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总裁爱上我》 第1章抢劫! “啊!抢、抢……”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夏小韵懵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这样一片守卫森严的豪华别墅区里面,会冒出这样的一个蟊贼来,还抢了东西就跑! “抢劫……” 站在一旁的方圆,好心地帮她说完,其实刚才那个人冲过来的时候,方圆就知道他要做什么了,只不过他只是一个送快递的,干嘛管那么多的闲事?再说,之前这个打扮性感的女人不是骂过他的么? 就因为自己的小货车,挡了她宝马车的道儿? “啊,是抢劫!” 得到方圆的好心提醒后,夏小韵这才如梦初醒,尖声叫道:“啊——来人呀,有人抢劫了!” 方圆是个很大度的人,平时也喜欢助人为乐,所以他也跟着喊道:“来人呀,有人抢劫了!” “你还是不是个男人,快去追他呀,包里有很重要的东西!” 因为着急,夏小韵抬手就推了方圆一把。 “啥?” 方圆装做没听清的样子,心里却冷笑连连:这丫头脑袋被门夹了吧,刚才还骂我来着,这会儿就求我了? 不过这感觉,爽! 看着这恶心人的家伙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夏小韵气的就是一阵跺脚,如果不是那份合约在包包里面,她会这样跟一个快递员说话? 方圆在一旁幸灾乐祸的冷笑,夏小韵也只能强忍住心头的怒火,说道:“帮我去追回包包,我会给你辛苦费的!” “给什么也不——啥,给辛苦费?” 方圆一下子不冷笑了。 夏小韵伸出两根手指,葱白那样的白,在他眼前晃着:“帮我追回包包,我给你两……” “两百?我靠,你有没有搞错啊!” 方圆眼里冒光,嘴里怪叫一声:“让我冒着生命危险替你去追抢匪,你才给我两百块钱的辛苦费?” 夏小韵本想说是要给他两万的,毕竟为了追回那份合约还是很值的,可看方圆傻乎乎的样子后,心中一动改口道:“不、不是两百,是两千,两千啊!” 为了突出两千大洋的重要性,夏小韵把葱白样的手指在那儿晃了好几晃。 哈,就给她追回个破包,就给两千劳务费,这丫头脑子肯定有问题。 方圆心中狂喜,表面却依旧大丈夫富贵不能淫的淡淡然:“看在都是同胞的份上,我可以帮你。不过咱先说好了,到时候你不能反悔。” 夏小韵想都没想,就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我绝对不会反悔,决不会——你别墨迹了呀,人都跑没影了!” 抬头看了眼抢匪跑远的地方,方圆轻蔑的一笑:“别怕,他跑不了的。” 老天爷敢拍着胸脯给他担保:就算先放抢匪跑半小时,方圆也有把握追上他的。 “那你快点啊!” 夏小韵催促着。 “我去追小贼,可你得帮我看着车。” “车子还用看嘛!” “当然得看,我车子没锁的。” “好,好,我给你看车子,在哪儿?” “look,那边。” 方圆抬手指着不远处的一棵树下。 夏小韵向那边只看了一眼,就差点晕过去,悲愤的叫道:“那就是你的车子,一辆破三轮车?” 夏小韵没有看错,方圆嘴里所说的车子,就是一辆人力三轮车,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那种,别说是有人偷了,就算白送也没人要的。 可他却为了这么一辆破车在这儿磨磨唧唧的,夏小韵能不生气吗? “破车?拜托,这可是我的吃饭的家伙。” 夏小韵对自己车子很不屑的样子,让方圆觉得很没面子。 “好了,好了,你赶紧去追,我给你看着你车子,我保证,人在车在,车丢人亡!” 见方圆貌似要给自己讲述这辆车的辉煌历史,夏小韵赶紧发下了重誓,先打发他去追贼。 得到夏小韵的郑重承诺后,方圆这才冲毛驴打了个呼哨,拍马绝尘而去。 毛驴是方圆的兄弟,准确来说,是一条狗。 看着一人一狗消失在视野里面,夏小韵忍不住地吐出俩字:屌丝。 第2章一伙的? 刘小强拐进小巷时,扭头向后看了一眼,没发现有人追上来。 女的小包被抢了,男的却没有追——这只能证明包里没啥值钱的东西。 “总共多少钱啊?” “1838块5。” 刘小强想都没想,脱口报出了刚才数好的现金数量。 话说出口后,他才意识到不对劲,猛地抬头就看到了方圆,还有一条狗子,正冲他呲牙咧嘴。 一条狗子,刘小强还是不害怕的,他只怕人,狠狠瞪着方圆的眼里闪过一抹惊惶:“你、你敢追上来?” “草,这话问的,还真是理直气壮,你敢抢人家钱包,就不许我见义勇为地追你了?” 方圆说到大义凛然,刘小强忽然就明白什么了,右手一翻,多了把刀子:“小子,原来你跟那女的不认识!” 方圆好像很怕刘小强的刀子,后退一步说:“见义勇为嘛,自然是不认识她的了。” “那你还敢来追我,这是活的不耐烦了吧!” 刘小强右手一抬,刀子刷的伸到了方圆下巴前,狞笑道:“小子,实相的赶紧滚蛋,别当什么英雄,英雄都爬坟里去了。你还年轻,犯不着为了别人来找不自在!” 要不是看到方圆比自己高,自己不一定干的过他的份上,刘小强才懒得废话,早就一个耳光递过去了。 刘小强的话音未落,就觉得眼前一花,接着好像遭雷劈了那样,脑袋里嗡的一声响,啥也听不到了,然后就看到无数的小蜜蜂飞呀飞呀的。 “这是咋了?” 好半晌之后,刘小强才清醒了过来,然后就看到方圆站在他面前,正拿手在他眼前晃着:“嗨,嗨,哥们,打雷了,下雨了,醒醒!” 刘小强抬头看了看天,大吼一声抬起右手:“小比养的,你敢暗算老子!” 刘小强刚要一拳把方圆鼻子打歪,一把冰凉的刀子顶在了他咽喉上。 就像有人拿了遥控器按了暂停后,刘小强一下子不动了。 “哥们,你说这刀子快不快呢?” 左手拍了拍刘小强的腮蛋子,方圆说:“它能不能割断脖子啊,要不割一刀试试?” 方圆在刘小强脖子上比划着,很认真的样子。 刘小强这才如梦初醒,惨叫一声:“快、快,很快很快的!大哥,冷静点,别冲动——我这样做也是被迫的,上有八十老娘,下有三岁小孩。” 呜! 就在这时,一辆白色宝马车停在了小巷口。 夏小韵赶来了。 原来方圆刚走没多久,她就马上开车赶了过来。 至于那辆破三轮车,如果是纸糊的话,夏小韵肯定会一把火给烧了,还想她守在那儿,真是做梦! 看到方圆控制住了刘小强后,夏小韵这才松了口气:没想到这家伙还有两下子,还真追上抢匪了——不过他真不是什么好人,要不然也不会随身带着刀子。 看到被抢的夏小韵出现后,刘小强更慌了,连忙把东西装进手包内,放在方圆手上,凄惨万分的大叫着:“大哥,你就放我这一马吧,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刀子没收了,赶紧滚蛋。” 方圆本来也没打算为难一个下九流的小混混,再加上挣了两千辛苦费,心情正好着呢,在他屁股上狠狠踹了一脚。 “谢谢,谢谢大哥!” 刘小强没想到方圆真会放过他,连声道谢,转身抱头急驰而去。 “别客气,说起来我还得谢谢你,替我赚了两千辛苦费!” 方圆得意的回了刘小强一句,拿着小包转身走向了夏小韵:“哎,你怎么跑来了,我的车子谁看着了?” “你那破车没人要!” 脸色有些难看的夏小韵开门下车,接过方圆递过来的小包,看到那张重要合同后,提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没少什么东西吧?” 方圆满脸的关心,自然是看在那两千块钱的劳务费面上。 “没,都在这儿。” 夏小韵把合约单独收好后,才抬头看着方圆问道:“你怎么放那抢匪跑了?” 方圆说:“我已经追回了你的东西……” 夏小韵打断他的话:“可他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你该把他扭送到派出所的。” “我只负责追回你的包包,可没打算替警察多管闲事。再说了,他就一小蟊贼,在街上混也不容易,何必为了一点小错就……” 方圆刚说到这儿,夏小韵再次打断了他的话,还是冷笑着的:“哼哼,你们俩是一伙的吧?” 第3章臭屌丝! “什么?你说我们俩是一伙的?” 听夏小韵这样说后,方圆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哼哼,你们俩要不是一伙的,他怎么会让你这么容易的抓到?你仗着一条狗就能追上他呀?为什么给他讲情?我可是亲耳听到他喊你大哥了,你也说还得多谢谢他,才让你挣了两千块钱!” 夏小韵就像神探福尔摩斯那样,很快就把这些疑点串联了起来,思维清晰,脉络分明:“这就是一个圈套,你们两个针对我的圈套!” 方圆无语了,伸出右手拇指赞了一个:“大姐,你还真是聪明。我们俩演戏演的这样逼真,都被你给看出来了,了不起,实在是了不起!” “区区微末小技,还想瞒得过我?” 夏小韵撇撇嘴,抬脚上了车,正要关上车门时,方圆却抬手挡住了。 夏小韵冷声问道:“想干嘛?我可警告你,这是在大街上呢!” “不干嘛,我就想要我那两千块钱的辛苦费。” 方圆倚在车门上,伸出左手食指勾了勾,示意她给钱。 夏小韵误以为方圆跟抢匪是一伙的,针对她设了个圈套,方圆忍了——她得有多弱智,才能推断出这样的结果? 如果真如她所说的那样,方圆还有必要把包包还给她吗? 毕竟包里现金就一千八百多,加上手机啥的,肯定能超过两千块钱的。 方圆不想反驳什么,是觉得不屑与这种社会经验为负值的女人一般见识,但却不代表着他也会放弃该得的劳务费。 夏小韵脸色一变:“你还有脸要钱?” “嚯嚯,美女,你说呢?” “我要是不给你呢?” 方圆没说话,用一个动作代替了——抬手在她胸口抓了一下。 “啊!” 就像是过电那样,夏小韵惊叫一声。 方圆缩回手,一脸的阴笑:“今天你要是不给钱的话,后果会怎么样,你心里应该有数——别忘了可不是哥们一个人,咱还有一兄弟。” 毛驴马上站起来,两根前爪趴在方圆腿上,身子还动啊动的,让方圆都觉得恶心,赶紧一脚把它踢开了。 方圆向来就信奉‘收人钱财,与人消灾’的格言,只要接下生意,不管大小,他都会尽全力去完成。 同样,他在为别人工作后,也会收到相应的报酬。 就像夏小韵既然承诺给他两千块钱的辛苦费,那么她就必须得拿,这是方圆做事的底线,谁也不能更改。 “我、我——哼,不就是两千块钱嘛,我还不稀罕呢。” 其实,夏小韵很想亮出自己的身份,因为她之前看到这个方圆的快递小车是神通公司的,也就是说,他是神通公司的快递员,她本人可是神通快递老板的独生千金! 一个小小的快递员,跟老板的女儿要钱,这是不想混了吧? 不过,夏小韵并没有说,不然以后还怎么整他? 好吧,本姑娘今儿就陪你玩玩,以后有你哭的时候! 夏小韵心里这样恨恨的想着,拿出包包内所有的钞票,点都没点就递给了方圆:“拿走,赶紧的消失!” 方圆却没有消失,也没有松开车门。 “你、你还想怎么样?” 夏小韵双眸圆睁,有些心慌:他不会真对我有什么想法吧? “钱不够。” 方圆看着那堆钱,说:“这些总共是1838块5,还欠我161块5.” “什么?” 本能的,夏小韵立即飞快的把钞票点了一遍。 果然,正如方圆所说的那样,她心中更加愤怒:好呀,连我钱包里多少钱都早就打探清楚了,真是可恶—— “那你想怎么样?”夏小韵一脸嫌弃地说道。 “打个欠条吧,我这人是很通情达理的,连那小蟊贼都这样说。” 方圆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回答。 夏小韵满脸的不信之色:“就为了160块钱,你让我给你打欠条?” “错。” 方圆更正道:“是161块5。” “好,好,你真男人!” 夏小韵咬笑了,很是妩媚的样子,点了点头从车里拿出纸笔,在车头上蹭蹭的写下了欠条:“你叫什么名字?” “方圆,方块的方,团圆的圆。” 方圆笑眯眯的提醒道:“别忘了写上日期,你的名字,还有你的联系方式。” 夏小韵仍旧在笑:“不用你提醒,我也知道——喏,给!” 方圆接过欠条,小声的念道:“本人欠方圆161块5,特此为据。楚楠楠,联系电话136……手机号码不会是假的吧?” 夏小韵哼了声,说:“你可以现在就打一下试试。” “算了,那样好像不信任你似的,我觉得夏小姐还不至于为了这点钱,就给我个假的手机号。” 看着方圆消失,夏小韵咬了咬牙:臭屌丝! 第4章惹祸上身 拿到钱的方圆就带着毛驴去下了趟馆子,刚在路边尿了个尿,回来就西边传来一声大喝:“站住!你给大爷我站住,要不然废了你的腿!” 吆喝,谁敢让我站住? 方圆一撇嘴,两条腿微微叉开,很有宗师风范的站在那儿,他倒要看看是谁这么大胆。 毛驴则很机敏的躲在了方圆后面,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 四五个人从那边跑了过来,等他们跑进后,方圆才发现是三个追一个。 “别再追了,再追可别怪我不客气了!” 被追的是个年轻人,个头不是太高,穿着一身灰色运动服,理着时下最流行的锅盖头,边跑边回头骂,声音有些尖细,猛地一听好像女人似的。 锅盖头跑到方圆跟前,脚下却是一个踉跄,向他直直摔了过来,嘴里还叫着:“哎哟哟!” 方圆不想耽误人家孩子落地,及时向旁边闪了一步—— 锅盖头却很机敏,即将摔倒时悠忽伸手扯住了他衣角,借力猛地站了起来,藏在了他背后,冲那些追赶者跳着脚的叫道:“都给我站住,我老大在这儿呢!” 这些人年龄都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一个个呲牙咧嘴的,有的手中还拿着西瓜刀子,一看就是混街头的,才不管锅盖头嚷什么,正要扑上来,毛驴却也忽地冒出脑袋:“汪、汪汪!” 论胆量,毛驴绝对能排进当世十大胆小狗之中。 不过论起卖相,毛驴还是很可圈可点的。 尤其是大哥需要它站出来撑场子时,脑袋立马伏在地上,嘴里呜呜叫着时,亮出两颗尖利的狗牙,脊背上的毛都竖了起来,身子微微弓起就像弹簧那样,仿佛只要老大一声令下,就能闪电般的扑上去。 不熟悉毛驴的人,看到它这副凶猛的样子后,都会心里发怵。 小混混们马上就被震住了,赶紧停步,用不善的眼神看着方圆,其中一个光头喝问道:“你是他老大?” 方圆也在看着他们,一脸的傲然。 他有个助人为乐的好习惯,在随便伸伸手就能帮助别人的情况下,从来都不吝啬,更何况对面只是一群小混混,不足为虑。 既然帮人当老大了,方圆就拿出老大的嘴脸瞪眼骂道:“乱什么呢?都给老子滚蛋,再敢墨迹放狗咬你们!” 这几个混混好像不怕方圆,却很怕毛驴,光头低声骂了句,抬手指着他背后的锅盖头:“臭娘炮,今天就放过你,以后可别让大爷我看到,要不然打残了你,兄弟们,撤!” 等那些人骂骂咧咧的转身走了后,抱着方圆胳膊的锅盖头才松了口气,嘿嘿笑道:“嗨,哥们,多谢你给兄弟解围了。大恩不言谢,后会有期!” 怪不得这家伙被人喊做娘炮,要不是穿着男人的衣服,单看他眉清目秀的样子,笑时露出的小白牙,还真以为他是个女人。 很没诚意的道谢后,锅盖头转身就走。 方圆却拉住了他。 锅盖头挣了下扭头,嘻皮笑脸的问:“咋的,还有事?” “也没多大事,就是你得把我的钱包还给我。” 方圆伸出右手,手指勾了勾,示意他把偷走的钱包拿回来。 “你的钱包?什么钱包?” 锅盖头眼里闪过一抹惊慌,满脸却是茫然的样子。 长成一副娘炮的样子,方圆忍了,毕竟扒手界从来都不鄙视外貌的。 偷钱包偷到贼祖宗头上来,方圆也忍了,反正他脑门上由没有贴着‘谁敢偷我,我就废了谁’的字条。 可这家伙学艺不精,偷钱包被抓住后却不承认,方圆这就怒了,懒得再跟他叨叨什么,把他向怀里一拉的同时,右脚踢在他了左膝盖弯上。 “哎哟!” 锅盖头疼的大叫一声时,已经被方圆头下脚上的提留了起来,抖擞了两下,一个钱包从他身上掉在了地上。 “特么的,就这点小本事出来露脸也就算了,最可恶的是被抓住了还不承认,敢做不敢当,小偷的颜面都被你丢光了,滚蛋!” 论谁逮住小扒手,也得揍个半死,然后送派出所。 不过方圆才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踹锅盖头两脚,给个小教训就算了,实在犯不着为这点事就去麻烦政府。 只是让方圆愤怒的是,锅盖头在挨了两脚后,连声惨叫:“杀人了,救命啊!” 他这一叫,瞬间把周围的观众叫来了! “我让你鬼嚎!” 方圆无视旁边围上的观众,刚抬脚准备踢出去,就听到有人喝道:“住手!” 喊住手的是个女孩子声,很脆,看来年龄不大。 “姐们,你该喊住脚才对,吃饱没事干了,才来管闲事?” 方圆冷笑一声回头看去。 只看了一眼,方圆脸上的冷笑,立马就换成了谦卑的笑容。 喊住手的是个女警。 女警个头跟方圆差不多,模样不是太漂亮,眉毛粗了些,嘴巴大了点,但要是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她的五官搭配特别相称,透着股子英姿飒爽。 尤其是她高挑的身材特别出彩,前突后翘的,这要是去岛国拍个制服小电影的话,肯定会一炮走红。 出于某些先天性的因素,方圆一看到警察心里就发怵,本能的堆起笑脸,正要解释一下什么时,女警却没有给他机会,抬手一把扣住了他右手手腕,冷声说道:“小子,你很横嘛!” “警官过奖,也不是太横,一般而已。” 方圆在被女警扣住手腕后,本能的就要反手去抓她脉门,却又缩回了手,嘿嘿的陪笑道:“警官,俺是良民,打人就是被迫自卫的。” “你是良民?” 女警还没有说话,看到方圆的脸后,神色却猛地一变,还熟练的拿出一步对讲机:“喂,小刘吗?你马上开车来顺河街,这儿发生一起斗殴事件。” 看她开始呼叫支援后,方圆苦着脸的说:“警官,咱用不着这么认真吧?你先听我说,是他偷了我的钱包,被我逮住了,所以我才揍……” 女警不耐烦的摆手,打断他的话:“别叨叨,有什么事跟我回局里再说!” 方圆商量着:“那你能不能先松开我?” “不行,我松开你,你就跑了。” 女警说到这儿时,坐在地上嚎叫的锅盖头,忽然爬起来转身就冲出了人群。 第5章幸福来得太突然 方圆刚想提醒一下那家伙跑了的,却发现女警根本就没把他当回事,眼睛死死扣着他,就知道这回完了。 “姓名” “方圆” “民族” “汉族。” “籍贯。” “本市崔家区。” “什么职业?” “从事快递员职业。警官,俺是良民,是纳税人……” 方圆又开始喊冤。 楚警官却不理睬,仍旧冷冰冰的问:“这次上街做什么了?” 方圆没好气的回答:“吃饱饭撑的没事干,遛弯。” “行呀,方圆,回答的很顺流嘛,看样子你以前没少经历这种场合。” “哎哟,楚警官,您这可冤枉我了。” 看出楚警官很有些羞恼成怒的样子,方圆赶紧陪笑道:“那个啥,我就是平时特别喜欢看警匪片,跟里面那些犯罪分子学的。” “跟电影里学的?哼哼。” 不等方圆说什么,楚警官猛地伸手,采住他衣领子:“说,你究竟是干什么的?” “我就是个本市良民啊,真的,我可不敢骗您,身份证在我身上揣着呢。” 方圆一脸怕怕的样子,声音都有些发颤:“商、楚警官,我发现,您怎么好像把我拿江洋大盗来对待呢?” “哼哼,你说的不错!” 楚警官继续冷笑,压低声音说道:“现在我就怀疑,你跟前些天发生的523特大奸杀案有关——方圆,你要是识相点,就赶紧说出来,免得遭受皮肉之苦!” 唐王市5月23号深夜,曾经发生了一起性质恶劣的拦路奸杀案。 经过警方在现场的仔细勘察,锁定了逃亡犯罪嫌疑人就是某顶级通缉犯,目前正在本市全力搜索。 还别说,方圆长的还真有些像那个通缉犯,要不然楚警官也不会放过小扒手,专门对付他了。 “楚警官,我有身份证的,就在口袋中呢,我可以给您看看。” “不用看。就算你有身份证,你也不是什么好人。” 刚才在强光灯下,楚警官当然能看出他跟523大案嫌疑犯只是很相似,年龄却小了很多,也更加帅气。 听她这样说后,方圆明白了:“楚警官,您不会因为我多看了你几眼大胸,就故意这样整我吧?” 楚警官俏脸攸地通红,娇叱一声中伸出左手就去采方圆头发,与此同时右手一记下钩拳,由下到上狠狠砸向他的下巴。 方圆的‘坦白’彻底激怒了楚警官,再也不管那些什么‘警务人员不得对嫌疑人刑讯逼供’的那一套了,只想狠狠痛扁他一顿。 哪怕是把方圆打残废了,哪怕事后会被处分,她也不在乎了。 楚警官不在乎,方圆却很在乎——小模样长这么英俊容易吗?要是被打残废了,那以后还怎么去骗美女? 眼看楚警官的左手就要抓到他头发,方圆脑袋忽然猛地后仰,让她一把抓空时,也恰好躲过了她挂着风声的右拳。 用力过猛的楚警官,因为惯性身子猛地向前扑去。 就在这时,方圆本来被锁着的双手,忽然分开抄在了她肋下,双手拇指弯曲,用指关节在她双肋下某个穴位上用力一按。 楚警官顿时觉得全身发麻,一点力气也没有了,瘫坐在了方圆的双腿上。 他的手铐怎么会解开了? 我怎么没有力气了? 他竟然是个扮猪吃老虎的高手! 楚警官脑子里嗡的一声,呆望着方圆大张着嘴巴,不知所措了。 话说楚警官能够在崔家分局,甚至整个唐王警界挣到霸王龙的外号,这就足以说明她的武力值是相当强悍的。 可她现在连一个照面都没捱过去,就被人家方圆给制伏了。 “挺漂亮的一女孩子,怎么就不懂得淑女风度呢?唉,看来还是欠管教啊。” 方圆双手抱着楚警官,轻轻叹了口气,把脑袋深深的埋在了人家怀里。 感受着那地方的惊人弹性,鼻子里嗅着好闻的幽香,方圆邪邪的笑了下,低声说:“楚警官,你说的不错,我就是523强女干案的罪魁祸首。嘿嘿,说实在的,我早就在暗中窥探眼馋你很久了,只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没想到,幸福会来的这样突然。” 第6章:中南海保镖? 谁也没有想到,审讯室的铁门在这个时候被人从外面砸响:“楚队,在里面吗?” “哟,这可咋办?” 听到有人砸门后,方圆有些着急,紧忙地推开楚警官,也不管她作何表情地给自己戴上了手铐。 手铐刚戴好,审讯室的铁门开了,那个小王走了进来:“楚队。” 该怎么跟警察解释刚才的事儿? 看到小王进来后,方圆心思电转的正琢磨对策呢,却忽然听到楚警官的声音:“小王,怎么了?” 楚警官的声音很正常,连一点点愤怒的意思都没有。 方圆一呆,这个女警官还真有点意思! 看了眼乖乖坐在铁椅子上的方圆,小王这才说道:“哦,楚队,局长来局里了,派我来问问情况。” 局长大人听说发现了523大案的犯罪嫌疑人,就赶紧派小王过来问问。 楚警官好像动了下,淡淡的说:“哦,他不是那个人,只是长的像,我正在盘查他的底细。你去告诉局长,虚惊一场。” “哦。” 借着强光灯,小王也看出方圆只是像大案嫌疑人,也没多问什么,顺手打开了天花板上的吊灯。 方圆马上就看到了楚警官。 她的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只是看着他的眼神中,带有深深的警告意思:你要是敢把刚才那一幕说出去,我就跟你拼命! 闷声占便宜,跟闷声发大财其实是一个道理,楚警官都主动让步了,方圆没理由为了逞一时口舌之利,为自己找麻烦,于是就冲她微微点了点头。 “楚队,既然没事,那我去告诉局长了。” 小王又仔细看了方圆一眼,才跟楚警官告辞,开门走了出去。 小王刚把门带上,楚警官噌的一声就站起来,伸手就去掏枪。 “怎么,想翻脸啊?” 方圆笑嘻嘻的,抬起了左手。 楚警官的手枪,就挂在他手指头上,来回的游荡着。 “你、你敢抢枪!” 楚警官脸色再次大变,下意识的就去抓桌子上的电话。 “哎,哎,你可别误会,我可没打算抢你手枪,我是怕你不冷静,所以才被迫下了你的枪。给你,这就给你,不过为了我的生命安全起见,我不能就这样给你。” 方圆说着,戴着手铐的双手一晃,楚警官就看到,也就是在一眨眼的工夫,那把警枪就被大卸八块了。 “是不是很惊讶?” 看到楚警官被吓呆了后,方圆得意的笑了下,吹嘘道:“知道我以前是做什么的不?看你这傻呆呆的样子,应该听说过中南海保镖吧?” “中南海保镖?” “对,就是李连杰主演的那个片子。实话告诉你,哥们就是从那儿退役的,像你这种小警察,一根手指就能捏死的,所以你下次再见到我,最好是乖乖的喊几声师父。或许,我一高兴就能传你几手保命的本领。” 楚警官当然不信方圆的胡说八道,可却很清楚自己不是人家的对手,如果继续耍横的话,吃亏的肯定是自己。 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楚警官快步走到方圆面前,一把就把警枪零件夺了过去,慌忙装在了口袋中,接连后退几步后,才咬着牙的低声说:“小子,我不管你是不是秦摘花,也不管你是何方神圣,又有多厉害,这次我认栽——这次就算了。” 方圆赶紧说:“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哼。” 楚警官冷哼一声,语气阴森的说:“但你给我记住,以后要是敢在我的地盘上闹事,我逮住机会肯定会好好收拾你的!别以为你会几手邪魔外道,就自以为是天王老子,你再厉害,能快的过子弹?” 方圆知道,楚警官这是在说面子话了,说完面子话后就该放他走了。 微微一笑,方圆态度很诚恳的说:“楚警官,今晚纯粹就是一场误会。您放心,我以后肯定会当个安份守己的公民,保证再也不给您惹麻烦。” 叮叮当——楚警官的手机响了起来。 拿出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楚警官不耐烦的一摆手:“你走吧,赶紧的!” “再见,哦,还是不要再见了。” 方圆笑着冲她点了点头,走出了审讯室。 那幅锁着他的手铐,就放在了椅子上。 楚警官的双眼瞳孔骤然一缩:距离这么近,又是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她竟然没有看清方圆是怎么打开手铐的。 第7章:仁慈的夏副总 方圆的家,在老城区深处的一条胡同内,是个不规则的四合院。 十三年前,方圆的父母意外去世后,他就被接到外地的姑姑接去扶养了。 直到半年前,方圆才回到了老家,跟十三年前相比,老宅除了更加破败外,一点变化都没有。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方圆就被毛驴叫醒吃饭。 相比起方圆此前精彩的生活,现在的快递员工作可以说是相当单调。 早饭后去区域快递网点找自己派送的快件,然后带出去派,派完就收件,到中午时间就回来交件。 也就是中午,还有点时间休息,然后下午就要再次重复上午的工作流程,等忙完后,一天差不多就这样过去了。 至于方圆的收入——快递员的底薪很一般,主要是按派件提成,基本月收入在三五千左右,要是赶上双十一,差不多能挣上万,但肯定很累。 虽说当前这种生活很枯燥无味,方圆也有别的手段,短时间内就能让自己一辈子吃喝无忧,但他在回老家前就已经发誓做个良民了,自然得老实巴交的干活,过普通人的生活。 今天的天气不错,早上的太阳红彤彤的,就像个大灯笼。 梆、梆梆。 李圣轻轻敲响了夏副总办公室的门,心中有些忐忑。 这儿是神通快递公司总部,老李是本城快递网点的区域经理,早上刚上班就接到了夏副总的电话,让他来一趟。 夏小韵虽说是副总,可谁都知道她是老总夏天问的独生女,神通快递的未来总瓢把子,所以从电话中听到她说话的语气很冷后,李圣马上就开始反思自己最近的工作,有没有出过什么纰漏了。 “进来。” 夏小韵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李圣推门走进了办公室,看着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女孩子,脸上堆起谦恭的笑容,微微弯腰低声问道:“夏副总,您找我?” “坐下。” 夏小韵合上笔记本电脑,抬手示意老李坐下。 李圣乖乖坐在了沙发上,半拉屁股。 夏小韵也没客气,直截了当的问道:“李经理,你应该认识本城崔家区区域的负责人赵金斗吧?” 李圣身为本城区域经理,当然认识崔家区区域负责人。 不但认识,而且关系还不一般,赵金斗是他小舅子。 此时听夏副总提到赵金斗后,李圣在松了口气(貌似不关他的事)的同时,也有些担心小舅子是不是犯什么错了,赶紧点头:“认识。夏副总,他是不是……” 夏小韵抬手,打断了他的话:“你放心,不是赵金斗有什么问题,是他辖下三号网点的一个快递员,被人举报了,而且举报到我这儿来了。” “啊?” 李圣很吃惊:那个快递员得犯了多大错误,人家才把他举报到夏副总这儿来?难道偷顾客的东西了? 干快递员的,最忌讳的就是手脚不干净,至于服务态度怎么样,那还在其次。 看到李圣很吃惊的样子后,夏小韵脸上闪过一抹尴尬,接着说道:“被人举报的那个快递员,姓方,叫方圆——别人举报他有讹诈顾客行为,这件事必须得严肃处理。” 李圣马上站起身,斩钉截铁的说道:“夏副总,您放心,我马上就让赵金斗把这个叫方圆的开除,这种害群之马,简直是极大损害了我神通快递的金字招牌!” “no,no。” 夏小韵摆了摆手,心中冷笑:哼哼,如果把他开除了,我怎么整他呢?小子,你得留下,好日子还在后面呢! “不要开除他。他也、也不容易,我们总不能因为他犯一次错误就一棍子把他打死,只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他最严格的经济处罚就ok了。” 李圣发自内心的赞叹:“夏副总,您太仁慈了。” 第8章:贵人多忘事 早上八点半,方圆准时来到了三号网点,因为今天发工资,方圆稍微打扮了点。 三号网点负责人是个四十多的秃头男,姓陈,为人不错,平时很照顾方圆,刚一见面,老陈就摇着头说道:“方圆,你有大麻烦了!” 方圆一愣:“什么麻烦?” “今儿一大早,区域经理赵经理就给我打电话下了个通报,说你讹诈顾客,被举报到公司总部去了,总部领导很重视,大区域的李经理做出特别批示,要扣罚你本月一半的薪水……” “啥,扣罚我一半的薪水?” 不等老陈说完,方圆就怪叫着从椅子上蹦起来:“草,有没有搞错,我做错什么了?” “别着急,有话好好说。” 看到方圆要暴走后,老陈连忙劝道:“我已经跟上面再三确认过了——哎,你要干啥去?” “我去总部找那些孙子问个清楚,敢扣我薪水,这是不想活了!” 方圆转身走了两步,接着转身问:“老陈,总部地址在哪儿?” “小方,你听我说,处罚通报已经下来了,就算你去总部问也白搭了。” 老陈绕过桌子,拽住方圆的胳膊,不让他去总部闹事。 开玩笑,如果方圆真去总部闹事了,肯定会连累他这个区域加盟商的。 方圆被拽住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老陈,看你的面子,我可以不去总部讨公道,可半个月的薪水,是我风刮雨林挣来的血汗钱,不能就这样白白被扣罚,怎么着我都得搞清楚,你说对不对?” “对,那你的意思呢?” 干快递员的有多辛苦,老陈心里是很清楚的,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被扣掉半个月的薪水,别说是方圆了,这事要是摊在他身上,他也不会善罢甘休的。 “很简单,你把那个特批这件事的李经理手机号给我,我私下里去问个清楚,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方圆边往外走,边说道:“我要是不把这事搞清楚,我也不干了。特么的,没心情。” 派件的一整天内,方圆都在琢磨,自己做错啥事了? 天刚擦黑,李圣就驾车来到了海龙饭店,参加几个朋友的聚会。 朋友几个寒暄着,李圣刚端起酒杯,手机就响了起来。 李圣站起来走到窗前后,问道:“喂,请问您是哪位?” 电话中传来个年轻人的声音:“你就是神通快递本城区域总经理李圣吧?” “是,我就是李圣。” “你现在哪儿?” “我在海龙饭店二楼聚贤厅。” 李圣说完这句话后,才问道:“你是谁?” 那边的电话却扣掉了。 “谁啊?” 李圣的一个朋友问道。 “不知道,也没说是谁。” 李圣摇了摇头,举起酒杯:“不管,来,继续喝酒。” 见他不经意的样子,其他人也没多问什么,大家继续推杯换盏,喝的正热闹呢,就听到砰的一声,包厢房门却被人拿脚踹开了。 大家都被吓了一大跳,连忙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 “你是谁啊你?” 李圣等人愣了片刻,有人语气很不善的问道。 “你们谁是李圣?” 看着餐桌上的美酒佳肴,方圆本能的咽了口吐沫。 话说今天方圆心情很不爽,中午饭都没吃好,所以现在有些饿了。 “我就是李圣。” 李圣有些纳闷的看着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你是谁?” “我叫方圆。” “方圆?我们好像不认识吧?” “嘿嘿,不认识我?您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啊。” 方圆冷笑着走到桌前,随手扯过一把椅子坐下,直接用手抓起一根鸡腿,填进了嘴里。 李圣还真没有撒谎,毕竟他身为大区域经理,每天日理万机的,特批处置个小快递员这事,对他来说就是撂爪就忘的。 看到方圆话也说不清,就大咧咧的拿起东西开吃后,李圣觉得在朋友面前丢了脸,忍不住的一拍桌子:“你到底是……” 他最后那个字还没有说出来呢,方圆顺手拿起桌上的一瓶啤酒,咣当一声就砸在了他头上。 李圣双眼翻白,身子晃了晃噗通一下坐在了椅子上。 他那几个朋友都傻了:这是个疯子吧,话没说清楚就拿瓶子砸人。 第9章:惹不起的亡命徒 当酒瓶子在李圣脑门上爆开后,方圆才意识到自己做的有些过了。 不管李圣有多么的可恶,他都是个普通人罢了,实在不该用昔日那种做事方式对付他。 “对不起啊,我有些冲动了。” 在李圣等人发呆时,方圆很真诚的道歉。 但下一刻,他就冷下脸来,对李圣某个拿起酒瓶子来的朋友说:“你最好别乱动,论打架你们可不行。” “先别动。” 李圣身体素质还算不错,在被砸了一瓶子后,不但没有昏过去,还能及时清醒过来,拦住了要动手的朋友们。 拿起餐纸擦了擦额头,李圣瞪着方圆:“你到底是谁,为什么无缘无故就打我?” “我刚才就说过了,我叫方圆。” 方圆慢条斯理的啃着鸡腿,淡淡的说:“李总,你再仔细想想,真不记得这个名字了?” “方圆?方——” 李圣猛地想了起来:“啊,你就是那个被夏副总特批要从重处罚的快递员!” “夏副总?” 方圆双眼眯起,追问道:“夏副总是谁?” “她是……” 李圣刚说到这儿,忽然醒悟了过来:这家伙一看就是半生不熟的,我要是告诉他夏副总是谁了,谁敢保证他不会去找夏副总?如果夏副总也被他来这么一下,那我也别想在神通快递混了。 看到李圣闭嘴后,方圆接着追问:“夏副总到底是谁?” “你也别管夏副总是谁了。” 李圣能爬到今天的地位,修养功夫愣是要得,决没有因为方圆差点给他开瓢后就失去理智,而是很冷静的说:“总之对你的处罚决定,是不会更改了。” 方圆冷笑:“草,你这话说的倒是轻巧,被罚钱的不是你。那什么狗屁夏副总上嘴唇一碰下嘴唇,我半个月就白辛苦了,还不许我问个清楚?” 李圣没有再解释什么,拿出钱包从里面拿出一叠钞票,差不多得有三千块钱的样子,递给了方圆:“这些钱,就算是对处罚你的补偿,你也别追问怎么回事,好吧?” 方圆气冲冲的来找李圣,主要是心疼被扣掉的半月薪水,至于为什么被罚钱倒不怎么看重,现在看到人家很光棍的掏出钱来,气就全消了:“这样,不好吧?” 他嘴上说着不好,手下却很麻利的把钱拿了过来。 其实就算是傻瓜,这时候也看出什么了:那个夏副总有问题,李圣又不敢说出来,所以只能用钱来让方圆熄火。 “没什么不好的,只是小事一桩。” 李圣摆了摆手,脸上浮上微笑:“你还没吃饭吧,一起喝两杯?” “行,你算个人物,今儿给你个面子,这事就这样算了。不过你回去后告诉那个夏副总,以后要是还敢随便整我,我会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方圆说着,拿起半只烤鸭转身走:“哥几个喝着,我先撤了。” 方圆都走了老大一会儿了,李圣的朋友们才清醒过来:“这个家伙,是什么来历,你这样忌惮他?” “鬼才知道他是什么来历,我只能确定他就是个亡命徒。” 李圣哭丧着脸,捂着受伤的额头重重叹了口气:“唉,亡命徒,惹不起啊。” 第10章副总助理 上午十点,神通快递会议室内。 刚开完会的夏小韵看着李圣额头上的创可贴,不满道:“李经理,你怎么搞的,这样子来上班,会影响到公司形象的。” “夏副总,我也是没办法。” 李圣唯有苦笑:“您还记得昨天,您让我特批处罚了一个叫方圆的快递员吗?” “我当然记得,可你受伤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夏小韵话音未落,猛然醒悟,抬手捂住嘴巴,满脸都是惊诧的样子:“啊,不会是他、他打伤你的吧?” “就是他。唉。” 李圣叹了口气,就把昨晚方圆找到他,二话不说就给了他一酒瓶子的事,详细叙说了一遍。 啪的一声,夏小韵拍案而起,俏脸发红,咬牙切齿的骂道:“混蛋,这个混蛋,简直是无法无天,如此野蛮!” 骂完后,她才忽然想起那个混蛋,其实就是很野蛮,很无法无天的。 “夏副总息怒。” 李圣劝了一句,小声说:“夏副总,我觉得,这样的人干快递,早晚会惹出乱子来,要不还是把他开除算了。” “不行,绝不能就这样便宜了他!” 夏小韵想都没想,就一口拒绝。 李圣看着夏小韵的眼神,就有了异样的神色。 夏小韵察觉出了他的异样,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表现失态了,连忙解释道:“其实,那个方圆是我的一个朋友,我罚他……” 说到这儿后,夏小韵闭上了嘴,心里叫道:谁跟那个混蛋是朋友?夏小韵,你这是在说什么呢你? 朋友? 我靠,不会是那种男女关系纠缠不清的朋友吧? 哎呀,老李我的命还真够苦的,怎么就被卷进这个漩涡里来了呢? 李圣望着夏小韵的眼神,再次改变,自以为洞悉到了什么。 “你别胡思乱想,我跟他之间没什么的。” 夏小韵一看就知道他想左了,更知道自己越描越黑,索性也就不解释了:“李经理,回头去财务处支一万块钱,算是对你昨晚损失的赔偿。” 李圣假装推辞了几句,也就答应了下来。 就在他要提出告辞时,夏小韵忽然说:“李经理,最近公司业务繁忙,我感觉有些吃力,想找个助理来帮我,你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我又不是夏副总的心腹手下,她找助理为什么要征求我的意见呢? 李圣心思电转间,就明白了什么,试探着问道:“夏副总,我还真有个人选,就是那个方圆——” 看到夏小韵没啥反应后,李圣就知道自己猜对她心思了:“方圆虽说年轻,做事莽撞了点,不过看起来也有几分精明,要不,让他来试试助理这个职务?” “别直接提拔他。这样吧,你做一个提拔副总助理的计划,多选找几个候选人。” 夏小韵的回答,更让李圣心中笃定了自己的想法,心中连呼侥幸:那个家伙果然跟夏副总关系匪浅啊,昨晚我幸亏处理得当,没有得罪他,要不然以后在公司就别想混了。 夏小韵派李圣小小教训了方圆一下,结果第二天他脑袋上就贴着创可贴来了—— 夏小韵很清楚,李圣的担心没错,如果让那个混蛋知道是她在暗算他,他还真有可能会拎着酒瓶子半路拦住她,那就惨了。 幸好,聪明人要想整治一个人,从来都不屑动武的。 尤其这个聪明人还是堂堂的副总,完全可以另辟捷径,把那个家伙给整的死去活来嘛。 想到以后方圆会被自己整的四脚朝天,惨不忍睹的样子,夏小韵脸上就浮上了一抹阴笑,让李圣觉得后脖子发凉,悄悄的退了出去。 第11章:鬼才信你! “请问,您就是夏小韵小姐吧?” 一大早,方圆就来到这片豪华别墅区派件,没想到第一位客户,就是一个打扮相当漂亮的女人。 “是,我就是夏小韵。” 少妇甜甜的笑着,一双媚眼上下打量着方圆:“你是?” “哦,我是神通快递公司的快递员,这是您的快件。” 方圆说着,转身从地上拿起了一个包裹。 “呀,谢谢你啊,刚才正要洗澡。” 少妇从方圆手中接过了签字笔,在包裹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撕下签名单后,方圆转身要走,少妇却伸手抓住了他手腕,轻轻向怀里一拉,咯咯娇笑道:“帅哥,先别忙着走嘛,我厨房里的水龙头坏了,刚才正修理呢——可我搞不定,想请你帮忙。” “能为宋小姐您效劳,是我的荣幸。” 方圆这想给顾客最好的服务,那么帮忙修下水龙头也是很正常的。 借着装单据的机会,方圆不动声色的缩回了被抓着的手,跟着少妇走进了客厅内。 这是一所三室一厅的房子,客厅面积不是太大,不过室内装潢风格却很有品位,也很精致,一看就能猜出少妇是个很懂生活的人。 就是乱糟糟的,电视机橱柜门敞开着,沙发也移位了,地上还有一些女性杂志、零嘴等东西,看上去就像被小偷光顾了那样。 看到方圆目光在那些东西上乱扫,少妇抱歉的笑了笑:“是这样的,我在打扫卫生,想把家里重新整理一下。呵呵,乱糟糟的,倒是让你见笑了。” “没事,是哪儿的水龙头坏了?” 方圆摘下斜挎着的皮包,随时挂在了晾衣架上,问道:“有没有扳手等工具?” “洗手间的水龙头坏了,我去给你找工具。” 少妇把方圆带到洗手间门口,转身走向了主卧阳台那边,找工具去了。 洗手间洗手盆上的水龙头,是塑料的,可能是被不小心掰断了,正呲呲的向上窜着水,好像下雨那样洒的到处都是。 方圆一只手挡在脑袋上,走过去拿起镜子旁边的一个牙缸,扣在了水龙头上。 雨一下子停了。 “宋小姐,家里有备用的水龙头没有?得换个新的了。” 方圆冲门外喊道。 “我正在找,你稍等。” 少妇的声音,从主卧室那边传来。 方圆哦了一声,甩了下手随意抬头看去,才发现在洗手间里面的墙边,还拉着一根晒条,上面挂着一些女孩子穿的袜子,内内,罩罩啥的,有黑色的也有肉皮色的,还有绣着卡通角色的。 只要是个正常男人,在看到这些东西时,基本都会心中一动,立马联想到一些香艳的画面——方圆也是这样,甚至都有了种莫名的冲动,想把某件黑丝给偷走。 擦,非礼勿视,哥们可不是那个啥的控。 “找到了,找到了,幸好家里还备有一个水龙头。” 接过水龙头的方圆,等他换上新的水龙头后,也已经是十几分钟以后了。 “大功告成!” 方圆抬手擦了把脸,啪的打了个响指,很欣慰的样子,随手从晒条上拿下一块毛巾,拧干水后擦了擦身子,拽下自己的背心穿在身上,又对着镜子很爱惜的擦了擦头发,方圆这才开门走出了洗手间:“宋小姐,水龙头修好了。” 外面地上还是乱糟糟的,主卧室的房门半掩着,却没有人回答。 “宋小姐,宋小姐?” 方圆有些纳闷,接连又叫了两声,还是没看到那个少妇出现。 “不会是出去了吧?” 方圆有心想去卧室里看看,可又怕被人误会,正在踌躇时,房门那边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接着房门被推开了。 “宋小姐,您出去……” 方圆看着门口,刚说到这儿就愣住了。 开门进来的人,不是那个少妇夏小韵,是个穿着一身灰色运动装的女孩子。 方圆愣住,是因为他好像认识这个女孩子:正是误以为他是犯罪嫌疑人,把他带回分局里收拾的那个楚警官。 “咦,怎么是你?” 方圆下意识问出这句话的同时,楚警官也在问他:“啊,你怎么会在这儿?” 方圆还没有再说什么呢,楚警官就看到客厅内乱七八糟的了,脸色骤然大变,厉声喝道:“好小子,偷东西偷到我家里来了!” 楚警官厉喝着,就扑了过来。 看到家里被搞的乱七八糟的,楚警官早就忘了方圆有多厉害了,只是在愤怒下要把他抓起来:敢偷警察,你小子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哎,别误会,你听我说!” 方圆连忙闪开,大声辩解道:“我是来送快递时,被这家主人叫来修水……” “鬼才信你!” 第12章:家里遭贼了 楚警官哪肯听方圆解释? 最起码,在把他扭送到公安机关之前,依着她暴躁的脾气,是不会听的。 “擦,你咋就不能听我解释呢?” 方圆也有些生气楚警官不讲理,避开她踹过来的一脚后,抬手就抓住了她脚腕,猛地向旁边一拽。 楚警官噗通一声就摔倒在了地上,后脑勺砸在地板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疼的她直翻白眼。 但也更加刺激了她的凶悍本质,娇叱一声抬脚就撩向方圆下面的致命部位。 看到楚警官竟然下毒手后,方圆也真是烦了,抬手挡开她右脚,顺势屈膝往下一跪——就跪在了她两条腿之间,压在了她小腹上,右手电闪般掐住了她的脖子,吼道:“草,你特么的就不能听我说?” 他在生气之下,可没意识到自己跪的地方不对。 楚警官的俏脸却一下子涨红,嘶声尖叫:“臭流氓,你给我滚开!” “哦,得罪,得罪,不过现在还不能滚开。” 方圆低头看了眼,连忙说:“你得先听我把话说完!我来这儿,就是特么的送快递的。不信,你看看我送来的快件,就在那边案几上呢。” 楚警官睁开眼,向那边看去,果然看到了一个包裹。 “住在这儿的人,是不是有个叫夏小韵的?” 方圆看她有些恢复理智,赶紧追问道。 “是,这房子是我跟夏小韵合租的。” 楚警官问道:“你刚才看到她了?” “废话,我要是不看到她,我怎么可能进屋,帮你们修水管?” 方圆松开了她,快速站了起来:“我可警告你啊,别动不动就动手,先听我说完。” 楚警官一下子蹦起来,侧身用左手揉着下面,咬着牙恨恨的说道:“你说!” 方圆今儿来就是送快递的,帮忙修水龙头就是做好事,当然不希望楚警官把他的好心当了驴肝肺,趁着她还冷静,赶紧把事情经过简单叙述了一遍。 最后,他走到门后从挂衣架上拿下皮包,找出少妇签了字的回执单:“喏,你看看,这儿就有她的亲笔签字,能证明我就是来送快递的。” 楚警官一把抢过了回执单,看了眼上面的签名,就猛地抬头:“这不是小韵的字迹——那个自称是小韵的女人呢,在哪儿?” “不是她的字迹?啊,我在修水龙头时,她说要打扫屋子,这会儿我也不知道她去哪儿了,你来时,我正找她呢。” 方圆这时候也察觉出不对劲了,心想:草,刚才那个少妇,难道是个入室偷窃的小贼?特么的,怪不得我在敲门时,房门是虚掩着的。恰好老子来送快递,她无处可躲,所以才故意导演了这么一出,故意弄坏水龙头,趁着我修水龙头时,她在那儿光明正大的翻箱倒柜。 楚警官没有再理睬方圆,转身快步冲进了主卧室。 出于关心,方圆跟了过去。 三室一厅的房子,除了那间没人住的客房外,其它地方都像被狗刨了一遍那样,狼藉一片,比外面客厅更乱,什么袜子裤裤的,被扔的到处都是。 遭贼了。 就算是再傻的人,也知道刚才那个少妇是个小贼,冒充主人夏小韵骗过了方圆。 当然了,这时候人家早就得手溜走了,是万万不会再留下来等着被抓的。 “看什么呢?这种地方也是你能随便看的!” 脸色铁青的楚警官,见方圆站在门口伸长脖子向里看,就把遭贼的怒气撒在了他身上。 “切,不就是一些脏袜子破罩罩吗?哥们才不稀罕看呢,我就是想看看那个小贼还在不在。” 方圆撇了撇嘴时,楚警官砰的一声把卧室房门关上,狠狠瞪着他张嘴要骂时,却又硬生生憋了回去:“你跟我说说,那个冒充小韵的女人长什么样子!” 方圆双眼一翻,问道:“我有配合你的义务吗?” “你有,为了洗清你自己!” 楚警官硬帮帮的说。 “好,好,看在你是人民警察的份上,你说有就有了。但咱先说好,我是不会跟你去派出所录口供的,晚上还得跟我女朋友去约会呢。” 方圆找了个不去派出所的借口,在征得楚警官的勉强同意后,就把他看到的那个少妇样子,详细说了一遍。 他在描述那个少妇小贼时,楚警官就在纸上画像,不住的修改。 没想到这娘们还有这本事。 等楚警官把自己看到的少妇,在纸上慢慢描绘出来后,方圆心中赞了一个,点头说:“对,她长的就是这副样子。你认识她不?” “不认识。” 楚警官冷冰冰的说着,卷起那幅画像,毫不客气的说:“你可以走了。” 帮了她这么大忙,也没见她道谢,幸亏方圆大人大量,也没跟她一般见识,多嘴问了一句:“楚警官,那个女的是来找什么东西的吧?” 楚警官下意识的反问道:“你怎么知道?” “刚才我看到屋子里地上有项链等贵重物品,如果她是来求财的,没理由不拿走那些东西的。” 方圆说着,转身就走:“不过这不管我的事,我就是随口问问。” “你想关心,我也不稀罕你关心!” 在楚警官的冷哼声中,方圆重重关上了房门。 第13章:危险人物! 方圆这次回老家,就是想过普通人的日子,所以楚警官的家被盗没盗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再说,楚楠楠又不是他老婆,更不是他亲妈,他有必要管那么多吗? 第二天早上一起来,他就把这事给忘得一干二净,吃过早饭后就去上班了。 下午两点,手机准时的传出大公鸡的喔喔叫声,提醒方圆午休时间已到,接下来该起来干活去了。 “唉,又是一觉黄粱美梦。” 方圆幸福的叹了口气,扫了眼走过草坪的一个游人,正要坐起来时,眼角却忽然一跳,又眯起了双眼:他怎么会来这儿了? 唐王市虽然不是深沪那样的大都市,不过也不缺少老外,所以要是在公园里看到外国人,也不是多奇怪的事。 奇怪的是,方圆应该认识这个外国男人。 外国男人三十出头,长相斯文,好像文质彬彬的绅士,但他有个外号,叫银环蛇。 当前的江湖,那种抱打不平的侠客早就绝迹,所有能在江湖上混得,通称道上。 道上的人过生活,什么事也敢做,什么人也敢杀,只要价钱就行。 如果为这些人排个座次的话,那么银环蛇能排在前三十名内。 这是个背负十数个国家红色通缉令的危险者,危险程度比他的外号还要可怕。 银环蛇来唐王,肯定不是来度假的,没有三百万美金以上的酬劳,他也绝不会万里迢迢的跑来华夏。 那么他这次的目标是谁? 他当然不是来找方圆的,这一点可以肯定。 再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找方圆的麻烦。 目送银环蛇的背影消失在远处后,方圆才慢慢坐起来,点上烟吸了一口:“唐王要有事发生了——要不要提醒一下那个小女警?还是算了,我又不是她老公,操心还轮不到我。再说我跟银环蛇也无冤无仇的,干嘛要坏人家好事?” 自嘲的笑了下,方圆正准备起来时,却发现地上有一张叠起来的纸。 这是他掏香烟时掉出来的。 方圆拿起来打开一看,原来是夏小韵給他留下的那张欠条。 “啧啧,我都忘记我是个债主了,是不是打个电话提醒她一下,该还账了?” 方圆自言自语着,拿起了手机。 “楚队,车站派出所刚才打来电话,说是在车站附近发现了523大案嫌疑人的踪迹!” 就在楚警官发呆的时候,办公室的门被人撞开了。 “什么?” 楚楠楠眼睛猛地一亮,伸手就抓起桌子上的警枪:“快,招呼所有在家的兄弟,立即赶往长途汽车站!” 在路上,楚楠楠又接到那边的情报,确定嫌疑人就在一家小旅社的203房间。 毫无疑问,523大案嫌疑人,那可是在全国都排的上号的猛人,有过多次‘虎口逃生’的记录,依着分局的能力要想抓捕他,貌似有些勉强。 不过因为时机稍纵即逝,谁也不敢保证他会不会在下一刻潜逃,楚楠楠只能先向市局汇报了一声,请示分局独立率先行动。 得到市局领导许可后,楚楠楠赶到小旅馆,就把手下分出三拨,两拨守住了小旅馆的前后门,自己带着小王俩人正面行动。 “楚队,要不要直接踹门进去?” 小刘贴在房门一侧,双手举着手枪,无声的问楚楠楠。 楚楠楠摇了摇头,从口袋里拿出一根铁丝,示意用这玩意打开暗锁,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去,效果要更好一些。 小刘点了点头,楚楠楠屈膝慢慢蹲了下来,刚把铁丝伸进锁孔,一阵刺耳的手机铃声,就从她上衣口袋中响起:“姑奶奶,来电话了!” “特么的!” 正要全神贯注开锁的楚楠楠,被手机来电铃声吓了一大跳,立即意识到大事不好,嘴里骂着腾地站起身,咬牙狠狠撞向了房门。 砰! 楚楠楠力气不小,没想到房门也很坚固,她这奋力一抗,竟然没有撞开。 “楚队,让我来!” 小刘大吼声中,楚楠楠迅速闪到了一旁,他一脚狠狠跺在了房门上。 砰! 坚固的房门,这次没有抗住小刘的全力猛跺。 房门向后飞出的瞬间,不等反弹回来,楚楠楠就像一只捕猎的母豹那样,纵身扑进了屋子里,双手持枪对着里面厉声喝道:“不许动,我是警察!” 她的动作倒是不慢,可惜蔵在屋子里的嫌疑人,刚才被她突兀响起的铃声给惊了,在房门被踹开之前,就已经纵身跳上了窗户。 二楼客房的窗外,长了一棵白杨树,嫌疑人抢在楚楠楠扣下扳机之前,纵身扑到了树上,顺着树干滑了下去。 楚楠楠立即扑到窗口前,刚要开枪,却发现树下竟然还有两个人在下棋。 “妈的,跑这儿来下棋,有病啊?” 下面有人,楚楠楠当然不敢擅自开枪,只能飞身扑出了窗口,学着嫌疑人那样也抱住了梧桐树。 只是,等她滑到地上时,嫌疑人已经翻墙跳进了旅馆后面的巨野河中,很快就不见了。 眼看势在必得的一次抓捕行动,就因为楚楠楠一时大意没有关机而告败,就别提她有多么愤怒了。 从手机铃声突兀的响起,到嫌疑人翻墙跳河逃走,说起来麻烦,实际上也就是十几秒钟的时间,手机还在那儿欢悦的叫着:“姑奶奶,来电话了!” 来电显示是个陌生号码。 狠狠瞪了一眼下棋的那俩哥们,气急败坏的楚楠楠拿出手机,张嘴就骂上了:“你特么的谁呀你?” 第14章打错电话了? “咦,打错电话了?” 电话接通后,却传来一个女人的粗暴骂声,方圆有些奇怪。 “说,你特么的是谁!” “卧槽,就算老子打错了电话,可你也不能骂人啊!” 方圆从来都不是肯吃亏的主,立即回骂了一句,才问道:“你是不是叫楚楠楠?” “你——是,我就是楚楠楠,你是谁?” 听方圆喊出自己名字后,脸色铁青的楚楠楠,稍微恢复了一点理智。 “你管我是谁!” 方圆气呼呼的说:“只要你是楚楠楠就好了。” 方圆的强硬态度,又让楚楠楠不耐烦了:“靠,你到底是谁?找我什么事?” “找你什么事?” 方圆冷笑:“找你要债!你欠我的那161块五毛钱,啥时候还我?” “什么?” 楚楠楠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这家伙竟然是个要债的,说自己欠他161块五毛——还五毛,谁家要债,连五毛钱也没忘记要? “装什么装呢,楚楠楠,你不会是想赖帐吧?” “放屁,姑奶奶从来都不欠人外债!” 楚楠楠狠狠呸了一声,接着问道:“你到底是谁?” 听到这儿后,方圆终于意识到不对劲了。 欠他债的那个楚楠楠,虽然也是个没素质的女青年,可她最生气时,好像也只是讥笑他‘真男人’,没有爆出‘特么的、放屁’此类的粗口。 那个自称是楚楠楠弱智女青年,给方圆留下的手机号,是对面这个女人的。 意识到上了当的方圆,语气稍微放缓,又不甘心的问:“你是不是开着一辆白色宝马?” “滚尼玛的,你拿钱给姑奶奶我买宝马?” 楚楠楠一嗓子骂了回来:“说,你到底是谁?现在什么地方?” 还真是上当了。 确定自己真上当了后,方圆自然不会再跟对面这个泼妇无所谓的斗嘴,直接扣掉了电话,抬头看着天喃喃说道:“我帮了她那么大一个忙,就为了161块5毛钱,她就给我挖了个陷阱——现在的女人,简直是太无耻了。” 在去上班的路上,他的手机接连响了好几次。 每次,都是楚楠楠打来的。 方圆当然不屑去接,直接无视掉,吹着口哨来到了网点。 就像往常那样,中午不回家的方圆,是来的最早的一个。 这样可以赏老陈的脸,喝他一杯绿茶消化消化食。 就在方圆像回到自己家那样泡茶时,老陈从里间休息室内走了出来:“哎,小方,跟你说个事。” “又是啥事,不会是有人又举报我了吧?” 方圆端着茶杯,慢条斯理的坐在了沙发上。 “瞧你说的,你哪有那样倒霉?是这样的,中午时我接到赵经理的通知,说是总部要从最基层的网点快递员中,提拔一名总裁助理。” “总裁助理?哦,挣钱多吗?” 方圆也没在意。 “实习期三个月,底薪六千。实习期过后要是过关的话,五险一金外加助理的福利待遇,估计在月薪一万左右。” “嚯嚯,很诱人嘛。” 方圆放下茶杯,漫不经心的说:“不过,这跟我啥子关系呢?” 有自知之明,是方圆最大的优点。 要是让方先生去玩个入室行窃、拿酒瓶子爆人脑袋啥的,他绝对是此中行家。 不过要是让他去当什么总裁助理——嚯嚯,还是省省吧,那就好比是让老母猪上树,他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好,还能当总裁助理? 傻子也知道,要想担任总裁助理,别的不说,仅仅对学历的要求,就是个跨不过去的鸿沟。 再说了,有大本文凭的,会来干苦比的快递员? “有关系,绝对有关系!” 看到方圆漫不经心的样子,老陈有些着急:“赵经理说了,总部这次从基层选拔助理,算是为体现重视基层工作人员的一项福利吧,并不重视文凭啥的,只看工作能力。” “吆喝,真是这样说的?” 方圆来兴趣了:“那你说说,都是啥条件?” 老陈就像老丈人审女婿那样,端详着方圆,足有五秒钟后才说:“第一,自然是热爱本职工作。第二,相貌端正,身体健康。第三,年龄在23到25之间的男性。” 方圆愣了下,笑了:“嘿嘿,这几点,可不是为我特地量身打造的吗?” 第15章:免费的情报 初秋季节的午后,天总是热的让人烦躁,方圆把车子停在路边,买了两瓶冰镇矿泉水,拧开盖子倒在一个舀子头里给毛驴喝,自己一瓶,刚要喝呢,手机又响了。 还是那个楚楠楠打来的。 这次方圆没有挂掉,反正现在稍事休息,没事跟一个小泼妇对骂两句,也算是找乐子了。 喝了一口水,方圆接通了电话:“喂,我说你还有完没完?再给我打电话,小心我告你对我性骚扰!” “你是方圆!” 手机中,楚楠楠的声音有些奇怪。 “废话,我当然是方圆了。” 方圆慢悠悠的问:“你呢,到底是谁?” “你向前看。” “向前看什么啊?” 方圆说着抬起头,向前看去。 然后,他就看到一个女警就站在前面不远处的树下,正恶狠狠的瞪着他。 不是最近总是骚扰方先生的楚警官,又是哪个? 方圆愣了,对着电话问:“你、你就是那个楚楠楠?” “是。” 楚楠楠扣掉电话,快步走了过来。 如果是别人的话,要想通过手机号查到方圆是谁,肯定得费一番周折。 不过楚楠楠可是警务人员,通过手机号查到他,那绝对是小菜一碟。 “嚓,这是咋回事?” 方圆有些傻呆呆,同时也明白他被某个无耻女孩给涮了,当初他让人家打欠条时,人家留下了楚楠楠的联系方式。 楚楠楠走到车前,死死盯着方圆,几乎是一字一顿的问:“你,怎么会有我的手机号?” “我怎么会有你的手机号?其实,我也很纳闷。” 方圆讪笑了一声,赶紧从车上跳了下来:“嘿嘿,这事吧,是小孩没娘,说起来话长……” 楚楠楠不耐烦的打断他:“别废话,赶紧说!” “我跟人做了笔生意,她还欠我钱,就给我留下了一张欠条。” 向来不愿意跟警察打交道的方圆,一句话就把事情解释清楚了。 “那个人在欠条上,留下了我的名字,跟手机号码?” 楚楠楠顿了顿,接着问道:“那个人是谁?” “我也不知道她是谁。” 方圆耸耸肩:“不过我觉得,她肯定会认识你。要不然,她也不会在欠条上给我留下你的大名。嚯嚯,哥们明白了,那个鬼丫头简直是太阴险了,为了躲债,竟然给我留下楚警官你的联系方式,这是摆明了要暗算我,真是人心不古啊。” 方圆唧唧歪歪的说着,拿出了那张欠条:“幸亏我还保留着证据,要不然……” 楚楠楠一把夺过了那张欠条,只看了一眼,心中就恍然大悟了。 夏小韵在被某人讹诈后,曾经跟闺蜜楚楠楠说过这件事,还嘱咐她以后碰到某个姓方的,必须得好好收拾,让他爹妈都认不出来,因为那家伙太可恶了。 “楚警官,那个冒充你字号的,是谁啊?” 看到楚楠楠脸色复杂,方圆大着胆子问了一句。 “哼,她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好死不死的给我打电话时,恰好我在执行一次非常重要的任务,结果就因为你这个电话,导致我们功亏一篑!” 楚楠楠当然不会告诉方圆,说耍他的鬼丫头就是自己闺蜜了。 “哦,我说当时你咋那么大火气呢。” 方圆抱歉的说:“对不起啊,楚警官,我可不是有意的。说起来,这事也不怪我,要怪,就得怪冒充你的那个朋友。” “以后,不许给我打电话!” 看在这家伙也不是有意的份上,再加上夏小韵已经想好了整他的绝招,楚楠楠也不好拿他出气,恶狠狠说了一句,转身就走。 “哎,楚警官,你慢点。” 方圆叫住了她。 “还有事?” 楚楠楠转身。 “嘿嘿,也不是啥大事。” 方圆嬉皮笑脸的:“就是能不能把欠条还我?” 楚楠楠被气笑了:“哈,姓方的,就一百多块钱,你也有脸要?” “汗滴禾下土,粒粒皆辛苦。” 方圆高声吟诵了两句诗,认真的说:“楚警官,你该知道我们干快递的,挣的每一毛钱都带着血泪。像您这种国家公务员,当然不会把一百多块钱看在眼里,也就是买包卫生巾——咳,也就是一杯咖啡钱。可这却是我一周的生活费,怎么可以就这样浪费掉呢?” “行,不就是一百六十块钱吗,我替她还你。” 楚楠楠冷笑着,拿出了钱包,心想:小子,就凭你这要钱不要命的德性,你也会倒大霉的。看你也不傻,怎么就不知道千万别得罪女人,尤其是小韵那种女人的道理呢? “是一百六十一块五……” 方圆提醒了一句后,看到楚楠楠脸色刷的沉下来后,连忙笑道:“不过看在楚警官您的面子上,那五毛、那一块五就免了。” 楚楠楠又笑了,直接拿出两张一百的递了过来:“不用找了,剩下的当利息。” “那多不好意思?” 方先生从来都不懂得拒绝别人的好意,接过来后还对着太阳看钞票的水印。 发现楚楠楠的目光好像要杀人那样,他才讪笑着说:“那个啥,楚警官,您别生气,我是被人坑怕了,所以才会有这本能反应,并不是信不过您。” 楚楠楠懒得再跟他说什么,哼了声转身就走了。 看着她窈窕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眼手里的钞票,方先生觉得看在人家多给四十块钱的利息份上,有必要给点回报,就再次喊住了她:“楚警官!” 楚楠楠皱眉转身:“还有什么事?” 方圆骑上车子追上她:“你这是要去哪儿?我捎你一程。放心,是免费的,不收钱。” “还是免了吧。” 要不是方圆一脸认真的样子,她都怀疑这家伙是在故意耍她了:你看谁家的大姑娘,会在街上坐着个破三轮? 好心被拒绝后,方圆也没在意:“我就是想告诉你,近期你最好打起精神来。” 楚楠楠停住了脚步:“什么意思?” 方圆沉吟了下,才说:“有个在危险人物,来到了本市。” “危险人物?是谁?你认识他?” 楚楠楠眯起了双眼。 从刚认识方圆的那个晚上,楚楠楠就看出他不是一般人了,再加上他现在的神情很凝重,很自然就相信了他的话。 “本来,我能跟你说这句话,就是你那四十块钱买不到的了。” 方圆前后左右的看了几眼,才说:“但看在你人还算不错的份上,哥们就把这个重要情报无偿赠送给你了。” 楚楠楠也没废话,又拿出了钱包:“我不喜欢承你的情。说,你想要多少钱?” 喜欢看警匪片的都知道,警方的线人在提供情报时,可都是索要报酬的。 楚楠楠当然也知道这规矩,所以才掏钱准备买方圆的情报。 “都说这次是无偿赠送给你了,谈钱多俗?” 恋恋不舍的看了眼楚楠楠的钱包,方圆小声问:“你有没有听说过银环蛇这个名字?” “银环蛇?” 楚楠楠好看的眉毛紧紧皱起,想了想后才说:“你说的那个银环蛇,是不是四年前就在法国巴黎偷走巴拉克公爵名画的那个人?” 第16章:盗圣白展堂 四年前,法国巴拉克公爵的一副毕加索名画被人偷走。 事后警方调查确定,作案者就是恶名昭彰的国际大盗银环蛇。 如果仅仅是丢失一副名画,这件案子的影响还算不上太恶劣。 关键问题是,银环蛇在偷走这副名画的那个晚上,还杀死了三名私人保镖。 楚楠楠既然是警察,当然听说过这件案子,知道银环蛇是什么人了。 “对,就是那个人。” 一边说方圆一边四周看了看,楚楠楠问道:“你怎么好像做贼似的?” 方圆瞥了她一眼,淡淡的说道:“我这是在保护我自己。要是万一被银环蛇看到我跟警察在一起,我就会有大麻烦的。” “其实,你一点也不在乎那个银环蛇,对不对?” “以前不在乎,现在特别在乎,因为我发誓要当个良民的。” “方圆,你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 楚楠楠说道:“我曾经仔细调查过你的资料,发现你在十三年前就离开了本市,今年春节后才回来。开个价吧,我尽量满足你。” “你满足不了我的,就是把你卖了,也不行。” 方圆回头看了眼楚楠楠,笑道:“还有就是,以后都不要奢望知道我是谁,因为如果让你知道我就是‘盗圣’白展堂的话,你就距离被灭口不远了。” 早在七八年前,国际道上就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盗圣白展堂,老鼠也慌张。 据楚楠楠所知,自从随着国内喜剧《武林外传》的热播,国际道上出现这个自称是白展堂的家伙后,他在一年内就犯下了其他盗贼十年都做不到的大案,每次得手后,他都会在现场留下一个印章,小篆刻成的五个字:盗圣白展堂!。 到现在为止,除了猜到他可能是个华夏人(小篆印章就证明了这一点)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线索了,所以压根谈不上抓捕他,更是被国际刑警组织视为三十年来国际道上最危险的人物。 唯一让各国刑警们欣慰的是,这个白展堂在做下这么多惊天大案时,从没有杀过一个人,跟银环蛇相比,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为了搞清楚盗圣是何许人,甚至能把他抓捕归案,国际刑警组织为此开出了让比尔盖茨都眼红的悬赏花红。 花红一出,立即引起了各国各界的极大关注,不但警方希望能抓到盗圣,就连那些杀手、甚至佣兵也在四处查寻他的下落。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盗圣依旧像个迷那样的存在,不时的露一小脸,提醒大家他还好好的,直到去年才消停下来,到现在也没出来蹦达。 有人说,盗圣正在厚积薄发,准备盗取那颗镶嵌着‘光之山’宝石的英国女王皇冠,目前正在伦敦踩点,搞得英国警方一片风声鹤唳。 还有人说,盗圣已经得病死了,是最为人不齿的花柳病…… 但不管怎么说,一天看不到盗圣的尸体,各国警方就得时刻警惕他的出现。 华夏也是这样,有关盗圣的详细资料(其实就是捕风捉影推断出来的),就连楚楠楠这个级别的小警察也看过,由此可以看出盗圣的名气有多么牛了。 现在,一个臭送快递的家伙,竟然声称自己就是盗圣白展堂,楚楠楠唯有脑子进水了才会相信。 “切,你要是白展堂,那我就是英国女王了。” 楚楠楠嗤笑一声,不再纠缠方圆的身份:“说吧,你怎么知道银环蛇来到本市了?” “你能为我保密吗?” 方圆问道。 楚楠楠说:“保护线人,是我的职责。” “我可没有打算给你当线人。” 方圆懒懒的笑了下,开始说正事:“我见过他。” “什么时候?” “就是今天中午。” “你确定没有看错?” “你这是在侮辱我一点五的眼神。” “我该不该信你?” “那就随便你了。” “那我就信你一次。” “为什么?” “因为——” 楚楠楠想了想,诚恳的说:“我也说不出,但我能感觉得出,你没有撒谎。” 方圆说:“这可说不定。我只有在钞票面前,才不撒谎,对美女免疫的。”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看了看时间,楚楠楠开口说道。 方圆则是一脸惋惜的说:“唉,我还以为晚上你得请我吃饭呢,毕竟我可是跟你磨了半天嘴皮子了!” “想让我请你吃饭?好啊,那你得把你的过去告诉我。” “那还是算了吧。” “总有一天,我会把你了解个透彻!” “包括身体吗?” 方圆笑嘻嘻的说:“如果是这样的话,不用等很久,今晚就可以的。” “你真的想死?” “不想。” “那你以后就别说这种话!” 楚楠楠冷哼了一声,站在路边准备等出租车时,方圆忍不住提醒道:“楚警官,如果你独自不幸遇到银环蛇的话,最好别轻举妄动,那就是个没人性的畜生。” “什么畜生飞禽的?一枪崩掉就是了。” 楚楠楠不屑的笑了下,眼波流转的看着方圆,罕见的开了个玩笑:“如果真发生那种事,我能不能打电话向你求救?” 方圆想了想,说:“但你得在事后付费,以身相许也可以。” 如果是在以往,有人敢这样跟母老虎说话,她早就一个电光抽过去了。 可她现在连这种想法都没有,只是笑:“好啊,那你就等着吧——出租车!” 目送楚楠楠坐上出租车一溜烟的跑远了后,方圆才有些为难的自言自语:“如果她要真是以身相许,那我到底是接受不接受?” 第17章:应聘总裁助理 昨天中午时,老陈就告诉方圆,已经把他的名字给上报总部了,让他今天上午十点,准时来总部应聘总裁助理一职。 除了方圆之外,本城一百多个快递员中,还有六个人符合应聘条件。 听说其中两个,还是正道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以前从事别的工作来着,只是在听说神通快递公司有这个好机会后,才仗着在总部有关系,摇身一变成了快递员。 这也不算违规,总部在做出这个决定时,可能是疏忽了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没有提及工作年限。 从赵经理那儿探听到这个消息后,老陈还跳着脚的大骂了一通,说某些人太不要脸了,为了公平起见,他得去举报云云。 方圆到没觉得有啥不妥,反正他也没奢望会被提拔成总裁助理,要不是老陈答应今天亲自替他去送快递,还不扣工钱的话,他都懒得去。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总部搞出这个事来,早就内定了人选,方先生等六个人,就是陪太子读书的角色罢了。 “其实也行,就当是带薪休假了。” 按照老陈提供的地址,方圆在十点冒头后,才姗姗出现在了总部办公大楼前。 现在已经跻身国内一流快递公司的神通快递,前身就是个物流小公司,经过夏天问的十数年的辛苦打理,才终于取得了当今的成绩。 在礼仪小姐的带领下,方圆去了三楼应聘考场那边,才发现在考场门口,早就站着六个衣冠楚楚的年轻人了。 方圆刚一出现,这些人就看了过来,并立即意识到他是来干啥的了,眼神中也想当然的浮上了敌意。 竞争者从来都是敌人。 尤其是那俩大学生快递员,脸上还浮上明显的讥讽,其中一个更是伸手弹了弹袖口不存在的灰尘,另外一个则抬手抹了抹油光发亮的头发。 两个沙比。 他们站在这儿,也都没说话,一时间气氛还有些压抑,幸好很快就有几个人从电梯内走了出来。 除了方圆外,其他六个人,尤其是那俩最有希望的青年才俊,马上就挺直了腰板,脸上浮现出谦恭但不谄媚的笑容。 “草,还真是冤家路窄。” 看到被几个男女簇拥着的那个人时,方圆低低的骂了一句。 方圆认识这个人,正是前些天被他拿酒瓶子爆过脑袋的李圣。 如果说刚来时,方先生还抱着那么一丝丝能成为总裁助理的希望,那么李圣出现后,这一丝丝希望也没有了。 利用公职来打击报复看不顺眼的人,本来就是国人的强项,方先生横想竖想,也想不到自己有什么理由能‘脱颖而出’。 李圣也看到了方圆,眼里闪过一抹诡异的笑容,就像一只老狐狸。 “我叫李圣,是本城大区域总经理,也是本次招聘的主考官。” 面对应聘者们,李圣先简单自我介绍了一下,接着说:“等会儿你们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排队,逐个进去参加面试。都把心态放松,力争发挥出最好水平。当然了,这次面试,只能算是你们中的某一个,能否成为总裁助理的第一道关卡,最终还需领导拍板决定。但这次面试,无疑也很关键的。” 两个青年才俊,早就站在了李圣面前,专心致志的倾听他的训话,并很配合的频频点头样子,让方圆觉得好笑。 鼓励了众人几句后,李圣就带着那几个人进了应聘室内。 房门刚关上,青年才俊他们就为谁排在第一而争执起来。 最终,被方圆骂为沙比的那个,以领先另外一个才俊半步先到门口的优势,成功抢占了第一位。 不屑去排队的方先生,自然免不了又鼓动他的毒舌:“又不是着急去投胎,抢什么呀?” 大家面试的速度很快,平均五分钟一个。 就这样,方圆还觉得慢了。 毕竟他是最没希望的一个了,真不想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里。 最先进去的那个才俊,出来时满脸都是自豪的笑容,很是胜券在握的样子,看来考官们对他很满意。 第二个也是这样,临走前还嚣张的伸出右手食指,冲其他应聘者摇了摇。 第三个,第四个——所有的应聘者,在出来后都自信满满的,好像下午就能跑来给总裁大人当走狗那样。 方圆这才想起李圣刚才说过的话:这次面试只是第一关,能不能鲤鱼跳龙门,还得总裁拍板。 既然这样,李圣实在没理由不让大家抱着希望离开。 方圆最后一个走了进去。 屋子里,李圣几个人正在低声交换着对意见,还有的在纸上写写画画的。 他们面前摆着一张椅子。 方圆坐在了椅子时,觉得很别扭,感觉好像在被警官审讯那样,区别就是没戴着手铐。 “咳。” 各位考官们这才停止了交谈,李圣抬头看着咳嗽了一声。 他正要说什么时,方圆却抢先说道:“我叫方圆,大陆的陆,宁静的宁,今年25岁,性别男,籍贯本城崔家区,在神通快递工作接近七个月了。一直以来,我都非常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它让我看到了人生的希望,美好的明天,我会把下半生的所有精力,都灌注在伟大的快递事业上。” “我的话说完了,各位考官大人,再见。” 方圆站起身,不等考官们做出任何反应,就快步走出了屋子。 脸上也带着自豪的笑容:特么的,以前咋没发现哥们的演讲水平原来这样牛? 出了神通快递的总部大楼后,方圆准备解决下午饭的,刚拐弯就看到前面围了一群人,还有叫骂声传来。 有时候方圆真的很纳闷,毛驴明明就是一条狗子,怎么也喜欢看热闹? 不等大哥说什么,它就抢先向那边跑了过去。 骂了一句贱狗,方圆怕它吓着路人,赶紧跟了上去。 走近人群外,方圆才看到两个男人,正对一个躺在地上的人拳打脚踢。 一个戴着厨师帽的,嘴里还骂着:“草,敢特么的来我这儿吃霸王餐,真是活得不耐了!” 第18章:男保姆 戴着厨师帽的一句话,就把事情说明了:被痛扁的这位,跑人家这儿吃饭不给钱,所以才被揍。 看着那被打的锅盖头,方圆准备走的,不过谁让他是个好心人呢?看着他被打的鼻青脸肿的,也忍不住地伸手拦住饭店老板:“行了,哥们,别打了,再打就把人打死了,不就是吃饭不给钱嘛,也不是啥大不了的事,他吃了你多少,我替他付账就是了。” 饭店老板揍锅盖头,就是气他敢吃霸王餐,俩人之间没啥深仇大恨的,现在既然有好心人站出来替他付钱了,也就顺坡下驴。 “一百三。” 饭店老板看出方先生有人帮着给钱,也就停止了殴打。 方圆一愣:“啥一百三?” 饭店老板笑道:“这家伙,总共点了一百三十块钱的饭菜。” 方圆虽然心疼,但还是拿出两张钞票,拍在了饭店老板手中:“这是一百五,剩下的二十块钱不用找了,就当小费了。” 做了好事,不能不说几句好听的,不然也对不住围观的这么多人了:“小子,饭钱我替你付了,赶紧走人吧。记住啊,下次可别这样了。” “就是,就是啊,下次你可不一定遇到这样的好人了。” 有围观者苦口婆心的附和道。 貌似当好人都要吃亏,这不眨眼间的工夫,一百五就没了。 方圆没再理睬锅盖头,抬手冲围观者拱了下手,在不绝于耳的称赞声中,潇洒的扬长而去。 小事,绝对的小事一桩,方圆走出几百米后,就只心疼那一百五十块钱,忘记锅盖头是谁了,直到跟在身后的毛驴,发出带有敌意的低声咆哮声。 方圆转身,发现锅盖头就在后面不远处,毛驴发现被盯梢后,才向大哥发出了提醒。 看到方圆转身后,捂着嘴的锅盖头也停住了脚步,装做没事人的向别处看去。 “走了,不用搭理他。” 对于锅盖头这样的小蟊贼,方圆懒得理会,瞪了他一眼对毛驴说:“先去吃饭。” 幸好小吃街很长,足有数百米,完全可以去街那边吃嘛。 方圆偶尔回头时,就看到锅盖头还在后面跟着。 他停步,锅盖头也停步,他走,锅盖头也走。 这家伙是不是皮痒了? 方圆张嘴刚要问他是不是跟着找揍呢,想了想觉得还是算了,反正这条街也不是自家的,人家愿意咋走就咋走,别人也管不着。 吃完饭,方圆走出小吃街时,锅盖头也跟着走了出去。 方圆仍旧没理他:跟着就跟着吧,只要别惹我就好。 方圆走近小胡同,锅盖头也跟着他走进了胡同。 看到他回头,锅盖头马上看向了别处。 “小子,你还真是阴魂不散啊。” 人家都跟自己家门口来了,方圆觉得真有必要跟他谈谈了,把手里的东西放在了地上:“你老是跟着我,是什么意思?” “我、我想在你家租房住,行不行?” 锅盖头抬手,擦了擦嘴角的血渍。 “我什么时候跟你说,我家房子要向外租了?” 方圆有些纳闷,心里却在想:嗯,向外租房子,这倒是个来钱的门路,反正家里有的是空房子,就我跟毛驴一起住,也没啥不方便的。 锅盖头又说话了:“可我没地方住了。” 方圆更加奇怪:“没地方住?找宾馆啊,酒店,外面多的是。” 锅盖头吸了下鼻子,抬头看着方圆很干脆的说:“我没钱。” 方圆不再理他,转身开门,没想到锅盖头跟了过来 方圆走进大门,警告道:“别进来啊,小心我放狗咬你。” 家可是方圆的私人领地了,任何人在没有获得他许可下擅闯,被狗咬了活该。 毛驴很配合大哥,马上就冲锅盖头开始呲牙咧嘴,很凶恶的样子。 只是让方圆没想到的是,锅盖头竟然不怕毛驴,一蹲身——毛驴就夹着尾巴跑到了方圆背后,这才羞恼成怒的狂吠了起来。 “闭嘴,蠢货,跟你说好多次了,地上没板砖时,不用怕别人蹲身。” 骂了毛驴一句,方圆看着锅盖头:“小子,你能吓住我的狗,可你吓不住我。” “我也没打算吓你,知道你打架比我厉害。” 锅盖头说:“我这次更没打算偷你钱,就想租你家的房子住。” “为什么非得租我家的房子?” “因为我看你的人,还不错。” “我的人当然不错。” 方圆冷哼一声,伸出了右手。 锅盖头歪着下巴问道:“什么意思?” “钱。” 方圆说:“你不是非得租我家房子吗?那你得拿租金吧?看你穷哈哈的样子,多了我也不跟你要,每个月八百块就好了。” 凭良心说,方圆跟他要八百块钱的月租,还真是不贵。 “我没钱。” 锅盖头说这三个字时,很是理直气壮。 “没钱?” 方圆怒了:“草,那你租个屁的房子?” “你别骂人——先让我安顿下,等我以后有钱了,我再还你。” 不等方圆说什么,锅盖头就快速说道:“都说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你既然把我从别人拳头底下救出来,那在我走投无路时,你就不能坐视不理,再说,我现在没钱,但是我可以给你做饭洗衣,当做利息!” 方圆还想说什么,这个锅盖头就开始介绍自己:“我叫林武。林是树林的林,武是武侠的武。自幼父母双亡,长得又像个女孩子,一直被人欺负,如果不是你,我今天肯定被他们打死了……” 听到他父母双亡,方圆心里莫名的触动了一下…… 第19章:碰上银环蛇 以前家里只有方圆一个人住的,现在突然多了一个人,屋子里面也多了不少生气,尤其是多了一个会做饭、会洗衣的保姆之后,让这个屋子里面温馨了起来。 温馨的时光,总是过的格外快,几乎是在眨眼间的工夫,太阳就已经爬到了头顶,这也代表着方圆上午的工作,已经接近了尾声。 虽然已经八月十五了,天却异常的热,看到毛驴热的几乎要把舌头全都吐出来后,方圆决定先降降温再说。 坐在车上,方圆向前面看去,准备找商店——刚抬起头,眉头就猛地皱了起来,低声骂道:“草,她把老子的警告当耳边风了啊?” 楚楠楠可没有把方圆的话当耳边风,最起码没有全部。 正因为她相信了方圆说的那些,所以才在今早上班后,立即调阅了本区所有的酒店、旅馆的住客登记记录。 很幸运,或者说很不幸的是,她真在本区某家酒店的住客记录中,找到了她要找的人:银环蛇。 银环蛇在酒店登记时的名字叫什么,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无论他叫什么名字,他身份证上的照片不会变,跟方圆描述出他的相貌,几乎是一模一样。 银环蛇,这个背着十数个国家红色通缉令的危险分子,真来到了唐王市,下榻的酒店又是在崔家区。 对于这种国际危险分子,无论他有没有在本地做坏事,警方都有义务,有责任把他抓捕归案。 尾随追踪,暗中调查,这是警方确认通缉犯的常规做法。 不过因为还不能完全确定这个外国人就是银环蛇,所以楚楠楠也没有声张,换了一身便装后,就赶去了酒店附近,等他出来厚才尾随其后。 整整跟了一个上午了,银环蛇就在市区内溜达,步行,没打车。 天气这么热,又是怕晒的女孩子,楚楠楠还得遮遮掩掩的怕人发现,在太阳底下步行一上午的滋味,用脚丫子都能想得出来。 幸好,就在楚楠楠暗骂银环蛇不怕热时,他右拐进了一个公园内。 唐王不是大都市,不过绿化环境却不错,闹市区内就有好多处向市民免费开放的公园,极大方便了像方圆这种人,从不缺少午休的地方。 这时候的公园内几乎没啥人,银环蛇刚走进去时就扫了几眼,发现除了右边小树林草坪上有几对小情侣外,也就是正前方走过来一个遛狗的家伙了。 银环蛇是危险的。 就算楚楠楠知道,并一再小心,可人家还是早就发现了她在跟踪。 银环蛇在国际道上闯出来那么大名头,眼光绝对得够毒辣,在发觉被人追踪后,借着偶尔回头的机会,一眼就看出楚楠楠是条子了。 在警校受过严格训练的楚楠楠,举手投足间都会带着最让银环蛇讨厌的小习惯。 “哼哼,看来华夏警方的嗅觉还是很灵敏的嘛,这么早就发现我了。” 银环蛇心中冷笑几声,他才不会害怕,继续信步前行。 他在踏进公园的第一步时,就已经看好了地方:前面数百米开外的那片竹林,绝对是做案的理想所在。 他知道,那个便衣小女警看他进了竹林内后,也会跟进去的。 竹林那么茂密,小女警模样那么俊俏,要是不做点男人最喜欢的事儿,那岂不是对不起一上午的闲逛? 银环蛇右手五指随便弯曲了几下,确定藏在衬衣袖子里的袖箭能随时发射后,眼前就浮现出便衣小女警中箭后的可爱样子了。 “这么多年了,还从没有尝尝华夏女警的味道,没想到今天会有机会。” 银环蛇心里这样想着,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回头看了一眼。 他担心楚楠楠会有所顾忌,不敢跟上来。 不错,那个不知道一只脚已经踏进鬼门关的小女警,也走进公园了。 银环蛇会心的一笑时,右肩忽然被人碰了下。 他脚下一个踉跄时,就听人骂道:“草,死老外,走路不带眼睛啊?” 银环蛇一看,就是迎面走过来的那家伙,脸上戴着个大墨镜,身后不远处还跟着一条狗子,可能是看到他撞了主人,正在对他呲牙。 “扫瑞,暗牧扫瑞。” 银环蛇赶紧微笑着赔礼道歉,并绅士范儿十足的伸手,请没素质的华夏年轻人先走。 “死老外,在公园里扫的哪门子雷?” 年轻人可能听不懂银环蛇在说什么,不过却能从他善意的微笑中看出什么,也就不好再发作了,骂了一声就走了。 “算你小子命大,这要是在别处,哼哼。” 银环蛇心中冷笑着,抬手擦了擦被碰上脏的白色衬衣时,却看到那个家伙忽然哈哈笑着走向了小女警:“嚯嚯,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这不是楚警官吗,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你。哎哟喂,眨眼间可就半年没见了,你又漂亮了很多。咋,来这儿跟男朋友幽会啊?” 在银环蛇被撞了一下时,楚楠楠就看到方圆。 准确的来说,楚楠楠一眼就认出戴墨镜的方圆,是因为先看到了毛驴。 楚警官当下正在追踪银环蛇,为了不引起他的注意,当然不方便跟方圆打招呼了,所以看到毛驴后,她就迅速转身看向了别处。 没想到,方圆老远就对她打招呼,还直接说出了她是警察的身份。 把个楚楠楠给恨得啊,牙都痒了,狠狠瞪着他刚要骂什么,方圆却一把搂住了她肩膀,就像关系跟他多么好似的,推搡着她向回走,嘴里还不住的胡说八道:“楚警官,我觉得你那男朋友不咋样,要不要考虑一下我呢?” “方圆,你是不是想死?” 楚楠楠挣扎着,低声骂道:“滚开,我正在执行任务!” “狗屁的任务,要不是哥们恰好碰到你,你特么的死定了,你看看这是什么?” 方圆冷笑一声,抬起了右手。 他的右手中,多了把制作精巧的袖箭,三根弩箭都已经处于了待发状态,箭尖蓝汪汪的,一看就是淬了剧毒。 看到方圆手中的弩箭后,楚楠楠的脸色一下子变了,再也不吭声,就像木偶那样被搂着肩膀走出了公园。 她在抓捕523大案嫌疑人时,也敢扑出窗口从树上滑下去,表现的跟警匪片中那些超级警察似的,可那时候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自家人多时,总会有足够的胆量,去做平时不敢去做的事。 可今天,却是她一个人。 楚楠楠再厉害,也只是个刚二十多岁的女孩子罢了,在江湖老手银环蛇眼中,她不再是警察,最多只是一盘香喷可口的菜。 她这才知道,自以为跟踪很成功,很隐蔽,其实人家早就发现了她,故意把她引来这人少的地方,准备暗算她,幸亏方圆及时出现,才把她从鬼门关上拉了回来。 楚楠楠胆子很大,今天却是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害怕。 当然了,她决不会因为害怕,就会放弃一个警务人员该有的跟邪恶作斗争的勇气。 走出公园门口时,她回头看了一眼,银环蛇已经不见了。 “唉,我早就跟你说过了,银环蛇很危险,就算你们警方要抓捕他,也得做出详细的周密计划。如果他这样容易被警方抓住的话,那么他就活不到今天了。” 就像关心家人的父兄那样,方圆碎碎叨叨的说着,脸上还带着恨铁不成钢的意思,搂着人家肩膀的手,却已经滑到了楚楠楠的小蛮腰上,眼里也浮上了享受的神色。 “我说你以后啊,可不能这样莽撞了,你是不知道——哎呀!” 就在方先生的手,又很自然滑落在楚楠楠的翘臀上时,手背就像被蝎子蛰了一下那样疼。 却是被楚楠楠狠狠掐了一下。 方圆跳到一旁,满脸的不明所以:“楚警官,你啥意思嘛?” “啥意思,你说呢?哼,别以为姑奶奶不知道你在借着关怀我的机会,又在故意吃我豆腐。” 楚楠楠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样子,右手却拿出了手铐:“怎么,我掐你,你不服气?” “服气,小人哪敢不服气,就是觉得你有些恩将仇报。” 方圆很疼似的,拿嘴吹着手背。 要是搁在往昔,就凭方圆刚才那轻浮的动作,楚楠楠早就翻脸对他老拳相向了,不过这次只是亮了下手铐,又收回去了。 她知道,别看方某人吃她豆腐,却是真的关心她的安危,要不然也不会及时出现了。 尤其是刚才被他搂着肩膀时,她更是有了种从没有过的安全感,就像靠着一座大山那样。 想到这里,楚楠楠看着他,一本正经地问道:“能不能帮我把银环蛇抓住?你放心,我是不会声张是你抓住的。简单的来说呢,就是我领功劳,你得好处。说吧,开个价,只要不超过三十万,我都能满足你。” 区分局的内部资料上早就注明,华夏警方在抓捕银环蛇的通缉令上,还附带着悬赏花红,明码标价三十万,所以楚楠楠才敢报出这价位。 当然了,银环蛇也就是在华夏警方眼里不怎么‘值钱’,要是放在西方国家,这三十万最少也得变成美元才行。 方圆皱眉摇了摇头:“抱歉,我是不会帮你抓捕他的。” 楚楠楠马上追问:“你是怕泄露了你在唐王的消息,引来麻烦?” 方圆没说话。 楚楠楠看着他,若有所思的说:“半年前,你在外面闯荡时,是不是得罪了很厉害的仇家,所以才回老家隐居的?” “唉,这你都能看出来。” 方圆叹了口气,脸上浮现苦比的神色,语气也变的沧桑起来:“楚警官,实话跟你说吧,四年前我得罪了一个很厉害的人,整整被他追杀了三年多,期间出生入死,费尽周折,好不容易才甩开了他。” “你现在却让我帮你,呵呵,我敢说,只要银环蛇一死,马上就会有更多国际道上的人来到唐王,到时候,我只能再次浪迹天涯了。” “那个人是谁?” 楚楠楠瞪大眼睛问道。 方圆摇了摇头:“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楚楠楠歪着先看着他,想了想才说:“你可以躲在暗处帮我,就像今天这样。” 方圆再次摇头:“不行。” 楚楠楠好看的眉头皱起,有些不耐烦:“这样不行,那也不行的,到底怎么着才行?” “随你怎么说。好了,我真得回去了,哦,对了,以后你可得小心点了,没事不要一个人外出,我估计银环蛇会盯上你。” 方圆淡淡的笑了笑,骑着车子准备走。 楚楠楠忽然说:“你等等!” 方圆转身,无奈的说:“你总是爱对我说等等,说吧,还有啥事?” 楚楠楠追了上来,认真的问道:“你以前对我说过的话,还算不算数?” “什么话?” “就是如果我遇到危险了,我会打电话向你求救,你会管我。” “算。” 方圆轻飘飘的吐出这个字后,转身走出了门口,心里却叹了口气。 他能从楚楠楠的这个问题上看出,这丫头对银环蛇还没有死心,就有些后悔当时跟她说过这句话了,这就是给自己找了个麻烦。 当然了,他可以反悔的,反正俩人又不是一个职业,更不是天天见面的,谁能保证她在下次招惹银环蛇时,会提前通知他? 不过方圆不想反悔。 男人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再也没有收回的可能了,除非不愿意当男人。 但愿银环蛇在我偷走他的袖箭后,能有所顾忌,赶紧离开唐王吧——这是方圆现在最大的心愿了。 第20章:凌晨两点 一般人在喝酒后睡觉,总会睡得很死。 但有的人,比方方圆在喝酒后,警惕性却格外的灵敏,这是因他很清楚,有很多不好的事,总会在酒后发生。 所以当他那个破手机屏幕刚亮起时,就被他一把抓在了手中。 楚楠楠没有喝酒。 所以她没有像一般喝醉酒的人那样,躺在炕上很快就能睡过去,就在凌晨一点半时,她还在那儿辗转反侧的。 其实别说是她了,就是换做别人,今天从鬼门关门前走了一遭后,也会心神不定,晚上睡觉不踏实的。 她在想银环蛇,想他在发觉被自己跟踪后,接下来会做出什么反应。 她还在想方圆,想他说过的那些话,想他的真实身份,来历。 人有心事时,晚上睡觉时就会失眠。 直到凌晨两点后,楚楠楠才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可她刚睡了不到十分钟,就被一声开灯声惊醒了。 霍然睁眼,然后她就看到床前站了个人。 一个穿着黑色西装,长相很斯文的外国人,就站在门口,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看着她,好像看到了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楚楠楠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 银环蛇。 这个凌晨忽然出现在她卧室内的外国人,正是昨天被她跟踪了一个上午的银环蛇。 完全是本能的,楚楠楠就要伸手去拿枕头下的手枪。 身为分局的刑警队长,她有资格在下班后也配枪的。 更有晚上睡觉时,也把手枪放在枕头底下的职业习惯。 只是她的手刚抬起,就无力的垂了下来。 空气中,好像弥漫着一股子香醇的葡萄酒味。 本来心就已经沉到谷底的楚楠楠,彻底绝望了。 她知道,她浑身无力,就是中了某种让人无力的雾剂。 “楚楠楠,楚警官。” 银环蛇微笑着,反手关上房门,缓步走到了床前,眼睛就像一把大扫帚那样,在她身上来回的扫着。 现在是初秋季节,虽说晚上的气温要比夏季时凉爽了很多,只要开着窗户就不用开空调了,可楚楠楠只是盖着一条薄毛毯,就搭在腰间,修长的腿,傲人的胸膛,还有涂了指甲油的脚,就这样被银环蛇的目光来回的扫着,不断发出啧啧的赞叹声。 “楚警官,我不得不说,你的身体真是上帝的杰作。无论怎么样,我本次华夏之行注定都不虚此行了。” 银环蛇汉语说的很流利,就是带着一些异域音调。 说实在的,如果表面好像绅士般的银环蛇,真是绅士的话,他的声音还是很有磁性,很迷人的,相信楚警官会喜欢听他说话。 但现在,楚楠楠却觉得他的声音,就是毒舌在吐信子。 “你、你要做什么?” 楚楠楠哑声问道。 就银环蛇这样极度危险的人物,在凌晨两点时,忽然出现在楚楠楠的卧室内,用无比虔诚的目光欣赏她的身体,还能是要做什么? 楚楠楠也知道她问的废话,可她当前好像也就能问废话了。 对于废话,银环蛇先生是从来都不屑回答的,只是坐在了床沿上,伸出右手就要去抚摸楚楠楠的腿。 “别碰我!” 楚楠楠忽然发出了一声尖叫,声音要比刚才高了很多。 由此可以看出,她现在是多么的害怕。 人在极度恐惧时,力气就会变大的。 银环蛇的手停顿了下,出人意料的收了回去,笑着摇了摇头:“好,你不许我碰,我就不碰。我这个人对美女,从来都是很尊敬的,更不会强迫。我很看重配合,心甘情愿的配合。” 楚楠楠用力咬着嘴唇,死死盯着银环蛇,全身都在发抖。 她很后悔,后悔没有听方圆的话,为什么要独自去招惹银环蛇。 不过后悔这东西,除了让人后悔外,起不到任何实质性的作用,只能让人更加难过。 “楚警官,说实话,我到现在都很纳闷,你是怎么知道我来到本市的。” 银环蛇说着,掏出一根细雪茄来点上,吸烟的动作很优雅,绅士范儿十足。 如果是平时,有人敢在楚楠楠卧室内吸烟,早就被她一脚直接踹出窗户了。 但现在她可没这资格,更没这心思,只是死死咬着嘴唇。 她却不知道,她越表现的苦大仇深,就越对男人的脾气。 银环蛇是喜欢女人配合,可男人骨子里,从来都不缺少征服烈马的冲动。 楚楠楠当前的样子让他心里发痒,忍不住张嘴把一口烟雾喷在了她脸上。 楚楠楠被呛得咳嗽了起来。 “说说吧,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等她停住咳嗽后,银环蛇又慢条斯理的问道。 现在楚楠楠已经是他板子上的鱼肉,随便他怎么处理,现在既然明天还早,他不介意跟她多说会儿话,也算是增加感情不是? “我——” 楚楠楠张嘴说出这个字时,忽然灵机一动:“是我男朋友先发现你的。” “你男朋友?” 银环蛇双眼一眯,阴阴的问道:“你男朋友……不会就是昨天中午在公园内遛狗的那个人吧?” 银环蛇没有着急对楚楠楠下手,除了想搞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之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想知道昨天中午偷走他袖箭的男人是谁。 那绝对是个劲敌! 竟然能在银环蛇的毫无察觉下,从他胳膊上偷走袖箭。 当时他也亲耳听到,那个搂着楚楠楠离开的家伙,大声说什么男朋友之类的话来着,所以马上就想到了方圆。 “是,就是他。” 楚楠楠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借题发挥:“也正是他,担心我会被你伤害,才偷走了你的袖箭。只是我没想到,你今晚会来找我。” 银环蛇马上问道:“他是谁,叫什么名字?” 楚楠楠现在当然没必要隐瞒什么,马上实话实说:“他叫方圆,是个送快递的。” 楚楠楠希望,能从银环蛇嘴里知道有关方圆的事情。 女人总是有太强烈的好奇心,哪怕是在成为任人宰割的鱼肉时,也没忘记这本能。 “方圆?是个送快递的?” 银环蛇皱眉想了想,实在想不到有哪个快递员会那样牛,连他都防不胜防。 “哼哼,送快递,当然是他游戏人间的一个假身份。” 楚楠楠目光闪烁,咬了咬牙说:“其实,你要是知道他是谁,肯定会被吓得尿裤子的。” “呵,呵呵。” 银环蛇笑了:“我很想尿裤子哦。” “你,应该听说过盗圣白展堂的名字吧?” “盗圣!” 银环蛇脸上的笑容一僵硬,右手忽然电闪般探出,一把掐住了楚楠楠的脖子,把她提了起来,嘎声问道:“你说,你男朋友是盗圣?” 楚楠楠被银环蛇从炕上拎起来后,显得胸部更加雄伟了,不过银环蛇现在却没心思欣赏她姣美的身材,因为没有谁在可能招惹了盗圣后,还能有这种心情。 楚楠楠笑了,很勉强的样子:“怎么,是不是怕了?怕了的话,就赶紧放开我,自己夹着尾巴滚蛋。看在你听话的份上,我可以不跟我男朋友说你来过。” 银环蛇眼神阴狠的死死盯着楚楠楠,忽然笑了,松开了手:“欧野,买嘎的,我真得好害怕啊。” 看到银环蛇露出笑容后,楚楠楠就意识到自己犯了个愚蠢的错误:本来,银环蛇都已经被她唬住了,说不定还会真顾忌盗圣就放开她。 可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说后来这些废话。 就算要说,也得咬牙切齿的:来呀,你来把姑奶奶我办了啊,谁不敢,谁就是王八蛋! 现在银环蛇可以确定,楚楠楠那个叫方圆的男朋友,不是传说中的盗圣了,最多就是个有几手神偷本领的路人甲。 不过无论方圆是谁,楚楠楠有没有说实话,银环蛇都不会放过那家伙:一个能认得出自己的人,绝对是个危险者。 而今晚,就是除掉他的最佳时机。 就在楚楠楠心中懊悔万分时,银环蛇拿起她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扔给了他:“给他打电话,让他来你这儿。” 楚楠楠一呆,下意识的问道:“为什么?” 银环蛇没有回答,只是叹息,觉得‘胸大无脑’这句话说的太对了。 我真是没脑子,他让我给方圆打电话,当然是为了要以绝后患了—— 楚楠楠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的同时,却又是狂喜不已,得费老大的劲儿,才能强迫自己别笑出声来:姑奶奶才不管方圆是谁,必须得喊他过来,哪怕是一起死,黄泉路上也不寂寞啊。 楚楠楠虽然浑身酸软无力,不过打电话的力气还是有的,很快就开始拨打方圆的电话。 在开始按下拨通键时,她是无比的紧张:小子,你可千万别关机啊,那样姑奶奶可就死定了。 姑奶奶的运气很不错,方圆没有关机,很快就接通了电话,带着些许睡意的声音响起:“喂,商——” 不等方圆说出‘楚警官’这三个字,楚楠楠就抢先说道:“老公,你快来我家。哎呀,不要问什么了啦,人家想你了还不行?快点啊,限你在半小时内赶到,如若不然,哼哼,后果自负!” 第21章给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楚楠楠虽然很有些胸大无脑的嫌疑,不过却不是真傻。 她很清楚在自己打电话时,如果真搞点什么猫腻,她就再也没有任何机会了。 可她更知道,方圆如果不能从她有些发嗲的语气中,听出她遭遇什么事了,那么那个家伙可以去死了。 “很好,楚警官你还是很聪明的嘛。” 银环蛇笑着,拿走了楚楠楠的电话,站起身弯腰伸手从她枕头底下拿出枪,拉着椅子坐在了窗前,翘起二郎腿笑眯眯的说:“起来吧。” “干嘛?” 楚楠楠抿了下嘴角:“我没力气。” “你很快就会有力气穿衣服的。” 银环蛇在口袋上拍了一下,楚楠楠马上就嗅到了一股子刺鼻的臭味,脑子里却是猛地一凉,正如人家所说的那样,有了些力气。 她赶紧一手裹着毛毯,下床走到了衣柜面前。 她不管银环蛇为什么要让她穿上衣服,只是觉得穿上衣服后,就会自信许多。 她的手指刚碰到一件家居服,银环蛇又说话了:“穿警服,带裙子的那种,不许穿内内——你有高跟鞋吧?” 听银环蛇这样说后,楚楠楠马上就知道他为什么要让自己穿衣服了:他,是个制服、控。 如果平时有人敢让楚警官光着身子穿警服,再穿上高跟鞋——她非得把他兄弟给一枪打断。 不过现在,她貌似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乖乖的照办。 等楚楠楠按照银环蛇的要求,有些艰难的穿好警服后,累得竟然出了一身汗,显得更加妩媚了:不得不说,穿上制服的女孩子,对男人的诱惑力会平添几倍。 “啧啧,还真不错。” 银环蛇脸上都是欣赏之色,却没有着急对她做什么,还拿着她手机,给她咔嚓咔嚓的拍了几张照片,才问道:“你说,如果我守着你男朋友享受你,会不会更加刺激一些?” 会你麻了隔壁! 楚楠楠嘴角猛地抽了几下,顺着衣柜慢慢的坐在了地上,屈起的双膝紧闭在一起,冷冷的反问道:“你觉得呢?” “我觉得应该能达到我想要的效果。” 银环蛇叹了口气:“唉,可惜你这儿没有酒。这种时候喝几杯再做事,才是一种享受。” 楚楠楠不想跟银环蛇讨论这个话题,冷哼一声问道:“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来唐王市?” “不能。” 银环蛇很干脆的一口拒绝:“哪怕你伺候的我再满意,我也不会告诉你。因为这是规矩。不过,我可以跟你说,我只是来到唐王市最早的一个人。” 楚楠楠艰难的咽了口口水,抬头看着他:“唐王市,究竟有什么人,什么东西,值得你们这些人过来?” “你是跟一个叫做夏小韵的女士,一起住在这儿吧?” 银环蛇的回答,驴唇不对马嘴。 可楚楠楠脑海中却猛地闪过一抹亮光,她想到了被夏小韵推断出不存在的少妇(就是冒充夏小韵的那个),那个少妇入室行窃却没有拿走任何贵重物品,不就是来找什么东西的吗? 银环蛇提到夏小韵,也肯定是因为她! 难道说,小韵有让这些猛人垂涎的东西? 那么,会是什么呢? 就在楚楠楠猛地想通了这一点时,看着银环蛇的瞳孔忽然猛地骤缩。 坐在窗前的银环蛇,立即意识到了什么,迅速回头——只是不等他看清有什么东西,脖子上就是一紧,整个人就像被放出去的风筝那样,嗖地飞向了窗外。 不知道为什么,在被一根绳子勒住脖子,好像风筝那样从窗户里飞出去时,银环蛇想到了某首歌的歌词。 话说银环蛇先生还是很喜欢华夏文化的,要不然他的汉语也不会说的这样流利。 只是很遗憾的是,无论他有多么的喜欢华夏文化,都无法阻挡他被人套住脖子,重重摔在窗外下面的绿化带中,全身的骨头仿佛都要被摔碎了那样。 幸好没有被摔死。 倒是银环蛇在瞬间就明白了什么,人家没有打算杀他。 可饶是这样,他也差点被勒死,砸在地上后顾不得浑身疼痛,还有一些可恶的枝杈刺进他身子里,连忙伸手去解脖子里的绳套。 只是他的手刚碰到绳套,就觉得头发一紧,被人拖到了绿化带深处。 楚楠楠所居住的小区内,绿化面积很大,每栋公寓楼前,都有很大一块绿化地,载满了好看的花木。 银环蛇要想不被勒死,只能双手紧紧扣住绳套,两只脚徒劳的蹬踏着地面,压根没有一点反抗的余地,就像一条被掐中要害七寸的蛇。 出乎意料,那个人把他拖到绿化地最深处时,就松开了他。 但接着,那个人就用脚踩在了他脖子上,使他无法看清对方是谁,只能听到有人用英语沉声问道:“你来唐王是为了什么?” “我、我……” 银环蛇好像死鱼般的大张着嘴巴,艰难的说道:“我不能说。” 那个声音又说:“你想死?” “死,就算是死,也不能说……这是规矩,还因为,要是说出来,就会生不如死!” 银环蛇嘎声的说着。 他以为,那个人会继续逼问他,用他能想到的所有法子。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那个人却拿开了脚,冷冷的说:“不说就算了,赶紧走吧。以后,永远都不要来华夏,要不然下次你就没这么好运气了。” 银环蛇呆了一下,解开脖子上的绳套,扶着花木艰难的站了起来:“你、你不杀我?” 这儿光线很暗,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黑影站着不远处。 “我说了,这次你的运气好。” 黑影说话时的声音,就像是机械声那样,冷冰冰的没有一丝感情。 银环蛇终于相信,人家并没有打算杀他了。 可他还是不甘心的问:“你、你是谁?” 黑影没说话,银环蛇却感觉到周围的气温在下降。 活动了一下脖子,银环蛇又说:“可我不能就这样走了。” 黑影好像笑了一声:“你想要什么?” “什么也不要。” 银环蛇低下头:“如果我就这样走了,我活不了太久。” 黑影轻轻哦了一声,问道:“怎么,你不是为了钱才做事?” “不是。” “那是谁让你来的?” “我不能说。” 银环蛇摇了摇头,语气中有了太多悲凉的味道:“其实从我来到唐王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除非完成任务,要不然终究会都会死的。” 黑影不为所动,转身就走:“你死不死的,跟我没多大关系,但你别死在这儿。” “等等。” 银环蛇叫住了黑影。 其实刚才黑影转身离开时,银环蛇还是有机会在背后偷袭他的,而且至少有三种以上的办法。 不过他却没有动,因为他很清楚,如果那样做,只能是自取其辱。 从黑影丝毫不在意会被暗杀这一点,银环蛇就隐隐猜到他也是国际道的人物了。 黑影站住了脚步,看不出有没有回头。 银环蛇向前走了两步,低声问道:“你——是不是盗圣白展堂?” “呵呵,像你这样的二流货色,会见得到盗圣?” 黑影丝毫不介意,他说出的话有多么伤人。 银环蛇却没觉得有什么难堪,只是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失望,喃喃的说:“如果你是盗圣的话,我们这些人还有些希望……你说的也对,我们有什么资格见到他?” “这话什么意思?” 黑影忍不住的问道。 银环蛇却没有了说话的兴趣,摇了摇头后,失魂落魄的走出了绿化带。 黑影站在黑暗中,眼神发凉的看着他。 接下来,银环蛇就做出了一个让人意外的动作:他从路上拾起楚楠楠的警枪(刚才他飞出三楼窗口时,把手枪摔落在了这儿),举到自己脑袋上,扣下了扳机。 砰的一声闷响,新鲜的血腥气息迅速弥漫了开来。 银环蛇缓缓的跪倒在了地上,就此不动。 因为他是枪口贴着脑门开枪的,所以枪声不是太响,恰好此时远处的铁路上,传来火车的鸣叫声,也遮掩了一些声音。 银环蛇宁可死,也不愿意离开唐王。 到底是一股子什么可怕的力量,让他连自杀都不敢抗拒? 黑影抬头看向了夜空。 第22章楚楠楠的初吻。 夜空灰蒙蒙的,什么也看不到。 灯光,一下子从卧室内洒了出来,在方圆一脚跺开楚楠楠卧室房门后。 楚楠楠正盯着窗口那边,竭力回想刚才看到的那一幕。 就在刚才,她惊骇的看到窗帘被掀起,一个黑影忽然冒了出来。 那个黑影脑袋上肯定戴着黑色丝袜,看不清样子--也让楚楠楠来不及看清,就一闪而没,就像幽灵那样。 接着,银环蛇就被放了风筝。 那个幽灵般的黑影是谁? 能这样轻松把银环蛇给扔出去? 就在楚楠楠所有的脑细胞,都在考虑这个问题时,被一声大力踹门声惊醒。 吓得她本能的发出一声惊叫,歪倒在了地上,接着就看到一个人扑了进来。 这次,楚楠楠看清了来人是谁了:方圆。 方圆浑身上下只穿着一条大裤衩,一只脚穿着拖鞋,另一只脚光着,手里拿着一把枪,扑进来后就很有警察范的左右摆动,大声吆喝着:“不许动,我是警察!” “没人?” 方圆愣了一下时,才看到了瘫坐在挂衣柜前的楚楠楠,张嘴刚要说啥,又愣住了,眼睛里却发出狼一般的光芒。 “方圆,你终于来了!” 楚楠楠狂喜,但接着就意识到哪儿不对劲了,低头一看,就尖叫道:“闭眼,滚出去!” 要不说女人从来都是不讲理呢? 就在前一刻,在银环蛇的威胁下,楚警官还按照人家的意思,乖乖的光着身子穿警服,就算是瞎子,也能在她穿衣服时,看到她最宝贝的身子。 那时候,她可没有一点点的不愿意。 现在呢? 满头大汗跑来救她的方圆,就瞪着她不小心露出的地方(刚才被吓得瘫倒在地上时,楚警官两条腿可是分开了),看了那么一二三四眼,她就好像受了奇耻大辱那样,恨不得把人家的眼珠子都扣下来。 女人这种奇特的行为,让方圆也说不出什么来,所以只能赶紧闭眼,跑出了卧室。 “我被他看光了,我被他看光了!” 急吼吼的穿好衣服后,红着脸的楚楠楠旋风般的冲出了卧室,扑到方圆面前,二话不说就是一巴掌抽了过去。 方圆抬手,抓住了她手腕,悲愤的叫道:“楚警官,咱能不能讲点良心啊?” “我跟你讲个屁的良心,你去死吧!” 楚楠楠就像丧失理智那样,嘴里叫骂着,挣扎着,忽然猛地扑倒在了方圆肩膀上,张嘴咬住了他。 方圆这次没有躲闪。 他不是不疼,谁要是觉得不疼,找个女人狠狠咬住肩膀试试,保证会比毛驴咬人还要狠的。 方圆没有躲闪,那是因为看出楚楠楠的精神已经接近崩溃,如果再不给她找到发泄点,估计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 别看楚楠楠是正道警校出身,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素质都受过严格的培训,平时街面上那些小混混把她看成母老虎,更是在同事的帮助下,敢跟通缉犯硬拼,表现的比超级警察还超级。 实际上,她终究是个在盛世都市中长大的女孩子,自小所见识的歹徒,哪怕把手段玩出花来,也不及银环蛇十分之一。 银环蛇这种级别的罪犯,单单在面对她时的那种阴狠气质,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了的。 尤其是,楚楠楠更是亲眼看到一个诡异黑衣人出现在窗外,她都没看清咋回事,银环蛇就飞出去了。 银环蛇到底有没有被摔死,楚楠楠没心思去想那些,只是在看到方圆出现后--就好比在黑夜中快被吓死的小孩,看到了父母那样,只想扑进他们怀中发抖,哭泣。 善良的方先生,当然不会拒绝,无奈之下只好借给她肩膀啃一下,只要别打脸,男人还是很大度的。 楚楠楠尝到了鲜血略微带点甜滋滋的味道,这才慢慢地清醒了过来。 “你、你为什么不躲?” 楚楠楠看着方圆,双眸微微的眯起,声音沙哑的问道。 “我倒是很想躲开来着,不过你像一条长了八只脚的章鱼那样,紧紧缠着我,我怎么躲啊?” 方圆有些委屈的说。 楚楠楠这才发现,她不但用两只手搂着方圆的脖子,两条长腿更是盘在人家腰间,就像一个树袋熊那样,拽都拽不下来。 她连忙自己跳了下来,苍白的脸上攸地浮上迷人的红晕,垂下长长的眼睫毛,右手轻轻放在了方圆肩膀伤口上,低声问:“疼吗?” “哎哟,哎哟,疼死了,疼死本宝宝了!” 方圆这才像知道被人狠狠咬了一口那样,被踩了尾巴似的一蹦老高,嘴里嘶哈着冷气,跳着脚的转圈子,大声惨叫。 叫声悠扬,很像是男人跟女人那个时发出的声音,幸好楚楠楠这屋子隔音效果相当不错,要不然肯定会惊醒邻居,而楚楠楠就那样傻愣愣的看着方圆,忽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那笑颜,就像寒冬雪地上蓦然绽放的一朵腊梅那样,娇艳不可方物。 方圆这些年走南闯北的,绝对算是见过美女的人了,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对美女都已经免疫了,可当楚楠楠此时的笑脸花儿般绽放之后,他还是忍不住一呆,也不知道咋回事,就走过来搂住人家的小蛮腰,低头吻向了她的唇。 本能,方先生这个做法,绝对是出于男人爱美的本能,发自内心的,是无法控制的。 楚楠楠本能躲开的--天知道怎么回事,她竟然没有躲,反而默默地闭上了眼,任由方圆的舌头撬开她的牙齿,搅拌在了一起。 论起接吻的功夫,绝对能跟方圆的不要脸所媲美,可楚楠楠的吻技却生涩的要命,甚至全身都在像打摆子似的发抖,一看就知道她从没有跟人亲吻过。 这是楚楠楠的初吻。 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方圆夺走了。 第23章玩玩而已 会接吻的女孩子,决不会感觉憋得受不了,因为她已经完全忘记了,嘴巴在被人堵住时,是完全可以用鼻子呼吸的,就像楚楠楠这样,感觉快要窒息后,才猛地醒悟过来,随即一把推开了方圆。 方圆顺势坐在了沙发上,抬手擦了擦嘴,低声说:“好臭。” 脸儿通红的楚楠楠,听到方圆说出这俩字后,登时从茫然的彷徨中清醒,随即扑食母豹那样纵身了过去,狠狠趴在他身上,才不管他大声惨叫,挥起拳头没头没脑的打了下去,嘴里还尖叫着:“混蛋,你还我的初吻,还我的初吻!” 好吧,方先生从来都是信奉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的法则,既然楚警官索要她的初吻,那就给她好了,大不了再亲一次嘛。 于是,楚楠楠就骂不出来了,挥舞的双拳也变成了搂抱,两个人好像缠在一起的蛇儿那样,从沙发上滚落在了地上。 情到浓时,男人要是不做点什么,貌似就不是男人了。 当楚楠楠从第二次幸福的茫然中清醒时,上衣扣子已经被解开了。 “不、不行!” 楚楠楠再次推开方圆,爬起来背着他匆忙的系扣子,嘴里不断颤声说道:“我们、我们不能这样,不能这样。” 相比起喜欢女人配合的银环蛇来说,方圆更在意女孩对这种事的态度,从来都不会强迫哪一个,既然楚楠楠说不行,那就不来了吧。 其实他也知道,如果他从后面抱住楚楠楠,稍微用点蛮力,这个看似彪悍的母老虎,就会全线崩溃,任由他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这时候的楚楠楠,不再是平常的楚楠楠了,她很脆弱,虽然他现在很需要别人的安慰,但一旦他跟她发生了那种关系,事后她就会后悔的要死。 更主要的是,貌似方先生压根没有要娶她当老婆的意思--俩人认识才多久啊,没有任何感情基础的关系,是最不牢靠的。 所以既然楚楠楠拒绝,方圆也就顺坡下驴,爬起来走到冰箱前拿出一瓶冷饮,倚在上面喝了起来。 至于肩膀上的伤口……谁还没有被小狗的小尖牙咬过啊? 不是事。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楚楠楠心跳才恢复了正常,双手捂着脸狠狠搓了几下后,霍然转身,还没有看清方圆的样子呢,就厉声说道:“你必须得忘记今晚这件事!” “放心,你不说,我不说,没有谁知道。” 方圆倒是满脸的不在乎,很随意的说:“就是玩玩而已,其实我也没当真。” “你没当真?” 楚楠楠有些红晕的脸,攸地苍白了下。 方圆点头:“啊,不是说了嘛,玩玩,玩玩而已啊。” 这时候,如果楚楠楠手里有把刀,肯定会扑过去,把某人给剁碎了,去喂狗。 他蛮横的夺走她的初吻,更是趁着她急需安慰时,差点让她全线崩溃,他却说只是玩玩,而已。 女孩子的初吻,是用来玩儿的吗? “楚警官,你怎么了,我说错话了?” 看到楚楠楠脸色很不对劲后,方圆有些担心的问道。 “没事。你说的不错,就是玩玩而已。” 楚楠楠用力吸了下鼻子,再抬起头来时,已经恢复了方圆所熟悉的样子:“银环蛇呢,他逃走了?” “他死了。” “他死了?你把他杀了?” 楚楠楠淡淡的问道。 她以为,让银环蛇自由飞翔出窗外的诡异黑影,就是方圆。 再说了,此前方先生就给人家楚楠楠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说什么他要干掉银环蛇,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 可方圆却愣了下,随即摇头:“不是我。” “不是你?” 楚楠楠眉梢一挑:“那是谁?” “不知道啊。” 方圆解释说:“在接到你电话后,我就意识到你出事了,毕竟你不可能在电话里称呼我老公……咳,这是事实。我知道,你就是用这种通话方式来告诉我,你遇到了危险。所以我就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刚到你公寓楼下,就看到银环蛇躺在那儿,脑袋上有个血洞,地上扔着一把枪。” 方圆还没有说完,楚楠楠就跑进卧室内,从地上拣起了那把枪。 这是她的警枪,方圆在用啤酒喷她时,随时扔在了地上。 她写下弹夹来一看,里面少了一颗子弹。 “怎么,不是你把银环蛇干掉的?” 等楚楠楠走出卧室后,方圆急急的问道。 楚楠楠双眸死死盯着方圆,过了足有十秒钟,就在他被看的心里发毛时,才再次问道:“真不是你把银环蛇干掉的?” 方圆苦笑,说:“我倒是想啊,他敢来冒犯我最敬爱的楚警官,这绝对是活的不耐烦的前奏,可我赶来后,他已经躺在那儿装死人了。” “嗯,不是你。” 楚楠楠现在才注意到,方圆是光着膀子,一只脚趿拉着拖鞋的。 而她看到让银环蛇飞出窗外的人,却是一身的紧身黑衣。 “银环蛇呢?” “就在公寓楼下。” 方圆没有说错,等楚楠楠脚步匆匆的赶到楼下时,银环蛇的尸体,还在路边上静静的趴着,俩眼珠子瞪老大了,死不瞑目的样子。 “那个人,是谁呢?” 楚楠楠验证了银环蛇的身份后,喃喃说着抬头了眼自己家的窗口。 现在已经是凌晨三点半左右了,正是人们睡得最香时,除了她家窗口亮着灯,别人家的窗户都是黑色的。 第24章:不干就滚 “楚警官,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就在楚楠楠四处扫视公寓楼周围时,方圆说话了:“你打算怎么处理今晚这件事?” “报警,不管怎么说,已经死了人了。” 楚楠楠随口说出这这句话后,才意识到方圆要问什么,随即微微冷笑:“既然救我的那个人不愿意露面,那么我就只好在报警时说,他是我干掉的,反正他就是死在我枪下的。” 方圆的眉头皱起:“这样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 楚楠楠斜着眼的望着他:“你是不是怕他是被我杀死的消息传出去后,会引来他同伙的报复?” 方圆没有说话,沉默有时候就是肯定的回答。 楚楠楠又问:“怎么,你这是担心我的安全喽?” 不等方圆说什么,她又冷笑着说道:“你是我什么人呀?还真以为帮我两次,就成我朋友了啊?切,你也太把自己当个人物了啊。” 唉。 方圆心里叹了口气。 他能看得出,楚楠楠说这些话,完全是在跟他赌气,报复他刚才玩弄她的初吻:这个女孩子虽然跋扈了些,也有大多数女孩子翻脸不认人的毛病,不过她决不是当前这种无情的人。 一般来说,唯有在感情上受到刺激的女孩子,才会有这种表现的。 可方圆实在想不出,他跟楚楠楠之间有什么感情,认识的时间太短了。 不过,他也不想撕下楚楠楠此时的冷漠面具,只是看着她笑了笑,转身就走:“那你先忙,我得回去睡觉了,明天还得上班。” 楚楠楠没说话,只是看着他赤着脚的快步走远,拐过一个路口后,背影就消失了。 望着那个方向愣了很久,她才抬起头看向了夜空。 不知道怎么回事,今晚的星星好模糊啊,一点都看不清。 接近中秋的太阳冒出头来时,林武已经做好了早餐。 今天他要跟着方圆去送快递,熟悉一下工作流程,路线等等,送快递也是方圆给他找的一份工作。 “早啊。” 六点半时,方圆准时从堂屋内走了出来,站在门前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毛驴从他腿中间钻来钻去的,尾巴晃的好像要折断了那样。 “早,早饭已经做好了。” 林武进了厨房,先给毛驴乘上半盆稀粥后,又泡了个两个花卷在里面。 在被方圆训了一顿之后,林武才知道毛驴在这个家里的地位是超然的。 等方圆洗漱完毕,林武已经把稀饭給他乘好了,放在了石桌上。 “今天你收拾的很利索嘛,嗯,看样子很像要做事的那种人。” 方圆打量了林武一眼,满意的点了点头。 林武垂着眼皮说:“我倒是想在家做个专职保姆,可也得有人答应啊。” “你的理想太伟大了,我这座小庙放不下你。” 方圆抓起一个花卷,咬了一口点头:“嗯,没想到你做面点的手艺还真不赖,劲道,可比街上卖的那些馒头好吃多了。” 林武看来不愿意多聊这个话题,笑了笑就岔开了:“半夜时,你出去过?” 嚼花卷的方圆,嘴巴停了下:“怎么,你那时候还没有睡着?” “睡着了。” 林武看了眼毛驴,说:“可又被毛驴的叫声惊醒了,它在拿爪子扒门,很想出去。我看到你卧室门也开着,就知道你不在了。” 方圆点了点头,含糊不清的说:“嗯,有点急事,出去了一趟。” 林武很聪明的没有问方圆半夜去干什么了,只是看着毛驴说:“现在我才知道你对它为什么这样好,因为我能看出它有多么着急,看到我出来后,用嘴叼着我裤脚往门前拖着,那是想让我给它开门,出去找你。” 方圆大半夜的忽然跑出去后,林武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却知道他没有带走毛驴,就证明带着它不方便,所以无论毛驴多着急,都没有开门。 就在毛驴表现的越来越不安,嘴角开始翻起冲着林武露出獠牙,想用武力胁迫他把门打开时,却忽然安静了下来。 “当时我还很奇怪,但马上就听到了脚步声。” 林武喝了一口稀饭:“我这才知道,毛驴比我更先听到了回家的脚步声了……它,真得很不错。” “其实毛驴比好多人都不错的,最起码它永远不会背叛我。” 方圆说到这儿时,嘴角猛地抽了下,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林武发现了方圆的反应,却没有再问什么。 等刷锅洗碗完毕的林武走出大门时,方圆已经跟毛驴一起,坐在了车厢内吸烟了,扔过来一把钥匙:“大门钥匙,拿好,别丢了。” 林武接过钥匙看了一眼,装进口袋中后,很自觉的来到前面,骑上了三轮车。 总裁助理专车驾到后,老陈连忙从办公室内迎了出来,拉着他的手问了些‘吃过早饭没,路上辛苦没’之类的废话。 听说林武就是方助理的接班人,老陈也给予了足够的热情,并一再请方助理去屋里坐着,他帮林武装货就好了。 前面就说过了,方圆从来都不懂得拒绝别人的好心,既然老陈要巴结领导,要是拒绝了,他心里会不安的。 中午的太阳很毒辣,坐在车上,手里打着一把伞(老陈的)的方圆都有些受不了,更别说是前面蹬车的林武了。 汗水早就把他浑身衣服都塌透了,方先生却看也没看一眼,犹自在那儿吹着口哨东看西看的,偶尔还会跟毛驴探讨一下某个女孩的大长腿。 如果是别人的话,估计会敬佩林武的毅力了,不过在方圆眼里,他是缺点多多,不是送件时搞错了顾客名字,就是取件时找不到顾客住址。 偏偏这家伙还从来不提醒第二遍,就任由林武被脾气不咋样的顾客,给骂的狗血淋头。 他在边上看热闹,很悠然自得的样子。 更让人气愤的是,林武在外面劳累一天了,晚上还得回家做饭,伺候他跟毛驴,完全就是被当做奴才用。 连续三四天都是这样,林武在这些天内,也没跟方圆说过一句话,晚上下班后也不洗澡了,勉强刷锅洗碗后倒在炕上,就死沉沉的睡了过去。 昨天实在是太累了,林武连洗碗的力气都没有了,可第二天早上一爬起来,昨晚那碗筷是啥样,今天还是啥样,就更别提方圆会做饭了,正跟毛驴在南屋墙根下看蚂蚁搬家。 林武还是没说什么,洗漱完毕后,反手捶着自己后背向外走。 方圆说话了:“干嘛去?” 林武看也不看他,说:“上班。” “还没有吃早饭呢。” “不饿。” “可我跟毛驴饿了。” “自己饿了,自己做去。” “行,那你滚蛋吧,收拾收拾你的东西,我也不要你还钱了,就当是这几天你送快递的薪水了。” 方圆站起身,晒笑一声说:“切,我就知道你不是干事的那种人。给你个建议,还是去做扒手吧,那工作最起码不用下力,最多被人抓住后痛扁一顿。” 林武霍然转身,恶狠狠的瞪着他。 方先生凛然不惧:“咋,不服气?” “我--去做饭。” 从牙缝中挤出这几个字后,林武快步走进了厨房。 “早这样说不就完了?没事惹哥生气作甚?” 方圆又蹲了下来,双手环抱在胸前,跟毛驴看蚂蚁搬家。 蚂蚁要搬家时,就说明要下雨了。 果然,上午十点多时,天上下起了雨,不大,但足够能打湿人的衣服。 方圆车上有塑料布,完全能把快件,连同毛驴一起盖过来,他自己又打着伞,却不在意林武有没有淋雨。 第25章:地道的蠢货 一场秋雨一场寒。 随着雨水越来越密,浑身湿透的林武也开始冻得打哆嗦。 他很想方圆说停下来避雨,不过那家伙却一直没说,他就只能往前蹬。 如果他要是提议避雨,方圆又会鼓动毒舌,冷嘲热讽说他没男人味了。 方先生觉得这样操练林武,完全是好心,就是想打磨一下他身上的娘炮气息,她不是说她不想被人叫做娘炮么?那必须得让人从骨子里看得起来,不是么? 至于为什么希望林武变的爷们点,方圆也说不出,可能就是看着他像娘炮的样子很不爽吧? 当林武攥着车把的手,都冻得开始哆嗦后,方圆终于开恩了:“好了,去前面那个候车亭下面避避雨再走,毛驴有些憋得晃,需要呼吸点新鲜空气。” 林武很希望,这时候天上能劈下一道惊雷,把某个家伙给直接烧成灰烬。 很可惜,直到方圆吹着口哨跳下车时,也没有打雷。 下雨后,候车亭下有很多避雨的人,看到方圆他们进来后,都有些厌恶的向旁边避让了一下--有些人,明明每个月就挣那点小钱,却总是一副瞧不起劳动者的样子。 至于这些人怎么看自己,方圆才不管,看到候车亭下还有个卖报纸的,就随便买了一份蹲在那儿看了起来。 这年头报纸上的刊登的那些东西,都像上面的那些广告一样,没啥值得人信任的,也就是避雨时没事干,方圆才会贡献八毛钱,平时请他看,他都不屑看的。 第一版是重要新闻,国际形势啥的,对方圆来讲没任何干系,看都懒得看一眼。 同样,第二版的本市新闻,在方圆看来也是废话连篇,远远不如看看nba某球星小姨子的写真照有意思。 他刚要掀过去,眉头却一下子皱了起来。 一条本市重大新闻吸引了他:《警花风采》。 一目十行的看完这条新闻后,方圆心中重重的叹了口气。 他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报纸上,详细报导了唐王市崔家区分局刑警队长楚楠楠警官,跟某国际通缉犯斗智斗勇,最终成功把他击毙的全过程。 更是在报纸上刊登了楚楠楠的彩色照片。 这让方圆很愤怒:楚楠楠神经不正常,那些领导也是吃屎的?难道就不懂的该怎么保护自己同志,不怕她被黑暗势力报复吗? 不过稍稍冷静了一下后,方圆就猜出这可能是楚楠楠自己要求的了。 她为什么这样做? 除了愤怒某人玩弄了她的初吻外,方圆想不出别的原因。 她这是在报复方圆。 这也是方先生愤怒的主要原因:我又不是你男朋友,也不是你爸,就是跟你亲了一小嘴,你凭什么拿你自己的生命安全来报复我? “蠢货,地道的蠢货。” 方圆看着照片上英姿飒爽的楚楠楠,低低的骂了一声时,就听到身边有人冷冷的问:“你骂谁蠢货呢?” 方圆回头,然后就看到了身穿便衣的楚楠楠。 楚楠楠穿着一身灰色运动服,双手抄在口袋里,脸色看上去明显有些憔悴,只是双眼中却全是冷漠。 楚楠楠早就在这儿避雨了,不过因为人多,她穿的又是便衣,方圆没有认出她。 方圆皱了下眉头,说:“你知道我在骂谁。” “骂我?” “是。” “你凭什么骂我?” 不等方圆说什么,楚楠楠就大声问道:“你是我什么人啊你?你知道我随时可以告你诽谤……” 砰的一声,方圆把报纸摔在了她脸上,打断了她的话。 报纸在楚楠楠脸上一荡,随即四散乱飘,有一张恰好飞到了蹲在车前发抖的林武膝盖上,他下意识的伸手抄在了手上。 “你敢跟我动手?” 楚楠楠呆了下,随即厉声喝问。 “蠢货。” 方圆看着她吐出这俩字后,转身对林武说:“咱们走。” 林武没说话,只是抬头看着外面的天。 这会儿,雨下的更大了。 很明显,他不想走。 “聋了?” 方圆冷冷的问道。 林武咬了咬嘴唇,站起身把那张报纸叠了几下,随手装在了口袋中:最起码,可以起到那么一丁点的保暖作用。 可能是觉得自己对林武态度也过了些,恰好卖报纸的也卖雨衣,方圆就顺手給他买了一件,扔了过去。 林武接住后却没有穿,就挂在车把上,上了车。 方圆走过去,用力给他拥了一把车子,这次没上车,与毛驴一起跟在车后,在好多‘瞧,这俩人真傻’的目光中,冲进了雨雾中。 被报纸砸了脸的楚楠楠,就站在候车亭下,静静的望着他们离去,更不会在意别人怎么看她。 中午时,雨停了。 太阳出来后,就变的更加闷热了。 因为明天就是周一了,是方助理前往总部报道的好日子,老陈又买了几个小菜带回了办公室,这次没有叫别人,就他们俩人,还有毛驴。 至于林武,自己去外面吃就好了,反正他还有钱。 老陈发现方助理今天兴趣不咋地,自然也不会问什么,就捡着从报纸上的新闻来聊:“方助理,我今天才知道,咱们崔家区原来还有那样俊俏的警花,不但长的漂亮,而且本事也是大大的厉害。报纸上说,她竟然击毙了一个国际重犯……” “切,一个蠢货罢了,有什么可值得敬佩的?” 方圆嗤笑一声,打断了老陈的话:“咱不提这事。警察击毙坏人,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儿,跟咱老百姓有个屁关系,反正发了奖金,你也捞不着。说说别的新闻,我觉得谁家狗子找不到了,也要比说这些好。” 第26章要学会良民的生活 “嘿嘿,方助理说的也是。” 老陈跟着笑了几声,举起酒瓶子喝了一口,才说:“说起谁家狗子丢了上报纸,我倒是没有看过,不过今天的报纸上,倒是刊登了一条寻人启事。” 方圆捏了粒花生米丢进嘴里,无所谓的说:“报纸上几乎天天刊登寻人启事,这有什么奇怪的?” “以往那些寻人启事的主人公,除了那些被拐卖的可怜孩子外,基本都是些神经不正常的。” 老陈说:“今天这次可不一样,主人公是个二十多岁的美女,是南方某亿万富翁的独生女,因为跟她老子闹矛盾,就离家出走了--知道不?上面说了,谁要是能提供美女的行踪消息,一经确定后,就会给两百万的奖金!” 老陈伸出两根手指头,在方圆眼前晃着:“嚓,两百万啊,还只是一个线索。至于谁要是能把美女留住,并通知富翁,等人家父女相认后,就会给一千万的奖金啊!卧槽,今天我可是在门口看了一上午了,就盼着能看到那位千万美女。” 这次方圆来兴趣:“哟,真的啊?快拿报纸来给我看看,说不定哥就是那一千万的奖金得主。” “凭着方助理的好运气,差不多会如所愿的--咦,报纸呢?麻了隔壁的,不会是大个子张又拿走了吧?那小子,吝啬的要死,连份报纸也舍不得买,总是从我这儿拿。” 老陈边找报纸,边骂人。 大个子张,是方圆的一个同行,以会过日子而闻名于三号网点。 “行了,找不到就不找了,反正哥也不是太在乎那一千万。” 方圆抬手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说:“老陈啊,今儿借你炕用一用?” “尽管用!” 老陈很大气的说:“要借老婆不?” “算了,我可承受不住嫂子那个吨位。” 方圆站起身,冲门外指了下,毛驴就乖乖的跑到后院里找地方睡觉去了。 老陈的休息室内很简陋,最关键的是臭袜子味特浓,不过这对方先生造不成啥杀伤力,反而还有了些亲切感。 话说自从林武住到他家里后,他就再也没机会品着这香甜的味道进入梦乡了,所以这一觉他睡得格外沉,等到睁开眼时,已经是夕落时分了。 外面,传来老陈登记待发快件的声音。 “方助理,你醒了?” 看到方圆打着哈欠走出来后,老陈马上就放下手里的工作,屁颠屁颠的给他倒了一杯水。 “唉,老陈,你别这样客气了好不好?搞得我像客人那样,很不自在。” 方圆心安理得的接过老陈递来的水杯,喝了一口问道:“我那继承人回来了没有?” 方先生的继承人,自然就是林武了。 “没,我还纳闷呢,这都快黑天了,以往早就回来了啊。” 老陈摇了摇头,问道:“你有他电话没?” “没。” 看了眼西边的彩霞,方圆说:“我去找找他。” 老陈从桌子上拿起钥匙:“也行,那你骑我车去。” 老陈是骑电动车上下班的。 方圆接过钥匙,招呼了在后院闲逛的毛驴一声,走出了屋子。 这个时间段,就是上门取件的时间,所以方圆也不知道林武会去哪儿。 不过他所负责的区域就那么大,只要沿着公路找,还是很有希望能看到的。 现在他只是担心,林武会因为他的恶劣态度,携带顾客快件骑着他的爱车潜逃了,那样影响可就不好了。 “汪,汪汪!” 充当步兵的毛驴,在骑兵大哥拐过一个路口时,忽然轻吠了几声,加快的奔跑速度向前冲去。 方圆向前看去,一眼就看到了他的三轮车,还有一些人,隐隐有叫骂声传来。 方圆忽然觉得这一幕很熟悉,好像林武死皮赖脸跟着他回家那天,也是这样。 果不其然,等方圆放好电动车挤进围观人群中时,就发现四五个人,正对躺在地上抱着脑袋的林武拳打脚踢。 旁边还站着个光头,嘴里骂着:“草,你个臭娘炮,你以为你想退出老子的圈子就能退出去啊?特么的,狗子,你没吃饭啊,用力点--哎哟!” 大家在看那些武侠小说时,总能会看到这样的桥段:当某人厌恶杀手工作,要退出组织时,就会遭到来自组织的追杀。 光头等人殴打林武,就是这么一种情况:林武刚来唐王市后,为了填饱肚子,就跟这些人混了,后来他改邪归正后不辞而别,光头大哥就老不愿意了,马上就四处寻找他,要清理门户。 今天无意中在路上碰到了他,当然不会留情了。 混江湖的老大们,最痛恨的就是手下背叛他了,所以尽管林武被揍的鼻子嘴里都是血后,仍旧不解气的吆喝着手下往死里打。 围观者倒是不少,可又有谁敢劝阻? 方圆也不劝阻。 他只是用行动来表示他现在有多愤怒,一巴掌就狠狠抽在了光头大哥后脖子上,直接把他抽趴在了地上。 特么的,哥可以操练娘炮,你们是些什么东西? 方圆一巴掌抽倒大哥后,也没理睬别人,只是抬脚对着他狠踹。 相比起街面上混的这些大侠来说,陆大哥更懂得揍人哪儿最疼,还不会造成生命危险。 “哎,啊!” 连续几脚下去后,大哥就在地上杀猪般的叫唤起来。 正如所料,围着林武下手的那些小弟,立即收手扑向了方圆,个个张牙舞爪的。 一个红毛最先扑过来,嘴里还学着李小龙那样的‘嗷嗷’声,所以他最先明白了他不是李小龙,最多算是个人形沙袋:方圆拧腰闪开他踹过来的一脚后,右手在他眼前一晃,左拳就狠狠击打在了他下巴上。 不等红毛惨叫出声,方圆抬脚就把他跺出足有四五米远。 没有丝毫的停顿,方圆反手抓住一个鸡冠头的头发,猛地向地上一惯--那哥的前额,就重重磕在了路面上,直接昏了过去。 人们向来都是同情弱者的,所以别看在林武挨揍时没人敢站出来,可早就盼着一个英雄神兵天将,来收拾这些小混混了。 只是这位英雄下手也太狠了些,完全是照死了揍的节奏,不等人们缓过神来,五个小混混都已经躺在了那儿了,有三个直接昏过去了,一个倒是还站着,可双眼翻白,摇摇晃晃的弯腰干呕不断。 这是典型脑震荡的症状,要是再下手重点,就会有生命危险了。 方圆抬手,把干呕的那哥推倒在地上,走到了刚要爬起来的大哥面前,抬脚采住了他撑着地的右手。 大哥真被吓坏了,说啥也没想到会有个这么能打的出现,尤其是方圆双眼中冒出来的寒气,让他感觉连小雀雀都冰凉,牙齿格格作响,想求饶,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被吓得说不出话,可方圆却是懒得跟他说话,只是右脚猛地一用力--大哥终于吐出了一个简单的音符:“啊!” 大哥右手四根手指,被方圆硬生生的踩断。 “闭嘴。” 大哥的惨叫声,让方圆有了说话的兴趣。 大哥马上闭嘴。 他很清楚,如果不闭嘴的话,手腕肯定保不住了。 方圆抬手指着从地上慢慢爬起来的林武,看着大哥冷冷的说:“以后要是再敢找他麻烦,你下半辈子都会很幸福。” 大哥没敢问自己会有多幸福,毕竟坐在轮椅上不用走路,貌似就很符合方圆所说的幸福。 大哥用力点头时,有屎尿的臭味散了开来。 其实,街头上混得这些大哥,基本都是最怕死的了。 他们当前潇洒,那是因为没有遇到更狠的人。 很荣幸,光头今天遇到了。 方圆实在受不了大哥身上的味道,皱眉走到一个昏过去的小弟面前,用脚尖在他肋下轻轻踢了一脚,那哥立马惨叫着坐了起来。 却在看到方圆后,马上就双手抱着脑袋连声求饶:“别、别再打我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大哥饶命!” 方圆淡淡的问:“我兄弟去医院的检查费谁出?” 毕竟是混街头的,脑子就是比一般人聪明,小弟马上就说:“我出,我们出!” 很快,这个小弟就把兄弟五人的现金,都收起来捧到了方圆面前,大约两千块钱的样子,还有一块,五毛的。 “一群穷比。” 方圆骂了一句,走到那俩昏过去的哥面前,挨踢了一脚,他们就活蹦乱跳了--看都不敢再看方圆一眼,就相互搀扶着狼狈鼠窜而去。 正所谓民不告,官不究,又没遇到楚楠楠那样的过路警官,自然没谁来管这事了,大家看到没戏可瞧后,也就纷纷散开了。 林武站起来后,默默的走到三轮车前,坐了上去。 “你没事吧?” 方圆关心的问道:“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一下?” “死不了。” 这三个字,是林武今天下午说的唯一一句话。 方圆也没怪他,把手里的钱递了过去。 林武却看也没看,蹬车就要走。 方圆拦住了他。 “我不要。” 林武依旧没看他。 “不要算了。” 方圆把钱往他身上一摔,也不管会落在地上,转身就走到电动车前,上车走了。 因为明天就要去总部报到,离开心爱的岗位,同甘共苦的同志们了,方圆觉得说啥也得表示一下,就请老陈他们去了饭店。 林武没有去。 方圆也没叫他,却在饭店给他特意点了个小鸡炖蘑菇,打包带回了家。 西厢房里黑着灯,看来林武早就睡了。 今天也够他受的,淋了一场雨,傍晚又被人痛扁一顿,也不知道有没有哪儿不舒服。 方圆抬手在窗户上敲了敲。 没动静。 他再敲。 这次,屋子里亮起了灯,林武有些沙哑的声音传来:“我睡了。” “我有话要跟你说。” “明天吧。” “就今晚。” 方圆倚在墙上,点上了一颗烟。 烟头忽闪忽闪中,林武开了房门。 方圆把手里的包递了过去。 林武摇了摇头:“不吃。” 其实他真饿了,毕竟现在的体力劳动那么大。 他拒绝,那是因为生方圆的气。 他想不通,方圆为什么要这么折磨他。 方圆连犹豫都没犹豫一下,右手一甩,那锅据说是由特级厨师做出来的菜,就被他扔了出去。 林武眼角猛地一跳,接着咬了咬牙,垂下了眼帘。 “你是不是觉得我对你过了一些?” 方圆问他。 林武头也不抬的冷冷反问道:“你还知道你过了一些?” “我是故意的。” 方圆说:“这样对你,就是希望你能更坚强一些,才能有足够的承受能力,过普通人的生活。这样跟你说吧,如果你真想改邪归正走正路,那就得适应被这个社会剥削,并从中寻求良民求生的手段--算了,跟你说这些大道理,你也听不懂。” 方圆扔掉烟头,转身走向了堂屋那边。 林武却叫道:“等等。” “怎么了?” 方圆回头看着他。 林武走出屋子,背对着灯光看着方圆,忽然笑了,整齐的牙齿闪着光泽:“哥,我觉得有些饿了,我能不能晚上开火下碗荷包蛋?” “不行。” 方圆一口拒绝。 好不容易想让自己快乐起来的林武,脸上的笑容随着方圆这俩字,一下子凝固在了脸上。 但方圆马上就打了个响指:“因为你得把这些吃了,可是花了我足足八十块钱。” “什么?” 林武一愣时,却看到毛驴摇着尾巴从黑暗中走到了门前,嘴上叼着个塑料袋,正是方圆刚才随手扔出去的小鸡炖蘑菇。 毛驴最大的特点,除了会装比之外,还格外能理解大哥经常念叨的两句诗: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三毛钱以上的食物,它是决不会任由大哥浪费的,肯定能在第一时间抢到嘴里。 林武又笑了,这次是发自内心的笑,蹲下来从毛驴嘴上取下完好无损的袋子,拍了拍它脑袋,低声说:“来,跟哥进屋,一起吃,顺便--告诉你个秘密。” 第27章夏副总到底是谁 早上方圆的手机刚一叫唤,毛驴就从沙发上跳下来,飞快的跑到床前,拿舌头给大哥洗脸,外面林武正在打扫院子,尽管脸上还有些淤青,不过却挡不住发自内心的真诚笑容:“方助理,早安!” “希望有一天你能喊我陆董。” “一个小助理而已,看把你给美的。” 林武撇了撇嘴, 方圆也撇嘴:“嚯,好像你以前干过似的。” 林武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问道:“跟你商量个事行不?” “如果是借钱的话免谈。” “我有钱,昨晚你还给了我两千多块呢。” 林武做了个郁闷的表情,看向了毛驴:“我想让毛驴以后跟着我,行吧?” 方圆愣住:“啥,让毛驴以后跟着你?” 毛驴就是他兄弟,这些年来可以称得上是形影不离,方圆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撇下兄弟。 所以在明白过来后,他马上就摇了摇头:“不行,你还是跟我借钱吧,我绝对不会让毛驴跟着任何人的。他是我……” 林武打断了方圆的话:“我知道,毛驴是你兄弟。可你听明白了,我只是让它跟着我,晚上你回家时,还是照样跟它在一起的。还有就是,你有没有想过,你今天要去总部上班当助理了,难道带着它一起在办公室?” “为什么不行?” 方圆说出这句话后,也意识到带着毛驴去总部大楼内不妥,同时也明白林武提出这个要求,其实也是为了他好。 林武拿起一块油饼,垂下眼帘说:“我跟你提这个要求,主要是想有个人陪我送快递。如果再碰到有什么坏人要欺负我的话,它也能帮忙不是?这样一来,也免了你带它去上班惹人不满,可谓是一举两得。” 林武在在把毛驴比作是人时,说的很自然。 看来,他的确把毛驴当做方圆兄弟来看待了。 方圆沉默了片刻,才缓缓的说:“你不许欺负它。” 林武反问道:“我敢么?” “说的也是,你不敢。” “不但不敢,还得把它拿着当大爷供着,要不然它大哥会找我麻烦的。” “嘿嘿,你知道这一点就成。” 方圆笑了,抬手打了个响指:“毛驴,过来。” 已经吃饱饭正在院子里瞎逛的毛驴,马上就屁颠屁颠的跑到了方圆面前。 “以后白天,你就跟着你林二哥混了--没办法,哥上班真不能带着你。你给我记住,要好好听二哥的话,不许一个人乱跑,更不许吃任何人给你的东西。” 看着揪着毛驴耳朵细心嘱咐某些事的方圆,林二哥双眼中浮上一抹异样的神色:一个把狗子当做自己兄弟的男人,貌似再差,也差不了哪儿去的。 毛驴不会说话,不过它却能听懂大哥的话,要不然的话,那双蓝汪汪的眼睛里,也不会流露出黯然的神色。 但在方圆嘱咐完了后,还是跑到了林武面前,拿脑袋在他腿子上蹭了几下,好像在说:二哥,我以后白天就跟你混了。 “捎你一程啊?” 等毛驴麻利的跳上车厢后,林武也坐上了三轮车,回头问方圆。 “别开玩笑了,哥现在可是总裁助理,就算暂时没有奔驰宝马可坐着,可也决不会坐你这破三轮的,太掉价。” 方圆一脸暴发户嘴脸的回答。 “切,装。” 林武好像很爱撇嘴,样子还很好看:“不坐拉倒,走了。” 方圆望着林武远去的背影,发了下小感慨后,才快步走出胡同,抬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 现在人家是方助理,再坐公交车去上班貌似会失了身份。 方先生觉得,早在他前来总部报到之前,这边应该就下达了相关文件,让所有员工都知道今儿会有一位卓而不凡的总裁助理出现。 所以当大厅客服小妹很客气的请问他有什么事时,方助理伸手弹了下袖口不存在的灰尘,温文尔雅的笑道:“我姓陆。” 方助理觉得,只要智商不低于八十的,在听到他报上大姓后,客服小妹肯定能联想到他是什么人,应该马上露出殷勤甚至谄媚的笑容,向他问好。 “方先生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须要我帮忙的吗?” 客服小妹脸上的笑容,没有增加一点点方助理想看到的元素。 这让他有些不满,声音就变的淡了:“我叫方圆。” 这人是不是有病啊,我问他来这儿干嘛,他却说姓方,又叫方圆啥的--方圆从客服小妹的眼神里,读出了这层意思,心中愤愤的想:果然是个智商低于八十的。 “方先生,请您先去那边休息区域稍事休息。” 看方圆不像智商低于八十的样子,客服小妹也不好喊保安把这家伙给请出去。 “哟,方、方助理,您来了。” 就在方圆真受不了客服小妹的愚蠢时,一个人不失时机的出现了。 他回头一看,就看到肋下夹着公文包的李圣,快步走了过来。 以为方先生跟夏副总有啥关系的李经理,早就打定主意要刻意讨好他了,毕竟神通快递老总夏天问就夏小韵一个女儿,方圆要是真跟她走到一起了,那就是公司未来的大老板了。 在外面打工的,尤其是像李圣这样的高层,当然懂得该怎么讨好大老板了。 “哈,李经理,你好你好。” 看到熟人后,方圆打着哈哈的伸出手,跟李圣矜持的握了下。 “燕子,这位就是夏副总的特别助理,方圆方助理。” 李圣刚才可能听到燕子称呼方圆了,所以给她介绍了一下。 燕子小妹这才恍然大悟,方圆刚才为啥一再说他名字道他姓的了,同时更有些彷徨,赶紧弯腰道歉:“方、方助理,对不起,我真得不知道是您。” “哈,没事,不知者不罪。” 大人大量的方助理,当然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对难为燕子,摆了摆手后问李圣:“李经理,刚才我听你说,原来我是要给夏副总当助理的?” 方圆一直以为,他来当助理,就是给总裁当助理的。 没想到,他未来的老板却是个副总,而且还是他早就想会一会的啥子夏副总。 方先生的记忆力是相当好的,当初在某酒店拿啤酒子砸破李圣脑袋时,就听他提起过这个夏副总,他整治方圆,完全是奉命行事的。 没想到,就在他也以为自己走了狗屎运时,却是来总部给啥子夏副总当助理的。 方圆就算是再傻,也能从中醒悟出什么东西了。 “呵呵,你是不是没想到啊?” 李圣却没有发现方圆目光闪啊闪的,笑道:“走,咱们去我办公室聊。” 神通快递公司,在夏天问十数年的苦心经营后,现在已经成为华夏三大快递公司之一,业务已经覆盖全国,甚至海外,所以仅仅是有重量的大区域地区经理,就有数十个。 李圣这个大区域经理,说起来分量远远不如那些负责深沪业务的大经理,不过由于神通快递总部在唐王,他也算得上是‘近臣’了,所以地位也无形中高了很多,这一点从他办公室的装潢、面积大小等地方就能看出来。 “方助理,请问您是喝咖啡,还是喝茶?” 请方圆坐在舒服的沙发上后,李圣笑着问道。 “喝茶吧,谢谢。” 鉴于李圣的客气,方圆对他的印象又好了很多。 等李圣奉上香茗,坐在对面沙发上后,方圆才说:“李经理,我有几个问题想问问。” 李圣很痛快:“只要我能回答的,绝无保留。” 这是句废话,老油子。 在心中给李圣下了定义后,方圆直截了当的问道:“请问,夏副总是谁?” 端起茶杯正要喝茶的李圣,愣了:“方助理,您不知道是夏副总是谁?” 方助理双手一摊,示意自己的确不知道。 “夏副总就是,就是……” 李圣看着方圆,心里想:奇哉怪也,他会不知道夏副总是谁--难道说,夏副总始终没有把真实身份告诉他?嗯,肯定是这样。 李圣闲暇时,很喜欢看小说,自然会看到这样的狗血桥段:当某男偶然认识某女后,却不知道她是发千金大小姐。 大小姐呢,出于某些原因,也会尽可能隐瞒这些,以普通人身份跟某男交往,等适当时候再给他一个大的惊喜:哇草,没想到钓到个小富婆! 看到李圣便秘般的吞吞吐吐,方圆更加奇怪了:“夏副总到底是谁啊?” “啊,哈哈,至于夏副总是谁,等过两天她从南方回来后,你就知道了。我觉得,现在最好先保密。” 李圣打了个哈哈,决定让这个惊喜保留到最后,由夏副总亲自给方圆。 “保密?这有什么好保密的?” 方圆更加不解了,抬手挠了挠后脑勺。 “行了,咱不谈论这个问题了,反正也等不了多久。” 李圣端起茶杯,说道:“方助理,等会儿我先带您去人事部报到,再带您去助理办公室,您先看看有哪儿不满意的,我再派人去布置。” “行,那就麻烦李经理了。” 对李圣的安排,方圆当然不会有意见。 有李圣带着,方圆本身又是副总助理的身份,人事部当然对他是客气的要死,很快就给他办理了入职手续。 谢过帮忙的李圣后,方圆坐在了自己办公室舒服的沙发上,双脚搁在案几上,闭眼惬意的叹了口气:“唉,在这种环境下才叫上班呢,就是屋子小了点--那个夏副总,到底是什么人呢?” 第28章为什么对我这样? 那个应该素不相识的夏副总,凭什么会提拔方圆当助理? 而且方圆可以肯定,夏副总提拔自己的居心很不良,前段时间还指使李圣来收拾他来着。 想不通的事,方圆也懒得去想: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大不了再回去干快递员就是了。 他更是打消了找人问问夏副总是谁的想法:身为副总助理,他竟然连老板都不认识,那肯定会被人看不起的。 不过人事部那些家伙,为啥看哥时的眼神,会带着羡慕嫉妒恨呢,好像哥抢了他们老婆那样。 方圆搁在案几上的右脚,一颤一颤的想事时,手机响了。 是个还算熟悉的号码。 想了想,方圆接了起来,没说话。 手机那边也没人说话,却能听到她的呼吸声。 等了足有二十秒钟,方圆才笑道:“楚警官,有什么吩咐小人的?” 楚楠楠好像是感冒了,声音有些沙哑:“你今天去上班了?” “嗯,正在办公室内辛勤工作呢。唉,苦日子过惯了,乍一来到这种安逸的环境下,还真是有些适应不了。” 方先生这番话,很有显摆的嫌疑。 楚楠楠好像笑了一声,却没有说什么。 方圆只好说:“楚警官,找我有啥事?” 同时心里也有些纳闷,不知道楚楠楠是怎么知道他来神通快递上班的。 “没,我就是打个电话问一句,没事了,再见。” 不等方圆说什么,楚楠楠就挂掉了电话。 好几天了,楚楠楠来到局里后,要是没什么必须她出面的事,她都躲在办公室内不出来,下班时间一到,也会急匆匆的下班离去,不像往常那样四处溜达了。 小王等人,也发现楚队这几天心情实在不咋地,在跟她汇报工作时,也是小心翼翼的,生怕会让她发火,自己倒霉。 像往常那样,参加局长召开的晨会后,楚楠楠就回到了自己办公室,一个上午都没有出来,临近中午时才给方圆打了这个电话。 其实,她不想给方圆打电话。 毕竟俩人在下雨那天,就翻脸了。 可楚楠楠还是管不住自己,就像有一只无形的手推动她那样。 在飞快的挂掉电话后,楚楠楠就像刚刚打了一通沙袋那样累……不,比那种感觉还要累,是身心疲惫。 “小商。” 一个浑厚的男中音,从背后响起。 她连忙抬头看去,原来是分局的赵局长。 赵局可以说是楚楠楠的伯乐,当初就是他亲自去警校挑中了她,并对她悉心培养,仅仅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就力排众议,对她破格提拔,成为了刑警队长。 楚楠楠也没让赵局失望,这些年内为分局算是立下了汗马功劳。 在她心里,赵局长不但是领导,更是她值得她尊敬的父兄。 赵局长看着她的眼神中,也带着真诚的关怀之意:“小商,最近是不是遇到什么难以解决的事了?” “没、没有。” 楚楠楠摇了摇头,躲开了赵局的目光。 赵局长笑了笑,转移了话题:“我女儿姗姗在去年夏天时,就有过你这样的状态,整天神魂不舍的,还爱发脾气。呵呵,原来,是她男朋友做了对不起她的事。她想分手,却又舍不得那么多年的感情。不想吧,可又无法说服自己原谅男朋友。” 点上一颗烟,赵局长才继续说:“那时候,你嫂子很担心她,让我做做她的思想工作,被我拒绝了。因为我很清楚,这种事对于你们女孩儿来说,就是一道坎。唯有自己迈过去才行。” 楚楠楠明白了赵局的意思,连忙摇头:“赵局,我、我可没有男朋友。” 赵局又笑着岔开了话题:“你该知道,我是真不同意你上报纸那件事--那件事,你做得太草率了。刚才,我已经跟局里几个主要领导通过气了,一致决定暂时把你调离刑警队,去档案室吧。” 楚楠楠忽地一声就站起来,强烈反对:“赵局,我不去档案室!” 谁都知道,档案室可是每个单位最冷的部门了,每天就靠喝茶看报纸打发日子,唯有那些不被领导看重的,才会被打发到那地方去。 赵局让楚楠楠去档案室,可不是发配她,而是保护她。 “已经决定了,调职文件今天下午就会传达。” 赵局才不管楚楠楠有什么意见,站起身拿出一张卡:“这里面有三十万,是悬赏银环蛇的奖金。看来省厅领导对我们分局的工作很满意,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就下来奖金的。小商,你要服从命令。” “是,我服从组织安排。” 楚楠楠知道再怎么不愿意也不行了,只能接过了银行卡。 赵局拍了拍她肩膀,转身走了。 拿着那张卡,楚楠楠愣了半晌,才嘴里嘶声喊道:“为什么,为什么要对我这样!?” 而此时的方助理,这时候正在公司餐厅排队,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 其实方先生很想跻到窗口前面,让大厨给捡着实惠的狠狠装上一饭盒--不过,现在既然是领导了,那就得有当领导的觉悟,得为下属做个表率。 他知道,自从他现身食堂后,就被很多人盯着。 而且,其中不乏不善的目光。 方助理才不在乎呢:活着要是不被人嫉妒,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就是方先生在用目光示意大厨,多给他捞上几块排骨时,那个胖子竟然特么的无视了他的暗示,还不耐烦的摆手让他快走,免得耽误挡着后面的人。 丫的肯定不认识哥是谁。 好,哥记住你这张脸了。 方先生文质彬彬的笑了笑,端着饭盒走了。 方圆本以为,他的走马上任,就会像一块石头砸进水面后,会在神通快递总部掀起滔天浪花。 可事实上除了把客服小妹燕子给惊了下之外,压根没谁会在意他。 仿佛他就是个隐形人,没人来办公室麻烦他,让他觉得自己就是个被圈养的金丝雀,新鲜感很快就消退了。 今天是走马上任的第三天了。 方助理无精打采的来到办公室,已经喝了三杯茶,上了六次厕所后,孤独的快要发疯时,房门终于被人敲响了。 第29章:原来她就是夏副总 妈的,终于有人肯上哥的门了! 躺在沙发上的方助理,立即蹦了起来,飞快的整理着自己衣服,来到办公桌后面坐下,学着电视中那些大老板的样子,双手十指交叉放在桌面上,深吸一口气后,才沉声说道:“请进。” 天可怜见,这绝对是方先生在别人敲他房门时,第一次带上了请字。 门开了,是个身穿工作服的大妈,手里拿着吸尘器。 好吧,虽说来者的档次低了点,但方助理还是决定要用最温和的态度,来面对员工,哪怕她是来告状上厕所时被人偷看了,也得不畏强权的帮她讨回公道! 方助理脸上刚刚绽放出和蔼的笑容,大妈却又把脑袋缩了回去,嘟囔道:“没想到这屋子里真有人了,还装饰的这样好,省下我打扫卫生了。” 方先生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僵住,腰板也塌了下来。 他现在总算明白了,好像总部就不曾下达他走马上任的文件,以往他觉得人家看他时,目光中带有羡慕嫉妒恨的,那纯粹是一种错觉。 “草,那个夏副总提拔哥,究竟是啥意思?” 方先生很愤怒时,房门再次被人敲响。 这次,方圆没给好腔口,马上就说道:“进来!” 李圣出现在了门口,这两天他很忙,从带方圆办理完手续后,这是第一次看到他。 “哦,李经理来了,快坐,坐。” 看到李圣后,方圆就觉得先不要面子了,非得把事情搞清楚再说。 李圣却说:“不坐了,我还有事。方助理,是这样的,傍晚六点,夏副总要回唐王,我想请您去机场接机。” “行啊。” 方圆愣了下,接着说:“可我不认识夏副总。” “小车班的司机认识。” 李圣说:“我已经嘱咐过那边了,您下班后去那边找班长老韩就可以了,他会带您过去--好了,方助理,我要去忙了,再见。” 受快要过中秋节的影响,各大快递公司的网购业务是直线上升,李圣忙的脚不沾地也是很正常的。 “大家都这么忙,连毛驴那贱狗每天都忙着跟娘炮派件,就是哥不忙,好像脱离了这个社会似的。” 等李圣关门走人后,方圆才坐了下来,喃喃的说:“不过,随着那啥的夏副总回来,这种日子很快就要结束了。” 夏副总要乘坐下午六点的飞机回来,方圆最少得提前半小时以上到机场,以表示对老板的尊重。 小车班的老韩,人长的很忠厚,就是个结巴,跟他说话那纯粹是耳朵找虐,这也打消了方圆要跟他了解夏副总是何许人的念头。 不过他开车的技术倒是很出色,幸好开车这工作不用舌头。 六点整,从南方回来的某航班准时安全降落。 “方,方、方助理,飞、飞……” 老韩瞪大眼很费力的说到这儿时,方圆连忙替他说:“夏副总要出来了,咱们去那边等他。” 老韩这才如释重负般的点了点头,恭请方助理在前面走。 迎客的不锈钢栅栏那边,早就站满了来接客的人,有的手里还高举着牌子,上面写着某某某的名字。 方圆不好意思对老韩说他不认识那个啥的夏副总,所以只好跟他来这儿,跟他站在一起,眼角余光盯着他的脸色,准备等他脸上露出或谄媚,或殷勤的笑容时,才根据他的视线来确定谁是夏副总。 很快,本次航班的旅客从接机口鱼贯走了出来。 就在方圆关注老韩脸色时,有人站在了他左边。 本能的转头看了一眼,他就愣住了。 站在他身边的人,竟然是楚楠楠。 相比起那个下雨天,楚楠楠脸色更加憔悴了许多,少了平时那股子跋扈,多了些冷漠。 “楚警官,您怎么也来了?” 方圆敢保证,楚楠楠站在他身边,肯定看到了他,不过却假装没看到他的盯着前面,他只好主动打招呼。 唉,谁让方先生是个有礼貌的彬彬君子呢? “接人。” 楚楠楠依旧没有看他,淡淡的说。 “哦,真巧,我也接人,嘿嘿。” 方圆讪笑了两声。 他虽然隐隐猜出楚楠楠为什么脸色憔悴,可也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所以不需要有任何愧疚感的。 既然楚楠楠不愿意说话,方圆也没说什么的必要了,只好也看向前面。 当一个穿着白色风衣,脸上戴着大墨镜,下面却是黑丝长袜,亮银色镶钻细高跟鞋的现代都市女郎,拉着一个拉杆箱走出接机口时,方圆就看到老韩脸上,立即浮上了他猜到的神色。 嚓,这漂亮妞儿就是夏副总? 方圆有些惊讶。 “小韵,这边!” 旁边的楚楠楠,这时候举起右手,向那边打招呼也。 然后,方圆就看到那漂亮妞儿摘下了墨镜,脸上露出花儿般的笑容,向这边快步走了过来。 当老韩殷勤的把夏小韵的拉杆箱接过去时,方助理仍旧瞪着前面发呆。 心中却在大笑:嚯,嚯嚯,原来这妞儿就是夏副总! 认出夏小韵就是欠自己161.5块钱的女孩子后,方圆一下子全明白了:他打电话要债,为什么会是楚楠楠接电话,李圣为什么要罚他的钱,总部为什么要提拔他当总裁助理。 无非,就是在李圣被爆了脑袋后,她亲自赤膊上阵要收拾哥罢了。 为此,她更是不惜提拔自己当助理。 方圆想到应聘那一天,他曾经骂两个青年才俊沙比……搞了半天,他比人家更适合那称呼,尤其是刚来总部上班那天的表现。 唯一知道这件事的人,只有楚楠楠。 可这母老虎,却一直瞒着他。 方圆后悔了:那晚为什么没有把她给上了? 不过他最多觉得自己沙比,却不会在意夏小韵的打击:哥大风大浪见得多了,一个智商低于正常人的漂亮妞儿,能玩出什么花来? 好吧,你既然要玩,那咱就玩玩吧。 方先生想到这儿后,嘴角浮上了幸福的笑容,转身看向了夏小韵:以往的生活如此平淡,是该来点精彩了。 他在看向夏小韵时,后者也在看他,而且眼里明显带有嘲讽、愤怒甚至邪恶的神色。 方圆才不在乎,主动伸手:“夏副总,您好……” 夏小韵却迅速转身,挽着楚楠楠的胳膊走向了候机大厅门口。 从这一刻起,夏小韵对方圆的打击报复,正式开始。 楚楠楠在转身时看了方圆一眼,带着明显的歉意。 她早就知道夏小韵要对付方圆的计划,可却一直没有跟方圆说。 她觉得,她有理由帮着闺蜜狠狠收拾方圆,因为这家伙趁他最脆弱时夺走她的初吻后,竟然说是要玩玩! 方圆才不在意,双手抄在口袋中,悠然自得的跟着她们出了候机大厅。 “伯父身体还好吧?” 虽说这段时间内,几乎每天都会跟夏小韵打电话,也知道夏天问其实就是没什么大碍,不过楚楠楠现在还是得表示出应有的关心。 “我爸没事的,倒是你,脸色怎么这样难看?” 夏小韵黛眉微微的皱着,边走边打量着楚楠楠:“是不是身体哪儿不舒服?” “没什么,就是最近工作压力太大。” 楚楠楠可不想把银环蛇找她的事说出来,摇了摇头强笑道:“就为这,赵局还暂时把我从刑警队调到了档案室,让我清闲一段时间。” 楚楠楠说这句话,其实也是在告诉方圆。 果然,她在装作无意间回了下头时,看到方圆明显有松了口气的动作,心里却是一酸:假惺惺的,我用得着让你关心? “嗯,赵局对你真不错。这样吧,等有机会你告诉他,我们公司年底时,再捐助给你们分局一批办公设备,算是报答他对你的照顾。咯咯,别推辞了,咱们俩人谁跟谁呀。” 在夏小韵的咯咯娇笑声中,来到了停车场内。 老韩早就把她的行李箱放在后尾箱内了,更是给她拉开了后座车门。 “楠楠,咱们坐一辆车。” 夏小韵说:“老韩,你去开楚队那辆车。” 老韩早就知道楚楠楠是夏副总的闺蜜,所以也没说什么。 楚楠楠犹豫了下,把自己的车钥匙递给老韩,刚要去开前门,夏小韵却一把拉住她:“坐后面啊,我还有话要跟你说呢。那个谁谁谁,你去开车。你可别告诉我,你连车子也不会开!” 跟楚楠楠说话时,她脸上还带着笑。 可在说到后来时,却又冷冰冰的样子了。 唯有智商低下的才会这样,人家智商高的,越想收拾谁,脸上的笑容就会越可亲,就像哥这样--方圆微笑着点了点头,开门上了车。 车子平稳行驶,诚然是因为道路原因,不过也跟方圆车技有关。 可就这样,刚驶出飞机场没多久,正在后面跟楚楠楠说话的夏小韵,却忽然厉声质问道:“你这是要着急去投胎啊,开这么快!” 看了眼脉速表,还不到八十迈车。 方圆没吭声,稍稍降下车速,才跑了不到十分钟,夏小韵又没好气的说:“慢吞吞的像老牛,不知道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你以为,别人的时间像你的一样不值钱啊?” 老天爷可以作证,如果没有楚楠楠在旁边陪着的话,夏小韵决不会这样刁难方圆,这也是她为什么非要拉着楚警官同车的根本原因。 她是真怕方圆会翻脸。 有楚楠楠在就没事了,他敢毛病就立即停车,削死他! 只是她不知道,方圆一点都不在乎楚楠楠在不在。 不过方先生这会儿的心情格外好,任由夏小韵在随后短短五分钟内,就嫌快嫌慢的刁难了三次,他都没说什么,每次都是谦卑的笑笑,不吭声。 第30章:看看你家底有多厚 夏小韵是真心希望,她在刁难方圆时,这家伙能不耐烦。 那样一来,她就有办法让楚楠楠帮着她收拾这小子了。 只是有些让她失望的是,方圆现在早就没了俩人刚见面时的流气,谦恭的像个奴才那样,任由主子随便折腾,嫌快就慢,嫌慢就快点。 总之,方先生把奴才这个角色,给诠释的是淋漓尽致。 软柿子是好捏,不过总是捏起来却没啥反应的话,也就不怎么好玩了。 没骨气的东西,这次就先放过你吧,等回去后再收拾你! 又挑了几次毛病后,夏小韵也就懒得再搭理他了,这才安心跟楚楠楠说话。 夏小韵在刁难方圆时,楚楠楠始终没说什么。 正如夏小韵所想的那样,无论怎么样,楚楠楠都只能站在她这一边,哪怕也有些诧异方圆会这样乖顺。 眼看自己最痛恨的家伙,现在老实的好像一条哈巴狗那样不敢反抗,再加上父亲的身体没什么大碍,夏小韵心情好的不得了,就捡着在南方这些天的趣事跟楚楠楠说。 受闺蜜的好心情影响,楚楠楠脸上也慢慢有了笑容,低头小声跟她聊了起来。 方圆偶尔从后视镜内看了一眼,恰好发现楚楠楠正偷着看他。 俩人目光通过镜子一接触,她就飞快的低下了头。 从机场回总部,大约用时一个小时左右。 夏小韵开心下跟楚楠楠聊着天,也就忘记了时间,直到车子猛地蹦了一下时,才霍然想起是谁在开车,顿时大怒:“你怎么开车的你!” 吱嘎一声,方圆踩住了刹车,扭头看着他笑道:“对不起,夏副总,哥不伺候你了,再见了您呐。” 不等夏小韵反应过来,方圆就推门下了车。 楚楠楠向外看去,才发现不知不觉间,车子已经到了市里的老城区,怪不得车子会颠簸,原来这边的道路状况很一般。 夏小韵一呆:“你、你要走?” “废话,你以为哥还真那样贱,喜欢被你给刁难?” 方圆冷笑一声,用力关上车门转身就走。 “你给我站住。” 夏小韵说着推门下了车,快步追向方圆。 楚楠楠犹豫了下,也跟着下车跟了上去。 方圆才不理睬夏小韵的叫声,吹着口哨加快了脚步,很快就来到了他家所在的那条胡同内。 “我都说站住了,你、你怎么还走?” 夏小韵因为走得急,差点崴了脚,幸亏楚楠楠及时搀扶住了她,劝说道:“算了,看样子他是不想干了。” “哼哼,他想干不想干的,现在他说了不算哦。” 夏小韵得意的怪笑了一声,牵着楚楠楠的手也走进了胡同。 这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方圆还没有开门,毛驴就从虚掩的大门中钻了出来,扑在他身上伸舌头舔他的手。 毛驴既然在家,那么就证明林武也下班了。 看到毛驴后,夏小韵有些拘谨的站在了墙边,冲楚楠楠使了个眼色。 她害怕这条贱狗,可觉得好友肯定不会害怕。 楚楠楠还没有动作,方圆就转身看着她们,很认真的说:“家可是私人领地,谁要是敢乱闯的话,被狗咬了可活该。” 同样的话,方圆貌似曾经对林武说起过,而毛驴也马上按照大哥的意思,冲夏小韵俩人翻出獠牙,呜呜低声咆哮着要扑上来的样子。 吓得夏小韵赶紧躲在了楚楠楠身后。 楚楠楠看出夏小韵说啥也得找方圆麻烦,心中叹了口气,弯腰蹲身作势要拣板砖,吓得毛驴嗷的一声叫跑进了大门内,自然又会被大哥骂为蠢货了。 既然毛驴挡不住这俩妞儿,方圆也懒得再说什么,推门走了进去。 院子里,林武正在石桌前摆放碗筷, 看着灯光下的林武,方圆忽然有种温馨感,就像丈夫耕田回到家,看到妻子已经做好饭等着他那样——很可惜,林武只是个喜欢做家务的娘炮而已。 “回来了。” 看到方圆走进来后,林武笑着打了个招呼时,才看到楚楠楠俩人也跟着走了进来,眉梢微微皱了起来。 “今晚做什么好吃的了?” 方圆也没理睬站在院子里四处打量的俩妞儿,自顾自的洗手后坐在了石桌前。 林武今晚熬的小米粥,一盘酸辣土豆丝,一盘油爆辣椒,外加一盘海米拌黄瓜,菜肴饭香的香气很吸引人。 “我去泡茶。” 林武虽说搞不懂跟楚楠楠在一起的女孩子是谁,更看出方圆不怎么待见她们,可还是很有礼貌的要去泡茶。 “免了,咱家的茶太孬了,别脏了人家的嘴。” 方圆阻止了林武:“来,坐下,先吃饭。” 林武还没说什么,夏小韵却快步走过来,很理直气壮的坐在了凳子上,稍稍歪着下巴看着方圆,嘴角还带着很迷人的笑,也不说话。 任谁被这样一个美女瞪着看,也无法吃饭的。 “你是不是有病啊,夏副总?” 方圆把筷子一扔,瞪着夏小韵:“我惹不起你,我还躲不起你吗?找我家里来,算怎么回事?” 夏小韵可能也有些饿了,拿起林武摆好的筷子,夹起一撮土豆丝填进嘴里,细嚼慢咽下去后,才慢悠悠的说:“我来,是想看看你有多么深厚的家底。” “这话啥意思?” “没啥意思。” 夏小韵又吃了一口菜后,才招呼楚楠楠:“来,楠楠,快坐下吃饭,方助理家的菜还是可以的嘛——还有这位先生,你也别站着啊,大家一起吃。” 林武没吭声,只是看着方圆。 楚楠楠犹豫了下,还是坐在了夏小韵身边。 夏小韵马上对方圆说:“楚警官赏脸来你家吃饭,这是你的荣幸呀,还不赶紧去拿套餐具?” 方圆也正想看看夏小韵敢上门找麻烦是凭什么,就冲林武摆了下手。 林武马上就去厨房拿出了一副筷子,递给了楚楠楠。 那天下雨时,楚楠楠就认出林武是那天的锅盖头了,不过现在她没心情去想清楚他怎么会在方圆家里,说了声谢谢,就接过了筷子。 “来,先吃饭,吃饭后再说事儿。嗯,这辣椒很不错嘛,我喜欢。” 夏小韵吃了口辣椒,埋怨方圆:“方助理,你这人也太没礼貌了吧,怎么不为我们大家介绍一下?” “他叫林武,算是我的一个兄弟吧。” 方圆看着林武,说道:“这位呢是分局的楚警官,至于这位脸皮格外厚的女士,则是神通快递集团的千金大小姐,夏副总。” “林先生是吧?” 夏小韵扭头看着林武,热情的说道:“你做饭的手艺不错啊,有没有兴趣去我们集团餐厅工作?至于待遇好说,比不上星级酒店的大厨,但我可以保证你月薪在六千以上。” 林武做菜的手艺还算可以,不过比起神通快递集团餐厅那些有本的厨子来说,还是差了一个档次。 再说,他充其量也就是做些家常菜,夏小韵却拿六千的高薪来挖他,摆明了就是拆方圆的台。 如果是换成别人的话,听夏大小姐如此的求贤若渴,指不定会心动,毕竟方圆刚才也说了,林武只能算是他的一个兄弟。 林武却想都没想,就冷冷的说:“多谢夏副总好意,我没有给外人做饭吃的习惯。还有就是,我忘记提醒你了,因为方圆今早得罪了我,我今晚炒菜时,往里面吐了几口口水——你没有吃出特别的味道吗?” “呕……” 夏小韵马上就有了反胃的表现,赶紧抬手捂住了嘴。 楚楠楠却没有在意,淡淡的说:“如果炒菜吐口水还这样好吃的话,那我以后得试试了。” 林武当然没有做他说的那种恶心事,就是故意来恶心夏小韵的。 夏小韵明白了过来,气的银牙紧咬,看着哈哈大笑的方圆,恨恨的说:“蛇鼠一窝!” 虽然明白林武故意在恶心自己,可夏小韵还是没有了吃饭的胃口。 方圆冲林武挑了下大拇指,问道:“夏副总,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吧,别耽误我们吃饭。” 夏小韵冷下了脸:“你不能辞职。” “为啥?” “因为合同上说的明明白白,你要是单方面辞职的话,就得赔付神通快递集团一百万的违约金。” 说到这儿时,夏小韵再次高兴了起来,回头看了看四周,叹了口气说:“唉,我跟你进来,就是想看看你家底有多厚。结果很遗憾,就是把你这栋破房子给卖了,好像也不值一百万吧?”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方圆就已经跳起来冲进了屋子里。 当初跟神通快递签订用工合同时,方圆也曾经粗粗看了一下条款,不过当时只注意福利待遇啥的了,却没有关注别的,把其中一份带回家后,更没有细看。 直到夏小韵说出百万违约金后,方圆才明白遭到了算计:特么的,怪不得用工合同那么多纸张,原来她猜到我没心思去细看,让我悄无声息的就遭到了暗算! 方圆没猜错,这份用工合约可是夏小韵亲自费心思制订的,其中关于百万违约金的那一条最不起眼了,为了不让方圆发现,那一百万特意用汉字来书写。 当她接到李圣的电话后,就知道方圆总算落进了她的圈套。 在灯下看了老大会儿,才看到那一条后,方圆气的骂了一句,直接把合同撕了个粉碎,快步走到夏小韵面前,狠狠摔在了她脚下。 “哟,乱扔垃圾的习惯可不好,得改。” 夏小韵笑嘻嘻的说。 第31章:滚--出去! 让方圆看清楚用工合约中那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夏小韵坚持来他家的目的。 现在目的已经达到,方圆也如愿以偿的羞恼成怒,夏小韵自然没兴趣在这儿呆了,站起身对楚楠楠打了个招呼,俩人向门口走去。 临出门时,她又回头冲方圆笑了笑:“方助理,别忘记明天一早就去上班啊,你也算是公司高层领导了,要是迟到了可会引起不良影响,会被扣罚薪水的,请你务必要记住哦,再见,哈,哈哈。” 夏小韵毫无淑女风度的,仰天狂笑着走了。 林武把大门关上回到石桌前,叹了口气:“唉,你到底怎么得罪她了?” 方圆没说话,只是看着门口发呆。 林武弯腰蹲身拣起了那些碎纸:“你签约时,应该看清楚的。更不该因为愤怒撕毁合约……”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不撕毁,她就会罢手了?” “但最起码,我们能从合约中找出应对她的办法。再严谨的合约,也有漏洞存在的。” “嘿,看你好像很懂这些的样子。” “我哪懂了?就是这样一说。” 林武连忙否认,再抬起头来时,才发现方圆已经点上一颗烟,脸上带着悠然自得的样子,哪有半点恼羞成怒的意思? 他愣了下,问道:“怎么,你有对付她的办法了?” “一个自大狂妄的脑残患者罢了,有什么难对付的?哥刚才那样,就是为了哄她开心罢了。” 方圆冷笑道:“嘿嘿,跟我玩心眼,她还嫩了很多。” 林武看着他,很认真的说:“你现在的样子,特别像要害人的奸臣。” 方圆撇撇嘴,没有理他。 他又问:“能不能说说,你想怎么对付她?” “天机不可泄漏。” 方圆吐了个烟圈,慢悠悠的说:“不过我敢保证,咱们以后的好日子,就寄托在这脑残总裁身上了。别说她不许我走,就算是撵着我走,我也不走的。” 第二天早上,方圆准时出现在了他的助理办公室。 就像往常那样,他刚看了会报纸,房门被敲响了。 “进来。” 进来的是个女孩子,穿着一身黑色套装,二十岁出头,脸上戴着个黑框近视眼镜,谈不上漂亮,只能说是有些秀气,不过看他时的眼神,让方助理有些不舒服:“你谁?找我有事?” “我是集团秘书处的周倩,方助理,夏副总请您去办公室。” 周倩脸上带着虚伪的笑,不等方圆说什么,转身就走了。 “不就是一个小秘书嘛,有什么值得狂傲的?” 方圆有些纳闷,周倩为什么对他有敌意。 夏副总的办公室在走廊最东边,他倒是听李圣说起过,不过这几天一直没去那边。 走廊内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也不知道那个周倩去哪儿了。 夏副总办公室的房门虚掩着,她冷冰冰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张经理,我真的不明白,马上就是国人最重视的中秋节了,这正是快递行业的黄金时期。可为什么,你们青鸟市在上一周的业务量,会比上个月同期大幅度下了呢?” 一个带着明显卑微的男声响起:“夏、夏副总,六月份时我就像您汇报过了,来自南方的广通快递已经登陆本省,青鸟市就是他们的桥头堡,他们的到来,对我们那边的业务造成了很大冲击,我们……” “我不管这些客观原因,我只看结果!” 夏小韵打断了张经理的话:“本省可以说是神通快递的大本营,你在担任青鸟那边的大区域经理时,就该明白会早晚会遭到外来冲击,早点做好应付一切困难的准备!可事实证明,你做得很不到家。” 那个张经理又喃喃的说了句什么,方圆没有听清楚,心中一晒:嚯嚯,她在自家公司里还挺威风的嘛。 “童经理。” 夏小韵当然不知道方圆就在门外,训完张经理后,又拿起一份某市的业绩报告,在桌子上摔打了一下说:“我只想问你一句话。你在向总部上传这份周业绩报告时,有没有觉得脸红?” 童经理是个女性,再大两岁的话,估计就能做夏小韵的母亲了,可愣是被她给训的掉下了眼泪,只是喃喃的说:“对不起,夏副总,是我辜负了您对我的期望。” “你明白这个道理就行。” 夏小韵才没有因为童经理掉泪,就有些心软,反而皱眉说道:“童经理,我相信你应该听说过一句话,叫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同样,我神通快递也不相信眼泪。如果你要是觉得流泪可以让业务起色,那么你现在就可以回家了,我没必要拿着数十万的年薪,雇佣你来掉泪。” 童经理脸色一白,赶紧抬手擦干泪水,正要说什么时,却听到房门被人推开了。 她跟张经理是站在办公桌前的,听到房门声响后,本能的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 正在训斥下属的夏小韵,看到方圆门也不敲的就走进来,想都没想,抬手就指着门外,怒冲冲的说道:“出去!” 方圆倒是很听话,马上转身出了办公室,却抱着膀子倚在门口看着里面。 “你……” 夏小韵有心让方助理滚得远远的,可又担心这小子会当着自己属下的面,对自己说一些大不敬的话,只好摆摆手对童经理他们说:“你们走吧,回去后好好考虑一下,该怎么才能扭转当前的不利局面。” “是,是。” 张经理俩人顿时就松了口气,赶紧弯腰点头告辞。 童经理走出门时看了方圆一眼,眼神里带有了明显的感激神色:如果方圆不来的话,她还会被夏副总训的。 被一个比自己女儿大不了两岁的女孩子训哭了,她心里的确不好受。 童经理刚要出门,一只拿着纸巾的手却挡在了她面前。 她一愣,看向了方圆。 方圆微笑着说:“自我介绍一下,我姓方,叫方圆,夏副总的助理。童经理,我相信你一定能克服暂时的困难,最终能用优异的成绩来证明,你流泪那只是缓解当前压力的方式,而不是代表你无能。” 童经理从方助理的脸上,立马感受到了阳光般的温暖,信心大增,接过纸巾擦了擦脸颊,用力点头:“谢谢方助理,我一定不会让您、让夏副总失望的!” 走到电梯门口后,张经理回头看了眼办公室那边,低声问:“童经理,咱们集团什么时候来了个总裁助理?” “我也不知道,没收到文件。不过,小伙子的确不错。” 童经理说着,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纸巾,就是微微一楞:咦,方助理的纸巾花色,怎么跟我使用的一个模样? “没想到方助理一个大男人家的,还随身带着纸巾。” 夏小韵看着走进来的方圆,脸上带着明显的鄙夷神色:“看来,你早就意识到早晚都会有痛哭流涕的时候了。啧啧,可是我觉得,方助理的刚才自我介绍,怎么会有自我推销的嫌疑呢?” “随便你说什么,不过我是才不会用大吼大叫的方式,来提醒别人自己是副总。” 方圆更不会因为来到了副总办公室,就像童经理他们那样站在桌前,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二郎腿一翘,手里拿着香烟嘴角含笑的样子,比夏小韵更像老板。 夏小韵马上就沉下脸来:“谁让你坐下的,谁让你在办公室内吸烟的?” 方圆轻飘飘的说:“给我合同,你就不用心烦了。” 满腔的怒气,随着方圆这句话烟消云散,夏小韵笑了:“呵呵,想走?等着吧,游戏还没有开始呢!” 说她智商低下,她还不愿意,这不哥一句话,就争取了在她办公室内吸烟的资格。唉,我真得很为老夏担心,他苦苦创建的神通快递,有可能最终会姓方啊。 随手弹了下烟灰,方圆问:“夏副总,找我什么事啊?” “没什么大事,就是告诉你,以后上班要提前至少二十分钟,来我办公室打扫卫生,烧热水。” 夏小韵拿起一份文件,低头说道:“好了,你可以出去了。” 方圆没走,问道:“让我给你打扫卫生?夏副总,你有没有搞错,我是助理,不是秘书啊。这种琐事,你该让秘书来做才行,比方那个叫周倩的……” 夏小韵打断他的话:“方圆,你还真把自己当助理,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 “难道我不是助理?” “谁说助理不能帮老板打扫卫生了?” “嗯,也是。那么夏老板,除了办公室卫生之外,还要不要我负责你的个人卫生?比方,替你洗洗袜子,小罩啥的——哎哟,靠,谁家的老板动不动就拿东西砸人?” “滚——出去!” 夏小韵愤怒的叫声,把刚走到门口要来向她汇报工作的潘经理给吓了一跳,连忙停住了脚步,就看到一个年轻人狼狈的从办公室内跑了出来,肩膀上还有些白色污渍,应该是牛奶。 潘经理不认识年轻人是谁,不过却能从他惹夏副总大发雷霆中猜出,这不是个一般人。 不一般的人抬手擦脸时,才看到了潘经理,马上就露出微笑,伸出手:“你好,认识一下,我叫方圆,夏副总的特别助理。” 第32章:哥是总裁助理 方先生一直觉得,女人骨子里天生就有种脑残因子。 越漂亮,越狂傲的女人,症状就越明显。 就拿夏小韵来说吧,在短短一个上午的时间内,就七次打电话让他去办公室,要求他为她服务,内容无非是给她倒垃圾,给被她召见的下属满茶倒水啥的。 平时做啥都很麻利的方助理,只要一到了办公室内,就会变的笨手笨脚,据说是景德镇生产的茶杯,一上午就被打碎了五个—— 更是跟所有去办公室的人,自我介绍说是夏副总的特别助理,故意丢夏小韵脸的意图都这样明显了,她竟然不生气,反而有兴趣的样子。 这不是脑残,是什么? 只要不损害自己的利益,方先生倒不介意跟这个脑残患者,继续把游戏玩下去。 又到了午饭时间。 这次不等夏副总打电话叫,方助理就屁颠屁颠的跑去,请示要不要给她打饭。 夏小韵一口拒绝了:她可不敢保证,现在处处跟她对着干的方助理,会不会向她饭盒内吐口水——不能想,这种事想想就恶心,还是自己去餐厅用餐吧。 公司员工餐厅在三楼,空间面积很大,足可以容纳数百人,也是公司召开员工大会时的场所。 在穿着一身白色职业套裙,踩着细高跟皮皮凉鞋,好像女王那样款款走来的夏小韵出现后,所有职员都闪到了一旁,谦恭的低声问好。 夏副总却只是淡然的点着螓首,微笑都欠奉一个,始终保持着她冷傲总裁的完美形象。 其实她也不想这样。 不过她要不这样,只要流露出丝毫这个年龄段女孩的天真,就别想再震住公司内那些老油子了。 这样很累。 夏小韵承认。 不过更累的是,还有一个副总助理,在变着法的给她脸上抹黑。 “再给我舀上几块排骨。” 方圆端着手里的饭盒,对窗内那个卖饭的胖脑袋说。 胖脑袋皱眉,看了眼刷卡器,示意方圆再刷一次卡。 方圆却没这意思,盯着盆里的红烧排骨,拿手点化着:“这块,还有那块——哎,带肥肉的那块,都给我舀上!” “刷卡!” 胖脑袋不耐烦的说。 “刚才就刷过了,你没看到?” 方圆有些纳闷。 “去,去,闪一边去,别耽误后面的人打饭!” 胖脑袋懒得跟方圆解释,他刚才刷的那次卡,已经給他打上了,再想要的话,还得再刷一次。 “嚯嚯,我知道了。” 方圆冷笑一声:“我刚才刷的卡,就只能是饭盒里这些,对不对?” “闪开,下一个!” 胖脑袋真是烦死了方圆,要不是隔着窗户,依着他的暴躁脾气,肯定会把勺子直接砸这家伙脑袋上:什么人呀,唧唧歪歪的。 “都给哥等着,今天我不满意了,谁也别想吃排骨了!” 方圆肩膀向后一抗,把后面要挤过来的哥给抗到一边去了,拿手点着胖脑袋:“大脑袋,连续两天了,我都在观察你。女人来买排骨时,你一勺子最少也得五块,满满的两大勺。可我们爷们来买,你就一勺半,最多六块排骨。” 砰的一声,胖脑袋把勺子在不锈钢上一摔,瞪眼说:“我就这样卖饭!愿买就买,不愿买就滚蛋!” “尼玛,骂谁滚蛋呢?” 方圆端着饭盒的右手一抬,连汤带排骨的就从窗口飞了进去,泼在了胖脑袋脸上。 “啊!” 胖脑袋被烫的长声大叫,旁边买饭的员工,也都吓了一跳:靠,这哥是谁啊,脾气这么暴躁,竟然敢惹老夏。 胖脑袋老夏,可是老总夏天问老家的人,餐厅小炒班的班长,实权派人物,就连餐厅经理对他都得客客气气的。 让大家更惊诧的是,方圆并没有就此罢休,继续向大家展示他暴躁的一面,竟然从旁边侧门内冲了进去,举起手里的不锈钢饭盒,照着老夏的胖脑袋,咣的就是一下狠的。 正在擦脸的老夏,马上就翻白眼瘫倒在了地上。 一下子把老夏打了个半死,方圆还不算完,抬脚在他身上乱踢,边踢边骂:“草,哥早就看你不顺眼了!特么的你敢冲我呲牙,这是找死的节奏啊!知道哥是谁不?我可是夏副总的特别助理,草!” 本来,看到方圆凶神恶煞般的揍人后,其他员工还想过来阻拦一下,可听他自报身份后,马上就退缩了:啥,夏副总的特别助理?乖乖,这可是大神啊,可不敢惹。 “方圆,你还有完没完!?” 就在方圆狠踢老夏时,夏小韵来到了窗口前,拿饭盒在柜台上猛地砸了一下,俏脸被气的铁青。 她当然能看出,方圆是故意捣乱,给她脸上抹黑的,要不然穷叫唤他是副总的特别助理干啥? 听到前面乱成一团,急匆匆跑出来的餐厅王经理,看到夏副总也在场后,心中暗暗叫苦。 “没完!” 方圆又狠狠踢了老夏一脚后,这才拿起勺子,捡着肉多的排骨,给自己盛了满满一饭盒,嘴里还大声的骂着:“敢拿着总裁助理不当干部,真是狗眼看人低——夏副总,您也吃排骨啊,我给您盛上?想吃哪块,就吃哪块。” 夏小韵死死盯着方圆的双眸,几乎在喷火,银牙紧咬:“方圆,你太放肆了,敢恶意殴打员工,就不怕……” 方圆晃了下饭盒,打断了她的话:“怕啊,当然怕被你开除。可你倒是把我开除啊,怎么,舍不得?夏副总,我早就跟您说了,强扭的瓜不甜,咱们俩人不合适,您的未来老公,最起码得是那种彬彬有礼的君子,怎么可能是我这样野蛮人呢?夏副总,您就大人大量,高抬贵手放我走吧,行吧?” 这家伙在说什么? 他是我未来的老公? 夏小韵被气的快晕倒了,可依旧坚持着,咬牙说道:“想走,休想!” 方圆眼神黯淡了下来,声音有些沙哑的说:“小韵,我现在总算是明白了,你就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劫难,无论我怎么激怒你,你都不会放过我的。好吧,那我就认了。希望有一天,你能把我玩腻了后,能还我自由之身。” “混蛋,我早晚要杀了你!” 夏小韵嘶声尖叫一声后,正要再说什么时,才蓦然发现诺大的餐厅内,竟然没有一点点的动静,上百员工都泥胎雕像般的看着她,眼神很怪异。 可看着方圆的眼神中,却带着明显的同情。 表面冷傲的夏副总,原来是这样一个人啊? 为了追求人家方助理,指不定仗着有钱有势做了哪些龌龊事儿呢。 夏小韵就算用脚丫子想,也能猜到别人心中在想什么。 这一刻,她才猛然发觉,愤怒中掉进了方圆的圈套中。 她想辩解。 可是,该说什么呢? 总不能告诉大家,说是为了报复方圆的讹诈她两千块钱,才把他升为助理的吧? 谁信呀,以为大家是傻瓜么? “混蛋,你会后悔的,一定会。” 被气的全身都在打摆子的夏小韵,抬手指着方圆说出这句话后,猛地转身快步走向了餐厅门口。 直到她窈窕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后,现场气氛才一下子缓和了下来。 “您是餐厅领导吧?” 方圆端着饭盒,走到了被餐厅工作人员簇拥在中间的王经理面前,脸上带着诚恳的歉意:“很抱歉,我刚才鲁莽了一些,给您添麻烦了。哦,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方圆,是夏副总的特别助理。” “啊,方助理,您好,您好。” 王经理赶紧伸出双手,握住了方圆的手,用力摇晃着说:“这件事您没有错,错的我们餐厅。请您放心,我一定会对夏发财严加惩罚,跟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唉,还是算了,出来混的,都不容易啊。” 悲天悯人的叹了口气,方助理端着饭盒走出了门口,背影很是有些孤独,就连下手在饭盒内捞起一块排骨塞嘴里大嚼的动作,都显得那么沧桑。 短短一个中午的时间,一条消息就像以风的速度传遍了整个总部:总部那个方助理,是大小姐夏小韵苦苦追求的男人,很有可能在未来几年后,就成为神通快递实至名归的大老板。 夏小韵不用去打听,也能猜到今天中午这事,会成为总部几天内的特大新闻,员工们在饭后茶余,街头炕尾鼻息聊的热门话题。 她在父亲帮助下,历时两年才苦苦积攒出的威信,冷傲女总的气质,瞬间土崩瓦解。 这一切,都是那个混蛋故意整出来的。 他该挨千刀,遭雷劈! 脸色铁青的夏副总,拨通了楚楠楠的电话。 遇到特高兴,特苦闷的事儿时,夏小韵只能找唯一的闺蜜,把今天这事说了一遍,末了才恨恨的说:“楠楠,我一定要杀了方圆!” 夏小韵觉得,楚楠楠好像忽然变了一个人。 要是搁在以往,在自己说出这句话时,她肯定会像点了引信的炮仗那样,腾地跳起来,叫嚣着方圆是何许人,该怎么教训他,才能让夏大小姐满意等等。 可现在,她却在沉默了片刻,才用低沉的语气说:“小韵,劝你一句,别跟他玩下去了。” “不行!” 夏小韵一口拒绝后,才意识楚楠楠有些不对劲,连忙问:“楠楠,你是不是对他有些了解?” “啊,不,我不了解他,我就是觉得,没必要再跟他较真。” 楚楠楠解释说:“他就是一不要脸的痞子,你跟他斗,除了自降身份外,还能有什么好处?不就是当初一点小误会吗?小韵,想开些,没什么大不了的。好了,我还有事,先挂了。” “楠楠到底怎么了?” 夏小韵拿着手机,发了会呆,忽然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立即拿起桌上的固话,拨通内线后,才冷冷的说:“你来我办公室一趟。” 第33章:弄巧成拙 楚楠楠说的没错,夏小韵跟方圆之间,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无非是当初方圆帮了她一次,造成她的误会,跟她索要两千块钱的劳务费罢了。 两千块钱,也就是夏小韵买件衣服的钱。 至于为了一身衣服,跟方圆这样死磕? 当然了,如果楚楠楠知道,夏小韵曾经亲眼看到方助理,拿着她小内内的事儿,或许就不会这样说了。 夏小韵,也绝不会非得把方圆调到总部,来给挖陷阱收拾他。 只是方圆大闹餐厅让她丢大人后,夏小韵才猛然醒悟:本小姐可是富豪千金,实在没必要跟这种烂人死磕的,还是让他赶紧滚蛋吧。 远离方圆,得永生。 “小韵,你找我?” 方圆推门走了进来,说完最后一句话时,已经坐在了沙发上,双脚搁在茶几上,打了个恶心的饱嗝后,直接拿小手指抠牙齿。 夏小韵想吐,更懒得再指责他某些没礼貌,强压着火气装作镇定的冷声说道:“我的名字,也是你随便叫的?” 方圆很纳闷:“你取了名字,不就是被人叫的吗?” 夏小韵眼角跳了几下,知道要是跟这种烂人讨论这个问题,到天黑也别想讨论出个结果来,紧紧抿了下嘴角后,拿起桌子上的一叠合约,扔给了方圆。 “这是啥?” 方圆抬手接住了合约。 上面的,正是他跟神通快递签订的那份用工合约,下面还有三份解除合同。 方先生眨巴着眼睛,问道:“小韵,这是啥意思?” “在解除合约上签字后,你就可以滚了。” 夏小韵狠狠盯着他:“以后,都不要再让我看到你!” “赶我走?” 方圆笑了。 夏小韵也笑了,当然是冷笑:“你的目的达到了。” 方圆把合同放在了案几上,摇着头:“没。” 夏小韵双眸眯起:“没?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方圆轻飘飘的说:“我就是觉得,我就这样走了的话,对我好像很不公平。” “对你不公平?” 夏小韵冷笑连连:“哈,你不会是想再跟我要什么公平补偿吧?” “更正一下,不是公平补偿,是名誉损失费。” “名誉损失费?” 夏小韵呆了:“什么名誉损失费?” 方先生点上一颗烟,抬头看着天花板,淡淡的说:“本来,我是一个冰清玉洁的大好青年,有着让人向往的美好前途。可是现在,人人都知道我被你给霸占了,让我的名誉受到了极大损失……” “你去死吧!” 夏小韵终于忍不住了,随手抓起桌子上的手机,用尽全身力气砸了过去。 她真得快被气疯了:这个混蛋,得有多么不要脸,才能说出这番话? 还他被她霸占了! 堂堂的夏大小姐,就算要霸占某个青年才俊,貌似也不会霸占方圆的。 可是他——可是,今天中午之后,总部所有人就被这混蛋卑鄙的演技给骗过了,相信所有人,都在同情他吧? 所以,他才蹬着鼻子上脸,要什么名誉损失费! 啪的一声,方圆抬手接住了手机,怜惜的擦了擦屏幕时,手机已经不见了,手机卡却放在了案几上,嘴里还嘟囔着:“唉,我知道你心疼我使破手机,才送我个新的,可你也别这样没好气的啊,这要是扔坏了咋办,好几千吧?” 夏小韵全身都在哆嗦,牙齿也格格作响。 她想不通,真得想不通:明明是她給他挖坑,怎么最后跳进来的会是自己? 她坚信,如果不满足方先生的要求,她以后都别想在员工面前抬起头来,甚至连远在南方的父母声誉,也会因为她而蒙羞。 冷静,夏小韵,你一定要冷静! 夏小韵大张着嘴巴,接连深吸了三口气后,才强迫自己慢慢地冷静了下来。 方圆看着她,满脸都是真挚的关心:“你没事吧?脸色这样难看,要不要我陪你去看医生?” “不,不用,谢谢。” 这句话说出口后,夏小韵忽然觉得,自己修身养性的本事,无形中又上升了一个层次,要不然也不会说出谢谢这俩字。 方圆笑了,阳光般那样灿烂:“别客气,关心女朋友,本来就是男人的职责。” 痛苦的闭了下眼睛,夏小韵才忽略了这句话,缓缓的说道:“我给你名誉损失费,你要多少?” 方先生眼睛亮了起来,沉吟片刻才有些羞涩的说:“我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从来都不会像某些无素质的讹人——这样吧,你给五百万吧。” “五,五百万!?” 夏小韵觉得自己不会呼吸了。 “您觉得赔偿少了?” 方圆伸出大拇指,晃了下:“啧啧,不愧是有钱人啊,要是嫌少的话,那就换成英镑吧,其实美元也行,我可不是那种贪得无厌的。” “你为什么不去抢?” 本以为自己会暴走的夏小韵,说出这句话后,才发觉自己语气很平静。 方先生眼神里全是纯真的无辜:“抢劫,要犯法的。” “那,我要是不答应呢?” 夏小韵又问。 方先生淡然一笑:“没办法,那我只能继续呆在你身边受罪了。” “好,那你就做好受罪的准备吧,准备充分点。” 夏小韵的脸上,忽然露出了正常的笑容,站起身走到方圆面前,拿起案几上的合同,找出解约合同后直接撕碎,顺手扔在了废纸篓内:“以前我从来都不信,世界上会有自己找罪受的贱人。现在我信了。” 看着夏小韵,方先生隐隐觉得自己有些过了,连忙赔笑道:“嘿,这是咋说话呢——那个啥,您要是觉得五百万太多,那就三百、啊,不,一百万,好吧?” “一毛钱,我都不会给你的。” 夏小韵坐回自己椅子上,拿起了电话。 方圆马上就站起来:“行,算你狠,我不要名誉损失费了,给我解除合约,我马上就走,头也不回。” 夏小韵没理睬他,冲电话里说:“周倩,你现在就去超市,买至少五十个水杯。嗯,对,现在就去,先买五十个,不够的话,我会再通知你的。” 扣下电话后,夏小韵双手十指交叉,放在桌面上看着方圆笑道:“现在才想要啊?晚了。方助理,回去上班去吧啊,我得努力考虑一下,怎么着才能榨取出你的最大价值。” 方圆脸上的笑容消失:“夏小韵,你真想玩?” “你猜。” “你玩不起。” “我有钱,凭什么玩不起?” 夏小韵慢悠悠的说:“当然了,跟你玩儿,肯定是得冒着名誉受损的危险。” “你知道这个就行。” 方圆冷冷的说。 夏小韵耸耸肩,用上了敬语:“可是,我现在的名誉已经受损了啊?您老人家,还有搞臭我的办法?强那个啥了我?嚯嚯,也行,但您最好先把您那个叫林武的兄弟,叫毛驴的贱狗都转移走,免得受你连累。您可能不知道,我父母很疼我的,谁要是真敢伤害我,他们就算是拼了命,也要为我讨回公道的。” “你、你比我还不要脸!” 方圆忽然间无话可说了。 他小看了夏小韵,最起码小看了她的智商。 她不但不脑残,反而比太多人要聪明。 夏小韵笑吟吟的说:“这都是跟您学的嘛。好了,我要工作了。方助理,请回吧,不送。” 无话可说的方先生,抓起案几上的杯子,就狠狠砸在了地上。 “一个这样的水杯二十五,周倩说的,今天你总共打碎了六个,二六一十八,五六八十九,总共是二百六十九,四舍五入就是两百七,月底之前我会通知财务处,从您月薪内扣除的。” 夏小韵掰着手指头,仔细算一笔账后,又说:“您刚才也听到我怎么嘱咐周倩的了,会有大批杯子拿来,随便您砸。看在您是我‘男朋友’的面子上,我不收您运费——咦,您怎么走了?脚步还踉踉跄跄的,不会是快要死了吧?哈,哈哈!” 逃到走廊中的方助理,听到夏小韵的狂笑后,很想拿脑袋撞墙。 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墙皮是夏小韵的,脑袋却是自己的,碰坏了不合算。 “不就是玩吗?殴可,哥就陪你玩,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方助理深吸了几口气后,整理了一下脖子上的领带,快步走向自己办公室。 有两个来向夏小韵汇报工作的员工,老远看到他后,就站在了一旁,恭敬的打招呼:“方助理。” “好,去忙吧。” 方助理很有领导范的摆了摆手,走进了自己办公室内。 忽忽半个月过去了,方助理用他的实际行动,让全体员工都认清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也唯有他这样勤快的才俊,才能让夏副总那种天之骄女,不择手段的留下他。 什么打扫卫生,跑腿买东西,甚至给夏副总爱车洗澡这些琐事,都被他一个人承包了。 这哪是男朋友啊,完全是当老黄牛用啊。 唉,也就是他这样的人,才能适应得了夏副总的严厉,这要是换做别人,早就被累死了,天之骄女的男朋友,可不是这么难当的。 接近中午,客服小妹燕子看到方助理急匆匆的走出了总部大厅,走到了一辆破三轮车前,从一个人手中接过盒饭,就蹲在那儿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还有一条狗围着他转,尾巴好像要晃断。 方助理真可怜,忙的连去餐厅吃饭的时间都没有了。 燕子叹息着摇了摇头时,林武正愣愣的看着方圆:“有这么夸张?” “没办法,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 方圆吸了下鼻子:“那个女人够狠,连我下个月的薪水都扣完了。” 林武若有所思的问:“你会咽下这口气?” “当然不会。” “那你为什么不走?” “还不到时候。” 方圆低头看了眼毛驴,又抬头看了看林武。 林武一下子明白了:“因为我跟毛驴?” 第34章:即将凋零的牡丹花 林武以为,依着方圆的脾气,甘心接受夏小韵的剥削,很可能是因为受到了她的威胁。 比方他要是翻脸的话,她就会把林武、毛驴俩人怎么着,怎么着。 “伤害毛驴?呵呵,她敢。” 方圆不屑的笑了下时,眼中有寒芒闪过。 从毛驴跳起来替大哥挡住子弹的那一刻起,它就成了方圆不容伤害的逆鳞。 方圆或许能允许别人伤害他,但谁要是敢伤害毛驴——不管是谁,有多么牛叉又有多么可怜,他都会让那个人后悔终生。 林武明显察觉出了方圆眼中的寒意,自己眼神却闪烁了下:在他心里,我连毛驴都不如吗? 但很快,林武就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那是为什么?” 方圆随手把空饭盒扔在车厢内,问林武:“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开家快递公司?当然了,不一定是快递,别的业务也行。” 林武恍然大悟:“啊,我知道了,你甘心被她收拾,是你想跟她学一些公司管理的本事。” 方圆嘿嘿一笑:“说实话,夏脑残虽然人不咋样,不过的确算是商场奇才,人家可能还没有你大,在商场上的目光却是得让你高山仰止的——怎么样,我成语用的还不错吧?” 林武嘴角微微一撇,问道:“你觉得,你能从这儿学到你想要的?” “差不多吧,要不然你以为我是受虐狂啊?” 方圆此前,从没有过要开公司的打算,觉得就这样平淡的过下去了。 可见识到夏小韵在公司内的威风后,他又觉得当个正儿八经的老板也不错,这才专心跟人家学商场上那些东西。 至于夏小韵变着花的刁难他,权当是交学费了。 只要他觉得时候到了,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夏弱智又岂能留得住他? “那你还想学多久?” “最多,也就是到春节,年后,咱们就开公司。” “你有本钱?” “千金散尽还复来。” 方圆看了眼自己的双手,说:“好了,我得回去了,晚了夏脑残又得发脾气了。对了,晚上炖个老母鸡给我补补,我最近身子虚的要命。” “等等。” 林武叫住了他。 “还有什么事?” 方圆转身问道。 犹豫了下,林武才说:“今早我去‘梦柳公馆’派件,无意中看到了那位楚警官。” 楚楠楠,夏小韵俩人合租的房子(其实夏小韵有自己的别墅,只是一个人太单,所以才跟楚楠楠合租房子的),就在梦柳公馆。 方圆也没在意:“她就住在那儿,看到她有什么稀奇的?” “她好像变了一个人。” “哈,不会是变成男的了吧?” “不是。” 林武摇了摇头,说:“她憔悴的比那次去咱家还要厉害十倍,眼睛里也没有生气,好像随时都会倒下那样。” 方圆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她那样,跟咱什么关系?” “还记得你磨练我,下雨那天在候车亭下的那次吗?” 林武垂下眼帘说:“我能看得出,她对你有那方面的意思。所以我才觉得,你该去关心……” “搞什么呀搞?” 方圆抬手打断他的话,嗤笑一声说:“切,你哪只眼睛看她对我有意思了?你一大老爷么的,还挺八卦。行了,赶紧去干活吧,晚上别忘了给我炖个老母鸡。” 方圆进了电梯内后,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足足半个多月了,他都没看到过楚楠楠,甚至都已经忘记了她。 不过方圆却能猜得出,她当前正处于极度危险中——这也是让方圆不解的地方,依着他对那些人的理解,他们早就该对楚楠楠动手了。 而且楚楠楠,也肯定早就发现了这种苗头,所以才会迅速憔悴:不管是谁,哪怕是当警察的,时刻面临着死亡时,时间稍久,精神也会崩溃的。 至于楚楠楠白天躲在警局档案室,晚上躲在家里——方圆不觉得,她这样就能躲过那些人的追杀。 可是,她现在为什么还好好的呢? 想到这儿时,方圆猛地发现:他竟然不在乎楚楠楠的生死。 难道,我该在乎吗? 我跟她之间,好像除了亲了两次小嘴外,就没啥了吧? 电梯已经停住了,门缓缓的打开,方圆却站在里面没出来,脸色木木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个人的包袱越重,责任就越大,危险、脆弱程度就会增加。 方圆很清楚这个道理,也看到过许多这样的悲剧,所以他要想过平淡的日子,就不能在彻底变为普通人之前,跟哪个女人产生感情。 但眼睁睁的看着楚楠楠香消玉损,就对了? 那个笨小女警诚然傻了些,可貌似也很有女人味啊,嘴巴的味道很甜。 想到品尝楚楠楠初吻的滋味,方先生脸上露出会心的独特笑容时,就听人问道:“有想什么馊主意呢?笑容这样猥琐。” 方圆眼珠子动了一下,才发现一身白色ol套裙的夏小韵就站在电梯门口,冷冷的看着他,连忙堆起卑微的笑容:“夏副总,您这是要去哪儿?” “我要出去一趟,你开车。” 夏小韵迈步走进了电梯内。 “我给你开车?” 方圆问:“不是每次都是老韩开车吗?” “老韩有事请假——让你跟着出去就跟着出去,啰嗦什么?” 夏小韵凤眼一瞪,方圆赶紧说:“好,好,我跟你出去,欧克?” “质疑老总的命令,两百。” 就在方助理感觉不好时,夏小韵已经拿出新买的手机,翻开记事本,郑重其事的记上了两百。 看着她手里的手机,方圆嘴皮子不住的哆嗦。 “哼哼,是不是想抢过去,把这些罚款记录都删除了啊?晚了。” 夏小韵得意的用手指点了点自己脑门,说:“我已经都记在这儿了。从你担任总裁助理那一天开始到现在,你总共已经被扣罚了一万七千四。啧啧,已经算是预支你十一月份的工资了。” “唉。” 叹了口气,夏小韵继续鼓动毒舌:“你说你,整天忙上忙下的,一分钱挣不到还不说,还得倒贴,还活个什么劲儿啊?如果我是你的话,我早就一头撞死拉倒了。” 方圆没说话,只是卑微的笑: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出来电梯后,夏小韵就拿捏出了大老板的嘴脸,对客服小妹的问好声是充耳不闻。 经过半个月的时间,方助理已经用他出色表现,为夏副总重新找回了属于她的威信。 当然了,员工们肯定以为她是个野蛮女友。 但这有什么呢? 等她把方先生送进局子里去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有谁还会记得这可怜的男友? 夏小韵上车后,方圆问道:“去哪儿?” “梦柳公馆。” 说出地址名字后,夏小韵眼神黯淡了下来。 这段时间内,因为忙着中秋节,她每天下班都很晚。 一般回家后,楚楠楠就已经睡下了,所以俩人也没时间聊天。 就在一周前,她母亲从南方回家了,她也回家陪母亲,离开了梦柳公馆。 她离开之前,曾经见过楚楠楠一面。 楚楠楠憔悴的厉害,眼窝都深陷了下去,夏小韵劝她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她就是不去。 夏小韵知道她很倔强,说不去就不去,也就没有再勉强她,只希望过段时间她自己就能调整好心态。 可是今天中午,分局赵局长却给她打电话,说让她劝劝楚楠楠去医院检查一下(给她特批了几天假期)。 赵局长在电话中没有说太多,但夏小韵能从他沉重的语气中听出,楚楠楠当前的情况很不妙,这才决定去那边看看。 