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太平》 分卷阅读1 《醉太平》作者:花間酒 文案: 姜祎还是乐平公主的时候,作为国子监优等生兼金陵第一美人,充分诠释了少年得志是何含义。 她曾是世人眼中太平盛世的明珠,是炙手可热的公认皇位继承人。 而后来姜祎却并没有登基成为女皇。 母亲死后,她在十六岁的大好年华中,背负着弑母篡位的骂名在传说中死于一场大火。 很久以后的扬州城中开了一家茶坊。 茶坊里卖着奶茶芋圆雪媚娘,还有勤奋营业的西域猫猫。 坊主姑娘的身份众说纷纭。 有人说她是胡姬当垆,从西域来中原的美人;有人说她是江淮茶叶商帮的一把手,大佬得不行;也有人说她是分院遍布各国的书斋背后金主。 她想着,其实是也不是。 世人皆如此,但只有那曾经似寒梅般清冷的少年,苦苦寻觅了她十年。失而复得后,补全了她所有未曾得到的偏爱和纵容。 食用指南: ①温柔博学病弱丞相x很有事业心的(前)公主 ②本质是古代的失业前顶流女爱豆开猫咖,是甜文。 一句话简介:造反失败后我成了猫咖店长 立意:为万世开太平 内容标签: 美食 甜文 市井生活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沅,苏珩 ┃ 配角:弗拉特斯,姜褚,姜镇,秦晗 ┃ 其它: ☆、第一章 牛乳茶 江南七月梅雨未歇。绵密的雨线织成薄雾,笼着天地茫茫。天色晦暗,街上行人稀少,临窗河中船家的摇橹声都分外清晰,伴着瘦西湖畔细柳随风摇曳。 扬州城的梅雨连下了月余,又潮又闷,行路也不方便。 莲儿挎紧了手中的篮子,低着头匆匆赶路,不留心踏到一块因雨水浸泡而活动的石板,脚一崴险些跌倒在地。 一双白皙有力的手适时出现,扶住了她的手臂。 莲儿连忙福身道谢。那是一位白净俊秀的公子,一双眼睛弯弯地看着她,很和蔼地问道:“敢问姑娘,东榆林巷林家药铺怎么走?” 宋沅初来乍到,对扬州城内的街市布局非常摸不着头脑。加上梅雨天视线不好,也没有什么行人可以问路,她已经乱走了一个多时辰,还没有找到林家药铺。 她擦了擦额头沁出的汗,叹了口气,牵着马继续赶路。 莲儿压下纷乱心绪回眸看去,只见瘦西湖山光桥上一位披着蓑衣的公子牵着一匹瘦马正在缓慢行进,远远看去,烟雨朦胧中竟像是一幅画卷。 天色向晚,宋沅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杉木建成的二层小楼,漆着古朴典雅的红漆,低调的匾额,临街临湖,她牵马在门前仰脸打量了一番,内心颇为满意。赵乾这间铺子选得很合她心意。 她拴好马,踏进铺子。铺子里林氏母女已经收拾好东西在等她交接了。据说这家药铺传了几代人,上一任老店主前几个月病逝了。老店主唯一的女儿不擅长药材生意,便将铺子转让给了宋沅。 赵乾替她订下这间铺子的时候还曾说,如此说来,这家女儿和从前的她,还颇有几分相似。 宋沅对外一直称,自己是因不愿接手家里的产业才单独出来自己做生意。 赵乾到的时候,宋沅已经将铺子洒扫干净,正坐在柜台内整理她这些年来攒下的房契、地契和各地一些零零碎碎的财产。 她从商有快十年的时间,从一开始没有本金也没有经验,跟着商队沙漠、南疆四处跑,到现在名下攒着数十间商铺、笼着西域到内地几条运茶路,崛起不可谓不快。 见赵乾来,宋沅眉眼弯弯地笑起来,将手边预备好的一张银票推向他:“这间铺子很和我心意,多谢赵兄。” 赵乾摆了摆手示意不必客气,将银票收了起来,转身打量起这间铺子。 宋沅身后,灶台上的锅子不知煮着什么东西,冒出咕嘟咕嘟的水泡,还有一丝隐约的香气。赵乾好奇,不由得往前走了几步,探出身子去看。 将二两红糖兑水煮沸至金黄色,扑出甜腻的气息,加入六两纯白细腻的木薯粉搅拌,净手,待稍稍冷却后揉成面团,再成饼、切条、分块,裹上一层薄薄的木薯粉滚成球,过筛子,入沸水中煮,待到所有木薯球都浮至水面时熄火,盖上盖子焖上须臾,最后取出浸凉水,木薯球就变成一碗晶莹剔透的珍珠。 宋沅将珍珠加入煮好的牛乳茶,配上一碟百果蜜糕一齐端给了赵乾。 “听说是扬州有名的糕点,本来打算做我自己今晚的口粮的,”宋沅指了指那碟百果蜜糕,语气里满是惋惜,“但是既然赵兄来了,我就只能割爱了。” 赵乾笑了,拾起一块糕丢进口中:“既然你赵兄来了,还能让你饿肚子么?今晚就带你见识一下扬州夜景,给你接风洗尘。” 赵乾是扬州本地人,对于这一带颇为熟悉,带着 分卷阅读2 宋沅逛了逛附近比较热闹的街市。用过晚饭,赵乾又做东租了画舫在瘦西湖上赏夜景,叫了几名乐姬助兴。 江南的歌姬偏爱丝竹、琵琶、扬琴这一类的乐器,奏起来悠扬婉转,如泣如诉,在这瘦西湖碧波上别有一番风韵。 赵乾饮了不少酒,已经有些醉了。宋沅掀开画舫的珠帘,向外看去。梅雨暂时停了,湖岸上开始聚集起人来。远远望去人潮拥挤,他们的船离岸边有些远,只能看到绿豆般大小的人头簇拥着,不知围着什么,竟是比白天里还要热闹些。 赵乾顺着宋沅的目光看去,道:“胡旋舞,扬州最近才兴起的。风头很盛,几乎每月中旬都会有舞姬在这一带表演。怎么,在西域这么多年,还没看够么?” 宋沅摇了摇头,将珠帘放下:“不是,只是很惊讶这种舞居然会传到江南,还如此盛行。” 胡旋舞女须着宽摆长裙,和着弦鼓声起舞。西域的鼓点大多节奏欢快、刚劲,因此胡旋舞“舞急转如风”,与中原尤其是江南的歌舞很是不同。 赵乾也收回目光,去剥果盘里的葡萄:“这种舞据说还是昭怀长公主引到中原的。传说当年在先皇的万寿节上,昭怀长公主就献了一支胡旋舞,惊艳四座,引得京城舞姬争相模仿。可惜,可惜……” 宋沅的目光重新投向远处碧波粼粼的湖面。夜色中的湖水呈现出一种静谧祥和的深蓝色,水面随着微风轻轻起伏,一如她的思绪。 十数年前的昭怀长公主,那时所称还不是这个冷冰冰的谥号,而是乐平公主。 举国皆知乐平公主是先女皇的掌上明珠,是最有潜力的未来皇位继承人,也是整个大吴的骄傲。可惜,这许多年过去,随着她的死去,曾经的光华已经被人们渐渐淡忘,只留下一些真假难辨的传说,和百姓茶余饭后谈及时的一声“可惜”。 宋沅将酩酊大醉的赵乾送回他在扬州的宅院时已是深夜,他的三位夫人全都还没有歇下,带着一众家仆出门迎接。 宋沅这才知道,赵乾此番贩茶到西域,回到扬州还没来得及进家门,只吩咐了随从把东西先送回来。夫人们只知道他人在扬州城,却并不知具体什么时候回来,便等到了现在。 宋沅顿时心生愧疚。大夫人吩咐下人将他搀进去,凑上来问低声她:“宋兄,赵郎这次,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吧?” 赵乾此人仗义,但是也颇俊俏风流,从家里三个貌美如花的夫人就可见一斑。每每出门行商应酬,他的夫人总会私下向宋沅打听,拜托她好好管束赵乾。 宋沅庆幸自己多年来一直对外称是男儿身,不必被别人的夫人醋,也不必嫁人去醋别人,道:“嫂嫂放心,只是游湖时叫了几个乐姬助兴,连手都没摸到。” 大夫人心满意足地点了点头,向宋沅道谢。于是宋沅拱手向几位夫人告别,一个人溜溜达达地往自己的铺子走回去。 街上还有三三两两的行人来往,几名结伴的少女叽叽喳喳地从宋沅身边经过,却忍不住回头对着这位俊俏的小郎君指点耳语了一番。末了面皮薄的率先羞红了脸,先行跑开,剩下的嬉笑着追了上去。 宋沅负手踏着月光,感慨地想,记得她年幼时天下还不这么太平,夜晚是有宵禁的。如今哪怕是未出阁的少女,也敢于在夜晚和友人结伴出行,这很好。 看来如今大吴在姜褚手里,确实变成了太平盛世。 她对着月亮伸了个懒腰,这才发觉月亮几乎是圆的了。原来快要到十五了,她掐指一算,后天就是七月十五了。 中元节。 她想,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做一些有特色的小食,正好把她的铺子的名声打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隔日更或是日更,喜欢的小天使可以收藏一波~ ☆、第二章 烧仙草 晨间雨水湿润的气息裹挟着湖畔新鲜柳叶的味道随风递进巷中。 宋沅起个大早,正披着蓑衣站在院中,指挥着人将货物卸下,送往店铺后院。那里曾作为药铺的仓库,现下则可以用来储存一些食材。 这批货物是她几周前订下的,今日送到,正赶得及她为中元节做准备。 卸完货,她站在柜台中与负责运送的连双清点货物。 连双是她在闽南产业的总管,除了负责管理她在那一带的商铺和运茶路,还会替她张罗些东西。比如眼下,江南与闽的饮食风格迥然不同,有些食材需要特别从那里运过来。 这次连双给她送来了番薯、干仙草和木薯粉,还有一些硝石。 “今天你再替我在附近寻几十斤红豆,还有新鲜的糯米。我有急用。”宋沅低着头拨算盘记账,吩咐连双道。 采新鲜的嫩绿色荷叶煮沸熬汤,再将干仙草加荷叶汤熬煮成黑色透明的草汁,去渣再加入木薯粉煮熟,冷却便自动凝固成胶状的荷叶味烧仙草了。 宋沅特意准备了荔枝大小的莲花样模具,将煮好的仙草汤倒进去后, 分卷阅读3 得到的就是晶莹剔透的莲花型仙草冻。 硝石加水可以吸收大量的热,用来冰镇食物或是短期内给室内降温都很实用。 店铺新开张,还未来得及招纳人手。许多事情她不得不亲力亲为。 她在自己住处的地窖开辟出了一个冷藏室后,已经是后半夜,宋沅索性就不睡了,开始着手为中元节特别准备甜品。 取出事先在冷水中浸泡过的红豆和莲子倒入炖锅中,大火熬煮一个时辰。待到红豆皮脱落,红豆化成糊状的红豆沙,莲子煮得软熟,蒸出香甜的气味,用漏勺捞去浮在水面的红豆皮,再改用文火炖小半个时辰,就做成了红豆沙莲子汤。 将红豆沙莲子汤冰镇,宋沅回到住处就开始研墨。 天色大亮的时候,她终于完成了自己的画作,拿起来吹了吹。 那是一幅笔触有点夸张幼稚的画。画上披头散发的白衣女鬼身材小小胖胖的,怀里捧着一只碗,正伸长舌头憨态可掬地品尝勺子里的芋圆,而她身后不远处有一只同样小小胖胖的僵尸,正在探头探脑地看着女鬼手中的勺子流口水。 宋沅仔细打量了一下自己的画作,不得不承认她的画技还是几十年如一日的差劲。老师若是见到她十年来丝毫没有长进,只怕胡子都要气歪。 不过没关系,至少这女鬼和僵尸都很可爱,宋沅想着。 将这幅画贴到铺子前门边,宋沅就乐颠颠地开始开门迎客了。 江南湿热,即便是梅雨季节,寻常的屋子里也是如焖罐一般。但是宋沅的铺子里却始终含着不知从哪里来的丝丝凉意。安置在各个角落的香炉溢出大股湿冷的白雾,在地面汇成浅浅一层暗暗流动。 上元节这一天,扬州的习俗是祭祖、放河灯、祀亡魂。 祭祀的活动是夜晚开始,宋沅便也在夜晚才开店。街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其中有的人被宋沅铺子流出的白雾吸引,抬头看到店铺门口两站摇曳的昏黄灯笼下宋沅画的鬼怪,便不由得心生好奇,走进铺子来。 这时宋沅将事先准备好的莲花型仙草冻放入冰镇红豆沙莲子汤中,盛到精心挑选的木碗里。碗中暗暗浮动的深红色液体上,漂浮着三两只晶莹剔透的黑色莲花,形态像极了中元夜晚放在湖中的花灯,而暗红和纯黑的配色又隐隐透出一种妖气四溢的美。 红豆沙莲子汤冰凉香甜,只尝一口便可祛除梅雨季节积压的湿热暑气。而仙草冻带着莲花清香,弹软可口,又让人仿若真的置身瘦西湖碧波上。 除了这款中元节特别甜品,宋沅还贴心地配了云片糕、千层酥和定胜糕供客人选择,防止他们只喝一碗汤勾起了馋虫却吃不过瘾。 这个年代制冰的方法还不普及,冰镇的甜品更是很新鲜的东西。加上刻意贴合时令的做法设计和店铺布置,成效比宋沅想象的还要好上许多。她酉时开店,只消一个时辰,客人便将铺子里的位置都坐满了。 “店家。”身量还未及柜台高、尚梳着双环髻的小姑娘双手扒在柜台上,眼巴巴地将柜台后墙壁上挂着的木牌看了一遍又一遍,才怯怯问道,“那画上的女鬼姐姐吃的是什么东西呀?” “是芋圆,”宋沅从账本里抬头,笑眯眯地回答道,“还要过几天才能做出来。到时候你再来这里,我请你吃,好不好?” 小姑娘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宋沅颇为慈爱地送了她一包蜜饯,以感谢她问出这个她预料之中的问题,激起店中客人对这间小小铺子的期待之情。 时至亥时,客人们陆续离席归家。宋沅锁好铺子,提了盏应景的莲花灯,穿戴好蓑衣和斗笠,慢吞吞地向家里走去。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街上的行人也很是稀少。宋沅辨不清眼前的景色,只听得到淅淅沥沥的雨声和雨珠敲在湖中荷叶上的滴答声。 行至山光桥上,可以隐约看到湖中随着水波漂流的各色河灯。有些灯已经熄灭,剩下的在雨幕中模糊成斑斓的光点,在这寂静的雨夜中有种别样的美感。 宋沅想借着这难得独处的机会赏赏河灯,也想舒展舒展疲惫的身躯,因此四处张望,走得很慢。蓦然间她瞥见桥的那边立着一个模糊的白色人影,一动不动。 若是中元节撞鬼,那可是亲身经历了一桩奇闻。宋沅四处游历这许多年,还没有真正见过鬼,更遑论是意境如此雅致的鬼。 看身形,对方可能还是个漂亮的男鬼或者女鬼。 她上前去,那是个穿着素白色衣裳的人。他撑着竹骨绸伞,面容掩藏在伞下。 宋沅提着灯上前,正准备热情地开口询问是否需要帮助,那人的身形便微微动了动,轻声道:“请问……” 他的声音很温软,只可惜剩下的声音被淹没在雨声中听不清楚,宋沅聚精会神地想听下去,却只听到他一声含着丝颤意的低语:“……罢了。”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宋沅摸不着头脑,非常摸不着头脑。她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的穿着,玄衣玄袍,怎么看都是充满着正气和阳刚之气的打扮啊。 虽然想不明白 分卷阅读4 为什么会把对方吓跑,但宋沅没怎么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她回到自己新买的宅子里,烧水沐浴,随后点了灯开始给连双列需要采办的东西和注意的事项。 她要开始着手做芋圆了。这是她最喜欢的闽南食物,也是她铺子的特色。她必须十分认真对待,才能够巩固住今天积攒起来的人气。 做出芋圆后,她还需要另外准备几样甜品,然后去和附近的食肆谈合作,这样一来便可以扩大自己铺子的知名度,在这里建立起根基来。而为了完成这些工作,她也必须把招纳人手提上日程。 宋沅伏在桌子上醒来时天色已经大亮。她这才发觉自己昨夜根本没有挨着床榻,直接在写手札的时候睡着了。 赵乾曾经说她,虽然有时他也会觉得她样貌像个女子,但是她做事和吃饭时的样子的的确确拼得像个男人。 宋沅洗了把脸,伸了个懒腰,推开窗子。 天气难得的放晴了。她站在窗边幸福地眯了眯眼睛,想着,这是个吃芋圆的好日子。 ☆、第三章 芋圆 宋沅哼哧哼哧地将新买的几十斤新鲜香芋拖入自己的冷藏室安顿好后,抹着汗走到店里,便一眼看到靠窗位置上坐着的那位身着月白长袍的男子。 他的身材修长,腰间系着块花纹古朴的玉佩,一头柔软金发在阳光中十分亮眼,此刻正斜倚着身子,兴致勃勃看窗外梅雨中湖畔摇曳的柳枝。 宋沅正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大白天出现了幻觉,金发男子便转过头来,一双黄蓝异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阿宋!” 自从姜褚登基以来,大吴同西域三十六国的来往日益密切。西域各国边境都设有专门同中原通商的关口。几年时间里,自玉门关至巴尔喀什湖,便建立起了数条极为繁华沟通东西的商路。宋沅就是在前往西域贩茶的途中遇到弗拉特斯的。 若认真追溯起来,她与弗拉特斯认识的年头非常早,足有十几年。 弗拉特斯的职业读作西域普通贩茶商人,写作安息国小王子。他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因此离继承王位还远得很,没有被寄予厚望,也就没什么人管束他。他很是向往中原文化,一得了机会便一天到晚中原西域两头跑。 此时这位小王子正眼巴巴地拉着宋沅的衣袖,睁着他那双无辜又漂亮的异瞳看着她:“阿宋,我不太懂中原话,没办法在这里买东西。我好饿。” 唯利是图、冷酷自私的商人宋沅被那双如波斯猫一般潋滟漂亮的眼睛认真地看着,无端生出被一只通体雪白的小波斯猫伸出毛绒绒软乎乎的猫爪挠了挠的错觉。无情拒绝的话到了嘴边还是没能说得出,最后她问:“那你想吃什么?” 芋圆同牛乳茶中的珍珠做法很相似。取新鲜紫薯、香芋、番薯各四两放入蒸锅蒸熟,取出捣碎后加入二两木薯粉和糖,冷却后揉成面团,成饼、切条、分块,再倒入烧开水的锅中煮。 宋沅用勺子搅拌着锅里起起伏伏的芋圆球,看着它们从灰扑扑的模样逐渐变得晶莹圆润,用勺子捞起一只黄色的番薯芋圆给乖巧站在旁边等待开饭的波斯猫看:“你看这只芋圆,像不像你的眼珠——啊不是,我的意思是说,像不像你眼睛的颜色?” 波斯猫很愉悦,张口就要吞,宋沅连忙移开勺子,道:“不可以吃,现在烫。” 她熄了火,捞出浮在水面的芋圆。放进备好的凉水浸泡过后,再倒入冰镇的牛奶、蜂蜜,加入煮熟的红豆,就完成了最简单的一道芋圆甜品。 棕色木碗中盛着红豆、雪白的鲜奶,和漂浮其中黄、紫、灰三色晶莹剔透的芋圆,色泽鲜艳漂亮,光是看着便令人食指大动。舀上一勺送入口中,蜂蜜的甜美裹挟着冰镇带来的清爽凉意瞬间充斥口腔。软糯弹牙的芋圆带着薯类独有的清甜香气和绵软的口感,最后将牛奶的醇香留在唇齿之间。 坐在对面的波斯猫看上去真的很饿,应宋沅要求细细品尝过几口后,就开始快速咀嚼吞咽起来,最后双手捧着木碗喝光了最后一口牛奶。他眼睛发亮地称赞道:“阿宋你真的好厉害!” 宋沅弯起眼睛笑道:“现在来说说看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她才刚到扬州不久,行事一贯低调,被弗拉特斯一个安息人随随便便就揪出来了,这可真是不太妙。 波斯猫捏了捏手里的勺子,可怜巴巴地低着头说:“我听说你在扬州,到了这里就四处就向人打听你。但是打听了好几天也找不到,又想起来赵兄是扬州人,打听到了他的住处,向他的夫人们问了问,就知道你在哪里了。” 宋沅放下心来,挥了挥手:“我知道了,你吃完了,可以走了。” 波斯猫的眼神立刻变得委屈起来:“我是来投奔你的,你不能赶我走。” 宋沅想了想,从善如流道:“我是个冷酷自私唯利是图的商人,你想要我收留你,你得表现得对我有用才行,是不是?” “我会干活,”波斯猫的眼睛亮了起来,他连忙伸出双手抓住宋沅的衣袖,“我可以在这里帮你,我很听话的。” 分卷阅读5 宋沅揉了揉他金黄色毛绒绒的头发,很是和蔼道:“这倒不必,我有一桩生意同你做。我需要你以最低的价格帮我定期提供你们那里的乳饼、奶油,还有我日后可能需要的其他食材到中原来。作为回报,你从我这里进茶叶的时候,我也会抽掉两成的价格。” 波斯猫连连点头:“这完全好。” 宋沅道:“一般我们会说‘这完全可以’或者‘这完全没问题’。” 波斯猫乖巧地学道:“这完全可以。” 弗拉特斯的中原话并不差,但是无论是安息国的宫廷教师,还是商路上来自中原各国的商人,都不足以让他短时间内听懂江南的口音。 况且西域文化热情开放,即使大吴这些年来也受到西域的影响,但到底还是有些不同。宋沅觉得,他若是自己生活可能真的会有些不适应。 宋沅在扬州置办的宅子是个业已衰落的书香门第从前的私家园林。她的住所在园林的西处,而让给波斯猫的建在东处。 两地之间隔着几池人工开凿的湖泊和曲折蜿蜒的廊亭,其间栽着许多带有江南特色的花草。山茶、桂花、金银花、木槿、棠棣、榆树、罗汉松,还有池塘里的荷花、睡莲和重瓣莲以及湖畔垂柳。 平日里透过雕窗可以看到植物枝叶的影子,在梅雨季节的夜晚,还能够听到夜里雨水敲打在荷叶上的声音。 这一切都很能够满足波斯猫对中原文化中美的欣赏。 最重要的是,与她的房间有些距离,平时进出也可以做到互不打扰。 这很好。 这十年来,宋沅学会并贯彻得最好的处事原则,就是时刻与人划清界限。 宋沅的铺子自中元节小有名气后,又不温不火地经营了几天,才慢吞吞地推出芋圆。 期待已久的食客们蜂拥而至,这才揭开这间甜品铺子真正的食单。 芋圆作主食材,客人可以在香芋、红豆、珍珠、莲子、绿豆中任意选取三样作配料,而浇在其中的鲜奶也可以选择冰镇与否。 而同样的配料也可以加进鲜煮的牛乳茶中作为另一样小食。 不忙的时候,宋沅总是安安静静地坐在柜台后记账、读书。 只消几日,扬州城内便传开了,山光桥西夹道之南,开了一家颇为新奇的小食铺。 铺子的主人是位知书达理的俊秀公子。 梅雨季节到了尾声,夜晚只飘了丝零零星星的小雨。 宋沅沐浴过后披着长发坐在窗边,点燃一盏灯,开始写手札。 她近日需要做出些新东西来,还要考察附近的食肆,这都需要详细计划。 夜色沉静。她正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忽的隐约听到一阵轻微的叩门声,从不远处传来。仔细辨认,仿佛是有人轻敲一扇单薄的木门。 她用笔抵着下巴想了想,她的住处附近只有西侧墙上开了一扇这样的木门,与西边的邻居院子相通。 不过这扇门自她买来这座院子就落着锁,生了厚厚的蛛网。 这些天来她也从未听过见过自己的邻居,不知今夜是何人来叩呢? ☆、第四章 茶花奶绿 宋沅简单束起头发,披了件衣服提灯出去。 她来到那扇门前,发现果然是门的那边有人在叩。她道:“稍等。” 门那边的人轻声道:“多谢。”便停止叩门,没有了声音。 声音很是温软好听,带着点宋沅熟悉的金陵口音。 她找出钥匙想要开锁,却发现锁芯锈得太厉害,已经无法用钥匙打开了。 宋沅有点犹豫,但她想到对方深夜造访,肯定是有什么要紧事需要帮忙,于是她扬声道:“你退开几步。” 门那边传来几声窸窸窣窣的草地摩擦声,想来是对方依她的话乖乖退开了。 宋沅将提灯置于地下,拎起花池里一块石头,就向门锁上丢去。 这一下不仅将锁砸坏了,还将门直接砸开了。 宋沅拾起灯,抬眸看去,只见门那边站着位芝兰玉树的年轻公子。公子穿着淡青色的衣袍,衣袖和前襟上绣着水墨纹样的竹子,乌发散落在肩上。月华镀在他周身,他正垂眸看着宋沅,眼睛里含着笑意。 宋沅顿觉失态,道:“见笑了。这锁有些年头没用了,不得已出此下策。不知公子造访,可有何指教?” “在下是新搬来隔壁院子的邻居,深夜登门,着实唐突。”那位公子姿态优雅地回了个礼,“但先生院中的合欢花枝朵朵,令人艳羡。所以在下特来求取花种。希望……未曾打扰到先生。” 宋沅不由得回头看去,这才惊觉院中栽植的合欢树不知何时开了花。粉红的花团缀满了枝头,随风舒展。远远望去一丛红粉,确实令人震撼。 原来深夜前来,竟是为这般风雅之事。 宋沅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风雅的人了,连忙道:“先生愧不敢当,你叫我宋沅就好。花种我明日备好, 分卷阅读6 送到你府上。” 那位公子道了谢,又道:“在下姓白,名珩,表字怀瑾,宋公子也可唤我怀瑾。” 宋沅点头,还是客气地叫了一声白公子。 不过白珩似乎很愉悦很受用,眯起眼睛笑了笑:“今日多谢宋公子,只是这门恐怕是不能再用。此事因我而起,实在抱歉。明日我便会着人来修缮。” 宋沅颇为大度地摆了摆手:“无妨,无妨。” 白珩离开后,宋沅去拾了断锁扔掉,又把那块用来行凶的石头搬回自家院子的花池里,刚直起身子,便差点撞上眼前人的胸膛。 宋沅向后弹了三步站定。波斯猫正背着手,向前倾着身子,笑眯眯看着她。 宋沅抚着自己的心脏:“你大晚上跑到我这里做什么!” 他一向有分寸,知道她不喜他人近身,不会在这么晚的时候来她这里。 怎么今天,一个两个都来深夜拜访? 波斯猫伸手摘掉了宋沅束发的冠,揉散她的头发:“刚沐浴过,要等头发晾干了再睡,不然会生病,这还是你教我的。” 宋沅的头发被散下来披了一身,忍无可忍地身子一闪躲了过去,用手比划着喊道:“弗拉特斯,我也和你讲过,不要随便碰中原姑娘的头……” 她在拧腰躲闪的过程中,无意间瞥到本该离去的白珩分明还站在那道门边,正向他们看来,瞬间浑身僵直:“……发。” 取三两新鲜碧螺春,滚水烫过后倒掉茶汤,待水稍稍冷却可开始泡茶。茶水呈鲜绿色,烘出茶香时,加入糖、洗净的山茶花瓣搅拌熬煮。随后加入牛乳至茶汤呈米黄色,就煮成了清甜可口的茶花奶绿。 宋沅抱着锅子放到一边冷却,一旁的波斯猫在她身边踌躇很久,最终皱着眉头凑上前来,小声唤道:“阿宋。” 宋沅抬头看他,递了个你继续说的眼神。 波斯猫用手指悄悄指了指外间坐着的一位客人,凑上来同宋沅耳语:“我见过这个人,他是富春楼的。他来我们铺子里很多次了,肯定是想偷师。真可恶,要不要我把他揍一顿?” 宋沅拍了拍波斯猫的头安抚道:“让他偷吧,我们总不能撵客人。” 波斯猫闻言又气又急,瞪大了一双异瞳:“阿宋!要是被他们知道了怎么做这些好吃的,肯定就要来抢你的生意了。” 他环顾了一下宋沅的店铺,忧心忡忡地说:“你的铺子这么小,富春楼那么大,会受他们欺负的。” 宋沅被他逗笑了,指了指面前的绿茶道:“我的铺子虽然小,但是我掌握着扬州城六成的茶叶供应,即便不在我掌握之中的,背后的茶商也都与我交好。” 她又指了指木薯粉和牛奶:“木薯粉是闽南才有的,而牛奶是西域的,这两个地方到扬州的商品供应完全被我垄断着。” “所以,他就算知道了怎么做,又有什么用呢?你不必担心。” 宋沅从怀里掏出一只纸包递了过去。坐在她对面的白珩正在用沸水温杯,一双白皙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捏着薄胎青花瓷杯轻轻摇晃,一看便是读书人的手。 “合欢树喜潮喜光,栽植之初须要一次透彻的浇水,将周围的土壤全部浇湿浇透。”宋沅道,“随后半月浇一次,连续两次即可。” 白珩颔首:“好。” 宋沅又极为热心地补充道:“若是栽培上有什么疑惑,可以找我家的花匠来帮忙打理。” 白珩温过杯,手持茶则盛茶入壶,动作如行云流水般优雅,宋沅看得出神。 种种痕迹告诉她,白珩的出身不会很简单。 白珩察觉到她的出神,抬眸看她,愉悦地笑道:“多谢宋公子。也许……我应该称一声宋姑娘?” 自从宋沅从商以来,女儿身从未被除弗拉特斯以外的人知晓过。而弗拉特斯能够知道,也仅是因为与她相识早于她从商而已。 她是男是女这件事本来没什么重要。自先女皇登基,吴国女子的地位与从前已不可同日而语。姜褚这一朝更是连女子为官都受到鼓励。目前掌握丞相实权的右相温沉璧就是由姜褚一手提拔起来。女子从商便更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她所担心的是,白珩由此对她的身份产生怀疑,知道她在试图掩盖着什么,追查到她的其他事情。 她从坐榻上起身,向白珩深深一拜:“女子在外行商多有不便,因此才作此装扮。还望白兄信守君子之约,切莫向外人泄露。” 白珩起身虚扶了她一把,温软地开口安抚道:“姑娘放心。” 白珩靠近的时候,身上有一股极清淡的杜衡香。宋沅一阵恍惚,杜衡是她年少时最喜欢的熏香,但是她已经很久都没有用过,也没有闻到过了。 那时的她还很是骄傲,觉得杜衡这样的君子之香配自己才合适。现在看来,还是白珩这般温柔内敛的人才更配得上杜衡。 她直起身子,看到白珩含着笑意的双眸。 宋沅有种感觉,这个人每次同她对话,总有种令人摸不着 分卷阅读7 头脑的愉悦。 她错开目光,低下头去看茶盏中的茶叶,挺秀尖削,茶汤鲜醇甘爽,是西湖龙井中的精品。 看来白珩对茶叶也颇有些研究。 宋沅自白珩家走出来,正在考虑着联系上她在江南的管事查一查白珩,便看到波斯猫正蹲在门口的松柏后等她。 她唤了一声,那双琉璃一样漂亮的眼睛便亮了起来。他凑过来,好奇地看着她手里的盒子:“这是什么?” 临别时白珩赠了她一块松烟徽墨以作酬谢。宋沅一看那块墨的色泽便知道价值不菲,恐怕能买的下她一院子的合欢树。 她在手中掂了掂盒子,叹道:“这是人情啊。” 波斯猫搞不懂,也不想搞懂,他问道:“我们接下来去哪儿?” 宋沅把盒子揣进袖袋里,拂了拂衣袖,负手道:“富春楼。” ☆、第五章 冬瓜柠檬茶 富春楼坐落于瘦西湖畔,是扬州城中数一数二的食肆。 时值正午,正是客似云来的时候。富春楼的大堂和雅座很快便都已没有空下来的座位。宋沅领着气鼓鼓的波斯猫,坐在富春楼专设的亭子里等座位。 亭子建在湖中,凭栏便可观赏湖景,便是坐着,也能吹着湖上的凉风缓解燥热。桌子上摆着茶水、瓜子,还有一些蜜饯,供等待的客人打发时间。 宋沅不厌其烦地一样一样认真尝桌上的东西,波斯猫坐在一旁抱着胳膊气道:“为什么我们要来这里吃饭?他们还要我们等这么久,显然不把我们放在眼里。阿宋,你别吃了……” 宋沅坐在一边咔嚓咔嚓地嗑瓜子,和和气气地道:“别气呀,你看,这里虽然只是供等待的客人打发时间的,但处处安排得其实很认真。” 她转过身,看着气成一团的弗拉特斯,想起少时养过的西域送来的那只小波斯猫。琉璃珠一般清澈明亮的黄蓝异瞳,雪白蓬松的一团儿,总是一副高傲的样子,不愿意搭理人,也不肯让她撸。 她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探过身去摸了摸他金黄柔软的头发安抚道:“这一餐饭你安心吃便是。你来扬州有几天了,我还没来得及带你尝过这里的美食。” 清炖蟹粉狮子头、菊花青鱼、大煮干丝、三套鸭、文思豆腐,宋沅依着小二推荐将富春楼的招牌菜都点了一遍。 这家食肆属淮扬菜系,淮扬菜制作精细,妙契众口,就着一小盆扬州炒饭,弗拉特斯很快就不再生气,吃得快把头埋进碗里去了。 宋沅慈爱地看着他,每道菜只吃上几口,吃得极慢,凝神细细地品。 看着波斯猫差不多吃好了,宋沅招手唤店小二来:“烦请这位小哥通传一声,我要见你们掌柜。我是东榆林巷那家小食铺的店主。” 店小二一听,脸色便沉了下来。宋沅见状叹了口气,心平气和地把剩下的一句话讲完:“我是来同他谈合作的。” “设置观景亭暂时安置没有座位的食客这个点子极好。但是,”宋沅慢悠悠地抬起手中的茶杯晃了晃,示意道,“用茶水却不够好。夏天过烫,冬天易凉,且口味清淡,并不开胃。店里座位偶有周转不开的时候,茶水不能留住客人,客人等的时间过长依旧会离开。这样一来,设置茶水增大了成本,却依旧无法阻止富春楼的盈利以及名誉上的损失。” “而富春楼的招牌菜色烹饪手法精细却味道偏重,须得配有饮品同食。用茶则过淡,用酒则过浓。在客人等菜的间隙,也没有设置足够的、可转移客人注意力以延长可等待时间的小食或是服务提供。” 富春楼掌柜林长泽捻了捻自己的胡子,颇为赞许地点了点头,面上的笑容依旧从容:“宋掌柜不如开个价罢。” 宋沅微微一笑,从袖袋中掏出一张早便备下的纸递了过去。 将冬瓜去皮、切成拇指大小的段,加入锅中煮小半个时辰。滤出冬瓜水,取二两正山小种泡入其中,添加蜂蜜,挤入柠檬汁,再添两片柠檬片增色,最后加四五冰块盛出,便泡好一壶冬瓜柠檬茶。 冬瓜柠檬茶含着冬瓜的温润香气、红茶的甘美、蜂蜜与柠檬的酸甜,是由夏季向秋季过渡的饮品。 波斯猫依旧等在锅边做第一个品尝者,他双手捧着宋沅递过去的碗,奇怪地问道:“明明那日对你的想法那么赞赏,已经过去三日有余,富春楼的老板为何还没有消息?” “他对我的想法赞许,却并不会同意与我合作。”宋沅转过身看了看店中的食客,笑了笑,“他的那位厨子没有再来,想必是换了人。我们已不知道这每日往来其中的哪个才是富春楼的人,他以为这便成了,却不知日后还要求着我。 宋沅收回目光,摇了摇头感慨道:“商人重利,倒也无可厚非。” 波斯猫似懂非懂,端起碗来喝宋沅新做的冬瓜柠檬茶。他喜食甜食,而宋沅特意加了许多蜂蜜。他喝着茶,眸子幸福地眯了起来。 弗拉特斯经手的乳饼和奶油很快便运了过来。乳饼是由牛乳熬制、发酵制成的食物,而 分卷阅读8 奶油更是需要人反复揉搓、拍打牛奶上漂浮的奶皮才可得到,都是极珍贵又不易保存的食材。若非以弗拉特斯的财力物力,和宋沅的运输网络,是很难从西域长途而来到达江南的。 乳饼和奶油到的那一天,宋沅铺子旁边新开了一家书斋。 夜间宋沅锁了铺子回家,见书斋的灯依旧亮着,以为还未打烊,便想推门进去选几卷书,没想到屋内正手持书卷站在灯下的人转过头来,却是白珩。 他今日将乌发全部束起,不似前日夜里披发的模样看着温柔随性。但长身玉立,儒雅成熟的气度却十分惹眼。 宋沅一边翻阅书卷,一边同他寒暄道:“好巧,天色甚晚,居然能够在这里遇到白公子。白公子也来选书么?” 书斋的主人品味不错,屋内装潢仿的是春秋时风格,四角置着熏香,陈列之中除了不少残本孤本,还有许多宋沅钟爱的名家的珍惜字画。她许久未见过这样雅致又合胃口的书斋,抱了一整套的《兵说》,有些摇摇欲坠。 白珩几步踱来,伸手将宋沅怀中的书接到手里:“不知兰思觉得这间书斋如何?” 兰思是宋沅的字。宋沅觉得好,便将心里的想法如实说了。 白珩的眼睛弯了起来:“这间书斋是我依着一己喜好置办的,能够得到兰思如此赞赏,我很开心。” 宋沅万万没想到这是白珩的产业,一时之间觉得怀中的书有些烫手。 她打着哈哈:“那果然是十分之巧!隔壁便是我的铺子,我们又做了邻居。” 白珩点头。他的肤色很白,唇色也淡,同宋沅这样走南闯北活泼康健得不得了的人站在一起,瞧着甚至有些许病态的美。偏偏他一双桃花眼亮极了,微微上翘,说不出的漂亮,总是给人一种闪着水光的错觉。 这样一双眼睛很是真挚地看着宋沅:“如此说来,生意上的事,我要请兰思多多指教了。读书的事我还略懂一些,从商却是彻头彻尾的初学者。” 当朝苏老太傅经三朝而皇恩不衰,博古通今,高山景行,被尊为天下文人之首。而苏老太傅的子子孙孙也都十分争气,不是文坛领袖,就是朝廷栋梁。 其中最为传奇的当属苏老太傅的季孙苏珩,八年前被当今圣上钦点为榜眼,仅用六年时间就做到了右相。而除去将祖父一身学问继承得最好外,这位年轻的丞相也因容貌品行而为人称道,为他君子端方,温润如玉。 于读书而言,天下并无几人在他之上,但从商却的的确确是头一遭。 江南的梅雨季节刚刚过去。夜晚的月亮终于能够露出云层。月色如积水空明,宋沅正毫不知情地与这位年少成名的传奇,抱着苏老太傅典藏的心血书卷一同踏月归家。 远远看见自家院门紧锁,宋沅哭笑不得地想着波斯猫居然没有给她留门,也不知谁是主谁是客,便从袖中掏出钥匙自己开了门。 随后她转身试图从白珩手中接过他替她抱着的书卷,白珩微微避开了,笑着问道:“不请我进去喝一杯茶吗?” 宋沅正犹豫不决,突然瞥到波斯猫坐在院墙上,正朝着他们这里看来。和她的目光相接,他才开口道:“天色这么晚了,你还不回家,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呢。等了你许久,原来是和刚认识的邻居去看月亮了吗?” 他的声音极为罕见地,夹杂着一丝不悦的情绪。 ☆、第六章 雪媚娘 马车自官道而下行至村道,在泥泞崎岖的黄土路上愈发颠簸。宋沅叫车夫停下车,拖着一只笨重的食盒从车厢里爬出来。 连水村地处燕吴两国的交界处,交通不便,土壤又贫瘠,百姓的日子十分不好过,许多人家养不起家里的孩子。由于民风未开化,这里的村民通常会将女孩养到十来岁便卖给牙人牙婆,来供养家里的男孩。 长得普通的女孩一般会被送去作丫鬟,而长得漂亮些便会被高价卖去勾栏瓦舍。赵乾头次听说宋沅要来此地选人时正在品今年新下的茶,一个没注意给茶水烫得“嘶”了一声,连声问她是不是要从贩茶改为贩人,准备发展勾栏生意。 赵乾苦口婆心地劝诫她这种生意做不得。 宋沅当然知道做不得。她此时正将食盒中的雪媚娘分给院中的女孩子们吃。 雪媚娘是她在东瀛国尝到的食物。糯米外皮又软又黏,薄薄一层,裹着香甜柔软的奶油,入口即化,甜软可口,吃起来让人心情自然便好起来。 一斤糯米粉、三两砂糖、四两玉米淀粉、三斤牛奶搅拌均匀,放入蒸锅蒸足两刻钟,糯米糊蒸熟后加入少量黄油。这黄油也是弗拉特斯同乳饼和奶油一起送来的,宋沅向他了解具体制法后,决定日后待需求大起来便雇人在中原大量产制。 淡黄色的黄油块在锅中融化成金黄的油脂,融入糯米糊,此时将二者搅拌充分至不黏连,分成十数份面团。取七两奶油中加入一两砂糖,打发成泡沫状,将两大块葱油桃酥敲碎加入其中,做成内馅,包入面团,团成婴儿拳头大小的球状。 再炒 分卷阅读9 熟一两糯米粉,将团好的团子放入其中滚几圈,糯米粉沾满了外皮,像是一层雪白的霜。 “村里将要送出去的丫头都在这了,”老村长搓着那双裂纹满布的双手,带着几分期许的眼神看向宋沅,“宋大人觉得哪个机灵讨喜,直接与我说。丫头们一般都是家里养不下去才要送走,都不贵的。” 宋沅未置可否,转过头去笑眯眯地问女孩子们:“雪媚娘可好吃?” 莫说是连水村里长大的女孩子,就算是皇宫里的孩子也没吃过这样的东西。几个女孩子小小脏脏的手捧着雪媚娘,忙连连点头道:“好吃。” 宋沅接着问:“你们中有谁愿意同我一起去做这样的好吃的吗?” 有几个年纪尚小的恋家,怯怯地看着她不肯吱声,另几个女孩子则纷纷表示愿意,宋沅和蔼地摸了摸她们的头,转过身对村长道:“那便让这几个愿意的随我走吧,您只管开个价。” 随后宋沅便同村长一道去每个女孩子的家里付钱、签契,遇到有的人家听宋沅说并非卖身,待到孩子长大了若是愿意还可放回来时露出不悦神色,明显是嫌弃女孩子麻烦,想着直接送了再无干系,宋沅便直接签卖身契,再多给一笔钱。 宋沅同四个女孩子乘马车回到扬州城内已是半日后。她带她们去用过饭后,又替每个人去裁布量身定做了两套衣服。 四个孩子中年纪最小的小秋不安地捏着脏破的衣角,红了眼眶:“宋先生是对我最好的人,比我爹娘对我还要好。” 剩下的孩子虽未出声,也瞪着乌黑的双眼感激地看着宋沅。 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宋沅听了也颇为心酸,她慈爱地摸了摸小秋的头,对着四个女孩子道:“对他人的好固然要心存感激。但是要记得,别人的好随时都可以收回去,以后的日子只有靠你们自己,知道了吗?” 四个女孩子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宋沅想着,这样的道理她在十岁的时候也未必参的透。时间还长,她可以慢慢教她们。 待她回过神来,便发觉正巧走到白珩的书斋门口。这间书斋今日上了匾额,叫做“松烟”,笔迹瘦劲而不失风姿,宋沅估摸着是白珩本人写的。而后者正站在书斋门口,若有所思地望着她。 宋沅只得上去尴尬地打了个招呼:“好巧。” 对于昨晚的事,宋沅反思,宋沅经过了深刻的反思。 反思的结果是,这些日子她不应该太过娇纵弗拉特斯,让他对她的宅子有喧宾夺主的感情倾向。她更不该同白珩走得太近,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宋沅本想礼貌寒暄一阵便走开,身侧的幼棠却突然开口:“宋先生,这是什么地方?” 宋沅只好解释道:“是书斋,读书做学问的地方。” 白珩此时也从书斋走了出来。他弯下腰,和蔼地笑着看着幼棠:“姑娘对读书可有兴趣?” 幼棠转过头来看着宋沅,一双眸子里闪着亮光。 白珩也跟着她看了过来:“宋老板可将她送到我这里读书,只做晨课和晚课,不会耽误生意。” 宋沅笑道“不必”,随后俯下身摸了摸幼棠的脸蛋:“幼棠安心跟着白先生读书,不必来店里帮工。” 宋沅将愿意读书的幼棠和秀秀送到了白珩的书斋。白珩说他家颇有些积蓄,出来开书斋也是兴趣使然,愿意不收分文教导这两个孩子。 宋沅对此人的印象有了些改观,再三谢过,便带着阿槿和小秋回到了家里。 弗拉特斯等她等了一天,她今日出门都不曾告知于他。见她进门,他连忙凑上去,扯着她小声撒娇道:“阿宋,我错了。你不要不同我讲话。” 宋沅把自己的袖子抽出来,让两个孩子先去沐浴换衣。 她接过弗拉特斯递过来的茶水,坐在厅堂的椅子上喘了口气,这才噼里啪啦地说道:“你知道我最气你哪一点吗?我最生气你居然把这里完全当成自己的地盘,当着客人的面不给我台阶下。” “还有,我还气你没事坐在院墙上,院墙那么高,你要是摔下来怎么办?就算你没事,吓到路过的人也不好……” 弗拉特斯的表情自从听到“客人”二字后就变得十分愉悦,听到宋沅担心他从墙上掉下来后越发忍俊不禁:“原来你在为这个生气?我们西域人的身手都很好,这算什么,我不会有事的。” 宋沅想起小时候养的那只波斯猫,也是总喜欢爬到高处去,还喜欢从极高的墙头上往下跳。她内心复杂地看了看弗拉特斯。 “对了,你不在的时候,成莱给你送来这个。”弗拉特斯揉了揉她的头发,递过来一封用火漆蜡封着的信,“他现在已经到扬州城里了,说还在原来的地方等你。” 成莱是宋沅在江南的管事,前两日宋沅递消息让他去查白珩。 宋沅接过信拆开,匆匆略读。信中说白珩是近几年才活跃起来的徽墨商人,名下还有几家有名的书局。比较奇怪的是,他在吴国各地开了不少书斋,几乎都不取分文,教当地的学生读书, 分卷阅读10 参加科举。 白珩在百姓间口碑极好。而关于他的来历,则只能查到是金陵人氏。 宋沅为避嫌,不曾把自己的消息网铺到大吴国都金陵去。因此若白珩是金陵人,即使没有什么问题,她也有可能查不到他。 但是她与人打交道这么多年,直觉得即使是自己在金陵消息网络发达,也无法触及到这个人的底细。 姜褚登基后一向看中科举教育,能够放任此人在国内广设私家书院,在他背后,一定有极有势力的背景做支撑。 ☆、第七章 芝麻糊汤丸 宋沅不愿查金陵,便只能从白珩各地的书斋和他本人着手,去简单探查。 向成莱大致交代好要细查的事项,她便开始核账。今年的茶叶收成好,去年订下的货供应稳定,江南地区一向不太需要她操持。需要费心力的是她准备试水的几样新货,和由闽南至江淮尚未成熟的运输网络。 议好这些事项后天色已经擦黑,成莱揉了揉鬓角道:“差点忘了,富春楼的掌柜林长泽给我递了请帖,说是想见您。他家用茶叶一向不多,往常只从散商那里买,不知今日为何递请帖到了我这里来,似乎要谈一桩大生意。” 宋沅收起手札,道:“那现在便去吧,正好我做东,请你在那里用了晚饭。” 林长泽万万想不到,那日来同他谈合作的小小食铺的掌柜,竟是江淮茶叶商帮中几乎独揽大权的宋沅。 她同成莱一起踏进富春楼的时候,宋沅分明看到前来迎接的林长泽表情呆滞了一瞬。她笑道:“不是你说想见我的么?” 林长泽如梦方醒,面色煞白。 他抹了抹冷汗,连忙躬身请二人上座:“小人是想,小人这小本营生,也不是以茶水甜点为主。即使是现在,也有许多客人只用些茶水甜点,并不进富春楼用膳。若是……若是以宋老板一开始提出的价格,也着实是一大笔负担。” 宋沅表示理解,道:“我与你出个主意。将客人在观景亭所用的食物照常收费,若是当天在店中用饭则在账中扣除,算作免费。这样一来,可以起到补偿等待的客人的作用,也可避免那些本不打算来富春楼用餐的人吃白食。若是有游湖的客人只想用些茶水甜点也可,无形之间也算给富春楼另添了一项业务。” 林长泽如闻纶音,连连称是,心中却想这风险都给富春楼担下了,她宋沅只管供货拿钱,等同于在他这里开了个分铺做生意,甚至连租费都不用出。 而转念又一想,宋沅提出的这桩生意,事实上也为富春楼添了进项,他也并不吃亏。如今看来,宋沅把持着扬州城的茶叶供给,他也无法从其他渠道拿到更低的价格了。这桩生意的确让他无法拒绝。 这人确实有几分头脑和手腕,无怪乎年纪轻轻便坐上江淮商帮领袖的位置。 这次再谈,过程要顺利得多。林长泽同宋沅签下了契,还将人恭恭敬敬地送出去很远。 宋沅同成莱感慨道,有钱果真可以为所欲为。 夏季快要过去,冰镇的食物不再合时宜,宋沅开始尝试推出新的温和滋补的甜品,也教会阿槿和小秋帮着做些简单的样式,教会她们招呼客人。 将黑芝麻洗净,小火炒香,再添少许大米浸泡。次日清晨取浸泡过后的芝麻和大米,同四两洗净切片的山药一道碾碎,加入少量清水和冰糖熬煮。 四两糯米粉加三两温水,搅拌成絮状后净手揉成团,分若干份,捏成小碗状,将乳饼切成等量小块包入其中,封口团成圆球,下清水中煮,待到圆滚滚的汤圆都浮出水面时捞出。 三四只圆圆胖胖的白色汤圆卧在黑色粘稠的芝麻糊上,热气蒸腾着散发出甜腻的芝麻香气。一口咬下汤圆,软糯的糯米皮里包裹着流动的融化的乳饼,口齿间流动着醇厚的奶香。 初秋时节,弗拉特斯将要启程回西域。他已在中原逗留了许久,必须要回安息打理他的商队,还要同安息王室一起参加即将到来的古尔邦节。 古尔邦节是西域最盛大的节日,各个城镇都会举行歌舞集会,极为繁华热闹。 弗拉特斯本来很想带宋沅回西域参加节日,宋沅一向对各地的风土人情都很感兴趣。可惜她的食铺才成形,分身乏术,无奈之下只好回绝。 弗拉特斯把毛绒绒的脑袋埋在她的脸颊边蹭了蹭,趴在她颈窝闷闷地道:“明年,你明年一定要来。” 弗拉特斯离开后,铺子里只剩下阿槿和小秋两个半大孩子,少了宋沅不在时能帮忙拿主意打理的人。惠娘便是在这时候来的。 惠娘年纪与宋沅相仿,丈夫去世后独自拉扯着孩子,本是来扬州投奔哥嫂,却被拒之门外。宋沅见她可怜,想着店里恰好还缺个人,便雇了她来。 惠娘从前在家中便帮忙打理家中生意,账本和管事上手都很快,人也颇为勤快。宋沅很开心,还许了她的儿子去白珩的书院听课。 九月初的时候,她启程去皖南谈新的茶叶生意。由于要赶着新下的茶叶,一路上风尘仆仆地 分卷阅读11 赶路,留宿于邢县驿站。 清晨她打着哈欠从马厩牵马出来准备继续赶路时,身边的马车掀开了帘子,白珩从车中探出身来,同她打了个招呼。 宋沅目瞪口呆,想着自己是不是活得太糙了,身边连个小厮都不带,一人一马就风尘仆仆地冲去皖南。反观白珩,坐在宽敞明亮的马车厢中,背后靠着软垫,身边燃着熏香,手里甚至还拿了卷书在读。 由邢县去徽州的官道上,小书童慢悠悠地赶着马车,车轮骨碌碌地自土地上碾过。他百无聊赖地甩着手中的鞭子,先生交代过,要慢些赶。 车厢里的白珩手中握着书卷,却并未将视线放在书卷上。他抬起头,端详着车厢另一侧熟睡的姑娘。 她坐在那里,身上盖着白珩的毯子,侧头靠着身边突出的木棱,正睡得安详。 白珩静静看了片刻,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想要触碰一下她因为连夜赶路而稍显憔悴的脸。手指却在触及到她白皙柔软的皮肤前胆怯地蜷了起来。他迟疑了一下,收回手,转而去拨弄了一下身边的香炉。 香炉燃着丝丝火星,其中的木块在白珩的拨弄下,溢出几缕奶白色的烟。 赶车的书童忍不住向后看了看。先生在点檀香,这种熏香有安神的功效,难怪这位姑娘上车没多久便睡了过去。 在先生的授意下,他们跟了这位姑娘两天,想要载她一程。奈何她骑马要比他们赶马车快得多,他们几乎整宿不睡觉地赶路才在邢县追上了她。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拼的姑娘,难怪先生对她另眼相看。 先生要他慢点赶车,想必也是为了这位姑娘能够安眠。 他自小跟在先生身边,知道先生温文端方,接人待物都很和蔼,却从未对哪个姑娘这样体贴过。 只是,书童奇怪地想,这位姑娘醒着的时候,先生却从不轻易表露出来,这是为什么呢? 宋沅是被一声声压抑的咳嗽声吵醒的。 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到白珩左手掩着唇角,右手攥着书卷的指节微微泛白,正很辛苦地压低声音咳着。 她立即醒过神来,倒了一杯茶水递上去,条件反射地左手轻轻抚着他的背。 幼年时阿禛每到春天飘柳絮的时候,不慎吸入便会咳个不停,小脸憋着红成一团。那小小的身子在她怀里抖,她就是这样照顾成了习惯。 白珩看着递到面前的水愣了一下,随即弯了弯唇,就着她的手喝了下去。 宋沅将茶杯放下,环视四周,终于找到了罪魁祸首。她拿起桌上属于自己的那杯茶,把熏香盖灭了。 她睡了很久,茶水本该是凉了,却不知为何拿到手里还是温的。 白珩抬起头看着她,温和地微微笑着:“是老毛病了,不碍事的。” “既然知道是老毛病,就不该点这样浓烈的香。”宋沅重新坐下来,这才明白白珩为何要乘着马车出行。这样的身体,若是像她一样潇洒地骑马去徽州,只怕到了地方就可以直接送去医馆。 徽州山水清澈,钟灵毓秀,其中黟县则更是当世桃花源般的好去处。此地的祁门红茶和徽墨都是天下闻名,宋沅和白珩也是为此而来。 白珩往常出行惯住驿站。而宋沅四海为家,早几年便在黟县置了宅子,不忍心看他拖着一副病躯在湿冷的驿站将就,到了黟县后,作为被载这一程的答谢,便邀请白珩和书童在自己的宅子中借住。 成莱的线人查不出白珩的任何不妥。宋沅也曾向秀秀和幼棠打听白珩教授的内容和课业,不仅无可指摘,甚至还让宋沅生出些许敬佩之情。 白珩博闻强记,还能对书本上的内容多出许多深刻独到的见解,授课风格也是让人如沐春风。 宋沅无可挑剔,也不是过于敏感多疑的人,便将戒心放低了些。 徽州民居大多依山傍水,惯用白墙黑瓦,远远看去像是幅水墨画。 宋沅蹲在天井下,正手把手教白珩的小书童如何煎药。 白珩沐浴更衣后看到的便是这一番景象,他掩着唇角咳了几声,连忙走过去,俯下身来欲要接过宋沅手中的扇子:“这怎敢劳烦兰思……” 宋沅挡了他一下,笑道:“你身子未好,别被这烟气呛着了。一会儿便可服药,你可怕苦么?要不要我叫老汪替你去买些蜜饯来?” 她记得阿禛从前每次服药总要拿蜜饯哄着。 白珩弯了弯眼睛:“不怕。” 宋沅点头,又去看药,随意地问道:“说起来,我想到其实那天晚上你来寻花种,并不是我第一次遇见你吧?” ☆、第八章 雪耳炖木瓜 第八章雪耳炖木瓜 白珩只觉得浑身的血都往脑子上涌,心跳得极其厉害。 他握紧的拳无力地松了开来,站在那里,本就没什么血色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 宋沅得意地道:“中元夜在山光桥上,身穿白衣的那人其实是你吧?我虽没看见你的相貌,但是却记 分卷阅读12 得你身上的杜衡香。扬州城里用这香的人不多,加上后来回想起身量和口音,就确定是你了。” 白珩的周身放松下来,有一种死里逃生后的脱力感。他用尽全身力气勉强稳住自己的身形,唇角牵起一个勉强的笑容:“的确。” 背弃家族弃文从商,大费周章地在天下各地广设书院,尽是为了小心翼翼地抹去关于自己身份的信息,却又任性地只改了姓氏,连名和字都原样奉上,他究竟在期待些什么? 担心她认出来,却又怕她认不出来。 祁门红茶生长在云雾缭绕、温暖湿润的山地林木中,一年采七批春茶,六批夏茶,宋沅此次来赶的就是最后一批夏茶。 一年前她曾试着将祁红带到西域,意外地发现这种茶格外契合西域人的口味。她订了黟县今年下的九成茶叶,准备以祁红继续打通向西的商路。 祁红采摘后还要经过数十道工序加工、烘焙、精制,宋沅没在自家宅子停留多久,便抓紧到当地挨家挨户收茶去了,一连几天没着家。 待她再次回来,发现白珩也不在,他的书童说先生外出谈生意去了,不过每天晚间便一定会回来。 天色尚早,宋沅拎着她才搜罗的几样食材进了厨房。 将雪耳用温水泡发,切成小块,弃根部黄色部分不用;木瓜取半只,去核去皮、切块。与处理好的南杏仁、北杏仁一同加入锅中,添半锅水、少量冰糖,开火熬煮。 小小一碗雪耳炖木瓜,凝胶状的橘色汤汁,卧着柔软的雪耳和清甜的木瓜,入口顺滑滋润,裹着杏子的香甜。药膳书上说,南杏润肺,北杏平喘,雪耳滋润,用来炖给白珩吃再适合不过。 宋沅将雪耳炖木瓜放入瓦罐中保温,兴致勃勃地掀开冒着热气的蒸锅,发现余氏今晚准备了刀板香。锅内的腌猪肉平铺在山笋上,同刀板一起蒸,滋味极为鲜美,宋沅光是闻着就要垂涎三尺。 一旁的罐子里还存着毛豆腐,想来也是今晚的菜色。宋沅失笑,看来她不在的这几天,老汪和余氏的确有好好招待白珩。 汪民富是徽州本地人,六十上下的年纪,余氏则是他的发妻。宋沅不在徽州长住,这宅子却不能总是闲置无人打理,便雇二人住进来替她打理宅院。她每年春夏来徽州进茶时住上一个月,这里总是井井有条。 她偷夹了一片腌猪肉解馋,便盖上锅盖,想着待白珩回来,晚上开饭的时候老汪会来叫她,就沐浴回房准备小憩一会儿。 这一觉沉酣。她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浑身酸麻,身子不大听使唤。 天色已完全暗了下来,却不同于平常的夜晚,周遭的事物还有远处的天空都是灰黑色浓重压抑的色调,没有光源。她揉着肩膀走出门去。 古朴斑驳的石墙,高深压抑的天井。院子里不知何时多了许多斑驳横斜的竹子,陈设的细微之处也有微妙的不同。 今夜的视线不太好,她看不清眼前的事物,只能摸索着前行,试图找到老汪或者是余氏问问是怎么回事,为何不掌灯。 宅院里静悄悄的,没有人活动的痕迹,甚至连草木都不曾被风吹动。 她转身回到自己的卧房,想找一盏灯点上。房间墙壁上挂了几幅美人图,有坐有卧,姿态曼妙。 宋沅看不清美人的脸,只觉得视线聚集处是一团模糊,却隐约察觉到视线扫过的地方有什么细微变化。 她回头认真看过去的时候,模糊的黑暗中,画上几位美人的那由简单线条勾勒的眼睛蓦地动了动,同时面无表情地看向了她。 宋沅一直觉得自己胆子还算大,也被眼前这诡异的一幕吓得头皮发麻。 她被惊出一身冷汗,长年的人情历练却能够让她维持面上的不动声色。她凝神盯着那几双毫无情绪的眼睛,向后一步一步退出了房门。 宋沅不再寻灯,凭着记忆摸索着向大门走去。 这里一定有什么问题,在她睡着的这段期间不知发生了什么变故。但可以肯定的是,她不能在这里久留。 她动作迅速,眼看着就要摸到大门,身后突然响起汪民富苍老的声音。 “公子,晚饭准备好了,请随老朽去饭堂用饭吧。” 宋沅心中蓦然一惊,慢慢转过身去。汪民富弓着背,正提着一盏昏黄的灯看着她。那张脸融进了黑白的背景里,似乎比记忆中的苍老许多,沟壑纵横,虽然没有表情,却看着十分狰狞可怖。 宋沅心念微动,立即同意道:“好,劳烦你在前面带路。” 汪民富慢吞吞地转过身去。他的手脚活动起来极不协调,像是破碎的零件被组装在了一起。 那盏昏黄的灯在他的手中摇晃,灯芯被一层毛糙的外皮罩着,看不真切。 宋沅故作轻松地絮絮道:“今天的天色这样暗,为何不掌灯?我分明记得每月都有按时从账上划来灯油钱,难道是被管事私吞了么?哎呀,院子里这样昏暗,若是伤着了院里的客人该怎么好。” 话音未落,她倏地从袖中抽出匕首。雪白的刀刃极快地 分卷阅读13 向老汪的脖颈逼去。 几乎是同时,汪民富以极为诡异的姿势转过了身,伸手瞬间擒住了她的手腕。宋沅无暇顾及手腕骨几乎被捏碎的痛苦,拧身抬脚便要踢,老汪突然张大了口,向她扑来。 那张嘴顷刻间咧成了半张脸大的黑洞,密密麻麻的尖牙朝她压下来。 她的手腕几乎被折断,忍不住痛呼出声,却还是拧着身子试图躲避,却发现自己浑身的力量都被抽走,整个人如同被挤压在密封的空间般动弹不得。 白珩初踏入院中时便察觉到了些许异样。院中无人,四下一片死寂。往常早早便亮起的灯,今晚也尽数熄灭。 他直觉不妙,未曾犹豫便径直向宋沅的厢房走去。 房门大开,宋沅和衣蜷缩在床榻上,脸色苍白,双目紧闭,额头上冷汗涔涔,睡得极其不安稳。 他唤了几声“兰思”,她都没有任何反应,看上去被梦深深魇住了。 他附身伸手擦去她额头上的冷汗,手足无措地又唤道:“兰思。” 宋沅的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仿佛遇到了什么极为可怕的事物而无法逃脱。紧接着她抽了一口气,开始不安地挣扎起来,从床榻上翻了下去。 白珩本能地伸手接住了她。 姑娘软软的身子就这样跌进了他的怀中,还带着沐浴过后的香气。她乌黑的长发披散着,蜿蜒在他的臂弯中。 眼看着那东西要咬上宋沅的脖子时,一股清淡温暖的杜衡香气包裹住了她。她浑身的桎梏瞬间消失,得以睁开眼睛。 眼前不再是单纯黑白的世界,屋里掌了灯,周遭是鲜明熟悉的色彩。她闻到了梦里那股缱绻温柔的杜衡香,也看到了近在咫尺的淡青色衣衫。 衣衫的主人此刻正轻轻拥着她,温柔地一下下抚着她的后背。 宋沅从不知道,噩梦过后能够被人拥抱是这样温暖的事情。 此时她攀着白珩的胳膊,听到他急促有力的心跳声隔着二人单薄的衣料清晰可辨地传来。 ☆、第九章 咸豆花 宋沅调整呼吸,很快便从这种惊吓中回过神来。她起身关上厢房门,拉着白珩躲入屏风后的黑暗中,开始冷静思考起如何应对眼前的处境。 宅院中灯盏尽数熄灭,一片死寂,竟是同她的梦境相呼应。看来这场梦并非全无根据,这里应当真的与她入睡前有了什么不同。 而如此看来,梦醒也不代表着危险消退。没有达到预定的目的,始作俑者必然还埋伏在此伺机而动。 “莫怕。”宋沅淡定地安抚身后的白珩,“我会保护你,不会有事的。” 白珩是被牵连进来的,对方的目的并不在他。她估摸着,以她的身手,拼尽全力应当至少还是能够护好他的。 白珩极其乖巧地呆在她身后,笑得眉眼弯弯,很是信任的模样:“嗯。” 屋内院外皆未掌灯,只有冷白的月光透过窗纸朦朦胧胧地铺进来。 白珩听话地蹲在宋沅身后。她只穿着单衣,乌黑长发披在身后,反手握匕首,正丝毫不敢松懈地靠着窗子听着屋外的动静,无端生出一股英气。 寂静深夜,有脚步声自饭堂向这间屋子而来,一步一步,像是什么东西拖着沉重的身躯,一路摩擦着石质的地面,毫无生气地在向这里逼近。 宋沅屏息,见那佝偻的身影自窗边走过,院中闪过几点青幽的鬼火。 紧接着,房间的门传来“咚咚”的敲击声。无人应答,那声音却不急不缓,始终保持着相同的频率,像是笃定屋内的人一定会去开门。 宋沅打了个手势示意白珩躲好,而后蹑手蹑脚地靠近门边。 她深吸一口气,背靠着门边的墙壁,伸手将门拉开。那东西踏入门中后,见视野中没有人,正欲转头,她倏地闪到他身后举起匕首刺了下去。 来的是汪民富,或是说是汪民富的尸体。 他猛地转过身来,宋沅的匕首刺偏了,扎到他肩上青黑色的皮肉中,竟没有半点作用。他眼珠翻白,皮肤青黑,低着头眼睛向上看宋沅的眼神溢满阴狠杀意。 宋沅见他的脸上扯出诡异扭曲的笑容,已然并非活人,向后退了几步躲过杀招,不再犹豫,握紧匕首欺身上前。 汪民富的身体依旧被人以某种方式操纵着,行为举止仿佛提线木偶一般,身手却比他生前还要敏捷,招招致命。 宋沅的身手不差,很快便找准了机会,将匕首送进了他的心窝。他的身形一顿,伸手一挥便挥开了宋沅的手臂,连带着匕首也从他的心脏中拔出,带出一大股黑红的血液。 他仿佛并未受到丝毫影响,抓住宋沅的手臂,宋沅的脑中立即一片混沌,眼前光影虚浮,躲闪不及。眼见着尸体的另一只手正欲掐上她的脖子,突然身体一僵,随即剧烈地抖动起来。 宋沅借机向一旁滚去,只看到眼前雪白的剑锋一闪,汪民富的头便被整个削去了。他的身体晃了晃,在宋沅面前倒了下去。 宋 分卷阅读14 沅抬起头一看,只见白珩单手持剑,长身玉立。 他利落地用长剑挑开老汪的脑袋,那只腐朽的人头落地碎裂,一只巴掌大的紫黑色百足虫从其中爬出来。 那只虫落地后仿佛受到某种强烈的指引或是蛊惑,挪动着密密麻麻的虫足,迅速向宋沅爬去。 宋沅连忙本能地向后退,白珩的长剑几乎是瞬间便挥过去将那只虫斩断成两半,油绿色的虫血溅得到处都是。 那只断成两截的百足虫在地上扭动挣扎了许久,才不动了。 宋沅心有余悸地蹲下身去,想要用匕首拨弄那只虫的尸体检查一番,却被白珩拦下。她充满疑惑地看向他。 白珩自己俯下身来,用剑挑开它的外壳,端详片刻,道:“很低级的南疆蛊虫,喜食人脑,所以种入身体后会盘踞在人的头部。只能控制没有意识的走尸,还需要种蛊的人在近处操纵。” 他顿了顿,又道:“不过若是被精于此术的人利用,也可使活人轻微致幻。” 宋沅了然地点了点头,伸手指了指自己:“我就是那个活人。” 又指了指老汪:“他就是那个走尸。” 白珩被她乖巧蹲在一边的憨态逗得不禁笑了起来:“嗯。” 宋沅继续道:“那就是说明,他在被种蛊之前死了,死后这蛊虫才到了他体内。可他死后却未曾与我有过接触,如何让我产生幻觉?” 白珩细细思索片刻,问道:“在你入睡之前,可与他们经手过的什么物品有过接触?” 宋沅转了转眼睛,低下头看着地面,有些不好意思道:“我去厨房的时候,没忍住馋,吃了一片腌猪肉。” 白珩愣了一瞬,看向宋沅的眼睛里浮现出温柔的笑意,仿佛想起了什么很好笑的事情,声音软下来,带了笑:“离晚膳时间尚早,如何会想到去厨房?” 很多年前,尚且年少的他不常进宫。春日祭祀大典前群臣携家眷入宫祭拜,他与家人走失,误打误撞闯进了宫中准备祭品的厨房。 厨房管事的宫女大概在为祭典奔走忙碌,春光明媚的午后,那间偏僻的厨房竟无人看守。他无意中撞见了躲在桌子下面偷吃祭品的乐平公主。她穿着繁复漂亮的舞衣,看上去饿急了,双手捧着祭祀用的点心,塞得两腮鼓囊囊的。 他好奇地弯下身子去看,她吓了一跳,连忙比手势让他噤声。 后来世人皆看到祭典上那支曾名扬京都的鼓上舞,而只有他知道那饿到去厨房偷吃的少女。 宋沅站在那里絮絮道:“我收茶的时候正巧赶上有户人家家里存着不少杏子,还有雪耳,想着杏止咳平喘,就顺手买来给你炖了甜点。徽州湿冷,怕你咳疾反复。现在想来,可能也不能吃了。” 宋沅说罢有些沮丧,没有再看他,转而去收拾老汪的尸体。 “南疆的蛊虫,可有中原人会操纵?”宋沅蹲在地上,摸着下巴沉思道,“能否从这虫这里推断出下蛊之人的身份?” 白珩摇了摇头表示不知,思索片刻,转而问道:“你与南疆的什么人可有过过节?这夫妻二人的背景可派人查清楚过?” 宋沅肯定地点头道:“自然查过。背景清清白白,我记得他们同南疆也全然没有来往。若是说我同南疆的人有些许过节,倒是有些可能。做生意即使再小心谨慎,也会因占了别人的利益而有所得罪。但莫说这样无意结下的仇我可能根本无从得知,便是有察觉,闽南关系网络错综复杂,一时之间我也无法揪出真凶。如此看来,应是我连累了他们。” 白珩不置可否,目光放在了老汪的尸体一直提着的那盏灯上。 那是一只做工很粗糙的灯,暗黄色的皮质外罩绷在外面,中间置着一只小小的蜡烛。他眯了眯眼睛,注意到那只皮外罩的角落里画着一只小小的百足虫。 他蹲下身去,伸手轻轻摸了摸那只灯的外皮。其上纹理的触感证实了他的猜测。他凝视了熄灭的灯盏一会儿,决定还是不告诉宋沅灯的真相。 白珩收回手时察觉到了些许异样,他低头看去,发现手指蹭到了那只画上的百足虫,沾染了些许暗红色的颗粒。 他捻了捻,端详片刻后置于鼻端轻轻嗅了嗅,皱起眉来。 “红莎草。”白珩将指尖上的红色颗粒碾碎置于宋沅面前,低眉轻声道,“是幽州特有的植物,碾碎滤汁后制成颜料。在北国常有,但徽州一带并不盛行。” 宋沅皱起眉头:“你是说,做这灯的人,也就是下蛊之人,来自幽州?” 幽州地处吴、燕、邺三国交界,是各国公认的军事要塞。 十年前汉王姜镇向皇帝自请赴幽州镇守,经过多年经营,开通互市,幽州已从最初偏远清苦的小镇变成了如今各国商旅云集的富饶景象。 一架马车悠然自得地自官道驶入幽州城内。驾车的是位谪仙般的青衫公子,便是在这见惯了富家公子的幽州,他的气质风度也引得路上的姑娘频频侧目。 一双手掀开了车厢侧的帘子,紧接着一张白净俊秀脸蛋探 分卷阅读15 了出来,笑眯眯地问路边卖酒的姑娘:“请问姑娘,城中最有名的食肆是哪家?” 开云楼是幽州城的老字号。最初幽州贫苦,它也只是一家门脸不大的小面馆,卖些当地传统的实惠面食供往来士兵、百姓饱腹。 这些年随着大量商贾涌入,也渐渐壮大起来,在城中心建了三层高的楼,卖的依旧是北国流行的食物。 宋沅用汤匙舀了一勺豆花送入口中。北方喜食咸豆花,与南方大不相同。 纯白的一整块嫩豆腐卧在木碗中,周遭洒着香葱、紫菜、榨菜、虾皮、肉末,还有幽州特产的鲜香菇丁、木耳,淋上特制的卤汁,若是喜食辣口,还可自行加些辣油。 舀上一勺,豆腐嫩滑柔软,卤汁配料鲜美味浓,宋沅吃得胃口大开。但顾及着身旁的白珩吃相优雅,根本抢不过她,而她再吃几口这碗豆花就要见底了,便只好找点别的事情将自己的注意力从豆花上转移开。 她不忘此番来幽州是为探查下蛊人背后的组织,便叫来店小二问道:“这幽州城中,近日可有什么怪事吗?” 