福。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白夭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56章 玉山自倒非人推 《[穿书] 叛道二周目》 /圣城 十三声编钟后,只听得“轰”的一声巨响, 第一枚礼炮发射。火光耀耀, 像是落在人间的太阳横空现世, 峥嵘而辉煌,为其名曰:六龙驱鞭。 群山巍峨,雪色苍茫,独那一轮“红日”占尽世间的光。九阙仙首站在瑶台上,“红日”自他身后升起, 俄而,他扬起双臂,振臂长啸。 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清晰地传到在场每一个修士的耳中。 “吾,自少时立志劈征途万里, 上下求索, 匡扶道统, 踏翻尘世浪,担尽古今愁。今无咎登台以郷昊天, 凭此一身, 并非无咎无过,然白驹过隙,少志不减, 乃知此为立命之本,生之所求,命之所达。功过千秋,任人评说!” 满座屏息凝神。朱无咎说话的气势, 如同身后站着百万雄师,令人敬畏。 杀一人为罪,屠万人为雄。他的平生夙愿,海县归一,仙道大统,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可以使用哪怕残酷的手段肃清仙门、扼杀革新。他甚至也知道自己罪孽缠身,却依然认为这是一种舍己为天下的正义。 九阙仙盟壮大的背后,是无数人真真切切地信仰着朱无咎的理念,追随着他的道。那些修士不断地给自己洗脑,甚至还有人屠灭家族中不愿归顺九阙之人,且将那当做是大义灭亲的无私之举,他们仰朱无咎为陆地神王。 信徒中有很多都是出身名门的天之骄子。他们本应在最优越的教育下活得理智、淡泊,可事实上他们也依赖着这种疯狂的信仰。人的一生充满着数不清的欲念。修士天生拥有灵脉,在他们出身的那一刻就证明了他们比普通的无缘者更尊贵的身份,而后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有前辈告诉他们:你不能普普通通地过完这一生,你是天道青睐的孩子——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在成长的过程中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庸人,注定渡过平凡的一生,是一件如斯恐怖的事情。 所以,得道飞升成为了那些绝不接受自己是庸人的修士最后的挣扎、最疯狂的信仰。如同飞鸟想要将浮云紧紧攅在翅膀下,镜花水月一场空。 从遥远的屈子、儒圣飞升的传说一路走来,每一代都有修士死后尸解飞升的传说。可人们宁愿不去怀疑:飞升之后的世界是什么?人变成了仙,真的就没有烦恼了吗? 遂古之初,谁传道之? 上下未形,何由考之? 都不重要了。 人们只是需要一个信仰。它的意义就在于存在本身。 明琇原本以为朱无咎是个彻头彻尾的野心家,可看着那一道玄色身影在高台上动情地宣誓、听到他声音中抑制不住的颤抖,明琇突然想要推翻先前的看法:朱无咎把自己当做崇高理想的捍卫者、当做这个时代的先驱,他杀了很多人,但他内心依然相信自己在为整个灵界牺牲,他在殉他的道。 原来……朱无咎自己才是被洗脑最彻底的那个人。 第二枚礼炮射向天空,瞬间,碧空一沉,天边似烧。一道腾跃的红光划破长空,犹如吞吐着天火的腾龙。 见过第一发礼花,众人只道人工造出红日当天的效果已是极致,谁知第二发礼花之惊艳更甚首发,满座皆惊。 李青莲立于大匡众人之首,道:“此炮名‘龙栖寒’,烛龙栖寒门,光曜犹旦开。睁眼为昼,闭眼为夜,此炮拟烛龙之态,在绽放的瞬间使天空沉入黑暗,待黑暗散去,便是光明长久。” 朱无咎满意道:“礼花甚好,赏!” 接下来,就是第三枚礼炮,也是既定的最后一枚。 众人仰着脖子期待着接下来的绝景…… 果不其然,第三发礼炮比第二发更美了一重,时间也更长久,漫天的火树银花,就好像是在这雪山之巅过起了最盛大的中元节。 李青莲高声道:“此炮名曰‘不息’! 分卷阅读120 如是多年,尔以杀戮为耕作,烽火不息,唯见白骨黄沙田,令世间怨气鼎盛,灵气衰败,人间失衡!今日,尔妄冒天下之大不韪封禅称帝,吾辈耳聪目明,断不能再纵尔铸下大错!” 忽然,只听得轰的巨响,天空中的礼花再次爆炸,有如腾云浴火的游龙,瞬间燃起熊熊烈火!那烈焰浑熊的火舌几乎燎尽了整片雪峰,瑶台上的皑皑白雪覆盖几乎眨眼间就被烧成了一滩水,祭祀的符纸更是被焚了个干净。 朱无咎抱着沈爱,以结界护体,横剑,以一招北风诀,平息周遭火焰。朱无咎剑指李青莲,威严道:“大胆叛贼!胆敢扰乱祭天大典,罪无可赦!届时天神不满,向灵界降下灾祸,便是尔等大匡叛徒之罪!” 李青莲冷冷一笑,“吾辈修士该当遵循天地之道,将浩然与元气融入己身。朱无咎,你大兴战争十载在先,欲登基称帝在后,前者对不起苍苍万民,后者违背先贤与九天诸神之盟誓,我之罪,何胜尔?” 空气中的一丝琉璜味道刺激着明琇的鼻腔。这爆破力如此强劲的雷,只怕就是李青莲在沙漠里那地下制造厂新做出的一种火器吧?大匡城的火.药术已是天下闻名,她记得平常看到的那些糊糙的火雷威力已是不小,这次的响声比火雷大了十几倍,只怕威力也更大十几倍。 祭典哗变,血与血的厮杀一触即发! 大匡城拜沭等人纵有火器在手,人数较之在场的九阙门徒还是少了太多太多。 众仙门中,早已有诸多仙门不满于九阙企图抹灭差异性、强行大一统的野心。其中北海氐宗、眉州苏家等仙门此前已确定是大匡的盟友,而更多的仙门,都是暧昧不明、明哲保身的中立态度。 火炮又一炮射向瑶台根基……而九阙摆出长恨杀阵,召来天上黑云,刹那间在云层中开了一只巨大的天目,从中降下金色的光。 天地色变,飞沙走石! 就在这时,明琇听到碧霄宫旁边的那个存在感一直不高的仙门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符离也反了!” 说话的青年正是符离宗宗主。明琇定睛一看,微微一惊,原来当年那个胆小怕事的许二哥哥现在已接任了家主之位。当年那个老是一惊一乍,动不动就吼她“许柔止你作死啊”的青年,如今也蜕变成了眼前的沉稳家主。 许家主冲向九阙修士的剑阵之中,宝扇淬灵,扇骨化为锋利的风刃,所过之处,血溅三尺! 浴血奋战的同时,他的嘴里说着旁人听来很奇怪的话。 他说,还我阿妹命来。 明琇心中一动,鼻腔蓦地一酸。许柔止生前为家族抛弃,死后多年,除了明琇自己,终还是有人惦念着她。 “保护门人,切莫插手战局!” 眼见混战开始,碧霄宫宫主立刻对众弟子下达了这个命令。 碧霄宫弟子多为乐修,善防御系术法,当下结成法阵,或执洞箫、或吹骨笛、或奏瑶琴、或击灵鼓,在弟子外围搭起了一层保护性的结界。 明琇亦混在众仙子中。 只有那以银月为饰的高挑女子站出队列,走向了相反的方向,她走到结界边界,向碧霄宫主行一礼,嗓音清脆寒冷,如切冰断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大匡、符离一旦灭亡,天下仙门尽姓朱,吾辈安有明哲保身之理?师尊,弟子不肖,恕难从命!” “文斐!快回来!” “大师姐,危险!” …… 拦不住她。 原来那便是常年在仙门闺秀榜上位列榜首的斐然仙子,鞠文斐。 但见她毅然飞出结界,御风而行,飞到九阙剑阵的上方。随即召出一把银色长弓,凝气成箭,拉弓如满月,一箭射入九阙门人的剑阵之中。 那一箭裹挟着裂岸惊涛的气流,将数十名九阙剑修卷入那股罡气之中! 明琇隐而不发,她一直在找寻复仇的良机,现在终于来了。 瑶台之上,朱无咎将沈爱护在身后,毫不设防地将后背交给了女儿。 明琇接下来要用的是鬼道禁术,烂柯。 好像……那时候,御剑比赛,沈爱和她第一次吵架,也是因为这个……她借了别人的剑,沈爱特意折返回来拦住她……说了什么来着? 哦…… 记得沈爱说,规矩就是规矩,你坏了规矩就是不公平。从小我爹娘就教我,修习旁门左道,是投机取巧、违背天道,你老实说,你修的是不是旁门左道? 那时候,她觉得那就是个坏脾气的丫头可烦人了。未曾预知到,这好像一场轮回,她以烂柯开始,无疑间揭露了沈爱的身份,又将以烂柯结束。 明琇的脑海中浮现出很多画面,有沈爱在沙漠里被狐臭熏得捏鼻子跺脚的一幕,有她给沈爱扎双马尾的一幕。 她作诗的水平很臭,她逛街的时候喜欢逛吃逛吃,她在拜师大典上吟古战场吊文逼退红衣使者的时候很勇敢,她说到李青莲时捧着脸笑得很娇憨…… 孤寂了这么久,好不容易遇到 分卷阅读121 一个这么明亮的小姑娘,她们虽然一见面就拌嘴,可却算得上是难得的朋友。 可惜注定是仇敌。 明琇还是瞒着李青莲,抓走了沈爱,并强行给她灌下名为“琴操”的毒.药,以便日后用烂柯控制她。 只要明琇结印开启烂柯之术,沈爱就不再是人,她是一把琴,必须由操琴者拨动琴弦才会活动。她也会是一把兵器,一把用来杀死她父亲的兵器。 琴操毒没有解药,因为这其实算不上是一味毒.药,它不会要人命,只会磨损人的心智。 慢慢地、一天天地磨……人在神志未损的时候,是知道自己正在退化的,可纵然知道,也改变不了自己终将变成痴儿的命运。 寒风猎猎,明琇深呼吸后,闭上了眼睛。寒冷的空气被她吸入,她只觉肺腑一片冰凉,心中枯寂如荒原,却又有一把复仇的野火点燃了荒原,把一切都烧得晦暗、阴戾。 她心中的那份愧疚与良知,彻底湮灭在了涌上心头的大火中。她想起明瑄,想起许柔止,想起李青莲,想起她在高塔上赤.裸四十余天忍受着莫大的羞辱……想起在十恶不赦塔中每日经受酷刑,血流了一身,污血下那千疮百孔的皮肉又每每被无聊的鬼怪以鬼术修复,确保她不会死,下次可以继续受折磨。血风干结成了壳,那层血壳子又脆又硬,一碰就像铁锈一样蜕落,她那时连看自己的身体一眼都觉得恶心,她觉得自己脏极了,像正在蜕皮的赖皮蛇。 明琇的指尖爆发出一道猩红的光。 “对不起,沈爱。”明琇彻底睁开了双眼,右眼中装着一枚近乎透明的眸。“但我不后悔。” 她要让朱无咎以最痛苦的方式死去。 那边,炮火.枪.声震耳欲聋,法器光辉争相斗艳,百丈瑶台的根基已然不稳,摇摇欲坠,彻底崩塌只消须臾。 烽火熊熊,硝烟阵阵。 黑云蔽日,天昏地暗!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本书吧,我jio得我就像是不争气的亡国太子。。。大概《叛道》中写的有太多新的东西,没什么前文套路可以参照,开头写差了,后面似乎也没有救回来,收藏一直都凄凄凉凉。幸有天使愿意留评,鞭策了我,现在码字的时候都带着一种“为了复国,冲鸭!!”的中二感怎么破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白夭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57章 渊默而雷声 《[穿书] 叛道二周目》 /圣城 朱无咎地处高位已久,行事极为谨慎, 哪怕他不曾预料到仙门百家之中会有人胆敢在祭天大典的第一天反, 还是早先派了九阙重兵驻守泰长山下。一来陈兵山下可震慑前来赴会的仙门使团, 二来他心知九阙一贯奉行铁腕政策,交恶者众多,三月前屠鲁国第一大派衍圣门,至今仍有门人暗中流窜在鲁国挑起暴.乱。 大匡城胆敢第一个反,实是朱无咎没有想到的事。那不过是一个荒蛮小城。李家商贾出身, 好不容易花了几代人的功夫跻身仙门之列,到头来却自甘堕落,以蒸汽机建城,背离大道, 从来都令他不齿。李老城主死后, 让个野种李成壑当了城主, 这也就罢了,如今李成壑自己躲在边城, 可笑大匡无人, 竟派李青莲一个废人带领使团出席祭祀。 朱无咎傲睨祭坛下百家混战,心中冷笑:哦,倒是想起来, 大匡也不是没有过忤逆的先例。 当年,李青莲冠礼在即,李老城主为了给他一个惊喜,特意赶来九阙提前操办。后来老城主听说李青莲犯了重罪被判剖丹之刑, 为救子硬闯永安总坛二十四道门,最后独自闯入瀚海峰天问殿,就看到他的独子像条丧家之犬一样烂在地上,倒在一滩血水之中,不省人事。 老城主当场就疯了,也不顾贺老劝阻,提着剑飞到九阙仙首的军机正殿,势必要为其子讨个说法。 老城主自然不可能讨到一个满意的说法。但他绝不相信自己的儿子会像执政长老说的那样,色.欲熏心,犯下劫走九阙仙首未婚妻的重罪。他秉性刚硬,当场喧哗大殿之上,大骂仙首失德。九阙弟子想要强行拉他下去,他不从,并拔.出长剑,直指宝座上的那个男人。 从大殿到仙首宝座之间,有七十二级台阶,这个儒生模样的中年人一阶阶冲上去。 每上几层台阶,大殿上的侍卫就用一种叫做“指间沙”的术法,弹指成箭射向他,才走到一半,他身上衣的原本的颜色就被血红吞没了。朱无咎很少看到这么蠢的刺客,心里也觉得新奇,便朝两旁扬了扬手,饶有兴致地看他手足并用地爬完余下的阶梯。 终于,他走完了最后一节台阶。朱无咎翩然起身,说他也算是个有血性的汉子,询问他想要个怎样的死法。 老城主睁着一双血红的眼睛,朝朱无咎吐了一口血痰。他站都快站不住了,涂炭的力道倒是挺大,朱无咎竟没躲过,让那口痰落在足尖上。紧接着,老城主自知绝无可能得手,用最后的力气引 分卷阅读122 剑,当场自刎身亡。 朱无咎本来没有想要老城主的性命。 因为他和李青莲早先有过协定。九阙仙首一言九鼎,岂会无端背弃承诺。 那个协定其实很简单。由于金丹乃天地灵气在修士体内结成的真元,其属性特殊又与修士密不可分,此前从没有过剖丹之后还能保留金丹灵性的先例。想要完好无损地取出金丹,受刑者必须全程清醒配合。朱无咎说,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否则九阙将出兵大匡,大匡城不再姓李。 金丹完好地保存下来,总算是成功的。老城主若没有蠢到正面行刺,兴许朱无咎还能饶恕他诋毁九阙所犯下的妄言罪,留他一命,顺便让他捡他那个废人儿子回去。 可惜,太愚蠢。 对于手下败将和蠢货,朱无咎向来不屑一顾。 如今也一样。 . 有大匡的霸道火器强攻,又有越来越多的仙门倒戈叛军,山巅上,九阙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节节败退,处于劣势。 但九阙最强的一支军队,渊默之师还陈兵山下。如今三枚礼炮响完,山上就传来那么强的灵力波动,渊默师闻讯而至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庄子》中说,尸居而龙见,渊默而雷声,神动而天随。 不动时像尸体,一朝爆发,就像龙一般腾飞。静时沉默像深渊,一朝爆发如惊雷。神一动,天也会跟随。 沉默是最有力量的。 这支军队不轻易出征,可一旦触发了渊默,必是一场血雨腥风。没有人能够确切地描述这是一支怎样的军队,因为遇见过它的人,都已经死了。 朱无咎挥袖化去飞向他的一枚火.炮,火炮在半空爆炸,如同烟火。 “天衍御剑诀!” 朱无咎的身后出现无数带着闪电的光剑,如白日流星,迸发出强悍的灵力。 空气扭曲,空中出现一道裂痕,闪电被天衍御剑诀召来,在一人掌控之中! 这就是当世巅峰强者的实力。众人看朱无咎大多是从一个统治者的角度,很容易忘记他在当上仙首之前,被誉为两百年出一个的惊世奇才,是真正的九阙剑修第一人。 “乌合之众,能耐我何?螳臂之力,岂能当车!”朱无咎睨视正举火铳奋战的李青莲,“李青莲,你这条贱命苟延残喘至今,自是死不足惜,本座还要感谢你,借此契机帮本座筛选出存叛道之心的修士和门派!待到渊默之师一到,你这些废铜烂铁还能撑到几何?本座劝你学学你父亲的死法,剑修一场,最后拔剑自刎,好歹留个体面、尊严。免得这些飞剑降下,让你千刀万剐、神魂俱碎!” 李青莲背水一战,心中无畏,死生不论。他自知天衍御剑诀一旦降下,这一片人都要死,便朝身侧大匡同门吼道:“退后,离我十丈之后!” 陆子约道:“你站着干什么!?一起退后啊!” 李青莲:“他第一想杀的是我,我若与你们站在一道,天衍御剑诀降下,死伤更多。陆子约,如今生死存亡之际,望你放下对李某的成见,速带领同门结阵护法,务必护好同门和你自己!” 陆子约咬了咬牙,点头应下。“好……” 李青莲又朝那边倒戈的仙门修士道:“诸君,当下形势,吾辈暂时位于上风,务必乘胜追击,必须赶于山下陈兵攻上山之前夺得第一场胜利!朱无咎在施展天衍御剑诀的那一刻,灵力疏散,防备最为薄弱。你们从后方围攻,取其首级!如此我这一命才不算荒废!” 鞠文斐等人默应李青莲此话,御剑飞往瑶台。 就在这时,朱无咎身后传来一个冷冰冰、毫无波动的女声: “问酒,剑来。” 问酒? 朱无咎还未反应过来那是什么,就感到后腰一凉。他立刻散去天衍御剑诀,加强护体灵力,但也已经来不及了…… 因为用剑刺向他的人,是他护在身后、从不设防的沈爱。 沈爱得到了李青莲的金丹,金丹的灵力虽然在取出时有所减损因而不及李青莲原先的元婴境,但是她毕竟也还是拥有金丹之上的修为,实力不容小觑。仙剑问酒刺出的这一剑,剑势刚猛狠辣,金丹之下的修士若中此剑,必刹那身死魂消! “神儿……”顿时,鲜血从朱无咎腹中迸射而出,溅了三尺远!“你……你怎么了……” “!!!仙首!” 周遭的九阙死士见到这一幕,纷纷结束与其余人的缠斗,视保卫仙首为第一要务。有人大喊,圣女不可能背叛仙首,刺出这一剑的人必然是个冒牌货! 冒牌货必须死! 死士开始进攻沈爱,须臾,数十道刀光剑影向沈爱袭来! “不可!!”朱无咎竭力嘶吼,触动元气,吐出一大口鲜血。 死士至死不敢违背主人命令,大多数死士及时停了下来,可有的死士使用的是隔空飞剑,一旦出手,就无法收回了。 朱无咎也来不及多思量,飞奔过去抱住沈爱,将她死死护在自己怀里。几道 分卷阅读123 飞剑刺入他的后背,令他再无法坚持站立,不得不单膝支地,勉力维持着护体灵力。 “神儿……你离家出走这么久,是生爹爹的气了?”他将手伸向沈爱的脸庞,“可是……再生气,也不能……在天神面前……会影响神儿的福祉……” 沈爱毫不犹豫地用剑从前面刺穿朱无咎的腹部。 朱无咎难以置信地看着她。护体灵力渐渐不支,治愈术修复伤口的速度开始远远不及血流出来的速度…… 很多修士都注意到了在瑶台之上,九阙圣女弑父的一幕,双方暂时休战,视线全部都聚焦在这两个人身上! 此刻人们内心都有同一个疑问:九阙仙首究竟是造下了何等的罪孽才遭亲女背叛?仙首之女弑父灭亲,可见那里面又有多少肮脏的事! 九阙再次民心大失。 有忠心死士忍不住要冲上来杀死那个面无表情的弑父凶犯,苦苦劝道:“仙首,圣女怎么可能害您?我看那个人根本就不是……” 朱无咎道:“住嘴!本座自己的女儿,怎能认错?你们快把她安全地带走,走得越远越……” 他没有说完,因为沈爱又刺了他一箭,这一次,直刺胸膛! 朱无咎已有所防备,用手抵住了问酒剑,剑,刺入了胸膛一寸。 “为什么?” 明琇仰视瑶台,做出口型:我恨你。 沈爱厉声道:“我恨你!” 剑又深入一分…… “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 朱无咎那永远不慌不乱、仿佛将一切都纳入了掌控之中的目光碎成了战场上的粉尘、硝烟。“不对……不对,这不是你的真心话……一定有人做了什么……” 沈爱:“不,一切都是我的真心本意,父亲,我恨你。我从小就被你关在神望峰上,你从不让我出山,不让我知道这世间有生老病死、有苦难和灾祸。你给我塑造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个完美却虚伪、没有自由的世界!” 朱无咎手上的力气随着她说的每一个字,逐渐减弱。他的目光中充满着恐惧、悲伤和迷茫。 “不、不是这样的……爹爹在你母亲死后,就只剩下你了……这个世界很危险,因为你是我的女儿,所以很多、很多人都想要害你,我不让你出去也是为了保护……” 沈爱大叫着,使劲浑身力气将问酒剑往朱无咎的身体里捅。“那我体内的这颗金丹呢?我已经知道了,这颗金丹根本就不是像你说的那样,是我自己顿悟大道,在一夕之间结出来的。你骗我!用别人的金丹骗我!” 朱无咎摇头,“神儿,可怜你天生没有灵脉,若我不想办法,你这一生都无法步入仙道……我等了好多年,终于找到懂得如何置换金丹的人……记得那时神儿来找我,说你傍晚去灞陵峰下的杏林散心的时候,每次都能遇见一个叫做李青莲的少年。你非常喜欢他,而他每天都去杏林等你,你觉得他应该也喜欢你……” “李青莲是个不错的孩子,本来也算是有资格做我的女婿。可爹爹见过他,也见过他看另一个女子的眼神,我知道那种眼神是什么意思,他喜欢那个女子。要是换作别的男子,一时的眼神也不算什么,还有回心转意的余地,可我知道,像李青莲那种固执的人,不一样,他不会委曲求全。神儿,爹爹不能动用权力帮你完成心愿,因为若他不爱你,你就算嫁给他,最后吃苦的还是你,根本不值当。” 摇摇欲坠的瑶台周围,想保护朱无咎的和想杀朱无咎的人战成一团,混乱不堪,但在瑶台上,确是只有父女二人,寂寞苍凉。 “我不明白……即便我不能嫁给他,你为什么要剖他的金丹,这样是会死人的。你为什么要我喜欢的人去死?” 朱无咎柔声道:“神儿,你还太小,不懂事……你的心仪之人若不喜欢你,那才是真正的屈辱,不如彻底做个了断。正好,我看李青莲天赋卓越,十九岁元婴,修为在年轻一辈之中实属翘楚,若是能把他的金丹给你,你的仙道将一片坦途。我的女儿,就值得最好的东西,可惜老天不公,偏舍不得给你灵脉,那我偏要为你改命……对了,爹爹还记得、还记得你说,你羡慕李青莲活得自由自在,你想成为他那样的人。爹爹把他的金丹给你,你不就成了他吗?你和他就永远不会分开了呀!神儿,为什么反而要怪爹爹呢?”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飞跃青空之翼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飞跃青空之翼 56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58章 人无一善以报天 《[穿书] 叛道二周目》 /圣城 朱无咎的神志已不那么清醒,甚至没有意识到沈爱没有叫他“爹爹”, 而是用了她不曾用过的“父亲”。 “神儿听话, 把剑放 分卷阅读124 下, 你先跟影卫离开,这里爹爹来应付。你留在这太危险,那些叛徒是不会放过你的。”九阙仙首此刻单膝跪在地上,胸口抵着一支青光熠熠的长剑,手上、胸前、腹腔、嘴边尽是鲜血。他像是在哀求, 用着商量的、卑微的语气。 傀儡越来越难控制,剑尖刺破了他胸前的皮肤,却无法再前进一分…… 明琇指尖红光大盛,汇聚一身怨气, 一时间她周身黑气环绕, 体内的怨力迎来空前的爆发。斗大的汗珠接连从明琇光洁的额头上滚落, 她浑身颤抖,死死咬紧牙冠。红光在空中连成一股若有若无的光线, 连着她与沈爱, 就像是牵戏丝中的傀儡师与悬线傀儡。 鬼道三绝,烂柯,牵丝戏, 黄泉无道。烂柯控制人的灵力和身体,牵戏丝控制人的神魂,她将此二者结合,已是此道登峰造极境。 可为什么、为什么还是如此难以控制? 明琇越来越心急。难道因为沈爱是金丹后期的修士, 所以她必须用更多的怨力才能驾驭她的灵力? 不应该……她早就在沈爱体内播种了琴操之毒,此毒能压制人的精神和意识,照理说施行牵戏丝时不应该受到如此大的阻力…… 明琇血红着眼,突然感到嘴里一片腥咸,原是在短时间内消耗了太多怨力,开始有了反噬的征兆。在施展法术时,人体会形成一个闭环,每个脉络节点都至关重要,她咬紧牙关,无论如何都不能把这口血吐出来——决不能就此前功尽弃! 朱无咎自身是洞虚境剑修,且周围高手如云,一旦让他缓下这口气被九阙死士救走,待到渊默军赶到,叛军在战局中的优势将不复存在。另一方面,朱无咎生性多疑,不敢把大权交与旁人,渊默之师更是仅听命于他一人。只要他一死,九阙群龙无首,一时无人能够代替朱无咎向渊默下达命令,兵无魂,将无帅,哪怕是传说中的神兵渊默,也不足为惧! 所以,时间不多了,势必要赶在援军赶到之前让沈爱将这一剑刺下去,杀死朱无咎! 明琇周身怨气大盛,再藏不住。眼见不断有修士注意到她,却因必须全神贯注,无暇顾及自身安危。 在灵界大陆上仙道乃是正统,鬼修则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明琇心道,到时候可别没杀成朱无咎,反倒先被卫道士处死,那可就亏大了。 “怨气?鬼道中人?”碧霄宫宫主道,“你是何人!?胆敢混入我碧霄门人中!来人,将这妖女拿人!” 只见,四名女修向她走来,明琇腾不出余力对付她们,情急之下大叫:“许家主!江湖救急!” 那御空的青衣修士听到她的声音后眉头一簇,正与三名九阙死士交战之中,但只见他忽地将灵扇舞得快如闪电,在空中留下道道残影,残影几乎像是有形的刀刃一般向敌人狂舞而去,裹挟着巨大的气流。一时间,空中飞雪如盐,血雨腥风,却是幻影扇迅猛地划破了三人的咽喉! 许二郎“嚄”地收起扇骨,猛一回头,眸子中竟是惊异—— “许兰城!许二郎!二哥哥!” 每叫一声,许二郎的睫毛就闪烁一下,最后几乎要落下泪来。他飞身落到明琇身前,展开宝扇,对碧霄宫众人道:“如若今日与九阙一战落败,我们都得死!其余的恩怨,都容后再议!” 像,真是太像了,长相相似,声音也像,尤是那声“二哥哥”,几乎和柔止少时唤他的声音一模一样。许二郎的眼底更是落寞:再像也不是许柔止,那个他在生前总是恶语相向的妹妹,再也回不来了。 有了许二郎的保护,明琇暂缓一口气,重新将注意力集中到沈爱身上。 可无论她如何加强怨力对沈爱的操控,沈爱手中的剑,就是死活不肯再往前一分。 只要一剑刺下去、多刺几分,她的大仇就得报了! 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沈爱怎么可能有如此强劲的实力,同时抵御烂柯、牵丝戏和琴操的药力! 朱无咎起身退后,离开了沈爱的攻击范围。 “兰音!”明琇召来那碧霄宫女修的法器玉笛兰音,借此飞上天空接近瑶台,她势必要弄清楚,为何她的法术会出现这样的漏洞! 当她看到沈爱时,一切都明白了: 没错,一如她所料,沈爱根本不可能抵御她的法术。而明琇之所以不再能够控制沈爱刺下那一剑的原因在于,沈爱根本就无法用剑了。 刚才,她或许有一瞬恢复了一丝清明,就在那一瞬,她以自爆的方式震断了双臂全部筋脉! 明琇很确定,自己的鬼道牵丝戏已有大成,在她施法的期间,被操控者几乎不可能拥有自己的意识,即便傀儡因为极其抵触收到的命令而强行抵抗,傀儡夺回自身意识的时间也绝不可能超过五秒。 也即是说,就是在那五秒内,沈爱做出了震断双臂的决定! 明琇愕然! 古有壮士断腕,可那毕竟是自己的手臂,选择断腕是何等艰难的决定。她万万想不到,那个平常看起来娇娇软软、蹦蹦跳跳的小丫 分卷阅读125 头竟然果断如斯——大抵是因为杀死亲身父亲这件事触及了她最后的那根底线。 明琇或许从未真正认识过沈爱。 不,这世间本来就没有沈爱这个人。 只有九阙圣女,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主,朱神爱。 只听一身炮响,大匡城发动新一轮进攻。巨大的爆破如同白日焰火,使空气都扭曲变形,瑶台的基柱轰然倒塌! 玉柱碎,硝烟起,烈火熊熊燃烧。原本应当燃起祭神香烟的天坛上,缓缓升起一道浓黑的烟,把它的黑暗添加到阴暗凄凉的天空中。 瑶台彻底倒下了。 沈爱身上的鬼道禁术全部解除,她终于回过神来,看到眼前的这一幕,却似还被控制着,双目失焦,神情恍惚。 她的脸上如一潭死水波澜不起,但明琇清楚,那是最绝望的神情,人只有在最绝望的时候,才不知道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她彻底愣住了。 地基不断下沉,瑶台化为碎片。沈爱的双臂无力地垂在身侧,最后定格在她自断双臂前紧握问酒剑的状态,她像是被折断翅膀的燕子,从高台上向后倒去,翩然落下…… “沈……”明琇下意识想去救她,却被一道快得无人能及的黑影抢了先。 朱无咎抱起沈爱,这具身体血流不止已是强弩之末,但他还是调转灵力御空落下,到达平地,将沈爱交到死士手中。 朱无咎最后从手中摘下一枚纯黑的灵戒,默念咒语,将它摘除,戴在沈爱的小指上。那灵戒是历代九阙门主的授命之物,按照沈爱手指的粗细调整到了一个牢固贴合的大小,戴上去,除了本人,谁也摘不下来,哪怕别人抢夺,得到的也不过是一枚废戒。 “从今往后,见神爱如见本座!神爱之命令如同本座之命令!带她走!” 朱无咎刚说完此话,他的身后就传来一声怪笑。 之所以说是“怪笑”,实是因为他们身后是瑶台的倒下后的废墟,是熊熊烈火,凡人根本无法靠近。 可那团烈火之中却走出来一个人。 不,能行走于烈火之中而毫发无伤的“人”或许已经不能算是人了。 “莫非是……降下瑶台的天神!?”有人发出这样的疑问,并得到了许多人的回应。 这一切都太巧合了,凭空出现在瑶台之上,且火不灼身,很容易让迷信之人联想到天上神祇。 无论是人是神还是鬼,大多数人见到这一幕,都对这个火光中的影子心生敬畏。 唯有许二郎、李青莲二人面色如霜。 朱无咎缓缓回头,瞳孔蓦地放大,“你……” 刹那间,那人影以化掌刀为锋刃,杀死周围十余死士。 他穿着朴素的黑色斗篷,却如同神魔降临。 他走到朱无咎面前,淡淡道:“最后留给你三句话的时间。” 朱无咎预感到了无法避免的命运,他的身上刚被沈爱刺了数个窟窿,灵力微薄,绝不可能再是这个人的对手。他知道,死亡已经很近了。 朱无咎挺直腰背,定定开口:“本座一生问鼎仙道巅峰,叱咤疆场,威震天下,留名青史,是非功过不配由尔等定夺,此生无憾,却有三怜……” “一怜吾女今后孤苦无人依,二怜吾宏图霸业今朝歇……三怜天下人,错将天魔当天神,恨当年不曾彻底消灭你,魔星降世,天下危矣!” 朱无咎回头最后望向沈爱,露出一丝极悲凉的笑,“阿郗吾妻,女儿如此恨我,想必我定是罪孽深重,死后大抵会去阿鼻地狱,歉不能与你相会了……” 朱无咎一生骄傲自负,哪怕手下错杀无数,从不曾有过半分悔恨,唯独误以为沈爱恨他,才让他在临终的前一刻,承认自己的罪孽。 黑衣人一剑砍下了朱无咎的头颅! 那颗头颅像是会辨别方向一样,一直滚到沈爱脚下,在白雪上留下一道蜿蜒的血迹。 风雪中传来一声凤鸣清啸!渊默大军如同黑云压城,登临雪山之巅。 沈爱痴痴愣愣地站着,渊默首领一眼看见她手上的戒指,又看到朱无咎的尸身,当下辨别出她的身份。 “圣女……请节哀。”渊默首领单膝跪地,抱拳道,“臣等愿在此歼灭众叛贼,为仙首报仇!” 一边是九阙最强军队,一边是仙门百家杰出的弟子和大匡威力强大的火炮和机甲,一旦下达开战的命令,泰长山上必血流成河、尸骸蔽野。 “别打了……”沈爱的声音很轻,但足以让渊默首领听清。很多人都听见了,可都不敢相信。 “别打了!”她又放大声音喊道。 雪山之巅又下起了雪,给满地黑色的残骸、红色的尸体上渡上了一层纯洁的白。 静,异常静。 “我命令你们,别打了!!仙门怎样都好,谁坐在最高的那个位置都好,只要不要再死人了!都已经死了这么多人,哪怕下三天的雪,都埋不掉这里的死人、洗不掉空气里的血腥味!”沈爱嘶吼着,浑身颤抖。 分卷阅读126 “别打了……”她也不哭也不闹,甚至没有眼泪,就孤零零地站在尸堆旁。 “爹爹他一定也不希望看到仙道沦落为修罗道,仙门百家本是一体,为何要自相残杀呢……好,你们说九阙不仁,统领不了仙门百家,那就给你们当,都给你们……渊默军,放下兵器!” 有九阙弟子恨极了沈爱,大骂道:“我呸!什么圣女!这时候倒是假惺惺地做起戏来,你分明就是叛徒!是你刺仙首的那几剑才害死的仙首!弑父贼子!” 弑父……这个词一下子逼沈爱想起了那段她最不愿想起的画面,她疯狂地摇着头,想要从这个噩梦中醒来。可脚下的那颗头颅那么的真实,还散发着余温,仿佛还在呼吸。朱无咎生前无疑是个美男子,但以这样的方式死去,只剩下了恐怖。 沈爱噗通一声跪下,似是想要伸手去捡父亲的头颅,但她的手再也抬不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报仇这件事的性质决定它绝不可能是完全正义的,只有自己也化身恶龙才能杀死恶龙。 嗯,我jio得这是本文最虐的一段了,虽然虐的不是主角。 站在明琇的立场是大获全胜,报仇雪恨,让仙首在绝望中死去,还完成了自己的夙愿,是爽文情节哦,所以虐or爽主要看你代入的谁。怕虐的小伙伴可以放宽心,因为后文不会有比这章更虐的情节(大概可能或许...)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203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橱窗4 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59章 浮天水送无穷树 很多年以后,酒舍、茶馆里, 人们茶余饭后谈起崤陵封禅一战, 津津乐道的不是大匡那三枚摧枯拉朽、令天地色变的礼炮, 不是九阙圣女逆行倒戈、大义灭亲的奇闻,也不是九阙如何痛失民心、百家仙门如何达成联盟让天下第一仙门在一夕之间支离破碎……人们最热衷的永远是英雄的传奇。 一场浩劫,千人枯骨,成就了一个英雄。 他从天而降,在烈火中毫发无伤地走出来, 然后,一剑砍下仙道第一人的头颅。 明瑄……明瑄回来了。 不知为何,明琇总有一种毫无根据的感觉,明瑄好像从未离开过, 一直都在这世间。 是黄泉无道成功召回了明瑄的神魂吗? 明琇不清楚明瑄是如何重生在那具机甲人里的。自大凶将黄泉无道的秘诀传授于她吼, 她曾多次施展黄泉无道。虚空中看到的地狱之景都是一片昏暗, 荒魂无数,根本找不到明瑄的魂魄。后来, 大凶突然离开了她的身体, 她脸上的咒印在一夜之间消失,右眼眼珠从漆黑化为了半透明。 她也不知大凶和明瑄究竟有什么联系,但对于此刻的她来说, 只要哥哥回来就好,以什么样的方式回来都无所谓了……她偷偷擦了擦眼泪,看着那道身形颀长的黑色身影,又哭又笑, 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 明瑄从废墟中拾起一支铁杆,以此作笔,在地上写画着什么,随后,只见方才被炮火轰塌的瑶台的碎片被一股未知的力量驱动,逐渐在空中聚拢……最后,瑶台恢复了原样! 创造出一个神迹! 全场哗然!刀剑落地的声音,尖叫的声音,“噗通”跪下的声音,糅合在一起,在废墟上谱写出一首名为奇迹的乐曲! “是神!是降下瑶台的天神!” 不断有人跪下,向神顶礼膜拜。 明琇微微一惊,又暗自松了一口气,心道:大概是明瑄重生之后,他的神笔技能也恢复了。 当然,也并非所有人都信服于“天神降临”的说法…… “尉迟瑄!你装什么神棍,这玩儿的是什么把戏?”许二郎就一眼认定他是尉迟瑄。 他与尉迟瑄素有积怨。尉迟瑄幼时在符离宗时就与他互相看不顺眼,更重要的是,他始终觉得尉迟瑄对自家妹子始乱终弃,害得许柔止被逐出家门,这才有了之后的一系列悲剧。是以,哪怕鸡犬升天,尉迟瑄真成神仙了,他也照骂不误! 怎么,谁规定凡人不能瞧不起神仙了? 明琇看了许二郎一眼,他正焦躁地乱晃扇子。 许二郎名兰城,寓意兰花满城,父母期许他君子如兰,做一个真正的仙门名士。 许是受到这个名字的影响,许二郎对自己的定位也是“君子如兰”:凡事都穷讲究,铁了心要做精致男孩。 他生着一张典型的江南公子的风流、俊俏的脸庞,平素爱穿飘飘逸逸的青衣,且青衣上必定作画,作画的内容主要是各式各样的兰花。他的法器折扇上也用上品松烟墨勾了一朵小小的墨兰,端的是君子如兰,空谷幽香。 可明琇早就看出来,这君子决不能多说话,更不能一边发脾气一边说话,否则一准人设崩塌。 许二郎发现明琇在偷看他, 分卷阅读127 当即甩来一个犀利的眼神,问道:“说起来,你谁啊?你长得很像……很像我一个死去的妹妹。” “我叫明琇。”她道。她知道许二郎这张嘴向来很毒,若非她知道实情,否则莫名被人说长得像“死去的妹妹”,心里肯定要“咯噔”一下。 “明琇……”许二郎记下了她的名字后,眼睛一瞪,冲着他身后跪倒一片的符离宗弟子,气头就上来了,直接用吴腔开骂: “骨头软吗?都骨头太软站不起来了是吗!?笃头笃脑,别的宗门的人跪,你们就一定要跟着跪?爹娘生养、师门培育,就是让你们今朝给一个符离叛徒下跪的吗!?” “擦娘皮的,你们家主我还活着,我让你们跪下来了吗?!作死啊!都给我起来,一群戆货!” 许二郎的嘴角生得又尖又勾,平常说话还看得不明显,骂人的时候,两片嘴唇就像两把锋利的刀子,碰一下就是一阵寒光,活脱脱一副尖酸寡情的模样。而且他的眉眼和许柔止、明琇一样,都是微微吊梢的凤眼。这一型的眼睛长在女子脸上是风流妩媚、楚楚可怜,可长在男子脸上,纵然英俊,却也带了几分锐利、刻薄。 符离宗弟子迫于家主淫威,陆陆续续站起来,有一个胆大的弟子开口道:“可是家主……那应该不是尉迟瑄啊,尉迟瑄不是早在四年前就被九阙处死了吗?” 又有人弱弱开口,“如果真的是尉迟瑄,那就更说明他是天神了……凡人哪能死而复生,只有天神才有涅槃重生之说……” “作死啊!” 明琇又听到了这句熟悉的骂人的话,四五年前,“作死”一直都是他专门用来骂她的。一时间,竟觉得异常顺耳。 许二郎最讨厌别人顶撞他,挑着一双凤目,用扇子一一点过地上的符离宗弟子,继续骂道:“一个个都笨出死!这人不是天神,这幅嘴脸我再熟悉不过了,不就是五年前从符离宗被逐出师门的尉迟瑄嘛!至于刚才他表演的这术法……” 能够将倒下的瑶台恢复原状的术法…… 这回就连许二郎都语塞了,在他有限的认知里,没有一种仙门道法能够将时光倒流。确实有一门修复破损之物的法术,但那也仅限于修复一个刚刚被杂碎的镜子、磕坏了脚的桌子一类的物件,又怎么可能瞬间将倒下的百丈瑶台复原? 弟子道:“尊主,您也看到了,这不是什么术法,这根本就是神力啊!” 许二郎的手心冒出了冷汗,他觉得有哪里不对,可却说不出来,但报仇之后的安宁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就陷入了另一种不安。 明瑄随意踢出一脚,将朱无咎的头颅从王神爱脚下踢走,一直滚到山崖边,然后,掉下了千年冰封的山谷! “不要!!!!”朱神爱凄厉的声音响彻云霄,她开始不顾一切奔向山崖! “沈爱!”陆子约下意识大叫一声,朝她奔去。 “啊!!!!” 一切都结束了。 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去了,永远地去了。 朱神爱目光空茫,万念俱灰。 陆子约也不知该说什么,只能无助地喊着她的名字,“沈爱,不要跳,沈爱……这些都不是你的错!” 与此同时,仙门众人义正言辞,认为朱神爱必须被关押起来等待审判,决不能就这么便宜她死了。 而九阙余党中那些狂热的信徒更恨,他们叫嚣着让她快跳,为朱无咎殉葬。 被九阙压迫的仙门恨她,因为她是朱无咎的女儿。 九阙门人也恨她,因为她是九阙的叛徒。 渊默之师已然受她的命令止戈休战,他们心中定鄙视她懦弱,未来也不会真正服从于她。 天下之大,竟没有她的容身之所。 那些在朱无咎死前接下保护神爱的任务的死士如今只剩下稀稀落落的几人了。 “逃吧,小姐。我们拼死也要护你出去。” 陆子约含泪道:“我们一起逃。” 神爱恍惚抬眼,“一、起、逃?” 陆子约认命地点了点头,沙哑道:“是啊,我从未为自己做出过决定。但这一次,我终于能为我自己选择了。” 一小群人护着沈爱向山下冲去! 明瑄喝到:“不能放过她!她是朱狗的女儿,斩草需除根!” 仙门一众剑拔弩张,正准备前去捉拿朱沈爱…… 却是大匡城的机甲车队拦住了道路。 李青莲站在车前,道:“够了。大仇已报,也到了该善后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某城:恭贺明王出场!配角栏第二名的戏份晚点补给你啦! 明瑄:琇琇做我的女主角倒是没问题啦,但你特么就不应该把我排在那个炮灰男配后面!我是男主、作者、boss、创世神!! 某城:亲亲这边建议您看一下频道呢,《文道仙途》频道已锁,现在亲亲所在的是狗血小言频道呢 P.S. 尝 分卷阅读128 试用意识流写激情戏的蠢作者销魂地卡文了,比真刀真枪还难,难产ing。。。所以这章略略短小,然后明天看写的情况可能更可能不更 第60章 带雨云埋一半山 崤陵一战后,九阙仙盟名存实亡。 李青莲回到山脚下的行馆, 有些心不在焉。 报了仇……多年的夙愿已了, 本应庆祝一番, 可他罕有的全无豪饮的心情。他望向夜空中的泰长山,它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冰雪之锥,简单的轮廓仿佛出自一个孩童的手笔,且无法估计出它有多高,还有它离得到底有多近。 它静默安祥, 披星戴月,将昨日的哗变和死亡统统以白笼盖,以皑皑白雪的仁慈,以漫天星空的沉默。 夜, 慢吞吞地向前拖曳, 每阵风似乎都沉重得可以触摸到。 明琇与明瑄久别重逢, 相谈了一天一夜,直到第二天夜色降临, 才来见李青莲。 李青莲见到少女, 心里登时畅快了许多,可又见她自然地挽着明瑄的手,半个身子都依偎上去, 语气中不自禁地带了一丝不悦。 “明琇,过来!我与你讲讲祭天大典上所发生的事……” “哥哥都和我说了。”其实是亲眼所见,还有亲手造成的份……明琇因欺骗了他而分外羞愧,低下头讷讷道,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总算告一段落了,我们大仇得报,我的哥哥也回来了。纵有遗憾,也该开心一点……” 李青莲淡淡一笑,“是啊,也该开心一点。这么多年来,不就是在等报仇雪恨的这一天吗?” 明琇心中一揪,她知道李青莲爱笑,也知道他什么笑代表开心,可他脸上的这个笑容却明显并不是一个十分开心的笑容。 不用说,他一定记挂着沈爱,担心她同时被仙门和九阙余党追捕,处境凶险。 明琇突然想到:如果李青莲有朝一日知晓促使沈爱弑父、毁掉那个明朗少女一生的人是她,他会怎么想? 这个问题的答案令她后背发凉,甚至都不敢再想下去——不,决不能让李青莲知道是她! 一定要保守这个秘密! 如果李青莲对她失望、哪怕他有一点讨厌她,在明琇的世界里,这打击将是毁天灭地的。 谁不希望在心上人眼里是最善良、可爱的女孩子? 哪怕是在泥淖里挣扎着爬上岸的明琇,也想在李青莲面前干干净净的—— 明琇默默安慰自己,心想,反正大仇已报,以后也不需要再用什么阴谋手段了,她有时间变好、变干净。 况且,想要保守这个秘密,也不算太难。因为整件事从预谋到成功,除明琇以外的知情人就只有参与谋划的贺老、沈爱本人和她毫无隐瞒的明瑄。贺老本来就想瞒着李青莲,自然不可能说漏嘴,明瑄又肯定站在她这边。而沈爱为了躲避追杀,必须一辈子隐姓埋名,李青莲再次见到沈爱的可能性非常低。 “是了,还没有谢过李仙君帮我照顾琇琇。”明瑄附身一揖,又拍了拍明琇的后背,低声道,“琇琇,还不快跟李仙君好好道个谢。” 明琇想起来自己确实还没有好好跟李青莲道过谢,便像模像样地鞠躬行大礼,“李青莲,谢谢你!” 李青莲脸色一沉,瞪了明琇一眼,“不、客、气。” “还要多谢你帮我塑造这具身体。”明瑄恭恭敬敬地一拜,后又压着明琇再拜。 明琇从善如流附身又行一礼,“多谢你重塑哥哥的身体!” “最后,崤陵一战仙郎辛苦……”明瑄说着又拉着明琇拜谢。 “够了!”这回还不待明瑄感谢完,李青莲就一把拎起明瑄的衣襟。明瑄的身体由金属构成,虽说穿着宽袍大袖,单露出一张脸,看上去与常人无异,但身子却是硬邦邦的,这一点无法改变。 明瑄低头看了一眼他抓着自己的衣襟的手,嘴角勾起一丝冷笑的弧度,“小心些——弄坏了这具身体,反倒是对不住制造这具机甲的机械师的辛劳。这样明瑄的罪过可就更大了。” “你让明琇给我鞠三躬,什么意思?” 明瑄:“莫非仙君嫌这样的感谢太轻,未显诚意?” 李青莲:“你少跟我装蒜!还不快说,你消失四年,又是如何重生的?我还真不信明琇她真的能去到黄泉把你的三魂带回来。” 明瑄幽幽道:“该回来的时候,自然就回来了,人各有命,早在最开始就埋下伏笔,是我命不该绝。” “哼,玄里玄气的!”李青莲并不相信明瑄的解释,又问明琇,明琇却也是真的不清楚明瑄是如何回来的。不过,明琇抱紧了明瑄的胳膊,珍重地看着他,“哥哥是怎么回来的不打紧,最重要的是,哥哥回来了,琇琇真的很开心、很开心。” 李青莲的眉间皱起一座小山。他不是轻易与他人结怨的人,有时候哪怕别人得罪了他,他过几天也就忘了,可他就是怎么都看不惯明瑄。他总觉得这人神神秘秘,话里话外带着一股子冷漠疏离,好像除了明琇 分卷阅读129 ,谁对他来说都无关紧要。最主要的是,若非因为明瑄,明琇当年根本就不会遭遇那一切。 明瑄搂着明琇,眼帘微垂,长长的睫毛在他无暇的脸颊上投射出一片小小的阴影,他的眼神就隐在那片影子下,瞧不清眼底是什么神色。他耳语道,“我会永远陪着琇琇……” 之前的两次,一次在焚天山上,一次在十里长亭,明琇都选择了明瑄。 李青莲第一次自信全无,竟生出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或许这一次,明琇还是会选择跟着明瑄走的。 上一次是四、五年,下一次又是几年? 挫败感…… 不甘心…… 去他妈!!! 李青莲不想再成为被选择的那一方,所以他选择先发制人,用力拉住明琇的另一支胳膊,猛地拉进自己怀里,宣誓主权般地在她额头上印下一吻。随即看了明瑄一眼,就好像在说:我的! 明琇不用看就知道他又吃味了,轻声笑了一声。 李青莲的身上传来淡淡的香,越是靠近颈窝,就越是扑鼻,说不清是什么味道,但明琇想,如果雪有味道,大概就是他身上这种清冽的味道吧。 明瑄无奈摇了摇头,对明琇道:“琇琇,不妨我先一步去九阙料理门派之事,你可以晚我一步。闹够了记得回来哥哥这里。” 明瑄走后,李青莲就直言:“我不喜欢尉迟瑄。他肯定有事瞒着你,他对你不敞亮。” 明琇摇摇头:“不会的,我们是一个地方来的人,他跟我肯定是一条心。” “我看他分明是喜欢你!”李青莲冷哼一声,“没事乱认干哥哥干妹妹,一准变味!” 明琇叹,“别乱想。我们虽不是亲生兄妹,但从小一起长大,也胜似亲生兄妹了。”说到这里,她忽然发现一个奇妙的巧合,前世她和明瑄来自离婚重组家庭毫无血缘却一起长大,而这个世界里许柔止和尉迟瑄也是毫无血缘的师兄妹,青梅竹马共同成长。