听说她要去梦柳公馆后,方圆就知道她为什么要去了。 “在这儿等。” 夏小韵下车前,淡淡的说了一句,快步走进了公寓楼。 方圆也下了车,倚在车头点上一颗烟,很随意的走到公寓楼单元门口旁边,看向了广告栏,这上面贴着租房、卖房的各种信息,当然也有别的。 半小时后,夏小韵挽着一个穿着米色风衣的女孩子,从公寓内走了出来。 方圆只看了一眼,就被吓了一跳:这还是楚楠楠吗? 尽管林武已经提前告诉他说,楚楠楠最近憔悴的很厉害了。 可在看到她后,方圆才知道林武那些话,远远无法形容她此时的样子。 好像就在昨天,楚楠楠还是那样的英姿勃发,小身段丰盈的让人心痒,尤其是那双眸子,亮晶晶的总能让人联想到寒冬黑夜中那颗最亮的星。 可是现在,她却萎靡不堪,就像初冬野外的一颗牡丹花,枝叶凋零,那双眸子更像一口干涸的泉。 夏小韵心疼的厉害,眼圈发红,不住的小声自责没有照顾好她。 方圆在看到楚楠楠时,她当然也看到了他。 不过,她的眼神没有一丝波动,甚至连停留一下的意思都没有,就轻飘飘的扫过,落在了远处的天空中。 “她家里人呢,为什么不来照顾她?” 等她们走进后,方圆皱眉问夏小韵。 “她老家的东北的,很远,不方便过来。” 夏小韵犹豫了下,回答了她的问题。 方圆伸手,抓住了楚楠楠的手腕。 夏小韵张嘴刚要训斥他,却又把话咽了下去。 她看到,方圆正在给楚楠楠把脉。 这小子会医术? 夏小韵有些纳闷。 几分钟后,方圆松开了楚楠楠,说:“不用送她去医院的。” “你会医术?” 夏小韵问出了想问的话。 “稍微会一点,她的脉搏很微弱,但跳动很均匀,这说明身体本身没什么大碍,当前她这样糟糕,可能是——” 方圆刚说到这儿,就被夏小韵蛮横的打断:“什么可能不可能的?仗着有点蒙古大夫的本事就说不用去医院,你这是在害人。快,开车,慢了小心扣你薪水!” 第35章:我快要死了 医院就像火葬场那样,好像永远都是那么忙。 夏小韵在唐王有着相当强的人脉,来医院看病根本不用排号的,只是她想趁此机会多陪陪闺蜜,也就没有打电话找熟人,挂号后就坐在走廊椅子上,跟楚楠楠小声说着什么。 方圆很知趣的站在旁边,倚在墙上双手抄在口袋中,目光不断在来往小护士的腿子上扫来扫去,悠然自得的样子,让偶尔看到他的夏小韵很生气,如果这是在公司内,肯定又会找借口扣罚他薪水了。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前面等着看专家的队伍还很长,看来要想等到楚楠楠,估计得快下班的时候了。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很有种‘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惬意,正琢磨着出去吸烟颗烟时,却看到夏小韵拿出了电话,接听后黛眉很快就皱起,惊讶的小声问了句什么。 方圆竖起耳朵想听听,夏小韵却扣掉了电话,跟楚楠楠悄声说了几句什么。 感受到来自闺蜜的关怀后,楚楠楠这会儿精神好了很多,眼神也灵动了,这更加证明了方圆的判断。 只是她始终没看方先生一眼,这未免有些绝情。 “好,你赶紧去吧,我其实没事的。” 听完夏小韵的话后,楚楠楠点了点头,催促她去忙。 本打算好好陪陪楚楠楠的夏小韵,脸上带有愧疚神色,快步走向门口:“方圆,你跟我来一趟。” 方圆很乖,跟她走出了门诊大厅。 “我要回家一趟,你陪楠楠在这儿看病。” 夏小韵来到门口后,转身冲方圆说。 “夏副总,出啥事了,让你连楚警官也顾不得了?” 方圆关心的问了句,心想:你家要是失火就好了。 “出啥事你不用管,只要陪着楠楠看医生,再把她安全送回家就好了,我会把车子给你留下。” 夏小韵把车钥匙递给方圆:“记住,要照顾好她,如果出点什么意外,你就等着死吧。” “小的还很想长命百岁,舍不得死--请领导放心,我保证完成任务!” 就像个傻缺那样,也不管周围人很多,方圆啪的一个立正,给夏小韵打了个敬礼。 “痴呆。” 夏小韵不屑的吐出这两个字后,转身就走,却不知道方圆也在心中骂她脑残。 “脑、夏副总,请稍等。” 方圆追上了她。 “还有什么事?” 夏小韵不耐烦的问。 方圆没说话,抬起右手,拇指跟食指搓了几下。 夏小韵皱眉:“哑巴了?什么意思?” “马嫩,哦,就是钱的意思。” 方圆笑嘻嘻的说:“夏副总,看病得花钱吧?我觉得,楚警官不像是带钱的样子。” 来医院看病,你可以不带良心,但你必须得带钱,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事。 “切,我会不给你留钱?” 夏小韵这才想到自己心急之下,忘记留钱了,晒笑着从钱包内拿出一叠现金:“钱不够的话,再给我电话。记住,你花的每一分钱,我都要看到报销单据。” 方助理眨巴了下眼睛,问答:“如果是去上公厕呢--夏副总,您请走,我憋着就是了,决不会乱花一分钱!” “想死的话,就趁早吱声!” 恶狠狠扔下这句话后,夏小韵转身踩着小皮鞋,嘎嘣嘎嘣的快步去了。 “我好想死啊,你来杀了我啊?” 冲夏小韵背影无声的喊了一句后,方助理不屑的朝旁边吐了口吐沫,转身要走进门诊大厅内时,却被一个戴着红袖章的中年妇女给拦住了:“随地吐痰,二十。” 方圆愣了下,问道:“有发票吗?” 中年妇女冷冷的说:“要发票,五十。” “那好,再来一百块钱的。” 方圆又冲她脚下吐了两口痰。 夏小韵说了,只要有发票,无论怎么消费都可以的,钱不够再打电话跟她要。 方圆走到楚楠楠身边时,她正盯着对面走廊的墙根发呆。 “你不用陪我,我自己可以的。” 楚楠楠慢慢的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目光很淡,带着漠然。 “夏副总说了,让我毋须要照顾好你。” 方圆坐在了她身边,挑起二郎腿晃着脚尖:“不过我觉得,你没病。” 楚楠楠没说话,又低下了头。 方圆想了想,才说:“你这种状态,就是精神压力过大的缘故。不过我很奇怪,依着你坚强的神经素质,你不该变成这样。” 楚楠楠淡淡的问:“那我该变成什么样子?” 通常,当一个花样年华女孩子忽然迅速憔悴时,基本会是因为两个原因。 第一就是工作、家庭压力比较大,大到无法承受了。 第二,则是感情上出现了问题。 楚楠楠当前一个人在唐王工作,自个儿吃饱了全家人不饿,所以谈不上家庭,至于工作--相信她在警校时,就已经接受过工作压力的特殊训练了。 感情,方圆觉得某个人(其实就是在说他自己)还没有这么大的魅力,能让神经大条的楚警官,对他朝思暮想、食不知味。 方圆用委婉的语气,把这条简单分析了一遍后,问道:“我说的对不对?” 楚楠楠依旧待理不理的样子,淡淡说:“你说对了,那又怎么样?反正我看病,又不会花你的钱。” “没病来医院看病,无论是花谁的钱,其实都是一种浪费,很可耻的。” 方圆又开始耍嘴皮子,她却站起来向门口走去,尽管脚步有些虚浮,走的却很快。 “楚警官,你要去哪儿?” 方圆赶紧追了上去。 “我又没病,为什么要在这儿等?” 楚楠楠头也不回的说。 “你这是故意让我难看吧?” 方圆有些恼怒了。 楚楠楠停步转身,看着他:“我怎么就让你难看了?” 方圆愤愤的说:“夏副总在时,你不走。哦,夏副总委托我留下来陪你看病了,你却要走,这不是故意给她提供打击报复我的机会?” 楚楠楠笑了,冷笑:“呵呵,你不想我走,是想找机会贪污小韵给你留下的钱吧?别狡辩,你刚才故意往地下吐痰被罚款时,我看到了。更看到你给了那个女人一百,她给你开了三张收据。” “这日子真没法过了。” 方圆语塞,尴尬的笑了笑:“其实我现在的处境很可怜……” 楚楠楠打断他的话:“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忽然甘心受小韵剥削,不过我却能猜出,你这样做肯定有阴谋。你这种人,永远也不会跟‘可怜’这个词搭上边的。” “把我说的那样坚强,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方圆倒是没想到,好久不见的楚楠楠,竟然能看穿他忍气吞声是有所图,讪笑了声才认真的说:“楚警官,你要是还相信我的话,能不能跟我说说,你到底是遇到什么难题了?或许,我能帮你。” “这可是你说的。” 听楚楠楠说出这句话后,方圆心中有了种落进圈套的感觉:这母老虎,应该早就等我说这句话吧? “不过,你也知道我这人比较现实,没有好处的奉献,我基本都不怎么做的。” 方圆抢在楚楠楠说话之前,快速说道:“当然了,我是不会讹你的,反正夏副总有钱花不了,你只要帮我拿到一点点好处,我就心满意足了。” “她给你留下了多少钱?” “一万多吧,我没数。” “你打算贪污多少钱?” “最少也得三成、五六七八成吧?反正你也知道,医院就是个无底洞,随便做个检查就得成百上千的花。” 看出楚楠楠有配合的意思后,方圆赶紧说:“楚警官,我觉得依着你的人脉,在医院绝对有熟人。找熟人开几个票据,应该没问题吧?哎,楚警官,请留步,你要是觉得八成太多了,那七成,五成,三成总可以了吧?还不满意啊,那我分你一半,欧克?” “我姐妹百忙之中抽时间来给我看病,你却蛊惑我跟你一起联手贪墨她的钱,你觉得我能做出这种事来吗?” 楚楠楠走到夏小韵留下的车前,走的急了些,体力明显不支,说话有些喘。 “你说的好像有道理。” 方圆闷闷的点了点头。 既然无法说服楚楠楠,那么就代表着方先生不能贪墨夏小韵的钱了。 这让他有些无精打采,给她开门后自己上了车:“你想去哪儿?夏副总说了,今天我就是你的人了,时间随你支配。咱能不能去酒吧?我可是很久时间没有去了。” “你又在盘算在酒吧喝一杯,能昧下多少吧?” 楚楠楠一眼就看穿了方先生提议去酒吧的意图。 方圆很是有些抓狂:不知道男人喜欢的,都是那种笨女人? “去野外吧。” “野外有什么可消费的地方?” “那边的空气清新些。” “清新空气又不花钱。” 方圆嘟囔着,只好启动了车子。 没有利益的刺激,方先生开车速度也慢了很多,一路上还打哈欠流泪的,更是懒得跟楚楠楠说话。 不过,他总是在不经意间看一眼后视镜。 楚楠楠也没说话,就坐在副驾驶上,侧脸看着外面,目光平静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个多小时后,方圆把车子停在了路边,指着不远处的一座小山包:“那边怎么样?有山有水的,最能适合调节心情。” 小山包左边,有一个占地面积七八亩地的鱼塘,一艘小船在岸边,随着水面波微微摇晃,山包下还有一片小树林,风一吹来哗啦啦的响。 楚楠楠对这地方很满意,在方圆无偿的帮助下,用了足有一刻钟才登上了小山包。 站在最高处,眼前豁然开朗,心中的些许郁闷好像也被风给吹走了。 楚楠楠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展开双臂,任由风吹起她的发梢。 学泰坦尼克号吗? 要不要我站在背后,搂着她小蛮腰装那个死鬼杰克? 就在方先生无聊的想到这儿时,就听楚楠楠缓缓的说:“我想,我快要死了。” 第36章:方圆的三个条件 在看到楚楠楠‘勇毙’银环蛇的报道后,方圆就知道她要麻烦了。 银环蛇在做案时都是独身,背后却有着一个相当高效的团队,来为他负责制订行动、撤退等计划,这就好比一个勤奋的男人背后,总会有个好吃懒做的婆娘那样。 那些人,绝不会任由银环蛇就这样白白死去,肯定会找楚楠楠报复。 而楚楠楠,也肯定知道这一点,所以精神压力大也很正常,毕竟时刻要担心被暗算,寝食难安后迅速憔悴是在所难免的。 至于她为什么能安然活到现在--方先生只能觉得那些人还没有找到刺杀她的好机会,所以在这一路上,总是从后视镜内观察,有没有追踪者。 他选择这个视野开阔的小山包,也是为了方便看到远处的人。 听她说她要死了后,方圆想都没想,就说:“哟,楚警官,你可别吓唬我,我这人很胆小的。好好的,说什么死啊活啊的?” “方圆。” 楚楠楠睁开眼,看着他。 方圆吸了下鼻子:“有话说话,别搞得这样正式。” 楚楠楠坐在了一块石头上,双手抱膝:“你该知道我现在面临着什么压力。” 方圆毫不客气,淡淡的说:“这都是你自找的。” 楚楠楠没有在意方圆的态度,继续说:“可你还该知道,如果我的压力要是来自银环蛇,我不会有现在这样的状态。” “这管我什么事?” 方圆蹲了下来,顺手揪了一根草,叼在嘴里很无赖的样子。 好言好语的跟他说话,他却总是带答不理的,楚楠楠有些气恼,霍地站了起来,转身就走。 不过走了两步,却又重新走回来坐下了。 方圆就像没看到那样,一直盯着远处。 “你信不信鬼神?” 重新坐下的楚楠楠,沉默了很久后,才忽然问出了这个问题。 方圆很干脆的说:“不信。” “我也不信。” 楚楠楠眼角突突的跳了几下,声音中也带有了颤音:“可是,自从银环蛇死后,已经有好几个晚上了……” 此时已经是下午四点了,明晃晃的太阳还挂在天上,可劲儿的散发着热量,让方先生有些昏昏欲睡,不过楚楠楠接下来说出的话,却让他再也没有了丝毫困意。 她说的这些,完全推倒了方圆本来的猜想,极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不过他却一直没说话,脸上也仍旧带着不关他事的懒散,甚至在楚楠楠说完后,盯着他看了足有三分钟后,他才好像恍然醒悟:“哦,说完了啊?” “你--一点都不关心我,对不对?” 楚楠楠紧紧咬了下嘴唇,低声问道。 方圆笑了:“我倒是想啊,可我得有那资本啊,咱们……” 楚楠楠打断了他的话:“我知道,你就是想跟我玩玩罢了。可不管怎么说,咱们还勉强算是朋友,对不对?” 方圆皱眉,疑惑的问道:“咱们算是朋友吗?” “不算?” “要是算的话,你为什么能眼睁睁看着你闺蜜难为我?” “我--” 楚楠楠无话可说。 “好了,走吧,这地方没啥好玩的,这么热。” 方圆站了起来。 楚楠楠依旧坐在那儿,抬头看着他:“我想请你帮我。” “我很怕死的。” 方圆认真的回答。 “不是无偿,算是雇佣。” “多少钱?” 提到钱后,方先生的态度就变了。 他是很怕死,不过却很信奉‘人为财死’的原则:只要能挣钱,怕死不是问题。 楚楠楠从风衣口袋中,拿出一张银行卡。 方圆接了过来,反正看了几眼:“密码是多少?” “六个零,里面有三十万。” 楚楠楠说:“这是我击毙银环蛇后得到的奖金,都在这里面。三十万,能不能请到你帮我?” “你真要雇佣我?” “这些钱够吗?” “想听实话,还是假话?” “实话。” “不够。” 方圆淡淡的说。 楚楠楠咬了下嘴唇,低声问:“差多少?” 方圆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装起银行卡说:“只要你能答应我三个条件,这三十万就勉强够了。” “说,只要我能做到的。” 楚楠楠在说出这句话时,心里还是很苦涩的。 她怕这小子会提出玩玩的要求,用她的清白。 如果是放在平时,她就算去死,也不会答应的。 可是现在,她就算去死,也想搞清楚某些诡异的事儿。 她更知道,当前能帮她的除了方圆之外,就再也没有谁了。 这是一种来自本能上的信任,没有道理,就像当初她在听方圆说要捏死银环蛇,就像捏死一只蚂蚁时,没觉得他是在吹牛那样。 “第一,帮我尽可能贪墨夏小韵给我留下的钱。” 方圆提出了他的第一个条件。 楚楠楠愣了,下意识的问道:“我都给你三十万了,你还在意她那点钱?” 方圆笑了:“嘿嘿,蚊子再小,也是肉。” 楚楠楠犹豫了下:“好吧,我答应你。我认识中心医院的院长,相信他会卖我面子的。” 啪地打了个响指,方圆说出了第二个条件:“第二,晚上我要跟你一起睡,直到搞清楚怎么回事为止。但为了保险起见,你不能让夏小韵回梦柳公馆。” 果然是这样。 楚楠楠的脸色白了下,艰难的点头:“好,我答应你。” “第三个条件呢,就是我帮你解决问题后,咱们之间就两不相欠了,以后不要没事就缠着我,更不许向别人说出我的某些事情。” 方圆满脸的无所谓,笑吟吟的说:“这个条件也很简单,对不对?” 楚楠楠看着方圆,眼神中带着极为复杂的神色,很久后才哑声说:“是,很简单--我答应你全部的条件。” 楚警官一直觉得,她虽然没有夏小韵那样漂亮,可却有着其他女孩子没有的野性美,甚至比夏小韵还要吸引男人。 可是一向自信的她,在方圆眼里,却只像个玩物,这极大伤害了她的自尊心。 如果不是因为要搞清楚那件快要让她发疯的事,她真愿意去死,也不会答应方圆的要求。 “哦,对了,夏副总怎么急匆匆的走了?扔下重病的闺蜜,这可不是朋友所为。” 方圆忽然想到了夏小韵。 楚楠楠看着天边的流云,冷冷的说:“这也算是个条件吗?” “不算。” 方圆很干脆的说:“就是好奇。你可以回答,也可以不回答。” 楚楠楠沉默了片刻,才说:“伯母(夏小韵的母亲)今早外出回家后,发现家里被盗了。” “嚯嚯,偷富翁的家,果然有眼力。” 搞清楚夏小韵急匆匆离开,原来是为了这个后,方先生没啥兴趣了。 楚楠楠看着他,忽然问道:“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一般来说,别人问我问题,都得交咨询费的,不过看在咱们是主顾的面子上,这次我可以为你免费。” 方圆很大度的回答。 楚楠楠问道:“你眼里,就只有钱吗?” 方圆笑了:“怎么,你觉得我的金钱观有问题?” “没有,我就是觉得,有一天你要是死了,不会有谁为你哭泣。” “我死之后,哪管他洪水滔天?” 拍了拍手,方圆笑道:“好了,一切搞定,接下来我们该去干正事了。” 方先生所说的正事,无非就是让楚楠楠帮着他,尽可能昧下夏小韵給他留下的钱,回到市区后再请他大吃一顿。 等方先生打着饱嗝,手里拎着几个小包走出饭馆时,天才刚擦黑。 为了消化食,方圆让楚楠楠把车子开走了,他自己步行回了家。 林武也是刚下班,正在洗脸准备做饭。 看到大哥进门后,毛驴高兴的跑过来,围着他手里的包不断的转。 “今晚不用做饭了,我请你们吃大餐。” 冲林武晃了晃手里的包,方圆放在了石桌上。 林武走过来:“今天这是怎么了?发财了?” “一点小财,微不足道。” 方圆得意的拿出一张银行卡,扔在石桌上,显摆着:“这里面有三十万,密码六个蛋,就交给你保管了,俭省节约点花,我还想用这些钱在春节过后开公司呢。” “三十万?” 林武吃了一惊。 方圆很享受他的样子。 “你怎么搞来这么多钱的?” “区区小事,不足挂齿。反正不是抢来的,更不是偷来的。” 方圆摆了摆手,正要继续显摆时,却忽然问道:“如果我告诉你,我这是陪女人睡觉得来的,你会不会更加吃惊?” 林武愣了下,接着把卡扔在了桌子上,冷冷的说:“不会,但我会感觉恶心。” “草,我说的话你也信。咦,你现在的样子,还真像是娘--咳,那个啥,你觉得我是那种人吗?” 方圆冷笑:“哼哼,最少得三百万,我才会考虑一下。” 林武这才看出,方圆是在跟她开玩笑,脸色缓和了很多:“你把卡交给我,就不怕我拿着跑了?” 方圆毫不在意的说:“哥刚才说啥来着?区区三十万,我还真没看在眼里的。” “切,你就吹吧,也不知道是谁,中午时还为了十块钱的午餐费给我打电话。” 林武撇撇嘴,拿起了卡:“既然你想开公司,那我现在就帮你物色行业--哦,对了,你觉得开药店怎么样?” “现在卖药那可是一本万利,不过好像不好开吧?雄事太多,可不是你想开就开的。再说了,咱们这点钱,也不够开药店的。我觉得吧,倒不如先卖包子,那个本小利薄,先积攒点从商经验,再慢慢往大里玩。” 方圆从包里拿出一只烤鸭,放在了毛驴的盆子里:“哦,对了,这几天晚上,我可能有事外出,你睡你的就行。” “你要去做什么?” 林武问道。 “刚才不就说了吗?要去陪女人睡觉。” 方圆打了个哈欠,站起身走向堂屋:“先养足精神,才能让客户满意。” 第37章:开心的事 楚楠楠回到家里后,就给夏小韵打了电话,询问丢什么东西了没有。 夏小韵随口说了句不要紧,就开始关心她的病情。 楚楠楠自然会按照方先生所教的那些说,并说会把钱还她。 这点钱,夏小韵自然不放在眼里,只说以后可能得在家陪母亲,还邀请楚楠楠去夏家别墅住,也好就近照顾她。 姐妹感情再深,可要是去夏家住,那就是等于寄人篱下,楚楠楠可不想玩这没意思的事,委婉拒绝后,俩人又聊了老一阵,才扣掉了电话,坐在阳台椅子上,望着外面的夜空发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楚楠楠精神不济想闭眼时,就听到背后有人说:“困了吧?困了就睡觉。” 她霍然回头,就看到了方圆。 “抱歉啊,我敲门来着,你没听到,就自己进来了。” 今晚换上一身灰色运动装的方圆,看起来比白天穿西装时的形象,利索了很多。 “没事。” 对方圆能自己开门进来,楚楠楠没觉得有啥奇怪,毕竟她也会拿铁丝开门的。 站起来看着他,缓缓问道:“还需要我洗澡吗?” “我先去洗。” 一直躲在卧室死角的方圆,看了眼窗帘。 楚楠楠没说话,把窗帘拉了下来。 方圆洗澡很快,快到楚楠楠刚从衣柜中找出自己的睡衣,他就从洗澡间内走了出来,却依旧贴在墙根:这样,他的身影就不会映在窗帘上了。 “你喜欢这件睡衣吗?” 楚楠楠举起了手里衣服,说:“这是我托小韵从法国带来的,以前从没有穿过。” 睡衣是黑色的,轻纱材质,款式新颖还绣着暗花,单看衣服就能让引起男人某方面的冲动,更别说穿在女孩子身上了。 今晚,既然是楚楠楠的第一次,无论她是什么心情,都想努力让自己更迷人些。 “随你了,我对女人穿什么没啥研究。” 看了眼睡衣,方圆笑了笑擦着墙根走进了卧室。 “那就穿这件吧。” 反正既然已经做出决定了,楚楠楠也没必要在乎什么,看当着方圆的面,把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很干净。 方圆坐在卧室角落上的坐垫上,一双眼睛好像猫头鹰那样闪闪发光,贪婪的盯着她身体,能听到他的呼吸声变粗了。 楚楠楠最近憔悴的虽然很厉害,不过身材却依旧那样傲人,该翘的地方翘,该凹的地方凹,尤其是在她抬手拢了下发丝的动作,使她身躯呈现出了更加迷人的s形。 冲角落中的方圆淡淡笑了下,楚楠楠赤脚款款走进了洗澡间内。 女孩子就算再没心情,在洗澡时也会比男人慢好多。 足足半小时后,真空穿着一身黑色睡袍,显得肌肤更加白腻的楚楠楠,才走进了卧室内。 卧室内的壁灯,依旧散发着柔和的光芒,方圆却不见了。 楚楠楠一楞,转身刚要去别的房间去找他时,却听方圆的声音响起:“上床,睡你的觉。” 她这才看到,外面客厅门后的挂衣架,已经被拿进了卧室内东北墙角上,方圆就倚在后面角落里,不过却被她挂在上面的那件米色风衣给挡住了。 楚楠楠瞪大眼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她真的搞不懂,方圆看似很随意的往墙角一坐,怎么可以给人一种他彻底融入卧室环境的真实错觉? 如果他在说话时,没有冲楚楠楠晃手,她也不一定会发现。 好像知道楚楠楠心里在想什么,方圆开始显摆:“你在警校时,没有受过怎么利用周遭环境来掩藏自己的训练?比方,仅仅是利用光线,就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楚楠楠在警校时,当然受过这方面的训练。 可她发誓,就算警校的教官今晚在这儿,也休想做出方圆伪装的效果。 他就是一条变色龙,只是拿了个衣架,在壁灯灯泡某个点上,点上了一点她的口红,遮住向墙角直射的光,就让他变的无迹可寻。 “赶紧上炕去睡觉,你总是木头桩子似的拄在这儿,会暴露我的存在。” 方圆有些不耐烦。 楚楠楠赶紧走到炕前,就像往常那样爬上去,拉过一条毛毯盖在腰间,侧身面对着墙,能感觉到心跳的厉害。 就算她再豁出去,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可当某件事来临时,还是会紧张。 在下一刻,就会有个男人躺在她身边,温柔或者粗暴的掀开毛毯——她甚至要按照他的要求,做出某些配合。 他会怎么对我? 我听说,很多男人在那方面会有变态心理,他会不会也那样? 他……他怎么还不上来呢? 觉得手心都出汗的楚楠楠,脑子稍微清醒了下时,才发现方圆好像一直都没有上炕,忍不住的低声问道:“你、你还没有上来?” 在楚楠楠胡思乱想的这段时间内,也不知道干嘛的方先生说话了,声音中带着明显的嘲讽:“陪女人睡觉,并不一定非得跟她躺在一个床上,做那种负距离的事儿才叫睡觉。” “什么?” 楚楠楠一呆,接着明白了,人家方圆,压根就没打算跟她做点什么。 那种龌龊事儿,都是她自己想当然的。 方圆,就是只想陪她在一个房间里睡觉罢了。 这让她有些窝火,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羞恼:“那你刚才还……” “刚我怎么了?”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我没有让你做什么,是你自己说要这样那样的。你是这儿的主人,更是我的雇主,你爱做什么,我除了赞同外,我管得着吗我?” 楚楠楠无话可说了,因为方圆说的没错,从今天下午时,就没说要要把她给占有了,都是她自己那样以为的。 不过这家伙很不要脸,难道不知道‘睡觉’这个词,对女孩子来说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 还有就是,他刚才进屋在她要脱衣服之前,为什么不解释清楚? 他看光了她,却一点不用承情,还让楚警官自己越想越觉得自己丢人——这得多么卑鄙的人,才能做出这种事? 偏偏,楚楠楠实在无法反驳,更不敢随意撒泼,无论吃了多大的亏,她都得自己忍下去,最多恨恨的瞪他一眼,然后用毛毯把自己整个人都包了起来。 话说,真得没脸见人啊。 尤其是相当刚才自己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时,竟然故意显摆了女性的魅力动作,在那个家伙眼中,肯定就是可笑的搔首弄姿了——楚楠楠很想用毛毯把自己憋死,可仅仅过了几分钟,她就偷偷把脑袋钻了出来。 方圆不说话时,这么静悄悄的屋子里,甚至连他的呼吸声都听不到。 可楚楠楠却能明显感觉到,那个家伙的一双贼眼,正在盯着她,甚至都能看清她心里在想什么,让她有了种红果果躺在他面前的彷徨。 “如果睡不着,就可劲儿去想以往那些开心事。” 方圆的声音,又从角落中传来。 开心事? 我有什么开心事啊? 楚楠楠纷乱的思维,随着方圆这句话的指引,有了一个明确的目标,努力去想自己的开心事。 她老家在东北的山村内,都市人恐怕做梦也想不到那边的环境有多么艰苦吧? 楚楠楠是家里老大,下面有三个妹妹,一个小弟——国策在越贫困的地区,就越没什么执行力度,这是事实。 孩子多,没什么收入,日子过的紧巴巴,这也是事实。 幸亏楚楠楠从小学习就特别好(要想不像堂姐那样十七岁就已经结婚生孩子,就必须走出那片大山,好好学习是唯一的出入),父母还算是个开明的人,咬牙愣是把她攻读到了警校。 总是想方设法勒索楚楠楠的方某人不知道,她是靠勤工俭学上完的警校,参加工作后更是只给自己留下可怜的生活费,其它钱都寄给家里。 幸亏她的运气不错,偶然机会帮了夏小韵一个忙,并成为了闺蜜——任何人有一个小富婆的闺蜜,都能受到某些照顾的。 楚楠楠努力去想找一些让自己开心的事。 可她想来想去,除了想到父亲那张沧桑的脸,弟妹每次看到她回家都会扑过来找好东西吃的样子,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开心的事了。 可能我的人生中,注定就不会有什么开心事,要不然也不会摊上这么多的破事。 胡思乱想着,楚楠楠伸手关上了壁灯,呼吸声慢慢平静了下来。 今晚是下弦月。 凌晨两点钟左右时,银白色的月光,从窗帘最上方的条缝隙中洒了进来,落在床前。 床前明月光,真的好像霜,尤其是一条线状时,撒在楚楠楠那双塑料小拖鞋上,把上面的几朵蓝色印花照的很清楚,却又平添了一丝诡异。 月光,绣花鞋,貌似永恒的静止,这绝对是拍鬼片的最佳场景。 尤其是当卧室的房门,悄无声息的自己打开之后。 楚楠楠翻了个身,醒了过来。 最起码,她觉得自己醒了,要不然,她决不会再次看到,那个让她迅速憔悴下去的东西。 那是个什么东西呢? 只有不到一米高的高度。 应该是个侏儒吧? 走路还摇摇晃晃的,很慢。 壁灯不知道怎么就亮了,所以才能让楚楠楠看到这个侏儒。 看到他的脸。 那是一张笑脸。 一般来说,人们是喜欢笑脸的。 可此时出现在楚楠楠眼前的这张笑脸,却让她感受不到一丝丝的喜庆,只会让她从骨子里往外冒冷气:那弯弯的眼睛,那弯弯的嘴巴,却总是固定在一个角度上。 笑脸越来越近,已经来到了炕前,贴近了楚楠楠。 她很想爬起来,或者大吼一声,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更别说动一下了,只能愣愣的看着看着那双眼睛。 慢慢地,这张笑脸变成了母亲的脸,耳边传来她沧桑的声音:“小卿——” “啊!” 楚楠楠好像发出了一声尖叫,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38章:灾难是谁? 砰的一声,一个黑影树上掉了下来,重重摔在了地上,嘴里发出一声吱的尖叫。 尖叫声带着疼痛,更多的却是恐惧。 不到一米高的黑影,从地上翻了个滚,爬起来就向小公园门口蹿去,背后却传来一个声音:“站住。” 声音不高,也不严厉,可这个黑影就像被按了暂停键那样,再也不敢动一下,只是在那儿瑟瑟发抖。 凌晨两点多的公园附近,别说是人了,就连鬼影子也没一个,路灯昏黄的灯光洒在地上,显得那个黑影更加的孤单。 让黑影站住的声音主人,并没有出现,就像喊了一声就走了。 黑影在原地待了片刻,身子慢慢停止了颤抖,试着抬起了脚。 “放下。” 声音再次响起,却是从公园门口不远处的树荫下传来,跟刚才那个声音完全不同,有些尖细。 黑影马上就放下抬起的脚,嘴里吱吱的叫了两声,很是刺耳。 一个人影从树林中走了出来。 这条人影,也是穿着黑色的衣服,比不敢动的黑影要高一些,最起码走路比较稳。 等这个人走过来后,那个有着一张笑脸的黑影,才马上伏在了地上,迅速藏在了他身后,紧紧抱着他的腿,嗓子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压抑声。 这个人没有管笑脸,只是看着小路对面的绿化带,恭声说道:“您来了。” 有风吹过树梢的声音,树叶哗啦啦作响,却没谁从那边走过来。 “您还在吗?” 这个人等了一会儿,提高声音再次问了一句。 笑脸从他两条腿的腿缝中钻了出来,一双圆溜溜的眼睛闪着荧光,也向那边看去。 还是没人出来,甚至连风都停止了。 “您既来了,为什么又要走呢?” 这个人微微仰起脸时,昏黄的路灯洒在了他脸上。 是个年约五六十岁的小老头,尖嘴猴腮,满脸的褶子,身子瘦小,比他脚边的猴子大不了多少。 “为什么,不给我一个见见您,报答您恩情的机会呢?” 小老头喃喃的说着,满脸落寞的转身,目光就是一凝。 一个人,就站在他刚才站立的那丛树荫下。 那个人的眼睛在树影中闪了一下,淡淡的说:“钱猴王,你是越老越贪了。你藏在衣领中的那七颗血钻,就是在南非掀起腥风血雨的北斗七星吧?” 叫钱猴王的小老头,瞳孔骤然一缩! 他表面上去穿的很寒碜,可在他的后背衣领内,却藏有七颗血钻,名为北斗七星。 北斗七星去年夏天刚刚被开采出来,就在南非掀起了腥风血雨,至少有两百个以上的人,为了争夺它们而丧命。 听说有国际大收藏家,为得到它们开出了高达三千万英镑的高价。 最后落在了钱猴王手中。 北斗七星有多么贵重,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钱猴王敢肯定除了自己之外,所有知道他接触过北斗七星的人,都已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鬼,是无法告诉任何人,这七颗血钻藏在他衣领内的。 可对面这个人却知道了。 这只能证明,钱猴王在冲着对面说话、等待时,那个人曾经悄悄的来过他背后,并用他无法想象的手段,找到了北斗七星。 他没有发现,藏在他背后的猴子,也没有发现。 钱猴王瞳孔骤然一缩时,下意识的抬手去摸后衣领子。 手指刚碰到衣领,却又放了下来:那个人要想偷他的东西,他能保得住吗? 更何况,北斗七星本来就是钱猴王拿来献给他的。 “不用看,我没有拿。” 那个人又说话了。 钱猴王却飞快的拿出了那七颗血钻,双手捧在了掌心。 昏黄的灯光,一下子好像亮了很多,血钻在灯光照耀下,反射出璀璨的光泽,足够吸引世间任何人的贪婪,包括钱猴王的猴子。 站在树影下的那个人,目光却始终平静的就像水。 “这些,本来就是给您的,还请您收下。” 钱猴王慢慢躬身,把双手捧在了笑脸猴子面前。 猴子脸上画着脸谱,左耳后面还有微弱的红点闪过--这应该是个远程无线传声器之类的,再加上它右耳后那个能散发出某种烟雾的小机关,足够让楚楠楠进入梦魇,联想到她的母亲。 猴子很怕那个人,犹豫了下才拿过血钻,弯腰低头快步走到了树影那个人面前,乖乖的跪在了地上,两只爪子举过头顶,嘴里轻轻的吱叫了一声。 那个人从猴爪中拿起一颗,只看了一眼,就随手扔在了猴爪中,没有哪怕是丁点的留恋,好像不知道他放下的是四百万英镑那样,只是由衷赞叹道:“果然是好东西,贵在七颗大小、色泽、纯净度相差无几。三千万英镑,还是便宜了些。” 看到这个人只是称赞,却没有要收起的意思,钱猴王眼里闪过明显的失望,再次躬身说道:“还请您收下。” “你知道我不会收下的。” 那个人淡淡的说:“当初我就说了,我救你儿子只是无意中碰到了,就算他不是你儿子,我还会那样做的。所以你不用为此感激我。” 钱猴王,身为十二星君中的佼佼者,在国际道上闯出了诺大的名头,纵横江湖数十年,绝对是那种让国际刑警头疼的厉害人物。 历经数年的调查,各国衙门确定钱猴王是无亲无故的独行大盗,却不知道他还有个儿子,就在美国生活。 四年前,钱猴王的儿子被当地某黑暗组织瞄上,绑架了他,在拿到满意的赎金后,却失信的要撕票。 恰好,那个人救了他。 钱猴王总想报答他的恩情,这么多年来却一直没有机会--因为他从没有见过那个人的本来面目。 但钱猴王相信,总有一天会碰到那个人。 就为报答他的恩情,钱猴王才想方设法的拿到了北斗七星。 可是现在,那个人却懒得多看一眼,仿佛猴子爪中的血钻,只是七颗石头罢了。 这让钱猴王很彷徨,颤声说:“您,您为什么不收下我的谢意呢?” 那个人看着他的眼神有些冷:“钱猴王,你身上只有北斗七星?” 钱猴王艰难的咽了口吐沫,说:“北斗七星,是我一个人的真心--当然,还有一些别人的东西。” “那些人都是谁?” 那个人问道。 钱猴王如实回答:“我们十二星君之外,还有一些人。” “什么样的灾难,能让平时相互厮杀的十二星君联手,还无法抗衡?” 那个人来了兴趣。 如果十二星君没有遇到躲不过去的灾难,他们不会联手,更不会由钱猴王出面,来找他寻求帮助。 钱猴王嘴唇抽了几下后,才喃喃的说:“不知道。” “不知道?” 那个人笑了。 笑声很低,却很清朗,很动听:“连灾难从哪儿来都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这样害怕?” “因为我们的亲人。” 钱猴王满嘴都是苦涩。 灾难绑架了十二星君的亲人,威胁他们做件事。 能够把十二星君也吃的死死的,会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 那个人越来越有兴趣:“灾难要挟你们做什么?” “这就是最让我们害怕的事。” 钱猴王苦笑一声:“如果灾难明说让我们做什么,凭着我们十二星君的联手,做不到的事情还不多。可是偏偏……唉。” 钱猴王叹了口气时,那个人说话了:“偏偏,绑架你们亲人的灾难,到现在为止,却没有让你们做任何事。所以,你们想请我出去帮你们。” 亲人被人绑架后,最怕的不是绑匪索要什么,而是保持绝对的沉默,那样才是最让人心慌,害怕的。 钱猴王如实回答:“是,除了您之外,我们想不到还有谁能帮我们。” “银环蛇呢?” 那个人问道:“他也跟你们一样,被灾难支配?” 钱猴王回答说:“是的,但我们跟他从没有任何交往。我们找上那个女警,也只是利用他的死,用您所熟悉的方式,引您出来。” “呵呵,怪不得她到现在还活着。” 那个人晒笑了一声:“我知道了,利用你们来找到我,其实这才是灾难的目的。” 钱猴王有些茫然的问道:“什么目的?” “你们利用银环蛇之死,装神弄鬼的让女警精神几近崩溃,最终成功逼出了我,希望我能帮你们。” 那个人慢悠悠的说:“就在你们觉得成功了时,却不知道这才是灾难正想要的结果。” 钱猴王恍然大悟的样子:“啊,灾难的最终目的,其实就是您!” “所以我很奇怪,灾难既然有你们,那么还有什么做不到的事,非得让我出马呢?” 那个人说着,抬脚轻轻踢了猴子一脚。 猴子如释重负,转身飞快的跑到了钱猴王身前,纵身一跃趴在了他背后。 “我……不知道。” 钱猴王挪开了目光。 那个人没有再说话,钱猴王也赶紧闭上了嘴。 很静,又起风了,催动树叶,能听到露水滴落的声音。 远处,传来火车的一声鸣叫,打破了此时的死寂。 那个人说话了:“钱猴王,你走吧,我是不会淌这次浑水的。” 钱猴王不甘心的说:“可是,在银环蛇死了后,您就已经被卷了进来。” “那是我的事,跟你们无关--” 那个人说到这儿时,忽然明白了什么,低声厉喝:“钱猴王,你敢骗我!?” 钱猴王的脸色,猛地苍白,下意识的转身要跑,却又停住脚步,低头哑声问道:“对、对不起,我不能主动把她说出来,要不然我们的亲人,就会死。” 那个人没说话,只是死死盯着他。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钱猴王才慢慢地抬起头,却发现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您还在吗?” 钱猴王才小声问道。 没人回答,看来他真得走了。 钱猴王这才长长的松了口气,抬手擦了擦脸上的冷汗。 第39章:作价三十万 楚楠楠缓缓睁开了眼。 眼神茫然中带着惊悸,哪怕是早上刚一睁眼,她也无法忘记那骇人的一幕。 她盯着天花板,眼睛很久都没有动一下,好像一转头就能看到那个诡异的笑脸,幸亏这时候晨光已经映照在了窗帘上,天亮了。 不管凌晨出现的那个骇人笑脸,是梦境中的幻觉,还是真实存在的,但在天亮后都会不见了,只给楚楠楠留下无法承担的精神压力。 昔日那么英姿飒爽的楚警官,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憔悴成这样,这已经是她很要强了,要是换成别的女人,肯定早就疯了。 我什么时候才能被折磨的疯掉? 楚楠楠眼眸中浮现出浓浓的痛苦时,却听到了一阵呼噜声传来。 其实呼噜声一直都在响,只是她刚才沉浸在那个可怕的笑脸中没有注意到罢了。 猛地,在她全身神经蓦然绷紧时,本能的翻身坐起,看向了卧室东北角。 卧室的东北角,放着个挂衣架,上面挂着她那件米色风衣,一双腿子从风衣后面伸了出来。 这是谁的腿? 怎么会在我的卧室中? 楚楠楠张嘴,刚要发出一声女人本能的尖叫声,脑海中却又忽地闪过一个名字:方圆。 一下子,她想到了早就该想到的事:就在昨天下午,她给了方圆三十万,并答应了他三个条件,才‘雇佣’他来为自己解决问题。 问题,并没有因为方圆的到来被解决,楚楠楠昨晚还是被吓昏了过去,可今早醒来后,方先生却在那儿呼呼大睡。 难道他没有看到那个诡异的笑脸? 还睡得这样香。 我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不是让他跑来我卧室呼呼大睡的。 不知道怎么回事,楚楠楠很生气,甚至忘记了那个笑脸,忽地掀起毛毯跳下了炕,全然不顾现在就穿着一身黑色轻纱睡衣,赤脚快步走到挂衣架前,抬脚就踢向他的下巴:姑奶奶花那么大价钱请你来护驾,可还是被吓了个半死,你有什么脸在这儿睡觉? 啪的一声,楚楠楠的右脚即将踢在他下巴上时,明明睡得很香、嘴角都流出哈喇子来的方先生,却忽然抬手,精准的抓住了她脚腕。 “猪蹄吗,这么臭。” 方圆睁开了眼,看着手中这只秀气白腻的小脚,满脸的不解。 右脚被抓住后,楚楠楠心中吃惊,本能的向高处抬脚时,却听那家伙忽然哇的一声叫:“哇,走光了啊,好羞人!” 楚楠楠这才意识到,她是真空穿睡衣的,现在脚被抬起,她最为隐秘的部位,恰好被坐在地上的方圆看了个清楚。 “混蛋!” 楚楠楠的脸攸地涨红,猛地挣开他的手,正要做下一个动作时,就听方圆叫道:“靠,昨晚又不是没看过,有什么值得生气的?” 就像被人用棍子狠狠砸了脑袋一下那样,楚楠楠呆住了:是啊,昨晚俺可是守着他脱掉衣服的。该看的,不该看的,都已经被他看光了,现在再被看,又有什么值得生气的? 趁着楚楠楠发呆,方圆一骨碌从挂衣架后钻了出来,站在炕前展开双臂伸了个大大的懒腰,高声朗诵:“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楚警官,早上好。” “早上好。” 楚楠楠木然的回了一句,转身看着他:“昨晚,你就在这儿睡了一个晚上?” “是啊,虽然屁股下面还垫着个沙发垫子,不过总不如在炕上睡觉舒服啊。” 抬手打了个哈欠后,方圆精神好了许多,顺势坐在炕沿上,一双清澈的眼睛在楚楠楠身上扫落扫去:“楚警官,昨晚睡得还好吧?” 楚楠楠已经懒得再掩盖自己身子了,只是瞪着他:“昨晚,你都看到了什么?” “没看到什么啊?” 方圆满脸莫名其妙的样子。 “没看到什么?” 楚楠楠向前走了一步,俊俏的脸庞有些狰狞,很吓人的样子。 “啊,看到了,我想起来了,看到了!” 方圆可能被楚楠楠的样子给吓着了,连忙改口。 “快说,看到什么了?” 楚楠楠赶紧问道。 “我看到什么了?” 方先生微微歪着下巴,一副回忆的样子:“我看到高山,平原,芳草,高山上还镶嵌着两枚红宝石,这些东西组合在了一起,组成了一具完美的身——” 在方圆说什么高山平原时,楚楠楠还是愣了下。 但当他说到红宝石时,她就猛地明白了:这家伙,在形容她的身子。 无与伦比的愤怒,让楚楠楠尖叫一声,猛地纵身扑了过来,双手十指张开,一副不掐死他绝不罢休的样子。 她快疯了。 不,是已经疯了! 她付出全部的代价,请方圆来,就是为了被他轻薄,玩耍的? 方圆及时一个翻滚,楚楠楠重重砸在了他身边炕上,就像母大虫那样嘴里咆哮着,翻身跃起时,方圆已经兔子般的窜出了卧室,咣的一声把房门关上了。 砰的一声大响,楚楠楠在踹门,还伴随着她凄苦的叫声:“你个混蛋开门,让我杀了你!” “要不然说女人基本都是脑残体呢,明明嘴里喊着要杀某某某,却让人家给她开门提供方便,以为男人像她那样蠢?真是没救了。” 方圆右手紧抓着门把,又打了个哈欠,才喃喃的说:“踹吧,反正又不是我家门——这时候发怒,是最好的调节心理办法。哥讨厌这种治疗方式。” 当一个人的精神出现问题,总会莫名其妙联想到死,对什么都无所谓(楚楠楠就是这样)时,想办法让她暴怒一场,就能起到明显的调理效果。 暴怒虽然伤身,可怒火却同样能把身体里那些阴晦都烧干净,对尽快恢复健康心态,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这也是方圆故意激怒楚楠楠的原因。 幸亏门板是那种实木门,要是那种三合板的,楚楠楠早就破笼而出,才不会在里面咆哮着让方圆开门。 砰、砰砰! 明明这种坚固的实木门板,不是楚楠楠用肩膀撞开的,而且门板是向外开的,她的猛撞起不到任何作用,可她还是疯了般的狠撞,方圆都有些担心她肩膀会撞破一层皮。 几分钟后,撞门声慢慢地停止了。 方圆觉得,应该有哭泣声传来——女人在受到羞辱狂怒过后,不都该流眼泪的吗? 不过他没听到哭泣声,只能听到楚楠楠拉风箱似的喘气声。 喘气声也逐渐平息,却还是没有哭泣声响起。 “这小泼妇的心理素质,愣是要的。” 方圆由衷的赞了一个后,才松开门把走进了洗手间内。 等他解决完个人卫生,又凑在水龙头上喝了口凉水,用手指头刷完牙,开门走出来时,楚楠楠已经坐在了客厅沙发上,脸色很平静,看不出一点点发狂的样子。 更没有方圆最担心的消沉。 她的样子还是那样憔悴,眼睛却亮了很多。 这就表明方圆的方法起到了效果,紧缠着她的那些消极东西,都被怒火燃烧殆尽,她身上已经有了明显的生机出现。 擦了擦嘴巴,方圆问道:“怎么样,感觉好多了没有?” “好多了。” 楚楠楠怀里抱着个沙发垫子,看着方圆:“你是故意激怒我,为了我好。” “你还不算是太傻。” 方圆夸了她一句。 楚楠楠没理睬他的夸奖,问道:“能告诉我,昨晚你看到了什么?” “无论我看到什么,这都不重要了。” 方圆走到她对面沙发上坐了下来,笑道:“重要的是,你付出的那些代价,并没有白白的付出。从今晚开始,就不会有任何邪魅东西来打搅你了。这一点,我可以我的人品来保证。” “你有人品?” “楚警官,你这是在侮辱我!” “我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楚楠楠相信方圆没撒谎,他说没事了,肯定就会没事了,但她还是想知道他昨晚看到了什么,又是怎么处理的。 这也是人之常情,更何况她又是好奇心很重的女人。 方圆没说话,伸出了右手。 楚楠楠有些不解:“什么?” “钱。” “什么钱?” “想知道为什么,没有三十万,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方圆很认真的回答。 楚楠楠咬牙:“你怎么不去死?” “这是个愚蠢的问题,我拒绝回答。” 方圆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目光扫过楚楠楠睡衣领口内,有些可惜的咽了口吐沫。 楚楠楠立马把沙发垫子挡在了胸前,但接着就放了下来,眼神闪烁的仰视着他:“我陪你睡觉,作价三十万。” 她很惊讶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句话。 更惊讶的是,她在说出这句话时,没有丁点难为情的样子,就像她给小贩两块钱,人家给她一杯豆浆那样自然。 方圆倒是愣了一下,接着转身就走向门口:“当我是傻瓜吗?三十万,我可以找三十个比你温柔一百倍的女孩子。” “你要去哪儿?” 楚楠楠脸好像红了下,也跟着站了起来。 方圆叹了口气:“上班。再不走就要迟到了,你那个变态闺蜜会扣我薪水的。唉,上班狗伤不起啊。” “等等,我有件事要告诉你。” “啥事?没有附加条件吧?如果有的话,那我就不听了。” “小韵——要对付你。” 楚楠楠说出这句话后,垂下了眼帘。 她觉得,出卖闺蜜是行为很可耻。 方圆嗤笑一声:“切,这算啥事?整个神通快递总部的人都知道。” “不是的,她给你挖了个陷阱,准备把你送到大狱里蹲几年!” 楚楠楠连忙把夏小韵跟她说过的那些,说了一遍。 “给我使美人计?嚯嚯,我喜欢。” 方圆怪笑了两声,上下打量着楚楠楠:“你跟我说这些,不是担心我被算计,而是担心夏脑残会吃亏吧?毕竟你知道哥有多厉害。” 第40章:好心被当了驴肝肺 楚楠楠冒着出卖闺蜜的良心谴责,把夏小韵要暗算他的事说出来,就是担心他会上当。 可这家伙却毫不领情,反而说她是担心夏小韵会吃亏。 真是好心被当作了驴肝肺! 这就怒了,举起抱着的沙发垫子狠狠砸了过去,尖声叫道:“滚!” 方圆随手把沙发垫子打在了一旁,可能是终于发现楚楠楠是好心了,这才抱歉的笑了笑:“楚警官,作为回报,给您个忠告。其实依着你的脾性,你还真不适合干警察这一行。你太冲动,喜欢意气用事,早晚连怎么死得都不知道。” 方圆说话时做出了防御姿势,看来他在提防楚楠楠会发脾气,哪怕说的是真话。 真话,一般才是最伤人,也是最容易激怒别人的。 出乎意料,楚楠楠没动手,甚至脸上的怒气就慢慢消散了。 方圆这才松了口气,知道她听进了自己的劝告:“好了,我得走了,至于您怎么想,怎么做,那都是您的事,我就是本着为您好,给您提个醒罢了。” “那你说,我不干警察了,我做什么合适?” 楚楠楠想了想,说:“你觉得,我去经商怎么样?” 看来,她也好像知道自己并不是特别适合干警察这一行。 她在警界干的如此出色,那是因为家庭压力太大,逼的她不得不全力以赴,每天神经都绷的很紧,就算没遇到当前这种事,早晚都会出问题的。 方圆笑了,很轻蔑的笑:“你去经商?有多少,能赔多少,最后还得落下一屁股债,恐怕到时候把你给卖了,你也还不起。” 楚楠楠没理睬他的冷嘲热讽,继续问道:“那我转为文职?或者去某公司上班?” 方圆毫不客气的说:“你会把你上司给气死。” 楚楠楠的脸有些黑:“那你说,我最适合做什么工作?” 方圆很不负责任的说:“那是你的事,跟我没关系,我就给你个忠告……” 楚楠楠打断了他的话:“以前或许没你的事,可现在有了。” 方圆愕然:“啥意思?” 楚楠楠冷笑:“让我不干警察,是你提出来的,那么你就得帮我找到适合我的职业。要不然,以后我出事了,你就是罪魁祸首。” “卧槽,不带这样的啊。” 方圆有些傻眼,有种被讹诈的感觉,抢在楚楠楠又要说什么之前,赶紧开门蹿了出去,嘴里还嘟囔着:“以后谁再好心跟人忠告,谁他特么的是王八蛋!” 楚楠楠住在三楼,方圆当然没必要坐电梯,直接走楼梯就可以了。 可能是被楚楠楠的蛮不讲理给气昏了头,他在出门后竟然走上了四楼楼梯,直到快到拐角处时,才醒悟过来这是在上楼,又小声骂了句什么,转身急匆匆的走了。 方圆不知道,如果他要是走过楼梯拐角,就能看到一个女人。 一个身穿白色风衣的女人,就坐在四楼的楼梯口,手里抱着个布偶玩具。 这个布偶玩具是个狗,样子有些像毛驴,手工缝制的,做工很拙劣,甚至有些丑。 可女人低头看着布偶的眼神,却像是看着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贝,那张妩媚到让人不敢多看一眼的脸上,慢慢浮上一抹神秘的笑容,喃喃的自言自语:“做什么工作好呢?” 无论是做什么工作,方圆都觉得要比给夏小韵当助理好。 最起码,不用在一整天内,都被指使的团团转。 谁家的总裁助理,连刷车这种粗活都干啊? 方圆得干,尤其是在夏副总心情不怎么样时. “最多再熬三个月,哥就解脱了。” 把水桶里的水泼在地上后,方圆抬头看了眼西边的太阳,顺手把水桶扣在地上,坐在上面点上了一颗烟。 不知不觉中,一天就在忙碌中度过了。 哪怕方助理一整天都忙的脚后跟磕打后脑勺,可依然没有逃脱被夏副总罚款的厄运。 很苦比。 更为苦比的是,到目前为止,神通快递总部内的所有员工,都已经看出他是夏副总的‘职业出气筒’了,再也没谁在乎他自称是夏副总男朋友的事了,就连客服小妹燕子看他时,眼神中都带着怜悯。 切,一个小丫头,她懂得几个问题? 她知道方助理是甘心犯贱,自找修理,就是为了给自己压力,再化为动力,从夏副总那儿,学到更多商场运作手段吗? 再不怎么待见的助理,也能借着在接近大老板的机会,学到许多在别处学不到的东西。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方先生坚信,当有一天他以大老板身份走进神通快递总部时,肯定会让这些看不起他的短视者眼珠子都瞪出来。 他非常喜欢那种感觉。 不过——就在方助理幻想到最得意时,眼神却又黯淡了下来,就像被什么阴云给蒙住那样:其实当初只要他学会妥协,他又何必这么费尽心机的偷师呢? 像夏小韵这个层面的老板,压根不会被他看在眼里,只要他高兴,随时都能让神通快递破产。 一个只在快递行业极力发展的公司,就像一根腿走路的人,很容易被绊脚石给绊倒在地上,彻底的垮台。 尤其是夏天问这个神通快递的创始人,好大喜功爱面子:公司总部,有必要搞这么一栋大楼,招这么多员工吗? 架构臃肿,就为了能让更多人在看到他时,恭恭敬敬的称他一声夏总? 就算夏小韵再是商场奇才,再能干,在快递员高速发展的今天,又能支撑多久? 别以为方助理没有看到夏副总有时候会独自发呆,她肯定是在犯愁,该怎么说服好大喜功的父亲,按照她的思路去打理公司吧? 光鲜的背后,其实是竭力掩盖的满目苍夷。 夏脑残要是垮台了,会是一副什么狼狈样? 哥很希望那一天早点到来啊。 就在方助理从自己的心事,转嫁到夏小韵所面临的危机上,联想到她破产后会有多么落魄时,手机响了起来,打断了他的臆想。 他拿出手机,只来得及看到林武的来电显示,屏幕就黑了。 没电了。 “方助理!” 有人在叫方圆。 方圆回头一看,就看到燕子站在大厅门口台阶上,正冲他摆手,示意他过去。 “嚓,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啊,连一个小客服都敢对哥指手画脚的了,难道她不该颠颠的跑过来,脸上带着最谄媚的笑着说话吗?” 方圆低声嘟囔着,大声问道:“叫我干啥?” 燕子喊道:“你过来,快点,夏副总找你呢!” “那脑残又找我啥事?” 不管方助理再怎么不爽燕子的态度,可还是掐灭烟头走了过去。 夏小韵一个人在办公室内。 方圆进去时,她又在习惯性的发呆,直到听到脚步声后,才抬起头看着他,黛眉微微皱起:“你干什么去了,这么久才来!” 方圆指了指裤脚上的水渍,说:“我去刷车了啊。电梯总是下不来,我等了几分钟。夏副总,您找我有事吗?” 夏小韵才没有因为指使方助理去干刷车的活儿就愧疚,淡淡的说:“你抓紧收拾一下,下班后送我去个地方。” “下班后?” 方圆愣了下:“都下班了,我还……” 夏小韵不耐烦的打断他:“让你去,你就去,啰嗦什么呀?怎么,又想被扣钱了?” 其实也不怪方圆提出疑问,毕竟这些天以来,夏小韵可从没有在下班后还指使他做什么。 “随便你吧,大不了扣到后年。” 现在方助理对被罚钱已经免疫了,才不会心疼。 “你——哼。” 夏小韵一瞪眼,接着冷哼了一声,摆手正要让他出去时,却又拉开了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信封,扔在了桌子上,淡淡的说:“喏,给你的。” “这里面是啥?” 方圆走过来,拿起信封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几千块钱。 他有些疑惑:“这些,是给我的?” 夏小韵反问道:“耳朵有毛病,没听清我刚才的话?” “听清楚了。” 方圆说着抬起头,四下里看。 夏小韵有些不解:“看什么呢?” “我在看有没有监控器之类的。” “什么?” “我很担心,我拿着这些刚走出办公室,你就报警我偷了你的钱,把我送去蹲局子啊。” “胡说八道,你不愿要就拿过来!” 夏小韵大怒,站起身一把抢过了信封。 方圆翻了个白眼,冷笑道:“被我看破后羞恼成怒了吧?我就说呢,你这么看我不顺眼,变着法的往死里整我,现在忽然给我钱,就是给我下套呢。夏副总,你也太小看我的智商了。” “你、你真是不可理喻!” 夏小韵狠狠瞪着他,过了片刻后竟然没发脾气,坐下来后拿起手机,翻开了记事本。 方圆很熟悉这个记事本,里面记载的内容,大部分都跟他有关。 “这一次,您又要罚我多少啊?” 方圆满脸不屑的盯着手机。 夏小韵没理睬他,找到记载他那些‘斑斑劣迹’的罚款记录,葱白般的手指在上面点击了几下,最后点了删除。 随着一个对号从屏幕上闪过,跟方圆所有的罚款记录都消失了。 他很诧异:“夏副总,您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夏小韵皱起黛眉:“我怎么就不舒服了?” “您要是舒服的话,怎么可能会失去理智,把这些删除,还又给我钱呢?” 方圆很关心的说:“要不,我带您去医院神经科检查一下吧?得了这种病,得早治——哎,别总拿手机乱扔好不好?这会砸破脑袋的!” “你、你给我滚,滚!” 夏小韵咬牙切齿的样子,一点美女总裁的风度也没有。 方圆转身就走。 能够把夏脑残气成这样,是他当前最大的乐趣了:在逆境中尽可能的寻找快乐,是让自己更坚强的绝佳办法。 “回来!” 只是他心里吹着口哨快要走到门口时,夏小韵却又叫住了他。 第41章:神通快递的困境 方圆只好转身走了回来:“夏副总,您还有什么训示?” “把这些拿走吧。” 夏副总把信封推到了方圆面前,冷冷的说:“你放心,我给你这些钱不是圈套,这是你在公司这些天应得的报酬。从明天开始,你就不用来上班了。” 她这番话,还真是出乎了方圆的意料:“怎么,你不想收拾我了?” “想。” 夏小韵很干脆的回答。 “那你为什么要收手了?” 方圆说:“我都已经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来迎接更猛烈的狂风暴雨了。” “你不用问为什么,只能说你运气特别好罢了。” 夏小韵冷笑着说:“本来,我打算在提拔你当助理后,会设计个陷阱,让你去监狱蹲个三五年的,谁让你那么招人恨,敢得罪女人了?” 听她说出这些话后,方圆才确定她是真得要收手了。 因为早上时,楚楠楠就已经出卖了她,把她设计陷阱的事儿说了个底掉。 现在她主动‘坦白’了,那就只能证明她不想再跟方圆玩下去了。 说起来,夏小韵还算是有点良心的——最起码,没有白白使唤方先生这些天,按照当初签订的用工合约,给他开出了五千块钱的工资。 夏小韵没心情欣赏方圆脸上的诧异神色,继续说道:“至于解除合同,我会通知人事处的。总之,从明天开始,你就跟神通快递没任何关系了。但你给我记住,以后都不要再惹我,要不然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除非我脑子被驴踢了,我才会主动招惹你。” 方先生做了个保证后,试探着问道:“夏副总,你遇到什么事了?” “你很好奇?” “男人也有好奇心的。” “那就继续好奇吧。” 夏小韵低头,拿起一份文件看了起来。 这脑残患者,到底是遇到什么事了? 抱着这个极大的疑惑,方助理走出了办公室。 夏小韵虽然没说什么,方圆却能察觉出她遇到大事了。 真正的大事,要不然也不会让她丧失整治他的乐趣。 方圆回到了自己办公室内,斜躺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想:难道说,神通快递被哥给诅咒的,真要破产倒毙了? 不可能啊,夏脑残在前几天的月度总结会议上,还极大夸赞了各区域经理,并立下豪言壮志,说要在半年内搞定黑鸟商城,力争让所有商城所有卖家,都首选神通快递来着。 黑鸟商城,是当今网购的最大平台之一,虽说无法跟以某只猫命名的网购平台相比,但在每年的七七情人节时,也会举办双十一此类的活动,那一天的商城营业额会高达上百亿。 如果神通快递能把黑鸟商城所有卖家的快递业务招揽过来,绝对能够成为国内快递行业的老大。 方圆记得很清楚,夏小韵当初宣布这条消息时,她那些忠实的走狗,在鼓掌时可是差点把人耳朵都震聋了。 如此大好形势下,神通快递怎么会破产? 肯定有别的原因。 什么原因,能让夏脑残发现她的人性? 方圆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他才不会为了这种事伤脑筋,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他以后没机会从夏小韵那儿偷师了。 “唉,说起来,夏脑残还是个不错的人嘛。” 瞪着天花板想了老半天的方圆,坐起来拍打了一下信封:“好吧,看在她良心未泯的份上,今晚我就陪她走一趟吧。只是,她会带哥去哪儿呢?” 夏小韵下班后要带方圆去哪儿,答案很快揭晓了。 傍晚七点半,方圆驾车来到了唐王大酒店。 唐王大酒店是本市两家五星级酒店之一,据说里面一碗面条都能卖出两百块钱的高价,可这个世界上总不缺少钱多人傻的脑残,而且来挨宰时,还都穿上最正式的衣服。 夏小韵也是这样。 今晚她换上了一身黑色礼服,就是豪门名媛参加正式宴会的那种衣服,果露着小半个肩膀,也不担心会被人拿眼珠子占便宜。 下车前,她还又拿出小镜子来,对着修了修嘴唇。 从后视镜内观察她的方圆,忍不住的嘴贱:“打扮的这样漂亮,风骚,好像着急向外推销自己那样。” “你懂几个问题?” 夏小韵习惯性的训斥了他一句,眼神却黯淡了下来,更是轻轻叹了口气:“唉,其实你说的也没错,我就是要向外推销自己。” “哦?” 方圆男人的八卦之火登时熊熊燃起:“原来真是这样啊,快跟我说说,那男人是做什么的,多大了,有哥长的帅吗——用这眼神看着我干啥,很奇怪吗?别忘了你可是美女总裁啊,我们小老百姓有几个不喜欢窥探你们的私生活?” 方圆这番话倒是没说错。 虽说夏小韵在社会上没啥影响,不过在神通快递那可是绝对是被关注的,别说员工们会对跟她相亲的对象感兴趣,相信就算她饭后打个饱嗝,就会被大家引论半天的。 名人嘛,都能起到这样的白痴效应。 夏小韵看着他的眼神冷了下来。 方圆绝对脖子后面冒凉气,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嘴碎了,讪笑着说:“呵呵,不愿意说就算了,反正我也就是随便问问,今晚之后,咱们之间就再也没啥关系了。” 方圆最后这句话,却打动了夏小韵,自言自语的说:“是啊,从明天开始,咱们就没什么关系,是陌生人了——我要是有什么心事,是不是可以对陌生人说呢?” 方圆却不愿意听了:“算了,你还是别说了。” 夏小韵很奇怪:“你刚才不是还很有兴趣吗?” “刚才是没发现你满腹的心事、牢骚,还有哀怨。” 方圆说:“现在发现了,当然不想再听了。” 夏小韵问:“为什么?怕被我传染?” “对,你说的不错,我真怕被传染。难道你不知道,负能量会影响人的吗?” 方圆很有心得的说:“能量感染人,这是很正常的。我被正能量感染后,会积极向上,觉得生活更美好,要是被负能量感染,则会怨天尤人。” 夏小韵高兴了:“真是这样啊?那好,我今晚得感染感染你,反正你也不是什么好人。” “别说!” “我非说不可!” “你要是真敢说,小心我跟你着急!” 方圆抬手捂住耳朵,心中却很得意:脑残就是脑残,没看出我是幸灾乐祸吗? 夏小韵抬手,愣是把他捂着耳朵的手拽下来,开始传染他负能量。 到昨天之前,夏天问在夏小韵心中,绝对是全天下最好的父亲,偶像。 毕竟夏天问在十数年之前,只是个搞物流的小老板,全部身家加起来也超不过十万块,但后来愣是创建了神通快递公司,一跃成为本市的优秀企业家,亿万富翁。 试问哪一个当女儿的,在摊上这种能干的老子后,不为之自豪,骄傲? 夏小韵更是这样,从上初中起,就努力学习,立志长大后能帮父亲,把集团发展的更为壮大,并在大学毕业后,初步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经过两年的历练后,夏小韵已经在商场上展露出了她在这方面的天才,并取得了不俗成绩,这让她‘野心’更大,才试着要垄断黑鸟网络商城的全部业务。 可就在夏小韵擦拳磨掌,准备在商场上大显身手时,一声霹雳却从天砸下,把她彻底给霹懵了。 就在昨天傍晚,夏天问从南方回来了,也说了一些让夏小韵今天总发呆的话。 夏天问能创建神通快递,并发展到今天的规模,诚然有他的心血在内,但主要原因则是,他是被人捧起来的。 十数年前,夏天问在开着箱货四处送货时,偶尔认识了一位贵人。 这位出身豪门的贵人,很欣赏聪明能干的夏天问,就跟他联手创建了神通快递公司:他在幕后运作,夏天问在前台苦干。 股份是三七分成,夏天问占七成,毕竟他得把全部心血都倾注在上面,贵人只需动用他的关系就行了。 最终,经过多年的苦干后,神通快递有了当今的规模。 “我进了公司后,才知道每年要拿出三成利润给那位贵人。” 说到这儿时,夏小韵自嘲的笑了笑:“更知道我们公司发展到今天,并不是因为我爸能干,是因为跟我们公司打交道的所有客户,都在买贵人的账。其中,也包括黑鸟平台。” 方圆插嘴说:“看到那位贵人啥也不干就等着分钱,你不甘心?” “我怎么不甘心了?如果可以,我还想把股份再多给他一些,这样才能让神通快递走的更远,更加壮大。” 夏小韵抿了抿嘴角,继续说:“可是你不知道,那位贵人,从来都不在乎这点钱。” “卧槽,神通快递每年三成的利益分红,也不是个小数字了吧?毕竟又不需要太大的投入,只是靠关系,他还不在乎?” 方圆低声骂了句。 他说的声音虽然低,夏小韵却听到了:“如果你知道神通快递公司的成立,只是他跟好朋友打赌的产物,你就知道——算了,真正贵人的生活,你永远都搞不懂。总之,神通快递壮大也好,垮台也罢,都在那个贵人的一念之间。” “那个贵人,跟你今晚来相亲,有什么关系?” 方圆问出这个问题后,忽然明白了过来:“啊,我知道了,肯定是那位贵人看你漂亮,想要娶你。” “白痴。” 夏小韵白了她一眼:“贵人怎么可能娶我这样一个小人物?更何况,人家早就成婚了。” “那你今晚要跟谁相亲?” 方圆疑惑的问:“难道说,贵人要让你给他当姨太?” 当姨太就是当小三,情人。 方圆以为夏小韵会因为他这样说而生气时,她苦涩的笑了笑:“不是他,是他最看重的一条走狗,看上了我。” 第42章:无助的夏小韵 夏小韵又笑了:“走狗这个词,还是跟你学的。” 以往方助理在跟夏小韵斗嘴时,就经常嘲笑她那些能干的手下就是走狗,直到他也被夏副总当走狗使唤后,才绝口不提这个词了。 “哦,原来是他的走狗对你感兴趣啊。” 方圆毫不在意的说:“不过这也没什么呀,既然他最被那个啥的贵人所看重,就说明他的发展前途还在你老子之上。你要是嫁给他,也没什么不好的。” 夏小韵淡淡的说:“如果那条走狗,也结婚了呢?” “他要是结婚了还看得上你,那就是想……” 方圆随口说到这儿,脸上浮现出惊讶的神色,骂道:“嚓,不会是想让你给他当姨太吧?” 夏小韵嘴角猛地抽了几下,才恢复了正常,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现在是不是觉得,我的命其实很苦?” 她这样说,就等于承认了方圆说对了。 方圆承认,在跟夏小韵接触的这些体内,尤其是在被无辜扣薪水时,就会对她各种诅咒。 当然了,不会诅咒她给某人的走狗当姨太——这样的诅咒,太轻了。 可在夏小韵真摊上这种事,尤其是看到她眼底那深深的痛苦,绝望还有无助后,方圆竟然有些后悔以往对她的诅咒了。 不管这妞儿有多么脑残,可恶,其实本性还是不坏的,要不然也不会在放过他时,还会给他发薪水。 本能的,方圆脱口就说:“那你傻呀,给一条走狗去当小三?就算你喜欢给人当小三,也得去给那位贵人去当才对啊。不管怎么说,你白富美的样子还是很迷人的,没必要这样糟蹋自己。” 夏小韵苦笑时的样子,一点女总裁该有的气度都没有:“呵呵,我要是能抗拒的话,你觉得我会像你说得这样贱?” “你倒是不贱,最多有些脑残。” 方圆说了句心里话,抢在夏小韵黛眉皱起要发怒之前,赶紧问道:“为什么就不能抗拒呢?现在可不是强抢民女的封建王朝,可以有法律保护的。” 他在说出最后一句话时,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放屁。 因为他很清楚,在任何年代,法律只对一般百姓有用,但在某些人眼里(比方他,比方那位贵人),其实连个屁都算不上。 不过夏小韵却说:“有法律保护,那又怎么样?我要想抗拒也行,但神通快递就再也保不住了。” “你不愿意的话,那位贵人会打压神通快递,最终让你家破产。” 方圆这段时间内,学了很多商场上的知识。 夏小韵摇了摇头:“根本不用贵人出手——甚至,他都不一定知道,他的走狗喜欢我,想霸占我。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走狗就能让神通快递垮台。” “还真是一条很有份量的走狗,最起码比我家毛驴要厉害很多。” 方圆真心赞了一个,才说:“我知道了,你要是答应了,你爸还是神通快递的老总。反之,你爸就会破产,毕竟走狗狐假虎威的能量也很大,要想玩残你们神通快递,那是轻而易举的。所以呢,你爸为了保住当前的荣华富贵,所以痛定思痛后,才劝你牺牲你自己,幸福你全家。” 夏小韵淡淡的说:“我是甘心做出牺牲的。” “狗屁!” 方圆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心里有些堵,抬手砸了下方向盘骂道:“傻瓜也能看出你多不甘心。可为了你老子的荣华富贵,你才准备要牺牲自己。特么的,我就不懂了,天底下还有这样的狗屁老子,把自己的幸福生活,建立在自己女儿的痛苦之上?” “不许你骂我父亲,他、他也是被逼无奈的!” 夏小韵虽然提出了抗议,可语气一点也不坚决。 方圆抬手指着她鼻子,骂道:“我不但要骂你那个狗屁老子,还要骂你这个脑残。你虽说是他女儿,有尽孝的义务和责任,可你也不能为了他就……” “不要再说了,我不想听!我爱怎么做就怎么做,关你什么事?” 夏小韵猛地抬手,打开了方圆的手,接着双手无助了脸,双肩剧烈抖动了起来。 方圆愣了片刻,才晒笑一声:“嚯嚯,你说的也对,你爱去给走狗当小三,的确不管我的事儿,我这是吃了胡萝卜,瞎几把操心呢。” 叮咚,叮咚,夏小韵小包内的手机响了起来。 她这才反手擦了擦脸颊,低头从小包内拿出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刚要接通,却又扣掉了。 接着,拿起化妆盒,又开始补妆。 方圆忍不住的问道:“你那个金钱至上的老子?” “为人子女,总要学会要牺牲的。” 夏小韵答非所问,抢在方先生那句‘狗屁’出口之前,深吸了一口气,淡淡的说:“好了,什么都别说了。再说了,就算你说到大天亮,能改变我的现实?我跟你也没什么亲密关系。今晚我带你,而不是带老韩出来,就是想找个人说说心里话的。” 方圆这才明白:夏小韵把他当做了情感宣泄的垃圾桶,反正他明天就要滚蛋了,看在临走前不是太亏待他的情分上,相信他不会跑去神通快递总部大肆宣传这些的。 但老韩就不一定了。 哪怕是嘴子再严实,也憋不住话的:年轻漂亮、冷傲在上的夏副总,原来是给走狗当小三去了,要是不说出来,他肯定会闷出病来的。 当然了,这种心里话,按说她该找楚楠楠说。 不过,楚楠楠当前那状态,别说是夏小韵了,只要是个有良心的,就不会告诉她这些的。 看到方圆很郁闷的样子后,夏小韵开心了起来:“哈,我果然影响了你的心情,不错,不错,这样我心里好受很多了。” “脑残。” 方圆骂了句时,就看到有两个人从酒店大厅那边快步走了过来。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男的四十多岁,女的要年轻些,看起来也就是三十五六的样子,黑色套裙,高跟鞋黑丝袜,走路的姿势很好看。 当有女人在场时,尤其是有花信少妇的场合,方先生都会自动忽略男人,看着女人问道:“这是你父母吧?” “嗯。你自己随便去大厅内吃点吧——如果我今晚不回家的话,我会给你打电话的,你把车子开回总部停车场,钥匙交给值班保安就可以了。这些钱,在这儿吃饭也够了。” 夏小韵拿出七八张钞票,放在座椅上后推门下了车。 看到夏小韵下车后,夏天问加快了走过来的脚步,还埋怨道:“小韵,给你打电话为什么不接?丁少都等急了!” 夏天问个头不矮,一米八几的个头,长相也不俗,看起来就是个大老板,就是做出的事儿,有些对不起父亲这个称呼。 刚才在车里,还对方圆说什么‘为人子女,理应尽孝’的夏小韵,冷冷的说:“什么丁少?一条走狗罢了。” “你——你怎么说话呢你?” 夏天问脸色一变,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好像那个丁少就在背后跟着,同时更证明在他心里,丁少有多么的可怕。 “小韵。” 花信少妇走过来,轻轻挽住了夏小韵的胳膊,柔声刚说出女儿的名字,就低头无声的抽泣起来。 夏小韵的母亲,虽然很心疼、舍不得女儿,可她现在的表现,只能证明了她就是那种逆来顺受的女人,无力改变丈夫的决定。 “哭什么嘛,哭?哭,哭,就知道哭!如果哭能管用的话,那老子也去哭,头呛地的哭!” 看到妻子掉眼泪后,夏天问不耐烦的训了她几句后,才发现车上还坐着个人,登时一瞪眼:“你是谁,看什么呢看!” 夏母这也才发现还有外人,赶紧抬手擦脸。 不等方圆说什么,夏小韵就抢先说道:“他是公司内刚招聘的司机,今晚送我来的——妈,我们走吧。” 夏天问脸色阴沉的看着方圆,片刻后才说:“你下来,帮我去拿酒。” 方圆还是第一次看到夏天问这种‘卖女求荣’的家伙,真得很想把那张脸一拳打烂,看着恶心不是? “没听到我说话?你还想不想在神通快递干了?” 看到方圆坐在车上没啥反应后,夏天问就要去开车门,看样子想给某人一耳光,让他知道老总命令是不可违抗的这条道理。 夏小韵却拦住了他,小声说:“方圆,下车。” 看在你很可怜的面子上,我先不收拾他——方圆推门下了车时,就听夏小韵低声解释道:“他是楠楠介绍来的。” 听说方圆是楚楠楠介绍来的后,夏天问才没有再为难他。 毕竟楠楠姐这个刑警队长,在本市也有着一定的人脉,以往更是帮了神通快递几个忙,她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当然了,夏天问也没把方圆放在眼里,来到他的座驾前,打开了后厢盖,指着一箱茅台酒说:“搬着,走。” 夏小韵问道:“怎么拿这么多酒?” 夏母小声说:“丁少那边来了七八个人。” 丁少,大名丁白康,现年33岁,七年前迎娶了一位演艺圈的二流女明星,长的却有些对不起全人类不算,还脸色泛青,一看就是酒色过度所致。 方圆跟随夏家三口,来到梅花包厢内时,丁少正跟站在旁边的女服务生说笑着什么,右手搭在人家腰间,他那些朋友正在起哄亲一个什么的。 房间内还站着个男人,三十岁左右,看着丁少的眼里藏着怒意,脸上却带着笑。 房门一被推开,看到夏天问一家人走进去后,丁少这才把手缩了回去,慢条斯理的,毫不在意被谁看到他在做什么。 直到看到夏小韵后,他眼睛才猛地一亮,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笑眯眯的说:“小韵,你可算是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第43章:胳膊拧不过大腿 在夏小韵心中,丁白康就是某位贵人的走狗。 可现在她才发现,父亲在人家丁少眼里,好像也在充当着这样的角色。 说客气点就是,小弟的小弟。 刚才夏天问夫妻进来时,丁白康肯定看到他们了,不过屁股都没有挪一下,甚至手还放在穿旗袍的女服务生腰间。 可在她出现后,丁白康却马上站了起来,猥琐的脸上立即浮上最热情的笑容,只是看上去有些恶心。 在看到丁白康这样慢待自己父母后,夏小韵第一反应就是转身要走,这对她来说就是最大的耻辱。 但夏天问冲丁少笑了下后,接着转身狠狠瞪了夏小韵一眼,其中的意思不言而喻。 夏小韵呆了下,心中发酸,真得很想告诉父亲:得罪贵人走狗的下场,不就是被轰出神通快递吗? 可这也没什么了不起,就算没有了神通快递,夏家的经济实力,还是要比一般普通市民要强很多倍,依着她在商场上的天赋,完全可以东山再起啊。 只是一想到父亲昨晚所说的那些顾虑,夏小韵就不敢这样做了。 夏天问告诉她:如果得罪了丁少,不仅仅是失去神通快递那么简单,依着丁白康的阴狠性子,绝对会阴的夏家人生不如死,怎么着都会逼着她自荐枕席的。 既然是这样,那为什么要反抗? 胳膊,终究是拧不过大腿的。 虽说让千娇百媚的女儿给丁白康做小,对夏小韵来说很不公平,不过夏天问却觉得没什么:人活着,其实就是那么回事,为了换取荣华富贵,受点委屈也未尝不可的。 “快呀,丁少让你过去呢,发什么呆啊?” 看到夏小韵还傻站在那儿不动弹后,夏天问有些着急,生怕丁少会发脾气,赶紧拽了她一把,小声训斥了声后,才堆起满脸谄媚的笑:“丁少,小韵她今儿有些不舒服,若有什么失礼的地方,还请您多多海涵。” “哈,没事,没事,其实很多人在看到我时,心里都会不舒服的。” 丁少大度的哈哈一笑,笑容却忽然收敛,淡淡的说:“不过到了最后,他们看我都会很顺眼的。” “那是,那是。” 夏天问陪着笑的点头哈腰,额头已经有细汗冒了出来。 他很清楚丁白康是个多么心狠手辣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这样害怕,毕竟他也是堂堂一老总,在人前还是很有威严的。 在丁白康面前,所有的威严都变成了笑料。 无力抗衡。 被父亲拽了一下后,夏小韵木然的走向了丁白康。 坐在丁白康身边的一个年轻人,马上就识趣的站起来,拉开椅子弯腰笑道:“嫂子,请坐。” “谢谢。” 夏小韵哑声道谢,木偶般的坐了下来。 丁白康笑吟吟的看着她,右手在她肩膀上轻轻拍了下:“小韵,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夏小韵抬头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丁白康虽然在笑,可他眼里带着的阴狠,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来。 就像是被一条毒蛇给盯上那样,夏小韵心中颤了下,察觉出不好时,却已经晚了。 因为丁白康竟然当着她的面,对她母亲摆了摆手,很客气的语气:“阿姨,来,这边坐。” 他指的那个位置,就在他右手边。 他右手边的那个年轻人,马上就领悟了丁少的意思,阴笑着站了起来。 现在夏小韵既然已经算是丁白康的姨太了,那么他请她的父母坐在自己身边,以示亲近,也是很正常的。 夏母也没有多想,看了眼丈夫。 夏天问却躲开她的目光,拱手对让座的年轻人晃了下,赔笑道:“那就多谢兄弟了——你快过去坐啊,还愣着干嘛?” 他最后这句话,却是对妻子说的。 夏母小声啊了声,赶紧低头快步走了过去,坐在了丁白康右手边。 等她坐下后,才发现夏天问仍旧站在原地,正跟旁边那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低声谈笑。 这个男人叫冯玉中,是唐王大酒店的老总。 冯玉中在唐王肯定也算是个人物了,不过当丁少来到酒店后,他还是在第一时间赶来见礼,更是在丁少当着他的面调戏女服务生时,只能敢怒不敢言。 这也再次证明了丁少的来头有多大,大到他哪怕是一条狗,据说在省里都有关系的冯玉中也不敢慢待。 夏天问主动说话时,冯玉中本来不想搭理他的:一个亲手把自己女儿退进火坑的人,压根就没资格跟他对话。 不过冯玉中马上就想到夏天问不屈服的后果,知道他也是被逼无奈。 更何况,刚才丁白康当着他的面,不也是调戏女服务生,他这个当大老板的不敢说什么吗? 夏母正在纳闷丈夫为什么不过来时,一只手忽然搂住了她的腰肢。 夏母今年四十四岁,不过因为生性柔顺,保养得当等原因,让她没有像同龄妇女那样人老珠黄,而是让她更像三十多岁的花信少妇,就像一瓶陈酿那样,散发着她温柔的女性魅力。 女人到了这年龄,还能保持不输给少女的独特魅力,任谁谁也会自豪的——可现在,夏母却把这些当作了耻辱。 “你……丁少?” 夏母一愣抬头,才发现搂住她腰肢的人,竟然是丁白康,腾地就要站起来。 却被丁白康猛地拉进了怀中。 现场,一下子死寂。 夏小韵脑子里嗡的一声响,整个人立即傻掉。 如果毛驴在这儿的话,它也能看出丁白康要做什么了。 看到这‘有趣’的一幕后,丁少那些小伙伴,都下意识的看向了夏天问。 夏天问眼角急促的跳了几下,凝滞瞬间的笑容重新绽放开来,没事人那样的笑了笑,握住了冯玉中的手,继续刚才的话题。 仿佛,在大庭广众受辱的不是他妻子。 好像,他没看出丁白康要母女通吃。 一个人得懦弱到何种地步,才能做到像夏天问这样? 被握住手的冯玉中,再也无法忍受夏天问的无耻,就像被蝎子那样,猛地甩开了他。 “呵呵,冯老板,您这是怎么了?” 夏天问还能笑出声来。 他在笑时,觉得有双眼睛在盯着他。 他很想回头看看,不过忍住了。 “你干什么!?” 夏天问的笑声刚落,夏小韵终于从痛苦的屈辱中清醒,猛地站起身,抬手就对着丁白康脸上狠狠抽了过去。 啪! 耳光声很响,狂怒之下的夏小韵,几乎用上了全身的力气。 丁白康被她抽的脑袋猛地一甩,张嘴吐出了一口血水。 可惜没有牙齿。 然后他笑了,很开心的样子,看着夏小韵:“呵呵,你敢动手打我?” “啊!” 被他抱在怀中的夏母,发出一声痛苦的低叫,接着就呜咽的哭了起来。 她太胆小了,在身子被丁白康狠狠拧了一下时,也不敢反抗,只会哭泣。 夏小韵的手,还举在空中,脸色却是雪一般的苍白,嘴唇已经被她咬出了血,嘎声说道:“你、你让我妈走——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没有意见。” “早这样配合,多好?” 丁白康阴柔的笑着,抬起左手擦了擦嘴角的血渍。 就在大家以为,他要放开夏母时,他却猛地抓住夏母的头发,一下子把她揪了起来,抬手就是一记狠狠的耳光。 比夏小韵抽他的那一记耳光,还要狠。 别看丁白康酒色过度,可他终究是男人,力气要比夏小韵大多了。 再说了,他脸皮多厚,夏母肌肤多娇嫩? 所以这一耳光下去后,夏母的脸颊腾地就浮上几条鲜红掌印,让她一下子翻了白眼。 “草,你特么的敢打我耳光,草!” 丁白康满眼戾气的叫骂着,再次反手一耳光,打在了夏母脸上。 “畜生,我跟你拼了!” 夏小韵尖叫着,正要不顾一切的扑上去,却被丁白康的伙伴给拉住了。 她哭,她叫,甚至撕咬,可怎么能挣开那俩男人? 看到夏小韵疯了般的挣扎后,丁白康脸上却浮现出欣喜神色:其实他才不喜欢夏母这种女人,逆来顺受的一点意思都没有。 要玩儿,就玩夏小韵这样的小烈马。 男人嘛,骨子里总是有种要征服世界的强烈愿望不是? 看着自己妻子受辱,自己女儿发疯,夏天问终于不再无动于衷了,嘴里低喝一声冲了过去。 所有人都以为,夏天问要跟丁白康拼命,丁白康也张嘴要对他喝骂什么时,让大家惊讶的一幕发生了:他在扑过去后,竟然狠狠抽了夏小韵一耳光。 “瞎乱什么呢?你就不能给我消停点?” 夏天问对夏小韵低声咆哮着。 夏小韵停止了挣扎,目光呆滞的看着父亲。 夏天问不敢跟她对视,转身看着丁白康,小心的赔笑:“丁少,您大人大量,可千万别生气,小孩子家的不懂事。” “老夏,你果然是个人物,怪不得秦少那样欣赏你。” 丁白康好像也被夏天问的‘出色表现’给惊了下,接着得意的笑了起来,反手推开了夏母,拿手指点了点他的胸膛:“哈哈,看来我以前看走眼了啊,坐下,快坐下,今儿咱们可要好好喝一杯。” 夏天问奴颜婢膝的样子,就像获得了天大恩赐那样:“多谢丁少,今儿,我一定会让丁少您尽兴。” 这就是我的爸爸? 看着跟丁白康寒暄的夏天问,夏小韵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木然的坐下,她双眼中没有一点焦距,呆滞的看着桌面,仿佛全世界就只剩下了她一个人,已经孤独存在了一万年。 直到忽然传来咣的一声大响时,她的眼眸才动了下,下意识的抬起了头。 原本关着的房门被人踹开了,一个人踉踉跄跄的的走了进来,浑身的酒味,一看就是喝多了。 “卧槽,啥时候钻出来这么多人?” 他手里拿着一瓶啤酒,喝的眼睛都睁不开了,说话倒是很清晰。 第44章:给我一个杀你的理由 这家伙穿着白衬衣,满脸都是口红印,就像被三十个女人同时亲了一口那样,看不出他的本来模样。 甚至连年龄都看不出。 踉踉跄跄的走到了桌前,抬手就把丁少一个走狗给拨拉到了一边:“滚、滚一边去,这是我刚才坐的位子。” 这是个在酒店喝多了的客人,走错房间了。 冯玉中最先反应过来,赶紧走过来一把抱住他,低声说:“先生,您走错房间了!” 他是酒店的老板,每一个客人对他来说就是上帝。 上帝错进了别人的房间,这也不是事。 可误入梅花包厢,打搅了丁少,这就是大事儿了。 丁少决不会轻易放过冯玉中的上帝。 如果上帝在酒店内受到伤害,那么冯玉中就会担干系,所以他才赶紧要把这位客人拖出去。 “啥,啥?我走错房间里?草,我怎么可能会走错房间,欺负我喝、喝多了吧?” 喝醉酒的人,有时候力气总是很大,就像这位客人随便一挣扎,就推开了冯玉中,站起来拿酒瓶子点着对面的丁少,斜着眼的骂道:“来,小沙比,咱刚才还没有拼完,继续!” “先生……” 冯玉中心中暗暗叫苦,正准备再走过来强行拖他出去时,丁少的两个走狗却抢先扑了过来,其中一个拿起桌子上的一瓶酒,对着他脑袋就砸了过来。 这时候,丁少也反应过来了,厉声喝骂:“给我把这混账弄死!” 本来嘛,丁少也不是太不讲理的人,知道酒店内醉汉走错房间也是很正常的事,大不了让人給他两耳光就算了,也没必要深究。 可他竟然还敢点着丁少鼻子骂沙比,这就不能饶恕了。 如果不狠狠弄他个生活不能自理,又怎么能显示出丁少的与众不同? 砰的一声,随着丁少的话音未落,一个酒瓶子狠狠砸在了桌子上,碎玻璃四溅。 原来,就在丁少那个走狗举起酒瓶子狠狠砸向醉汉脑袋时,站不稳的醉汉身子向后一仰,恰好躲了过去。 “哟,我草泥马,敢对我来真的?” 醉汉被吓了一大跳。 这肯定个脾气不咋样的主,要不然也不会在看出别人要拿酒瓶子砸他脑袋时,想都没想,抡起手里的酒瓶子,就砸了回去。 他砸人脑袋的准手,可比走狗小弟要强多了,正中额头。 咣的又是一声爆响中,走狗小弟双眼翻白,软软瘫倒在地上。 “麻了隔壁的,敢动手打老子,也不打听打听我王老五是什么人!” 自称是王老五的人,被彻底给激怒了,一瓶子放倒走狗小弟后,伸手就抓住圆桌,猛地向上一翻--桌上的盘子碟子,都被掀到了地上,摔得粉碎。 “快,弄死他,弄死他!” 丁少被一个沉重的瓦罐(里面盛着凤爪)砸在了脚面上,疼的他抱着脚原地跳圈。 其实不用丁少叫唤什么,他那些走狗早就嚎叫着扑向了醉汉。 还算夏天问关心女儿,在现场忽地大乱后,赶紧一手拖着妻子,一手拖着女儿,向墙角那边躲。 夏小韵却挣开了他,眼眸也开始发亮,目光死死盯着那个醉汉。 醉汉满脸的口红印子,谁也看不出他是啥模样,包括夏小韵,可她却能从他说话的声音中,听出他是谁了。 方圆。 方圆本来是被夏天问抓了壮丁,抱着一箱茅台跟着来到梅花包厢的。 不过他只是个小人物,没谁会注意他的。 夏小韵也不会,在看到丁白康的那一刻起,她就忘记方圆的存在了。 直到醉汉说话带‘啥’时,她才猛地想到了方圆。 以往方圆跟夏小韵说话时,总是啥啊啥的,特别老土,没少被她耻笑是土鳖--可是现在,她却觉得听着这啥啊啥的格外顺耳,犹如天籁之音那样。 心已经死了的夏小韵,在方圆跟丁少那些走狗打成一团时,重新焕发了勃勃生机:打,打!给我往死里揍这些畜生,打死一个少一个!方圆,好样的! 狠狠一脚,把最后一个走狗踹趴在地上后,方圆才像忽然明白了什么,抬头茫然的看着天花板,嘴里喃喃说:“咦,好像不对劲啊,我那房间里的吊灯,可没有这样好看。” 梅花包厢,可是唐王大酒店最好的包厢之一,里面的装潢那绝对称得上是金碧辉煌,自然要比一般包厢豪华许多了。 把人都放趴下后,方圆才好像发觉了这一点,用力甩了甩脑袋,抬着头围着吊灯转圈子,嘴里还念念有词的嘟囔着什么。 包括认出他是谁的夏小韵在内,谁也没想到方圆这样能打,几乎就是在一眨眼的工夫,就把丁少所有的走狗都放倒了。 站着的人,都惊呆了。 不过,丁少不愧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当方圆踉踉跄跄的转着圈子来到他面前,却是背对着他时,他就意识到机会来了。 包厢内没啥趁手的武器,不过被吓得浑身发抖的女服务生脚边,却放着一箱青鸟啤酒,这绝对是酒店内打架时最趁手的兵器了,丁少当然不会在机会来临时放过。 他慢慢蹲身拿起了一瓶啤酒,接着忽地站起身,抡圆了胳膊对着方圆后脑勺就砸了下去,用全部的力气! “啊,小心!” 夏小韵尖叫着提醒。 只是她提醒的有些晚,而方圆貌似真喝多了,或者没想到丁白康敢拿酒瓶子砸他--等他要回头时,酒瓶子已经狠狠砸在了他后脑勺上。 砰的一声大响! 丁白康阴柔的脸上浮上狞笑。 他坚信,这个该杀的醉汉,肯定会被他一瓶子砸昏。 但把醉汉砸昏,却不是丁少的最终目的。 他的最终目的--酒瓶子刚刚爆炸,他就快速缩回手,拿着半截酒瓶子狠狠捅向醉汉左边腰眼! 碎了的啤酒瓶子,玻璃碴犬牙交错,比匕首还要锋利十倍。 这要是一下子刺进人腰眼中,差不多能一下把人给刺死。 他要干掉方圆。 刚才喝令众走狗弄死某某某的话,可不是说着玩的。 在地方上弄死一个主动招惹他的人,这对丁少来说貌似不是太大的事。 实际上,他的主子也正是欣赏他这份阴狠毒辣,所以才把他当作了心腹。 看到闪着寒光的酒瓶子,匕首般狠狠刺向方圆腰眼上,夏小韵张嘴想尖叫,本能的想扑过去阻止丁白康行凶……只是,因为极度的恐惧,她的身体却不受她大脑使唤了,只是傻呆呆的看着。 眼看丁白康的酒瓶子就要刺进方圆腰间,他嘴角的狞笑更浓,仿佛已经提前看到了方圆在地上惨嚎,身子蜷缩成一团痛苦的样子,一只手却忽然抓住了他的手腕,就像老虎钳子那样,让他无法动弹分毫。 同时,丁白康也在醉汉转过身时,蓦然从他眼神中发现一抹清醒的凶残。 他根本就没喝醉。 他是故意被我砸中脑袋的。 他这样做,就是为了给他自己找一个要弄死我的理由! 不知道为什么,在发现方圆眼中闪过的那一抹凶残时,丁白康读懂了他的心:你不当众对我起了杀心,我怎么好意思杀你? 方圆左手一把攥住丁白康的手腕,右手已经抢过他手里的半截酒瓶子,就像反握着匕首那样,举起来后没有丝毫犹豫,一下子就刺在他手腕上。 “啊!” 丁白康手腕几乎被玻璃碴给刺穿,剧痛让他发出一声不是人的惨叫声。 方圆才不管他叫的有多惨,一把就把他摔倒在了墙边地上,接着弯腰从箱子里拿出一瓶啤酒,砰的一声砸在了他脑袋上。 酒瓶子碎了,丁白康的惨叫声顿了下。 方圆随手仍掉半截酒瓶子,又拿起一个完好的,再次砸在了他脑袋上。 砰,砰砰。 接连在丁白康脑袋上砸碎了三瓶啤酒后,他的惨叫声终于停止了。 方圆却没有停止,就像正在做一项工作那样,继续拿新的啤酒,砸在丁白康脑袋上,好整以暇的。 丁白康还是错估了方圆。 方圆没打算杀他。 他从来都没杀过人。 丁白康在他眼里,只是一只小蚂蚁而已,方圆才不会因为他而破戒,最多也就是把他揍成真正的生活不能自理。 如果丁白康只是威逼夏小韵給他做小,方先生就算觉得可惜,但也许不会多管,毕竟夏副总又不是他老婆,而且夏天问是也很支持女儿那样做,他有什么理由干涉别人的家事? 可丁白康万万不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去羞辱夏小韵的母亲。 在方圆心中,母亲绝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不管是谁的母亲,都不能守着自己女儿时,被人羞辱。 母亲,是方圆心中最美好的回忆,没有之一。 这也是方圆的逆鳞。 所以当丁白康得意的羞辱夏母时,他的悲哀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一箱子啤酒十二瓶,丁白康在偷袭方圆时用了一瓶,还有十一瓶。 现在,方圆一瓶接着一瓶的,都砸在了丁白康的脑袋上。 酒香,新鲜的血腥气息混合在一起,让人嗅之作呕。 可没有谁吐出来,因为还能睁开眼的人,都已经被方圆给吓呆了。 他脸上满是口红印,看不出什么表情。 可他的眼神却很镇定,就蹲在那儿,把啤酒一瓶接着一瓶的,砸在丁白康脑袋上,就像在认真的做某个工作。 方圆又去拿,拿了个空,这才发现箱子里已经没有了。 叹了口气,他抬起头看着女服务生,很客气的问道:“小姐,还有啤酒吗?” “有。” 服务生已经被彻底吓傻,只是本能的回答了一句。 “麻烦你给我搬一箱过来,好吧?” “好。” 女服务生好像木偶那样,给方圆搬来了一箱啤酒。 “谢谢--哦,这是小费。” 方圆道谢后,才想起了什么,从衬衣口袋里拿出一张百元钞票,递给了服务生。 服务生傻傻的接了过去。 方圆冲她笑了笑,又拿起一瓶酒,砸在了丁白康脑袋上。 第45章:在水里不舒服的王八蛋 好多年后,丁少的某个走狗,还会从梦中吓醒,大汗淋漓。 他从没有想到,世界上会有方圆这样‘有技术’的人,能把二十三瓶啤酒,都砸在丁少脑袋上,却没有砸死人。 只是让昔日风光无限的丁少,变成了一个植物人。 “好了,收工。” 方圆把最后一瓶啤酒砸在丁白康脑袋上后,才站起来举起胳膊伸了个懒腰,就像车床工人终于熬到了下班那样。 扫了眼满屋子都泥胎般的人们,方圆的目光最后落在了冯玉中脸上:“你是酒店老板?” 冯玉中身子一哆嗦,下意识的点了点头:“是、是,我就是酒店老板,冯玉中。” “冯老板好,我叫王老五。喝多了,给你添麻烦了,真是对不起。我得走了,嗯,你酒店的饭菜不错,下次有机会我还会再来的。各位,再见。” 方圆很友好的冲大家摆了摆手,双手抄在口袋里,吹着口哨走了出去。 他把人几乎打死了,却提都没有提一下就这样走了。 没有谁敢阻拦他,冯玉中这个酒店老板也不敢,最多在报警后,把这边情况如实讲述就是了,反正现场那么多证人,该怎么找到王老五,那就是警方的事了。 方圆的口哨声远去,仿佛也带走了屋子里死一般的沉寂,众人都长长的松了口气。 接着,冯玉中大声呼唤保安的声音才响起。 夏天问眨巴了下眼,靠在了墙上,背心都被冷汗给湿透了。 可能是因为出现错觉了吧,夏天问竟然觉得那个王老五每砸下的一瓶酒,都是砸在他脑袋上。 这种感觉,就像一条毒蛇那样,死死的缠着他。 “呼!” 夏天问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时,夏小韵忽然跑向了门口。 “小韵,你要去做什么?” 夏天问追上几步,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夏小韵转身,没说话,只是看着他的眼睛,目光很陌生。 夏天问嘴唇动了几下,没说话,慢慢松开了手。 现场所有人,都是这次惨案现场的目击证人,夏小韵也是,不过在她快步走出包厢时,最该拦住她的冯玉中,也没敢动。 能当五星级酒店老板的人,智商当然不会太低,这时候肯定会看出那个王老五的出现,跟夏小韵有着一定的关系。 不过冯老板却不想追问,他自付还惹不起那样的人。 夏小韵快步走出了酒店,也没去停车场内开车,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她不想让人知道她要去哪儿,也不想被路边监控抓拍下来,所以当她来到老城区时,已经先后倒了四辆出租车,最后这一公里还是步行过来的。 她走的很快,走下小石桥时却停了下,接着左转来到了河边。 河堤下有条花砖铺就的小路,很多附近的居民,会在晚饭后来这儿散步。 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了,又是深秋季节,已经没有散步的人了,不过却有人在河边吸烟。 夏小韵踏着石板台阶走下河堤,来到了这个人背后。 那个人就坐在花砖小路上,看着映着灯光的河面,没有回头。 夏小韵慢慢地坐在了他身边,学着他的样子,两条腿垂在河面上,望着河对面的新城区,说:“你知道我会来找你,所以你才在这儿等我,对吧?” 方圆这才侧脸看向了她。 他已经用河水洗干净了脸上的口红,河水泛起的灯光照在脸上,很有几分小白脸的潜质,笑了笑说:“为了说服那两个女服务生在我脸上亲五十下,我可花了整整五百块钱。” 夏小韵马上打开小包,拿出里面所有的现金,都递给了方圆。 方圆点出五张百元钞票,把剩下的又还给了她:“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只拿我该拿的。” 夏小韵看着他,眼神忽闪忽闪的:“为什么要帮我?” “我没帮你。” 方圆收敛了笑容,淡淡的说:“你父亲让你给一条走狗做小,不管你愿意不愿意,这都是你的家事,我无权过问的。” 夏小韵马上追问:“那你为什么要打死丁白康?” 方圆更正道:“我没打死他,这一点我可以用我的人品来担保。” “我只想知道你为什么会出现!” “他做的一件事,我看不惯。” “什么事?” “反正不是因为你甘心给他做小。” 方圆把烟头弹在河面上,说:“所以呢,你不用感激我,更不必要知道是我废了丁白康后,就向警方举报我。我只是做了我自己要做的一件事,跟别人无关。” “可你刚才收我钱了。” “这是口红钱。” “我不管,反正你收我钱了,就跟我有关。” “就算跟你有关,那又怎么样?” “你不愿意看到我被羞辱,对不对?” 夏小韵的眼睛很亮,眨也不眨的盯着方圆。 方圆耸耸肩,双手一摊:“好吧,你说对了,我不想你……” 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你喜欢我。” “啥?” 方圆愣了,抬手掏了下耳朵,怀疑自己听错了的样子,跟土鳖没啥区别。 “你喜欢我,或者说你暗恋我,所以才在看到我受辱时,替我出头。” 夏小韵说话的语气,很肯定。 这次,方圆可听清楚了,屁股就像被蝎子蛰了一下那样,赶紧向旁边挪开了一下,怪叫道:“草,你说我喜欢你!?” 夏小韵没说话,只是跟着向那边挪了一下。 方圆嘴角抽了几下,问:“夏大小姐,咱能不能别这样自恋?这样会吓死人的。” 夏小韵有些不高兴了:“我配不上你?” “我说实话,你可别生气啊。” 方圆想了想,才说:“你认识我家毛驴吧?” “当然认识那条贱狗。” 夏小韵说出这句话后,本来就不怎么正常的脸色,刷地苍白,连黑夜都遮不住。 她已经明白了方圆提到毛驴的意思了:如果非得让他从夏小韵跟毛驴中,选择一个来作为终身伴侣的话,那么他会选择毛驴。 在方圆心中,她原来连一条狗子都跟不上! 方圆好像也觉得他的实话有些伤人了,小声说:“夏副总,虽说有些地方你不尽人意,但总的来说你还算是个不错的女孩子,年轻漂亮又有些小妩媚,不过我真从没有想过要喜欢你。” 又想了想,方圆才说:“我知道,我这样说,你心里肯定很难受。不过不要紧,反正从现在开始,咱们两个就没有一点关系了,你就当我从没有出现过。至于我收拾丁少这件事,无论你说还是不说,其实都无所谓。毕竟现在可是办案须要证据的人。” 方圆最后这些话,却是在警告夏小韵了:就算你对警方说,是我废了丁白康,也没证据的。 对于方圆来说,大庭广众之下废掉丁白康,却让警方找不到线索,那是很轻松的事。 “这个问题你不要担心,我是不会把你供出来的。” 夏小韵终于说话了。 “那我就放心了。” 方圆很开心的样子,不过心里却不怎么相信她说的话。 夏小韵说完这句话后,又不说话了,就这样盯着河面,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等了老半晌,方圆忍不住的说:“夏副总,夜很深了,我得回家休息了。” “明天,你继续去公司上班。” 夏小韵看着他说。 方圆一楞:“啥?” “我说,你明天继续去公司上班,职务还是总裁助理。” 夏小韵淡淡的说:“你要是不去的话,我会按照用工合约来履行。别忘了,你还没有拿到解约合同。” 方圆歪着下巴,看着她的眼睛沉默片刻,才说:“夏副总,你是不是发现我卓尔不群,这才想利用我为你做什么吧?” “随便你怎么说都成,去,还是不去?” “去--去吧,但不许再随便扣我的钱。” “可以。” 夏小韵很干脆的点了点头,接着说:“不过,我也有个条件。” “啥条件?” 方圆问。 “我想……” 夏小韵轻轻咬了下嘴唇,垂下眼帘低声说:“我想从背后抱抱你,找点安全感--这个条件,应该不怎么过分吧?” “还,还行吧,毕竟我总是会给漂亮女孩子安全感。” 方先生罕见的大度了一次,决定不收取任何费用,无偿让夏小韵从背后抱抱他。 “谢谢。” 夏小韵真诚的道谢后,站起了身。 “最多抱三分钟啊,天实在是太晚了,明天还得早起上班。” 方先生觉得,他真是个以工作为重的好员工,美女总裁的温柔拥抱,都无法瓦解他的工作态度。 “就一下。” 夏小韵轻声说着,慢慢地弯腰,一双冰凉的小手放在了他肩膀上:“你能不能闭上眼?我有些难为情。” 对夏小韵的这个小要求,方圆觉得没理由拒绝。 不过,他刚闭上眼,就觉得一股大力从后肩传来,推着他向河面上摔下。 草,这小丫头暗算我! 方圆瞬间明白了夏小韵为什么要抱抱他了,可惜有些晚了,就像一块大石头那样,噗通一声落在了冰凉的河水中。 河水不算太深,可也能淹过方圆的头,等他猛地从水面上冒出脑袋时,正好听到夏小韵哭着骂他:“方圆,你这个王八蛋!” 特么的,谁家王八下的蛋,会在水里感觉不舒服? 方圆抬手擦了把脸时,夏小韵已经转身跑向了河堤. 因为跑的有些急,摔了一跤,她马上爬了起来,就像被疯狗追着咬那样,很快就消失在了方圆视线中。 “以后老子要是再做好事。就真变成王八蛋!” 方先生狼狈的爬上岸后,发了个毒誓,悻悻的走上了公路。 看了眼夏小韵跑远的方向,方圆低头嗅了嗅自己身上,有股子腥气味。 毛驴明明是条狗子,却也很喜欢吃鱼,在嗅到大哥身上的味道后,立即围着他转圈子。 “滚蛋,哥们今晚心情不好。” 抬脚把毛驴踢到一旁,方圆抬头后却愣住了。 院子里,站着两个人。 第46章:强势女租客 方圆回家开门时,就看到院子里还亮着灯。 心里自然得骂林武不懂得过日子,以为他不交电费啊? 可等方圆关上门转身后,才发现院子里站着两个人。 一个是林武,另外一个--竟然是今早才分开的楚楠楠。 卧槽,警方的反应速度也太快了吧,这就查到我家里来了。 这是方圆的第一条反应。 不过很快就被他否决了,再说楚楠楠也没穿警服,穿着一身运动衣,最起码没有用看敌人的目光看着他。 她怎么会来我家? 方圆心思电转,嘴上却打了个哈哈:“哈,我说怪不得今天总是看到喜鹊呢,原来是商警官光临寒舍,有失远迎,还请赎罪。” “方先生,你拽文时不感觉累吗?” 楚楠楠的精神面貌真不错,很生机勃勃的样子,盯着方圆:“怎么,大半夜的去游泳了?” “不是,是见河里有个王八蛋,想捞上来的给毛驴增加点营养的。” 方圆随口胡说八道着,问道:“商警官,你怎么来我家了?” 楚楠楠没话说,坐在了石桌前,拿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林武走了过来,扯了扯方圆的衣袖,示意跟他去那边说话。 “我今天下午给你打电话了,你怎么关机了?” “不是关机,是手机没电了。” 方圆这才想起手机也进水了,赶紧拿出来,心中又是一阵庆幸:幸亏关机了,不用怕进水联电。 “我给你打电话,就是想告诉你,她来咱家了。” 林武说着,回头看了眼楚楠楠。 “啥事?” “她说,要在咱家租房住。” “啥?” 方圆愣了:“她要在咱家租房住?” 林武还没有说话呢,那边的楚楠楠就接口道:“是,我以后就在你家住了。” 方圆很不解:“为啥?” “不为啥。” 楚楠楠喝着个小茶,慢悠悠的说:“我本来不是在梦柳公馆那边,跟小韵合租了一套公寓吗?现在小韵不过去住了,房租也到期了,我又没什么闲钱,就觉得没必要再住那么好的地方了。” 放下茶杯,楚楠楠打量了一下院子里,才说:“你家虽然简陋了点,不过胜在房租便宜,我也就将就着点吧。” 方圆有些不乐意:“谁跟你说,我家要向外租房了?” “不租吗?” 楚楠楠看向了林武:“他不是你的租客?” “他跟你条件不一样……” 方圆正要解释什么,楚楠楠俏脸一沉:“怎么就不一样了?我可问清楚了,你租给他的是月租八百,他还没有给你钱呢。换我了,你却这事那事的净是毛病。怎么着,欺负人呢这是?” 方圆很无语。 他搞不懂到底是谁在欺负人。 不过他却能想到,楚楠楠为什么死皮赖脸的要来他家租房住,无非是觉得在他身边安全些吧,尽管方圆已经给她保证,以后不会有恐怖的事发生了。 能够让美女觉得安全,这种感觉其实也不错的。 最多就是有点别扭。 “咳,商警官,可问题是,我家没房子了。” 方圆干咳了一声时,林武却小声说:“晚了。” “啥晚了?” 方圆不解。 林武低着头,说:“今天傍晚,她就把你对面卧室给收拾出来,把她的东西都搬进去了。” 方圆家的堂屋,是那种老式的建筑格局,就是中间两间是客厅,东西各有一间,被分为主、次卧室。 东边是主卧,就是方圆现在住的那一间。 西边的卧室内,放着一些老式家具啥的,很多,当初方圆就是嫌麻烦,更不想别人住在北屋中,所以在林武住进来时,才让他住在了西厢房内。 没想到,楚楠楠倒是很霸道,不通过方圆这个房东的允许,擅自就搬进来了。 这算啥事? 到底谁才是这个家的主人? 哦,你以为你当警察的,就能随便乱住别人家啊? 方圆快步走到楚楠楠面前,刚要说话,就听人家抢先说道:“我这个人非常小心眼,谁要是让我过的不爽,我就会想方设法的让那个人更不爽。” 这就是红果果的威胁了。 毕竟她是干警察的,想找人麻烦的理由很多,只要方先生不狠心干掉她,女人发狠时的死不要脸精神,的确让人很头疼。 方先生马上就露出笑脸,铿锵有力的说:“商警官,以后谁要是让您不爽,您就告诉我,我替您去收拾他--嘿嘿,其实有商警官这样的大美女,能来我家住,这绝对是我三生修来的福气啊。”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楚楠楠开心了,风情万种的白了林武一眼,阴阳怪气的说:“哼,觉悟可比某些不知道自己只是租客的人高多了。” “那是,那是。” 方先生奉承着,看似很随意的问:“商警官,我们还立租房单据不?” 立租房单据,楚楠楠就得拿钱。 八百块钱不多,可蚊子再小也是肉,方先生没理由不要的。 “你这是在提醒我,交房租吧?” 楚楠楠不傻,一下子就猜到了。 方圆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其实金钱对于我来说,就是粪土--” “先欠着行不行?” “啊?” 方先生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我说,先欠着。还有啊,以后每天我要在家吃早饭,午饭,吃饭的钱呢,也先欠着。” 方圆很纳闷,楚楠楠在说这些话时,凭什么这么理直气壮的,一点都不脸红。 可他得说出来,毕竟他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商警官,你这样说就没意思了吧?你强行搬进来也就搬进来,欠着房租也就欠着,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还跟着我吃饭。你以为我这儿是慈善机构,还是来吃大户啊?” 楚楠楠冷笑,看着林武:“方圆,前头有车,后头有辄。既然别人都能在这儿白吃白住,那为什么到我就不行了?” 方圆一下子语塞,底气不足的说:“你跟他条件不一样,他算是我的兄弟了。” “我还算是你女朋友呢。” 楚楠楠今天绝对是吃错药了,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样子。 “靠!” 方圆打了个寒战,迅速后退:“商警官,我可没有答应要跟你处对象!” “那你昨晚为什么在我家睡了一个晚上,还蛊惑我当着你的面脱……” 楚楠楠刚说到这儿,方圆赶紧伸手捂住了她嘴巴。 有些事,他不想让林武知道。 “你松开我,我必须得说!我还给了你三十万呢!你把我的钱,我的人都骗来了,可我在你心里,却连个男人都比不上,这算什么呢?” 楚楠楠挣开了方圆的手,脸蛋通红,肯定是在为她的不要脸而害羞。 “算了,算了,别说了,我让你在这儿住下还不行?” 对这种死皮赖脸的女人,方圆还真没多少对付的办法,只能妥协。 砰的一声,有关门的声音传来。 方圆回头一看,是林武走进了他屋子里。 看来,楚楠楠那些话让他失自尊了。 “这可是你自己让我住下的。” 楚楠楠得意了起来。 “你变了。” 方圆语气有些沉痛。 “你想说我不要脸就明说,反正我从死里走了两圈了,也不在乎那些东西了。” 楚楠楠淡淡的说。 方圆苦笑,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今晚怎么回来的这样晚?” 楚楠楠沉默了会,岔开了话题。 “有点事耽误了。” 方圆自然没必要把夏小韵的事儿告诉她,掀起衬衣嗅了嗅,随手脱了下来,搭在了晒条上,走向了堂屋那边:“好了,不早了,睡觉。” 自从林武住进来后,洗衣做饭的都包了,相信明天他就会早起把衣服洗了。 方先生走进卧室内时,回头看了眼楚楠楠。 她还坐在那边,背对知识他没有动。 其实,她也不怎么容易,要不把那三十万还她吧? 不知道为什么,方先生看到楚楠楠孤独的背影后,心里有了这个想法。 不过,等他脑袋挨着枕头后,就把这事给忘了。 毛驴在院子里撒欢追赶一只麻雀时,天亮了。 一晚上睡眠质量都不错的方圆,趿拉着拖鞋走出了卧室。 他刚出来,穿着灰色睡衣睡裤的楚楠楠,也恰好打开了房门,头发有些乱,小脸却是红扑扑的,一看就知道昨晚睡得也不错。 也是,有方先生在,她完全可以百无禁忌。 “早啊。” 楚楠楠快乐的打招呼。 “早。” 看了眼她睡衣下面那幅窈窕的身躯,方先生不自然的屈了下双膝,嘿嘿说道:“我还以为,你昨晚会来敲我的房门呢。” “你想得倒是美,我可是正经人。” 商警官说谎话时的本领,跟方先生相比起来,丝毫不落下风。 “嘿嘿,商警官,跟你商量个事。” 方圆走向门口:“你能不能跟林武换换房间?你去住西厢房,那样对你清白有好处。” “在我心里,我已经不再清白了。” 楚楠楠很无所谓的说。 “啥意思?” 方圆皱眉,转身看着她:“商警官,你不会是想讹我吧?就因为我帮了你个忙。” “你家几点吃早餐?” 楚楠楠却岔开了话题。 “我什么时候起来,什么时候吃早餐。” 方圆说出这句话时,才发觉不对劲:石桌上没有早餐,晒条上的衣服还搭在那儿,厨房内也没传来饭菜的香气,林武的房门还紧闭着。 方圆已经习惯了每天早上起来后,就看到林武在院子里忙活了,今早却没有看到他所熟悉的那一切,盯着西厢房那边愣了片刻,才苦笑道:“看来,想吃早餐啊,得自己去外面买了。” 他的话音刚落,西厢房的门就开了。 穿着整齐的林武走了出来:“想吃什么,我去买。” 方圆问:“不能自己做了?” 林武很认真的说:“不能。” “那算了,还是我自己去外面吃吧。” 方圆点了点头。 第47章:平静的背后 方圆觉得自己憔悴了很多,哪怕是肤色比以前细腻了,却是一种病态的颜色。 这个人啊,总是由俭入奢易,由易入俭难。 以前方圆跟毛驴兄弟俩觉得外面油条包子的就很香了,不过自从林武出现后,每天的早晚两餐都是他亲手做,又有营养又有味道,吃啥也香,胃口好了心情就好,心情好了人也就精神。 可就因为楚楠楠的强行入住,嘴不积德,惹恼了林武后,方先生的生活又回归了以前,心里那个别扭啊,吃啥都不香,胃口就不咋样了,精神也跟着受损,能不憔悴吗? 就连毛驴也是这样,整天无精打采的,这些天一回到家就睡觉。 当然了,方先生人虽然憔悴了很多,不过体重却有增重的趋势,这也算是怪事吧? 说起来,楚楠楠也真够不要脸的,住进方家后一直都没上班,除了第一天早上六点半起床后,以后这些天都是睡到十点钟,起来后就自个儿去外面溜达,吃饭。 方圆问她为什么不上班。 她说局里体贴她,特意给她批了长假,让她在家好好养养身子骨,什么时候想去上班了,再去。 方圆很纳闷,机关领导啥时候这么关心属下了? 难道不知道这样纵容楚楠楠,会把她养成个懒婆娘? 最让方圆愤怒的是,楚楠楠这些天在家除了睡觉,看电视玩手机之外,一点家务活都不干,还跟方先生要生活费,理直气壮的。 谁家的租客这样嚣张,谁家的房东这样懦弱,要是不给她生活费,她就会拉着你手在那儿眼泪巴巴很可怜的样子? 唉,说起来都是方圆太善良了,见不得女人掉眼泪,哪怕是一瘪嘴,手就会犯贱,自个儿伸进腰包内拿钱给她。 不过有一点不能告诉任何人--为了惩罚楚楠楠的不要脸,方先生拿走了她所有的钱。 看来,这个脾性大改的小泼妇,是赖定我了,得想个办法撵着她去上班,最好是让她另寻住处。 方圆想到这儿时,很幽怨的叹了口气,抬起了自己双手。 这是一双多么好看的手啊,十指纤长,皮肤细腻,绝对是标准的钢琴手,得有多么暴殄天物,才能舍得用这样一双手去洗衣服? 这些天,林武不但不做饭了,衣服也不给洗了,每天老早起来后最多打扫一下院子,然后外出送快递,天不黑都不回家,回家后也就躲在西厢房,跟古代秀女似的。 想到林武,方圆这才蓦然惊觉,他们好像好多天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了。 那个娘炮,还真是跟女人一样,心眼小,难道就看不出方先生也不想让楚楠楠住进来吗,凭什么把怨气都撒在方圆脑袋上,不做饭,不洗衣服? 方圆倒是很想买个洗衣机,却又担心买了后,会伤到林武的自尊--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可是那个娘炮能理直气壮住在方家的三大理由。 如果剥夺他一个很重要的理由,那绝对是相当残忍的。 善良的方先生还做不出来。 不想了,家里那俩怪人只能给哥们徒增烦恼。 方圆甩了甩脑袋,决定找点开心的事来想。 不知道为什么,他想到了夏小韵。 自从那一天后,夏小韵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刁难方助理了,可比以前更加冷漠了,别说是李圣他们在她面前觉得压抑,就连方圆都觉得喘气不舒服。 李圣等人不知道夏副总为什么一下子变成这样了,方圆知道。 也很理解她现在的冷漠,纯粹就是一种本能上的自我保护。 这个脑残体,以为整天扳着个冰箱脸,就能改变丁白康成为植物人、那位贵人早晚都要找她算账的现实吗? 差不多,她早就做好了迎接残酷打击的心理准备。 至于夏天问,那个没人性的老男人,在丁白康出事的当晚,就离开了唐王,说是去外国考察市场,在短时间内都不会回来了。 如果他真是去国外考察市场,那为什么不带助理人员? 最起码,把他那温柔的老婆也带着啊。 夏天问一个人走的,还带走了足够在美国买套别墅、再找个欧美美女过一辈子的钱--这些占了神通快递账面上流通的现金,百分之七十。 傻瓜也能看出,因为丁白康变成植物人,夏天问担心受到那位贵人的打击报复,在事发当晚就携款潜逃了。 连老婆,女儿都没有带,只带了足够的钱。 大难来时撇下夏小韵母女的这种行为,是不是没人性的男人,才能做出来的? 唉,怪不得人们总是常说,在光明的背后,总是有黑暗的存在。 夏天问,就是当前表面风光的夏小韵的背后黑暗。 说起来,她跟她母亲的命,还真够苦的。 再说起来,那位贵人也真够可怕的,要不然夏天问也不会走这一步。 幸好,方先生觉得跟夏小韵没多大关系。 尽管他得担负最重要的责任:他要是不把丁白康揍成植物人的话,夏小韵最多去给人做小……只要能忍辱负重,还是能保全家庭,不用回到家后孤儿寡母的相对流泪。 方先生却不怎么后悔,他敢跟老天爷发誓:如果重来一次的话,他还是会那样做。 任何侮辱母亲的狗杂碎,都得受到最残酷的惩罚! 至于夏小韵会不会在心里埋怨他多事,方先生觉得她差不多会这样想,要不然决不会这样尊敬他--一个脑残的女人尊敬一个男人时,就证明她恨死了这个家伙。 帮、帮帮。 就在方圆拿着手机胡思乱想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进来。” 方圆放下手机,拿起了一本管理学,装作正在苦读的样子。 实际上也不全是装,因为在这些天内,他大多数时间都在读书,哪怕由衷的以为,这种书远远不如金瓶梅等名著好看,不过用来打发时间时,还是能让人从中学到一些东西的。 门开了,是那个叫周倩的秘书。 “方助理,夏副总请您过去一趟。” 周倩手里拿着一摞报表,看来是刚从夏小韵办公室内出来,顺便给她传话让方圆过去。 “好的,谢谢。” 方圆放下书本,站起身冲周倩笑了笑,笑容很亲和的样子。 周倩眼里却闪过一抹明显的讥讽,转身走了。 我知道哥们在你心里就是个土鳖,你看不起我,不过有必要表现的这样明显吗,一看就是个浅薄的人,成不了什么大气候。 方圆心中淡然一笑,整理了一下脖子里的领带,迈步走出了办公室。 在夏天问‘携款潜逃’后,夏小韵这个副总其实就已经成了神通快递的正道大老板,完全可以更上一层楼,搬去总裁办公室的。 她没有去。 可能她厌恶那个叫父亲的男人,也包括曾经使用过的办公室。 或许,她也知道,无论她是总裁,还是副总,她都不会在这儿呆太久。 惹下滔天大祸的人,日子过的越是平静,就会越感到不安的。 夏小韵的办公室门开着,她正在伏案工作,方圆迈进一只脚后,才抬手在房门上敲了敲。 夏小韵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了,淡淡的问道:“你以前进来可从不敲门的,今天吃错什么药了?” “你以前跋扈时的样子让我反感,现在需要我的尊重。” 方圆说出了实话。 把看的那份文件合上,夏小韵才说:“你是在可怜我?” “谈不上可怜,就是希望你能从我的尊重中,获得一点点自信吧。” 方圆坐在了沙发上,嘴里说着多尊重夏小韵,却又点上了一颗烟。 除了他之外,没有谁敢在夏小韵办公室内吸烟的。 夏小韵也已经习惯了,看着他说:“听说,你最近一直在读跟经济有关的书?” “以前没觉得这些书好看,现在看看还倒是可以,很有深度,当然也有厚度。” “你想开公司?” “谁不想当个小老板呢?” 吐了个烟圈,方圆问:“夏总,找我什么事?” 夏小韵没有说话,目光盯在方圆面前的案几上,沉默半晌后才答非所问的说:“我已经托人调查过了,全国所有海关、出入境登记处,都没有他的记录。” 夏小韵所说的这个他,就是她父亲夏天问。 方圆随意哦了一声:“哦。看来他没有出国。” 夏小韵摇了摇头:“他是不会留在国内的。我知道,他这个人遇到大事时,是相当杀伐果敢的,自然很清楚要是呆在国内,早晚会被人找到。” 方圆眉梢微微挑了一下:“你是说,他偷渡了?” 夏小韵抬头看着窗外,眼里满是痛苦的说:“昨晚,我妈妈在家里的保险柜内,找到了几本不同名字的护照、身份证--呵,没想到他早就准备了这些东西,看来在很早之前,他就已经做好了这样的打算。” 夏小韵痛苦,那是因为她那个把她当做掌上明珠的父亲,从来没有跟她母女说起过这些事,也证明了他早就打算在厄运来临之前,独自逃生。 “看来,你父亲跟那位贵人的关系,不仅仅是代言人的关系,要不然他也不会那么早的就给自己留下后路。” 方圆想了想,才说。 “算了,不说这个了。” 夏小韵长长的吐出一口气,说:“不管怎么样,只要我在神通快递一天,我就得好好打理它。或许,那位贵人会可怜我,忘记我呢?” 方圆笑了笑,没吭声。 傻瓜也知道,夏小韵这样说是一厢情愿。 夏小韵站起身,说:“我让你过来,是想让你送我去见个人。” “见谁啊,还得让我亲自陪同。” 方圆开了个玩笑。 夏小韵却没有笑,淡淡的说:“见一个四十五岁的男人。” 方圆有些不解,搞不懂夏小韵为什么要提到那个人的男人的年龄。 夏小韵接下来的话,解开了他的疑惑:“去年时,他就曾经试着追求过我。” 第48章:主动送货上门 成天集团的名字很大气,规模可不是神通快递能比得了的。 不过成天集团老总万成天,长相却有些对不起这个名字,受他剥削的员工,都在背后说他是神仙转世:有着一张鬼斧神工的脸,天蓬元帅的身躯,更有佛祖的脑袋(秃头)。 可人家有钱。 尤其在他事业最辉煌时,老婆得病死了--升官发财死老婆,不是每一个成功男人心中的梦想吗? 万成天不是官员,他只在意有更多的钱,老婆死了后不着急续弦。 理由很简单:只有白瓷才会迫不及待的找个女人结婚呢,反正有花不完的钱,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再说了,就算是万总想找个女人结婚,也要找那些最优秀的。 至于那些被万千粉丝狂捧的歌星、影星模特啥的,万总才不会迎娶:太脏。 要追,就追夏小韵这样的。 年轻漂亮,有气质,身子干净--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她是神通快递未来的大老板。 如果能够迎娶夏小韵为妻,万总以后的发展前途那绝对是不可限量的,要是运气再好一些的话,完全可以把成天集团发展为国际财阀嘛。 不得不说,这个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尤其是万总这些成功者,所谓心有天高,就敢翱翔--就在三个月之前,万总无视那些低俗的世俗目光,在某个正式场合,正式追求夏小韵。 只是结果有些不尽人意,说他被夏小韵给婉拒了是官方话,很多人都知道夏大小姐当时就把红酒泼在了他那张胖脸上,赏给了他一句话: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不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不是一只好癞蛤蟆。 遭到夏小韵带有侮辱性的拒绝后,万总并没有丧气,更没有生气,反而几次在公众场合跟人宣称:总有一天,他要把唐王地区这多商业之花,摘在手中。 可能是老天爷被万总的诚意给打动了,今天就把机会给了他。 而且,还是夏小韵主动‘送货上门’,就在成天集团的总裁办公室内。 打量着穿着一身白色ol套裙,黑丝、红色细高跟皮鞋,浑身散发着冷艳气质的夏小韵,万总有些艰难的咽了口吐沫,笑道:“小韵,你确定,你不是在开玩笑?” 看了眼站在沙发旁边好像保镖那样的方圆,夏小韵放下手中的咖啡杯,淡淡的说:“万总,您觉得我像是在跟您开玩笑吗?只要您能答应我的条件,一年后的今天,我就是您的妻子了。” 夏小韵的条件很简单:万总只需入股神通快递,成为大股东,一切都ok了。 反正万总有的是钱,拿出个三五千万来入股,不但能控股很有发展前途的神通快递,还能得到夏小韵这样一个青春美少女。 更主要的则是,无论他花多少钱,等跟夏小韵成婚后,花出去的钱都会回来,还外送一个神通快递。 美女,金钱,只需他点一点他的尊头,再等上三百六十五天,就全部属于他了。 这可是比做梦买彩票中了一个亿,还要让人怦然心动。 哪怕是傻瓜,只要能拿出夏小韵维系公司运转的资金,就能搞定,没有一丝的技术含量。 万总,却宁愿当傻瓜。 看着眼前这位足可以当自己女儿的美少女,万总再次吞了口口水,才苦笑着说:“小韵,你说的条件很诱人--就算没有这些条件,仅仅是能娶到你做妻子,无论付出多高的代价,我也会答应的。” 夏小韵没说话,方圆却发现她眉宇间,明显升起了失望的神色。 “可是现在。” 万总摇了摇头:“我无能为力啊。” 夏小韵问:“万总手头很紧?” “是啊,这不刚跟国外一家大型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年后就要正式合作了,哪儿都得要钱。” 万总先倒了下苦水后,就看向了方圆:“这位先生是?” 夏小韵回答:“这是我的助理,方圆。” “哦,原来是方助理。” 万总问:“能不能先请方助理出去一趟,我有话要单独跟小韵说。” 方圆还没有说什么,夏小韵就低声说道:“你先出去吧。” 方圆倒是无可无不可的,转身走出了办公室,带上房门后倚在墙上,随手点上了一颗香烟。 他知道夏小韵为什么要送货上门,看来她父亲卷走的钱,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公司运营:任何的公司,只要资金链一出现问题,就会有破产的危险。 方圆更理解夏小韵为什么急于向人推销自己:她想趁着别人还不知道某些事时,找一个强有力的靠山。 或者干脆说,临死前找个人垫背。 说实在的,夏小韵这样做有些不地道。 不过方圆才不打算管,因为他看万总也很不地道,能够坑这样的,好像也能被人接受。 只是,万总会如夏小韵所愿吗? 别说是他这种在社会上拼搏数十年的老油子了,就算是新手也能从夏小韵的迫不可待中,猜出神通快递当前的困境,从而借机勒索。 刚才万总一脸难色,丝毫没表露出对夏小韵的热切,可方圆能从他苦笑时眼里泛起的得意中,就能猜出他要做什么了。 唉,说起来,还真是哥们害了夏脑残。 貌似这个万总,比起丁大走狗来说还不如。 方圆胡思乱想着心里叹了口气时,就听到房间内传出杯子摔碎声、女孩子嘎然而止的尖叫,以及耳光声。 砰的一声,方圆抬脚就踹开了房门。 装修豪华的办公室内,万总已经把夏小韵按在了沙发上,一手捂着她的嘴巴,一手采着她头发,满脸淫笑狰狞的骂道:“臭表杂,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摊上什么事--谁?特么的,谁让你进来的?给我滚出去!” 好吧,既然万总提到了滚,那么方圆就满足他的愿望。 他以为自己是秃头,别人无法采住他头发,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其实人胖了后,拧住他满脸的肥肉摔出去的感觉,要远比采头发更爽。 砰的一声,万总重达二百多斤的庞大身躯,就像破麻袋那样的飞了出去,重重砸在了办公桌上,又滚在了地上,疼的他长声惨呼,还没有忘记桌面下的警铃。 嘴角已经有血丝的夏小韵,脸蛋上也有几道清晰的指印,衣衫不整,慌忙爬起来,用手捂住了被扯开的衣襟。 方圆出去后,万总就坐在了夏小韵身边,试着要动手动脚。 夏小韵当然会拒绝。 早就打听到夏小韵摊上事,夏天问已经携款潜逃的万总,这时候要是再像他以往所说的那样,全力以赴的帮她,那么他就是沙比了。 万总当然不是沙比,要不然也不会趁此机会,嘴里答应着,却要直接玩霸王硬上弓了--他觉得,夏小韵应该从了他。 毕竟,他差不多是她唯一的希望了。 只要半推半就的从了他,达到目的的万总,唯有脑子被驴踢了,才会帮她:当前,可是占便宜不用付出的绝佳机会。 万总没想到,夏小韵都落魄到这种地步了,还特么的把自己当个人物,非得让他先投资,再成就好事。 夏小韵想当然的拒绝,惹恼了万总,这才狠狠一耳光抽了过去。 对付这种自以为是的年轻女孩,有时候暴力才是最管用的。 这不,一个耳光,就把夏小韵抽了个半死,浑身无力了,接下来想怎么着还不行? 相信,某位贵人决不会因为万总对夏小韵用强,就迁怒他的,说不定还会很欣赏他的做法。 可是让万总很不爽的是,就在他刚要撕开夏小韵衣服时,她那个看起来很像斯文败类的助理,竟然冲了进来。 特么的,一个小助理也敢破坏老子好事,我非得--非得把方圆怎么着,万总还没有想到呢,身子就飞了起来。 摔得他那叫一个疼啊。 万总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在摁了警铃时,就决定:不让保安把这个姓方的打个终身残废,誓不罢休! 保安还没来,那个家伙竟然又疯狗般的扑了上来。 草,不该把万总摔出去后,姓方的拽着夏小韵转身就破门而出吗? 最起码,电视里就是这样演的,毕竟这可是在万总的地盘上。 啪,啪,啪! 方圆到今天才发现,要想在抽人耳光中获得爽感,还是万总这种胖脸最合适。 嗯,当然了,像夏小韵那种雪白粉嫩的小脸,抽起来也肯定很爽。 不过看在这丫头当前很悲惨的样子上,方圆肯定不忍心,哪怕是她曾经把他给推到在河里过,万总从来都没有招惹过他。 “卧槽--” 万总暴怒,很想愤而还击,只是方圆的耳光就想狂风暴雨般的袭来,开始时他还能骂出两个字,哎哟两声,最后却一个字也喊不出来了,眼睛翻白,满嘴是血,吐在地上的牙齿看起来很鲜艳,就像一个个花骨朵那样。 抽人耳光看起来简单,其实也是门技术活。 有几个人能做到方助理这样,一只手扇万总耳光,就能维系他坐在那儿摔不倒,另外一种是还能把办公室内的监控优盘取下来? “万总!” 就在方圆越扇越上瘾时,成天集团的保安们终于拍马赶到。 保安队长大吼一声,高举着警棍就扑了上来,对着方圆后背就狠狠砸了下去。 只是他的警棍刚落下,却用比扑过来时更快的速度倒飞了出去。 一脚踹飞保安队长后,方圆接着转身,就像虎入羊群般,让那些保安哭爹喊娘,躺了一地。 “收工。” 方圆打了个帅气的响指,对夏小韵伸出了右手:“夏总,咱们是不是该走了?” 尽管早就见识过方圆打架的本领,可夏小韵这次还是看傻了,下意识的伸出了手。 方圆挽住了她的胳膊,就像王子挽着公主那样,迈着优雅的步伐,款款走出了办公室。 “方圆,会、会不会出事?” 来到电梯门口后,夏小韵才清醒了些。 第49章:陪你一起死? 夏小韵下决心来找万成天时,就预感到自己会受到羞辱。 毕竟像她这么傲气的女孩儿,主动向万成天这个平时都懒得看一眼的男人自荐枕席,那绝对是一种比死还要痛苦的事儿。 可现在夏天问已经携款潜逃,闪下她母女独自去乐逍遥去了,那么所有的重担,都压在了夏小韵身上。 按说她还有母亲,算是半边天了。 不过逆来顺受的夏母,当前除了哭泣之外,甚至都不敢骂夏天问一句没良心的。 所以无论怎么样,夏小韵都得咬牙承担起这副重担,不管来自贵人的惩罚,有多么的残酷,严厉,她都得使出浑身的解数,来保持公司,家庭的正常运转。 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荣辱就算不了什么了。 夏小韵天真的以为:万成天丑是丑了些,可不管怎么样,当前却是最有希望能帮她的那个人,毕竟早就听说他的背景也不简单。 如果他能帮夏小韵渡过难关,她也就认命了,当万夫人。 万夫人虽说不咋样,可要比给贵人的一条走狗当姨太要好。 只是她想的也太天真了,老万早就得知她家发生什么事了,别说是有贵人的威胁在,就算没有,他也不打算迎娶夏小韵了:玩玩这个昔日看不起自己的冷艳美女,貌似要比娶回家还要更刺激,让男人更有成功感不是? 于是乎,一厢情愿的夏小韵来到了成天集团。 结果要不是方圆陪同她前来,她铁定会受辱,却得不到丝毫安慰。 看到方圆狂抽万成天耳光时,夏小韵就算发呆,也是感到爽的。 不过等她清醒了些后,她却又担心了:万成天今儿被揍了个半死,怎么可能会善罢甘休? 无论是白道还是黑道,听说他都有不小的背景。 方圆就算再能打,可人家要是通过法律来制裁他,他除了接受法律的严惩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 别忘了,现在没人证明万成天要强迫夏小韵的。 又是在人家成天集团,夏小韵吃再大的亏,浑身都是嘴,也说不清。 方圆抬手,请夏小韵走进电梯后,才沉声说:“他肯定不会这样善罢甘休的。” 夏小韵连忙急急的追问:“那怎么办?” 方圆紧皱眉头,想了想说:“还能怎么办?咱们就实话实说,有什么后果由我自己来承担就是了,大不了,被抓进去蹲几年--” 慌得夏小韵一把抱住他胳膊,急声打断他的话:“不行,你绝对不能被抓进去!我早就听说过,老万在官场上有人,他要是拿钱雇人在监狱中收拾你,到时候你能不能活下来都很难说的!” 方圆有些紧张:“他不能这样无法无天吧?别忘了这可是法治社会,他那样做就是目中无法。” “幼稚!” 夏小韵急的晃了晃他胳膊:“我还以为你懂很多呢,没想到这么幼稚!在这个社会,只要有钱,有权,法律也左右不了的。到时候,你要是监狱中出事了,他撑破天也就是多花点钱,到时候有的是人来给他顶缸的!” 刚才还凶神恶煞般的方先生,脸色发白了,颤声问:“没你说的这样严重吧?” “怎么会没有!” “那、那我该怎么办?” “逃,快点逃走,趁着警方还没有出现时!” 电梯门开了,夏小韵扯住方圆的胳膊,小跑着跑向了大厅门口:“我会马上跟楠楠打电话,让她从中周旋一下,尽可能给你提供远走高飞的机会。” 说着话,夏小韵已经拽着方圆跑到了自己那辆白色宝马车前,连声催促他上车。 “快,去长途汽车站!” 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后,夏小韵边催促他赶紧开车,边从小包内拿出所有的现金,还有一张银行卡,不由分说的往方圆口袋中塞:“现金就这么多了,银行卡密码是我生日。哦,就是921013,里面大概还有十万左右,离开唐王后,要尽快提出来--你、你笑什么?” 夏小韵忽然发现,方圆脸上的慌张啊,害怕啥的都不见了,还笑眯眯的看着她。 方圆没想到,这个很有脑残嫌疑的女孩子,竟然会这样关心他的安危,尽管他刚才打人,是为了她。 她现在的反应,让他对她的看法改变了很多。 方圆轻打方向盘,超过前面一辆车后才回答:“嘿嘿,没笑什么,就是有些感动。” 方圆可没有撒欢,他真是被夏小韵的关心而有了点小感动。 “感动?” 夏小韵茫然的重复了一遍这个词,蓦然明白了过来:方圆刚才,在逗她玩儿。 一个守着那么多人,就敢把丁白康用酒瓶子活活敲成植物人、事后依旧悠哉悠哉的家伙,会在痛扁万成天后,被他那些所谓的黑白势力,给吓成刚才那样? 夏小韵刚才着急,担心他,那是出于她的本能反应。 某个该挨千刀的,竟然利用了她的关心,逗她玩儿! “你、你这个混蛋,都这时候了还开我的玩笑,看我的热闹,你还有没有点人性啊?我杀了你!” 终于明白过来的夏小韵,彻底疯了,尖一声,痛哭起来,却没耽误举手对方某人劈头盖脸的砸了下去。 “哎,哎,小心,小心,哥们开车呢,会出车祸的!” 方圆赶紧抬起右手,抵挡来自夏小韵的狂风暴雨。 他不提醒现在开车还不要紧,这一说,反而更加刺激到了夏小韵。 “那就死了吧,反正我是活够了!” 夏小韵尖叫着,两只手抓住方向盘,猛地向旁边扭去。 车速在六七十脉左右,在市区算是高速行驶了,本来正常行使的车子,忽然猛地转向,吓得后面驾车紧跟的哥们,赶紧跟着猛打方向盘,狂按喇叭,外加破口大骂。 陪你一起死? 开什么玩笑,哥们的美好生活还没有开始呢,哪能陪你去死--方先生赶紧一把推开她,等她再次要死要活的来夺方向盘时,舌绽春雷般的吼道:“够了!” 夏小韵被吓得打了个激灵,也冷静了下来。 方圆怕她再发疯,赶紧把车子贴边停下,苦口婆心的劝道:“咱可不敢死。你想想啊,我要是真死了,我家毛驴咋办?你要是死了,也算一了百了不用犯愁了,那你母亲呢?依着她那性格,还不被人欺负死啊?” 听方圆提到母亲后,夏小韵顿时惊出一身冷汗:是啊,他说的没错,我要是真出事了,谁来管我妈? “可是你--” 夏小韵银牙紧咬,伸手在方圆身上掐去时,却被她抬手挡开:“男女授受不亲,你别总对我动手动脚的,这会玷污我的清白。” 夏小韵瞪眼,张嘴要骂什么,却又软软的倚在靠椅上,呆望着前面,喃喃的问:“你、你怎么不去死?” “一百年后,我肯定会死的。” 方圆从来都是个诚实的孩子。 夏小韵懒得再跟他探讨生死的问题,只是问:“那你说,该怎么应付万成天的报复?” “哼哼,对付那种猪头般的脑残。” 方圆看了眼夏小韵的脑门,才接着冷笑道:“绝对是易如翻掌的。也唯有你这种智商有问题的,才会这时候来找他,才会怕他报复。” 夏小韵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哑声说:“好,我智商有问题,我还是脑残,那你跟我说,我现在该怎么办,怎么样才能保住神通快递,保护母亲不受伤害?算了,你先说怎么对付万成天吧!” “简单。” 方圆从口袋里摸索了一会儿,拿出个优盘:“这是老万办公室内监控器的硬盘,里面应该清楚记录了他欺负你的画面。你可以提前把它交给警方,来个恶人先告状……” “我不是恶人。” 夏小韵一把抢过了优盘,紧紧攥在手心咬了咬牙。 只要有这玩意在,别说是老万被痛扁了,就算被当场打死,相信警方也得酌情处理的,毕竟夏小韵可是唐王市的十大杰出青年之一,还是有一定影响力的。 哪怕警方迫于某种压力,要强行为万成天讨回公道,那么夏小韵完全可以在网上曝光这些,相信亿万网民,肯定会做出最理智的判断。 当一个肥猪般的丑陋老男人,跟一个楚楚可怜的美少女发生争执时,不管他多么有理,也会处在先天性劣势上的。 “我是。我喜欢当恶人,咱这就去警局--你伸着个手,好像叫花子一样的干啥?” 看到夏小韵冲自己伸出又白又嫩的小手后,方先生有些不解。 夏小韵又咬了咬牙:“哼,少装蒜,把我的东西还我!” “你的什么东西?哎,哎,刚才就说男女授受不亲了,怎么又乱动手?小心我告你性骚扰,索要巨额精神损失费啊。” 方先生见夏小韵不要脸的开始翻他口袋,心里暗骂:这脑残有时候就会很精明,竟然还记得刚才塞给我的钱。 方圆的西服口袋里,东西貌似比较多,夏小韵不耐烦在里面摸索什么,索性把口袋都翻了过来,然后一呆,两根葱白般的手指,捏着一个东西,举在眼前问:“这是你的?” “废话,在我口袋里的东西,不是我的,难道还是你的?” 方圆说着,伸手就去抢。 夏小韵却很机敏的一缩手,然后弯腰俯身把座椅上那些东西都压在了身下。 方圆急了:“干啥,夏总,你不会想在光天化日之下,打劫我这个贫穷的上班狗吧?” “贫穷么?” 夏小韵冷笑着,再次举起手里的东西:“哪个上班狗会拥有这个钻戒?知道这钻戒价值多少么?就算把你卖了,也买不到的。还有,这条白金项链,没有十万块能买得到?还有这个翡翠鼻烟壶,是一等一的古董。还有……” 手里拨拉着座椅上的东西,夏小韵越看越心惊:“这个钻戒是万成天的。这个鼻烟壶也是他的,我看他玩过。这个项链,这个--怎么,都在你口袋中?” 第50章:请她拍电影 看到那个钻戒,还有那个鼻烟壶后,夏小韵可以确定这些东西,都是万成天的了。 这些东西加起来,尤其是那个鼻烟壶,还有本该镶嵌在腰带上的黄玉,价值绝对会高达数十上百万。 毕竟万成天是亿万富翁,身上佩戴的这些东西要是低于这些价格,那万总怎么好意思出门啊? 可是夏小韵却搞不懂,万成天的东西,怎么会到了方圆口袋里? 好像看出夏小韵满脑门的疑问,方圆讪笑着解释说:“那个啥,这些东西都是老万送给我的,说是当做冒犯你的赔礼。你也知道,我才不在乎这些满是铜臭气息的腌臜物,只是老万非得硬给,耐不住他的热情,我也就勉为其难的收下了。” 夏小韵眨巴了下眼睛,问道:“我怎么没有看到他送你这些?” “那时候你不是被他气昏了头,还在发呆吗?” 方圆回答说:“没看到也是很正常的,我在睡觉时,也看不到毛驴偷吃东西的。” “少跟我提你那个贱狗。” 夏小韵用力晃了晃脑袋,看着方圆:“哼哼,这些东西,都是你偷来的吧?” 方圆愕然:“啥?你竟然敢说我会偷东西?” 夏小韵才不管方先生脸上的愤怒,无辜样子,只是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你肯定是在打他耳光时,偷到这些东西的。没想到,你偷东西的手段这样神出鬼没。” 既然夏小韵一再认定是方先生偷东西,他也懒得再解释什么了:“好吧,你说我是偷的,那就是我偷的好了。怎么,你不会脑残到要去警局告发我吧?” “脑残才会那样做。” 夏小韵现在已经对这个词免疫了,嗤笑一声说:“不过,这些东西得算是我的。” “啥?” 就像听到了世上最匪夷所思的话那样,方先生眼珠子瞪得比牛铃铛还大:“算你的,凭啥算你的?你上嘴唇一碰下嘴唇的力量很大啊,比大力水手还要大!” 夏小韵脸上忽然露出个相当妩媚的笑容,柔声说:“你刚才说老万送你这些东西时,算是给谁的赔礼?” “给你啊……” 方圆傻眼。 刚才他只顾胡说八道了,顺口说这些东西,都是老万给夏小韵的赔礼。 现在,人家拿这句话来堵他嘴了,他怎么还能说得出话? 可是,方先生好不容易找到个可以下手的目标,辛苦一阵子才拿到这些东西,还没有等他看清楚,就这样送给别人,又怎么心甘呢? “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老万的一番好意了,唉。” 夏小韵幽幽的叹了口气,抬手摸了摸还红肿的脸颊,眼里浮上感激的神色:“我真没想到,他为人原来这样大方。早知道这样的话,我真该……” “行了,行了,别演戏了啊。” 方圆有些烦躁的摆摆手:“可你总不能让我白忙活一场吧?” “我可不是那种绝情的人。” 夏老板很爽快的说:“最少得分你一半。” 方圆脸色这才好看了许多。 虽说也舍不得那一半,但总比啥都得不到要好很多。 他实在不忍心,在这种时候跟一个悲哀的脑残硬抢,那不是男人所为。 不过,夏小韵接下来的话,就让方圆后悔自己是个男人了--不,后悔不该是男人中的君子了:“当然了,你那一半先欠着。因为我公司现在急需流转资金,我得先把这些东西都变卖了。嗯,虽然少点,可总比没有要好很多。” 夏老板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方助理还能再说什么? 他是男人中的君子。 半小时后,君子先生驾车驶进了市局。 看出君子兴趣不怎么高涨后,夏老板很体贴的让他在车上等,自个儿拿着优盘,拎着小包款款的去了。 夏小韵毕竟是本市十大杰出青年之一,这个噱头有时候还是很管用的。 市局某主要领导看到优盘内的东西后,立即勃然大怒,拍案而起,马上就派遣精兵强将,前往成天集团缉拿败类万成天。 方圆敢发誓,夏小韵在市领导面前,肯定有施展女人常见的武器--眼泪了,要不然,她在回到车上后,也不会轻飘飘的说:“已经立案了,不日就会开庭审判那个败类。你说,我索要多少精神损失费,才能对得起他那一耳光?” 方圆摇了摇头,实话实说:“我没有读过法律方面的书籍,要不要现在去图书馆,或者找律师?” “明天吧。” 夏小韵抬头看了眼天色,冲方圆嫣然一笑:“今天,我请你吃午餐。想吃什么,随便说。” 方圆闷闷的说:“不怎么有胃口,喝碗羊汤凑合一下吧。” “羊汤味道很不错啊,老板。” 楚楠楠拿起纸巾擦了擦嘴巴后,冲饭馆老板跳了下大拇指。 老板马上就高兴的眼睛看不到了--不过让楚楠楠有些遗憾的是,他竟然没有把她給他的二十,看成一百的找零。 出了饭馆,楚楠楠看了眼太阳。 今天中午的太阳很亮,却不会像夏天那样晒伤女孩子的皮肤,所以楚楠楠决定在河边溜溜腿子,总是吃饱后回家蹲着,会上胖的。 可能是方先生家的风水很不错吧,本来憔悴的商警官,在他家住了才十几天,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面貌,都恢复了从前,甚至看起来比以前更加的水灵,迷人。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这些天,楚楠楠就一直修身养性了,不去上班就不用操心,当然会越来越水灵了。 “唉,看来警察这个活,还真不适合女孩子干,太累。” 以前总以当警察而自豪的商警官,现在总算是悟出了一些道理,望着河面叹了口气时,就听到背后有人喊道:“小姐,请留步!” 楚楠楠转身,看看到几个外国人从后面走了过来,有男有女。 最前面那个,脸上还带着明显的喜悦神色,就像他乡遇到亲妈那样。 不过商警官现在最讨厌的,就是外国人了,这都是银环蛇给她留下的心理阴影。 “怎么,有事?” 警惕的向后退了一步,楚楠楠这才想到当前正是午时,沿河路上车来人往的,这些老外应该不敢把她怎么着。 好像看出商警官对自己这些人抱有的敌意,最先走过来的那个五旬老外,赶紧停步,拿出一张名片,双手递了过来:“小姐,请别误会,我们不是坏人。” 楚楠楠没有接名片,只是问:“找我做什么?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去找警察好了。” 这些天内,她都没有穿警服,就是一身灰色运动服,看起来很干脆利索的样子。 “小姐,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 五旬老外很客气的说:“我叫麦克,是美国红谷电影公司的导演--您,应该听说过红谷电影公司吧?” 楚楠楠当然听说过这个电影公司的名字,绝对是世界上超一流的电影公司。 几年前,红谷电影公司拍摄的《光速杀手》电影,一上映就风靡全球,创下了十几亿美元的奇迹票房。 尝到甜头的红谷电影公司,立即在拍摄续集,现在已经拍到了系列之四。 就在昨晚,楚楠楠还在手机上看到有关信息,说是《光速》杀手剧组,已经来到唐王南部山区取景,没想到今天就碰到自称是大导演的麦克了。 楚楠楠这才接过了名片。 名片是汉、英双文的,肯定是为了方便跟国人打交道。 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麦克的名字,职业,包括联系电话等信息。 看完后,楚楠楠有些纳闷的问:“麦克先生,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小姐,我们剧组在来到贵国选景后,我们一个南韩籍的女演员,却出了点意外。” 打消了楚楠楠的敌意后,麦克连忙解释了起来。 原来,光速拍摄组来到华夏后,很快就找到了理想的取景之地,正准备正式开工时,某个女演员却意外出了车祸,再也无法参与影片拍摄了。 那位女演员试验的是个女特工,英姿飒爽很迷人的那种,在影片中是绝对的二号女主,她的缺席,让摄制组很是头疼。 拍电影其实也跟工厂生产产品差不多,定好杀青日期后,就必须在那个日子之前上映,要不然就是违约,要赔偿投资商等方巨额违约金。 为此,麦克等剧组人员心里毛了,满世界的选拔二号女主演员。 但很可惜,没有一个女演员能让麦克导演满意。 眼看日子一天天的向后拖,麦克先生都急得嘴上冒泡了,他的助理担心他身体,就劝他出来散散心,没想到路过某家小饭馆时,无意中看到了楚楠楠。 “小姐,我敢发誓,看到您的第一眼,我就确定您就是上帝为我们派来的那个人!” 麦克先生激动的说:“您,能救救我们剧组吗?” “啊,让我去拍电影?” 楚楠楠懵了,很不自信的说:“我行吗?我可从没有拍过电影。再说了,我也不敢保证你们是不是骗子呀?” 楚楠楠是警察,要比普通老百姓知道更多的骗局,像冒充星探啊,导演来欺骗纯情女孩的,也不是啥稀罕的事。 “小姐,这一点您请放心。” 麦克拍着胸脯的保证道:“我可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们是好人。您应该认识唐王的……我可以麻烦他来为我们作证的。” 麦克先生说出了一个人名,是唐王市的大领导,楚楠楠当然认识。 “我、我真得能拍电影?” 楚楠楠这时候相信,麦克等人不是骗子了,满眼开始闪烁小星星:貌似拍电影,当明星,也是很让人羡慕,很不错的职业。 距离楚楠楠他们不远处的路边,停着一辆黑色轿车。 车窗缓缓落下,露出一张极致妩媚的脸,轻笑着喃喃说:“或许,你真有能成为国际巨星,改变人生呢。” 第51章:你这是在侮辱我! “天塌下来了?接连打电话让我回家,不知道我的工作有多繁忙?” 方圆一回家,就拿出了一副日理万机的工作狂人嘴脸,甚至连毛驴的亲热都被他给无视了。 “哟,方大助理,别摆着个臭脸的跟真事似的,还工作有繁忙,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才是神通快递的大老板呢。知道的,谁不知道你所谓的工作繁忙,其实就是闲的蹲在墙角画圈圈啊?” 楚楠楠自从住在方家后,无论是性格还是生活态度,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这番貌似娇嗔的讥讽,放在以前她是万万说不出来的,她早就习惯了对人横眉冷目,突然改变说话风格后,让方先生感觉有些怪怪的。 尤其是看到石桌上,摆了几个盘子,还有一瓶白酒后,方圆心中一动:“怎么,踩了狗屎运,又升官了?” “你家有条贱狗,想不踩狗屎都不行啊。” 楚楠楠咯咯轻笑着,瞟了眼毛驴,好像觉得冤枉了人家,赶紧从盘子里拿出一根鸡腿,扔了过去。 毛驴腾地跳起,很麻利的拿嘴叼住了。 看来楚楠楠说的没错,毛驴的确就是条贱狗,她才住进来几天啊,就吃她喂的东西了,别忘了以前可从来都不吃大哥之外任何人喂的东西。 特么的,没有立场的家伙。 在心里骂了句毛驴后,方圆坐在了石桌前,顺手拿起一根凤爪,填进嘴里:“说吧,遇到啥好事了,哥们我能不能占到好处?” “咱俩啥关系啊,你肯定能占到好处的。” “别套近乎,咱俩就是房东跟租客的关系,除此之外清白的很。赶紧说,我有什么好处?” “以后啊,我会送你一张电影票。” “啥?” 方圆嗤笑一声:“你给哥们的好处,就一张电影票?” “说不定,还会跟你一起合影,在你背心上签名呢。” 楚楠楠笑嘻嘻的回答。 方圆多少有些明白楚楠楠说的好事了,满脸不信的上下审视着她,不确定的语气:“咋,你不会是要去演电影了吧?啥角色?女鬼?” “滚蛋!” 楚楠楠快步走到西厢房,抬手在门上敲着:“林武,你给我出来,我请你喝酒。” 林武冷冷的声音,从房内传出:“我不喝酒,谢了。” “不客气,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别啰嗦,赶紧出来。” 楚楠楠不由分说的再次敲门:“不出来,那我可就破门而入了啊。” 片刻后,林武走了出来,穿着一件黑色夹克,把自己捂的严严实实的,精神很萎靡的样子。 “来,来,都坐下,站着干嘛啊?方圆,你开酒,满上。” 就像自己才是房东那样,楚楠楠指挥方圆开酒。 “我不喝酒。” 林武又说:“我已经吃过饭了。” “不喝也得喝。” 楚楠楠很霸道的说了句,垂下眼帘盯着石桌,语气缓和了下来:“喝过这场酒,我以后就不在这儿住了,算是散伙酒吧。” “散伙酒?” 方圆跟林武对望了一眼:“咋,你要走?” 楚楠楠轻笑了一声:“是啊,我要走了。你们不是一直看我不顺眼么?以后啊,再想见到我,可就难了。” “我可不敢看你不顺眼,到底是咋回事,快说!” 方圆连忙追问。 “因为,我从明天开始,就要去当电影演员,去拍电影了!” 楚楠楠声音一下子欢快了起来,眼神也蓦然明亮:“你们看过红谷电影公司拍摄的《光速杀手》吧?” 用了足足十五分钟,楚楠楠才把今天午后碰到麦克导演,被他腆着脸的极力邀请去当《光速杀手》二号女主演的事儿,详细说了一遍。 末了,她举起杯子对傻楞当场的方圆俩人嘿嘿笑道:“这件事我已经多方求证过了,市里大领导都出面了。分局也替我高兴,支持我走上新的工作岗位,特批了一年的假期。你们说,这是不是好事?” 好像已经看到自己光辉的未来,楚楠楠抬手就杯中酒喝干,接着大大吐出一口气,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子:“等你们再次看到我时,指不定我就是名扬天下的电影明星了。到时候,我请你们看电影,给你们亲笔签名!” “哇草,就你这样的,还能去拍电影,果然是老天爷瞎了眼啊--啊,不对,果然是走了狗屎运啊,没说的,今晚咱们得不醉不休,预祝楠楠姐能一炮成名!” 方圆高兴,是由衷的高兴。 这段时间,他可是一直为楚楠楠住进来犯愁的。 现在,这小不要脸的终于要走了,憔悴生活总算是到头了,别说她是拍电影,就是去蹲监狱,他也会拍着双手赞成的。 同样,林武估计也是这样的想法,要不然也不会举起酒杯:“好事,今晚不醉不休!” “对,今晚不醉不休!” “可只有一瓶酒,还不够我自己喝的呢。” “哈,本、本明星早就有所准备,今晚酒管够!” 楚楠楠的狂笑声中,弯腰从石桌下又搬上了一箱白酒。 咚的一声放在桌子上,右脚踩在凳子上,小泼妇气质十足的打了个响指:“今晚谁喝不醉,谁就是乌龟王八蛋!” 除了实在不喜欢喝酒,还被发疯的楚楠楠给灌了一杯的毛驴,没有谁喜欢当王八蛋的,所以当林武喝吐了,楚楠楠喝的出溜到地上时,方圆只能自个儿拿着酒瓶子往嘴里灌。 话说,喝了整整两瓶白酒都没醉的人,实在是特么的烦死了! 夜深了,喧闹了一整天的世界,渐渐沉寂了下来。 被灌了一杯酒的毛驴,摇摇晃晃的在院子里瞎转悠,看来是找不到它的狗窝了。 接连吐了三次的林武,就像下了战场的重伤员那样,几乎是爬着回到了自己屋子里,样子虽然狼狈,可也比楚楠楠要好得多。 楚楠楠就躺在地上,嘴里喃喃的说着什么,眉梢偶尔皱起,又松开,也不知道梦到什么了。 “唉,看来得劳驾本助理了。” 方圆有些头疼的叹了口气,只好把楚楠楠从地上抱了起来。 喝醉酒的人,就像死尸那样沉,一个劲的往下坠。 幸好楚楠楠比死尸还多了一口气,还知道用两只手搂住方圆的脖子。 不得不说,楚楠楠的身材绝对一级棒,喝醉酒后的小脸红扑扑的,妩媚的一点不像母老虎。 尤其是女青年特有的体香,本身就是最迷人的酒味,方助理废了老大力气,才忍住把她放在炕上后,没有检查一下她有没有戴垫胸。 当然,要是不趁机在她小脸上拧几下,方助理觉得对不起她在自家白吃白喝这么多天。 手感不错,遗憾的就是这妞儿没啥感觉。 方圆心里叹了口气,替她盖上了被子。 他倒是很想好心的替人家脱了衣服,不过想到自己是正人君子,这种事还是算了。 一只手,从杯子下面伸出来,抓住了方圆的手腕。 方圆回头,楚楠楠依旧闭着眼装死尸的样子,不过她要把方先生拉倒在炕上的动作,却很明显,也有力。 “你--” 方圆刚说出这个字,楚楠楠再次猛地一顿手,把他扯拉倒在了自己身上,随即搂住他的脖子,那张喷着粗气的嘴巴,就霸道的堵住了他的嘴。 老天爷可以作证,方圆此时完全有力气能挣开的。 他没有挣,就像被强迫的小良家那样,逆来顺受--因为他不敢确定,他要是拒绝楚楠楠的亲吻,老天爷会不会打雷收了他。 狂吻。 两个人就像两条蛇那样,紧紧缠绕在了一起,杯子早就被蹬在了地上,楚楠楠的上衣,也已经被方先生推到了脖子上。 酒后乱性这四个字,可不是凭口说出来的,那是由无数的先辈,用无数实践才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尤其是当楚楠楠很主动的,动作粗暴的把方圆衣服都扯下后。 很自然的,方圆就压在了她身上,正准备临门一脚时,却又停住了。 楚楠楠紧咬着嘴唇,看样子已经做好了‘受死’的充分准备。 只是,她等了足足有一个世纪那样漫长,也没有等到方圆的长驱直入。 那双星眸,慢慢的张开。 带着醉意的目光,看上去就像古潭水那样的清澈。 四目相对。 “怎么了?” 灯光下,楚楠楠双眸中浮上了极其复杂的神色:“是不是,觉得我很、很不要脸?” 一个从没有跟男人有过那种事的女孩子,借着酒劲对男人发起反攻时,那个混蛋却开始装不会动的死人,这的确会让她多想。 方圆翻身下了炕,扯过杯子盖在了楚楠楠身上,开始穿衣服。 背后,传来了女孩子低低的抽泣声。 “这对你不公平。” 方圆说话了。 楚楠楠只是用力吸了下鼻子,没说话。 “在我心里,你就是商警官。充其量,我们会成为好哥们,但不会是好夫妻。还有,我是特别负责任的男人。今晚要了你,就得为你负责。你觉得,我这么优秀的人,会跟一个可怕的母老虎过一辈子?” 方圆点上了一颗烟,自嘲的笑了笑时,眼里全是无奈的神色。 楚楠楠终于说话了,很低:“你,是不是身体有毛病?” “你这是在侮辱我,我可以原谅你这次,但下不为例。” 方圆扭头,看着她很认真的说。 “好,多谢了,那你滚吧。” 楚楠楠愣了半晌,才漠然冷笑了一声。 “在我看来,滚,爬其实都跟走是一个意思。” 方圆站起身,走向了门口:“商警官,晚安。” “今晚,是我人生中最大的耻辱。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后悔,侮辱我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方圆在走出房门时,听到了楚楠楠这番很认真的话。 他没在意,只是笑了笑。 因为他觉得,这女人喝酒喝的脑子都出毛病了。 或许,她根本不知道,今晚方圆如果真要了她的话,她绝对活不过一个月。 死人,是无法成为国际影星的。 第52章:花儿般的小妖精 自从林武住进来后,方圆就很少做梦了。 就算是做梦,也是做些比较轻松愉快的梦,再也没有梦到罗布泊,没梦到那个穿着黑衣服的神秘男人。 那个奇怪的梦境,已经渐渐被他忘记。 可是今晚,他再次梦到了那只大耳朵。 只是,走在大耳朵里的那个人,却不是那个神秘黑衣人。 一个身穿轻纱白衣的女孩儿。 女孩儿是个亚欧混血儿,黑色长发犹如丝缎,眸子颜色却像海水般那样湛蓝,皮肤雪一样的白,鼻子高挺是很明显的白人特征。 总之,这个女人混血混的不怎么纯正,除了有一头黑色长发外,不管是足有一米七六的个头,还是前凸后翘的火爆身材,都是标准的东欧美女特色。 东欧美女,本来就是世界上身材最完美的女人。 尤其是当她还拥有亚洲人的细腻肌肤,一笑时足够男人忘记自己姓啥时的妖媚面孔,除了赞叹她是上帝跟魔鬼协商好才造成的极致美人儿外,方圆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词语才能形容她。 女孩儿既然是上帝跟魔鬼合力造出来的,那么她身上肯定带有魔鬼的特征。 她有天使都自惭形秽的外表,却有着魔鬼才会满意的恶毒心灵。 “我姓花,叫花小妖。” 哪怕是在梦中,方圆也能记住刚认识花小妖时,她说过的第一句话。 花小妖,猛地一听,很俗气的名字。 可只要看着她的人仔细品位,就会觉得除了这个名字外,其它任何名字都配不上她的人。 花小妖,鲜花一般的妖精。 方圆敢发誓:所有见到花小妖的人,都会以为她是个花信少妇。 除了早就承受男人滋润的妇人外,哪一个少女,能拥有她那般妖媚入骨的风姿? 又有哪一个少女,能让人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时,就会联想到熟透了的桃子,只要用一根吸管,就能品尝世间最最甜蜜的味道? 可方圆敢用脑袋来保证:花小妖,过了今年的中秋节,才是刚满十七岁的少女。 绝对的原装货。 她成熟到极致的身材,她一笑能让人腿软的妖媚,只是魔鬼送给她的最好礼物罢了。 方圆觉得,他在即将闭眼辞世的那一刻,如果回想起这辈子中最后悔的事儿,那就是认识了花小妖,还很嘴贱的亲了她嘴唇一下。 她的唇很软,很香,也很甜,但更多的却是后悔的滋味。 那一年,花小妖十三岁,可却具备了三十三岁少妇的成熟身子。 十三岁的花小妖,在被方圆亲过后,呆了半晌才说:“记住,从这一刻起,你就是我的人了。你要等我长大。没有我的许可,你如果招惹别的女人,我不管她是谁,有一个,就会死一个,有两个,就会死一双。相信我,我没有开玩笑,我也有这个能力。” 方圆相信了她说的话。 他不能不相信,因为她是花小妖。 她是--这颗星球上,传承最古老,隐藏最深,实力也最强大的家族。 据说,在周文王时期,他们家族就已经存在了。 这是不是狗屁? 可无论是不是毛驴的屁,如果方圆早就知道这些的话,就决不会在那个云彩好像被火燃烧的傍晚海边,亲了她那一口。 哪怕用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亲了一下,方圆就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在花小妖从十三岁长到十六岁的这三年中,抱有游戏人间伟大抱负的方圆,总共接触了七个女人。 七个女人中,有两个是欧美明星,三个都市白领,一个渔夫的女儿,还有一个是毒枭的妻子--毫无例外,这七个女人在被方圆接触后的一个月内,都以各种匪夷所思的方式香消玉损。 我不杀伯牙,伯牙却因我而死。 这句话,就是方圆在这些女人死后的真实心理写照。 方圆很想为那些无辜被害的女人讨回公道,事实上他也这样做了。 但很可惜的是,无论他付出多大的努力,有多大的恒心,先后四次的结果都是,他被人像死狗那样的扔在一双脚下。 好像毛驴那样被人扔在女人脚下,被俯视着,这绝对是男人最大的耻辱。 可方圆只能把这些耻辱当做苦酒,自己喝下去。 没办法,花小妖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男人拥有多么强大的武力,但在绝顶的聪明面前,好像也只能以失败而告终。 花小妖,就是个妖精。 方圆想做什么,哪怕是忽然异想天开的事,她都能猜得到,并提前做好安排,就像他肚子里的一条蛔虫。 那个哥伦比亚大毒枭的妻子,在自己防备森严的游泳池内溺水而亡后,方圆终于明白了什么,于是立即头也不回的返回了华夏老家。 他希望,能远离那个妖精,做一个平常人,过小百姓的平凡生活。 当然他更知道,无论他逃到哪儿,都无法躲开花小妖。 只是奢望,那个小妖精在长大后,能发现世界上,原来有那么多比他要强百倍的青年才俊,他只是个偶然间心血来潮占人便宜的混球罢了,实在不值得她那样认真。 很好。 在方圆回到唐王的这大半年内,没有了花小妖的消息。 只是为什么,今晚他忽然出现在了梦中? 难道说,那个小妖精跋扈到连他做梦都不放过他? 这种筋疲力尽要崩溃的感觉,让方圆想发疯,想破戒,杀人! 只杀花小妖。 可那样的女孩儿,有谁又舍得杀? 也正是因为不杀人,方圆才先后四次,像死狗那样被扔在花小妖脚下,看着她那双好看的大长腿,欲哭无泪。 人在做恶梦醒来后,总会觉得很累,就像方圆这样。 他睁开眼时,已经天光大亮了,院子里传来毛驴追麻雀时欢乐的叫声。 花小妖的虚影,总算是被天光给渐渐的冲淡了。 “死妖精!” 方圆低声骂了句,翻身爬了起来,只觉得浑身都酸痛,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女孩子第一次时才会发出的哼哼声。 马上,耳朵很灵敏的毛驴,就连蹦带跳的进了堂屋中,用它的爪子推开了门,小身段好像要被晃断似的,很讨好的叼起了大哥昨晚随便踢出去的鞋子,放在了炕前。 无论是谁,看到这样一条懂事的狗子后,都会心情好起来的。 “滚她的花小妖吧,别把老子惹毛了,要不然真干了你。” 方先生发了一个狠后,随手套上背心,下炕趿拉着拖鞋来到了院子里。 “早!” 他刚一出来,就看到林武那张秀气的笑脸了。 一个男人,干嘛要有这么秀气的脸? 真特么的别扭。 要不是看在他又在向石桌上摆早餐,方圆都不屑搭理他。 “咦,今天太阳还是从东边出来的啊。” 方圆有些奇怪,林武为什么又做早餐了。 但接着,他就明白过来了:这是因为楚楠楠这个讨人嫌要走了,林武这是在做饭庆祝呢。 小气的男人,永远也成不了大气候--看在林武又开始做饭的面子上,方圆没好意思说出这句话,回头看了眼西屋问道:“她起来看到你做饭后,肯定很喜欢。” “她早就走了。” 林武淡淡的说。 方圆愣了下:“啥?她早就走了?” “嗯,五点半,我刚起来,她就走了。” “这么早,也没跟我告别。” 方圆有些不满的嘟囔了句,又问:“她没有顺手偷走啥东西吧?” 林武笑了:“咱家,有什么值得她偷的东西?” “嘿嘿,也是。” 方圆笑了笑,趿拉着拖鞋进了洗手间。 让像条吸血虫那样趴在自己身上吸血的楚楠楠滚蛋,是这段时间以来,方圆最大的心愿。 可当她真得走了后,他心里却有了种说不出的空落落。 难道说,这才短短的半月工,他就已经适应了她的存在? 林武做得早餐,就是比外面卖的可口很多。 就连毛驴也这样觉得,一口气吃了四个花卷。 特么的,真是个吃货,也不怕把大哥给吃穷了。 早餐后,方圆大爷般的一推碗,抬手抹了抹嘴巴正准备回屋换衣服时,林武说话了:“这些天,我想过了,准备做粮油代理。” “啥?” 方圆有些不明所以。 “你不是给了我三十万,让我做点小生意吗?” 林武顿了顿,等方圆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后,才接着说:“这些天,我一直在琢磨做什么好。像你说的,去开个包子铺什么的,太让人操心,也没什么发展前途--偶然的机会,我发现开个粮油专卖店不错。” 随着百姓们的生活普遍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食品方面的质量。 食用油,这可是谁家也缺不了的东西。 经过林武这些天的‘考察市场’,她发现整个唐王市区,除了超市、商店之外,只有三家粮油专卖店。 他就上心了,决定也开一家。 方圆表示了怀疑:“这一行行吗?给人做代销,能挣多少钱?再说了,现在超市几乎每天都在搞活动,老百姓也习惯了去超市买,谁会去你那小店?” “我们搞批发。” 林武说:“零售,只是捎带着。你想过没有?其实食用油最大的市场,不是在超市,而是在企业单位福利。” 好多年了,绝大部分企业,在过年过节时,一般都会给员工们发一桶油,一箱鱼啥的。 林武就看中了这一点,准备做个名牌食用油代理商,全力向企业单位推销。 还有几个月就是春节了,如果林武能搞定一家企业--比方神通快递公司,一下子售出数百上千桶,那可是一笔不小的利润。 但仅仅是做代理,林武还不满足。 他希望,等他慢慢做大后,能开一家自己的榨油厂,创建自己的品牌。 听林武侃侃而谈,方先生很配合的接连点头。 最后,才扔下一句话:“行,你看着办就是了,我不管。” 林武无奈的抿了下嘴角,也懒得再跟他讨论这些了:“你先别走,我还有事要问你。” 第53章:彻底的绝望 看来林武真心要从良了,要不然不会这样上心,要做出一番事业来。 这些天内,他借着送快递的机会走街串巷,寻找开店的最佳地点,最终相中了一个两层楼的店面。 下面装修一下当粮油展厅(除了粮油外,他还想捎带着五谷杂粮、核桃桂圆等干货啥的),后面那个小院当仓库,上面当办公点。 特别合林武心愿的地方,是外市在唐王的接待处(已经早就撤销了,现在空着呢,要不然林武也不会打那边的主意)。 不过负责人(一个姓孙的副科长)也告诉他了:你就别想这地方了啊,早就跟别人达成外租协议了。 “我也跟看店的老王头打听过了,孙科长说的那个别人,是他们领导的侄子,准备在这儿开个咖啡厅。” 林武有些郁闷的说:“而且据说租金便宜的要命,每年只有三千块。唉,我給他出到三万块,他都不答应,真是损公肥私的败类。” 方圆也没当回事:“嗨,这有什么啊,我要是他的话,我也会照顾自己人的。行了,这事你自己看着办吧,我得去上班了。” 开店啥的,对方先生来说是小事。 林武梦想开个榨油厂,那更是痴人说梦,方先生才懒得在这种事上费脑子,今儿还得陪着那个可怜的夏脑残去相亲呢。 就在昨天,夏小韵还差点被人家霸王硬上弓了,本该消停几天才对。 可昨晚方圆提前下班回来时,她愣是让他今儿再去陪她相亲。 这女人疯了,为了寻找对抗某贵人的合作者,彻底不要脸了。 “你怎么才来?昨天我不是告诉你,要提前来的吗?” 不等方助理向夏总请安问好,夏小韵就抱怨着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夏小韵脸上被老万抽的那一巴掌,已经消肿了,脸蛋重新恢复了以往的吹弹可破。 可能是要忘记昨天那不想想起的一幕,或者说太想打动别人,把自己推销出去,夏小韵今儿打扮的格外漂亮,甚至还戴了假眼睫毛,涂了水晶眼影,一扫她过去冷艳女神的形象,变的妖媚了许多。 穿衣风格,也有了很大胆的突破,那款露肩蕾丝蝙蝠衫,惹得方先生眼珠子总是往她怀里瞅。 皮草短裙,黑网丝袜裹着两条性感腿子的夏小韵,踩着一双细高跟黑色小皮鞋绕过桌子,拿捏出一副‘俺是小良家’的嘴脸,瞪了咽口水的方圆一眼:“看什么呢?小心我把你眼珠子扣下来,当玻璃球踩。” “怪谁啊?” 方圆理直气壮的反驳道:“谁让你穿的这样有犯罪感?” “我这形象还行吧?” 夏小韵得意的说着,走到方圆面前,左手轻佻的搭在他肩膀上,左腿屈起,右手掐腰,媚眼横飞的样子,实在让人受不了。 “行,很行。就是别招惹我,我这人对美色的抵抗力太低,要是万一被你激起欲望,当场法办了你,到时候我苦都没处哭去。” 方圆打了个激灵,一脸怕怕样子的退了几步,才问道:“今天,又打算坑害谁去啊?” 夏小韵脸上的得意笑容收起,淡淡的说:“一个早就垂涎我的老不死的--现在我这种情况,除了像这些老不死的能帮我,我实在没办法了。” 夏小韵嘴里的老不死的,是本地某个已经退居二线的官员。 夏小韵找他,那是因为据说他背后有很强的官方力量,希望能通过他,来化解某位贵人对她的打击。 今年已经六十多岁的老崔,一点也不像是年过花甲的,倒像是还有几天就八十的,满脸的老人斑,头发雪一样的白。 看到老崔的第一眼,方圆就产生了怀疑:就这副风一吹就倒下,撒个尿还得淋湿鞋面的老东西,还能保持男性对女人的热爱? 当然了,老崔都这个年龄了,也是有身份的人,自然不会迎娶夏小韵当妻子。 最多,也就是在闭眼之前,尝一尝现代美女总裁的迷人味道罢了。 恰好,这也是夏小韵能接受的,毕竟这老家伙看样子活不了多久,她就算是受辱,时间也不是太长不是? 嘴里喊着崔爷爷,夏小韵很委婉的说明了来意。 这一次,夏小韵没有让方圆进屋,毕竟老崔不可能像老万那样生猛,真要是敢对她硬来,她自己就能搞定。 夏小韵在走进书房时,曾经回头看了方圆一眼。 很匆忙的一瞥,却能让方圆看出了她心里有多么的痛苦。 夏小韵这样做,无疑是很不要脸,没底线的那种。 拿着自己的身体,害一个快死的老家伙,无论是对谁,都是一种极大的伤害。 可她必须得这样做。 在来时的路上,可能是看不惯夏小韵这样做吧,方圆对她冷嘲热讽的了几句。 夏小韵当时没吭声,沉默很久后才说了一句话:“现在每天晚上,都我搂着妈妈,她才能勉强入睡。” 母亲的安危,就是夏小韵必须得这样做的唯一理由。 她或许不是个好青年,但肯定是好女儿吧? 站在老崔别墅院子里的方圆,想到这儿时,明显感觉出自己血液流速加快了。 这是冲动的预兆。 就像三年前,他在夕阳下的夏威夷海滩上,莫名其妙的,亲了素不相识的花小妖一口那样。 冲动是魔鬼,会害死人的。 方圆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强行压下了心中烦躁,拿香烟正准备点上一颗时,夏小韵从客厅内走了出来,面无表情。 只看她这样子,方圆就知道她要失望而归了。 也没说话,陪着她离开了老崔的别墅。 “老崔不敢,哪怕是快死了,他也不敢。” 车子行驶足有五分钟了,坐在副驾驶上的夏小韵,才淡淡笑着说出了这句话。 方圆点了点头:“嗯,如果我是他的话,我也不会贪图一时之乐,给自己后辈留下大麻烦。看来,他还不算是太糊涂。” “糊涂的是我。” 夏小韵忽然咯咯一笑。 她明明是在笑,可说话时的声音中,却带着明显的哭腔:“我能看得出,他对我很动心,是真得很动心……他的手,都快要碰到我了,又缩了回去。” 方圆没说话,把车子慢慢停在了路边,拿出一张纸巾递了过去。 夏小韵马上接过去,双手捂住了脸。 上午十点的郊外路上,车来车往的很繁忙,人们都在为更好的生存下去而奔波。 可肯定没有谁,能有夏小韵当前的感受。 无声的哭泣,总是在最绝望时,才会有的本能反应。 看着夏小韵双肩不住的抖动,方圆重重叹了口气。 他觉得,他不能再这样无动于衷了,无论他对夏小韵是什么印象,都该站出来让她知道:其实,你眼前的大哥就很牛的。 只是他刚要开口,夏小韵就猛地抬起头,看着右边,用很冷静的声音说:“走吧。” 方圆抿了抿嘴角,问道:“回公司?” “不,去绿光集团。” “你还要……” “必须的,不到最后一刻,我都不能放弃。” 夏小韵说出这句话,好像还在方圆耳边环绕,可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 六七个小时内,方圆送她见了九个人。 这九个人,有官场、有商场,甚至还有个混社会的。 这些人,在过去夏小韵成为本市十大杰出青年后,都在不同场合,以不同的表达方式,向她表达了爱慕之情。 也都遭到了夏小韵毫无例外的拒绝(其实说不理睬更恰当一些)。 但是现在,夏小韵主动送货上门了,他们却都选择了退却:夏大小姐,就是个瘟疫,人人躲避不及。 午饭都没有吃的结果,自然是肚子被饿得咕咕响了。 只是碍于夏小韵的眼神越来越绝望,方圆实在不好意思提出要吃饭,只能第三百次往下咽了口吐沫,问道:“接下来,我们要去哪儿?” “回--家吧。” 夏小韵眼神有些呆滞的望着前方,说话的声音就像是在梦呓。 好不容易才问清楚她家的具体位置后,方圆启动了车子:“你知道楚楠楠去拍电影了吗?” 提到闺蜜后,夏小韵的眼眸中,才有了丝丝灵动:“嗯,今天早上她给我打过电话,很好,我替她高兴。” 要是搁在以往,夏小韵要是听好友竟然被邀请去拍电影,而且还是大片时,她肯定会兴奋的不得了。 可是现在,她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就闭上了嘴。 好友的好事,对她来说,只能算是黑暗中的一丝曙光吧? 但很快就会消失。 方圆又问:“你没告诉她?” “你觉得我该告诉她吗?” 方圆等了足有半分钟后,才听她说:“楠楠要是知道我的情况,她肯定不会离开唐王的。” 方圆倒是很认可夏小韵这样说,因为楚楠楠就是那种直筒子,为朋友两肋插刀这种事,发生在她身上一点都不奇怪。 “你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夏小韵可能也觉得自己当前的样子,其实于事无补,就开始主动跟方圆说话。 “我跟她,也勉强算是朋友吧?” 方圆笑着说:“再说了,就她那种狗窝里存不住烧饼的主,踩了狗屎运后,恨不得跑全世界去显摆的。” “哼,幸亏楠楠现在听不到你这样说她,要不然肯定会把你满嘴的牙给抽下来。” 夏小韵冷哼着,白了他一眼。 看样子,貌似要不是看在方先生现在对她有用的份儿,她就会替楚楠楠惩罚这家伙。 “右拐,7号别墅就是我家。” 俩人随便聊着楚楠楠的未来时,夏小韵抬手指了指外面。 车子已经来到了郊区。 有钱人的别墅,现在基本都在郊区。 方圆马上轻打方向盘,车子刚驶上那条水泥公路,夏小韵的眉头就皱紧了,接着嘎声说:“快,快点!” 方圆抬头看去,就看到前面不远处的某栋别墅门前,停了几辆黑色轿车,车前还站着四五个身穿黑西装的男人。 第54章:有些事,你躲不掉 夏家的别墅,可是唐王这边有名的别墅小区。 小区里的安保措施很到位,保安24小时巡逻,看到不熟悉的车辆,或者人后,肯定会查问个清楚。 不过夏小韵却看到,很尽职的保安现在却距离那些黑西装,站的远远的,她所认识的老刘,正抬手捂着腮帮子,看来是被人抽耳光了。 车子还没有停稳,夏小韵就推开了车门跳了下去,却又接着转身,用手扶住车门对方圆急急的说:“走你的!” 她怕方圆会替她出头,害了他自己。 看着快步走向别墅的夏小韵,方圆皱眉的样子很认真。 那几个站在别墅门前的黑西装,也没谁拦她,只是冷冷的目送她走进了院子里。 夏家别墅院子里,也有几个黑西装。 还有一个穿着粉红常旗袍的年轻女人,坐在夏天问长坐的那张藤椅上,没有穿丝袜的右腿,很优雅的搁在膝盖上,亮红色的细高跟皮鞋,受地心引力所吸引自然脱落半截,露出半个完美的小脚。 很妩媚的女人前面,站着个戴白色礼貌的男人,长相还算斯文,就是正在做的事,却有愧他男人的性别。 他正一只手采着夏母的头发,迫使她跪在地上,右手在她脸颊上轻佻的拍打着。 夏母全身都哆嗦成了一团,粉面苍白,双眼无神,好像傻了那样。 天知道,天底下怎么可能会有这么懦弱的女人。 “表杂,快给你女儿打电话,让她滚回来。” 白色礼帽觉得拍脸颊,貌似不如拧着有手感,于是就狠狠扭了一下。 夏母肯定很疼,可她不敢叫出声,只是无声的哭泣,泪水大颗大颗的往下掉。 “松开我妈妈!” 跑进来的夏小韵,看到这一幕后,尖叫声中抡起手里的小包,狠狠砸向了白色礼帽,双眸也攸地血红,就像一只护崽的母兽那样,用最快的速度扑向他。 砰的一声。 白色礼帽抬手打飞夏小韵砸过去的小包时,一个黑西装伸出了右脚。 夏小韵猝不及防下,一下子被绊倒在了地上,额头重重磕在了地上,眼前立即发黑,差点昏过去。 “小韵!” 亲眼看到女儿重重磕在地上后,夏母尖叫一声就要站起来。却被白色礼帽狠狠一耳光抽在了脸上。 她马上就闭上了嘴巴,再也不动了。 “别、别伤害我妈妈。” 夏小韵慢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额头一片青紫,有了血印。 只是她刚爬起来,就被一个黑西装抓住了胳膊。 坐在藤椅上的妩媚女人,好像这才看到了夏小韵那样,拿出手帕擦了擦嘴角,看向了她。 她虽然是坐着,可那表情却像是在居高临下,轻启朱唇淡淡的问:“你就是姓夏的那只小狐狸?嗯,果然是有几分狐媚子姿色。” 现实中,夏小韵从没有见过这个女人,却知道她是谁,以前也在屏幕上见到过她。 女人叫白玉雯,很不错的名字,长相也不错,如果没有嫁给丁白康的话,说不定现在演艺圈内,该是一流影星了。 “我就是夏小韵,你松开我妈妈!” 夏小韵咬了下牙时,鼻血淌了下来。 刚才摔得的那一下太狠了,鼻子这才出血。 白玉雯却没有理睬夏小韵的要求,仍旧慢条斯理的问道:“你知道,我今天来找你做什么了?” “知道!” 事到如今,夏小韵知道无论说什么都没用了。 既然老天爷这样折磨她,那么就放马过来吧,大不了一死. 反正她连老崔都想自荐枕席了,那可是比死还要难过的事。 “很好,知道就好。” 白玉雯轻轻点了点头,问道:“那个残害我老公的人,是谁?” 丁白康变成植物人后,白玉雯其实心里还是很高兴的,毕竟那个货色只是好色,可实际行动上却很让人失望,嫁给他好多年了,那种事始终都像被掉在半山崖,不上不下的难受死了,远远不如跟小东(白色礼帽)在一起过瘾。 丁白康完蛋了,白玉雯就算不跟他离婚,可别人也挡不住她结交新的男人吧? 再说了,丁白康可是给她留下太多的财产,为了报答他的‘厚爱’,白玉雯必须得給他讨还个公道。 公道的要求很简单,那就是让找出打残丁白康的凶手,再让夏小韵一家人生不如死。 夏小韵低头,在肩膀上擦了把鼻血,哑声说:“不知道。” “不知道?呵呵,你也会不知道?唐王的警方是废物也倒罢了,你会不知道?” 白玉雯柔柔的笑了下,不再理睬夏小韵,而是看向白色礼帽:“小东,你出个主意,该怎么才能让夏小姐,想到残害你大哥的凶手?” 有着一副英俊棉裤的小东,闻言狰狞的一笑:“嫂子,警方不会干涉我们吧?” 白玉雯淡淡的说:“我打过招呼了,这只是很普通的民事纠纷。” “那就行。” 小东再次笑了笑时,转身又采住了夏母的头发。 夏小韵猛地明白了什么,尖叫道:“放开我……” 刺啦一声,夏母身上的衣服被撕碎,不输给女儿的身子,就这样暴露在黑西装们的视线中。 夏小韵觉得,她已经用尽全力在喊什么,可为什么却偏偏听不到自己的声音? 倒是在眼前猛地发黑时,听到了母亲这辈子都没有发出过的尖叫声。 然后,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她再次醒来时,白玉雯他们已经不在了,院子里站着几个小区保安,她就坐在藤椅上。 “夏小姐,您醒了。” 小区保安队长老刘,一脸的惭愧、愤怒神色,不敢跟她对视,低下了头:“那些人走了。他们在走之前,委托我告诉您,他们明天还会再来的……我报警了,警方没有人来。” 夏小韵呆呆的望着他,过了很久,才猛地跳了起来,嘎声问:“我、我妈妈呢?” “您的司机陪着她在屋里。” 老刘向客厅么门口看了眼,随即叹了口气,给几个手下使了个眼色,快步离开了夏家别墅。 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白玉雯一行人的来历不凡。 连警方都不能随便干涉的事,他一个当保安的又有什么办法? 除了眼睁睁看着那些人走,嘱咐手下绝对本能随便议论今天的事之外,老刘实在想不出还能做什么了。 夏小韵跌跌撞撞的冲到了客厅门前,用力推开了门。 客厅的沙发上,身上裹着一条毯子的夏母,紧紧抱着方圆的腰,就像鸵鸟那样,螓首扎在她怀中,不断的发抖,还颤声的自言自语:“老、老公,抱紧婉约,婉约好、好怕。” 陈婉约,是夏母的名字。 只是她的人,却比她的名字更加懦弱。 听陈婉约竟然对方圆那样称呼后,夏小韵脑子里嗡的一声响,倚在门框上缓缓瘫倒在了地上。 她的母亲,竟然抱着方圆叫老公。 这说明了什么? 夏小韵不敢去想象,只是傻傻的看着方圆,带着所有的希望,希望他能说不要紧的。 方圆的眼神很平静,平静的有些吓人。 “阿姨受刺激太厉害了。” 方圆只能这样说,同时心里也有些后悔,为什么没有跟着夏小韵一起进来。 他以为,他才不会管夏小韵的事儿。 毕竟夏小韵可是招惹了大人物,那不是他靠着拳脚能摆平的。 再说了,他也不想再用那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他只希望,能做个普通人。 可是,死老天偏偏不给他这个机会。 没有谁知道方圆忍的有多苦,才让白玉雯等人扬长而去。 但当比他大二十岁的陈婉约,抱着他喊老公,说她好怕时,方圆才终于知道:有些事,不是想闭眼就能看不到的。 他的良心,还没有被毛驴吃干净。 好吧,既然是这样,那就来吧。 夏小韵是爬到母亲身边的,抱住了她,趴在她身上,任由泪水肆无忌惮的往下淌。 身为人女,她却无法保护母亲,哪怕她使出了浑身的办法。 她想到了死。 跟母亲一起死去。 方圆却伸手,很自然的抚摸着她的发丝,淡淡的说:“我还很小的时候,听到父母葬身大海中时,我以为天塌下来了。” 看着客厅的天花板,方圆笑了笑:“可现在,天还好好的就在天上。其实,只要能睡一觉,明天睁开眼后,塌下来的天,不知道怎么着,就自个儿补好了。” 可能是因为商人都比较相信风水吧,夏天问在装饰天花板时,在上面用数百颗铜钉,画出了一条大鱼的样子。 鱼,从来都是吉祥物,什么鲤鱼跃龙门啊,年年有鱼啥的。 夏家天花板上的这条鱼,就很生动,但得仔细看,因为铜钉很小。 夏小韵没说话,只是任由方圆安抚着她,乖的像一只小猫。 好像,她听懂了方圆的话。 可方圆却能感受到一种让他都觉得窒息的戾气:就是在这一刻,夏小韵的人生观,就已经改变了。 “阿姨已经睡着了,我帮你把她扶进去吧。” 在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后,方圆说:“你也好好休息下,晚上应该不会有事的。” “方圆,求你个事。” 夏小韵没有理睬方圆的话,抬起了头。 泪水已经干涸,眸光却很亮,亮的方圆都不敢正视,下意识的躲开:“什么事,你说,只要我能做到--这次,我不跟你要报酬。” 夏小韵没有理睬方圆的玩笑,抬起右手,几根手指轻轻扶住了他的下巴,迫使他看着自己的眼睛后,才轻声说:“如果有一天我死了,帮我照顾好妈妈。” “有报酬的,不过不怎么丰厚。一个是我这些年来入过的人身保险,可以更改你为受益者,一个是……” 夏小韵垂下眼帘,轻声说:“我母亲,还不是太老。” “啥意思?” 方圆愣了下时,接着就像被人狠狠砸了一棍子后,明白了。 “我母亲,陈婉约,还不是太老。” 这次,夏小韵说的格外清晰。 第55章:弱者的选择 夏天问卷走了大部分的流动资金后,神通快递就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别看夏小韵现在仍开着宝马住着别墅,但只要一出现危机,很快就能成为小‘负’婆,所以这时候要想给人报酬,唯有动用她此前入过的保险了。 方圆没考虑这些,只是被她说的最后一个报酬给惊呆了。 这个脑子有毛病的女青年,为了母亲竟然暗示他,陈婉约以后可以成为他的女人。 这算啥事? 方圆呆愣过后,很是哭笑不得,刚要张嘴讽刺时,又收回了这心思。 他能看出,夏小韵是相当认真的。 或许,为了能让懦弱的母亲安然生活下去,这是她唯一的办法了吧? 方圆如果拒绝的话,无疑就是对她最后一记沉重的打击。 他有些不忍心,所以强压着要骂人的冲动,违心的说:“夏总,你别多想了,事情还没有到你说的那种地步。刚才我不是说过了吗?等你明天睁开眼时,可能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夏小韵只是固执的问:“能不能答应我这个条件?” 现在她除了以死抗争白玉雯之外,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 只要安排好母亲,她就决定用最悲壮的死法,向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抗争。 她希望能用自己的惨死,来拨响已经逐渐麻木的人们心中最深的,那一根善良之弦。 到时候,别说是白玉雯了,就是那位贵人,也无法抵抗国民的愤怒,继而付出最为惨重的代价。 以死来抗争,总是弱者最无奈的办法。 方圆看着夏小韵那双闪着异样神色的眸子,嘴巴动了动。 “你说什么,我听不清。” “我在说,你凭啥这样信任我?” 方圆说:“难道,你就不怕我反悔吗?毕竟我在你心中,好像是没啥人品的,更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说话不算数是我的习惯……” 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可我相信你。” “为啥?” “因为,现在除了你之外,我已经没有谁可以相信了。” 夏小韵笑了,笑容很苦涩,看着让人心疼。 方圆提醒她:“还有楚楠楠呢,她可是你最好的闺蜜。” “楠楠不如你的。” 夏小韵摇了摇头,说:“你不知道,别看楠楠表面很强势,其实她内心很脆弱的。确实,我把母亲托付给她,她会像我一样保护妈妈,那样她会很累,一旦遇到什么打击,就彻底的完了。” “你不同。” “我哪儿不同了?” 方圆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肩膀上也是一个脑袋,又没啥三头六臂的。” 夏小韵不想再跟方圆谈论他有多么不同,只是问:“你就说,你能不能答应我?” “试试吧。” 方圆想了想,才说:“不过我得提前告诉你,最好别用自杀的方式,来抵抗恶势力。” 夏小韵淡然一笑:“除此之外,我还有别的办法吗?” “没有办法,你也得想。” 方圆说:“据我所知,被保险人要是以自杀方式死亡的话,不会获得任何补偿的。” 所有的保险公司,对于赔偿都有着明确的定义。 像战争,地震等天灾,这些属于不可抗拒力,被保险人身故后,就算能获得补偿,额度也很稀松。 尤其是自杀,更是一分钱都没有。 夏小韵的脸色蓦然一变。 她当然也清楚这一点,可刚才却在心死、仇恨下给忘记了。 方圆摇了摇头,缓缓说道:“你就算是要死,也不能去自杀,那样我可得不到一点好处。你得再拿出点靠谱的,才能打动我的心。” 夏小韵的眼神,慢慢地变冷,声音也很苦涩:“如果我死了,没有好处的话,你就不会管我母亲的生死?” “不会。” 方圆很肯定的说:“没有好处的事情,我从来都不会去做的,我是个很现实的人。” 夏小韵盯着他,好像不认识他了。 “别看了,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抱歉,让你失望了。” 方圆说着站了起来:“好了,天黑了,我得回家……” “老公,别走,婉约怕。” 他刚站起来,本来伏在他怀中睡过去的陈婉约,又醒了,伸手紧紧抱住了他,全身都开始发抖。 方圆很尴尬无奈的样子,看了眼夏小韵:“她把我当、当成你爸了。” “今晚,你就别走了,当陈婉约一个晚上的老公。” 夏小韵目光闪烁,忽然说:“这个要求,对你来说,不是太高吧?” 方圆愕然。 夏小韵才不管,只是说:“方圆,你如果还有良心的话,就该给这个可怜女人一个安全的晚上,哪怕只有一个晚上,她--就算死了,也会心安的。” 方圆眉头微微皱了下,他能看得出,在拒绝夏小韵的荒唐要求后,她又改变了主意。 不是好主意。 心中叹了口气,方圆说:“今晚,我不走了。” “谢谢。” 夏小韵低声道谢,从地上站了起来:“麻烦你把她抱进卧室吧。” 对她的这个要求,方圆倒是没理由拒绝,弯腰把陈婉约横抱在怀中后,走上了楼梯。 也怪不得夏小韵会有想把老妈‘送给’方圆的荒唐想法,实在是因为年过四旬的陈婉约,无论是相貌,还是身材,都像处在最美丽年华的少妇。 眼角没有一点皱纹,皮肤光滑细腻,丝毫不输给夏小韵,尤其是她天生的懦弱,哪怕是在昏睡中也得卷成一团寻找安全的样子,不该最能激起男人保护她的冲动吗? 真搞不懂夏天问怎么能舍得,把这样的老婆也抛下。 在夏小韵的指引下,方圆把陈婉约抱进了她的卧室。 卧室内装潢的很豪华,就像女王的寝宫那样,暴发户色彩十足。 “你家没有保姆?” 方圆把陈婉约放在炕上后,她却依旧藤条缠着大树那样的不松手,只好也坐在炕沿上,打量着屋子随口问了一句。 夏小韵坐在陈婉约脚下,低头说:“以前有的,夏天问走后,我就辞退了她。” 她现在已经开始父亲的名字了。 想想也是,夏天问那样的男人,也的确没资格做她的父亲了。 “哦。” 方圆吸了下鼻子,问道:“那,今晚咋办?” 夏小韵抬头看了他一眼,语气很平静:“你想我留下,我就留下,你想我出去,我就出去。总之,无论你想做什么,今晚,我跟陈婉约都不会拒绝。” 她在提到母亲时,总是说名字,这本身就是一种暗示。 方圆嘴角猛地一跳,脱口说:“母女花?” 母女花这个词,在某些时候比姐妹花还要邪恶。 方圆话刚说出口,就后悔了。 夏小韵又笑了。 方圆很讨厌她在这时候还要笑,因为那笑容看起来是那么刺眼:“行了,算我放狗屁,别往心里去。” 夏小韵没有再说什么,踢掉脚上的高跟鞋,上了炕后就侧躺在陈婉约背后,伸手抱住了她,闭上了眼。 灯光下,看着这对好像都睡着了的母女,方圆很是哭笑不得。 他可以肯定,在他说出拿番‘绝情’的话后,夏小韵已经改变了主意。 他今晚要是走了,第二天一早,这对母女说不定就会变成死尸。 夏小韵既然找不到可以托付母亲的人,那就索性把她一起带走。 她要用母女双亡的傻瓜行为,来抗拒那些恶势力。 夜越来越深,夏小韵好像真得睡熟了,额头上的清淤还在,嘴上还残留着凝固了的鼻血,身子蜷缩成一团的模样,跟她母亲一个样。 方圆慢慢倚在炕头上,很无聊的样子,望着窗外的星空,心想:那个白玉雯,在干什么呢? 白玉雯在洗澡。 哼着歌儿洗澡。 人在洗澡时还唱小曲,这说明心情那是相当好。 白玉雯的心情,没理由不好。 中看不中用的丁白康变成植物人了,给她留下了万贯家财,随便她支配。 等她再熬两年的活寡,相信就没有谁阻止她去另找新欢了,毕竟这也是人之常情。 新欢不用去寻,就在外面看电视呢。 小东,早在丁白康变成植物人前几年,就已经成了她的入幕之宾。 要不是丁白康的人太可怕,背后又有个大人物站着,说不定白玉雯早就学潘金莲,跟小东这个西门庆一起,把他给干掉,过上自己的幸福生活了。 现在好了,他已经变成比死人多一口气的植物人,再也没有谁能阻拦白玉雯跟小东在一起了。 只要履行妻子的责任,为丁少讨回公道,白玉雯觉得,依着贵人的宽厚,差不多应该主动让她另谋新欢的。 替丁白康讨回公道--白玉雯的哼声顿了下,她想到了夏小韵母女,嘴角随即浮起得意的笑。 她没觉得夏小韵母女有多悲惨。 毕竟任何做错事的人,都得付出相应的代价才对。 她甚至觉得,白天时她那样的做法很善良,因为要是换成贵人来的话,对付那对母女的手段,会毒辣一百倍。 吱呀一声,酒店洗澡间的门开了,光着膀子的小东走了进来。 眼波流转间,白玉雯回头看去,娇媚的声音很嗲:“你进来干嘛呢,不知道嫂子在洗澡么?赶紧出去,要不我可喊非礼了啊。” “喊吧,喊吧,就算你喊破喉咙,也没谁听到的!” 小东嘿嘿的笑着,不顾白玉雯的媚叫,抬脚迈进了浴缸内。 泡澡的美女,总是让男人无法把持什么。 “死鬼。” 白玉雯抬手在小东胸口砸了一拳,微微喘着说:“去沙发上,水里不干净。” 小东是言听计从,马上就抱着她走出了洗澡间,俩人推金山般的摔倒在了沙发上。 不用背着丁少在一起的感觉,真得很爽。 两个人都能放得开,全身心的投入恩爱中。 只是,眼看白玉雯就要缴械投降时,为什么身子忽然僵硬了,眸子里快要滴出来的水,也忽然冰冻,就像见了鬼那样的望着小东背后? 第56章:盗圣现身唐王 “怎么了?” 小东心中一寒,下意识的问了句,扭头看向了后面。 当他看到一个黑衣人倚在房门后面时,心脏猛地狂跳了下,几乎要从嗓子里蹦出来“那边,竟然站着个人! 小东的眼光很毒辣,一眼看看出这个人穿的,是那种很廉价的黑色运动服,倒是套在头上的丝袜,看起来很精致,应该是名牌。 至于黑衣人戴的丝袜是什么牌子,小东当然没心思去考虑这些。 他只是惊骇的纳闷:这个人怎么会出现在套房中? 尤其是在他全身都光溜溜的,做最喜欢做得事情时。 羞恼。 这是小东震骇过后的又一反应,想都不想就扯过沙发垫子,盖在了惊呆的白玉雯身上,随即霍然起身,毫不顾忌此时的形象是那样不堪入目,英俊的面孔因为狰狞,扭曲的有些吓人。 嘴角还带着笑,一步步的走向黑衣人,双手拳头紧紧攥起时,浑身的肌肉都已经鼓起,充分证明了他的身体素质有多好,已经算是健将级别的了。 事实上,表面文质彬彬的小东,能够被丁少视为最可靠的心腹,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能打。 上次丁白康来唐王时,小东因为有事没有来,为此他还为没有保护好丁少,而懊悔(表面是这样的)不已。 现在小东来了,主要就是找到那个残害丁少的人,把他也变成植物人--不,把他全家都变成植物人。 好像也唯有这样,小东才能对得起丁少的一番厚爱,毕竟娇滴滴的白玉雯,还有万贯家财,都已经算是他的了。 做人不能不厚道不是? 这个黑衣人,绝对是那个打残丁少的人! 不知道为什么,小东一下子笃定了。 好吧,暂且不管他为什么出现在这儿,但既然他出现了,那么小东没理由再让他安然离开。 当小东双拳紧攥,一步步的走向黑衣人时,白玉雯也清醒了过来。 赶紧抱紧了沙发垫子,靠在沙发最里面,尖声叫道:“小东,弄死他!” 小东回头,冲女人温柔的一笑:“嫂子,放心,不用你提醒,我知道怎么做的。” 黑衣人站在那儿,因为脸上蒙着黑丝袜,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 小东走到了他面前一米半处时,神经已经彻底的放松了下来,歪了下脖子,各关节发出了格格的响声,好像爆豆的声音,更像李连杰主演的《精武英雄》中藤田刚打架时的样子,很凌厉。 黑衣人依旧倚在门板上,好像标本似的一动不动,看着他。 “你,这身打扮,很像传说中的侠客。嚯嚯。” 小东上下打量着黑衣人:“尊敬的侠客,你是为了夏家那两个贱人来的吧?” 黑衣人也没说话,只是调换了一下站着的姿势。 小东又问:“是你把丁少打成那样子的?” “你的话,实在是太多了。” 黑衣人终于说话了,声音有些怪异,还带着不满。 “我会让你全家,都变成那幅样子。” 被人指责话太多后,小东有些挂不住脸,低吼一声猛地纵身跃起,左膝突前,左手前身,右肘弯曲,上中下三路一起,对黑衣人发起了致命攻击. 右肘砸向他天灵盖,左手掐向他咽喉,左膝却是直冲他的心脏部位。 小东,原来是个泰拳高手。 看着小东腾身而起的身形,白玉雯已经解冻的双眸中,蓦地浮起崇拜的色彩(越是温柔如水一般的女人,就越崇拜暴力美),就像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 深秋七八点钟的太阳,总是金灿灿的很耀眼,充满了希望。 不过,希望有时候远远不如某些事,更能吸引人。 比方,在唐王唯一的五星级酒店,唐王大酒店玻璃幕墙七楼的地方,竟然有两个没穿衣服的人,被绳子吊在那儿。 这俩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几十米的距离,还是能让人看清他们样子的。 女人很漂亮,甚至有些像数年前就已经是二流影星的白玉雯,只是双耳却已经被人残忍的割掉,淌出的鲜血滴落在白玉凝脂般的身子上,变成了乌黑色。 那个男人,体格看起来不魁梧,却很健壮,更有着一张很英俊的脸。 不过,所受的伤害,要比女人更加严重:他的双手手腕,双脚脚腕处,都有一道很长的血口,还能看出一段白色。 “啊,他的脚筋,手筋,都被挑断并割走了,这辈子,都是个废人!” 中心医院的外科大夫小王,可能是戴着眼镜的缘故吧,总比别人看的更清楚一些,再加上专业的原因,所以一眼就能看出男人所受的创伤,有多么严重了。 “别乱说话!” 一个正在拉警戒线的警务人员,看着他低声喝斥了一句。 辖区内,竟然发生了这样恶劣的刑事伤害案,对警方来说的确很没脸。 更没脸的是,那对男女早就被人挂腊肉似的挂在那儿了,可到现在为止,警方还没有把他们救下来。 盖因做案者的做案手法,简直是太让人匪夷所思了,真搞不懂是怎么把他们吊上去的,如果想在房间内要想拉他们上去的话,那根探出窗户一米的挂衣杆,差不多就会断裂。 没办法,警方只好在地上铺上气垫,再打电话给消防,让他们开云梯车来。 越来越多的市民,都站在了附近,翘首以盼的看着楼上那对男女,低声议论着。 这对男女的死活,好像没有谁关心,人们只关心他们是谁,又是被谁伤成这样后,吊在这儿的。 呜啦,呜啦--随着警笛声的刺耳叫声,围在警戒线前的人们,纷纷闪开。 一辆奥迪警车停下,几个人匆忙跳下车,急匆匆走进了酒店门口。 “韩局……” 酒店老板冯玉中,赶紧迎了上来,满脸都是苦涩的笑容,张嘴刚要说什么,走在最前面的中年警官,不耐烦的摆了摆手。 等走到七楼的总统套房门前后,沉着脸的韩局,才问冯玉中:“冯老板,到底是怎么回事?” 冯玉中苦笑:“具体的我也不清楚……”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韩局身边那个年轻人打断:“你们酒店,是什么时候发现他们出事的?酒店的监控录像是否完整?除了他们之外,还有谁受到伤害?” 韩局被这个人抢走了问话权,没有丝毫的不快,反而稍稍后退了一步。 江湖阅历老辣的冯玉中,马上就意识到这个年轻人不简单了,赶紧把自己所掌握的情况,如实汇报。 被当做腊肉吊在外面的那对男女,男的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女人。 女人是数年前曾经很被人看好的影星白玉雯,更是前些时间,被人打成植物人的丁少妻子。 丁少是什么社会背景,唐王警方这边早就调查清楚了。 他虽然只是某个贵人的手下,不过在唐王,那绝对是大人物。 要不然的话,连韩局都尊敬的年轻人,也不会亲自赶来唐王调查这件事了。 白玉雯女士这次来唐王,就是为了给丈夫讨回公道,当然不会一个人来,他们带了七个黑西装,很能打的那一种。 这七个人,除了要帮白玉雯做事外,主要是保护她的安全。 可这七个人,却都昏倒在了自己房间内,是被人打昏的。 做案者,打昏这些人后,又进了白玉雯的房间,把她跟小东伤害后,挂在了窗外。 酒店的监控录像都在。 不过韩局有种预感,要想从监控录像中查出作案者,应该很难。 这一点,从作案者把白玉雯俩人吊在外面的手法,就能看得出。 “韩局,我要知道白玉雯来到唐王后,都做了些什么。” 听完冯玉中的汇报后,年轻人用带有命令性的语气告诉韩局。 韩局马上点头,转身吩咐手下,立即去查。 其实,根本不用查,韩局也能猜出白玉雯来到唐王后做了些什么。 毕竟她亲自給他打过招呼。 看来,这次我是跑不了了,早知道这样,说什么也得阻止这个女人撒泼--韩局心中苦涩的想到这儿时,外面有云梯升了上来。 有了云梯的协助,消防员很轻松就把白玉雯俩人解救了下来。 俩人都没有死,不过应该必死更难受 一个消防员准备用毯子把白玉雯俩人裹起来时,却忽然发现了什么,冲窗内喊道:“韩局,他们背后有字!” “有字,写的什么?” 韩局眼神一凛,脱口问出这句话时,也看到了小东背后的字。 严格的说起来,那不是字,而是印章。 印章的内容很好认:盗圣白展堂。 “盗圣白展堂?” 韩局念出这五个字时,脑子里轰的一声响,脚下一个踉跄。 盗圣白展堂。 竟然是早在数年前,就让各国警方最头疼的盗圣白展堂。 他怎么会来到唐王了? 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来到唐王,参与到这件事中了? 那个夏小韵,有什么资格,能让盗圣白展堂替她出头? 唐王,这是要乱了吗? 一瞬间,韩局就想到了很多,脸色苍白。 他在唐王,绝对是个人物,跺一跺脚,能把那些混社会的哥们,给吓得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可在‘名扬天下’的第一大盗白展堂眼里,韩局好像比路边卖白菜的也强不了多少,要想让他生不如死,那绝对是弹指间的小事。 在看到这个印章后,韩局就知道自己已经完了:正是因为他的默许,所以才让白玉雯嚣张的对待夏小韵,这才导致盗圣的出现。 很少在国内做案的盗圣,这次竟然在唐王犯下了如此大案,肯定会受到本地,甚至更上面领导的极度重视,从而彻底调查他为什么要伤害白玉雯。 站在韩局旁边的年轻人,随意瞥了眼韩局的眼神,冷冰冰的没一点感情,就像在看个死人。 当然了,一个地方领导的麻烦,他才不会重视。 他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立即向上级领导如实汇报这边的情况。 第57章:善恶有报! 夏小韵慢慢地睁开了眼。 却看不清眼前的东西,因为她的视线,已经被泪水给模糊住了。 就算是在睡梦中,她依然在哭泣。 绝望,无助,愤恨,让她觉得特别讨厌这个世界,讨厌所有人,包括她自己。 她睡着了,那是因为她太累了。 昨天下午发生的那一幕,时间虽然短暂,却像一把刀那样,狠狠刺穿了她的心脏,割断了她所有的坚强神经,再也无法坚持。 人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夏小韵轻轻吸了下鼻子时,抬手擦了擦眼,然后就看到了金灿灿的阳光,还有倚在炕头上垂着头睡觉的方圆。 天亮了,大亮,太阳都那么高了呢。 陈婉约,依旧紧紧抱着方圆的腰,脑袋伏在他怀里,被黑发遮掩的半边脸,泛着健康的红色,犹如她的呼吸声那样正常。 受到强烈恐吓,精神已经崩溃的女人,唯有在能让自己感到安全感的男人怀中,才能迅速抚身体本能的创伤。 可精神上的呢? 陈婉约醒来后,会不会大吃一惊? 夏小韵很希望,母亲醒来后,在发现她是抱着方圆后,会又惊又羞--那样,就证明她的精神也恢复了。 只是夏小韵不忍心唤醒她,她睡得是那样香甜,就像婴儿被母亲抱在怀中。 方圆的眉毛挑了下,慢慢抬起头,张嘴刚要说什么,夏小韵却飞快的把手指,竖在了嘴唇上,示意他不要说话,以免惊醒了陈婉约。 方圆苦笑,抬起左手晃了下,示意自己胳膊腿子的都麻了。 也是,无论被谁搂抱着睡一个晚上,也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再等等吧,让她多睡会儿。” 夏小韵抱歉的笑了笑,张嘴无声的说了一句。 她倒是想让母亲多睡会儿了,可外面却传来了警笛声,越来越响,就在院子里。 警方怎么来了? 难道,他们终于肯管我们的事了吗? 夏小韵眼神一亮时,陈婉约却被惊醒了。 睡了那么久,是该醒来了。 “老公,警察怎么来咱家了?” 陈婉约从方圆怀里爬了起来,妩媚的脸色有些惊讶。 她的反应很正常,也很迅速,夏小韵的心却忽地沉了下来。 夏小韵能看得出,母亲在看方圆的眼神,称呼他老公时的语气,就跟以往她在面对夏天问时,是一模一样的。 夏小韵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母亲,把方圆当成了夏天问。 可以肯定的是,陈婉约没有出现幻觉,只是在她的记忆等功能中,已经让方圆代替了夏天问,甚至连昨天下午遭到的伤害,都已经屏蔽了。 自闭,这是最为严重的自闭。 “阿姨,我可不是你老公,我是方圆!” 方圆也被陈婉约下了一跳,赶紧跳下了炕,却因为腿子被压的时间太久,有些麻木的失去知觉,踉跄了一下赶紧扶住了桌子。 “方圆?” 陈婉约脸上浮上茫然的神色,喃喃的问:“老公,你怎么叫方圆了?” 他就是方圆,不是夏天问! 夏小韵很想尖叫着喊出这句话,只是刚张嘴还没有发出声音,泪水就哗的淌了下来。 