作者有话要说:  我提前回来更新啦~ ☆、第十章 红豆豆花 店小二人很机灵,甩了甩手中的巾子,思索片刻便道:“若是要说怪事,还真有一桩。前些年咱这儿不是建了座昭怀长公主墓吗,客官可有听闻?” 宋沅心道这还真是人不在江湖,江湖却处处有她的传说。十年过去,昭怀长公主还在不遗余力地为百姓提供茶余饭后闲谈的素材。 她好奇问道:“昭怀长公主不是薨在京城吗,怎会葬在幽州?两地离得如此远,也不符合祖宗礼制。” 店小二似是不愿意多提,他摆了摆手随口解释道:“衣冠冢,咱们汉王念着在皇宫里的旧情,在此地建了个衣冠冢怀念长公主。” 说罢他弯腰,神秘兮兮地凑过来,压低了声音问道:“不过要是依我说啊,客官,您觉着这昭怀长公主,是个什么样的人?” 宋沅见他一脸试探的神色,想到了什么,露出一脸恍然的神色,从善如流地同样压低声音道:“乱臣贼子,狼子野心,人人得而诛之。” 接着她便听到旁边的白珩将勺子放在碗中的声音。 白珩这人斯文到了骨子里,平日里用膳都不会发出一点声音,宋沅颇有些奇怪地回头看了看他。 白珩将勺子不轻不重地丢在未吃完的豆花碗中,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敛去笑容道:“珩身体不适,先行告退。” 他的脸色有点沉,说罢便起身离席了。 宋沅还从未见过他这幅样子,她一直以为白珩是喜怒不形于色的。 一旁白珩的书童也有点受到惊吓,先生一向待人宽容和蔼,今日的情形实属少见。他一时僵在原地不知所措。 宋沅莫名其妙,那边的店小二却没在意这个小插曲,仿佛找到知己般,就差冲上来握着宋沅的手了。 他拍着大腿兴致高昂地开始同宋沅低声八卦:“虽然汉王有令,幽州城内不得私下议论昭怀长公主的是非,但其实咱们百姓心里都有数。要不是当今圣上仁孝,压下了这桩大事,这长公主早就是载入史册、万年骂名的谋逆叛贼了。” “果然老天有眼,近些个月来,长公主的衣冠冢可不太太平……” 宋沅反思,白珩离席时的不悦,应是来源于她对昭怀长公主的那番犀利评价。 但是她思前想后,也不记得自己曾经认识白珩这号人物。而且自从谋逆事发以来,昭怀长公主的名声在整个大吴国可谓是江河日下,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打,根本也不会有站出来维护她的人。 如此说来,白珩这样端方温文的人,之所以会生出如此明显的不悦,应是为她口无遮拦,背后议人是非,言语还很是刻毒,而无关对象是否是昭怀长公主。 宋沅惭愧,想着白珩并未用多少饭便回了客栈房间,便去厨房特意要了碗甜豆花,捧在手里给他送去。 她站在门口轻轻叩了叩门,很长时间都无人应答。她想起在徽州时的可怕经历,心中突然涌起不妙的感觉,急忙推门进去。 白珩正端坐在靠窗的书桌前,面前放着一只小碗,手上捧着一卷书在读。他许是刚刚沐浴过,乌发随意披散,只穿着一身白色里衣,长长的眼睫低垂,感受到门口宋沅破门而入的动静,目光才从书卷上移开,沉静地向她看来。 宋沅冲进来,捧着那碗豆花被他的目光钉在原地,尴尬地打着哈哈:“我,我看你适才没有吃多少东西,担心你饿,对身体不好。闯进来是,是因为被徽州的事吓怕了,哈哈。” 白珩无心去听她说了什么,眼神中罕见地闪过慌乱,想要伸手去遮面前那小碗,却又不知道怎样才能不刻意。 两个人就这样尴尬地对视了半晌,宋沅才想起自己是来道歉的。 她鼓足勇气上前几步,将那碗红豆豆花放在了他的手边上,低着头轻声道:“抱 分卷阅读16 歉。我不会再像今天一般口无遮拦了。” 白玉般的半块嫩豆腐上洒着粒粒分明的蜜红豆,浸润在金黄色的蜜浆中。古朴的棕色瓷碗映衬着暗红的红豆和奶白的豆腐,别有一番清雅韵味。 “听口音怀瑾应是南方人。我想着或许你吃不惯咸豆花,便去厨房让他们做了甜的。”宋沅继续低着头,将勺子放在豆花上。 久久未听到白珩的回答,她沮丧地想要离开,却抬头间无意瞥到了白珩的书挡住的那只碗中的东西,她吃了一惊,结结巴巴道:“这,这雪耳炖木瓜,可是我前天做的?那厨房里的食物有问题,便是没有问题,隔着一天也不能再吃了。” 白珩白净的脸上浮现出些许红潮,他的手虚握成拳掩住唇角,低低地道:“不是你做的那碗,是……我听那日你说后,觉得有些馋,去叫白宛新寻了来的。” 白宛便是那个总是跟在白珩身边的小书童。 宋沅懵然点头道:“喔,若是怀瑾你爱吃,待回了扬州,我常多做些给你送去。多食杏子对你的病也很有好处。” 白珩薄唇微抿,低下头轻轻应道:“好。” 宋沅直到出门去,还是觉得很懵。她隐隐觉得这件事不太对劲,但是又说不出到底是哪里不对。 而她所不知道的是,她关上房门离开后,一直浑身紧绷的白珩才放松下来。 他听着自己擂鼓般的心跳,失态地握着勺子,低头看向自己用书卷挡住的那碗已经凉透的、不再新鲜的雪耳炖木瓜,露出自嘲的笑容。 这是她第一次为他一个人做的东西。即使是出于朋友间的关怀,或是她习惯般的待身边人好,他还是无法舍弃。 无人敢想象,出身名门又少年得志的苏珩,会在这样一间偏远的客栈中,珍惜地一口一口吃掉一碗凉透的甜汤,还被人撞见。 他痴心妄想这么多年,终于还是在她面前露了端倪。 世人只知道苏老太傅的季孙苏珩是个博览群书的翩翩公子,是个治国有方的年轻丞相。连身边的人都认为,他是个品性温润,不急不抢的君子。 却无人知晓他将一个再无法宣之于口的人珍藏在心底多年,裹着自卑、贪婪、不甘和不可说,最终酿成形容狼狈,走火入魔。 月黑风高。北地的初秋已有凉意,萧瑟的秋风自原野上吹过。 宋沅裹紧身上的玄色紧身衣,蹑手蹑脚地向传说中的昭怀长公主衣冠冢摸去。 她人还未到,远远地便看见公主的坟前站着一袭青色身影。宋沅愣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大惊失色调头就要跑路。 那人适时地转过身来,带着些许笑意的声音将她抓了个现行:“兰思,你跑什么?” 宋沅心想,她不仅当着白珩的面,白日里言语刻薄地批判昭怀长公主,还要在夜里跑来偷偷地掘人家的坟,这下子她当真是没有脸做人了。 白珩向前走了几步,仿佛没有丝毫介意道:“我先来一步,已将这里探查过了。长公主的衣冠冢被盗,陪葬饰物和公主的衣冠一齐遗失了,乍看上去,像是盗墓贼所为。” 他话锋一转,又道:“但这挖掘的手法十分粗糙随性。若是盗墓贼,则会忌惮着毁坏墓中值钱的陪葬品而细致地选取地点,然后打盗洞下到墓中,而非这样大张旗鼓地全部掘开。如此看来,掘开这座墓的人恐怕不是为财,而是有着更为不可告人的目的,伪装成盗墓贼来掩盖自身的真实意图。” 宋沅闻言脚步一顿。纷乱的、从前未曾留意到的种种端倪线索在脑海中涌现,从前放下的戒心再次被掀起,叫嚣着侵占了她的全部思维。 她转过身,并未像往常般与他一道分析眼前的情况,而是反问道:“南疆蛊虫,摸金之术?你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对这样旁门左道的事情都有了解?” 初秋的寒风在漆黑的原野上飒飒作响,如利刃般刮在二人的脸上。 宋沅仰着头,又向前几步,眼神也不似往常亲和含笑,语调变得有些尖锐:“身体病弱,事实上剑术却不俗。与其说是博览群书,不如说是深藏不露。” 白珩仿佛怔了怔,随即弯起唇温柔地笑了。他伸出手,仿佛想握住什么,却只是虚握着任由原野上的寒风顺着他指间缝隙流过:“因为幼年时身体病弱,祖父便将我送去学了一些剑术骑射,想要我身体强健一些,活得久一些。” 年幼的苏珩不经常见到自己的祖父。 祖父总是很忙,下了朝还要继续同皇帝议事到很晚。即便是不在宫中,也有数不清的门客、学生前来拜见。 即使偶然能够在家宴上见到祖父,他作为次子季孙,也是坐在末尾,看不清,也不敢抬头细看。德高望重的祖父在尚且年幼的苏珩心中是无可企及的存在。 与他年纪相仿的堂兄弟很早便被接去国子监,只有他一个苏家的嫡系子弟因为天生身体孱弱,无法进宫读书。 无人悉心教导,也无人关心他究竟背下了多少经史、作出了什么样的文章,在堂兄弟都才华显露、声名大噪的时候,苏 分卷阅读17 珩还是默默无闻。 甚至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苏家还有这样一个病弱的三公子的存在。 苏珩的童年大半是在苏府的梅苑度过的。他身体抱恙,不常能出府,除了看书外最大的乐趣莫过于在冬季难得下雪的时候,数一数枝头的红梅。 事情在他十一岁那年出现了转机。 那年他随母亲进宫向女皇拜寿,大人闲谈期间,他无意间转到了湖心亭,撞见了正自己与自己对弈的少女。 他当时从未见过她,只猜测是哪家一同进宫拜寿的女眷,却认得棋盘上是一局“千层宝阁”,古书上尚未破解的珍珑棋局。她抱着脑袋在石桌前揉来揉去也解不开。他觉得好笑,恰好他前几月也看到了这局棋,便教她落下一子破了棋局。 后来,祖父特地来梅苑见他,同他说了许多话,还将他送去学骑射剑术强健身体,并向皇帝求取准许让他去国子监读书。 苏珩便是自那时开始稍稍崭露头角。 他很聪明,即使尚且年幼,也没有费多大力气就查出来祖父这么做背后的原因。原来那日在湖心亭为棋局所困的少女竟是乐平公主。 她打听到了他的境况,向当时的女皇和自己的老师苏太傅极力陈情,说苏家小公子惊才绝艳,不该被埋没在深宅旧院中。 若是没有遇见她,那么他的一生也就完全不同了。 作者有话要说:  隔日更中。打滚求收藏求评论~ ☆、第十一章 胡饼 自中原向西域的运茶路,均须得经过邺国境内的玉门关。 宋沅在幽州的客栈中逗留了几日,等到她的祁红自徽州运达幽州后,就交了通关文牒,整顿马队开始向西行进。 一路向西,过了玉门关,便是广袤的沙漠。商队的主力由马匹换成骆驼,在沙丘脊上连成一条直线,慢悠悠地前行。 宋沅骑在骆驼上,用手遮挡着头顶的阳光,挺直身子向北远眺。 落日的余晖铺满暗金色的沙浪,炫目的火烧云大片大片铺陈开来,一行展翅的候鸟正自金黄耀眼的落日中心向天际飞去。 宋沅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到胸中充满了与江南截然不同的干燥沙土气息。她眯起眼睛笑了起来,伸了个懒腰。 她一生最大的所求,便是无拘无束地行遍天下山水。如今正在路上,不可谓不圆满欢喜。 视线边际便是依稀可见的西域城邦,按照以往的经验,再行两天便可到达。 入夜后沙漠的气温骤降,商队的一行人点燃篝火围坐在旁边。 宋沅从自己的行囊里掏出提前预备的胡饼,拧开水袋,准备用晚饭。 胡饼是西域特有的食物,饼呈圆形,中间薄而边沿厚。须将面粉和了胡麻、酥油、鸡蛋、糖、盐等原料一同揉搓、置于火炉中烤制,才具有正宗西域风味。 烤熟后的胡饼呈金黄色,有种特殊的面香和鲜咸滋味,就着淡水便能够饱腹,咬起来的口感很有韧劲,又干燥便于长途携带,是商旅穿越大漠时的首选口粮。 宋沅才吃了没几口,商队里的管事就走过来向她请示道:“在营地以东五十步的地方发现了一位姑娘,应是迷路后脱水昏倒了,要扶进来救治吗?” 在从中原到西域的这条运茶路上,常有两地的百姓因恶劣天气或是其他原因迷路。宋沅的商队便时常能遇到一两个。这样的人喂些水便能缓过来,她一向都是愿意帮一把的。 宋沅连忙点头道:“扶她过来吧,我们的淡水还有许多富裕。” 那是个十六七的少女,皮肤呈漂亮的小麦色,高鼻深目,作典型的西域打扮。 宋沅先用手指点了水润了润她的唇,待到她吸收得差不多了,再喂了些水让她小口小口咽下去,随即便不再管她,自顾自用饭去了。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天色完全黑下来,少女才悠悠转醒。 她醒来后看到商队里这么多异族人,显得有些惊慌不知所措。宋沅撩开帘子走进帐篷,试图与她交流,才发现她不会说中原话。于是宋沅只能用自己蹩脚而不熟练的西域各国话都与这名少女试了一遍,才勉强听懂她是若羌国人。 向她连说带比划地解释了自己的身份和事情的经过,宋沅让她歇下就离开了。 西域各国中她最为熟练的就是安息话,宋沅坐在沙丘上,看着沙漠中明亮通透的圆月,吹着风。看着商队里大家帐篷里的灯渐次熄灭了,负责守夜的青年坐在篝火边笑呵呵地向她打了个招呼,她才走回了自己的帐篷。 宋沅和衣躺下,四下一片寂静无声。 她将自己蜷缩起来,阖上双眼,又不由自主地想到了白珩。 她分明知道他在隐瞒自己的身份,可也无法否认,在扬州他每次遇见她时弯起眼睛流露出的喜悦是真的,徽州遇险时微微颦眉的满心担忧也是真的。温柔又斯文,让人无法抗拒,让人生出一种自己在被全心全意信任的感觉。b 分卷阅读18 r   宋沅默默用毯子将自己裹了起来。少年时遭遇大变故,这么多年的独善其身,让她的性格变得极其独立,同时也本能地排斥与他人过近的接触。 她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去信任自己的同伴,也更加不知道该如何去缓和被自己的不信任搞僵的这段关系。 她揉了揉自己的脑袋,抛却脑海中混乱的想法,在黑夜中掐指算着,该来了。 耳畔的沙地上传来沙沙的摩擦声响,宋沅阖上双目,听到有人掀开了她帐篷的帘子。 从外边进来的那人向宋沅伸出手去,在指尖将要接触到她的眉心时,宋沅蓦地睁开双眼,用力一扯那人的手臂,瞬间起身拧到她的背后压住,将她擒在身下。 来人正是那被救起的异族少女,她的眼睛中褪去了方才的胆怯和纯真,此刻冷冽地扭头看向宋沅道:“原来还是被你发觉了吗?” 宋沅点头:“原来你中原话还不错。” 异族少女冷笑一声:“可惜发现了也于事无补,你以为你能抓得住我么?” 说罢她用力挣开了宋沅的钳制,宋沅连忙松开手后退几步,负手站好,笑眯眯道:“当然可以了,你不是喝了我喂给你的水吗?” 少女的瞳孔猛地放大,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嘴唇,随即一股无力感顺着四肢蔓延开来。她软着身子跌到地上,发觉自己舌头发麻,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恨恨地瞪大了双眼,看向宋沅。 宋沅道:“想问为什么药效的发作时间偏偏这么巧?因为我是算着你发作的时间进帐篷的,你总想等我睡熟了再来下手,却忽视了做这种事切忌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呀。” 宋沅一边尽职尽责地同她解释,一边不动声色地飞出手中的匕首,顷刻间那只潜藏在沙堆中已向她翘起尾巴的蝎子便被斩成了两截。 少女知道自己已无生还可能,随即扯出一抹诡异的笑容。宋沅心道不妙,连忙闪身躲避,却还是稍稍晚了。 那少女的头颅已炸成一团血雾,无数黑红的血珠铺天盖地地朝她散下来。 宋沅还未来得及看清,整个人便被扑倒在地。 一只手垫着她的后脑,将她按向胸膛,稳稳地将她护在了怀里。 鼻端尽是几刻前还存在于她的脑海中的温柔缱绻的杜衡气息。 宋沅呆愣了半晌,直到听到白珩喉咙间溢出的几不可闻的呻吟声,才回过神来,匆匆忙忙从他身下爬出来,去查看他的后背。 好在大漠夜间寒冷,他穿着氅衣,还能够遮挡几分。那少女的血珠腐蚀了布料渗到内里,竟然依旧毒性极强,触目惊心。 宋沅立即起身掀开帘子去喊人。帐篷外乱作一团,她商队里扮作商贾的人都提着剑出来,却没有看到前来与那少女接应的杀手,反而撞见了白珩带来的人马。 白宛也在其中,一见宋沅,连忙上前道:“我家先生知道公子此行危险,已经带人在三十里外将前来接应的杀手全部伏击,尸体就地掩埋。” 宋沅端着新煎好的药走进白珩的帐篷。他背部受伤,正遵医嘱俯卧在床榻上,见宋沅手中的药,挣扎着起来想要伸手接。宋沅连忙侧身避过他的手,满怀愧疚道:“我来喂你吧。” 她舀了一勺置于唇边吹凉,送到白珩唇边,低声道:“多谢。” 白珩的唇色本就淡,现在更是毫无血色了。他看着宋沅,眼神里尽是清澈澄明:“不必谢。其实我知道,就算我不来,你也有能力保护好自己。” 宋沅闻言愣了一下,弯了弯眼睛:“你如何知道?” 白珩轻轻咳了一声,继续道:“你这支商队的骆驼行过的沙路上,脚印要比寻常商队更深些。所以我猜,那些骆驼背着的货物恐怕并不是茶叶,而是更为沉重的兵器吧。” 宋沅点了点头,有些好奇:“既然知道,那你为何还会来?” 白珩那双温柔潋滟的桃花眼一瞬不瞬地望着她,突然轻声笑了,低头就着她的手喝去勺中的药汁,眉眼低垂道:“因为兰思是我的朋友。” 出身书香门第的苏珩从小被教导,婚姻便是应遵从父母之言,与父母选中的妻子相敬如宾。若是没有遇到她,他也许也会将这些贯彻下去。可遇到她之后,他才发现,原来从来没有人教过他,应如何去接近、取悦自己心悦的姑娘。 他不会像那安息小王子一般无所顾忌地靠近她,肆意妄为,也不敢向她表露心迹、向她撒娇。 他知道她心底的骄傲,也知道她从始至终无意男女之情。 外人眼中少年得志的苏珩,在面对自己心里的小姑娘时,也只敢在旁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的心事藏好,遵从着内心的驱使,笨拙地以朋友的身份一点点接近她。 他的手段并不高妙。记下她的每一样喜好,装作无意间与她志趣相投,费尽心思地制造一个又一个巧合。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用了多大的力气克制于朋友的身份。那些压抑了十数年的思念和想要拥抱她的欲望,在她重新变得触手可及之后,没有一日不在他的脑 分卷阅读19 海里疯长。 情若是能够自控,那便不能称之为情了。 宋沅的心微微颤抖了一下,低下头去,声音极轻地道:“对不起。” 若当他是朋友,便不该那样怀疑他的身份和意图,还在幽州的几天刻意同他疏远,自己独自一人做计划在大漠中孤身犯险,惹他受伤。 宋沅的呼吸随着她开口轻柔地洒在白珩的颈侧,他白玉般的手指微微蜷曲,温软道:“无妨。” ☆、第十二章 酥酪糕 由于白珩负伤,不便长途奔波,宋沅令商队的行进速度放慢下来,在原定计划的三日后黄昏才抵达楼兰。 楼兰的街道和建筑多为生土所建。傍晚昏黄暗金的日光将整座城市晕成了浑然一体的土黄色,沿街商铺挂起的各色旗帜成为了城中难得的鲜亮色彩。 古道上驼铃声声,宋沅坐在二层小土楼窗下的小木桌边,一边动手沏茶,一边同白珩分析道:“大漠荒无人烟,易于埋伏,事后处理也可以神不知鬼不觉。若是我,便一定会选在沙漠动手,所以我才设计在此诱敌深入。” “杀手一旦孤身一人深入沙漠,身边定会带着与同伴联络的工具和凭证。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从中获取信息。”宋沅从怀里取出三枚鸣镝,“这是在她的随身衣物中搜到的。但是我们没有发现能够证明她身份的东西,也许为了替组织保密,会随着她最后的死亡消失。” 白珩伸出修长手指接过鸣镝,握在手中。 他不敢去细想,她这些年究竟一人在外经历了什么,才能够如此坦然冷静地布局,面对接二连三地刺杀。 白珩定了定心神,迎着宋沅探究的目光笑道:“兰思做的很好,接下来我们便可顺着这些鸣镝的制造特征,追查杀手的出处。” 宋沅笑眯眯地点头,身体微微前倾:“这次的杀手后颈纹着蝎子纹样,出手时使用的也是蝎子,若像医师所言,杀手应是从小在西域长大,才能将血液培养得如此剧毒无比。” 她伸出食指抵着下巴:“而我们之前推断,这一系列事件背后组织来自南疆,而图腾应是百足虫。这二者应当有所区别,但似乎又应当有着某种联系。” 白珩转动鸣镝的手指一顿,微微颦起了眉。 宋沅真正运输茶叶的驼队到达楼兰要晚于她两日。 楼兰地处罗布泊以西,作为西域门户沟通西域与中原。西域三十六国与中原各国的商贾都约定俗成在此云集,进行交易。 宋沅经历此类事情不少,并没有太把徽州遇到的事情放在心上。 此行是为了试探徽州事件幕后黑手,顺便也带她的祁红到西域试水。 黄昏时分,白宛坐在小土楼的门口台阶上,托腮看向前方热闹拥挤的市集,想着今日宋姑娘何时才能回来。 宋姑娘白日里总是忙得不见人影,不过傍晚时分便一定会带着新鲜的西域美食回来同他和先生用膳,日日如此。 不知何时,他竟开始每日期待起宋姑娘回来了。她见识广博,谈吐很是活泼风趣,对他也很和蔼,白宛很愿意听她讲话。 最重要的一点是,宋姑娘对甜点一事上的造诣颇深,不仅带回来的吃食总是非常美味,亲自为他们下厨做的也是不遑多让。 公子好像也会同他一样,为此而感到开心。 今日宋沅在外有事耽搁,回去得稍晚一些,来不及亲自下厨,便买回了楼兰的酥酪糕。 制作这种糕点需要将曲热晾干,磨成粉末,拌入奶油、白糖、角麻、葡萄干、桃仁等西域特有的配料,倒入模具中做成具有吉祥寓意的醍面胚,再放入蒸屉中蒸熟。 从蒸屉中刚取出的酥酪糕喷香柔软,热气蒸腾。一口咬上去,口中霎时间奶香四溢,其中还裹挟着葡萄干、桃仁等特殊食材的甜香或微酸,令人垂涎三尺。 而宋沅还考虑到,酥酪糕不仅奶香绵密可口,还具有滋补的功效,比较适合在卧病养伤的白珩。 三人分食完一大块酥酪糕,白宛自告奋勇跑去洗碗筷,宋沅捧了一杯热热的咸奶茶,站在小土楼那扇没有窗纸的光秃秃的小窗边看月亮。 白珩走过来,轻轻将氅衣披在她身上,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声音低沉:“在看月亮么?” 宋沅拉了拉氅衣,点头道:“楼兰的下弦月很白很亮,比中原看着要清楚很多,像是一柄雪白的弯刀。” 她想了想,弯起眼睛,又说道:“我年少时最大的梦想,就是像西域刺客那样背着两柄弯刀行走江湖。这里的夜间很冷,我却很喜欢。在这样有些萧索清凉的夜间看着这样的弯月,有一种超脱自由的感觉。” 她顿了一下,睫毛瞬了一瞬:“也许,将来我会来西域住……也说不定。” 白珩的心蓦地下坠,他明显感觉到自己呼吸一滞,带着点低哑的嗓音问道:“是同前几月在你家的那位异族公子一起么?” 宋沅怔了怔,问道:“你说弗拉特斯?” 白珩地垂下眼睫,轻轻 分卷阅读20 道:“嗯。” 宋沅仔细回想了半天,确认刚才自己的话里并没有表达半分这样的意思。 为何白珩会将她想来西域住和弗拉特斯联系在一起? 她悄悄瞥了一眼白珩,看到他抿紧嘴唇、似有什么不能轻易说出口的样子,突然意识到,白珩是知道她是女子的,那么作此联想,恐怕是以为弗拉特斯是她的情郎…… 宋沅汗颜,其实她已经很久没有遇到把她当女子看待的人了。 她平日里生活做事、言谈举止都与男子无二,同男子交往多以兄弟之情相待,同女子相谈反而要刻意避嫌,以至于时间一长,她竟然都快忘了自己是个女孩子。 宋沅连忙否认:“不是的,同他没有关系。我与他相识多年,但仅仅是生意上往来比较多,平日里大家都有各自的生活。” 宋沅心里想道,白珩恐怕并不知道弗拉特斯的真实身份,若是知道了便不会作此猜想。即便是于王位无望的小王子,安息王室也不会允许他娶一个平民商人。 白珩听罢,眼睛愉悦地眯了起来。 看那安息小王子同她举止十分亲密熟稔,他一直暗暗地有些介怀,却原来并不是他想象的那般。 只是宋沅未做此想,他却一眼便能看透对方在打什么主意。那异族青年眼中对她毫不掩饰的情感和占有欲,只在面对她时有所收敛,而像是炫耀示威一般向他展示。 宋沅正在胡思乱想,白珩又趁机追问道:“你与他认识很多年了吗?” “当然,”宋沅仰着头仔细地算了算,道,“很多年了,有十三年了。不过这中间,我们倒是有七八年断了联系。” 宋沅想了想,又道:“其实我小的时候,虽然要经常见许多不同的人,但其实凡不是日日见面的、极为熟稔的,再见面时要费好大的心力去辨识。我将弗拉特斯记得格外清楚,是因为他是西域人,同我们中原人的长相不太一样。” 说着她好像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笑了起来:“说起来,我第一次到西域的时候,觉得包括弗拉特斯在内的所有异族人都长得一样,高鼻梁、大眼睛、白皮肤,完全是一张面孔,根本分不清。” “不过他的眼睛实在是太特殊了,只要记住他一只眼睛是黄色,一只眼睛是蓝色,就能够从人群中认出来他,久而久之才记住他的模样。” 宋沅支颐微笑着望向窗外,似乎沉浸在从前有趣的回忆中。 白珩突然觉得有些释然。 曾经的乐平公主是何等的众星捧月。京城的官家公子、绣户千金乃至朝廷要臣无人不期望与她交好。在兵变事发前,她作为皇宫中最炙手可热的公主,每日需要面见的人一双手都数不过来。 他少年时不太擅长与人打交道,几乎未曾参与其中,真正能够与她面对面交谈的机会其实并不多。 他与她之间的交集,更多的则是他远远地看着她,处于花团锦簇、人潮簇拥之中。 更遑论这中间整整十年的间隔。 即便是她不记得他,也在情理之中。 为了避免像上次一样遭人设计时拖累白珩和白宛,宋沅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与二人同住,只在每天晚上过来和他们一同用晚膳。 白珩表面上答应下来,私下里却安排了人手对宋沅的住处多加看护。若是她那里有什么风吹草动,他还是会第一时间知道并赶到。 月上中天,宋沅出了门。她向前走了几步路,复又转过头来,站在小土楼前,仰着脸用力向二层楼窗边立着的白珩挥了挥手。 冷白的月光温和地洒在她的身上,她裹着白珩厚厚的氅衣,眼睛笑得像月牙一般,看上去是真的很开心的样子。 即使十年过去,她早已经不是皇宫里风光无二、耀眼无匹的小公主,但是发自内心笑起来的时候,还是让人觉得无法抗拒。 一双眼睛微微弯起,像是把天上的星星都盛了进去,恍然间还是当年那个真挚而又开心的少女。 他站在高处,亦温柔地弯了弯唇向她示意。 没有关系,若是这样,过去的事情她不需要记得。 因为他们今后还有很长的时间。因为他所置于心上的,也从不只是从前那个风光漂亮的小公主。 因为他记得,就足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去满记甜品和甘兔庵采风,又多了好多好吃的甜品可以写~ 觉得现在自己饭后连进两家甜品店的胸膛都挺得更直了_(:з」∠)_ ☆、第十三章 胡桃露 宋沅同白珩回到扬州的时候已是十月下旬。 去时尚是初秋,而此时湖畔老树枝头绿意尚浓,却多了几分萧索之意。 她辞别白珩,牵着自己的马,马背上驮着三只沉重的木箱,经绿杨荫荫的长堤向赵乾的家中走去。 自她搬来扬州住下后,赵乾和他的三位夫人都对她很是关照。她也经常会从西域带 分卷阅读21 些珍奇的礼物送给三位夫人。偶尔赵乾会代为转送,但他时常不在家中。这次去浮梁一去就是两个月,宋沅只能亲自将礼物送上门。 大夫人信佛,宋沅会记得从天竺商人那里淘新的佛经给她。 二夫人喜珠宝首饰,她每次都带回成斛的珊瑚珍珠讨她欢心。 三夫人对制香有兴趣,她就特意去搜罗诸如迷迭香、安息香等西域珍贵香料赠与她。 久而久之,她便发觉哄漂亮的女孩子开心实在是件很令人愉悦的事情。 大夫人出来迎接宋沅时,见她马背上的箱子就掩嘴笑了,笑得比见着赵乾本人还开心:“宋兄真是客气了。” 大夫人将她让进去喝杯茶,二夫人和三夫人听闻宋沅来了,都喜滋滋地从各自的厢房来正厅同她说话。 二夫人曾是北方燕国有名的舞姬,身段容貌都美得无可挑剔。她袅娜腰肢在宋沅面前晃一晃,宋沅身为女子,都会不由得心跳加速。 二夫人在宋沅对面坐下,兴冲冲地打开属于自己的箱子,取出一块晶莹剔透的金黄琥珀,对着日光赏玩了片刻,夸赞道:“宋兄当真有眼光,比赵乾那俗人只知道送些金银强多了。” 宋沅咳尴尬地了咳,道:“夫人手中这块琥珀是安息的香珀,据说稍加磋磨,便能闻到千万年前松脂的味道,我觉得很是有趣。” 三夫人出身制香世家,闻言眼睛一亮,凑上来同二夫人撒娇道:“好姐姐,我还未曾见到这等新鲜物件,与我看看。” 大夫人笑眯眯地看着那二人,端起茶杯撇了撇茶叶沫子,看向宋沅:“宋兄当真是个有心人。妾身冒昧地问一句,听元亨提起过,宋兄似乎还未曾娶亲么?” 元亨是赵乾的字。大夫人话音未落,正在赏玩那块香珀的二夫人和三夫人都转过头来,目光炯炯地看向宋沅。 宋沅感受到三道兴致勃勃的视线,又不禁擦了擦汗,笑道:“是这样没错。” 大夫人脸上浮现出狡黠的笑容,道:“妾身家中有个表妹,今年才及笄,粗读过几本书,性格还算温婉可人。宋兄若是不嫌弃,妾身可帮忙引荐一番。” 宋沅感到十分迷惑,虽然不是没有遇到过类似的事情,但是她觉得最近关心她婚姻之事的人无端变得非常之多。 她连忙起身,照着早就打好的腹稿深深作揖道:“我,在下德薄才疏,又为生意奔波忙碌,恐耽误夫人的表妹。就,就不敢承夫人这番好意了。” 大夫人露出了果然不出所料的表情,但看上去却不知为什么似乎更开心了些。 她起身扶起宋沅,温温柔柔地安抚道:“妾身也只是顺口一提,宋兄若无意,便就罢了。只是宋兄切莫妄自菲薄,依妾身看来,宋兄德才品貌皆在元亨之上。” 宋沅想,这到底是为什么,是不是自己赠与这三位夫人的礼物着实太多了,竟让她们说出“夫君样样不如其他男子”这样赵乾听了会落泪的话。 宋沅努力挽救着自己的节操道:“元亨甚是爱重几位夫人,宋沅薄情重利,不值一提。” 二夫人心直口快,当即嗤笑一声,出言讥讽道:“他?莫要提他了吧?我自踏进这个门后,见他的日子都不如我收藏的琥珀个数多。” 宋沅心想,这是她之过,以后她得少送些琥珀。 三夫人年纪小,笑嘻嘻地看向宋沅,也跟着道:“不过赵郎不在家中的日子,其实挺好的。姐妹们想做什么便做什么,不用费心力去讨好侍候他。” 大夫人竟然也搭腔道:“说的极是,有时候真盼着他每月只寄些银钱回来,人便不必回来了。” 宋沅道:“啊?” 几月前才拜托我看着他不要在外拈花惹草的不也是你们几个吗? 大夫人到底年长,颇具主母的智慧,一眼看穿宋沅在想什么:“不喜欢他在外胡闹,不过是因为若是再添新人进来,家中姐妹的花销就要被裁剪了。” 宋沅道:“……啊?” 宋沅牵着自己的马,脚步虚浮地离开了赵乾的宅院。 一直以来,她因着受母亲影响,觉得自己对待婚姻之事的态度已是十分惊世骇俗,却没想到赵乾的三位夫人竟有如此心胸、手段和见识。 她掐指数了一遍,似乎她的朋友,于姻缘之事都不十分顺利。赵乾的三位夫人都盼他不要时常回家,弗拉特斯还未娶亲,就连新认识的惠娘夫君也早早过世。 她想了又想,突然想到,似乎从未曾听白珩提起过自己的妻子,就连他在扬州的宅院,看上去也不像是有女主人居住的样子。 可依白珩的才貌家世,应当早就该娶亲了才对。 宋沅想着,在白珩的宅院门前驻足了一会儿,正出神,便被白宛叫住了:“好巧,我家先生有了些新发现,想请公子一叙。我正想去隔壁请公子,竟在这里遇到了。公子请随我来吧。” 白宛这孩子机灵,当着外人从来都称呼她一声公子,唯有在只她和白珩在场的时候才唤她姑娘。 “那日抵达幽 分卷阅读22 州境内,我便着人去查了这鸣镝,”白珩从袖中取出鸣镝交还给宋沅,抿了抿薄唇,“今日线人来报,说是可以确定鸣镝出自……汉王府内。” 他放低了声音,似是在确认,又似是在对自己说道:“马骨制成,内侧刻有汉王小章,天下再无他处可得。” 说罢他小心翼翼地抬眼去看宋沅,后者闻言仿若兜头一盆冷水浇下,脸色倏地一片煞白,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却又没有说出口。 她的眼神从起初的不可置信渐渐变得有些迷茫。她看着白珩,不确定地问道:“所以,是汉王,想要给我种蛊吗?” 这世上想要害她的人很多,想要害她的理由也有许多。 在经历了十年前的事情后,她自问已经能够坦然接受任何人对她刀剑相向。 可是……害她的人,怎么会是姜镇? 她想起从前那个总是跟在她身后、还不到她肩膀高的瘦弱男孩,连繁重的皇子衣服都撑不起。他抬起头,小鹿一般的眼睛看着她,信誓旦旦地说要长大后好好辅佐姐姐、保护姐姐。 她的心仿佛被一把狠狠攥住,痛得她几乎要落下泪来。 白珩低下头,看着手中陈旧的鸣镝,不忍心道:“这还未能确定。许是他人冒用……我的线人依旧留在幽州探查,此事尚有转圜余地。” 宋沅摇了摇头,起身道:“若最终结果汉王是背后主谋,这件事烦请怀瑾莫要再追查下去了。” 若是查到姜镇要害她,那只有两种可能:一则探查出了错,二则他定有自己的特殊用意。 宋沅辞别白珩,回到了自己的甜点铺子里。 她许久未归,惠娘将这里打理得比她预想中还要好,食客络绎不绝,在扬州城中的名气也大了起来。 宋沅到后厨洗手,打量了一下厨房中已备下的食材,准备研究一些新的样式。 红枣去核后放入蒸锅中蒸熟,取出熟枣子去皮、捣碎,和成软熟香甜的枣泥。取温水泡好的胡桃仁手磨成浆,倒入锅内开火熬煮,加入冰糖祛除胡桃的涩味,再加入蒸好的枣泥同煮。 加水将糯米粉调和成糯米汁,待胡桃浆煮开后加入勾芡,随后便可盛出一碗碗浓稠醇香的枣泥胡桃露。 惠娘进了后厨,本是准备盛些芋圆紫薯粥上给客人,却被蒸锅里的甜香味吸引了过来。她看着宋沅盛出的胡桃露,好奇地问道:“这是什么?” 胡桃来自西域,对于普通江南百姓来说是个稀罕物。宋沅取出勺子递给她,笑眯眯地劝道:“你尝尝吧。” 惠娘弯下身凑近那碗浅褐色的汤汁。温热的蒸汽裹挟着枣泥的酸甜和胡桃的醇香扑面而来,她小心翼翼地舀了一勺品尝,入口丝滑醇厚,一股暖意伴随着食物的甘美气息沁入五脏六腑。 红枣补气补血,胡桃滋润五脏,秋冬要吃些暖融融的热饮才有幸福感。 “公子。” 宋沅正埋头在柜台后理账。她走了月余,店中进项和订货都需要好好核查一遍。惠娘走过来,出声唤她。 宋沅抬起头来:“嗯?” “富春楼的林掌柜前些日子来找过您,想要下新单子。”惠娘将手中信函交予宋沅,“林掌柜说,城东陈员外家小儿子下月初娶亲,置办宴席请的是富春楼,还特意点了咱们家的茶水甜点作招待客人之用。因此下月给富春楼供货须再添这些。” 惠娘有些不好意思地捏了捏衣袖,还是鼓起勇气道:“陈员外在扬州颇有些声望,我觉得这是一桩名利双收的买卖。您当时在徽州,我就自作主张接了下来。不过我与林掌柜尚未说定,具体细节还等您回来敲定。” 宋沅伸手接过信函,大致扫了一眼,赞许道:“做得很好。不过去回了他,说置办宴席依旧是富春楼,但这茶水甜点须要单独由我们的名义提供。以后凡是类似的生意找上门来,我都会给他在寻常定价的基础上再降一成的价格。” 作者有话要说:  搞一搞事业,创建一个美食商业帝国_(:з」∠)_ ☆、第十四章 红豆奶冻 十一月初八,陈员外幼子陈望迎娶庐州王氏次女。 清早催妆的人便到了王氏在扬州的别院,送去成箱成箱的冠、帔和花粉。 宋沅寅时便起身准备婚宴订下的食物。她认真洗净双手后,将前夜备下的新鲜牛奶、淡奶油、玉米淀粉和砂糖一齐倒入石锅。这些食材都很温和讨巧,即便是未曾经过烹饪,也散发着一股令人愉悦的甜香。 宋沅持着木勺,开火后耐心地搅拌了两刻钟,使液体与淀粉和砂糖完全混合,就得到了一锅煮熟的奶白色稠糊。 她将锅子从灶台上端下,把锅内的奶糊倒入专门准备的模具中。 前日她同陈夫人和林长泽商议定下,婚宴所用甜点主题为红豆,口味偏甜,佐以鸳鸯、并蒂莲等图案,寓意夫妻二人婚后伉俪情深、长相厮守。 她将冰镇后的奶糊从模具中取出, 分卷阅读23 分别盛到小碟子中。此时奶糊已变成了晶莹剔透的奶冻,泛着奶白色的光泽,表面如少女肌肤般吹弹可破,乖巧地卧在精致的骨碟中,光是看着便已十分诱人。 宋沅用小勺挖出罐中提前腌制好的蜜豆,洒在块状的奶冻上。红白两色对比鲜明,漂亮得更加勾人食欲。 婚礼是黄昏开始的。宴席上宾客如云,觥筹交错,每个人都得了一份宋沅铺子制作的甜点,桌上还有不同的特制茶饮供来客自由选择。 选用宋沅店铺的甜点招待客人原是新娘王氏的意愿。 她尚且待字闺中时来过这家在扬州颇有名气的小店,偶然吃过几次便念念不忘。王氏觉得这家店的店主所做的食物很是新奇,既漂亮可口,又饱含心意,内心欢喜,就央着父亲向夫家提起。 婚宴上一点辅食本不是大事,恰好又是原本订下承做婚宴的富春楼所经营,两家家长便也乐得由了她。却未曾料到,几乎所有的来客都或多或少地注意到了这一点布置。 混了红豆和芋头的芋圆鲜奶,碗底铺了一层厚厚红豆的牛乳茶,添了蜜豆和乳饼块的豆花,还有人手一份的并蒂莲状红豆奶冻,样样美味而精巧。 格外新奇的是席间甜点用的尽是江淮未曾见过的新鲜食材。奶冻初入口时尝到的是蜜红豆的甜,而后浓郁绵密的奶香就伴随着弹软口感溢满口腔,勾起了客人的无限好奇和交口称赞。 陈员外家财雄厚,宾朋广布天下,经此一宴,这间铺子在扬州乃至周边可谓是声名大噪。 一时之间,相约去这间店里品尝店主新做的甜点和他处寻不到的美味别地食物,成为了扬州年轻少女们之间流行的一种新的娱乐方式。 店中每日进账都十分可观,惠娘的腰板挺得越来越直,说即使是个小铺子,这下也不会被人看轻了去。 宋沅的计划进行得很顺利,她也十分开心,给惠娘和两个孩子包了红包,涨了很多工钱,还特意留了红豆奶冻犒劳大家。 将奶冻分给店里的两个孩子后,她提着食盒去了隔壁白珩的书斋,却发现白珩并不在,正教书的是一个斯文清瘦的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见宋沅来并不意外,安排了学生自行静读后,向她走来,拱手作揖道:“宋公子久仰大名。鄙姓方,单名恕。白先生前日出门谈生意去了,特意嘱咐在下在此代为授课,还说若是您来了,让在下转告一声,说是不到一个月便回,教您不必担心。” 苏珩自马上跃下,神态悠闲地掸了掸身上的灰尘,踱进汉王府府门。 他衣袂飘扬,一路疾行,未经丝毫阻便扰径直行至中厅,见到了正坐在厅中品茶的汉王姜镇。 十年前瘦弱单薄的小皇子,已经在边陲十年的风霜苦寒中变成了眼前气度非凡的汉王。他十四岁便自请镇守幽州,硬是同普通军士同吃同住,将一身太医都束手无策的病弱身躯练成了如今强壮高大、一身英武的模样。 苏珩从容地向姜镇行了一礼,面上已不是在扬州时温润含笑的样子。 姜镇点头示意,微微笑了起来,指向身旁的客座,对苏珩道:“怀瑾,我知你今日为何而来,坐。” 那座边案上还置着一只茶盏,隐隐溢出氤氲热气,显然是才备下不久。 姜镇像是一早便知道苏珩会来这一趟。 苏珩谢过后便落座,取过一边的茶盏,掀开盖子一看,里面盛着新泡好的祁门红茶。暗红色的澄澈液体,随着水汽散出甘美的清香。 他心下了然,抬眼不动声色地看向姜镇。 姜镇挥手屏退左右,依旧笑得温和向苏珩看去,他问道:“这祁红茶是近日来由幽州新贩到西域去的品种,据说是茶商从徽州带来的新茶。我不过尝过数次,便觉得甚是合心意,竟似是一见如故一般。” 苏珩回望他的眼睛,将盖子盖回茶盏,一字一句道:“既是汉王喜欢的新品种,便更要自此严格督控幽州茶业。切不可让别有用心的人混入其中,以次充好,混乱茶市,毁了祁红的品质和名声。” 姜镇见他如炬目光,朗声笑了起来:“那是自然。这茶叶虽小,却是我们汉人日常饮食不可或缺的重要之物,自古以来茶市都与国家经济命脉息息相关。我怎会连这点道理都不明晓。” “莫说是我私心喜爱茶叶,便是为了这百姓安定,我也容不得半点污弊。只是,”他目光一转,神色狡黠,“彻查其中必然要经历许多波折,茶市水深,少不得与对方虚与委蛇。还请怀瑾千万放心。” 说罢,他将茶盏置于身边的案上,似是下了很大决心,起身向苏珩行礼道:“也烦请怀瑾替我多多留意祁红的动向。” 苏珩也起身,看着姜镇的双眼,仿若承诺什么一般坚定答道:“好。” 宋沅发觉自己近日变得有些奇怪。 一来她夜间的噩梦无端多了起来,有些从前的旧事,也有些光怪陆离的异象,搅得她夜间不能安眠,白日里就脸色发青脚步虚浮,惠娘和赵乾都很担心。 不过宋沅知道,这两人担心的恐怕不是 分卷阅读24 一件事。 “别看了!说了很多次没有自己去什么秦楼楚馆!”宋沅将茶盏重重地放在案上,气道,“更没有背着你一个人偷偷去什么秦楼楚馆!” 赵乾灰溜溜地收回目光,喝茶掩饰尴尬:“我就说,兰思不应当是这样不讲义气的人。不过兰思你最近的模样很是憔悴,若不是……咳,不如去瞧瞧郎中,抓两副药吧?” 宋沅想着,她的症状恐怕是上次中蛊的后遗症,见了郎中反而徒惹事端。只是噩梦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向赵乾挥了挥手说算了。 二来她发觉自己最近总是无意间对着白珩的宅院出神,待到醒过神来才察觉到这样实在很不妥。 但知晓不妥归知晓,她偶然途经那座落锁后毫无生气的院子,或是看到自己厢房边那扇连接两座院落的小木门时,总是会不由得提起心来。 不知道白珩身在何处,久久不归是否遇到了什么困难或是危险? 十二月的扬州入了冬,天黑得很早。宋沅店铺关门也随之变得早了些。 她早早沐浴过,此刻披着长发,穿着纯白的里衣,写完手札正准备睡下。 窗外种的金桂树树枝光秃秃的,横斜的影子映在格子窗上,在她的脸上投下斑驳的痕迹。宋沅不由得将被褥往上拉了拉,盖住下巴,又缩了缩身子。 其实,她一开始的胆子,也不是很大。 年幼的时候,她大多数时间都生活在重重保护下的皇宫中,服侍的婢女和太监连话都不敢在她面前多说。后来母亲登基,她看着很多面生的宫人和妃嫔哭号着被人拖走,那时走在皇宫中,一个不留神便能见到刺眼的血迹和惨死的人,还曾被吓得发起了高烧。 再后来,她依旧被好好地供养起来。即使偶尔会受到母亲或是老师的批评,她还是在前朝和京城中名头越来越盛,享受着众人追捧。 直到她自己在又一次的新皇登基中,成为了那些被拖走的人。 她不是未曾怕过,在刀光和惨叫中,在昏暗潮湿的牢狱里,还有后来行商途中无数次的暗算和直白的敌意。一个娇生惯养的公主,其实拿不出多少勇气去面对这些。 但是她尚有一点过人之处,即使再怕也会装出镇定自若的模样。 时间久了,竟然也真的变得勇敢了一些。 宋沅再次从噩梦中惊醒时,窗外寒风正呜呜地吹过,压低了树枝的枝丫。 她静下心来,听着外面风的声响,忽然觉得有什么不寻常。 在呼啸呜咽的北风中,分明夹杂着其他声音。 一阵悠远绵长的古琴曲。 空灵淡泊的琴曲仿佛蕴含着某种力量,片刻之间便使她的心境平复下来。她起身推开房门,循着琴声传来的方向寻去。 月华如练。青衫公子端坐于门那边的梅树下,修长白皙的手指笼着琴弦。盛放的红梅自枝头坠落,跌在他的发梢衣角。 白珩听闻脚步声,抬头遥遥向她一笑,道:“兰思,我回来了。” 宋沅怀疑自己还在梦中尚未醒来。她上前几步,面露疑惑地看着他。 那画中的公子起身来到了她的面前,距离近到,她可以闻到他身上梅花清冷的香气。 他低下头看她,眼中映出她的模样:“听幼棠说你近来夜里多梦,便来抚琴伴你安眠。” ☆、第十五章 杏仁茶 宋沅支着脑袋,望着灶上咕噜咕噜冒着水汽的砂锅出神。 杏仁止咳润肺、祛风散寒,砂锅中煮的是她特意为白珩准备的杏仁茶。 选取饱满肥厚的甜杏仁,用开水浸泡片刻后捞出,剥去泡得软烂的外皮,再用水洗净留下的白嫩脆香的杏仁果,将其剁成碎粒,置于冷水中。 手工研磨浸泡过后的杏仁果碎粒、粳米、绿豆,混合成浆,倒入砂锅中,再添加三勺清水、一点桂花糖、胡麻还有枸杞,一同煮熟。 已是腊月,扬州今年冬天竟然下了雪。宋沅将煮好的杏仁茶装进瓦罐中,顶着风雪,用身上狐裘将怀中热腾腾的罐子又裹紧了一些,向白珩家中小步跑去。 风愈来愈大,裹挟着雪花擦过她的脸。有些疼,她想着,不过如果是跑着,很快就能到白珩家了,那里有暖和的熏香火炉,令她很是向往。 视野里是茫茫一片雪白,她只顾着向前跑,未看清来人,几乎撞了上去。 她堪堪止住脚步,便闻到那人身上若有若无的杜衡香气,在这冰天雪地中显得有些许温暖缱绻,令人无端生出一股安心。 她抱紧怀里的罐子,抬头看向白珩,启唇一笑。他正打着一把伞,罩在二人头上,挡住了纷纷扬扬落下来的雪花。 白珩的眉目愈发温润,他掩唇轻咳了几声,微笑着看着她的眼睛:“这是谁家的小姑娘,冒冒失失的,大雪天若是摔倒了可怎么好?” 宋沅闻言立即紧张起来,立即伸出食指抵在自己的唇上告诫道:“嘘,莫要在外面这样叫我,别人都不知道的。” 白珩 分卷阅读25 被她难得憨态可掬的模样逗笑了,于是不再捉弄她,纸伞又朝她倾斜了一些,问道:“这般急匆匆的,可是赶着要去哪里?” 宋沅将怀中被包得严严实实的瓦罐捧到他面前:“去你家,给你送杏仁茶。” 然而到了白珩家中,却没有宋沅心心念念的熏香火炉了。 屋内冷得宋沅直发抖,白宛苦着脸,急得团团转:“先生今年才搬到扬州,新置办的炭还全部放在院子里,哪知昨夜便开始下大雪,将炭尽数洇湿了,烧也烧不起来。其他人尚且无所谓,可先生他身体本就弱,受不得这样的寒气。” 宋沅闻言回头去看白珩,后者穿着厚厚的貂裘,本是要出门寻新的炭火的,此刻却正捧着那碗杏仁茶心满意足地享用,两颊似是被杏仁茶的热气蒸得微微泛红,却难掩苍白的脸色。 白珩并未将炭的事情放在心上,发觉了宋沅投过来的目光,甚至弯起唇安抚了她一句:“无妨。” “那你们打算如何办?” 白宛吸了吸鼻子:“先生说立即去置办新的干炭……” “新雪封路,卖炭火的店铺都关了门,等新的炭火最快也要两日。”宋沅皱眉打断道,“难道这两日里你们一院子的人就这样冻着么?” 她几步走向前,扯过白珩瘦削修长的手,立即察觉到掌心传来一阵不正常的烫。她抬头看着他,眉头皱得更深了。 不必诊脉也知道他定是牵动旧疾,发了高热。 白珩的手腕被她握在掌心,面上的红潮似乎更加明显了。他的眼睫动了动,一双眼睛里更是潋滟,片刻不瞬地看着她。 宋沅叹了口气,松开了他的手,道:“善用邻居,懂不懂?我家院子里安了地龙取暖,去我那边暂住养病吧。” 惠娘同四个女孩住在东院,白珩便被宋沅留在西院。他每日都搬着椅子去院子里看账本,却发觉临近年关宋沅好像变得更忙了起来,总是不见人影。 幼棠早就已经被他暗中收买成了她身边的小探子,于是他一问,便知晓了宋沅天天都在忙些什么。 扬州富庶,商人云集。过年时远在外乡的官员也会特意赶回本家。而宋沅私下留意探查过,这些富人家往往只于市店选买饮食,而不置家蔬。 因此她花高价雇了几个肯在除夕前后做工的临时伙计,每日安排其中几个去走街串巷地吆喝,若是有顾客想要点单,伙计便会记下所点的式样和客人的地址,回店中取到相应的甜品后再负责送去。 每日里都有马队将来自天南海北的各种食材送到她的储藏室,然后被搬进厨房做成甜点,来满足这种新的售卖方式带来的需求,连带着店里的几个女孩也忙得不可开交。 弗拉特斯一到扬州就先兴冲冲去了宋沅家中,结果没找到宋沅不说,还撞见了在院中悠闲喝茶看账本的白珩。 弗拉特斯没有任何心理准备,见了白珩仿佛见了入侵自己领地的外敌,整个人像是一只炸了毛的猫咪,一双眼睛眯了起来,看向白珩,问道:“你为什么在这里?未经主人允许私自进别人家的宅院,是很没有礼貌的。” 白珩闻言笑得更愉悦了。 他好整以暇地将茶盏放在桌子上,笑着看向气鼓鼓的异族青年:“是兰思邀请我来的。我想,这座宅子除了她便没有第二位主人了吧。” 对此毫不知情的宋沅正站在店铺后厨中,握着木勺专心致志地煮锅里的芋圆,耳边极近的地方突然响起一道从喉咙里挤出的委屈声音,连带着温热的气息喷在她的脖颈上:“阿宋~” 她吓得一个激灵,手一挥就将身旁的锅盖带到了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破碎声响。 宋沅回头,幽怨地看了一眼波斯猫,心疼万分地俯下身去捡自己锅盖碎成的瓷片。身旁的波斯猫立刻先于她蹲下身来,挡住了她伸向碎瓷片的手:“阿宋小心!我来捡。” 宋沅抽回双手,扶在自己膝盖上,看着那头金色的毛绒绒的头发,酝酿了半天也没忍心骂出口,只好用心良苦道:“下次走路发出点动静可以吗?” 波斯猫捧着碎瓷片抬起头,一双异瞳瞬也不瞬地看着她,满是委屈:“我想给你惊喜。” 他已经摸清自己的眼睛就是对付她的最大杀器,反正以往若是惹了她生气,只要这样看着她乖乖认错,她最后总是会原谅他。 宋沅经验老道,低下头不去看他眼睛,一言不发地找来畚斗把他手里的碎瓷片收走,走进大堂中。 弗拉特斯寸步不离地跟在她身后,西域男子身材高大挺拔,他还穿着一身月牙白的暗纹衣袍,腰间系着玉佩,一看便气度不凡。 宋沅店中顾客少女居多,见了一位陌生的异域男子都忍不住要打量上一番,见那青年皮肤白皙,漂亮的金黄色头发随意束起,一双黄蓝异瞳像是琉璃珠一般清澈明亮,不由得发出了“嗳~”的声音。 宋沅仿佛意识到了什么,也转过头去,仔细打量了一番波斯猫,然后对他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也发出了一声抑扬顿挫的“嗳~”。 分卷阅读26 弗拉特斯生平从未觉得宋沅的笑容这样可怕,他后退了一步,惊恐道:“你要做什么?” 格塔尔很迷茫。 他自小便跟在小殿下身边服侍。后来小殿下从商,他也一直是小殿下的左膀右臂,什么事情没替他做过,但就是……没替小殿下买过猫。 此时格塔尔一个西域壮汉,左右两手各捞着两只猫崽子,肩上还扛着一只,小猫微弱软糯的喵喵叫声萦绕在他耳畔,他的眼神充满了迷茫。 十三日前,殿下传急讯给他,叫他去安息和波斯市集上去买几只猫崽子,最好挑那种粘人好动的,眼睛漂亮的,皮毛光滑的。 殿下要得急,他乘快马赶到扬州把猫崽子送到地方,才发觉这是一家卖甜点的茶坊。 茶坊要猫干什么?要波斯的猫干什么?和殿下有什么关系? 格塔尔陷入了无尽的迷茫中。 这时一位斯文的书生从柜台后走出来解救他,将小猫们抱了下来。他朝他笑了笑,眼睛弯弯的像是西域的弦月,对他道了谢,招呼他进店坐坐。 那书生将小猫挨个放在准备好的窝中,一位年轻妇人从后厨走出来,端了一碗热腾腾的芝麻糊汤丸给他,叫他喝着暖暖身子。 扬州湿冷,格塔尔的身子早就冻僵了,行礼谢过这位妇人后,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木勺舀了一口。 他咬开饱满圆润的汤丸,一股熟悉的乳饼香味就溢满了唇齿之间。格塔尔突然明白过来,小殿下这些日子一直张罗的那些上好的乳饼和奶油去了什么地方。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猜测,弗拉特斯兴冲冲地踱进店门,仿佛没看见坐在门边的他似的,向着那书生就凑了过去:“阿宋!” 格塔尔连忙起身向弗拉特斯行礼,后者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他,随意挥了挥手:“在这里不必拘礼。阿宋做的芝麻糊可好吃了,你快吃吧。” 格塔尔依言回到了座位上,重新拿起了勺子,目光却忍不住向那被换做“阿宋”的书生瞟去。 不高的身段,有些单薄,是典型的中原人模样。此时正俯身将木桶里的牛奶分成一碟一碟喂给那些小奶猫,神色很是温柔愉悦。 他想到,原来这就是小殿下念念不忘、有求必应的那位中原至交好友宋沅啊。 作者有话要说:  外卖业务开启! 店里有猫了! 下章过年! ☆、第十六章 梅花汤饼 落日余晖透过大堂的格子窗向地面洒了一层碎金。除夕这天傍晚,顾客大多回家团聚守岁,店里不需要太多人手,宋沅便让惠娘和小姑娘们先行回家准备。 铺子里一时静悄悄的。她煮完最后一锅西湖龙井牛乳茶,分给负责送到顾客家中的伙计,又派了工钱和赏钱,也准备收工回家。 弗拉特斯就坐在大堂里等她。宋沅走出后厨的时候,一小只雪白毛团正伏在他面前的桌子上,声音细弱地喵喵叫着。弗拉特斯单手撑着腮,正有一搭没一搭地逗着那只奶猫。 察觉到宋沅的脚步声,他顿时对奶猫失去了兴趣,转过头来看她。 “怎么不在家同惠娘她们准备团年饭?”宋沅捞起桌子上被弗拉特斯逗得精疲力尽的奶猫,抱在臂弯里揉了揉奶猫的头。 弗拉特斯同她走出店铺,仔细给门上好锁,在她身旁闷闷道:“我不喜欢白珩,不想同他待在一处。” 宋沅脚步一顿,无奈道:“你讲话还真是直接啊。” “阿宋,为何你要请他来?我们与他又不相熟,只是邻居而已。” 宋沅像面对小孩子闹脾气一般好声好气地耐心解释道:“他家的炭火尽数被雪洇湿了,若是没有地方取暖,就要生病。很可怜,是不是?” 弗拉特斯恨恨道:“他的目的一定不单纯,你可不要被他骗了。” 宋沅怔了怔,扭头看弗拉特斯,问道:“不单纯?” 弗拉特斯哼哼了两声,却没有再说话。 弗拉特斯和格塔尔还带来了安息的生羊排、孜然还有藏红花。 宋沅二人回去的时候,格塔尔已在院子里搭上了十分简朴的烤架,火苗将嫩羊肉烤得滋滋作响,流下金黄的油脂,满院都是烤羊肉的香腻。 而惠娘也带着几个小姑娘依着格塔尔的指挥,将研磨过后的藏红花拌入米中煮熟,煮好的糍粑呈现出诱人的金黄色,底部焦香,中间夹着大块大块的乳饼。 这都是宋沅喜欢的安息美食。 她四下回顾,见到惠娘剪了红纸贴在窗上,蓦然发觉原本宽阔冷清的院落里,突然充满了她许久未曾见过的人情味和热闹气氛。 这十年以来,每逢除夕夜,她都是夜半归家,草草睡下,因为从未有人教过她该如何庆祝,她也没有家人可团聚。 而十年之前,除夕的她须要从清晨开始盛装打扮,穿着繁复的衣冠面对各怀心思的宫宴,还有宴后万民朝会。确是热闹,却从未体会过这般 分卷阅读27 温度。 宋沅将那只蔫耷耷的奶猫放在石桌上,听见惠娘笑道:“公子这手一看便是读书人的手,怕是没做过这样的活计,还是妾身来吧。” 白珩讪讪地从厨房走出来,宋沅问道:“怀瑾院中梅花可否赠与我几两?” 白珩提着灯,替宋沅照亮梅枝上花朵所在。 宋沅伸出魔爪一把一把地薅梅花,眼见着比较低矮的几束枝子就要秃了,她顾及主人还在身旁,只好停手道:“够了,就这些。” 将梅花花瓣置于清水中洗净,切成红色碎末,取上好檀香木放在砂锅中煎汁,同梅花碎末、面粉和在一起,再用梅花模具凿取梅花状的薄面皮,粉红小巧,很是漂亮可爱。 另一只砂锅在火上咕噜噜地煮着鸡汤,白色鸡肉浸在金黄的浓稠汤汁中,汤中还浮着冬瓜、蘑菇丁和枸杞,鲜香四溢。 宋沅指挥着白珩将煮熟的梅花面皮一片一片地下到鸡汤中,道:“这是梅花汤饼,在金陵的文人雅士中很是流行,怀瑾应是吃过吧?” 白珩颔首:“确实,只是未曾自己亲手做过。” 宋沅接着问道:“怀瑾既是金陵人,为何除夕会留在扬州呢?” 白珩的眼睫颤了颤,面上不动声色道:“家中叔伯兄弟众多,我是最不出息的那个,回去了徒惹长辈生气。明日一早再回。” 苏家世代以辅佐帝王为己任,凡苏氏子弟无不出仕。 而苏珩本是其中佼佼者,年纪轻轻便超越了一众叔伯兄弟,春闱中一举考取榜眼,出仕六年官至丞相,几乎被认定为苏老太傅衣钵的继承者。 然而半年前,苏珩却向当今皇帝请辞。皇帝虽未正式允诺,也引得苏老太傅大怒,几乎同他断绝了关系。 后来传说苏珩与苏老太傅彻夜长谈,无人知晓二人谈了什么。 只是从那以后,苏珩就从苏家消失了,于朝堂之上也多称病不出,左相温沉璧由此独揽丞相大权。 团年饭很丰盛,桌上的人或多或少都饮了些酒,几个女孩子跑到院子里去看烟火。宋沅碍于扮男装,无法做出在院中嬉闹欣赏烟火这样女儿情态的事情,只能披着斗篷站在门边静静赏了一会儿。 她有些悲伤地想,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女儿身。 站在她身侧的白珩安静地侧过头,看着她明亮双眼中映出的璀璨焰火。 一只雪白的小毛团儿跳进他的怀中,两只小小的爪子扒着他的衣服,蹭了蹭,眨了眨眼睛,还发出了一声讨好的细弱叫声。 他笑了笑,把它捞了上来。宋沅的目光也被毛团儿吸引过来,伸出手捏了捏它搭在白珩肩上的小爪子,惊奇道:“它的眼睛蓝蓝的,好像琉璃珠,和弗拉特斯那只眼睛的颜色一样。” 她摸了摸下巴,莞尔一笑:“那你就叫小特吧。” 小特扒着白珩的肩膀,又喵了一声,将脑袋凑得离白珩更近了,几乎是在蹭着他的下巴撒娇。 守岁过后,小姑娘们都困极了,惠娘带着她们回东院歇息,留下剩下的人围坐在桌子边面面相觑。 弗拉特斯先开了口,他看向白珩,语气不是很友好:“你怎么还不回去?” 白珩抱着两只爪爪一直在一下一下扒他衣服的小特,道:“我本就是住在这里的。” 弗拉特斯如遭雷击,一双异瞳不可置信地看向宋沅:“你让他住你这里?住西院?” 宋沅还未意识到哪里不对,颔首道:“是啊。” 弗拉特斯的嘴角下撇,声音都委屈了起来:“我都没住在这里过。” 一双漂亮的眼睛潋滟着看向她,似乎都要哭出来了:“我不管,我也要住在这里,我以后都要住在这里。” 宋沅奇怪道:“本来也打算安排你今晚歇在这里。东院都是女孩子,你去也不方便。” 弗拉特斯闻言这才收敛起委屈的神色,抬起下巴,眼睛眯了眯,炫耀似地看向白珩。 白珩亦好脾气地笑着回望他。 夜里宋沅偷偷起身溜到东院,将事先预备好的压岁钱压在了每个小姑娘枕下。回到西院的时候,她隐隐听到弗拉特斯的声音从白珩的房间传出:“不要打她的主意,我同她认识的时间,比你这个新邻居要长的多。” 声音很是冷淡,同平时她所见的那个弗拉特斯全然不一样。 她还听到白珩同样不含半分笑意的声音:“有些人自以为认识的时间长便算是一项长处,却不知连这都不及旁人。” 宋沅觉得似乎能听懂他们在讲什么,又有些听不懂,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便晃了晃脑袋,回房睡下了。 次日一早宋沅醒得很晚,白珩已不在院中,留下口信说连夜赶回金陵了。 弗拉特斯在旁边嗤笑一声,道:“我虽然不是汉人,但也知晓除夕是要和家人团聚。这个白珩除夕不走,正月一日年节却赶得急,不知道是要去做什么。依我看,恐怕他真正的身份十分不可告人。” 宋沅本想不走心地夸一句你成语水平日益见长, 分卷阅读28 却突然想到了什么,摩挲信的手指却微微一顿。 除亲友团聚外,在金陵年节必须要做的事情,她便知道那么一件。 吴国每年正月初一,皇帝都会驾临大庆典,举行大朝会。 届时,各国使臣、文武百官、来自全国各路的举子或解元都要到场,接受皇帝的检阅和恩赐。 苏珩身着黑色朝服,乌发束起,头戴笼冠,越过乌压压的使臣、百官和按班次站立的举人,衣袂飘飘地站到了人群之首。 与他并肩的女子早便到了,一身同样的黑色朝服穿得比他还要多上几分威严。 名扬天下的左相温沉璧,不仅智谋无双、手腕过人,连容貌也是十分姣好。 苏珩私下见她时,她不爱施粉黛,倒是像个邻家少女,而非权倾天下的丞相。此刻约是为了大朝会,她有意涂了朱红的唇脂,敛去笑容,无端生出几分威压。 温沉璧目光直视正前方的龙椅,余光却瞟到苏珩微动的绛色袖边。她无声地微微笑了笑,低声道:“苏相,别来无恙。” 站在二人前方的苏老太傅苏衔礼的肩膀微微动了动,却并未转过头来。 而温沉璧话音刚落,侧殿中便踱出一玄衣朱裳的人影,下裳上的金丝龙纹随着他的脚步而熠熠流动。 一时间众人跪拜,山呼万岁。 年轻的皇帝转过身来,十二旒随着他的动作摇晃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应该在25号,到时候会在评论区掉落红包~ 温沉璧是计划中另一本同系列文的女主,不知道有没有人对她感兴趣_(:з」∠)_ ☆、第十七章 冻顶乌龙茶 宋沅坐在柜台后,左手臂弯里抱着一只胖胖的橘色波斯奶猫,右手轻轻搔着它两耳之间。奶猫的耳朵惬意地抖了抖,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弗拉特斯瞥了一眼那只明显被抚摸得十分舒服的奶猫,露出不屑的表情。 宋沅怒了,一拍桌子:“你那是什么表情,收回去,会吓到我的猫猫的 。” 弗拉特斯更生气,直起身子为自己争辩道:“它有什么可爱?又不会说话,不会撒娇,眼睛也没有我的好看。为什么你那么喜欢它,不喜欢我?” 宋沅把头埋在奶猫的背上,顺着他的话无心地接道:“我没有不喜欢你呀。” 弗拉特斯忽然凑了过来,温热的鼻息洒在宋沅裸露的脖颈上,激得她打了一个机灵。他的声音低沉而又充满蛊惑意味地问道:“那你有多喜欢我?” 宋沅从猫里抬起头,随意地指了指竹筐做的窝中团着的一窝小奶猫:“大概是能给你比它们多一倍小鱼干的那种交情吧。” 弗拉特斯:“……小鱼干?” 在中原,初春时节就成熟的果实和茶叶都很稀少。宋沅没办法得到新的食材,就只能将目光放在去年储藏的茶叶上。 去年年末,连双给她送来了一批来自瀛洲的新茶。瀛洲与闽南地界只隔了一道海湾,而物产之丰富却是几倍之于后者,品类也与中原大不相同。 这批冻顶乌龙茶采摘于瀛洲鹿谷乡的洞顶山上,是中原未曾有的品种。 制茶过程也很是独特,须要将茶叶烘干后,再以轻火烘焙,烧制出来的茶叶便带有明显焙火味。而在此之上还有一种“陈年炭焙茶”,每年将茶叶重复这一烘焙过程,最终得到的陈茶更是醇香后韵十足。 宋沅拆开包茶的纸,用指尖轻轻捻起茶叶,置于鼻端轻嗅。茶叶是墨绿色,边缘许是因为烘焙的缘故,隐隐呈现金黄的光泽,带有明显的焙火气味,还有若有若无的花香气。 她将茶叶倒进壶中冲泡,一双白皙细嫩的手动作如行云流水般流畅优雅。氤氲蒸腾的水汽缭绕四周,衬得她低眉专注的模样竟有那么一丝出尘。 她自幼时起便要勤学苦练的沏茶饮茶之道,本就做得很好,而在这些年经营茶叶的时间里,又被打磨地愈发熟稔自如。 即使在民间生活多年,也丢掉了很多礼节约束,但是那种在骨髓血液中的优雅,一直不输于他人。 宋沅将茶汤分在小碗中,端去给大堂中的食客品尝。 托盘上的小木碗随着她的脚步轻轻摇晃,琥珀色的茶汤缓缓流动,慢慢散出一股桂花香气,在这初春时节显得很是雅致美好。 大堂里充斥着少女之间叽叽喳喳的兴奋交谈声。自从她这里养了几只波斯猫,来她这里的少女的数量便明显多了起来,平日里总是座无虚席。 虽然奶猫年龄还小,多数时间总是趴在窝里睁不开眼睛,偶然有醒着的也很怕生怕人,所以还不能让食客伸手去摸,但是依旧有许多活泼好奇又爱心泛滥的少女慕名而来,哪怕是远远地看着彼此之间谈论一番也好。 久而久之,愈来愈多的人发觉了这里充满异域风情的甜点和来自天下各国的新鲜茶叶。相约来此喝茶聊天也就成了扬州闺中少女聚会 分卷阅读29 的流行方式。 宋沅分发完茶汤,拎起托盘正要回后厨。 一位略有些矮胖的中年男人掀开门帘进了店里,见到宋沅,立即凑上来,拱手笑道:“这位便是宋老板吧,久仰大名。” 宋沅颔首,露出礼貌的微笑:“请问阁下是……” “在下柳泉居掌柜施全。今日前来,是想与宋老板谈一桩生意。”施全朝宋沅笑了笑,两腮的肉将眼睛挤成了一道缝,“宋老板的茶坊远近闻名,不知施某可有这个荣幸与您合作?” 宋沅只消一眼便辨明了他的来意,主动问道:“施老板是想同富春楼一样从我这里进购茶水甜点?” 施全喜笑颜开,连连道:“正是。” 宋沅摇了摇头:“承蒙施老板的好意。但我与富春楼掌柜已经有言在先,两年期内我不会再为第二家食肆提供这些东西,怕是要劳烦施老板白跑一趟了。” 施全的脸色变了变,犹不死心:“嗳,规矩是规矩,但事在人为嘛。宋老板不必提供现成的,也可以卖给我们茶叶、食材还有秘方呀。我能给宋老板的价格,必然不会少于他富春楼的。” 宋沅虽然心中不喜这人,但依旧好脾气地笑了笑,摇头道:“恐怕宋沅要让施老板失望了。” 宋沅推诿再三,施全终于明白此事谈不成,只得败兴而归,临走前转头不轻不重地啐了一声,甩了甩衣袖。 惠娘端着托盘从后厨出来,凑到宋沅身边低声道:“这柳泉居掌柜看着叫人着实不太舒服。” 宋沅点点头,从她的托盘里取出去刺后煮熟捣烂的小鱼,同米饭仔细地拌在一起,俯下身放在几只小猫咪的窝里:“柳泉居有这样的掌柜,恐怕短时间内都无法超越富春楼。” 猫咪很喜欢这种吃法。一只背上有灰色花纹的小波斯猫迈开短短的小腿朝盛有鱼肉米饭的小碟子爬了过来,却并没有吃,而是伸出粉粉的软软的小舌头舔了舔宋沅的手指,抬起头冲她喵了一声。 宋沅浑身酥软,伸出手从两耳之间一直顺到了它的背部来回抚摸,小奶猫的眼睛舒服地眯了眯,开始伸出舌头吃那鱼肉米饭。 “唔,你这么乖,你叫芋圆吧。”宋沅撸着猫,开始胡说八道。 大朝会散后,苏珩顺着百官人潮向宫外走去。 偶有官员会上前与他攀谈,见苏珩总是神色淡淡、惜字如金,便也自知无趣。 这时,一位年轻斯文的小厮从他身后追上来,向他规矩地行了一礼,不卑不亢道:“我家先生请苏丞相移步一叙。” 苏珩低眉看着那小厮绛色短衣和其上绣的云纹,心中知晓是苏家的人。 他转头向四周看去,只见百步以外宫中那棵不知几百年的老松柏下,立着一位鬓髪皆白、仪态威严的老者。 他心下了然,手指暗自摩挲着袖口,随着那小厮的带领向那老者走去。 