四个人,四种命运,在某一个节点交织在一起,还滋生出了许多之前从未发现的巧合。 “李青莲,别生气啦。” 好在李青莲生性洒脱,脾气来得急,但绝不会叽叽歪歪地老记挂着一件事。因而在明琇说出“胜似亲生兄妹”后,他也就不生气了,拉着明琇坐到雪中的一块岩石上。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今夜什么都不想,就坐在这里,赏雪观月!” 如果是过去的明琇,一定会觉得大晚上吹着寒风赏雪观月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 雪有什么好赏的?不就是白乎乎的一大片? 月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圆溜溜一张大饼? 浪漫?那就是媒体哄炒出来的哄小姑娘消费的营销概念,男人拿出一朵玫瑰,一顿烛光晚餐,一份精心准备的礼物,一场不做攻略的旅行,好像这样就能让小姑娘苏断腿,算得上是极致的浪漫了。 但是,她和李青莲相处多了,反而愈发能理解他眼中的浪漫。 每一篇雪花都是有情的,悠远如“郢客吟白雪,遗响飞青天”,悲壮如“胡马顾朔雪,躞蹀长嘶鸣”,苍迈如“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灵俏如“地白风色寒,雪花大如手”。 人行走于天地间,和自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浪漫就是人将自我从自我中超脱出来,和外界共融的一种方式。 她开始重新省视何为“浪漫”。 “世界吻我以痛,我却报之以歌”。浪漫本就没有意义,它只关乎美。 如此,便已足够。 李青莲望着月亮,推了推明琇,提议道:“对了,明琇,你拜一个!” 明琇:“拜?” 李青莲帮她搭好手势,两人朝着月亮恭恭敬敬地拜了一拜。 临近正月十五,正值一年中月亮最圆的一段时日,而雪山地势高耸,空气稀薄,月亮又显得特别大、特别近。 明琇不解,“为什么要拜?” 李青莲煞有其事:“谢月老在我们的小指头上牵了红线呀!来来来,拜完月老,咱们干脆对着明月拜个天地吧。皇天在上为天父,后土在下为地母,明月居中为媒人,这可比三媒六聘还认真!” 天真烂漫到了极致,想必就是他的样子。 明琇忍不住笑了出来,“李青莲,你口气也忒大了吧。天地明月都被你乱认亲戚了,他们都得听你的?” 李青莲大剌剌道:“是啊!不信你看——今晚的月亮是不是特别大特别圆,知道为何吗?” 明琇老老实实摇头。 李青莲直指明月,高声道:“当是明月应我邀,为我脱云裳!” “哈哈哈哈哈,好啊,你说明月是为你才来的?还脱什么,脱衣裳?”明琇躺在岩石上,望月天上的月亮,这么一说,感觉自己和明月的关系都近了许多。 “之前几天我晚上没有出门赏月,月亮就总是被云彩遮着不露全象。今晚我一出来 分卷阅读130 看她,她就脱了云裳,把她的真容露给我。”他伸出一双洁白的手在眼前一晃,“好近啊——是不是伸出手,就能摘到月亮?” 明琇道:“这是视觉偏差。看着近,实际上和平原上没差,陆地上这丁点距离,和这里到月亮的距离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李青莲一笑:“谁说摘不到?赌否?” 明琇来了兴致:“那谪仙倒是捉个月亮给我长长见识呀?要是你赢,随便你让我做什么;要是我赢,嗯……” “别想了,反正也赢不了。” 李青莲猛地弹起来,盯着明琇,眸子灿若星河,忽地揶揄一笑,一把将明琇扑倒,两人一齐滚到雪地上。 “捉到了。” 第61章 一枝红艳露凝香 《[穿书] 叛道二周目》 /圣城 “之前几天我晚上没有出门赏月,月亮就总是被云彩遮着不露全象。今晚我一出来看她, 她就脱了云裳, 把她的真容露给我。”他伸出一双洁白的手在眼前一晃, “好近啊——是不是伸出手,就能摘到月亮?” 明琇道:“这是视觉偏差。看着近,实际上和平原上没差,陆地上这丁点距离,和这里到月亮的距离相比, 根本微不足道。” 李青莲一笑:“谁说摘不到?赌否?” 明琇来了兴致:“那谪仙倒是捉个月亮给我长长见识呀?要是你赢,随便你让我做什么;要是我赢,嗯……” “别想了,反正也赢不了。” 李青莲猛地弹起来, 盯着明琇, 眸子灿若星河, 忽地揶揄一笑,一把将明琇扑倒, 两人一齐滚到雪地上。 “捉到了。” 不是说要捉月亮吗, 他怎么…… 捉住了她。 明琇脑子里“嗡”的一声,一瞬间,她听到两人的心跳声好似放大了十倍—— 扑通——扑通—— 心脏要坏掉了!! 人家心动都是小鹿乱撞, 明琇却感觉自己心里养了头野狗,一心动那头野狗就疯了似地撒欢、乱蹦乱跳、乱咬乱撞。 她只有再次认定自己是个没出息的人,现在李青莲随便说句话,她就心跳如擂、失去理智, 等过得时间更久了,她会不会变得像哈巴狗一样,一碰到李青莲就高兴得跳起来转圈圈、要抱抱? 大抵心花怒放,甘愿色授魂与,就是这种感觉。 一红一白的两道身影纠缠在雪地上,他们像孩童一样,早已忘却了雪的寒冷,拥抱着打着滚,滚了好许圈,发出一连串小声。若是现在来第三个人看来这两人乐此不疲地打滚玩耍,准会以为他们是两个疯子:正常人谁他妈在天寒地冻的夜晚往雪地上滚?? 唯独两个“疯子”心中知晓,一种由月亮带来的疯狂,伴随着噼里啪啦的花火正在疯狂滋长。 雪是冰冷的,但人的内心却炙热如火。 李青莲停了下来,将明琇框在自己的臂弯之间,附身吻她的额头、脸颊、嘴唇,甚至连那只残疾的右眼也缠绵亲吻。他哑着嗓子道,“我捉到了我的明月。我是不是赢了?” 在今天之前,明琇绝不会想到,连捉月亮这种荒谬的赌约,他都可以赢。 可是当李青莲说“捉到了”的那一刻,她的心脏都漏了一拍,之后他说什么都好,干什么都好,怎么能不宠着他呢? “嗯,你赢了。”明琇微笑,“作为回礼,让输家也亲亲赢家好吗?” 李青莲的眸中酿出一抹月色,“嗯,好好亲,不许敷衍。” 这是明琇第一次主动吻这个男人。她捧着他的脸庞,亲亲他的浓黑的眉毛、精致的眼角、高挺的鼻子、略带青胡渣的脸庞……轻柔而虔诚,依恋而缠绵。 英俊,干净,就连颈窝里都传来一股令人心动的幽香。她不知道这股味道是她的幻觉还是真实,但她就是闻不够。 明琇揉捏着李青莲的脸蓦地傻笑起来,痴痴道:“青莲,我觉得我好幸运,真的,不管之前经历过什么事,现在能这样抱着你,我就觉得什么都值了。像我这样的人,若非集全天下幸运于一身,又怎么可能得到你的喜欢?” 李青莲轻笑了一声,“傻瓜,说什么呢,不许你自轻自贱。明琇就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姑娘。” 明琇眼睛一亮,想来两辈子都没得到过什么夸奖,今天抓住这个机会逼李青莲吹她一通彩虹屁,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这没脸没皮的姑娘就笑嘻嘻地问:“我哪里‘最好’了?青莲你倒是说呀。说一个,我就亲你一口。亲这里。”说着她就指了指自己的嘴唇。 原来她刚才故意不亲在他的嘴唇上是想着这个。李青莲一眼看穿她的那点儿小心思,却顺着她的话夸道:“明琇生得美丽,倾国倾城。” 明琇毫不顾忌形象,当即就笑喷了,“哈哈哈哈哈哈……不行不行,这个彩虹屁太夸张。我这张脸从前毁容不说,到现在也还是个残废,这辈子都 分卷阅读131 是个半瞎,倾得了哪国哪城啊?我让你夸我,也不是无中生有……” “李国,青莲城。哪里无中生有,我说有就有,不行吗?”李青莲道,“小狐狸,不许找理由,快亲!” 明琇听了心头一暖,投入地亲了一口他的薄唇。 李青莲舔舔嘴唇,继而夸道:“明琇有勇用谋,顶天立地,羞煞多少男儿。” 明琇忍不住笑了一声,随即摇头,“不对,这是形容大丈夫的吧。明琇格局太小,顶不到天,立不了地。” 李青莲伸出一根食指,弹了弹她的额头,“明琇!我说一句你总要反驳两句,怎地不信李某人的眼光?” 明琇没办法,又亲了一口,发出响亮的一声“吧唧”声。 李青莲:“你像小兔子一样爱吃白菜。” 明琇:“……诶,这也算优点?” 李青莲无比肯定地点头:“好养活。” 明琇无奈承认,继续献吻。 看他胸有成竹的样子怕是再说二十条也不成问题。李青莲认真道:“脸皮特别厚。” 明琇猛拍他的背脊,“喂!李青莲!!老实说,你是不是夸不出优点了?我的优点就只有这些吗?” 李青莲把下巴垫在明琇肩上,贴着她的耳根道:“我喜欢的不是你的哪个优点,而是只要是你,对我来说都是优点。但我不能让你再继续亲了……” 只要是你,我都喜欢。 李青莲的声音本就极为动听,他的话钻到明琇心里最深的那个角落,直教她神魂颠倒,什么也不想了,脑中只有一个念头: 我爱他,我爱死他了! “明琇我不能让你再亲下去了,因为你再继续下去,我就要忍不住了。”李青莲埋首在明琇鬓发之间深吸了一口,幽幽道,“明月应我邀,为我脱云裳……不知地上明月可否愿再为我脱去云裳?” 听到这句话,明琇就呆住了。 回过神来时,她整个人都像煮过的虾子那样红,心道:这绝不能怪我意志不坚,李青莲这样子,天下哪个姑娘顶得住?别说姑娘了,怕是男的都顶不住! 他要我脱衣裳算什么,他现在便是要我的命,我也给他! 可是想到接下来要做的事,明琇还是难以避免得紧张。她躺在雪地上,一动也不敢动,紧闭双眼,遐想蹁跹。 就在雪地上吗?幕天席地,难道就要在这雪山脚下,四下无人的旷野之中和李青莲…… 这也太激烈了吧! 天呐,第一次就要和他在这种地方吗?不愧是硬核谪仙!实在是太羞耻了…… 不过,来吧!!! 要论是谁占了便宜,那也一定是她占了李青莲的便宜。明琇彻底沦陷,心一横,睫毛羞赧地颤动着,绷紧双腿,忐忑无比地闭眼等了很久。 可李青莲一直没有下一步动作。 一睁眼,发现李青莲正站在三米外眨巴着眼睛看着她。 “明琇,还躺在地上做什么?我们还不回行馆。” 明琇:??? 那句话原来不是指此时此刻、此地此处吗! 回过神来的她被自己的无耻给震惊了,捂着脸半天没缓过神来。 李青莲忽然间意识到了什么,惊异道:“明琇刚才不会是想立刻在这郊野里做吧?!” 明琇在心里嘶吼:我不是!我没有! “咳……抱歉。”男人白皙的脸上露出些许羞赧的神色,“现在外面冰天雪地,若是除却衣服容易着凉,暂时没法在外面满足你。不过,如果明琇有这个特殊的爱好,我们也可以等过几个月入春之后……” 还不等他说完,明琇就一溜烟跑到前面。 “明琇!” “啊啊啊啊!时光机!拜托!!!” 雪山脚下,夜已深。 李青莲与明琇来到了方圆百里内最暖和的地方——行馆的澡堂。 澡堂的水直接引自泰长雪山温泉水,此地既被选为每年祭天大典的神山,自是仙家福地,灵气充沛。这温泉水不仅温度舒适,而且浸泡其中还能得到灵气的滋养。临近亥时,澡堂空无一人,只亮着几盏昏黄的长明灯。 晚来一阵风兼雨,洗尽炎光。理罢笙簧,却对菱花淡淡妆。 绛绡缕薄冰肌莹,雪腻酥香。笑语檀郎:今夜纱厨枕簟凉。 被他一不小心失控弄到下巴脱臼的、甚至弄了满脸的惨状,明琇记忆犹新,一想起来就羞得想打退堂鼓。 李青莲道:“那次是明琇先招我的。而且你上面本来就不是用来干这种事的,这次我保证会轻一点,让你舒服。” 他说话之时,双手亦未停歇。 明琇浑身发软,忍不住勾住他的脖子,脸红道:“我还是有点怕。不过我相信青莲,你快抱抱我。” 李青莲双臂绕过她的膝盖将她抱起来,仿若不费力气一样,恍然大悟般“啊”了一声,轻声道:“原来明琇喜欢这样……” ?他 分卷阅读132 是不是误会她说“抱抱”的含义了? 事实证明,男人在床上说的话是不可靠的。哪怕是清正如他,也说了谎。 “保证会轻一点”? 骗子!这也能叫轻!?明琇已经无法完整得说出一句话了。 她被李青莲抱着,在抱姿的状态下,她的身体几乎是悬空的,浑身上下的着力点都要依赖着他。有力气的时候,手臂尚且还能勾住他的脖子借力,但更多时候,她都被撞得浑身上下柔软无力,几乎要靠双腿勾着他的腰,靠着他的双手才能勉强不从他身上掉下去。 “不、不不了……莲莲……” 明琇受不了这么刺激,一味往后缩,一缩就不小心向后倒去,眼见就要一头栽进温泉水里,一只长臂猛地将她一捞,她整个人瞬间重重地弹了回来,脸撞上了硬邦邦的胸口。 偷将碧玉形相。怪瓜字初分蓄意藏,把朱阑倚处,横分半截,琼箫吹彻,界住中央。 速度更慢,温柔厮磨,对明琇来说又是另外一种折磨。 温泉水的温度更加高了,每一寸空气都暧昧至极。 明琇这才注意到他近乎完美的躯体上,左胸心脏的位置有一大块狰狞的疤。 她莫名难过,俯首吻了吻那道疤。“青莲,很痛吧……” 李青莲摇了摇头,“早就不痛了。” 紧接着,他抱着明琇走出浴池,将她放在浴池旁的藤椅上……可是,不多时,只听“嘎吱”一声,外面的那扇门被打开—— 有人来了! 明琇吓得猛然一夹。 “嘶——”李青莲咬着她的耳垂道,“怕甚?天地为证,明月为媒,坦坦荡荡,谁也不能说我们的不是。” 明琇奋力挣扎,可这种时候,越是紧张,就越是贴合得难舍难分,撕扯感令她很快就放弃了分开。 是谁他妈专门挑半夜来泡澡!? 两人屏息凝神,只听到那不速之客好死不死选了旁边的那间隔间,然后…… 震惊!!堂堂符离宗宗主、“君子如兰”许二郎,竟然趁四下无人,在澡.堂里做这种事!! 在洗澡的时候哼歌!? 要不是此刻明琇和李青莲的处境比许二郎更加羞耻,他们一定会当场笑出声来! 或许是九阙仙首已死,许二郎的心情格外不错,特意挑了深夜,料想不会还有其他人深夜洗澡。 遂放飞自我,哼着歌儿,搓着背。一开始是哼哼,后来干脆亮起嗓子高声唱起了吴语小调—— “一根紫竹直苗苗,送与哥哥做管箫,箫儿对着口,口儿对着箫,箫中吹出鲜花调。问哥哥呀,这管箫儿好不好?问哥哥呀,这管箫儿好不好~问哥哥呀,这管箫儿好不好……” 一首《紫竹调》婉转动听,清新明快。 吴语晦涩,整首小调李青莲大约摸只听懂了“哥哥”和“好不好”。他压低嗓子问明琇:“他唱的词什么意思啊?” 明琇低下头没理他。 李青莲突发奇想:“吴侬软语,果然温软,悦耳至极,明琇,你叫我一声‘哥哥’听听。” 嗯??? “叫一声。”他贴着她的脸颊,三分暧昧,三分无赖。 为何大半夜的,都不让他好好泡个澡!? 许二郎肚子里憋了一包脏话不知该不该说: 天可怜见,他只是想泡澡,又不是泡妞,哪里得罪澡堂之神了? “一根紫竹直苗苗,送与哥哥做管箫……” 正在许二郎将《紫竹调》唱到第三遍的时候,一种诡异的感觉顺着他的脊椎骨缓缓爬上来…… 喘息声。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诗词引李清照《丑奴儿》,朱彝尊《沁园春》 已忍痛将初稿阉割,没有违禁词,意识流,大和谐,如果非要说引的词不和谐我也就跪了,求放过! 顺便熏疼狗二哥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飞天零零柒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就是咔吹 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2章 上有青冥之长天 《《[穿书] 叛道二周目》 /圣城 为何大半夜的,都不让他好好泡个澡!? 许二郎肚子里憋了一包脏话不知该不该说: 天可怜见, 他只是想泡澡, 又不是泡妞, 哪里得罪澡堂之神了? “一根紫竹直苗苗,送与哥哥做管箫……” 正在许二郎将《紫竹调》唱到第三遍的时候,一种诡异的感觉顺着他的脊椎骨缓缓爬上来…… 喘息声。 耳边传来隐隐约约的女人的喘息声,一开始他只当是幻听,但那声音时而急促, 时而舒缓,越来越难以忽略。 难道是温泉水里面… 分卷阅读133 …有东西!? 传说,有一种中专门候在男澡堂的水里半夜爬出来吃人的水鬼。男人进去洗个澡,出来就变成干尸了。 尽管他是堂堂符离宗宗主, 鼎鼎大名的丹修, 且他绘制的降鬼符箓在江湖上一向有价无市……他的弱点就是:怕鬼! 谁说能绘制驱鬼符咒的修士不能怕鬼? 更何况, 他此行所为沐浴,沐浴必然赤条条, 顶多围一块汗巾在腰上。 灵扇?莫得!符咒?没带! 许二郎缩在温泉水里, 既不敢走出来,又不敢心无芥蒂地泡下去,抱住了可怜的自己, 瑟瑟发抖。 渐渐地,他发现一件怪事,女鬼的喘息声似乎不是从水里传来的,而是来自旁边那间隔间。想到自己和鬼不在一个空间里, 他壮着胆子从放在一旁的衣服堆里拿出了法器灵扇,小心翼翼地游向两间浴室之间的那块隔板。 咕叽——咕叽—— 越是接近那片墙,女人的声音倒是没了,可又传来了奇怪的声音。 室内,风吹不进来,可隔板在晃动,有节奏地晃动。 这是怎么回事?许二郎更奇怪了,不过他打消了撞鬼的念头,毕竟鬼没必要撞竹板嘛。 他试探着将半侧着贴在竹板上,耳边顿时传来一声隐忍的叫声。 “嗯啊——” 许二郎同时惊叫:“擦娘皮的!” 生命的大和谐的分界线 明琇憋得泪流满面,一下子没缓过来,一边抽泣一边咬李青莲的耳朵,“混蛋!你怎么能这样……这下怎么办都让许二郎听去啦!” 李青莲将明琇搂紧,摸着她的秀发道:“我喜欢你用吴语叫莲哥哥。以后你多叫几次,我听习惯就好。” 明琇奔溃,从喉咙眼里钻出来的声音细弱蚊蝇,“这不是重点啊!你你你避重就轻,大混蛋!” 一道可怜的竹板门被双方同时撞击着,许二郎愤怒地拍打着隔板,大骂: “谁啊!?作死啊!” 许二郎每敲一下竹板,明琇就要颤抖一下,脸红得几乎就要滴出水来。 “啧啧啧,现在的仙门,真是世风日下!”许二郎摇头叹息,“你们是素女派的弟子吧?” 素女派以双.修著称,也是第一个把床笫之间的欢愉光明正大地拿出来说事的古今第一豪放仙门。明琇唯恐许二郎发现真相,遂回答道:“是!” 明琇此刻的声音比之平常娇媚了百倍,许二郎不仅听不出来是她,而且还被这一个“是”字刺激得面红耳赤,不由低头干咳,后道: “晚上不睡觉,双.修也就罢了,贵派能不能讲点江湖道义啊?这温泉池又不是你家的,这人来人往的,你们当别人想听你们叫.春吗?” 谁能想到半夜三更还会有人来温泉里唱歌??明琇以后怕是再也无法直视许二郎了,她把头埋在李青莲胸口,假装自己是一只鸵鸟。 许二郎见两人不答话,以为他们终于知道错了,遂冷哼一声,“我这人人品好,也不想坏你们的好事,今晚我们就当做没见过,明天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懂不?” 明琇小声:“懂……” 好在,许二郎没有打听八卦的爱好,片刻后就离开了温泉。 听到竹门关闭的声音,明琇觉得就像打了一场硬仗那么累。她羞恼之下,一把将李青莲推回水里,自己披上衣裳,作势要走。 “明琇!” “别叫我,让我冷静一下!” 谁知她刚走了两步,腹部一片酸胀,双腿无力,竟丢人得摔回了池子里。 李青莲叹了一口气,“我是想说,还是我抱你回去吧。” . 许是太累了,这一晚明琇睡得极香,一觉睡到晌午。 明琇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正以一种非常难看的睡相抱着身边的男人。 他虽还躺着,但一双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没有丝毫睡意。 李青莲作息规律,向来是卯时晨起,明琇以为他刚醒,便又闭上眼打算睡个回笼觉。“才卯时吧,太早了,我再睡一会儿……” “我确是卯时就醒了,还给你擦了身子,”李青莲摇了摇她,“不过看你睡得死,我没好意思叫醒你。现下已是下午了,别睡了,起床!” 明琇清醒了一点,昨夜的一幕幕又重现脑海,又看到自己在睡梦中无意缠着李青莲的双手双脚,顿时产生了一种亵渎感。她迅速放开不规矩的四肢,坐了起来,磕绊道:“青莲,你醒了怎么还不起床,这可不像你。看,大好白日一个懒觉就浪费了。” “不浪费。”李青莲和明琇并肩坐在床上,一伸长臂就将她搂入怀中。“明琇喜欢抱着我睡觉,我把时间花给你,就不算浪费。” 明琇一怔,心想,李青莲怎么突然就学会嘴甜了?说来也是明琇性格顽劣,恶习难改,人家跟她说好话,偏就勾得她作恶欲“噌”地一下烧了起来,就是想 分卷阅读134 看别人被她欺负得委屈的样子。于是夸张地皱眉,挤出了几滴假想中的眼泪,说:“李青莲!我讨厌你!” 李青莲:“嗯?” “昨晚这么粗暴,还让许二郎听去!我都羞死啦!”明琇本来是装的,但坐起来的时候下身肿痛,双腿无力,竟真的落下几滴眼泪。 李青莲当真了,“我……对不住!明琇,你不喜欢?” 明琇把头转到一边,看向墙就是不理他。 李青莲紧张地抱住她,“你真的不喜欢?” 他的眼神瞬间一黯,竟真的达到了明琇想要看的“委屈”。“笨蛋!”明琇破涕为笑,“青莲,你是没和女孩子打过交道吧,怎么连真话假话还要我教你?” 明琇翻脸比翻书还快,他的反应顿了顿,良久才松了一口气。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在跟你撒娇呢。你还当真了!” 李青莲按了按太阳穴,“你说反话……” 明琇笑个不停,“对啊,女人说不要就是要,说不买就是要买。这你都不知道?也太单纯了吧哈哈哈哈。” 李青莲低声重复了一遍,“不要就是要……原来如此。” 这时,明琇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如何给日后的自己挖了一个大坑。 “我从前以为你的灵气对我的梦魇症有奇效,就想着要是天天能蹭你的床睡觉就好了。现在……”明琇抱紧他的窄腰,话语最末声调轻快地上扬,“现在不只想天天睡你的床,还想天天睡你。” 被这个恶劣的家伙千方百计地撩拨,李青莲的呼吸急促起来,抱着少女作势要压在身下。 偏偏这时候,明琇又嬉皮笑脸地挡开了他的大手,软声道:“好莲莲,不行,真的不行,都肿了!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今天你先饶了我啦。” 放开胆子撩拨,原来是故意看他笑话。李青莲又气又好笑,咬着她的耳朵道:“放.荡!” 明琇打趣道:“青莲,我也是凡人啊,哪里能经得住谪仙的诱惑。再说了,我这样才是正常的,你想知道什么是不正常的吗?” 李青莲抱着她放在腿上,“洗耳恭听。” “我且先问你,男人之间传看个春宫图什么的,是不是特别正常?你也肯定看过吧。” “诚然。而且,当年在灞陵峰上,我还帮兄弟们想办法改造典籍,往里面装春宫图,然后在课上看……” 明琇知道他年少风流,是个出了名的叛逆少年、皮猴子,倒也不觉惊奇,又问:“好,那我再问你,如果有个女的像你一样偷看春宫图,被发现了,是不是就要被逐出学堂、被周围人议论、乃至名节都会受损?” 李青莲想了想道,“女人看那种书,还被人发现,麻烦可就大了。别说是那种书了,哪怕是艳情话本,也绝不是女人可以沾的东西。” 明琇:“所以啊,这么不公平,那得教出来多少不正常的女孩子啊!生生把这么正常的一件事扭曲成一桩羞耻的事。促使女人对性避之如洪水猛兽,甚至视高潮欢愉为耻,那不把人给搞坏了?再严重点,让女孩子扭曲地认为失了身子就脏了、就不活了,岂不白白耽误大好性命?” 李青莲亲亲她的耳朵,“明琇说得在理。” 一番辩驳后,明琇又回到了那句话,俏生生一笑,“那你还说我放.荡不?” 李青莲摇头浅笑,“我不喜欢规规矩矩的淑女,我就喜欢明琇。” 明琇听了大为受用,又问:“喜欢我什么样子?” “嬉笑怒骂,油腔滑调,都喜欢。” “不过最喜欢的样子还是……”他贴在明琇耳旁说了一句话,明琇先是震惊,又是低首赧然,脸颊顿时变得通红。 良久,她才摇了摇头,由衷感叹:“没想到啊,你是这样的李青莲。你才放.荡吧!” 李青莲道:“现在发现你也逃不掉了。接下来几个月,明琇都得和我共游。” 原来,大匡城的队伍早在今晨就踏上了归途,李青莲让其余人等先回,自己则打算与明琇两人去往各地游山玩水,好生休整一番。 明琇想起五年前的那场旅途,心中雀跃不止,终等到再次与他出游的一天,实是她从前想都不敢想的福分。 “我一生好入名山,若得明琇相伴,踏遍山川大河,哪怕终生都是这废人之身、彻底诀别仙道……也无憾了。” 李青莲的声音听起来洒脱、快意,却有着孤独和无奈的底色。 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明琇却听出来了。 他曾经轻狂,壮志豪言,欲飞腾万丈,见四海之升平,出宇宙之寥廓,登云天之渺茫。 后来,他的前途粉碎,他的父亲因他而死,回到家乡,他的母亲因迁怒甚至都容不下他。 骄傲如他又怎么可能甘心屈服于命运? 人的一生,本就有太多高于情爱的东西。明琇自己怎么样都无所谓,但她决不允许李青莲这样的人学会委曲求全,如果可以,她愿意不惜一切守护,让李 分卷阅读135 青莲一辈子,哪怕在历经世事之后依然天真烂漫、飞扬跋扈。 “连天下第一的朱无咎都已经死了,最坏的时光已经在昨天了。以后只要我们在一起,什么事都会解决。信我,青莲。” 明琇与李青莲十指紧扣,相视一笑。 . 前来赴会的仙门大多已经离开了崤陵,只剩下稀稀落落的几家还未整装出发。素女门也在其中,晚些时候,明琇便独自去素女门行馆讨要伤药。 一听到她要买的伤药,素女门弟子纷纷露出了暧昧的微笑。 “我们没见过你嘛,小独眼,你是哪家仙子?” “你昨晚和谁春风一度啦?” “那人应该挺厉害吧?” “哪门哪派的弟子?你道侣吗?” 明琇:“……” 问题出人意料得多,且无下限。 素女门的女子豪放大胆,寂寞许久,好不容易逮着一桩八卦恨不得刨根问底,明琇不答,就拿不到伤药。 明琇玩味一笑,缓慢地吐出三个字:“李青莲。” 顿时炸开了锅。六七个妙龄女子围在一起七嘴八舌地讨论着。 “哈哈哈,你开玩笑吧,照这么说我昨晚还和李仙郎共赴巫山了呢。” “李仙郎生得可真俊啊……” “就是老拿下巴看人,一点也不会讨女人欢心。” “那有什么的?不会讨就不会讨,他要是愿意,我可以自己动。” “说起来,他的手指很长啊。” “他的鼻子也挺大的……” 个子最小的那个姑娘弱弱地举起了手,“其实……选双修伴侣的话,我还是喜欢大匡城的拜沭。” 明琇惊悚地看向众女,最后目光落在最后说话的姑娘身上:她这身高,大概就到拜沭腰际吧?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几章大概就是见证剧情流异变感情流的时刻,舍不得太快结束甜的部分_(:з」∠)_ 第63章 下有渌水之波澜 《《[穿书] 叛道二周目》 /圣城 寻常少女,听到“双修”二字, 必然羞得能躲多远躲多远, 生怕沾上浊气就不纯洁了。明琇一开始听她们意淫李青莲, 心中略有不悦,但后来心想“男欢女爱,有何不可,总不能连想都不让别人想吧”。想通后,倒是饶有兴致地听了下去, 还虚心与素女派门人请教。 原来,双修虽说和文修、剑修、丹修、乐修一样,同属仙道一脉,但毕竟双修的中心思想是阴阳交合, 与其他宗门的教义不符, 所以一向不被待见。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 他们就像皮球一样,被各大仙洲踢来踢去, 谁也不想在宗门的管辖地上多出个双修门派, 以至于坏了清流名声。鲁国的儒道中人还下达禁令,严禁鲁地上有任何修士研习双修之法。此番素女派得以参加祭天大典,也实属因祸得福, 九阙灭了鲁国第一大派衍圣门,才使得衍圣门先前定下的法规失效。 素女门人男女皆有,但相比之下,门派女修声名在外。与同样以女弟子闻名的碧霄宫相比, 素女门专出人间富贵花、磨人小妖精,而碧霄宫多有世外仙姝、神仙妃子。两者如环肥燕瘦,令江湖人心驰神往。 明琇与众美人相谈甚欢,期间听到不少百家仙门的八卦事,聊到日落时分,一女修热情相邀:“小独眼,姐姐与你讲,其实双修,才是这世上最玄妙的法门。你若有兴趣,大可带着你的道侣一道加入我门,咱们姐妹都是孤儿,拜入此门后共享炉鼎,互惠互利,比家人更亲。” 明琇想到一脸冷漠的李青莲被一堆莺莺燕燕包围的画面就忍不住笑出声来,随即摇了摇头,摆手道,“让我道侣加入贵派怕是不可,我宝贝他宝贝得紧,别人碰他一下我都要吃味的。不过,诸位姊姊若是不吝赐教,我还有些问题想要。” 女修难得见别派弟子对双修感兴趣的,听她愿意问,心中甚是高兴,大方道:“但问无妨。” “双修究竟是如何增进修为的?” 女修详细解释道:“这个就要从人的三魂说起了……” 三魂,分别是胎光、爽灵、幽精。 胎光,太清阳和之气,也就是天魂。 爽灵,阴气之变,下通鬼府轮回道,也就是地魂。 幽精,阴阳之杂,混沌无常,也就是这一世的人魂。 人的三魂,并非天生归一,所以每个人都是矛盾的,心性不定,同一个人在不同时候的性情也相差甚远。这其实是因为,人的身体里本来就住着三魂,三种不一样的精神。痛苦和欲望也从这三魂的间隙中而生。双修之道的终极目的,就是通过阴阳调和使得三魂合一,方能达到极乐、无欲、无极之境界。 明琇微微一惊:“所以说,你们纵欲的目的反而是为了追求无欲无极?” “欲望只有宣泄出来才能化解,一味压抑只会让欲望积压于心,心中就永远是‘有欲’的 分卷阅读136 。在我们素女门,最接近三魂合一之道的半仙,男曰‘柳圣’,女曰‘花神’,只要他们继续修行,有朝一日获得极乐的奥秘,就可以飞升了!” “等等,极乐?不会是我想的哪方面吧……” 女修骄傲地点了点头。“阴阳交合,到达极乐!” 啪啪啪都能飞升?明琇咂舌,人类的信仰真是无奇不有。 “有时候,天、地、人,三魂不仅不在一体,还有可能流落在大千世界各处。”女修凝神道,“‘我’并非单独的一个个体,三魂之间更不是静止的,而是始终处于时而冲突、时而协调的矛盾之中。我们一生都在于我们自己为敌。所以,双修实则是一条找回自己的道,所求为何?谓:三‘我’归一,直面本心。” 明琇听罢颔首,“闻所未闻,有趣。” 女修笑道:“我们姊妹倒不怕世人将我们视作荡.妇淫.娃,怕只怕世人望文生义,只当我们的道就是比他们的道劣一等。姑娘,你要的药包好了,今日有缘与姑娘探讨我辈大道,这药就不收你的钱了。” 明琇拱了拱手,却见那六七同门姊妹笑语晏晏而去,端的是风流博浪,逍遥自得。 . 是夜,明琇寻了个惬意的姿势躺在李青莲怀中,当甩手掌柜任由其上药,神思飘忽之际,又想起了白日素女门人的三魂之说。 人真的是由不同的“我”构成的吗? 这又会不会和她、明瑄的穿越与重生有关系呢? 李青莲的臂弯很舒服,他的手法也很到位,很快,明琇就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翌日,一早醒来,明琇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 钻入鼻腔的,是一股烧鸡的香味。 原来,就在她睡懒觉的这段时间里,李青莲已经带着她离开了泰长山脚下,往鲁国中部赶,途径一个小村子。她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午饭的饭点了。 店里的老板也是掌勺,他一见明琇醒来,就连忙向院子里招呼,“小郎君,别捉鸡了,你婆娘闻着饭香味,终于睡醒啦!” 明琇脸微微一臊,心想她这一安稳就爱睡懒觉的习惯可真得改一改,否则还没等她嫁人,这“懒婆娘”的形象就根深蒂固了。向院子里看去,却见李青莲换去了昔日白衣,穿着田舍间最简单的那种的拼布布衣,像舞剑一样飘然地转了几圈,左手右手就各提了一只小公鸡。 明琇不禁看呆了,她总相信人靠衣装,从来没想过一个人穿得这样朴素,在田舍间捉鸡的样子都能这么俊逸脱俗。 乡下的好处,是现吃现烹,最能得食物的真味。好比,老板正在做的这道鲁国名菜焖锅鸡正是需要田间散养的小公鸡做出来才地道。 这道菜用地锅抄最好,如果是炉子,就必须要刚刚打过烟囱,火要武火,烧出来的鸡才够味。第一锅鸡不是明琇这桌的,她闻着那诱人的香味,食指大动,眼巴巴地看着那锅鸡被送上了别的食客的饭桌。 老板看着她猴急的样儿,笑道:“娘子莫急,我们这儿都是由食客亲自挑鸡宰了再烧的,你郎君很快就挑好啦。” 听着那声“你郎君”,明琇心里就和喝了蜜那么甜,却又有些局促,“他还不是我郎君呢。” 老板听不到,指着鸡舍,奇怪道:“噫,你郎君怎么了,捉住鸡怎生又给关回鸡笼了?噢、噢——原来他是要去捉那只最凶、最活泼的斗鸡啊!那斗鸡顶顶凶悍了,连我们都捉不到,干脆让它在田间生活着,还能看个家,当狗用。” 明琇一听乐了,“谪仙大斗公鸡”的大戏她可不能错过,“我去看看!”说罢飞身直接从窗户里跳出去,踏过矮墙,向村口掠去。 李青莲站在村口处,公鸡就在离他不远的树上,他却一动不动。 明琇问:“青莲,怎么了?”我来就是为了看你捉鸡啊! 李青莲整个人都僵化了,过了一会儿才回了俩字:“没事。” “诶,究竟怎么了?” 李青莲突然抬高声音:“别动!!” 明琇:??? 过了一会儿,明琇才反应过来这声“别动”不是在吼她,而是在吼村口那条摇尾巴跑来的小奶狗。 “好可爱的狗狗!”这条白色卷毛小狗让明琇想起了前世家中养的贵宾犬,于是,她冲过去一把抱起毛茸茸的小奶狗,在圆嘟嘟的狗鼻子附近“吧唧”亲了一口。 李青莲依然僵立着,努力保持镇定,却始终不敢直视明琇怀中的小狗。 明琇突然产生了一个神奇的猜想……为了验证,她抱着狗逼近李青莲,近一步,他就退一步。 哈!天不怕地不怕的他竟然怕狗! 明琇邪笑着追他,“来来来,青莲,一起撸狗啊,快活啊!” 李青莲飞快地躲到一棵歪脖子树后面,探头瞧了明琇一眼,又迅速将目光收回。 明琇:“难不成你怕……” “不怕!”李青莲抢白。 明琇心道,“哈,我都还没说 分卷阅读137 你怕狗了,你就不打自招啦!不怕?不怕你躲这么远做什么。我就静静地看着你逞强。”于是她抱着狗走到树边,步步逼近,李青莲身手敏捷,拉着树枝一撑一跃,竟就这么被她逼上了树。那双清浅的褐眸中流露出深深的恐惧,吼道:“走开!” “青莲?”看起来他也很招狗喜欢,小白狗兴奋地围着树打转,毛茸茸的小短尾巴甩个不停。 “把狗拿走!” 明琇没料到他会有这么大的反应,愣了愣,而后突然茅塞顿开,一拍脑袋:“我这是干了什么?李青莲整整四年都以为自己的金丹是被狗吃了,不留下心理阴影才怪呢。” 少年倒在血泊之中,奄奄一息地看着一群恶犬抢食从他的身体里剖出来的金丹……这样深入骨髓的恐惧,又有谁能轻易克服? 她竟然还抓着这一点去欺负他! 明琇觉得自己就像小时候揪女生小辫子以引起对方注意的小屁孩一样,真是特别无聊,特别讨厌! “青莲,我错啦!我把狗抱走,你快下来!” 看到小白狗走远了,李青莲才轻飘飘地从树上跳下来,冷哼一声,自顾自地走,不再理明琇。 明琇跟在他身后,并拢三指朝向天空,狗腿地说:“以后再碰到拦路狗,我发誓,我肯定第一个抱你。” 李青莲这次好像真是恼了,加快脚步,就是不理她。明琇惯是个软的不行就强来的混蛋,她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噌”地一下就扑到李青莲背上,手脚并用,像个树袋熊一样抱住了他,同时向他索吻。 索吻这一招她从未失手过,谁知这一次,李青莲原则特别强,直接撇开脸,道:“在你漱口前,都不要来亲我。” 明琇只好咽咽口水,委屈地点头。“那、那我们还捉那只霸王鸡吗?” 作者有话要说:  道宗双修的修炼方式和法则纯私设,天、地、人三魂的设定参考了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与超我”的概念,并不出自本土道教,勿较真。不过,相信泥萌也不会在一本拥有神(bian)奇(tai)的世界观的朋克古风文里认真的。 剧情章很快就跟上,离完结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啦233 不要误会 第64章 天长路远魂飞苦 《[穿书] 叛道二周目》 /圣城 回来的时候,明琇手里抓着那只好斗的大公鸡, 大公鸡被揪着脖子依然雄赳赳、气昂昂, 反倒是明琇脸上的神情像极了一只斗败的公鸡。 大公鸡嚣张不多时, 很快就成了桌上的菜品。砂锅鸡上桌,再淋上滚烫的香油,色泽饱满,肉香四溢。 明琇紧贴着李青莲坐,肩膀靠着肩膀, 膝盖磨蹭着膝盖,只不过李青莲是正身端坐,而她坐得歪歪扭扭,几乎就要贴到他身上了。同时殷勤地给李青莲夹肉, 先放嘴边吹气, 再喂到他的唇边。“我知道错啦, 别不理我。” 南方沿江一带民风保守,男女之间传个情都要靠丢个手帕、借个伞, 老板娘倒是很少见到一如他二人这般当众亲热的夫妻。老板娘是个嘴皮子溜的, 张口便夸:“郎君与娘子如胶似漆,当真是一对神仙眷侣,羡煞旁人。” 李青莲这会儿倒开始奉行食不言, 明琇则笑道:“他生得神仙一样俊,我算什么,应该说是好白菜被那啥拱了。” 老板娘连忙摆手,“诶, 快可别自谦啦,娘子的皮肤就像剥了壳的鸡蛋那样白嫩,眉眼也生得又英气又妩媚,这么漂亮的小娘子,配神仙郎君也是配得上的。你们是哪里人哩?” 明琇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一边挠头一边道:“哪里哪里。我们是边陲来的,小地方人。” 李青莲推开明琇的筷子,自顾自地夹了一块鸡肉吃。 老板娘古道热肠,“小郎君,你和你家娘子闹脾气了?俗话说得好啊,天上下雨地下流,两口子吵架不记仇。”大抵这个年纪的女人都爱管些家长里短的事,夫妻之间闹矛盾了,协调疏通一番若能和好,也算是一桩大功德了。 不,他不是在闹脾气,触发点或许是一条狗,但背后的原因一定不只这样。 明琇心中一直隐隐不安,她一直害怕让他失望,故而一直宁愿隐瞒,却因此更加害怕,如此循环往复,陷入了一个无解的局。这个男人能够在以为她凶多吉少、不抱任何期待的情况下爱她多年,能够不计较得失义无反顾地守护着她,他不会因为一些琐事而厌弃她。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身体的还是心灵的,她都害过他数次,即便是这样,李青莲依然没有放弃她。 他踏过尸骨和岁月,小心地把一颗真心捧到她面前,纯澈得像水晶一样。 如果真的有一天,李青莲生气了,导火索只会是两人之间真正的矛盾。 “青莲……”或许是有一种对于坏事即将发生的不可知的预感,明琇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握着他冰凉的手放到自己脸上蹭。“你怎么了?” 李青莲突然抬眸望向明琇,“这些天无论去哪里,别人都认为 分卷阅读138 我们是夫妻。明琇,你真的是我的妻吗?” 他的性子一向刚烈果敢,爱就是爱,没有暧昧不明,没有委曲求全。 “啥?”老板娘当场石化,心里演绎了一百场错综复杂的折子戏,怎么也无法想象模样生得这般英俊的公子也会是个包养外室的俗人。“郎君开玩笑呢?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婚……” 明琇只好干笑几声,忙催促老板娘走,垂下小隔间的帘子,这个空间里又只剩下了两个人。 李青莲看着窗外沉沉的雪天。刚下过一场雪,雾凇沆砀,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 失去金丹后,他的身子就一直没有彻底好起来,尤其畏惧寒冷,哪怕南方的冬雪已然比大漠严寒要温柔许多,他的手还是冰凉得像是一块寒玉。 她是他的妻子吗?毕竟,如今也只是无媒苟合而已……明琇自卑而惶恐,以她这样见不得人的身份,要是真想嫁给他,怕是连息夫人那一关都过不去。 沉默,犹豫,已经代表了答案。 明琇心里发慌,就这样抓着他的手,想把手搓热,却怎么也搓不热。 “明琇,最近你难道就没有察觉到什么吗?” 明琇咬了咬牙,“有什么……不对吗?” 李青莲正色,“连我都察觉到了,你身为鬼修,又岂能不知?” “我……” 岂能不知?早在泰长山战役结束后,明琇就感觉到了这种变化。天地间的灵气,正在以一种惊人的速度,渐弱于怨气。盛世仙道昌,乱世鬼道盛。朱无咎的惨死、九阙的覆灭,并不能够开启一个和平盛世,反而诡异地使得怨气更胜从前。 就好像……黄泉打开了一个口子,吸收着天地间的灵气,而将死亡世界的怨气源源不断地送往人间。 明琇以为这种天地异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归于平衡,善与恶,光与暗,灵气与怨气,自然维持着微妙的平衡,正反两面,缺一不可。 她一直不愿意细想,或是说,她根本不在乎。 说到底,明琇做不到以天下兴亡为己任。她总是任由趋利避害的本能驱使着她,管他世道如何,她只想和心上人安安静静地生活在一起。 “怨气就如同破土而出的春笋一般,以泰长山为中心,每一天,都在滋生、蔓延。”李青莲的声音不重,但在明琇听来每一个字都敲击在她心口,“朱恕死前,说‘魔神降世’,究竟是什么意思?” “青莲,你何必担心这些事呢?你管不着的,只要你自己过得开心、快活就好……” 李青莲皱了皱眉,“所以,你是知道的。只是你一直没告诉我。这件事,可与你有关?” 其实她知道,一直都知道。 李青莲与她不一样。他天真而善良,叛逆而狂放,看似天外飞仙一般的人物,实则有一副侠肝义胆的君子骨。他真切得爱这个世界,和千万文修一样,他的信仰在儒、在道、在法、在侠,在文字间千古不朽:人活在这个天地中,本身就是一种责任和使命,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 明琇咬了咬唇,“没有。” “那你如何解释,你怎么复活等明瑄?”李青莲淡淡道,“这个问题我问过你,那时你只答不知。我还问过你,你从哪里来,你是谁,那四年间发生了什么,你脸上的疤为何突然消失……很多很多问题,你从未回答我。“ ”明琇对我,若不是一时兴起……明琇若真心愿意做我的妻,何以总是不愿意坦诚相待?” 她以躯体供奉邪魔,为了复仇,为了重生,将封锁在十恶不赦塔千百年的邪魔放出来,也不管这样会对苍生带来怎样的后果。她与魔交换明瑄的生命,无异于与虎谋皮。烂柯、牵丝戏,已是有悖人性的邪术,而黄泉无道,位列鬼道三大禁术之首,更是有着难以预料的后果。 可就在她修成黄泉无道的那一天,大凶就突然消失了。 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除了她那一只变成透明的眼睛,大凶在没有在世上留下任何痕迹。 “对不起……”明琇道,“我不知道。青莲,你不要问了,” 又是对不起。 这是李青莲最讨厌从她口中听到的三个字。 “连三岁小孩都知晓,人死不能复生,这是天地间最大的真理。当初我成功救回贺老的魂魄封存于机甲之内,已是逆天而为,不过做法时,贺老尚是生魂,并非死魂,这才能够移魄易体!当初我答应为你重塑机甲,只不过是为了让你心中宽慰几分,死者已矣,你也该走出来了。却没想到,你竟真的能将死人召回。那是什么禁术?明琇,如今怨气纵行,我猜想,或与你的所作所为有关。其实你即便承认,我也会与你一同承担。”李青莲摊开手心,其中的黑气逐渐逐渐凝聚成形,生出一张清晰的符纸。 “但是,你却选择敷衍我。” 明琇的右眼忽然隐隐作痛,李青莲挑开那只黑色的眼罩,掰过她小巧的下巴。 “青莲,不要这样看着我……”用这种失望的眼神。 分卷阅读139 “还记得那天你来找我的时候,我让你呆在房里不要出来吗?你以为,我为什么不让你出来?” 明琇记得那天他很郑重地告诉她,不要出门,留在房里等他。“你怕我去祭天大典上找朱无咎复仇?” “那只是一小部分原因。其实我是怕那天会有许多宗师大能,他们若发现你的身份,我又该如何护你?”他的声音有些疲倦,“我的母亲是大匡第一咒术师,她见到你脸上的咒印后,就开始怀疑你了。她给了我一道符,能验出凶煞鬼魅。于是,我便发现,你脸上的东西,并非疤痕,更不是胎记,而是传说中的‘伽罗印’,也就是至邪之物与宿主定下盟约后带来的印记。宿主活着时,以身体饲养邪魔,死后则将七魂六魄祭给大凶,万劫不复。” 十恶不赦塔之所以是这世间最神秘的监狱,正是因为很少有人知道,它其实也是此间和彼岸的一道门。 也正是在塔里,明琇才可以超越时空召唤来另一个世界的自己,获得重生。 是大凶帮助她重生的,如今似乎又是大凶帮助她带回了明瑄。没有人知道它为什么这样做,也没有人知道它是怎么做到的。 明琇开始颤抖,她抓住李青莲的手臂,声音故作镇定,“你说的对……可是,为什么现在才向我点破?你既已知道真相,何必要容忍我这么久,还与我上.床,甚至还说要娶我这种人为妻……”不觉得,恶心吗? 真实一向都很恶心。如果可以,明琇宁愿活在美好的虚幻中。 李青莲轻叹一声,紧紧抱住明琇,就好像这样,两人之间就没有距离了。“明琇,有时候我即便抱着你,也依旧感觉离你很远很远……我以为只要我一心待你好,终有一日,你也会愿意相信我。第一次见面我就认出你来了,我一直在等你告诉我真相。但我也一直在拖着,有时候,情愿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快活的日子能过一天就赚一天。” “可我爱你是真,绝无二意!” 李青莲自嘲一笑,“可笑我连枕边人究竟是谁,至今都不清楚。明琇,你当我是傻子吗?其实,我不管你是人是妖还是夺舍的凶煞邪魔,只要你愿意真心待我,我定不负你。” “我叫明琇,人类,女性,在穿越前就读机械工程专业,父母离异,重组家庭,家中有一异父异母的兄弟,叫做明瑄。这个世界都是被一支笔创造出来的,这是一个书中的世界,那本书的名字叫《文道仙途》,主角叫尉迟瑄,有个女炮灰叫许柔止。而我,是看书的人。”明琇鼓起勇气一腔说完,良久,缓缓道,“你信吗?” 所谓的真相听起来如此疯狂,若是从前,有一个人对她说出这样的话,便是打她十七八个耳光,她也绝对不会相信一个字。 不可能被接受的真相没有任何意义。 闻言,李青莲站起来,离开了坐席,“我吃完了。” 他想一个人在雪地上散散心。明琇并没有跟去,她现在忧心忡忡,哪有心思继续探究个中的迷津;她也意识到自己对他有诸多欺瞒,她不想他受任何人的委屈,结果自己却是最令他委屈的那个;复仇之后不再是令人激动的历险而越来越明显地预示出将是一场持久的磨难。 “唯有余生都待他很好。” 至少这个决定,让明琇心里安定下来。 苍峦隐隐,冰泉泠泠,上下一白,天堑无涯。 一声宛若凤鸣的声音破空而发。 李青莲循声而去,东南一角昳丽流光,原是大匡城通讯用的白日焰火,凤歌。 