帮、帮帮! 卧室的房门被人敲响,有个低沉的男人声音欻来:“请问,有人在吗?” “谁呀?” 陈婉约马上就反问道。 说出这句话后,她才终于发现了女儿,很惊讶:“小韵,你怎么会在妈妈房间内--你、你怎么哭了?” “妈,等会儿,再跟你说。” 夏小韵赶紧擦了擦泪水,从炕上跳了下来,快步走到了门前。 门开了,外面站着好几个人,还有警察。 “韩局。” 夏小韵认识韩局,看到他出现后,就像见到亲人那样,一把就握住了他的手,急急的问:“你们终于肯管我们的事了吗?” “夏、夏总。” 韩局脸色一白,偷眼看了旁边,不再说什么,挣开她的手,后退了几步。 穿夹克的中年男人,走到夏小韵面前,态度很和蔼的样子:“你就是神通快递的夏小韵,夏总吧?” “是,请问您是?” 夏小韵上下打量着他。 “我姓岳,你可以叫我岳处长。” 中年人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的身份,是来自省厅的实权领导。 “岳处长,您好。” 听岳处长说出他的身份后,夏小韵心中更加惊喜:“请、请客厅里坐。” 她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来自警方的保护,岳处长的官越大,就越能阻止来自白玉雯对她们母女的伤害。 “不用了,就在这儿说吧。” 岳处长看了眼卧室内,说:“我们这次来,就是想了解一下昨天下午,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夏总,首先,请允许我向你说声对不起,因为某种原因,警方失职了。不过你放心,我们肯定会严惩相关渎职者的。” 站在后面的韩局,脸色更加的苍白。 就在昨天,白玉雯专门給他打了招呼,不希望警方插手为丁少讨公道的事。 说实在的,韩局在听白玉雯那样傲慢的吩咐他时,心里还是很不爽的,可那个跋扈的女人,却抬出了某位贵人。 韩局可没胆量违逆那位贵人的意思,只能含含糊糊的答应了下来。 可就是因为韩局的顾忌,才导致前来找麻烦的白玉雯,连同相好的小东,被盗圣吊在了七楼,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可以肯定的是,盗圣的出现,就像一块砸进水里的大石头,会在唐王市掀起滔天大浪,淹死一批人:韩局是最先被淹死的。 夏小韵才不管韩局等人,会因为渎职受到什么惩罚,她只希望能有人站出来保护自己母女,不受白玉雯的打击就行。 希望就是眼前,夏小韵当然得把昨天下午自己母女被伤害的事,详细说一遍。 岳处长越听,脸色越难看。 他真没想到,白玉雯会那样目无法律,竟然用那样卑劣的方式,来对付两个女人。 如果不是白玉雯现在遭到了严重的惩罚,岳处绝对会如实向上级汇报,并建议严肃处理这件事。 世间,终究还是好人多一些,正义一直不曾被埋灭。 当然了,夏小韵在提到母亲因为被受惊过度精神崩溃时,说的还是很含糊,毕竟自己老妈抱着个年轻人喊老公的事儿,她还不好意思明说。 可岳处长却听了出来,看了方圆一眼,就对陈婉约说:“夏夫人,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没有。” 跟方圆并肩站在一起的陈婉约,摇头时的优雅样子,很是对得起她的身份,形象,但接下来的话,就让岳处长愣住。 她看着方圆,柔声说:“老公,请客人们去客厅坐吧,我去泡茶。” 刚才夏小韵已经给岳处长等人介绍过方圆是谁,又是为什么出现在这儿了,所以大家都知道他就是个总裁助理罢了。 可是现在,夏天问的夫人,却喊女儿的助理老公。 而且,无论是从语气的亲昵度,还是看方圆时的眼神,陈婉约都证明了,她在跟老公说话。 她的精神,崩溃了。 岳处长是老公安出身,在一愣之后,就迅速明白了过来,再看向夏小韵时,就发现她已经把嘴唇咬破了。 她在努力逼着自己不要哭出来,以免让母亲发现什么。 岳处长愣怔了片刻,低低叹了口气,后退一步冲夏家母女,深深弯腰鞠躬:“这件事,我们一定给你们个公正的处理意见。” 不等夏小韵有什么表示,岳处长转身就走,冷冷的说:“韩局,我想你有责任向夏夫人母女,讲述一下唐王大酒店所发生的事。” 其余几个人,都快步跟着岳处长走下了楼梯,只留下脸色惨白的韩局。 “韩局,请。” 夏小韵虽然不明白韩局脸色这样难看,岳处长又让他给自己解释什么,可也猜出发生什么大事了,还是请他去客厅里说吧。 很是失魂落魄的韩局,跟随夏小韵来到客厅内后,不等她问什么,就竹筒倒豆子般的,把白玉雯的事儿,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他也学着岳处长,给夏小韵深深鞠了一躬,这才脚步匆匆的去了。 夏小韵就像没看到韩局的离去那样,只是傻愣愣的盯着西边墙壁,泥塑般的过了很久后,才喃喃的说:“盗圣是谁?他惩罚了白玉雯?” 当有人下楼梯的脚步声传来时,夏小韵缓缓扭头看向了那边。 方圆一个人下来了。 “我妈呢?” 夏小韵问。 方圆回头看了眼卧室,小声说:“我让她去洗澡了--她,很听话。哦,对了,那个韩局跟你说了些什么?” “白玉雯……哈,哈哈!” 夏小韵忽然仰首狂笑起来,哭着笑道:“还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方圆被她状若疯狂的样子给吓了一跳,连忙抬手捂住她的嘴巴:“嘘、嘘,你想让你母亲听到吗?” 正要挣扎的夏小韵,马上就闭上了嘴,转身跑出了客厅。 方圆也跟了出去,关上了房门看向西墙根那边。 夏小韵蹲在那儿,双手捂着脸,压抑的哭泣着。 方圆没有过去,来到藤椅前坐了下来,点上一颗烟时,手机响了起来。 是林武打来的,问他昨晚为什么没有回家。 这让方先生感到了一丝家的温暖,含糊其辞的说昨晚在公司加班呢。 林武貌似有些不信的哦了一声,不过也没多问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等方圆扔掉烟头时,夏小韵走了过来。 短短几分钟内,她的眼睛就再次红肿了起来,不过却充满了生机。 看着方圆,夏小韵说:“你听说过盗圣白展堂的名字吗?” “当然听说过。” 方圆站起来:“不就是电视剧《武林外传》中那个跑堂的家伙吗?” 夏小韵也没解释什么,只是说:“昨天下午伤害我母亲的白玉雯,昨晚被盗圣吊在了酒店七楼窗外,双耳被割掉了。那个小东,双手双脚的脚筋,都被挑断,成了废人。” 第58章:雇佣我给你当爸爸? “啥?” 听夏小韵说出这番话后,方圆眼珠子瞪的老大了:“靠,不会吧?电视中的盗圣白展堂,会出现在现实中,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开啥的玩笑啊?” “你知道个什么?” 夏小韵皱眉,训斥道:“不是电视中那个白展堂,是现实中的盗圣!算了,不跟你说了,说了你也不懂。” 方圆张嘴就问:“你懂?” “我当然懂,只要从网上搜,就能搜出来的。” 夏小韵扔下这句话,快步走向客厅。 方圆却叫住了她:“夏总,那我回去了。” “走你--” 夏小韵随口说出这俩字后,才想到了什么:“你、能不能别走?” 方圆没说话,只是耸了耸肩。 夏小韵低下头:“你走了,我母亲要是找你,怎么办?” “我总不能真当夏天问吧?” 方圆苦笑:“这是对你的不敬,我自己也不愿意啊。” 夏小韵的脸,攸地沉了下来:“你有什么不愿意的?是不是嫌弃陈婉约年龄大?” 方圆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夏总,你不会是真想让我陪着夏夫人吧?” “当然不是,可……” 夏小韵说到这儿,才意识方圆并没有做错什么,低低的叹了口气:“方圆,我求你个事。” “你是老总,想让下属做什么,直接吩咐就是了,还用得求字吗?” 方圆笑了笑,话锋一转:“不过,要想让我扮演夏天问,还是免谈。” “偶尔的,不行吗?” 夏小韵在说话时,语气中已经带有了哀求的意思:“夏天问平时也总在外面跑,一个月回不了家三两趟,你只要……” 方圆抬手,打断她的话:“不行。” 夏小韵看着他的眼神,冷了下来。 方圆抱歉的语气:“夏总,真得对不起。我不能这样做,别说是每个月三两次了,就是一年一次,我也不想。个中原因,相信你能猜得出,希望你别强人所难。” “我给你钱。” 夏小韵盯着方圆,过了半晌,才淡淡的说:“算是雇佣你,这总可以了吧?” “雇佣我给你当爸爸?” 方圆邪恶的笑了:“你现在还有钱吗?” 夏小韵嘴角猛地一哆嗦,霍地抬手指着门外,哑声说道:“滚,你现在就给我滚!以后,我永远不想再看到你!” “这样最好。” 方圆倒是无所谓的耸耸肩,屁都不多放一个,转身就快步走出了夏家别墅。 夏小韵望着门口,呆愣很久后,才缓步走到了藤椅前,重重坐了下来。 她以为,方圆应该能看出,他在她心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甚至,都可以勉强称得上是她最信任的人了,所以无论她让他做什么,他都该痛痛快快的答应才是,哪怕是再困难的事。 冒充陈婉约的老公,是很困难的事吗? 只要方圆肯用心帮她,给予她足够的关怀,相信她会慢慢地恢复正常。 可那个家伙,却决然的拒绝了,而且还很现实的问她,还有钱吗? 是啊,我还有钱吗? 就算因为盗圣的出现,让丁白康那边不敢再轻举妄动,可去哪儿弄钱,来维系公司的正常运转? 方圆,我都这样信任你,甚至昨晚都很明确表达出那层意思了,你为什么就不能可怜可怜我,帮帮我们呢? 你还有没有良心? 你,还算是个人们吗? 难道说,你的眼里就只有钱? 就在夏小韵被这一连串的问题,给冲的头昏脑胀时,客厅那边传来了门响,陈婉约出来了。 这时候的陈婉约,换上了一身黑色的长袖旗袍,肉色丝袜的小腿在裙摆下,显得是那样圆润,踩着黑色细高跟皮鞋左手扶着门口的样子,尽显人之妻那种迷人的温柔,甚至让夏小韵都有些自惭形秽。 尤其是她的气色,看起来比往常还要好。 夏小韵连忙从藤椅上站了起来,强笑了一声:“妈,你怎么出来了?” “你爸呢,他又去哪儿了?” 陈婉约款款走到了夏小韵面前,看到女儿额头上有清淤后,脸上立即浮现出心疼的神色,连声问:“小韵,你额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有时候,夏小韵真得很怀疑,自己是不是母亲的亲生女儿。 因为她真不相信,她会有个性格如此懦弱的母亲,在遭到伤害羞辱时,竟然连最起码反抗的意思都没有。 更是在女儿最需要人帮助时,把自己的心门关闭,生活在她自己的世界里。 “怎么了,你怎么不说话?” 陈婉约看到女儿盯着自己发傻,连忙再次追问。 “哦,我没事的,就是不小心摔了一跤。” 夏小韵这才如梦初醒,赶紧解释了下,才说:“我、我爸有急事外出了,可能得好些天不回来。” 陈婉约的眼神,明显的黯淡了下,低声说:“再过半个月,可就是我生日了--他走,为什么不跟我告别?” “放心,我爸他可没有忘记你的生日。他说了,肯定能在你生日那天赶回来!” 夏小韵连忙安慰母亲:“他真是走得急,还嘱咐我一定要照顾好你呢。妈,咱们先进屋,我想吃手擀面了。” “好,那我就给你做手擀面。你爸呀,他也最爱吃我做得手擀面了。” 陈婉约柔柔的笑着,抬手蹭了蹭女儿的头发,幸福的叹了口气。 “唉。” 林武望着那栋二层小楼,重重的叹了口气。 这是他在半月内,第十一次来到这儿了。 自从第一眼看到这栋二层小楼后,林武就固执的以为:这就是他跟方圆创业的最佳根据地,无论从地理位置,还是建筑格局,面积大小,都是再合适不过了。 为此,他不惜拿出三万块钱的预算年租金。 三万块,放在那些大都市内要想租用这样的小楼,无疑是痴人说梦,但在唐王,却基本是最高的价格了,毕竟不是在市区的最中心。 只是很遗憾的是,无论他怎么努力,甚至都暗示那位姓孙的副科,給他一定的好处费了,人家也不外租。 昨晚跟方圆说起这件事时,方圆就说人家不同意就算了。 林武却仍旧不甘心,才借着取件的机会来到这儿,希望能再次跟孙科说说。 不过人家孙科却连他的电话都不接:任谁,遇到林武这么黏糊的人,也会烦的。 “好吧,只能去宝山路那边看看了。” 想到宝山路那边高昂的租费,林武就是一阵头疼。 滴滴--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从背后响起,吓了躺在车厢里睡觉的毛驴一跳,嗓子发出一声低低的咆哮。 林武赶紧一拐车把,让三轮车贴边。 “林兄弟,请等等!”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林武有些纳闷的回头一看,就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从一辆黑色轿车上跳了下来,正是刚才连他电话都不接的孙科。 林武连忙下车。 孙科迈着一双小短腿,快步跑到林武面前,伸手就往他肩膀上拍来。 林武眼里迅速浮上恼怒神色,下意识的歪了下肩膀,孙科的打手拍在了他胳膊上,力气不大,但有点温暖的意思:“哈,林兄弟,还真是巧啊,我正要找你呢。” 林武不动声色的后退了一步:“孙科,您找我有事吗?” “有事,当然有事,还是好事。” 孙科笑容灿然的说:“前几天,你不是想租我们单位的房子吗?” “是啊。” 林武点了点:“可您不同意。” “唉,林兄弟,不是我不同意啊,是我们单位要用这地方。” 孙科为自己辩解了一句,开始说他为什么找林武了:“不过,我可没忘记把林兄弟你要租房子的事儿,告诉上级领导--领导已经同意了,今天一早,就给我打电话说,可以把房子租给你。至于租金……呵呵,就按友情价吧,年缴三千六!” “什么?” 林武一下子愣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直到孙科带他看完房子,签好租房合同,把卷帘门钥匙交给他后,林武还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等孙科要走时,林武才清醒过来,连忙追问怎么回事。 孙科苦笑着,低声说:“林先生,您既然跟我们领导的领导有那么密切的关系,那您怎么不早说啊,害的我差点放了错误。” 林武茫然:“我跟您领导的领导,有密切的关系?我、我怎么不知道?” “行了,林兄弟,大家都是明白人,多余的话我就不说了啊,至于租金的事儿,明天这时候,我会来拿的,就这样吧,再见!” 孙科不由分说的摆了摆手,上车打火跑了。 “莫名其妙。” 林武望着孙科车子跑远的方向,傻楞了老半晌。 “汪、汪汪!” 傍晚刚走进胡同内,跟在林武后面的毛驴,忽然兴奋的叫着,跑向了家门口。 大门是虚掩着的,毛驴一下子从门缝中钻了进去。 林武赶紧快步跑过去,推门一看,看看到方圆正坐在石桌前,抬手任由毛驴巴结着舔着。 “咦,你今天回来的早啊。” 见是方圆回家后,林武这才放下心来:“看到门开着时,我还以为有小偷光顾咱们家了呢。” “说啥呢,哪个小偷吃了豹子胆,敢来本少家犯案?” 方圆撇了撇嘴,推开毛驴,问林武:“今天能不能做点好吃的,还真是饿了。” “行,昨天买的鲤鱼还没有做,我先收拾一下。” 林武答应了声,把斜挎在肩膀上的背包放在桌子上,又问:“今天怎么回家早呢?” “以后啊,想什么时候回家,就什么时候在家。” 方圆展开双手,伸了个懒腰惬意的说:“被夏小韵给辞退了,以后再也不用去当走狗了。这是好事吧,是否庆祝一下哥们终于得脱苦海?” “好事,这的确是好事。” 林武是发自真心的欢喜:“我也有个好事要告诉你。” “咋,买彩票中奖了?” “没。” 林武拿出一串钥匙,拍在了桌子上,得意的说:“我最中意的那栋二层小楼,租下来了!” 第59章:无官一身轻 方圆被夏小韵辞退,这对他来说,绝对是好事。 没来由的浑身轻松,只是想起来时,心里还会有些小忌惮:那个妞儿又犯脑残病了,竟然想雇佣我给她当老爸。 如果夏小韵家没有遭遇大变,方圆肯定会当笑话说给林武听。 现在却只能把这件事压在心里,很是有些抓耳挠腮都无法表达的难受,幸好林武有好消息要说,这才让他感觉舒服了些。 拿起桌子上的钥匙,方圆问:“年租是多少?” 林武坐下来,依旧得意的昂着下巴:“你猜。” 那天林武就已经说过,当时他开出三万块的年租,人家都不租给他,方圆肯定会往高处猜:“三万五,还是四万?” “再猜。” “靠,不会是五万吧?” 方圆一瞪眼:“兄弟,我很理解你要当老板的迫切心情,可也别去当冤大头,咱资金有限,经不起你那么折腾的。” “说什么呢?” 林武横了他一眼,有些不高兴的说:“你看我像个败家子?” “不像。” 方圆看着他,很认真的说:“就是真得。” “我呸!” 林武重重呸了一下:“再这样说,我跟你绝交!” “哈,好了,有什么屁就赶紧放出来,憋着不难受吗?” 方圆哈哈一笑,起身走向了洗澡间。 其实他才不在意林武花多少去租房子,哪怕是把三十万都花出去,只要能开心就行。 钱嘛,本来就是谁也留不住的王八蛋,能够用钱买来开心,绝对是世界上最合算的事了。 看出方圆压根不在意后,林武急了:“是三千五百!” “三千五啊,也不少了。” 方圆随口回了句,忽地明白了过来,转身满脸都是惊讶的问:“啥,三千五?” 林武相中的房子,方圆没有见过。 不过根本不用亲眼去看,只要听他说说房子大小,地理位置啥的,方圆也能从林武咬牙拿出三万块的年租态度上,猜出那地方肯定值这个钱。 只是没想到,林武会告诉他,是三千五。 这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林武终于从方圆脸上,看到了自己最希望看到的惊讶,得意的抬手打了个响指:“yes,就是三千五。怎么样,吃惊了吧?” “我擦,我是受惊。租房合同呢,拿来我看看。” 方圆快步走过来,伸手要合同。 林武从挎包内拿出合同,递给他:“仔细看啊,最好是验证人家单位用章真伪,免得哥们我被人骗了。” 租房合同很简单,就是两张纸,无非就是双方的资料信息,租房者应该注意的一些事项等等,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咦,怎么没看到呢?” 方圆满脸奇怪的样子,还翻过来看合同的背面。 林武纳闷:“找什么呢?” 方圆头也不抬的说:“我在找,你要给人家当几年女婿的条款。” “什么?” 林武愣了。 方圆抬头,说:“如果人家没有想招你做女婿,怎么可能三千五就租给你那么大房子?兄弟,我跟你说实话啊,要是那个孙科的女儿实在丑的惨不忍睹,你就别委屈自己卖了去租房,哥们不在乎三五万的小钱……” “你、你说什么呢!” 林武这才醒悟,方圆是调笑他,想都没想,抬脚就踢了过去。 “哎哟,难道你不是被老孙女儿相中了,是被老孙看中了?” 方圆怪叫一声,伸手就搭住了林武踢过去的小腿,顺势在上面扭了一把。 “你!” 林武身子一颤,眼里忽地浮上惊怒,正要挣扎时,方圆却已经松开他,怪笑着走了:“嚯嚯,腿子手感不错嘛,真像娘--咳,毛驴,给哥们去拿拖鞋,我要洗澡!” 林武租房好像白捡这事,方圆真没放在心里,也就那种没见过世面的小娘炮,偶尔遇到一次这样的事,才会像捡了个金元宝那样开心。 方先生,哼哼,见识多了。 吹着口哨冲了个澡出来后,林武已经去厨房做饭了。 可能是因为方圆的惊喜程度,并没有达到他的预期,让他心里很不爽,所以在做饭时,故意弄出了很大的响声。 唉,娘炮就是娘炮,脾气跟娘们差不多。 方先生心中叹了口气,拨楞了下头发上的水珠,进了自己房间。 很舒服的躺在炕头上后,方圆拿出手机翻到楚楠楠的号码,打了过去。 方圆想了又想的,觉得还是把夏小韵的事儿告诉楚楠楠,毕竟人家的是闺蜜,哪怕小泼妇知道了也管不了个鸟用,可能够多拉一个人来分享自己的郁闷--这种事,方先生从来都不会客气的。 很遗憾,楚楠楠的电话关机了。 “那小泼妇是不是有未卜先知的本领,知道哥们要拿破事来烦她,才故意关机的?” 方圆摇了摇头,随手把手机扔到了一旁,点上一根烟眯起眼,开始琢磨事。 “汪、汪汪。” 等毛驴吃了老鼠药那样,发疯的冲进来喊大哥出去吃晚饭时,天已经黑了。 林武站在石桌前,正在摆放餐具。 红烧鲤鱼,海米黄瓜,还有一盘土豆烧牛肉,白馒头,小米粥,外加一杯白酒。 “哇噻,小林子,你做饭的手艺,真是越来越长劲了啊。” 方圆发自真心的赞了一个。 “哼,还用你说?” 林武还有些不高兴的意思。 看在人家忙活了一场的份上,方圆自然得捡着他最感兴趣的话题来说。 果然,林武很快就忘记了不快,开始跟方圆畅谈起了他的创业大计。 “我看过那房子了,本来装修的就不错,甚至连展柜都有,可以说随时都能拎包入住。” 林武看着嘴里吃着,不住点头的方圆,满脸的兴奋:“至于货源,我也早就联系好了,就是东郊的五岳榨油厂。” “嚓,不就是卖个花生油豆油的,还起个五岳的名字,真阔绰。” 满嘴红烧牛肉的方圆,终于发表了一下他的意见:“粮油的质量怎么样,有没有保证?别让人吃了拉肚子,到时候连裤子都赔掉。” “正在吃饭,说什么裤子不裤子的干嘛?” 林武皱了下眉头,看出方圆很有把裤子这个话题继续下去的趋势后,连忙说:“至于质量,应该没得说。咱们最近炒菜用的油,就是这个牌子的。其实吧,粮油生意,做得就是一个良心,牌子倒是无所谓。” 林武这样说,也没错。 现在市面上,不但有大品牌的粮油,就小作坊也很受欢迎,方圆也经常在路边看到,一边榨油一边卖的,生意很不错。 “嗯,你说的貌似还有道理。” 方圆咽下嘴里的牛肉,端起酒杯小小抿了一口:“不过有件事我得提醒你,我已经不再是神通快递的助理了,你想通过我的关系,把粮油当做福利发下去的愿望,可就破灭了。” “嗨,这有什么啊,反正企业也不是神通快递一家,咱们可以去别处跑嘛。” 林武无所谓的摇了摇头,说:“不过,就是不能送快递了。” “咋,你喜欢上这工作了?还满脸的遗憾。” “也不是,就是老陈人不错,给他说我明天不干了时,他表面没说什么,但心里肯定不愿意,幸好,他还不知道你已经不是助理了。” “送快递又不是终身制。” 方圆晒笑了一声:“大不了,这半个月的薪水不要了,算是赔偿老陈的损失。”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 林武点了点头:“明天,咱们先去房子那边收拾一下,下午就去五岳榨油厂。” “行,反正哥们现在是无官一身轻。” 方圆拿捏出个很惬意的表情:“明天,咱们骑三轮车去吧,就当是踏青了。” “马上就入冬了,踏的哪门子青?” 林武嘲笑了一句:“好吧,那就骑车。” “到时候,你骑着,我坐着。” “行,毛驴在前面拉套,我拿着鞭子在后面赶。” “做梦!” “那就做梦去吧,我收拾一下。” “这么早就睡觉,还真没劲。” 方圆懒洋洋的站起来,抬头看着几颗发着微光的星星,诗兴大发:“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上的孩子想妈妈--你说,我妙手偶得的这首诗,行不行?” “不行。” 杜处长摇了摇头,否决了小贺的提议:“派遣大批专业人员去唐王查案,除了打草惊蛇,让盗圣心生警惕,甚至会报复我们外,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小贺,就是今早跟韩局一起去唐王大酒店的年轻人。 在唐王时,他对韩局可是待理不理的,傲然的很。 不过在这间会议室内,他却坐在末位,腰板笔直,目不斜视的盯着茶杯。 过去一直活跃在国外的顶级大盗白展堂,这次却忽然现身唐王,立马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小贺刚一回来,就被招来参与了这次紧急会议。 相比起盗圣的忽然现身,白玉雯加害夏家这件事,反倒是微不足道了。 但又不得不承认:如果白玉雯没有那样嚣张的话,盗圣也绝不会露面。 盗圣不露面,那么大家就不会这样紧张。 虽说相传盗圣从没有杀过人,可他犯下的那些事,无论放在哪个国家都很头疼:那个神秘的盗圣,仅仅是偷盗一些黄金珠宝、古董字画啥的也就罢了--盗贼,不就是为了求财吗? 可盗圣最热衷的,却是盗取国家的机密! 某国五角大楼那边的防御,绝对是世界上最牛的了吧? 可总统刚签发的一纸绝密总统令,晚上刚放进保险柜内,第二天早上就不见了,只在墙上看到了盗圣的特殊印记……然后,那份总统令就被敌对国给公开了,强烈谴责某国的狼子野心,在国际上引起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如果盗圣恼怒于华夏敢大张旗鼓的搜捕他,真要窃取华夏国家的机密,生出大乱子,那么在座的可以去死了。 所以,该怎么对付盗圣,必须得小心小心再小心。 第60章:亲自出马 会议桌很大,足可以供二十个人绕桌而坐,还绰绰有余。 最后一个坐下的小贺,刚才就已经数算过了,加上他这个破例参加这种等级会议的,总共是十九个人。 大家的关系都挂在军方,表面上隶属军情十三处,不过却又是一个独立的部门。 部门的名字很拉风:风声。 相比起老百姓都听说过的国家安全部门来说,风声的权限更大。 就拿小贺这种等级不怎么高的成员来说吧,如果他今早忽然掏枪击毙了韩局,除了要回部门汇报之外,无论是警方上,还是国安系统,都没权限调查他。 风声,就是这样的神秘,强势。 小贺能够去唐王调查丁白康被打残一案,可不是为了某位贵人--别说丁白康只是贵人的一条走狗,就是贵人被揍成植物人,风声也懒得理睬一下的。 小贺去,则是因为银环蛇的死,还得到了消息,说是十二星君中的猴王,也出现在了唐王这个内地二线城市。 不管是银环蛇,还是钱猴王,都是国际道上响当当的人物,无论他们现身何处,都会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的。 尤其是银环蛇的死。 崔家分局的赵局长,能相信银环蛇是被楚楠楠击毙的,风声却不这样认为。 他们早就派人检验过银环蛇的尸体,确定了他是自杀。 像银环蛇这种级别的人物,怎么可能会来到华夏内地后,好端端的自杀呢? 这件事本身就透着怪异,再加上钱猴王也在唐王露出了踪迹,风声立即做出了反应。 可是不等小贺搞清楚这两件事,盗圣就出现了。 如果把银环蛇,钱猴王这俩人,比作是狼的话,那么盗圣就是魔王。 必须得慎重对待。 事实上,从看到那个印章到现在,小贺的心情还没有平静下来。 他不是害怕,而是兴奋:如果,能把盗圣抓捕归案,那将是一个多么大的荣耀? 年轻人兴奋时,总会犯下乐观的错误,比方小贺,在讲述完唐王的所见所闻后,就提出了建议:派遣足够多的精干,在唐王布下一个包围圈。 他刚说出自己的意思,就被杜处长一口否决了。 小贺立马感到脸色有些发烫。 倒不是因为被老杜给否决后,心生不满,而是猛地醒悟自己太冲动了,怎么可能会提出如此幼稚的建议。 心里自责着,小贺眼角向会议桌正中位置上看去。 坐在会议桌正中位置的,当然是风声的老大:一个女人。 水暗影。 这是小贺自从去年被特招进风声后,第二次见到水暗影。 不过他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第一次看到水暗影时,自己丢了多大的人--他竟然盯着老大,足足呆了半分钟。 到现在为止,小贺都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语,来形容水暗影给他的视觉冲击。 他只知道,水暗影就算指着火坑,对他笑着说跳下去,他也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 看着水暗影坐在椅子上的慵懒样子,小贺的目光又开始呆滞,直到旁边的王大姐,在桌下用脚踢了他一下后,才蓦然惊醒,听那个女人第三次问他:“小贺,说一下你调查到的那些资料。” “啊,好,好!” 小贺腾地一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根本不敢抬头,脸烫的厉害,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会议室内,响起几声善意的轻笑。 包括水暗影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怪小贺的失礼。 实际上,别说是小贺这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了,就连专门负责信息情报的王大姐,在第一次看到水暗影时,不也是脸上浮上花痴神色了? 世上,总是有那么几个女人,魅力连同性都无法抗拒的。 “坐下说话就行。” 水暗影无所谓的摆了摆手,从烟盒里拿出一根细长的女士香烟,叼在了嘴上。 旁边的老李,马上就双手捧着火机凑了过去。 随着老大惬意的吸了口烟后,会议室内才响起一片打火机声。 在水暗影没有点烟之前,谁都不会吸烟。 这是对风声老大的尊敬。 当然不是因为她太迷人--其实,一个让人看一眼就想犯罪的女人,往往得不到人们的尊敬。 毕竟尊敬一个女人时,是不好意思想跟她困觉的。 老杜等人尊敬水暗影,却是因为她的心狠手辣:她曾经在一次行动中,亲手拿一把砍刀,接连砍下了十一个人的脑袋。 鲜血迸溅把她的整个人都染红了,可她的脸上,依旧带着最迷人的笑。 其中一个歹徒的脑袋,就摔在她脚下,竟然还直勾勾的看着她,全是爱慕之情。 这样一个表面风情万种,实则杀人不眨眼的女人,算什么? 美女蛇。 小贺不知道的是,早在他被特招进风声部门时,老杜等人就已经对水暗影有了精准的定位:美女蛇再美,也是害人的,要想活的长久一些,那就不要招惹她。 接连深吸了几口气,小贺才慢慢冷静了下来,拿出有关夏小韵的资料,详细解读起来。 等他解读完后,水暗影已经掐灭了第二根香烟:“小贺,你先说一下你的观点。” “是。” 小贺马上说道:“银环蛇自杀的地点,是唐王的梦柳公馆,自杀之前曾经胁持过夏小韵的好友,楚楠楠。当时,我们只是把精力集中在了楚楠楠本人身上,却忽略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那就是她的住处,是跟夏小韵合租的。” “尤其是后来钱猴王也出现在梦柳公馆后,我们更加笃定,他们的目标就是楚楠楠。” 这会儿,小贺说话的声音越来越流利:“直到夏家母女被白玉雯羞辱,盗圣出现,我们才知道,楚楠楠在这件事中,或许只是一个路人甲的角色。无论是盗圣,还是银环蛇、钱猴王,他们的出现,其实都跟夏小韵有关。” 其实,在此之前,小贺还没有想到这么多。 可能是受到老大对他频频点头的鼓励动作,启发了他的灵感,顿悟了很多,滔滔不绝的说了足有七八分钟,最后才说:“我觉得,要想查出盗圣,必须得从夏小韵身上下手。所有跟她接触过的人,都有可能是盗圣!” 啪,啪,等小贺说完后,水暗影率先拍起了巴掌。 老大都鼓掌了,王大姐等人又怎么能无动于衷? 一时间,会议室内掌声雷动,小贺激动的再次满脸通红,看着水暗影的眼神,全是‘誓死效忠’的决然,让坐在他旁边的王大姐,心中暗暗叹息:唉,老大驾驭手下的本领,越来越炉火纯青了。 水暗影脸上依旧带着最迷人的笑,左手稍稍一抬,掌声嘎然而止,轻启朱唇:“小贺分析的非常不错,盗圣,绝对跟夏小韵有关。那么,接下来请大家畅所欲言,夏小韵身边,谁的嫌疑最大?” “我觉得是李圣。” “还有那个去拍电影的楚楠楠。” “方圆。” 当老杜说出这个名字后,水暗影看向了他:“为什么是方圆?” 刚才小贺已经把夏小韵身边所有人都分析了个遍,大家自然也知道方圆的存在。 老杜还没有说什么,老李就摇头:“我觉得不是方圆。” 水暗影看向了老李,他连忙说:“第一,方圆年龄太年轻,今年才二十五岁吧?第二,刚才小贺也说了,在白玉雯出事的那个晚上,方圆一直守在夏家母女身边,所以缺少做案的时间。” 老杜马上反驳:“这不是撇清他的理由。假设方圆就是盗圣,他绝对有能力在夏家母女毫无察觉下,外出做案的。夏家母女那晚受刺激太厉害,昏睡过去后,比死人强不了多少。” 王大姐又插嘴道:“我也觉得,方圆的嫌疑最大,毕竟丁白康被打残的那个晚上,他也在酒店。” 在大家踊跃发言时,水暗影始终没说话,笑眯眯倾听的样子,让人恨不得把开启自己所有的脑细胞,想到更多对案情有利的推断。 半小时后,水暗影终于发话了:“好了,讨论停止。” 现场立即鸦雀无声,只有她一个人的声音在回荡:“刚才小贺提议,派遣大批精干去唐王的建议,虽然不可取,却是必须的。” 得到老大的部分认可后,小贺立即又激动起来。 水暗影看了他一眼:“所以,必须得有人去唐王。至于谁去……” “老大,让我去吧!” 老李马上举手,自告奋勇:“我一定用最短的时间,查到盗圣是谁。” 别看老李一副老好人的样子,可谁都知道,在场的除了王大姐、小贺俩人之外,其他人手上都沾满了别人的鲜血。 老李能够坐在老大左手边,这本身就说明了他的能力,是仅次于水暗影的。 所以在他抢先自荐时,没有谁跟他抢。 “你,还有老杜,都不能去。” 水暗影却摇了摇头,说:“我已经有了个初步计划,需要你们去执行。” 顿了顿,水暗影才说:“我去。” 大家一愣:“老大,盗圣虽然名气大,可也没必要您亲自出马吧?” “最近,实在是闲的有些无聊。幸好,盗圣出现了,要不然,我非得闲出小肚腩来不可。” 水暗影斜斜的倚在椅子上,看着门口慢悠悠的说:“盗圣,我都亲自出马了,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 “您老人家亲自出马,果然是一个顶俩!” 出了五岳榨油厂大门后,林武就跳上三轮车,满怀兴奋下,狠狠夸了方圆一句。 方圆却没有像林武那样激动,回头看着榨油厂那边,若有所思的说:“不对,很不对劲。” 林武愣住:“哪儿不对劲了啊?” “哪儿都不对劲。” 方圆继续向前蹬车:“林武,你仔细想一想,这两天你遇到的事,是不是太顺利了?” 林武还没有明白过来:“顺利,不好吗?” 方圆淡淡的说:“有时候太顺利了,就是不好。” 第61章:我最喜欢当白吃了 林武脸上的笑容,渐渐的散去。 他终于明白,方圆为什么说不对劲了。 先说租房那件事。 就在昨天之前,他曾经连续十次找过孙科,可无一例外的都被拒绝了。 但昨天,明显对他很讨厌的孙科,却主动找到他,以让他都吃惊的超低价格,把房子租给了他。 再就是来五岳榨油厂谈加盟这件事。 此前,林武已经几次通过电话,跟这边联系过说要加盟的事了。 五岳榨油厂销售处经理,明确告诉他:欢迎加盟,不过加盟费是五万,少一分都不行。 五万就五万吧,既然要做生意,那么就不能怕花钱,反正大不了刚开始时,先少提点货。 可是今天,当林武带着方圆来到五岳榨油厂后,老板亲自出面--好茶好烟的伺候着不说,林武刚说明来意,人家就说免交加盟费,无论提多少货,都可以卖货后再付款。 老板那热情的态度,说起来都有些变态,简直把林武当做亲爹看了。 这对林武来说,绝对是天上掉馅饼,砸的他昏头转向的,直到方圆提醒他后,才觉得是很不对劲。 “不会啊,我仔细看过合同了,不会有假的。” 清醒过来的林武,再次仔细看了遍刚签的合同:“依着我的眼、眼神,这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应的--难道说,刘老板(榨油厂老板)有阴谋?” “刘老板,还有那个孙科,都不会有阴谋的。” 方圆继续向前蹬车,四下里看着,好像在找什么人。 林武也纳闷的跟着四处看,可没看到有什么奇怪地方,小声问:“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简单,那个店,咱不开了。” 方圆的回答,真得很简单。 林武却在呆了下,不情愿的说:“不开,那咱们干什么?总不能昨天刚辞职,今天又去找老陈去送快递吧?” “以后做什么,以后再说。” 方圆闷闷的说了一句,埋头用力蹬车。 从市区来东郊五岳榨油厂这边,足有三十公里,也真亏了破三轮的质量够硬,没有被蹬哗啦了,就是慢一些,耗时两个多小时。 一路上,方圆都没有再说话,林武也是沉默不语,俩人都想着各自的心事。 事情到了这一步,就算是傻瓜也能猜出,有人在暗中帮助他们。 那个人,是谁? 为什么这样帮他们? 滴滴,一声汽车喇叭鸣叫声,惊醒了低头沉思的林武,抬头说道:“就按照你说的做。” “你舍得?” 方圆头也不回的问了句。 “没什么不舍得的。” 林武无声的笑了笑,说:“人们总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免费的午餐,别人这样帮咱创业,肯定会存有某种阴谋--当然了,或许只有好心。但无论怎么样,我们都不会接受。” “昂,你说的倒是很有道理。” 方圆开心了:“我还担心你会想不开呢。” “切,这有什么想不开的?” 林武撇了撇嘴,从挎包内拿出租房、加盟合约,直接撕碎了,随手扔在了路过的垃圾箱内。 方圆却说:“我觉得,就是你把合同撕了,那个人也会帮我们。” “你、你知道是谁帮我们了?” 林武的声音,有些很不自然。 方圆却没有注意到,昂首看天拿捏出一副‘富贵不能淫’的嘴脸:“嘿嘿,无非就是一个暗恋本少的无知少女罢了,自以为凭一点小恩小惠,就能打动我,让本少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真是天真的要命。” 林武愣了下,嗤笑出声:“哈,我还真以为你知道呢,原来在自恋。” “不是自恋,是真事。” 方圆回头,看着他:“不信的话,我们打个赌。” “赌什么?” 林武马上反问。 方圆抬头看向前看了几眼,指着两站外的地方:“知道那栋大楼是哪儿不?” 林武在唐王混了那么久,当然知道方圆说的什么:“那是祥隆大厦。” “祥隆大厦的一、二楼,就是南韩烧烤自助餐厅吧?” “昂,是,不过我没进去过。” “那我今天就带你去那吃午饭。” 方圆说话的声音很大:“我敢保证,我们会是白吃。” 林武眼神一亮,马上站在车厢内,双手扶着方圆肩膀:“嘿嘿,我最喜欢当白吃了。” “以为你长的就像白痴。” “滚,你才白痴呢。对了,如果没有人管饭的话,那你输给我什么?” “我自己掏腰包请你。” 方圆又问:“要是有人请咱呢?” “那就算是我请你了。” 林武不要脸的回答。 自然,会收获方圆的一个中指。 林武马上就把自己中指,竖在了方圆脸前。 方圆张嘴去咬,林武大惊,赶紧缩手:“你是毛驴啊?” 盘卧在车厢里睡觉的毛驴,马上就站起来,开始摇尾巴。 把三轮车停在路边,方圆俩人带着毛驴,大摇大摆的走进了祥隆大厦,看都不看门口那些售票的,就往餐厅里闯。 旁边有排队买票的顾客,看到俩人带着一条狗大摇大摆的往里走,肯定会感到惊讶,有人还看向了旁边的保安人员,觉得他们肯定会把这俩家伙轰出去:以为南韩烧烤是慈善机构啊? 只是让大家更惊讶的是,几个保安就像瞎了眼那样,门口检票的服务生,也是满脸微笑的躬身问好,更没有说什么不许狗子进餐厅的话。 方圆俩人鼻孔朝天的进了餐厅,找了个最显眼的地方,先给毛驴拿了一些生羊肉后,才各自端着盘子,去挑选自己爱吃的菜。 果然是这样。 方圆俩人面对面的坐下来后,抬头对望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这句话。 看着烤炉上滋滋冒青烟的肉片,林武自嘲的笑了笑,问:“现在,什么感受?” “好事啊。白吃白喝的,多爽。” 方圆用筷子翻动着肉片,笑眯眯的说:“哎,对了,等会儿咱们去逛商场吧?喜欢什么呢,就要什么。” 他的提议,立即得到了林武的赞同:“对,拿不了的,像什么冰箱彩电空调沙发的,让商家给我们送去。” “对,对。” 方圆大点其头,想了想才说:“不过,我觉得最好是南边转转。” “南边有什么好转的?” 林武问出这句话后,马上就醒悟了过来:“你、你不会是想要一套别墅吧?” 方圆淡淡一笑:“一套,就想把我打发了啊?最少,得整个别墅区。” “啊?” 林武嘴巴张大了。 唐王虽然是二线城市,房价远远比不上那些大都市,可一套位于市区南边的别墅,至少也得上百万。 整个别墅区内,估计最少得有个十几套,价格就上千万了。 那个躲在暗中给方圆俩人送礼的人,三五万的租金、加盟费啥的或许不会在意,可要是正片的别墅区呢? 看到林武很吃惊的样子,方圆问:“怎么,你是不是觉得,那个人舍不得?” “不是不相信,是压根不相信的。” 林武垂下眼帘:“因为你太贪了。” “对于一般人来说,我这个要求的确很贪,可对于那个人来说,这还真算不了什么。” 方圆淡淡的说:“也就是我懒得等,否则就算我要整栋的祥隆大厦,那个人也会给我的。” “什么?” 林武眉头皱了起来:“你没发烧吧?” “我很正常啊。” “正常,你怎么能说出这番话?” 林武歪着下巴看着他:“你知道这栋祥隆大厦值多少钱吗?你以为,他真舍得把这儿买下来送给我--咳,烤肉有些咸了。” “说,继续说。” 方圆才没管什么烤肉,只是看着林武,好像发现了什么秘密。 林武眼神闪烁着:“说,说什么呀说?” “林武。” 方圆抿了抿嘴角,问道:“你知道是谁在暗中讨好我们?” 林武低着头:“不知道。” 方圆没有再追问他,夹起一片肉,反正看了看才说:“你有秘密。” 林武没说话,小口小口的吃着肉,吃的很仔细。 过了很久,等方圆放下酒杯时,他才说:“每个人,都会有秘密的,对不对?” “是。” 对此,方圆倒是坦然承认。 “秘密之所以称之为秘密,就是不能说出来,最起码暂时不能说。” “也对。” “所以呢,我不希望你对我的秘密感兴趣。无论怎么样,我就是林武。” 林武抬起头看着方圆,很认真的说:“而且,无论我有什么样的秘密,我都不会害你的。所以,你不用担心,只要尽情享受就行了。” “嗯,嗯?” 方圆随口嗯了声后,才明白林武这句话的意思:“你--不会是以为,我们吃饭不花钱,都是因为你的缘故吧?” “吃饭,吃饭,吃饱了我们外出采购。” 林武一挥手,岔开了话题:“想要什么,就直接对卖家说咱要了,给他们留下地址,让他们给送回家。我现在想通了,既然人家非得送,那咱们实在没必要向外推。粮油专卖店,咱们继续开。” 看着意气风发的林武,方圆笑了:“你说的不错,有好处却向外推,实在是傻瓜行为。这下好了,咱们只要守在店里,不管是缺什么,还是想卖什么,只需冲门外喊一句就是了。” “嘿嘿,英雄之见略同。” 林武嘿嘿笑起来时,眼睛弯起好像月牙,一口牙齿又白又整齐--好娘,好娘的样子。 “这小嘴,真诱人,要是能抱住亲一口,死了也甘心啊。” 胡老三回头看着门口,脖子都快扭断了,也浑然不觉。 就在刚才,一个穿黑丝的美女经过胡老三身边时,没来由的冲他笑了那么一小下下,他的魂儿就丢了,人家都已经走老大一会儿了,他还沉浸在那倾城一笑中。 就在他极力回想美女的小嘴时,就看到两个穿着很一般的年轻人,出现在了门口,也隔断了他对美女的回味。 这让他很不爽,狠狠瞪了那俩家伙一眼。 第62章:我没跟你玩 胡老三觉得,像三联家电这种高档次的家电城,唯有金领以上的人,才有资格来这儿购物。 毕竟这里面的家电,最大的特点就是贵--死贵,一个小电磁炉,也要两千多么。 胡老三不是金领,更不是大老板,就是个单位看仓库的,要不是手脚不干净倒腾了点外快,他也舍不得来这地方买电视。 为此,他今儿还特意刮了刮胡子,穿上最好的西装。 看了眼下进来的这俩年轻人,又看了看自己擦得铮亮的皮鞋,胡老三本来略微佝偻的腰板,顿时直立了好多,跟那些金领白领小资那样,用鄙夷的眼神看着那俩人。 “这空调怎么样?” 一个年轻人,问他的同伴。 “鬼子货啊,咱要是用了,不会被国人骂汉奸吧?” 长相很像娘炮的年轻人,围着那款空调转了几圈,才勉为其难的样子:“行,既然你喜欢,那就是它了。要三台,一台放客厅,一台西厢房,一台安你卧室。” “电视呢?也是鬼子货。” “凑合吧,捡着大的,先来三台。” 在好多人的关注下,那俩年轻人就像进了两元超市那样,围着那些价格让胡老三吓一跳的各类家电,转了几圈后,就拍着一个冰箱门,冲好不容易才对他们挤出笑脸的服务员说:“这些,我都要要了。按这个地址,在今晚天黑之前,都给我送家去,安装好,晚了,我可就不要了。” “走吧,去四楼看看,那边卖衣服呢。” 长相很娘炮的年轻人,把一张写有地址的便条随手交给服务员后,转身走向了电梯那边。 “哎,两位,你们、你们不交钱吗?” 服务员低头看了眼地址时,那俩年轻人已经走到电梯那边了。 想买什么家电,先交钱开票,然后商场才会给顾客配货,这是各大家电商场最起码的流程,可那俩家伙,却像不懂这些,留下个地址后就闪人了。 “神经病。” 纵观全过程的胡老三,嗤笑一声耸耸肩,小声骂道:“哪家精神病院的围墙歪了?” 其实别人也有这样的想法,不过不会像胡老三似的骂出声来罢了,毕竟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 至于那个服务生,则在愣了下后,随手把那张写有地址的纸条,扔进了收银台旁的废纸篓里:今晚回宿舍后,又有新的笑谈跟小姐妹聊了。 没有谁总是关注两个神经病曾经做过什么,反正他们也没伤害过谁,就连胡老三都慢慢忘记这件事了,开始挑选自己最喜欢的电视品牌。 “小莲,小莲!” 就在胡老三听服务生給他解释某品牌电视机的优点时,一个穿着红色套裙的少妇,踩着高跟鞋哒哒的快步走了过来。 “啊,张经理,找我有事吗?” 先冲胡老三抱歉的笑了下后,小莲才迎向了张经理。 张经理也没废话,直接问道:“刚才,是不是有两个年轻人,在这儿订了一些家电,只留下了在老城区的地址,却没有交钱?” 小莲一楞,接着点头:“是啊,张经理,您怎么知道?” “地址呢?快给我,我得赶紧给人家配货!” 张经理也没解释什么,伸手跟小莲要地址。 小莲说:“可他们,还没有交钱啊。” “嗨,不用交钱的!” 张经理嗨了一声,催促道:“你不用管了了。快点,给我地址,我核对一下。” “啊,啊,地址……” 小莲下意识的掏了下口袋后,才猛地想起她把那张写有地址的纸条,给扔废纸篓里了,连忙转身向那边跑去。 旁边的胡老三看懵了:啊,不交钱,就能买家电? 看着帮小莲从废纸篓内找地址的张经理,胡老三愣了片刻,转身跑向了电梯。 四楼是名牌衣装卖场,一条领带都好几千上万的,比家电利润还要黑。 胡老三刚出来电梯,一眼就看到那俩年轻人,正在对指挥服务生,帮他们试好了的衣服打包。 同样,还是只留下一个地址,然后转身就走。 这次,是商场经理亲自招待他们的,不但没跟他们要钱,还在他们转身离开时,弯腰恭送,满脸都是‘我发了’的喜悦。 咋回事? 今天不是愚人节啊? 看着连声吩咐人按地址送衣服的商场经理,胡老三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好像醒悟到了什么。 七八分钟后,给自己全家人都选了三全套衣服的胡老三,等服务生打包完毕后,才递给她一个写有地址的纸条,慢条斯理的淡淡说:“我希望,在我回家后,能看到这些衣服。” “先生,我们其实不送货的。不过,看在您这样支持我们商场,我们可以破例一次。” 漂亮的女经理,对胡老三笑着解释了下后,才抬起手:“请您去那边付款?” “付款?付款什么款?” 胡老三冷笑:“刚才别人怎么没付款,为什么要我拿钱?” “先生,买衣服不交钱,您这是在开玩笑吧?” 女经理脸上的笑容收敛,确定胡先生不是在开玩笑后,立即拿步话机招呼保安人员。 几分钟后,胡老三被几个保安连推带搡的推下了商厦台阶,疼的他连声哎哟。 “哎哟。” 方圆左手扶着门框,抬起右脚活动着脚腕,对拿钥匙开门的林武说:“累死了。我真搞不懂,那些逛街能逛一整天的妇女同志们,是怎么在晚上还保持百倍精神的。” “女人天生就是能逛街的,这是上帝赐予她们的超能力。” 林武拎起地上的各种袋子,拿脚推开了房门。 “我看你就很适合逛街啊,看上去一点都不累。” 方圆跟着走进来后,一屁股就坐在了凳子上,不愿意动弹了。 林武没搭理他,直接去了厨房。 当他从厨房里端出第一盘菜来时,送衣服的人来了。 接着,来送东西的人络绎不绝,大到家具家电,小到一包味精,只要一个家里能拥有的,甚至连专门打扫卫生的钟点工,都出现在了方圆家里。 任由安装家电的那些人忙活,方圆俩人就坐在石桌前,吃自己的饭。 倒是毛驴,很不习惯家里来这么多人,电钻钻墙时的呜呜声更是让它不爽,连吃晚饭的心情都没了,就躲在大哥脚下,可老实了。 直到晚上九点,方家才清静了下来。 除了房子没有装修,方圆那辆破三轮没有换,还有俩人的一些私人物品外,其它东西都换成了新的,钟点工更是把每一个角落,打扫的就像被毛驴舔过那样。 “唉,太阳能里的水,今晚是没法用了。” 林武收拾好碗筷后,站在院子里伸了个懒腰:“好了,早点去休息吧,感受一下新家的温暖。” 方圆点上一颗烟,笑了笑说:“你先去吧,我有事要出去一趟。” “去干嘛?” “秘密。” “算我没问,晚安。” 林武伸手拍了拍嘴巴,学着方圆最喜欢的样子,双手抄在口袋里,吹着口哨进了西厢房内。 口哨不算太响,不过曲调很婉转,是那首脍炙人口的《康定情歌》,在黑夜的河边,竟然能升出一股子别样的味道。 毛驴默默的跟在大哥后面,好像倾听他的心声。 兄弟俩人,已经顺着河岸走了一个多少小时了,已经来到了老城区的最西边。 这边的晚上有些荒凉,路灯好像也不怎么亮,洒出来的光线,就像能被夜风吹走那样。 路过一个柳树墩子时,方圆终于不再走了,顺势坐了下来,看着黑压压的河面,口哨声也小了很多,就像跑这么远,就是为了对着河面吹口哨那样。 毛驴挨着大哥,趴了下来,嘴巴放在草丛中,眼睛在黑夜中闪着蓝色荧光。 当方圆的口哨声,终于停止了时,毛驴从地上噌地站起来,向前面看去,嗓子里发出低低的呼呼声。 有人来了。 一个穿着白色风衣的女人,优雅的踩着细高跟皮鞋,每走一步,都会发出悦耳的哒哒声,风吹起她的黑色秀发,挡住了半边脸--大晚上的,幸亏没有人从这边经过,要不然肯定会以为碰到了女鬼。 正盯着那边看的毛驴,嘴里发出一声欢快的呜呜声,接着纵身向那边跑了过去,才不管大哥此时是什么心情。 “汪、汪汪!” 毛驴跑到女人面前,人力而起,尾巴猛晃。 女人弯腰蹲下,双手抱住了毛驴,任由它伸出舌头在自己脸颊上舔着,轻轻拍打着它的后背,就像跟多年不见的闺蜜那样,柔声说:“大半年了,有没有想我呀?” 毛驴当然不会说话,可它的亲热动作,却已经表明了一切。 “好了啦,你先去自己玩儿,我要跟你大哥说悄悄话去了呢。” 如果有人听到她说出的这句话,或许会感到很惊讶:她的声音,有些像十几岁的小女孩,可她的身材,却像最成熟的美少妇了。 哪怕是很随意的抬手动作,都带着一股子让人无法抗拒的妖媚之意。 毛驴回头看了眼始终坐在那儿大哥,这才很听话的跑向了远处。 方圆依旧看着河面,不过在女人走过昏黄的路灯下时,还是忍不住的斜了下眼角,看向了她。 “方圆,你是我丈夫,想看我就正大光明的看好了。” 白色风衣女子咯咯的轻笑了一声时,站在了方圆身侧。 有些人,不管是在任何人面前,总能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错觉。 花小妖,就这样的人。 尤其是在她随意抬手拢了下秀发时,那种说不出的妖媚气质,就连黑夜都挡不住。 “花小妖,你到底想跟我玩到什么时候?” 方圆吐掉嘴里的草叶,腾地一声站了起来,狠狠瞪着她,模样很吓人。 “玩?” 花小妖又向前走了一步,因为是穿着高跟鞋,或许是这大半年来,她又长高了,看上去竟然比方圆高出小半头:“我什么时候,说过要跟你玩了?” 第63章:请等我长大! 方圆想到了星爷演过的一部电影,他跪在女主面前,双手朝天做出无助的样子,凄凉万分的喊道:“女神,求您放过我吧!” 如果花小妖肯放过他,方圆不介意学一下星爷,跪在地上求她。 虽说男人给女人下跪求饶,的确是很丢人,不过方圆却觉得,男人还爱钻女人裙子底呢,下跪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方圆没有把给女人下跪当回事,可他决不会给花小妖下跪。 因为他很清楚,就算在这小妖精跟前跪一晚上,把脑袋磕破了,花小妖也不会放过他的。 他只希望,花小妖能良心发现,终于觉得他是世界上最讨厌的男人,像踹开一只死狗似的,把他踹的远远的,永远都不想再看到他。 很可惜,花小妖看他的眼神就是在看老公,像往常那样认真,没有一点点开玩笑的意思。 方圆抬手,就给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很用力,嘴角都抽破了。 花小妖没被吓着,依旧看着他,眸子里没有喜怒,更没有惊讶,只有好奇:“为什么要抽自己嘴巴?” “我恨不得抽死--哼,我喜欢抽自己嘴巴,你管得着?” 方圆再次狠狠瞪了她一眼,接着就屈起双膝,双手抱着脑袋,作势要下跪,像星爷那样凄哀万分的喊道:“求求你,放过我,欧克?” 花小妖丝毫不为所动,淡淡的说:“我说过的话,从来都不收回的,哪怕你杀了我。” “好吧,那我就杀了你!” 眼看就要跪在地上的方圆,霍地长身而起,左手一把伸向了花小妖的脖子,右拳高高的举起,脸色狰狞的吓人,眼里全是骇人的杀意。 如果换做是别人的话,肯定会被方圆这样子给吓坏。 可花小妖却像古井井水那样,波澜不惊,只是看着他。 “好吧,算我没种。” 方圆重重的叹了口气,缩回了即将掐到花小妖脖子的左手。 有的女孩儿,就像用肥皂泡吹成的,精致的让人不敢随便动一下子,生怕手指一碰,她就会‘波’的一声爆裂,不见了。 花小妖就是这样的女孩儿,哪怕方圆把她恨到了牙根都痒的不行,可也不忍心碰她一下子,就别说是杀她了。 这不是矫情,更不是犯贱,而是一种发自肺腑的感觉。 方圆如果真伤害到了她,就算那个神秘的家族不会寻仇,让他逍遥法外,可他注定会一辈子生活在浓浓的愧疚中,再也不快乐。 现年才十六岁的花小妖,举手投足间,都带着让人都无法抗拒的媚意。 不过,她这的媚意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跟那些靠搔首弄姿的女人完全不一样,就像从淤泥中长出来的白荷,让你只能因为她的媚而倾倒,却不会对她产生丝毫的亵渎。 她就是个女神,高高在上,应该站在云端里供世人仰视。 她十三岁那年,偶尔来到凡间,却被一个无法抗拒她魅力的登徒子,忽然就捉住下巴,低头在她柔软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 女神的凡心动了。 老天爷可以为方圆作证:当年他忍不住的亲吻一下花小妖,纯粹就是一种约束不住自己的欣赏,没有任何龌龊的想法,就像女人们看到漂亮花儿那样,忍不住低头闻了一下那样。 可是为什么,女神就认定了他当自己的丈夫? 如果花小妖的实际年龄,能够跟她的身体相匹配,方圆肯定会从了她,专心做她的丈夫--有花小妖这样精致的女人当老婆,那是给个皇帝也不换的。 她仿佛霸占了天下所有女人的灵气,其他女人跟她相比,就像是草芥。 只是她到现在才十六岁。 方圆就算是再邪恶,也不会对一个女孩儿有那种想法的。 如果花小妖能够允许,方圆在等她长大(最少也得十八岁吧)的这五年中,按照他想要的生活来生活,他还是会迎娶她的,并发誓在婚后,只会有她一个女人。 但花小妖却不同意方圆那样做,在他亲吻她的那一刻起,他就成了她一个人的男人,所有敢跟她丈夫发生亲密关系的女人,都得死。 花小妖不是开玩笑。 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七个女人死在了她手中。 而且这个数目,还有可能会随着方圆的不老实,继续增长。 无论那个女人是谁,只要跟方圆发生了那种关系,就得死。 “我知道,这些年你等的很苦。可在你偷偷回国后,我找你也找的很苦,为此不惜动用了钱猴王他们,才把你给逼出来。” 花小妖说话的声音很轻,也很柔,就像掠过发梢的秋风:“我也时刻在盼着自己长大,每天早上睁眼的第一件事,我就是算还有多少天,才能到我十八岁的生日。” 方圆却能听出,花小妖在说话时是认真的,没有一点虚假,她说她每天早上醒来后,会数算还有多少天才能长大,那么就真是这样做。 花小妖继续说:“其实我很明白,像你这个年龄,又有着那么丰富社会阅历的男人,不许你在等我长大的这五年中,去碰任何男人,这对你来说是很残酷,也不公平的。” 方圆摘下一个草叶,冷笑一声说:“你明白,那又怎么样,只是嘴上说说罢了。” “我也没办法。” 花小妖轻轻咬了下唇儿,走到方圆旁边,挨着他缓缓的坐了下来,就坐在他身边的草丛中,螓首慢慢靠在了他胳膊上,望着河面轻声说:“要怪,只能怪我。怪我为什么不能早一天遇到你,就在遇到你的那天,也就是我十三岁生日的前一天晚上,我刚在列祖列宗牌位前发誓,不到十八岁,是不会嫁人的。” 方圆很想推开她,只是刚有了这心思,却又舍不得,尤其是她身上散发出的体香,是那样的让人陶醉,唯有装作冷酷的继续冷笑:“哼哼,在我看来,誓言都是狗屁。放过,就啥也没有了。” “可我姓花。” 花小妖低低吐出了这四个字。 方圆不耐烦的说:“是,你姓花!你告诉我说,你们花家起源于周文王时代,是世界上最古老,最神秘,资源也深厚的家族--你是新一任的族长继承人,你是金口玉言,说出来的话就是圣旨,宁死也不会更改!” “可我不是啊。” 方圆越说越生气,低头看着她:“哥们我就是一登徒子,泡妞是我的最爱,让我在长达五年的时间内做个和尚,生不如死!咱们完全不是一个档次,更不是在一个世界里,你就能不能把我当个屁似的放了,拉倒?” 在方圆说到某个不雅的字眼时,花小妖微微皱了下眉头:“你知道,我十三岁生日前个晚上,在发誓时,也许下了一个愿望吗?” “你说过八百次了。” 方圆没好气的说:“娶你的那个男人,就是第一个亲你的男人。无论那个男人是乞丐,还是耄耋老人,你都会遵从你的愿望,安心做他的妻子。” “你还记的就行。” “可你还能改啊。” “花家未来的族长,说出的话,永远都不会收回的。” “我--好吧,那我问你。假如那一天,真有个快要死了的老色棍,无意中亲了你,你会真得嫁给他?” “幸亏你很年轻,长的也可以,我很满意。” “可我不满意!” 方圆再也忍不住,伸手推开她,吼道:“你知道在芭芭拉(大毒枭的妻子)死后,我过的是什么日子吗?” 花小妖抬起头,看着他:“无非,就是没有碰过女人。除了这一点,只要你想,无论过什么样的日子,我都能满足你的。” “我是男人啊,年轻的男人啊!” 方圆站起来,捶胸顿足的样子:“像我这个年龄的男人,又不是和尚,生活中没有了女人,那多没趣?” 花小妖眨着眼睛,不解的问道:“我不也是没有男人吗?” “你……” 方圆无语。 他发现,花小妖还是像几年前那样幼稚,不讲理。 花小妖也站了起来,伸手挑起他的下巴,柔声说:“不要再生气了,请等我长大,好吧?” 请等我长大。 这五个字,一下子浇灭了方圆心中所有的怒火。 一个女神般的未成年少女,用带有哀求的语气,请他等她长大--他怎么舍得拒绝? 看到方圆被自己打动了后,花小妖眼神一亮,继续说:“两年的时间,其实很短,对不对?” “对,是很短,最多也就是七百三十天罢了,放个屁的时间就过去了。” 方圆叹了口气,岔开了话题:“楚楠楠还好吧?” “你知道,她能去当演员,是我策划的?” “除了你之外,还有谁能让那些美国鬼子,临时更换重要演员?” “你早就想到是我了?” “没有,今天才想到的。” 方圆摇了摇头,说:“我没有碰她。” “所以她才不会出事。” 花小妖淡淡的说:“我只是让她离开你。其实,那七个女人,我都给过她们一次机会。只要她们保证永远不跟你来往,就不会死的。很可惜,她们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机会,我也只给她们一次。” 方圆明显不愿意提到那些女人,点上一颗烟:“你今晚来找我,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些?” “不是。” 花小妖摇了摇头:“我来,是告诉三件事。第一,我要走了,爷爷的身体不好,我得回去陪他。” “你还有爷爷?” 方圆很惊讶的样子。 花小妖没有理睬他的讥讽,继续说:“第二,我要给你一些东西。” 方圆马上一口拒绝:“我不要--哪怕是女人,只要是你送的,统统的不要。哦,说起来,今天送我家的那些东西,你最好都给我弄走,免得我看到就心烦。” “好,那些东西,只是为了哄你开心的。” 花小妖想了想,又说:“不过,我主动送你的东西,无论你 第64章:开心就好 有被人勒索东西的,却很少有人被逼着硬接受东西的. 方圆遇到了,而且他也很清楚,无论他有多么的不想要,他都得接受。 这也是一种悲哀吧? 相信很多人都渴望这样的悲哀。 冷笑了一声,方圆说:“啥东西?” 花小妖反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宁耀酒店?” 方圆在江湖上混迹那么多年了,当然听过宁耀酒店,而且唐王就有一家,档次要比另外一家五星级酒店,唐王大酒店还要高档,就在新城区。 不过,他却从没有进去过。 宁耀酒店,全名叫宁耀国际酒店集团,原名叫富尔顿酒店,是英国富尔顿集团公司的旗下分支,拥有除全球范围内‘宁耀’商标的使用权。 宁耀国际酒店集团经营着326家酒店,分布在全球五十八个国家,其中在亚洲有一百一十家,华夏的三十九个主要大城市中(唐王的是特殊点原因),都有宁耀酒店的存在。 据说,宁耀国际酒店在全球,总共约有超过四万名职员,绝对是跟希尔顿相比美的品牌酒店之一。 方圆张口回答:“当然听说过,可这跟你有啥……” 说到这儿时,方圆忽地明白了什么。 方圆不怎么关心商场,不过也知道在三年前,已经成为当世国际酒店品牌的富尔顿大酒店,在更名为宁耀酒店时,曾经在商场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很多国际著名商场权威,都对富尔顿大酒店忽然更名为宁耀大酒店,而感到不解,并声称这是富尔顿集团决策层的一个重大失误,导致存世上百年的富尔顿大酒店,损失高达上百亿美元的品牌效应。 无论谁如何不解,富尔顿大酒店,还是按照董事会的决定,把富尔顿大酒店,更名为颇具华夏色彩的宁耀大酒店了。 “宁耀大酒店,也是你家的产业。” 方圆低声问道。 花小妖看着河面,轻轻点了点头。 “就为了我?” “是。” “你、你傻啊你?” 方圆喃喃的说:“你该知道,存世上百年的国际老店,品牌效应有多么重要,更换名字,会损失多少?” “无论损失多少,都是值得的。再多的钱,也只是为人来服务的。” 花小妖却只是淡然一笑:“如果不是为你考虑,我本来是想改名为方圆酒店的。” 方圆抬手,捂着额头后退了一步:“你、你疯了你。” “不是疯,是爱。” “你一个小屁孩,毛都没——懂得什么叫爱?” “你是我丈夫,无论为你做什么,都是我这个妻子应尽的义务。” 花小妖在说这番话时,样子很认真:“所以,从今晚开始,你就是宁耀国际大酒店集团的董事长了。具体手续,我已经帮你办好了。你的详细资料,都已经被当做集团最高商业机密,传达给了所有酒店的总经理。” “以后,你去酒店,不需出示任何的证明,因为你的身份证,你这张脸,就是董事长最好的证明。” 花小妖继续说:“无论你去哪家酒店,让酒店为你做什么,他们都会倾尽全力的去做。” “好事,真是好事。” 方圆眼角跳啊跳的跳了好几下,才说:“如果,我拒绝呢?” “刚才我就说了,你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 花小妖轻轻吸了一口气:“或许,你永远都不会去你的酒店,可它还是你的,只能是你的——那是我的嫁妆,爷爷拍板同意了的,而且也获得了家族高层的支持。” 其实花小妖有些事并没有告诉他,那就是如果她‘迎娶’方圆的话,她就是花家的新一代继承人; 但如果她被方圆迎娶的话,那么她的继承人位子,就会花家的别人所代替。 很明显,花家某些人,希望她能从花家出嫁,所以才同意了把富尔顿大酒店更名,并划在了方圆名下。 花小妖不说这些,方圆当然不知道。 就算他知道了,还能说什么? 沉默了片刻,花小妖才说:“第三件事,也是最重要的。” “啥事?” “以后,你都不要去一个地方。” “啥地方?” “罗布泊。” 花小妖的声音很轻,刚说出来,就被夜风吹走了。 方圆却听的很清楚。 愣了下:“罗布泊?” “对。” “我为什么不能去罗布泊?还有,我为什么要去那地方?” 方圆接连问出这两个问题时,猛地想到了他做过的那个梦。 花小妖低声说:“我无法解释,你只要记住,我不会害你就行了。” “你能不能把话说清楚?” 方圆一把抓住她的胳膊。 花小妖转身:“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记住我说过的这三件事,尤其是最后这件事。”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花小妖转身要走时,方圆松开了手,就任由她款款前行,很快消失在了黑夜中。 她的人已经走老大一会儿了,可整个夜色中,仿佛还弥漫着她身上的特殊体香。 花小妖今晚来找方圆,就是为了告诉她,她要回家照顾爷爷了,以后暂时不会暗中盯着他了,但为了他能过的更好一些,才把宁耀大酒店,正式交在了他手中。 至于他要,还是不要,那都是他的事。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条黑影从远处跑了过来。 是毛驴。 毛驴很兴奋的样子,来到大哥面前后,上窜下跳的,看来它在离开的这段时间内,吃的很不错。 “走了,回家。” 方圆重重吐出一口长气,就像卸下了千斤重担那样,好像花小妖总算是被他从噩梦中删除了。 可他却很不解,为什么对花小妖的厌恶,貌似少了很多。 就因为她的痴情? 当然了,方先生觉得花小妖痴情,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因为人家已经说过了,在她十三岁生日前许下那个心愿后,无论是谁最先亲了她,哪怕是个脏兮兮的流浪汉得到了她的初吻,她也会嫁给他,像所有疼爱丈夫的妻子那样,处处为他着想。 方圆双手抄在口袋中,沿着河边慢悠悠的向回走,回忆着跟花小妖说过的每一句话,时不常的会自嘲的笑笑。 不过在想到她说的第三件事时,方圆在不解的同时,也有了一种莫名的不好预感:为什么,我就不能去罗布泊呢?她为什么这样说?那地方,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有些人,天生就有着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驴子精神。 方圆就是这样的人。 花小妖越是郑重其事的警告他,以后绝不许去那个地方,他还偏偏想去看看——当然了,就算是想去,也得有机会。 毕竟那地方那么荒凉,方先生又没浓厚的探索精神,无缘无故的跑哪儿去受罪啊? 他又不傻。 任何不傻的人,在大半夜时看到有人从自己家往外搬东西时,也会愤怒的。 “汪、汪汪!” 毛驴比大哥还要愤怒,呲牙咧嘴的狂吠了起来。 毛驴,早就把自己定位成了方家的守护神:别人往家搬再多的东西,它都不会管,可在没有经过它同意的情况下,哪怕是拿走一根针,它也会向这些强盗,露出最锋利的獠牙。 当然了,它是万万不会真扑上去撕咬那些人的。 大哥早就给它灌输个这样一个道理:为了财物跟人拼命的,都是沙比。 毛驴只是一条狗子,也不愿意去当沙比的,所以别看它叫唤的挺凶,但决不会离开大哥三米之外。 没人会在意一条胆小狗,就像没人理睬方圆的怒目而视那样。 大家伙还一肚子委屈呢:这么晚了,谁不想跟老婆躺在舒服的炕上,情浓时表演一个小节目啊,只有傻瓜,才愿意来搬运东西。 方圆现在的愤怒样子,可不是装出来的。 是真心疼。 是,他是对花小妖说过,让她把那些东西都弄走,省的看着心烦! 可当人家真按照他所说的来搬东西时,方先生才想到,他貌似还没有享受一下:那个小妖精,就不知道男人有时候说话,其实也是言不由衷的? “你回来了。” 就在方圆心中满是泪痕的看着这些人搬东西时,林武走了过来。 “昂,回来了——这是咋回事?” 方圆在问出这句话时,心中还是为自己装傻卖呆而愧疚的。 林武却低下了头,小声说:“对、对不起。” “啥?” 方圆愣了下。 “我说,对不起。” 林武抬起头,黑夜中的眼睛很亮,看得出他在咬牙。 方圆有些懵:“为啥要对我说对不起?” “因为,因为我让你白白的空欢喜了一场。” 林武扭头看着那些搬运东西的人们,声音里满是愤怒:“我知道,他是在用这种方式来打击我,让我在别人面前丢脸,让我妥协——可是,他想错了!” 方圆明白了。 很是有点小秘密的林武,以为这些东西,都是他所以为的那个人送来的,却不知道这些东西是花小妖送的。 东西被搬走,让人空欢喜一场的始作俑者,也不是林武,而是被他觉得很对不起的方圆。 明明是自己错了,还有人来道歉,这让方圆心情好了许多,打了个哈哈,伸手揽住了林武的肩膀:“哈,这有什么呀,不就是一些破东西嘛,咱们不稀罕!” 林武在被方圆搂住肩膀时,曾经挣扎了下,但很快就不动了,扭头看着他:“你真不稀罕?” 我稀罕啊,可晚了啊,谁让哥们死要面子,非得让那个小妖精拿走这些东西的——心中在流血的方先生,笑得那叫一个云淡风轻:“这些东西算什么?只要我们能好好的,就算是住狗窝,每天吃糠咽菜,也开心的。” 林武终于松了口气,也笑道:“是啊,只要开心就好。” 第65章:先生,请留步 开心,是要付出代价的。 在很‘富贵不能淫’的拒绝了某人的好意后,方圆家再次恢复了原貌。 幸亏昨晚没有丢到那些旧的东西,所以方圆早上起来后,最多也就是有种做了个梦的错觉:东西,还是那些东西,旧沙发上还有毛驴趴过的痕迹。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没改变过,比方林武的工作。 前天他可是为了开店,已经把快递工作辞了。 东西都被连夜搬走了,就算用脚丫子去想,租房的孙科,还有榨油厂的刘老板,自然不会为林武提供方便了。 方圆出了房门时,已经做好早餐的林武,正坐在石桌面前发呆,犯愁。 他已经习惯了在这个点,骑着破三轮去派件,现在工作丢了,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做什么好了。 “行了,别这么如丧考妣的样子,不就是想去送快递吗?我现在就给老陈打个电话,估计他会给我点面子的,毕竟我当助理后,可是帮他收复失地来着。” 方圆打着哈欠走到林武面前,坐了下来。 林武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不过方圆能看出,他很想自己打这个电话。 没事干闲着玩儿不好吗,非得去找罪受,真是个可怜孩子--方先生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拿起电话拨通了老陈的号:“喂,老陈啊,我方圆。” 在方圆给老陈刚拨通电话时,林武右手抬了一下。 看来,他也不怎么愿意方圆,为了自己的事儿去求人。 不过还是没把这意思表达出来,因为干了一个多月的快递、开店失败后,他实在不知道该去干什么好了。 但愿老陈别拒绝。 林武心里想到这儿时,就看到方圆满脸开心的连连点头:“好,好,哥们这次承你个情,那天晚上咱出去坐坐,嗯,叫着大个子张他们几个--地方嘛,就去宁耀酒店好吧?哈,我可不是在跟你开玩笑,是认真的。行,等我电话。” 扣掉电话,方圆打了个响指:“搞定,你可以重新回去上班了。不过,得等到下周一,毕竟老陈要想辞退接你班的那个家伙,得等他出了一周实习期。” 林武明知道方圆没有跟他开玩笑,可还是忍不住的问了句:“真得?” “嗨,芝麻大小的事儿,我会骗你?” 方圆晒笑着站起来,走向了洗手间。 林武追问道:“刚才我听你说,你要请老陈去宁耀大酒店撮一顿?” “是啊,毕竟人家帮了咱,咱得请客。” “那地方,你能吃得起?” “有啥吃不起的?” 方圆走到门口,转身说:“咱不是还有三十万嘛,吃顿饭小意思,能花几个钱?顺便带老陈那些土鳖,见识一下什么叫高消费。” 要不是为了自己工作,林武肯定会指责方圆咋就这么会败家,想了想又问:“那,在这几天内,我们做什么呢?” “玩。” 方圆说:“吃过早饭后,咱们就去旅行社报团,出去玩,带你去泰山看迎客松,去看五岳之首的黄山,去大海边感受一下荒漠的凄凉。” 方圆这番胡说八道,仿佛还在耳边回响,却已经是五天之前了。 这几天内,方圆俩人带着毛驴,没有去大海看荒漠,也没有去五岳之首黄山,而是去了京华。 不能不说,京华有着太多好玩的地方,要想转遍所有景区,别说是五天了,就是五十天也不够用的,景区内的每一堵墙,每一棵树,都有着精彩的传说。 这几天,方圆感觉到了从没有过的轻松,不过肯定很累,毕竟每天跟着团跑,吃不好睡不好的,哪有在家舒服? 可以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看到毛驴眼珠子都饿绿了后,才想到兄弟中午没吃饭。 唉,谁家的狗子是一日三餐啊,还跟着主子外出游玩,结果在景区内随地大小便,被罚了好几百,都没有要发票。 幸好还有买回来的京华特产,烤鸭。 又墨迹了半小时后,方圆才在毛驴的哀求中爬起来,洗漱完毕后,兄弟俩人共吃了一只烤鸭。 等太阳快落山时,方圆接到了林武的电话:“今晚,真去宁耀大酒店?” “说好了的,当然不能更改。你在老陈那儿了吧?好,跟他们从那边直接去就好了,我马上跟毛驴一块过去。” 眼睛盯着电视的方圆,随口说了几句,扣掉了电话。 关掉电视,方圆对毛驴骂道:“看你撑的这个死样。早跟你说不要贪吃了,你就不听。现在哥们要去大酒店显摆了,你还去不去?” 盘在沙发上的毛驴,本来被撑的半死不活样子了,但在大哥说完这番话后,噌地一声就从沙发上跳了下来,冲出屋门在院子里疯了似的开始转圈。 方圆知道,它是在消化食。 以为它吃撑着了就不带它去酒店,毛驴是万万不会同意的。 难道,它就没想过,像宁耀大酒店这种高档次酒店,是决不会让一条狗子进去的吗? 毛驴才不去想,但不代表老陈等人不这样想。 在来到宁耀大酒店大厅门口之前,老陈等人还以为方圆是跟他们开玩笑:送快递的,每个月累死累活的,最好时候能挣个万儿八千的,可不一定够在这种地方吃顿饭的。 就算够,方圆好像也没理由,更不会舍得让大家来这儿。 林武也不信,这才給他打电话,再三确认。 直到看到他带着毛驴从出租车上下来后,老陈才知道他要玩真的了,赶紧迎上去:“小方啊(前些天,都是叫方助理的),你不是在跟我们开玩笑吧?” “让事实来证明一切。” 方圆的回答,很有哲理性,更用坚定的步伐走上台阶的行动,来证明他不是在开玩笑。 跟大个子张等人面面相觑一眼,老陈连忙跟了上去,扯住方圆胳膊:“小方,陈哥我相信你要请我们在这儿吃饭了,可咱们还是去别处啊,这儿花费太高了。” “咱不差钱。” 方圆神秘兮兮的说:“知道哥们为什么不干那个总裁助理了吗?那是因为前些天买彩票中奖了,五百万--可别跟人说,我怕会被坏人盯上。” “啊,真得?” 善良的老陈,真得很好骗,马上就抬手捂住嘴巴,转身四下里看了看,应该是在看有没有坏人踪迹。 “先生,请留步。” 老陈等人一来到大厅门前时,酒店门口的礼仪小姐,就看到了他们。 像这种大酒店门前的礼仪小姐,都会练就一双如炬慧眼的,一眼,就能根据一个人的气质、穿着,看出这个人属于哪个档次。 毫无疑问,老陈等人,就属于那种一辈子也进不了几次五星级酒店的档次。 更何况,还有一条黄毛狗大咧咧的跟着呢? 真以为宁耀大酒店,是路边小饭馆呢? 礼仪小姐脸上带着的亲切笑容,也掩不住她们眼眸中的鄙夷神色。 看到天仙般的礼仪小姐让自己停步后,老陈等人不但立马停住,还都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 礼仪小姐指着毛驴,很有礼貌的问道:“请问,这是哪一位先生的宠物?” 方圆还没有说什么,林武抢先回答:“这不是宠物,是我们的兄弟。” 把狗啊,猫啊的称为自己兄弟,这可不是多稀奇的事儿,有人还直接自称爸爸妈妈呢,所以礼仪小姐对林武的回答,一点都不感到奇怪,只是笑道:“对不起,本店不允许宠、你们的兄弟进店的。” 正说着话呢,一帮人又走上了台阶,有男有女的五六个人,个个都穿的人模狗样儿的,一看就是那种高档次的。 很凑巧,其中一个女人也牵着一条狗子。 不过,人家牵着的是一条超可爱的贵妇犬。 毛驴跟人家相比,绝对得自惭形秽才对--可这家伙,一点该有多远就滚多远的觉悟都没有,而是立马双眼放光,舌头伸出老长的冲了过去。 其实狗子跟人一个样,在看到心仪的狗时,也会有生理上的正常反应。 “八嘎!” 毛驴还没有冲到那条贵妇犬面前呢,一个男人就低声叫骂了句,抬脚向它脑袋踢了过去。 幸好毛驴跟随大哥闯荡江湖很久了,身手也很了得,不等皮鞋踢过来,已经转身扬长--哦,不,是狼狈鼠窜。 没想到,这群人中还有国际友人。 方圆对毛驴不要脸的行为很不耻,所以没理睬它可怜巴巴请求大哥出面帮它泡马子的眼神,还低声训斥了它一句活该。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罢了,没谁会觉得毛驴差点被踢有什么不对。 出于本能上的自卑,在这些人走过来后,老陈等人闪到了一旁。 “欢迎各位光临宁耀大酒店。” 两排六个礼仪小姐,齐刷刷的对这些人弯腰问好。 这些人就像没听到那样,自顾自的低声谈笑着,走了进去。 还有那条已经被毛驴吓得夹起尾巴的贵妇犬。 “小姐,我想请问一下,那也算是人吗?” 方圆指着那条贵妇犬,笑眯眯的问道。 “对不起,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 礼仪小姐一脸不明所以的样子。 “哦,听不懂,就算了。” 方圆懒得再跟她们啰嗦什么,吹了个口哨带着毛驴就向里走。 “先生,请留步!本店是不允许宠物入--” 那个带班的美女,马上就伸手挡住了方圆。 方圆皱眉,看着挂在她胸前的工作牌,冷笑一声:“罗小玉,现在我正式告诉你,你被解雇了。理由很简单,用不同的态度对待客人。” 罗小玉愣了下,随即嗤笑道:“哈,先生,我想你搞错了,把自己当我们老板了吧?” “闪开。” 对这种低素质的女孩子,方圆觉得没必要客气啥,抬手就推在了她肩膀上。 罗小玉可禁不起方圆的推搡,尖叫声中碰在了转门门框上,立即叫道:“来人呀!” “干嘛呢,想惹事呢?” 马上,早就注意到这边的几个保安,立即拍马赶了过来。 第66章:又见夏小韵 老人们常说,没有三两三,不敢上梁山。 同样,没有深厚的背景,也开不了宁耀酒店这样的大酒店。 这些土鳖,肯定不知道宁耀酒店是外资,是国际大品牌,以为是他们平时下惯了的小饭馆呢,敢在这儿耍横,纯粹是麦糠擦屁股,自找不利索。 当然了,五星级酒店的保安人员,素质也是很高的,决不会因为某土鳖敢推搡罗小玉,在扑过来就直接拿警棍砸脑袋。 怎么着,也得找到更合适的借口再说。 保安队长王五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在冲过来后,立马问罗小玉:“小玉,咋回事?” 罗小玉差点被推个跟头,自然很生气,愤愤的说道:“五哥,他们是来故意捣乱的!” 好了,找到借口了。 王五再看向方圆时,眼神就变的很犀利了:“先生,请你跟我走一趟!” 方圆双眼一翻:“去哪儿?” “去了你就知道了!” 王五说着,抬手就去抓方圆的肩膀。 他要把方圆带到酒店保安室,好好教训一顿,让这个家伙晓得,宁耀酒店,可不是谁想来捣乱,就能来的。 “干什么,干什么!” 看到王五动手后,林武马上就凑了过来,尖着嗓子喝道:“有你们这样对待客人的吗?你们的经理呢,把他给我叫来,我倒要问问他,你们是怎么开酒店的!” 老陈等人虽说自卑了些,可也算得上风里来雨里去的江湖好汉,自尊心还是有的,更有着‘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的痞性,看到保安跟自己哥们扭成一团后,马上就围了上来,一个个嗓门喊得老高:“咋,打架啊?爷们可不怕!” 保安好几个,不过老王等人也不少,这么一群人在酒店门口推搡起来,自然会引起其他客人的注意,大家也不着急进酒店了,就站在旁边看。 这儿毕竟是五星级酒店,值班的保安多达十数个,随着冲突的逐渐升级,各路保安立即吆喝着向这边汇合:嘿嘿,倒是要看看谁敢在这儿惹事,难道不知道哥们自从干上保安后,就从没有遇到过任何找麻烦的,这就要闲出鸟来了? 特么的,小妖精还吹嘘这是啥的国际品牌呢,就礼仪小姐跟保安这样的素质,哪儿能配得上国际品牌? 方圆很生气。 如果不是因为宁耀酒店算是他的产业,他肯定早就晃着膀子,吆喝着把这狗日的酒店给砸了。 “都住手!” 就在越来越多的保安拍马杀到,老陈等人气势下降,开始有人考虑撤退时,一声娇喝声传来,采着方圆肩膀的老王,马上就松开了手。 人群外的罗小玉,已经躬身行礼,对来人问好了:“韩经理。” 韩经理是个三十岁左右的漂亮女人,一身黑色职业套裙,白衬衣,细高跟尖头小皮鞋,一看就是那种非常精干的职业白领。 “老王,让你的人走开,围在门口,像什么样子!” 韩经理没理睬罗小玉,厉声训斥了老王一句,再看向方圆等人时,脸上已经带上了可亲的笑容:“我是大堂经理,姓韩,你们就叫我小韩好了。” 先介绍了下自己身份后,韩经理才说:“很抱歉,几位先生,能跟我去办公室吗?你们放心,我一定会给各位一个满意的交代。请支持我的工作。” 刚才看到保安越来越多后,老陈等人心里就怕了。 现在韩经理很客气的请他们去办公室,了解一下情况,当然会借坡下驴的答应了,不过依旧做出一副烤熟了的鸭子嘴硬的嘴脸,诉说自己遇到了多么不公正的待遇。 对韩经理,方圆倒是很欣赏,也不愿意站在门口被人当猴看,带头走进了大厅。 方圆没有看到,刚才围观他的群众间,有一双很熟悉的眼睛,眼神复杂的盯着他。 跟着韩经理进了大厅后,方圆没有去办公室,来到了前台。 韩经理也没再勉强,冲罗小玉俩人挥了挥手,示意他们都过来。 “先生,请问您在宁耀酒店遇到了什么不公正待遇?” 看出方圆就是这群人的头后,韩经理就问他了。 方圆没说话,骄傲的昂起下巴,反手点了点自己鼻子。 韩经理一楞,不知道他这个动作是啥意思。 刚夸了你还可以,没想到也是个不长眼的。 方先生心中叹了口气,无奈的说道:“韩经理,请你再仔细看看这张脸。” 小妖精曾经告诉过方圆,说他这张脸,就是宁耀大酒店董事长的最好证明。 好吧,暂且不管方董接不接受董事长一职,凭着这张脸来领老陈他们过来显摆一下,应该算不了啥吧? 现在方董已经亮明了身份,接下来自然就得欣赏韩经理的惊诧,甚至吓一跳的样子了。 可韩经理--却在盯着他这张俏脸呆了片刻后,黛眉一皱说道:“先生,您的脸上,并没有伤痕。最起码,没有明显的伤痕。” 她以为,方董让她看这张脸,是检验刚才跟保安发生冲突时,有没有被打伤呢。 方董不高兴了:“你以为,我是要讹你们酒店?” 韩经理笑了笑,没吭声。 其实,不但韩经理以为方先生要讹人,就连林武他们也这样认为,并为此而羞愧:哥们,早知道你想玩这手,就该趁着刚才推搡时,趁机在你鼻子砸一拳的。 “你们酒店总经理呢?” 方董这时候才确定,韩经理的确没看出他是谁,有些羞恼成怒,提出要见总经理。 堂堂五星级大酒店的总经理,那是什么身份,岂是你这种人想见就能见的? 旁边的罗小玉俩人,心中都暗暗冷笑。 韩经理也有些不高兴了,正要再好言相劝时,就听有人说:“不好意思,请让一下。” 大家伙本能的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色小西装的女孩子,从人群外走了进来。 看到这个女孩子后,方圆登时愣了下。 夏小韵。 他发呆,是因为貌似才一周时间没见夏小韵,她就憔悴的差点被认不出来了,比当初楚楠楠被噩梦缠身时,还要更甚。 不过想想也是,夏小韵目前所遭遇的打击,比起精神受损的楚楠楠来讲,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只是,她这时候站出来干啥,难道要帮哥们? 都自顾不暇了啊。 老陈等神通快递的职员,却不认识夏老板。 大家伙只是盼着,能有个好心人出面,帮大家说几句好话,赶紧毫发无伤的走人:尼玛,以后就算是用八抬大轿请哥们来,也不来了,还是路边小饭馆适合咱们啊! 看到夏小韵出面后,韩经理立即客气的问道:“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这位先生,是我的、的朋友。” 夏小韵轻飘飘的扫了眼方圆,笑着对韩经理说:“他今晚在贵店的消费,我来买单。至于贵店迎宾小姐不许他带宠物进店而引发的冲突,我觉得我朋友并没有错,因为我可以作证,在808包厢内,也有一只宠物狗的。我,就是那个包厢的客人。” “玩的开心些。” 夏小韵又看了方圆一眼,不等大家说什么,转身走向了电梯那边。 看着她的背影,方圆心情很复杂:你都混成这样了,我怎么好意思跟着你白吃啊? 夏小韵三言两语,就已经把方圆等人的闹事原因说清楚了,用委婉的语气,批评了宁耀大酒店接待人员,在本次纠纷中要负全责。 韩经理也是个聪明人,立即就明白了,再看向罗小玉时,眼神已经发冷,淡淡的说:“罗小玉,现在你跟老王立即去我办公室。” 罗小玉嘴角抽了几下,想要解释什么,韩经理却不理睬她了,很客气的对方圆说:“先生,对不起。为表示对您的歉意,您今晚的消费将会是免费的--小董,给这几位先生开个包厢。” 后面这句话,却是对前台服务员说的。 不过韩经理的话音未落,方圆就淡淡的说:“不用你给免单,我没吃白食的习惯。” 韩经理一愣,也没勉强,马上就笑道:“多谢先生体谅我的工作。” 老陈心里却在大骂方圆不过日子,接连浪费了两次白吃的机会,真是可耻。 不过既然他已经拒绝了美女跟酒店方的好意,老陈等人也不好再说什么。 尤其等他们来到816包厢后,马上被里面奢华的装潢给惊呆了,彻底忘记谁管饭这件事了。 “来,捡着好吃的给我点,别给我省着,吃不了,咱打包!” 身为请客的东道主,方圆自然坐在主位,林武跟毛驴,分别坐在他左右手,让他很是有些意气风发的样子,也忽略了旁边服务生眼底的鄙夷神色。 林武对方先生的豪爽,很是奇怪。 不过却没说什么。 老陈还以为方圆真买彩票中奖了,当然也不会客气,早就把刀子磨的快快的,一口气点了四五个,都是平时他听人说过却没有见过的美味。 至于大个子张等几个人,除了搓着手的傻笑,还能指望他们有啥出色表现? 很快,山珍海味的被美女服务生端上来了。 方先生举杯,率先发表了一通感谢人民感谢党的演讲,刚讲了几句就发现,老陈等人就知道眼神直勾勾的盯着菜肴,也就索然无味了,干脆的说了俩字:“开吃!” 呼啦一声,五六双筷子立马蛟龙般的伸向了盘子里。 方圆这个东道主也不甘人后。 倒是林武,还保持着不该有的矜持,而且无论吃哪道菜,都是直接命中最美味的地方。 极品五粮液,顶级中华烟,海神鲍鱼只等闲--这样的宴席,绝对是老陈的最爱,甩开腮帮子猛吃了十几分钟后,才打了个饱嗝,刚要说一些感谢方圆的话,房门开了。 韩经理出现在了门口。 她依旧在笑,只是笑容中明显带有了震惊神色,很小心的问道:“请问,哪一位是方圆,方先生?” 第67章:宁耀酒店的董事长 怎么还找方圆? 刚才又说免单又赔笑的,那只是守着别的客人避免影响,等大家伙都安顿了后,才来秋后算帐? 吓,我就说嘛,像宁耀酒店这种大地方,不是咱这种人能来的,更不是咱这种人惹得起的。 咋办? 看到韩经理满面含笑的请问谁是方圆后,老陈等人都本能的看向他,傻呆呆的样子很可爱。 方圆却是满脸的坦然,仍旧在那儿吃自己的饭菜,没说话。 老陈等人的表情,已经指出了谁是方圆,韩经理也不再问,款款的走到他面前,深深弯腰鞠躬,轻声说:“方先生,我们酒店总经理史密斯先生,请您去他办公室。” 端起酒杯把里面的酒喝干后,方圆才站了起来:“好,前面带路。” 别去啊,别去啊,你要是去了,人家指不定就会收拾你呢! 老陈等人都站起来时,林武却一把拉住了他胳膊,沉声对韩经理说:“我们不去,有什么事情,让你们总经理自己过来好了。” 韩经理有些为难:“这个?” 她刚说出这两个字,外面就走进来几个人,最前面的是个高鼻子老外。 一进门,老外就看到了方圆,立即快步走过来,微微弯腰用有些生硬的汉语说:“方先生,我是宁耀集团唐王店的总经理博格史密斯。很抱歉,我刚知道您来了,所以……” 方圆抬手,打断了他的话:“史密斯先生,有什么话,去你办公室谈吧。” 史密斯马上点头,向旁边闪了一步,抬手说道:“方先生,请。” 跟随史密斯进来的那几个人,也都闪到一旁,弯腰抬手。 “大家慢慢享用,我很快就会回来的。没事的。” 方圆冲满脸茫然的老陈等人点了点头,最后这句话,却是对林武说的。 林武双眼微微眯了下,没说什么,松开了他的胳膊。 哇草,宁耀大酒店的老外总经理,亲自来请方圆,就像奴才伺候主子似的恭敬,这到底是咋回事嘛! 看着被史密斯等人簇拥着走出包厢的方圆,老陈等人觉得脑子不够用了。 出了包厢门后,史密斯马上凑到方圆身边,小声说:“方先生,很抱歉,刚才我竟然想请您去我办公室。” 方圆明白,史密斯想的比较全面,能猜出他不愿意暴露宁耀酒店大老板的身份,所以才让韩经理请他去自己办公室。 当时他吩咐韩经理来请方圆时,只说816包厢内有位叫方圆的先生,是宁耀酒店最尊贵的客人,却没有告诉她说,方先生是大老板。 韩经理身为大堂经理,自然知道老外史密斯平时有多骄傲,哪怕是本市领导来到酒店,也不会露面的,最多让华方的副总去接待。 这次,史密斯先生却告诉她,那个方圆竟然是宁耀酒店最尊贵的客人,尤其是在得知下面员工跟方圆发生矛盾后,打电话时的语气,就像天要塌下来了那样着急,连声吩咐她,立即请方圆去他办公室。 不过韩经理刚进了包厢,史密斯就急匆匆赶来了。 眼光很毒辣的韩经理,立即从史密斯的态度上,看出方圆的身份,比她想象的还要高贵,心中更加忐忑,毕竟她可是大堂经理,罗小玉等人是归她管的。 方圆当然明白史密斯为什么这样说,笑了下说:“史密斯,你做得很对,我也不想让我的朋友们知道什么。” 走廊中有很多忙碌的酒店工作人员,大家看到史密斯后,都赶紧站在边上,请他先过去,却在看到史密斯先生很狗腿模样的跟一个年轻人说话时,心中肯定纳闷:这人是谁呀,能让眼高于顶的老外如此恭敬。 在史密斯的带领下,一行人乘坐电梯,来到了顶层的总经理办公室。 史密斯的办公室面积很大,装修也相当豪华。 “方先生,请。” 史密斯抬手,请方圆坐在他的办公桌后面。 “没必要这么严肃的,我还是坐沙发吧,坐沙发舒服。” 方圆摆了摆手,坐在了东墙下的沙发上。 而史密斯,则站在他面前,双手交叉的放在小肚子上,微微弯着腰,标准的老板对下属的态度。 他这样做也没错,毕竟宁耀大酒店在全球有着数百家,像他这样的总经理就有数百个,可总裁先生,却只有一个。 在总裁面前,高傲的史密斯先生就是个打工仔,如果方总对他不满意了,一呲牙,他就得卷起铺盖走人。 至于韩经理等人,眼见总经理都这样了,哪敢随便坐下,更有机敏的,赶紧低声请问方先生要喝点什么。 “喝茶。” 方圆随口说了句,冲史密斯等人说:“都坐下吧,我没坐着给人说话的习惯。” 对此,史密斯先生倒是没拒绝,给众手下使了个眼色,大家正襟危坐的坐在了方圆前面沙发上。 刚坐下,史密斯就开始解释。 这次,他用了比较正式的称呼:“方总,我--” 听到史密斯称呼方圆为方董后,心中本来就很忐忑的韩经理,脑子里就嗡的一声响:方总?他,他是宁耀集团的总裁!? 身为唐王宁耀大酒店的高层管理人员,韩经理当然清楚酒店来历,知道这是一家全部由外资控股的国际大酒店集团,全球那么多酒店,资产绝对高达数百亿,员工上万。 此前,她就隐隐听说过,宁耀集团是国外某个豪门贵族的家族产业,可就是打死她都没想到,真正的大老板,竟然就是眼前这个穿着很一般的华夏青年! 更更让她眼前发黑的是,她的手下还跟总裁先生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 虽说后来她及时赶到,并举止得当的处理了那件事。 可毫无疑问的是,总裁绝对会对底层员工不满,继而迁怒到她这个大堂经理。 没有谁知道,韩经理能够坐在这个位置上,拿着上百万的年薪,拼搏的是多么辛苦,可以说每天都如履薄冰。 完了,这下完了。 在亲眼看到史密斯先生,尊称方圆为方总后,韩经理就听不到他后面说了些什么,脑子里一片空白。 也不知过了多久,韩经理才有了知觉,旁边的同事,正在拽她的衣襟,小声说:“韩经理,总经理跟你说话呢。” “啊?啊!” 韩经理这才如梦初醒,猛地站起身冲着方圆,就深深弯腰,说话时的声音中,都带有了哭腔:“对、对不起,方总,是我没有管理好手下人,才冒犯了您,还请原谅!” 说实在的,方圆对罗小玉的势利眼,老王等人的跋扈,的确不满,给了他‘店大欺客’的恶劣印象,决定在亮明身份后,把这俩人,包括他们的领导,都直接开除。 不管他接不接受花小妖的好意,仅仅凭借‘宁耀酒店’这个名字,他也得为酒店着想不是? 更何况,方先生本来就不是很大度的人,有仇不报,那是要长鸡眼的。 可当他看到刚才还优雅从容的韩经理,这时候却像闯祸的孩子那样,不住的鞠躬道歉,甚至还要哭了时,心又软了。 唉,我总是这样善良。 方总心中叹了口气,对韩经理说:“韩经理,先别忙着解释,请坐下说话。” 韩经理不想坐,知道一坐下,方董就会说出他的处理意见。 只是刚要再解释什么,就看到史密斯先生正用严厉的目光看着她:她怕被罗小玉给连累,其实史密斯也怕被她所连累的。 她只好坐了下来,紧紧咬着嘴唇,眼眸中已经浮上了水雾。 方圆想了想,才说:“我对那个叫罗小玉的,很不满意。至于保安嘛,他们倒是没有做错什么。嗯,最重要的是,我很欣赏韩经理的工作态度,这才是我想象中的管理人员。” 韩经理一下子愣了。 “韩经理,还不赶紧谢谢方总的赏识?” 史密斯不愧是总经理,率先反应了过来。 他其实也很欣赏韩经理的,不想这个得力手下,因为这点小事就被辞退。 韩经理这才醒悟过来,激动的泪水哗的一下就淌出来了,再次站起身,不住的给方圆鞠躬致谢,话却说不出一句来了。 史密斯只好替她解释:“方总,其实总部早就把您的详细资料,下传了各大酒店。只是韩经理昨天刚从英国总部培训回来,还没有来得及看这些,这才导致她没有认出您,说起来是我的失职。” “嗨,没啥失职不失职的,你们做的都不错,我基本满意。” 方圆说着站了起来:“好了,别的也没啥事,我朋友们还在等我,就这样吧。如果我有啥需要,我会给你们打的电话的。” look,这才是低调的最牛者,一口一个啥,很土鳖的样子,其实人家是身家上百亿的大老板--韩经理等人满眼都是小星星,众星捧月般的把方总恭送了出去。 方圆回到816包厢内时,老陈等人正忐忑不安的低声议论着什么,房门被推开后,大个子张还像惊弓之鸟那样,噌地就蹦了起来。 看到是方圆毫发无损的回来后,大家才长长松了口气,连声问老外叫他去做什么了。 “不愧是国际化的大酒店,服务态度愣是要得,就为我们跟看门小姐发生点小无误,总经理就亲自出面,把我请到办公室,拿着当亲爹似的不住赔礼道歉,说啥也得给免单,还要送几瓶好酒尝尝。下次有机会,说啥也得来这儿。” 方先生简单解释了一下的同时,也没忘记给酒店做广告。 尽管他也知道,老陈等人到老也来不了几次,不过却不能忽略他们在给人吹牛时的影响力。 “瓦奥!” 果然,老陈等人就欢呼了起来,连连夸赞宁耀酒店如何如何好,以后发财了也来这儿捧场啥的。 就在大家重新坐下,等待酒店方送好酒来时,房门却砰的一声响,有女人的尖叫声传来:“啊!” 第68章:夏小韵的希望破灭 为了方便酒店送赔罪的好酒,大个子张还故意把方圆进来时关上的房门,重新打开,虚掩着。 送酒的还没有来,倒是有人撞开了房门。 是个女孩子。 因为房门是虚掩着的,女孩子尖叫着撞上时,房门一下子开了,也把她给诓倒在了地上。 咋个意思,不是说话要送美酒的吗,咋送来了一个妞儿? 816的众好汉愣了一下时,门口又出现了几个男人。 其中一个醉醺醺的样子,脸上满是不健康的笑容,丝毫不管包厢内坐着的是谁,弯腰就去拽住了女孩子肩膀,把她从地上提留了起来,嘴里还嘎嘎的笑着:“花姑娘,不要地跑,玩玩,玩玩!” 他在抓女孩子时,老陈等人认出他是谁了。 正是在酒店门口时,毛驴要去调戏贵妇犬时,那个抬脚要踢它的东洋国际友人。 被他拽起来的女孩子,则是在下面大厅中,说要请方圆吃饭的美女。 美女是谁,除了方圆、林武外,谁也不认识。 可却亲眼看到东洋鬼子,在华夏地盘上,要对同胞非礼。 是,如果这次方圆没有带他们来,老陈他们一辈子都不见得会来宁耀酒店用餐,绝对算是华夏最普通的老百姓。 不过当看到尊贵的国际友人,要非礼自己同胞时,什么自卑啊、懦弱啥的,都忽地一下被大风吹跑,热血刷地沸腾,直冲脑门。 老陈,还有林武几个人,在反应过来后,几乎是同时猛拍桌子,噌地站起身正要大喝一声什么时,却见一个还有半瓶酒的酒瓶子,瓶口发出呜呜的厉啸声,从大家视线中横飞而过,无比精准的,砸在了国际友人亮锃锃的额头上。 咣! 一声大响,玻璃碴四溅,酒香浓郁。 好酒! 满脸淫笑的南宫一郎,在酒瓶子炸响后,立即双眼翻白,松开夏小韵,身子后仰,摔倒在了背后同伴身上。 不用问,酒瓶子自然是方圆飞出去的。 在酒瓶子炸响的那一刻,方先生甚至还在考虑:以后是不是把酒瓶子当做专用武器,用着是越来越顺手了,绝对是指哪打哪,既有视觉冲击力,还有音响效果。 “八嘎!” 及时伸手抱住南宫一郎的东洋人,立即冲方圆等人破口大骂,叽里咕噜的,除了这句八嘎之外,老陈等人都听不懂他在骂什么。 总之不是好话。 “给我揍这些沙比!” 方圆一拍桌子,豪情万丈的喝道:“出事了,哥们担着!” 其实根本不用他说最后这句话,已经有七八分醉意的老陈等人,此时早就热血上涌,爱国心极度膨胀,压根无法接受自己姐妹受辱,抄起桌子上的酒瓶子,齐齐发一声喊,扑向了那几个东洋人。 “干什么,我是招商局的杨德力,这些是尊贵的东洋客人,你们--哎哟!” 看到老陈等人凶神恶煞般的扑过来后,站在最后面的一个眼镜男,立即挤进来,刚亮出自己牌子,大个子张的酒瓶子,就重重砸在了他脑袋上。 砰砰,咔咔! 这些送快递的,让他们跟山口先生比文凭,他们明显不是个。 但要是论起打架,却是标准的野蛮人了,更何况身体里又有酒精在燃烧,杨德力等人除了大声惨呼,毫无招架之力。 看到秃头老陈也大杀四方,威风凛凛的样子,林武也不甘人后,躲在人后不住的出黑脚。 反倒是毛驴,老神在在的躲在桌子下:这么混乱,可不敢随便参与,要是哪个不长眼的,不小心伤了驴哥咋办? 不过,帮大哥扶起夏小韵,还是应该没危险的。 “别、别打了,别打了!” 夏小韵被方圆扶起来后,反倒是劝说老陈等人别打了。 很着急的样子,仿佛她跟南宫一郎先生是一对,刚才俩人只是小夫妻闹矛盾,却被围观者误会,一拥而上痛扁她老公,她又心疼了那样。 夏小韵的反应,让方圆很不爽:“怎么,心疼了?” “我--唉!” 夏小韵一瞪眼,刚要发脾气,却又重重叹了口气,快速说道:“这些东洋人,是神通快递的合作伙伴!” 一句话,方圆明白了:神通快递目前正处于资金链即将断裂的最危险时期,为了盘活公司,夏小韵可是想方设法的拉赞助,为此不惜对老崔那样的以身相许,可还是没能找到合伙人。 所有被她找过的人,都顾忌她得罪了某位贵人,哪怕很眼馋她这盘小菜,可也不敢随便插手,以免给自己找来灭顶之灾。 无奈之下,夏小韵只要寻求跟国际友人合作。 历经挫折,她终于通过招商局的杨德力,结识了南宫一郎。 南宫先生是东洋人,又是出身东洋老牌家族,只要有利可图,当然不在意华夏某贵人是谁了--总之,他对跟夏小韵合作很感兴趣。 经过几次接触后,南宫先生终于决定,在占尽便宜的情况下,斥资跟神通快递合作,今天算是正式签约前的庆功宴吧。 南宫先生能跟夏小韵合作,除了看出神通快递很有发展前途,趁着她走投无路时以最小代价获取最高利益外,还对夏总本人有那层意思。 前几次接触,高傲的南宫先生,表现的还跟绅士似的,几杯马尿下去后,就露出他喜欢花姑娘的真面目了。 守着杨德力,就忍不住的对夏小韵动手动脚。 依着夏小韵的脾气,要是放在往昔,早就一耳光抽过去了。 现在她却不敢,毕竟东洋人是她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只要百般推诿,向双方的联系人杨德力求救。 杨局喝的可能有些高,没看到。 唯一的官方人员视而不见,让南宫先生更加放得开,索性搂住夏小韵就要亲嘴--夏小韵逃出了包厢,那啥虫子上脑的南宫先生紧追不舍,拉扯推搡中,这才撞开了816的包厢。 夏天问扔下妻女携款潜逃之前,夏小韵可是个天之骄女般的存在,别说被东洋人非礼了,哪怕是多看她一眼,她也恨不得抠出人家眼珠子。 可是此一时彼一时,夏小韵现在快要淹死了:无论谁对她伸出援助之手,管他是不是东洋人呢,她都能接受。 毕竟南宫先生的长相,可要比老崔等人强太多了。 只是,南宫先生不该守着人就对她不尊重,哪怕她已经没有了自尊,反抗也只是没做好准备的本能反应。 直到清醒过来,看到老陈等人痛扁南宫先生等人后,夏小韵才清醒了过来,连喊住手。 看出方圆很不高兴的样子,夏小韵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说出南宫先生是她的合作伙伴后,咬了咬牙:“方圆,让你的人都住手--这是我的事,不用你们管!” 陪着夏小韵相了那么多次亲,没有谁比方圆更明白她此时是怎么想的了。 夏小韵没有错。 她现在的处境,也唯有放弃一切尊严,才能保住神通快递,保护她母亲陈婉约。 有泪,只能在自个儿心里流。 “如果他不是鬼子,你爱跟谁就跟谁,我肯定不管。” 方圆淡淡的说:“你们私下里来往也行。可不该让我们看到。别忘了,无论怎么样,你都是华夏人的。所以现在的矛盾,不是你一个人,是我们所有华夏人的。” “我不管这些!” 见方圆没有要住手的样子,南宫先生等人就快要被揍成死狗了,夏小韵终于急了,一把采住他衣领子,尖叫道:“让你的人住手,住手!给南宫先生赔礼道……” 啪的一声,方圆用一耳光打断了夏小韵的尖叫。 夏小韵傻了,拿手捂着腮帮子:“方、方圆,你打我?” 方圆没理她,只是扑上去,冲着南宫先生肋下狠狠踢了几脚,直到人家惨叫着昏过去后,才兴犹未尽的说:“算了,都住手吧。” 他的话音未落,走廊中就传来了纷沓的脚步声响。 宁耀大酒店的保安们,终于拍马赶到了。 看到保安们来了后,老陈等人才住手,个个骂骂咧咧的,满脸都是自豪的样子,就像刚从平型关战场上下来那样。 很巧,带保安赶来的保安处长,在史密斯先生办公室内见过方圆。 他可没管南宫先生等人,只看到方总不像受伤的样子后,这才长松了口气,立即喝令手下:“把这些闹事者,给我押送到保安室处理!” 那些保安愣了下,心想:不处理打人者,还要把被打成半死的人押到保安处? “怎么,听不懂我说的话?” 见手下没动作后,保安处长一瞪眼,吓得那些手下赶紧俩人拖着一个,急匆匆的向电梯那边走。 杨德力还在惨呼:“我是招商局的杨德力,你们有没有搞错!” 别说你是招商局的了,就算你是再大的人物,得罪了方总,今儿也得挨整--保安处长冷笑一声,扭头再看向方圆时,脸上已经全是尊敬的神色了。 他刚要说话,方圆冲他使了个眼色。 保安处长马上就明白了过来,微微点头,转身跟着去了。 “汪汪。” 一条贵妇犬从门前经过,一个女人牵着它,急匆匆的追向了南宫先生等人。 看着满地的碎玻璃瓶子,捂着腮帮子的夏小韵,贴着墙慢慢地蹲了下去,双眼无神的喃喃道:“完了,这下,都完了。” 保安们拖走了南宫先生等人后,老陈等人也有些清醒了,脸上立即浮现出担心:哇草,把鬼子揍的这样厉害,不会担什么责任吧? “老陈,老张,你们几个先回去吧。别担心,没事的。” 看出老陈等人在想什么后,方圆的提议正中他们的下怀。 当然了,说要跟方圆一起迎接暴风雨这样的面子话,还是要说几句的。 “林武,你也回去。” 方圆对林武说:“带着毛驴。放心,我没事的。” 林武倒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冲毛驴吹了个口哨,跟老陈等人走了。 包厢内,只剩下了方圆跟夏小韵俩人。 第69章:做梦般的转折 夏小韵现在悔恨交加。 她没有恨方圆等人多管闲事,破坏了她的好事,使她失去了最后一根稻草。 因为她觉得,她要是方圆的话,在遇到这种事时,反应会更强烈,下手会更狠,毕竟华夏人对东洋人的恨意,是来自骨子里的。 她恨的,是她自己,在南宫先生要当众搂着她要亲嘴时,干嘛要反抗? 为什么没有彻底放下最后的尊严,欲拒还迎的从了东洋人? 虽然那是耻辱,可相比起亲眼看到母亲被辱、自己却毫无办法时,貌似要强一百倍的。 真要从了南宫先生,那么就不会逃出来,不会被方圆等人看到--最后一根稻草,也就不会断裂了。 “说起来,都是我的错。我连妈妈都保护不了,还在乎什么尊严?” 夏小韵盯着地面,也不知道呆了多久,才自嘲的笑了笑,抬起头来时,却发现方圆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包厢内就只剩下了她自己。 “都走了,走了好啊,干净。” 夏小韵站了起来,来到餐桌前随便坐下,拿起一瓶开了的白酒,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呵呵傻笑几声,昂首对着酒瓶子吹了起来。 白酒,高度白酒,就像吞下一股子火焰,辣的夏小韵一口喷了出去,剧烈咳嗽了起来,涕泪横流。 “请问,您是神通快递的夏小韵,夏总吧?” 夏小韵好不容易的止住了咳嗽声,就听到背后有人客气的跟她说话。 回头一看,是个穿西装的年轻男人。 “是,我就是夏小韵,请问你是?” “哦,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宁耀大酒店的客房部经理,姓刘。” “刘经理,你好。” 咳嗽完了后,夏小韵貌似冷静了许多,能正常的跟人交谈了:“找我,有什么事吗?” 不等刘经理说什么,她又自嘲的笑了笑:“呵呵,当然是因为南宫先生那件事。” “不是。” 就在夏小韵以为,刘经理的出现是为南宫一郎来的时,人家却说:“是我们总经理,史密斯先生要见您。” “你们老总要见我?” 夏小韵愣了下。 刘经理点头:“夏总,您的意思?” “好吧,我当然要赏脸。呵呵,大人物召见,我哪能拒绝呀。” 夏小韵呵呵一笑时,很有几分游戏人间的意思。 实则这是她心灰意冷绝望到极处的自然反应罢了,刘经理当然能看得出,却没说破,只是说:“夏总,请跟我来。” 刘经理把夏小韵带到了史密斯的办公室。 “夏总,请坐。” 史密斯从办公桌后面椅子上站了起来,客气的问道:“想喝点什么?” “咖啡吧。谢谢。” 夏小韵也没坐下,打量了几眼史密斯,开门见山的说:“史密斯先生,我知道您找我做什么。事情是这样的,在816包厢打人的那些人中,有一个叫方圆的,是我的助理。是我指使他们打人的,所以我才是这次事件的主谋者,有什么事,您可以直接跟我交涉。” 反正最后一根稻草也断了,夏小韵再无生机,也就不想再连累方圆他们,索性把所有的责任,都背在自己身上了。 史密斯却抬手,微笑着晃了晃手指:“no,no,夏总,您误会我的意思了。我请您来,可不是为了您指使谁打人。” 夏小韵一楞,没说话。 “相反,我们酒店还很欣赏方先生等人的举动,要感谢他们--嗯,用你们华夏人的话来说就是,感谢他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行为。” 史密斯说:“至于东洋人被殴打一事,刚才我已经找方先生等人了解过,并上报英国总部了。总部高层的意思很明了,就是站在您这一方,以维护宁耀酒店尊贵客人尊严的缘由,通过法律途径,替您向东洋人讨还该有的公道。” “什么?” 夏小韵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你们、你们宁耀集团,要替我维权?” 宁耀酒店的资本有多厚,夏小韵没理由不知道,更知道高傲的英国佬,从来都对东洋人抱有一定的成见(二战时期,英国人可没少被东洋人干)。 宁耀国际酒店集团,更是英国某老牌家族的企业,他们要是出头,东洋人就算受再大的委屈,也得受着。 更何况,这次东洋人做的太出格了,竟然在宁耀酒店中非礼女孩子,英国佬完全可以借此机会,找他们的麻烦,籍此来弘扬人间正义,提升他们的知名度。 当史密斯先生确定的点头后,夏小韵也明白了里面这些弯弯绕。 虽说英国佬跟东洋人的对决,对夏小韵当前的处境没多大关系,可她还是衷心的表示了谢意。 “替您维权,是一件事。夏总,您请坐。” 史密斯请夏小韵坐下:“另外,还有一件事,要跟您详谈。” “什么事?” 夏小韵有些莫名其妙,犹豫着坐了下来,端起了咖啡杯。 “是这样的,夏总。刚才我在了解事件时,得知您现在迫切寻找合作伙伴。” 史密斯也坐了下来:“对吗?” 夏小韵想都没想,就回答:“是的--今天我宴请南宫先生一行人,就是为了合作。” 史密斯好像很八卦,接着问道:“哦,不知夏总方便说一下,你们的合作条件吗?” 说起来,夏小韵跟南宫一郎合作的具体内容,在没正式签约之前,也算是商业机密了,英国佬打听这件事,很冒昧。 不过现在这件事百分百的黄了,夏小韵也就不在意了,自嘲的笑了下说:“他们出资一千万本国货币,占据神通快递51%的股份。” 神通快递经过夏天问的十数年努力后,现在业务已经遍及全国各省份了,像林武这样的快递员,就有数千之多,市值资产已经上亿。 南宫一郎现在仅仅出资一千万,就要占据51%的股份,这跟明抢没啥两样。 夏小韵却偏偏得捏着鼻子,甚至还得以身相许--这对她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一千万,51%的股份,这也太少了吧?” 尽管早就猜出夏小韵会贱卖股份,可当她说出这个价格来时,还是让史密斯先生受惊了。 夏小韵抿了口咖啡,没说话:废话,当然是太少了,可就这个合作者,现在也完了。 “哦,对不起,夏总,请恕我冒昧。但我不是无故问这些事的。” 史密斯意识到自己有些刺激人家后,抱歉的笑了笑,随即正色说:“夏总,请问,您还需要合作者吗?如果您需要的话,能不能考虑一下我们宁耀国际酒店集团?” 噗--的一声,夏小韵把刚喝进嘴里的咖啡,喷了出来:欧野,买嘎的,你个死老外,你说姐们现在需不需要合作者啊?更何况,还是实力雄厚的大财团! “对,对不起。” 一口咖啡喷出去后,夏小韵也不知道是窘迫的,还是激动的,满脸通红,连声道歉后,就满脸不信的问道:“史密斯先生,您说宁耀酒店要跟我合作,这、这不是在跟我开玩笑吧?” “当然不是开玩笑,我是很认真的。” 史密斯先生自然不会介意,夏小韵刚才喷出的咖啡,已经溅在了他脸上,很随意的擦了下,表情严肃了起来:“现在我代表总部,征求夏总您的意见。如果您同意跟我们合作的话,我们将出资最少三千万美金,注入神通快递。” 当啷一声,夏小韵手里的咖啡杯,掉在了地上。 她却毫无察觉,脸上带着做梦般的神色,喃喃问道:“是要全权接受我的公司?” 神通快递连皮带内脏的打包全卖,最多价值八千万华夏币(其中的品牌资产站了大部分,毕竟是三大民营快递公司之一),史密斯却说,宁耀酒店集团,要投资三千万美金,差不多两个亿。 两个亿,足够买下两个多的神通快递了。 英国佬的脑子进水了,还是我在做梦? 这就是夏小韵当前的感受。 但更让她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是史密斯先生接下来的话:“哦,夏总,我刚才说的已经很清楚了,是注入,不是购买--总部的初步意见呢,是拿出三千万美金,购买神通快递40%的股份。” 夏小韵要昏过去了。 可她不敢,因为她得搞清楚咋回事。 史密斯继续说:“如果您对这个价格不满意的话,我们还可以再协商。当然了,三千万美金投入贵公司后,主要是为了发展海外市场……相信在我们强强联手下,神通快递会成为国际性的大快递公司,我们自己购买专机送货……” 看着史密斯先生一张一合的嘴巴,夏小韵脑子里嗡嗡作响,只能用力掐了自己大腿,才能保持清醒。 “真疼。” 方圆在狠狠掐了自己腿子一下后,咧了下嘴巴:“好了,惩罚过了。” 脑子一热,竟然以大老板身份,命令史密斯出面帮夏小韵后,方总就有些后悔了,觉得自己必须得受到惩罚才行,这才狠狠掐了自己一把。 说实话,他在给史密斯下令时,还是有些不安的,生怕英国佬会指责他是败家子:三千万美金,购买神通快递的40%股份,这不是拿钱往水里扔,是什么啊? 不过史密斯先生只说了一句话,方圆就心安了:“尊敬的方总,您是宁耀酒店集团的总裁,您的每一个决断,都不需跟任何人商量的。我们,也只有遵照您的吩咐做事的义务。” 好吧,既然方总说话能算话,这就不是问题了。 大不了,那个小妖精会不满。 不过这有什么啊,谁让她假装大方的,把宁耀集团转到哥们名下的? 不过这么一来,也做实了哥们接受小妖精的条件了。 唉,都是为了那个夏脑残。 当好人,很有趣吗? 在心里埋怨着自己,方圆推门进了家。 林武还在院子里,也不怕冷。 “等我呢?” 方圆嘿嘿一笑,抬脚踢开了毛驴:这家伙,今天很丢哥们的脸。 第70章:你养我呢? “等你呢。” 林武坦然承认:“想跟你聊聊。” 好像知道方圆会在这个点回来那样,林武刚沏上了一壶茶。 “行,那就进屋吧,外面有些冷了。” 方圆无所谓的说了一声,走进了堂屋内。 林武端着茶壶,杯子跟了进来。 俩人坐在了旧沙发上,毛驴很不客气的占据了中间位置,盘成一团懒洋洋的样子,证明它对今晚的伙食很满意。 给方圆倒了一杯茶,林武说话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现在已经有人帮夏小韵渡过难关了,她却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他在说这些话时,一直盯着方圆,其中的意思不言而喻。 林武在酒店时,曾经去过保安处,听东洋人诉苦,所以才知道了夏小韵当前的艰难处境,更发现了什么。 方圆却是很平静的样子:“你倒是很关心她。” 林武又开始了另外的话题:“一周前,我们总是遇到好事时,我以为是我的缘故。现在我才知道,原来那一切都跟我无关。无论是租房,榨油厂,还是那些卖家电的,其实都是冲着你来的。今晚,更加证实了我的判断。” “是吗?” 方圆在反问时,都懒得掩饰什么。 林武认真的问道:“方圆,看在我们算是哥们的份上,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究竟是谁呢?” “好吧,你都这样说了,我也不好意思再瞒着你。” 方圆想了想,说:“我是宁耀国际酒店集团的大老板,财富值可以排进全球前十名。当然了,这是官方的说法,比起那些隐藏在暗中的真正大富翁,还是远远不如的。” 林武皱眉:“你能不能别跟我开玩笑?我是很认真的。” “我也很认真啊。不过,一般情况下,我不开玩笑时,别人总是以为我在开玩笑,这倒是真事。” 方圆双手一摊,做了个无可奈何的动作。 “不愿意说,就算了。” 林武紧紧抿了下嘴角,端起茶杯喝茶。 方圆说话了:“林武,你能告诉我,你究竟是什么人,又是什么来历吗?” 林武很干脆的回答:“不行。” “为啥?” “那是我的秘密。” 林武犹豫了下,继续说:“如果以后有必要,我会跟你说这些。” “以后,就算你跟我说这些,我也不一定有兴趣听了。” 方圆打了个哈欠,站起身走向了卧室:“不早了,睡觉。” 林武没吭声。 方圆走到卧室门口时,又转身倚在门框上,双手抱着膀子说:“林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对不对?是我收留了你,可我从没有强迫你说出你的秘密,那么你就不该打听我的秘密。” 林武看了他一眼,还是没说话。 方圆继续说:“但不管咱们有没有说出自己的秘密,这好像对我们来说没啥影响。我呢,还是这个家的主人。你呢,只是我的租客,哦,现在算是兄弟了吧?所以呢,以后我们最好还是像以前那样讨生活。” “你愿意明天继续去送快递呢,就去。不去呢,也没谁勉强你。哪怕是有一天,你忽然失踪了,我也不会感到惊讶。最多,也就是在无聊了跟毛驴扯淡时,提到你曾经跟我们一起生活过--我从来都懒得跟谁说这么多话,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方圆淡淡的说完,不等林武说有没有明白,转身进屋了。 方圆这番话,是真心话。 他不在意林武有什么秘密,只是觉得大家看着还顺眼,那就一起过呗,反正他很喜欢当前的小日子。 最起码,早上起来后,会有人做好早饭。 林武做的早餐,可比外面好吃多了,就连毛驴也这样觉得。 要不然,在大哥醉眼惺忪的走出门口,又对着朝阳吟诵他‘妙手偶得’的诗词时,也不会只是摇了摇尾巴,趴在盆子里的脑袋都没抬起来。 “怎么,今天还去送快递?” 看到林武依旧穿着送快递的行头后,方圆心里没来由的高兴。 “我不去干活,你养我呢?” 正在摆放餐具的林武,说出这句话后,低下了头。 “毛驴不干活,我也不是养着它?” 方圆说了句实话。 当然了,实话有时候还是很让人生气的,比方林武在带着毛驴出门时,都没有再跟他说一句话。 “唉,这生活啊,越来越有意思了。” 目送林武出了家门后,方先生惬意的叹了口气时,手机响了起来。 夏小韵的来电。 “这脑残女又给我打什么电话呢,难道说史密斯没有搞定东洋鬼子?” 方圆皱了下眉头,还是把电话接了起来,故意撇腔:“喂,哪头啊--哦,原来是夏脑、夏总啊,您有什么指示啊?” “我知道你想喊我夏脑残,想喊就喊吧,我无所谓。” 才过了一个晚上,夏小韵的声音就洪亮了很多。 最主要的,还是充满了生机。 宁耀集团的巨资加盟神通快递,算是把她从深渊中彻底拉了出来,尽管还没有正式谈判,签约。 当然了,丁白康那事儿,也不会因为宁耀集团的加盟就算完。 但毫无疑问的是,因为宁耀集团的参与,那位贵人再想做什么,都得好好思量一下了。 夏小韵这样‘大方’了,方圆反而有些不好意思,打了个哈哈:“哈,俺可不是那种没素质的人。夏总,找俺啥事,请说。” “你,能不能出来说?” 夏小韵说:“我就在距离你家不远的河边,就是上次把你推下去的地方。” “找那地方,故意来寒碜我的吧?” 方圆冷笑了一声:“哼哼,不去!” 不等夏小韵说什么,就直接扣掉了电话。 夏小韵没有再给方圆打电话,方先生却很腿贱的出现在了河边。 “我就知道你得来,因为你放心不下我。” 向河面眺望的夏小韵,今儿穿了一身宝石蓝套裙,大翻领的白衬衣内,露出小片惊人的雪白,黑丝袜,银色细高跟皮鞋很精致,也很正式。 “你除了脑子不好用之外,还有些自恋。” 方圆嘴里叼着一根牙签,懒洋洋的走了过来。 很正式的盯着夏脑残大翻领下风光看时,方先生忽然觉得有两道目光,正锥子般的恶狠狠盯着他,侧脸一看,才看到河堤路边车前,竟然还站着个黑姐们。 一身男人才穿的黑色制服,大兵靴,满脸的冷漠、彪悍之气,估计要是冲毛驴一瞪眼,它得尿了。 没想到,史密斯的动作会这样快,昨晚方圆才提议给夏小韵配个私人保镖,今天一早,劳拉就走马上任了。 “这是劳拉,宁耀集团为我配备的私人保镖。” 夏小韵回头看了黑姐们一眼,得意的显摆道:“据说,劳拉可是从英国皇家空降特勤队退役的尉官,对付三五个某人这样的,应该没问题。唉,我到现在啊,都像是做梦一样,不知道怎么就被上帝青睐了。” “踩狗屎了吧?” 方圆满脸都是不可思议的惊讶,为了配合某女的得意,赶紧挪开了跟劳拉对视的目光。 “随便你说什么,我现在可是虚怀若谷,才不会跟小人物一般见识。” 自称虚怀若谷看透一切的夏小韵,嫣然一笑的小人样子,让方先生有种要把她抬脚踹进河里的冲动。 “我今天找你呢,是有事想请你帮忙。” 夏小韵得意完了后,才说明了来意。 “嚯嚯,夏总能有什么事,找我这样的小人物帮忙?” 方圆夸张的嚯嚯几声,接着笑容一收:“不过,要是那件事的话,我是不会答应的。” “就是那件事。你先别忙着拒绝。” 夏小韵说着,从小包里拿出一张支票,递了过来。 “啥意思?” 方圆没接支票。 “你从老万那儿偷来的东西,我都变卖了,价格低了些,整整一百万。” 夏小韵说:“这是一百零一万,一万块是我给你的租金。” 方圆摇了摇头:“我从来都不要来路不正的钱财。” “这是你偷来的好不--” “你哪只眼看我偷过东西?” “不要算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少跟我说这些。” 夏小韵板起脸:“下周末,是我、是陈婉约四十三岁生日,她希望夏天问能陪她,并送她一件生日礼物。礼物,我已经准备好了,不用你破费--我希望,她能过个开心的生日,就一天。” “俩字。” “同意。” “不去。” 方圆嗤笑一声:“夏小韵,哥们真没兴趣给你去当老爸,尤其是那么没屁用的老爸。所以这件事,你还是去找别人吧。” 夏小韵双眸微微眯了起来,声音有些沙哑:“可除了你之外,陈婉约不认任何人。” “不去,说破天,我也不去。” “劳拉。” 夏小韵抬头喊劳拉。 “怎么,想给我玩硬的?” 方圆无声的冷笑。 劳拉快要走下来时,夏小韵却摆手,示意她别过来。 看着方圆,夏小韵忽然给他深鞠一躬:“我求你。” 夏小韵要是玩硬的,方先生肯定跟她奉陪到底。 真要惹毛了他,在某件事上反悔也是很可能的。 只是,他却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夏小韵的软语相求。 毕竟,方先生是个好心人。 脸色阴沉不定的沉默了半晌,方圆才说:“就按你说的,一天一万块。” 夏小韵笑了;“你绝对是世界上薪水最高的打工仔。” “何止如此,还要当某个脑残的干爹呢。” 说到干爹这俩字时,他想到了某位网络女红人,看向夏小韵的腿子。 幸好夏小韵没发现,她正在拿现金。 “不用了,等到了那天再给吧。” 方圆闷闷的摆了摆手,转身向回走。 老天爷可以给方圆作证,他是真怕看到陈婉约。 要是个小阿妹也倒罢了,偏偏是个半老徐娘。 难道,他不知道方先生对半老徐娘,从来都不感兴趣的吗? 就算是要帮忙,也得看心情。 比方他在心烦时--有人在大街上当众欺负女人。 第71章:当好人是坏毛病 乞丐这个职业,是不分男女老少的,所需要的行头,也简单的令人发指,只需一个饭盒就好了,再也不用像前辈那样还得带着打狗棒。 随着当前经济的高速发展,乞丐渐渐也成了一门职业,绝大部分都是假的。 网上早就爆过猛料,说有的乞丐白天乞讨,晚上时则会摇身一变,身穿品牌去夜店消费,据说业绩最好的乞丐,每个月能有十几万的收入。 方先生刚回唐王那会儿,就曾经考虑过这门职业--不过想到这样会糟蹋自己这副玉树临风的样子,还会让方家的列祖列宗蒙羞,最终还是选择了干快递。 唐王也有乞丐,老城区附近就有七八个乞丐常驻。 凭借方圆的如炬慧眼,一眼就能看出这些乞丐都是假的。 不过他才不会多管,人家用尊严来换钱,也不碍谁的事。 就像所有行业那样,乞丐也有着自己的地盘。 方圆家这块地盘的乞丐帮主,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每天都会在那座小桥下,摆上个破饭盒,跪在那儿等人施舍。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乞丐是卑微、懦弱的,你給他一块钱崽踹他一脚,他也只会冲你呲牙笑着说谢谢。 其实不然,乞丐也会发脾气,也会揍人,而且还不用在意别人怎么看他们。 比方,当有陌生的乞丐出现在地盘上后,方圆家这块地盘的乞丐帮主,就会像据地而战的雄狮那样,立即驱逐入侵者。 入侵者是个妇女,蓬头垢面的看不出年龄大小,衣服也脏兮兮的看不出颜色,躺在地上双手抱着脑袋,任由三个乞丐对她连踢带踹,动也不敢动,偶尔才会发出一声痛苦的叫声。 今天是周末,还有一群不上学的半大小子,围在旁边看,有个胖墩还拍掌:“打,打她的脑袋啊--哎哟,笨蛋,踢偏了!” “滚蛋!” 方圆走过去,抬手就在小胖墩后脖子上抽了一巴掌。 这家伙的老爸,是个在菜市场上卖肉的屠夫,以前方圆去给毛驴买大腿骨时,曾经见过他几次。 “哎哟,卧槽,你干嘛打我?” 小胖墩被方圆抽了一巴掌后,一蹦三尺高。 “敢尼玛的跟我瞪眼,我放狗咬你!” 方圆懒得废话,在小胖墩的屁股上来了一脚。 小胖墩也认识方圆,尽管不知道他叫啥名字,可也知道他养了个很凶恶的狗子。 小孩子就这样,不一定怕人,但差不多都会怕恶狗。 “草,你给我等着,我回家喊人去!” 小胖墩知道惹不起方圆,撂下几句面子话后,带着他的同伴呼喝着撒腿跑了。 刺啦--传来了衣服被撕裂的声音,丐帮帮主拽住女乞丐裤腿向河堤下拖时,撕开了她的裤腿,露出了虽然脏兮兮,但看上去很圆润,很细腻的小腿,眼睛登时一亮,浮上了不健康的笑容,好像终于想到这是个女乞丐那样。 帮主哥们弯腰伸手,这次是冲着女乞丐上衣去的。 不过他那只虽然脏,但保养很不错的手,刚碰到女乞的衣服,方圆抬脚就踢在了他裤裆中间,帮主登时惨嚎一声,半蹲着身子双手捂着那儿,开始原地蹦高。 心情着实不咋样的方先生,冲其余那俩茫然看着他的乞丐,瞪眼喝道:“滚,都跟老子滚!信不信我让我大舅哥把你们这些沙比送进收容所?” 不管是不是真乞丐,欺负同行倒是满腔的狠劲,不过在有身份的人面前,气势肯定会气馁,毕竟当前可不是洪七公年代了。 乞丐们在跟有身份的人对上后,向来都信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信条,更何况方先生也说了,他大舅哥差不多是个民警。 “走,走,我们走!” 帮主哥们裤裆里那玩意是很疼,不过还不是受不了,知道今儿遇到路见不平的大侠了,再不闪人,说不定真会惹麻烦。 至于胆敢擅自入侵自己地盘的女乞丐,以后有的是机会收拾她。 貌似,这女乞丐的腿子很惹人啊。 一般来说,心情不爽时抽人两个窝脖,踹人一脚,感觉就会好多了。 等那几个乞丐狼狈逃窜后,方先生就觉得心中某口闷气,疏散了许多,冲地上吐了口吐沫后,转身就走。 方先生觉得,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一回事,可相助后该怎么做,却又是另外一个概念了,没有谁规定,他在心情不爽时打跑欺负人的乞丐后,就得管这个女乞丐。 尽管他也知道,等他走了后,那几个乞丐还得回来欺负女乞丐,欺负的还会更狠。 但这管他什么事? 天底下的可怜人多了去了,他总不能救下一个人后,再去照顾她吧? 就像林武,当初就是他发善心救下来的,可结果呢? 跟着他又白吃又白喝--当然了,这些话只能在心里说说,是万万不敢让林武知道的,毕竟现在大家勉强算是一家人了不是? “呃……” 方圆刚走了几步,就听到背后传来女乞丐的痛哼声,扭头一看,就看她已经坐起来了,双手抱住屈起的双膝,脑袋低的几乎要塞肚子里去了,全身都在发抖。 唉。 心里叹了口气,方圆只好又走了回去,从兜里拿出几张钞票,正要让她拿着,眼角却瞥见不远的地方,几个乞丐正藏在树后向这边张望。 方圆收回了钱:毫无疑问,如果他给女乞丐钱的话,那么她接下来的命运会更加悲惨。 “还能不能走?” 方圆问道。 女乞丐没反应,寒风中的鹌鹑那样瑟瑟发抖。 “跟你说话呢,你还能不能走?” 方圆只好蹲了下来,抬手在她胳膊上轻轻拍了下。 这次,女乞丐有反应了,抬起头看向了方圆。 她脸上脏兮兮的看不出啥模样,不过眼睛却很好看,就是里面全身警惕的恐惧,也有些呆滞,看来她已经对这个世界彻底的失望了。 佛曰,拯救一个对世界不再抱希望的女乞丐,会胜造七级浮屠的。 方圆不信佛,所以也忘记这句话是哪位大佛说的了,不过却觉得这句话有点道理。 当然了,说出这句话的大佛,才不会现身管女乞丐,最多也就是曰曰,鼓励方先生这样的善人去做事,他博取好名声罢了。 方圆倒是不在乎,只知道做好事,要比做坏事心里舒服。 这就已经足够,谁还管是哪位大佛说过的话? “能走的话,就跟我走,不能走,我搀你。” 方圆伸手搀住了女乞丐的胳膊。 女乞丐身子颤了下,下意识的抬手推开了他。 方圆笑了笑:“大姐,你放心,我对你没有恶意的,就是吃饱后撑的没事干,想帮你一把。” “我、我能走。” 女乞丐可能是被方圆灿烂的笑容给温暖了,身子抖的不是那么厉害了,说话时的口音,带有明显南方某市的地方特点,很绵软,很好听。 “那就起来吧。” 方圆可是那种不拘小节的,才不会因为帮人、人家对他有所防备就生气,更不管女乞丐有多么不愿意,伸手就把她从地上搀扶起来。 女乞丐被搀起来后,马上就后退了一步。 方圆无奈的摊了下双手:“大姐,我很像坏人吗?” “不、不像。” 大姐抬头看了他一眼,又飞快的低下了头。 “那就跟我走呗。” “去哪儿?” “先去我家吧,毕竟派出所,旅店这种地方,都不怎么适合你去。” 方圆想了想,又说:“你放心,我对你真没有恶意,就是想帮你--看你年龄也不是太大,去我家洗个澡,换身衣服,吃点东西,我给你买车票,回家吧。” 方先生不知道,他在说这些话时,语气有多么的真诚。 真诚的让人无法抗拒,于是大姐就跟着他回家了。 其实他不想这么真诚来着,真希望大姐能把他当做坏人,拒绝跟他回家。 那样他就不用麻烦了,也不会再为她以后的悲惨命运而愧疚,毕竟他做了一个好人该做的,是人家不承情,那他有什么办法? “好人,就是好人啊,无论怎么漫不经心,也能跟人极强的信任感。以后,我得改改这个毛病。唉。” 看着手中的衣服,方先生有些后悔的叹了口气。 女乞丐在南屋里洗澡。 方家的南屋房顶上,有太阳能,跟厕所相连。 女乞丐肯定好久都没捞着洗澡了,这都进去快一个小时了,还能隐隐听到有流水的声音传来。 女人,哪怕是女乞丐,也是很爱美的,都有着洗澡特慢的臭毛病。 方先生又开始担心林武回家后,会不会跟他着急。 浴室内那些香皂、沐浴露洗发水的,可都是林武买回来的。 方先生洗澡,用肥皂的时候都很少,就更别提整那些东东了。 “急就急吧,谁让你在用完后,没有把东西拿走的?” 方先生不在乎的笑了笑时,水声停止了。 她终于洗完了。 方圆抱着衣服走了过去,抬手在房门上敲了敲。 马上,女乞丐紧张的声音,就从里面传了出来:“谁?” “是我,好心人。” 方先生自我介绍了下后,说:“我是来给你送衣服的,你那衣服破的没法穿了,我家也没女人衣服,先穿我的吧。旧是旧了点,不过很干净。” “哦,那--谢谢,你把衣服房门口吧,等会儿我自己拿。” 女乞丐在里面犹豫了下,才低声说。 “好,我给你放马扎上了啊,我先出去,等你换上衣服后喊我一声,我再进来。” 方圆放下衣服,抬脚走向大门口那边。 快走到门口时,手机响了起来。 是林武打来的,说是今天中午回家吃饭,问他想吃什么。 “随便啊,吃啥都行,我可容易满足了。” 方圆笑着,无意间一回头,就看到一只白嫩的手臂,从洗澡间内伸出来,抓起马扎上的衣服,飞快的缩了回去。 “好白,好嫩啊。” 方圆眼光微微一闪,笑了。 第72章:红颜多劫难 明珠蒙尘。 方先生的文化水平很吊稀松,看着洗过澡后的女乞丐,想了老半天,才想起了这四个字。 如果抛却其它因素,单说女乞丐前后形象的差距,绝对无愧于这四个字。 洗澡之前,女乞丐就算走在t型台上,恐怕也没谁愿意多看她一眼,尽管她的身材前凸后翘,相当惹人。 洗澡后,女乞丐就像蒙尘、哦,不,是被淤泥所包裹的明珠,立即绽放出了她的绝代风华。 女人,绝对女人中的极品,浑身散发出的成熟迷人气息,可不是楚楠楠、夏小韵那种小雏鸡能相比的,能跟花小妖有的一拼。 当然了,花小妖的媚,那是先天性的,深藏在灵魂中的,就算你闭眼站在她面前,也能被她的妖媚气场所感染,她却偏偏像站在云端的女神那样,让人生不出一丝丝的亵渎之心,只能欣赏。 女乞丐的媚,却是从骨子里都向外荡漾,就像熟透了的柿子,只需拿吸管轻轻一戳,就会波的一声,饱满的汁液四溅。 方圆实在想不出该用什么词,才能形容女乞丐的媚,最后想到了毛驴。 如果毛驴那个不要脸的家伙在家,看到女乞丐后,铁定会眼珠子发绿,散发出春天来了的浓烈气息。 虽说这比喻,很有污染人格的嫌疑,不过方圆却觉得很恰当,因为从女乞丐小心翼翼走到石桌前的这段路,他就有了男人的反应。 这才仅仅是走路,还没刻意的扭起小身段呢,就能跟给方先生这么大的冲击力,如果要是脱光了--方圆不敢再往下想了,只知道他对女人的审美观点,继认识花小妖后,又上升了一个档次。 花小妖是女神,女乞丐就是魔女。 “我最近的运气,实在是好的不得了。” 方圆架着二郎腿(是为了掩饰某些身体的变化),笑吟吟的看着女乞丐,说:“随便从大街上带回个女乞丐来,都是这种天香国色。看来,我得去买彩票,说不定真会中大奖。” 女乞丐穿着方圆的旧衣服,明显不合适。 比方上衣吧,方圆这件黑色长袖t恤,本来就是男人穿的,女人穿上后会显得很宽大才对,可女乞丐穿上后,某个部位却仿佛要给他撑裂了那样。 他真想不出,女人要想拥有这么出色的部位,到底得吃多少木瓜才行。 缩着脖子低着头的女乞丐,听方圆这样说后,肩膀动了下,慢慢抬起了头。 方圆马上抬手:“别抬头,我怕看到你这张脸后,会忍不住的犯罪--我是个好人,是真不想被绳之以法的。” 他嘴里说着,眼珠子却像被定住那样,死死盯着人家的脸看,丝毫不介意满脸的猪哥样,会破坏他的好人形象。 没办法,男人如果在熟透了的美女面前,不狠狠看上个五六七八分钟的话,那干脆把眼珠子扣去拉倒:男人的眼珠子,不就是用来看美女的嘛,就像小雀雀可不只是用来撒尿那样。 女乞丐被方圆看的心里发毛,呆愣片刻后,白玉般的脸颊上,才攸地浮上一抹红霞,赶紧低下了头,小声喃喃的说:“你、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那是我还没有开始说人话,唉,不怪你。” 方圆叹了口气:“你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听懂?” 女乞丐点了点头,蚊子哼哼的回答:“我叫水水。” “尿尿(sui读音)?好名字,人如其名啊。” 方圆由衷的赞了一个,又问:“今年多大了?” 水水回答:“三十一。” “嗯,典型的花信年华。哪儿人啊?” “百花市。” 百花市,是南方某座城市的名字,以频出南国美女而闻名于华夏。 “好地方,人杰地灵。” 方圆又赞了一个,问:“有婆家了没?” 水水犹豫了下,才说:“一直,都没有。” “昂,也是,要是有的话,你也不会沦落到今天这种地步。” 方圆想当然的点了点头,继续问:“饿不饿?” 本来已经准备回答他若干关于身份问题的水水,没想到方圆会问她这个问题,明显犹豫了下,才说:“不、不饿。” “哦,那你是不是该走了?” 方圆笑眯眯的问道。 “走?” 水水抬起了头。 方圆还在笑着,只是眼神有些冷:“是啊,我带你回来,让你洗澡,还给你换衣服,本想管你一顿美餐来着,可你不饿,那就走吧。咋,有问题?” “没,没问题--大、大哥,谢谢你。” 水水轻轻咬了下牙齿,慢慢地站了起来,冲方圆弯腰鞠了一躬。 “别客气,我就是个好人,见不得别人被欺负。” 方圆很随意的摆了摆手,拿出手机开始看电子书。 很明显,他不想再跟水水说话了。 水水站了片刻,转身走向了大门口。 走的很慢,恋恋不舍的样子,方圆觉得他哪怕是咳嗽一声,她就会停住脚步。 不过方先生现在嗓子不发痒,实在不愿意咳嗽,就像他对水水没有一点兴趣那样。 一个如此千娇百媚的超级美少妇,会成为乞丐,还很凑巧的被方先生救回家,这已经不是狗血不狗血的问题了,而是在侮辱他的智商。 方圆敢保证,哪怕这个水水真是个小良家,只需洗白白了站在街头,随便冲一个开豪车的大老板一笑--她就会成为老板娘,实在没必要横卧街头被人打的。 他听说过飞来横祸,飞来横财的,却从没有听说过飞快横美人的。 反常即为妖的浅显道理,只要有点智商的人,就能懂得。 方圆不想问这个水水,出现在他面前的目的是什么。 他只希望,能本着自己的良心,满腔的正义去做某件好事,对得起自己是个好人,就已经足够了。 好人,不一定好惹,更不愿意被人当做沙比,以为用美色就能俘虏的,哪怕方先生承认,只要水水在他面前全脱掉了,他才不会管这是不是个圈套。 他只想让她走人。 好聚好散,才是最好的,不是吗? 水水走到了门口,伸手去开门时,却又放了下来。 低头看手机的方圆,嘴角浮上了一抹冷笑。 他觉得,他的耐心已经被消耗殆尽。 好吧,如果这个女人,仗着她很让男人喜欢,想利用美色来从他这儿得到些什么的话,那么他就会把积攒了一年多的那些东西,都一股脑的灌给她--反正事后都不用他操心,有花小妖不是? 花小妖,绝对有能力,让所有被他浇灌过的女人,从世界上彻底的消失。 做坏事,还有人扫尾的感觉,貌似很不错。 水水走了回来,站在了石桌前。 方圆抬起了头,脸上带着最天真无邪的笑容,等待水水的表演开始。 水水开始表演:她慢慢的抬起了右脚,放在了凳子上,弯腰俯身,把裤管挽了起来。 作为唯一的观众,方先生自然得聚精会神的观看,配合。 水水穿的鞋子,是方圆的运动鞋,肯定大那么一两号,不过却不是太别扭。 再说了,方先生对自己的鞋子,也没观看的兴趣。 他的目光,落在了水水的腿上。 水水的皮肤,就像凝固了的牛奶那样,光滑细致,健康优美,还结实,给方先生一种想亲吻一番的冲动。 当然了,他可不是毛驴那么没出息,最多也就是想想罢了。 裤管慢慢地向上挽起,就像水水在向世人展示造物主最满意的杰作--幸好,方圆的裤子还算肥大,所以水水才能轻松的挽起裤管,让他看到了她的小腿,膝盖,小半个大腿。 在看到小腿时,方圆眼神就不再淡定了,而是有了愤怒。 愤怒于别人,怎么可以这样暴殄天物! 是,水水不是简单人,但无论怎么样,就算世界上最没良心的人,也不该把这么一条性感,漂亮又结实的腿子,给掐的全是伤痕,还有鞭痕。 水水放下右脚,又抬起了左脚。 在那条应该是艺术品的左腿,展现在方圆面前,在他愤怒的目光中,水水说话了:“十三年前,我被誉为未来的世界名模。在我事业上升期,一个有钱的大老板,用三百万,买断了我的名模梦,我成了他的情人。” 方圆叹了口气:“唉,有钱人,总是任性。” 水水继续说:“十年前,包养我的大老板破产,以四十万的价格,把我转手让给了南方一个炒股的大老板。” 方圆又说:“自古以来,红颜多劫难。” 水水抿了抿嘴角:“七年前,第二次金融危机,炒股大老板跳楼自杀,他的正妻效仿我的第一个男人,以八十万的价格,把我送给了当地一个退休高层。” 方圆说:“嗯,这次价格上涨了一倍。贪官,该杀。” “三年前,高层去世,我又回到了老家。” “这次,你没给人创造利润。” “一个早就垂涎我的黑道大哥,陷害了我父母,让我变成了孤身一人,带我离开了家乡。” “如果我早就认识你,我也会这样做。” “跟了大哥一年,他为了‘开拓’北方市场,让我连续陪了九个男人。” 水水的语气,没有一丝感情:“最后那个男人,最崇尚的就是暴力。” 方圆点头表示赞同:“男人嘛,崇尚暴力不是错。” “一个月前我找机会逃走,离开了魔窟,从南方徒步向北走,来到了唐王。” 水水缓缓放下了裤管,说:“我先后,伺候了十几个男人,从没有谁把我当人看。我现在,没有一个亲人,谁都可以占有我--等我年老色衰时,我就像流浪狗那样,尸体会出现在臭水沟中。” “差不多吧。” 方圆吸了下鼻子。 “你,能把我当人看吗?” 水水盯着方圆看的双眸中,全是凄苦神色,哑声说:“哪怕是给我几天做人的尊严。” 方圆有些莫名其妙:“我没有把你当人看吗?” “我想留下。” 水水说。 第73章:一个有趣的人 方圆觉得,他没有理由拒绝水水的要求。 于是,水水留下了。 当然了,任何人在得到什么的同时,也得付出相应的代价。 方先生善良,却不是慈善家,再说水水也不是那种没任何劳动力的孤寡老人,所以作为她留下来的代价,就是洗衣做饭打扫卫生。 这样,就能让林武从家务事中解脱出来,专心做他的快递员。 至于家里忽然多了一张嘴吃饭,方先生才不在乎:毛驴,不也是屁事也不干,照样好吃好喝的被养着吗? “我不会洗衣服,也不会做饭,更是从没有打扫过卫生。” 听水水貌似很理直气壮的说出这些话时,方圆很奇怪:“那,你会自己吃饭,自己喘气吧?如果不会的话,我可以给你雇个保姆。” “我会暖床。” 水水没有介意方圆对她的冷嘲热讽。 很认真的说:“这些年,我就研究该怎么让男人舒服了。我有信心,能让你每个晚上都过神仙般的日子。如果你精力充沛的话,白天也行。作为回报,你不但得管我吃穿,给我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还要给我尊严,就是不要用暴力对我,因为我是水做的。” “不会做饭洗衣服,不会做家务,可以学。学不会的话,那就滚蛋。” 方圆觉得,他现在越来越好脾气了,在水水说出那番话后,竟然没有一个耳光递过去,仅仅骂了个滚蛋。 唉,越来越安逸的生活环境,总能磨练男人该有的阳刚之气。 不等水水说什么,方圆又说:“还有,以后吃饭,也不许上桌子,做错事后,比方做饭时打碎了碗啥的,要遭受惩罚。你想要尊严,可以,但你得自己通过劳动去获取。要是不满意,现在就可以向后转,前行十五步开门,走你的。” 水水不说话了,低下了头。 泪水,顺着她白玉般的脸颊,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方圆又开始看书:要是不好好研究一下《金瓶梅》,岂不是浪费了今儿的明媚阳光? “好--我、我会努力去改变。” 水水擦干了泪水,声音有些沙哑。 方圆没理她。 她等了片刻,才意识到方先生要看她的行动,四下里看了眼后,走到门后拿起了扫把。 她扫地的样子很好看,袅袅婷婷的,很有搔首弄姿的嫌疑。 幸好,方圆才不会在意这些。 “呜,呜呜!” 毛驴从门外蹿了进来,就像土匪那样,嘴里叼着个大方便袋,里面是一些诸如猪耳朵之类的小菜。 跑到学习的大哥面前后,毛驴才发现院子里多了个陌生人。 立即的,它就放下了嘴里的东西,像被方圆打跑的乞丐那样,开始做出维护自己主权的行为,后背上的毛竖了起来,刚要狂吠几声,却又迅速摇头摆尾的凑了过去。 方圆叹了口气。 他实在看不惯毛驴在美女面前,一点骨气都没有的贱毛病。 幸好林武不像毛驴那样没出息,在进来后发现水水后,先是愣了下,就皱起了眉头。 忽然进来一个人,一条贱狗,水水也停住了扫地。 “干你的活。” 方圆淡淡的说了句,她才赶紧低头继续扫地。 林武走到石桌前,端起方圆的茶杯,很自然的喝了几口,才问:“她是谁?” “一个很有趣的人。” 方圆放下手机,笑了笑说:“别理她。” “多有趣?” 林武就像娘们那样,非得刨根问底。 方圆只好说:“除了会暖床,伺候男人外,其它的什么也不会。” 看了眼水水,林武问:“你从外面捡来的?” 水水就穿着方圆的旧衣服呢,林武一眼就能认出,并猜个差不离。 “就在家门口附近,她被几个要饭的欺负,我爱心泛滥了,就把她带回家了。” 方圆也看向了水水,问林武:“你说我现在的运气是不是超好?随便捡回个女乞丐,竟然是个千娇百媚的美女,还是那种特别会暖床的--对了,今晚让她帮你暖床啊?” 林武没理睬方圆的好心,只是冷冷的说:“我不同意她在家里,让她走。” “可她出去了,会受欺负。” “以前她被人欺负,不也活这么大了么?” “小林子,你有点良心好不好?” “她不走,我走。” “好走,不送。” “方圆。” “在。” “你去死。” 林武说着,抄起石桌上的那包小菜,狠狠撇了出去。 正在围着美女绕圈圈的毛驴,忽地腾身而起,半空中一个漂亮的前空翻,再落在地上时,已经把稳稳的叼在了嘴里。 看着脸色发青的林武,方圆没生气,只是说:“好像,我才是这个家的主人。” “你、你--方圆,你脑子是不是被驴子踢了?” 林武抬手,在石桌上重重拍了一巴掌,接着转身快步走出了方家。 “唉,赶紧去跟着你林二哥,免得他想不开会跳河。” 方圆从毛驴嘴里,接过了塑料袋。 毛驴好像也看出两位大哥闹别扭了,也顾不得欣赏美女了,马上跑了出去。 “我兄弟就是那脾气,不喜欢外人来我们家住,你别介意。” 方圆满脸都是和颜悦色的样子,对水水说。 水水却是很不安,刚要说什么,方圆就淡淡的说:“干你的活。今天下午把院子彻底收拾一遍,晚上再做饭,才会有饭吃。” 说完这些,方圆拿着那包小菜,吹着口哨走出了家。 林武生气时,最多就是去胡同左边的老王那儿。 老王是卖羊汤的,人不错,算是方圆的熟人,每次毛驴去那边,都会有几块免费的骨头啃。 “老王,今天生意怎么样?” 方圆跟老王打了个招呼,坐在了林武对面的小马扎上:“来三碗羊汤,一碗辣的。” 林武没有看他,扭头看着河对岸。 “那个女人不简单。” 方圆只好先跟他说话。 林武这才冷笑一声:“哼哼,既然看得出她不简单,为什么还要留下她?” “如果我不留下她,她会用别的方式来接近我。到时候,就不一定是我喜欢的结交方式了。” 方圆实话实说:“她既然选择用犯贱的方式,那我为什么不成全她呢?” 林武这才看向了方圆:“她自己也该知道,你能看穿她的演技吧?” “你都一眼看出来了,她怎么会不知道?” “她明知道我们能看出她居心不良,可还是留下来,这说明她不在乎被看穿,只是找个借口罢了。” “对,所以我才成全她。” 方圆点头赞同。 林武皱眉:“她下这么大的本钱,到底是想得到什么?” “可能是喜欢上我了吧。” “有这个可能。” 林武撇了撇嘴。 “吃饭,不管她。” 方圆接过老王递过来的羊汤,看上去很是无所谓。 “唉,你就不能跟我说,你那些秘密?” 林武叹了口气,拿起了筷子。 “我早就说过了,我很喜欢当前的平静生活。” 方圆吹着羊汤,淡淡的说:“可有些人,非得挖掘我的秘密,这让我很不爽。” 林武闭上了嘴。 等他下午骑着三轮车回家后,天已经黑了。 方圆坐在石桌前,还在看书。 那个水水,则站在南屋门前,脑袋上顶着一个盛着水的白碗,动也不动。 林武看了她一眼,没吭声,把挎包放在桌子上后,挽起袖子进了厨房。 厨房里乱糟糟的,很大的油烟味不说,原本摆放有秩的油盐酱醋等东西,有洒了的,有打翻的,地上还有两个碎了的盘子,盆子里有狗啃了似的蒜薹。 “小林子,别忙活了,今晚我们出去吃。” 就在林武皱眉,想骂人时,方圆在外面喊道。 “把厨房收拾好,自己做饭吃。等我们回来后,如果还没有干好,那今晚就在外面站一个晚上吧。” 等林武走出来后,方圆对水水淡淡的说了句,招呼了毛驴一声,走出了家。 出了家门后,方圆说:“那个傻娘们,真得不会做饭。” 林武冷冷的说:“那么,她就是真会暖床了。” 方圆摸了摸下巴,说:“我也是这么琢磨的。嗯,你说,今晚是不是给她一个机会?天有些凉了,我的被子又有些单薄。” “想死的法子有很多种,劝你别选择最愚蠢的。” 林武说着,加快了脚步。 方圆倒是觉得,水水也不是太愚蠢。 等他们酒足饭饱的回家后,水水已经把厨房里收拾好了。 看样子,也自己做过饭了,可能放盐放多了,总喝水。 楚楠楠离开后,只带走了随身用的衣物等,却留下了被褥,方圆懒得替她收拾什么,没想到倒是便宜了水水。 回家后,林武就去了西厢房,很快就关灯睡觉了。 方圆坐在堂屋中看了会电视,水水就坐在旁边。 “以后,别做那个位置。” 方圆关掉电视,站了起来。 水水也跟着站起,低头看了眼沙发,问道:“怎么了?” “那是我兄弟睡觉的地方,它不喜欢被人占。” “你兄弟?” 水水正要问他哪个兄弟时,趴在旁边地上的毛驴,跳上了沙发,盘起来后张嘴打了个哈欠,很惬意的样子。 “你觉得,我还不如一条狗?” 水水的脸色,有些难看。 方圆笑了笑,没有说话,去无声内睡觉了。 有些话,实在没必要说出来,那样会伤人的。 不过方圆却没有一点点的愧疚意思,毕竟有些人主动来犯贱,你要是尊重她,她或许就会感觉不舒服。 “会暖床的水水,今晚会不会过来呢?” 关灯前,方圆想到了这个有趣的问题。 水水没有让他失望,当毛驴被尿憋醒了时,就看到她赤着一双雪白的小脚丫,做贼似的溜进了大哥卧室内。 它不想管这件事。 它欣赏美女归欣赏,可在它心里,水水还不如那条贵妇犬,就像大哥才不会对一条贵妇犬有什么想法,只会在水水钻进他被窝时,会毫不客气的抱住她那样。 第74章:今晚会有事发生 “你来晚了。” 方圆抱住了怀里滑溜的好像蛇儿一般的水水。 “天还没有亮。” 水水吃吃的低声笑着,手开始不老实,在方圆身上游走了起来:“那就可以做很多事。” 方圆抓住了她的手,看着她那双在黑夜中也发亮的眼睛:“你这样做,到底是想得到什么?” “我想找到一个人。” “谁?” “那个人姓白。” “我姓方。” “姓方的,也可以姓白。” “那你失望了。” 方圆松开了她的手,懒洋洋的说:“趁我心情还不错,赶紧滚蛋,要不然你会吃亏的。” “我既然敢来,就证明早就做好了吃亏的准备。” 水水依旧低声吃吃的笑着,右手拿到了她想拿到的东西:“吓,看不出,你本钱很大--不过,我喜欢。你知道吗?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跟男人亲热了,憋得不行。希望今晚,你能让我找回那种刻骨铭心的滋味。” “跟你说个事。” 方圆没有挣开,右手支着腮帮子,看着水水的眸子:“如果我告诉你,任何跟我发生关系的女人,都不会活过一个月,你信不信?” “不信。” “好吧,那就来吧。很凑巧,我也憋得不行了。” 方圆说着,抬腿就要压向水水,却被她挡住了:“怎么了?” “我觉得,我最好是信你说的话。” 水水想了想,从被窝里钻了出来,走向了门口:“晚安。” “晚安。” 方圆很客气的回到。 等听到水水关上西屋的房门声音传来后,方圆叹了口气:“唉,其实太平淡的日子,也不是太好,会让人觉得索然无味。” 老天爷好像也不喜欢让方先生的日子,过的太索然无味了,这才促使时间过的飞快,眨眼间就到了周末。 明天,就是夏小韵老娘陈婉约的四十三岁生日了。 根据与夏小韵的约定,方圆明天得去给她演老爸。 要说给美女冒充男朋友,相信大多数爷们还是都愿意的。 可偏偏是要扮演美女的老爸,尽管美女她老妈也是个美女,不过这种感觉总是怪怪的,自从前天起,就让方圆心情不咋样。 他有心反悔,想告诉夏小韵,说啥也不干。 只是这几天夏小韵一直在忙着跟宁耀酒店集团合作等事宜,没时间跟他聊这些,更不会答应他反悔。 感觉有了压力的方圆,要想发泄出来,那个叫水水的女人,绝对是最佳承受体。 在她刚来到方家的那个晚上,双方曾经有个零距离,红果果的交流,她也很直率的说明了来意,不管有没有得到答案,按说她都没必要再继续呆下去了。 当贱人的感觉,很好吗? 方圆对此也表示怀疑,可这几天后,他却发现水水竟然很享受当前的生活。 不得不说,水水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短短两三天内,就学会了林武至少一半的手艺,无论是做饭,还是洗衣服,都有模有样了。 可不管她的上进心有多强,方圆在心烦时,总是把火气撒在她身上。 就像今天傍晚,就因为水水在洗衣服时,把水泼在了房门前,差点让方先生滑倒--结果林武回家时,水水还站在窗前,脸盆在脑袋上,用手扶着。 “这两天,你到底是怎么了,总觉得你不对劲。” 林武很关心:“有什么事,说出来听听。” “没啥,就是心烦。” 方圆可没脸,把夏小韵请自己去当干爹的事说出来。 “不愿说拉倒。” 林武没管顶脸盆的水水,拿筷子夹了些豆芽:“嗯,味道还行,越来越能干了。” 这几天,林武竟然习惯了水水做饭、洗衣服,就像习惯了她接受惩罚,视而不见那样。 俩人吃着,水水看着,肚子里还发出咕噜咕噜的叫声,让毛驴都觉得她很可怜,叼了块骨头放在了她脚下。 “问你个事。” 快要吃完饭时,方圆终于忍不住了:“你说一个女人,非得死皮赖脸的请你帮忙,你帮,还是不帮?” 林武头也不抬的反问道:“是夏小韵吧?” “算你聪明。” “她请你帮什么忙?” “说起来,我会脸红。” “你的脸啥时候红过?” 林武抬起头,一脸的惊讶样子。 “现在就红了。” 方圆有些不高兴了:“她请我--给陈婉约当老公。当然了,是冒充的,就是陪那个可怜女人过次生日。也不是无偿的,报酬是一万块钱。” “吓,去假扮人老公,陪人去过生日,就这活儿还给一万块的报酬?老天爷,我怎么没遇到这种好事?” 林武大惊小怪的样子,一看就没见过世面:“去,必须去!你一天,可就顶我两个多月的薪水了,不去才是傻瓜。哦,对了,陈婉约是谁?” 方圆语气平静的说:“是夏小韵的老妈。” 低头刚喝了一口稀饭的林武,猛地抬起头,张嘴喷在了方圆脸上。 方圆动也没动,很淡定的抬手擦了一把:“在你喝粥时,我就猜到你会这样。” 林武可没有跟人道歉的好习惯,眼睛瞪老大:“谁、谁的老妈?” 方圆叹了口气:“唉,你没有听错。” “我宁愿我听错了,这事,简直是太匪夷所思了。” 林武喃喃的说。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方圆想找个人讨教一下,他明天到底是该去,还是不该去。 如果该去的话,去了后该怎么表现? 林武觉得他该去,看在那一万块钱的佣金份上。 就在方圆怀疑林武支持他去,是不是想分他一半佣金时,小林子站起来走进了他屋子里,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咣当一声,水水脑袋上的脸盆,也摔在了地上。 方圆冷冷的说:“还有半小时才到点。” “我、我真得累了。” 水水很怯怯的样子。 “还有半小时。” 方圆又重复了一遍,跑到水龙头前开始洗脸。 等他再回过身时,水水已经老老实实的顶起了脸盆。 当双臂酸软无力的水水,终于长长松了一口气时,方圆已经上炕睡觉了。 随着冬天的来临,白天也变的越来越短,黑夜慢慢延长了两个多小时。 当! 方家堂屋中的老式落地钟,敲响零点的钟声时,毛驴又看到水水,赤脚偷偷跑进了大哥的卧室内。 水水妖娆的缠住方圆时,他才好像终于从梦中醒来那样,睁开了眼。 “我今晚,有些怕。” 水水低声说:“有种莫名其妙的恐慌感,好像要发生什么诡异的事。” “自从你来了后,我一直有这样的感觉。” 方圆又闭上了眼,喃喃的说:“睡吧,睡着了,就什么都不怕了。” 水水的手,又慢慢拿到了她想拿的东西。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了很大的安全感,刚才还有些急的心儿,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困意好像潮水般袭来,无论她怎么抵抗,还是沉沉的睡了过去。 林武却睁开了眼睛。 黑夜中,什么都看不到,但他却能感觉到,有人站在他的炕前,一动不动的看着他。 他想喊--刚张开嘴,一只手就迅速捂了过来。 他挣扎,只来得及挣扎了一下,就觉得脖子上一疼,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站在林武炕前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 把他砍昏后,一个人马上就跪在炕上,揪住里面的被褥向怀中一卷,就像卷菜饼那样,把林武卷进了被窝中。 接着,他从腰间拿出了一根绳子,包粽子似的捆住了林武。 “来,我抗脚,你抗头。” 忙完这一切后,他低声告诉同伴:“小心些,堂屋中有条狗子,别惊动了它。” 嘴里说着,黑衣人抬起林武的腿,抗在自己肩头,扭头说:“快点,别墨迹--” 他刚说到这儿,就觉得后脑好像被大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嗡的一声响,昏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夏晓兵才从隐隐的疼痛中睁开眼,然后就看到了漫天繁星,清新的空气有些冷,让他打了个寒战,在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时,下意识的叫道:“小武?” “小武是谁?” 有人马上问道。 “小武是……” 夏晓兵闭上了嘴。 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后背紧贴在一棵树上,双手反抱着树干,双腕被绳子捆着--简单的来说呢,就是他被人捆在了树上。 距离他差不多三四米外的另外一棵树上,也站着个人,脑袋低垂着,一动不动的,应该是小武了。 夏晓兵跟小武俩人,明明是趁夜要绑架林武的,结果怎么醒来后,被人捆在荒郊野外的白杨树上呢? 最主要的是,全身上下一点衣服也没有,怪不得这么冷。 一个黑衣人,就站在他跟小武的树中间。 夏晓兵愣了下,嘎声问道:“你是谁?” 那个人没说话,就像被夜风吹着那样,悠忽间就来到夏晓兵面前,伸手掐住了他的脖子:“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这个人很狡猾,脑袋上套着黑色头套,手上也戴着黑色手套,这样可以避免留下被追踪的指纹。 夏晓兵紧咬着牙关,默不吭声。 “官方特工,还是混社会的?” 黑衣人问出这句话时,手上的力气明显增加了。 夏晓兵呼吸困难了起来,却依旧紧咬牙关。 “我数三下,不说,脖子就会断。” 黑衣人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机械声,没有丝毫感情,冷冰冰的。 在他慢慢吐出最后一个数字时,夏晓兵听到自己喉结,好像传来了咔吧的断裂声,双眼翻白,重新陷进了黑暗。 就像花开花谢那样,黑暗早晚都会过去,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水水睁开了眼,呆愣片刻,猛地翻身坐起。 被子从她身上滑落,阳光透过窗户玻璃,洒在了她白玉凝脂般的上半身上,反射出一层柔和的光晕。 她没有在意自己还裸着身子,爬起来一下子跪在窗口,向外看去。 外面的石桌上,方圆跟林武正在吃早餐。 毛驴在他们身边趴着,打哈欠流泪的,看来昨晚没睡好。 第75章:一个空虚的女人 “你房间的窗帘,下次记得放下来。” 喝完最后一口稀饭,林武面无表情的站了起来,背上挎包时,又揉了揉脖子。 今天凌晨他做了一个梦,很真实,梦到有个黑影站在炕前,刚要喊,就被一只冰冷的手捂住了嘴巴,然后就啥事也不知道了。 早上醒来后,一切都很正常,还是一个人躺在炕上,身上盖着被子,屋子里也没什么黑影,就是脖子有些疼。 看来,凌晨做那个恶梦,可能是脖子有些落枕,不舒服的缘故。 林武是不会把这个梦告诉方圆的,要不然这家伙肯定会笑话他胆小啥的。 一个梦而已,不管有多么可怕,只要能醒来,都不足以影响今天的好心情。 只是偶然间,瞅到方圆卧室窗户玻璃后忽地闪过一张脸后,林武立马就像喝粥喝出了一个苍蝇那样,有些反胃。 那张脸闪的虽然快,快到根本看不清什么样子,可还用仔细看吗? 除了那个叫水水的女人,还能有谁出现在方圆房间内? “昨晚她做恶梦了,说害怕,就跑我炕上去睡了一宿,不过我们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方圆回头看了眼时,窗帘已经放了下来。 林武就像不在意他的解释,抬手对毛驴打了个响指,出门去送快递了。 方圆回到卧室内时,水水还坐在炕上,拥着被子,露出比牛奶还要白,比丝绸还要光滑的肩头,一只脚伸出了被子,就像白玉雕刻而成那样,指甲却涂成了黑色,黑白相映下,透着妖异到极致的媚惑。 很自然的,方圆看向了那只小脚,喉结动了下。 水水下意识的向回缩了一下,随即吃吃轻笑出声,裹着被子的手松开,半转过了身。 被子马上就顺着丝绸般的肌肤滑下,露出了她曲线玲珑的后背。 方圆的眼神登时一凝,水水的后背上,刺了两条鲤鱼。 两条金红色的鲤鱼,首尾相连,就像道家八卦中的阴阳鱼那样。 不过,可比那个好看多了,色彩鲜艳,鳞片清晰,随着她身子的轻轻颤动,好像活了那样,给人一种无法形容的妖异美感。 “好看么?” 水水眼波流转,轻声问道:“要不要用、用舌尖舔它们?” “我才不是毛驴。” 方圆眉梢微微挑了下,走到炕前拿起一件外套:“我希望,我回家后,你已经走了。” “你要去干什么?” 水水答非所问。 “你管不着。” “今天凌晨以后,你去哪儿了?” 水水拉起被子,重新把自己裹了起来。 “晚上不躺在炕上睡觉,还能去哪儿?” 方圆想了想,才说:“哦,我倒是做了个梦。” “什么梦?” “梦到有两个小鬼来到我家,去了林武的屋子,要把他带走。我正在着急呢,我家的门神忽然显灵了,从天而降,抓走了那两个小鬼。” 方圆眼睛上斜,很费力的回忆样子。 “你家的门神?” 水水脸上轻佻的笑容消失了,双眸微微眯了起来,就像忽然变了个人那样,所有的放荡不羁都消失殆尽,变的是那样威严,凛然不可侵犯:“方圆,别再跟我装了。告诉你,我是……” 方圆抬手,捂住了她的嘴巴。 完全是下意识的,水水脑袋后仰的同时,右脚已经从被子下,闪电般的踢向了方圆裆部。 就像早就料到水水会做出这动作,方圆右脚一抬,迅速落下,牢牢把那只好看的小脚,牢牢夹在了腿间,不等她做出下一个动作,右手已经扣住了她的咽喉,稍稍用力。 水水就再也不敢动了。 她能感觉到,如果再敢反抗,方圆真会一把掐碎她的咽喉。 美女再美,咽喉要是被人捏碎,就不好玩了。 方圆脸上还带着笑容,很讨厌的样子:“你是谁,来自哪儿,找我要做什么,这些我都不想听。我只想告诉你,我是个良民,只想过普通人的生活,所以请别来打搅我,明白吗?” 水水看着他,半晌后,才缓缓点了点头。 “这样才乖。你这样的女人,就该穿最漂亮的衣服,享受最精致的生活,像女王那样。无论你做什么,只需你动动小脚趾头,就会有无数男人哭着喊着的为你去死,实在没必要亲自跑来找我,这样会降低你的身份。” 方圆松开手,顺势在她脸蛋上摸了一把。 水水有些苍白的连上,忽地浮上一抹红晕,赶紧垂下了眼帘,再次裹紧了被子。 “对了,女人嘛,就该这样,得懂得什么叫羞耻。” 方圆拍了拍水水的脑袋,就像教导失足少女的叔叔那样,语重心长的:“我知道,你这样玩儿,就是因为你最近太空虚了,空虚的不知道想做什么。现在没那感觉了吧?以后,可别动不动就钻男人被窝了--要是让我知道你又这样做了,我会打你屁股的。” 水水好像被方先生这番话给说傻了,下意识的反驳道:“我比你大,你也不是我的什么人,无论我做什么,好像还用不着你来教训我。” 啪的一声,方圆抬手就在她后脑勺抽了下,毫不客气:“我跟你说的这些,都是发自肺腑的金玉良言。你只管听着就行,不许顶嘴。” 水水眼角猛地跳了几下,看上去要发飙。 只是还没有等她做出什么反应,方圆再次抬手,又在她后脑勺上抽了下。 这次用力比较大,一下子就把她抽倒在了炕上:“咋,不服气?” 刚才方圆动手时,水水已经做出了闪避的动作,可她还是没有躲开。 “我、我知道了。” 水水紧紧咬了下嘴唇,慢慢坐了起来。 “要不是看你还算顺眼,这些话我都不屑跟你说。” 方圆冷哼一声,转身就走:“赶紧起来,穿上衣服滚蛋。” 方圆张嘴闭嘴的滚蛋,轻蔑的态度,极大刺伤了水水的自尊心,使她再也无法忍受,抓起床头柜上的水杯,举了起来。 不等她砸过来,方圆就转身,淡淡的说:“给我放下。” “你、你……” 水水举过头顶的手,僵在了半空,吱唔了半晌,才说:“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我要想你死,就是上嘴唇一碰下嘴唇的事吗?” “送你两个字。” 方圆看着她:“滚蛋。” 水水的脸攸地通红,明明高高举起了水杯,却不敢砸过去。 方圆走老大会儿了,她才猛地把茶杯摔在枕头上,接着把被子踹在了地上,翻身一把抱住枕头,发出了一声愤怒的尖叫,用力捶打着床铺。 她知道,其实这次她根本不用亲自出马的,更没必要用这种下三滥的招式,无论是老李来,还是老杜来,哪怕是小贺来--结果,也会比她好一百倍。 可她偏偏要亲自出马,偏偏要用这种下三滥招式,就是因为像方圆所说的那样,这几年她实在是空虚,无聊透了。 她不在意被几个乞丐痛扁,更不在于方圆一眼就看穿了她是在演戏。 她就是在演戏,随心所欲的。 就算被看穿是在演戏,那又怎么样? 要想拿下方圆,那绝对是分分秒秒的事,因为她是水暗影。 尘世间,独一无二的水暗影,正义跟邪恶的组合体,没有谁能抗拒她的魅力。 甚至,她都不在意真被方圆给上了--三十岁的女人,长的又这样妩媚妖艳,本该有数不清的男人,争先恐后的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才对。 可实际上这些年来,所有男人在看到她时,无论心中有什么不健康的想法,却没有谁敢跟她来真的。 在男人心中,她就是一朵有毒的玫瑰,只可看,不能碰。 那些臭男人,不试着碰碰她,又怎么知道她能不能碰? 只会把她当做那个啥对象,让她一个人空虚,寂寞,感到冷。 水暗影知道,她现在的心态已经不健康了,说白了就是有些变态。 她需要男人。 是真得需要男人,不管那个男人是谁,也不管是丑是俊,只要他具备男性方面的功能就行! 一个女人,再怎么优秀,强势,可当她成熟到极致时,却始终没有男人敢碰--那种滋味,真会让人发狂,让她成为变态。 心理变态的女人,才会像水暗影这样,针对一个嫌疑者,就使出了这么不要脸的手段,希望能打破没有男人敢碰的魔咒。 不过,就在那晚方圆抬腿要把她压在身下时,她却又怕了。 确切的来说,不是怕,是紧张。 好像,她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去跟男人做那种事。 所以她退却了,回到房间内后,就后悔了。 等她终于克服自己的紧张,利用夏晓兵俩人行动的机会,再次钻进方圆被窝中时--结果,她却稀里糊涂的睡着了。 然后,她就被方圆当做失足少女般的教训。 想到方圆抽自己后脑勺,骂自己滚蛋,眼神中鄙夷的神色,水暗影就想疯,想哭。 于是,她就哭了。 哭的很大声,就像失去家庭的孩子那样,委屈的要死。 哭的累了,水暗影才慢慢止住哭声,用力在枕头上擦了擦红肿的眼睛,抬起头看向了门口。 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几个人站在卧室门口,脸色怪异的看着她,发呆。 是夏晓兵他们几个。 在他们心中,老大绝对是女王般存在的人物,高高在上,具备狐狸精似的妖娆,蛇蝎般的毒辣心肠--或许,只要一个眼神,就能杀死一个人。 可她刚才,却在死了丈夫般的痛哭,这实在是让他们无法相信,傻了般的站在门口,忘记看到女人的秘密,是多么愚蠢的这个道理。 “我哭起来的样子,是不是很好看?” 水暗影却笑了,哪怕是眼睛明显红肿,可笑起来时的妖媚样子,却更加的夺人魂魄,就像她柔柔的声音:“要不要,我再给你们哭一场?” “啊,不,不要了!” 夏晓兵等人,这才如梦初醒,赶紧摇头。 第76章:给她跪下戴戒指? “不要?” 水暗影抓起了杯子,脸上的笑容,就像正在盛开的玫瑰那样,越来越迷人。 夏晓兵等人终于觉出不对劲了,转身就要跑--却已经晚了。 水暗影的水杯已经砸了过来,狠狠砸在一个人的脑袋上,伴随着她的尖声叫骂:“不要,那就滚,滚蛋!” 夏晓兵他们几个,绝对是连滚带爬的逃到了院子里的,却没离开方家,站在那儿战战兢兢的。 被砸破脑袋的那位仁兄,甚至连淌在脖子里的鲜血,也不敢擦。 足足大半个小时后,水暗影才掀起门帘,从堂屋中袅袅婷婷的走了出来。 她仍旧穿着方圆的衣服,脸上还有泪痕,眼睛也是红肿的--要是换成别的女人,决不会在这么狼狈的样子下,来见人。 水暗影无所谓,就像她其实不在乎谁会是第一个把她睡了的男人。 甚至,她在坐在石桌前时,还看着自己的双手,轻轻叹了口气:“唉,我这双手,这几天可是遭罪了,都起肉刺,磨上茧子了。” 没有谁敢去看水暗影的手,尽管大家都想看。 自怜了几分钟,水暗影终于跟属下说话了:“那个谁,你是姓夏来着吧?” 夏晓兵愣了下,才意识到老大是在跟自己说话,赶紧向前迈了一步:“报告老大,我姓夏,叫夏晓兵。” “夏晓兵,很不错的名字,可惜却是个废物。” 水暗影淡淡说道。 夏晓兵的脸,攸地通红,发烫。 他很想反驳老大,他不是废物,是以特种部队精英身份被特招进风声的。 可他不敢说,只是想:她不就是长的漂亮些,心狠手辣了些,杀人不眨眼了些吗?其实,论起打架好像也就那么回事。当初在西北边疆被你亲手砍掉脑袋的那些人,只是被老李他们捆起来跪在那儿等死罢了。 风声的老大,就算是女人,也该是那种相当厉害的女魔头才对,整一个妖媚子当老大,算怎么回事? 夏晓兵刚进风声时,就有这样的想法了,不过一直都没敢问别人,因为他能看出,所有风声中的人,在水暗影面前,都像老鼠见了猫那样的怕。 至于为什么怕,夏晓兵不知道,就像现在,他真搞不懂自己为啥怕那样。 或许,有些女人天生就是让人害怕的吧? 骂了夏晓兵一句废物后,水暗影又问:“你来风声多久了?” “一年零三个月。” 夏晓兵老老实实的回答。 “执行过几次任务了?” “九次。” “成功了几次,失败了几次?” “成功了--今天凌晨的任务,失败了。” 夏晓兵犹豫了一下。 水暗影又问:“怎么失败的?” 夏晓兵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是谁,把你们带到荒郊野外的?” 水暗影语速加快:“你有没有看到那个人?” 夏晓兵紧攥着的拳头,慢慢松开,泄了气的皮球那样,脑袋更低:“没有。” 水暗影笑了,很轻蔑的笑:“那我骂你废物,你有什么不服气的?” “我……” “你什么你?” 水暗影的声音一点也不严厉,可听在夏晓兵耳朵里,却像是针扎那样:“自以为出身王牌特种部队,骄傲的一塌糊涂,很了不起的大爷样子,结果在执行任务时,连被谁弄到荒郊野外的都不知道,还有脸跟我攥拳头?” 夏晓兵再也说不出话来,额头上冷汗淋漓。 水暗影又问:“凌晨,跟你一起执行任务的是谁?” 小武艰难的往前走了一步,哑声说:“老大,是我。” “很好。” 水暗影伸出舌尖,舔了舔嘴唇,看向了年龄最大的一个手下。 这个手下马上从口袋中拿出香烟,快步走过来,拿出一根递给了水暗影。 水暗影好像葱白一样的手指,轻轻夹住,放在了唇上。 啪的一声火机响声过后,水暗影缓缓吐出了一个烟圈:“老刘,你这烟,有些辣嗓子。” 老刘赶紧赔笑:“下次,我再也不买这个牌子的烟了。” “凑合吧。” 水暗影有可无不可的说了句,对夏晓兵淡淡地说:“你们两个,可以回京了。去老丁(主管人事调动的)那儿报到,从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吧。” 夏晓兵俩人猛地抬头,却又接着垂下,用力咬住了嘴唇,不知道该说什么。 能够被特招进风声,是他们所在整个部队的骄傲,如果就这样被打回去,就会成为原部队的耻辱,再也没有一点点前途可言了。 “老大,我说句话,您别生气。” 心地很不错的老刘,看了眼水暗影,没看到她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后,才小心翼翼的说:“我觉得,他们还年轻--是不是,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水暗影没说话,只是吸烟。 老刘也不敢说话了,垂下了头。 至于夏晓兵他们几个,更是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院子里的空气,就像凝固了那样,让人感到窒息。 等一支烟被吸完后,水暗影才按灭在了石桌上,淡淡的说:“下不为例,看在老刘的面子上。” 夏晓兵俩人,提起的心这才咣当落下,弯腰深深鞠了一躬。 被水暗影买了面子的老刘,则俩眼冒光,低声问道:“老大,接下来的该怎么做?” “大体的计划不会变。” 水暗影站起身,看向了正堂那边,沉默片刻才说:“走吧。记住,不要破坏家里的东西。” 水暗影黯然离开方家时,方圆已经来到了夏家别墅。 陈婉约开心的挽着他左胳膊,小鸟依人似的依偎在他身上时,方圆浑身的鸡皮疙瘩就起来了,却不能推开她,只能给夏小韵猛使眼色,示意她把陈婉约弄走。 夏小韵却像瞎子那样,甚至还凑过来挽起了他右胳膊,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老夏,这次算你说话算数,没想到你真能在妈妈过生日这天赶回来。” 特么的,不是该管哥们喊爸爸吗? 方圆眨巴了下眼睛时,就看陈婉约嗔怪着瞪了眼夏小韵,爱怜的笑着叹了口气:“唉,这孩子,越来越没大没小了,老夏是你能叫的吗?” “直接喊老夏,能增加我们之间的感情呀,电视里都是这样演的呢。” 夏小韵嘻嘻笑着,问:“老夏,这次给我妈妈买的什么礼物?” “啊,礼物啊,在我口袋里呢--你们能不能松开我,我要拿东西。” 方圆借着掏口袋的机会,好歹挣开了陈婉约的手。 夏小韵的私人保镖劳拉,就倚在别墅院子里那辆宝马车车头上,低头玩着手机,一副不关她事的样子。 看来,夏小韵已经把请方圆雇来当干爹的事儿,都告诉她了。 这种小事,方先生才不会去管,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盒子,递给了陈婉约:“打开看看,喜欢不?” “什么呀?” 陈婉约在问出这句话时,声音有些发抖。 她应该猜出里面是什么了。 你都这么大了,老夏不会还没有送个钻戒给你老妈吧? 方圆看向了夏小韵,用眼光询问。 一抹痛苦,从夏小韵眼里飞快的闪过,微微点了点头。 小陈,可真够可怜的--方圆心中叹了口气时,陈婉约已经打开了首饰盒。 里面放着个白金钻戒,镶嵌着的宝石在阳光下,发射出璀璨的光芒,映照在陈婉约的眸子里,折射出的全是喜悦,还有泪光。 继而泣不成声:“老、老公,这是给我的?” 夏天问真该早在三十年前就被汽车撞死,娶了个这么漂亮的老婆,又这么有钱,竟然没有给她送过钻戒。 原本敷衍了事的方圆心中一软,很自然的抬起手,替她拢了下耳边发丝,低声说:“嗯,就是送给你的,有些晚,别介意。” “不,不,我一点都不介意。” 陈婉约用力摇头,反手擦了擦泪水:“老公,我现在特高兴,无法形容。你能不能给我亲手戴上?” “好啊,本来就是我亲手给你戴上才对。” 有些入戏的方圆笑着,拿出了盒子里的钻戒,刚要去牵陈婉约的手,她却后退了一步,欲言又止的样子。 方圆有些奇怪:“怎么了?” “你能不能……单膝跪地?” 陈婉约俏脸飞红,说话就像是蚊子哼哼,不过听得却很清楚。 “单膝跪地?” 方圆有些傻眼。 他不介意给陈婉约戴上钻戒,反正他是假的老夏,今天能来,纯粹是可怜夏小韵。 当然了,跟那一万块钱的报酬也有着很大的关系。 只是他却没想到,陈婉约竟然让他单膝跪地给她戴戒指,就像时下那些向女朋友求婚的小伙子那样。 这怎么可以? 虽说假扮夏小韵的老爸,很有几分得意的恶性,再说陈婉约本身就像三十刚出头的小良家,就算真给方先生当老婆,好像别人也只会说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可他决不会按照她所说的那样,单膝跪地给她戴上戒指。 哪怕是在演戏,那个动作也有着特殊的意义。 方先生早就决定,他人生中的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给女人下跪,只能给那个成为他老婆的人。 陈婉约可不是那个女人,所以他不能下跪。 “老公,你不愿意?” 陈婉约眼眸中的喜悦,冰雪融化般的散去。 方圆看向了夏小韵。 夏小韵可不知道方圆心中的第一次给女人下跪,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只是一个劲的給他使眼色,示意他赶紧下跪。 她费这么大的力气,来给陈婉约过生日,就是为了让母亲高兴。 不就是让方圆给她单膝跪下,戴上戒指嘛,反正又不是真得,跪下还能死人? 方圆眉梢仰了几下,示意自己才不会跪。 夏小韵有些急,伸出两根手指,藏在陈婉约背后晃了晃,示意给双倍的佣金。 这不是钱不钱的事儿,而是象征的意义太重大了。 方圆刚想到这儿时,夏小韵就走到他身边,抓住他肩膀用力往下一按:“爸,就给妈妈跪一次吧!” 第77章:嫁给我吧! 方圆单膝跪在了地上。 老天爷敢发誓,他给陈婉约下跪,不是因为被夏小韵摁下去的,而是因为她那声‘发自肺腑’的爸爸。 人家都情真意切的喊他爸了,方圆有什么理由不下跪? 右膝盖碰到地上时,方圆心中的不甘,消失了。 他这才发现,其实给女人下跪,貌似也没所想象的那样意义重大,甚至还比不上把他的第一次,献给南美一个站街女时。 陈婉约的俏脸攸地妩媚起来,就像一朵盛开的花儿,泪眼朦胧中颤声说:“老、老公,我好开心,真得好开心。” “开心就好,呵呵。” 方圆讪笑着,牵起了她的左手。 当把钻戒戴在陈婉约纤长的手指上时,方圆心中忽地升起一股子原始的罪恶感,就像第一次把那个站街女狠狠扑倒在床上时。 这种很不道德的罪恶感,让方圆心神激荡,给她戴上戒指后,忍不住低头在她光滑的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 夏小韵的眼角,突地跳了下,眼眸中闪过一抹异彩时,却听到有鼓掌声从背后传来:啪,啪。 她连忙回头看去,就看到有个男人站在别墅门口的铁栅栏外,轻轻鼓着掌。 男人也就是三十岁左右,穿着一身浅色西装,蓝色领带,发型三七分,相貌儒雅,微笑着轻轻点头的样子,给人一种特别的真诚感,信任感,自然还有好感。 劳拉已经快步走了过去,才没有因为男人能给人好感,就对他有好脸色,冷冰冰的问道:“你是谁?” “我叫郭易行,来自京华,夏家的老朋友了。” 自称叫郭易行的男子,温文尔雅的回答。 方圆站起身,看向了夏小韵。 他当然不认识郭易行,不过却不相信这个人是夏家的朋友。 因为在夏小韵最需要帮助时,原先所有能跟夏家说得上话的人,都是有多远就躲多远的。 果然,正如方圆所料的那样,夏小韵黛眉微微皱起:“郭易行?郭易行是谁?” 她的话音未落,幸福的几乎要晕眩的陈婉约说话了:“老夏,是你京华那边的朋友吧?我记得我们以前……”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夏小韵就猛地醒悟了过来,嘎声叫道:“是他们!” “谁啊?” 方圆有些纳闷的问。 “丁白康,就是他们的走狗。” 夏小韵脸色有些发白。 自从丁白康被揍成植物人后,京华郭家就成了夏家的恶梦,因为夏天问很清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打击报复。 京华郭家对于夏家父女来说,就是无法战胜的庞然大物,人家一条走狗,就能让他们家破人亡。 为此,老夏更是抛妻弃女,卷款潜逃,结果导致陈婉约被白玉雯所辱,精神崩溃后严重自闭,夏小韵为了保护母亲,更是不惜找人自荐枕席。 如果没有宁耀酒店的插手,相信夏小韵现在已经是东洋南宫先生的玩物了。 虽说已经跟宁耀酒店合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夏小韵就像重新焕发了生机的花儿,只是京华郭家,却始终躲在暗中的一条毒蛇,始终都在死死的盯着她。 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扑出来,狠狠咬她一口,重新把她打进十八层地狱。 现在,毒蛇出洞了。 尽管郭易行的外表形象,一点都不像毒蛇,可夏小韵还是在搞清楚他的身份后,蓦然觉得浑身发冷,下意识的挽住了方圆的胳膊。 陈婉约没有发现女儿此时有多么的害怕,只是对方圆说:“老公,这位郭先生,就是我们见过的郭家二少吧?” 我怎么知道他是二少,还是三少? 方圆从容的笑着,借着抬手擦了擦鼻子时,低声问夏小韵:“咋办?” 夏小韵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哑声说:“让他--进来。” 躲避,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正所谓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反正怎么着都躲不过去,倒不如显得光棍点,看看郭家要玩出什么花样来。 方圆也是这样想的,就冲劳拉说:“劳拉,请郭先生进来。” 如果现在方圆是夏天问的话,看到郭二少后,不说是连滚带爬的迎过去了,肯定会屁颠颠的毛驴一般,就算打死他,他也不敢这样说的。 劳拉是宁耀酒店为夏小韵雇佣的保镖,自然更不会在意郭易行是谁了,打开铁栅栏时向外看了一眼,冷冷的说:“你一个人进来。” 郭易行脸上依旧带着儒雅的笑容,用商量的语气说:“我一个人,可拿不了那么多的东西。” 说着,他抬手挥了下。 劳拉就看到,停在路边那辆商务车上,两个黑西装跳了下来,打开了后门。 三个穿着白色礼服的大酒店服务生,合力从车上架下了一辆小餐车,上面摆着个大蛋糕,精美的菜肴,还有两支红酒,几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今天,是夏夫人的寿诞,这些是寿礼。” 郭易行笑着对劳拉说:“能不能让他们帮我把东西拿进去?” 劳拉扭头向后看了一眼,随即闪在了一旁。 “就放这吧,外面的空气清新些。” 郭易行走到方圆面前,笑呵呵的说道。 方圆看了眼默不作声的夏小韵,点了点头:“行。” “我去里面搬椅子,请郭二少稍等。” 陈婉约对郭家二少的亲自到来,倒是很开心,不等方圆说什么,就拎着裙裾快步走进了客厅内。 “以前夏家贤伉俪去京华时,我们曾经见过一面,得七八年了吧,没想到夏夫人还能认识我,真是好记性。” 郭易行微笑着,冲几个手下摆了摆手,示意他们先出去。 那几个人,包括两个黑西装,微微弯腰行礼后,才快步走出了别墅。 陈婉约搬来了两个椅子,把其中一把放在郭易行面前,柔声说道:“郭先生,请坐。” “谢谢嫂子了。” 郭易行点头道谢,抬手对方圆说:“老夏,你也坐,咱们那么多年的交情了,没必要这么客气。再说了,我今天来,主要就是给嫂子拜寿的。” 他明明知道方圆不是夏天问,却神色自若的一口一个老夏,仿佛也变成陈婉约那样了。 说着,他又拿出一个精美的首饰盒,递给了陈婉约:“嫂子,区区礼物,不成敬意。祝你生日快乐,永远年轻漂亮。” “郭、郭先生,您这是给我的?” 陈婉约的俏脸,又开始发红,绝对的受宠若惊。 “妈……” 夏小韵刚要说什么,郭易行却说:“这就是小韵吧?呵呵,小韵,今天是嫂子的生日,该让她开心对吧?” 陈婉约笑了笑,看向了方圆。 方圆倒是很少拒绝别人送礼,笑道:“婉约,郭二少给你,你就收下好了。” 陈婉约这才接过盒子,冲郭易行微微弯腰行礼,说:“我去泡茶。” “谢谢嫂子。” 郭易行从椅子上欠了下身子。 陈婉约绝对是标准的贤妻良母,知道自己不适合在跟前,亲手送来香茗后,就回到了她的房里去了。 “老夏,早在我第一次看到嫂子时,我就羡慕你娶了个好太太。” 郭易行把茶杯放在了餐车上,眼里全是诚挚的羡慕。 方圆很奇怪的问道:“你瞎吗?” 就像被人在脸上狠狠砸了一拳那样,郭易行脸上的笑容凝固,眼里也迅速浮上阴狠的怒意。 或许,这才是他的本色,刚才的儒雅从容,只是面具罢了。 方圆才不在乎,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随手递给了站在身边的夏小韵。 郭易行眼神闪烁了下,重新恢复了他的儒雅:“呵呵,你就是前些天帮小韵奔波的助理,叫方圆是吧?” 对于这种废话,方先生向来都不愿意搭理。 郭易行也没生气,自顾自的说:“看夏夫人刚才挽着你手臂喊你老公,我虽然很惊讶,搞不懂这是怎么回事,可我觉得还是按照她……” “郭先生,你会不知道我母亲受了什么样的刺激?” 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声音虽低了,却带着刻骨的仇恨。 郭易行一脸坦然的说:“抱歉,我好像没理由知道这些,毕竟不是我做得。” 夏小韵还想再说什么,方圆却不耐烦的摆了摆手:“行了,别说这些废话了,小郭,你也别藏着掖着了,就说今天来夏家要做什么吧。” 郭易行看着他,眉头皱起:“你算什么东西,敢跟我这样说话?” 夏小韵马上就冷冰冰的回答:“现在我家,就是他说了算。” “对,最起码今天是我说了算。” 方圆连忙更正了下,说:“小郭,我不管你是什么东西,最好是有屁就放,要不然我让劳拉把你轰狗似的轰出去。” 就在夏小韵以为郭易行会翻脸时,他却笑了:“呵呵,我犯不着跟你这样的小人物斗气,你还远远没有资格。不过,看在小韵的份上,我可以允许你在场旁听。” 也不等方圆说什么,郭易行就对夏小韵说:“小韵,我这次来呢,就是跟你谈条件的。只要你能答应我两个条件,那些不愉快的事,就一笔勾销了。” “什么条件?” 夏小韵愣了下,急迫的问。 虽说母亲现在这样子,是拜京华郭家的走狗所赐,现在更有宁耀酒店这个强有力的合作者,好像也不是不堪一击了,可如果能跟贵人化解恩怨,却是夏小韵最梦寐以求的。 “其实在来之前,我只有一个条件,第二个条件,是我临时加上去的。” 郭易行打量了夏小韵一眼:“那就先说这个临时条件吧。” “你说。” 夏小韵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打起精神:郭家提出来的条件,当然不会太简单。 “嫁给我吧。” 郭易行看在夏小韵,很认真的说。 “什么?” 夏小韵一呆,手里端着的茶杯,吧嗒一声掉在了地上,摔得粉碎。 “嫁给我,当郭家的少奶奶。” 郭易行对夏小韵的惊诧表现很满意,脸上浮上了自信的笑容。 第78章:一双穿过的绣花鞋 丁白康被神秘人打成植物人,夏天问携款潜逃那会儿,夏小韵最大的愿望,就是嫁给一个有能力的人,帮她来抵抗京华贵人。 可那时候,年轻漂亮的夏小韵,却像是个瘟疫那样,除了想趁机占她便宜的老万外,其他人都是委婉拒绝。 现在,来自京华的贵人,却又亲口向她求婚。 如果早在一个月前,郭易行就对她这样说--别说是嫁给他了,就算是給他当牛做马,夏小韵也会答应的。 这些高高在上的贵人们,现在要玩什么花样? 难道说,我母亲那件事造成了很大的社会舆论,给了郭家压力,还是跟我合作的宁耀酒店,牵扯到了郭家的利益? 夏小韵看着郭易行,脑子里飞快运转着,嘴巴动了好几下,都没有说出一个字来。 郭易行早就猜到自己的求婚,会带给夏小韵如此大的冲击力,所以也没着催她,端起茶杯开始喝茶,动作优雅从容,一看就是有着相当高的修养。 无论他怀着多么不可告人的目的,郭家少奶奶的地位,对于夏小韵来说,好像不次于王母娘娘的宝座。 方圆同样没有说话,只是点上一颗烟,饶有兴趣的看着俩人。 过了半晌,夏小韵才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哑声说:“为、为什么?” “第一,我还没有妻子。第二,因为你很漂亮.” 郭易行的回答,很现实,貌似没有像女孩子求婚时最需要的浪漫。 夏小韵咬了下嘴唇,又问:“如果,我不答应呢?” 她当然知道自己长的漂亮,可依着郭易行的身份,要想找个漂亮媳妇,可供他选择的女孩子海了去了,好像没啥理由,非得找一个对郭家有仇恨的。 郭易行淡然一笑:“那就算我没说。” “就当是放屁。” 不甘寂寞的方圆说话了,笑眯眯很温和的样子:“嘿嘿,老人们常说这句话,应该没错吧?” “方圆,你没说错,说的很对。” 郭易行缓缓吸了口气,一点要动怒的样子也没有了。 不过,他觉得姓方的家伙,不会活太久了。 方圆却像是不知道死字是咋死的那样,又说:“如果小韵真答应你了,那么以后你看到我之后,就得喊爸爸了。唉,能有你这么个优秀的儿子,我这个当爸的,还真是很有压力……” “我是不会嫁给你的!” 夏小韵打断了方圆的话,也吸引了郭易行愤怒的目光。 也不知道郭易行得废了费了多大的力气,才压下当场把方圆掐死的冲动,逼着自己无视了他的存在,看向夏小韵时,脸上竟然还能带着笑:“你别着急,因为我是从来都不会强迫别人的。” “说说你来我家的真正用意。” 夏小韵很干脆的说。 郭易行也很干脆:“这个话题,得先请方先生回避一下。” “什么条件啊,还需要我回避?” 方圆说:“我现在可是这个家的一家之主,有什么话都得跟我说。” 夏小韵也说:“对,这也是我的意思。” “方先生,你难道不懂得,听到不该听的事,会招灾吗?” 郭易行用看死人似的眼神,看着方圆、 方圆好像被这句话给吓到了,站起来说:“算了,那我还是不听了。” 夏小韵却拉住了他的手:“你别走,留下--郭先生,请你说明来意。” 郭易行倒是没有再反对,脸上浮上难为情的神色:“我这次来,就是想拿到一、一双鞋子。” “鞋子?” 本以为郭易行要提出什么宝贝来着,没想到他却说要一双鞋子,不但夏小韵愣了,就连方圆也大出意外。 怪不得郭易行吞吞吐吐的,毕竟像他这种身份的人,千里迢迢的跑来唐王,张嘴却是要一双鞋子,的确有些难为情。 不过既然已经说出来了,郭易行也就不在乎什么了:“是的,就是一双鞋。但不是普通的鞋,而是一双、一双绣花鞋。” “绣、绣花鞋?” 夏小韵更加纳闷了,跟方圆对望了一眼,才问:“是女人穿的绣花鞋?” 一个大男人家的,又很有身份,却跟人要一双绣花鞋,这事儿不但诡异,还很可笑。 方圆俩人却没有笑,因为他们能看得出郭易行不是个爱开玩笑的人。 “嗯,穿过的。” 郭易行低了下头,说:“这不是一双普通的绣花鞋,它里面隐藏着一个大秘密。” 夏小韵喃喃问道:“一双穿过的绣花鞋中,能有什么大秘密?” 郭易行摇了摇头:“具体的,我也不、不能说。” “可我家,没有你想要的东西。” 既然郭易行不是开玩笑,夏小韵自然会认真对待,想了很久才摇了摇头。 郭易行的脸上,明显浮上失望的神色:“你真没见过?” “没有。” 夏小韵再次摇头。 “看来,他还没有来得及给你们看。” 郭易行自言自语的说了句,问道:“几个月前,老夏是不是一直在南方?” “对,跟我妈妈一起,五一节后去那边的。” “两个多月前,他曾经住过院吧?” “是,是因为高血压犯了,我还曾经去看过他,在那边呆了十天左右吧。” “嗯,这就对了。看来,他这次回来,一直没有跟你们母女说实话。” 郭易行点了点头。 夏小韵着急的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夏天问住院,并不是因为犯了高血压。” 郭易行看出夏小韵着急不是作伪,缓缓的说:“那是因为他中了煞气。” “煞气?” 夏小韵呆了下:“什么是煞气?” 煞气,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邪气、晦气,霉气。 在玄学中,煞气则专指霉气,不但能损伤人的身体,甚至还能影响人的运气。 不过煞气在风水学中,煞气却是阴气,分为数十种之多。 其中最著名的,当属阴宅煞。 顾名思义,阴宅就是死人居住的地方。 严格的说起来,像现在那些埋葬骨灰盒的坟墓,称不上什么阴宅,充其量就是放东西的地窟罢了。 坟墓中没有埋葬尸体,那又算什么阴宅了? 真正的阴宅内,必须得有‘人’居住,这才跟活人一样分阴阳。 阴宅中的气场,受尸体腐烂、潮湿等影响而改变,就形成了独特的阴宅煞。 很多盗墓小说中都写到,当坟墓被启开后,就会有黑色或者红色的雾气腾出,那就是煞气。 黑色的煞气能让人闻之欲呕,大病一场,如果不幸碰到红色的--那么,这个人还能活下来,绝对是非常幸运的。 方圆平时看电子书时,就喜欢这种类型的,尽管也知道书上所说的那些,基本都是胡说八道的,可却有着一定的道理。 毕竟严格的说起来,风水学也是国粹之一。 而煞气在风水学中,更是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 所以听郭易行提到煞气后,方圆马上就醒悟了过来:“怎么,他去盗墓了?” 夏小韵虽然现在不再把夏天问当父亲看了,但怎么着老夏也是把她抚养了那么多年,潜意识内还是维护他的,立即反驳道:“胡说,我爸--他怎么可能去干那种脏活?” 郭易行说话了:“他有没有去干那种脏活,我也不知道。可我却能肯定,他在南方那些天,绝对接触过坟墓,要不然也不会中了阴宅煞,差点丧命。” “你凭什么说他是中了那什么阴宅煞?” 出于本能,夏小韵依旧维护她的生身父亲。 郭易行从西装口袋中,拿出一份病例,递给了夏小韵:“这才是夏天问在南方住院时的真实病例,上面明确记载着,你父亲被送到医院后,双眼瞳孔已经有了缩小的迹象,面色泛青,所有的汗毛孔也紧闭上了。紧急救治后,院方确定他是中了类似于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 郭易行所说的这个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就是一种神经性毒气的主要成分,这是书本上的说法,但在‘煞气学’上来讲,就是死人尸体腐烂、又密封多年‘发酵’后,才会产生的一种邪气。 也就是阴宅煞。最厉害的那种。 “夏天问被救治后,为了掩人耳目,就花重金买通医生,重新开了一本病例,谎称是高血压犯了。” 郭易行冷笑一声:“他以为,那晚跟他一起去墓地的人,都已经中毒死在了墓穴中,却不知道有人还是活了下来,并指证是他拿到了那双绣花鞋。” 方圆插嘴问道:“夏天问去干那种技术活,是受你指派?” 郭易行愣了下,随即晒笑:“呵呵,我是什么人,怎么可能会派他去做这种事?” 方圆淡淡的问道:“那你着急要那双鞋子干啥,还拿你们的走狗来作交换。” “那是有人让我……” 郭易行脱口说到这儿时,猛地闭上了嘴。 他说漏嘴了。 方圆却从这半句话中,听出了什么:“哦,原来是这样。其实,你们才不关心他有没有去干那种脏活,更不会在意那双绣花鞋。你来,是因为有比你更牛的人,打听到夏天问跟你们有关系,所以才托付你来的,对不对?” 郭易行冷笑:“对,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就是随便问问,你继续说。” 方圆双手一摊,做了个请的手势。 郭易行阴阴的看了他一眼,才看向了夏小韵:“夏小姐,话我说的已经很明白了,夏天问手里有一块别人想要的绣花鞋。只要你能找到他,拿回那双鞋,丁白康的事,就会一笔勾销了。” 夏小韵还没有说什么,方圆又说话了:“我现在才知道,在你的走狗被人打残后,夏天问马上就抛妻弃女,携款潜逃了。原来,这只是他的借口罢了。他的真实用意,却是为了那双绣花鞋。” 方圆的目光一闪,似笑非笑的说:“到底是双什么样的绣花鞋,能让他连老婆孩子都顾不上了?有意思。” 第79章:盗圣他老人家 方圆再三插嘴,在郭易行看来是相当讨厌的:你一个拿佣金来哄女人的小白脸,安心挣你的钱不就得了?有必要这么多话,搞得自己真是老夏似的。 夏小韵却不这样想,她能看出方圆插嘴,其实就是在帮她解释。 她在商业运营方面还算是个行家,不过江湖阅历却几乎为零,尤其是事情向诡异的那方面发展后。 方圆的不断解释,她才对这件事有了清晰的认识。 方圆说的没错,在丁白康被人打残后,夏天问当晚就卷款飘然遁走,好像晚逃走一分钟,就能被撕成碎片。 实际上,哪怕是夏天问把丁白康揍成残废,京华郭家要想打击他,也得考虑一下他这些年来所做的贡献,不可能把他逼上死路的。 事发后他立即逃走的举动,彻底激怒了郭家,这才放任白玉雯前来报复。 夏天问在江湖上闯荡这么多年,不可能推断不出他在逃走后,夏小韵母女会落到何种悲惨地步。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夏天问哪怕再没有人性,为了老婆孩子,也得努力拼搏一把的。 他没有这样做,而是选择了连夜遁走,这就证明了方圆的提醒,是相当正确的:在老夏心中,那双不知道是哪位美人儿穿过的绣花鞋,要比老婆孩子还要重要。 那双绣花鞋中,究竟藏了多大的秘密? 夏小韵黛眉紧皱,很久都没有说话,直到郭易行等的不耐烦了,干咳一声后,她才从沉思中清醒了过来:“郭二少,我可以跟你发誓,我的确没有见过那双绣花鞋。” 看出夏小韵不是作伪后,郭易行眼里也浮上了失望之色,冷冷的说:“这样的话,就不好办了。不过,我也不是那种赶尽杀绝的人,可以再给你一段时间,让你去寻找夏天问。” 夏小韵苦笑:“世界这么大,我去哪儿找他?” “如果你没地方去找他,那么我们只能让他来找你们。” 郭易行悠悠的说了句。 夏小韵脸色一变:“郭二少,你什么意思?” 郭二少什么意思,其实夏小韵心中很清楚,那就是欺负夏家母女,逼着夏天问跳出来。 郭易行轻轻叹了口气:“唉,夏小姐,你该明白我什么意思的。” 夏小韵紧紧咬了下嘴唇,死死盯着郭易行,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你们,已经做过了,可,并没有起到任何的效果。” 陈婉约为什么把方圆当成是夏天问? 就是受白玉雯的羞辱导致。 那天夏家母女遭受那么大的打击,夏天问都没有跳出来,就证明他不在意妻女的死活了,可郭易行还想用这一手,来逼迫他露面。 夏小韵猜到郭易行要做什么了:他要对付自己母女,出手比白玉雯还要狠辣,无情。 在这些高高在上的贵人眼中,夏小韵母女应该比蝼蚁强不了多少,无论怎么伤害,他们都不会有太大的愧疚。 所谓的律法,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仅仅是一门来管束老百姓的学问罢了。 郭易行低头,右手慢慢转动着左手无名指上的一枚戒指,语气无比轻松的说:“那是因为做得还不够。” “什么才叫够!我妈妈都那样--你们,还不肯放过我们?” 夏小韵害怕被房间内的陈婉约听到,尽可能的压低声音,双眸却已经发红。 “我说了,我只要那双绣花鞋。” 郭易行才没有可怜夏小韵。 他可怜夏小韵,那么又有谁来可怜他呢? 在夏小韵眼里,郭易行是高高在上的,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他在别人眼里,也未尝不是夏小韵。 食物链,从来都没有最高级的存在。 所以,哪怕郭易行可怜夏小韵,可也得硬下心来逼她。 夏小韵紧咬着嘴唇,过了很久,才哑声说:“那就来吧,大不了--去死。” 人们只有在走投无路时,才会说这样的话。 郭易行很明白,从夏小韵的这句话中,也确定是时候该提出真正要求来了:“夏小姐,其实,这件事也不一定无解。” 夏小韵发红的眼眸,蓦然一亮,想都没想就急急的追问:“快说,还有什么解决办法?” 郭易行假装沉吟了下,才缓缓的说:“只要你能带我去找一个人,你们同样能避过这场灾难。” “谁?” 重新看到希望的夏小韵,越加的急迫。 郭易行却好像答非所问:“白玉雯,还有小东的下场,很是悲惨。” “白玉雯……” 夏小韵愣了下,恍然大悟:“你要找的那个人,是盗圣白展堂!” 当初白玉雯为了给丁白康报仇,对夏家母女是百般羞辱,只是还没有玩出花儿来呢,就被人吊在了大酒店的玻璃幕墙上。 惩罚那对狗男女的人,正是传说中的盗圣白展堂。 在夏家还没有出事时,对于夏小韵来说,盗圣白展堂最多就是电视剧《武林外传》中那个跑堂的帅哥,当代真正的江湖人物,距离她太遥远了。 就在夏小韵最走投无路要寻死时,盗圣却出现了,用比白玉雯对付陈婉约还要狠辣的手段,惩罚了她,让她跟小东生不如死。 一下子,盗圣白展堂就成了夏小韵母女的恩人。 甚至,她都想在家里给盗圣制个长生牌位,早晚三炷香,恭祝他老人家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想当然的,也会极度关注盗圣是何许人。 求解找度娘。 夏小韵就是在度娘上搜到了盗圣,了解到了他老人家的英雄事迹,还暗中对天发誓:如果有一天,能看到盗圣真人的话,她会倾尽所有的去报答人家。 毕竟,她是个漂亮女孩儿。 看着眼前的漂亮女孩儿,郭易行点了点头。 夏小韵愣了片刻,忽然笑了,看向了方圆。 方圆很纳闷:“咋?” 夏小韵也没理睬他。 她看他,只是一种故作高深的本能反应,来吸引郭易行的注意力,借这瞬间的机会,快速运转大脑,组织接下来要说什么。 果然,郭易行也看向了方圆。 “看我干啥?” 方圆瞪大眼:“你们不会,以为我就是盗圣白展堂吧?” 郭易行嘴角一撇时,夏小韵说话了:“郭先生,你这次来我们家,向我求婚,追问夏天问手里的那双绣花鞋,说那些话来威胁我,都是噱头。你真正的用意,其实就是想通过我,来找盗圣白展堂。” 话既然完全挑明,郭易行也就不再绕圈子:“也不完全是噱头,最起码必须得找到夏天问,拿回那双绣花鞋--但最重要的,就是能希望找到盗圣。” 夏小韵问:“你找他做什么?” 郭易行回答:“这个,你不用管。只要你能帮我找到盗圣,你就再也不用担心被谁欺负了。” “原来你也知道,我们是被人欺负。” 夏小韵冷笑。 郭易行才不在乎,只是问:“能不能答应我这个条件?” “你确定,我能帮你找到盗圣?” 夏小韵反问。 “不确定。” 郭易行摇了摇头,说:“但你是唯一能找到盗圣的可能存在。” 夏小韵又说:“如果我告诉你,我也没地方去找盗圣,那么你是不是又要用逼出夏天问的办法,来逼盗圣出现?” 郭易行笑了:“据说,盗圣是侠盗,最爱打抱不平。他既然插手管了你的事,没理由不管到底。” 夏小韵垂下眼帘,沉默很久才说:“不错,我知道盗圣是谁,也知道他现在哪儿?” 方圆眼角猛地跳了一下时,却发现郭易行正无意的看向他,立即嘿嘿笑着对夏小韵说:“小韵,求你个事儿,能不能帮我向盗圣要个亲笔签名?我可是特别崇拜他的。” 夏小韵没理睬他。 对于废话,人们一般都会有这种反应。 郭易行当然不会说废话,方圆话音未落就急急的追问:“夏小姐,盗圣在哪儿?能不能马上带我去见他?” 夏小韵无声的笑了笑,慢条斯理的说:“郭先生,您虽然是大贵人。可我觉得,您在盗圣他老人家眼中的地位,应该比我高不了多少。您听了这话后,别不高兴。” 郭易行脸上带着明显的不高兴,可嘴里却说:“怎么可能?你说的……是实话。” 的确,别看郭易行是个一掷千金的豪门少爷,但这种人在那些江湖侠客眼中,只能算是一只肥羊。 肥羊,在人们心中能有什么地位了? 充其量,也就是一锅子好肉罢了。 看出郭二少有些尴尬,方圆好像担心他会羞恼成怒,赶紧插嘴问道:“小韵,你说盗圣是老人家,他很老了吗?嘿嘿,你别看我,我就是好奇,想多了解一下偶像的信息。” 很轻蔑的瞥了方圆一眼,夏小韵淡淡的说:“废话,盗圣早在多年前就已经名满江湖,盗取西方国家绝密资料,百亿富豪珍宝字画犹如探囊取物,被国际刑警组织誉为五百年来最神秘的侠盗,悬赏巨额花红来缉拿他--只要是有点脑子的人就知道,像他这种替天行道的大侠客,不是德高望重的老人家,难道是你眼里只有金钱利益的毛头小伙?” 方圆被夏总这番长篇大论,给说的嗔目结舌,傻楞许久,才满脸惭愧的双手抱拳,拱手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受教,受教了。” 郭易行对盗圣也很感兴趣:“夏小姐,盗圣真是个老、老人家?” “也不是太老,看上去五十岁左右吧,可能是忧国忧民多了,头发有些花白。