还未等到走近,他便听到那老者开口,问了半年来同他说的第一句话:“我听说,你现在扬州一带经商,将从商所得银钱尽数用于开办书院,不取分文教导家境贫寒的试子?” 这位不怒自威的老者,正是苏珩的祖父,苏老太傅苏衔礼。 苏珩上前躬身行礼,恭恭敬敬地答道:“是。” “书院可听命于朝廷?” 苏珩又答:“是。这些书院,名义上为珩所有,实则人事调度、所授内容都直属陛下管辖。” 苏衔礼颔首,看着面前恭敬低眉的苏珩,两相静默半晌才道:“罢了,如此说来,也算是为江山社稷谋福。你不必再为此自责,早些回家来住吧。” 苏珩话语一滞,显得有些踌躇。 苏衔礼见状,捻须道:“你那未竟的事业,还无半点头绪么?” 苏珩摇头道:“非也,只是近来发现,也许孙儿心中所想这一桩事,本就毫无意义可言。只是其中的来龙去脉,还留待观察些时日。” 苏衔礼颔首,本来威严端庄的面上竟露出了一丝细微的笑容,他看向苏珩道:“我早便知道,自小你认定的事情,除了你自己,谁也无法撼动。罢,罢,就留待你年轻人去折腾吧。我老了,还想享受几日的天伦之乐,待到你的事情完结,莫要忘了早些回家。” 苏珩想到自己向皇帝请辞的那日,太极殿内用于消暑的冰块溢出丝丝凉气。 他低着头,看不清皇帝的表情,只听得他沉稳的笑声自上头传来。 苏珩一直都知道,甚至比姜祎更早知道,眼前这个人适合做皇帝。 姜褚继位那一年,才十六岁。彼时秦远一人把持朝政,昭怀长公主弑母兵变余韵未消,朝野上下多数人认为,年轻的姜褚很难坐稳这个位子。 但是他偏偏坐稳了,以一己之力压下昭怀长公主事件的流言,继位三年将秦远在朝中的势力连根拔起,鼓励商业,大兴科举,扶植新人入朝为官,在温沉璧的辅佐下开始变法,将这大吴江山变成了空前的盛世。 苏珩也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尚且有些稚嫩的帝王, 分卷阅读30 变得喜怒不形于色,变得令人难以捉摸透。 “怀瑾的意思是说,将从商所得尽数捐给朝廷,在天下广设书院?” 姜褚自座椅上走下,抚掌大笑着向他走来:“好,怀瑾不愧是苏氏子孙,果然是一颗忠心向着天家。” 他附身将他扶起:“所以怀瑾要做的事情,朕也会鼎力支持。” 年轻帝王的眼睛深深地看向苏珩。那是一双很黑,但是又很明亮的眼睛,引着人深陷其中,却又让人捉摸不透。 与他同父同母的胞姐姜祎的眼睛,别无二致。 苏珩的心微沉。 十五岁以前,他于出仕并无半点兴趣。 后来参加科举、入朝为官,历经官场厮杀,费尽心力做到现在这个位置,起初是为了报答姜祎的知遇之恩。 后来是为了站到足够高的地方,才能够接触到那些不为外人所知的皇室秘辛。 才能够为要背负万世骂名的姜祎平反。 作者有话要说:  补上了昨天的更新。 我现在进猫咖都义正言辞地叫做采风。 这章评论下抽两个红包吧,祝昨天我生日快乐~ ☆、第十八章 花瓣饼 采春日枝头初放的桃花,摘取其上最为鲜嫩娇美的花瓣,洗净研磨成细粉。 从坛中舀出两碗糯米粉倒入木盆中,和了牛奶和砂糖拌成糊,放入锅中略略蒸上半刻,再取出继续搅拌揉匀。 如此往复两三次后,宋沅伸手将头顶柜子上放置的麦芽糖罐子取下来,倒了些麦芽糖揉进糯米团中。随着麦芽糖和糯米粉的融合,那原本奶白的团子渐渐变成了晶莹剔透的可爱模样。 她仔仔细细洗净双手,在砧板上均匀撒上过筛后的淀粉,还有桃花瓣研磨成的细粉。将糯米团放于其上,抻平抻薄,糯米外皮就沾染上了霜似的淀粉,也着了花瓣的嫩粉色。 宋沅向每块糯米皮中填了花瓣、蜜糖、金桔和成的馅,然后将糯米皮合成扇贝形状,再送入蒸锅中蒸熟。待到成形,就做成了金桔花瓣馅的花瓣饼。 花瓣饼不仅形似花瓣,外形美观,入口更是绵软弹糯,裹着满满春意淡香。 小秋站在她的身边,将每只蒸熟的花瓣饼放在不同的木碟里,配上新沏的今年春茶,就和阿槿端去了大堂。 惠娘待到两个小姑娘都走开了,才愁容满面地凑过来,同宋沅低语道:“宋先生,近几日伙计们都说,有好几户人家反应,吃了咱们家外送的甜点之后有腹痛呕吐的症状。现在扬州城里隐隐都传开了,说咱们做的东西不干净。” 她双手交握,不安地补充道:“出了这档子事后,我每日里都去储藏室仔细查上两遍食材,但确实都是好的。偏偏咱家做的东西在扬州里独一家,大家现在都在议论是这特殊食材的问题。这样下去,我担心……” 宋沅本一边洗刷着用来和糯米粉的木盆,一边凝神听着,愈听愈觉得惠娘的语气焦急,几乎六神无主,连忙打断了她的话,安抚道:“莫要多想。这件事我有所耳闻,也留心过。” 她一点点同惠娘分析道:“你看,来店里的食客更多,却反而没有这样的例子。那就说明食物本身没有出错,问题出在外送的过程中。这便好解决了。” “这几日我会留意那几个负责外送的伙计,你千万别乱了阵脚,替我看好店中,莫要让人钻了空子。这本不是什么难以解决的事。” 惠娘攥紧衣袖,点了点头。宋沅却还是能看出她眼中的惊疑不安。 这也难怪,自从惠娘来店里,一切都顺风顺水,还未曾遇到过什么危机。所以,现如今这一点点状况,在她心中都是可以威胁到整间店铺生存的大风浪。 宋沅取过巾子擦拭着双手,心中默默思忖,这恐怕是同行相争引出的祸端。 宋沅吩咐阿槿去寻那些出现腹痛呕吐症状的顾客,仔细询问是否记得当时是哪位伙计送来的吃食。 然而这番询问收效甚微。莫说是有些事件本就发生在一两周以前,便是只过了数日,那些负责接吃食的小厮丫鬟也不会特意去记一个相貌无奇的伙计的长相特征,因而能够提供的线索十分有限。 而这些富豪商贾偶然遇上这样的事,往往不屑于上门来找一个小小茶坊的麻烦,待到过了些时日发觉有人有与自己相同的遭遇,流言四起,事件才发酵起来。 店中因着流言的影响,每日流水都大不如前。宋沅面上故作焦急,借口挽回食客、薄利多销,将每日外送的时段向后延了延。 戌时的天已然全黑了下来,她将新出炉的花瓣饼分到每个伙计的食盒中,小秋又照着订单配好了茶饮,宋沅便吩咐他们出去了。 她快步疾行到后厨的杂物间,几下脱掉外衫,露出一身纯黑的夜行衣,将头发紧紧束起,就从后门溜进了夜色中。 今夜宋沅跟踪探查的这个伙计名叫李山,本是城外村中的农民。去年除夕前因着冬日 分卷阅读31 里不用下地,他为了多赚些钱补贴家用,就接了宋沅的活计。 后来因为宋沅开的工钱实在是多,他便留了下来。 李山平日里为人憨厚老实。宋沅也去他在城外的家中看过,实在很是清贫,几亩薄田勉强养活着家里五口人。李山的母亲还卧病在床,需要人照顾,还需要抓药的钱,便时常多多接济他。 李山本人也知恩图报,总是每日里做得最多的伙计,没有可外送的吃食时,还会在店里帮忙手磨些糯米粉、木薯粉,十分辛苦。 宋沅本觉得不应该是他,只跟了他一次,没发现什么不妥。前些日子她都在查别人,但实在没有发现,才又把目光放回到他身上。 夜里路上人家的灯都渐次熄灭了,宋沅的身影愈发隐匿在黑暗中。 她的脚步极轻,点在地面上没有任何动静。李山走在前面,没有丝毫察觉。 宋沅跟在二十步开外的暗巷中,看着李山规规矩矩地将新出的花瓣饼和搭配的饮品送到每一户食客门前,交到小厮丫鬟手中后便离开,并无半分可疑之处。 眼见着食盒中只剩下最后一份,他抹了抹因赶路而沁出额头的汗,抬头看了看夜色,似是在判断时辰,而后继续向城郊赶去。 宋沅连忙跟上。她自小练舞,后来走南闯北也学了点身手在身上,虽是在跟踪,走起路来反倒比李山还要轻松。 他似乎很是劳累,走上一段时间便要停下来歇一歇,待到赶到城郊那户人家时,已经是亥时。 那户人家的小厮将门打开了一道缝,李山向四周望了望,竟然侧身钻了进去。 而后那道朱红大门便被极快地合上了。宋沅心中一紧,连忙顺着院墙悄悄摸了过去,听到院子里没有了声音后,提身跃上了墙头。 她趴在墙头上,以树木枝叶作为遮挡,向里面望去。 只见李山被小厮带进了正厅,随后厅中响起了交谈的声音。 宋沅正欲凝神细听,突然身侧一道劲风,她被吓了一跳,连忙翻身抽出匕首迎了上去,却听到一道压低了的男声:“阿宋,是我。” 紧接着她的手腕被握住。宋沅抬头借着月光一看,弗拉特斯穿着一身漆黑的斗篷,金黄的毛绒绒的头发藏在兜帽里。他蹲在她身边,一双琉璃珠似的潋滟异瞳映着清冷的月光,正注视着她。 宋沅余悸未消,压低声音道:“你来做什么?” 他十几天前从扬州出发去杭州进春茶去了,此刻人突然在扬州出现,还一路跟踪她到这里,显然不寻常。 弗拉特斯攥着宋沅的手腕,道:“阿宋,具体情况我来不及解释,你现在先同我下去回家,这院子有问题。” “我当然知道这院子……” 宋沅的话音未落,一柄泛着暗紫色光的匕首就陷险自她脸颊旁飞过。她为了躲避匕首,身旁又有弗拉特斯阻碍她施展,一时间身体不稳,向前倾了一下,就跌下墙头去。 墙头上的弗拉特斯反应极快,一伸手就拉住了她的手腕,将她吊在半空中,另一只手正要递出去将她拉上来,宋沅大喊:“放手!” 说罢她用力蹬了一下墙壁,两人相握的手挣脱开,她借势向后翻去,落在了院中,稳住了身形。 这时一柄泛着寒光的长刀飞了过去,经过原本两人双手相握的位置,钉在了另一边的廊柱上。 弗拉特斯见状,从墙头一跃而下,落到宋沅身边,微微喘着,在她耳边低声问道:“有没有事?” 宋沅摇头。而此时,正厅、厢房、回廊上皆走出手握长刀的黑衣人,将他们团团围在正中。 宋沅反手握着匕首端在胸前,朗声道:“施掌柜,你与我的个人恩怨,没有必要伤害我的伙计。先将他放了,一切都好商量。” 正厅中走出一身材矮胖的中年男人,笑得见牙不见眼,正是柳泉居掌柜施全。他呲出一口黄牙笑了几声,道:“宋沅,你还真是不识好歹。你觉得以你现在的处境,能和我谈什么条件?” 弗拉特斯在旁,面容隐藏在兜帽下,嗓音低沉道:“说的也是,不过……一个为了钱财出卖主上的伙计,阿宋,不如你就让他们杀了他吧。” 宋沅直觉地今日的弗拉特斯有些不同寻常,但还是出言劝阻道:“他罪不至死。待到救出去后,我会另找他算账。” 接着,便有一个被捆成粽子的人被从他身后丢了出来,那人的口中被塞了破布,只能发出支支吾吾的破碎声音,唯有一双眼睛瞪得溜圆,含着泪光看着宋沅,身子不停地在地上扭动。 宋沅看了看在地上拼命挣扎的李山,还有他身旁散落在地的食盒、沾了尘土的花瓣饼,皱了皱眉头,道:“我答应你就是。以后富春楼有的,都不会少了你的份。这样,我们可以走了吗?” 施全哈哈大笑,向前走了几步,逼近宋沅:“你要是半月前答应我这桩事,也不会有今天。可惜,一切都太晚了,留待着在阴曹地府,想想你究竟得罪了什么大人物吧。” 宋沅未等他讲话说完,身子一闪 分卷阅读32 便蹿了出去,一手将匕首架在他颈上,一手手臂勒过他的脖颈,将他擒在臂弯中。 施全面色惨白,几乎就要坐在地上,将整个身子的重量都通过下巴压在了宋沅的手臂上,乱叫着伸出手向黑衣人挥舞着:“救我!” 宋沅收紧了手臂,面向黑衣人沉声道:“放下兵器,让我们离开。” 然而令她没有想到的是,那些黑衣人非但丝毫不在意她的威胁,见她如此,竟然一齐挥着长刀迎了上来。 宋沅只见一道寒光闪过,几乎是一瞬间,弗拉特斯的身影自一排黑衣人的一端便闪到了另一端。 而后那些黑衣人的喉管尽数破开,捂着喉咙痛苦地倒在了地上。大片鲜红的血液喷出,很快染红了地面,蔓延到了宋沅的鞋边,令她感到一阵温热濡湿。 她看到了弗拉特斯手中握着的那柄雪白弯刀,刀刃上尽是鲜红的血液,正凝成一股,一滴一滴地自刀尖滴落下来。 ☆、第十九章 红糖水 施全见此情景,一翻白眼,晕了过去。 余下的黑衣人动作之间并未因同伴的死亡而有丝毫停滞,眼见着弗拉特斯被层层黑衣人围攻,宋沅见状连忙丢下施全,上前策应他。 今日之前,她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弗拉特斯的身手这样好。连她的身手都只能勉力应对黑衣人的进攻,弗拉特斯的弯刀挥起来却毫不犹疑,刀刀致命。 那柄雪白弯刀像极了西域的弦月,此刻却令人无比胆寒。 黑衣人数量极多,源源不断地从四面八方涌来。而宋沅发觉这些人不仅身手极高,出手时刀法更是凶狠残忍,像是不要命一般。 宋沅觉得自己一向与人为善,哪怕是同行相争也留有几分情面,很难招来这样决绝的恨意。而这些人定是接到任务,今夜必须置她于死地。 她使匕首在这样的恶战中无法施力,体力逐渐不支,眼见着身上多了几丝血痕。弗拉特斯破开重重围攻,杀到她身边,一手揽住她,急速向后退。 他双目通红,手中弯刀挥动起来带着凌厉的狠意。 剩下的十几名黑衣人趁机围了上来,弗拉特斯护着宋沅,难免漏了破绽。一柄长刀自他鬓边擦过,他堪堪闪身躲开,那刀锋就自他脸上险险地划过,一丝鲜血自伤口处溢了出来,在他白皙的脸颊上格外刺目。 黑衣人仿佛被这丝鲜血刺激到,攻势愈发猛烈。眼见着弗拉特斯逐渐疲于应付,宋沅从他怀中挣脱出来,握着在争斗中夺来的刀斩杀了逼近他身的两人。 同时,她的肋下一凉,一股腥甜的液体涌上喉头,彻骨痛意自伤口蔓延开来。她身子一软,勉强用长刀撑地才没倒下去。 弗拉特斯挥舞弯刀,解决掉身边围着的最后几名黑衣人,回过身来一把扶住她,将她紧紧锁在目光中:“没事吧?” 宋沅看着他乖戾的双眼,压抑着喉咙里翻涌的血气,将那口血生生咽了下去,忍着痛到麻木的伤口,摇了摇头。 他点了点头,几步上前用刀割开李山身上的绳索,冷冷丢下一句:“快走。” 说罢转身扶着宋沅离开了这座宅院的大门。 李山连滚带爬地追了上来。 他双膝一软,重重跪在宋沅面前,痛哭流涕道:“我,我一时利欲熏心,我不是个东西,害得老板今日遭此大难。” 他一边哭,一边不停地扇自己巴掌:“我不是个东西,我不是个东西啊……” 宋沅想现在可没有时间和精力同你算账。可她又不能开口说话,怕弗拉特斯发现她满口鲜红,只能挥了挥手,示意他快起来赶路。 可是他好似根本未曾到理解宋沅的意思,沉溺在自己的世界中一般,哭着跪在原地不停地抽打自己,脸上都血红一片。 宋沅着急,伸出手去拉他的胳膊,想让他快点起来停止无意义的自责。若是对方援兵追上来,那便糟了。 谁知她的手才触道李山的胳膊,便被他使出一股大力扯了过去,狠狠压在了地上。事情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李山被自己扇得血红的脸带着扭曲的表情,就这样占据了她的整个视野,狰狞又可怖。 他冲她张开血盆大口,一只翘着尾巴的紫黑色硕大蝎子从他的口中飞出,向宋沅面上扑来。 同一瞬间,他的头就被弗拉特斯的弯刀削去,滚到了一边。 脖颈断处的鲜血喷涌而出,即使宋沅伸出双手护住头部,在那一刹那用尽全身力气向旁边滚去,还是被温热的鲜血浇了满身。 她还未回过神来,就听到弗拉特斯一声撕心裂肺的喊叫:“阿宋!” 宋沅躺在地上,看到弗拉特斯惊痛的眼神。 那只身上带着白色斑纹的蝎子蝎尾毒针已经全然刺进了她裸露的手腕,随即她的手腕处传来剧痛,那痛楚很快传到全身,她的身体很快麻木了起来。 弗拉特斯跌跌撞撞地赶到她身边,雪白刀锋一现,便挑去了那蝎子的头,将它甩在一边。 他颤抖着俯下身,将 分卷阅读33 她的身体揽在怀里,将脸靠在她的头顶。眼泪从他琉璃似的眼睛里流下来,他沾满鲜血的双手颤抖不已地去摸她手腕发黑发紫的伤口,痛苦地叫着:“阿宋……” 宋沅浑身动弹不得,鲜血终于从她口中不受控制地涌出。她随着那股蔓延到全身的麻木,闭上了双眼。 宋沅再次睁开双眼,看到的是四周的纱幔和头顶的木质顶架。 她试着活动了一下四肢,发现自己还可以动,只不过稍稍一动,所动之处就会牵连着五脏六腑刺痛万分。她看向自己的手腕,被蝎子蛰过的地方被厚厚包扎起来,肋下的伤口也有被人处理过。 她于是不再乱动使自己遭受皮肉之苦。宋沅侧过头,发觉她正在自家扬州宅子的房间中,躺在自己的床榻上。 房间中空无一人,房门紧闭,有人在门前的交谈声隐隐约约传入耳中。 “……同她上次在大漠中所遇是同一伙人……惯用西域毒蝎,目前看来,行动多是一人主导,多名杀手辅助……在西域各国都有渗透。” 宋沅听出这是弗拉特斯的声音,张了张口发觉自己喉咙又麻又痛,于是咬牙挥动双手将床榻边的药碗拂到了地上,发出清脆的破碎声音。 门被人猛地推开,弗拉特斯几乎是从门口几步蹿到了她身边,那只金黄毛绒绒的脑袋立即凑到她面前,而与他一同走进屋子的,还有白珩。 弗拉特斯双肘撑在床榻边缘,一双潋滟明亮的眼睛又溢满了清澈的神采,紧紧盯着她:“阿宋,你终于醒了,真是太好了,你有没有哪里不适?” 宋沅不适的地方可太多了,但是眼下她更关心为何白珩也在这里。 白珩自跟在弗拉特斯身后走进屋子,就一直未出一言,见宋沅一双清澈迷茫的眼睛看向他,开口解释道:“三天前夜里,弗拉特斯将你送到了我这里。” 他俯下身来,伸手捉过宋沅的手腕,仔细检查了一番。宋沅感觉到那双骨节分明修长的手凉得没有一丝温度,被冰得轻轻缩了缩手。 白珩依稀还记得,他在看到弗拉特斯怀中浑身是血、双目紧闭的宋沅的时候,又经历了十年前那种如坠冰窟的恐惧。 白珩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宋沅手腕处的包扎,神情温柔道:“那蝎子的毒素我已用药从你体内逼出,但此教擅长以毒物种蛊,目前还未可知是否会对你有其他影响。无论如何,性命应是无虞。” 宋沅点了点头,挣扎着用嘶哑难听的声音开口道:“多谢怀瑾。我……我又给你添麻烦了。” 白珩笑着摇了摇头,正欲开口说些什么,弗拉特斯用勺子舀了碗里的红糖水喂到她嘴边,心疼道:“阿宋,你别说话了,你声音好哑,喉咙肯定很不舒服吧。” 白珩又恢复了沉默,眉眼低垂,敛去了那双深邃双眼中的神情。 宋沅就着他的手喝了水,润了润嘴唇,继续锲而不舍地说道:“施全一定知道些什么,那日他话语之间透露出,他设计害我不全然是为了同行相争,背后还有大人物的指使。” 白珩抬眼道:“我已着人去查他,事发后他举家连夜逃出了扬州城,下落还未可知。我已命我的线人务必在那背后组织的人之前寻到他。” 宋沅觉得白珩办事甚是稳妥,符合她心意,遂眼睛亮了亮,赞许地点头。弗拉特斯给宋沅掖了掖被子,理了理她的头发:“你身体未好,别再忧心思虑了。” 他的脸凑得离她很近,那夜被黑衣人刀划伤的伤口就在宋沅眼前。她想着自己连累了他,伸手轻轻碰了碰,用气音问道:“可还疼吗?是否会留下疤痕?” 弗拉特斯潋滟发光的琉璃异瞳亮了亮,他伸出手捉住宋沅触碰他脸的手指,将脸颊在上面蹭了蹭,撒娇道:“阿宋如果亲一下这里,就不会痛,也不会留疤。” 宋沅直觉得有哪里和她平时与弗拉特斯的相处不太一样了,心中顿时慌了起来。她浑身僵硬,脑中大乱,无端回想起失去意识前看到的弗拉特斯将她拥在怀里的眼神,心中隐隐有了个猜想。 她极快地抽回手指,去看白珩的反应。他却只是站在那里低垂双目,好似并未看到一般。察觉到宋沅望了过来,他抬起头苦笑一下,转身便要离开。 宋沅不顾喉咙的疼痛,嘶哑着叫喊出声:“等等!” 白珩的背影一顿。那身影分明落寞至极,却又将脊背挺得笔直。 宋沅一眼便知他误会了,满心急切地想要解释,叫出声后却反而并不知道该同他解释什么,也不知道他是否要听到她的解释。 她冷静下来,想到这种事情还是要同弗拉特斯单独说比较好。 于是她只好勉强开口道:“解毒之事多谢怀瑾。待我好些,定会亲自上门道谢。” 白珩没有转过身来,他将自己狼狈的表情隐藏在光影背后,不愿让宋沅看到。他摇了摇头,自嘲地笑了笑:“不必。” 白珩推门出去后,宋沅转过头,将目光重新放到弗拉特斯身上。后者正睁着一双笑意盈盈的大眼睛看着她,嘴角噙着志得意满的笑容。 分卷阅读34 宋沅深吸一口气,看着他的双眼,问道:“你喜欢我?” ☆、第二十章 杏仁酥 弗拉特斯闻言笑了起来,一双宝石般的眼睛熠熠发光。他笑得十分开心,连连颔首:“是啊,我喜欢阿宋,特别喜欢。” 宋沅神情严肃看着他道:“我没有在说朋友之间的喜欢。我说的是想要娶我的那种喜欢,或者以一种更为书面的说法,是男女之情,心悦于我。” 弗拉特斯的神情也认真起来。他的眼睛里收敛了笑意,认认真真地映着宋沅一个人。他捉住了她的手紧紧握在手里,与她十指相缠。 抛去了平日撒娇时的少年腔调,这个西域青年用他本来的略有低哑和蛊惑力的嗓音,一字一句道:“我心悦宋沅,想要娶你为我的妻子。” 宋沅呼吸一滞,正欲开口,却被弗拉特斯打断:“如果阿宋愿意答应嫁给我,我承诺会夺得安息王位,让任何人都不敢对你有丝毫非议。我一生只娶你一位正阏氏,并令安息永不进犯中原,安息子民永远与中原交好。” 他看着床榻上的女子,信誓旦旦,语调里几乎带了恳求的意味:“我知道阿宋喜欢自由,不喜被王宫规矩束缚。若是你愿意嫁与我,我会依旧允许你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你愿意在中原长住,那便在中原。愿意继续从商,我便开通安息同中原之间所有的商路和市集。你若愿意,我们的孩子会是安息未来的王,你若不愿,我也不会强迫于他……” 宋沅一开始还在认真听着,听到这一句实在是哭笑不得:“弗拉特斯,你都在想什么?哪来的孩子,我几时说过要嫁与你?” 弗拉特斯愣了一下,表情中无意间流露出平日里撒娇时孩子气的呆滞,但随即又很快回过神来,更用力地握紧了宋沅的手,生怕她会甩开似的:“阿宋,你……若是不想要孩子也可以。你,你小时候就答应了要嫁给我的。” 宋沅吃了一惊,将陈年往事仔仔细细从头到尾地回想了一番,摇头道:“我没有答应过,许是你误会了。我也从来没有过这种想法。” 她犹豫了一刹,伸手摸了摸弗拉特斯的头发,温柔地抚慰道:“对不住,弗拉特斯,我不能答应你。我……之前从未有过这般经历,所以未曾留意到你的心意,也许一直与你太过亲厚,让你有所误解,这都是我的过错。” 弗拉特斯的眼神渐渐黯淡了下来,宋沅不敢去直视那双盛满了企盼和失落的眸子,低头收回自己的手道:“对不起,我以后不会再与你这般了。” 弗拉特斯的手还维持着曾握住宋沅的手的样子,他低头看向自己的手,勉强维持着脸上的笑容:“阿宋,你无需自责,这不是你的过错。这天下从未有喜欢了一个人,就一定要她回应的道理。” 他复又抬起头来,重新扬起笑容看向她的眼睛:“我会努力让你回心转意的。” 弗拉特斯关上宋沅房间门时,白珩正站在几步开外,微微笑着看着他。 弗拉特斯的余光瞥到他的笑容,浑身都紧绷了起来,一双漂亮的眼睛微微眯起:“你都听见了?” 白珩挑了挑眉,弗拉特斯恨恨道:“原来中原人知书达理都是假的,堂堂君子,竟然做出偷听这般无礼的事情。” 白珩被他逗笑了,抬手掩着唇角笑意,道:“本是想等你一同去商议日后探查的相关事宜,不小心听到了些不该听的,该向你赔罪。” 弗拉特斯心知肚明他这是托词,他走近几步,口气不善道:“看在你救了阿宋的份上,今日我不同你计较。不过你要记住,我与阿宋相识十三年,是这世上最了解她的人,旁的人都没有机会。” 白珩微微侧头看向他,眼睛里闪过狡黠的目光:“是么?” 宋沅的身体恢复得很快,不过一月,已可以下地走动了。 惠娘听闻她中毒受伤,将铺子里的事情都一力揽了下来,还每天送来亲自下厨做好的餐饭给她。宋沅每天无事可做,只能在院子里跑跑跳跳舒展舒展身体。 四月的扬州城草长莺飞,柳絮飘得满城都是。 宋沅穿着薄薄的春衫,本就不胖,在病中又清减了一些,衣裳显得有些松垮。 白珩总是提着沉甸甸的食盒来探望她。惠娘顾及着她身上的伤,只许她饮食清淡。但白珩却好似希望她再长胖一点,总是托自家的书童去宋沅店里或是市集上她喜欢的摊子上买了点心,再偷偷送来给她。 宋沅发觉,白珩最喜欢看她吃东西时两颊鼓鼓的模样。在他笑眯眯地坐在一边看她吃的时候,她就觉得很是惭愧。 她放下了手中第三块杏仁酥,虚情假意地说:“我吃好了。” 白珩将手帕递了过去,温柔笑道:“若是喜欢,我就将剩下的都留在这里。” 此人真是过分体贴了,宋沅想道,仿佛是知道了他离开后她就会继续吃一样。 白珩问道:“兰思好像格外喜爱糕团点心。” 宋沅被喂得开心了,就同他吐露心声:“估摸着是年幼的 分卷阅读35 时候,想吃却不能吃的缘故。那时候被要求体态要轻盈,一餐一饭都要控制。桌上的点心往往是只可看,不可吃。” 今日白珩的食盒中放着一层冰镇牛乳茶,一层雪媚娘,一层芋头红豆芋圆奶。宋沅舔了舔双唇,将最后一层的盖子掀开,一只雪白的毛团儿探出头来,冲着她细弱地“喵”了一声。 宋沅惊喜地伸手去抱那白色毛团儿:“咦,你把小特也带来了么?” 白珩替她布好几样甜点,低眉温柔地笑道:“小特很想你。” 宋沅的手才抱过小特,那只小白团子就剧烈地挣扎起来,两只小腿拼命地在半空中蹬,她只得松手。小特获得自由,就蹿向了对面白珩,窝在他怀里蹭了蹭。 宋沅无奈地摊开手,笑着看向白珩:“小特很想我?” 春浓花艳,温柔的白衣青年坐在明窗之下,看向她,对她坦言道: “我很想你。” 四月末尾的时候,宋沅收到了一株彤管草。 一株鲜红色的小草,模样很可爱,被夹在白珩送来给宋沅解闷的书卷里。 宋沅拾起那株彤管草,想起少年时代在国子监,每逢暮春四月彤管草长成的时候,国子监里就会吹起一股奇怪的春风。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饱读诗书的少男少女羞于直接表达心意,便会在这个时候送一株成熟的彤管草给心仪的人。而若是对方收下了,则代表也对你有意。 宋沅那时风头正盛,加上身份地位炙手可热,每年都是被塞彤管草塞到手软。但是她从未收下过任何人的示好,都是道谢后再原封不动地退回。 少年时代的她心高气傲,觉得世间无人可与自己比肩。 宋沅揪着那根柔弱的彤管草捻来捻去,游移不定,正要出门去找白珩时,撞见了上门来的弗拉特斯。 她近日来刻意避着同他相见,见他找上门来,登时有些心虚。 “阿宋,你避着我几日了,还要继续避下去吗?”青年的声音有些无奈,“我不是洪水猛兽,我也不会强迫你。今日找你来,是有事告知与你。” 宋沅尴尬地咳了咳,将他让进屋坐下,沏了茶给他,问道:“何事?” “白珩连夜赶回金陵了,说是家中长辈身体抱恙。”弗拉特斯接过她手中的茶杯,“阿宋,你的线人广布各国,可查过白珩没有?” 宋沅想了想,颔首道:“但并没有特别的收获。你知道的,我和我的线人,都不方便踏足金陵。” 弗拉特斯问看着她的眼睛,问道:“那你可想知道白珩究竟是什么人?” 宋沅的一颗心在胸腔里跳得厉害。 她本不该好奇的,人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她自己也不例外,所以知道秘密被他人暗中窥探是多么令人不快的事情。 可是她却无法控制自己。她紧紧盯着弗拉特斯,像是在等待什么宣判。 “他本姓苏,名珩,是吴国太傅苏衔礼季孙,八年前殿试的榜眼,也是这一朝的右相。” 苏珩。这个名字在宋沅的回忆中漾开丝丝涟漪。 她想起了那个苍白孱弱的小男孩,身子单薄,但衣冠楚楚,脊背总是挺得笔直,像极了苏家会教出来的孩子。 她记得他的棋下得极好,年纪轻轻,满宫里就已经没有几人能赢得了他。不过,也只有他愿意陪她浪费大把的时光来下棋,会不留情面地叫她输,又教她怎样走棋才能赢过他。 她还记得,自己将他推荐给了母亲、苏太傅和姜褚。 但是其实随着母亲身体情况的恶化,她的地位被捧得愈来愈高,和这位国子监里总是冷淡阴郁的少年就渐渐没了交集。 扬州城中的杏花开满了大街小巷。 宋沅起身望去,满枝红杏已由浓转淡,待到花落的时候,花瓣就会变得雪白。 一如当年皇宫中乐平公主曾作鼓上舞的亭外,沾衣欲湿的杏花雨。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卷结束啦。下一卷开始就要讲从前皇宫里发生的事情啦~ ☆、第二十一章 皇姐 《吴书卷四·恭圣皇后本纪》载:真宗自永熙三年后,朝政纲纪日以陵夷,百司奏事,时时令后决之。久之势起。真宗阴欲废之,而泄谋不果。 永熙六年十二月,真宗崩。甲子,皇太子姜裕即位,尊后为皇太后,临朝称制。七年三月丁亥,废皇帝为长鹿王,幽之。 天玺元年,封舜、禹、汤之裔为三恪,除吴宗室属籍。 腊月,始用颍腊。 姜禛初次见到姜祎,是在恭圣皇后废除吴国宗室属籍,接受百官朝贺那天。 彼时他正蹲在自己的寝宫外,自顾自地玩一只有些残破的木雕小马。 这木雕小马是他的生身母亲生前亲手为他雕的。一个身份低微的宫女,能够留给儿子的东西并不多,保住这个孩子已经花掉了她 分卷阅读36 全部的精力和积蓄。 好在她有一双巧手,寻了别人不要的朽木雕成一匹马,企盼它能代替她,陪着这个孩子健健康康地长大。 姜禛没有什么别的玩具,他的吃穿尚且被层层克扣,更遑论其他的东西。 被指来负责侍候他的太监和宫女都不见踪影。新皇登基、改朝换代的大日子,哪怕是没什么头脸的,也想于宫中多走动走动,沾沾喜气,去一去久在罕有人至、荒草丛生的看乐殿当差所沾的一身颓丧衰败之气。 若是能撞见新朝的贵人,得了赏赐或是提拔,不用再来侍候一个生母早逝又身份低微的皇子,那是再好不过了。 更何况这皇子病恹恹的,成日里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太医院又不肯尽心医治,不知哪天便要撒手人寰。到了那时,他们这些跟前侍候的,就只能被指去浣衣局或是花房当差,则是更没有出头之日了。 春日的柳絮飘得满皇城都是。姜禛伸出小手,捂着嘴剧烈地咳嗽起来。喉咙间仿佛被什么塞住,他一张小脸憋得通红,胸腔剧烈起伏,喘得如风箱一般,上不来一口气,身边却无人可叫。 有女子的脚步声向他疾行而来。姜禛咳嗽间,看到一双缀了珍珠的淡粉色绣鞋。这不是他宫中宫女等级可穿戴的服饰。随即一双手抚温柔地上他的后背,替他顺气,又有人将盛了药汁的汤匙喂到他嘴边。 他渐渐平复了咳喘,挣扎着抬起头,只见一位穿着鹅黄色绮云裙的少女正俯身捡起那只跌落在地的木雕小马。 少女的裙边绣着蛟样,仪容华贵。姜镇虽没见过她,却已然晓得她便是恭圣皇后的嫡长女姜祎,他同父异母的皇姐。 这皇宫里除了姜祎和姜褚姐弟,再也没有其他的皇子皇女可以过得如此养尊处优、自在闲适。 姜镇用袖子擦了擦残存嘴角的药汁,用手撑着地,向后退了退,满面警惕地看着姜祎。 他久病在身,很少出看乐殿,却也从身边的宫女太监口中听说过恭圣皇后对先皇其他皇子皇女的残酷手段。 哪怕是曾经贵为太子,后来按遗诏登基的姜裕,也被她牢牢掌控,说废便废,后来又幽禁至死。更遑论其他没有势力的皇子皇女,在先皇崩逝后的几年中,贬为庶人已是万幸,更多的则是在这深宫中莫名其妙地死去了。 在幼小的姜镇心中,恭圣皇后和她嫡出的姜祎和姜褚,都是食人血肉的恶魔。 姜祎将木马小心地放到他手中,向他伸出手。那本是一双保养合宜的嫩白小手,很漂亮,姜镇却怕得眼眶通红,几乎就要哭出来,却还是强忍着惧意,抿起双唇,气势汹汹地回盯着她。 姜祎见眼前面色苍白的小男孩哪怕是怕极了还要强装镇定,那眼眶泛红的隐忍模样,只觉得心都要给揉碎了。 她附下身将他搂在怀里,伸手抚着他的头顶,轻轻出声安抚道:“姐姐来了。小禛乖,别怕,不会再有人欺负你了。” 怀中的小身子很是瘦削,还不断颤抖着,不知是怕的,还是咳喘的后遗症。 姜祎心想,不出意外,应是怕的。 她母亲的雷霆手段应是让这孩子在这几年吃了不少苦头,估摸着他身边那些伺候的宫女太监也没少在背后议论是非。她不认同母亲的有些做法,但毕竟那些已经是无可更改的事实,他人非议、恐惧,连带着她也是应当的。 “同姐姐回寝宫好不好?那里有好吃的点心,姐姐还叫了厉害的太医替你医治,”姜祎伸出手理了理姜镇凌乱的鬓发,努力让自己笑得看上去和善一点,“医好了病,小禛就不会咳嗽,也不会喘不上来气了。同姐姐回去,好不好?” 姜祎不顾他脏兮兮的小手,伸手要来牵他,身上才参加完朝拜的华贵衣裙也因为蹲下身来同他讲话而沾了土。 姜镇愣愣地把头埋在她怀中,鼻端充斥着姜祎身上温柔清甜的熏香气息。 姜祎揉了揉他的小脸,将他牵起来,对着身边曾替他顺气的那个管事宫女道:“伺候小禛的宫女太监办事不用心,都派了银钱逐出宫去吧。” 姜祎的手将他牵得很紧,从偏僻的看乐殿到她所居住的鸾鸣宫有一段不短的距离。这位陌生的皇姐一路上都在软言安抚他。 皇姐本就长得很好看,还笑得温温柔柔的,叫他不要怕,还同他讲她宫中的美食和稀奇好玩的物事,令姜禛的心情逐渐平复了下来。 他紧紧抱着怀里那只木雕小马,心想也许这位皇姐其实并没有传闻中所言的那般残暴可怕。 甫一踏进鸾鸣宫,姜禛就被其中的陈设布置惊呆了。 他自出生起,就从未住过,甚至是到过这样的地方。桂殿兰宫、层楼叠榭,同他窄小偏僻的看乐殿全然不同。令人一眼便看得出这宫殿的主人在宫中是何等荣华的地位。 侍弄花草和来往的太监向两人行礼,姜祎捏了捏姜镇的小手,示意他不要怕。 面前迎上来一位少年,眉眼之间同姜祎有几分相似,神色却很是严肃,看得出有些许紧张不安。他问道:“皇姐,你真的将他带来 分卷阅读37 了?你有没有想好,若是母亲问起来,这件事要怎么交待……” 那少年将目光放到姜镇身上,带了几分打量的意味,令姜镇有些不舒服,他向姜祎身后躲了躲,姜祎道:“别怕,我会同母亲好好说的。传的太医可到了?” 姜禛的病是从胎里带出来的喘喝。这种病本就无可根治,须要慢慢调养,因着他生母是身份低微的宫女,生下他不久后就病逝了,后来没有多久先皇也崩逝了,更是无人照看,一拖再拖,愈发严重。 这次姜祎传召,太医才认认真真地替他诊了脉,开了方子,还嘱咐了平日里起居诸多须注意的事宜。 姜禛缩着小小的身子躺在一边,看着皇姐神色认真地将那些事宜一一记下,遇到不清楚的还会同太医反复确认,觉得有些迷糊。 着人送走太医后,姜祎又唤一边那位面色一直深沉严肃的少年:“小褚,你前些年裁过的衣裳里,可有没怎么穿过的,先拿来给小禛?叫尚衣局现准备还须要再等几日,但……” 姜禛低下头去看自己身上,是两年前的衣衫,袖口已经有些磨损,衣摆也沾了泥土,他害怕弄脏了皇姐馨香干净的床榻,不由得有些羞愧。 而他还未来得及说些什么,就听得宫人通传的声音:“陛下到——” 姜祎毕竟年纪尚小,在皇弟们面前尚且有长姐风范,但听闻母亲到来还是忍不住身子一僵。她连忙起身,将姜禛也扶了起来,拉着他跪在地上。 姜禛低着头,看到一双绣着暗金龙纹的赤舄踏在寝宫的地毯上,不急不缓地走到他身前的姜祎面前站定。 姜祎还未来得及出声,一道沉稳威严的女声就自她头顶传来:“朕听说,你请了一位先皇的皇子到你的寝宫中来?” 姜祎支起身子,朗声道:“回陛下,姜禛自小身患喘喝,不得医治。陛下以仁孝治国,臣女谨遵陛下的教诲,顾念手足之情,莫敢让流言伤了陛下圣名。” 恭圣皇后冷笑一声,声音中隐隐含着怒意:“伶牙俐齿。” 恭圣皇后越过她走向她身后的姜禛,身边的太监得了她的意,伸手托着姜禛的下巴,强迫他抬起头来,看向恭圣皇后,后者冷然道:“一个养在偏宫里的孩子,同你连面都没见上过,你却为了他顶撞圣意,不觉得自己太鲁莽了吗?” 恭圣皇后柳眉倒竖,沉声道:“来人——” 姜祎一个激灵,连忙膝行上前,将姜禛搂在怀中,鼓起勇气看向恭圣皇后:“陛下,陛下富有四海,宅心仁厚,怎会为难一个病弱孩童。” 恭圣皇后看向姜禛,一双眼睛极具威压,令他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几乎支撑不住自己的身子:“你顾念手足之情,可他却未必承你这手足之情。” 跪在一边缄默许久的姜褚抬起头来,轻轻拽了拽浑身发抖的姜禛的衣角,低声道:“快唤一声皇姐。” 姜禛如梦方醒,在姜祎怀里大哭起来:“皇姐,皇姐……” 姜祎闻声将他紧紧搂住,一双眼睛胆怯却又倔强,抬眼看向恭圣皇后。 依大吴祖制,皇子一出生便应封王赐地。 先皇第六子姜禛因生母卑微,长到五岁还未有封号。后来皇长女姜祎将他接出了看乐殿,悉心养护。同年,姜禛获封汉王。 那一年,姜祎八岁。 作者有话要说:  开头参考了《新唐书》的《则天皇后本纪》。 最近要交毕设开题报告有点忙,更新不快请小天使们原谅~ ☆、第二十二章 珍珑 天玺二年春, 恭圣皇后称帝后的第一个万寿节。 在皇宫中宴请百官后,恭圣皇后下诏,天下诸州咸令宴乐, 休假三日。 姜祎和朝中二品及以上官员家中女眷却不在这宴乐休假之列。自万寿节当日起,诸位女眷就需要陆续进宫当面向恭圣皇后祝寿、献礼。而姜祎作为皇长女, 则需要在恭圣皇后身边陪侍接待。 午时一刻,恭圣皇后同姜祎在紫兰殿用完午膳, 便在侍女服侍下去偏殿小憩。 姜祎同宫中负责执掌礼仪宴会的唐女史核对后,发觉按例下一位觐见的应是左光禄大夫苏授的夫人周氏,时辰是申时四刻。今日女眷面圣后, 晚间还有万国节,接待来自各国前来祝寿的使臣。 时间尚早,后续的日程还很满, 恭圣皇后便特许她不必陪侍接待周氏, 先在侧殿休息片刻, 梳洗准备晚间的万国节。 姜祎很乖,即使是获准休息, 也同女史和宫女们一同布置好了殿里, 为下午接见周夫人做准备。唐女史见她忙碌间略有苍白的脸色, 不免有些心疼。 她毕竟是先皇时就跟在恭圣皇后身边的宫人,算是看着姜祎长大的,也知晓万寿节上姜祎一直勤勤勉勉服侍恭圣皇后左右, 接连几日不得安歇。 繁复厚重的礼服压在她瘦小的身子上,硬是撑出了一身威严华贵的天家气度,几乎快让人忘了她也只是个九岁大的 分卷阅读38 孩子而已。 宫中的孩子早慧,姜祎和姜褚尤为如此。尚是垂髫孩童时就遭受了父亲的冷眼、母亲的严苛,又经历了先皇驾崩、太子被废、恭圣皇后称帝一连串的朝野中的剧变, 目睹宫中势力更迭的一波又一波血洗,心智早就远超同龄人几倍不止。 唐女史用帕子揩了揩姜祎额角的汗,柔声道:“公主且去侧殿换身衣服吧,这里快要结束奴婢再去唤您,不会误了事。” 姜祎抬起头感激地看了看唐女史,连忙颔首道谢。 侧殿备有柔软轻薄的花笼裙,姜祎换下了朝服。 她难得有可以由自己支配的时间,舍不得歇下,便唤了宫女替她重新梳妆好,捡了本棋谱来看。 午后闷热,姜祎翻着棋谱,想起紫兰殿不远处便是太古池,池中沉香亭置着蓬莱国进贡的一套白玉碧玉围棋子,于是便遣散随身的宫女太监一人去了沉香亭。 姜祎六岁起就被送到了国子监,同一众朝廷重臣家中的子弟一起修习经史策论,不过学棋统共才不到两年。 她棋艺并不出众,却很喜欢自己闲来无事时钻研,尤其喜爱古书上的残局。 这一项喜好并没有得到认可。 即使因着恭圣皇后称帝,她不必像历朝的公主一样学习女红女德,可以进国子监读书,但读书之余却要循着母亲的安排,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用于学习舞蹈音律——待到她十二三岁,就要接任巫祝的职位,在春日祭祀大典上献舞。 母亲不喜她习棋。她也弄不清个中缘由,只好在研读棋谱的时候支开身边服侍的人——她身边也尽是母亲的耳目。 姜祎捻着玉棋子按照棋谱布好棋局。 这是苏珩初次进宫。 苍穹之下,朱红的宫墙延伸到视线的尽头,将人围在小小四方天地之间。远处隐隐可见的重楼飞阁彰显着皇室雍容磅礴的气势。 他谨记着出门前母亲反复嘱咐的规矩,低眉顺目乖巧地紧跟在母亲周氏身后。 周氏跟随牵引的宫女向恭圣皇后所在的紫兰殿行去,心情并不轻松。 女皇即位,这本就是闻所未闻的事情。再加上她虽为深宅妇人,也曾或多或少对这位女皇的凌厉作风有所耳闻,使得她内心愈发忐忑。 周氏与恭圣皇后是远房的表姐妹,此次进宫却是头一次见面。于情于礼,她都该带着自家长子苏珩前来拜见这位表姨母。 周氏不由得攥紧了手中的锦帕。 恭圣皇后与周氏寒暄半晌,只问了些家中近况。周氏便以为此次召见原来只是同她闲聊些家常,拉拢君臣之间的关系,正稍稍安下心来时,便发觉恭圣皇后把目光放到了一直安静乖巧坐在一边的苏珩身上。 眉目清秀的小少年,只是久病使他的脸色看起来有些苍白,苏家嫡系子弟的绛色衣衫竟给他穿出几分素净淡然。露出衣袖的手腕腕骨凸显,纤长的手指托着茶盏,正在安静地喝茶。 恭圣皇后笑了笑,状似随意道:“这孩子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却瘦成这样,看着着实令人心疼。老太傅一直没将他送到国子监读书,朕还以为是藏在家中当做宝贝,却原来也并非如此。” 周氏心下恍然,知晓这恐怕才是恭圣皇后此次召见真正要说的事情。 她连忙道:“陛下明鉴。原是这孩子身体太弱,自小身患喘疾,不敢送进宫,怕扰了圣驾,或是将病气过给他人,实在是不好。” 苏珩闻言抬起头来,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看向上首的恭圣皇后。 恭圣皇后惋惜道:“我见这孩子便很是喜欢。既是身体病弱,朕指几个太医替他时时调养,也算是对苏家这些年来为皇室鞠躬尽瘁的嘉赏。” 说罢她又慈爱地道:“这殿中太闷,想来他也不愿听你我二人在此闲话。听画,带他在宫里四下里走动走动吧。” 苏珩甫一出紫兰殿,便觉得呼吸都顺畅了些。 恭圣皇后所言没错,他的确不喜欢坐在沉闷的宫殿中听那些虚情假意的试探和寒暄。他只想快些离开压抑的紫兰殿。 苏珩朝着远处走。一路行来,宫中四处都是人,他觉得这宫中的每个人都被束缚在重重规矩与强权之下,令他感觉有些窒息。 在天子面前,每一步每一言都要小心翼翼,生怕行差踏错。而即使是天子,也要为百官和天下悠悠之口所束缚着。 他有些无法想象若是那些在这深宫中度过一生的人会是什么样子。 苏珩远远地瞧见一片湖。湖水碧波粼粼,遥遥望去像是一面跃动着金色碎光的镜子,是个宫里难得罕有人至的地方。湖心建了一座亭子,有些遗世独立之感。 听画虽是名义上要“带他在宫里四下走动”,实际上却也只是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并不会对他要去的地方有丝毫置喙。 待到苏珩走近,才发觉那湖心亭中已然有了人在。 那是一名穿着鹅黄花笼裙的少女,正捏着一本棋谱,看向石桌上摆好的棋局。 少女长得很漂亮,薄纱织 分卷阅读39 成的花笼裙衬得她肤白似雪,像是一只精致的瓷娃娃。她正研究棋局研究得入神,并未察觉他的接近。 苏珩家中姐妹很少,没有怎么见过这样年纪的女孩子,更没有见过长得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不由得屏住了呼吸,生怕打扰到这只瓷娃娃。 他把目光放到少女面前的棋局上,只略微看了看,便认出那是《烂柯志》上记载的一局“千层宝阁”,恰巧他四五个月前也曾试图破解过。 苏珩感到有些惊讶,又重新把目光放到了少女身上。 她的年纪并不大,起码不会大过他,脸蛋还有点肥肥的。 他很难想象如此年幼的小女孩也会对这种晦涩难懂的棋谱感兴趣,又在诸多古书残本中恰巧找到了同他一样的棋局,不由得对她产生了几分好奇。 察觉到自己被人盯着,少女总算回过神来。 姜祎抬起头,看到负手站在她身边的少年和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 她礼貌性地笑了笑,在脑中搜寻了一下,确定这是一张全然陌生的面孔,于是便开口询问对方的身份。 苏珩后退几步站定,规规矩矩地行礼答道:“在下苏珩,家父左光禄大夫苏授,今日是随母亲进宫觐见圣上。” 他本想问一问少女是什么人,以便日后有机会再与她探讨棋局,却又觉得冒然询问一位陌生少女的闺名十分无礼,于是抿了抿唇,沉默下来。 姜祎听罢,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很亲切地道:“苏太傅是你的祖父?看上去的确有点像嗳。可是我怎么没有在国子监见过你?” 苏珩仿佛被戳中了心事,低垂下眉眼,避而不答:“我教你如何破这珍珑局吧。” 姜祎的注意力立刻被转移了,甚至没有去纠正他称呼上的错误。 她于下棋上也没有先生教导,能得到他人的指点,自然是求之不得的,当下立即从善如流,瞪大了一双杏眼惊喜道:“好。” 少年的身上有一股清冷的梅香,须要靠近些才能闻得到。 姜祎将他的名字默默记在心里,心里琢磨着怎么样才能向苏老太傅把这个人要过来,起码也要他来国子监念书,这样说不定以后便有人陪自己下棋了。 她仰起头,看着少年温柔俊朗的侧脸问道:“你想来国子监读书吗?” 苏珩顿了顿,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诚实地颔首:“嗯。” “你会的,”姜祎笑眯眯地,双手托腮看着他的眼睛,向他保证道,“你一定会的。” 离宫时,向来乖巧沉默的苏珩紧跟在周氏身边,犹豫再三还是开口问道:“母亲,今日前来觐见的,除了我们,还有哪家的夫人吗?” 他回想起来才发现,那少女身边并无宫女随侍,言谈举止也很是随和,便猜测是同他一样和自己母亲进宫面圣的哪家小姐。 周氏想了想:“听闻上午是大都督吕滨的夫人崔氏,说起来这崔氏还同娘有些亲故。珩儿可有什么发现?” 苏珩想了想,摇了摇头。 他一直以为那日在沉香亭偶遇的是吕大都督的女儿,直到后来祖父特意来梅苑寻他,问了问他的功课,甚至还提及了棋艺。 苏珩才发觉那日的少女身份绝不仅仅是某个重臣之女那样简单。 再次遇见她是那年夏季,他被准许进入国子监。 乐平公主姜祎坐在一众学子之首,笑着冲他眨了一下左眼。 作者有话要说:  祎祎小时候真是个小天使~ ☆、第二十三章 猗猗 春浓花艳, 绿竹猗猗。 出了正月,金陵城天气渐渐回暖,国子监的学子都换上了薄薄的春衫。深蓝的学子制服穿在来来往往十七八岁英俊挺拔的少年们身上, 无端变得飘逸起来。 苏珩用过午膳,与诸位回宿处歇息的同窗别过后, 独自一人走向太学馆。 按照国子监的作息制度,其实各院学子在午膳后都是有一段休息时间的。但是他前些日子因病回家休养了小半个月, 需要尽快把落下的功课自己补回来。 太学馆后栽植了一片竹林,苏珩由此处路过的时候,无意间听到其中有窸窸窣窣的细碎声音。 他迟疑了一下, 最终还是有些好奇地走近了几步。 影影绰绰的绿竹深处立着两道人影。从远处看身量尚小,像是两个小孩子,其中一个才到另一个的肩膀高。 苏珩看到那个较高些的深蓝色人影极为开心地晃了晃, 而后他听到姜祎的声音欢快地传来:“太好了, 小禛。你知道吗, 这些天我天天被逼着吃青菜莴笋。我吃得都快变成绿色了。” 那声音有点含混不清,像是说话的人嘴里含了什么东西。 苏珩将目光下移, 看到较矮些的那个身影手里提着个方形的东西, 看上去果然很像是食盒。 较小的那个身影有些懵然, 奶声奶气地关切问道:“皇姐, 分卷阅读40 这里也有人克扣你的吃食吗?” “不是克扣。”姜祎俯下身又捡了一块酒酿饼塞进嘴里,“是赵祭酒提出的, 说是要学子为天下勤俭节约表率,还说‘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嘁,还说要磨练我们的意志, 清减物欲,可我是学生,又不是和尚嘛。” 苏珩的眼睛弯了弯。 那位被姜祎提到的赵祭酒,好像是他祖父的学生呢。 “那皇姐你多吃点,”身量小小的姜禛又赶紧费力地将食盒往姜祎那里提了提,“我给你带了好多点心,还有茯苓姐姐包的肉粽。她说你在国子监膳阁肯定吃不惯,又要瘦了,很心疼呢。” 姜祎伸出油乎乎的爪子揉了揉姜禛的脸蛋,笑嘻嘻道:“皇姐不能吃太多,会被人瞧出来的。现在国子监的学子都是一脸菜色、脚步虚浮,单我一个面色红润、膘肥体壮的往其中一站,太显眼了。” “何人在此处?” 听到竹林深处隐隐有动静,一道熟悉的声音自竹林外传来。紧接着,便有脚步声由远而近,似乎想要前来探查一番。 听着那足履踩在草叶上的声音愈来愈近,姜祎僵在原地,丝毫不敢动弹。 竹林外倏地响起少年清亮的声音:“学生苏珩见过尚博士。” 脚步声停在几丈开外,那道声音问道:“监生午休时间,你在此处做什么?” 姜祎偷偷侧身向竹林外看去,只见少年又行了一礼:“学生功课有所欠缺,自觉羞愧,故想要借休息时间多加学习,勤勉补拙。竹林幽静,利于读书。” 国文馆博士、掌教《尚书》和《礼记》最严厉的先生尚修,竟然对那少年颇为赞许地点了点头,他捻了捻自己的胡须,鼓励道:“后生勤奋做学问是好事,但也要多多顾及身体。” 听着尚博士的脚步渐渐远去,姜祎松了口气,整个人都瘫软下来。 国子监规定,入学期间监生只能在国子监内的膳阁用膳,禁止外食外宿,哪怕是皇亲国戚也不能例外。若是她今天被尚博士抓住了,到她母亲面前告一状,恐怕接下来她的日子都会变得十分难过。 她揉了揉姜禛的头,给他使眼色让他先回宫去,自己从竹林里钻了出去。 少年刚向尚博士行过礼,才直起身子来,姜祎绕到他前面,道:“你……是你呀?” 她还记得一年多前向母亲提过苏珩,后来听说他也成功进入国子监了。 不过她同他其实自那次入学典礼后就没再怎么见过面。姜祎属于直系皇室子弟,就读于国文馆,而苏珩的身份并不算太尊贵,按照规矩只能去太学馆。 虽然两馆教授的知识没有太大差别,但是两馆平时鲜少有共同上课或是活动的机会。加之她每日要做的事情太多,几乎都快要忘掉这个人了。 姜祎负手冲他点点头,故意摆出一副公主气度,来挽救自己偷吃零食被发现的尊严:“今日的事情,多谢你。”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长得快,当年还只高了她半头,现在她需要仰头看了。 苏珩笑了笑:“不敢当。不过,‘面色红润’、‘膘肥体壮’,殿下是真的言重了。” 她比初见时瘦了不少,一身学子制服有些松松垮垮地穿在身上,脸上也没那么多肉了。倒是褪去了小女孩的稚气,像是个要长成的少女了。 姜祎愣了一愣,才反应过来他在说她方才和姜禛讲的话。 她上下打量了一下苏珩,惋惜道:“但是一脸菜色、脚步虚浮却所言非虚。你身子还未好吗?” 苏珩虽然远在国文馆,但是对于乐平公主的传闻却从来都不陌生。 即使国文馆和太学馆并没有明面上的交集,但是一直以来,学子们私底下还是有许多交往的。两边哪个先生执教严厉,哪位学子功课极好或是极差,以及一些零碎的趣闻,大家都是彼此知道的。 恭圣皇后称帝后,颁布诏令允许朝廷五品以上官员家的女儿进入国子监读书,还允许各省举荐的举监和贡监为女子,更是在各馆掀起了很大的波澜。 国子监里的女孩一夜之间多了起来。十七八岁的少年们表面上毫不在意,却在私底下好奇极了,于是各种各样的传言便流传了开来。 而乐平公主无疑是传言的中心。 她是大吴国除了皇帝之外身份最为尊贵的女子。人虽然还小,但美貌却已初露端倪。而且据国文馆的学子说,乐平公主五经、书学皆是同窗中的佼佼者,还有其忠实追随者吹嘘,公主成为未来的监元指日可待。 而让她成为传言中心的,则是她入监仅三年后,恭圣皇后就任命苏衔礼为太傅,负责额外教导乐平公主的时事策论。 此举一出,举朝哗然。太傅一职,在吴国历朝都是负责教授太子未来理政之术的老师。令苏太傅去教乐平公主,几乎就是等同向天下宣布,姜祎会是未来的皇位继承人。 一个美貌的女皇位继承人,这是前朝闻所未闻的事情。 朝中分为几派,有亲皇派鼎力支持,也有 分卷阅读41 保守派极力反对,而更多的臣子则考虑到,恭圣皇后称帝已然违反祖制,且手腕凌厉,那么立一位女继承人也并非全然不可能之事,因此尚且处于观望状态。 但由于恭圣皇后并没有公开正式立储君,一切争斗都还未浮出水面。 国子监的环境则要单纯许多。国文馆和太学馆多是朝臣家的少年子弟,乐平公主于他们来说,只是课余饭后的好谈资,或是想要在膳阁、学堂里偶然碰到一睹风采的人。尚且上升不到仕途、党争、储君、社稷这些严肃沉重的字眼上来。 “是天生的病,恐怕无法根治。”苏珩笑着,若春日的暖风抚在脸上,他的语气很轻,独属于少年的嗓音很是温柔动听,“但近几年托陛下和公主的福,已经有太医细心诊治,加上太学馆里要求学子必修骑射、武学,已经比从前好上不少了。” 恰巧两人行至太学馆前,姜祎便点了点头,道:“你多保重身体。我要回国文馆了。我们改日再叙。” 国子监是学习的地方,在这里是以师长为尊,其余人都是学生、同窗,礼数从简,她也不会摆什么架子,只有极其特殊的时候会自称“本宫”。 苏珩向她行礼,她向前走了几步,突然想到什么似的转过头来,狡黠地笑:“我会再寻机会来找你下棋的,小神童。” 而苏珩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见到过姜祎。 四月下旬,国子监每年的第一次课业考试如约而至。按照惯例,第一门考试科目都会是全监学子必修的武学。 吴国国子监所授武学分为骑射和剑术两科。本来是应各馆各自进行考试,但由于近几年皇族子弟人数锐减,这一届国文馆的学生只有八人,便开了先例同太学馆一同进行考试。 考试的地点在国子监后院的涿光山上。涿光原是传说中的上古名山,树木繁茂,华盖如亭,有仙灵鸟兽栖居。而名中以“涿”取代“琢”,有“琢玉”之意。当年建立国子监的人为这座山取了这个名字,也是希望学子能在此处经历磨练,最终成长为对社稷和百姓有用的人才。 涿光山风景秀丽,山顶自国子监建立起便建造了专门用于监生练习骑术的马场,马道两旁还设有各式靶子,为考骑射所用。 一大早,国文馆和太学馆的学子们都纷纷聚集于山顶。苏珩安静地站在队列之中,并没有与他人攀谈,但是身后两名学子的交头接耳的内容还是无可避免地传进了他耳中。 “这次可以同乐平公主一道考试,哪怕是成绩差劲,也算是不虚此行啊。” 另一道声音带着揶揄的笑意:“这次成绩再不及格,小心吕大都督扒了你的皮。” 原是吕滨大都督的嫡子吕策,他挠了挠头,正哭丧着脸,身边的学子却突然碰了碰他的胳膊:“来了!” 苏珩心中一动,收敛心神,抬眼向前方看去。 那名身着深蓝色骑服的少女才奋力地从山下爬上来,在山顶露出半个身子,一名身量略高的少年便从国文馆的监生中走出,极为自然地迎了上去:“猗猗妹妹,跟我来。”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断更了抱歉!我去忙着申请学校和捋清思路啦,现在回来可以恢复稳定更新啦~ ☆、第二十四章 浮云台 猗猗是她的小字。 取自《诗经》, 同她的名“祎”一样,是女孩名字中常见的美好与美貌之意,是她印象中面目已经模糊的父皇替她取的。在她幼时, 母后和皇祖母常常会这样唤她,秦晗同她一起长大, 少不更事童言无忌时也曾这样唤过。 不过在她得到封号之后,这个称呼就再没有人用了。 姜祎的眼睫颤了颤, 一双黑曜石般通透莹黑的眼眸不动声色地看向秦晗。 然而即使是在过去,即使两人自小相熟,其实按礼秦晗也没有资格这样称呼她。他是臣僚之子, 本该尊称她一声“公主殿下”的。 而秦晗之所以能够在国子监众监生面前如此自如地唤她“猗猗妹妹”,是因为他的父亲,远非普通的臣僚。 丞相秦远在朝中势力盘根错节, 独揽大权, 是本朝最大的权臣, 说是隐隐有改朝换代之势也不为过。 姜祎吞下本欲说出口的话,想起母亲的叮嘱, 低下头敛去眼眸中神色, 换上一派天真可爱的笑容, 握住了秦晗递过来的手。 吕策看着姜祎和秦晗交握的手,不觉惊讶地张大了嘴,一副呆头呆脑的模样。 他身边的付致安用扇子敲了敲他的脑袋:“呆子, 你不知道公主殿下和秦晗是从小一处长大的青梅竹马?” 吕策摇了摇头,付致安以扇子抵住下巴,叹道:“也对,你父亲那么严厉,想必也不会允许你听这些。我同你说, 我娘曾和我说过,不提两人一起长大的情谊,哪怕单是看秦家的家业势力,若是不出意外,公主迟早都要被许给秦晗的。” 吕策震惊到无以复加:“可秦晗只是秦丞相的庶出, 分卷阅读42 而且还是次子。” 付致安故作高深地摇了摇扇子,正欲说些什么,几位平时负责授课的武学博士簇拥着一位身着紫袍官服的官员向这边行来。 在场的学子见状都噤了声,挺直了脊背,躬身行礼。 国子监祭酒董世英,官至从三品,着紫袍。他捻了捻胡须,扫视了一圈精神振奋的众监生,满意地点了点头。 在课业考试开始之前,按例会请来祭酒和两位司业讲讲话,表达一番对众位学子的殷切企盼和鼓励之情。 趁着队列里人潮拥挤,姜祎私下松开秦晗的手,换到姜褚身边,低声同他闲聊:“小褚,你准备得怎么样?” 姜褚的表情很是恭敬严肃,循规蹈矩道:“尚可。” 姜祎没有在意,继续絮絮叨叨:“小褚次次都那么争气,我要是有你武学一半好就好了。骑射还马马虎虎,剑术完全是被单方面殴打了,只能盼着抽到女学子或者是年纪小点的监生,让我欺负一下。” 姜褚的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还是沉默了下去。 即使他做得再好,母亲也只会看到姐姐。 钟锣声响,意味着祭酒和司业的讲话结束,正式的课业考试就开始了。 骑射分为四个科目,白矢、参连、剡注、和井仪。在国子监,男女监生即使是武学也并不分开进行考核,只是每位监生抽取一组,按照组别进行考试。 姜祎看了看手中抽出的木签,还有同组的少年少女投来的好奇又热切的目光,默默叹了口气。 恐怕要让他们失望了。 她的武学不是很好,这门学科同经史、策论之类的不同,是需要下功夫苦练才能有成绩的,可是她和一般监生不同,没有那么多时间。 她每日卯时起身去国文馆读书,申时二刻国文馆下课,她还要去苏太傅那里听上两个时辰的时事策论,晚间习舞和各项礼仪到亥时才歇下。 更甚者她为了练舞,连饭都常常不能吃饱,身体比起同龄人不免有些单薄。 而这种情况在同窗的男监生的衬托下,她的成绩就显得更惨不忍睹。 果然,考井仪科时她四箭都未中靶心,甚至有一箭脱靶。 正常发挥,她在心里叹道,握着弓垂下手去。 彼时的姜祎还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还不能做到宠辱不惊,尤其是在同窗和监考的主簿难以言喻的目光中。她有些羞愧地将头低了低,觉得脸烧得有些红。 姜祎转过身想走,迎面撞上了匆匆赶来的秦晗。 秦晗向旁边围着的议论纷纷的监生沉声道:“都站在这里做什么?下一科不考了么?” 监生纷纷作鸟兽散,秦晗接过她手中的弓,压低声音安慰道:“没关系,猗猗。即使武学不好又怎样,你是女孩子,本来就不必强求这些。” 他想了想,又带着笑意接道:“我会保护你的,你千万不要难过。” 姜祎闻言抬起头来看向他,被哽得直说不出话来,半晌才闷闷地憋出一句:“多谢。” 她低下头站在原地:“你也走吧,让我一个人待一会儿。” 日影西斜,靶场上只剩下姜祎一个人的影子,在余晖中显得分外落寞。 穿着深蓝色骑服的少女坚持挺直胸膛,一个人对着白日里考试时的靶子,拉弓、瞄准、射箭,往复数百次,箭矢放得愈来愈乱,落了一地。 苏珩走近,在侧看了许久,忍不住轻声出言提醒道:“殿下于力道上有所欠缺,身体应与下肢同面,拉弦时才更好发力。” 姜祎双眼通红地转过头来:“你也觉得我既然是女子,左右做不好,就应该依靠他人保护,是不是?” 苏珩见她欲要哭却又做出一副恶狠狠的模样来强忍眼泪,觉得心中酸楚,斩钉截铁道:“不是。” “公主是天之骄女,可以做得更好,无需任何人的保护。” 少年的声音温润而有力,掷地有声。 姜祎吸了吸鼻子,仰起头眨了眨眼睛,声音带着哭腔:“我会的。我一定会把什么都努力做得比别人好,我要让世间记住我,不只因为我是乐平公主。” 少女转身,独自离去。苏珩站在原地,看她衣袂飘飘,渐渐融入黄昏中。 他将那个背影记了很久。那是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众星拱月的乐平公主,其实也那样身不由己。 “为什么会喜欢棋?”姜祎听到这个问题,显得有些吃惊,她沉吟着捻起一颗棋子,玉质温润莹白,捏在手里有些凉,“也许大多数人是为赢过别人的快感。但我却很难体会。毕竟在你之前,大多数时候我都只有同自己下棋的机会。” 苏珩抬眼看了看她,落下一子:“殿下,我想……国子监里应当有许多同窗愿意同你对弈的。” 姜祎托着腮笑了:“虽说我的棋艺并不高,但是对对手的要求还是很高的。” 少年被取悦了,笑道:“多谢。” 姜祎继续思索道:“其实喜欢下棋的理由很简单 分卷阅读43 ,我这样的人,只有在面对棋盘的时候,每一颗棋子如何走,局怎样布,才能完全凭自己的心意。哪怕是开局落子天元,也是自己的选择,不会有责骂和指点,也不必步步忧心。” 母亲对她的期望,还有朝臣百官、学子同窗对她的期望,都太高太高了。 她的每一步都必须走在别人的期望之下。 要让母亲满意、要让百官臣服——这好像是她生来就必须完成的事情。 但是从来没有人问过她自己是否愿意,包括她自己。 这座繁华的皇宫成为了她的牢笼,红墙黛瓦排山倒海而来,将她层层束缚禁锢在正中,几乎快要窒息。 苏珩在那之后同她偶有几次机会对弈,再后来,她连出现在国子监的次数都很少了。据太学馆的同窗说,公主殿下已经将全部的重心放在习舞,为春日祭祀大典做准备上。 曾经的吴国,今日的大颍,自立国以来便是一个信奉神明的国家。 原本的春日祭祀大典是由巫祝主持,选定巫女进行献舞的。但近年来,由于先皇朝政荒废,巫祝的势力开始膨胀,巫蛊祸事蔓延开来。 恭圣皇后令乐平公主接任巫女的位置献舞,显然是要着手肃清巫祝势力,将与皇权对立的宗教力量收归己有。 苏珩的目光自书卷的字迹之上飘到了窗外。 尚是早春,半月后用于乐平公主献舞的浮云台正在搭建。浮云台修得有四层楼高,传说献舞当日整座金陵城的百姓都可观看,自然从国子监也可窥得一二。 苏珩看了看手中的书卷。那是一卷《古诗十九首》。 窗外枝头的杏花含苞待放,想来待到祭祀大典的时候,便会开出一片盛景。 苏珩托着腮,看讲台上的先生嘴巴一开一合,心中却在想着不知浮云台边是否栽植了杏树。 微风轻拂,一片花瓣从枝头跌落,飘飘然荡进了他的窗中,落在了正翻开的那一页上。 恰是《古诗十九首》中的《西北有高楼》。 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 交疏结绮窗,阿阁三重阶。 上有弦歌声,音响一何悲! 谁能为此曲,无乃杞梁妻。 清商随风发,中曲正徘徊。 一弹再三叹,慷慨有余哀。 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开始苏苏爽爽啦~ ☆、第二十五章 鼓上舞 春日祭祀大典的日子定在三月初三。 春祭本就是吴国一年之中最为隆重的盛典, 今年又是破天荒的头一回礼部与春官共同督办。负责祭场布置的礼部侍郎崔尚揩了揩额头的汗,终于远远瞧见吴女史携一队宫人捧着祭品自皇宫的方向行来。 他连忙迎上去,还未来得及说什么, 春官之首的大宗伯便先他一步,沉着脸向吴女史问道:“为何还未见乐平公主?” 这位大宗伯的脸色极为阴沉, 显然是十分不悦,如此一来脸上繁复诡异的油彩就显得更为可怖。崔尚立刻噤声, 暗暗向后退了几步,想要逃离这多事之地。 春祭的寓意在于与神明沟通,祈祷风调雨顺、国祚长存, 而这一至高权利和背后带来的巨大影响力本属于大宗伯所统领的春官,如今被皇帝分去一杯羹,心中定然是极为不满的。 吴女史福了福身子, 不卑不亢道:“公主许是仍在装扮。春祭的服饰妆容异常繁复, 需要格外用心。还请大宗伯见谅。” 大宗伯并未接受这番说辞, 冷哼一声:“半个时辰前,她的贴身侍女就禀报公主已经装扮完毕, 但现在仍然不见人影, 莫非公主是将祭典当做儿戏吗?” 吴女史道:“正是因为场合隆重, 公主才需要格外谨慎。请大宗伯息怒,再等候片刻。” 苏家三代在朝中为官,在春祭之时按例举家入宫祭拜, 而苏珩与家人走失,却误打误撞遇上了国子监的一众同窗。 国子监的监生们放了春假,被特许前往宫中和祭场参观。因此苏珩便在与同窗一道在祭场之上不远处,将这段对话听了个八九不离十。 他见吴女史将祭品送到后便匆匆离去,走时低声命身边的宫女去寻乐平公主, 心思一转便悄然离开了祭场。 除了十一岁初次进宫时,他其实并没有在皇宫中怎么走动过。几番打听,才寻到负责准备祭品的膳房,见果然四下无人,便推开门走了进去。 房间中空无一人,想来是准备膳食的宫女此刻正忙于在祭场和皇宫之间奔波。春光明媚的午后,日光透过格子窗安静地洒在案上的一众精美膳食之上。 苏珩凝神静听,而后越过几处灶台,于放置点心的案桌前蹲下身去,轻轻掀开了罩在桌上的帘布。 桌下露出一位身着繁复华美羽衣的少女。她被掀开帘布透进来的阳光陡然一惊,往嘴里送点心的动作蓦 分卷阅读44 然顿住,但是唇边的点心屑还是暴露了她的行迹。 看见来人的脸后,她顿时放松下来,将那块雪饼狼吞虎咽地吃完后,露出一副哀求的神情:“别说出去。” 苏珩“嗯”了一声,向她伸出手来。 