门人有难,他势必相助。于是借了店家一匹快马,疾速向凤歌点燃的方位赶去。 雪愈深。他沿着积满白雪的河床行走约一个时辰,两侧不见树林,视野开阔,整个北坡威严壮丽,在一片白茫茫中,点缀着枯木。 却见一黑衣少年,胸前绣一只金麒麟,横吹竹笛,响起一支《塞上曲》,曲调苍迈凄凉,响遏行云。 李青莲想起了当初教他这首曲子的时光,那时沈爱和他都喜欢缠着他,沈爱缠得紧些,他却总是有些害羞。三人坐在沙堆上,一人一根笛子,他替他们细心贴好笛膜,闲暇时教他们吹曲。笛子上手难,他们练了两个多月才能吹出一首完整的曲子,为了这首曲子,对着烈日练,对着月亮练,对着狂风吹,对着霜雪吹。 “子约!” 作者有话要说:  消失已久的大凶刷一波存在感,这个机械降神一般bug的存在... 其实不是,另有身份 第65章 梦魂不到关山难 《[穿书] 叛道二周目》 /圣城 “子约,自你随沈爱走后, 你的家人都很担心你。” 一个人活得开心最主要来源于两种力量, 一种是把你向后拽的、家人的牵挂, 一种是把你往前推的、理想的崇高。 陆子约两者兼备,他理应更开心一点。 “回家吧。”李青莲道。b 分卷阅读140 r   《塞上曲》戛然而止,空气中又只剩下踩在雪地上的簌簌声。 陆子约凝视李青莲,缓缓道,苍苍蒸民, 谁无父母?提携捧负,畏其不寿。 记忆在那些才过去没多久的岁月里穿梭,仿若昨日,李青莲的耳边又隐隐响起拜师大典上陆子约、沈爱等大匡弟子, 面对红衣使的刁难, 千人齐声吟诵吊文, 让他真切感受到了文道在这些年轻人心中栽培的种子正在勃然生长。 “师叔,你还记得这两句话吗?” “记得。” 陆子约寒冷的声音和北风一并呼啸而来, “父母生恩, 永世难报,原来师叔也知道,谁人没有父母?强迫女儿杀死父亲, 这是人做得出来的事吗?怕是连畜生饿极了,都不会这样做。” 李青莲本就因病而清癯销售的脸上,又苍白了几分。 “陆子约,你说清楚!” 陆子约失望而落魄地看着他, “你自己做过什么事,当然比我更清楚!”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 李青莲心惊:“难道沈爱她是受人胁迫?” “放屁!”一向言行端正的陆子约第一次骂了浑话,他的眼角红红的,也不知是哭了还是气到极处,“师妹她是什么样的人,你身为她的师父,在与她相处的几个月中,难道还看不出来?哪怕朱无咎失德,她又怎么可能弑父!李青莲,我倒要看看你还能怎么装,谁能胁迫九阙仙首之女,她是被邪术控制了!” 李青莲的瞳孔蓦然放大,“邪术……不可能,那天我分明已经放她走了!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你是真的不知道。看来那个妖女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你。”陆子约看着他,停顿片刻,“不过,别以为你就是无辜的,你一样是共犯!” 陆子约:“明琇是鬼修的事,你早就知晓,却一直包庇于她,是吗?” 李青莲点头。 “千年前,一仙道弃徒修鬼成魔,挑起战乱,中州百万人丧命,后仙门百家联和将其镇压,从此定下‘邪魔外道,仙门之人见者诛之’的协约。这个协约,师叔知不知道?” 他依旧点头。 这两个问题,他都无从反驳。 沉寂。 陆子约通红的眼角留下两滴泪。他哭得不凶,也没有声音,但却传递出一种绝望。 陆子约曾那么崇拜李青莲,背过他写的诗文,走过他走过的名胜古迹,尽管他只比他大几岁而已,但年幼的他早早视他为仙道第一人,像是一个精神的寄托,一个理想中的形象,又像是一个在他失败时激励着他的、神交已久的朋友。 现在,这些记忆都成了灰色。 陆子约声音微颤,“亏我刚刚还叫你一声师叔……我一次又一次对你抱有希望……李青莲,你为何知法犯法?为何包庇一个妖女?乃至纵容她残害你的徒弟!” 明琇残害沈爱? “不可能!明琇她不是妖女,她很好,很善良。她答应过我,以后不到生死攸关的时刻,绝不再使用邪术。她更是不会做出逼人手刃亲生父亲的事!”他下意识站在明琇这边去反驳,“陆子约,你是否误会她了?” 陆子约不怒反笑,“李青莲,你好糊涂!师妹亲口所言,你还说是误会。你逼走师妹后,明琇中途将她擒住,拘禁在雪洞之中三天,期间喂师妹服毒,再将那鬼道邪术在她身上百般操练以确保当日万无一失,对她百般羞辱……师妹最后是怎么扛过邪术的,你知道吗?师妹无力抵抗明琇的控制,因意识强烈反抗,期间得到了短短一瞬的清明,在那一瞬中,她看到了父亲被她所伤,于是她宁愿震断双臂筋脉,以求不再继续被控制弑父!” 是沈爱在说谎吗?可她为什么在这种事上说谎? 李青莲只觉脑中一片混乱,只听陆子约又道:“明琇与沈爱师妹交好,而你收沈爱师妹为徒,其实都是为了报复她吧?你们要复仇,要推翻所谓暴政……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天下人都不知道真相……他们只当九阙圣女朱神爱是个弑父的蛇蝎妇人、昔日公主成了个人人都可以吐一口唾沫的落水狗!可除了错信了明琇与你,师妹她又做错了什么?你们当真如此恨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吗?恨到要她一生残疾,精神失常,终此一生亡命天涯?” 李青莲:“不,我不恨她!我只恨朱恕。可有时候为了复仇,不得不错伤一些人……” “这根本不是错伤!是明琇蓄意毁了师妹一生!偏偏你们还都以为这是复仇胜利的正义,我不服!哪怕天下人都要师妹死,我也不服!”陆子约的脖子上青筋暴起,嘶吼着,仿佛要将一颗心都吐出来。 “以不堪的手段达成的正义,根本不是正义!” 李青莲剑眉压低,事已至此,再探究孰是孰非,已是毫无意义。 他本不愿意相信是明琇所为。但听陆子约说完,这狂狷、狠辣的手笔,还有能够控制、操纵他人的鬼术,确实像是明琇所为。他知道明琇恨透了朱无咎,在这样的恨意 分卷阅读141 下,人必然失去理智,彻底变成和过去不一样的人。 “你今日以凤歌箭召我前来,到底是为了什么?”要他为沈爱的悲剧偿命吗? 心中还是很痛。 但痛又如何,他还是会和明琇一同承担。 如果明琇真的错了,左不过陪她赎罪。上天对明琇的任何处罚和因果报应,他都分一半。 那她就不孤单了。 陆子约缓慢地摇头,“不要你的命。因为师妹她舍不得的。” 他今天总是听不懂陆子约在说什么。他起兵推翻九阙仙盟,沈爱与他,只会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哪会有什么不舍。 “泰长一战后,我们逃到深山老林中,在为师妹疗伤时,我发现她的乾坤袖中藏着一枚灵药,九阳三元龙丹。” “传说中能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没错。这样的稀世珍宝,九阙也只有一颗罢了。师妹体内本来有明琇妖女下的毒,三日之后,就会开始精神涣散,最后沦为什么也不懂的痴人。这种毒阴狠至极,也巧了,九阳三元龙丹刚好能治。可是,李青莲,你知道吗,她小心地藏着的这颗药,是她从九阙偷出来的,最初的目的,并非预料到自己会用到。她是想把它给你的。” 李青莲凝眉,“给我?” 陆子约明眸含光,竟是又几分羡慕,“是啊……哪怕师妹以为自己被你一通责骂逐出师门、哪怕明琇这么折磨于她,她在返回九阙后的第一件事,还是为你找药。就因为你在冬天的时候,咳嗽过几次罢了。就为了你那几声咳嗽,她恨不得将全天下的灵药都捧到你面前。” 他对于感情一向粗狂,认准了一个人,就一直是她了,眼里再没有旁人。可哪怕如此,这时候他也终于意识到,他为了报仇而收下的小徒弟竟不知何时对他有了不该有的感情。 “沈爱如今怎么样了?” 话音刚落,只见黑衣少年身后宝刀霍然出鞘,变化为数道虚影列位天干地支十六顺位。 “饮火,赤云变!” 这片荒林的四周,瞬间燃起暗红冷火,积雪融化,冰凌俱碎,中间的一方土地露出了它本来的样貌,地上的枯树藤“噼里啪啦”地炸裂! 赤云变,火系神刀宗师拜沭的成名绝技。 “师叔,你看,我还是使用了大匡术法,我还是可以叫你师叔的——”陆子约忽地眼神一凛,“只要今日你做对了选择!” 李青莲向火阵的破口处走来的那群人望去:五名九阙死士簇拥着一名少女走来。 昔日明眸善睐的少女因为疲惫的眼神和眉间的皱纹,仿佛苍老了十岁。行走间,发间金铃声动,阵阵脆响,却再无与之相匹配的轻快步伐和无忧无虑的笑颜。 人的成长和苍老,有时候就在一瞬,亦或是一夜之间。 红颜弹指老,花败人不再。 神爱见到他,盈盈笑道:“师父,你找到我啦。” 她还是会笑的。可这个笑容在幽幽冷火、满地枯藤之中,又是显得如此诡异。 李青莲发现她的双臂颓然无力地垂在身侧,确如陆子约所言,她自废了双臂。 “你要我做何选择?”李青莲问道。 李青莲一直相信她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从收她为徒后的一点一滴都能看得出。尤其是那一日,她经历丧父之痛后,仍能对泰长山上的万人心存怜悯,发令让渊默军停止攻击,从而大量减轻了伤亡。这个决策无疑令他心生敬佩——换做任何一个心存一丝怨毒的人,都做不出来。 神爱收敛了笑容,面无表情道:“明琇,还有那个尉迟瑄,是双子魔星,魔出,祸世,万民灾殃,这个道理你不是不明白。所以,选择一目了然,今日,你是跟我走,除魔正道——还是选择继续包庇你喜欢的明琇?” 李青莲:“明琇她绝不是……” 神爱抬高声音,打断了他,“你选天下苍生,还是选夺舍重生的魔头?” 李青莲冷笑一声,“有何冲突?可笑!你凭什么这么说!” 神爱不再劝说。此心坚硬如磐石,此身固执不可移…… 她在这一瞬间的眼神中明白了,即便她真的能证明明琇逆转生死、杀人夺舍、修习禁术,即便明琇是真正的魔,他也不会放弃。 心中千层浪到了面上,徒留唇角一抹凄凉的笑。 “我明白了。来人——” 九阙死士立刻施法将他死死捆住。 眼前的只是个断了灵根的废人。 但他的气势云腾万丈,眸子炯然,扫视四方,无不心惊,九阙暗卫竟不惜将四道禁咒加注在他身上,这下子,就算是出窍境的修士也难以挣脱。 捆缚在他手臂上的那条滚烫的法咒红得触目惊心。他的衣服和表皮都被炙热的链条烫成焦色,他却只是咬着牙,一声不吭。 正当暗卫操纵禁咒形成的锁链欲逼李青莲下跪之时,神爱喝道:“够了!不必让他跪我!” 她终究不愿意看到一把铁骨折腰。 分卷阅读142 “沈爱……” “给我张开他的嘴!”神爱走上前去,踮起脚尖,闭上眼睛。 用舌尖在那张微凉的唇上细细描摹,轻柔地吻了上去。 第66章 长相思 《[穿书] 叛道二周目》 /圣城 亲吻一个你爱的人是什么感觉? 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悸动。 神爱踮起脚尖,仰得脖子都有些疼了。这或许连接吻都算不上。她也不知道正常的爱侣间接吻是怎样的情形, 只是近乎痴迷地舔吻李青莲的嘴唇, 哪怕他皱着眉头、被人掐着下颚, 她依然感受到了那种悸动。 未曾完全失去知觉的左臂忽然开始受控制了,神爱小心翼翼地搂住了他的腰。 时光流转,眼前的是十二岁那年在杏林遇到的游侠少年,神采飞扬,张扬夺目。那是她从小到大最羡慕、最憧憬的模样, 圈养在繁华永安的金丝雀,总会羡慕大雁的自由。她无可避免地爱上了他的诗文、他的人生……等到了十六岁生辰那天,神爱决定展开一场筹谋已久的出走,最后在桌上留下了一封书信, 告慈父, “久来深居似有忧, 萌生此意非是旦夕之间,思虑经年, 欲见天地, 故神爱决定离乡远游,此意不改,此心不移, 愿父安好,勿念不肖女”。 场景一变,眼前又出现了那个行走于黄沙大漠间的傲岸青年。她怀着过去的爱慕和未来的希翼,跌跌撞撞地来到了边城大匡。那是一段奇妙的旅程, 像是一场梦,李青莲在千人之中选中她一人为徒、把爱剑赠她、允她陪伴…… “师父,我上次差点就要跟你说出口的,可惜还是晚了……我喜欢你,比明琇还要早很多。”神爱眼神迷离,喃喃道。 李青莲无法说话,注视着她。那双眼睛澄如琥珀,明珠淬雪,眼底载着星汉灿烂,看一眼就会陷进去似的。 但是那双眼中丝毫没有爱意,若说一定要找到一丝对她的好意,就只剩下了怜悯。 怜悯……神爱这样想着,眼中划过一抹戾气。李青莲凭什么怜悯她?要知道就是因为她喜欢上了李青莲,而李青莲却对她全然无意,他才会被选中成为金丹的献祭者。 “师父本来会渐渐喜欢上神爱的,可你解不开那个心结,你恨我……” 她宁愿相信不是李青莲本来就不可能喜欢她,而是因为命运的玩弄断送姻缘。 李青莲摇头。 他想说的,他不恨神爱。 可是神爱没有这样想,她以为他摇头是想说,他怎么样都不会喜欢上她。 “师父……神爱主动吻你,你还是一点感觉都没有?”水灵灵的葡萄眼里如今蒙上了一层水泽,就像是疯狂的暗夜酒光。 那个妖女是不是也吻过他? 那时他是不是更有感觉? 神爱深吸了一口气,却无法缓解这窒息般的悲痛。 其实都无所谓了,爱也好,不爱也罢……与杀父之仇相比,爱又算得上什么? “喂给他。”她厉声道。 死士随即将一颗金色的药丸放入李青莲嘴里。于是她再次踮起脚尖,用嘴封住了他的嘴,再用舌强行将那颗药丸推进去逼他吞下。 “好了,现在可以放开他了。” 四道禁咒褪去,李青莲却再站不起来。他吞下的也不知是什么邪物,很快就迫使他疼得痉挛抽搐。他眼前一阵黑一阵白,天地万物瞬间都陷入了一个扭曲的空间,无限压缩、膨胀、最终……爆裂! “三千娑婆,好吃吗?” 她站着,他痛苦地在地上挣扎,一个高高在上,一个匍匐在地。 可是在这个男人面前,她依然觉得很卑微,说不出具体是为什么。 六个时辰的酷刑、幽暗大殿中的犬吠、三个月的垂死挣扎、四年的体虚病痛…… 若是他没有经历那些,他可能已经疼得昏死过去了。 李青莲掐着自己的脖子,想要把那颗叫做“三千娑婆”的药丸吐出来,挣扎着说话:“这……是什……什么?” “一颗种子,一颗能代替金丹,修复你体内被切断的灵脉的神花之种。是方外宗师寻到的,天下仅此一颗。”神爱声音软下来,“再忍一忍,等你晕过去,就不会难过了。我知道我体内的金丹是父亲强行从你那里取走的,这是我欠你的。只是如今它在我体内已久,金丹置换一次已是极限,而且现在谁也无法重现当年的剖丹之法,即便杀了我剖丹还你,大抵也没有用。还好那位宗师出现了,他愿意给你三千娑婆。师父,一切都会好的,而且等种子在你体内稳定下来后,你也不会记得这些。” 李青莲听到后反应激烈,他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却像是被一只魔爪抓住了心脏,折磨得他除了呻.吟无法吐出一个字。 陆子约跪在地上探查李青莲的状况,见他突然不动了,用手触他的鼻息,额头上不时便浮了一层冷汗。“他昏迷了……” 分卷阅读143 就在这时,一名黑袍加身,长纱覆面的神秘人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饮火刀圈下的冷火阵中。 陆子约见状站在李青莲身前,对神爱道:“师妹!你再好好想想,这个人究竟可不可信!你真的要把李青莲交到这个人手里,你真的相信这什劳子娑婆花能修复修士的灵脉?” 神爱如今只相信自己想相信的,根本不在乎他无谓的劝告。“陆子约!你胆敢对宗师不敬!怎么,终于后悔跟我走了吗?要是后悔的话,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反正等宗师做法催生种子后,李青莲就会忘记刚才所发生的一切,他当然也不会记得是你这个一向‘乖顺’的名门弟子把他尊敬的师长引来‘九阙余孽’这里的。” 陆子约垂眸,喉咙口微微梗塞,“我没有,毕竟是我自己选择站在你这边……” “随便你。我落到如今这幅田地,也不需要什么盟友了。你跟着我,就和那些死士一样,不是盟友,是下属。不——是随时准备为主人效命的狗!” “师妹,我知道你一直不想让我卷入你的事,你要激我走。”黑衣少年悲伤而坚定地看着那道枯叶黄的身影,“可我不会走。我不能留你一个人。” 神爱冷道:“鸟尽弓藏,兔死狐烹,九阙一朝落败,好像天下谁都能吐一口唾沫。你真当那些叛军是什么好人吗?他们现在寻着各种理由拘禁九阙门人,对了,可还记得我们在山下看到的告示?有一百多个九阙外门弟子,在归顺叛军后,就因为偷偷藏了校服和仙首语录,被人检举后,全部被送去刑场。在刑场上,他们根本不是人!而是杀给猴看的鸡!他们最后全部都死在了联盟军的正义下!所以,陆子约,你若选择我,就是选择九阙,也就是选择踏上一条看不到尽头的杀路。” 陆子约沉默了很久。 神爱轻叹一声,风雪萧萧,她的声音散入风中,“我的身份你也知晓,谁也改变不了,这辈子我都是九阙仙首的女儿。你们落照府未曾参与反叛,那里是安全的。” 崤陵的风波已经过去十二天了。但心里的疤痕仍在,仍然疼得人日夜难眠。 “师妹,为什么你相信李青莲可以不顾明琇的身份对她不离不弃,却不相信我也能一样待你?” 神爱瞪大了眼睛。 他胆敢说,不离不弃…… 他竟然说,不能留她一个人…… 陆子约很好,对她是真的好。神爱片刻恍惚,却只是略有感慨,生不出一分爱慕。她甚至觉得自己一生大概都不会再爱任何人了,因为单纯无畏的爱已经和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女一起死在了那场灾祸里。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心死过一次,就不会再想开启心门了。 “师妹,这个人底细不明,不可全信啊!”陆子约对这个终日蒙面,嗓音沙哑如干柴,甚至分辨不出来是男是女的人怀有戒备。 神爱毫不理会,转身向黑袍客恭敬作揖,“请宗师作法!” 陆子约站在李青莲身前,迟迟不动脚步,“师妹!你再想想,你喂他吃的种子真的只是能让他逐渐摒绝感情、恢复灵脉吗?一旦此人作法催动种子裂开,三天后就再无回转的余地了!” “我偏要他看清明琇的真面目,要他恢复灵脉!我受了师父的金丹,断不可能再剖一次还回去,那这颗三千娑婆便算是还他的。” 三千娑婆,传说中生长在世界尽头的花……他们都没有见过,更不知其功效,一切不过是听那个黑袍客空口说出来的。陆子约愁眉不展,省视地看着那个形如鬼魅的人。拥有传说中的神花的人,为什么会愿意将神花之种种在李青莲身上?他为什么会找上神爱,难道他也一样与明琇、尉迟瑄、李青莲有过节? “陆子约,你让开!”神爱抬高声音,“况且,就算这颗种子是毒.药,又干我什么事?你真当我还舍不得他吗?父之仇弗与共戴天!他现在不过是一个利用过我的杀父仇人罢,最是切齿不过的大仇,我因体内这颗金丹愿意补偿他修复灵脉,已是我最后的仁慈!” 神爱话音刚落,黑袍客发出一阵嘶哑的笑声,久久回荡在深山枯林中,陆子约听得觳觫,手心竟全是冷汗。只听那怪客道:“小姑娘,还是你想得明白。想要活得顺遂,就绝不能太重感情。我作法三日催动此种,此后他的灵脉便可恢复,甚至畅通更甚从前。想此子文才独步天下,且仙缘惊人,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能超越往日修为,仙道大成。” “娑婆十诫,杀生、偷盗、邪淫、妄语、绮语、恶口、两舌、贪欲、嗔恚、愚痴。待此种在他心中生根发芽,他便会超脱十诫诸烦恼,出离解脱。也就是说,他很快就会对你厌恶的女人彻底死心。” 神爱道:“很好,这样的副作用根本算不上是弊端。就要让我的师父死心,他本就不该爱上那个邪道妖女。” “没错,他会怨恨明琇。要挑起他的怒火和恨意,他便会助你我对付那个最可怕的人——你真正的杀父仇人,尉迟瑄。” 雪落无声,天地萧瑟。 . 三日后,李青 分卷阅读144 莲转醒,身边空无一人,他脑仁剧痛,却一点也想不起来此前发生了什么。 他躺在雪地上,身边只有一柄长及腰际的长剑。剑鞘上刻着古拙的铭文,散发着淡淡的青光。 “问酒剑!?” 他想沈爱来过了吗?可脑中实在是一片空白,全无线索,索性也就不去细想了。当他握上问酒剑的时候,忽然感到一股灵力穿透脊髓、贯通全身筋脉、汇集左胸金丹处,与他的身体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共鸣! 巨大的惊喜之下,他忽地拔剑,瞬间青光大盛,剑气直接斩断了百米外的一颗大树! 第一反应是喜极,接下来却是错愕、惶恐。他不知道在他昏迷的这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要知道大匡城地处多国交接之处,四通八达,消息之灵通是别的城镇都比不上的,即便如此,这些年来他也没能找到修复灵脉的方法。 李青莲来回踱步,心潮起伏,百感交集。 是了,明琇还在那家饭馆! 他看天色已晚,夜幕将至,只盼着明琇还呆在原处等他。于是又操练了数遍剑法,重新与问酒剑熟络后,御剑飞往村庄。 回到焖锅鸡饭馆,他看到饭馆前面的雪地里有个小板凳,小板凳上坐着一个抱着膝盖、窝着脑袋的可怜兮兮的姑娘。 “明琇!” 谁知,明琇一见到李青莲,“哇”得一声哭了出来。 李青莲被明琇给哭懵了,印象中眼泪和她好像很疏远。他随时都可以想象得出明琇撒泼的样子、欺负别人的样子、乃至讪笑偷笑邪笑狂笑的样子,可偏偏从来没想过她哭唧唧的样子。 这下倒好,不用想象了,现场给他展现一个嚎啕大哭的明琇。 李青莲问:“哭什么?” 明琇哭得说不出话,拿着手帕又是擦眼泪,又是擤鼻子,缓过来后道,“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 不要她了?怎会! 他不过走了一个下午,这也太夸张了吧? 明琇哭得眼睛红红的,双手也冻得红红的。她抽抽搭搭地说,“青莲,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不好,我不该向你隐瞒这么多事,惹你生气,我怕这下子真的把你气走了。你又没手机,我们两个走散了,我怎么找你呢?我就想只有在原地等这一个笨办法了,多等几天,你说不定就回来了。” 第67章 摧心肝 《[穿书] 叛道二周目》 /圣城 李青莲将明琇生了冻疮的手包在自己的手里来回搓,又吹了口热气, 还嫌不够暖, 便拉着那双小手放在自己的脖子上。这样的动作使两人靠得异常近。明琇停止抽泣, 冻僵了的小脸因为害羞,开始充血,反而变得烫起来。 这个男人果然连脖子都生得很好看啊。 明琇从前没仔细瞧过他的脖子,整体上很是修长,肩颈和后背的线条形成一个挺拔的弧度, 同时脖子上的皮肤清透,隐隐看得到青色的血管。明琇一时间竟移不开眼神,光是这样看了几眼,就恍然有些口干舌燥。她如今既然已把手放上去取暖了, 遂借故肆无忌惮地摸索他的脖颈。 而李青莲由于心中记挂着失去三天的记忆后修为恢复的事, 眼中也有些迷茫, 他抬眸看着她,好像不知道自己的脖子有什么好摸的, 露出了犬类一样湿漉漉的眼神。 明琇的心都要化了, 忍不住也像摸狗狗一样,挠了挠他的下巴,同时小声配音:“呜……嗷!嗷!” 李青莲:“你说什么?” 某戏精尴尬闭嘴, 双手离开他的下巴,慢慢地抚上他的喉结。 一摸到,就又发现了新大陆。明琇发现那颗核桃一样的喉结很可爱,她的指尖一碰, 喉结就一动,她用两根手指轻轻一捏……她的手就被一把抓住。 李青莲低声道:“别闹。有事问你。” 这一打岔,明琇终于从“李青莲没有不要她”的狂喜中冷静下来,发现了他背着的问酒剑,微微一惊。“你问……” 李青莲凝眉,这种对自己失去掌控的感觉很不好。他明明没有喝醉,却像是个宿醉三天的醉汉一样,彻底断了片。 “我离开了多久?我去哪里了” 明琇自然无法回答。她甚至觉得这是他还在生气的表现。 “青莲,不是你生我的气,一声不吭出走了三天吗?”明琇懊恼道,“我要是知道你去哪里,至于傻乎乎地坐在这里守株待兔吗!” 三天……他以为只过去了几个时辰而已。 照这么说,一定有人在此期间对他做了什么,又不想让他知道。正常情况下,人怎么可能一下子忘记三天的事呢? “明琇,我真的走了三天,你没开我玩笑?” “当然没有!我知道我在青莲心里的印象一定差极了,但我也不至于连这种事情都要骗你呀!”明琇拉着他的袖子晃来晃去,有点小女孩撒娇的意味。“我怕你回来的时候看不到我,以为我不在,又跑了。因此我每天都像门房 分卷阅读145 大爷一样,坐在店门口等你,哪怕我进去帮老板娘刷碗换房钱,也让村里的小孩帮我盯着看你来了没。我是真的等了你三天!” 他无缘无故离开三天,少女就在冰天雪地里等了三天。她本来还有些委屈,可是在看到他完好无损地回来的时候,立刻就笑开了,半分也不怨他。李青莲心中一阵疼惜,正欲拥她入怀,明琇突然拉住他的胳膊,紧张道:“你是不是遇到危险了?” “没有。”李青莲摇摇头,“不过确实发生了几件怪事。我现在一点儿也想不来过去的三天里发生了什么,醒来的时候,一个人躺在一片陌生的林子里……” “等等!焦痕!”明琇发现了李青莲衣服上被禁咒烧焦的痕迹,又扒开他衣服上的裂口看,不由倒吸一口冷气,“皮肤上也有轻微烫伤!” 李青莲摇摇头,他对此事也全无印象……“索性只是小伤。” “小伤个鬼!”明琇刚刚平复过来的眼睛又红了,“要是被我知道哪个混蛋敢伤你一分,我就还他十倍!我弄死他!” 李青莲本来严肃的心情愣是被明琇给搅成了又气又好笑的情形。“明琇,你答应过我以后改邪归我,不许再提杀人。还有,我不过就走了三天,你的眼泪袋子怎么破了个口呀?你以前可没那么爱哭鼻子。” 明琇:“青莲,这不怪我,我刚才在想你是不是被人抓去玩变态play了啊!?不行了,光想到这个我又想哭了……” “……没有。”她嘴里经常蹦出些没人听得懂的词,李青莲也习惯了,料想刚才那词也不是什么好词。 “青莲,你不是不记得这三天发生了什么吗?你怎么能确定没有?” “…………” 明琇的视线在问酒剑上停留片刻,推理道:“你把问酒剑给了沈爱,现在这把剑又回到了你身边,说明沈爱来找过你。沈爱呢,一直喜欢你,却又和你结了仇,可谓是爱恨交织,可谓是虐恋的好铺垫呐……色字头上一把刀,色胆包天要人命,她会不会趁着你昏迷用火绳绑你,然后……” 李青莲听不下去了,“明琇!不许打诨!” 明琇紧紧抱住他,耍赖,“不行,我要检查!”她心里一直很担心、惧怕,越是喜欢,就越是不知道该如何喜欢。她不晓该如何对李青莲更好一点,让他原谅她以前的种种不堪。既然李青莲喜欢,那 李青莲这才看破她的意图,“我看,色胆包天的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明琇轻声道:“上了药后……已、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李青莲将她抱到屋顶,呢语道:“明琇,你再答应我一次好不好?” “好……”无论是什么,都答应。 “明琇以后莫要再修鬼。也不要再肆意使用邪术。我不怪你从前误入邪道,因为我知被逼上绝路的人,实没有选择的余地。但是,今后你不会再走上绝路,任何事我们都可一起面对。” 明琇无比认真地看着他,点了点头:“我答应你。以后绝不再使用邪术,我必改邪归你,洗心革面,重新做银!” “噗。”李青莲笑了一声,低头吻她的额头。明琇则顺势吻他的下颚。 两人的呼吸声渐重,一触即发,可就在李青莲褪去外衣时,中间掉出来一片厚宣纸。 上面写着:欲知李青莲身上所发生之事,烦请二位速速前往千翠坞。 江南千翠坞…… 两人同时喊了出来:“符离宗!?” 既然说是“二位”,那么留下这张纸条的人必然也在邀请明琇。明琇更是毫无头绪:挨着符离宗什么事?许柔止都已经仙逝五年了,她和许家的关系不是早就断了吗? 思虑片刻后,两人又同时道:“得去。” 李青莲目光深沉,“不过现在不必想这纸条,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之后的一切,便都理所当然了。 夜风有条不紊地吹着,吹弯了劲草的腰,忽地起了一阵狂风,打乱了平稳的节奏,以摧枯拉朽的气势将劲草连根拔起,卷入风中.共舞狂欢。 【关闭车灯和谐美德】 翌日。明琇意外地看到了第二天的太阳。 之所以说是意外,是因为昨晚从未有过的狂乱几乎让她以为自己至少要睡一整天才能恢复。 “抱歉……” “诶?” 她听到的第一句话是李青莲的道歉。 此刻明琇身上已经被柔软的布蘸着温水擦拭过一遍,但她身上的几处敏感肌肤的微微刺痛的感觉,还是让她清醒地意识到,昨天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在她身上穿着的中衣下,应该遍布着淡红的指印和吻痕。 她觉得很丢人,很羞涩,还有一点点很不甘心:她竟就这么被.干到晕过去两次,最后一次不省人事,最后一觉睡到天明。 但就算再狼狈,明琇还是用沙哑的嗓子回道:“没关系啊……我又不怪你。” 可是李青莲道:“我昨晚失控了。” “从未有过这样 分卷阅读146 的失控,我知道自己不该这样做,但是还是控制不住去……” 就好像变成了一个被欲望趋势的禽.兽。 这令他感到不安。 明琇安慰道:“可能你只是太生我的气了。只要你消了气,我也很开心的。” 李青莲用手背探了探她的额头,指尖轻颤,“明琇,你好像发烧了。” 作者有话要说:  某城最近拿到热腾腾的驾照后,周六手痒,就租车沿1号公路开到另一个城市,来回将近200mile。感觉真正是大人了,已经是个老司机了呢(doge) 开车爽完的结果就是周末放飞,下周的存稿量为零【假装这是一个充分的理由 第68章 世间行乐亦如此 明琇发烧了。 雪夜中的一夕疯狂,后果苦不堪言。 “阿——嚏!” 好多年没有感冒了, 以至于她对自己的体质异常自信。 李青莲在明琇身上裹上从村民处买的厚棉服, 抱起来就是一大团, 粽子似的。他不厌其烦地继续裹粽子,明琇低头看了看自己现在这幅臃肿的模样,姑娘爱美,难免有些嫌弃。又见李青莲将头埋在她的发间,闷闷道:“对不住, 明琇……” 明琇看到他自责的样子,又是一阵心疼,故作轻松地说:“哎,小感冒而已, 在冬天很正常的。再说了, 昨晚也是我先撩拨你的, 真要归咎责任那也是我自己挖的坑。青莲,我喜欢你还来不及呢, 又怎会怪你。” “明琇, 谢谢你,”李青莲敛眉沉声,“可我心中惴惴不宁, 许是因为我的修为莫名其妙地恢复了,却不知是何人所为。总觉得很不对劲,包括我昨晚竟会不顾明琇的感受那样粗暴地对你……并非发自我本愿。” 明琇一听他恢复修为,喜出望外, 要不是身上裹着厚厚的棉服笨拙得紧,几乎就要跳起来欢呼。“什么!?我的天,老天终于眷顾你一回了!” 能这么说,一方面是因为明琇很容易满足。她遇到的倒霉事太多,只要眼前不倒霉,她是不会去想未来会不会倒霉的。人生苦短,能乐一天是一天,也就没必要太担心还没发生的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遇上了,就想办法解决。另一方面,她也不想让李青莲太自责、为一些他无从掌控的事情忧虑。 明琇大大咧咧地一笑,露出一排亮亮的小白牙齿。“这事儿吧,诡异是挺诡异的,但恢复灵力不是你这些年的愿望吗?现在你心愿达成,四舍五入,大好事啊!等我病好了,咱们去吃酒庆祝,一醉方休!” 李青莲听到她的鼓励,又珍重地将怀里一个放大加重版的明琇搂得更紧了些。 听到李青莲说自己不好,明琇第一反应就是一通安慰。可回头想起来,又觉得有些魔幻: 等等,为什么被.操晕过去的是我,到头来安慰他的也是我? 我人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我的暴脾气哪去了? 明琇握住李青莲的手。那双原本一到冬日就寒冷如冰的手,此刻却是温温热热的。 这样的温度让明琇觉得很暖,比这一身棉服还要暖,直暖到她心窝窝里那个最柔软的角落。她顿时释然:酥了,没脾气了,对他还能有什么脾气? 只想好好宠着,呵护着,和他一起安静地生活。 李青莲不知道明琇在短暂的触碰下脑子里想了多少东西,只是看她还在傻傻地笑,也忍不住轻笑了一声。 明琇回过神来,见自己身上穿着臃肿难看的花棉袄,萎靡不振地瘫在他怀里,而他依然是挺拔的一身,英俊清朗,看上去精神抖擞,半分没有折腾到大半夜应有的疲惫。如此对比下,明琇就觉得有些不服气了。 “青莲,我不要穿这么多,难看死了。” “不行。你会冷的。生病了更要好好捂着。” “……” 脱她衣服的是他,现在不让脱衣服的也是他,真是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明琇想了想,“我们不是要赶去符离宗吗?我总不能穿成这样去吧,我要买衣服。又好看又保暖的那种。” 李青莲道:“我们吃完饭就出发南下。等经过大一些的城镇,我们就可以去买衣服了。” 明琇:“以前我毁了容,不敢穿得漂亮,现在我不管了,就是要买很多漂亮衣服,每天出去招摇。”天知道她一个穷得身上只剩下几文钱的人是为什么还能理直气壮。 “当然。明琇可以把四季的衣服都买齐了,又或者把现在到老太太时候要穿的衣服都买全,想买多少都可以。”李青莲顿了顿,“我的乾坤袋里一定装得下你的衣服。” 明琇哈哈一笑,“如果我真要把未来几十年的衣裳都买全,你这次出来口袋里可有带那么多钱?” 李青莲满不在乎道:“不够可以赚。金银算什么,没了总会赚回来的。” 他对金钱的概念一向模糊,认为那不过是“买开心”的东西。一来大匡商贸繁荣,他的家族横断西域商脉,富甲一方, 分卷阅读147 从不缺少钱财;二来他确也才华横溢,各地都有上赶着送他钱的人,哪怕是隐匿真名做出来机械,也有价无市;再者他对物质看得很淡,除了吃饭喝酒挑剔,其余的都不讲究。 锦衣华服穿得粗布麻衣也穿得,宫殿住得茅棚也住得,金轿坐得毛驴也骑得,灵丹妙药服得不靠辅助单凭自己修炼也使得。总之一句话,开心就好—— 现在,让明琇开心,他就开心。 明琇噎了噎,既觉好笑,又觉可爱,心道:“莲莲真是好大的口气,你这辈子都没穷过,当然觉得千金散去还复来啦。我五年前跟你碰瓷,也是看准了你是活的散财童子,人傻钱多。真是不好意思啦!” 然转念一想,天才应当被允许不谙世事,哪怕吃点亏,也不算什么。要是李青莲也被逼得成天为生计发愁,满脑子市侩精明,勾心斗角,八面玲珑,那他也就不是他了,那才是现实主义的悲剧。 灶台那边,传来可喜的“咕噜”声,一股让人食指大动的奇香钻入明琇的鼻子里。 李青莲起身道:“粥快好了,明琇,你等一下。” 明琇欣然:“嗯!” 李青莲自幼随父亲去了许多地方,少年时又是坐不住的跳脱性子,可谓是走到哪里吃到哪里,活脱脱一个饕餮食客。同时他酷爱钻研,久而久之,也就烧得一手好菜。哪怕他对当地清淡口味的菜式不甚了解,和当地的厨子请教了几句后,便也做出了地地道道的江南淡口的小葱鸡丝粥。 粥可温?饭可香? 有时候,人的一生栖风宿雨、趁波逐浪,固然也是为了功名利禄,但到头来,拨开那些逐渐累积起来的欲望,人会逐渐发现,其实最初想要的不过是一碗温粥而已。 “莲莲!”明琇趴在窗台上叫道。 由于是朴素的农舍改成的客栈,厨房和卧房之间只隔着一段未经修饰的泥地,两旁一寸土地都不浪费,地里种着菜。李青莲回头的时候,正好打开锅盖,他的面孔氤氲在蒸汽里,竟将这最普通的农村灶房衬得如仙境一般。 “没什么!你不用理我。” 明琇想到了前世在心灵鸡汤里见过无数遍的“岁月静好”,这个词虽俗套,但与她此刻的心情,真是再贴切不过了。 四年地狱般的时光,一朝大仇得报,一切尘埃落定。李青莲对她的心意历经艰辛而不改,他的修为回来了,哥哥复活了,大凶也彻底离开了她的身体,生活仿佛已经抵达了一种理想的状态。 谁无暴风劲雨时,守得云开见月明。 她觉得幸福得不可思议。 冬日罕见的太阳透过纸窗挥洒在乡村的泥地上,一室暖光,外头的积雪反射出更多的光,天空也更亮了。碧空澄澈,呈现出一种洁净、浩瀚、包容万物的蓝。 愉悦的笑容爬上了少女的唇,透过蓝天,遥想着一年后、十年后、二十年后的生活。 以后他们可以找一个风景秀美的地方隐居,或者就在这样一个安静的小村子里过平静的生活。不过李青莲不是闲得下来的性子,他更喜欢云游四方,那他们也可以一起看山川大河,像游侠那样行侠仗义……回到大匡城住也很不错,他们可以一同将只能藏在地下的工厂搬到外面来,让那座机械城逐渐被人认可,将机械发扬光大,甚至修筑铁道,改变时代的步伐…… 有千万种可能,但只要和李青莲在一起,都是美好的未来。 哦对了,在此之前,一定要告诉明瑄,她决定嫁人了,嫁给一个全世界最好的男人。如果可以的话,她也希望把自己的福气分给明瑄一半,让他也能在这个孤独的世界里找到让生活充满希望的人或是事。 那边伙房里的鸡丝粥出锅了,淋上几滴麻油,满屋子飘香,将屋外的狗都馋得“汪汪”大叫。 明琇一个劲地吸鼻子。昨晚被折腾得够呛,一早起来更是饿得前胸贴后背,忍不住朝柴房喊道,“好了吗?我快饿死啦!” 那边传来一个声音:“还差一道手续,我切点姜末提味,马上来喂饱你。” 也不知他是有意还是无意,大概是心情疏放,他的语气闲适,全然没有斟酌遣词造句。 听到“喂饱”二字,明琇面上一晒,裹紧了自己的小被子,瑟瑟发抖。 什么东西嘛…… 这两个字天生有一种宠溺的味道,但又邪性得很,宠溺中带有一丝丝占有欲和色气。同辈之间一般是不用“喂”这层关系的,当对话的两人,既非长幼关系也非喂养关系,这个词就有了别样的暧昧。 喂饱也可以指那方面。越想越歪,昨晚翻江倒海的场景又重现在明琇眼前,占有,侵入,喘息,沉浮…… 粥,做好了。 一碗看上去寡淡的白粥,上面浮着一层香油,撒一把姜末,点缀着翡翠般的小葱。 李青莲将粥碗端起来,放到明琇手中,“尝尝看。” 明琇厚着脸皮,“不是说要喂饱我吗?那就喂我呗。” 李青莲微微惊讶,“为何?让人喂着吃起来多不痛快。” 分卷阅读148 明琇:“我痛快。” 李青莲低声一笑,盛起一口鲜粥,吹了吹,然后喂到明琇嘴边。 “青莲……” “嗯?” “真是太好吃了!我死了!!!”明琇感动道,“这下无论嫁你还是娶你,都没话说了!” 一碗粥很快就见了底,然后是第二碗,第三碗……直到锅都见了底。 李青莲只吃了两碗,剩下的都进了明琇的肚。 “就快开春了啊。”明琇打了个饱嗝,慵懒地半躺下来,“青莲,等去了千翠坞、等你弄清了留纸条的人是何用意,我们就远走高飞好不好?” “嗯。趁着去许家的机会,我还想前去拜会许家二老,给他们写一份婚礼的请柬。” 明琇对许柔止的父母委实没有任何好印象。“不用给他们了吧?” 李青莲道:“明琇易舍重生,是不能与任何人说的秘密,这点我绝不会让你父母知晓。可是,再怎么说,明琇也曾是许柔止,是许家的女儿。我未能去你父母跟前下聘、问媒已是极不合礼数的行为了,送一份请柬,只当聊表心意。你放心,我只告知婚讯,不会让任何人知道你和许家的关系的。” 其实,明琇很想理直气壮地说自己和许柔止毫无关系,但事实上,她继承了那个女孩全部的记忆,而人的记忆本就是构成精神的最重要的一部分,是以许柔止的精神一直以这种方式,与她共存、共生。 有些记忆甚至已模糊了界限,成为了两人共有的记忆。 如果不是为了替许柔止伸冤,明琇或许不会落到那种境地。此后也一样,如果不是许柔止那些刻骨铭心的痛苦回忆一直刺激着她,她也不会对朱无咎有如此滔天的报仇。 穿越这种事,世所罕见,所以,哪怕她对李青莲如实说明,他也根本不会接受这种完全违背他的世界观的说法。至于这个世界源于一本书,明琇更无从解释,也无从证明。 “明琇曾是许柔止” 她接受了这个说法。 “嗯,或许是该给许家送份请柬……”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霸王票]的小天使: 肥啾 地雷一枚;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呵呵哒 6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9章 东风夜放花千树 《[穿书] 叛道二周目》 /圣城 明琇与李青莲二人一路南下,游山玩水, 快乐的时光就这么悄无声息地从指缝间流走。适逢正月十五, 上元佳节, 钱塘万家灯火,长夜未央。 这里距离千翠坞已经很近了,最多三日后,就能抵达符离宗。两人索性放慢脚步,等元宵过了再启程。 上元庆典为期七天, 期间取消宵禁,万民狂欢。时值戌时,朱雀街上愈发人声鼎沸。画舫载歌载舞,酒楼大摆流水筵席, 全钱塘的酒肆更是慷慨祭美酒于江水, 与江月共欢。 那边仙门权力之争掀起腥风血雨, 九阙支离破碎,正是其余仙门重新割据领地之时, 永安那边, 想必定是暗潮汹涌。可江南这边好似全然没有受影响,普通百姓根本不在乎当权的是谁,只要让他们能每年都能安安稳稳、团团圆圆地过年, 权力爱谁争谁争,和他们都没关系。在历经了种种艰难苦恨,小城里这一派富庶祥和,教明琇唏嘘不已。她已然流连忘返, 恨不得夜夜通宵达旦。 正月半,月色皎洁,民间有元宵着白衣的习俗,白衣在月光下呈现出一种流光缱倦的月白色,衬得女子清丽、男子儒雅。放眼望去,朱雀大街长得一眼望不到尽头,花灯夜放,万家灯火,行走其间的男男女女脸上洋溢着笑容,好似神仙中人。明琇自是要换上美丽的新衣,招摇过市。她穿着流水一般的白色绸缎,上面绣着几朵绽放的昙花,月色在她的衣服上打转,绽放出奇光异彩。行人频频侧目,更有男子赠以鲜花,大胆邀约。明琇见花就收,来者不拒,不一会儿怀里就捧上了数十只白花。 明琇招摇了一圈后,回来向李青莲炫耀:“看看看,这么多花,都是我收到的!出街还不知道,原来我这么受欢迎啊!”她炫耀完了还不够,还要挤兑别人,她推了推李青莲,揶揄道:“青莲,你不行啊,怎么都没收到花呀?” 一路上,也多得是男男女女向李青莲示好赠花,但他不像明琇这么好虚荣,本来就对别人无意,那便绝不会多看别人一眼,哪怕是不容拒绝地抛给他的花,他转眼也就丢了。 李青莲心知明琇因毁容终年以面纱覆面,在女孩儿最爱美的年纪遭到这样的打击,个中苦楚又有谁能想象?而今物极必反,她变美后喜欢招摇美貌,也合情合理。因而李青莲固然不喜欢明琇收别的男子的花,更讨厌别的男子上下打量她,但他也不曾阻碍明琇继续招摇,就这样纵着她,看到她获得虚荣后这样快乐,亦觉得心情舒畅。 分卷阅读149 李青莲笑道:“是啊,我真他妈惨,走了一大圈,连朵花都没收到。明琇,你送我一朵可好?” 明琇从怀里的鲜花中挑了一支刚摘下的水莲,花苞才打开一点,正是含苞待放的娇羞模样。刚要递出这支水莲,明琇忽然又将手收了回来,摇摇头道:“不行,这些花都是别人送给我的,我怎么好这么草率地转赠给你呢?你好不容易问我要一样东西,我必须好好想想。这样吧,青莲,算我先欠你一朵花。” 明琇最后的声音淹没噼里啪啦的炮仗声中。 所有人都停下了脚步,望着夜空。 炮仗放完后,不多时,一枚烟花就升上天空,在最高点炸开,瞬间点亮了夜空。 接二连三的烟花将朱雀沿街鳞次栉比的楼阁上映得一片辉煌。 新年刚过,迎来元宵,正是一年之中举家祈福吉祥、团圆的时光。 烟花短暂,欢喜、喧哗过后,行人都走了,李青莲和明琇两人却还站着不动,望着天空。仔细一看,两人的眼睛里竟都多一丝湿润。 李青莲叹道:“圆月百年终如旧,人间团圆有尽时。人,何等渺小,面对亘古不变的阴晴圆缺,怎能不觉寂寥?” “青莲,你想起从前了?” “我想起小时候,虽然阿爸带着我行商终年漂泊四海,但每年除夕到上元节的那段时间都会回家。阿妈,阿壑,还有我的伯父、叔父、表亲,一家人在一起……等到了上元节,就拉上三五好兄弟外出游玩,去酒肆会友,画舫听曲,把酒夜话……”李青莲在袖子下紧紧握住了明琇的手,“明琇又在想什么?” “我也想到了小时候,那时候我的生活,和现在真是很不一样啊。” “那你想回去吗?” 李青莲或许只是随口一问,但明琇却愣了许久。耳边嗡嗡地重复着一个问题:想回去吗? 她在这个世界待得久了,差点连自己是谁都忘记了。她本就不属于这里,在元宵节的夜晚,她应该躺在有暖气的房间里吃着元宵刷着剧,若是仔细听,耳边还会传来妈妈和后爸在客厅里看狗血八点档的声音,还有隔壁房里明瑄在电脑前码字的“滴滴哒哒”的键盘声。 从前明琇是不愿回去的。她甚至在原身受不了折磨,惨死在十恶不赦塔后,在大凶的协助下,召唤来另一个世界的躯体。她一心留在这里。因为那时候,仇恨是她生命的全部意义。她要为自杀的许柔止、为坠崖的明瑄、为自己复仇,让朱无咎的霸业灰飞烟灭、在悔恨和痛苦中死去。 可是,现在仇人已经死了。也就意味着,她已经没有必须留下的愿望了。 如果真的有一个回去的机会摆在面前,她会选择回去吗? “明琇?”李青莲在她眼前挥了挥手,“发什么愣呢,走,那边傩戏开场了!” 戴着面具的伶人在广场上搭建的舞台上演绎着一幕幕悲欢离合,由于面具夸张,无论剧里面的人物命运如何,台下人看了都是哈哈大笑。 现在上演的是灵界很有名的一出戏《离恨天》,主人公是一对修仙门派的师兄妹,两人无法避免得相爱了,但人家门派修炼的是清心寡欲的无上道,规定弟子不能动情。 本是个俗套的歌颂爱情的故事,但演员表演得十分卖力,明琇也就饶有兴致地看了下去:由于性教育的贫乏,这对师兄妹亲热也不知避孕,直到师妹的肚子微微隆起,两人才惊觉这份无果的爱情提前结下了果实。 “啧啧啧。干脆别修道了,赶紧回家种田去,老婆孩子热炕头多好。”明琇看得十分入戏,嘴里嚼着糖丸子,含糊不清地说。可是这里师兄的设定是个端方君子,师门的小骄傲,一心向道,即便让师妹怀了孩子,还是想偷偷把师妹送下山把孩子生下来,自己为了不背叛师门,继续修无上大道。师妹下山期间,被反派一号隔壁寡妇侮辱,反派二号村中恶霸企图强占。明琇想,正常人这时候总该清醒了吧?碰上这么个拔X无情的男人,干脆把孩子打掉算了。 可女主角就是不打,哪怕被人算计毒打,哪怕自己身体虚弱可能难产而死,也一定要生下这个孩子。 【你守你的戒律清规,我爱我的翩翩情郎。郎啊郎,阿妹和肚子里的孩子一切安好,愿郎修得大道,无后顾之忧】 剧情进展到这里,观众为这段伟大的爱情不胜唏嘘,几个姑娘当场嘤嘤哭了起来。 最后一出戏将冲突推上了高潮,男主以其势不可挡的光环频临突破,眼见就要飞升成仙! 明琇:“不对啊,不是说男主修的道不能动情吗?可他连孩子都有了,凭什么还能飞升?” 李青莲:“不知什么是情,又怎能无情?那女人就是她师兄修行途中的一道劫。可惜她自己浑然不知。” 