不过脸色却很红润,尤其是那双眼睛更是炯炯有神,仿佛能一眼就能洞穿人心,说话时的声音,就像安抚孩子的慈父,让人升起从没有过的安全感。” 夏小韵抬头看天,沉浸在被盗圣安抚的安全感中:“白玉雯受到惩罚后的当晚,他来看我时说过的话,至今犹在耳边回荡。” 郭易行听的入神,忍不住的问道:“他对你,说什么了?” 第80章:老人们常说 “他说,丫头,别怕,有我在,没有谁能伤害得了你。” 夏小韵脸上浮上神秘的笑意,仿佛沉浸其中无法自拔的样子,缓缓摇头后才恢复了正常,看着郭易行:“郭二少,相信你该知道,我受过那么大的打击后,能够迅速恢复正常,就是因为我找到了依靠。” 郭易行的脸色难看了起来,却没有说话,明显是在思考夏小韵话中的真实性。 他在仔细回想来到夏家后,夏小韵所说的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面部表情。 郭易行在京华郭家,虽说拿不上台面,跟他大哥(就是提携夏天问的人)相比起来,就是那种典型的混吃等死的废物,要不然也不会跑腿来找夏小韵了。 但郭易行再怎么是废物,终究是出身豪门大家,见识、心机以及察言观色的本事,可不是一般小老百姓能相比的。 他觉得,夏小韵在撒谎,拿着盗圣的大牌子来吓唬他。 如果夏小韵真有盗圣为依靠,那么刚才没必要那么愤怒,惊惶的。 可要是真得呢? 郭家虽然不怕盗圣,但得罪那样一个让国际刑警组织都头疼的亡命徒,尤其是在敌暗我明的情况下,绝对会招来无休无止的麻烦。 有句老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更何况这个贼,又是盗圣,就算不像夏小韵所夸大的那样,是五百年来的第一侠盗,可绝对不是个好惹的。 更何况,郭家只想找到盗圣,算是对人家有所求呢? 好像看出郭易行正在分析自己那番话的真实性,夏小韵又说道:“郭先生,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不过,我觉得你该知道,我们神通快递,现在已经跟宁耀集团合作了吧?” 神通快递跟宁耀集团合作,不是秘密,郭家派郭易行来之前,肯定早知道这个消息了。 “那又怎么样?” 郭易行暂时停止了分析。 夏小韵说:“夏天问潜逃时,带走了神通快递80%以上的流动资金,公司随时都能倒毙。你觉得,像宁耀集团那样的大集团,无缘无故的,会拿出三千万美金,来购买我们40%的股份吗?” 郭易行明白夏小韵要说什么了:“你是说,这一切都是盗圣从中撮合的?” 夏小韵再次抬头看天,双手合十拜了一拜:“他老人家对我来说,恩同再造父母。” 郭易行眼光一闪:“既然盗圣这样照顾你,肯定还会为你出头的。那么,我想他老人家,是不会拒绝我要见他的要求,为了你。” 坏了,吹的有些过了--夏小韵抬手,看似无意的拢了下发丝,淡淡的说:“至于他老人家会不会见你,我不敢保证。毕竟像他老人家那样尊贵的身份,可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就连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儿。” 郭易行相信夏小韵不知道盗圣在哪儿,他老人家可是国际刑警组织的顶级通缉犯,行踪肯定是飘忽不定,犹如神龙见首不见尾。 郭易行微微一笑:“所以我觉得,夏小姐应该把我的意思,通知给盗圣--短时间内,我是不会离开唐王的,就住在宁耀大酒店的912套房,随时恭候他的大驾光临。” 夏小韵问道:“他如果不愿意见你呢?” 郭易行垂下眼帘:“很简单,只能证明你刚才说的那番话,都是唬人的。” “什么,我会唬人?哈,我为什么要唬你?” 夏小韵双眸圆睁,很不高兴的样子。 “我只是有这想法而已。” 郭易行说着,从手腕上摘下了手表,托在了手掌心:“这是限量版的百达翡丽,市值百万以上。” 夏小韵当即一口拒绝:“就算是再名贵百倍,我也不会要的!” “不是给你的。” 郭易行的话,让夏小韵有些脸红:“那你是什么意思?” 方圆插嘴了:“郭二少这块手表,是送给盗圣他老人家的。” 夏小韵立即嗤笑出声:“切,他老人家会稀罕一块表?” 方圆又说:“你怎么知道他老人家不会稀罕?毕竟这可是好玩意--咳,郭二少,你是不是想说,盗圣想要这块表的话,得施展妙手空空的绝技偷走他,这样你才相信,我们夏总没有唬你,她的确被盗圣罩着的?” “大半天了,你总算说了一句让我听着顺耳的话。” 郭易行把手表重新戴在了手腕上,站起身说:“夏小姐,我在宁耀酒店等一周。一周内,要么盗圣去拿这块表,要么你去找回夏天问拿到那双绣花鞋,要么--你就等着来自郭家的惩罚吧。我敢保证,这次来的人,决不会像白玉雯那样没脑子。到时候,盗圣也不一定能护得住你。” 扔下这番话后,郭易行到背着双手,施施然的去了。 夏小韵呆在那儿,半晌都没说话。 方圆抬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后,她才眨巴了下眼睛,皱眉问:“干嘛?” “老人们常说,发昏是当不了死的。同样,发呆,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方圆刚说到这儿,夏小韵就烦躁的一抬手:“我还用你来教啊?动不动就老人们常说,老人们常说的,那你再告诉我,老人们碰到我这种事后,该怎么办?” 方圆呆了下:“当然是、是先偷走郭易行那块手表,給他警告了。” “废话,可问题是,我去哪儿找盗圣?” 夏小韵软软的坐在椅子上,望着餐车喃喃的说:“我连见……” 说到这儿后,她才发现了什么,赶紧闭嘴。 方圆却听出了什么,怪叫一声:“吓!你根本没见过盗圣!你刚才,就是唬郭--” 夏小韵抬手就捂住了他嘴巴,恨恨的说:“不说出来,你会死呀?” “不会死,但有可能会被你憋死。” 方圆推开夏小韵的手,哈了口气:“好臭,你没洗手吗?” “滚,你去死!” 夏小韵刚要发飙,却又颓然的放下手:“该怎么办?” 看她可怜,方圆安慰她:“或许,盗圣他老人家就在暗中关注着你,关注着郭二少那块表呢。” 咽了口吐沫,方圆丝毫不掩饰眼里的贪婪神色:“毕竟,那块表可是价值百万以上,就算盗圣他老人家视金钱为粪土,估计也会看在郭二少献宝的孝顺份上,拿走那块表的。如果我是盗圣,没理由不去拿属于自己的东西。” “你要是盗圣,我就是英国女王!” 夏小韵心烦的摆了摆手时,却忽然愣了下,貌似想到了什么,抬头看向了方圆。 方圆摸了摸自己脸蛋:“咋,我脸上长花了?” 夏小韵没理会他的调侃,上下打量着他,还连连点头。 方圆被她看的有些发毛,赶紧站了起来:“别用这相亲的眼神看我好吧?” “方圆,我记得你陪我去找老王时,曾经借着痛扁他的机会,偷走了他很多东西。” 夏小韵越说,眼睛越亮:“我是这样想的……” “打住!” 方圆抬起右手,满脸悲愤的样子:“我知道你打啥主意了,你是要我冒充盗圣,去宁耀酒店偷郭易行那块手表,是不是?” 夏小韵双拳紧攥着,在空中挥舞着,给他打气:“我相信,你能做到的,我会给你最大的支持,无论你需要我做什么!” “我不相信自己,我那点小扒手本事,能做什么大事?” 方圆重重坐在椅子上,苦着脸的说:“亲爱的夏总,你就放过我吧,欧克?你以为,像宁耀酒店那种国际性的大酒店,保安措施会像筛子底?让我去冒充盗圣去偷东西,我这是嫌自己死得慢呢。再说了,郭易行回去后,绝对会做出安排。在那种情况下,别说是我了,估计就算是真正的盗圣,好像也无能为力的。” 夏小韵的眼神,慢慢黯淡了下来。 其实她也知道,让方圆冒充盗圣,去宁耀酒店偷郭易行的百达翡丽想法,是很傻很天真的。 毕竟宁耀酒店不是成天集团,郭易行也不是老万那种啥虫上脑的废物。 她要方圆冒充盗圣,就是死马当活马医。 现在死马死得更透彻了,她只能犯愁。 郭易行说了,要么找到夏天问拿回那双绣花鞋,要么让盗圣去找他,要么--夏家母女等待更残酷的打击报复。 这三条路,貌似请盗圣去偷表这一条路,最好走一些。 可问题是,夏总去哪儿找盗圣他老人家? “嗨,别愁眉苦脸的,老人们常说,车到山前必有路。” 方圆安慰她:“来,给大爷我笑一个--别撒泼,你老妈出来了呢。” 夏小韵扭头看去,就看到陈婉约从客厅内款款走了过来,柔声问方圆:“老公,郭家二少走了?” 夏小韵明明记得,以前从来没有听母亲喊夏天问老公的,在外场合会说我家先生,在家守着夏小韵时,就会说你爸你爸怎么地怎么地。 可自从夏家遭到大变,陈婉约精神崩溃后,不但把方圆当做夏天问,更是说话必称老公--或许,这个有些粗俗些的称呼,是发自她的潜意识内,才能让她有被丈夫保护的安全感吧? “嗯,走了。他今儿来,就是为了给你祝寿的。” 方圆任由陈婉约挽住自己的胳膊,看着餐车上的菜肴笑道:“我们去点蜡烛,吃饭吧,要不会浪费了郭二少的一番好意。” “听你的。” 陈婉约含情脉脉看着方圆的眼神,让他有些胆战心惊:她今晚让我留下来陪她,咋办? 老人们常说,你怕什么,就会来什么。 陈婉约过了一个很开心的生日,甚至还喝了两杯红酒,就当着女儿的面,拉着老公的手,窃窃私语了会。 天刚擦黑,方圆正要找借口提出告辞,夏小韵却接到了史密斯的电话,请她去宁耀酒店商谈事。 事业为重,夏小韵也想从英国佬那儿寻求帮助。 临走时,她看着可怜巴巴的方圆,淡淡的说:“今晚留下来陪陪她吧,她好多年没有这样开心过了--你也不是没陪过她。” 第81章:陈婉约的绣花鞋 方圆真得很想问问夏小韵,留下来过夜,佣金有没有变化。 不过看在她故作淡然,实则很难受的样子,也没好意思的说出口。 毕竟年过四旬的陈婉约,表面上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年轻好多,绝对是那种婉约如水的花信少妇,对方圆这种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来说,有着不一般的魅力。 方圆留下来过夜时,趁机做点什么,从夏总助理升格为夏总继父,还是很有可能,也很正常的。 这对夏小韵来说,绝对是种羞辱。 其实她也能看出,方圆才不愿意‘羞辱’她,所以她才没有恨方圆,索性咬牙装作毫不在乎:只要陈婉约开心就行! 夏小韵走了,带着劳拉。 方圆能理解她,这时候为什么非得去宁耀酒店:她想通过宁耀酒店,来给郭家一些压力。 至于史密斯会怎么做,方圆觉得当初自己说的已经够清楚了,实在没必要再给英国佬下达命令。 可是方圆也隐隐觉得,从郭易行白天的反应来看,郭家应该也承受着什么压力,不一定会买史密斯的账:毕竟这儿是华夏,就算英国佬真敢为了夏小韵,跟郭家这种豪门大家放对,也讨不了好。 “老公,你在想什么呢?” 就在方圆盯着电视,心中盘算什么时,一阵香风传来,接着有个柔软的身子,轻轻依偎在了他胸前。 沐浴过后的陈婉约,穿着一身黑色轻纱睡袍,领口开的很低,能看到小半截起伏的山峦,白的那样让人心烦,下面更是露出大半截小腿,甩掉细高跟拖鞋后,涂着鲜红指甲油的小脚,就像盛开在雪地中的红梅,看一眼,都能让人生出犯罪感。 方圆很犯罪的看了三四五六眼后,捉住了陈婉约伸向自己衬衣中的小手,温和的笑道:“现在还不是太晚,小韵还没有回来,我们是不是--等会儿?” 浑身散发着春天气息的出陈婉约,一点商人妇的铜臭俗气都没有,其实更像个知书达礼的豪门名媛,只懂得做相夫教子,生活在自己的小天地内,从来都不管生意上的事,要不然也不会在夏天问携款潜逃时,没有一点点发觉。 她的性格,注定了她永远都不会违逆男人,尽管她现在渴望被老公恩爱,可在方圆提出了不同意见后,还是温柔的点了点头:“好呀,那就等小韵回来。” “也不知道她多久才能回来,要不这样的,再陪我喝一杯?” 方圆松了口气,心中更是大骂夏天问,怎么就舍得,撇下这么好的老婆? 同时也很纳闷:夏小韵,为什么一点都不像陈婉约呢? “好呀,那我们喝什么酒?白的,还是红的?” 对方圆的提议,陈婉约是欣然答允,眼眸中还有明显的欢喜神色,看来夏天问平时才不会跟她单独小饮几杯,来增加夫妻感情呢。 或许,陈婉约在夏天问眼里,也只是个必须存在的道具吧,如果妻子也算道具的话。 作为道具的女人,无疑是很可怜的,但更是容易满足的。 这不,当方圆找到第四个共饮一杯的理由后,陈婉约也提出了一个小小的要求,那就是能不能跟丈夫喝个交杯酒。 看着眼波流动,双颊飞红,浑身几乎软的骨头都酥了,就连呼吸也满是诱人春意的陈婉约,方圆才知道夏天问是多么的暴殄天物,连交杯酒这种夫妻间最常见的小游戏,都没玩过。 谁都知道红酒美颜,也不像白酒那样辛辣,不过后劲却很大--在方圆甜言蜜语的哄骗下,刚喝完交杯酒的陈婉约,就醉了七八分了。 “老、老公,我给你跳个舞吧,从大学毕业后,我就从没有跳过舞了。” 陈婉约扶着方圆的肩膀,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时,给人造成了极大的视觉错觉:仿佛在下一刻,这个女人就会变成水,从那双眸子里淌出来,把男人彻底地融化。 只要不是被邀请做那种违背良心的事,无论陈婉约提出什么建议,方圆都会极力赞成的,拍掌道:“好啊,好啊,需要放音乐不?” 夏家的客厅内,就有影像设备,音箱质量更是没得说。 “就放《康定情歌》吧,我特喜欢。” 陈婉约摇摇晃晃的,走向了楼梯:“老公,你等、等我,我去换衣服。” 还有专业的跳舞衣服呢? 方圆含笑点头,摆了摆手。 “跑马溜溜的山上,一朵溜溜的云哟--” 当康定情歌那优美动听的旋律,从音箱中水银般的洒出来时,陈婉约走出了卧室。 就像知道自己刚才穿黑色轻纱睡袍时的样子,让方先生很心烦那样,陈婉约这次换上了一身白纱长裙:少了一些花信少妇妖媚的魅力,却多了出尘的清爽,让人只会觉得眼前一亮,继而有种惊艳的感觉。 白裙,黑发,束发的是条红丝带,黑白红三色相映下的少妇,就像清爽可口的梨子,想吃,却又舍不得。 陈婉约扶着楼梯栏杆,行云流水般的走下了楼梯。 因为长裙太长,盖住脚面还能拖在地上,所以陈婉约走起来时,看不出她在屈膝迈步,倒是真像施展‘凌波微步’轻功,白云一般的飘在方圆前面那样。 “这是我们新婚不久就买的那条裙子,总想穿上给你跳舞,可惜你一直忙的没有机会看,今天,总算是派上用场了啦。” 陈婉约站在沙发前,脸上洋溢着略微羞涩的兴奋,身子有些摇晃着问:“老公,我穿上,好看么?” 方圆没说话,只是轻轻鼓掌。 这对陈婉约来说,绝对是最大的认可,脚下再次一个踉跄后,生怕无法坚持,她赶紧抬起了右手,左手拎着裙裾,随着音乐旋律,开始翩翩起舞。 怪不得陈婉约年过四旬,依然拥有骄人的身材,看来跟她年轻时喜欢跳舞很有关系。 她应该很擅长古典舞,因为此时在挥舞衣袖起舞时的动作,很像敦煌壁画中的那些飞天,这种舞蹈对腰肢的柔韧性有着很高的要求,就像昂首竖起来的蛇儿那样。 真不错。 说实话,从来就对古典舞不感兴趣的方先生,在陈婉约翩翩起舞时,第一次觉得还是这种舞蹈耐看,哪怕一个很随意的动作,都显得那样高雅。 心中赞了一个后,方圆抬手正要鼓掌时,满是欣赏神色的双眼瞳孔,却骤然一缩! 绣花鞋。 红色的绣花鞋。 陈婉约竟然穿着一双红色的绣花鞋。 尽管很快就被白色纱裙给遮掩了,可在她起脚的那一瞬间,方圆却能看出这双绣花鞋,不是跳古典舞的那种舞鞋,不但样式古朴,而且明显是穿过的。 不知道为什么,昙花一现般的那双红色绣花鞋,就像一根钢针扎进了方圆眼中,心中,使他从陈婉约感染所产生的那种心神激荡,瞬间烟消云散。 只有冰冷的冷静,促使他大脑快速运转了起来。 看这双绣花鞋的新旧程度,绝对是穿过多次的样子了,这证明陈婉约经常穿。 毫无疑问,她肯定不会穿着一双这样的绣花鞋出门,只能在自己家里,在家人面前。 这样推断下来,夏小韵没理由不知道这双绣花鞋。 可是,白天郭易行在提出要一双绣花鞋时,夏小韵啥也不知道的茫然神色,瞒不过方圆的眼睛:她是真没见过什么绣花鞋。 甚至,从没有接触过那样的鞋子,毕竟绣花鞋已经是历史了,现在爱美的女孩子,谁不穿能彰显身材的高跟鞋? 方圆可以百分百的确定,夏小韵要是知道母亲有这双鞋子,不管是不是郭易行希望的那一双,也会拿出来的。 她不知道。 那么,陈婉约现在穿的这双绣花鞋,又是从哪儿来的? 又是为什么,在郭易行走后的当晚,她就穿上绣花鞋,给方圆看了? 方圆忽然觉得很头疼,甚至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把白色的舞鞋,看成是红色的了,赶紧抬手揉了揉眼睛。 陈婉约依旧随着旋律,尽情的起舞。 可能是因为酒意上涌更厉害了吧,她接下来的舞蹈动作,有了明显的走形,但这丝毫不影响美感,毕竟醉美人在起舞时,总能舞出一股子异样的风情。 一道刺眼的红色,再次从白色轻纱裙下飞起,像一道游走在天际边的红光,很快就消失了。 方圆确定自己没有眼花。 他的眼睛很正常,就像心跳的速度,也已经恢复了正常,只是再看向陈婉约时的眼神,已经有了似笑非笑的古怪神色。 有意思,是真得有意思。 在某个游戏中,最有可能会被忽略,被人保护的陈婉约,却有可能是最关键的人物。 方圆不想问陈婉约,她穿的这双鞋子来自哪儿。 因为他知道,就算他问了,陈婉约的回答也肯定是天衣无缝的。 只是,她为什么要穿上这样的鞋子,故意给方圆看呢? 看来,必须得重新审视这个性格懦弱,婉约如水的女人了。 啪,啪。 一曲终了后,方圆很捧场的鼓掌。 香汗淋漓的陈婉约,就像踩着云彩那样,踉踉跄跄的走到了方圆面前,膝盖一软,扑倒在了他怀中,顺势搂住了他的脖子,醉眼迷离,又像是在梦呓:“老公,好、好看吗?” “好看,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看的舞蹈了,可惜我不会跳。” 方圆这番话倒是发自内心,右手揽住了陈婉约柔软的腰肢,稍微用力,把她横抱在了膝盖上:唉,纱裙太长,依旧遮住了那双绣花鞋。 “老公,你要是喜欢,想什么时候看,我都会给你看的。” 陈婉约慢慢的闭上了眼,喃喃的说:“我们、我们去卧室吧,乏了呢。” “好。” 方圆犹豫了下,站起身抱起陈婉约,走向了楼梯。 陈婉约的身子很轻,就像抱着一个布娃娃那样。 一个熟透了的布娃娃,穿着一双绣花鞋。 第82章:消失的舞衣绣花鞋 两千六百年前,春秋战国时期的晋国是个小国,晋献公当了国君后竭尽拓疆,一举吞并了十个诸侯小国,开始称王称霸。 为了让全国百姓永远记住他的文治武功,他命令宫中所有女子的鞋面上,必须绣上石榴花、桃花等钦定的十种花果纹样,同时还下令全国平民女子出嫁时,必须以这种绣了纹样的鞋子作为大婚礼鞋,以便世世代代都不忘他的赫赫战绩。 这就是绣花鞋的来历了,也绝对是华夏民族的文化之一。 在好多人的印象中,一提到绣花鞋,就会想起受程朱理学荼毒的裹脚小老太(事实上,女人裹脚也就是那些变态搞出来的花样,怪不得被后人骂),其实本朝建国好多年后,乡下明媚的新娘出嫁时,也有穿绣花鞋的。 废除女子裹脚的陋习后,绣花鞋重新绽放出了它健康的,应有的妖娆之美,就像陈婉约穿上绣花鞋后,能够让男人怦然心动的感觉,丝毫不输给细高跟皮鞋,只是受西方文明的冲击,再次黯然落幕罢了。 方圆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从手机上搜查着关于绣花鞋的所有资料。 绣花鞋,除了拥有悠久的历史外,很多时候,都在灵异小说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比方某人半夜醒来后,借着水银般的月光,忽然在炕前地上,发现了一双摆放整齐的绣花鞋,一个妖媚至极的陌生女人,就躺在身边…… 再或者,打开某个古墓的棺材后,看到了一具白骨,但绣花鞋却很完好,盗墓贼随手把鞋子扔掉后,拿了金银珠宝啥的闪人,回到千里之外的家乡后,已经是半夜时分,然后就见一个看不清样子的女子坐在他家墙头上,晃荡的双脚上,就穿着被他丢了的那双绣花鞋…… 郭易行说了,夏天问在南方受到阴宅煞侵袭,不就是从墓中拿到一双绣花鞋吗? 夏天问拿到的那双绣花鞋,是陈婉约穿的那一双吗? 他把鞋子拿回家后,就藏在了卧室的某处,所以夏小韵不知道。 陈婉约今晚醉酒后要给方圆跳舞,在寻找当年早就买好的白色轻纱舞衣时,恰好发现了夏天问藏在那儿的这双绣花鞋,酒醉中顺手拿过来就穿上了--这是方圆能想到的最大一种可能。 不过,等他抱着陈婉约去了卧室时,却发现了盛放着轻纱白衣、绣花鞋的专用盒子,这证明她早就拥有了这两样东西。 那么,夏小韵身为她的亲生女儿,为什么却不知道这样一双绣花鞋? 还有就是,陈婉约平时都是什么时候,才会穿上这双鞋子? 她穿的这双绣花鞋,跟郭易行想要的那双,又有什么关系? 陈婉约的绣花鞋中,又隐藏着什么秘密? 没有什么秘密,就是一双普通的绣花鞋,软底,薄面,一把就能试出鞋底、鞋帮内没有藏什么东西。 方先生倒是觉得,陈婉约那双除下绣花鞋、在灯光下看起来很圆润的秀气小脚,蕴藏着生命从哪儿来的秘密,让人很想探讨一下--幸亏有个花小妖的存在,再加上方先生实在不愿意乘人之危,所以这才给陈婉约盖上被子后,快步离开了卧室。 长时间看手机后,眼睛就会发涩。 哪怕是空气中,还弥漫着酒香、女人特有的体香啥的,也无法阻挡方圆抬头揉眼睛放松的动作。 “一家三口,也就是压力最大的夏脑残单纯些,夏天问两口子,都有着很深的秘密啊,尤其是最无助的陈婉约。” 方圆放下手,仰面看着天花板上那个被铜钉装饰出来的双鱼图案,忽然想到了今早看到的那一幕:那个来历不明的水水,后背上不也是有这样一个刺青吗? 从天花板上的一个装饰图案,能联想到女人背上的刺青,方圆觉得依着自己的出色想象力,还真该去写一部悬疑小说,题目就叫双鱼图案之谜。 “双鱼?” 胡思乱想到这儿时,方圆仿似想到了啥,觉得这俩字很耳熟,应该跟某个大事件有关,正要问问度度他娘时,夏小韵回家了。 雪亮的灯光,一下子穿透玻璃,照在了方圆脸上,让他觉得眼前一花,下意识的抬手去挡灯光时,刚才想到的某件事,一下子忘干净了。 在劳拉的陪同下,夏小韵快步走进了客厅。 从她看到方圆衣衫整齐的坐在客厅沙发上后、明显松了口气的表情中,方圆猜到了她在想什么。 女人啊,总是这么口是心非,出去时还暗示方先生可以跟她那个婉约如水的母亲发生点啥,可在回来后,就把那件事当做是羞辱了。 幸好,方先生从来都不屑羞辱女孩子。 实在是羞辱,也是为了钱,为了她本人。 “回来了,怎么样,顺利不?” 方圆笑着打了个招呼,拿过两个酒杯,倒上了红酒,对劳拉举起了一杯。 劳拉只是冷冷看了他一眼,默不作声的转身走进了自己房间。 还好,夏小韵很赏脸,走过来接过了一杯:“劳拉从来都不喝酒的。” “这是好事,以后我也得把酒戒掉,除非别人请我喝酒。” 方圆举杯,跟夏小韵轻轻碰了下。 “生意上的事儿,很顺利。” 夏小韵坐在了方圆身边,轻轻抿了口红酒。 受方圆的嘱托,史密斯当然全力配合夏小韵,所以她才说生意上的很顺利。 不过当她说出郭易行的事儿,又委婉的请求史密斯先生,利用宁耀集团在国际上的地位,拉她一把来对抗京华郭家时,史密斯倒没有当场拒绝,只说要像总部汇报,请示一下总裁的意思再说。 毕竟人家来华夏是开酒店挣钱的,可不是得罪郭家这种豪门大族的,就算不帮夏小韵的忙,也是很正常的。 夏小韵当然不会再谈论这个话题,却并不妨碍回家后,跟方圆说:“你说,英国佬肯为了我得罪郭家吗?” 方圆想了想,才说:“英国佬主动跟你合作,当然不是为了可怜你,那是因为他们很想进军国际快递业。所以呢,如果你能给他们带来丰厚的利润,他们铁定会帮你。” 方圆这样说的意思很明显:现在宁耀集团还没有从神通快递这边得到任何利润,那么就不可能帮她。 毕竟无论谁来当神通快递的老总,都无法忽视宁耀集团占有的40%股份。 “呵呵,我也是这样想的。可谁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满足英国佬想要的条件?唉,不说这个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夏小韵轻轻叹了口气,抬头看向了二楼方向:“又喝酒了--陈婉约呢?” “嗯,又喝了一点酒。她很高兴,喝的有些多,还给我跳了一个舞,现在睡着了。” 方圆放下酒杯,看似很随意的问道:“没想到,她跳舞跳的那样好。” 夏小韵满脸的奇怪:“什么,你说我妈会跳舞?” 方圆愕然:“怎么,不会?” “不会。” 夏小韵用肯定的语气:“九岁那年,我去舞蹈班学习时,舞蹈老师就说,会跳舞的家长,可以在家里跟孩子练舞,以加强孩子对舞蹈的热爱兴趣。那时候,我就央求我妈跟我跳,可无论我怎么撒娇,她都不跳,说从没有学过舞蹈,以后也不会学。” “嘿,其实,她跳舞很好看的,尤其是穿上……” 方圆愣了片刻,才嘿然笑了下,牵起夏小韵的手:“走,我带你看看她穿的舞衣,也特别漂亮呢!” “别拉拉扯扯的,我自己会走。” 夏小韵嘴里这样说着,却没有挣开手。 在被方圆牵起手时,她感觉到了从没有过的安全感。 “看,我没骗你吧,她还穿了一双红色--” 方圆推开卧室房门,指着躺在炕上的陈婉约,话刚说到一半,心脏就突地一跳,嘴巴再也发不出声音来了。 陈婉约依旧侧躺在炕上,没有凭空消失,甚至依旧保持着方圆放下她时的动作,只是已经把被子蹬在了地上。 乌黑的秀发随意洒下,遮住了她半截脸,却遮不住酒意上涌后的飞红,小嘴微微的张着,喘着说不出的妩媚,一袭黑色的轻纱睡衣,已经滑落大半个肩膀,女性成熟,傲人的部位显露无疑。 尤其是那条屈起的雪白左腿,完全挣开了睡衣的舒服,在灯光下闪着凝脂般的光泽。 炕前的地上,摆放着一双粉红的高跟塑料拖鞋,款式典雅,高贵。 美人。 睡美人。 穿着黑色轻纱睡袍,傲人身材半露的睡美人。 傻愣愣的盯着这个睡美人,方圆眼里却浮上看到鬼的骇然。 他赶紧闭了下眼睛,再睁开眼时,陈婉约依旧是刚才他看到的睡美人样子,没有哪怕是一丝丝的改变。 白色轻纱舞衣呢? 充满民族特色风情的红色绣花鞋呢? 放在床头柜上的包装盒呢? 去哪儿了,都去哪儿了? 方圆的心儿再次狂跳一下,忽地松开夏小韵,旋风般的冲进了卧室。 “方圆,你想……” 本能的,夏小韵正要喝斥方圆要做什么,却又想起母亲还在那儿,赶紧闭嘴快步跟了进来。 方圆没有管夏小韵,直接打开了挂衣柜。 陈婉约的卧室内,有两个挂衣柜,一个是她的,一个是夏天问的。 方圆打开了陈婉约的那个,直接把里面的衣物都扔了出来。 柜子很大,衣服很多,方圆翻的速度也很快,却没有他想看到的舞衣,绣花鞋。 “方圆,你究竟想干嘛?” 看到方圆疯了似的翻柜子后,夏小韵当然得来阻拦。 方圆没有理睬她,头也不回的抬手推开了她,又打开了夏天问的衣柜。 这时候,陈婉约醉意惺忪的声音想起:“老公,你在找什么呢?” 方圆霍然转身,就看到陈婉约已经从炕上坐了起来。 黑色轻纱睡衣滑下的更多,露出更多的白。 方圆却是看也不看,只是问道:“你的舞衣,绣花鞋呢?” 第83章:明明是引狼入室 婉约如水的女人,在醉酒时的样子,绝对是相当惹人的。 尤其是在发懵时,那双水波流动的眸子里,全是让人恨不得扑上去做点什么的娇憨,陈婉约半张着小嘴愣了片刻,才茫然的问道:“什么舞衣,绣花鞋?” 旁边的夏小韵,本来已经抓住方圆的胳膊,要问他凭什么要乱翻父母的衣橱,却听方圆问出了这句话后,嘴角猛的一跳,没来由的打了个激灵。 她去宁耀酒店谈公事的这段时间内,哪怕是跟史密斯坐在一起,脑子里也在回想着郭易行说过的那些话,尤其是那双神秘的绣花鞋,更像通灵那样不时浮现在她眼前。 只是她没想到,方圆却向母亲要绣花鞋。 妈妈怎么会有绣花鞋? 还有舞衣--猛地,夏小韵想到在客厅内时,方圆曾经说陈婉约给他跳舞的事儿,这更加让她意识到了什么,抓着他胳膊的手,松开了。 方圆才没管夏小韵,眼睛死死盯着陈婉约,说道:“就是你在客厅中跳舞时,穿的那身白色轻纱舞衣,红色绣花鞋!” “白色轻纱舞衣,红色绣花鞋?” 陈婉约看上去更加茫然了,喃喃的说:“老公,我、我什么时候穿过舞衣,绣花鞋呀?跳舞……我根本不会跳舞,从来都没有跳过呀。” 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陈婉约在说这些话时的神态,没有一丝的虚假,就是茫然的不知所谓,还有奇怪,奇怪方圆为什么会问这些。 看着眼前这个浑身散发着成熟魅力的女人,方圆再也没有了丁点那方面的想法,心中一寒时,就像看到了个披着美女画皮的骷髅。 夏小韵在方圆腰间轻轻捅了一心,轻声问:“方……你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 方圆抬手,在脸上猛地搓了几把,才嘿嘿讪笑道:“没咋,我可能是喝酒喝多了,恰好又听郭二少讲了那双神秘绣花鞋的事,眼前出现幻觉了,竟然在婉约陪着我在客厅说话时,以为她穿着一双红色绣花鞋给我跳舞了。” 就像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那样,当一个人把全部精神都集中在某件事时,就有可能出现跟这件事有关的幻觉。 毫无疑问,郭易行所说的那个有关绣花鞋的事儿,绝对能吸引人忍不住的去想,尤其当这个人喝了点小酒,又一个人呆坐在那儿冥思苦想时,产生幻觉,看到其实不存在的纤纤,也是很正常的。 听方圆这样说后,夏小韵才长长的松了口气,在他腰间的右手,稍稍用力掐了他的软肉一下,低声嗔怪道:“就知道你在发神经,可把我给吓坏了。以后,可不许喝酒了。” 陈婉约这时候也问:“老公,郭家少爷到底讲了个什么故事呀?” 方圆还没有回答,夏小韵就抢先说道:“妈,没什么的,郭二少这次来,除了要给您过生日外,就是委托方、爸帮他寻找一个收藏品。” 陈婉约很奇怪:“收藏品,就是绣花鞋么?” “是啊,是啊。” 夏小韵连连点头,随即嗤笑一声:“哈,我还真不理解这些豪门大少是怎么想的,竟然有收藏早时候新娘穿的绣花鞋爱好。” 方圆也顺着她的话说:“收藏爱好可是五花八门的,除了古董字画外,几乎所有东西都有人收藏,绣花鞋也是华夏一种古老的文化,郭二少有这爱好也很正常的。明天,我就去东门老街(那儿算是个淘宝市场吧)转转。哦,对了,除了老东门外,还有哪儿可能卖老物件?” 方圆的最后一句话,还算巧妙的转移了话题,开始跟夏小韵母女讨论起跳蚤市场来了。 趁着方圆跟母亲说话的工夫,夏小韵把被他扔出来的衣物,整理了一下重新放进了衣橱内,这时候的夜已经深了。 本来就喝多了的陈婉约,强打着精神陪他们说了这么久后,最后依偎在方圆怀中,沉沉的睡了过去。 “妈妈睡着了,把她放下吧。” 夏小韵小声说。 “有些口渴,有水吗?” 方圆在把陈婉约放在炕上时,随口问了一句。 “喝茶,还是咖啡,饮料?” “白开水吧,晚上喝那些东西兴奋。” “稍等啊,马上就来。” 碍于方圆现在是老夏,夏小韵只能扮演乖巧女儿的角色,转身出去,很快就拿了两个盖被走了进来。 坐在炕沿的方圆接过去喝了一口,放在床头柜上时不小心手一哆嗦,有水溅了出来。 夏小韵刚想找抹布擦一下,却看到他用手指蘸着水,在桌面上写到:今晚,我还走吗? 她这才知道方圆要做什么,看了眼母亲摇了摇头,小声说:“别走了,我怕她醒来后会再找你。嗨,也不用这样小心了啦,她睡着了,咱们小声点说话,她听不到的。” 脑残就是脑残,一语就道破了本爸爸的良苦用心。 本想用写字的方式,把某件事说清楚的方圆,心中叹了口气,脸上却浮起做贼似的小心,低声说:“可她醒来后,真要是找我那个啥,我该咋办?” 夏小韵的脸上,攸地闪过一抹怒色,随即恢复了正常:“今晚,我也睡在这儿好了,反正这些天,我都是跟妈妈一起睡的。” “好吧,就依你。” 方圆想了想,站起身看了眼陈婉约,走到梳妆台前坐了下来:“今晚,我就在这儿糊弄一宿吧。” “你不在这儿,还真想上炕呀?” 夏小韵白了他一眼,除下脚上的鹿皮小马靴,露出了穿着黑袜的小脚,不等方圆看清楚,就飞快的上炕,扯过被子盖住了。 “切,明明是引狼入室,却偏偏像防贼似的。” 方圆撇撇嘴,从口袋里拿出了烟盒。 夏小韵本来不想让他吸烟的,可想到夏天问以前也是在卧室内吸烟,眉梢皱了下也就任由他去了。 绝大多数女孩子,对于香烟的了解,就像男人对各类化妆品那样,压根不感兴趣。 最多,夏小韵就是知道方圆吸的那颗烟,是外香气型的,因为烟雾袅袅升起后,屋子里很快就弥漫起了好闻的薄荷香气,好像还掺杂着一丝丝的麝香气息。 麝香本身具备安神的功能,尤其是对神经长时间紧绷着的人,效果更是显著。 这不,当夏小韵小声跟方圆说了没几分钟,就接连打起了哈欠,脑袋一歪,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把一颗烟吸完后,方圆走到炕前,关上了台灯,只留下门后墙上壁灯还亮着。 壁灯其实就是小夜灯,就像窗外夜空中被云彩隐隐遮住的月亮那样,散发着朦胧的光,让整个世界看起来都那么模糊,不真实。 “唉,守着两个大美人儿,却得枯坐在椅子上睡觉,还真是个难熬的活计。” 方圆重新坐回梳妆台前,拿起手机又看了会书,终于架不住一阵阵的困意袭来,脑袋趴在了桌子上。 初冬的夜风很凉,尤其是在零点以后,估计乡下野外的麦田中,差不多得下了霜雪吧? 外面有多么冷,住在酒店套房内的郭易行,是感觉不到的。 从夏家回来后,他一直没出过912房间,就用笔记本跟京华那边联系,汇报今天他去夏家的所见所闻。 期间,自然会提到那个讨厌的方圆。 不过他们都没有把这家伙放在眼里:一个不懂好歹的路人甲,最多有些讨厌而已,实在没资格被郭家人重视。 郭二少跟大哥在联系时,除了确定夏小韵不知道那双绣花鞋外,更多的自然是关于盗圣的。 郭二少拿一块名表,跟夏小韵打赌这件事,大哥很满意,还夸赞了他几句。 这让几乎从来没被夸过的郭二少,无比的兴奋,连声说肯定会小心,已经针对盗圣,布下了‘天罗地网’,他要想偷走那块表,难如登天。 对于郭二少的强烈自信,大哥没什么表示。 不过,他能感觉到,大哥对他的自信有些不置可否。 郭二少同样不置可否:最多也就是以讹传讹罢了,哪有那么神奇的贼偷啊,真以为他是楚留香再世呢? 心中轻蔑的笑了下,郭二少抬起手腕看了下。 马上就要十二点半了,以往要是在这个时间段,郭二少的夜生活才刚开始不久。 灯光下,暗蓝色的表盘,赤金色的秒针哒哒的轻跳着,带着说不出的沉稳,郭二少手腕偶尔动一下时,镶嵌在上面的钻石,就会发出璀璨的光芒。 “限量版的百达翡丽,全球只有两百一十五块,每块表都是由能工巧匠,历时三年才制作而成,其收藏价值要远远高过当初的发行价。真是一块好表,可惜……” 郭易行是这块表的主人,但每次神情的凝望着它时,眼神里还是会露出丈夫看情人时的深沉爱意,喃喃说一些唯有他跟手表才能听懂的话。 话还没有说完,背后忽然传来一声轻笑声。 笑声很轻很轻,就像幻听那样,但却很清晰。 郭易行全身的神经,猛地绷紧,霍然扭头看去:门后两侧,两个黑西装依旧站在那儿,双手交叉着放在小腹前,微微垂着眼帘,嘴巴紧闭着,哪有发笑? 郭易行这次来唐王,总共带了六个黑西装。 这些人,可不是白玉雯带来的那些能比的,是从数千退役武警中精选出来的,彪悍的很。 在夏家撂下那番话后,郭易行虽说不信盗圣会现身,但回到酒店后,还是做出了细致的防御安排:两个在门外走廊中,两个在套房门后,两个守在窗前。 他相信,有这六个人守着,哪怕是一只蚊子,也休想接近他。 “奇怪,我怎么会听到笑声?” 看着那俩忠心的手下,郭易行不解的摇了摇头时,那个轻笑声再次响起。 这次,还是在他身后。 郭易行再次转身。 还是没看到人。 怎么回事? 郭易行就觉得头发,攸地竖了起来。 第84章:鞋面上绣着彼岸花 第一次听到轻笑声时,郭易行还能用自己出现幻听来解释。 毕竟他可是亲眼看到那俩忠心的手下,依旧站在门后,保持着该有的动作,这证明没发生什么意外,要不然他们也不会如此的沉稳了。 可当那个轻笑声,第二次响起时,郭易行就笃定不是幻觉了。 同样的幻觉,不可能接连出现两次的。 但那个发出轻笑的人呢? 为什么没有看到? 郭易行再次迅疾转身看向窗口时,仍旧没有发现什么,一种从没有过的惊悸,从骨子里攸地升起,让他头发刷的就竖了起来。 “小郑!” 郭易行第二次转身没有看到人后,马上站起来拉开椅子,喊站在门口的手下。 小郑是门后左边那个黑西装,也是负责保护郭易行安全的‘侍卫首领’。 郭易行喊小郑的声音不是太高,却保证能让门外那俩手下也能听得见。 但小郑俩人,还有套间窗前的那俩保镖,却都没有任何反应,就像忠心守护始皇陵的兵马俑那样,只是肃然站在那儿。 砰,砰砰! 郭易行听到了自己心脏的急促跳跃声,甚至能感觉到血液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在血管中呼啸流淌--这是极度紧张下才会有的惊悸反应。 “小、小郑!” 全身都在发冷的郭易行,再次颤声叫了小郑一句后,猛地转身扑向了套间那边。 在套间门后的挂衣架上,放着他的手包,里面有把手枪。 他在扑向套间门口时,仿佛看到了一道人的残影--或许,这也是幻觉吧? 嗯,肯定是幻觉,太紧张,太害怕所致。 郭易行什么都顾不上了,扑进套间后一把扯过了挂衣架的手包。 因为极度紧张,手包掉在了地上。 他本能的弯腰去拣,弯到一半时,却又停住了动作。 如果有什么危险,就是趁着他弯腰拿手包时袭击他的最佳时刻。 没有危险。 客房、套间内都静悄悄的,除了他自己的心跳外,甚至都听不到自己的喘息声,就像站在窗前的那俩保镖,也被时间给凝固住了那样。 郭易行呆愣数秒,才慢慢的弯腰拣起了手包。 当沉甸甸的手枪被他抓在手里后,所有的紧张都攸地消逝:手枪一类的杀器,总能给人平添太多的镇定,还有安全感。 郭二少手枪内,始终都装着弹夹,只需打开保险就能射击了。 咔嚓一声悦耳的响声,保险被打开,手枪处于了待发状态,郭易行也彻底冷静了下来,横向跨出一步,贴在了套间门后的墙壁上。 厚实的墙壁,才是守护后背最忠实的保护神。 深吸了一口气,郭易行抬起头来时,就看到一个身穿灰色衣服的人,就这么突兀的出现在他视线中。 或者说突兀的是郭易行:这个人,好像已经站在这个地方几百年了,从没有动过,是郭易行忽然出现在了他面前。 这应该是个男人--要想通过体型来辨别男女很简单,因为所有女人都只有两种身材,一种是窈窕的,一种却是水桶型的,可谓是泾渭分明。 无论是哪一种女人,都不会像眼前这个男人,尽管他看起来一点也不魁梧,强壮,可在被人看一眼后,就能感觉到这幅身体内蕴藏着惊人的爆发力。 郭易行之所以说这是个男人,是因为从他脸上看不出男女:他倒是没有蒙面,但脸上却戴着一张面具。 面具的质量很低劣,仿似臭美老娘们在自己脸上化的浓妆,风一吹,粉子就会扑簌簌的掉下来。 再低劣的面具,也能起到让人认不出的效果,甚至连男女都分不清。 “你、你是谁?” 郭易行傻愣愣的盯着这个人,也不知过了多久,才清醒了过来。 他在问出这句话时,全身所有的感官神经也同时复活,绝对是出于本能的,攥着手枪的双手猛地抬起,对着这个人的面孔,就用力扣下了扳机! 如果手枪扳机是塑料的,郭易行肯定能直接扣断。 幸好是钢制,所以在他几乎使出全力扣下扳机时,扳机没有断,如他所愿的发出了一声轻响:咔! 这是手枪撞针撞击子弹的声音。 郭易行既然会玩枪,那么当然知道手枪子弹的秒数,高达数百米。 子弹出膛后,不管眼前这个人多么的装神弄鬼,在这么近的距离,也休想躲开。 他甚至已经提前看到,急速破空的子弹,会在瞬间划出一道眩目的幽蓝弹道,抢在这个人做出任何反应之前,把这张丑陋的脸打烂,血花四溅! 咔--嚓,撞针发出的声音,完全响过,却没有子弹出膛。 子弹呢? 草,子弹呢! 咔嚓,咔嚓! 郭易行接连扣下扳机,撞针不停的在响,却没有子弹出膛。 “你在找子弹吗?” 郭易行疯了般的扣下扳机时,那个人始终静静的看着他,可能是觉得他当前的动作很有沙比的嫌疑,或许是不耐烦看他表演了,慢慢抬起了右手。 白板一样面孔的人,在说话时的声音很轻柔,也很好听,还带着吸引女人的磁性。 幸好郭易行不是女人,所以才没有被他的声音所吸引,看向了他的手。 白板人的手中拿着一个弹夹,拇指稍稍一动时,就会有一粒金色弹头,从里面蹦在木地板上,又弹起来,发出悦耳的咚咚响声。 我的手枪在我的包里,他却拿走了弹夹,在我下属面前。 郭易行下意识的看向了窗前那俩手下。 那俩忠心的保镖,依旧站在窗前,兵马俑--哦,不,是沙比似的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盗圣,白展堂。 当这个名字攸地从郭易行脑海中腾起时,他所有的恐惧就像退潮的海水那样,哗的一下全部消散,随后就有了从没有过的疲倦,身子一歪,差点出溜在地上,幸好及时靠在了墙上。 大哥今晚说过了,盗圣是从来不杀人的。 只要死不了,就没啥可怕的不是? 还有就是,郭二少也没做过像丁白康夫妻那样的缺德事,貌似不该遭到那样的悲惨下场。 确定自身安全无忧后,见过世面的郭二少,实在没理由再害怕,哪怕他额头上冒出了冷汗。 只要擦掉,就像擦走恐惧。 啪的一声,郭易行把手枪扔在了地上,看着白板人问道:“盗圣?” 他没有听到自己说话的声音。 刚才极度惊悸下,他的声带失常了。 抬手揉了揉咽喉,郭易行总算是说出了话:“盗圣?” 盗圣的回答,很狂傲:“除了我,你还能想到谁?” 郭易行没觉得他这样说有什么错,这是事实:“小郑--就是我的保镖,他们怎么了?” “你没有看过《武林外传》吗?” 盗圣绝对是个废话很多的人,这时候还跟郭二少谈论电视剧。 “看过。” 郭易行说出这俩字时,恍然醒悟:“啊,你用葵花点穴手点住了他们的穴道?” 武林外传中的盗圣白展堂,会葵花点穴手绝技这事儿,只要看过那部电视剧的人,都知道。 盗圣没说话,应该是傲然笑了下,脸上有粉子扑簌簌落下,极大损伤了他的伟岸形象。 这让看起来有些恼火,抬手摸了摸下巴,好像理胡子那样:“郭二少,你应该知道我今晚来,是做什么的。” 郭易行本能的抬手,看了眼手腕上的那块百达翡丽,说道:“当然是来偷我这块表的。只是--说实话,我有些失望。” 现在他终于相信,夏小韵是有盗圣罩着的了。 要不然,不可能在白天说了,他老人家晚上就现身了。 虽说现身的方式有些吓人,差点把郭二少给吓出心脏病来,但不管怎么说,郭家的目的达到了。 就像白天方圆所说的那样,郭二少来找夏小韵,不是为了给丁白康夫妻讨还公道,甚至不是为了追回那双神秘的绣花鞋,而是来找盗圣的。 盗圣淡然的目光,扫了眼郭易行:“你有什么好失望的?” “我以为,盗圣真像传说中的那样,能在神不知鬼不觉中,就能把我的手表偷走。原来--呵呵。” 郭易行现在彻底放松了下来,呵呵笑起来时还摇着头,不过如此的意思很明显。 “你以为,我会硬抢?” 盗圣也笑了声。 郭易行点了点头:“你除了把我的保镖们点住,硬抢走外,还能有什么办法?” “夏小韵那丫头已经跟我说过了,你要把这块表孝顺给我老人家,我要是硬抢的话,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盗圣说着,到背着双手走到了窗前,坐在了椅子上:“我来,是想听听那双绣花鞋的事儿。还有就是,你们如此处心积虑的引我出来,究竟是为什么。” “就算您不问,我也会告诉您的。” 不知不觉间,郭易行用上了敬语。 正如方圆在白天所猜到的那样,夏小韵心中高高在上的郭二少,乃至郭家,在京华可没有这么高的地位--说白了,他们是替人做事的。 到底是谁指派郭家做事,这一点郭易行没必要告诉盗圣,就像委托郭家办事的人,也没把那双绣花鞋的真正秘密,告诉他们那样。 “我只能告诉您,那双绣花鞋大概有四十年的历史,鞋码在标准码的37码左右,大红颜色,鞋面上刺着的花儿,也不是传统绣花鞋所绣的桃花等,而是一种尘世间没有的花。” 郭易行仍旧站在门口,没有坐下。 始终听他讲述的盗圣,问道:“那到底是什么花?” 郭易行沉默片刻,才轻声说道:“彼岸花。” 彼岸花,花开一千年,花落一千年,花叶生生相错,世世永不相见。 彼岸花开开彼岸,奈何桥前可奈何? 彼岸花,开彼岸,只见花,不见叶。 相传,此花只开于黄泉,是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 也是恶魔用来怜惜亡魂的温柔,走向死亡国度的人,就是踏着这凄美的花朵,一步步的走进阴世酆都城。 第85章:午夜过后的歌声 传说,彼岸花是天上地下,最漂亮的花。 无论是神仙还是恶魔,对死去的亡魂,都有着该有的大度,让他们在死后,才能‘有幸’见识到最美丽的花。 “原来,鞋面上刺着的是彼岸花。” 听完郭易行的话后,盗圣眼神闪烁了下。 郭易行马上就追问道:“怎么,您看到过那双绣花鞋?” “见过。” 盗圣倒是没有否认。 “在哪儿?” 郭易行脱口问出这句话后,才意识到自己问了句废话:这么重要的线索,盗圣怎么会告诉他? 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盗圣回答了他的问题:“可能是在--幻觉中吧?” 这样的回答,跟没说没啥两样。 郭易行有种被耍了的羞怒,眉头本能的皱了一下时,却又接着松开:“有人告诉我说,如果我有幸见到您的话,请您去一个地方。等您到了那个地方,就会知道绣花鞋的全部秘密。” 盗圣淡淡的问:“那个人是谁?” 郭易行摇头:“不是不想说,是因为我也不知道是谁,甚至都不知道那个人是男还是女。” 看出郭易行不是在撒谎后,盗圣也没再纠缠这个问题,只是问:“要去哪儿?” “罗布泊。” 郭易行回答。 “罗布泊?” 盗圣目光再次闪烁了下。 “您老人家,应该是罗布泊是什么地方吧?” 郭易行说话越来越客气,而且还是发自内心的。 这个年过三旬还没有成亲的豪门纨绔,骨子里实际上也很崇拜盗圣这种侠客--当然了,唯有生活极度优越、闲的没事干的,或者生活极度困窘、没处吃饭的这两种人,才会梦想成为侠客的。 “塔克拉玛干沙漠一侧,被人称为地球之耳的罗布泊吧?” 盗圣可能从来都对崇拜自己的人,有足够的耐心,要不然也不会解释这些了:“那地方,也被称为死亡之地,是所有探险家的乐园,曾经有几个著名的探险家,在那地方丧生,或者神秘失踪。” “是的,就是那个罗布泊。” 郭易行点头表示盗圣没说错。 盗圣想了想,才问:“如果我不去呢?” “这就不管我的事了。” 郭易行苦笑了一声:“我就是个传话的,至于您去,还是不去,那是您自己的决定。到现在为止,我的任务已经算是完美收工了。” 盗圣又问:“那么,夏小韵那事呢?” “从此之后,丁白康夫妻这件事,一笔勾销。” 郭易行认真的说:“郭家再也不会为难他们,也包括狼狈逃亡的夏天问。” “很好。郭家做事,还总算有些豪门世家的气度。” 盗圣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上下打量了郭易行几眼,说:“你也算是个人才。表面上轻浮嚣张,实际上很识时务,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们或许能有机会合作,做点什么。” 郭易行脸上,腾地浮上狂喜的神色:“真得?” “假的。” 盗圣呵呵轻笑一声,依旧到背着双手走出了套间,就这样堂而皇之的开门,走了出去。 看着客房四敞大开的房门,郭易行默立很久,才长长的松了口气,喃喃的说:“其实,盗圣也不过如此罢了,传说中的神偷神技,也是夸大其词……” 郭易行说着时,抬起了左手,看向了手腕。 然后,他的瞳孔就骤然收缩--那块限量版的百达翡丽,竟然不见了。 明明,他跟盗圣面对面的说话时,俩人从没有接触过,手表怎么会不见了呢? 郭易行放松的神经,再次猛地紧绷起来,耳边再次出现不真实的幻听,仿佛能听到他那块心爱的百达翡丽秒针,在轻盈跳动的声响:咔,咔! 夏小韵戴着的那块女士昆表,秒针在跳动时发出的咔咔微声,在凌晨三点时仿佛扩大了数十倍,那么清晰,清晰到能让方圆在睡梦中都能听到。 单调,而枯燥的声音,在凌晨时分总是给人一种莫名的心烦、甚至恐惧感。 活动了一下被压的酸麻的胳膊,方圆迷迷糊糊中抬起头,惺忪的睡眼睁了下,正要换个姿势继续睡觉时--所有的困意,就像是被电击了一下那样,攸地消失! 一个身穿白色轻纱舞衣的女人,俏生生的站在梳妆台一侧,柔顺的黑色长发垂下,遮住了半截脸,却遮不住她成熟的女性魅力。 门后壁灯发出的微弱光芒,这时候仿佛更黯淡了些,却偏偏能让方圆看清楚眼前这个女人是谁。 陈婉约。 本来该跟夏小韵一起,并排躺在炕上的陈婉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悄悄的来到了方圆身边,重新换上了她那身白色轻纱舞衣。 “陈、陈……” 方圆呆呆的望着陈婉约,眼里带着黑夜都遮不住的恐惧。 “老公。” 陈婉约抬手拢了下遮住脸颊的长发,露出了那张妩媚的俏脸,低低呼唤老公的声音,就像是从洪荒年代的荒原传来,穿透时间隧道后很低,却又清晰可闻。 “婉、婉约,你的衣服……” 方圆抬手,指着陈婉约的白色轻纱舞衣,不但声音颤的厉害,手指也在发抖。 “我的舞衣呀?好看么?” 陈婉约柔软的小手,轻轻捉住了方圆的手,软绵绵的身子也靠了过来。 “好看,好看,真好看。” 方圆傻了般的喃喃说着,却下意识的缩手。 陈婉约绝对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可方圆这时候却挣不开她的手,被她牵引着,顺着舞衣的领口,爬上了一座温暖的荒山。 荒山嘛,自然是草木不生,不过山顶差不多会镶嵌着一大块红宝石的。 “老公,我美吗?” 陈婉约眼眸迷离的喃喃说着,左手慢慢解开了舞衣纽扣。 轻纱制成的舞衣无风自动,向两侧分散开来,露出一副傲人的女性身体。 陈婉约的舞衣里面,没有穿任何的衣服。 两座高高的雪山下,是一马平川的平原,再往下来--那双修长的好像牛奶凝固后形成的腿,在小夜灯的光芒下,散发出雪夜才会有的白色光泽。 只是,这副堪称绝对完美躯体所发出的白色光泽,却被她脚下穿着的那双红色绣花鞋,散发出的妖异气息,彻底的遮掩。 绝对该是大红色的鞋面上,绣着无比妖艳的花儿,把那双白腻秀足,衬托的让方圆不敢直视,只能看在鞋面上:彼岸花。 彼岸花,花开一千年,花落一千年,花叶生生相错,世世永不相见。 “小韵,小韵还在。” 当陈婉约抬起修长的左腿,绣花鞋缓缓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慢慢坐在方圆腿上时,他看向了夏小韵。 什么样的恐惧,才是真正的恐惧? 不是看到一个青面獠牙的怪兽扑来,也不是半夜走路看到个无头女鬼,更不是被一群虎狼围起来撕成碎片--而是,一个本该是需要你保护的柔媚女人,却在凌晨时分穿上最让你心悸的绣花鞋,骑在你身上,向你求爱。 陈婉约的身体是那样软,小蛮腰轻轻扭起的风情,就连女人都受不了,好像蛇儿般的舌尖,轻咬着方圆耳垂时的那种感觉,就连僵尸估计也会兴奋的嗷嗷叫起来。 只是这一切对于方圆来说,却是最可怕的恶梦。 陈婉约,更是用语言文字无法形容的魔鬼,仿佛在下一刻,就能把他连皮带骨的吞下去,然后伸出猩红的舌头,在上唇妖娆的舔一下。 “不,不行!” 方圆猛地一咬舌头,剧痛说他彻底清醒,抬手推开了陈婉约。 陈婉约却像是被磁铁吸引那样,攸地又贴在了他身上,搂住他的脖子,两条腿缠在了他腰间,精致的下巴高抬,丝一般的发丝瀑布般的垂下,喃喃的问道:“为什么不行?” “小韵、小韵还在呢!” 方圆费了好大的毅力,才说出了这句话。 “那,我们去客厅,好不好?” 陈婉约说话的声音,就像被蜜泡过那样,喃喃的无比香甜。 “劳拉--在下面客房内。” 方圆又找到了理由。 “放心,她不会醒来的。” 陈婉约轻轻一扭身子,发出了溺水之人那样的喘息。 “可……可我,只想看你跳舞。对,就是看你跳舞,你跳的很棒,我做梦都想再看!” 方圆也像溺水之人,终于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 “好呀,老公喜欢看,我就给你跳一辈子。” “那你下来,我们去客厅。” “不嘛,我不,就让老公抱着。” “好、好吧。” 方圆实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拉开椅子,一步步的走向卧室门口。 他快要走到门口时,回头看了眼夏小韵。 夏小韵侧身躺在炕上,面对着他,秀气的星眸微微眯着,仿佛还闪着小夜灯的光芒,好像没睡着,正在暗中观察他们那样。 方圆却以为,她应该是睡着了。 最起码,现在什么也不知道,哪怕是还睁着眼,看到什么,也以为是在做梦。 夏小韵的确在做梦:一个身穿白色轻纱舞衣的妖媚女人,树袋熊般的缠在方圆身上,舞衣完全垂落到了地上,姣美的身躯彻底暴露在空气中,那么的白,却比不上她穿着的那双绣花鞋的颜色。 大红色的绣花鞋,看起来是那样的刺眼。 “这个女人是谁?” 夏小韵好像在想这个问题,更想起来走出卧室去看看。 只是无论她怎么努力,也爬不起来,意识反倒是越来越模糊,就在彻底消失之前,却又听到一阵优美的歌声传来:“是谁,送你来到我身边?是那圆圆的明月,明月,是那潺潺的山泉--” 夏小韵听过这首歌,知道只是《西游记》中的一首插曲,歌名叫《天竺少女》,欢快的节奏,尤其是那颇具异域风情的旋律,更是让人流连忘返。 歌声没有伴奏,是清唱的。 在凌晨的黑夜中,这首歌就像慢镜头下盛开的昙花,能让夏小韵彻底感受到了最美丽,只是很奇怪:是谁,在午夜后的客厅内唱歌? 第86章:夏小韵的苦心 是谁,送你来到我身边?是那圆圆的明月,明月,是那潺潺的山泉-- 早上醒来后,夏小韵耳边好像还回荡着这首《天竺少女》的歌声。 这种莫名其妙的错觉,让她怀疑昨晚听到的歌声,是真实的。 是谁在唱歌? 慢说那时候已经是午夜之后了,没有谁会那个时间段歌唱,就算是有人唱,可也得有那样的姣美歌喉才行呀。 劳拉? 得了吧,她一个外国人,能够把汉语说清楚就已经很不错了,就别提唱歌了。 方圆? 笑话,他要是能唱出那么好听的歌,估计杀猪的声音,就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了。 只能是妈妈陈婉约了。 可在夏小韵的印象中,母亲的懦弱性格,就已经决定无论她做什么都放不开,几年前曾经听她唱过一次,不过声音好像蚊子哼哼还在其次,关键是跑调跑的,很对不起她的娇媚形象。 夏小韵唱歌倒是很好听,有几分专业歌手的风采,可她怎么会半夜爬起来唱歌? 她又没有梦游症。 幻听,绝对是幻听,或者说在做梦--想到这儿时,夏小韵才又蓦然想起,睡梦中好像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轻纱舞衣,大红绣花鞋的女人,树袋熊般的缠在方圆身上,走出了卧室。 做梦啦,绝对是做梦啦。 哪儿有那么妖媚的女人缠着方圆? 还那么不要脸的光着身子,穿着刺眼的大红色绣花鞋! 做这个梦,就是因为听郭易行说的那个有关绣花鞋的传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罢了、 难道说,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其实就是绣花鞋的真正主人? 早就死了不知多少年了,娇媚的身躯,也已经化成了一具白骨,却莫名其妙跟夏小韵的心灵想通,这才出现在了她的梦中? 夏小韵越想越头疼,用力甩了下头后,看向了窗口。 初冬早上太阳发出的金灿灿光芒,给夏小韵增加了足够的阳气,那种想到梦中诡异一切的心悸感,荡然无存。 梦境再可怕,再诡异,一旦醒来后,都会变成神马浮云,不足为虑。 能让人犯愁的,永远都是现实中的事。 比方把方圆看成是丈夫的陈婉约,郭易行的要求等等--夏小韵轻轻叹了口气,抬脚下了地时,才发现母亲早就不在了。 方圆也不在,梳妆台上倒是还有一滩恶心的口水,这肯定是方圆那家伙趴在上面睡觉时,才留下来的吧? 做了个可爱的干呕动作后,夏小韵找到纸巾擦干桌子,趿拉着高跟塑料拖鞋,走出了卧室,向客厅内看去。 穿着一身浅色家居服的陈婉约,腰里围着围裙,正端着托盘从厨房内走出来。 透过门窗玻璃,能看到劳拉就站在窗前,脸上带着酷酷的神色,到背着双手看着金色太阳,好像在参悟某种高深内功,又像不屑看正在做广播体操的方某人。 夏小韵承认,小学生做广播体操时,动作虽然不规范,但却很好看,毕竟那是最适合小孩子的。 方圆做操时的动作,倒是很规范,有板有眼的,就是给人一种明显的白痴错觉。 看着那家伙一本正经的做操,夏小韵嘴角浮上一抹轻柔的笑意。 忽然间,她感觉到了内心的真实想法:如果以后每天早上醒来后,就能看到这一幕,那该多好? 当然了,方圆得心甘情愿的给她当继父才行。 虽说那样有些丢人,可这有什么呢,只要母亲幸福就行。 她有这种清晰的幸福感,是因为觉得一个家庭,必须得有个男人才行。 夏小韵虽然恨死了夏天问,但不得不承认:一个完整的家庭,是不能没有男人的,无论这个男人是什么德性。 “小韵,你醒了?” 就在夏小韵盯着外面做操的方圆发呆时,陈婉约看到了她。 “啊,睡过头了。” 夏小韵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快步走到了客厅内,上下打量着陈婉约:“妈,我怎么发现你比以前还要漂亮了呢?” “什么呀,都老太婆了。” 陈婉约秀面上立即浮上一抹淡红,下意识的瞥了眼外面的方圆。 “真得哎,怎么说呢,就像刚被雨水滋润过的花儿那样。” 夏小韵笑嘻嘻的说到这儿时,心中却猛地一揪:吓,昨晚,他们不会真发生那种见不得人的关系了吧? “死丫头,胡说什么呢,敢开妈妈玩笑了?” 陈婉约俏脸更红,抬手在女儿肋下拧了一把:“快去洗漱一下,喊你爸来吃饭。” “哦。” 夏小韵眼角抽了下,转身走进了洗手间。 “二二三四,三二三四。” 方先生在那棵石榴树下,卖力的做着第八遍广播体操时,夏小韵走出了客厅:“唉,那个谁,吃早饭了。” “等我做完这一遍,啥事也不能半途而废不是?” 方圆动作不停,继续弯腰伸手。 夏小韵走过来,看了眼慢慢向别墅门口遛达过去的劳拉,小声问:“昨晚在我睡着后,你都做什么了?” 方圆抬起头:“除了睡觉,还能做什么?” “真得?” “我骗你干啥?” 方圆眨巴了下眼睛,忽然醒悟了过来:“啊,你不会是以为,我跟陈婉约做了对不起老夏的事儿了吧?” “哼,你又不是什么正人君子。” 夏小韵躲开对视的目光,轻哼了一声。 方圆不再做操了,晃着肩膀淡淡的说:“夏小韵,你要是真这样想的话,那就是羞辱我。我方圆虽说有些好色,可就算是憋死,也不会碰那种老娘们的……” “胡说什么呢?” 夏小韵低声喝斥着:“陈婉约,老吗?” “她昨天,就过了四十三岁的生日了吧?” “是。可她的相貌,气质,身材,像四十三的吗?” “咋,夏小韵,看你着急夸你老娘的样子,不会是真想让我给你当干爹吧?” 方圆好像看出了夏小韵心中在想什么,满脸的惊讶。 “放……” 那个不文雅的字眼,夏小韵咽了下去,抬头看着天,低声说:“如果你能答应--最起码,神通快递就有你的一半。以后,你再也不用为吃喝犯愁了。” “我现在犯愁吃喝吗?” 方圆冷笑:“貌似你请我来给你当干爹的那天,我还拒绝了你一百万的支票来着。像我这样视金钱如粪土的真男儿,怎么可能会因为一些粪土,就甘心堕落,成为一个老女人的小白脸?” 夏小韵一呆。 她这才想起,人家方圆好像说的没错。 只是,这家伙说话也太难听了吧,总是一口一个老女人。 陈婉约,很老吗? 夏小韵恨恨瞪了他一眼时,又听他话锋一转:“当然了,如果夏总你对我有爱慕之情的话,我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无耻呢你!” 夏小韵愤愤的骂了一句时,忽然鬼使神差的说:“我要是答应了,你就留下?” 这次,换成方圆发呆了:“啥,你同意?” “你们干嘛呢,还不进来吃饭?” 这时候,陈婉约出现在了客厅门口。 夏小韵赶紧趁机说:“吃饭,吃饭!” 陈婉约做饭的手艺,貌似比林武还要好一些,如果她再年轻二十岁,没有昨晚那些诡异事儿的话,方先生说不定还真会好好考虑下夏小韵的建议。 不过,这个本该很骄傲的女孩子,怎么可能有那种想法呢? 不愧是新时代的脑残代表人物啊。 唉。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时,却不知道夏小韵也在偷偷打量他跟陈婉约。 夏小韵、劳拉坐在一边,方圆跟陈婉约坐在餐桌另一侧。 陈婉约就像没看到女儿跟劳拉那样,不时温柔的娇笑着,为丈夫夹菜--看那兮兮的样子,恨不得坐在方圆怀里用餐,一点原本的是矜持都没有。 其实,他们两个人还是蛮配的。 夏小韵拿过纸巾擦了擦嘴巴,站起身走出了客厅。 劳拉马上也跟着站了起来。 身为合格的私人保镖,劳拉决不会多说一句话,甚至在吃饭时,都没有看方圆俩人一眼,就像夏小韵的影子,亦步亦趋的跟着她, “咳,我吃饱了。” 方圆推开陈婉约递过来的菜,笑道:“也得去公司看看,说不定今天就得去南方。” 陈婉约的眼神,一下子黯淡了下来,轻声说:“老公,就不能多留几天,或者带我一起去南方么?哪怕是像上次那样,你把我一个人留在酒店里,只要忙完时偶尔去看看我也行呢。” 方圆看着她,沉默了片刻才强笑道:“看看再说吧--咦,谁来了?” 陈婉约下意识的看向门口,就看到别墅铁栅栏门外,一辆黑色商务车缓缓停了下来。 正准备在院子里散散步,就带着方圆一起走的夏小韵,黛眉紧紧的皱了起来。 郭易行从车上走下来时,劳拉已经快步迎了上去。 “我要见夏总。” 郭易行的气色很是不好,眼里还有红丝,一看就是昨晚没消息好。 劳拉还没有说话,夏小韵的声音就从背后传来:“劳拉,请郭二少进来吧。” 对开门的劳拉点头致谢后,郭易行走进了别墅中。 夏小韵看到郭易行,就会有种见到债主那样不自然,却又得硬着头皮打招呼:“郭先生,你昨天不是说,你会在宁耀酒店等一周,等盗圣他老人家去拿走你的百达翡丽吗,怎么今天就又找上门来了?” “夏总。” 郭易行改成夏总的称呼,足够证明他是正视夏小韵了。 夏小韵故作淡然的说:“不敢当。” “夏总,你就别再卖关子了。” 郭易行苦笑道:“今天凌晨,盗圣已经找过我,拿走那块百达翡丽了。” 夏小韵没吭声,甚至连眉梢都没有动一下。 一直观察她反应的郭易行,心中叹了口气:唉,她早就知道了。看来,她跟盗圣的关系,还真不一般。幸好,我跟她之间的误会并不是太大。 郭二少哪里知道,夏小韵没任何反应,不是早就知道这件事了,而是被彻底惊呆了。 第87章:她是你亲妈吗? 昨天郭易行忽然驾临夏家后,把个夏大小姐吓得小脚丫都在发抖,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当前的危险。 反抗这条路是行不通的,毕竟郭家的一条走狗,就能让夏天问甘心连老婆孩子都双手恭送,全然不再一个档次呢。 正所谓急中生智,就在郭易行露出这次来夏家的真实目的后,夏小韵马上就谎称她跟盗圣的关系,非常非常的不一般。 更是用一番崇拜他老人家的表情,让郭易行相信她是由盗圣罩着的。 夏小韵自己却很清楚,她跟盗圣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至于盗圣为什么替她惩罚白玉雯等人--谁要是问夏小韵的话,她又去问谁? 可为了让郭易行对自己有所忌惮,所以她只能大吹特吹跟盗圣的关系。 只是让她做梦都没想到的是,不知身在何处的盗圣,竟然在昨晚偷走了郭易行的那块百达翡丽。 夏小韵彻底被惊呆了:怎么会这样? 人在被惊呆到极致时,也能给人一种泰山崩于眼前而不形于色的淡然,就像现在的夏小韵这样。 夏小韵的淡定,让郭易行更加相信她已经知道盗圣去找他的事儿了,暗中大呼侥幸:昨天幸好没有动粗,要不然哥们也会遭到白玉雯那样的厄运。 稍等了片刻,见夏小韵始终一言不发的看着自己,郭易行轻轻叹了口气,微微弯腰低头说道:“夏总,关于夏家跟丁白康夫妻一事,到今天就算彻底了解了。” “是吗?” 夏小韵这才张嘴,看似平淡的问了一句。 “这一点,我可以保证。” 夏小韵的痴呆,被郭易行误会是冷傲了,心中有些不喜,眉头微皱,本能的想发怒,却又忍住了:“夏总,你再见到盗圣他老人家时,麻烦你转告他一声,就说我记住他的话了--抱歉,打搅了,告辞。” 不等夏小韵说什么,郭易行就转身昂首,施施然的扬长而去了。 “夏总,你没事吧?” 郭易行都走很久了,始终没说话的方圆,见夏小韵还呆站在那儿纹丝不动后,有些担心的伸手揪了下她的衣袖。 “啊--我没事,没事。” 夏小韵这才如梦初醒,连连摇头,用力眨巴了下眼睛,喃喃的问:“郭易行,真走了?” 站在铁栅栏门口的劳拉,向外看了眼:“夏总,他们真得走了。” “真走了,好。走了好,走了好。” 失魂落魄般的,夏小韵转身木然的走进了客厅。 方圆有些不放心她,跟了进去。 他刚把客厅门关上,夏小韵忽然尖叫一声,猛地转身抱住了他。 “夏总,你这是……” 方圆吓了一跳。 “啊,啊!” 夏小韵紧闭着眼睛,高声尖叫着,抱着方圆又蹦又跳,状若疯狂。 “小韵,你怎么了?” 正在厨房内收拾的陈婉约,听到夏小韵的尖叫声后,急匆匆的跑了过来,想去拉她,却又不敢,只是满脸担忧的看向方圆。 “她没事,高兴的。” 方圆盯着陈婉约的眼睛,淡淡的说:“刚才郭易行告诉她,说前债一笔勾销了。” “前债一笔勾销?” 陈婉约脸上浮上茫然的神色,喃喃问道:“什么前债?小韵欠郭二少钱么?” 方圆忽然也想发疯。 因为他能从陈婉约的眼眸里,看出她当前不是在演戏,是真得茫然。 好像,她就是那个性格懦弱的夏夫人,凌晨时那个穿着红绣鞋的陈婉约,只是个不存在的鬼魅。 一个女人,能把演技淬炼到这种炉火纯青的地步,却没有去当演员,实在是演艺界的一大损失。 方圆真得很想拆穿陈婉约,找到那双绣花鞋。 可他不敢随意拆穿这一切,最起码在没有搞清楚陈婉约到底是什么人时,只能跟着装傻卖呆,要不然夏小韵绝对会有危险。 虽说方先生应该不会在意夏小韵的安危,不过要是因为他的不冷静,让这么水灵灵的小妞儿遭到伤害,他还是有些不忍的。 装。 无论怎么样,方圆都得像陈婉约那样,在人前装下去。 其实,这就像是在玩游戏。 一个很好玩的游戏。 “哈,哈哈--呜,呜呜!” 抱着方圆又蹦又跳的夏小韵,忽然狂笑几声,随即放声大哭起来。 泪水哗哗的。 “小韵,小韵,你怎么了?” 看到女儿又哭又笑后,陈婉约更加慌张,举着两只手不知道该怎么办。 “别担心,她只是太高兴了。” 方圆摇了摇头说:“她最近压力特别大,现在终于放下重担了,能够大哭一场对于她来说,是好事。” 方圆说的没错,自从夏天问卷款潜逃后,夏小韵的神经就一直紧绷着,哪怕是跟宁耀集团合作之后,但京华郭家就像一座大山那样,死死压在她身上,让她喘不过气来,随时都能把她压死。 现在好了。 她亲耳听到郭易行说,前账一笔勾销,漫天的阴霾忽地散去,也让她心底深处的恐惧、愤怒等负面情绪,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化作泪水喷薄而出。 尽情的释放心中的压力,这对她的确是好事。 哪怕白玉雯让陈婉约精神崩溃。 可这件事相比起郭家更加残酷的报复来说,貌似就不值一提了。 听‘丈夫’说女儿疯了似的大笑大哭是好事后,陈婉约不敢再说什么,只是站在那儿默默的流泪。 方圆忍不住的说:“我觉得,你最好先回房间……放心,我会照顾好她的。” “好,我回房。” 陈婉约抬手擦了擦泪水后,转身走向了楼梯那边。 目送陈婉约窈窕的背影被房门隔断,方圆保持着抬头的动作,久久都没有动一下,直到夏小韵终于止住哭声后。 “感觉好些了吧?” 方圆低头,抬手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 “好、好多了。” 夏小韵声音沙哑的说着,这才发现自己紧紧抱着方圆,身子一颤,慌忙推开他,接连后退了几步。 “对不起啊--弄脏你衣服了。” 夏小韵抬起头来时,才想到刚才是抱着人家大哭来着,现在就把人家推开,貌似很有过河拆桥的嫌疑,连忙低声道歉。 方圆笑了:“嘿,没事的,大不了你再给我买身新的就欧克了。” “好,想要什么牌子的,西装还是休闲装?” 心情大爽的夏小韵,这时候当然不介意被敲竹杠了,眼眸中含着泪花笑了笑时,让方圆想到了一个成语:梨花带雨。 “你现在的样子,真好看。” 由衷的发了个赞叹后,方圆才意识说错话了,连忙干咳了一声:“咳,那个啥,衣服上也就是被你抹上鼻涕了,浆洗一下就行了,让你破费多不好意思啊?实在过意不去的话,就马马虎虎给个几千块吧。” “死样,财迷鬼!” 夏小韵笑着骂了他一声,转身急匆匆的走进了洗手间。 她要好好洗一下,就像洗掉所有的晦气那样。 可方圆却知道,夏小韵的晦气,并没有随着郭易行的离开而离开,真正的晦气其实就在她身边。 那个陈婉约,她究竟是什么来历? 为什么能够笃定,我为了夏小韵的安全,不敢轻易拆穿她的鬼把戏? 方圆双手抄在裤子口袋中,在院子里随意转着圈,走到石榴树下时,脚步停住,脑海中忽然蹦出了个想法:陈婉约,真是夏小韵的亲生母亲吗? 足有一年七个月了,迫于来自某个小妖精的强大压力,方先生那方面的生活,都是靠左手来维持--但这并不代表着他不理解女人的身体。 相反,方先生在遇到花小妖之前,要比世界上绝大多数男人都了解女人的身体,各种肤色,各个行业的。 这方面丰富的临床经验,让方圆总结出来了一个道理:不管多么会保养的女人,在生过孩子后,肚皮上都会留下妊娠纹的痕迹。 就像被墨水染过的白布,无论怎么清洗,纤维内也会有黑的颜色那样。 或许有的女人,能通过健身锻炼,来消除妊娠纹,让肚皮的光滑程度,看起来跟没生孩子之前一模一样的,但决不会逃过方先生那双如炬慧眼。 凌晨,陈婉约好像树袋熊那样挂在方圆身上,身子后仰白色轻纱舞衣垂下时,他只要一低头,就能看到她的小腹。 陈婉约的小腹,光滑结实有弹性,没有丁点妊娠纹的痕迹。 不过,当时方圆还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因为他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那双绣花鞋上了。 此时在驴子拉磨般的转圈时,他才忽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陈婉约没有生过孩子。 方圆盯着脚下的花砖,脑子里一遍遍回放着陈婉约的身体,根据自己丰富的经验,基本确定了这个事实。 可夏小韵--又是谁的女儿? 这样推断下来的话,那么陈婉约的年龄也不真实了。 那个女人,到底是什么人? 为什么,她会有那双绣花鞋? 又是为什么,她总是给我看? 难道说,她知道了我的秘密? 不像。 她如果知道我是谁的话,就不会玩的这样尽兴了。 她,真得是在玩? 这一连串的问题,就像一团麻绳那样缠绕在一起,让方圆脑子里乱哄哄的,没有个头绪。 但有一点却非常的清晰,或者说是非常的刺眼:绣花鞋。 就是那双绣花鞋。 方圆现在基本能肯定,郭易行跟陈婉约之间,不存在任何交集。 换句话说就是,郭易行也好,托付郭易行来唐王找盗圣的某个大人物也罢,他们都不知道陈婉约拥有一双绣了彼岸花的绣花鞋。 本来,方圆也不该跟这双绣花鞋有啥关系,但郭易行前来唐王的真实目的,以及陈婉约再三显摆那双绣花鞋,就不能不让他注意了。 “喂,发呆想什么呢你?” 就在方圆盯着花砖想的出神时,夏小韵清脆的声音从耳边响起,吓了他一跳,脱口说道:“啊,我在想,陈婉约是你的亲妈吗?” 第88章:留下来帮我 “你、你胡说什么,你有病呀你?” 听方圆问出这个问题后,刚才还巧笑嫣然的夏小韵,立马黛眉仰起,怒目金刚状,抬手就掐住了他胳膊,狠狠来了一下。 质问某位美女的妖媚老妈的真实性,这绝对是很没礼貌,也很该受到惩罚的事儿。 幸好夏总得脱大难后,心情无比的好,这才只是小小惩罚了他一下。 如果是放在平时,估计夏总肯定会喊劳拉,把这家伙的舌头拔出来,看他以后还能不能胡说八道。 方圆话刚出口,就知道自己理亏了,赶紧赔着笑的低声道歉。 “哼,也就是我大人大量,不跟你这种小人一般见识罢了。” 夏小韵回头看了眼客厅,这才冷哼一声松开了他。 “多谢夏总大人大量,小的是感激不尽……” “先慢点拍马,我还没有说完呢。死罪可免,但活罪难绕,鉴于为了惩罚你羞辱我的卑劣言辞,我决定扣罚你昨天被雇佣的佣金。” “靠,不会吧?” 方圆急了:“一句话,就值一万块钱?” “这还是打折呢,不服气,可以去法院告我啊。” 夏小韵才不搭理方圆,拎着小包扭着小身段,踩着细高跟鹿皮小马靴,嘎巴嘎巴的走向别墅门口:“刚才我跟我妈说了,你要跟我去公司--等晚上回家,我会告诉她,说你有急事去南方了。” 方圆回头看去,就看到二楼卧室窗口,换上一件白衬衣的陈婉约,正笑吟吟的跟他挥手告别。 方圆强笑了下,也摆手。 因为嘴贱问了个不该问的问题,一万块钱就这样没了,让谁谁也不会开心的,所以一路上,坐在副驾驶上的方圆都冷着个脸,默不作声。 车子停在了神通快递总部的大厅门前,劳拉开门下车,替夏小韵打开了后车门。 方圆正要下车,夏小韵忽然问道:“你要去哪儿?” “回家,还能去哪儿?” 方圆懒洋洋的回了一句。 “别走了。” 夏小韵犹豫了下,才低声说出这句话。 “别走?干啥,还想让我去给你当干……” 方圆撇了撇嘴时,夏小韵忽然低声说:“方圆,谢谢你。” 夏小韵这时候的样子,很郑重,很认真,决不是在开玩笑。 这倒是让方先生有些不好意思了,讪笑一声:“谢我啥呀,我也没做什么不是?” “如果没有你的话,我不知道还能不能熬到今天。” 夏小韵说着,从小包内拿出一张支票,递了过去。 “啥呀?” 方圆接过来一看,笑了:“嚯嚯,太阳可真是从西边出来了,两百万,夏总,你这次可是大放血了--这好像也太丰厚了些,我受之有愧呀。” 以往方先生说受之有愧时,基本都会把东西揣进口袋。 这次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他又把支票还给了夏小韵。 夏小韵黛眉微微一皱,不悦的问道:“什么意思,嫌少?” “不是嫌少,是嫌多,太多了。” 方圆淡淡的说:“夏总,你可能还不了解我这个人的处事原则。该我的,哪怕是161块五,就算是打破脑袋,我也得要回来。不该是我的,哪怕是一千万,我也不会要的。说实话,这些天我并没有帮你什么,你能获得盗圣的青睐,援手,那是你自己的造化,跟我没关系的。所以,我不能接受。” 夏小韵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方圆。 方圆被她看的有些发毛,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咋,是不是这才发现哥,原来不是一般人呀?” “你的确不是一般人。” 夏小韵笑了下,拿回了支票:“好吧,你既然不要,那我也不勉强了。” “其实,你要是再勉强一些,说不定我就答应了。” 方圆恋恋不舍的看着夏小韵,把支票放在了小包内。 “你、你真得让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夏小韵被方先生的表现,给搞得有些哭笑不得。 “嘿嘿,哥就是一个让人琢磨不透的人,像雾像雨又像风,高深莫测的一塌糊涂。” 方先生打了个哈哈,抬脚下了车。 夏小韵跟着走了下来:“别走,我还有话要跟你说呢。” “啥,快说。” “跟我去办公室吧,别拒绝,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夏小韵迈步走上台阶,冲老远就对她弯腰行礼的礼仪小姐点了点头。 前些日子,夏天问卷款潜逃、神通快递举步维艰要倒毙的消息传出来后,在总部引起了极大的恶劣影响,一些有门路的中高层,立即跳槽。 那些没门路的,也整天惶惶不安的,再也没有心思工作了,总体业绩急速下降,甚至还引起了本城媒体的关注。 可就在跳槽人庆幸抢在神通快递彻底倒毙之前拿到薪水、剩余人四处找门路时,明明已经走上绝路尽头的夏小韵,竟然跟宁耀集团合作,三千万美金的注入,对于一家快递公司来说,绝对是惊天大逆转。 员工们这才发现,他们这位年轻漂亮的女总裁,原来是这样的不简单。 跳槽之人后悔万分,没走的万分庆幸之余,也开始对夏小韵有了发自心底的敬畏,让她在公司的威信,上升到了一个无以为继的高度。 所以不但迎宾小姐老远就弯腰行礼,那些中高层更是拿出最尊敬的态度,让夏小韵享受到了以前不曾享受过的高高在上。 “你留下,给我继续当助理。” 刚把小包放在办公桌上,夏小韵就对坐在沙发上的方圆,开门见山的说道:“这次,我是认真的。如果你对这职务还不满意的话,那你就当副总,神通快递的二号人物。” 刚要掏烟的方圆,望着夏小韵愣了片刻,确定人家不是在开玩笑后,才苦笑一声:“呵,让我当副总?还是免了吧,我自己知道我有多大本事。” “那你就继续当你的助理。” 夏小韵也勉强,说道:“不过福利待遇会跟副总看齐--这一点,我会跟你签订正式合约。” 方圆想了想,问道:“夏总,为什么非要我留下来帮你?” “你是除楠楠之外,唯一让我信任的人。这只是一点。” 夏小韵靠在办公桌上,看着他:“还有就是,我仔细想过了,自从认识你之后,虽说你着实让我生了几次气,但你也给我带来了好运。” “我给你带来了好运?” 方圆砸吧了嘴巴,得意的说:“嗯,仔细一想啊,还真是这么回事。看来,我就你的幸运星了。” “你能留下吗?” 夏小韵双眸中带有明显的期盼神色:“我不喜欢失望的感觉。” “唉,你都这样说了,我怎么好意思的让你失望?” 方圆叹了口气,很无奈的样子。 他当然不在乎夏小韵会不会失望,他答应留下,那是因为夏家的事,引起了他极强的兴趣,毕竟这些事貌似跟他有关。 “你最让人讨厌的地方,就是明明占了便宜,还总是拿捏出吃大亏的嘴脸。” 见方圆终于答应留下来后,夏小韵眼眸里攸地浮上喜悦,却偏偏撇嘴做出了鄙视的动作,这才走回办公室后面坐了下来。 其实夏小韵也不知道为什么,就非得留下方圆。 什么幸运星啥的,都是借口,她就是觉得:早上抱着这个家伙放声大哭时,就像最无助的孩子,终于找到了能依靠的靠山。 这种感觉很奇妙,说不出,却能清晰感受到。 “夏总,这段时间,你公司内走的高层不少吧?” 方圆点上一颗烟,看似随意的问了一句。 夏小韵眼皮子都没抬,淡淡的回答:“夫妻还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呢。眼看神通快递就要垮台了,人家走人也是很正常的。不过这也没什么,毕竟当前社会,最不缺的就是能办事的人了。” 方圆正要再说什么时,有人敲响了办公室的房门。 几个高层,前来汇报工作。 方圆不方便再坐在这儿,跟人家点头打了个招呼后,回自己办公室去了。 他的办公室内,还保持着他离开时的原样,甚至连烟灰缸内的烟头,都还在,貌似夏小韵能掐会算似的,知道有一天他还能回来。 “今天,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方圆刺啦一声拉开窗帘,对着太阳做了几个扩胸动作后,走回到沙发前躺了下来。 昨晚,他几乎没怎么睡觉,还真是困了。 刚躺下没几分钟,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帮、帮帮,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方助理被敲门声惊醒,翻身坐起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进来。” 进来的人是夏小韵,可能嗅到了趁机好多天的烟头味道,黛眉微微一皱,转身走了出去:“方助理,跟我来。” “干啥?我有些困。” 方圆不情不愿的站了起来。 “出去会客,顺便吃午餐。” “吓,晌午了?” 方圆看了眼手机,这才发现快十二点了:“等等啊,我稍微梳妆打扮一下。” 夏小韵昨天时,就跟史密斯约好今天中午见面了:今天,要正式签订合作合同(具体业务问题)。 方圆既然是夏总的助理,带他去也是很正常的。 车子行驶中,夏小韵拿着业务合同,一再确定没有任何错误后,才抬起头来跟方圆说话:“今天要正式签约了,到时候,你可别乱说话。” “嗯,嗯。” 方圆看着车窗外,随口答应着时,忽然说道:“停车!” 正常驾车的劳拉,闻言愣了下,却没停车。 夏小韵说话了:“停车--方圆,什么事?” 她这才把车子缓缓停在了路边。 方圆没说话,也没下车,却落下了车窗玻璃,向路边看去。 顺着他的眼神,夏小韵也看向了外面,就看到三个人就站在不远的地方。 两个男人,一个是大腹便便,一个跟方圆差不多大。 还有一个长相还算可以的年轻女孩子,浓妆艳抹的。 年轻人连说带比划的,神情很是激动,她却只是不住的冷笑,不屑一顾的样子。 第89章:少爷,请上车 “佳佳,你不能这样对我,这对我来说太不公平了!” 韩斌脸色涨红,就像喝了一斤高度白酒那样,说话时嘴唇都在打哆嗦,伸手牵起了她的手。 叫佳佳的女孩子,猛地挣开了他,尖声叫道:“别对我动手动脚的,有什么不公平呀?不就是处不下去了要分手嘛,这跟公平不公平,有什么牵扯?” “佳佳。” 韩斌狠狠咬了下嘴唇,颤声说:“你该知道,我是真得爱你,我能给你我所有的一切!你怎么可以这样,就因为他比我有钱,你就要离开我……” “不要再说了,我不想听!” 佳佳伸手挽住中年男人的胳膊,冲他甜甜的笑了下,再看向韩斌时,笑容已经被绝情所代替:“他就是比你有钱,他可以给我想要的东西。你呢?韩斌,就算你把你的所有都给我,可每个月三千块钱的薪水,能做什么啊?更何况,你又被公司扫地出门了!” 拍了拍自己挎着的小包,佳佳嗤笑一声:“知道这个包多少钱不?三万六啊,你不吃不喝的也得挣一年啊。哼哼,总是跟我说,要给我做梦都想不到的好日子……” 说到这儿后,佳佳可能也想到了跟韩斌相处时的好处了,语气稍稍温柔了些:“韩斌,你是优秀的俊才青年,我就是个唯利是图的平凡女人。我不怕你笑话我,为了追求生活高度,去嫁给比我大二十岁的男人。” “我会好好对你,不会辜负你的。” 中年男人很配合的拍了拍她肩膀,看向韩斌时,鼻孔又扬了起来。 他不介意佳佳把话说的这样透彻,势力。 实际上,他就是欣赏佳佳的‘率真’,所以才能用金钱把她俘虏了。 至于被撬了墙角的韩斌,会有多么的痛苦,他才不会去多想:这个世界是现实的,包括所谓的爱情,也是用金钱买来的。韩斌既然没有本事,那么凭什么能留下佳佳? “你会找到属于你的公主,祝福你,韩斌。” 佳佳松开中年男人,走到韩斌面前轻轻拥抱了下他,算是最后的告别吧。 韩斌呆若木鸡似的,没有丁点反应。 “走吧。” 佳佳用一个拥抱偿还了韩斌的挚爱后,浑身轻松,重新挽起男人的胳膊,正要走时,却看到一辆白色宝马叉7,缓缓停在了面前。 顿时,佳佳的眼神中就爆发出狂热。 香车,是所有男人的追求,其实它又何尝不是女人的挚爱? 尤其是像佳佳这种真势力的女人,当然不止一次的幻想,有一天能开上这辆车。 严格的说起来,宝马叉7相比起劳斯莱斯、兰博基尼法拉利等车来,好像算不上真正的豪车,不过两百多万的价格,也足够让这座城市绝大部分人,一辈子都挣不到了。 要不然的话,佳佳也不会被开一辆帕萨特的中年男人给俘虏了。 中年男人也看向了宝马车,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碰到更有钱的人,有钱人总能在第一时间,向对方表达出应有的尊重。 车门打开,一个身穿白色套裙,黑色丝袜,棕色细高跟鹿皮小短靴的都市白领丽人,从上面款款的走了下来。 被两个男人争夺的佳佳,刚才还觉得自己跟女王似的。 等这位丽人出现后,她马上就蜕变成叫花子那样了:没办法,暂且不提自身容颜,单单夏小韵长年处于优越环境下养成的优雅、自信气质,就不是她佳佳能比的。 在佳佳自惭形秽的默默注视下,夏小韵扭着小身段,走到了深陷痛苦茫然中的韩斌面前,微微弯腰轻启朱唇,莺声燕语的说:“少爷,韩董事长让我来接您回家,您在外面游戏人间的时间,也太长了。” “啊,啥?” 本来就茫然的韩斌,此时彻底傻掉。 “少爷,有些女人,不值得您这样伤心的。” 夏小韵扫了眼嘴巴能塞进鸭蛋似的佳佳,牵起韩斌的手,转身走向了车子。 彻底傻掉的韩斌,这时候就像牵线木偶那样,等夏小韵給他打开车门,抬手示意他上车后,乖乖的钻进了车子里。 砰的一声轻轻关上车门后,夏小韵这才冲佳佳笑了下,说道:“佳佳是吧?非常感谢你能主动离开我家少爷。你可能不知道,我们董事长是真反对他跟你来往的,只是拗不过少爷,只能任由他胡闹。现在好了,说起来,我们都得感谢你呢。” 撂下这番话后,夏小韵柔柔的笑着,仪态万千的上了车,启动。 车子驶出几十米后,她就从后视镜内看到,佳佳已经摔开了中年男人的手,正快步追向车子,边追还边喊着什么。 “唉,那个家伙说的真对,只是这样做是不是有些缺德呢?” 夏小韵轻轻叹了口气,扭头看向韩斌时,后者还在发呆,连佳佳打来的电话都听不到。 直到车子缓缓停在宁耀酒店的大厅门前时,韩斌才如梦初醒:“啊,小、小姐,您是不是搞错了?我可不是韩董事长的……” 夏小韵打断他的话:“没搞错,是那个家伙让我这样做得。哼,利用老板来抬高朋友身价,简直是太过分了,非得扣他薪水不可。” 夏小韵叨叨了些什么,韩斌没有听清楚,他看到了方圆。 跟劳拉乘坐出租车来到这边的方圆,给韩斌打开了车门,笑道:“哥们,下车呗,不会被那个女人给刺激的连下车都不会了吧?” “小宁,你怎么会在这儿?” 被方圆一把扯下车的韩斌,用力摇着脑袋,实在搞不清咋回事。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看到自己发小后,他失恋的痛苦、做梦般的茫然,被来自兄弟眼神中的真挚关怀,给冲淡了不少。 “等会儿再说,先给你介绍一下这位们美丽的女士。” 方圆看向了夏小韵,说道:“这位是神通快递的总裁,夏小韵夏总,也是我的、的老板。” 神通快递是本城企业,韩斌当然知道,更知道其副总裁夏小韵,是本城十大杰出青年之一。 从方圆的介绍中,韩斌能听出他现在神通快递工作了。 只是就算他想破脑袋的去想,也想不出夏小韵这个老板,怎么会听从方圆的话,去演那场戏,帮他打击佳佳? 当然了,韩斌还算是有些见识的,清醒过来后,也知道现在不是琢磨这些事的时候,赶紧对夏小韵微微弯腰问好:“夏总,您好。” 他没敢伸手:他只是个失业的打工仔,对方是亿万身价的总裁,又是漂亮的让他不敢仰视,肯定会有自卑感的。 “夏总,这是我唯一的兄弟,也是发小韩斌。” 方圆又给夏小韵介绍韩斌。 可能是刚才玩游戏玩的比较开心,又或者某人在夏总心中还算有些地位,夏小韵竟然主动伸出白嫩小手:“你好。” 韩斌连忙伸手,刚伸出一半,却又缩回来在衣服上擦了下,才跟夏小韵轻轻搭了下,就缩了回来。 从韩斌紧张而恭敬的态度中,在商场上有着一定眼光的夏小韵,能看出他是个相当谨慎,却又心思慎密的人。 “你的发小,可比你强多了,是不是啊,小宁?” 心情大好的夏小韵,嫣然一笑。 “小宁,也是你叫的?” 方先生有些不满,但看在还对人家有所求的面子上,也就不追究了:“夏总,我是这样想的,斌子吧,是我铁子,更是个工作能力很强的人--咳,那个啥,我就直接说了,同不同意的都在你。你看他,能不能去神通快递当个副总啥的?反正那边有太多的高位缺席。” 吓,让我去神通快递当副总? 小宁哪儿来这么大的信心? 这不是让人看笑话吗? 韩斌一听方圆这样说后,心里立马慌了,张嘴正要说什么时,却见夏小韵黛眉微微皱了下,随即舒展开来,轻笑道:“既然方助理这样推荐你,那我可以给你个机会。” 呼! 还不错,这脑残没有当着斌子面拒绝我,要不然我可就丢大人了。 心中松了口气的方圆,赶紧给韩斌使眼色:“你还愣着干啥啊,还不赶紧谢谢夏总的慧眼识英雄?” 再次彻底懵掉的韩斌,下意识的给夏小韵弯腰致谢,脑子里轰轰的叫:小宁的一句话,哥们就成神通快递的副总了?草,这个梦也太真实了吧?赶紧醒来吧,我真受不了! 韩斌再次清醒过来时,已经来到了宁耀酒店的某个包厢内,夏小韵正在向一个高鼻子外国佬,介绍:“这位呢,是我们神通快递的副总,韩斌--韩副总,这是宁耀酒店的总经理,史密斯先生,也是我们公司的合作伙伴。” “哥们,冷静些,能不能干副总,就看你今天的表现了。” 方圆偷偷拽了下韩斌的衣袖,同时又给史密斯使了个眼色。 史密斯能够被宁耀集团任命唐王分店的总经理,察言观色的领悟能力,那自然是相当出色的,从方圆这个隐蔽的眼神中,就立即看出了什么,马上热情的主动伸出手:“韩副总,您好。” 韩斌虽然不知道咋回事,可最起码的素质反应还是有的,立即跟史密斯握住手,亲热的摇晃了几下,用英语问好:“史密斯先生,非常高兴能认识您,希望我们在以后能够合作愉快!” 没想到这家伙还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看来好像有点真本事呢。 夏小韵当然很明白韩斌此时不再状态,能够有这样的表现,就已经很不错了。 简单寒暄完毕后,大家按照主次先后落座。 史密斯在华夏呆的时间久了,也知道国人习惯在酒桌上做出重大决定的习惯,所以丝毫不介意夏小韵提起合作事宜。 借着他们谈话时,方圆也在小声问韩斌,是什么时候回来唐王的,怎么没有早点通知他。 “说起来,一言难尽。” 韩斌苦笑了下:“等会再说。” 第90章:捡到宝了 在酒宴上定下调子,宴席结束后,大家稍事休息,约定下午两点正式签约,这种流程是方圆最喜欢的了。 又是在宁耀酒店,自然不缺少休息的客房了。 恭送夏总步伐优雅的去了客房后,方圆韩斌这才跑一个屋子里闲谈起来。 韩斌很想知道方圆怎么会这么大面子,能左右夏小韵的决定,让他轻易当上了副总。 方圆却让他先说说,跟那个佳佳是咋回事--八卦消息,可不是只对女人有吸引力。 就像韩斌所说的那样,一言难尽。 佳佳是韩斌的同事,早就认识两年多了,不过一直没有告诉方圆,只想努力工作,挣钱,能给爱慕虚荣的女友提供更好的条件,这也是他为什么频频出差去外地的原因。 两个月前,韩斌去外地出差时,佳佳就跟某个小老板勾搭上了。 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不知道女友变心的韩斌,在外地勤奋工作,不但没有获得领导的赏识,反而被当作了背黑锅的最佳人选--那次事故还没有发生前,韩斌就已经看出了存在着隐患,就建议领导提早解决。 没有哪一个领导,喜欢被属下当面指出自己犯了错。 等事故发生后,韩斌又在私下里跟同事说,他早就提醒过某领导来着。 这句话传进领导耳朵里后,领导要是不羞恼成怒、不想方设法让他背黑锅才怪:你不是挺能耐吗?那好吧,看你怎么过这个难关。 韩斌没有爬过难关,还在南方呢,就被老板给解除合同了。 等他很沮丧的回来,希望能获得佳佳的安慰时,人家却送给他一顶绿色鲜艳的帽子。 “我这才知道,有些事是不能出头的,教训啊。” 简单讲述完自己的悲惨遭遇后,韩斌晒笑了声,满脸的落寞。 给韩斌满了下水,方圆毫不在意的说:“咋,灰心了?其实我觉得这是好事啊,那样的女人不适合你的。再说了,你要是不被解职,你能成为副总?” 正要喝水的韩斌,眼神猛地亮了下。 看着他的方圆继续说:“还有啊,在新的工作岗位,你必须得保持你直率的性格,唯有这样,才能避免没必要的损失。放心,我敢跟你担保,你越是认真,夏总就越是欣赏你。” “哎,对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怎么会成为助理,夏总干嘛会买你面子呢。” 韩斌这才想到,还没搞清楚方圆跟夏小韵的关系。 方圆神秘的一笑:“哥们,你这么聪明,还看不出来啊?” “我该看出来吗?” 韩斌愣了下,随即恍然大悟,抬手重重拍了下方圆的肩膀:“好小子,我还真没看得出,你竟然追上了美女总裁!怪不得啊,当初我介绍你去我们公司,你不去,非得去干快递员呢,原来你早就瞄准人家了!了不起,了不起,你还真成功了。” 男人对于某些事的领悟能力,那是相当强悍的。 就像方圆只反问了一句,韩斌马上就自动想到了最合适的全过程。 不跟他说实话,倒不是方圆故意瞒着他,那是因为不想韩斌掺和进某些事里:哪有故意坑害发小的啊,要遭雷劈的。 误导完韩斌后,方圆很快就谈起了正事:那就是韩斌当了副总后,该做些什么。 听方圆滔滔不绝的说他那些设想,韩斌心中越来越吃惊。 他真没想到,自己兄弟在快递业上的认识,会有这么深的心得,竟然把一个本来很平凡的职业,提到了一个他不敢想象的高度上。 “好了,哥们,距离正式会谈还有些时间,你好好休息下,充分理解我说的这些,争取在会谈上,给史密斯、夏脑、夏总一个惊艳的错觉,那样你的副总位子,就做稳了。至于我咋知道这些,你就别管了。总之,哥们不会害你。” 放下茶杯,方圆在韩斌肩膀上拍了拍,走了。 他得去找史密斯,把自己的某些想法说说。 史密斯好像早就料到方总会来,一直在等。 “别客气了,随便坐。” 方圆婉拒了史密斯让他坐在办公桌后面的敬意,随便坐在了沙发上:“史密斯,我想听听你近段时间内,是怎么考虑跟神通快递合作的,比方主要开展哪些业务。” 史密斯为了取得大老板的看重,这些天可没有少了解快递行业,马上就侃侃而谈起了自己的想法。 在史密斯先生来看,快递行业嘛,自然是给人运东西的。 跟神通快递合作后,充其量也就是把业务做到海外,目标也就是放在汽车、电子、机械跟日常用品上。 方圆一直静静的听着,没说话,偶尔会点一下脑袋,大老板的嘴脸拿捏的很到位。 详细说出自己的心得后,史密斯最后才说:“方总,不过我觉得,我们投进快递业的这三千万美金,所产生的利润,远远不如酒店业。毕竟,快递业的价格太透明。尤其是国际市场,更是竞争惨烈。” 方圆笑了:“呵呵,史密斯,那只是你的常规想法。” 史密斯眉梢微微皱了下:“方总,我这样想,难道错了吗?” 外国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在工作时,决不会因为对方是大老板,就放弃自己的想法,哪怕是被弃之不用,也会说保留意见等废话,来表明自己的立场。 “你的想法没有错。” 方圆端起咖啡,抿了口说:“只是想的还不够全面,在快递物种这一块。” “怎么才算全面?” 史密斯不解的说:“我已经把能适合快递的所有物种,基本都考虑到了。” “我没有听到原油、矿产等能源的运输。” 方圆淡淡的说。 史密斯愣了:“能源运输?方总,能源运输,是有专门的国际物流集团,甚至船王等……” 方圆抬手,打断了史密斯的话:“他们能做的,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做?物流,说起来,也是快递业,只是占据本钱大一些罢了。” 不等史密斯说什么,方圆又问:“史密斯,你说,当今世界上,什么生意最挣钱呢?我说的生意,是跟快递,物流有关的。” 史密斯茫然了片刻,碧蓝色的眼睛猛地一亮,颤声说:“走、走私军火!” “哈。” 方圆哈的一声笑,转移了话题:“那个啥,神通快递的韩副总,是我兄弟,等正式谈判开始后,我希望你能提出国际快递的业务问题,他就会回答--那样,可以提升他在夏总心中的地位。至于到时候能不能做到我所希望的那些事,我会运作的。” “好好干,我希望有一天,你能成为我最得力的助手之一。” 就像勉励下属的领导那样,方圆临走前,给了史密斯一个鼓励的目光。 “上帝,难道我出人头地的机会,终于来临了吗?” 史密斯走进正式签约的小会议室后,心里还在叨叨着这句话,下意识的看向了他的大老板。 方圆早就跟韩斌一起,分别坐在夏小韵的左右两侧,满脸都是忠心耿耿的狗腿样子。 签约前的正式谈判,一直都按照方圆所想的那样,顺利进行。 就在夏小韵以为终于要收割成熟时,史密斯忽然问道:“夏总,我有个很重要的问题,想听一下您的意见。” 夏小韵目光一闪,含笑点头:“史密斯先生,请说。” 就像方圆怎么问他那样,史密斯抛出了那个问题。 同样,比史密斯更加了解快递业的夏小韵,没有丝毫的犹豫,就把自己想到的那些说了出来。 立志要给方老板当忠心走狗的史密斯先生,稍微沉吟了下,脸上带着失望的说:“夏总,您就只能想到这些吗?” 夏小韵愣了,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其实,除了汽车、电子等常规性的快递业务外,还有一些利润更大的。” 史密斯微微昂起下巴,一脸英国佬的傲然模样。 快递业务中,还有什么产品是利润更大的? 我怎么想不到? 难道说,宁耀集团想反悔跟我合作,这才故意抛出难题? 正所谓关心则乱,刚逢巨变的夏小韵,此时神经实在脆弱的很,史密斯本来一个其实很正常的提问,就让她联想到了双方合作失败的高度上。 就在夏小韵有些茫然不知所措时,旁边的韩斌忽然说话了:“夏总,我能代替您回答史密斯先生的这个问题吗?” “啊,当、当然可以!” 不知道咋办的夏小韵,想都没想,马上就点头答应。 “谢谢夏总。” 韩斌谢过夏小韵后,这才看着史密斯,把方圆告诉他的那些说了出来。 刚开始时,韩斌还是有些紧张的。 毕竟他对快递业不了解,更觉得方圆说的有些荒唐。 他能说出来,完全是凭着对兄弟的信任。 不过,当看到死老外脸上慢慢露出惊讶的神色(史密斯的惊讶神色,也装的很到位)后,韩斌提着的心,这才算是落了地。 死老外是假装惊讶,夏小韵却是真被震住了:啥啊啥,快递还能运石油、矿产等资源?我怎么不知道,更没听说哪家国际快递公司有这些业务? 就在夏小韵好像剥开迷雾,看到一片辽阔大方时,就看到史密斯抬手鼓掌,边鼓掌还边用力点头,大声说顾得,顾得! 方圆讲话,哇草,这也行? 夏小韵嘴角狠狠抽了几下,在方圆跟着鼓掌后,才恍然醒悟,赶紧拍起了手儿。 “夏总,贵公司能够有韩副总这样目光长远的人才,我相信我们以后肯定能取得尽可能大的成绩!因为他的设想,跟我们宁耀集团总部的计划,基本是完全相同的。” 史密斯既然要死心塌地给方老板当走狗,当然知道他这番称赞韩斌的话,对夏小韵来说能造成多大的震撼。 “史密斯先生,您太客气了。” 夏小韵连忙谦虚,满脸都是神采飞扬的神色,心中狂呼:捡到宝了,姑奶奶我算是捡到宝了! 第91章:把他当做了家人 依着夏小韵以前的脾气,就在方圆半开玩笑的建议韩斌当副总时,早就一撇嘴,话都不会说半句,就摆摆小手让他哪儿凉快躲哪儿去了。 开什么玩笑,你以为神通快递是你家开的,你随便拉出个人来,就能当副总? 不过夏家遭逢大变后,夏小韵的心态有了明显改变,就是成熟了很多,所以看在方圆的面子上,也就同意了。 她不知道的是,方圆在她心中已经有了很重的地位,只是觉得如果韩斌能胜任呢,最好,就算不能胜任,短时间内的副总,也不会给公司带来什么毁灭性的灾难,她随时可以撤掉他。 但韩斌的表现,却让夏小韵惊喜交集,心中接连狂呼捡到宝了。 看到夏小韵双眸放光后,在旁边注视她的方圆,这才松了口气。 实际上,就算韩斌进不了神通快递,方圆也有太多的地方安排他。 签约仪式进行的很顺利,史密斯也派了个叫杰克的小老头,去神通快递当副总,算是宁耀集团这边的代表。 对杰克的到来,夏小韵当然更加毫无异议,毕竟宁耀酒店控股40%,代表自然有资格担任副总一职。 签约仪式很顺利,完事后夏小韵谢绝了史密斯的盛情挽留,回到了总部:韩斌的表现,让她很有种拨开云雾见青天的豁然开朗感,当然得同他仔细聊聊了。 方圆没有去快递公司,跟夏小韵说他想提前下班回家休息,昨晚没有睡好。 善解人意的夏小韵一口答应了,毕竟无论是谁趴在桌子上睡一宿,也会感到累的。 方圆回家时,已经是下午五点了,大门上还挂着锁头,这证明林武还没有回家,那个来历不明的水水,也已经知趣的离开了。 水水到底是什么人,又是为什么出现在方圆面前,他不想去多想。 他只知道,他已经给过水水一次机会了,如果那个女人还不识趣的话,方先生会有至少三十五种手段,让她知道什么叫后悔。 幸好,那个女人还算聪明。 推开西屋的房门,看了眼立马收拾的很整齐的床铺后,方圆刚转身,手机响了起来。 竟然是个国际长途,显示的是美国夏威夷。 想都没想,方圆就扣掉了:他在夏威夷可没啥认识人。 刚坐在沙发上,手机又响了起来,仍然是那个号码。 方圆皱了下眉头,接了起来:“你谁?” “请问,您是方圆方先生吗?” 一个听上去很嗲很嗲的女人声音,从手机那边传了过来。 “我是方圆,你是谁?” 方圆很奇怪,看来对方没打错电话。 “我是谁呀?咯咯,你猜猜了啦。” 女人在那边咯的一笑时,娇嗲嗲的意思淡了很多。 方圆也笑了:“嚯嚯,原来你是小泼妇啊!” 方圆在唐王就认识两个女孩子,除了脑残夏之外,就是小泼妇楚楠楠了。 “滚,你才是泼妇!” 那边的楚楠楠大怒,粗着嗓子骂了一句,半点娇嗲嗲的味道也没有了。 “嗯,这样听着才顺耳朵。” 方圆说出这句话后,才觉得自己这样说很有犯贱的嫌疑。 “哼,看来以后跟你说话,就不能用好腔调。” 楚楠楠冷哼了一声,接着大咧咧的问道:“现在那边咋样,有没有谁欺负你?要是有的话告诉姐姐,等我回去后削死他。” 方圆立马配合着,用哽咽的声音说道:“姐姐,你快点回来吧。你不在的这段时间内,我可被人欺负惨了,好想趴在你丰满饱挺的胸怀中,找到安全感啊!” “特么的,就知道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楚楠楠骂了句后,忽然轻声说:“方圆,我想家了。” 方圆嘴角抽了下,没有说话。 他能听得出,楚楠楠这是发自内心的话。 楚楠楠老家在东北,上警校后就离开了家,毕业后更是来到唐王,这些年来都很少回家,按说早就该习惯了在外的生活。 不过这次却是去国外,每天接触的都是外国人,就算她性格要强,可终究是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子,孤身在外想家也是很正常的。 方圆还知道,她说的‘家’,不是她的东北老家,而是唐王。 没有听到方圆说话后,楚楠楠也沉默了下来。 俩人都能从手机听筒中,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这是国际长途啊,话费死贵的好吧--方圆等了片刻,刚要说出这句话时,楚楠楠又说话了:“我想小韵,也想……你了。” “想我?” 方圆呆了下,接着笑道:“呵呵,怎么会想我呢?” “你是我哥们。” 楚楠楠顿了顿,用非常认真的语气问:“你说是不是?” 如果是放在以前,方圆肯定张嘴就说:哥们才没有你这种蹲着撒尿的哥们。 现在却笑着点了点头:“嗯,我们就是哥们。” 不管以前俩人有多么的不对眼,但楚楠楠能在想家时給他打电话,说跟方圆是哥们,那么他们就是哥们了。 “在外面还习惯吧,有没有被人欺负,偷看你洗澡的?有没有水土不服啊啥的,拉肚子拉的提不上裤子?” 方圆忽然有些忌惮当前这种气氛,赶紧又开始扯淡。 正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刚温柔了没几秒钟的楚楠楠,立即怪叫着问他为什么还没有去死,干嘛还活着恶心人。 方圆终于确定,他就是个贱人了:楚楠楠冲他吼,骂他去死,他听了才舒服,才不会有那种莫名的忌惮,会有种在炎炎夏季,喝了一杯冰糖梨汁那样的爽。 骂完之后,楚楠楠在那边也松了口气。 看来,她也很享受这种感觉,接下来懒洋洋的说:“好了,姓方的,我得挂电话了,等会儿天就亮了,今儿还得去海边拍戏。唉,特么的,累死了,那个死老外导演,对姑奶奶可真严格。” “要想成名,做出一番事业来,得学会吃苦,必要时,还得主动向导演献身。” 方圆胡说八道的,抢在楚楠楠发脾气前,又说:“以后有机会,哥们去探班。” “擦,这可是你说的,谁不来,谁孙子!” 楚楠楠骂人时,也无法掩饰她说这句话时的欣喜:“好了,白白了您呐!” 嘟的一声叫,通话结束了。 看着慢慢黑下去的手机屏幕,方圆笑着摇了摇头:“跟小泼妇做哥们,貌似也不错的感觉。” “往、汪汪!” 毛驴嗅到大哥熟悉的体香后,欢快的叫声从院子里传来。 林武下班回家了。 毛驴一脑袋撞开门,扑到方圆身上,可劲晃着尾巴,老长的舌头在他脸上舔。 “特么的,你有没有洗、洗舌头?” 方圆推开它,从案几下拿出一个食品袋扔给了它:“赏你的。” 食品袋内是一只烤鸭,是方圆从宁耀酒店打包带回来的。 也唯有毛驴这个档次的狗子,才能有幸吃到国际大酒店特级厨师的拿手菜。 “今晚不用做饭了,菜还热着呢。” 方圆走出房门,举起手里的塑料袋。 “要是每天下班后,都有这待遇就好了。” 林武淡淡笑了下,很是不以为然的样子。 这让方圆有些没面子:“咋,不喜欢我带饭回家?” “外面的饭菜再好吃,也吃不出家的味道。” 林武摘下斜挎着的皮包,走向了石桌。 “哟,你现在说话很有哲理性了啊,还家的味道。” 方圆晒笑一声时,眉梢微微挑了下:“你的腿怎么了?” 林武走路时,左腿明显有些不得劲,却装作没事人的样子,明显不想让方圆看出来。 “没什么的,就是不小心崴了下。” “扭着脚踝了吧,要不要我帮你看看?” “不用。” 林武坐在石桌前的凳子上,抬起左脚晃了晃,转移了话题:“一万块钱到手了?” “本来该倒手的,不过后来又出了点小意外。” 方圆走过去,把打包的饭菜放在了石桌上,坐在了他对面。 “哦,带的什么好吃的?” 方圆出了点什么小意外,林武也没问。 “山药炒虾仁,千叶豆腐啥的,基本都是你爱吃的。” 方圆打开袋子,很随意的说:“跟你说个事,我又去神通快递干助理了。” 林武愣了下,接着说:“这是好事啊。有酒没?为你重新获得美女总裁的青睐,庆祝一下。” “我怎么嗅到了一股子酸溜溜的味道?” 方圆吸了下鼻子,看着林武笑嘻嘻的说:“哥们,你不会是有龙阳之好吧?” “什么龙阳之好?” 林武皱了下眉头,随即醒悟了过来,立即低头小声骂道:“滚,说的这样恶心。” “哈,恶心吗?我倒是不觉得啊,你如果真有这方面的业余爱好,那我可以成全你--毛驴这家伙,有时候就会……” 方圆刚说到这儿,林武霍地抬头,猛地一拍桌子,双目圆睁的瞪着他:“方圆,你这是在侮辱人!” 不知道为啥,看到林武真生气后,方圆竟然不敢跟他对视,只是讪笑:“开玩笑,开玩笑而已,别搞得这么严肃好吧?以后,哥们不说还不行?那个啥,明天我休班,眼看天冷了,咱们去买几件衣服过冬。” 林武没答腔,站起来一瘸一拐的走向了西厢房。 “你干啥去?” “睡觉。” “不吃饭了?” 砰的一声,林武用大力关门的动作,回答了他的关心。 望着西厢房紧闭的房门,方圆傻了片刻,才低低的骂道:“特么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房东呢。一个跟着白吃白喝的租客,也这么大脾气。” 开几句玩笑把林武惹恼了后,方先生竟然有了些愧疚感。 他这才猛然明白:他跟林武相处这几个月后,双方关系已经不再是房东跟租客,甚至‘兄弟’这个词都不能形容彼此的在乎,只能用更亲近的关系了:家人。 就像俩人平时说话时,总会很自然的说咱家咱家的那样。 “我真把他当做家人了?” 望着西厢房,方圆愣了很久。 第92章:毛驴,快跑,跑! 家人就是家人,哪怕昨晚闹得再不愉快,林武也会老早的起来,给方圆做饭。 “饭做好了,还不起来吃饭?” 林武敲了敲卧室的房门。 方圆翻了个身:“不吃了,今天睡个懒觉。” “可你昨晚说,今天要去买过冬衣服的。” “就算是要买,也不能这么早啊,下午再说。” 方圆闭着眼打了个哈欠,喃喃的说:“我欲醉眠君且去,有情明日抱、抱琴来--小林子,哥们妙手偶得的这两句诗词,咋样?” 门外没动静了。 林武肯定在心里鄙视方先生,每次妙手偶得的诗词,怎么总是那么耳熟。 方圆既然说今天要逛街买衣服了,为了配合他,林武连午饭都没来得及吃,把工作时间往前提,终于在下午两点半时,把一天的工作都干完了。 跟老陈打了个招呼后,林武来到路边三轮车前,拿出手机正要给方圆打电话,问问他在哪儿时,去无意中发现路对面,有人好像抬手指了他一下。 林武脸色一变,也不打电话了,骑上三轮车冲趴在路边绿化带中的毛驴打了个呼哨,向东快速蹬去。 毛驴紧跑了几步,腾身跳上了三轮车,却没有像往常那样懒洋洋的趴下,而是坐在上面,眼神警惕的向四周扫视。 毛驴虽然是条狗子,可却能感受出林二哥此时的紧张,立即意识到了什么。 林武也不回头,用最快的速度向前蹬,来到一个路口时却没有右拐(右拐,是回家的路),而是抢在绿灯变红之前,左拐向北。 从这儿向北,前行十几公里,就能去北郊了。 “汪,汪汪!” 好像从林二哥越来越快的蹬车速度中,感受到了危险的临近,车厢里的毛驴越来越不安分,冲着后面路上狂吠了起来。 其实,它自个儿也不知道在冲谁叫唤。 它只能感觉到,造成二哥心慌的危险,就在后面,越来越近。 林武一直没回头,贴着路边径直向北,用三轮车最快的速度。 一个小时后,三轮车驶过了一座桥,才算是正式出了市区。 这时候,林武的额头上已经满是汗水了。 抬手擦了把汗,林武蹬车的速度减慢,终于回头看了一眼。 路上来往的车辆很多,不过在林武眼里,只有那辆黑色的越野轿车。 那辆车从市区时,就不急不徐的在后面跟着了。 林武右拐,三轮车骑进了路边草地上。 毛驴马上就跳了下来,不安的在车后跑动着。 林武下车,摆了下肩膀上的挎包,走进草地后面的防护林中。 穿过防护林,就是一条小河。 河面上,偶尔会有一两朵开败了的荷花,被风吹的不住摇晃着。 来到河边,林武才转身对毛驴勾了下手指。 毛驴马上跑过来,锥锥的叫了几声。 “去那边,我没事的。” 林武抬手向北指了下。 几个多月相处下来后,林武跟毛驴的关系,绝对是相当铁了,以往二哥下达啥指示,毛驴绝对会照办不误。 这次,它却没有听,耳朵摇晃了下,后背上的毛腾地竖起,缓缓转身时,嘴里已经发出了呼噜噜的低声咆哮。 四个人,从防护林中走了出来。 三个男人,一个女人。 走在后面的那来年轻男人,穿着相同款式的黑色制服,神情彪悍,一看就是跟班角色。 走在最前面的男人,黑西装,肩膀上披着一件相同颜色的风衣,看上去也就是四十出头的样子,相貌很卖座,气宇轩昂的,甚至跟香港娱乐界的刘天王有些相似,眉宇间,更有几分林武的影子。 不过相比起林武来说,他有着明显的男人的阳刚之气,尤其是那双眼睛,哪怕轻飘飘的一眼,都带着利剑般的犀利。 这是个习惯了发号施令的大人物,不苟言笑。 男人身边的女人,应该是他的妻子,穿着很有品位,气质雍容华贵,看向林武的眼神中,带着歉意的温柔,只是年龄相比起丈夫来,小了足足一半,甚至还不如林武大。 弯腰抬手,在毛驴脑门上安抚了几下,示意它不要紧张后,林武才淡淡的说:“你们还是找到我了。” 男人看着他,慢慢抬起了手。 身后的一个黑制服,马上送上一根雪茄,替他点燃。 在男人吸烟时,林武脸上露出了明显的讥讽神色,好像很看不惯他高高在上的样子、 缓缓喷出一口烟后,男人说话了:“你出来多久了?” “舞儿,出来整整四百五十天了吧?” 林武还没有说话,男人的小妻子就替他回答。 林武马上就毫不客气的说:“舞儿是你能随便叫的?” “放肆!” 男人猛地把刚吸了一口的雪茄,扔在了地上,厉声呵斥道:“怎么跟你母亲说话呢?” “她是我母亲?哈,哈哈!” 林武大笑几声,笑声尖利,很是刺耳,指着女人说道:“林东海,你说这个比我还要小一岁的女人,会是我母亲?” “你、你也敢叫我的名字,真是大逆不道!” 林东海脸上,攸地闪过一抹尴尬之色,冷冷的说:“但不管怎么说,她已经嫁给我了,那么就是你的母亲。” “随便你怎么说,我只知道我妈早在几年前就去世了。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哪一个女人,能有资格做我母亲。” 林武无声的冷笑道:“我直呼你的名字,那又怎么样?当初你拿茶杯砸我,咆哮着让我滚出去时,我就跟你说了,咱们之间再也没有任何关系--我也跟人说。我爸,我妈早就都死了。” “你、你--好,好!” 林东海被林武给气的脸色铁青,扭头吼道:“李杰,把这个不忠不孝的东西,给我抓回去!” 叫李杰的黑衣保镖,马上缓步走向林武,说道:“少爷,您还是跟老爷回家吧。” “不回去,我死也不回去!” 林武迅速后退,尖声叫着:“李杰,你别过来!要不然我就、就跳河!” “李杰,站住!” 林武的继母喊住李杰后,抬头看着丈夫:“东海,舞儿对我有偏见,也是很正常的。当初你们吵架时,你的态度也太粗暴了些,说起来我们占了很大的错……” “行了,玉如,你不要再为她狡辩了!” 林东海不耐烦的抬手,打断了小妻子玉如的话,又冲李杰喝道:“还愣着做什么?” “等等!” 玉如连忙又劝说:“东海,就不能好好说,非得来硬的么?就像昨天,多危险啊?要不是舞儿反应快,就被车给……” “唉。” 听玉如说到这儿后,林东海重重叹了口气时,扫了林武的左脚一眼,强压着火气说:“好,那我就跟她好好说。林舞儿,你跟我说,你凭什么不同意我娶玉如?” 林武冷笑:“你自己心里明白。” “我明白什么呀我?” 林东海又有了发怒的趋势,厉声道:“你以为,我不想你母亲好好的活着,一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你要是还有些良心的话,那么你就该记得,在你母亲生病的那两年,我林东海是怎么照顾她的!” “是啊,你一边照顾我妈,还一边跟沈玉如这个小护士眉来眼去的。” 林武哈的冷笑:“哈,我妈才死了三个月,你就急不可待的把她娶进了家门。这时候,还有脸跟我说这些。林东海,我都替你脸红啊!” “你--简直是太放肆了!” 林东海气的浑身打哆嗦:“难道,我非得独身一人,你才会满意?” 想想也是,论谁被自己孩子这样指名道姓的揭短,也会感到没脸的。 “东海,冷静!” 沈玉如及时挽住了林东海的胳膊,垂首低声说:“舞儿说的也对--你那时候,是太心急了些,应该等几年,等舞儿能逐渐接受我才行。” “就是再等五十年,她也不会同意我娶你的!就是我从小太娇惯她了,她才变的这样自私自利!” 林东海猛地推开妻子,咆哮着:“李杰,把她给我抓回来,去,快去!” “不许过来,要不然我跳河!” 林武又拿着跳河来威胁李杰。 林东海却吼道:“让她跳!就算是淹死了,只要尸体也要带回去!” “少爷,您还是跟我们回家吧。在外面吃苦受累的,老爷、太太都很心疼的。” 听老板连这样的话都吼出来后,李杰就知道今儿这事,必须得来硬的了,却又担心林武真跳河,嘴里劝着吸引他的注意力,脚下却慢慢向前移动,忽地猛地腾身而去,扑向了林武。 “李杰,你敢!” 林武尖叫一声,转身刚要冲下河岸,却不小心被一块石头绊倒在了地上。 一个箭步就跳到林武跟前的李杰,心中大喜伸手就去抓他肩膀--眼角却忽然腾起一条黄影:“呜!” 随着毛驴的一声咆哮,身子就像高速穿行的炮弹那样,狠狠撞在了李杰脸上,硬生生把他砸倒在了地上。 大哥早就嘱咐毛驴了,在外面时,必须得跟二哥相互照应,避免被人欺负。 所以,别看毛驴胆子贼小,可却始终牢记大哥的话,哪怕是明知道哥俩今天逃不过林东海的‘魔掌’,可它还是义无反顾的及时扑了出来。 “张浩,去把那条狗给我砸死!” 看到自己保镖被毛驴扑倒在地上后,林东海吼叫着命令另外一个保镖。 林武很清楚父亲是个什么样的性格,更知道他的命令,对于张浩等人来说,就是不容反抗的圣旨,他说要砸死毛驴,那么张浩绝对不敢违逆的。 “毛驴,快跑,跑!” 林武嘶声尖叫着,再也顾不得跳河了,刚爬起来就扑向李杰,死死抱住他一根腿,不许他起来。 毛驴却不听话,獠牙外翻,死死盯着已经拣起一块石头的张浩,做出了跟他同归于尽的凶狠样子。 张浩自然不会被一条狗子给吓倒,冷笑着猛地挥手--那块三棱形的石头,狠狠砸向了毛驴脑袋。 第93章:不许扔下我! 少爷是林家那个庞大商业帝国的唯一继承人,再给张浩十个胆子,他也不敢伤到林武一根毛发。 可毛驴就不一样了。 只是一条狗子罢了,竟然还痴心妄想的,阻挡老爷带走少爷--这年头,怎么连狗子都这样蠢了啊,这不是找死么? 张浩能够被林东海重金聘为贴身保镖,身手自然不同凡响,这么近的距离内,要是不能把毛驴一石头就砸死,那他干脆跳河自杀算了。 张浩狠狠砸向毛驴时,林武惊恐的叫声,就像嗓子被撕破了那样,很瘆人:“你敢……” 没有谁比他更清楚,毛驴在方圆心目中的地位有多高了。 林武甚至都肯定:如果有一天,自己跟毛驴必须死一个,让方圆来选择的话,他肯定会选择留下毛驴。 眼下,毛驴却要被张浩砸死了。 方圆会有多伤心,多愤怒? 林武不敢想象,其实也来不及想象,只是觉得如果有可能,他宁愿那块石头是砸向自己脑袋的。 砰! 一声大响,石屑四溅,溅起的石屑甚至比子弹还要快,其中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石屑,从林武额角滑过,擦出一道血痕。 “汪!” 脆响声响起的同时,早就蓄势待发的毛驴已经狂吠一声,狠狠扑向了张浩。 张浩傻了。 他傻,是因为他亲眼看到,他狠狠砸出去的那块石头,竟然在即将砸到毛驴脑袋时,却被一块更快速度飞来的石头,给砸到了一旁。 是谁这样厉害!? 张浩心中一惊时,嗅到了浓郁的腥臭气息,耳边还传来老板娘的惊叫声:“啊!” 猛地,张浩清醒了过来。 但已经晚了,毛驴已经扑到了他脸前,张大的嘴巴里,白森森的牙齿几乎都要碰到他下巴了。 咬喉! 兽类在猎杀猎物时,咬喉是它们的天性,尤其是在意识到绝对危险时。 完了,我竟然会被一条狗给咬死! 张浩魂飞魄散中,这个念头飞快的浮上了脑海。 “退下!” 就在林东海等人,都只能异常恐惧,眼睁睁看着毛驴森白的犬牙要猛力扣合时,一声冷叱传来。 就像电脑主机忽然断电那样,毛驴的犬牙都已经碰到张浩脖子了,却忽然一扭头,腾起的身子,忽地向后空翻,两条后腿狠狠蹬在了张浩胸前,蹿出老远后,又轻盈的落在了地上。 林东海嗔目结舌。 他绝对称得上是见多识广了,也看过马戏团中的驯兽表演。 但他从没有看过那一条狗,能够有毛驴这样机警、出色的表现。 怎么说呢? 如果犬科世界中,也有武林高手的话,那么眼前这条半点也不起眼的土狗,就是绝对的武林高手! 无论是扑击,还是撤退,让他情不自禁的联想到老杜称赞公孙大娘的那句诗词: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毛驴空翻落地后,马上就发出了一声委屈的锥锥声,飞快的冲向了树林那边。 所有人的目光,都追随着它而去,然后就看到一个年轻人从树林中走了出来。 “方圆!” 林武叫了一声时,脸上露出了狂喜神色。 方圆却只是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就蹲了下来,抱住锥锥叫的毛驴,在它后背上轻轻拍着,低声安慰着什么。 毛驴很快就高兴了起来,挣开他的怀抱,开始围着他转圈,撒欢。 方圆的冷淡,让林武愕然,嘴巴张开,却又闭上了。 忽然间,他想到方圆为什么那样冷淡了:他父亲林东海的保镖,差点杀了毛驴。 就像他所想象的那样:无论这些日子,他给了方圆多大的‘家人’感觉,他在方圆的心中,始终都不如毛驴。 看都没看林东海,方圆走到了发呆的张浩面前,淡淡的问:“你想杀我兄弟?” 就是他,用石头砸开了我的石头! 张浩这时候才醒悟了过来,下意识的回答:“你兄弟?” 方圆看了眼毛驴。 张浩这才重重吐出一口气,笑道:“呵呵,原来它是你兄弟--” 砰! 张浩还没有说完,方圆忽然闪电般抬手,狠狠一拳重重击打在了他头上。 张浩那么出色的身手,竟然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甚至都没有发出一声惨叫,就风筝般的向后飞去,足足飞出了三四米远,才重重砸在了地上,身子猛地挺了几下,就昏了过去。 林东海重金聘来的保镖,一拳就被方圆打昏了。 震撼,这对现场所有人来说,都是无法适应的震撼。 哪怕是林武,早就知道方圆能打,可也没想到他的武力值这样强悍。 反倒是毛驴,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看着张浩落地后,意兴阑珊的拨楞了下脑袋,看向了河面上一只小水鸭。 也不知道呆愣多久,李杰才最先反应了过来,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慢慢地站了起来,涩声问道:“你、你叫方圆?” “滚。” 方圆淡淡的吐出了一个字。 李杰的脸,攸地涨红,双拳紧攥,却不敢有所动作。 方圆刚才那一拳,已经彻底把他给吓坏了。 “把挎包还我。” 方圆对站起来的林武,伸出了右手。 “你、你要赶我走?” 林武的脸色苍白,声音发抖:“就、就因为我害的毛驴差点丧命?” 方圆躲开了他的目光,依旧淡淡的说:“你是豪门大少,不适合跟我搅和在一起的--咱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林武双眼中有水雾浮上,哑声问道:“可你、你曾经亲口对我说过,我们是兄弟。你现在,现在却又要赶我走?” 看着河面,方圆说:“那时候,我以为你跟我一样,都是没有父母的孤儿,所以我才收留你,把你当兄弟。哪怕是我早就猜到,你的来历不凡。呵呵。” 轻笑了一声,方圆看向林武,低声说:“现在你亲人来找你了,你也该回家了。当豪门大少,不比每天蹬着三轮车送快递,要强上一万倍?” “我没有家人!” 林武反手,狠狠擦了把泪水,嘶声叫道:“我妈早就死了!我--在他找个比我还要小的女人当老婆时,他也死了!如果,如果非得说我有家人的话,那么,你跟毛驴,就是我的家人。所以,你不能赶我走,我也不会走!” 旁边的林东海,闻言猛地抬脚,正要走过来,却被沈玉如抱住了胳膊,低声哀求道:“东海,别冲动!” “其实,你继母还是很在意你的。” 方圆走到林武面前,伸手去拿他肩膀上的挎包。 挎包里,装的是快递订单等东西。 林武一把打开了他的手,哭着叫道:“别想拿走,这是我的东西!” “那算了,我不要了。” 方圆想了想,转身就走。 那些订单啥的,老陈那儿都有底的,可以重新复制一份就行了。 “你不能走,方圆,你不能扔下我,你说过我们是兄弟,我们是家人的!” 林武急急的追向方圆,不小心又被那块石头绊倒在了地上。 方圆却像聋子那样,没有听到林武在喊什么,很快就走进了防护林中。 哪怕是他极其嚣张的,一拳把张浩打昏了过去,林东海等人,也不敢让他停下,反而都在心里松了口气:这个看起来很有小白脸潜质的家伙,简直是太可怕了。 “方圆,不许扔下我!” 林武爬起来要追向方圆时,李杰却及时抓住了他胳膊。 他挣扎。 李杰怎么可能会放开他? “毛驴,毛驴,你回来!” 看到方圆铁了心不管自己后,林武又开始哭着喊毛驴过来。 快要走到防护林边的毛驴,犹豫着停下脚步,扭头向他看来。 林武大喜:“快,快来,坏人要把我抓走!” 毛驴看向了李杰,眼神猛地凶恶了起来,獠牙翻起。 毛驴虽然是狗子中的佼佼者,但它终究不明白人类之间那些复杂的关系。 它只是亲眼看到二哥被人抓住了,正在挣扎着,向它呼救--那么,它就该像刚才那样,继续保护二哥。 至于大哥为什么不管二哥……你还指望一条狗,能想通期间那些弯弯绕? “毛驴,走了!” 就在毛驴后背的毛发又竖起来,嘴里发出低声咆哮,要冲向林武时,方圆的声音,从防护林内传了出来,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性。 毛驴马上就收敛了它的凶相,冲着林武汪汪的叫了几声。 那叫声中,带有明显的不舍,还有人类也能理解的悲伤,随即猛地转身,再也不看林武一眼,快速窜进了防护林中。 “毛驴,你回来!” 林武再次猛地一挣,随即重重跪倒在了地上,放声大哭:“方圆,你混蛋,混蛋……你说过,我们是兄弟,我们是家人的,你却不管我,不要我了!” “不是不管你,更不是不要你,是因为咱们兄弟的情谊尽了。呵呵,少爷,林武儿,还是林舞儿?” 方圆骑上三轮车,低笑了一声,抬手对毛驴打了个响指。 毛驴马上就纵身跳上车厢。 可能是舍不得二哥的离去,毛驴很是无精打采,上车后就盘在了车厢内。 就像知道毛驴在想什么,方圆蹬起三轮车,说道:“人家是豪门大少爷,跟咱们完全不是一路人。他来咱家,是赌气离家出走的,早晚都会回去的,懂不懂?” 毛驴眨巴了下眼睛,没吭声。 “现在分开,要比以后分开好很多的。以后,你会更舍不得他。” 方圆絮絮叨叨着,蹬着车子往市区赶。 平时,十几公里的距离,方圆发起疯来,最多也就是半小时。 这次回来,他却用了足足两个小时。 其实,生活中已经习惯了林武的存在,舍不得他走的,又岂是只有毛驴? 不过为什么舍不得,方圆却又说不出来. 好像他跟林武的关系,还没有到了那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地步吧? 方圆回家后,无意中看向西厢房,忽然有了莫名的错觉--房门开了,林武从里面走出来,淡淡的问:“今晚,你想吃什么?” 第94章:你还要赶我走吗? 方圆今晚不想吃饭。 毛驴也不想,老早就盘在了沙发上睡觉了。 平时林武在时,方圆好像在晚饭后,也很少跟他说话,甚至都觉得那娘炮对他,对这个家来说,是可有可无的。 但现在他才知道,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林武在,跟林武不在,绝对是两回事,仿佛连家里的空气,都觉得孤单了起来。 习惯。 一个习惯的养成,基本在二十一天左右,林武却已经在陆家,住了两三个月。 方圆记得很清楚:他来时,还是秋天开始没多久,大家还穿着单衣,现在却已经是初冬了,早上骑车上班的人,已经穿上了棉衣。 仅仅用了二十一天,林武可能就让方圆、毛驴习惯了他的存在。 那么,再过二十一天后,方圆能习惯了他的不在吗? 谁知道。 “睡觉了,晚安!” 平时从没有跟毛驴说晚安的方圆,关掉电视站起来时,跟它说晚安。 毛驴睁开眼,惊讶的看了眼大哥,不等有啥表示,方圆已经走进了卧室内。 这个晚上,方圆又做梦了。 梦到了那只大耳朵,梦到了那个黑衣人,还--梦到了林武。 人晚上做梦后,就会影响睡眠质量,早上起来后,会感到累。 方圆就有这种感觉,尤其是听不到林武那喊他吃饭的声音后。 洗漱完毕后,方圆给夏小韵打了个电话,说要请几天假。 夏小韵问他请假做什么,他说要送快递,因为原先接替他的林武,已经不干了。 夏小韵当然会劝他别去送,让老陈自己找人就是了。 方圆不同意,因为他很清楚快递员的忽然缺席,对基层网点的影响非常大。 夏小韵并没有再坚持,准了他的假期。 她现在忙着神通快递的人事安排,自然不会为这种小事劳心的。 看到方圆又来送快递后,老陈当然有些惊讶,就问林武去哪儿了。 鬼使神差的,方圆没有说林武以后永远都不会来送快递了,却说他回老家探亲去了,自己先替他干几天。 老陈当然不会说什么,只像以前那样,尽可能的照顾方圆(老陈还不知道,陆助理已经官复原职了,要不然可不敢让他送快递)。 送快递对于方圆来说,绝对是轻车熟路。 再说了,客户才不管谁会来送快递,所以没有谁注意到快递员换人了。 林武走后的第三天傍晚,韩斌找到了方圆。 根据史密斯的建议,夏小韵决定从公司内,派遣几个精干人员,前往国外接受培训一段时间,韩斌这个副总,想当然的被赋予重任,成了本次学习团的团长。 就在几天前,韩斌还被当作替罪羊来背黑锅丢了工作,女朋友也被人撬走,走进了人生最低谷。 但短短几天工,韩斌却要以副总身份,带队去国外学习--这质的变化,让韩斌明白了很多,也猛地成熟了。 他也很知道自己能够华丽丽的转身,就是方圆在关键时候拉了他一把。 这几天,韩斌都是吃住在神通快递总部,可以说是如饥似渴的学习着快递业,人虽然明显瘦了一圈,不过精神却比以前最得意时还要好。 明天就要出国远行了,韩斌今晚说啥也得来找方圆喝一杯。 兄弟俩人都很开心,一直喝到晚上九点,韩斌才乘兴而去--这还是因为要养足精神出国,要不然至少得喝到晚上十二点。 发小能够把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新的工作上,这让方圆很高兴。 人在高兴喝酒时,总是太容易喝醉,所以第二天早上方圆起来时,脑袋还疼的要命,更是口渴,想都没想,就喊道:“小林子,来碗白开水喝!” 喊出这句话后,方圆才猛地想起,林武早就走了。 毛驴本事再大,也不可能給他去端水的。 “唉。” 方圆重重吐出一口气时,卧室的房门开了。 他抬头看去,就看到林武站在那儿,手里端着一个茶杯。 “咦?” 方圆愣了下,下意识的抬手擦了擦眼睛。 再睁开时,林武没有消失,依旧站在那儿,眉梢微微皱起的看着他。 “你、你怎么来了?” 方圆喃喃问了句时,看向了毛驴。 藏在林武后面的毛驴,马上就走开了,好像做了啥亏心事似的。 这家伙,的确做了亏心事:昨晚大哥喝多了睡得跟死人那样时,林武来了,它身为陆家看家护院的专职保镖,难道就不该喊两嗓子,提醒大哥有人来了吗? “你还想赶我走?” 林武咬了下嘴唇,垂下眼帘,低声说道:“如果你说让我走,我马上就走--以后,都不会再会来。” “你……” 方圆挠了挠后脑勺,呆愣半晌才问道:“今儿,做得什么早饭?” “酸辣汤,小咸菜,油烙馒头干!” 林武笑了,眼睛向下弯起,就向月牙儿那样,快步走到炕前,把水杯重重的放在了桌子上,转身就走了。 以往林武做早餐时,可从没有做过酸辣汤的。 酸辣汤,是醒酒的最好早餐。 “你家里人怎么同意,让你回来了?”石桌上,方圆忍不住地问道。 “我跟他们商量,再给我半年的自由时间。” 林武拿起筷子,夹了根小咸菜。 “半年,才半年--” 方圆脱口问道。 林武看了他一眼,嘴角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情:“怎么,嫌时间短?” “啥啊,就是随口一问。” 方圆讪笑了一下,转移了话题:“你家里,是做什么的?你那老爸看起来很威风的样子啊。还有你那个继母,年轻漂亮不说,好像也很贤惠啊。” 林武眉头微微皱了下,反问道:“你怎么能一拳把张浩打出那么远?为什么,你把毛驴看的比任何人都重要?” “这是我的秘密,不能说。” “那也是我的秘密。” “可你是租客。” “我也不是白吃白住你的,做饭洗衣打扫卫生不说,这些天赚的钱,可都是用来日常生活开支了,我还帮你养活楚楠楠好多天呢。” “那你也不能随便打听我的秘密,” “你就能随便打听我的?” “我是房东!” 方圆又转回了老问题:“你是租客,我这个房东,有权利了解租客的来历!” 林武放下筷子,眨巴了下眼睛看着方圆:“咱们,到底是不是兄弟?” 方圆也眨巴了下眼睛,才说:“算是吧。” “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什么算是啊?你跟我说,到底是不是?” “算--是,是。” “这样就好。” 林武垂下眼帘,淡淡的说:“既然是兄弟,那么就得学会尊重兄弟的秘密。最重要的是,在兄弟遇到困难时,要想尽一切办法的去帮兄弟,而不是翻脸无情的赶走兄弟。” “知道了。” 方圆有些郁闷的点了点头,拿起筷子:“还有什么要说的没有?” “当然有。” “那就赶紧点的说。” “那天,你可是说好要买过冬衣服的。” “这不是事,反正我现在休假,下午去逛街,到时候,你花钱。” “到时候,你骑车。” 林武为争夺自己的权益,是寸步不让。 好吧,看在这娘炮懂得体贴人的份上,方圆不在意骑车拉着他,反正又不是背着他。 只是让方圆很有些烦的是,林武买衣服太墨迹了,而且还特别爱砍价,好几次就为了十块钱,就把磨了半天嘴皮子的生意吹了。 不就是买件衣服吗? 又不是模特,好看,适用就行,多花个十块八块的又能怎么着了? 望着在前面骑车的林武背影,方圆郁闷的点上了一颗烟。 本来说好了是方圆骑车的,可林武总是逛起来没完没了的,这厮就推说累,提议赶紧买好回家吃饭--却被正在兴头上的林武拒绝了。 很果断的,方圆趁机让出了驾驶员的宝座。 不过话又说回来,林武买衣服的眼光相当高,曾经有那么一身,方圆穿上后站在镜子前,都被里面那个帅哥给震呆了。 “再照镜子,黑眼圈也去不了啊,唉。” 叹了口气,夏小韵放下了镜子,闭眼做起了眼保健操。 连续几天废寝忘食的工作,夏小韵开始有淡淡的黑眼圈,也是很正常的。 叮咚叮咚--就在她心中默念着‘二二三四,三二三四’,桌子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拿起手机一看,是外地号段。 夏小韵可不像方圆那样,看到陌生来电显示后就会扣掉。 做生意的,如果这样做,说不定会错过一笔大买卖的。 “喂,您好。” 夏小韵接起了电话。 “你就是神通快递的总裁夏小韵吗?” 一个沉稳,带有威严的男人声音,从手机内传了过来。 夏小韵秀眉微微一皱:“是的,我就是夏小韵,您是哪位?” “我是古羌县县局局长彭开圣。” 男人很干脆的回答。 “古羌县,县局局长?” 夏小韵想了想,才说:“对不起,彭局,我对您好像没什么印象。” 她不但对这个彭局长没印象,就连古羌县是哪儿也不知道。 但彭开圣接下来的一句话,就让夏小韵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你父亲,是夏天问吧?” 第95章:又见水暗影 夏小韵从没有想到过,有一天她竟然会这么恨自己的父亲。 可又无比的‘想念’他,想站在他面前,亲口问问他:你还算不算是个人? 夏天问遇到无法躲避的危险,抛妻弃女连夜潜逃这一点,夏小韵倒不是太伤心,毕竟这属于人的本能。 但他实在不该在逃跑时,卷走了神通快递绝大部分现金,丝毫不在意妻女的死活,这样做可就真算不上一个人了。 这些天来,无论夏小韵是什么处境,有多忙,她都没有忘记托人打探夏天问的下落,只是一直没有消息。 今天,不知道在哪儿的古羌县县局局长,忽然给她打电话提到夏天问了,夏小韵第一反应就是猛地站起来,双手抱着话筒嘎声问道:“你、你知道他在哪儿?” “他就在我们古羌县。” 彭开圣的回答,并没有让夏小韵失望:“为了确定他是夏天问的真实性,我给你发一份他的传真资料,请你确定一下。” “好,好!” 夏小韵连声说好。 很快,一张印着文字、照片的传真,就从传真机内吐了出来,夏小韵一把抓在了手中,当看到上面那个人时,眼圈一下子红了。 不是激动的,而是因为--愤怒。 无论夏天问的人品有多么低劣,但不得不承认,他有着一副相当好的卖相,平时也很注重个人形象,西装革履的,一看就是成功人士,眉宇间都带着自信的神采飞扬,对年轻女孩子有着相当大的魅力。 资料上的夏天问,却是一副落魄的样子,穿着一件黑色夹克,坐在椅子上,手腕上还戴着手铐,胡子拉碴的低眉顺眼,满脸的凄哀之色。 他怎么会戴上手铐了? 夏小韵呆呆望着资料时,彭开圣的声音再次从话筒中传来:“夏小姐,既然已经证实他是你的父亲夏天问,那么能不能请你来古羌县,配合我们警方解决一些问题?” 夏小韵声音有些沙哑,问道:“他、他出什么事了?” 彭开圣犹豫了下,才说:“他参与了走私文物犯罪行动。具体事情,还得请你来古羌县后详谈。” 走私文物,就是那双绣花鞋么? 夏小韵心中冷笑一声时,情绪慢慢恢复了正常:“好的,彭局,请你给我留下详细的地址,我会尽快赶过去的。” 根据彭开圣提供的详细地址,夏小韵在网上搜了一下才知道,这个古羌县竟然是全国最大的一个县,地域面积几乎比内地某个省还要大。 古羌县不出名,夏小韵以前从没有听说过,但其辖区内有个地方,却是在全世界都相当有名的:罗布泊。 被称为死亡之海、地球之耳,有着太多数不清诡异事件的罗布泊,绝对算是所有探险家心目中的圣地。 夏小韵没有探险爱好,所以对罗布泊也不感兴趣,以往最多也就是知道有这么个地方,至于它有多么神秘,从来都没在意过。 就像现在一样,只是知道罗布泊在古羌县,却把所有注意力放在了父亲身上。 她必须去古羌县,向夏天问问出那个早就想问的问题。 这件事,是绝不能告诉母亲陈婉约的,只能跟她说去外面出差就行,反正家里有王嫂(夏家以前的保姆)照顾她。 那么,让谁跟着一块去呢? 方圆。 不知道为什么,夏小韵在考虑带谁一起去时,第一个就想到了方圆。 但仔细想了想,又算了。 她这次去古羌县,也不是去跟人谈生意,更不是去打架,而是去处理家事,最好是别让方圆参与,难道陈婉约把他当老公那件事,还不够丢人的么? 思来想去,夏小韵决定带劳拉去就行了。 劳拉绝对是世界上最称职的保镖,少言寡语,只是默默陪伴在夏小韵身边,有时候甚至让人忘记了她的存在,唯有在遇到有可能的危险时,她才会站出来。 确定随行人员后,夏小韵马上就按了下桌角的一个按钮。 最多五秒钟,劳拉就推开了办公室的房门。 “劳拉,准备一下,我们马上驱车赶往古羌县!” 夏小韵刚才在网上,就已经查出唐王距离古羌县足有两千多公里,如果是开车前往的话,最快也得几十个小时。 这么远,自然最好是坐飞机去,可夏小韵也查过了,并没有内地直飞古羌的飞机,得先到西北某城,再驱车四百多公里前往古羌。 这样一耽误的话,还真不如直接驱车前往。 当然了,开车跑那么远,肯定会很累。 不过夏小韵不在乎,反正她快要跟劳拉轮换着开车,再说想看到夏天问的迫切,让她连一分钟都不愿意多等。 “好。” 劳拉是外国人,没有问古羌县在哪儿,更没有问为什么要连夜出发,干脆的点了点头,正要转身走出去时,夏小韵又说话了:“路途很远,或许会在路上遇到什么危险,准备充足点。” 劳拉眉头皱了下,迟疑了片刻才问道:“夏总,能不能说仔细点?” 她让夏小韵说仔细点,是要尽可能了解本次连夜出行的情况后,就会以专职保镖的角度,去考虑有可能发生的危险,才能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你过来一下。” 夏小韵站起身,把笔记本屏幕转向了劳拉。 一个半小时后,一辆墨绿色牧马人越野车,缓缓停在了神通快递总部大厅门前,怀里抱着一件白色羽绒服的夏小韵,急匆匆的走下台阶,登上了车子。 这辆很适合复杂道路的车子,是宁耀酒店提供的。 劳拉在得知古羌县那边的道路状况后,马上就建议夏小韵换车,宝马7这种底盘低的轿车,不适合在那边跑。 车门砰的一声关上,车子启动,很快就驶出了停车场,消失在了车流中。 公路两侧的路灯,就像两条相互缠绕的长龙,蜿蜒着伸向了远方,看不到尽头。 “今晚又没有星星啊,要不然路灯就能跟星星混杂在一起,让人分不清我们到底是在人间,还是在天上了。” 坐在车厢内那包衣服上的方圆,抬头看着黑夜远处,脸上带着发自内心的感慨,很有几分诗人才有的怅然,却像瞎子那样没看到,林武蹬车蹬的有多费劲。 毛驴都看不下去了,在经过一座小桥时从车上跳了下去,就为了能给二哥减轻一点负担。 方圆才不管。 他早就提议要回家的,可林武不愿意,非得扯着他逛--最后累得他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不坐车,咋回家? 林武扭头看了他一眼,却没说什么。 他现在懒得搭理这种人,难道不知道有的人逛街有无限热情,逛街完毕后就会累得不行? “小林子啊,你说你给我买这么多身衣服,我能穿得了吗?最重要的,还都是牌子货,这得话花多少钱啊,那三十万可撑不住这样花。” 看着车厢内堆的好像小山般的衣服,方圆是真得心疼。 林武终于忍不住说话了:“你放心,没有花你的钱。” “啥?” 方圆愣了下,问道:“花的不是那三十万?那、那是从哪儿来的钱?” “林东海给的。” 林武淡淡的说。 “林东海--哦,就是你那个富豪老子啊。” 方圆恍然大悟,随即猛地一拍大腿,哀嚎道:“我靠,要是早知道大富翁买单,我干嘛不同意你给我买那床鸭绒被啊?八千多呢!我这辈子都没有盖过那玩意啊。不行不行,小林子,咱们是不是再回去继续逛啊,这次,我蹬车!” “嘴脸。” 林武低低骂了一句,停下了车子。 方圆噌地从车上蹦了下来,神采奕奕的样子,跟刚才慵懒样子判若两人,脸上的谄媚神色,让毛驴看到后都觉得惭愧:“小林子、啊,不,是林二哥。我就说嘛,你绝对是那种劫富济贫、知冷知热的好人,肯定会答应我这个小要求的。下来,让我蹬车,您只管大老板似的坐在上面就好了。” 林武听话的下了车,却没有上车,而是看着前面路边。 方圆抬头向那边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风衣的女人,站在路灯下。 一个水一般的女人,好像只要你一眨眼,她就融化在黑夜中,再也找不到了那样。 方圆看着这个女人,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重新变的无精打采起来,骑上车子:“走吧,不逛街了,回家。” 林武斜斜的坐在车上,方圆蹬着车子从女人身边经过,俩人都没有说话。 水暗影也没有说话,却在三轮车经过后,双手抄在口袋内,袅袅婷婷的跟了上来。 车子来到胡同口,方圆下了车,给林武使了个眼色。 林武会意,接过车子冲毛驴吹了下口哨,走进了胡同内。 方圆不想让这个女人进家,很合林武的意思。 倚在胡同口的那棵小槐树上,方圆拿出烟盒,才发现里面空了,随手扔在了地上:“有什么话就直接说,我今天逛街逛的很累,想早点休息。” 直到现在,方圆也没问水暗影到底是什么来历。 他只想知道,她究竟想玩什么花样。 “你不想知道我是谁吗?” 水暗影款款走过来,右手从口袋中拿出来,伸向了方圆:“习惯抽外国烟吗?” 白皙纤长的小手中,有一盒外国香烟。 “只要能冒烟的,丝瓜秧都行。” 方圆拿过那盒烟,发现里面还装着个精巧的之宝打火机,点燃后把烟带火机的都顺手装进了自己口袋中:“至于你是谁,对我来说并不重要。你以前在路边施舍乞丐时,会问他叫什么名字,以前又是做什么的吗?” “不会。” 水暗影眼波流动,看向了方圆的口袋,咯咯一笑说:“几年前我在拿到这个打火机时,曾经许过一个愿望--”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方圆马上就把烟盒掏了出来,递给了她。 水暗影却笑着摇头:“先听我把话说完。” 第96章:如果我回不来 花小妖在她十三岁生日的前夕,曾经许愿:第一个亲吻她的男人,就是她的丈夫。 方圆亲了她,是情不自禁的。 毛驴可以作证:大哥当时亲花小妖的小嘴,绝对只是一种看到极美事物的本能反应。嗯,就是欣赏,纯粹的欣赏,没有丝毫的亵渎之意。 可就是那个情不自禁的吻,改变了方圆的命运,逼得他最终退隐江湖,希望能逃过那个小妖精的魔掌。 现在看来,大哥的希望破灭了,悲哀的命运还会继续。 而这一切,都源自花小妖许下的那个愿望。 所以方圆现在最怕的,就是女人跟他说愿望了,用最快的速度,拿出了那盒烟:“拿着你的火机,千万不要跟我提你许下的愿望。” 水暗影却没有接:“那时候我忽然间许愿,以后无论是谁拿到这个火机,都可以向我提出一个要求。” 顿了顿,她又加重了语气,很认真的样子:“无论提出什么样的要求,我都会竭力去满足他。” 方圆愣了下,绷起的神经松懈了下来:“真的?” 无论水暗影许下什么愿望,只要这个愿望不是要求方圆为她做什么,那就好办了。 他喜欢这种许愿,就像得到个阿拉丁神灯那样,可以提出一个要求。 水暗影点头:“真的。” 把烟盒在手中抛了一下,方圆上下打量着水暗影,丝毫不掩饰脸上露出的猪哥样子:“无论我对你啥印象,有一点是不能否认的,你是个顶级大美人儿,水灵灵一掐就能出来水的那种--如果我要是让你给我当情人,一辈子的情人,你也会答应吗?” 水暗影笑了,眼波流动吃吃的笑道:“哥……人家都已经主动爬到你床上两次了呢。” 说着,她扭着小身段,就往方圆身上贴。 方圆赶紧后退:“别过来!我可警告你啊,你这样做是非礼犯罪的啊!” “你装什么正经呢你?” 水暗影张开双手,向前一扑,身子一个趔趄,差点撞在那棵小槐树上。 方圆已经闪到槐树后面去了。 水暗影嘟起红唇,做出娇嗔的样子:“讨厌了啦,差点让人家碰到额头呢。” “你别发嗲,我有些怕。” 见这个女人貌似很享受这种打情骂俏的游戏后,其实也很喜欢的陆先生,把烟盒扔在了她怀中,冷着脸的说:“说正事,不说我走了。” “夏小韵有危险了。” 眨眼前还满脸媚笑、风尘气息十足的水暗影,笑容突地收敛,浑身散发出一股子不可侵犯的凛然,让人无法相信刚才那个女人,就是她。 方圆没被水暗影的精湛变脸神技给惊倒,最多也就是眉梢轻轻挑了下,晒笑道:“呵呵,夏小韵有没有危险,管我什么事?我只是她的助理罢了,又不是保镖。还有就是,你跟她是啥关系,这么关心她。” 水暗影就像没听到他这些话,自顾自的说道:“就在一个小时前,她开车去了古羌县。” 方圆走到她面前,皱眉问道:“她去古羌县干啥?” “那边传来了夏天问的消息。” 水暗影犹豫了下,才说:“我得到消息,古羌县警方刚刚抓获了一批向境外走私文物的犯罪嫌疑人,其中就有夏天问。那边警方通知了夏小韵--你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但你得相信我没骗你。” “哦,原来是这样。” 方圆点了点头,接着说:“我没兴趣问你是做什么的,无论你是不是在骗我,我都不在意。刚才我就说了,她有保镖,安全问题不用我来担心。” 水暗影看着方圆的眼睛,说:“如果我告诉你,就在夏小韵刚离开唐王时,夏天问却已经逃出了古羌县局,那边却没有把这个消息及时通知她,而是想利用她来做诱饵,重新抓获夏天问呢?” 方圆仍旧毫不在意:“警方这样做,也是很正常的。不过,他们注定会失望了,夏天问才不在乎夏小韵的死活,要不然当初他也不会独自携款潜逃了。” 水暗影又说:“所以我才说夏小韵会有危险。你知道,我知道这些,可古羌县警方却不知道,而且还有一些人想利用她,来要挟夏天问,希望能拿到他藏匿的某个古文物。” “什么古文物?” 方圆问出这句话时,脑海中浮上了一双绣花鞋。 “不知道,反正很值钱。” 水暗影摇了摇头。 “我可以打电话告诉她,夏天问已经逃走了,她没必要再去了。” 方圆说着,拿出了手机,开始拨打夏小韵的手机号。 水暗影没有管。 手机中,传来了机械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抬头看着水暗影,方圆笑了:“你屏蔽了她的手机信号。” 水暗影双手一摊:“我可没有那本事。” “你眼巴巴的跑来告诉我这些,其实就是想让我去找她。至于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懒得知道,但我可以告诉你,无论你这样做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我都不会去找她的。” 方圆说完,转身就走。 他有些生气,觉得水暗影太小看他的智商了,明明已经把圈套说出来了,还故意告诉他,让他去钻,这不是侮辱人么? “等等。” 水暗影叫住了他:“方圆,我跟你说实话。在盗圣出现在唐王后,我怀疑你就是他,所以才假扮成乞丐来找你。” 方圆停步转身看着她,没说话。 水暗影继续说:“结果我失败了,但并没有气馁,马上就针对你实施第二个计划,那就是利用夏小韵,来逼出你。” 方圆冷冷的说:“就像现在?” “是的。给夏小韵打电话,谎称在西北某地发现了夏天问的踪迹,然后吸引她前去。你要是跟她一起去的话最好,不去,我们也有办法让你去,并且能通过一系列的办法,来证明你是不是盗圣。” 水暗影说话的语速很快:“可当我们布置好了全盘计划,还没有正式启动,夏天问却像配合我们那样,忽然出现在了古羌县,被当地警方抓捕。现在又逃出了古羌县局,有三名警务人员殉职。” 方圆问道:“夏天问敢杀人?” 水暗影摇了摇头:“不是他杀的,是帮他逃出县局的那些人杀的。” 方圆随口又问:“夏天问呢,现在逃哪儿去了?” 水暗影回答说:“如果消息属实的话,他现在差不多已经逃进了罗布泊内。” 罗布泊? 方圆的目光猛地一闪,脑海中响起了花小妖的话:这辈子,都不要去那个地方。 小妖精为什么要给他这个警告? 他在做梦时,又是为什么总能梦到罗布泊? 那个行走在大耳朵中的神秘黑衣人,又是谁? 罗布泊,跟方圆到底有着什么关系? 这些问题,本来就困扰着方圆,现在水暗影却又告诉他,夏小韵差不多会去那个地方。 为什么总是罗布泊? “怎么了,你在想什么?” 看到方圆目光闪烁,脸色阴晴不定很久都没有说话后,水暗影忍不住的问道。 方圆摇了摇头:“没想什么。” 水暗影也没有再问,叹了口气说:“唉,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至于你去不去帮夏小韵,那也由得你--另外,我现在可以正式告诉你,我们已经对你解除了暗中监视。” “咋?” 方圆下意识的问道。 “因为你不是盗圣。” “哈,你怎么知道我不是盗圣?实话告诉你,我就是盗圣白展堂,惩罚白玉雯那件事,就是我做得。” “如果你真是盗圣的话,那么你的本事也太大了些。” 水暗影嘴角微微一瞥,说:“我在来找你时,盗圣的踪迹,就已经出现在古羌县了。难道,盗圣会分身术?” 方圆眉头皱起:“盗圣,去了古羌县?” “这不是你关心的问题。好了,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说了,该走了。” 水暗影说着,把那个装着打火机的烟盒,重新扔给了方圆,嘻嘻笑道:“给你个机会,或许,以后你真有事求到我呢。” 方圆从来都不觉得求人有什么丢人的,既然水暗影这样大方,他也没推辞,随手装进口袋中:“你现在要去古羌县?” “是,盗圣既然在那边出现了,那么我必须得去。” 水暗影也没隐瞒方圆。 “我跟你一起去。” 方圆说着,转身走进了胡同:“稍等我会儿,我回家说一句。” 水暗影有些奇怪:“你怎么忽然又要去了?” “夏小韵真要是出事了,再找这样一个好伺候的老板,可就不容易了。” 方圆头也不回的说:“再说了,你眼巴巴的跑来找我说这些,不就是想我跟你一起去?” “答对了!” 水暗影啪地打了个响指,脸上浮上了得意的笑容。 林武却没有笑,当然也没哭,只是皱眉问道:“罗布泊?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说不准,或许三五天,或许半个月。” 方圆走进屋子里:“幸好你今天给我买了那么多衣服,听说那边很冷。” 他走出来时,已经换上了新买的衣服,跳了几下:“嗯,很舒服--小林子,我不在时,麻烦你照顾好毛驴。” “这还用你说?” 林武有些闷闷不乐的说:“那你在路上小心。” “收到。毛驴,在家好好听二哥的话,我很快就能回来的。” 方圆拍着毛驴的脑袋,在它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毛驴眼睛猛地一亮,随即黯淡了下来,嘴里发出不情愿的锥锥声。 “听话,走了!” 刚走了几步,方圆又停下,转身看着林武,嬉皮笑脸的说:“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要是万一回不来的话,这座宅子,还有毛驴,都是你的了。” “什么?” 林武一呆。 “没啥,就是忽然想到了,随口说了出来。” 方圆嘿嘿一笑,转身走了出去。 第97章:毛驴发疯了 方圆没有撒谎。 他的确在转身一刹那,忽然有了种从没有过的危险感。 仿佛这一走,就永远再也回不到这个家,看不到毛驴那样。 危险感很真实,很清晰,也很吓人。 不过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一些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家伙,就像驴子那样。 方圆明明总是做那个有关罗布泊的梦,花小妖也认真提醒他,千万不要去那个地方,水暗影也没强迫他必须得去--可方圆却偏偏要去一趟。 跟夏小韵没有关系,只是想解开他心中的那些疑惑。 蓦然有了这种感觉后,方圆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非得说出来。 其实他很明白,他说出这句话后,林武肯定会被吓一跳,说不定还会抱着他胳膊,哭着喊着的不许他去--林武却没有这样做,甚至都没再说话,就这样任由他走出了家门。 这样最好。 走到胡同口后,方圆回头看了眼大门那边。 大门虚掩着,院子里的灯光洒出来,映出一道虚无的昏黄光柱。 又是忽然间,方圆有了舍不得。 舍不得就这样离开。 他可能已经习惯这样的生活了,知道自己在离开家门的那一刻起,这种平淡而温馨的生活,就再也享受不到了。 滴滴。 一声短促而清脆的汽车喇叭声响起。 方圆抬头看起,一辆红色法拉利跑车缓缓停在了路边。 车窗落下,露出水暗影那张妖媚的精致脸蛋:“怎么,舍不得走?那我给你三分钟的考虑时间,要是不愿意去的话,就别去了。” 方圆快步走过去,开门坐在了副驾驶上,把背着的绿色帆布军用背包放在腿上,问道:“就这车子,能适合那边的道路吗?” “到了那边,随时都能换车的,想要什么车子就有什么车子。” 水暗影手指一动,落下的车窗玻璃升起时,脚下轻轻一踩油门,跑车就发出了低沉的咆哮声,接着忽地蹿了出去。 很快就经过那座小桥,左拐驶上沿河公路,向路灯摇曳的远方驶去。 看着那个方向,林武坐在石桌前,用手支着下巴,就像雕像那样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毛驴就蹲坐在他脚下的阴影中,一双眼睛发着蓝汪汪的荧光。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林武才低头看着毛驴,低声问:“你说,他为什么要说那些话呢?” 毛驴当然不会回答他这个问题,只是抬起嘴巴,伸出舌头在他手心里舔了几下。 “你这是在安慰我,不用担心他么?” 林武低低的笑了一声,站起身走向西厢房。 来到门口时,他转身看向毛驴--毛驴没有像往常那样,去堂屋的沙发上睡觉,而是已经悄悄的走到了大门口。 在林武转身时,毛驴也停住了脚步,扭头看向他。 眼睛里,依旧发着蓝汪汪的荧光,却仿佛还有了些别的东西。 忽然间,林武明读懂了毛驴眼里的那些东西,是什么意思了,立即尖声叫道:“毛驴,你给我过来!” 毛驴犹豫了下,脚步轻快的跑到了他面前。 林武慢慢的蹲下,双手抱住了毛驴的脖子,低声问道:“你想去追方圆,对不对?” 毛驴脑袋转动,躲开了林武的目光,看向堂屋那边,伸出的舌头老长。 “你那会儿没有跟着他走,那是因为不想让他为你担心--或者,是你听懂了方圆的意思,他要你留下来,是保护我,而不是他说的把你交给我。” 林武低低的问道:“是不是这样?可你不愿意留下来,你要去陪着他,所以才要偷偷的跑出去。” 林武刚说到这儿,毛驴忽然猛地挣开他的搂抱,在院子里疯跑了起来。 真得就像疯了那样,边转着圈的跑,边抬头冲着黑蒙蒙的夜空叫。 不是正常狗子发出的狂吠声,而是殴殴的哀嚎,就像是在哭。 哀嚎声听起来异常刺耳,让林武心中发慌,腾地站起身,大声喊道:“毛驴,过来,过来!不许叫,不许--哭!” 毛驴没有听林武的话,依旧疯狂的转圈,边转边叫。 几次,它都跑到了大门门后,只需往前一窜,就能顺着门缝跑出去。 实际上,那几次它也做出了这样的动作--可是,几次都只是拿头狠狠撞在门板上,咣咣作响。 方圆忽然莫名察觉出了某种危机,毛驴也同样感受到了。 它真得很想跟随大哥一起去,就像往常那样,一起纵横江湖。 可大哥却告诉它,必须在家,照顾好二哥。 毛驴不能违抗,因为这是大哥的命令,就像那天无论它多么想带着林武一起走,但方圆一句话,就让它放弃了努力那样。 随着大哥离开的时间越来越长,毛驴越加的不安。 但它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二哥还没有去睡觉。 等林武去休息后,毛驴就会立即偷偷的跑出去,追随方圆:无论大哥在什么地方,毛驴都能顺着他曾经走过的气味,找到他。 哪怕最终目的地,是地狱,毛驴也会毫不犹豫的追随而去:从它刚出生就被主人遗弃,抛在垃圾堆内快要饿死,却被方圆抱走悉心照顾它、把它当兄弟的那一刻起,它就已经懂得了,它跟大哥的命运是息息相关,永不分离了。 所以,它绝对不会允许,大哥独自去面对某种极度危险! 它必须去。 可林武怎么办? 他总是在那儿大叫,让它回去。 毛驴转圈的速度越来越慢,也不再嚎叫了,但它那双本来蓝汪汪的眼睛,却已经开始发红,就像野外的恶狼,透着不耐烦的凶残! 林武跟它目光对视了一下,猛地打了个寒战,接着尖声叫道:“不许这样看我!” “嗷--” 毛驴马上挪开目光,接着抬头冲着夜空,竟然发出了狼一般的嚎叫。 林武浑身冰冷:传说,只有吃过人肉的狗子,才能发出这样的叫声。 “你等等,我打个电话,就等一会儿!” 林武大声说着,反身跑进西厢房内,拿到枕头边上的手机后,就冲了出来。 很好,已经不再叫的毛驴,就站在那儿,动也不动的看着他。 “你过来!” 林武走到石桌前,坐了下来。 毛驴犹豫了下,还是慢吞吞的走了过来,刚要低下头,林武却一把托住了它的下巴,看着它的眼睛,极其认真的说:“我是你跟方圆的兄弟,你给我记住,永远都不要忘记,永远--都不许用那种眼神看我!” 林武说完,飞快的拨打了个手机号。 手机用的是免提,毛驴能听到里面传来的惊喜女声:“是、是舞儿吗?” “是。” 林武抬手,擦了擦眼睛,冷冷的说:“沈玉如,你想我承认你的存在吗?” 那边的沈玉如,犹豫了下,才问道:“舞儿,你想让我为你做什么?” “我知道,在这个时间段,林东海还没有回家。” 林武说道:“所以,你不许跟他说,我给你打过电话。” 沈玉如连声说:“好,好。舞儿,我答应你,你究竟想让我做什么?” “东海集团在唐王有分部,我知道。你现在立即命令这边的负责人,给我送一辆性能良好的越野车来。记住,上面要有一切探险、野外生存的所有物资。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在一个小时内必须给我准备好,放在分部办公楼的门前。” 林武冷冷的说:“如果达不到我的要求,这辈子,都别想让我喊--喊你一声妈妈。” 不等那边的沈玉如说什么,林武就飞快的扣掉了电话,趴在了石桌上,肩膀不住的抖动。 毛驴呜呜的轻叫了几声,人立而起,两根爪子搭在石桌上,伸出舌头去舔林武的手。 “走开,人家不想搭理你!” 林武低声呜咽着,推开了毛驴。 毛驴蹲在地上,锥锥的叫了几声,垂下了脑袋。 哭了几分钟后,林武才抬起头,反手擦了擦泪水,起身快步走进了西厢房。 等他再出来时,已经换上了新买的冬衣,就像方圆那样。 毛驴马上跑过来,锥锥轻叫着,围着他转,不断的献殷勤。 “滚开,人家都说不愿意搭理你了呢。” 林武轻轻踢了毛驴一脚,快步走向了大门口。 方圆要去哪儿,他临走前已经说过了。 至于到了那地方后,该怎么才能找到他,林武才不想多操心:有毛驴在,估计这不是太难的事。 他想的最多的,则是罗布泊的神秘,诡异。 跟方圆不同,从小学习成绩相当好的林武,更喜欢看探索发现这方面的书籍,知道罗布泊那是个什么样的所在。 那是死亡之海。 那地方称之为死亡之海,是因为在那片一望无垠的盐碱壳下,隐藏着一个内陆海,厚厚的盐壳就像漂浮在南极洲的冰层。 在盆地的最底部,表面是坚硬的盐壳,当挖一个二米深的洞穴后,就可以发现谁,只是这些水不能喝,用棍棒触搅穴中水后,提离水面都会结上一层白色盐晶体,所以这地方也叫地下死海。 罗布泊彻底的干涸,还是在上世纪的七八十年代,但早在两千多年前,那时候湖水面积多达一万多平方公里时,就已经频频发生神秘事件了。 尤其是在本朝建国后,有关罗布泊的神秘传说,更是被誉为n大神秘事件之首。 其中最著名的,当属‘镜像人’的传说。 以前林武看到这些时,只是觉得有趣,就像对美国第五十一区感兴趣那样。 可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去那种地方。 当然了,也不是不能去,毕竟现在纵穿罗布泊(全部是纵穿,从没有谁能横穿)也不是啥稀奇的事了,但也得在确保后勤保障随时供应的情况下,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毫无准备,跑哪儿去跟送死没啥区别。 如果方圆临走前,没有说那些莫名其妙的话(假如他回不来),如果没有毛驴发疯似的反常反应,林武绝对不会去。 其实,就算是这样,他也没必要去。 第98章:巴桑小镇上 其实,夏小韵也没必要来古羌县的。 夏天问卷走神通快递几乎所有的流动资金后,就已经算是跟她断绝了父女关系。 古羌县县局彭开圣打电话通知夏小韵时,她完全可以说不认识这个人,更没必要非得亲口问问他:你得有多么狠心,才能抛下你妻女? 这个世界上,自古以来都不缺这种人。 或许,我来见他,有可能保释他,只是因为他是赐予我生命的那个人--我只是把这些恩情都还给他罢了。 坐在副驾驶上的夏小韵,看着窗外西边那一抹如血的残阳,心情很平静。 从昨晚离开唐王市,到现在为止,她跟劳拉相互轮换着开车,一刻不停的狂奔二十多个小时了。 如果不是因为走错了路(哪怕是有自动导航仪,但更新总是比不上道路的变更速度快),这会儿差不多已经到了古羌县内了吧? “夏总,距离古羌县还有不到三百公里,还要连夜赶路吗?” 就在夏小韵目送血红的残阳,一点点的沉下地平线时,劳拉说话了。 昨晚一宿的马不停蹄,不等于今晚也要连夜赶路,因为她们已经来到了大西北,这边人烟稀少,道路状况很不好,相同的距离,相比起内地来说,至少得花三倍以上的时间。 被劳拉提醒后,夏小韵沉吟片刻才说:“不了,今晚找地方休息下,等明天一早再赶路。” “好,前面不远处就有个叫巴桑的小镇,应该有旅馆。” 劳拉指着导航仪说道。 巴桑的行政区域名字中有个镇,实际上规模比起内地的一些村子还不如。 全镇只有不到六百口人,不过‘商业街’上倒是有十几家旅馆,门口停着许多来自内地的越野车。 这些年,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很多条件允许的人空闲时,就组团四处玩,或者探险。 而隶属古羌县境内的罗布泊,种种神秘的传说,自然是最能吸引人的。 这时候来罗布泊,要比其它季节来都要合适些(夏季,罗布泊最热时温度可以达到70摄氏度,冬天时又太冷了),所以能够有这么多驴友出现在巴桑小镇,也是很正常的。 进了小镇后,劳拉放慢了车速,边走边观察旅馆门前的车子数量多少。 一直快要驶到街尽头时,她才指着左前方:“夏总,就住在这一家吧?” 夏小韵抬头看去,不大的旅店门前停了四五辆汽车,看来住店的人数应该少不了,不过相比起一路看过来的那些旅店,要少很多。 看到夏小韵点头后,劳拉这才把车子停在了旅店门口。 她刚要推门下车,劳拉却说:“等等。” “怎么了?” 夏小韵不解的看去,就看到劳拉伸手拿过背包,从里面找出一个灰色针织帽子,还有一个口罩,递了过来:“这边地处边陲,民风彪悍,住店的人也是鱼龙混杂,最好是小心些。” 路上,借着夏小韵开车的机会,劳拉已经从手机上查阅到了很多有用的信息。 夏小韵在内地时,也是个漂亮的小美人儿,来到这地方肯定会更加惹人注意。 劳拉身为她的贴身保镖,当然不希望她能招惹没必要的麻烦:美貌,就像金钱一样,同样能让不轨之人垂涎。 “好的,谢谢。” 夏小韵明白了劳拉的苦心,把东西接了过来。 她在戴帽子时,看到劳拉又拿出了个黑黝黝的铁东西。 那是一把手枪。 夏小韵呆了:“你、你竟然有枪?” “有这玩意,出门时的安全保障更大一些。” 劳拉淡淡的说着,退下弹夹检查了一下,哗啦一下再推上,挽起裤管时,露出了绑在脚腕上的枪套。 等看到劳拉又拿出一把锋利的军刀时,夏小韵终于意识到,她这次来古羌县,貌似有些太草率了。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有全副武装的劳拉在,夏小韵的安全系数大大增加了。 以前夏小韵在内地,无论去哪儿吃饭,住店,都有人笑脸相迎,已经养成了习惯。 可在她走进这家破败不堪的小旅店,很有些‘屈尊’感觉的在门口站了足有半分钟,也没看到服务员前来打招呼。 大厅内总共五张桌子,门后两侧各两张,正冲着门口还有一张,就是吧台了。 有三桌客人,每桌上都有四五个人,有男有女的,一看穿着就知道都是内地人。 一个戴着白帽子的男人趴在吧台上,好像睡着了,被脑袋压着的右手脏兮兮的,让夏小韵看了一眼,就有了反胃的感觉。 “老板,来客人了!” 距离吧台最近那张桌子上,一个穿着红色冲锋衣的男人,抬手拍了下桌子。 他在叫醒老板之前,盯着夏小韵看了足有十秒钟,眼神闪烁不定。 夏小韵虽然戴上帽子口罩,不过美女就是美女,往那儿一站,就能散发出美女特有的气质风度。 “啊,哦!” 被吓了一跳的老板,这才抬起头,脏兮兮的手在脸上抹了一把,眯着眼看着夏小韵俩人:“两位,是吃饭,还是住店?” “住店。” 劳拉快步走了过去,冷冷的问:“还有房间吗?” 劳拉可没有戴帽子口罩,穿着一身橄榄绿色的作训服,满脸的彪悍气质,再加上她本身就是个黑人,一看就不是个好惹的,在走到老板面前时,有意无意的扫了那个冲锋衣男人一眼。 “有,要几间?” 老板这才擦干眼里的眼屎,睁大了眼睛。 “一间,两个床铺的那种。” “五百六。” 老板报出的这个价格,明显是宰人:像这种环境的小旅店,连内地最次的都比不上,价格却高了十倍。 劳拉没有还价,从作训服口袋中拿钱包时,顺便把那把军刀也拿了出来,啪的一声拍在了桌子上。 军刀没有带鞘,在灯光照耀下,闪着森寒的光芒。 那些看着劳拉俩人的男人,眼神都是一凝,下意识的挪开了目光。 夏小韵知道,劳拉是故意亮出军刀的,就是要震慑某些有不轨心思的人。 也同样让老板哆嗦了下,赶紧赔笑道:“要不,五百也行。” 劳拉点出六张钞票,拍在了吧台上,冷冷的说:“不用找了,带我们去房间。” 老板马上就喜笑颜开,一把抄起钞票,客气的说:“两位,请随我来!” 夏小韵跟在劳拉后面,走上木制楼梯时,无意中回头看了门口一眼。 吧台左侧的桌子上,坐了四五个人,都穿着羽绒服、冲锋衣之类的衣服。 夏小韵回头时,背对着门口方向的男人,正看着她。 借着大堂内昏黄的灯光,夏小韵能看出他年龄大约在二十七八上下,面皮白净,卖相儒雅英俊,比郭易行更还要帅气一些。 俩人目光相碰时,男人笑冲夏小韵点了点头,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 夏小韵心儿咚的一跳,下意识的回了个笑(尽管是戴着口罩),随即转身跟了上去。 她在拐过楼梯拐角时,好像听到有人低声说:“随意,这妞儿身材很正点……” “军子,别胡说八道。” 叫随意的男人低声训了同伴一句,听声音--夏小韵觉得,他肯定就是那个冲她笑的年轻人。 也唯有这种真有内涵的男人,才会有这样好听,有磁性,让人听一次他的声音,就会最大可能的记住。 卖相也不错的郭易行,跟这个叫随意男人相比,全然就是绣花枕头。 至于方圆,那个痞子般的家伙,哼哼,更是没有可比性。 不知道为什么,夏小韵忽然想到了这些,而且还有了再想看看那个随意的冲动。 当然了,她只是想想而已,就算是真要去看,也不好意思在劳拉的关注下。 已经走到二楼走廊上的劳拉,正转身看着她。 或许是看出劳拉不好惹了,老板给为她们安排的房子,算是整个旅店中条件最好的了。 尽管如此,在老板走后,夏小韵也皱了下眉头,她也知道,出门在外不比家里,能凑合就凑合吧。 进来后就打量房间,检查有没有监控器之类的劳拉,确定没什么问题后,才把背包放在了靠门口的炕上:“夏总,早点休息吧。” 夏小韵也没说话,默默的点了点头,坐在了炕前向窗外看去。 西北的空气质量,可不是内地能比的,哪怕是在晚上,夜空都是墨蓝色的,星星也格外亮。 盯着夜空愣了很久后,夏小韵才和衣躺在了炕上,看向劳拉时,发现她正把手枪放在枕头下。 有这样一个行事谨慎的保镖,夏小韵绝对能睡个安稳觉。 西北初冬清晨七点的空气,格外清新,也冷,夏小韵走出旅店时,把手放在嘴边哈了几口,拿出口罩正要戴上时,就听到背后有个好听的男人传来:“早啊。” 夏小韵转身看去,昨晚冲她那个笑过的随意,从大厅内走了过来,笑容很干净,就像东边刚刚冒头的朝阳,让人看了很舒服。 没来由的,夏小韵脸儿腾地浮上一抹红色,点头还礼问好:“早。” 男人微笑着冲夏小韵伸出手:“认识一下,我姓燕,叫燕随意,来自京华。” 第99章:牡丹花下死 旅途中,碰到漂亮的女孩子,男人主动搭讪这是很正常的事。 就像男人喜欢跟漂亮女孩子搭讪那样,女孩子其实也很喜欢跟帅气男人打交道的,异性相吸本就是万年不变的真理。 “你好,我叫夏小韵,来自唐王--” 夏小韵马上伸出手,正要跟燕随意握手,就听到背后响起一声咳嗽。 夏小韵回头,就看到劳拉站在车前,正冷冷的望着燕随意,满脸都是不善的神色。 夏小韵愣了下,接着缩回了手:“抱歉,燕先生,我要走了。” “呵呵,好的,以后有机会再见。” 燕随意看向劳拉,笑着抬手拢了下发丝,化解了尴尬。 夏小韵转身快步走到车前,抬脚上车。 等车子驶出小镇时,夏小韵回头向小旅店那边看去,就看到燕随意仍站在那儿,好像知道她正回头那样,抬手向这边挥了挥。 夏小韵嘴角翘起时,就听劳拉说道:“夏总,在这种地方,最好不要随便搭讪陌生人。” “劳拉,你也太小心了吧?” 夏小韵的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他就是一个旅客,也不是什么坏人,旅途中相互认识一下,又能有什么事?” 劳拉本身长相彪悍,给人很大的安全感,再加上她从来都像一个影子那样,不会影响到夏小韵的正常生活,所以对她,夏总是相当满意的。 可是今天,劳拉却一再干扰夏小韵跟帅哥相识,并郑重其事的‘教训’她,这让她颇感不满。 劳拉当然能听出夏小韵的不满,不过却没有忍让,依旧硬邦邦的说:“保护你的安全,是我的职责,任何能对你安全造成威胁的因素,我必须在第一时间排除。” 夏小韵更加不乐意了,皱眉看着劳拉:“他能有什么危险?” 不等劳拉说什么,又抢先说道:“劳拉,我不希望你干涉我正常的社交。” 劳拉看着前方,依旧固执的说:“这是我的职责……” “我说了,不要干涉我的正常社交!” 夏小韵烦躁的提高声音,打断了劳拉的话:“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该跟哪种人交往,有自己的准则,更是我的权利!” 劳拉闭上了嘴,很用力,没有再说话。 夏小韵也没说话,侧脸望着车窗外,看着两侧景物飞快的向后倒退。 几分钟后,她才轻轻叹了口气:“唉,对不起,劳拉,我刚才不该跟你发脾气。” 劳拉马上回答:“没事的,这是你的权利。” 夏小韵犹豫了下,才说道:“如果可以的话,这件事完了后,你就回去吧。” 她所说的这个回去,却是要辞退劳拉的意思。 劳拉是宁耀酒店特意为保护夏小韵,从国外高薪聘请而来,合同期限为一年。 但这才刚过了一个多月,夏小韵就要赶她走了。 这表明对她不满意。 按照合同规定,雇主对保镖不满意主动辞退的话,要额外支付保镖三个月的薪水--可这几个月的薪水,对于劳拉的信誉来说,什么都算不上。 一个专职保镖,最重要的就是信誉:信誉一旦受损,那么她的价格也会直线跌落,甚至都再也接不到生意。 夏小韵只是觉得劳拉事儿多,干涉自己的正常社交,这才要辞退她,却不知道这种行为对于劳拉来的事业来说,绝对是致命的。 劳拉把着方向盘的手一抖,霍然摆头看向了夏小韵,满脸都是惊讶,不解,还有愤怒的意思:“你、你要辞退我?就为了我干涉你跟陌生人打交道?” 夏小韵没有看劳拉,更没有说话。 沉默就是默认的意思。 劳拉深深吸了一口气,脸色恢复了平静,低声说:“好的。” “对不起啊。” 夏小韵这才表示了自己的歉意。 劳拉摇了摇头,专心开车。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车子内的气氛,慢慢变的压抑,让夏小韵觉得很不自在,拿出手机摆弄了起来。 几百公里的车程,放在内地高速路上,也就是几个小时。 可西北的道路状况非常不好,尤其是在驶进古羌县县境内后,从早上七点出发,到了下午两点多时,才接近了古羌县城。 始终默默开车的劳拉,看了眼倚在车窗上闭眼休息的夏小韵,轻声说:“夏总,马上就要到古羌县城了,你要不要打电话联系一下那边?” “啊?哦--好的。” 夏小韵睁开眼,坐直了身子,拿起手机开始拨打彭开圣的手机。 很快,电话就拨通了,彭开圣的声音从手机传来:“你好,请问是夏小韵夏小姐吗?” “是的,我就是夏小韵。” 夏小韵说道:“彭局,我现在马上就要到古羌县了。” “好的,夏小姐,你去乡情路123号,那边是我们针对此案所设的专案组接待处,我会在门口等你。” 彭开圣简单的说了一句,就扣掉了电话。 “你说,古羌县县局局长彭开圣,也是那三名殉职警务人员之一?” 等水暗影扣掉电话后,躺在后排座椅上的方圆,懒洋洋的坐了起来。 “是,刚确认过。” 开车的水暗影,举起手机冲方圆晃了晃:“九号傍晚七点四十分左右,彭开圣给夏小韵打过电话一小时后,夏天问就逃出了拘留室。包括彭开圣在内的三名值班警务人员,全部殉职。他们是死于中毒,是不是被盗--现在还不能肯定。” “中毒?” “法医已经结出结论,他们所喝的饮用水中,都含有致人快速死亡的剧毒。” 水暗影叹了口气:“唉,说不定古羌县县局内就有内鬼,趁彭开圣他们看护夏天问时,偷偷在饮用水内投毒--当然了,最有可能的就是那个人。” 方圆没有问那个人是谁,低低的嗯了声,点上了一颗烟。 刚把香烟点上,一只好看的手就从前面伸了过来。 方圆皱了下眉头,狠狠吸了一口后,把香烟递了过去。 “没有往烟嘴里吐口水吧?” 水暗影这样说着,却毫不在意的把那支香烟叼在了嘴上。 “吐口水这种事,我当然干不出来。” 方圆看似漫不经心的说:“不过,刚才下去撒尿后,我没洗手。” 陆先生说的这句话,应该算是很恶心了吧? 尤其是水暗影还是个相当漂亮的女人。 他就是在故意恶心人。 “撒尿不洗手这算什么呀?如果可以,我倒是不介意--” 水暗影吃吃的笑着,扭头向后看了一眼,目光落在了陆先生裤裆部位上,其中的意思不言而喻,让他下意识的伸手捂住了那地方。 水暗影更加得意:“怎么,怕我给你咬掉啊?” “我还真怕。” 方圆说出了心里话。 一个如此漂亮的女人,能够不要脸到这种地步,哪怕是陆先生也有些吃不消。 “你们男人不是经常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么?” 水暗影这一路上,只要一跟方圆提到这种话题,那双水汪汪的眸子里,就会发出饿狼般的贪婪之色,好像十八辈子都没有被男人碰过那样。 毫无疑问,当一个女人,哪怕是再漂亮,再有韵味,只要是反客为主调戏男人,都会让男人有种怪怪的感觉,甚至会怕。 看他那十几年没吃过肉的妖媚样子,方圆真怕被她吞的连骨头都剩不下。 “就算你是一朵牡丹花,可你也是那种有毒的牡丹花,要想活长久了,最好是远离你--到现在为止,死在你这朵牡丹花下的男人,得有多少了?” 方圆落下一截车窗玻璃,冷风马上就从外面吹了进来。 哪怕今天太阳很不错,可西北这个季节的冷风吹在脸上,也有些像刀子那样刺骨。 “咯咯,多少男人死在我手上呀,我还真的好好计算一下。” 水暗影歪着下巴,样子很认真的想了想:“得有六十三、四个了吧?嗯,应该是六十四个,这些男人,貌似个个都比你强壮--可却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你帅气,所以我对你很感兴趣,真得很感兴趣。” “可我对你不感兴趣。” 方圆能看得出,水暗影好像不是在撒谎,对她的厌恶感更深了一层:被她迷死的男人都有六十四个了,那么跟她做过那种事的男人,又得有多少?怕不得几百个吧? 在这个世界上,有两门职业是最古老的,一种是杀手,一种就是卖。 方圆可不像大多数衣冠楚楚的男人那样,看不起那些出来卖的女人:如果不是为了生存下去,又有哪一个女人愿意做那种职业? 而且他的第一次,就是交给了一个比他大好多岁的站街女。 水暗影呢? 现在身上穿着的这身黑色紧身皮衣,至少也得值几万块,肯定不是那种缺钱的主,更何况她一个电话,就能调动很多人为她奔走,可谓是有权有势。 一个漂亮女人,要不就做个正经女人,相夫教子。 要不呢,就去当个职业小婊,去专心为男人服务--表面上高高在上,却做着小婊才做的事,这是对那个最古老行业的羞辱。 方圆不说话后,水暗影又回头看了他一眼。 可能是看出他对自己很不感冒了,水暗影笑了笑,转移了话题:“这一路上,加上你下去撒尿,总共停留了十三次。每一次,你都会在墙上,或者树干上,留下一个三菱符号。你能告诉我,这个符号代表着什么意思吗?” “不能。” 方圆一口就拒绝了。 他才不会因为水暗影派人去察看他留下的记号而生气。 他知道,就算她看到了那些记号,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第100章:古羌县的彭局长 被拒绝后,水暗影也没生气。 本来,她就不曾指望方圆能跟她说这些秘密。 她更能看出,方圆对她的态度冷了很多,稍稍一琢磨就明白咋回事了,笑了笑再次岔开话题:“还有几公里,就是古羌县城了。” 昨晚他们也是在巴桑小镇住下的,甚至比夏小韵来的还要早(他们路上没跑冤枉路),不过却是住在商业街最南边的一家旅店,劳拉曾经驾车从他们车前经过。 今天早上,他们出了旅店时,已经快九点了(水暗影一直在房间里打电话),所以反而落在了夏小韵后面。 方圆把烟头弹出车窗外,问道:“直接去县局吗?” “嗯,我的人在那边等着我。” 水暗影点了点头。 方圆又不说话了,只是看着外面的路边。 前面不远处,停了两辆越野车,有几个人正在为前面那辆车更换轮胎,一个穿蓝色冲锋衣的年轻男人,坐在后面那辆车的车头上,手里捧着相机正在往远处拍照。 车子经过那两辆车身边时,那个男人本能的回过了头,跟正向外看的方圆四目相对后,笑着点了下头。 本能的礼貌动作。 方圆也笑着点头回了个礼时,就听水暗影说:“咦,他怎么也来这儿了?” “他是谁?” 方圆问道。 “燕随意。” “燕随意是谁?” “京华最有名的公子哥儿。” “哦,原来是个二代。” 方圆晒笑了一下。 水暗影听出他笑声中的不屑意思,更正道:“他可不是你所想象的那种纨绔子弟,这个人虽说是二代,却是二代中最出色的佼佼者,也可以说是最正面的代表人物。” “当官的?” “算是吧,但他对官场不怎么感兴趣,最大的爱好,却是考古。” 水暗影说:“他是‘寻找失落’俱乐部的主席。” “寻找失落俱乐部?这名字有些耳熟啊。” 方圆想了想,才说:“哦,我想起来了,美国国家地理频道有一期,好像就提到过这个寻找俱乐部。” “对,那是去年的事了。” 水暗影说道:“那是有关僰人悬棺的,他们研究的比国家相关部门还要透彻,所以才被美国国家地理频道选中。” “看来你对他很了解啊,貌似他长的也是一表人才。” 方圆顿了顿,终于忍不住嘴贱的说:“那你跟他上过炕没有?” 水暗影眉梢一挑,接着咯咯娇笑了一声,说:“这么优秀的男人,当然是我全力俘虏的对象了--你别看他长的文质彬彬,好像白面书生那样,其实在那方面的功夫很厉害呢,把我给折磨的死去活来的。” 砰的一声,水暗影说到这儿时,车子前轮压上了个坑,车子剧烈颠簸了下。 总是被颠簸后,哪怕是方圆也觉得有些反胃,抬手捂住了嘴巴。 水暗影却淡淡的说:“怎么,听我说跟燕随意上炕,你心里不舒服?” “哈,我哪有什么不舒服的?狼吃肉,狗吃屎,这本来就是自然规律,只要别逼着我像狗那样去吃屎,我就不会不舒服。” 方圆哈的一声笑,满脸都是不屑的神色。 他真没有感到有啥不舒服的,刚才捂嘴的反胃举动,只是出于生理上的条件反射,跟心理无关:水暗影跟谁上炕,干他屁事? “你别以为,我杀男人只是在炕上。” 水暗影脸上的笑容,终于消失了,回头看了方圆一眼时,水汪汪的眸子中,飞快的闪过一抹寒芒。 就算她脾气再好,也受不了方圆总是这样的冷嘲热讽。 更何况她的脾气,本来就不咋样--见人就笑,笑的还那样妩媚,只是她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时所戴的面具罢了。 实际上她的心,比蛇蝎还要狠,要不然也不会成为风声老大了。 “我道歉。” 方圆倒是很乖巧,立即堆起满脸谄媚的笑:“不该谈论你的私生活,下不为例。” 水暗影轻哼一声,不再搭理他,抬手狠狠砸了下方向盘上的喇叭,提醒前面横过马路的人滚开。 她已经忘记了,距离上次对人当面露出杀意时,已经有多久了。 毕竟当初她在拿着砍刀,亲手砍下十一个残暴凶徒的脑袋时,脸上还带着甜甜的娇媚笑容……怎么可能会因为方圆的几句讥讽,就撕下媚笑‘面具’,把自己内心情绪,从脸上表达出来呢? 想到这儿后,水暗影怵然一惊,终于意识到方圆不断的拿话来刺激她,就是故意的,想套她的底。 看似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就差点让水暗影中套,这已经足够证明方圆有多么狡猾,心机有多么深沉了。 这个软硬不吃的混蛋,究竟是什么来历? 带着这个疑问,水暗影驾车驶进了古羌县县局。 车子刚停下,就有一个身穿警服的男人快步迎了上来。 这个男人年约四旬出头,身材魁梧,面色冷峻,一双眼睛就像刀子那样亮,一看就是个非常强势的人。 等夏小韵下车后,男人伸出了右手,自我介绍道:“我是县局的彭开圣。你就是来自唐王的夏小韵吧?” “是的,我就是。彭局,您好。” 夏小韵伸手,跟中年男人轻轻握了下手,又介绍劳拉:“这是我的同伴。” “嗯。好,请跟我来。” 抬头看了眼劳拉,彭开圣隐隐猜出她是做什么的了,也没跟她专门打招呼,转身走向屋子。 劳拉下车后,就开始扫视周围环境,这是她本能的职业习惯。 院子不大,也就是四五十平米左右,几间刷着白色石灰的北屋,三面围墙都是用红砖干砌起来的,院子里也长满了荒草,很是残破的样子。 这种院子在古羌县这边,很正常的。 彭开圣给夏小韵打电话时,就说这儿是专案组的接待处,看来还是为了保密等原因。 看到夏小韵跟着彭开圣走向北屋后,劳拉也马上跟了上去,双手抄在口袋中,右手攥着枪柄。 虽说现在已经见到了当地警方,不过劳拉却没有因此放松该有的警惕。 北屋中的光线很暗,大白天的还得开着灯,这主要是因为当地民房为了防御经常性的沙尘暴,窗户一般都是直接封死的。 房间里还不是太潮湿,空荡荡的只有一张桌子,几个穿警服的人围着桌子,正在小声的说着什么,看到局长进来后,都纷纷站了起来。 “这些都是我的同事。” 一进屋,彭开圣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了下:“这位小姐,就是来自唐王的夏小韵夏总,也是走私案嫌犯夏天问的女儿。” 彭开圣在介绍夏天问时,夏小韵明显觉得脸热了下:走私文物贩的女儿,可不是啥光荣的角色。 当然了,夏小韵也不会因此就觉得受到了羞辱而发脾气,毕竟这是事实。 几个民警纷纷站了起来,冲夏小韵含笑点头,算是打招呼。 百忙中,夏总连夜从唐王千里迢迢跑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当然不是为了跟几个小民警打招呼的,最多也就是出于礼貌含笑回礼后,直接就开始了正题:“彭局长,您在给我打电话时,说夏、我爸他涉嫌走私文物。” “是的,这个我们有确凿的证据。” 彭开圣肯定的语气,抬手指着桌子:“请看,这就是警服抓获他们时,缴获的文物。” 刚进门时,夏小韵就看到桌子上,摆放着一些用塑料袋包着的瓷器,甚至骨器之类的东西了,就猜到这些东西的跟夏天问有关。 对这些,她没多大兴趣,只扫了一眼就问道:“彭局,能不能让我见见我父亲?” “可以。” 彭开圣答应的倒是很痛快:“不过他不在这儿,也不在县局。今天早上,几个嫌疑人都被带到案发现场去了。” 古羌县警方所说的案发现场,在古羌县城的西北,距离这边足有两百公里的戈壁滩上,更是进入了死亡之海罗布泊内。 夏天问等走私、盗窃团伙被古羌警方抓获后,经过初步审查,他们所走私的文物,基本都是从那边一个古墓中盗取的。 早在几千年前,罗布泊这边水域辽阔,多达两万平方公里,在《山海经》中被称为泑泽,或者是盐泽,周边有楼兰、精绝等国家的出现,所以这边有古墓也是很正常的。 “那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听彭开圣这样说后,夏小韵眉头皱了下。 抬头看了眼门外,彭开圣说:“估计傍晚就该回来了吧,毕竟那边晚上没什么住的地方--夏总,你们可以在这儿稍等。” 既然已经千里迢迢跑这儿来了,夏小韵当然不介意再等到天黑。 “你们几个,先去外面等” 彭开圣对几个手摆了摆手,又对夏小韵说:“夏总,有些事,我想单独向你了解一下。” 彭开圣让夏小韵大老远的跑来,自然得通过她来了解一下夏天问。 “好的。” 夏小韵点了点头,走到桌前坐了下来。 彭开圣看了眼劳拉,意思是说我都说要单独跟你谈话,让手下都出去了,她还站在这儿干嘛? 夏小韵明白了彭开圣的意思:“劳拉,你先去外面等。” 劳拉也没吭声,淡淡扫了彭开圣一眼,走出了屋子,就站在门口。 等房间里就只剩下两个人后,彭开圣才坐在夏小韵对面,拿过一个笔记本,开始问话:“夏总,据我们调查,一个多月前,你父亲曾经在南方某市住过院,病因是犯了高血压,当时你也去照顾过几天,对吧?” “是的,这是事实。” 夏小韵没必要否认事实。 彭开圣在本子上写了几个字,抬头看着她缓缓的说:“但实际上,他住院不是因为犯了高血压,而是吸进了一种神秘的毒气。” “神秘的毒气?” 夏小韵双眸微微眯起,沉默了片刻才说:“彭局,你是不是要告诉我,我父亲在南方住院,是因为吸入了坟墓中的煞气?” 第101章:大人物驾临! 郭易行去找夏小韵时,曾经明确告诉她,夏天问一个多月前在南方住院,并不是犯了高血压,而是吸入了坟墓中才有的阴宅煞气。 夏小韵是从小就受高等教育的新一代,从来都不信所谓的鬼神,就算知道这方面的传说,也是从那些灵异小说中看到的。 现实中,不可能存在那些东西。 只是郭易行说的很认真,又牵扯到一双神秘的绣花鞋,夏小韵也就将信将疑了。 对于将信将疑的东西,人们很少会放在心上。 就像如果彭开圣不提到夏天问在南方时,住院是吸入了坟墓中的神秘毒气后,夏小韵也不会想到郭易行跟她说过的那些话。 很明显,对夏小韵的回答,彭开圣有些吃惊:“啊,你怎么会知道这些?” 彭开圣的吃惊,让夏小韵有了点小得意的感觉,更加从容的淡淡说道:“因为曾经有人跟我说起过这件事……” 不等她说完,彭开圣就打断了她的话:“那个人是谁?” “京华郭家的二少爷。” 夏小韵没有丝毫的隐瞒,坦率的说出了郭易行的名字:“彭局,您要是不信的话,可以去调查一下。” “京华郭家的二少爷,郭易行?” 彭开圣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但他却知道京华郭家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他这个边远地区的县局局长,就算是扶摇直上十万八千里,也不敢去调查郭家二少爷,最多也就是目光闪烁了下,问道:“你继续说,郭二少还跟你说了些什么。” “郭二少还说,我父亲之所以吸进阴宅煞气中毒,那是为了拿到一双红色绣花鞋。” 夏小韵看向桌子上那些被装进塑料袋里的文物,好奇的问道:“你们在缴获他们的走私文物中,有没有那双绣花鞋?” 她在提到绣花鞋时,是低头看桌子上那些东西的,所以没看到彭开圣的脸色猛地一变。 等她抬起头来时,彭开圣的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没有,所以我才给你打电话,麻烦你赶来古羌,就是想问问你,在唐王时,有没有看到那双绣花鞋。” “你是第二个问我有没有看到那双绣花鞋的人了。如果我看到那双鞋子的话,当时在唐王时,我就会交给郭二少了。” 夏小韵如实回答,更加好奇的问道:“彭局,那双绣花鞋,难道不是在南方的某个古墓中,而是这边的东西?” 她这样问,是因为彭开圣刚才就告诉她说,夏天问已经被县局的人带到罗布泊,去被盗的古墓现场去了,很容易就会让人以为,那双神秘的绣花鞋就是从这边古墓中找到的。 “不是。” 彭开圣摇头否认:“你父亲一个月前来到了古羌县,与境外一些盗墓团伙相勾结,盗了罗布泊内的一个古墓。被我们抓获后,我们对他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才知道他曾经在南方某古墓中盗取了一双绣花鞋。但我们却没有在他们身上搜到,所以才问你有没有见过。” 夏小韵这才明白了过来,说:“我可以认真的告诉您,我从没有见过那双绣花鞋。” “嗯,我相信你。” 彭开圣又问了几个问题,无非是一个月前夏天问离开唐王时,有没有什么异常表现,或者他在这些天内,有没有跟夏小韵联系。 对于彭开圣提出的这些问题,夏小韵都据实回答。 末了,她忽然问道:“彭局长,您能告诉我,那双绣花鞋有什么文物价值吗?” “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南方的同行也仅仅在我们调查取证时,提到了这双鞋子,但我们却没有在你父亲身上发现,或许是他早已经出手了吧?” 彭开圣收起本子时,桌子上的手机忽然急促震动了起来。 “小王,有什么--什么,什么时候的事!?” 看了眼来电显示,彭开圣接通了电话,话刚说了半句,脸色就突然大变,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他刚站起来,房门就被人砰的一声推开,劳拉冲了进来。 原来,守在门口的劳拉,听到彭开圣的语气忽然变高后,担心夏小韵的安全,立即推开了房门。 “好,好,我知道!你们马上原地待命,我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赶到!” 彭开圣没有理睬劳拉,急匆匆的扣掉电话,抓起桌子上的一把车钥匙,就冲外面喊道:“张军,张军!” 张军是他一名手下的名字。 劳拉回头看了眼,说:“他们早就出去了。” 她的话音未落,彭开圣的几名手下,就从大门外跑了进来:“彭局,有什么吩咐?” “快,去罗布泊古墓案发现场,小王他们,还有几个走私文物嫌犯,在返回途中忽然遭遇不明来历的非法武装分子袭击,两名嫌犯死亡,一名重伤,我们的人也有……” 彭开圣急吼吼的说着刚要冲出门外,才忽然想到夏小韵还在,连忙停步说道:“夏总,事发紧急,我们要马上赶往现场,还请你去找地方安顿,等我们回来后再找你!” 如果彭开圣没说出几名走私犯俩人死亡,一名重伤的话,夏小韵肯定会听话,乖乖的去找地方歇息去。 可那几名走私犯中,却有她父亲夏天问在。 夏天问再怎么可恨,但终究是夏小韵的亲生父亲。 现在亲生老子生死未卜,彭开圣让她在县城等消息,她怎么可能听话? “不行!” 脸色煞白的夏小韵,一把拽住了彭开圣的胳膊,颤声说:“我、我也要去!” “你不能去的,那边危险!” 彭开圣还要再劝什么,夏小韵,马上就说:“可我父亲在那儿!” 好像是被夏小韵的父女情深给感动了,彭开圣抬手狠狠抓了下头发,无奈的说:“我们车子不够……” “我们有车,就在门外啊!” “好吧,路上一定要跟紧我们,那边地形很复杂的。” 彭开圣用力点了点头,挣开夏小韵冲出了门外,连声吼道:“上车,上车!张军,给县局马副局长打电话,请他立即派遣更多警力,火速赶往罗布泊!” 呜啦,呜啦--警笛声响中,两辆挂着警笛的草绿色吉普车,呼啸着县城正北方向冲去,一辆墨绿色牧马人紧随其后。 坐在副驾驶的夏小韵,紧紧抓着把手,脸色发白的看着前面。 开车的劳拉,眉头紧皱的看了她一眼,貌似要说话,却又闭上了嘴。 这一路上,劳拉已经从网上知道罗布泊有多么凶险了,再加上现在已经是傍晚时分了,这时候开车跑那里面去,到那儿后天就黑了--黑夜中的罗布泊,鬼知道会发生什么意外? 劳拉很想劝夏小韵在县城等,可也明白她此时的惊惶心情,实在张不开嘴劝说,只能在心里叹了口气,把口袋中的手枪拿出来,放在了膝盖上。 拉着警笛从街头上呼啸而过的车子,总能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尤其是县局的民警。 巴尔干就是县局的一名警员,外出公干回来正驾车向县局赶,老远就看到警灯闪烁,很自然的把车子靠边行驶。 很快,两辆吉普、一辆牧马人疾驰而过。 在跟这几辆车错过时,巴尔干看了眼第一辆车中的驾驶员张军,稍稍愣了下:“咦,这个人是谁,是下面来的兄弟?” 所谓下面来的兄弟,就是指下面派出所的民警。 巴尔干也没有太在意,回头目送几辆车远去后,才加油门驶向了县局。 县局副局办公室内,马天来副局长正在招待上面来的两位客人。 这两位客人,自然是水暗影,方圆俩人了。 他们俩人来县局以前,水暗影的人,就已经在县局了解彭开圣三人被害一案了,不过都是风声的外围人员,还用不着马副局亲自陪同。 水暗影带着方圆,很唐突的闯进马副局的办公室内时,他还是很恼怒的:本来嘛,县局老大离奇被害,几个走私犯逃走,就已经闹得人心惶惶的了,现在又有人冒然闯进办公室,老马不生气才怪。 幸亏带头闯进来的这小娘们,一身黑光铮亮的紧身皮衣,高腰马靴,人刚出现,就有一阵好闻的体香传来--能有效扑灭男人的怒火,要不然他肯定会拍着桌子,让她滚出去! 更幸亏老马没有那样做。 如果他真那样做的话,谁也不敢保证水暗影在说话之前,拿出来的不是证件,而是手枪了:很有些特权的女人,才不会把杀个把人看在眼里,尤其是在她心情不好时。 抢在老马开口之前,水暗影就拿出工作证,在他眼前晃了一下。 不等老马看清,她就已经收了回去,大马金刀的坐在了老马的椅子上,淡淡的说:“坐下,我有话要问你。” 老马没看清工作证上写的是什么,但却知道这种工作证是风声专用(先前,风声外围的人来县局,就已经給他看过了),更能从水暗影的嚣张中,看出这小娘们是风声的大人物。 要不然说人老精呢? 在短短的一瞬间,年过五旬的老马就能判断出这一点,胖胖的脸上,立即堆起最为崇敬的神色,立正啪的一个敬礼后,乖乖坐在了墙边的沙发上,腰板挺直,眼睛盯着地面。 水暗影的威风,未尝没有向方圆示威的意思。 不过陆大哥才不会在意这些,进来后就坐在角落边的沙发上,身子向后一靠,二郎腿翘起,拿出一颗香烟自顾自的点上,随意打量起了办公室内。 这个家伙又是谁? 正襟危坐的老马眼角余光,看到陆先生在大人物面前这样态度后,立即推断出他的来历,肯定比水暗影更大,要不然也不可能在她面前这样随意。 老马眼角余光看了眼方圆后,脸上露出的紧张神色,被水暗影看的一清二楚,也马上猜到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了,登时恼怒起来:嚯嚯,合着老娘成他手下了啊! 第102章:是不是真的盗圣? 本月八号下午,古羌县警方接到热心群众举报,说是一个境外盗墓团伙,在县城远郊某处,准备进行文物走私活动。 得到举报后,县局彭开圣局长果断带人出击,经过一番激烈抓捕行动后,击毙两名‘勇于反抗’的走私犯,生擒三名,其他人全部趁着夜色仓皇逃窜,不知所踪。 将三名文物走私犯带回县局后,局领导连夜审讯,确定了他们的真实身份。 夏天问,就是这三名被捕走私犯中,唯一的一名华夏人。 九号,古羌警方得知夏天问出现之前,曾经在南方犯过事,涉嫌跟一双很有价值的绣花鞋有关后,傍晚六点四十分左右,彭开圣亲自给夏小韵打电话,向她通报了这件事,要求她赶来古羌一趟。 彭开圣给夏小韵打完电话,仅仅过了一个多小时,夏天问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就逃出了县局拘留室,看守他们的三名警务人员(包括彭开圣在内),都离奇中毒死去。 事发现场,警方在拘留室的门板上,发现了一个特殊的印章。 那是贼名满江湖的盗圣,做案后才会留下的独特标记。 盗圣的大名,不但在内地,就算是在边陲地区,也同样被警方所熟悉。 夏天问三人逃走,彭开圣三人遇害的第二天,风声的人赶到,正式接管此案。 马副局身为东道主,当然得给那群目中无人的家伙(风声的外围人员)跑腿--就在他心情不咋样时,水暗影这个风声的绝对老大,忽然降临了。 老马所说的这些,其实风声外围人员,早就在电话中给水暗影汇报过了。 不过水暗影肯定还会再听老马叙述一遍。 看完他呈上的本案详细资料后,瞥了眼开始闭目养神的方圆,水暗影站了起来:“走,带我去现场看看。” “请跟我来。” 老马赶紧快步走到门前,打开了房门。 门外院子里(县局是平房)站了很多人,有警员,也有风声的人。 看到水暗影走出来后,风声的人都双眼冒光,脸上浮现出激动之色,也不知道是因为看到了平时没机会看到的老大,还是因为老大实在太漂亮风骚所致。 水暗影其实更喜欢后者,毕竟能够把小伙子们给迷的神魂颠倒的,是每一个女人最大的梦想。 水暗影笑吟吟的冲手下点头示意(她在手下面前,从来都是平易近人的,唯有在羞恼成怒时,才会把人赶回原部队)后,在老马的恭请中,施施然走向了审讯室那边。 方圆懒洋洋的跟在后面,嘴上叼着一根没点燃的香烟,对这些人看都没看一眼:他也很享受当前这种感觉,毕竟以前看到警察就会腿肚子打软的。 腿肚子打软,实在不如装大爷有意思。 审讯室在县局的最西北角上,没有窗户,生锈了一扇铁门,阴暗潮湿,一进去就能嗅到难闻的霉味。 跟所有的审讯室一样,里面总是会有一张长条桌,一张放在屋子中间的铁椅子。 可能是因为这屋子里死过人的缘故,哪怕是把天花板上的大灯打开了,灯光很亮,可还是有一股子说不出的阴森之气,让老马忍不住打了个激灵,好像又看到惨案发生时的血腥场景。 幸亏,水暗影冲他摆了摆手,示意他先出去。 能亲手砍别人脑袋的女人,当然不在意这种死亡的气息。 水暗影神态自若,到背着双手在屋子里转了几圈,最后来到门后,抬起秀气的高腰马靴,把房门关上了。 正如老马所说的那样,门板一米高的地方,有一个火柴盒大小的血红印章,能清晰的看出五个字:盗圣白展堂。 这个印章,跟以往盗圣做案后留下的印记,是完全一样的。 水暗影微微弯腰,俯首黛眉皱起,盯着印章看了足有半分钟,才直起腰来问方圆:“你看清楚了吗?” 水暗影在弯腰俯身察看印章时,站在她旁边的方圆也在看-- 不过,他不是在看印章,而是在看水暗影的身材:还真特么的奇怪,这娘们已经钻哥们被窝中两次了,当时怎么没有发现她有这么惹人的身材? 不能不承认,哪怕身材一般的女人,在穿上一身黑色紧身皮衣后,也能把女性身体的视觉魅力无限扩大,更何况水暗影本来就拥有一副让很多女人嫉妒的小身段? 别的地方先不说,单说她在弯腰时,被紧身皮衣勒紧的臀部,勾勒出的优美弧线,实在--让陆先生差点忍不住在上面用力抽一巴掌,试试手感。 “看清楚了,没想到这么诱人,恨不得拍一巴掌。” 眼珠子还盯着人家某个部位的陆先生,张嘴就说出了心里话。 “什么?” 水暗影愣了下,这才发现方圆的眼珠子正盯着自己,蓦然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脸儿攸地飞红,眼中寒芒一闪,接着却笑了,很妩媚:“咯咯,真想在上面拍一巴掌呀,我不会有意见的。” “还是算了吧,要是我敢伸手,这只手就别想保住了。” 方圆讪笑了一声,终于挪开了目光。 “呵呵,算你还有自知之明。” 水暗影轻笑了一声。 方圆说的没错,如果他真敢‘听’水暗影的话,对她动手动脚的话,这个娘们绝对会立即翻脸。 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小撮女人,心思实在是无法琢磨。 比方水暗影吧,她敢钻方圆的被窝,更是主动发起挑衅,尤其是白天时还坦然承认她跟好多男人都上过炕,仿佛她就是一人尽可夫的小婊……但如果在她不愿意时,有谁敢冒犯她,她就会变的比烈妇还要烈。 为了名节,尊严,她能拼命。 刚才她在恼怒时眼里闪过的那一抹寒芒,就已经证明她有这想法了。 女人的确很奇怪,有时候连她们自己都不理解自己。 幸好,对女人有着丰富经验的陆先生,总能在最危险的时候,做出最为正确的判断。 老天爷保佑宁哥。 这次,换成方圆看印章,水暗影看他了。 好像要报复刚才被窥探之仇,水暗影脸上带着极致妖艳的媚笑,盯着他的某些部位狠看,甚至还有要动手的趋势。 方圆向旁边走了一步,问道:“你让我看这东西干啥?” “就是让你看看,是不是盗圣的‘真迹’。” 水暗影终于收敛了她女色狼的嘴脸。 方圆晒笑一声:“我怎么知道是不是真得?我又没跟他打过交道。” 水暗影就像没听到方圆在说什么那样,秀眉微微皱起,声音很轻,却很肯定:“这不是盗圣的留下的。” 方圆很配合的问道:“凭啥可以肯定?” “因为盗圣做案,从来都不会杀人。” 水暗影说:“要不是这个原因,我的手下肯定能在第一时间,把盗圣圈定为凶手。” 方圆笑了笑:“这可不一定,盗圣以往不杀人,不代表现在不杀人。就像老人们常说的一句话,男人不出轨是怕代价太大,女人不出轨是诱惑不够大。只要利益够大,他肯定会杀人的。” “切,你懂个什么?” 水暗影嗤笑一声:“夏天问几个烂人的命,包括他们偷到的文物,能比得上盗圣以往偷过的那些东西?为了他们就坏掉原则,这简直是无稽之谈……” 她刚说到这儿,就听审讯室外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声,接着有人敲响了审讯室的门。 “进来。” 随着水暗影的话音落下,门被推开,老马脸色苍白的站在门口,不等她问什么,就嘎声说道:“出事了,有人冒充我们的人!” 水暗影看不上老马遇事发慌的德性,黛眉皱起冷冷的问道:“什么冒充你们的人?” “是--巴尔干,你过来向领导汇报!” 可能是美女皱眉时,给老马造成了很大压力,他索性摆手招呼一个手下过来。 巴尔干马上就跑了过来,啪的先给敬礼:“领导好!” 能够如此近距离的站在美女面前,巴尔干兴奋的脸色有些发红。 水暗影脸上立马露出亲和的笑容:“发生什么事了?” “是这样的,我在回县局的路上,曾经看到两辆警车,还有一辆墨绿色越野车。开警车的人不是局里的兄弟,刚开始我还以为是下面的兄弟,回到县局后跟人说起过这件事,他们说今天没有下面的兄弟过来,我很纳闷,就去调阅监控录像……” 巴尔干说到这儿时,被水暗影含笑打断了:“说重点。” “是!” 巴尔干腰板一挺,快速说道:“我现在怀疑,那辆跟两辆不明来历警车离开县城的越野车内,是彭局长生前打电话邀请来的内地女孩子,好像姓夏……” 他的话,再次被打断,这次却是方圆:“是夏小韵?” 巴尔干不敢确定,含糊的回答:“可能是吧。” “坏了!” 方圆猛地醒悟了过来,看着水暗影:“我们来这儿后,忽视了夏小韵。” 水暗影没有理他,脸上的笑容完全消失,厉声对老马说:“带我去看监控录像!” 美女忽然翻脸的威力,让人胆寒,却又是动力。 身体肥胖的老马,就像踩了风火轮那样,带着水暗影俩人飞进了治安监控室。 里面的警务人员,早就调出了被巴尔干怀疑的那三辆车。 监控内的影像不是太清晰,但足够方圆认出坐在副驾驶上的夏小韵了。 夏小韵来到古羌县,是彭开圣生前一小时打电话通知的。 