姜祎朝他一笑,伸出右手握住苏珩的手,从案桌下钻了出来。 少年的手指瘦削但有力。 苏珩低头看了一眼她的左手,由于方才是蹲在案桌下,她只得死死提住裙摆,防止那干净崭新的羽衣落到地上沾了尘土。 羽衣的衣料柔软而飘逸,应是为此次献舞特质的。想来若是衣装有半点不妥,皇帝和那位大宗伯就又要找她的麻烦了。 “你怎么找到我的?”姜祎道了谢后,将手抽了出来拍了拍,拍去了手指上的点心碎屑。 苏珩弯了弯眉眼:“猜的。” 姜祎的眼珠转了转,想起几年前小禛给她送零嘴被撞见的情形,不由得有些尴尬:“我不是贪吃。我也不总是这样的,你不要以为我是这样的人。我这次是太饿了。为了准备今年春祭的献舞,洛先生已经令我吃了一个多月的流食了。” 洛先生是宫廷舞乐司的祭酒,也是负责教导她的舞蹈先生。 少女说话时一双明眸委屈地耷拉着,令他想起了家里门房养的小奶狗。他不由得“噗嗤”笑出声。 姜祎见他笑,争辩道:“我没有骗你。我是公主,若非是为了这种理由,怎么可能偷吃。” 十四岁的姜祎腰身很瘦,脸颊也瘦得尖尖的,穿着这身量身定制的羽衣非常轻盈好看,苏珩突然一阵心软。 “我相信你。”他指了指膳房的门,“但依我猜,吴女史应当快要回来了。” 姜祎闻言倒吸一口凉气,俯身抄起水舀冲了冲沾了油渍的手,冲他点了点头致谢,便提起裙摆跑了出去。 黄昏时分,天色将暗。 浮云台下人头攒动。皇帝诏令,今年春祭,凡金陵城居民皆可前往观看献舞。 台上的景致被一层薄纱笼着,影影绰绰,看不真切。 酉时整,浮云台下,祭场四角传来了清扬婉转的琵琶声。 前来观舞的百姓议论声骤停。 箜篌与筚篥的乐声紧追直上,与琵琶合作一处。台上的薄纱拉开,一名身着粉色羽衣的少女跃然其上。 乐声缓缓,少女的身体随着琵琶声渐渐舒展开来,衣袂翩跹,动作柔而轻缓。 而后羯鼓的鼓点纷至沓来,愈发急促,少女足尖一点,浮云台上竟发出厚重的鼓点声,与台下的羯鼓遥相呼应。 台下百姓深吸口气,屏息凝神抬头再看,台上少女飘逸的衣裙与水袖蓦地漾开,系带飘扬,动作迅捷而有力,脚下的舞步与鼓点如出一辙。 原来这竟是一支鼓上舞! 浮云台的台面,竟然是由鼓面做成。 舞者须体态极为轻盈瘦削,才能立于其上。而舞动时却又不可失于力度,飘飘乎遗世独立,却又气势磅礴、汹涌澎湃。 黄昏金黄色的日光镀在少女轻盈的羽衣之上,众人仰视,却无一人可看清其面容。 宛若盛世之下,天神起舞。 春祭之后,金陵城曾去观舞的百姓皆口口相传,说宫中的乐平公主舞姿绝世,令人见之忘俗,实为盛世之象。 而之后坊间又有消息传出,当日公主献舞时伴奏所用的曲目名叫《醉太平》,是公主殿下亲自谱写。除此之外,公主的治国理政之才亦是口口相传。 甚至有数篇她在国子监时的习作流传了出去,博得文人墨客交口称赞。 百馀年间未灾变,叔孙礼乐萧何律。 乐平公主一支鼓上舞,开启了属于吴国的太平盛世,名动四方。 一时之间,京城文人之中流行起以乐平公主之舞为题作诗作赋,歌颂公主为吴国的珍宝,是神明眷顾、皇帝清明、盛世太平的象征。 姜祎挑了挑灯台上蜡烛的烛心,火光变得更亮了一些,正伏案苦读的姜禛抬起头来,揉了揉眼睛。 姜祎支着下巴将身子斜靠在案几上:“小禛,看了一个时辰了,休息一下吧。我命人给你备了冰镇西瓜,还留了中间最甜部分挖下来的给你。” 姜禛已长成少年模样,眉目之间添了尚有几分稚气的成熟稳重,他摇了摇头:“再看半个时辰就歇。我要十分努力,将来才能好好辅佐皇姐。” “辅佐?”姜祎叉西瓜片的手指微微停顿,“我只是个公主,何来的辅佐?” “皇姐不知道吗?”姜禛从榻上下来,取了冰镇西瓜添到姜祎碗中,“京城里的文人都在歌颂皇姐呢,皇姐得民心,据说连朝中的大臣也有大半倒向了皇姐。皇上又这样偏爱皇姐,来日定是皇姐继承大统。” 姜祎咀嚼西瓜的动作都停滞了,她一把握住姜禛的手,言之凿凿地道:“这样的话你是听谁说的?你记得,以后不许乱传闲话,若是见了这样说的人,也要一律狠狠责罚。母亲没有偏爱我,你皇兄的才能也不在 分卷阅读45 我之下,来日若是他继位,你也要好好辅佐他,明白么?” 姜禛张了张口,还没说出什么,便听到姜祎身边的大宫女白术行礼的声音:“大皇子殿下万福。” 姜祎回过头去,只见姜褚掀了帘子走进来,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皇姐原来在小禛这里,可真是让我好找。” 姜褚的眉目之间同姜祎很是相像,但是细看又多了几分深邃,尤其是一双眼睛,眸如点漆,俊秀逼人之余,总是令人看不透彻。 姜祎跳下榻去,欢喜地牵了姜褚的袖子,自怀中掏出帕子替他揩了揩脸上的汗。暑间酷热,姜褚又同翰林院的文官修史书到此时才散,自是又累又热。 她将自己的冰碗递过去:“小褚,你先吃着我的,我再命人去取。” 姜褚接过冰碗,微笑着看向姜祎:“不必,皇姐,你在同二弟读书吗?” “是小禛在读,”姜祎爱怜地摸了摸姜褚的脸,“我好容易才得几天假,难得偷会儿闲,恨不得长在床榻上。” 姜褚失笑:“现如今京城里的官家少年和文人墨客,可都以皇姐为梦中的神妃仙子,不知若是听你这一番言论会作何感想。” “不过都是母亲为我造的势罢了,”姜祎随口道,“其实很多有利于我的消息都是宫中有意放出去的,一开始写文章吹捧我的文人也是母亲命人暗中找来的。我只是个凡人,怎么可能像传闻中那样面面俱到?” 姜褚的眸中映出一瞬的烛光,似是自言自语地轻声问道:“哦,是母亲吗?” ☆、第二十六章 醉太平 “殿下, 你这是在画什么?” 国文馆的先生才宣布下课,坐在姜祎后桌的赵司徒长孙赵原便急不可耐地凑上前来,摇着折扇好奇地道:“楚博士的课实在枯燥无趣, 我在后面看你涂涂画画足足两刻钟了,快让我看看你在画谁?” 姜祎单手支颐, 大大方方地将自己的作品让给他看,想了想, 又将笔锋在砚台边刮了刮,在画上添了几缕胡须:“苏太傅。” 赵原目瞪口呆地看着那纸上凶巴巴的官服长须小人,半晌以折扇掩唇扑哧一笑:“殿下的画技……神乎其神。” “他昨日罚我抄书二十遍, 就因为我在他的课上打了个瞌睡!”姜祎在凶巴巴的小人旁边又补了个嚎啕大哭的小小人,控诉道,“老古板!” 赵原正笑, 秦晗的声音不适时地插了进来:“可你也不该如此诋毁先生。” 一片阴影落在她的视线中, 姜祎抬起头, 见秦晗不知何时站到她的桌边,一伸手就将她手中的毛笔抽了出来:“国子监一向教导学子尊师重道, 你如此顽皮, 日后会落人口实。” 姜祎撇了撇嘴, 秦晗又问道:“我听说,你亲自写了一篇赋歌颂自己的舞,传到了民间?” 姜祎毫不避讳地点头:“我嫌那些阿谀奉承的文人写得太酸, 索性亲自写了一篇,给他们做示范。” 秦晗吸了一口气,似乎极其无奈,但仍苦口婆心地劝说道:“猗猗,你不该这样锋芒毕露。作为一个公主, 你太过骄傲了。可你要明白,你之所以有骄傲的资本,百姓乃是根本。” 姜祎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站起身子:“我这个人本就骄傲,同我是不是公主没有任何关系。哪怕我只是个平民布衣,我依旧会如此骄傲。” 说罢她不给秦晗反驳的机会,越过他直接拂袖而去。 赵原左看看右看看,不知该如何是好,秦晗瞪了他一眼追了出去。 后来姜祎的那幅画不知怎的被传到了太学馆。 年轻气盛的学子总有一种叛逆师长的冲动,秦晗所担忧的事情似乎并未发生,反倒是那幅画引得一众监生大笑,直呼公主率真可爱,画技独树一帜。 没有例外地,那幅画也传到过苏珩眼前。 他坐在案前抿了抿唇,无奈地笑了笑。 彼时的苏珩也没有想到,多年以后,他偶然路过扬州一家茶坊,在茶坊的门上看到了一幅画风仍如记忆中那般的随笔画,由此找到了流落在民间十年的姜祎。 乐平公主声名赫赫,已是连他国都或多或少有所听闻,昔日的吴国,今日的颍国,有一位精通诗书、音律、舞蹈和政务的美貌公主。 更有人将吴国乐平公主闻名天下的舞技,与同时期秦国端王王妃谢昭的精湛琴技并称为“公主舞,王妃琴”,一时传为美谈。 天下慕名而至的文人政客多如牛毛。 姜祎坐在殿中,兴致勃勃地看着高鼻深目的安息使者向殿上的皇帝行礼,献上西域特有的珍宝。 西域与中原边境多年来无战事,各国之间互相派遣使者也并不少见,她陪同母亲参加过数次万国节,对此并不稀奇。 但奇特的是,那位使者向皇帝致礼后,朗声道:“久闻陛下膝下有一位公主,美貌无双,博学聪慧,不知今日是否有幸得以一见,代替我王特向公主献上礼物和祝福。” 女皇微微一笑 分卷阅读46 ,伸手示意使者请便。 那位使者得了指示,便转过身,将右手搭在左肩向姜祎行了礼,抬起头来看见她的容貌身段,真挚赞叹道:“公主殿下果真是神女之姿,气度不凡。想必殿下不仅是皇帝陛下的掌上明珠,更是整个大颍的明珠珍宝。” 他转过身向身后的侍从招了招手,那侍从端来一只托盘,盘上置着一只木盒,躬身递给姜祎身边的白术。 使者道:“这是我安息国的国宝明珠,此珠有幼儿拳头大小,置于暗处可生五色光芒,流光溢彩。特此献与公主和陛下,愿两国友谊长存。” 送走安息使者,两仪殿内霎时冷清不少,只留下女皇与姜祎,还有低头噤声伺候的宫人。姜祎思索再三,上前踏出一步,提议道:“母亲,下次我颍国使者出使西域,儿臣愿陪同前行。” 女皇的神情未见波澜,只是饮茶的动作顿了顿,问道:“为何?” “一来,可彰显我国对与西域各国修好的重视与大国气度。”姜祎挺起胸膛朗声道,“二来,儿臣可多见识一些异域律法、政况以及文化,有助于我国海纳百川,博采众长。” 女皇的目光在她的身上逗留了片刻,而后又回到案上的奏章之上,声音辨不出喜怒:“公主出使之事,历朝历代闻所未闻。女子远游,你不怕百姓非议?” “闻所未闻又怎样,”姜祎年轻气盛,笑容胸有成竹,“难道前人做不到的事情,后人就也不去做?母亲定不是如此迂腐的人。更何况,母亲培养儿臣,本身便是为了长儿臣才华,拓儿臣眼界,成就一般女子成就不了的事业,不是吗?” 女皇抬眼看了她半晌,唇角溢出些许赞许的笑意:“等礼部的安排吧。” 经此次安息使者一行,姜祎便被颍国上下盛赞为“大颖明珠”。 而此时明珠姜祎正在京城的坊市中考察贸易情况,忙得灰头土脸。 “皇姐,这些事大可交给户部的人去做。”姜禛跟在她身边,颇为心疼,“身为公主,本应该在宫中养尊处优、安享清福的。” “非也。正因为是公主,才要做这些。”姜祎提起自己身上石榴裙的锦缎,“作为皇室,我们不事生产,因此身上所着、饮食所用的所有物品,都来自百姓所纳的赋税。与之对应,我们便要对他们承担责任。” 她指了指坊市摊位上的胡饼:“你我一件衣服、一顿饭消耗的银钱,足够普通百姓一家人数月甚至一年的开销,你说,这肩上的责任该有多重?” 姜祎拉着姜禛的手,语重心长地教导:“供养我们的不是神明,不是皇室,而是天下悠悠百姓。莫说是这点辛苦,哪怕是日后需要我们为江山和百姓奉献自己的生命,也是职责所在。” 姜禛似懂非懂:“皇姐,你这番见解,我好像从未听说过。不过却很有道理。” 姜祎伸出手点了点他的额头,笑道:“这并非皇姐提出的见解。小禛学过《孟子》吧?‘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说的不就是这个道理么?” 姜祎启程前往西域的时候,已是初秋时节。 出使的马队自金陵出发,由礼部挑选出十五位使者和百余侍卫随行,携带大量良马、丝绸、珠玉作为礼物,还有不少书册乐器,向幽州行进。 这是姜祎第一次踏出皇宫,觉得处处都新鲜。安息帝国提前得知了消息,派出使臣越过沙漠迎接,带着公主好好游历了一番,才在两月后到达首都泰西封。 泰西封是西域的贸易与文化中心,建筑风格与中原迥乎不同,建筑材料多用巨石,宏大而气势磅礴。姜祎一行人经使臣引导,于傍晚前往王宫拜见了当时的安息国王萨纳特鲁斯。 于西域贵族来说,虽在与中原多年交好后,中原女子并不是罕见之物,但在使臣队伍中出现一位娇艳欲滴的中原贵族少女,确是前所未有。 国王热情地招待了一行使臣,并特别提出请公主留宿宫中,令他得以尽地主之谊,也方便公主对安息的文化有更近距离的了解。 姜祎早在路上便听安息使者说起过,国王有一位宠妃便是中原来和亲的公主,容颜娇丽、性格婉顺,同西域女子很是不同,格外得国王宠爱,于是心下对这位嫁往异国他乡的同胞有些好奇,便欣然应允。 安息国王闻此来意,还特意安排姜祎在王宫中就住在那位中原王妃寝宫的不远处,想必也是希望她与王妃多多走动,以缓解那位王妃的思乡之情。 长途劳顿,姜祎沐浴过后,正坐在妆台边梳理头发准备睡下,忽然察觉到房中束起的布帘动了动,其后发出了细微的声响。 她放下梳子,提起裙子起身,蹑手蹑脚地走过去,而后刷的一下扯过帘子,看到了躲在帘子后的小少年。 他穿着安息贵族的服饰,见被发现,又慌又羞,像是个被抓住后手足无措的小动物,磕磕巴巴道:“我,我不是有意偷……的。听说中原的使,使者中有一位……公主,母妃很想要见你,我,我才来 分卷阅读47 看看你,想,想请你能不能去见见她。” 少年的金发毛绒绒的,脸蛋白皙,是典型的安息人长相,但却能够用中原话勉强表达自己的意思,令姜祎心中很是惊奇。 姜祎眉眼弯弯地笑了笑,放慢语速道:“别害怕,我不怪你哦。我叫姜祎,你叫什么名字呀?” 少年抬起头来,一双黄蓝异瞳在烛光下熠熠生辉,好看得令人心旌神摇。他或许是因为过于紧张,一张白嫩的小脸里透着红晕。 “我名字……叫弗拉特斯。” 作者有话要说:  金发碧眼小团叽上线。 ☆、第二十七章 大漠曲 弗拉特斯的母妃就是那位嫁到安息和亲的秦国公主。 虽然她的故国并非颍国, 但秦国与颍国相邻,国力相当,加之中原各国为维持平衡局面已休战多年, 两国之间的关系尚算是友好,无论是百姓还是贵族都多有往来。久而久之, 于各个方面都有许多相通相似之处。 因此王妃在异域深宫中见到来自颍国的姜祎,还是难免勾起了思乡之情。 “江南养人, 我从前没有机会去过,只是有所耳闻。但今日见你才知所言非虚。”王妃柔柔地笑了笑,低下头去亲手为姜祎沏红茶, “前几月去颍国的使者说,颍国如今有一位既美貌又聪慧的公主,我想, 就是你吧。” 她将茶杯递过去, 慈爱地打量着这个小姑娘, 语调柔软又伤感:“我离开故土已有十八年了。在这里,很难见到能说上几句中原话的人。” “所以, 王妃就教了弗拉特斯讲中原话。”姜祎笑着接过茶杯, 点了点头, 看向站在一边向这里好奇地看着的弗拉特斯,“他讲起中原话来好可爱噢。” 王妃掩唇笑了笑,将弗拉特斯拉到身边坐下, 伸手摸了摸他的头:“是啊,如果不是有了他,我恐怕很难在异国他乡,支撑这样久。” 弗拉特斯一言不发地坐在母妃身边,低垂着眼睫, 抿紧了双唇。他懵懵懂懂地听到自己似乎是被夸奖了,但是中原话还不是很好,又不是很确定,于是双手紧紧扣着,似乎仍在紧张。 姜祎眨了眨眼睛,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 “我在来安息的路上就听说,国王十分宠爱他那位来自秦国的王妃,也亲眼所见安息国的强盛繁荣,王妃不必如此伤感,”姜祎转了转手中的茶杯,诚挚地道,“其实王妃的生活,已是很多人所艳羡的了。” 王妃不置可否,轻轻地道:“你会在安息逗留很久吗?若是平日里无事,可否常来与我说说话?” “当然。”姜祎爽快地一口答应道,“我此行途径秦国,听说了许多秦国的事情。王妃若是有兴趣,我新近学了中原时兴的舞蹈,还略懂一些箜篌和琵琶,要向王妃献丑了。” 其实弗拉特斯对这个中原来的小公主很好奇。 母妃是中原人。他知道,她自从嫁来安息后,就一直十分思念故土。母妃口中的故土是与安息很不同的、繁华美好的地方。 因此他虽然从没有去过中原,但却对那里充满了向往。 他也曾经在中原国家来使的时候,偷偷地去王宫大殿上看过。他见过许多的中原送来的礼物,还有中原使者,但那些使者都是一些无趣又傲慢的老头子。他第一次听说这次颍国派来的使者中有一位公主时,就觉得十分好奇。 母妃也曾是中原的公主。 她总是郁郁寡欢地望向东方,只有在父王来看她的时候,才会稍稍展露笑颜。 不过,这位颍国来的小公主,似乎也有令母妃开心的能力。 弗拉特斯抓着门口的帘子,好奇地探头看向母妃寝宫之内。 视线中她模糊的影子抱着一只从中原来的名叫“琵琶”的乐器。一段幽咽婉转的曲子自她白皙柔嫩的指尖下流淌而出。 弗拉特斯紧张地捏了捏背在背后的手中握着的绒毛小兔。 那天小公主夸他“可爱”。如果“可爱”是他理解的那个意思的话,那么他也觉得她很“可爱”。 “背后藏的是什么?” 一团石榴色的影子凑了上来,弯腰探向他身后。他连忙侧身躲了躲,那石榴色的影子又探向另一边,弗拉特斯手足无措,脸又红了起来,一双琉璃似的异瞳急的微微发亮。 “不逗你了。”小公主清亮的嗓音染了笑意,为了照顾他的中原话使用水平,慢慢说道,“在这里站着做什么,想听可以进去听呀。” “不,不是。”弗拉特斯摇头,抿了抿嘴唇,鼓起勇气将背在背后的手递到小公主面前摊开,“给你。” 姜祎低头看少年的掌心,卧着两只毛绒绒的雪白球球,被扎成了兔子形状,上面用红宝石点了兔子眼睛,煞是可爱。 她伸出手指戳了戳,眯起眼睛笑了起来:“好可爱,是你亲手做的吗?” “嗯,”弗拉特斯点头,“给你,戴在头上。” 分卷阅读48 姜祎梳着垂挂髻,黑发分成长长的两股自肩头垂下。她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摘下了几只银钗,为那两只可爱的绒毛兔子腾出地方。 如此一来,她的两只手便被占的满满的,只得向前探了探身子,向弗拉特斯求助道:“那可以劳烦你帮我戴一下吗?” 弗拉特斯又手足无措起来:“不,不,我……” 他瞪大了眼睛,可还是看不清小公主近在咫尺的发髻。他根本不敢替她戴那两只绒兔,生怕一时不留意便将她的发髻碰坏了,或是弄疼了她。 但他又无法对她说出口,自己生来就患有眼疾,难以视物。他害怕他一旦说出,连她也会像其他人一样,不再喜欢他了。 弗拉特斯是安息国王萨纳特鲁斯最小的儿子,由于是异族女子所生,于继承王位几乎可以说是毫无希望。加之生来就视力奇差,所以自小就很少有人与他玩耍说话,久而久之,性格就变得十分害羞内向。 但姜祎毫不知情,见弗拉特斯迟疑着不肯动作,奇怪地抬头看向他,只见异瞳少年憋红了一张脸,抬起手却又放下,一副手足无措的模样。 他的眼睛像琉璃珠一样漂亮,澄透的蓝和奕奕流光的金,但此刻那双眼睛里充满了迷茫和无助,似乎没有丝毫聚焦。 姜祎觉得好像有哪里有些奇怪,她想了片刻,蓦然记起曾在皇祖母身边的扶春姑姑脸上,见到过相似的神情。 可那时的扶春姑姑,由于年事已高,几乎已经瞎了。 姜祎的心中出现了一个猜测,倏地一惊,不由得伸出手,在弗拉特斯眼前轻轻晃了晃。 她的手离他的眼睛很近,还隐隐带着她身上的好闻气息,令弗拉特斯的视线稍稍寻到了些着落点,他的视线不由得追着手看了片刻,努力地眨了眨眼睛。 姜祎的声音放软了下来,小心翼翼地问道:“有点……看不清吗?” 弗拉特斯小心翼翼藏了很久的秘密,还是被小公主识破了。 他有些低落地坐在池塘边,继续戳手里的绒团。 他在做另一只小鸟,圆滚滚的身子,毛绒绒的翅膀。他看不清,要摸索着做好几日,但是他觉得她会喜欢。她总来宫里陪母妃说话,他能感觉得到母妃因此变得开心了许多,弗拉特斯想要报答她。 可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她近日里来母妃宫里做客的次数都变少了。前几天,她还总会来弹箜篌和琵琶给母妃听。 “在想什么?” 少女柔软的嗓音蓦地在一边响起,弗拉特斯浑身紧绷,不敢置信地看向前方,熟悉的石榴色身影站在那晃啊晃的。 他认得,母妃说那是江南女孩才喜欢穿的石榴裙,在这宫里不会有别人了。 况且,她的身上有一股很好闻的特殊的味道。母妃说,那是颍国人喜欢的熏香,叫做杜衡,是“君子”才会用的熏香。香气很特别,和安息贵族喜欢的香料不一样。所以即使看不清她的容貌,他也能在她一接近时,凭香气认出她来。 “好累噢。今日见了你们国家的文官大臣,与他讲了好多颍国的音乐、书籍和律法。最近还一直在参加宴会,你父王真的太热情了。” 姜祎不知道那些安息话中是怎样称呼国家的礼部、翰林院这样的文职机构,只能选了些模糊的说法。平日里同她怕弗拉特斯听不懂她的意思,讲话也特意选些直白易懂的表达方式。 她很喜欢来找他玩,大约是因为他是宫里唯一的懂中原话的同龄人,又或许是因为她是第一次见到这样害羞可爱的金发碧眼的少年。 姜祎背着手自顾自说了半天,听不到回应,低头见弗拉特斯眼睛依旧是没有聚焦,心中以为他没有认出她,便将脸凑近了过去给他看:“是我呀。” 他的视线里蓦然出现一双漂亮的眼睛,微褐色的眼眸弯弯的,带着笑意。许是姜祎一时没有把握好距离,凑得太近了,他竟然看清了她的容貌。 弗拉特斯心中一震,他从未如此近距离地与女孩接触,不由得本能地向后仰了仰,一时不留意仰得过了头,眼看着就要失去平衡倒进身后的池塘中去。 姜祎惊叫一声,自知犯了错,连忙伸手去拉他。 她只是好心,然而十四岁娇生惯养的公主如何拉的住同样正在发育中的少年。 于是扑通一声,两人双双掉入池塘。 安息地处北方,秋末冬初的水结了一层薄薄的冰。池中水刺骨冰冷,姜祎自小在江南长大,从未接触过这样的寒冷,又不会水,几乎是入水后的瞬间四肢便被冻麻了,动弹不得,沉入水中去。 一只有力的少年的胳膊揽住了她,令她不再下沉。 ☆、第二十八章 和亲 姜祎病了, 跌下池塘后染了风寒,在安息王宫一养就是半个月。 使团原定月底启程回颍国,现下也不得不向后推延。她只能裹着厚厚的毯子, 披头散发地坐在床榻上喝药。 门口的布帘又奇怪地动了动,姜祎放下药碗, 将手揣回 分卷阅读49 被子:“弗拉特斯,你出来。” 布帘后走出金发碧眼的少年, 他低着头,嗫嚅着上前道:“对不起。” “嗳,道歉做什么, 要道歉也是我道歉才是。”姜祎裹着被子像只球一样往后蹭了蹭,“虽然很开心你来看我,不过别挨我那么近, 我怕把病气过给你。” 弗拉特斯垂在身侧的手指动了动, 抬起头来, 弯起眼睛笑了起来,像是只被顺毛顺得舒服了的猫咪。他俯身将两只绒球放在一边的案几上:“给你。” 姜祎在病中, 没有敷铅粉涂胭脂, 嘴唇也没什么血色, 她不好意思道:“谢谢弗拉特斯。等我病好了,我就可以戴着它出去了。过几天我还约好了给你母妃跳舞呢,到时候你要来看吗?” 他一定会去的。 北国的冬天下了初雪, 少女着红衣在白茫茫的天地中翩翩起舞。 弗拉特斯看不清她的容貌,但却觉得她一定长得很美。 他握紧了手掌,仿佛依旧能感觉到手心柔软的触感。 半个时辰前,弗拉特斯正坐在母妃寝宫檐下,摩挲着手中的那一卷《千字文》。 那是姜祎赠予他的颍国书籍, 据说是中原的孩童学习文字的启蒙读物。他看不清上面的文字,姜祎在病中时,每日都会读给他听。现下他已经能够自己背得出每一页上的内容了。 姜祎说,他很聪明,记得比一般的中原孩子都要快。这样一来,日后即使她不在安息,等到他眼睛医好了,也可以自己根据记忆认出这些文字了。 他很珍惜这份礼物,即使他现在还用不到它,却仍然爱不释手。那本书被他带在身上,沾染了他的体温,在冰天雪地中摸起来很温暖。 一团红影蓦地闯进了他的视线。弗拉特斯如今已经不会像之前那样惊慌了,他知道喜欢这样肆意娇艳的红色衣裳的,一定是她。 他对着那团影子所在的方向开心地笑了笑:“你来啦。” 姜祎换好舞衣,便见到他坐在檐下发呆。弗拉特斯虽然看不清楚,但是眼睛却很清澈漂亮,全然没有呆滞无神之感,像是西域的宝石。他向她看来的时候,眼神中的认真真挚,总令她觉得他是能够看得清的。 她上前揉了揉他柔软的金发,又弹了一下他的脑门:“坐在这里发呆冷不冷?看,我戴了你送我的绒毛兔子。” 看? 弗拉特斯茫然地瞪大了双眼,试图寻找她发髻上的那两只绒球,却只能模糊地在乌发中辨认出两只小小的白色的轮廓。 他抿了抿嘴唇,颇为开心地笑了起来。没有关系,这样就够了。即使看不清,她戴上他就很开心。 而弗拉特斯未曾料到的是,手掌传来了微凉的触感,一只柔软的手抓起了他的手。面前的红影矮了矮身子,握着他的手摸到她发髻间,绒毛柔软的触感通过他的指尖传来。 长长的耳朵,团成一团的柔软身子,还有作为眼睛的红宝石。弗拉特斯紧张得浑身紧绷,却仿佛通过指尖的触觉,真的看见了小公主乌发间那两只可爱的小兔子。 弗拉特斯始终认为,自己的双眼被医好,不是在十七岁时遇到那位天竺神医。 而是十四岁时的雪夜,小公主牵着他的手,去摸她发髻上的绒兔。 她想告诉他,眼盲并不是真正的盲。即使看不见,还可以摸得到,闻得到,感觉得到这世界上美好的东西。 她医好了他的心盲。 姜祎跳完舞,接过侍女递来的暖炉,怕身上沾染的寒气太重,所以特意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暖了暖身子,才回到殿中。 王妃命侍女端上一早准备好的热腾腾的糍粑和牛乳茶,怜爱地看着她道:“冻坏了吧?你这丫头,为何一定要去雪地里跳舞,其实在我殿中也是一样的。” 她话音未落,视线在姜祎发间的绒兔上停留片刻,意味深长地看了看乖乖坐在自己身边,将糍粑切开分成小份的弗拉特斯。 “那当然是因为——好看。”姜祎并未留意到这个小插曲,被王妃招呼到身边坐下,就着弗拉特斯分好的糍粑小口小口地吃,“安息的点心真好吃,不像江南,分量小不说,还总是很清淡。” 王妃笑了笑,状若无心地问道:“你很喜欢这里吗?” “喜欢。这里的人既直白又热情,街市也很繁华热闹,若是日后有机会,我还想多来这里几次呢。” 王妃执起她的手,温温柔柔地看着她的眼睛,将一直埋藏在心中的想法问出了口:“那若是将来颍国需要和亲,你可愿意嫁来安息?” 姜祎话语一滞。她想,安息的确很好,而且在这样的问题上,她若是当面拒绝,也是拂了王妃的面子。 更何况,无论是哪一国哪一朝,公主的婚姻多是为宗室和国家谋福祉的工具,是由不得自己喜不喜欢的。 她想起自己动身来安息前对小禛说过的话,“哪怕是日后需要我们为江山和百姓奉献自己的生命,也是职责所在”,那么,和亲当然也包括在其中。 分卷阅读50 于是她真诚地点了点头:“自然是愿意的。” 而姜祎未曾预料到的是,她出于职责和礼貌所说出口的一句应允,使许多人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王妃彻头彻尾地会错了意。 姜祎离开后,王妃命侍女将桌上的点心和茶饮撤下,伸手理了理弗拉特斯的头发,促狭地问道:“我儿可是中意那颍国的公主?” 弗拉特斯眨了眨眼睛,迷茫地问道:“中意是何意,母亲?” 王妃想了想,笑道:“大概是,觉得她处处都好,想时时刻刻与她在一处。” 弗拉特斯低下头去仔细想了半晌,红晕慢慢爬上他白皙的脸庞:“也许……是有些,中意。” 王妃见他的神情,心下已然明白了七八分,不由得伸出手去抚了抚他的头,将额头与他相抵,温柔道:“你要好好吃饭,快快长大,医好眼睛。待到你成年,母妃就去求父王,替你求娶乐平公主,好不好?” 弗拉特斯伸出手攥紧了母亲的衣袖,觉得自己的呼吸有些急促,他的脸很红很烫,但还是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坚定道:“好。” “安息的旋舞好美,”姜祎坐在高台上吹着风,俯视着下方安息街市的繁华夜景,双腿垂下晃来晃去,“颍国的舞蹈比较柔软写意,很不一样。” 坐在她身边的弗拉特斯想了想,问道:“你想学吗?” “当然想了!” 姜祎转过头去看他,看到金发碧眼的少年正双眼亮晶晶地看向她,不由得伸出手戳了戳他的脸颊,又摸了摸他金黄柔软的头发。 弗拉特斯顺从地被姜祎揉来揉去。他的皮肤又白又软,像是一只奶味的团子。 “你长得真的好可爱。每次见到你,都会想起我小时候养的一只猫猫,眼睛像,嘴巴像,神态也像极了。” “你会不会来参加万国会?”姜祎把双腿收回来,掰着手指道,“如果你来,我就可以带你看看我住的地方,学习的地方,还有跳舞的地方,看看我们的街道和坊市。带你去金陵的小摊子上吃我们那里的点心,绿豆糕、如意酥、芝麻酥糖。” 弗拉特斯的眼睛眨了眨,光芒黯淡了下去。 他只是个无人问津、有着一半异族血统的三王子。万国会这样盛大的场合,即使是要派出代表安息的王子,也一定是他的两个哥哥。 弗拉特斯在十四岁之前,从来没有起过想要争夺权力的念头。 他的性格害羞又内敛。因为眼睛不好用,不如两个哥哥讨人喜欢,他总是躲在人群看不到的地方,觉得不需要太多人注意到自己。只要母妃一直陪在他身边,偶尔能见到父王,他觉得就很好了。 可是随着他渐渐长大,他发觉,王权不稳,安息国内的贵族势力需要平衡,父王娶了很多的妃子,分给母妃的时间越来越少。 即使父王很喜欢母妃,也不能够立她为大阏氏,甚至不能够给她过多的宠爱——因为她是个异族女子。如果安息的大阏氏来自异族,朝堂上那些拥兵自重的贵族就会不服管教。 母妃的境况在安息王宫每况愈下,她的故国离得太远了,根本无法帮助她,又或者说,也不愿意帮助她。 只是一个公主,不过是两国友好的象征,受宠与不受宠,并不那么重要。 而格塔尔告诉他,小公主是颍国尊贵的唯一的嫡公主,是颍国百姓心中的珍宝。这样的公主即使来安息和亲,也只会嫁给那个要继承王位的王子。 弗拉特斯没有任何势力的支撑。在他的眼睛医好之后,他开始不动声色地通过与中原之间的商路敛财,而在表面上不触碰任何政治和兵权。 他的两个哥哥斗得不可开交,却没有任何人注意到这个寡言内敛的弟弟。 弗拉特斯想要做安息的王。 他想要做安息历史上最为强大的国王,强大到无需顾及朝中任何贵族的看法,可以光明正大地迎娶小公主做他的大阏氏,专宠她,把最好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 弗拉特斯虽然不善于表达,却很清楚母妃的心情日渐低沉的缘故。 也许他成为了国王,就可以给母妃无忧无虑的生活。 而他也不想他的小公主有朝一日重蹈母妃的覆辙。 小小的弗拉特斯想,如果小公主嫁给了他,他一定会随时允许她回中原去看她的故土和家人,她不要过得像他的母妃一样郁郁寡欢。 后来,他拥有了一切他想要给她的东西。 可最终没等来他的小公主。 作者有话要说:  弗拉特斯小时候视力不好这个设定,来源于异瞳猫猫的视力都不好。 ☆、第二十九章 胡旋舞 天玺八年春, 颍国迎来了女皇的四十岁寿辰,亦是登基后的第七个万寿节。 往年负责此事的乐平公主在安息行程多有耽搁。几天前传回京城的驿报说,公主此刻才过玉门关。按照往日的经验, 赶 分卷阅读51 回金陵最起码还要半个月的时间。 因此,这亦是乐平公主迄今为止唯一未曾参与筹备的一次万寿节。 礼部上下兢兢业业, 通宵商议寿宴诸项事宜,将原有的策划改了又改, 才最终敲定一项方案送至皇帝案前审阅,生怕出了半点差错。 寿宴定在三月十七的傍晚开始。 地点是保和殿。殿外的空地上,朝中凡五品以上的官员及其家眷都设有席位。 而从一品及以上的官员及家眷席位设在殿中。 秦晗随父亲在席位上落座, 隐隐听到周遭低低的议论声。 他只是个庶出的次子,按理说并没有资格出席这样的场合。坐在他现在的位置上的,本该是他的嫡兄秦昭。 秦家主母秦夫人的妆容一如往常得体精致, 同诸位女眷来往寒暄之间神色也没有半分不妥, 一副挑不出错的母慈子孝的模样。 但有心人还是发现, 她的目光从未投向过秦晗一刻。 即使表现得落落大方,但是内心里怎么可能不恨。 秦晗的母亲付氏夺去了她的丈夫所有的爱和怀念, 她可以不在乎。但付氏死去多年, 儿子却依旧留在世上, 时时刻刻威胁着她唯一的儿子的地位。 无论是在国子监读书的安排,还是今日寿宴的席位,乃至后宅日日相处中每一件小事, 秦晗所有的,样样都要压她的儿子一头。秦远从来没有在天下人面前留给他们母子一丝脸面。 可秦远位高权重,即使如此轻慢冷落发妻本是有违礼训的大错,但皇帝尚且不愿过问他的家事,旁人就更不敢多言。 甚至阿谀奉承的人还要赞他一句顾念旧情、有情有义。 顾念旧情?秦夫人在心中扬起一抹冷笑。那不过是因为那是个不会违逆他的死人罢了。若是付氏还活着, 秦远恐怕便无法借与她的情谊欺骗和感动自己,想必付氏那时的处境不会比今日的自己更好。 他从来都是一个只爱自己的人。秦夫人转着手上的珠串。 这样自私冷酷的人,恐怕按捺不住自己伪善面具下的狼子野心多久了。 诸位臣僚入座许久,皇帝才姗姗来迟。 百官祝寿后,皇帝略讲了几句场面话,便含笑示意大家可以自行宴饮。 礼部连忙安排事先准备好的歌舞一台又一台地上。席间大皇子姜褚献了亲自参与修订的史书作为贺礼后,看上去陛下的心情便一直很不错。 于一位坐拥天下的帝王而言,已经不需要内库中再多任何珠宝书画了。他们想要的是天下人的臣服和后世的赞颂,而史书便是承载这两样东西的绝佳工具。 酒过三巡,负责告示节目的内侍扬声禀道:“去岁奉命前往安息的使团车马兼程,已于今夜抵达京城,自安息所得珍宝、书籍、马匹皆已充入内库,并特向皇帝陛下进献胡舞一台,以表庆贺。” 此言一出,殿内殿外议论纷纷。数日前还说乐平公主起码还要十日左右才能抵达京城,如今竟是赶了回来,却左右不见人影,不知葫芦里买的是什么药。 殿外的灯火倏地暗了下来。 女皇及殿内的官员走出殿外,便见到殿外官员的宴席之外不远处,燃起了跃动的火光。 那火光来自于一丛篝火。围着篝火,搭建起了圆形的临时舞台。一位薄纱覆面、身着西域舞衣的舞姬立于舞台之上,影影绰绰,看不清面目。 不知何处响起了胡琴声,舞姬的身形和着鼓点开始动作。 起先动作柔软舒缓。随着她的舞步和扬起的手,每每有清脆的铃铛声响隐隐传来。离得近的官员定睛一看,原是她的手腕和脚腕上都系着铃铛。 黑夜无边,隐匿于暗中的乐手和火光边舞动的异域舞姬,以及神秘欢快的西域乐曲,令人不由得恍惚间产生一种置身茫茫大漠的错觉。 随着鼓点愈发急凑,舞姬立于圆台之上,开始飞速地旋转起来。 她飘逸的衣裙、遮面的薄纱以及披散的长发自舞台中央旋出了一朵花。身上的铜铃亦发出有节奏的响声,勾魂夺魄,分外清晰。 而正在众人醉心于舞姬柔软的腰肢和欢快的舞步时,随着她脚下的动作,传来一声脆响,那处所踏之地便被轻而易举地踢碎。 众人吃惊之余,亦看清了这舞台的真身——一圈未启封的酒坛。而舞姬所踢碎的,则是酒坛上的封泥。 舞姬旋转的舞步不停,纵身一跃便落到了相邻的酒坛。一只接一只,直至场上一圈酒坛的封泥皆碎落后,鼓点也敲到了最为高亢急促的地方。 舞姬自舞台上旋下,落在篝火旁边,腰肢一软便塌下身去,极尽妩媚。 即使是看不清面容,但那双露在面纱之外的乌黑杏眼却盛满令人心旌摇曳的光芒和风情。她举起双手,两只手腕相撞,磕出一声格外清晰的铜铃声响。 紧接着,舞动的动作间,一只燃烧着的柴火被她的脚尖勾起,甩进了开封的酒坛中。 伴随着近处人的尖叫,刹那间, 分卷阅读52 火龙自第一只酒坛上窜开,很快便绕着那丛篝火,烧成一片火海。 舞至此时,才是高潮。 那火并未烧得太远,惊魂未定的众人停下奔逃的脚步,看到烈火中那名西域舞姬正摆动着柔软妩媚的腰肢,愈旋愈快、愈旋愈快,几乎快要看不清影子。 鼓点声追随着那响彻火光之中的急促铃铛声愈来愈快,火光几乎要将那舞姬全部吞噬,勾勒出震撼而勾人心魄的美。 而鼓点连成一片后,刹那停止。 天地俱寂。只见火光中跃出一个橙黄色的影子,直冲天际,像是浴火的凤凰,摆脱了灼烧的烈火,羽化登仙。 而临近保和殿的地方传来人群的惊呼,只见那名跃出烈火的舞姬,正施施然从天而降,缓缓落在皇帝和殿内一众朝臣之前。 她双膝跪地,双手托着一只宝盒。 乐平公主特有的娇嫩柔软的嗓音响了起来:“儿臣来迟,特献西域所学胡旋舞一支,祝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清风拂过,恰到好处地吹开那名着西域舞衣的舞姬面纱的一边,露出乐平公主姜祎娇美的容颜。 百官震惊,霎时间议论声四起。 苏珩站在父亲苏授身边,一向沉静的目光中流露出一瞬间惊艳的神色。 身为天之骄女,本应当如此张扬而美艳。 舞蹈尚且是其次,但她敢于在百官面前献这样的舞,身上所流露出的骄傲的睥睨众生的气度,那柔软身段里蕴藏的坚韧和能量,令他深深折服。 他摸了摸自己起伏的胸口,发觉一开始在心底生根发芽的知遇之恩,好像开始有了某种微妙的变化。 此舞一出,不仅是当时参与寿宴的官员,全金陵城的百姓都沸腾了。 无人能够想象,那日着西域舞衣,在百官面前,熊熊烈火中起舞的异域舞姬,竟然是金枝玉叶的乐平公主。 只是当时的议论,并非后世所传的那样,惊艳四座,引得京城舞姬争相模仿,而是结结实实的毁誉参半。 赞颂的人认为,乐平公主这支舞献的是兼容并蓄的太平盛世,献的是上天庇佑的祥瑞之兆。而此舞由乐平公主所表演,则更有教化百姓创新与包容之意。 而另有一部分文人对姜祎口诛笔伐,认为身为公主,在臣子百官面前裸足、露脐,扮作舞姬,实在有伤风化,有辱皇室尊严。 姜祎知道,母亲对于这支舞的态度,起码表面上是赞扬的。 “儿臣并不在意他人非议。”姜祎道,“身为公主,作天下女子表率,在不祸及百姓、不动摇社稷的前提下,令她们勇于突破昔日加诸于女子身上的禁锢,敢于为昔日不敢为之事,并没有错。” 因为女皇自己,便是这样的人。 她从不因自己的女子身份而妄自菲薄,她也确实做到了许多身为男人的对手做不到的事情。在登基后,她一直在推行各项政策,试图改善女子的地位。 姜祎一直认为,自己的身上有着母亲的影子。 女皇批阅奏折的笔尖顿了顿:“话是这样讲,但那些文人可不会听你的解释。而自古以来文人手中的笔便可以控制天下的思想动向,你就没有想过后果么?” 姜祎想过,秦晗也曾私下苦口婆心地提醒过她,不要这样张扬。 但那时她并不那么在意他人看法,她只是坚持了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更何况,小禛和小褚,还有国子监的一众同窗,都赞她极为惊艳。 她尚且太过年少,不懂得收敛锋芒。 她不适合做皇帝。虽然女皇并不反感她的行为,相反,她很欣赏这样的女儿。但太骄傲肆意的人,是不适合坐在这个位子上的。 也是经此一舞,虽然朝堂与民间,乐平公主的威望一日高过一日,女皇却在暗中考虑更换储君的事宜。 女皇和朝中一部分心腹,开始逐渐将目光投向了韬光养晦的姜褚身上。 而姜祎恐怕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些最开始诋毁批判她的文人,究竟是从何而来。 作者有话要说:  稍微走一走剧情流,转折要出现了。 勤奋更新求收藏gt.lt ☆、第三十章 手足 “殿下, ”眼前少年白皙的面庞上浮现出淡淡的红晕,他将一直背在身后的手伸到姜祎面前摊开,掌心躺着一株颜色通红的小草, “这是国子监今年第一株变红的彤管草,我今早在温书的时候无意撞见的。” 少年抿了抿嘴唇, 鼓起勇气,眼睛亮亮地道:“现在我想把它送给殿下。” 静女其娈, 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每到暮春时节,国子监后的涿光山上便会长满了这种漂亮的红色小草。不知何时起, 它成为了年轻的男女监生之间很盛行的表达情谊的方式。 姜祎其实有些不好意思。虽然早就知道有这样的习俗,但前几年她年纪尚小,这样的事情不会找 分卷阅读53 上她。也是近两年才逐渐会收到一些, 但大多是托人转送, 她连对方是谁都记不清楚, 就会托送来的人给退回去。 其实从小到大她也不少被人夸赞,但他们赞美的是传闻中无所不能的乐平公主, 是那个因为母亲的缘故高高在上的姜祎, 而不是她这个人。 像这样当面被人表达喜爱之情, 但是头一次。 但她所欣喜之处,仅仅在于作为自己当面得到了他人的认可,而并不代表她对这个面目陌生的少年有好感。 姜祎摩挲着手中的书卷, 礼貌地笑着回绝道:“多谢,你的心意我收到了。但这株彤管草……我恐怕不能收下。” 少年眼睛里的光芒黯淡下去,但是又仿佛意料之中般松了口气,他垂下手,惴惴不安道:“殿下, 你不收也是应当的。我……我叫何仲。” 姜祎知道他的企盼,便点头道:“我会记住你的。” 而出乎姜祎意料的是,何仲只是个开始。 姜祎自那支胡旋舞后,在京城少年之中,几乎成了一个传奇。 多少十七八岁的官家子弟都梦想着能够见上她一面,其中又有多少人曾幻想过能够被大运砸中,被女皇选作乐平公主的驸马。 姜祎十五岁,马上便要及笄了。而及笄,大概就意味着离嫁人不远了。 那一年她开始收彤管草收到手软,并且每日都在为怎么找到每株草的主人退回去而感到头痛。 “你竟然一株都没有收,”赵原装模作样地摇了摇扇子,八卦兮兮地凑过来,“国子监都在传,你与秦晗两情相悦,所以不会收别人的彤管草,是真的吗?” 怎么可能是真的。 姜祎还记得很小的时候,她就曾经向母亲控诉过和秦晗相处的不愉快,直言自己不喜欢他,却只换来母亲一句“你喜不喜欢不重要,重要的是秦远喜欢他”。 当时她还曾为母亲的态度难过了很长时间,不过长大了也就释然了。她知道母亲说的对。在目前秦远的势力遍布朝野、难以控制的情况下,她真的没有理由因为个人喜恶去开罪他最喜欢的,也是最有可能继承他的人脉和地位的儿子。 更何况,秦晗此人虽然同她总是话不投机,但人其实不坏。 姜祎托着下巴,蓦然想到,母亲会不会也存着心思,要把她许给秦晗? 姜祎浑身一抖,一阵恶寒:“当然不是!我和秦晗的关系怎么样,你难道不清楚?” “为什么要在长定宫种柳树?”姜祎自国子监一路匆匆赶来,接过床前服侍的婢女手中的药碗,怒道,“不知道二皇子有喘喝吗?若是二皇子身体有恙,你们谁来负这个责任?” 婢女站在一旁,脸涨得通红,几乎快要被吓哭了。她嗫嚅了半天,才细弱蚊呐地说出实情:“回公主殿下,奴婢们实在没有办法,这树是皇上赐下来的,说是御花园的树今年长得很好,长定宫的布置太死气沉沉,叫人移到长定宫几棵,给长定宫添点生气。内侍省送来的……里面有三棵就是柳树。” 姜祎心下一惊,不由得脚一软,差点踏空。她撑着身子坐在姜禛床沿,问道:“是皇上的旨意?” 她故作镇定地吹了吹勺子里的药汁,喂到姜禛嘴边,手控制不住地发起抖来。 母亲不可能不知道小禛的病,在他的居所里栽种柳树,夏初飘起柳絮,那等同于要了他的命。 “皇姐,”因为呼吸不畅而面色潮红姜禛伸出小手抓住了姜祎的衣袖,上气不接下气,带着哭腔问道,“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惹恼了陛下,咳咳……” 姜祎连忙抚着他的胸口给他顺气,俯下身去哄他喝药,软言安慰他不要多想。 小禛最近做了什么?她默不作声飞速地回想。 她在国子监读书,几乎没办法接收到任何外界的消息。想来想去,也不过就只能想到,小禛和小褚一同在吕大都督面前受教的时候,小禛被大都督夸了几句于军事上有天分。 这件事还是小褚当做玩笑似的和她说,弟弟有出息了,逗她开心的。可见连他这个做兄长的都没放在心上,难道母亲会为了小禛得到这几句夸赞,状似压了小褚一头,而难为他吗? 她不敢确定,但又想不出别的缘由。小禛一向行事低调,默默无闻,若非是这种事情,怎么可能突然触了母亲的霉头? 她握紧了衣袖下小褚的手。既然是皇帝的赏赐,那即使是她也没有权利拒绝院子里的那几棵树,唯一的办法,只能是…… 她站起身来,对白术道:“命人收拾二皇子的东西,搬到我那里去住,将我院子里会引起喘喝的花草全都拔了,再叫太医来。” 鸾鸣宫的寝殿燃着淡淡的梨子味熏香,纱幔幢幢,姜禛躺在皇姐柔软馨香的床榻上,慢慢平复了呼吸。 姜祎端着按照太医的方子新煎好的药过来哄他,姜禛苦着一张笑脸,声音都带上了哭腔:“皇姐,我可不可以不喝药了……我刚刚听说这药方里有蛤蚧……我,我害怕……” 姜祎用勺子搅了搅 分卷阅读54 那黑色的浓浓药汁,给姜禛看:“负责煎药的宫女已经将药渣一点不剩地滤掉了哦,什么都没有,只是一碗普通的汤药而已。小禛最乖了,坚持一下,一口气就喝下去啦。” 姜禛抿了抿嘴唇,似乎在下决心,但憋了半晌还是哀求道:“皇姐,我嘴里好苦,你来之前,我已经喝了三碗了,我真的好难受,我怕苦……” 姜祎看他可怜的模样,也不由得心中一软。 小禛才十二岁,在寻常人家,还是个要娇着惯着的孩子啊。 她温声诱哄道:“如果小禛喝掉这碗药,皇姐就让茯苓姐姐给你做米花糖,好不好?就在小厨房,不到半个时辰就可以吃到。” 待到哄小禛喝完药、吃完糖后睡下。姜祎走出寝宫,看见日头已经渐渐西斜。 她心里有些不安,隐隐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围着小禛前后忙了一天,还要分出神来去想如何应付母亲事后的追问,她左想右想也想不起来还有什么事没办,便叫来白术问。 白术支着脑袋想了半晌,突然惊叫道:“大皇子殿下是不是请公主今日申时去看他与吕策的剑术比试?” 姜祎跑到国子监的四门馆时,发觉监生们正三三两两地结伴从里面走出来,彼此之间时不时地议论上两句。 出门的监生见她也惊了,大约是没想到会在这种时间这种场合看到乐平公主,更没想到她会有鬓发凌乱、气喘吁吁的失仪之态。 姜祎无暇顾及那些诧异的目光,推开挡在面前的监生,逆着人流冲进了馆内。 比试已经结束了。 姜褚背对着她站在那里,在一众前来道贺的同窗中,背影有些落寞。 姜祎眼睛一酸,上前去想要拉住他的袖子,去被他向旁边一步避开了。 姜褚转过身来,面容上没有什么表情,但是映着她的身影的黑色眼眸中含着深深的失望和隐约的湿意:“姐姐去哪儿了?” 他叫她“姐姐”,而不是“皇姐”。 无关皇家,还有那些繁文缛节的条条框框,他只是她一母同胞、相依相守的弟弟,这样简单而无法割舍的关系。 姜祎在那样的目光下,根本无法遮掩,她的眼圈红了起来:“我,我去小禛的宫中接他到我宫里医治,他的喘喝犯了……” “所以姐姐宁可去为他违背母亲的圣旨,”姜褚极为罕见地打断了她的话,少年清朗的声音里隐约带上了哭腔,“也不肯来看我早就和你约好的比试?我一直在等你,我一直在等姐姐来为我鼓劲助威。为了今天,我练了很久很久。” 姜祎的眼泪掉了下来:“对不起,是姐姐的错,姐姐知道错了……” 她抬起手想去给他擦擦额头上的汗水,但是却被他一拂袖甩开了。姜祎这才发现,这个总是被自己当做小孩子照顾的弟弟,已经比她高很多了。 姜褚转过身大步向门外走去,扬声道:“无所谓。反正我和小禛之间,姐姐总是更喜欢他一点,更照顾他一点。我在姐姐心里,一直都是无关紧要的。” 他转过身的那一刹那,分明有一颗泪珠顺着侧脸滑落下来。 ☆、第三十一章 盛世妆 姜祎的及笄礼定在初夏举行。 宫中的尚方筹备数月, 进献了上百种珍贵鸟类羽毛织成的百鸟裙,作为公主出席典礼时的礼服,还有时下流行的胭脂粉黛、花钿唇脂上千种, 以珍惜珠宝制成的珠钗步摇百余只,一并搬进了鸾鸣宫。 现下那条流光溢彩的裙子正被白术摊在姜祎面前的炕桌上, 后者双手托腮,在炕桌后扭来扭去, 以不同的角度打量着这条裙子。 用旷世珍品来形容亦不为过。不仅裙身飘逸华美,更奇异的是,这条百鸟裙被置于日光下时, 从每个不同的角度看来,都是不同的颜色。鹅黄、翡翠色、金粉色,随着日光的流动, 绣在裙面上的飞鸟变得格外栩栩如生。单单摆在那里, 也能预见到穿上它的女子会变得何等明艳动人。 姜祎伸出手摸了摸裙面上柔软细腻的鸟羽, 发自内心地惊叹道:“尚方这次,真是卯足了劲要做出点亮眼的东西来啊。” 白术道:“毕竟是殿下的及笄礼, 他们不敢不重视。” 姜祎白皙的指尖抚过鲜艳的鸟羽, 恍惚间生出一种在抚摸一只真正飞鸟的错觉, 她觉得有些不安,摇了摇头:“不行,从以往的经验来看, 若是我穿着这条裙子参加及笄礼,恐怕会令百官、百姓纷纷效仿,到时不仅奢靡成风,恐怕连山野中的百鸟也会遭到大肆杀戮。” 作为京城女子妆容流行趋势先行者的姜祎,时刻要注意自己的穿衣打扮。 自寿宴上献胡旋舞开始, 她喜欢穿石榴裙,金陵城里的舞姬便争相效仿,一时之间,京城跳舞弹曲的女子都成了一袭红衣衣袂飘飘。 而那些官家小姐表面上则不屑于打扮得这样张扬妖艳。但后来,她心血来潮用胭脂在眼角画了朵淡淡的桃花,出席花宴和众位小姐一起喝茶吃点心之后, 分卷阅读55 在京城未出阁的小姐里也开始流行起了这样的妆容。 白肤粉腮,眼角桃花好似泪珠,格外我见犹怜。 再再后来,她又喜欢上了绯红色的唇脂,还特意为这种颜色的唇脂研究了好几套配套的妆容,从娇俏动人一下子变得气场全开、睥睨众生,看上去既压得住场子又不失美艳,在各位富商和官大人的正室夫人之间也很受欢迎。 据说京城有几家胭脂铺子和成衣铺子在密切关注她的动向,摩拳擦掌地准备在她刚一尝试某种新鲜妆法或是衣裙的时候,就迅速安排大量产制,来捞各位夫人和小姐荷包中的银钱。 姜祎也不恼。她觉得挺有趣的。 最近她还致力于研究调制熏香,楼兰、安息和龟兹国听闻这个消息,都派使者特地给她进献了西域的香料。而随安息使者所进献的香料一同来颍国的,还有一只可爱的波斯猫。 安息是在原波斯国的国土上建国的,保留了许多原波斯国的文化和信仰,还有其他特征,但像这样血统纯正、有着黄蓝双瞳的波斯猫,几乎已经绝迹了。 一只通体雪白的毛团儿从门外狂奔而来,一跃跃上姜祎的膝头。 姜祎正坐在妆台前亲自串一串珠钗,突然膝头一沉,她低头一看,笑了起来:“阿弗,你又变沉了。是不是茯苓又背着我给你开小灶了?” 那只波斯猫似乎听懂了她的话,抬起头来,眯着那双宝石一般的异瞳,懒懒地“喵”了一声,又把头低了下去,在她的膝头惬意地蜷成一团。 虽然那安息使者没有明说,但是她看到它的那双眼睛的时候,就猜到它是谁寻来送她的了。 但是它的性格却一点也不像弗拉特斯。阿弗性格高傲极了,平日里走路都是高高扬起头的,谁也不许摸,负责照顾它的小宫女碰一碰,它就要呲牙咧嘴。只有姜祎给它添饭的时候,才肯让她摸一摸。 唯一例外的就是,它很喜欢趴在她膝头睡午觉。 那副蜷起身子、眯着眼睛的样子极其理所当然,让姜祎生出一种在伺候主子的错觉。 她微微笑了笑,一边轻声哼着小曲哄阿弗睡觉,一边继续串手中的钗。 阿弗在她的怀里幸福地打着小呼噜。 而姜祎不会知道的是,为了让阿弗来到中原之后和她亲近,弗拉特斯可真是费了好大一番力气。 他每每给它喂食,或是哄它睡觉的时候,都先要熏杜衡香,令自己染上一身与她一样的味道,再接近它。久而久之,阿弗才会信任这种特殊的味道。 尚方将那件百鸟裙依着她的意思改了。 宫人再送来给她过目的裙子,已经变成用蜀中进献的缕金丝在裙面绣鸟,用细薄透明的单丝罗织裙。 虽然依旧华美繁复,但没有再伤及无辜生灵的性命。 及笄礼的一大早,鸾鸣宫上下就早早起来忙碌。姜祎被按在妆台前净面敷粉,好奇的阿弗伸出爪子碰了碰桌上打开的胭脂罐,在地面上留下一串小小的梅花。 在盛大的及笄礼之后,金陵文人圈子里又出现了一股赞美公主的风潮。 老成持重的文人依旧会写她是盛世祥瑞的陈词滥调,以期在女皇或是公主面前博一个好名声、好印象。 而年轻的书生则会写一些更为大胆的文字,将她比作洛神、薛涛。姜祎忍着牙酸读过几篇其中有名的诗和赋,不得不承认,还是这些看上去言辞更为真切、感情更为真挚。 “皇姐可谓是这金陵所有少年的梦了,”姜褚坐在炕桌那边看书,神色淡然,说话间书页还翻过了一篇,“不过,历朝公主在及笄礼之后便要许人了,皇姐可有意中人没有?” 他同姜祎吵的那一架,好像朝露一般消失得迅速而了无痕迹,似乎并没有在两个人心中留下任何隔阂。姜褚还是时常会来姜祎这里看书,喜欢找她说话,看上去依旧很依赖她这个姐姐。 而姜祎会更加小心翼翼地处理与两个弟弟之间的关系,会更多地摸一摸、夸一夸小褚,所幸这好像让他十分受用。 “怎么?”姜祎把书往桌上一放,“这么盼我嫁人,着急赶我出宫了?” “我怎么敢。”姜褚笑了起来,少年露出一口白白的牙,竟显得不同于往日的阳光爽朗,“再者说,皇姐若是嫁了人,心碎的可不止你的那些仰慕者,连我也会特别难过的。” 说着,他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好像真的觉得十分心痛一般。 “怀瑾你说,这乐平公主,最终会许给了谁呢?”国子监的国文馆前,苏玔从姜祎身上收回视线,回过头来看向沉默不语的苏珩,将书卷成一卷悠游自得地敲了敲自己的掌心,“你也觉得会像他们所说,陛下会选中秦晗吗?” 苏珩眨了眨眼睛,继续向前走,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睛里的情绪:“不知。” “我倒觉得不会。”苏玔可谓是苏家最活泼最八卦的嫡系子弟,同窗们都觉得他一定是投错了胎,半点没有苏家清冷严肃的特质。 他丝毫不在意苏珩兴趣缺缺的样子,向前小跑了两 分卷阅读56 步追上他,兴致盎然道,“乐平公主不是一般的公主,她对颍国的价值太大了,陛下不会早早将她许出去受夫家的束缚,尤其是秦家那样难以控制的夫家。” 他向四周打量了一番,压低了声音,将书卷掩在唇边,凑近苏珩神秘兮兮道:“依我所见,公主说不定能成为第二个陛下。到那时……” 余下的话他没有说出口,但苏珩已经猜到了他的意思。 历朝的皇帝,哪个不是三宫六院。即使是女皇,也不会只有一个面首。 他不自觉地握紧了手中的书卷。 苏珩本以为,自己对姜祎没有什么太多的心思。 与她下棋只是知己之间的互相欣赏,除此之外,他只不过是想要勤勤恳恳读书,变得再优秀一点,能够早早入朝为官,报答她对他的赏识和扶植。 公主是他的伯乐,把他从清冷的梅苑带到了更广阔的世界。 但他亦十分清楚,姜祎为人善良真挚,并不只是待他一个人这样好。对她的同窗、她的弟弟,还有平民百姓,她都很温柔。他远远不是特殊的那一个。 但此时此刻,他才发现自己好像有些疯魔。 想要入朝为官是为了报答她么?好像是,但又好像,存了那么一点想要站到更高处,更接近她一点的意思。 他无法否认,在挑灯夜读的无数寒夜,他幻想过站在朝堂之上,做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那个辅佐她成为一代明君、令她青史留名的贤臣。 如今听到苏玔说,也许她将来身边会有很多男人,仅仅是想象到这样的画面,就他的心里非常不快。 从小接受圣贤教育洗礼的苏珩没办法理解自己为什么会对这种事情耿耿于怀。若说只是单纯的君臣之情,他便没法解释,那股从心底腾起的强烈的念头,令他觉得既羞愧,又不想摆脱。 想要独占她。 想要她的好都给他一个人,不给别人看到。 作者有话要说:  论一个美妆博主转行成美食博主的心酸历程。 ☆、第三十二章 暗涌 永寿元年九月庚寅朔, 日有蚀之。 夜已三更,宫中灯大多熄了。自回廊中望向殿外,只有一片浓稠压抑的夜色。 皇帝身边的老太监胡明满面愁容。他提着一盏宫灯, 由鸾鸣宫向延英殿快步行去,身后是面色沉沉的姜祎。 她没有上妆, 长发都来不及梳起,身上的衣服也是匆忙中胡乱穿戴好。 踏在廊上的脚步声像是敲在人心上的警钟, 急促而不祥。 这是女皇今年第四次无故昏迷。 胡明毕竟是在宫中浸淫多年,此刻走在前面掌灯,一言不发。 姜祎勉强维持着面上的沉着冷静, 但毕竟年纪不大,念及生身母亲的安危,衣袖下的双手不安地绞在一起, 她问道:“太医请了吗, 是怎么说的?” “回公主殿下, ”胡明向后微微躬身道,“太医是立即着人去请的, 不过奴才亦是第一时间就到鸾鸣宫去禀了殿下, 因此对太医的诊断还不知情。估摸着您到了延英殿就能知晓结果了。殿下莫要心急, 小心足下台阶。” 延英殿此时已经乱作一团,当值的太医还有太医院的几位中流砥柱全来了,此刻正在外间商议。姜祎穿过外间, 直接进到内殿。 女皇已经被安置在内殿供临时休息的床榻上。跟前伺候的几名宫女皆是战战兢兢,见到姜祎,仿佛找到了主心骨似的,其中年纪比较小的眼圈一下就红了。 据母亲身边的大宫女听琴说,母亲是批完奏章准备就寝时突然昏倒的。那时已是子时, 许是陛下本就有些乏了,自案几之后走下来时,便突然跌倒在地。 而太医也看不出任何的异常,只是说陛下劳心劳神,过度损耗,给开了凝神补气的方子,尽心调养,除此之外也没有任何办法。 姜祎手中的汤匙不停地搅拌着药碗中的汤汁,来让它快点凉下来。姜褚站在一旁,一向沉着冷静的神色也变得有些忧心忡忡。 两个人在女皇昏迷的这段日子里,轮流代为理政和侍疾,眉宇之间皆是一股疲惫之色。 姜祎已经在榻前服侍了一宿。小褚代阅完奏章后趴在案几上睡了一会儿,眼下要来替她,她则要去处理前朝遗留下来的政务。 她起身摸了摸弟弟的头,软声安抚道:“辛苦了。实在乏的话,可以再去偏殿睡一会儿,这里还有听琴守着……不要害怕,万事还有姐姐。” 姜褚点了点头,漆黑的眼眸像小鹿一般温顺漂亮:“嗯,姐姐,我都知道,你快去吧。” “殿下。”白术伺候姜祎梳洗更衣,见左右无人,压低了声音道,“陛下这病来得蹊跷。但不管怎么说,作为陛下的子女,您此时应该像大皇子殿下一样,多在病榻前,而不是朝堂上。” 自从女皇昏迷之后,姜祎多是夜间侍疾,白日里处理政事,而姜褚则相反。算起 分卷阅读57 时长来,的确他接触朝堂的时间要更少一些,也更间接一些。 姜祎不是不明白白术的意思,她穿衣的手一顿,心中隐隐生出一股不安,但很快将这种情绪压了下去,面色如常道:“此时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政事上我同苏太傅学得多一些,理应多做一些。小褚也不会抱那样的心思。” 她还叮嘱白术:“以后若是宫里有人传这些闲话,你替我出面惩戒便是。” 姜祎坐在思政殿中代为听朝,殿下立着几位品阶较高的文武官员。 秦远站在最首,手执象笏,面色晦暗不明。 姜祎知道,自父亲一朝,相权已隐隐有凌驾于皇权之上的趋势,而母亲登基后费尽心思与手段,才将二者勉强平衡。眼下母亲病倒,秦远手下压着不知道多少奏章,打着替皇帝分忧的旗号,根本没有呈到她眼前来。 母亲何时会醒?她尚且没有获得母亲在朝中全部心腹的支持,又能够在与秦远的对峙中支撑多久?她都不知道。 皇宫中栽植的银杏树已经渐渐变黄,一阵秋风吹出飒飒的声响。 姜祎匆匆自银杏树下行过,一片银杏树叶恰好落下枝头,她无意识地伸出手去接。 身上的秋装是去年裁的,此时穿在身上已经有些空荡荡的了。秋风顺着衣袖灌了进来,她看着掌心中边缘泛黄、已呈颓色的树叶,心中第一次感到有些无力。 不远处宫人急促的脚步踏在石阶上,向她这边来。 “公主殿下,陛下醒了!” 女皇的确是醒了过来,但身体并没有太大的起色。 久卧病榻使她的身体变得异常虚弱,又或许是多年以来累积的疲劳于此刻爆发。姜祎坐在床沿,看着母亲发灰的脸色和瘦弱的手,破天荒地红了眼圈。 “哭什么,”女皇的声音中含着不满,“朕还没死。” 即便是在病中,女皇的作风也是一如既往地雷厉风行。 调养两三日后,她便恢复了亲政。朝中自她昏迷后大半个月的积弊被一朝清除,秦远虽未遭到明面上的斥责和惩罚,但其党羽在朝中的势力却被削去了不少。 “老师,我是不是做得很差?”课程结束后,姜祎低着头在池中洗笔,犹豫许久还是嗫嚅着问道,“我已经尽了全力,却还是把控不住朝堂的局势。老师教给我的知识,我好像没有很好地学以致用。若不是母亲及时亲政,我恐怕……” 年轻的公主一改人前骄傲自信的模样,露出少有的沮丧神色。 苏衔礼摇了摇头:“公主已经做得十分好了。老臣所能教授的,公主已学成十之七八,大可不必妄自菲薄。” 他停了下来,斟酌了一下措辞,道:“只是,须知这世上绝大部分事情,尤其是为政,都不是学会书本或是先生所教授的知识就可以做成的。” 姜祎听闻心中最敬重的苏太傅多少肯定了她,心中的不安和羞愧也平息了些许,连忙追问道:“那我要怎么做?” 朝堂之上,官至三品以上的臣僚,哪一个不是在官场上熬了许多年,才一点点爬到今天的位置。即使她从小接受最苛刻和优质的教育,随便哪一位臣子于人性和为官之道的把握上,仍然都要比她老辣得多。 她太年轻,还有着年轻人看待事情的天真和纯良品性,并非不够勤奋和聪明,只是还需要花漫长的时间,去这红尘中狼狈地滚一滚,打磨自己的品性。 女皇再一次病倒来得比所有人想象的都要快。 深冬雪落。临近傍晚,姜祎才从议政的思政殿出来,踏着路上还未清的积雪匆匆赶向母亲的寝宫。 她的步子很急,身后的白术需要一路小跑才能够得到替她撑伞。 前方的回廊上立着一个颀长人影,待到她走近了才看清,那是许久未见的苏太傅季孙苏珩。 苏珩本立在雪中,见到素白天地间那一抹亮色从远处走来,神色一亮。 女皇病倒后,朝政之事几乎全部交给了乐平公主。 朝野之上都是奏请皇帝尽快立姜祎为储的声音,似乎她已是公认的未来皇位继承者。姜祎每日要不停地面见文武百官,间或还有趋炎附势的皇室宗亲、官家子弟,在这种多事之秋,她变得比从前在国子监里还要忙碌百倍,根本无暇见他。 他推测今日她可能会从这里经过,站在原地等了许久,才得以见她一面。 姜祎略微回想了一下,才想起他是谁。她最近每天都要见上百人,记下每个人的脸对于她来说无疑是难上加难。 姜祎唤他到廊下来说话。苏珩走近些,才看清她的面容,有难掩的疲惫之色,但看上去还算是精神,心下松了口气。 “我知殿下日理万机,本不该无端前来叨扰,但……思来想去,还是有一事相求。” 少年站在雪中,仰头看着她,目光中尽是澄澈明朗。而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衣袖下垂下的双手是怎样紧张地握了起来。 姜祎的声音放得柔软了些,微微笑道:“你但说无妨,凡是我能做到的,一定会 分卷阅读58 尽力去做。” 他抿了抿下唇:“明年五月便是我的及冠礼,想要请殿下到府上……替我观礼。” 姜祎略略思忖了一下,便点头应道:“好,一言为定。” 苏珩的眉眼不自觉地弯了起来,清澈的双眼像是一泓春水般温柔。姜祎有些看呆了,之前怎么没有发现,老师的这个季孙好像一点都不古板。 他压抑着胸腔中如小兽般雀跃的心,走近几步,低声道:“公主近日在朝中可谓是炙手可热,但……亦要万事小心。如今有一小部分官员上疏,女皇卧病之时公主在前朝收揽权势人心,而在病榻前尽心服侍的大皇子才是储君上选。这些官员与之前批判诋毁公主的文人多有联系,我觉得……或许背后有些隐情。” 姜祎道:“我知晓了,多谢你。” 她转身拿过白术手中的伞,撑在苏珩头顶,示意他接过,温声道:“你在此地等了我很久吧,记得将肩上落雪拂去,不然湿了衣物容易染上风寒。天色不早,快些回家去吧。” 苏珩愣了一瞬,接过伞柄,她向苏珩点了点头,便错身离去。 大雪簌簌,少女双手遮在头顶在回廊上跑远,大红的披风被风微微扬起,成为他回忆里与乐平公主的最后一面。 甫一踏进中和殿,扑鼻而来的都是浓重的药味。 屋内死气沉沉。日光渐微,只余下天边夕阳透出的最后一抹光亮。 伺候的宫人连大气都不敢出。胡明出来迎她,脸上的神色变得有些复杂。 姜祎一面吩咐宫人给殿内通风,一面疾步行进殿内。女皇躺在床榻上,摆了摆手,胡明便带着宫人全部退下了。 她连忙上前,跪在母亲的床榻前,仰着脸看着母亲憔悴灰败的容颜,忽然想起近日来母亲下旨杜绝任何外臣内戚的觐见,心中涌起极其不祥的预感。 “想哭便哭吧,”微凉的指尖触碰上姜祎的脸颊,女皇的声音变得前所未有的柔和,仿若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母亲一直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其实我一直都不想如此难为你。” 泪水扑簌簌地从姜祎的眼眶落下。 她见母亲如此神态,便知道,她的日子不远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00211 20:47:06~20200213 20:50:4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南楠喃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三十三章 皇位 落日余晖缓缓漫过窗棂, 将这座华贵的寝宫浸润成柔软而苍凉的金黄色。 日影西斜,香炉中腾起丝丝缕缕的白烟。 姜祎跪坐在地,卧在床榻上的女皇费力地伸出手来, 轻轻握住她的手。 “你是我在最艰难的时候生下的女儿,也曾经是我最骄傲的孩子。”