本来是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听到这句话,明琇顿时有些恶心:原来,男主是真的无情。 【三十三层天,离恨天最高。四百四十病,相思病最苦。】 眼看就要悲剧了,剧情忽然反转。师妹诞下一子,当天,男主面临飞升的天劫 分卷阅读150 ,眼见这对情人就要天人永隔,那刚生下来的孩子突然发光,不仅替父亲挡下了天劫,更让母亲也一同飞升。 原来,那小娃娃原是天尊老人坐下童子,因天尊感动于男女主之间的爱情,特派遣童子投胎入女主腹中,解救了这对爱侣。 《离恨天》的结尾是老百姓最喜欢的大团圆,男女主共同飞升上界,一对神仙眷侣,外加一个可爱仙童,幸福美满,赢得满堂喝彩。 如果没有上面那个看男女主的虐恋剧等不来HE结尾自行操刀当编剧的天尊,这故事肯定是个无情人不得终成眷属的悲剧。明琇又是无奈又是好笑,古往今来,普罗大众就是吃大团圆这套,哪怕注定是悲剧,也非得扭一个团圆出来。就好比那《窦娥冤》分明是个黑暗无果的悲剧,最后一幕,窦娥还是化身鬼魂沉冤得雪。想来也是因为生活不尽如人意,人世太令人无奈,近乎无解,善剧作者才会寄托于鬼魂和神力在剧中留下一个团圆的念想。 看完了这出傩戏,明琇也没有心情继续看下去了。她与李青莲来到一家馆子,点了两碗元宵,就坐在露天摊位上吃了起来。 “喂,青莲,你们修道的终极目标不是飞升吗。”她一直不解此事,“可是飞升之后人会去哪里呢?真的有人飞升成功,见过那个世界吗?” 李青莲在肉馅元宵里加了满满一勺辣椒酱,冲她一笑,“不知道。” 明琇碗里的元宵是芝麻馅的,她看着那可怕的辣椒肉馅丸子,不由啐了一声:“邪教!” “不知道你们也敢追求飞升?万一飞升之后反而到了一个更可怕的世界呢?” “所以,不成功反而是成功啊。还是永远不知道得好。” 明琇不解,“你又打诳语。” “没有,我是真这么想的。打个不恰当的比喻,人一出生就是要死的,”李青莲一口吃掉了明琇勺子里的元宵,悠然道,“人和鬼,就像是水和冰,本是同质,只不过我们划分了死生之别而已。一方面,人们恐惧、排斥鬼魂;另一方面,人们崇拜、信仰先祖;你说恐惧和信仰真的那么大的鸿沟吗?鬼是邪,人难道就是正吗?怨鬼杀人少则几十,多则上百,而人杀人,也一样残酷。要是遇上了战争,几千几万得杀,那可是再厉害的鬼都做不到的事。所以啊,飞升与否并无好坏之分,而修道者,也只不过是选了一种生存的状态。 明琇若有所思,又想起了方才那场戏里面的男主角,好奇道:“青莲,假如你也有机会飞升,你愿意舍弃此间的一切吗?” “飞升嘛……”他的眸子黑白分明,藏着一抹笑意,“不是愿不愿意,而是我根本做不到。我这人没什么定力,拿瓶酒在我面前晃一晃,我保准飞不动。要是真的哪天能吸风饮露了,我还会嫌风露上没法撒辣椒面。” 明琇一乐:“哈哈哈哈!不错,人贵有自知之明。” “得道就在人间,灵山就在脚下。”李青莲灌下一口酒,不一会儿,就空了两瓶酒。“啊……江南的酒啊,忒甜,不够劲。” 他喝酒不上脸,但目光会有细微变化,明琇见过几次他喝醉的模样,大致也能猜出他此时已经快要到达那个临界点了。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明琇笑嘻嘻,“此情此景,我诗兴大发,特赋诗一首。你觉得我这首诗作得怎么样?” 李青莲卖力配合,“好诗,敢问押得甚么韵?” “上阙自然是ou韵!”明琇觉得自己古文水平不高,好歹九年义务教育的拼音没忘,这可问不倒她。 见李青莲的表情很微妙,明琇又开始没底气了,做贼心虚,企图用音量致胜:“呕呕呕呕呕!呕!不对吗?” “今儿过节,是不是母鸡也出笼逛花灯了啊?我好像听到那边有一群母鸡。”李青莲掏了掏耳朵。 明琇脸上一红,干咳道:“还有什么要问的?” “这首诗按仄韵格,上去韵。没事,我还有问题呢,春衫是何物啊?” “春衫,就是春天的衣衫嘛。” “可正月十五还是冬天,怎么就穿春天的衣服了?”李青莲憋笑很是辛苦,要不是看明琇一脸认真,他还以为她是在开玩笑。 “因为、因为……”明琇恍然大悟,“哈!你一开始就不信这是我作的诗,你揶揄我!” “哈哈哈哈哈哈!哎唷,憋得我快喘不过气来了。你终于听出来了,也不算太笨。” 骗人,这和书里写的不一样!凭什么别的穿越女吟诵古诗后都能被叫才女,惊艳四方,顺便掠夺一下什么霸道将军、冷酷王爷的芳心,怎么到了她这里,立马就露馅了?明琇有一点点不服气,瓮声道:“你怎么听出来的?” 他笑道:“一来,平素不看诗文的人没道理突然做出一首好诗;二来,春衫指的是年少时穿的衣服,感怀青春易逝,而明琇正值大好年华,何来如此感怀;三来……明琇,难道还能有甚么旧人?” “你怎么知道去年元夜 分卷阅读151 时我没有旧人?”明琇故意逗他,“你为什么要等我,就不担心……到头来发现我一点也不喜欢你吗?” 李青莲:“可明琇很喜欢我啊!” “我是说假如嘛。” 月色蒙胧,人们明灯祈福,江南的亭台楼阁就这样笼罩在数千孔明灯的暖光下,明琇眯了眯眼,只觉得哪怕真的有仙境也比不上此刻的人间烟火。 李青莲最后还是如实道:“我真的没想过。” 明琇略微吃惊,李青莲则自信满满,“明琇没道理不喜欢我啊。难道你还见过比我更好的男人吗?” 他已喝到微醺,说话更是不着边际、天真烂漫。仙门名士大都讲究一个虚怀若谷,韬光养晦,可他呢,不仅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还对此不加掩饰,甚至写诗文夸自己,也亏得他确实天纵奇才,落笔成诗,别人光凭努力是赶不上的,也就没什么人闲的没事干嫉妒他。 李青莲又干了一杯酒,看到的东西都有了重影。“听说阿妈生我的时候,天边紫气东来,当年的稻谷都长得特别好。路边算命的帮我算过,我的命很好,会遭遇几场劫难,但最后都能逢凶化吉。” 明琇捧腹:“哈哈哈哈哈哈……不是我说,你个修仙的,凡人神棍的话你也信?” “这话我听了开心,深以为然,自然就信。要是算命的说我七杀入体,命格凶险,那我还信个鬼?算命嘛,本来就是图个称心如意。” 明琇被他无懈可击的逻辑打败了,后来一想,迄今为止,他过去的人生纵然坎坷,最后却也算得上逢凶化吉。 “明琇,我早就知道你还有一个名字是明琇了……” 明琇狐疑地看了他一眼。“那时你喝醉了,我亲了你,你本来也很享受,后来不知怎的,醒了后就翻脸不认人,还喊道,你不是许柔止,你是明琇。” 喝醉……偷吻……享受…… 明琇跳起来大叫:“原来是你!!!” 真相大白! “所以,那时候你第一次见到我就认出我来,也是因为你早就知道了我的名字?” “也不全是。毕竟你表现得太明显了。比如你紧张的时候就会搓手,你不吃奶糖只吃麦芽糖,你算计人的时候笑起来特别贼,还有……我也说不清,反正那天见到你,就认定了。听说你叫明琇,更是确定无疑。” 一定只有很喜欢、很喜欢才会记得这些细节吧,也只有很在乎,才会无论死生,相信她会回来。 明琇迅速拉住李青莲的手,在手背上亲了两口。她知道,李青莲最受不了这种粘粘的、轻轻的吻了,这时候不管她说什么,他都会答应。 李青莲从不在有外人的地方亲她,他在这方面的脸皮格外薄,很容易害羞,偏生他害羞了也绝对不让别人发现,反而故意表现出云淡风轻的模样,比如现在他的背脊挺得特别直,几乎称得上是正襟危坐,只是盯着自己刚被亲过的手愣愣出神。 “去年上元节,我是一个人过的,哦不,确切的说,只有一只鬼陪着我。”大凶如今也不知怎么样了。 大凶在的时候,她恨不得立刻离开他,等他真的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她又有些记挂。 不过很快,明琇就眼睛闪亮闪亮地提出:“青莲,今年我们玩点新花样。你想不想看看鬼市上的上元节是怎么样的?” 李青莲是好玩、好奇的性子,当即点头,“想!走!” 鬼市的入口,往往是一个地域内阴气最终的地方。 钱塘繁荣,阴气重的地方不外乎就是西市菜市场的问斩地,明琇二话不说,就拉着李青莲跑去哪里,随即催动怨气,双手结印—— “虚耗神·借道!” 虚耗是传说中的守门小鬼,召唤虚耗,才能打开鬼市的结界。 鬼市的格局与朱雀街相仿,亦是一片灯火通明。 只不过,朱雀街的灯火是火的暖黄,而这里的火则是蓝绿色的鬼魅冷火。 鬼市与夜市就好像是一张镜子的里外两面,构成两个微妙相连的空间。 方才傩戏台子的位置,也对应鬼市里的一座用白骨搭成的舞台。 舞台上跳舞的女子中,有一个背影甚是美艳撩人。 作者有话要说:  感情线不虐,没啥误会或者白月光朱砂痣。剧情线微虐...介样子 最近一直不知道这篇的问题在哪里,蠢作者有点丧,所以不打算看文章数据,无论如何坚持写完,再反省。评论就不逐一回复啦 第70章 三杯吐然诺 虽说叫做鬼市,但这里去不多有真正的鬼, 在此间游荡的是无法融入主流社会的人、各色妖怪、还有极少数的凶、煞。猪头人身的猪妖, 无法正常讨生活的畸面侏儒, 迎面走来的画皮美人,一看掏出荷包的手瘦骨嶙峋,原是修鬼道的煞,可谓是鱼龙混杂到了极点。什么怪人到了这条街上,也就不算奇怪了。 反倒李青莲一身灵气卓绝, 在这里倒成了路人侧目的怪人。 分卷阅读152 他竟不知,世间还有这样因为太过混乱而形成了一种奇妙的秩序的地方。 明琇拿他的家训打趣,“怎么样,和你们大匡城比起来, 这里算不算是‘不拘一格’?” 李青莲笑了一声, 没理她, 目光向人群簇拥的地方飘去。 “想看?不用害羞嘛,我们一起看!”明琇挽着他的手奔向那边的舞台, “那边好像在表演脱衣舞, 走,看看去!” 但见数名丰乳肥臀的舞姬翩翩起舞,露出白花花的大腿、圆滚滚的胸脯, 脸上带着鬼面具,引得台下一片骚动。明琇兴奋地拉着李青莲跑到白骨台边欣赏艳舞,她素喜欣赏美色,无论男女, 但能入眼者,必会品评几句:“要说大美人,还是得看神韵,脸倒是其次。我见过的人里面,称得上是绝代佳人的,息夫人算是一个,揽芳华算一个,还有就是仙门闺秀榜上万年第一的斐然仙子。喏,你看中间那个舞姬的背影,窈窕婀娜,成熟风韵,身量也比周围的女人高一些,依我的经验来看,那张鬼面具摘下来后……” 明琇还没说完,李青莲就拉着她往相反的方向走去。 他走得很急,呼吸急促,全然没有平日里气定神闲的样子。 明琇的手被捏得一阵麻,“哎,你是不是要说我低俗了?好啦,不看就不看,你冷着个脸做什么。” 由于他对这个地方一点也不熟悉,快步走了许久,仍是在一个区域打转,最后来到另一个舞台旁。明琇被那画着不可描述之物的旗帜吸引,念出了那上面的字: “巨、根、展?” 台下围了一群女妖,而台上站着四个赤膊猛男。一侏儒男子举着四枚硕大的车轮一一分发给台上猛男。 车轮?做什么? 明琇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踮起脚尖,想看接下里他们究竟要干什么,可是下一刻,就感觉一阵天旋地转! 她整个人被李青莲翻过来,扛在肩头。 “李青莲!你干什么!”明琇一下下敲他的背,双腿乱蹬。“你醉了?发酒疯了?” “我看你才是发酒疯了!”李青莲惩戒性地打了一下她的屁股,“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以后一个人不许来鬼市,更不许看这种表演!” 明琇又羞又恼,又挣脱不得。她皮厚嘴甜,是见风使舵的惯犯,一看李青莲生气了,立马狗腿道:“好莲莲,先放我下来,我带你出去。莲莲说的话,我什么时候不听了?你不让我修鬼道,我从今往后就都不修了,你不让我来鬼市,我当然就不来了呀。” 李青莲将明琇放下后,她的眼睛亮亮的,抬头冲着他笑,给人一种她会摇尾巴的错觉。 明琇的眉眼生得特别生动,会说话似的,任何一个见过她的笑眼的人,大概都会为她瞎掉的那只眼睛叹息。 李青莲按住她的肩膀,就这么在大街中央,旁若无人地、直勾勾地盯着她。 他一直觉得明琇很美,哪怕是在她毁容的时候也不曾影响他这个感觉。很喜欢很喜欢,先要和她交颈缠绵、夜夜笙箫的那种美。 多年在罅隙中求生的本能让明琇感觉到了一丝危险。 从前,李青莲从不会用这样的眼神盯着她,就好像一只伏击的狼盯着不远处的猎物,也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突然扑过去。 眼里是欲望,最原始的欲望。 这种情况似乎是在那天他莫名消失三天后开始的。明琇有些害怕,可又觉得他能恢复修为,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都应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明琇。没什么……”李青莲叫了她一声,随后放开了她,低头不语。 身为男人很无奈的一点是,情.欲时常不受到理智的控制。 可是李青莲却又是个极其看重原则的人。即便明琇的伤寒早就好了,他也还是无法原谅自己在那个雪夜,堕于欲望,直接在雪地里撕了衣裳,不顾明琇的感受肆意索取,导致她至今尚未完全恢复。 方才看完那场艳舞,他脑中挥之不去的影子变成了明琇穿着舞姬那样的衣裳,妖娆起舞。欲.火如同春天的草原上的一场大火,瞬间燎原,难以控制。 他握住了自己的爱剑,大口喘着气。 现在是在大街上,他怎能被欲望冲昏头脑。 如此失态,如此……不堪…… 明琇颦眉,却道:“青莲,你累了吧?我们快回去。” 走出鬼市的过程中,两人各有所想,一言不发。 回到了上元节的夜市,这时候已经过了午夜,沿街灯笼熄了大半,大街上顿时变得冷清,只稀稀落落有一些打烊收铺的人。 “明琇,我不和你回客栈了。” “啊?” “这里离符离宗很近了,一直往南走,遇到岔路问问当地人。”李青莲声音微沉,“明琇能自己去吧?” “啊?”明琇回过神来,“我自己走倒是没问题,不过为什么要分开” 李青莲顿了顿,似乎有些难以启齿。明琇与他心意相通,其实多少也能 分卷阅读153 猜到一些,便说道:“没事,你不用回答。不过就是分开几天嘛,我们到时候见咯。” 说完就跑上去飞快地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并不给李青莲反应的机会,亲完就蹦跳着跑远了。 “走啦,不用想我!” 少女一颠一颠的声音回荡在午夜空旷的大街上。 . 距离上一次明琇来到江南水乡,已有四五个年头了。 这里的生活很安静,并没有太多的革新与变化,多少年来,都保持着那独一份的古雅。 襄江水中,商队蜿蜒,行船如龙,江畔城门口,正有行人垂泪送别。离歌声中,又夹杂着河堤边书塾先生教小儿对江吟诗的天真童声。 再往前走一里,岸边飞一面酒旗,沽酒郎正当垆卖酒,吆喝声昂扬高亮。对家的沽酒郎不甘示弱,打开酒塞令美酒飘香,皓腕如雪酒色如浆。正值午间,几家酒垆为招揽客人,纷纷用软语唱着吆喝自家好酒的歌谣。 刚离了大街,转而走到一条巷子,年轻的卖花姑娘唱着小调悠扬而至,传上酒楼,酒楼中的喧嚣和饭香又随着大开的窗门飘至远方。 木浆划过水面的声音、古道之离歌、吟诗的童声、酒垆的叫卖声、卖花女之歌、人声鼎沸、风拂新枝……千百种声音在江南的水汽中氤氲开来,是歌亦是画,将一副冬去春来图徐徐绘来。 明琇持一壶杏花酒,边走边喝,喝到微醺,脚步也虚浮三分。 符离宗坐落在山明水秀的千翠坞,需划船经过一大片荷花才能进入,其府邸坐落在当地最高的山丘上。 美酒有多醉人,美景有多赏心悦目,明琇对于许家的映像就有多差劲。遂向艄翁打听: “老爹爹,我问问侬,许家好些年前有个二姑娘没了,这件事你晓得吗?” 艄翁连忙点头:“这么大的事体,哪能不晓得!二姑娘生前老头还见过呢,人和气,没半点大家闺秀的架子。但是后来那小姑娘还不懂事,被个臭小子骗得昏了头,叛出家门,后来说是要嫁给仙首,大抵没那个福气,没几时就生大病去了。姑娘,你看到那边那座小山了吗?二姑娘的衣冠冢就在那里。” 明琇恍惚了一下,“衣冠冢……” “仙首亲自来督建的灵庙,远近几十里,除了许家宗祠,还没有哪家祠堂灵庙有这么大的排场……” 那座小山离湖不远,背靠青峰,面朝大湖。 艄翁方要询问明琇在哪里停下,回头一看,船上的粉衣姑娘早已不见踪影。 明琇掠过湖面,朝那座小山飞去。正如那艄翁所言,许柔止的灵庙就建在此处,牌坊用整块的玉石建成,足有三十余米高,上面雕刻着栩栩如生的九重天宫阙象。 不知情者看到九阙仙首如此用心地为亡者搭建牌坊,怕是艳羡天下第一人对她用情很深。 明琇却只觉得这个牌坊刺眼。尤其是九重天宫意味着九阙,而石柱两旁的窃曲纹更是九阙的象征。朱无咎的占有欲之强,就连一个“死人”,也必须归属于他。 走进灵庙内部,她所看到的那块牌匾更令她火冒三丈。 ——贞烈至孝兰德仙子朱许氏衣冠香冢! 若不是对着许柔止的排位,明琇差点就要骂出口了: 操.你祖宗! 看到这块牌匾,就像拿辣油滴眼睛那般辣眼,明琇气得抄起旁边的一座烛台,跳起来将牌匾砸烂。 砸完了,一地狼藉。明琇又灰溜溜地拿扫帚简单地清扫了一下。在许柔止衣冠冢前跪下,双手合十,闭上双眸,诚心道: “柔止,对不起,我没能守护好你的身体。不过你安心去吧。我已经帮你报了大仇,朱无咎身首异处,霸业衰亡,众叛亲离……” “柔止,明琇虽没有见过你,但已然将你当做此生最好的朋友。我不大相信来世,但对你,总希望有来世,你能重新来过,过上幸福的生活。” 那些没有人应该知道的秘密,她都可以在这里向唯一可能理解她的柔止倾诉。 就在此时,灵庙的门却突然合上了。 没有风,也没有人,甚是诡异。 明琇当即冲上去尝试打开此门,却被一股强大的力道反弹回来。 不好!明琇暗道,怕是有诈! 可诈她做什么?难道她还有仇人吗?不过就是来给许柔止扫个墓罢了。 灵庙里的镇魂铃都响成一片,声声催魂,只叫她觉得头疼欲裂。 符离宗,仙门第一符箓世家。耳边一片混乱,她方才想起,偌大的陵地,怎会真的无一人看守。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铃铛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白夭 3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71章 五岳倒为轻 砸了匾额,闹了灵台, 明 分卷阅读154 琇才发现天顶上有极细的丝线穿过房梁, 悬挂着无数指甲盖大小的银铃。方才房门大开, 穿堂风吹过银铃不响,而现在房门紧闭,室内无风,所有铃铛就像疯了一样,狂响不止。 铃铛声传入耳中, 明琇脑中一片混乱,几乎有一种魂魄离体的感觉。她不得不捂住双耳,强行汇聚精神,施法卷起案上瓜果鲜花等祭品, 向四面八方击去。 “出来……”明琇扶墙道, “是谁埋伏在这里, 戚戚小人!都给老子出来!!” 阵法的西南方位灵气略有松动,明琇敏锐地捕捉到了那一丝异变, 立刻一拳向那方位击去, 结界一破,一名符离弟子凭空出现,正惊愕地看着她。 阵法破了一个口子, 镇魂的铃声终于停下来,明琇不敢轻敌,揪住那弟子的衣襟将他高高提起,质问道:“这是什么阵?” 而那不慎暴露方位的符离弟子毕竟嫩生, 一见明琇抓住了他,就开始紧张,以至于从怀中取符箓应战都掏了好一会儿,被明琇一招夺走。 “招、招魂阵!” 明琇皱了皱眉,通常来说,招魂阵并非攻击性阵法,大多用在亡者头七之前召回亡者阳魂以慰藉在世的亲人。 眼见那弟子又要掏符施法,明琇疾电般地掐住他的咽喉,他的面色逐渐憋红、发紫。明琇厉声道:“真是招魂阵?如果是的话,招的是何方魂魄?” 她为何会感觉这么难受呢? “你要是敢说谎,我割你舌头!” 那弟子悬在半空,吓得双股战栗,嘴上却很硬气,“没说谎!招魂阵招的是被你这妖女吞了的魂魄!是你吃了我家二小姐!我落到你手上,横竖就是一死,你、你动手吧!” “胡说八道!”明琇将他往地上一扔,又朝空无一人的后方喊道,“谁设了这个局给我泼这脏水?全部给我出来,有本事当面对质!” 铃音再次响起,明琇头疼欲裂,眼前一片昏天地暗,似乎走出来许多人,她半跪在地,强撑着一丝清明将周围的残言碎语拼凑在一起,可除了问罪和咒骂,她也听不到什么有意义的东西。 九阙衰亡后,鲁国文修第一大派衍圣门得以重建门派,其门派历史悠久,又以公正无私闻名于世。同时,衍圣门遭九阙重创,正在恢复中,门人也大多是不喜征战的文修,既没有佣兵,又没有强悍的战力,也就不必担心衍圣门像九阙那样一家独大。出于这两个原因,七大仙门推选衍圣门掌门暂时携领众仙门,暂代百家仙门盟主一职,处理九阙余党的归宿问题及善后事宜。 首先开口的中年男子,着一身黑白深衣,头戴进贤冠,一开口就能让人听出来他饱读诗书,且文采斐然。他将斥责明琇的话说得冠冕堂皇,引经据典,几乎可以当场口述骈文。明琇听得更加头痛,她毕竟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人,文学功底更是远远及不上文修,再碰上大段大段的古文,就只有过耳即忘的份了。她对照了一下从前大凶让她背过的灵界仙门人物谱,猜测这人便是衍圣掌门孔辰,孔政德。 孔政德是衍圣门第三十六代掌门,自诩孔圣本家传人,自幼修文,天赋异禀,十几岁的时候就熟读四书五经,他写的政论文、注解的典籍有多篇都入选了学堂必读教材。其人刚正不阿,素有贤名,明琇不记得自己得罪过他,想必他这等人物也并不会无端寻她麻烦,因此,只有一种可能。 有人将她鬼修的身份暴露给了仙门之人。 不,不止鬼修,从眼前的阵仗看来,恐怕是连她引大凶入体、解除十恶不赦塔的封印的事都暴露了! 衍圣门、符离宗、碧霄宫、少陵宗、章丘颜家……九阙衰亡后,灵界的各大仙门还是第一次如此团结。就连远在边城的李成壑,都应邀赶来江南,见证仙门除魔的盛举。 明琇的精神很快就不敌铃音和阵法,被飞来的缚仙索缚住双手,跪在灵前,周围站着的都是仙门之中有头有脸的人物。 此时惊慌并没有用处,明琇安静地跪着听众人对她的控诉。前世,附在许柔止身上的那一世,这一世,严格算来,她也算是个以三种不同的身份活了三辈子的人了,再怎么样也该练就一身处变不惊的好本事。 最坏的结果,她也能预料到。她救回了明瑄,也报了大仇,虽然好日子刚刚开始,但如果还是免不了要死,她也只有不舍,而不会恐慌。 世态炎凉,她也习惯凉薄,为了这些无关的人,连眉头都不必皱一下。 这世上能令她的内心惊奇波澜的人,就只有李青莲和明瑄了。 扣在她头上的那些罪名,有的真,有的假,反倒叫她难以底气十足地反驳。她确认无疑,是有人要害她身败名裂,巧借李青莲的好奇心引她入符离宗,又暗中向仙门正派暴露了那些她一直竭力隐瞒的那些秘密。 究竟是谁?谁会这么恨她…… 明琇脑中一片空白。是神爱吗?神爱恨她事出有因,她认了,可任神爱再如何料事如神,又怎么可能知道许柔止和大凶的事? 明琇:“为什么抓我?给我个充分的理由。” 分卷阅读155 孔政德高声:“灭世浩劫的谶言流传百年,上月天星观测出七杀、破军、贪狼三星并列,天命凶煞。还有,朱无咎临死前说邪魔降世,恐怕已然成真!吾辈仙道中人以匡扶天下、除魔卫道为己任,今日设此局引魔入瓮,就是为了将你镇压,让你再也不得为祸天下!你说要当面对质,那好,我们便给你这个机会,让你将这些年你所犯下的罪孽都一一招来!” 明琇体内的怨力正在一点点流逝,她很明确,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将再也无力反抗,彻底被这些人摆布。现在若要竭尽全力挣脱这缚仙索,尚有一丝生机,大不了,挣个鱼死网破! 但“鱼死网破”的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明琇很快就接受了自己被迫跪在这里接受审判的事实。她一遍遍告诉自己:不行,不能杀人,更不能肆意催动怨气。 她答应过李青莲,以后都不用鬼术了。 李青莲从来没有对她有过什么要求,算来算去,相识以来,他唯一要求过她的事,好像就这么一件。 就算她是这么混蛋的人,也不能连对心上人的承诺都说背弃就背弃。 于是,明琇耸了耸肩,“孔掌门,您说的话明琇终于听懂了一句。您说我就是那传说中的邪魔是吧?可是诸君,想想吧,邪魔会把你们放在眼里吗?我若有逆转天命的神魔之力,为什么要跪在这里,受你们的侮辱?你们是低看了邪魔,还是高看了明琇?不觉得……矛盾吗?” 众人一听此话有理,却也不可能放过明琇。 碧霄宫主道:“本座亲眼见到你在祭天大典上易容成我派弟子,还在仙门重地施展鬼术,不管你与那谶言有无关系,你罪孽深重,今日都难逃一死!妖女,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甚么可狡辩?” 明琇道:“我确实在那天用了你们仙门看不上的鬼术,但那也是为了向朱无咎报仇,并未像你们指证的那样为祸天下。相反,若没有明琇暗中相助,朱无咎怎会这么快死?而朱无咎若不死,九阙,仙门百家还不知要奋战几时、死多少人!衍圣门,你们何以重建门派?符离宗,你们何以全身而退不?所以,我施展鬼术对你们这些幸存者来说,是利大于弊,我不求你们谢我,但卸磨杀驴这种事,劝你们也别做!” “诡辩!” “宫主那天明明看到了我在使用鬼术,却没有立刻杀了我。没说错吧?”明琇看着她冷笑,“我来告诉您为什么,因为那天你看我并没有与你们为敌,就想利用我对抗九阙也无妨。而现在您想我死,也并非真的觉得明琇罪大恶极。你只是觉得我是个好靶子,除去我就可以让你得到除魔卫道的名声,和所谓正道站在一起!除掉仙首,解除了你们的心头大患,现在正是需要肃清邪道,重振仙道雄威之时!对你们来说,这,就是我最后的利用价值了。” 明琇语惊四座。九阙一旦陨落,仙门百家群龙无首,衍圣门掌门暂代盟主,却是虚名大于实权,谁也不想在这个关键时刻退一步让大权旁落。所以,这个正道联盟看似平静,实则暗潮汹涌,一个处理不好,就会引发仙门内乱。 所以,此时仙门百家迫切需要一个外敌。 传说中的魔头自然是这个仙道共敌的不二人选。 孔政德衣冠整齐,一派威仪,走到明琇身前,居高临下道:“妖女明琇,如今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甚么可狡辩?” “一个碧霄宫主,勉强算个人证吧。那物证呢,你们说是我杀了许柔止、引出凶煞,可有确凿的物证?” 此时,符离宗宗主许兰城尚未归来,老宗主夫妇赫然在列。许父上前一步,双指并列,怒指明琇。 一看到这张熟悉的脸,明琇就想起上一次来许家时所经历的震碎她三观的荒谬事。他们是许柔止的生身父母,却也是害死许柔止的帮凶,明琇不可能真的去报复他们,可一辈子都不想再看到这样的嘴脸。 许父道:“我们丹修世家的子孙,在出生时都会得到一盏独一无二的灵灯,其中记录着每个子孙的灵识。这盏灯会伴随主人一辈子,死后灵灯会被存入千灯观,也就是我许家宗庙,供后代铭记。如诸位所见,小女的灵庙之中,也有一盏灵灯。” 明琇和许多人一样,都不明所以。她环顾四周,终于在灵台上一个隐蔽的位置发现了一盏不起眼的明灯。 有符离宗的弟子惊惶大叫:“老天爷!!小姐的灵灯怎么亮着?!” “亮着——见鬼了!这么多年过去,唯独今天亮!” 众人哗然。许父咬牙切齿,悔恨道:“老朽本来根本不相信小女的魂魄并未转生、而是被妖女吞入体内……起初只是抱着试试看也无妨的心在此地设置机关阵法,可谁知……谁知这妖女竟真的、真的……这盏灵灯独属于小女一人,只有在遇到她的魂魄时才会重新发光,这个证据,还不足以说明这妖女害死小女吗!?” 不可能……许柔止的灵魂怎么可能在她体内?明琇猛烈地摇头,“不可能……不可能!” 许父扼腕叹道:“现在回想来,小女性情纯良、自幼乖巧听话,若不是被邪魔夺舍 分卷阅读156 ,她又怎会做出夜奔、叛族的勾当?诸位仙门道友,是老朽老眼昏花,五年前未能发现小女已惨遭夺舍,谁知这妖魔竟又卷土重来!今日若不将她千刀万剐,诛灭其万恶之魂,我的女儿死不瞑目,被这妖女拘着,将永生永世不得安宁啊!” 明琇手背筋脉暴突,突然跳起来冲上前去:“老匹夫!你好厚的脸皮!为了保你许家清流之名,竟不惜指正自己的女儿被妖魔附体吗?我告诉你,性情纯良、自幼乖巧听话,那是在没出事的时候,兔子急了都咬人,人被逼急了,什么事都做得出!” 明琇很快就被人按下,身上受了好几十记重踢,她虽不觉得痛,却也站不住了,半跪在地上死撑着不倒下。 她气过了极点,反倒开始变得平静,竟然还觉得有些讽刺。 许宗主是坏人吗? 很显然不是,他是普遍意义上的端正君子,恪守礼教,身为一家之主,矜矜业业,一心为家族付出,没有太大的野心,也没做过什么天理不容的事。 和征战四方,杀人无数的奸雄朱无咎比起来,他几乎可以算是个好人了。 可这样的人恰恰比坏人更难对付,就因为他始终认定自己是好人,做的都是正确的抉择。 比如,把失节的女儿逐出家门,是为了遵从礼教,为大局着想;让女儿嫁给仙首,也是出于女儿家既然已经失身,那就不妨嫁给那人保全名节,也算成全一桩好事;现在认定明琇夺舍,也是下意识将女儿所有的叛逆和反常,用一个他愿意接受的解释圆回来。 “你们说我是邪魔?还说我杀了许柔止、夺了她的舍?”明琇眼神如刀子一般扫过众人。“其实,我知道魔在哪里。” 有人喊道:“魔党,快说!” “谁心思不正,谁心中有魔?”明琇看着许父,嘴角划过一丝冷笑,“我就是您的女儿柔止啊,父亲,柔止回来了。” 由于常年佩戴面纱,明琇的皮肤极白,隐隐透出几根皮肤下淡青色的血管,衬着一袭烟粉衣裳,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易碎的陶瓷人偶。她的右眼上蒙着一枚黑色的眼罩,唇角挂血,整个人鬼气森森,在这灵堂中,那冰寒的目光幽幽扫过众人,见者凭生畏惧,不寒而栗。 明琇继承了柔止全部的记忆,记得柔止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说她与那个灵魂合二为一,似乎也并无不妥。 话音方落,哗然一片。许父更是惊得弄掉了手里的珠串。许夫人掩面而泣。 其实,现在明琇究竟是不是他们的女儿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明琇确实是鬼修魔头,只要她是这个身份,不管真相如何,都决不能是许家的女儿! “是你们不愿为女儿伸冤,还逼我嫁给强.奸过女儿的人。女儿走投无路,只有自己想办法报仇了。若有第二条路可以走,我也绝不会选择鬼修,妖丹真的很难吃啊,和妖怪厉鬼打交道有什么好的,试问有哪个女孩子会喜欢干这种事?若能够选择,谁不想漂漂亮亮地做个仙子?” “父亲母亲,你们爱柔止吗?” “你们有在乎过我吗?” “这么多年来,你们可曾后悔?” 一个个问题都溅着寒光。 明琇还有很多问题,可还没有问完,就觉得连跪都跪不动了,“噗通”一声,瘫在地上。低头一看,膝盖上插着两支泛着蓝光的短箭,箭尾上刻着“诛邪”二字,腿上渐渐洇出鲜血。 在第三支箭矢瞄准明琇要害之际,一直未发声的李成壑突然走到仙门众人前,拱了拱手。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叛道》里的名字都是怎么来的。众人自己的理解and亲妈说—— 明琇:我妈二婚后按着明瑄的瑄字改了个琇字,瑄是上好美玉,琇是次于玉的美石。【谐音明秀,明亮秀丽的样子】 明瑄:我的名字没什么含义吧,拆开来是明王宣,好像挺霸气。【暗示剧情的名字来着】 陆期:与子成约,后会无期。咳咳,其实家父是希望我做一个守信重诺的君子啦。【always爱而不得,很痴情很惨一男的】 朱神爱:当年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仿佛诸神所爱。【参考了六朝皇后王神爱,我觉得是个自带宿命感的名】 李成壑:本城主,沉默,成壑【超能忍一男的,有一条关于他的非常非常隐晦的暗线】 朱恕: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取自“天下唯庸人无咎无誉”,毁誉参半的上位者】 《文道仙途》俩女主:揽芳华、鞠文斐【这其实没啥原因,就是好听好看啊!多像大美人的名字,多有女主气场_(:з」∠)_】 最后李青莲,都懂。另外也有“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的含义 五一不放假的我还是会保持更新的哦(这么说着就流下了眼泪水 第72章 【行路难】1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李成壑一席玄衣,略带病容的脸上嵌了一对矍矍鹰眼, 盯着人看的时 分卷阅读157 候透出一股阴鸷。他的声音疏懒, 缓缓道:“事关多年前许家千金失踪一事, 此女身份尚未明确,若直接将她在此诛杀,便再死无对证。愚以为,应当昭告仙门百家召开公堂,先行审问, 再做定夺。” 孔政德眯了眯眼,“她方才言行目中无人,恐油盐不进,城主以为该当如何审问?” 李成壑:“听闻衍圣门秘术诛魔诀, 共一十八式, 没有妖魔能挨过诛魔诀。” 孔政德骄傲道:“诛魔诀先贤遗留下来的瑰宝, 哪怕是大凶级别的妖魔,也逃不过最后一式。李门主的提议甚好, 向此女施以诛魔诀, 若她能活下来,便说明她只是误入歧途的鬼修而非妖魔凶煞,即可豁免死罪。这样, 就能保证我们执法公正无私。只不过,诛魔诀施行的方式颇为血腥,还请在场的女眷、各派随行弟子、符离宗年轻弟子先行回避。” 话音刚落,大半人离开, 灵堂内只留下了几派掌门及他们的肱骨弟子。 孔政德面露担忧,做出一副因仁慈而举棋不定的样子,“此女适才声称自己是许家小姐,不知许老宗主……” 许老宗主面上的黑色的胡须就像铁契般刚硬,和他本人的形象一样大公无私,铁契却不对着敌人,而是对着一个女子。他高声道:“老朽绝不会包庇护短,至于她是吃了小女魂魄的妖魔还是别的什么,全待宗主定夺。哪怕她就是小女柔止,她犯了错,老朽固为人父,却更是一派之主,绝不会姑息!” 闻言,明琇先是一愣,随即笑了一声,“哈,我听懂了,什么‘颇为血腥’,你们分明就是想对我用私刑吧!父亲,我不需要你的‘姑息’,我留你一条狗命,待会儿记得看着我,记得我被你们伤害的样子,我要让你一辈子都在噩梦里看到今天的一幕!” 她笑得瘦弱的肩膀直颤,“你们赶跑了弟子,是不是觉得对我一个弱女子用刑脸上无光呀?原来是这个用意,也太好笑了。” 李成壑:“你若不是魔,诛魔诀十式以内就能做出判定,此诀对凡人并不致死,只是要让你受些皮肉之苦。” “李成壑!”愤怒压过了她心中其他的情绪,她不再能够冷静地考量李成壑或许是为了帮她,只是觉得她再一次被毫不犹豫地抛弃了。 “我偏要熬过去,证明我不是妖魔。” 说着,明琇挣脱了捆缚双手的禁咒,十指指尖都散发着血一般的红光。 碧霄宫主叫道:“这是鬼宗修罗爪!诸位小心!” 据说,碧霄宫主的第一个弟子因急于速成暗中修炼了可日行千里的鬼道,最后走火入魔,还杀害了数名同门,最后被她斩杀。因而她一向痛恨邪魔外道,此后数十年来见鬼修必诛,她方才放暗箭意图直接杀死明琇未免夜长梦多,可以说在场众人之中,只有她无论明琇是否是妖魔之身,都最想明琇死。 看到在场众人纷纷举起法器、灵剑,一副风声鹤唳的样子,明琇又爆发出一阵狂笑。 “哈哈哈哈哈……各位前辈,你们也太夸张了吧?我有说要和你们过招吗?” 许老宗主座下大弟子啐道:“妖女!你孤身一人、势单力薄,还胆敢在此狂言!今天,我们就要在这灵位前,用你的血,为二小姐伸冤!” “伸冤?好一个伸冤!当年柔止被你们许家逼着嫁给逼奸犯,九阙仙盟如日中天时,你们之中可有一人为她想过?如今柔止过世四年,你们反倒假惺惺地要为她伸冤,活着的时候不待她好,她死后还要让她顶着朱许氏的名字死——不觉得恶心吗?” 那人被她一通质问逼得哑口无言,寻思片刻正要好好措辞反驳,明琇又接连发问:“我势单力薄,对吧?你们这次来了多少人,山上山下加起来有没有一千?十恶不赦塔我都逃得出来,天下第一丹修世家的结界,比那还厉害吗?你们中修为高超者,还能比得过朱无咎吗?” 她用那一只煞气森森的独眼扫视众人,“若真的把我逼急了,我大可使用烂柯将你们的人变成我的战力,让你们自相残杀,看这个肮脏龌龊的仙门血流成河,血祭灵堂,好不热闹!你们一群惜命的,和我一个不惜命的打,大不了死我一个,拉你们一群垫背的!” 此话刚落,四下色变,几大宗主交换了一下眼神,正打算合力施法对付明琇,却见明琇突然主动戴起了方才那副禁咒,捆住自己的双手。 她疯了吗?这是要干什么?众人一片愕然。 而那充满煞气的眼神,竟瞬间变得温柔起来。 “现在我束手就擒,不过是因为我答应了一个人再也不使用鬼术。我宁死也不会违背对那个人的诺言。”明琇闭上眼睛,“那什么……诛魔诀对吧?来来来,快点,别让我等得睡着了。” 有人见她自缚,却不放心,又将捆仙绳、定身罩等一系列法宝加上,确定她无法像刚才那样挣脱后,方才气定神闲地观看诛魔仪式。 孔政德从乾坤袋中召唤出法器诛魔杵,双手结印,口中低吟,最后蓦地扬声:“诛魔首诀,百刃破!” 刹那间,虚空中突生几十道光刃 分卷阅读158 ,尽数袭向明琇! 明琇不怕疼,但不代表她喜欢弄得一身血、在身上留下好多疤。她曾经很爱美,也很爱哭,走路跌倒见了血都会哭,连蚊子包在腿上留了小小的一点疤她都会想尽办法搜刮祛疤的药。 “嘶……”她极力隐忍,但还是有一丝声音溢了出来。她双拳攥紧,指甲深深嵌入肉里。 有人大喊:“看!第一道诛魔咒她就受不住了!” 明琇很痛,但她更加茫然:为什么,会这么痛? 不是早就不会痛了吗? 碧霄宫主冷笑,“哼,诛魔一式只会对身怀魔性的人有效,这妖女现在就开始痛,本座倒要看看她能撑几招。” 李成壑皱了皱眉,“此人既修鬼道,身体必然与仙门道法不容,有所反应也是常理,还望宫主不要过早定下结论,以免影响孔宗主施法。” 第二式,音尘绝。 在旁人看来,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明琇却倒在地上,抱头痉挛。 无数鬼魂的嘶鸣冲入她的耳中,每一秒,她都能听到成百上千个声音,几次接近精神奔溃的那条临界线。 这一回,就连孔宗主见到她在地上扭曲的身形,也不由提早结束了这一式。“明琇,你就招了吧。音尘绝,绝不会在凡人身上奏效。” 良久,明琇才勉强止住抽搐的四肢,奄奄地支起身子。在短暂的沉默中,她无数次想要抓住这个间隙逃走,就从这里杀出一条血路,逃下山,从此隐姓埋名,天地之大,江湖之远,躲个几年,仙门也就不会追踪她了。 可是,不能逃,逃了就等于承认她杀了许柔止、她是威胁天下安危的魔头。更不能杀人,因为她答应过李青莲的…… “我是人,柔止之死与我无关。继续吧。” 她的声音很轻很轻,可由于现场静得连一根针掉落的声音都听得见,这句话还是准确无误地传入了在场众人的耳中。 然后是第三式、第四式…… 痛苦剧增,她整个人倒在地上,已经连叫都叫不出来了。 虽然身体几乎动不了了,但明琇发现自己的意识还是很清醒 一个可怕的念头如一块砖瞬间建成大厦,而大厦将倾,天崩地裂:如果……我真的是魔呢? 易舍还魂,单凭一己之力冲破魔塔,甚至可以将死去多年的亡者从地狱带回人世?这世上怎会有神迹?凡人,怎么可能做到这些…… 刚才明琇能够理直气壮地与仙门正道对峙,是因为她坚信自己的清白,而妖魔之名只是那些人为了凝聚人心泼给她的污水。 但是现在,这个意志已经动摇了。 明琇想起在塔中,她与大凶缔结契约,大凶助她逃离魔塔、给她力量,而作为代价,她的灵魂从此归属于大凶。 弱小就是原罪啊……她受够了任人欺凌的日子,她比任何时候都渴望力量。对了,那时是如何立誓的来着?明琇皱着眉头,咬牙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回忆着…… 【从此刻开始,直至完成交易的那一刻,我将咒印加身,我的灵魂将属于君。生亦死,短暂亦永恒,吾之魂从此任君支配】 人,和神、魔、鬼有何区别? 说白了,就是前者的寿命有限,而未来无限;后者寿命无限,而未来一眼望的到头, 普通人死后化灵,执念尤深者化鬼,百年之鬼称鬼王。妖、怪死后称邪,作恶者化祟,妖力高强者可化凶……其上境界统称为“大凶”,也就是人们口中的魔,或是最接近魔神的存在。 为什么被封印在十恶不赦塔内不知几百年的大凶会选择与她交易?她的灵魂对大凶来说有何用处? 她好像明白了什么! 胸膛好像要炸开一样……她心中极度烦躁,如群峰倾颓,四海逆流,曾那样想要探究咒印消失的真相,可当秘密终于在层层云雾中露出斑斑驳驳的庐山面目时,她又觉得无力承担其后果。 诛魔诀第五式,业火破,是一道风水岭。无论是人是鬼还是魔,在诛魔杵中封印的千年业火的焚烧下,都凶多吉少。 饶是沉稳如李成壑,听到业火将燃,也不禁为之变色。他走到明琇身前,对众人道:“等等,让我最后再劝她几句。” 碧霄宫主:“李城主,你想干什么?” 李成壑:“无他。你我皆知,施展诛魔诀这等层次的功法,极其耗费灵力,五层以上的诛魔诀更是需要施法者耗费自身元气。纵然孔宗主愿意为仙道赴汤蹈火,我们也不能凭白耗费他的修为。” 明琇抬眸望向李成壑,突然很想很想再和他比一次火铳。“城主……” “明琇。”他唤了她的名字,又停顿了很久,“其实你是魔,对吧。” “……” “如果是,就承认吧。不必非要憋一股子气,为了较劲,承受接下来的业火。业火会焚烧你浑身上下的皮肤,那是什么样子,不用我详述吧……”李成壑闭上双眼,哑然道,“你若承认,我一定尽量让你去得轻松一些。你还有什么心愿 分卷阅读159 未了?” “城主已经认定了我是魔吧。也是,毕竟诛魔诀是验金石啊……”明琇苦笑,“对一个仙门中人来说,你能待我如此,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事已至此,明琇已经能够猜到,她确实不再是人了。 咒印消失,意味着交易结束。这么简单的道理,她却直到现在倒在这里面临裁决,才想明白。 她接替了大凶的身份,成为凶煞;而大凶接替了她的身份,得到了人魂;原来他要她的灵魂,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这场双方都心甘情愿的等价交换。 她变成了魔,魔变成了人。 生亦死,短暂亦永恒…… “我……不要……不是……”明琇艰难地动了动嘴唇,断断续续地吐出几个词。 下一刻,只见碧霄宫主抢过孔政德手中的衍圣门圣物诛魔杵,曾张脸都因怨恨而变得狰狞,“叛道受死!” 她看着明琇,不知是不是想起了多年前那个背叛她的大弟子。 明琇头顶顿时开出七朵烈火红莲! 而几乎是在同时,灵庙上的灯笼震落,房梁摇晃,紧闭的大门被一股飓风刮开,门外的天光瓢泼而至。 “啊!!!!” 这声尖叫却不是来自险些被业火击中的明琇,而是来自手握诛魔杵的碧霄宫主。 碧霄宫主的一只断手,连着诛魔杵一起,赫然滚落地上,见者无人不战栗色变。 门外走进来一个身形颀长的人,衣裳洁白,好似没有染上一粒尘土,可手中那柄长剑上却滴落着成股的血流。 而他的身后,也蔓延着蜿蜒的血迹。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观阅。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乌合之众 1个; 第73章 【行路难】2 阳光倾泻而入,清晰地照出了空气中的万千微尘, 那个身影和天光一起攸然而至, 以惊人的速度须臾间斩断了碧霄宫主的手。 “李青莲!” 人们继而连三地呼出了这个名字, 一声比一声惊讶。 是的,惊讶。 许多人看到他堂而皇之地斩下一宗之主的手,都陷入了一种难以置信的情绪里。 明琇当即泪流满面。她惯是有这臭毛病,没人疼的时候能忍住眼泪不让敌人看笑话,可一旦有人疼她一下, 她马上就能变一副面孔,哪怕是被蚊子咬了一口,都好像有充分的理由喊疼。李青莲来了,虽然只有他一人, 但明琇就像感到安心又感动。 碧霄宫弟子替宫主止血疗伤, 就连这个威严的妇人自己一开始都没有缓过神来, 只是盯着李青莲,瞪大了眼, 片刻后才爆发出一声怒吼:“给本座抓住他!让他跪下!” 李青莲的目光一直看着倒在地上的明琇, 连余光都不屑于施舍给旁人。 “且慢!”孔宗主神情凝重。 门外的血腥气重得不像话,那刺鼻的味道冲进每个人的鼻子里。 “李青莲,你杀了人?” 那把青色长剑上的血滴, 终于淅淅沥沥地滴完了,剑身恢复光洁,仿佛从不曾沾染血污。 李青莲轻轻“嗯”了一声。 话音方落,灵堂内纷纷响起刀剑出鞘之声。 青莲……杀了人? 明琇目光恍惚了一下, 只见李成壑冲到李青莲身前,对仙门众人道:“其中必有隐情!诸位,请先放下兵器!” “解释什么,孔宗主没说错,也就杀了十来个吧。”他的声音略带沙哑,漆黑的眸子如同两块寒冰,毫无怜悯,甚至带着一丝异样的兴奋。 “大多只是重伤。听说今儿这里封山了,他们要挡我上山的路,我只好让他们再无反击之力。” 明琇一阵怔忡,这是她头一回见到这个沉默寡言的少年城主如此失态的样子,也是第一次……在李青莲眼中看到这样的神情。 碧霄宫主怒斥:“你疯了!” “李青莲,你冷静一点!”李成壑召唤出煎寿笔,尝试按住问酒剑。可李青莲用剑气震开甩开煎寿,将锋利的剑尖直指李成壑。 “滚!今天谁也别想拦我!”李青莲周身散发出极强的灵力,像是一块烧得正旺的枯木,竭尽全力变成灰烬。 孔政德:“李青莲,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你公然屠戮仙门子弟,若你还有一丝羞耻之心,就当众自裁吧!” 碧霄宫主按着断手,咬牙恨道:“今日誓死不让你和这个魔头活着离开!” “是啊,自裁吧!” “亏我以前还一直很仰慕他的诗文,没想到谪仙表面上光风霁月,内心竟如斯恶毒!” “切,还什么谪仙呢,我看他八成是这个妖女的奸夫,只是咱们从前都被他的表现骗了,知人知面不知心。” 众人编排着他、咒骂着他。 那个天纵之才的少 分卷阅读160 年,终于坠落神坛,物极必反,那些曾经崇拜他、仰慕他的人因被他“背叛”而更憎恨,恨不得将他踩入更深的泥潭。 明琇听了心如刀割,别人怎么骂她都无所谓,但咒骂李青莲这么好的人,就足以烧光她全部的耐心和涵养。她恨不得和每一个说他不好的人对骂。她正欲开口,怒火攻心,身体吃不消这样的怒火,她咳得更厉害了,几乎要将肺都咳出来。 李青莲走到明琇面前,蹲了下来,突然放下手中的剑,用双手轻轻替明琇理顺额前的碎发。 