她来到了古羌县,却没有来县局,而是跟两辆警车离开了。 开警车的那些人,老马等人都不认识。 就算是傻瓜,这时候也能猜出出事了。 水暗影轻轻咬了下嘴唇,问老马:“那个方向,是去哪儿的?” 其实,她也知道那边是去哪儿,但还是问了一句。 老马抬手擦了擦汗,颤声说:“向北一百公里,就、就是罗布泊。” 唉,终于还是要去罗布泊了吗? 方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第103章:我是一朵残花 当水暗影眼巴巴的找到方圆,告诉他说夏小韵要来古羌县时,他就看出这娘们没安什么好心,摆明了是个圈套。 对于这种一眼就能看出的圈套,方圆要是再钻进来的话,那就是正道蠢货了。 陆先生从来都不是蠢货,尽管他有时候的表现,会侮辱这个字眼。 他才不会管夏小韵有什么危险:本来嘛,夏总那个诡异的老妈,就已经让他很头疼了,要不是看她实在可怜,方圆真想有多远,就躲多远。 所以水暗影暗示他要来古羌县帮夏小韵时,方圆的第一反应就是拒绝。 不过,那晚水暗影马上就提到了罗布泊。 罗布泊,一下子让方圆想到了很多事,甚至都能敏锐的感觉出,冥冥之中有股子神秘的东西,吸引他跑来这儿。 他来了,带着很不好的预感,一路上做了大量的准备。 尽管方圆早就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对罗布泊还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感,潜意识中就觉得:如果没有必要,决不会去那地方。 但确定夏小韵被骗,脑残的去了那边后,方圆就知道这次,他不去不行了。 其实他可以不去的,有一百种理由,就像他跟水暗影说,压根不在乎夏小韵的死活那样--可那是在他不在场的情况下。 现在他本人就在古羌县,夏小韵就在距离他不是很远的罗布泊内,极有可能的会遇到危险,他能不去吗? 不去,不管夏小韵会不会出事,方圆都会愧疚一辈子的。 男人活在世上,有些事,终究是要去做。 方圆盯着屏幕沉思时,水暗影已经下了一连串的命令。 除了命令她的手下,火速‘备马’准备挺进罗布泊、向相关部门呼叫援助之外,古羌县局的老马等人,更是被她当做孙子似的指挥。 这一刻,她就是古羌县的最高指挥官,随着她一道道命令的下达,数十上百人迅速行动起来,警灯闪烁,人喊马嘶,县局所有的车子,都开始集结在县局门口。 除了古羌警方之外,当地驻军最高指挥官,也接到了水暗影的命令。 亲耳听到她跟驻军最高指挥官下令时的语气,老马额头冷汗冒的更厉害了:连驻军部队领导都敢训斥的女人,心情不好时掏枪干掉他的可能性,也相应增大了。 老马是真不想这时候去罗布泊。 罗布泊的某些神秘传说,放在小说、电影中,只能算是趣味性很强的故事--可老马却知道那些很少有人相信的危险,有一些是真实存在的,毕竟他已经在罗布泊边上生活了大半辈子。 但未知的危险再可怕,好像也比不上这个性感妩媚的女人可怕:这时候去罗布泊,不一定真得会死。 不去呢,现在肯定会死。 “方圆,你在想什么?” 等冷汗直冒的老马快步走出去后,水暗影这才发现方圆始终紧皱着眉头,一副沉思状。 方圆抬起头,看着水暗影,目光闪烁了下笑了:“水水,问你个事。” 这一路上,如果必须得跟水暗影主动打招呼,方圆都用水水来称呼她的。 “你是不是想问我,你要是不去,我会不会强迫你?” 方圆竖起大拇指,夸赞道:“你的智商,高的让我汗颜。” “你要是不去的话,那就算了,我无权强迫你非得去。” 水暗影淡淡的说了句,转身快步走出了监控室。 此时,县局大院里空荡荡的,所有人都站在外面街道上的车子前,做着最后的准备,还有给家里打电话的,那语气明显是在交代后事…… 水暗影快步走到自己那辆勇士车前,开门跳了上去。 砰的一声关上车门时,方圆也上车了。 “你怎么又上来了?” 水暗影眼眸中闪过一抹笑意,语气却依然那样平淡。 “唉,身为出生就担负着怜香惜玉使命的男人,实在无法做到在你这样的大美人去冒险时能袖手旁观。” 方圆叹了口气,落下车窗看着门口闪烁的警灯,撇着嘴说:“可我觉得,并不是所有男人,都有我这样崇高的思想。最重要的是,他们也没必要有这些,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一群可怜的苦哈哈,能够照顾好自己的家人,就已经很累了。” 正要启动车子的水暗影,闻言猛地回头看向了方圆。 黑暗中,方圆仍旧望着外面,眼睛有些发亮,还带着装比的悲天悯人的意思。 水暗影沉默片刻,明白方圆说这些话的意思了:“你是说,没必要让这些普通警员,在这时候去充满危险的罗布泊内?” 方圆笑了笑,牙齿在黑暗中显得很白:“你是这儿的最高长官,无论你让他们去做什么,他们除了无条件执行之外,根本没有反抗的权利。” 水暗影没有理睬方圆这些废话,只是紧抓着重点不放:“你怎么能确定,这时候去罗布泊内,会有危险?” 慢慢吸了一口烟,暗红色的烟头闪烁了下后,方圆才说:“直觉。” 是的,就是直觉。 当方圆跟在水暗影后面,走到院子里来到星空下时,那种隐隐的不安,或者说是恐惧,一下子无限放大,仿佛在墨蓝色的夜空中,有一个看不见的魔鬼,正俯视着冲他露出獠牙,面目狰狞的笑。 水暗影好像受到了他的感染,下意识的抬头看了眼夜空,轻轻打了个寒战:“你的直觉,准不准?” 她虽然算得上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可在冥冥之中某些未知的神秘危险面前,也仅仅是个需要男人来保护的女人罢了。 方圆坦然回答:“不知道。” 水暗影没有再说话,启动车子后就一加油门,勇士车发出一声沉闷的低吼,断了崩簧般的向前一窜,车头接着往下猛地一沉时,车子已经停在了县局门口。 水暗影推开车门,冲外面喊道:“小王!” 风声中的那个年轻人,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啪的一个敬礼:“到!” “告诉县局,行动取消。” 水暗影沉声说道。 “是--什么,行动取消?” 小王再次敬礼后,才明白过来,满脸的惊讶。 “对,行动取消。” 水暗影的车子驶到门口时,外面等候的老马等人,就停止了各种谈论,所以肯定能听清她说的话。 在她重复命令后,沉默的人群中,不知道有谁忽然发出了一声欢呼,但接着就像被踩住脖子的鸭子那样,嘎然而止。 看来,那个人意识到现在欢呼,绝对是自找不利索了。 水暗影没有打算找出那个人,只是心中罕见的浮起一抹愧疚:看来,我的确忽视这些人的感受了。 确定没听错水暗影下达的命令后,小王马上问道:“那,您呢?” 水暗影笑了,很媚的样子反问道:“咱们俩,谁是老大?” 小王脸色猛地一白,嘎声说:“自、自然您是老大。” “老大要去哪儿,不是你能随便打听的。” 水暗影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脚下踩油门,勇士车擦着小王呼啸着冲了冲去。 几十米后,水暗影回头看了眼,恰好看到有很多警务人员,都欢呼着把自己帽子扔向了天上,忍不住的恨恨骂道:“我呸,一群混吃等死的胆小鬼!” 方圆说话了:“我觉得,他们能在这地方干这一行,就很对得起他们的薪水了。” 西北边陲,自古以来就是不安定之处,这边不但条件艰苦,而且人身安全保障性也最差,尤其是公务人员,只要是有点本事的,就不会留在这儿。 水暗影无声的冷笑一声:“哼哼,我没有给你薪水,你不也是跟着我去了?” 方圆笑嘻嘻的说:“刚才我就说过了,我实在不放心你这么水灵灵的大美女去冒险。保护美女的安全,就是我活着的使命。” “这算是护花使者吗?” “差不多是这个样子吧。” “可你保护的这朵花,是个有毒的花。” 水暗影回头侧脸,看着他:“而且,还是那种不值钱的残花。” “你不但是残花,你的废话也太多了点。” 方圆看着前面的长路尽头,好像自言自语的说:“夏脑残,你现在哪儿呢?” 夏小韵自己也不知道,她现在哪儿了。 现在是晚上十点三十三分,早在三个小时之前,曾经让她深恶痛绝的公路(路面上到处是坑子,颠簸的她都快晕了)就消失了,他们一行人、三辆车,已经‘很正式’的出现在了罗布泊内。 车轮压在泛着盐碱光泽的戈壁滩上,发出咔嚓咔嚓的瘆人声响,哪怕是坐在车上都能听得很清楚,竟然给人一种是压在白骨上的错觉。 罗布泊内的夜空,相比起古羌县那边来说,更加的黑,也更加的蓝,星星也格外的亮,近,仿佛只要一伸手,就能从天上摘下来似的。 夜景,绝美的夜景,一眼望不到边的墨蓝夜空下,星光闪烁,很有诗意。 但这种诗意,只能建立在良好心情的基础上。 毫无疑问,夏小韵现在的心情非常糟糕。 她在担心夏天问。 还是那句话,无论夏天问做过哪些不是人的事,终究是她的亲生父亲。 车子不断摇晃,颠簸着,可天上的星星却丝毫不动。 夏小韵望着外面,一动不动的过了很久,终于眨巴了眼睛侧脸看向劳拉时,才蓦然发现她的脸色很不对劲,手枪也被握在了手中。 呆了下,夏小韵轻声问道:“怎么了?” 第104章:我们这是在横穿罗布泊! 人都有第六感,劳拉身为专职保镖,无论在任何环境下,都会本能的去寻找那些不安全的因素。 罗布泊,不安全的因素太多了些。 “没,没什么,可能是颠簸的厉害,有些反胃。” 劳拉握着枪的右手抬起,在额头上擦了把汗。 反胃没必要拿枪的,只是周围的环境,让她本能的紧绷起神经来!比如她忘记手里还拿着枪,就去擦汗,这是个很危险的动作。 夏小韵虽然不懂劳拉的世界,这时候却也能看出她的言不由衷。 沉默了片刻,她才问:“你是不是觉得,我们不该来这地方?” 劳拉扭头向车窗外看了一眼,才低声说:“夏总,我总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 “哪儿不对劲?” 夏小韵连忙问。 “方向有些不对。” 劳拉俯身抬头,看了眼夜空中的星星:“夏总,你能看出,我们现在是往哪走吗?” 夏小韵也向外看,迟疑了一下说:“不是往北吗?” 她们跟随彭开圣等人,出了古羌县城后,就一路上北,好像从没有拐过弯。 “不是。” 劳拉摇了摇头,缓缓的说:“最起码现在不是了,你看一下北斗星就知道了。” 夜间迷路的人,在天气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只要能找到北斗星,就能确定方向--这是所有野外生存手册中,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一条。 夏小韵当然也知道,下意识的贴在车窗上向外看去,很快就找到了北斗星。 却是在她的右手侧。 从古羌县城一路向北,北斗星这颗指路明星应该在正前方才对。 当它忽然出现在右手侧后,就证明夏小韵她们正在向西行驶。 在戈壁滩、荒漠上不知不觉的失去方向感,这可不是啥稀奇的事。 “怎、怎么会是向西走?” 夏小韵愣了下,却没什么太惊诧的意思,喃喃说道:“可能是古墓的位置,就在那个方向吧?” 在出发前,彭开圣可没有告诉夏小韵,古墓现场在什么地方,所以她这样猜测也有理由。 劳拉却说:“可我们已经向这个方向行驶了一个多小时了。车速始终保持着时速五十公里以上,估计已经向西行驶一朵百里了。最重要的是,西边好像--” 说到这儿后,劳拉闭上了嘴,车速也有了明显的减缓。 夏小韵赶紧追问:“西边好像是什么?” 吸了下鼻子,劳拉故作轻松的笑了笑,说:“呵呵,夏总,你应该知道,从古至今,从没有人、哪怕是专业探险队,横穿过罗布泊吧?” 劳拉没有说错,地处塔里木盘地中的罗布泊,早就有人纵穿过,但从没有谁,实际上或名副其实的横穿过。 劳拉所说的这些,在网上都能搜到,夏小韵以前好像也曾经看过。 所以经过劳拉的提醒后,她马上就意识到了什么:劳拉说了,到现在为止,她们的车子已经以时速不低于五十公里的速度,向西不断行驶一个多小时了,这就证明她们已经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横穿! 自古以来,就从没有人敢横穿罗布泊! 那么,彭开圣他们凭什么敢这样做,而且还是在黑夜中。 还有就是,夏天问他们,怎么可能会不顾生死的跑这儿来盗墓,就为了那些瓷器,骨器? 猛地,夏小韵打了个激灵,飞快的抓起手机,开始拨打彭开圣的手机。 她想让彭开圣停车,搞清楚到底要去哪儿后,再说以后。 只是让她有些发慌的是:手机没有信号。 本来,罗布泊就是塔里木盆地的最低点,盆地下有着丰富的碘盐矿、磁铁矿等,也正是因为这些磁矿的存在,所以才能对电子仪器、卫星信号等造成强烈干扰,导致上空路过的飞机、汽车导航等仪表失灵坠毁,从而博得了陆地百慕大的称号。 所以夏小韵的手机没有信号,是再也正常不过了。 “快,加速追上他们!” 夏小韵有些发慌,抬手指着前面数百米处的警车后尾灯,命令劳拉加快车速。 刚才劳拉发现事情不对劲,跟夏小韵解释她们已经踏上横穿罗布泊的旅途时,就稍稍减缓了车速,短短一分钟内,彭开圣他们的车子,已经落下他们数百米远了。 幸好还不是太远,而且前面两辆车的后尾灯,在黑夜中也很显眼。 劳拉马上猛地一踩油门,也顾不上颠簸不颠簸了,牧马人越野车发出一声低沉有力的怒吼,向前蹿去。 只是刚蹿出十几米,夏小韵的双眸瞳孔,就骤然收缩! 前面那两辆车的后尾灯,这时候竟然消失不见了,就像被黑夜忽然一下子吞噬看了那样,再也没有一点点的踪迹可寻。 是,今晚罗布泊上空的星光灿烂,墨蓝色的天空看上去很是赏心悦目,但星光不足以让人能看出数百米更远之外的东西。 彭开圣他们车子忽然灭灯后,夏小韵蓦然就有了种心悸的错感--好像,所有的黑暗,就像洪水猛兽那样,用她无法想象的速度,一下子从四面八方冲了出来,把她们彻底的包围了。 砰的一声,劳拉狠狠的跺下了刹车。 这是突遭以外后的本能反应。 但很快,她就马上松开刹车,几乎一脚就把油门踩到了底。 牧马人越野车狂怒的咆哮着,颠簸着,在短短十几秒内,车速就超过了八十迈,向彭开圣等人消失的方向疾驰。 时速八十迈,放在内地高速路上,绝对称不上快。 但别忘了这是在没有路的戈壁滩上,八十迈车,足够车子颠簸起足有半米高,要不是俩人都系着安全带,脑袋绝对能撞在车顶上。 “慢点,慢点,车子会翻了的!” 夏小韵惊恐的尖声叫道。 只是她不知道,早就被未知危险给折磨的劳拉,紧绷着的神经终于怦然断裂,压根听不到她在叫喊什么,只想尽快的找到彭开圣他们。 劳拉虽说是职业保镖,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心理素质,都算是很强悍了,但她终究只是一个女孩子,以往所经历的挫折,大多数只是出现在训练场上。 当从没有过的陌生野外危险,骤然降临后,她已经失去了理智,不但没有听从夏小韵的喊叫减缓车速,反而把油门踩到了底。 墨绿色的越野车,就像喝醉了的疯牛那样,发出声嘶力竭的低吼,摇晃着向前冲--终于,当左前侧车轮压在一块足有半米高的乱石上时,车子发出了最后一声绝望的嘶吼,在夏小韵的参呼声中,断了线的风筝那样飞起。 在低空中划出一道生硬的弧线,重重摔在了地上,发出咚的一声大响。 四轮朝天。 呜、呜呜! 就像喉管被狠狠捅了一刀子的老牛,临死前发出几声哀嚎那样,越野车的发动机熄火了,所有的声响一下子被抹掉,唯有两道雪白的光柱,还固执的射向正前方,却显得越加孤独。 有一点你必须得承认,好车之所以贵,除了良好的性能、赏心的外表外,安全系数绝对是最重要的一点。 车子断了线的风筝重重摔在地上后,只给俩人造成了短暂的昏迷,几分钟后劳拉就悠悠醒来。 醒来后的劳拉,总算是意识到刚才她的疯狂举动,有多么的愚蠢了。 很肯定,现在不是开展自我批评的时候。 劳拉费力的解开安全带,抬脚蹬开车门,钻出了车子。 外面很冷,寒风刺骨,一下子,就让劳拉彻底的清醒了过来,再也顾不上别的了,赶紧跑到另外一侧车门。 幸好,车门并没有变形,可以轻易的打开。 “夏总,夏总!” 额头撞在挡风玻璃上,划出一道血口的劳拉,嘶声大喊着夏小韵。 “怎、怎么了?” 在劳拉解开夏小韵身上的安全带时,她也醒了过来。 相比起劳拉来说,夏小韵可以说是毫发无伤,只是短暂昏迷了几分钟。 这是因为在劳拉失去理智,把油门踩到底时,夏小韵感受到极度恐惧后,本能的做出了尽可能的自我保护措施,死死抓着把手,才避免了脑袋撞在那儿的厄运。 “车翻了,你没事吧?” 看到夏小韵清醒过来后,劳拉狂喜,赶紧把她从车里拽了出来。 同样,被寒风一吹后,夏小韵也彻底清醒了过来,继而想到刚才那危险的一幕了。 她没有责怪劳拉的不理智,因为如果换她开车的话,结果可能会更糟糕。 第105章:那两团鬼火 “夏总,对不起。” 劳拉愧疚的低下了头。 “没什么。” 夏小韵摇了摇头,原地转了个圈子:“没有看到他们吗?” 劳拉跳上了车底,四下望去。 无论她的视力有多好,可现在什么都看不到。 风声凄厉,甚至还能隐隐听出好像有人在哀嚎,继而让人联想到在黑暗的冷夜中,无数的冤魂,正在随风起舞,张牙舞爪的慢慢逼过来。 “什、什么在叫?” 夏小韵裹了下羽绒服,脚下一个踉跄,就贴在了车轮上,望着黑暗中颤声问:“星星,星星呢,怎么不见了?” 劳拉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从车上跳了下来:“是风的声音,可能是起了沙尘暴,遮住了星星。” 无论劳拉此时心中有多么恐惧,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夏小韵,需要她的帮助,她是她当前唯一的靠山。 如果她不能保持应有的镇定,那么夏小韵就会立即崩溃。 “别怕,夏总,我们没事的!” 劳拉张开手,把夏小韵抱进怀里,狠狠抱了一下。 拥抱,无论是男人的还是女人的,总能给人最直接的安全感。 就像夏小韵这样,在被劳拉抱在怀里后,立即奇迹般的不发抖了,低声说:“劳拉,我收回我曾经说过的那句话--你,是一个最合格的保镖。” 因为劳拉干涉夏小韵跟燕随意交往,她就很无情无意的说,等回去后就把人家辞退。 当被劳拉紧紧抱在怀中后,夏小韵才意识到她说过的那句话,有多么的蠢。 “我可没有把你那句话放在心上。夏总,你放心,无论怎么样,我都会把你带出这鬼地方,请相信我!” 劳拉那张刚硬线条的脸上,露出一个倔强的笑,再次用力抱了夏小韵一下后,才松开她,弯腰钻进了车子里。 无论是谁,在成为另外一个人的唯一依靠时,就会一下子强大起来,就像描写女人的那句话:哪怕在再软弱的女孩子,成为母亲后就会变的极其坚强。 劳拉现在就给了夏小韵一种母亲的安全感,尽管她也只是个女孩子。 在来西北之前,劳拉已经在越野车内配备了包括汽油桶、野外生存所需要的一切东西。 现在车子仰翻在了地上,肯定指望不上了,那么要想离开这儿,必须得携带那些东西,步行走出这个鬼地方。 劳拉从车里扔出了两个背包。 每个背包里,都有食品、饮用水,御寒的衣服,小帐篷等。 在检查这些东西时,两个人不住的说话,讨论下一步的行动计划,都刻意避开不去谈论彭开圣他们。 就算是傻瓜,这时候也能明白彭开圣他们,是故意把她们引到这儿来的了。 至于他们为什么这样做,是谋财还是劫色,还是有别的企图,俩人不想去想。 她们只明白一个道理:就算劳拉没有把车子开翻,彭开圣他们也会找机会让车子无法使用。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会想办法,让劳拉离开夏小韵。 彭开圣他们费了这么多心血,才把夏小韵从内地诱骗来到罗布泊内,当然不是为了劳拉这个外国人。 但毫无疑问的是,劳拉的存在,肯定会影响他们下一步的计划。 夏小韵想到这一点时,劳拉也想到了,牵起了她的手,望着她的眼睛,很认真很认真的说:“夏总,除非我死,才能离开你半步。” 夏小韵眼眸中迅速浮上雾气,主动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了劳拉,嘎声说:“我要我们,都活着走出去!” “你放心,就算我们走不出去,也会有人来找我们的。” 劳拉深吸了一口气,附在夏小韵耳边说到,声音很低,好像怕被人听到那样。 夏小韵身子轻颤了下,强压着内心的狂喜,低声问:“为什么要这样说?” “因为这一路,我已经留下了足够的路标,供人寻找。” 劳拉罕见的笑了下,眼神中浮上了得意的神色。 夏小韵在决定来西北时,劳拉就想到了所有能发生的意外,也包括万一迷路后,该怎么应对。 有个童话中的聪明小女孩,在去森林内时,担心迷路,就边走边洒面包屑做回去时的记号。 劳拉当然不会洒面包屑。 她洒的是玻璃球,一种在晚上只要遇光就能发光的玻璃球。 她们跟随彭开圣驶出古羌县城,来到公路尽头驶进戈壁滩上时,劳拉就开始悄悄的洒玻璃球,每隔五百米,就会留下一颗。 她携带了足够的玻璃球,到现在为止,背包内还有两大袋子。 劳拉的提前准备,让夏小韵欣喜若狂:只需拿着手电,找到发光的玻璃球,就能一步步的走出这鬼地方的。 幸好,今晚看样子不会有太大的沙尘暴,那样就不会埋住路标了。 只是,她们好像都没有想到:准备比她们更加充分的彭开圣等人,会让她们就这样轻松走出去? 事实证明,当她们向着来时的方向,走了不到一个小时时,就遭遇了意外。 黑夜中,在手电筒的照耀下,能发光的不仅仅是特制的玻璃球,还有可能是动物的眼睛。 罗布泊那样的神秘,到现在为止,还有着才没有被谁横穿过的处女地,夏天的气温更是高达七十度左右,这绝对是生命的禁区。 可同样神秘的是,罗布泊内除了蜥蜴、毒蛇等冷血动物外,还有大型哺乳动物的存在,比方野骆驼,野狼。 谁也无法想象,野骆驼,野狼等动物,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环境下生存下来的--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夏小韵拿手电去找玻璃球时,照到了一双眼睛。 野狼的眼睛。 蓝汪汪的,发着荧光,就像是两簇鬼火! 在夏小韵一呆时,劳拉的心却攸地沉了下去。。 狼,是所有野兽中,最注重团体、战术配合的大型哺乳动物--当年蒙古铁骑纵横欧亚时,很多阵势都是跟狼学来的。 狼很少单独行动,只要在野外发现一只狼,那么它的同伴,势必就在它不远处。 哗啦一声,劳拉打开了手枪保险。 她有些后悔:准备的这么充分,为什么没有多带一支枪来? “夏总,拿着手枪--记得开枪时,要保持绝对的冷静,别心慌!” 劳拉把手枪递给了夏小韵。 夏小韵的手指刚一碰到手枪,就像被蝎子蛰了一下那样,噌地就摔开了:“我、我不会开枪!” “不会也得拿着!” 劳拉看出夏小韵又被吓傻了的趋势,双手抓住她肩膀,用力摇晃着低声吼道。 夏小韵被晃醒了,接过了手枪,颤声问:“你、你呢,用什么?” 劳拉弯腰,从脚腕处拿出了军刀,晃了晃,故作冷静的说:“我用这个,就已经足够了。” “好,那、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夏小韵说出这句话时,就发现劳拉背后不远处,又出现了两团鬼火。 两只狼,一前一后,眼睛好像鬼火那样,忽闪忽灭。 风出来,刮来了腥臭气息,那该是狼张嘴时发出的气味。 “别怕,我们向回走……” 劳拉右手紧紧攥着刀子,死死盯着前面那两团越靠越近的鬼火,刚说到这儿时,正看着她说话的夏小韵,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啊!” 接着,劳拉眼角余光就看到一团黑影,从自己右手边最多三米处,闪电般扑了过来。 腥风,鬼火--第三只狼。 这是一场由三只、甚至更多只潜藏在黑暗中的野狼,组成的猎杀阵势:一前一后那两只狼,只起到吸引劳拉俩人全部注意力的作用,真正的杀机,却是微闭着眼从左侧慢慢潜伏过来的。 杀手。 狼群中捕猎经验最为丰富的野狼。 无论是暴起发难的速度,还是角度,都是最致命的。 等劳拉反应过来时,野狼的两根前爪,已经搭在了她肩膀上,寒森森的锋利尖牙,用无法形容的快速,狠狠咬向劳拉的咽喉。 如果它直接攻击夏小韵……夏总除了闭目等死外,不会做出任何反应。 它攻击的是劳拉,是具备一定彪悍武力值的专业保镖,紧急情况下的反应速度,可不是夏小韵能相比的。 夏小韵的尖叫声中,劳拉脑袋已经迅速后仰,直直向地上摔下去时,手里的军刀,已经电闪般的刺进了野狼肚子里。 “嗷!” 偷袭失败,遭遇重创的野狼,发出了一声凄惨的嚎叫。 剧痛,从没有过重创,彻底把野狼的凶残激发了出来,竟然不顾受伤,依旧张嘴咬向了劳拉咽喉。 与此同时,一前一后那两只野狼,也用最快的速度向这边扑来。 “开枪,开枪!” 左手掐住野狼咽喉的劳拉,嘶声厉吼者。 砰! 枪声响起,在空旷的戈壁滩上,黑压压的夜里,显得格外清脆。 只是,子弹跑哪儿去了呢? 枪声,也只是让两只野狼扑击的速度,僵顿了下,接着就再次启动。 前面那只野狼,没有给夏小韵再次开枪的机会。 夹着呕人的腥风,就像是飞行那样,扑到了她面前。 黑夜中,狼牙发出了凶残的白森光泽。 第106章:劳拉,你在哪儿? 毛驴的牙齿,在黑夜中很刺眼,白森森的,闪着邪恶的光泽。 林武从没有想到,以往只要你一蹲身装出拿板砖动作,就会被吓得夹着尾巴狼狈鼠窜的毛驴,竟然比它大哥方圆还要会装。 离开唐王已经整整两天两夜了。 在这两天两夜中,无论林武什么时候看向毛驴,都会发现它始终睁着眼。 那眼神好像很平静。 可林武偏偏能从中看到嗜血的不安,随时爆发的疯狂! 毛驴,真得只是一只狗么? 一路上,林武很多时候都在琢磨这个问题。 相比起有劳拉同行的夏小韵、有水暗影陪伴的方圆来说,林武这一路很累:无论毛驴有多么的不一般,它都没有驾照…… 毫无疑问,长达数千里的旅途中,一个人开车,怎么着也不如两个人相互替换着开车,会累,所以无论林武有多么压缩休息时间,他都是方圆、夏小韵三拨人中,最后一个抵达古羌县的。 其实只要林武愿意,完全可以找人开车:东海集团在全国各地城市中,哪怕是在西北,也基本上都有分部的存在。 林武这个林家当前唯一的继承人,只要一个电话,就会有人来代劳。 但他没有那样做。 因为他很清楚:如果让他那个大款老子、哪怕是特别想跟他搞好关系的沈玉如,得知他要去哪儿后,都只会阻拦他,不管他多大的脾气。 林武来到古羌县时,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 深夜的边陲县城内,大街上竟然有好多警车在巡逻。 这种情况下,林武肯定会被注意,被盘查。 林武不是啥通缉犯,当然不会怕被盘查,反而用一万块钱的现金,从某个警务人员嘴里,得知了县城傍晚时发生了啥事。 任何时候,金钱的魅力,可不是所有人都能阻挡的。 再说了,林武问的那些消息,也不是啥机密,这一万块对于某警务人员来说,简直比从地上拾起还要简单--捡东西,还得需要弯腰不是? 夏小韵出事了,被冒充县局局长的人,骗去了罗布泊内。 方圆,跟那个走路都能让男人看直眼的美女,天黑后才追了过去。 到现在,已经过去大半夜了,但这两批人都没有回来,也没有消息:任何的通讯设施,哪怕是专用频率的无线电,去了罗布泊深处后,也会变成废物的。 前面,已经是戈壁滩,一望无垠,好像洪荒世纪的野外,死沉沉,却偏偏有邪恶的东西存在。 咕噔一声,林武盯着前面呆了半晌后,才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低声问毛驴:“你说,我们非得进去吗?” 在二哥停下车子,望着前面发呆时,毛驴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 很明显,毛驴没有责怪二哥胆小。 对毛驴来说,二哥能够单独驾车,狂奔两天两夜,把它送到离大哥最近的地方来,它就已经很满足了。 实在没必要,拖着二哥一起去面对死亡。 二哥只是大哥从街上捡回来的兄弟罢了,短短相处几个月后,依着人类感情的增进速度,他们实在没有同生共死的必要。 毛驴就不一样了。 大哥在,它在。 “毛驴,你要去做什么!?” 看到毛驴一声不吭的跳下车后,林武愣了下,接着也跳了下来。 毛驴没有回答。 有些话,实在没必要说出来。 矫情。 回头看了二哥一眼,毛驴就先前冲去,用最快的速度,很快就消失在了汽车灯光线中。 毛驴扭头回望那一眼时,林武又看到了让他心悸的血红。 那两团鬼火般的血红,一下子刺激到了林武,让他在心悸的同时,也涌起了万丈豪情:千里迢迢我跑来这儿干嘛了? 不就是为了找方圆? 是,他不是我的什么人,最多勉强算是个哥们,家人。 可如果在他遇到未知危险,我却在危险边缘袖手旁观的话,那么我下半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没脸去见毛驴。 对,我去,是因为我不能让毛驴自己去。 它再怎么出色,终究是一条贱狗。 卧槽,被一条贱狗看不起,还不如去死了呢! 林武恨恨的骂着。 其实他也不知道是在骂毛驴,还是在骂方圆。 砰的一声,林武关上了车门,启动车子呼啸着冲进了戈壁滩内。 很快,他就看到了毛驴。 毛驴走的很潇洒,走走停停,鼻子不时在地上嗅一下。 “给我滚上来!” 林武打开了车门,恶狠狠的冲它骂道。 毛驴却轻蔑的看了他一眼,继续向前冲去,边走,边低头。 林武怒了:“不就是指望有个灵敏的鼻子么,跟我显摆什么?回头,就给你撒上六六粉。” 当然了,林武只是发狠这样说罢了。 在内地时,哪怕是天上下刀子,夏大小姐为了自己走路时优雅的形象,也不会抱着脑袋狼狈奔跑的。 可现在,天上没有下刀子,当一只野狼扑到她跟前时,她就完全甩掉了淑女该有的所有风度,全然忘记了手里有枪,只知道双手抱着脑袋,闭眼发出了最后的惨叫。 “嗷!” 夏小韵的尖叫声中,没有感觉到身子被狼牙撕扯的疼痛,反倒是听到了恶狼临死前发出的惨嚎。 就在那只野狼即将把夏小韵扑倒在地上时,正跟另外一只野狼翻滚的劳拉,再也不管自身安慰,用尽所有的力气,用最快的速度,从狼肚子里抽刀,刺出! 一刀,刺进了那只野狼的心脏部位。 但她在刺中这只野狼时,受伤的那一只,也及时咬住了她的左腿,死命的撕咬。 与此同时,从后面狂奔而来的那只野狼,也拍马杀到了。 “快跑,跑!!” 劳拉嘶吼着,很想站起来--但那只野狼却牢牢咬住了她的左腿,拼死也要把她拽倒在地上,给同伴提供致命一击的机会。 这个女人,才是最危险的。 三只野狼,都看出了这一点,所以当最后一只野狼扑过来后,根本没有理睬吓傻了的夏小韵,而是直接扑在了劳拉身上。 劳拉是跪在地上的。 那只野狼扑过来的速度,就像出膛的炮弹,一下子把她砸倒在了地上,散着浓郁腥臭的大嘴,狠狠咬了下去-- 这是夏小韵被劳拉的嘶吼给惊醒后,看到的最后一幕。 然后,她就本能的甩开两条大长腿,没头苍蝇似的狂奔了出去。 劳拉最需要帮助时,让她跑。 她跑了。 这不能怪她。 因为劳拉也知道,夏小韵这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这时候已经彻底崩溃了,能够知道夺路而逃,就已经很不错了,要是留下来,不会起到任何的作用。 最多,夏小韵在狂奔不知多久,重重摔倒在地上时,才会想到她不该跑的:劳拉,需要她的帮助。 劳拉在哪儿? 夏小韵全身骨头好像断了那样的疼,任由泪水在脸上肆意的淌着,慢慢站了起来,向四下里看去。 罗布泊的戈壁滩上,重新恢复了本来的宁静。 野狼撕咬劳拉的血腥气息,劳拉的嘶吼声,仿佛都是一场梦。 现在梦醒来了,那场梦距离现实是那么的遥远,无迹可寻。 “劳拉,劳拉,你在哪儿?” 夏小韵跌跌撞撞的走着,哭喊着劳拉的名字。 没有谁回答,只有刺骨的寒风,从她身边掠过,带着悲伤的呜咽声。 “劳拉,你在哪儿,在哪儿?” 夏小韵哭喊了也不知道有多久,又是走了多久,直到嗓子嘶哑的再也发不出声音,泪水淌干,浑身再也没有一丝力气后,才软软的瘫倒在了一个小斜坡上,眼神呆滞的望着天际。 那边,应该是东方吧? 因为那边的天,比别处的都要亮一些。 黎明前的曙光。 夏小韵呆滞的眸子微微转动了下时,眼睫毛上有白霜跌落。 这鬼地方,晚上死冷,白天又超热。 幸亏她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又是摔倒在可以避风的小斜坡后,才没有被冻僵。 仿佛,她这才察觉出自己还活着。 夏小韵再次眨巴了下眼睛时,瞳孔猛地一缩。 一个白色的人影,忽然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 是背对着她的,缓缓向前行走。 “劳拉,劳拉!” 夏小韵狂喜,所有的力气全部恢复,猛地从地上爬了起来。 第107章:水暗影发疯了! 水暗影莫名的兴奋起来,脚下用力,车速加快。 “你急着要去投胎?” 坐在副驾驶上沉默太久的方圆,这时候忽然说话了。 越野车来到公路尽头时,方圆发现了第一颗玻璃球。 黑夜中,在车灯的照耀下,玻璃球老远就能发出闪烁的荧光,想不被注意都不行。 刚看到第一颗玻璃球时,方圆也没在意,毕竟有人遗失在路上一颗玻璃球,这不是啥奇怪事,更不会代表了什么。 但当他每隔数百米,都会发现一颗相同的玻璃球后,方圆才终于意识到:这是人为的,有人故意撒在地上,当做预防迷路的路标。 至于是谁撒的路标,这一点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玻璃球为方圆他们在茫茫戈壁滩上,指引了前进的方向。 不用商量什么,驾车的水暗影,就自动沿着玻璃球向前狂奔。 “哟,我还以为你变成哑巴了呢,原来还没有啊。” 水暗影看都没看他一眼,只是咯咯轻笑着,车速不但没有减缓,反而更快了。 刚才车子还只是剧烈颠簸,现在则好像要飞起来似的,随时都有翻车的可能。 “你疯了?” 沉默太久的方圆,也终于发现水暗影的情绪不对,尤其是那张妖媚的脸上,带着喝醉了似的红晕。 “是啊,我疯了--最起码,我希望有一天我真能疯了!可现在,我为什么还没有疯掉呢?哈,哈哈!” 水暗影抬头哈哈狂笑了起来,笑声中满是消极的戾气。 车速,更快。 车子猛地弹起了更高的高度,车身侧翻角度足有五十度左右,幸好在落地时,右侧车轮狠狠砸在了一块人头大小的石头上,立即产生强有力的弹性,迅速回弹从而抵消了侧翻的方向,向前划出足有七八米后,四个轮子才先后重重落在了地上。 车子落地,再次弹起时,无法抗拒的冲击力,让方圆就像布娃、娃那样,猛地砸进了水暗影的怀中。 嗯,这娘们弹性十足的身子,绝对是世上最好防震垫子,狠狠撞进她怀里后,一点都感觉不到疼痛,相反还很舒服。 此时,绝对是揩油的最佳机会。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方圆现在没心情去揩油,他只希望这忽然发疯的娘们,能赶紧冷静下来,别把车子开翻。 方圆也知道,就算车子翻了,依着这辆车绝佳的防护措施,也不会出人命--可关键是,现在他们已经在罗布泊内狂奔大半夜了,粗粗估计距离古羌县城,至少也得有两百多公里了。 如果车子不能开了,难道就这样步行回去? “草,你特么的要死啊?” 撞进水暗影怀中后,方圆顺势抬手,一把就掐住了水暗影那修长白嫩的脖子,恶狠狠的骂道:“停车!” “滚开,我偏不停车,我就是要寻死!” 牢牢把持着车速的水暗影,挣扎着,尖叫着,发亮的双眸中,隐隐有血光浮上。 卧槽,这娘们怎么忽然就发失心疯了? 方圆看到了水暗影的双眸,心中猛地往下一沉。 不同的环境,甚至天气,对人类的情绪,都有着太大的影响。 就拿天气来说吧,蓝天白云清风习习下,总能让人有特好的心情,觉得这世界是如此的美好,对生活充满了向往。 完全相反,在雾霾重重的天气中,却能让人情绪低落,诱发忧郁症。 而黑夜中的罗布泊,那种厚重的压抑(或者说人第六感才能感觉到的危机感),对人负面情绪的影响,绝对比雾霾天气要严重更多倍。 只是方圆没想到,水暗影所受的影响会这样重。 砰的一声! 方圆想都没想,狠狠一拳就击打在了水暗影太阳穴上。 当前情况下,要想制止一个女人要发疯,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她打昏过去。 可人算不如天算。 就在方圆这一拳砸出去的同时,车子再次剧烈颠簸了下。 左侧翻。 导致水暗影身子猛地向左边车窗晃去--方圆的拳头也到了。 如他所愿的,一拳砸在了水暗影的太阳穴上。 只是,却没有产生他预期的效果:水暗影‘及时’的晃动,化解了他这一拳中的大部分力道,只能让她感受到了疼,有了短暂的晕眩。 却也彻底激发了她其实始终在竭力压制的狂性。 “你要打死我吗,你要打死我吗!?” 水暗影尖叫着,猛地松开方向盘,左手一把抓住方圆的头发,右拳狠狠砸向他面门。 “停车,快停车!” 方圆当然不想被她一拳把鼻子揍塌了,可当前俩人都在车子里,又无法腾挪跳跃,只能脑袋一偏,抬手锁住了水暗影的双手手腕,厉声吼叫着。 “不,偏不!哈,哈哈,你怕了吗?你的脸色这样白,快要吓傻了吧?” 水暗影哈哈狂笑起来,双眸中浮上的吓人红光,已经证明她彻底陷入了疯狂,奋力挣扎着,脚下把油门踩到了底。 方圆做梦也没想到,水暗影会忽然变成这样。 可他却知道,如果不及时制止她发疯,那么她就有可能真得疯掉,哪怕这时候车子能停下来,她也无法再恢复此前的水灵灵模样。 方圆对水暗影没啥好感,可实在不忍心这么漂亮性感的小娘们,会真变成一个疯子。 宁哥讨厌疯子,尤其是漂亮的疯子! 方圆忽地松开她右手手腕,右拳再次狠狠击向了水暗影的脑袋。 这一拳,无论怎么样,他都必须把她打昏。 咣! 又是一声大响,彻底失去控制、车速已经超过一百的车子,就像偏偏要跟方圆做对那样,忽地飞了起来--就像电视剧中的车祸慢镜头那样,车子在低空中翻了半圈,四轮朝天。 砰的一声,沉重的越野车车身,重重砸在了地上。 水暗影的尖叫声,方圆的怒骂声,嘎然而止。 第108章:救--救我! 短暂昏迷后就恢复清醒的方圆,发誓:以后不管是开车,还是坐车,都会系上安全带。 如果他现在系着安全带的话,那么在车子出事时,脑袋就不会鸡蛋碰石头那样,猛撞车门了。 幸好,让他感到欣慰的是:水暗影貌似也没有系安全带的习惯,所以她所遭受的重击,丝毫不次于陆先生。 一个人倒霉不悲哀,悲哀的是没有人陪着--既然有水暗影陪着一起倒霉,方圆心情好了很多。 翻车后对水暗影造成的撞击,貌似比方圆的拳头还要管用,还要让他感到痛快! 车翻后,水暗影的脑袋,重重撞在了前面挡风玻璃上,把玻璃都给撞碎了,满脸都是鲜血,不知死活。 “麻了隔壁的,活该摔死你个沙比娘们!” 方圆好像从来都没有对一个女人,骂过这么恶毒的话。 抬脚把半截挡风玻璃踹开,方圆从前面爬了出来。 谁说不系安全带没好处啊? 最起码在翻车后,不用解安全带,就能爬出来。 方圆站在四轮朝天的越野车前,抬手摸了摸生疼的后脑,仍旧感到一阵阵的晕眩:跟水暗影傻乎乎的拿脑袋直接去撞挡风玻璃不同,刚才在车子翻滚时,方圆第一时间就是,抱头蜷缩在座椅上。 如果不是车子落地后产生的那下巨震,导致陆先生的后脑勺碰在车门上,他绝对不会有片刻的昏迷。 现在好了,特么的,要想离开罗布泊,得步行回去了。 唉,也不知道那些家伙,能不能找到哥们--方圆心中叹了口气,低头揉着后脑勺时,好像隐隐听到有狼的嚎叫声,从左侧传来。 更好像,眼角余光还能看到一个黑影,从那边跌跌撞撞的跑过来。 幻觉。 绝对是幻觉,这鬼地方,怎么会有狼,怎么可能会有人? 这都是脑袋遭受重创后留下的后遗症,特么的,都是那个傻瓜娘们惹得祸! 方圆心中恨恨的骂着,再次用力晃了晃脑袋时,却蓦然惊醒:不对,哥们不就是人吗?我来这儿不就是找人的吗? 心思电转间,方圆霍然转身,抬头看向那边,果然看到一个黑影,就像随时都会摔倒那样,向这边跑来。 在黑影的背后不远处,还有几团红色的鬼火。 是人! 劳拉的意识已经完全模糊,在受伤颇重的情况下,没有摔倒在地上被野狼撕成碎片,那是因为被强烈的求生欲望所坚持着。 她还年轻,就像一朵刚刚盛开的花儿,还没有遇到女孩子最渴望遇到的爱情--她不想死,她拼尽全力在格杀第三条野狼后,就顺着玻璃球向来路返回。 她的腿、肩头还有胳膊,都被野狼锋利的牙齿,撕咬的血肉模糊,过多的失血,让她在本来就是超低温的戈壁滩上,愈加的感到寒冷。 来自骨子里的寒冷。 其实她知道,依着她当前的状况,她再也无法徒步离开这个鬼地方。 最起码,过多的失血,已经让她无法坚持太久了。 更何况,在她咬牙拼着全部毅力走了不知多久,好像连一米都走不动时,背后又传来野狼的嚎叫声。 野狼极为敏锐的嗅觉,让它们能从很远的地方,就能捕捉到空气中的新鲜血腥气息,并用最快的速度,追随而来。 听到第一声狼的嚎叫声时,劳拉刚从一个低洼处爬到高处,回头看了一眼,看看到了几团鬼火,距离她最多也就是三五十米远。 一般野狼在黑暗中的眼睛,在黑夜中只会闪出蓝汪汪的荧光。 但罗布泊内的野狼,眼睛里却会散发红光,就像鬼火那样。 据说,这是吃过人肉才会有的变异现象。 事实上,每年都会有太多不为人知的探险者,困死在罗布泊内后被野狼吃掉。 砰,砰砰! 隔着数十米,劳拉就能听到野狼强劲有力的爪子,在地上弹跳着狂奔时,才能发出的声响。 从血红的狼眼来看,至少是两只野狼。 劳拉当前半死不活的模样,已经让野狼们再也不用像以往那样,费心的布置阵势来捕杀猎物,它们只需用最简洁的方式,直直扑向猎物就好了。 没想到,还是没有逃过葬身狼腹的结果。 仍旧全力狂奔的劳拉,心中绝望的笑了下时,只想就这样摔倒在地上,等候被撕碎时的惨痛到来--无论怎么样都是死,何必临死前这样劳累呢? 劳拉停住了脚步,身子晃着抬头看向了古羌县城方向。 她多么渴望,她现在就在古羌县城内。 多么渴望,能看到人,哪怕是一个人。 从来都以怜悯世人悲苦的老天爷,这次忽然显灵了--劳拉看到了一个人。 真的是个人呢! 还有一辆车,亮着灯,那个人就站在车灯前,向这边看来。 “救--救我!” 看到那个人后,已经绝望的劳拉,再次腾起对生命的渴望,嘶哑着喊出这句话时,脚下却一个踉跄,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她距离那辆车,那个人,最多还有三十米远。 可她却摔倒了。 她绝对能再爬起来,她有这个信心。 但已经扑到她背后十几米处的野狼,却不会给她这个机会。 也就是说,就算那个人也发现她被野狼追杀,跑过来救她的话,也无法抢在野狼把她咽喉咬断之前。 野狼捕杀猎物是的速度,比不上羚羊,更比不上豹子,但绝对比绝大多数人要快! 世间最悲哀的事情是什么? 是绝望后,明明看到了生还的希望,却又必须得悲哀的死去。 “救、救我!” 重重摔倒在地上的劳拉,有了短暂的晕眩,视线开始模糊,可她仍旧抬起头来,冲着再也看不清前方的那个人,说出这三个字。 然后,她就听到--不,是清晰感受到了野狼爪子踏在了她腿上,血盆大嘴里发出来的恶臭气息,随风灌进了她的鼻子里。 再然后,她就听到了野狼的叫声。 这是她在昏迷前,听到的最后的声音。 很久以前的时候,那时候劳拉还小,就像很多同龄小姑娘那样,总会在星辰璀璨的夜晚,拿手支着下巴,看着夜空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 其中,就包括死亡。 人们常说,人在死了后,就再也感受不到生前的痛苦了。 任何的痛苦,尤其是身体上的。 劳拉相信人们这样的说法。 可是,在她再次有了意识后,为什么还会感到疼? 非常的疼。 我不是死了吗,怎么还有这感觉? 劳拉奇怪的想着,慢慢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了白茫茫的一片。 白光,让她一点都不适应。 她很想闭上眼,却倔强的睁着:她从来都不喜欢黑暗,哪怕是死了,也不喜欢。 慢慢地,她的视觉逐渐适应了白光。 原来,那只是车灯。 劳拉眨巴了下眼睛,接着就感觉自己好像被人抱在怀里。 那怀抱那么温暖,有力! 怪不得不冷,只是感到疼。 “感觉怎么样?” 就在劳拉茫然看着车灯,意识正逐渐清晰时,一个有些熟悉的男人声音,从她耳边响起。 劳拉抬头,看到了一张脸。 有些熟悉的声音,有些熟悉的脸。 看到这张脸的瞬间,劳拉猛地明白了过来,被野狼撕咬时都没有流出过的泪水,此时就像涌泉那样,哗的一下淌了出来。 方圆。 她正躺在方圆的怀中。 是方圆,在她即将被野狼掐死时,把她救了。 在那种情况下,他是怎么把她从狼嘴中夺出来的? 劳拉不想去考虑这个问题。 她只想享受,劫后余生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从没有过的安全感。 方圆。 劳拉第一次认识方圆,还是在他家门前的那条小河边。 刚看到方圆的第一眼,骄傲的劳拉,就看出这家伙是个不成器的小混混。 对于这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小痞子,劳拉从来都不愿意多看他一眼,所以才很纳闷,夏小韵为什么那样看重他。 当然了,无论看方圆顺眼,还是不顺眼,劳拉都不会说什么。 每当方圆跟夏小韵在一起时,他都会被劳拉自动无视了。 可就是这个被她看不起,无视掉的小痞子似的家伙,却在她最最危险时,给她提供了最最温暖的怀抱,让她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安全感。 “还好--就是有些疼。” 紧紧的闭了一下眼睛时,劳拉觉得自己体力有了明显的恢复。 她不恢复都不行,因为在她昏迷时,方圆已经给她粗粗包扎住了伤口,并给她挂上了吊瓶(急救箱,是野外探险时不可或缺的东西)。 “没事,我已经检查过你的伤势了,没有伤到骨头,就是失血过多。” 方圆笑着说道:“你的运气不错,急救箱内恰好有对口的血清,能预防你被撕咬后被感染狂犬病毒的可能。” “谢、谢谢。” 劳拉低声道谢后,正要问问方圆是怎么救了她时,却忽然想到了什么,腾地从他怀中坐了起来。 方圆被吓了一跳,连忙问:“怎么了?” “夏总,夏总在哪儿?你有没有看到夏总!” 劳拉终于想到了夏小韵,眼睛睁大的望着方圆,希望能听到的好消息。 但她失望了。 方圆摇了摇头。 在救下劳拉后,方圆当然也想知道夏小韵在哪儿。 所以才会把她抱在怀中,希望她能早点醒来。 只是,还没有等到他问,劳拉就率先提到了那个脑残女。 “快,你快去找夏总!” 劳拉抬手就推方圆:“我跟野狼博斗时,她独自跑了,你快--嘶!” 她推方圆时,触动了伤口。 方圆说话了:“我会去的,可我需要知道你们遇到了什么事。” 第109章:这次算你运气好 劳拉的身体素质非常棒,在被挂上吊瓶后恢复的很快,最起码说话是没问题了。 很快,她就把昨天到现在所发生的那些事,详细说了一遍。 “劳拉,你的确是个合格的保镖。” 方圆这才知道,一路上看到的那些玻璃球,都是劳拉偷偷撒下的,发自真心的赞了一个,才说:“你放心,我觉得夏总现在暂时没有危险。” “你怎么推断出来的?” 劳拉下意识的问出这句话时,也忽然明白了过来。 彭开圣的那些人,如果只想伤害夏小韵的话,压根不用这样麻烦,就算不在古羌县城内,但刚进入罗布泊内时,就有大把机会了,实在没必要把她引到深处再动手。 在横穿罗布泊的途中,忽然灭灯玩消失,就是他们一种手段。 甚至,这些野狼的出现,也跟他们有关,只是针对劳拉一个人来的。 他们不在乎劳拉的死活,但不会轻易伤害夏小韵。 劳拉想通了这些,可却有了更大的疑问:“他们费尽心血的布下这个圈套,引夏总来这儿,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也不知道。” 方圆若有所思的摇了摇头,说:“可能是用她来吸引夏天问,逼他想交出什么东西吧?但不管怎么样,她现在都没有危险。” 方圆没有告诉劳拉,彭开圣本人其实早就死了,她们所看到的彭开圣,是被人冒充的。 他现在很头疼,该去哪儿去找夏小韵。 看出方圆皱眉思考后,劳拉聪明的闭上了嘴。 想到要去哪儿找夏小韵时,方圆脑海中忽然腾起一种错觉:那些人布下这个圈套,好像不仅仅是为了对付夏小韵,还有可能是为了--他! 方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个念头,只是觉得这念头很真实,更像一根被风吹在空中的绳子,他只要伸手抓住那根绳子,就能拽出一些他想看到的东西。 这一抹忽然闪过的灵光,就是那根绳子。 方圆已经抬手,去抓那根绳子了……可就在他即将抓住那根绳子时,却传来砰的一声响,让陷入深思的他,下意识的打了个激灵时,那根绳子悠忽消失了。 方圆猛地抬起头,眼中浮上骇人的戾气。 是谁,在他即将捕捉到关键时,惊跑了他的灵光? 不是劳拉。 是水暗影。 脑袋狠狠撞在挡风玻璃上,昏厥过去的水暗影,早不醒来,晚不醒来,却偏偏在方圆要想到什么时醒来了,而且还弄出了动静,打断了他的思考。 这个比夏小韵更加脑残,可恶一万倍的臭女人! 如果不是她去通知方圆,他怎么会来这儿? 如果不是她忽然发疯,方圆怎么会差点被车子砸死? 如果不是她搞出声音,怎么会惊扰到方圆最关键的思考? 如果不是她--这个臭女人,就是该死! 从没有过的愤怒,让方圆想都没想,就把劳拉放在地上,大踏步的走到车前,一把拽住那个臭女人的头发,把她从车子里拖了出来。 隐藏在黎明中的老天爷可以发誓,水暗影悠悠醒来后,精神已经彻底的恢复了正常,她刚才弄出响声,只是想推开车门爬出车来罢了。 当然了,她是决不会跟方圆道歉的,哪怕是她的发疯,差点摔死人家。 只是她不知道,方圆也不稀罕她的道歉,只想弄死她! “你、你要干嘛,松开我!” 头发被拽住,拖出车子的感觉,的确不咋样,满脸鲜血的水暗影,愤怒的尖叫着,挣扎着。 方圆用一记狠狠的耳光,回答了她的愤怒。 就像小孩子拿鞭子抽的陀螺那样,被方圆采着头发站起来的水暗影,滴溜溜的原地转了几个圈后,才摔倒在了地上。 不等她有丝毫的反应,方圆一脚就踏在了她饱满的胸脯上,牙关一紧,全身的力气都灌在了右脚,就要踩下去。 同样,还是老天爷在作保证:方圆真要一脚踩下去的话,无论水暗影有多么风骚漂亮,她的胸骨都会断裂,折断的胸骨,会利刃般的刺进她的内脏。 可是,方圆被愤怒冲昏了的脑子,就在狠劲踩下去之前,攸地清醒了。 理智清醒的人,是决不会擅自踩杀一个美女的。 尽管这不要脸的臭女人,真得该死,但看在上天有好生之德的份上,方圆还是忍住了,紧攥着的双拳,慢慢地松开,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时,眼里的戾气也缓缓消失。 水暗影之所以是水暗影,不是因为她是嚣张跋扈不可一世的风声老大,也不是因为她妖媚迷人的外表,更不是因为她会厌倦这个世界,而是因为她有着极为出色的反应能力。 方圆那一耳光,力道是那样大。 要是换做别人,绝对会满眼都是小蜜蜂,耳朵里嗡嗡的响,不知今夕是何年了。 但人家水暗影,却在摔倒在地上的瞬间,就恢复了至少一半的清醒。 所以,她能看到方圆眼中的骇人戾气,感受到他瞬间爆发出的杀机。 在她喜欢的男人牺牲后,她以为自己再也不怕死。 但在方圆即将踩死她的瞬间,她才猛地醒悟:原来,她还是留恋这个世界的。 她是这样的年轻,漂亮,性感。 就像一朵随风摇曳的鲜花,盛开后希望被人采。 她还从没有被哪一个男人采过,怎么就这样死去呢? 仰面躺在地上,满脸都是鲜血的水暗影,呆呆望着方圆,就像死人那样一动不动。 但毫无疑问的是,在这瞬间,她的人生观,世界观,男人观--又特么的变了! 女人,总是善变的,不是吗? 如果陆先生得知,他的这个举动,会改变水暗影,更给他以后招来太多的麻烦,他肯定会毫不犹豫的,用上全身力气,一脚把水美女那好看的脖子,踩断。 这次,不踩胸脯了,因为老天爷不同意不是? “这次,算你运气好。” 方圆居高临下的盯着她,就像高傲的君王,盯着匍匐在自己脚下的妃子,淡淡的说了一句,转身走开了。 水暗影眼眸活动了下,看向了他的背影。 那个背影,其实要比劳拉要修长些,也纤细些。 尤其是那个人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跟劳拉所穿的黑色劲装完全不一样,但夏小韵却固执的以为,那个人就是劳拉。 劳拉的背影。 深陷绝境中的夏小韵,极度的恐惧,已经让她丧失了该有的分辨能力。 现在哪怕是个男人的背影,在她眼里也是劳拉。 因为她现在最想看到的,就是劳拉。 能想到的绝对依仗,也是劳拉。 “劳拉,劳拉,等等我!” 夏小韵在看到这个背影后,所有的力气瞬间恢复,从地上爬了起来,跌跌撞撞的追了过去。 她距离劳拉最多也就是五十米远。 这么短的距离,又是在空旷的戈壁滩的黎明时分,劳拉绝对能听到她的喊叫才对,毕竟人类在看到求生的希望后,力气就会大很多,声音也会更加响亮。 可背对着她向前走的劳拉,却像没听到那样,始终没有停步,更没有回头,只是不急不徐的向前走,风吹过她好像轻纱般的白衣裙裾,猎猎飞舞,出尘般的潇洒。 “劳拉,劳拉!” 看到劳拉没理睬自己后,夏小韵急了,开始奔跑起来。 刚跑了几米,就被一块石头绊倒在了地上,磕的她胳膊、膝盖生疼。 她当然不会在意这些,爬起来继续跑,边追边喊:“劳拉,对不起,我不该在你危险时抛下你,等等我,请等等我!” 五十米的距离,就算夏小韵跑的再慢,劳拉始终不曾停住前行的脚步,按说她也能在一分钟内追上才对。 可实际上,无论夏小韵跑的有多快,她跟劳拉之间的距离,却总是保持在五十米左右,不曾有过丝毫的接近。 劳拉没有跑,就那样徐徐前行。 夏小韵就是追不上。 “劳拉!” 追出数百米后,夏小韵终于从狂喜中慢慢清醒了过来,意识到了事情的诡异之处,尤其是在她最后一次喊出劳拉的名字后,才蓦然发觉:那个人,不是劳拉。 从那个人的背影可以判断,个头要比劳拉高,身材更加纤巧,尤其那个人的头发,不是劳拉的黑发,而是淡黄。 夏小韵唯一能肯定的,那是个女人。 唯有女人,才会穿着红色的绣花鞋,不是吗? 第110章:穿绣花鞋的女人 只要人从沙粒上走过,总能留下脚印的不是? 夏小韵就是在地上看到了脚印。 只是,那个人明明看起来走的不急不徐,却无论夏小韵怎么追,都追不上呢? 而且更让夏小韵心寒的是,她越看那个背影,也发现那个背影很像一个人。 像她的母亲,陈婉约。 只是头发颜色不一样,但无论是身材,走路时的姿势,都是一模一样的。 她这才发现这一点。 夏小韵停住了脚步。 女人仍在走,不急不徐的向前走。 更为诡异的现象发生了:那个女人明明在迈动着一双红色绣花鞋,不停的往前走,可无论她怎么走,跟夏小韵的距离--却始终没有拉长过! 就像是在原地踏步。 “你、你到底是谁?” 夏小韵狠狠咬了下嘴唇,沉默很久后,才拼力喊出了这句话。 没有人回答。 女人还在不停的走,白色轻纱长裙随风飞舞,精巧好看的红色绣花鞋,不急不徐相互交替,就像一个幻影。 “你到底是谁?” 夏小韵不甘心的,问了最后一句。 依旧没有回答,女人也没转身看。 夏小韵走了过去。 就像她停步之前那样,在她走动时,女人也动了。 无论夏小韵的脚步有多快,两者之间始终保持着五十米的距离。 该死的五十米。 夏小韵走上了第一座沙丘。 她不知道,经过这座沙丘后,就算正式踏进了塔里木盆地最底端--笔直前行,总能走到从没有被横穿过的处女地。 科学家早就证实,在塔里木盆地的地下两米,就是地下死海。 夏小韵不想跟着那个诡异的女人走--可当前,她又能去哪儿? 那个女人再诡异,也是她在离开劳拉后,看到的第一个人类。 嗯,权且把她称为人类吧。 人本来就是最高级的群居动物,尤其是在这死气沉沉的罗布泊内,未知的危险随时会出现时,任何人都想找个同伴。 劳拉也想跟随方圆,一起去寻找夏小韵。 不想一个人留在荒漠中,孤身一人呆在这儿,仅仅是孤独,也能让人发疯的。 可她实在是受伤太重了,再加上失血过多,终于获救后,那股子因为求生而存在的狠劲,也随即消失。 依着她当前的身体情况,要是跟随方圆一起走,除了做一个能减缓行走速度的累赘,她想不到还能起到什么效果。 所以,她只能留下。 最起码,这儿有辆翻倒了的车子,不过车子在重重砸在地上时,水箱爆裂了,再也无法正常使用,但它总能为劳拉提供必要的防寒、防热防危险等基本条件。 谁说四轮朝天的车子里,就不能坐人了? 更何况,车上还载着大批的野外生存物资,还有制式微冲--这些东西,都是水暗影准备的,也唯有她,才能搞到这些东西。 帮劳拉钻进车里后,方圆说道:“劳拉,别担心,很快就会有人来救你的。” 劳拉紧紧抿了下嘴角,才低声说:“我没事,你在路上也小心些。夏总,应该是向西边跑去了--如果,如果实在不行的话,你就赶紧回来,向当地政府寻求救援。” 从此向西,就是横穿罗布泊的路线,既然那地方充满着的神秘,诡异,那么有可能向那边走去的夏小韵,绝对是凶多吉少。 同样,方圆也不能到达那个地方。 所以劳拉才阴晦的提醒:如果做不到,就不要勉强,先保证自身安全。 “我从来都是把自己的小命,看的比任何人都重要的。” 方圆无所谓的笑了下,抓起地上的背包,搭在了肩膀向西走去。 水暗影清醒过来后,就一直站在旁边不远处,用湿巾擦洗自己脸上的血。 女人,任何时候,都希望自己能保持着最大的美丽。 万幸的是,水暗影那张千娇百媚的小脸,除了被方圆狠狠抽了一耳光外,压根没有受到丝毫伤害。 她脸上的鲜血,只是脑袋撞破挡风玻璃时淌出来的。 皮肉伤而已,她才不会放在心上--就像被方圆狠抽了一耳光,还又差点踩死那样。 方圆安排劳拉时,好像彻底无视了水暗影。 不过他却知道,水暗影肯定会跟着他走。 果然,方圆刚走出几步,水暗影就抄起自己的行囊,慢悠悠的跟了上去。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还是很有几分度量的,哪怕腮帮子还有几道明显的指纹,依旧笑吟吟的样子,好像五十岁的老光棍,刚娶了个十八岁的小老婆那样,得意。 脸上只要浮上最迷人笑容的水暗影,才算是正常人了。 可方圆偏偏特别讨厌她这样子。 俩人一前一后,向西进发,相隔十几米。 谁也不说话,就像对方不存在那样。 一条黑线从西方的天际出现后,方圆眉头皱了起来。 他比夏小韵要懂得的多,知道沙尘暴要来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他叹气,倒不是因为讨厌沙尘暴,而是因为一出现这玩意,劳拉沿路洒下的玻璃球,就会被埋上,让人再也找不到他来到这儿的痕迹。 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他又不是老天爷,自然无法阻止沙尘暴的袭来。 当急促飞扬的沙砾打在脸上生疼时,方圆已经找到了一个可以避风的小斜坡,蹲在后面,从背包内揪出一块帆布,蒙在了脑袋上。 啪、啪啪! 沙子打在帆布上的声音,就像雨点砸在雨伞上那样,细密,急促。 还带着,一股子迷人的体香。 体香,是水暗影身上发出来的。 方圆刚撑起帆布,这个不要脸的女人,就蛇儿般的钻进了他怀中。 更像至死不渝的恋人那样,双手紧紧搂住了方圆的‘小蛮腰’,精致的脸蛋贴在他心口,倾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在呐喊:你给我滚开! 水暗影当然不会滚开。 毕竟再不要脸的女人,钻进刚才要真想杀掉自己的男人怀中,这也得需要一定的勇气不是? 同样,方圆也只是这样想想罢了。 既然他狠不下心来干掉这个女人,那么就只能承担起保护女人的男人责任。 蝗虫过境那般,沙尘暴很快就席卷着所有能带起的东西,飞向了远处。 第111章:是人,还是鬼? 林武早就知道罗布泊很神秘,也很可怕。 足有半小时,林武一直都在发抖,脑海中也总是想那些不好的东西,不时的吆喝毛驴慢一些。 直到想到背包内还有一把路上买的斩马刀,并把刀放在膝盖上后,他才从冰冷的刀锋上,找到一些安全感,慢慢地冷静了下来。 再然后,他就发现毛驴所走的路线,每隔数百米就会出现一颗玻璃球。 夜间地上的玻璃球,被车灯一照,非常的显眼,老远都能看到。 接连发现玻璃球后,智商颇高的林武,很快就明白了什么,马上就加速追上毛驴,喝令它赶紧上车:你以为二哥我没有你那样嗅觉灵敏的狗鼻子,我就不知道该去哪儿了吗?赶紧滚上来,陪我说话! 这一路上,林武每当看到毛驴时,都会有种怪怪的感觉:这条贱狗,会不会是个没喝孟婆汤的家伙投胎转世的? 要不然,它怎么会这样通人性? 更能听懂二哥说发现了路标,不用它在下面显摆狗鼻子了? 膝盖上放着足有一尺长的斩马刀,旁边还有毛驴相陪后,更随着那种让人压抑的黑夜渐渐过去,林武彻底冷静了下来。 他发现,其实罗布泊也不是太可怕。 最多也就是荒凉了些,条件恶劣了些,传说吓人了些--除了这些,还能有啥啊? 君不见,从没有过野外探险经历的林二哥,也能独身(人在炫耀自己时,总会忘记还有一条贱狗相陪的)挺进罗布泊深处数百里了,毫发无伤了? 被太多人形容好可怕的罗布泊,只是一处风景不同于内地的绝佳旅游地罢了。 看,空气这样清新,视野这样宽阔,明明东边已经浮上朝霞了,西方还能看到一条黑线,就像那边有山那样。 东张西望的林二哥,被他从没有见过的辽阔所吸引,全然忘记了这是被称为死亡之海的罗布泊,用口哨吹奏起动听的《达坂城的姑娘》时,并没有看到副驾驶上的毛驴,已经有了明显的不安。 毛驴也不知道那条黑线,就是沙尘暴卷来时的征兆。 不过作为一条聪明的狗子,它有着人类无法比及的预感。 在注意到那条黑线、二哥还在为他自己动听的旋律所陶醉后,毛驴急了,轻叫着,用爪子拨拉林武,示意他看看西方:那条黑线,咋就越来越粗了呢? “嘿嘿,别担心,这只是一种正常的天气变化自然现象罢了……” 林武无看着那条越来越粗的黑线,轻松笑着说到这儿时,脸色忽然一变。 他从没有来过沙漠,但这并不代表着他没有从电影、书上看到过沙尘暴来临时的征兆描写。 “沙尘暴!” 林武盯着那条迅速变粗的黑线,呆愣片刻后,终于猛地醒悟了过来,脸色大变。 毛驴也狂躁的轻吠起来,拿爪子开门,看样子要跳下去。 动物的本能,使它不怎么相信车子能给它提供避难场所。 “不能下去,乖乖坐着,没事的!” 林武厉喝声中,抬头四处寻找可以避风的场所。 书上可是说过了,沙漠上的沙尘暴厉害时,可以把车子吹跑,并掩埋起来,尽管这儿还不完全是荒漠(戈壁滩上不可能出现这种现象),但谁也不敢保证会不会发生那种情况。 所以当前最需要做的,就是找一个避风场所。 很好。 很好的意思就是,林武的运气很不错:前方右侧数百米处,就有个不错的沙丘。 只要抢在沙尘暴刮过来之前,藏在沙丘背后,万事大吉矣! 林二哥迅速拨打方向盘,脚下轻踩油门,也顾不上颠簸,会有翻车的危险了,飞快的向那边驶去。 二哥的运气真不是盖的,终于在沙尘暴好像妖魔那样扑过来的同时,翻过了沙丘,向下冲去。 沙砾狂怒的击打在车顶、车窗上,发出瘆人的啪啪声,刚才还能一望数里的世界,瞬间恢复了黑暗,哪怕是关着车窗,都能听到狂风怒吼的声音。 再也看不见眼前景象的林二哥,车子冲下沙丘后,就猛地踩下了刹车,伸手抱住了毛驴,身子发抖,语气发颤的说:“别、别怕,有我在,没事的!” 毛驴没没有理睬他。 那是因为从二哥身上,实在感受不到一点点安全的意思。 人要是好运气来了,神都挡不住的。 这不,就是林武害怕的全身发抖,胡思乱想自己会不会被沙子给埋起来,若干年后变成供后人研究的罗布泊干尸时--沙尘暴如同方圆吃饭般的过去了。 方圆吃饭,从来都是风卷残云般的,也不怕噎死。 “这、这就完事了?” 林武望着越来越亮的车窗外,满脸都是不相信的样子。 甚至,还有些兴犹未尽:二哥可是做好迎接沙尘暴肆虐淫威的,思想还没有进入一级戒备状态呢,就先完事了,这算啥啊? 吓唬人啊? 当你家二哥是吓大的? “靠,我就说了嘛,沙漠上的风暴也不过如此,连内地的沙尘暴都比不上,也真亏了那些写书的、拍电影的,把这边的风暴,给吹嘘的尘土扑天的。” 车外天光彻底恢复本来两度后,林武使劲揉着毛驴的脑袋,可劲儿的吹嘘起来。 当然了,他还是有些愧疚的:我以前是多沉稳、低调的一个人啊,怎么变成这样了啊?嗯,肯定是受那家伙的传染。 “呼,呼呼!” 就在林武反思自己以后得坚持原则,说啥也不能再被方圆传染时,被他抱在怀中的毛驴,忽然咧着嘴的露出犬牙,俩眼死死盯着车窗外,发出了低低的咆哮声。 林武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就觉得心儿猛地大跳了下,血液凝固,全身冰凉。 他看到,在车子前面七八米处,忽然出现了几个……几个人,还是鬼? 这几个好像人似的东西,浑身都是土黄、色,一动不动站在那儿的样子,当然不会把林二哥给吓倒。 让他瞳孔骤然一缩的是:这几个东西,竟然是没有脸的! 几个没有脸的东西,好像不能称之为人。 瞬间,林武本能地就联想到了罗布泊内那些神秘的生物,更意识到他现在已经来到了罗布泊深处,在遇到从没有过的危险物种时,就算他喊破喉咙,也不会有谁听到来救他。 他想启动车子逃跑。 可是,手脚为什么却不听使唤? 那几个东西,是传说中的干尸,还是僵尸? 浑身冰冷的林武,嘴巴大张着,因为极度恐惧,发出了喝喝的怪声。 那几个东西,在跟林武对视了片刻后,开始慢慢逼近车子。 被林武搂在怀中的毛驴,看到二哥被吓傻了后,暴躁的狂吠了起来,拿爪子拨拉他的胳膊,提醒他赶紧开车,要不然拿起膝盖上的斩马刀,也是可以的! 毛驴的狂吠声,终于把林武从极度恐惧中惊醒。 他这才猛地抓住方向盘,脚下猛踩油门,紧闭双眼,疯了似的狂吼:“毛驴,做好,我撞死这些鬼东西!” “呼、呼呼!” 这是油门踩到底时,车子发动机才会发出的咆哮声--不过,却是从林武嘴里传出来的。 在沙尘暴猛烈袭来之前,林武及时把车子驶下了沙丘的背面,刚一停下时,他就下意识的关上了钥匙。 忽然遭遇不明物种,林武被吓呆又被毛驴狂吠声惊醒后,第一反应就是开车踩油门,却忘记了拧开车钥匙启动车子。 车子没启动,无论他怎么加油门,都是静静趴在这儿的。 此时彻底被吓傻了的林武,潜意识内没有感觉到车子有所动静后,就开始本能的配音了。 林武此时的表现,说起来是个笑话。 毛驴在拿爪子拨开车门,飞身跳下去之前,曾经深深的看了二哥一眼。 它肯定是在叹气。 那种无可奈何的,却又带着悲壮的叹气。 林武已经彻底被吓傻了,那么它就得必须担负起保护二哥的责任,绝不能坐以待毙--哪怕明知道跳下车,主动向那几个不明怪物进攻,只能是死路一条,但它还是得这样做,而不是趁机跳车逃窜。 大哥总是在教导它:男人可以混蛋,可以不要脸,但绝不能在有危险时,扔下兄弟独自逃生,那会一辈子都睡不安稳的。 毛驴想在下半辈子总能睡安稳觉,所以它才在跳下车后,义无反顾的主动扑向那几个不明怪物,嗓子里又响起狼嚎似的声音:“嗷--” 嚎叫声中,带着异常明显的悲壮,还有哀伤,更多的却是嗜血的疯狂! “毛驴!” 毛驴主动扑向几个不明怪物时,发出的惨烈嚎叫声,终于惊醒了林武。 他嘶声叫喊着,拿起斩马刀,推开车门,滚下了车子,重重摔在了地上。 很疼。 但水暗影绝不会告诉方圆,说在被他推倒在地上时,摔得很疼。 她脸上依旧带着甜甜的笑,揉着被黑色紧身皮衣勒出迷人弧线的臀,柔声说道:“不解气的话,再给我一下,我不会在意的,只要你能让我跟着你。” 第112章:一路向西 如果知道刚才那阵沙尘暴,纯粹就是虎头蛇尾的吓唬人,从来都很爱面子的陆先生,绝不会躲在小沙丘后面,像个鹌鹑似的蜷缩着身子。 他会迎风而立,到背着双手骄傲的昂起下巴,展现出一副桀骜不群的出尘样子--好吧,如果有人说那样作态,很有沙比的嫌疑,那么他背对风沙站着可以吧? 那样的话,水暗影这个不要脸的女人,还能钻进他怀中,搂住他脖子,并在沙尘暴蝗虫过境般的过去后,趁着他要站起来时,却飞快的在他嘴上狠狠吻一下吗? 那可是方圆的初吻! 嗯,今天的初吻。 就这样被个不要脸的女人给夺走了,他不生气,不一把重重把她推倒在地上,让她明白‘美貌不能淫、此乃大丈夫’的道理才怪。 至于这女人在爬起来后,故意扭着她迷人的小身段,揉着丰满翘臀惺惺作态的样子,陆先生才不会在意,最多盯着她手下面那个部位,狠狠的看上个一二三四五六眼,然后冷哼一声转身就走。 这么不要脸的女人,陆先生实在是懒得搭理她。 水暗影才不会在意方圆对她是啥态度,更不会因为这厮盯着她看时,眼里会露出恶狼一般可怕的神色--反而更加骄傲的挺起了胸膛,在他转身快步前行时,吃吃的低声娇笑着,扭着小身段跟了上去。 任何事,都有好,不好的两面性。 就拿水暗影发疯来说吧:车子是翻了,她也昏了过去,更是差点让方圆发狠一脚踩死她,说起来也挺吓人的。 可水暗影从中得到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在她醒来后,她忽然发现心中那头恶魔,竟然消失了。 尤其是方圆踩着她时,眼里露出那一抹真实的暴戾杀意……更是让水暗影脱胎换骨了。 她因为一个男人而种下的邪恶心魔,又被另外一个男人彻底斩杀。 两个不同的男人,先后改变了水暗影的人生观。 深深烙在她心中最深处的那个男人,随着心魔的消失,而消失了,却又有一个男人,悄无声息的占据了那个位置。 女人爱情观的转变,绝对是世间最无法预测的现象,没有之一。 天光已经大亮,太阳明晃晃的挂在头顶,脚下粗粗的沙砾,逐渐变成了细细的黄沙,气温更是上升的厉害,这一切都表明着,他们已经走出了戈壁滩,来到了真正的沙漠中。 一路向西。 放眼望去,远处,近处,天际边,全是连绵起伏的金黄、色沙丘,没有花花草草没有河流,甚至都没有风,只有酷热的,死一般的宁静。 更没有夏小韵的影子。 方圆不知道夏小韵去了哪儿,只知道就这样默默前行到天荒地老--也不一定能找到那个脑残女。 可当前,他除了在体力不支返回之前,还能有什么办法? 哪怕是毫无目的,也得向前走,仿佛每走一步,夏小韵的生机就会增加一点。 方圆默默的走着,心思运转却不曾有片刻的停顿。 他在考虑别人说过的一些话:罗布泊内,有绣花鞋的秘密。 罗布泊,绣花鞋,这两样本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怎么可能会有某种相连? 那个让郭易行传话的人,究竟是谁,又是存着什么样的目的? 方圆想不通,但能肯定这里面绝对有蹊跷,就像刚踏进罗布泊内后,他其实跟水暗影一样,有着莫名的压抑感。 “哎哟!” 一声惊呼从后面传来,打断了方圆的沉思,本能的回头看去,就看到跟在后面的水暗影,已经顺着沙丘骨碌碌的往下滚去。 沿着沙梁走,脚下全是细沙,每走一步都得趔趄下身子,失足滚下沙丘也是很正常的,就像方圆觉得渴了,就坐在地上拿出水壶喝水那样正常。 天上会不会打雷? 清凉的水下肚后,让方圆的精神一振,抬头向天上看去:万里无云的,晴的杠杠的,压根不会打雷。 不打雷就好了,这样就不会有看到美女滚下去却无动于衷遭雷劈的危险了。 这个沙丘很高,就像座小山那样,足足有数十上百米的高度,某女在失足滚下去后,除非一路滚到最底端,要不然别想停下。 坐在沙梁上喝着清冽甘甜的水,看着一娇滴滴的美人儿,驴打滚似的滚出老远,貌似也算人生快事之一吧? 尤其是看她撅着丰满的屁股,艰难的往上爬时,方圆觉得更有趣,甚至还升起某些少儿不宜的邪恶想法,毕竟那个穿着紧身皮衣的女人,当前动作也确有让人产生邪恶想法的嫌疑。 足足用了十分钟,水暗影才艰难的爬上了沙梁,累得好像毛驴般的喘着,俏脸红扑扑的更加迷人,好像比沙丘更高的部位,剧烈起伏着,总是往‘君子哥’眼里钻。 真是烦死了,不看又不行! 水暗影爬到了方圆身边,长长松了口气,瘫倒在了地上,小嘴微张着,好像离开水的鱼那样,急促呼吸着。 天太热了。 哦,不对,应该是沙子太热了,细沙的温度,绝对已经超过了人的正常体温,而且还在不断的上升。 这么热的气温下,就算方圆爬到这么高的高度,也得累得不行。 幸好,他不用爬,只是看别人爬就好了。 这种感觉很幸福。 几分钟后,水暗影才慢慢恢复了过来,坐起来从背包内拿出水壶,仰起雪白的脖子,就像曲颈向天歌的天鹅那样,很好看。 看在她喝水动作也很优美的份上,陆先生忍不住善心大发,提醒道:“穿着紧身皮衣在沙漠中行走,这是找死的节奏。” “你为什么不早说?” 水暗影放下水壶,满脸懊悔的说:“我的其它衣服,都在车上。你呢,有没有带?” “没有,我也是身上这一件。” 方圆摇了摇头时,看到她那双娇媚的桃花眼,一个劲的向自己身上打量后,连忙改口:“其实,也不一定是找死--要是热的受不了,只要可以拉开拉链,就像我这样就欧克了。” 为了避免自己会善心大发,把自己衣服脱给她穿,方圆拉开了冲锋衣的拉链:“看,这样就凉快许多了。当然,你是女人,要是这样做不方便的话……”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水暗影就拉下了拉链。 就像她怀里藏了两个兔子那样,实在是憋坏了,拉链一拉开就迫不及待的蹦了出来,幸好还被黑色的小背心盖着,看不见,未免有些遗憾。 “怎么,你是不是想看看它们?” 水暗影发现了方圆开始发直的眼光,眼眸一转,伸手揪住小背心,就往上掀。 “别,别引诱我犯错!” 方圆马上就闭上了眼。 第113章:死人不会告诉你 “你还真想看呀?” 水暗影看着方圆一边闭着眼睛,一边打开收支,咯咯娇笑着地问道:“只要你点头,别说是看了,就算是据为己有,我也不会有半点意见的。” “哼,我可不是那样的人!” 方圆冷哼一声,就要爬起来继续走路,决定在太阳落山前,再也不理睬她了:毕竟被一个女人看透自己心思的感觉,实在不咋样。 “等等,我有话说。” 水暗影叫住了他。 看在这女人有一副好皮囊的份上,方圆决定给她一个面子,重新盘起腿,目光淡然的看着她:“想说啥?最好是简洁些,那样能有效保持体力,迎接更强的酷热。” 水暗影抬头看了眼太阳,再看向方圆时,脸上那可恶的媚笑已经消失了,认真的说:“我想跟你讲讲我自己的故事。” “那还是算了,我没兴趣听谁的故事。” 方圆爬起来,快步前行。 水暗影跟着站起,追上他,大声道:“我不是你所想象的那种人!” “你是哪种人,跟我什么关系?” 方圆脚步不停,看着她的脸上,满是奇怪的神色。 他说的是心里话:他对水暗影的故事没兴趣,更不会在意她是哪种人。 他从来没有把这个女人放在心上。 方圆的奇怪样子,让水暗影愣了下,随即甜甜的笑道:“咯咯,你说的很对。” 不知道为什么,方圆又觉得拒绝美女讲故事,好像有些残忍--想了想,朝天打了个哈哈:“哈,其实在寂寞旅途中,听你讲故事也很不错。” “可我不想说了。” 水暗影依旧笑着,但那笑容明显带有能让沙漠气温都能下降的冷意,加快脚步超过了方圆。 “神经病,又是个脑残女。” 方圆盯着她背影愣了下,才晒笑了声,不急不徐的追了上去。 话说,跟在一个有着魔鬼身材的美女后面,看她走路时左摇右晃的样子,其实也是一种享受,最起码能减少温度越来越热的烦躁。 水暗影不用回头,也能察觉出方圆在看她,看她哪儿。 轻轻咬了下牙,她扭动的幅度更大了:用这一招来对付伪君子,绝对是最解气的。 女人,尤其是水暗影这样的女人,故意搔首弄姿时,绝对能吸引一切雄性动物--包括一条响尾蛇。 “别动!” 就在水暗影眼睛盯着远处,嘴角浮上得意笑意时,方圆的暴喝声忽然从背后传来。 完全是下意识的,水暗影停住了脚步,还没有来得及回头,就觉得一股劲风袭来,身子被狠狠撞了出去。 她在摔倒在地上时,眼角余光瞥见一条绳子似的东西攸地腾起,却被一只更快的手,一把掐在了手中。 响尾蛇。 沙漠中的响尾蛇,比野狼还要可怕,总能在人毫无防备时,送他们踏上死亡之路。 方圆是个标准的动物保护者--在还有存粮时,从来都不会滥杀这些小动物,轻蔑的看了眼张大嘴巴试图咬他的响尾蛇,手腕一甩,就扔了出去。 “不用害怕,区区一条小蛇,在我眼里它就是一个活动的罐头罢了。当然了,那个啥,你以后走路也得看脚下,别踩在人家身上还理直气壮……” 看到爬起来的水暗影脸色有些发白后,方圆有些不忍的安慰了她几句,话说到一半,脸色却蓦地一变,看向了她脚下。 “怎么了,你可别跟我说,我又踩到了一条蛇。” 蛇儿,绝对是让所有女人都害怕的东西,哪怕她是水暗影,发现方圆脸色忽然大变后,立即就以为自己命苦,又踩到了一条蛇,赶紧低头看去。 水暗影脚下,没有蛇。 只有一只绣花鞋。 红色的绣花鞋,鞋面上绣着好看的彼岸花。 绣花鞋本来是被沙子埋着的,水暗影被方圆推倒在地上后,趟开了沙子。 看着脚下这只绣花鞋,呆愣片刻后,水暗影才慢慢的弯下了腰,伸出去的手,竟然带着些许的颤抖。 一只绣花鞋而已,当下正是太阳高照,整个世界都明晃晃的,她为什么会这样紧张,或者干脆说恐惧? 林武已经不再恐惧了。 当他提着八百块钱买来的斩马刀从地上爬起来,要尾随毛驴冲过去时,却发现那几个不明怪物迅速后退,就像蝴蝶遇到了烈焰那样,仿佛只要一接近毛驴,就会被烧成灰烬。 毛驴是条狗子,但林武相信它其实比大多数人更能识时务,绝不会在不明敌人迅速后退后,还傻儿吧唧的追过去,而是始终保持着犬牙外翻、狂吠不停的样子,飞快的横向跑来跑去。 林武咬牙从车上滚落的那一刻起,只是不想毛驴自己面对那几个怪物,却绝不会在对方主动退却后,去追,只是紧握着斩马刀,嘶声喝道:“毛驴,上车,我们,我们走!” 说完这句话,林武转身,用最快的速度跳到了车子上。 这次,他没有忘记拧转钥匙后,才能启动车子。 当车子发动机发出欢快的运作声,轻微的颤抖就像母亲的手,一下子驱走了围绕在林武周围的恐惧。 确定二哥上了车子后,毛驴才飞快的扑了上来。 林武弯腰伸手,把车门重重关上,喀嚓一声落锁,接着挂上倒档,油门轻踩,车子呼啸着向后倒退,很快就回到了沙丘上。 飞快的转动方向盘,等调整好车头后,林武没有片刻的犹豫,立即用尽可能快的车速,驶离了这座小沙丘。 跑出老远后,林武才稍稍减缓车速,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刚才短短的半分钟内,他就像是从水里捞出来那样,心脏更是要从胸腔内蹦出来。 如果没有毛驴,林武不敢确定他会不会被吓死。 正是毛驴察觉出了他的极度恐惧,才主动去攻击那些不明怪物,希望能用它的努力,来唤醒二哥,给他争取逃亡的时间。 “毛驴,以后再有什么危险,我们一起去面对,绝不能独自去逞英雄,明白了吗?” 林武长长吐出一口气后,把车子缓缓的停下,抬手抚着毛驴的脑袋,看着它的眼神无比的温柔。 毛驴张大嘴巴伸了下舌头,不置可否的样子。 危险过去后,毛驴又恢复了一条贱狗该有的风度。 “先吃饭吧,吃饱后再决定接下来该去哪儿。” 林武笑了笑,从后面座位上,拿过了食物。 他这样说,是因为路标已经不见了。 刚才那阵沙尘暴过去后,不但让他看到了从没有见过的怪物,更遮掩了一路行来的最大依仗--玻璃球。 经过刚才那惊魂一幕后,林武才相信:他此前听说过那些有关罗布泊的神秘传说,原来确是存在着的。 那几个不明怪物,到底是什么鬼东西? 林武在想这个问题时,那几个鬼东西也在讨论跟他有关的话题:“老二,你确定那只狗子,就是盗圣身边那条叫毛驴的?” 老二放下手里的望远镜,淡淡的说:“老大,你觉得在他来到罗布泊内,除了毛驴外,还能有谁家的狗子,能长的像它那样寒碜,却有着连人都比不上的义气?” “老二说的没错。” 第三个怪物插嘴说道:“刚才它主动向我们进攻,就是要掩护那个开车小白脸逃走--嘿嘿,如果不是老二认出毛驴,哥们今天说什么也得留下那辆车。特么的,骆驼再怎么叫沙漠之舟,也不如坐汽车舒服的。” “老三,劝你最好别再有这个打算了。毛驴既然在小白脸身边,就证明他跟盗圣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你如果真把他给伤了,不一定会死,但肯定会生不如死。” 那个老大说着,抬手从头上揪下了一个头套。 针织的黑色头套,在沙漠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沙暴来临时戴上它,就能避免眼睛被沙迷住,能腾出双手,尤其是晚上还能御寒。 当然了,沙暴过后,黑色头套就像衣服那样,都成了土黄、色,看上去跟没有脑袋那样。 张嘴吐出一口带沙子的吐沫后,老大又问:“老二,除了咱们兄弟三人外,还有谁接到盗圣的召唤,来到了这鬼地方?” 老二也摘下头套,摇了摇头说:“我也不知道,但我能肯定除了咱们外,还有别人。” 老三这时候嘿嘿笑道:“嘿,说起来盗圣面子也真够大的,随便这么一招呼,就有人不顾生死的跑这儿来,供他驱使--”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老二冷冷的打断:“老三,如果不是他的话,你早在四年前就死了。就算这时候想来,也没机会了。” 老大也皱了下眉头:“老三,虽说现在是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但我们在道上混的,讲究的就是一个恩怨分明。什么都可以丢,唯独这个不能少。” 老三讪笑了一声:“别这么认真好吧?我这不是也来了吗?哦,对了,你说这次,我们能不能看到盗圣的真面目?” “那个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次过后,我们就再也不欠盗圣什么了。” 老二抬头看天,喃喃的说:“还有就是,千万别有搞清楚盗圣到底是谁的念头--因为没有谁,知道他到底是谁。最起码,活着的人,没有谁知道。” “盗圣不杀人的!” 老三辩驳了一句。 老大冷冷的说:“死人,是没机会告诉你,盗圣会不会真得杀人。” 第114章:荒漠上的那条狗 “毛驴,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是继续向前,还是向回返?” 吃饱喝足后,林武的精神反而不如刚才好了。 想想也是,从离开唐王后,他就没好好休息一下,更被那几个不明怪物给吓了个魂飞魄散,要是精神头好了才怪。 毛驴这些天的表现,已经让林武忽视了它本来是一条狗子的现实,彻底把它当做了可以商量任何事情的兄弟。 甚至,他都觉得,他现在跟毛驴的感情,应该比方圆跟它的更深了。 毛驴自然不会说话,只是抬头看向了太阳落山的方向。 林武就明白了,叹了口气:“唉,那是横穿罗布泊的方向--自古以来,就从没有谁能活着走出去,我们两个更不会有一点的机会。” 其实何止是一点点都没有? 林武现在可以肯定,就算他现在向回返,也不一定能找到来时的路了。 刚才那场沙尘暴,已经把所有的路标都埋上了。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手机没信号了,唯一能让他欣慰的就是,车上有着大量的野外生存物资。 这可是活命的保障。 但前提时,不能再向西穿行了,相信最多在太阳落山前,就能走到真正的沙漠中。 沙漠中,是无法开车的。 那里面的沙尘暴,也足够能把车子掩埋。 在没有任何向导的情况下,没什么野外生存经验的林武,去那边跟找死没啥两样。 前进是死,后退也不一定能活着走出戈壁滩--消极的情绪,让林武眼神黯淡了下来。 毛驴感觉到了他的消极,锥锥的低叫了两声。 毛驴只是感觉到了他的消极,林武却能从它眼中看出了明显的愧疚:如果不是我执意要来,你也不会跟我来的! “搞什么呢?” 林武笑了,拍了拍它的脑袋:“你跟那家伙是兄弟,我跟他也是呀。你能为了兄弟不顾生死,我为什么就不能呢?嗨,再说咱们不一定非死不可呀,反正活着也就那么一回事,早死早托生的。走,咱们前进!” 最后这句话,林武是喊出来的,带着万丈的豪气。 就是嗓子有些尖。 毛驴被林武的豪气所感染,立即开门跳下了车子,汪汪的叫了几声,向前飞奔而去:路上没了玻璃球的指引,但毛驴的鼻子还在。 就算是沙尘暴,也无法彻底把大哥走过的气息完全遮掩。 林武紧跟在毛驴后面,落下了车窗,打开了cd。 已故歌手黄家驹的《海阔天空》,在荒漠中传出老远,带着磅礴大气的悲凉: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着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 劳拉从学会汉语的那一天开始,就喜欢上了汉语歌,更是超喜欢黄家驹的歌。 因为她每次听到黄家驹的歌,就能想到远在异国他乡的家人。 但她的家人绝不会想她。 因为他们都已经去世了,十七年前就已经死在本国内战中。 家乡,只有他们最简陋的坟墓。 如果不是一位好心的英国人,收养了她,把她带到了英国,相信她现在就算还活着,也不会有尊严,连华夏的一条狗都比不上。 在黄家驹的歌声中,劳拉想到这儿时,竟然真得看到了一条狗。 她稍稍愣怔了下,接着闭眼,抬手在自己脸颊上抽了一耳光。 荒漠中,怎么可能会跑来一条狗呢? 这肯定是幻觉。 毕竟在荒漠中独自一人处于绝望中时,出现幻觉看到一条狗,也是很正常的。 哪怕是,那条狗的叫声,是那样的真实,也被劳拉想当然的以为,这又是一只野狼。 马上,她就抄起了旁边的制式微冲,尽管是闭着眼,也能精准的找到扳机。 “难道我的精神先崩溃了?不,不会的,我是最坚强的!” 劳拉紧紧咬了下牙关后,抬手在自己额前花了个十字,祈祷上帝能保佑她后,才睁开了眼。 那只狗还在,就站在距离她数十米的小沙丘上,冲着她这边狂吠,边叫边横向跑动,好像她小时候爬上山顶,第一次看到火车从脚下穿过,连忙招呼小伙伴赶紧来看那样。 这的确是一条狗,毛发土黄的家狗,不是野狼。 叫声也很响亮,的确是汪汪声,而不是狼那样的直嗓子。 “真得是狗,真是一条狗!” 劳拉的眼睛猛地发亮,终于确定自己没有出现幻觉,的确看到了一只家狗了。 接着,又出现了让她狂喜的事物--一辆黑色的越野车,慢慢出现在了沙丘上。 那条家狗在越野车出现后,立即冲下了小沙丘,向这边冲过来,边跑边欢快的叫着。 它身后那辆越野车,在短暂的停留了一下后,也跟着驶了下来。 哗啦一声,鉴于这条狗不知是友是敌……劳拉本能的打开了保险,枪口对准了它。 那条狗子真聪明,马上就感受到了制式微冲的危险,立即向后跳跃,脑袋趴在地上,冲劳拉露出了锋利的犬牙,模样很凶恶,好像在说:有本事放下那玩意,出来单挑! 滴滴! 越野车发出了一声清脆的喇叭声,落下的车窗里,探出一张清秀的脸,声音有些沙哑的问道:“毛驴,发现什么--车里有人。” 林武发现藏在四轮朝天的车子里的劳拉时,后者也认出了他,立马放下枪,惊喜交集的叫道:“你是方圆的朋友!” 劳拉跟夏小韵当保镖的时间并不是太长,但她第一次陪着夏总去找方圆时,却曾经见过林武:当时林武骑着三轮车从胡同口出来时,夏小韵就告诉她说,那是方圆的租客,也是神通快递的快递员。 外表冷漠的劳拉,当然不会在意一个快递员,只是在他骑车经过身边时,淡淡的扫了他一眼,更没有注意到趴在车厢内的毛驴,要不然刚才就能认出了。 虽说只是淡淡的一眼,劳拉却记住了林武的样子。 她认出了林武,后者却不知道她是何许人。 听车里那个黑姐们喊出这句话后,林武马上就推门跳下了车:“毛驴,不要叫了--你是谁?怎么会在这儿?你认识方圆吗?他去哪儿了?” 一口气,林武就问出了若干问题。 “我叫劳拉,是夏小韵夏总的保镖,我受伤了,凌晨时我见过方圆,正是他救了我。” 看到‘熟人’后的劳拉,狂喜之下的劳拉,思维异常清晰,边回答着林武的问题,边慢慢的爬出了车子:“他已经跟一个好看的女人,去西边找夏总了!” 夏小韵有个保镖这事,林武还真听方圆说起过。 见劳拉包的好像大半个木乃伊似的,林武连忙把她搀扶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毛驴已经冲进了翻倒的车子里,四处嗅了会,就窜出来,冲着西边叫了起来。 在荒漠中,能够遇到个正常人,尤其是能从她这儿得到方圆的新消息,这对林武来说也是个鼓励,而且毛驴的表现,也充分证明劳拉没有撒谎。 它从这辆车内嗅到了方圆的气息,对着西边叫,就是在告诉林武,大哥去那个方向找死去了…… 听完劳拉简单叙说了她的遭遇后,林武才意识到自己还能体无完肤的站在这儿,有多么的幸运。 “他们是清晨走的?” 抬头看了眼已经开始偏西的太阳,林武说:“不过不要紧,他们是步行,就算先走大半天,我们开车也能追上他们的!走,上车,我扶你。” 劳拉没有上车,看着林武认真的说:“再往前走不久,车子就用不上了--那边,全是松软的沙丘。” 林武眼里的喜悦,凝固了。 他相信劳拉没有骗他,因为从这边看去,远远就能看到真正沙丘的大体轮廓。 从没有过野外探险经历的人,跟一条狗子徒步向塔里木盆地中心进发,那绝对是找死。 “林武,我觉得,我们还是这儿等,或者--先回去,寻找当地政府,寻求飞机援助。” 劳拉沉默了片刻,提供了正确的意见。 林武也知道,劳拉说的没有错,毕竟让他去徒步寻找方圆,那就是痴人说梦的。 “好,那我们先回去,希望一切都能来得及。” 林武深吸了一口气,替劳拉打开了车门,又冲毛驴说:“毛驴,上车,我们回去!” 毛驴马上跑了过来,人立而起。 林武下意识的弯腰。 毛驴两根前爪搭在了他肩膀上,伸出舌头在他下巴上舔了下,嘴里发出温和的锥锥声,尤其是那双眼里,更是带着瞎子都能看出的欣慰。 林武呆了下,猛地明白了什么。 毛驴,是不会走的,在没有找到方圆之前。 它眼里有欣慰的神色,那是因为二哥总算是有了能相互照顾的同伴,一起返回古羌县,那么它就可以放心的去找方圆了。 “毛驴,你这个贱狗,贱狗,贱狗!” 林武忽然发疯似的,一把将毛驴推了出去,冲着它尖声大骂起来。 劳拉茫然的看着林武,不知道他怎么忽然会发脾气,而且还是对着一条狗。 这次林武没有流泪。 总是被一条贱狗给弄哭了,也实在是没面子。 狠狠冲毛驴呸了一声,林武才看向劳拉:“你自己回去,我去找方圆。” “你去找方圆,步行,就你自己?” 劳拉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能看得出,林武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怎么可能独自一人走进死地? “不是我自己。” 林武笑了,脏兮兮的脸上,竟然有了妩媚的神色:“还有我兄弟。” “如果你兄弟在的话,肯定能根据这只鞋子,找到它的主人。” 水暗影拿起那只绣花鞋,桃花眼微微的眯起,看了半晌后,才抬头对方圆说道。 在陆家住了短短几天,她就知道毛驴是方圆的兄弟了。 方圆则看向了前方,淡淡的说:“就算没有毛驴,我们也能找到她--因为,这只鞋子是人家故意遗落在这儿,吸引我们去找她的。” 第115章:无法逃脱的厄运 方圆很清楚,鞋子出现在这儿,仅仅是起到一种装神弄鬼的作用,告诉他们没有走错路罢了。 水暗影看的却很认真,甚至还抬脚比划了一下:“跟我穿的差不多,是37码的。鞋子是手工制作,鞋面这些花儿却是机器绣制,鞋底是千层底,根据鞋子里的气味来判断,大约在五个小时之前,它还是被人穿着的……” 看到水暗影把那只臭鞋放在小鼻子下嗅后,方圆忍不住的嘴贱:“你要是用舌头舔一下,品尝品尝它的味道,或许能从遗留在它里面的汗臭味中,分辨出穿它的那个人的汗液中,会有多少盐分,然后再根据这一点分析出它主人的dna。” 水暗影抬手,就把鞋子砸向了方圆,不满的嚷道:“怎么说话呢你?” 方圆抬脚,就把那只鞋子踢了出去。 可能也觉得自己说话太刻薄了些,方圆讪笑着说:“那个啥,就是担心你被那只臭鞋给熏倒,谁知道它里面有没有藏着有毒气体?” “狗屁,你就是故意讽刺我呢,当我看不出来呀?” 水暗影骂了句时,脸色忽然一变,脚下一个踉跄,斜斜的摔向了沙丘下面。 卧槽,不会是让我说准了吧? 方圆愣了下,想都没想,赶紧一个箭步窜过去,抢在水暗影摔倒之前,把她抱在了怀中。 抱着那柔软的小蛮腰,猛地一个转身,方圆卸掉了水暗影向下摔去的力道,低头看向她--几乎是在一眨眼的工夫,水暗影的俏脸,就滴血似的那样红,双眸紧闭,身子筛糠似的颤抖着,牙关更是发出了格格的碰撞声。 水暗影的突发症状,明摆着是中毒的样子。 方圆毛了。 他走南闯北那么多年,因为职业关系,也算是三流用毒好手了,但却从没有听说过,有哪种毒气会这样厉害,只让人嗅一下,就能立即毒发。 或许,不是毒气,而是鞋子本身被涂抹了某种剧毒,当浑身出汗的水暗影拿在手中后,就已经中毒了。 无论是毒气,还是毒粉,都跟那只鞋子有关。 “喂,你怎么样了?坚持住,坚持住!” 方圆拍了拍水暗影的脸蛋,没反应后赶紧把她平放在地上,解下了肩膀上的背包。 背包中,当然有治疗被蛇咬、发烧拉肚子等必须药品,甚至还有血清,可这些好像都用不上。 “草,该怎么办?” 方圆跪在沙地上,双手在背包内快速翻动着,却找不到合适的药物,只能拿出一瓶矿泉水:或许,在她脸上喷一口水会管用吧? 飞快的拧开盖子,方圆大大的喝了一口,右膝半旋,转身面对水暗影,正要不管三七二十八的喷在她脸上时,目光一凝,脑子里嗡的一声,咕噔一声把嘴里的水咽了下去。 就在他急着找‘救命灵药’的片刻工夫,水暗影的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所谓的正常,就是不再好像要滴血似的那样红了,而是灰白。 灰白,那是死人的脸色。 方才她还双眸紧闭,牙关打颤,现在格格声停止了,闭眼时皱起的眉头,也很自然的松开了,却是一动也不动,看不出丝毫呼吸的样子。 这么短的时间内,她先…… 方圆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慢慢的伸出了右手。 他能看到,他伸出去的右手在发抖。 其实他全身都在发抖:半分钟前,某美女还在那儿娇嗔着发嗲,现在却忽然丧失了生命迹象,无论是谁遇到这种事,都会有股子发自内心的恐惧。 方圆的手指,慢慢放在了水暗影好看的小鼻子下面。 没有呼吸。 “水水,水--” 方圆目光呆滞的过了几秒钟,再次抬手拍了拍她脸蛋,好像这个动作就能把她给救醒了似的。 水暗影,依旧没有丝毫的反应。 风吹来,刮起她柔顺的发丝,遮在了她的脸上。 秀发乌黑,脸色苍白,黑白相映下看上去,是那样的冰冷。 她就这样死了? 方圆呆坐在水暗影身边,茫然的看着远方的沙丘,好像那边会有个从没有过见过的怪物,忽然间就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又好像,在下一刻,就会有笑声,或者说是叹气声传来。 夏小韵听到了叹气声。 一个人最无法忘记的声音,绝对是母亲的声音,无论她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是清醒的,还是像夏小韵这般半昏半醒的,都不会听错。 从清晨曙光乍现,到现在太阳西斜,夏小韵已经跟着那个穿着一双绣花鞋的女人,走了十几个小时。 这么长的时间内,她始终没有追上那个女人,也没有被甩掉。 她想逃,而就在她逃上一个大沙丘后,从最高处滚了下去。 那是个坡度足有两百米的大沙丘。 人在斜坡上滚下来时,总比走路要快得多,尽管沙子很烫。 在滚落过程中,夏小韵更是亲眼看到自己从一条响尾蛇身上碾压过去--滚动的速度,快到连响尾蛇都来不及攻击她,就卷着沙尘一股烟的远去了。 身子停止滚动后,夏小韵顾不上浑身疼痛,衣衫不整的披头散发,立即爬起来狂奔。 使出全身的力气,狂奔了数百米后,她才筋疲力尽的重重趴在了沙地上。 沙子真得很烫,她能感受到,整个沙漠就像一个烧红了的铁锅,她就像一只蚂蚁,无法在某个固定的地方,多停留哪怕是一秒钟。 夏小韵抬起头--心,就死了。 那个女人,就在她前方五十米处,白纱长裙飘飘,一双血红色的绣花鞋,不断的上下交替,缓步前行。 阴魂不散,跗骨之蛆。 夏小韵终于放弃了无所谓的挣扎,慢慢爬起来后,走向了女人。 女人在前面走,她在后面跟,就这样向前走,不知道要走到哪儿。 第116章:翻脸无情! “咯咯……” 笑声就像钢针那样,一下子刺中了茫然看着远方的方圆的中枢神经,豁然低头,然后就看到水暗影已经睁开了眼睛,正抿着嘴的朝他笑。 水暗影的眼眸,真得很漂亮,尤其是在笑起来时,好像弯弯的月亮那样迷人,眸光更是清纯的好像一泓清水,让人一下就陷进去,被彻底的淹没。 看着这双迷人的眸子,方圆也笑了。 连他也没想到,有一天他会笑的这样温柔,声音更像醉人的暖风,让他自己都有些醉了:“你没死?” 水暗影长长的眼睫毛,轻轻眨了一下,柔声说:“死人,是不会笑的。” “你刚才,是装死?” 方圆又问,笑容不曾有半点的减少。 水暗影眼眸中的笑意,却在潮水般的退却:“我、我就是想看看你关心--就是想跟你开个玩笑。呵呵。” “哦,这样的玩笑好玩,真得很好玩,有机会,我也会跟你开个这样的玩笑,把你也吓一跳。” 方圆笑着站了起来,晃动着脑袋,深吸了一口气,再重重的吐了出来。 水暗影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 方圆一直在笑,可她却有种被恶魔给盯上的惊悚感。 这种感觉无比的强烈,驱使着她飞快的爬起来,要用最快的速度逃走! 水暗影的反应很快,尤其是转身要跑时启动的速度,更是全力以赴,就像是飞那样--实际上,她也的确在飞,就像一只黑色的天鹅,在碧空下展翅翱翔。 不过,这只黑天鹅翱翔的距离不是太远,就重重摔倒在了地上,变成一只刺猬,叽里咕噜的往沙丘下快速滚去。 很疼。 不是摔倒在地上的那种疼,是左肋下被狠狠踹了一脚的疼。 肋骨或许不会断裂,但内脏肯定被震伤了,要不然水暗影在刚刚摔在地上后,也不会哇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 五脏六腑瞬间移位的痛苦,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得了的。 尤其是在急需静卧不动,却偏偏得往下滚时。 这是水暗影第二次从沙丘上滚下来了。 第一次是失足,样子虽然狼狈,但却毫发无伤。 这一次,却是被方圆一脚跺下来的,眼前发黑喷出一口鲜血后,疼的她几乎失去了知觉,无法呼吸。 她终于停止了滚动,仰面躺在地上,看着如洗的蓝天。 “咳!” 她轻咳一声时,嘴角又有一丝鲜血溢出。 我就跟他开了个小小的玩笑,看看他会不会关心我,他就这样对我! 她真搞不懂,那个混蛋怎么这么狠心,把如此妩媚性感的她,一脚就从那么高的沙丘上,踹了下来。 只是开个玩笑,捎带着试探一下他会不会关心她罢了,他就差点要了她的命。 不过,这一脚也让水暗影发现了什么,那就是她在方圆心中,压根没有哪怕是一点点的地位。 这个发现,让水暗影羞恼成怒下,眼眸中也浮上狠毒的神色,双拳紧攥的坐了起来,抬头向沙丘高出看去:那个男人,就坐在上面,嘴上叼着一颗烟,很有兴趣的样子看着她。 女人在决定恨一个人时,就会屏蔽那个人对她的好,就像水暗影现在全然忘记了,她在假装中毒死去时,方圆是多么的担心她。 盘膝坐了片刻,水暗影接连深呼吸了几次:还好,除了左肋肋骨针扎般的疼外,内脏已经在这一路翻滚中,自动复位了。 肋骨的疼痛,跟皮肉伤没啥两样,完全不用在意。 水暗影艰难的爬上沙丘时,脸上仍旧带着甜甜的笑,仿佛刚才啥事也没发生那样,坐在方圆身边,双膝屈起看着西斜的太阳,娇俏的笑道:“来一根,轻松下。” 方圆也像啥事没有那样,递给她一颗烟,还帮她点燃。 其实,刚吐过血的人,是不适合吸烟的。 不过水暗影才不在乎,最多也就是咳嗽时,会牵动肋下的伤势。 两个人并排而坐,就像发誓要慢慢变老的恋人那样,迎着火热的风望着远方,默不作声。 方圆把烟头远远的弹了出去,看向水暗影正要说什么时,她却抢先说话了:“我姓水,但不叫水水,而是叫水暗影。” 方圆没说话。 轻轻吸了下鼻子,水暗影依旧看着远处,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淡淡的说:“我是风声的老大--听说过风声这个部门吗?” 方圆反问道:“风声是做什么的?” 水暗影简单的解释道:“脱胎于军情十三处,一个独立的部门。至于职责,就是专门杀人的。” 方圆想了想,才说:“就像明朝时期的东厂番子?” “有些类似,但风声的职权好像更大一些。” 水暗影看向了方圆,眸光闪动:“我们杀人,从来都不需要理由,哪怕是莫须有的理由。” “嚯嚯,好厉害啊,那你杀过人吗?” 方圆哆嗦了一下,貌似很害怕的样子。 “杀过。” “杀了几个?” “记不清了,就像跟我上过炕的男人那样。” 水暗影轻飘飘的说:“不过我曾经用砍刀,亲手砍下十一个人的脑袋。” 方圆很配合的缩了下脖子,说道:“把人脑袋砍下来--那也太残忍了吧?” “残忍,有时候也是一种美。” 水暗影又笑了,伸出纤长白皙的小手,摸着方圆的脖子说:“你根本不知道,当刀芒闪过后,从脖子里喷出来的血,就像喷泉那样,把脑袋喷起老高。嗯,血花飞溅时,更像世间最美丽的花朵,攸地绽放,接着凋谢。” 方圆向旁边挪动了一下:被一个喜欢砍人脑袋的女人,拿手摸着脖子的感觉很怪。 “你怕了?” 水暗影笑眯眯的模样,一点都不可怕。 方圆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怕她,摇了摇说:“你继续说。” 他能看得出,这个女人在被他一脚狠狠跺出去后,对他的‘情谊’就消失了,主动跟他说完该说的话后,马上就会翻脸,把他当成敌人来看待。 就在不久前,俩人还是有着共同目标的伙伴,在这片死亡之海中‘相依为命’,很快又要成为敌人了--角色的快速转换,还真有趣。 “我找你,是因为盗圣忽然出现在唐王,暗中帮夏小韵。” “你怀疑,我是盗圣。” “夏小韵身边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是盗圣。” 看了眼自己那双白嫩的小手,水暗影舍不得让它们在烈日下暴晒,抄进了皮衣口袋里,才继续说道:“不过你的嫌疑最大,因为你有一条狗。据说,盗圣就有一条狗,至于是不是叫毛驴,还不清楚。” 方圆无所谓的笑了笑:“这么说,那么我差不多就是盗圣了。” 水暗影也笑了下,没有说话。 方圆忍不住的问:“如果我真是盗圣的话,你会把我怎么样?” “杀掉。” 水暗影语气平静。 “幸好我不是啥狗屁的盗圣。” 就像虔诚的教徒那样,方圆在胸前画了个十字,转移了话题:“你说的风声,貌似很牛的样子,或许是真的牛,可你这个当老大的,还真不怎么牛--对了,你是怎么当上风声老大的?” “这是我的私事,不过我可以告诉你。” 水暗影想了想,才说:“我有一个非常厉害的义父……” 方圆打断她的话:“就是干爹。” “就是干爹,平时我也是喊他干爹的。” 水暗影倒是坦然承认。 “一个厉害的干爹,总是有一个漂亮的干女儿,这好像已经是定理了。” 方圆满脸羡慕的说:“很可惜,我不是厉害的干爹,所以没有漂亮的干女儿。要不然也能享受到干女儿的、的孝心了。” 水暗影很配合的伸出舌尖,舔了舔上唇后,又开始笑,很放荡轻佻的样子:“方圆,你知道吗?无论你是不是盗圣,但当你说出这句话后,就已经是个活着的死人了。” “为啥?” 方圆满脸惊讶的样子,随即醒悟:“哦,你干爹会以为,我在怀疑你们父女之间那纯洁的父女感情。” 水暗影笑着点了点头。 “那我还是不说了。” 方圆满脸怕怕的样子,说道:“还是你来说吧。” “说完了。” “可你应该还有很多话要说的。” “我有很多话要说时,因为你还活着。现在,你却是个死人了。” 水暗影抬起左手,拢了下垂下来的发丝。 “我怎么听不懂?唉,跟脑残者说话,就是累。好了,不说拉倒,走了。” 方圆摇着头,刚要坐起来,水暗影藏在口袋里的右手,猛地伸出来--寒芒一闪中,狠狠刺进了方圆的肋下! 水暗影从沙丘下爬上来时,就已经把短刀藏在了口袋中。 刀子刺进别人身体时,水暗影总会有种莫名的兴奋,丝毫不顾方圆猛地张大嘴,脸上布满不可思议的疼痛,快速拔出,再次刺了过去。 接连七下。 每一下,都刺进了方圆的要害处。 当她第八次举起刀子来时,方圆就像歪到了的麻袋那样,滚下了沙丘。 水暗影却没有停止刺杀的动作,仍旧一刀刀的刺向方圆坐过的地方,状若疯狂。 不知道又刺了多少刀后,她才闭眼尖叫了一声,把刀子远远的甩了出去,接着仰面躺在了地上。 第117章:蚯蚓 水暗影听到了哭声。 她自己的哭声,很轻,就像从地底传来,响自灵魂中。 她讨厌这种哭声,抬手狠狠擦了下泪水,翻身坐了起来,向沙丘下看去。 远远的看下去,就能看到被她连刺七刀的方圆,就躺在沙丘下的,一动不动。 估计他还没有滚下沙丘,就已经变成死人了。 “唉,好好的活着多好,你为什么非得自己找死呢?” 望着方圆的尸体,水暗影呆愣了很久后,才轻轻的叹了口气,抓起地上的背包,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 她没有打算去掩埋方圆,一具尸体而已,不管是被野狼吃了,还是风干了,都已经不重要了。 她才不会去在乎一具尸体,就像她也不在乎能不能找到夏小韵一样。 她要做的,就是走出沙漠,回家。 她面对的天际,又出现了一条黑线。 这证明要起沙尘暴了,信风已经吹来,卷着细细的沙子,从水暗影眼前掠过。 很好,沙尘是从西往东的,恰好是吹向水暗影回去的方向。 随着信风的加强,天上的太阳也受了干扰,不再那样亮了。 是该走了。 “有风也好,这样就省下埋葬你了。走了!” 水暗影自言自语的说着站起身,像跟朋友告别那样挥了挥手,转身看向来时的方向。 她刚转身,瞳孔就像猫儿从老鼠洞中钻出来看到太阳那样,缩成一个针尖时,全身的血液也蓦然变冷。 就在她背后十几米处,站着十几个灰蒙蒙的影子,呈扇面形势的站在那儿。 这些灰色的影子,脸上也蒙着灰布,浑身上下只露出眼睛部位,就像阳光下的幽灵那样,静静的站在那儿,好像已经站了千百年,还要继续站下去。 咚的一声,水暗影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绷紧的神经攸地松了下来,脚下开始移动,是在缓缓的后退,眼睛却死死盯着那些人。 她退,那些人也动了。 水暗影的右手,缓缓伸向了后腰处,哑声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没有谁回答她,那些人像虚幻出来的幽灵那样,慢慢地逼近她。 水暗影右手猛地抬起时,已经多了一把黑黝黝的手枪,接着扣下了扳机。 砰! 枪声在空旷的沙漠中,显得格外清脆。 子弹呼啸着,飞向了半空中。 水暗影身为风声的老大,暂且不管近身格斗的本事怎么样,可她的枪法却是相当出色的,在十几米的距离内,绝对是指哪打哪儿。 她明明是对着正中的一个灰衣人心口部位开枪,子弹却飞上了半空,那是因为在她缓步后退着扣下扳机时,忽然有双手,就像科幻电影中的丧尸那样,从脚下沙子里冒出来,一把抱住了她右脚腕,猛地向后一拖。 “啊!” 毫无防备的水暗影,身子踉跄着尖叫出声,还没有等她做出第二个反应,就觉得左腿小腿一麻--好像过电拿那样的酸痛,瞬间传遍了全身,重重摔倒了地上。 她想弹身跳起,可却没有一点点的力气,只能傻呆呆的望着天空,仿佛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了。 一个灰色的影子,从她旁边的沙地里钻了出来。 好像是故意让水暗影看到他是谁,灰色影子摘下了裹着脑袋的东西,跪在她身边,俯身看着她。 光光的脑袋上,有一张人的脸。 嗯,确切的来说,这张脸上有正常人的眼睛、鼻子,嘴巴等,不过鼻子却像贴上的一个纸片那样扁平,显得鼻孔超级大,还长满了灰蒙蒙的毛。 嘴巴很大,笑起来时,估计能咧到后脑勺。 最让水暗影不敢多看一眼的,还是他的眼睛:这个人,绝对已经在努力睁大眼睛了,可无论他怎么努力,那双眼睛都只比一根火柴棍粗不了多少,眼瞳更是灰蒙蒙的,就像蒙了一层薄膜。 不知道为什么,水暗影联想到了蚯蚓。 蚯蚓般的人,对水暗影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残缺不全的牙齿。 牙齿是黄黑色的,看上去非常恶心。 但相比起蚯蚓接下来的动作,还有所不如:笑了笑后,蚯蚓摇摆着站了起来,解开了缠着灰色衣服的腰带。 沙尘暴越来越近后,信风越强,吹起了蚯蚓的衣服。 水暗影就看到了一具身体:灰色衣服下的身体,什么都没有穿,细长的还挑起来的那个东西,证明蚯蚓的确是个雄性,更证明他接下来要做什么了。 水暗影曾经告诉方圆,她曾经跟六十四个男人上过炕,说起来也算是个‘久经沙场、荤腥不忌’的老手了,可她现在宁愿被野狼给吃掉,也不想被蚯蚓碰一下。 只是当前情况貌似她说了不算。 浑身没有一丝丝的力气,意识却偏偏很清醒,眼睁睁看着蚯蚓慢慢骑在了她身上,有着肮脏的长指甲的手,开始拉她的拉链。 从没有过的后悔,让水暗影意识到,她真不该杀掉方圆。 如果方圆在的话,就算不能救她出去,最起码也能用枪把她打死。 可方圆已经死了,再也活不过来了,就像不管她有多么后悔,都得接受命运的惩罚那样。 水暗影张开嘴,向外吐舌头。 她希望,自己能抢在某些丑陋的事情发生之前,能积攒起把舌头齐根咬断的力气。 很可惜,她连吐舌头的力气也没有。 下辈子,我绝不会再做人了。 脑海中浮上这个念头时,水暗影看到一个灰影走过来,抬手就抽在了那个拉开她衣服的蚯蚓脑袋上,一下就把他打出老远。 接着,她就听到灰影怒斥蚯蚓的声音。 水暗影精通七八种语言,三十多种方言,却听不懂灰影在说什么。 或许,他说的本来就不是人话吧?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制止了蚯蚓。 沙尘暴来到了,仅仅是从呼啸的声音上,就能听出要比清晨时那场要大。 “谢谢。” 当沙尘暴铺天盖地的刮来时,水暗影艰难的吐出了这两个字,随即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她重新有了意识时,觉得浑身都疼的要命,就像被八百个男人挨个上了一遍那样。 还是没能逃脱该死的厄运。 水暗影笑了笑,睁开了眼。 她在昏迷之前,太阳已经偏西了。 她再次睁开眼时,却看到太阳红彤彤的,就像一张大饼, 早上的太阳。 眼眸微微活动了下,就看到了一头骆驼。 骆驼距离她差不多十米远,一个灰影坐在骆驼上,后面还有七八头骆驼。 这些骆驼看起来都很高大,那是因为水暗影是仰面躺在地上的,被拖着行走。 她抬头尽量的向前看去,然后就看到自己双手被一根绳子捆着,拴在了前面一头骆驼的鞍子上,被拖着前行。 原来,那种好像被八百个男人挨个上了一遍的疼痛,不是男人给她的,而是因为她在地上,被骆驼一直拖着走。 仔细品味一下,她就发现外在的疼痛,跟内在的受伤不一样。 很好,最可怕的事儿并没有发生--水暗影长长的松了口气。 她身上依旧穿着黑色紧身皮衣,除了抬起的双臂,其它部位都被一张毯子包了起来:没想到,这些蚯蚓还懂得惜香怜玉。 其实在沙漠中被人拖着走的感觉,还是很舒服的,就像是坐滑犁--要是能把捆着的双手再松开,就更好了。 水暗影想到这儿后,开心的笑了,伸出舌尖舔了舔嘴唇,一点都不干涸,看来在她昏迷时,人家没给她断水,而且她的力气又恢复了,就是被捆成一个大粽子模样,无法挣开。 力气恢复了,却不能做点什么的感觉很不好。 幸亏,那些人没有把她的嘴巴堵上。 这样她就能吹口哨了。 口哨声很响,也很悦耳,给这片死寂到只有骆驼偶尔打个响鼻的沙漠,平添了一丝欢快的气氛,是达坂城的姑娘真漂亮的曲调。 她在方圆家住了那两天,总是听他跟林武翻来覆去的吹这个调子,不知不觉间受到了影响,在最绝望时吹了出来。 这也让她想到了方圆,继而浮上一股子愤愤不平的念头:你特么的倒是死了,却闪下我活着受罪。 口哨声响了没多久,跟在她后面的那头骆驼,就被灰影给驱赶着跑了过来,细长的眼睛闪着灰蒙蒙的寒光,蒙面布下响起她听不懂的声音。 看来,是在警告她闭嘴。 水暗影这么骄傲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听一个蚯蚓的话? 口哨声只是稍稍停顿了下--那是她在笑,接着又响起。 灰影没有再废话,抬手从骆驼上拿起一根棍子,俯身狠狠砸在了她脑袋上。 一下子,就把她给砸昏了过去。 只是,她的脑袋在被砸的偏向一旁时,无意中跟后面某头骆驼上的灰影目光一碰。 好熟悉的目光,就像方圆的。 第118章:水里的女人 叮咚,叮咚。 这是水从高处落下,滴落在水面上发出的声音。 在沙漠中,这种声音就代表着生命。 夏小韵站在黑暗中,倾听着着水滴落的声音,一动不动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 地上已经不再是沙子了,而是冷硬却又潮湿的石头,摸上去还有些滑溜溜的,应该是青苔。 她跟着那个跗骨之蛆般的女人,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就像被阴差牵引着走向酆都城的游魂那样,不知疲倦,不急不徐的前行。 而当水滴下的声音响起时,女人就像融化在黑暗中那样,慢慢地消失了。 这是生命的尽头吗? 夏小韵瘫倒在地上后,思维重新运转了起来。 那个女人去哪儿了? 我这是已经走出沙漠了吗? 这是什么地方,这么潮湿,黑洞洞的什么都看不到? 夏小韵茫然的望着四周,无边的恐惧围了上来,从她的每一个汗毛孔内,缓缓渗进了她的身子里,让她的心跳几乎都要停止。 有时候,清醒着未必是好事。 最起码,恍惚中是感受不到恐惧的。 黑暗中,过了很久后,夏小韵才试着活动了下手指。 没有任何异常情况发生,很好。 接下来,她又慢慢的在石头上摸索了起来。 当她抓到一个鸡蛋大小的石头时,猛地缩回了手,用尽全身的力气,攥紧了那块石头。 好像,这块石头就是她生命的全部,最起码也是保障安全的唯一。 “有,有人在吗?” 夏小韵张嘴,低低的问了一句。 声音很低,还有些沙哑,几乎连她自己都听不到,当然不会有谁回答她的问话。 “有人吗?” 鼓足勇气,夏小韵提高了说话的声音。 这次,有人在黑暗中回答了她的话:“有人吗?人吗?吗??” 这是夏小韵自己的回音,很清晰。 等回音渐渐消失后,夏小韵举起手里石头,在地上重重砸了一下。 啪--啪的回音传出老远,久久不散。 旷野中、大山内,都能回音的效果,但效果最好的,确是在地下洞穴中,比方内地的防空洞内,从门口搞出一点点声音,在很深的地方就能听到。 周围漆黑,没有一点点光芒,而且还又潮湿,肯定不是在野外或者大山中,而是在一个洞穴中。 叮咚,叮咚的滴水声始,始终在前方的黑暗中响着,很有规律。 “有人吗?” 夏小韵第三次开口问道,这次她能从回音中,听出带有了明显的哭腔。 除了她自己的回音之外,没有谁回应她。 她开始在自己身上摸索。 虽说在遇到野狼之后,急于逃命的夏小韵,把手电,手枪都丢了,可她记得劳拉曾经一再嘱咐她,身上必须带个火机。 有着野外生存经验的人都知道,能够保存火种有多么的可贵,除了能烤东西外,还能生火驱赶野兽。 劳拉坚持夏小韵必须得带上一个火机时,她还觉得这是小题大做。 现在看起来,劳拉的坚持是多么正确。 她在羽绒服的口袋中,找到了那个打火机。 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夏小韵掏出了火机,开始打火:啪嗒,啪嗒! 暗红色的火化,一闪一闪的,却没有火苗亮起。 “怎么着不了火,怎么会这样?” 夏小韵急得哭了出来,以为火机是个坏的,却不知道她现在太过紧张,导致动作变形,不能正确点燃火机。 “怎么会这样!” 又接连打了十几下,始终没有火苗燃起后,夏小韵猛地尖叫一声,举起火机就要砸出去:一不顺心就摔东西的大小姐脾气,又发作了。 幸好,就在她即将把火机摔出时,终于有火苗亮起。 “呼!” 夏小韵死死盯着火红色的火苗,长长吐出了一口气。 火光在黑暗中,总能给人无法形容的勇气,那怕这点火光看上去比萤火虫亮不了多少,但最起码能让夏小韵看到自己的手,更看到前面几米外的地方,有水滴落下时反射过来的光芒。 她把火机气门调到尽可能的大,高举在眼前,一步步向水滴落下的地方走去。 黑暗中,不断落下的水滴,就像是镜子那样,哪怕是一点点的微光都能捕捉到,接着反射回来。 看到水滴后,夏小韵才觉出自己有多么的渴。 水源的存在,让她下意识的加快了脚步--脚下却猛地一滑,失声尖叫中,身子直直的向前摔去。 噗通一声,她就被冰凉的水给包围了。 原来,在她前面几米处就有一片水,刚才她只顾盯着上面,却没有注意到脚下的水面上,也反射出了火光。 就像走在池塘边,一不小心滑下去那样。 摔进水里后,夏小韵手中的火机熄灭,幸好她没有丢出去。 好像是个水塘,水面距离夏小韵刚才滑下来的高度,差不多得有两三米,而且水也很深,一下子就淹过了她的头顶。 幸好夏小韵会游泳,在摔下来后,马上就本能的闭上了嘴,刚要挥动双臂浮出水面,却觉得就像有根绳子拉着她那样,压根不需她做出任何动作,嗖地浮上了水面。 接着,她抬手擦了把脸,这才张嘴深吸了口气。 马上,她就尝到了苦涩的滋味。 很苦,或者说很咸,就像海水,更像做菜放多了盐的菜汤子。 夏小韵赶紧吐了口吐沫,双脚快速蹬踏着,试图找到水底。 没有水底,只有池边。 池边也行。 她双手像摔下来的池边乱摸,几下后抓住了一个东西,立即停止了踩水,身子却情不自禁的上浮,就像她刚落进水里那样。 水的浮力很大。 哪怕是在慌乱中,夏小韵也察觉出了这一点。 被一个诡异的白衣女人,引来了一个不知何处的洞穴中,这里面却藏着个不知道多大的池子,水的浮力还相当大。 这到底是在哪儿? “冷静,一定要冷静,不会有事的,绝对不会有事!” 夏小韵低声呢喃着,开始接连深呼吸。 几次深呼吸后,她终于慢慢冷静了下来,开始试着再次拨打火机。 可能是她强迫自己冷静的祈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打了几下后,火机就再次被点燃。 火苗亮起后,立即映在了水面上,忽闪忽闪的,但仍然看不了太远。 她抬头往上看时,一滴水从天而降,恰好滴落在了她嘴唇上。 甘甜的感觉,一点都不苦咸。 她张开嘴,水滴不断滴落,每一滴水都那样甘甜,解渴。 看来,从上面滴下来的水,应该是从顶部山石中过滤过的。 水滴落的速度不快,可也不慢,不大的工夫,就满足了夏小韵身体所需的全部水分。 喝饱了,只是克服了身体上最重要的一个需求,该怎么离开这个鬼地方,就成了夏小韵接下来最需要做得。 夏小韵高举着火机,凑近池边看去。 借着围绕的火光,她能看出池边是石头,上面挂满了亮晶晶的东西,就像盐粒那样。 就在她渴望找到能让她攀住的石头时,眼角余光中,却猛地出现一个红点。 她霍然回头,向那个模糊的红点看去,全身的神经已经绷紧:她跟劳拉往回走的那个晚上,不也是看到两个红点吗? 野狼的眼睛。 这儿,也有野狼? 这次,可没有劳拉来舍命救她了。 哪怕是那个诡异的白衣女人出现,也行! 夏小韵在看到那个模糊的红点时,心中腾起了这些绝望的念头。 模糊的红点逐渐变大,跟着隐隐传来哗啦啦的水声,水面明显荡漾了起来,这证明有东西过来了。 夏小韵是害怕黑暗,可她也知道黑暗有时候却是最佳的保护色,就像现在这种情况,当看到那个模糊的红点出现后,她马上就熄灭了火机,再也不敢动一下。 红点来势很慢,微微的晃动,随着一圈圈的荡来的涟漪。 红点来势的虽然速度缓慢,却没有丝毫停顿,也变的越来越大,从豆粒大小逐渐变成核桃、苹果一直到像一个大柚子,再到一个--灯笼。 是个红色的灯笼。 红色的灯笼,停在了她面前十几米处,红殷殷的灯光貌似比火机光强不了多少,却能让夏小韵看到灯笼后面站着一条黑影。 灯笼是文明的标志,唯有人类才会用灯笼,暂且不管灯笼后面那个人是谁,但只要是同类,就能让夏小韵生出说不出的亲切感。 甚至,哪怕是鬼,处于当前处境下的夏小韵,也会跟它打招呼的。 她抬手,张嘴--还没有来得及发出声音,就听到传来动物的鸣叫声。 骆驼的叫声。 来到古羌县城后,夏小韵在大街上就看到很多骆驼,听到过它们发出的叫声。 咦,怎么会有骆驼的叫声? 这个疑问还在夏小韵的脑海中回荡,纷沓的脚步声就从黑夜中回荡了起来。 有人来了。 好几个人。 可,来的真是人吗? 那个诡异女人的出现,让夏小韵开始怀疑这个世界上,还有她无法理解的同类,也让她懂得了,在没有搞清楚咋回事时,最好别轻易暴露自己的行踪。 忽然有红色的火光亮起,就像在黑夜中燃烧起来的火把。 就是火把。 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夏小韵看到了倒映在上面的火把,还有几条人影,随着起伏不定的水面,显得是那样飘渺。 她抬起头,试图看看是谁站在岸边,就看到有个长形物体被扔了下来。 噗通一声,水花四溅中,那个东西迅速被水淹没,但接着就浮了上来,就飘在了她前面不远的水面上。 借着火把的亮光,夏小韵看出这个东西,原来是个人。 一个脸蛋很漂亮的女人。 第119章:黑暗世界 就像下饺子那样被扔进水中后,昏迷的水暗影马上就醒了过来。 刚一醒来就下意识的张嘴,又苦又涩的凉水立即向嘴里灌。 “啊--噗!” 水暗影本能的张嘴,喷出了一口水时,一个有盆子大小的东西就砸在了她身边,溅起的水花扑在她脸上,让她刚看到火光,就不得不再次闭上眼。 脑袋生疼。 论谁的脑袋被狠狠砸了一棍子,醒来后也会感觉疼的。 不但疼,而且还会嗡嗡的响。 无法描述的痛苦,让水暗影很想尖声大叫,不过嘴刚张开,那苦水又往嘴里灌,她只能再次紧闭上。 这是在哪儿? 水暗影能清晰的感受到,她现在是泡在水里的,可能是有什么东西托着她,能让她像个葫芦那样飘浮在水面上,随着不断噗噗的砸水声,身子晃来晃去的。 接着,一只手采住了她的头发,使她总算是避免了面孔朝下的厄运。 她这才勉强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了几个火把。 火光熊熊下,那些把她生擒活捉的蚯蚓,正一个个的从高处跳下来。 在她旁边的水面上,漂浮着一些黑糊糊的木盆,远处还有一盏灯笼。 这些木盆的样子,唯有在古装电视内才能看到。 那些逐个跳下来的蚯蚓,都准确的跳在了木盆中。 木盆能漂在水面上,这是常识,没啥奇怪的。 奇怪的是,这些本该最多能承受三五十斤的木盆,在体重一百多斤的蚯蚓跳在里面后,竟然只是忽地往下一沉,接着就浮了起来,稳稳的拖住了他们。 这水的浮力,相当大,有些像死海--死海? 想到这儿时,水暗影猛地明白了什么。 地质学家在研究过塔里木盆地后,早就给出了明确的结论,说是在盆地最洼处,下挖两米就能发现一片大量的水,水中含盐量的浓度,甚至比死海还要高,只需拿棍子在水里面搅和一下,提上去迎风晃几下,就能发现上面接了一层的晶体。 这就是闻名世界的地下死海。 但从没有被开发过,因为上面覆盖了最薄两米的盐碱壳、黄沙等。 在沙漠中,要想把这些东西都运走,那无异于痴人说梦。 看来,我已经被带来了地下死海,怪不得沉不下去,只是谁也没想到,这下面还有一些怪物生存着--水暗影想到这儿时,只觉得头发一疼,半截身子被采着她头发的蚯蚓,从水里提了起来。 水暗影勉强抬头看去,才发现采着她头发的蚯蚓,正是暗算她的那一个。 在外面沙漠上时,蚯蚓的眼睛非常细小,看上去好像要蜕化掉那样,瞳仁上还蒙着一层灰白色的网膜,跟睁眼瞎没啥区别。 可当来到黑暗环境中后,他的眼睛却非常的亮,甚至能发出莹白色的寒光。 猛地,水暗影终于想通了:这些人是长年生活在地下,不见阳光的,所以眼睛开始逐步蜕化--据说,蚯蚓在成为我们现在看到的蚯蚓之前,那时候也是在地上活动的,后来因为要适应生存环境,转而去地下讨生活,眼睛、鼻子啥的也就用不着了,慢慢蜕化掉了。 很明显,水暗影看到的这些蚯蚓,要比真正的蚯蚓‘幸运’很多,最起码他们能偶尔去沙漠上放风,骑骆驼,更有着看到美女后,就起了雄性反应的本能。 不管怎么说,黑暗的地下,才是这些人的世界。 我以后,是不是也会变的跟他们一样,如果不死的话……水暗影呆呆看着那个蚯蚓,脑海中忽然升起了这个念头。 她完全忽略了,人类要想蜕化成蚯蚓这副模样,可不是三五十年就能形成的,最起码得好几辈子。 “过来,愣着做什么呢?” 就在水暗影胡思乱想时,蚯蚓忽然朝她脑后大声喝骂了起来:“躲那么远,难道还要让爷爷过去找你……” 蚯蚓的声音有些尖细,就像毒蛇在吐信子那样,带着嘶嘶声,很难听。 他接下来骂了些什么,水暗影没有听懂,但却明白了一件事:这个蚯蚓在骑到她身上时,曾经被别的蚯蚓(看来是蚯蚓老大)一巴掌抽开,并训斥了一顿,当时他们交流时说出的话,她听不懂。 水暗影还以为那就是他们的语言,现在才知道,他们其实也会说‘人话’,不过碍于某种规矩,不能在外界说,只能用他们独特的语言来交流。 现在已经回到了他们的世界中,再也不怕泄露什么,他们就开始说人话了。 蚯蚓喝骂时的声音虽然很难听,不过却带着浓厚的匪气:唯有早时候那些马贼、土匪啥的,才会自称爷爷,现在时髦的年轻人,哪一个不是自称老子怎么着怎么着的? 你不但眼快瞎了,骂人也落伍啦--水暗影想到这儿时,忽然觉得很有趣,很想笑,就在她脸上刚浮上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时,眼前却猛地亮起一道橘红色的闪电! 闪电都是煞白色,怎么可能是橘红色的? 不管闪电是什么颜色的,都有着相同的特征,那就是不等那你的视线捕捉到它,它就已经迅疾消失了。 这道橘红色的闪电也是这样,在水暗影的瞳孔中攸地亮起,迅疾消失后,她又看到了一副奇异的场景。 有些熟悉的场景:采着她头发的这个蚯蚓,脑袋忽然向上飞去,脖腔中的鲜血,喷泉一样的窜出,在火红色的火苗下,就像一朵妖艳的昙花,瞬间绽放又凋谢了。 她曾经砍过人的脑袋,接连砍了十一个,每一个脑袋被砍下时,都会开出这么好看的花。 只是,她砍人脑袋的速度,跟那道闪电砍掉蚯蚓时的速度,简直是无法相比。 甚至,水暗影都敢保证:蚯蚓脑袋飞起后,脖子上的创口绝对是光滑,水平,就像刀子切开豆腐那样。 那道红色的闪电,是刀光,在火把火苗照耀下,才变成了橘红色,因为速度太快,看起来就像闪电那样。 哗啦啦--噗通! 一阵满带着浓郁血腥气息的血雨洒落在水面时,蚯蚓的脑袋也落了下来。 可蚯蚓的身子却蹲坐在木盆中,手里采着水暗影的头发,不曾摔倒,好像还有生命似的。 静。 刚才还七嘴八舌说着什么的众蚯蚓,在这个蚯蚓脑袋搬家后,所有的声音都凝固,连喘息声都听不到。 谁也没想到,同伴的脑袋就这样忽然没了。 “啊!” 就在整个世界,随着蚯蚓脑袋砸在水中后,一下子陷进无法描述的绝对死寂中时,一声女孩子的尖叫声,蓦地从水边黑暗中响起。 只是响了半声,就嘎然而止。 突地响起的女孩子惨叫声,打破了当前的死寂,举着火把的几个蚯蚓,都下意识的高举起火把向那边看去。 在忽闪忽闪的火光中,水暗影终于看到了一个正常的同类。 而且,还是个熟人:夏小韵。 说是熟人,也不准确,因为夏小韵从来都没有见过她。 水暗影却在暗中见过夏小韵多次了,并研究过她的详细资料。 原来她也在这儿! 认出夏小韵后,水暗影呆愣片刻,张嘴刚要喊,却又闭上了。 她能看得出,夏小韵现在已经昏过去了。 对一个能被野狼给吓傻的女孩子来说,亲眼看到某人的脑袋被砍下来,如果不被吓昏过去,好像也没天理。 可她就算被吓昏过去,也不该出声的,这样会暴露行踪,落在这些蚯蚓手中了--水暗影想到这儿时,心中微微叹了口气。 她倒不是为夏小韵也即将会面临被抓捕的厄运而惋惜,水水姐还没有那么高的觉悟,在自己倒霉时,没人陪着--她只是觉得,夏小韵只要不出声,能躲过这一劫后,才能逃出这个诡异的地方,去请救兵来救她。 可以肯定的是,躲在暗中的夏小韵,看到了水暗影。 哪怕夏小韵不认识水暗影,但也能从水水姐这卓尔不群的气质上,猜出她是被人抓来的,找到救兵后肯定会说这件事。 那样,水水姐才有生还的希望。 只是说啥也晚了,夏小韵已经被发现了,那就跟水水姐一起,被抓走,遭受未知命运的惨痛折磨吧。 就在水暗影以为,那些发现夏小韵的蚯蚓们,会马上对她采取行动时--那些蚯蚓,也仅仅只是看了夏小韵一眼,就像啥也看不见的瞎子那样,转身,右手放在心口,弯腰冲那盏红灯笼处行礼。 怎么回事? 借着火光,水暗影能看出那些蚯蚓脸上,都带着敬畏的神色,仿佛在朝拜他们的蚯蚓王。 红灯笼后的黑暗中,有个苍老有力的男人声音响起:“都走吧,你们的木筏在那边。” “是。” 蚯蚓队长低低答应了一声时,划水的声音,从那盏灯笼左侧的黑暗中响起。 水暗影看到两个黑影,撑着杆子从那边慢慢的出现,在经过灯笼面前时,划水的那俩人,也都弯腰抚胸行礼。 原来,这个木筏早就来了,只是看到那亮着红灯笼的木筏在,没敢过来。 可从外面来的这些蚯蚓,却以为亮着红灯笼的木筏,就是接他们的,所以才这样咋咋呼呼的,结果却掉了脑袋。 木筏很大,足有十数米长,五六米宽。 站在木盆中的那些蚯蚓,纷纷跳上去,重新把木盆扔回了岸上。 没有谁去理睬昏过去的夏小韵,就像没谁理睬水暗影那样。 当最后一个木盆经过水暗影身边时,那个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把这个女人也带走,按你们的规矩。” “是,多谢!” 蚯蚓队长弯腰再次道谢,这次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欢喜。 他们的规矩? 什么规矩? 水暗影从蚯蚓队长的道谢中,明显感觉出了不妙时,头发一紧,最后一个蚯蚓已经抓住她头发,把她拖上了木筏。 木筏马上向黑暗中划去,速度很快,就像划向另一个世界。 第120章:现实、梦境的重叠 “放开我--求求您,放开我吧!” 在被扔在木筏上后,水暗影竭力挣扎着,嘶声喊叫了起来。 她猛地明白蚯蚓们的规矩是什么了,更肯定自己不喜欢那个规矩。 要想不被‘规矩’掉,那么躲在灯笼后面的那个人,就是水暗影唯一的救星。 她希望,他能网开一面,看在她是个漂亮妞的份上,客客气气的放她走人。 可谁让她是个漂亮妞了? 如果不是漂亮妞的话,那些蚯蚓会在刚把她暗算时,就要非礼她么? 蚯蚓们的规矩,差不多就是要享用她的美貌罢了。 水暗影好像个大粽子似的挣扎着,怒喊着,瞪大眼睛看着灯笼后面。 没有蚯蚓阻止她喊叫,挣扎,看来大家都怕某个动作,会惹恼那个人,脑袋跟身子分家。 木筏擦着灯笼快速驶过时,水暗影看到了一个人影。 那个人在坐在灯笼后的,可他坐着是的高度,好像也比正常人矮不了多少。 而且,身材异常的魁梧,就像一个大猩猩那样,浑身还长了红色毛发(灯笼光照的)。 大猩猩好像被她给打动了,站了起来。 就像水暗影判断的那样,这个人的个头足有两米一多,体重至少三百斤左右,浑身毛发好像没穿衣服,一把长长的马刀,就扎在他脚下的木筏上。 大猩猩看向了水暗影。 他的眼睛,要比蚯蚓们大很多,就像野狼那样,闪着妖异的红芒,很吓人。 水暗影却顾不上这些,以为自己终于打动了大猩猩,狂喜万分,连声叫道:“求您,放了我!” 本来,她不是贪生怕死的人,也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求人放过她。 可当她来到这个黑暗世界,想到以后很可能会成为众多蚯蚓们的‘压寨夫人’,从此要过上生不如死(人家肯定不会给她自杀的机会)的生活,水暗影的精神就彻底崩溃了,人类求生的本性,使她啥也顾不上了,这才大声求救。 可接下来让她心中猛地一凉的是,大猩猩只是看了她一眼,就弯腰抓起一根杆子,撑着木筏向前划去。 人家站起来,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那边昏过去的夏小韵。 人高马大的大猩猩,力气也大的吓人,杆子在水里只是撑了一下,木筏就冲锋舟那样的窜到了池边。 接着,他跪在了木筏上,对漂浮在水面上的夏小韵,伸出了双手。 水暗影上木筏,是被蚯蚓采住头发,把她当落水狗那样对待。 可是,大猩猩在从水里捞出夏小韵时,却像--却像一个父亲,从摇篮中抱起自己的宝贝,动作很拙,却又异常的温柔,小心。 跪在木筏上的大猩猩转身,把夏小韵轻轻放了下来。 水暗影这才发现,木筏上原来还有一张矮榻似的东西,上面竟然铺着被褥。 大猩猩把夏小韵放在了上面,掀起被子盖在了她身上,还很体贴的为她掖了下被角--接下来,水暗影就看不清楚了,因为木筏向前滑行的速度很快,只能看到那盏红色的灯笼,越来越小。 那个人,为什么对夏小韵那样客气? 水暗影呆呆的望着那边,脑思维却在正常运转着。 她好像已经看出,大猩猩在那儿,就是专门等待夏小韵的,就像--怎么说呢,就像守在门口,等待从外地回家的女儿的父亲。 可是等待女儿回家的父亲,绝不会用这种恭敬的态度,来对待女儿的。 对,就是恭敬! 那个隔空一刀,就砍掉一个蚯蚓脑袋的大猩猩,对待夏小韵就是恭敬,让水暗影莫名联想到了‘仆人’这个词。 能让蚯蚓们大气也不敢喘一口的大猩猩,会是夏小韵的仆人? 而她这个在外界身份要比夏小韵高一百倍的风声老大,在人家眼里,只是供蚯蚓们规矩的对象! 在她哀声求救时,人家却没有正眼看她一眼! 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 “哈,哈哈!” 想到这儿后,水暗影忽然纵声狂笑了起来。 啪的一声,有个蚯蚓抬手就采住她头发,狠狠抽了她一耳光,阴声喝道:“闭嘴!” 水暗影没有闭嘴,不过却不笑了,而是在哭。 痛哭。 看来,这些蚯蚓只是讨厌她狂笑,却不在意她会不会哭,要不然也不会松开她,任由她把嗓子哭哑了,也没谁再阻止她。 可能是可怜她吧? 蚯蚓们再没有人性,也多少有点同情弱者的想法。 水暗影才不希望被这些怪物可怜,她很快就停止了哭声,狠狠吸了下鼻子,正要再次纵声狂笑时,一只手却捂住了她的嘴。 想都没想,水暗影就狠狠咬了下去。 可以肯定的是,那个捂住她嘴巴的蚯蚓,会恼羞成怒,挣开后给她几个大嘴巴都是轻的--但事实上,那个蚯蚓却没有这样做,而是俯身把嘴凑在她耳边,轻声说:“我要是你的话,就会冷静下来,寻找逃出去的机会。” 咚! 水暗影的心猛地大跳,要不是嘴里狠狠咬着一只臭手,心脏差不多能从嘴里直接蹦出来。 方圆。 方圆! 这个在她耳边响起的声音,竟然是方圆的! 他不是死了么? 我亲手在他身上,接连狠刺了七八刀,亲眼看到他的尸体滚下沙丘,趴在那儿一动不动的。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儿了,成了一个蚯蚓了? 惊诧,无以为继的惊诧。 随后就是狂喜,全身细胞都在欢呼的狂喜,让水暗影的双眸,攸地亮了起来,生机勃勃。 她不管方圆为什么没有死。 只是在意他在身边,在她最绝望的时候,出现在了她身边! 水暗影没有松口,依旧死死咬着方圆的手,仿佛只要一松开,他就会消失在黑暗中,抛下她不管了。 没有谁喜欢被人疯狗似的咬住手后不松口的,方圆也不喜欢,挣扎了两下发现这个臭女人不但不松口、反而咬的更紧一些后,左手马上就掐住了她的脖子。 水暗影被迫张开了嘴,稍稍挣扎了下,示意:我松口了,你赶紧放开我,用这么大力,这是要掐死姑奶奶么? 方圆可能就是要掐死‘姑奶奶’,直等到水暗影双眼翻白,舌头伸出老长昏过去后,才松开了手:有时候让一个自以为是的女人昏过去,也是好事。 更算是一种惩罚吧,惩罚她忽然翻脸,接连在他身上刺了七刀。 现在方圆更加能肯定,这个不要脸的臭女人,能当上风声老大,绝对是走的‘干爹’路线,自身本事很稀松。 接连刺了他那么多刀,一点鲜血都没看到,她怎么就天真的以为,已经把方先生给刺死了呢? 再说了,要不是方先生忽然发现,有些灰影鬼魅般的从沙地里钻出来,情况很不妙时,又怎么甘心被她拿刀子乱扎? 然后装死从沙丘上滚下去,又趁着沙尘暴刮来后,悄悄地打昏了一个蚯蚓,换上他的衣服,鱼目混珠的跟着来这儿了? 至于水暗影接连在他身上刺了七八刀,他却屁事都没有这件事,到底是咋回事,方圆不想告诉他:正如林武说的那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被刺七八刀,却屁事也没有,这就是方圆的秘密,自然不能让水暗影知道了。 当然了,如果水暗影能跪在他面前,亲吻着他脚丫子求教的话,方先生在考虑再三后,说不定会告诉她:这个世界上,有一门被盗贼所喜爱的功夫,叫缩骨功。 据说,缩骨功练到最高的境界,可以从一个碗口大小的透气孔钻进去,偷走某些东西--这也难怪,缩骨功是盗贼的最爱了。 当盗贼的,谁不想无孔不入啊? 既然缩骨功能随意改变身体大小,那么当水暗影拿刀子狠狠刺在方圆身上时,他完全可以缩骨避开刀锋,并配合她,给她制造出一种刺进身体的错误手感。 欺骗水暗影,让她一个人受了这么多的惊吓,方先生才不会有丝毫的愧疚感。 他只是好奇:罗布泊的深处,竟然还生活着这样一群人,如果不是那些蚯蚓带路,就算他在这地方找八辈子,也找不到黑暗世界的路口。 可是夏小韵怎么也来这儿了? 还有就是,那个大猩猩似的男人,为什么对她那样客气? 本来被郭家走狗当臭袜子一样欺负的楚大小姐,到底深藏着什么秘密? 夏小韵本人,肯定不知道这些秘密。 方圆也没打算,去探索人家的秘密。 他扮成蚯蚓混在其中,纯粹是出于好奇,想看看这些人到底在哪儿生活--好吧,如果有人说他这样想是扯淡的话,那么方先生就只能说实话了:在看到那些蚯蚓后,他就隐隐觉得这些人,跟花小妖的警告有关。 花小妖曾经郑重其事的警告他,绝不要来罗布泊。 为什么不能来? 凭什么要听你的? 你以为你的一个初吻,在夺走我跟别的女人畅谈人生的权利后,还想再约束哥们的自由? 这些,都是方先生看到那些蚯蚓时的想法,内心的真实想法。 直到跟着那些蚯蚓挺进罗布泊深处后,哪怕是在太阳明晃晃的大白天,他总是会产生一种真实的现实,跟梦境重叠的错觉。 仿佛,他不再是方圆,而是他总是做的那个梦中的神秘黑衣人,孤独的走在一只大耳朵中,就像一只蚂蚁那样,不知道要去哪儿。 有时候,他甚至觉得只要一回头,就能看到那个黑衣人,就在他身边看着他,眼里带着让他说不清的柔情。 那个神秘的黑衣人,究竟是谁? 为什么总是做梦梦到他? 又是为什么,来到罗布泊深处后,现实跟梦境重叠的错觉,会越来越真实? 花小妖肯定知道这是为什么。 但方圆更加肯定的是,花小妖绝不会告诉他这是为什么! 好吧,既然没谁告诉他这是为什么,那么他只能自己来寻找答案了。 砰的一声,木筏在碰在石头上的振动,打断了方圆的沉思。 第121章:一个俄国女人 方圆在来到这个黑暗世界中后,还以为他会看到好多不为人知的重大秘密。 比方,能搞清楚这个黑暗世界有多大,知道是谁在掌管这个世界等等。 但在木筏靠岸后,他才知道他压根没资格去窥探这些东西:除了蚯蚓队长外,其他蚯蚓都像是被农夫用完的锄头那样,随便放在杂物间内就拉倒了。 “都不要随便走动,以免像老九(被砍掉脑袋的那位)那样自找杀身之祸!” 蚯蚓队长等大家鱼贯走下木筏后,冷声说了一句,挥手示意划船的哥们开船。 木筏靠岸的地方,是个不到一人高的洞口。 洞很深,从木筏靠岸时发出的回音,就能判断的出。 这儿,是蚯蚓们在黑暗世界居住的地方。 有火光从洞里面洒出来,很暗,映照在人身上飘飘忽忽的。 方圆肩膀上抗着水暗影,混在蚯蚓中看着继续向前滑行的木筏,心里有些遗憾:蚯蚓老大这是要去找领导汇报情况了,他要去的地方,才是这个世界的高级所在,可惜不能跟着一起去。 “这个女人怎么办?” 有人喊了一嗓子,拍了拍方圆肩膀上的水暗影,向老大请示。 “按规矩来,不要又老早就玩死了,找这么漂亮的女人不容易。” 蚯蚓老大急匆匆的说了句,接着就连声催促划船的快点。 由此看来,水暗影的美貌,都比不上他去汇报情况的迫切心情。 “嘿嘿,知道了。” 问话的蚯蚓嘿嘿尖笑一声,拍着水暗影的屁股问道:“谁先来?” “今天我就算了,没心情。” 有人马上回答。 接着就有人出声附和:“我也没心情,谁爱先来就是先来,我先回去睡觉。嘛个把子的,眼睁睁看着老九的脑袋就那样飞起来,爷爷我现在脖子都凉飕飕的。” “就是,就是,先睡觉,压压惊再说。” 其他蚯蚓说着,纷纷弯腰走进了洞内。 问话的这位,心理素质倒是很不错,看了眼方圆,摆摆手:“走,咱们去玩,这些胆小鬼,死个把人就吓成这样。” “我、我也不想玩。” 方圆含糊不清的说道。 那个人一瞪眼:“不想玩拉倒鸟毛,把人给爷爷扛到欢乐谷中,自己滚球去!” 也不等方圆说什么,在蚯蚓队伍中应该有着一定地位的哥们,骂骂咧咧的转身也走进了洞里。 方圆抗着水暗影,跟在了后面。 在这个人说出‘欢乐谷’时,他还以为这个洞里是别有洞天,会有地下山谷那样的奇景呢。 跟着他走了半天后,才发现只是来到了一个比较宽敞些的洞穴内,暂称为房间吧。 一路上,方圆都在借着洞壁上的火把,仔细观察环境,发现每隔四五米,就是一个挂着布帘子的房门,里面黑糊糊的也没灯光,只有呼噜声,吃东西的声音传出来。 倒是这个被称为欢乐谷的屋子里,空间还算够大,而且墙上还长着火把。 地上铺了一层沙子,上面还有一些破破烂烂的毯子。 门口左侧的地上,躺着一个人--是个浑身没穿一片衣服的女人,身子很白,腿很长,看不清模样,一动不动好像死了那样。 看到这个女人后,方圆终于明白这地方为什么要叫欢乐谷了:这地方,就是外界女人被抓来后,囚禁在这儿,专门供这些小角色行乐的地方。 墙上还砸着几副铁链,看来是用来制止女人反抗的专用工具。 躺在那儿一动不动的女人,也不知道在这鬼地方呆多久了,肯定已经被折磨麻木了,想不起要逃跑了,要不然也不会不用锁着了。 “滚开,去找你妈!” 就在方圆打量欢乐谷时,先进来的那个蚯蚓,抬脚踢了下什么。 “哇嗷!” 尖细的咆哮声中,一个瘦小的身影,贴着墙根飞快的跑到了女人身边。 那个看似死了般的女人,马上就坐起来,一把将瘦小的身影抱在怀中,张嘴就冲蚯蚓骂出了一番话。 俄语。 这个女人骂人时,竟然说的俄语。 怪不得,她的皮肤那样白,身材那样高大。 那个瘦小的身形,原来是她的孩子。 就是方圆看着女人时,蚯蚓又骂道:“再敢骂人,爷爷我把你闺女也上了!” 女人马上就闭上了嘴,把孩子紧紧抱在怀中,吓得浑身都发抖,颤声求饶:“不、不要,卡秋莎还小,还小。” 这次,她说的却是汉语了。 “哼哼,爷爷哪管她大小。” 蚯蚓冷笑着,解开了灰色袍子,抬手指着方圆肩膀上的水暗影,不耐烦的说:“把她给爷爷我放这儿……一群不懂得享受的傻鸟!” 脸上蒙着灰布的方圆笑了笑,乖乖的走过去,把水暗影放在了破布上。 第122章:四一式军刀 这个蚯蚓的身子,跟被砍掉脑袋的老九那样,肮脏不堪,却强壮了很多。 在他的指手画脚下,方圆把水暗影放在他脚下后,抬手揭下了脸上蒙着的灰布。 看到他揭下灰布后,蚯蚓还以为他也动心了,不满的骂道:“嘛个巴子的,爷爷刚才问谁玩,都说不玩,现在爷爷要玩了,你个傻鸟--你、你是谁!?” 蚯蚓话说到一半时,才发现方圆根本不是他的同伴,立即大吃一惊,本能的问他是谁。 方圆懒得跟他说自己是谁,不等他反应过来,抬手一拳就狠狠打在了他太阳穴上。 砰的一声,蚯蚓身子麻袋般飞起,重重撞在了墙壁上,反弹回来摔倒在地上时,已经深度昏迷了过去。 “沙比,就你这样的,也好意思自称爷爷。” 方圆轻蔑的笑了声时,看向了那边的俄国女人。 俄国女人亲眼看到方圆一拳,就把蚯蚓打飞了过去,呆愣了下后,接着就再次抱紧了怀里的孩子,脱口说出了几句的俄语。 看来,她在紧张时,就会说母语。 方圆能听懂,大体意思是在问他是谁,求他别伤害她的女儿啥的。 “别怕,我不会伤害你们的,我是好人。” 方先生从来都没有跟任何人说起过,他是个好人。 因为他觉得,让他亲口说自己是好人,那就跟骂自己是沙比那样愚蠢。 不过看在俄国女人很可怜的份上,方先生倒是觉得,当个沙比也要比她幸福很多。 抱着孩子的俄国女人,身子猛地一抖,脸上浮上了震惊的神色:方圆在说那句话时,也是用俄语说的。 俄国女人的反应,早就在方圆预料中,冲他柔和的笑了笑说:“我不是俄国人,只是会说俄语罢了。” 方圆用俄语跟女人说话,就是觉得她可怜,想给她一些亲切感。 冲女人笑了笑后,方圆蹲了下来,开始给水暗影解绳子。 水暗影这时候已经悠悠醒来了,正咬牙切骨的狠狠瞪着方圆,看来被掐昏的滋味真不咋样。 “我有些后悔打昏那个沙比了,真该让他享受一下。” 感受到水暗影的不友好目光后,方圆说出了真心话。 水暗影的眼神,马上就温柔了起来,轻声说:“那是暴殄天物,助纣为虐。” “我没看出来,或许你这种女人,就该被那种男人收拾才行,我总是太善良了。” 善良的方先生,费劲的解着绳子:“捆的这么结实,都死扣了。” “那边有刀子。” 水暗影下巴动了下,指向了方圆背后。 那儿有蚯蚓脱下来的衣服,腰带上还拴着一把短刀。 方圆回头看去,还没有看到刀子,就被一双眼睛所吸引:俄国女人怀中抱着的那个孩子,刚才一直紧紧盯着那把刀,眼神就像恶狼那般的冷酷,可怕。 方圆回头时,她马上就转移了目光。 看来,她在打这把短刀的主意,说不定还想在拿到这把短刀后,找机会把方圆干掉。 不过方圆不在意,无论谁生活在这种环境下,从懂事起就眼睁睁看着母亲被欺负,也会有杀掉所有人的念头。 “你还是个孩子,最好别接触这东西。” 方圆冲那个孩子笑了笑,拿起刀子,给水暗影割开了身上的绳子。 “咦。” 水暗影恢复自由后,先揉了揉有指痕的脖子,接着就惊咦了一声,看向了方圆手里的刀子:“给我看看。” “一把刀子有啥好看的?” 方圆嘴里这样说着,把刀子递了过去:“你不会是想在再找机会刺我几刀吧?” “我还没有那么蠢,在这时候杀你。哼哼,再说了,就算我想杀你,可也得杀得了你才行。” 水暗影轻哼几声,冲方圆抛了个媚眼后,接过了那把刀子。 这个女人,还没有完全逃离险境,就先动用她最得心应手的武器来招呼方圆了。 不过,方圆马上就让她明白了什么才叫‘媚眼抛给瞎子’看。 方圆刚才拿起刀子时,还没有注意到这把刀有什么值得水暗影注意的地方,在递过去时才发现它的不同之处:“咦,四一式陆军军刀?” 顾名思义,就像五四式手枪那样,四一式军刀代表着它是在四一年研制出来的。 上世纪的四一年时,还是蒋某人统治华夏,辖下有一支亲信精锐陆军部队,当时士兵所配备的,就是这种四一式军刀。 四一式军刀的最大特点,就是刀刃两面都有一道蛇形血槽,两面对称工整。 不过,四一式军刀刚刚装备一年,还没有来得及推广,就因各种原因而停止了生产,所以传世不多,再加上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能认出这种军刀的人,绝对是凤毛麟角。 水暗影能发现四一式军刀的不同,那是因为她曾经在义父那儿看到过这样一把军刀。 但她却没想到,方圆竟然也能认出这种军刀,接过去随手晃了几下,问道:“你怎么会认识这是四一式军刀?” “喜欢研究兵器,几乎是每一个男人的爱好。” 方圆随口敷衍了一句,看向了蚯蚓,若有所思的说:“他怎么会有这种军刀?” “可能是从哪儿拣的吧。” 水暗影说着站起来,走到蚯蚓面前打量了他几眼,慢慢蹲下来时,握着军刀的右手猛地一挥--蚯蚓的喉管就被隔断,血箭一般的窜了出来,溅了她满脸。 “啊!” 一直偷偷关注着这边的俄国女人,发出了一声低呼。 可她怀里的孩子,眼中却迅速浮上兴奋的光芒。 这个孩子杀过人。 方圆饶有兴趣的看了那个孩子一眼。 在水暗影走到蚯蚓面前时,他就猜到这个女人要做什么了:方先生只说她跟她干爹关系不纯洁,她就疯狗似的接连刺了他七八刀,更何况蚯蚓要把她上了呢? 不过方圆才不会管,就算水暗影把所有的蚯蚓都干掉,他也不会有一点意见的。 有些人,活着本来就是个错误。 水暗影抬手擦了把脸上的血,看着方圆笑问:“我杀他,你好像一点都不惊讶。” “你要是不趁机杀了他,我才会惊讶。” 方圆淡淡的说了句,走向门口。 水暗影问道:“你去做什么?” 方圆回头:“当然是找到夏小韵,离开这儿了。怎么,你不会喜欢上这个地方,舍不得走了吧?” “如果能放火,我会一把火烧了这地方。” 水暗影冷笑着,看向了那个俄国女人。 俄国女人马上就感受到了危险,身子尽量蜷缩起来,紧紧抱住了怀中的孩子。 她女儿,则眼神凶狠的瞪着水暗影,张嘴露出一口森白的牙齿,喉咙里也发出了野兽低低的咆哮声。 方圆皱眉:“她们母女,已经够可怜的了。” “我怕她们会说出我们--不过,肯定还有别的解决办法。” 水暗影犹豫了下,拿着刀子快步走出了欢乐谷。 看着水暗影的背影,方圆轻轻叹了口气。 他知道她要去做什么了:那些正在做梦的蚯蚓们,没机会再醒来了。 从俄国女人的遭遇不难看出,那些人该死。 但从他们当前的生活环境来看,其实也是一些可怜人。 “等、请等一下,好吗?” 方圆快要走出门口时,俄国女人忽然叫住了他。 方圆回头:“怎么,是不是想让我带你们走?你能不能等等?等我办完事后,再回来找你们。” 方圆嘴上是这样说的,心里也是这样想的。 “不,不,我不是求你带我走!” 女人却飞快的摇了摇头,看着他的眼神里,带着呆滞的感激神色。 长时间生活在这种非人的环境下,她的感激神经早就麻木了。 “那是想我帮你做什么?” 方圆有些奇怪。 女人没说话,只是把怀里的孩子推了出来。 “瓦奥,瓦奥!” 那孩子却不肯离开她的怀抱,挣扎着,尖叫着。 “卡秋莎!” 俄国女人猛地抬手,狠狠给了孩子一耳光。 叫卡秋莎的孩子被打懵了,呆呆的望着母亲。 女人一把将卡秋莎抱在怀中,嘴里发出了呜咽的声音,却没有泪水淌下:“卡秋莎,我的卡秋莎,原谅妈妈,亲爱的!” 看着女人呜咽着亲吻女儿,方圆心里非常难受。 他已经看得出,这个女人在哭,但却已经流不出泪来了。 更知道女人为什么要打女儿。 女人低低的呜咽着,在卡秋莎耳边快速的说着什么。 开始时,卡秋莎还拼命的摇头。 女人急得用力拍打着自己的腿,声音很响。 方圆这才发觉,她的腿没有一丝反应。 慢慢地,卡秋莎不再叫了,安静了下来,伏在母亲怀中看着方圆的眼神中,也没有了那种野兽般的暴戾,看来她理解了母亲的苦衷。 女人这才长吸了一口气,坐直了身子,抬手拢了下垂下来的发丝,对方圆说:“尊敬的先生,能不能请您坐下来,我想跟您说说话。” 方圆发现,女人坐直了身子时,竟然隐隐带有一股子军人的气质、 想了想,方圆走过去,盘膝坐在了女人面前。 “这儿没有咖啡,只能请您喝水了。” 女人轻轻拍了拍卡秋莎,示意她去端水。 卡秋莎听话的站起来,从角落中拿出一个黑陶瓦罐,双手捧着来到了方圆面前。 “卡秋莎,跪下。” 女人声音平静的说。 卡秋莎犹豫了下,缓缓屈膝跪在了方圆面前,额头触地,双手高高举起了那个瓦罐。 瓦罐内装着可以饮用的清水。 方圆没有让卡秋莎起来说话,因为他很明白如果客气的话,女人会感到不安。 他更没有嫌弃瓦罐是脏兮兮的,接过来大大喝了几口,竖起大拇指用俄语说道:“夫人,水很甜,比美酒还要好喝--我该怎么称呼你?” “谢谢,尊敬的先生。” 听方圆称呼她为夫人时,女人明显愣了下,眼里随即浮上更加明显的感激神色,低声说:“您就叫我燕子吧。” 第123章:吸血蝙蝠 方圆坐近了后,才看到女人的脸色很苍白,满是皱纹,看样子至少也得五十七八岁了。 不过,她的五官长的倒是很清秀,看来年轻时应该很漂亮,而且从她当前的表现看,她以前应该受过良好的教养。 哪怕现在没穿一丝衣服,两条腿也可能残废了,但方圆的一句夫人,却让她回忆起了曾经的生活。 方圆看着她的目光很平和,就像对方穿着最华丽的晚礼服,是个贵妇人那样,笑吟吟的点头称赞:“燕子?很好听的名字,这是你的汉语名字吗?” 燕子也笑了下,笑容比感激神色更加生涩:“不是,燕子只是我的代号。” 本来,她是不想跟方圆说这些事的。 但方圆对她的尊敬,让她觉得不该隐瞒什么。 “代号?” 方圆有些不明所以。 “就是代号,我们的名字,都叫燕子。” 燕子缓缓抬起头,忽然转移了话题:“先生,请问现在是哪一年了?” 方圆告诉了她现在的年份。 燕子低声重复了几遍年月日,眼里又露出伤感的神色,喃喃说道:“二十五年,整整二十五年了,我做梦都想回到列宁格勒,看一看--对不起,先生,我想到了以前的事,让您就见笑了。” “没有。” 方圆摇了摇头,看着燕子缓缓的说:“我知道你为什么叫燕子了,你是前苏克格勃特工中的燕子。” 燕子说她在这儿已经呆了二十五年,当然不知道前苏则已经在二十四年前解体,割裂成十五个大小不等的国家了。 她所拼命也要完成的任务,已经没有丝毫意义。 方圆没有告诉她这些,就是不忍心再打击她了。 听方圆一口说破自己的来历后,燕子也没有惊讶。 事实上,这正是她想告诉方圆的。 燕子,是前苏克格勃女性间谍的俗称,她们都经过职业训练,除了一个间谍该有的才能外,所有燕子还得具备一个必须的条件,那就是要美貌。 因为燕子所从事的间谍工作,主要靠出卖色相,利用美色来诱捕猎物。 燕子们执行任务时,不需要知道行动的目的和后果,只是尽可能按照上级的要求,去完成肩负的使命。 二十五年前,燕子等人奉命偷偷越境潜入了罗布泊深处,执行某项绝密任务。 至于到底是什么任务,燕子到现在都不知道(只有行动组的组长知道,这是克格勃出任务时的惯例)。 她只知道,在来到罗布泊深处后,她所有的同伴都神秘死亡,只有她自己活了下来,被带到了这个地方。 那一年,燕子刚过完十七岁的生日。 替听到这儿后,方圆愣了下:“什么,你现在才四十、四十二岁?” 燕子又笑了:“我看上去,是不是应该像五十的?” 方圆违心的点了点头,不忍心告诉她,她现在看起来像六十的。 “在这种环境下,还能活下来,就已经很不错了。” 燕子喃喃的说着,看向了跪在地上的卡秋莎,脸上满是慈爱之色。 如果不是十八年前她怀孕生下了卡秋莎,那么她可能早就被玩腻了杀死了。 同样,如果她没有生下卡秋莎,她也不会沦为被蚯蚓们泄火的工具。 燕子能够在最恶劣的环境下活下来,并尽可能的活的长久些,这本来就是她们受训时,最重要的科目之一。 唯有活着,不屈不挠的活着,才能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 听燕子轻声叙述着她的过去,方圆再看看跪在眼前的卡秋莎,实在不敢相信,这个看起来最多也就是十一二岁的孩子,今年已经十八岁了。 他相信,燕子也知道卡秋莎的的身体发育不正常,不过早就把这一点给刻意屏蔽了,要不然刚才蚯蚓威胁她要欺负女儿时,也不会说孩子太小了。 卡秋莎的亲生父亲,并不是这些蚯蚓中的某一个人。 至于是谁,燕子没说,方圆也没问,只是在她说完后,才疑惑的问道:“夫人,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呢?” 燕子回答说:“刚才,我听您说,要去找您的一个同伴。” “是的,我来这儿,就是找她的。” 方圆没有隐瞒什么。 燕子忽然伸出了手,好像要跟他握手。 方圆不解,但还是把递了过去。 燕子紧紧抓住他的手,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先生,请不要试图顺流而下,那儿,是魔窟!” 方圆笑了:“可我来,或许就是为了去那个地……”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外面忽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还有水暗影的喊声:“方圆,快,快点出来!” “怎么了?” 方圆回头问出这句话时,又听到了一种声音:像是刚满月的孩子在哭,很尖锐,就像钢针那样死命的往耳朵里钻,使他忍不住想抬手捂住耳朵。 “恶魔,恶魔来了!先生,快走,晚了就来不及了!” 燕子也听到了这种叫声,猛地推开方圆,脸上带着恐惧到极点的神色,很吓人。 她差点把方圆推倒在地上,看来是用尽了所有力气。 “快走!” 水暗影这时候也扑了进来,刚进来就猛地转身,向上挥刀!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也不全是花瓶,最起码这一刀砍出去的速度就相当快。 “吱!” 一声尖利的惨叫声中,一个黑糊糊东西,从半空中摔了下来。 这个东西大概有一只鸽子那样大,灰白色的毛发,相貌看起来非常丑恶,鼻端是个呈u字形的肉垫,三角形的耳朵,吻部很短就像一个圆锥,张大的嘴巴里,到三角形的犬牙锋利如刀,还带着一丝血肉。 那种直钻耳朵的尖利叫声,就是这东西发出来。 “蝙蝠,吸血蝙蝠?” 方圆只看了一眼,脸色就蓦然大变。 他此前在南美的雨林中,曾经见识过这种东西,但却从没见过这么大个头的,更没想到会在这儿看到。 它短吻下面有一道很深的创口,血肉模糊,看来是被水暗影刚才一刀斩伤的,但它却依旧尖叫着,要从地上飞起来。 “快走,外面全是这东西!” 水暗影弯腰,一刀狠狠刺在它的嘴里,搅动了两下,伸手扯起方圆抬腿就向外跑。 水暗影在被蚯蚓们给抓住时,仍然能保持着该死的笑容,但现在她却是花容失色,浑身都在发抖,看来着实被这东西吓坏了。 “等等!” 方圆反手抓住水暗影的手腕,猛地把她从门口拽了回来。 “快走啊,再晚就来得及了!” 水暗影的叫声未落,门外的隧道中,就传来更多的尖利叫声,还有那些蚯蚓们的惨叫、奔跑声。 “蒙上毯子!” 方圆弯腰掀起铺在地上的毯子,这时候也顾不上有多脏了,抬手就蒙在了水暗影身上。 “吱!” 最少有十几只吸血蝙蝠飞了进来,在屋子里一个盘旋后,就冲向了死去的蚯蚓尸体,其中一只却尖叫着扑向了方圆。 方圆猛地歪头的同时,右拳狠狠砸出,一拳打在了蝙蝠上。 砰的一声,蝙蝠惨叫着倒飞了出去。 一拳打飞蝙蝠后,方圆不敢有丝毫犹豫,飞快的再次掀起一张毯子,扑向母女。 四个活着的人中,燕子母女没穿衣服,正是蝙蝠最容易攻击的最佳对象。 “不要管我,先生,快走,带着卡秋莎,求您了!” 下肢已经瘫痪的燕子,抬手挡开了方圆,望着他的眼睛里,终于有泪水淌了出来。 其实方圆也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他压根没办法带走燕子。 可要是让他眼睁睁看着她留下,他同样做不到,再次把毛毯盖向她,沉声喝道:“我尽量带你走--”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燕子忽然抬手伸向了水暗影腰间。 寒芒一闪,她已经多了把军刀。 这把军刀,是水暗影刺杀蚯蚓时,顺手别在腰间为方圆准备的。 想都没想,燕子一刀就刺在自己左肩上,猛地往下一划,鲜血随着锋刃冒了出来。 “瓦奥!” 藏在她背后的卡秋莎,看到燕子忽然自残后,急得尖叫出声。 燕子却抬手将她推倒在方圆脚下,嘎声喊道:“卡秋莎,别忘了我跟你说过的话,走,快走!” 卡秋莎站起来,还想再扑向燕子,吱吱的叫声接连响起,更多的吸血蝙蝠飞了进来,迅疾无比的扑向了燕子。 燕子抬手,把军刀抛向了方圆,惨叫着:“先生,收下卡、卡秋……”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那些蝙蝠已经扑在了她脸上,却没有袭击其他人。 “瓦奥……” 卡秋莎尖叫着,要挣开方圆,想要扑过去救妈妈。 方圆抬手,就把搂在怀中,毛毯盖在了自己身上,一手抓着军刀,冲贴在墙壁上的水暗影大喝一声:“走!” 他现在已经猜出,这些吸血蝙蝠是怎么来的了。 水暗影去刺杀那些蚯蚓时,浓郁的血腥气息把这些吸血怪兽给引了过来。 吸血蝙蝠对血液的气息非常敏敢,几公里外就能嗅到。 它们成群结队的飞来这个洞穴内后,见人就攻击,被水暗影暗杀死的那几具蚯蚓尸体上,这时候估计已经趴满了这东西。 看到越来越多的蝙蝠飞进来后,为了让方圆带走卡秋莎,燕子不惜自残,用鲜血来吸引那些吸血恶魔。 方圆很清楚她的用意,知道她(她的鲜血)实在坚持不了多久,如果再不赶紧出去,几个人都得被这些怪兽吸成人干。 几乎就在方圆转身的一瞬间,燕子身上已经扑满了蝙蝠。 疼的她再也说不出话来,却不住的纵声狂笑。 好像她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太久。 卡秋莎也明白母亲要做什么了,没有再挣扎,甚至没有哭泣,只是八爪鱼那样缠在方圆身上。 方圆狂舞着军刀,一手扯着水暗影,低头冲进了隧道中。 不断有蝙蝠撞在他们身上,吱吱的尖叫着,试图撕咬他们。 他们冲到隧道一半时,燕子的笑声变低,终不可闻。 第124章:千万别回头! 吱吱的尖利叫声中,那些吸血怪兽就像逆风中的雨点那样,噼里啪啦的砸在方圆身上,锋利的牙齿撕咬着破毯子。 如果被这些东西团团围住,不断进攻的话,就算方圆本事再大,也别想活着出去,因为数量太多了。 任何东西,哪怕是看起来一下子就能捏死的蚂蚁,只要数量足够多,也能把人啃成一具白骨,更何况这些拥有尖牙利齿,对鲜血有着疯狂嗜好的吸血怪兽,要比蚂蚁厉害一万倍。 幸好,隧道深处传来的新鲜血腥气息,极大吸引了它们,在稍稍攻击了一下后,就迫不及待的向里飞去。 在大批的蝙蝠冲进隧道后,洞壁两侧几根火把早就灭了,方圆头上又盖着毯子,肯定是啥也看不见,只能弯腰低头向前冲,不时的被绊倒在地上。 也不知道摔了多少跤,当方圆再次爬起来向前冲去时,脚下一空,身子失去平衡急速下坠,不等他反应过来,耳边就响起水花溅起的声音:噗通! 他们终于冲出了那条死亡隧道,摔进了外面的地下死海中。 抬手把蒙在头上的破毯子掀开,方圆从水中冒出头,长长的吸了一口气。 吸血蝙蝠的尖利叫声,仍旧在耳边回荡,飞行时发出的扑棱声连绵不绝,但却没有一只扑到水面上来捕猎,这跟它们不喜欢水的天性有关。 方圆左手抓着水暗影的手腕,握着军刀的右手在水面上四处划拉着。 他在扛着水暗影上岸时,曾经隐隐看到洞口左侧停了一个小木筏。 他的运气很不错,没划拉多久就碰到了那个小木筏。 “上去!” 方圆左手一用力,把水暗影拖到了木筏边上。 在冲出来的这一路上,不知道水暗影到底用了多大的毅力,才紧咬牙关没有发出让人讨厌的尖叫声。 或许,她已经被那些吸血怪兽给吓傻了,本能的闭上了嘴。 先把抱着自己脖子的卡秋莎托上木筏后,方圆这才最后一个爬了上去。 “往、往哪走?” 黑暗中,蹲坐在木筏上的水暗影颤声问道。 方圆反问:“哪边有蝙蝠飞来的声音?” “那边。” 水暗影好像抬手指了下洞口的右侧。 “那就去相反的方向!” 方圆跪在木筏上,伸手撑住岸边猛地一推。 木筏离岸时,他已经找到了撑杆,单膝跪在木筏上全力一撑,木筏向来时的黑暗中划了出去。 水并不是太深,也就是两三米左右,通过撑杆能感觉到水底很硬,好像是石头。 水的浮力增大后,飘浮在上面滑行物体的速度,就会相应的快很多,再加上急于离开这儿的水暗影在旁边用手滑水帮忙,速度更快,十几分钟后,就听不到蝙蝠尖叫的声音了。 水暗影这才疲倦的躺在了木筏上,瞪着黑漆漆的上空,喃喃的说:“就算是打死我,以后我也不会来这儿了--这,就是地狱。” 方圆没说话,只是快速撑着木筏。 坐在他脚下抱着他腿的卡秋莎,也没说话,甚至都听不到她的呼吸声,就像不存在那样。 哗,哗--方圆撑杆划水的声音,在黑暗中显得异常单调,也很压抑。 “你、你怎么不说话?” 水暗影受不了这种压抑,翻身坐了起来,抬头看着他。 方圆问:“说什么?” “无论说什么,哪怕是骂我也行。” 水暗影说:“只要能让我感觉到你的存在,就行了。” “嘘!” 方圆却发出了嘘声,停止了撑水。 水暗影刚刚有些松弛的神经,马上就再次绷紧,紧握的军刀横在了自己胸前,四处看着,寻找有可能忽然出现的危险。 四周黑漆漆的,什么都没有。 随着方圆停止撑水,整个世界都静了下来,就能听到在很远的地方,隐隐传来滴水的声音。 咕噔一声,水暗影听到了自己咽口水的声音,缓缓吐出一口长气,才低声问道:“你听到什么了?” 方圆说:“啥也没有听到。” “那你嘘嘘什么?” “嘘嘘就是让你闭嘴,我也好听听有没有异常动静。” “你--哼。” 水暗影这才知道,自己白紧张了这么久,有些恼怒的轻哼了一声时,方圆却拿一个东西碰了她脑袋一下:“这个给你。” “什么啊?” 水暗影抬手接了过来,随即狂喜:“手电筒!” “能认出手电筒,看来你还没有被吓傻。” 方圆再次撑起木筏时,一道白煞煞的亮光,闪电般照向他的脸。 他连忙抬手挡住眼,低声骂道:“草,搞啥呢?” 人在黑暗中呆的久了,瞳孔就会尽可能的扩散,来适应黑暗。 现在他们已经适应了当前的黑暗,如果眼睛被强光手电的白光照中--瞎是瞎不了的,但眼睛肯定会受伤,很长时间都看不到东西。 “对不起啊,我就是想看看你的样子。” 水暗影连忙挪开手电,照向了别处,生怕再挨骂,赶紧岔开了话题:“你从哪儿找到的手电?我去杀那些恶棍时,特意找过这玩意,也没找到。” 强光手电很亮,只是在这种黑暗的大环境下,其实照不出多远,反而显得周围更黑了,不过光明总能给人带来说不出的安全感。 “这本来就是我背包里的,还用去找?” 方圆回答的语气,很是不屑。 “你背包里的?” 水暗影愣了下,随即明白了过来:方圆假扮蚯蚓时,并没有忘记带上一些必需品。 她还想再问什么时,方圆抬手向前指了一下:“照照前面,估计差不多应该快到岸了。” 在坐着木筏进来时,方圆心中始终默算着划行时间,从而推断出洞口到水道头的距离有多远。 水暗影抬起手电向前看去,果然看到前面几十米的远处,隐隐出现了一堵黑色的墙。 那就是岸边了。 她又回头照了一眼来路,后面什么东西也没有,唯有灯光在水面上起伏,折射。 “呼!终于快要出去了……” 水暗影松了口气,抬头看着方圆正要说什么时,却又忽然愣住。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方圆拎起撑杆的右手,也断电般的僵在了头顶,一动不动。 蜷缩在他脚下,始终没有任何动作的卡秋莎,却猛地抬起头,冲着身后的黑暗张嘴,亮出了森白的牙齿。 就好像,有什么比吸血蝙蝠还要更可怕的东西,正从后面的水面上,徐徐浮上来。 方圆划水的动作,也只是僵了最多一秒钟,就再次动了起来。 更快。 方圆一动,愣住的水暗影也动了,手电再次向后面照去时,却听他低声喝道:“不要向回看!” 水暗影却像没听到那样,依旧举着手电向后面照。 就在几秒钟前,她向后照时,黑压压的水面上还是什么东西也没有。 可是现在,她看到几十米外的水面上,多了一条白色的人影。 白影很模糊,有些不真实,但偏偏的确存在着,就站在水面上,好像走在路上那样,轻飘飘的向他们走来。 如果只是看到一条白影还倒罢了,关键是在白影没出现之前,水暗影就听到了一个声音。 女人的声音,悠扬,阴森,还又空灵清晰--方圆。 这个好像叫魂一般的女人声音,竟然是在叫方圆的名字! 就是刚才隐隐听到有人在叫方圆的名字,所以水暗影才会愣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觉。 方圆划水动作的僵住、卡秋莎忽然猎豹般的呲牙动作,都证明水暗影没有听错。 尤其是在她看到这条白影时,再次听到了这个声音:“陆--宁。” 这声音,就像慈母轻声呼唤睡熟的儿子起来吃早饭,应该会跟人很温馨的感觉才对。 可实际上,水暗影骨子里都在发冷,好像魂魄都被这个声音叫走那样,浑身发颤,再也拿不住手电,掉向了水中。 一只手飞快的伸出,捉住了即将掉在水中的手电。 是卡秋莎。 砰的一声,方圆抬脚踢在了水暗影的腰间,暴喝一声:“坐稳了!” 方圆充满阳刚之气的吼声,一下子冲散了聚集在水暗影心头的极端恐惧,使她猛地张嘴,发出一声悠长的尖叫,随即就趴在木筏边,开始用手疯狂的划水。 “方圆。” 方圆的暴喝声落下后,就开始奋力划水,再加上水暗影的划水声,彻底打破了黑暗,但却无法阻挡那个阴森空灵的声音传来。 “方圆。” 当这一声方圆响起时,死死盯着前方的水暗影,明显感觉到这个声音的主人,就在她背后,仿佛一伸手,就能抓到她的头发,把她拖进水里。 “别回头,千万别回头!” 方圆嘶声吼叫着,拼出全部的力气划水。 卡秋莎在接过手电后,就立即转身对着照着前面,左手牢牢抱着方圆的右腿,身子却在不住的发抖。 刚才方圆让水暗影拿手电照着前面时,他们就已经看到了岸,也就是几十米的距离。 现在俩人都在拼了命的向前划水,按说最多几分钟就能抵岸。 可实际上,无论他们怎么拼尽全力的划水,那一堵隐隐可见的墙,却始终跟他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仿佛,呼叫方圆的女人声音,就是一道绳索,把木筏牢牢拴住了。 “方圆。” 女人声音再次响起时,水暗影已经觉得就在自己耳边了。 她觉得,只要一回头,就能看到一张女人的脸。 她想回头--方圆的却再次暴喝:“不许回头……唱歌,水暗影,唱歌!” 不等水暗影有所反应,方圆就已经扯起嗓子,嘶声唱了起来:“太阳起来我爬山坡,爬到山坡我想唱歌,歌声飘给我妹妹听……” 水暗影的歌声跟着响起:“妹妹听到歌声笑呵呵!” 这是一首节奏旋律都很欢快的《大花轿》,喜庆气息超强。 在极度恐惧中,能够唱响这样一首歌,绝对能起到想不到的镇定作用,尽管俩人的歌声好像在哭。 第125章:水面上的东西 歌声,绝对是能调节人情绪的主要方式之一。 什么样的环境下,听唱什么样的歌曲,有着相当明显的作用。 比方,在阴雨连绵时,受天气的影响,人的情绪就会本能的低落,这时候就该适合听些节奏欢快的歌曲,来调节情绪。 如果还听那种伤春悲秋、无病轻唱的歌--那么奉劝一句,窗户没有安防盗网的,抓紧安上。 这首充满了欢快,喜庆气氛的《大花轿》,无疑是最适合缓解当前恐怖气氛的歌曲了。 水暗影以前听过这首歌,觉得这首歌特别老土。 可现在,她却觉得这首歌就是天籁之音,比那些所谓的现代歌曲,要动听很多倍! 刚开始,水暗影还不知道方圆为什么要让她唱歌。 她唱歌,纯粹就是一种屏蔽危险的本能反应,仿佛只要喊叫出来,那个就趴在她耳边的白衣女人,就会消失那样。 她拼尽全力的唱着,喊着,紧绷着的神经,奇迹般的有了松缓,让她竟然觉得耳边那个白衣女人,距离她远了些。 她害怕歌声,欢乐的歌声! 这个念头攸地浮上脑海后,水暗影猛地站了起来,双手紧紧抱住方圆的腰,抬头看着他,眼眸发亮,歌声更响,也终于展现出了她原本的动人歌喉:“抱一抱那个抱一抱,抱着妹妹我呀上花轿!” 砰的一声响,木筏剧烈振动了一下,方圆脚下踉跄,要不是被两个女人死死的抱住,估计他得晃下水。 木筏靠岸了。 但他们的歌声却没有停下,更没有回头。 “抱一抱啊,抱一抱--松手!” 方圆嘴里吼着,拦腰抱起水暗影,用力向岸上抛去。 就像一只鸟那样,水暗影身子在手电光中划过一道弧线,稳稳的摔在了岸上,接着翻身跪在了地上,却始终没有回头,更没有停止唱歌,一手撑地,一手向后伸出,做出了接应动作。 歌声中,方圆又把卡秋莎抛了上去。 相比起身材丰满的水暗影来说,卡秋莎轻的就像一片羽毛,根本没怎么用力,她就飞了上去,抓住了水暗影的手。 把两个女人都抛上岸后,方圆才深吸一口气,伸手攀住岩壁,纵身而起。 两米多的高度,对于他来说压根算不了什么,更何况还有岩壁做助力。 只是他刚腾身而起,右脚却猛地一紧,上升的身子急速下坠,就像挂上一个重达千斤的大秤砣那样,根本没有丝毫的反抗余力,噗通一声掉进了水里。 他在腾身而起时,木筏还是在脚下的。 可就在他坠下时,脚下的木筏却不见了。 “方圆!” 听到落水声后,水暗影再也顾不上别的了,腾地转身回头看去。 与此同时,卡秋莎也把手电照向了后面。 水暗影回头后,没有再看到那个白色的影子,只有在灯光照耀下的水面,缓缓起伏,木筏已经距离岸边四五米远,上面没人,却迅速向黑暗中飘去。 方圆不见了。 呼唤方圆的那个女人声音,也消失了。 很静,静的只能听到水滴落在水面的声音:叮咚,叮咚。 望着水面呆了片刻,水暗影猛地凄声惨叫:“方圆!” “瓦奥!” 趴在岸边往水面看的卡秋莎,忽然尖叫一声,把手电塞给了水暗影,不等她反应过来,已经纵身扑向了水中。 水花四溅,当水暗影拿手电照向水面时,卡秋莎也不见了。 就好像,她跟方圆一起,跳进水中后,马上就被某个怪物一口吞掉那样。 “陆、方圆!” 白影、女人的声音虽然都没有出现,可水暗影却能感受到,刚才被歌声驱赶走的无边恐惧,再次从四面八方袭来。 这种孤独的恐惧,让她无法再承受,尖叫一声也纵身跳了下去。 冰凉的水,一下子淹没了她的头,但她很快就从水下钻了出来,挥舞着手电嘶声大喊着方圆的名字。 没有谁回答,就像她没有消失那样。 她大叫着,带着哭腔,最后狂怒的拍打着水面,失声痛哭:“方圆,你在哪儿,在哪儿?来呀--来呀,把我也抓走,也抓走啊!” 就在刚才,她还异常渴望,用最快的速度逃离这儿,发誓一辈子也不会再来罗布泊。 但现在,她却希望出现一个恶魔,能把她抓走--只要能让她跟方圆在一起,无论是生,还是死,都好过她孤苦伶仃一个人。 始终没有任何怪异的事发生,水暗影就像一个人在泳池里拍水那样,最后筋疲力尽的平躺在了水面上,动也不动,唯有手电的光芒,固执的照向某个方向。 也不知过了多久,水暗影才慢慢的爬上了岸。 一番歇斯底里的发泄后,水暗影慢慢恢复了冷静。 她知道,无论她有多么的想跟方圆在一起,隐藏在黑暗中的那股子邪恶力量,都不会满足她,把她当做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 对于这儿,她仅仅是个过客而已。 她拿着手电筒,踩着又湿又滑的地面,在黑暗中孤独前行。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她看到了一个亮点。 那是天光。 亮点越来越大,她走到了黑暗世界的洞口。 一步,走回到了人类的世界。 烈阳,黄沙,卷着热浪的风迎面扑来,瞬间把她包围。 “啊!” 水暗影闭眼,深吸了一口气,展开双臂仰面朝天。 沙漠中的风很热,水暗影睁开眼时,发梢、皮衣表面上的水分就已经被吹干,留下了一层白色的晶体。 她抬手捏着一缕发丝,捻了几下,放在嘴边,伸出舌尖舔了舔那些晶体,很咸,也很苦。 回头看了眼好像怪兽嘴巴那样黑洞洞的洞口,水暗影抬头看了眼太阳,脚步蹒跚的向洞口左侧方向走去。 这是正午时分,根据太阳来判断,向左走应该是东方,那是回家的方向。 水暗影不知道现在所处的位置,是不是从没有被穿越过的罗布泊处女地,就像她不知道她能不能走出去。 可当前她除了向前走,还能有什么办法? 脚下的沙子越来越烫,隔着马靴的靴底,水暗影都能感觉到,皮衣下的粘乎乎的,这是身体水分在急速发挥。 她迫切的需要补充水分,但去哪儿找水喝? 她只能向前走,脚步踉跄的前行,背着太阳落山的方向走。 太阳落山了,干渴的感觉却更加强烈,气温也有了明显的下降,不再炎热,而是越来越冷。 当墨蓝色的夜幕,铺满整个天空时,水暗影已经冻得浑身发抖。 沙漠上的白天,跟晚上的气温差距,最少也得有数十度。 又渴又累的水暗影,很想坐下来歇歇,却不敢。 因为她知道,她一旦坐下来,就永远也起不来了。 可她真得太累了,好像从醒来后,就没有喝过一口水,尤其是当太阳又升起时,她的眼眸都已经开始涣散,看不清任何的东西,脚下一个踉跄时,扑在了沙子里。 多么安静的世界,多么温暖的阳光,多么舒适的扑倒--水暗影干涸的嘴角,慢慢浮上一抹笑容,从没有过的安心,让她默默等待死亡的到来。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耳边又回荡起方圆唱大花轿的歌声,那么难听,连他家那条叫毛驴的狗子叫声,都比他的歌声悦耳。 想到方圆那条狗子的叫声时,水暗影真听到了狗叫的声音:汪、汪汪! 不错,就是狗叫的声音。 不过水暗影没有抬头,她知道这只是在快要渴死时,才产生的幻觉。 可这幻觉,怎么会这样真实呢? 真实到水暗影不得不使出所有的力气,抬起头来向狗叫声传来的方向看去--然后,就真看到了一只狗,还有一个人。 狗是毛驴。 人是林武。 水暗影费了老大的力气,才辨认出幻觉中出现的这两条生命后,张嘴发出沙哑的声音:“救--方圆。” 她看到了方圆,在昏迷过去后。 方圆就躺在一块大石头上,双眼紧闭着,一动不动好像挺了的尸体那样。 卡秋莎就蜷缩在他脚下,双手抱着他的腿,一双有些血红的眼睛,死死盯着那个缓缓起伏的水面,偶尔会咧嘴露出一口白牙。 在燕子把她托付给方圆时,她就知道以后永远都要跟着这个男人了:母亲的生命,已经在她跪倒在方圆面前,双手捧上清水时,融进了他的身体里。 方圆,就是她唯一的亲人。 如果水暗影知道,在方圆落水的地方,岸边还有一个隐藏着的洞口,那么她也肯定能像卡秋莎那样,鱼儿般的钻进来。 这是一个洞口隐藏在水下的洞穴。 洞穴不是太大,墙上点着几个火把,角落中有些盆盆罐罐,有的装着清水,有的放着食物,还有两个默不作声的黑衣人。 其中一个黑衣人手中,拿着一把峨眉刺样的东西。 方圆摔下水中的瞬间,峨眉刺戳中了他右腿,涂在上面的某种神经性毒药,在最短时间内,就让他昏迷了过去。 这种毒药可能很珍贵,要不然卡秋莎在扑进水中后,黑衣人也没给她来一下。 或者,人家压根没有把这样一个孩子看在眼里,任由她跟着潜进了洞穴内。 两个水鬼一样的黑衣人,把方圆放在大石头上后,可没有趁他昏迷砍掉他的脑袋,而是挽起他的衣袖,拿出针筒抽了一管子鲜血, 他们根本没理对他们呲着白牙的卡秋莎,先后走出了这个水下洞穴。 两个黑衣人走了后,卡秋莎马上就开始抱着方圆摇晃,嘴里发出的不再是刺耳的‘瓦奥’声,而是模糊的人类语言,试图想叫醒他。 方圆却一动不动,就像死了那样,只是胸口缓缓起伏着。 幸好卡秋莎也知道这是他还活着的迹象,在摇晃片刻后,就沉寂了下来,伏在他的脚下,静静的等待。 没有谁比卡秋莎更能忍受寂寞,因为她已经寂寞了整整十八年。 这让她有足够的耐心,等待方圆的醒来。 第126章:一个美丽的女孩名字 方圆醒来了。 就像睡在家里的炕上那样,眼睛还没有睁开,抬手捂着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蜷缩在他脚边的卡秋莎,马上就猴子般的跳了过去,抱着他胳膊摇晃起来,嘴里发出低低的瓦奥声。 方圆睁开眼,定定望着卡秋莎,明显在回忆什么。 本来满腔欢喜的卡秋莎,动作慢慢变缓,脏兮兮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消失,海蓝一样的眼眸中,也浮上了紧张、自卑还有惶恐的复杂神色。 她好像这才发现,方圆终究只是方圆,并不是竭力保护她的母亲。 痛苦从眼眸中一闪而过后,卡秋莎松开了方圆的胳膊,慢慢后退:燕子在让她追随方圆时,就曾经一再嘱托她,要像奴隶对主人那样的尊重他,伺候他。 卡秋莎知道什么叫奴隶,也知道什么叫主人。 这十八年来,她听燕子已经讲过太多外界的故事,更能从那些蚯蚓们交谈时,知道了主人是个什么样的概念:那些蚯蚓们,随时都会为主人去死,或者被杀死。 在这个黑暗世界中,卡秋莎母女连那些蚯蚓都比不上。 她,怎么可以把方圆当做是母亲那样疼爱、呵护她的人呢? 卡秋莎后退时,方圆伸手抓住了她的手。 卡秋莎身子剧烈一颤,想挣开,却不敢。 从她的眼眸中,方圆看出了她在想什么,微微笑了下才说:“卡秋莎,你会说话吗?” 卡秋莎嘴巴动了下,却没有发出什么声音。 “会吗?” 方圆又问,看着她的眼神里,满是卡秋莎不解的温和。 卡秋莎不知道,这是兄长在看小妹时才会有的眼神。 她来到这个世界的十八年内,除了母爱之外,从没有接触过别的情谊。 但她却能从方圆温和的眼神中,感觉到了心安,垂下眼帘,声音很低,也很生硬,用俄语回答:“会。” 方圆笑了:“那,你会说汉语吗?就是我现在说的这种话。” 卡秋莎抬起了眼帘,慢慢点了点头,用汉语说:“会。” “那就好,看来燕子早就想到,有一天你会离开这个鬼地方,回到正常的人类世界中去。” 方圆想了想后,开始试着跟她聊天:“那你知道,卡秋莎这个名字,在俄语中是什么意思吗?” 他倒是也很想坐起来,可浑身酸麻,毒性还没有彻底的过去,不妨先多躺会儿。 这次,卡秋莎摇了摇头。 方圆说:“用说话来回答。” 他能看出,卡秋莎在这儿很少说话,要不然也不会在愤怒、恐惧时,总会下意识的发出瓦奥瓦奥的尖叫声。 同时,他还发现卡秋莎个头其实不矮,就是因为极度营养不良,更因为总是生活在恐惧环境下,本能的佝偻着身子,所以显得特别瘦小。 卡秋莎不知道方圆让她多说话,是锻炼她以后跟人类正常交往,只是牢牢记住母亲的话:无论主人说什么,她都得无条件的服从。 “不、不知道。” 卡秋莎可能是第一次,跟母亲之外的人讲话时说出两个字以上的话,所以显得更加生硬。 “那我跟你讲讲你名字的意思,好不好?” 方圆抬手,轻轻拍了拍石头,示意她坐下来。 卡秋莎犹豫了下,才坐了下来,却是坐在了地上,双手抱膝。 方圆知道,短时间内她还不能适应自己的出现,笑着要求道:“说话。” “好,好。” 卡秋莎赶紧吐出了两个字。 卡秋莎,最早是指前苏一个美丽女孩儿的名字(正版该叫喀秋莎,避免没必要的麻烦),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后来成了一首世界名曲的歌名。 这首歌是勃兰切尔,用诗人伊萨科夫斯基的一首抒情诗写成的。 这首歌曲创作于1939年,但当时并没有流行,是两年后的卫国战争使这首歌曲脱颖而出,并伴着隆隆的炮火流传了开来,把姑娘的爱情,和士兵们的英勇报国联系在了一起。 这饱含着少女纯情的歌声,使得抱着冰冷的武器、卧在寒冷的战壕里的战士们,在难熬的硝烟与寂寞中,心灵得到了情与爱的温存和慰藉。 “卡秋莎,还是一种多轨道的自行火箭炮名字。” 方圆慢慢的坐了起来,抬手伸向了卡秋莎。 卡秋莎下意识的想躲,又停住,任由方圆用手轻轻抚摸着她的发丝:“卡秋莎不但是世间最美丽的名字之一,更是代表着爱情,阳光,坚强,不屈服--我觉得,这也是你母亲给你取这个名字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希望你能向她所希望的那样,坚强,快乐起来,懂了没?” 卡秋莎的眼眸慢慢的亮了起来,定定的看着方圆,过了很久才点了点头,接着赶紧说:“我、我懂了。以后,我要坚强,快乐。” “对!以后,都不要忘记我今天跟你说过的这些话。” 方圆开心的用力点了点头时,吧嗒了一下嘴巴。 “那边、那边有水!” 卡秋莎马上就明白了过来,转身就双手撑地,想跑到角落边拿水。 方圆却说:“站住!” 卡秋莎回头看着他,再也不敢动一下,眼里又浮上了紧张神色。 方圆轻声说:“以后,无论任何时候,都要站着走路。” 卡秋莎眼睫毛忽闪了几下,慢慢明白了方圆为什么要这样要求她,犹豫了下,才慢慢的站了起来。 “挺起胸膛,双腿站直!” 看到站起来后,依旧佝偻着身子的样子,方圆眉头皱了下,声音有些严厉。 要想教会卡秋莎像个正常人那样生活,也不能一味的用温和态度。 严厉的态度虽然会让她紧张,甚至害怕,但却能让她记得更清楚。 果然,听出方圆语气严厉后,卡秋莎身子轻颤了下,却随后就慢慢挺起了胸膛。 “还不够,在不需要弯腰时,腰板一定要笔直,下巴昂起--对,对,就这样。” 卡秋莎就像个声控木偶那样,在方圆的吩咐下,慢慢展现出了她的本来个头。 只是,她的双腿,却一直在发抖。 因为这么多年了,她从没有在母亲之外的人面前,挺直过腰板。 这个高度,让她自己都感到害怕。 “记住,你代表着阳光,爱情,坚强还有不屈服,任何困难,都无法让你低下骄傲的头颅,塌下腰身像个奴隶那样!” 看到卡秋莎很不适应的又要佝偻身子后,方圆的声音愈发严厉,抬手指着角落:“去,给我拿水来!” 卡秋莎机器人般转身,慢慢的迈出了右脚。 当脚尖碰到坚实的地面后,身子微微晃了一下,但也给了她从没有过的信心,眼眸重新亮了起来,再走路时步伐就稳定了许多。 放着清水的角落上方,岩石凸出来了半米。 卡秋莎牢记着方圆的话,昂首挺胸走到角落前时,却不知道该不该弯腰去拿水,只能回头看着他,眼里带着请求指点的神色。 方圆没理睬她,抬起右臂挽起了袖子。 他虽然极力要求卡秋莎要尽量的站直,却想让她自己去体会什么时候该弯腰,低头,那样她才能懂得更多。 砰的一声,卡秋莎额头撞在了岩石上,身子一晃向地上摔去,却又异常灵敏的半旋身,稳稳的蹲在了那儿,接着又腾身站起:方圆,不喜欢她像以前那样爬着走路。 她再次站起来挺直腰板后,又看向了方圆,脸上满是哀求的神色,希望方圆告诉她,该不该弯腰。 方圆看着胳膊上被针刺过的地方,没有理她。 卡秋莎愣怔片刻,终于咬了咬牙,慢慢的弯腰伸手去拿瓦罐。 她在拿瓦罐时,一直看着方圆:只要他一瞪眼,她马上就会站起来,哪怕是撞在岩石上,撞个头破血流。 很好,方圆没有管她。 卡秋莎在拿起瓦罐后,后退一步后就站直了身子。 听她轻轻吐出一口气后,方圆就知道她已经懂得了什么。 这让他有些自得,没想到方先生还有教导别人怎么做人的本事。 卡秋莎拿着瓦罐走到石头前,方圆脱下了身上的灰色袍子,披在了她的身上:“卡秋莎,以后要学会穿衣服,要不然别人--我会看不起你的,明白吗?” “明白,以后,以后我会穿衣服,我不会让你看、看不起我。” 卡秋莎这会儿说话更加流利了一些,尽管她可能不怎理解什么叫看不起。 但她既然懂得什么时候该弯腰,那么以后肯定能懂得更多。 人在很渴时喝水,总会觉得水异常的甘甜。 方圆几乎把般罐子清水都喝下去时,卡秋莎第一次主动跟他说话了:“主人,我知道该怎么离开这儿。” “我叫方圆,不叫主人。” 方圆放下瓦罐,看着她:“你懂我的意思吗?” 卡秋莎这次没有躲开他的目光,勇敢的跟他对视着,过了足有五秒钟后,才低声说:“你叫方圆,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的名字。” “很好。” 方圆抬手拍了拍她的肩膀,才问道:“你以前,是不是曾经偷跑出去过?” 卡秋莎点头:“是的--这个地方,我也来过。” 方圆马上问道:“那你有没有见过,咱们坐在木筏上时,呼唤我名字的那个白影吗?” “没有,从没有。” 卡秋莎习惯性的点头摇头时,也没忘记说话。 看来,这是个改变自身很快的聪明孩子。 方圆想了想,又问:“那,你有没有去过你母亲说过的魔窟?” 卡秋莎没说话,目光却飞快的闪动了下,接着垂下了眼帘。 方圆能看出,她眼眸中刚才闪过的,是一抹说不出的恐惧。 某种恐惧,都让她不敢回答方圆的话。 但这也证明了,她曾经去过那个地方。 方圆牵起她的手,稍稍用力攥了下:“如果,我必须去那个地方,你会不会陪我?” “那儿,那儿会死人的。” 卡秋莎低声回答。 方圆笑了:“可我必须去。” 卡秋莎抬起头,看着方圆,过了很久才说:“我陪你。” 第127章:相依为命 那个好像飘浮在水面上,呼唤方圆名字的白影女人是谁? 她又是怎么知道方圆名字的? 方圆即将纵身蹿上岸,却被人用绳子缠住脚腕拉在水中,不等反应过来,就中毒昏迷过去后,结果人家只是取走了他一针管鲜血,然后就放任不管他了--那些人,为什么要取他的血液? 还有,黑暗世界的深处,到底有哪些能让卡秋莎都害怕的东西? 那个抱走夏小韵的人,为什么会对她那样温柔,就像对待主子那样? 这么多疑点,跟花小妖的警告,他自己总是做的那个梦串起来后,变的更加复杂,让他找不到一点头绪。 既然想破脑袋也想不出的事,方圆从来都不会去硬想。 他只知道无论咋样,都得去做他该做的事。 去那个未知的黑暗世界中,找回夏小韵! 这就是方圆当前必须要做的事。 如果他没有出现在这儿,别人就算给他一座金山,百十个美女,他也不会来这狗屁地方,救一个不怎么看顺眼的女孩子。 但他既然已经来了,那么就算有人給他同样多的金山、美女,方圆也不会放弃夏小韵不管,带着卡秋莎闪人。 男人这一辈子,总得做那么一两件本心不愿做,却必须去做的事。 更何况,还有卡秋莎这个本地‘向导’带路呢? 方圆刚才乘坐的木筏,就在岸边静静的漂浮着,好像早就算到他们要用,要带他们走向那个满是未知危险的黑暗世界。 方圆伸手把卡秋莎拽上木筏时,轻声问道:“如果不愿意去的话,别勉强,明白吗?” 卡秋莎微微昂起下巴,高举着手中的火把,眼神倔强的跟方圆对视着,用仍旧稍嫌声音的语气说:“妈妈告诉我,以后无论你去哪儿,我都会跟在你身边。” 想了想,她又说出了一个成语:“相依为命。” “相依为命?” 方圆挠了挠后脑勺,觉得卡秋莎用的这个成语好像不怎么恰当,但却又说不出哪儿不对劲来,只能她倔强的眼神中,预感到自己身上多了份责任。 看到方圆犹豫不决的样子后,卡秋莎紧张的问道:“我、我说的不对吗?” “对,你说的很对。” 方圆弯腰拿起撑杆,伸进水里用力点了一下,竹筏飞速滑向黑暗世界中时,又重复了一句:“就是相依为命。” 卡秋莎笑了。 方圆这才发现,她的牙齿不但很白,而且还很整洁,笑容更是有些动人的滋味--最多过上大半年的正常生活,说不定她就能变成一个大美女。 木筏前进的速度很快,高举着火把的卡秋莎,站到了方圆的前面。 方圆知道,她这是要保护他。 能够被一个看似很脆弱的女孩子保护,方圆觉得心里怪怪的,却没说什么。 很快,木筏就经过了卡秋莎所住的那个洞穴门口。 那些吸血怪兽瘆人的吱吱声,已经听不到了,甚至空气中都已经没有了血腥的气息--那些蝙蝠,从来都不浪费得之不易的鲜血。 经过洞口时,方圆看到卡秋莎紧紧咬下了嘴唇,火光有些发颤。 方圆撑杆一横,撑住了岸边,问道:“要不要我陪你去看看?” 卡秋莎盯着黑漆漆的隧道中,过了片刻才摇了摇头。 方圆也没再勉强,撑杆用力点了一下,向前划去。 借着火把的光芒,方圆隐隐看清了四周的环境。 这是一条水流很缓的水道,宽约二十多米,两侧都是嶙峋的黑色岩石,岩石靠近水面的地方,明显有半米高的白色晶体,那应该是挂在上面的盐粒。 看到这些白色晶体后,方圆想到了大海:大海有潮起潮退,那么这些盐粒能挂在岩石上,也证明水曾经漫到过半米高的地方,现在应该是退潮时。 抬头看去,方圆觉得只需举起撑杆,就能碰到上面的顶部。 水道很是蜿蜒,忽左忽右,飘忽不定,就像卡秋莎举起的火把火光,映在她的脸上,能看出她越来越紧张。 划过卡秋莎的‘家’继续向前,已经又过了十几分钟了,前面却仍旧漆黑的一片,除了撑杆入水时发出的轻响,死寂死寂的一点动静没有。 但方圆每一条神经都已经绷紧,仿佛在下一刻,就会有个什么东西扑出来。 格,格格。 又牙齿相扣的颤声响起,来自卡秋莎的嘴里。 她虽然依旧站的笔直,可牙齿打颤声,却越来越响。 方圆没有管,依旧看似从容的向前撑木筏,一下又一下,只是提上来的速度,要远远快过点水的速度--这样,万一出现什么怪物,他可以在第一时间把撑杆当成武器,挥打出去。 他不担心水里有什么危险,因为没有什么生物,能够从盐度这样浓的水中生存。 他始终都在看着右侧,看着顶部。 木筏又转了个s形的弯道,就在木筏前部刚要转弯时,站在方圆前面的卡秋莎,忽然又发出了瓦奥的尖叫声,猛地砸出手中火把,身子忽然猿猴般的蹿了出去! “卡秋莎,回来!” 方圆大惊之下,厉声吼出这句话时,就听到另外一种生物的凄惨叫声--扑向前面右侧岸边的卡秋莎,尚在半空,就已经跟一个黑色的东西,狠狠撞在一起。 火把落在了水面上,即将熄灭时,方圆惊悚的看到:卡秋莎张嘴,露出森白的牙齿,狠狠咬在了那个黑色东西的身上。 接着,火把熄灭,有重物落水的东西响起:噗通! 方圆眼前一黑,瞳孔剧烈扩散,却依旧无法在黑暗中看到什么,只能听到卡秋莎的咆哮声、某种生物声音的凄惨叫声,还有水花翻腾的声音混杂在一起。 卡秋莎从小就生活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跟蚯蚓那些人朝夕相伴,吸血蝙蝠这种让方圆、水暗影毛骨悚然的东西,都让她无法紧张……但黑暗世界深处某些可怕的东西,却让她连说出来的勇气都没有。 由此可见,这些东西有多么的可怕。 就像她知道只要一转过弯道,某种东西就会出现。 事实上,也果然出现了。 但卡秋莎却没有逃跑,而是在第一时间选择了主动扑击,用她最快的速度。 母亲在临死前,曾经告诉她,以后要跟方圆相依为命,无条件的为他做任何事,包括去死。 或许,刚跟方圆出来洞穴后,她还不明白什么叫相依为命。 但当方圆告诉她,要像个人那样的直起腰走路,拿手轻抚着她的发丝时,她终于明白了什么。 是的,她的确很怕黑暗世界深处某些东西,但在方圆决定要来到这边时,那么她就必须鼓足勇气站出来,就像在吸血蝙蝠飞进她的‘家’,方圆都没有忘记要带着她母亲走那样。 因为她跟方圆是--相依为命的。 火把熄灭后,站在木筏上的方圆,忽然仰身向后直直的摔了下去。 他在摔到一半时,一股子腥风擦着他鼻尖横掠而过。 他反手撑住木筏时,右侧岩壁上传来砰的一声闷响,这是某个东西撞在上面,接着就转身弹回来的声音。 方圆看不到那是什么东西,但他还有耳朵。 刚才眼前一黑,蓦地陷进黑暗中的刹那间,方圆就是听到有风声从左侧传来,所以才能提前向后摔倒,躲开了不明物体的第一次突袭。 有人曾经说过,方圆的耳朵,比毛驴的耳朵还要灵。 那个人还曾经说过,在别人第一次突袭方圆时,他或许能忍,但绝不会再给对方第二次机会。 谁也不行,无论是不是人。 事实证明那个人没有说错,因为在某个东西第一次突袭失败,借助岩壁迅速反弹再次展开突袭时--方圆手中的撑杆杆头,已经对准了他,或者说是它。 那个东西扑过来的速度很快,越快,杆头刺进它身体的力道,就越大。 噗。 随着杆头入肉的轻响,一声方圆从没有听到过的惨叫声,蓦然在黑暗中响起。 方圆从来都不杀人,或者说从没有谁看到过他杀人,但在当前的环境下,无论谁想杀掉他,那么先死的肯定是要杀他的,无论是什么东西。 长达接近四米的撑杆,在方圆的手中就像一把最趁手的长枪,在黑暗中上下飞舞,几乎每刺出一次,都会有凄厉的怪叫响起,然后就是摔在水中的声音。 “卡秋莎?” 方圆第九次刺穿某个东西时,嘶声吼叫卡秋莎的名字:卡秋莎的咆哮声,消失在了黑暗中。 卡秋莎没有回答,但却有一种空灵且又尖细的哨声,从黑暗深处响起。 接着,某种生物在岩壁上攀跑的声音响起,伴随着惊恐的轻叫声,很快就蚕吃桑叶般那样,沙沙的远去,终不可闻。 世界,重新平静了下来。 方圆单膝跪在木筏上,撑杆就在他右肋下,侧耳倾听着周围的动静。 确定没听到危险的声音后,才低声叫道:“卡秋莎?” 卡秋莎还是没有回答,连呼吸声都听不到,就像刚才也随着那些东西远去了。 方圆却知道,她绝不会离开自己。 卡秋莎没有走,现在却连她的呼吸声都听不到,那么只能有一个结果--方圆没有再往下想,而是纵身直接扑进了水中。 水的浮力相当大,卡秋莎就算出事了,也不可能会沉在下面。 方圆摸到了一个东西--只摸了一把,就松开了:滑腻腻的,就像剥去了皮的肢体,这绝不是卡秋莎的。 围着木筏,他先后找到了七八个那样的东西,却没找到卡秋莎。 第九次从水中钻出来,方圆茫然的看着前面,心中有着说不出的难受:燕子把女儿托付给了他,为了救他们出来,甘心自残去吸引吸血蝙蝠,卡秋莎更是认真的跟他说,要相依为命。 可现在--无比的狂怒,从方圆心中蓦然腾起,让他再也无法忍耐的张嘴要大吼时,一个生硬的声音却从背后木筏上响起:“陆--宁。” 第128章:忽然出现的红灯笼 方圆猛地回头看去。 乌漆墨黑的什么都看不到,可他却听到了卡秋莎那熟悉的呼吸声。 就像说话的声音那样,每个人的呼吸声也不同的,就像水暗影那女人在喘气时,都带着嚣张,好像最好拥有一个河马的鼻子,把所有新鲜空气都吸进自己肺里。 卡秋莎的呼吸声,就像懦弱的孩子在陌生人面前,始终保持着小心翼翼,一看事情有什么不对,呼吸就会暂停。 “卡秋莎,你没--吓死我了!” 方圆反手抓住木筏,稍微借力就像一条窜出水面的剑鱼那样,跳在上面后猛地一把将卡秋莎抱在了怀里,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狂喜,低头在她脸上狠狠吻了几下。 捧起她的脸,方圆的嗓音沙哑:“记住,以后跟我在一起时,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危险,你都要站在我后面!” 方圆认识卡秋莎的才数十个小时,这个被正常人看到后肯定会视为怪物的女孩子,在他心里却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 相依为命。 当卡秋莎语气生硬的说出这个成语后,方圆就觉得心中最软的地方疼了一下。 方先生从来都很少动感情,比方他跟夏小韵、水暗影之间产生过那么多次的交集,可从没有被那俩女人感动过。 而且在燕子哀求他带走卡秋莎时,也只是出于男人本质上的原则,或者说是责任,更跟感情无关。 可就是因为卡秋莎那句认真的相依为命,就那么毫无征兆的打动了方圆的心,让他潜意识内发誓,一定要保护这个可怜的孩子,给她正常的生活,人生。 在那一刻起,方圆实际上已经把卡秋莎当做了妹妹。 天底下,又有几个不心疼妹妹的哥哥? 尤其是刚才卡秋莎明明怕某些东西怕的要死,还是义无反顾的主动扑击出后,方圆也能明确感受到:她就像保护她最亲的人那样,去做她该做的事。 所以,当黑暗中的战斗结束,卡秋莎却忽然消失后,方圆才会那么焦急,甚至害怕。 所以,当卡秋莎忽然出现后,从来没有正经过的方圆,才会这样狂喜,抱着她狠狠吻了几下,就像抱着失而复得的稀世珍宝,都有些想哭的冲动。 或许,他是真流泪了,只是黑暗中看不到。 就像谁都看不到卡秋莎此时脸上,攸地浮上的红晕,全身的鲜血,在被方圆抱住亲吻后,用最快的速度上行,使她感觉头晕目眩,就像恐惧到极点那样,牙齿又开始格格打颤,嘴里发出低低的呜咽声。 忽然觉得怀里的卡秋莎身子很烫后,方圆心中一慌张,赶紧捧起她的下巴,看着她急声问道:“卡秋莎,你怎么了,是不是受伤了,哪儿?不要紧吧?别怕,别怕,我们这就回去!” 方圆执意要来到这儿,就是为了带走夏小韵。 但这时候,他却宁愿不管夏小韵,只想带着卡秋莎迅速离开,永远不会再来--不知不觉中,卡秋莎在他心中的地位,已经比夏小韵要重了。 “瓦奥,瓦奥!” 卡秋莎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张嘴瓦奥瓦奥的大叫起来。 叫声中带着呜咽,更多的却是无法描述的激动,本来僵硬的身体瞬间复活,猛地一把抱住方圆,使出所有的力气尖叫着。 方圆楞了下,不知道卡秋莎怎么了。 “陆--宁,方圆!” 卡秋莎喊出了方圆的名字,猛地把他扑倒在木筏上,就像狂风暴雨般的吻向了他脸上,身上,全身仍在急促颤抖着。 狂吻方圆,是卡秋莎当前所知道的最能表达她激动、狂喜等心情的方式。 卡秋莎近乎于疯狂的有力动作,让方圆提着的心攸地放下,这才确定她没事。 被她吻的很痒,方圆抬手挡住她的嘴,哈哈大笑起来。 笑声在黑暗中格外的响亮,所有的阴邪之气,仿佛都被这笑声给狠狠的击碎,充满了看不到的阳光,不断在深邃的水道中回荡。 受到他的感染,卡秋莎也开始大笑。 只是她的笑声很尖,有些刺耳--十八年来,她从没有像正常人那样大声笑过,这种抒发内心喜悦的方式,对她来说相当陌生。 不过卡秋莎的模仿能力,却是相当超强的,就在方圆觉得耳朵被她的笑声刺的有些痒,想要跟她说什么时,她的笑声逐渐改变。 银铃般的笑声。 方圆还真没想到,卡秋莎的嗓音原来是这样的好听,清脆,干爽,阳光。 她身体里积攒了十八年的邪气,随着银铃般的笑声,全部释放出来:自打这一刻起时,卡秋莎人性的本质,已经有了质的变化。 只是她笑到后来时,却又变成了哭声。 方圆闭上了嘴,坐起来把她揽在怀中,轻轻抚摸着她的发丝。 卡秋莎的哭声渐渐停止,一动不动的依偎在他怀里,乖巧的就像一只小猫。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方圆才轻声问道:“刚才,你去哪儿了?” 卡秋莎抬起头,碧蓝色的眸子,在黑暗中泛着微弱的荧光,语气仍旧生硬的说:“水、水下,木筏下,我咬死了它--它抱着我,把我拽到了水下,我挣、解开。” 方圆这才知道,原来她落水后,恰好滑到了木筏下面,所以才无法透出水面。 更知道她说的虽然简单,可实际情况肯定很凶险,很可能她在咬死那个东西后,她也昏了过去,要不然刚才在方圆大喊她的名字时,她不会不答应。 “幸好你的水性很不错。” 方圆拍了拍她后背,想了想才又低声问道:“现在,能告诉我那是些什么东西了吗?” 刚才那番激战中,方圆用撑杆至少刺死了七八个,它们的尸体现在还浮在水面上,摸上去的滑腻腻的,就像剥了皮的猪肉那样,只是没有光源,看不到它们的样子。 方圆最多能感觉到,它们有四肢,跟正常人一样的四肢。 没有跟那些可怕生物厮杀之前,卡秋莎是真不敢说的。 哪怕现在那些怪物已经暂时退走,她在方圆身上,又感觉到了最渴望的关心,但还还是不敢轻易说出那些东西,到底是什么。 “如果觉得不好,那就不要说了。” 方圆不想勉强这个可怜的女孩子。 “方圆。” 卡秋莎好像喜欢方圆的名字,犹豫片刻后才说:“它、它们应该是人,但、但又不是人。” 她这句话相当矛盾,方圆没有着急追问,只是静静的听着。 正如方圆刚才在水里摸到的那样,这些东西都有着正常人一样的四肢,可它们还有着一条蜥蜴的尾巴,粗壮。 它们的皮肤没有汗毛孔,就像涂上了一层滑腻腻的油脂那样,非常适合在水中游走,就像鱼儿那样。 但这些并不是最让卡秋莎害怕的。 让她害怕的是,这些怪物没有脖子,枣核形的脑袋,就像直接墩在身子上,滑溜溜的脑袋上,没有包括眼睫毛在内的任何毛发,没有鼻子也没有嘴唇。 它们该长鼻子的部位,只有两个黑窟窿,没有嘴唇就会露出参差不齐的獠牙--如果说它们的长相,还不足以吓倒卡秋莎(毕竟很多蚯蚓的样子也很丑陋)的话,可它们最喜欢吃的东西,却是…… “是小、小孩子。” 卡秋莎身子又在打颤,恐惧的气息,在黑暗中弥漫开来:“好几次,我都亲眼看到,十几个这样的东西,在争抢着撕咬一个小孩、孩子。” 方圆没有再问什么,抱着卡秋莎的胳膊,稍稍用了下力。 他不知道在这片荒无人烟的沙漠中,哪儿有小孩子供那些怪物吃,可他相信卡秋莎说的这些话。 怪物,的确是些可怕的怪物,就像外界科幻电影中那些异形。 他更知道,别看现在人类文明已经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但在这颗星球上,仍然有很多地方都是人类的禁区,生活着人类无法理解的生物。 比方在很久之前,美国的谷歌就在南极拍到了高达几十米的未知生物--那是一种长着抹香鲸一样的脑袋,人类的上肢,鱼儿一样的下肢(谷歌的确发布过这个照片,初步怀疑是日本科学家在南极生物试验的失败品,名字的第一个字母以n字打头)。 还有更加神秘的天蛾人(1967年西弗吉尼亚州的一座大桥发生断裂,造成36人死亡,传说这次事件是天蛾人造成。而且所有见过天蛾人的人,在事后半年或是自杀身亡,或是精神异常,多达100多人。) 既然有那么多神秘的未知生物,那么在以‘神秘、危险’著称的罗布泊内,出现这种长尾巴的怪物,也是很正常的。 或许唯一不同的就是,这些生物是跟某些人同处一个黑暗世界,从刚才听到哨声的反应来看,它们都是供人驱使的。 它们虽然神秘,但相比起能驱使它们的人来说,又算不了什么了。 不过方圆那种对未知世界的恐惧感,却小了很多,因为他曾经亲眼看到过,一个高大的人抱走了夏小韵,而且那个人还能用刀--很凌厉异常的刀! 唯有处在文明社会的人,方圆的同类,才会用刀,才会‘圈养’那些蚯蚓。 只要生活在黑暗世界中的人,是跟方圆一样的文明人,他好像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卡秋莎,你说我们……” 方圆再次拍了拍卡秋莎后背,随意抬起头来想问问她还要不要再往前走时,目光就是一凝,闭上了嘴巴。 