她停下来, 喘了口气,继续道, “我一生与自己的夫君斗,与皇室宗亲斗,与满朝臣子斗, 真的累极了。如今终于是歇一歇的时候了。” 姜祎低垂着头,本哭得喘不上来气,闻言连忙咽下眼泪想要反驳。 女皇轻轻拍了拍她的手:“你不必为我难过, 更不必说那些你我都心知肚明的场面话, 我并不遗憾。可今后你的日子, 会很艰难。” 姜祎擦干脸颊上湿漉漉的眼泪,直起身子, 郑重地行了个大礼。 她的额头贴着冰凉的地面, 泪珠渗入地板:“请陛下三思, 儿臣德薄才疏,不敢忝居高位。” 她感到母亲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不由得瑟缩了一下。 “为什么?”女皇似乎轻轻笑了一声, “你难道不知道,我为了扶植你,耗费了多少心力?” “正是因为如此,百姓无法接受他们心中完美的事物有任何瑕疵。”姜祎咬了咬牙,“而陛下与儿臣都心知肚明, 儿臣在民间的形象有几分是真。” “没有人可以永远尽善尽美,若是儿臣日后跌下神坛,昔日受到多少爱戴和崇敬,他日只会千倍百倍地报复回来。到那时,轻则帝位不保,重则社稷不稳。” 殿中静默了许久,女皇唤她起身,将她拉到床沿坐下,替她拭去行礼时手上沾染的尘土:“可惜了我之前煞费苦心的一番布置,请苏太傅做你的老师,请文人在民间为你造势,甚至算计到了姜禛,终究是白费了。” 姜祎一个激灵:“小禛?” “我坐拥四海,有什么必要去难为一个幼年丧母的孩子?”女皇似是在闲话家常般,漫不经心道,“之所以种种苛待他,是为了突出你的好。日后我身死,留下你在朝中对抗一众心怀鬼胎的老臣,终究放心不下。若是有一个誓死效忠、手握兵权的王,你的日子会安稳许多。” 姜祎只觉得兜头一盆冷水浇下,从头到脚都冰凉彻骨。 她从未想过,在近十年前,母亲就已经算计到 分卷阅读59 了这种地步。且在十年之间,她竟然毫无察觉。 姜祎喃喃道:“不是的,母亲,即使没有小禛,还有小褚啊……” “小褚?”女皇的嘴角微微勾起,原本黯淡无光的眼睛亮了起来,“你将他当做温顺乖巧的好弟弟,怕是根本不知道他这些年都在背后做了什么吧?” 姜祎的脑中嗡嗡直叫,浑身颤抖了起来。 “连我察觉到他的动作时,也甚晚。你以为,你在寿宴献舞后,民间那些批判诋毁你的文人,是凭空产生的么?” 女皇摇了摇头:“我卧病之时,他从不在朝堂上出面,对外称多在侍疾,却在夜间阅过绝大多数的奏章。你的好弟弟,在朝臣面前博得了一个孝顺忠心的好名声,同时也将罔顾亲情、贪恋权位的名声送给了你。” “你身在其中,尚且能意识到物极必反的道理,他作为局外人,比你更懂得。因此这么多年的韬光养晦,将你捧到这个位置,终于等到要下手的时机了。” 姜祎不是没有半点察觉,但这些话从母亲口中说出,终于是坐实了那些她不愿意相信的事情。 她几乎是跌落回地上,带着哭腔磕头道:“请母亲明察秋毫,不要轻信他人传言,也不要因此迁怒小褚。” 这本是大不敬的话,但此时她已经全然慌了,六神无主,脑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即使那些是真的,可她还是想要维护她的弟弟。她恐怕母亲会因此处决小褚。 她本就不想要皇位,不想因此白白葬送了弟弟。 女皇朗声笑了起来。尚在病弱之中的人,有如此笑声,姜祎惊恐地抬头看她。 “我没有看错,”女皇道,仿佛极为振奋的模样,“你果然不适合做皇帝,空有仁义,不够心狠。小褚比你,适合得多。” 她摆了摆手:“你出去吧,我想要一个人呆着。传位的诏书在紫宸殿,你去取了来吧。” 姜祎失魂落魄地向外走,屋外的凛冽寒风刮在她的脸颊上,和着未干的泪水,撕扯般的疼。 天色一点点暗下去,夜色笼罩在她周身,姜祎抱着怀中装着诏书的盒子,听到母亲寝宫的方向传来一声悠长凄厉的“陛下驾崩了——”。 紧接着是低低哀恸的宫人哭泣声,织成一只网,铺天盖地地将她罩在其中。 她感到脊背上有一只无形的大掌,用尽全力盖了下来,将她压得不能呼吸,也逃脱不得。 姜祎脚步一软,几乎跌倒在地,幸亏身旁的白术及时馋住了她。姜祎勉强稳住身形,眼泪就落了下来。 她死死地抱住怀中的诏书,撕心裂肺地无声痛哭。 于这皇宫中绝大多数人来说,此时的哭泣只是职责所在,是为了活命不得不做的事情。只有她,是失去了从小相依为命的母亲,如此孤独。 母亲温柔的样子已经离她太遥远了,她其实已经记不得了。但想来,应该也有过温柔地抱过襁褓中的她,拉着她的手耐心教会她说话和走路的样子吧。 她用衣袖擦去泪水,不要白术搀扶,自己跌跌撞撞向前走。泪光模糊了前路,只能依稀看到前面有许多许多的人在等她,火光照得她眼睛生疼。 待到走近了,她捏着衣袖大口喘了几口气,才看清眼前的人。 站在最前的是一身戎装的小褚,他的脸色在火把的照耀下晦暗不明,右手扶在剑上,挡住了她的去路。而他的身后,是全副武装的禁卫军。 怀中的诏书从未如此冰冷,她在看到禁卫军的一刹那,突然什么都明白了。 原来不仅是小褚算计她,连母亲也早早放弃了她。 呼声极高却还未得到承认的皇储与病重垂危的皇帝独处一室,本就是大忌。 当年熟读史书,学到宋初的烛影斧声,怎么就没想到这一层呢? 原本以为是剖白心意、母女和解的最后一面,背后竟然是这样冰冷可怕的意图。姜祎只觉得胸腔里空洞一片,但身为公主的骄傲还是让她挺直了脊背。 母亲这一去,留给她的会是什么? 是杀君弑母、意图篡位的罪名,是百姓心中美玉上的致命的瑕疵,以此来成全本不够名正言顺的小褚未来顺畅的帝途。 是她太过优柔寡断、妇人之仁,已经偏离母亲心中的皇帝人选太远,所以母亲暗度陈仓,以她吸引秦远的注意力,暗中改立小褚,必会打得秦远措手不及。 真是好计谋,好计谋。 她笑了笑,抖开手中的诏书,对姜褚说:“恭喜你。” 永寿元年冬,腊月十三,大颍天玺皇帝崩。 遵皇帝遗诏,皇子姜褚继皇帝位,追谥天玺皇帝为大吴恭顺皇后,复大吴国号,服国丧,任命山陵五使,遣使者至秦、燕等中原六国与西域各国告哀。 同时下诏,乐平公主禁足鸾鸣宫,留待候审。 彼时便有传言自恭顺皇后贴身服侍的宫人口中传出,道是乐平公主自皇帝病重起,便日日忙于朝政、拉拢朝臣,将病前侍候的事宜尽数交给了大皇子姜褚。 分卷阅读60 皇帝驾崩当日,她破天荒的来见了天玺皇帝最后一面。当时公主遣退侍从,与皇帝二人共处一室。交谈之间,有宫人曾隐隐听闻天玺皇帝的怒斥声。 随后公主径直前往紫宸殿取诏书,而她离去后的一刻钟后,皇帝崩。大皇子褚即刻赶往宫中,启用禁卫军,才将乐平公主于前往含元殿宣诏的路上拦下。 流言影影绰绰,传到民间时,便更是捕风捉影。 即使即位的新帝对乐平公主的态度暧昧不明,既下令禁足,又未允许任何组织机构进行审讯,迟迟不肯定罪昭告天下,但百姓依旧愿意相信那似是而非的流言是真正的真相。 也许姜祎从头至尾至少还有一件事预料的是对的,世人不会探究流言的真实性,他们真正感兴趣的都从来不是背后的真相,而是那些能够给他们带来荣誉感或是从属感的谈资。 当年对尊贵无匹的公主的爱戴与敬仰如是,如今对十恶不赦的逆贼的批评与唾骂亦如是。 而没有什么比原本完美无瑕的人背后却是这样劣迹斑斑更适合成为谈资了。 “若是儿臣日后跌下神坛,昔日受到多少爱戴和崇敬,他日只会千倍百倍地报复回来”。 可她却从未曾想到,这句话竟兑现得如此之快。 一夜之间,曾被奉为颍国珍宝的乐平公主,成为大吴杀君弑母的叛贼,万人唾骂。跌落尘埃,万劫不复。 而新帝姜褚却在秦远的扶持下顺利登上帝位。由于亲手擒获乐平公主,而后在皇帝灵柩前痛哭至于昏厥,又事必躬亲地办好了皇帝的丧礼,赢得朝野上下一片赞颂。 冬雪还未化开,天地之间已是一片新象。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章就要下一卷啦~ ☆、第三十四章 玉殒 姜祎的眼睫颤了颤, 挣扎着从睡梦中醒来。 她睡得并不安稳,梦里都是刀剑与火光,还有宫人的哭嚎惨叫。梦中出现的人面目太过模糊, 令她有些分不清是小时候所见还是几日前的切身遭遇。 醒来时,她抹了抹额头, 冷汗浸湿了手掌。 冷白的月光从小窗的铁栏杆中透进来,她眯了眯眼睛适应, 而后转头看向牢房之外的地面,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不知何时被人摆上了饭菜。 她用手臂撑着地, 挪到铁栏附近,伸手将自己的晚饭端了进来。 两菜一汤,还有温热的米饭, 竟不是牢中常见的残羹冷炙, 看来即使是沦为阶下囚, 也没有人太难为她。 食物的香气安抚了她由噩梦带来的心悸,姜祎才不会绝食。 她端起饭碗吃得很香, 甚至有些好笑地想到, 十六年的人生里, 吃得最饱的竟然是这几顿牢饭。 从前为了她体态轻盈好看,伺候她的宫女和舞乐司的洛先生都会管着她,再合胃口的饭菜她也只能吃六分饱, 便要撤下,遇上春祭这样的场合,还要提前吃上一个月的流食。 如今再也没有人会不让她吃饱饭了,她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陛下,”胡明苦着一张脸躬身, 再三低声相劝道,“牢里怨气重,恐有污秽之物冲撞了您。您若是想见什么人,吩咐下去单独提审便好。” 站在暗处的姜褚沉默地看了牢房里大快朵颐的姜祎许久,她的神态分明澄澈清明,哪里有半分怨毒。 银白月光照在她周身,仿佛为她披上一层晶莹的纱衣,漂亮优雅得一如从前。 以美貌和舞姿艳冠天下的乐平公主,即使是遭人陷害身陷囹圄,依旧维持着自己的衣冠整洁,仪态从容,如此骄傲而美好。 姜祎的确不想歇斯底里,她不是个罔顾大局、感情用事的小女孩。 她知道,姜褚无疑比她更适合做皇帝。而她这个公主的作用,曾经是为这盛世锦上添花,如今能够衬托新帝,令他更名正言顺、受人爱戴。 无论是哪一种作用,都不过是为了江山稳固、不起祸端。如此想来,以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其实与和亲或是其他并无分别,亦是她身为公主的职责。 没有必要为了履行职责而心生不平,姜祎这样想。 只是……作为公主可以接受的境遇,作为姐姐和女儿,却难免还是会痛心。 她意识到有脚步声停在面前的时候,并没有看他。 “姐姐,”姜褚开口,许是沉默了太久的缘故,他的声音有些僵硬沙哑,“你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昔日总是在人前沉默寡言、温顺柔和的少年,如今穿上一身皇帝常服,竟很是有几分君临天下的气势。 她的视线落在他身边的胡明身上,后者虽是久浸深宫,但还是感到一阵莫名的胆寒。胡明梗着脖子抬头看时,她的目光又轻飘飘地从他身上移开,毫不胆怯地与少年帝王对视。 “其实同你没有太多好说的话了。”她咽了咽口水,目光灼灼道,“只有一条,我希望母亲的去世 分卷阅读61 ,同你没有关系。” “自然没有。”姜褚极快地回道,而后挥手令胡明带一干随侍宫人退下去。 待到所有人都退出了地牢,他竟就这样坐了下来,隔着铁栏与姜祎平静地对视,仿佛从前很多次的姐弟间闲话一般:“姐姐知道,我和母亲是如何全盘知晓秦远的布置吗?” “是秦晗。”他双腿盘坐,双手置于膝头,眼神透过墙壁上开凿的那扇唯一的小窗望了出去,“他也许是太喜欢你,也许是太忠于姜家的江山,以至于可以背叛自己的父亲,放弃即将成事的一场叛乱,和未来也许会属于他的皇位。” “秦远早就布置好了,以近日来频发的日食为由,勾结大宗伯,令春官散布谣言,说女主祸乱超纲,故而神明降罪。只等母亲驾崩,他便会立即起兵反对女主当政。你在朝中呼声太高,几乎是受到默认的皇储,他便笃定了是你。因而若当日即位的是你,定然正中下怀、难辞其咎。” 他转过头来看着姜祎,黑曜石一般的某种闪烁着深邃的光芒:“但若是我登基后,先他一步降罪与你,不但可以令他的计划全盘作废,措手不及,还可以借他先前散布的女主祸乱朝政的流言,站稳脚跟。” 姜祎深以为然,但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好,索性低下头去不说话。 姜褚见她如此神态,觉得胸口有些堵得慌,不由得又开口,有一丝急切道:“知晓秦远的此番布置后,我们耗费了太多的注意和心力去想方设法破解和应对,而我当时势力有限,发觉秦远对母亲下手的时候,已然太晚了。但姐姐有没有想过,母亲如此英明,难道就没有早早察觉吗?” 姜祎很快反应过来他的意思,霎时间觉得如坠冰窟,分外胆寒。 难道母亲是为了保住江山才默许了秦远对自己的毒害? 她发起抖来,心知姜褚的话不可尽信,也许他是在蛊惑她,但又有一道声音在脑海中说,这是有可能的,母亲会做出来这样的事。 不仅可以击碎神明降罪与女皇的谣言,扶植姜褚上位,还为姜褚日后扳倒秦远留下了最有力的把柄,在秦远的心口插进一把淬毒的刀,令他再不敢轻举妄动。 她蓦然抬起头来,看向姜褚。 姜褚抿了抿嘴唇,知道她已经想到了他要表达的全部意思,伸出手来,带着丝撒娇意味地喊道:“姐姐,原谅我,好不好?” 她就那样盯着他,纹丝未动。 等不来想要的回应,姜褚的心向下坠去,又将手向她那里伸了伸,少年细嫩的手掌摊在她面前,央求她像小时候那样紧紧握住。他的声音中隐约染上一丝哭腔:“姐姐。” 姜祎狠了狠心,转过头去。 沉寂良久。她听到栏杆外衣料摩擦的声音。 姜褚从地上站了起来,将手背在身后,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声音变得有些发冷:“姐姐……不担心姜禛吗?” “你不会动他的。”姜祎没有转过头,冷静道,“我死后,他会看在我的情面上,倾尽全力辅佐你。你才登基,根基不稳,你需要他。” 她顿了顿,温柔地笑道:“这不也是你和母亲早就打好的如意算盘吗?” “姐姐好聪明。”姜褚冷笑了起来,声音有些凄然,“的确是这样。姐姐若是没有什么放心不下的了,明日丑时,我会派人来送你上路。” 她没有回答,将头侧过来,埋在颈窝里,一滴眼泪无声地顺着侧脸滑了下来。 姜褚站在原地,看着姜祎背对他而坐,久久不愿再转头看他一眼,攥紧的拳头无力地松了开来。他深深看了她一眼,转身离去。 牢外风雪呼啸,候在门外的胡明连忙替他围上披风,他便听到由远而近的马蹄声。 马上的少年显然是刚得知消息,连衣冠都不整,就一路骑快马闯了进来。他在牢门外勒马,翻身而下,自始至终都仿若没有瞧见姜褚这个人一般。 胡明喊道:“大胆狂徒,见帝驾在此,竟不下马行礼。” 姜禛置若罔闻,挥开守门的侍卫便要闯进牢中。 姜褚苍白的脸上勾起一抹笑容,修长白皙的手指悠然自得地系好颈前披风的系带:“拦住他。” 数十位禁卫军一拥而上,将姜禛钳制在地,任他如何挣扎也动弹不得。 姜禛抬起头,眼角通红地瞪着那位从容而立的少年帝王,发狠道:“你根本不配做她的弟弟。” “我不配?”姜褚闻言,仿佛听到了什么顶好笑的笑话一般,负手长笑,“你怕是搞错了什么,姜禛。我是她唯一的一母同胞的弟弟,配与不配,与你这个外人,有什么关系?” 他特意加重了“一母同胞”几个字,走到姜禛面前俯下身看他。 一改平日里兄友弟恭的温文模样,姜褚那双眯起的狭长双目中尽是狠意:“你抢走了我的姐姐,如今还要来嘲讽我不配?” 很多年以后的姜褚已然长成了一个成熟的帝王。喜怒不形于色,一双眼睛幽深难测,没有任何人能从他的神情中揣测出他的心思,他的喜恶。 分卷阅读62 但此时他却像一个失控的孩童一般,拎起姜禛的领子,逼近他,以一种市井百姓街头斗殴一般、极其不入流的威胁神态施压于他。 姜禛分明从他的眼中看到难以遏制的怒火。 姜禛似乎被抽干了力气,一瞬间无法出声,他才意识到,这个平日里温文端方的兄长,面对他时和蔼的面目下藏着多少恨意。 他甚至害怕地想到,也许正是因为自己,才造成姐姐和姜褚之间离心离德,连累姐姐落得如此下场。 姜褚放开姜禛的领子,后者跌坐在地,失魂落魄。 姜褚转身离去,冷然道:“不许他见姜祎,违者立斩。” 永寿元年腊月二十四,深夜子时,关押姜祎的牢中忽然起了一场大火。 火势不知从何而起,烧得又快又猛,被唤醒的宫人甚至来不及扑救,整座鸾鸣宫就烧成了一片火海。 看押姜祎的侍卫和内监全部葬身火海,待到火势稍微减弱,冲进狱中的宫人在姜祎的牢房中发现了一具已经全部烧焦的尸骨。 尸骨与姜祎的身段一致,已然面目全非。 作者有话要说:  预估错误,这一卷还有一章才结束_(:з」∠)_ 想要给这篇文改个名字,如果没有小可爱有意见,明天我就把它改成《醉太平》啦~ ☆、第三十五章 雪落 火才烧起来的时候, 姜祎看到了提着灯笼站在铁栏外的胡明。 察觉到她的目光,他从腰间掏出钥匙打开铁栏,走进牢房, 对姜祎简单行了个礼,而后利落地摸索着在东面的墙壁上启动了一道机关。 脚下传来沉重的石头摩擦声音, 姜祎低头,看到地面上的石板后露出可容一人进入的孔道, 幽深黑暗,看不清通向何处。 “殿下跟紧奴才,”胡明先踏入暗道, 转身叮嘱她道,“这暗道通向宫外。” 姜祎心中一震。 原来姜褚所说的会派人来送她“上路”,竟然……真的是上路。 身后的火焰裹挟着热浪向她袭来, 隐约间已经可以听到有宫人和侍卫的惨叫声, 姜祎不再犹豫, 转身跟在胡明身后踏进那道暗道。 暗道内很冷,姜祎被关进牢里后就没有御寒的衣服, 只穿着单薄的衣衫, 不由得抱着双臂搓了搓, 还沉浸在姜褚肯放她一条生路的震惊中。 “前面就快要到了。”一直沉默着走在前方的胡明忽然停了下来,“殿下,您顺着这条路往前走, 大约半炷香便能出宫去。” 姜祎僵硬地点点头,胡明转过身来,手中的灯笼灯光下,他的神色有些阴沉:“殿下,这是我最后一次叫您殿下。陛下的意思是, 希望从此以后,在这世间,乐平公主就是真的死了。” 姜祎又点头,道:“我明白。” “这里是陛下为您准备的,能够保证您余生都衣食无忧。”胡明从袖中掏出一只锦囊摊在她面前,姜祎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接,他却又将那锦囊握住,躲开了她的手,“但奴才斗胆,却并不想把它给您。” “什么?”姜祎抬头看他,呆呆地不明所以道。 摇曳的灯笼照亮了胡明那张光滑却妖异的脸,他低着头,眼睛却向上盯着她,表情看上去有些诡异可怖:“奴才在这宫里伺候了三十余年,知道今日陛下既交给奴才这个差事,说明奴才命不久矣。奴才是贱命一条,但也不能白白被公主连累送了命,家中尚有父母兄弟,奴才总要留些好处给他们。” 姜祎的思绪有些迟钝,花了一段时间才明白他的意思。她呆呆地看着这个从小便跟在母亲身边唯唯诺诺的老太监,突然不知该作何反应。 她从前的人生是多么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她曾是颍国的骄傲,如今却是随便一个人都可以随意嫌弃和□□的灾星。 再没有哪一刻,她如此清晰地意识到了这一点。 姜祎勉强牵了牵嘴角:“你拿去吧。” 她没有再多言,转身向前走去,脚步有些踉跄,但是脊背挺得笔直。 身后的胡明没有跟上来,姜祎向前走着,忽然想到了秦晗曾经的劝诫。 “猗猗,你不该这样锋芒毕露。作为一个公主,你太过骄傲了。可你要明白,你之所以有骄傲的资本,百姓乃是根本。” 那时候她是怎么回答的来着? “我这个人本就骄傲,同我是不是公主没有任何关系。哪怕我只是个平民布衣,我依旧会如此骄傲。” 一语成谶。 她弯了弯嘴唇。 没有关系,那就证明给他们看。 永寿元年腊月二十四子时,鸾鸣宫走水,禁足于宫中的乐平公主薨逝,随侍宫女内监一百二十一人皆葬身火海。 皇帝身边的大太监胡明,由于奉旨前往看守乐平公主,亦死于这场大火中。 新帝知晓后,亲自前往鸾鸣宫吊唁,于废墟之上痛哭失声 分卷阅读63 ,为长姐罢朝三日,追谥其为昭怀长公主,尽显仁孝之义。 往年的除夕夜,女皇都会携乐平公主登上花萼相辉楼与民同庆。 花萼相辉楼是仿唐的建筑,宏伟华美,公主总是穿着最珍贵漂亮的衣裙,亲手在花萼楼顶楼放飞孔明灯,为来年的社稷和万民祈福。 那时金陵城的万万百姓就站在花萼楼围出的广场之上,仰首看满座绣衣、佳肴歌舞,还有夜空炸开的烟火。 任人看了这样的景象,都会生出一种盛世的感慨。 而女皇和公主相继去世的那一年,新帝因思念母亲和长姐过度而卧病,只勉强来花萼楼与聚集而来的百姓打了个招呼,便摆驾回宫了。 佳肴与佳景依旧,那时的佳人却不再了。 弗拉特斯站在花萼相辉楼下的万万金陵百姓之中,任由摩肩接踵的人潮将他挤来挤去,呆呆地凝视着眼前金陵城的除夕盛况。 烟火、人潮、极尽繁华的花萼楼,在他眼里模糊成一片光点。 安息接到颍国使者的告哀后,他便骑上最快的快马穿越大漠,日夜不休地赶到了颍国的国都金陵。 金陵果然就像她描述中的那样繁华漂亮。他学了很多中原话,想要来金陵找她,安慰她失去母亲的痛苦,也来看看她的故乡。 可她却不在了。 人群中高大漂亮、穿着西域兜帽的金发少年分外惹人注目,不时有路人停下来,笑着问他是否需要帮助。 弗拉特斯沉默地摇了摇头,转过身,逆着人流向外走去。 万家团圆、盛世如画,人群中唯他一人的背影分外落寞。 乐平公主是这盛世的一场梦。 美丽、盛大,短暂而遥不可及。 而梦终究是梦,为了梦而去颠倒现实,那是痴人才会做的事情。 女皇驾崩当晚,秦远携百官候在宫门之外,宣读着声讨乐平公主的檄文。 言行放荡、有辱皇威、滥权、结党、弑母、弑君、篡位,一条条罪状,针针见血,不留情面。 而这篇激情洋溢、文采斐然的檄文,出自工部尚书何肇之子何仲之手。 少年时国子监的惊鸿一瞥,暮春时节涿光山上第一株转红的彤管草,亦不过是一场梦罢了。 抵不过现实。 秦远起事时,秦晗留在了秦府。 他趴在床榻上,露出脊背,为他诊治的大夫才一看到少年的背,惊得五官都皱在了一起。 “丞相大人这次,真是下了狠手啊,”大夫叹道,“没有个把月,恐怕公子连这床榻都难下了。老夫为公子开了药方,但也请公子切莫随意走动,免得伤口撕裂,难以愈合。” 秦晗勾了勾嘴角,无力地笑了笑。这哪里算狠,他断了父亲筹谋多年的帝王之路,不过挨了一顿鞭子,已是父亲仁慈了。 他想到那天面见女皇和大皇子的场景。大皇子答应他,若他肯暗中协助,定会饶过父亲性命。 这是一场交换。父亲被权势冲昏了头脑,可秦晗不傻。秦晗不认为父亲会成功,他太低估坐在皇位上的那位女皇了。若是起事失败,到时候莫说是父亲,连秦府上下百余条人命,恐怕都要葬送。不如舍了帝位,换来秦府的平安。 大夫开始为他处理伤口上的血和脓水,很疼。他咬紧了牙关,手紧紧攥着被褥,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小姑娘笑颜如花的模样。 到时候,她会嫁给他吗? 三日之后,新帝继位。 重伤在床的秦晗从下人口中得知了这个消息,松了一口气,同他预料的一样,看来场面没有失去控制。 他喝了汤药,沉沉睡去。 腊月二十四深夜,他蓦然自梦中惊醒。 秦晗费力地向窗外看去,鹅毛大雪自空中纷纷扬扬地飘落。 他知道姜祎的死讯,是两日之后。 旧疾未愈,惊痛交加,倏地呕出一口血来,红惨惨地落在地面上,惊得前来换药的丫鬟摔碎了手中的药碗。 七日之后,秦晗拖着一副病躯,在朝堂之上公然上疏,力请重查昭怀长公主谋逆之说。 昔日在朝中炙手可热的储君,如今也只有他一人肯替她说句话。 奈何新帝将此事彻底压下,他的奏疏如同石沉大海一般再无回音。 秦晗不遵医嘱,先是不眠不休彻夜写成奏疏,又于朝堂上久立,伤势恶化,加之忧思过重,永寿二年元月十四,于秦府别院辞世。 时年十九岁。 而苏珩病的一塌糊涂。 他本就先天体弱,那日为了求见姜祎,在风雪中站了好几个时辰,自宫里回来后,便染上风寒,烧得不省人事。 床榻上的苏珩双目紧闭,嘴唇苍白,额头全是冷汗,似是极为痛苦。 为他诊治的大夫向一旁的苏衔礼摇了摇头,示意自己已经束手无策。 “能不能醒过来,便全要靠苏公子自己了。” 他昏迷了十三日,再次睁开眼 分卷阅读64 睛时,梢头已是新春初雪。 汗水浸湿了他的单衣,他隐约闻到有梅香透过窗户沁了进来。 又三日,苏珩披着披风,推开房门,见到天地又是一片素白。 金陵地处江南,其实不常下雪,但这个冬天却好像始终银装素裹。 他向远处望去,恍惚间,将这纷纷大雪看成了春日里的杏花雨。 飞雪扑簌簌地落在苏珩的肩头,似是为了埋葬些什么未曾宣之于口的心事,又恰如他此时凉薄寂灭的心境。 幽州边界。 面目和蔼的老妇人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端起桌上的热汤给姜祎。 她的儿子被征兵戍守边关,家中只有她和儿媳两人,守着一块贫瘠的土地和一座茅草撘成的农舍,生活贫苦而又冷清。 那碗野菜熬成的汤其实很难喝,但姜祎还是大口大口的咽了下去。 “小婵遇到你的时候,你就跌倒在路边,昏迷不醒,可吓死人了。”她爱怜地打量着姜祎的脸,“多漂亮的一张脸,跌得淤青,姑娘,你孤身一人到此,多危险啊。你……可是有什么苦衷?” 她自宫中出来,骑着姜褚为她备下的快马,一路向西,想要离开中原。 但行至第二日夜晚时,渐渐力不从心。胡明克扣了她的盘缠,她没有钱吃饭,一人一马都受不住。终于,那匹马被累死在路上,她亦从马上跌下,滚进路边的草丛,不省人事。 她将这笔恩情记在心中,挽起头发,换上男子装束,跟随村里的队伍向西域而去。 此地位于沅水之滨,救起她的老妇人姓宋。 她便叫宋沅。而姜祎,已经用自己的生命偿还了大吴百姓和皇室十六年供养和培育的恩情。 从此这世间,再也没有姜祎。 作者有话要说:  这卷结束啦,要回去做甜品惹_(:з」∠)_ ☆、第三十六章 梅子茶冻 午后店中清静。宋沅独自在后厨, 将模具中已经冷却的甜品倒扣在木碟上。 深棕色的古朴木碟上,那块水滴状茶冻微微颤了颤,折射出水晶般的光芒。 茶冻通体晶莹剔透, 正中嵌着一只紫苏梅,散发出蜜色的光泽。木碟的角落还点缀着几朵小小的、纯白的六月雪。 又是一年的梅雨季节。屋檐流下的雨水滴滴答答地敲在石板上。 宋沅哼着曲将新研制的梅子茶冻摆盘, 又沏好一壶花茶,喊惠娘来帮忙试吃。然而她唤了好几声, 都不见有人回答。 她感到奇怪,撩开后厨的门上挂着的帘子探出头去,发现店中并没有客人, 而惠娘正坐在窗边发呆。 梅雨季节愿意出门觅食的客人很少,店里的大多数收入都来自于外送业务。 她与惠娘也因此闲了下来。宋沅发现,惠娘近日来总是颦起眉头在发呆。 她端着木碟和茶杯走出后厨, 放在惠娘面前的桌子上, 弯腰抱起在挠自己衣角的芋圆, 挠了挠它的下巴:“最近发生了什么吗?” 惠娘倏地回过神来,神色有些慌乱, 连忙低下头去拿起一旁的木勺, 舀了一口梅子茶冻送到口中。 “没……没什么。嗯, 新甜点很好吃,梅子酸甜多汁,茶冻醇香可口, 配上花茶再合适不过了,也很有时令特色。” 宋沅抚摸着怀里的猫,挑了挑眉:“若是有什么困难,你只管向我开口。” 张氏踏进这间茶坊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那个坐在柜台后的年轻男子。 他很清秀, 甚至可以说作为男人,有些漂亮。男子宽袍大袖,作书生打扮,正在低头拨弄着算盘算账。 这令她多少有些不忿。 小妹不过只是个死了丈夫还带着个拖油瓶的寡妇,何德何能能傍上这么能赚钱、还生的如此好看的男人。张氏再想想家里那个不成器的,更是心头火起。 八月的末尾,店里的客人又多了起来,几乎是座无虚席。 张氏在心中得意一笑,扶了扶鬓边簪花,向柜台后的男子走过去,还未能靠近,一道熟悉身影蓦地挡在了她面前。 惠娘的声音含着薄薄的怒意:“……嫂嫂,你来这里做什么?” 柜台后算账的宋沅闻声抬起头来,店中其余食客也饶有兴致地将目光投向那剑拔弩张的两人。 “我来做什么,你还有脸问?”张氏讥笑一声,似乎是故意要说给他人听一般,倏地拔高了嗓门。 “你哥哥病了三个月,家里一直没人做工,还要养着一个儿子,好几张嘴等着吃饭,如今连抓药的钱都快拿不出了。可之前我们是如何贴补你和你那赔钱儿子的?” 惠娘又气又急,胸口剧烈地起伏,想要反驳她,却被张氏抢了先。 “你在扬州生意最火的店铺帮工,儿子在最好的书院读书,却一文钱都不肯帮衬,难道就这样看着你哥哥病死?” 她斜了一 分卷阅读65 眼宋沅,言辞刻薄道:“你好狠的心,亲生哥哥过得那样艰难,你不但不闻不问,还在这里和这个小白脸厮混。想来你夫君死了才不过一年,说出去可真是有辱门楣,叫我和你哥都替你蒙羞。” 宋沅无辜地,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你血口喷人,我与宋掌柜清清白白……”惠娘憋红了脸,气得一句辩解的话也说不出,“你怎么可以这样污了宋掌柜的名声?” 看戏食客的目光此刻又都投向了宋沅。 哎呀,她自女扮男装以来,还没有遇到过这样尴尬的场景。 宋沅以袖掩唇咳了咳,从柜台后走出来,息事宁人地赔笑道:“将惠娘在我这里的工钱预支三个月给您,您看如何?” 眼下这情形,结合初来扬州时惠娘的遭遇,她已然知晓了个大概。她在商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早就不是什么任人欺负的文雅人。若说撸起袖子吵架,她能把这妇人气昏过去。 但此时却没这个必要。 工钱二字便能在众人面前将她和惠娘之间的关系撇得清清白白。果然,看戏的食客觉得无趣,便又转过头去各自享用面前的甜点了。 张氏却在听到将工钱支给她后,眉眼都忍不住笑得弯了起来。 她摇了摇略有丰腴的身体,摆出一副得胜的神态,嘴上偏偏还要说:“我也不是为了钱而来,也不是诚心要难为掌柜。只是实在走投无路,不然也不愿上门来求她。毕竟自从她的日子好过起来,就再不愿和我们这些穷亲戚来往了。” 惠娘到底还是个没有经历过如此世故的弱女子,受不得在人前被如此折辱,在一旁气得红了眼眶。宋沅冲她微微摇了摇头,依旧挂上一副和气的笑容。 说到底,久浸商场的商人想要应付无礼胡闹的泼妇,还是有许多手段的。 那个只会遵循着老师教授的知识处理事情的小公主,终于还是长大了。 “我记得你初来扬州时,是因为兄嫂不肯收留才来我这里做事。”宋沅挽起袖子,左手端着盆水,一点点倒进盛满面粉的盆中,右手拿着一双竹筷搅拌。 “看来是如今见你的日子富裕些了,便想要来分一杯羹。你前些日子所忧虑的,就是这件事吧?我猜,你先是私下贴补了她许多,但这个人尝到甜头后变本加厉,你便不肯了,她为了威胁你今日才闹到店里来?” 惠娘低着头冲洗食客使用过的膳具,声音低低地道:“都怪我,先生。若我能够早早解决好这件事,今日也不会让那么多人看了您的笑话。” “我倒是不在意那些,”宋沅转头看向惠娘,弯起眼睛笑了笑,“不过这样于你名声有损,我会想办法解决的,你放心。” “我过些日子还要跑一趟西域,”宋沅伸出手点了点自己的下巴,“若是她再来找你麻烦,你就只管推给我,说自己手中没有钱,待我回来再支工钱给她。” 九月二十,宋沅自西域贩茶回来后,又如往常一般灰头土脸地先去赵乾府上送礼物。 她本来想送到门口便回的,大夫人见她风尘仆仆的模样,便一定要将她请进去,叫丫鬟沏茶给她,又叫人上了些点心:“宋兄路途劳顿,其实不必亲自来府上的,叫下人将东西送来就好。” 二夫人站在一旁,颦起眉头满目怜爱地看着她,附和道:“谁说不是,一个女孩子家,这样子憔悴看着多让人心疼,我们也不是非要礼物不可,你这份情谊……” 她心直口快,说了许多后才发觉自己说漏了嘴,连忙用帕子掩住嘴,不再说下去。 但宋沅还是听见了,她提着杯盖撇茶叶的动作微微一顿,愣住了。 三夫人伶俐,连忙瞪了二夫人一眼,张口欲要岔开话题。宋沅将茶杯放下,抢在她前面开口问道:“你们早就知道?” 大夫人眼神略带责备地看了看二夫人,后者知道瞒不下去了,干脆一甩帕子,说了个痛快。 “早就知道,从我在府里见你的第一面起,我便认出你来了。” 宋沅如遭雷击,脑中嗡嗡作响,不由得站起身,看向二夫人:“你……你说什么?” 二夫人有些怯,一双妩媚漂亮的大眼睛不安地转了转,声音也弱了下去:“天玺七年,我曾去看过你的舞。” 大夫人将伺候的丫鬟小厮都屏退,她又继续说道:“那支名动四方的鼓上舞,即使我在燕国,也早有耳闻。后来你每次于百姓面前献舞,我都会去看。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你又扮了男装,我还是能从身段风韵一眼认出你来。” 说着说着,她好像找到了底气,上前握住宋沅的手:“你放心,不管你是什么原因要隐藏自己的身份,我都没有同别人讲起过,知道的只有我们姐妹三个。连赵乾都只知道你是女扮男装,而不知道你是谁。” 宋沅回想起每次她来府上时三位夫人欢天喜地的模样和怜爱的神情,这才知道她们分明是在把自己当做姐妹一样亲近。 还有,上次大夫人还同她说要把表妹引荐给她,那神色如今回想起来,也只不过是在逗 分卷阅读66 她。 她眼前一阵阵发黑,伸出手撑了撑自己的额头,那边二夫人还在极其真诚地滔滔不绝道:“你不愿做那什么公主,在我眼里你就不是公主。你是既聪明能干又可爱的宋沅。我们姐妹喜欢你,我们不会害你……” 宋沅哭笑不得,也说不出什么责备的话了,只好道:“好吧,那我便只是宋沅。其他的事情,千万不要再同别人说了。” 宋沅从赵乾府上告辞时,心态已经十分平稳了。 她掰着指头数了数自己身边的这几个人,弗拉特斯、赵乾、三位夫人,还有,都知道自己是女扮男装。 从前未曾留意,如今回想起来与连双、成莱共事时相处的细节,便发觉恐怕他们也早就知道自己其实是女儿身。 比如同行时刻意保持距离、住客栈时总是主动提出分房、在她来月事的时候主动分担工作…… 唉,宋沅一头埋进面前小特的毛绒绒暖呼呼肚子里。 这么多年来兢兢业业女扮男装,其实身边的人没有一个不知道的。 小特遭到重击,不满地叫唤了一声,挣扎了几下,从宋沅手里挣脱出去,跳到地面上,一路奔向店铺门口。 她的视线随着小特也看向门口。隔壁的书斋依旧是方恕在授课。 白珩白珩,白便是无。从一开始,他便告诉了她,只有一个珩字是真的。 而自从元日里告辞回到金陵,他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宋沅自顾自地坐下,给自己沏了壶茶。 他不会清楚当年事情的真相,如今却出现在这里。目的究竟是什么? 是姜褚派来监视他的么?算来时间也对,自打她重新在中原安顿下来,苏珩便出现了。之后屡屡博取她的好感与信任,设计与她在同一屋檐下相处,也都可以解释得通了。 如今是发觉她没有威胁,回去复命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00219 13:19:46~20200223 19:41:0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南楠喃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南楠喃 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三十七章 红豆双皮奶 宋沅发现近日店中的客人中, 豆蔻年华、待字闺中的少女格外多。 而且大多妆发精致、衣着光鲜。 最不寻常的是,她在店里外间算账的时候,时常会感受到几道含羞带怯的视线落在身上, 迎着视线看回去,便会发现有几位少女双眼亮晶晶地看向她。 其实从前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过, 但近日来却有愈演愈烈之势。 天气转凉,店里到了新鲜的食材。宋沅验收完货物, 安排着人将食材搬到她的冷藏地窖里,满头雾水地回到厨房煮牛奶。 她单手支着下巴坐在灶台边发呆,锅里牛奶的表面咕噜咕噜地冒出泡泡, 奶香溢满一室。 路过的小秋眼馋地看着那只锅,宋沅才醒过神来,伸出手去摸了摸她的头, 温柔地安慰道:“别急, 做好了我便叫你。” 她顿了顿, 试探着问道:“不过,你知道最近来店里的客人都是怎么回事吗?” 小秋年纪小, 又生□□玩, 和常来店里的熟客都说得上话, 她立即就明白了宋沅的意思,笑了几声答道:“宋先生人又温柔又俊俏,做的东西也好吃, 好多女孩子都很喜欢你。” 她扭了扭,补充道:“听说富春楼林掌柜的表侄女向林掌柜打听了你。现在扬州城都传开了,说宋先生其实是个有钱有势的大人物。” 宋沅恍然大悟,原来是林长泽将她在江淮茶帮里的身份透了出去,替她招了一群慕名而来的怀春少女。 其实这层身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在她最初的计划里,待到这铺子的生意做大,这层身份也迟早要摆在明面上,才好继续接下来的生意。 但她起初扮男装是为了行事方便和隐藏身份,谁知如今这样的便利不明显了,她却身陷各种绯闻。 宋沅揭开锅盖,用麻布垫着取出那碗已经焖成胶冻状的双皮奶。 她从一旁的罐子里舀了两勺事先腌好的蜜豆,洒在双皮奶的表面做点缀。赤色的蜜豆落在雪白的奶皮上,令她恍惚间想起早些年在宫中赏的落雪中的梅花。 外间隐约又响起了吵闹声,宋沅按了按小秋的肩让她待在这里不要动,自己摘下围裙走了出去。 张氏掐着腰,在茶坊的门口扬声叫骂:“说是等到宋掌柜回来便给钱,我瞧这宋掌柜回来半个多月了,却躲着不敢见人,谁知道你们在密谋什么腌臜的勾当?我等得,你大哥的病却等不得。今日若是不给我个说法,我便在这里不走了,看你们还如何做生意。” 宋沅拨开围观的人群挤了过去。张氏一见她现身,便 分卷阅读67 死死地抓住她的袖子,仰脸向围观的人得意洋洋道:“这位宋掌柜与我夫家的小妹不清不楚,白白污了我家小妹的名声,可怜我那小妹才丧夫不久,大家可要替我做主。” 她本想看宋沅一介书生被污了名节后手足无措任人拿捏的模样,可她怎么会知道这些年宋沅经历了什么,宋沅在丢名节这种事上简直经验老道。 宋沅在众人的议论指点中,淡然地将张氏的手从自己的衣袖上拂下去:“两日之后的申时,你来此处,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张氏在店中坐下,颇为得意地扫视着店里的摆设。 看来那掌柜也是个好拿捏的,不过在众人面前一闹,便要掏钱出来摆平。她可不是个好打发的。看这店里油水不少,她可得好好把住这棵大树。 宋沅事先嘱咐过,因此惠娘只得攥着托盘站在一侧,任张氏耀武扬威一番,却不敢有任何的言语。 张氏理了理自己的裙摆,讥笑道:“你们宋掌柜什么时候来?莫不是又躲起来了,让你一个妇道人家来抛头露面吧?” “谁说我躲起来了?” 女子清脆动听的声音自门外传来。张氏与惠娘都不由得循声望去,只见一位穿着檀色留仙裙的美人掀开门帘踏入店中。 美人雪肤朱唇,眉间贴着花钿,明眸善睐,向众人款款走来。 一时之间,店中的客人还有帮工都没有反应过来。 那位美人衣带香风,行至张氏身前。张氏睁大了眼睛,仔细看了片刻,才震惊道:“宋掌柜……” 宋沅满意地点了点头:“坐吧,我们来盘算盘算,你屡次在我店中闹事,该如何解决。” 张氏措手不及,连忙争辩道:“是你自己做的事情见不得人……” 宋沅倒了杯茶端在手上,一双明眸好整以暇地看向她。 张氏这才反应过来,她原本是个女儿身,怎么可能和惠娘之间有苟且。之前那些关于两人之间的传闻,恐怕都要不攻自破了。 于是张氏只好改口道:“即便如此,惠娘作为妹妹,帮衬哥哥也是理所应当。她哥做工摔断了腿,我们母子二人都仗着他的工钱过活……” 宋沅无心与她纠缠,利落地打断她的话:“那之前她夫君新丧,带着孩子千里迢迢来扬州城投奔哥嫂的时候,怎么不见你们帮衬?” “……一派胡言。”张氏见她那副悠游自得的模样,顿时恼羞成怒,站起身指着宋沅的鼻子,“你一个外人,知道什么?少在这里编排我们家的家事。废话少说,今日的钱你赖不掉。” 宋沅毫不在意那快要点到她鼻尖的手指,垂下眼睫啜了口茶,气定神闲道:“做工摔断了腿?亏你说得出。赌坊的人都知道,徐寿是赌输了钱又喝醉酒,从石阶上滚下去才断了腿的。如果不是西榆林巷的辛医师看他可怜救了他,只怕早就凉在大街上了。需要我请赌坊的人和辛医师来作证吗?” 家里的丑事被当面戳穿,张氏自觉丢了面子,怒气上涌,破口大骂,一双手便要去揪宋沅的头发。 站在一旁的惠娘见状连忙上前想要拦住她,谁知宋沅身子一软便躲了过去,还将张氏的一双手牢牢钳制在手里。 宋沅将张氏的手一拉,她的身子便只能低低地伏在桌子上,整个人都狼狈地被宋沅牵制住。施在张氏手腕上的力道很巧,捏得她骨头碎了一般地疼。张氏挣不脱,眼神渐渐变得慌乱起来。 宋沅居高临下地看向她,敛去了此前脸上和善的笑容。 “看见惠娘在我这里帮工,生活得好些了便眼红。见掌柜是个男人,便认为与帮工的女子之间一定有苟且。龌龊、低劣又狭隘的人,眼里总是见不得别人好,更见不得女子靠自己的本事过得好。” “究其原因,”她凑近那张因为挣扎和恐惧而扭曲的脸,语气平淡,“不过是因为你自己便是那种没本事过得好的人,觉得女子只能做男人的附庸过活。” 张氏痛的脸色都白了,嘴里求饶和痛呼混杂不清。宋沅甩开她的手,她便整个人向后跌去,坐在了地上,大声哭嚎起来。 “惠娘已给了你不少钱,手足情分还清了。摸不清底细的人不要轻易去惹,若是不想生活得更糟,以后就不要再来。” 张氏跌跌撞撞地从茶坊夺路而逃,嘴上骂骂咧咧。宋沅背着手目送着她的背影,唇边挂着胸有成竹的笑容。 围观了全程的惠娘尚且没有从宋沅其实是个女子的震惊中回过神来,一旁的小秋拍起了手:“宋先生好厉害。” 宋沅转过身来,衣袂和裙角在空中划出飘逸的弧线。她看着惠娘还有阿槿小秋,一字一句道:“即使是作为女子,也并不是男子的附庸。想要不被人欺负,你们要自己变成自己的依靠。” 她停了下来,扫视店中的少女食客们。午后的柔黄日光照在这间茶坊,其中背光而立的宋沅一如当年的骄傲而耀眼。 “我希望有朝一日,你们之所以会感到骄傲,并不是因为你是哪户显赫人家的嫡女或是正室夫人,也不是因为你娇媚婉 分卷阅读68 顺讨夫君欢心或是宠爱。” “当他人谈及你时,提的不是豪门绣户的千金小姐,也不是地位显赫的夫君如何如何的珍视的那个妇人。” 她的眼睛闪闪发光。 “而是你自己,有才智或是有手腕,能做他人做不到的事情,于这世间——无可替代。” 作者有话要说:  想要写一个和心尖宠/嫡小姐不同的女主。 ☆、第三十八章 芋头牛奶冰 东榆林巷那家卖西域特色甜点、还有奶猫营业的茶坊, 店主竟然是个漂亮的姑娘,而且背地里还是江淮茶帮一把手。 这条消息自宋沅出面教训张氏那天便不胫而走。每日都有许多慕名而来的食客上门,想要一睹她的风采。 店中的食客言语交谈间, 有许多便时不时看向站在柜台后低眉写账本的宋沅,其中男食客尤甚。而后者蛾眉螓首, 雪白的脖颈露在衣服外面,正浑然无觉。 惠娘觉得浑身不自在, 向侧走了几步,挡住了大部分探究的目光。 “先生,您为了帮我做到这个地步, 实在是牺牲太多了。”惠娘捏着托盘,嗫嚅道,“虽说眼下我摆脱了困境, 但良心却很是不安。” 宋沅捋袖子放笔:“我抛头露面习惯了, 不觉得有什么牺牲, 你也不必不安。不过,这的确是我最后一次帮你。” 惠娘闻言, 蓦地抬起头, 不可置信地看向宋沅:“先生要赶我走?” 宋沅从袖袋中取出一张纸, 展开摊平在惠娘面前。 “如今客人越来越多,眼看着一家铺子就要接待不过来。我在彩衣巷新盘下了一家店面,准备开家分铺。你在我这里做事也有一年了, 无论是打理账务还是烹饪甜点都学了很多,我想,你可以去代我管理这家分铺。这便是房契。” “你一旦经手,除去定时交到我这里的提成,多余的事情我就不会再多过问。一切都由你定夺, 只是若出了什么问题,我也不会再出手帮你了。” “你要学会成为自己的依靠。” 惠娘带走了铺子里帮忙的阿槿,还有两只比较健康活泼的小奶猫。 小特不愿意走,它如今每天都趴在铺子门口晒太阳,蜷着身子眯着眼睛,懒洋洋地一睡便是一个下午。宋沅知道,它在等苏珩回来。 白昼渐渐短了,眼见着最后一丝暑气就要随着夏季的结束而消弭,宋沅从店中闲谈的少女口中听到了一个特殊的消息。 苏衔礼老太傅去世了。 这句话若平地惊雷一般在她耳边炸开。 作为姜祎的日子里,有过交集的人几乎没有什么值得怀念的。 她曾经笃信的亲手设计害她,与她示好的也多会在她失势时踩上一脚。 但苏衔礼的确是个例外。离最后一次见到他已经过去了十多年,宋沅却在听到这个名字时,还是异常清晰地回忆起了那位鬓发苍白的老者的严肃面容。 时至今日,她还是愿意唤他一声老师。 老师虽然待她很严格,但是的确从始至终都在真心地教导她,他说的那些不好听的话,做的那些曾让她咬牙切齿的事,于日后都被证明是有益于她的。 她自小就是在老师的严格要求下成长起来的,能够经历那样大的变故后如此迅速地重新爬起来,也要多亏了老师昔日的引导。 宋沅从没有想过有一天,老师辞世时,她连前去哀悼的资格都没有。 青花海碗中,被煮得白软的块状芋头在牛奶中浮浮沉沉,赤红蜜豆点缀其间,红斑点点,溢出丝丝冷气,煞是好看。 这是店中做芋圆的食材。宋沅无心打理店铺,便停业几日不接待客人,自己在店中随便做点东西果腹。 日头西斜,她坐在靠窗的桌前,看向西南被夕阳烧得火红的天空。 那是金陵的方向。 老师曾是三朝帝师,门下也有学生百来人,多为朝廷栋梁。如今的金陵一定在举行一场很隆重的葬礼。 苍凉的日光刺得她的眼睛不自觉地眯了起来,让她恍惚间生出一种自己的生命也即将走到尽头的错觉。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正在感慨时,脑门上忽然被什么东西弹了一下。宋沅捂住额头,从胡思乱想里回过神来,愤怒地看向面前弯腰去挖她碗中食物的金发青年。 弗拉特斯一手撑着腰,一手拿着宋沅的勺子,兴冲冲地挖了一大勺宋沅的芋头牛奶冰塞进嘴里。 “嘶——”他吸了一口气,猫猫一样的眼睛幸福地眯了起来,“好凉,但是好吃。” 宋沅劈手欲夺回自己的勺子:“还给我!” 弗拉特斯一猫腰就躲过了她的攻势,也许是西域人体质特殊,他的腰肢几乎比从小练舞的宋沅还要柔软。 最近他不知道从谁那里学的,总是在腰上系着不同花色纹饰的金黄腰带,更显得猿臂蜂腰,俊美无俦。 分卷阅读69 但是宋沅只是感叹原来朴实无华的猫崽变得骚气了起来。 她抢不回自己的勺子,又不能真的打他,只好抱着手臂气鼓鼓道:“我最近没有开张,店里只有这点食材了。我大半天没有吃东西,你一个安息小王子,犯得着千里迢迢来同我抢一碗芋头牛奶冰,让我挨饿?” 弗拉特斯又舀了一勺芋头送进嘴里,腮帮子撑得鼓鼓的,看起来有几分憨态,一双黄蓝异瞳却转个不停。 他这次学聪明了,在嘴里含了一小会儿才将食物吞了下去,而后迫不及待地开口道:“非也,我这次来,找你有正经事。” 宋沅看他模样,心里那丝淡淡的感慨之情也被驱散了,好气又好笑道:“那你倒是说说,有什么正经事?” 弗拉特斯认认真真刮干净那只碗里最后一点剩余的蜜豆,伸出手摸了摸宋沅的后脑勺:“走,带你出去吃好吃的,边吃边说。” “借钱?”宋沅放下勺子,敛了敛衣袖准备起身,“不吃了,告辞。” “嗳~”坐在一旁的弗拉特斯伸出手拉住她的衣袖,把她拉下来坐回座位上,撒娇道,“我是真的很需要,阿宋不会这么狠心的,你听我说说嘛~” 宋沅双肘支撑在桌面上,忧伤地看着天:“我每日寅时便要起身张罗食材,忙到快亥时才能歇下,不仅累的腰酸背痛,更可怜的是时常连一口热饭都吃不上。卖甜品的小本生意能赚多少,还要被富有一国的王室压榨,居然还被指责狠心。” 弗拉特斯抓住机会般嘿嘿一笑:“眼下就有一个让你不用这么辛苦的办法,如果你嫁给我,不仅不用这么起早贪黑,热饭更是不在话下,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亲自做给你——” “好了,”宋沅拍了拍波斯猫的头,“讲正事。你借钱做什么?据我所知,这些年你在运茶路上赚的并不少。” 弗拉特斯亦放下筷子,敛起玩笑的神色,神情变得少见的严肃。他声音低沉道:“我父王病重了。医师说,他可能过不了今年冬季。” 宋沅对于这种事情再熟悉不过:“你的意思是——” 他点了点头,低下头把玩着手上那只嵌了祖母绿宝石的戒指:“我的两个哥哥都在筹备,不过他们都将目光放到了彼此身上。” 弗拉特斯的唇角抿出了一个微小的弧度。宋沅敏锐地意识到了他的心思,有些震惊道:“你想夺王位?” 弗拉特斯转过头,琉璃珠似的眼睛认真地盯着她,声音变得前所未有的低哑:“你很吃惊?” 宋沅摇了摇头,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斟酌了半晌才道:“可能我还是不够了解你。但你说的若是这件事,你只管开口,我定会鼎力支持你。” 弗拉特斯盯着她的脸看了半晌,表情才终于有些松动,他的手撑着额头,咧嘴笑了笑:“不问为什么吗?” 宋沅想了想,道:“不问。” 弗拉特斯的手悬在半空中,似乎是想要来像往常一样弹她的额头,但踌躇了片刻却又落了下去,放在了自己的筷子上。 他转过头去,不再看她,持起筷子夹了菜到她碗里:“快吃吧。我再待不久便回安息。从那时开始,到事情结束前我都不方便出面,格塔尔会和你联系。” 他不知道,她不问其中缘由,是不是本身就已经猜到,而不愿说破。 其实不知道也好。 若是不知道,就永远不会觉得有负担,觉得亏欠了他。 他很了解她,像宋沅这样的性格,即使这件事并非她的过错,也会觉得愧疚。 弗拉特斯低头瞥了一眼那颗熠熠发光的戒指。 那是母妃去世前留给他的。十年前,他知道了姜祎的死讯,从中原回安息后不久,母妃就病重去世了。 母妃一生没有忘记中原。那戒指是她从故国秦国带来的金戒指,镶嵌了安息的宝石。她嘱托他日后将这枚戒指在新婚的时候交予他的新妇。 弗拉特斯抬起头来,不由得看向一旁正专心吃饭的宋沅。 他想,没有这个必要了。 十多年前那个弗拉特斯所拥有的一切,如今的他都快要失去了。 苏珩再次出现的那一天,弗拉特斯才启程回安息。 宋沅正在店铺里煮茶,热气蒸腾着她的脸蛋,连带着她的眼睛也有些湿润。 小秋独自在外间招待客人。宋沅忽然听到她的一声惊呼,随后是一叠声欢欣的“宋先生”。 她连忙掀开帘子从后厨走出去,抬眼便看见那芝兰玉树的青年,正径直向她走来。 她忽然想起这些天听到的另一桩传闻。 丞相苏珩解官归乡。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回来了,我们要开始甜了。 ☆、第三十九章 雁声 扬州今年的冬天要格外冷些。 方是初冬, 夜里就已有寒风呼啸之声。因而宋沅睡得格外浅。许是感觉到有什 分卷阅读70 么异样,她夜半醒来,蓦然瞥见窗外有一道人影。 她拽着被子打了个激灵, 登时睡意全无,随即发觉那人的轮廓有些眼熟。 弗拉特斯握着缰绳站在宋沅屋外, 身后的坐骑不耐烦地打了个响鼻。他没有动,只是望着那扇窗户发呆。 吱呀一声响, 宋沅的房门被从里面拉开。随即一股熟悉的馨香将他围绕,她用怀里抱着的披风把他紧紧裹住。 弗拉特斯的表情终于有了些许松动,他的喉结滚了滚, 低眉看向宋沅。 “你不是已经出发大半日了吗,”她才出房门,还未适应外面的冷气, 抱着胳膊打了个哆嗦, “怎么现在还在这里?” 弗拉特斯的嘴角下抿, 眼睛里闪着潋滟的水光,蓦地伸手将她抱在怀里:“我都出扬州城了, 却还是舍不得你, 于是就掉头回来了。” 宋沅感到他毛绒绒的金发埋在自己脖颈处, 直觉地不妙,本来想推开,却又敏锐地察觉到脖颈处的湿意, 于是有些尴尬地张开双臂在半空中挥了挥:“你都多大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似的。不要王位了?” 弗拉特斯的呜咽声自颈边传来,她愣住,一时有些慌了手脚。他虽然在她面前一直有些任性幼稚,但是这样哭泣却还是第一次。 他哭得好伤心, 像是把这么多年的委屈和无助一齐哭了出来。身材高挑的异域男子将头埋在她的肩膀,搂着她的腰,哭得像只委屈的猫崽。 宋沅叹了口气,把手放在他的脑后安抚性地摸了摸。 她听到弗拉特斯哽咽道:“我对自己说,再最后争取一次。最后一次了,我问你,你真的不愿意和我走吗?” 他的手将她的腰身牢牢禁锢住,宋沅能够听到那颗炙热滚烫的心跳动的声音。弗拉特斯放低了声音:“……求你了。求求你。” 他的声音哀切到了极点,写满了浓浓的不甘和眷恋。 他好像是抱着最后一丝渺茫的希望,抓着自己的救命稻草不肯放手。即使知道不是真的,但仿佛只要在这一刻不曾松手,那些将要在未来漫长的岁月中独自面对的孤寂就不复存在。 母妃去世之后,他只有在她面前可以如此任性,因为吃准了她会心软,不舍得推开。但弗拉特斯也从宋沅长久的沉默中清楚地意识到,眼前的人馨香又温软的身体,恐怕是最后一次能够真切地触碰到了。 “弗拉特斯,对不起。” 身骑宝马的男子手握缰绳,在玉门关前回望东方。 中原的山水尚历历在目,大漠的夕阳已在他白色长衫上镀上一层苍凉的光。 弗拉特斯轻轻摩挲了几下无名指上的祖母绿宝石戒指,转身策马向西而去。 身后是江南烟雨,前方是茫茫大漠,却再也不能回头。 迁徙的大雁从玉门关飞过,与他错身而过,携着一身尘土来到江南。 雁声之中,宋沅将淅沥的细雨关在窗外,转头看向屋内案几边沏茶的苏珩。 他沏茶的动作相较十多年前还要优雅,多出几分被时光洗练出的淡然从容。 宋沅沉默地在他对面坐下,双手交叠放在膝上。 待到茶杯交到她手上,苏珩开口问道:“不问问我什么吗?” 宋沅稍稍歪头,淡淡笑了笑,摇了摇头,低下头去喝茶。 “想必弗拉特斯已经和你说了关于我的事情。”苏珩温柔地笑道,声音若春风一般和煦,“很抱歉瞒了你那么久。我并非有意为之。现下我已经辞官,想要将全部精力都放在自己在意的事情上。” 宋沅笑着又摇了摇头:“那些都不重要。此次你唤我前来,不是谈事情的吗?” 苏珩从袖袋中掏出一沓纸张铺平在案几上:“这是我这么多年攒下的财产,九成是吴国各地的书斋地契、房契。我虽不在朝堂,但也想为黎民百姓尽一些绵薄之力。” 他抬起头来,一双黑白分明的清澈眼睛看向她:“我此次是想邀请兰思一起同我开设书院,现如今是在吴国,以后还可以将书院开到天下各国去。” 宋沅依旧是温柔又善良的人。 苏珩在与她初次重逢时,便觉得她身上的气质很熟悉,或是说,同他无数次午夜梦回思念的和想象中的一样。 那样温柔的人,即使是遭遇了十年前那场惨烈的变故,被世人如此不公平地对待,依旧愿意去收养萍水相逢、命运坎坷的女童,供养她们读书,教她们道理和谋生的手段。 没有怨怼,也没有戾气。她依旧爱着吴国和吴国的子民,即使已经不像当年一样的单纯。 而真正令他放弃为当年的案件平反、回京辞官的原因,是看到她重新找到了令自己骄傲又耀眼的事业。她也许不再是这个国家的明珠乐平公主,但却依旧是当年那个人,没有被任何不公打垮。 宋沅将茶杯置于桌上:“太过笼统了,说说具体的吧。” “虽然先女皇登基后,我朝女子的地位有了许多改善。但这些年来我去到过一些较为偏僻贫穷的地 分卷阅读71 方游历和做官,”苏珩惋惜地摇了摇头,“女童依旧是必要时要为家中男孩牺牲的‘物品’,即使是小康人家,也极少送女孩去读书。” “你是要说,我们专门为女童开设书院吗?” “也不全然,事实上,我觉得国子监做得便很好。不必刻意去强调男子与女子之间的区别,教育这件事,本该是有教无类的。” 他的指尖点在自己唇上,似乎在思考:“但仅仅是这样,不足以吸引女子生源,想要转变世人的观念,还需要一步步推行,急不得。兰思或许于此事相较于我更有经验,不知道是否愿意助我一臂之力?” 宋沅低头沉吟,忽的问道:“若是我不愿意,你还会坚持做这件事吗?” 苏珩并未犹豫:“会。” 宋沅展颜笑开:“那么我愿意同你一起。” 宋沅披着头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拨弄自己的小算盘。 面前的手札上密密麻麻地记载了近几月所做的事项,但她近来太忙,大多数只来得及记一些进账和支出。 不,几乎都是一大笔一大笔的支出,那些进项的数字相比起来,真是太不够看了。 宋沅沮丧得眼睛都耷拉了下来,心疼地开始盘算自己元气大伤的财产。 借给弗拉特斯的不会少,而且也肯定不会是全部,估计要成为日后一笔很大的固定支出了。毕竟争夺王位这种事,是一场双方在各个领域的较量,关乎一个国家的大事,肯定是很烧钱的。 拿去和苏珩合办书院的也不少,许多事情都才起步,无论是建设还是打点人际关系,都需要钱。苏珩做官这么多年,好像根本没有太多积蓄。 她这么多年勤勤恳恳赚的辛苦钱,都要被这两个男人败光了。 宋沅抹了抹并不存在的眼泪,吸了吸鼻子,开始翻茶坊的账,准备开始实施下一步计划。 要快点挣钱,她还想要有点私房钱剩下呢。恢复女儿身之后,胭脂水粉、裁布量衣的花销也是一笔很可观的数字啊。 虽然之前女扮男装了十年,活得有些粗糙了,但一穿上漂漂亮亮的襦裙,哪个女孩不想把自己从头到脚都打扮得好看些呢。 赵乾手肘拄在柜台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宋沅看了半晌。 “怪不得以前每次请你逛勾栏吃花酒,你都点到为止。”赵乾显得有些失落,“我那么大的一个兄弟放在这,几个月后再回来就变成个妹妹,以后再也不能带你去勾栏了。” 宋沅面不改色地核对货物:“如果你不满意,我还可以是你姐姐。勾栏也可以照去,但是我去给你三位夫人通风报信也是方便了许多。” “还是妹妹吧。说到夫人,我家筠儿托我给你带来她调制的新香,我交给你家门房了。” 筠儿是三夫人的闺名。自从宋沅恢复女儿身,她和赵乾三位夫人的友情突破了最后一层阻碍,来往日益密切。 赵乾伸手从她手边抓走一只雪媚娘塞到嘴里,含混不清道:“你听说,你最近在招人选址。想要多开几家分铺,这很好理解,但交给外人掌管,就意味着你要把这些甜点的秘方公布出去,可这不是你赖以生存的根本吗,你想想清楚。” 宋沅从货物清单上抬起头来,打量了片刻赵乾:“你究竟是怎么有钱的?” 赵乾疑惑:“哈?” 宋沅用毛笔指了指他的脑袋:“你怎么一点做生意的灵气都没有?” 赵乾佯怒,伸手就要来像从前一样拍她脑袋,手伸到半空才觉得不对,堪堪停住,一袭月白长衫的男子就将他和宋沅挡了开来。 苏珩站在他和宋沅之中,虽是冲他笑着,但赵乾总觉得那笑意有些瘆人。 赵乾的目光在苏珩和从他身后探出头来吐舌头的宋沅之间来回逡巡,以他久经风月场的敏锐嗅觉,他觉得这两人之间一定有些什么。 他从苏珩的神情中读出的分明是—— 怎么才解决了一个,又来了一个,着实恼人。 作者有话要说:  我回来更新了,之前咸鱼了一周,对不起大家,我会鞭策自己保持更新的~ 感谢在20200302 19:44:12~20200309 23:27:5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南楠喃 2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四十章 天上人 “洞庭天下水, 岳阳天下楼。” 宋沅满足地从杯盘狼藉的案几起身走到窗前,支起木窗,坐在窗下。她长出一口气, 将双臂搁在窗框上,下巴抵住自己的手臂, 看向窗外烟波浩渺的洞庭湖。 不远处广阔的湖面铺着夕阳的余晖,碎银般的波光和橘金的夕阳共同编织出一场绚烂的梦境。 她感慨道:“有钱还是好的, 虽然采菊东篱下也可以欣赏山野自然的好景致,但是 分卷阅读72 却肯定没法在岳阳楼最高的楼层夜赏洞庭湖,我果然还是个俗人。” 从洞庭湖面吹来的微风裹挟着湿润的水汽, 轻抚她因微醺而酡红的面颊。 案几上的温酒渐渐变凉,月亮在她的眼睛里升起来。苏珩亦在她身边坐下,晚风撩起她鬓边和额角的碎发, 勾得他有些心痒。 宋沅再也没有穿过男子装束, 因为未出阁, 乌黑长发如丝缎般披了下来。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苏珩再未提及过在朝为官的日子,也没有提及过两个人曾经的交集。宋沅也默契地不开口追问。 许是想到儿时相处时的种种, 加之他辞官离京后所做的事情, 宋沅更愿意相信他并非是为了其他不可告人的缘由而来。 她心中的苏珩便像是一只鹤, 清高而洁白,并不是为世俗和规则所困的人。 宋沅的视线凝望着水天相接处的湖面,夜色从那里开始一点点染上水波。 若是姜褚授意, 他怎么可能会同她一起开办书斋?姜褚那样疑心重的人,不可能会将教育这样的国之大事交到他怀疑的人手上。 而且她还记得当年的胡明。若是苏珩只是姜褚派来监视和处理她的棋子,他根本不可能从金陵全身而退。 起初她派人查过苏珩离开金陵后身边是否有负责监视和联络的人。 负责追查的人没有发现,她却从得到的消息中推断出,苏珩几乎是立即察觉到了她派去的这些人的存在。但奇怪的是, 他竟然没有设任何的防备,反而像是故意将一切都透露给她一般。 没有监视,也没有联络,甚至连和苏家的关系都断得干干净净。贴身的只有一个从小服侍的白宛。 苏珩与她一样,现在仿佛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布衣百姓。 宋沅负责经营茶坊努力赚钱,他则负责在各地筹备建设书斋的事宜,闲来在茶坊隔壁的书斋里教教书。 除了她之外,没有人会想象得到,那个在书斋里总是和善地笑着的教书先生,曾经是站在权力巅峰的一国之相。 冬日的北风裹挟着寒意,宋沅吸了吸鼻子,身边人身上若有若无的杜衡香气立即将她温柔地缠绕起来。 这种香气从苏珩身上散发出来,似乎都是带着暖暖的温度的,让她的身心都能够很快放松下来。 令她忍不住靠近一些,再靠近一些。 “予观夫巴陵胜状,在洞庭一湖。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朝晖夕阴,气象万千。”苏珩坐得离她很近,垂在膝头的手轻轻把玩着手中的酒盏,“年少时曾经很向往,现如今沾有钱人兰思的光,终于得以一见。” 宋沅“噗”得一声轻笑起来:“还好啦,我也就是一般有钱而已。” 苏珩亦眉眼弯弯:“每次看到漂亮的山水景致,都会忍不住想,若是能在这里置一处宅子住下就好了。但见得多了,好像觉得还是一直漂泊更适合些。” 宋沅的眼睛似是被倏地点亮了,许是酒意微醺,她一拍双手,有些激动道:“我也是一样!还记得我之前和你说过想住在西域吗?就是因为这样的想法,才在西域、徽州、扬州还有闽南都置了房产。若是你喜欢,我还有许多许多钱,可以去周游列国,在好山好水的地方买一处宅院,哪天心血来潮便去小住。” 苏珩侧头看着眼睛盛着绚烂月光的女孩,她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番话背后的意思。 宋沅在一边喋喋不休地念叨接下来赚钱的计划,余光瞥见苏珩含着笑意的目光,忽然后知后觉地察觉到了自己说了些什么。 她并没有像一般少女一样捂住自己羞红的脸,反而狡黠地转了转眼睛,将声音蓦地放低了下来:“怀瑾觉得好不好?” 女孩吐气如兰,温柔的气音在他的心底吹起层层波澜,苏珩不由得被她引诱着下意识答道:“好。” “嘘。” 唇瓣被微凉的指尖抵住,苏珩诧异地看向对面的宋沅。 她眼波流转,收回抵在他唇上的食指,悄悄说道:“这里太高,不要这样大声说话。” 指尖的触感仿若还停留在唇上,像是落在心上的花瓣,漾出无尽的涟漪。苏珩一直引以为傲的泰山崩于前的沉稳尽数崩塌。 “不敢高声语,恐惊——”宋沅趴在窗框上,悠游自得地说了这么一句话,随即把头转过来,脸颊贴着自己的手臂,眼神毫不躲闪地看向面色微红的苏珩,“天上人。” 他生得真的太好看了,再加上这清雅高洁、不可亵玩的气质,真像是天上的仙人。 连从小凭借容貌所向披靡的宋沅都有些自叹不如。 苏珩的眼中倒映出女孩袅娜的身影。宋沅说完这句话后,莞尔一笑,伸出手去探窗外的风。 也许是危楼高百尺。 手可摘星辰。 从洞庭湖回到扬州已经是腊月。家家户户都开始为新年做起准备。 来到扬州已经一年有余,茶坊里的猫崽都长大了,已经可 分卷阅读73 以随意在地上走动。