下一刻,李青莲走到方才那个说他是奸夫的人旁边,一拳打在他下巴上,打歪了他下半张脸,又将他踩在脚下,用靴子尖抵着他的下巴。 那人方才嘴巴里什么尖酸刻薄的话都往外冒,这会儿就只剩下了哀嚎。“李、李青莲,我和你无冤无仇,你作何下此狠手?你当着这么多掌门、家主的面,还想翻了天了不成!?” 李青莲面不改色,“别人欺负我放在心上的人,难道不是翻了我的天,我为何还要忍?” 一众弟子群起而攻,情急之下也没有用仙门术法,直接上拳脚。李青莲冷冷扫过十余人,他本就精通剑法及外家功夫,在失去金丹的那四年里更是断绝了修仙的念头,用心琢磨武学,是以要论身手,这些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李青莲下盘不动,剑尚在鞘中,翻了几个剑花就一连击倒了数人。他手下未曾留情,因而被他打倒在地的人要不就是骨头断裂,要不就是鼻血狂喷,现场一度惨叫不止。 许父气得面红耳赤,站出来高声道:“李家小儿欺人太甚!”说完便手持法杖,凌空绘制符箓,嚯嚯出招。 李青莲一脚勾起地上那人,踢向老宗主,然后闪电般出现在其身后,用后肘重重地打在他后背上。“许老宗主的脊梁骨总是挺得那么直,我帮您弯弯腰,奴颜屈膝些才更符合您素来的品行。” 许老宗主一生顺遂,几乎没什么阻碍地就成为了一方家主,何时挨过小辈的拳头?当众受辱对他这样最在乎颜面的人来说是完全不可忍耐的事,他一时气得仪态全无,直接使出杀招青虹符。青虹符飞上半空,逐渐化为一道青虹,冲破灵堂的屋顶,如一把直指苍穹的利剑一般将房顶破成两半! 李青莲握剑之手爆发出青色的灵气,他微一低头,眼下两抹青黑,眼中隐隐透着血光。“找死!” 李成壑最为了解他的剑势,心知情况不妙,连忙冲进法阵之中,大声道:“李青莲,不可!” 问酒与煎寿直接碰撞,在空中迸发出一阵电光! “他出杀招,要置我于死地,我为何不能先杀了他!”李青莲竟也对李成壑动了手,用了八成灵力将他震到十米之外,几乎要教他的煎寿笔脱手。 明琇对许宗主毫无感情,只有厌恶,可此刻的担忧却是为李青莲。他本就是极狂的人,行事我行我素,从不受礼法约束、不服教条,可今天的他好像是被点燃了一样,从前因善意而压抑住的狂性,今天不再掩饰,而是变本加厉地爆发出来。 李青莲大吼一声,就在那道符箓即将降于他身的前一刻,用剑划破了许老宗主的咽喉。 鲜血狂飙!李青莲的白衣瞬间被染成猩红,但他只是眼睛瞪大了一些,几乎没有其余表情的变化。 众人面如死灰!随即,以李青莲和明琇为中心,团团围住,构成一个封闭的圆。 有人大吼:“为许老宗主报仇!杀了他们!” 还有人应和孔政德方才的话:“李青莲!看在你也是仙门名士的份上,莫要再被妖女迷惑了,给你个自裁谢罪的机会!” 明琇挣扎着站起来,“李青莲,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你快走吧!” 李青莲突然发出一声笑,“我不走,也不自裁。我还没杀够呢,怎么能中途离场?” 他的眼中也不知是不是映入了血光,在墨色中隐隐泛了一层红,这一次,目光定定地聚焦在孔政德身上。 “孔宗主,你凭什么折磨她?” 明琇已然察觉到事态不对,失声道:“青莲,你看看我!你不要这个样子!他们没有折磨我,是我自己接受的,我想要证明自己才这样做的……我可能……真的是魔!你弃了我吧!” 可是李青莲就好像听不到她的声音,又好像听见了也不在乎,一步步逼近了孔政德,剑尖上寒气大盛,门外的雪仿佛有生命一般,他的剑指向哪里,霜雪便追随何方。 “这样的杀气……是杀人剑,霜雪明!”李成壑的声音愈发凝重,“快退避!” 衍圣门弟子哪里肯听话退避,他们层层护在孔政德身前,站列剑阵向李青莲发动攻击。却不料,那从门外飘来的软绵绵的霜雪刹那间化为一道道杀人利刃,从四面八方袭来! 明琇的瞳孔蓦然放大:他竟然真的…… 下一刻,刚才摆成剑阵的那十余名弟子纷纷倒下,躯干上都插着一道晶莹的冰刃。他们的脸上露出了冻死之人微笑,头发上浮了一层薄薄的霜,看起来就像安详地睡着了那样。 鲜血凝结成 分卷阅读161 冰,就好像永远留在了某个时间里。 明琇屏住了呼吸,她从未见过奇异而浪漫的死亡。与此同时,她的心也仿若坠入寒潭。 他被人操控了吗? 不,不像…… 可是,明琇也绝不相信这完全出于他的本意。 他此刻杀意沸腾,说话也有些模糊、颠三倒四,“阿止,我不管你是什么人,我都不许任何人欺负你。明琇,明琇……” 明琇大叫:“李青莲!你不能杀了他们!” “可是不杀光这些人,我们都会死在这里。我已经失去过你一回了,不能再失去一次。” 这些人死后,有些小派宗门之主早已吓得六神无主,不少人蜂拥出门,连鞋子、宝剑掉了都不捡,几个仓皇无章地挥舞着剑,乱叫,一点点往门边退。 留下来的人,个个都要置他于死地。 孔政德修为高深,碧霄宫阵法绝妙,两人动了杀意,也不再多费口舌,决战一触即发! 碧霄宫乐修奏起入阵曲,阻碍李青莲汇聚精神,他无法将精神与剑气贯通,因而开始败退,被孔政德的诛魔杵逼到再无退路。 明琇本已抱了破釜沉舟的心,可就在此时,一阵迅捷的鼓声打断了乐修的入阵曲。 黑水鼍骨!鬼仙的法宝! 明琇看到李成壑走到她身边,停了下来。 “城主你……你在帮青莲?” “我知道他做错了。不过,我宁愿让他活下来,再议其过失。” 明琇愕然,因为她一直以为这两兄弟的关系不好,谈不上是宿敌,也必然是冤家了,尤其是李成壑,平日里对他这位兄长从来都是冰一样冷漠。如今却毫不犹豫地为李青莲背叛仙门吗? “今天,李青莲不能死。”李成壑冷道,“其余的一律不在乎。” 不在乎是对是错,不在乎这些人会怎么样,不在乎明琇的性命,甚至也不在乎他自己的性命。 第74章 【行路难】3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问酒剑失控了。 剑尖划过之地,尽是红。 然而, 剑是死物, 并不会失控。 失控的只有握剑的人。 “李青莲!李青莲!!”明琇叫破了嗓子, 还是不能唤回他的神志,他杀红了眼,虽不主动攻击,但任何人只要近了他的身,必然被问酒剑毫不留情得斩杀。 更可怕的是, 李青莲的修为竟然还在打斗时逐渐提升。他的剑法亦仙亦怪、神乎其神,身法凌厉飘逸兼有,迅如闪电,变幻无穷。“问酒”、“凤歌”几大剑法密不透风地形成了一堵无法逾越的墙, 抽刀断水, 十步杀人, 任何人只要精通一门就能受用一生的本事,他身兼数家, 竟都使得如本家那样登峰造极。 碧霄宫主刚被李青莲断了一手, 恨他入骨,她秉性刚烈,面对可怖的站力也毫不畏惧, 从七弦琴中抽出一剑,嚯嚯出招,招招直指其生死要害。 “李贼敢尔!” 本来,碧霄宫位列八大仙门, 宫主身份尊崇,任何人想要对她动手,都必须掂量掂量后果。可李青莲已然被鲜血刺激得失了魂,想也没想就与她颤抖起来,招式狠厉,也毫不留情。 明琇踉跄着站起来,对李成壑道:“你我都清楚,他不是这样的人!” 她不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些年来早就磨出了一副铁石心肠。哪怕在场这些仙门中人都死绝,明琇大抵也不会难过,但她心疼的是杀人的李青莲。她确切地相信着,即便他被激怒到极点,也并非会走到屠杀的那一步。因为李青莲和她不一样,他骨子里善良纯粹,“宁天下人负我,我不负天下人”,如果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会痛苦的…… 李青莲与碧霄宫主剑拔弩张,缠斗得难舍难分。这个时候再考虑谁对谁错、谁是正义的谁不是已经毫无意义,李成壑只有选择保护他,竭尽全力地阻挡那些意图偷袭他的修士。 碧霄宫主于在场众仙门首脑之中战力当属翘楚,眼看却也要落于下风。孔政德是文修大儒,并不精于搏斗,见情势不利,连忙让亲信弟子下山将此消息散播出去以求支援。 他是为了护她,以血肉之躯,一己之力,三尺青峰,陪葬一身清白。 心痛至极、不忍至极,明琇顾不上什么道义,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决不能让李青莲杀仙道众的消息流出去! 碧霄宫主喘息声愈发沉重,而李青莲身上也被刺出数个窟窿,两败俱伤,胜负就在须臾之间!碧霄宫主因怒火中烧,恨不得立刻就将他剁成碎片,一见他露出破绽,就等不及全力刺出一剑,不了此破绽乃是乍敌之策,下一刻,李青莲便反手一剑串喉! 同时明琇拾起地上残剑,朝着那名正要出去通风报信的弟子飞掷出去! 又是二人殒命,孔政德色变神惊,吓得扶住柱子,面部的肌肉痉挛战栗。 “魔头、真的 分卷阅读162 是魔头!竟还会腐蚀仙家弟子,让被你迷惑的人也堕入魔道!” 明琇目眦尽裂,厉声道:“谁也别想走!” 许柔止奢华的灵堂,成为了数不清的仙道中人的死殉之地。 这些人是礼教的心,是舆论的骨。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许柔止畏惧仙门的批判含恨自杀,冥冥之中,这些人言者死在这里,成了她的生祭。 明琇突然想起了什么,颤颤巍巍地笑了起来,回应孔政德的话道:“对,您说得没错。是我腐蚀了李青莲,他现在对自己在做什么浑然物质,其实是我,现在在杀人的是我。所有的人名,都算在我头上吧。” 有仙门掌门见多识广,当即指认:“是有种能控制人的邪术,鬼道三邪之一的牵丝戏!” 有人威胁道:“你快灭了你那妖法!否则,就凭你们两个,难道还能杀尽山上山下五百人不成?” “你们一个个,都置我于死地,我凭什么不能杀了你们?”明琇字字厉如金石之音,“再说了,就算我现在放手、向你们求饶,让你们不要怪罪无辜的李青莲,你们会放了他吗?不会,根本不会!” 众修士不再恪守决斗之礼,围着李青莲群起而攻之,剑影血光里,他的剑光在明琇和李成壑身前形成了一道密不透风的保护。 从灵堂内,打到外面,掀了房顶,阳光磅礴。 与数百人为敌,李青莲显然已身负重伤,大滩大滩的血迹已经彻底染红了他的白衣,但他仍一次次为鲜血而激起杀意,像是一台不要命的机械一样,不知疲倦地斩杀每一个想要杀死他的敌人。 明琇哭喊着,明明痛苦的是李青莲,但她好像也被捏住了心脏一样,比刚才肉体的折磨更难熬。 此时,山顶上尸横遍野,还能站着的人已经不足三十个了。 那个被人们称之为谪仙的人,此刻却如同地狱来的修罗。 “李青莲!你不要被这妖女控制!叛道离经者,不得好死!” “尔等以道叛我,我何惧叛道!” “妖女不过一条人命,死不足惜,又何尝抵得过死在你手下的仙道精魂!” “她的命不比任何人轻!” 他的双目血红,似痴似狂。 突然一阵罡风暴起,李成壑召唤出黑水鼍鼓,周身金光大涨,岩峦崩裂,周遭的枯木在灵力爆发的刹那间,被碾成齑粉,零落成灰! “是葬仙鼓谱!” 葬仙,葬的不止是敌人,还要赔上自己数年修为!其法刚猛霸道至极,本是作为修士釜底抽薪的保命之法,李成壑自修成以来,第一次使用竟是在今天。 葬仙鼓谱是一种绝妙的幻术,能让人游离于现实之外,精神进入短暂的休眠。 李成壑在控制住余下的活人和重伤者后,迅速走到李青莲背后,又将鼓声对着他的耳朵重重一击,加重了幻术的效用。 很少有人能对抗黑水鼍鼓的催眠之力,李青莲耳中一嗡,当即昏倒过去。 明琇立刻冲过去将他抱进怀中,咬着牙险些哭出来,他战斗时丝毫不像是重伤之人,可现在倒下来,竟只让人觉得他虚弱得就快要去了。 同时,李成壑吹响颈间蒸汽龙笛,空中便有一钢筋铁骨铜翼的机甲兽飞来,正是大匡的天空神鸟重明。 “快带他走!”李成壑将龙笛交与明琇,思虑片刻,又迅速从怀中掏出一枚锦囊。 “可是城主……” 李成壑一人又该如何面对接下来蜂拥而上的修士、又将如何解释这一地尸骸、他可能全身而退吗? “城主,如果李青莲还清醒,他绝不会抛下你。此事有我而起,所有罪孽本应算在我头上!” “接下来的事都交给我。”青年孤身一人,黑袍猎猎,回首间,仍是那双犀利冷傲的眸。他一向是个寡言少语的可靠的人,弱冠之年起,守着一座大漠孤城,从不抱怨,也从不出格。 但他也会出格,他也能为了一个人豁出自己的一切。 “明琇,我命令你带他走。之后他醒来或许不会记得刚才发生的事,那时候你该说什么、该做什么,你应该很清楚。”李成壑道,“符离宗暴走杀人之人,主犯是我李成壑,诱因是你明琇,而阻拦我的是李青莲。” 明琇震惊得一句话都没有办法回应! “等山下的人上来抓到我,不会立即杀了,大抵会把我押入大牢,然后公开问斩以示众人。我死后,李青莲回去做城主。”李成壑平静得就好像不是在议论自己的死亡。“我本就是一个孤儿,鸠占鹊巢,也是时候还给李青莲了。” 他凝视着李青莲,叹了一口气。 “我死了,他顶多就是难受一时,毕竟这些年来,我一直对他冷漠如冰。因为父亲的缘故,义母迁怒于他,我也顺势与他疏远,还将他一个人赶去了荒漠放羊。” 明琇无力地摇头,“城主,刚才我已说过是我在背后操纵,大可把一切都怪在我身上!我这种人死不足惜,但你不一样……” “你算什 分卷阅读163 么,凭什么替我阿兄顶罪?再者,你方才那通说辞漏洞百出,你以为仙门百家是这么好骗的吗?” “我……” “明琇,你是李青莲倾尽全力也要保护的人,你要和他一起走完这一生,要找出他变成这样的原因,要治好他,要让他高兴……明琇,你要做的事还有很多。”李成壑的嘴角划过一抹几不可见的微笑,“而我没办法为他做什么,只可以为他死。” 说完,他的目光愈发空茫,恍惚间周遭的一切都逐渐淡去。 “这样很好。那时候,我就已经想通了。” 明琇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颤声唤道,“城主……” “上刑场之前,好像是要搜身的。其他法宝都无所谓,唯独这枚锦囊,我不希望被人搜去。请你先帮我收着,待我死后,将它与我一并烧掉。” 明琇哭着点头,紧紧将那枚破旧的锦囊揣在怀中,“这里面一定是很重要的东西吧。” 李成壑先是摇头,片刻后,却又点了点头。“你想看就看。” 明琇打开锦囊,里面竟然只有一张被折成一块豆腐干大小的皱巴巴的宣纸,宣纸似乎有些年头了,纸头的纤维脆弱极了,她必须很小心地打开才不会弄破。 纸上只写着一首童真而稚气的小诗,还有一副勉强能看出是个人样的肖像。 不是锦囊妙计,不是保命符咒,更不是什么丹书。 明琇一愣,“这是……城主一直随身携带的锦囊里就装着这个?” “一首小诗一副破画……”李成壑望着远方,眼中灼灼发热。“那已经是八年前的事了。那年阿兄剑术大成,辞别蜀中的师父,回来边城,我们一家人一起,过了一个团圆年……除夕夜,族中兄弟姊妹之间互赠礼物,大家都早早备好,就他刚从外地回来,大大咧咧地将这事儿给忘了,到了除夕那天下午,都还什么也没准备。” “可是李青莲就是李青莲啊,总是那么从容自在,满脑子都是新奇的点子。他不想上街随便买些礼物敷衍了事,又实在没有空闲给每个人单独购置礼物。”李成壑陷入了悠长的回忆,脸上浮现出悠闲与释然,“后来,他竟然还真想出了个好办法……整个下午,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一门心思扑在案上。诗歌好像天生存在于他的笔下,他甚至不需要斟酌字眼,妙趣横生的句子在他的鼻尖接触到纸的那一刻,磅礴喷洒出来。在短短几个时辰之内,他就按照每个人的个性共作诗十七首,剩下的时间,他好似嫌诚意不够一样,还专心在诗旁边的空白处,给每个兄弟姊妹绘制小像。诗好,字也好,就是被他的画给毁了一半……” 明琇想象出李成壑所描述的画面,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眼中仍含着泪,嘴角却笑开了。 李成壑停顿了许久,没有把之后发生的事说下去,明琇很想知道他说“想通了”是什么意思,但还是没能等到他说出来。 李成壑将两人送上重明,脸色变回阴郁,“我以鼍鼓施法催眠之事,以及这场恶战的真相,你都不许告诉任何人,更不许告诉李青莲。这枚锦囊你必须随身携带,也不能让任何人知晓,我要它随我一起化为灰烬。明琇,我拜托你的这几件事,你胆敢泄露半个字,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作者有话要说:  我会一个、一个、一个把挖的坑填满,希望不要吐槽蠢作者赶剧情~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肥啾 1个; 第75章 【行路难】4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明琇坐在重明上,耳边是机器运作的声音和高空的风声。那些声音盖过了李青莲的呼吸声, 另她分外不安。明琇抱着李青莲靠在自己的胸口, 万般珍重地搂紧他的脖子, 听到他虚弱的呼吸声,方才感到一丝救赎。 以一敌百,李青莲伤得极重,身上那股很好闻的味道早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刺鼻的血腥味。明琇知道他身上本就有很多疤了, 这一次又不知添了多少新疤,明琇把他平放到她的大腿上,用袖子沾了水,小心地抹去他脸上的血迹, 抹着抹着, 就哭得不能自己。 明琇从来都不想李青莲受委屈、不想他被别人误解, 可是偏偏又害了他一次。明琇附身亲吻着他的眼角,颤声道:“是不是我一开始就不存在的话, 你就不需要受这么多委屈, 你……就能过得更开心?” 他仿佛集天地灵气于一身,天生就是要登高山、入深林、出四海、遨天下,快意洒脱如侠客, 烂漫始终如少年。和大多数人相比,他其实活得并不顺遂,弄得遍体鳞伤,转头来, 却还是能谈笑喝酒,笑容不改。 明琇想,如果她是老天爷,看到凡间竟然还能有这样剔透的人,肯定一条疤都舍不得在少年身上留下,还要祝福他一生顺遂,人见人爱,万事胜意,到八十岁还像少年一样神采飞扬。 老天爷……明琇凤眸一亮,对了,哥哥,去找哥哥!说 分卷阅读164 不定他有办法找出李青莲失控的原因!他或许还有办法救李成壑! 明瑄拥有神之力,一定、一定能帮他们! 可她应该怎么找到明瑄? 怀中的男人突然动了一下,转而咳嗽了一声,吐出一口血。 “青莲!” 他双眸紧闭,口中喃喃。明琇凑近了听,听到一些支离破碎的话,什么“我有罪”、“快逃”……不过更多的还是重复叫着她的名字。 明琇……明琇…… 好像是梦魇。 明琇咬紧牙关,闭目长啸—— 谁的性命不是性命?李青莲造下杀孽,也是为了保她一命,孰是孰非,谁能算清? 就算他真的罪孽深重,那也应当由她承担所有罪责! 可是她没有。最终义无反顾担起一切后果的是李成壑。 千翠坞百余人的性命,若死的是普通人仙门正道倒也不见得多当回事,但死去的衍圣门代盟主、碧霄宫主、符离宗主还有那些名门弟子,哪个不是背景雄厚,出于百家仙门庞大的关系网中?朱无咎死了,灵界的统治正处于敏感之际,百家仙门相互牵制,这个时候,任何企图破坏这张网的人,都会被撕得粉碎。 旧权陨落,新权未立,百废待兴,正是需要众志成城、笼络人心之时。仙门迫切得需要一个魔头、一个共同的敌人,以证明他们依旧团结。 如若真的天下太平,那谁居上谁居下? 百家争鸣,谁也不愿居下。 这天下憋屈的事中间,最最憋屈的就是背黑锅。李成壑却抢着要背那黑锅背。他宁愿今生魂飞魄散,死后受正道唾弃,永远背上骂名。而唯一知晓真相的明琇,已然发誓一生为他保守秘密。 苦海沉浮,纵然溺亡,也只能缄默。 眼泪无声地滚落,又被大风吹进天空,与长风雨露化为一体。 “别哭……” “青莲!”明琇抱着他笑,可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滑落,一滴滴有如珍珠打在他的下颚上。她慌忙用手背抹干净眼泪,抽抽搭搭地说:“好、好,我不哭。” 她一直抱着李青莲,因而双手都是未干的血迹,这样一抹,脸也成了有几分滑稽的小花脸。 李青莲撑着身子坐起,向外望去,却见此刻正在空中,飞过山壑。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一下子抓住明琇的手。 “明琇!他们要杀你!我正要去救你……后来发生了什么、我怎么记不清了?你没事吧?” “我没事,你及时赶到救了我!”方才明琇打了数遍腹稿,在真正将谎话说出来的时候却依然心虚得不敢直视他明澈的眸。“你为了救我与各派掌门大打出手,受了很重的伤,你莫要激动,先好好躺下。我慢慢与你讲……” 明琇就将自己是如何在给许柔止上香时落入圈套,又如何被指认为魔的事悉数告知于他。就连隐瞒了许久的大凶的事,也无所保留。 “我可能是魔。”明琇轻声道。一句轻描淡写的话,背后藏着一个站在刀尖上的小人,接下来他说的话就等同于处刑或是释放。 她原本没有把她与大凶在十恶不赦塔的交易告诉他,是因为她害怕在心上人面前暴露出丑恶的一面。她迫切得想要忘掉过去,哪怕是假装,也要做一个干干净净的人。可现在她又觉得过去的自己是如此可鄙、自私。 为什么要隐瞒他呢? 她是谁,本就是不可改变的事实。知晓真相的他哪怕弃了她,那也合情合理。 “我或许真的是魔吧,总是会给自己、给周围的人带来厄运。”明琇自嘲一笑,“我现在把我身上的秘密全部告诉青莲了,除去那些我自己也不清楚的,其余的你都知道了。你若是觉得我和你想象的不一样,亦或是我根本不是你的良配,大可……” “这些重要吗?”李青莲打断道。 不重要吗? “其实,自始至终,我气恼于你的地方只是在于你之前一直不愿意对我完全坦诚。只要你对我说出来,这个结果是什么,反倒就不这么重要了。你若是魔,也是被逼成魔的,我又怎会因此而放弃你。哪怕——”他顿了顿,声音坚定,“哪怕魔的身份本身就是一种无法改变的罪孽,那我也会与你一同承担、一起赎罪。” 所以,大可放心。 “如果我很在乎明琇是人还是魔,必然要在爱你和恨你之间作抉择,我早想通了,不爱你太难,那我又何必再纠结于这个问题、给自己找不痛快呢?” 对于这个几乎无解的难题,他的想法化繁为简,就是这样简单直白的几句话,就将两难的困境化为乌有。 明琇惊异而动容,嘴唇不住地发颤,竟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是深深地、深深地看着他。 “所以,明琇,别怕。人活一世,无非痛快二字。”李青莲抬起一双血臂将她拥入怀中,“过往发生的坏事大多是时事所迫,非我本意。但凡我能做主自断之事,断然不屑落入踌躇自恼的地步。我若看得上,便是妖魔鬼怪又何妨?我若看不上 分卷阅读165 ,天王老儿我都懒得多瞧一眼。” 明琇知道他身上有伤,不敢抱得太紧,只是虚搂着,在耳边呢喃,“谢谢你……”是真的很感谢你,一直以来。 李青莲一使劲,有力的双臂就将她紧紧扣进怀里,像是要把她融入自己的骨血里,珍宝一般守护着。低沉沙哑的嗓音在明琇耳边响起:“抱你,我不疼。” 飞到一处小村落,李青莲操纵机杆,使重明降落。此刻天气一片阴霾,下起了小雨,云雾遮天蔽日,也看不出来到了几时。 他们都身负重伤,就相互搀扶着,颤颤巍巍地走在雨里。 像是蹒跚学步的孩子,也像是耄耋之年的老人。 李青莲道:“明琇,为什么阿壑没有和我们一起走?” 明琇悄悄握紧了双拳,咬牙道:“因为城主还有些事要善后……他、他毕竟是大匡城主,和其他门派还有些事要处理。他让我们先走,别回去给他添乱。” “哦。”李青莲很相信明琇,不疑有他,“也是,那些人还想要杀你呢,你不能回去。不过,我觉得我还是得回去看看,这样要是真的出了什么事,我也能搭把手……阿壑他一个人面对这么多咄咄逼人的前辈,肯定很困难。” 明琇喉头一哽,为了抑制快要忍不住的眼泪,不得不佯装生气,吼道:“青莲,你现在这幅虚弱的样子能干什么?还是先在外头躲几天,修养好身体再做打算吧!” 李青莲被她一吼,敛眸道:“是,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我总觉得自己最近很奇怪,总是莫名其妙丧失一段记忆,像是脑子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而且变得特别易怒、特别难以控制情绪……” 他说到一半就没有说下去,似乎对自己的感觉都不再确定。 明琇叹了口气,“我们先给你找大夫……” “不去。这种山野小村能有什么好大夫。” “这种时候,就没得挑啦!”明琇想,等熬过李成壑所说的七天之限,一定要给他找最好的大夫。 “反正不想去。”他嘟囔了一句,搀着明琇,一步一步踩着地上的水坑。 就像孩童那样,下雨了,不会想着雨水会不会弄脏衣服,也不打伞,就喜欢野在外头,一步一个水塘,溅起地上的泥水。 明琇:“你小时候一定是个小皮猴。” 李青莲:“那当然!小时候,我跟着父亲各地走生意,父亲没空管我,我就成天野在外面。连得村里有小孩的人家都不让小孩老跟我一道玩了,觉得我带坏了别的小孩。不过我父亲人开明,从来不揍我。只是他后来给我准备的衣服都变成了白色的,白衣容易脏,所以我一旦玩得狠了,衣服就惨不忍睹。” 他不常说起童年,但如今说起童年趣事,光是听着都觉得妙趣彭生,仿若那个笑起来天真灿烂的皮孩子蹦蹦跳跳地跑到了明琇眼前。明琇侧头看他,微微一笑,“你的父亲真聪明,换一身衣服就能制小皮猴啦。” 李青莲摇摇头,“也就制了大半年。后来我很快筑基、开光,学会了运气术,身手变得矫健起来,即便是穿着白衣上树掏鸟蛋,也不容易弄脏了。” 明琇又将话题转回了看大夫这件事上。 “明琇,先去客栈吧。”兴许是受了伤后他变得更随性。 “疼,受不了,我真的得喝点酒,不然得疼死。” “先去看大夫!”明琇坚持道。 “我这一身血衣,一看就是亡命之徒的样子,哪个医馆敢收?也就只有经常有江湖客出入的酒馆客栈敢收我了。”李青莲亲了亲她,“我的乾坤袋里有上好伤药,一会儿我喝几口酒,就不疼了,到时候且先给自己处理一下伤口,指不定比这里的赤脚大夫管用!” 他为了那一口,真的是什么理由都能想出来。明琇拿他没办法,实也狠不下心对他说半个不字。 “好吧,都依你。” 就在这时,一枚锦囊从明琇怀中漏了出来,李青莲抽出一看,“这是什么?” 明琇吓得立刻抢回来,小心塞回衣襟中,“没什么!” 李青莲到底是十分聪敏,哪怕明琇什么也不说,他光是看了一眼也猜到了一二,“那是男子的荷包吧?上面绣着吉祥纹,应该是大匡的东西……阿壑给你的?” “奇怪,从来没听说阿壑和哪个姑娘家亲近的,还送荷包……”然后就被自己的猜测震惊了,“难道他和你……?” 明琇脱口而出:“胡说!他要喜欢也是喜欢你!” 说完了又后悔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 幸好,李青莲并没当真,只当这是一句玩笑。“你又说笑,阿壑不厌恶我,我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明琇激动道:“李成壑怎么可能厌恶你!” 虽然她原本也是这么以为的,以为是李成壑夺了属于李青莲的母爱和继承权,也是他毫不顾忌兄弟之情将李青莲赶出城。 “阿壑小时候真的跟我挺亲的,我跟了父亲,他就在边城陪母亲,但每次我回来,他往往整天整天地粘着 分卷阅读166 我。”烟雨蒙蒙之中他回忆起了往昔无忧无虑的时光,“好像是在十五岁那年吧,我因为一件小事得罪了他,他就开始疏远于我……” 明琇挑了挑眉:“小事?”什么小事能让人记一辈子,还说什么从那时起就“想通了”? “信我。真的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没回评论,但感谢留言的小天使,你的支持是我码字时的小甜品动力,请继续鞭策我吧~么么哒~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Rogannn 1瓶; 第76章 【吟留别】1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什么小事能让人记一辈子? 两人找到一家偏僻的客栈,也不顾掌柜战战兢兢的目光, 上来就点了几坛酒。李青莲抓起酒坛, 倒上一大碗酒, 大口饮尽。 朔风又起,白驹过隙,自李青莲辞亲远游之日算起,转眼间已十二年过去。他广杰天下英豪名士,与五湖四海的好友饮了无数场, 却是很久、很久没有与自家兄弟一起喝过酒了。明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却疏远多年,形同陌路,如此想来, 他口中的美酒也不甚合意了。 “我得罪阿壑那会儿, 已是八年前的事了。”李青莲追忆道, “那时候我常年在蜀中学剑,每年就回边城一次。我们十五六岁的那年除夕, 阿壑给其余人都准备了礼物唯独缺了我, 我本也没注意他送没送礼物,是后来听他特意向我道歉说给我的礼物还没准备好,要等到上元节才能送我。阿壑从小就老成, 其实什么礼物都无所谓的,我根本没把这当回事,他却老是一本正经的。” 明琇问:“那后来他给了你什么?” “你肯定猜不到他送了什么。他竟然送了我两只兔子,还让我带去蜀中养着和我作伴。”他笑了一声, “阿壑那是不知道,蜀人最喜欢吃兔了,光是兔头就有一百种做法。” 明琇:“你不会把人家专门给你养的兔子给吃了吧!?” 李青莲又给自己斟了一碗酒,他生性豪爽,遇事无论好坏,都可浮三大白。这才饮了第一碗,又算什么? “没,那两只兔子我没吃。我成天供着那两位祖宗,几年后寿终正寝了我还专门找了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将它们埋了。不过我看那两只兔子都是公的,就买了一窝母兔子给他们作伴。他二人成天过着好吃好喝、三宫六院的日子,好不逍遥!后来,母兔子生了一窝又一窝小兔子,吃也吃不光。” 明琇扶额长叹,“结果你还是把兔兔吃掉了!!” “麻辣兔头、蒜烤兔肉、蕨菜拌兔丝、香蒸兔肉锅,烤兔子、涮兔肉……兔子这么好吃,峨眉的乡亲又待我这么热情,每天抢着给我送饭送菜,谁把持不住?阿壑送的那两只公兔很是争气,和一窝雌兔生个不停,到现在它们的后代还在不断繁衍,是的我待过的那村里的兔肉远近闻名……” 明琇有一种不妙的预感,继续问:“那后来呢?” “第二年,我带了几只兔子一道回家过年。我学了一手好厨艺,便想着给家人做一道兔宴,也算是回报阿壑送我的那两只兔子。谁知,那顿饭上,阿壑好像特别生气……说真的,我认识他这么多年,从没见过他有如此失态的时候。家宴上他当场就甩了碗筷,眼角飘红,一副我吃了他的心肝的样子。我问他为何生气,他反倒问我,他送我的那两只兔子现在怎么样了,我就如实回答——好着呢,我好吃好喝地供着他们,还给他们配了十几只老婆。然后他就拔剑了。他是文修,剑术自然差我许多,当然我也不敢真的打,否则打伤了他,阿妈肯定要抽我一顿。打完了,阿壑这个平素滴酒不沾的人突然说要和我喝酒,有酒嘛,我当然要喝……” “谁知,才喝了几杯,他就让我滚,还说什么‘我终究明白了,以后必不再纠缠’云云,具体说的什么我如今早已记不清,不外乎是些不知所云的醉话。总之,阿壑竟真的为几只兔子的事,疏远了我很多年!后来父亲为救我而殒命,我们之间关系更差,压根谈不上什么兄友弟恭,他能对我和颜悦色地说上几句话都难得。”语罢李青莲挥手扬声道,“小二!来一间上房,再送一桶清水上来!” 明琇的手中还捏着那枚李成壑守了十载的锦囊,细细想来,除却一声叹息,实在没有任何双全的法子,有时造化弄人,竟是在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的。人生有如在苦海中沉浮,个人能做的就只有奋力游上水面,为短暂的呼吸欢庆、狂歌。 将自己灌得半醉后,李青莲用棉布堵住嘴巴,褪去上衣,将外伤药抹在狰狞的伤口上。 他的动作娴熟得让明琇看得心疼。明琇想,从李青莲恢复修为的那天开始,这个局就应该开始了。 她的体内有许柔止的魂、被指为魔、李青莲失控,则一切都并非巧合。只不过,她现在对设局之人的身份和目的都毫无头绪。 明琇:“不行,青莲,我们不能再这样任人摆布下去。我们必须引蛇出洞,让那个 分卷阅读167 给你留下字条的人主动出来见你。” “如何引?” “从他谋算的结果来看,设局之人必然是你的仇人,我的仇人,仙门正道的仇人——或者三者皆有。” 那人设计让李青莲恢复修为的同时放大了他的欲望,使得他会在暴怒之下大开杀戒,同时,他设计明琇暴露自己是魔,引来仙道众的仇恨,不动声色之间一石二鸟,在无需亲自动手的情况下就一举害了两人。而从他不在乎众仙门名士的死活这一点来看,他对仙道众或许也有积怨。 比起差点枉死灵堂,更令明琇憎恨的是,那个人竟想要毁掉李青莲。李青莲年少成名,被仰慕者抬上神坛,那么他就只能疏远大众,做一个道德完美、毫无瑕疵的神祇。但凡做错一件事,他的错都会被放大十倍,往后他就是比恶人更可恶的人,他做什么都是错的。 但凡今日李成壑没有不计后果保他,李青莲必被陷害得身与名具败,死后亦要落得暴虐嗜杀的骂名。 李青莲:“同时与这三者有仇的人……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沈爱。” 明琇摇摇头,“不,单凭沈爱,很难找到修复你的修为的方法,也不应该知道这么多隐秘,能布置出这种环环相扣的局,更不像是她的作风。” “难道还能是素不相识的仇人?” 明琇暗自排除着一个又一个可能的名字,她按了按眉头,“也不会是素不相识的人……” 是谁,究竟是谁?同时与她、李青莲还有仙道众结仇,知晓她与许柔止的关系,还能知晓大凶的秘密? 难道是,五年前就认识的人? 明琇定了定心神,“事到如今,就只有赌一把了,赌那个人还没有完全达到他的目的。你我虽身受重伤,两幅残败之躯,但毕竟都活了下来,以我们为饵,引诱敌人暴露于此!” 李青莲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伤,沉声道:“可我此番伤势较重,没有大半个月都难以恢复七成以上,若要应战强敌,恐怕没胜算。” 明琇:“那就借刀杀人!” 李青莲与明琇相视一眼,当即了然:“我明白了。将你我二人还活着的消息放出去,再透露一丝踪迹,让仙门之人和那人都来寻我们。” 雨,一连下了七天。 在未曾化解的危机和笼罩在前方的疑云中,两人竟出奇得镇定。李青莲每日引灵气入体,静观日出东山、日歇西山,这或许是难得的什么都不用想的清静时光。他心中有太多放不下的事,这样的安静的日子已经着十分奢侈,但他因此更加珍惜这样的时光,有时静止的等待并非真正静止,反而比妄动要有用得多。 重明烧光了泽火,不再能腾飞九天,巨大的鸟状机甲安静地栖卧在客栈外的马厩旁,马儿好奇地看着这个古怪的伙伴。 这些天来两人与追踪而来的人迂回躲藏,在第七天,算好时间停在一大湖边。 李青莲道:“来了。三股气息正先后赶来。” 黄昏,赤日西渐,忽然一阵罡风肆起,将客栈外的旗帜击打得裂裂作响,上下飞舞,那根长长的旗杆看起木质上佳,被那旗拖得在风中弯出一个明显的弧形,可它就是不断,相较之下,比那摇摇欲坠却宁折不弯的屋顶倒要坚挺得多。 罡风之中,一道黑影攸然而至,李青莲顿时感到左胸之上一阵剧痛,脑袋几乎就要当场裂开,是以不敢轻易催动灵力,单用武道剑术防御。 几招后,又一道白影飞身而上,身姿飘逸,灵力强悍,以玉箫为剑,一招“渐泪暗香”将黑影逼退数丈。白衣女子周身如笼在一层淡淡水烟中似的,竟如隔着一层水帘的玉兰,只见其影,不辨其形。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黑袍客,周身笼罩在漆黑的斗篷下,好似一道只有在噩梦中才会出现的暗影。 明琇暗道,堂堂女主都来了,也不知道鞠文斐此番是救场还是报仇。 斐然仙子身为碧霄宫大弟子,天赋惊人,已不逊色于其师碧霄宫主,于年轻一代中堪为翘楚。黑袍客似是知晓她不好对付,当机立断召出神兵,欲出杀招。 李青莲却第一眼看到那把弓箭,他过目不忘,更何况这把弓他并不陌生,正是四年前在骷髅谷底歼灭蝗妖的上古神器。 若非他自幼诵百家,对自己的记性抱有极大的自信,也绝不会相信眼前这匪夷所思的一幕,那把本该永远和蝗妖一起葬在不咸山的神器竟还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李青莲道:“娑婆箭!” 第77章 【吟留别】2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明琇听李青莲提起娑婆箭,才想起来四年前于骷髅谷中与蝗妖大战, 两人九死一生, 最终由明瑄杀揽芳华夺走原本属于女主的机缘, 将上古神器娑婆箭的机缘写给了她,李青莲用射出娑婆箭诛杀蝗妖,两人这才捡回性命。如今想到蝗妖那恐怖至极的模样,再想到那时召回原身记忆的痛苦,脑海间又浮现出那时李青莲浑身浴血、奄奄一息的样子, 明琇心底里忽然生 分卷阅读168 出一种极差的预感。 如今,那把被她亲手抛下深渊的神器,难道真的重现于世了吗? 黑袍客手持神兵,拉弓如满月, 箭在弦上, 只听清扬萧声悠悠奏起。 鞠文斐妙目含霜, 素手弄箫,美妙的乐声自玉箫口婉转飘来。那萧声仿若来自碧落琼霄, 如洇墨于宣纸, 又如流水过青石,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余音袅袅,不绝如缕。 一曲“碧霄”至半,但见湖水那边一群神仙般的人踏水而来,大约百人, 均着浅色绡衣,或执笛,或抱琴,或背琵琶,或执瑟,无论男女,皆是秀美长相。犹如一道清风拂面,细细感受,却能察觉到一股泊泊然、绵绵然的灵气。 鞠文斐对踏水而来的碧霄宫弟子高声道:“摆乐阵,拿下这两个鬼修!” 众人齐声:“是,宫主!” 一个是指那神秘人,另一个自然是指明琇了。李青莲默默侧身将明琇护在身后,神情严肃。明琇第一次见到如此装逼的出场方式,由衷发出一声感叹:“这才是仙侠文应有的样子啊!” 李青莲拍拍她的脸颊,“这时候你倒是还淡定,这是碧霄宫绝学百音阵。白音阵中,鬼神无路。” 又见碧霄宫门人称鞠文斐为“宫主”,不由诧异,“明琇,碧霄宫主何时成了斐然仙子了?” 听李青莲问起碧霄宫主,明琇心中一紧,连忙摇了摇头,“不知。” 碧霄宫六部各掌一乐器,在一首诗歌的串联下,达成了完美的配合。 首先,钟部起头,铜钟古雅,音色浩瀚如海,众修士吟出首联——【桃花将绽,西子折扇,四眸顾盼,惊了玉环】 清亮竹笛奏响,片刻后,笛声削,众修吟——【长袖临风,羞赧飞燕,塞外昭君,万里关山】 紧接着,萧部进入合奏——【秦楼吹箫,弄玉飞天,洛水凌波,陈王赋叹】 琴部拨弦奏乐,清如溅玉,颤若龙吟——【子期远逝,伯牙断弦,文君闻琴,茂陵牵搀】 瑟音缠绵,悠然而至,旋律在次到达高潮——【娥英泪竹,湘水之恋,高峡神女,阳台承欢】 最后是琵琶奏起,令人肝肠欲断,百转千回:众琵琶女修唱道——【姹色芬芳,史中无年,霓裳羽衣,不吝江山】 饶是李青莲与明琇此时并不出于欣赏音乐的心情,这百音阵依然让他们惊艳不已。李青莲不由抚掌:“好一曲《美人颂》,无边风月,风月无边!” 在华美的乐章下,隐藏着杀机,那黑袍人手中的箭矢被乐声震得粉碎,巨大的斗篷被大风卷起飞至天边,露出了其下姣好的身段。 女人!? 正在众人纷纷猜测其身份时,李青莲脱口而出:“揽芳华!” 揽芳华? 剧情中,娑婆箭天定的主人揽芳华! 这个时候见到一个本该死去的人,明琇有说不出的悚然:她不是早就被明瑄推下骷髅谷了吗?她怎么还活着?如果真的是她,那是否说明…… 剧情,或是说,命运被改变之后又自动回到了正轨? 她的面纱也一并被扯下,露出那张脸的时候,所有人都下意识微微侧开了头。 因为那张脸上,没有一寸完好的皮肤!像是被什么虫子嗜咬过一般,满是皱起的疤和疙瘩。可最可怕的是,明琇分明记得她最美的样子,与鞠文斐齐名的原著两大女主,怎么可能不是倾城绝世之姿? 明琇走到揽芳华面前,直视于她。 “给李青莲留下那张纸条的人,是你吗?” “是我……帮助他恢复灵脉的也是我。”女子虽然容貌尽毁,声音干如枯柴,但举止间俨然还是有几分媚态。“明琇姑娘,我有话单独与你说。” 或许是出于愧疚和某种说不清的原因,明琇对揽芳华并不设防,她潜意识中觉得揽芳华或许知道一些秘密。明琇压低嗓音,“你在修复灵脉时还做了什么?是你让李青莲失去控制的吗?” “娑婆花。一种生长在世界尽头的花,与娑婆箭一样,它拥有驾驭天地灵气的能力,恢复区区一个人的灵脉自然不在话下。只不过,娑婆花的种子会放大一个人内心的欲望罢了,若要说失控,与其怪罪于花,不如怪罪于你。是你让他起了狂暴的杀欲,他杀人也是为了你——” 明琇被戳中心事,心头一怔,大声道:“你休要混淆概念!你是不是回来报仇的?” “我将世间至宝娑婆花都给了李青莲,帮他恢复灵脉,你非但不感恩我,还要发怒?我并不是回来找你们报仇的。”揽芳华不屑地笑道,“你以为人人都和你一样吗,为了复仇,宁与魔为伍,永生堕落。我为的是灵界,为的是大义……” “什么意思!?” “每个人重生都并非真正的重生。你有想过这背后的缘由吗?为何每天死去的人千千万万,偏生你得了重生的机会?人有三魂,胎光、爽灵、幽精,分别对应天、地、人。” 明琇想起那天与素女宗门人的闲聊:人的三魂,并非天生归一, 分卷阅读169 所以每个人都是矛盾的,心性不定,同一个人在不同时候的性情也相差甚远。这其实是因为,人的身体里本来就住着三魂,三种不一样的精神。痛苦和欲望也从这三魂的间隙中而生。有时候,天、地、人,三魂不仅不在一体,还有可能流落在大千世界各处…… 揽芳华道:“许柔止是你的一魂,明琇也是一魂,与其说是重生,不如说是双魂交替的新生。拜尉迟瑄所‘赐’,也拜我命中与娑婆箭的机缘,我死后通过娑婆箭重新汇聚灵识,从三千世界中的另一处召唤来我的另一个魂魄,这才回到了这里。” 她狰狞的面孔缓慢地贴近明琇的耳朵,“尉迟瑄如今已然三魂合一,比起凡人,更接近于神魔的存在,谁也不知他会做出什么……” 此时,李青莲对她道:“明琇!你在那儿说什么,快回来!” 鞠文斐冷声喝令:“将这两个鬼修擒住带回去关押入狱、听候发落!” 正当时,湖中蓦地亮起一笼金色辉光,碧霄宫众人见状纷纷跪下。 随即,一座巨大的机甲兽从湖中缓缓升起,鱼身蛇首六足,其目如马耳, “冉遗鱼!”这机甲兽李青莲再熟悉不过,因为这就是他在沙漠中那个地下洞穴里制作出来的机械!就连这个名字都是他亲自从古籍中挑选的。 可是现在,从机舱里走出来的却不是它的主人,也不是李青莲认识的任何一个匠人。 青年一席玄衣,有着机械般完美无瑕的容颜,上一秒见他还在远处,下一秒他就已经在陆地上向明琇走来了。 见到明琇,他笑了。只不过,由于他的身躯是一副完美的假人,机械的生命剥夺了他在笑容中添加情感的能力——没有苦笑、大笑、嘲笑、偷笑,只有一种精准的笑容。 “琇琇!你没事吧?哥哥找了你好多天,我担心你出事……” “明瑄!”李青莲拦在他与明琇之间,质疑道,“明琇的事各大仙门都传遍了,你若有心打探,怎会不知!?可你却偏偏选择在除魔大会后的第七天寻来!你究竟打的什么算盘?” “青莲!你不要这样说!”与明琇的声音同时到达的是一道尖锐的嗓音。 “大胆!!!” 两名紫衣官宦模样的人,走在一队侍卫前头,奴颜屈膝地给明瑄行了个礼。 李青莲从来不考虑什么“大胆”,一把抓住明瑄的衣领,另一只手指了指,“你坐的他妈是我大匡城的机甲,我是它的主人,你凭什么擅自挪用?” 沙漠中地下工厂里最新的机甲,那个秘密的基地,连李成壑都不知道。 他怎么会知道? 而且,要将如此庞大的机械从变成运到这里,绝非区区几天就能半成的,这更说明,明瑄很早就知道了那个洞穴的存在! 这怎么可能…… 那紫衣侍者取出一根精巧的火铳正要对准李青莲,明瑄摆了摆手,“别急着惩罚,他在山里呆久了,估计还不知道最近的大事。你告诉他就是了。” 紫衣侍者谄媚道:“还是明王陛下雅量非凡!村夫,你听好了,九阙陨落,仙门最近又遭遇一场浩劫,正是群龙无首,需要领袖之时。陛下有天神之能,既是铲除九阙仙首的第一功臣,又是与任何仙门都毫无瓜葛的绝对中立之人,是灵界最恰当的帝王,是收拾局势重振仙道的不二人选!四天前,已被众仙门掌门共同推举为仙门共主、天下明王!大胆村夫,还不下跪?” 明琇瞠目结舌,由于实在是太出乎意料,她的大脑一片空白。 李青莲踉跄了一下,脸色更是苍白,重复了一遍,“陛、下?” “陛下?哈、哈哈哈……”李青莲怒而狂笑。“灵界没有帝王!” 尉迟瑄波澜不惊,“总要有第一位。” 鞠文斐见明瑄对明琇的态度好得过分,单膝跪地,抱拳道:“陛下,这两个鬼修该当如何处置?您吩咐我们找寻从诛魔大会上逃走的明琇,难道不是为了除魔正道吗?” 明瑄随意指了指揽芳华:“这个女人,暂扔进牢狱。至于明琇——” 紫衣侍者何其懂得察言观色,见明瑄冷冷瞟了鞠文斐一眼,就眼疾手快地甩了鞠文斐一个巴掌,“无知女流,明琇小姐……不,明琇殿下怎会是魔?定然是一场误会。” 鞠文斐何其高傲,被一个不阴不阳的侍者打这一巴掌,气得肩膀都微微颤抖。 明瑄拉过明琇的手,淡淡道:“我们回家吧。” 侍者向明琇行礼,刚才还对明琇不屑一顾,现在好像立刻就成了明琇的亲人。“陛下特来迎接千尊万贵的公主殿下回宫!殿下这边请——” 灵界的第一位帝王,诞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进入完结单元辣! 作为奇幻+推理+科幻(入门)粉,毫无意外地,被蒸汽朋克矛盾的世界观戳爆了我的肾上腺。但为什么说这本书是【伪】蒸汽朋克呢,是因为我可能有意 分卷阅读170 没有展开这一层面的设定。一是这种大冷门设定和晋江风不相容;二是我还在写作新手村里徘徊,希望留到以后技巧更成熟时再写一篇和《叛道》相同世界观的文,那时候再有不一样的侧重。 未来和过去共存。有人机械飞天,也有人御剑飞行。 玄幻和科学共存。有人用火器作战,也有人坚持道法。 仙宫和机械城共存。 对新事物的肯定和质疑共存。 Punk就是毁灭和新生,一种极致的、“愤怒”的美学。 . 没什么人看的好处就是我可以不用再纠结别人爱吃啥口味的菜,可以按照我想的那样写到结局。提前预告,不会是传统意义上的大团圆,无法接受大团圆以外的结局的小天使可以弃文(来自一个对弃文逐渐麻木的作者_(:з」∠)_咳咳,也不代表一定是BE/NE) 因为完美、团圆和朋克精神是相悖的。 而且娶妻生娃隐退终老过小日子的经典言情HE,也会毁了男主。