趴在他怀中的卡秋莎,明显察觉出了什么,慢慢的回头看去,然后就看到一个红点。 红点很远,也很模糊,不过却是真实的,不是幻觉。 在漆黑漆黑的黑暗世界内,刚跟一群未知生物激战过后,忽然又看到了一个红点,卡秋莎神经猛地绷紧:“那、那是什么?” “应该灯笼。” 方圆的双眼中,映着淡淡的红点:“吸引我们过去的灯笼。” 第129章:似醒非醒时 方圆刚才正跟某些怪物鏖战,诡异的哨声忽然响起。 然后,那些吃了大亏的怪物,就不甘心的吱吱尖叫着撤退,消失在了黑暗深处。 这摆明了有人不想让它们做无所谓的牺牲。 不过方圆可没有因为那些怪物的忽然撤退,就有片刻的大意。 毫无疑问,某些神秘人低估了方圆,这才造成未知生物的损失惨重,这才着急把它们召回--按照方圆的想法,对方应该改变策略,很快就发起新一轮的攻击。 可以肯定的是,接下来的新一轮攻击,绝不会让方圆再这样‘游刃有余’了,说不定还会有更加恐怖的怪物出现,所以他必须得做好应付一切危险的充分准备。 很远处忽然出现的那个红灯笼,或许就是危险来临的预兆,吸引方圆主动过去。 卡秋莎死死抓着方圆的手,不住的轻晃着。 她虽然不谙世事,可人类的本能还是让她明白了,红灯笼突兀出现的原因。 只是,她不敢(或许是压根不曾想过)干涉方圆的某个决定,所以才只是不断轻晃他的手,默默的哀求他,千万别过去。 “卡秋莎,你信不信我们就算不过去,有些人也会想办法逼着我们过去?” 方圆拍了拍她的手背,低声问道。 卡秋莎没有回答,却不再晃他的手了。 “不会有事的。” 方圆笑了笑,抓起撑杆站了起来:“你该相信我。还有,从现在起,你要站在我背后。记住。” “我、我记住了。” 卡秋莎低低的回答着,站了起来。 方圆撑起木筏,向远处的那个红灯笼划去。 哗--哗的划水声,在黑暗中异常的响亮。 红灯笼看起来很远,不过方圆觉得几分钟就能划到它的面前,但足足十分钟过去了,那一个红点,却仿佛仍旧那样大。 方圆在靠近红点时,灯笼也在向前走,用跟方圆划水一样快的速度。 方圆看出了这点,却没有停下划水:既然决定要踏上某个征程,那么不到目的地,就没有半途而废的理由。 就在他死死盯着的红灯笼。终于越来越大时,站在他背后的卡秋莎,轻轻环抱住了他的腰,脸颊贴在他后背上,能让他感觉到她的心跳。 方圆知道,她做出这个动作,代表着她很怕,要从他身上寻找安全感。 反手,拍了拍卡秋莎的后背,方圆继续划水。 最少转了七八个弯道后,不再后退的红灯笼,越来越大,终于能让方圆看到它是被挑着挂在了岩壁上的了。 灯笼下面,还有一个小木筏,上面横着撑杆,却没有人。 静,静的让人感到压抑,要疯狂。 卡秋莎的心跳,更加的激烈,呼吸明显的加粗,身子更是筛糠般的哆嗦。 方圆笑了,问道:“卡秋莎,教给你唱歌?” 特殊的环境下,用唱歌来缓解恐惧、压抑的气氛,这是方圆十五岁那年就懂得的道理了,更是在白影女人浮在水面上轻呼他的名字时,跟水暗影演绎了一首《大花轿》,并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好、好呀,唱、唱什么?” 卡秋莎探出脑袋,低声问道。 “就唱你的名字吧,你的名字就是一首最好听的歌曲。” 方圆把撑杆提起时,用俄语轻声唱道:“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 方圆倒是很喜欢这首歌,不过却只会唱这两句,要不是卡秋莎跟这首歌同名,他也不会拿出来献丑,说不定该唱《纤夫的爱》了。 他唱出这两句,接下来正准备用哼哼声来代替时,跟他轻声哼唱起来的卡秋莎,却吐字清晰的唱道:“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 卡秋莎在跟方圆说话时,总是有些结巴,但在唱这首歌时,却很流利。 听着人家唱着颇有‘原汁原味’的《喀秋莎》,方圆多少有些汗颜,同时也知道了她会唱这首歌,肯定是燕子教给她的,母女俩人说不定经常唱。 燕子来到罗布泊时,前苏还没有解体,这首被誉为前苏最伟大的《喀秋莎》,可是每个前苏人都能哼唱的,就像我们都会唱《东方红》那样。 总能从优美有利的旋律中,找到力量,想象美好的未来。 卡秋莎的歌声中,方圆踏上了岸。 灯笼下,就是一个洞口,就像卡秋莎母女的居所处那样,不过洞口明显要大了很多,而且能看出人工修整的样子,脚下的路也很平整。 巷道两侧的墙壁上,每隔十几米就会有两支火把。 巷道很长,足有数百米,两侧数十把火把,交织成了一条红色的火龙,向尽头蜿蜒而去。 方圆牵着卡秋莎的手,缓步走进了巷道中。 歌声一直不曾停止,在巷道中委婉回荡着,给方圆一种怪怪的感觉。 宽、高都足够一辆大客车穿行的巷道两侧,并没有任何洞口。 就像脚下的道路那样,墙壁很平整,摇曳的火光下,能看到上面刻着一些壁画、古怪文字之类的线条。 走了七八米后,方圆停住脚步看向了墙上。 这是一副相当简单的壁画,刻画的是几个手举长矛的人在捕猎,就像探索发现节目中播出的埃及金字塔被那样,线条简洁,粗糙。 至于文字,则是古伊朗语法,有些类似甲骨文,但已经带有了明显的小篆色彩。 方圆能看出这些文字是古伊朗语法,那是因为纯属跟职业有关--自古以来,所有出色的盗贼,在考古方面,都有着深厚的功底。 不过,方圆只能认出这些文字是属于哪个朝代,哪个民族所用的,但他却从没有仔细研究过这种文字:就像我们很多人看到英文报纸时,能认出是英文写的,可却不知道写的什么那样。 捕猎,购物,踏青,甚至战争--那些线条所刻的,就是这些东西。 就在方圆看了十几米,觉得实在没啥看头时,又看到了一副壁画。 这次,出现了王者。 一般来说,壁画中能坐着接受别人跪拜的人,基本就是那个时代的王者了。 看不出性别的王者,貌似正在接受某人的拜见,身边站着三个人。 其中两个手持长矛之类的东西,站在他右侧,左侧的那个是空手的。 看来,这三个人,应该是王者最信任的文武。 接下来的壁画中,所表达的是祭祀。 自从人类创建文明开始,祭祀就是所有种族在古代时,最看重的一种仪式了。 祭天,或者是祭某个大神。 方圆能看出这副壁画是在祭祀,那是因为上面刻画着王者,带着他的三个文武大臣,都跪拜在一个高台下面。 高台上,有个人躺在上面,旁边还有个拿着刀的人。 看到这儿后,方圆来兴趣了,缓缓走动着继续往下看。 卡秋莎的歌声,已经变成了纯粹的哼声,身子也不颤抖了,不知道是因为歌声驱赶了恐惧,还是火光给予了她安全感,但却始终紧紧抱着方圆的胳膊。 她对这些壁画没啥兴趣,只是不断的前后看去,好像盼着有个正常人走出来。 方圆又看到了一副壁画:王者躺在地上,手里举着个小人,送给两个跨刀的武士,那个文臣却不见了。 他看到这儿时,听到卡秋莎又在轻叫他的名字:“陆--宁。” “怎么,还怕吗?” 方圆仿佛这才想到,卡秋莎还在身边,微笑着回头看向她。 他在回头时,又听到了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方圆--” 声音,却是从背后传来的。 卡秋莎没有说话,叫方圆的人,不是她。 清晰看到卡秋莎瞳孔骤然一缩后,方圆轻轻叹了口气,转身看向巷道深处,缓缓的说:“出来吧,总是躲在暗中装神弄鬼,有意思吗?” 方圆带着水暗影、卡秋莎乘坐木筏要离开这儿时,曾经有个鬼魅般的白影女人,轻唤他的名字,把几个人吓得要死要活的。 不过现在方圆不害怕了,最起码脸色都没有丝毫变化,转身看向巷道深处时,就等着那个诡异白影出现了。 没有什么东西出现,只有女人轻声呼唤他名字的声音传来:“陆--宁。” “叫魂呢?” 方圆冷笑一声时,眼神却忽然呆滞了下。 他蓦然听出,现在轻声呼唤他名字的这个女人声音,不是在水道中的那个声音了,而是他很熟悉的女孩子的声音:夏小韵。 夏小韵做了个很长很长的梦,在亲眼看某个蚯蚓脑袋飞起来、被吓昏过去后。 她在起伏不定的水面上,好像飘浮了很长时间,最后被人抱进了一个屋子里。 这是一间很大的屋子,黑色的墙壁上,有探出的不知名兽头,兽头狰狞的大嘴里,吐出了烛芯,火光很亮。 屋子里有张很大的石塌,上面铺着锦缎缝制的锦被,躺在上面很舒服,空气中还飘荡着檀香的香味。 檀香有着安神、帮助睡眠的许多好处。 夏小韵睡得很香甜--也很不真实。 她总是觉得自己不是在做梦,而是在似醒非醒的状态中,因为能看到两个身穿艳丽古代衣服(却又不是汉服)的美貌女子,走了过来。 一个手里端着银盘,上面放着当前年代才有的针管。 另外一个女子,挽起她的左臂衣袖--就像她去医院查体那样,抽了一针筒鲜血后,就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 那种针扎的感觉很真实,她却偏偏觉得自己是做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哪怕是睁着眼,也只能看着屋顶。 屋顶上,刻画着很好看的花儿,白色的花儿。 她从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花儿,却又仿佛觉得在哪儿看到过,应该是在一个黑暗世界中的道路两侧。 她不知道自己盯着这些花儿看了多久,就在她觉得有些累了时,有个人忽然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方圆。 很突兀的,方圆就出现了。 然后,她就喊出了方圆的名字。 第130章:肩膀下的刺青 自从来到罗布泊内后,夏小韵最想看到的人,是劳拉。 劳拉,是唯一被她能信任、依仗的人。 但是很可惜的是,她本能中的恐惧,让她在野狼攻击劳拉时,独自逃走了。 等她醒悟过来,知道自己离开劳拉、步行在罗布泊内,下场比遇到野狼还要可怕时,却已经晚了。 她再也找不到劳拉,却遇到了一个酷似她母亲陈婉约的诡异女人--在数次试图逃跑未果、神经崩溃后,来到了这个黑暗世界中。 酷似陈婉约的女人是谁? 在她走进黑暗世界中时,跌落在水面上的漂亮妞又是谁? 那些人(包括被砍掉脑袋的蚯蚓)又是谁--等等问题的答案,都比不上她见到劳拉的渴望。 劳拉,是她能活着离开这儿的唯一希望。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夏小韵看到了方圆。 说真心话,夏小韵对方圆并没有多少好感(就像方圆对她的感觉那样),只是碍于某些说不清的东西,她非常信任他罢了。 只要能信任,就已经足够! 在看到方圆后,夏小韵的第一反应就是想哭,想狂喊着扑到在他怀中,告诉她现在有多么的害怕,请他马上把她带回她所熟悉的世界。 她哭了,她喊了,她也扑向了方圆--但所有的动作,却只能转化成两个字:方圆。 无论她多么渴望做什么,都只能喊出方圆的名字。 方圆走的很慢,左手牵着卡秋莎,贴着左边的墙壁,半侧着身子,就像螃蟹那样,一步步的走进了屋子里。 一眼,方圆就看到了那张石塌,看到了身上盖着锦被的夏小韵。 “方圆。” 夏小韵仍然闭着眼,就像梦呓似的呼唤着他的名字。 方圆没有走过去,只是看了她一眼,目光就落在了石塌前。 石塌前,端端正正的放着一双鞋子:大红色的绣花鞋。 绣花鞋上,绣着很好看,又那么诡异的彼岸花。 鞋尖是冲着石塌的。 老人们说:人世间有一些来自阴间的人,能跟正常人一样生活,不怕阳光,也有正常的感情,但他们每个月的初一、十五这两天的三更天后,却会去阴间--他们跟正常人不同的地方,就是在睡觉时,鞋间是冲里的。 老人们把这种生活在阳间的人,称为阴差。 夏小韵睡觉的石塌前,有一双绣着彼岸花的绣花鞋,鞋间又是朝里的……难道,她已经变成了阴差? 方圆眸光闪动,抬头扫视着屋子里的布局。 屋子很大,但只有这一张石塌,屋顶上刻画着彼岸花--整个屋子看起来是那么的空荡荡,给人缺少某些最重要的东西的真实感。 到底是缺少什么东西呢? 不是家具,不是声音,甚至不是活人。 缺少生机。 正常人居住的屋子里,该有的生机。 阴阳学上说过,和睦家庭的居所内,生机这种能养人的‘消耗品’,还没有耗尽,又有新的生机生出,循环反复,连绵不绝。 所以充满生机的居所内,人们无论是家庭、感情还是事业都很顺利。 同样,当某处居所内回荡着邪气的话,那么居住的人,身体健康就会出问题,诸般不顺,尤其是感情问题,两口子小吵一三五,大吵二四六外加星期天,伤心伤身又伤感情。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居所内充斥着连邪气都止步的死气。 就像夏小韵当前出现的屋子里这样,无边的死气围绕,生生不息。 正常人,如果在这种环境下生活,最多一个小周天(古代天文术语,即地球自转一周,即昼夜循环一周),神魄就会受损,生机消耗极速。 一个大周天(也是古天文术语,指太阳绕地球一圈,七天)后,人的生机就会完全灭绝。 屋子里虽然空荡荡,可石塌所处的位置,却恰恰在上方屋顶所刻的彼岸花正中,与榻前那双鞋间朝里的绣花鞋上的彼岸花,遥相呼应,这就形成了死气连绵不绝的气场。 幸好,石塌左侧的角落(就是南方),有一盏兽头灯。 这是长明灯,也是唯一能产生、并保存丝毫生机的所在。 长明灯若灭,生机顿绝。 卡秋莎感受到了死气的侵袭,牙齿又开始格格颤抖。 她不知道,为什么在踏进这间屋子,看到绣着精致花朵的锦被、绣花鞋后,会有一种骨子里都在发寒,血液都要变冷的难受。 她只想去那盏灯下,或者退出屋子……却舍不得离开方圆,只能更紧的靠向了他。 “别怕,没事的,有我在。” 方圆扭头看着她,抬手拍了拍她的脸颊。 这个本来略显轻浮的动作,让卡秋莎烦躁的心,瞬间平静了下来。 安抚了下卡秋莎后,方圆走向了石塌。 一脚,就把那双可恶的绣花鞋,狠狠踢了出去。 依着方圆老道的眼光,一眼就能看出这双绣花鞋是崭新的,从没有被穿过,除了拥有让死气生生不息的功能外,压根没有任何用处。 他讨厌绣花鞋。 “夏小韵。” 方圆嘴里叫着夏小韵的名字,伸手掀开了锦被,随即愣住。 锦被下的夏小韵,没有穿任何衣服,窈窕、白腻的身躯就像白玉雕刻而成那样,绝美。 绝美的女人身体,对于方圆来说,并不是啥稀奇的,毕竟在遇到花小妖之前,宁哥接触最多的,可能就是女人的身体了,各种肤色。 所以,他才不会因为看到夏小韵的绝美躯体,就看傻了,继而升出男人该有的冲动:吃惯了大鱼大肉的主,在街上看到一只老母鸡时,会流口水吗? 方圆愣住,则是因为夏小韵凝脂般的右肩下,多了个鲜红的刺青。 好多天之前,在丁白康丁大走狗去唐王时,方圆曾经送夏小韵去唐王大酒店。 那一天,夏小韵穿的就是很正式的晚礼服,小半个肩膀露出来。 当时,方圆可是正大光明看了四五六七八分钟的,却没有发现她右肩(确切的说,就是在心口上方位置)上,有这个刺青。 而且还是他最最讨厌的--彼岸花。 有盖杯口那样大小。 一朵已经盛开的彼岸花,色泽艳丽,血红,跟夏小韵凝脂般的肌肤相映照着,显得很是诡异,更带着让男人说不出的口渴感。 咕噔一声,望着夏小韵右肩上的花朵,方圆咽了口吐沫,忽然生出想要俯身亲吻这朵花的强烈冲动。 幸好,就在这时候,身边的卡秋莎说话了:“方圆,你身、身上也有这样的花儿。” “啥?” 方圆霍然转头,看着卡秋莎,始终镇定的眼神中,终于浮现出了一抹恐惧。 卡秋莎被他蓦然改变的眼神给吓着了,再也不敢说什么,慌忙后退一步。 方圆在醒来后,就察觉出了手臂被针刺抽血过后的感觉,所以当时才挽起衣袖察看,却从没有觉得其他部位有什么不同。 现在,卡秋莎却告诉他:他身上也有这样一朵花。 来不及解释什么,方圆就扯下了上衣(他现在穿的衣服,还是来罗布泊时穿的衣服,冒出蚯蚓时,只是套上了一件灰袍罢了),向自己右肩看去。 没有。 “那、那一边。” 方圆潜意识内刚要松口气时,卡秋莎大着胆子说话了,有些发抖的手,指着他左肩。 很艰难,方圆很艰难的缓缓转动脑袋,看向了左肩。 一朵血红色的彼岸花,就绽放在他的左肩下。 大小,跟夏小韵身上的那朵花,一样大。 只是,他的花朵是在左肩,花朵朝右,夏小韵的是在右肩下,花朵朝左--如果他们俩相拥着抱在一起,两朵花就会重合。 如果是并排躺在炕上,则能给人产生一种‘花开两朵、本是并蒂’的真实感。 低头看着这朵花,方圆眼里的恐惧消失,浮上了疑惑的神色。 毫无疑问,他身上的这朵彼岸花,跟夏小韵身上的那朵花一样,都是在昏迷时被人刺上去的,但却没有感到疼痛,仿佛自从他一出生,身上就带着这玩意似的。 不是描绘,更不是小孩子玩的粘画,就是实实在在的刺青。 “方圆,你、你不要怕,我身上、身上生下来就有的。” 看出方圆好像很怕身上的刺青后,卡秋莎试着安慰他。 “你身上也有?” 方圆看着她,眨巴了下眼睛。 “但不是在前面,是在后、后面。” 卡秋莎说着,反手脱下了身上的灰袍,慢慢转身。 现在她不觉得,在方圆面前脱掉衣服有什么不妥。 方圆看到了她说的刺青--就在她的右肩背后,却不是彼岸花,而是一个黑色的骷髅头。 或者说,是神似骷髅头的模样,黑洞洞的眼窝里,是她雪白的皮肤,看上去更加的阴森。 “我、我能摸一下吗?” 方圆盯着卡秋莎背上的骷髅头,犹豫了下才问。 卡秋莎轻轻的点了点头。 方圆的右手放在了那个骷髅头上。 骷髅头也不大,比方圆身上的彼岸花还要小一点。 但却不是刺青,而是--胎记。 方圆没有告诉她这不是刺青,因为他想到有个人,曾经跟他说过的一个故事:好多年前,在寒冷的西伯利亚,生活着一个特殊的种族,翻译成汉语,就叫西伯人。 西伯人是东欧最纯粹的白种人,他们有着很悠久的历史,据说可以追溯到古埃及的那个年代。 西伯人最大的特征,是他们特意的染色体:所有直系西伯人的肩膀后面,都有一个黑色的骷髅头胎记。 也正是这个看似很邪恶的胎记,让西伯人种族受到后来影响整个欧洲、以铲除异教徒为己任的古罗马教皇的彻底清洗,曾经创建的文明消失,种族灭绝。 西伯人遭到古罗马教皇的打击,就是因为他们的胎记,被称为是来自地狱的使者,而且他们的女人都非常的漂亮。 西伯人不是已经灭种了吗? 怎么卡秋莎会有? 方圆为她披上衣服,微笑道:“咱们都有刺青,是同样的人。” 第131章:野性的残暴 卡秋莎以为,她出生时就带有骷髅头的胎记,就是跟方圆、夏小韵俩人一样,被刺上的。 尽管她也曾问过燕子,母亲身上怎么没有这玩意? 至于燕子是怎么回答她的,这一点不重要的。 重要的是,方圆说出的这句话,让卡秋莎觉得俩人的关系,更加亲密了一层。 当然了,也多少有些莫名的不满:为什么不是我跟方圆的刺青一样,而是他跟这个女孩子相同呢? 在她心里,方圆是绝对她的唯一,无论谁都抢不走的亲人,谁若敢抢,她就会亮出锋利的牙齿,咬断那个人的咽喉! 方圆自然猜不到卡秋莎的心思,现在越来越趋向于正常人了。 装作没事人那样对她笑了笑,方圆弯腰拍了拍夏小韵,试图叫醒她。 只是无论他怎么叫,她都闭眼不醒,微微皱起的黛眉,不时抖动一下,反应出她现在可能有些不对劲。 方圆试了试她的脉门,脉象跳动很缓弱,却没有凝滞的现象。 这证明她本身并没有受伤,或者说中毒,始终不醒来,可能是处在这间屋子里时间太久,阳气被死气所侵染。 那盏红灯笼,为什么把自己引来这个屋子里,看到夏小韵,方圆才不去管,只知道既然来了,那么就得把她带走。 抬手把锦被掀到一旁,方圆正准备弯腰把她抱起,用被子包起来时,才发现她原来穿的衣服,就在石塌的另一侧地上,包括小马靴。 给光着屁股的女孩子穿衣服,尤其是还是个很漂亮的妞儿,貌似每一个男人都喜欢--哪怕方圆对夏小韵不感冒,可还是会有这感觉。 尤其是看到她右肩下的彼岸花时,总会有种说不出的冲动。 幸好,卡秋莎始终在旁边瞪大眼睛看着……这个孩子,一点眼里价都没有。 “走吧。” 替夏小韵穿好衣服后,方圆把她抱在怀中,迈步走向了门口。 卡秋莎紧紧追随,右手牵着方圆的衣襟。 走到巷道中间时,不等方圆吩咐,卡秋莎就从墙上摘下了两个火把,一个高举着,一个则放在了身后。 她有种莫名的恐惧感,好像在下一刻,就会有个恶魔,从背后那间屋子里扑出来,把她抓回去。 幸好,她最担心的事没有发生。 但不代表着他们安全了。 快要走到巷道口时,几个身穿黑衣的人,忽然出现了,手里拿着明晃晃的刀子,脑袋也被黑布包着,就像阿拉伯人那样。 方圆停住了脚步,皱眉看着那些人, 就算是傻瓜,在看到拿刀子的人挡住去路后,也知道人家不是来欢送他们的。 不过,只要对方是人,不管有多么的凶恶,方圆、卡秋莎俩人都不怕。 他们只是忌惮某些神秘的未知生物。 总共是四个黑衣人,右手中攥着长长的马刀。 借着火把的光亮,方圆能看出他们的衣襟上,都绣着白色的彼岸花,五分硬币大小。 从没有过的,方圆现在特别讨厌彼岸花,绣花鞋,也包括这四个黑衣人 “替我抱着她。” 方圆转身,正要把夏小韵递给卡秋莎时,一声冷厉的暴喝声响起,刀光闪烁! 四个黑衣人,挥刀扑了上来。 四把长刀,一把直直劈向方圆脑袋,一把却是横扫他的双腿,另外两把,却是狠狠砍向他怀中的夏小韵。 这些人,是来斩杀夏小韵的! 在四个黑衣人出刀的瞬间,方圆就从他们进攻的动作中,看出他们的真实用意了:砍向他的那两刀,都是虚招,只是迫使他躲闪,最终目的依旧是夏小韵。 这不是在开玩笑,而是真杀,甚至都不在乎方圆会不会扔下她,趁机逃走。 所以方圆才很纳闷: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早点来斩杀她? 很明显的是,人家不会告诉他这些,四把刀翻起满天的刀花,绞肉机般那样凌厉的扑了过来。 “卡秋莎,接住!” 方圆低喝一声,正要把夏小韵抛给她时,卡秋莎却发出一声攸地尖叫,双眸血红的扑了上去! 方圆大惊:“回来,危险……” 无论他喊的有多及时,但都无法阻止卡秋莎了。 眼看卡秋莎就要葬身几把马刀织成的绞肉机中,方圆下意识的要挪开目光,不忍再看时,她却灵巧的一侧身,就像被狂风吹动的柳枝那样,挽了一个角度诡异的花,将将躲开一把直劈下的刀子后,扑在了那个人身上。 那个人一刀批空后,迅速抛刀,企图跟卡秋莎肉搏。 只是不等他扔出去的刀子落地,就蓦然发出一声凄惨的大吼--卡秋莎,一口咬在了他脖子左侧的大动脉,狠狠左右甩动中,血花飞溅。 方圆眼角猛地一跳时,联想到了捕食的豹子。 此时的卡秋莎,就是一只豹子。 或者说,更像一只凶残的恶狼,在咬断那个人的大动脉时,嘴里更是发出了呼呼的野兽咆哮声。 这是她的野性爆发了。 残忍的杀人方式,明显把那几个人给吓坏了。 但方圆却没有丝毫惊喜感--他不希望卡秋莎杀人,最起码,不要用这种方式杀人。 卡秋莎刚抬起头,两把刀已经狠狠劈向了她后背,丝毫不在意同伴的安危。 实际上,当他们看到同伴脖子里鲜血喷泉一样的窜出时,就已经知道他死定了。 一个死人,已经没什么忌惮的了。 刀光闪起时,方圆没有动。 他能看出,卡秋莎应该能应付得来--早在第一次看到卡秋莎瞅着四一式军刀时,方圆就能看出她杀过人,却没想到她杀人的方式这样残忍。 “瓦奥!” 卡秋莎发出野兽般的尖叫声中,已经侧身躲过了两把马刀,用母豹扑起的速度腾身而起,一条长腿已经勾住了一个人的脖子,猛地向地上扑倒。 噗--刀子入肉声中,另外一个黑衣人的马刀,把捂着脖子凄声惨叫的同伴,硬生生的当头劈开了两半。 咔嚓的骨折声紧跟着响起,却是卡秋莎双手掰住被扑倒的敌人脑袋,猛地一错,直接把他的脖子给拧断了。 这还不罢休,狂性大发的卡秋莎接着低头,再次咬住了那个人的咽喉。 杀戮,血淋淋的杀戮,给另外两个黑衣人造成了极其恐怖的视觉、精神上的双重冲击力,稍稍一呆后,齐齐的发一声喊,转身就向外逃去。 卡秋莎猛地抬起头,眼神凶恶,满嘴都是鲜血,比恶魔还要恐怖。 她只怕那些未知的生物,却不怕人。 如果不是为了母亲,她早就把那些蚯蚓都撕咬成碎片了。 她杀人的技巧,阴毒狠辣的方式,都是在黑暗世界这个特殊的环境下淬炼出来的--不过,方圆却能她的扑击动作中,看出带有游牧民族惯用的摔跤术。 看来,她也不是完全自学成才,应该有人教给她杀人的技巧,说不定故意传授给她这种血淋淋的杀人手段,让她充分利用自己的牙齿,身体优势,还有扭曲的心理。 方圆敢说,如果燕子早就死了,卡秋莎有可能会成为这个世界中最可怕的东西。 最厉害,不一定是最可怕的。 但最可怕的,却能让最厉害的还要胆颤。 卡秋莎霍然抬头,眼露凶光的就要扑向那俩人时,方圆说话了:“卡秋莎。” 方圆喊她名字的声音,并不是太高,却像一盆冷水,猛地把卡秋莎爆发出的暴戾之气,彻底浇灭,使她浑身打了个寒战,回头看向方圆时,目光中已经有了明显的紧张,甚至恐惧的神色。 她能从方圆这声看似清淡的叫声中,听出不满,甚至还有丝丝的厌恶。 那几个人貌似该死。 可问题是,方圆觉得那几个人--都是人:就算要结束他们的生命,也该给予他们作为人的尊重。 方圆给她尊重,给她温暖,答应跟她相依为命,就是希望她能做个正常人。 正常人在杀人时,也不能用野兽的残暴方式。 卡秋莎是个聪明的孩子,她在回头的瞬间,就从方圆的声音中,分析出了这些东西,所以才会紧张,才会害怕。 她怕方圆会因为厌恶她,而舍弃她,却从没有想到她发狂,就是为了保护方圆:无论为他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唉,卡秋莎,我真不--” 方圆轻轻叹了口气时,那两个已经逃到巷口的黑衣人,却忽然像撞到了一堵墙上那样,猛地弹了回来。 前面没有墙,只有一个人。 曾经抱走夏小韵的那个人,身材高达,足有两米一二左右,身材魁梧,真正的头大如斗,淡金色的长发乱糟糟的垂下,遮住了胡子拉碴的脸。 大猩猩。 当初在黑暗中时,方圆就觉得他像个大猩猩。 现在灯光下,才知道大猩猩远远没有他长的可怕,全身闪着同样淡金色的短毛,只在腰间挂着一块布片,手里拎着一把长长的马刀。 那马刀,足有一个人高。 透过纷乱的长发,这个人的眼眸闪烁着骇人的红光,却是盯着那俩黑衣人。 那俩黑衣人看着大猩猩的眼神,不次于看到卡秋莎杀人,喉头里更是发出呼噜呼噜的响声,不住的慢慢后退。 大猩猩缓步先前逼近,慢慢举起了手里长长的马刀。 “呀!” 一个黑衣人攸地发出一声狂呼,举起刀--却是转身冲向卡秋莎。 卡秋莎杀人的方式那样残暴,竟然也比不上他们对大猩猩的恐惧。 电闪。 方圆又看到了金红色的闪电,那是火把光映照在马刀上的颜色。 只是一闪,就电闪般的消失了。 然后,两颗脑袋就在血花喷溅中,陡地飞起。 一刀,大猩猩就砍下了两个人的脑袋。 马刀垂下,大猩猩冷冷看向了方圆。 方圆瞳孔已经极速缩起,好像针尖那样,但表面依旧淡定的看着大猩猩,怀抱着夏小韵,没有半步的退缩。 摄于大猩猩骇人的杀意,卡秋莎竟然不敢站起来,只是屈膝蹲在那儿,无声的露出森白的牙齿。 方圆慢慢放下了夏小韵。 第132章:重回光明世界 大猩猩似的男人,让方圆近距离看到了他那惊魂一刀。 血一般的闪电掠过,人头飞起,鲜血喷溅。 方圆表面淡定的盯着大猩猩,过了片刻后慢慢放下了夏小韵。 无论谁面对这样恐怖的对手,都得全力以赴的小心应对,哪怕这个人是方圆。 夏小韵的双脚刚碰到地面,始终跟方圆对视的大猩猩,右腕一翻,长长的马刀竖在了手肘后,随即转身走出了巷道口,身形一晃纵身跃进了黑暗中,不见了。 方圆愣住,搞不懂大猩猩这是要玩什么。 尤其他最后看方圆的那一眼中,不但没有丝毫的敌意,反而有些隐隐的担心。 就是担心,好像父亲抬头望着爬到树上逃鸟窝的儿子那样,嘴里大骂着你这个小崽子自个儿找死,实际上却生怕儿子会从树上掉下来那样。 方圆可以发誓,他决没有见过这个男人,哪怕是在做梦时也没见过。 那么,他为什么会像一个长辈那样担心方圆? 随着大猩猩忽而闪去,整个世界又静了下来,不过空气中却弥漫着浓郁的血腥气息,证明有个猛人来过。 “陆--宁。” 就在卡秋莎垂着眼帘大气也不敢喘一口,方圆看着巷道外面久久不动时,他怀里的夏小韵,又低声叫住了他的名字。 她还是没有睁开眼,可能是在梦中呼唤他,或者说是潜意识内感觉到了他的存在。 “我们走吧。” 方圆重新把夏小韵横抱在怀中,对卡秋莎说了一句,当先走出了巷道口。 外面水道中的木筏,依旧静悄悄的停在那儿,四周黑漆漆的连个鬼影子也没有。 紧跟着方圆跳上木筏后,不等他说什么,卡秋莎就快速拿起了撑杆,在岸边一点--木筏就发出一声轻微的唰唰声,向来时的方向划去。 方圆横抱着夏小韵,盘膝坐在了木筏上,没有再说话。 噗……哗,撑杆入水的声音,在黑暗中显得格外单调,卡秋莎一边撑木筏,一边谨慎的看着四周,更多时候,却是飞快的看一眼方圆,就像是做贼似的。 两支火把,一前一后的被卡秋莎插在木筏上,忽闪的红色火光中,卡秋莎在偷看方圆时,能看到他已经闭上了眼,眉头微微的皱起,好像在沉思着什么。 如果是水暗影看到他这样子后,肯定会笑骂他在装比--那个女人,才不会在意别人怎么看她的言行举止,最喜欢率性而为了。 如果夏小韵是清醒着,那么她就能猜出方圆,正在考虑刚才那个大猩猩,为什么会用那眼神看方圆,又是什么要帮他,难道他跟黑衣人不该是一伙的吗? 可卡秋莎不是水暗影,更不是夏小韵,所以她想不到这些。 她只是纠结于自己刚刚开蒙的人类情感关,牢牢记住在她像个野兽那样咆哮着杀人时,看到方圆眼里那一抹厌恶。 她害怕这种目光,这会让她觉得自己要被抛弃了--只要一离开这个黑暗世界后,方圆就不会再管她。 后悔。 不谙世事的卡秋莎,现在又懂得了什么叫后悔。 她后悔自己不该杀人,最起码不要用方圆特别反感的方式去杀人……如果能够重来一次的话,她宁愿被那些几个黑衣人拿刀劈死,只要方圆不厌恶她,死也甘心。 从没有体会到过的后悔,让卡秋莎情绪异常的低落,却又更加的小心,哪怕是呼吸时都是那么小心翼翼,生怕会忽然听到方圆对她说:卡秋莎,你还是留下来吧。 如果方圆真说出这句话,卡秋莎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跪下哭着哀求他,提醒他说过相依为命? 还是--还是什么,卡秋莎不敢去想,只是拼力的划木筏,仗着她熟悉当前的水道,把木筏划的好像要飞起来那样。 真搞不懂,她这副看起来消瘦的身体内,怎么可能会有这么惊人的力气。 一路平安。 很快,木筏就轻轻碰在了水道尽头的岸边。 木筏振动惊醒了方圆,抱着夏小韵站了起来。 卡秋莎已经飞快的拿起一支火把,猿猴般的攀上了岸,接着就趴在地上,伸出了手,示意方圆把夏小韵交给她。 方圆却摇了摇头。 卡秋莎的眼眸,猛地缩紧,手僵硬在了半空中。 方圆一手抱着夏小韵,一手抓着撑杆,猛地用力,身子腾空而起,轻飘飘的跳在了两米多高的岸上。 这次,没有绳子从水中飞出来,拴住他的脚腕,把他重新拉回水里。 其实,就算还会有绳套飞出来,也不可能再套住他了--上一次,绳套之所以能套住他,把他拽进水里,不等他反应过来,就暗算了他,那是因为他那个时候太过紧张,导致反应、动作等能力变形,迟钝。 没办法,无论谁处在那种诡异的恐惧中,都会出错的。 现在却不一样了:方圆已经多少有些适应这个黑暗世界了,能保证用最正确、最快速的反应,来应付所有的意外。 方圆松开撑杆,任由它直直的歪倒在水面上时,卡秋莎已经举着火把向前走了。 方圆看着红色的火苗,好像又看到了大猩猩临走时看他的那双眼睛。 为什么,他就是想不出,大猩猩到底凭什么,要关心他呢? 直到前方的亮点越来越大,有外界干燥的风刮过来后,他还是没有丝毫的头绪。 走在前面的卡秋莎,来到洞口稍稍停顿了下,一步走了出去。 方圆跟上--干燥的热风,碧蓝色的长空,明晃晃的太阳,交织成的美好世界,瞬间把他紧紧的包围起来,让他全身的汗毛孔,在这一刻都攸然张开,尽情的呼吸。 “嘶……哈。” 方圆闭眼向前走了两步,闭眼朝天深吸了一口气,再缓缓的吐了出来。 随着这口气的吐出,在黑暗世界中所感染的阴邪之气,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才是他的世界。 方圆慢慢睁开眼,看着明晃晃的太阳,生出了‘再世为人’的真实感。 以后,都不要再来这鬼地方了,无论藏有了多少秘密,都跟我无关! 方圆紧紧抿了下嘴角,转身向洞口左侧方向那走去--那边,是东方,回家的方向。 哪怕是怀中抱着个人,方圆却能觉出脚步从没有过的轻快,仿佛只需轻轻一跺脚,就能飞起来那样。 只是脚步声有些单调。 应该有两个人走路才对。 方圆有些疑惑的转身看去,却看到卡秋莎正低着头,慢慢的走向洞口。 她的腰板重新佝偻了起来,双膝也屈起,显得背影是那样的瘦小,更加的孤独。 方圆很奇怪,她怎么又要回去,喊道:“卡秋莎!” 卡秋莎身子明显颤了一下,脚步停住,却没有回头。 “你要去哪儿?” 方圆又问。 她还是没有回头,更没有说话。 “你--不想跟我走了?” 方圆眉头皱了起来。 他以为,卡秋莎要回去,是因为她害怕这个正常人的世界,想回到黑暗中。 这可不行,方圆绝不允许她再过那种生活。 不过不等他拿出兄长的架子,来大声呵斥她,却看到卡秋莎忽地转身,碧蓝色的双眸中,散发出连太阳光都无法遮掩的炙热,嘎声问道:“你、你说什么?” 方圆不明白她怎么忽然这样激动了,只好重复一遍:“你不想跟我走?” “我不想--我想,想的要命。” 卡秋莎用尽全身的力气,攥紧了火把,浑身都在哆嗦:“你、你不会扔下我吗?” 猛然间,方圆明白了:卡秋莎在杀人时,肯定看出了他眼神里流露出的厌恶,再加上这一路因为思考某些问题,始终没有跟她说话,所以她才误会,他不想再带她走。 可她又不敢哀求他,所以在看到他率先东行后,就以为自己被抛弃,她只能回到原先的世界中了。 从小就那个黑暗世界内长大的孩子,是有着常人无法理解的怪癖、阴狠等缺点,但毫无疑问的是,她的某些神经也格外敏敢。 尤其方圆这个她唯一亲人对她的态度,哪怕是稍微对她皱一下眉头,她也会想当然的,去反思自己这几年都做错了什么。 简单的来说就是,她异常的在意,方圆对她的态度。 莫名其妙的,方圆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又特么的疼了,眉梢轻挑了下,脸上浮出比阳光还要灿烂的笑容,轻声说:“我们说过,要相依为命的。” 方圆以为,在他说出这句极富煽情的话后,卡秋莎肯定会喜极而泣--可实际上,她却愣在那儿,一动不动。 “咋,不相信我说的话啊?要不要我给你发誓?” 方圆有些郁闷的刚说完这句话,却看到卡秋莎猛地把火把扔进了洞里,原地一个后空翻,嘴里又发出那种刺耳的瓦奥瓦奥声,双脚刚一落地就重重扑倒在沙子上,疯了似的,在滚烫的沙子上打滚,蹬腿。 “她终究还是个孩子。” 自持老成的方先生,望着在地上乱滚、撒欢来抒发狂喜的卡秋莎,摇着头的苦笑了声。 抓起两把沙子,狠狠扬出去后,卡秋莎这才连滚带爬的来到方圆面前,双膝跪地伸手拽住他衣襟,仰首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永远,都不要不要我了。” 方圆用同样的语气,跟她对视着:“除非,你主动离开我。” “啊--哇哇!” 卡秋莎闭眼,张大嘴发出了哭号的声音,却带着满是喜悦的味道。 这一刻,她觉得立马死了也肯定会是笑着的。 水暗影在笑,笑着目送林武跟毛驴逐渐消失在视线中。 就像被八百个男人浇灌了一遍那样,她浑身都散发着勃勃的生机,娇媚的样子足可以连女人都迷倒。 可林武,还有毛驴,却没有为她的娇媚而折服,听从她的劝说,跟她一路向东回家。 在他们眼里,哪怕水暗影再美一万倍,也比不上方圆的一根汗毛。 第133章:我是他的女人 当水暗影昏倒在茫茫沙漠中,随时都会刮起的沙尘暴掩埋,成为数百上千后被后人研究古代人的标本时,却遇到林武被救,这得需要多好的运气? 绝对是亿万分之一的概率。 毕竟这儿是罗布泊,千里无人烟都无法描述它的荒凉,却偏偏能遇到林武,除了说水水姐的运气好到爆表之外,别的词语都无法形容。 在醒来的那一刻,水暗影还以为她死了,或者是临死前的幻觉。 幸好,这不是幻觉,她真得碰到了林武。 她在为自己的好运而震惊莫名时,也同样惊诧于林武的勇气:他就带着一条狗子,敢孤身深入罗布泊内? 水暗影在假扮乞丐,住进方圆家之前,就已经暗中调查过他家的人员结构了:一个不男不女的租客,一条看到美女后眼珠子就会发直的贱狗。 水暗影才不管毛驴在陆家有什么地位(实际上,水水姐也从没有觉得,毛驴跟方圆之间的感情,会有多么深厚,毕竟自古以来都不缺爱养狗的人),她只是粗粗了解了下林武。 知道林武只是一个租客,住进陆家的时间也才短短几个月,算是被方圆收留的盲流罢了,除了不男不女外,也就是个不起眼的租客,跟方圆也不可能有啥深厚的关系。 但水水姐做梦也想不到,就是被她忽略了林武,更没有被她放在眼里的毛驴,却会出现在了茫茫荒漠中,来寻找方圆。 林武、毛驴这是在找死。 一个人故意找死,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 水暗影还真想不到,也懒得搭理。 不过看在是人家救了她的份上,她这些年来第一次跟人认真的说:“跟我一起回去吧,你们不可能找到方圆的。因为他--可能已经死、遭遇不幸了。” 水暗影看的很清楚,她在说出这番话后,林武眼里攸地浮上浓浓的哀伤,沉默很久后才问他:“你亲眼看到方圆,死了?” “没有。” 水水姐虽然狡诈狠毒,却不会在这种问题上,欺骗救命恩人。 也没有欺骗的必要,实事求是就好了,反正她实在想不出,方圆有什么活着走出来的理由。 林武没有再跟她说什么,而是蹲身抱住毛驴的脖子,在它耳边轻声说了几句什么。 水暗影能看出,林武这是在跟毛驴说她说的这些话,更像是在征求它的意见:我们,是继续找方圆,还是返回? 毛驴当然不会说话,但它却昂首看着西方,眼神黯淡。 如果不是能从毛驴的眼神中,清晰感受到人类才有的哀伤,水水姐肯定会撇嘴,笑话林武:你跟一条贱狗商量啥啊,它懂个毛? “毛驴说,去找方圆,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林武站起来后,认真的对水暗影说:“我会把背包内的饮食分给你三分之一,希望你能坚持到救援人员的到来。” 按照时间推算,林武觉得劳拉运气好的话,已经开车走出了沙漠,去古羌县求援了。 水暗影吃惊不已:“你真要去找方圆?你可知道那个黑暗世界在哪儿?就算我回去跟你一起找,也不一定找到了。你一个人向西,就是在找死!” 水暗影不是在吓唬林武:她在出了黑暗世界后,已经孤身跋涉几十个小时了,期间遭遇过几次沙尘暴,浑浑噩噩的,都不知道自己从哪儿走来,就别说记得道路了。 更何况,沙漠上怎么会有道路? 沙漠上,唯一不变的只能是方向。 “可它说要去。” 林武低头看着毛驴,轻声说:“它说,它能找到方圆。” “一条狗子,凭什么有这么大的信心?” 看到林武这样顽固不化后,水暗影有些着急(她人性虽然不咋样,却也知道林武是她的救命恩人,关心恩人也是很正常的),冷笑道:“沙漠中,怎么可能会留下方圆的气息,供它用鼻子搜寻?” 她说的没错,沙漠不是内地,高温、一天几次的沙尘暴,都能蒸发、掩埋了方圆的气息,毛驴是不可能嗅到他的气息的。 不等林武说什么,她继续说道:“如果你固执的以为,一条狗子能创造奇迹,找到方圆的话,那么我给你出个主意,你可以在它身上挂上清水饮食,让它自己去找好了。” “你不该这样贬低毛驴的。” 林武看着水暗影,沉默片刻才说:“不过也不能怪你,因为你不了解毛驴跟方圆之间,有着我们无法理解的感应。这一路来,它就不再用鼻子了--我能看得出,它是跟着直接在走。” 水暗影没想到林武会这样迂腐,要不是看在他是自己救命恩人的份上,也懒得再跟他说什么,一挥手不耐烦的说:“我真搞不懂,你怎么会相信一条狗子会有直觉,会能正确追踪方圆走过的路!” “你的确搞不懂,但你不能不承认,它能找到你,就代表着它的直觉没有出错。” 林武淡淡的回答。 水暗影张嘴,结舌,无言以对。 直到林武给她留下三分之一的清水饮食,重新背起行囊冲毛驴打了个呼哨,头也不回的向西走去后,水暗影娇媚的脸上,才浮现出不可思议的笑容,喃喃的说:“这个世界真得变了,不但有愚蠢的人,还有笨死的狗。” 水水姐当然不笨。 她才不会在好不容易获救后,再跟着回头去找很可能早就死了的方圆。 最多,也就是为林武的固执,有些小小的感动。 哦,还有那只注定会笨死的贱狗。 其实在林武消失在她视线中的那一刻,她真想跟上去的。 只是她的理智马上就制止了她:你得回去,活着走出罗布泊,把你看到的黑暗世界,去告诉义父--能够确定黑暗世界的真实存在,绝对是义父此生最大的心愿! 娇媚的笑着目送林武消失后,水暗影转身东行。 林武曾经告诉她说,差不多会有救援人员赶来了,水暗影相信。 因为就算那个劳拉出不去,她留在古羌县的那些属下,在她这么多天都没消息后,也肯定不会无动于衷的。 重获新生后,水暗影觉得她回家的脚步,该异常轻快才对。 但为什么,却总觉得很沉重,仿佛有一根看不见的绳子,在后面拉着她,让她每走远一步,都是那么的费力? 为什么? 水暗影想不通,只知道当她最后一滴清水耗尽后,放眼望去,依旧是连绵起伏的沙丘。 黄澄澄本来很明亮的颜色,现在看上去是那样的恶心。 难道,我被林武相救,只是一场空欢喜? 水暗影脚步蹒跚的走在沙梁上,脑袋又开始晕乎,更有些后悔:该跟林武一起返回的,那样渴死了大家也有个作伴的不是? 脚下一滑,水暗影从沙梁上滚了下去。 滚动的过程中很舒服,最起码不用走路了,好想睡一觉,就趴在这儿。 绝不能睡过去,要不然就真得死定了! 水暗影紧紧咬了下干涸的嘴唇,双手撑地抬起了头,然后就看到一双鞋子。 不是绣花鞋,而是黑色旅游鞋。 三双鞋子,三个身穿褐色布袍打扮的好像阿拉伯似的男人,还有六七头满载物资的骆驼,就趴在不远处。 姑奶奶的命真好,好到鸟爆! 水暗影抬起头,看着三个男人,露出最甜蜜的微笑,轻声说:“你们才来--我等你们,等很久了。” 一个男人,有些惊讶的问同伴:“老大,老二,你们认识她吗?” 那俩人一起摇头:“不认识。” 这个人嘿嘿笑道:“我也不认识--我只是看出,这娘们很水灵,如果能够让她给我生个孩子的话,那么我这辈子都不会有遗憾了。” “是么?那我可真是荣幸之至了。” 水暗影的笑容,更加的甜蜜,妩媚,鼓起最后一点力气坐起来,眼波流动的看着他们:“可你们是三个人呀--而且,我也有同伴的。” “你有同伴,骗鬼去吧,嘿嘿。” 那个人冷笑着,伸手采住了水暗影的头发,像拖麻袋似的走向骆驼后面:“至于我们兄弟三人,哈,老大他们不喜欢女人的,是那种很无趣的人。” 这个人说的没错,在水暗影被拖到骆驼背后的小帐篷内后,老大、老二俩人都没有说什么,更没有阻拦,仿佛他要上了水水姐,只是尿急解开腰带要撒尿那样。 水暗影一直在笑,好像她也正盼着被男人‘临幸’那样,只是这笑容有些冷。 那个人非常讨厌她的笑容,抬手就给了她一耳光。 打得她脑袋歪向一旁后,粗暴的拉开了她皮衣的拉链。 水暗影回过头,看着他依旧笑着时,就听到远处有人说:“老三,你玩了这么多女人,还没有改改挨打女人的德性。” “改不了了,哈,这辈子也改不了了。奶奶,没想到在这鬼地方也能碰到这种极品,看来老三我真是人品大爆发了。” 老三哈哈笑着,推起了水暗影的黑色小背心,眼里立马发出贪婪的光,却没看到她的右手,正慢慢伸向马靴内。 远处那个人也哈哈笑着:“说起来,你还得感谢盗圣。如果不是奉他的召唤来这鬼地方,你怎么可能会遇到她呢?” 水暗影伸向马靴内的右手,顿住时笑出了声,尽可能的大声:“咯咯,你们也是来找盗圣的吗?” 正在解自己腰带的老三,愣怔了下,脱口问道:“怎么,你也是来找他的?” “不是。” 水暗影笑着摇头,缓缓的说:“但我是盗圣的女人。如果你说的盗圣,有一条叫毛驴的狗子的话。” “你说什么?” 老三还没有回答,远处那俩人,就异口同声的大声喝问。 “我是盗圣的女人。” 水暗影甜甜的笑着,懒洋洋的样子:“也唯有盗圣,才能配上我这么娇媚的女人,不是么?” 三个男人都闭上了嘴。 很久后,老大才说:“老三,放开她。” 第134章:就地格杀! “你们相信她说的话?” 老三猛地抬起头,大声吼叫着,脸色有些狰狞。 他纵横欢场那么多年,看过的美女数以万计,却从没有遇到过水暗影这种媚到骨子里的极品,如果就因为她一句‘我是盗圣的女人’,就这样放过她,他实在是不甘心。 老大再次沉默很久后,才又说道:“只要她能说出这些话,无论怎么样,我们都该放开她的。” “狗屁!” 老三愤愤的骂了句:“我们来奉召来这鬼地方,确是为了报答他的恩情。其实我觉得,在我们走到现在时,就已经还完了债……”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老大就厉声打断了他的话:“老三,你这是在胡说什么,忘记没有盗圣,就没有今天的你了吗?” “我不管,我必须要这个女人!就算她真是盗圣的女人,我也得要!哈,大不了,上了她之后,一刀杀掉,谁能知道她是我杀死的?你们是我的好兄弟,肯定不会说的吧?哈哈,盗圣的女人又怎么样?能够上了他的女人,也是一种成就感不是?” 老三死死盯着水暗影白玉凝滞般的身子,双眼散着野狼一样的光芒,狠狠扑在了她身上,抱住她的脖子放声狂笑:“谁特么的敢阻拦我,休怪我不认他当兄弟了!” 其实,要是搁在正常环境下,老大这样厉声喝斥,老三绝不会敢违抗的。 只是在沙漠中已经走了那么久,单调、空旷还有那神秘的恐惧感,早就把他折磨的要崩溃--再加上水水姐的实在是媚到了极点,彻底点燃了他的‘热情’,烧的他再也不管不顾了。 要不然,也不会对兄弟说出这番话来。 “老三,你太过分了!” 老二也厉喝一声,刚要飞身冲过来,却被老大一把拉住了。 “唉。” 老二不解的看向老大时,他轻轻摇头,叹了口气。 老大的叹气声未落,却忽然听到帐篷中,攸地响起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啊!” 是老三的叫声! 老大俩人脸色攸地大变,立即纵身扑向了那边。 呼啦一声,老二掀起了帐篷的门帘,然后就看到趴在妖媚女人身上的老三,身子不住的抽缩,鲜血从女人光滑的身子上缓缓淌了下来。 水暗影藏在马靴中的那把四一式军刀,抵在老三的心口部位,只剩下了一个刀把。 她还在笑着,看向了老大俩人,缓缓的说:“我已经,给过他机会了,可他不珍惜。” “臭娘们!” 呆愣的老二猛地清醒,反手抓住腰间马刀刀柄时,老大却抬手挡在了他面前。 老二不解的望着他:“老大……” 老大眼角急促的跳了几下,死死盯着水暗影,缓缓问道:“你真是他的女人?” 水暗影脸上的笑容收敛,淡淡的说:“如果你们在奉盗圣的召唤,赶来罗布泊时,在经县、宁水、嘎巴斯(三个地方名)看到过他留下的特殊标记,确定他就是你们心中的盗圣,那么我就是他的女人。因为,我能够给你们说出,他留下的所有标记的确切位置。” 方圆在赶来古羌县的路上,曾经在十几个地方,留下个特殊的标记。 他没有避讳水暗影,因为他知道就算被她看到,她也看不懂的。 但老大等人却能看懂,就是盗圣召唤他们前来的命令(或者说是请求协助)。 老二眼里的杀气,慢慢地消失,看向了老大。 其实,他始终不喜欢老三,只是碍于有着过命的交情,不好阻拦罢了。 老大沉默了片刻,才微微弯腰说道:“我相信,你说的是真得。” “多谢你的信任。” 水暗影暗中提起的心,这才款款放了下来。 同时,她也有了更大的惊讶,没想到盗圣在这些人的心目中,会有这么高的地位。 方圆,盗圣。 呵呵。 水暗影嘴角浮上复杂的笑意时,老大又低声问道:“能告诉我们,他在哪儿吗?” “他很危险。” 水暗影没有撒谎,不经意间脸上浮上了哀伤的神色,哑声说:“或许,他已经--但无论怎么样,我们都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他。因为那个地方,应该快要接近死亡之海的中心位置了。” “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他……但我们会去找,直到找到他。” 老大盯着寂然不动的老三,再次沉默片刻,无声叹了口气后才问:“你需要我们为你做什么吗?” “水,饮食,再给我两头骆驼,我必须活着走出罗布泊,寻找更多的援助!” 水暗影没有丝毫的犹豫,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她的要求很快就被满足了。 两个小时后,吃饱喝足又美美睡了一觉的水暗影,骑上了一头骆驼,向东走去时,老大俩人却沿着她来时的踪迹,消失在了茫茫黄沙中。 又一次沙尘暴过后,重新骑上骆驼的水暗影,看到了戈壁滩--更看到在很远的地方,出现了她最渴望看到的汽车。 半个小时后,亲自带领救援队赶来的老杜,出现在了水暗影面前。 看着这个已经疲倦万分的女人,依然骄傲的昂着下巴,老杜真想找一条哈达,围在她的脖子上,再跳起欢快的舞蹈,高喊万岁。 这么多天过去了,尤其是在看到翻倒在戈壁滩上的越野车后,包括老杜在内的所有人,都以为水暗影已经死翘翘了。 却没想到,她会像个高傲的女王那样,出现了。 这得需要多大的毅力,多好的运气,才能活下来? 水暗影现在可以肯定,如果风力再大一点的话,就能把她吹倒在地上:尽管在遇到老大他们后,她就没有再缺少过补给,但那种孤独前行太久的感觉,足够把她击倒。 可她依然伸手推开要搀扶她的属下,来到了一辆车前。 马上,有眼力的某个属下,就赶紧为她扑上了毛毯。 水暗影款款坐了下来,倚在车轮上闭眼休息了片刻,才问道:“从我离开古羌县那天开始,又有多少人进入了罗布泊内?” 她相信自从她挺进罗布泊后,她那些手下就会着手搜集所有有用的情报。 果然,老杜马上就回答:“总共有二十三拨、一百三十五个人。其中是七拨、六十八个人,是纯粹的游客,另外的人挺进罗布泊,目的不明,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五拨游客安全离开,但其他人到现在,还没有任何讯息。” “六十七个人,有可能更多的人,就因为他的召唤,就毅然挺进死亡之海--呵呵,果然好大的号召力,怪不得老大都能无视他兄弟的死,也怪不得林武能……” 水暗影轻笑着,就像喃喃自语那样。 没有谁听清楚她在说什么,只是垂手等候。 水暗影抬手--马上,就有人递过了香烟。 让辛辣,醇厚的香烟在肺里转了个圈后,水暗影闭眼,惬意的发出了一声轻唱:这才是她的生活。 “老大,我们要不要继续前进?” 等了片刻,老杜才轻声说道:“我们来时的路上,碰到了夏小韵的保镖劳拉,估计她现在已经通知了古羌县救援部门(这边的救援队,是常设的),很快就会有专业救援的人赶来。” “不用了。” 缓缓吐出一口烟雾后,水暗影站了起来:“让所有人,尽可能的隐藏踪迹,一字线的守住这个方向。如果发现方圆露面的话,就……” 说到这儿后,她停止了说话,看向了西方。 老杜等人不敢催促她,却能看出她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很久很久后,水暗影才轻声继续说道:“如果看到方圆,立即就地格杀,不需请示!” 她在说出这句话后,重重吐出了一口气,但整个人的精神,却猛地萎靡了下来。 老杜低低的应了一声,才忍不住的问道:“老大,你确定方圆就是盗圣?” 水暗影这是第一次跟老杜说话时,语气冰冷:“我不想回答,行不行?” 老杜的脸,一下子变的苍白,下意识的后退几步。 砰的一声,关车门的声音响起后,一个人快步跑到了水暗影面前,啪的一个敬礼,低声说道:“报告老大,内地来的急电!” “说。” 水暗影看,都没看下属一眼。 “美国马修军工集团的一份绝密资料,出现在了中东某国反抗组织头头手中,在卡塔尔半球电视台发表声明,强烈谴责马修集团暗中挑唆本国内战,提供生化武器的恶劣行径……” 这个手下的声音不高,却很清晰:“我们在美的眼线传来确定消息,两天前,有着十七个现役特工保护的马修集团绝密资料处,内里墙壁上出现了盗圣的特殊标记。某反抗组织头头在电视台,也公开宣布,他们是用四百万美金的价格,从盗圣手中购置这份资料的。” 他在汇报这些时,水暗影就霍然回头,死死盯着他,眼中全是不可置信的神色。 他虽然很害怕老大这个眼神,可还是坚持着说完了。 在场所有人,都知道马修集团在美国,是什么样的性质。 可以说这个军工集团,就代表着美国真正掌权者。 它卖给谁武器,都是那些实际掌权者说了算。 简单的来说就是,马修集团的绝密资料处,防御丝毫不次于白宫。 可绝密资料还是被盗了。 就算现场没有留下盗圣的特殊标记--除了他之外,还能有谁做到? 这件事,是发生在两天前。 两天前--方圆在哪儿? 没来由的轻松,让水暗影眼眸重新发亮,沉默片刻后,再次下达了命令:“所有人,即刻退出罗布泊,返回古羌县,等候新的命令!” 随着水暗影的命令再次下达,正在准备潜伏的众手下,立即奔向自己的车子。 向导,是个五十多岁的当地人,叫巴拉图。 水暗影给手下训话时,他始终站在远处,一副漠然样子。 巴拉图关上领路车的车门时,嘴角浮上了一抹冷笑。 第135章:乌拉,乌拉! 提到西伯集团,只要喜欢看报纸的人,都知道这是俄罗斯最大的财阀。 西伯集团只做三种生意,一种是原油,一种是军火,一种是房地产。 西伯集团在俄罗斯的地位,跟马修集团在美国的地位差不多,甚至还要更重要一些,毕竟两国国情不同。 更有人传言,西伯集团老板,跟俄现任总统曾经是同事--都是出身前苏的克格勃部门,不过老板是高层文职,曾经给予总统先生很多关键性的帮助。 也正是他们之间这特殊的良好关系,所以西伯集团才没能受到那位铁腕总统的清洗,成为了俄罗斯唯一的能源寡头。 很多人都知道,在那位铁腕总裁上台前,掌控俄国经济的其实不是政府,而是在前苏解体后,掌控80%以上能源、军火的能源寡头。 这些人所掌控的集团,没有谁上市--但就算是再傻的人也知道,一旦他们的财富曝光,号称世界首富的老比尔、老巴菲特啥的,就得甘拜下风当小弟。 他们的财产,是受股市起伏而决定的,但这些能源寡头却都是脚踏实地的实业。 相传,铁腕总统上台之前,就有人警告他,要想振奋俄经济,必须得讨好几位能源寡头--铁腕总统,用他的铁腕手段,让那些人明白了什么才是政府: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几位在俄呼风唤雨的能源寡头,全部下狱。 他们的家产充公,几乎是在一个晚上,俄国库就充盈,国家绽放出了勃勃生机。 这就是大明帝国那会儿,朱元璋抄沈万三的翻版,甚至更绝。 然后,俄国再也没有了所谓的能源寡头。 最起码,瓦尔特知道,老爷波斯塔夫(西伯集团的大老板),是绝不会跟这个称号沾边的,尽管他就是唯一的能源寡头。 也正是他具备超前的眼光,不计代价的支持那位铁腕总统,才获得了今天丰厚的回报。 瓦尔特还知道,从来都是异常低调老爷的,自从去年开始,身体健康状况就不容乐观,哪怕每时每刻,身边都围绕着大批关心他的人,可他那双睿智的老眼里,却满是黯淡的绝望。 波斯塔夫绝望,那是因为他没有后人。 说他没有后人也不是太对:就是三十年前,他曾经有个跟他同样出色的儿子,特别喜欢探险,考古。 少爷的这个爱好,葬送了波斯塔夫家所有的前程:三十年前,少爷来到了罗布泊,就此消失。 更让波斯塔夫绝望的是,刚有了儿子的第二年,他在一次骑马中出现了意外,彻底丧失了生育功能。 没有后人,西伯集团再富可敌国,那又有什么用处? 又能传给谁? 所有人都知道,少爷在罗布泊失踪,要想找到他,那是绝无可能的。 但波斯塔夫却每年拿出一半以上的时间,来罗布泊内搜寻他儿子的下落。 刚开始那两年,还能抱着一点点的希望,但三十年过去了--波斯塔夫依旧每年都来,这只能说是一种习惯,一种生活了。 嗯,寻找爱子的生活习惯。 瓦尔特这个管家,是老爷最信任的人,没有之一。 所以,他知道老爷的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波斯塔夫,就是相传已经绝种的西伯人。 瓦尔特还知道,西伯人的背后,都有一个黑色骷髅头的胎记,很可怕。 但瓦尔特最大的希望,就是这次能在罗布泊的荒漠中,看到这个黑色骷髅头--然后,他就会骑着最快的骏马,用最快的速度,前往老爷所在的探险大本营。 当然了,他也知道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奢望。 也是最后一丝希望。 因为瓦尔特知道,老爷这次回国后,不一定能熬过来年这个时候了。 少爷失踪时,就是在这个季节:俄国很冷,这儿却热的要命。 带着十几个保镖,在荒漠上信马由缰,瓦尔特想着这些心事,眼里带着浓浓的哀伤:他是多么希望,能跟上帝见面,求上帝恩赐,让老爷在临去世前,能看到儿子。 哪怕是尸骨,只一眼! 很可惜,这是注定不会出现的奇迹。 “嗨,那边是什么东西?” 就在瓦尔特哀伤的想到这儿时,一个保镖的叫声惊醒了他。 他抬头看去时,就看到至少一半的保镖,呼哨着策马向前面狂奔。 喊叫的声音里,带着第一次成为男人时的兴奋:他们在这片荒漠中,已经足足呆了一个半月,每天都是面对黄沙、蓝天,除了他们外,连一丝生命都看不到,嘴里更是早就淡出鸟来了。 瓦尔特相信,哪怕是遇到一只活着的蜥蜴,这些精力充沛的保镖们,也会拿出十足的热情去玩耍。 因为他也有这样的想法,要不然也不会像年轻人那样,手伸进嘴里打了个响亮的呼哨后,就策马追了上去。 还没有追上那些年轻的小伙子,就有个人策马狂奔了回来,高声喊叫道:“是人!三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两个女的,一个男的,两个华夏人,一个白种女孩!” “哦,带我去看看。” 瓦尔特淡然点头,双腿一夹马腹。 高头大马四蹄翻飞,扬起了一条黄龙般的沙尘。 望着远处扬起的沙尘,再看看这些围着自己三个人转圈的骑士,怀里不抱着夏小韵的方圆,一屁股蹲坐在了地上,笑着用沙哑的声音说:“特么的,哥们总算是命不该绝,遇到正常的同类了--卡秋莎,别怕,他们应该不是你平时接触过的恶魔。” 躲在方圆背后的卡秋莎,紧紧搂住了他的脖子,本来就消瘦的脸上,现在憔悴的不成样子了。 自从两天前喝光水袋中的水后,她就滴水未沾了。 如果不是方圆捉到了一只蜥蜴,给她吃了一半,她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看到今天的太阳。 一只蜥蜴,一点点的样子被分成两半,一半给了她,另外一半被方圆放在嘴里嚼了稀巴烂,用嘴喂给了始终昏迷着的夏小韵。 卡秋莎真心希望,方圆能抛下怀里的那个女孩子,就他们两个人,寻找他所说的那个美好世界。 而且,这几天她也能看出,方圆跟夏小韵的感情,其实没有她所想象的那样深厚--他宁死也不抛弃她,那是因为他是人。 一个正常人。 是值得卡秋莎学习的榜样。 方圆当然不会在意卡秋莎会不会把他看做榜样,其实他有好几次,想抛下夏小韵的,只是每次升起这念头,他都会有愧疚。 该死的愧疚,害了方先生。 如果不是老早就断了水,夏小韵应该醒来了。 也幸亏她一直昏迷,毕竟昏迷中的人,对水分的要求不是太高--最起码,不会像他这样眼睛总是盯着地上,渴望忽然冒出一个清泉来。 至于现在来到了哪儿,方先生才不会管。 他倒是想管来着,可咋管? 如果不是这些大漠马贼般的家伙出现,方圆还真有些犯愁:咋说,才能让卡秋莎毫无怨言的跟着自己,坐在这儿默默等待死亡的来临? 好了,现在好了,出现了马贼,嚯嚯! 方圆开心的把夏小韵放在了沙子上,他的双臂早就麻木不堪了。 刚放下,却又接着抱起:沙子太热了,会烫伤楚脑残那娇嫩肌肤的。 特么的,我总是这样惜香怜玉。 方圆骂了声时,受他安抚的卡秋莎,却看懂了他的意思,马上就脱下了身上的灰色袍子,扑在了地上,哑声对他说了几句,示意这样可以把夏小韵放下,休息一下了。 “卡秋莎,穿上衣服。记住啊,以后在任何人面前,都不许随便脱衣服。” 方圆抬头看了眼策马本来的一个魁梧外国老头,先给了人家一个友好、或者说是讨好的笑容后,才轻声嘱咐卡秋莎。 十八年来,卡秋莎好像从没有穿过衣服。 她已经习惯了任何时候都光着身子了,这件灰色袍子如果不是方圆亲手给她披上的,她早就撕成碎片扔掉了:无论方圆给她什么东西,都被她视为母亲般的珍贵,就像她绝不会违逆他的意思那样。 “哦,记、记住了。” 卡秋莎觉得,在跟方圆说话时,必须得忽视所有的别人,唯有这样才能展现出自己对他的敬意,爱意! 她屈膝背对着那些马贼,伸手拿起地上的袍子,正要穿上时,却忽然听到一个苍狼般、激动异常的高声嚎叫起来:“乌拉,乌拉!” 乌拉,在俄语中就是万岁的意思。 瓦尔特在狂呼万岁。 在一个年轻女孩子的背上,看到老爷家族特殊的黑骷髅头胎记,想到老爷那即将逝去的生命,有可能因此而重新焕发生机后,瓦尔特就再也无法压制心中的狂喜。 他手下那些保镖,都愣了,不知道瓦尔特这是怎么了。 “雅克斯基,现在我命令你,立即把这个女孩子,送到老爷的大本营内,绝不许伤害了她!如果她被伤害一根汗毛,你就等着死吧!” 从没有对手下这样严厉过的瓦尔特,就像野狼般的吼叫了一声,随即拨转马头,策马向大本营那边狂奔而去。 老爷的时间不多了,说不定在接下来的某一刻就会永远的闭上眼,再也不会醒来,所以他必须争分夺秒的跑回去,告诉老爷发现了什么! 瓦尔特坚信,尽管这个看上去很脆弱的女孩子,决不是三十年前失踪的少爷,但绝对是老爷康复的生命源泉! 据他所知,在少爷失踪后,老爷就已经是世界上最后一个西伯人了。 现在却忽然又出现了一个有黑骷髅头胎记(绝对是胎记,因为瓦尔特敢用脑袋保证)的女孩子,那么她会是谁? 会--是谁!? 瓦尔特不敢往下想了,只知道带着三个保镖,拼命的挥鞭抽打着他最爱的宝马,疯了似的向回狂奔。 狂喜,已经让他在离开时,貌似还有些事忘记交代给雅克斯基了。 甚至,连他自己都被自己忘记了。 第136章:无边的眷恋 沙漠太大了。 只能这样说,因为不管是往回赶的水暗影,还是向这边赶来的林武,都没有看到在他们前进的方向上,会扎着一座驼城。 足有五百头骆驼围成一个圈,相互牵连着趴在一个沙丘下面,驼背上托着丰富的物资,甚至都有小型发电机--远远的看上去,就像一座城。 城内有上百匹毛发铮亮的高头大马,穿着白衬衣黑靴子的专业驯马师,正在用沙漠上最珍贵的清水,为这些马匹洗刷着。 数十个神情彪悍的黑色劲装男人,散布在驼城的各个方向,警惕的观察着四周,一些穿着欧洲中世纪仆人裙装的美貌少女,插花般的行走在驼城中,手里捧着银盘,上面有美酒,烤鸭,鱼子酱等美食。 如果说驼城外面就是地狱,那么这儿就是天堂,更是人世间一座活动的五星级酒店。 这样一座规模庞大的驼城,能够在罗布泊内出现,无疑要经过国家的特批,更为之配备了‘专业’向导,毕竟这儿不是俄境内。 如果有外人忽然走进来驼城中的话,就会看到所有人,哪怕是那些高头大马,也都是小心翼翼的,没有谁笑,最起码在距离驼城正中那座金色帐篷五十米内,没有谁敢露出笑容。 驼城门口,几个彪悍的保镖,怀里揣着华夏特批的制式武器,来回的走动着,尽管他们也知道,哪怕他们闭眼睡上三天三夜,也不会有一个陌生人出现在这儿。 可谁都不敢有丝毫的轻松,就像谁也不敢露出欢乐的表情那样,因为他们的主人,也就是驼城的城主,波斯塔夫先生,这些天来大部分时间,都处于一种弥留状态。 波斯塔夫先生最忠实的管家瓦尔特先生,一次在压抑的受不了时,曾经跪在驼城门口,五体投地的泪流满面,哀求上帝能让主人熬到来年的这个时候。 可所有人都觉得,波斯塔夫先生或许熬不过回国了--按照以往每年的惯例,明天就要启程回国了,驼城内已经收拾利索,据说在俄国边境上,那位铁腕总统也会出现,来迎接他的老朋友。 这是对即将逝者的尊重。 侍女已经把精美的美食,端进了那座金色大帐内。 不过众人觉得,用不了多久,她们就会端着这些美食鱼贯走出来--美食是纹丝不动的,最多也就是少了一杯葡萄酒。 波斯塔夫现在的‘主食’,就是随身医生开出的大把中药:这些年来,如果不是中药的话,他绝对早在七年前就已经撒手人寰了。 每个人都知道,波斯塔夫的身体各器官,其实并没有任何症状,只是缺少了中医所说的生机,就像一口清泉那样,生命之水正在迅速枯竭。 生机,又是什么玩意? 大家不懂,却又很明白:如果波斯塔夫先生的儿子,忽然出现在眼前的话,他会马上变的生龙活虎! 生机,就是波斯塔夫先生的亲人。 可问题是,先生的独生子已经在罗布泊内失踪三十年了,又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儿? 瓦尔特出现了,这个跟波斯塔夫先生一起长大的老人,身体是那样的健壮,尤其是在沙漠上策马狂奔时的雄姿,让这些年轻的保镖们都心生嫉妒。 不过驼城门口的保镖们发现,这次瓦尔特先生的精神很不正常,可以说是疯狂,拼命抽打着他最爱的宝马,嘴里高喊着乌拉,就像一阵狂风那样,从驼城门口跑了进去,连随行的三个保镖都追不上。 即将来到中间大帐前时,一个侍女正低着头从旁边走来。 很年轻的小侍女,也很漂亮,应该是新人,第一次来到罗布泊内,所以有些适应不了当前这种长时间的压抑,神情多少有些恍惚,竟然没有看到瓦尔特先生正策马奔来。 “小心!” 眼看骏马疯了般的狂奔到小侍女跟前,她仍旧低头走路--这是被快马撞死的前奏,有人惊叫了一声时,她才猛地醒悟过来。 却已经晚了,根本来不及躲闪。 眼看奔马就要狠狠撞上她,瓦尔特忽然大喝一声,猛地一拽马缰。 那匹几乎要飞起来的骏马,这次竟然真得飞了起来--从小侍女头上腾空而过。 “乌拉!” 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好多人,都在长长松了口气后,齐声欢呼了起来。 但接着就为小侍女接下来的命运担心起来:能够被瓦尔特先生选为伺候老爷的侍女,每年的薪水足够让那些金领羡慕,可规矩也大的很,像她当前犯下的这种低级失误…… 就算她被瓦尔特先生扔在死亡之海中,也不会有人敢有意见,更不会有人站出来给她求情。 骏马从自己头上腾空而过后,小侍女也猛地惊醒,随即脸色骤然雪白,双膝一软跪在了地上,匍匐着额头触地,浑身筛糠般的颤抖。 骏马落地,瓦尔特先生飞身下马时,跑过来的几个保镖,已经做出了‘只要他一声令下,就会把小侍女拖下去’的准备。 “孩子,下次小心些!” 让所有人都惊呆了的是,本该大发雷霆的瓦尔特先生,却和颜悦色的扭头对小侍女说了一句,接着转身冲进了大帐内。 大帐面积足有三百平米左右,装潢的就像皇宫,足有十数个保镖、医生、侍女陪伴在斜躺在锦塌上的波斯塔夫先生。 大帐内这么多人,气氛却比外面还要压抑,除了波斯塔夫先生偶尔会发出一声轻咳,连呼吸声都听不到。 “老爷,老爷!” 就在大家都屏蔽呼吸,眼睛盯着自己脚尖,渴望接班时间快点到来,就会跑去沙漠上疯狂的喊叫,来调解几乎要崩溃的情绪时,管家瓦尔特却向风那样,连滚带爬的冲了进来。 冲散了大帐内沉重的压抑,让所有人在极度震惊(难道不知道波斯塔夫先生不能被惊扰)的同时,也都趁机吐出一口气时,波斯塔夫先生却没有丝毫的反应,好像已经昏睡过去了。 但在下一刻,这个看似垂死的老人,就猛地从锦塌上坐了起来,一双碧蓝色的眼里,迅速浮上让人心悸的火焰,脸色更加狰狞,很是吓人。 因为瓦尔特先生说了一句话。 一句让在场所有医生等人不明白的话:“老爷,我、我看到了黑色骷髅头,活着的黑色骷髅头!” 黑色骷髅头真像活了那样,在卡秋莎奋力挣扎时。 雅克斯基既然能被瓦尔特先生,任命为驼城保镖的首领,那么就是相信他有着超人一等的执行、理解能力。 所以,当瓦尔特先生用从没有过的严厉语气,喝令他必须把这个白种女孩子带回大本营,不许少一根汗毛时,尽管他是满头的雾水,可还是坚定不移的执行了命令,立即亲自下马去拉卡秋莎。 瓦尔特命令雅克斯基这样做时的命令,很大声,方圆当然能听到,脸色也攸地一变,即刻喝道:“卡秋莎,过来!” 就像雅克斯基那样,方圆也不明白那个健壮的白种老人,为什么要抓走卡秋莎,更知道依着自己当前的身体状况(站都站不起来了),压根无法保护任何人。 可他还是本能的让卡秋莎过来。 卡秋莎看到雅克斯基下马后就扑向了自己,也怕了,猛地张嘴露出森白的牙齿,很骇人样子的冲他怪叫着,用最快的速度躲进了方圆怀中。 “你们要干什么?” 方圆用力咬了下舌头,瞪起血红的双眼,冲雅克斯基厉声喝问。 舌尖上传来的剧痛,让方圆精神一阵,极度疲倦的身体,受剧痛的刺激攸地升起最后的力气--他有绝对的把握,能在雅克斯基抓住卡秋莎的一瞬间,掐碎他的咽喉! 哪怕他现在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可仍旧不许任何人伤害卡秋莎。 她曾经很认真的跟他说,他们要相依为命。 方圆既然答应了她,那么就算死,也不会让她失望。 所以,尽管方圆知道,只要他掐算这个男人的咽喉,接下来大家都会死,但他毫不在乎。 “小姐,别怕,瓦尔特先生只是请你去我们的大本营!” 见多识广的雅克斯基,也被卡秋莎呲牙时的骇人样子给吓了一跳,但还是伸手去抓她的肩膀:哪怕这是一只母豹,他也必须得按照瓦尔特先生的意思去做。 其实,也正是他及时说出了这句话,才救了他一命--方圆即将挥出的右手,落了下来:他要带卡秋莎去大本营,不管是为了什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暂时不会渴死了。 雅克斯基的左手,抓住卡秋莎的肩头时,她却猛地回头,就像毒蛇捕食那样,一口就咬住了他的手腕。 卡秋莎在那个黑暗世界中,能生存下来,她的牙齿就是最厉害的武器。 她的牙齿的咬合力,是相当惊人的,哪怕现在疲惫异常,在受惊吓时骤然生出的力气,也足够一口咬断雅克斯基的手腕! 但就在卡秋莎下意识的咬断他手腕时,眼前却攸地浮上一双带有厌恶的眼睛。 那是她在撕咬黑衣人时,方圆看向她的眼睛。 这双眼睛中的厌恶,绝对是卡秋莎最大的噩梦--她怕被方圆抛弃。 眼睛刚一浮现,卡秋莎的牙关就松开了。 但饶是这样,雅克斯基的手腕上,也有鲜血淌了出来。 可怜的姑娘啊,就为了在意方圆对她的态度,在她感觉的最危险时,却仍然能放弃她最厉害的杀器,这得需要多少对方圆的眷恋,舍不得,才能做到? 手腕被咬住后,雅克斯基也是大吃一惊,本能的猛地举起右手,正要砸向卡秋莎的脑袋时,却猛地响起了瓦尔特的命令:绝不能伤害她一根毫毛,要不然你就去死吧! 雅克斯基现在年薪数百万美金,当然不愿意去死。 所以他只能强行收回举起的拳头,改为抱住了卡秋莎。 第137章:她是我的孩子! “瓦奥--松开我,松开我!” 卡秋莎被雅克斯基抱住后,她自己又紧紧的抱住方圆的胳膊,拼命的挣扎。 她尖叫着时,双眸依旧死死盯着方圆,渴望他能说:卡秋莎,杀了他! 那样的话,她会化身为吃人的野兽,猛地转身张嘴,露出森白的牙齿,一口把雅克斯基的咽喉咬断! 只是让她感到惶恐的是,方圆不但没有这样说,还看着她微微笑了下,低声说:“卡秋莎,跟他们走。” “什么?” 卡秋莎一呆,挣扎的动作停止了。 雅克斯基趁机把她从方圆身上‘扯了’下来。 “跟他们走。” 方圆又说出这句话时,雅克斯基已经抱着卡秋莎走向了同伴牵过来的骏马。 “不,我不,我要跟你在一起--松开我,放开我!要不然我咬死、咬死你们!” 卡秋莎这才明白了过来,接着就是奋力挣扎,张大的嘴巴里,发出了骇人的咆哮声。 她从方圆的眼神里,读懂了他的意思:他这是让她走,因为唯有她被带走,才能活下去! 可她不想走,哪怕是死,也不想离开方圆。 他答应过她的,俩人以后要相依为命! 就像她跟母亲,在那个黑暗世界,相依为命十八年那样,相互照顾,生死一起! 他为什么,要让她走? 说好的,相依为命呢? 为什么? 卡秋莎疯狂了,她不想离开方圆一个人活下去,如果没有方圆,她就彻底失去了一切,跟重新回到那个黑暗世界没什么两样。 她还知道,如果方圆不想让她被人抓走的话,哪怕他现在已经筋疲力尽,可这些人也会死伤惨重--卡秋莎亲眼目睹,方圆怎么在黑暗中,用一根撑杆在短时间内,就刺死了七八个未知生物的。 可他没有动手,就是为了让她能继续活下去,眼睁睁的看着她要被抓走,不顾当初承诺的--相依为命。 泪水,带有淡淡红色的泪水,决堤般的从卡秋莎双眸中喷涌而出。 她的视线明明已经被泪水弄模糊了,为什么--又是为什么,却偏偏能看到方圆也在流泪? 舍不得。 她舍不得方圆,方圆又何尝舍得她? 死,都要在一起。 卡秋莎张嘴,锋利的牙齿闪闪发光,低头咬向雅克斯基的手。 她已经不再在乎方圆的厌恶了,哪怕是被厌恶,她也要守在他身边,陪着他一起死。 她要重新变回野兽--一团破布,却及时堵住了她的嘴。 咆哮声,锋利牙齿的寒光,攸地消失。 原来,看到卡秋莎野性很吓人后,雅克斯基一个聪明的手下,及时用布堵住了她的嘴,接着迅速弯腰,抱住了她的双腿,把她抬了起来。 野兽被堵住嘴、四爪又被人抱住后,就再也没有任何的危险了。 卡秋莎只能拼命的挣扎着--她不是挣着要离开雅克斯基,而是挣扎着抬头,看向了方圆。 她多么希望,方圆能扑上来,把她从这些陌生人手里抢回去! 可当她挣扎着看到方圆后,却迅速安静了下来,所有的生气,就在这一刻全部消失,血泪模糊的双眼眸光,也瞬间呆滞。 方圆就坐在那儿,脸上带着微笑,费力的抬手挥了下,跟她说再见。 他不会来救她的,只是盼着她被抓走。 因为,唯有那样,她才有希望活下去! 可是,如果我的世界没了你,活着又有什么用? 卡秋莎乖的就像个宝宝那样,任由雅克斯基把她抱上了马背,一动不动也不动,只是呆滞的眼睛死死盯着方圆,慢慢地浮上了哀伤。 随着骏马波浪般的起伏,方圆越来越远,终于看不见时,卡秋莎忽然从风中,捕捉到了他一声悲嘶的吼叫:“卡秋莎!” 卡秋莎的双眸,攸地浮上亮泽,充满了笑意。 她知道,方圆喊出她名字,是在告诉她:只要我活下来,我一定会找你,一定! 无论,你在什么地方! 卡秋莎相信方圆,相信只要自己不死,他总会找到自己的。 说好了,要相依为命的。 卡秋莎低头看向在骏马四蹄下飞快后退的黄沙,整个人都沉浸在从没有过的心安中,压根没有看到天边卷来的黑色沙尘暴,没有看到雅克斯基等人,惊恐万分的拼命抽打着骏马。 他们虽然人多,但在沙尘暴的淫威下,却是不堪一击的。 幸好,就在整个世界都变的黑暗起来,沙暴恶魔吼叫着追上来时,他们及时冲进了驼城内。 这次沙尘暴很大,时间却不是很长,也就是五六分钟,恶魔怒吼的声音就慢慢消失了。 及时躲在骆驼后面的雅克斯基,这才拨楞了下脑袋,长长的松了口气。 哪怕是在黑沙狂肆时,他都牢牢抱着怀中的卡秋莎,尽可能的不让她受到丝毫伤害--因为瓦尔特先生说过了,如果这个女孩子丢失一根汗毛,他都得去死! 他可没有把瓦尔特先生的话,当做忽而逝去的沙尘暴:瓦尔特先生,绝对是那种说到做到,言出必行的人。 拽出了卡秋莎嘴里的破布,雅克斯基搀扶着站起来,抬头正要走向大帐那边时,却一下子呆住:就在他前面几十米处,站着一群人。 沙尘暴刮来时,这群人就站在那儿了,任由黑沙肆虐,依然站在那儿动也不动。 这还不是让雅克斯基惊呆的原因。 真正让他不相信自己眼睛的是--当特制的白色布伞花瓣般四周散开时,有两个人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一个是瓦尔特先生,一个竟然是--波斯塔夫先生! 波斯塔夫先生,早在数年前,就已经总是躺在炕上了。 尤其是今天上午,雅克斯基跟随瓦尔特外出放风时,心中还在想:不知道回来后,波斯塔夫先生就已经撒手人寰了。 这会是奄奄一息的波斯塔夫先生吗? 望着那个被数十个人簇拥着站在那儿的老头,雅克斯基怀疑自己眼睛出了问题,下意识的抬手猛擦了下眼,就看到瓦尔特先生快步走了过来。 “瓦尔特先生。” 雅克斯基连忙躬身问好。 “辛苦了。” 瓦尔特看都没看他一眼,只是在他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你没有让我失望!” 从没有过的幸福感,让雅克斯基有了晕眩的感觉。 等他清醒过来时,瓦尔特先生,已经亲自搀扶着那个被他带回来的女孩子,走进了大帐内。 瓦尔特先生,竟然跟我说辛苦了! 我以往做了那么多出色的工作,他都没有夸我一次,这次却因为我带回了一个女孩子--不对! 猛地,雅克斯基醒悟了过来:一定是那个女孩子,她有着对老爷特殊的意义! 想到在抱卡秋莎时,自己还差点抬手要揍她,雅克斯基的冷汗,刷地一声就从额头淌了下来。 雅克斯基现在有多么的后怕,卡秋莎才不会管。 在被带进这个装潢金碧辉煌的大帐内后,她很明显的被震呆了。 其实,别说是她了,就算是正常人来到大帐内后,也会被里面的奢华给惊着的,毕竟这儿是沙漠,不是高楼林立的都市。 从没有过的好奇,让卡秋莎下意识缓缓走动着,打量着大帐内的所有东西,包括那个从看到她后,就是始终死死盯着她的老头。 大帐内,加上卡秋莎在内的,总共有五个人。 老头,瓦尔特,还有两个很漂亮的侍女。 除了老头外,其他三个人都低着头,不看她一眼。 在跟老头的目光对视后,卡秋莎忽然感觉到了莫名的温暖,让她想到了母亲,想到了方圆。 对于有好感的人,卡秋莎从来都不会对他(她)露出凶恶样,只是歪着头看着老头,看了片刻才声音沙哑的问道:“你、你是谁?” 波斯塔夫闭上了眼。 就像卡秋莎看到他的那一刻,忽然生出莫名的好感那样,波斯塔夫也确定了一件事:这个看起来很脆弱的女孩子,就是他的亲人。 人世间,的确哟很多奇怪的事儿,两个十八年来从没有见过面的亲人,在第一眼看到对方后,就能感受到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 她是我的孩子。 她是我的孩子! 波斯塔夫心中怒吼着。 如果条件允许,他会喊出声。 尽管他在听到瓦尔特的汇报后,强迫自己吃了点东西,能让自己勉强站立,却不能大声吼出这句话,只是微微一笑,和声问道:“孩子,听说你的后背上,有个黑色骷髅头的胎记,能不能让我亲眼看看呢?” 不等卡秋莎说什么,他连忙又解释道:“别多想,孩子,我年龄已经足够做你爷爷了,不会对你有别的想法。” 很明显,波斯塔夫的顾忌,卡秋莎才不会当回事:十八年来,她也就是这几天才穿衣服的。 更何况,她对老头又有着莫名的好感呢,所以没觉得給他看看自己的刺青,有什么不对劲,只是说:“那不是胎记,是刺青。” 波斯塔夫的眼神一凝:“是、是刺青?” 如果是刺青的话,那么他就白欢喜一场了。 “嗯,方圆说这是刺青的。” 卡秋莎抬手,正要褪下灰色袍子,却又忽然想到了方圆的话,放下了手:“方圆说,以后绝不能随便在人前脱衣服的。” “方圆,方圆是谁?” 波斯塔夫眼神闪烁着,看向了瓦尔特。 瓦尔特连忙低声说:“老爷,我可以拿生命来保证,那绝不是刺青!” 卡秋莎才没管他们俩人说什么,只是回答:“方圆,是答应要跟我相依为命的人。你们就是把我从他们手里抢来的,我恨你们。” “孩子,能不能让我看看你后背的胎、刺青?” 波斯塔夫顾不得跟卡秋莎谈论方圆是谁,只是再次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好吧,他不在,看不到我脱衣服,应该不会生气的。” 卡秋莎想了想,抬手就把灰袍子从肩膀上褪了下来,然后转身。 当不波斯塔夫看到那个黑色骷髅头后,瞳孔骤然缩成了一条线。 第138章:干嘛总喊我的名字? 刺青,无论刺青的手艺有多高超,都没有胎记的自然。 这就像人造美女再怎么清纯可人,可总是会透出一股子虚假的沙比样。 更何况,黑色骷髅头胎记,是西伯人最确定的种族基因表现,更是被波斯塔夫所熟悉,所以卡秋莎肩后的黑色骷髅头,到底是刺青,还是胎记,他根本不需去验证,一眼就能确定这就是他最希望看到的。 看着那个黑色骷髅头,波斯塔夫呆愣了好久,泪水缓缓流淌了下来。 卡秋莎也等了很久,才慢慢地转身,惊讶的问道:“你、你怎么哭了?” “孩子,我的孩子!” 波斯塔夫不但哭了,就连站都站不稳了,脚下一个踉跄。 瓦尔特赶紧搀扶住了他。 “孩子,快--” 波斯塔夫推开瓦尔特,正要说什么时,却看到卡秋莎脚下一软,缓缓瘫倒在了地上。 极度的缺水,早就使她筋疲力尽,在被雅克斯基带来时,又挣扎了那么久,能坚持着站着跟波斯塔夫说这些,已经把她所有的体能给消耗掉,再也无法坚持的昏了过去。 “怎么了?孩子,孩子!” 波斯塔夫大惊,本能的就要抢过去--可能是因为太过紧张,他也攸地感到一阵晕眩,眼前发黑啥都不知道了。 等他重新睁开眼时,首先看到了瓦尔特那张满是紧张的脸。 呆愣片刻,他才猛地坐起,张嘴刚要说什么,瓦尔特就抢先说道:“老爷,那孩子没事,只是极度缺水,体力不支的昏倒了,现在已经输液,补充水分,很快就能醒来。” 瓦尔特的话还没有说完,旁边就传来了医生的一声轻呼。 原来,卡秋莎也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手腕上扎着针头后,一把就扯开了,跳下锦塌就向门口跑。 “拦住她!” 波斯塔夫连忙叫道。 他在昏过去后,就迅速赶来的大批手下,马上就从门口闪身而出,挡住了卡秋莎的道路。 “走开,走开!” 卡秋莎尖声叫着,又开始呲牙。 她要去找方圆。 “她这是要去找那两个同伴,其中一个应该有那个方圆。” 瓦尔特替卡秋莎,向波斯塔夫解释道。 听到有人提到方圆的名字后,卡秋莎马上就安静了下来:方圆不喜欢她露出野兽的样子。 转身,看着瓦尔特,卡秋莎哑声问道:“你、你认识方圆?” “小姐,你能陪着老爷在这儿说话吗?我马上派人去援救你那两个同伴!” 瓦尔特没有过多的解释,马上就喊过雅克斯基,让他带人迅速返回发现卡秋莎的地方,把方圆俩人带来。 卡秋莎虽然不明白,瓦尔特为什么要称呼自己小姐,不过在看到雅克斯基快步离去搜救方圆后,还是很开心,笑容无比的灿然说道:“好啊,你是个好人,我听你的,陪着这老头说话。” 瓦尔特苦笑着看了眼老爷。 波斯塔夫也在笑,是开心的笑,声音更是无比的温柔:“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卡秋莎。” “你知道你父母叫什么名字吗?” “我妈妈叫燕子。嗯,前几天,我才知道她叫燕子。方圆说,她是什么前苏克格勃的燕子,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卡秋莎重新坐在了波斯塔夫的锦塌上,微微歪着下巴,极力回想着她所知道的那些:“我父亲的名字,妈妈跟说过好多次。” 在听卡秋莎说出燕子、克格勃的名字后,波斯塔夫眼里就浮上了极度的震惊。 但这都比不上他想知道卡秋莎父亲叫什么名字,呼吸急促的追问道:“你、你父亲叫什么名字?” “他叫埃里克……” 当卡秋莎说出她父亲的名字后,波斯塔夫全身的血液,瞬间燃烧了起来。 诚然,在看到卡秋莎后背上那个黑色骷髅头胎记后,波斯塔夫就知道他撞大运(在临老之前,终于找到了唯一的亲人)了,可还是不敢相信,事情会这样凑巧:他竟然在儿子失踪三十年的罗布泊内,找到了孙女。 但当卡秋莎说出儿子的名字后,波斯塔夫血液迅速燃烧时,脑袋里也哄哄作响:果然是我的孙女,果然是! 这是上帝可怜我,才给我派来的! 看到老爷满脸涨红,双眼更是亮的吓人后,心中也是狂喜的瓦尔特,有些担心,刚要劝他冷静下,是不是先休息时,波斯塔夫抬手拒绝了。 通过卡秋莎断断续续的叙述,波斯塔夫明白了一切。 他儿子之所以失踪,是被黑暗世界的东西抓走了。 那时候,他还是前苏克格勃的文职高层,在独自搜寻五年未果后,又‘以权谋私’,派遣尽可能多的克格勃前来罗布泊,寻找他的儿子(这是本意,但同时那批克格勃还肩负着更重要的使命,就是寻找罗布泊深处某些神秘物种,或者说是现象)。 只是很可惜的,那么多优秀的克格勃特工,在来到罗布泊,就像泥沙沉入大海,再也没有了消息。 或许真是冥冥之中的安排,上帝让他那个被囚禁了黑暗世界中的儿子,认识了被抓进去的燕子--俩人在一起七年后,有了个女儿,就是卡秋莎。 卡秋莎出生不久,波斯塔夫的儿子死了。 他死后,也就再也没有谁保护燕子,所以她被赏赐给了那些底层蚯蚓们。 黑暗世界的人,之所以抓走古斯塔夫的儿子,那是因为他在某些方面有着独特的研究,所以被当做上宾对待,并为他专门抓了个前苏美女,来陪伴他。 随后,卡秋莎又说了她跟方圆的关系。 说完这么多话后,她才说饿了。 已经彻底镇定下来的波斯塔夫,马上就派人端出最美味的饭菜。 他要陪自己的孙女,一起进餐。 当然了,老头也知道要想让卡秋莎接受他这个爷爷,成为庞大的西伯集团的唯一继承人,还得需要让她明白很多事。 但这有什么呢? 在确定卡秋莎就是自己的亲人后,波斯塔夫的生命之火,又熊熊燃烧了起来,让他有足够的时间,去培养他唯一的亲人,成为世界上最有权势、最年轻的女总裁! 没有之一。 感受到古斯塔夫不一般的亲情,再加上很快就能见到方圆,大家一起坐下来享受美食后,卡秋莎很开心,欣然同意跟老头进餐。 就在这时候,雅克斯基回来了,脸色很难看:“老爷,我们--没有找到那俩年轻人。刚才那场大风暴,可能把他们给掩埋了。” 傻瓜也知道,在一望无垠没有任何固定坐标的沙漠上,如果有人被掩埋了,要想找到他们,那是比登天还难的。 卡秋莎只是不谙世事,但却不是傻瓜。 吧嗒一声,刚端起的水杯掉在了桌子上。 接着,她就纵身而起,扑向了外面。 在汇报情况时,就已经猜到卡秋莎会这样做的雅克斯基,马上就闪到了一旁。 三个人高马大的女保镖,立即挡住了卡秋莎,把她抱在了怀里。 “放开我,我要去找方圆,放开我!” 卡秋莎野兽般的挣扎着,怒吼着,张嘴咬在了一个保镖的胳膊上。 “啊!” 女保镖只能惨叫,却不敢有任何反抗动作,甚至都不敢挣扎。 瓦尔特一个箭步跳过去,抬手看在了卡秋莎的后脖子上。 卡秋莎发狂的身子凝滞了下,随即软软瘫倒在保镖怀中,在彻底失去意识时,仍旧喃喃的喊着方圆的名字:“陆--宁。” 听到有人叫自己名字后,方圆艰难的睁开了眼。 这时候能叫他名字的,自然只有他怀中的夏小韵了。 幸好这个脑残女在黑暗世界内时,就是昏迷不醒的,这样才最大限度节省了对水的需求,能够尽可能的撑长时间。 她现在的昏迷,是因为缺水导致,所以在感受到身体的需要后,就总会低声喃喃的呼唤一声方圆的名字,希望能补充水分。 她在昏迷中也喊叫方圆,就像在黑暗世界中那样,可能是在做梦,梦到跟方圆在在一起。 也可能是人类具备的神奇本能,让她能在昏迷中,也能感受到自己是被方圆抱在怀里的。 更有可能,在方圆不注意的某个瞬间,她曾经有过那么短时间的清醒,睁开眼看到了他--但无论她处于那一种情况,方圆都无法满足她的要求。 慢慢的等死,是他们当前唯一能做的。 方圆看了她一眼,又缓缓的合上,将要重新陷进恍惚中。 他现在已经记不清,卡秋莎被那些人带走有多久了:半天,一天,几天,还是几个世纪? 他只记得,当卡秋莎被带走不久,他就看到西边刮来了沙尘暴。 拼出最后一丝力气,方圆抢在沙尘暴刮来时,抱着夏小韵找到了一个避风处--那是一块很突兀出现在荒漠上的石头。 或者说是古代的某个残破建筑物。 以前曾经被黄沙深深的埋在下面,又在某一天,埋在它上面的沙丘,又被沙暴刮走,这才露出半人高。 半人高,勉强也能当做防御体来躲过沙尘暴了。 沙尘暴过后,方圆俩人很幸运的没有被埋掉,可胸口以下都被沙子包围了:被他抱在怀里的夏小韵,也只是露出一个脑袋。 这样也好,就当沙子是被子了。 果然,那个夜晚来临后,不是太冷--最多,让方圆彻底恍惚过去,直到被夏小韵的低低呢喃声唤醒。 太阳又出现在了天上,明晃晃的那么烦人。 “水……方圆,我……水。” 夏小韵的喃喃声,又把方圆从恍惚中拽了回来。 “唉,别说是水了,现在哥们连尿都没有了。” 方圆只好再次睁开眼,蚊子哼哼似的苦笑了一声。 他不是在撒谎,现在他的确连尿也尿不出一滴来了。 “水,水……方圆。” 夏小韵真得很烦人,为什么总是喊他的名字? 难道,喊他的名字,就能有水喝? 最多,也就是有血--想到这儿时,方圆呆滞的眼珠转动了下。 第139章:当小弟的幸福 血液中肯定含水,那么它就能解渴,这是个残酷的现实。 好吧,看在大家无论怎么样都无法活着离开这地方,多活一天实际上是在受罪的份上,方圆觉得他该满足夏小韵的愿望。 不就是喝血吗? 哥们有。 反正现在舍不得给你喝,等死了后想喝也放不出来了。 方圆盯着自己的手腕,笑了笑缓缓伸手,从沙堆上拣起一块锋利的小石头时,喃喃说道:“其实,我现在最该做的,就是喝你的血,像卡秋莎那样--差不多就能活着走出去了。唉,很可惜啊,哥们是好人,做不来那种事。” “下辈子做个畜生,也不做好人了。” 方先生郑重发出这个誓言时,割破了自己的手腕动脉。 在阳光下,散发着生命光泽的鲜血,马上就冒了出来。 方圆记得,在很久之前时,他的手腕也被人拿刀子划伤过,那鲜血哗哗的冒着,多带劲呀? 哪像现在这样,半死不活的,不用力攥拳,它都懒的出来。 方圆右手捏开夏小韵的嘴巴,左手横放在她嘴上,盯着鲜血一滴滴的落到她嘴里,艰难的咽了口口水。 就像滴落在沙漠上那样,鲜血马上就被夏脑残给及时吸收……哪怕是方先生眼前开始发黑,她还在喃喃的,呼唤着他的名字,要更多的水喝。 能给你的,我都给你了,如果体力允许的话,我下面还有个地方,能为你提供所需的水分,可惜啊--哥们实在无能为力了,你这辈子都没福气享受了。 不知道为什么,本来正做着世间最伟大事儿的方先生,心中升起了这个最无耻的念头。 方先生是个纯洁的人,很为自己有这么肮脏的想法而感到羞愧,脸都有些烫。 本来就已经很热了,极度缺水,他的脸再发烫,当然受不了,昏过去就很自然了。 他在昏过去之前,好像看到夏小韵睁开了眼,茫然的看着他。 方先生可不想听她说那声虚伪的谢谢,就笑了下,算是拒绝了。 夏小韵才没有要感谢他的意思,她只是在补充了一定的特殊水分后,被那种比蜥蜴肉要好喝许多倍的滋味,给幸福的醒了过来。 甜甜的,咸咸的,这就是传说中的甘露味道么? 只是,也太少了些。 渴望能品尝到更多甘露的夏小韵,睁开眼茫然的看着方圆,僵化的思维,开始缓缓运转:果然是方圆,脸色这么难看,好像死了那样。 幸好,这是在做梦,这家伙虽然可恶了点,但要比很多人都要强一些--夏小韵的意识,在略略清醒片刻后,无法支持她所需要的运行,再次模糊了起来:这个可怕的梦,为什么总是不醒来? 只要能醒来,哪怕是真被这家伙抱在怀里,也行啊。 夏小韵闭上眼时,忽然听到了人说话的声音。 谁在说话? 觉得自己在做梦的夏小韵,再次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年轻男人,英俊的相貌,让女孩子看一眼,就能牢记一辈子,可不是方圆那家伙那种贼兮兮能比得。 既然这个英俊的男人,能让女孩子看一眼就能牢记一辈子,那么曾经看过他三四五六七八眼的夏小韵,当然能认出他是谁:燕随意。 在巴桑小镇看到过的那位帅哥。 嗯,也唯有他这么帅气的男人出现在我梦中,才是最正常的。 最好啊,他能抱着我--夏小韵潜意识内,花痴般的想到这儿时,燕随意果然弯腰把她抱在了怀里。 看了眼昏死过去的方圆,燕随意只是抱歉的笑了笑,抱着夏小韵转身走向了自己的车子--燕先生是个典型的弱书生,能够抱起夏小韵,就已经是他最大的承受能力了,哪儿有力气再抱着方圆? 让他在这儿自生自灭,成为大自然的一部分,才是最浪漫,也最切实的不是? 燕随意嘴角带着温文尔雅的笑容,快步走向了自己的四驱车时,没有留意到他怀里的夏小韵,正眼神呆滞的盯着方圆。 仿佛有一根看不见的细线,拴住了她的目光,使她必须看向方圆。 好像感觉到了她的目光,已经昏死过去的方圆,也睁开了眼。 四目相对的瞬间,方圆难看的脸上,竟然浮上一个比阳光还要灿烂的微笑。 微笑静止,双目合上。 “方--圆,一起走!” 当方圆再次合上眼后,夏小韵脑海中忽然闪过了这个念头,使她要不顾一切的跑过去,把那个家伙从黄沙中拽出来,一起走。 他虽然很可恶,风度更是不及燕随意的百分之一,可夏小韵现在却蓦然觉得:那个家伙,总是能给她任何人都无法给她的安全感,就像刚才被他抱在怀里。 只是,她刚要做出要挣扎的动作,眼前就是一黑--梦,暂时停止了。 她太累了,需要休息。 做梦,其实也很累的,不是吗? 哪怕车子发动机响起的声音那么大,也无法把她再从梦乡中拽出来。 那讨厌的,扰人清梦的发动机声响,更无法让方先生醒来,哪怕刚才他亲眼看到夏小韵被人抱走了。 抱走她的那个人是谁,方圆没精神去看,正如那个人为什么不把他也救走,他没精神去理会那样。 做梦的人,总是不喜欢去考虑太多,只想就此一直在美梦中徘徊。 是的,就是美梦。 方圆在做美梦,他梦到了毛驴,还有那个不男不女的林武。 特么的,林武总是不把方哥的话当回事:他自己搞得浑身脏兮兮的还倒罢了,怎么可以让方先生的兄弟、驴哥也像叫花子、哦,不,是叫花狗那样狼狈? 方哥发誓,等梦醒后,他肯定会采住这个娘炮的衣领子,大声质问这是咋回事? 幸亏毛驴还算懂事,知道替二哥辩护,还在扑过来后,讨好的伸出湿漉漉的舌头,在方哥脸上舔啊舔的。 滚球,哥们现在做梦呢! 扒拉我身子干啥,难道不知道埋在滚烫的沙子里,感觉很好? 还有就是,林二哥干啥要大声嚎哭,哭的好像个娘们那样,不知道泪水在沙漠中很珍贵,都快跟上毛驴的狗命了吗? 一点也不懂事,看看人家毛驴,虽说发疯般抛沙子的动作,很特么的狼狈没品位,可人家的叫声中,却带着看到亲爹--哦,又错了,是看到亲哥时的欢悦。 这才是兄弟相见时,该有的情调不是? 还哭,这个娘炮哭就哭吧,干啥把方哥抱在怀里,快要勒死他似的,泪水更是噼里啪啦的往下砸,砸在方哥脸上。 那么疼。 都快把方哥的泪水给勾出来了。 唉,别哭了,哥们想喝水啊。 没有谁,来点奶水也行--林二哥,你有吗? 林二哥自然没有奶水,但他有清水,在沙漠中比黄金还要珍贵的清水--尽管只剩下最后小半瓶,这是兄弟三人能否走出沙漠的最大保障,可他还是毫不犹豫的,都灌进了方圆的嘴里。 没有剩下一滴。 他也知道的,毛驴不会责怪他的。 因为如果毛驴是人的话,肯定连奶水也挤出来给方哥解渴。 真特么的浪费啊,就不知道省着点喝吗,想把哥们撑死咋的? 看着眼睛红肿的林武,呆愣了足有一分钟后,方先生才像终于不甘心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死人那样,嗓子里发出惬意的饱嗝声,缓缓闭上了眼睛,重新回到了他温馨的梦境中。 “方圆!” 看到方圆又闭上眼装死人后,林武慌了,用力晃动着他的身子,希望把他给晃醒来。 毛驴爪子也按在方圆身上,锥锥的大声叫着,透着无尽的哀伤,就像这沙漠一样,没有边际。 别叫,更别晃了行不行? 哥们求求二位了,方哥只想美美睡个觉罢了,又不是去死,有必要这么闹腾,非得睁开眼跟你们说一句没事才行? 真是的。 实在不好意思训斥兄弟的方哥,只好睁开眼,看着林武笑了下,哑声说:“我--没事,别吵了,行不行?我想睡觉。” “啊……好,好,你尽管睡,只要不去死,想睡多久,就睡多久!” 林武大喜,连忙点头保证自己肯定会言出必行。 唉,林二哥说话就是没水平啊,什么叫只要不去死啊--方先生心中轻轻叹了口气,真想潇洒的挥挥手,对他说:我欲醉眠君且去,等吾醒来再吹牛吧。 不过还是太想睡觉了,还是积攒点力气睡觉吧。 于是,方圆沉沉的睡了过去,嘴角带着兄弟守候在身边时才会有的笑容。 确定方圆没有去死,而是真得睡着了后,林武才松了口气,看着依偎在他身边毛驴,轻声说:“毛驴,我敢打赌,当那个水水知道,我们能找到方圆,都是靠着你的直觉,她肯定震惊傻了。” 毛驴无所谓的伸了下舌头:嗨,小事一桩,实在不值得一提,我们要低调,低调,免得别人知道哥们有这本事,以后再有傻瓜失陷在罗布泊内,去求驴哥我来搜救。 “好,我答应你要低调,不告诉那个水水好吧?” 林武可能看出驴哥想表达的意思,笑着做了个保证后,接着又开始犯愁,向沙漠远处眺望着:“毛驴,我们该怎么走出这鬼地方呢?” 毛驴才不管那么多。 只要能跟大哥在一起,它就会变成一条笨狗,再也懒得动脑子。 该怎么走出这鬼地方,还是留给大哥去发愁吧。 看着大哥发愁,自己却在旁边自得其乐,是所有当小弟的幸福。 第140章:绝望! 温馨的安全感,让夏小韵缓缓地睁开眼,一股子好闻的男士古龙水味道,就钻进了她的鼻子里,唤醒了她所有的思维神经,让她的意识以极快的速度清醒着。 “你醒了?” 就在夏小韵盯着外面发呆时,一个很是温文尔雅的声音,从耳边响起。 下意识的,夏小韵回头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一张英俊的脸。 燕随意。 她此时就坐在越野车的副驾驶上,开车的正是她就算是在梦中,也渴望认识并交往的燕随意。 “燕、燕--” 夏小韵呆愣愣的望着燕随意,刚刚有些清醒的脑子,忽然又变的混乱了起来,不明白梦中的一些事,为什么会出现在现实中。 难道说,还在做梦,没有醒来? 她右手放在腿上,下意识的用力掐了一下。 生疼的感觉,眼前那张英俊的面孔并没有消失。 好像知道夏小韵是怎么想的,燕随意微笑着说:“夏小姐,你不是在做梦,这是在现实中。” “现实……不是在做梦?” 夏小韵用力闭了下眼睛,努力让自己搞清楚梦幻跟现实的区别。 就像有闪电蓦地划破夜空那样,醒来之前发生的所有事,都攸地浮上了她心中:从她接到古羌县县局彭开圣的电话开始,到在那个黑暗世界中,看到一道红色闪电掠过。 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她曾经亲身经历过的。 至于后来,会看到方圆,并被他抱着在沙漠上走了好久,夏小韵无法确定是在做梦,还是--也是真的。 她再次睁开眼后,向外面看去,就看到后面还跟了一辆越野车。 “后面的,是我的同伴。” 燕随意又说话了:“我们几个组成了‘寻找失落’工作室,每年都会有一大半的时间,在荒漠、森林等地方,寻找传说中那些失落的文明。” 夏小韵此前也很喜爱国家地理的探索发现频道,很巧的是,也看过有关‘悬棺’的探索,知道了这个寻找失落工作室。 燕随意继续说:“我们这次来罗布泊内,是想试着从神秘角度,来寻找曾经在古西域失落的文明,比方楼兰,精绝国等--” 燕随意他们的寻找失落工作室,来罗布泊内寻找什么,夏小韵并不是太关心。 她只关心自己怎么会忽然出现在了他的车子上。 燕随意简单介绍了下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罗布泊后,话锋一转:“本来,我们这次是打算去罗布泊深处,就是试图横穿罗布泊的,但却失败了,因为我们的准备严重不足.返回的路途中,却意外发现了你。” 对于这个,夏小韵一点也不关心,等燕随意话音刚落下,就急急的问道:“燕先生,你有没有看到方圆?” 燕随意眉梢微微一挑:“方圆?谁是方圆?” “就是一个跟我们年龄差不多大的年轻人,个头比你稍微矮点。” 抬手比划了一下方圆的身高,夏小韵接着说道:“我可能是跟他在一起的!” 夏小韵现在已经彻底清醒了过来,知道自己在黑暗世界看到那一道红色闪电后,就昏了过去……可燕随意,却在探险返回的途中发现了她,那么就证明她的确被人从那个世界中抱了出来。 那个人,很可能就是方圆。 就像她开始觉得,她做得那个梦,就是发生在现实中那样。 尽管她也很不明白,更不相信,远在内地的方圆,怎么可能会来到罗布泊。 “你跟别人在一起?” 燕随意稍稍放慢了车速,脸上浮上茫然的神色:“我看到你时,你就是一个人的……当时,我们也怀疑你还有等待救援的同伴,可我们搜索了方圆三公里之内,都没有再看到任何的生命迹象。” “怎么可能会这样?” 夏小韵又开始头疼,双手抱着头喃喃的说:“如果不是他……如果没有人的话,我怎么能会离开那个可怕的世界?” 燕随意马上追问道:“夏小姐,你说你去了某个可怕的世界?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黑洞洞,什么都看不到……我只能确定是在地下,一个咸水湖中,因为水的浮力非常大。而且,还有一些很可怕的人。哦,对了,我还记得,我在昏迷前还曾经看到过,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她是被捆着扔进水中的。” 夏小韵语无伦次的说着,不住的摇头,自言自语:“不对,不对,我没有看到……” 看出夏小韵很是痛苦的样子后,燕随意柔声安慰道:“夏小姐,你现在的精神很不好,该注意休息才对,不要胡思乱想了。好好睡一觉吧,等你醒来后,说不定就会看到前来救援你的队伍了。” 本来夏小韵还想问问燕随意,有没有见过劳拉的,听他这样劝说后,也觉得自己当前的精神状态,实在不适合多想,低声道谢后,缓缓闭上了眼。 等方圆再次睁开眼时,就像被八百个男人浇灌了一遍的水暗影那样,神采奕奕。 感觉从没有过的好。 冷月、寒星,林武,毛驴,还有一个用胡杨木做成的简单木滑犁。 在罗布泊内,能找到两根枯死的胡杨木,这绝对是运气好到了极点。 在罗布泊内,能够在补充水分后躺在这种简易木滑犁上美美睡一觉,绝对比在内地总统套房内睡一晚上,还要让人感到惬意。 林武弓着身子在前面拉犁的样子,就像个大虾米,走的那么慢,还哈达哈达的喘着粗气,一点也不如在旁边加油的毛驴潇洒。 要不是看林武样子实在是狼狈,方先生说不定真会双手枕在后脑勺上,架起二郎腿,看着漫天星辰吹一曲动人的口哨。 砰的一声,好像老黄牛那样,弓身向前拉犁的林武,脚下一软,摔倒在了地上。 在旁边转圈的毛驴,马上就跑了过去,锥锥的叫着,以表示关心,更像是在嘲笑:look,驴哥就说嘛,还是我来拉吧,你偏偏要替换我。你以为,驴哥拉犁拉的毛皮都磨破了,就无法坚持下来啊,简直是大错特错,人眼看狗低啊。 林武单膝跪在地上,侧躺着看向毛驴,干涸到有了裂口的嘴唇,微微动了下:“毛驴,你、你说--我们还能不能走出这鬼地方?” 毛驴晃了晃尾巴,表示希望不大。 没办法,现在已经是发现方圆的第二天晚上了。 刚发现方圆时,驴哥还以为只要等大哥一醒来,就会虎躯一震,旁边沙漠中立即就会有口清泉喷涌而出,让兄弟三人痛饮一场…… 可那个奇迹并没有发生,就像大哥喝水后,装死人装了那么久,都始终没醒来那样。 特么的,他倒是睡得很舒服,小脸都有些红扑扑了,不管不顾的,让林二哥、驴哥俩人轮流拉着他艰难跋涉。 到现在为止,兄弟两人已经几十个小时没有喝水了,还得拉着一个废物,要是能走出这鬼地方才奇怪! 看出毛驴眼神中黯淡的绝望后,林武艰难的笑了笑,慢慢地坐了起来,望着漫天的星辰,哑声说:“毛驴,我们随便聊聊天吧?” 毛驴晃了下尾巴,趴在了他面前。 第141章:喜欢有你在的日子 “还记得我刚住进你家时,我曾经跟你说过的那个秘密吗?” 盘膝坐起,林武双手抱起了膀子,尽可能维持身体‘劳动’后获得的热量。 他赖以御寒的户外冲锋衣,已经穿在了方圆身上。 毛驴张嘴,打了个哈欠,示意林武:哥们每天都这么忙,哪儿有工夫记得你的那些秘密? “我就知道你从来都没有把我跟你说过的话,记在心上,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家伙。” 林武骂了一声,接着柔声说:“不过看在你跟我同生共死的份上,我这次绕过你,不介意再跟你说一遍。” 毛驴摇了摇尾巴,表示洗耳恭听。 “我其实不叫林武,更不是一个男人。” 说到这儿时,林武又笑了下。 清冷的月光下,她的牙齿是那样的洁白,整齐。 毛驴好像被她瞬间释放出的女性魅力,给搞醉了,要不然也不会又露出好色贱狗的嘴脸,爬起来钻进了二哥怀中。 今天太阳落山后,林武就觉得额头发烫,晕头晕脑的。 她不敢去想自己是不是病了。 当前真要是病了,那么就代表着在等死。 可如果没病了的话,为什么自己都能觉得脸颊发烫,却偏偏害冷,所有的力气,在坐下来后,就像退潮般的那样消退,再也无法站起来。 林武抱住了毛驴时,立即从它身上感受到了温暖,鼻子一酸,明白它这是要给自己取暖,赶紧抬起头,重新看向夜空,这才避免泪水淌出来:“我的真名字,其实叫林舞儿。舞儿,是舞蹈的舞--嗯,跟你说这个,你也不懂。你再怎么厉害,也不认识字不是?” 下巴伏在毛驴身上,林舞儿慢慢闭上了眼睛,喃喃的说:“自从我出生那天开始,我就是东海集团的大小姐,注定这辈子要过纸醉金迷的生活。” 如果毛驴对财经新闻感兴趣的话,就会知道早在二十五年前,明珠东海集团老大林东海,就是当地的大地主了。 林东海能成为大地主,可不是白手起家,往上数十代,林家都是明珠有数的土豪贵族,只是没有哪一位祖先,能够有林东海这样的运气,赶上了一个重视商人的年代,大把的金钱赚着,还能获得无数荣誉。 赶上好时候的东海集团,这些年来始终蒸蒸日上--不过,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林东海也有这样一本,那就是没有儿子。 跟不怎么注重男女的老外相比,华夏代代相传数千年的传统思想,让人特别的重男轻女,尤其是林东海这样的大老板。 更加让林东海难念的是:妻子在生下林舞儿后,就一直没再怀喜。 如果不是发自内心的爱着妻子,依着林东海当前的身家,随便甩出个数百上千万,找一个漂亮妞儿给自己生个儿子,估计前来应聘的美女,得从罗布泊排到古羌县。 爱情啊,不但能让女人变成花痴,也能让男人变傻,就像林东海,为了对得起自己的爱情,就跟妻子发誓说,林舞儿就是他唯一的继承人。 林母被感动了,就跟丈夫商量:把女儿当儿子养。 林东海欣然同意。 于是,从那个决定开始后,林舞儿就跟漂亮的小花裙等女孩儿喜欢的东西无缘了,还得总留着男孩子的发型,身份证改为了林武,被人称为少爷。 少爷就少爷吧,反正等林东海这俩老不死的咽气后,林二哥还是会变回女孩子的--只是很可惜的是,几年前,母亲因病去世的不幸,再次改变了林舞儿的命运。 林母去世才几个月,林东海就跟重金聘来的美女医生沈玉如走进了结婚殿堂,丝毫不顾林舞儿的感受。 林舞儿一怒之下,这才愤然离家出走,靠着自己的聪明伶俐,成为了一个半吊子小扒手。 为了让所有人都相信自己是男人,林舞儿用姜水染黑了自己的皮肤,更在身上刻意做出有白癜风皮肤般的假象,来掩饰她夏天也不会轻易露出胳膊腿子的奇怪现象。 后来,她流浪到了唐王,遇到了方圆,这才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毛驴,你知道吗?跟你们生活的这几个月,绝对是我从小最幸福的日子了,虽说每天去送快递,累得要死要活,你大哥还变着法的剥削我,可我却觉得,这才是我的生活,我最喜欢的家。” 林武讲了这么久后,感觉更加的冷,抱着毛驴的胳膊又紧了下,继续说:“那些天,我最怕的就是林东海能找到我……没想到他还真找到我了。呵呵,他不该找我的,沈玉如都已经怀孕了,而且很可能会给他生个儿子。既然这样,干嘛还要找我呀?” “如果他不找到我的话,那么我就没机会来这个鬼地方了。” 林武觉得眼皮子越来越沉重,浑身越来越冷,说话的声音更低了。 她没有说错,如果林东海没有找到她,那么她要想来罗布泊找方圆,谁给她提供车子? 那样,她就不会坐在这儿,等待死亡的到来了。 感受到二哥的身子有些发冷后,毛驴不安的锥锥叫起来,伸出舌头去舔她的脸,希望能给她一下水分,一些热量。 “不管事了--如果我死了,记得让方圆告诉我爸,就说我已经彻底原谅了他。还有,别忘了跟方圆说,我很喜欢給他做兄弟……” 林武闭眼笑了笑,身子蜷缩的更紧--现在,她觉得更冷,脸颊更热,神智也越来越模糊。 “汪、汪汪!” 毛驴的舌头,终于从二哥脸上感受到了火烫,立即急促的大叫起来,提醒她千万不要睡着,要不然会死人的! 大哥,二哥如果都半死不活的了,驴哥没有任何把握,能带着他们俩人走出这鬼地方。 毛驴的叫声很刺耳,可林舞儿却不想睁开眼。 一点也不愿意,只是浑身筛糠般的哆嗦了起来。 其实从白天就开始发高烧的林舞儿,在身体极度缺水的情况下,能够坚持到午夜时分,才逐渐有被烧傻了的趋势,这已经很了不得了。 看到二哥不理睬自己后,毛驴的叫声更大,开始有了狼一般的嚎叫,顺风传出老远。 只是,带着浓浓的哀伤哭腔。 林舞儿却是动也不动,通红的脸上,还残留着黑夜都无法遮掩的妩媚笑容。 而这时的方圆,缓慢地 爬了起来。 不住哀鸣的毛驴,听到动静后猛地抬起头,就看到了大哥。 大哥站在黑夜中,清冷的月光洒在他那张坚毅的脸上,伟岸的身影如山--真能装比,都什么时候了? 毛驴的哀鸣声,腾地转为狂喜的嚎叫,忽略了大哥的装比,挣开林舞儿的手,扑了过去,人立而起,两根前爪搭在方圆肩膀上,舌头伸的老长,求吻。 它好多天都不刷牙了,大哥当然没兴趣跟它亲吻。 抬手推开贱贱的狗脑袋,方圆走到林舞儿面前,把她从地上抱了起来。 毛驴心情大好之下,毫不介意大哥的不解风情,围着他开始疯狂的转圈,一点都不知道爱惜体力。 低头用脸颊挨在林舞儿的额头上,方圆心中松了口气:还好,不是太严重,主要是因为极度缺水,又脱衣服引起的风寒。 木犁上的背包中,应该有退烧的药物。 林舞儿自然也知道,但她没有用--没有水,实在吃不下去。 方圆有水,最起码现在有口水。 被口水搅拌成糊糊状的退烧药,用嘴对嘴的方式,度进了林舞儿嘴里--她要是清醒着的话,估计就算是去死,也不会吃方哥口水的。 那么久了,都没刷牙,很臭的。 “行了,别特么的转了,赶紧去找点东西去吃。” 方圆脱下冲锋衣包在林舞儿身上,背起行囊,果断舍弃了滑犁,冲毛驴骂道:“你这个蠢货,我只是美美睡了一觉,你就忘了以前我曾经手把手的教给你,怎么在荒漠生存的本事了。” 要不然说毛驴就是个贱狗呢? 为大哥做了这么多事,还被骂后,不但没有羞恼成怒抬腿冲他撒尿以表示鄙视,反而高兴的叫了几声,转身就冲向了远处。 大哥骂的没错,驴哥有着世界上最灵敏的鼻子,哪怕是在荒漠中,也能找到沙子下面的蜥蜴、蛇儿的。 那些小东西虽然样子丑陋,可却能提供哥几个最需要的水分。 只是大哥好像忽略了驴哥之所以没有去寻找那些小东西,是因为它要时刻呆在二哥身边,保护她。 现在好了,有大哥保护二哥,那么驴哥就可以放心的去找东西吃了。 “林武,林舞儿,你知道吗,其实我也很喜欢有你在的日子。” 方圆低头看着昏迷中中的林舞儿,低声说出这句话时,毛驴的狂吠声,从远处传来。 第142章:我们是兄弟 就像知道大哥一板脸,就是在装比那样,方圆也能从毛驴的各种叫声中,听出所包含的意思。 发现敌情! 哦,不对,是发现两个不明来历的人,四头骆驼! 老大,要不要冲上去,扒光他们的衣服,抢走他们所有的物资? 毛驴狂吠着,疯了般的冲到了方圆面前,就像以往兄弟俩人并肩跟邪恶势力作战那样,身子前趴,露出锋利犬牙的嘴巴,贴在沙子上,蓝汪汪的眼珠子很吓人。 怀里抱着林舞儿的方圆没吭声,眼神冷静的望着前面。 清冷的月光下,几个黑点正用最快的速度,向这边狂奔而来。 正如毛驴所侦查到的那样,的确是四头骆驼,上面坐着两个全身都裹的很严实的人,在来到方圆面前几十米处后,才提起了缰绳。 几头骆驼马上就停止了奔跑,站在了原地。 两个黑衣人从骆驼山跳了下来,缓步向这边走来。 方圆还是没有动,扳起的脸色,却松缓了下来。 感受到大哥戒备解除后,毛驴也抬起了脑袋,尾巴摇晃了起来。 那两个人走到方圆面前七八米处后,站住, 左边那个人上下打量了方圆几眼,才微微弯身恭声问道:“请问,您就是--”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荒城三杰?” 听方圆一口说出自己兄弟的名号后,荒城三杰的老大,赶紧摘下捂着脸的黑布,更加恭敬的语气:“就是我们。” 扫了眼他们俩人,方圆问道:“怎么就你们两个,老三呢?” 老大犹豫了下,才低声说:“老三冒犯了您的、的女人,被她杀了。” 方圆眉头皱起,不解的问道:“我的女人?” 老二低声解释道:“就在数天前,我们在寻找您的路上,遇到了一个穿黑色紧身皮衣皮裤的女人,老三一时鬼迷心窍,想--结果,他就丧命了。” “原来是水暗影。” 听老二这样解释后,方圆才明白了过来,淡淡的说:“老三也的确该死,几年前要不是看在你们兄弟俩还算可以的份上,他可能早就变成太监了。” 老二虽说早就看老三不顺眼,但再怎么说,大家也有着过命的交情。 如果说老三早就该死的人是别人,老二早就抄家伙了,毕竟荒城三杰是一个整体。 但这个人既然是盗圣--那么他说老三该死,肯定就是老三该死了。 “这次过后,你们就不再欠我的情了。” 方圆才不在意老三那种人的死活:他招惹了水暗影那样歹毒的女人,要是不死才是怪事。 听方圆这样说后,老大俩人齐齐的松了口气。 在江湖上混的,只要遵照江湖规矩来的,都会把欠人情分当做大包袱,做梦都还债,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除了你们,还有什么人?” 方圆走向了骆驼那边,从老大兄弟俩人中间穿过,就像他才是骆驼的主人那样。 “至少有六十几个人,来到了罗布泊内。至于他们到了哪儿,我们不确定。” 老大兄弟俩人跟了上来,落后方圆身后的毛驴几步。 从始至终,他们都没有看方圆的脸。 有些人,有些事,最好能装作瞎子看不到,才有可能会活的更长久一些。 “放烟花吧,让他们都撤出这鬼地方。” 方圆说着,来到了骆驼面前,从驼背上解下一个水囊。 冰凉的水,是那样的甘甜,甜的让全身细胞,仿佛都在尽情的轻唱。 毛拉舌头在舔水时发出的夸夸声,更是夸张的要命。 眼睁睁看着比黄金还要珍贵的水,被一条狗子糟蹋了不少,老大兄弟俩人却没有丝毫的怨言,更不会去想盗圣他老人家,怎么会知道他们肯定随身带了烟火。 哧--的一声悦耳的尖啸,特制的高空烟花,足足飞到了五十米的高度上,怦然绽放,为死气沉沉的荒漠平添了些许迷人颜色。 当方圆小心的为林舞儿喂下适量的清水时,就在他们左前方数公里的远处,也有几朵烟花腾空而起。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右前方也有烟花腾起,距离更近一些。 方圆翻身跨上一头骆驼,轻轻一带缰绳,调头向东时说道:“告诉大家,所有来罗布泊内的人,从此再也不会欠我的情。而且,以后都可以向我提一个要求。只要是合理的,我会满足大家。” 听方圆这样说后,放完烟火就低下头的老大俩人,眼里都露出更加狂喜的神色。 没有谁比他们更能理解,盗圣的承诺有多么的重要! 相传,南非某个酋长,曾经用十八颗稀世血钻,请盗圣答应他一个要求:在他那个总是惹祸的儿子最危险时,能够出手帮助一次,都被果断拒绝了。 盗圣他老人家,可不是谁拿宝贝买的通的人--他做事,向来都以自己的喜好为准则。 简单的来说,就是他想做的事儿,哪怕是被人拿刀子威胁他,他也会去做。 不愿意做的事,就算别人送他一座金山,他也不会正眼瞧一下。 他老人家就是这样任性,向来都是他奴役金钱,从来都不会被金钱所奴役。 所以,能得到他老人家的承诺,这是比得到一座金山还要让人兴奋! 大家只是在罗布泊内吃着沙子旅游了一圈,不但还了欠下的债,还能得到他一个承诺--老大觉得,他着实该拿刀子在自己腿上狠狠扎几下,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盗圣给的承诺。 “是,我们马上去通知!” 老大躬身说完,跟老二一起跨上骆驼,率先向东方狂奔而去。 在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内,不断有烟火,在沙漠的夜空中灿然绽放。 整个荒漠,仿佛都有了说不出的生气。 某个沙丘上,一个身高足有两米多的男人,遥望着东方。 站在这儿,能看到不断有烟火升起,他那张骇人的脸上,慢慢浮上一抹笑意--暂且称之为笑意吧,尽管比魔鬼还要可怕。 刀光一闪,藏在了手肘后,男人转身向西,飞一般的走去。 如果有人能看到他的话,肯定会很惊讶:身材这么魁梧的人,在奔跑时怎么可能会有这样轻盈的步伐,就像幽灵那样,很快就消失在远方的夜空下。 当最后一朵烟花腾起时,林舞儿睁开了眼睛。 烟花? 我怎么会看到了烟花? 她在昏迷过去后,因为记挂着某个人、某条狗,也舍不得彻底昏迷,潜意识内始终清醒着,知道自己就在罗布泊内,千里无人烟的绝境。 所以在刚睁开眼看到烟花后,才会感到惊讶。 接着,她就觉得身子不再冷了,而且那种要命的饥渴也没有了,浑身暖烘烘的,就像裹着棉被坐在火炉前,旁边摆着美酒,烤鹅…… “哞!” 一声骆驼的低低鸣叫声响起,林舞儿盯着烟花腾起地方的眸子,微微转动了下,然后借着月光,就看到一条嚣张的狗子。 如果一条狗子能像人那样,趴在驼背上,身子还盖着御寒的毯子,好像大爷似的随着骆驼起伏的身子,微微的摇头晃脑--这要是算不上嚣张,那什么才叫嚣张? 有什么样的狗子,就有什么样的大哥。 林舞儿看到了方圆。 方圆也在低头看着她。 她就被他横抱在怀里,身子被裹的好像个木乃伊似的那么严实。 四目相对,没有谁说话,只是就这样定定的看着。 有时候,有些话根本不用非得说出来,两个人也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足有三分钟后,林舞儿才笑了下,声音仍旧有些软绵绵的说:“你欠我一条命。” 方圆没有否认:“是,我欠你一条命。” “但我不会让你去偿还。” 林舞儿又说。 方圆点了点头:“我不会还你。” 林舞儿笑的更加好看,轻声说:“因为,我们是兄弟。” “我们是兄弟。” 方圆就像个应声虫那样,总是顺着林舞儿似的话往下说。 “兄弟的秘密,就是你的秘密。” “这个我知道。” “兄弟想知道,我们怎么会坐在骆驼上,你就得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因为有人,就像你这样傻那样,为了找我来到了这鬼地方。很幸运,他们找到了我,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 “你说的不错,其实我就是个傻瓜。” “那么我也是个傻瓜,因为我们是兄弟。” “好了,不跟你打机锋了。说点现实的,就算遇到来找你的人,你能保证我们能活着走出去?” 林舞儿一点也不习惯被包成大粽子模样,还被男人抱在怀里,不自在的扭了下身子,转移了话题。 “我不会再让你受一点点的苦,在走出罗布泊之前。” 方圆的口气很大,全然忘了他就在不久前还差点变成干尸。 林舞儿眼眸流转,轻笑道:“哦,仅仅是不会受苦,没有享受么?” 方圆问:“你想要什么样的享受?” “比方--” 林舞儿想了想,才说:“在这荒漠中,开一场篝火晚会,好多人围着跳舞,我们在旁边喝美酒,吃烤羊……这是我当前能想到的,最好的享受了。” 痴人说梦。 如果有人听到林舞儿说出的这番话,肯定会怀疑她脑子会不会烧坏了。 这儿是死亡之海罗布泊,尽管他们早就远离了死亡中心,可依旧前行数百公里无人烟的,怎么可能会出现篝火晚会? 方圆抬头看了眼东方,才说:“今天不行了,因为天快亮了--不过,我保证到了晚上,你就会看到。” “骗我呢。” 林舞儿撇了撇嘴。 方圆摇了摇头,很认真的说;“没。” “那好,我可就当真了啊。” 林舞儿张嘴,轻轻打了个哈欠。 方圆说:“你先好好睡一觉,最好是睡到晚上,到时候我会叫醒你,来看篝火晚会。” “嗯。” 林舞儿低低的嗯了声,很快就睡了过去。 其实,她很想跟方圆说说话。 只是当紧绷着的神经彻底松懈后,无比的疲惫就潮水般把她淹没了。 第143章:篝火晚会 东方的月亮,刚刚升起,今天晚上的月亮很圆,也很大,更亮,笑眯眯的看着林舞儿,就像个盘子似的。 林舞儿才不会对一个盘子有啥兴趣,只看了一眼--她就看到了方圆答应她的那一切。 在荒无人烟的荒漠上,点燃了明亮的篝火,现场差不多得有六七十个人,包括她在内围着篝火坐了一圈。 明亮的篝火前,十几个长发飘飘的女人,手牵着手的跳着欢快的舞蹈,劲爆的旋律来自一辆敞着车门的悍马车内。 林舞儿坐在一张真皮座椅,身上裹着厚厚的毯子,毛驴就趴在她的脚下,嘴里啃着一块肉骨头,吃的正香。 歌曲的旋律是前苏著名神曲《喀秋莎》,不过却是‘海阔天空’版的,带着明显的摇滚节奏。 围在篝火四周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大家都在轻拍着巴掌,脸上带着陶醉的笑容,配合着那十几个女人跳舞的节拍。 每个人面前,都摆着香喷喷的烤羊肉,还有红酒。 说实话,那十几个女人如果是在内地演出台上跳这种前苏舞蹈,肯定会被人用臭鸡蛋给砸下来。 因为她们除了会牵着手,随着欢快的节奏,打摆子似的哆嗦肩膀,踢踏脚丫子外,就玩不出什么花儿了。 不过她们的脸上,却都带着最灿然的笑容,仿佛北朝歌舞团的女演员,正给大领导演出那样,透着瞎子都能看得出的无比荣幸,跟发自内心的喜悦。 毫无疑问,欢乐是能传染的,哪怕舞者的动作实在不咋样,可林舞儿却觉得,这是她有生以来,看到的最美的一场舞蹈。 我说,我想在罗布泊内要一个篝火晚会,他真的给我了。 林舞儿的眼睛越来越亮,浑身的细胞都在兴奋的呐喊着,让血液跟着澎湃起来,开始发热,伸手掀开了毛毯,正要站起来时,一个酒杯出现在了面前。 林舞儿抬头,看到了方圆。 这家伙绝对刮过胡子,洗过澡了--在罗布泊内洗澡,绝对是犯罪。 要不然不会这样年轻,嘴里还散发着口香糖的薄荷香气,更是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脸上带着得意的笑的样子,让林舞儿恨不得抬手一拳,把他的鼻子打歪。 林舞儿抬起了手,却是接过了酒杯,轻轻抿了一口。 酒香醇正,应该是八几年的拉菲红酒--这一点,从小就参加过很多次高级宴会的林舞儿,还是能确定的。 刚把酒杯放下,方圆就又拿起一块烤的喷香喷香的羊腿,递给了她,很虚伪的说:“这是我亲手烤的,味道不咋样,你就凑合着吃点吧。那个啥,少吃点,现在你还不适合吃太多。” 林舞儿嘴巴凑在羊腿上,轻轻咬下了一口。 冒着香气的羊肉,香嫩可口,一点也不肥腻,绝对是她这辈子吃过的最香的烤肉了,才不管方圆的好心劝说呢,吃了足有六分饱后,才扬了扬下巴,示意方圆可以拿走羊腿了。 想林大小姐这么尊贵的人儿,是绝不会亲手拿着油腻羊腿的,那样太掉价。 小舌尖伸出来,舔了舔嘴唇,林舞儿轻声问:“我能问问,你是怎么做到的吗?” “你都已经问了,我能不回答吗?” 方圆咬了口羊肉,随时抛给了毛驴后才说:“你说你想要一个篝火晚会,我就找人去办了。条件简陋,勉强凑合吧。” “说了,跟没说一个样。” 被火焰给烤的脸儿红扑扑的林舞儿,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低头打量了下自身破破烂烂的衣服,问道:“我能去跳舞吗?” “无论你想做什么,哪怕是无缘无故的去抽人,除了我之外,我也能保证所有人都会给你最甜蜜的微笑。” 方圆的回答,很有些混蛋的嫌疑。 心情大好的林舞儿,自然不会跟他计较这些,轻哼一声问:“哼,能不能换一个曲子?翻来覆去的,就播放这首歌了。” 刚才还满口答应,会满足她所有要求的方圆,眼神却微微黯淡了下,说道:“我发现,我最喜欢这个旋律了,因为它能让我想到一个亲人。” 林舞儿没有再说什么,站起来慢慢走进了圈子中。 围在篝火周围的掌声,忽然变的更加响亮了,有更多的人也跟着走了出来。 一个身材相当不错的少妇,笑着牵起了林舞儿的手。 在跳舞这方面,林舞儿确实比他们强了太多,哪怕是小病初愈,身体还有些乏力,但每一个动作,却都相当到位。 当又一遍《喀秋莎》响起时,除了方圆外,就连毛驴也参与了进来,围成一个大圈子,会跳不会跳的,也不管年龄有多大,都手牵着手儿的,以林舞儿为中心,不断的哆嗦着,踢踏着。 林舞儿仿佛回到了多年前。 那时候,她母亲还没有去世,每个月都会在15号这天,允许她换上女孩子衣服,在舞会上尽情的摇摆。 额头很快就有了汗水冒出,林舞儿尽情的笑着,转着,偶尔才看到方圆始终站在她坐过的椅子后面,抱着膀子吸着烟看着她。 那地方,是篝火晚会上的唯一阴影所在,无论从哪个方向看过去,都无法看清方圆的长相。 这是他故意这样安排的,不喜欢别人看到他。 自然,也没谁敢去看他。 除了林舞儿。 林舞儿不但敢看他,还敢跑过去,牵起他的手--才不会管他愿意不愿意呢,强行拉到人群中,吹胡子瞪眼的要求他必须跳。 要不然,林二哥就会很生气。 方哥只想让林舞儿高兴,才不会惹她生气,所以只能按照她的意思,也蹦达了起来。 晚会欢乐的气氛,在方圆加入后达到了高潮。 只是让林舞儿感到很奇怪的是,所有人在转到方圆正面时,不是低下头,就是会看向别处,脸上的笑容不曾减少半分,却没有谁看他。 哧--哧声,在又一曲终了时,无数的烟花从四周腾空而起。 绚丽的烟花,仿佛点燃了整个宇宙,让林舞儿有了做梦感的不真实感。 她知道,无论今天晚上她是林舞儿,还是娘炮林武,都是本次晚会的绝对主角,所有跟她对视的人,脸上都带着最真诚的笑容。 一曲终了,烟花落尽。 篝火还在熊熊燃烧着,那些跳舞的人,却开始纷纷的撤退。 所有人,在离开之前,都站在很远的地方,对方圆这边弯腰行礼后,才回头走进了黑夜中。 车声,骆驼的鸣叫声,很快慢慢的消失,现场留下了一辆最舒服的悍马车,还有两匹骆驼,一个穿着白色长袍的老头子。 “能不能先去车里?” 方圆看着那个泥塑般站在那儿的老头子,对林舞儿说。 林舞儿没有吭声,却很乖的走向了悍马车。 毛驴跟在她身后,等她开门后,灵巧的跳了上去。 坐在副驾驶上后,林舞儿看向了方圆。 她看到,方圆走过去后,本来就低着头的老头子,腰身弯的更低了。 他跟方圆说了些什么,林舞儿当然听不到。 只能看到方圆听完后,抬头向古羌县城那边看了一眼,就转身走了过来。 方圆上车,关上车门后笑着问道:“连夜赶路,还是明早再启程?” 看着跨上骆驼的老头子,林舞儿想了想才说:“连夜赶路吧,你要是累得话,我来开车。” “不累。” 方圆摇了摇头,启动了车子。 “我好像见过那个老头子,在古羌县城时。” 林舞儿回头看了眼老头子,好像很随意的说了一句。 这一次,方圆没有隐瞒她:“他叫巴拉图,是古羌县这边的导游,六年前,他欠了我一个人情,所以知道我被困在这儿后,就跟大家一起来搜救我了。” “那些人,都欠你人情?” “差不多吧,几乎没有单纯来捧场的。” “哦。” 看方圆没打算深聊的意思,林舞儿又把话题扯了回来:“他跟你说的应该很重要吧,要不然也不会特意留下来了。” 方圆想了想,才说:“他告诉我,他前些天曾经给人当向导,来过罗布泊内接到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很有权势,曾经给手下下令,说要是看到我的话,就地格杀。” 他说话的语气很平淡,就像在说一件跟他无关的事。 林舞儿双眸微微眯起:“哪个女人是谁?” “你没必要知道这种蛇蝎女人。” “是不是那个水水?” 方圆不愿意说出水暗影,林舞儿却能猜出来。 方圆也没有否认,笑了笑说:“不过,她在下达那个命令没多久,就收了回去。” “为什么” “因为她不敢确定,我是不是她要找的那个人。” “你究竟是--” 林舞儿说到这儿时,才想到了什么,顿了顿又问:“你有没有看到夏小韵?” “看到了。” “她呢?” “被人救走了。” “谁?” “没看清。” “怎么,你也像那些不敢看你的人那样,不敢看那个人吗?” “嘿嘿,不是不敢。” 方圆嘿嘿笑着,侧脸看了她一眼,说:“那是因为,当时我已经没有看人的力气了。” 林舞儿看着他的手腕,说:“哦,我知道了--我发现你时,你手腕上有被割伤、放过血的痕迹。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为了让夏小韵活下去,曾经让她喝过你的鲜血。” 方圆沉默了片刻,才笑着淡淡的说:“那种环境下,唯有喝血才能活下去。” “如果把夏小韵换成是我,你会不会这样做?” 本能的,林舞儿问出了这个愚蠢的问题。 “你说过的,我们是兄弟。” 方圆看向了她,很认真的说:“而我救夏小韵,只是出于一种人道主义。” 第144章:老大的感情世界 浴室内水雾蒙蒙,散发着一股子清新的玫瑰花香气。 好像从没有一个女人,能够像水暗影这样嚣张,浴室内包括地下、天花板在内的左右平面上,都贴着明晃晃的镜子。 可以想象一下,当一个绝美的娘们,全身光溜溜的微微踮着脚尖,走进这间浴室后,随便抬下腿子啥的--那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景象? 水暗影喜欢当前的环境,会有种特别的兴奋,让脑子更加清醒。 可现在水温都有些凉了,她脑子里却始终乱哄哄的--实际上,从收回看到方圆马上就地格杀后,在莫名松了口气时,脑子就一直乱。 她知道,本次之行的绝对重点,就是黑暗世界。 可为什么,方圆的贱贱的样子,总是在她眼前晃啊晃的,让她始终无法清醒下来? 砰的一声,水暗影烦躁的抬起右脚,狠狠击打了一下水面,霍地坐了起来。 随着她的动作,天上地下四面八方的镜子,猛地都生动了起来,像往常她出浴时那样,满室皆春的感觉。 “水暗影,自从他死后,你再也不该为哪一个男人神魂颠倒了,对不对?” 水暗影霍然抬头,狠狠看着天花板上的女人。 她发现,那个从上往下看的女人,脸色很是狰狞,有些吓人。 “看,你看什么你看?” 水暗影抬手,指着上面的女人,低声尖叫着。 四面八方的女人,齐刷刷做出了相同的动作--她们脸上的狰狞样子,极大破坏了本身的美丽。 这让她更愤怒,抓起旁边的沐浴露,狠狠砸向了对面镜子上。 砰的一声脆响中,塑料瓶在镜面上迅速反弹回来,很凑巧的砸在了她额头上。 就像被锤子砸了一下那样,水暗影被砸进了水里。 温暖的水彻底包围她后,她又久久的不动。 外面的小贺几个人,可不知道老大正在浴室内发疯,都坐在沙发上,正襟危坐目不斜视,尽管没有谁要求他们必须这样做。 吱呀一声轻响,就在小贺等人表面镇定,实则内心好像猫抓似的那样难受(他们在这儿都坐半天了)时,浴室的房门终于开了,一个穿着黑色浴袍的身影,从里面款款走了出来,带着一股子沁人心肺的幽香。 小贺他们马上就站了起来,双手贴在腿上,目光盯着地板。 没有谁敢看老大小腿之上的部位--因为晶莹的小腿、圆润的足踝,尤其是那双指甲上涂着邪恶墨兰色的秀足,就已经让他们无法把持了。 这个女人,在下属面前从来都不在意自己是啥形象,就赤着脚的走出来了,甚至身上只穿了一件能隐隐见肉的轻纱浴袍……难道她不知道,她当前的打扮,就在引人犯罪吗? 又有谁家的老大,在下属打电话来说要汇报工作时,要来到她的住处? 可所有人都知道,老大让他们欣赏她的妖媚性感,只是一种福利罢了:只要你愿意,你甚至可以抬起头,双眼直勾勾的盯着她看个天荒地老,她也保证会给你最妩媚的笑。 但谁要想敢对她有某种想法,最好是先写好遗书--福利是福利,罪行是罪行,这可不能混为一谈。 “都坐吧,想喝什么自己去搞。” 老大说话的声音不但慵懒,而且说出来的话,也让人有些心烦:为什么偏偏用这个‘搞’字呢? “我们不渴。” 小贺等人异口同声的回答了句,齐刷刷的坐了下来,目光始终盯着地板。 随着啪的一声响,香烟的味道瞬间飘浮在了空气中:“吸烟吗?” “谢谢老大,不吸。” 在会议室内可以吸烟,但最好别在老大客厅内吸烟,那样她会不高兴的,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就像她让大家吸烟,只是客气而已。 “嗯。” 水暗影轻轻嗯了声的声音,依旧慵懒的让人恨不得扑上去,把她给撕碎:“出什么事了,非得着急跟我汇报?” “老大,是西北传来的最新消息。您说过,一有消息,就要即刻向您汇报,不管您在哪儿,又是在做什么。” 小贺微微抬了下眼帘,却接着低下了头。 他真怕多看一眼黑色轻纱浴袍下面的那双腿子,就会马上流出鼻血来。 抬手正要拿掉唇上香烟的水暗影,动作凝滞了下,轻轻吐出了一个字:“说。” “受骗前往罗布泊内寻找夏天问的夏小韵,已经安全走了出来。” 小贺的汇报,简洁、干练。 这是因为他很清楚,别看老大长的很腻人,可她却是最讨厌啰嗦的。 “哦?” 水暗影有些惊讶的哦了下,接着急急的问道:“是方圆带她出来的吗?” 在黑暗世界内时,水暗影可是亲眼看到过夏小韵的。 现在小贺说她安全离开了罗布泊,那么唯一能带她出来的,除了方圆还能有谁? 这也代表着方圆没有死。 水暗影压根没有发现,她在问出这个问题时,语气有多么的急迫,所有的慵懒之意,更是迅速消失,继而无比的兴奋起来,心中狠狠的骂道:特么的,我就知道他没这么容易死去! 但小贺的回答,却向一盆冷水,一下子把她的兴奋给泼凉了:“不是方圆,是燕随意。” “不是方--燕随意?” 就像被针扎了一下的气球那样,水暗影刚坐直的身子,凝滞了下就缓缓塌了下去,声音中更是带有了明显的失望。 燕随意是京华名声最好的二代,玉树临风般的文质彬彬,压根不像其他同级别的纨绔那样,总是四处圈钱,他在工作之余的时间,都用在了寻找失落工作室。 这不是秘密,不但水暗影知道,小贺等人也知道。 他这次去罗布泊,本打算试着横穿罗布泊来着,最终却像无数前辈那样,半途而废,在返回的路途中意外发现了夏小韵。 水暗影在去古羌县城外面,就曾经见过燕随意,所以知道他去了那边,更能猜出他就是要去罗布泊,能够在返回途中意外发现夏小韵,也是很正常的了。 小贺还打探到,燕随意只发现了夏小韵一个人。 看来,是黑暗世界中的人,故意把她放在燕随意回去的路上,让他发现的。 只是,那边的人为什么要送她回来呢? 她在黑暗世界内,又遭遇了些什么事,看到了什么人? 小贺的话已经说完老大会儿,指尖上的香烟也早就熄灭了,水暗影却始终没有动一下,黛眉微皱盯着某处,脑子迅速运转着。 看来,要想搞清楚这些,都得亲自找她好好问问--水暗影轻轻吐出一口气,这才点了点头:“嗯,我知道了。” 眼角瞥见老大拿起水杯,这是要端茶送客后,小贺连忙说:“跟随您一起去那边的方圆,出现在罗布泊内了,还开了个篝火晚会--” 啪的一声,水暗影手里的水杯,掉在了地上,摔成了几瓣。 更有一片碎玻璃,在地上弹跳了下,蹦到了她俏媚的塑料小拖鞋内。 水暗影呆滞片刻,猛地站了起来。 一下子,那片碎玻璃就刺进了她小脚内,鲜血呼的冒了出来。 但她却没有感觉到丝毫的疼痛,脸色苍白的嘎声问道:“方圆,方圆……开篝火晚会?” 小贺等人,可没想到老大在听到方圆的消息后,会这样激动,连忙也跟着站起来,垂首说道:“是的。” “消息确凿?” “确定!” “好,好,好!” 水暗影苍白的脸色,攸地飞红,接连说了三个好字。 小贺等人盯着鲜血从那只秀美的小脚下淌出来,依旧动也不动一下,可心中却吃惊的要命。 能够被选拔加入风声,就代表着小贺等人的智商,那是相当高的,当然能从老大的失态中,立即意识到什么。 不管是明处还是暗中,都没有人谈论过老大的感情生活。 但这不代表着大家不知道,老大曾经暗恋过一个男人。 只是,男人后来却因公牺牲。 从那之后,老大就彻底变了,变的偏激,放荡(最起码表面是这样的),无论做什么,都毫不在意,游戏人间。 这么多年过去了,再也没有哪一个男人,能够进驻老大心中。 她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工作上。 几乎所有人都能想到:老大注定会孤身一人,任由美艳的青春年华逐渐老去--这是个悲剧,谁也无法改变的悲剧。 小贺等人自然也知道,更能确定。 但老大当前的反应……就像一棵枯死多年的美人蕉,忽然就绽放出了生命的迹象。 方圆。 方圆,怎么可能会打动老大,那颗尘封已久的心? 如果非得说这是真实的,那么在罗布泊时,老大为什么又要下达那个‘就地格杀’的命令?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老大的感情世界,我们搞不懂啊。 小贺等人心中万分惊讶时,水暗影终于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尴尬的笑了下:“还有什么事吗?” “没了。” 小贺赶紧回答。 “嗯。” “老大,那我们走了。” 小贺等人赶紧告辞。 “我送你们。” 破天荒的,水暗影竟然要送下属。 小贺等人有了明显的幸福晕眩,本能的正要拒绝,却又想起老大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赶紧闭嘴,转身走向门口。 水暗影轻移莲步,袅袅婷婷的送他们走到了门口。 “老大--您的脚下,有个碎玻璃片。” 在关门时,小贺终于忍不住提醒。 他实在无法容忍自己,视老大这样的美女脚丫子在流血却不见。 水暗影楞了下,低头看了眼,这才淡淡的说:“我喜欢流血,不行?” “对,对不起,我不知道。” 小贺结结巴巴的说完,转身落荒而逃。 “我喜欢流血,不行啊?” 水水姐冷笑着重复了一遍,关上房门后,就迅速抬起脚,嘶哈着冷气低声骂道:“特么的,这群废物,肯定早就看到姑奶奶在踩着碎玻璃了,这才说!” 第145章:方圆真来过这儿? 夏小韵本次罗布泊之旅,绝对是梦幻般的。 念在父女‘情深’的份上,她跟随冒充彭开圣的人,冒冒失失的进了罗布泊内,结果却差点再也走不出来。 其实无论是谁,遭遇了她所经历的这一切,都会是一场不愿意回味的恶梦。 幸好,梦醒了。 而且梦的后半部分还是相当浪漫的--燕随意的出现,竟然让夏小韵在心悸之余,心中有了股‘不虚此行’的真实感。 燕随意长相英俊,谈吐风雅,彬彬有礼,哪怕是救了她,也只是给人一种朋友、兄长般的真挚关怀,那双总是带着笑意的眼睛里,从来都不会出现让她反感的神色。 或许,唯有两个字才能形容他:君子。 真正的君子,就像空谷幽兰那样,能洗涤别人的灵魂。 就好像,他救了夏小韵、并一路静心照顾她的行为,只是他该做的一件小事,没有任何特别的意义。 这才让夏小韵跟他分别时,生出了明显的眷恋之情。 或许说,燕随意让夏小韵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情窦初开吧? 甚至,夏小韵暗中都埋怨史密斯先生,不该亲自来古羌县城了。 那样的话,她就有机会能跟燕随意一起返回内地了。 尽管夏小韵也看出他不是一般人,人家不一定会对她产生什么特殊的感情,但有谁规定,女孩子只能等着被男人追呢? 唯一让夏小韵感到欣慰的是,燕随意在临走前,跟她互换了联系方式,包括微信。 他这样做,可能只是出于礼貌,以后永远都不会主动联系她的。 燕随意的车子,已经消失很久了,夏小韵还站在路边,向那边遥望。 “夏总。” 史密斯走了过来。 “啊。” 夏小韵这才醒过神来,就像偷东西被人发现那样,秀美的脸上,攸地浮上一抹艳红,连忙抬手拢了下发丝,掩饰刚才的花痴行为:“史密斯先生--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赶来这边。” 夏小韵的道谢,却是发自真心的。 她是真没想到,史密斯只是她在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竟然这样关心她。 史密斯就像所有道貌岸然的绅士那样,微笑着回答:“这是我应该做的,毕竟我们是合作伙伴。” 史密斯能跑来古羌县城,那是因为接到了劳拉的电话。 劳拉身为宁耀酒店的特派保镖,保护夏小韵……没理由在遭遇那么多意外后,不向史密斯汇报的。 同样,劳拉也非常惊讶,在听完她的汇报后,史密斯先生竟然说他很快就会赶来。 相比起夏小韵来说,劳拉可能更加了解英国佬有多么的傲慢,所以才不理解:一个身价不会超过三千万美金的小商人之女,怎么可能获得史密斯的如此看重? 当然了,身为职业保镖,劳拉是不会去考虑这些事的。 再次向史密斯表示衷心感谢后,夏小韵才终于忘掉了燕随意离开后才产生的失落,询问劳拉的情况。 史密斯急匆匆赶来古羌县城后,立即派人把劳拉送回了内地:她浑身都是被野狼撕咬的伤口,西北的医疗条件太差了。 对此,劳拉倒没有太坚持,毕竟她满身的撕咬伤,已经证明她是个合格的保镖了,至于夏小韵去了哪儿--在那种情况下,劳拉还能做什么? “劳拉,绝对是世界上最称职的保镖。” 想到劳拉为了救自己,差点丧命狼嘴的那惨烈一幕,夏小韵眼圈就开始发红。 搞得史密斯还得反过来,安慰了她几句。 “夏总,您有没有见到夏先生?” 史密斯看到夏总双眸含泪,很绅士的递给了一张纸巾,转移了话题。 夏小韵接过纸巾,低声道谢后,才摇了摇头:“没有--这,只是个圈套。” 就算是再傻的人,有过夏小韵此番的‘梦幻’经历后,也能看出是个圈套了:什么夏天问出现在古羌县,又盗墓啥的,都是假的。 刚出罗布泊时,古羌警方就已经正式通知夏小韵了:经过严谨的调查,县局曾经抓获过的夏天问,是个假的。 就像夏小韵所说的那样,这一切,都是吸引她去罗布泊的一个圈套。 至于为什么吸引她去那里面……夏小韵又能去问谁? 最多,在彻底静下心来后,她自己试着去解读,理解了。 史密斯安慰她:“不管曾经历经了什么,一切都过去了,这就好。” “是啊,一切都过去了,只是做了个梦,现在梦醒了。” 夏小韵擦了擦眼角,强笑道:“也是该回去,开始正常生活了。” “夏总。” 史密斯犹豫了下,才说:“请问,你有没有看到过方、方圆?” “方圆?” 夏小韵呆了下,喃喃的反问道:“在这儿,我、我该看到他吗?” 史密斯眉头微微皱了下,说道:“劳拉说,她在遭遇更多野狼追捕时,就是方先生救了--” “什么!?” 不等史密斯说完,夏小韵脸色蓦然大变,打断了他的话:“你、你是说,方圆真来到了罗布泊内?” “是的,劳拉向我汇报这边情况时,说的很清楚。” 史密斯也从劳拉那边知道,夏小韵不一定看到方圆,如实说道:“劳拉说,方圆在救了她之后,就跟另外一位女士,徒步进了罗布泊深处,去搜寻你的下落了……你,没有遇到他们?” “他真来了罗布泊?他真来了--难道,我以为是做梦的那些,是真实的?” 夏小韵没听史密斯后来说了些什么,思维飞快运转着,竭力去想她以为是做梦才梦到方圆的那些。 边说,边低声呢喃:“可是,燕随意说,他在遇到我时,就我一个人的。” 夏小韵越想,脑子越混乱。 不过,她却忽然意识到,史密斯不该这么关心方圆的。 哪怕是在她脑子极度混乱的情况下,也能看出史密斯在提起方圆时,眼神中的紧张神色。 更有种莫名的错觉:史密斯来西北,好像就是为了来找方圆的,而不是关心她。 不可能,宁耀酒店的人,怎么可能会关心籍籍无名的方圆? 用力摇了下头,夏小韵把这个错觉从脑海中抹平,又开始回想她的梦境。 等了她老大会儿,史密斯才低声说:“夏总,时候不早了,你还是先回内地吧--出于对方先生及时救下劳拉的感谢,我想我应该在这儿停留几天,等候他的消息。” “我跟你一起。” 夏小韵脱口说道。 史密斯却摇了摇头:“夏总,内地许多工作刚展开。你已经外出这么多天了,我想你应该先回去处理一下公务。我可以答应你,一有方先生的消息,我就会马上打电话通知你。” 史密斯没有说错,夏小韵这次来西北,来的太匆忙了。 她以为,也就是几天工夫,谁知道出来后却历经了几番生死,耽误这么久? 这些天内,神通快递公司内,的确有很多事需要她这个大老板拍板。 犹豫了很久,夏小韵才点了点头。 “玛丽。” 史密斯抬手打了个响指,一个健壮的白人女孩,快步走了过来:“夏总,这是我为你安排的新保镖。从现在起,她会暂时接替劳拉,负责你的安全。” “谢谢史密斯先生。” 历经几次生死的夏小韵,现在比任何人都明白保镖的重要性了,所以没有任何犹豫,就接受了宁耀酒店的好意。 在史密斯的一再劝说下,心情极度复杂的夏小韵,才在新保镖的陪同下,踏上了返回内地的旅程。 当夏总在两天后的清晨,走上神通快递总部大楼门前的台阶上时,方圆也终于驾车来到了古羌县城外。 篝火晚会过后的这几天,林舞儿的冒险之旅,就转变成了纯粹的旅游。 要不是担心被人(知道她来西北的沈玉如)记挂,她还真想缠着方圆在罗布泊内,多呆几天。 而且,她也能看出,方圆对她是百依百顺,脸上始终笑眯眯的,就是那笑有些讨厌,一点都不像以前那样纯洁了,恨不得让她把他鼻子砸歪了。 人们总是在劫后余生后,才会懂得生活多美好,以前那些抱怨啥的,其实是多么的可笑。 活着,平平安安、平平淡淡的活着,其实才是最大的幸福。 当然了,前提是得跟自己看着顺眼的人,在一起才行。 方圆驾车来到古羌县城后,并没有片刻的留恋,而是直接驶上了回归的道路。 “唉,这次的西北之行,绝对能让我牢记一辈子--我的人生,从此也比绝大部分人更加精彩了。” 坐在副驾驶的林舞儿,抬手推开毛驴从后面伸过来的脑袋,回头看了一眼,发出了一声兴犹未尽的感慨。 “哟,文化人说话,就是比我这样大老粗有水平。” 方圆撇了撇嘴,不屑的说:“我现在只有后怕,只希望从来都没有来过这鬼地方--哎哟,我说林二,你别动不动就下黑手好吧?” 林舞儿左手掐着方圆的腿子,斜着眼的看着他,满脸都是冷笑:“哼哼,那你也得改掉别动不动就讽刺我的臭毛病。哦,我说荒漠风景好,你就说要不把我埋在那儿,种上一棵仙人掌,供后人乘凉。我说这边的空气新鲜,你就建议我多移植几个肺脏,来这边装空气……现在,又笑话我有文化!” 自从林二哥脱险后,多了个毛病,那就是动不动就对方哥下黑手,而且动作还相当自然,越来越熟练。 这让方先生开始反省:是不是宠她宠的有些过了? 要不,给她一耳光,给她降降温? 方先生揉着肯定会被掐紫了的腿子,想到这儿时,却忽然踩住了刹车。 “哎哟,你是不是想撞死我呀?” 毫无防备的林舞儿,身子向前猛地撞去,幸好及时伸手撑住了仪表盘,愤怒的看向方圆时,左手却再次飞快的落在了腿子上。 方圆却没有躲,看着前面:“等我一下,有人找我。” 第146章:花家男人的诅咒 “有人找你,谁呀?” 林舞儿下意识的抬头向前看去,落在他腿子上的左手,轻飘飘的滑下。 没理由的,她心儿噗通跳了下,一股子异样的感觉从心头升起。 就像方圆怀疑自己腿子早被掐青了那样,篝火晚会后的这一路上,林舞儿可没少掐他--不过,以往每一次,她都只会感到解恨:谁让这家伙的嘴巴这样臭,总是惹二哥生气了? 没看到,在他夸张的大声喊疼时,毛驴也会发出贱笑声吗? 这就证明二哥掐的对。 很解气。 可这次明明没有掐着他,手儿只在他腿子上擦了下,心儿干嘛要这么跳,又有这种莫名的感觉呢? 什么感觉? 肯定是脸红啦,毛驴都看出来了,要不然也不会伸过愚蠢的脑袋来,贱贱的笑了。 “我让你笑的这样贱!” 林舞儿羞恼成怒下,抬手揪住驴哥的耳朵,狠狠拧了半圈。 就是冷眼旁观这对男女打情骂俏,别的也没说啥的驴哥,很郁闷,很委屈,但还得锥锥的低声叫着求饶:话说,二哥下手还是贼狠的。 方哥当然不在乎驴哥在替他受苦,推门下了车,走向了快步迎过来的史密斯。 “方总!” 就像看到亲爹死而复生的大孝子那样,史密斯的眼圈竟然有些发红,双手更是紧紧的握着方圆的右手,使劲的晃悠,好像在下一刻就会嚎啕大哭似的。 总算是知道自己是个绅士,不该在马路上就这样失态,史密斯狠狠吸了下鼻子后,才低声说:“您能安全走出罗布泊,这绝对是宁耀集团数万员工的福气。” 英国佬在华夏呆久了,越来越会拍马溜须,演戏了。 不过很明显,方先生很享受这种感觉。 左手拍了拍他的手,拿捏出大老板的嘴脸,笑道:“史密斯,好好干,我看好你--什么时候想换个工作环境了,直接跟我说就行。” “谢,谢谢方总!其实能够留在唐王,为方总服务,就是我最大的心愿。” 史密斯大喜,连声道谢后才违心的这样说。 能够在唐王宁耀酒店当总经理,虽然也很牛,但总比不上在那些国际大都市,史密斯做梦都想高升的。 现在方大老板发话了,史密斯能不激动万分,虚伪的谦虚几句吗? “回去后仔细考虑清楚后,再告诉我。” 方圆不怎么习惯总是被一个老外握着手,缩回手后顺势岔开了话题:“哦,对了,给我留下一辆车,你们这就回吧,我可能还有些事,多呆会儿。” 史密斯才不管方总多留会是啥事,只知道无条件的执行他的命令,留下了最好的一辆车,带着几个手下急匆匆的走了。 方圆当前开的车子,是别人留给他的一辆悍马。 他不想开这样一辆车回唐王,那样太嚣张了--不适合方先生当前要低调做人的宗旨,才跟史密斯重新要了辆车,这样回到唐王后,直接把车子还回宁耀酒店就行了。 林舞儿也很聪明,看到方圆登上那辆车后,马上就带着毛驴从悍马中下来了。 在罗布泊内拥有过一场篝火晚会后,林舞儿相信,别说是宁耀酒店唐王店的总经理(她是认识史密斯的)忽然出现在这儿,向方哥大献殷勤了,就算忽然有人跟她说,方圆是沙特王室流落在外的王子,她也不会感到惊讶。 更不会去管。 因为她现在可以确定,无论方圆的身份有多么神秘,只要能始终把她当兄弟,就已经足够了。 谁,还没有一点秘密呢? 就像林二哥,明明已经暴露了她是女儿身,不也是腆着脸的装爷们? 郑爷爷早在几百年前就说过了:这个做人啊,最要紧的就是懂得难得糊涂。 “你在车里等,我还有点事。” 林舞儿刚上车,方圆又对她说。 林舞儿眉头皱了下,不满的问道:“还有啥事,这么墨迹……”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一辆乌黑的大鳖壳子轿车,迎面缓缓驶了过来,停在了对面路边。 车子刚停下,贴着黑膜的车窗就落下一块,露出了一张妖媚到极点,也淡然到极点的脸。 林舞儿从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脸蛋:那双眸子里,明明带着孩子才有的稚气,可为什么那张脸,却偏偏要比尘世间最盛开的牡丹花,还要成熟? 清纯的妖媚,才是最迷人的。 这样一张脸,林舞儿仅仅看了一眼,就迷失在了那种说不出的美丽当中,竟然没有察觉到方圆在下车时,轻轻拍了拍她胳膊,只顾着去看那张脸。 很可惜,车窗玻璃很快就升起,那张脸消失了。 在那张脸消失后,林舞儿心中攸地空荡荡起来,好像失去了什么珍贵的东西,这才发现方圆已经拉开了那辆车的车门,钻了进去。 方圆刚关上车门,车子就缓缓向前驶去。 林舞儿也慢慢回头,盯着那辆逐渐远去的车子,紧紧攥起双拳时,丝毫没有察觉到她的脸色,已经变的很苍白,眼眸中也浮上浓浓的伤情。 这一刻,她忽然感到那样的疲倦。 竟然无比的迫切希望,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明珠,从此再也不见任何男人。 包括毛驴。 驴哥明显感受到了二哥的忽然改变,不安的锥锥叫了两声,从后面跳到了前面驾驶座上,用嘴巴叼住了她的衣袖,轻轻扯动着。 看着毛驴,林武呆愣片刻后,才忽而嫣然一笑:“你知道的太多了……” 驴哥立马松嘴,警惕的看着二哥。 看来,毛驴很清楚这句话代表着啥意思:一般来说,知道太多的,无论是人还是狗子,都不能活太久的。 不过很明显,花小妖就是个例外。 她知道很多很多事,可只要她愿意,今年才十六岁的她,绝对能活到九十岁以后--花家的女人,从来都是长寿的。 但花家的男人,除了她爷爷外,却很少有活过五十岁的。 据说,从好多年前开始,花家就没有哪一个男人,能活过五十岁,花小妖她爷爷绝对是个异数。 花家的男人这样‘苦命’,倒不是说他们身上有啥致命的遗传基因病毒,而是因为花家好像受到了死神的诅咒:所有在五十岁之前离世的男人,没一个是病死的,全部是横祸而死。 骑马摔死的,失足落水溺亡的,甚至还有吃鱼被鱼刺卡死的。 总之,自古以来,每一个花家男人都超人般的优秀,体格健壮,却总是暴毙。 诅咒。 这绝对是来自冥冥之中的诅咒。 花小妖的爷爷侥幸躲过了诅咒,却在六十大寿刚过,就卧病在床,等待死亡的来临。 花小妖知道诅咒的来源,就像她知道好多事,却没有谁能威胁到她的安全那样。 方圆也不行。 因为他从不杀人,最起码实在无法对花小妖这样的女孩子下手,所以每次去找人家算账的结果,才是被捆得好像个死猪那样,扔在她脚下。 更让他感到沮丧的是,无论他找花小妖算账的计划有多么精密,行踪有多么的神鬼难测,这个未成年的丫头片子,却像是他肚子里的蛔虫那样,总能猜到他要做什么,并提前做好准备。 就像开了外挂那样,方圆要是再得逞,那才是没有天理。 “你家老头子的身体咋样了?” 方圆上车后,出于晚辈对长辈的尊敬,先问候花小妖的爷爷:“等他死翘翘后,我还去不去祭奠?” 车上除了花小妖外,还有司机、坐在副驾驶的保镖。 这俩人就像聋子那样,没听到方圆的话,前行数百米后停车,马上就开门下去了。 在这辆车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至少有四十个以上的人,警惕的关注着方圆一公里内的动静--他们坚信,如果让花小妖受到哪怕一点点的惊吓,就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花小妖在那个神秘的家族中,地位都比四个公子还要高。 花家那个庞大帝国的经济命脉,都被花小妖攥在手中--如果她不嫁人的话,那么她就是花家数千年来,第一个女性家主。 而且,花家所有的男性,绝不会敢有丝毫怨言。 至于花小妖的地位为什么这样崇高,保镖们不需要去知道。 方圆自然也没兴趣知道,他只是不断的尝试着,用最刻薄的话,来刺伤这个小妖精,让她生气,放开他。 小妖精才不生气。 最多只是用她那双洞穿人心的眸子,在方圆脸上淡淡的扫了下,用同样淡然的语气说:“一切,都得等爷爷去世后,我再决定要你去不去祭奠。” 碰到这样一个好像从不会生气的小妖精,你让方哥怎么办? 除了在心中重重叹口气外,就不想再有这样幼稚的表现了--那是不行的,伸手在那张吹弹可破的脸蛋上,轻轻拧了一下。 其实,他本想用力来着,就像林舞儿掐他的腿子那样。 但他却又舍不得了。 花小妖黛眉微微皱了下,接着舒展了开来,淡淡的说:“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多来几下,我不会怪你的。” “还是算了,我怕会遭雷劈。” 方先生说了句实话,接着装傻卖呆的问:“你咋来这儿了?” “在唐王时,我就告诉过你,千万不要来罗布泊的。” 花小妖黛眉,再次皱了下,淡然的语气有了不满:“你为什么就不能听我的话呢?” “我凭啥非得听你的话啊?昂?你说,凭啥?” 方圆很反感别人对他指手画脚,尤其是花小妖,要不然说话的语气,也不会这样呛。 花小妖才不会生气,语气平静的回答:“就凭我是你妻子。” 想都没想,方圆就瞪眼骂道:“狗屁妻子,你只是个没长毛的丫头片子罢了!” “我长了。” 花小妖轻飘飘的三个字,就让方先生闭嘴了。 “唉,算了,不跟你探讨这些少儿不宜的话了。” 瞪着神色不变的花小妖,方圆满脸都是被打败了的沮丧。 第147章:你会生气吗? “我知道,这三年多你憋得多辛苦--毕竟你是个正常成年男人,对那方面的生活,有着一定的要求。我不允许你背叛我,确实霸道了些。” 方圆还真没想到,花小妖还会这样‘体贴人意’,楞了下后冷哼一声:“哼,少在这儿假惺惺的装好人。你以为,你这几句话,就能让那七个因我而死去的女人瞑目了?” “她们该死。” 方圆的话音未落,花小妖就抬眼看着他,淡淡的说:“如果她们只是你一个人的女人,我不会杀她们。可她们在跟你后,还跟别的男人保持着那种肮脏关系,这让我很生气。非得用她们的鲜血,才能洗涤她们的肮脏灵魂。” “草--扫瑞,对不起啊,我不该跟你说脏话。” 方圆下意识的赔礼道歉后,接着瞪眼说:“我又没打算娶她们做老婆,为啥不允许人家有别的男人?” “你碰过的女人,就是你的了,她就不能再让别人碰,谁违背了这条原则,就得死。我没有让那些碰过她们的男人去死,就已经很开恩了。” 花小妖好像从来都不会生气,语气平淡的就像在说:看,今晚月亮比昨天圆哦。 她都把话说到这一步了,方圆还能再说什么,烦躁的拿出一颗烟点上。 “以后,最好也把烟戒掉,我不喜欢烟的味道。” 花小妖认真的劝道。 抬手推门,把刚点燃的香烟扔了出去,方圆问:“亲爱的花大小姐,您还有什么指示?如果您要是看我哪儿不顺眼,我拿刀子割了去。” 花小妖的红唇动了动,眼神微微黯淡了下来。 “扫瑞,再扫瑞一次啊,我不该在你关心我时,冲你发脾气。” 没来由的,方圆看到她这个样子后,很没骨气的赔礼道歉。 其实他早就知道:包括花家那四位大少在内的所有人,都清楚花小妖对烟草味特别反感,从来不敢在她身边一百米内吸烟。 听说以前有个保镖,在等待方先生跟花小妖谈心时,觉得无聊吸了一颗烟,事后忘记刷牙,就走到她跟前--结果,两只手就被剁下来,给了一笔钱去养老了。 也就是方先生,才不管这一套,不但敢吸烟,而且还当着她的面吸。 花小妖最多,像刚才那样认真的劝他把烟戒掉,就像关心丈夫身体健康的妻子那样。 方先生的赔礼道歉,明显让花小妖舒服了许多,竟然笑了下,回归了刚才的话题:“方圆,再耐心等两年吧。等我年满十八岁后,我马上就能、能陪你了。” “我倒是不怎么稀罕你陪我。” 方先生盯着花小妖傲人的胸部,很没出息的咽了口吐沫:“我现在最渴望的,就是你能行行好,放过我,我就阿弥陀佛了。” 花小妖沉默。 很久后,才像做出什么重大决定那样,低声说:“要不这样吧,你可以去找女人--你身边那个林舞儿,就不错的。但你得保证她今生,只能做你一个人的女人。” “你知道她叫林舞儿,是个女的?” 方圆眉梢一挑,但很快就明白了,冷哼一声:“哼,我跟林二是兄弟!兄弟,懂不懂?我不希望有人侮辱我们纯洁的兄弟之情。” 不等花小妖说什么,方圆又摆了摆手:“好了。别扯这些没用的了,说正事。” 所谓的正事,自然是花小妖不顾卧病在床随时翘了的爷爷,眼巴巴跑来古羌县,质问方圆为什么就不听她的劝告,非得进入罗布泊内呢? “你越是不让我进去,我越是进去。我这个人啊,天生就有犯贱倾向--还有就是,你得告诉我,我凭啥不能进?” 花小妖抬头,看着窗外的罗布泊方向,又沉默了很久后,才说:“如果我告诉你,你一旦进入罗布泊,到了那个黑暗世界内,看到许多你做梦都想不到的东西,你的命运就会被改变,你信不信?” “你早就知道罗布泊内,有那样一个黑暗世界?” 方圆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他只关心这个问题。 至于花小妖说,他看到那个世界中的某些东西后,命运就会被改变--他才不在意。 他一直觉得,人的命运,是由自己所掌握的。 花小妖回头看着他,眼眸中又有了那种让他心烦的认真神色:“是的,我早就知道。” “你去过?” 方圆马上追问。 “没有。” 花小妖摇了摇头,低声说:“从没有去过,以后也绝不会去那边,而且我这辈子,都不会踏进罗布泊内半步--要不然的话,我早就进去找你了。” “为什么?” “我不能说。但我保证,你以后会知道的。” “好尼玛的神秘啊。” 方圆搞不懂,他怎么总是能让花小妖撩拨的要骂人:“算我求您,你怎么知道那里面有一个黑暗世界,又是为什么不能进去。” “我怎么知道那边有那样一个世界,我真不能说。” 花小妖轻轻咬了下唇,好看的眉梢剧烈挑了下,但语气却依旧无比的从容:“至于我为什么不能进去,那是因为我一旦进去,就会变成世界上最丑的女人。” “说神话呢这是?” 方圆快被花小妖的话给气疯了,费了好大力气,才把脏话咽了回去,故作轻松的笑了笑:“呵呵,你说我不能进去。可我进去了,也看到了那个黑暗世界,但我又毫发无伤的出来了,屁事也没有。这证明你当初对我的警告,就是个--你懂得。” “那是因为,你只是去了黑暗世界的边缘,还没有见识到真正的黑暗世界。” 花小妖的声音,忽然间变的好空灵,就像从几万年的荒野中传来:“如果有一天,你真到了那个地方,你会后悔的。” 方圆没有再嘴硬,说他从来都不懂的后悔等等。 他只是相信花小妖没有骗他。 是的,他这次的确去了那个黑暗世界,但绝对只是个边缘。 因为除了看到一些蚯蚓人,吸血蝙蝠、不明生物外,黑暗世界中到底还有哪些神秘的东西--比方那个一刀能劈出闪电的男人,彼岸花,绣花鞋等等,他都一无所知。 他对那些事很好奇。 却决没有为此冒着生命危险,再去探个究竟的兴趣。 拿手捏着下巴,沉吟半晌,方圆才总算认真了一次:“好吧,看在你眼巴巴跑来关心我的份上,我就听你一次劝,以后再也不去那边了,免得不幸翘了,让你当寡妇。” “我不会当寡妇的。” 花小妖说。 方圆又生气了:“就知道你会改嫁!” “我才不会改嫁。” 花小妖淡淡的说:“你死了,我会陪你一起去死。” 方圆呆住。 花小妖说出这句话时,语气依旧那样平淡无奇,可方圆却能听出,她是在说心里话。 好久后,方先生才讪笑一声:“嘿嘿,其实没这个必要的,你还这么年轻。” 花小妖抿了抿嘴角,低头看了眼手腕。 雪一般白皙的手腕上,戴着一块好看的手表。 “知道你日理万机的很忙,我就不打搅你了。” 方圆伸手去推车门时,又想到了什么:“哦,对了,我差点忘了告诉你,我从宁耀酒店拿了三千万美金,去给……” 不等他说完,花小妖就淡淡的说:“我知道。” “你知道个毛啊,你要知道的就是,男人在说话时,女人别打断他说话!” 方圆毫不客气的训斥她。 花小妖依旧一碗白开水那样,点了点头:“我记住你的话了,会改。” 她这不温不火的样子,让方先生觉得,总有一天自己会被这个小妖精憋出内伤。 吧嗒了下嘴巴,他才说:“我跟你说这些,是想告诉你,这三千万美金,我只是借用。最多一年,我就会还你的。” 花小妖双眸微微一眯:“我知道了,你不想接受宁耀集团--好吧,我不会勉强你的。反正花家的男人,也因为你借款给夏小韵这件事,暗中耻笑我出钱替男人巴结别的女孩子,我有些没面子。” “一群长舌男,他们知道个鸟毛。” 方圆从花小妖这番话中,听出了她在花家被人暗中诽谤,心中有了自己老婆被人欺负了那样的不爽。 不过很明显,他才不会放心里去。 骂了一句,方圆开门正要下车,却忽然又缩回腿子,看着花小妖很严肃的说:“还有一件事。” 花小妖问道:“什么事?” 动作飞快的,在花小妖的小脸上,重重吻了一下后,方圆才说:“那就是我早就想亲你一下,看看你会不会生气了。” 花小妖嘴角开始抽啊抽的。 方圆却很开心,装傻卖呆的问:“跟我说,你会生气吗?” “不会。” 花小妖慢慢吐出这两个字,拿出一张纸巾在方圆亲过的脸上,仔细擦了擦扔掉。 第148章:我怎么会爱上你? 强行亲了花小妖一下,人家没有翻脸,只是拿出纸巾擦了擦就扔掉的行为,比直接拿巴掌抽他脸子还要让人难以接受。 绝对是最狠的羞辱。 受到羞辱的方先生,心情当然不咋样,尤其是站在路边向林二哥挥手示意她过来,半天都没动静后,心中的怒火更是蹭蹭的往上冒。 三步并作两步的走到车前,拉开车门还没上车,劈头盖脸的就问道:“咋,没看到我向你招手啊?” 林舞儿看着前方,淡淡的回答:“看到了。” 方圆抬手,在车顶上拍了一下,声音更高,吓得毛驴一哆嗦,赶紧趴后面了:“既然看到了,那为什么不开车过去,还得让我自己跑过来?” “你为什么不让她把你送过来?” 林舞儿无声的冷笑着,侧脸看着他:“刚才,可是你自己屁颠屁颠的跑人家车子上去的。人家不送你,你就把火撒在我身上。欺软怕硬的,算什么男人?” “我欺软怕……” 方圆说到这儿后,忽然明白了什么,脸上带着古怪的笑容,上下打量起了林舞儿。 林舞儿下意识的也低头打量着自己,没发现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只觉得被他看的发毛:“看,看,你看什么呢你看?” “嘿嘿,林二,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方圆贱笑着,上车砰地关上车门。 林舞儿眼眸一呆,接着就像别踩了尾巴的猴子那样,猛地蹦了下,脑袋都差点碰到车顶,挥舞着拳头冲他尖声叫道:“胡说八道,我会爱上、爱上你?切,方圆,你脸皮也太厚了吧,竟然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 林舞儿羞恼成怒的骂着,伸手掐住方圆肋下的软肉,使劲的掐,咬牙切齿的,双眸中却攸地浮上了水雾。 伸手本想还以颜色的方老大,看到林二眼里带泪后,愣怔了下赶紧缩回手,讪笑着求饶:“哎,哎,是我自作多情,胡说八道好吧,松手,会死人的!” “我怎么会爱上你?” 林舞儿再次说出这句话时,脸色忽然猛地一白,接着松手转头看向了车窗外。 毛驴坐了起来,两根爪子搭在椅背上,看着大哥,目光闪烁的带有责怪之意。 方圆很惭愧,更后悔。 其实就算傻瓜也知道,林舞儿身为一个女孩子,跟毛驴一起深入罗布泊--无论她有没有救到方圆,这都有力的证明了什么。 假如她对方圆没有某种感情,哪怕毛驴再会煽情,蛊惑着女孩子跟它一起跑沙漠上去送死,林舞儿也绝不会踏进半步--就算是进去,也不会孤身一人。 而方圆为了‘报答’她的情谊,更是在罗布泊内,为她专门举办了一次篝火晚会。 他们为了对方,都已经做出了把对方放在最重要位置的行动,要说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种感情,傻瓜也不会信的。 尤其是看到花小妖只露了那么一小面,方圆就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后,林舞儿就有了女孩子本能的生气。 但有些事,就是可以意会,不必言明的,只要这层窗户纸没有被捅破,那么林舞儿就能继续厚着脸皮,跟方圆做兄弟。 可方圆嘴贱,偏偏要捅破这层窗户纸。 这样一来,连兄弟也没得做了。 更何况,方圆的犯贱,也让林舞儿想到了某件事。 方圆没有看到林舞儿抬手擦眼泪的动作,却能听到泪水滴落在衣服上的响声。 咋办? 意识到自己做了件傻事的方圆,看向了毛驴。 毛驴马上就聪明的趴回了后面。 特么的,靠不住的家伙。 方先生心中骂了一句,异常尴尬的伸手,拽了拽林舞儿的衣袖。 林舞儿没任何反应。 “那个啥,你别哭了,都是我的错,是我嘴贱,我该死。” 为表示深深的悔意,方先生决定抽自己几个大嘴巴。 不过手举起来后,却又舍不得了。 话说,抽嘴巴很疼的,尤其是自己抽自己的,更有犯贱的嫌疑。 “咳,那个啥,要不你掐我几下吧。” 方圆凑过去,满脸奴颜婢膝的狗腿样子。 “我要回家。” 林舞儿依旧没有看他,却抬手擦了擦脸,淡淡的说。 “好,好,马上回家,马上!” 只要她肯说话,一切都好办。 这个女人啊,哪怕是假扮爷们的假小子,要是得罪了她们,最怕无论你说什么,她都不理睬了,那样会给男人一种狗吃刺猬,没处下嘴的无奈。 方圆赶紧启动车子,轻打方向盘向南驶去,心里在盘算着,该说些什么动听的话,才能让林二破涕为笑。 唉,哥们以前搞过的女人也老多了,不过貌似还没有哄过谁,这方面的经验极度缺乏啊,看来以后得专门总结一下这方面的经验,免得再像现在这样沙比了……方圆心中叹了口气时,林二又说话了:“是回明珠的家。” “啥?” 方圆一呆,下意识的踩了下刹车。 林舞儿已经擦干了泪水,除了眼睛有些红,脸色有些发白外,也没啥不正常,就是依旧不看方圆,只是看着前面淡淡的说:“我说,我要回明珠,我自己的家。” 窗户纸已经捅破,在还没有做好接受方圆的充足准备下,林舞儿不知道以后该怎么面对他,这才选择了逃避。 或许,冷静下来后,她就会发现:无论她怎么在意他,都无法走进他的世界。 方圆眼角急促的跳了几下,接着展颜笑道:“我送你。” 既然林舞儿说要回家,无论方圆心中现在想什么,他都没有任何理由去劝人家,跟他一起回唐王。 他假装欢笑的说送人家回家,心中有多苦,唯有他自己知道。 他这才发现,他不但把林舞儿当做了兄弟,更当做了生活中的一部分--或者说,是一种习惯。 当初他撵走林舞儿后的那几天,就像觉得少了什么东西似的,那么这次呢,林二很可能永远都不回去了。 方圆不知道,他还能不能适应,以前‘一个人吃饱、全家人不饿’的悠哉日子。 “不用了,你把我送到夏州机场,我自己坐飞机回去就好了。” 这会儿已经彻底恢复正常的林舞儿,淡然摇头拒绝后,就闭上了眼睛,很疲倦的样子。 方圆依旧无话可说,只能点头说了个好后,加快了车速。 从古羌县城到夏州,足有数百公里,得大半天的时间,这还是过了巴桑小镇后,有了高速公路。 在抵达夏州机场的这一路上,林舞儿始终都在闭眼休息。 更是在一个高速服务站时,把毛驴轰到了前面,她躺在了后面。 气氛无比的压抑,让方圆想抓狂,总想说点什么,比方‘你别走了,跟我回唐王吧,我们还是兄弟对吧’,但就是张不开嘴。 车子来到夏州机场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明珠是华夏的国际大都市之一,几乎全国各地的机场,都有直达那边的航班。 方圆为赎罪,下车后就赶紧跑进候机大厅,察看航班时间。 回来后打开车门,看着侧身蜷缩在上面的林舞儿,方圆小心翼翼的说:“航班是九点半的,去明珠估计要一个半小时左右,还不是太晚。” 林舞儿这才坐起来,看也没看他一眼,用鼻音轻轻嗯了声,从那边开门下车了。 方圆连忙绕过车头,嘱咐毛驴在车上等后,就跟了上去。 “我自己会坐飞机,你不用送我了。” 林舞儿停步,转身终于正眼看向了方圆。 “我陪你--” 方圆满脸堆着笑,刚说到这儿,林舞儿就转身走了,扔下淡淡的一句话:“我说了,不用。” 方圆抬起的脚,僵在了半空,片刻后才慢慢地落了下来,装作无所谓的样子,笑着喊道:“嗨,兄弟,那我祝你一路平安!” 林舞儿头都没回,只是很潇洒的抬手摆了摆,就快步走了。 望着林舞儿略显孤独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后,方圆才轻轻叹了口气,裹了下衣领,转身回到了车上。 砰地关上车门后,方圆终于抬手,给了自己一嘴巴。 耳光声很响亮,他却感不到疼,只有无比的懊悔之意。 看到大哥心情实在不咋样,毛驴锥锥的轻声叫着,把脑袋钻进了他怀中,意思说:别伤心,二哥走了,还有驴哥陪着你不是? “毛驴,你说我是不是贼蠢?” 方圆点上一颗烟,狠狠吸了一口说:“其实我也知道,林二绝不会跟咱们过一辈子的。但就算她要离开,可也该开开心心的,最不济也得跟咱们拥抱、就是生离死别的那种拥抱过后再走才对。” 第149章:反复无常的林二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方圆绝不会捅破那层窗户纸,哪怕是有刀子架在他脖子上! 只是当前说啥都晚了,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了。 几口就把一根香烟吸完后,方圆才长长的松了口气,睁开眼对毛驴说:“行了,不管咋样,她都走了,哥们就算是再特么的后悔,也已经晚了--咱们也走。” 毛驴却拨楞了下脑袋。 “咋,你还不愿意走啊?你还以为,她会回心转意,再回来?” 方圆抬手在毛驴脑袋上轻摸了几下,很沙比的说:“瞪着我干啥?哦,你想跟我打赌,赌林二会不会回来啊?行,那咱们就赌了。反正只要等到九点半,她要是没回来,你就输了,罚你一个月不许吃骨头。哥们要是输了的话--那就一个月不洗袜子。” 毛驴撇了撇嘴,好像在反问:咱们兄弟俩在一起时,你的袜子好像两个月才洗一次的,也就是林二住在咱家后,经常帮你洗罢了。 毛驴还满眼不以为然的说:我知道你跟我打赌,实际上就是盼着林二能自己回来……唉,傻兮兮的人啊,你既然舍不得她走,那为什么不趁着飞机还没起飞,把她死拉硬拽回来呢?哥们打赌,林二决不会誓死反抗的! “草,那样大哥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方圆轻轻扇了毛驴脑袋一巴掌,骂道:“就这么说定了,咱们等到九点半,到时候她要是还没有出现的话,哥们二话不说,开车就走,现在先去吃饭!” 对于老大提议说要去吃饭,驴哥自然是摇头摆尾赞成的。 话说,自从大哥二哥俩人闹矛盾后,一路上都还没吃饭呢。 嗡、嗡…… 飞机起飞后的轰鸣声,不断从上空传来。 方圆抬头向天上看去,飞机下面那些红蓝色的指示灯,在夜空中显得格外清晰。 也格外的冷。 这架航班,就是夏州直达明珠的航班,起飞时间是晚上九点半,非常准时。 目送那架飞机,以很快的速度消失在黑夜中后,方圆才低下头,看着毛驴得意的笑了笑,说:“特么的,你输了。往后的一个月内,别想再吃一块骨头了!” 毛驴翻了个白眼,表示抗议:丫的,驴哥好像从没有答应跟你打赌的! “走了好,走了干净,不心烦。走了,咱们也走了!” 方圆重重吐出一口混着酒味的浊气,拧开钥匙启动了车子。 车子大灯亮起,缓缓调头,沿着人行道往前驶了几米,方圆轻打方向盘,驱车正要去路中间时,一个人却忽然横过马路,挡在了前面。 “草,想特么的找死啊?” 方圆赶紧猛地刹车,脑袋噌地伸出落下玻璃的车窗,冲那个站住了人大骂道。 骂完后的下一秒,方先生忽然又想抽自己嘴巴了。 尽管多喝了三五杯,可在雪亮的车灯下,方圆仍然能认出那个站在车前的人,正是--林舞儿。 “这次航班去明珠的人非常多,我没有买上票。” 林舞儿站在那儿,藏在身子后的左手,把飞机票攥成了一团,看着方圆很认真的说。 就算是用脚丫子去想,方圆也知道林舞儿在撒谎:如果真没有买到票的话,她干嘛非得在候机大厅内等好几个小时,直到飞机起飞后才出来? 摆明了,她也在打赌--跟她自己打赌:九点半,她会出来看看方圆还在不在。 方圆不在,她就会马上坐飞机闪人。 如果在--好吧,扫马路的大婶肯定很纳闷:谁把一张机票扔在路边,而不是去退票啊,真是个败家子。 方圆才不管林舞儿是不是败家子。 如果她喜欢败家,方先生有着足够的实力,让她败家败累了……只要林舞儿能出现在他面前,无论他付出任何代价,都不会皱一下眉头的! “那咋办?” 方圆赶紧下车,那殷勤讨好的样子,让精于此道的毛驴都甘拜下风,更是满脸谄媚的笑:“要不,先跟我回唐王,以后什么时候想回明珠了,再回去?” “不。” 林舞儿也不习惯方先生这样的狗腿样子,尽管她很喜欢,还是抬头看向了别处,淡淡的说:“我必须得回明珠。” “哦。” 方圆脸上浮上明显的失望之色,接着笑道:“呵呵,那个啥,要不我开车送你啊?” 林二开始装傻卖呆:“这样,不会耽误你回家?” “没事,没事,我早回去一天,晚回去一天不要紧的。” 方圆赶紧替人家打开了后车门。 林二却走到副驾驶那边,自己开门:“我坐前面。” “坐前面好啊,视线开阔,心情愉悦。” 林二并没有理会方圆的马屁,上车后,还是扳着个脸子,好像方圆欠了她五百万没还似的,不过毛驴明显觉得车里有了春天来到的迹象。 “你喝酒了?” 林二皱眉轻吸了下鼻子,不满的问道。 方圆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喝了那么一点点。” “一点点是多少?” “也就是一瓶吧。” “白酒?” “啤酒我得至少喝十瓶。” “我来开车。” “没事,我这人跟一般人不同,越喝酒,反应越灵敏。” “我回家,是因为有件很重要的事。” 林二没有再勉强方圆,沉默片刻后,岔开了话题。 方圆马上很配合的问道:“需要我帮忙吗?” 林舞儿抬头看着前面黑压压的夜空,轻声说:“再过些天,就是我妈妈的忌日了--我很想她。” 提到正经事后,方圆也收起了嬉皮笑脸:“嗯,是该回去看看。” 其实方圆还想问问,他在嘴贱的说出那句话后,林舞儿的脸色,为什么忽然变苍白了。 就算是想到了母亲是忌日,但也没必要有那种反应吧? 不过,现在方圆可不敢随便问。 要是再惹恼了她,非得下车咋办? 好像看出方圆很想知道这个原因,林舞儿拿出一块巧克力,低头剥开时轻声说:“如果有一天,你收到我跟别人结婚的请柬,你会不会去参加我的婚礼?” “我--” 方圆刚想习惯性的说‘我会去祝你们白头偕老’这句话,却又猛地醒悟过来,意识到当前这样说会伤人心,赶紧闭上了嘴。 林舞儿却不依不饶的追问:“会不会去?”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看着她:“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无论是真话,还是假话,我都不想听了。” 林二一旦恢复她的女性风采后,立马把女孩子心思反复无常的特点,释放的那叫一个淋漓尽致,让人搞不清她到底是啥意思了。 第150章:不稀罕别人吃剩下的 春战国时期,出于结盟、笼络等目的,诸侯之间就经常联姻。 至于这些被联姻的女人是不是开心,没有人管。 哪怕她们的老子,其实也很疼爱她们,但为了大局利益,牺牲一个女孩子的幸福,貌似很值得。 最起码,林东海就是这样想的。 而且他那些力保林家不倒的先辈们,也是这样做的--成功的联姻,为林家带来了说不完的好处,所以才让林家各代族长,决定把这门强大手段,一直传承下去。 林舞儿在八岁那年,林东海就为她选好了佳婿。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奸商的眼光还是很毒辣的,要不然林东海在为女儿选佳婿时,也不会去烧马家的冷灶了。 明珠马家,在林二八岁那年,还是寂寂无闻,或者说低调的几乎让所有人都忽略了他们,觉得马家以往的辉煌一去不返。 所以某些人在得知林东海把女儿,许给打她三岁的马经天时,还都笑话他做了笔赔本的买卖。 可事实证明林东海具备了高瞻远瞩的独特目光:林二十三岁那年,马家就异军突起,短短几年工就成了明珠一等一的豪门,让好多人都大跌眼镜。 “我离家出走,除了我爸娶了沈玉如外,也想甩开这个利益婚姻。” 林二说到这儿后,脸上浮上无奈的苦笑,看着方圆:“你听我在八岁那年就有了‘婆家’,是不是觉得很好笑?” “没有。” 方圆认真的摇了摇头:“这是很正常的事。别说是在你这种大富大贵之家了,就算是在乡下,两个对眼的异姓老农民,也会做出这种事的。本来,这也算是我们华夏传统文明的一部分吧。” 林舞儿皱起了好看的眉头:“可我不喜欢那个马经天。” “嫌他比你大三岁?” “不是。” “他很丑?” “比你还要英俊。” “哦,那样的人真少见。” 方先生惊讶了下,接着问:“智商很低?” 林二斜眼看着他:“你觉得,能够让无数花痴女人看到他尖叫的男人,会是你想象中的那种人?” “还有那回事?” 方圆更加的惊讶:“既然这样,那就说明他相当优秀--就算比不上我,可也不会差哪儿去了吧?” “行了,你少在这儿臭美,让我反胃。” 林二冷哼一声,说:“总之,无论他在别的女人眼中,有多么的优秀,我都看不顺眼。” “这不重要。” “什么才重要?” “他喜欢你吗?” 方圆想了想,才说:“比方,在你离家出走的这段日子里,他有没有着急?” “我爸说,在我离家出走后,他为了找我,连正常工作都放下了。” 林二说到这儿时,语气有了明显的低落。 从她简单的描述中,方圆眼前浮现出了一个玉树临风的般的彬彬君子,而且还无视别的女人,专心对林二好。 这样的男人,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 当然了,相比起总是打坏别人灯笼的方哥来说,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的。 “那,你的意思呢?” 方圆很小心的问道。 其实,他一点也不愿意跟林二探讨这个问题,一个说不着,就会翻脸的。 “他太优秀了,各方面都那么优秀,优秀到让我在他面前,都会自惭形秽,所以我才会有种不真实感,每次看到他都想逃避。也许,我就是个一般人,这辈子注定要嫁给一个缺点多多的男人。” 说这些话时,林二看似无意的扫了方圆一眼。 方圆马上就挺直了腰板,尽可能做出比那个马经天更优秀的样子。 他这个愚蠢的本能反应,又让林二羞恼成怒了,索性冷哼一声:“哼,你放心,我就算是去嫁给一个要饭的叫花子,我也不会考虑你的!” “真羡慕那个叫花子。” 方圆由衷的发出了一声赞叹。 终于,林二怒了,火了,撕破脸皮了,抬起双手张牙舞爪的叫道:“我在你眼里,就那样差劲!?” “很好啊,好的不能再好了啊!” 方圆满脸茫然的样子:“事实已经证明,无论为你做什么,我都会心甘情愿。因为你是我兄弟啊。” “你--不错,我是你兄弟。特么的,该死的兄弟!” 林二狠狠拍了下仪表盘,手很疼。 方圆眼里闪过一抹愧疚的神色。 他觉得,在林二开始撕下面具,主动谈到感情问题后,他是该重新认真考虑一下那个问题了:他只是仅仅把林二当做了兄弟? 毫无疑问的是,眼看方圆要翘了,林二从天而降般的出现在他面前后,仅仅用一句兄弟之情,已经无法描述她孤身挺进罗布泊的愚蠢行为了。 生性反复无常的女孩子,怎么可能会有真正的兄弟? 唯有她在乎的男人! 方圆不傻--尤其是在看到林二把那张飞机票扔掉后,就知道她已经编织了一张,或许连她自己都不敢面对的情网,牢牢网住了他。 方圆很享受这种感觉,更多的却是怕。 因为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这样在意一个女孩子。 套用一句文艺话来说就是:幸福来的太突然了. 他还没有做好跟女孩子谈情说爱的准备,尤其这个人是林二,当兄弟、家人看待的人。 更何况,还有花小妖。 “你哑巴了,怎么不说话?” 揉着手的林二,咬牙切齿的样子看上去,让人很心疼。 “唉。” 方圆轻轻叹了口气,笑着说:“跟你讲个笑话吧,亲身经历的。” “不听!” 林二一口拒绝后,却又马上说:“说啊,我又没堵着你的嘴!” “就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个特别热爱美丽事物的帅哥,这一天走在夏威夷的沙滩上,看到了一个女孩子,很漂亮的女孩子。嗯,就像你在古羌县城外,看到的那个女孩子那样漂亮。” 方圆用尽可能委婉的语气,来讲述这个笑话。 从帅哥被美丽所诱惑,情不自禁的亲了她一口,到她接连杀了想追求他的七个女人,到帅哥从那之后,再也不敢去招惹女孩子,其实内心是无奈的,崩溃的,泪流满面的,简单讲述了一遍。 “喏,这就是我亲身经历的一个笑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可笑?” 说完后,方圆拍着方向盘,嘿嘿笑了起来。 只是那笑容,很苦涩,也很虚伪。 林二愣愣的望着他,很久都没有说话。 方圆以前是做什么的,有过哪些女人,林二不想去管。 她在意的,是那个为了达成她心愿,能在千里无人烟的罗布泊内,给她专门开个篝火晚会的方圆。 同样,她也很清楚:能在那儿开篝火晚会的人,绝不是普通人。 最起码,他不会把东海集团看在眼里。 林二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因为哪怕是林、马两家的家主,在罗布泊内迷路了,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像毛驴那样不顾自身危险,跑那里面去找他们。 更不会,因为他们想讨好女孩子的一句话,就在那种地方召开篝火晚会。 但方圆做到了。 而且那些参加篝火晚会的所有人,在离开时都是对他满怀感激,好像能为参加那个晚会、感到荣幸之至。 这已经充分证明了,方圆是在意她的,就像她在意他那样,更是个神秘的,强大的,她无法看清楚的。 可就这样一个牛哄哄的俊才,却被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给玩了三年。 那么问题就出来了:那个小女孩,要比方圆更为牛叉。 如果方大向林二表示爱意,要娶她做老婆--结果,也只能是个死。 所以,无论方大喜不喜欢林二,为了她的安全,他都不会接受她。 只能把她当兄弟,最多也就是当个一辈子的情人。 后面这个可能性,心高气傲的林二,绝不会去考虑的。 林舞儿盯着他呆愣很久后,也没说再说一句话,闭眼好像睡着了。 方圆知道,在他被迫说出这些事后,林舞儿肯定得仔细考虑一下其中的厉害关系,继而找到她跟他交往的正确方式。 夜,越来越黑,车灯很亮。 “如果你真想杀她,是不是很简单?” 好像已经睡着了的林二,忽然梦呓似的问道。 方圆也没看她,只是淡淡的说:“可我从不杀人。” “那,你就甘心被他约束一辈子?就因为她很漂亮?” “我最讨厌她。能够甩开她,是我最大的心愿。总有一天,我会找到办法。”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记得通知我一声。” 林二睁眼,打了个哈欠,喃喃的说:“加上毛驴,我们兄弟三个好好喝一杯。” 方圆笑了:“没问题。我也答应你,到时候你要是还没有嫁人的话……” “怎么?” “我娶你。” “真得?” 林舞儿笑了,牙齿很白很好看。 “真得。” 方圆认真的说。 林舞儿笑容却蓦然收敛,淡淡的说:“我才不稀罕别人吃剩下的。” 第151章:阿姨,您好 真正聪明的女孩子,不管遇到多么复杂的情况,都能做出最正确的反应。 毫无疑问,林舞儿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 在方圆跟她说了花小妖的秘密后,她就意识到:凭借她当前的力量,要想对付那样一个应该不属于人类的小妖精,无疑是鸡蛋碰石头。 更何况,她也敏锐的察觉出,方圆对她的感情,更多的却是兄弟情。 把曾经同生共死过的兄弟,变成自己炕上的女人这种事--像方先生这般的正人君子,就算能做出来,也得有个相当长的适应期。 所以,聪明的林二,马上就把自己定位为了兄弟:能够有方圆这样一牛哄哄的哥们,貌似也是很不错的。 很快,林二就从某种痛苦中解脱了出来,像以前那样对待方圆。 这让方大很欣慰,觉得跟林二永远成为兄弟,也是很不错的。 阴霾散去,阳光普照。 一路上好像游山玩水那样,走了足足两三天,才来到了明珠。 在林二的指点下,车子停在林家别墅门前时,天刚擦黑。 “正所谓送君千里,终有一别。” 望着那栋占地面积很阔气的别墅内,方圆冲林二伸出手:“那咱们就拜拜了,希望以后有空你能去唐王玩。到时候,我会跟毛驴倒履相迎的。” “怪不得人们常说,在外面拽文的都是半瓶子水,果然是这样。” 林二嗤笑一声,才不会跟方圆握手:“我只说回家,可没说回来后,就不再去唐王了。” 方圆愣了下:“啊,你还要跟我回去?” 林二扭头,看着别墅:“咋,不喜欢我去?” “不是不喜欢,是非常的喜欢!” 方圆赶紧肯定的点了点头,才说:“可你既然回来了,你爸就不一定让你走了。” “他找到我的那一次,我就跟他说好了,要在外面呆半年,这才多久?” 林二开门下车:“我回来,就是想看看妈妈--咋,你不愿意去我家?” 方圆这才想到,林二的确跟他说过,她曾经跟林东海有个半年之约,当时他有些失望呢。 就算不能跟林二发展那种感情,方圆还是很喜欢跟她一起生活的,最起码做饭、洗衣服啥也不用管啊。 试问天下,又有谁,能把东海集团千金大小姐,当做丫鬟使唤? 唯有方圆尔! 方先生美滋滋的下了车,林二已经走到别墅门口,按响了门铃,又招呼毛驴快点过去,见识一下她的家。 很快,就有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妇女,从客厅里急匆匆的走了出来。 看到林二后,她先是愣了下,随即狂喜着转身,冲屋子里喊道:“先生,太太,少爷回来了,少爷回来了!” 很凑巧,今晚林东海外面没有应酬,就在家里的健身房内,在李杰他们几个保镖的帮助下健身呢,听到王嫂狂喊着少爷回家后,举起的杠铃差点砸下来。 正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的沈玉如,踏着拖鞋就快步走了出来:“舞儿,舞儿回来了?” 这些天,沈玉如没有一天不担心林舞儿:当初林二忽然给她打电话要车后,她就意识到出什么事,可又不敢随便问,真怕林二翻脸,永远不认她这个继母了。 她更不敢把这事告诉林东海,最多只能暗中派人,前往唐王秘密调查,林舞儿到底去哪儿了。 很快,唐王那边就传来了消息,说林二不知所踪。 又联想到林二当初要求她准备的那些东西,沈玉如就隐隐猜到她去哪儿了。 但就算是猜到,那又怎么样? 地方那么大,她去哪儿找林二? 只能每天呆在家里,暗中祈祷佛祖保佑她。 说起来,沈玉如这个继母还是很出色的,年轻貌美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心地善良,性情婉约如水,也怪不得能把林东海给迷住。 或许,正是沈玉如的祈祷起了作用,所以林二才能平安离开罗布泊,没有遇到野狼,更没有遇到蚯蚓,最多也就是累了半死,事后很快就活蹦乱跳的了。 “舞儿,舞儿!” 沈玉如不顾自己有孕在身,就像亲妈那样叫着林二的名字,几乎是小跑着冲出了客厅,慌得王嫂赶紧搀扶住了她,一个劲劝她小心。 以前林二看到这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女人时,总是会有发自内心的讨厌,不过现在看到她真情流露的跑过来后,还是有些激动,嘴巴张了张,很想说点什么。 “聪明人,都会在这时候喊一声妈的,反正又不花钱,好处大大的有。” 为人很现实的方先生,在旁边小声提醒道。 狠狠白了他一眼,又用力咬了下牙后,林舞儿发狠大声的喊道:“妈!” 别看林二很鄙视方圆说的那句话,其实内心却非常认同的:是啊,反正沈玉如都怀孕了,听说还是个儿子,这注定了她会成为林家的绝对女主人,无法撼动…… 很久了,她总以为就算打死她,她也不会对沈玉如喊出这个字来。 但当这个字喊出来后,她却又忽然觉得,心中一块看不见的大石头,轰然落地,从没有过的轻松。 就像被一块看不见的大石头,当头砸在身上那样,跑到林二面前伸出手去、却忽然想到不被她待见、正要尴尬缩回手的沈玉如,身子猛地一个踉跄,眼眸蓦然一亮。 “太太,太太,恭喜,小姐喊您妈妈了!” 旁边的王嫂,再次及时搀扶住了沈玉如,又惊又喜的声音中,还带有了点哭腔:她从十几岁就在林家当佣人,早就已经成为林家的一份子,自然知道林二喊沈玉如这声妈的含义,有多么的重要。 同样,刚刚急匆匆走出来的林东海,闻言也犹如被雷击了下那样,呆愣片刻转身走了进去。 这一刻,是属于沈玉如的。 “舞儿,舞儿,好,好!” 沈玉如才是真正的喜极而泣,当然喊不出‘舞儿,我的乖女儿’这种矫情话来,不过就算是傻子,也能感受到她是多么的欢喜,激动。 这让林二多少有些愧色,低眉顺眼的被她牵起手,拢了下不长的发丝。 “咳,那个啥。” 现在跟方圆学了一嘴土包子话的林二,偷眼看到他暗中竖起大拇指后,脸上一热,赶紧轻咳一声,说:“妈,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两个好兄弟。” “林太太,您好,我是方圆,我们在唐王时,曾经见过一次。” 不等林二给自己介绍,方圆就主动微微弯腰,向沈玉如问好。 他可不敢让林二介绍:要是她让他喊沈玉如阿姨啥的,咋办? 这么年轻的阿姨,方先生是绝不会叫的。 林二却故意跟他做对,冷笑一声说:“既然是我兄弟,那么在见到我妈后,却叫太太,这算哪门子的兄弟?” 沈玉如当然也不好意思让方圆喊自己阿姨,赶紧擦了擦泪水,正要委婉的说几句时,方先生却马上改口了:“阿姨好。” 林二说的没错,既然把她当兄弟看,那么就得把她妈,当作自己长辈。 这一点,是没多少空子可钻的。 沈玉如没想到,方圆还真喊她阿姨,又是那样的神态自若--估计,让这人喊她妈,他肯定也会喊的很自然。 “哎,哎,方先生,快请屋里坐!” 到底是当了阔太太的人,沈玉如尴尬过后,随即就恢复了正常,连声礼让方圆进屋的同时,也在找林二的另外一个兄弟。 “它叫毛驴,我的兄弟。” 林二大大方方的介绍了毛驴。 看到林家大小姐,竟然郑重其事的给继母介绍,一条狗子是她兄弟后,王嫂觉得脑子不够用了:咋的,小姐外出流浪了一年后,智商下降了? 沈玉如也有了片刻的呆愣,但很快就联想到在唐王的那次了,马上就冲毛驴展开笑颜:“毛、毛驴是吧,一起进去。” 旁边的李杰,看到毛驴后,更是暗中咧嘴。 他可没有忘记,毛驴发疯时的样子,有多么的可怕。 更何况,毛驴既然当得起大小姐的如此看重,他们当保镖的也管不着,最多在方圆走过去时,微笑着点头表示礼貌。 虽然沈玉如一再热情谦让,不过驴哥却不屑去她家客厅--坐了那么久的车子,在院子里闲逛溜溜腿,不比去认亲舒服很多? “方先生,请坐。” 林东海脸上带着和蔼的长辈般微笑,矜持的欠了下身子,都没站起来。 尽管在唐王那次,他也看出方圆貌似很能打。 但这有什么呢? 现在可不是指望拳头的世界,要想过好日子,娶漂亮媳妇,得靠脑袋! 如果不是看在女儿的份上,就这种混江湖的小混混,一辈子都没机会被林总正眼看一眼的。 看到老林如此怠慢方圆,林二黛眉皱了起来。 沈玉如连忙给林东海使眼色,适应他对女儿朋友热情一点。 林东海却恍然不见。 方圆才不会因此生气--就像一只蚂蚁因为他踩了它拖着的树叶,冲他大吼大叫,他才不会理睬蚂蚁的态度那样。 是的,自以为很牛的林东海,在方先生眼里,比蚂蚁强不了多少。 无论是哪一方面,俩人都没有可比性。 等方圆喝了半杯茶后,林东海才矜持的笑道:“方先生,现在还送快递吗?” “已经不了。” 方圆想了想,说:“准备自己做点小生意。” “哦?” 林东海晃了下二郎腿,问道:“打算做什么呢?” 第152章:给你五百万 林东海对方圆的印象,可以说是非常的差劲。 第一,在找到林舞儿之前,他就暗中调查清楚了,方圆这厮竟然把堂堂的林家大小姐,当做丫鬟来剥削,做饭洗衣服--貌似这孩子在家时,也没谁舍得让她做那些事吧? 第二,林东海在那条小河边要求女儿回家时,方圆曾经出现过,不但把林大老板当做透明人,更仗着能打,把他手下一个保镖给打昏过去,转身就走了。 一个小小的快递员,有什么资格这样‘蔑视’林家人? 难道他不知道,如果林大老板真怒了,别说收拾他一个小快递员了,就是把神通快递打垮了,也是很轻而易举的吗? 要不是看在女儿鬼迷心窍的舍命维护他,林东海肯定早就出手惩罚他了。 实际上,也正是因为看出女儿对这厮有好感,林东海才更担心。 暂且不说方圆跟林舞儿之间的身份天差地别,单说女儿是‘名花有主’这件事,林东海就绝不许他们来往。 方圆跟林舞儿,都是青春年少,孤男寡女的住在一个小破家里,谁知道会不会发生那种让林东海感到蒙羞的关系? 如果马家知道这件事了,那么会有什么反应? 越是豪门贵胄,就越是在乎面子的! 现在的马家,可不是十几年前的马家了,在明珠绝对是一等一的存在。 马家一旦知道林舞儿这件事了,不但方圆会倒霉,还得连带林家。 所以不管是出于对方圆的印象,还是因为马家,林东海都绝不许他们继续来往。 但是鉴于林舞儿那样维护方圆,林东海无奈之下,也只能改变策略。 很简单,那就是让方圆明白,他再‘修炼’五百年,也配不上林二的。 该怎么才能让一个土包子,明白这么简单的道理,主动离开林二呢? 利益。 唯有利益而已。 这个土包子缠着舞儿,又眼巴巴的跑来明珠,不就是为了捞到足够的好处吗? 而林家,最不缺的就钱了。 方先生既然想在林东海这儿得到好处,林大老板自然没必要把他当做客人。 所以,在方圆进来后,坐在沙发上的林东海,才屁股都没有抬一下,很快开始了‘谈判’。 林东海是个什么意思,方圆当然能看出来。 老天爷可以保证:要不是看在林二的面子上,方圆绝不会拿出晚辈的态度,来尊敬自以为是的林东海。 就像林东海居高临下的样子,问他以后打算做什么时,他稍稍犹豫了下才说:“初步打算,就是做点物流方面的小生意吧。” 从宁耀集团拆借三千万美金,跟神通快递合作,准备在国际上开展特殊物流业务,这是方圆的打算,目前也正在运作,他的死党韩斌,目前就在国外深造。 直等韩斌回国,方圆马上就会动用他的人脉关系,开始运作。 在他看来,走私能源、军火啥的,这就是小生意,实在是没必要跟谁显摆的。 做人嘛,还是低调些才好。 听方圆这样说后,林东海的眉梢眼角,就浮上了明显的轻蔑神色:物流而已,左右不过就是租个大院,置办几辆汽车,挣点跑腿费罢了。 端起茶杯,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林东海微笑着问道:“方先生,开公司的资金还算充足吧?” “还行吧,刚开始干,还没有打算投入太多钱。” 方圆实话实说。 “呵呵,方先生,我有个想法。” 林东海放下茶杯,看着方圆依旧微笑着说。 方圆很客气的说:“林先生,您请说。” 刚进来给林东海见礼时,碍于林二的面子,方大可是尊称他是伯父的。 不过林伯父貌似对这个称呼不怎么感兴趣,方圆自然不会贱到非得当晚辈了,改口称他先生,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旁边的林二,眉头皱的更紧,几次想张嘴说什么,最终却都闭上了嘴。 林东海脸上的笑容一收,精明强干大老板的风度显露无疑,淡淡的说:“我也想投资你的物流公司。” 方圆笑了,摇着头:“对不起,林先生,我已经有合作伙伴了。” 林东海却向没听到那样,自顾自的说:“我投资五百万--但不会占任何的股份。” 给人投资却不占股份,就是白送了。 林东海白送方圆五百万的意思,无比的明确。 林二终于忍不住了,叫道:“爸,怎么可以这样说呢?” 林东海抬头,冷声说道:“舞儿,我在跟方先生谈事情,你不要插嘴。” 林二还要再说,跟她坐在一起的沈玉如,赶紧拽了她胳膊一下,示意她先别说话。 看了眼气鼓鼓的林舞儿,方圆笑着点了点头,才对林东海说:“林先生,您这是要白送我五百万了?” 话已经说透,林东海也失去了再绕圈子的性质,很干脆的说:“是的,我就是这个意思。方先生,你是个明白人,应该能明白我的意思。” “很明白。” 方圆仍旧笑着,说:“无非就是让我以后,再也不要跟林舞儿来往了,免得会给你、还有马家,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听方圆提到马家后,林东海就知道女儿已经把那些事都告诉他了。 这样也好,也省下林大老板多费口舌了,点头说道:“对,就是这个意思。方先生,说实在的,我很感激舞儿在唐王时,你能照顾她--这五百万,就当做是报酬了,你不要客气,这是你应得的。” 当初林舞儿赌气离家出走后,林东海在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悬赏花红可是高达上千万的……那时候,只要能找到女儿,他真敢拿出上千万来酬谢当事人。 不过现在林二活蹦乱跳的回来了,要是再让林东海拿出那么多钱--做生意的,向来讲究的就是以最小的代价,获取尽可能大的利润,他觉得拿出五百万,也足够把一个小地方来的土包子,给震住了。 “五百万的报酬?呵呵,还真是不少。” 方圆笑着站了起来。 林东海把话挑明后,林二就知道方圆生气了。 尤其在他站起来后,她都能想象出方圆立即会拂袖而去了--也跟着站起来,还没有张嘴呢,却看到方圆笑眯眯的说:“多谢林先生了,就是不知道这笔资金什么时候能兑现?” 呆了一下,林二尖声叫道:“方圆,你搞什么呢你?” “没搞什么呀?林先生给我五百万的报酬,我收下就是了。” 方圆实话实说。 “你、你真是……” 林舞儿急了,走过来伸手刚要娶抓方圆,林东海却冷喝一声:“住手!” 林东海虽然疼爱女儿,不过还是很有严父风采的,一声冷喝就喝斥住了林舞儿。 “爸!” 林舞儿急得一跺脚,正要说什么,林东海却先淡淡的说:“玉如,带舞儿回房。” “我不去!” 林舞儿立即一甩手,嚷道:“我还要回唐王的,现在就走!” 她既然回家了,林东海当然不会允许她再离开,冷哼一声冲门口叫道:“李杰!” 李杰马上就出现在了门口:“在。” “看住小姐。” 林东海淡淡说了句,就不再理睬嚷叫的林舞儿了,从身上拿出支票簿,蹭蹭的填写了片刻,刺啦一声撕下来,递给了方圆:“这是五百万的现金支票,随时可以去任何国有银行兑换的。” 方圆接过支票,扫了眼就装了起来,微笑着:“谢谢林先生,那我就告辞了。” “慢走,不送了。” 林东海无所谓的挥了挥手。 方圆没有像他想象中的那样难缠,当然,缠着提出更多好处,很干脆的样子,让林东海对他生出了些许好感。 不过也没太在意……还是那句话:他以为五百万,就已经把方圆给震住了。 “打搅。” 方圆从没有过的客气,让林舞儿觉得他好像变了一个人,直等到他走到客厅门口时,才猛地醒悟了过来,厉声喝道:“方圆,你给我站住!” 方圆很听话,转身回头。 “你、你就这样走了?” 林舞儿双手攥紧,眼圈开始发红,唯有死死咬住嘴唇,才能强迫自己不流泪。 方圆还没说话呢,林东海又抢先说道:“李杰,天色不早了,你送方先生去酒店休息吧。记住,要找最好的酒店--方先生,如果你有兴趣在明珠游玩两天的话,就由李杰安排吧,我保证让你尽兴而归的。” “嘿嘿,我还真有这个意思,毕竟很久没来明珠了。” 方圆很开心的再次多谢后,最后看了林舞儿一眼,快步走出了客厅。 林二没有追上去,就呆立在沙发前,目送方圆走出了别墅。 “舞儿,来,坐下,我们好好聊聊。” 林东海脸上带着慈爱的笑,给沈玉如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劝女儿坐下。 “我们没什么好说的。” 林二后退了一步,看着父亲冷冷的说:“就算是要说,我也只跟你说一句。” 林东海不愧是江湖老鸟,哪怕看出女儿用仇视的目光盯着自己,却依旧面不改色,微笑着点头:“你说,爸爸在听着呢。” “你这样对待方圆,你会后悔的!” 林舞儿说完,转身快步走向了楼梯那边。 “后悔?” 等女儿大力关上房门的声音传来后,林东海才不以为然的笑了笑。 沈玉如走过来坐在他身边,担心的说:“东海,舞儿对方圆,有那种意思了。” “我能看出。” 林东海淡淡的说:“但我有把握,能让舞儿对他死心。” 沈玉如黛眉一皱,低声说:“东海,你不会是想……那样的话,舞儿会伤心的。” “我这样做,都是为了他好。如果让马家--” 林东海脸色阴沉的沉吟片刻,才抬头说道:“张浩,你进来,我有事要吩咐你去做!” 第153章:躲不过的麻烦 看在方圆很懂事的份上,林大老板特意吩咐李杰把他送到酒店。 并且说:假如他想在明珠游玩几天,不管消费多少,都是林家来买单。 方先生是个实在人,从来都不会拒绝别人的好意,所以带着毛驴上车后,还一再对李杰表示感谢。 在唐王时,李杰可是在方圆手里吃过亏的,所以尽管看不起他,表面上还是很客气的,把他送到了宁耀酒店。 宁耀酒店,绝对是明珠最好的酒店之一。 “方先生,这是我的联系方式,明天您有什么事需要我效劳的话,请拨打我的手机号,我会用最快的速度赶来。” 把自己的名片递给方圆,又客气了几句后,李杰才笑着告辞。 李杰来到宁耀酒店的停车场,刚要上车,却听有人叫道:“李杰,这边。” 李杰抬头一看,就看到同伴张浩,从旁边一辆车内冲他摆手。 “张浩,你怎么也来了?” 李杰有些纳闷的走了过去。 “是老爷让我过来,做点事。” 张浩笑了下。 明亮的灯光下,张浩的笑容很阴森,还带着明显的幸灾乐祸。 相比起李杰来说,张浩更加怕方圆,也更恨他--在唐王时,他可是被方圆一拳就打昏过去的。 身为亿万富豪的贴身保镖,却被个乡巴佬给一拳打昏,这绝对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所以他做梦都想狠狠收拾方圆一顿,只是唐王距离明珠太远,实在没机会。 更何况,就算是有机会,但碍于大小姐跟方圆不清不白的关系,张浩也没那个胆子。 现在机会来了,林东海给了他找回面子的机会。 就算大小姐知道了,也没什么的。 “做什么?” 李杰目光一闪,上了车。 李杰为人要比张浩厚道一些,听他说完后,皱眉说:“这样、这样好像不妥吧?大小姐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很生气,会把怒气撒在我们头上的。” 张浩却冷笑着问道:“那你说,咱们听大小姐的,还是听老爷的?” 李杰没说话,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方圆才不会叹气,因为他实在没有叹气的理由:林东海对他这样好,又给支票,又包了他在明珠的消费,还有什么不开心的? 