若是遇到猫咪们喜欢的客人,也会被允许抱一抱。 “咦,宋掌柜,今天的猫咪穿了新衣服呀。” 常来店里的少女将那只与她熟稔的猫咪抱在膝头,一边挠着它的下巴,一边满面惊喜地向宋沅说道。 “是呀,要过新年了,猫猫们也会有新衣服和好吃的。”宋沅双手手肘支撑在柜台上,托腮笑眯眯地看着她和她怀里的猫。 少女摸了摸猫猫身上的小衣服,红色的布料,特意做了披风式的套头,看上去非常可爱。不过看得出,针脚不算熟稔,不像是常做女红的人所裁制。 少女揶揄道:“宋掌柜,是你亲手做的小衣服吗?好可爱哦。” 宋沅接过一旁学徒递过来的碗,舀了一勺芋圆试吃,摇了摇头:“不是,如果针脚绣工有点粗糙的话,就是隔壁书斋的先生做的。” 小特由于过于喜欢苏珩,自他回来之后便总是偷偷溜去隔壁。 有一日书斋的炭火不够了,才烧了半日,屋里便有些冷。宋沅晚上关店去抱小特回来的时候,发现它正紧紧蜷缩在并不暖和的炉子边。 闻讯赶来的苏珩觉得很愧疚,于是过了几天,宋沅就收到了这样一件衣服和一盆小鱼干。 闻名天下的读书人居然会给猫猫裁衣服。 宋沅忍不住想象了一下苏珩夜里坐在灯下穿针引线的模样,觉得如果自己的老师苏老太傅知道了,一定会气得活过来。 “是赔罪,并且我保证以后家里一定永远是暖暖和和的。”苏珩语调极其认真地说道,嘴角却忍不住向上翘起,“所以小特会原谅我吗?” 宋沅将小特抱起来,抓着它的爪子挥了挥:“还不行。不可以厚此薄彼。除非你愿意和我一起给店里所有的猫猫都做一件一样的衣服,它才会原谅你。” 柜台上的猫猫用爪子滚着毛线团,新进门的少女食客因为看见换了新衣的猫咪而惊呼嬉笑。宋沅挨个尝过学徒做出来的芋圆,给了肯定的答复。 在新年到来之前的扬州城里,突然有了几家新的茶坊开张。 宋沅给自己的茶坊取名“陋室”,新开张的几家茶坊也挂上了同样的招牌。 这几家茶坊的掌柜有男有女,都不是她的亲朋好友,而是她从前来应招的人中精心挑出的人选。 出售与她的茶坊中同样的甜点,用着同样的招牌,经营的方法也可以倾囊相授,每月只需同惠娘一样交与她一定利润后,剩下的收入都可以自由支配。 她在淮扬茶叶商帮里的名号在那里,就是维持这几家茶坊稳定最好的保证。 宋沅蹲下身,从连双送来的成车成车的芋头里捡了一只,放在鼻下细嗅。芋头特有的香气混着泥土的清香令她的心情愉悦起来。 她的商业宏图,就要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事业恋爱两手抓~ ☆、第四十一章 夙愿 宋沅坐在藤编的小凳子上, 怀里抱着喵呜喵呜叫的小特。 它在她怀里挣扎不休,她好不容易才抓住它的一只爪子伸了出去。 坐在对面的苏珩弯起眉眼,抚了抚它的肚子, 将它暴躁的情绪安抚下来,然后接过宋沅递过来的爪子, 细心地剪去那只小猫爪上的锋利指甲。 挣扎无果、被剪去指甲的小特蔫了下来,趴在宋沅膝头, 耷拉着眼皮,情绪非常消沉。 在宋沅身边蹭来蹭去的芋圆和红豆很好奇地瞪着圆圆的眼睛看着它,还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遭遇什么。 “这下小特真的要记恨我了。”苏珩还回小特的爪子, 无奈笑道。 “好嘛好嘛,就帮我这一次。”宋沅把脸埋在小特的肚子里撒娇,“人们总是对自己喜欢的人格外宽容, 想必猫猫也一样。如果是我来剪, 它一定会挠我。” 苏珩的声音带着软软的笑意:“那小特以后的指甲就都要由我负责了?” 小特似是听懂了两人的密谋, 悲愤地叫了一声后,从宋沅的膝头一跃而下扬长而去, 毛绒绒的尾巴扫过午后槐树下一地斑驳的日光。 宋沅把裹了红豆沙和芋泥内馅的面团压成饼状, 恭恭敬敬地摆在小特爪下。 苏珩温柔地挠了挠小特的下巴和软乎乎的肚子, 轻声道:“借你的爪子用一下,等到做好了,我会帮你洗干净的, 还会准备小鱼干拌饭给你,好不好?” 小特抬头看他,一双清澈的蓝色眼睛映出苏珩笑眯眯的模样。它慵懒地眨了眨眼睛,任由他握起了自己的爪子。 那只柔软的猫爪按在面团上,留下了一个小小的梅花形的凹陷。 待到芋圆、红豆、奶茶和豆花几只猫猫都上交了自己的爪印后, 宋沅就把小面饼们收集起来,一齐放到锅里煎。 苏珩正坐在木盆边,用皂角挨个帮猫猫们洗爪子。有顽皮的小猫将水扑腾出来,溅得他的衣摆湿漉漉的,显得他无端多了几 分卷阅读74 分烟火气。 红豆和芋泥的香气很快溢满了整间后厨。 夕阳斜斜地照进屋里,柴火在灶里烧得正旺。 宋沅将一碟一碟猫爪饼端出炉的时候,小特正趴在自己的窝边一遍一遍地舔着自己的爪子,那模样像极了耍脾气时的弗拉特斯。 今年除夕铺子里依旧采取减少堂客、增加外送的办法经营,宋沅嘱咐负责走街串巷吆喝的伙计,要记得区分客人点的究竟是哪只猫猫的猫爪饼。 虽说不同猫猫的爪子图案其实也不会有太大的差别,但猫爪饼除了自身作为食物之外,贩售的本就是客人对比较熟悉或者喜爱的那只猫猫的一份心意。能够自行选择,会很大程度上增加他们的参与感。 如今她的茶坊也开出去好几家分铺,但她不想把猫送给后来的那几家,也没有再去拜托弗拉特斯帮她买新的猫猫。惠娘初初接手,正为除夕临近带来的订单增加头痛不已,也没有分出神来做。因此这猫爪饼也算是独一家了。 临近新春,各家各户都在筹备团年饭,喜欢买些新鲜的点心做宴席上的点缀。常来店中的少女们也愿意为喜欢的猫猫出卖自己的荷包,就连街上嬉戏打闹的孩童兜里都多了不少零花钱。 这样一来,茶坊一日下来的流水就已经很可观。 宋沅忙不过来,连中饭都没来得及用,在后厨煎猫爪饼煎得头昏眼花,饥肠辘辘。 待到清点好所有订单,天色已然半黑。苏珩亦关了书斋的门,来店里寻她。 后厨还温着最后几块猫爪饼,宋沅拣出来用布包好,舀了水清洗做甜品用过的锅碗瓢盆,起身便看到苏珩正替她将店里的窗子一一关好。 她的眉眼染上笑意,抱着温热的布包走出后厨:“来我家一起吃团年饭吧。” 苏珩的唇角挂上笑意:“作为邻居,真是多有麻烦,不会太打扰你们吗?” 宋沅将店里的一切收拾妥当,拉着苏珩锁好门,摇了摇头:“我才是多有麻烦的那一个。你家只有白宛侍候,你今日又一直在我这里帮忙,恐怕没有时间来张罗团年饭吧?” 她怀里抱着两只小猫,豆花正用爪子轻轻挠她颈前的披风系带,红豆正在好奇地摸她袖子上的绣花。 路边零零星星支起的几个摊子挂上了灯笼,街巷两边的人家也掌了灯。灯光照得她脸色红润,分外娇美,令人移不开视线。 “惠娘和几个孩子应是已经在张罗了,叫上白宛一起来吧。” 苏珩在她身侧道“好”。 宋沅还是如当年一般喜欢红色,她衣裙外的大红披风恍然间与十年前他印象中的最后一面一样。 十年前的那场大雪埋葬了什么已无人知晓,而重要的是,越过千山万水寻来的人正与她并肩走在市井小贩的叫卖声和温暖明亮的灯光之中。 烟花在沉寂的夜空炸开,她在街头驻足,微微抬头看,琉璃般澄澈的眼睛里映出太平盛世的星辰与烟火。 红烧鲢鱼、狮子头、蛋饺、八宝饭、什锦菜、芝麻藕荷,各色江淮特有的团年饭菜式摆了满满一桌。 众人聚在桌前,惠娘把红烧肉端了上来,白宛跟在她身后呛得直咳。 “先生,”白宛抹着通红的眼睛,“厨房的烟好呛,君子远庖厨果然是对的,我再也不要去厨房帮工了。” 宋沅笑了,用筷子“啪”地轻敲了一下他的头:“君子远庖厨是这样用的?你家先生是名满天下的大文人,就是这样教你的吗?” 白宛瞪大眼睛看了看宋沅,又看了看自家先生嘴角默许的笑容,心下知道自己错了,但又不太清楚具体错在了哪,只好缩在一旁不再言语。 用过团年饭和屠苏酒,几个小姑娘在惠娘的带领下聚在一起玩抽花签,白宛和惠娘的儿子也好奇凑过去看,顿时桌上就只剩下宋沅和苏珩。 宋沅单手支颐,取了酒壶给苏珩斟上屠苏酒:“年年最后饮屠苏,不觉年来七十余。” 他实在是过于瘦削了,在深冬中披着狐裘还是显得单薄。宋沅记得,他的身体自幼便不是很好,还曾因此差点失去进入国子监的资格。 除夕夜饮屠苏酒,是民间祈愿来年身体康健的一种习俗。 苏珩接过酒杯,端详了片刻她的侧脸,突然问道:“为何会放手那么多茶路上的生意,来扬州开这样一间小茶坊?” 宋沅被问住了,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半晌,似乎在惊讶为何他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见对方很认真地在等她的答案,她便想了想,而后慢吞吞道:“小的时候,一举一动、衣食住行都无法按照自己的心意来做。为了身材或者是各种各样的规矩,喜欢的菜色不可多食,用膳只可至七分饱。见别人家的孩子可以随着性子吃糖、吃点心,其实心里又渴望又羡慕。” 她看着从店里带回来的几块猫爪饼,眼睛里漾起灿烂的颜色。 “后来离开家里的这些年,我去过很多的地方,吃过很多以前从未见过的好吃的点心。但也许是从前的那份不甘心在作祟,我却还 分卷阅读75 是想体验一下每日有许许多多、吃也吃不完的点心是什么滋味。” 其实真正的宋沅,只是一个有些执拗地想要治愈自己童年的孩子而已。 她在少时所缺少和羡慕的,又哪里仅仅是那些点心。 是从未得到过的纵容和宠爱。 苏珩低垂眉眼,敛去了眸中的神色。宋沅好一番推心置腹却得不到回应,不由得附身贴近去看他的表情:“我很幼稚?” 许是怕听到他口中说出自己不愿听到的答案,宋沅连忙笑了笑,故作洒脱道:“我说笑的,其实并非如此。我开这间茶坊是另有打算,到时你便知道了。” 苏珩抬起头来,长长眼睫下的温柔眼瞳像是一池吹皱的春水。 他没有作声,嘴唇微微抿起。 年节一晃便过,元夕落了新雪,天地间皆是一片素白。 宋沅披着最喜欢的斗篷推开门,毛绒绒的领子裹着她的脸颊,令她心情大好,几乎想要去雪地中打个滚。 正咯吱咯吱地踏雪时,她忽然瞥见苏珩正一人立在屋檐下,向她这边看来。 她连忙三步并作两步小跑过去,待到近了才发现他的脸颊上一片薄红,许是在这里等了她太久,耐不住寒冷。 她呼出白白的气,搓了搓自己的双手:“怎么一大早立在这里,多冷呀。” 长身玉立的公子周身都是温暖的熏香气息,而他眼中的神情却要比熏香更为温柔。苏珩微微弯了弯唇:“我准备了礼物给你。” “什么?”宋沅余光瞥到他身侧放着一只巨大的食盒,在确认那的确是自己的礼物后,她将它提到石桌上打了开来。 酒酿饼、雪饼、薄荷糕、绿豆糕、如意酥,莲花酥、芝麻酥糖,荤油米花糖,满目琳琅,摞了一碟又一碟。 “春饼、夏糕、秋酥、冬糖。”苏珩抬眼看向宋沅,“是我这些天学做的。我想让你每一日,都有许许多多、吃也吃不完的点心。”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00311 23:18:22~20200314 20:56:3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南楠喃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四十二章 青玉案 宋沅取下摊子上的面具, 戴在自己脸上比划了一下。 摊子一旁贴心地置着铜镜,透过面具上黑洞洞的窟窿,她看到铜镜里自己的脸变成一张漆着白色油彩、表情诡异可怖的兽面。 她满意地笑了笑, 从钱袋里摸出几文钱递给一旁热情恭维她的摊主。 宋沅转身,背着手迈出步子, 融入了彩衣大街的汹涌人潮之中。 时值上元佳节,扬州城里的百姓都出门来参加夜市灯会。彩衣大街上有许多来自各地的歌舞和百戏艺人的表演, 乐舞声和喧闹声交织成一片,热闹不已。 街道两边的摊位上还有房屋店铺外,陈列着无数彩灯, 金碧相射,锦绣交辉,将整条街都染成了暖红色。 宋沅提着一盏琉璃花灯, 踮起脚尖在人群外围兴致勃勃地看台子上的药发傀儡。这种表演是以点燃烟火带动木偶表演, 灿烂漂亮又有趣。她曾在闽南看到过, 但也只有重要的庙会和祭祀上才有,极为少见。 正看得入神, 身子突然被人撞了一下。她一个趔趄, 一双白嫩的手从旁侧伸出来, 及时扶住了她。 那是位容色娇艳的少女,宋沅的注意力被她极漂亮的朱红口脂吸引过去,一时没来得及出声, 她便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同宋沅道歉:“实在抱歉,没有伤到你吧?” 少女的面容极为眼熟,宋沅盯着她看了半晌,却回想不起她是谁。 在她身后的便是方才撞到宋沅的异域男子。他生得很高挑, 肤色白皙,碧色的眼瞳虽是向这个方向看来,但实则落在了那位正拉着宋沅道歉的少女身上。 宋沅怎么可能为这区区一撞便伤到。她的视线落到那位异域青年身上,不由得想到了弗拉特斯,便摇了摇头:“无碍。” 上元佳节是未成婚的青年男女少有的能够合礼同游的机会,眼前这一双青年男女此时结伴同游,想来应是一对佳偶。 宋沅成日里和食材烹饪打交道,嗅觉比较灵敏,一下闻出少女身上异域香料精心调制的特殊香气,在那异域青年的身上也隐约可辨。 此种情状,非长日相处,不会沾染。 正想着,那少女便伸手打了异域青年手臂一下,将他拉上前来,板着脸训斥道:“杵在那里做什么,还不快给这位姑娘道歉。” 异域青年抬起眼眸,神色悠然地打量了一下宋沅,浅色的薄唇轻抿,依言吐出两个字:“抱歉。” 他的神态说不上无礼,却也不太认真,碧色眼瞳闪烁着熠熠光辉,像是只狡猾的狐狸。 宋沅连忙摆手 分卷阅读76 :“我没关系,莫要扰了你们游玩的好兴致。” 少女欢天喜地地再三道谢,才带着异域青年离开了。 宋沅回过头去,看到她走出一段路后突然劈手去夺青年藏在背后的糖葫芦,那青年的身姿极为灵巧,左闪右避,令她几次扑了空,想来方才便是因为这般打闹才未曾留神,撞上了她。 少女怒骂:“一串糖葫芦而已,至于逗我这么久吗?我不要你的了,我自己花钱买……哎,我的钱袋呢?” 她抬起头,看到青年手中提着的可不正是自己的钱袋。他正俯身看着她,笑得洋洋得意。她气得直跺脚:“别跟着我了,自己回楼兰去吧,我们分道扬镳。” 异域青年一下子敛去笑意,凑了上去,拉住她的手臂,把糖葫芦递了过去:“好阿宴,别生气,你离不开我啦。” 两人的身影走远,融入上元节无数成双成对的游人之中。 阿宴,宋沅了然地回过身,终于想起了在何处曾见过这位少女。 数年前宋沅的商队在沙漠里救下一位迷路的中原姑娘。那时她全身的衣裳都破破烂烂的,嘴唇干裂脱水,应是在沙漠里迷失了许久。 宋沅眼尖地发现了她衣摆上沾染的血迹,她解释说,是在沙漠中遇到了悍匪,全家只有她得以幸存。 那位姑娘说,她叫谈宴。 后来宋沅将谈宴带去了楼兰。她说自己有办法谋生,想要留在那里,宋沅便和她分开了,没想到促成了这样一段姻缘。 宋沅摸了摸自己脸上骇人的面具,提着琉璃灯继续向前走。 许是这面具与她本来的样子相差太多,以至于数年后在街头偶遇,谈宴没有认出她来。 那么平日里朝夕相对的人,可不可以在汹涌的人潮中认出她呢? 宋沅抬起头,看向彩衣大街上方扎着的五彩锦缎,还有琳琅满目的灯笼。她不由得笑了笑,觉得最近自己的想法变得愈发幼稚。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跟着人潮继续漫无目的地向前走,遇见热闹的摊子便凑过去看看。 夜色渐浓,瘦西湖边三三两两结伴出游的少女正聚在一起放河灯,各式各色的河灯流落在湖水中飘远,恰如岸上的人间灯火。 宋沅露在外面握着提灯的手有些冷,不由得瑟缩了一下,裹紧了自己的毛毛领子,一道青色身影与她擦肩而过。 空气中隐约的熟悉杜衡香被她捕捉到。宋沅一愣,鬼使神差地回过头去。 目光的那端,温润如玉的青衫公子同样戴着面具,也恰巧转过身来,面具之下一双漂亮的眼睛弯起熟悉的弧度。 从前年少时,她目高于顶,没有接受过任何人的示好。 后来流落在外,对感情不再信任,又自认为足够强大,不必依靠别人也可以过得好,因此只觉得与另一人共度一生实在累赘。 再后来……她才意识到,其实无论何人,都不会永远遇不到苦难。自身足够好固然是必要的,但在心灰意冷之时有人可以依靠,也并非可耻,而是幸运。 不必再倔强地守着那些无用的骄傲。在他身边能够感受到的安心和愉悦,已是世间难得的不易之事。 所以若是遇到意中人,一定要用尽全力,走向他。 她伸手摘下眼前人的面具,露出一张清俊的容颜。 湖水倒映出满天星河,灯影幢幢,耳边的喧嚣蓦然远去,苏珩僵在原地。 唇上传来柔软的触感,一双手臂轻轻环住他的腰身,温香软玉满怀。 宋沅的吻很轻柔,带着生涩的勇敢。他的呼吸和心跳都被搅乱,狼狈地轻轻喘息了几下,却未舍得推开她。 她伸出双臂攀上他的脖颈。苏珩在心底叹了口气,揽住了她的腰,低头加深了这个吻。 他思慕了十年的天之骄女,从枝头落下后,终于拂过发梢衣角,跌进了他的怀中。 湖水微澜,他听到她在耳边低声笑道:“苏珩,原来是你。” 紫兰殿外沉香亭,少时一见,再未敢忘。当年清冷似寒梅的少年,终于也为她染上了杜衡香气。 作者有话要说:  在一起啦!可以光明正大的甜啦! 谈宴和她的碧眼狐狸是接档文的男女主,先让她们来露个脸~接档文名字叫《帐中香》,正悄悄放在专栏求预收~ ☆、第四十三章 傀儡 宋沅又回到了药发傀儡的戏台前。 上元夜彩衣大街上本应有的绫罗和彩灯不知道何时不见了, 只有高高的戏台上挂着两只随风摇晃的红灯笼。周遭黑得要命。 南疆特有的鼓乐声在一片诡异的静默中幽幽响起,刺破了死一般的寂静。随着乐声,傀儡衣服上的引线被点燃, 开始僵硬地动作起来。 傀儡被浓厚油彩涂抹出的双眼眼神空洞无物,猩红的嘴唇咧着诡异的弧度。 烟花炸起, 傀儡从纸盒中跳出,接着烟 分卷阅读77 火的推动力跃到半空中, 一面起舞,一面向人群之外的宋沅逼近。 宋沅欲要闪身躲开,身体却不听使唤。她惊愕地低头看向自己, 只见自己的四肢关节都被紧紧绕上了丝线,被提在空中。 身上是破破烂烂的戏服,她在头顶看不见的双手操纵下, 开始扬起手臂, 随着对面的药发傀儡起舞。 原本背对着她看向戏台的人群皆转过身来, 面色青黑,呆滞地看着这一切。 周身无数绚烂多姿的烟花炸开, 她看向自己的双手, 入目的是腐烂不堪、几乎露出白骨的恶臭腐肉。 宋沅推开门从房间中冲了出来。 深冬夜里的寒风稍稍唤回了她清醒的神志。她深深喘了几口气, 无力地在原地缓缓蹲下,借着月光,在眼前摊开自己的双手。 白皙纤长的十指真切地映入眼帘, 她松了一口气,握紧双手。 原来只是一场梦。 她双手抱住自己的胳膊,抬头看向月亮,心头仍然有隐约的恐惧和迷茫。 身后传来咯吱咯吱的足履踩在雪上的声音,她蓦地回过头去, 只见小秋提着灯走过来。 她睡眼朦胧地看向宋沅,嘟囔道:“先生,您这么晚怎么还不歇息?” 宋沅用衣袖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心乱如麻,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小秋探过身来,继续关切地问道:“您的脸色好白,需要我去唤苏先生来吗?” 宋沅握住她的手,仿佛抓住了什么一般,安下心来,摇了摇头:“不必去打扰他。你回房歇息吧,我没事。” 宋沅颤着眼睫醒来时,鼻端缭绕着熟悉温暖的香气。 她动了动身子,发现自己身上盖着苏珩的披风,靠在亭子角的立柱上睡着了。 早春的扬州莺飞草长。她的这处院子更是花了大价钱建造的,极具江南风情。人工开凿的湖泊表面碧波微澜,岸边的榆树和罗汉松带着早春的嫩绿。 一眼望去,视野中是曲折蜿蜒的回廊和亭子,漂亮的紧。 她从披风中伸出手来,将睡着前手中握着的书卷放到面前的石桌上。 坐在对面的苏珩抬眸看着她笑了笑,问道:“醒了?原来我赠与你的书这般无趣么?令你读了两刻钟便睡着了。” 宋沅的老脸腾地一下红了起来。分明她从前在国子监的学业也是拔尖的,现下却好像与文化人愈发泾渭分明。 看来在兼顾生意的同时,她也要勤加学习了。宋沅揉了揉额角,从立柱上直起身来:“不是这样,只是我近来夜里多梦,睡得不□□稳。” 苏珩为她沏茶的手一顿,问道:“可是做了噩梦?” “姑且算是,”宋沅犹豫着开口,“但都是些荒诞无稽的内容,醒来后仔细回味一下,便觉得没有什么可怖的。” 同她十年前才流落民间时做的那些噩梦比起来,这些噩梦所缺少的真实性,令它们远没有那么狰狞。 苏珩的手越过石桌握住了她放在石桌上的手。她的手有些凉。其实本不应该的,他们二人之间,身体比较好的一直是这些年走南闯北为生计发愁的她。 只是最近,她的身体好像有些过于虚弱了。 不过宋沅此刻的思绪被另外的想法侵占了。她想到,在上元夜那一吻之前,即使是明里暗里的百般呵护,苏珩也从来没有主动触碰过她。 看来,即使他是古板迂腐的苏家子弟里最离经叛道的那一个,也还是谨慎地守着一些可爱的原则。 在未曾确认对方心意,或是挑破这层关系的时候,即使再想要靠近,他也不会那样做。 须要完完全全两心相知之后,才允许自己触碰那个无比珍视的女子。 宋沅忍不住笑了起来,回握住他的手。苏珩温柔地笑道:“下午我有些事需要去办。你用了午膳便歇下吧,我晚间带你喜欢的菜色回来与你一起用膳。” 苏珩在小厮的指引下,推开那扇古朴的雕花木门,踏入房间。 入目是一扇琉璃屏风,上面绘着工笔的花鸟和侍女。转过屏风,后面的案几后坐着一位书生模样的中年人。 苏珩略施一礼,在案几对面坐下。案上的茶是温的,散发出甘醇的香气。 苏珩问:“可有新的线索?” “半月前,施全的尸首在他临安城中的一处宅邸之内被我们发现。那处宅邸是近几个月他才去临安时,以他的化名置办的。”书生用茶盖撇了撇茶叶沫子,“他只是扬州的一个酒楼的掌柜,以他的财力断不可能买下那样的宅子。” 苏珩挑了挑眉:“所以,你们便去查了他这笔钱的来源?” 书生啜了一口茶,点头道:“但很奇怪的是,我们发现他得到这笔钱的途径并非你我想象的那般。事实上,我们很容易便查到,这笔钱来自于他的一位表亲。而这位表亲数年前曾经将自己的幼子过继给了施全。” 苏珩的指尖轻轻叩在桌面,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那位书生放下茶杯,摇了摇头, 分卷阅读78 继续说道:“而我今天唤你前来,是因为我们继续追查下去时发现,施全的这位表亲正在一家书局做事,而且地位不低。你可知是哪家书局么?” 他顿了顿,开口道:“湖山书局。” 苏珩的表情变了。若是他所知道的那家湖山书局,事情就远比他想象的要复杂的多。 因为这家书局背后的一把手,是御史中丞严朝。 大吴律法明令禁止当朝官员在民间谋生盈利。因此就他所知,严朝只是为处在高位的几位官员所知的书局一把手,而这家书局所牵扯的更多朝廷里的利益关系,恐怕还藏在暗处,无人知晓。 他垂下眼眸,思绪飞转。这种事情与朝廷有所牵扯本就诡异莫辨,而书局这种行当,则有更为特殊的地方。 自古以来,掌握所流通的读物便可掌握舆论,而掌握舆论的人,便是掌握了民心。 书生为苏珩斟上新的一盏茶,道:“继续追查下去可能要面临的后果,你恐怕已经猜到了。事已至此,你大可将这件事当做是施全的表亲为那个过继的孩子所支付的一笔抚养金,一切便都结束了。这里面的水,比你我想象的都深。” “哦?”宋沅抬起眸子,懒洋洋地看着面前的格塔尔,“你当真不说?” 格塔尔面色涨红,抿紧了嘴巴,觉得手上刚接过的银票一下子变得无比烫手。 他一个八尺大汉被眼前明艳纤细的小姑娘逼得手足无措,还是摇了摇头,坚定地道:“真的没有。” 宋沅将账本丢到了柜台上,发出“啪”的一声轻响:“你以为我不问,就不知道你家殿下在和苏珩密谋着查些什么吗?”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00317 17:22:17~20200319 22:28:2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南楠喃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四十四章 五毒 玉门关外的沙漠中曾意图刺杀她的西域少女, 与徽州老宅里将汪民富做成走尸操纵的幕后人,背后实则是同一股势力。 被种在汪民富脑内的百足虫,还有西域少女驱使的毒蝎子, 都是这势力中人惯用的毒物。除此二种外,还有毒蛛、蟾蜍和天龙, 以及各式各样的蛊虫。 宋沅并非初次听说这种事,她曾在南疆待过, 知晓有些苗人便拥有这样的能力,只是并不外传,也不会滥用。徽州地远, 加之后来更是在距南疆和徽州千里之外的西域也遭遇了这样的变故,所以她并未将这两件事联系到一起。 起初她以为种蛊一事与姜禛有关,便没有再追查下去。 但如今看来, 恐怕并非如此。 苏珩和弗拉特斯自她遇险后, 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分别查到, 这股势力早已悄然渗透到中原与西域各国,且极难分辨, 如滴水入海一般无迹可寻。 姜禛断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宋沅望着格塔尔交待出全部真相后心虚的表情, 宽慰地笑了笑:“替我转告弗拉特斯, 既然是我自己的事情,我可以自己查清楚。他如今的日子应该也并不好过,教他莫要在这件事上分心了。” 此话一出, 格塔尔蓦地抬起头来,他的眼中有钦佩赞许之色,真挚地向宋沅行了一礼。 王位之争本就尔虞我诈、防不胜防,既然下定决心要踏出这一步,便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 更不可有软肋和牵挂。 而他屡屡出言相劝,效果都不尽如人意。 解铃还须系铃人。好在,宋姑娘是个识大体的人。 也许有了这句话在,小殿下便不会再挂心于这些不相干的事情了。 宋沅轻手轻脚地溜进书斋,猫着腰找了最末尾的空位置坐下,将食盒轻轻放在身边。 在她前面是一排又一排身穿儒服、头戴儒巾的书斋学生。整间屋子静悄悄的,只有最前方端坐的苏珩正手持书卷在讲解《孟子》,声音端正又好听。 十多年前她就已将《孟子》倒背如流了,此刻不必像那些学生一样捧着书卷听讲。她单手支颐,不自觉地便听入了神。 昏黄日光透过房门和格子窗均匀地洒进屋内,一室温柔的金黄。 待到学生全部散去后,苏珩手持书卷走下来,轻轻敲了敲那正在发呆的姑娘的脑袋:“已散学一刻有余,这位学生缘何在此逗留?” 宋沅如梦方醒,伸出手揉了揉自己的脑袋,好脾气地笑着拉他在自己身边坐了下来:“苏先生传道授业辛苦,我带了美食来犒劳你。” 苏珩将她的手牵在手中,以袖掩唇轻咳了一下,而后笑意盈盈地依着她问道:“今日又琢磨了新点心?” “才不是。”宋沅解开食盒盖子,温热鲜美的食物气息扑面而来,“白宛说你近日来都没有好好吃饭。冬春交替,你身子本来就弱,所以 分卷阅读79 我来监督你用膳。松鼠鳜鱼、狮子头、煮干丝,都是我喜欢吃的,你陪我一道尝尝吧。” 苏珩接过她递来的竹箸和碗,替她在桌上布好。 宋沅试探道:“我新近有一批茶叶需要从闽南运去楼兰,恰巧我听说南疆有医你咳疾的药材,想去亲自跑一趟。” 苏珩在听到“南疆”二字时,眉头微微颦了起来。 宋沅叹了口气:“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可是怀瑾,我其实不是一个需要别人无微不至保护的人。” 早春的日光有一股温暖的味道,和着若有若无的花香,由轻风送了一室。 宋沅低垂着眼帘,灿烂春光照在她白皙的面颊上,更显得明艳动人。 苏珩忽然想起十多年前在涿光山靶场独自练习射箭的那个少女。 “你也觉得我既然是女子,左右做不好,就应该依靠他人保护,是不是?” “我会的。我一定会把什么都努力做得比别人好,我要让世间记住我,不只因为我是乐平公主。” 他有些恍然。 他一直都知道的,虽然外表明艳纤弱,可她从不是依傍别人生长的菟丝花。在他找到她之前的十年中,她已经变得足够好、足够强大,可以在自己的人生中独当一面,不需要他人将她囚禁在安稳的牢笼中保护。 是他关心则乱了。 见苏珩突然侧头看着自己,似乎是在出神,宋沅会错了意,连忙解释:“我不是说你不好的意思,也不是不要你关心,我……” 苏珩轻轻摇了摇头,打断她:“我知道。” 他执起她的手,眼底的光芒汇成柔和的笑意:“抱歉,是我的错,我竟然忘了我的兰思是天底下最聪明最坚韧的姑娘。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然后我们一起去查明真相,好不好?” 宋沅抬起头来,一双盈盈眼眸望向他的眼睛。两人的呼吸交织在一起,汇成令人面红耳赤的热度。 苏珩伸手抚上她的脸颊,倾身过来,一股温柔的杜衡香霎时笼罩了她。 他的修长,骨节分明,在她的脸上轻轻摩挲,像是捧着失而复得的珍宝。宋沅垂下眼睫,握住了苏珩的那只手。 儒雅斯文的学堂之内,方才在讲台之上霞姿月韵的先生俯身轻轻吻着明眸皓齿的姑娘。他的唇很柔软,但要比上元夜那一吻更为坚定和深情。 宋沅跪坐在地,只觉得被吻得浑身都软了。 有辱斯文,她微微抖着身子想,在学堂这种地方接吻,她是没敢想过的,太有辱斯文了,她喜欢。 一只手臂紧紧地将她揽住,拥在怀中。 如果她能够早些看到他,看清他的心,也许在少年时代,在记忆中最为纯真而无忧无虑的国子监,就可以成就一段同窗的佳话。 不必兜兜转转,虚度了十余年的好时光。 宋沅穿着窄袖短袄骑在马上,手握缰绳,任由自己的坐骑慢悠悠地向前走。 眼前是愈见荒芜的山川。身侧骑马同行的赵乾取下腰间水袋喝了口水,终于忍不住嘟嘟囔囔地把袖子挽了起来。 宋沅瞥了一眼:“早就同你说大袖衫袍行路不方便,偏要风骚。” 赵乾挥了挥手,表情不屑:“你不懂,这是文人风骨。” 说罢他就撩起衣服下摆扇了扇,很担忧地问道:“最近西路的茶叶生意不好做吗?你为何突然想到要关注药材?” 宋沅如实答道:“苏珩的身子一直不太好,向来都是用药汤吊着。但我请名医看过他一直在用的方子,都只是暂时缓解症状,无法根治。” “名医说,这是幼年体虚才落的病,需要以珍惜食材和药材慢慢补养。我想着与其一直费心费力四处寻药,不如自己把货源握在手里。” 赵乾的眉头皱得更厉害:“但寻常药材好拿,若说是珍惜药材,那也需要在产材地有多年的经营和人脉……” 他用折扇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你若是执意要做,我便带你去见我的几个做药材生意的朋友吧。”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00319 22:28:28~20200322 22:44:4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南楠喃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四十五章 热锅 釜中红油滚滚, 嫩红色肉片在赤红辣油中翻动,散发出勾人的香气。 宋沅手中握着竹箸,托腮望着那煮沸的辣油发呆, 见肉片熟了七分,蓦地回过神来, 将一边备好的一碟青菜也倒了进去。 她用竹箸将飘在辣油表面的青菜按了下去,搅了搅, 沸腾的趋势弱了几分,青菜开始变软,颜色也变得深了些。 旁边赵乾面前的釜中则盛着清汤。宋沅瞥了一眼, 寡淡的白汤里飘着浅色的肉片和零零星星的蔬菜。她露出 分卷阅读80 了嫌弃的表情。 赵乾不服气:“看我做什么,江淮人有几个能吃得这般辣。你根本不懂,这山中野菌熬成的汤底, 滋味最是鲜美。” 苏珩推门而入的时候, 宋沅受了惊地抬起头来看他, 手上还保持着在釜里捞肉的姿势,嘴唇被辣油染得尤为红润。 他踱步进来, 视线在桌子正中那只五熟釜上停滞了片刻。 釜中分为五个分隔开的小格, 有些格子里以白汤为底, 还有的以色泽泼辣的红汤为底,其中都煮着肉片和青菜,釜下炭火烧得正旺。 他的唇边挂着笑意, 问道:“客栈掌柜说你们正在这家店中用膳,我便……咦,你们正同食这道热锅?” 他眨了眨眼睛,话虽问的是两人,眼睛却只看着赵乾。 赵乾如坐针毡, 百口莫辩。宋沅顿时明白苏珩在想什么,连忙伸手去拉他的衣袖:“不是同食,我吃辣油煮的,才不同他一起吃那寡淡无味的菌汤。” 她尽最大努力摆出一个端庄但亲切的笑脸,殊不知自己那被辣油染红、还稍稍有些红肿的嘴唇显得又滑稽又娇艳。 宋沅的手上又施了几分力,将他拉到自己身边坐下:“同我们一道吃点吧,你一路赶到这里,应是还未来得及用午膳?我唤店小二来给你添副碗筷。” “你喜欢哪种汤底?我叫人一并加了,”她指了指还空着的两个小格子,捧着脸笑眯眯道,“你在这里煮好不好?” 别瞧这人往日里知书达理、谦谦君子,也是近来她才发现,原来他竟然这么容易醋。 宋沅抱着脑袋,不由得想到之前自己和弗拉特斯,那些不加注意的一举一动都被他看在了眼里,觉得脊背阵阵发凉。 她甩了甩脑袋,心虚地伸出手,开始为他布碗筷以示讨好。 苏珩的唇边溢出一声轻笑,接过她手中的碗筷自己放好,温文道:“我同你一道吃辣的吧,不必另叫人加汤了。” 宋沅呆呆道:“啊,其实,这里的辣椒是真的很辣……” 此地地处黔中道,正是百姓饮食最嗜辣的地方。就连白汤都带着些辣,很难想象苏珩这样儒雅清绝的人能吃得惯这样的食物。 然而宋沅很快就为自己的揣测而感到羞愧。 苏珩坐在她身边,面不改色地从又烫又辣的红油中夹起一片、又一片红肉放入口中。 宋沅一把按住他:“等一下!” 她起身,撸起袖子,拾了一个小碟,用勺子舀了些酒、酱和调料加了进去,然后递给苏珩:“不,不是这样吃的。要蘸些这个一同吃才好吃。” 夜色浸浸,月上中天。 新溪县署内一片悄然。书房中影影绰绰,似乎闪过了什么人的影子,隔着窗纸看不真切。 “其实,你从前未曾吃过热锅吧。” 宋沅捧着一卷新溪县志挡住脸,挪到苏珩身边,压低声音促狭地问道。 后者正一脸无辜地眨着眼睛,浅色的薄唇也被染上了胭脂色,动人得要命。 宋沅劝道:“其实若是吃不惯,你也不必勉强自己。” 她和他都是从小在江南长大,红油的热锅是新鲜东西,连她初次尝试的时候第二天嘴边也燎起几个大泡。 更遑论像是苏珩那般吃法,即使没有上火,也容易烫坏自己。 苏珩低垂下眼眸,故意从她的脸上挪开视线,重新看向手中的那一本县志,不出一言,甚至还在她的注视下向后翻了一页。 宋沅捧着县志,心知他这时候是打翻醋坛,不肯听劝,只得也低头去查。 书房中置着七个书架,每个书架上都摞了厚厚的县志,最早的一批已然积了厚厚灰尘。皎皎月色透过窗棂,在地面上勾勒出书架和两人的影子。 一截短短的蜡烛被立在二人面前的书架上,微弱跃动的烛光将书卷上密密麻麻的小字勉强照亮,宋沅眨了眨酸痛的眼睛,把书放了回去。 严朝是新溪县人,此地距离苗疆尚有一段不近的距离。苏珩推测,既然能令他在明面上统领湖山书局,并为外人所知晓,恐怕他在那势力之中也只是位高权重的棋子,可能与苗疆蛊术并无渊源。 而施全与他的表亲都在湖山书局的授意下做事,令苏珩想到,也许严朝的出身会留下些许线索。 一股势力将自己的人安插在各国的各种身份之中,显然是在酝酿着非比寻常的阴谋。而布下一场浩大的局,就必定会在细微之处留下蛛丝马迹。 冒然探查严朝的家眷恐会打草惊蛇,因此尚不可取。从这股势力的行事风格来看,许是早便渗透到了严朝的家乡新溪。那么一县的县志,恰好是对当地历史与传说最好的有迹可循的记载。 她此次与他是入夜偷偷潜入县衙的。 宋沅这些天来一直在想,为何自己会成为这股势力的目标。 她现在不过只是个有些钱的商人。但中原四国之中,还有西域的茶路上,都有不少比自己财力更为雄厚,甚至是手握重权的商贾。 分卷阅读81 她自认并没有太多过人之处,值得这样处心积虑的对付。 再者说,自徽州开始,这背后的组织屡屡出手,耗费了许多人力与财力,却都未能伤她性命。哪怕是将来某一次能够置她于死地,夺得她全部的家产,也并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是寻仇吗? 宋沅有些迷茫。能够请得动这样神秘而强大的组织,究竟会与她有何不共戴天之仇?她怎么会得罪了这样的人呢? 这件事情似乎远非表面所见到的这么简单。 宋沅的眉头皱得愈发厉害,苏珩的声音将她的思绪唤了回来。 察觉到他一向清澈如山涧般的声音此刻染上了几分喑哑低沉,宋沅连忙凑了过去,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他手中书卷。 永寿元年九月庚寅朔,日有蚀之。 夫至尊莫过乎天,天之变莫大乎日食。日者,乾之道也。 今日有蚀,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 县有孺子歌曰:女主治,日有蚀。可怜凤鸾鸣,了了不得生。 宋沅的目光僵在那句孺子歌上,只觉得背后一股凉意直冲头顶。 记忆中那些真实的刀光血影,还有近日来诡异可怖的噩梦,在这句孺子歌面前,都显得有些苍白逊色。 永寿元年九月,她还是朝中呼声最高的储君,人生看似一片坦途,正是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日后的人生剧变还没有一丝预兆。 她当时所居鸾鸣宫,曾也是母亲被封为大吴皇后时的寝宫。 凤鸾鸣代指的是她,也是母亲。 而在一切阴谋和博弈都未曾露出水面之时,连博弈的双方,母亲和秦远都尚不知道事态会发生到何种地步。 对于她与母亲的死,还有对这个国家未来国运的谶纬,却都已然被人写好了。 经由一群单纯不知世事的孩童口中传唱开来。 作者有话要说:  县志的记录有参考。 ☆、第四十六章 孺子歌 “许是秦远当年布的局。” 苏珩将书卷合上, 面上依旧是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只是握着书卷泛白的指节泄露出了他真实的情绪。 “当年秦晗曾与陛下说过,秦远勾结大宗伯, 令春官在民间散布谣言,便是如这孺子歌一般, 说日食是女帝夺权,上天降罪之象。” 秦晗这个名字曾经于宋沅来说再熟悉不过, 但后来的十余年间,她却从未再次听闻。此时听来,竟然恍若隔世。 她想象不到, 那个记忆中异常循规蹈矩、谨言慎行的少年会做出如此忤逆他父亲的事情。 苏珩看到她的眸子微微眯了眯,知道她是为这个名字有所触动,于是摇了摇头, 温声道:“我虽不愿承认, 但秦晗, 对你的确倾心付出。” 宋沅又觉得背后凉飕飕的,连忙道:“我, 我看倒也没有这般严重。的确, 他少时曾多次提点过我, 其中有多良苦用心我是懂得的。现在想来,他的许多观点的确没有错,但我亦是对的。不过, 我们两人终究不是一路人。” “在乐平公主最后的几年中,我与他的相处实在算不上愉快。”她笑道,“现如今他也应是而立之年了吧,肯定早都娶妻生……” 她的话才讲到一半,便噤了声。 因为她忽然想到, 在姜褚登基后的第四年,那时尚在西域的她便听闻秦远失势,被免去了相位。 她心中有些不好的预感,果然便看到苏珩的神色变得有些黯然,一双桃花眼敛了笑意,长长眼睫遮去了眸中的神采。 他低眉看着手中那卷书,语调有些唏嘘:“他不会有而立之年了。在乐平公主薨逝后不久,秦晗便也去世了。” 宋沅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反应过来苏珩说了些什么。她的脑中嗡嗡直叫,伸手扶着一旁的书架才稳住身形,下意识地问道:“什么?” 苏珩抿了抿嘴唇,白净的面容上被月光投下斑驳的影子。 “我听闻,他在秦远携百官声讨你之前便挨了一顿鞭子。后来重伤未愈,他又强撑病体写了一封奏疏,是当年朝中唯一站出来为你讲话的人。再后来,他忧思过重,身体一直都不大好,第二年春天死在了秦家别院。” 宋沅的眼前模糊成一片,像是隔着水和雾看过去,影影绰绰,什么都看不清。 她已经很久没有想起幼时总是随着父亲入宫来见她的那个小男孩了。 记忆里年幼的秦晗会带来一些皇宫里没有的新奇话本,坐在鸾鸣宫院子里那株合欢树下的大石头上念给她听。小小的秦晗虽然衣着端庄正气,但两条小短腿总是垂下来晃啊晃啊的。 其实年幼时的相处,还没有到后来那般话不投机的地步。 那时她的父皇才驾崩没有多久,母亲以一己之力撑起了混乱的朝廷,弟弟尚且年幼,宫人畏惧她,没有什么人同她讲话。 分卷阅读82 只是后来,那个会念新奇话本的小男孩长成了老成持重的少年,看向她的眼神里多了许多亮晶晶的期盼。 她虽然年幼,但对那样的期盼并不陌生。母亲身边的宫女、从小教导她的女史、忠心耿耿的老臣,都是那样期盼她的,期盼她长成一个端庄淑雅的公主,甚至是一位贤明自律的储君。 他们也的确是如此教导和要求自己的。 是讨厌秦晗么?宋沅后来也曾问过自己。 很多年后她才想明白,其实不是的。她所厌恶和畏惧的,一直都是被皇宫和世人赋予的那一层枷锁,是将她死死禁锢、几乎窒息的那座牢笼。 但她终究没有做成一个好君主,也没有对得起真心待她的人。 可惜当年那个长大后依旧执拗地唤她“猗猗”的少年,再也等不到她的一句对不住了。 宋沅说不出话来,任由对面的苏珩将她抱在怀中,将头倚在他的肩膀。 湿热的眼泪落在他的肩上,苏珩收紧了揽住她的手臂,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向来温软的声音也变得湿漉漉的:“不是你的错。” “为什么不能够自私一些呢?”苏珩抬起手用袖子擦去她的眼泪,“你对所有人都做到尽善尽美,可对自己却这样苛责。在幽州时,你在我的面前说,乐平公主是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你可知我有多难过?” “没有谁比你更清楚乐平公主是怎样的人。也不要认为,没有人爱她。” 回到客栈的路上,宋沅的神情一直有些恍惚。 她掬起一把清水洗了脸,客栈后院的井水冰冰凉凉的,令她红肿的双眼稍稍好受了些,纷乱的思绪也平静下来。 整件事情在她胸中逐渐有了大致的轮廓。 传唱那首孺子歌的不会如苏珩所说是秦远的人。秦远当时并不知晓她会被作为弃子处死,在事态还远未能看到尽头时,不会如此编写歌谣。 事实上,她回想起来,历史之中有许多孺子歌都与之类似。 在事情尚未发生之前便隐晦写出权贵将要走到末路,亦或是预言一国国运,借着传播极广极快的孺子歌,起到蛊惑人心、煽动舆论的作用,无法遏止,但同时又可以使造势者免于刑罚。 这是令人非常不寒而栗的造势利器。 十三年前,在明面上只有皇权与相权相争,而暗地里,恐怕有更为隐蔽而厉害的人物,在引导着两方博弈达到他所欲要达到的效果。 而宋沅推测,这个人便是传出这首孺子歌的人,也是十三年后这渗透到中原与西域各国的组织幕后之人。 凡布局之人,必有所图。 那么费尽心力布下这样一个罗网一般的局,目的是什么? 宋沅理了理袖子,转身向自己的客房走去,颦起眉头。事关朝堂,她能想到的最大所图,便是夺取皇位,坐拥江山。 会是姜褚吗? 宋沅摇了摇头,他不会。当年的姜褚只有十五岁,便是心机再深沉可怖,也绝无可能在皇宫重重守卫和母亲的眼皮子底下联络这种组织,筹谋这件事。 可从目前的境况来看,姜褚却又的确是那场皇权与相权之争唯一的获利者。 难道幕后之人仍未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所以才在十三年后又找到了她? 那么这十三年中,她自以为近乎完美的死遁和伪装,是否其实都被人暗中一直看在眼里? 可她却毫不知情。 不知对方身在何处,不知对方是谁,也不知对方目的为何。 一股寒意自宋沅的四肢百骸蔓延开来。分明是初春时节,她却感到四肢冰凉彻骨,久违地感到了恐惧。 烛台上燃烧的蜡烛滴下一滴烛泪,火光闪烁了几下,暗了下去。 宋沅抬起头来,揉了揉眼睛,取过一边的剪子,剪去一段烧过的烛心,整间客房才又明亮一些。 她重新提起笔来,在砚台边刮墨,继续在纸上整理思绪。 目前关于这件事情虽然处处透着诡异,但可查的方向却不多,且并不明晰。她所能想到的,只有湖山书局曾出版过的书卷,苗疆蛊术,孺子歌的传唱。 但这三样东西,或是浩如烟海,或是无迹可寻。幕后指使之人定然智谋过人、城府可怖,才能在掀起巨大波澜的同时,将自己始终藏得如此之深。 她正凝神沉思之时,客房薄薄的木门被叩响。 她与苏珩自县衙书房回来后,已然过了子时。此刻客栈中的客人和杂役早便都歇下了。夜色如墨,整座客栈一片死寂,听不见任何声音。 这声轻轻的叩门声便显得尤为突兀。 透过蜡烛微弱黯淡的光,宋沅隐约可以看到,有一道颀长人影立在她的门外。 她极快地强迫自己镇定下来,轻手轻脚地自书桌后站起身,反手握住贴身的匕首向门边挪去。 待到快到门前时,她听到门那边苏珩刻意放低的声音:“兰思,是我。” 宋沅登时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分卷阅读83 长出了一口气,轻轻拉开门,侧身将他让进来。 苏珩看了看她书桌上还未收起的笔墨和点燃的蜡烛,叹了口气:“我见你房间的烛火始终燃着,便来问问你为何还不歇息。可是方才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有些害怕?” 他低头看向她的眼眸在这间小小的暗室里亮如星辰,令她有些许宽慰,也不知从哪里找回了勇气,仿佛一直飘忽不定的神思抓住了什么实物可依傍,竟有些斗志昂扬地想去与那幕后之人以此局为棋对弈一局,看看究竟是谁更胜一筹。 宋沅摇了摇头,有些虚弱地侧身靠在墙壁上:“只是方才有一些,但现在已好多了。我正整理线索,看看这件事要从何查起。比起恐惧,这种为人在暗处监视和暗算的滋味,其实更令我厌恶。” “湖山书局、苗疆蛊术、孺子歌,”苏珩走近书桌,看了看她宣纸上所写,颔首肯定道,“与我所想一致。此次我晚你一步来黔中,便是去差人给温沉璧送了个信,让她留意严朝和湖山书局。” “这件事早就已将朝堂牵涉其中,那么便合该利用朝堂的力量去解决。”苏珩俯身啄吻了她的唇一下,笑道,“兰思便快歇息吧。若是有了什么新点子,明日再议也不迟。” 苏珩的眉眼近在咫尺,温柔又清俊,令人有些神晕目眩,宋沅定定地凝视着苏珩,不知为何有种莫名其妙的直觉。 苏珩在故意隐藏些什么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的小天使可以收藏一下呀~ 感谢在20200324 22:20:20~20200326 22:43:4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南楠喃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四十七章 上清坊 宋沅又回到了上元夜的彩衣大街。 眼前只有浓墨般的黑夜, 视野中少有的鲜明色彩便是戏台上随风摇曳的红纸灯笼,还有半空中依旧在僵硬起舞的诡异傀儡。 她站在人群外围,看到不远处自己的身体正委顿在地, 面无血色,没有一丝生气, 却随着悠扬的南疆鼓乐声朦胧睁开双眼。 看傀儡戏的百姓衣着灰暗,几乎快要融入到夜色中去。她看到他们正三三两两地聚拢到一起, 对着她的身体指指点点。 宋沅心中一紧,连忙习惯性地低头去查看自己的手,却在恍惚间倏地回到了自己的身体之中, 毫无防备地看到一双血肉腐烂的手。 那双手似乎比上次腐烂得更厉害些,她原本白皙细嫩的手指变得发黑发臭,之间甚至有蛆虫蠕动。 梦中人往往很难意识到自己身在梦中。 她的心脏似是被人蓦地攥住了, 全身血液倒流, 轻轻发起抖来, 用尽所有理智才抑制住自己尖叫出声。 正在她六神无主之时,人群如潮水般分成两边, 有一位戏班班主打扮的中年人从台上走了下来, 向她伸出双手。 她如受到蛊惑般想要伸出手去, 却发现自己根本动弹不得。 紧接着,系在她关节处上的丝线提起她的手臂。宋沅惊愕地发现,头顶那看不见的手正通过提线操纵着她, 搭上戏班班主的手。 她挪动僵硬步伐向前方的戏台走去。 宋沅猛地睁开双眼。 清晨的日光透过客栈的木窗漫进房间,视野所及皆是令人心安的光明景象。 她阖上双眼,长出一口气。鬓边和枕上都浸着她的冷汗,凉沁沁的。 胸腔里心跳如擂,她的耳边甚至还依稀回荡着自己在梦中那双腐烂得露出白骨的双腿, 行走时敲击在地面的“咚、咚”声。 她攥紧了被子,拉到下巴,将自己全然包裹在里面,侧身蜷缩起来。 鼻端睡莲与沉香的香气愈发浓烈,她睁开眼睛,看到临行前小秋赠她的香囊正安静地躺在枕边。 她从被子里伸出手,将那只香囊拿回了被子里握住。 香囊鼓鼓的,装着不知什么香料。宋沅抓着它捏来捏去,觉得很有趣。 她近来的睡眠不大好,三夫人特地调了有安眠作用的香送来给她。小秋平时在她身边的时间最多,与她最为亲厚,便自告奋勇承担起缝制香囊的任务。 熟悉好闻的香气的确令她找回了些许安全感。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中,她都习惯于将这只香囊放在身边入睡,来摆脱那些诡异可怖的噩梦。 可如今,她又开始做类似的梦了。 客栈的大堂内备了朝食。 宋沅下楼时有些晚了,大堂内只有零零散散几桌客人尚在,大多客人都已用完朝食动身离去,只留得一桌狼藉。 店小二本正在一边哼小调一边擦桌子,见她来,连忙热络地迎上来,摆出一副讨喜笑容,问她要些什么。 自宋沅恢复女装,无端多体会到了许多人间真情 分卷阅读84 。 萍水相逢的人都对她笑脸相迎,连谈生意时都能多收获几分容让和和气。 其实她不再如少年时一般喜欢娇艳欲滴的妆容,还有华贵夺目的发簪花钿,平日里需要张罗生意,装扮都有些敷衍,此刻更是宽袍大袖未施粉黛。 但到底她曾经是金陵首屈一指的美人,流落民间十多年也未抵消几分她的美貌,反而收敛了曾经那令人觉得遥不可及的锐气,添了几分亲切动人。 店小二只觉得眼前美人眉眼漂亮得不可方物,却又不似娇小姐那般高高在上、傲气逼人,反倒是很有几分亲和力。 她眉眼弯弯地舒展了一下筋骨,侧过身去,看了看大堂内。 果然,赵乾和苏珩正坐在进门左手处的一张桌边,赵乾风流俊逸,苏珩则更是清俊儒雅,两人出众的气质容貌引得路人频频回首。 看到桌上摆着当地特色的蒸饼和汤饼,还有不知名的粉红色点心,她向小二笑道:“再送一份汤饼到那桌上吧。” 小二道:“原来姑娘是那一桌的?那位玉色长衫的公子已经替您叫了汤饼,正在厨房温着,这就让人给您端上来。” 黔中小店的木桌凳有些粗糙老旧,但却胜在质朴。店小二殷勤地又为宋沅擦了擦桌子,把她的汤饼端了上来,又热情地送了一壶茶水。 宋沅一手杵在桌上支着脑袋,一手用木勺拨弄着碗里的汤汁,心中还是不由得反复回想昨晚的事。 她觉得一直以来,都有什么非常重要的线索被她忽略了。脑海里混混沌沌的,千思万绪纠缠在一起,她总是抓不住关键的那一点,便愈是无法释怀。 赵乾见她脸色灰暗,苏珩在一边眉头微颦,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全然不知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还以为是闹了别扭,便试图活跃气氛道:“不日便是上巳节了,你们两个,要不要去澧水边踏青采兰,凑凑热闹?” “上巳节?”宋沅稍稍回过神来,舀了一勺汤饼送入口中,随口说道,“好久未曾听说这个节日了。” 赵乾道:“三月初三,祓除畔浴、祭祀宴饮,过去咱们大吴的春祭不正是承了隋唐以来的习俗在过上巳节。不过后来,负责春祭的昭怀长公主出了事,咱们陛下便废止了春祭。” 他压低了声音,语气间颇为感慨:“现如今,也只有这偏远的南疆保留了些许上巳节的习俗了……这昭怀长公主到底也是红颜薄命。” 赵乾怕是不知道,自己与如假包换的长公主已称兄道弟十年之久了。 宋沅摇着头笑了笑,瞥了一眼坐在身侧的苏珩,他抿了抿嘴唇,面色不大好看。她正想说点什么,却忽然于电光火石意识到了一直以来被自己忽略的关键。 对方屡次向她出手,目的从来不是商人宋沅,而是昭怀长公主姜祎。 一个商人,即便是富可敌国,也很难掀起什么风浪。 但一个牵涉了无数皇室秘辛的公主,却大有文章可做。 对方想要利用昭怀长公主的身份做些什么? 究竟是怎样的利益驱使,值得他们耗费十二年的时光,在中原与西域各国布下天罗地网。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到底想要换来什么? 她想到了连日来侵扰自己睡眠的诡异噩梦,还有幕后之人惯用舆情造势的手段,忽然意识到了关键所在。 乐平公主当年的死,唯一的意义便是扶当今皇帝姜褚上位。如今这个组织重新将目光放到她身上,必然是要长公主重现于世。 若是若干年后,乐平公主重现人间,必然会引起的,便是世人对于当年那场政变背后真相的探究。 届时,若是有人打出乐平公主的名号,那便是名正言顺的正义之师。 到时必是一场大乱。 宋沅神思恍惚,她的手蓦地被人握住,一道清越却沉稳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我不会让你所担忧的那些事情发生。” 她恍然间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苏珩如水墨画般的眉眼。他的眼睛定定地瞧着她,可她却觉得有些晕眩,与他之间仿佛隔了一层模糊的水雾。 她全然想通了。 苏珩瞒着她,是一早便意识到对方的目的是她。他在担心她。 十二年前,他一定相信她没有做下那些事情,因而便知道她之所以抛却身份流落民间,始终不曾泄露任何风声,是为了成全姜褚,为了保大吴江山的安稳。 他在十二年前拖着病躯醒来,得知的便是她的死讯。那样寂灭的心境,和其间落寞的十二年,他无法在失而复得后再次承受。 苏珩在怕,她会再次为了保护什么而牺牲掉自己。 而她们在幽州发现的那枚鸣镝,意味着姜镇早早牵扯进这件事中,也应当是想要探查这个组织,将她解救出来。 “既是你已经发觉,我便不再瞒你。” 苏珩摇了摇头,牵着宋沅走到自己的书桌前。他从屉匣中取出一封未署名的信,在桌上展开。 信上的字迹十分整齐,秀气却又不失力道。宋沅只看 分卷阅读85 了几句,便明白这是有关那股势力的消息。 “温沉璧暗中派人查了严朝,他祖上是新溪县人,这与我们得到的消息一致,继续探查下去,得到的消息却似乎没有任何不妥。他是太和三年的贡士,在朝为官近三十年,一步一步做到今天的位置,言行政绩都较为中规中矩,并没有明显的差错。” “但温沉璧查到,严朝的一位妾室出身却大有蹊跷。这位妾室名叫酥娘,是严朝七年前纳进府中的。而在跟了严朝之前,这位酥娘曾是上清坊的歌姬。温沉璧查了三个月,才从一位上清坊曾经的老杂役那里得知,酥娘的家乡正是苗疆。事实上,这上清坊惯于在各地搜罗美人,然后送往金陵,而其中,来自苗疆的美人则是数不胜数。” 宋沅皱起眉。 “而更为蹊跷的是,秦远曾经亦有一位红颜知己是上清坊的舞姬,这位舞姬与他还有一个儿子。” 作者有话要说:  温沉璧的cp是这位舞姬的儿子,如果有小天使有兴趣,我就放一个文案开预收~ ☆、第四十八章 江湖之远 “这位舞姬在许多年前便去世了, 且至死也未被纳进秦府,只有她的儿子后来被秦远接了回去。虽尚且不敢确定秦远当年所为是否与她有关,但若说秦远与严朝都是巧合, 那未免也太牵强了些。” 宋沅点头附和:“既然明有秦远,暗有严朝, 恐怕朝中还有他人亦是这股势力的暗线。” 她继续将那封信笺读了下去。 温沉璧在信中提及,十三年前, 她在江州做童生的时候,曾无意间注意到有孩童口中传唱曲调怪异的孺子歌,内容与宋沅苏珩在新溪发现的那首极为相似。 她在经史方面亦是佼佼者, 因此不难推断到这首孺子歌背后的意义。值得庆幸的是,她特意留意了询问了身边传唱的孩童,究竟是在哪里学到的这首歌谣。 当年的温沉璧一路探查, 越过苗岭, 询问到所有的歌谣, 都是来自大娄山下的一座村庄。 她当年尚且是豆蔻之年,只是单纯抱着好奇心, 因此并未继续深入, 也隐约察觉到了危险, 无力深入,却未曾料想日后会有这样惊天的阴谋。 宋沅提笔,在面前铺平的宣纸上简单勾勒出现今中原形势:“吴国以江南为腹地, 占据淮水以南、巫山以东。” “燕国与我们相邻,在淮水之北,秦国则与我们以巫山为界。燕、秦、吴三国领土在幽州交汇,此地与西域的楼兰之间,仅隔着一道玉门关。” “而我们所处黔中, 是秦国与吴国的交界处,向西行三日便是苗疆,一路北上两个月便可到达玉门关。” 宋沅收起笔,抬头看着苏珩:“怀瑾,虽然此时我手中尚无证据可以证明,但既然这股势力费尽心机在吴国布下这样一张网,那么极有可能秦国与燕国亦有相同的境况。如此一来,他们的目的便不可能单纯是吴国的天下。” 她抿了抿双唇,眼睛里是沉透的墨色:“而是一统中原。” 当今中原有四国,北燕、西秦,东吴,而蓬莱远在东海。 四国之间相安无事已有百年之久。除蓬莱地僻,与其余三国鲜有来往外,燕、秦、吴三国实力相当,早已结为睦邻、互通有无。 若是一国之内出现叛乱,其余两国为制衡之道,定会相助镇压。 而若是三国之内都渗透进了这样的势力呢? 苏珩颔首,伸手点了点宋沅的地图:“如你所言,据我的人回报,秦国中似乎亦有可疑之处。秦国的端王是当今秦国皇帝的亲叔,手中掌握着秦国最精锐的铁骑,由于皇帝登基时尚且年幼,曾代为理政,在朝政上威望也甚高。自八年前小皇帝登基起,便有传言端王欲要取而代之。” “八年过去,端王并未起事,也从未被抓住切实的罪证,反而交出了一部分权力。但端王与皇帝之间的关系,几乎已经紧张到一触即发的地步。” 苏珩的手上移,又点了点玉门关:“而五年前,楼兰使者前往燕国求娶公主和亲。燕国与楼兰世代姻亲,燕国皇帝当即许诺将自己的女儿华阳公主嫁往楼兰。而公主自燕国都城蓟城出发后两个月,过了玉门关,便遭遇伏击,送亲的队伍连带公主全部葬身大漠。” 宋沅吸了一口气:“如此一来,楼兰与燕国两国的关系便出现了裂缝。原本楼兰是燕国的盟国,若是燕国内乱,楼兰必然出手相助。但如今之势……” 苏珩负手,眼中墨色流转,继续道:“不仅如此,根据弗拉特斯的情报,楼兰王前月病危,原本应迎娶华阳公主的那位大王子,此时在王室中与民间呼声最高,身后恐怕有一股不明势力的支持。” 宋沅以手支颐,沉吟着在原本的地图上添了几笔,而后沉着道:“既然我们已经有所察觉,他们便无法继续兵不血刃、偷天换日,布置了十几年的心血定不会就此弃了,为今之计,只有起事。而起事所需粮草、药物、财物等一概供应,便是我们需 分卷阅读86 要抢占的先机。” 到底二人曾为国子监同窗,共同修读过策论兵法,而后他又在朝为官、身居高位数年,苏珩只看了几笔宋沅所添的线条,便知晓了她的用意。 他的眉头终于颦起,一贯运筹帷幄的神态也出现了担忧:“你是要用自己在商路上的影响力,切断他们的这些供应?” 宋沅托着脸,身子歪了歪抬头凝视苏珩,乐道:“果然和天下一等一的聪明人讲话,就是这般通透。” 他察觉到自己的心跳有那么一瞬停滞,气息也连带着有些不稳,冲口而出:“不可。与这样的势力相斗,并非一人之力可为。朝廷已知晓此事,便应交给朝廷来做。” 宋沅定定地看着他,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情绪几经起伏,最终化为一声轻轻的叹息:“阿珩,你关心则乱了。” 她唤“阿珩”的语调有些软糯绵长,同平时正经的“怀瑾”不同,似乎含着浓浓的复杂情绪。 苏珩的眼神软了软,她继续道:“从朝中辞官后,你与我在天下广办学院,救济女童,我不相信你会对此事作壁上观。”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她轻轻说道,随即被拥入了一个充满杜衡香气的温暖怀抱,“这是你与我一直以来的共识,不是吗?既然你要做,那我也会做的。” 宋沅听到耳边传来一声缱绻的叹息,苏珩伸手将她抱在怀里,阖上双眼:“我同你说过,情便是不能自控。若是他人,我定会支持这样的义举。可是是你,我却希望你永远离这些事情远远的。” 他的语气中沾染了些许湿意:“你已经不是大吴的公主了,你并没有为它以身涉险的义务。你给这个国家的,已经比它给你的多得太多了。” 宋沅笑了笑,伸出手抱住他瘦削的腰身:“从前我也曾这样认为过。” “可我越来越发现,我其实永远都无法割舍自己与吴国的关系。我之所以能够这样骄傲,之所以在经历了十二年前的事情后,能够这样快地再次爬起来,是因为当年母亲赋予了我寻常女子无法拥有的教育和眼界,这是拜举国供养,还有长辈和老师的悉心教导所赐。” “而这些东西,并没有因为姜祎的死而在我身上消失。” “阿珩,你那么聪明,能够理解我所说的,对不对?我生于斯,长于斯,骨血与灵魂都是这个国家的恩赐。” 她抱着他的脑袋,脸贴着他顽皮地蹭了蹭,模样如少女撒娇时的娇俏,却说着无比郑重的话。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为吴国倾尽全力,与我是否依旧是公主,并没有关系。” 一室静默。良久,苏珩听到自己的声音回答道:“好。” 宋沅开心了起来,她伸出手弹了弹他的额头:“要相信我,哪里就那般容易牺牲呢,说不定我还可以做个功成名就、名垂青史的商人。” 苏珩微微笑了笑,扣紧她的十指,极轻极淡地说道:“好。” 他会为她筹谋好一切。若是有一日,事情当真到了无可控制的地步,他也会有办法令她做最终的赢家。 车轮在黄沙尘土上骨碌碌地碾过。自黔中回到扬州,一路景致变得愈发生动。江南四月,桃花已经开过了,枝头绿意尚浓。 宋沅回到了久违的茶坊中,店里的猫猫都好久未见她,亲昵得紧。 她被一群猫猫围在中间,一会儿揉揉红豆,一会儿把偷偷爬到自己身上去的芋圆拿下来,幸福得不行。 唯有小特不同,这只猫见了与她同行的苏珩,一路飞奔,差点没在拐弯时滑倒,最终扑向了他。 宋沅装作没看见,挥了挥手转过身去,开始张罗起生意来。 店里一直是小秋在掌管。多日不见,她竟觉得小秋出落得越来越漂亮了,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发现原是眉眼长开了。 她翻账本的时候,随口笑问了句:“你是不是快要及笄了?” 小秋乐呵呵地说:“劳烦宋先生还替我记得,今年夏天过后我便过了十五岁了。” 宋沅促狭道:“当初把你接回来的时候,你才十二三。如今已是可以嫁人的年纪了,若是有中意的人,记得与我说说。我替你去张罗亲事。” 小秋猝不及防地被闹了个满脸通红,连忙道:“才不要呢,我的抱负可是很远大的,我要和宋先生一样,做一个顶厉害的女商人。” 宋沅用眼神瞟了瞟外间被小特缠住的苏珩,继续调戏她:“可宋先生也有中意的人呀,谁说顶厉害的女商人就不能有中意的人啦?” 不知从何时开始,扬州城里开始时兴起西域的饮食。 那些原本由宋沅的茶坊售卖的点心和茶饮,配方开始流向民间。其实其中大多数的做法并不复杂,但做出来的食物却非常可口,与中原食物有许多不同之处。 不过身在扬州城,距离西域千里之遥,大家无法像宋沅那样得到这些食材,便也无法自己制作。而众人未曾预料的是,仅仅半月之后,大批的西域物产开始在市场中流通。 分卷阅读87 物美价廉的食材、香料、经劵、宝石,几乎是一夜之间出现在扬州,开始改变这座城中百姓的饮食和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  啊最近多了好多小天使,想听听对于这篇文的看法和意见什么的~自己闷头写也不知道好不好TAT ☆、第四十九章 白玉簪 “原来你竟打的是这个主意。”赵乾用折扇一下一下敲在掌心, 颇为赞许道,“我还以为你辛苦了这些年,想在扬州做点小生意, 清闲下来。” 侍女给两人端上茶水。他持起茶杯,用盖子撇了撇茶叶沫, 继续说道:“没想到你竟然用一家小小茶坊打通了扬州整座城的市场,甚至连周遭的临安和金陵亦有涉足。如今西域与中原商路上四成都是你的货物, 这下可赚得盆丰钵满了。” 宋沅端起茶水啜了一口:“的确是不少。不过想要将西域的物产真正推及到临安、金陵以及更多的地方,还有好长的路要走。