尽管我是个非常庸俗的人、描写谪仙每一笔都战战兢兢,但我还是希望尽可能还原一个理想主义的人物。要是让他沦于平庸、过上“王子公主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的小日子,对我来说就约等于BE。 他凭一腔孤勇向最高的那座山峰爬,哪怕不断摔下来,摔得皮开肉绽,被命运卡住喉咙,穷极此生——也好过在山下寻一处茅草屋安逸地住下来,屈居一隅,平凡地度过一生。就是很朋克一人。。。 只要还有一个人看,我就会写下去哒~ 搓搓手 第78章 【吟留别】3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湖上雾气升腾,然而前方云开雾散处, 一个青年的身影十分清晰, 就好似一道黑刃凭空插到土地上, 划破青空大地。黑衣青年负手而立,自然生威。 他是灵界有史以来第一位帝王。正如刚才侍者所说,明瑄有神祇般的能力,既是铲除九阙仙首的第一功臣,又是与任何仙门都毫无瓜葛的绝对中立之人, 是收拾局势重振仙道的不二人选。 仙门共主,天下明王…… 李青莲如遭雷殁。因为他清楚得知道,眼前这个所谓明王,根本就不是正常的人类。 他身上的每一个部件, 都是冷硬的机械, 这是一个从地狱召回的灵魂, 被塞入一具人造的身躯。 多年沉冤,报仇雪恨, 颠覆九阙, 拨云见雾,结果最后作收渔翁之力的人,竟然是他吗? 三千年前体质异于凡人的修仙者, 遭到凡界帝王的放逐和屠杀,他们在大千世界中发现一个灵气充沛的大陆,并命名为灵界。从那时开始,灵界就是一个由仙门共和统治的大陆, 不设帝王。自由是刻在每一个灵界修士骨子里的印记。 “灵界没有帝王!”李青莲满怀敌意地看着他,“连昔日九阙仙首想要冒天下之大不韪登基称帝,都已败北,更何况是你!” “大胆!”周遭护卫皆有拔刀之势。李青莲见状也要拔剑,眼看一触即发,明琇按住了他的剑,摇了摇头。 “斐然仙子!”李青莲道,“李某敬你素有侠名,高风亮节,你告诉我,这个人为何狂妄到自称帝王?” 鞠文斐风姿绰约,清而出尘,容姿也足以倾倒众生,本来她这样的美人一笑纵不能令万物失色,也足可使无数英雄折腰,但她的嘴角总是冷冷地抿着,反而使得她看起来凶悍不易接近。 她告诉李青莲:“是真的。” “他就是仙门百家共同推举出的明王。” 李青莲:“灵界三千年,何曾出过一个帝王?” 鞠文斐眸光闪烁,平日里她冷若冰霜,鲜有如此激动之时。“那又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天地间灵气衰弱,仙道内忧外患,妖魔猖狂,又有魔星降世的预言,谁也不知下一场浩劫会什么时候到来。所以,需要一个共同的领袖,终止无休止的内乱,带我们度过这个低谷,这才是当下重中之重!” 李青莲剑眉皱起,杀气渐生。他从来不是一个很有耐心、很善于掩饰自己的情绪的人,撇开明瑄的身份不说,从他在祭天大典上莫名出现开始,到现在他又“巧合”地出现佯作收拾残局,李青莲不信他没有别的图谋。李青莲推开明琇,将手搭在问酒剑上,逼近明瑄。 明瑄何等敏锐,怎会感觉不到李青莲的杀气,但他丝毫不动,只是略带嘲讽地看着眼前重伤初愈的白衣青年。 “本君就开这先河了。”明瑄的声音倒是不大,但隐有风雷之意。“九阙既衰,仙道又痛失衍圣掌门、碧霄宫主等数名肱骨,无人可主持大局。恰逢仙道百废待兴之际,本君之尊位乃是各方掌门推举得来,名正言顺,顺应天道,谁也不得有异议。” 李青莲被李成壑的黑水鼍鼓以绝仙术催眠,因而并不记得此前在符离宗的灵堂前大开杀戒的事,他只觉得头隐隐作痛,稍作运气调息,问道:“衍圣掌门、碧霄宫主发生了何事?” 侍者瞧了一眼明瑄眼色,便自告奋勇:“李 分卷阅读171 青莲,你少装蒜!大匡城主被妖魔附体,于诛魔大会上失智发狂,肆虐屠杀,导致前去赴会的仙道中人亡四十三人,伤八十一人,其中衍圣门主、碧霄宫主、符离宗老宗主、文心阁阁主等七名掌门驾鹤西行!噫吁痛哉!八方同悲!” “不可能。李成壑不可能杀人!” “李成壑屠杀仙门之罪属实!幸存之人皆可为人证!陛下仁慈,念及李家与大匡城民或也是为城主虚伪之表象所迷惑,是以不曾施连坐之法。仅仅只是接手大匡,对其城民加以规训。李成壑势必要处以极刑,以平定天下人义愤之心。而你的包庇之罪,陛下也可以不做追究。李青莲,还不谢恩?” 李青莲根本不相信这通说辞,“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不信你们说的,李成壑现在何处?我要见他!” 明瑄:“这等重犯,岂是你说见就能见的?” 李青莲怒而拔剑,三尺青峰直指那年轻帝王!刹那间,碧霄宫众人、明王侍卫将灵器、刀剑、火铳统统对准了李青莲,他若敢动一分,便会在瞬间被处死。 明琇见状,急忙挡在李青莲与明瑄之间。在极大的震撼中,她的心跳仿佛停了一瞬,她强迫自己尽快平息下来。作为除了李成壑之外,世上唯一一个见证了灵堂血雨的人,她听到方才那紫衣侍者的言辞,仔细一想,又觉得好像有什么不对…… 她记得当时李青莲失控之后,只杀了符离宗老宗主、碧霄宫主两名掌门,或许在混乱中有些伤亡她难以准确描述,但断然不可能像侍者说的那样,屠杀仙门七大掌门。 难道、是有人在他们离开后来到现场,进行了另一场屠杀,然后借机嫁祸给决议为李青莲顶罪的李成壑? 如果这个阴谋成立,将会是一出精密的借刀杀人的计划,背后的那个人可以轻而易举地铲除仙门中威望最高的几人,而他的双手将是干净的,因为他笃定李成壑即便发现了他的阴谋,也绝不敢以牺牲李青莲为代价说出真相! 如果真的有这样一个局,那么,一定包括明琇、李青莲、揽芳华、仙道众领袖均被算计在内,可谓天衣无缝,唯一的获益者,就是最后站出来平定内乱、领导摇摇欲坠的仙道的那个人! 最大的获益者是明瑄…… 想到这个,明琇面色惨白如墙,她不敢下定论,也不愿相信自己的推理是真的。 明琇挡在李青莲身前,极力平息内心的震荡,告诫着自己不去猜忌自己至亲的哥哥。“明瑄……李成壑之事或许还有隐情。” 李青莲对明琇道:“你让开!”随即将剑深深插入土地,质问明瑄:“你说,李成壑一人杀了四十三人,伤八十一人,其中死去的还有七大仙门的掌门、宗主。呵,尉迟瑄,你倒是说说,李成壑一个遁世文修,哪里杀得了这么多人?还是说,你在暗指众掌门都是窝囊废?” 明瑄出奇淡定,“他一个人当然杀不了,但如果他被魔附身,就说不准了。诛魔大会上,众人本怀疑明琇是魔,但后来在审讯过程中,确实没有审出明琇身上有魔气,反而是李成壑在此过程中暴露。他在身份暴露后,恼羞成怒,为了不把让这个秘密被天下人知晓,就在灵堂中大开杀戒,企图诛杀全部来宾。可惜,还是有证人活了下来,指认了他的罪行。如今,第一场公审已然结束,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罪人自己都认罪伏诛了,你就别为他开脱了。” 明琇听得瞠目结舌:明明是她被指认为魔、明明是她与大凶交易失去了人魂,可明瑄却颠倒了事实,操纵舆论彻底帮她洗刷了罪名,而将一切都诬给李成壑。说是指鹿为马、弥天大谎也不为过! 明琇受不了内心的折磨,忍不住要开口道出其实自己才是魔。明瑄对她的每一个举动都了然于心,在她开口前,就温柔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轻声道:“明琇,你不用怜悯旁人,你受罪的时候,何曾有人会怜悯于你?这个世道就是这样,你太善良,就会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如今我已证明了你的清白,你莫要再感情用事。” 李青莲惨笑了一声,“什么妖魔附身、这当真是我听过的最可笑的理由!阿壑自幼便一心修习文道,从不管中原的事,也不代表他就可以被人随意诬陷!尉迟瑄,你给我说实话!” 被套上枷锁的揽芳华突然抬头大笑,“别白费力气了,真正的魔又怎会让别人知道自己是魔呢?他是正义和希望……”揽芳华说到一半,就被人掐住了喉咙,她依然坚持磕磕绊绊地说,“你、能杀我一次……也能杀第二次,但我会让你付出代价……你等着……” 明瑄按了按眉角,“这个女魔修太聒噪,就地杀了吧。” 明琇叫道:“不要!!” 揽芳华给李青莲的金丹做了什么手脚还没有查明! 可惜,手起刀落,比起生命诞生的不易,生命的终结如此草率而寂静。 明琇心力俱疲,一时间不知怎么做才是对的。 “琇琇,过来。”明瑄温和而有耐心地拉起了她一只手,“对不起,让你久等了。以后,你都不用受这些委屈了。” 就在 分卷阅读172 这时,一股强劲的力道从后面也拉住了她的另一只手。 “明琇,是你吗?”李青莲似乎在竭力压抑着什么,可看到明瑄那双胜券在握的眼神,他依旧没有忍住,一把拉住明琇的手腕,抓得格外得狠,使得她的手涨得通红。 明琇想要挣脱前后两方的力量,可每一边都抓得死死的,根本不容许她轻易放开。 “不……” 回首,明琇直视着李青莲,眼泪站在眼眶里打转,她从来没有见过李青莲用这种眼神看她。他眼中钻石般的光彻底粉碎,连同着明琇的勇气一同揉碎。 “我都还没说我要问的是什么,明琇急着否认作甚?” “……” 她渐渐感到一股寒气自足底涌上,渐渐冷到了指尖。她想要解释,可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短短的片刻,对她而言却仿佛是永无止境。 “最开始来到大匡城,接近我、利用我,一心逆天改命复活明瑄的人,是你吗?” “与明瑄里应外合,将各派掌门引到千翠坞,然后大开杀戒,意图肃清仙道,好成全登基称帝的野心。是你吗?” 明琇一直在摇头,可李青莲一个个问题仿佛溅着寒光,丝毫不容她喘息。 “他们陷害阿壑,你是知情者吗?” “从头到尾将我一颗真心玩弄于鼓掌之中的人,是你吗?” 明瑄见到明琇神情恍惚,泪流不止,跨一大步搂过她的肩头。“李青莲,你未免也太自作多情了,这些问题多半是你的臆想,劝你放手吧。” “冉遗鱼……”望着湖中的机甲兽,李青莲再熟悉不过,那是他在沙漠中那个地下洞穴里制作出来的机械。除了那些工匠和一些大匡城的心腹元老,他不曾将那个洞穴的方位告诉过外人。当日主动领明琇前去参看,也是因全然相信明琇,未曾把她当做外人。 可是现在,明瑄却拥有在那个洞穴里制造出来的、未曾真正问世的机甲,可见他知道那个秘密工厂的准确方位和进入洞穴的途径。 唯一的泄密者,只有可能是明琇! “青莲,请你最后相信我一次,我没有骗你,城主的事,我们一起再想办法——” 可笑,证据确凿,木已成舟,她竟然还让他相信她?李青莲忽然觉得一切都那么荒诞,他或许对人情世故并不敏感,但一向是以诚待人以换诚心,为什么偏偏一直相信一个一而再再而三骗她的人呢? “曾经,我几乎每一回都相信你。” 极度的悲伤和失望让李青莲的眼睛渐渐变得血红,他悲号着,嘶吼着,神情时而愤恨,时而悲怵。 “可是我后悔了。我以前,真傻啊……你们步步为营,运筹帷幄,登临天下至尊之位,当真下得一手好棋!” 第79章 【吟留别】4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天神露出了完美的微笑。仿佛一切痛苦和彷徨,都只是短暂的幻影。 明瑄缓缓摇了摇头, “李郎怕是弄错了, 尉迟瑄早在四年前就死了。你既是仙门弟子, 那就也称本君一声陛下吧。” 李青莲对这个近神的男人依旧不屑一顾,“滚!不管你是谁,你都不配坐上这个位置。灵界不需要帝王,我们都是自己的王。更何况,是我亲手制造了……” “住嘴!”明琇急迫地打断了他, “不要再说了!他也是你的陛下!” 李青莲微微一愣,他似乎终于意识到,无论如何,明琇都会义无反顾地维护明瑄。她不允许任何人泄露明瑄是机甲人的秘密。或许在她心中, 只要有哥哥的存在, 李青莲就是可以被利用、被抛弃。这个渐渐明晰的认识, 让他如坠寒潭,偏又有一股难以控制的怒火伴随着磅礴的杀意, 迅速崛起! 寻常人若遇到被心仪之人始乱终弃的事, 必然要问“我哪里不如他”、“你为何弃我”。可刚硬如他,从来只将软肋示以挚爱至亲,受到这等奇耻大辱, 哪里还会说半句废话?当即抓起明琇的手,右臂高高扬起,正要落下—— 明琇心甘情愿吃这一巴掌,因而也没有躲闪, 只是闭上了眼睛。 须臾,却听李青莲长啸一声,那一掌变作拳头,落在了自己的胸口。 “总还是真心喜欢你……你未曾逼我这样喜欢,是我自讨苦吃。” 明瑄嘴边挂上一抹笑意,一根根掰开李青莲的手指,将那双被抓得通红的小手释放出来,然后放在自己的掌心间,轻轻地揉搓。他低头往掌心间吹了一口气,在明琇耳边呢喃:疼吗? 疼…… 疼得她几乎都快喘不过气来,就好像心被挖掉了一块。 “明琇!是你负我!”李青莲转身离去,最后未曾看她一眼。“我绝不相信你们指证李成壑的说辞,腌臜小人!我自己去找阿壑!” 她亏欠李青莲,毋庸置疑。 明琇紧闭双眼,睁开眼时,已将满腔思绪尽数藏在 分卷阅读173 身后。换做平常,她肯定宁愿自己流血落泪,也不愿看他皱一下眉头,但这个时候强取绝不是上上之策。 诚然,明瑄登基上位的计划先前她并不知晓,但她不能现在就义无反顾地站在李青莲这边而与明瑄决裂,因为如果她那样由着性子去做,她二人面对这央央人马绝无胜算,届时纵然明瑄不会对她怎么样,李青莲必然会被当场诛杀。 如今稳妥之计,只有先顺从明瑄,消除其戒心,一点点探出明瑄的目的。 一开始看到明瑄,明琇固然是激动欣喜的,但没过多久,她就已经能完全确定,这个人,绝不是原来的明瑄。做了十余年的非亲身兄妹,让她与明瑄近乎血脉相连,这样建立起来的敏锐的直觉告诉明琇,她在这个人身上确实看到了明瑄的影子,但又能确认,他们肯定不是相同的人。 “哥哥,借我一把火铳好吗?”在此之前,明琇都不知道自己能在内心几乎要崩溃的情境下,装得如此若无其事。 明瑄点了点头,取来一支最好的火铳交到明琇手上。 明琇握枪的手势出奇得稳,纹丝不动地将枪杆后座顶在自己的肩上,然后精准地射出两枪。 每一声枪响,都成了明琇精神世界中的轰天雷响。 两发枪子擦过李青莲的双腿,让他不至于留太多血,却也再也无法自如地离开这里。 明琇知道,他身体里的诅咒还未解除,这个诅咒将无限挖掘他内心的欲望,然后十倍百倍地放大,哪怕他内心朗月清风,在情绪激动时,也总有被揪出那一点欲念,无限扩大。上一次,他见到她被仙道众人虐打,当场失控杀人,现在他又受到如此刺激,双目隐隐有要化为血红的趋势,再过一会儿,他的金丹必然暴动,届时他会再次被杀欲剥夺神志。那样一来,在场这么多人,就都看到了。 所以,她必须在此之前,控制住李青莲。然后,再将他以一个名正言顺的方式留下,杜绝明瑄在他独自离开后派遣杀手将他杀害以永远埋葬机甲人的秘密…… 明琇出奇得冷静,枪火熄灭,在空气中留下黛色硝烟。待烟雾散去,她的独眼更明亮了,淬雪的明珠一般,与右眼上漆黑的眼罩形成了惨烈的对照,同时她苍白脆弱的容颜上却带着最坚强的神色,这两者使得她整个人陷入一种怪异、残缺、震撼的美丽。 ——哥哥。 她喊哥哥的时候,明瑄的神情总是会软下来,又是爱怜又是宠溺地看着她。 明瑄似乎也没有想到明琇竟然会绝情得向情人开.枪,略微差异了一瞬。“琇琇,你射他做什么?” 中了两道暗枪之后,李青莲没有倒下,而是艰难地向她走来。雪地上拖着两道鲜红的血迹。春天好像快到了,地上的雪已经很薄了,热血洒在雪地上,甚至融化了浅浅的雪,露出了些许斑驳的大地。 这是李青莲亲手制造的武器,可是现在却被用来对付他。 包括他的城池,他的兄弟,他的爱,全部都被夺走,一点念想也不留给他。 明琇不敢再看他一眼,怕自己忍不住做出些什么败露伪装的事。于是偏头嫣然看向明瑄,“哥哥,你没见他方才要逃吗?还口口声声说要去见要犯李成壑。我帮哥哥把他拦下了。他对灵界之主大不敬,若不加以惩罚,在场几百名哥哥的属下看在眼里,又会做何感想呢?” 明瑄摇了摇头,“哥哥知道你喜欢他,怕伤了你的心,所以本打算放过他的,没想到你如此明事理……不过,琇琇舍得惩罚他?”语气轻松,好似他只是一个温柔亲切的兄长。 若非刚才听到死伤人数与他们离开的时候相差太大,明琇猜到其中或有人做了手脚、巧妙布局借刀杀人铲除仙门势力,她恐怕真的会对明瑄报以百分百的信任。可如今明琇听到他说本打算放过李青莲,内心也只是冷冷一笑:怎么可能放过?李青莲是明瑄这身机甲的制造者,他的存在对明瑄的正统构成了威胁。越是这样,就越是不能让李青莲就此离去! 明琇若回答舍得,实在太假,言不由衷,明瑄肯定一下子就怀疑她在做戏。好的谎言,永远是真话大于谎话的。 “我当然舍不得!毕竟,我也不是对前男友无情无义的女人嘛。哥哥,别真的要他命好不好?就……小惩大诫一下然后把他关押起来!” 明瑄很少对她说“不”,眼下也只是点头就应允了。“亏得琇琇有这样的政治觉悟,我本来已经做好了你会帮着外人对付哥哥的心理建设了。” “再喜欢的男人,也不及哥哥。你既然来接我了,我哪能不跟你回家呢?”明琇声音一颤,接下来的话是出于真心还是假意,连她自己都分不清了。“在这里,我们是彼此唯一的家人,我永远希望你好好的。只有你在,我才有家——” 这具以铜铁为骨,以生肌软玉为肉、以泽火为食的身躯,剥夺了明瑄像人类那样流泪的权力。可他竟下意识抹了抹眼角,嗓音沙哑地叫着“琇琇、琇琇……” 两人紧紧相拥。 李青莲始终一言不发,艰难地走了一段后,双腿不支,终是倒下 分卷阅读174 。在倒地之前,他只是用一种绝望的眼神死死盯着明琇,似是连质问都不屑于问了。 这个眼神也让明琇的心坠入寒冰地狱。 . 明瑄竟真的入主九阙仙宫。仙都永安是灵界最繁华的地方,而那里有着整个大陆最巍峨的宫殿群,七十八仙宫在短短几个月内,就统统易了主。 所有的牌匾都换了名字,从九阙,变成了明王仙宫。 有时明琇也会暗自佩服明瑄,从他重生的那一日开始,有如神迹降临,抢下手刃九阙仙首的头功,是为造势。此后短短几个月内,他敏锐地抓住了仙门之间的罅隙,加以利用,笼络人心,又借由符离宗一战使得各大仙门群龙无首,再出来主持正义,成为了人人称道的明王陛下。他不惜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其中也包括明琇。 明琇早已过了单纯少女的年纪,她倒不认为,在明瑄受了这么多不公后,想要孤注一掷地夺权上位,成为不再受人其辱的人有什么不对。他也不可能在经历了一切后,仍然要做一个正人君子。 但明瑄对她的利用似乎比她现在所想的还要早……她甚至隐隐感觉明瑄很早就开始绸缪一切,不止是在那天祭天大典上归来才开始。 明瑄把她的寝宫安置在距离他的寝宫最近的那座宫殿,有时她晚上难以入眠时,会看到窗外有个来回踱步的人影,似乎就是明瑄,几乎每晚他都会偷偷来到她的窗外散步。 终于有一天,明瑄提出:“琇琇,你搬来我的宫殿睡觉吧!” 明琇吓了一跳。 他急忙解释,“宫殿很大,两张床。我们以前都形影不离的。” 明琇挑眉,“形影不离?” 明瑄低头一笑,“可不是,我们读大学的时候不就是这样。你哥我社恐,闲暇时都宅在寝室里写小说,交不到什么朋友,唯一愿意陪我吃一日三餐的人就只有你了。回到家里,我们也都在相邻的两间房里,睡觉隔音效果很差,我有时候还能听到你说梦话呢。” 他提起前世,倒让明琇生出一种惘若隔世的感觉,遂叹了一口气。 听到明琇叹气,明瑄有些慌了,“哎,琇琇别生气啊。你要是真的不愿意,哥哥也不会勉强。哦对了,前段时间,你不是说你床上没人睡不着觉吗?哥哥给你找了几个帅哥陪睡,你感觉怎么样?喜欢吗?” 明琇按了按眉头,有如呢语,“都不及他……” 明瑄长久地凝视着唯一的妹妹、最珍爱的人,他知道她受了多少苦,没有谁比他更清楚——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我知道你心里肯定怪我隐瞒了你很多事。但只有登上权力的巅峰,我才能活下去、活得好……才能保护你。” 明琇却陷入了长久的沉默,她意识到自己根本什么也改变不了, 她这辈子,都注定了要亏欠李青莲。 “琇琇,你我永远不离不弃。” 他强调了“永远”和“不离不弃”,如同一个被加上了金锁扣的誓言。 “李青莲太多情,他爱他的家人、朋友、爱这天下美好的一草一木。他这种人,太过于理想化,黑就是黑,白就是白,爱憎分明,遇事他自有一套坚定的原则,你无法改变他的原则,他也根本不会迁就你。只要你侵犯到他的原则,他便不会原谅你。爱这样的人很累的,琇琇,你可以喜欢他,随便玩玩也好,但千万不要太投入。”明瑄顿了顿又道,“说到头,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我的一本太监掉的小说,你当做游戏玩玩就好,别拿npc当真的。我一直在想办法,或许未来的某一天,我们能彻底离开这里,忘掉所有的噩梦,回归现实也说不定。” 明琇咬了咬牙,却佯作不在意地摆了摆手,“本来也就是一时少女心泛滥的喜欢罢了。可哥哥知道吗,见过谪仙的风姿之后,再看你给我的那些男宠,都觉得俗不可耐,实在没法忍,他们前来侍奉的那几天,我梦里都是恶心的脂粉香。我好想李青莲回来陪我睡觉啊,他身上有一股很好闻的味道,我一闻就能做好梦。” 明瑄沉吟,“李青莲在牢里关了也有一阵了,一开始暴躁到必须每天用符箓加固的玄铁锁着,最近倒都挺太平的,估计是得知李成壑的死期定下后,终于绝望了。听琇琇的意思,是想让他陪你?可他终究骨头硬,万一给他戴枷锁都锁不住他,伤了你怎么办?” 明琇挤出一个笑容:“没事,我相信你,戴个结实点的枷锁就好。晚上送我房里来吧,最好也封李青莲一个什么男宠的称号,能多陪我几天。” 明瑄拍拍她的肩,若有若无地吁了一声,“听琇琇这么说,哥哥就放心了。看来你是真的不在乎李青莲。他那种脾气傲上天的人,你给他安上一男宠的身份,估计比杀了他还折辱他。如此一来,他肯定要记恨你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  明琇明瑄前世是现代人哈,所以他们之间的对话也比较现代 才不会承认下一章想写极其恶趣味的男宠play(假的 第80章 【吟留别】5 分卷阅读175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穷人暴富、富人破产、望族落败、寒门耀祖、娼.妓从良、良女成娼、浪子禁欲、圣人高.潮……这一类故事触动着人们某种隐秘而无解的快感,自古以来经久不衰, 层见迭出。 看到一个素来高不可攀的人被折辱, 同样也会激发人们的这种快感。 大多数人都不是坏人, 但都有坏的一面。 嫉妒心就像一个机关,一旦扣动那个机关,人就会不自觉变得卑劣。 ——才华盖世又怎样、名满天下又怎样?谁让你以前总是高高在上,到头来还不是得爬新贵的床? 可真正当李青莲不顺从时,明王宫里的侍者又换了一种说法: ——都落到别人手里了, 你还不快给我低头?不懂得审时度势的假清高! 听闻公主点明要收人犯李青莲为男宠,内侍特意为他换上一身寝衣,用限制灵力的锁链捆住他的双手双脚,如同祭品一样送进了明琇的宫殿。 这座宫殿碧瓦飞甍, 用料看得到、看不到的地方都极为讲究, 明琇支颐坐在贵妃榻上, 青白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点着座椅的梨花木架,双目紧盯着大殿高耸的屋顶, 就好像那里正上演着一处精彩的戏剧一样。她百无聊赖地想, 从前居无定所的时候就像住进大房子里,可真的住进去了,倒觉得和居无定所时一样睡不好觉。可见人就这么点大, 住的地方够用就行,不然空间大而人少,反倒会将这份孤独和冷漠彰显得淋漓尽致。 明琇起身来到梳妆台前,打算最后一整妆发。如今她有着一整柜的步摇发冠, 朱钗环佩,一整面墙的锦衣华服,那都是她少女时代梦寐以求的东西。可是,她的心上人已经不愿看她了,她看着镜子里那个头上顶着名贵珠宝首饰、烈焰红唇的女人,顿时觉得索然无味。 一副暴发户鸡犬升天的样子,真难看。她默默取下了头上的金钗步摇、擦去了艳丽的口脂,将忐忑装扮了近一个下午的装束全毁了,最后还是换回了一件她穿惯了的素色布衣。 明琇想起自己确确实实是丑过的,不是貌不惊人的那种丑,而是容貌惊世骇俗,人间恶鬼、吓哭小孩的那种丑陋。刚从塔里出来的时候,她见到陌生人看到她的反应,再强大的心也是会受伤的。任何一个女人都不可能不在乎容貌,更何况她还是一个本来很美的女人,于是她常年佩戴厚重的面纱,夏天宁愿捂出一脸薄汗也要遮着。可还是总有被别人看到脸的时候,丑陋和愚蠢一样,怎么藏都藏不住的。被人无端唾骂一次,她会在人后伤心;被唾骂十次,她会大声骂回去;被唾骂无数次,她就不在乎了,甚至还可以大剌剌露出丑脸,笑嘻嘻地开玩笑。 那时候,只有两个人在见到她的脸后,依旧觉得她很美。 一个是寄居在她右眼里的大凶,他给出的理由是:伽罗印代表爷,爷多帅,所以琇琇当然美。 还有一个就是李青莲,记得当时她灌醉了李青莲,就问她是许柔止美,还是明琇美。 他竟然回答都美,各有各的美法。 美在风骨,不在皮相。 想到这个,明琇的心口又是一疼。 “公主殿下——今夜侍寝的男宠到了!”门外的内侍朝殿内传道。 如果年轻十八岁,明琇大概会喜欢“公主殿下”这种玛丽苏的称号,可现在她听别人这样叫她,总觉得不是在叫自己。 她紧张得踉跄了两步,大声道:“带、带进来!” 厚重的大门开了,忽然吹起一阵大风,黄昏的尘气莽莽然。 落日的余晖洒在李青莲身上,只留下一个黑色的剪影,明琇瞧不清他具体的神色。那个高大的轮廓,衣袂猎猎,伴随着万千微尘,在余晖中仿佛要飘走一样。 走进了些,才看得更清楚。明琇未曾想到,李青莲穿着这身旁人故意想看他出丑而给他穿上的俗气至极的寝衣,仍是衣履风流。许久不见,明琇直勾勾地盯着他看,几乎要忍不住跑上前去。 但明琇仍然要笑着,对内侍道:“我很满意。我要和他在内殿玩上三天,你们让膳房将吃食摆在门口就好,期间谁也不许打扰。等到三天后,我再亲自去感谢陛下。” 待明琇驱走所有下人后,空荡荡的宫殿内只剩下了李青莲和她两人。 其实相比那天被擒时的激动爆发,今天李青莲似乎已然平定了情绪,早先脸上的愤怒之色已荡然无存,换做了一副冷漠的神情,眼下两抹乌青在洁白的脸上格外明显。在见到李青莲的那一刻,明琇心乱如麻,早先演练过的解释一下子忘得一干二净,捏着袖子支吾,大脑却一片空白。 “你很满意?”反倒是李青莲先开口。 也不知问的是是否满意他,还是是否满意现在的情形。 “青莲……”明琇抓起他的手,又慌乱地从衣襟里掏钥匙,心跳如雷依稀可以听到。“明瑄很信任我,我很容易就从他那里拿了钥匙,我先帮你把手铐解开……” “不必,我还是戴着吧 分卷阅读176 。”李青莲在她的手碰上自己的那一刻就迅速甩开了。 “其实——其实我——”明琇急得眼角泛红。 “我冷静下来后,又将你我之间的过往回忆了一遍。”他打断了她的话,并没有太大起伏地说,“料想,明琇便是张良在世,也不可能单纯为了利用我,而将一整套戏做得天衣无缝。故此,我猜到你应当另有打算,当日那样对我,只是权宜之计。” 谢天谢地!听到这几句话,明琇高兴得都快哭了!幸好李青莲足够聪明,没有继续误会下去! 她发出一声小兽撒娇般的呜呜声,立刻朝李青莲怀里扑去。但李青莲更快地避开了,她一个扑空,双膝重重地跌到地上。 “嘶……”明琇双膝一阵剧痛。 他无动于衷。 若是换做以往,李青莲早就来扶她了,还会将她抱在怀里,贴着她的耳背问她还疼不疼。任她在外风里来雨里去,在他面前,她就是瓷娃娃,跌一下都能赖在他怀里说腿摔肿了,走不动,要抱着走。 明琇跪在地上,很长时间都没有起来,哑着嗓子道:“是我不好。这一切都是因我而起。” 如果不是她执意逆天改命,复活了明瑄,灵界三千年来的制度就不会被摧毁,回到人间帝制的起点,而他也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信仰颠覆,大匡城落入帝王麾下。 如果不是她的身份牵扯出这么多麻烦,李青莲的金丹或许不会被人做手脚,他不必犯杀戒,而李成壑也就不会替他顶罪。 不管是出于什么理由,她都让他伤心了。伤过的心,还能补救吗? 或许不能了。明琇认命地叹了一口气,不过,至少要竭尽全力不让更坏的事发生。 “明瑄的势力如日中天,如果彻底得罪了他,对你不好。而且我总觉得他不是我原来的哥哥了,他变了很多,变得很可怕……我怕他走上弯路,更不能将他逼急了,只有软着来,不让他继续这样下去。”明琇跪着一点点挪到他跟前,“青莲,这次委屈你以男宠的身份来见我了。其实是想借此机会带你去见关押在最深的地牢里的城主。明天晚上,我带你去地牢,然后我会帮你们两个逃出去,后果我担着就是。若是非要血债命偿,也应该算在我头上。” 李青莲垂下眼帘,借着昏黄的日光,睫毛在苍白的面颊上投下淡淡的阴影。 “我喜欢你,全世界第一喜欢你。”明琇低着头抓住了他的衣角。 “不对,这样说还不准确——我爱你胜过爱这个世界。这样听起来很矫情吧,但是真的,我对这个世界没什么感情,羁绊都归于你一人。” “李青莲,我曾对一切都如此绝望,我满心憎恨……是你,一直都是你,把我捡回来,重新给我希望。 房间里的这一幕很奇特,戴着手铐脚镣的是李青莲,却是明琇跪在他跟前,抱着他的腿,眼巴巴地看着他。 李青莲先是沉默片刻,随即冷哼一声,一脚踢开明琇。 “滚!” 这一脚却没有用太大的力气。明琇感觉到他脚下留情,凤眸弯弯,咧开了嘴,痴痴地望着他,心道:便是被你凶,我也开心,最怕的就是你不理我。 李青莲见她被踢了一脚反倒十分开心,不由蹙眉喝道:“笑什么!摔傻了?” 明琇知道自己有多荒谬,先是为了向明瑄做戏而伤透了李青莲,后又这样不计一切地讨好他;她也知道自己这样子要被很多人看不起的,觉得她没自尊,可她知道自己要什么,她要李青莲胜过要自尊。如果李青莲肯原谅她,就算让她跪下说一百句“我混蛋”都不在话下。于是明琇又回到他脚边,用脸颊蹭了蹭他的腿。 “你解气吗?要是不解气,你再踢我一下,或者揍我一顿……” “别说!”李青莲不得不喝止了她。 就在这时,两人同时看向一个方向:“谁!?” 里面那件卧室的屏风后走出三个衣衫不整的大男人,互相推搡着走到外面来。 明琇认出了他们。他们就是她最近“收”的几个男宠。明瑄眼光不差,给她挑的后宫都算得上是罕见的美男子,而且都脾气和顺,不需要主人多操一点心。 “奴婢见过公主殿下!” 李青莲脸上的每一寸肌肉都证明着他此刻的不适感。而明琇简直快气炸了,内心欲哭无泪,她刚还在求李青莲原谅,初见成效,结果她房里就走出来这么几个玩意儿! 一粉衣男宠捂嘴道:“没想到啊,公主殿下竟然喜欢男人踹她!” 另一个头戴翠羽的男宠翻了个白眼,“少见多怪!这明明是一种很常见的性癖!” 李青莲瞪了她一眼,他的眼眶深邃,眸子炯然,一生气,就好像要将她生吞活剥一样。 明琇瞪大眼睛:李青莲终于正眼看她了!这倒是有出乎意料的效果! 李青莲神情瞬间悒郁,“明琇!你还睁大眼睛看?” 我不是!我没有! 明琇刚欲争辩,下一刻,就感到寒冷的铁链横在自己胸 分卷阅读177 口,一只微寒的大手紧紧捂住她的眼睛。 第81章 【将进酒】1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我不是!我没有! 明琇刚欲争辩,下一刻, 就感到寒冷的铁链横在自己胸口, 一只微寒的大手紧紧捂住她的眼睛。 他身上那股令人心旷神怡的味道笼罩着明琇。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将身子往后面一靠,不由自主地抵着他的胸膛蹭了蹭。 “你倒是长胆子了!”李青莲未料到她会有此一举,搅乱心绪,反应过来后当即将明琇推开。看到明琇房里走出来三个男人,他就觉得心烦意乱, 恨不得这三人立刻从他眼前消失。 下一刻,明琇就听到“哐当”一声,李青莲的枷锁和脚镣都解开了,而她的发间则少了一枚金簪。明琇这才想起, 李青莲平素就爱钻研动手, 再复杂的机械都拆过, 拆个锁自然不在话下。 又一想,他既早就能拆了枷锁, 还愿意来见她, 是不是说明他并没有真正记恨她? 正在她暗自庆幸的时候,李青莲拾起地上的铁链,将三男捆在一起, 运气打开大门,随即竟一脚将三人踢出了门外! 明琇:“……竟然真的踢出去了!” 李青莲:“怎么,我做的不对?”他信步将门栏上的四道横木放倒,锁死了大门。 明琇狗腿十足, “对,你做什么都对,这招关门打狗也用得妙!” “关门……打狗?”李青莲突然俯身拾起地上余下的那根铁链,重重在地上一抽,生生将木地板打出了数道裂缝。“明琇,你最好不要再骗我!明天去救阿壑,决不能出任何差池!” 明琇笃定李青莲方才肯定是因为男宠的事吃醋了,肯定还是宝贝她的,于是她的胆子又肥了,一点也不怕他手中那根抽一下能断骨头的铁链,走过去从后面抱住他的腰。“青莲怎么舍得打琇琇。我确实骗过你,向你道歉。但我明琇如果哪天真的辜负了李青莲,根本用不着青莲打我,我就诅咒我自己受到最大的惩罚——你永远忘记我,我一生不得所爱。” “胡说!”听到这句话,李青莲再忍不住,转身低声吼道。“谁让你发这种誓了?还不快收……” 说到一半,突然愣住,就这么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摄人心魄的女子。 就在刚才,她大胆解开腰带,外衣从她的香肩上滑落,她正低着头,时不时偷偷瞄他一眼,双颊隐隐生出两道酡红。 她在那件雪白的广袖华服里竟然只穿着一件绣着并蒂莲华的抹胸,两根细细的红带子摇摇欲坠地挂在脖子上,正红色的丝绸抹胸短而轻薄,在那如雪的肌肤上残留一抹魅色,竟比她不着衣物更令人遐想蹁跹。而玉颈间依旧挂着一根红绳,几枚齿轮构成了一个别致的坠子。抹胸上似乎特意提前用香料熏过,满屋子都是淡淡的香味,并不浓郁,却足够令人沉醉。 明琇勾唇一笑,她就知道,李青莲说话有时候不够坦诚,但本能的喜爱一定不会骗人。于是,明琇将滑落的外衣慢慢地、慢慢地穿起来,装作要整理衣冠的模样,却怎么也不正常地穿好,捏着腰带笨手笨脚地老是系错,也不知是想穿上还是脱掉。 果然,李青莲的炙热眼神就再也藏不住了。见状,明琇心中有一种失而复得的喜悦,见他抬起手臂,以为他要拥抱自己,一时放松,不由自主地倒向他的臂弯。 谁知,明琇的身子往前一靠,迎接她的并非她预想中男人有力的手臂,而是某个更坚硬的东西! “李、李青莲!你用铁链绑我!?” 李青莲不做声,直接用铁链将明琇一圈,拖着来到锦帐里。明琇万万没想到他这般谪仙人物竟然也有耍滑的时候,整个人都被吓了一跳,还没反应过来,双手就被结结实实地捆在了床头柱上! 这样的场景似曾相识。 不就是当初她把李青莲捆在床上然后拿酒灌他的那一幕吗!? 只不过两人的位置互换了。 明琇身上只有一件几乎遮不住什么的衣服。所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外乎如是。 明琇摇头叹道:“哎,没想到莲莲是这么记仇的一人!” 李青莲道:“以后不许说背叛我的话,哪怕是骗我也不可以。我确实记仇,你欠我的我都记下了!” 明琇欲哭无泪,“那你到底怎么才能原谅我啊?” 李青莲微微附身,将手搭在她的腰际,看似一切如常,并没有什么动作,实则他带着薄茧的长指正摩挲着她后腰的腰窝处。明琇双手被缚,想到自己如今是怎样一种情形,彻底被这种羞耻打败了,满脸通红,别过头,不敢看他那双深邃的眼睛。 李青莲道:“给我生个孩子。” 明琇:“哈?这种事情不好开玩笑的,青莲,先把铁链解开,我们好生商量!” 他以行动证明他非但没有在开玩笑,而且还格外认真。 分卷阅读178 那天夜里,明琇本该挤在他身侧安然入睡,睡一个最安稳的觉,但她明明很累,后半夜还是舍不得睡着。她在黑暗里静静地看着身旁的人,然后用手指划过他的英俊的五官。 一遍,又一遍。 此前她还没有想这么远,经他一提醒,她想到,或许她的肚子里已经有一个崭新的生命了。 倒也未尝是一件坏事。 不,应该说是一件无与伦比的好事。 明琇突然开始期待起来,半支起身子,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亲。然后以一个最舒服的姿势抱着他闭上眼睛。 好喜欢你,她呢语着,也不知醒着还是已然进入梦乡。 占星台上,明瑄请卦师给他卜了一卦。 谶曰:飞者非鸟,潜者非鱼。战不在兵,造化游戏。 他一方面渴望掌控自己的未来,另一方面又绝不相信小小卦象真的能占卜出他的未来。他在许多方面都如此矛盾,比如现在,他就将刚刚卜出的结果丢进火堆里,扬长而去。 灵界十二洲,八大仙门,美景无数,便是走一辈子、看一辈子都不可能将山川大河尽收眼底。雾霭散去,浮光万千,明星满空,宛若白昼在黑夜中的眼睛。明瑄的眼前是一条长长的山谷轮廓,两边绵亘着圆丘状起伏的低矮山峰,隐于黑色的山色映衬着瓷青色的茫茫夜空。光是天地间最伟大的画家,赋予了万物色彩。明瑄的视线被不可抗拒地引向山谷的正前方——黑夜中破开一道口子,宛如一道崄巇横在天空,其间的黑色竟比黑夜更深邃、神秘。 明瑄淡淡叹了一口气,看上去有些懊悔的模样。可随着他凝视裂口的时间愈发长,他的目光又恢复了坚定。 这个世界是我所能创造的最伟大的艺术品。它讲究均衡,有着建筑般的堆成结构,这种对称用于缓解张力,张力会破坏平衡,可没有张力,一切事物的运作皆按照一定的秩序按部就班,那这个世界也就失去了生命力。 所有生命都依存于这种动态的平衡之间。 所以,有生存的一日,就必然要预料到毁灭,无非是从一头走到另一头,每一分时光都已经是一种馈赠和祝福了。 只要这世上有一个人能理解他,那就足够了。 他们一直都是彼此唯一的羁绊,再艰难地岁月都过来了,现在他已是灵界之王,没有什么阻碍再能挡在他面前,他们以后更应该永远不离不弃。 这个目光深远的年轻人像是预料到什么一样,在这个暖风中已然有了春意的夜晚,来到了地下牢狱。 他果然在那里找到了明琇。 此时,地牢中的李成壑已不见了踪影,她拦在明瑄身前,眼中满是戒备。 “明琇,你这样做是没有用的。你救不了他。” 明琇大声道:“哥哥,你怎么可能不知道,李成壑根本没有杀人。他是为了李青莲才认罪的,而你,杀了更多的人,你利用他们替你肃清仙门、替你成为靶子,以助你迅速登基!” 明瑄并不否认这些,他只是告诉她,“既定的结局是不可能改变的……即便走向这个结局的过程可能因为一只蝴蝶而改变。明琇,过来。对不起,哥哥不该瞒你这么久,如今就都告诉你吧。” “瞒我……这么久?”明琇不明所以,却被明瑄一把拉住,瞬间就进入了一个虚空。 虚空中的时空是割裂的,每一个方向都好似是一个不同的小世界,而每个小世界里所发生的事都互不相干。明瑄挥了挥手,便有一只灵力化作的银蝶飞过这些碎片,在空中留下一道余光,仿若一根无形的丝线,将碎片串了起来。 这个虚空令明琇感到莫名得熟悉,她似乎来过很多次,于是,几乎是下意识地喊道:“大凶!” 这时,明瑄的表情忽然变了,固然还是他这个人,但眼神中的玩味与清闲的笑意使他变成了另一个人。 “琇琇……” 明琇瞪大眼睛,不由地摇头否认,“你、你不是哥哥……你是、你是大凶!” 明瑄道:“我是你哥哥,也是千年凶煞。这才是一个拥有完整的灵魂的、真正的明瑄。” 明琇道:“不可能!” “先别急着否认。琇琇,相信你也并非真的不相信,因为你自己已经亲身经历了两个自己。许柔止和明琇,不正是此间与现世的两个你,而如今的你,是双魂归位。我也一样,本没有什么大凶,这个世界的我,是尉迟瑄。在上一个轮回里,尉迟瑄,或者直接当做我好了,最后的结局是飞升。” 飞升……《文道仙途》的结局虽然还没有写完,但明瑄预想的结局一直都是男主尉迟瑄飞升成神,踏破虚空,永生不灭。 “飞升就是斩断和此间的一切羁绊,离开这个世界,站在一个更宏观的位置,俯视整个轮回。”他淡淡道,“可是人活在这个世上,遇见的人,经历的事,吃下去的食物,喝进去的水……这个社会的每个人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明琇不禁道:“ 分卷阅读179 那飞升不就是一个悖论了吗?根本没有人能够脱离外界存在!” “所以,古往今来,飞升只有唯一一条路。那就是彻底毁灭。” “毁灭?是指死亡吗?” 明瑄点了点头,“算是吧,是整个小世界的毁灭。” “明琇,你有没有想过,此间所有的一切,都不一定是第一次展开。” 明琇颤声:“不、不对!如果没有明瑄,又怎么可能有尉迟瑄?如果如你所说,尉迟瑄在上一个轮回里已经飞升了,又怎么会变成大凶捆在十恶不赦塔中,继续留在这个世界!?” 第82章 【将进酒】2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人,对于自己在最狼狈的时候遇到的人, 总怀着一种矛盾的心情。大凶对明琇来说就是这样一个存在。她习惯于他的陪伴, 却并不欢迎他;她感恩他给予的新生, 却又暗中希望摆脱他,彻底将从前的那一页翻篇;她一方面敬畏他不可知的力量,一方面又渴望超越他、不再受他的束缚。是以,在大凶消失的那段时间里,她既开心又失落, 最后茫然选择像个鸵鸟一样把头埋进土里装作不知道。非但不去探寻大凶无故消失的理由,反而假装自己已经摆脱了伽罗印的诅咒,甚至暗中希望大凶永远消失。 但这一次,大凶是真的回来了。而且, 与明瑄合为一体。明琇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她望着明瑄完美无瑕的脸庞, 本能地后退了几步,抱着脑袋, 发出了困兽般无助的呜咽声。 哥哥和大凶都是明琇最熟悉的人, 但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有把他们联系在一起过。或许在某些时刻,她会觉得大凶格外亲切, 在那些暗无天日的日子里,无形的他就是她最大的依靠,她潜意识中也把他当做亲人一般的存在。 “琇琇……” “别过来!我现在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叫你了。你究竟是谁?你太可怕了!” “琇琇可否想过,你又是谁呢?”明瑄反过来问她, “你是许柔止,还是明琇?你自然可以说你只是明琇。但你难道可以将许柔止的那份记忆彻底抹去吗?你和五年前穿越前的你还是同一个人吗?许柔止的记忆、还有你在这个世界所经历的一切,难道没有改变你的精神吗?” 如果明琇没有受到许柔止的记忆的影响,她根本无法下定决心,身处绝境却意图向天下最强者复仇。如果她和许柔止真的毫无关联,也无法解释那一天在灵堂内,许柔止的引魂灯因她的出现而瞬间亮起。这一切都指向一个结论,她们早已归于一体。明瑄说的没错。他的声音依旧透着骨子里的骄傲,却又带着些许倦意,如同冬春交替之际的夜风,惬意中透着寒意,吹过了明琇的四年——陪伴她一步步走出阴影的灵魂之友、磨炼她一天天变强的导师、她全心思念着的哥哥,竟都是眼前这个男人。 “尉迟瑄和明瑄加在一起,地魂、天魂合一,才构成了我完整的灵魂。” “大凶说他不吃妖丹会死,都是假的?他说自己不记得身前的事,也是假的……” “吃妖丹有助于你修炼鬼道,这是为了让你变强。至于我先前没有告诉你的事,也多是因为不到时候,告诉你只会影响整个计划。” 明琇忍不住朝他吼道:“所以你彻头彻尾地利用了我!你将我当做你的工具,替你解除十恶不赦塔的封印,帮你找到复活的躯体……你还与我定下那个契约,让我为你成魔,让我一生注定不被世人所容!为什么要这样,哥哥……大凶……我当初以为你至少、至少是真心待我好的!” 明瑄轻笑了一声,“琇琇,你说什么呢,这是互利,算不得是利用。这世上只有我会真心待你好,永远将你的利益放在万事万物之上。至于定下契约,让你变成魔,也不过是担心琇琇感情用事而耽误了归途,才出此下策迫你下定决心离开这个世界罢了。” 明琇脱口而出:“你疯了!你究竟想干什么?” “琇琇,你我注定不属于这个世界,我要你的灵魂随我回到该回的地方。前世尉迟瑄的结局是什么,你猜得到吗?” 他用过尽千帆的平静阐述着另一个惊心动魄的一生,“世界是一个轮回,只不过身处其中的人,无法跳出这个局。每个人只看重眼前的事,宁愿在轮回中苦苦挣扎,永生永世都无法解脱。前世的尉迟瑄修成大道,飞升成神。修道者无情,我本以为自己对这个腐朽的世界并没有留恋,但当我真正看到所有的一切在我眼前毁灭时,我又觉得不舍——飞升的那一天,我才知道飞升的代价竟是要毁去我与此间一切羁绊。为了飞升,我在此间所经历的一切都将化为虚无。” 修仙者的至高追求便是飞升。传说,屈子挥笔作成《离骚》,落笔天边霞光骤现。死后于汨罗江边尸解,神魂乘凤凰破云而去,从此脱离八苦,羽化飞升。然而,那也只是一个传说。 千百年来,修仙者都在苦苦追寻一个永远消除痛苦的答案,也就是飞升。 人们将寻找那个终 分卷阅读180 极答案的过程称之为“修”,而将那个至高无上的答案称之为“道”。 所以,当明瑄轻描淡写地说出飞升的经历时,明琇心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一时失语,双目失焦。 “是不是很可笑?就好像是在寻找到真理的那一刻才发现自己曾经笃信的一切都是一场空。那时候的我,根本无法接受这个答案,为了我一人飞升,竟要以这个世界为代价。因而我后悔了——在飞升的最后一道天雷来临之际后悔,但此时后悔已经太晚了,灵界的灭世浩劫已然开启。我的三魂,天、地、人彻底分裂,地魂留在此间,亦神亦魔,受到天道制衡,封印在十恶不赦塔内;人魂回到轮回的开始,投身成襁褓中的尉迟瑄,开始一次又一次轮回,每一次都走向相同的结局;而我的天魂,脱离了此间轮回,去到另一个世界,也就是琇琇的那个世界。我是塔里最大的囚徒,见证了轮回的始末和灵界的陨落,足有一十七次。” 尽管他说的话实在匪夷所思,明琇却觉得他不像是在骗人,因此继续听了下去。世界毁灭从来都是存在于人类幻想中的事,可他竟然说他见过十七次。 他承载着全部的记忆,太过漫长的时光仿佛已经抹去了时间的意义,在此中见证一次又一次的新生与毁灭。 这就是神吗? “不过,我相信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这个轮回也一样。终有一天,我会结束由我在飞升那天的一念之差而酿成的苦果。冥冥之中,作为明瑄的那个我听到了来自灵魂的感召,于是我写下《文道仙途》,创造了一个崭新的灵界。我重现了那个本该消失于大千世界中的灵界的面貌,也带来了一种新的可能。” 