李杰走后,方圆马上就打电话让前台,送来了丰盛的晚餐,跟毛驴兄弟俩人饱餐一顿。 大半个月的时间了,方圆可总算是安顿下来了,当然得好好洗个澡--嗯,最好是来个桑拿,那样能有效缓解疲劳的。 也怪不得史密斯巴结方圆,想从唐王调到大都市中,盖因明珠宁耀酒店的规模、条件,可不是唐王那边能比的,服务绝对是世界一流的,什么桑拿、健身房的应有尽有,倒不如说是会所,更恰当一些。 毛驴是不喜欢泡桑拿的,吃饱喝足后看趴在沙发上--看电视了。 这个爱装比的狗子,只关心国家大事,却不管二哥为什么没有来酒店。 宁耀酒店后面有一栋三层小楼,这是专门供给客人洗桑拿的地方。 所有的住客,来这儿洗桑拿,都不用再格外付费,只需拿着房卡过来就是了。 一般来说,只要提到洗头房、洗桑拿啥的,人们总会想到某些少儿不宜的画面,不过方圆却知道,像宁耀酒店这种档次的酒店桑拿处,那绝对是正儿八经的。 或许也有不正经的地方,毕竟纸醉金迷的地方,有那种带颜色的服务,也是很正常的。 方圆才不去管,只想好好洗个桑拿后,回房美美睡一觉。 306室。 在桑拿间里蒸了大半个小时后,方圆又在好像白玉砌成的池子里泡了会,才在一个身穿白色浴袍的美女引导下,趴在了按摩床上。 “先生,您稍等,我去给您叫按摩师来。” 浴袍美女,只是伺候方先生洗桑拿的,却不管按摩:“不知先生有没有指定的按摩师?” 常来宁耀酒店洗桑拿的客人,一般都有指定的按摩师。 趴在按摩床上,身上只围着一条浴巾的方先生,抬手摆了摆:“没有,麻烦你给我找一个按摩技术好的来就欧克了。” “好的,那您稍等。” 浴袍美女乖巧的点了点头,左手拎着裙裾,袅袅婷婷的走了出去。 看着她那窈窕的小身段,其实方先生很想跟她说:你给哥们按摩就好了,至于你会不会按摩,好像也不重要。 当然了,这种不健康的念头,也只是在方圆脑子里一闪而过罢了。 他还有许多大事要考虑,实在没心思去想那些龌龊事。 别的暂且不提,单说林二这件事吧,就让方圆有些纠结。 毫无疑问,他希望林二能跟他回唐王--他们之间,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有了倚赖,真像一家人那样,如果以后没有林二,他跟毛驴会觉得很不得劲。 而且林二也说了,等母亲忌日那天过后,就跟他一起回去的。 不过今晚林东海的态度,足以证明俩人想的都太天真了。 林东海以为林舞儿喜欢上了方圆,这才大笔一挥,拿出五百万来‘买断’方圆对她的感情这件事,他不是很反感。 因为他觉得,他要是林东海的话,也会这样做。 天底下,只有不孝顺的儿女,没有不为儿女着想的父母。 而且更重要的是,方圆觉得林二最好是留下来--在这边当少爷也好,还是大小姐也罢,这才是她的生活,她的世界。 既然已经认可了林二这个兄弟,那么方圆就得为兄弟着想。 至于自己舍不得她--那有什么呢?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早晚,林二都得有她自己的生活,除非方圆真娶了她。 可方圆会娶她当老婆吗? 老人们常说:最蠢的事之一,就是把红颜知己泡上床。 林二不是方圆的兄弟,却比红颜知己更被他所看重。 更何况,还有个阴魂不散的花小妖。 所以在看出林东海要拿钱砸断俩人时,方圆就做出了他以为最为正确的决定。 唉,以后你就会知道,我这样做才是对的。 方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时,轻微的脚步声响起。 是两个人的脚步声。 两个人都赤着脚。 如果不是方先生的听觉格外灵敏,绝不会听出女孩子赤脚走路的声音。 他没有抬头,依旧趴在那儿眯缝着眼睛,所以只能看到两双娇小的秀足。 仅仅从这两双白嫩秀足上,方圆就能猜出她们的年龄--微微皱了下眉头。 在他心中,有技术的按摩师,年龄都该在三十岁往上:年轻秀美的小女孩,有谁会沉下心来学按摩(特指正规按摩场所的按摩师)? 当然了,或许宁耀酒店这边特意挑选一批年轻貌美的女孩子,培训成专业按摩师吧,毕竟这是个收入很可观的职业。 两件白色的轻纱袍服,缓缓落在了白瓷地板上,女孩子身上好闻的幽香,缓缓弥漫在了空气中。 方圆闭上了眼睛,潜心等待接下来的享受。 按摩得先涂抹按摩油等流程,在这儿就不多说了,总之那俩进来后就没说一句话的女孩子,做这些时的手法有些生涩,看来也是学徒级别的。 方圆可以原谅,毕竟谁都有个成长学习的过程。 但当他猛地感觉到,有几团弹性十足的温软,在后背上轻轻摩擦、围在腰间的浴巾也被掀开后,心里就有些烦了。 说实话,方圆以前在国外时洗桑拿时,最喜欢被三个以上的女人这样服务了,享受着她们特殊的服务,总能生出一辈子没有白活的感慨。 可现在,他不喜欢。 倒不是说,他从本心里反感女孩子用那个给他按摩(实际上,在感受着娇小的丰满按压身子时,还是很舒服的),而是因为他今晚来这儿,就是单纯的放松一下,从没想过要做点别的事。 他没暗示任何人,需要这样的服务,却有两个女孩子提供这种服务了。 这摆明了事儿不正常,里面有蹊跷。 方圆可不是笨蛋,只需稍稍转动脑子,就能猜到个大概。 “唉。” 当两个女孩子爬在他身上,好像猫儿那样做什么时,方圆叹了口气,淡淡的说:“你们现在最好马上离开,去告诉派你们来的人,我只想在这儿好好休息下,如果有人不高兴看到我的话,明天一早我就会离开明珠。” 方圆觉得,他已经把话说的够透彻。 他已经把姿态放得够低,看在林二的份上,那些人如果够聪明,就该适可而止。 但那俩女孩子,却像没听到那样,动作更大了,而且鼻子里还发出了轻轻的猫儿叫的声音。 方圆闭上了嘴,不再说什么。 他现在已经明白了,在两个女孩子走进来的那一刻,有些事就已经注定要发生了。 既然这样,那就来吧,反正躲不过。 “哥哥,能不能翻过身来呀?” 一个女孩子,眼神迷离的轻咬着他耳朵,呢喃的问道。 方圆这次很听话,乖乖的翻身仰面躺在了上面。 爬在他腿边的女孩子,立即吃吃的娇笑着,慢慢扯下了他腰间的浴巾。 她正要伸手去抓什么时,闭着眼的方圆忽然问道:“酒店老板叫什么名字?” 那个女孩子愣了下,没想到方圆在这时候了,还有兴趣打听酒店老板,但还是乖巧的回答:“听说叫帕斯克,英国人。” “哦,又是个英国佬。” 方圆坐了起来,看着两个光溜溜的女孩子,笑着问:“如果我告诉你们,过了今晚,英国佬就会卷起铺盖滚蛋回老家,你们信不信?” 鬼才信。 两个娇俏漂亮女孩子,又不是鬼,当然不信。 她们只信,很快就会有人冲进来,拿着相机噼里啪啦的拍照,到时候她们只需做出害怕的样子就行了。 果然,还没有等两个女孩子说什么,按摩室的房门就被人踹开,几个身穿警服的人冲了进来,大声喝道:“不许动!” “啊!” 两个女孩子很受惊,齐声尖叫着,扑在了方圆身上。 八爪鱼那样。 第154章:我真有些烦了 要想切断林二对方圆的痴迷,林东海有着很多办法。 拿出足够让人眼红的真金白银,来买断方圆的爱情,让他滚蛋,这是最常用的一种方式,基本也是最管用的。 不过,这还不一定能让固执的舞儿死心。 那么这时候就得有后续动作了:设个小小的套,让方圆钻进去,让林舞儿看清楚他的丑恶嘴脸,彻底的死心,从此做马家的少奶奶。 天底下所有女孩子,都无法容忍自己喜欢的男人,去外面买欢、还被警方抓获。 林东海相信,舞儿也会这样想。 所以他把这件事交给了张浩去办理。 他坚信,在方圆手中吃过大亏的张浩,肯定能出色的完成这个任务。 林东海没有看错--张浩不但出色,而且还很出色。 他在安排好这一切后,特意给马军打了电话。 马军,是明珠马家的年轻一代,虽说是外围人员,不过也早就知道嫡系大少马经天,跟林舞儿之间的关系,内心也早就把她当做了马家未来的少奶奶。 现在,马家少奶奶,却被一个小地方来的土包子迷住了--这对所有马家人来说,绝对是个耻辱。 马军有义务,更有责任,在机会来临时,利用自己警务人员的身份,把那个叫方圆的混蛋,好好收拾一下。 于是,当张浩特意給他打电话,很巧妙的说出方圆跟林二的关系后,本来在分局当领导、压根不屑参与扫黄工作的马军,立即亲自带人来到了宁耀酒店。 说实在的,当明珠宁耀酒店总经理帕斯克先生,在接到林东海亲自打来的电话,请他配合一下时,他还是很不高兴的。 宁耀酒店那是什么档次的酒店? 那可是国际最著名的连锁酒店集团之一,无论是名声还是信誉,都是相当正面的。 林东海却想在这儿演一场不光彩的戏,一旦曝光,帕斯克会立即遭受总部严惩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酒店名誉会受损。 这是任何一个高级职业总经理,都无法允许的。 如果别人这样要求帕斯克配合,肯定会被他想都不想的一口拒绝。 但打电话来的人,却是林东海--明珠有数的地头蛇之一,在当地黑白两道的影响力都很大。 而且林东海也说了,绝不会把事情闹大:得手后,会用最快的速度,把某人从酒店后门带走。 还有就是,林东海更承诺:东海集团年关的总结大会,会在宁耀酒店召开。 为了让林二对方圆死心,林东海做出的牺牲,可谓是相当大了。 帕斯克考虑良久,才勉强答应了下来。 更是一再嘱咐,千万不能闹大。 对此,林东海自然是满口承诺。 当得知分局竟然亲自带队,从酒店后门去桑拿小楼后,帕斯克就开始后悔,不该答应林东海了,急匆匆赶到了后面:这件事,必须得严格控制在后面,绝不能造成任何影响。 帕斯克先生带着几个高层手下,急匆匆来到后院时,马军这边已经拍完照了。 方圆的态度,让马副局长很生气:这个乡巴佬,在被两个光溜溜的女孩子,八爪鱼那样缠在身上时,竟然没有半点的慌乱,脸上还带着轻蔑的笑容,好像早就料到会发生这件事那样。 “特么的,你笑什么?” 马军被方圆的不屑笑容给气急了,劈手夺过手下的警棍,一个健步就扑到按摩床前,抡起来对着方圆的肩膀就狠狠砸了下去。 如果不是穿着这身皮,马军这一棍子,铁定会砸向方圆的脑袋:敢尼玛的跟马家抢少奶奶,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那俩缠在方圆身上的女孩子,在马军扑过来时,早就尖叫着,连滚带爬的蹲在了地上,双手捂着脸浑身发抖,就像刚才被某男给上了一百遍啊一百遍那样,没脸活了。 啪的一声,方圆抬手抓住了警棍,皱眉问道:“怎么,要玩真得?” 方圆本以为,林东海安排这个套,只是为了让他出丑,让林二对他失望就行了--反正就是作戏,善良的方先生,觉得也有必要配合老林。 唉,没办法,谁让他跟林二是兄弟了? 只要兄弟能幸福,方圆心甘情愿的背黑锅,自污清誉。 可现在马军狠狠砸下的这一警棍,可不是在演戏。 方圆搞不懂马军为什么要来真的,却不愿意真挨一棍子了,他又不是真喜欢犯贱,这才立即抬手,抓住了警棍。 “哟呵!” 马军没想到方圆手会这么麻利,竟然能抓住砸下去的警棍,一惊下本能的向回猛夺--无论他用多大的劲,警棍都像被生铁浇铸了那样,纹丝不动。 “特么的,你给我松手!” 马军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脸更是憋得通红。 方圆还是很配合他工作的,松开了手。 正在全力向回猛夺棍子的马军,立即一个倒栽葱,摔倒了在了地上,后脑勺碰在冷硬的地面上,咣当一声,眼前金星直冒。 “马局!” 马军的两个手下,赶紧去搀扶他。 “滚、滚开!” 在手下面前丢了那么大丑,马军彻底疯了,指着方圆嘶声叫道:“给我打,狠狠的打,往死里打,打死了,我负责!” 极度羞恼成怒下,马军把心里话给喊出来了。 他那俩手下也没犹豫,立即大喝着扑向了方圆:敢暗算马副局,就算不真得打死你,但打残你是肯定的了。 马军的反应,更让方圆意识到这不是在演戏,是玩真的了。 如果真跟那俩女孩子做了什么,方先生或许真会有些心虚,说不定早就捂着脸夺路而逃了--可问题是,他啥坏事也没做,就算林二的面子再大,他也不会甘心被揍残废的。 马军羞恼成怒? 嘿嘿,方先生还特么的一肚子气呢! 方圆坐在按摩床上,右脚接连踹出……刚洗白白的脚丫子,就狠狠鞭打在那俩哥们的下巴上。 惨叫声中,有带血的牙齿飞出,俩哥们好像;破麻袋那样倒飞了出去,撞在换衣柜上,发出砰地的大响。 “我可警告你,我真有些烦了。” 方圆扯过浴巾,围在腰间下了地,冷冷看了被惊呆的马军(他做梦也没想到,方哥看似随意的两脚,就把他两个手下给踹出去了)一眼,走到柜子前开始穿衣服。 他不想再玩了,哪怕是看林二的面子。 那俩被踹飞了的哥们也很聪明,看出方先生不好惹,爬起来也不敢张牙舞爪了,只是看着马军,意思是咋办? 马军脸色已经变成了绛红,呆了片刻咬牙,站起来右手伸向了腰间。 两个手下看出他要做什么了,都大惊失色,齐声高叫:“马局,别冲动!” 此时气急攻心的马军,眼珠子都红了,自然不理睬俩手下的劝说,猛地抬手--一把黑黝黝的手枪,对准了方圆的后脑! 他,竟然想一枪毙掉方圆。 “啊!” 那俩配合演戏的女孩子,也没想到事情会闹到这一步,连手枪都亮出来了,本能的尖声大叫起来。 只是,谁也阻拦不了马军行凶了。 两个女孩子的尖叫声未落,他的手指已经扣下了扳机。 砰! 枪声,无比的清脆,穿过敞开的房门,传到了外面。 一个女孩子吓得闭上了眼,一个却吓得忘记了闭眼,所以她才能看到,本来站在几米外穿衣服的方圆,忽然变成了一个鬼魅,身形一晃就后退到了马军面前,抬脚…… 一脚,就跺在了马军的心口。 方先生是好人。 不过,再好的人,好像也无法忍受别人对他开枪,要把他就地格杀。 所以这次方圆并没有留情,一脚就把马军跺飞了出去,撞破挂着窗帘的窗户,仰面摔下三楼。 方圆是很生气,可还没有被气到要杀人的地步,这一脚所用的力气很巧妙,能确保马军被踹下三楼后,摔不死。 至于会不会摔成植物人--方哥才不会多管。 帕斯克带着几个酒店高层,刚来到酒店后院中,就听到了砰的一声枪响。 他的小心肝,立马砰地大跳,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到有人从三楼飞了出来,就像风筝那样在二楼窗前的空调外机上砸了下,这才摔到了地上。 马军真是好运气,在摔落过程中,被空调外机荡了下后,卸掉了大部分的地心引力,再摔到地上时又是双脚先落地,最多也就是喀嚓一声,右脚脚腕骨折,惨叫着歪倒罢了。 不等帕斯克他们反应过来,就再次看到有两个人影,从三楼窗口惨叫着飞了出来。 这次,却是砸向楼下的一棵法国梧桐树。 把马军那俩手下摔下去后,方圆就像没事人那样,继续穿衣服。 那俩女孩子这才清醒了过来,尖叫着爬起来,衣服都不穿了,就向外跑。 方圆却淡淡的说:“站住。” 亲眼看到三个大男人,好像稻草人似的被方圆扔出窗外后,这俩女孩子对他可以说是发自内心的怕,所以听他说站住后,都不敢动了。 方圆穿上外套后,才转身看着她们:“我不知道你们收了多少好处费,才帮别人来陷害我。不过我觉得,你们既然收了别人的好处,那就得把戏演完--要不然,有人会失望的。” 这俩女孩子,如果是为生活所迫外出谋生(出卖自己身体,就是最无奈的谋生手段)的女人,方圆绝对能理解她们的苦衷,不会为难她们。 可很明显,这俩年轻漂亮、细皮嫩肉的女孩子,绝不是那种吃过苦的:既然没吃过苦,就为了钱来陷害好人,方圆找不到可以原谅她们的理由。 抬手采住她们的头发,不顾她们的大声尖叫,方圆拖着她们走出了306室。 外面走廊中,已经聚集了好多人。 大家都看到,一个面目冰冷的年轻人,拖着两个女孩子就像拖死狗似的,穿过走廊,走下了楼梯。 嘴里还说着话:“有些钱能挣,有些钱,就是死,都不能挣的。” 第155章:你们太蠢了 酒店后院枪声响起时,整个酒店都被惊动了。 所有的保安,立即用最快的速度,向这边狂奔。 还有许多客人,尤其是在三层小楼上洗桑拿的客人们,都用最快的速度穿上衣服,跑了出来。 看到灯光明亮的后院内,眨眼间的工夫就聚集了这么多人,尤其是方圆一手拖着个不穿衣服的女孩子走出来后,帕斯克想死的心都有了。 不过就算是死,他也得尽可能的把这件事给压下去再说。 “快,救下那两、两个人质,帮警方抓住,抓住那个歹徒!” 帕斯克不愧是宁耀酒店的总经理,眨眼间的工夫,就想到了让酒店名声不受损失的办法:我们酒店可没出啥见不得人的事,是警方在抓捕某个犯罪嫌疑人。 十几个保安,马上就飞身扑了上去--大家都看到了,方圆并没有拿啥凶器来威胁俩女孩子,完全可以直接硬来。 好吧,如果花小妖没有答应收回宁耀酒店,方圆还真不想把事儿闹大:毕竟不管他是不是真心接受花小妖的好意,他都是宁耀酒店的大老板,有责任更有义务,来维护酒店的声誉。 可在古羌县时,他就已经把酒店交还给了花小妖(主要是因为花家人非常不满他拿出三千万,去跟神通快递合作的行为),那么现在酒店就跟他没啥关系了。 凭什么,在这么一家著名的国际酒店内,发生如此肮脏的事后,方圆要替他们隐瞒? 既然林东海敢要他的命,那就要闹大点吧。 谁让他是方哥好兄弟的老子呢? 极力配合长辈的意思,是每一个晚辈该尽的义务。 所以当那些保安张牙舞爪的扑上来后,方圆也没客气,抬手就把两个女孩子砸了出去,接着虎入羊群般的扑击人群中,肘击、脚踢、拳打脑袋撞--也就是半分钟的时间,所有扑上去的保安,全部趴在了地上。 收回太过脑袋的右脚,拍了拍裤脚上不存在的灰尘,方圆点上了一颗烟。 “汪、汪汪!” 对枪声特别敏感的毛驴,从后门冲了过来。 看到一群人都躺在大哥身边后,驴哥怒了--但在下一刻,就去关心两个不穿衣服的女孩子了,希望能舌头,让她们感受到驴哥深切的关怀之情。 “去做你该做的事,走开。” 方圆皱眉,摆了摆手。 驴哥马上转身,冲出了酒店。 至于毛驴要去做什么,它明白:大哥眼里闪过的寒芒,让它觉得无比兴奋。 “你就是酒店的负责人?” 方圆看向了帕斯克,笑道:“反应速度很快啊,一下就给我定性成挟持人质的歹徒了。不错,不错。可我得告诉你,我可不是啥歹徒,我只是来宁耀大酒店花钱找女人的,喏。” 指了指地上那俩已经昏死过去的女孩子,方圆淡淡的说:“就是她们两个。我花了钱,她们却跟我玩仙人跳。正事还没有办,就被警察给堵屋里了。很遗憾……不过,我还真没想到,宁耀酒店还提供这项服务,不愧是国际上有名的大酒店。” 此时,院子里聚集了最少得上百人。 方圆这番话吐字清晰,大家可都听到了。 虽说大家都觉得方圆不怎么正常(没有几个男人,花钱找女人时出差错了,还会把事儿说的这样清楚的,难道不该捂着脸的赶紧跑路吗),可也没谁相信帕斯克的话了:哪有这么蠢的歹徒,打伤警察后又不跑。 但现场所有人,也都知道了一件事。 那就是在国际上大名鼎鼎的宁耀酒店内,竟然也会提供这种服务。 唉,降档次啊,特么的。 好多有钱人,立马觉得自己尊贵的身份,下降了不少。 帕斯克更是差点被气的吐血身亡。 他很想告诉大家,宁耀酒店决没有那种肮脏事存在,这一切,都是演戏,演戏而已! 可是,谁又会相信他的解释呢? 事实胜于雄辩的,更何况当事人就站在这儿,等着警方来调查呢。 “你、你……” 帕斯克快步过来,再也没有了以往的绅士风度,脸色狰狞的指着方圆,正要说什么时,眼里却攸地浮上极度的恐惧之色,嘎声叫道:“是、是您!?” 花小妖在把宁耀酒店转给方圆后,就已经把他的详细资料,传给了全球所有酒店的负责人,帕斯克身为明珠酒店总经理,没任何理由,不好好研究一下新东家。 他坚信,只要方总出现,他一眼就能认出方圆。 可做梦也没想到,会是在今晚! 帕斯克为难的答应林东海,帮忙算计的那个人,竟然是宁耀酒店的大老板(花小妖免掉方圆老总的通知,还没有下传),刚才他还诬陷老板是挟持人质的歹徒。 这绝对是找死的节奏啊。 “就是我,帕斯克,你会成为宁耀集团的罪人,相信你该知道,即将接受什么样的惩罚。” 方圆看着面如死灰的帕斯克,淡淡的语气中,没有丝毫宽恕的意思。 身为大酒店的职业高级总经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才做出有损集团声誉的丑事,这都是不可饶恕的错误。 帕斯克身子晃了晃,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 “警方怎么还没有来?这出警速度也太慢了,我去前面大厅等。” 方圆抬头看了眼夜空,弹掉烟头,走向了酒店后门。 牛人。 绝对的牛人。 暂且不管他是不是真来酒店寻欢的,但能把三个警务人员打个半死,又嫌弃警方没能及时赶到,还去前面等,这绝对是不折不扣的牛人。 说不定,是个大有来历的世家子弟。 看着方圆的背影,上百围观者都窃窃私语。 瘫倒在地上的帕斯克,傻楞片刻后,忽然嗷的一嗓子,从地上蹦起来,连滚带爬的追了上去。 他没有去求方总宽恕他。 只想给林东海打电话,让他用最快的速度赶过来,解释一下咋回事--帕斯克能成为明珠这边的总经理,智商绝对是够高的,立即就想到了减轻自己罪过的办法了。 林东海客厅内的电话响起时,他刚去了洗手间内。 沈玉如接的电话。 只听了片刻,她的脸色就猛地一变:事情的发展,跟计划不一样。 二楼的卧室内,洗过澡的林二刚穿好衣服:银白色的丝质衬衣,宝石蓝的领带,黑色西装裤,黑色平跟马丁靴,轻轻一甩头发--好一个唇红齿白、干净利索的翩翩美少年,就跟东洋最出名的女间谍川岛芳子那样,绝对的男女通杀。 她准备去找方圆--至于那些保镖,谁敢阻拦发疯的林少? 林少不发疯就是文质彬彬的公子哥,可一旦发起疯来,连老天爷都头疼的。 帮、帮帮! 急促的敲门声响起后,不等林二说进来,房门就开了。 满脸焦急的沈玉如,出现在了门口:“舞儿,方圆出事了!” 林二秀眉猛地皱起,随即舒展开来,淡淡的问:“方圆怎么了?” “张浩打电话来说,方圆在酒店召、妓,被警方抓获--还动了枪,打残了警务人员。” 沈玉如心中还是很愧疚的,觉得丈夫做得太过了,就算要抹黑方圆,可也没必要动枪,迫使他打残警务人员啊。 沈玉如本以为,林舞儿在听到这个消息后,肯定会大吃一惊。 然后就会勃然大怒。 毕竟方圆是她在乎的男人,不但接受了林家五百万的报酬,还又去召、妓,打伤警务人员。 可实际上,林舞儿却没有丝毫的震惊,更没有勃然大怒,只是眨巴了下眼睛,就笑了。 很轻蔑的那种笑,笑得沈玉如心里发毛:“舞儿,你笑什么呀?是不是担心他会出事?别怕,我们能摆平的,只要他认罪态度好一些。” “我笑,是因为你们太蠢了。” 林舞儿笑容变的苦涩了起来,轻声问道:“你们了解方圆吗?你们知道五百万在他眼里,连他身边那条狗的一根毫毛都不如吗?你们知道就算我衣服全脱掉了跪在他面前,他都不会正眼看我一眼吗?你们知道只需他动动嘴,东海集团就能垮掉吗?” 沈玉如傻了,愣了。 她的确不了解方圆。 但她绝不相信林舞儿所说的这些:什么人,才能动动嘴,能把东海集团搞垮? 林家大小姐,又是一个多么高傲的存在(林舞儿的少爷形象,已经被明珠所有纨绔大少牢牢记在心里,并渴望一亲芳泽了,毕竟另类美女是最受人注意的了),天底下,又有哪一个男人不对她动心? 至于方圆身边那条土狗,一根毛能值五百万? 但沈玉如更知道,心高气傲的林舞儿就算脑子被烧坏了,也不会拿自己衬托某个男人的牛叉--可她真这样说了。 可这么有本事的人,又怎么会是个送快递的呢? “唉,我知道你不信我说的这些,但你应该很快就知道了。” 林舞儿叹了口气,拿起一件黑色风衣,披在身上走出了卧室。 “舞儿,你要去做什么?” 沈玉如这才如梦初醒,赶紧追了出去。 “这是要去哪儿?” 林舞儿走下楼梯时,林东海从洗手间内走了出来,脸色阴沉。 “去找方圆。” 林舞儿很干脆的说。 “不许你去!” 林东海的语气,严厉了起来:“以后,都不许再见他!” “说实话,我也不想去,可我必须得去。” 林舞儿毫不退缩的跟父亲对视着,轻声说:“我去,是因为我是你女儿,是林家的人,我不能在林家即将遭难时,还躲在家里无动于衷。” “什么?” 林东海一愣,接着笑了:“哈,你说林家要遭难?那你跟我说,谁要对付林家?” “方圆。” “方圆?哈,哈哈!” 林东海哈哈大笑起来:“就是那个五百万就能搞定的土包子?” 林舞儿轻轻抿了下嘴角,盯着地板说:“爸,我跟你说实话,也许方圆不会在意你给他下套。但有些人,却会想方设法的为他出气,来打击林家!” 第156章:鸡飞狗跳 罗布泊之行,让林舞儿看到了真实的方圆,比她想象中的还要神秘,强大,甚至都有些可怕。 幸好,他是她的兄弟,不用担心他的强大,可怕。 其实也正是见识到了这些,林舞儿才马上改变了对方圆的态度--不是谄媚求暖床啥的,而是利用她女孩子的方式:比方撒娇、耍小性子。 好像所有女孩子,都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跟某个男人交往。 或许到现在为止,林舞儿都没想过要嫁给方圆(只要想到跟他做那种事,她心里就别扭,觉得亵渎了俩人之间那种纯洁的兄弟之情),但更没想过要失去他。 要不然的话,也不会在夏州时把机票扔了,非得让方圆送她回明珠了。 更不会在林东海拿出五百万,像打发叫花子(在她看来,拿出五百万来给方圆,就是打发叫花子)时,会那样生气了。 林二绝不想失去方圆这个兄弟,就像她确定方圆也不想没有她那样。 可问题是,林东海不懂得这些,仍以高高在上的态度对待方圆。 方圆忍了--林二能看得出。 但当得知林东海给方圆下套,迫使他打伤警务人员后,林舞儿慌了。 正如她现在所说的这样:方圆或许不会跟林东海一般见识,可他身后那些人呢? 那些人,可都是些不要命的人,林东海这种大富豪在人家眼里,就是一只伸长脖子的肥羊,想吃了,随时都能举起刀的。 看出女儿眉梢眼角中露出的惊慌后,林东海终于意识到,事情没有他想的那样简单了。 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但仍旧保持着他该有的傲慢:“你是说,这个方圆不仅仅是个小混、是个送快递的?” “当然不是。” 林舞儿肯定的回答。 林东海来兴趣了:“那么,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他是--总之,他是那种千万不要招惹的。” 林舞儿犹豫了下,觉得最好不要说出那些事来。 因为她知道,就算她说出来,父亲也不会相信的,毕竟连她这个亲身经历过的当事人,到现在都不相信那些事。 此时说出来,只会让林东海觉得她是危言耸听,误会她就是为了帮方圆而‘不择手段’的夸大,撒谎,从而做出错误的判断,为了让她对方圆死心,加大对方圆的打击力度。 “哼哼。” 看到女儿欲言又止后,林东海不屑的轻哼了声时,案几上的电话又响了。 随手拿过话筒,林东海就像往常那样,语气温和却充满尊严的淡然说道:“我是林东海,请问哪位--”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距离电话最远的沈玉如,都能听到到一个男人暴怒的嘶吼声响起:“林东海,我是被你害死了!你立即赶来宁耀酒店,是立即!” 自从林东海执掌东海集团后,还从没有谁敢用这种训孙子似的口气,跟他说话。 本能的,林东海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来:“你是谁……” 他家案几上的电话,是那种仿古式电话,所以没来电显示,不知道是谁打来的。 他的问话被对方第二次打断,声音更加歇斯底里:“我是宁耀酒店的帕斯克!” “啊,帕斯克先生?” 林东海一愣,脸上的不满消失了很多,刚要再问什么,英国佬就在那边用气急败坏的声音,把宁耀酒店那边发生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让他速速赶去,跟某位客人解释清楚,这一切都是他安排的,跟酒店无关。 帕斯克就算是再暴怒,可也不会把方圆的真实身份说出来。 听完之后,林东海傻了。 在接到帕斯克的电话之前,他还以为林舞儿对他发脾气,是因为知道了他派张浩去算计方圆呢,却么想到事情会闹的这么大。 把三个警务人员,从三楼给扔了下来? 其中一个,还有马家的人。 马家的人,怎么会参与这件事了? 心思电转间,林东海马上就猜到马家的人参与其中,是张浩擅自为之的了。 登时气的猛地一拍桌子,破口大骂:“张浩,你这个混账东西!” 马家的人受伤,这对林东海来说,或许算不了什么,毕竟谁打伤了他,谁担负相关责任就是了。 可问题是,那个马军彻底把方圆给惹怒了--那个家伙竟然借机大闹起来,严重损坏了宁耀酒店的正面形象。 这才是最让林东海着慌的,因为他比更多人都清楚,名誉对于宁耀酒店这种国际大酒店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毫无疑问,现在宁耀酒店总部应该知道(事闹的这样大,帕斯克绝不会敢隐瞒什么)了,肯定会做出最快的反应。 暂且不说帕斯克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宁耀集团是绝不会放过林东海这个始作俑者的--他就算再狂妄,可也不敢跟宁耀集团相抗衡。 气急之下,林东海也顾不得跟帕斯克说什么了,随手把话筒扔下,冲门外大声喝道:“张浩,张浩呢,让他给我滚过来!” 张浩没过来,过来的是李杰:“老爷,就在刚才,张浩接了电话出去了。” “给我找他回来,立即!” 林东海嘶声吼道。 林舞儿说话了:“爸,你找不到他了。” 张浩又不是傻瓜,在得知那边出了那么大漏子后,他怎么可能还留在这儿? 林东海身子晃了下,张嘴还想大骂什么,却又颓然的坐倒在了沙发上。 “还是我去看看吧。” 林舞儿转身要走,林东海低声喝道:“你不能去!” “怎么?” 林舞儿停步,皱眉。 林东海不愧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的,短短几秒钟就镇定下来,对沈玉如说:“你通知玉海,让他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宁耀酒店,跟我汇合。” 玉海叫沈玉海,是沈玉如的亲哥哥,目前在东海集团担任公关副总,可谓是兄凭妹贵的典型了。 “哼哼,让那个废物去,除了把事情搞的更糟,还能有……” 林舞儿冷笑着撇了撇嘴,满脸不屑的样子。 啪的一声,林东海猛地拍了案几,站起来怒吼道:“那是你舅舅!你舅舅再怎么废物,可他才不会像你喜欢的那个混蛋那样,把我往绝路上逼!” 从小,林舞儿都没有被父亲这么吼过,呆了下时眼眸中攸地浮上水雾,尖声叫道:“那是你自找的!你要是不算计方圆,他怎么会在一忍再忍下,忍无可--” 啪! 又是啪的一声响,却林舞儿是被暴怒中的林东,海狠狠抽了一耳光。 一巴掌,就把林舞儿抽的摔了出去,嘴角出血。 “东海!” 沈玉如没想到丈夫会动手,而且揍的还这样狠,登时就吓得花容失色,傻楞片刻尖叫一声,去搀扶摔倒在地上的林舞儿。 林东海一巴掌抽出去后,也傻了。 林舞儿狠狠咬着嘴唇,一把推开沈玉如,爬起来就冲向了门口。 “舞儿!” 沈玉如连忙去追,招呼李杰:“拦住少爷!” “少爷……” 李杰赶紧挡在林舞儿面前,张开了双手。 “滚开!” 林舞儿低喝一声,抬脚狠狠踢在了李杰裆间。 李杰可没想到少爷会拿脚丫子踹他这个地方,毫无防备下中招,低声惨叫着,双手捂住裤裆蹲在了地上。 林舞儿趁机风一般的跑了出去,眨眼间就跑出了别墅。 “追,去追少爷!” 沈玉如跑出客厅,急得直跺脚,连声指挥其他保镖去追林舞儿。 她忘了她是个孕妇了,着急下又大喊又跺脚的,忽然动了胎气,脸色攸地苍白,双手捂着肚子蹲在了地上。 “太太,太太,你怎么了!” 王嫂赶紧跑过来搀住了她。 林东海这时候也跑了出来,看到妻子脸色不对劲后,心中猛地一沉,再也顾不上别的了,连忙冲那些要去追林舞儿的保镖吼道:“都回来,开车,送太太去医院!” 一时间,鸡飞狗跳。 警灯闪烁。 分局某领导,在执行某任务时,竟然被人从三楼窗口踹了下来--这对警方来说,绝对是大事件。 分局正印局长陈东亭立即亲自带队,率领十余名精干手下,乘坐四五辆警车,呼啸着赶来了宁耀酒店。 酒店大厅内,已经聚集了上百人,大家都站在那儿看着倚在前台上的方圆,小声议论着这家伙到底是啥来历,打伤警务人员后就跟没事人那样,酒店总经理……那个高傲的英国佬,就在他身边,脸色苍白的直擦冷汗。 现在,就别提帕斯克有多后悔了。 方圆才不后悔。 如果没有马军,前面发生的那些事,他最多不置可否的笑笑(倒霉的也就是帕斯克),但绝不会把事情闹大。 毕竟林二是他兄弟,林东海出于爱护女儿的份上,使用这些小孩子手段来诬陷他,也很正常,也能被原谅的。 马军是马家的人,为了给马经天出气(他以为方先生跟林大小姐有一腿,这对整个马家来说都是耻辱),利用职权给方圆吃点苦头,这也很正常。 方圆也能接受:左右不过是玩玩罢了,只要大家都开心,别让林二为难就好。 但马军,万万不该对方圆起了杀心,要把他就地格杀。 这就碰了方圆的底线--人再怎么犯贱,也不能贱到别人要干掉自己了,还笑面相对说无所谓的。 而且更重要的是,方圆不敢保证,马军要趁栽赃时要干掉他的行动中,有没有林东海的意思:那些有钱人,为达到自己目的,往往是不择手段的。 既然一再忍让,他们还咄咄逼人,方圆也就无所谓了:大不了,事后跟林二把事情说清楚,相信她会理解方哥当前愤怒的。 看到大批警务人员进来后,方圆放下酒杯,对帕斯克淡淡的说:“按摩室那里面,应该有监控录像吧?” 失魂落魄不知道咋办的帕斯克,闻言一楞,随即狂喜,连连点头。 第157章:厉害人物出现了 像宁耀酒店这种国际化的酒店,正规的按摩室内,是绝不会有监控摄像头的。 不过既然要诬陷方圆,那么临时安装一个监控器,也就很正常了。 已经绝望的帕斯克,不愧是高智商人士,听方圆说出这句话后,只是愣怔了一下,就明白他意思了。 方圆没有再说啥,更没有再看他:如果帕斯克还不知道该干啥的话,那么他真是蠢到家,没治了。 陈东亭带人走进大厅内后,那俩被方圆从三楼扔下来的小警员,立即用最快的速度迎了上去。 其中一个身上更是散发出了难闻的气味(并不是所有人在被扔下三楼后,还能保持镇定的)。 嗅到属下身上的气味后,陈东亭面子上也相当难看,勉强听完他们的汇报后,轰苍蝇似的摆了摆手,让他们带几个人,赶紧把马军送医院去。 在几个手已经握住枪柄的属下簇拥下,陈东亭来到了方圆面前,稍稍打量了他一眼:“就是你打伤了三个警务人员?” 说实话,陈东亭听到马军被人打伤的消息后,诚然大吃一惊,但内心深处还是有些解气感:马军仗着马家的势力,在分局内的势力很大,挤兑的他这个正牌老大很不爽,却又无可奈何。 现在,嚣张跋扈的马军,竟然碰到更牛比的人,差点摔死他。 陈东亭暗中自然会开心了。 “算是吧,如果这不算正当防卫的话。” 出于某个不可告人的原因,方先生面对警务人员时,脸上总是会露出该死的谄媚样子(当然了,这毫不影响他会在某些时候痛下杀手。) “带走!” 陈东亭再次打量了他一眼,接着挥手下令。 马上就有两个手下扑到方圆跟前,抓住他胳膊,喀嚓一声給他戴上了手铐。 方圆没反抗--他是遵纪守法的良民,绝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就对公然抗国家执法人员的。 唯有那些不知道自己多高的沙比,才会仗着自己背景,咆哮着说他爸是谁是谁的。 本来,看到方先生打伤三个警务人员,又大爷般的站在大厅内后,所有围观者还以为,在警方赶来后,这厮会竖起大拇指亮出自己身份,说他爸是谁呢-- 没想到,就这样被老鹰抓小鸡似的抓走了,屁都不敢放一个。 这让众多围观者觉得很不爽,暗骂方先生虎头蛇尾,没意思透了。 陈东亭却在暗中松了口气:他可是做好要跟敢严重袭警的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充分准备了。 能够顺顺当当的带走嫌疑人,这是他最希望看到的结果了。 方圆自有手下招呼,陈东亭还得留在酒店,详细调查事情的始末。 警方办案,最注重的就是证据了,幸好现场有好多目击者,其中更有不少是陈东亭认识的大老板。 十几分钟的时间,陈东亭就从众多目击者那儿,确定马军三人,就是被方圆从三楼扔下来的,同时还有两个可怜的女孩子,受到了严重的人身侮辱(人们总是会同情美女的)。 但却没有谁能说出按摩室内发生的事,只说听到了枪响。 枪,可不是能随便开的。 任何案件,一跟开枪扯上关系,性质就严重了。 要想搞清楚按摩室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还得问当事人,毕竟像宁耀酒店这种正规场所,在按摩室内是不会有监控设备存在的。 深夜十一点时,陈东亭才结束了他的现场调查,并试着请酒店老总帕斯克先生,能否前往警局,协助一下警方工作? 毕竟帕斯克是酒店负责人,而且当时他就在现场的。 陈东亭跟帕斯克说这句话时,可没指望他会答应:英国佬是相当傲慢的,再说宁耀酒店可不是一般的酒店,人家就算不配合,警方也没办法。 让陈东亭有些‘惊喜’的是,帕斯克先生竟然一口答应下来。 这太好了。 陈东亭跟脸色恢复正常的帕斯克先生一起,刚走出大厅门口,几个人就快步走了过来。 陈东亭认识走在最前面的人:东海集团的国舅爷,沈玉海,一个靠妹妹才过上幸福生活的大草包。 要不怎么说沈玉海是个草包呢? 一看到陈东亭,就扯着嗓子的叫道:“陈局,那个姓方的混蛋呢?特么的,他在哪儿?先让我一巴掌抽死他!” 陈东亭皱眉,淡淡的说:“沈副总,你有什么事要找方圆?” “他竟然害的我妹,就是东海集团的少奶奶去了医院!特么的,一个小地方来的土包子,敢在明珠闹腾,我看他是不知道该怎么死了!” 沈玉海破口大骂着,把他的草包本性展现无遗。 要不是看在林东海的面子上,陈东亭都不屑搭理这种草包:我在处理公事,谁还管你妹去不去医院? “沈副总,方圆已经被带回警局了,有什么事去那边说吧。” 陈东亭敷衍了一句,正要走下台阶,却看到两辆车呼啸而来,吱嘎一声停在前面。 前面是一辆黑色宾利轿车,车子刚停下,穿着黑西装的司机就快步下车,绕过车头打开了后车门。 看到这辆车后,陈东亭无声的苦笑了声:事情,越闹越大发了。 车门打开,一条穿着红色细高跟皮鞋的黑丝美腿,从上面缓缓落了下来。 耀眼的灯光下,一个穿着黑色短裙,肩膀上却披着白色狐狸披肩的花信少妇,款款走了下来。 少妇一亮相,就给了人极大的视觉冲击力,好像春天忽然来临了那样。 对于好多明珠人来说,或许不知道东洋首相是谁,但绝不会没听说过明珠一朵花:叶明媚。 叶明媚的亲姐姐,就是马军的亲生母亲,是马军的小姨。 陈东亭有时候特别纳闷:马军的姥爷,怎么会有两个年岁差了二十多岁的女儿? 他还知道,马家能够异军突起,也全靠叶明媚在期间穿针引线,因为她丈夫在明珠,可是个更加了不起的大人物。 如果不是因为马军心眼小的像针鼻,智商跟沈玉海差不多,叶明媚也不想他担任更重要的职务,那么他绝不会在分局当个副局长,更不会成为马军的外围人员(这是叶明媚故意安排的,她很清楚自己这个外甥能吃几碗干饭)。 虽说很不满外甥的能力,也比马家大不了几岁,叶明媚却很疼爱他(可能是跟她自己没孩子的缘故吧),甚至是溺爱。 平时马军惹了什么祸,压根不需马家出手,她一个电话就摆平了。 今晚,叶明媚都要快休息了,却忽然得到消息,说马军被一个外地人给从三楼跺下来,差点摔死--这还了得? 马上,叶明媚就带人赶来了宁耀酒店,要看看是哪位好汉,敢在明珠地盘上,冒犯她的尊严。 “叶总。” 陈东亭赶紧快步走过去,态度恭敬的低声问好。 明面上,身为全职太太的叶明媚,跟要好的姐妹合伙开了个美容院,所以像陈东亭这种跟她不熟的人,都会尊称她为叶总。 就像盛开在黑夜中的一朵白玫瑰那样,叶明媚看都没看陈东亭,只是冲帕斯克点了点头,就淡淡的问道:“打伤小军的人呢?” 对叶明媚,陈东亭可不敢像对沈玉海那样,赶紧低声回答:“已经带回分局……” 他刚说到这儿,叶明媚就转身上了车,对几个黑西装手下说:“去分局。” 一阵砰砰声响过后,宾利车快速驶出了停车场。 直等到叶明媚的车子后尾灯消失后,陈东亭才连忙拿出电话,拨给心腹手下,语气凝重的嘱咐道:“在我没回去之前,千万不要让任何人接触那个叫方圆的家伙。记住,是任何人!” 最后这几个字,他特意加重了语气。 “帕斯克先生,稍等,我得先打电话请示一下领导。” 陈东亭跟帕斯克客气了句,去一边给领导打电话去了。 叶明媚的出现,让事情变的更加复杂起来,陈东亭知道他已经没资格处理这件事了,只能给领导汇报。 他觉得为难,可领导更觉得为难,沉默半晌后才说了四个字:见机行事。 在明珠,叶明媚就是女王般的存在,没谁敢试图惹她不开心。 方圆当然不知道,他已经被大人物给盯上了。 对于被审讯的那套流程,方先生是相当熟悉的,绝对是对答如流,有一说一。 本来嘛,今晚这件事也不怪他。 而且他也能肯定,盼着将功赎罪的帕斯克,也会拿出有力证据给他洗清嫌疑,用不了多久就能出去了。 至于该怎么对待林东海--那是以后的事,方先生还没有想好。 不过,就在方圆坦白从宽时,负责审讯他的李队接了个电话后,脸色立马凝重起来,立即招呼几个人来审讯室,厉声嘱咐在陈局没回来之前,任何人都不许接触嫌疑人。 方圆很奇怪,就问:“李队,搞得这么严肃,咋了?” “咋了?” 李队冷笑一声说:“你现在最好自求多福,还能看到明天的太阳吧。” 方圆笑了:“事没这么严重吧?” “你--算了,跟你说,你也不明白。记住啊,等会儿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不要吭声。唉,自己找死,我可救不了你。” 李队叹了口气,不再搭理他了。 方圆却隐隐猜到什么了:“李队,你是说,那个马军很有来头,他被我打伤后,有人要为他出头,无视法律?” “你能想到这一点就行。” 李队冷冷的说了句,快步走出了审讯室。 方圆能听到,外面门口站了好多警员,大家都在小声谈论着什么,很紧张的样子。 “对不起,没有陈局的许可,任何人都不许--哎哟!” 就在方圆闭目养神时,门外传来李队的声音,接着就响起了耳光声。 吆,那个大人物来收拾我了。 谁呀,这么牛,敢在警局打警员? 方圆饶有兴趣的睁开眼时,审讯室的铁门,被人一脚踹开了。 第158章:林二疯了 小老百姓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在闹市区有套房子。 有钱人恰恰相反,他们更喜欢居住的地方能远离闹市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林家的别墅,就是在明珠近郊一座青山下,距离市区几十公里远。 从小都没被林东海动过一指头、今晚却被狠狠抽了一耳光的林二,彻底疯了。 林二可是那种说到做到的,冲出别墅后在路上疯跑时,几次都故意撞向迎面驶来的车子--幸亏几个开车的哥们,反应都是无比的迅速,赶紧刹车,探出脑袋凶狠的骂道:“特么的,是不是想找死啊?” “明知道,还尼玛的刹车!” 林二歇斯底里的反骂了回去。 “么的,疯子,疯子!” 看到林二要拿脑袋撞车子后,吓得人家再也不敢停留了,赶紧猛打方向盘,一溜烟的跑了。 疯子,惹不起啊。 想死都死不了,这算什么事? 林二更加狂怒,也不分东西南北的向前狂奔。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她感觉腿子都酸痛的要命,心儿更是砰砰的要蹦出来时,才猛地扑倒在路边路边树上,张嘴嘶声嚎啕大哭起来:“妈--我真是活够了啊!谁都不在乎我!林东海不,方圆也不……没有谁,在意我的感受,就知道做他们自己的事!” 老天爷默默的看着她,轻声叹息:唉,不就是被你亲生老子揍了一巴掌呀,有必要这样怨天尤人、如丧考妣的样子?你不是觉得受委屈,活够了吗,那好吧,我老人家就让你清醒一下吧。 “哟,我还以为大半夜在这儿鬼哭狼嚎的是个鬼呢,原来是个妹子呀。” 就在林二抱着树,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实在哭不出来琢磨着是不是先回家,吃饱喝足睡一觉后再找死时,三个大半夜骑着摩托出来飙车的好汉,走了过来。 看到妹子大半夜在郊外放声大哭,就得去安慰她,给予她最为温暖的怀抱,这是每一个男人必须承担的责任。 哪怕妹子不稀罕。 可关键问题是,妹子说了不算。 “谁--你们,是谁?” 林二猛地打了个激灵,赶紧抬手擦了擦泪水,扶着树站了起来。 借着街灯的亮光,三个好汉看清了林二那张梨花带雨的俏脸。 林二在回到家洗澡时,就已经把原先染的姜水洗掉,重现她的美女本色了。 虽说当下穿的衣服很中性,但却因此多了一股子清爽的另类美,三个好汉眼珠子登时发亮,就跟看到小绵羊的恶狼那样。 乖乖,怪不得哥几个大半夜烧作的非得出来飙车呢,原来是有美女等候啊。 咕噔一声,咽了口吐沫,为首好汉情不自禁的伸手,去摸林二的小脸,笑眯眯的很和蔼:“妹子,放心,大哥是好人,就是看你在这儿哭的很伤心,要安慰你一下。” “走开,我不用你们管!” 林二抬手,打开了好汉的手,转身就跑。 话说她在江湖上流浪那么久,更曾经去过罗布泊,江湖经验也算是相当丰富的了,才不会跟那些一被男人碰,就会吓得浑身发软,只知道尖叫的妹子那样,等着被欺负呢,该拔脚跑路就得跑,绝不含糊。 “想跑?嘿嘿,哪有那么容易?” 荒郊野外的,好不容易遇到个极品另类美女,要是就这样放过了,那哥们岂不是下面白长了那根东西? 这是对爷们的羞辱。 不行,是爷们,宁死也不能被辱的! 几个好汉嘎嘎怪叫着就追了上去,一个瘦子跑在最快,尤其是看到林二脚下一个踉跄,差点趴倒在地上后,他更是一个箭步加快扑了过去,伸手去抓她:“妹子,别跑嘛,咱们有--哎哟!” 砰的一声,差点摔倒之前右手撑地的妹子,手里多了块石头,一下子就砸在了他脑门上。 砸的够狠,够准,一下子就把好汉给放倒在了地上,双眼翻白昏了过去。 林二毕竟是经历过生死的主,打架经验也很丰富,知道该下狠手时,就不能有丝毫的客气。 “卧槽,小山,你没事吧?” 其他两个好汉都没想到,林二下手会这样狠辣,一石头就把自己兄弟给放倒在地上了。 不过,林二的凶狠,彻底激发了男儿骨子里的尊严:奶奶,今晚要是搞不定你,以后哥们还有脸活? 也顾不上小山了,俩人怒骂着一起扑向林二。 “谁过来我砸死谁!” 林二尖声大叫着,也是这样做的,又是一石头砸在了某个好汉脑袋上。 下手更狠,但没想到好汉貌似比她还狠,竟然没有被砸昏过去,反而趁机一把抱住她,扑倒在了路边,厉声吼道:“麻痹的,今晚要是不轮死你,老子以后就爬着走路!” 另外那个好汉,也猛地抬膝压住了林二乱蹬的腿子。 男人怒气上涌时,跟女人发疯时没啥区别,都是不管不顾的。 就像这俩好汉,此时才不管欺负女孩子会得到啥下场,只想用最男人的方式,来惩罚林二的野蛮。 “滚开,滚开!” 林二尖声大叫着,拼命挣扎着。 她的江湖经验是丰富,也有几分打架的本事,可她终究是个女孩子,被俩大老爷们扑倒在地上后,除了本能的挣扎外,就没别的本事了。 很凑巧,男人最不怕的,就是女孩子挣扎了。 她越挣扎,男人越来劲。 “我让你发疯,我让你发疯……” 一个好汉骑在林二身上,伸手就去撕扯她的衣服。 “滚,滚--方圆,你在哪儿,你个混蛋,都是你!” 林二哭着,喊着,忽然无比的痛恨方圆:要不是你闹事,我能落到现在这种地步吗?好吧,最好是让这些混蛋办了我,那样你就会后悔一辈子! 不得不说,女孩子的想法那叫一个飘忽不定,无处寻觅,在喊好汉滚开时,林二还是拼死挣扎的,可喊完后,却又无比渴望被人家给办了了。 甚至,她不但不挣扎,反而主动去解自己的衣服,闭眼大叫:“来呀,来呀,来!” 林二态度的忽然改变,把那俩好汉给震住了。 咋回事? 俩人面面相觑的着:这妹子疯了? “来呀,来,谁不来谁就不是男人!” 林二反客为主,一把扯住骑在她身上的好汉领子,就往自己怀里拉。 男人活的就是一口气,谁敢说他不是男人,他就跟谁急! 更何况,这个人还是个另类漂亮妹子? 那更是宁死,也得当男人的。 “哇哈哈,好吧,哥们就成全了你!” 傻楞片刻的好汉,狂笑着伸出了手。 那只手,就像盛开在暗夜中的白菊花,白皙柔嫩,更带着让男人心动的某种暗示,仿佛只要能把葱白似的手指头咬在嘴里,仔细品尝一下,哪怕是死了也心甘。 当走进审讯室的叶明媚,抬手拢了下发丝时,方先生有了这种迫切的想法。 外面来了厉害的大人物,无视律法的存在,要给予他应有的惩罚--听出李队挨了耳光后,方圆就猜到了。 只是他却没有猜到,这个厉害的大人物,竟然是个娇俏的花信少妇。 没遇到花小妖之前,方先生最喜欢跟漂亮女人发生点啥了。 不过出于为她们着想的伟大情操,方圆这两年,可是对所有美女都敬而远之的。 有些事的确很奇怪,就像以前方先生渴望美女时,找半年不一定碰到个顺眼的,但在他‘隐居’大半年后,这美女就像雨后的野草那样,忽地疯长了出来。 夏小韵、林舞儿、商御卿、水暗影绝对都是一等一的美女。 今晚,又出现了一个。 而且她优雅的高傲、嚣张的冷漠样子,恰恰最对方先生的胃口的:能够办这种不可一世的娘们,不是每个男人最大的梦想吗? 可比青涩的夏小韵、商御卿,总是搔首弄姿的水暗影强太多了。 特么的,这贼老天,还让不让人活了? 看着走进来的叶明媚,短短几秒钟内,方先生就想到了十七种能让她醉生梦死的姿势,眼珠子更是亮晶晶的好像充了电那样。 叶明媚笑了。 红红的唇儿,笑起来时露出整洁的小白牙,妩媚、冷艳,就像她脖子里戴着的钻石项链,散发着无敌的魅力:这孩子真有意思,都快去找阎王爷作伴了,还敢对我有那种心思。 对于将死之人,叶明媚从来都是很大方的。 比方,对着方圆明媚的笑时,双手轻轻一抬,披着的白色狐狸披肩,就被手下结了过去--极度傲人的身材,在灯光下一览无余。 红色细高跟皮鞋,黑丝,黑色皮草短裙,黑色紧身羊毛上衣,就像个黑夜中的幽灵,红色的高跟鞋、红色的唇儿,更是起到了画龙点晴的作用,就像火花那样,忽地一下,就把方哥的这把干柴,给点燃了。 抬手,两根葱白样的纤纤手指微微伸开时,让方先生想到了这是她的腿。 一根咖啡色的女士香烟,被低着头的属下递了过来:没有谁敢看她一眼。 方圆有些奇怪,为什么成熟的女人,都喜欢吸烟? 难道说,她们懂得‘烟’的妙处? 淡淡的青雾,从红唇里缓缓飘起,让叶明媚的声音都变的轻飘飘了:“就是你,打伤了马军?” “马军是谁?” 趁着装傻卖呆的工夫,仔细‘品尝’叶明媚的傲人身体,那是必须的。 “就是被你从酒店三楼按摩室扔下来的警员,听说对你开枪来着。” 好像很享受被方圆使劲瞅的感觉,叶明媚索性倚在了桌子上,修长的右腿微微屈起,红色高跟鞋半脱落,左手托在胸前的样子,更让人心里受不了。 “哦,原来是那个沙比啊。” 方圆这才恍然大悟的样子。 第159章:我要去浪迹天涯 马军是谁,方哥还真不怎么在意。 无论马军是谁,哪怕他是林二的亲哥哥,敢对方圆开枪,没有被当场摔死,就已经算是方圆对他法外开恩了。 不过看到叶明媚后,方圆才确定马军跟林家应该没啥关系。 理由很简单,林东海再怎么狂傲,他也不敢来到警局内,拿巴掌招呼李队。 能把警员不当回事,抬手就揍的人,用脚丫子也能猜出是做什么的。 只是叶明媚嚣张的有些过了。 这是个没被宠坏了的女人,自以为是。 方圆满眼都是贪婪的目光,依旧不住地在叶明媚的身上看。 叶明媚相信,方圆绝不傻瓜--傻瓜,是不可能把持枪的马军三人,从三楼上扔下来的。 可他却在做着唯有傻瓜才会做的事,说着傻瓜才会说的话,肆无忌惮的盯着她看,当着她的面骂马军是沙比。 叶明媚又笑了,红红的唇儿那么烦人:“我是马军的小姨。嗯,亲小姨。” “哦,幸亏你告诉我,我还以为你是马军的亲妈呢,这么大年纪了,还穿的这么不要脸,大半夜的跑出来搔首弄姿的,就不怕你家老头子吃醋?” 方先生摇头,叹了口气:“唉,以前就听说明珠人特别自大,还不怎么相信,现在我信了--孩子他小姨,你知道吗,正因为你这样的人,才让真正的明珠人蒙羞。” “哦,是吗?那我以后得改了。” 叶明媚还在笑,不过眼神却无比的冷。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方先生为自己能说出这么高深的话,而感到自豪。 叶明媚静静的听着。 等他闭嘴后,才问:“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方圆问:“非得说吗?” 叶明媚淡淡的说:“死刑犯在临死前,都可以提个要求的。” “我要死了?” 方圆脸上,这才露出吃惊的样子:“谁,谁要杀我?” 叶明媚把烟头掐灭在审讯桌上,没有理睬方圆的装比,问道:“真没什么要说的了?” “有。” “说。” “你能满足我?” “我对死人,从来都很大方的。” “好,那么……” 方圆又笑了,打量着叶明媚:“你脱掉衣服,跪在我面前,求我上了你。这就是我最想说的话,发自内心的。” “干净点。” 叶明媚没有生气,只是转过身,淡淡的说了句。 在警局,把已经记录在案的人干掉,这对绝大部分人来说,都是无法想象的事。 叶明媚却是那极少一部分人中的一员,就算方圆来头颇大,可在明珠,在她面前--该三更死,就不会拖过五更,尤其是在极度愤怒时。 那三个从进来后,就低眉顺眼好像不存在那样的黑衣人,立即抬头看着方圆,面无表情的走了过来,中间那个更是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钢球。 钢球上有个钢环,只要一拉环,就会扯出细细的钢丝。 细钢丝勒在人脖子上时,甚至比刀子还要块! 一下子,就能把喉管勒断! 依着叶明媚的本意,在手下残杀方圆时,她是不会留在现场的,毕竟她是个林志玲般的娇俏美女,怎么可能喜欢看杀人呢? 那么血淋淋的。 不过,方圆的傻瓜行为,让她觉得有必要现场观看,一条丑陋的生命,是怎么被终结的。 坐在审讯桌后面的椅子上,尤其是看到方圆满脸惊恐的,被两个手下牢牢抓住胳膊、细细的钢丝套在脖子上后,叶明媚忽然兴奋了起来。 她发现,自己竟然异常渴望看到,鲜血喷溅的样子。 如果这时候再跟男人做着那种事--绝对是一个女人最兴奋、更是最幸福的时候。 拿着钢丝的手下,双手猛地用力! 眼看就要撕开林二的衣服了,好汉双手都在发抖。 没办法,不兴奋都不行啊,要不然对不起美女一番美意。 “卡姆!” 好汉大喊了一嗓子时,忽然听到耳边传来野兽的咆哮声。 完全是下意识的,好汉侧脸去看--街灯闪烁下,竟然有两排交错的犬牙,闪着森寒的光泽,向他极扑而来。 “啊!” 好汉本能的惊叫出声时,已经被毛驴咬住了肩膀,重重扑倒在了地上。 方圆总是对林二说,要是论起狗胆,毛驴绝对能排进当世十大胆小狗之内。 开始时,林二也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她第一次死皮赖脸的去方家时,毛驴冲她叫唤来着,她一蹲身,就把驴哥给吓的夹着尾巴鼠窜而去。 但现在,如果谁在说毛驴胆小,林二是绝不会跟他辩驳什么的,最多心中冷笑:不知道毛驴跟它大哥一样,是最爱装低调的么? 看看现在,骑在林二身上的那条好汉,膀大腰圆的足有一百七十斤,却被毛驴当稻草人那样,狠狠扑在地上,咬住他肩膀的脑袋,拼命的左右摇晃,就像要把他给撕成碎片那样,比恶狼还要狠。 总共有三个好汉,但毛驴只招呼一个。 老大说过了:打群架时,不用操心去招呼所有人,只需按着一个人猛扁,照死里揍,就能吓坏所有人。 大哥说的话,从来都是真理。 君不见,其他两条好汉,看到忽然蹿出个野狗来,死命的撕咬同伴后,登时被吓毛了,就别说去欺负林二了,全都吼叫着跺脚、蹲身作势要找板砖…… 嚓,当驴哥傻么? 这是公路,每天有清洁工打扫,干净的几乎要照出人来,去哪儿找板砖? 二哥能够在绿化带中捡到个石头,就已经很幸运了。 驴哥绝对是世间第一聪明狗,很懂得过犹不及的道理,眼看把某条好汉给吓了个半死,完全失去了战斗力,这才松开嘴,翻出吓人的獠牙,背上毛发竖起,对另外俩人竭力狂吼起来。 “毛驴,咬,咬死这些王八蛋!” 在毛驴出现后,林二心中涌过一阵暖流,脑子也清醒了不少,自然不会再犯贱要求被好汉上了自己,翻身爬了起来,尖叫着给驴哥助威。 林二早就看出毛驴可能吃过人肉,因为它在发怒时,眼珠子会发红。 灯光下,一对红殷殷的眼珠子,透着疯狂的邪性。 林二这种大小姐都能看出邪门,更何况那几条好汉? 没谁敢跟一条可能会吃人的恶狗放对的,兄弟三人齐齐发一声喊,转身跨上摩托车,狼狈鼠窜而去,还撂下几句狠话:“有种的别跑,给老子等着!” 眨眼间,好汉消失在了夜色中。 毛驴也停止了狂吠,眼睛恢复了正常,锥锥的轻声叫着,拿脑袋蹭林二的腿子。 林二慢慢蹲了下来,右手抱住毛驴脖子,忽然间就放声痛哭:“不要我了,他们都不要我了!呜呜呜--” 驴哥伸出温暖的舌头,仔细舔着二哥脸上的泪痕,小心的安慰着她。 再次痛哭了足有三分钟后,林二才抽抽噎噎的停住,狠狠吸了下鼻子,泪眼婆娑的看着毛驴,问:“你怎么来了?” 毛驴晃了晃尾巴,朝市区方向轻叫了几声。 林二明白了,毛驴是在说:是大哥让它来的。 “他早就算到我会跑出来?” 林二嘴角抽了下,接着又怒了:“既然他早就算到我会跟爸爸闹翻,跑出来被人欺负,那他干嘛还要那样做?” “他也没打算把事情闹大的。” 忽然,一个不再年轻的男人声音,从绿化带中的花木间传来。 “谁?” 林二吓了一跳,赶紧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个黑影幽灵般的从花木后走了出来。 却不肯站在灯下,让林二看到他的样子。 “你是谁?” 林二腾地站起身,满脸的警惕。 不过,她紧绷着神经,很快就松懈了下来:毛驴没有任何动作。 这就证明毛驴早就知道这个人的存在,或者说是跟他一起来,专门来寻找她的。 “算是你的朋友吧。” 听那个人的声音,应该有五六十岁左右,但他的眼眸在灯影下,却很亮。 林二犹豫了下,才低声问道:“是方圆托付你来照顾我的。” “确切的来说,是小驴找到我,把我带来的。” 从黑衣人称呼毛驴为小驴的亲切称呼中,林二可以肯定他们之间是认识的。 这个人在方圆哥俩心中的地位,跟挺进罗布泊内救援方圆的那些人相比,肯定很高。 林二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又问:“你一直在明珠居住?” “是。” 黑衣人并没有隐瞒。 林二来好奇的问道:“除了你之外,还有谁认识方圆?” 黑衣人笑了笑,没有说话。 “算了,我知道这是你们之间的秘密,不说拉倒。” 林二有些泄气,一屁股蹲坐在马路牙子上,抬头看着天:“那你能不能告诉我,方圆会怎么对付林、我爸?” 就算她再怎么恼怒林东海的某些做法,但终究是她亲爸。 黑衣人回答说:“那要看你的意思了。” “不许伤害他!更不许在暗地里玩阴谋,对付林家!” 林二立即脱口说到,顿了顿又冷冷的说:“你们这样做也可以,但以后休想我原谅方圆。” “我可以保证,没有谁会找林家的麻烦,不过马家……” 黑衣人说到这儿时,林二不耐烦的说:“我才不管马家怎么样!” “那就好办了。” 黑衣人松了口气,笑问:“天色不早了,你是不是该回家了?” 林二抬头看去,才发现路边还停着一辆普桑。 站起来,很爷们的拍了拍屁股上的土,林二淡淡的说:“如果我不回家呢?你是不是要强行带我回去?” “唉。” 那个人叹了口气,说:“我还有事要去做,不能总陪着你。” “不用你陪,有毛驴在就行了。” 林二低头看着毛驴,问道:“我准备去流浪了,你是跟着我,还是去找你大哥?” 毛驴眼里,登时露出为难的神色。 “算了,就知道你还是跟着你大哥近,你就找他去吧!” 林二赌气的一跺脚,快步走向那辆普桑:“这车子,我征用了--浪迹天涯,怎么可能没车?” 第160章:我现在很忙 黑衣人嘴角抽了抽,喃喃的说:“谁家浪迹天涯,还要开车?” 林二就要。 开门上车,刚要点火启动,毛驴就人立而起的用爪子拍打她车门:大哥早就说过了,它必须要保护好二哥的安全,怎么可能放心让她一个人浪迹天涯? “嘿,毛驴,还是你对我好!” 林二笑了。 那笑容在黑夜中,就像春风吹起杨柳枝,荡漾着无形的明媚。 “驴哥,来,抱抱!” 林二在高兴之下,叫了一声驴哥,伸出了双手。 双手勒紧了细钢丝,黑衣人嘴里轻喝了一声:“嗨!” 从他这‘波澜不惊’的轻喝声中,方圆就能断定他不是第一次,用细钢丝勒断别人脖子了。 但方圆却能保证,这是他最后一次这样做了。 方圆热爱和平,从来都很反感杀人的人,尤其是不分任何理由,就为主子的命令而杀人的人。 依照黑衣人以往的经验,在轻声吐出这个‘嗨’字时,勒紧细钢丝后猛地一滑时,就会听到刀子切进皮肉中的轻‘吱’声,然后就会看到鲜血迸溅。 这次也没例外,在他吐出那个字后,果然听到了熟悉的声音,看到了熟悉的一幕,就连血腥气息也是那样鲜美--只是,为什么会感到自己下巴有些发凉,还疼。 黑衣人愣了一下时,看到了方圆的眼睛。 方圆的眼睛很亮,也很冷,就像外面天空中那颗最亮的星。 不对啊,他不是该背对着我,被我用细钢丝勒断咽喉的吗? 怎么可能会正面面对着我? 黑衣人跟方圆四目相视瞬间,下意识的抬手去摸下巴。 摸到了鲜血。 他听到的细钢丝割肉声、看到的鲜血,空气中的血腥气息,竟然都是因为他的下巴,被他自己的细钢丝割开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大口子! 怎么会这样? 黑衣人傻了,张嘴正要大叫什么时,方圆抬手捂住了他的嘴--方先生在硬生生掰断别人手腕时,从来都不忍心听到别人的惨叫声。 他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从来都不杀人,却不介意废掉喜欢用细钢丝杀人的人的双手。 卡茨、咔嚓! 两声瘆人的脆响过后,黑衣人手中的钢丝球掉在了地上,两只手都以诡异的角度,向上翻转,白色的、血淋淋的腕骨,直直刺出了皮肤,就像两把亮银枪。 黑衣人双眼猛地上翻,昏死过去之前,都没有看出,方圆怎么只用一只手,就掰断了他的双手手腕。 他想大声惨叫(身受剧痛时,大声惨叫总能减轻痛苦的),但那个恶魔的手,却牢牢捂住可他的嘴,使他只能用鼻孔发出几声马儿打响鼻的吭吭声,就没了声息。 审讯室内,没有一点点的动静,仿佛连心跳声都已经停止。 叶明媚脸上还带着享受极度兴奋的笑……只是,却是僵硬无比。 至于她另外两个手下,所受的惊吓,绝对比她还要严重:刚才同伴要勒死方圆时,他们就站在旁边,明明看到同伴的细钢丝,已经勒在了方圆的脖子上。 可为什么,方圆忽然就脱离了细钢丝? 又怎么可能仅用一只手,就把同伴的双手手腕,都给掰折了? 他不是人! 他是鬼! 方圆站在那儿,脸上还带着些许羞涩的笑,静静的看着那两个人。 格、格格--的牙齿打颤声,从两个人嘴里发了出来。 他们都有种从没有过的心悸感,仿佛在下一刻,方圆就会摇身变成一个恶魔,扑上来把他们囫囵吞下去。 “杀了他!” 叶明媚忽然一声尖叫。 就像引爆炸药的导火索那样,叶明媚的这声尖叫,彻底打破了审讯室内的死寂。 那俩手下,根本没有哪怕是瞬间的思考,就齐齐发出一声厉吼,扑向方圆。 人在极度惊恐中,有任何的风吹草动,都有可能引发出他们最强的杀伤力,再也不顾自己的死活,只想尽可能毁掉眼前的危险。 砰的一声闷响中,两个齐齐扑向方圆的手下,脑袋对脑袋的就像火星撞地球那样,狠狠撞在了一起。 叶明媚在外面时,从来都是双眼朝天,不屑正眼看人的。 但现在,她发誓在两个手下扑向方圆时,她的确瞪大眼睛,死死盯着那边的--可还是,没看清两个手下,怎么就脑袋碰在一起的! 只能看到,他们就像两条死狗那样,缓缓瘫倒在了地上。 大脑中一片空白,从没有过的寒冷,从她脚底板传上来,瞬间就把全身所有的血液都凝固住。 方圆的左手上,游荡着一副手铐,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缓步走向了叶明媚。 “你、你想干什么?” 浑身发抖的叶明媚,下意识的向后退去,却被椅子挡住,噗通一声坐在了上面。 她想站起来,想尖声大叫,让审讯室外面那些警员冲进来,救她。 可那个男人,却伸出了一根手指,竖在了她冰凉的唇上。 就像挂上一把锁那样,让她再也发不出一点声音。 方圆满意的笑了笑,收回了右手,抬腿顺势坐在了桌子上,说道:“其实我还是很喜欢漂亮女人的,尤其是你这种骚不啦唧的,炕上功夫肯定很不错吧?” 老天爷很生气:你怎么可以对美女,说这种低级下流的话呢,这是亵渎! 叶明媚却傻傻的点了点头。 “我倒是很想跟你切磋一下,但很可惜的是,我现在很忙。” 方圆再次伸手,一根手指挑起叶明媚的下巴,满脸欣赏之色看了片刻,接着低头,吻在了她红红的唇上。 叶明媚当然该反抗。 她是谁啊? 叶明媚! 陈东亭这种在普通市民眼中高高在上的人物,都没资格被她正眼看一下,更何况一个小地方来的土包子? 她没有反抗。 因为在极度惊恐中,她已经忘记了反抗,只是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红红的小嘴慢慢张开,有些生硬的香舌,受到外来挑逗后,开始试着回应。 一只有些凉的手,顺着她衣领子伸了进去。 她仍旧没有反抗,身子轻颤着,鼻子里发出了销魂的哼声。 方先生刚才说自己很忙,其实也不是太忙--老人们早就说过了,时间就像女人的那个啥,只要挤挤就有了。 一个小时的时间,方先生还是能挤出来的。 同样,一个小时的时间虽然不是太长,但总能够他做些什么了。 但就在方先生犹豫着,是不是挤出一个小时的时间来时,有人砸向了审讯室的铁门:咣、咣咣! 很用力,很响很刺耳。 一下子,就惊醒了脑子里一片空白的叶明媚,让她猛地打了个寒战,发出了一声啊的轻叫,所有的梦幻感,攸地消失,回归了现实中。 现实中,那个恶魔就坐在审讯室内的铁椅子上,双手戴着口罩,有点小帅的脸上,带着诚惶诚恐的小心翼翼。 他刚才,刚才…… 望着方圆,叶明媚明媚的双眸中,全是无法形容的惊惧之色:就在刚才,他还亲吻他,一只手狠狠的蹂躏着她最傲人的部位,怎么一眨眼间,他就坐回到了椅子上,好像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 幻觉? 还是--就在叶明媚刚想到这儿时,审讯室的铁门,随着更大的一声巨响,被人从外面狠狠的撞开。 陈东亭踉踉跄跄的扑了进来。 在向上级汇报过后,他就用最快的速度向回赶。 华夏,绝对是世界上治安最好的国度,只要是个有理智的人,就不会明目张胆的杀人--尤其是在警局内杀人,可凡事总有例外的。 叶明媚就是那个例外。 那个狂妄自大、背景深厚的女人,总能做出让所有人都吃惊的事。 他还知道,方圆一旦死在警局,叶明媚肯定会没事。 但他会有事。 毕竟死个人不是死个阿猫阿狗,尤其是在警局内死人,那么绝对得有人担负责任,陈东亭无疑就是最好的替罪羊。 他恨不得,一步就赶回警局。 真所谓欲速则不达,陈东亭驾车赶回来的路上,因为着急闯了红灯--哪怕他的反应速度够快,及时刹车,可那对小情侣还是尖叫着被撞倒在了地上。 幸好,因为他刹车及时,没有酿成大事故,不过终究是撞人了。 等他匆忙处理好车祸,赶回警局时,李队告诉他说,叶明媚已经进去十多分钟,并反锁了铁门。 十多分钟,足够叶明媚杀十个以上的人了。 陈东亭眼睛都红了,厉声吼叫着手下跺开房门。 属下轮流踹门没起到效果后,陈东亭一把扒拉开李队,使出全身的力气狠狠撞向铁门。 锁头被踹松动的铁门,终于承受不住他的倾力一撞,咣当打开。 还没有等陈东亭站稳身子,就嗅到了审讯室内浓郁的血腥气息。 登时,他如坠冰窟,脚下踉跄着倚在了墙上,脸色苍白的看向了地上。 地上躺着三个人,其中一个脖子上、双手手腕上全是鲜血。 另外两个人的身上,虽然没有鲜血,却是一动不动的,也不知道死活。 完了,这下完了! 陈东亭双目痴呆的愣了片刻,痛苦的闭上眼时,就听到有人小心翼翼的说道:“警官,您没事吧?” 陈东亭睁眼抬头,看向了说话的人,声音沙哑的说:“我、我没事--咦,你、你……” 就像是见了鬼那样,陈东亭双眼几乎瞪出眼眶,瞪着方圆。 方圆被陈东亭瞪的有些怕,缩了下脖子,赔笑道:“警官。” “你没死?” 陈东亭问出了一句跟他智商不否的话。 方圆摇了摇头,还带着些许很遗憾的样子。 “你会没死?” 陈东亭用力闭了下眼,整个人猛地清醒了过来。 方圆没死,躺在地上的那三个人,好像是跟叶明媚一起的。 叶明媚呢? 陈东亭霍然抬头,看向了审讯桌后面。 那个嚣张跋扈的女人,就坐在那儿,毫发无伤。 方圆没死,叶明媚没事。 陈东亭提着的心,猛地落了下来。 第161章:我还想活的更久一些 如果方圆死在警局,陈东亭就是背黑锅的替罪羊。 如果叶明媚--哪怕是受到一点点的伤害,陈东亭就只能以死谢罪,才不会连累家人。 幸好,这俩人都没事。 至于躺在地上的那三个人,是死是活,这都已经不重要了。 “呼!” 重重吐出一口浊气后,陈东亭快步走向了叶明媚。 “叶、叶总,您没事吧?” 虽说他极不待见这个狂傲的女人,但毕竟是他招惹不起的,所以只能先给她‘请安’。 叶明媚仍旧没有看他,只是痴痴的盯着方圆,缓缓摇了摇头:“我没事。” 没事就好。 飞快的在她身上扫了几眼,确定她唇上的口红淡了一些外,的确没任何意外后,陈东亭这才转身看向了方圆。 方圆满脸赔笑,举起双手:“警官。” 手铐在灯光下很亮,有些刺眼。 陈东亭没理睬他,看了眼地上那三个生死不知的可怜孩子,转身问李队:“怎么回事?” 李队等人还想知道怎么回事呢:叶总带来的三个手下,咋都躺在这儿,方圆却屁事没有呢? “警官,我知道咋回事。” 方圆又说话了。 ”快,叫救护车!“ 冲李队低喝一声后,陈东亭看向了方圆。 “是这样的,刚才他们进来后,也不知道怎么的就吵了起来,好像是为了昨晚打麻将输了钱的事儿,两个人揍一个--可能是这俩人输惨了吧,下手特别狠,貌似想要他的命,结果这个人临死前反扑,最后双方两败俱伤,就这样了。” 方圆简单解释着事发经过时,还不住的摇头叹息,好像很不解这三个人,就为了身为之外,怎么就这样拼命呢? 他的解释,绝对是在侮辱在场所有人的智商。 陈东亭嘴角狠狠抽了下,正要说什么时,方圆又抬起戴着手铐的手,指向了他身后:“喏,警官,您要是不信的话,可以问那位美丽的叶总。” “是、是的。” 在陈东亭他们下意识的看过来时,叶明媚缓缓站了起来,灯光下那张明媚的俏脸上,浮上不正常的艳红之色,吐字倒很清晰:“事实就是这样。” 就算是再傻的人,也能看出不管是方圆,还是叶明媚,都在睁着眼的说瞎话。 在叶明媚带人进了审讯室内后,肯定发生了让她也想不到的意外。 她是被迫说瞎话! 就是因为那个方圆。 方圆到底是用了什么手段,才让嚣张狂妄的叶明媚屈服,没有谁管。 而且,陈东亭还马上配合说:“哦,原来是这样啊,这事搞得--李队,先派人送他们去医院,快点!” 李队等人答应了一声,七手八脚的把那个三个人抬了出去。 很快,李队就再次进屋,悄声汇报:“陈局,三个人,都没有生命危险,只是重伤。” 陈东亭一听,心情更加放松了:只要是不死人,啥事也好办。 再次深深的看了眼方圆,陈东亭又看向了叶明媚,脸上总算露出正常的笑容了:“叶总,您……” “就马军被伤一事,我需要警方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 叶明媚拉开椅子,说完这句话后,不等陈东亭说什么,就快步走出了审讯室。 她走的很快,脚步有些踉跄,在出门时,高跟鞋更是崴了一下。 咔吧一声,鞋跟断了。 叶明媚却像没感觉那样,就这样一瘸一拐的走了。 启动车子之前,她也没看陪在身边的陈东亭一眼。 她不理睬陈东亭,后者却不能不安排手下,护送她回家。 陈东亭再次出现在方圆面前时,脸上已经带有了亲切的笑容,还亲自给他打开了手铐,请他去办公室接受调查。 局长的办公室内,可比冷冰冰的审讯室内强太多倍了。 陈东亭更是亲自给方圆泡了一杯茶。 方先生自然是受宠若惊的连声道谢,并说了老大一通‘警民一家亲’的屁话。 陈东亭当然不会把屁话当真,就像他不会把方圆看做是普通人,更是绝口不提审讯室内那些事,只是用最温和的态度,调查马军一案。 这才是他该管的。 更何况,叶明媚临走前也说了,她需要警方一个合理的答复。 对于这件事,方圆倒是实话实说。 怪不得东海集团那个草包副总,还跑去酒店兴师问罪,原来这件事跟马家、林家有关--对林马两家关系略有耳闻的陈东亭,能看出方圆现在没有撒谎。 心中也很恼怒,因为马军的愚蠢行为,抹黑了整个警局。 不过,就凭着方圆的一番话,好像也无法完美处理此事。 毕竟马军是马家的人,如果按照方圆的说法定案,陈东亭肯定会得罪人的。 “警官,我觉得您该请酒店方面,协助调查一下,或许他们有办法能证明,我说的这些都是有根据的。” 看到陈东亭眉头皱起做出沉思状后,方圆提了个小建议。 “对呀,我怎么忘了帕斯克先生了?” 被方圆提醒后,陈东亭这才一拍桌子,马上拿起电话,正要派人去宁耀酒店请帕斯克先生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进来。” 随着陈东亭的话音落下,李队带着个外国人走了进来:“陈局,这位是宁耀酒店的帕斯克先生,他说他有一份视频资料,能证明方先生袭警,是出于正当防卫。” 如果是放在平时,高高在上的帕斯克先生,怎么会有耐心深夜赶来,为方圆洗刷清白行为? 现在他却来了,脸色凝重。 但见识过叶明媚今晚的反常表现后,陈东亭已经见怪不怪了,马上就站起来,跟帕斯克寒暄几句后,接过了他手里的光盘。 播放出的监控录像,自然就是马军在306室内,拔枪对方圆开枪的那一段了。 很清晰,虽然没有声音,但就是瞎子,也能看出所有责任都在马军,方圆把他跺出窗外,绝对是正当防卫。 等录像播完后,帕斯克走到方圆面前,深深弯腰道歉:“方先生,真对不起,是我、我混蛋,当时抹不开东海集团老总的面子,才--还请您原谅!” 帕斯克也很聪明,借着道歉的机会,就把林东海給他打电话,他之所以同意,完全是为了给酒店‘拉业务’,才财迷心窍混蛋了一次的全过程,详细解释了一遍。 末了,更是一再给方圆鞠躬,请求原谅,更发誓以后绝不会出现这种低级错误。 方圆淡淡的笑了下:“帕斯克先生,希望你能接受这次教训,更要懂得珍惜宁耀酒店的名誉。这次,我就原谅你了。” 帕斯克立即泪流满面,再次连连鞠躬道歉。 方圆随意挥了挥手,他才千恩万谢的转身离去. 骄傲的外国人,啥时候这样通情达理了? 陈东亭跟李队对望了一眼,接着看向方圆:“方先生,这份影视资料,足够证明您是正当防卫,不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了。” 同样,陈东亭也能用这份资料,给叶明媚、给上级一个‘交代’了。 方圆笑道:“警官,那我现在可以走了吧?” “我派车送您。” 陈东亭站起来:“方先生,我有个忠告,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请说。” “您最好还是早点离开明珠。” 犹豫了下,他才压低声音说:“叶总,是不会这样善罢甘休的。” “我本来就没打算在这儿呆太久,等我办完手头上的事,很快就会离开的。” 方圆能看出,陈东亭能給他这个忠告,真是为他着想。 是,陈东亭已经看出方圆不简单了。 但他再怎么不简单,今晚能让叶明媚吃了大亏,可那女人终究是地头蛇,能力大的很,更是狂的要命,绝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的。 不过正如方圆所说的这样,他办完正事后,很快就会离开明珠的。 如果叶明媚真敢追杀他到唐王的话,那么他不介意让她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后悔。 对于狂妄的女人,方圆从来都没任何好感。 谢绝陈东亭派人送他回去的好意后,方圆沿着路边,走在明珠凌晨的人行道上,很是悠然自得的样子。 当他走过一个路口后,一辆蓝色商务车缓缓停在了他身边。 方圆抬头笑了笑,开门上车。 商务车的空间很大,绝对能布置成一个微型酒吧,上面摆着美酒佳肴。 坐在真皮沙发上,方圆端起一杯红酒,晃了晃后放在鼻下,享受片刻美酒散发出的醇香后,才慢慢的抿了一口。 开车的,是个穿着黑色夹克的老男人。 大概有五十岁上下,瘦巴巴的脸皮带肉的最多八十斤,下颚留着山羊胡,看起来猥琐,就像个满街收破烂的,不过眼睛却很亮。 放下酒杯,方圆拿起吧台上的古巴雪茄,点上了一颗。 “怎么样,味道还醇正吧?这可是我从古巴搞来的正牌子,一颗要几百美元呢。” 方圆喷出一口烟雾时,好像山羊般的老男人说话了。 又惬意的吸了一口后,方圆才睁开眼,懒洋洋的说:“还行。山羊,这可是我认识你这么多年来,你第一次这么大方。” 山羊嘿嘿的笑着,说:“三年没见了吧?不过我觉得,你肯定不会忘记我老人家,从来都不做亏本生意的原则。” 任何人,能享受到爱财如命的山羊拿出来的好东西,那么就得付出百倍甚至千倍的好处,哪怕这个人是方圆。 方圆当然知道,不过他才不在意,只是无声的叹了口气:“唉,是啊,三年了,足足三年了。” 车子驶进了一条小巷,停了下来,山羊不知道按了下哪儿,驾驶座就自动后转,慢慢滑到了吧台前,问道:“你还是被那个小妖精找到了?” “无论我上天入地,好像都逃不过她的魔掌。” 方圆瞥了山羊一眼,忽然很严肃的说:“做个交易,我为你做三件事,任何事。只要你能--”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山羊淡淡的打断:“不做。因为我还想活的更久一些。” 第162章:这不是刺青! 任何知道方圆是谁的人,都会以得到他的一个承诺,而欣喜若狂。 更何况,他答应山羊,替他做三件事,任何事。 山羊却一口拒绝了。 方圆满脸都是不解的神色,上下打量着他:“你今年贵庚?” “还差一百一十二天,就五十三岁了。” “那你还没有活够?” “我希望,能再活五十三岁。” 山羊认真的说出这句话时,干巴巴的脸上,露出慈爱的神色,喃喃的说:“你知道吗?上个月,我的小孙子出世了……很可爱,所以我舍不得这就去死。” 方圆才不会在意山羊的幸福感受,只是冷笑一声:“哼哼,恐怕到你死,你小孙子都不会知道有你这样一个爷爷,就像你儿子不知道你是谁。” “这有什么呢?” 山羊淡然一笑:“只要我知道,他们是我生命的延续,这就已经足够证明,我这辈子没有白活。我死后,能昂首去见列祖列宗了。” “你说的没错。” 没能为成功打击山羊而有些沮丧,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后,方圆才说:“好吧,为了恭喜你生命得到新的延续,更为你今晚的款待,马尔代夫那套海边别墅,就当是给孩子的满月礼物了。” 山羊立马眉开眼笑:“谢了!啧啧,能够认识您这个一掷千金的大贵人,绝对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啊!” “滚蛋,我现在没心情听你溜须拍马。” 方圆不耐烦的摆了摆手:“还是那个事,该怎么才能摆开那个小妖精。” 山羊收敛了谄媚的笑,低声:“我早就说了,只有一个办法。” 要想永远解决一个人的纠缠,最好的办法就是干掉她。 方圆冷冷的说:“可你该知道,我从不杀人的--也下不去手。” “有人能。” 山羊淡淡说:“而且,那个人一直在等你发话,只要你同意了,花小妖就算躲到火星上去,她也会必死无疑。” 方圆的眼角,突地跳了一下,接着就恢复了正常:“昆仑,还好吧?” “当然很好。” 山羊也点上了一颗烟,脸上又浮上了猥琐神色:“如果不是昆仑出手,美国马修集团的绝密资料,又怎么会那么容易失窃?” 方圆笑了笑,拿起酒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提到昆仑这个名字后,方圆仿佛整个人都不对劲了,更是绝口不提再找人要杀花小妖了。 其实方圆很清楚,真正能有避开花小妖身边那群保镖,干掉她的人,最多不超过三个半人。 毫无疑问,方圆是一个。 但他从不杀人,更舍不得杀掉花小妖那样的女孩子。 半个人是山羊--之所以说他是半个,那是因为如果他真去杀花小妖的话,只能是同归于尽。 第二个完整的人,应该就是方圆在黑暗世界中,看到的那个大猩猩了(这个人,也是方圆临时加上去的)。 至于第三个能干掉花小妖,还能顺利撤退的人,就是昆仑。 昆仑,是一个相当霸气的名字,擅使一把相当霸气的刀! 陪着方圆喝了一杯酒后,山羊才说:“方圆,我想跟你说说昆仑。” “说,我有没有堵住你的嘴。” 方圆不置可否的说道。 “我不知道你们两个人之间,到底发生过多么严重的误会,但我觉得,哪怕是天大的误会,四年的时间,也足够该稀释了,毕竟大家是兄弟。” 山羊想了想,才说:“这些年来,昆仑始终生活在痛苦中,渴望被你所原谅,并为此不惜付出包括生命的任何代价--” 方圆抬手,打断了山羊的话:“山羊,问你个问题。” “说,这次免费。” “如果有人因为贪杯,而导致从你十四岁时,就抚养你的恩人在心脏病突发时,没能被及时送到医院才永远离开了你,你会不会原谅那个人?” 方圆看着在手中缓缓转动的杯子,脸色淡然,就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 可杯子在转到第三圈时,却忽然砰的一声,碎了。 半杯残酒,洒在了他身上。 碎了的玻璃碴,也刺破了他的手掌心。 美酒,加血的味道,应该更好一些吧? 山羊只知道,四年前方圆忽然跟昆仑反目,但却不知道是啥原因。 现在他才知道怎么回事。 方圆十三岁离家,流浪江湖后,被一个爱酒孤寡老人所收留,并当亲生儿子那样抚养长大的事,山羊知道。 他更知道,方圆从来都不杀人的原则,就是那个老人定下的规矩。 老人是方圆的再生父母,这一点无论谁送给山羊多少好处,他都不会否认。 可山羊还知道,在老人还没有去世之前,身体就已经很不好了。 或者说,他已经猜到:当年昆仑就算不贪杯,能及时赶到老人身边,把他送到医院,老人也不一定能被救活。 但这些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昆仑是方圆那时候最信任的人--他在有事必须外出时,把老人托付给了昆仑。 昆仑却贪杯误事,从而铸成了大错。 老人死后,方圆就没有再跟昆仑说一句话。 更没有正眼看昆仑一眼。 看着手中的红酒,山羊仿佛看到了昆仑的眼睛。 那是一双醉眼惺忪的眼,就像始终在酒缸内泡着。 可无论泡多久,都无法掩盖那双眼中的绝望,冰冷。 冷的,就像昆仑的刀。 “唉,可从你走后,昆仑就再也没有回过华夏。” 山羊轻轻叹了口气时,眼角瞅着方圆试探着问:“这也是你的意思?” “不是,我从来都不在意任何人来华夏。” 方圆摇了摇头,从下面拿出一叠纸巾,紧紧攥在了手里。 鲜血止住了,血腥气却没有消散。 “算了,不提这些了,说正事。” 山羊重新拿出个酒杯,倒上酒,递给了方圆:“那个啥,你让我照顾的那个林家大小姐,脾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倔。” 提到林二后,方圆的情绪明显高了些,笑道:“怎么,冲你吹胡子瞪眼了?” “她没胡子。” 山羊说:“她又去流浪了。临走前,她让我转告你说,不许欺负她老子,也不许欺负林家。” 自动忽略了山羊后面这些话,方圆好奇的问道:“又走了?” “昂。” “她自己?” “还有小驴。” “哦,毛驴跟着,我就放心了。” “嘿嘿,你不会是喜欢上那个假小子了吧?” 山羊嘿嘿的奸笑着,说:“说真的啊,她虽然没有花小妖那样好看,不过也绝对是一等一的美妞了,尤其是穿上男人衣服时,那股子另类的美。” “她是我兄弟。” 方圆皱眉,眼角瞥着山羊:“我不想听你再说这样的话。” “不愿意听拉倒,我还不稀说了呢。” 山羊撇撇嘴:“那你说,接下来我该说些什么?” “当然是说正事了。” 方圆喝了口酒,看着山羊说:“如果我说,这个世界上,有人比你更懂得盗墓,更懂得鉴赏各种古董,你会不会生气?” 山羊淡然一笑:“有些本领,可不是吹出来的。” “那好,我考校你一下,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双绣花鞋?” “绣花鞋?” “是的,就是绣花鞋。” “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北河地区出土的西汉梁王妃的那双金丝绣花鞋吗?” “不是。” 方圆摇了摇头:“我说的那双绣花鞋,鞋面上绣着一种奇怪的花。” 山羊不屑的笑了:“呵呵,什么花能称的上奇怪?我老人家数十年来,足迹走遍五大洲,还没有不认识的花。” “彼岸花。” “彼岸花?” 山羊稀疏的眉毛,微微皱了起来。 方圆笑了:“你该知道彼岸花是开在哪儿的吧?所以我敢打赌,你肯定没见过这种花。不过看你模样,用不了多久,能见到啦。” 山羊才不在乎被方圆咒着早死。 如果有人能给他带来好处,就是整天点着他鼻子咒他,他也肯定会笑眯眯的。 皱眉想了很久,山羊才摇了摇头:“没有见过,也没听说过,有绣着这种花的绣花鞋--怎么,你去罗布泊那个鬼地方,就是为了这么一双鞋子去的?” “最起码,跟这样一双鞋子有关。唉。山羊,不是我说你,你这几年窝在明珠过安享日子,都快变成聋子、瞎子了。” “我老人家如果真像你所说的这样,那么你觉得,为了搜救你去罗布泊的人,会有那么多吗?” “可你自己没去。” “这点小事,还用我老人家亲自出马?” 吹了下胡子,山羊不耐烦的摆摆手:“行了,说正事,捡着我爱听的。” 绣花鞋,黑暗世界,夏小韵,陈婉约,大猩猩似的男人,包括卡秋莎。 所有跟彼岸花有关的人和事,方圆都告诉了山羊。 尤其是当方圆说到黑暗世界时,山羊的眼睛猛地亮了起来。 “我劝你,一辈子都不要去那个地方。” 方圆认真的说道:“最起码,在我没有决定第二次踏进那个世界之前。” “没想到,尘世间还有那种地方。” 山羊就像没听到方圆的警告那样,喃喃说着。 身为当世盗墓界的泰山北斗,山羊绝对会喜欢那个黑暗世界,这一点方圆很清楚,所以只好再次警告了他一遍。 山羊这才清醒了过来,嘿嘿笑道:“这个不用你担心,我老人家还没有傻到自寻死路地步。最起码,没有你,没有昆仑同行时,我是绝不会去那个地方的。” 听他又提起昆仑后,方圆眉梢微微挑了下。 山羊马上抬手:“我发誓,以后在你面前,绝不提这个名字--给我看看你身上的彼岸花。” 方圆解开了衣服时,山羊已经拿出了专用放大镜,几乎是趴在上面,仔细观察着那朵彼岸花,双眼冒光,就像看到多年不见的情人。 总是被个猥琐老头子趴在身上看,方圆很不习惯,抬手推开了他脑袋。 山羊依旧兴犹未尽,砸吧着嘴:“这不是刺青,绝不是刺青!” 第163章:为了卑鄙,干杯! 方圆当初在黑暗世界中醒来后,都能感受到手臂上被扎的针孔,却没有感受到这朵彼岸花的存在(毕竟刺青时,其实很疼的)。 经过卡秋莎的提醒后,方圆才发现自己身上有了这玩意。 就像凭空长出来的那样。 现在被山羊‘鉴定’过后,他更加纳闷:“不是刺青,那是什么?” 山羊想了想,才反问道:“你还记得,我跟你讲过的那个西伯人的故事?” 卡秋莎就是西伯人后裔,这一点方圆没有说出来。 他觉得没必要,哪怕是面对无话不谈的山羊,毕竟那算是卡秋莎的隐私了。 同样,他也没把夏小韵身上,也有这样一朵花的事说出来。 不过他却明白山羊为什么会提到西伯人:“记得。真正的西伯人,从出生时,后肩上就会带着个黑色骷髅头的胎记。但问题时,我以前身上没有这玩意。” “我知道你以前没有这玩意,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这绝不是刺青,几乎跟拥有黑色骷髅头胎记特征的西伯人,一模一样。” 山羊皱起了眉头,又开始从专业的角度上,去考虑该怎么做,才能让人身上留下如此完美无缺的图案。 “行了,别研究这个了。” 方圆可没耐心考虑这些,端起酒杯跟山羊碰了一杯:“继续说正事。” “听着呢,说吧。” 山羊喝了口酒,目光又落在他左肩下。 “知道今晚找我麻烦的那个女人,是谁吗?” 方圆倒是很想跟山羊讨论绣花鞋的事儿,不过看他也是一问三不知的,就失去了兴趣,托着山羊的瘦脸,推到了一旁。 “叶明媚。” 提到叶明媚后,山羊所有的注意力,马上就转移到了女人身上去了,笑得格外下流:“嘿嘿,那可是明珠一朵花。据不完全统计,希望跟她困觉的男人,能从明珠排到京华。而我老人家,就是其中的一个。” “草,还据不完全统计。” 方圆骂了一个,说:“你肯定采过那朵花了吧?” “不敢。” 山羊的回答,很干脆。 方圆奇怪了:“你还有不敢的事?” “那是因为我老人家还不想死。” 山羊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问:“你知道她是谁的女人吗?” “天王老子?” “在明珠,那个人就是天王老子,虽然他不当官。” “混黑道的?” “不是,商场。” “商人,也有这么牛比的存在?” “那是你孤陋寡闻,或者说,你以前只在国外混,不知道近些年,国内出了很多厉害人物。” “商人再牛比,能牛比到哪儿去?” 方圆满脸不屑的样子。 山羊晃着酒杯,淡淡的说:“严格的来说,花小妖家在英国,也只是个经商的,可花家的实力有多大,你该比我更清楚。据说,叶明媚不但在明珠很有地位,就是到了京华那边,也是横着走的人物。” 喝了口酒,山羊继续说:“老弟,你得罪这样的女人,以后睡觉都得小心些了。” 方圆笑了:“你说,如果叶明媚跟花小妖碰上的话,会有什么结果?” 山羊愣了下,随即明白了过来,竖起了大拇指,满脸钦佩的神色:“你牛!花小妖虽然厉害,可势力主要在国外。叶明媚却是不折不扣的地头蛇,她俩要是火并起来,还真不好说谁输谁赢!” “不过,你能有这想法,也证明你够卑鄙。” 山羊拿起酒瓶子,给方圆满上酒:“来,为了卑鄙,干杯!” “我喜欢卑鄙。” 方圆动作潇洒的,跟山羊碰了下杯子。 自从方圆亲了花小妖一下后,就变成了她的‘禁脔’,任何敢跟他有那关系的女人,结果都是个死。 七个女人的惨死,已经证明花小妖不是在开玩笑了。 假如方圆能把叶明媚给睡了--那么,她就成了花小妖必杀的女人。 到时候,只需提前向叶明媚透露一些消息,让她意识到自己有多危险,她肯定不会坐以待毙,势必会占据主场之利,跟花小妖拼个你死我活。 无论结果怎么样,对方圆都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 这绝对是‘一枪两只鸟’之计,虽说卑鄙了些。 可方先生说了,他喜欢卑鄙。 不过依山羊对方圆的了解,出现这种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原因很简单:方圆是骄傲的人。 或者说,是个骄傲的混蛋。 他或许真会睡了叶明媚,却绝不会是为了挑拨花小妖来杀她。 就像他其实只要狠下心来,花小妖有一百条命,也早就没了那样。 一个骄傲的混蛋,说出那样的话,只是为了跟老朋友开个玩笑,找个碰杯的理由罢了。 果然,一杯酒下肚后,方圆就转移了话题:“我这次来明珠找你(其实,他找山羊只是顺道,主要是为了送林二回家),是想跟你说,我准备做生意了。” 山羊翻了个白眼,问道:“什么生意挣钱,能比得上你的老本行更快?” “我要做个良民。” “好吧,我就当你在说实话。” “做物流生意,国际物流。” 方圆就把他‘拆借’花小妖三千万美金,跟神通快递合作搞物流的事,简单的说了一遍:“你觉得我这主意怎么样?感兴趣的话,你也可以入股。” “听起来很吸引人。” 山羊想了想,问道:“我能占多少股?” “不会超过百分之十,无论你出多少钱,找多少关系。” 方圆的回答很干脆。 爱财如命的山羊,马上就勃然大怒,张嘴刚要反驳,方圆又说话了:“而且,无论有多少分红,你都不会得到一毛钱。” 山羊实在无法忍耐,猛地一拍桌子,抬手指着方圆,气的嘴皮子直哆嗦,都说不出话来了。 方圆推开他的手,淡淡的说:“所有的分红,每年会打在专门给你孙子开的账户上,以最合适的理由。” 山羊的嘴唇,哆嗦的更厉害了,可还是紧紧抓住方圆的手,嘎声问道:“一、一言为定!” 方圆挣开他,强调道:“你听清楚了,最多就是百分之十,你不嫌少?” “百分之五,我只要百分之五!” 山羊深吸了一口气,说:“从现在开始,包括我的人在内,都算是你的了。” 方圆眼中的讥讽,慢慢的消散了,真的认真起来,低声问:“身体出现了什么问题?” “没有!” 山羊立马摇头。 “那你为什么要这样说?” “为什么?” 山羊看着外面,沉默了很久,才缓缓的说:“如果没有认识你,如果没有听你的话,在明珠创建起最大的孤儿院,我,还有我儿子,可能早就死了,更不会有我孙子--你还记得,你第一次看到我儿子时,他是什么样子的吧?” 方圆认识山羊七八年了,第一次看到他儿子时,他儿子就像个大烟鬼,要不是住在全世界最好的医院内,他绝对撑不过三天。 山羊所有的收入,都用来给儿子治病,这也是他为什么爱财如命的原因。 尽管他儿子,根本不知道他这个父亲存在。 方圆当初问山羊,儿子得的是什么病? 山羊告诉方圆,说他儿子没病。 他儿子那样,是遭到了报应--来自阴间的报应。 盗墓,干的就是损寿、断子绝孙的勾当。 所有盗墓贼都坚信这个说法,尤其是山羊在秦岭某个古墓中,遇到个大粽子(僵尸的说法)后,他远在国外的儿子,很快就像丢了魂那样,一病不起。 却偏偏检查不出任何症状。 很自然的,山羊就以为这是来自阴间的报应了。 对盗墓行业中的某些忌讳,方圆倒不是很清楚,不过他却给了山羊一个建议:既然你觉得这是来自阴间的报应,那你为什么不行善积德,或许会管用的。 方圆承认,当初他就是随便这么一说。 可山羊却当真了,马上就回到明珠,用最短的时间,建起了一座孤儿院,并把所有孤儿,当作自己亲生儿子来对待。 可能是巧合,或许冥冥之中真有些神秘,反正自从山羊建起孤儿院后,他儿子一天好过一天,直到上个月,又给他生了个白白胖胖的孙子。 报应。 这就是报应,不过这次却是福报。 人活这一辈子,到底是为了啥? 这个问题的答案,或许有千百种,但最多的肯定是这个:为了孩子。 孩子,是每个人的生命延续。 为了能让生命更可能长时间的延续下去,山羊宁愿付出所有的代价。 可山羊总是有种预感:他可能活不太久了,哪怕是他做再多的善事。 因为在遇到方圆之前,他做得阴损事太多了。 什么都见识过的山羊,当然不怎么眷恋这个世界,却希望儿孙能永远过上正常人的好日子。 方圆开玩笑般的承诺,对山羊来说,却是相当重要的。 方圆听懂了山羊的话,有些抱歉的拍了拍他肩膀:“我刚才就是跟你开玩笑的,像你这样的坏蛋,就该活千年才对……” 山羊打断了他的话:“我不是在开玩笑。” 方圆没有再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呼!” 就像心里总算是放下块大石头那样,山羊重重吐出一口气,拿起酒瓶子直接吹了起来。 把空酒瓶在桌子上重重顿了下,山羊红着眼睛说:“我觉得,你最好去我的孤儿院多呆几天,那些孩子,真得很可爱--那些纯真的笑脸,绝对能洗掉隐藏在你人性中的那些丑陋!” “好。” 方圆一口答应下来,笑着说:“其实我也很喜欢跟孩子呆在一起,跟他们做游戏,抢东西吃--尽管我帅呆了。” 把这张帅呆的脸,用牙齿咬个稀巴烂,就是马军最大的希望。 天已经亮了,他还没睡着。 浑身疼是一方面,主要是因为彻骨的痛恨。 我要杀了他,一定要杀了他! 整个晚上,这个念头都在马军脑海中翻腾着,就像个魔鬼紧紧缠着他。 房门被推开了,一个娇俏的身影走了进来。 第164章:叶明媚的狂妄 一身黑色衣裙,细高跟高腰马靴的叶明媚,从外面走了进来。 “小姨!” 马军从枕头上坐了起来,才起到一半,就触动了腰间的伤势,疼的哎呀一声。 他被方圆从三楼窗口一脚跺下来时,不但摔折了脚腕,而且在下摔过程中,后腰也曾经在空调外机上担了下,没有把腰椎担折,只刮破了一层皮,已经算是老天爷开恩了。 马军天不怕,地不怕,就连他父母也敢顶撞,仗着马家在明珠的势力,本身的警员身份,欺男霸女对于他来说只是等闲,这也是不被马家核心层待见的主要原因。 不过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叶明媚,却是马军发自内心尊敬,害怕的人。 “躺下,快躺下。” 看到外甥疼的脸色都扭曲了后,叶明媚赶紧快步走过来,伸手半揽住他肩膀,帮他调整了一下枕头角度,紧张的问:“小军,不要紧吧?” “没事,还死不了!” 马家咬了咬牙,从牙缝中吐出一句话:“小姨,我要杀了那个混蛋,一定要杀了他!” 就这样一折腾,马军额头就已经冒出冷汗来了。 叶明媚心疼的要命,赶紧从坤包内拿出纸巾,替他擦汗。 她做这些时很自然,马军也习惯了。 有人却看不习惯--马军的妻子。 马军的妻子叫赵虹,是个公务员,长相也很清秀,配他是蛮配的,而且性格温软,所以夫妻俩人的感情还算是不错的。 不过就因为赵虹在乎马军,所以才特别在意他跟别的女人交往,哪怕这个人是他的亲小姨,叶明媚。 如果叶明媚是婆婆那样五十多岁的人,这样关心马军,赵虹绝不会有丝毫意见。 关键是,叶明媚比马军大不了几岁,人长的又那么明媚妖娆无敌,看上去比二十八岁的赵虹还要年轻--就当着她的面这样照顾马军,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才是两口子呢。 赵虹心中不满,可又不敢说什么。 因为她也很清楚,叶明媚在马军心中,在马家在明珠是个什么样的存在,而且为人更是狂妄,翻脸无情。 “我去打水。” 看不惯叶明媚坐在床头,伸手揽着马局的样子,赵虹冷冷的说了句,拎起暖瓶走了出去。 在出去时,把房门重重关上,发出砰的一声大响。 如果是别的事,赵虹绝不敢在叶明媚面前这样甩脸子。 但女人就是女人,所有女人都是自私的,哪怕是忌惮叶明媚,赵虹不敢明说,却实在忍不住要用动作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正在低声安慰马军的叶明媚,被赵虹的大力关门声吓了一跳,愕然抬头看向门口,脸上立马浮上一层阴云,松开了揽着外甥的手,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 “草,关门这么大声干嘛,要吓死我啊?” 马军却没啥察觉,不满的冲门口吼了一嗓子。 “小军,你跟我仔细说说,昨晚到底是怎么回事?” 叶明媚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优雅的翘起二郎腿,从坤包中拿出一颗烟,点燃。 马军才不会、或者说不敢隐瞒叶明媚,立即就把昨晚的经过说了一遍。 末了,又咬牙切齿的问:“小姨,你昨晚没有找那个混蛋吗?” “我--我昨晚有些不舒服,还没有来得及去警局。” 叶明媚犹豫了下,双眸中浮上冷厉的神色:“不过你放心,我不会让他活着离开明珠,无论他是谁,又是什么来历!” 换一个人,在听完马军的叙述经过后,都会责怪他太出格了,毕竟陷害人也没这么个陷害法的,竟然掏枪真想把人就地格杀。 叶明媚却觉得这是想当然的--她叶明媚的亲外甥,杀个把人又算得了什么? 听她这样说后,马军笑了。 还是咬牙切齿的笑,样子很狰狞。 他知道,小姨既然这样说了,那么从现在开始,把他打伤的家伙,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你安心养伤,为你找公道的事就交给我。” 把烟头随意掐灭在床头柜上后,叶明媚款款的站了起来。 马军还没有说什么,房门又开了,一个穿着浅灰色西装,戴着无框近视镜的年轻男子,从外面走了进来,神色儒雅淡然,很是风度翩翩的样子。 “经天,你又来了?” 看到这个年轻人后,马军下意识的又要坐起来。 进来的这个年轻人,正是马家年轻一代中的翘楚,林舞儿的未婚夫马经天。 马经天在马家,可是被当做未来族长所培养的,而且无论是自身相貌,处事能力还是修养风度,都能甩马军十万八千里,打眼一看,就能看出是贵族出身。 昨晚得知马军出事后,马经天就在第一时间赶来了医院。 不管马军在他心中有啥地位,但人家是为了他才出事的,他自然得有所表示。 “别乱动,小心身体。” 马经天快步走了几步,才看到床前的叶明媚,赶紧停步微微弯腰,问好:“小姨,您好。您早就来了?” 马经天跟马军,是堂叔兄弟,按辈分理应该叫叶明媚为小姨。 更何况,马家能够崛起,叶明媚可是出了大力的,所以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马经天都得尊敬她。 “嗯,我也是刚来没多大会儿。” 叶明媚淡淡的嗯了一声,没有丁点客气、亲近的样子。 如果马经天不比马军优秀太多,叶明媚也不会对他这样冷淡--所有比马军优秀的马军子弟,她都看不顺眼。 更何况,马军受伤,也是因为马经天的事,所以也就别指望她有什么好脸色了。 马经天心中当然清楚这些,暗中苦笑了下时,叶明媚又淡淡的说话了:“马经天,有必要非得娶林家那个假小子吗?” 马经天一呆,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从没有谁问过他这个问题,因为他喜欢林舞儿。 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欢,疼爱,更没有想过要娶别的女人(哪怕是他明明能看出林二对他很不感冒。但这有什么呢,只要他能真心对她好,总有一天能感化她的。) “依我说,还是重新找个优秀的女孩子吧。那个假小子,配不上你--小军要不是为你出气,也不会受伤。” 叶明媚又说话了,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命令性。 马经天眉头微微皱起,垂下眼帘低声说:“小姨,我很遗憾军哥为我受伤,但这并不关系到舞儿。她那样优秀的女孩子,有男人追求,她动心也是很正常……” “废物。” 叶明媚嗤笑一声,打断了他。 马经天嘴角微微跳了下,没说话。 “小军,好好养伤,别的事都交给我。” 叶明媚不再理睬马经天,对马军说了一句,就扭着好看的小身段,哒哒的走了出去。 马军再傻,也能看出叶明媚对马经天有些过了。 但他却没说什么,只觉得无论小姨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哪怕是教训他的妻子赵虹。 赵虹出了病房后,并没有去打水,而是气鼓鼓的来到了医院外面。 她真想不明白,叶明媚凭什么就敢守着她的面,那样跟马军‘亲热’,就不怕她误会什么? 你就算是再强势,再疼爱马军,守着我也该有些忌惮吧? 难道说,你跟马军之间--赵虹顺着人行道信步前行,想到这儿时,再也无法压抑心中的愤怒,低低的骂道:“不要脸的骚狐狸。” 她也就是在背后这样骂,如果当着叶明媚的面,就算是再给她一百个胆子,也不敢。 在极度愤怒中,她或许不怕死,可她还有家人。 “嘟囔什么呢?” 她的话音未落,一个冷漠的声音,从她耳边响起。 “啊!” 赵虹被吓了一跳,慌忙转身看去,就看到叶明媚站在身边,冷冷的看着她。、 两个身穿黑西装的彪形大汉,站在她身后,宾利车就停在不远处的路边。 刚才赵虹想的入神,没有看到叶明媚走过来。 叶明媚是特意来找她的,就为了她敢摔门。 “没,没说什么。” 赵虹脸色一白,吓得赶紧摆手。 “哼,不好好在医院陪小军,跑外面来干嘛,找男人吗?” 看赵虹怕成这样子后,叶明媚也懒得再问她什么,冷哼一声转身就走。 当初马军迎娶赵虹时,叶明媚就不怎么同意。 她的外甥,怎么着也得找个大家闺秀,一个小公务员,有什么资格嫁给马军? 不过碍于姐姐非常喜欢赵虹的温顺性格,马军也鬼迷心窍的同意了,叶明媚也就懒得再管,可从来没给过她好脸色。 就像现在,她没觉得自己说错了什么。 就算是泥人,也有三分土性,更何况叶明媚最后这句话,极大刺伤了赵虹,热血上涌,想都没想,就尖声叫道:“就算我找男人,又管你什么事!” “你说什么?” 叶明媚忽地转身,双眼狠狠瞪着赵虹。 赵虹心一狠,大声说:“我说,就算我找男人,管你什么事?你最多是他小姨罢了,不是他老婆!” 叶明媚抬手,狠狠一耳光,就抽在了赵虹脸上。 毫无防备下的赵虹,一耳光就被抽倒在了地上。 火辣辣的疼痛,让赵虹清醒了很多,捂着脸颊哭喊道:“你、你凭什么打人?” 抬起细细的高跟小马靴,重重踢在了赵虹的下巴上,算是对叶明媚对她的回答。 赵虹惨叫声中,嘴里鲜血直流,再也不敢说什么,甚至不敢骂一句了。 “给你三天的时间,卷起铺盖,从马家滚蛋。” 叶明媚阴声说出这句话后,才在许多围观者的惊诧目光中,转身上车扬长而去。 车子驶远后,才有围观者说道:“吓,这女的是谁啊,这么狂妄。” “现在你知道那娘们在明珠,有多么狂妄了吧?” 旁边公交车站牌下面,山羊递给了方圆一颗烟。 “狗屁,不过是欠--操罢了。” 方圆抬手挡开香烟,冷笑一声走向了坐在地上痛哭的赵虹。 第165章:价值七百万的水粉美人 方圆蹲下来搀住她胳膊,低声问道:“你没事吧?” “我、我没事。” 赵虹凄凄哀哀的抽噎着,抬起了头。 被叶明媚当街痛扁后,赵虹是又怒又怕,更是满心的凄凉,这时候有人能扶她起来,让她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她抬起头后,方圆才看到她的下巴上,有一个三角形的血口。 这是被叶明媚给踹的--高腰马靴的细高跟,就像是钉子那样尖锐,踢在人下巴上后,很轻松就能踢破的。 “还是赶紧去医院包扎一下吧。” 方圆抬头看了眼医院那边,说:“你拿手捂着,我送你过去。” “谢……不、不用了,我自己可以的,多谢你,先生。” 赵虹正要道谢,却又猛地想到了什么,立马一口拒绝。 以前她曾经听马军说起过一件事:叶明媚某天在逛街时,有人不小心冒犯了她,当街就被她的保镖打了个半死。 等她施施然的离开后,有热心市民去帮那个倒霉孩子时,却被她留下的一个保镖拦住了。 谁都不能帮被叶明媚惩罚过的人,谁帮,谁自找不自在。 当时那个热心市民还很义愤填膺的,跟保镖讲理,结果很快就跟着倒霉了。 以前听马军满脸崇拜的说起这件事时,赵虹还觉得不可思议,更不相信叶明媚会做出那种事。 但现在她信了:一个连她这个外甥媳妇都敢往死里揍的女人,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说不定,现场也有叶明媚留下的人,就等着谁敢帮她,就出来收拾谁呢。 所以赵虹才马上拒绝方圆的帮助,挣开他的手要自己去医院。 可已经晚了。 话音未落,就看到一个男人从人群中走出来,走到方圆面前,面无表情的盯着他。 “不管这位先生的事,你别为难他!” 脸色苍白的赵虹,眼里又浮上浓浓的惧意,但还是大声说着,紧走几步挡在了方圆面前。 “闪开。” 保镖淡淡的说着,抬手就抓住赵虹的肩膀,把她拨拉到了一边去。 他根本不管赵虹是不是马军的媳妇,只知道任何人都不能违背主子的意思。 在明珠,没有谁敢插手主子的事。 “你想干啥?” 看着比自己高了半头的保镖,方圆笑了。 被保镖一下子拨拉在地上的赵虹,却尖声叫道:“先生,快跑,他们不讲理的!” 保镖才不管赵虹叫唤什么,只是听方圆脱口说出老土的外地话后,脸上露出狞笑,阴声说:“干啥,你很快就知道了!” 话音未落,保镖左手就腾地抬起,抓向方圆头发的同时,右拳已经对着他下巴,狠狠砸了过去。 想干啥? 打掉你满嘴牙齿,你就知道我想干啥了! “啊!” 围观者中,有胆小的女人惊叫出声。 好像惊叫声,能阻止恶人那样。 很可惜,叫声在邪恶面前,从来都起不到任何作用。 拳头,还是狠狠击打在了下巴上。 “啊--噗!” 惨叫声中,带着鲜血的牙齿,从嘴里喷了出来。 却是保镖的。 现场的人,还有赵虹都愣住了:刚才,明明看到保镖挥拳击打方圆的,怎么他自己却吐出了满嘴牙? 方圆才没兴趣跟人解释,在保镖挥拳砸向他下巴时,他用更快的速度,抢先砸在了保镖的嘴巴上。 保镖的出现,让方圆对叶明媚的厌恶,达到了最高点。 打碎了保镖满嘴牙齿后,方圆没有丝毫犹豫,接着再次一拳,掏在了他肚子上。 保镖的惨叫声立马嘎然而止,双手抱着肚子跪倒在了地上,脸色惨白,黄豆大小的汗珠子忽地冒了出来,无法喘息。 “回去告诉那个臭女人,揍你的人叫方圆。” 方圆依旧笑眯眯的,弯腰俯身在保镖耳边轻声说道。 亲密的样子,就像在跟恋人耳语。 为了不让赵虹遭到没必要的伤害,方圆没有再坚持送她去医院,只是冲她点了点头,走向了公交车站牌那边。 他刚走到山羊身边,忽然有掌声响起。 刚开始时,还只有三两个人在鼓掌。 但很快就感染了所有人,都开始用力鼓掌。 方圆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觉得他没做什么,就是教训了一条狗子罢了,实在有愧市民们的如此爱戴,只好双手拱拳,弯腰连连对人们感谢。 做好事,永远都比做坏事,更让人感到舒心。 “走了,车来了。” 就在方先生享受人们的赞扬时,山羊很煞风景的说了句。 看着外面缓缓后退的站牌,山羊叹了口气:“唉,其实我觉得,真没必要因为一点小事,就招惹那种女人的。” 方圆抓着吊环,看着外面淡淡的说:“你这是第七次说同样意思的话了。” “最后一次。” 山羊也很利索,马上岔开了话题:“拿出来吧,还留着当纪念啊?” 方圆纳闷,侧脸看着他:“拿啥东西给你?” 山羊冷笑:“哼哼,装,你就给我装。难道你不觉得,这种不义之财用来做慈善,才是最好的吗?” “草,你咋知道我会有这东西?” 方圆低低的骂了句,很不情愿的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东西,拍在了山羊伸出的手上。 掂量了一下那个东西,山羊得意的笑了:“嘿嘿,我就不信,昨晚那娘们收拾你时,只会被你占了点皮肉便宜--皮肉再美味,终究不如宝贝价值高。” 这是一条钻石项链,看起来跟珠宝店内数万一条的区别不大,也就是钻石个头大了点--但山羊却敢打赌:能值得让方圆出手的东西,要是能掉下一百万来,他会把自己脑袋拧下来! 山羊的得意笑声,惊醒了上车后就闭目养神的顾老先生。 今年七十有三的顾老先生,是明珠珠宝界泰山北斗式的权威人士,更是国内各大拍卖行特邀的珠宝鉴定专家。 他刚睁开眼,目光就被山羊手中那条项链所吸引,眼光一凝,发出了一声轻咦。 就像没谁会相信顾老先生会挤公交那样,他也不相信会在公交车上,看到了这串项链。 顾老先生鉴定珠宝的眼光很毒,记忆力也相当不错,只看了这串项链一眼,就认出了它的名字,想到了它的主人。 这串项链的名字叫水粉美人:看似晶莹剔透的钻石,在微微转动角度时,会折射出自然的粉色,出自南非,原石重1106克拉,三个经验丰富、技艺超群的工匠,每天工作14小时,共耗时四个月,才将它分割成一颗大钻和31颗小钻。 两年前,水粉美人在香港某珠宝拍卖行拍卖,顾老先生就为这串项链,被特邀前去当鉴宝佳宾,所以他记得很清楚:水粉美人,是被明珠明媚,以七百万美金拍走。 顾老先生可以发誓,从看到这串项链的第一眼,就确定它是那串水粉美人了。 绝不会看错。 可这么昂贵的项链,怎么可能会出现在公交车上? 顾老先生死死盯着项链的样子,被山羊发现了。 赶紧缩掌攥住了项链,冲老先生笑了下。 山羊倒不是怕露财,会遭人抢劫(只要他不去抢别人,人家就烧高香了),只是不想招惹没必要的麻烦罢了。 顾老先生可没因为山羊藏起项链,就放弃追寻‘真相’,站起来低声问道:“能不能给我看看那串项链?” “假的,十块钱从地摊上买的,没什么好看的。” 山羊嘿嘿一笑,胡说八道。 老先生也笑了,有些骄傲:“别说是十块钱的东西了,就是十万块钱的东西,也当不起我顾字宣主动请教。” “顾字宣?明珠珠宝鉴定大师顾字宣?” 山羊一楞,收敛了嬉皮笑脸。 顾字宣的大名,他可是听到过的,只是没想到会在公交车上遇到。 “呵呵,没想到先生也听说过小老儿的贱名。” 其实名字一点也不贱的老先生,随口客气了句就再次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山羊看了方圆一眼,把项链递给了他。 他们都在公交车后面,周围也没几个人注意,更不用怕老先生会抢走项链。 老先生接过项链,表情凝重的看了片刻,就点头说道:“果然是我鉴定过的水粉美人!” “值多少钱?” 山羊随口问道。 “七百万,美金,这是拍卖会上的价格。” 老先生抬头,看着山羊,缓缓的说:“我记得很清楚,这串项链,是明珠叶明媚在香港拍下来的。” 第166章:劫富济贫的好人 老先生仔细看过项链后,完全确定这就是那条水粉美人了。 明珠叶明媚的水粉美人。 毫无疑问的是,任何人,哪怕是叶明媚那样狂妄的女人,也不会拿着价值七百万美金的项链不当回事,而是会当做最心爱之物看待。 女人,不都是喜欢珠宝的吗? 但现在这条项链,却出现了两个坐公交的人手中。 就算老先生用脚丫子去想,也能想出他们得到项链的来路不正。 不过更让他纳闷的是:别说是明珠了,就是整个华夏甚至全世界,又有谁能轻易从叶明媚那儿,得到这个东西? 听老先生说出项链的来历,还有主人名字后,山羊眼中飞快的闪过一抹杀机。 就像林二威胁毛驴那样:你知道的太多了。 老先生敏锐捕捉到了山羊眼中的杀意,却不怎么在意。 正所谓君子坦荡荡,老先生一辈子没做过对不起良心的事,更是把绝大部分收入捐赠给了慈善事业,所以他觉得老天爷,不会让他遭遇不公平的命运。 笑了笑,老先生把项链还给了山羊:“怎么,你不会是觉得我对你们有危险了?” 山羊接过项链,淡淡的说:“老先生明鉴,毕竟我们还招惹不起叶明媚。” “也不一定。” 始终没说话的方圆,这时候插嘴了。 老先生看向他,上下打量了他几眼,实在看不出方圆有啥了不起的,竟然不惧怕叶明媚。 “这串项链,就是我顺手牵羊从她身上偷来的。” 方圆也没隐瞒什么,客气的跟老先生说:“老先生,我想请你帮个忙。” 老先生没想到方圆会直言相告,愣了下才点头:“说呢。” “能不能下车,找个安静的地方仔细说?” “好,前面到站往后走几十米,就是个茶馆。” 老先生一口答应,没有丝毫犹豫。 这种不怕死的气度,让山羊有些汗颜。 毕竟事关七百万美金,明珠最嚣张可怕的女人,好像谁都没理由为了保护自己,放过这个多管闲事的老头子。 老先生说的没错,下车后回返几十米,就是个茶馆。 茶馆不大,但环境很幽静,看来老先生以前来过这儿。 请老先生坐下后,方圆把那串项链放在桌子上,才说:“老先生,您应该认识叶明媚,并知道她的联系电话吧?” 老先生看着方圆,片刻后缓缓的说:“你想让我告诉她,这串项链在你手里。” 方圆竖起大拇指,真心赞叹老先生年龄虽然大,脑子转的却不慢,比山羊这个就知道打打杀杀、阴损事干绝的货,要强太多了。 老先生来兴趣了:“你不怕会招来杀身之祸?叶明媚,在明珠可是有着相当特殊的地位,跟你无法想象的能力。” 方圆端起茶杯,不以为然的笑了下:“如果她能杀了我,这串项链也不会在我手中了。” “你说的很有道理。” 老先生打量着方圆,片刻后才问:“想我跟她说什么?” 方圆干脆的说:“刚才老先生您也说了,这串项链价值七百万美金,虽说是拍卖价,不是它的实际价值,但我觉得,让她拿出两百万美金,来把项链买回去,她应该会答应的。” 老先生笑了:“有意思--偷了她的东西,再让她拿钱买回去。年轻人,你真是有意思。” 没理会老先生的讥讽之意,方圆自顾自的说:“她如果答应的话,那么麻烦老先生让她把两百万打在阳光孤儿院的公众慈善账户上。” “什么?” 老先生脸上的讥讽之色,瞬间消失。 方圆没说话,很是高深莫测样子的喝茶。 旁边的山羊,看着他的眼珠子亮晶晶的,就像在看心爱的娘们。 说实在的,山羊在得知项链的不一般后,也有些头疼:太有名的赃物,不好出手啊。 但方圆的办法,却让他有种拨开云雾见青天的豁然开朗感:到底是年轻人,脑子好使。 老先生俩人,都为方圆崇高的慈善精神给感动了。 尤其是老先生,他可是跟叶明媚打过很多次交道的,绝对能充分理解那个女人就是一个--目无王法的亡命徒。 惹不起! 要想偷走这样一个惹不起的存在,期间的危险有多大,老先生不敢想象。 所以他才无法相信,冒着生命危险偷来水粉美人的方圆,会把所有的‘盈利’,都捐献给孤儿院。 老先生不但知道阳光孤儿院,更是多次匿名卷款过。 不过他却不知道,阳光孤儿院的院长,就在他对面坐着呢。 看着方圆过了足有一分钟,老先生站了起来。 出于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方圆也只好跟着站了起来。 老先生冲他,很是慎重的躬身深施一礼:“我替那些孩子,谢谢你了。” 方圆连忙谦虚:“老先生别客气--劫富济贫,这是每一个好人都该做的。” 叶明媚现在最想做的,却是把某个好人碎尸万段。 碎尸万段后是绝不会喂狗的,而是泡在瓶子里,当做标本放在大厅内,让所有来她家的人,看看敢跟她做对的人,是个什么样的下场。 那个混蛋,昨晚在警局审讯室非礼了她还不说,还顺手牵羊偷走了她的水粉美人。 是,叶明媚是没有察觉出方圆偷走她的水粉美人。 可除了他之外,还能有谁有机会? 找到他,把他碎尸万段--叶明媚这个此生中最大的心愿,还没有一点影子呢,某个保镖就打来电话,嘴巴漏风的跟她说,见过方圆。 嘎嘣! 叶明媚听到了自己咬牙的声音,接着猛地抬手,把案几上那些东西,都扫在了地上,嘎声说:“姓方的,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刺耳的手机铃声,告诉她:来电话了。 愤怒到极点的叶明媚,一把抓起手机,正要狠狠砸在地上时,却看到了来电显示。 德高望重的顾老先生,绝对算让叶明媚还有点尊敬的人之一。 深吸了一口气,叶明媚强迫自己迅速恢复正常后,才接通了电话:“顾老先生,您好。” 叶明媚在打电话时,一个五旬左右的男人,从楼梯上走了下来。 看到被她扫在地上的东西后,他暗中轻叹了口气,却没在意。 不过,等他从洗手间内走出来时,却看到他那个号称明珠一朵花的老婆,狠狠把手机摔在了地上。 砰的一声响,手机碎成了十几瓣。 叶明媚黑色紧身羊毛衫下的胸脯,剧烈起伏着,仿佛要把衣服撑开那样,俏脸也像要滴出鲜血那样--这是她无法控制愤怒的征兆。 男人皱眉,退回到了洗手间内。 叶明媚跳起来,疯了似的跑到门后,拿起竖在后面的一根棒球棍,狠狠砸在了玻璃上。 哗啦、哗啦不断的东西碎裂声,传到院子里。 那些正在来回巡逻的保镖们,立即躲得远远的了--主子这样发脾气时,还是在两年之前,那次她开枪打死了一个保镖,起因是男主人跟她顶嘴。 把装潢的好像皇宫那样的客厅,狠狠砸了一遍后,叶明媚才把棒球棍随手扔了出去,左手掐腰,冲洗手间那边大喊:“燕春来,你给我滚出来!” 这座别墅庄园的男主人燕春来,这才慢吞吞的走出了洗手间,脸上带着最和善的笑:“小媚,这是谁惹你生气了?” “我要杀个人。” 叶明媚闭上眼,接连几个深呼吸后,再睁开眼时,脸色竟然奇迹般的恢复了平静。 “嗯,那个人把你气成这样,肯定该死。” 燕春来走到叶明媚前,伸手揽住她的肩膀,柔声问道:“是不是昨晚打伤小军的那个人?” 叶明媚靠在丈夫怀中,低低的声音,答非所问:“你马上给我出动所有能出动的力量,找到那个人。今天,天黑之前--我要活的,必须要他活着来到我面前!” 就像山羊说的那样,燕春来在明珠的地位,就是天王老子般的存在。 他想让谁死,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不过,这不代表着他只要一句话,就能把那个该死的人,从这座人口数千万的大都市内找出来。 “小媚,半天的时间,我没法……” 燕春来有些为难的说出这句话时,叶明媚忽然张嘴,一口咬住了他的心口肉。 疼的他嘶哈一声时,叶明媚已经把他扑倒在了沙发上,疯了的猎豹般,开始撕扯他的衣服。 燕春来没有反抗,更没有提醒她这是在客厅,门还敞着,外面的保镖能看到。 他只能看出,叶明媚需要发泄。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常见的发泄方式无非是痛哭,酗酒,打架拿脑袋撞墙--不过,其实最好的发泄,是做男女最爱做的那种事。 就像叶明媚这样,不分时间,不分地点。 当然了,更不会在意脸面。 这才是真正的嚣张不是? 但很可惜的是,燕春来没有嚣张的本钱……尤其是在叶明媚采取主动时,最多不到一百秒,他就彻底投降了。 “废物,你特么的就是个废物!” 叶明媚疯了似的尖声叫着,抬手就狠狠一巴掌,抽在了燕春来的脸上。 在明珠有着天王老子之称的燕春来,却不敢有半分脾气。 不管男人在外面有多大能耐,可结婚后却没有让老婆满足过一次--那么,他就无法抬起头,会心生愧疚。 别看燕春来年过五旬,其实他的身体素质,还是相当不错的。 但有些女人,仿佛天生就是来考验男人那方面本事的……用很文艺的话来说就是,自身拥有‘天赋异禀’的功能。 “废物!” 再次骂了一句,叶明媚快步跑上了楼梯。 燕春来躺在沙发上傻楞片刻,发出了一声沉重的叹息声。 唉--两百万,就这样没了。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满脸都是笑。 第167章:这是个贱人的世界 “叶明媚答应了。” 老先生放下电话后,老怀大慰的样子,很想让方圆給他一拳。 “老先生,她不会反悔吧?拿回项链后却不给钱了。” 方圆忍不住地问道。 “她是绝对要面子的。再说,我不觉得区区两百万,会让她食言。” 顾老先生对叶明媚,还是很理解的。 方圆又关心的问:“那她不会迁怒于你吧?” “呵呵,她只会感谢我,因为我会给她博取慈善名声的。” 老先生笑着,说:“倒是先生你,最好是现在就离开明珠。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的人正在满城的搜拿你。” 方圆不以为然的笑了笑:“没事,地方这么大,她找不到我的。” “嗯,那你最好是小心些,好了,我也该告辞了,跟她约好要在医院门口见面的。” 顾老先生站起身,走向了门口:“两位,就不要送了。” “该送,该送。” 方先生嘴里谦虚着,脚下却纹丝不动。 他可没有那么大气量,送一个白白拿走他两百万的老东西。 这老家伙,好像忘了他该买单了--方先生更加愤怒的想到这儿时,已经走到包厢门口的顾老先生,忽然转身问道:“请问先生尊姓大名?” “名字也没啥尊贵的,您就叫我方圆好了。” 方先生飞快的调整了下脸上的笑容,恭声回答。 顾老先生心中一阵赞许,忽然又问:“方先生,你应该认识盗圣白展堂吧?” 方圆眼里浮上茫然神色:“啥盗圣白展堂?” “没啥。看来是我的多想了。相传盗圣出现时,身边总会有个从不说话的人,名曰昆仑。一个施展妙手空空、如水银泻地,防不胜防;一个杀人,刀锋起,头落地--这位先生,没有昆仑的气质。” 一番交谈过后,就学会说‘啥’了的顾老先生,在方圆、山羊俩人脸上扫了几眼,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转身开门走了出去。 很静。 小茶馆的包厢内,静的有些诡异,甚至都能听到方圆眼角跳的声音。 “唉。水银泻地刀锋起,妙手空空头落地……本来就是尘世间最完美的组合,无懈可击,无踪可觅,这才成就了盗圣白展堂的无上威名。” 很久后,山羊才轻轻叹了口气,喃喃的说:“可又有谁能想到,那已经是四年之前的事了。如果有昆仑在,花小妖、叶明媚之流,又怎么可能这样嚣张……” 砰的一声,方圆轻轻拍了下桌子,笑着看向了山羊,吐字很慢的说:“看来你真得老了,要不然不会有这么多废话。” 以往,如果方圆要翻脸时,山羊马上那张老脸上,马上就会堆起最谄媚的笑。 这次,他却没有,只是歪着下巴说:“方圆,连一个不在道上混的老头子,都听说过昆仑,都能说出那些话,我既然是你兄弟,为什么就不能说?” “你说啊,我又没堵住你的嘴。” 方圆还是笑着,只是眼睛里浮上明显的狂躁。 “四年了,足足四年了!” 山羊一耿脖子,低声咆哮道:“四年的时间,足够把一个心怀愧疚的人折磨死,你知道吗?是,四年了,四年来,世人每当提起盗圣白展堂时,都已经忘记了昆仑,只知道他身边有一条狗!我早就想问问你了,你在让毛驴取代昆仑的位置时,你可曾想过昆仑的感受?” “昆仑是兄弟,不是一条狗!” 山羊最后这句话,喷出的口水,喷了方圆一脸。 方圆抬手,很慢很慢擦了下脸,还在笑:“山羊,毛驴是我兄弟……”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山羊一拳,就狠狠打在这张他早就想打烂的脸上。 方圆没躲,一拳就被打飞了出去,重重撞在了门板上。 哗啦一声大响中,方圆直接把门板撞碎,摔在了外面。 干巴巴最多只有九十斤重的山羊,一拳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这还不算,山羊就像疯了那样,紧接着扑了上去,骑在方圆身上,挥起双拳,没头没脑的砸了下去。 咣--方圆抬拳,打在了山羊下巴上。 光挨揍不还手,从来都不是方圆的脾气。 就像稻草人那样,山羊被方圆一拳打飞,撞在大厅内的案几上,砸烂。 “怎么了,怎么了?” 小茶馆的大厅内,客人不是太多,但老板跟服务生都在。 看到忽然有俩人疯狗似的干架后,当然是大吃一惊,连忙冲过来拉架:老板才不管谁跟谁打架呢,可也别在他茶馆内切磋啊,打坏东西谁陪? “滚!” 张嘴吐出一颗带血牙齿的山羊,猛地蹦起来,大吼着,从口袋里拿出几叠百元大钞,用力砸在了老板身上,怕不得几万块的样子:“都滚!” 好吧,看在钱的份上,老板马上就拽着服务生跑了出去:就算小茶馆被两个疯子全砸烂,几万块也差不多够了。 山羊摔出钞票时,方圆已经扑了上来,又是一记凶狠的左勾,打在他脸颊上。 山羊再次吐出一颗牙时,右脚已经撩起,狠狠踢在方圆胯间。 “哎哟,你敢来真的!” 方圆疼的脸色发白,佝偻起身子跪倒在了地上。 山羊可没丝毫的犹豫,怒吼着又扑了上去。 他已经忍方圆很久了了。 是,昆仑贪杯,害死了老人,这是大错。 方圆可以惩罚昆仑,哪怕是杀了--山羊也不会为昆仑多说一句话。 可方圆没动手,而是就此离开,并收养了一条狗,当做兄弟形影不离。 山羊知道,方圆把一条狗当做兄弟(哪怕毛驴没有侮辱兄弟这个词),就是为了告诉昆仑:你,连一条狗都不如! 这四年中,山羊见过昆仑很多次。 可每见一次,他的心就会疼一分。 昆仑以前就不怎么爱说话--现在却变成了哑巴。 山羊知道,表面冷漠,看似毫不介意方圆离开的昆仑,绝对是世间最痛苦的人。 四年中,在方圆带着毛驴游戏人间时,昆仑做了很多事。 每一次,都会留下盗圣白展堂的印记。 同样,每一次都不会杀人。 简单的来说,前些天奉召前往罗布泊援助方圆的人,大部分人都是受过昆仑的恩赐--但他们却以为,昆仑就是盗圣。 昆仑希望,能用这种默默无闻的方式,来获取方圆的原谅。 希望他,能想到还有个曾经形影不离的兄弟,叫昆仑。 但很可惜,毛驴的出色表现,真逐渐代替了昆仑,成为了方圆最亲近的兄弟。 可山羊却知道,无论毛驴有多优秀,它始终都无法代替昆仑的存在:刀锋起,头落地……都说盗圣不杀人,那是因为所有追杀他的人,都死在了昆仑刀下。 昆仑只犯了一次错,却付出了四年的痛苦代价。 山羊不敢保证,下次再看到昆仑时,还是不是个活人。 痛苦,才杀人最犀利的利器。 山羊无比的希望,这次他能说服方圆。 就像他刚才说过的那样:如果昆仑在,花小妖、叶明媚之流,又算得了什么? 方圆,又怎么会被一个小妖精,逼得好像流浪狗似的四处逃窜? 但是方圆不想听。 不想听他说昆仑。 人的忍耐是有限的,山羊真得忍了很久,所有的怒气,这一刻终于火山般的爆发了出来:他要打死方圆! 那是因为,他把方圆,把昆仑,都当做了这辈子唯一的两个兄弟。 方圆没有再还手。 一般来说,当男人下面那玩意被人狠狠踹了一脚后,唯一能做的就是等着挨扁了。 砰的一声,狂怒中的山羊,抓起一把大茶壶,狠狠砸在了方圆脑袋上。 温热的茶水飞溅,方圆翻了白眼。 “你还手啊,你还手啊,你这个比叶明媚还要狂妄自大的混蛋!” 山羊揪住方圆的衣领子,死命的摇晃着。 方圆用力闭了下眼,还是笑着说:“我、我怕一拳打死你这个老东西……” 咣的一拳,山羊狠狠打在了方圆鼻子上。 任何人鼻梁错位时,一般都会闭嘴的。 山羊再次抬起拳,却没有打下去,翻身瘫坐在了旁边,倚在歪到的案几上,满脸鲜血的样子好像恶魔,声音嘶哑的说:“你走吧,我会告诉昆仑,就说你已经死了。” “希望你能说话算数。” 浑身酸痛的方圆,慢慢爬起来,拿手捏住鼻子,稍稍一晃脑袋,鼻梁就复位了,不过却触动了泪腺,眼泪哗哗的往下淌:“不过我好像跟你说过,我喜欢跟小孩子抢东西吃。” “那就快走,因为小孩子最喜欢安慰大人哭了。” 山羊呲牙咧嘴的站了起来,走向了茶馆门口。 “山羊,你说我是不是有些贱?被你痛扁一顿,却不生你的气。” 方圆跟了上去,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走路一瘸一拐的。 没办法,命根子很疼,走路不得劲。 “因为你本来就是个贱人。” 山羊冷冷的回了句,又说:“我也是个贱人。” “嘿嘿,怪不得我们会是兄弟.” 方圆得意的笑了声时,泪水还在哗哗的流。 “这还真是两个贱人。刚才还拼命的厮打,这会儿又跟亲兄弟似的搂搂抱抱了。” 小茶馆老板,望着慢慢远去的方圆俩人,很不解的摇了摇头。 但更大的希望却是:以后最好还是多来一些这样的贱人,就打坏了几张桌椅一扇门,赔了几万块。 他不知道,他这个想法,也唯有贱人才能想得出。 这是个贱人的世界。 第168章:孩子们食物中毒了 阳光孤儿的院规模不大,里面的孩子倒不少,六七十个的样子。 据山羊介绍,最大的十三岁,最小的,只比他小孙子大不了半年。 有些孩子有着明显的身体缺陷,是被狠心父母给遗弃了的。 提起孤儿院,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那地方的孩子不会幸福,毕竟不是在健康的家庭环境下成长,心理上会留下这样那样的阴影。 可实际上在阳光孤儿院内的孩子们,都很快乐--山羊刚走进孤儿院,正在院子里做游戏的孩子们,就蜂拥而至,抱着他的腿子,亲切的喊爷爷。 山羊,也的确把这些孩子,当做自己的孙儿辈来看待。 抱起一个刚会跑的孩子时,尽管山羊脸颊还是红肿的,笑起来时露出两个大黑洞(没牙了),可那笑容却是发自内心的慈爱,跟方圆印象中的阴损老东西,判若两人。 这让方圆有些后悔,不该打掉他牙齿的。 尤其是听这老东西,一本正经的跟孩子们解释,他是怎么在大街上遇到一条疯狗,经过一番苦战,被迫使出降龙十八掌等绝招,才打退疯狗,自身却光荣负伤了的遭遇时。 孤儿院内的专职护工,多达十几个,而且个个都是高薪--有一个还是外国人,毕业于某国际名校的心理学博士。 所有人的工资,都是山羊私人开,孤儿院所接受到的捐赠,全部用到了孩子们身上,所以他才倍受护理人员的尊敬。 不过方圆不得不承认,这老东西有句话没有说错:孩子们的纯真笑脸,那颗没有受到任何污染的童心,的确是世间洗涤肮脏灵魂(方先生觉得自己的灵魂就很肮脏)的最佳品。 从开始的敷衍性付出,到最后像个家庭妇女那样给孩子们洗衣、打扫卫生跟他们玩耍,短短一周的时间,方圆就感受到了山羊的那种骄傲。 这七天,绝对是方圆十三岁以后,过的最快乐的一周。 生性洒脱、幽默且又玉树临风大帅哥似的方先生,成了孩子们心目中,仅次于胡爷爷(山羊姓胡)的第二好人。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孩子喊山羊爷爷,却喊他叔叔。 无形中让方先生比山羊矮了一辈,这的确是有些郁闷。 “他们都是我的孩子,能够亲眼看着他们快乐的健康成长,我就特别的骄傲,这辈子都没有白活……当我死去很多年后,也会有人记得我。” 当洗了大半天衣服的方先生,甩着被泡的发白的双手,走进院长办公室后,山羊又开始鼓动他那根三寸不烂之舌,大打感情牌,摆明了又在磨刀。 肚子里开始咕噜咕噜叫的方先生,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没好气的说:“行了啊,你已经在我身上割的鲜血淋漓的了,就别再煽情,让我忍不住把棺材本都贡献出来了。” “嘿嘿。” 心思被揭穿的山羊,故作不好意思的笑了下,转移了话题:“方圆,咱们认识这么多年了,好像还没有认真探讨过理想。” “理想?” 就像看怪物似的,正要点烟的方圆上下打量着他:“你啥时候也变的也有理想了?” 没有理睬方圆的讽刺,昨天刚镶了两颗金牙的山羊,一脸严肃的说:“我的理想,就是在有生之年,尽可能多开几家孤儿院。把所有不幸来到孤儿院内的孩子,当做我自己的亲孙子看待。” 方圆马上拱手,满脸佩服的样子:“胡先生,您老人家的形象,一下子在我眼中伟岸起来,这让抱有‘混吃等死’理想的我,显得那么渺小。看来,我们以后还是少见面为好。我现在马上就收拾东西,拍屁股闪人。” “别着急走呀,还没有说完呢。” 山羊赶紧伸手扯住他胳膊,把他拉倒在了沙发上:“你没啥远大思想,我可以发发慈悲救赎你啊。” 方圆没说话。 他从来不习惯听别人放屁。 山羊讪笑了声,终于变的认真了起来:“留在明珠,帮我吧。” “当孤儿院的副院长?” “只要你肯留下,我愿意让贤。” 山羊说:“不是我故意揭你的伤疤,下面我说的都是实话。我知道唐王是你的故乡,可你那边已经没什么亲人了。所以我觉得你在明珠,在唐王的区别不大。” 山羊不再拐弯抹角,就是希望方圆能留在明珠,跟他一起努力,实现他尽可能多开几家孤儿院,把那些可怜孩子当亲人般抚养长大的伟大理想。 当然了,方圆该做生意还是去做生意,只要拿出年利润的百分之十来,投资慈善事业就行了。 “如果你能答应我,那么我在死了后,也能含笑九泉了,因为有我最信得过的人,替我把理想延续下去。” 说到最后这句话时,山羊情绪明显激动起来,眼珠子都有些发红了。 这一次,方圆没有笑话他。 山羊是真心希望,方圆能答应他的请求。 没有谁在兄弟动了真情时,还会一副吊儿郎当的态度? 沉默很久后,方圆才缓缓摇头:“不行。或许我还年轻,无法像你这个年龄段的人,能把心思彻底沉下来,放在慈善事业上。就算我现在答应你,可我也无法保证以后,我会遵守诺言。” 山羊点了点头,没有勉强。 因为他也知道,方圆说得没错:他太年轻了,意气风发的,绝对不可能变成一个保姆,去照顾那些不幸的孩子。 话锋一转,方圆接着说:“但我可以答应你,从现在起,无论我每年挣多少钱,我都会拿出百分之十的利润,来资助你的孤儿院。” 山羊马上就站起来,走到墙边柜子里,从里面拿出一瓶白酒,两个杯子。 “其实,你就是在等我说这句话,对不对?” 方圆接过一个杯子,问道。 “生我着父母,知我者方圆也!” 山羊举杯,跟方圆碰了一杯时,门外忽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接着有人推开了房门:“胡院长,不好了!” “小莲,怎么了?” 山羊马上就放下杯子,噌地站了起来。 小莲是个女孩子,本地某幼儿师范毕业生,长相普通,人却很善良温和,孩子们很喜欢她,方圆也觉得她人不错。 “孩子们肚子疼!” 小莲苍白的脸上,带着恐惧,浑身都在打哆嗦:“洋洋他、他们几个尤为的厉害,满地打滚,李医生他们都已经赶过去……”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山羊就风一样的擦着她肩膀,跑了出去。 方圆也赶紧跟上。 现在是下午一点半,孩子们吃过午饭后,都在房间里午休。 方圆还没有跑到大休息室,就听到孩子们的哭叫、喊疼、护理人员的安慰声传出来,乱成一团。 六七十个孩子,根据年龄段的不同,被分成三个大房间休息。 每个房间里,都有二十来个孩子。 有孩子哭声传来的房间,是四岁至七岁年龄段的。 二十多个孩子,都蜷缩起身子,双手捂着肚子在小床上打滚,所有护工都在尽可能的安抚他们别哭。 山羊进屋后,没有理睬护工们七嘴八舌向他们汇报什么,直接跑到已经疼的几乎要昏迷过去的洋洋小床前,把他抱在怀中,开始把脉。 方圆根本不用把脉,一眼就看出这些孩子的症状,是食物中毒。 想都没想,方圆就从一个护工手里,夺过那个已经开始浑身抽搐的小女孩,左手捏住她的下巴,轻轻用力,右手食指伸进了她的嘴里。 “方先生,你干什么?” 护工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嫂,看到方圆二话不说就把手指头伸进孩子嘴里,愣了下,下意识的尖叫着问道。 “别打搅他!” 山羊低喝一声时,方圆也说话了:“快,用手指刺激孩子嗓子里的会厌,让他们呕吐!” 会厌,是医学术语,指的是舌根后方帽舌状的结构,由软骨作基础,被以黏膜,于舌根之间有左右成对的凹窝,为骨刺容易进入部位,其后方是喉的入口。 会厌是咽喉里的指挥系统,人的咽喉是食物和空气的必经之路,敏感性极强,拿手指一扣,就会产生恶心呕吐的效果。 孩子们刚发病,只要能把吃坏的东西吐出来,就能有效减轻病情。 “就按照他的办法去做!” 看到护工们还在发呆,山羊再次低喝一声。 护工们这才如梦初醒,赶紧纷纷抱起了孩子。 小孩子的会厌,比起大人来说更加敏感,稍微一刺激,就会起明显反应。 一时间,孩子们的呕吐、哭泣声,接连不断的响起--足足七八分钟后,所有孩子才开始向外吐清水。 “小莲,你去拿温水,要加食盐,只要微咸就行!” 方圆轻拍着趴在膝盖上的孩子后背,对小莲等护工说:“还有,再准备一些鲜奶。” 加了食盐的温水,能更好的清除肠胃内的食物残留,而鲜牛奶,则有着一定的解毒效果。 小莲等人答应着,转身急急要跑出去时,方圆却又说:“慢着!” 小莲等人纳闷,转身看着他。 方圆却盯着地上的呕吐物,说:“拿牛奶时,不要拿孩子们中午时喝过的那些,最好是去外面超市中购买。” 今天中午,方圆像往常那样是跟孩子们一起,在餐厅吃的--他说过,他喜欢跟孩子们喜欢抢东西吃。 越有人抢,孩子们就越爱吃。 孤儿院餐厅做得饭菜,也根据不同孩子的年龄,分为三种。 餐厅,更是山羊亲自关注的一个环节--小孩子们,吃坏东西可是了不得。 所以说,餐厅提供的饭菜,绝对没事。 有事的,只是这个休息室内孩子们喝的牛奶。 这些牛奶,是专门供他们这个年龄段孩子喝的,也是慈善者捐助的。 方圆曾经看过牛奶的生产日期,上面标明是上周的新牛奶。 可正是孩子们喝了这些牛奶,才食物中毒的。 牛奶有问题。 第169章:一个爱管闲事的人 孩子在食物中毒后,只要能让他们及时呕吐出来,基本就算是度过危险期了。 阳光孤儿院的医生,也是山羊高薪聘来的幼儿疾病专家,护理度过危险期的幼儿还是没问题的。 等中毒最为严重的洋洋,也沉沉的睡去后,山羊松了口气,低声吩咐小莲等人注意孩子们的反应后,才满脸疲惫的来到了院子里。 院子里,七岁以上的孩子们在玩耍。 不过大家都知道发生了啥事,没有谁敢笑,甚至望着山羊的目光中,都带有让人心疼的恐惧:尽管山羊把他们当做自己孩子看,可他们都已经懂事了,知道胡爷爷终究不是父母,生怕在他心情不好时像以前那样玩闹,会引起他反感。 这次事件,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负责餐厅安全的小王,骑着电动车急匆匆进了孤儿院。 在意识到问题出现在了牛奶上后,山羊马上就派小王拿着捐赠的那些牛奶样品,去专业机构去化验了。 不管是什么世道,还是好人多。 听小王简单介绍出来意后,那边领导立即就派专人,免费给孤儿院处理此事。 “胡院长,结果已经出来了,是牛奶有问题,过期牛奶。” 小王急匆匆走了过来,递上了手里的化验单据:“那边的专业人员说,牛奶上面打印的生产日期,是重标!” 重标,是孤儿院这边的一种土叫法:牛奶早就过期了,却把上面的日期抹掉,然后重新打印新的日期,这就叫重标。 “重标!” 山羊那双三角眼微微眯起,浮上明显的戾气。 牛奶是慈善者捐赠的--但这个捐赠者得有多么的该死,才会把一些过期牛奶,捐赠给孤儿院内的孩子喝? 当然了,也不一定是捐赠者捣鬼,或许他们在商店购买牛奶时,不知道这是过期的呢? 所有捐赠到孤儿院的慈善品,都有详细的记录,哪怕是匿名捐赠的。 更何况,孩子们所喝的这些牛奶,是今天上午才捐赠的,压根不需山羊发话,相关护工很快就找到了捐赠者的基本资料。 梁山,捐赠者的名字很普通,东城区顺源大街111号广达超市的员工。 冬天的黑夜,来的总是特别早,还不到六点,天就完全黑了下来。 广达超市内,灯火通明,这个时间段是顾客最多的时候,很多刚下班的家庭主妇,推着采购车拍在收银台前,等着缴费。 超市采购科的员工梁山,却不必像一般员工那样,会等到上八点半才下班。 六点整,他就来到了地下停车场。 跟专供顾客使用的停车位不同,广达超市员工有专门的停车区域,就在东南角,也是最偏僻的地方。 一个身穿红色风衣的女孩子,站在他那辆帕萨特面前,正在玩手机。 这是梁山的女朋友小王,在广达超市对面的书店工作,每天下班后俩人都会一起回家。 “哎,今天可累死了。” 看到梁山过来后,小王装起手机叹了口气。 “今天顾客很多?” 梁山走过来,抬手揽住了女朋友的肩膀。 “不是,今天盘点,爬上爬下的,浑身酸痛。” 小王摇了摇头时,发现梁山情绪不怎么高涨,就问:“怎么,今天的工作不顺利?” “也不是,就是--算了,不说了。” 梁山欲言又止:“今晚,想吃什么?” 女人都是好奇的,尤其是在关系到男朋友的事上。 小王也是这样:“到底怎么了嘛,说说。” 梁山犹豫了下,前后左右看了几眼,才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啊?” 小王一听,失声惊道:“她这样做也太过分了吧?为了博取慈善的名誉,竟然让你把那些过期牛奶送孤儿院,这会害了孩子们的,简直是没人性--捂我嘴干嘛呢?” 小王打开了梁山的手。 “你小声些,要是让那个老巫婆听到了,我还想不想活了啊?” 梁山低声说着,打开车门,把小王往车上推。 “这件事,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别跟任何人说!” 关上车门后,梁山再次嘱咐了女朋友。 看到梁山一脸的凝重后,小王才意识到的确不能在这儿嚷嚷,可还是担心的说:“孤儿院的孩子们,喝了那些牛奶后,不会有事吧?” “就算有事,又有谁--” 梁山苦笑着说到这儿,忽然闭上了嘴。 小王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人站在了车前。 虽然背光站在车前,可仍能看出这是个年轻人。 “你是谁?”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这个人后,梁山心中有了不好的感觉,落下车窗,声厉内荏的低声喝问:“闪开,别挡着我的车!” 方圆没有理他,走过来敲了敲车门,笑着问:“你就是梁山,今天上午十点钟时,去阳光孤儿院捐赠了十七箱小鹿纯牛奶?” 咚的一声,梁山心中跳了下,明明不想承认,却本能的点了下头:“是--你、你到底是谁?” “一个爱管闲事的人。” 方圆左肘压在车顶上,低头问道:“你知道那些牛奶,其实都是过期牛奶吗?” 方圆说自己是个爱管闲事的人,这句话没有说错。 本来,孤儿院在出了二十几个孩子们集体中毒的大事件后,按照正规流程,孤儿院应该向有关部门报案,并追查相关责任人。 不过山羊才懒得走那些程序,他更喜欢用自己的方式。 诚然,他欢迎各界朋友,向孤儿们献爱心,哪怕捐赠的东西微不足道,还为了博取个慈善的好名声,他都会努力的满足人家。 毕竟有些捐赠者,就是为了图个好名声的。 可他绝不会允许,某些人在图谋好名声时,却不拿着孩子们的安全当回事。 这种图名又不顾孩子们生死的杂碎,可是比杀人犯还要可恶的。 杀人犯杀人,还有个理由,可捐赠过期牛奶呢? 就为了个慈善的名声,却不顾孩子是否会中毒。 如果最终查清梁山捐赠的牛奶,是从超市内购买的(就是他自己也不知道是重标,根源在供货厂家),山羊不会为难他。 可如果梁山知道,还捐赠……山羊不像方圆那样善良,他会杀人的。 为了无辜孤儿们的安全是杀人,山羊才不会觉得这是在作孽。 不过方圆却主动要求,把这件事交给他来处理。 理由很简单,山羊毕竟是在明珠过生活的,最好别沾惹犯法的事。 方圆却不怕,处理好这件事后,就能拍拍屁股闪人,谁能想得到,某件事是外地人干的? 方圆不杀人,但他有至少八十一种手段,能让人感到生不如死。 当然了,如果作孽者能及时幡然醒悟,并甘心自愿付出相当重的代价,方圆也会原谅他,这就叫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不知道为什么,方圆说话时的语气,明明很从容,没有半点威胁的意思,可无论是梁山,还是小王,却都觉得浑身发冷,就像没穿衣服站在雪地里那样,发抖。 “说,你知道那些牛奶是过期的吗?” 方圆等了片刻,又问了一遍。 “不--知、知道。” 梁山很想说自己不知道,却迫于某种看不到的力量,说出了实话。 “知道牛奶过期了,你还敢捐赠给孤儿院?” 方圆笑了,很和善的样子。 “我……” 梁山张嘴,刚吐出一个字,就觉得衣领子一紧,就像被绳子捆住身子往水里拖那样,上半身探出了车窗外,接着就觉得耳边嗡地一声大响,眼前金星直冒,嘴里有了咸咸的味道。 本能的,他刚要张嘴发出一声惨呼,一只冰凉的手,却迅速捂住了他的嘴。 亲眼看到男朋友被方圆拽出车窗,一拳就打着嘴吐鲜血后,旁边的小王猛地清醒了过来,尖声大叫:“别打他!” “给我个理由。” 方圆随口回了句很文艺的话,摆明是不相信她会给啥合理的解释。 再合理的解释,也解释不了明知道孩子们喝了过期牛奶,却还把牛奶送到孤儿院的犯罪行为。 是的,这就是犯罪行为。 小王却语速极快的叫道:“他反对送过期牛奶去孤儿院的,可他做不了主!他不这样做,那个老巫婆就会扣他薪水,甚至会辞退他!” “啥?” 方圆来兴趣了,想了想一把将梁山塞回了车里,打开后门坐了上去:“那个老巫婆是谁?跟哥们仔细说说呢。” “咳,咳!” 梁山双手捂着嘴巴,剧烈咳嗽着。 方某人明明长了一张小白脸,还带着最温和的淡然笑容,可上车后,小王却觉得车上爬上了一条张开大嘴的眼镜蛇,随时都能扑上来给她一口。 这种真实的恐惧感,让她不敢去照顾男朋友,赶紧结结巴巴的,说起了梁山跟她说起过的那些。 老巫婆其实并不老,今年才三十五岁,叫叶青,一个很秀气的名字。 不过很遗憾的是,她的长相跟秀气这俩字,并没有任何牵扯。 当然了,如果她请个棒子医生,拿手术刀从脸上割下十五斤肥肉,再用钢丝绳把腰身勒成二尺一的腰围,绝对是个标准的美人儿。 她上三代基因还是很不错的,要不然也不会有个号称明珠一朵花的堂妹。 更遗憾的是,叶青没有像堂妹那样成为人见人爱的美女,性格脾气却偏偏极度相似,同样的狂妄,目中无人不说,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坚决制止浪费。 比方,早就过期了的牛奶都舍不得扔,完美包装一下后送给了孤儿院,不但能‘废物利用’,更能博得慈善的好名字。 叶总要做善事,梁山不配合都不行,要不然就会有卷铺盖走人的危险。 至于那些孩子,喝了过期牛奶后,会不会食物中毒,有生命危险--叶总才不屑去考虑这些事,在她看来:一群本来就不该来这个世界上的可怜鬼,死上几个就算彻底解脱了不是? 第170章:我是叶明媚的老相好 九点了,超市四楼总裁办公室的灯还亮着,这对保安们来说已经很正常了。 叶总,总是最后一个离开超市的。 如果不明白的人,肯定会大为称赞:怪不得能够成为广达连锁超市的老总,单凭这种废寝忘食的工作态度,想不成功才奇怪呢。 不过如果他们知道,叶总只是在晚上八点才来超市,就为了清点今天又赚了多少钱,摆开老总架子给各经理训话的话,就不会这样认为了。 今天例外,叶总早上八点就来了--就像对面书店那样,今天超市也盘点的,月底了呢。 正是因为盘点,叶总才知道还有十七箱过期牛奶,才勒令梁山送去阳光孤儿院,并一再嘱咐他:必须得告诉那些人,这是广达超市捐赠的! 至于为什么不写叶总的名字--传说中的有钱人在捐赠时,都喜欢匿名的不是? 叶总的办公室内,有两个套间。 一个是供她休息的卧室,一个却是健身所用。 每晚工作完毕后,叶总都会在跑步机上跑上至少五分钟,这才满头大汗的去洗澡,随后换上最华丽的衣服,开着她那辆法拉利,去享受有钱人的夜生活。 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后,叶总只裹着一条浴巾,出了健身房。 穿过办公室,对面就是休息室。 她关上健身房的门,刚转身就呆住了:一个年轻人,就坐在办公桌后面那张宽大的老板椅上,双脚搁在桌脚上,手里拿着她的手机,随便翻看着,很感兴趣的样子。 叶总毕竟是大老板,更是在明珠狂妄惯了的上层人物,可不是梁山那种没啥见识的小人物,在发觉事情不对劲后,仅仅呆愣了几秒钟,就迅速退回了健身房内,反锁上房门,按响了门后的警铃。 在她的办公室内,每个房间都有一个警铃。 只要按响,整个广达超市的警铃都会铃声大作,保安室立即显示出报警的确切位置,保安们会用最快的速度,齐刷刷的拍马赶到。 最多十三秒钟,保安就会赶来,这可是叶总演习过好多次的了。 十三秒钟,绝对是眨巴几下眼睛的工夫--叶总一直在眨巴眼,足足眨巴了七八十次,外面也没有响起保安的怒喝,打斗声。 怎么了? 到底是见过大世面的,最起码也是经常看过大片的人,叶总在没有听到预料中的声音后,立即意识到警报器被外面那个人给掐断了。 就算是她等到天荒地老,那些该死的保安们也不会赶过来。 这时候再出去,无疑是最不明智的。 最明智的,自然是跳窗逃跑。 叶总跑到窗口后,就开始后悔了:干嘛要把办公室搞在四楼? 这要是跳下去,凭着她这个吨位,绝对能摔成一张肉饼的。 叶总可不想变成肉饼。 帮、帮帮。 就在叶总绞尽脑汁是想办法脱险时,房门被人敲响了,一个很温和有礼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叶总,请问您还在里面吗?” 为什么要说叶总是见过大世面,更是狂妄自大的呢? 人家在看到没办法逃走后,一咬牙走过去,打开了健身房的房门。 就像欣赏绝世美女那样,方圆上下打量着叶青。 “你是谁,为什么要找我!” 看到方圆很文静的样子后,叶青的底气又大了几分,双手掐腰,怒气冲冲。 话说,十五年前,她可是学过一段跆拳道的,就算现在已经抬不起腿,可仅仅靠自身吨位,她也有把握能把这家伙压扁。 “我找你,是因为你今天刚做了件善事,向阳光孤儿院捐赠了十七箱过期牛奶,造成二十多个孩子食物中毒。” “原来是为了那些可怜鬼讨公道的!” 叶青明白了,随即尖叫:“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叶青,明珠叶家的叶青!我堂妹就是叶明媚,你要是不想死的话,那就赶紧滚蛋!” 方圆好像真被叶总测漏的霸气给震住了:“啥,你堂妹就是叶明媚……” “是!怕了吧?” 叶青狞笑时的样子,真有些吓人。 “我还真怕那个臭娘们。” 方圆也笑,和风细雨般的笑:“叶总,你能不能再大点声?要不然那些保安听不到啊--啧啧,这健身房内,你使用频率最多的东西,应该是那根臂力器吧?” 叶总可没心思去考虑,方圆怎么会知道那根臂力器是她的最爱,只是猛地尖叫一声,肉山压顶般的扑了过去! 咣当一声,真像肉山歪倒了那样,好像整座大楼都被砸的发抖。 叶总眼前发黑,冰凉的地板很快让她清醒了过来,猛抬头,却看到方圆站在门口,手里挑着她那条白色浴巾。 “啊!你这个流氓!来人呀,救命啊,流氓要非礼了……” 叶总大声尖叫起来,翻身爬起,双手抱在了胸口。 “麻烦你别侮辱我对女人的审美观。” 看着这堆白花花的肉山,方圆还真有些反胃,就像那些孤儿喝了过期牛奶,必须得吐出来那样。 “你、你特么的到底是谁?” 叶总尖声大叫出这句话时,眼前白影一闪,腰间就像被烙铁烙了一下那样,痛感神经迅速活跃起来时,耳边才传来浴巾抽在肥肉上的脆响。 不得不说,把浴巾当鞭子来用,抽一个果体女人,的确很容易让人心生邪念,想到女王啥的,感到无比的爽。 只是叶青重达两百斤的身子,实在引不起方先生有那种想法。 开始时,叶总还尖叫,大骂,威胁。 但很快,她的叫骂威胁声,就渐渐转为了哀求,泪流满面,鼻涕泡都出来了。 没办法,就算叶总是人上人,可被人用鞭子像抽牲口似的狂抽,她也受不了的。 说实话,方圆刚来时,还真打算用这种最低能的办法,来对付慈善家。 他更喜欢用血淋淋的方式--比方当初在惩罚侮辱陈婉约的小东时,就是挑断了他的手筋脚筋。 他觉得,唯有那种不杀人的方式,才能让慈善家想清楚,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含义。 可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个慈善家竟然是个女的。 不管她是不是跟叶明媚有关,也不管她那身肥肉有多么的让人作呕,方圆都不想用血淋淋的手段对付她。 毕竟叶总的无良,只是个习惯,还没有像被毁容的白玉雯那样,触动方圆的底线(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孩子们没事,叶总本身长的就够人反胃的了,方圆实在想不到怎么做,才能比得上她当前更让人讨厌)。 貌似,直接抽人这种最低能的手段,才更管用。 可以肯定的是,今晚来找叶青的人如果是山羊,那个老东西才不管这些,绝对会用小刀子,把她给活剐了。 杀人,方圆可做不出来,但他肯定有让叶总生不如死的手段。 要想让叶总这种极度狂妄,自私,视人命为草芥的人上人害怕,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在受够疼痛后,感受到死亡的滋味。 足足得抽了七八分钟吧,除了脑袋跟双手之外,叶青浑身青紫,惨叫声也越来越弱。 健身房内,从来都不缺少方便人上吊的单杠。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要想把叶总这个吨位的肉山吊在单杠上,还是得费一番力气的。 看着双手被撕开的浴巾反绑着,只能用脚尖站在椅子上的叶总,方圆满脸都是不忍的神色,更是秉承圣贤所曰的‘非礼勿视’原则,只看着她那张脸,和声问道:“想死,还是想活?” “你、你这个畜生,杀了我吧!” 没想到叶总还很硬气,这足够证明她的嚣张狂妄,就像叶明媚那样是来自骨子里的,更忘记刚才她还求饶来着。 对于女人的要求,不管丑俊,善良的方先生,都会尽可能的满足她。 抬脚,把椅子踢到了旁边。 叶总登时张大了她的樱桃小嘴,眼珠子比牛铃铛还大。 从科学角度可以证明,受地心引力的影响,体重越重的人,上吊时死亡的速度就越快,那种要被勒死的极度恐惧感,也更刻骨铭心。 就像叶青这样,身子徒劳的挣扎了几下,舌头就伸了出来,眼珠子更是几乎要瞪出眼眶--渐渐的,就看到了通往天堂的金色天梯。 从没有过的惧怕,后悔,让她在瞬间明白了一个真理:原来,她此前所在乎、得意的那些东西,在死亡面前屁都不是的。 但这些切身体会,她已经说不出来了。 她踏上了通往天堂的天梯,尽管她是那样的不甘。 “死亡的味道,咋样?” 一个可亲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叶青眼前的黑暗,渐渐散去,浑身的痛觉,就像潮水般把她包围。 那么疼! 但她喜欢这种感觉,以为这证明她还活着! “放、放过我这条狗命,我给你我所有的一切!” 到底是有见识的大人物,前后态度的转变速度,快的让方圆都有些自愧不如。 方圆想了想,才认真的说:“我不要你所有的一切,毕竟你活着也不容易。这样吧,你往阳光孤儿院的慈善账户上,打三万块吧--因为你的命,实在就值这点钱。” 三万块钱,足够让那些孩子彻底地恢复健康了。 方圆知道,三万块对于叶青来说,或许连一件衣服都买不到。 但要是让她拿出千八百万的出来,方圆却又觉得,这是对那些纯真孩子的羞辱。 他能确定叶青不会为了区区三万块,就故意去找孤儿院的麻烦……如果真把她搞死,或者让她觉得肉疼了,对孤儿院没啥好处。 叶青呆了。 就算逼着她把满身的肥肉都吃下去,她也没想到方圆把她折磨的死去活来的,就为了要三万块。 “你、你究竟是谁?” 叶青牙齿嗓音沙哑的问道。 “嗯,说起来,咱们还是一家人,我是叶明媚的姘头.” 方圆脸上,又露出一副装比的羞涩模样:“我姓方,叫方圆。” 第171章:方圆到此一游 当叶明媚那款新的限量版手机响起来时,她正躺在卧室的炕上,拿手点着看电影的燕春来骂,骂他废物,枉自号称明珠的天王老子,却在七八天内,连某个混蛋都找不到,不死还活着干嘛? 当一个女人,狂妄到连她丈夫都看不起时,才不会管别人怎么看她。 就像叶明媚现在,就真空穿着一件齐腿黑色睡袍,还是那种超低领口的,丝毫不介意最迷人的部位,就这样暴露在灯光下。 当然了,人家现在卧室内,跟丈夫在一起,就算啥也不穿,也很正常的。 最多就是,外人如果听到她在骂丈夫时,总是会捎带着婆家长辈的人体部位时,会感到惊诧:这么迷人的雌性,是怎么骂出这些字眼的? 燕春来早就习惯了她这样,脸上始终带着大度的苦笑,默不作声,直到手机第二遍响起时,才柔声提醒她:“小媚,有人给你打电话呢。” “滚尼玛那个啥的,当我聋子没听到?” 叶明媚又恨恨骂了一句后,才抓起手机。 正所谓臭味相投--别看一百个叶青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叶明媚迷人,但姐妹俩人却因为同样的脾气,反而是关系最好的姐妹。 但尽管是这样,叶明媚还是在接起电话后,没好气的说:“有事说事,没事挂电话!” “小媚啊。” 一般来说,可能是声带受肥肉压挤会变的细,所以大多数胖妹妹声音反而格外好听,尤其叶青故意巴结某个人时:“我最近托法国的朋友,给你捎来一套香奈尔,你什么时候有空,我给你送过去。” 很少有人对总是巴结自己的人甩脸子,尽管叶明媚才不在乎一套衣服,但这也证明叶青心里想着她。 脸色好看了许多,鼻音淡淡的嗯了声:“说正事。” “你现在说话方便吗?妹夫在不在?” 叶青小心翼翼的问道。 “不在。” 叶明媚看都没看丈夫一眼,就这样说。 “那就好。” 叶青也知道叶明媚夫妻之间是啥关系,这样问纯粹是出于礼貌:“是这样的,你有没有听说过方圆这个名字?” “方圆?” 叶明媚下意识的重复了一句,接着翻身坐起,双眸微微眯起:“你问他干嘛?” 被方圆羞辱、并偷走水粉美人这件事,是叶明媚的奇耻大辱。 除了燕春来外,她没脸去告诉任何人,但这不代表着在听叶青提到那个混蛋的名字时,她不会心惊,以为这是在故意讽刺她。 “哦,是这样的,他刚才来广达超市办公室找过我……” 叶青刚说到这儿,就被叶明媚打断:“他找过你?他现在哪儿?” “已经走了,刚走。” “走了?” 叶明媚咬牙切齿,低声问道:“她找你,说什么了?” 在旁边看电影的燕春来,也看向了这边。 叶明媚扭头,狠狠瞪了他一眼,他赶紧回头。 叶青犹豫了下,才说:“他说,他是你的、的--” “他是我的什么啊,你别跟便秘似的墨迹行不行?” 叶明媚不耐烦的催促道。 叶青赶紧说:“是你的老姘头。” “什么?” 叶明媚愣住,有些怀疑自己听错了。 叶青又把那句话重复了一遍,又说:“他还说,你为了讨好他,还把你的水粉美人送给了他,不过他嫌礼物太贵重了,怕影响你们夫妻感情,所以玩了一天,又给你送回去了。” 叶明媚沉默。 很久后,才问道:“你信不信他说的话?” 叶青小声说:“本来,我是不信的。可他又说出了你最大的秘密。” 叶明媚眼角猛地一跳,下意识的缩起了腿,淡淡的问道:“他跟你说了我的什么秘密,才让你相信他说的那些话?” “他说,你在炕上,是个世所罕见的名、器。” 叶青其实不想说出这句话的,只是方圆临走前,的确说了这些话,由不得她不信,因为叶明媚的这个秘密,除了叶青、燕春来外,别人都不知道。 叶青还真怕方圆是叶明媚的老相好,更担心间接得罪了她,所以在考虑再三后,才咬牙说出了这句话。 叶明媚听到了自己全身细胞,都在呐喊‘杀,杀’的声音。 不过她却罕见的没有发脾气,只冷冷的问叶青现在哪儿,等她马上过去。 当带了七个保镖的叶明媚,感到广达超市那边时,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多了。 “你们都在外面等。” 等保镖们迅速检查叶总办公室内没任何危险后,叶明媚才缓步走了进去。 灯光很亮,叶青的脸色有些苍白。 更让叶明媚感到奇怪的是,平时总喜欢露肉的叶青,穿的相当保守。 叶明媚大马金刀的坐在叶青的老板椅上,细高跟黑色小皮鞋在地上轻轻一点,椅子滑过了桌子,淡淡的说:“坐吧。” 明明是在叶青的地盘上,叶明媚表现的却像个主人那样。 叶青没有坐,抬手开始脱衣服。 “搞什么……” 叶明媚黛眉皱起,话刚说到这儿,双眸就猛地睁大。 她看到,叶青衣服下面那具本该好像鸡蛋白那样光滑的肌肤,现在却是青紫青紫的,还泛着血印。 一看,就知道是被人用东西抽的。 “这是他揍的。” 想到某个男人变态般的手段,叶青身子就开始发抖,腿子也打软,瘫坐在了沙发上。 叶明媚说什么也没想到,她苦苦寻觅良久的方圆,原来就隐藏在阳光孤儿院。 如果不是叶青冒充慈善家,估计他是不会出现的。 当听到叶青说,她被方圆狠狠收拾一顿,就拿走了三万块后,叶明媚实在忍不住的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她狂傲自大,却又很聪明,当然立马猜出方圆这样做是为什么。 “哼哼,你放心,我会替你讨还公道的。” 叶明媚才不关心叶青此时有多么的痛苦,她只在意有了方圆的下落。 “啊,不,我不需要的!小媚,你可千万别为了我迁怒于孤儿院,他说过,孤儿院再出一点事,他就让我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叶青连忙摇手:“我今晚找你过来,就是想问清楚,他是不是你的……” “哼哼,是不是我叶明媚的姘头?” 叶明媚冷笑着反问,心中压根没把叶青的担心当回事:只要能把那个混蛋做成标本,就算孤儿院里的孩子都死了,叶青也死了,那又怎么样? 叶青尴尬的笑着点了点头。 “是,他就是我的姘头,这一点,你可别告诉燕春来,要不然那个窝囊废会生气的。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我看你,今晚就在这儿休息吧。” 叶明媚说着,双手压住椅子帮,就要站起来。 却站不起来,就像有只手拽住她的小黑裙那样。 “嗯,怎么回事?” 叶明媚一楞,坐下后揪起裙子一看--裙子,被强力胶水粘住了。 叶青看到这一幕后,连忙摇手辩解;“不是我干的!” 叶明媚相信,这不是叶青干的,是方圆干的。 方圆算到叶青会给她打电话,算到她会赶来,更算到她来了后,会反客为主的坐在这把椅子上,所以提前在上面涂满了强力胶水。 这是方圆无声的警告:叶明媚,你想做什么,都在我的掌握之中,所以劝你千万别做蠢事。 “方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手段,是吓不倒我的!” 叶明媚咬牙,猛地站了起来。 刺啦一声,裙子倒是没被撕坏,但腿上的黑丝,却被她的猛力给撕烂了。 看到叶明媚晃着两条白腿钻进车里后,叶青忽然觉得自己做了件蠢事。 又仿佛,在某个黑暗的地方,有双眼睛正在冷冰冰的盯着她,狞笑。 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后,她连忙转身小跑进了广达超市。 叶明媚从手机上查完阳光孤儿院的资料时,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整个世界早就睡着了,偶尔会有一声轮船的汽笛声隐隐传来。 燕春来肯定也睡着了,就在别的卧室--一个连一百秒都支持不来的男人,实在没脸睡在妻子身边的。 叶明媚站在窗前,望着下面院子里来回走动的保镖们,淡淡笑着自言自语:“那些孩子,还真是怪可怜的--活着,不是受罪么?” 终于,当叶明媚发出熟睡过去的轻鼾时,卧室壁灯的柔光,也变的黯淡了好多,映照在她脖子里那条水粉美人上,散出隐隐的五彩璀璨之色。 今夜,叶明媚睡得很香,仿佛刚闭上眼,天就亮了。 其实她的睡眠质量一向不错,才不会像叶青那样,晚上出去鬼混:睡眠不足,可是美女衰老变丑的最大敌人。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 叶明媚掀起盖在身上的毛毯,抬手挡住了照在脸上的明媚阳光,喃喃说了句,慵懒的坐了起来。 低头轻轻打了个哈欠后,叶明媚抬腿刚要下地--修长腿子,僵在了半空:凌晨睡觉前,还戴在脖子里的那条水粉美人,不见了。 别墅外面、院子里,有至少十二个保镖、四条大狼狗巡逻。 她的客厅房门,更有着外力打开就会自动报警的装置……叶明媚休息的卧室,就是龙潭虎穴,哪怕是一只苍蝇也休想飞进来。 苍蝇是偷不走她项链的,就像项链不会自己脱落。 只能是人。 有人,在她熟睡时,来到她卧室内,摘走了水粉美人。 那个人是谁? 本能的,水暗影的目光缓缓看向她修长性感的右腿。 上面用她的口红,写着几个字:方圆到此一游。 第172章:吸引女孩子的大魅力 小孩子身体恢复速度还是很快的的。 昨晚还病怏怏的洋洋等孩子,今天午休过后就活蹦乱跳的了,在院子里玩滑梯,做游戏,清脆的笑声咯咯咯,很悦耳,更朝气。 方圆站在院长办公室的窗前看着孩子们,眼神柔和,一个帆布背包就放在沙发上,这是他的行礼,里面有山羊给他准备的一些土特产。 其实山羊也知道,方圆才不会在意什么土特产,但他必须要送。 不管怎么说,人家可是给了他小孙子一栋海边别墅,又给阳光孤儿院‘捐助’了两百万美金,于情于理,他都得表示一下。 今天下午,方圆就要乘坐高铁返回唐王了。 这是从他回归唐王后,唯一一次离开唐王那么久,前后加起来一个多月了。 想到要回唐王后,他竟然有了些归心似箭感。 “再仔细考虑一下我的提议吧。” 山羊走过来,又掏出了两百美元一颗的古巴雪茄。 他的提议,自然是让方圆留在明珠,兄弟俩人一起献身于慈善事业。 “不用考虑了,最起码在我四十岁之前,我想我是无法静下心来做善事的。” 方圆点上粗粗的雪茄,喷了口烟雾后说:“其实你也该知道,我事儿一大堆,如果不是看在这些孩子的份上,就凭我跟你的交情,能跟你喝一杯就很不错了,怎么可能呆这么久?” 虽说这番话有打击山羊的嫌疑,不过方圆也不全是在撒谎。 唐王那边,的确有他放不下的事:神秘的陈婉约,神秘的彼岸花,还有不怎么神秘了的林二,更何况,还有个反复无常的蛇蝎水暗影…… 好多事,在这段时间内,都被他刻意屏蔽了。 那是因为方圆觉得,跟孩子们在一起时,就不能胡思乱想,要不然会亵渎那些纯真的心灵。 而且他有种预感,就算他答应山羊留在明珠,那些麻烦也会像不散的阴魂那样,慢慢找上门来。 他可不愿意孤儿院这些孩子们,因为他而受到丁点的伤害。 要不然的话,今天凌晨时,他也不会去叶明媚卧室‘到此一游’了。 想到这儿后,方先生眼前又浮现上了让他很想流鼻血的一幕:那个女人,到底得有多么的嚣张狂妄,才能在睡觉时,都摆出那姿势? 从水暗影睡觉的姿势,方圆就能断定这个女人相当的、的浪,说文艺点就是:她是那种夜夜当新娘的主,无男不欢。 但事实上,据方圆从叶青那儿了解到,叶明媚却非常的‘守妇道’,不管她做过多少伤天害理的事,却从没有任何绯闻传出来。 真搞不懂,她是怎么受得了。 就在方先生很佩服自己思维的跳跃性又增强一步(从正事,联想到叶明媚的私生活)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的山羊说话了:“你也别总打击我,再怎么说,咱们也是兄弟不是?” “狗屁的兄弟,谁家兄弟总是算计我那点钱?” 方圆撇了撇嘴,转身走到沙发前拎起帆布包:“走了。有啥事儿,电话联系。” 在这儿呆了七八天的方叔叔要走了,孩子们很是舍不得,围住他恋恋不舍的,搞得方先生心中一发狠,把山羊給他买的那些土特产都贡献了出来,这才总算斩断了离别的伤感。 “以后有空了,我会经常来看孩子们的。” 方圆看着缓缓关闭的大门,把空了的帆布包扔给了山羊。 “下次来时,就别带支票了,随便带一兜现金来就行。” 山羊笑眯眯的说到这儿时,一辆乌黑的大奥迪缓缓停在了他们身边。 车上只有一个人,很帅气,有风度,让方先生看不顺眼的年轻男人。 看到这个年轻人后,山羊那张老脸上,马上就堆起菊花般的笑,腰身也微微弓起来,快步迎了上去,老远就伸出了双手:“马处,您怎么来了?” “胡院长,你好,我是刚巧路过这边。” 马经天矜持的伸出手,任由山羊双手握着用力摇晃。 马处,是马经天在官场上的职称。 也怪不得林二曾经说过,马经天就是那种堪称完美的男人,不但相貌英俊,气质非凡,能力出众,社交广泛,而且还极富爱心,是阳光孤儿院的常客,几乎每个月都会来这边做志愿,被孩子们亲切的称为马叔叔…… 所以,自从创建孤儿院,就秉承‘只要有人来做慈善,都会把我当祖宗看待’原则的胡院长,才会对他如此客气。 不过这次马经天停车,可不是为了做慈善,更不是专门跟胡院长打招呼,而是因为方圆。 马经天从没有见过方圆,更不知道他跟叶明媚之间,也发生过那些打死也不能说的故事,却在看望马军时,听说过他的相貌。 马经天不能不关注方圆--如果你未婚妻跟某个男人在一起过了几个月,你能不关注那个敢给你戴绿帽子的男人是谁吗? 好不容易,才等热情的胡院长松开手,马经天看着方圆,微笑着问道:“胡院长,这位先生是你朋友?” “所有来阳光孤儿院做善事的人,都是我的朋友,也是恩人。” 山羊认真的解释道。 他这一句话,就把自己跟方圆的关系说清楚了:这家伙就是个脑子进水来做慈善事业的,跟我跟你的关系差不多。 “哦。” 马经天点了点头,又说道:“介绍一下?” “好。” 山羊倒是很干脆:“马处,这位先生姓方,叫方圆。不是本地人,是来明珠游玩的,偶尔来到阳光孤儿院,做了八天的义工……” 果然是那个方圆! 马经天看着方圆,双眉微微一挑,山羊后面说了些什么,他就不在意了。 无论是谁,在看到自己的情敌后,总会本能的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的。 介绍完方圆后,山羊又给他介绍马经天:“方先生,这位是马经天马先生,明珠计委的实权处长,更是孤儿院的三星义工。” 山羊为了激励大家来孤儿院做义工,特意搞了个等级荣誉,三星是最高的了。 原来他就是林二的未婚夫,嗯,人长的还凑合,文质彬彬斯文败类的模样--方先生脸上立即浮上亲切的笑容,主动伸出手:“原来你就是马处,久仰久仰。” 得知他就是马经天后,方圆立即就猜到人家为啥停车站住了,自然不会再装做没听过他的傻样,那样会被人看不起的。 马经天跟方圆握手,微笑着说:“方先生,彼此,彼此。” 这是在说:小子,我也听说过你的大名了,敢挥舞着锄头挖我墙角。 很友好的握了下手后,马经天直接说道:“方先生,有件事,我想跟你单独聊聊,不知道你能否赏脸?” 方先生当然不愿意赏脸--谁让这姓马的太优秀了,都把他给比下去了,聪明男人只会跟漂亮女人呆一起,从来都不稀罕跟优秀男人竖一块的。 方圆面带难色:“这个……马处,真不好意思,我订的是下午四点返程的车票,正准备去车站的。” 马经天抬手看了下手表,笑道:“不要紧,这才两点。这样吧,方先生,我送你去车站,咱们路上聊?” “那就麻烦马处了。” 既然有大帅哥腆着脸的给自己当司机,方先生觉得自己实在没理由拒绝的。 “胡院长,那我走了,跟孩子们说,有空我还会来看他们的。” 当着马经天的面,方圆自然不好跟山羊拥别,这让他有些小遗憾--无法趁着拥抱的机会,把挂在山羊脖子上的玉佩拿走了。 话说,那可是好东西,是山羊从一唐朝古墓中搞到的,上面雕刻着个吞天貔貅。 不知道自己躲过一劫的胡院长,微笑着跟方先生握手告辞。 “唉,胡爷爷要是在年轻三十岁,绝对会参与他们对美女的争夺--卧槽,方圆,你这个王八蛋,连自己人都不放过!可怜我那个夏代古戒啊!” 等那辆大奥迪消失在远方后,山羊颇有些感慨的叹了口气,转身正要走回孤儿院时,却发现右手上那枚古戒不见了。 摸索着无名指上的古戒,方圆脸上带着矜持的淡然笑意,目视前方。 上车后,俩人都没说话。 马经天在考虑着,是开门见山的,还是委婉点的,或者干脆警告他,以后绝不能跟林舞儿来往,要不然就打断他腿子啥的。 方先生却觉得,他其实跟马经天没有交谈的必要:他只是拿林二当兄弟看,才没打算给马处戴绿帽子呢。 车子右拐后,眼角瞥见方先生始终一副淡然若定、不言不语的装比样后,马经天只好先开口了:“方先生,你该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你谈谈吧?” “是不是觉得,我吸引女孩子的魅力,要比你还要大?” 方圆笑眯眯的看向了他。 马经天一呆。 老天爷可以保证,这就是个正道君子,以往跟任何人谈话,都是遵规守矩的,从来不会跟人开玩笑:其实也正是他这个正经性格,才让林二觉得无趣,觉得他古板,没有年轻人该有的朝气。 英俊、能力高,前途光明又咋了? 像林二这种骄傲的女孩子,才不会在意这些。 她中意的,是方先生这种有血有肉接地气,会耍流氓骂脏话外带守着美女抠脚丫,又懂得让女孩子会哭会笑的人! 看到马经天一副傻呆呆的样子后,方圆心中微微不忍,接着说:“呵呵,开个小玩笑。” “不。” 马经天却摇了摇头,嘴角浮上一抹苦涩的笑:“方先生,其实你说的没错,你吸引女孩子的魅力,的确比我大,要不然舞儿也不会 第173章:我从来不威胁人 “马处,我想你是误会了。我跟林舞儿之间,没有你想象中的那种关系。我对她,只是兄弟般的感情。” 方圆可以拍着胸脯的发誓:看在马经天很可怜的份上,他这次没有忽悠人,说的是真心话。 最多,也就是在话音刚落后,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我对林二,真得只是兄弟之情?如果她要是嫁给姓马的帅哥,我会不会像失去了最珍贵的东西? 马经天不屑的摇了摇头,轻声说:“方先生,我相信你说的这些,可舞儿,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女孩子。” 这话,方圆不爱听了:咋的,怀疑跟我林二之间那种纯洁如雪莲花般的兄弟情? 眉头微微皱起,方圆的声音有些冷淡:“马处,难道你不知道,男人跟女人之间,其实也会有兄弟般的友情?” “方圆,你别介意。” 马经天改了称呼:“我不是怀疑你对舞儿有什么不轨心思,我只是想说,舞儿从小就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简单的来说就是,她要是不喜欢你的话,你们根本没机会在一起呆那么久的。” 方圆也改了称呼:“马经天,你这样说,是因为你还不了解她。” “或许吧。别看我认识她那么多年了,也一直把她当做了我的未婚妻,可我还真没有彻底了解过她。女孩子,本来就是尘世间最难了解的生灵--呵呵,不说这些了。” 自嘲的笑了下后,马经天看着方圆,认真的说:“方圆,我是真心喜欢舞儿的,我不能没有她。无论是为了马家的尊严,还是我自己的感情,我都不会允许任何人,从我身边抢走舞儿。” 顿了顿,他又说:“为此,我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包括……生死。” 方圆没有看他,仍旧看着前方,沉默很久后才说:“马经天,我其实很想告诉你,我从来都不惧任何人的挑战,尤其事关生死,因为这样会让我感到更有趣。但我不想那样说,看在你真心喜欢她的份上。所以,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跟林舞儿之间是纯洁的,一直把她当做是兄弟,不管你信,还是不信。” 马经天也沉默很久,才说:“我相信你。” 方圆这次却马上说道:“你必须记住,她是我兄弟。任何敢让我兄弟不高兴的人,我都会让他更加不高兴,不择手段。” 马经天笑了:“你这是在威胁我?” “我从来都不威胁人。” 方圆淡淡的说:“我更喜欢把威胁我的人,一脚踹下楼去。” 马经天脸上浮上难堪的神色,诚恳的说:“对不起,方圆。马军那样做,不是我指使的,我也不知道。再次,我向你说声对不起。” 方圆无所谓的说:“没啥,反正躺在医院的人又不是我。” 这句话,让马经天有些不爽,皱眉说:“方圆,看来你还真是无知者无畏。你以为,明珠马家是那样好欺负的?如果不是我挡着,马军被你打伤后,马家会没任何反应?” 方圆笑了。 他这才发现,马经天还真是正人君子。 在方圆的理解中,正人君子跟傻瓜没太大的区别。 “你笑什么?” 马经天眉头皱的更紧。 “没啥。” 方圆摇了摇头,看似随意的说道:“听说,叶明媚是马家的亲小姨?在明珠,她好像比你们马家更嚣张。” 马经天,一下子明白方圆为什么不屑的笑了。 整个马家加起来,也比不上叶明媚一个人的能量大。 叶明媚溺爱马军,这对马家来说,才不是秘密。 马军以往做了那么多混帐事,马家管都不用管,叶明媚甚至不用出面,一个电话就能摆平。 可这次,马军被方圆从三楼一脚跺下来,叶明媚更是守着马经天的面,在病房发了狠话,说绝不会让方圆活着离开明珠啥的。 当时,马经天就像马军一样,觉得方圆已经是个死人了--没有谁比他们更知道,叶明媚在明珠的能量有多大。 大到马经天都不敢劝她稍安勿躁,没必要为此杀人,只能约束马家别参与这件事。 但实际上,方圆到现在都活蹦乱跳的。 马经天才不相信,发狠要弄死方圆的叶明媚,就算以前不知道他在阳光孤儿院,可今天肯定知道他要离开明珠--但是到现在,也没遇到啥意外。 马经天确是正人君子,他在主动送方圆去车站,一来是要谈谈林舞儿,再来就是希望能给予方先生必要的保护,毕竟叶明媚怎么着也得给他点面子的。 这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叶明媚找过方圆了,可吃亏了。 还是大亏! 大到她都不好意思在方圆面前露面,或者说不敢。 马经天不傻,眨眼间就想明白了方圆想表达的意思。 同时心中也很震惊:这个方圆,到底有什么能耐,能让叶明媚也得吃下哑巴亏? 不过,马经天要‘夺回’林舞儿的信心,却没有因此而减弱,反而更加旺盛了。 就像他在把车子停在车站门口时,缓缓说出的话:“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放弃舞儿。” 方圆实在不忍心讽刺一个正人君子,开门下车时笑道:“马经天,以后有机会的话,去唐王作客,我请客。” “我会去的。” 马经天跟着下车,伸出了手。 方圆跟他握手,能从他握手的力度中,感受到他的决心。 “随时恭候大驾,再见。” 方圆转身,走向了候车大厅那边。 “再见。” 等方圆背影消失在候机大厅内后,马经天才低低说出了这两个字。 “再见,一定会再见的。” 方圆,马经天俩人都不知道,还有第三个人,也在说相同的话。 叶明媚坐在车里,脸上戴着墨镜,无视马经天的车子从眼前经过,只是死死盯着候车大厅那边。 她的保镖队长,从主子浑身散发出的凌厉气势中,感受到了她在想什么,低声问道:“叶总,要不要我去--” “你是不是嫌自己活的太长了?” 叶明媚冷冷的看向了他。 保镖队长脸上立即苍白,赶紧低头,不敢再说什么了。 “回家。” 叶明媚摘下墨镜,看着西边的太阳,喃喃的说:“从此,我无聊的人生,总算是有了个明确的目标。” 方先生早就有了明确的目标,那就是回家。 林二还没有回家,方家的大门还锁着。 这是夏小韵自从罗布泊回来后,第四次来方家了。 在她去了罗布泊后,方圆竟然也去了,跟一个她不认识的美貌女人。 这是劳拉说的。 他怎么会去那儿? 就是为了援救夏小韵才去的? 夏小韵不知道,只知道俩人的交情,貌似还没有让方圆为她涉险的地步。 就像她无法搞清楚,身在罗布泊、陷于半睡半醒中看到了方圆,到底是真的,还是幻觉。 这些事,她必须得跟方圆当面问清楚。 所以在回来唐王后,夏小韵马上就赶来了方家。 没人,大门紧锁。 劳拉还说,送快递的林武,那条叫毛驴的贱狗,也都去了罗布泊,不过人家就是为了救援方圆才去的,貌似跟她夏小韵没啥关系。 可是夏小韵却不会这样想:跟林武聊聊也是可以的。 可方圆没回家,林武也没回家。 大门上冷冰冰的锁头,好像在告诉她:不管是方圆,还是林武,都不会再回来了,就像他们此前也不曾出现在夏小韵生活中那样。 他们俩人去了哪儿? 是不是永远都留在了罗布泊? 夏小韵无法确定,也不知道该去问谁,只能每个几天就来方家看看。 再次看到冷冰冰的锁头后,夏小韵心中某种莫名的失落感,更加浓了,站在门口很久都没有动一下,就像雕像。 宁耀酒店为她配备的新保镖玛丽,继承了她前任的所有优点,从来都不会随便说话,就像个影子那样,站在夏小韵身后不远处。 叮叮当--手机的铃声响起,打破了方家门前的沉默。 夏小韵这才仿佛一下子活转了过来,拿出手机一看来电显示,刚才所有的消沉、失落等负面情绪,一扫而空,笑起来时给了玛丽一种错觉:天,好像亮了。 “随意,你忙完工作了?” 夏小韵低声问道。 从罗布泊回来后,夏小韵就以为她跟燕随意,就再也没机会见面了。 谁知道,三天后燕随意就出现在了唐王。 在春秋战国时期,唐王是某个诸侯国的国都。 不过随着时代变迁,某国被吞并后,国都逐渐北移--也就是说,唐王南部那片连绵起伏的小山脉,就是曾经的国都,相传地下有着诸侯国灭亡前的宝库。 燕随意来唐王,就是为了探寻这些东西的。 夏小韵才不管燕随意来唐王是为什么,她只觉得,只要能见到他,她就会高兴。 可能是因为燕随意曾经救美的缘故,或者别的原因,短短半个多月,夏小韵就能很随意的称呼他随意了。 第174章:嫂子,三婶 女孩子,尤其是像夏小韵这种自身条件优秀的女孩子,喜欢的男人,也只能是燕随意、马经天一类的翩翩公子哥了。 至于方圆这样的,撑破天,也就是把他当做蓝颜知己。 尽管夏小韵知道,在她最为无助时,只要方圆愿意,完全可以得到她的人。 但不会得到她的心。 女孩子的心,总是太高,高到让方圆这种层次的家伙,使出吃奶的力气蹦高,也够不着。 这就是公子哥,跟普通小青年的区别。 云泥之别。 幸好,无论发生多么不堪回首的事,夏小韵都没有被方圆这块污泥给污染,所以才能有底气,跟燕随意这种公子哥交往。 并且,感情温度正在以让她自己都以为是梦幻般的速度,提升着。 这从她能随意叫他随意的称呼中,就能看得出来。 当然了,尽管燕随意并没有说出他是啥身份,可夏小韵还是能从他的谈吐,气质,他几个同伴对待他的态度上,看出他的出身很不一般。 不一般的男人,才有资格让夏小韵去真心交往,尽可能的把握。 燕随意的声音,就像他的人那样,听起来让人感觉很舒服:“啊,刚回来,在野外这几天可冻死了--小韵,你现在哪儿?有空没?有空的话来顺河街这边的月朦胧酒店吧,我跟同伴都在呢。” “有,当然有空了,很快就会过去的!” 夏小韵一口答应下来,这才恋恋不舍的扣掉了电话。 扣掉电话后,她才猛地想起,今早答应过母亲,晚上要回去吃午饭的。 从罗布泊回来后,陈婉约的情绪一直很正常,就是总问她,夏天问啥时候回家。 夏天问啥时候回家,就像他是生是死那样,夏小韵都不清楚,所以只能骗她说快了,南方那边的业务正处于关键期,要不然前些天也不会去那边待那么多天了。 究竟是回去,还是去酒店呢? 想到答应母亲回家的承诺后,夏小韵很是犹豫。 虽说她更喜欢跟燕随意呆在一起,但她更明白,母亲也很喜欢她能陪着。 一边是可能的男朋友,一边是母亲,夏小韵有些左右为难。 犹豫片刻后,才终于下决心给陈婉约打电话,就说在外面忙着见客户,不能回家吃饭了。 对于女儿的工作,陈婉约向来都很支持的,尽管有些遗憾,还是笑着说工作要紧。 做出决定后,夏小韵松了一口气,装起手机对玛丽说:“去顺河街的月朦胧。” 走出胡同后,夏小韵才发现月亮已经从东边升了起来,朦朦胧胧的很有诗意。 “月色,真美。” 感慨了一句后,夏小韵上了车。 玛丽缓缓启动车子时,夏小韵随意向车窗外看了一眼,就看到有个人贴着路边,逆行走了过来,身边还跟着一条狗子。 玛丽打开大灯,迅速切换成近光的瞬间,夏小韵认出了那个人:林武。 还有毛驴。 想都没想,夏小韵就叫道:“停车!” 玛丽马上踩了刹车,回头看了过来。 夏小韵右手放在车门上,刚要推门却又缩了回来。 她早就想跟林武聊聊了,为此来了好几趟,今晚终于看到他了。 可是,燕随意还在月朦胧等着呢。 夏小韵可不想让他等自己,要不然也不会欺骗母亲了。 再说了,既然林武回来了就行,以后啥时候找他还不行呢? 但燕随意今晚却是第一次主动邀请她,哪怕还有他同伴在。 就在夏小韵犹豫的瞬间,林武带着毛驴已经擦着车身走过,还往车里看了一眼,不过是看不到的,脚步不停的走进了胡同内。 “算了,走吧,去月朦胧。” 夏小韵目送林武进了胡同后,才轻声说道。 职业素质很高的玛丽,才不会多问夏小韵为什么犹豫,马上就启动了车子。 朦胧的月色,唯有在黑暗中才会看出诗意,在霓虹灯下就只剩下苍白了。 尤其是在包厢内,更是没月亮啥事,只有燕随意同伴那狂放的笑声。 他这次来唐王寻找曾经的失落,所带的同伴,不是去罗布泊的那些人。 这次来的人中,有两个来头不一般。 听燕随意说,这俩人都是京华那边有钱人的少爷,这次随他过来,就是闲的无聊,试着了解一下失落的文化,也算是情操上的一种陶冶吧。 俩人一个姓申,叫申乃康。 一个姓孟,叫孟荣。 “哟,嫂子来了啊!” 夏小韵刚推开包厢门,还没有来得说话,端着酒杯的申乃康就起哄道。 孟荣马上站起来,笑嘻嘻的说:“嫂子,你可迟到了啊,得罚酒三杯!” 另外两个跟燕随意一起来的,则是正儿八经的专业方面的人员,可不敢跟这二位那样,打趣夏小韵,只是恭敬的站起来,温和的笑着。 夏小韵俏脸一红,赶紧垂下眼帘低声说:“对不起啊,路上有些堵车,来晚了。” “没事,也不是太晚。” 燕随意笑着,拍了拍旁边的座椅:“来,这边坐。” 等夏小韵羞答答的过来坐下后,燕随意笑着对申乃康俩人说:“你们这两个家伙,能不能正经点?我跟小韵是好朋友,别让我朋友下不来台啊。” “好,好,随意哥,兄弟我记住了,以后绝不会再打趣嫂子了!” 申乃康一本正经的道歉,接着跟孟荣对视了一眼,脸上浮上玩味的神色:这妞儿虽说够靓,可她哪有资格做燕家的少奶奶?哥几个也就是耍她高兴罢了,不过有机会的话,可以玩玩。 “小韵,别听他们胡说,来吃菜,饿了吧?” 燕随意说着,对站在门口的服务生说:“小姐,你这儿最好的红酒是什么?” 服务生还没有说话呢,孟荣就撇撇嘴:“随意哥,就这小地方,还能有什么好红酒?得了吧,我看大家还是一起喝白酒吧。” “就是,就是,白酒可是咱们自己带来的,正道的飞天茅台!” 申乃康也起哄着,盯着夏小韵俏脸的目光,急速闪烁了下。 一般来说,男人力劝女孩子喝白酒时,都会存着促狭、或者不可告人的目的。 燕随意自然也知道,眉头微微一皱,正要说什么时,夏小韵却抢先说道:“啊,喝、喝白酒也行,没必要专门为我准备红酒了。” 孟荣马上就哈哈大笑:“哈,看,还是嫂子洒脱,我喜欢,来,满上!” 其实,嫂子又怎么会喝白酒了? 她只是不想因为这个,让燕随意跟他朋友闹出不愉快罢了。 既然夏小韵自己要求喝白酒,燕随意也就不好说什么了:“那好吧,你少喝点。你那个保镖呢,让她一起进来?” 夏小韵摇头:“不用的,她已经吃过晚饭了,现在车上听音乐呢。” 如果不是夏小韵觉得,带着个保镖有可能会让燕随意反感,玛丽绝不会离开她半步的。 “好吧。” 燕随意点了点头,亲自给夏小韵倒了半杯酒。 谁都知道,只要是在酒桌上,尤其是男人存心要女孩子好看时,女孩子要不就一点也不喝,要不就海量,一旦不能喝,还沾上了白酒--无论夏小韵有多少不喝的理由,燕随意又多么的替她挡酒,申乃康俩人也能让她喝多了。 “来,来来,嫂子,我祝你跟随意哥有情人终成眷属!” 当夏小韵喝的俩眼开始发直时,孟荣亲自给她端起了酒杯。 燕随意眉头再次皱起时,申乃康却及时跟他碰杯。 他只好苦笑着摇了摇头--随意哥,在京华某个阶层间,可是向来以随意、温和还有仗义而闻名的,怎么可能会因为自己兄弟开玩笑时,扫他们的兴呢? “不、不能再喝了,我--我去洗手间!” 被孟荣逼着又喝了一杯后,夏小韵彻底撑不住了,左手捂着嘴站起来,踉踉跄跄的跑出了包厢。 “小孟,有些过了啊。” 燕随意不满的说出这句话时,桌子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一看来电显示,燕随意的目光就微微一凝,拿起来走向了窗前,笑道:“呵呵,三婶,我是随意--” “嘘。” 申乃康马上就把右手食指竖在嘴上,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孟荣虽说敢跟燕随意开玩笑,但却知道必须得遵守某些规矩,尤其是听出是他三婶給他打电话后。 京华所有有头有脸的公子哥,都知道燕随意有个相当漂亮迷人,脾气相当不好的三婶--这要是让三婶她老人家,知道她跟燕随意打电话,自己却在这儿高声喧哗,那还了得? “乃康,去洗手间?” 孟荣冲申乃康眯了下眼。 申乃康知道他为什么要去洗手间,刚要答应,却又犹豫了下:“你去吧。” “嘿嘿,可别后悔。” 孟荣低声嘿嘿笑了下,转身走出了包厢。 月朦胧酒店不是很高级,可也不是路摊货,算是唐王本地的中层消费场所吧。 以前方圆是没来过几次,理由很简单,主要是没钱。 其实方先生可是大富豪,只是那些钱他不敢动。 一动,时刻监视他账户流通动向的花小妖,铁定能从中查出他的下落。 现在没这个担心的必要了。 一个人吃饭时,方圆从来都很低调的。 不过再低调的人,晚饭不吃也会饿的,如果不是时间有些晚,路边小饭馆都关门了,他才不会来月朦胧。 “先生,请问几位?” 穿着黑裙小制服的女服务生,马上就笑吟吟的迎了过来。 “就我自己。” “好,请跟我来。” 服务生可没因为方圆穿的很一般,又是一个人,就小看他,依旧亲切的笑着。 “给来个红烧肘子,清炖羊排,海参汤,一瓶泰山特曲就行了。” 走上二楼包厢门前后,方圆点了几个菜,才问道:“洗手间在哪儿?” 第175章:不是旅馆,是家 不管是白酒红酒,还是碘酒,喝多了倒酒的难受滋味,一点也不次于方圆拿手指头扣孩子们的会厌。 酒喝多后倒出来,还好受些。 最怕的就倒不出来,光在那儿干呕,胃里翻江倒海似的,恨不得趴在马桶上就这样一动不动了。 夏总这么有档次的美女,当然不会趴在马桶上一动不动,最多也就是老牛那样大喘气的干呕几分钟后,踉踉跄跄的出了女厕,希望能用凉水刺激一下发烫似的脸,再强打着精神补点妆,千万别在燕随意面前出丑。 现在估计得十点多了吧,酒店内没多少客人了,外面走廊中都静悄悄的,就别提洗手间内还有人了。 不过灯光很亮,没有一点黑暗。 趴在水盆上,夏小韵双手捧着冷水,在脸上泼了足有半分钟,那种干呕的烦躁感,果然轻了很多。 “下次,再、再也不能喝这么多酒了。” 夏小韵双手按在水盆上,低着头闭着眼喃喃的说着,享受凉水带来的舒适感。 一双手,忽然搂住了她的小蛮腰。 就像被电击了一下那样,夏小韵浑身猛地发颤,霍然抬头张嘴正要喝问是谁时,搂着她小蛮腰的一只手,及时捂住了她的嘴巴。 接着,醺人欲呕的热气,喷在她的脸上,带着还算熟悉的声音:“嘿嘿,嫂子,别怕,是我,孟荣。” 你要干什么!? 夏小韵当然想喊出这句话,不过她嘴巴被捂着,根本说不出来,只能挣扎。 可惜的是,本来她就手无缚鸡之力,现在又醉酒了,浑身更是软绵绵的,而且貌似孟荣的身体素质很不错,一只手就能圈住她的双手。 “放、放开我!” 使出全身的力气,夏小韵终于挣开了捂着嘴巴的手,哑声尖叫。 “好,好好,我放开你,但你也得配合我,咱们好好耍一下。” 孟荣笑嘻嘻的,松开她嘴巴的右手,开始在她身上乱碰。 “你滚开!” 夏小韵拼命挣扎着,声音越来越嘶哑的喊道:“我是你、你嫂子,你这样做随意会生气的!” “狗屁的嫂子!” 孟荣不耐烦她挣扎,抬手一把采住了她头发,猛地向后一顿。 这让夏小韵看到了他那张带着狞笑的脸,听的更清楚了:“特么的,你一个小地方的土包子,有什么资格成为随意哥的妻子?哥们叫你个嫂子,是逗你玩儿呢,你特么的还真当回事了。” 夏小韵头发被拽的生疼,瞬间就泪流满面:“你、你放开我,我要去找随意!” “随意哥现在忙着打电话呢,可没空招呼你。” 孟荣狞笑着,右手抓住夏小韵肩膀衣服,猛地往下一扯--露出了小半个雪白的肩膀,看到了那朵极度妖艳的彼岸花。 “哟,嫂子,没想到你也爱这个调调啊,很凑巧啊,哥们身上也有,而且还是在那地方,哈,给你仔细看看啊!” 孟荣淫笑着,低头去亲吻那朵彼岸花。 夏小韵现在才发现,她以前的某些想法,有多么的天真。 她在人家这些‘公子哥’的眼里,其实就是哄着玩的玩物,尽管燕随意始终都很尊重她,但这不代表着他会真把她当回事。 这种感觉很真实,有着切肤之痛--丁白康,就曾经给过她一次了。 为什么,别人总是喜欢侮辱我,玩弄我? 从没有过的愤怒,让夏小韵浑身猛地充满了力量,尖叫一声抬脚,狠狠跺了下去:“混蛋,你去死吧!” 跺的很准。 夏小韵可是穿着细高跟小马靴的,高跟就像钉子那样,狠狠扎在孟荣的右脚脚面上,让他张嘴就发出一声低压的惨叫。 趁着孟荣惨叫,夏小韵猛地挣开他,向门口跑去。 “臭表字,敢特么的跺我!我非得办死你不可!” 孟荣彻底怒了,也顾不得脚丫子有多疼了,低吼着扑了过去。 夏小韵的手,刚够着洗手间房门的门把,就被他一把拽住肩膀,猛地一扯--刺啦一声,她的黑色羊毛衫被硬生生的撕裂。 看来,孟公子的力气还真够大。 接着一个虎跳,孟荣扑到门前,背对着房门左肘勒住了夏小韵的脖子,稍微用力,狞笑道:“嫂子,玩玩吧!” 如果孟荣在洗手间内,跟他真的嫂子玩玩,方圆绝不会管。 老人们常说:小叔嫂子,没大没小,喝醉酒后偶尔玩玩也没啥。 不过很明显,夏小韵不是孟荣的真嫂子。 他当前的这种行为,就是耍流氓。 只要是个有正义感的人,只要不是在自己耍流氓时,都不会无视别人耍--更何况,不管怎么说,方圆隐隐觉得他跟夏小韵之间,貌似有不得不说的故事呢? 就在孟荣左肘子勒住夏小韵的脖子,迫使她浑身无力挣扎,正要进一步动作时,却觉得自己脖子,也特么的一疼,接着就感觉脑袋好像在跳舞那样,猛地向旁边的墙上撞去。 砰! 这是孟荣在彻底昏迷之前,听到的最后一声动静。 如果不是太疼的话,应该很悦耳。 对于这种不守规矩,喜欢玩假冒伪劣嫂子的人,方先生从来都是鄙视的。 依着他原先的脾气,碰到这种事后,把孟荣撞昏过去,绝对无法满足他的伸张正义感--可夏小韵刚才那声自称是孟荣的嫂子,让他心里无比的腻歪。 就觉得:既然你都承认是人家的嫂子了,老子实在没理由管你跟小叔子玩玩的,之所以插手管闲事,是因为毛驴没把老子的良心都吃了。 既然没足够的理由插手这件事,方圆就觉得只把孟荣碰昏了就足够了。 怎么着,人家才是小叔子嫂子一家人不是? 孟荣忽然松开手后,夏小韵马上就弯腰大声咳嗽起来。 咳嗽时,她看到孟荣脑袋撞在了墙上。 合着不是他家的墙,撞得挺狠。 当然了,现在嫂子是没心思考虑这些的,狠狠吸了下鼻子后,赶紧把羊毛衫拽回肩膀,这才转身--接着愣住。 她是喝多了,现在双眸含泪也是看不清东西。 可眼前这家伙太熟悉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好像是:哪怕你被烧成灰,我也认识你! 方圆对于嫂子来说,就是这情况。 “方、方圆?” 夏小韵傻呆呆的望着方圆,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赶紧抬手擦了把泪水,再看过去:没错,就是方圆。 没来由的狂喜,让夏小韵脸上瞬间绽放出最妩媚的笑容,刚要问他怎么来了时,方圆却淡淡的说:“嫂子,喝多了?” 嫂子? 这个称号,就像一把锤子那样,狠狠砸在夏总那漂亮的后脑勺上,使她又傻又呆,不知所谓了。 “以后跟小叔子玩玩时,最好别在洗手间内,这儿可是公共场合,有伤风化的。要不然,我才不会破坏你们的好事。” 方先生抱歉的笑了笑,吹着口哨走进了男厕中。 夏小韵绝对是喝多了。 要不然就是被气昏,或者说吓坏了,在呆愣片刻后,竟然快步走了进去。 哗啦啦--方先生正在放水。 看到嫂子进来后,吓得一哆嗦,尿了一手。 很轻蔑很随意的看了眼那个啥,夏小韵竟然没有半点脸红的意思,只是哑声问道:“方圆,你、你什么意思?” “你能不能先出去?” 方圆的脸沉了下来:“我在撒尿!” 男人在憋急了时,只撒一半的尿的感觉,实在不爽。 尤其是引以为傲的那个啥,被女人无视后,自尊心会受伤的。 “我管你在做什么!” 夏小韵又向前逼了一步,好像被方先生上了一百遍却不负责那样,出奇的愤怒:“我就问你,你那样说是什么意思!” “草,啥意思你自己不知道?” 既然她不愿意出去,那就随她吧,哪怕她做出凶神恶煞状,也休想打断方先生撒尿,大不了半转身继续来:“夏小韵,你要是还有点羞耻之心的话,就该去找你那个随意哥,问问他是怎么管教兄弟的,怎么敢非礼嫂子。而不是在这儿,跟我一见义勇为者争论啥意思。你现在的表现,让我想到了两个字。” 说着,方圆回头看着好像有些明白过来的夏小韵,淡淡的说:“沙比。” 这两个字,对夏小韵来说,绝对有着醍醐灌顶的功效。 所有对方圆的愤怒,攸地消失,攸地想到了刚才被孟荣非礼的那一幕。 不再愤怒了,而是没脸见人。 “啊!” 轻叫一声,夏小韵转身冲出了男厕,用最快的速度。 在冲出外面洗手间门口时,羞愤中慌不择路的夏小韵,小蛮靴的鞋跟,好像在某个趴在地上的人身上狠狠踩了下。 顾不得了。 没脸见人。 听着鞋跟落地速度极快的嘎巴嘎巴声远去后,方圆轻轻叹了口气。 本来很好的食欲,就因为这事而葬送了。 他没心情再吃饭,更没兴趣去某个包厢内,告诉那个啥的随意哥:你兄弟满脸是血的,还躺在洗手间内装死狗呢。 心烦的来到大厅内时,服务生正端着他点的菜要上楼梯。 “打包吧,我带回家去。” 方圆随便甩出几张钞票,说到‘家’这个字眼时,所有的烦恼悠忽不见。 老人们--老人们常说:有亲人的地方,才是家。没有了亲人,家只是个旅馆。 林二、毛驴可能还没有回来,家就是个旅馆。 好吧,旅馆就旅馆吧,最起码也是哥们一个人的旅馆。 怎么才算牛? 一个人总是住在旅馆内,却不拿一分钱,这就是牛。 自以为很牛的人,心情凭什么要不好? 方圆的心情就很好,吹着口哨,拎着热乎乎的菜,只用了不到半小时,就来到了旅馆门前。 他刚抬手去摸锁头,熟悉的锥锥声从门后快速响起。 方圆笑了。 这不是旅馆。 这是家。 第176章:你比花儿还要漂亮 家,从来都被视为避风港。 所以有家可以牵挂的林二,并没有在外流浪太久,再加上毛驴就陪在身边--为了自己兄弟不吃苦,她也得在玩够了后,回家不是? 于是乎,本打算死在外面让林东海后悔的林二,看在不忍心让毛驴跟着自己吃苦的份上,今天下午赶回了唐王市。 回来后,她去找了老陈。 本来林二干着快递员好好的,忽然消失一个多月,这种工作态度是很不负责任的,害的老陈只好自己出马,接替她那块业务。 接近年底了,要想再找新的快递员很难。 老陈这段时间只能自己干,要说对林二没意见那是假的。 所以林二今天找到他,说要重新回来干快递员时,老陈还是说了几句‘用不起’此类的屁话。 不过等林二晚上请他们去酒店撮了一局,又给老陈买了两条好烟后,他就收回那些话,装作语重心长的教导了她几句,答应她明天可以去上班了。 林二搞定这一切回家时,夏小韵恰好上车要去月朦胧。 当然了,俩人并没有碰面。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家里变的破败了很多,尤其是她离家时,忘记了管房门,期间还下过两场大雪,搞得屋子里脏兮兮,潮乎乎的。 林二是个爱干净的人。 既然把方家当做自己家了,怎么着也得收拾干净才行。 收拾完自己的房间,想了想,她又去了方圆的卧室:那个家伙还在明珠没回来,这让她很失望,干活时也没多大劲头,就在心里嘟囔某人是不是死外面了。 好不容易忙活到十一点,林二才总算把家里收拾干净,肚子也有些饿了,正准备考虑着是不是做点吃的时,趴在沙发上的毛驴忽然一跃而起,锥锥的叫着蹿了出去。 方圆回来了! 林二的眼眸,攸地亮了起来。 毛驴忽然跑出去,很可能是因为别的事,比方尿急,院子里进来一只大老鼠啥的--林二都没有去考虑这些,本能的就想到是方圆回来了。 赶紧从沙发上站起来,林二快步走到门口,打开了院子里的灯。 门开了,那个她最想看到的熟悉身影,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 林二笑了,看到了春天。 心中更是浮上一句话:心有灵犀一点通。 确实是心有灵犀一点通,要不然俩人也不会在同一天,都回家。 十余天没看到方圆,毛驴就跟如隔三秋那样,围着他疯跑,锥锥叫着一个劲的往他身上扑。 “行了,别矫情了,知道你想问问哥们有没有给你带好吃的回家。喏,怎么可能会忘了你呢?” 方圆抬手晃了下手里的食品袋,毛驴马上调头冲进了厨房,去拿它的餐具去了。 “回来了。” 林二双手抱着膀子,倚在门框上看着方圆,语气很平淡,就像方圆今早才出去那样。 “嗯,回来了。” 方圆笑着看着林二,眼睛也亮晶晶的,足有半分钟都没有再说话。 林二被他看的有些发毛,下意识的抬手在脸上擦了下,纳闷的问道:“怎么,我脸上长出花儿来了?” “你的人,可比花儿还要漂亮。” 方圆由衷的说了句实话。 林二脸色登时一沉,冷冷的说:“咋说话呢?我可是你兄弟!” 世间最头疼的事,莫过于一个美女很严肃的跟你称兄道弟了。 “是,兄弟,我错了,我该死,我道歉,我检讨,我请你吃夜宵。” 方先生马上就放低态度,把手里的食品袋,双手递了过去。 “哼,还算你懂事儿,这次就原谅你了,下不为例!” 林二马上就接过了食品袋,眼睛弯了起来,还很没出息的咽了口口水。 唉,可怜的二哥啊,她其实不知道方圆给她食品袋,是支使她去干活呢,还很得意的样子,却不知道某人正在暗中奸笑。 先给叼过餐具来的毛驴乘上一些后,林二才把俩人吃的饭菜端到了案几上。 等她看到方圆大爷般翘着二郎腿的样子后,才意识这家伙把自己当丫鬟使用了。 狠狠瞪了这家伙一眼,看在心情不错的份上,二哥没有跟他计较。 月朦胧的饭菜很香,尤其是肚子饿的时候。 第一次,林二在吃饭时,跟方圆争抢,毫不客气:比方,俩人都要去夹某块瘦肉,林二手一哆嗦,就把方圆的筷子给敲开了。 抢来的食物,总是格外香甜的,尤其是看到某人一脸郁闷神色时,尽管知道这家伙是装出来的,就是为了哄自己高兴,林二也很开心。 女孩子,不就是被男人哄的吗? 看在心情不错的份上,在吃完后林二又主动收拾干净,泡了两杯茶。 “大爷,您请喝茶,还要不要小的替你擦擦嘴巴上的油腻?” 林二把茶杯,重重蹲放在方圆面前时,飞了个千娇百媚的白眼。 以前林二装男人时,可没这些臭毛病。 