若是能做成这些,将来我也盘算着把供货这一项事务转手他人。只把着这条渠道, 更是一本万利。” 赵乾将茶杯放下,摩挲着手中的折扇感慨道:“我早便说过,你这般见识与行动力, 根本不似寻常女人。” 二夫人才踏进偏厅便听了这么一句, 登时给他惹恼了, 反问道:“寻常女人怎么?” 赵乾脊背一僵,立即灰溜溜地夹紧了尾巴:“我有批茶叶要到了, 眼下还有事需要我去处理, 你们二人且聊。” 二夫人瞪了一眼他落荒而逃的背影, 转过身来叫身边侍女把手中点心放在茶几上,随后笑眯眯地看向宋沅:“你许久没来府上,可是最近有何事绊住了?” “唔, ”宋沅不愿让她蹚这趟浑水,于是含糊道,“有许多货物需要打理。” 二夫人倾身凑过来,有些心疼道:“你又憔悴许多,眼下一片乌黑, 是睡得依旧不好吗?” 宋沅点头,眉眼都沮丧得耷拉了下来,可怜巴巴的:“上次筠筠给我调的香,最初开始用的时候的确有效,可最近不知怎的,我又开始做噩梦了。” 二夫人神色微变,伸手握上宋沅的手腕,将指尖搭在她的脉上。 她的眉头微微颦起,喃喃道:“这不该呀。” 宋沅问:“不该什么?” 二夫人摇了摇头:“你近来莫要太操心那些生意上的事情,把身子调养好是最重要的。另外……平日里与人接触,也要多加注意。” 末了她收起一副正经模样,笑得促狭:“做噩梦么,找个枕边人便好了。” 茶香氤氲,一室静默。 苏珩的指尖在微凉的白玉茶杯上摩挲,楼下大堂传来的琵琶声掩盖住了对面女子低低的一声叹息。 “她体内的蛊毒又重了几分,”二夫人的眉头皱得厉害,一改往日的浓妆,眉眼间竟是出乎意料的柔和,“已到了务需重视的地步,不然我不会特意前来与你见面。只是这毒有些奇怪,似乎是斟酌着加剂量,不想要了她的命。” 苏珩的指尖捏紧了那只小小的茶杯,眼中墨色如乌云般浓稠。 二夫人又说:“她也许还未察觉,但这样的手法,定是她身边人所为。最为安全的做法,是将她周身的物品和所接触的人都一一检查,才能断了那毒的来源。” 她说罢,凝视对面的男子许久,却未得到回应,于是问道:“你是如何想的?” “我在想,”苏珩望向窗外,声音低沉道,“她恐怕已经察觉到了,而且对于此事,有了自己的计划。” 苏珩并未猜错,当天他回到自家院里,便见到白宛在一边扫院子,一边同她挤眉弄眼。 他顺着白宛的眼神抬眼望过去,只见宋沅正站在他书房里,捧着一本从他书架上取下的书在读。 他脱下大氅走进屋中,抽出她手中的书卷,俯身笑道:“在读什么,嗯?” “原来你也会读这种书,”宋沅调笑道,“只是随手翻来看看,就发现了阿珩的小秘密。” 原本以为以苏珩的性格,看些古人写的灵异志怪就够了,谁料想还在这里看到了话本。她还以为只有她会看话本呢。 苏珩卷起书,轻轻敲了敲她的头:“你呀。” 宋沅道:“你在书斋未用膳吧,去我家用如何?” 苏珩转身将那卷书放回书架,想到赵二夫人的嘱咐,动作微不可见地顿了顿,随即恢复笑容道:“不如将那些菜色叫人送到我这院里来我们一同用吧,还有你的衣物也送来一些。” 他绕到她伸手,俯身将她揽在怀里,声音低沉地引诱道:“来陪我住一段时日,可好?” 宋沅的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整个人变得有些酥软,脑袋也晕乎了。 她伸出手捏住苏珩的下巴,啄了一下他的嘴唇:“好。” “我已经将在商路上的一切布置好了。” 用过晚膳,苏珩坐在院子中读书,宋沅在他 分卷阅读88 身后替他束发玩:“凡是经由南疆、西路的货品供应都会经过我的人,而连通其他方向的商路我也都打点好了。只要有可疑的不知去向的货物通过商路,一定会引起我的注意。” 苏珩翻着书页的手顿住,心中忽然被人捏紧,果然,宋沅继续说了下去。 “我知道我身上中了蛊毒,也知道这毒不能再拖下去了。而我们没有时间,同样意味着他们的计划就要开始了。” 他的呼吸一滞。 她挑起他几缕乌黑的长发,在手中编来编去:“所以我们目前能做的,无论如何只有去大娄山下的那座村子看看。无论是为解我身上的毒,还是为了揪出幕后主使。” 苏珩放下手中的书,握住她搭在他肩上的手,道:“汉王殿下已经在留意此事,幽州以及全国各要塞的布防都已经安排妥当。若是我们前去大娄山,也可请他派兵马相助。” 宋沅将自己的步摇拔下来,插在苏珩的发间:“依你。” 她偷偷将他的白玉簪留在掌心里。 “温沉璧已开始着手肃清朝中的暗线,想必陛下也已经知晓此事。”苏珩继续道,“不知陛下是否能够准了汉王派兵前往大娄山。” 姜褚吗? 宋沅低垂眉眼,脸上的神色看不出喜怒。 他是个城府极深、疑心颇重的皇帝。 她早已不确定与他的手足情分是否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更何况在经历了十二年前的事情和漫长时间的消磨后,那点情分如何还能支他下旨允许一个手握兵权的王爷带兵去大娄山? 宋沅觉得,这样的可能性极其渺茫。 因此真正见到姜禛的时候,她结结实实地吃了一惊。 原本病弱瘦削的少年已经长得很是高大,穿着一身戎装,英姿飒飒地骑在骏马上,身后跟着装备精良的数百骑精兵。 如今的他已经不再叫做姜禛,在姜褚登基后,为了避皇帝讳,而改称了姜镇。 但姜镇的眼睛却分明如少时一般明亮,像是辰星一般灼灼地向她看来。 在她还未回过神的时候,马背上的青年一跃而下,来到她的身边,向她伸出双手,然后将她紧紧抱在怀里。 他身上冰冷坚硬的盔甲在此刻有了实感。姜镇将头埋在她的颈窝处,带着哭腔喊道:“姐姐。” 十二年前,姜褚并没有向姜镇透露丝毫有关于姜祎的安排。 他不允许他去地牢中见姐姐,在那时,姜禛才知道从前姜褚温文的外表下掩藏了对他多么深入骨髓的恨意。 所以当姜禛听闻鸾鸣宫起火的消息,当年那个孱弱苍白的少年,是真的以为自己唯一的亲人、唯一真心待自己好的姐姐死去了。 那么温柔善良的姐姐,死后还要背负一身原本不属于她的骂名,尸骨无存。 他尚且年幼,不清楚这背后到底有什么曲折,但是他恨姜褚,恨那同样间接害死姐姐的女皇。 可他却也清楚地记得姐姐曾同他说过的话。 “你皇兄的才能不在我之下,来日若是他继位,你也要好好辅佐他。” 他躬身从姜褚手中接过封王的旨意和拜将的虎符时,少年皇帝望着他,得意地眯了眯眼睛。 拜将台有数丈之高,最近的侍者也在百步开外。 裹挟着凉意的风将二人的衣袍吹得猎猎作响。他没有直起脊背,维持着躬身的姿势,一字一句道:“臣名为镇,镇守的不是陛下的江山,而是死去的姐姐曾全心爱着的这片土地。” 姜褚墨色的龙袍上,金线勾勒出的龙爪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他的眼睛如黑曜石般,亦闪烁着暗金的光芒。 “无所谓,”姜褚道,“无论是哪一种,你肯忠心地守着大吴一辈子,便是得偿朕愿了。” 他伸出手拍了拍姜禛的肩膀,笑道:“自此一别,不知何日才能相见。朕日日守着这皇宫,鸾鸣宫虽毁,国子监、浮云台、舞乐司,却处处都是皇姐的气息。而你,幽州地远,怕是再难有故人入梦。” 他仿佛是极为开心,负手长笑而去。 身后单薄的少年握紧了手中的虎符,生生在手中留下了红痕。 自那以后,他赶赴幽州,将全部的力气都用在习武。汉王与普通士兵共同操练、勤于理事,天生体弱的汉王长成了挺拔高大的青年,偏僻苦寒的幽州也成为了各国商贾云集的繁华之地。 可他却从未料到,这一世还有一日,能亲眼见到自己的姐姐。 作者有话要说:  专栏里接档文《帐中香》求预收~ ☆、第五十章 梦回 苗岭群峰蜿蜒百里, 草木葳蕤,是隔绝苗疆与中原的一道绝佳屏障。 越过苗岭,大娄山便近在眼前。宋沅背着自己的行囊跟在姜镇身后, 拨开繁茂的藤蔓草木,向温沉璧信中所指的那座村落走去。 日已西沉, 她借着黄昏日光粗略打量了一下周围的地 分卷阅读89 势。 苗疆多山,易守难攻, 骑兵几乎无用武之地。加之将要入夏,暑热难捱不说,山中的毒蛇毒虫也会大幅削弱军队的战斗力。 果真如苏珩所言, 兵刃相接是下下策。最好的办法是将朝中暗线拔除,切断粮草等各项供应,各国严加监察, 将还未来得及实施的计划粉碎。 宋沅正暗自思忖, 在她身前开路的姜镇突然停下脚步, 转过身向她伸出手来,示意她握着他的手跃下山坡。 曾传出那首诡异童谣的紫泉村, 已在他们面前数百步的地方。 由于地势险要, 出行不便, 苗疆的村落大多不与外界来往,不似江南的农家那样富庶。 村口的石牌坊已经有些年头了,有些破落。而牌坊后的村子里, 举目望去皆是陈旧的破败吊脚木楼,院落中的陈设也看得出很是清贫。 见宋沅几人行近,坐在村口闲话的几位妇人有些奇怪地看了看他们。 走在最前的姜镇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道:“我姐弟三人是途经此地前往闽南贩茶的商贾,赶了一日的路, 眼见着便要日落,今日怕是走不出这大娄山了。若是各位夫人能行个方便,允我们在村中歇歇脚,定当重重答谢。” 几位妇人将三人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又交头接耳了片刻,而后其中一人松口,以口音极重的中原话道:“随我来吧。” 那位妇人家中的院子以篱笆围成,院中栽着一大片宋沅叫不上名字的植物,看上去长势极好。 她俯身在水缸中舀了水盛在三只破碗中,递给宋沅,随后又转身进屋,唤了一声。 宋沅抬头顺着她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位干瘦矮小的老妇人拄着拐杖走到门边。在那位年轻妇人同她交谈时,一双极为凌厉的眼睛向宋沅他们的方向看来。 “当真要分开行动?” 姜镇看向她的目光里充满了担忧,月色隐隐,将青年的轮廓勾勒得很是柔和。 宋沅看了看天色:“时间太少,现下是丑时,寅时便会有村民起身,到那时我们便再不会有机会。况且,一同走动也太过显眼。” 姜镇的眉头颦起:“我固然知道,但若是如温丞相所言,这村子中必有古怪,而且与你恐有渊源。我放心不下……” “我这些年也粗略学过些防身之术。”宋沅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腰间,笑道,“一有异动我便会放出鸣镝,我自己可以撑到你们来救我。” 姜镇抿了抿嘴唇,不由得看向一旁的苏珩。 苏珩向他微微颔首:“相信你姐姐。” 宋沅转身,推开三人歇脚的那户农家半掩的木门。 她浑身的血液都仿佛沸腾了一般,灼烧得她的脸发烫,令她的眼前有些晕眩。宋沅咬了咬牙,捂住自己的心口,跌跌撞撞地向屋内轻声摸去。 自她走进这户农家,便觉得身体中似乎有什么与这里产生了共鸣。宋沅几乎可以断定,这里一定有什么与她身上蛊毒有关的东西。 夜色浓稠。她在正厅的墙壁上摸索着,想要检查墙后是否有机关暗道,这吊脚楼一定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简单。 忽的心口一阵剧痛,她跌坐在地上,面色倏地变得苍白,冷汗顺着额角流了下来。 有灯光照在她的脸上,她抬手挡了挡,从指缝间看到那老妇人阴鸷的双眼。 她穿戴整齐,提着一盏昏黄的灯,正居高临下地看着宋沅。宋沅心中一惊,连忙去摸腰间鸣镝。 老妇人黝黑干瘦的面孔上露出一丝狰狞的笑容。她的眼睛极为有神,在提灯昏黄的光芒下变得凌厉无比。 宋沅向旁边一滚,躲开老妇人的攻击,借势抽出腰间软剑,起身虚刺一招,那老妇人轻易便以拐杖挡开。 她连忙趁老妇人闪身的功夫,足尖一点运起轻功向门外掠去。 鸣镝在空中发出刺耳的声音。宋沅却猛地顿住了脚步。 门外那座原本破落灰暗的农家院落中,无数绿莹莹的光点在地面上流动。 宋沅低下头去,只见无数只百足虫正在地面上向她爬来,那些绿莹莹的光点竟是虫背上的斑点,在黑夜中汇聚成了一道星河。 来不及斩杀几乎爬到脚边的百足虫,她感到背后有什么破空而来,连忙转身挥剑去挡。 “锵”的一声,她的软剑与老妇人手中拐杖相撞,而后她看到有一只紫黑色的百足虫从老妇人袖中直直向她飞出。 “殿下,醒醒。” 耳边传来熟悉女声的温柔呼唤,宋沅的思绪似乎被人从虚无中唤醒,她的睫毛颤了颤,而后微微睁开了双眼。 明媚的日光令她有些许不适,不由得伸手挡了挡。 头顶是一颗茂盛的合欢树,枝冠繁茂,绿意浓浓,还未到开花的季节,粉色小花藏在交叠的绿叶中。阳光在枝叶的缝隙间投下斑驳的阳光。 她有些茫然地微微侧了侧头,而后感到额头一痒,一朵半开的合欢花从她的额前落了下来。 身边传来少女的轻笑, 分卷阅读90 她循着笑声看去,登时愣在当地。 那是白术。 见宋沅愣住,白术连忙上前来笑着搀扶她:“殿下,您午睡昏了头么,怎么醒来这样愣愣的。” 宋沅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的白术。 少女穿着鹅黄色的宫装,体态丰腴,面容娇俏,与十二年前一般无二。连来搀扶她的手都是温热的。 可是真正的白术,早就死在永寿元年腊月鸾鸣宫的那场大火中了。 她迷迷糊糊地被白术搀了起来,才搞清楚,自己原是靠着那棵合欢树下的美人榻上睡着了。 她扶着白术的手,转过头去,入目的是鸾鸣宫的雕梁画栋。 桂殿兰宫、层楼叠榭,在莺飞草长的暮春,美好得恍若隔世。 “殿下做了什么样的梦,似乎睡得不□□稳。”白术心疼地替她擦了擦额角冷汗,又借故替她整理衣装,向她挤眉弄眼地使了使眼色,“不知道叫秦公子画了什么去呢。” 宋沅尚有些混混沌沌的神思被“秦公子”三个字蓦地刺醒,周身一僵,如遭雷击。因为白术口中的秦公子,只有可能是一个人。 她鬼使神差地顺着白术的目光转过头去,看到不远处的画案后,秦晗正将笔搁下,理了理袍袖,温柔笑着向她看来。 宋沅看着那少年在和煦春风中的笑容,只觉得浑身冰凉。 秦晗面前的宣纸上画着一位倚在美人榻上小憩的美人。美人额间落着一朵半开的合欢花,更显得娇艳妩媚。 脑中有无数思绪纠杂在一起,宋沅在离他几步之遥的地方停住了脚步,开口问道:“如今是什么时候?” “已快要酉时了,”他笑着摇了摇头,“猗猗妹妹这一觉,可是睡了好久。” “不,”宋沅摇头,盯着他几乎有些偏执地问道,“如今是什么年份?” 秦晗忍俊不禁:“竟是睡糊涂了吗?如今是咸安二年,四月十七。” 宋沅猛地后退一步。 咸安二年,是姜褚登基后的第二年。 可是她为什么此时还会留在鸾鸣宫?鸾鸣宫和白术为何还好端端的? 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 宋沅抱着头蹲在地上,惊得秦晗连忙从画案后绕过来,亦蹲在她身边关切问道:“如何?可是身子有哪里不适?” “无妨,”宋沅向后挪了挪,“新帝可继位了吗?” “殿下,您究竟是怎么了,”白术也开始慌乱了起来,“大皇子殿下前年腊月便遵照先皇遗诏继位了,还下旨封您为长公主了呢。” 她俯下身来去扶宋沅:“您可是月前筹备春祭累坏了,被梦魇住了?奴婢扶您进宫歇息去吧。” 白术的手温热细嫩,触感那样真实,令宋沅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只是一场梦。 宋沅搭着她的手向殿内走去,喃喃道:“我以为我在永寿元年便死了,鸾鸣宫也被烧毁,所有人都在骂我。” “您只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白术道,“如今您是大吴的长公主,当今陛下唯一的亲姐姐,我们吴国最珍贵的明珠,永远不会落到那般境地。”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卷结束,马上开始最后一卷~ ☆、第五十一章 杏园宴 酱甘螺、五香鳜鱼、罐煨山鸡丝燕窝、鸡丝豆苗、珍珠鱼丸、清蒸时鲜、山珍蕨菜、蟹肉双笋丝。 原本清幽的鸾鸣宫此刻几乎被膳房的宫女踏破了门槛。一道接一道的山珍海味, 令整座殿内都充斥着令人欲罢不能的珍馐香气。 宋沅本来在偏殿看书,见膳房快折腾了两刻钟还没有停下的意思,实在忍不住, 走到正殿问正在张罗宴席的小内侍仲冬:“怎么做了这么多菜?” 仲冬连忙躬身行礼,规规矩矩回道:“陛下说许久未见长公主, 今日好容易才得空来同长公主一起用膳,所以让膳房多张罗了些长公主喜欢的菜式。” 宋沅惊恐道:“我今日用过这一膳, 不知日后要被洛祭酒磋磨成什么样。” 仲冬又躬下身去,门口传来少年轻快的笑声。 才结束议事的少年皇帝换了身轻便的常服,从宣政殿一路疾行而来, 额上沁着一层薄汗。 姜褚甫一进门,便有宫女上前伺候着他更衣、洗净双手,白术则带人开始布置碗筷。他拉着宋沅在桌边坐下, 笑道:“谁敢磋磨朕的皇姐?” “照这样下去, 若是没有人来磋磨我, 明年春祭我便会把鼓踏破。” 姜褚眉眼弯弯,端起备在一边的狮峰龙井啜了一口, 若无其事道:“那春祭的事情便不许再劳烦皇姐了, 从今以后皇姐乐意吃什么便吃什么。为了献舞而节制饮食的事情让旁人的姐姐去做吧, 朕可心疼朕的皇姐。” 一旁伺候的宫女内侍都自觉退下,殿内只剩宋沅与姜褚二人。 宋沅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姜褚又道:“皇姐猜猜看, 今日 分卷阅读91 安息使者来觐见,为的是什么事?” 宋沅夹了一颗鱼丸送进嘴里,两腮鼓囊囊的:“我怎会知道?” 她已经有很久没有接触过朝堂之上的事情了啊。 姜褚眯了眯眼睛,语气颇为不屑:“他居然和我说,安息想要求娶大吴的嫡公主。莫说是个庶出的三王子, 就算是安息大王子,我也绝不会同意。” 下人不在时,姜褚对着她便不喜欢自称为“朕”,也不许她用尊称称呼自己,好似在她面前他从来都不是手握大权、君临天下的皇帝,而只是她乖巧的弟弟。 宋沅怔了怔。如今姜褚还未婚配,因而吴国的嫡公主,只有她一个人而已。 她端着汤盅的手僵在半空中。 听姜褚这番话的意思,安息使者本应是替弗拉特斯来求娶她的。 宋沅皱起了眉头,忽然想到弗拉特斯曾和她说过,她小时候就答应了要嫁给他的。 她完全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可如今她没有去西域行商,与弗拉特斯的交集少之又少,怎会好端端的来求娶她呢? 难道他……说的是真的? 见宋沅听到自己的话后并未附和,反倒是目光凝滞、若有所思,姜褚有些不悦。他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可怕的想法,不由得开口追问道:“皇姐,你莫不是真的想嫁给安息的王子吧?” “不是。”宋沅回过神来,连忙摇了摇头,如实回答,“只是觉得很惊奇罢了。” 姜褚眯了眯眼睛,露出满意的笑容:“我想也是。西域哪里比得上大吴富庶,皇姐若是嫁过去了,岂不是要吃苦头。况且,我也不想将皇姐嫁去那么远的地方,那样我一辈子都难以再见皇姐一面了。” 他心情颇好地夹起一块鲑鱼肉,细心地将鱼刺剔去后放到宋沅的碗中。 宋沅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做?若是直截了当地拒绝了,恐怕也不合适。” “自然是随便寻个郡主封了公主嫁过去。” 宋沅抿了抿唇,虽然隐隐觉得这样做似有不妥,但也不知该如何开口。姜褚拽了拽她的衣袖,撒娇般道:“皇姐莫要再操心这些事了,我好容易才来一趟,我们聊些别的吧。” 春日午后的日光暖洋洋的,和煦春风裹挟着花瓣在半空中打了个旋,而后落在宋沅的裙摆上。 她坐在鸾鸣宫那棵合欢树下的美人榻,姜褚将头枕在她的膝头,阖上双眼。 “你年纪不小了,总是这样缠着姐姐撒娇像什么样子?”宋沅笑骂。 “昨夜里批折子批到了子时,卯时便被拽起来上朝了。”姜褚的声音低低的,“也只有这里能放松一下了,姐姐就允我休息片刻吧。晚上还要参加万国节。” 宋沅想到曾经随侍母亲接见百官女眷时,也曾受到唐女史的这般照顾,遂叹了一口气,轻手轻脚地取下他的发冠,打散了膝头的乌发,揉了揉他的头:“那便睡一小会儿,若是仲冬来唤你,你再走。” 五月初九,春闱放榜。十五,新科进士往杏园赴宴。 这一年春闱的主考官依旧是苏衔礼。杏园宴一向允许公卿贵胄参加,因此宋沅便也得以趁杏园宴的机会见上老师一面。 自从姜褚登基,她便再也没有参与过政事,自然也不会再听苏衔礼授课。长日居于深宫,好久都未曾见过宫门之外的景色了。 白术替她选了娇俏可爱的檀色襦裙,同这杏园景致极为相称。宋沅才从软轿上踏出来,便引来一众旁人的侧目。 繁花拂面,她的裙摆衣袂为微风扬起,融在了初夏和煦的风中。 宴席上都是御赐的佳肴美酒,还有杏园宴特色的樱桃饼。宋沅偷偷拿了一小块樱桃饼放进嘴里,左右打量,寻找苏衔礼的身影。 不远处的上首,老师被几位公卿贵胄围在正中,从表情来看,那些公卿贵胄显然极为恭维。而老师的表情则看不出任何情绪。 宋沅小口小口地吃着樱桃饼,不由得凑近了些,听到其中一人说:“苏氏果真名门,乃天下文人之首。今科榜眼竟是太傅大人的亲孙,想来日后又是一位朝廷栋梁啊。” 她愣了愣,这才蓦然意识到在这场杏园宴上会遇到谁。 咸安二年的春闱,二十一岁的苏珩曾在殿试中被钦点为榜眼,从此入仕。 宋沅连忙三口两口咀嚼完口中的樱桃饼,将自己的表情整理得端庄又漂亮,继续四处张望,却不见那抹熟悉的身影。 她有些失落,恰巧旁边亦坐着一位低头吃樱桃饼的妙龄少女,于是倾身凑过去,语气颇为讨好地问道:“请问,今年新科的三甲在哪里?” 少女擦拭了一下唇角的点心碎屑,站起身来恭恭敬敬地向她行了个礼,而后依次指给她看:“状元柳豫,探花李寻雅。” 宋沅追问道:“榜眼在何处?” 少女意味不明地看了她一眼:“榜眼被选做探花使,去替大家寻找花枝。” 宋沅不由得“噗”的一声笑了出来。 每每举办杏园宴,新科进士们 分卷阅读92 都要在宴前推选两位最为年轻貌美的进士作为探花使,遍游金陵城,采来最好的花枝在宴席上欣赏,方才算正式开宴。 这算是这群风雅文人春风得意之时的一点不成文的习俗,她觉得很有趣。想来以苏珩的气质容貌,被选为探花使,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一直没有什么表情的少女见她如此,突然笑了笑,开口道:“探花使游金陵的路线是事先定好了,依苏珩离开的时间来算,此刻应是到了秦淮河畔。” 宋沅道了声“多谢”,随即反应过来自己假意询问三甲,实则留意苏珩去向的心事被眼前的少女一眼看穿了,不由得对她有些好奇起来。 她亦是十八九岁的模样,容颜娇俏,一双眼睛生得尤为明亮。以宋沅的直觉和与这么多人相处过的经验来看,这定是个聪明又伶俐的姑娘。 不知为何,眼前这位姑娘令宋沅有些心生好感,她好奇地歪了歪脑袋,露出温柔的笑容问道:“我之前从未见过你,敢问你是哪家的小姐?” 少女幽深如黑曜石的眼睛看了看她,抿了抿嘴巴,向她又施了一礼:“新科进士温沉璧,参见长公主。” ☆、第五十二章 探花使 宋沅在周围人惊异的目光中, 豪迈地一把撩起自己的裙摆飞身上马。 白术自杏园中追出来,牵住缰绳,在马下仰头哀求道:“殿下, 您……起码换身衣服再出去呀。” 宋沅握住缰绳,笑道:“不许跟出来。” 说罢, 她双腿一夹马腹,那匹宝马便嘶鸣一声向宫门疾驰而去。 少女身上檀色的名贵云锦被随意地提在手中, 因未出阁而披在肩后的乌黑长发随着马匹疾行的风而簌簌翻动。 与其他公主有所不同,她十三四岁的时候便常在坊市中体察民情,若是要出宫, 就连宫门的侍卫见了都不会拦,白术便也只能随她去了。 许久未见金陵城的五月,景致依旧如她记忆中的一般雍容秀美。有过路的百姓认出马背上意气风发的少女正是乐平长公主, 立即引来一众惊呼与围观。 她笑了笑, 挥了挥手中马鞭。马吃痛, 速度便更是快了起来,将身后前来围观的百姓远远甩开。 秦淮河畔是金陵城最繁华热闹的地方。酒楼花街数不胜数, 姑娘的脂粉香气还有琵琶丝竹的呜咽声一同交织在秦淮河边的幢幢灯影之中。 天色微暗, 一手牵着马缰的华服少女走在秦淮河畔的人流之中, 摇曳的花灯在她的脸上投下迷离斑斓的色彩,却掩饰不住她眼睛里的好奇与兴奋。 苏珩和同科的陈析被众人推选为探花使,正沿着秦淮河寻花枝。陈析已经折了河畔的夹竹桃, 他却还未选中属意的花。 “怀瑾,你挑了这许久,竟然还未有一枝花入眼吗?”陈析策马赶上来,在他身边放慢了速度,与他攀谈调笑, “不愧是太傅府上的小公子,怕是这些寻常野花都瞧不上的。” 说着,他又意味深长地使了个眼色,看向一旁的青楼乐坊:“还是说,怀瑾你是见这秦淮河畔娇艳的花太多,被这些花迷了眼呢?” 被选中作探花使的都是英俊风流的少年郎,但既能考中新科进士,想来也是寒窗苦读多年,未曾问及风月之事。一朝金榜题名,日后便是青云直上指日可待,自然会生出许多旖旎心思。 况且在大吴,士子与歌姬舞姬交好本也并非丑闻,反而可能被传为一桩美谈,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苏珩摇了摇头,如实说道:“并非如此。只是经年苦读,未曾留意过花木园林之事,还望陈兄赐教。” 他自小体弱,很少能够走出梅苑,所见最多的花朵也只有梅花。可梅花不会在五月开放。一路行来所见的花在他眼中,竟然瞧不出太大区别,更辨不出好坏。 陈析砸了咂嘴:“依我所见,全金陵最美的花自然是长在皇宫中,可惜我们尚且只是试子,还未入朝为官,如何可能进得皇宫中的花园采折花枝。” “杏园宴嘛,也不是非要你真的去折来最美的花,只要有些典故,有些心思在里面,能够引得众人在宴上作赋行酒便可……” 陈析的后半段话消散在他的耳畔。苏珩蓦然抬眼,瞧见人潮之中仰首看花灯的锦衣少女,容颜比全金陵城的花都要更为娇艳。 宋沅似是察觉到了他的目光,回过身,只见雪白的马背上一袭进士服的少年正向她望来,温柔眼中倒映着秦淮河的碧波。 她连忙一手牵着自己的马,一手向他努力挥了挥,示意他等等自己。 见眼前的少女一手拽着自己的马,一手捞起自己的名贵衣裙向这边跑,陈析露出了然的神色:“这是你小青梅?” 苏珩的脸上浮现出潮红色,摇了摇头:“……不算是。” “嗯?”陈析一头雾水。 宋沅好容易才拖着自己的马跑近了,苏珩连忙下马欲要行礼,她一把扶起他的胳膊:“在宫外就不必了。” 宋沅笑眯眯地打量着 分卷阅读93 眼前的苏珩。 虽然十多年后的苏珩也非常好看,但她还是会忍不住觉得,眼前这个才刚及冠不久、面对她还会脸色发红手足无措的少年,要更为鲜嫩可爱一些。 苏珩则低垂眉眼,呼吸有些不稳,睫毛微微颤抖。他实在不知,为何乐平长公主对他的态度变得如此熟稔自然起来。分明在他的印象里,除去少时的几次对弈,她便很少同他单独对话过了。 难道她竟然看破了自己的心思? 思及此,他的心跳更乱了些,方才被她触碰过的手臂也不由得有些发热。 一边的陈析虽然不知来人是谁,但见苏珩都要行礼,自然便也跟着下马。 宋沅亦摆摆手免了他的礼,笑问道:“你也是探花使吗?” 陈析回道:“是。在下陈析,字解之,是新科进士的第二十一名。” 宋沅同他客套:“如此年纪就已经进士及第,当真是年少有为。嗳,我见你已折了夹竹桃枝?” 说罢她又回过身来看苏珩:“怀瑾还未择得花枝吗?” 苏珩颔首。陈析见此情形哪能还不明白她的意思,连忙拱手道:“我方才想起有只香袋不知掉在何处,正打算沿着河边找一找,那么便就此别过。怀瑾,我们杏园宴上见。” “我知道全金陵城最好看的花种在哪里。”宋沅转过身来,琉璃珠似的眼睛里倒映着黄昏的云霞和灯火,“跟我来。” 鸾鸣宫那株合欢树自她有记忆起,便一直长在那里。 听宫里年长的宫女说,这株树已经有好几十岁了,是阖宫里开得最盛的合欢。 后来那棵活了几十年的老树在永寿元年的大火中被烧死。十多年以后,在扬州找到她的苏珩敲响了那扇许久不开的门,向她讨了一捧她院中合欢树的种子。 她在他的院子里种了满院的合欢树,抵不过他种在她心里的那一棵。 因一路策马回宫而鬓发散乱的少女在树下折了一枝粉嫩的合欢花,小心翼翼地放到他手中,像是在确认什么重要的承诺。 “你是不是喜欢我?”将手背在背后,抬起脸,宋沅轻轻开口问道。 苏珩的呼吸一滞,不由得后退一步,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她。 少年瘦削而挺拔的身姿立在晚风中,夕阳像火一样大片大片地铺展开来,在他的身上镀上一层温柔而耀眼的橘色。 他复又低下头去看了看手中的花枝,而后将它握紧。一双漂亮至极的桃花眼中,神色由迷茫震惊变得清澈。 苏珩轻轻颔首,声音温润低沉。 “紫兰殿外沉香亭一见,十年之间,再未能忘怀。” “今天小褚似乎有心事。” 宋沅徒手剥了一只螃蟹,挑出肥嫩蟹肉中包裹着的最为鲜美的蟹黄,蘸了醋舀到姜褚碗中,笑吟吟地问道:“连最喜欢的火茸酥饼都只吃了一小口。究竟是什么心事,不想和姐姐说说吗?” 姐弟三人正坐在凉亭□□进午膳,姜镇本来正在大快朵颐,闻言有些惊讶地抬头看了看姜褚。 “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姜褚将杯盏中的酒一饮而尽,“不过是谏台那些老家伙开始劝我立后纳妃了。” “哦?”宋沅伸出手开始抓起第二只螃蟹剥壳,“你今年也有十六了,作为皇帝,的确也是时候考虑这些。可惜母亲不在了,不能为你张罗。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姐姐倒是可以帮你看一看。” 姜褚皱着眉头看过来:“姐姐,我觉得我不需要。” 宋沅的手一顿,随即恢复了神色。 她知道,因为从小经历的那些变故,还有父皇和母亲之间的关系,她与小褚对于情爱都发自内心地非常排斥。若非是她带着曾与苏珩相处的那些记忆回来,她也不会愿意考虑这些事情。 作为姐姐,她还在冥思苦想,如何才能令小褚也转变一下观念。毕竟作为皇帝,后宫并不是他一个人的婚事,更是国家大事,不能够由着他的性子。 谁道,那边的姜褚却勾起嘴角,促狭地调笑起她:“我是弟弟,姐姐尚未议嫁,我可不能失了长幼秩序。” 宋沅眯了眯眼睛,看向姜褚。他正笑着看她,满眼得意之色。 她在心底暗笑,抬手熟练地把新一只螃蟹的蟹黄剥出,舀到了小镇碗中,一双白嫩纤长的手翻飞之间的动作十分好看。 “说的也是。”宋沅故意拖长了音调,“那便把姐姐嫁出去好咯。” 姜镇连忙放下勺子,问道:“姐姐,你说的是真的吗?” 他的眼睛一贯亮晶晶的,真诚又活泼,此刻却显得有些失落。 “自然是真的。”宋沅无视姜褚嘴角渐渐消失的笑容,用锦帕擦净双手,“我心中已有了人选,就只等皇帝陛下点头了。” 姜褚的眼睛眯了起来,神色不辨喜怒:“苏珩?新科的榜眼?姐姐,你若是说笑,我可以当做今天什么都没有听到过。” 宋沅道:“我怎会用这种事情说笑?” “他是苏太傅的季孙 分卷阅读94 ,原本大好的前程早就被铺在了朝堂里。若是尚了姐姐,按照我朝例律,就只能在朝中担个闲职,再也不能够出任任何关键职务了。”姜褚的声音低沉,“姐姐,你可清楚?” 为了防止外戚上位,历朝驸马一向如此。宋沅也曾是被当做过皇位继承人培养的,自然再清楚不过。 可她亦知道,他连如日中天的仕途也曾放弃过。 他本该是高山竹林中的一只仙鹤,不该被囿于朝堂的方寸之间。 宋沅不确定地问道:“你是在担心他不甘愿,而后委屈了我?” 姜褚站起身,神色沉沉,半晌未出一言,幽深的黑眸中映出意味不明的光。 “姐姐能选中他,是他几辈子的运气。他若是敢待姐姐有半分不好……”少年咧了咧嘴,“我睚眦必报。” ☆、第五十三章 大婚 雪白的桃花瓣被裹挟着花香的微风送入窗内, 落在宋沅手边的针线筐中。 春日融融,风都带着暖意。她停下手中的刺绣,望着那些花瓣发了会儿呆, 问对面正在替她整理珠钗花钿的白术:“已经到春天了吗?” 白术从满桌的首饰珠宝中抬起头来,双手托腮望着宋沅:“是呀, 殿下前些日子才同陛下一起尝了秋蟹,这样快天气便暖和起来了, 看来今年是个好年头。” 她的眼睛眯成弯弯的一道线,喜滋滋道:“离殿下出降的日子又近了些。” 宋沅闻言,唇边微微染上笑意, 视线却始终凝滞在那几片雪白的桃花瓣上。 总觉得少了些什么。过了秋天,便是春了吗? 她发了许久呆,还是理不出头绪, 于是笑着轻轻摇了摇脑袋, 将那些莫名其妙的想法抛诸脑后, 重新看向手中的绣品。 去年秋天姜褚为她和苏珩赐了婚,再过月余, 便是完婚的日子了。 她贵为公主, 本来可以不用像民间的女子那样亲自动手为自己绣嫁衣, 只需全权交给尚方便好。尚方会召集天下最好的绣娘,为她做出世上最华美的衣裳。 可宋沅总觉得,在这时怀着对未来的期待将自己的心意亲自一针一针地绣进嫁衣, 哪怕做工没有那样精细,也会更开心一些。 白首迟暮之时,再翻出这件嫁衣看一看,便好似还能够体会一次今日的甜蜜。 她侧首眺望宫中灼华妖艳的桃花,心里想道, 他也会这么想吗? 宋沅坐在金铜肩舆上,上百红罗销金掌扇的簇拥之中,由仪仗护送出皇宫。 肩舆是精心修剪的棕榈叶子做成,漆成朱红梁脊,围在肩舆四周的珠帘相撞,发出轻微的声响。 她的眼前尽是夺目的朱红颜色,一时有些神晕目眩,在肩舆的晃动中,只看得清檐脊上镶嵌着的洒金云凤花朵,便也只能盯着它们发呆。 寅时起身挽面上妆,虽是被人伺候着,却也耗去了她许多体力。头上凤冠和身上嫁衣又格外重,压得她有些疲惫。 她悄悄长出了一口气,仍旧保持着端庄的坐姿,脑海中却不由得浮现出正渐行渐远的鸾鸣宫,还有临出宫时来她宫中见她的姜褚和姜镇。 小镇尚无官职在身,来得较早些。他换了新裁的衣裳,与仪仗一道送她去苏府。面孔尚且是个稚嫩的孩子,却再也不敢像往日一般伸手来拽着她的袖子撒娇。 皇姐嫁人后便要同自己避嫌,姜镇懂得。故而他也只是站在远远的地方,看着宫女和女史忙忙碌碌为皇姐上妆更衣,再也未近身。 宋沅坐在铜镜前,发觉了沉默站在角落的姜镇,有意与他攀谈:“小镇快要到单独赐府邸的年纪了吧?” 姜镇抬起头来看向她,认真地点了点头:“皇兄说待我过了十五,便将京城北面的云甫别苑赐给我做府邸。” 宋沅笑着通过铜镜看他,一双眼睛像是弯弯的月亮:“那同苏府离得很近啊,日后我们姐弟还可以常常见面。” 姜镇闻言眼睛亮了亮,重重点了点头:“嗯,那皇姐与驸马也要百年好合。” “那朕可就真变成孤家寡人了。” 姜褚笑着踏进殿内,为宋沅梳妆的宫女和女史跪了一地,姜镇也连忙行礼,他示意他们平身,走到宋沅身后,俯下身看着铜镜中的她,接着说道:“二弟同皇姐可以经常见面,但朕却只能在宫中,怕是很难见上皇姐一面了。” “怎会?我们一家人都在金陵,若是陛下想见,只需派人传召,我和小褚不消半个时辰便可进宫。”宋沅侧过身看了看铜镜中自己的发髻,笑眯眯道,“更何况,马上就要有皇后入主中宫,陛下离孤家寡人可是要越来越远了。” 她从妆台前起身,伸展双臂,两边连忙有宫女伺候她穿上嫁衣外衫。 宋沅有些感慨地打量着这座自己居住了十余年的宫殿:“就要离开鸾鸣宫了,还有些不舍。不过想来不久,便会有小公主住进这里了。” 她笑道:“到那时我再想来看看,还要讨得我小侄女的首肯才行。” 分卷阅读95 在为她赐婚后,姜褚也开始关注皇后和嫔妃的人选,终于选定了大都督吕滨的嫡长女,只待两月后大婚,册立皇后。 除了吕氏外,她还同他商量着选定了两位嫔妃,在立后不久后便也会进宫。 而姜褚只是简单地挑了挑眉,并未表现出任何情绪来。他执起她的手将她送出殿外:“皇姐若是在苏家有任何的不适应,都只管同朕说,朕为你做主。” 宋沅后退几步,对他行了极标准的大礼:“臣女叩谢陛下。” “殿下,苏府到了。” 耳边传来白术的轻声提醒。宋沅微微撩开珠帘,看到白术骑着马跟在她的肩舆外。今日她戴着珍珠发钗、玲珑簇罗头面,身着红罗销金的袍和帔,娇俏得很。 同她一样打扮的还有二十对宫女,正列为两列走在宋沅的肩舆前,而宫女最前面撑着青盖开道的短镫已经到了苏府的大门口。 大吴已经许久未有公主出降了。因此乐平长公主出降的那一天,几乎全金陵城的百姓都出了门前来围观。 行幕、布幛、水路,还有上千檐床的嫁妆绵延几里,汉王带兵相送。 公主坐在缀满珠帘的肩舆中,只能影影绰绰瞧个影子,容颜尚看不清楚,但肩舆旁随行的公主贴身侍女却已是朱唇粉面、花容月貌。 如此浩大的仪仗,还有那上千檐床的嫁妆,便已足够让人艳羡不已,更遑论长公主芳名在外已久,令人不由得对那位得到皇帝赐婚的苏家小公子心生好奇。 “这苏家小公子虽是十几年默默无闻,全然不及莹公子和琼公子盛名,却在去年的春闱中被钦点了榜眼,可谓是一鸣惊人。” 茶摊的陈老头忙着给围观歇脚的人斟茶水,一面不忘与众人分享南来北往的客人贡献的八卦:“听说去年放榜后的杏园宴上,苏小公子被推选作探花使,游遍全金陵去折最好看的花枝,而长公主殿下知晓后,曾经亲自骑马从杏园追到了秦淮河边。” 说到此处他便住了口,一副神神秘秘的模样,逗得路人亦忍不住回过头来看,有性子急的客人便追问:“你别卖关子啊,后来怎样了?” “后来,后来啊,”陈老头转了转眼珠,“苏小公子果真折到了全金陵最美的花,甚至说是全大吴最美的花也不为过。” “什么意思?你详细说来听听。” 陈老头故作玄虚道:“我听说,长公主殿下带着他回到了自己的寝宫,将宫中那株合欢树的花枝赠与了他。在杏园宴上,苏小公子这支花枝可是掀起了轩然大波。而后不久,陛下的赐婚就来了。” 他直起腰眺望长公主的仪仗:“这位珩公子,可不就是折去了咱们大吴最美的花吗?” 宋沅端坐在案几前,看着烛心跃动的烛火。 喜娘和其余服侍的人都退下了,只剩下白术和白芷两个贴身的侍女守在门前。房中布置得很用心,处处是朱红色,但却不失清雅。 大吴婚娶习俗繁琐,闹到已接近子时,苏珩送客仍未归。 宋沅悄悄调整了一下姿势,将着力点自右腿移至左腿,觉得双腿如针扎般的酸麻。烛火映在她的瞳孔中。那双漂亮的眼睛亮得令人移不开视线。 宋沅在想,苏珩此刻应当还不清楚为何自己突然被赐婚,更不清楚为何杏园宴当日她会追去秦淮河。 她该如何向他解释呢? 正想着,她听到白术极轻地说了一声:“殿下。” 便知是苏珩回来了,她连忙又坐得端正了些,而后听到白术和白芷离开房间和关上房门的脚步声。 “殿下,”如清泉般动听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身穿喜服的少年在她对面坐下,“为何是我?” 宋沅抬眸笑吟吟地望过去。 方才及冠的苏珩脸上还不似后来那般沉稳温润,倒更像是清风朗月一般。少年的乌发束在冠中,身上穿着玄色的喜服,衬得他愈发唇红齿白。 她从他的眼睛里看得出,他很清醒,并没有为数年来心心念念之事终于得偿所愿而冲昏头脑,反而异常认真地看着她,眼中只映出了她一个人的影子。 “你错了,”宋沅的手肘支在案上,双手托腮,“不是殿下。” 少年怔了一怔,白净的脸上浮起一丝红晕。 “夫……人,”他低下头去,执拗地问道,“为何是我?” 是因为我考中了榜眼?还是因为新的皇帝需要苏家的支持? 他低头看向自己喜服上流动的云纹,心中有些微微发涩。 在知晓皇帝赐婚的那一瞬间,他不可不谓之狂喜。毕竟只有二十岁,骤然得知这样的消息,多年不可言说的心思一朝成真,脑海里不可抑制地全都是她。 可到底生性聪慧,不多时便冷静下来了,才发觉这件事有些蹊跷。 他知道,长公主和皇帝的感情很好,这桩婚事,一定是她的意思。 可外人都说她与秦晗青梅竹马、极为般配,西域的王子也曾派使者前来求娶。可是她都没有答应,偏偏将目光 分卷阅读96 看向了他。 无论是哪一样都好,只要她嫁来,他一定会待她好。 可是眼下,他只是想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 宋沅想了想,笑着冲他眨了一下左眼:“我会再寻机会来找你下棋的,小神童。” 苏珩愣住了,她伸出胳膊拉住他的手,认认真真道:“因为心悦于你,所以想要把余下的好时光都拿来和你共度,一刻也不想浪费。” 花烛燃尽,大婚最后的一项琐碎习俗坐花烛也完成了。新娘子欲要起身,双腿却因久坐而酸麻不已,踉跄了一下,差点就要跌倒在地。 幸亏及时被夫君搀住,跌入了一个充满寒梅香气的怀抱。 大红喜服纠缠,花烛落下一滴红泪。 作者有话要说:  公主嫁到皇亲国戚以外的人家会被认为降低了身份,所以叫“出降”。阿宋出降时的仪仗参考《东京梦华录》。 感谢在20200405 21:20:27~20200407 20:51:0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南楠喃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五十四章 点绛唇 和煦春光透过帐幔, 床榻上沉睡的美人长长睫毛轻颤,睁开了眼睛。 她睡意朦胧,眼尾余光看到身边的人早已醒来, 面对着她侧卧着。 宋沅迷迷糊糊地转过头去,看到苏珩正勾着她的一绺长发与自己的头发缠作一处, 一双温柔的桃花眼清醒得很,正认真地瞧着她。 那张清俊容颜映入眼帘, 宋沅登时醒了八分。她动了动,亦侧过身面对着他,又笑着看着他的眼睛朝他那里凑了凑, 几乎快要贴到他怀里去。 面色白净的少年脸庞又红了红,随即镇定自若道:“夫人歇得可好?” 瞧,昨天还需要她特地纠正的称呼, 今日就叫得这样自然了。 宋沅轻笑出声, 存了逗弄他的心思, 嘟囔道:“好累。” 苏珩的脸又红了几分,眼神里却存了担忧。他向她靠近了些, 伸手抚上她的脸:“……是我不好。那……夫人再睡一会儿?” “呆子。”宋沅笑, 伸出手轻轻弹了弹他的脑门, “这样呆的人都能考中榜眼,可见若是我也可以参加科举,必定能考中状元。” 苏珩反应过来自己被她捉弄了, 也不恼,将她弹自己的手握住,眉眼弯弯地送到唇边轻吻:“那我日后可要多多向夫人讨教了。” 少年的眼睛里满是春日般的暖意和亮晶晶的期待。 在对她的称呼这件事情上,他其实有许多其他的选择——乐平,猗猗, 阿祎。可是他都不想要。 那些都是他人也可以用来唤她的名字。 他很小气。唯有“夫人”,如今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叫。只是这两个简单的字眼,却能够让他在每次开口唤她时感受到不容错辨的幸福。 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了。 宋沅全然不知晓他这些心思。她看着窗外隐约明亮的日光,忽然开口问道:“现下是什么时辰了?” “快要巳时了。”苏珩打量着她的神色,不确定地揣测道,“夫人可是饿了?我这就叫人准备朝食。” 宋沅睁大了眼睛:“都快要巳时了?” 她这一觉睡得很沉,竟不知已经这样晚了。宋沅连忙坐起身来,匆匆忙忙从昨夜散作一团的衣服中捡了一件披在身上。 待苏珩也穿戴好走下床榻时,宋沅已经盥漱完毕,坐在梳妆台前了。 “不必心急,”他在她身边坐下,温柔安抚道,“母亲昨日特地叮嘱过我,今早要让你休息好,再去见她和父亲也不迟。” 少年的目光变得很柔和,昔日晨起时只会捧着书本苦读,如今却坐在一旁不急不忙地专心看着她梳妆,眼中倒映着她的影子。 她坐在窗边的妆台前,阳光自窗外泼进来,描画出二人眉眼间的脉脉深情。 宋沅回过头去,看到苏珩嘴角含笑的模样,突然生出一丝绮念。 她放下手中的梳子,拾起妆奁里的螺黛放到苏珩掌心,撒娇道:“夫君,替我画眉,好不好?” 苏珩低眉,看向手中的螺黛,掌心还残存着她的手留下的温软触感,不由得觉得脸上有些发烫。 他抿了抿嘴唇,感到很为难。替新妇描眉,于他来说只是诗词和话本中出现过的情节。在今日之前,他甚至从未见过女子画眉的螺黛。 夫人生得本就眉目如画,他生怕自己笨手笨脚,弄脏了她的脸。 “我……”他开口,声音低低的,“我并不擅长此事……” 宋沅双手托腮盯着他瞧了一会儿,“噗嗤”笑出了声:“那我教你描一次,日后就都由你替我画眉,好不好?” 他屏住呼吸,轻轻地应道:“好。” 分卷阅读97 昔日那双握惯了毛笔、在春闱中写出惊世文章的纤长手指,如今执着一块小小的螺黛,竟还小心翼翼、不知所措。 苏珩俯下身,不由得将自己的呼吸都放缓,怕惊扰了她的动作。 宋沅察觉到他的小心,拉过他的身子,在他脸颊上落下一个吻,笑道:“不需要这样小心翼翼,就算是蒙住我的眼睛,我也可以画好。” 他还在因为那个吻而怔忪的时候,她已熟稔地拉着他的手画好一双远山眉,向他眨了眨眼睛:“我是不是很漂亮?” “嗯,”他忍不住将她拥在怀中,“夫人是全天下最好看的女子。” 他看着她的眼睛,说得很认真,像是在触碰易碎的珍宝。 宋沅埋头在他衣襟蹭了蹭,只觉得寒梅清香扑鼻,化作微风绕在心上,分外撩人。她脸颊发烫,眼睛湿湿亮亮地看了他一眼,转身取了妆台上的胭脂,想要点在唇上,借此来遮掩自己的害羞。 熟料,一双纤长白皙的手从背后伸了过来,握住了她拿胭脂的那只手。 苏珩低眉,眼中含着狡黠的笑意:“让我来吧。” 从前他并不知道,为何替妻子画眉会被称作“闺房之乐”。 而直到他以手指在她唇上点了鲜红的胭脂,俯首吻上那双红唇,自昨夜起便一直萦绕在心头的不真实感才全然散去。 他才真正地确信,她已经是他的了。 入秋的时候,宋沅手中的茶运生意已经初具雏形。 与苏珩成婚后,她也不愿成日守在府中做一位深宅妇人,又重新做起了贩茶的生意。 苏珩被授官后便同她搬出了原本的苏府,因而他们不与公婆同住。加之苏珩的父亲苏授本就是个性格温软的读书人,不愿干涉儿女间这些琐事,苏珩又全心支持她想做的任何事情,因而并没有人来阻碍她。 每日苏珩下朝后,她也会从铺子里回到府上,与他一同用膳。 而后房中燃上她喜欢的杜衡香,烹上一壶他喜欢的西湖龙井,一人随意选架上一卷书,念出某段词句,而后另一人答是在何书何卷何页上,以猜中与否界定胜负。 输的人要为赢的人沏茶。 宋沅虽在国子监也曾是经史与诗词科中的佼佼者,又自诩是苏太傅的得意弟子,但到底还是输了苏珩几分。 不过相比于她所沏的茶,她其实更多地喝到了苏珩所沏的茶。 每每她拿着两人前几日才去一同寻来赏玩的碑帖古籍考问苏珩,他望着她笑答“不知”时,她就知道他又在有意让她。 因而这赌书玩到最后,便总是再难以进行下去,或是变成月上中天时的秉烛夜游,或是变成了一室旖旎。 又是一年暮春时节,宋沅方才从茶帮中回来,坐在窗下绣香囊玩,等着下朝归来的苏珩。 如今大吴国力日益强盛,民安物阜、东风入律,似是天象祥瑞,近几年各国之中连天灾都十分罕见。加之中原与西域国家交好,边境连年无战事,朝中的政务清闲了许多,想来不久他便会回家来了。 前日里小褚才约了她和小镇去宫中一同用膳,皇后为他才添了个皇子,白白胖胖的,眼睛像小褚一样明亮,她第一次见小侄子便觉得亲切。 春风和暖,她倚在窗边,不自觉地有些困乏。白术见状,极有眼色地去寻了毯子为她披上,宋沅很快便沉沉睡去。 梦中的宋沅又久违地来到了上元夜的彩衣大街。 戏台与灯笼不见了,只余下围观的人群和依旧在半空中舞动的木偶。 她已经许久未曾见到过这般诡异而黑暗的情景了,不由得心生惧意,急迫地想要寻找这个世界的出口,想要回到方才温暖而明媚的春日中去。 宋沅从地上站起身来,慌乱地在人群中穿行,却总也走不远。 她用尽全身力气,那些青灰色面孔的人依旧在她的周身拥挤,有些人在看她,有些人双目空洞地望向未知的方向。 窒息如潮水一般涌来,她觉得自己快要被淹没,有什么东西正紧紧束缚着她。 宋沅低下头去看自己的脖颈,发现上面缠绕着一圈又一圈透明的丝线,正同四肢上的丝线一起,被高于头顶万丈、看不清面目的人提在手中。 她看不清那人的脸,因为全部都隐匿在黑暗之中。可她却能看到他那一双泛着寒意的眼睛,正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第五十五章 毒 她在黑暗中飘荡了很久, 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黑暗像溪涧的流水一般纯粹而冷冽,托着她的身体缓缓流向未知的去处。 宋沅朦胧地睁开双眼,目之所及皆是是万丈虚无。 她不知道自己看到了什么, 也没有力气活动自己的身体,唯一能做的事情便是任由自己随波逐流, 双目呆呆地凝视着虚无,眼瞳一片漆黑。 她的思绪没有丝毫波澜, 没有去思考自己为何会在这里,为何会是这种境况。 这里 分卷阅读98 什么都没有,除了一段悠扬的芦笙曲调。 那是苗人的乐器, 她只在苗疆听过。 芦笙的曲子悠然和煦,似是在安抚,又像是引诱。宋沅眼前又隐隐浮现出方才的春日与盛世, 不由得阖眼, 又要沉沉睡去。 在她将要坠入梦魇前, 一支声音更为细微的琴曲自极远的地方响起,似寒梅泠然, 渐渐与那支摄住她心神的芦笙曲缠作一处。 琴声铮铮, 一路寻来。她愈发能够感知到其中压抑着的深切情绪。 那芦笙不敌, 失了之前的悠然自得,为压制琴声,变得刺耳而狰狞。 两相交织的曲调在她的胸腔内碰撞, 随之而来的剧烈钝痛几乎让她麻木,不由得狼狈地狂咳了几声,呕出一大股血来。 魂灵深处那扇封锁了一切的大门被倏地震碎,眼前的世界与她的思维都清晰了起来,她飘荡在虚无之中的身体开始急速向下坠落。 宋沅的神思回拢, 发现自己伏在冰冷的石地上,脑中晕眩不已。 大股大股的血从她的喉咙里呕出来,血块是紫黑色的,看来她当真已病入膏肓。她趴在地上吸气,待到视野中的黑色斑痕渐渐褪去,才看清自己正身在何处。 哪里有什么村落,这里竟是一处半空中的祭台,而她身在祭台正中。 身下的黑色石头晶莹剔透,反射着月光的光泽。祭台地面镌刻着繁复的花纹,将倒映出的她的脸切割得苍白可怖。 那支芦笙曲变得更为清晰可辨,似是已近在耳畔。宋沅努力喘了口气,咬牙直起身子。 一个娇小的背影正坐在祭台边缘,手持一只芦笙吹奏。 溶溶月光勾勒出她的身形,与暗夜区分开来。她的半边脸隐匿在夜色中,宋沅却模糊地觉得,她令她感到些许眼熟。 察觉到宋沅的动作,她停止了吹奏,转过脸,一双寒星般的眼眸向宋沅看来。 那张脸宋沅是很熟悉的,漂亮的杏眼,小巧的鼻子,是初长成的少女。前不久,她还曾夸过的。可那张脸上如今的神情,却令她感到无比陌生。 已经许久不曾有过的情绪又一次袭上心头,被信任的人背叛和伤害,不甘、委屈、愤怒,气血在心头翻滚,最后化作一声在心底的叹息。 是你啊。 她想起了那只针脚细密的香囊,她临睡时总喜欢握在手里,本以为是治病的良药,却让她最终蛊毒侵入内脏。 其实并不是毫无破绽。宋沅第一次在噩梦中梦到自己变作提线傀儡的时候,醒来便是见到了她。宋沅原以为那是巧合,却从没有怀疑过她是前来探查。 宋沅这些年来,从那些贫苦的村落中收养过很多的女孩,或是送去了书院读书,或是教给她们做生意的方法,留着她们在自己的产业中做事。 但只有她,一直待在宋沅的身边,与宋沅最为亲厚。 现在想来,也许这一切是有意为之。 随着梦里的她身体愈发不由自己的控制,自己身上的蛊毒也愈发重。现下她已毒发垂危,想来不久这副身体就完全被他人控制了。 对方也一定是如此笃定的,所以小秋才会堂而皇之地撕去伪装,出现在这里。 宋沅忽然想起之前的梦境。 梦中过了秋便是春,岁岁年年,永远都没有寒冬。因为她曾在大雪纷飞的腊月跌落神坛、失去一切,哪怕是十多年后,对寒冷的冬天仍旧尚有惧意。 梦中与姜禛相比,她总是待姜褚更好一些,因为她从心底仍觉得对他有某些亏欠,愧疚未曾给他一个孩子应该得到的亲情和爱护。 而姜褚也从未为了皇位与她决裂,姐弟依旧和睦如昨,皇位名正言顺,她看着他的孩子出生,亲眼看着他幸福美满。 梦中她如愿以偿,嫁给了年少时的苏珩,没有相逢不识的心痛,没有浪费过十数年的青春时光。 梦中是一片祥和的太平盛世,没有战事,没有灾祸。 那是精心为她一人编织的梦境。 织梦者太过了解她,几乎到了残忍的地步。他知晓她心中的所有遗憾与渴求,为她在梦中填补了那些未曾圆满,也无法圆满的空缺。 若不是那首琴曲,她怕是真的会沉浸其中,再也无法醒来。 是察觉不到,还是明知是假,仍旧不愿醒来? 宋沅不知道,她只知道,即便是如今挣扎着醒来,也只剩下满心恸然。 “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宋沅努力喘了几口气,平复胸腔内的痛楚,问道,“是我在连水村带回你之前便计划好了,还是在之后?” “这很重要吗?”小秋收起芦笙,从祭台边缘站起身,向她这里走来。她身上的苗家衣裳缀着银饰,在夜风中叮铃作响。 宋沅抬起袖子擦去嘴唇上的血迹:“我想知道为什么。” “是宋先生教我的。”小秋在她的身边蹲下,脸上不悲不喜,似乎只是在平静地诉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别人的好随时都可以收回去,以后的日子只有 分卷阅读99 靠我们自己。” 她转过脸来看着宋沅,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似乎是在笑,但是眼睛中又有隐约的亮光:“宋先生说的一点都没有错。连生身父母都可以抛弃的孩子,若是不为自己谋求出路,那便真的会万劫不复。” 小秋说:“宋先生,你也是‘别人’啊。” 宋沅看着她,突然嗤笑了一声。 她是个脾气很好的人,寻常人都惹不恼她,但此时她确实实实在在的生气了。 “我知道你会怪我,我不会为自己开脱。”小秋垂下眼眸,摊开手掌,一条乌黑的百足虫从她的袖口爬出,停在她的手掌上,向宋沅动了动触须,她继续说道,“人若是想要得到很多东西,总是要心狠些的。我不后悔。” 宋沅的周身立即剧痛难当,四肢痛到麻木,几乎完全不由她自己控制,冷汗顺着她的前额流了下来。 她痛到眼冒金星,神志却被稍稍夺回。与小秋故意对话时积攒的力气爆发了出来。冷光一闪,宋沅便将小秋死死压制在地,一把锋利小刀抵在她的喉咙。 “你是不是幕后主使?” 小秋睁大眼睛惊讶了一瞬,似乎是没有想到有人能在蛊虫的控制下夺回神志,但随即又恢复了悠然的模样。 “自然不是。别将自己看得太重要了,先生,你只是一个快要做好的傀儡,还不必劳烦他出面。” 宋沅并未被她激怒,亦很平静地陈述道:“我有办法令你们做不好。” 小秋笑了笑,摸了摸掌心的百足虫:“没有用的,即使你自戕,变成一具尸体,甚至将自己大卸八块,他都可以将你的肢体重新拼合起来,做成一具天衣无缝的傀儡。” 小秋说道:“你逃不掉的。” 祭台的一端传来沉重的摩擦声,宋沅的余光瞥去,只见一具衣衫褴褛的傀儡正感知到什么一般,颤颤巍巍地从祭台边站了起来。 那是汪民富。 他的眼睛里都是浑浊的眼白,身上的血肉又腐烂了些,隐隐露出其中的丝线和钢钉,几乎看不出人原本的样貌。 “你还记得他吗?他便是死后被做成了傀儡。”小秋转了转眼睛,“他的妻子不肯配合,听说被我们的人剥了皮做成了灯。” 宋沅忽的想起在徽州时老汪手里提着的那盏灯,苏珩当时面色有豫,想来是当时便发现了,为了不让她难过,有意瞒了她。 汪民富的傀儡耷拉着头站在原地,没有收到指令,似乎有些疑惑。 宋沅握着小刀的手又用了几分力,切进了小秋脖子上娇嫩的皮肤,丝丝血迹顺着她白皙的脖颈流到了祭台上,她皱了皱眉头。 “告诉我幕后主使在哪里。我虽然身中蛊毒,现在杀掉你却只是稍稍用下力的事情。既然你想要的是功名利禄,就不该蠢到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这个组织。” 小秋到底还是个孩子,眼底一闪而过的紧张和犹豫被宋沅捕捉到。她正想进一步博弈,却蓦地听到祭台四角忽然响起了沉重的石料摩擦声。 祭台的四周沉落,无数的蝎子从石头的缝隙和空当中爬出,向宋沅和小秋涌来。 祭台上传来密密麻麻虫爪摩擦地面声音,无比细碎,听的人头皮发麻,足以见得数量之众。霎时间,整片祭台都爬满了在黑夜中流动的荧光。 宋沅低下头去看了看小秋,心思如电,判断出她只是一枚无关紧要的棋子,并没有任何挟持的价值,于是刀锋一挑将藏回她袖中的百足虫挑下祭台,便转身斩断了一只离她最近的蝎子。 小秋却蓦地反应过来,将她死死钳制住,手中的匕首直向她心口处捅来。 那一刀是用了狠力气的,想来她也看出,若是控制不住宋沅,自己便也会遭到杀身之祸。 在那柄匕首即将没入她胸口时,一柄长剑破空而来,与之相交,发出“锵”的一声脆响,生生打偏了出去。 宋沅立即抓住机会用尽全身力气向旁边翻去,一袭黑色夜行衣的来人扶了她一把,才将浑身无力的她从祭台上拽起。 宋沅的一番剧烈搏斗勾起了体内的蛊毒,气血上涌,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内息,又呕了一股血出来。 在她模糊的视野中,那拉住她的黑衣人身段极好,正手持长剑与小秋过招。 宋沅觉得自己有些迷糊,因为她竟然看到那是……赵乾的二夫人。 作者有话要说:  请假的日期到了,我来更新一下证明我还活着! 然后这篇文还是要进入缘更的状态,直到我五月初交完毕设初稿之后,我会在五月把它完结。之前因为写这篇文耽误了毕设,现在我正在疯狂赶进度。给等更的小天使道歉了_(:з」∠)_对不起,推荐你们养肥之后看它完结了再来看。 ☆、第五十六章 万鬼朝 她的剑法凌厉纯熟, 身手远在宋沅之上,即使是护着身后一个几乎失去行动能力的人,也能将小秋的攻势挡得滴水不漏。 分卷阅读100 到底不是自小习武, 单纯凭着一股杀意支撑,不消片刻小秋便落了下风, 体力不支,手臂和脸颊上都带了血痕。 宋沅只觉得眼前银光一现, 二夫人手中的那柄长剑便倏地分为双剑,趁小秋躲闪不及,生生削下了她的右臂。 刹那间鲜血如注, 小秋捂着伤口痛苦地倒在地上,挣扎不止。 二夫人上前,居高临下用剑尖抵住她的喉咙:“如果不想太痛苦的话, 就告诉我幕后主使在哪里。” 小秋的眼睛里蓦然亮起了光芒, 宋沅有些无法分辨, 那究竟是希冀还是绝望。而下一刻,她的喉咙就仿佛被人扼住一般, 只能发出沙哑的声音, 却说不出半个字, 呼吸困难起来。 宋沅眼看着小秋的整张面孔变得青黑,方才在祭台上的蝎子和百足虫如潮水般向她涌去,片刻便将她吞没。 二夫人揽住宋沅的腰, 急急道:“快走。” 说罢,她带她一跃而起,施展轻功,落在了祭台之下的地面上。 下落的缓冲力道很大,宋沅虽然神志模糊, 却也察觉到了不对的地方。 按二夫人方才的身手来看,定是自小专门接受过训练,轻功不会如此差劲,下落得如此狼狈。再加上她急切的语气,宋沅蓦地意识到了什么。 “你受伤了?” 二夫人摇了摇头:“不打紧。” 话音未落,她已经连点宋沅身上几处穴位,为她暂时止住毒素在体内的蔓延。 宋沅本想问她究竟是何人,想询问她身上的伤势,却将几乎问出口的话吞了下去。宋沅深知,如今没有必要在这样的问题上纠缠,白白浪费时间,此时最要紧的事情是让她尽快离开这里。 宋沅低头整理身上的匕首和药粉,对二夫人道:“你快些离开这里,出去找到苏珩或是汉王,就能得到随行医官的医治。” 二夫人一双秀眉拧了起来:“那你呢?” 宋沅摇了摇头:“我不能出去,我须要继续向里走,找到幕后主使,或是葬身此地。” 二夫人扣上宋沅的手腕,那力道极大,令她不由得皱了皱眉:“你同我一起出去,找幕后主使,不是你一个人能完成的事情。” “我出不去。”宋沅道,“我已病入膏肓,即便出去也是枉死,在这里找到幕后主使,反而尚有博得一线生机的可能性。” 二夫人咬牙道:“我来时,听苏公子说,他有解此局的办法。” 宋沅笑了:“他没有。他若是有,早便用了。那是以备万一,说给你听,哄你硬带我出去的。” “你也在哄我。”二夫人眼中隐约闪着些细碎的光芒,“你才不是为了解自己身上的蛊毒,你是担心出去后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作了他人的傀儡,令吴国的天下罹难。” 宋沅手脚发软地将自己的东西整理好,草草在伤口上洒了药粉,深吸了几口气才攒足力气回道:“你若是这样理解,也可以,这也是事实。” 二夫人咳了咳,嘴角溢出几丝血丝。她仰头笑了几声:“那我便与你一道,若是找到了幕后的逆贼,说不定我也可以名留青史。” 宋沅的眼神闪了闪,偏过了头:“你不必如此。其实你知道,与我一道,几乎没有活着出去的可能性。” 二夫人转头看着宋沅的眼睛,她的眼里含着水光:“公主,你有你自己要坚持保护的,我也有,你不能如此要求我。” 宋沅哽住,凝视她双眼许久,轻轻叹了口气:“罢了,你随我来。” 从今日种种迹象看来,二夫人的出身与背景定然不仅仅是一位深宅妇人那样单纯。宋沅早便懂得,在世上,有许多人有着无法宣之于口的故事。 她拨开眼前的杂草,折了一支枯枝拄地,慢慢走向祭台之下的密林深处。 身上的痛觉被药粉暂时压制,她的神思因为蛊毒的缘故有些混沌。笼罩在密林之上的夜空在她眼中呈现神秘而又诡异的深紫色。 一定是那里,宋沅确信。她有意与小秋周旋,为了观察她的神色。在问及幕后主使之时,她的眼瞳下意识地偏向了西南方的密林深处。 宋沅混迹商场多年,知道那是人在思及某个地方时的本能,这个动作细微到那人自己都未必会察觉。 这样的拷问技巧,十多年前的那个小公主断然不会知道。事到如今,她竟越来越不知,永寿元年腊月的那场事变于她而言究竟是幸与不幸。 二夫人亦步亦趋地跟在宋沅身后,一双长剑负于背后,落在地上的脚步有些沉重。许是踩到了枯草枝或是石子,二夫人的脚下发出了一声脆响。 宋沅回过身去,只见二夫人蹲下身去,从方才曾踏过的地方挖出了一只白花花的头骨。 二夫人将它掂在手上端详片刻,肯定道:“大概有十余年了。” 宋沅转过身去继续赶路:“十余年前正是我母亲与秦远相争之时,应也是这背后组织活跃之时。我猜,此地定然不只有这一处枯骨,恐发生过重大变故,怨气深重 分卷阅读101 。我们莫要过多停留。” 二夫人随手丢掉那只头骨,向前几步追上了宋沅。 夜间的风穿过密林,树叶在黑夜中婆娑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 随着两人愈发深入密林,越来越多的白骨从泥土中裸露出来。阴风在耳边呼号,而夹在风中的,还有隐约的铃声响。 清脆空灵的铃声像是孩童的稚声吟唱,在这漆黑深夜的密林中,随着凉风时远时近。 二夫人跟在宋沅身后絮絮叨叨:“做坏事的组织最好就不要把老巢建在这种地方,威慑他人是做到了,但做坏事最怕的是什么?是遭报应,守着这种阴风阵阵的地方,真的很不吉利你知道吗?老巢要做在那种阳气重、热热闹闹的地方,所谓大隐隐于市……” 她话音还未落下,一道黑色罡风便卷了过来。 无数锋利的枯枝被裹挟在罡风之中,若是反应不及,便会当场万箭穿心。 走在前面的宋沅挥剑出鞘,想要挡掉那些枯枝,但那罡风竟然似是有意识一般,紧紧缠绕着她,将她抛上高空,重重摔落在地。 宋沅借力在地上滚了几圈,觉得四肢有些钝痛,不知何处摔折了。她吐了一口血出来,勉强支撑起身,看到那罡风放弃她与二夫人缠作一团。 这风并非寻常的风,而是林中怨灵所化,因为喜好血腥味,才抛弃了她去缠二夫人。二夫人比她受的外伤要重许多,也是这番缠斗,才让宋沅看清她腰间那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风色渐浓,宋沅眼见着自林深处又卷起几股黑风,她几乎能听到夹杂其间的桀桀笑声。 那是很喧闹的笑声,像是闹市一般,夹杂着女人的哭泣、小孩的笑声和男人的嘶吼,像是来自地底深处,终于在今日得见血光,无比兴奋。 宋沅深吸了一口气,喉咙间的血腥味令她冷静了下来。她的余光扫过身边的树木,还有地面上的那种曾在紫泉村农妇家院子所见的血红色小花,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在带着商队去西域贩茶的路上,要途径很广阔的沙漠。沙漠万里无人,要走上个把月,宋沅走得多了,难免会觉得腻。 因此她便学会了给自己找些乐子的方法。在计划前去西域的几日前,硬背下一本棋谱或是阵法,在途中慢慢于脑中解着玩儿,能不知不觉间消磨大把的时光。 宋沅反手握住剑柄,向二夫人奔去:“这是专门豢养怨灵和尸体的阵法!阵眼在西……” 她的话还没能说完,脚下的土忽然松动,一脚陷了下去。 血红色花朵之下,无数双青白的手自地下伸出。那些沉睡于地下数十年的腐尸用手挖开泥土,再次重现于世间。 