明琇回想起明瑄当年创作小说的样子,每每他写作时,就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原本寡言的人变得激情澎湃、大哭大笑,他全情投入其中,甚至相信他笔下的世界乃至每一个人物都真的存在。“明瑄,所以呢?” “所以,我已经知道怎么做才能结束这个周而往复的悲剧。我将琇琇你召唤到这个世界来,助我完成使命。刚刚来到这里的明瑄并没有我的记忆,因而他对一切并不知情。只有我的三魂合一,我才能再度飞升。这一次,第十八个轮回,也是我唯一的机会,我不会再犹豫,我将选择飞升,彻底离开这个世界,让一切重归于零,才能结束一切苦难!” “可是……”如果她没有理解错的话……“可是你一旦选择飞升,这个世界不是就完了吗?” 明琇一直都自认是个格局极小的人,她或许永远无法像明瑄一样跳出轮回,站在一个更高维度的立场看待问题。 “有时候,毁灭不是真正的毁灭,而是宿命,是拯救,是涅槃。”明瑄的声音变得柔和了许多。“涅槃后将没有生命中的种种烦恼、痛苦,苦行和轮回。这样才能拯救世人的痛苦。” “琇琇,这些年,很累吧?你已经为我做的已经很多了,可以好好休息一会儿了,你什么也不用担心,过不了多久,你就能回家了。你本就是我召唤而来的灵魂,不属于此间,待时机成熟,我们一起飞升,一起离开这里。” 回家?明琇迷茫地睁大眼睛。“飞升?之后……就能回家?” 最远的路途就是离乡的路途。阔别五年,她几乎已经不奢望能回到从前了,可现在明瑄的话又勾起了潜藏在她内心深处的、连自己都快忘记了的愿望。 “哥哥保证带你回家,回到你真正的家。” 明琇说不出话来。明瑄的决绝与大凶的疯狂共存于这个机甲人身上,他完美无瑕的琉璃眸在幽暗的地牢中闪着缕缕幽光。 他是这个世界的神,神笃信自己足以改变很多人的命运,乃至神自己的命运。 为了这个蓄势已久的夙愿,明瑄不惜一切代价。 “琇琇。”他唤她的名字的时候,依旧很温柔。“你偷偷带李青莲来劫狱了,对吧?” 明琇咬了咬牙,却也发现他早已洞悉一切,既都寻到了地牢,她确实没有说谎的必要。“明瑄,你已经把他们害得够惨了。我帮他们逃走也是情理之中!” “不可以的,琇琇,只有你不可以背叛我。索性我早就知道你会这么做,早已增派人手封闭了地牢的所有出口。” 他将明琇轻轻搂入怀中,明琇僵硬地靠着,感受到的永远是机械的冰冷,耳朵贴在他的胸口,听到的是有如心跳一般的齿轮转动、摩擦的声音。 明琇在心中捏了一把汗,可一时半刻后,狱卒前来复命时,却说牢房里的人已经不见了。 地牢的结构及其坚固,石壁坚不可破,人怎么可能凭空消失? 明瑄沉思许久,终于露出一丝微笑。 “有趣。想必李青莲他们是听到你我刚才的对话了。想要在所有出路都封死的情况下离开地牢,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这里还有一条连我都不知道的密道。” “明瑄,自你占领九阙仙宫后,就得到了完整的建筑地形图,怎会有你不知道的密道?” “若是一条没有在地形图中标出的密道,那这世间,恐怕 分卷阅读181 只有一个人知道。”明瑄冷笑道,“看来是朱狗的女儿,刚刚来过。呵,我倒很是好奇,那些人本是不共戴天的仇人,为了对付我,难道能同仇敌忾吗?琇琇,我知道这些真相对你来说有些残酷,但相信你能够想通。这个世界不过是沧海一粟,注定毁灭,而我们会永远离开这里。最后各有各的平静安宁。” 二八笙歌云幕下,三千世界雪花中。 阳春三月,灵界迎来了最后一场春雪。 灭世的预言,终于要映现了。 以永安为中心直到黄河壶口,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诡异漩涡,有如仙人开天眼!接连三月,天雷阵阵,灵界异象四起。 接连不断的灾难彻底摧垮了仙门的信心,他们更是对几次展现天神之力的明瑄顶礼膜拜,为其塑起金神,几乎供为在世神佛。 明瑄北上巡视,驾机甲战舰冉遗鱼,一路乘风破浪,直抵壶口。 明琇随行船上,此刻站在夹板上眺望滚滚黄河,当空乌云密布,河水如同暗伏的巨龙,随时都会吞噬河上一切船只。 但见明琇习惯性地将双手小心地护着小腹,敛眸远眺,也不知在想什么。 那只原本桀骜不驯的凤眸里,此刻流露出无限温柔。 作者有话要说:  揭晓了明琇明瑄为啥穿书。 虽然我一直觉得需要作者跳出来解释的文章很失败,但承认失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_(:з」∠)_ 这里关于飞升和轮回的设定确实有点复杂,有借鉴科幻中的Chaos Theory,如果没看懂可以选择 1)直接忽略 2)留言让我在后文作话解释 ====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钻进作者被窝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83章 【将进酒】3 滚滚灰烟从船只上的排气口中被排出,在空中留下了驶过的痕迹。天空中那一道裂开的虚空, 裂缝日渐蔓延, 有如一道天目, 省视着大地众生。 庞大的蒸汽船队如同传说中的海怪,浩浩荡荡地驶于黄河之上。沿岸百姓大多连什么是蒸汽机都不知道,更枉论亲眼见过如此造物,因而见母亲河上飘来如此巨物,无不驻足凝望。一传十十传百, 船队每每驶过沿途村庄,便都是全村夹岸相迎,颇为瞩目。有人以为那是某种妖物,吓湿了裤子;也有人觉得那是神迹, 顶礼膜拜。 内陆村庄消息闭塞, 不通人烟, 因而此次巡航,也是为了扬明王之名。船队每经过村庄, 随行内官就会敲锣打鼓报上明王大驾。明琇发现, 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时代,平头百姓其实并不关心政治,生活忙碌的中心就是为了有口饱饭吃, 灵界有没有皇帝、皇帝是谁对他们来说都是很遥远的事,远不及自家老母猪生了几只猪仔重要。正是这样的百姓构成了社会的最主体,与他们相比,听起来人数庞大的“仙门百家”也不过是少数。可在少数统治多数的历史下, 他们本身往往对身处统治者的决策毫无印象,因为这是一个随大流、易操控的群体:容易妥协,习惯了忍辱负重,早就接受了生活的苦难,他们就像野草一样,哪怕仍在悬崖峭壁上也能在夹缝中生长。 人类对强者的崇拜是刻在的骨子里的,水中的庞然大物在百姓眼中便是强大最好的证明,几个人跪下了,便带动更多人匍匐。明瑄特意让船只放慢速度,俯视着河边向他行跪拜礼的子民,微微扬起了下颚。 无论这个年轻帝王如今变成了什么样子,他的身上总是脱离不了明瑄的影子,所以只肖他一个动作、一个眼神,明琇就大致能猜到他在想什么。比如现在,明琇知道他一定是在享受众人的跪拜。没有人能抵御权力的诱惑,权力是人们创造的终极欲望,它的信徒远远大于这世间任何一位神的信徒。 明琇的耳边不断传来的“明王万岁”,呼声压过了波涛声,令她感到很烦闷。明瑄在船头,她索性跑到船尾的夹板上吹风。 又行了百里,船上颠簸得愈发厉害,明琇顿时感到一阵干呕,扶着铁栏杆勉励支撑着摇摇欲坠的身体,她一直没有进食,因此干呕了许久,也只是吐出几口酸水,烫得她嗓子眼疼。 “你身子可还好?” 明琇侧身看向说话女子,其人如空谷幽兰,遗世独立,双眸冷淡疏离,不染一丝尘火之气。明琇知道拿“仙子下凡”来形容美人已是大俗套了,但对于这样的美人,她每次见到,总还是想叹一句“仙子下凡”,眼中没有欲望,出招没有杀气,平静疏远,才是仙子之姿啊。船上凉风习习,斐然仙子揽芳华说话的时候好似夹杂着一股清冷的香气,散入风中令人心神一荡。明琇俯首叹息,陷入了些许迷茫:这位集天地灵气于一身的女主,究竟是明瑄的造物,还是自然存在的呢?她追随明瑄、喜欢明瑄的那份感情,究竟是神命不可违背,还是出于她的本心? 鞠文斐并不知道明琇看到她的那一刻心中流过了多少思绪,她只是用那双冰玉 分卷阅读182 般的手轻轻搭住了明琇的手腕,良久眉头微一簇,“明妹妹,你竟……” 这个秘密迟早瞒不住。明琇叹了一口气,“不要告诉明瑄。” 鞠文斐略略惊讶,“你既早知道自己有了身孕,何不与陛下明说推辞掉这几个月来的巡行,你为何还要随行?一路颠簸,可不容易。” 明琇无所谓地摆摆手,“没事没事,我身体健壮,颠簸我是不怕的。明瑄看我看的紧,恨不得拿跟链子把我拴在他身边,又怎么会允许我与他分离?他要是知道我怀了孩子,肯定不会允许我留下这个孩子——这才是我害怕的事。” 鞠文斐下意识反驳,“不,明妹妹,你对陛下或许有些误会。他待你如珠似宝,绝不会让你受一点委屈的。” 明琇笑着摇了摇头,“仙女儿,你没我了解那家伙。他越是待我好,就越是要除掉这个孩子,长痛不如短痛,这个道理,他最是明白。” 按照明瑄的计划,他二人终究会飞升回到来处。人非草木,纵然做不到对生活过的地方了无牵挂,这份牵挂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平复。届时她心理的反抗机制会帮助她说服自己,灵界的五年不过是大梦三生,梦醒之后,注定要回归现实。 可一旦她留有一个孩子,她就再也不可能放下了。回不去,也走不出来,则一生郁郁不得欢。 “哥哥他一向是为了我好。”明琇苦笑,“这一点,就算我不认同他的某些做法,也无法反驳。他很固执,我也一样,他想要从根源上断绝痛苦,我有时候却宁愿留住痛苦。” 鞠文斐没有听懂明琇说的话有什么深意,正如她也时常不明白明瑄的话,但这两个同样古怪的人能了解彼此,也只有他们彼此相应,外人都被隔绝在了一道隐形的墙外。水雾朦朦,鞠文斐的鬓角被雾气润透,粘在脸颊上,不久凝成水珠从她吹弹可破的肌肤上滑落。她伸手抹去眼下的浅淡水迹,静静地站着不言不语,直到一道浪潮打来,她施展结界避免水花溅到她雪白的衣裙,却见身边明琇并没有抵挡,被溅了一身混杂着黄泥的河水。 以明琇的功力,想要抵挡区区一道浪花自然不在话下,只不过对明琇来说,悦己者不再,什么端庄优雅,闺秀风范,不装也罢。 她很伤心。尽管明琇自刚才起一直都表现得很轻松,鞠文斐还是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点。一个女人,尤其是生得很美丽的女人,开始变得连外表都不在乎了,不外乎两种原因,一是生活所迫,二是心如死灰。 很快,二女也不得不从甲板上退回舱室内。河道由宽至窄,滚滚黄河冲入一道仅能容纳两艘大船的罅隙,湍急的水流尽数涌入峭壁间的罅隙,巨浪滔天,水雾弥漫,几乎看不清前方,声势浩大,犹如响雷不断在耳边咆哮。 明瑄一声令下,船队变为前后队形,依次通过天堑。 在民间,这道黄河天堑有“阎王壶”之称,只因经验再丰富的船王若想在雨季驶船通过阎王壶,也绝对没有十分之一的把握。这道并不太长的关口,自古以来便是有去无回的催命险关。但如今大不一样。中原闭塞,惯用的船只几百年都没有太大变化,人们坚信着老祖宗的智慧,依然使用着依靠人力划桨的船只。而明瑄登基不足半年,在灵界大兴工业,制造出这些以蒸汽为动力的船只,想要征服阎王壶,不再是天方夜谭。 待全部船只都进入阎王壶后,忽然,听头船传来急报,说是眼前拦着一座高耸直达天际的浪,如今四周都是水幕,等同于将整支队伍困在了这道天堑中。 明瑄不信邪,前去指挥,命头船硬闯水幕。黄河竟是如凶猛的野兽一般,将整座机械船吞噬,连船带人,水面上一个不留! 明琇也觉奇怪,跑出舱室,如有灵犀地望向上空。如仙人一剑斩出的峭壁奇险狰狞,隔着水雾黄沙,却隐约看到一个人影在上面!再定睛一看,那高大身影立在峭壁之巅,任扑面而来的狂风巨浪推挤拉扯,突然,向下一跃。 两岸黄土飞扬,遮天蔽日,天一下子阴的,黄河水与天上的云接在了一起,天地一片昏黄。铅云之下,随着淤塞的水流越来越多,水势愈发汹涌起来,一浪推着一浪,层层叠叠地向天际奔去,好似天空破了一道口气,将黄河倾泻而下! 百丈高的涛天巨浪,挟惊天声响向船队袭来,瞬间又吞噬了两艘船。军队这才发现了那从天而降剑客,可也只是发现,那人速度奇快,想要捕捉到他的动向已是艰难,更不用说将其诛杀。 现在四处都是水,情况危急,明瑄无处落笔,笔落成真之技也无从施展。明瑄想到,也只有知晓他这个能力的人,才会特意选在这个地点、在今天伏击。 尽管明瑄还看不清那剑客的脸,但他无疑已经确定。“李青莲!” 明琇的身体瞬间僵硬,浑身紧绷,如满月弓弦。 但见青光一片,一剑复一剑,剑气再涨,随着他口中吟唱,罡气更盛,喷涌不绝。黄河水随着剑的方向犹如飞龙在天,竟受这一人一剑驱使! “黄河西来决昆仑,咆哮万里触龙门。波滔天,尧咨嗟……”b 分卷阅读183 r   波涛怒起,大量的河水灌入排气口,倒灌而入,摧毁了战船的动力。船队几乎全军覆没,最后只剩下被围在中间的主船。 最终稳稳落在船上旗帜的顶端,众人这才看清了那道人影。 “今日李某携‘公无渡河诀’拜会,阎王壶口,一个不留!” 明琇深吸了一口气:李青莲不知道她也在这船上吗? 还是说,即便知道她在,也还是要这样做?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生鲜烧酒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84章 【将进酒】4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阎王壶口,一个不留。 杀意, 如滚滚黄河水一般蓬勃的杀意。 李青莲年少任侠, 剑下亡魂无数, 此后经历丧父、剖丹等变故,心性已成熟许多,看待善恶不再非黑即白,也收敛不少,是以在灵界的名声多半还是惊才绝艳的文士。然而, 再如何收敛,他的文心、剑意,始终不可能将杀气完全隐去。那天听完明瑄与明琇的对话,他已然能够确定那预言中的魔神降世, 指的就是这个本不该存活于世的机甲人。 明瑄的躯体是李青莲亲手做的, 那魔神复苏, 他亦责无旁贷。在陆地上,明瑄坐拥浮屠重骑军队及九阙旧部, 他势单力薄绝非对手, 而今日水战,明瑄失去了最优越的军队,想要杀他, 无疑是最好的机会。所以,他势必要明瑄全军覆没,绝不再心慈手软。 杀气不止在剑上,在眼中, 更化入每一滴水,包围了整个天堑。 隔着厚重的水雾,可以看到船头两面旗帜的顶端,分别站着一黑一百两道人影。 “开火!”明瑄凌然发令。 骤然,厚重乌云中展开一丝罅隙,一缕天光投射下来,映照在李青莲及李成壑身上,前者白衣长剑,剑身青光熠熠,犹如一尊神兵天将,而后者身材细瘦,通眉长指,形如鬼魅,手持一只长笔,瞬间躲开全部子弹,落到甲板上。 李青莲道:“阿壑,去夺船舵,我来掩护!”说完,便见那道黑影向船舱处的受兵冲来,犹如闪电,讯不及防。 明瑄怒而发笑,“好,很好,李青莲,你知道本君要是想杀你,是多么容易的事吗?” 李青莲坦然承认,“明王落笔成真,杀李某一介草民,自然易如反掌。可惜我还活着,我既活着,就绝不会看到灵界被你搅得生灵涂炭!” “生灵涂炭”这四个字正戳中了明瑄的痛处,因为他知道,他比任何人都更爱这个世界,可是世界却因他而毁灭,他陷入这西西弗斯的悲剧,无法逆命,唯有接受宿命,才能解脱。 李青莲不懂,甚至最了解他的明琇也不会懂,独自承受的自始至终都是他。 这就是飞升的代价,永恒的孤独,以彻底的毁灭来迎接一个彻底的新生。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他始知此话真意,却再也无法像当年那轻狂的天才修士尉迟瑄那样说一句“我命由我不由天”,也无法像现世的明瑄那样对自己创建的世界深信不疑。 李青莲只是轮回中的一只蜉蝣罢了,他什么也不明白,凭什么信口说出这种话?凭什么李青莲可以永远活得意气风发,爱就是爱,恨就是恨,而他却要在无数轮回中苦苦挣扎,最后不得不放弃初心,选择顺应天命? 凭什么? 连明瑄自己都未察觉,他的面目扭曲起来,爆发出一声怒吼:“杀了李氏逆贼!” 李青莲御气运水,催黄河齐齐冲向云霄,俨如共工撞山,竟在河道间开辟出一道沟,黄河之水中隔断。 同时炮火全力进攻,他使剑如神,一一格挡开来,只在空中留下火光的残影。 大禹理百川,儿啼不窥家。杀湍湮洪水,九州始蚕麻……每一招结束后诗句亦喷涌不绝仿若天成,根本不需要遣词酌句、上下推敲,每一句都是神来之笔,仿佛孩童脱口而出、天性使然。 黄河倒流时,大浪向后涌去,层层叠叠,因太过浩大而在远处看去仿若凝固,水势格外凶悍,在那剑气青光的指引下,却如同听话的宠物。船上所有人都看在眼中,无不惊叹、恐惧,连明瑄都紧紧皱起眉头,不相信这只是一人的作为。这番登峰造极的御水之力,实在是当之无愧的仙人手笔,人间能得几回见? 水龙翻涌,直直击打在夹板上,将那厚重钢板都打得摇摇欲坠,忽然,水龙破开,其中一人一剑势如风雷,剑指明瑄! “天与人为一,与自然通感,可御黄河、挪青山,文道之巅,不外乎如是!”明瑄扬起头颅,由衷地称叹。 纵是利剑在喉前,他也无比坦然。见证过太多场毁灭,他早已看淡生死,他知道真正的天劫还没有来临,他不会在这个时候死去…… 分卷阅读184 “李青莲!不要杀他!” 明琇瞬间站到明瑄身前,千钧一发之际,剑尖只离她脆弱的咽喉只不到一拳的距离。 李青莲剑尖一颤,下一刻即放下问酒剑。 百丈浪潮褪去,怒啸的河水一下子平息下来。 “明琇?你怎么在这里?这里危险,你快到我身后来!” 明琇摇头,“我知道你恨明瑄,可是让我看着哥哥死,我做不到!” “你!哎……”对明琇,李青莲诚然毫无办法。正当时,船尾的打斗声越来越明晰,原是鞠文斐为师报仇,与弑师仇人李成壑缠斗,从船尾打到船头,尤其是鞠文斐,招招致命,眼见李成壑渐渐不支,鞠文斐却突然收手,“凶手不是你。你在替谁隐瞒?” 不等李成壑作答,鞠文斐道:“家师武功在我之上,却被一剑毙命,死前被人削去右手,足见凶手剑法高超。剑道非一日之事,哪怕城主魔怔发疯,修为大涨,也不可能突然之间掌握原本并不熟悉的剑道。” 话音刚落,明琇紧张到了极点,如果鞠文斐发现真凶其实是李青莲,如果李青莲知道自己在不自知的情况下犯下大错…… 李成壑不会说,明琇自然也不会道出真相,剩下一个知道真相的人就是明瑄,只要明瑄不说……真相就可以永远被隐瞒了! “是我。” 鞠文斐神色惊变,李成壑彻底僵住,明琇瞠目结舌! 那双浅褐色的眸子在阳光下如同宝石,流光潋滟,可李青莲对着鞠文斐,深深鞠了一躬。 “虽然那天发生的事,具体如何,我已然记不清了,但那种感觉始终在我心间挥之不去。是我杀了碧霄宫主,还有很多很多无辜的人,而不是阿壑杀的。我有罪……” 明琇:“李青莲!你别瞎认罪!不关你的事!” 李青莲却固执摇头,“一码归一码,你们瞒我是为我好,但是我做的就是我做的,我必须认。待我杀了明瑄,自会向仙门百家以死谢罪!” 明琇也顾不上那么许多,大声道:“可这根本不是你的错!那天你是为了救我,不杀他们,他们就会折磨死我!而且,你的金丹失控本就是揽芳华的阴谋!” 李青莲猛然一愣,一脉冲一脉,一窍冲一窍,欲逼出金丹,却见左胸之上金丹的位置有一物凝聚成形,呈现出一道肉眼清晰可见的金红光耀。渐渐地,那个位置竟生出一朵朱红色的血花来。 “很好。”明瑄对挡在身前的明琇道,“琇琇让开,他既信誓旦旦说要杀我,不妨让他试试。” 肉身上生出一朵妖冶红花,着实诡异至极! “娑婆花!”明琇犹记得揽芳华死前笃定的笑和她在李青莲体内埋下的种子。 情势急转直下,方才一剑被明琇阻拦,失了杀明瑄最好的机会,眼下军士将他们团团围住,李青莲不只是腹背受敌,身上的娑婆花更是他最大的敌人,那朵地狱红莲般的妖冶血花开得愈发旺盛,灼烧得厉害,滚滚黄河水也丝毫无法将它扑灭。他的护体灵气与那妖火抗衡,在旁人看来,他身上已经烧起来了,仿佛下一刻就会化为灰烬。 明琇想要冲上去保护李青莲,却被明瑄死死抓住手腕,他的声音极为克制,“琇琇,看着,他的死期到了,你也就可以死心回家了。没有了他,这个世界,想必也没什么值得琇琇留恋的了吧。” 明琇哭得撕心裂肺,极力想要挣脱明瑄的手,可她一身鬼道修为全是大凶刻意选择传授,全方面被克制,她的反抗有如水滴投入大海,毫无用处! “琇琇……” “明瑄,你错了!他生,我爱他,他死,我也爱他!” 在枪声、刀剑声中,李成壑一声声叫着“阿兄”,那柄青色的长剑终究还是从剑客的手中落下。 清高的仙子拾起一柄断剑,刺入李青莲的胸膛,此时他身上已有多处致命伤,便是号称能活死人生白骨的神医来了,也救不活一个真正的死人。 他死了。 明瑄这才放开明琇的手。凡人与神为敌的结果,不外乎如是,因此他一点也不觉得意外。 明琇冲上前去,起初并不相信这个记忆中永远鲜活的少年再也不能睁开那双亮亮的眼睛,她贴在他耳边跟他说话,说了一会儿,便泣不成声。最终,她抱着那具逐渐冰冷的身体,痛得浑身抽搐,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凄厉叫声。 那声声嘶吼回荡天地,仿佛与剑鞘般的峭壁融为一体,飘到黄河水也及不到的远方。 就在此时,地上的问酒剑突然动了! “李青莲!”明琇大哭大笑,形容疯癫,“我就知道,你没死,对不对?” 却听天上传来一道高昂女声—— 问酒,剑来! 问酒剑直飞上天,黄衣少女御剑而下。明琇见到她,本应是仇人相对,剑拔弩张,可此刻两人却意外地达成一种默契。 “神爱!他还有救吗?” 神爱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念了一句古怪的灵言: “罪 分卷阅读185 满婆娑,遗恨浮生;非徒无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而本无气;娑婆花开,九转乾坤!” 娑婆花彻底盛放! . “不、不不……不要死!青莲,求求你醒过来!我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在他倒下的那一瞬,明琇的六神出窍,她已经什么也不在乎了,满心满眼都唯有一人。她甚至没有注意到,此地白骨森森,遍地都是骷髅,显然已不是在船上。 明琇感到怀中的男人动了一下,又道:“青莲,求你睁眼!醒过来,好不好?我、我怀了你的孩子!” 李青莲缓缓睁开眼睛,声音有些虚弱,“阿止……你说什么……” 明琇紧紧抱住他,哽咽道:“我怀了你的孩子呀!” 李青莲方才睁开的眼中立刻流露出一种可以称得上是惊恐的神情,“你、你怀了……孩子!?” 明琇喜极而泣,眼泪鼻涕一块儿流,要多狼狈有多狼狈,“是啊!之前一直没机会告诉你。” 重伤的李青莲一个愣登,瞬间清醒,“什么孩子?谁的??” 明琇嗔道:“还能是谁的?你这个大笨蛋!” 作者有话要说:  少年莲:我喜当爹了? 第85章 【清平调】1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 李青莲突然把明琇的头一掰,撩开头发检查, “没外伤啊,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刚才摔下来的时候头有没有磕碰到哪里?” 磕坏了头?换句话说, 就是说她脑子坏了? 人在特别激动的情况下,判断力都会降低,更不用说明琇刚刚看到李青莲死在她面前,心里面早就成一团乱麻了。明琇现在满眼都是这重伤的他,连对周遭的环境都视若无睹, 只当李青莲这么问是他还未原谅自己,忍不住嚎啕大哭,抽抽噎噎地问,“你不要我了?” “不是!那个……”李青莲手足无措, “哭也没用!阿止, 这种事情……我怎么可能随便认!” 阿止? 明琇这才反应过来有什么不对劲。她的动作惊动了地上的白骨缝隙间的尸虫, 一窝黑色的虫子,个个都有半个手掌那么大, 足有上百只, 从一只骷髅头里涌了出来,看得人头皮发麻。 这个满地骸骨的山谷又是哪里? 李青莲原本穿着白衣,现在身上已没几处还是白色, 他还是用仅剩的一片白衣擦干净手,然后轻轻拍了拍明琇的头,宽慰道:“我们都活着,已是万幸, 我一定会带阿止出去的!” 我们都活着……都活着…… 本是阴森恐怖到极点的环境,明琇心中却有说不出的欣然,眼泪根本止不住,失而复得的感动使得她像失了智一样飞扑到李青莲怀中,紧紧抱着,将脸埋进他的颈窝,再一次闻到了那熟悉的气息。 李青莲伤得极重,被她一扑,险些连站都站不稳。他不明白,阿止明明不喜欢他,为什么突然之间对他如此亲密?他有些受宠若惊,整个人连痛都感觉不到了,直接僵住,双手悬在半空,也不知该不该碰她。 “阿止,你到底怎么了?快松开——你一个姑娘家,靠我这么近……” 明琇不管他说什么,就是不松手,将眼泪鼻涕全部蹭在他身上,哭得不能自已,狼狈万分。“太好了,太好了……我还以为你已经死啦!” 李青莲失笑,“傻瓜,你救活我啦。算命的说过我命硬,人生注定有几次浩劫,但都死不了,最后会长命百岁的。” 明琇渐渐止住眼泪,松开李青莲,定定地看着那张萧疏清朗的容颜,颤声道:“我回来,就是为了改变命运。李青莲,你会长命百岁的,我要你活得开心顺遂。” 李青莲松了一口气,“阿止,你吓死我了,以后别乱开玩笑,什么怀了孩子这种话决不能乱说,恐坏你名节。” 少年说话的神态认真执拗,带着浓浓的关切。明琇摸了摸右眼,心下已猜到了九分,更十足确定自己穿越回了过去,也就是许柔止的时代。那时她容貌秀美,心思单纯,就算有些小毛病,总体还算得上可爱的女孩子,也值得拥有一段美好的爱情。但是这样的美好并没有停留太久,很快命运之手就马不停蹄地将她推向了回不了头的深渊,她被逼成了另外一个人,变得乖戾而阴狠,手染鲜血,谎话连篇,哪怕遇到了生命中的那道光,在光亮的面前她始终自惭形遂,最终竟还是她自己的缘故,使得那道将光湮灭。 人总是喜欢说,假如当初如何如何,好似真的回到从前就皆大欢喜了。现在明琇正有了这样一个机会,她回到四年前的骷髅谷!那时,所有刻骨铭心的悲剧还没有发生,她可以对照原先的命运轨迹提前规避一切苦难——如果永远留在这个时空,留在她最美好的年华,留在青莲还在的时空…… 如果不考虑如何回去—— 可是,不行的。 分卷阅读186 明琇没有再想下去,何来如果呢?她既然从现在回到了过去,那么这个过去就是对她而言的未来,未来又如何改变过去呢? 明琇沉吟片刻,任她绝顶聪明,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一个能说服自己的答案。 “阿止?”李青莲见她迟迟不说话,唤了她一声。 明琇心头一荡,回过神来,抬头深深地看着眼前的少年,嘴角漾出了一抹动人的微笑。“对了,你刚说什么?你怕坏我名节?没关系啊,青莲,如果是你,名节不要也无所谓。” “咳咳……咳!”李青莲被她的话呛到,“我对天发誓,我从未对阿止有过任何逾越之举!” 明琇心道,现在没有,以后总会有的。其实那些讲真的也不算逾越之举,我也喜欢和你上床的。 这话当然不能说出口,明琇知晓自己现在的身份好歹还是个有节操的少女,不能过早暴露她其实是那种人。 哪怕浑身浴血,李青莲的眼睛还是这么亮,就像是碎落的星辰落入银河。 明琇痴痴地看着他,从两道清晰的剑眉,看到他英挺的鼻子,最后落在他殷红的薄唇上。这时候的他应该还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吧,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这是少女含情的眼神,也是信徒望向神祇的眼神。 阿止……大抵是李青莲重伤之下,血管格外脆弱,看到心中暗恋的姑娘对着自己露出这样的眼神,鼻腔顿时涌出一股热血,而少年的脸颊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变红。 “呀!” 明琇急忙帮他堵鼻血,离得一近,便可凑近端详,他的脸颊上还有着嘟嘟的肉,英俊中还透着还未长开的稚气,样貌和二十四岁的李青莲几乎没有差别,但在某些细微之处,还是十分显著的。 如果她的记忆没错,四年前在这里,李青莲、明瑄、朱无咎等人刚刚与人面蝗进行了一场大战,她在悬崖上救了朱无咎,后与李青莲双双坠崖。坠崖后,李青莲以将护体灵力给了她,舍命相互,因而她伤得并不算重,但他已奄奄一息。当时的她只得强行唤回许柔止的记忆,献出全部灵力,以符离宗秘法替他疗伤,这才捡回他一命。也就是在骷髅谷中,记忆的魔盒被打开,她的命运从此注定与许柔止密不可分。 从他的伤口处溢出来的鲜血滴落在白骨之中,慢慢地,白骨之中生出了一朵血一般的花。过去的明琇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但这一次,她无疑看到了。 枯骨生出鲜花! “是娑婆花!”明琇的眼睛“噌”得一亮,原来,揽芳华在李青莲体内种入的就是这种魔花。 骷髅谷的娑婆花!这样看来,正是李青莲体内的娑婆花带她回到了过去的时空! 她从现在回到了过去,眼前的过去就变成了原时空的未来,未来难以改变过去……除非,有一环原本就不再原先的时空中! 明琇相信明瑄不会在关乎整个灵界的天命事上骗她,在明瑄所说都是真话的前提下,尉迟瑄在飞升前无法割舍对俗世的怜悯,使得那一次飞升处于半失败半成功的状态,从而导致灵界从此陷入了一个轮回。时间线在尉迟瑄飞升的那一刻就停止了。而明瑄天、地、人三魂分裂后,天魂投身为她的哥哥,去到另外的时空用小说重塑了一个新的时空。明瑄耗尽心血想要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在目睹了十七次轮回后,这一次,他终下定决心摈弃怜悯而遵循天命,并将此作为唯一解除时间轮回的方式,让旧世界彻底陨灭,从而迎来新的世界。 这一切的一切,只有一个人不被算在灵界的时空内。 只有她。 只有她不在这个时空的天命之内。 难怪揽芳华死前如此从容,她期望着种下的那颗种子,将彻底改变整个灵界的天命。或许,明琇的这一次穿越,揽芳华死前布下的终局,能够做到!如此,灵界的灭世之劫便可以被化解。对明琇来说,更重要的是,她再也不能接受看着李青莲死在自己怀里的那一幕,只要经历过一次,她一生都忘不了那种万念俱灰、恨不得生殉的痛。 明琇有比谁都坚定的决心和魄力。她平常放荡形骸,但对于她真正在意的事,从没有一件不竭尽全力地去做,所以她才能花不到两年的时间从一个无灵根的孱弱少女修为鬼道高手、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十恶不赦塔里历经酷刑却活下来、甚至杀死比自己强百倍千倍的仇人。 这一次,她也同样相信自己——必找到打破轮回、扭转乾坤的办法,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李青莲并不知道接下来将发生什么,他尝试御剑,可一方面伤势严峻,另一方面谷底怨气太重阻碍了灵气,仙剑问酒也成了一把普通的宝剑。 明琇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不外乎是百年蝗妖出现,地上的骷髅全部凝聚起来,形成蝗妖的千面骷髅脸。然后明瑄会在上面杀死女主揽芳华,然后以神笔技能将女主的机缘写给他们。她会在谷底发现上古神奇娑婆箭,再由李青莲射杀蝗妖。传说,婆娑箭的无上灵力能从亡者之国中带回亡灵回到阳间。众骷髅一开始争 分卷阅读187 抢那唯一的婆娑箭,蝗妖的头颅就土崩瓦解。 婆娑本可渡一魂,却没有将任何一个灵魂舍得将这个机会拱手相让,所以,千面骷髅会为了争抢那救赎的机会,互相厮杀,城墙不攻自破,大败蝗妖。 第一次经历这场战斗,明琇被蝗妖吓得魂飞魄散,这第二次经历,她心境大有不同,委实可以作壁上观了。 李青莲用剑支身体,环顾四周,“阿止,蝗妖随时都可能再犯,我们得尽快找地方一避。” 明琇摇摇头,大剌剌拉着李青莲坐在白骨堆上,淡定道:“你听我的,不着急。” 此后的剧情如明琇所经历过的那一次一般无二,娑婆现,蝗妖死。 只是这一次,在击败蝗妖后,明琇并没有像上次那样迫不及待地与李青莲御剑离开谷底,而是对着那把圣弓久久沉思。 李青莲:“对了,阿止,这把救命的弓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出现在骷髅谷底?” 明琇声音略微沙哑,“或许……不是莫名其妙出现的。在一开始,它就预示着什么。娑婆弓……娑婆花……俗间之罪满婆娑,唯有悭贪罪最多,悭贪,贪的是生,是情。正如这谷地千年来的白骨骷髅一样,亡魂拘禁于此,永远寻不到出路,只有方才你射出那一箭毁了一切,才引出了那唯一的一条道。本就不该存在于这世上的灵魂,回到它该去的地方,才是最好的吧。” 李青莲拉着明琇的手跳到剑上,飒然一笑,“阿止说什么呢。我们赢啦!小命捡回来可真不容易,还不快回去喝酒!” 这一次,明琇没有将娑婆箭重新扔回谷底,而是将剩下的两枚箭矢收入了乾坤袋中。 “好,喝酒去。” . 明琇已经找到了解法,但她迟迟没有去做,而是一直拖着,一直拖到了大败蝗妖的七天后。 明瑄兴致勃勃地说,他还是要去九阙,看看自己笔下的绝世仙宫究竟是何样貌。 明琇不想反驳他的任何一个心愿。他要去哪里,她都陪他一起去罢了。 “吴大哥。”在返回九阙的一路上,明琇甚至已经能心平气和地和朱无咎说话了。“你有个女儿吧?” 西风古道,斜阳瘦马,朱无咎看着这个有着深邃眼神的少女,竟愣住了。 明琇并不打算戳穿他的身份,她的时间异常紧迫,她已不打算把有限的时光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了。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她很爱你。” “……我知道。” “回去好好陪陪她吧。”或许能在未来的神爱心中多留下一段美好的记忆。 明琇只想要好好珍惜这几天,和哥哥在一起,和心上人在一起。这份浓烈的爱冲淡了她本以为很重要的仇恨。 作者有话要说:  真·二周目,蝗妖战就不详写了,指路三十七章《骷髅说》3。当时以为会有小天使吐槽为啥会有娑婆箭的设定、为啥娑婆箭后来又打酱油了,本想着卖个关子,结果没人注意。我就默默地爬到了这章。 由于时空轮回的局面临收网,比较复杂,剧情会有点绕,如果觉得太复杂的话,小天使可养肥等完结再一道看,就是希望别抛弃别放弃~(蠢作者顶锅盖跑) 小公告: 存稿中的下一本奇幻是《我为三界培养天帝》,这次真的是甜文了,洪荒系,师徒系,然后还是坚持剧情流三十年,无细菌,不残留... 然后,由于写古文太累,期间打算缓冲写着玩的衍生是《程序祖师世界第一可爱》,大概是一本以我大女神Ada为原型的反穿越西方背景的校园软科幻文... 第86章 【清平调】2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所谓记忆,是什么时候开始? 笔尖落下的那一瞬, 白纸就拥有了记忆, 在故事开始之前, 书中人就有了过去。 又是什么时候结束呢? “许柔止,你真是作死!作大死!” 一行人除了蝗妖,回九阙的一路上,许二郎在明琇耳边喋喋不休,宛如一百只蝗虫飞过。明琇一边打哼哼一边点头, 尽是敷衍,他依旧坚持不懈。 “许柔止!好歹你是一个闺中女儿,成天和男人混在一起成何体统!左手尉迟瑄,右手李青莲, 前几天吴九还没走的时候也是对你青眼有加。我说, 你到底喜欢哪个啊?哥求你选一个吧, 再不做个了断,我看他俩在后面都快打起来了!” 什么“不守妇道”、“勾三搭四”, 这些天明琇听这些词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若真是四年前的明琇, 她肯定还回去反驳,但现在的她修成了厚脸皮神功,不仅毫无认错的态度, 还笑,“二哥哥,怎么不骂了?” 多骂几句吧,以后就听不到了。 这个嘴毒心软的江南锦衣郎,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上,给明琇带来过亲人的实感。回过头来看,他这些细细碎碎的训斥,反而令人留恋。 许二郎 分卷阅读188 冷哼一声,“小时候许家姊妹多,我和你接触不多,倒是最近才发现你这小滑头脸皮这么厚!丢人现眼!尉迟那混小子也就罢了,也不知李兄看上你哪一点!” 明琇鼓掌大笑:“哈哈哈哈哈……好问题啊!你要是好奇的话,不妨去问问他?” 兄弟姊妹之间,每个人的样貌美丑倒都被模糊了。哪怕许柔止清丽柔美,出水芙蓉,在仙门闺秀榜上位列探花,在许二郎眼里,也还是最寻常不过的黄毛丫头。 许二郎扶额长叹:“无可救药——” 李青莲耳力很好,听得一清二楚,但他就抱着剑走在后面听明琇胡说八道,装作没听见,只是脸上又禁不住微红。 “琇琇,你有心事。”明瑄低声道。他们如此熟悉,熟悉到她的不同的笑声,他都听得出不一样的含义。 “不,已经没有了。”明琇凝视着明瑄,微微一笑。 她从来狠得下心,不服输,不认命。所以,虽然她很不舍得这些美好的记忆,但她更明白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在这个世界待得越久,就越舍不得,她必须在自己犹豫之前下手。 那是一个夏末的晚上。夏蝉争先恐后地吟唱,直到短暂的一季过后再无蝉声,新的一年蛰伏茧中的幼虫又会开始新的吟唱,故去新生,周而往复。 夜空剔透如洗,银河依稀可见。 少女的发间飘来皂角的味道,弥漫在夜风中,她轻快地跑向山头的李树,大声唤着那个名字: “李青莲!李青莲!李青莲!” 洁白无瑕的小花在月光下,散发出幽幽的萤光,树枝轻轻颤动,李花零落,宛如初雪。 少年望向那个方向,微微一愣。夜风清寒,他斜斜依在树梢,一只腿曲着,一只腿在下面,晃啊晃。他的腰间是剑,手中是酒,眸中微醺,吐息间仿佛和月光化为了一体。 “莲莲,过来下。” 白衣黑靴,施施然落地。他不知道明琇为什么搞得神秘兮兮的,但还是被“莲莲”这个称呼弄得有些局促,“阿止,你别……” 接下来的话,都被吞入肚。 明琇早就不是昔日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女了,她身手矫健,几乎不逊色于这个年纪的李青莲,又是趁其不备,双臂钳制住他的手,在他的唇上印下一吻。 他大抵也不想反抗吧。 李青莲怔在原地,久久回不过神来,过了片刻,呆滞地用指尖碰了一下自己的嘴唇,然后迅速弹开。 “你……这是亲我吗?” 明琇噗嗤。她知道以李青莲这般风流不羁的性子,在遇到她之前,与文人诗酒唱和,肯定没少去秦楼楚馆,即便自己不一定被姑娘亲过,对接吻这种事也定是司空见惯了。可现在他问出来的这句话,却和一句天雷的“你干嘛吃我的嘴唇”,有异曲同工之妙。 其实,任何一个少年,遇到发自真心倾慕的姑娘,都会忘记一切成熟世故,变回最单纯的那个孩子,抓紧手中唯一的糖果。 “你会永远记得我吗,莲莲?”明琇呢喃,“我大概是唯一叫你莲莲的人吧。” “当然!我记性可好了,从小到大因学得快,气走过不知几个师父。”他不解,“不过你为何这么问?” 如果李青莲没有遇到过她……他的一生是不是会更顺遂呢? 不必忍受四年相思之苦,不必经历背叛,不必眼睁睁看着信仰被践踏,更不必英年早逝。如果她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明瑄的三魂就不会被她合为一体,灭世的宿命不会降临,所有的一切,一定会走向一个相对更好的结局! 想到这些,明琇就自觉矫情:记忆,本来就是阶段性的,凭什么非要让别人永远记得自己呢? “没什么,我收回,”她随意摆了摆手,“记不记得,都好。” “那我也收回!我有很多朋友,今后会遇到更多的人,我当然没必要记住他们中的每一个。”李青莲下颚微微扬起,倨傲又忐忑地看了她一眼,“要是想要我永远记得你,有个方法,倒也简单。” 她收回,那他也收回。明琇知道他在赌气,刚要说什么,那股若有若无的檀香味就丝丝钻入了她的鼻。 “不要离开我,我就不会忘记你。”李青莲附身抱住她,“以后,跟着我!” 明琇眼眶一湿,乖巧点了点头,“好……不过,今晚我还有一点事,你先站在这里等我一会儿好吗?” 李青莲未有其他想法,欣然答应,甚至还喜滋滋地朝明琇挥了挥手。 明琇却步伐沉重,她走到与明瑄约定的那个山崖,从乾坤袋中取出骷髅谷中得到的神器娑婆箭。 “娑婆箭?”明瑄问,“琇琇,你大晚上叫我出来,就是给我看这个?” “哥哥,你一定还记得娑婆箭的设定吧。” 明瑄亲笔写下的设定,自然记得比任何人都清楚。 魂兮归去,他肯定道。 她明白,此时的明瑄还只是她的哥哥而已,与后来的那个陌生的他几乎可以看做是两个人。 分卷阅读189 可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成全未来的那个他和他那个注定的宿命。他被宿命推着走,从诞生到毁灭到融合,丝毫没有选择的机会。 可对明琇来说,这个残缺的灵魂确实独一无二的,天上地下千千万万遍,她只认这一个哥哥。无论是尉迟瑄还是大凶,纵然都是那个完整的灵魂的一部分,但都不是这个他。 崖边的风愈发得大了。 哥哥,回家吧,就到此为止。她的声音吹散在风里。 “唔!”明瑄的瞳孔蓦然放大,不敢相信地看着明琇刺进他胸口的那支娑婆箭。 “是不是很痛?忍一忍,忍一忍你就能回家……对不起!”顷刻间,明琇已泪流满面,她的手中又多出了第二支箭,这一次,她决绝地将箭刺进了自己的胸口。“我、我陪你一起痛……” 明瑄体力迅速流逝,与明琇互相搀扶着,“琇琇……回家。”说起“回家”这个字,他的眼睛里迸发出极为动人的光亮。“不玩了……我们一起回家……” 但与此时的明瑄不一样,明琇是回不了家的。她不属于这个时空,而她真正的灵魂早已在十恶不赦塔中与大凶做了交易,不再属于她自己了。无论生死,她都只有留在这个世界。 “阿止——” 远处传来一个声嘶力竭的呼唤。 李青莲过来做什么?明琇最讨厌诀别的场景,既然已经到了这一步,不如断得干脆利落,于是她未曾向那边看一眼,拉着明瑄直直冲向悬崖——然后,一齐坠落! 在风的压力下,呼吸已经成了一种挣扎,像是有一个魔爪将他们往地心抓去。明琇已经不关心她会坠入何方,是地狱还是天堂,周遭的景物瞬间汇成一条一闪而过的带子,她紧紧抱着明瑄,发现他也正看向自己。 成仙也好,西方极乐也好,天堂也罢,如果信仰没有彼岸,信徒们又会如何绝望? 修仙最根本的目的就是飞升。至于飞升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其本身并没有意义。 意义在于追求飞升的过程。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求道,求的就是最开始的那个原点。所以,飞升代表万物化无,开启新的一轮。明琇试图以科学的方式理解这样的过程,又觉着近似于宇宙的膨胀与坍缩,前者诞生,后者毁灭,两者之间又是首尾相连的,甚至可以算得上是同一事物的正反两面。 在丧失意识之前,明琇的脑海间突然冒起一个奇怪的念头:她抹去了过去的自己的存在,从而改变未来;但现实时空的那个她还是客观存在的,那消失的会是什么? 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 明琇回到了来时的时空,由于历史的改变,那个时空的现实也发生了一系列连锁反应。 天罚将至。 天上的那道裂口,比她离开的时候更狰狞了,如同一张贪得无厌的大嘴,已然吞噬了无数村庄城镇,缓缓在向永安逼近。 明琇心中大震:怎么会这样? 在命运面前,人如蝼蚁,纵然是化境修士、盖世宗师,对抗神力,也无从下手,只得仰颈等待审判。 不过,明琇仍然相信自己所改变的历史,一定能拯救灵界。因为轮回已经被打破了,在这个世界上的明瑄,只会是属于大凶的那半灵魂,根本不可能飞升。 天劫来临的这几个月,灵界各地天灾人祸,黄河决堤,暴雨连绵,天崩地裂。无数的难民都涌入幸存的城镇,其中修士人数最多的永安,成了人们最信任的避难所。 李青莲还活着吗?这是她当下最关心的问题。但城门口密密麻麻得都是人,她被人潮推动着,举步维艰,更别提去寻找谁了。 在一片混乱之中,明琇被人群冲撞得愈发茫然无措,偶然间,发现人群中那抹明黄色的身影,发间金玲声动,是哭喊声中唯一一道清脆悦耳的声音。 “神爱!”明琇激动地大叫。 神爱正疏散着毫无法力的百姓,让他们退到三千修士搭建起来抵御天眼的结界中,也不知是周围太吵闹以至于她没有听到有人在喊她的名字,还是她实在忙碌,根本无暇顾及闲杂之事,明琇叫了她好几声,她都没有回应。 明琇逆着人流前行,努力挤到神爱眼前,期待地望着黄衣少女。神爱终于回过头,看到了明琇,却也只是看了一眼, 那么恨她的神爱,此刻也只是匆匆从她身边走过,忙碌地赶去支援结界。 “沈爱!”明琇再次唤她,这一次,叫的是那个已经没有人使用的名字。 神爱终于停下了脚步,皱了皱眉,“你怎么知道沈爱这个名字的?你认得我?” 明琇:“我认得你!我们本来是好朋友,但我为了报仇杀了你父亲,你后来很恨我……” 神爱厉声道:“荒谬!杀我父者乃李青莲!你究竟是谁?为什么要现在来捣乱!?” “我……”明琇欲言又止,又见另一黑衣男子将她推开,挡在神爱身前。 “小正经!” 是陆子约! 分卷阅读190 “神爱,不用理这种趁乱寻衅滋事的人。”陆子约说着就拉神爱离开。 “等等!你们……”明琇咬了咬牙,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你们真的都不记得我了?” “姑娘,我们当真还有急事。恕不奉陪!” 没有人记得明琇。她是被历史抹去的人一样,毫无存在的痕迹。虽然仔细想来,这确实是一个她应该预料到的结果,但当这个结果真正来临时,明琇还是难过得不能自已。 爱人,仇人,朋友,都不再与她有关。 都成了彻底的陌路人。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一兀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87章 【清平调】3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天地一道横雷,将一座小青山从中劈开, 宛如樵夫劈柴, 斧落柴断, 干脆利落,而那些随山崩而身亡的人就如同木屑一般,散入狂风暴雨,刹那间尸骨无存。雨越下越大,像那从天而落的洪水, 叫嚣着要吞并天地化为一线。 明琇的左眼被雨水浸透,视线变得模糊,她试图用手抹去雨水,可擦抹的速度根本及不上大雨倾泻而下。看黄昏的暮光开始降临, 深深地浸透了着那雨幕下的朦胧。瞑色仿佛是水墨画上的晕染, 从天空到大地弥漫, 天、地的边界不再明晰,山脉渐渐地淡入那茫茫的、沉暗的暮光之中, 远处沉沉的瓷色尽头, 那漫无边际的地平线也变成了和天空、暴雨一样的颜色。她眼中的世界就沉入了这片苍茫之中,仿佛下一刻就将归于混沌。 不敢相信这就是仙都永安。 永安,象征着灵界的鼎盛峥嵘, 这里有不胜枚举的古老楼阁,灵气充盈世所罕见,甚至行走于永安街头转角相逢者,便有可能是将会被载入史册的风流人物。重回故地, 天堂堕为地狱。先有当年明瑄为救她而落笔烧毁仙都七十二楼,后来则是朱无咎死后群雄破城讨伐九阙仙盟,这两次灾祸都使得仙都损失惨重,可要是与现在的这一幕相比,就都不值一提了。 南边的堤坝处,符离宗率领丹修结阵抵御洪流,暴雨助长了水势,想来他们也抵挡不了许久。越来越多的难民自西北方向涌进永安城,他们争先恐后地跑向由三千修士搭建的抵御天雷的结界,结界覆盖了一整座山,然而相比如此庞大的人数,仍然是杯水车薪。奔向避难处的路上,十步可见被踩踏致死的百姓的尸骨,这依然没有阻止人潮疯狂地挤入结界,甚至有青壮年为了挤入早已饱和的空间,不惜将占据了结界中的位置的老弱妇孺挤出结界。 求生欲会使得人变成野兽。 明琇见惯世态炎凉,对在危难时刻暴露出的人性并不以为然,然陆子约秉性纯良,见不得如此惨烈,忍不住低下头,手指紧握刀柄,将腰间一把饮火刀捏得咯咯作响。 明琇按住饮火刀,“陆子约,你可知李青莲可还活着?” 陆子约方要答话,神爱就厉声打断,“你究竟是何人?为何认得陆期与我?李青莲在哪里又与你何干?” 陆子约经过神爱这么一提,生出疑虑,省视明琇,始终对这张脸毫无印象,却发现明琇的右眼上戴着一枚黑色的眼罩,甚是诡异。未曾想,在雨水的冲刷下,眼罩落地,露出那只几近透明的眼眸,似鬼似妖,点缀在少女苍白的容颜上,呈现出一种妖冶残缺的绝美。 哪里像是人类的眼睛! 二人着实为这只鬼眸一惊。 “等等!”见他们正要走,明琇拉住神爱的手腕,发现神爱的手绵软无力,无疑是手筋被废,更佐证了她关于对自己所改变的历史的猜想:娑婆花带她穿越回过去,并非真实的过去,而是人们记忆中的“过去”,所以,这些年灵界发生的大事并没有大改变,只不过她和明瑄的命运彻底被改写。她过去的存在被彻底抹除,而现在的明瑄也不再是她的哥哥,而是本就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大凶,也就是,原男主尉迟瑄。 神爱双眉之间的小山峰又深了些。明琇以为那是她想起了什么,燃气一丝希望,遂拉住她的手,“灶上一堆雪,又白又松软,本是天赐物,入府归红尘。……是你写的那首打油诗,还记得吗?你、我,还有陆子约,我们三个一起经历了大匡城的弟子选拔赛,我永远记得那段时光,再快乐不过了……我给你梳过双马尾,你被我捉的蜥蜴给吓到过,我们原本一见面就要吵架,但无论我们吵多少次,都不会真的生气。记得你被李青莲收为弟子的那天下午,我们一起逛街庆祝,当时你以金钗换酒,还大方将酒赠与了我……这些你都不记得了?” “我没有姑娘这样的朋友。” “不是朋友。”明琇凄然,“沈爱,是明琇对不起你。我本与你相投,却不得不利用你抱我血海深仇。祭天大典,瑶台之 分卷阅读191 上,是我以鬼道控制了你……” 父亲之死一向是神爱的死穴,神爱悲愤之下以灵气震开明琇,“疯妇!你怎么会知道这些?” 明琇这一跤摔得狠,小腹当即传来一阵剧痛,她蜷缩在地,浑身痉挛,竟连站也站不起来。她心中觉得荒诞又可悲,她宁愿神爱恨她,也不要像现在这样被所有人遗忘。这分明是她自己的选择,可当这个选择的结果真正来临时,她偏生无法如想象中那般冷静理智。她“哇”得一声哭了出来,想用手撑地将自己撑起,不至于弱小到需要别人搀扶,但是手方抬起,眼前就是一黑。明琇意识尚存,但身体已经动不了了。 陆子约伸手搀扶,注意到明琇微微隆起的腹部,便对神爱道:“这女子似是有身子,我们还是将她送去结界为好。” 女子怀孕本就如兵在其颈,明琇此刻又悲从中起,急火攻心,意志固然一如既往得坚韧,但身体异常虚弱。 神爱低声叹了一口气,“救吧。又疯了一个,也是可怜。” . 明琇醒来的时候,身边传来阵阵刺鼻的酸臭,睁眼一看,原来结界之中尽是拖家带口的流民。他们每个人都仰着头望向天际,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东西。 “天关开了!天关开了!”尖叫声一浪高过一浪。 明琇望向天边的那道“天眼”,然后就再挪不开眼,说是焚天灭世,不外乎如是! 五十多道紫光雷电接连落下,有的被结界抵挡,却又去而复返,使得整个结界有如暴雨梨花,摇摇欲坠。整座山峦都笼罩爱一座移动的雷池之中,谁也无法预料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一旦结界支撑不住,而天雷依旧接二连三,那么其中的三万条性命灰飞烟灭,也在旦夕之间! 众人最害怕的事很快就来临了。 轰隆! 一道狰狞的天雷,如同神祇手中巨大的镰刀,横空劈下!这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将那由三千修士拼尽全力以灵力搭建出来的结界瞬间击碎。 天火、暴雨、洪流、成片倒下的林、无人理会的断肢、面目全非的难民……明琇被人群挤到一颗参天大树下,正待喘息,却感到山地震动。原是背后那颗巨木也被雷火击断,正要倒塌!若真的倒下,流民必无法趋避,届时又是死伤百千。 以明琇的修为,提一口气本可以迅速躲避,但她本性刚硬,历经大小磨难,从未想过临阵逃脱。危机之下,一切全屏本能行事,竟全然忘记自己如今身体虚弱,根本不可能以一人之力抵挡这参天巨木。 当明琇反应过来时,已然太晚,她调动浑身怨气,正当决定竭尽全力抵挡,却见那颗巨木竟忽然之间从中裂开,然后——刹那间迸裂,化为木屑残渣! 明琇虽还不知发生了何事,但凭习武之人直感,感受到了一股剑气凛然畅意,无所拘束。 混沌的天空中青光绚烂,凭空出现千万道天壑,有如画师以大写意泼墨洒下! 巨木粉碎,竟只是一人一剑。那人白衣猎猎,双脚陷入地面一尺。方才劈断巨木,他又一跃而上,直冲云霄,以两袖清风驭天光紫电,浮空如游水,地上之人还未看清那两道雷电是如何被挡下的,就见得天上爆发出一阵白昼般的火光,随后轰隆一声巨响,那两道天雷竟就被那一人拿捏着相互抵消了。 那剑客白衣广袖尽数碎烂,被他随意撕去,露出青筋暴起的手臂,肌肉坚若磐石,磐石上留着血,却依旧蕴藏着开尘辟寰的力量。 是他! 仿佛天地间再无别的声音。有那么一刹那,明琇以为自己失聪了,张了张嘴,发出来的声音也是哑的。 那一刻嘈杂的世界默然无声,那一抹白带走了眼前所有的所有的颜色。她一阵晕眩,口干舌燥。 “他、他不是都挡完两道天雷了吗?还不下来?”有人小声问。 原本只是几个人窃窃私语,可过不了一时半刻,这质疑声就越来越响。此时,一死了妻儿的流民爆发出一声嘶鸣,哭喊道: “我知道!我知道!谪仙为什么不下来……天关开了,世人不都知道开天关这是什么意思吗!?” 天关一开,天神、凡人,至此只有一线之隔。穿过天关,就可得到天下气运,从此飞升。 有人恍然:“他想一人独吞天下灵气!他要飞升!一旦有人飞升了,也不知几千年开一次的天关就会合上!这是天神在凡间甄选合适的飞升者!” 更多人附和:“不行,这不公平!怎么能让这种自私自利的人独享飞升的机会!” 一少年站到石头上高声道:“老话说得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谁能成神、谁不能成神,难道也有种吗?老天爷就把这机会放在我们面前了,能不能成神仙,长生不老,洪福齐天,仙女儿给陪床,天兵儿给抬轿,就看今朝了!” 明琇捂住耳朵,可堵不住愈发恶意的质疑声。原本还在往后退却的人们突然蜂拥向前,人们对于长生的渴望一时间压过了他们方才所经历的巨大恐惧——人人都想要一步登天。 修士固 分卷阅读192 然能御剑,但更多的凡人只能仰望那道天眼。 只缺一条登天的路! 第88章 【但为自由】 天裂就像一只巨大的眼睛,在乌云中慢慢睁大, 露出混沌的“眼珠”, 道道闪电在混沌中酝酿着下一次爆发, 谁也不知道下一刻将会发生什么。但曾跃出圈外的明琇知道一条真理,人们眼中的世界仅仅时候他们眼中的真实。跳出这个局限,就会发现人们身处的世界只不过是一个随时能被摧毁的时空,它的诞生可能来自于神的一个哈欠,也可能单纯只是一种无意义的偶然, 就连生存本身,也不过是自然一念之间的变数。 直至此刻目睹天劫降临,一瞬间,明琇忽然觉得自己所做的努力统统毫无意义, 方才理解尉迟瑄试图拯救一切、改变命运十七个轮回后依然失败的奔溃的心情。 难道只有顺应天命, 眼看时代落幕、万物归墟, 她在命运面前,终究还是也如此无力吗? 想到此处, 明琇的小腹处再次传来巨大的痛处, 她冷汗淋淋,几近虚脱,强行用修为将痛感压下去后, 恍然一拍脑袋:其实未来根本没有改变吧! 如果历史真的已经被改变了,那么明琇既不存在于这段历史,这个孩子又怎么可能存在? 恰恰是她腹中的这个小生命成为了她最大的证据,证明了历史的不可逆。发生过的事是“实”, 而记忆是“虚”,她固然影响了由众人的记忆所构建出的世界,却无法改变已经发生的过去。 那娑婆花指引她去到的那个时空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明琇鼻尖一酸,心中愈发委屈,如果根本没有意义,她穿越回过去亲手杀死了那个世界的哥哥和自己,最终导致她从所有人的记忆中抹除。明琇仰头,望向凭虚御空的男人。李青莲还活着,说明他在原本的时空就未曾死去,明琇知道他已不记得自己了,但还是由衷地笑了出来,仿佛再次看到如此鲜活的他,就已是最好的慰藉。 结界一破,上万百姓失去了最后一道屏障。北边符离宗弟子虽竭力布阵抵御洪流,但阵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裂口,一道道江水从罅隙中涌出,怕也挡不住几时。南边的仙门弟子在疏导人群,但人数实在过于庞大。能够御剑飞天、建起结界的修士与泱泱大众相比,毕竟只是金字塔最上面的一小点,要庇护这么多人早已超出了修士能力的极限。而且逃难的人们显然并不知晓,他们心中的圣地永安城,早已不再能庇护他们。 大风卷水,林木为摧。壮士拂剑,浩然弥哀! “大水拦不住了!留在山上,往高地走,莫要下山!”李青莲御气传音,轻喝一声,“起!”随即便已凌空一剑,破空裂土,剑气青光缭乱纷飞,山脚下顿时出现了深及数十米、横竖交错的沟壑。其中被剑气震出的泥泞、碎石翻飞,有如利剑,击打出无数坑洼。那些深沟尚能阻挡洪流一时,却也只是一时片刻的逃生时间,山顶上的万余人大多是毫无修为的普通百姓,面对如斯大水,等同于被困于一座水中孤岛。 不多时,大潮横拖千里,涌入永安城中,平原上成千上万的人被洪流卷入,仙都永安,彻底沦为人间地狱。山上数万人眼见山下大水,全部都往更高的山峰跑去,数米宽的登山道路瞬间被围的水泄不通,谁也上不了山。 李青莲遥望脚下山路闭塞,体内如汪洋肆意,大喝一声“我来开山”,就骤然飞到山头,手中青光如雷,剑气如虹。他周身罡气暴涨,剑锋青芒一涨再涨,哪怕明琇像个很远,都可以看到那股罡气原先只在他挥剑时有丝丝缕缕的影子,现在却是持续不断地维持着爆裂般的效果,从剑尖蔓延到他手臂、躯体,看上去犹如天神降世,青龙入剑。 世人练剑,前辈都会苦口婆心叮嘱切不可被剑驾驭,人驭剑,而非剑驭人。但李青莲从人品到文品,向来以不受拘束、天马行空闻名于世,竟在剑道上也不屑循规蹈矩,故反其道行之,人随剑走。使问酒剑法,并不讲究章法,就这么歪歪斜斜地似是醉了一般,剑气就能开山劈地。 冷锋一起一落,将拦路的树木彻底碾作齑粉。 山路被拓宽了好许,人们涌向最高峰。明琇被人群推搡着,根本无法靠近李青莲,她竭力喊着他的名字,可女子的声音流入嘈杂的人声和磅礴的水声之中,就如石沉大海。 明琇在下面看着他拼了命保护别人的样子,始终放心不下,只因她知晓李青莲素来是遇强则强的性子,哪怕是与天争,也势必要争出个一二。他侠肝义胆,明快洒脱,偏生骨子里还有着文士的那股子倔强。文人以笔为剑,以文证道,亚圣一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让后世多少士子前赴后继,死而后已,这种信仰——相信自身的存在与社会、天下、宇宙息息相关,无需任何理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甚至比宗教中信徒对于神明的信仰,更加顽固。 也不知最初是谁传出了“渡天关就可以飞升”的消息,在李青莲替众人挡下数道雷电后,骚动就再也没有停歇。 一人挡下天雷。 分卷阅读193 这样的人,强大到超越了普通人想象的极限。 因而人们开始畏惧、猜疑。人性本自私。大部分人深知自己是自私的,而他人也同样自私。 说到底,人们根本不相信比自己强大太多的人,会愿意不惜一切拯救他们。自古以来,强者都凌驾于弱者之上,这才有了奴役、统治和阶级。 后面有的人等不及要登山,可前方乌压压一大片,愈发令他们歇斯底里,各种谩骂和恶意的揣测充斥着本就压抑的空气。 有人哭喊着,“完了,一切都完了!老天爷为啥要这样惩罚我们这些无辜的人!我看这天劫,就是那些修道者为了飞升搞出来的玩意儿!” 灵界的普通人,又称“无缘者”,是天生没有灵脉,无法步入仙道的人。这些人往往只能从事一些普通的工作,地位永远低于仙门世家弟子,他们一方面无比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修道者,另一方面,心中又潜藏着那些上天宠儿的嫉妒与怨恨——这些负面情绪,在灾难来临之际,彻底爆发。 但凡出现危机,人群中从来都不会缺少谣言,而且谣言永远比真相传播得更快、也更容易教人相信。 待到谣言穿到明琇耳里时,她听到的版本变成了阴谋论:仙道大能为了打开天关,根本不在意百姓的死活,他们企图将百姓祭天,铺成他们的飞升之路。 一个声如洪钟的壮汉站到了一块大石头上,振臂高呼:“凭什么那些修士飞升当神仙享福,就要我们牺牲!?兄弟姊妹、父老乡亲,我们可不可怜?” “可怜!” “这公平吗!?” 众人纷纷响应。“不公平!仙门独大,统御灵界,从来就不公平!” 愤怒的人们纷纷挥舞着铁锹、拳头,对着天上白衣。“修仙的!你休想一人夺天下气运!” 灵界之人对“开天关”的传说都不陌生,传说只要天关一开,神、人便只相隔一道天裂。谁能穿过天关,谁就可汇集天下气运,实现肉身飞升。 飞升,超越生命的极限,自古以来便是人们的终极梦想。人人皆想一步登天,除了他。 明琇看得清楚,李青莲离天目最近,他完全可以一步登天,但他没有。 李青莲一手神功超凡入圣,绝无俗气,惹得流民中一个七八岁大的女娃指着天上人,大呼,“那位哥哥是剑仙!爹爹,我看到神仙啦!” 只有孩童尚且不知什么是嫉妒、什么是从众,因而童言无忌。 女娃他爹无暇理睬她,明琇听到后却嗤了一声,“什么神仙,那人怎能做得了神仙!他还是做个江湖游侠算了!” 女娃咬着嘴唇,不解地看着激动得过头的明琇。 “那个笨蛋怎么舍得放下一切去做神仙……别说绝情断欲了,他连抛弃你们这些人自己去度天关都做不到,他是顶多情的人啊……” 说着眼中划过一抹戾气,恶狠狠地抓住一个挥舞着烂铁锹的莽汉,一拳将他打倒在地,直将那山石一般的脸打得鼻青脸肿、鼻血横流。打完了,明琇就指着周围一群人大骂:“忘恩负义的王八羔子,没有他替你们挡天雷,你们早就被雷劈死了!” 那被打趴下的汉子大抵已然陷入了绝望之中,当下竟嚎啕大哭,“洪水马上就要蔓延到山上了,我们这些无缘者横竖不会飞天,不被雷劈死,也会被大水淹死,早死晚死,也莫得其他法子啊!” 明琇望了一眼平原的惨状,又迅速挪开视线,面如死灰。在这样的绝境下,她实在也无法理直气壮地去指责频临死亡的人。 就在这时,天空中再次传来震耳欲聋的轰隆声,但这一次,明显不是雷声,而是引擎的轰隆声! 明琇往声音的方向望去,只见一艘巨大的飞船缓缓飞向他们所在的山巅。 第一眼看到这巨鲸般的机甲飞船,就有一种感觉油然而生:那是一种使人透不过气来的,从毁灭和孤寂的韵律中飘曳出来的梦幻感觉。的确,在这犹如末世一般的景观下,出现一艘庞然、精致、宏伟的飞船,确实是一道奇特而令人难以置信的风景线。 巨鲸降落,泽火的味道成为了希望的火引,人群迅速裹挟住飞船,争先恐后地要乘船避难。 驾驶舱内走出的赭衣男子,身形高而瘦长,通眉长爪,目光阴鸷,看上去阴郁冷漠,让人不禁畏惧三分。他喝令道:“大鹏至多承载五百人!本城主会往返数次尽可能救更多的人去往中原第一高峰泰长山避难,你们现在如若为谁先谁后起争执耽误了时间,便无异于杀人!” 李青莲从天上降下,扶着长剑,疲惫地喘着气,嘴角露出一丝笑意。“阿壑来得很及时……” 李成壑的语速历来很快,但此刻的“快”却带了隐隐关切之意,“李青莲,你黄河一战重伤初愈,就如此不惜真元,我看你往后还想当废人吧!我既已到,你还不快滚!” 李青莲脾气也硬,李成壑越是要他走,他就越是不动,站得稳如磐石。“那就拜托阿壑了。不过我要守在此处,你不必管我。” 李成壑急得双 分卷阅读194 目发红,正待说些什么,就听等不及上船的人催促,“城主,他不愿意走就让他最后走好了,你可不能徇私啊!是他一人的命要紧,还是我们这船人的命要紧?” 洪水随时都有可能淹没这座小山,因而越早乘上大鹏,就越多一份生机。生死关头,人品高下顿时明了,有的人不愿谦让,争先恐后,且因年轻力壮抢得过老幼妇孺,于是第一批上船的人八成以上都是青壮年男子,其中仙门弟子也有不少,毕竟道德在这个时候并不能救命。由于时间太过紧迫,李成壑也不可能干预谁第一批上,因而待到大鹏中站满了人,就迅速起飞离地。他最后深长地看向李青莲的方向,却没有再多说一个字。 天地苍茫,白衣茕茕孑立。 李青莲忽然听到一个声音在呼唤他,由远及近。 那是一个陌生的独眼少女,他看着她的脸却始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都到了这种时候,明琇已经不在乎他到底能不能想起她来了,只是迫切地道:“青莲,这里你终究是护不住的!我们一起飞升吧!” 听罢,李青莲只是摇了摇头,“姑娘,万民受难,灵界危在旦夕,李某这个时候窃命为仙,岂非永生永世心中惭愧?” 明琇心中已然懂了七八分,但仍问,“若成为神仙,超脱轮回,无灾无难,还有什么好怕的?” “别人说李某胆大包天,但李某就怕问心有愧,要我寿与天齐做老王八,有什么意思?生为人,死为鬼,死后去到何方,谁他娘的在乎。” “哈!”虽然知道很不和时宜,但明琇还是在听到这熟悉的骂娘声后笑了。“李青莲你这个笨蛋,纵你一剑辟尘寰,也当不成剑仙;纵你求仙问道一世,也当不成无欲无求逍遥仙!怪不得都称你为谪仙人,活该!活该被贬下凡,你他娘的就当不了寂寞神仙!” 她像是在骂他,却又好像不是。李青莲凝眉望向这恣意狂妄的女子,一时间脑中竟一片空白,这种感觉前所未有,当真古怪至极。 明琇微笑,“你说过,让我跟着你……” 李青莲一惊,“我什么时候……” 明琇打断了他,继而紧紧抓住了那双血迹斑驳的手,“所以就算下地狱,我都会跟着你,再不放开你的手。” 这句话难倒了他,正要询问究竟是何用意,忽然被天上大鹏飞行的轨迹吸引了全部注意力。 “阿壑怎么把大鹏开往这个方向?” 明琇仰头,也注意到了奇怪之处——下排的蒸汽口全部打开,整座飞船正在全力向上升,越来越靠近天裂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大凶君/真男主尉迟瑄就要出来啦 本来想赶在今天生日当天存完结局的,结果还是比预想中的要多。 你们觉得什么样的结局算是he呢 第89章 【九死不悔】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明琇仰头,也注意到了奇怪之处——下排的蒸汽口全部打开, 整座飞船正在全力向上升, 越来越靠近天裂了。 “我去看看!”李青莲拔.出问酒, 正待御剑,却发现腰间一沉,低头一看,却是一双小手环住了自己的腰。“……你下去!” 明琇整个人都紧紧贴着他,就差没把双腿也缠上去了。“我不!你休想甩开我!” 李青莲甩也甩不开, 对一个弱女子,又不好来硬的,就这么纠缠着飞到半空中。“可是李某真的不认识你啊!” 不认识她? 李青莲,你若敢把我忘得一干二净……我就、我就…… 我就继续用力喜欢你, 然后让你不好意思不再喜欢上我! 你逃不掉了。一旦你再次喜欢上, 我就逼你听完我们之间的故事, 全篇背诵,随时抽查。 想完这么多, 明琇忽地神清气爽, 一边淡笑,一边磨牙,“李青莲, 等我们活下来后,再细聊。” 李青莲后背一寒,莫名听出了秋后算账的意味,可他明明不是什么特别有耐心的人, 但对这个乖张女子总是无由来多一分忍让。 “抓紧了。你若掉下去,我可没空救你!”李青莲这么说着,腾出一手,牢牢抓住了她环在腰间的手。 仙剑问酒极有灵性,却也个性十足,如同其主人,好似对一切循规蹈矩的事都没有兴趣。问酒像个醉汉一样,歪歪扭扭地飞,气流愈发震荡以至于剑上颠簸,速度却快得惊人。明琇本来就有些恐高,这会儿更是连往下看一眼都不敢,只得将头埋在他坚实的后背,双腿打颤,只盼着快些降落。 两人越来越接近那座叫做大鹏的飞船,也愈发接近天裂的中心。那道裂空的中央,状似瞳仁的位置,有一个混沌旋涡。旋涡本身并没有吸力,但它仿佛有灵魂一般,任何见到它、靠近它的人都会动摇心智。 就好像有一个诱惑者在你耳边说,穿过天关,你便是下一个天神。 飞升吧,离开这个肮脏的世界……无我,何来世界?我之 分卷阅读195 后,任他洪水滔天! 大鹏上的齿轮和活塞发出一阵咔咔声,蒸汽引擎的声音就像是无休的雷声,古铜色的螺旋桨飞速转动,在空中留下微微闪烁的残影,推动那庞然大物逐渐靠近旋涡。 明琇很清楚,一旦有人飞升,这个小世界将灰飞烟灭。 “李青莲,大鹏正在飞向天关!不能让那船人度过天关!” 李青莲万没有想到大鹏会驶向那个方向。陆地上尚有大炮可以攻击大鹏,可是,一来大鹏已飞离陆地太远,可能已然超出了射程,二来难道为了阻止那船人通过天门,就可以理所应当地牺牲整艘船上五百条性命吗? 李青莲道:“若是李成壑驾驶,他绝不会违背原定计划。我且御剑去驾驶舱一探究竟!” 谁知,李青莲正御剑向上飞去,大鹏的机身上隐藏的紧急火炮竟突然,瞄准了他。 轰隆! 天地间发出了一声识破惊天的巨响。只见机身的炮台上喷射出一连串火焰,滚滚浓烟如乌云般翻滚而出。其中一颗炮弹从离飞剑很近的地方擦过,他们周遭的空气都似乎被瞬间烧干了。 明琇在浓烟中什么也看不见,捂住口鼻不敢松懈,几乎要窒息——死神擦肩而过!只要刚才李青莲的反应慢一秒,现在他们便已是天边的两朵祥云了。 “他娘的!畜生!” 李青莲拍拍身上尘嚣,不惧火炮,重新飞往高空,“呵,他们以为炮火就能把我逼退吗。待我杀上去,让那驾驶舱里的人滚出来!姑娘,怕否?” 明琇回答得坚定有力,“不怕!死生无惧!” 然炮火无常,人心更无常。 待到他们飞到那庞然大物的头部机舱时,李青莲突然半途停了下来。明琇因为惧高不敢睁眼,却明显感觉到他一贯□□的脊梁开始颤抖,背上坚若磐石的肌肉,每一块,此刻都痉挛抽搐。 “怎么……”明琇睁开眼睛,话却没有问完。她的瞳孔骤然扩大,望着那打开的舱门,无疑是震惊到了极点。 李成壑的半个身体悬空,那双灵巧的、能够写出诡谲诗篇、制造精妙机械的双手此时无力地垂下,就像是两团棉花,在狂风中零乱摆动。 李成壑的胸口插着一把农民耕作用的镰刀,他垂着脸,被暴民挟持住四肢,然后—— 人们算准了李青莲来的时间,将男人的尸首抛下苍穹。 李成壑……不是去救这些人的吗?半个小时前,他还信誓旦旦地让李青莲等他回来。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个地步?为什么?明琇无法接受如此荒诞的事实,全然愣住了,直到身前的李青莲疯了一般地向下飞去,她才清醒了一些。 “不!!” 逆风而行,泪水被吹回眼眶里,连同被风声吞没的嘶吼一样,了无踪迹。 由于肉体下坠的速度太快,李青莲回到地面的时候,李成壑已然坠地,身骨尽碎。 废墟上,李青莲一步步踉跄着奔过去,“阿壑……阿壑?”他不相信那些不成人形的躯块是他的弟弟,他一声声唤着,可是回应他的,只有空山寂寞的回声。 明琇惊魂未定,泪水潸然滑落。“青莲,你振作起来,城主他已经——” “啊!!!!” 李青莲仰天长啸,几裂穹苍,一步步踉跄着奔过去,嘴唇鲜红,翕动着,最后仍倔强得抿紧。只是他再也支撑不住了,重重摔于宫阙的残骸上,失声痛哭。 明琇与他一起跪倒,心中仍然有些恍惚。 为什么,为什么英雄倾其所有要拯救的人却是腥臊肮脏的灵魂? 他们疯了,为了成神可以什么也不顾。在欲望面前,人毫无善良可言,李成壑不遵从他们的意愿将大鹏驶向天关,那么他们就要杀了这个逆行倒施的人! 天上的大鹏就快度过天关,真正离飞升只有一步之遥。 很快,一切都要结束了。明琇大笑,笑出了眼泪,人人都说神仙比人好,到头来,反倒是一群自私自利的小人能够成为神仙吗? “琇琇……琇琇……” 明琇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很久违了,那个声音在呼唤她,可环顾四周,却不见人影。 “大凶弟!”她准确无误地认出了这个声音。正是他陪伴她度过了无数个至暗的夜,喜欢欺负她,却也一直在磨炼她。大凶将他的本事倾囊相授,成就了现在的她。明琇无数次怨恨大凶夺走了自己的一只眼睛,让她成为了一个不容于世的怪人,还要夺取她的灵魂……可又无数次感恩他的存在。那个可恨又可爱的家伙,嘴巴上说着不相信任何人类,却一次次拯救她。 以至于日后大凶被证明其实是这个世界的尉迟瑄,甚至是她所经历的大部分事情的幕后主使,明琇还是无法全然将他当做如朱无咎那般的仇人。后来,他与明瑄融为一体,三魂合一,共用一个机甲制成的身躯,但是明琇始终认为大凶和哥哥,终究是相似却全然不同的两个人。 “大凶弟,你在哪里?”由于大凶并非凡人,而是轮回之外的神明,他的记忆并 分卷阅读196 没有因明琇的穿越而改变。于是,他成了整个世界唯一一个还记得明琇的人。 “琇琇,爷回来了。” 明琇找到了一块水塘,俯身照出了自己的容颜,发现那只透明的右眼又变得漆黑。 “爷就最后和琇琇说几句就走。” “走?”在外人看来,她或许像是在自言自语。“走去哪儿?你不是已经有身体了吗,为何又回到了我的眼中?” “琇琇,你首先需要知道一点,那就是你的计划奏效了。你在过去用娑婆箭‘杀死’明瑄后,明瑄得以穿越回原先的时空,因此,明瑄也成为了这个世界的神明。在他的世界里,那本还未写完结局的小说,可以影响这个世界发生的事。” “所以,李青莲死而复生,也是由于哥哥重新开始续写小说,从而改变了书中人的命运?” “八成是明瑄的手笔。不过,也别高兴得太早,相信琇琇早已发现,他也不可能在没有‘因’的情况下缔造‘果’,他只能在一定的限制下改变人物命运,而不能超越自然的法则。” 明琇声音一沉,“我明白的。例如说,《文道仙途》中天关开启,时空出现裂缝,凡人飞升成神,代价便是小世界的毁灭。哪怕是哥哥也不可能推翻这个世界的法则。大凶弟,那你的身体现在究竟在哪里?” 尉迟瑄顿了顿,“我在那艘船上。没办法以用我英俊的脸面对面跟你道别了,可惜了呢。” 明琇心中一紧,“难道你打算……” “琇琇!”他似乎轻笑了一下,“说真的,爷真的是个不错的男神,又讲道理,又爱你。我从始至终只想要弥补我在飞升之初因一个不忍而导致时空僵死的局面,既然琇琇已经打破了轮回,我又有什么理由不遂了你的心愿呢?你也真是的,明明都已经跳出轮回看到过这个世界的虚幻,竟然还能义无反顾留下来,竭力拯救这个与你无关的世界。” 当一个人开始质疑生活的真实性的时候,他对生活的态度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明琇选择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而尉迟瑄选择相信自己看到的。 前者是坚定的虚幻,而后者是妥协的真实。 “什么是真实?什么是虚幻?哪怕是神自己,也分不得清吧。在我看来,付出过真实的感情的东西、经历过的事,才是最真实的。” “琇琇真的长大了。”他很轻、很轻地叹了一口气。 “虽然你不一定相信,但正是曾一度想要让一切终结的我,很爱这个世界。比任何一个人都更爱。” 突然,天空中开出了一朵巨大的火焰花树。 大鹏中发生了一场爆炸。机甲零落成碎片,未曾被大火融化的骨架,一边燃烧,一边下坠。 此情此景,有一种极为残酷、阴郁的华美。就像深海中的鲸落。当鲸鱼在海洋中死去,它的尸体最终会沉入海底,成为无数生物的养分,将生命延续给新的生命。 明琇一低头,看到右眼眼珠再次变得透明。 这只眼将永不见光明,似是一种无声的祭奠。 大凶说他爱这个世界,明琇其实是相信的。如果不是深爱,怎会为了红尘而舍弃飞升,本可以成神却堕为凶煞?怎会苦苦煎熬十七个轮回,次次看它毁灭而崩溃?怎会将对灵界的感情深刻投射在灵魂里,哪怕天魂分裂进入另外一个世界,成为明瑄后依然固执地写下了这个世界?又怎会在最后猜到人的欲望会将世界毁灭,因而故意登船在最后关头引爆炸.药,坦然迎接死亡? 只是这种爱太深沉,他会因为这个世界的种种不完美而痛苦,会为人们的劣性而绝望。 灾难还没有结束,条件不允许李青莲将过多的时间用于悲伤,他迅速回到了抗灾的前线,组织修道者重新搭建起庇护一方的结界。 他在这么做的时候,必然已十分清楚,他所拯救的人并不完美,他的付出也不一定能有回报。 人世间许多的黑白是非,其实并不容易说清道明。刚才在空中炸成烟火的人中的大多数,或许不是英雄,也不是恶棍,只是普通人罢了。 混沌的、迷茫的、从众的、矛盾的普通人。 . 暴雨、天雷、洪水,持续了整整七天。 七天后,天裂才逐渐闭合、消失,沉寂数月的太阳这才穿过云层,露出一丝帘后真容。 就在第一缕刺眼的阳光照下来时,令人惊叹的一幕出现了。 明琇耳中忽然充斥了无数狂嘶历吼,无数若隐若现的凶煞妖魔从四面八方,如潮水般涌出,数目之多,可比海中游鱼! 万千妖邪倏忽而来,若飞蛾投火般纷纷向阳光飞去,转眼而逝,生死存亡间,竟只是一缕青烟。 妖邪、灵体全部都随着天裂的消失,离开了这个世界。这时,有修道者尝试运功,却发现体内灵气全无;有人想要御剑,灵剑也毫无反应,变成了一把普通的剑。 洪水退却,雨过天晴。 明琇在一片荒芜中奔跑,喘着气爬上了一座废墟, 分卷阅读197 之间男子正躺在废墟之上,将浊酒灌入喉中。身边插着一把三尺青锋,在阳光下折射出辉煌的光。 “世间的灵气随此劫消散了。”他云淡风轻,“从此,再无仙道。” 比起那些嚎啕大哭的修道者,李青莲的反应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没有反应”。但明琇知道,他心中的伤,怕是要很久才能愈合。 “李青莲,之后你打算去哪里?” 李青莲似乎并没有听到她的问题,他诚然醉得很厉害,直将白日看成了明月,“青天有月来几时?我今停杯一问之……” 明琇哽咽:“李青莲,别喝了,想哭就好好哭一场!” 李青莲却指着天空,笑了起来,“明琇,看呐,天上有字!” “你醉了!” “不是,天上,快看……” 明琇顺着他所指望去,竟真的看到了云彩组成的模模糊糊的字,依稀好像有三个“安”字:平安,亲安,心安。 明琇恍然意识到了什么:哥哥!是哥哥——是回到现世的明瑄用笔写下《文道仙途》的结局后,以这样的方式最后与她道别。她闭上双眼,仿佛看到那三个词变成了一句话,明瑄在她耳边轻轻说:哥哥平安了,爸妈都好,琇琇,这下你可心安。 明琇再也忍不住,放声大哭。 李青莲站了起来,沙哑着嗓子,“明琇,你也没有家了吗?别太难过了,从今天开始,一切都会往好的方向发展。” 明琇哭着哭着又笑了出来,破晓的晨光照在她洁白的脸颊上,为她渡上了一层柔和、平静的光芒。“没事,我只是觉得感动。对了,之前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没来得及跟你说,这回我们劫后余生,总算还来得及!” 李青莲定定地看着她,褐眸清澈而明亮,“愿闻其详。” 明琇一把夺过他手中的酒壶,猛喝一口烈酒壮胆,酒气向胆边生,她忽然觉得壮志满怀,说不出得快意。 “喂,李青莲,我喜欢你!” 不如就让一切重新开始。 这一次,我不叛道,我皈依于你。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就到这一步了。 嗯,其实文案就有剧透...末法时代嘛,写到灵气消亡,才是真正的末法。正如一开始琇琇开玩笑说的“机械的时代终将来临”,最后千人飞升,旧时代湮灭,新时代悄然而至。至于是好是坏,在蒸汽朋克的背景下,就让我们姑且相信科技乐观的一面。 对啦,琇琇的主角光环虽然不是特别明显,但用放大镜看还是能找到的......她毕竟也是有三个男人的“后宫”的女人。李青莲,明瑄/大凶,朱无咎,分别代表着不一样的爱。 思无邪,爱别离,求不得。 关于番外:目前有一篇“关于女追男中间到底隔了什么”的专题学术研讨(划掉)爆笑番外,涉及【强取豪夺】【先X后爱】【打脸】等老梗,和结局的正剧画风有所出入,谨慎阅读。如果有啥想看的人物番外也可以提出 最后,我可以没脸没皮地求短评中评长评吗?如果是表白请用力,如果是吐槽请用温柔一刀,疯狂暗示,星星眼~~ 第90章 番外:撩汉手札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自天关闭合后,灵界的灵气随之消散, 从此修道者与普通人无异, 再也无人能够修仙得道。 灾难无差别地破坏了农人的农田房舍、仙门的阆苑琼楼, 人的韧性和对生存的渴望在灾难面前更是超乎想象,生者很快就从偌大的悲伤中走出来,忙着重建家园。一场天劫使得明王殒身,大权分散,余下的几大仙门仍留在永安商议统治大权, 李青莲却已心灰意冷,不再参与仙门议会,带着义弟的骨灰踏上归途。道别友人,他从中原向西行, 一路上无不是满目疮痍, 白骨露於野, 千里无鸡鸣。 昔日辞亲远游的少年,一酒一剑, 壮志凌云, 此去经年,岁月催,少年老, 待到归去,仙剑问酒变成了一把普通的剑,而孤独酿成了酒。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有什么东西留在了时光里, 再也回不了了。 信仰幻灭、亲友离世的打击是旁人无法宽慰的,明琇也只有一直按照之前许诺的那样,一直跟着他。 最坏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之后只会越来越好。 明琇从未真正追求过任何一人,从前李青莲本就喜欢她,因而一勾即来,毫不费力。可现在由于时空的错乱,李青莲连同所有与明琇有过接触的人,统统忘记了她,她不得不重头开始——从此一朝回到解放前。 明琇无疑足智多谋,但她在这件事上全无经验,因而只好寄希望于脑海中对于从前读过的撩汉手札的隐约印象。她认认真真地坐下来列了几条要点,排除容貌、性格等硬件无法改变,她总结出几点:一,时不时给他一点小惊喜。二,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三,不经意地夸奖他。四,刺激他对你产生保 分卷阅读198 护欲。 【一】小惊喜 李青莲每天都会在身边发现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有时是早上放在门口的一束鲜花,有时是莫名出现在床头的荷包香囊,有时则是走在路上被塞到怀中的俗套情诗,甚至还有一次,他发现自己放在马厩里的马的尾巴被编成了心形。 他素来不拘小节,一开始也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的事,门口有花?野花吧,一脚踩过去。床头杂物?客栈没清理干净,丢出去就是。情诗?辣鸡文笔不忍直视。心形马尾巴? ……这回总该发现了。 这一系列灵异事件背后,是一个自以为隐藏得很好的“矜持”少女。 本着送惊喜不留名的心理,明琇“矜持”地躲在树后,悄悄打量李青莲收到今天份的鲜花后的反应。李青莲突然回头,她慌忙举着两片芭蕉叶遮住自己:没看到……没看到……没看到…… 直到听到脚步声渐渐离去,方才挪开叶子偷看那道清隽的背影。 啊,他真好看,连背影都看不腻。 明琇又想,但也不要总给我看背影啊!我追了你一个多月了,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李青莲走了几步后又停了下来,微微侧身,用余光打量着树后的那“一叶障目”的笨蛋,连他自己都未察觉他的嘴角维持在了一个愉快的弧度。 “这个笨蛋……” 【二】抓住胃 在连续送了一个月“小惊喜”后,明琇装作不经意与他边城偶遇,又时不时溜进厨房做几道小菜。 明琇不是很确定“抓住男人的胃”究竟是什么定义,但她很确定自己离成功还差得很远。 李青莲在吃了疑似是竹笋炒肉的物质后,当天就拉了肚子,自此以后他一看到和明琇做过的菜同名的菜肴,胃部就会条件反射地发出汹涌翻滚的声音。他的胃确实被牢牢抓住,且这样的阴影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散去。 明琇苦修厨艺,乐此不疲,只道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只要她努力练习,很快就能做出可口的菜肴吧? 然而,明琇始终低估了天赋的重要性。她的厨艺如黑洞一般,无论多少时间扑进去,都并不见成效。 李青莲看她做饭看得揪心,吃她做出来的菜肴更是心惊胆战,某天终于忍不住对明琇吓了禁令。 “明琇姑娘,请你以后都不要进我家后厨了!” “可是我会饿……” 李青莲不一会儿就做了四道小菜,解决了“饿”这个问题。 光闻着饭菜的香味,明琇的馋虫就被勾了起来,待到饭菜上桌,她便自觉挨着他坐下,正要动筷,却见李青莲捧着饭碗站了起来。明琇迷茫地看他,他只是冷道:“男女不同席。我与明琇姑娘并不相熟,以后你再也别给我做菜了。” 这话其实已经说得很干脆了,换做脸皮薄一点的姑娘说不定当场羞愤离去。可明琇还是赖着不走,她内心无比失落,却只是微微一笑,就端着饭碗站起来,找了个角落蹲下来默默扒白饭。 这一下,李青莲也吃不下去了。他总觉得自己是在虐待女人,不得不将明琇劝回桌上。“明琇!你到底想干什么?!” 明琇:“其实我们两个很熟。” 李青莲:“不过就是天劫来临之际见过一面,怎就很熟了?” 明琇淡淡看了他一眼,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别看我平时上蹿下跳,其实我怀孕了。” 李青莲听罢尤为吃惊。明琇平日里衣裳宽大,并瞧不出准确身形,再加上她浑身上下都看不出是个已婚少妇,所以当明琇坦言自己怀孕时,给人的第一映像也像是个玩笑。 但女人又怎会拿自己的清誉开玩笑呢? “明琇你有孕,又与我何干?” 片刻后,明琇抬眸:“李青莲,就是你干的啊!” …… 一阵尴尬的沉默。 “咳……咳咳!我此前根本就不认识你!”李青莲差点气到喷饭。“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这么不要脸的女人!” 不要脸的女人? 看来他是真的半点也不记得她了……不是寻常失忆,而是她在这个世上的存在被彻底抹去,从每个与她相处过的人的记忆中消失。 明琇一直想要回避这个残酷的现实,但他的质疑无疑等于压着她的头逼迫她面对这个现实。 李青莲现在对她大概只有糟糕的印象吧。要让他重新爱上她,又谈何容易? “如果他真的讨厌我,我该怎么办”这个念头一出现,明琇就害怕得脑中一片空白,不经意间,眼眶就红了一圈。 “不是吧……”李青莲按了按眉角,“明琇,是你信口开河在先,我就吼你一句而已。别哭了,我可没欺负你!” 明琇哭得更凶了。 安慰女孩这种事,李青莲从来都没做过,他本想当做耳旁风,不理睬明琇继续吃饭,可又总觉得心里像被她的眼泪揪着一样,连美味佳肴都变得寡淡无味。 “明琇,你喜欢吃什 分卷阅读199 么?” “白菜。”明琇一下子就止住眼泪,异常坚定地回答。 白菜这种最简单的食材,想要做好,反而更为困难。“行,白菜就白菜。” 明琇乖巧地坐在原处等待,不一会儿就趴在桌上打起了瞌睡,在睡梦中,又被一股鲜香熏醒。 只见李青莲已然做好了一道上汤白菜。乳白色的鱼汤中撒着腊肉碎,锅中漂浮着一颗晶莹剔透的白菜。一颗小白菜中蕴含了新鲜湖鱼、黑毛猪肉的鲜美,最是简单,却也最是细致讲究。 “你还记得我爱吃白菜吗……”明琇小声嘟囔了一句。 “你喜欢吃什么关我屁事。” 明琇不吭声了。仔仔细细地将那晚白菜鸡汤喝得干干净净。 看着她近乎虔诚地喝一碗白菜汤的样子,李青莲也,“真好打发,方才莫名其妙大哭,结果吃点白菜就立马满足了。奇怪的女人……” 明琇喝完了最后一滴汤,红着眼道:“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白菜!” “不过一碗汤而已,不必客气。明琇,看你眼角红红的吃白菜的样子……你是兔子吗?” 明琇猛然放下筷子,怔怔地看着他。 他和那时候说的话一模一样…… 李青莲指了指明琇护在怀里的碗,“瞧你这护食的模样,像极了我从前养的白兔。不用护着你的白菜,这一锅都是你的,我不和你抢。” 明琇虽然没能让他重新爱上她,但她深深陷在他给的这片温柔包容里,嘴里心里都是一片暖意。 “被抓住胃的好像是我呢。” 【三】不经意的夸奖 “青莲,你一路上行侠仗义,帮助了许多人,好有侠士风范啊!” “确实。” “你好有才华啊。” “那还用说?” “……说起来,青莲,你打算光棍到什么时候?” “急甚?我要谁家姑娘,还不是一招即来。” 几个回合下来,明琇决定放弃夸奖这一招,因为无论她再怎么夸奖,似乎都夸不过他本人。 【四】保护欲 太多的巧合背后是处心积虑。 过多的偶遇背后是长久的等候。 如是被明琇缠了数月,李青莲忍不住问她:“明琇,你为何总是阴魂不散?” 明琇眨眨眼,“我有吗?” 不言自证!白了她一眼,李青莲没好气道:“你敢说没有?那为何我去边城你也去边城,我来为阿壑扫墓你也要恰好在这里?” 明琇耸耸肩,“我来边城是因为我曾经在这里住过有感情,我来为城主上香是因为城主是我的旧识。总之我们确实碰巧见了好多面,但真的和你没关系。” “难道明琇不是因为太过痴迷而跟踪李某吗?” “不不不,你不要太自恋了。我说喜欢你,只是觉得你很像我孩子的父亲罢了。” 这一刹那,明琇下意识抬头,感到李青莲眸中闪过的一丝怒意。 他咬着牙,极慢地说出一句话,“你说我和那个对你始乱终弃的男人很像?” 明琇大着胆子道:“嗯,很像,不过他没有对我始乱终弃,只是忘了我罢了。不知道你的腹部和左胸是不是也有一新一旧的两道疤?” 左胸有剖丹留下的疤痕,而腹部有一道新疤,则是在鞠文斐刺他的那一剑的位置上。 额头有青筋暴起,李青莲克制住暴怒,压低嗓子道:“从今往后,不要把思念浪费在不在乎你的人身上,专心喜欢我。” 明琇:“可是你不是很嫌我吗?” “我管我嫌,你管你喜欢就好。至少比那个男人强。” 明琇忍不住笑了出来,“哈!很有道理嘛!” 【五】特殊技 在以上经典套路都无果的情况下,明琇被逼急了,她决定采用强取豪躲的战术策略。 这一次与她合谋者,是一个丑萌的机甲人。 机甲人有一个老者的灵魂。由于贺老的生魂早已宾天,明琇改变历史所消除的记忆又对死魂不起作用,于是,贺老便成了这个世上唯一一个还记得她的人。 那位智慧的老者听闻她追求李青莲的种种趣闻后,并没有给出任何实质建议,只是笼统地说:“对付青莲这孩子怎么样都可以。” 明琇却不那么自信,“真的吗?都过去三个月了,他好像还是没有重新喜欢上我。” 老者的笑意味深长,“要相信感觉的存在可以超越记忆。” 感觉?明琇管不了这么玄乎的东西。她就想先得到人,再得到心。 某日,她趁李青莲彻夜饮酒,偷偷在他的酒里下了某种烈性的药,然后诱他去到房间里,合上门,门外就传来机甲人的齿轮划过的声音,随即只听“咔嚓”一声,门就被上了锁。 明琇看着李青莲饮下那坛酒,踮起脚尖在他唇上亲了一口,勾着他的脖子笑道:“满意你所看到的吗?” 分卷阅读200 强扭的瓜不甜? 明琇并不在乎,她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扭。况且,她知道她的瓜有多么甜美。 李青莲突然举起酒坛给她看,原来那坛酒一口都没有少。他行走江湖多年,要是这么容易中招,怕是也活不到这么大,刚才他只闻了闻坛口,就知道里面有什么东西。明琇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多么夸张。 糟糕,翻车了。 被当面拆穿的明琇只觉脸上滚烫,赶忙松开手就要往后躲,冷不丁撞上他的胸口。 李青莲顺势搂过明琇,低头对着怀中独眼美人,坦坦荡荡: “对你,不需要这种药。”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 一开始想写这本书就是基于对于儒道侠的幻想,然后,男主是最先成型的,脑海中蹦出一个白衣飘飘御剑飞行,同时抱着贝斯唱摇滚诗歌的朋克剑仙。这个形象一出现就在我心中十分顽固,以至于基于此,催生了诸多关于古风朋克的设定。 琇琇和莲莲的故事就到此告一段落啦! 最后,感谢观阅。蠢作者求一个作收,专栏里的坑都会慢慢填起的(认真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