只是片刻之间,这片密林之中已经有数十具尸体露出地面。血花以他们的身体为养分,有些已经在他们的血肉骨骼中根深蒂固。鲜红的花朵缀在青黑腐烂的肉和骨上,显得诡异而壮美。 他们像是被什么东西刺激和吸引着,喉咙中溢出嘶吼,从泥土中爬出时的动作愈发疯狂。 宋沅利落地斩断泥土中撕扯着自己的手,领子一紧,被人从土中提了起来。 用尽全部力气的二夫人脱力摔倒在地,她看了看自己手中的剑,重重地喘息:“血河阵,常用于古战场豢养怨灵腐尸,怨气太重,不见血不破。本来你孤身一人进入此阵,必然死无葬身之地。” 晦暗月光之下,无数尸体从泥土中爬出,向两个人所在涌来,怨灵化作的黑风也盘旋其间,呼啸着卷起沙石尘土。 像是古战场,像是十八层地狱。 作者有话要说:  我回来了,给大家鞠躬道歉,对不起。 我一定会好好完结的! ☆、第五十七章 枝上月 宋沅心思灵活, 极快察觉出她话中的含义,下意识地拒绝:“我不同意!” 她用尽全身力气去抓她的袖子,但却扑了个空。一束雪白的绫罗自二夫人袖中飞出, 将她的腰肢缠紧,紧接着, 宋沅只觉得天旋地转,被甩了出去。 那绫罗上的力道又霸道又决绝, 震得宋沅的喉咙中又涌出一口血。 借着最后一点模糊的视线,她看到那群尸之中的女子横剑于颈前,一股鲜血自她脖颈中喷涌而出, 彻底点燃了方圆数里腐尸和怨灵眼中的渴望。 宋沅一直都习惯性唤她二夫人。赵乾家的二夫人。 她甚至……都不知道她真正的名字。 天玺七年,乐平公主于吴国的春日祭祀大典献鼓上舞,一时之间名动四方。 此后, 每每有公主献舞的消息传出, 中原各国的名流与文人皆涌入吴国, 欲要一睹公主的倾城之舞。 那时的燕乔也是慕名而去的人之一,不过她并非名流, 也担不起文人的名字。 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杀手, 自小被精心培养。剑法、暗杀、轻功、医术、欺诈, 燕乔样样精通,除此之外,还要学会些唱曲跳舞的本事 分卷阅读102 。 因为她所在的组织, 明面上是坐落于燕国都城的一家歌舞坊。 白天她只是个长得有些漂亮的舞姬,在满座宾客之间周旋,在歌舞坊里跳舞唱曲。夜晚便要换上夜行衣,去替出了足够报酬的客人除掉任务目标。 其实燕乔没有对什么事物展现出过特别的兴趣,毕竟她学习任何一门技能的时候, 过程都算不上太轻松愉快。 自小无父无母,每天为了能够有足够的东西填饱肚子、有能够遮风避雨的地方睡觉,她必须习惯听从别人的指令,去做很多肮脏或者是痛苦的事情。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精神失常,也没有厌世,燕乔觉得自己已经非常不错了。 直到天玺七年,她偷偷潜入金陵,按照客人的指示去杀死一个目标时,偶然之间,她混在春日祭祀的围观百姓中,看到了乐平公主的鼓上舞。 公主真的很漂亮。虽然燕乔站在浮云台下,其实看不清她的脸。 对于生活在黑暗中的燕乔来说,乐平公主像是江南柳枝怀抱着的明月。她过着燕乔无法企及的生活,活得光明磊落、鲜衣怒马,但却又让燕乔在她身上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燕乔的舞跳得很好,在遇见乐平公主之前,那也算是她活命的本事。但在那之后,燕乔发现,原来舞也可以那么美。 燕乔艳羡那样灵动自由的舞蹈,仿佛那是另一个世界的她可以拥有的人生。 姜祎是燕乔藏在心底的秘密。 后来燕乔的组织破败了,她没有过上话本里那样流落江湖日日遭人追杀的日子,反而走了所有歌姬舞姬的老路——老大嫁作商人妇。 她和赵乾相识于组织溃散前的不久。八面玲珑的美艳舞姬和俊逸大方的年轻商人,在一场商帮的应酬上,她是有意留了些小心思的。 燕乔不爱赵乾,但也不讨厌。在看出背后组织的迟暮之相时,她干净利落地给自己找到了下一个栖处。 赵乾于燕乔来说,同歌舞和暗杀一样,是一项谋生的手段。 但江南同燕国不一样,这里的景致都要多上几分灵秀写意,小曲儿也尽是些哀哀婉婉的郎情妾意。因而在燕乔初到江南时,也曾被这样的气氛感染,在许多个雨打芭蕉的夜里仔细想过,真的没有一点心动吗? 在赵乾一掷千金带她离开那个地方的时候,她自诩冷情唯利是图的心也没有一点动摇吗? 燕乔不确定那种心境是否是爱。但她知道,那是她漫长人生中唯一一次得到的他人纯粹而直白的好意。 但她到底不是柔情万种的江南舞姬。属于生杀予夺的女杀手的一颗心,令她早早地清醒了过来。 在第一次发觉她绝不会是赵乾的最后一次倾心后。 本就是一场各取所需的交易,切莫让真情玷污。 后来的燕乔没有太大的追求,她的人生已经足够精彩,本想着就这么凑合过一生,做个混吃等死的二夫人,至少能够在阳光下锦衣玉食地生活。 直到她在扬州遇见宋沅,扮作男装的姑娘冲她微笑作揖。 那曾经在燕乔梦中的枝上明月,在乌云黯淡之后,变得无比明亮又触手可及。 宋沅的身体阵阵发软,她拄着手中的长剑,跌跌撞撞地向前走。 她经历过许多危险,但都没有像这次一样,如此确定自己大限将至。 自胸腔蔓延开来的剧痛令她眼前阵阵发黑,呼吸越来越困难,唯有将身体的重量压在长剑上,才能咬着牙向推算中阵眼的方向前行。 四周的风几乎化作了利刃割在她身上,但她已经很难感受到疼痛了。皮肤上流出的鲜血令周围的东西兴奋了起来,宋沅恍惚间听到无数怨灵在她耳边狞笑。 她深吸一口气,挥开长剑,眼前的黑风稍稍消散开去,很快便又聚拢回来,但宋沅已经借此机会向前两步,阵眼已是近在眼前。 仿佛是被什么催动,四周的腐尸喉咙中发出凄厉的吼叫,向她涌去。 宋沅毫不在意,她举起手中的剑,开始掘那阵眼所在的泥土。 已经看不到究竟是什么在撕扯自己,只是觉得痛得好像下一刻都要死去,宋沅咬破下唇,拼尽全身力气,一下又一下地举起剑,去掘阵眼之下的泥土。 那泥土松动,她手中的剑在泥土之下触到了些什么,受到阻碍,于是便丢掉,用双手去刨开泥土。 耳边腐尸的嘶吼和怨灵的狞笑渐渐远去,她已经分不清究竟是自己大限将至,还是有什么人替她挡住了那些攻势。 宋沅剧烈地喘息起来,一口一口的黑血落在她的衣襟上,她委顿在地,十指鲜血淋漓,一具白骨从她面前的泥土中露出。 结血河阵之人,需以自身血肉为祭。而破阵之法,就是将阵眼的尸骨掘出,曝晒于阳光之下。 黎明的曙光撕破了密林中的黑夜,宋沅抬起头,神思异常的清明起来。 她看到不远处那座巍峨耸立的石堡于雾中隐隐显露,心下了然,那便是幕后之人所在。 分卷阅读103 以天下为棋局,以紫泉村为幻境之门,以至邪之阵为身前守卫,哪怕是祭祀自己的血肉也在所不惜,那应当是什么样的人呢? 想来各国大军与那位幕后主使,以及他背后的拥护者,还应有一场血战。 但那些同她都没有关系了。 林间的黑风与喧嚣逐渐淡去,宋沅的意识被抽离身体,她极轻地笑了笑,摊开袖中的粉末。 那是见风即燃的药粉。 若是幕后人掌握了将尸身缝制成傀儡的方法,那么她唯一于天下人安全的下落,便是葬身火海。 干干净净,什么都不留下。 她已经为他们扫清了这里的妨碍。姜镇的大军不日便会顺利抵达这里。而那时,即使是再技艺精湛的傀儡师,也没有办法凭一抔黄土复原出任何事物。 她这样想着,将手中的粉末扬了出去。 不是觉得姜家理应山河永固,也并非不乐意被人利用。 她只是想天下不起战事,百姓和乐。 在游历天下的这些年中,宋沅见识过很多平常人在各自生活中的善意与挣扎,那些在统治者眼中如同蝼蚁般的生命,从淡漠而简短的史书一隅中走出,变得鲜活了起来。 她还是选择爱着他们,即使她不能够作为公主守护他们,他们也不再是她的子民。 在堕入黑暗前的最后一刻,宋沅的鼻端嗅到一缕极轻极淡的,寒梅香气。 作者有话要说:  越来越接近完结啦,番外我想的是现代paro,燕乔是前一线唱跳女星姜祎的站姐,快乐追星。你们有想看的也可以告诉我厚! 感谢在20200530 23:22:05~20200604 23:07:0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南楠喃 2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五十八章 沧海横流 宋沅躺在床榻上, 望着床顶的帐幔发呆。 她的周身像是被碾碎一般酸软无力,几乎不听自己的使唤,连手指都抬不起。但之前压在胸腔之中的钝痛消失不见了, 呼吸也顺畅起来。 宋沅试着调整了内息,发觉自己体内的蛊毒似乎都被拔清了。 帐幔在身侧垂下, 遮挡了她的视线。外间偶尔响起刻意压低的人声,她听不太真切, 攒了几分力气微微动了动搭在床沿外的手。 系在她手腕上的丝线也被牵扯动,悬丝诊脉的老医者睁开眼睛,慢吞吞地站起身, 向屏风之后的青年行了个大礼。 “陛下,她醒了。” 屏风后的姜褚点了点头,声音低沉道:“都先退下吧。” 接下来便是窸窸窣窣的衣料摩擦声和脚步声。宋沅睁着眼睛等了半晌, 从影子看到, 姜褚从屏风后走出, 在她床榻的帐幔之外坐下。 宋沅操着一把沙哑无比的嗓子唤道:“陛下。” 帐幔外的青年沉默许久,才出声唤了一句:“姐姐。” 他的声音好低, 低到宋沅险些就没有听到。她眨着眼睛呆了片刻, 才反应过来他究竟说了什么。 宋沅的心里涌上一股难以言喻的情绪。 一个人在黑夜中呆的太久是会习惯的。蓦然见到一丝光亮, 虽然心有向往,似乎是得到了解脱,却会还是被刺到流出泪来。 宋沅艰难地活动自己的双手, 从衣袖中取出一枚印章,递出帐幔。 她喘了几口气,断断续续地攒力气说:“这是淮扬商帮掌舵人的印信,有了它,西域与江淮勾连的商路之上七成的商贾与关卡供你差遣, 其余人我也皆已打点好。只可惜现在以我的身体,怕是难以让它发挥作用了,也许,你会用得到。” 姜褚低头,看到帐幔中伸出的那只纤长的手。 和他印象中那双养尊处优、白净柔软的手不同,现下那只手上密布着挖掘阵眼时可怖的伤疤,还有薄薄的茧子。 他俯下身去,握住了那只手。 宋沅的身体僵了一下,随即听到帐幔外传来姜褚的声音:“姐姐,对不起。” 重重纱幔令青年的面庞模糊不清。少年时朝夕相伴,音容笑貌犹在眼前,而今宋沅已经有十多年没有见过他,几乎想象不出他如今的模样了。 姜褚的气息拂过她的手背,她回握他的手,用手指在他的手背上轻轻拍了拍。 永寿元年腊月,在狱中,她没有握住姜褚伸来的手。今日终于得以成全。 彼时只有十六七岁的少女难以原谅如此血淋淋的背叛,而在亲历世情冷暖,自那以后无数的日日夜夜,她都有些后悔。 也许一切并非是他的本意,也许这十多年来,他过得也并不轻松。 少年单薄的肩膀扛起了百废待兴的朝堂和一国的重任,在全天下的虎视眈眈和内心的煎熬中踽踽独行。而 分卷阅读104 她便不用承担那样的重任。 若是她当年对他的态度没有那样决绝,他是否会好过一些? 她不会再问出口,也许今生今世,这也是最后一次相见。她想,那些过去的恩怨已经都不重要了。 只希望你从此万事顺遂,千秋万代。 “姐姐体内的蛊毒已经请御医拔清,要好好休养一阵,”姜褚将她的手握得紧紧的,“接下来的事情,交给我便好。” 宋沅的嘴唇动了动,还没来记得说什么,姜褚又说:“如今中原不太平,我担心会扰了你休养,恐怕还要劳烦你与苏珩一道去西域暂避。” 宋沅应下,问道:“苏珩他……” 姜褚道:“姐姐莫要担心。另外……姜镇,也请姐姐放心,我不会动他。” 宋沅沉默。 十六岁便继位的姜褚是她所见过最适合做皇帝的人,心思深沉、疑心极重。他不会想不到,放任手握重兵的姜镇与自己深入西南腹地,究竟意味着什么。 可他还是应允了姜镇这样做。 是早已有了万全的应对策略,还是在赌,即使陷入绝境,她也不会背叛他? 自那日之后,宋沅再也未曾见过姜褚。 而去往西域的车马在二十日后启程。这些日子以来,在她身边伺候的人都是陌生面孔,想来应是姜褚手下,被反复训导过,不曾透露出任何消息给她。 她已经不知外界是何种情况。各国与叛军究竟谁占了上风,局势到了何种地步,她什么都不知道。 不知是出于提防,还是出于保护。但她已经没有心思去追究这些问题了。 马车碾过细碎的黄沙,顶着毒辣的日头向西行去。 与中原、楼兰的形势诡谲不同,安息本就因为地处大漠深处而没有被渗透完全,弗拉特斯又较早地察觉到了异象。在他成为新任的国王后,安息之内仙复教的余党都已随着他两位王兄的失势被清理干净。 仙复教,宋沅是从姜褚那里得知这背后组织的真名。 仙复教脱胎于苗疆蛊术,是苗人中的一支。它是从什么时候出现的,又是由什么人统领的,现在已经不可知。 也许是一支苗人偶然掌握了苗疆中极阴邪的禁术,不甘于偏安西南一隅。手中骤得的巨大力量给了他们操纵天下的野心。但这是违背苗疆规训的存在。在这支教派成长的过程中,必定伴随着许多冲突与死亡。 宋沅猜想,在祭台之下的密林中,那些被囚禁在血河阵中的亡灵,也许曾是仙复教的同胞。 时间过去了太久,这些事情都已无从考证。唯一能够看得清楚的是,经过若干年的潜伏与布局,它的野心日益彰显。 在以天下为野心的驱使之下,如今它的教徒早已不只是苗疆人,小秋那样的投靠者亦不在少数。而如施全一般的爪牙则更是万万之众。 昔日种下野心种子的强大禁术变成了不再轻易示人的王牌。仙复教如今的筹谋,是史书上常见却又阴毒无比的造势与操控人心。 各国频起动乱,人人自危。也许相交多年的好友、平日里和睦的邻里,甚至是相伴已久的枕边人,都会是这异教的教徒,在某一场争端中向自己露出獠牙。 没有人知道自己是否处在安全的境地,也没有人知道这场动乱将会如何发展。众生皆不过是沧海横流中的一粒灰尘,在时代之浪的推动下涌向未知的尽头。 就像谁也无法得知,仙复教是否会放弃宋沅这颗棋子。 她的存在像是一把悬于头顶的利刃,随时可能招致祸患。姜褚作为一国的帝王,在百般顾全大局之下,愿意留她一命,已是格外念旧情。 而安息于她和苏珩来说,是唯一的净土。 ☆、第五十九章 春草绿 西域的初秋依旧没有半分清凉之意。日光在黄沙上炙烤, 反射出刺目的碎金般光芒,将这里的一切都蒸得热腾腾的。 宋沅蹲在院子里,抬袖拭去额角流下的汗水。她双手抱着腿, 将下巴支在膝盖上,看着那株依旧蔫巴巴的树苗叹气。 破旧的木门传来轻微的吱呀一声响, 她惊异地抬起头看去,只见身着月白长衫的金发男子鬼鬼祟祟地张望四周后, 从门缝中挤了进来。 “弗……”方才脱口而出一个字,她想起他的身份,连忙收敛了声音, 悄声道,“……拉特斯?你怎么来这里?” 金发碧眼的青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在她身前蹲下, 压低了声音道:“我好不容易才得空溜出来的。” 他提起手中的东西, 宋沅这才发觉那是一只毛团。 被弗拉特斯拎在手里的雪白一团有着琉璃珠一样的蓝色眼睛, 宋沅惊讶道:“小特!你把它带来了!” 小特的后颈皮被捏在弗拉特斯手中,仿佛被拿住命门一般一动不动, 颓然地垂着四肢, 然而湛蓝色的眼睛里写满了怨念。 弗拉特斯得意一笑:“我猜你在安息久居, 定然会想念这些小 分卷阅读105 东西,于是暗中派格塔尔去扬州接了一只来。你放心,我做的很谨慎, 不会暴露你的行迹。” 宋沅惊喜地伸手去接,谁料弗拉特斯一撒手,小特便立即一扫颓然之态,张开四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踩着宋沅的手跳下地面,向她身后的屋子飞奔而去。 宋沅的手指被它的爪子划得火辣辣的疼。她疼得眼圈一红, 正要冲进屋子里把它揪出来,便见屋门中走出一位瘦削苍白的青年。 她的气焰登时消失无踪,眉眼也柔和了下来:“阿珩,你怎么出来了?” 小特仰头冲着他快乐地“喵呜”一声。苏珩弯下腰将它捞进怀里,温柔地抚了抚它的脑袋,向屋外两人微微一笑:“有客人到访,我怎么有不出来迎接的道理?” 在血河阵中,宋沅力竭昏迷之际,是苏珩及时赶到,将她背出了密林。 而在她醒来之后,他却对此事绝口不提。她不知道他是如何进入阵法,如何找到阵眼,又是如何在重伤之中将昏迷的她也带了出去。 宋沅伤在蛊毒,而姜褚带了宫中最精于此道的医师为她治疗。因而蛊毒拔清后月余,她就已经可以如往常一般自由下地行走,甚至可以做一些不太重的活计。 但苏珩却是受了极重的外伤。他腰腹上那些触目惊心的伤口,还有深入肺腑的毒气,都昭示着他是经历了怎样的险境,才穿越那片怨灵腐尸横行的密林。 那曾在幻梦中唤醒她的心神的琴声,也是他在万鬼侵蚀之下,在密林中忍痛所奏。 这一切几乎耗尽了他的生命力,让他本就单薄的身子愈发孱弱。 寄居安息的这些天来,他几乎半日也离不得汤药。宋沅散尽钱财为他搜罗珍贵药材,才将他的脸养得将将有些血色。 弗拉特斯定定地看了看苏珩。他的视线在苏珩几乎没有颜色的唇上凝滞片刻,最终还是将原本用来呛他的话吞了回去。 他移开视线,指着苏珩怀中的小特看向宋沅:“嘁,这丑东西和你都喜欢他,没眼光极了。” 苏珩微微一笑,侧身将他让进去:“进来喝杯茶吧。” 中原各国动乱频发,楼兰王廷的局势也瞬息万变。中原与西域的运茶路一改昔日的繁华景象,几乎已经完全断绝。 即使是作为一国的君王,弗拉特斯也已有许久没有喝到过茶了。他乖乖地坐在案几后,看着苏珩伸手取了茶叶罐子,眼睛发亮,像猫猫一样舔了舔嘴唇。 宋沅走过来,抽出苏珩手中的茶叶罐子,放在弗拉特斯面前:“自己沏。” 苏珩双手抓了个空,抬头看着她无奈地笑了笑,而后将手放在膝头。 那一双纤长白皙的手瘦得青筋都凸显了出来,显得尤为可怜。 弗拉特斯的目光追着那一只小小的茶叶罐子从苏珩手上移到桌上。他委屈瞪圆眼睛,梗着脖子道:“阿宋,你未免太过偏心……” 嘴上这样抱怨着,弗拉特斯还是动手沏了茶。他原来也是赫赫有名的茶商,虽从小长在西域,但于茶叶上的造诣也并不输给宋沅和苏珩。 清透碧绿的茶汤盛在盏中,映在弗拉特斯的眼底。他恍惚间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自己还是那个随心肆意的小王子,正在车马如流的运茶路上与客商攀谈。 但自此以后,那便只能是安息王的一场梦。 弗拉特斯告辞时,宋沅选了几只漂亮的小瓷罐,塞上自己珍藏的茶叶,抱在怀里,送他到院中。 苏珩没有跟出来。在等宋沅装茶叶的时间里,弗拉特斯看着院中宋沅刚种下的小树苗发了会儿呆。 他眨了眨眼睛,问道:“这是什么?” “是合欢花,”宋沅弯下腰来拨弄着树苗上嫩嫩的小叶子,“其实我种了很久,一直都没有长成。西域的土壤不适合这种花,但总归没什么要紧的事情做,我还是想要试下去。” 弗拉特斯盯着那株小小的树苗看了许久。 宋沅的耳边响起了一声轻轻的叹息。 她几乎以为是自己听错了,转过头去看,金发碧眼的青年眼睫低垂,看不清神色。夕阳在他的脸上晕出柔和的光,显得分外落寞。 “会长成的。”弗拉特斯的声音有些低沉,低沉到令宋沅有些陌生,“阿宋,其实我这次来,还想告诉你,我要娶王妃了。” 宋沅愣了一愣,随即回过神来:“那很好啊,恭喜你。” 她把手中的瓷罐递了过去,眼睛笑得弯弯的:“中原的局势稳定后,我会回去重新整顿商路。运茶路通过安息,届时这里的珍宝、香料,还有食物、书籍,都会流向中原各国,想必这里很快就会繁华起来。” “你有了自己的家,还会有一个富庶的王国。看到你过得好,我很开心。” 眼前的女子站在黄昏晖光之下,容貌显得愈发柔和娇美。弗拉特斯有片刻的怔忪,他苦笑了一下,眨了眨眼睛道:“或许吧。” 说罢,他又很快回过神来,抬头扯出一个笑容:“罢了,我不该同你说这些。你同他要保重。日后 分卷阅读106 若有机会,我去中原,你可要同以前一样好好招待我。” 吴国开耀二年,汉王姜镇率军与仙复乱军于淮河畔交战。此一战长达三月之久,与此同时,朝堂之内、江湖之中、各国之间的博弈皆达到顶峰。 在连通西域与中原各国的商路上,以宋沅名号所调运的粮草军备源源不绝地供往淮河的战场。年轻的吴国帝王杀伐果决,斡旋于各国之间,集三国之军,分数路切断乱军供应与支援,节节推进,将其逼至西南苗疆,清山围剿,大破其势。 由仙复一教掀起的数年动乱终结,留下了中原大地上的满目疮痍。 又一年盛夏,罢战息兵之后,重新踏上西行之路的茶叶商人带来了已在西域断绝许久的春茶。 夏日炎炎,苏珩靠在窗边读书,宋沅趴在窗框上看着窗外发呆。夏日干燥和煦的风裹挟着茶香,她抬起头惊喜地转过身去。 “阿珩,合欢花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就是结局啦~ ☆、第六十章 听春雨 扬州的春依旧是雨水潺潺。暮春的石板街上, 绘着山水的纸伞摩肩接踵。 不知何时起,东榆林巷巷尾那家名为陋室的茶坊又悄悄开了张。同之前一般无二,坊中有猫咪, 有点心,还有十分漂亮的掌柜。 由于之前那场战事, 原本富庶的江南城中较之前也不免少了许多繁华闲适景象,多的是近年重新建起的楼阁, 还有来此地谋生的陌生年轻面孔。 而这间小小的茶坊却令人恍若依旧置身当年。 温柔漂亮的掌柜在后厨亲手煮芋圆,毛绒绒的猫咪坐在屋檐下舔爪子,食客盈门, 络绎不绝。只是少了曾经在店中帮工的那名伶俐少女。 宋沅用一把大木勺把浮在沸水中的芋圆盛起。 散发着温软香气的芋圆被分进不同的碗中,这一锅煮得好,表皮晶莹剔透, 弹软可爱, 圆滚滚的一颗颗卧在那里, 看着令人不由得欢喜起来。 外间食客满座,间或夹杂着交谈议论之声。 阿槿用托盘端着好几碗添了时令水果的牛乳茶走出后厨。那牛乳茶盛得很满, 她必须小心翼翼地盯着、稳着步子, 才不会洒出来。 她吸着气不敢放松, 听到有食客在议论: “昭怀长公主,真是可惜了。” “当真可惜。若不是陛下此次将异教连根拔除,彻查当年之事, 为长公主翻案,恐怕永远不会有人知道当年那些冤孽都并非长公主所为。” “即便知晓人死不能复生,但如今这桩陈年旧案得以沉冤昭雪,也希望长公主若有知,能够宽慰一二。” 阿槿默不作声, 将牛乳茶送到食客的桌上,转过身向后厨走去的时候,看到柜台后低头算账的宋掌柜露出了一抹极淡的笑意。 日暮时分,宋沅换上白衣,关了店门,撑起一只伞向城郊行去。 方走到半路,便见着身着白衫的男子正持伞站在桥边。春风吹起他的衣角,如谪仙般翩然。 宋沅收了自己的伞,钻进他的伞下。一股熟悉温暖的杜衡香将她包裹起来。苏珩接过她手中提着的东西,将伞朝她那边倾了倾。 城郊的花田中立着一座衣冠冢。春花繁盛,簇拥着那座小小的衣冠冢,春雨让眼前的景象变得湿淋淋的,却少了几分萧索之意。 宋沅和苏珩赶到的时候已然是傍晚,冢边却不见一点枯枝败叶,显然是时时有人用心祭扫。 那座简单的碑上什么都没有镌刻,赵乾说,她是那么洒脱又通透的一个人,也许不想死了之后还要做他的夫人。她喜欢繁华漂亮,葬在这里也许会开心些。 宋沅蹲下身来,看着碑前沾着雨水的新鲜供品,轻轻叹了一口气。 帝里重清明,人心自愁思。 景佑七年暮春。 近十年的休养生息、薄税重商令扬州城又重新成就一幅繁华景象,甚至要较战事开始之前更为富庶。 这里与金陵相邻,已是商贾政客云集,而近年来大吴与西域各国鼓励互市,不仅带来了巨额的财富,也使得江南一带的物产与文化更为多样。 城门口车水马龙,盘查文牒的士兵挥了挥手,金发碧眼的男子朝他笑了笑,便牵着身边的小娃娃走了进来。 弗拉特斯抬头四处张望,心中感叹,今日的扬州已然不是十多年前的模样了。 西域与大吴友好多年,街上高鼻深目的西域人也不再鲜见,就连坊市中也有西域人做掌柜。许多西域人来到这里安家,融入了这里的生活,难怪方才的士兵对着他时好似都是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 “爹爹,我们为什么要来这里呀?” 牵着他手的小女孩还不到他腰际,两腮肉嘟嘟的,像是个小团子。她也有着一头金缎般的长发,湛蓝的眼睛一眨一眨的,抬头认真看着弗拉特斯。 这是米特娅第一次来中原。虽然 分卷阅读107 自她记事起,父王就一直请宫廷教师教授她中原的语言和文化,但到底没有真的见过,还是显得有些胆怯。 爹爹临行前还特地嘱咐她,不要在外面叫他“父王”,这让她更紧张了。 弗拉特斯俯下身,将她抱了起来,和蔼道:“这里是不是很漂亮?爹爹以前经常来这里,这里有很多好吃的东西,爹爹带你去吃芋圆好不好?” 米特娅攥紧弗拉特斯的衣襟,点了点头。 弗拉特斯循着记忆中的路线努力地找过去,却还是被近年来扬州城翻新的格局给弄迷了路。 他站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一双琉璃珠似的异瞳露出了难得的迷茫。 记忆中本应是那间名叫“陋室”的茶坊,变成了如今眼前陌生的甜食铺子。这倒也并不奇怪,在互市之后,许多同宋沅相似的铺子都在中原开了起来。 弗拉特斯将米特娅放下,探身看去,只见店中只有零星的客人,掌柜看上去是个伶俐的年轻女子。 她尝了一口面前碗中的芋圆,哭笑不得地看向身边的异族青年,笑骂:“阿苏,你到底还学不学的会呀,煮得太软啦,笨蛋。” 被她说了的异族青年也不恼,一双金色眸子还是笑眯眯地看着她。 弗拉特斯的视线落在了年轻女子挽起的发髻上,这才恍然,原来这两人是一对夫妻。 他的心中没来由地涌起一股酸涩。 这一幕分明与他毫无干系,竟令他生出几分熟悉之感。 是他今生今世的求而不得,还是冥冥之中,另一个世界的自己? 他忽然想起第一次来扬州找宋沅的时候,她也做了芋圆给他吃。那是她第一次尝试着做这种食物,煮得也很软,可是他还是觉得很好吃。 身边结伴而行的少女作书生打扮,背着书袋叽叽喳喳地与他擦肩而过。 弗拉特斯回过神来,恍惚地问道:“请问阁下是否知道,宋……唔,苏珩可在扬州?” 他已经有十多年没有踏足中原,不知道在这里还能不能提及宋沅的名字。但如果她在的话,一定是同苏珩在一处的吧。眼前的人像是书生,应是知道苏珩的。 两名少女的眼睛被点亮了:“原来西域人也知道苏先生的么!苏先生难得回来扬州,你今天来对了。” “一般苏先生和宋先生都远游在外,这些年在三国之内开设了好多书院,还鼓励女子读书,恰巧这几日回到扬州,来亲自给我们书院的学生讲学呢。” 两名少女热情万分:“你也要去吗?不若与我们同行吧。” 弗拉特斯看了看两名少女前往的方向,又回头看了看那家陌生的甜食铺子,最终还是摇了摇头。 他谢过两名少女,转身走向了相反的方向。 铺子里,那金眸的异域青年趁人不备,飞快地在年轻女子的脸颊上亲了一下,惹来后者脸颊一片飞红。 他终于顿悟,这世界上有些感情,本就只适合用来怀念。 时过境迁,他们都经历了太多的事情,从前少时近在咫尺的人,如今已经相隔天堑鸿沟。 此间情谊随着时光藏在心底,早已无关风花雪月。多年之后偏要博得一见,也不过是徒惹痛苦。 很久很久之后,他路过她所在的地方,听到他人口中的她已经实现了自己的抱负,平安喜乐,就已经是最大的慰藉。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 “扬州很漂亮吧?爹爹没有骗你吧?” “嗯!” “那米特娅日后若是成了女王,也要永远让它漂亮下去,要好好保护中原,永远不要侵犯它,好不好?” “好!唔……扬州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呀?我以后也要把我们安息变得这么漂亮……爹爹,你的眼睛怎么红了?我帮你吹吹……” 前夜扬州下了一夜春雨,宋沅推开木窗,清晨的雨水湿气便随风递了进来。 后院栽着几株杏花,已经全然开了,一树一树的雪白。 自此处可见瘦西湖畔粼粼波光,她想起很多年前撑伞牵马四处寻找赵乾为她当下的药铺的时候。 苏珩披着里衣从身后将她拥入怀里,宋沅笑道:“阿珩,我们回家了。” 山河永安,盛世太平。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结束啦,接下来还有一篇番外。 这篇文写了半年,因为现实生活中各种各样的因素,我的更新速度简直令人发指,在这里给追更的小天使深深鞠躬,道一个歉。 不过写到完结,我还是能很骄傲地说,这篇文近十八万字,每一个字我都有认真打磨推敲,没有丝毫的敷衍。 更新完番外之后,我会好好准备下一篇文。在写这篇文的时候,我越来越意识到自己的笔力有限,所以需要多读读书充充电才会开始下一篇。在没办法兼顾速度和质量的时候,我会提前多存一点稿,让你们等更新不再那么辛苦。 下一篇文 分卷阅读108 原本我想开《帐中香》,但是很多小天使说想看温相的文,于是我这两天会把温相那篇的文案预收放出来,到时候看哪个喜欢的人更多就开哪一篇~如果喜欢的人都不多的话_(:з」∠)_我就去写一本现言休息休息再回来古言。 不管写什么,大概都是下半年开坑~喜欢我的可以戳进专栏收藏一下我嘛~ 希望有你们陪我一起走下去~ ☆、番外 顶流女爱豆失业后1 苏珩依照店门口提示牌上的标语, 仔细穿好鞋套,又取过摆放在一边的免洗酒精凝胶擦拭双手。 做好这些后,他推开玻璃门。门上的风铃碰撞, 发出清脆空灵的声响。 浓郁醇厚的咖啡香气扑面而来。 这个时候店里没有什么客人,负责招待的服务生不知道躲在哪里偷懒。空气中流淌着舒缓的钢琴曲。柜台后的咖啡壶里, 深褐色的咖啡咕噜咕噜地翻滚,冒出白色水汽。几只慵懒的猫咪卧在猫爬架上打盹。 他如往常一般在窗边的座位上, 在相邻的书橱中选中一本书翻阅。 通体雪白的蓝瞳波斯猫仿佛闻到了他的气息,睁开双眼,从猫爬架上一跃而下, 慢吞吞地向他这里走过来。 方才开小差的服务生此时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熟稔地问他:“苏先生,还和以前一样吗?” 他接住那只试图跃上他膝头的毛团, 将它在自己的膝上安置好, 抬眼笑了笑:“劳驾。” 服务生把甜品和咖啡端上来的时候, 门口的风铃又发出了一阵脆响。 身穿毛呢外套和短裙的年轻女孩步履轻盈地推门走进来。她戴着几乎遮住大半张脸的口罩,看不清面容, 但是眼睛弯弯的, 很漂亮, 让人看了便觉得喜欢。 也许是惊讶此时店里居然有客人,也许是惊讶小特的格外亲近,又或许是苏珩的确容貌气质过于优越, 在路经苏珩那一桌时,她回头看了一眼。 手持咖啡杯的男人冲她温和地笑了笑,金色的眼镜链子反射出狡黠的光芒。 一朵云霞从窗外盛开的风信子前方飘过。 宋沅的面前放着一份红豆牛奶芋圆。 这种甜品出现在一间猫咖的菜单上其实有些奇怪。毕竟一般的猫咖都会卖一些调制的咖啡、果汁饮料之类的。 但这家店是她的。所以只要她喜欢,就都能实现。 燕乔比约好的时间早到了十分钟,却看到宋沅已经在约定的座位上大快朵颐。她挑了挑眉毛, 踩着高跟鞋噔噔噔地走过去,一把拉开椅子坐下。 “宝贝,你最近脸都变圆了。” 宋沅条件反射地颤抖了一下,随后用小小声说道:“好端端的,你不要像Jones一样说话。简直让我梦回三年前。” 燕乔开心笑道:“我觉得你胖了才好看。三年前瘦得和鬼一样,有什么好?” 三年前的宋沅每餐还只能吃水煮青菜和鸡胸肉,公司对她的身材要求非常严格。在练舞这种体力消耗巨大的工作后,才会被允许吃些少油少盐的寡淡营养餐。 最忙的时候她要连续工作近二十个小时,东奔西走到处赶通告、排练舞台,少有的假期全部用来窝在家里补觉。快一米七的个子,只有八十多斤重。 在那个时候,她还是个顶流女爱豆。 时间回到七年前。 七年前的她叫姜祎。姜祎是艺名,而宋沅是本名。 最早最早的时候,宋沅还是舞蹈学院的古典舞学生。而十七岁被星探发掘之后,她签进御颍娱乐,用姜祎这个名字做了四年的练习生。 御颍娱乐是老牌的娱乐公司,但当时的处境并不算乐观。老派的管理层将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在了电影和电视剧的领域,但对于适应新娱乐时代的“流量”却并不精于运作,旗下的艺人也是青黄不接。 姜祎是御颍顺应国内女团潮流的试水,和她一起被签进来的还有十几个女孩。 而彼时内娱的女团想要吸引足够的目光,都是从选秀模式做起的。所以在练习了四年之后,她就和其他三个女孩被公司送去参加了一档选秀节目。 节目的名字叫做《X girls》。和其他类似节目相比,那档节目很特殊的地方在于,在一百个女孩子里,最终成团的只有三个。据说是为了保证成团后的绑定和资源分配。 后来姜祎回想起来,觉得也许如果这个团和其他选秀节目一样,是七八个人最终出道,出道后关系松散一些,资源差一些,她的人生也许会不一样。 女团选秀考核无非是唱跳、容貌和性格。 姜祎长得的确漂亮,是那种少见的五官精致到几乎没有缺陷、却又让人心生亲近的漂亮。在其他女孩子需要固定几类适合自己的妆造来扬长避短的时候,她却可以适应各种风格的妆容,随着舞台需要改变自己的妆容和气质。 后来出道后,她曾被戏称为“统一饭圈审美”的美颜盛世。 这样的美貌在选秀 分卷阅读109 节目里是得天独厚的加分。是以在第一期节目播出后,即使姜祎并没有分到什么镜头,却还是排在了二十多名。 姜祎后来回到公司,捧着平板认认真真看完节目,得出一个有些令人难过结论,最初她的粉丝应该都是颜粉。 好在她是舞蹈科班出身,于舞蹈上有天赋也有底子,虽然唱功却并不算好,不过也勤勤恳恳练习了四年,实力也算是前列。 再后来,姜祎便扶摇直上,人气越来越高。节目剪辑因为人气的缘故也愈见向她倾斜。 御颍到底是几十年的娱乐巨鳄,积累了大把的人脉和资本,立即开始顺势捧姜祎,为她成立个人站、打榜、引流,吸引了大批粉丝。 也许也有特殊赛制和节目运营得当的加成,那次选秀的竞争格外激烈。最终,“姜祎”成了选秀节目中封神的存在。 在那之前,并上在那之后的六年,再也没有哪个女团成员能够有那样近乎恐怖的吸粉能力。 节目是封闭式的,结束了所有的录制后,姜祎回到公司,花了很长的时间去适应自己新的生活。 不能随便出门了,即使戴着口罩也不可以。社交平台的账号都要交给公司管理。几乎所有的行程都要公开,而公开的行程一定会招引来数以千计的粉丝。 她不再能像以前那样,半夜从练习室出来的时候和小姐妹一起偷偷去便利店买夜宵带回宿舍吃。从那以后的日子里,她就只有寡淡的水煮菜和营养餐了。 还有排得满满的工作安排和几乎被当做标本的人生。 姜祎在睡不着的晚上会翻一翻微博。微博上无数粉丝毫不掩饰的喜爱、赞美和支持,会让她找到从当爱豆这件事里为数不多的,自己得到的东西。 那个时候的姜祎还是太年轻、太单纯了。 参加选秀节目的时候,身边的女孩子会故意表现出某些言行,来为自己立人设、搏镜头。她其实一眼就能看穿,却学不会。 从小到大,姜祎受到的教育,都是踏踏实实努力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所以几年之后,姜祎再回想起被封闭起来录《X girls》的时候,只能回忆起每天睡眼朦胧地走进练习室和精疲力尽地回到宿舍瘫在床上,周而复始。 跳舞的优势要费很多力气去保持,她又太努力去弥补自己唱歌的短板,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做其他事情。 以至于节目播出后,她的许多镜头都是别人打闹时抱着膝盖坐在练习室地板睡着,躺在练习室地板睡着,或者睡眼朦胧地听宣读规则。 在数以千万计的粉丝眼里,《X girls》里拼命努力的姜祎是个可爱的反差萌小迷糊。 而只有很少很少的人知道,《X girls》里拼命努力的姜祎让秦晗将目光停在了她身上。 秦晗那个时候也才二十六岁。少年成名,凭自己的音乐才华享誉海内外,长相俊美,为人温柔,和姜祎其实也很相配。 而不幸的是,他是《X girls》的声乐导师,是御颍娱乐死对头远川文化旗下的艺人。 姜祎对自己的唱歌水平非常有自知之明。因而从节目录制开始,就没少向同小组的练习生、幕后声乐导师,还有秦晗这样的特邀声乐导师请教。 不仅是秦晗对她印象深刻,连后来和她一起成团的、被称作天赋vocal的黄启源也没少私下给她补课。 唱歌这件事和跳舞一样,都需要天赋。在实力顶尖的歌手里,勤奋是旗鼓相当的,但黄启源显然是属于老天格外眷顾的那一种人。 曾经有BTG团粉评价,“黄启源的vocal、姜祎的颜、陈宜真的舞台,内娱女团三绝”。 黄启源什么风格的歌都能唱得好,姜祎的脸扛得住任何角度、任何光线的生图,而陈宜真唱跳综合实力是最稳定的,舞台感染力也是最强的。 所以Battling The Girls是那个时候几乎无懈可击的一支女团。 BTG这个名字代表了无数粉丝的尖叫、泪水、青春和回忆,代表一个时代和它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女团无法超越的巅峰,代表了那三年中内娱流量的脉搏、恐怖的吸金能力和对后来娱乐圈无法忽视的影响。 “祎祎,又有人给你送花啦?” 舞台幕后的化妆间里,陈宜真靠坐在姜祎面前的化妆台上,拿着散粉给她补妆。她瞥了一眼门口那一束精心包装的鲜花,眼中流露出羡慕的神色。 姜祎本来仰着脸闭眼乖乖等补妆,闻言睁开眼睛转头看去。 一大束纯白的百合花,其间夹杂着零星几朵淡紫色的桔梗,被包在很淡雅的纸盒中,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 那不可能是粉丝送来的礼物。没有粉丝的礼物能送到化妆间,只有圈内人才能把东西送来这里。 更何况,类似的花束姜祎不是第一次收到了。她一下就明白了这束花究竟来自于谁,觉得自己的心跳一下子变得快了起来。 “是秦晗?”黄启源走过来,看了看陈 分卷阅读110 宜真,又看了看姜祎,直截了当地问道,“你们在谈恋爱?” 作者有话要说:  开始更新番外啦~ ☆、番外 顶流女爱豆失业后2 其实那个时候是没有的。 姜祎属于那种从小就被父母管教得很严的孩子, 上学的时候没有机会谈恋爱,后来签经纪公司做练习生,就更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去接触异性了。 更何况, 爆红之后,每个年轻貌美的女艺人都会不可避免地见识到这个圈子中直白而肮脏的一面。姜祎所见的, 大多是露骨又龌龊的邀约。 相比之下,秦晗对她的种种温情, 就太清淡如水了。清淡到,令人看不出他的心意。 所以她一开始并没有察觉到秦晗对她的不同,也从来不避讳在队友面前和他来往。他在每次舞台之前送花给她, 她日后就会规规矩矩地回礼。 她开始反应过来,是从BTG成团一周年公演舞台之后不久的一天。 一年以来,经纪公司真的都有认真运营BTG。请最好的作曲、编舞, 给她们做最好的舞台。负责她们三个人的经纪人Jones也很有经验和手段。借着选秀节目的热度和好感度, 那个时候她已经是红透半边天的少女爱豆。 有性格和容貌的缘故, 也因为原公司的力捧,姜祎的人气要远超她的两位队友。再加上选秀时本身也是第一位出道, 所以她总会接到更多、更好的资源。 在那几年, 姜祎在内地娱乐圈中风头无二, 御颍甚至为她规划好了BTG解散后向海外发展的方向。 而即使是已经有了这样的人气,她还是兢兢业业,经常抽时间去补习声乐。而秦晗对她来说, 是非常专业也非常有耐心的老师。 秦晗会教给她许多自己独有的唱法技巧。 练习室里,姜祎攥着谱子,掌心沁出的薄汗让纸张有些许变形,她循着秦晗的技巧唱过一遍,紧张地抬头看他。 身形修长的少年将双手从钢琴琴键上放下。他还穿着白色的西装演出服, 眉宇之间还有些疲惫的颜色,但眼睛却是笑着的。 “祎祎,你的唱功比当初录节目的时候进步了很多很多。我很高兴。” 姜祎的眼睛亮了起来,正要说些什么,秦晗接下去继续说道:“前几天你们一周年公演的舞台我也在场。看到你的路变得越来越顺利,BTG变得这么好,我也很高兴。” 姜祎真诚地说:“其实当年的《X girls》对我们的帮助真的很大。对我而言,尤其是你,我能有今天的成绩,是离不开你这么好的老师的教导的。” 秦晗又笑了起来。他从琴凳上站起身。少年高大的身形几乎占满了她的全部视线。秦晗伸手弹了弹姜祎的额头。 “你真的以为,我做这些事情,只是因为我在《X girls》中,是你的vocal导师吗?” 练习室半开的窗子吹进盛夏的和风,扬起了白色布窗帘。 和风掀起年轻女孩子格子裙的裙摆,她懵然地睁大了眼睛,而穿着白色演出服、耀眼无比的男生好整以暇地靠在钢琴上,微笑着看向她。 姜祎下意识地把手里的乐谱又攥紧了一些,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我……” 她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在往脸上涌。脑海中就这样空白了几秒钟的时间,她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爱豆不能谈恋爱。” 秦晗笑出声:“我和远川的合约要到期了——不要这样看着我,我不是说要你违背公司要求偷偷和我谈恋爱,我也不喜欢地下恋情。” 他低下头来,面前女孩漂亮而纯净的容颜映在自己的眼眸中。 秦晗温柔地说:“祎祎,你是我见过的最适合当爱豆的人。你是耀眼到连这个圈子里的人都忍不住注目的存在。只要看着你一直变得越来越好,一直在做自己开心的事情,我就满足了。” 适合当爱豆的人? 姜祎对这个表述感到有点困惑。秦晗的意思显然不是在夸她的唱跳水平和脸蛋,那么除了这些,还有什么是适合当爱豆的“条件”? 她把这个疑问说给了对面咬着奶茶吸管的燕乔:“为什么有人说我适合当爱豆?什么样子是‘适合’当爱豆?” 燕乔是她的站姐。在这个流量、数据为王的娱乐时代,一个肯砸大把的钱、又有号召力的大粉丝,是能够有机会和偶像接触的。这是不成文的潜规则。 不过从一开始业务上的接触,到后来她已经能够和朋友一样很愉快地和燕乔相处了。燕乔是个八块钱一杯的奶茶都能喝见底的富婆,姜祎真是太喜欢她的接地气和豪爽泼辣的性格了。 她此刻正和燕乔坐在影视城的一家奶茶店里。燕乔点了加各种料的冰奶茶还有甜品,她只能戴着口罩坐在一边眼巴巴地看着。 姜祎吸了吸鼻子,委屈巴巴地把手伸向燕乔的奶茶:“给我闻闻好 分卷阅读111 不好……闻闻不会长胖的吧?” 燕乔的眼神霎时间溢满了母爱:“你就喝几口,经纪人又看不出来。乖宝贝,你都瘦成什么样了,每天练舞那么辛苦,真怕你瘦晕过去。” 她恨恨道:“番茄葡萄不做人,他们没有心。我要和Jones谈谈,起码得让你能好好吃饭吧?不然还谈什么行程。” 番茄葡萄是运营BTG的经纪公司。姜祎眨了眨眼睛,连忙制止了燕乔的疯狂行径,追问道:“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你说适合当爱豆的人啊?”燕乔挖了一勺小蛋糕,但是没有急着送进嘴里,好像真的在认真思考,“你确实很适合。怎么说呢,就是那种让人看了就会相信,这个世界真的很美好,好像看着你在舞台上闪闪发光,自己也会变得更好一样。” “再具体点呢?” “就拿我自己来说啊,”说到自己,燕乔仿佛打开了话匣子,把那口奶油蛋糕送进口中,开始滔滔不绝,“我小的时候,被家里人逼着练跳舞。” “其实我真的谈不上多喜欢,但是不得不学,而且学得很辛苦。学得久了,大概有十几年吧,也跳出了一些成绩,大概类似于斯德哥尔摩,自己心里也慢慢认同这个技能,甚至有的时候能从中获得乐趣了。” “不过这种东西终究是讲究天赋的。我跳得确实不错,但还是不如有天赋的人——比如你。第一次看到你在舞台上跳舞,我就被圈粉了。大概来自于那种“好像我也是可以这样的”的心态吧。总之就会觉得很有希望。所以就想尽自己的一份力回报你,让你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好像自己也在追逐自己的梦想一样。” 姜祎认真地听完。 她好像大概能够理解了。现实生活中有遗憾,就会把美好的愿望寄托在那些看上去是完美的人身上,把她们当做理想中自己的一种影射——这就是爱豆了。 对燕乔来说,这种需要实现的理想状态是跳舞,对她的其他粉丝来说,还可以是美貌、闪闪发光、被人喜爱……总之,是一个被精心打造出来的爱豆所拥有的种种好。 可是…… 姜祎小心翼翼地问道:“如果我并没有你们想象得那么好呢?” 燕乔投来诧异的目光。姜祎理了理自己的头发,解释道:“不是说跳舞,你看到我的跳舞水平当然是我真正的水平了,这个是没办法伪造的。” “我是说,比如粉丝会觉得我唱跳俱佳舞台一流、没有做不好的事情,性格单纯、努力向上没有任何污点,等等等等这种……” 我也只是被御颍和番茄葡萄“创造”出来的人啊。姜祎在心里小声说。就像标本一样,被做成别人需要的样子,永远永远固定成那个样子,供人观赏。 如果你们看到了真正的姜祎,你们还会给她这么多爱、支持和掌声吗? 她突然觉得害怕。 在这个圈子里,她见过太多浮浮沉沉。如今她处在这样高的位置,就像是被捧在高处的易碎的玻璃制品。 一旦跌下来,就是粉身碎骨。 “我会一直喜欢你的。”燕乔说。 《X girls》之后的三年,是姜祎演艺事业里最高光的三年。 她作为亚洲顶级的少女爱豆,在国内乃至亚洲其他国家上百场的演出,场场座无虚席。粉丝高举着她的灯牌和手幅,尖叫、哭泣。 她在台上穿着最漂亮合身的演出服,骄傲而肆意地表演,台下的粉丝挥着的灯光如同星海般明亮。 三年之后,作为限定女团的BTG即将解散。无数人注视着她,猜测着她未来将会有怎样耀眼夺目的发展。 姜祎从舞台上下来,推开休息室的门。连续近两个小时的唱跳令她的体力大幅消耗,演出服完全被汗水浸湿,紧紧贴在她的后背上,休息室的空调冷气让她瑟缩了一下。 这里没有人。 姜祎有些诧异。按照经纪公司安排的下舞台的顺序,作为第一名出道的她,要依次送走第三名的陈宜真和第二名的黄启源,赚足粉丝的眼泪。 按照以往的惯例,她们应该早就在休息室等她了才对。可是今天这里空无一人,甚至连Jones都没有在。 她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拿了一瓶功能饮料拧开瓶盖,还没来及喝,她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姜祎挪过去,看到那是一个来电,是陌生的号码打来的。 这是她的私人电话,不会有圈外人知道,不会是骚扰电话。姜祎迟疑了一下,接了起来。 “喂,您好?” “不要看热搜,关掉网络。如果在我之后有人打过电话来,也不要接起来。” 那是一个有一点点熟悉的男声,姜祎好像在哪里听过,但此刻回忆不起。很好听,有些书卷气,但此刻却因为隐隐按压的怒气和紧张显得有些低沉而磁性。 他随即叹了一口气,好像在为自己的情绪而感到抱歉:“抱歉,忘了说,我是御颍的经纪人,我叫苏珩。我正在赶往你那里的路上, 分卷阅读112 你等我来,不要做傻事。” ☆、番外 顶流女爱豆失业后3 苏珩按下蓝牙耳机的按钮挂断电话, 抬起手腕看了看腕表。 十点四十五分。 前往BTG告别演唱会场馆的路还是堵着的。演唱会才散场,数以万计的观众从场馆里涌出。在通往场馆的路上,还挤着无数扛着长枪短炮的媒体, 这之中有为演唱会而蹲守的,还有为才爆出的热搜而赶来的。 他的指尖有节奏地敲在方向盘上, 在心里飞快地盘算了一下,随即向左急打方向盘, 驶向旁侧漆黑的岔路。 他记得还有一条稍远的路。但如果开得足够快,能够在三十分钟之内赶到。 纯黑色的SUV在无人的小路上发出引擎的轰鸣声,疾驰而过。 穿着米色西装的男人在黑夜中疾行, 风灌进他的深色长风衣,猎猎掀起衣角。他逆着人流,通过特别通道进入场馆。 一改平日里沉稳儒雅的模样, 他几乎是几步跃上台阶, 推开了休息室的门。 空无一人。 他还是来晚了。 就在十分钟之前, 姜祎在Jones的陪伴下,走出了演唱会场馆。 即使身边有近十个保镖开路护送, 蜂拥而上的媒体记者还是将话筒和镜头几乎送到了她脸上。 她下意识地偏了偏头躲开, 却无法忽视那些喧闹中被反复提及的问题。 “请问方便回应一下你和秦晗的关系吗?” “有爆料说你在《X girls》录制期间就开始和秦晗交往, 是真的吗?” “和秦晗的交往真的没有影响到《X girls》的排名公平性吗?这样对其他选手真的公平吗?” …… 姜祎的脑袋昏昏沉沉的,理不出清晰的思绪,只想本能地反驳, 自己没有和秦晗在一起,却又想起方才休息室里Jones不让她做任何回应的嘱咐。 她咬了咬嘴唇,沉默不语,加快脚步,跟着Jones上了等在场外的保姆车。 姜祎窝在保姆车的角落里, 手机连上网络,点开微博。 Jones看着她,皱眉叹气,道:“宝贝,别看了,看了对你没有好处的。” 他的声音里沾染着真真切切的疲惫和心疼。 保姆车启动,窗外的光影倒退,在她的脸上流过斑驳的痕迹。姜祎没有抬起眼睛,淡淡地说道:“让我看看吧,总要面对的。” 也许是太多条消息的缘故,再加上今晚的热搜榜本身就爆掉了,她的微博完全卡住。闪退了好几次,又花了好几分钟,姜祎才点开热搜榜。 排在热搜榜最上端的话题,赫然是姜祎秦晗地下恋情。 话题里营销号放出了她和秦晗同框的动图和照片,足足有十多张,有些还被拼成了长图。 “据知情人士爆料,当红女团BTG门面姜祎于四年前参与录制《X girls》期间,就已经与在节目中担任vocal导师的秦晗开始交往。节目工作人员与其他选手曾数次撞见姜祎与秦晗亲密独处。根据时间推算,两人应当是在第一次公演舞台后正式确定关系。该消息目前尚未得到双方经纪人的证实。” 姜祎笑了一声,点开这条消息的配图。 其中的动图是几张非常模糊的、在黑夜中,她和秦晗说笑的画面。光线虽然很暗,但依旧能够看出的确是她和秦晗,而若是仔细看背景的话,则可以依稀分辨出是类似于某栋居所的门口。 再往后翻,则是几张从远处拍摄的照片。拍的是当时《X girls》的练习室窗子。由于时间是晚上,只能看得清窗内有两道人影,举止动作相当亲密。 而最后的长图,则是节目中播出的画面。有宣布顺位排名时,一群人中秦晗独独只看向她的,也有小组舞台时秦晗看她跳舞时眼睛含笑的画面。 各种各样诸如此类的图片拼在一起,加上之前动图和照片的渲染,两个人是什么关系似乎已经不言而喻。 姜祎动动手指,将图片最小化。Jones在一旁问道:“宝贝,我知道起码我带你的这三年,你是没有谈恋爱的。但是这些照片,究竟是怎么回事?” 姜祎点开动图:“这是凌晨两点半,秦晗送我们小组的练习生回练习生宿舍。当时加上他一共有七个人,我和他,还有两个练习生走在后面。我向他请教了关于唱歌的问题,所以他送到之后又和我多说了些,才回去。那时其他练习生都先上去了,不过这一段时间也只有三分钟左右。” “至于静态的照片……”姜祎道,“你在这个圈子里这么久,应该知道借位连吻戏都能拍吧。更何况是在黑夜里、离得这么远的窗外。只要蹲守的够久,总能拍到合适的、可以用来做文章的影子。” Jones顿了一下,连忙道:“既然如此,宝贝,你也别太放在心上了。” “是啊,”姜祎抬起头来,笑了笑,“我不用太放在 分卷阅读113 心上,因为我已经被放弃了,对吗?” Jones看着她的眼睛。那双他以为自己很熟悉的眼睛,总是浸满温柔又甜美的笑意,如今却平静得令他胆寒,带着几分锋利的意味。 姜祎说:“我回休息室的时候,你不在,应该是提前把黄启源和陈宜真送走了吧?这条消息是谁放出来的,背后有什么好处,真的不打算和我说说吗?” 和番茄葡萄的合约随着BTG的解散而到期,理论上,她的合约应当回到了御颍。 但热搜爆出来一个小时后,姜祎还没有收到御颍公关部的任何消息。Jones帮她联系了番茄葡萄的公关,暂且先发了一条否认回应。 姜祎坐在宿舍的床上,Jones忧心忡忡地打完电话,拉过来椅子坐下。 “你的手机我替你关掉了。” “现在微博上的事态已经很难控制住了。我们的否认完全没有用。”他叹了口气,“我真的没想到启源会做的这么绝。这件事爆出来之前,我都不知道。但是现在你的合约不在番茄葡萄,御颍没有回音,局势完全在被她们的人牵着走。” 姜祎问道:“又发生了什么吗?” Jones看了她一眼。 “你还记得徐言吗?她刚刚发布了一条微博,凌晨十二点二十三分,后来又秒删了。文案是‘时间是最好的答案’。” 姜祎努力回想了一下,终于记起,徐言是《X girls》排名第四的练习生,和前三名的出道位失之交臂。当时她的粉丝为此难过了很久。 “所以她的意思是,如果我和秦晗没有私交,成团的就不是我,而应该是她?” “不仅如此。现在看来,徐言和启源她们应该是提前计划好了,所以才能在你的事情刚刚爆出来时就有这么微妙的动作。现在网上的风向是把勾引导师、以非正常手段夺取出道位的脏水泼在你身上。微博上被人买了大批黑子,都在带这个节奏。甚至连你的老东家御颍也被卷进来了,说用资本操纵选秀,欺骗粉丝。” 在姜祎的记忆中,这场骂战持续了好几个月之久。 “当初看节目的时候就觉得她一股茶味,粉丝还总吹盛世美颜,长得漂亮都用来勾引导师了吧?” “要不是搭上导师,一开始镜头都没有,靠脸排的二十多名,怎么变成后来那么多镜头还艹起全能人设、断档巨C的?” “早就觉得姜祎德不配位了,就那个车祸现场舞台,启源大vocal、真真八年舞台经验给她做绿叶?这不是皇族是什么?说背后没有资本捧着鬼都不信。” “姜祎粉丝和疯狗一样,饭随爱豆,各位姐妹私信记得关哈。” “我不想说那么多,我就想知道姜祎什么时候糊。” “姜祎滚出娱乐圈” 从最初的勾引男导师换取出道位的指责,变成了唱跳实力不行的花瓶霸占C位,到后来又成了粉丝管理不善,各种各样的指责化作利剑一样向她毫不留情地刺来。 其实姜祎是很骄傲的人。 她从小学跳舞,就一直是别人艳羡的天才。后来兢兢业业努力练习了四年,即使是出道以后也没有松懈过。起码她的舞台,都是实实在在自己的实力。 她的定位从“主舞”变成了“门面”,甚至是“花瓶”。没有人愿意真正看她的实力,群众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变成了背后操纵这一切的人兵不血刃的刀,还无知无觉。 普通人心中那一点点恶意找到了宣泄的出口,无数小小的恶意汇聚成汪洋川流,被无限放大,悉数向她袭来。 半个月之后,黄启源发行了新歌《渺渺》,采用了她从未表演过的中国风元素,配套的中国风mv更是赚足了眼球。 黄启源独有的空灵吟唱和流水般飘逸柔软的编舞更是大爆出圈。 姜祎那时才知道,黄启源背后的公司变成了远川娱乐。而没有人知道,那原本是BTG告别专辑中的一首歌,而编舞是姜祎。 她学了七年的古典舞,编出来的舞当然漂亮。 曾朝夕相处三年的队友把脏水泼在她身上,还偷了她的编舞。 “你以为陈宜真很干净?”黄启源在给她发的最后几条微信中这样说,“她喜欢秦晗,三年了,你都不知道吧?每次你和秦晗来往,都从来不避着她,你觉得,她恨不恨你?那些营销号的照片,都是她给的。她签了番茄葡萄,也准备蹭着这波热度继续火下去呢。” 对方如此肆无忌惮,是因为知道没有人会为她伸张正义了。 她已经彻底变成了众矢之的。一切与姜祎有关的事情,无论真相是什么,都会被扭曲成她的错,变成又一把刺向她的利刃。 姜祎缩在自己的床上,柔软的床垫陷了下去,厚厚的被褥把她包裹了起来。 她不能出去,窗帘也都被拉上了。因为还有无数媒体蹲守在她家楼下、她家对面,只等她一露面,就会蜂拥而上。 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她四处摸了摸,摸到自己的手机,接了起 分卷阅读114 来。 “喂,您好?” 对面似乎沉默了片刻,紧接着一道熟悉的声音顺着电流传了过来:“我是苏珩,你现在怎么样?你在哪里?” 苏珩。 姜祎想了想,想起是告别演唱会那天曾打电话给她的御颍的经纪人。他曾经嘱咐过她不要动,不过Jones还是来把她带走了。 “我在家,”很久没有爬起来吃饭喝水,姜祎的嗓子有点哑,声音也很虚弱,“谢谢你。你应该不是代表御颍来找我的吧?” “不是,”苏珩的声音还是很低沉,“你现在的状态怎么样?有没有什么需要的东西?” 姜祎轻轻笑了笑,答非所问:“御颍把我放弃了,是吗?” 自从被捧出来,她为御颍带来了数以亿计的回报,还有在女团领域足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也许是她的先例在那里,御颍又签到很多资质不错的新人,现在手底下也有好几个不错的女团胚子。 在女团这个本身就新陈代谢非常快的圈子里,放弃她这个身败名裂的艺人,转而去带新人,成本的确小得多。 苏珩又沉默了片刻。片刻后,他的声音很坚定地传来:“我没有放弃你。 ☆、番外 顶流女爱豆失业后4 “如果你想要, 我有办法改变现在的局面,让你拿回属于你的一切。”苏珩温润的黑色眸子低垂,遮掩了其中锋芒, 他的手搭在自己的领带结上,不由得收紧, “只要你和我说,你想要这样。” 电话那边是许久的寂静。苏珩听到了姜祎浅浅的呼吸声。 随后是窸窸窣窣的响动, 姜祎的声音再次响起的时候,变得如往常一样柔软,似乎带着笑意:“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我想, 我可能还是不是太适合当爱豆。这些天来,我睡了很久很久,从出道以来就再也没有这样安稳地睡过觉了。我用了三年的时间发现, 我不喜欢当做被囚禁起来的夜莺, 哪怕笼子是黄金做成的。” “多谢你为我费的心思, ”姜祎打开咖啡壶,舀了一勺咖啡豆倒进去, “可是在这件事背后牵扯到的利益太多了。只要我反击, 远川就会抓住这个机会用尽全力打压御颍, 到那时,还有签下陈宜真的番茄葡萄,还有背后更多想要在女团分一杯羹的娱乐公司和艺人……” “谢谢你, 但,对不起……” 宋沅抓起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擦快要流进眼睛里的汗,然后赶紧推住正向她滑下来的推车,继续在山路上跋涉。 湘西的山村地处偏僻,山路狭窄颠簸, 她雇来的货车没办法在这样的路上开,所有的物资都需要雇当地的驴子骡子运上去。为了加快速度,她和助手两个人还买了推车帮着运送。 箱子里的都是课本和一些课外书。助手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在前面拉推车拉得大汗淋漓,回头看她鼓着腮帮子用力的样子,不由得大笑:“你这小姑娘看起来细胳膊细腿的,没想到干起粗活来这么有力气。” 宋沅抬起头来露出一个汗淋淋的笑容,骄傲道:“那当然。” 毕竟为了保证两个小时的唱跳舞台精力充沛,体能也是练习生们尤为重要的一个训练项目。她当年体能就非常好,退出娱乐圈后也从来没有放弃锻炼。 宋沅自告别演唱会后退出娱乐圈,这些年一直奔走在全国各地的贫困山区、贫困县,身体力行地做公益。 越是贫穷的地域,重男轻女的倾向就越严重。许多女孩子从小干粗活、吃糠咽菜,往往还没有成年就被嫁出去,为家里赚彩礼钱,供养家里的男孩,被榨干最后一丝价值。 她花钱在这些地方建造学校,为了鼓励家里人把女孩送来读书,还为女孩减免学费、免费提供食宿,甚至给送女儿来读书的人家发补贴。 因为受过良好的教育,所以知道只有教育才能真正地改变她们。也因为直面过常人未曾面对过的恶意,才知道女孩子在这个社会里的处境格外艰难。 宋沅把书本送到村里的小学的时候,已经有许多村民和志愿者等在那里了。 她掏出钱包要付钱给帮忙运东西的老乡,对方一把回绝了。 老乡说,他家里有两个女儿,都在宋沅资助的学校读书。宋沅对他们来说,是大恩人,他只做了这点事,不能收钱。 宋沅感动地擦了擦眼睛。因为烈日灼晒和消耗体力而变得红彤彤的脸蛋,还有泪汪汪的红眼睛显得有些俏皮,但她还是很开心。 她已经很久没有被人真心实意地喜欢过了。 其实只要踏踏实实好好做事,总有人会认可的,对吗? 宋沅才擦了几滴眼泪,志愿者队里的小秋就大声喊:“沅沅!有人找欸!” 她穿过人群走进校舍里,周围一半都是陌生的面孔。 小秋和旁边的人介绍她:“这就是我们的负责人。” 闻言,在她斜前方不远处正在和村长交涉的年轻男人转过身来。 那是一张 分卷阅读115 清秀俊逸的面容。一双春水一般的眸子正向她看来,携着温文的笑意。即使是站在嘈杂的人群之中,也是一身的书卷气和不凡气度。 宋沅眨了眨眼睛,努力回忆着究竟在哪里见过这张惊为天人的脸。 是不是那天的猫咖…… 年轻男人朝她走了过来,笑着递上了自己的名片:“你好,宋小姐,我是苏珩。” 宋沅资助的小学里,开始有女孩子们发现每天学校发下来的饭菜变得更丰盛、更好吃了。甚至饭后还偶尔会有坚果或者水果。 负责和资助方对接的老师说,以前是宋沅姐姐提供她们的书本、食宿费和一切开销,经费有限。不过从今以后,宋沅姐姐捐来的所有的钱就都用在食宿上啦。 至于课本、练习册,还有琳琅满目的课外书,都是苏珩哥哥送来。 苏珩哥哥是开出版社的,家里有很多很多的书。 宋沅把新送来的账本用文件袋装好,拎着文件袋和一个饭盒出了家门。 其实说是出家门,她要去的地方也是在小区里的另一座房子而已。苏珩的家,也在这片静谧的郊外小区里。 给她开门的时候,苏珩还穿着围裙,另一只手上拿着炒勺。 她俯下身来,轻车熟路地自己从鞋架上找拖鞋,穿好,踢踢踏踏地走进厨房。 仿佛知道她要来一样,炉子上煲着她喜欢的冬瓜排骨汤,案几上摆着洗好的青菜和切好的豆腐,苏珩正在往热锅里倒油。 “哇,不会是专门为我准备的大餐吧?”宋沅把自己带来的饭盒打开,从碗橱里取出两只碗,开始盛饭盒里的芋圆出来。 苏珩很愉悦地道:“今天是二十八号,你应该来找我看账本了。” 这种事情有什么好愉悦的?宋沅抬起头盯着苏珩忙碌的身影看了看:“很难想象,御颍旗下的金牌经纪人,做的一手好菜。” “嗯,”苏珩轻声应道,“旁人确实只能想象了。” 吃午饭的时候窗外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 从没有关严的窗子透进来淡淡的凉意,还有雨水湿漉漉的味道。天色有些暗,但也正因如此,房间里的电影和午饭才显得格外温馨。 宋沅坐在茶几后面吃得正香,苏珩坐在她旁侧,动筷子的频率显然比宋沅的低很多。 她忽然问道:“买这里的房子,是为了和我做邻居?” 苏珩的筷子停了停,随即面不改色地应道:“嗯。” 她又问:“小秋说,你这些年一直在做公益,不过一直是单纯地捐款而已。所以,特意找到湘西的小学,是为了和我一起?” 苏珩又应道:“嗯。” 宋沅放下筷子,擦了擦嘴巴,端过一旁的茶水清了清口,看向苏珩:“三年前演唱会之后给我打电话的人,也是你,对不对?” 苏珩亦抬起头来看她,纤长的睫毛颤了颤,一双琉璃一般明亮温柔的眼眸潋滟,这次却没有轻易出口应和。 宋沅得意道:“我虽然那时没有见到你,却记得你的声音。我不会认错……我也不会忘记的。” 他的呼吸有些不稳,她凑身上前,将两个人的距离拉近,近到连彼此的呼吸都清晰可辨。 “谢谢你。一直想当面对你说,谢谢你。” 窗外的雨又下得大了一些,在积满雨水的地面打出了水花。 房间内的年轻女孩背靠着身后的沙发与男人接吻。她的双手勾着他的脖子,瘦削的身体几乎陷进了沙发靠垫中,奈何他依旧不由分说地向她压了下来。 她以为他是在她站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时候喜欢上她的。 却不知道很多很多年前,她和他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就曾经相遇过。 那时候的宋沅早早地定下了艺术生的道路,也不负众望地成为了学校里各项文艺表演项目的骨干。凡是大型文艺展演,一定会邀请她去跳舞。而苏珩则是沉默寡言、独来独往的尖子生。 她并不认识他,谁都没有想到过两个人会有什么交集。 只有少年的苏珩才知道,在舞台上翩然起舞的女孩子,在挂满紫藤花的石头回廊下惊鸿一瞥时她背书安静的侧脸,有多少次闯入他的梦境中。 在梦中,她穿着舞台上那样漂亮美好的古典舞衣,提着裙摆在繁花中肆意地跑,回头看向他。 恍如前世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