看来,这个女人啊,一旦知道自己在男人心目中占据很重要的位置后,撒娇的本能,就会情不自禁流露出来了。 “昂,不用了,大爷我有专门的清理工具。” 趾高气扬的方圆,伸出舌头,做出非常暧昧的动作,在嘴上慢慢舔一圈。 “呕!” 做出个干呕的动作后,林二开始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说:“那个啥,你在明珠这些天,都是做什么了?” “嗨,别提了,一提到这事,我就两眼泪汪汪。我以为会受到明珠人民的热情招待,谁知道在那边总共呆了十余天,倒是有九天在孤儿院干义工,陪着那些小屁孩做游戏,还得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你看看我这双手,原先保养的就跟大家闺秀那样,现在啥样了啊?” 方圆满脸委屈的模样,把双手伸在林二面前。 林二抬手一把打开,脸色一沉:“说正事!” “正事就是自从你家出来后,我就没有再跟林家任何人接触过。” 方圆一句话,就说出了林二最想知道的那些。 她很奇怪,身子微微后仰,上下左右的打量着方圆。 方圆低头看了看,问:“咋,我裤子拉链没拉上?” 林二才不理睬方圆这些屁话,只是说:“我离开明珠那晚,某人在宁耀酒店可是被人陷害召、妓,还打伤了马军,被抓进局子里去的--据我所知,某人应该不是个宽宏大量的主,怎么可能会没有报复林、马两家?” 方圆轻蔑的笑了笑:“哼哼,那是因为某人大人大量,才不跟那些小心眼一般见识。” 林二一瞪眼:“你说谁小心眼呢?” “说我自己好了吧?” 方圆吧嗒了下嘴巴,不高兴的说:“就知道不管怎么样,你还是关心你老子,才不会理睬我这哥们受啥委屈。” “狗屁!你要是少了一根毫毛,我就敢把林家、马家都一把火烧了!” 林二脱口叫出这句话时,才猛地意识到什么,顿时就觉得双颊发烫,赶紧低下了头。 心里话,总是会在不经意间脱口而出的。 同样,也再次证明了老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女生外向。 “哟,原来我在你心里,比你老子、未婚夫还重要啊,嚯嚯!” 方圆得意的怪笑几声,又嘴贱的说:“林二,你完了,看来你真爱上我了。” “滚!” 林二猛地抬头,尖叫一声,满脸通红,双眸含泪的。 这是羞恼成怒的反应。 有些话大家都知道就行了,干嘛要说出来,这不是故意让人难堪? 方先生呆了下,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过了。 讪笑一声刚要说什么,林二就噌地站起身,转身要走。 她实在没脸呆在这混蛋面前了,大家是兄弟好不好,怎么就扯上情啊爱啊的了,以为舞儿跟他脸皮一样厚啊? 方圆伸手,抓住了她手腕。 林二愤愤的,猛地挣扎。 当然挣不开。 “你到底要干嘛?是,我是爱上你了,那又怎么样?这下你高兴了吧?” 林二更加愤怒,尖叫着抬脚,咣的一声,把毛驴的餐具给踢了出去。 吓得毛驴夹着尾巴,噌地就钻到了沙发后面,小心肝噗噗的跳个不停:大家是兄弟,有啥话不能好好说吗?就算不能好好说,可也别拿着我撒气啊。 方圆也不知道该说啥好,只能看出林二现在很羞怒,如果松开她的话,她铁定会跑出家,没脸再回来了。 外面那么冷,方圆可不想大半夜的去找人。 稍稍用力,把林二拽的坐在了自己身边。 跑又跑不掉,骂人又不管用,林二也急了,伸手就去掐方圆腰间的软肉。 无比的用力。 我不疼,不疼-- 方先生自我催眠着,右手一翻,拿出一个东西放在了林二面前。 珠宝,尤其是像水粉美人这样的珠宝,对所有女孩子都具备相当强悍的杀伤力,哪怕她装模作样的装大爷。 水粉美人就像一块磁铁那样,一下子吸引了林二的目光。 情不自禁的松开掐着软肉的手,拿起了那串项链,眼眸中带着震撼的亮色。 林二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会把水粉美人看成玻璃制品。 “这是钻链!” 只看了几眼,林二就给出了正确答案。 方圆点头:“算你有眼光。” 第177章:最昂贵的豆腐 林二从小就生长在大富大贵之家,能一眼认出这是钻链,没啥奇怪的。 让方圆感到奇怪,甚至惊讶的是,她接下来说出的话:“这是水粉美人!” “咦,你也知道这是水粉美人?” 端着茶杯正要喝水的方圆,楞了下,把杯子放下了。 “这是明珠叶明媚的水粉美人,拍卖市值高达七百万美金,世间只有这一条。” 林二眼睛盯着钻链,头也不抬的说道。 听她又提到叶明媚后,方圆反倒是不再惊讶了:就叶明媚那种狂妄的女人,得到这么一条稀世珍宝后,当然不会像一般人那样,藏在家里,估计就算是穿着个背心逛街,也会戴着水粉美人显摆的。 所以,林二能认出这是她的那条钻链,也没啥稀奇的。 “叶明媚的东西,怎么会在你手中?” 林二抬头看着方圆,神色凝重,说着,还下意识地回头向门口看去。 方圆知道她在顾忌什么,不以为然的笑了下,说道:“小林子,你放心,我既然敢拿来,就不怕叶明媚。” 这句话,一下子让林二所有的压力飞走了:是啊,叶明媚就算再强大,那又怎么样? 别忘了方圆在罗布泊内,只是动了动嘴皮子,就给了林二一个篝火晚会! 心结一旦解开后,林二的思维立即活跃了起来:“我知道了。你打伤马军后,叶明媚肯定会为他出头找你算账。在明珠,她特别疼爱马军那个渣渣,这不是啥秘密。但她却在你手中吃瘪了……快说说经过!” 想清楚方圆是绝不会怕叶明媚后,林二全身心的放松,女孩子的八卦之火顿时熊熊而起:能够让叶明媚吃瘪,这可是让全明珠人都震惊的大事儿! 而且这个人,竟然是林二的好兄弟方圆。 她能不更加兴奋,迫切想知道咋回事么? “哦,其实这事说起来很简单,就是--” 方圆忽然嘶哈了一声。 林二连忙问道:“咋了?” “疼。” “哪儿疼?” “这儿疼。” 方某人指着自己腰间,呲牙咧嘴的说:“疼的说不出话来。” 那是林二刚才狠劲掐的地方。 林二知道他想干啥了,双眸中立即浮上温柔的神色,伸过手在那儿揉着:“还疼不?还--疼不?” 最后这俩字,却是咬牙问出来的,更是掐住软肉使劲的拧。 “啊,不疼了,不疼了!” 方先生怪叫着,可能是疼的实在受不了了,脑子有些犯浑,一把就把林二搂在了怀中,伸手去掐她--的胸。 然后,俩人都呆住了。 林二假扮男人,最容易出破绽的地方,莫过于她那两座发育良好的小山包了。 为此,她得用布带紧紧的缠住。 不过刚才她在打扫卫生时,热出一身汗,再加上是跟毛驴在家,也就把那碍事的玩意解下来了,所以方先生这一掐,就--掐对地方了。 过电般的麻酥酥,一下传遍了俩人的每一条神经。 以前,方先生可是接触过太多女人,别说是掐掐这儿了,就算再进一步也没这种感觉。 可这次,他却有了心惊肉跳的惶恐,还有激动,貌似是第一次觉得,女孩子这玩意,原来是如此的美妙。 至于林舞儿,更是从没有过的傻呆呆。 咕噔--就在毛驴纳闷大哥二哥怎么都变成石像,足有两分钟都不动一下时,大哥咽了口吐沫。 林二猛地醒悟,刚恢复正常的脸上,攸地浮上一层让人心悸的红艳艳,很温柔很温柔的问道:“你--想死?” “啊,不想,我很热爱生活,无比的留恋这个世界!” 方先生赶紧松手,正襟危坐的盯着案几,说道:“你不是想听听这条钻链的来历吗?那就洗耳恭听吧。话说在那个月黑风高的杀人夜,某大爷正在酒店享受桑拿……” 很奇怪,当男人在女孩子面前有了犯罪感后,就不好意思说瞎话了。 就像方圆这样,一边用眼角关注着林二的反应,一边添油加醋讲述他跟叶明媚那些不得不说的故事。 当然了,有些地方是不能说的,打死也不能说--比方,他轻薄那个蛇蝎美人儿。 这些话,只能跟真正的兄弟去显摆,林二终究是个冒牌货,刚才在掐她那个啥时,她还问他是不是想死呢。 真正的兄弟,是绝不会这么吓人的。 至于收拾叶青,却不必隐瞒什么。 相信林二也认识那个娘们,更讨厌她,才不会以为玉树临风的方先生,对她会生出啥非份想法呢,只会暗呼解气。 马经天的警告,是必须要说的,这样会让林大少爷生出自豪感:敢问世间,还有比好多男人为争夺自己而决斗的事,更让女孩子开心的吗? 回到唐王后,在月朦胧遇到夏小韵这事,也没必要说:跟林二无关不是? 足足用了大半个小时,方圆才把他在明珠那些天的遭遇,仔细讲述了一遍。 林二被深深的吸引了,尤其是听方圆孤身潜入她的豪宅,偷走水粉美人,并在她性感的腿子上留下某人到此一游的桥段后,眉梢不住的挑动,双拳紧攥--很显然,她在幻想,她就是那个为保护孤儿院的孩子们,冒险去警告蛇蝎美女的大侠! “还有呢?” 当方圆说的口干舌燥,端起茶杯喝水时,林二又兴犹未尽的问。 “没了啊,该说的,我都说了。” 方圆咕噔咕噔的喝干了凉茶,喘了口气。 “还有这条钻链呢?” 林二挑起那条水粉美人,脸上带着似笑非笑:“你还没说,给我看它,是显摆你有多厉害,还是有别的意思呢。” 方圆很认真,很认真的说:“我不是显摆,是为了送给你的!” “送给我?哇!” 林二拿捏出一副被震惊的嘴脸,喃喃的说:“这可是价值七百万美金的水粉美人啊,你舍得会送给我?” “区区七百万美金,在我眼中跟粪土没啥区别。别说是七百万了,就是七千万--也比不上咱们的兄弟真情!再说了,这么漂亮的钻链,叶明媚又有何德何能,能配拥有它?天底下,也唯有你,才能成为它的主人,这是钻链的荣幸,我的荣幸,全国人民的荣幸!” 方先生大义凛然的说着,心里却在疼的滴血。 天可怜见,他在从叶明媚那儿偷来钻链时,可从没有想过要送给林二:自己兄弟,还用得着送东西么? 会侮辱雪莲花般的友情的! 最多,也就是惹林二生气后,献宝似的拿出来,转移她注意力罢了。 至于给她--方先生真真的从没想过。 可刚才无意中吃了林二的豆腐,再加上此时她双眸中那水灵灵的‘富贵不能淫’样子,方圆想不给她,都不行啊。 果然,天下没有白吃的豆腐。 而且方先生这次吃的,绝对是世间最昂贵的豆腐:七百万美金啊,谁家豆腐这么贵? 林二震惊的嘴脸,再次升级:“真的送我?这、这礼物也太贵重了吧?” 方先生轻描淡写的挥挥手:“在我眼中,草芥而已。” “好吧,既然你把它当草芥,那我就收下了,真不好意思,有空啊,还你个草编的戒指--哈气,困了,睡觉了,晚安。” 林二很麻利的装起钻链,抬手捂着小嘴打了个哈欠,扭着迷人的小身段走了。 “草,假装男人,却扭得这样好看,也不怕遭雷劈么?” 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西厢房内后,方先生低头,狠狠撞向了沙发。 话说钻链也不是白送出去的,最起码方先生早上一睁眼后,就能嗅到小米粥的香气,还能听到林二那悦耳的口哨声。 她在扫地。 很少有女孩子,在太阳还没升起来时,冒着严寒起来扫地时,还会有这样好的心情。 当然了,方圆固执的以为:林二开心,是因为讹诈了他七百万美金。 “今天就去送快递啊?” “昂,这可是一顿大餐换来的工作机会,不能不珍惜。” “还一顿大餐,花了多少钱啊?” “一辆二手桑塔纳的价格。” “二手桑塔纳?” 方圆愣了下,想起来了:“你把山羊那辆车给卖了?” “不卖了还留着自己开呀?开那破车,我都觉得掉价。” 林二擦了下被冻得发红的小鼻子:“你咋起来的这么早,也有事要做?” “没啥事,就是睡不着。” “心疼的?” “切,开玩笑,我会心疼区区七百万?” 方圆不屑的撇撇嘴时,心中祈祷:你最好是良心发现,把钻链还我。 第178章:对不起,没空! 就像骨头落在毛驴嘴里,宁死也不会吐出来那样,直到太阳升起,林二骑着那辆破三轮出来家门,也没提那条项链一句话。 方圆死心了。 赶紧把从山羊那儿顺手拿来的古戒摘下来,放在了沙发破洞里。 他真怕再一激动,会摘下来送给某某某。 话说,山羊这个古戒虽然不值钱,可卖个一二十万还是没问题的。 方圆没有撒谎,他今天的确有事要干。 他可没有忘记,自己发小韩斌,还国外带队学习国际物流业务,一个多月过去了,差不多也该出效果了。 韩斌一回来,方圆就会马上启动国际业务。 他相信,远在明珠痛骂他没兄弟情谊的山羊,这时候也该去找关系了。 想当年,方圆、聂昆仑、胡一笑三人联袂行走国际道时,足迹确是踏遍五湖四海,做了好多事,也让胡院长出尽了风头,那么这次他出头联系业务,也是很正常的。 想到很快,就能组建起自己的国际物流公司,方先生还真有几分小激动,马上就韩斌打电话了。 这边天刚亮,韩斌那边是晚上十点多,接到他电话时,还在刻苦学习呢。 正如方圆所预料的那样,韩斌非常珍惜这次机会,在那边学到了很多东西,迫不及待的要回国大显身手--最后俩人敲定,等春节过后,他就回国。 反正韩斌也是一个人吃饱了全家都不饿,在哪儿过春节也行。 扣掉韩斌的电话后,才刚九点。 给他打电话,就是方圆今天要做的事。 现在事情做完了,接下来是不是该去睡个回笼觉了? 林二跟毛驴都去送快递了,方圆一个人实在无聊。 他刚躺回炕上,手机响了。 新的手机里,只保存了山羊、林二还有韩斌三个人的。 其它的都是陌生来电。 号段是唐王本地的。 出于移动公司早就开展了‘接电话不拿钱’的伟大贡献精神业务,方圆接起了电话,很正式的问道:“喂,哪位?” 手机那边没人说话,却能听到轻微的呼吸声。 “你谁啊?不说话我可挂了。” 方圆才没兴趣跟人玩‘你猜猜我是谁’的游戏,没好气的说了句,正要扣掉时,心中却忽然一动,犹豫了下问道:“夏、夏小韵?” 夏小韵有些沙哑的声音,很清晰的传来:“是我。” “哈,嫂子好。” 不知道咋地,方先生又忍不住犯贱打击这女孩子了:“嫂子,给鄙人打电话,有何贵干?” 嫂子这个称呼,对于夏小韵来说,绝对是无上的羞辱。 但她这次没有生气。 可能是没脸生气吧? 沉默了片刻,才说:“方圆,你能不能来公司,我有事要想跟你聊聊。” “对不起,没空。” 方圆一口拒绝,想都没想。 他没啥跟夏小韵说的--最起码,在听她自称是嫂子后。 方圆也知道,他现在这态度很不正常:夏小韵又不是他的啥人,就算真成了嫂子,那又跟他啥子关系? 更何况,他其实也很想跟夏小韵聊聊罗布泊之行的。 还有就是,双方现在算是合作伙伴了,哪怕这一切都是在暗中操控,由韩斌(宁耀酒店)出面,可方圆这个真正大老板,也得装傻卖呆的‘点拨’夏小韵某些事。 但不知道为什么,夏小韵那句自称的‘嫂子’,深深激怒了方圆,发誓以后绝不会再跟这个女孩子来往了。 幼稚,脑残,别把他也给传染了。 方圆的拒绝,看来早就在夏小韵的意料中,抢在他扣电话之前,声音中带有了明显的哀求之意:“就一会儿,行不?我好不容易,才从林武那儿,要到你电话的。” “我的时间很宝贵,一秒钟都不行。” 方圆冷冷的说着,正要扣掉电话,却又忽然想起了什么:“哦,对了,从现在开始,我再也不是嫂子你的助理了。再见,祝你幸福。” 掐断通话后,方圆长长吐出一口气。 很干脆的拒绝美女的见面邀请,这本来是该让所有男人倍有面子,倍觉得牛,倍开心的事儿才对--但为啥,方先生没感觉多开心,反而更加心烦? 夏小韵或许能理解吧? 看着黑下来的手机屏幕,她愣了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所以当手机忽然震动着鸣叫起来时,把她吓了一跳,手一哆嗦,差点把手机扔出去。 屏幕上显示来电者的名字,是燕随意。 以往看到燕随意的来电后,夏小韵自己都能察觉出,她的眉梢眼角,都会浮起明媚的笑--那是发自内心的笑,唯有处于恋爱期间的女孩子,才能笑得那样迷人。 可自从昨晚后,夏小韵再看到这个名字后,却没有了那种愉悦温馨的感觉。 孟荣说可能没说错,她在人家燕随意这种档次的公子哥眼中,或许只能算个被哄着玩的玩物。 所以她毫不犹豫的,第九次掐断了燕随意的电话。 是,那个男人是在罗布泊内救了她。 老人们常说--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 更何况这是救命之恩呢? 哪怕是夏小韵对燕随意以身相许,也没啥不对的。 事实上,她心中也真存了这种念头--但昨晚,孟荣万万不该那样对她。 她是个人,骄傲的女孩子,不是谁谁谁的玩物,哪怕她唯有‘以身相许’才能报答某些恩情。 尤其是方圆的及时出现,那声嫂子,让夏小韵有了生不如死的羞愧。 在方圆这种小混混面前,都搞得一点尊严也没有了……夏小韵实在不知道,她以后还能不能再敢正视这个世界。 手机刚扣掉没几秒钟,就再次响了起来。 还是燕随意。 夏小韵轻轻叹了口气,这次没有直接挂掉,接了起来。 “小韵,别急着扣电话,先听我说!” 燕随意在那边说道。 “燕先生,请说。” 夏小韵淡淡的回答。 “昨晚发生的事,很抱歉,我当时在接听一个重要的电话,并没有想到孟荣敢去对你动了歪心思。” 燕随意开始解释起来,无非就是替孟荣开脱,说他喝多了啊、惩罚了他啊、请夏小韵原谅啥的,最后又很恳切的说:“小韵,等你下午下班后,我去接你,孟荣在宁耀酒店摆席给你赔罪……” “我不会去的,没空。” 不等他说完,夏小韵就打断了他:“燕先生,对不起,我要挂电话了。” “小韵,我今晚就要返回京华了。” 燕随意低声说出了这句话。 夏小韵嘴角微微一跳,没有说话。 昨晚,她是感觉受到了羞辱。 因为孟荣是燕随意的朋友,她连带他也恨上了。 可实际上,潜意识内对燕随意还是很有好感的,毕竟燕少风度翩翩、又是她的救命恩人,更是多次给她打电话,请她原谅。 这对一个骄傲的公子哥来说,态度已经放得够低了。 尤其让夏小韵改变主意的,还是因为他今晚就要返回京华了。 “好、好吧。” 沉默很久后,夏小韵才答应了下来。 燕随意在电话中,明显松了口气,开心的说:“下午四点,我去公司接你。” 还不到下午四点,方圆就出现在了街头上。 像他这种精力充沛的大小伙子,不管心情咋样,在家捂着脑袋睡了大半天后,还是会憋不住,要出来放风的。 老长时间没有看到老陈了,还真有些想他--最主要的是,人家很给方哥面子,林二无故扔下工作消失一个多月后,能再给她一次机会,那是绝对得承情的。 左右没事,方圆溜达着走向崔家区的快递网点,准备晚上亲自出马,再请老陈一局,让他倍受感动,最好是能把林二矿工的那些天的薪水也发了…… 想到林二,方先生脸上又浮上了贱贱的笑意,撮了下右手手指头,仿佛还能感受到某种美妙的手感。 这个人啊,有时候可邪了。 比方方圆想到林二时,她就出现在了视线中:骑着那辆破三轮,载着驴哥,从南往北的横过前面的路口。 她走的方向是绿灯,属于正常‘驾驶’吧。 方圆抬手,正要打个招呼,提醒她关注一下方哥……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玛莎拉蒂,却无视路口红灯,发着很嚣张的吼吼声,从林二的破三轮面前疾驰而过。 可能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吧? 林二好像也察觉出远处有人在向她招手,抬头向方圆那边看去时,并没有看到闯红灯的玛莎拉蒂,所以也没减速--刺啦一声轻响后,就是刺耳的刹车声! 价值三十块钱的破三轮,在上百万的玛莎拉蒂后腚上,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划痕。 “啊!” 林二下意识的惊叫一声,这才发现有车子闯红灯,差点把她给撞了。 被惊出一身冷汗的林二,这就怒了,张嘴冲着跳下车的玛莎拉蒂人训道:“嗨,你怎么开车呢你?” “草,刮了我的车子,还敢跟我瞪眼!” 申乃康跳下车子后,看到爱车后腚上的擦痕后,本来就无比愤怒了,没想到一个蹬破三轮的,还敢训斥他。 真是岂有此理! 是,本少承认是闯红灯了,但那又怎么样? 本少在京华都没把红绿灯放在眼里,那些交警看到本少的车子后,也会装作睁眼瞎,更何况在唐王这种小地方? 特么的,还敢对本少瞪眼,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林二的‘恶劣’态度,让申乃康恶从胆边生,二话不说一把揪住林二,抬手对她脸上狠狠砸了过去! 第179章:你们都是瞎子吗? 还没等到下午四点,燕随意就来到了神通快递总部门前。 申乃康陪着他一起来的。 车子,是申少从京华开来的玛莎拉蒂。 特意让申少开自己的私车,请夏小韵去宁耀酒店吃饭,这足够证明燕少很有诚意了。 至于孟荣孟大少,则在酒店内等候:没办法,额头上还贴着创可贴呢,出来会影响市容的。 如果不是燕随意在搞清楚咋回事后,厉声要求他必须给夏小韵摆酒席道歉,依着孟大少的脾气,早就杀到神通快递去质问夏总,昨晚是谁特么敢暗算他了。 夏小韵当然不是那种蹬着鼻子上脸的人,在燕随意俩人都陪着笑脸时,还会摆出啥架子--最起码,表面上是很荣幸的样子。 申乃康驾车,燕随意陪着夏小韵坐在后面说着悄悄话,并说要帮她联系某个项目,问她啥时候有空去京华,去考察一下。 燕少推荐的合作项目,当然是闭着眼也能挣钱的了,夏小韵没理由不动心。 也感受到了燕少真挚的愧疚之情,冰冷的心儿,稍稍活动了那么一点点。 但就在夏小韵真被燕随意的项目所吸引,并认真听他介绍时,车子却忽然猛地一顿,停住了。 急刹车之后的惯性,让毫无防备的夏小韵俩人,都扑在了前面的靠椅上。 “怎么回事?” 燕随意有些生气的抬头,问出这句话时,申乃康已经跳下了车子,对肇事者林二挥起了拳头:“草,我让你跟我瞪眼!” 可是林二也不是那种挨打不还手的角色,毕竟在江湖上历练那么久了,遭遇突来袭击后的反应还是很快的,立马松开车把,身子后仰。 “哟呵,我草泥马的,敢躲本少的拳头!” 一拳砸空了后,差点把臂膀晃脱臼的申乃康,更是勃然大怒,左手一把揪住刚跳下车的林二肩膀,右拳再次狠狠对着她脑袋砸了过去。 “呜--汪!” 话说,林二可不是一个人在外面送快递,车厢里还趴着担负着保护她任务的毛驴呢……能让申乃康对林二砸出第一拳,就已经算毛驴失职了。 它当然不会允许申少再嚣张,当即低低的咆哮一声,弹簧般的从车厢里腾起,扑向了申少。 卧槽,谁能料到,车厢里会忽然扑出一条狗子? 就算申少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好像也没算到这一点。 猝不及防下,申乃康被毛驴一个恶狗扑食,就硬生生砸倒在了玛莎拉蒂车上,更是被吓得惨叫一声:没有谁在被恶狗扑到脸上时,还不害怕的。 不过驴哥就是吓唬申乃康‘敢尼玛的揍我二哥’一下罢了,压根没打算给他来一口,毕竟这是在内地,得遵纪守法的。 把申乃康扑倒在车上后,毛驴马上就纵身跳到了地上,站在林二身边,翻起獠牙冲他狂吠起来:它相信仅仅是大喊几嗓子,是不会犯法的。 驴哥都尊法守纪,但不代表着申乃康的觉悟也这样高。 “特么的,一条贱狗,这是活腻了!” 被吓得额头冷汗直冒的申少,醒过神来后狂怒,转身就从驾驶座下拿出了一把扳手,高高举起就要砸向毛驴。 “啊,别!” 坐在车里的夏小韵,这时候也醒悟了过来,立即认出是林二跟毛驴了,连忙出生制止。 可她在车里,声音压抑,再加上申乃康现在是狂怒中,就算听到也不会停手的:今儿本少要是不把这狗子砸死,我特么的下辈子托生成一条吃屎的狗! 或许,申少下辈子真会托生成一条吃屎的狗子,因为有方圆在情况下,是绝不会任由任何人,敢动他兄弟一根毫毛的。 哪怕是毛驴不占理! 护短,本来就是方圆最大的优点之一。 申乃康高高举起扳手,正要狠狠砸出去时,手腕被人抓住。 “特么的,谁啊!” 暴怒的申乃康,嘶声叫骂着,转身看去。 方圆冷冷的看着他,无论他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方圆可是亲眼看到,玛莎拉蒂闯了红灯,才跟林二的三轮发生亲密接触的。 这起不大不小的事故,申乃康要负全责。 可他不但不给林二赔礼道歉,还特么的敢动手,想拿扳手招呼驴哥--这就是自己找死的前奏了。 “松手,松手!” 申乃康满脸通红的挣扎时,车内有女孩子低声惊呼响起:“方圆?” 方圆侧脸看去,看到了夏小韵。 还有坐在她身边,正要开车门下车的燕随意。 嚯嚯,昨晚都被人那样了,还跟人在一起,小情侣似的,真是贱到极点了啊! 方圆双眼微微一眯,申乃康大骂时的吐沫喷在了他脸上,就像火星崩进了油锅内,本来就在极力压制的怒火,轰地一声--燎原了。 想都没想,方圆抬手一把掐着申乃康的后脖子,狠狠撞向了玛莎拉蒂的车头。 砰,砰砰! 连续几下,申少额头就像锤子那样,在车盖上砸出了窝子。 科学家早就得出结论:人的头盖骨,是身体上最为坚硬的地方,可以承受板砖啊,酒瓶子啥的猛烈重击,更能在被掐着脖子砸车子时,起到铁锤的效果。 事实证明,科学家们的结论,是完全正确的。 当然了,科学家们才不会考虑,脑袋跟车子相撞时,会不会流血。 交通事故发生后,马上就有很多人围了过来。 善良的人们,在玛莎拉蒂车主闯红灯还要殴打林二的行为,很气愤。 不过很快就有路见不平者出现了--就是有些狠,竟然把人脑袋当板砖用的,在那儿狠砸车头,难道就不怕会把人撞死? “住手!” 燕随意跳下车子后,厉声喝道。 夏小韵看到方圆忽然出现,只是一般般的小惊讶。 但燕随意心中却掀起了波澜:没想到他竟然活着离开了罗布泊! 至于当初燕随意为啥要让方圆自生自灭--老天爷现在还不想说。 想说的只是:随意哥,真没想到方哥,竟然活着出现在眼前,正在干着让他愤怒的事。 本来,方哥眼看差不多了,正要停手时,燕随意却大义凛然的站出来了--好吧,停手就停手,给你个面子。 砰,砰砰,又把申少脑袋当板砖用,在车头上狠狠撞了一二三四五六下子后,方圆才松开了他的脖子。 早就已经翻了白眼的申少,就像死狗那样,出溜到了车轮下,不甘瞑目的样子。 腮帮子上的肌肉,猛地鼓了几下后,燕随意死死盯着方圆,阴声问道:“方圆,你太过分了吧?” “嚯,你还认识我呀?” 方圆晒笑一声,拍打了下双手,双眼朝天淡淡的问道:“我哪儿过分了?” “他的车子被刮了后,肯定会着急,他……” 燕随意确是在强忍着怒气,刚解释到这儿,就被方圆冷冷的打断:“燕随意,你眼珠子瞎了吗?还是这辆车上的人,都是瞎子?” “你!” 燕随意从小到大,就没敢有谁这样骂过他,竟然不知道说啥好了。 方圆才不管他被呛了个半死,鄙夷的笑着:“真尼玛的当公路是你家修的了?你们眼珠子不瞎的话,就该看出是你们闯了红灯,责任全在你们。凭啥,刮了别人车子后,还尼玛的要打人?就这种垃圾,要是不替他爹妈教训一下,以后早晚会被撞死的命!” 方圆一口一个尼玛,燕随意无言以对--没办法,随意哥是世家公子哥,可不是方哥这种升斗小民,怎么可能会当街跟他对骂? 自然,更不会跟他当街对掐了。 “不服气,现在可以打电话报警,现场有的是目击证人,相信大家都会站在正义的角度上,来谴责你们这些仗着有钱有势,就敢闯红灯的败类!” 方先生此时的表现,很有些得势不饶人的嫌疑,更懂得怎么蛊惑人民为他伸张正义--话说,人们本来就‘看不起’有钱人,恨不得他们个个倾家荡产拖拉着打狗棒要饭呢。 更何况,这次事故中,有钱人要负全责,可他们还要打人,真当老百姓的‘仇富心理’,正义感都被毛驴吃了? 方圆的话音未落,马上就有至少七八个热血市民站出来,纷纷声讨支援他:“对,报警!我们作证,证明他们闯红灯、差点撞到人还打人!” 民愤就像正义那样,也会传染的。 眨眼间,就有二十多个热血市民,站在方圆这边,咋呼着要作证,让燕随意他们看看,公道究竟在何方! 燕随意的见识,可不是申乃康这种沙比货色能比的。 最起码,他很清楚动了民愤的下场:如果他敢嚣张,激怒群众后,说把这辆车给砸个稀巴烂,也不是没可能的。 “算了,以后再说!” 燕随意眯着眼盯着方圆,片刻后弯腰抱起了申乃康。 出于本能,不知道心里啥滋味的夏小韵,赶紧下车帮他把申乃康抬上了车子。 “方圆,你今天做的真有些过了。” 燕随意关上车门时,脸色已经平静了下来,甚至脸上还有了笑意。 能忍的人,才是最可怕的,就像动物界中的毒蛇,鳄鱼那样,它们为了捕食,总能一动不动的忍很久。 方圆不喜欢这种感觉,抬手挡住了要上驾驶座的燕随意:“就想这样走了?” 燕随意眉梢一挑,缩回了抬起的右脚:“怎么,还有事?” “也没多大事。” 方圆淡淡的说:“就是你们闯红灯时,刮坏了我兄弟的三轮车,还把我兄弟吓了一大跳,就想这样走了,是不是有些过了?” 燕随意一楞,接着笑了:“那你的意思,是要让我们给你修车,再拿出一笔钱来,给你兄弟当惊吓费了?” “跟聪明人说话,就是省心。” 方圆也笑了。 第180章:你算什么东西? 方圆承认,如果是他开着玛莎拉蒂跟一辆破三轮发生摩擦的话,无论是谁的责任,蹬三轮的都不该跟他要什么费用。 理由很简单,破三轮才值几个钱啊? 如果蹬三轮的敢讹诈他,他肯定大耳光抽过去--但前提是,他不会在违章后,先对人家动手,而是先好说好商量。 可申乃康却不这样做,明明是他有错,却仗着有钱有势的要揍林二,这就有些过了。 既然申少做的有些过了,那么方圆也不介意做的更过一些。 尤其在看到夏小韵还坐在车上后,心中的无名火燃烧更旺。 好吧,你们不是横吗,那我就比你还要横! 站在道义的高度上,方圆充分借用群众的民愤力量,向燕随意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燕随意脸上带着微笑,看着他的样子,就像多年未见的老情人在街头偶遇后,相互深情的凝视。 方圆也笑着,跟他四目相对,毫不退缩。 “方圆,我发现,你做得真有些过了。” 足足半分钟后,燕随意才笑着轻声说。 “过吗?” 方圆撇了撇嘴角,看了眼车上,淡淡的说:“刚才你们闯红灯差点撞了别人,你的司机不道歉还想当街打人时,我怎么没听你说过了呢?” 无论方圆狮子大张嘴的要多少钱,燕随意都不会把钱看在眼里。 但他在意面子。 堂堂的京华燕少,在小地方街头遭到土包子讹诈,还乖乖掏钱赔礼的事儿要是传出去,那么对他的形象,绝对有损。 所以,这不是赔偿多少钱的问题,哪怕是一分钱,而是事关面子问题。 要是搁在以往,燕随意都懒得跟方圆在这儿叨叨什么,早就一个电话--相信接到燕少的电话后,唐王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肯定会用最快的速度,屁颠屁颠的跑来,为他解决一切问题了。 可现在不行,愚蠢的申乃康已经犯了众怒。 假如他在亮出自己的牌子,那跟撞死人后嚣张的大叫‘我爸是谁谁谁’的煞笔有啥区别? 所以这时候,绝不能随便暴露自己的身份。 燕随意是个聪明人,看出方圆抱着诚心闹大的意图后,稍稍权衡过后,就选择了最明智的方式,轻吸了一口气,笑道:“好,那你说个数吧。” 方圆竖起右手拇指,赞了一个后才说:“看你认错态度还行的份上,马马虎虎的,给个三、五万吧。多了,我还真怕你说我讹诈你。” 方先生口口声声说不讹诈,可傻瓜也看出他现在就是讹诈了。 燕随意虽然不在乎钱,但却不愿意被人当做傻瓜那样的讹诈,脸上的笑容微微一冷,还没有说什么呢,旁边的夏小韵实在忍不住了,抢先说道:“方圆,别这样。凡事适可而止,就这么一点小事,你就--” “闭上你那不值钱的嘴!” 方圆猛地回头,看着她低声喝斥道:“你算什么东西,也配来管我的事儿?” 夏小韵的俏脸,攸地通红,接着苍白,泪水攸地浮上双眸,抬手指着方圆,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嘴唇只是一个劲的打哆嗦。 方圆看不起这样的。 明明在人家这些大少眼中,就是个玩物般的存在。 昨晚要不是他恰好去月朦胧,她差不多肯定会被人祸害了。 但她却没有一点丢人现眼的觉悟,一点女孩子该有的尊严都没有,昨晚刚出事,今儿又跟这些垃圾凑一起了,还特么的帮着燕随意说话。 真当她是圣母玛丽亚,对谁都能指手画脚了? 啥东西! 轻蔑无比的扫了她一眼,方圆又看向了燕随意,脸上的笑容也不见了,淡淡的问:“给钱,还是不给?” “如果我说不给呢?” 燕随意也收起了笑容,昂起了胸膛,很强硬的样子。 方圆懒得再跟他说什么,弯腰拣起申乃康落在地上的扳手,抬手就对着玛莎拉蒂的车窗,狠狠砸了下去。 呼啦--据说得数千的车窗玻璃,一扳手就被砸了个粉碎。 砰! 扳手接着又砸在车顶上,出现了一个大窝子。 不给钱,好啊,那我就给你把车砸烂了! “住手!” 燕随意厉声喝道。 如果真任由方圆把车子砸烂了,燕随意丢人丢的更大。 “想通了?” 方圆斜眼看着他,扳手在手里掂量着。 “我给你钱。” 燕随意紧紧抿了下嘴角,转身走到车前,弯腰从里面拿出一个黑色皮包。 不愧是有钱人,出门在外时,包里随时带着三五万的现金。 拿出三叠整齐的钞票,燕随意递过来时,脸色又恢复了正常:“还点一点吗?” “不用了,我信得过燕少的人品,可比某些不要脸的强多了。” 方圆扔掉扳手,笑嘻嘻的接过那三万块,在手里随便摔打了一下,拿出一叠抛向了林二。 站在旁边始终没说话的林二,抬手接住了。 “这两万块,我想给在场的热心市民们,感谢他们路见不平,伸张正义,你没啥意见吧?” 方圆问林二。 林二笑了下,轻声说:“无论你做什么,我跟毛驴都支持你的。” “这才是我的好兄弟。” 方圆嘿嘿笑着,解开码着钞票的纸条,转身对围观者高声喊道:“各位老少爷们们,为感谢你们敢站出来为弱者说话,还请大家收下这两万块钱--小小意思,不成敬意,别客气!” 说着,方圆右手猛地向天上一甩。 两百张红彤彤的票子,就像天女散花那样,从空中纷纷扬扬的洒落。 敢于为弱者伸张正义的围观者们,欢呼一声后--就乱成了一团。 方圆没觉得他们争抢钞票时会骂人,还推搡的行为有啥不妥,毕竟老人们也常说‘鸟为食亡,人为财死’,现在有钞票凭空从天而降,他们有什么理由不去争抢? 围观群众中也有妙人儿,边抢还边道谢。 “不谢,不谢,恭喜发财,同喜,同喜,哈哈。” 方圆发现自己很喜欢当前的气氛,嚣张的嚣张蹬上破三轮,对林二晃了下脑袋。 林二立即坐在了车上。 “再见,燕大少,希望以后有机会能喝一杯。” 冲燕随意摆了摆手,不等他有所表示,方圆蹬着车子骑出人群,扬长而去。 呜啦,呜啦--这时候,巡逻交警这才骑着警用摩托,呼啸而来。 看着拣起钞票后就迅速撤离的群众们,林二右脚脚尖在地上一点一点的,又回头看向了方圆。 他脸上的笑容,已经不见了。 无声的叹了口气,林二淡淡的说:“你跟夏小韵之间,到底是发生啥误会了?” 方圆看似漫不经心的回答:“为什么要这样说?” “我能感觉得出来,今天她如果没在场的话,你不会表现的这样极端。” “我刚才的样子很极端?” “就像发现老婆跟别的男人在街上逛街后,恼羞成怒了。” “草,说啥呢?” 方圆心中莫名的一惊,低声骂了句回头看着她:“林二,你脑子是不是被吓傻了?” 林二淡淡一笑:“我能看出……” “你能看出个屁!” 方圆狠狠打断了她的话,瞪眼喝道:“你哪只眼看出我对那个脑残有那种意思了?就因为当初我去那鬼地方去救她?真是莫名其妙,不知所谓!” 林二还是没有生气,依旧心平气和的说:“你在生气。” “废话,你这样胡说八道,我当然会生气。” 方圆说出这句话后,猛地明白她为啥这样说了。 如果他真像自己所想的那样,把夏小韵当做了路人甲,无论她有多么的犯贱,无论她跟谁在一起,他有必要那样收拾申乃康,为难燕随意,冲林二发脾气么? 是的,他就是在生气。 生夏小韵的气。 正是夏小韵的犯贱行为,触怒了他。 可话又说回来了:他为什么要生气? 他跟夏小韵啥关系? 就因为俩人认识,还是身上都有一朵神秘的彼岸花? 方圆不知道。 只知道在林二提醒过后,终于搞清楚自己生气就是为了夏小韵了。 看他闷头蹬车再也不说话后,林二又在那儿叨叨开了:“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夏小韵在你心中,其实占据着很重的位置。” “能不能闭嘴?” 方圆回头,皱眉看着她。 “不能。” 林舞儿跟他对视着,脸色看起来很平静,没有一丝退缩。 方圆忽然有些心虚,不敢跟她对视了,赶紧冷笑了声,转回头说:“好,那你想说啥,就说啥好了,反正我也不会堵住你的嘴。” “我现在不愿意说了!” 林二说着,挺身从车上跳了下来,向回走去。 在后面跟着的毛驴,马上停住了脚步,很不解的样子,实在搞不懂哥俩为啥又吵架了。 “唉!” 叹了口气,方圆拐弯追了上来,不满的问道:“大少爷,你究竟想玩啥?” “我累了,想回家睡觉。” 林二看都不看他一眼,脚步加快。 “你还没有干完活呢!” “不愿意干了!” 林二硬邦邦的回了句,忽然转身走向了路边一座酒吧内。 “这特么的算啥啊?” 方圆现在是无比的头疼,刚要下车跟进去,却又看到车厢里那些快件了:五点半之前,得把这些快件送到老陈那儿。 “毛驴,在这儿等啊,我去送件。” 方圆只好嘱咐了句毛驴,再次调头快速向老陈网点那边蹬去。 昨天林二找老陈时,鉴于这娘炮对工作的态度实在太不认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当然对她没啥好脸色。 不过对于方先生,老陈可是拿捏出了最热情的嘴脸,不但嘘寒问暖的帮着他卸货,还说哥几个很久没见了,说啥也得晚上喝一杯。 本来,方圆今晚是打算请老陈他们喝酒的。 不过现在林二正在发脾气,他实在没空,只能婉言拒绝。 第181章:你最需要什么? 进了腊月后,时间好像过的格外快,就觉得一眨眼就是春节了。跟上世纪不同,现在过年的滋味,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显著提高,淡了很多,哪怕明天就是年二十八了,夏小韵也没觉得有啥不寻常之处。 简单的来说,就是感觉不到春节丝毫喜庆的气氛。 可能是忙的吧? 毕竟腊月可是快递业的黄金时间,得持续到年底后,才会消停下来。 今天下午,神通快递的年假正式启动:从明天开始,除了值班的安保人员外,没有谁会来上班了,得一直延续到正月初八。 因为年假的原因,夏小韵下午时召开了公司中高层会议。 会议上,模样明显清减很多的夏总,高度赞扬了在座各位同仁,在过去一年中的出色表现,并展望了美好的未来-- 总之,神通快递的前途是美好的,不可限量的,大家该有十足的信心,紧密团结在夏总身边,迎接更加辉煌的时代来临。 对夏总这番话,李圣等人倒是没有怀疑:宁耀集团那个庞然大物的加盟,对内地任何一家小公司来说,都能起到相当重要的正面效果。 等李圣中高层拿着丰厚的红包,心满意足的下班后,夏小韵并没有走。 还有一些工作,得需要她这个老总收尾。 远处的郊区,隐隐有烟花不断腾起,无声的绽放。 夏小韵摘下防辐射眼镜,抬手揉了揉发涩的眼睛,打开手机看了眼时间。 已经是深夜十点半了,那些放烟花的喝醉了吧,这时候谁会看? 整栋大楼内都静悄悄的,好像也睡着了那样。 晃了晃发酸的脖子,夏小韵站起来走进了洗手间。 凉水洗脸,不但能让人感到精神一振,还起着美容的效果。 穿好外套,拎着坤包,关上灯后,夏小韵走出了办公室。 可能是因为没人的原因,走廊显得格外漫长,灯也不是太亮,从东边看向西边,竟然有些朦胧,还有些阴森森的错觉。 夏小韵不喜欢这种感觉,快步走到斜对面,抬手敲门:“玛丽!” 她的保镖玛丽,就在这间屋子里。 以往夏小韵的办公室门只要一响,玛丽就会出现在门口。 但今天晚上,哪怕是她用力敲门,玛丽也没出现。 “玛丽?奇怪,难道下去等了?” 夏小韵推了下房门。 房门是锁着的,推不动。 黛眉微微皱着,夏小韵抬头转身--就在她准备走向电梯那边时,瞳孔却是骤然一缩,浑身的血液,也瞬间凝固,唯有心脏,却疯狂的大跳起来,仿佛只要她一张嘴,就能从里面蹦出来那样。 她看到了一个女人,穿着白色的轻纱袍服,背对着她,正脚步飘飘的走向窗口,衣袂飘起时,露出了脚下那双大红色的绣花鞋。 应该是在两个月前吧? 夏小韵曾经在罗布泊内,看到过这个女人,也是白色的轻纱袍服,大红色的绣花鞋,背对着她不停的前行,却总是能跟她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无论夏小韵去追她,还是向回逃,都阴魂不散。 自从罗布泊回来后,夏小韵就一直以为,那是错觉--那是她在跟劳拉走散后,因为极度恐惧、缺水、精神恍惚时的错觉。 现实中,是没有这个诡异女人的。 毕竟现实中,不可能出现这么诡异的事。 这不是错觉,绝对不是错觉。 夏小韵敢发誓,她的确在走廊中,看到了那个不该属于人世间的诡异女人。 格、格格! 夏小韵被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慢慢的惊醒,用力闭了下眼睛再向前看去时,那个女人还在,还在向前走,衣袂飘飘的,仿佛永远走不动窗口。 背影,是如此的熟悉,就是陈婉约的。 “你……是谁?” 夏小韵右手抚胸,接连深吸了几口气后,才嘎声问道:“是人,还是鬼?” 就像在罗布泊里那样,女人还是没有说话,就这样不急不徐的走着。 夏小韵其实很想看看:要是走过去,那个女人会不会始终跟她保持着固定的距离? 如果是那样的话,女人就是走到大楼窗口外面去了。 她希望看到这样的结果。 可她却不敢这样做,只知道死死贴在墙壁上,再次哑声问道:“你究竟是谁,为什么总是缠着我?” 让她没想到的是,女人说话了。 声音很空灵,带着诡异的阴冷,却偏偏很好听:“我可以答应你一个愿望。无论是什么愿望,只要你能提出来,我都会让你实现。” 夏小韵呆住。 不明白诡异女人为什么要这样说,难道她是阿拉丁神灯的近亲? 任何人看到她后,都能提出一个愿望,并被满足。 发呆虽然很傻,却总比无比恐惧要强很多倍。 夏小韵张嘴--好像知道她想要说什么那样,诡异女人抢先说话了:“记住,是唯一的愿望。所以,我劝你最好考虑清楚,你究竟最需要什么。是爱情?事业?还是安全?又或者,是想找到你的父亲下落。” “我--” 夏小韵说出这个字后,才觉得嗓子很干,发出的声音,连她自己都听不到,但脑思维却在快速的运转:我要爱情?事业?还是安全? 夏小韵并没有意识到,她已经完全相信了诡异女人所说的话。 尤其是在她本能的去考虑需要时,诡异女人又说话了:“如果你要爱情的话,无论你喜欢哪一个男人,哪怕他是燕随意,我都能成全你。” “如果你需要事业的话,神通快递会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快递公司,在你想都无法想象的最短时间内。” “如果你想需要安全,那你说出能给予你安全的人的名字。” “如果你想找到夏天问,我保证在天亮之前,他就会回到你们家。” 女人是说这番话时,始终没有停步,就这样飘飘的前行,脚步不停,绣花鞋交替翻飞,却始终走不到走廊尽头。 夏小韵现在已经不去考虑,诡异女人是怎么知道她跟燕随意来往,又有什么本事能改变神通快递等事儿了。 她在分析自己最想要什么。 爱情? 很多人都说,人来世间走一场,如果没有爱情的话,那就白来一趟。 所以呢,爱情应该是所有浪漫女孩儿最渴望的东东了,尤其是来自燕随意的爱情。 以往很信奉这些的夏小韵,此时却觉得,所谓的爱情,其实都是喜欢伤春悲秋的女人捣鼓出来的矫情玩意--如果让她们经历她以往那些经历,就会觉得爱情这玩意,其实总跟泪水分不开。 泪水,是解决不了某些事的。 所以夏小韵不需要爱情。 最起码,此时不需要。 至于事业……爱情都不稀罕了,谁还稀罕事业? 夏天问这个没资格为人父的男人,更没资格跟爱情相比。 安全。 唯有绝对的安全! 才能让人正常的生活,呼吸新鲜空气,欣赏蓝天白云--唯有自身彻底安全后,神马爱情事业,寻找夏天问下落的那些破事,才能得到解决。 “我、我要安全!” 夏小韵好像沉默了半个世纪那样,才抬头说出了最需要的东西。 诡异女人说话了:“谁能给你带来安全?” “方圆。” 想都没想,夏小韵就说出了这个名字。 话音落下后,她的心却猛地一紧:我怎么会想到他? 她不知道的是,在被她刻意屏蔽的那个恶梦中,唯有被方圆抱在怀里时,才会心安的想永远睡过去。 所以才在诡异女人问她,谁能给她带来安全时,才会脱口说出方圆的名字。 但接着,她就喃喃的苦笑:“可是,他是不会在意我的。” 是啊,方圆才不会在意她。 自从上次在街头骂过她之后,这段时间内,夏小韵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甚至,都没有再想过她。 因为一想,心就疼。 没有哪个女孩儿,会想那个当着好多人的面,骂自己是啥东西的男人。 就算是要想,也会立即把这个想法给按下去。 “我说了,只要你提出一个愿望,无论再难,我也能让你实现的。” 诡异女人淡淡的问道:“你确定,你需要安全?” “确定。” 夏小韵缓缓点了点头。 她忽然不害怕了,只有好奇的期望:期望诡异女人手一挥--方圆就吧嗒一声,从天上摔下来,跪在她面前,求她原谅他,求她允许他永远跟在她身边,给予她一辈子的安全感。 吧嗒一声--夏小韵听到了渴望中的声音,却没有看到方圆从天而降。 一个看起来比火柴盒还小的东西,忽然就从她头顶上空的走廊天花板上,跌落在了她脚下,反弹了几下静止不动。 灯光下,发着黑黝黝的光泽。 “这是什么?” 夏小韵看着那个东西。 “把它交给方圆,他就会像你忠实的仆人那样,守护在你身边,你赶都赶不走--不过有一点,无论他问你有关这东西的问题,你都不要回答。” 诡异女人淡淡的说道。 “就这东西,能改变方圆对我的态度?” 夏小韵满脸的不信,再抬头看向走廊尽头那边时,诡异女人却不见了。 第182章:马大少来拜年了 如果别人遇到今晚这事,肯定会被吓个半死。 夏小韵没有,最多也就是刚看到诡异女人的那一刹那,有些要昏死过去的前兆,但很快就挺过来了。 任何有过她在罗布泊那种经历的人,胆量都会变大的。 她蹲身,慢慢拣起了那个东西。 东西不大,却很坠手,材质冰凉坚硬,就像钢铁那样,怪不得从那么高处落下来,没有丝毫损伤。 这是一块玉,墨黑色的玉块。 夏大小姐出身大富之家,还是能认出墨玉跟铁块之间区别的。 不过她却从没有见过这么坠手、坚硬的玉块。 玉块是椭圆形的,一端有个小孔,应该是穿绳子的地方。 就这东西,怎么能让方圆甘心为她提供所需要的安全感? 夏小韵明显不信,举在耳边晃了晃时,听到背后又门锁开的轻微咔嚓声。 本能的,夏小韵攥紧了墨玉,转身看去--玛丽从她的屋子里走了出来。 看到夏小韵站在走廊中后,玛丽眼里闪过一抹奇怪的神色,随即说道:“夏总,要回家吗?” 夏小韵能从玛丽的眼里,看出了明显的倦意,毕竟现在夜深了,犯困也是很正常的。 但她觉得,玛丽不该听不到她刚才的敲门声。 之所以没听到,应该跟那个诡异女人有关。 夏小韵不想玛丽知道这件事,淡然一笑:“嗯,天色不早了,也该回家了。” 玛丽默默点了点头,快步走到了电梯门口,按下了按钮。 在几个保安的恭敬相送下,夏小韵出了总部大楼,俏脸被寒风一吹,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却精神一振,抬头看了眼夜空,嘴角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 过年没有谁不笑的。 尤其是有地位的人聚在一起时,穿着最正规的礼服,一手端着酒杯,臂弯里还有美女小老婆挽着,在大厅中不住的跟人点头寒暄。 林舞儿上次回家那晚,因为被林东海抽了一巴掌,疯了似的跑出去时,沈玉如曾经去追,却不小心动了胎气,去了医院。 好在她够年轻,身体素质不错,再加上心地善良,冥冥之中有老天爷保佑着--在医院住了几天后,就啥事也没有了。 林东海却更加小心的体贴她,爱护她了,为此都不管林大少了:就让那个逆子自生自灭吧。 最起码,在沈玉如安全生产之前,林东海是不想再管林舞儿了:任谁,摊上这么个任性的闺女,也会愁死的,放着好好的大小姐日子不过,非得蹬着个破三轮去送快递。 唉,说出去丢人啊。 年三十那晚,林东海独自在亡妻的灵前,絮絮叨叨的说了很多话,多是让她在天之灵,保佑女儿能平安健康,快点成长起来。 别看他真生林二的气,可天下哪有不疼闺女的老爹? 今晚是大年初一,明珠商会的几个老人,牵线组织了本次晚宴。 在明珠商场上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基本都来了,听说连最近不怎么露面的叶明媚,也在被邀请之列,不过大厅内却没看到她那风骚无比的倩影。 “东海,马上十点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家了?” 身怀六甲的女人,总是容易感到乏累,沈玉如轻声征求丈夫的意见。 “好呀,那我们回去。我们去向汪会长告辞。” 对小媳妇的要求,林东海从来都不会拒绝的,微笑着点了点头,挽着她走向了晚会发起人之一的汪会长。 沈玉如身怀六甲,汪会长又不是看不出来,当然也能理解她会乏累,笑着说了几句客气话,送他们夫妻出了会所。 请汪会长留步后,林东海挽着妻子走下了台阶。 会所的台阶很多--仿佛唯有这样,才能彰显出这个会所高级那样,足有三十多个台阶,大理石铺就的,透着尊贵高雅。 坐在车里的李杰等保镖,看到老爷太太出来后,都下了车,在车前恭候。 林东海走下台阶时,就看到有个会所侍者从下面走上来,自然不会在意。 侧脸看着沈玉如,林东海柔声问道:“冷吗?” “不冷……啊!” 出来大厅前,就披上一件黑色貂皮大衣的沈玉如,刚笑着摇了下头,忽然身子一个趔趄,直直的向台阶下摔去--那个急匆匆走上来的侍应生,在经过她身边时,竟然伸手猛地拽了她一把! “玉如!” 林东海大惊,低吼声中猛地前扑伸手,胳膊挡在了妻子面前。 沈玉如本能的扶住了他的胳膊,向前一推--这样,就能让前倾的身体恢复平衡。 她倒是站稳了,林东海却向后摔倒,在李杰等人的吼叫中,后脑壳重重磕在了大理石台阶上,滚地葫芦那样滚了下去。 “王东,快去保护太太!” 李杰大吼着,用最快的速度扑到了林东海面前,弯腰抱起了他。 其实根本不用他吩咐,王东等人也已经飞一般的扑了上去。 沈玉如亲眼看到丈夫摔下台阶,彻底被吓傻了,站在那儿动也不动。 那个本来暗算她的侍应生,在猛地拽了她一把后,就头也不回的蹿上台阶,冲进了大厅内。 大年初一,竟然有人在这儿暗算沈玉如,这绝对是让所有人感到极度震惊的。 得知消息后,汪会长也顾不得老迈了,最先冲出了会所大厅。 天可怜见,沈玉如没事,只是受到了惊吓。 但林东海,在后脑勺重重磕在台阶上后,却是昏迷不醒。 “东海!” 沈玉如足足愣怔了一分钟后,才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叫声。 “废物。” 一个身穿黑色露背晚礼服,浑身都散发出无比成熟魅力的女人,左手纤纤两根手指内夹着一根细烟卷,站在会所五层茶室的某个包厢窗前,目视林东海被急匆匆送往医院后,诱人的红唇,轻轻吐出了两个字。 刚才暗算沈玉如的侍应生,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去对面房间,拿着你该得的报酬离开明珠吧,以后不要再回来了。” 女人转身,看着侍应生淡淡说了一句。 “是!” 侍应生赶紧答应一声,转身时,终于忍不住看了女人一眼。 女人穿的晚礼服,不但露出大半个凝滞般的后背,就连前面也露出小半截坟起,成熟的好像熟透了的白鸭梨,真想让他不顾一切的扑上去啃一口。 可他终究不敢,赶紧离开房间,关上房门后,才轻轻吐出一口气,抬手拍了拍心口,走到对面包厢门前。 这个包厢内,有两个身穿黑西装的男人。 “烈哥,主子让我来这屋。” 侍应生走进来后,马上对俩男人弯腰鞠躬,脸上带着谄媚的笑。 坐在桌前的烈哥,弯腰把一个小密码箱拎到了桌子上,啪的打开,一扎扎崭新的纸钱,刺的侍应生眼睛疼……再疼,也得睁着,这可是足足两百万啊! “拿走吧。” 烈哥合上密码箱。 “谢谢烈哥,谢谢烈哥!” 侍应生连连弯腰道谢后,才快步走过去,拎起密码箱转身。 一般人提着两百万属于自己的现金,都会激动的想放声歌唱,侍应生也有这感觉,不过他可不敢在这儿歌唱,却张开了嘴。 不能不张嘴,因为他的脖子,已经被一根绳子狠狠勒住了。 烈哥依旧端着茶杯慢慢品茶,就像没看到他的同伴,正在用力把侍应生勒死那样,闭眼慢慢品味着香茗的味道,喃喃的说:“过年,真好。” “最起码,不用早起干活了。” 睡到第二天上午九点才起来的林二,气色好的不得了。 过年了嘛,大放假,不用工作,不用打扫卫生,更不用像在明珠时那样,跟着林东海四处拜访亲朋好友。 没有几个女孩子喜欢去拜年的,她们更愿意躲在暖和的被窝里,吃着零食看电视,没心没肺的笑。 当然了,如果再有个方圆这样的小白脸,再给林大少捶背砸腿的就更好了。 可惜那家伙从来都不是个伺候人的,最多也就是陪着林二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还一个劲的抱怨不吃早饭肚子饿。 “饿了?饿了自己去下饺子!” 正在享受过年啥都不干的幸福的林二,一瞪眼:“你都剥削我小半年了,总不能过年也拿我当苦力使唤吧?” “我从没有把你当苦力,我从来都把你当兄弟的,就像对待毛驴那样--毛驴,给大哥去卧室拿棉拖来!” 方先生正说着从不把兄弟当苦力使唤,就让毛驴去忙着忙那的。 这次毛驴却没听他的话,站起来就跑向了院子里。 “哟呵,大过年的,一个个要造反了咋地?” 方圆瞪眼,伸手做出挽袖子的动作时,毛驴已经跑到大门后,冲着外面叫唤起来。 “来人了?” 方圆有些好奇的站起来,说:“大过年的,谁会来咱家给咱拜年?” “可能是仰慕你的某个美女吧?” 林二懒洋洋的说着,双脚很自然的搭在了案几上。 “谁啊?” 方圆来到门后,冲外面问道。 “我。” 一个清朗儒雅的男人声音,从门外传来。 “你谁?走错门了吧?” 方圆觉得这声音有些耳熟,拿掉插着大门的杠子,打开了门。 看到门外的男人后,方圆先是楞了下,随即笑了:“呵呵,怪不得今天一大早,喜鹊就在枝头上嘎嘎的鬼叫,原来是马大少亲自登门拜年来了--林武,你看是谁来了。” “谁呢?” 林二走出了客厅,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了。 站在方圆身边的,正是她名誉上的未婚夫马经天。 马经天穿的很正式,只是脸色很凝重,一点都不像给人拜年的。 林二脸沉了下来,淡淡的问:“你怎么来了?” “我来,是要带你跟我回明珠的。” 马经天开门见山,说明了来意。 林二眉梢一扬:“我要是不跟你走呢?” “林叔叔,昨晚摔成了重伤。” 马经天缓缓的说道。 第183章:你不能去明珠。 马经天的话,让林二一下子呆住了。 是,林二在被她老子抽了一耳光,发疯似的跑出来时,对他恨的牙都发痒,更盼着自己被车撞死,让那个敢动手打人的老东西后悔死…… 可不管怎么说,那都是林二的大小姐脾性,无论到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又是跟谁在一起,林东海始终都是‘只要她安好,就愿为她付出一切’的父亲。 同样,她始终都是那个小时候,把父亲当做最信赖、视为大山般可依靠的小女孩……现在,大山要崩塌了。 稍楞片刻后,林二就扑上去,一把抓住马经天的胳膊,厉声喝问:“怎、怎么回事!?” 这种事,马经天当然不敢吊人胃口,马上就把昨晚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才说:“沈阿姨没事,但林叔叔却是后脑受到重创,到现在还没有醒来--经过专家初步诊断,他醒来的机会很、很渺茫。” 林东海后脑受到重创后,很可能会变成植物人。 这就是马经天想表达的意思,他相信林舞儿能听懂。 林二也果然听懂了,脸色苍白嘴唇哆嗦着傻楞片刻,双眸忽然往上一翻,软软的往地上瘫倒。 马经天连忙伸手--方圆却抢先把她抱在了怀里,用手去掐她的人中。 旁边的毛驴,看到二哥忽然晕倒后,也赶紧凑过来,锥锥的叫着。 很快,林二就幽幽醒来,张嘴话还没有说出来,泪水已经涌泉般的喷出。 到底是父女情深,而且林东海除了娶了沈玉如、逼着她嫁给马经天这两件事上做得‘不地道’外,对她来说,绝对是人间世最好的父亲。 “爸!” 林二凄声叫了一声,挣扎着站了起来,抓住方圆的手嘎声道:“我要回明珠,我要回家。你陪我,你跟我去!” “好。” 方圆根本没有丝毫犹豫,一口答应了下来:“现在,我们马上就走!” 这种事没啥好犹豫的,无论他跟林二是啥关系,他都必须得竭力去帮她。 林二跟方圆俩人‘含情脉脉’的说话时,彻底把马经天当做了透明人。 是他连夜乘坐飞机跑来唐王,给林舞儿报信的好不好? 在马、林两家人心中,他马经天才是林舞儿的未婚夫好不好? 为什么,林舞儿在最需要人帮助时,却无视于他,而是找方圆呢? 不过马经天到底是正人君子,哪怕是满嘴的苦涩,心里不是滋味,可也不会在这种时候有什么意见。 最多,他必须得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说出方圆没必要去的理由。 就在方圆转身回屋,要简单收拾一下时,马经天说话了:“我觉得,方圆你最好不要去。” 方圆停步,回头看着他,没说话。 根本不用他说话,林二就叫道:“为啥?为啥他不能跟我一起回明珠?” 林二又不是傻瓜,在马经天提议方圆别跟着掺和时,马上就想到男女之间那些矛盾上去了,以为他这是借机来让她疏远方圆,所以当然很生气:“马经天,都啥时候了,你心里还有这种龌龊想法!” “舞儿,你误会我的意思了。” 面对咄咄逼人的林二,马经天唯有苦笑:“你先冷静一下,听我说。” “你说!” 有些方寸大乱的林二,恨恨一跺脚,转身冲方圆嚷道:“你还傻站着干啥啊,还不赶紧去收拾东西?” “他真不能去。” 马经天提高了声音,看着方圆,缓缓的说:“昨晚事件发生后,警方很快插手,并根据李杰等现场目击证人、监控录像提供的证据,确定是有人要故意谋杀沈阿姨腹中小孩--结果却导致林叔叔受伤。” 林二一呆,脱口问道:“马经天,你说这些话,是啥意思?” “沈玉海在赶到现场后,悲愤之下,曾经对警方说过一些话。” 马经天可以尊称沈玉如为阿姨,但却不屑沈玉海,所以直呼其名:“他说,他知道是谁要陷害沈阿姨的小宝宝,更知道那个人为什么要这样做。” 马经天在说这些话时,始终盯着方圆。 “沈玉海说的那个人是谁?” 林二脱口问出这句话时,猛地醒悟了过来,满脸不信的说道:“你、你是说,这一切都是方、方圆干的?” 马经天垂下眼帘,淡淡的说:“是沈玉海说的。” “他这是在放屁,放屁!他凭什么要诬陷方圆?” 林二暴怒,嗓子很尖,甚至原地跳脚。 “唉,林武,你先冷静一下。” 方圆叹了口气,伸手抓住她的手,看着马经天,语气平静的说:“我知道那个沈玉海,为什么要怀疑我了。” 林东海在迎娶沈玉如之前,林舞儿都是他的独生女。 换句话来说就是,她是唯一有资格,继承东海集团的继承人。 但林东海迎娶了沈玉如,那个性格善良的女人,现在又身怀六甲,据说还是个小男孩,那么只要儿子一出生--本着‘儿子才是传后人’的传统思想,林东海的继承人,就不再是林舞儿,而是那个还没有出世的小男孩。 林舞儿或许不在意,她会不会是东海集团的唯一继承人。 但有人会介意--这个人,就是紧缠着她不放的方圆:一个来自小地方的土包子。 方圆紧缠着林舞儿不放,除了她确是青春无敌美少女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她能继承林东海的亿万家财。 有一天,等林舞儿成为东海集团的掌门人后,那么她跟方圆的孩子,也就顺理成章成为下一代的继承人了,林家苦苦奋斗好多代的深厚家底,从那就彻底姓方了。 美女,金钱,都是方圆所渴望的。 所以,方圆绝不允许有人来争抢林舞儿唯一继承人的位置,所以在知道沈玉如怀孕后,才会狠心要干掉她肚子里的孩子。 说到这儿后,方圆笑了下,看着目瞪口呆的林二,说:“那个沈玉海肯定会对警方说,我不但有这个动机,而且更有这个实力,毕竟当初我曾经把马军从三楼踢下来,大闹宁耀酒店后,又从容离开了明珠。” “这一切,都是因为你太有钱惹得祸啊。” 方圆拿出香烟,笑着摇了摇头。 “不、不可能,你没有这样做,因为这些天,我们始终在一起,形影不离的,你压根就没去过明珠,更不是那种为了钱就做坏事的恶人。最不可能的是,你压根不在乎林家……” 林二呆愣片刻,接着大摇其头。 她对方圆有一万个信心,不信他会为了东海集团,去做这种断子绝孙的坏事。 因为她很清楚,方圆如想要钱,就会好多人哭着喊着的来给他送。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马经天打断了:“方圆分析的没错,这就是沈玉海说的那些,而且明珠警方,也记录在案,相信应该启动对他的调查行动了。所以我才说,这时候他不适合去明珠。” 林二看看马经天,再看看方圆,真有些茫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方圆却淡淡的说:“正因为这样,所以我才必须去明珠,接受警方的调查,洗清自己身上的冤屈。” 林二脑海中猛地一亮,连声说:“对,对,你必须去,必须去!” 马经天盯着方圆,沉默片刻后,才轻轻叹了口气:“唉,好吧,你既然愿意去那个是非窝,那你就去吧。” 马经天提到‘是非窝’这个词,是在暗中警告方圆:别忘了,你还得罪过叶明媚,你这次去了,她要是不趁机找你麻烦,才怪! 方圆当然明白马经天这番话中的意思,晒笑一声正要说什么时,一个人却从门外走了进来。 夏小韵。 脖子里系一条白围巾,穿着一件黑色风衣,血色牛仔裤,棕色高腰小马靴的夏小韵,双手抄在口袋里,就像出淤泥而不染的小鲜藕那样,俏生生的走了进来。 脸上带着淡淡的明媚笑容,就像刚从春梦中醒来那样,优雅且满足。 马经天不认识夏小韵,最多也就是为夏总此时青春逼人的气质而感到暗中惊讶,却不会流露出来。 林二却是愕然愣了下,接着看向了方圆。 方圆看着夏小韵,眉头皱起,语气有些生硬的问道:“你咋来我家了?” 大过年的,也不说句新年好,方圆确是很没礼貌,有损礼仪之邦公民的美名。 “过年好啊。” 看看人家夏总,素面朝天的轻启朱唇,笑吟吟的模样就像腊梅花那样惹人怜:“我来,自然是来给你拜年了。” “当不起。” 方圆冷冰冰的说:“我跟你又没任何关系,没事拜的哪门子年?” 夏小韵才不管方圆的冷漠,嫣然一笑后看向了马经天:“哟,有客人呢这是?” “你好,春节愉快。” 碍于礼貌,再加上夏总又是漂亮妞儿,马经天含笑跟她打招呼,也是很正常的。 “你也愉快。” 夏小韵随意回了一句,又看向了方圆:“刚才,我在门外时,听说你要陪着林武去明珠?” 方圆眉头更紧,问道:“我去不去明珠的,管你屁事?” “当然管我事。” 夏小韵向前走了一步,慢悠悠的说:“因为,你不能去。” 第184章:一块神秘的破石头 望着一本正经的夏小韵,方圆笑了。 你是我啥人? 又有啥理由,来管我的事儿? 不是友好的笑,而是轻蔑,笑她果然是个脑残体,甚至都懒得再搭理她了,牵起林二的手:“走,我们收拾下,马上就走。” “好。” 同样,因为某些原因,林二对夏小韵也没啥好感。 方圆当前的态度,正合了她的意思。 “我说,你不能去!” 没有谁喜欢被人无视的,夏小韵也是这样,笑容收敛,加重了语气。 方圆很想一个耳光抽过去--看在现在是过年,马经天又在场的份上,他忍了,故作淡然的微笑,看着她:“为啥不能去?” “因为,我不让你去。” 夏小韵慢悠悠的说,就像老婆在管教丈夫,不许他跟那些狐朋狗友去外出喝酒那样。 林二笑了,很愤怒的笑:“夏小韵,你算老几,也配管我们的事!” “我算老大吧?” 夏小韵很认真的样子,想了想,才说:“嗯,我就是老大。我说出来的话,方圆必须得听。” 林二挣开方圆的手,双眸圆睁,语气有些阴森:“夏小韵,别以为我给你打工,就不敢拿巴掌抽你!” “你想抽我,那得问问方圆愿意不愿意了。” 夏小韵也沉下脸来,冷冷的说:“林武,你跟方圆又是什么关系?最多也就是兄弟罢了,可我跟他却是--” 林二懒得听夏小韵叨叨什么,看着方圆问:“去,还是不去?” “当然要去。” 方圆淡淡的说:“我是在说话,可不是在放屁。” “那走,别理她。” 林二去拽方圆的手时,夏小韵却从口袋里拿出个黑黝黝的东西,扔了过来:“看清楚这个东西,再决定去还是不去。” 不等方圆说什么,夏小韵转身就走向了门口。 方圆抬手接住了那个东西,林二好奇的问道:“啥啊,她--方圆,你、你怎么了?” 林二发现,本来一脸冷笑的方圆,脸色忽然剧变,瞳孔都猛地收缩成了针鼻的模样--很明显,他看到了让他无比震骇的东西。 那个东西,就在方圆的手中,一块比火柴盒还要小些的黑色墨玉。 十三岁之前的方圆,就像所有少年儿童那样,顽皮,活泼很幸福,那是因为他有疼爱他的父母,完整的家庭。 方圆的父亲方天明,在唐王某矿物公司工作,每年大约得有两三个月在外面工作。 他母亲范颖颖,温柔娴熟,在家看护方圆算是个全职太太吧,闲暇时就爱捧着一本书坐在石桌前。 那时候还不算太懂事的方圆,觉得母亲看书时的样子,最美了--他后来长大后,才知道母亲看书时最美的样子,叫大家闺秀。 至于应该很普通的母亲,怎么会有大家闺秀那样的气质,方圆才不会去管。 他知道,在他最最幸福成长时,父母忽然就这样凭空失踪了。 他记得很清楚,那是个初秋季节,他像往常那样放学回家后,在院子里喊了一声‘妈,我回来了,饿了’后,就跑去厨房拿起舀子喝凉水了。 以往,范颖颖会走到院子里,满脸爱意的嗔怪他:怎么又喝凉水呢,闹肚子咋办? 可在那个初秋季节的那一天,母亲没有出来,跟他说那句话--他一直等了十三年,母亲都没有再出现过。 就那样,父母抛下了仅仅十三岁的方圆,就像凭空蒸发了那样。 方天明的祖籍,并不是唐王,在这儿有家产,那是因为父亲在唐王矿务局工作十数年,置办下的。 所以方天明夫妇忽然神秘失踪后,方圆并没有亲戚来帮他找爹妈,唯有发小韩斌,陪着他满大街的转了一个多月。 方天明夫妻失踪后的那个出动,方圆也离开了唐王:一下子,他懂事了,成熟了,发誓哪怕是走遍海角天涯,也要找到父母。 从那之后,方圆也离开了唐王,杳无音信直到前年年底,才回到了故乡。 谁都知道,当某人失踪超过一定的时间后,就会被警方归为‘自然死亡’,户籍就会被取消--事实上,在方圆的本心中,当他长到十八岁时,就知道父母已经不在人世间了。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十三年前的父母,他们的音容笑貌都深深烙在了方圆脑海最深处,也包括他们最喜欢的一些东西。 方天明在矿务局工作,每次出差回来后,都会带回一些很特别的玉石。 他带回来的每一块玉石,都会精心打磨,并穿上小孔,给方圆当玩意玩。 可在那个初秋的某一天,那些玉石也随着方天明夫妻的失踪,而消失。 方圆手中拿着的这块墨玉,就是当年方天明带回家的玉石中的一块! 这块玉石,已经随着方天明失踪了整整十三年。 现在,却忽然被夏小韵拿了出来。 这块墨玉是啥材质,这已经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它跟失踪十三年的方天明夫妻下落有关! 本来,方圆以为父母已经过世了,可现在却忽然有了他们的消息,能不震骇莫名? “你、你站住!” 顾不上回答林二的话,脸色已经惨白的方圆,抬手拨拉开了她,冲夏小韵低声喝道。 夏小韵很听话,果真站住了,姿势优雅的转身,娇媚的小脸上,带着得意的浅笑。 “这东西,你是从哪儿得到的?” 方圆眼神却像是要吃人的恶狼那样,死死盯着夏小韵,嗓音有些沙哑,一步步的走了过去。 他当前的模样很可怕,夏小韵下意识的后退,但很快就站住了,娇笑着反问道:“如果我不跟你说,你是不是要吃了我?” 不等方圆说什么,她又咯咯的笑道:“其实就算我不说,你也不敢把我怎么样的,对不对?” 方圆抬手--马经天就在旁边看着,却没捕捉到他抬手的运行轨迹,仿佛他的手,天生就该长在夏小韵脖子上似的。 方圆饿狼般的盯着夏小韵,五指稍稍用力,夏总就情不自禁的踮起了脚后跟,张大嘴巴抬手去掰他的手。 可那只手,却像是铁铸成那样,压根不是她能掰开的,无论她怎么用长长的手指甲去掐,哪怕是掐出血来。 方圆却像是没丝毫感觉,只是慢慢缩紧五指。 随着他五指的手机,夏小韵娇媚的小脸先是通红,接着慢慢变青,小舌头也开始向嘴外面伸,大瞪着双眸,就像死不瞑目似的。 林二察觉到不好,赶紧跑过去,拉住方圆的胳膊急急叫道:“松手,会掐死她的!” 方圆就是要掐死这个不要脸的女人,如果可以的话:她竟然拿着父亲的东西,来要挟他。 看到林舞儿也无法劝动方圆,马经天也慌了,可不敢眼睁睁看着他残杀美女:“方圆,冷静些,有什么事,就不能说清楚,非得用武力么?” 好像马经天这番话说动了方圆,他总算是松开了五指。 夏小韵马上弯腰蹲在地上,双手捂着咽喉剧烈咳嗽起来,连泪水都咳出来了。 方圆居高临下的望着她,眼神冰冷,默不作声。 咳嗽了老大会儿后,夏小韵才总算停止,慢慢抬起了头。 方圆说话了:“说,你从哪儿得到这块墨玉的?” “杀了我,我也不会说的。” 夏小韵咬牙笑了笑,站起身,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那晚,诡异女人给她这个东西时,她真不相信,就一块破石头,能把方圆拴在身边。 但现在她信了。 她又不是真的脑残,当然能从方圆此时的表现中,看出这块破石头对他的意义。 方圆表现的越是反常,就证明诡异女人说的没错。 既然方圆这么在意墨玉,那么他就不敢真杀她。 既然方圆不敢真干掉她,夏总又有啥害怕的? 最多,就像刚才那样,被这混蛋差点掐死罢了。 反正夏总以前在罗布泊,也不是没遇到比这更可怕的事儿。 死,都不能说的。 只要不说--就算有人来杀她,方圆也得竭尽全力的保护她。 这个道理很简单,像夏总这么聪明的人儿,没理由看不出来的。 脖子很疼,夏总很生气,想骂人,像小泼妇那样--不过,想到方圆从此会乖乖的陪在她身边,她又高兴了起来。 “我知道你想杀了我,把我碎尸万段,我不在乎,你动手吧……动手呀,求您老人家杀了我吧,我实在厌倦了这个丑陋的世界了呢。” 说到后来,夏总还拿起方圆的手,放在自己修长白腻的脖子上,眉梢含情的求他杀了她。 女人一旦拿捏出这样的嘴脸,就证明她是真不在乎生死了。 方圆也不在乎她的死活,可要想搞清楚某些事,就不能让她死。 就像比世界上最不要脸的贱人,还要犯贱一万倍那样,刚才还满脸杀气的方圆,很快就眉开眼笑,缩回手说:“夏总,您这是说啥呢,我咋会杀您呢?” 夏小韵笑得更加得意:“不杀我了?” 方圆正色道:“谁敢杀你,得先从我尸体上踏过去!” “好孩子,这话我爱听。” 第185章:你是我的贴身助理 夏小韵抬手,在方圆脑袋上摸了下,很长辈的样子:“那你以后,得听我的话。” 被一个比自己还年轻的女孩子,当长辈的摸着脑袋说好孩子,骄傲的方先生,没觉得有啥不妥,很乖的说:“行,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 “那你别去明珠了,这就跟我走,乖乖的给我当助理吧。” 夏小韵微微昂着下巴,看了眼目瞪口呆的林二,毫不掩饰脸上的得意。 对夏总的要求,方圆自然是满口答允。 “不行,方圆,你不能跟她走!” 林二急了,一把扯住方圆的胳膊:“你刚才说过的,你要陪我去明珠。” 方圆满脸茫然的样子:“我、我啥时候说过?” 林二楞了下,双眸攸地亮晶晶了,颤声说:“方圆,我不知道那块黑石头里包含着什么秘密。我只知道,无论多大的秘密,都比不上我们两个之间的感情……现在我需要你,需要你跟我一起回明珠。” 方圆垂下了眼帘。 他不敢跟林二对视。 他怕能从那双满是哀伤的眸子里,看到自己扭曲的脸庞,看到来自林舞儿灵魂深处的疼痛。 林舞儿说的已经很清楚了:跟我走,我们不仅仅是兄弟,你更是一辈子最需要依仗的那个人! “你说话呀,方圆。” 林舞儿轻轻晃着他的胳膊,低声说:“你说跟我走,说呀。” 方圆别过脸,看着毛驴沉默很久,才笑着说:“林武,我不能跟你走的,因为夏总需要我。” “可我更需要你!” 林二猛地尖叫一声。 方圆却慢慢掰开了她的手指头,一根一根的很慢,却没有丝毫的停顿。 林二的心,慢慢地沉了下去,浑身的血液也变冷了。 她能看得出,无论她有多么需要方圆,他都不会跟她走的。 这一切,都是因为夏小韵,她拿出来的一块石头。 无论那块石头代表了什么意义,能比得上林舞儿对他的感情? 但方圆,好像就是这样看的! “路上,小心些,到家后,记得给我来个电话。” 方圆低声说着,快步走向了客厅那边。 林二就像傻了那样,始终保持着伸手晃他胳膊的样子,动也不动。 “汪、汪汪!” 毛驴能感受到她那颗逐渐变冷的心,人立而起的扑在她胳膊上,腆着脸有些急躁的叫了两声,接着飞快的追向了方圆。 泪水很凉。 春节很冷。 泪水还没有淌到下巴上,就已经变成了冰痕。 夏小韵好像不忍看到这种伤别离,低头擦着她肩膀慢慢走进了院子里。 无可否认的是,她也隐隐从林二的表现中看出了什么,却不怎么关心。 也不知道站了多久,林二才抬手擦了擦泪痕,看向马经天,语气平静的说:“我们该走了。” 马经天轻轻点了下头,问道:“收拾一下?” “不用了,也没什么值得带走的东西。” 林二摇了摇头,迈步走出了大门。 “唉。” 抬头看了眼客厅那边,又目光复杂的看了眼夏小韵,马经天才转身快步出门。 方圆家胡同口,停着两辆车,一辆是马经天开来的奥迪轿车,一辆却是夏小韵的白色宝马。 白色宝马的驾驶座上,玛丽漫不经心的嚼着口香糖,正在听音乐。 马经天替林二拉开了车门,低声说:“车子是东海集团在这边分部提供的,最早的航班,得等到零点,我们是开车,还是等航班?” “开车,用最快的速度,离开唐王。” 林二没有片刻的犹豫,弯腰钻进了车里。 “好。” 马经天点头,上车启动了车子时,就看到毛驴从胡同里飞快的跑了出来。 来到车前,它人立而起,用爪子敲打着车窗,示意林二给它开门。 马经天回头看着她,说道:“它想跟你一起走。” 林二愣愣的看着毛驴,片刻后转头看向了前面,淡淡的说:“开车。” 她知道,毛驴能跑出来,绝对是方圆吩咐的,让它跟着她回明珠。 是,林二现在最需要兄弟的帮助,可她需要的是方圆--而不是毛驴。 毛驴也是她兄弟,但她不需要,真得不需要! 在她黯然离开方家时,就不想再跟方圆有任何的来往。 无论方圆有多少说不出的苦衷,不能跟她一起走,她都不会原谅他,一辈子都不会! 马经天启动了车子,缓缓前行。 “汪、汪汪!” 毛驴着急的叫着,跟着跑了起来,就跟在林二坐着的这个车门边,边跑,边叫。 “加速。” 林二闭上了眼。 她以为,在方圆掰开她手的那一刻,她就跟唐王这座城市的任何东西,都再也没有牵扯了,可为什么在听到毛驴的叫声后,心儿会那样疼? 疼的她无论多么努力,都无法阻止泪水的淌下。 马经天很听话。 本来,他对林舞儿就是言听计从的,立即加速,车子驶过小桥,上了主干道,向高速路那边飞驰。 当然了,车速再快,在闹市区也比不上毛驴跑得快。 所以它一直跟着,不住的叫。 林二不想看它,或许是不敢吧? 只是低头,拿手捂住了脸,不住的催促道:“快点,快点!” “没法快,前面堵车了。” 马经天有些无奈的说。 年初二,路边有很多小商贩摆摊卖烟酒,道路两侧停了好多串门买东西的车子。 大过年的,交警同志当然不会来贴罚单了。 接过马经天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脸颊后,林二终于忍不住向车窗外看去。 她喜欢毛驴。 同生共死的兄弟,更不会像方圆那样无情无义,该死一万次! 临走前,就跟兄弟说说话,劝它回去吧:兄弟之间的情谊,尽了。 马经天的车速,好像龟爬那样,但车窗外,却没有毛驴的影子。 原来,它在看出二哥不给开门后,终于失望的走了。 “连你也走了--走了好,走了好,本来就该走的,呵呵。” 林二傻楞良久,呵呵笑了几声。 车子驶过这段特别繁忙的路后,前面的车流就稀疏了很多,尤其是通往高速路口的那条道上,更是能把车速放到最快。 毕竟年初二这天,很少有人开车去外地走亲戚的。 高速路口收费站,只有两个值班人员,不过大过年的不收费,却发卡。 前面只有两辆车子。 很快,马经天就拿到了卡,车子驶过栏杆,沿着u形道路上了高速。 刚来到高速路主干道上,一条狗却忽然从路边跑了出来,汪汪的大声叫着。 坐在后排座椅上闭目养神的林二,猛地抬头向外看去:毛驴舌头伸出老长,哈达哈达的蹲坐在车轮前,一副‘有种从我身上轧过去’的决然。 在车子堵车时,毛驴竟然狂奔小半个城市,提前来到了高速路上等候林二了。 猛地推开车门,林二跳下了车子,蹲身张开双手,只来得及喊出毛驴的名字,泪水就再次不争气的喷涌而出。 毛驴跑到了林二怀中,伸出舌头,就像兄弟的手那样,温柔的替她擦干了泪水。 “跟我走,以后都不要再离开我。” 就像梨花带雨般的那样笑着,林二站了起来。 毛驴马上跳上了车子,盘在了座椅上:话说,刚才差点把驴哥的肺子跑炸,真得好好休息些,要不然就去考个驾照,时代不同了,四条腿的就是跟不上四个轮的。 林舞儿上车前,回头看向了方家的方向。 那个方向,好像有一双眼睛,穿越了小半个城市,向这边看来。 方圆能感觉到。 “看什么呢?” 夏小韵慢悠悠的问道。 足足在院子里站了一个小时,夏小韵也没半点怨言,更没有去屋子里催促方圆。 “那边的天,好像要比这边的天更蓝一些。” 方圆笑了下,低下了头:“真不能告诉我,你是从哪儿拿到这块石头的?” “不能,最起码,在我不想说之前,我不能跟你说。” 夏小韵觉得,她微笑着拒绝方圆时的样子,绝对很优雅。 当然了,也绝对很欠揍--方圆要是敢揍她的话。 “什么时候才能跟我说?” “等到想跟你说的时候,再说吧。” “好吧,那我祈祷那一刻能早点到来。” “林武,应该是个女孩子吧?” 夏小韵眼眸一转,岔开了话题:“而且,貌似还是很有来历的女孩子。” “你想知道她到底是啥人的话,我可以跟你说。” “算了,我没兴趣听别人的故事。” 夏小韵摇了摇头,看着方圆提着的帆布包:“你就收拾这点行李?” “本来家里也没啥值钱的,这些就不少了。” 方圆晃了下帆布包,也岔开了话题:“你让我去你家住,以什么身份去?” 夏小韵怪异的笑了下,说:“在陈婉约面前,你就是夏天问。她不在时,你就是方圆,我的贴身助理,无论我去哪儿,都希望你能随叫随到。” “包括你去上厕所?” “是,在门外候着。” “洗澡呢?” “如果你会搓背的话,可以为我服务,但我不会给你小费。” “可你有保镖的。” “今天,就是她最后一班岗,你比玛丽,可让我感到安全多了。” “你为什么总是直呼你母亲的名字?” 方圆又岔开了话题。 夏小韵的双眸微微眯起,淡淡的说:“方圆,如果你喜欢她,想跟她发生那种关系,我绝不会阻拦你的。” “我可不想给你做继父,早就跟你说过了。” 方圆很奇怪的上下打量着她,说:“不过我能感觉出,你现在对你母亲的态度,有了很明显的变化,不是以前那样亲了。” “我想,我见过她。” 夏小韵笑了下,忽然说道。 “你是她女儿,你当然见过……” 方圆有些奇怪,刚说到这儿就被夏小韵打断了:“我在罗布泊见过她。” 第186章:怀疑母亲的痛苦 “什么?” 方圆一愣:“你在罗布泊见过你母亲?” “或许她是,或许她不是。” 夏小韵说了句很矛盾的话后,笑了下说:“不管怎么样,我觉得早晚我会搞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的。好了,走吧,快中午了,找个地方吃饭。” 鉴于某个原因,无论方圆有多么的不待见夏小韵,也得听她的。 就像她说去吃水饺,就必须得去吃水饺那样。 大年初二,却是很多酒店最繁忙的时候,幸亏夏小韵在赶去方家之前,就已经在某饺子城,预订了一个包厢。 由此看来,她对方圆能跟着她走,很有信心。 玛丽并没有跟着来饺子城,在车上时,夏小韵就给了她一张银行卡,并对她能陪伴自己这么多天,而表示感谢。 这就是婉言辞退她了,从而也证明夏小韵有多么渴望拴住方圆。 玛丽不是劳拉,没有跟夏小韵历经过生死,在她身边就是为了挣钱,所以除了有些遗憾时间太短外,倒没有任何舍不得,双方亲热拥抱后,好聚好散了。 “喝一杯?” 夏小韵坐下后,问方圆。 方圆摇了摇头:“吃饺子喝酒,没这个习惯。” “饺子城里,也不一定光卖饺子的。” 夏小韵扭头对站在旁边的服务生,点了几个招牌菜,又要了一瓶五粮液,笑道:“我觉得,你喜欢喝白酒。” “你的感觉倒是没错。” 如果夏小韵不脑残、犯贱的话,方圆觉得跟这样一个美女,在一块喝酒聊天还是很不错的。 等上菜后,夏小韵端起酒杯:“来,为你能重新回归我的怀抱,干杯。” 方圆看了眼夏小韵的怀抱,心里觉得很别扭,刚刚对她产生的一点好感,立马消失了。 “我脑残,经常会说些不着调的话,你别介意。” 让方先生稍稍有些欣慰的话,夏脑残还有些自知之明。 “来,第二杯,祝我们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身体健康。” 一杯酒下肚,还没有等方圆拿起筷子夹菜压一下,夏小韵又端起了酒杯。 好吧,看在她说这句话很正常的份上,方圆不能不喝。 “第三杯。” 夏小韵以老总之尊,再次给方圆满上酒:“祝我们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方圆没有喝这杯酒,淡淡的说:“还是算了吧,我不想跟你成为朋友。” “那祝贺你成为一个成功的助理,祝贺你能早日得脱我的魔掌吧。” 夏小韵没心没肺的笑起来时,样子很迷人。 “这杯酒得喝。” 看在她说出自己内心所想的份上,方圆举杯跟她轻轻碰了一下。 碰杯声很悦耳,连喝三杯的夏总,小脸变的更加妩媚。 “好了,三杯酒的仪式过去了,现在是你自由提问时间。” 夏小韵把酒杯倒扣在桌子上,笑吟吟的说:“不过跟那块黑石头的问题除外。” “你明知道,我最想知道的,就是那块石头的由来。” 方圆看着眼前的女孩子,诚恳的说:“告诉我,你是从哪儿拿到那块石头的。” 夏小韵想了想,才说:“先跟我说说那块石头的故事。” 故事很简单,也没啥秘密,就像石头的本身,是一块富含某种矿物质的玉石那样,方圆倒是没啥可隐瞒的。 夏小韵在听方圆讲述石头的故事时,面色始终很平静,认真听讲,就像小学生。 但她的内心,却是波澜起伏。 方圆的父母神秘失踪十三年之久,已经被警方证实死亡,取消了户籍,但谁能想到,时隔那么多年后,跟他们有关的一块石头,却忽然被一个诡异女人拿了出来。 那么这样推算,那个诡异女人就算不知道方家夫妻的下落,但也有他们现在是生是死的线索。 只是,方家夫妻,怎么会跟那个女人扯上关系? 而很明显,那个女人又跟夏小韵,有着她无法想象的关系。 要不然的话,当初在罗布泊,诡异女人不会出现,就像腊月二十八那晚,不会出现那样。 诡异女人,就像一条线,把夏小韵跟方圆,慢慢的拴在了一起:他们两个人之间,也该存在着某种神秘的关系。 可是夏小韵敢发誓,在遇到方圆之前,她从没有听说过有关他的任何事情,甚至都没有任何姓方的亲朋好友。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还没有告诉我,这块石头你是从哪儿拿来的。” 讲完故事的方圆,顺着问道。 “我都说了八十遍了,不能说,你为什么非得问?” “那你到底能跟我说些什么?” 方圆有些不耐烦。 夏小韵的俏脸沉了下来,淡淡的问:“我不说,你是不是又要掐住我脖子,骂我是个贱人?” 方圆马上赔笑:“哪敢,哥们文化水平虽然不高,却是个彬彬有礼的君子。” “你知道我脑残,所以最好别惹我不开心。” 夏小韵一本正经的警告道:“免得我一时想不开,会带着某个秘密,找辆车撞死。” 脑残,本来是个极具侮辱性的词,但却成了对付方圆的最佳武器。 “不敢,不敢。” 方先生满肚子的郁闷。 夏小韵又笑了。 那笑容如此的明媚,就像刚才翻脸的是别人那样:“说说,当初你为什么要去罗布泊?” 方圆想了想,才说:“如果我说,我不放心你去那鬼地方,你信不信?” “不信。” 夏小韵的回答,很干脆。 “好吧,我也不信。” 方圆只好实话实说:“我去那鬼地方,是因为有个蛇蝎女人,威胁我必须得去。” “那个蛇蝎女人是谁?” “可能叫水暗影吧。” “是不是很漂亮?” 夏小韵脑海中,攸地浮上水暗影被人捆着,扔进水里的那一幕。 方圆好像知道她在想什么,放下筷子说:“对,在黑暗世界的那条水道中,你应该看到过她。当时,你隐藏在黑暗中,她被扔垃圾似的扔进了水里……”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夏小韵就叫道:“当时,你也在那儿!” 方圆点了点头:“昂,我是那些灰衣人中的一员。” “原来,那不是在做梦,不是幻觉。” 夏小韵盯着方圆的目光,变的有些呆滞。 事情过去那么多天了,她一直不敢想象,在跟劳拉分开后,发生的那些事,就算是想到,也会劝说那是幻觉,是恶梦,可这不代表着她忘记了。 现在,方圆提到了水暗影。 一下子,让她攸地重归了那个可怕的世界中,喃喃的问道:“方圆--我躺在一个石塌上,孤零零的……是不是你抱走了我,后来在沙漠上,艰难的行走?我好像看到,我在被燕随意抱走时,你在冲着我笑。” “救你的那个人,是燕随意?” 方圆双眼,一下子眯了起来。 夏小韵的罗布泊之行,大多数时候都像是在做梦。 可方圆却除了在昏迷过去之前的那一刻,其他时间都是清醒的。 他亲眼看到夏小韵被人抱走,却实在看不清那个人是谁。 原来,那个人是燕随意! 燕随意在抱走夏小韵时,方圆还有些知觉。 那么,燕随意为什么没有回头救他? 这倒不是说,燕随意有必须得救方圆的义务。 可方圆相信,换做任何一个人,在那种环境、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都会救他的。 燕随意却没有这样做,而是任由他自生自灭。 为什么? 难道说,燕随意早就算到,方圆会在回到内地后,会故意給他难堪? 扯淡,开啥玩笑! 好像知道方圆在想什么,夏小韵替燕随意解释道:“可是他说,他没有看到你跟我在一起呀。” “没看到我们在一起?” 方圆愣了,低声自言自语:“怎么可能?” “他就是这样说的,当时就我一个人躺在沙漠中。” 夏小韵知道方圆对燕随意啥态度,但还是按照自己所想的说:“我觉得他没必要撒谎,毕竟在回内地之前,你们两个也没什么矛盾,他好像没理由见死不救的--或许,你看到他抱走我,只是昏迷时的幻觉吧?” 方圆没有再说话,给自己倒了杯酒,慢慢品了起来。 夏小韵又说:“他应该没有撒谎,要不然,那天他在看到你时,能坦然面对你?”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 方圆不想再争论这个问题了,甚至都开始怀疑自己那天昏迷时,真出现了幻觉,岔开了话题:“那你现在跟我说说,你都在罗布泊内遇到了什么事。” “我遇到了一个女人,很诡异的女人。” 夏小韵沉默良久后,本来很清澈的双眸中,浮上了明显的惊悸。 方圆静静的听着,没有打断她的话。 “最关键的是,哪怕是到现在,我都觉得那个女人应该是陈婉约,我的亲生母亲!” 费了好大力气,夏小韵才忍住没有说出那晚又看到诡异女人的事,拿过酒瓶直接对在嘴上喝了起来。 方圆没有劝她。 那是因为他能感受到,夏小韵想用酒精,来麻醉她自己对母亲的不敬。 还有痛苦:女儿怀疑自己亲生母亲的痛苦。 第187章:恶魔般的真实幻觉 “好了,别喝了,如果喝醉能解决问题的话,酒水就不会卖的这样廉价了。” 方圆伸手,把夏小韵手里的酒瓶子夺了过来。 晃了晃,里面已经没有多少了。 夏小韵双颊飞红,有了明显的醉意,斜着眼笑嘻嘻的看着方圆,吐字不清的说:“这个人啊,说起来还真是奇怪,本来你该是我最看不顺眼的那个人才对,可现在,你却是我唯一能信赖的人。” “知道吗,这种感觉很奇怪……怎么说呢?” 努力眨巴了下眼睛,夏小韵想了想,伸手扯过了方圆的左手,说:“就像我的身体里,流淌着你的血那样,无论你对我有多么的凶恶,不管我有多么的厌恶你,可在我最危险,最困难时,你就会出现在我面前,保护我。” “我保护谁,谁就要付出代价的。” 方圆神色微微一变,随口说出这句话时,看向了被夏小韵扯过的左手手腕。 手腕上,有一道横着的伤疤。 那是当初在沙漠中,夏小韵渴的要死时,方圆用石子割破动脉,喂血给她喝的地方。 虽然过去这么多天了,伤疤早就愈合,但还是有些发红,就像蜈蚣那样的丑陋。 他在喂夏小韵喝自己血时,只有他们两个人。 知道的,却是唯有他自己。 方圆虽然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东西,但绝不是那种挟恩图报的小人,才不会告诉谁,说在夏小韵最危险时,他勇敢无私的割破了自己动脉,给她喂血。 他不说,没有谁知道。 可他现在想说--就是希望能感动夏脑残,让她说出那块墨玉的来历。 反正这也是事实。 “咳。” 方圆想到这儿,轻咳了声考虑该用什么样的表达方式,说出这件事时,却看到夏小韵两根青葱般的手指,慢慢抚在了那道伤疤上。 方圆张开的嘴,又闭上了。 夏小韵轻轻抚摸着那道伤疤,眼神变的无比温柔,就像她的声音:“我可能知道这道伤疤的来历……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直觉,就像亲眼见证了它的形成。” 方圆心头一跳,缓缓的问:“那你说说它的来历。” “在我快要渴死时,你割破了手腕,喂我喝血,止渴。” 夏小韵抬起头,看着他的双眸亮晶晶的,没有一丝丝的醉意。 不可能! 你怎么可能会有这种直觉! 方圆就觉得头皮一紧,内心深处腾起一股子从没有过的恐惧感。 就在刚才,他还想该怎么告诉夏小韵,当初他为了救她,不惜舍命救她。 但当她准确说出这件事后,方圆却又怕了。 他怕,当然不是夏小韵的直觉,而是因为他忽然更加敏锐的意识到,他跟她之间,真存在着一种无法看透的关系。 就像两个人身上,都有那样一朵彼岸花那样。 至于他为什么会害怕这种关系,却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只是内心深处有这种感觉。 嘿嘿笑了下,方圆觉得他的笑容很干哑,难听,缩回了左手:“嘿,嘿嘿,瞧你说的跟真事似的,你觉得,像我这么自私的人,会为了救你做出那种伟大的牺牲?” “你当然不会,我就是说着玩的,逗你开心呢。” 夏小韵咯咯一笑,接着皱起好看的小鼻子,不屑的撇撇嘴说:“我就算是渴死,也不会喝你血的,这么臭。” “你!” 听她这样说后,方圆傻楞了下,郁闷的想吐血。 他知道,就算现在他想把真相说出来,夏小韵也不会相信了。 世界上最悲哀的事,莫过于做了很伟大的牺牲,别人在知道后却不相信了。 “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不该说的,就算你掐死我,我也不会说了,咱们走吧,跟我回家,开始你的幸福新生活。” 夏小韵身子一顿,打了个酒嗝,扶着桌子站了起来,拿起坤包当先走出了包厢。 在走出包厢门口时,她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唉,你以为,我真不知道你割腕救过我吗?我主动说出来,就是怕你会以此来要挟我,说出那块破石头的事罢了。 回到家,夏小韵刚关上车门,穿着一件蓝色家居服的陈婉约,就从客厅内好像小鸟儿那样,满脸含笑的飞了出来:“老公,小韵说你今天会回来,你果然回来了!” 看着跑过来的陈婉约,方圆有些头大,看向了夏小韵。 夏小韵嘴角带着甜蜜的笑容,轻声说:“还愣着做什么呢,你们老夫老妻,这么久不见了,也是该好好亲热亲热了。” “只要你不介意就行。” 方圆硬着头皮,装作无所谓的张开了双臂。 温香软玉,抱个满怀,成熟的女人身上散发出的体香,就像最醇厚的美酒那样,很好闻,也更容易让人陶醉。 “老公,我可想死你了,你这么久都没有回家!” 陈婉约完全无视了女儿就在旁边,紧紧抱着方圆的脖子,踮起脚尖,红唇深深吻在了他的嘴上,香甜饱满且又温软。 那小舌头,更像一条无比灵敏的小蛇,很轻易就撬开了方圆的牙关。 方圆是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又是长时间没有碰过女人--说白了,他现在就是一堆干柴,被陈婉约这个大火球扑上来后,轰的一下就熊熊燃烧了起来,男性该起的反应,立即就起来了。 陈婉约敏锐感受到了他的男性反应,窈窕的小蛮腰开始无节制的扭了起来,鼻子里更是发出呜呜的,好像在哭,又像是猫儿在叫的呜咽声。 站在旁边的夏小韵,轻轻咬了下嘴唇后,快步走向了客厅那边。 她虽然对陈婉约有了相当大的怀疑,并为此而痛苦。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女人好像都是她的母亲--守着她的面,陈婉约就向方圆爆发出浓烈的求爱行动,她实在有些接受不了。 春节前夕,夏家别墅中的保姆就放假回去了,玛丽也在今天被辞退,诺大的别墅中,就他们三个人。 现在方圆被‘不知羞耻’的陈婉约,缠着去了卧室,客厅内只剩下夏小韵一个人。 坐在堪称富丽堂皇的客厅内,抬头就能看到窗外新年的阳光,那么明媚,温暖,可夏小韵却觉得全身发冷,伸手抓起一个沙发垫子,紧紧抱在了怀中。 二楼,陈婉约卧室的房门虚掩着,有如泣如诉还偏偏带着欢愉的声音,隐隐传出。 不用去看,夏小韵也知道陈婉约为什么会发出这种声音。 这种极具媚惑的声音,让她感到无比的羞耻,愤怒,更多的却是不顾一切想放纵的邪恶。 她还是个女孩子,还没有尝试过那种事情的滋味。 现在她很渴望,再也无法忍受,猛地扔掉沙发垫子,疯了般的冲进了浴室。 衣服也没脱,就打开了淋浴。 冰凉的水洒在身上,让她猛地打了个寒战,双手抱住膀子蹲在了地上,低着头,任由水无情的打在身上,内心处腾起的那股子邪火,攸地消散,却又变成泪水淌出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夏小韵快要冻僵时,浴室的房门开了。 第188章:我能不能,不要脸? 一个人走进了浴室内。 夏小韵慢慢地抬起头,看到了方圆。 这家伙脸上的神色很复杂,好像有满足,得意,还有心疼。 方圆满足,当然是从陈婉约那儿得到的。 得意--任何一个男人,在征服陈婉约那样的女人,不都是该有这反应吗? 心疼? 他是在心疼我,被凉水淋? 夏小韵看着方圆,被冻的有些发青的脸上,慢慢浮上了笑容,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笑,说话的声音如此的镇定:“怎么,完事了?” “昂,完事了。” 方圆走过去,关上了凉水淋浴阀门,皱眉问道:“你这是发什么疯呢,大冬天的浇凉水,不要命了?” “当然要命--我能不能,不要脸?” 夏小韵站了起来,脸上带着不在乎的笑,忽然伸手搂住了方圆的脖子,趴在他耳边说:“抱我,去卧室。” 对任何美女的这种要求,方圆都没有拒绝的理由,很干脆的弯腰抄住她腿弯,横抱在了怀中,走出了浴室。 陈婉约的卧室,在二楼的最东端,夏小韵的则在最西端。 跟陈婉约卧室内那种以黑白色装饰格调不同,夏小韵的卧室是蓝色、粉红色为主,就像绝大多数她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那样,充满了浪漫,对美好爱情的幻想。 方圆抬脚后撩,刚踢上房门,被他抱在怀里的女孩子,就忽然抬起头,吻在了他嘴上,就像她母亲陈婉约那样,不过吻技明显很生涩。 可能是觉得吻嘴巴没啥意思,夏小韵很快就在他脸上胡乱狂吻了起来,啧啧有声,把该有的浪漫情调都破坏了。 “你、你是死人么,为什么不配合我?” 没有得到方圆的回吻后,夏小韵有些生气,从他身上跳了下来,蹬着眼的问道。 “你想我怎么配合?” 方圆问。 夏小韵脱口说道:“你怎么对陈婉约的,就怎么对我!” 方圆有些为难:“这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快点!” 刚才还差点被冻僵的夏小韵,现在觉得浑身发热,抬手开始脱衣服。 她脱衣服的动作倒是很快,一下就把白色高领羊毛毛衣脱了下来,露出了浑圆的双肩,黑色的蕾丝小罩,还有那朵异常妖艳的彼岸花。 “好吧,那就如你所愿。” 方圆盯着那朵彼岸花,眼神微微一凝,伸手把她抱在了怀中,低头像她嘴上吻去时,藏在她背后的右手,却飞快的掐住她后脖子,稍微用力。 夏小韵那双望着他时满是迫切的眸子,立马黯淡了下来,身子也软软的往下瘫倒,闭上了眼睛。 “刚才,我就是这样对待陈婉约的。” 方圆喃喃的说着,把夏小韵抱在了炕上,替她脱掉了湿漉漉的衣服后,才给她盖上了被子。 再打开空调,把室温调到二十九度后,方圆才走出卧室,缓步走到了陈婉约卧室门前,推开一条缝向里看去。 就像刚才他出去时那样,陈婉约仍就静静的躺在炕上,身上盖着被子,一只白生生的小脚却伸了出来,脸上带着妩媚的红色,眉梢偶尔会微微抖动一下,嘴角挂着满足的笑意。 她在梦中,可能还在跟方圆缠绵吧?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确是有着让男人无法抵抗的魅力,尤其是在她低低呜咽着,主动向方圆求欢时。 方先生甚至都觉得:夏天问之所以舍得抛妻弃子,就是因为担心会被这女人吸成人干。 方圆倒是不怎么担心,话说山羊可是很清楚,他在那方面的功夫,比他偷东西更在行,只是他却不愿意跟这女人有那关系。 趁着陈婉约睡着,方圆赶紧地在她的房间找起东西来。 方圆觉得,他绝对是世界上最擅于找东西的那个人。 可他没有在陈婉约的卧室内,找到他想找到的东西。 这让他有些失望,甚至有些生气,一度曾经生出过真把这女人上了的愤慨。 幸好,他没有这样做。 跟把第一次交给站街女的年轻时不同,方圆现在成熟了,绝不会把苦守两年半的第一次,交给陈婉约这样的一个女人。 方圆冲陈婉约笑了笑,关上了房门。 春节过后,白天明显长了一些,下午五点半时,太阳还明晃晃的挂在西边,迟迟的不愿意落下去。 水暗影轻轻叹了口气,拿起墨镜戴上后,才推开车门跳下了车子。 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好像总是不喜欢明媚的阳光,担心自己会被晒黑了,尽管北方大年初二的太阳,一点威胁都没有。 这是一条青石板铺就的小路,道路两侧的花木枝头上,好像还挂着年前下过的残雪,没有一点点的绿色,不过却能明显感受到勃勃的生机。 蜿蜒的小道尽头,是几间茅草房,篱笆做的围墙,屋子后面是个湖泊,微风吹来,荡起层层的涟漪。 茅草屋前有一蓬很大的葡萄架,下面是有木制的圆桌,方凳。 一个人坐在方凳上,手里捧着个盖杯,背对着水暗影看着湖面。 这个人的肩膀很宽,个字很高,哪怕是坐着,好像也比水暗影矮不了哪儿去。 “义父。” 水暗影缓步走到这个人的背后两米处,停下了脚步,轻声叫道。 “来了,坐。” 这个人没有回头,语气平淡,好像湖水比水暗影要好看得多。 水暗影走到他对面方凳上,款款坐了下来,挡住了他看着湖水的视线。 看到这个人鬓间的白发,比上次来时要多了些,脸上的皱纹也明显更深些后,水暗影眼圈微微一红,垂下长长的眼睫毛,低声说:“义父,你又老了一些。” “过了这个年,就已经七十三岁了,能不老么?” 老人淡淡的笑了,看着水暗影的眼神,就像在看自己刚会走路的小女儿。 不管是本色,还是装出来的,在人前总是放荡不羁的水暗影,在老人面前就是个小女儿,不管是神态,还是穿着,都规矩的不能再规矩了。 “尝尝我自己种的茉莉花茶。” 老人伸手,从木桌下面拿出一个黑陶罐。 “义父,我自己来。” 水暗影连忙站起来,接过黑陶罐,就像在拿稀世珍宝那样,从里面捏出一小嘬茶叶,放在了盖杯中,冲上热水。 一股苦涩的茶香,瞬间弥漫在空气中。 水暗影闭上眼睛,皱了下小鼻子夸张的说:“好香!极品大红袍,也就是这味道了。” 老人笑了:“你就别拍义父的马屁了,我还不知道你嘴上在夸茶好,其实心中却在抱怨我这个死老头子,这么多年来,种茶、炒茶的本事怎么就没一点起色呢?泡出来的茶,就像洗脚水那样难喝。” “义父,你说嘛呢你,我哪有这样想!” 水暗影娇嗔的说着,站起身走到老人背后,很自然的趴在他肩膀上,搂住他脖子,身子不住扭着--她现在八岁小女孩撒娇的样子,如果被小贺等手下看到,肯定会大吃一惊:这还是那个表面放荡、实则冷酷的老大吗? “行了,行了,别晃了,再晃下去,义父这副老骨头,就得被你晃散架了。” 老人倒是没觉出水暗影这么做有啥矫情--在他心里,本来就把她当做了自己小女儿看:“水水,坐下来,说说话。” “哦。” 水暗影乖乖答应了一声,重新坐在了老人面前,再看向他时的眼眸中,那种小儿女的娇嗔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凝重。 因为老人看着她的目光,也没有可刚才的怜爱了,很严肃。 不管是对谁,老人在开始谈正事时,从来都是这个样子:“从那边回来后,都是在忙什么了?” 水暗影早就从罗布泊回来了,按说她在回来后的第一时间,就该来老人面前,汇报她在罗布泊看到的那个黑暗世界等事。 不过她却没过来,只是用书面报告的形势,委托老杜把报告带了过来。 如果不是过年,她还不想过来,尽管老人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真心疼爱她的亲人。 她不来,不是因为惧怕老人,而是每来一次,总是心疼老人正在逐渐苍老。 她不愿意看到老人就这样慢慢的老去,潜意识内有着天真的想法,好像她不来,老人就不会老。 “年底,总是有太多的总结、来年工作安排的会议要开。” 水暗影坐直了身子,双手放在膝盖上,正色回答。 “嗯,也是,你的职务,注定你越到年底,就会越忙碌。” 老人点了点头,端起茶杯喝水。 水暗影知道接下来她要说什么,先把去年下半年的工作重点简单汇报了一下,又开始详细汇报她的罗布泊之行。 重点有两个,一个是黑暗世界,一个却是方圆。 这些话,她早就打好了腹稿,所以在汇报起来后,没有丝毫的凝滞。 “我还记得早在十三年前,您就告诉我过,在罗布泊可能存在着另外一个世界,事实证明您是对的。因为我亲身到过那个黑暗世界内,但很可惜的是,我这次接触的只是边缘。” 水暗影也端起茶杯,浅浅的抿了一口,才说:“至于那个世界的深处,到底有些什么东西存在,我想我会搞清楚的。回来后的这段日子,我一直在为重新去那边而做准备……” “不要去那边了。” 老人抬手,打断了她的侃侃而谈,顿了顿后才语气严厉的说:“记住,是以后永远都不要去那边。如果可以,你最好忘记那个地方。” 第189章:水暗影被解职 “为什么?” 水暗影愣住了,她骨子里的傲气,是不会让她就这样放过那样一个地方的,更何况,义父还那么在意。 “没有为什么。” 老人摇了摇头,说:“就是你以后都不要去那地方。而且从现在开始,都不要再跟任何人说,你曾经去过那个地方。” “义父,我不明白……” 水暗影站了起来,话刚说到一半,老人的眼神,猛地凌厉了起来,就像一把刀子那样,让她不敢直视。 出于对老人的敬畏,水暗影本能的坐了下来,紧紧咬住了嘴唇。 老人仿佛也觉得吓到了她,轻轻叹了口气说:“唉,水水,我知道你这几年,为什么来这儿的次数越来越少了,那是因为你不忍心看着我快速老去。” 水暗影抿了抿嘴角,没有说话。 老人猜中了她的心思,她还能说什么?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衰老的这样快么?” 老人的声音,重新变的和蔼起来。 “不知道,我只是记得,四年前的您,就像五十岁的。” 水暗影这才抬起头,说完这句话时,猛地意识到了什么,水汪汪的双眸中,迅速浮上了惊骇的神色。 老人盯着她,过了片刻,才缓缓的点了点头。 今年七十三岁的老人,正如水暗影说的那样,在四年前就像五十岁的,可在过了那个夏天后,他却以几乎用夸张的速度变老。 水暗影一直以为,是老人操心劳神所至,所以才极力要求,他搬来野外这个小湖边,远离喧哗的闹市,多亲近一下大自然--或许,这样能延缓他的衰老。 老人没有拒绝水暗影的一片孝心,搬来了小湖边。 但衰老的速度,却不曾停止。 直到此时,她才猛地从老人的这番话中,明白了什么。 用力咬了下嘴唇,水暗影才声音沙哑的说:“不、不可能,那地方怎么可能有让您衰老的魔力?您……您已经去过那边了!” 老人笑了笑,没有回答。 有时候,不说话就是默认。 水暗影很想知道,老人为什么从没有告诉她,他去过那个地方,又是遭遇了何种诡异事儿,才能变的这样快速苍老。 不过老人既然不说,她也不敢问。 他是她的义父不假,但他还有另外一个让她也敬畏的职务。 “再跟我说说方圆吧。” 老人亲手给水暗影满了下水后,岔开了话题。 “他,他有什么好说的?” 水暗影还是无法从某种震惊中脱出来,随口说:“本来,我怀疑他就是盗圣……但后来种种迹象表明,他远远没资格称为盗圣,最多就是个有些小来历的--义父,你笑什么?” 无意中发现老人脸上浮上意味深长的笑容后,水暗影心中没理由的慌了下,就像说谎被大人识破的孩子那样,赶紧低下头:“义父,我没有骗你--好吧,我承认,我欺骗了您。方圆是盗圣的可能性,要高过百分之八十。” 老人慢悠悠的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他会死。” 水暗影想了想,才说:“这段时间,我一直派人暗中监视着他。随时,都能结束他的小命。不管他是不是盗圣……宁可错杀八百,不可放过一人,我还牢记着您的教诲。” 老人笑出了声:“呵呵,如果没有充足理由的话,就不要杀他了。” “为什么?” 水暗影不解的抬起头。 老人看向湖面,岔开了话题:“水水,他已经牺牲多久了?” “他--” 水暗影的脸色,稍稍白了下,闭上了嘴。 老人说的那个他,自然是她以前暗恋的那个男人。 他牺牲多久了? 水暗影记得当然很清楚,因为这些年来,每天睁开眼后,她都会默算他牺牲多久了。 老人轻轻叹了口气:“不管怎么样,有些人,有些事,是时候该放下了。人活着,总是要向前看,而不是总沉浸在痛苦中无法自拔。” 水暗影沉默很久,才低低的说:“我放不下。” “你放不下,那是因为你不愿意接受除了他之外的任何人。” “也没谁,能代替他在我心中的位置。我现在后悔的是,为什么没有在他活着时,向他说,我--喜欢他。” 水暗影扭头,也看向了湖面。 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落下去了,湖面上,只荡漾着一层金红色的残霞。 “会有人能代替他的,而且我也相信,那个人已经出现了。” 老人说着,缓缓的站了起来,到背着双手走向了茅草屋。 老人说的那个人是谁? 水暗影知道。 她却不信,大声说:“不。义父,您说错了,我绝不会喜欢他那样的,油嘴滑舌,目无尊长……他,就是个小混混!” “一个小混混,又怎么能配得上您的女儿我?” 水暗影也站了起来,更大声的说。 她给人留下的,是放荡不羁的印象。 可她骨子里,却是相当传统的,尤其是对男人的要求,更是严格。 她唯一爱过的那个男人,就是作风严谨,不拘言笑,冷峻的面孔就像刀削斧刻,又怎么是方圆那个混蛋能相比的? 特么的,他还怀疑她跟义父有龌龊呢! 要不是看在他救了水水姐的份上,她会帮他隐瞒这句话? 走到茅草屋门口的老人,回身看着水暗影,笑着轻声说:“可我并没有告诉你,那个人就是方圆啊。” 水暗影一呆,接着满脸涨红,猛地用力跺脚,双手捂着脸低声喊道:“义父,不带这样作弄人的!” 老人在说出那个人已经出现后,水暗影马上就想到了方圆。 这就足以说明,那个家伙在水水姐心目中,已经占有了相当重要的位置,更意味着她考虑过这方面的问题,不管是胡思乱想,还是认真的。 “呵呵。” 老人又轻笑了一声,才缓缓的说:“水水,还有两件事得告诉你。” 水暗影放下捂着脸的手,抬头看着他。 “第一件事,从今晚开始,你就不在是风声的最高领导者了,老杜接替你的位置。” 老人说话的语气,轻描淡写的,就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 可是,这句话却正式解除了水暗影的领导权。 就像触电那样,水暗影身子一颤:“什、什么?” 她做梦都没想到,老人会用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解除了她的职务。 水暗影自问,她担任风声老大这些年,表现可以说是相当卓越,所做的事情,比前几任老大都要出色。 更是在不久前,探明了罗布泊内有个黑暗世界,正准备甩开膀子大干一场,却被解除职务了。 她早就把风声当做了家,把老杜等人当做了家人,现在忽然被驱逐出家庭,她顿时有了从没有过的彷徨,恐惧。 就像毫不在意水暗影是什么滋味,老人根本没有解释的意思,开始说他做出的第二个决定:“鉴于你在风声这些年的出色表现,从明天起,你就是启新集团的总裁,可以左右37%的股份,更可以一言决定集团此后的走向,甚至是破产。” 据水暗影所知,启新集团是在七年前她刚成为风声老大时,由老人一手创建的,总共有三方注资,分别是地方占30的股份,军方同样占股33%,剩余的37%股份,则是以老人的名誉控股。 现在,老人把这37%的股份,直接转到了她的名下。 就像他所说的那样,她就是启新集团的总裁,有着能左右集团的至高权利。 启新集团就像其它多种经营化的公司那样,明面上经营酒店、会所、房地产等高利润生意,但实际上它的主要业务,还是跟军方做生意。 只要是军方所需要的物资,包括技术人员在内,启新集团都能提供。 而且更重要的是,双方的关系是平等的,启新集团无论有什么好东西,必须得优先供应给军方,而军方有什么所需要的,必须得先通过启新集团来购置。 傻瓜也知道,世界上最挣钱的生意,都跟军方有关。 所以启新集团创建七年多来,具体庞大到何种地步,就连水暗影都不知道。 但可以肯定的是,启新集团要比五百强企业中的任何一家,都要强大。 水暗影这个总裁一旦暴露在公众视野中,她就会成为所有企业老板,都争相巴结的女王--由此可见,老人虽然撤销了她的职务,却又给了她一片更大广垠的天空。 这么一笔天大的财富从天而降,水暗影却毫不稀罕,只是摇头:“我、我不要!我只想请您收回命--求您了,求您!” 老人没有再看她一眼,进屋后关上了房门。 水暗影噗通一声跪了下来,直挺挺的昂着头。 夜色越来越深,月亮渐渐升到了头顶,野外的白霜无声,挂满了水暗影的眉梢发丝,把她变成了一个白人。 可她仍旧一动不动,就像一尊雕像。 第190章:你不是我妈妈! 太阳出来了,红彤彤的充满朝气,把水暗影的影子拉的很长。 从昨晚天刚擦黑到现在,水暗影直挺挺的跪在这儿,已经整整跪了一个晚上了,一动不动,全身几乎都已经冻僵了。 可茅草屋的那扇门,却始终没有打开过。 当很远处传来火车的鸣叫声时,水暗影挂满白霜的眼睫毛动了下,慢慢地垂下了头。 她知道,老人是不会再见她了。 那个视她如亲生女儿一样的老人,心会这样狠……其实,老人本来就是个狠人,对别人狠,对他自己更狠。 水暗影能够如此狠辣,也只是受他所影响罢了。 随着她的头垂下,她硬撑了一个晚上的身子,也慢慢瘫倒在了地上,再缓缓的伸开四肢,以方便血液能尽快顺畅的流通。 泥土地上冰凉,还潮湿,压根不适合漂亮女人躺在上面。 水暗影就躺在这儿,愣愣地望着天空,闭上了眼睛。 就像再次僵死过去那样,足有一个半小时,她都没有动一下。 阳光变的温暖了起来,融掉了她身上的最后一片寒霜。 她忽地僵尸般的挺身而起,头也不回,大步踏上了来时的路。 当她的背影,消失在远处的树林中后,茅草屋的房门才吱呀一声,开了一条缝隙,露出一双混浊的眼,一声轻轻的叹息:“唉。” 叹息声,很多时候都代表着无奈。 “貌似有些弄巧成拙了,小子,你有大麻烦了。” 老人喃喃的说了句,慢慢的关上了房门。 门开了,夏小韵走了出来。 现在已经是早上九点了,金色的阳光洒满了客厅,也洒在方圆身上。 他盘膝坐在沙发上,膝盖上放着她平时常用的塑料果盘,里面盛着开心果、爆米花等零嘴,这厮就像被男生请去电影院里看电影的女孩子那样,边吃零嘴,边看电视。 也不知道电视里演的什么,他看的眉飞色舞,不时的傻笑一声。 陈婉约就跪坐在沙发前的木地板上,替他剥着黑瓜子,每剥出一颗瓜子就会放在他嘴上,这厮一张嘴,几乎每次都能轻咬住她嫩白的手指。 然后,她就吃吃的无声娇笑着--无比恩爱的夫妻样子。 夏小韵虽然还是个正道女孩儿,但女性敏锐的直觉,还是能从陈婉约光彩照人的样子中,看出她跟平时的大不同。 怎么说呢? 以往的陈婉约,就是一棵被太阳暴晒的花儿,虽然漂亮,但终究是无精打采的。 可现在呢,却像被甘露浇灌了那样,雨过天晴后,瞬间就绽放出了最妩媚、最朝气的女性魅力。 这都是方圆的功劳呀。 夏小韵冷冷的看向方圆,抓着栏杆的左手手背上,青筋明显的凸了起来。 她坚信,如果目光可以杀人的话,下面那对男女,早就被斩成碎片了。 是,夏小韵承认,在带方圆回家时,就做好了他成为陈婉约入幕之宾的心理准备--好像,这也是她隐隐期盼的? 但当这一切变为现实后,她却又偏偏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羞辱。 比丁白康那晚带给她的,还要厉害:不管怎么说,人家丁少恶人恶在了表面上,哪像方圆这样一边假惺惺的,一边真刀实枪的去那个啥? 既要面子,还想当表字。 夏小韵想到这句话时,对方圆的恨意几乎爆棚。 “小韵,醒了?” 就在夏小韵盯着方圆,把牙齿咬得格格作响时,陈婉约无意中抬头,看到了她。 脸上攸地飞过一抹更加迷人的飞红,连忙站了起来,整理着衣服。 她的衣服很乱,领口很低--哪怕她整理衣服的动作够快,可夏小韵还是能看到那一片惊人的白。 陈婉约才不会自己把手伸进她自己的领口内呢,只能是方圆。 最多,在发现夏小韵注意到这儿后,赶紧低头快步走向厨房:“快去洗手吧,就等你下来开饭了!” 夏小韵没有吭声,左手扶着栏杆,一步步的走下了楼梯。 走动过程中,她凶狠的目光,也没离开方圆的脸。 方圆没看她,吃着爆米花盯着电视,偶尔发出一声傻笑。 夏小韵走到他身边,拿起遥控器关掉了电视。 “咦?” 方圆这才像发现她那样,抬头,有些不解的看着她:“你咋把电视--你的脸色咋这么难看?” 夏小韵用力抿了下嘴角,微微低头却又死死盯着方圆的眼睛,嘎声问道:“你昨晚,跟陈婉约做了什么?” “你的目光好犀利。” 方圆抬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很随意的说:“不过你的问题很奇怪,我跟她在一起,大半夜的能做啥?” 夏小韵已经彻底忘记,昨晚她是熟睡过去之前,方圆好像就在她房间里来着,嗓音沙哑:“你、你冒犯了她?” “昂,你好像很不满意?” 方圆皱起眉头,淡淡的说:“这不是你的意思吗?” “你这个畜生!” 夏小韵暴怒,尖叫声中,抬手就对方圆脸颊狠狠抽了过去。 她昨天明明跟方圆说过,无论他对陈婉约做什么,她都不会在意--现在她好像全然忘记了,可方圆却记得很清楚。 方圆抬手,抓住了夏小韵抽过去的右手,皱眉问:“夏小韵,你到底是想干啥……”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端着托盘的陈婉约,出现在了厨房门口,满脸惊诧的看着他们,问道:“老公,小韵,你们、你们这是怎么了?” “闭嘴,这儿没你的事!” 夏小韵想都没想,就冲陈婉约嗷的一嗓子。 啪嗒一声,陈婉约手里端着的托盘落在了地上,几个盘子碗的摔的粉碎,稀粥更是溅在她棉拖上,肯定很热。 可她却像没感觉那样,傻愣愣的看着夏小韵:“小韵,你、你怎么对妈妈说话呢?” “滚,你不是我妈!” 夏小韵猛地挣开方圆的手,从案几上抓起一个苹果,狠狠砸向了陈婉约。 丢的很准,一下子砸在了陈婉约的额头上,直接让她一个踉跄,哎哟着伸手扶住了门框。 精致的面孔,瞬间惨白,看着夏小韵左手拎着睡袍,疯了般的冲向了楼上。 等她狠狠关上房门后,陈婉约才看向了方圆,泪水已经在哗哗的流了:“老、老公,小韵她怎么了?” 方圆没事人那样,点上一颗烟说:“她不是有间接性神经病吗?可能是犯病了吧,不要紧,待会儿就会好的。” “小韵有间接性神经病?” 陈婉约双眸瞪的很大,全是不信:“我怎么不知道?” “那是你忘记了。” 方圆抬腿下地,穿上拖鞋走向洗手间:“行了,赶紧上饭,饿了。” 等他再走出来时,陈婉约已经不见了。 楼上夏小韵的卧室房门开着,看来她去慰问女儿了。 方圆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走进了厨房。 陈婉约做好的早餐,现在都洒地上了,他只好自己再重新做。 夏家的厨房内,才不会缺少方圆最爱吃的东西。 他在鼓捣早餐时,听到了陈婉约的哭声,还有大力关门声,以及夏小韵隐隐的叫骂声。 这些不和谐的声音,是万万影响不了方先生食欲的,风卷残云般的,吃了足足两大碗火腿鸡蛋面,才换上鞋子走出了夏家别墅。 别墅对面是一条小河。 河水早就解冻了,里面竖着稀疏的芦苇,随风摇摆。 方圆慢慢坐在了河岸的枯草中,对着温暖的太阳,舒服的躺了下来。 他知道,在决定撇下林二,跟夏小韵来到夏家那一刻起,他就彻底卷进了一个充满邪恶的漩涡内。 早在看到陈婉约穿着那双绣花鞋时,他就发现了这个漩涡,并果断远离(就是对夏家的事,不管不问,也不在乎夏小韵的生死)。 但很遗憾,无论他有多么的果断,他都随着那块石头的出现,被不可避免的卷了进来。 答应夏小韵来到夏家后,该怎么做,又该做些什么,方圆没有任何计划,只能像个局外人那样的漠视一切,等待该出现的那些事出现。 夏天问是可恨的,陈婉约是诡异的,夏小韵是可怜的。 想到夏小韵哭着跑上楼的那一幕后,方圆轻轻叹了口气。 脚步声响起,有人来了。 方圆不用回头,就能从脚步声中听出来者是谁。 眼睛红肿的夏小韵,慢慢坐在了方圆身边,双手抱膝看着河面。 方圆没有理她,闭上眼时,就听她轻声说:“我打了她。” 第191章:就凭她看你的眼神 夏小韵在抽陈婉约耳光时很用力,声音很响,方圆在吃饭时就听到了。 所以在她说出这句话来时,他没有感到意外。 “她做错什么了?” 夏小韵无声的冷笑一声,张嘴刚要说什么,却又闭上了嘴。 方圆问的对:陈婉约做错什么了? 她只是跟她丈夫亲热,这是天下所有妻子的权利,甚至是义务,你一个当女儿的凭什么要打她? 夏小韵在看出陈婉约跟方圆有了那种关系后,觉得受到了莫大的耻辱,所以才发脾气,才抽人--但她在动手时,好像并没有想到方圆现在扮演的是啥角色。 双手抱着后脑躺在枯草中的方圆,侧脸看向夏小韵,说:“你不许她跟我亲热,那就是在告诉她,我不是夏天问,这好像……” 夏小韵打断方圆的话:“你本来就不是夏天问!” “那你为啥不告诉她这个事实?” 方圆接着追问。 就像吃鸡蛋被噎了一下那样,夏小韵撇了撇嘴角,才冷冷的说:“她自己心中应该清楚,还用得着我告诉她么?” 方圆又问:“你怎么确定她心里清楚?” “你傻呀你?” 夏小韵又有些恼怒,没好气的回答:“我都跟你说八百遍了,她根本不正常,甚至她都不再是我以前的母亲!” 这句话脱口说出来后,夏小韵一下子愣了。 方圆笑了:“既然你能看出,她应该不再是你母亲,那么她跟我亲热,你又有啥痛苦的?” “你、你……” 夏小韵看着方圆,不知道该说什么,抬手又插在头发中,用力抓着。 轻轻叹了口气,方圆坐起来,抬手左手稍稍犹豫了下,最终还是慢慢揽住了夏小韵的小蛮腰。 很自然的,夏小韵就乖乖依偎在了他的怀中,感受着他强有力的心跳,闭眼喃喃的说:“方圆,你告诉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她问方圆该怎么办,自然是想听听他的意见,以后该怎么对待陈婉约:是把她当做母亲,还是当做那个诡异女人。 方圆低头,嗅了下怀中女孩儿发丝中的幽香,看着河面说道:“夏小韵,我可以跟你保证,现在的陈婉约,就是你的亲生母亲。” 夏小韵猛地抬起头,看着他:“你凭什么能这样肯定?” “凭她看你的眼神。” “她看我的眼神?” “对。就是眼神。” 方圆淡淡的说:“陈婉约在看着你的眼神中,带着母亲看女儿时特有的柔情。别的,或许她能掩饰的很好,但唯独看向你的眼神,却无法骗过我。” 夏小韵怀疑陈婉约是那个诡异女人,但仅仅是怀疑,却没有任何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不过对她的怀疑,却让夏小韵在看她时,本能的戴上了有色眼镜,从而忽视了一个母亲在看女儿时,目光中透出的独特柔情。 现在经过方圆提醒后,夏小韵脑海中猛地浮上,在狠狠抽了陈婉约一巴掌时,她双眸中的震撼、痛苦,还有茫然。 那是一个遭到女儿甩耳光的母亲,该有的正常表现。 长辈打女儿,就像林东海气急败坏下抽林舞儿那样,她会无比的愤怒--这也是一种很正常的反应,毕竟天底下所有的女儿,都固执的以为,她该被父母疼爱,不能动她一根手指头。 可女儿打母亲呢? 陈婉约不会愤怒,只有在震惊过后的茫然痛苦:你,怎么可能会打我? 陈婉约的那双眼眸,就像凭空出现在了夏小韵面前,满是凄哀的水雾,让她不敢再看一眼,下意识的赶紧闭眼,身子开始有了轻微的颤抖。 方圆说话了:“你是不是想到,她看你时的目光了?” 怀里的女孩子,低声抽噎了起来,点了点头。 夏小韵相信了,陈婉约就是她的母亲。 不管她是不是那个诡异女人,她都是她的母亲。 方圆没有再说话,就这样抱着她,看着河面发呆。 岸边的小公路上,偶尔会有车辆、行人经过,有人或许会留意到了他们,不过却没有啥奇怪的,最多也就是羡慕他们懂得浪漫罢了。 太阳慢慢爬到了头顶,气温更高,春天的气息更加浓烈。 徐徐的南风吹来,吹起夏小韵的秀发,也吹干了她脸颊上的泪痕。 从方圆怀中挣了出来,再次双手抱膝,也盯着河面小声问道:“那么,从现在开始,咱们又是什么关系?” 方圆笑了:“自然是老板跟助理,再不就是朋友关系--虽说跟你交朋友,会连累我的智商,但谁让我这个人善良呢?” “滚蛋。” 夏小韵低低的骂了句,侧脸斜眼看着方圆,眼神无比的复杂,犹豫着说:“如果、如果你是真喜欢她的话,我可以接受你的存在。” 方圆依旧笑着,问道:“把我当你老子?” 夏小韵秀美皱起,淡淡的说:“我只有一个老子,无论他有多么的不称职。” “嗯,这句话说的没错。” 方圆点了点头,抬头望着太阳,微微眯起双眼说:“每个人,都只能有一个老子,无论他现在哪儿,都注定他会被人思念。” 夏小韵的话,让方圆想到了父亲,也没有了再跟她开玩笑的心思,低头看着她的眼睛,认真的说:“夏小韵,我跟陈婉约之间,并没有发生过任何实质性的关系。” 夏小韵一呆:“什么?” 方圆想了想,才说:“我说--套用一句很文艺的话来说就是,我跟她的关系很纯洁,就像天山雪莲那样。” “不可能!” 夏小韵脱口说道:“你骗不了我,我能从她对你的态度中,感觉出她昨晚得……” “得什么?” “得到了满足。” 夏小韵挪开了目光,不敢跟方圆对视。 方圆装傻卖呆:“啥叫满足?” 夏小韵又看向了他,眨巴了下眼睛,语气阴森的问道:“你真不懂我的话?” “懂了,懂了。” 看出夏小韵又有翻脸的趋势后,方圆连忙用力点了点头。 冷哼了一声,夏小韵又看向河面,不理他了。 方圆揪下一根草棍,叼在嘴上又躺了下来,翘起左腿晃悠着,闭上了眼。 方圆能察觉出,夏小韵这会儿的精神状态,要比那会儿强了很多。 因为她解开了心中最大的心结:陈婉约,还是她的母亲。 就在她轻轻吐出一口气,正要说什么时,方圆却抢先说道:“我以前在江湖流浪时,曾经跟朋友学过一种邪门功夫。嗯,如果那也算是功夫的话。” 夏小韵看向他,没有说话,摆出了洗耳恭听的姿态。 太阳照在方圆脸上,让他得眯着眼,继续说:“你看武侠类的小说吗?有没有在书上看到过藏边的密宗?” 密宗,就是佛教中的一个支派。 公元七世纪佛教来到东土后,受几代君主支持,很快就成了华夏第一大教,遍布整个东南亚。 不过因为佛教大力提倡禁欲的缘故,导致藏边那边人口锐减,所以密宗提出修行欢喜禅,以此来激励人口的增长。 “经过密宗若干得道高僧的多年苦修,欢喜禅也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境界,其中就包括不跟女人发生那种实质性是关系,也能让她感受到如沐甘露的幸福。” 方圆睁开眼,笑嘻嘻的说:“不过随着时代变迁,尤其是明清两朝对那方面堪称变态的禁锢,修炼欢喜禅至高无上的法门,也失传了。但无比幸运的是,我有个特别喜欢考古的朋友,无意中在某个古墓中,发现了失传已久的欢喜禅修炼法,并视为珍宝……” 夏小韵的眼睛开始发亮,插嘴问道:“然后,你又死皮赖脸的缠着他,让他把这种邪恶功夫传给了你。又在陈婉约要跟你--那个啥时,你就用在了她身上。” 方圆叹了口气:“唉,其实昨晚,我也想让你尝尝那种要死要活的滋味的,可惜最终还是没有舍得下手。” “你敢对我施展那种邪门功夫,瞧我不--咔嚓掉你!” 现在夏小韵彻底相信方圆,没有跟她母亲做出那种蒙羞的肮脏事,心情大好,拿捏出一副恶狠狠的嘴脸,伸出两跟葱白般的手指,在他裆部做出个剪刀的姿势。 把漂亮妞儿哄开心了,这让方圆很有成就感。 往上一纵身,很不要脸的说:“你剪一个试试,能把你剪子蹦个豁子,用牙咬还差不多。” 第192章:我们在玩游戏 跟女孩子打情骂俏,对方先生来说没任何难度,绝对是本色演出,无论多么不要脸的话,那都是张口即来,压根不用打草稿。 可夏小韵却像小黄花那样纯洁,啥时候跟男人谈论过这种话题? 所以在方先生做出不要脸的动作,贼兮兮看着她小嘴时,夏小韵先是一呆,随即满面飞红,羞恼成怒,想都没想就扑倒在他身上,一双小拳头没头没脸的砸了下去,生气的嚷着:“我让你胡说,看我不把你满嘴牙齿打掉!” 方圆从来都是个不肯吃亏的人,更何况他只是说说,又没真做那种事,当然不愿接受夏脑残的严惩了。 本能的抬手抱住她,翻身把她压倒在了草地上,双手抓住她手腕,摁在地上得意的笑着:“你现在再给我打一个!” “可恶,松开我,你这个混蛋!” 夏小韵还没有意识到,她被方圆压在身上有啥不对劲,笑着骂着挣扎着,抬脚反踢他后背。 方圆一别腿,使出摔跤中的功夫,缠住了她的腿,就像一根缠住大树的藤条,再也无法让她能动弹一点。 “妈妈,快来看,叔叔跟这位姐姐在做什么?” 一个稚嫩的童音,从上方岸边传来。 方圆来人闻声看去,就看到一个小男孩,正牵着年轻妈妈的手,指着他们满脸都是好奇的神色。 “叔叔跟姐姐在做游戏,小乖乖,咱们走。” 年轻妈妈抱歉的冲方圆笑了下,赶紧扯着儿子转身就走。 “我也要做这种游戏!” 小孩舍不得走。 年轻妈妈只好说:“那得等你长大--嗯,就像那位叔叔那样大后。” “我们,是在做游戏?” 方圆低下头,看向夏小韵。 “不是。” 夏小韵此时总算是意识到,她此时跟方圆的姿势有多么丢人,羞恼成怒的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你是在做死--起开!” 她让方圆起开就起开吧,本来人家就要起开了。 “起开呀你,臭流氓!” 夏小韵低低的尖叫着,再次挺身,想把方圆给推出去。 受不了了,没有那方面经验的女孩子,无意中做出的娇憨动作,对男人来说才是最有杀伤力的。 方圆就被彻底杀伤了,情不自禁的低头,吻住了那张红红的唇。 “呜……” 夏小韵本能的张嘴要骂,一根舌头却趁机灵敏的钻了进去,动作娴熟的,缠住了它想要的东西。 一下子,就让夏小韵彻底的懵了。 昨晚,她也曾经强吻过方圆。 不过当时方圆没有配合她,现在却不同了,他对夏小韵有了感觉。 这就是亲吻的味道? 当不知今昔是何年的夏大小姐,终于从某种幸福的晕眩中清醒过来时,才发现亲吻的味道原来这样美妙,全身的血液几乎都在沸腾,所有的细胞都像打了鸡血那样,疯狂呐喊着要,要,切克闹-- 她也想要,想把这种从没有经过的幸福晕眩感留住。 不过,就在她本能的做出扭腰等动作时,却猛地感觉的一只魔掌,已经顺着她的衣襟下摆伸了进去--那么冰凉,刺骨,一下子赶跑了所有的幸福。 让她猛地闭眼,用尽全身的力气,尖声叫道:“滚!” 方先生很听话。 在做了对不起人家的事,心虚时。 可能是被夏小韵这声尖叫给吓住了,马上就从她身上滚了下来,装作很受伤的样子,抬手拍着心口:“嚯嚯,我可告诉你啊,你夺走了我今天的初吻,你要为我负责--啊哟!” 正当方某人要施展不要脸神功,来胡搅蛮缠掩饰他刚才的非礼行为时,夏小韵就像一头小兽那样,猛地拽过他的左手手腕,张嘴咬了下去。 老天爷可以作证,夏小韵以前在西餐厅吃七分熟的牛排时,都没有这样用力咬过,现在她几乎用上了牙关所有咬合力。 就算跟不上毛驴,可直接咬出血来,还是没问题的。 我咬死你这个混蛋! 夏小韵在用力咬下去时,心中只有这一个念头。 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不过,当某人臭烘烘的鲜血淌在她嘴里时--那种让她心悸的熟悉味道,却攸地从灵魂深处腾起:当初在罗布泊,她快要渴死时,就曾经尝过这种甘露般的味道,甜甜的,咸咸的。 脑海中,也相应的出现了这样一副画面:连绵起伏的沙漠中,一对绝望的青年男女,在沙尘暴过后被埋了大半截,因为极度缺水,他们已经筋疲力尽,尤其是女孩子,已经是弥留状态,喃喃的说要喝水。 哪儿有水? 脸色苍白的男人,睁大茫然的眼睛四处扫视片刻,拿起了一块尖锐的石头,割破了手腕……唯有用力挤压,仿佛快要凝固的鲜血,才滴落在女孩子的嘴里。 熟悉的鲜血味道,就像一针催泪剂那样,一下子让夏小韵泪流满面,松开了嘴巴,慢慢抬起头,泪眼模糊的看着方圆。 方圆很生气,骂道:“夏脑残,你也太狠毒,无耻些了吧?啃我啃的这样狠,我还没有找你算账,你倒是先猫哭耗子假惺惺的掉眼泪--嚓,你又发啥疯!” 夏脑残再次把方圆扑倒在地上,带血的嘴唇,疯了般的印在他脸上,还主动拿起他的手,往自己衣服里塞,嘴里叫着:“想要,就要了我吧!” 滴滴! 很多年后,方圆想到这声刺耳的汽车喇叭叫时,都会有莫大的庆幸:如果不是某位沙比哥们,可能是刚买了新车,驾车经过此地时按了下喇叭,相信他绝对抵挡不住已经陷进疯狂状态的夏脑残的进攻,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有伤风化、该遭雷劈的破事了。 “冷静,冷静一些。” 被汽车喇叭惊醒后,方先生恋恋难舍的缩回手,扳住了夏小韵的双肩,用力摇晃了起来。 夏小韵被晃醒了,望着方圆很傻很天真的张了会嘴,接着翻身坐到旁边,抬手捂住了脸,嘴里还恨恨的骂道:“都是你,混蛋,都是你在勾引我,诱惑我在犯罪!”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方先生真是个善良的人,在别人颠倒黑白时,他选择了默不作声,甘心背黑锅--好人,终究会有好报的,不是吗? 咕噜噜,方圆肚子里响了起来,提醒他该吃饭了。 吃饱喝足,才能有力气做刚才那种事。 “回去吧,不早了。” 方圆弹掉手里的烟头,看向了双手抱膝,下巴放在膝盖上对着河水发呆的夏小韵。 “这儿的太阳很暖和的,不想回去。” 足够的沉默时间,让夏小韵恢复了正常,侧脸看向他低声问道:“你的手,还疼不?” 方圆很实在的反问:“要不,让我咬你一口?” “喏,随便。” 夏脑残真伸出了手,亮出了白嫩白嫩的手腕。 “算了吧,太臭。” 方圆讪笑了声,抬手吹了下左手手腕。 手腕上,多了一圈血肉模糊的牙印,很完美的,把当初那道横疤包围起来,很有艺术感。 夏小韵拿出手帕,拉过方圆的手,很仔细很温柔的替他包扎住了伤口。 这点小伤,方圆压根没有放在心上。 不过看在夏小韵很体贴的份上,他倒是不好缩回手,想了想才问道:“你喜欢看灵异故事不?” “不喜欢。” 夏小韵的回答,很干脆:“不过以前,从收音机内听过深夜鬼故事,但现在那个节目取消了,听说几任主持人,都遭遇了诡异的不幸。” 深夜鬼故事,是唐王交通广播电台,在深夜十一点半时才会播放的节目。 刚开始时,还是很受人喜欢的:人们骨子里,总是对某些神秘、诡异可怕的东西,有着深深的好奇心。 广播电台正是抓住了人们这种猎奇心理,才推出了这个节目,收听率相当火爆。 但有些事,你可以坚决反对它的存在,却无法解释因它而产生的诡异事件。 据说,深夜鬼故事的几任播音员,都在主持节目不久后,精神失常--有人说,他们被恶鬼缠上了。 在最后一个鬼故事播音员精神出问题后,节目终于被取消了。 夏小韵听方圆提到灵异故事时,还以为他这是随便找个话题,来岔开刚才的尴尬,也就简单说了下她所知道的这些。 不料就在她刚包扎完伤口时,方圆却又问道:“如果这种事发生在你身边,你会咋样?” “什么意思?” 夏小韵抬头问出这句话时,瞳孔明显缩了下。 她想到了郭易行来夏家,讨要绣花鞋的那个晚上,似睡非睡间,好像看到陈婉约缠住方圆时,极其放荡的样子。 方圆又问:“你,是不是也察觉到了?” 夏小韵紧紧抿了下嘴唇,低声说:“我刚对她有了点好感,为什么又要提醒我这些?” “不提醒你不行。” 方圆想了想,才说:“我本想瞒着你的,而且她好像也警告我,不许告诉你。可我觉得,瞒着你,对你不公平。” “那晚,就是郭易行来的那个晚上,她真穿上了绣花鞋,白色轻纱舞衣,缠在了你身上?” 夏小韵问出这个问题时,身子打了个寒战。 “是。” 方圆很平静的回答。 他的回答,早就在她的意料之中,可还是心中一沉。 同时,更明白方圆为什么要提起灵异事件了。 尽管她不相信,但现实还是让她必须得正视这个问题:“你是说,陈婉约很可能被某种脏东西附身……大多数时候,她都是正常的,但有时候,她却是另外一个人。” “我无法确定。” 方圆摇了摇头,说:“不过,我觉得有个人能解释这些。” 第193章:另外一个陈婉约 方圆说的这个人,自然是前半生以盗墓为主业的山羊,胡一笑先生(从曹操创建摸金校尉等四大专职盗墓行业后,所有资深盗墓者,都必须得遵守本职业中的某些规矩。 比方在开棺取东西时,得现在墓室东南角点一根蜡烛。 这支蜡烛有个名堂,叫长明灯,也叫生命灯。 灯亮,就表示墓室主人,允许盗墓者拿走殉葬品。 灯灭,就代表主人很不满,要生气了——这时候,盗墓者就得毕恭毕敬的跪下,磕几个头,然后原路返回。 如果灯灭后还强行开棺,那就等着倒霉吧,哪怕当时能逃出来,事后也会遭到诡异报复。 哪怕是长明灯始终亮着,盗墓者也会给主人留下一件殉葬品,而且还得是最珍贵的那一件。 这是感谢墓室主人的馈赠,跟果农在摘水果时,会把最大的果实留给果木,是一定的道理。) 因为职业的关系,山羊自然也懂一些‘借尸还魂’等灵异事。 所以方圆在怀疑陈婉约黑夜、白天不是一个人时,才想到了山羊。 山羊不一定能給他解释清楚,但肯定比他知道更多。 夏小韵没有问方圆说的那个人是谁,眼里浮上了惊悸的神色:“你、你是说,陈婉约白天是我母亲,到了晚上,她就有可能会成为另外一个人——就像被某种鬼魂附身了?” 方圆摇了摇头:“具体的我也说不清,我只能告诉你,她就是你的亲生母亲,最起码白天时,而且她现在依旧处在前段时间精神崩溃后的自闭中,所以才始终把我当成夏天问,不解你为什么要骂她,打她。她现在,肯定很伤心。” 顿了下,方圆又说了一句:“她是真得可怜,在还没有变成另外一个人时。” 夏小韵眼角不住的跳,喃喃的说:“她变成的那个人,又是谁?” 方圆怎么知道? 只能肯定一点,那就是那个人在控制陈婉约时,能用她的美貌、女性,把妖魅邪气发挥的淋漓尽致,让人无法抵抗。 还有就是,那双绣花鞋,那件白色轻纱舞衣,又是藏在哪儿呢? 最关键的是,陈婉约是什么时候,才变成一个双面人的? 是的,就是双面人。 一个是陈婉约,疼爱夏小韵,尽可能的讨好丈夫。 一个代表着陈婉约,像方圆展现出了她极尽妖魅的一面,就像靠吸取男人精华,才能维持美貌的女鬼——还能出现在罗布泊内。 想到这儿时,方圆脑海中猛地一亮,脱口说道:“夏天问,可能早就知道你母亲这个秘密了,所以才会逃走!” “什么?” 夏小韵愣住。 “对,肯定是这样!” 方圆无比肯定的语气,说:“你仔细想一想,在你小时候时,夏天问是怎么对待你的?” 夏小韵仔细的想了会,才说:“小时候的他,就像所有称职的父亲那样,疼爱我,体贴母亲——可在我大学毕业后,他好像就不怎么回家了。” 方圆点头:“就是在那时候,他发现了你母亲的秘密。” “但他却从没有跟我说起过!” “那是因为他受到了威胁,要是说出来的话,就会死。” 方圆想到陈婉约警告他的眼神,不屑的笑了下时,又意识到了什么:“或许,夏天问不怎么怕她,但他却怕你会遭到毒手。” “你、你是说。” 夏小韵满脸都是不信的神色,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为了我的安全,夏、父亲才不敢告诉我真相,只能委曲求全,要不然也不会支持我给丁白康去做小。” “差不多就是这样了,去给丁白康做小,虽然对他对你来说,都是个耻辱。但总比在某个诡异东西的魔掌下,让他安心许多。” 方圆说到这儿时,想通了很多:“还有就是,那晚你去见丁白康时,他不但想霸占你,还对陈婉约预谋不轨。” 天底下,任何男人,不管他的本质有多么的坏,又是多么的没有种,但守着那么多人,有人要同时霸占他女儿、老婆时,他都不会像夏天问那样,心甘情愿的把妻女拱手相让,无视别人对他的蔑视。 那晚,他那样做,就是想借机让女儿脱离危险,让丁白康去对付另一个陈婉约。 但很可惜的是,方圆却横插了一杠子,把丁大少揍成了植物人,把这事给搅和了。 夏天问的计划,在失败的同时,他也相信另外一个陈婉约,已经察觉出了他的‘别有用心’,所以才连夜跑人,并卷走了神通快递绝大部分资金。 正所谓知女莫若父,夏天问无比了解女儿是脾性,算定他在携款潜逃后,夏小韵为了保护陈婉约,为了神通快递,就会落下面子,去找一个比较强势的人,来做依靠。 无论那个人是谁,哪怕是快退休的老头子,只要结纳夏小韵后——夏天问的意图,也就达到了:只要能让女儿离开陈婉约,无论她去给谁做女人。 这是一个父亲,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唯一能为女儿做的事,却注定要背负丧心病狂、畜生等恶名。 但夏天问千算万算,却独独没有算到方圆的出现。 方圆,改变,或者说破坏了夏天问的计划。 并且一直掺和到了现在,最终无法自拔:有人,通过方圆在罗布泊内的出色表现,知道了他是方天明的儿子,更知道方家夫妻失踪的某些事,把他拉近了某个邪恶的大漩涡中。 “真,真是这样?” 夏小韵被方圆的推算,给彻底惊呆了。 方圆点了点头,吐出了嘴里的草梗:“就算不是绝对的,但大部分应该是对的。” “可是,京华郭家,为什么要说我爸拿走了绣花鞋,又沾染了什么阴煞之气?” 夏小韵又提出了她的疑问。 “我觉得,那双诡异的绣花鞋,可能真实存在,有着某种我们无法了解的功能,更可能真在你父亲手中——或许,这双鞋子,就能破解为啥会有另外一个陈婉约。” 方圆微微皱着眉,说道:“夏天问要想破解这个诡异,赶走另外一个陈婉约,那么他就必须确保鞋子在他手中,借着我打伤丁白康、他对陈婉约‘阴谋败露’的机会,这才连夜逃走,藏了起来。” 夏小韵越想,越觉得方圆说的很有道理。 她也希望方圆的推断,是正确的。 因为她不想自己的父母,会是那样邪恶的人。 可是,京华郭家,为什么又要那双绣花鞋呢? 对夏小韵的这个疑问,方圆也只能猜测:“可能是某个能让京华郭家甘心跑腿的人,也知道这双绣花鞋的某些用处,所以才让郭易行出面,讨要这玩意吧?或许,这就是一个幌子。” 其实方圆能确定,某豪门世家追要绣花鞋,就是个幌子:郭易行那晚说的很清楚,人家只是想因此引出盗圣。 “看来,我爸在发现我母亲不正常后,应该找高人咨询过,所以才知道要想破解她的诡异,只能通过那双绣花鞋——结果,他真找到了。” 方圆总是笑话夏小韵脑残,其实人家智商还是很高的,要不然也不会说出这番话来。 “那你说,接下来我该怎么做?” 夏小韵问方圆时,眼神里全是倚赖的希望。 方圆跟她开玩笑:“你不是认识某个神通广大的老人家?” “谁呀?” 夏小韵愣了下,随即醒悟:“你是说,盗圣?” 方圆点了点头:“昂,你可别告诉我,你压根不认识他,以前跟郭易行说那些,就是在唬人。” “切,我会唬人?我当然认识盗圣他老人家!要不然,他会帮我出头,收拾白玉雯、偷走郭易行的手表?” 夏小韵说这些话时,脸儿有些发红。 毕竟她是诚实的女孩儿,可没有方先生睁眼都能说瞎话的本事。 “老公,小韵,该回家吃晚饭了。” 方圆刚要说什么,陈婉约出现在了岸边,看着他们的眼眸里,满满的怜爱神色。 第194章:艳阴使 陈婉约穿了一件白色短款羽绒服,下面黑色紧身打底裤,半高腰的棕色细高跟皮靴,脖子里围了一块红色的丝巾,双手抄在口袋中站在那儿,浑身透着知性女人典雅的美。 她那俊俏的脸上,涂了一层淡淡的薄粉--她是为了遮掩哭红的眼圈,夏小韵狠狠抽她那一耳光时的指痕,把本身那种惹人怜的柔弱美,发挥到了极致。 夏小韵就像不认识陈婉约,或者说她从没有发现,母亲原来是这般美丽那样,扭头看着她发了好久的楞,都没有说话。 陈婉约的眼眸中,慢慢浮上惊悸的神色,垂下眼睫毛怯怯的说:“要不、要不你们先玩,我等会再来喊你们。” 不等方圆俩人说什么,陈婉约转身就走。 刚走几步,夏小韵却迟疑的喊了声:“妈……” 陈婉约的身子,猛地一颤,腰身微微弯起,双手捂住了脸,肩膀轻微的抖动了起来。 夏小韵站起身,缓步走过去,从后面抱住了她的腰,脸颊贴在她后背上,低声说:“妈,对不起,我不该骂你,更不该打你,请原谅我的不孝。” “不、不是你的错,都是妈妈不好,不该守着你,跟你爸……让你难看。” 陈婉约飞快的擦了擦泪水,转身把女儿拥进怀中,下巴抵在她发丝中,连声说:“我保证,以后一定会注意影响,你要相信妈妈。” 方圆看着低声安慰女儿的陈婉约,实在看不出哪儿有不对劲,完全就是天底下最怯懦,最善良的母亲,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过那些事,就算是打死他,他也不相信陈婉约有啥问题。 闯荡江湖那么多年,方圆早就练就了一双如炬慧眼,察言观色的本事,绝对相当毒辣。 陈婉约的本性流露,这更加证明了他的判断。 也是最不想看到的一种:陈婉约,是两个灵魂的组合体。 正常时,她就是个温柔贤惠的母亲,以相夫教子为己任。 不正常时,她则是个比九尾狐狸还要放荡的妖魅,借助这具至柔的躯体,把女性魅力发挥到了极致,从而轻易达到她吸取男人精华的目的。 心里想着这些,方圆顺着河堤随意向西走去。 陈婉约母女,自然不会打搅他了。 不知不觉中,明晃晃的太阳已经变成金黄的夕阳了,斜斜映照在河面上,反射出璀璨的五彩金光,煞是好看。 手机中只传来一声嘟嘟,就被接通了。 就好像山羊随时都在等候方圆的电话那样,笑得很阴森:“哼哼,小方,你特么的也太不够哥们了吧,临走前竟然顺走了我的古戒!” “这些无聊的屁话,当面再说,免得浪费电话费。” 方圆毫不客气的骂还了回去,问道:“我走后,孤儿院那边没谁敢去找茬吧?” 山羊冷哼一声:“哼,有我老人家坐镇,谁敢不长眼的来这儿闹事?” 自动过滤了山羊这些屁话,方圆嗯了一声,又问道:“最近那边,有啥动静没有?” 他问啥动静,自然是专指叶明媚的了。 山羊不知道他去叶明媚的卧室‘到此一游’,才彻底震住了那个狂妄的女人,但也不敢保证她就会甘心咽下这口恶气。 让一个嚣张惯了的女人,接二连三的吃瘪,那是比宰了她还要难受的事儿。 “没啥动静,她前所未有的安静。” 山羊低低的笑了一声,笑声虽然很低,却是猥琐到了极点:“小方,你临走前,是不是让她尝到了你一晚七八次的厉害,彻底雌伏在你的裤衩下,从此改过作新,重新做人了?” “再敢胡说八道,小心我告你诽谤。” 说了句相当臭的屁话后,方圆扭头看了一眼,才说:“我有个事儿,想让你以专业的角度上,帮我分析一下。” “说,只要不是跟我借钱,我绝对会全力以赴的满足你,哪怕你要毁掉我身体的清白。” 山羊最大的本事,就是能让人好好的就能反胃。 幸好,方圆对他有了相当强悍的免疫力,骂了句有空拿根通火棍帮你玩玩后,才把跟陈婉约有关的事,简单介绍了一遍。 他在说这些时,并没有加上自己的推断,完全是从客观的角度上来说的,就像医生在讲述一个病例。 因为他不想让山羊,被自己的思路所影响,那样反而不美。 至于在明珠时,他为什么没有跟山羊当面讲这些,那是因为他从没想到,会跟陈婉约再有任何的牵扯。 那一切,那个晚上,就让它随风去了吧。 听完方圆的讲述后,山羊很久都没有说话。 方圆也没催促,顺势坐在了岸边,揪住个草梗,叼在了嘴里。 他忽然发现,嘴里叼着个东西,多少能代替吸烟的习惯。 手机那边,终于传来了山羊的声音。 先是一声低低的叹息:“唉,我以为,这辈子,我都不会说出那件事了。” 方圆马上问道:“什么事?” 山羊说的这件事,发生在他盗墓事业最辉煌时。 那一年他去了大西北,随行的还有盗墓界的两位精锐同行。 经过多日的勘察,踩点后,他们找到了一个保存完好的古墓,并确定那是某位大人物的阴宅:只要搞定那个古墓,就能顶他们以往劳动的总和。 最关键的是,那座古墓就是沙漠边缘,东边数百米处只有一个不足百人的小村子(当时他们就是住在村子里的,当然不会说是盗墓者),据说是专门给那位大人物守墓的后裔。 只要晚上趁着夜深人静,就能瞒过那些守墓人的后裔。 他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等到凌晨夜深人静时,才出了屋子,却发现房东就站在院子里,看着他们淡淡的说:“想活命的话,就回去睡觉,千万不要打那座古墓的主意。” 山羊等人惊骇莫名,仗着人多手里又有铁家伙,当然不会被房东所震住。 房东又说了--说到这儿时,山羊的声音中,明显带有了惊悸之意。 每一个盗墓贼,都有着比天还要大的胆子:胆小者是做不来这行的。 由此可以证明,山羊的胆子贼肥。 可是现在,他只是回想到了以前房东说过的某些话,还有惧意,就说明那些话的确很吓人,所以方圆才更好奇,连忙追问:“房东说什么了?” 山羊犹豫了会,才说:“房东说,那个小村子里,有一些特殊的女人,她们肩负着看守古墓的使命,白天是正常人,晚上就会变成急需男人的艳鬼--房东把这些女人,尊称为艳阴使。” “你信吗?” 方圆又问。 山羊说:“我信了,所以我才能活到现在,并从那之后,再也不去打那座古墓的主意。” 方圆继续问:“你那两个同伙呢?” “死了。” 山羊的语气恢复了正常,而且变的很淡:“他们不信,当时打昏了房东,就出去了。” “他们是怎么死的?” “第二天我看到他们时,他们的尸体就在古墓旁边,全身都好好的没有一点伤痕,更不像是中了煞气,脸上带着欢喜满足的笑容--他们全是脱精而死。” “这样说来的话,我跟你说的这个陈婉约,就是艳阴使?” 说出这句话时,方圆脑海中,又浮现出那晚陈婉约化身浪荡娇娃的样子,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如果不是因为有花小妖的威胁,还有他实在对老女人没啥兴趣,说不定就真跟她发生负距离关系。 更说不定,他就变成人干了。 山羊说:“我不敢确定,更不知道这些艳阴使,到底是来自哪儿。不过你说的这个陈婉约,让我想到了艳阴使。” 方圆低低的骂了句什么,觉得最好是赶紧闪人,哪怕是夏小韵拿他父亲的事做要挟--怎么着,也比不上自己的小命重要不是? 他刚下了这个决心,山羊却忽然说:“可我觉得,你没必要怕艳阴使。” “为啥,就因为哥们长得帅?” 方圆脱口问道。 “你会欢喜禅。” “啥?” “你会幻欢喜禅。” 山羊重复道:“欢喜禅这功夫虽说有些见不得人,但它终究是以降魔辟邪而著称的佛门宝鉴,所以我觉得,你不该怕那种东西--我还觉得,你该尝试一下,说不定能从那个女人身上,得到你意想不到的好处。” 第195章:山羊的险恶用心 听山羊建议自己跟那啥的艳阴使尝试一下,方圆张嘴就想骂他滚蛋。 不过话到嘴边却又咽了下去,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冷冷地问:“姓胡的,当初你找到阴阳合后,就故意在我眼前显摆,大谈这玩意有多好有多好,挑起我的好奇心去学它--不会早就想利用我,去对付那啥的艳阴使吧?” 欢喜禅只是所有男女双修房中术的一种通俗叫法,山羊找到的那本修炼欢喜禅的古书,全名叫做《阴阳合小乘天经》。 那边的山羊没有说话,只是尴尬的笑了几声。 这就表明方圆说的没错,山羊就是拿他来做实验。 方圆登时怒了,张嘴就是一连串不带重复的粗口--不过却不会涉及山羊的家人,最多就是诅咒他活着时怎么样,死后又怎么样。 山羊还有个好处,那就是在方圆骂他时,总能把骂声当做天籁之音来欣赏,而且更是贱到了极点,等他好不容易住嘴后,还兴犹未尽的问道:“骂完了没?” 骂人虽说有损自己的光辉形象,可却是抒发对某人怒火的最佳方式之一。 再说摊上山羊这种更没脸没皮的人,距离又隔着那么远,方圆实在拿他没辙,只能哼哼着说:“等我喘口气,再继续骂。” “那好,等我说完后,再听您老人家的训示。” 山羊在说出这句话时,肯定很得意。 因为普天下,也唯有他能把方圆气的一点脾气都没有。 当年山羊从西北夹着尾巴回到内地后,足有半年多时间没有工作,每天脑子里想的就是艳阴使,还有他那两个变成人干的‘同事’。 冥冥之中,山羊预感到某一天,他还能再碰到艳阴使--只要他没有改行,毕竟能够用艳阴使守墓的古墓,也不仅仅是西北那一座。 那么该怎么才能逃过变成人干的劫难,就成了山羊在那些年中的主要工作,为此走遍深山老林,遍访高人,期望能找到制伏艳阴使的办法。 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某年山羊在秦岭深处,终于找到了一位得道高僧。 高僧告诉山羊说,能够有艳阴使保护的古墓墓主,生前绝对是权倾天下的大人物。 那些艳阴使,是大人物生前最宠爱的一些女人,在他死之前就已经被送进坟墓殉葬了。 这些女人在被殉葬之前,就被某些精通阴阳的高人施了法术,所以死后不会像正常人那样走上黄泉路通过奈何桥进入酆都城,准备投胎转世。 她们的灵魂被禁锢在身体内,等主人入住阴宅后,就会承担起守护的责任,附身到正常女人身上,成为艳阴使。 如果有人敢动主人的阴宅,艳阴使就会施展出她无双的媚惑,把这些人吸成人干--被附身的女子,自身容颜也会随着杀更多男人,而变的更加妖艳。 艳阴使,按照得道高僧的说法,就是一种游离在阴阳两界之间的至淫邪物。 要想对付艳阴使,只能用藏边密宗中不传之秘阴阳合。 阴阳合,本来就是佛门高僧用来降伏天下至淫邪物的无上法宝。 从高僧那儿得到答案后,山羊立即就跑去了藏边,足足用了三年的时间,才从一处密宗高僧圆寂的塔林中,找到了失传已久的阴阳合秘籍。 山羊得到梦寐以求的秘籍后,肯定是欣喜若狂,如获至宝,立即开始潜心研究--但很遗憾的是,他发现他这辈子都没机会修炼阴阳合了。 阴阳合对修炼之人的要求并不是太高,用不着啥童男之身,但却有一个硬性规定,那就是修炼之人必须得有充足的阳刚之气。 而山羊,在过去二十多年中,就钻古墓老坟,阴损之事做尽……往哪儿去找阳刚之气? 就在山羊颇为遗憾之时,他认识了方圆。 相比起山羊这个地老鼠来说,方圆绝对是阳光大男孩。 这让他看到了希望,决定让方圆来修炼阴阳合。 于是,他就在合适的时间内,故意在方圆面前显摆那本秘籍,并大谈修炼秘籍的好处,最终成功挑起了方圆的好奇心,在他老人家的大力帮助下,修炼了阴阳合。 可以肯定的是,当初山羊如果把本意(为了对付艳阴使)说出来,哪怕他跪在方圆面前,小方也不会练这玩意。 山羊利用了方圆的好奇心--男人的好奇心,其实一点也不比女人少的。 成功达到自己的‘险恶用心’后,山羊当然盼着方圆能跟随他,去西北那处古墓,去找那些艳阴使较量一番,給他那两个牺牲在那边的同伙报仇。 不过方圆虽说不反对山羊盗墓,自己却绝不做那种阴损之事。 无论山羊怎么蛊惑。 无奈之下,山羊也就把这事给放下了。 一晃数年过去,山羊都已经忘记了这回事。 没想到今天方圆会給他打电话,讲到了陈婉约,这才猛地勾起那些‘辛酸’的往事,并建议小方仗着阴阳合,去会会陈婉约了。 听他讲完这些后,已经休息过来的方先生,自然又会跳着脚的破口大骂。 骂他是放屁,放狗屁啥的,还威胁他:“你特么的给我等着,非得掐住你脖子,把你摁到马桶里喝个够,卧槽!早知道你心怀不轨,哥们绝不练那狗屁的阴阳合!” 山羊冷笑几声,说:“姓方的,你摸摸你自己的良心还在不在?现在埋怨我当初引诱你修炼阴阳合了,那你为什么不想想,要不是你修炼了阴阳合,能让那么多美女迷恋你?第二天起来后,还能那般的龙精武猛?依着你看到漂亮娘们命都不要了的色郎本性,估计你现在早特么的变成人干了!” “你……” 方圆一下子哑口无言了。 因为人家山羊说的没错,正是他修炼了阴阳合,才能品尝到正常人想象不到的妙处,一晚上七八次,不但不会有损身体,反而更加健壮。 “你什么你,我老人家有说错了吗?你这个没良心的!” 山羊就像受委屈的小怨妇那样,就差捏着鼻子,翘起兰花指的无声哭泣了。 “算了,哥们不跟你这老狗一般见识。” 方圆憋了老半天,才说出一句还算得体的面子话。 生怕山羊又要鼓动他恶心人的毒舌,方圆又赶紧说:“哼哼,不过哥们告诉你,休想我替你完成你为了的心愿--对了,你对那些怪胎(艳阴使)还有哪些了解?” 听方圆提起正事后,山羊沉吟片刻,才说:“一般来说,就像奇花异草三尺之内必有毒物那样,艳阴使是不会离开古墓太远的。据我所知,唐王那边,尤其是市区方圆三公里之内,决没有大人物墓葬地的存在。” 方圆问:“那她怎么会在市区扎根了?” “只能是她受到原主人的驱使……” 山羊刚说到这儿,就被方圆打断:“先等等,你说她是受原主人驱使,而且还是肯定的,那么我能不能理解为,驱使她的那个原主人,就是早就死了的某个大人物?” “就是这样的。” “早就死了,又怎么能驱使她却又做什么?” “这个我也说不清,我只能告诉你,艳阴使除了受原主人驱使外,都不会听从任何力量的奴役。” “好吧,你继续说。” “你别再打岔了,要不然我老人家会挂电话。” 先威胁了一句后,山羊才把他所知道的艳阴使的那些事,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郑重的说:“有三个方面我可以确定。第一,艳阴使在缠上一个人后,不得手是不会罢休的,所以,小方,你是躲不了的。” 方圆无声的冷笑一声,没说话。 山羊继续说:“第二,你要想反制艳阴使,就必须利用你身怀阴阳合的绝技,等她吸取你时,反噬她--但你不能让她发现,要不然她就会迅速逃离。” 方圆淡淡的说:“我保证,事情真到了那一步,她是无处可逃的。” “我相信你,代表全国人民。” 山羊忍不住的嘴贱了下后,才说:“第三,有艳阴使存在的地方,就会有供她享用的猎物。” 方圆不解:“啥猎物?” “男人。” 山羊说:“艳阴使一旦出现在某处,那么她就不能没有男人。她对待那些猎物,不会像对付冒犯她主人的盗墓人那样,杀死他们,而是把他们当圈养的猪羊,随时享用。” 方圆抬头,看了眼夏家别墅的方向。 陈婉约,夏小韵母女都已经不在了,看来她们已经回家了。 夕阳更红,残霞满天,把西边的天际,装饰的美丽异常。 看着金红的夕阳,方圆微微眯起眼:“你是说,陈婉约在某处,藏了一些男人?” “不会超过一公里的范畴。” “那我得好好找找看了,能够救那些可怜孩子,也算是积德了吧。” “如果你不想动她,那么你最好别管这些事。” “啥意思?” 方圆问出这句话时,明白山羊为啥这么说了:如果他救出被陈婉约‘圈养’的那些猎物,她就只能来纠缠他,并且不达目的不罢休。 想通山羊要表达的意思后,方圆想了想,才说:“我不知道的话,我不会管。” 现在他既然知道了,那么就不会眼睁睁看着某些猎物,就这样被陈婉约给玩死。 “那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山羊也没再劝,只能給他支招:“不过,你实在不想跟她纠缠的话,那就离开唐王。我估计,艳阴使去唐王,肩负着某种重任,没有原主人的召唤,她是轻易不敢离开那边的。” 方圆相信山羊没有说错,因为被艳阴使缠上的夏天问,不就是逃离了唐王? “还有事吗?我该去跟孩子们吃饭了。” 山羊在那边问道。 “有。” 方圆说:“我想知道林东海,是被谁暗算的。” “看来你对那个假小子,是真有意思了。” 山羊呵呵一笑,应该是一副很欣慰的嘴脸。 第196章:午夜来临了 “我跟她是兄弟!” 方圆用了好大的力气,才忍住没有对山羊爆粗口。 不过他在说出这句话后,却有些心虚。 他对林二,只是兄弟之情吗? 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在明明看出林舞儿对他失望后,还让毛驴跟她去明珠? 可要说方圆爱上了林舞儿--如果山羊敢明说这句话,方圆觉得自己会马上飞抵明珠,掐住这个阴损老东西的脖子,逼着他改口,要不然就…… 山羊好像察觉出方圆心中是怎么想的,当然不会犯贱的再激怒他,给自己找没必要的麻烦,毕竟这个世界上,真喜欢犯贱的人,少之又少。 扣掉电话之前,山羊说:“你放心,你既然把那假小子当做了兄弟,那么就是我老人家的兄弟。有我老人家在,她的安全那绝对是杠杠滴,要是少了一根汗毛,你找我算账就是了。更何况,还有毛驴在她身边?” 虽说知道山羊在吹牛,不过方圆觉得这老东西能理解他的意思,并主动表态,也算很满意了,最后才说:“还有,有机会帮着查一下,到底是谁暗算了林东海。” 藏在暗处调查某些事,这可是山羊的强项,方圆想不出还有谁能比他做得更好。 就像他相信,有山羊在明珠,林二绝对不会出事的:那个老东西,有着连方圆到现在都摸不透的实力。 如果不是关心林二,方圆真想请他来唐王的。 等方圆扣掉发烫的手机时,夕阳已经下山了,夜色就像一个看不清模样的洪荒猛兽那样,从四面八方浮上来,无声无息吞噬着西边天际那最后一丝光明。 路灯早就亮了起来,映照在河面上,随着水纹微微的波动着。 刮了整整一个白天的南风,也逐渐转为了西北风,刮在身上凉飕飕的,让人无比的怀念三伏天。 肚子也在咕咕的叫,提醒方圆该回家吃饭了。 是啊,回家--方圆走上河岸,看着夏家别墅,强烈怀疑那就是他要回的家。 无论他有多么的不习惯,把夏家当做自己的家,可在他回去后,陈婉约还是让他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夏小韵洗澡后去卧室换衣服了,换上一身家居服的陈婉约,腰间扎着个小红围裙,发丝用天青色的纱巾扎着,特像东洋小电影中那些厨娘。 “老、天问,快去洗手,马上就要开饭了。” 看到方圆进来后,正在摆弄餐具的陈婉约,温柔的笑了下,转身走进了厨房。 从她对方圆的称呼中,能看出她非常在意夏小韵的感受。 这是个好母亲--如果是正常人的话。 方圆洗手出来后,抬头看了眼夏小韵的卧室房门,走进了厨房内。 厨房内,陈婉约正拿着小勺子,品尝刚做好的鸡蛋汤,小心吹热气的样子,很惹人,让方圆情不自禁的走过去,伸手从后面抱住了她的小蛮腰。 陈婉约的身子轻轻一颤,勺子里的汤水洒落,低声说:“老、老公。” 感受着女人腰间那十足的弹性,方圆附在她耳边,轻声说:“没事,我就是抱抱你。” 说完松开手,转身走出了厨房。 陈婉约没敢回头看他,因为她的脸儿在发烫:最少得有七八年了吧,老公没有主动对她做这种温馨动作了,这让她无比的激动,再次感受到了早就逝去的幸福。 真正的贤惠妻子,其实要求并不是太高,往往一个忽然间温馨的拥抱,就能让她幸福好长时间。 一件白色宽松羊毛衫的夏小韵,趿拉着可爱的红色小棉拖,还有些湿漉漉的发丝斜斜垂在肩膀上,带着少女独特慵懒的气息,慢慢走下了楼梯。 “给谁打电话呢,打了那么久?” 看了眼厨房那边,夏小韵坐在方圆身边,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 “那个人。” 方圆的回答很简单。 夏小韵没有问那个人是谁--在河边时,方圆就曾经告诉她,就陈婉约很可能是双面人的事儿,要请教某个人了。 她只是关心,方圆从那个人那儿,咨询到了那些事:“那个人,说什么了?” “你最好先别知道,我这是为了你好。” 方圆的声音很低,态度却很认真。 他真不想夏小韵知道太多:如果陈婉约就像山羊说的那样,别说夏小韵是个女孩子了,就是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精神压力。 虽说把某些沉重的秘密告诉别人,能减轻自己精神上的负担,而且方先生也很喜欢干这种事,但看在夏小韵其实很可怜的份上,他忍住了。 夏小韵很罕见的,没有强行要求方圆必须说出来,只是在沉默片刻后,才说:“不管怎么样,我都不想她受到伤害。” “我也舍不得伤害真正的陈婉约……” 方圆说到这儿时,陈婉约端着汤盘走出了厨房,他马上改口笑道:“今晚我很高兴,想喝点酒。” “好呀,我去拿.” 刚品尝到幸福的陈婉约,立马点头附和,放下汤盘后刚要去酒柜那边,却又怯怯的看了眼夏小韵。 夏小韵柔柔的一笑:“妈,我也想喝点,就喝红酒吧。” “好呀。” 陈婉约这才真正开心起来,咯咯轻笑一声:“其实,我也想喝呢。” 夏天问既然有亿万身价,肯定有着大多数有钱人爱收藏美酒的酸气毛病,像玻璃瓶的茅台,商标都发黄的五粮液啥的,都是方圆最喜欢的。 不过碍于夏小韵说是要喝红酒,那么陈婉约就拿来了一支很有收藏价值的拉菲。 “来,我提议,祝我们家在新的一年中,所有人都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干杯!” 等陈婉约满上酒后,夏小韵举杯说了句老套的祝酒词。 “也祝愿小韵在新的一年中,事业顺利。” 陈婉约跟女儿轻轻碰了下,笑得无比幸福。 “那我祝妈妈永远像今天这般年轻漂亮。” 夏小韵说这句话时,心里肯定很矛盾的,不过却没有丝毫虚假。 方圆倒是没说啥祝酒词,他更比较重视美酒的滋味,跟当前的气氛:被一对娇艳动人的母女花围着,放哪个男人身上,都会少动嘴,多动眼的。 美酒的滋味,很像陈婉约的人,醇香而惹人缠绵--某一刻,他甚至都盼着夏小韵这电灯泡不在:怀里拥着美貌少妇品尝美酒,其实才是男人的最爱,正所谓醉卧美人膝嘛。 山羊在提出方圆跟陈婉约‘斗法’的建议时,被他骂了个狗血喷头。 可实际上,方圆知道自己已经动心了,要不然也不会有醉卧美人膝的想法。 套用官方语气来说的话就是:大年初三这天夏家的晚宴,是在温馨、浪漫、幸福的气氛中落幕的,晚饭后三人又吃着零嘴,并排坐在沙发上,观看了神节目(春晚)的重播。 左边陈婉约,右边夏小韵,肩膀挨着肩膀,女人成熟的体香,女孩的处子幽香,不断冲击着方先生的灵敏嗅觉,看了大半个晚上的春晚,竟然不知道演的啥。 直到客厅角落中的落地钟,当当的敲了十一下后,夏小韵才伸了个懒腰,站起身看了眼方圆,懒洋洋的说:“睡了,晚安。” “要不要再去泡个热水澡,我去放水。” 陈婉约连忙跟着站了起来。 “不了,傍晚刚泡过--哈欠,真困了。” 抬手掩着嘴巴打了个哈欠后,夏小韵趿拉着小拖鞋,走上了楼梯。 当她的卧室门关上后,方圆听到陈婉约轻轻松了口气,轻声说:“老公,我们也去休息吧?” “你先去,我得泡个澡。” 方圆看向她--灯光下,她的脸儿红扑扑的,眼眸水灵灵的,洁白的贝齿轻咬着唇儿,可能是酒精发作了。 或许,那个陈婉约来了。 “好,我去给你放水。” 陈婉约温柔的点了点头。 “不用了,我自己来就行,你先回房吧。” 顿了顿,方圆又说:“今晚我想晚点睡,有些事要想想。” “嗯,别太晚了。” 就像从来都不知道争取那样,陈婉约只是抬头看了眼夏小韵的房门,忽然抬头,红唇在方圆脸颊上轻轻印了下,低声说:“我等你。” “我会洗白白的。” 方圆无声的笑了下,站起身走进了浴室内。 泡在热水中,全身肌肉放松的感觉,特别幸福,在促进血液循环的同时,更能让酒精在某些方面的作用,更大限度的发挥了出来。 凭良心说,陈婉约无论是正常人,还是艳阴使,她成熟的女性魅力,都足够能让天下所有男人对她产生非分之想。 男人在身体极度放松时,只要一想到卧室内还有那样一个邪恶美女在等自己,都会像新娘子在洞房花烛夜时的紧张,渴望。 可只要一想到她的实际年龄--方圆那种非分之火,就小了很多。 他实在不想跟一个比自己大将近二十岁的女人,发生那种关系。 这让他很有犯罪感:觉得是亵渎了自己的身体。 不过山羊也说过艳阴使的特点,那就是她看上的男人,就会死缠到底。 除非方圆杀了她,或者像夏天问那样逃离唐王。 方圆不想走到那一步,毕竟陈婉约本身只是个被利用的可怜女人。 他也不能撇下夏小韵,逃离唐王--今天在河边,那个脑残女孩儿,不知不觉间已经打动了他。 更何况,他们俩人还有着共同的特点:彼岸花。 想到彼岸花后,方圆眼睛一亮。 落地钟再次敲响。 零点到了。 零点有时候,所代表的不仅仅是午夜,还是另外一个世界的开始。 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 穿着一件白色浴袍的方圆,推开了陈婉约的卧室房门。 卧室内很静,仿佛随着零点的到来,所有的家具也都沉睡了过去。 唯有炕上那个女人还醒着,柔柔的一笑,慢慢坐了起来。 第197章:黑夜中的猫儿 林二那种半吊假小子,都会一点三脚猫的易容术,能把水灵灵的皮肤染成姜黄,方圆实在没理由,不会用更专业的手法,把左肩下那枚彼岸花掩藏起来。 他把这朵花掩藏起来,一方面是对这神秘出现的东西,本心存在某种未知的恐惧感。 二来是不想让夏小韵发现俩人身上,都有相同的特征,从而会理直气壮的,对他提出更加离谱的要求。 不过刚才在浴缸内,想到这朵可恶的花儿时,方圆却隐隐觉得:陈婉约或许会认识这种花,毕竟她有可能在罗布泊那个黑暗世界内出现过。 所以方圆洗掉了掩藏彼岸花的药水,希望能通过这朵花,看到某些想不到的东西。 推开门后,方圆先看到了陈婉约。 看着柔柔冲他笑着,慢慢坐起来的女人,方圆忽然想到了猫儿。 这是一只通体白色的猫儿,身上穿的不再是那件白色轻纱舞衣,而是黑色的,那种隐隐可见身体的,脚上倒是不出奇的穿着那双绣花鞋。 这是一双半新的绣花鞋,昨晚方圆就已经看过了,就像他跟水暗影在罗布泊中,捡到的那只绣花鞋一样,没啥任何独特的地方。 换句话说就是:这肯定不是夏天问可能拥有的那双绣花鞋。 猫儿坐了起来,四肢触地,尾巴部位高高的挑起,前半身几乎都伏在床单上,下巴却抬起,一双闪着妖异幽蓝色的眸子,望着方圆,动作很缓慢的伸了个懒腰。 就像大多数男人那样,方圆也喜欢不穿衣服的美女。 不过如果仅仅是站在欣赏角度上,相信所有男人都喜欢女人真空穿黑纱睡袍,若隐若现出的惊人白色,才是最具杀伤力的。 方圆以前,曾经从东洋某部小电影内,看过好像白色猫儿的女主,真空穿过这种黑纱睡袍,不过人家脚上却是穿的红色细高跟皮鞋。 陈婉约穿的是大红色绣花鞋,鞋面上绣着彼岸花。 “老公--你来呀,来呀。” 那只白色的猫儿,保持着趴伏着的动作,身子向前向后的缓慢动着,长长的秀发遮住半截脸,唯有那张半启的红唇,却是那样清晰,吐出的字音,比猫儿迎来春天时的叫声,还要哀怨,让人口干舌燥。 既然已经决定了什么,方圆就不再犹豫,笑了笑,走了过去。 站在宽大的席梦思前,方圆微微低头看着那只白猫,问道:“你是陈婉约,还是另外一个人?” 在做出决定后,方圆就不想再试探什么了,索性直来直去。 “咯咯,我当然是陈婉约了,老公,你不认识我了么?” 那只白色的猫儿,咯咯小声娇笑中,带着塔克拉玛干沙漠般的放荡--看不到尽头,只能想象,尾巴慢慢转向,抬起了头,半张开的嘴凑过来,轻轻咬住了方圆睡袍腰间的带子。 看着她一点点的扯动带子,方圆摇了摇头:“我觉得,你已经不再是陈婉约了。” 陈婉约没有说话,只是慢慢的摆头。 睡袍的带子被扯开,向两旁散开。 从认识山羊后,方圆被他改变了许多。 其中一条就是,晚上从来不穿三角裤--山羊说了,男人晚上要是再穿裤头,那绝对是在残害小兄弟,妨碍它的生长。 山羊为人虽然猥琐不堪,说出来的大部分话,都可以当臭屁给过滤掉,但方圆不能不承认,这老东西有时候会说出一些真理来。 比方晚上才不会穿任何衣服:效果绝对是立竿见影,睡眠质量上升了一个层次,并当做良好习惯保留了下来。 所有呢,当某只白色猫儿,把他的睡袍带子扯开后,就看到了他最真实的一面。 方先生从来都不觉得,小兄弟在美女面前露出一副狰狞嘴脸有啥不对。 这本来就像人在渴了,就要喝水一样自然。 如果面对陈婉约这种极品女人,它还蚯蚓般的无动于衷,方先生会觉得生不如死。 眼神迷离的看着那个东西,白色的猫儿喃喃的问:“我是不是陈婉约,这个问题在今晚的此时,很重要么?” 很明显,这个应该叫陈婉约的美丽复合体,不想跟方圆谈论这个无聊的话题。 就像,她比任何人都懂得什么才叫春宵一刻值千金,不等方圆再问什么,就做出了最让男人自豪的动作。 到底有多久了,方圆没有这种被包围的幸福感了? 嗯,应该是从花小妖杀了第七个女人后,方先生才彻底远离了这种幸福,并试着用左手来代替。 很显然,左手哪怕是方圆自己的,可也比不上这个该叫陈婉约的女人,給他带来的。 他闭上了眼,潜心享受。 这才发现,心中并没生出自己本以为会有的犯罪感。 他只是被动的享受一下罢了,就像老人们常说的那句话一样:生活就像是在强女干,既然无法反抗,那就闭眼尽情的享受吧,唯有放平心态,才能苦中作乐。 当然了,眼下方先生不是在受苦。 今晚,是下弦月。 深夜清冷,月光惨淡,透过窗户玻璃洒在夏小韵的脸上,显得她的脸格外白,没有一点点的血色。 如果不是她的眼睫毛总是在轻颤,老天爷也肯定她已经熟睡了。 最起码,她刚回到卧室内时,在酒精的起了作用时,也确是睡着了。 不过当方圆推开陈婉约的卧室房门时,她就醒了。 只是一动不动。 她没有因为方圆去那间屋子而生气,甚至都能猜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在上楼时,她曾经看过陈婉约一眼,女性某些方面的敏感,让她能看出那双眼睛内的渴望。 明知道方圆要做什么,夏小韵不生气,那是因为她能感觉到,方圆发自本心的不想去那个房间。 可他必须去。 唯有入虎穴,才能得到虎子。 老天爷从来都是公平的,让人想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什么。 夏小韵想找回真正的陈婉约,那么就得忽视一些事实,就像方圆必须得面对温柔的危险--说起来,方圆当前所面临的危险,要远远比夏小韵更甚。 其实,他完全可以跟夏天问一样,在推断出陈婉约是某种复合体时,该远远逃开的。 他没有逃,而是去‘勇敢的面对’,期间除了人类骨子里的好奇本能外,最主要的则是为了她。 夏小韵很明白这些,所以她才没有愤怒,没有被羞辱感。 最多,也就是有些不甘--无论那是个什么东西,可身体却是陈婉约的。 还有些方圆般的好奇:无论她怎么努力,劝说自己睡过去,等再睁开眼时,已经是阳光高照,春风袭人了……却都起不到任何作用。 好奇心不止能害死猫儿,更能让女孩子胆子更大。 客厅一角的落地钟,当的响了一下时,是零点半。 方圆去那边屋子已经半小时了。 这时候,他可能正在做什么,或许已经做完了。 不过无论他在做什么,夏小韵的好奇心,都觉得她该去看看。 哪怕是就看一眼。 真的,就一眼。 心中长了草的夏小韵,梦游般的坐了起来,裹了下身上的睡袍,下了地。 她没有穿鞋。 猫儿走路时,之所以没有动静,就是因为没穿鞋。 别墅十几米的走廊墙壁上,客厅内都有壁灯亮着,散着很柔和的白光,能看清她想看到的一切东西,却偏偏给了她一种错觉,觉得走廊最东端那个房间,是那么的深邃,仿佛直直通向另外一个世界,更像是一辈子也走不完。 世界上没有一辈子都走不完的路,哪怕是生命之路,都有着自己的终点。 猫儿那样夏小韵,赤着白生生的小脚,悄无声息的走到了陈婉约的卧室门口。 房门竟然是虚掩着的,好像方圆知道她要来偷看那样。 或许是某种神秘的存在,让夏小韵在看到跪伏在席梦思上的陈婉约时,都想到了猫儿这种习惯了黑暗世界的生灵。 猫儿身上的黑纱睡袍已经洒落在了地上,唯有那双绣花鞋,与白色的身子相映着,映处令人心悸的色彩。 猫儿正在慢慢的直起身子,红红的舌尖,小蛇儿般的从上唇绕过,发出病怏怏的呻声--夏小韵这才发现,女人在直起腰身时这个看起来很平常的动作,原来也可以这样让人着迷。 陈婉约终于抬起了头,哪怕是仍然跪着的,却能看到方圆胸脯以上的任何部位。 自然也包括左肩那朵妖异的彼岸花。 鲜红色的彼岸花,就像陈婉约脚上穿的那双绣花鞋的颜色,在灯光下有些刺眼。 一般来说,刺眼的东西,才能让人看得更清楚。 应该叫陈婉约的女人,看到了彼岸花。 愕然,震惊,恐惧,愤怒,邪恶--在短短一瞬间,方圆就从她的眼眸中,看出这些表情真切的,一闪而过。 最后这些表情,迅速形成了歇斯底里的疯狂。 猛地张嘴,露出了莹白整齐的小牙,妩媚的脸色瞬间狰狞,眼眸中就像有鬼火那样在熊熊燃烧,更是发出一声尖细到邪恶的叫声,猛地伸出双手,狠狠掐向方圆的脖子。 动手,方圆从来都不会怕,无论对方是人,还是鬼。 陈婉约的纤纤十指,还没有碰到方圆的脖子,已经被他左手采住头发,反手大耳光狠狠抽了过去。 第198章:我还没有做好失去母亲的准备 啪! 耳光声,在午夜中听起来异常的响亮。 血腥的气息,更是随着陈婉约被狠狠抽到了床尾,迅速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快走开!” 方圆大喝声中,伸手抓住被单,猛地向怀中一拖。 任何人,在遇到已经发生的危险时,力气总是几倍的增加。 被单就像腾飞的火箭所牵动那样,甚至都发出‘嗖嗖’地声音,一下子,就让刚纵身跃起的陈婉约,再次摔倒在了上面。 没有丝毫的犹豫,方圆马上就把被单盖在了她身上。 根本不等她做出任何反应,方圆就像用豆腐皮卷河虾那样,把她卷了起来。 说是河虾,不如说是一条蛇。 剧烈的扭着,被单里还发出低哑的咆哮声,让人很难相信,像陈婉约那样婉约如水的女人,会发出这么瘆人的声音。 方圆抬起右脚,狠狠跺向被单内那个东西的脑袋。 别看他现在是赤着脚,可有绝对的把握这一脚下去后,那个美女的脑袋,就能骨折断裂--山羊曾经亲眼见证过,方圆在发飙时,曾经硬生生跺断了一块青石板。 陈婉约的脑袋再硬,比起青石板来说,貌似还差了些。 在面对某种危险生物,没起到想象中的效果后,方圆最先的反应,总是给予最为致命的一击,毫不拖泥带水,就像对付在黑暗世界内忽然扑出来的神秘生物。 他不杀人,却从不介意不是人类的危险物死活。 方圆当前,算的上是光着身子的,抬脚时的动作,看上去有些滑稽,却带着哪怕是植物人,都能感觉到的强烈杀气! 一击致命! 夏小韵也真切感受到了这种萧杀之气,想都没想,就尖声叫道:“方圆,救我!” 人的脑子,总是会在某一刻,变的无比清醒。 就像现在的夏小韵,想都没想,就对方圆喊出了救命。 如果她是喊别啊,住手啊啥的,已经决意不管不顾也要把陈婉约力毙脚下的方圆,才不会听她的,痛下杀脚的动作,绝不会有丝毫的凝滞。 可夏小韵却对他喊--救命。 女孩子唯有在极度危险时,才会本能的发出救命的叫声。 就像被一根钢针,狠狠刺在方圆右腿的环跳穴上那样,使他的动作蓦然一僵,更是下意识的扭头看向了门口。 夏小韵在喊出那声救命后,就用肩膀猛地撞开房门,扑了进去。 她的身后,空荡荡的,没有任何可以威胁到她安全的东西。 方圆明白了过来。 只是明显有些晚了。 不等他重新爆发凝聚在右腿间的力量,被单发出了被撕开的刺啦声响,一个白影就像鬼魅那样,猛地扑了出来。 咚! 方圆的右脚,终于重重跺了下去,跺在了床垫上--得有多么大的力气,才能隔着床垫,把下面的床板,跺断几根? 方圆没觉得这有多么的骄傲。 他几乎使出全身的力气,不是为了隔着床垫来跺断床板的,而是陈婉约的人! 可实际上,夏小韵的那声救命,以及后续的愚蠢动作(她真不该撞开门扑进来的),极大影响了方圆的爆发力、准确性,只能踩下陈婉约的一只绣花鞋。 鬼魅般蹿出被单的陈婉约,嘴里发着低低的咆哮,张开双手扑向了夏小韵。 夏小韵傻了,忘记了躲闪,就像被按了暂停键那样,愣怔在那儿。 别说是方圆了,就是她本人,也能看到陈婉约双眸中透着凛然邪气的扑过来时,确定要把她一击必杀了。 “嗨!” 知道天晴的杠杠地,却忽然有惊雷炸响时,是什么情况不? 夏小韵事后回想起今晚方圆的这声大吼,就是那种情况,带着无与伦比的霸气,任何生灵都不能无视的威势。 也包括陈婉约。 她的动作,就像刚才夏小韵喊救命影响了方圆那样,也是本能的凝滞了一下。 最多,也就是零点几秒的时间。 但这已经足够了。 足够方圆抄起枕头,狠狠砸向她后脑。 枕头急速飞行时,荡起的破空声很沉闷,压根不会瞒过人。 方圆也没打算要瞒过陈婉约,就像他没奢望一枕头,就能把这个东西给砸死那样--他再牛,可也不会武侠小说中那些‘摘叶杀人’的变态功夫。 所以陈婉约在第一时间,就能抬手打开枕头。 不过,当她打开枕头后,才意识到了什么。 再想有所动作时,方圆已经扑了过来,一把抱起夏小韵,速度尽快的转身。 刺啦……方圆刚转身,陈婉约尖利的手指甲,就像钢爪那样,在他后背上划出了几道血口。 皮肉伤,方圆从来都不在意这种皮肉伤,他当前只为能成功护住夏脑残不受伤害而庆幸。 “瓦奥!” 陈婉约出手后,发出了卡秋莎曾经发出过的奇怪叫声,接着身子向后纵处:在面对自己无法应付的强大敌人时,一击不中,就用最快的速度退走,这是最聪明的选择。 方圆扭头时,只来得及看到一个红点,从栏杆上方攸地消失。 那是陈婉约后仰身子纵身翻落栏杆,头下脚上急速下降时那只绣花鞋的残影。 接着,就传来客厅房门被打开的声音。 然后,整个世界都静了下来,只有方圆有些急促的呼吸声。 还有夏小韵砰砰的心跳声。 夏小韵心儿跳的厉害,不是因为她害怕。 而是因为她被光着屁股的方先生,抱在怀中,能真切感受到让她心慌、心醉的东西,赶紧闭上了眼,不敢看他。 她既然闭上了眼,当然没有看到方圆左肩下的那朵彼岸花,就像她在门外时,也没看到那样。 方圆低头看了眼怀中的女孩子,冷哼一声,顺手把她抛在了席梦思上。 说实在的,方先生还真不习惯在没那种情调时,光着屁股跟女孩子说话。 更何况,他也不想让夏小韵看到他身上的彼岸花,免得她拿这一点来要挟他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 陈婉约的卧室,是她跟夏天问两个人的。 夏天问的人虽然失踪了,可他的衣服还在,而且都是相当够档次的,恰好又跟方圆身材差不多,不穿是白不穿的。 除了裤头。 不过方先生从来都不会在意自己有没有穿那玩意。 等方圆穿好一身舒服的休闲装时,夏小韵正偷偷的向这边看过来。 扯过梳妆台前的椅子,方圆大马金刀的坐了上去,皱眉说:“别偷偷摸摸的了,坐起来说话。” “哦。” 夏小韵讪笑一声,乖乖的坐了起来,盘膝坐着的,两只手抓着白生生的小脚,很是没心没肺的样子,很对得起方圆给她的脑残称呼。 “刚才,你竟然没有害怕。” 方圆有些好奇的看着她,说。 “怕了呀,刚才吓得人家心肝儿都砰砰的跳呢。” 夏小韵抬手,做出心有余悸的模样,拍了拍心口,还很烦人的吐了下小舌头。 “矫揉造作的装嫩。” 方圆明明觉得夏小韵这副样子很自然,可还是违心说了这么一句。 夏小韵不满了:“喂,我本来就比你还小几岁好吧?” 任何时候,都不要跟女人在她年龄大小这个问题上纠缠,因为最终失败、头疼的肯定是你--这是方圆在十五岁时,就已经明白的道理,所以想当然的岔开了话题:“你刚才的样子,不是害怕,而是害臊。” 夏小韵笑了,很淡然:“我保证,任何人从那个黑暗世界走一圈后,就不会再懂得什么叫害怕了。” “这么说,倒是有那么点小道理。” 方圆想了想,不得不承认夏脑残说的很对:“那你为啥害臊?” 夏小韵嘴角轻轻抿了下,垂下眼帘说:“你--很吓人。” “我这么帅的爷们,会吓人?靠,看你眼珠子不小,原来是个睁眼瞎!” 方圆很不满的骂了句时,才发现夏小韵在盯着他没穿裤头的部位看,登时明白了,继而愤怒起来:那地方,岂是你不付出代价,就能随意评价的? 真是不要脸。 不过看在她真被吓坏会让男人感觉到得意的份上,方圆决定再大度一次,不跟她计较这件事了,点上一颗烟后才说:“夏小韵,今晚你阻止我,以后会后悔的。” 夏小韵这才抬起头,认真的摇了摇头:“哪怕是我死了,我也不后悔。” “就因为她是你母亲?” “这个理由还不够?” “够是够了,可你会害死我的。” “你这么厉害,怎么可能会被她害死?” 夏小韵抿了抿嘴角,看似很随意的说:“如果真是那样,你放心,我不会舍得你一个人走在黄泉路上,独自欣赏天上地下最美的彼岸花。” 方圆心儿一跳,故作不屑的撇撇嘴:“我才不稀罕你这种脑残为我殉情。” 夏小韵晒笑一声,轻飘飘的说:“我如果不脑残的话,又怎么看到陈婉约那样服侍你时,没有生你的气?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那样?” “以后,那个啥,这种少儿不宜的画面少看。” 干咳了声,方圆正色道:“我发誓,我是真不想……” “别说了,就算你们做的再过一点,我也不会怪你的。” 夏小韵抬手,打断了他的话:“我只想告诉你,不管刚才的陈婉约是什么东西,你都要记住她的身体,是我母亲--最起码,白天时是。我还没有做好,失去母亲的准备。” 方圆想了想,才点头说:“好,那我答应你。其实就算你不提醒我,今晚过后,她也不会再给我杀她的机会了。” 第199章:我不是心甘情愿的 夏小韵的出现,阻挠了方圆。 他相信,那个女人在侥幸逃走后,肯定能明白什么,就算她仍然能够再回来,也绝不敢再招惹他了。 只要她乖乖的--方圆暂时没啥理由,去杀她。 夏小韵说得很对,无论怎么样,陈婉约都是她的母亲,她还没有做好失去母亲的准备。 看到方圆很郑重的答应她后,夏小韵很高兴。 更多的却是感动,忽地跳下床来跑到他面前,抱住他的脖子,低头吻了下去。 聪明的女孩子在学东西时,总是很快,就像夏小韵,昨晚还不懂的怎么接吻,现在亲吻方圆也只是蜻蜓点水般的一碰,但却能让他感受到,她接吻的技术有了质的飞跃。 这让方圆有些得意,毕竟能够传授小美女接吻的功夫,也确实值得骄傲的。 他甚至都开始考虑,要不要把阴阳合的功夫,也传给她? “看你眼珠子贼兮兮的乱转,又在胡思乱想什么呢?” 夏小韵低头看着他的眼睛,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色。 “我在想,我们什么时候才能上床。” 方圆是个诚实的孩子,最起码有时候真会说心里话。 “现在就可以。” 夏小韵双眸微微眯了下,右手食指抬起,挑起来方圆的下巴,语气略显轻佻的说:“来,给大爷笑一个先,调解一下浪漫的情绪。” “还是免了吧,大爷。” 方圆抬手推开她的手指,脑袋后仰懒洋洋的说:“就算要上,也得等你有那种感觉才行。” “什么感觉?” “直白的来说呢,就是得等你雌性荷尔蒙剧烈分泌后。” “你们男人,不是从来都不考虑女孩子的感受么?” “那是别的男人,不是我。” 方圆晒笑一声,摆摆手:“好了,赶紧回去休息吧。等明天早上醒来,又是一个艳阳天的。” 夏小韵却是恋恋不舍的样子,左手揪住了睡袍衣带,眼眸闪烁:“你真得不要我?我可以告诉你,我现在是心甘情愿的,以后就不一定对你有--” “可我不是心甘情愿的。” 方圆淡淡的说:“我要女人,要么就给她钱,要么就是她给我真心想要她的感觉。现在,我们之间并没有这两种东西。” 夏小韵没说话,只是目不转睛的看着方圆。 过了老大会儿,她才再次低头,在方圆额头轻轻吻了下,随即转身快步走向门口,将要走出去时,却又忽然回头说:“谢谢。” 方圆笑了,很绅士的回答:“不客气。” “方圆,希望有一天,你能在我身上感受到我想真心要你的感觉。” 夏小韵嫣然一笑,飘然离去。 “那种感觉?恐怕这辈子都没有啦--特么的,其实当好人真的很无趣。” 方圆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站起来走到炕前,四仰八叉的砸在了上面,很快就响起了均匀的轻鼾声。 弯弯月牙儿,挂在西方的天际上,像柳叶,更像是一只笑眯眯的眼睛,看着下面这个沉睡的世界,跟一些发生在黑暗中的某些事,悠然自得,不为所动。 当客厅角落中的落地钟,拖着沉重的钟摆,接连敲了五下后,熟睡了几个小时的方圆睁开了眼睛。 房门还敞开着,壁灯散着柔和的光芒,钟摆发出低微而清晰的咔、咔声,却显得世界更加的死寂--死一般的寂静。 方圆决定,等天亮后就把钟摆卸下来:这玩意在晚上发出的声音,总是能让午夜梦回的人们,感受到另外一个世界的气氛。 就像在门外慢慢探出的那张脸,那双眸子一样,都给了他阴森森的感觉。 陈婉约回来了。 跟她果身逃走时不同,穿了一件丝质的粉色睡袍。 她在逃走时,一只绣花鞋就在枕头边。 现在她两只脚上,却都是穿着绣花鞋,果露着小半截小腿,在灯光下显得无比白腻,就像她的脸庞,但眉梢眼角却充斥着满足到极点的风情。 她逃走后,去找她的猎物,并在猎物那儿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在她蹑手蹑脚的走进来时,方圆淡淡的说话了:“我以为你不会再回来了。看来,你的主人还不许你离开这座城市,回到他的身边。” 陈婉约的脚步停顿了下,接着轻盈起来,走到窗前,就穿着鞋子爬了上来,猫儿般的蜷缩在方圆身边。 左手搭在他的胸膛上,修长的手指在上面随意画着圈圈,喃喃的说:“我也不想回来的,你是个迷人,但却更危险的男人。” 方圆没有在意她的手在乱动,更没有对她生出危险的想法,只是看着天花板,就像早上懒床的老夫老妻那样,问道:“能跟我说,你的主人是谁吗?” “不能。” 陈婉约的回答,倒是在方圆的意料之中:“不过总有一天,你会知道他是谁的--我相信,那一天不会让你等太久。” 方圆又问:“那你来唐王的目的是啥?” “一双绣花鞋。” 陈婉约倒是没有隐瞒这个问题:“为了找到这双绣花鞋,十数年来,我已经有三个姐妹丧生了。” “那双鞋子里,到底有啥秘密?” 陈婉约的配合,让方圆来兴趣了,左手支起脑袋,右手也毫不客气的伸进了她的睡衣内--他们当前的亲密动作,相信任何人都想不到,在几个小时前,他们还曾经誓杀对方的。 方圆的力气有些大,陈婉约黛眉微微皱起时,发出了低低呜咽的吟唱:“一个很大的秘密,大到连我也不知道,我只能告诉你,有了这双绣花鞋,我的主人就能复活。” “你主人,又沉睡多久了?” 方圆才没有因为自己的力气,会让怀中的女人疼:“或者说,你变成艳阴使又有多久了?” 方圆问到她的主人是谁时,陈婉约就知道他已经知道她是艳阴使了。 她没有多少惊讶。 艳阴使对于都市人来说,就是个不知所谓的存在。 但在西北边陲地区,她们却是像西方传说中的那些吸血蝙蝠一样,哪怕算不上路人皆知,可每个小镇中某个上了年纪的人,就知道几个有关艳阴使的传说。 所以方圆能知道艳阴使,知道她是被一个死了的人、控制的一个借助别人身体来做事的灵魂,这在她看来也很正常。 “我具体死了多久,真的记不清了,总之有好多年了。” 陈婉约低低的叹了口气时,方圆松开了手。 他觉得,在人家准备说真心话时,最好是别给人干扰。 陈婉约却按住了他那只要缩回去的手,不许他拿开。 这个世间有种真正的疼,并快乐着的感觉存在,并让所有女人都那么的留恋。 她的这个回答,跟啥也没说一个样,尽管看上去是发自内心的。 方圆没有打算再问,就像他又顺从陈婉约的意思,右手又活动了起来。 这种特异的谈话方式,让方圆能真切感受到,他灵魂深处的某种邪恶思想,又开始蠢蠢欲动。 他知道,不是陈婉约的陈婉约,还没有死心,故意来撩拨他。 他不在意。 因为就算男人跟这样的妖魅东西在一起时,哪怕总想用下半身做些什么,可理智却告诉他,那种事远远不如某些答案更重要。 男人成大事的几率,之所以能高过女人,这都是因为他们无论在哪种气氛下,都知道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 “彼岸花呢?” 方圆看着身子微微扭起的陈婉约,问:“你看到我身上的彼岸花后,为啥想要杀我?” 陈婉约抬起了头。 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她的脸儿就布满了渴望,迷离的眼眸就像一潭要碎了的水,声音空灵到妖媚:“你--给我,我就告诉你。” “你如果不怕死的话,我可以给你。” 方圆想了想,决定告诉她真话:“听说过藏边密宗阴阳合,也就是欢喜禅吗?” 他说出自己会阴阳合的房中术,就是因为他很清楚一个道理:要想听到别人说真话,那么就得先说出一些真话来。 “阴阳合!” 陈婉约脸上的妖媚,就像被冰在瞬间冻住那样,失色很多。 方圆笑了:“很不错,你知道,这也省下我跟你解释了。话说,我在跟人说我会那种邪恶功夫时,总是会有些难为情的。” “初二那晚,那晚你让我感受到如痴如醉的滋味,原来是阴阳合里的手法,不是你本身……” 陈婉约一下子,回想起了那晚的感觉。 方圆淡淡的说:“如果是我本身的话,你会形神俱损,因为有时候,我也无法控制那玩意的极度无止境的所求。” 陈婉约马上就把方圆的手,拿出了自己的睡衣外,更是翻滚,滚到了床里。 方圆舒服的叹了口气:“唉,这样就显得宽敞多了。说吧,天快亮了。” 陈婉约坐了起来,盘膝坐着时,用睡袍把自己果露在外面的惹人肢体,都遮掩了起来。 她是真怕,方圆会对她产生非分之想,从而导致她彻底的形神俱损。 看到她有了发自内心的恐惧后,方圆很有成就感。 方圆在她的眼里,就像一只刚吃饱了后懒洋洋休息的老虎,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暴起杀人--这让陈婉约很紧张,哑声问道:“阴阳合,不是早就失传一百多年了么?你是骗我的,对不对?” “以前,艳阴使也是传说,可你证实了那不仅仅是传说。” 方圆皱眉,对陈婉约的墨迹很不耐烦。 看出方圆不耐烦后,陈婉约赶紧说:“当世身怀彼岸花的人,不会超过七个人。” 第200章:水总,早上好 身上多了一朵诡异的彼岸花,而且夏小韵也同样有这玩意后,方圆就知道这里面隐藏着很大的秘密。 不过他却没想到,陈婉约会告诉他说,当世身怀这玩意的人,不会超过七个人。 方圆心中有了很大的庆幸。 庆幸夏小韵及时阻止他,秒杀陈婉约。 如果陈婉约死了,那么就不会知道这个消息。 仅仅凭借这个消息,就足够方圆暂时放过她一次了。 方圆脸色很平静,让陈婉约看不出他的真实想法:“除了我跟夏小韵外,都是还有谁?” 陈婉约摇了摇头。 确实,她能知道这些,就很不错了。 方圆皱眉想了想,才说:“那你为啥在看到这东西后,要杀我?” “看到活着的彼岸花,就要杀死。这是命令。” “你主人的命令?” “除了他之外,没谁能命令我。” “你不清楚这个命令,到底是为啥。” “是的。” “那你,以后还会不会杀我?” “我想。” 陈婉约实话实说:“可我更想活着--能够活着,本来就是一种幸福。” “你能明白这一点,我就放心了。” 方圆张嘴打了个哈欠,平躺在了炕上,闭上眼喃喃的说:“夏小韵跟我一样,也有这样一朵花,以前你却没把她怎么样。看来,这是你主人特别嘱咐过的。” “是的,要不然她活不到今天。” 陈婉约犹豫了下,也缓缓躺在了方圆身边,左腿搭在了他身上。 “那你告诉你的主人,以后都不要动她。要不然我不管你们有多强大--算了,你只需让你主人知道,方圆不是个随便威胁谁的人,就可以了。” 方圆的声音越来越低:“你有没有办法,让陈婉约恢复理智,不要再把我当做夏天问?这样,太别扭了,我不适应。” 方圆说到这儿时,下面客厅内的落地钟,开始当当的敲了起来。 响了六声。 六点了。 “老公,你刚才说什么呢?” 陈婉约抬起头,睡眼惺忪的望着方圆,满脸不解的迷糊神色。 零点开始,六点结束,六个小时。 这是她左右陈婉约的时间。 方圆睁开眼,看向了陈婉约。 就在他闭眼之前,陈婉约还是穿着绣花鞋的。 现在却是赤着白生生的小脚--那双鞋子已经不见了,身上的睡袍,也变回了她昨晚睡觉前穿着的那一件。 陈婉约,回来了。 艳阴使走了,带走了她的道具。 睡袍换了,绣花鞋不见了……依着方圆的本事,前晚时他竟然没有找到。 说起来有些怪异,就像现在陈婉约的改变那样。 不过方圆不在意了,隐隐明白了什么:蜀中的变脸,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瞬间改变衣服的颜色,变出没有的东西--说起来,就是一种科学无法解释的高级魔术。 魔术是神奇的,没必要为找不到它的真相而耿耿于怀。 “老公,看什么呢?不认识我了呀?” 陈婉约眼中的惺忪睡意,渐渐消失,变的清澈起来。 方圆笑了:“嗯,还真是有些不认识你了。因为你好像,比昨晚又漂亮了一些。” 陈婉约脸儿一红,羞涩的笑了下时,才发现卧室的房门是开着的,顿时一惊,抬手捂住小嘴:“老公,门--为什么开着?” “刚才有只猫儿被关在了屋子里,刚放它离开,忘记关上了。” 方圆翻了个身,背对着陈婉约说:“开着吧,空气好,反正也没谁会看到。” 他背对着陈婉约,那是因为她是陈婉约了--真实的陈婉约想要干啥,方先生能感觉得到。 但他不能,也不想,所以只能不看她。 听方圆这样说后,陈婉约果然不再管房门,而是慢慢伏在了他肩膀上,贝齿轻轻咬住了他耳朵,手很小心的顺着他的身子,往下滑去。 方圆喃喃的说:“你要累死我吗?昨晚,可是好几次了。” “啊--啊!” 陈婉约一呆,随即触电般的离开方圆,掀起毛毯盖住了头。 这个柔弱到极点的女人,面皮薄的也有些过分,足足半分钟过去了,方圆还能听到她窘迫的呼吸声。 等她的心律终于正常时,方圆已经沉沉的睡去了。 水暗影总是醒来的够早。 没办法,一个各方面都很正常,熟透了的女人,却总是守着个空房品尝空虚的味道,没有被折磨疯了就已经很不错了,早上醒的早,可是再也正常不过了。 刚睁开眼,她就拿起枕头边的手机,眯着眼拨通了一个电话。 风声中的所有人,无论是做什么,只要一接到老大的电话,都不敢让电话铃声响过三声--要不然就会倒霉。 因为老大最厌恶别人接她电话动作慢了,尽管很多时候,手下给她打电话时,手机明明在那儿疯狂震动个不停,她也不会放下涂抹脚趾的指甲油。 谁让人家是领导来着? 领导来电话时,绝对不能让领导等,这是每一个下属该懂得。 领导长久的不接电话,下属不能有丝毫抱怨,这也是规矩。 就像往常那样,水暗影手机内只传来两声嘟(甚至第二声嘟刚响起),就被接通了。 不等对方说话,水暗影就问道:“老杜,塔希科那边有消息了没有?” 塔希科,是西伯利亚地区的一个小国,以前隶属前苏,一年中有至少六个月的时间,是被白雪覆盖的。 环境恶劣,不过却有着天堂跟地狱的迷人环境:简单的来说呢就是,向东一公里是凯凯白雪地,向西一公里却是原始森林,资源丰富,尤其是地下矿产资源。 鉴于某些历史原因,塔希科对俄态度一点也不友好,甚至更是处处对着干。 春节前夕,风声配合国家某部门前往塔希科,调查某个国家矿产高层通敌卖国一案,派遣四人随从--算算时间,这时候也该有消息了。 “老、您吃过早饭了没?” 老大没有马上回答水暗影的话,就在她不满的皱眉,本能的要喝斥他时,才陪着笑的小心问候。 “你管我吃没吃早饭!” 水暗影张嘴就说。 老大却呵呵轻笑着说:“现在该称呼您水总了吧?” 猛地,水暗影残留的睡意,攸然消失。 水总! 这个称呼,就像一把钢锥那样,狠狠刺在水暗影最脆弱的地方,生疼。 是啊,水总。 现在她已经不再是风声的老大了。 老杜代替了她的职务,鉴于保密条例,当然不会跟她再汇报那些情报了。 “哦--随便你怎么称呼,叫我失败者也行。” 拿着手机愣了大半晌后,水暗影才淡淡的说道:“好了,你忙吧。” 她刚要扣掉电话,老杜却说:“等等。” 水暗影意兴阑珊的问道:“还有事?” “有消息了。” 老杜也沉默了很久,才轻声说。 水暗影无声的冷笑,说:“我现在是局外人了,没必要跟我说这些。” “小贺,小孟,都牺牲了。” 老杜却像没听到水暗影的讥讽那样,语气沉重的说道。 嘴角,猛地抽了下,水暗影强忍着把手机摔出去的冲动,哑声问道:“你、你特么的怎么搞的!?” 小贺,小孟,都是水暗影亲自选拔,并当做风声中最出色的后备力量来培养的,现在老杜却告诉她说,他们都牺牲了。 这个消息,又像一把钢锥,再次狠狠捅了她一下。 比刚才那一下,还要疼! 老杜正是知道水暗影器重他们,所以才违反条例,把这个绝密消息告诉了她。 既然已经违反了,老杜也不想再隐瞒别的了。 水暗影用力攥着手机,手指关节都已经发白。 塔希科那边的情况,要比小贺等人牺牲,还要严重。 李治灿,华夏矿产业的权威专家,被某股力量掠走,生死不明--他的手中,掌握着西方某些国家绝对感兴趣的资料。 水暗影见过那位专家,也很尊重他。 那是一个把国家利益看的比生命都重要的人,可以肯定他绝不会为了存活下来,就出卖国家。 但随着现代科技的高度发达,能抵抗已知严刑逼供手段的李治灿,却不一定能抗住那些能让人精神失常的精神药剂,说出某些绝密。 抢回李治灿,现在绝对是风声、国安、甚至军方最迫切要做的。 如果水暗影还是风声老大,她绝对会亲自出马,不计生死也要掐断西方某国要利用的炸药引信。 可她现在--只是水总罢了。 其实水暗影也知道,就算她亲自出马,在那边严峻的形势下,也不一定能起到作用。 再怎么说,她只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不是超人,无法改变,更没有能力阻止某些事的发生。 老杜也说了,上级部门已经为李治灿‘失守’而开始准备,准备付出让人无法接受的代价,来应对那些绝密情报的泄露。 他还说,昨天下午传来这个不利消息后,已经有华夏最为精锐的特工,用最快的速度向那边赶去,希望能来得及扭转乾坤。 但希望不大。 没有谁知道李治灿目前被掳到了哪儿。 “水总,对不起。” 说完很久,都没有听到水暗影再说话后,老杜低低的道歉后,扣掉了电话。 客观的来说,老杜(风声)是没必要为这起事件负责的,因为风声本身就是协助部门。 而且风声的整个行动计划,都是由水暗影一手安排的。 她忽然下台后,老杜仓促接手,肯定得有一些适应期,没能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最快速的反应,也是很正常的。 水暗影慢慢放下手机,抬头看着天花板眯起眼睛,过了片刻,忽然快速跳下了地。 短短几分钟,她就洗漱完毕,穿上了最适合那边环境的衣服。 又打开壁橱,在某处按了下。 钢板制作的壁橱后板缓缓落下,露出了一个货柜。 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冷热武器。 老人解除了她的职务,却没有收走她的武器。 他早就知道,水暗影会用得上? 第201章:血汗钱被借用 今天的天气仍旧不错。 天气不错时,阳光也很好,哪怕是只洒在客厅门上,也能让人感到温暖,并从中感受出春天已经悄悄来临的行踪。 春天,万物复苏的季节,猫儿也开始卖弄它委婉的嗓音了。 春困秋乏,夏打盹,这句话的意思不难理解。 但让方圆不解的是,为什么早餐吃过没多久,他就犯困了? 依着他当前的身体素质,天亮之前睡的那几个小时,就足够他龙精虎猛的了。 可事实上,他看了几分钟的电视后,上下眼皮子就开始打架了。 嗯,肯定是室温太过暖和,旁边还有俩漂亮女人搞得。 一大一小两个女人,绝对把方先生当做了家人,要不然也不会穿的这样随便。 尤其是夏小韵这妞儿--难道就不知道,守着方先生在那儿给小脚涂指甲油的样子,很烦人? 她还真把方圆当做正人君子了。 唉,怪不得很有脑残的嫌疑。 陈婉约倒是没女儿那样随意,可为啥在忙着做打扫卫生(保姆休假)时,只要发现方圆在看她,动作就会夸张起来:不就是擦个酒柜嘛,有必要把那小蛮腰,扭得那样有韵律感? 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三年没喝酒的酒鬼,守着两坛有毒的美酒干瞪眼了。 就这样干坐一天,方圆绝不心甘,老人们常说一年之计在于春,现在就是春天,却在这儿虚耗光阴,那绝对是犯罪。 出去遛达? 没有毛驴陪着,遛达也变的没意义了。 方圆忽然无比的想工作。 他以前,可是最讨厌都市中朝九晚五的工作了。 现在却只能打了个哈欠后,问夏小韵:“那个啥,韩斌快回来了,等他回来后,就国际物流业务就要正式展开,你有详细的运作方案了吧?没事说说呢,我或许能提供一些高瞻远瞩的意见。嗯,就是高瞻远瞩,这个词用在这儿,简直是绝配。” 跟发现自己很有些墨水而得意的方先生不同,夏小韵头都没有抬起,依旧在涂抹她的的脚丫子,说:“也真亏了你还关心公司发展。年三十前夕,宁耀集团联系了第一笔业务,韩副总也已经正式工作了。” “啥,他回国了?” 方圆有些惊讶:“我咋不知道?靠,他回国,咋不跟我说一句?” “他没回国。国际物流业务嘛,自然更多时候是在国外了。” “啥业务,他在哪儿?” “一批处理的半新矿产机器业务。现在塔希科国家矿业集团。” 夏小韵一点淑女该有的风度也没有,竟然抬起刚摸了脚丫子的手,在小鼻子上擦了下,才说:“按照国内的废钢价格,卖给山钢。” 山钢,是国内大型钢铁厂之一。 现在好多钢铁厂都有回收废钢、再回路锻造成合格钢铁的生产线。 方圆才不关心山钢是哪儿。 他只是有些郁闷:无论是夏小韵这边,还是宁耀集团那边,正式开启也物流业务后,怎么就不跟他说一句。 这是不把方先生当领导看待,是要遭受惩罚的。 “么的,过河拆桥呢你们这是。” 低低的骂了句后,方先生才发现他又用了一个成语,不过这次没啥得意了,毕竟被忽视的感觉实在不咋样。 骂声未落,手机响了起来。 肯定是陌生号码,哪怕现在连陈婉约也知道他手机号了。 “哪头?” 心情不好下,方先生接电话没礼貌也很正常了。 “有机会,你得接受一下专业的绅士培训了。” 一个很媚、却又偏偏很平淡的女孩子声音,从手机那边传了过来。 方圆的眉梢眼角,猛地跳了下,所谓的春困,一扫而过。 “哦,原来是你啊,过年好,过年好。” 方圆举着手机,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出了客厅。 夏小韵抬头看了他一眼,微微皱了下眉头。 女孩子就这样,发觉男人有啥秘密瞒着她后,就会不开心,当然更会疏忽她总是瞒着男人做了好多事。 方圆不能不瞒着。 因为給他打电话的人,是那个可怕的小妖精。 正所谓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 花小妖绝不会没事没非的給他打电话,而且每次主动給他打电话,都没啥好事。 方圆不想让夏家母女知道小妖精的存在,这是为她们好,夏小韵还对他不满,这是典型的狗咬吕洞宾啊,幸亏方先生从来都很大度,不会跟她一般见识。 花小妖能听出,方圆给她拜年,就是在敷衍她,自然也是敷衍身边的人。 所以她没有再说话,直到方圆出了别墅来到小河边,问她:“好端端的,给我打啥电话?” “是因为有很重要的事要通知你。” 花小妖总是把她当做方先生的正牌老婆,可谁家老婆在跟自己男人说话时,语气总是这样平淡,一点夫妻感情也没有? “罕见。” 这俩字,可是发自方圆内心的,盖因他真想不出,花小妖那边能有啥重要的事儿,牵扯到他,接着问道:“是你爷爷归西了?” 花小妖早就习惯了家人被他诅咒,才不会生气,只是实事求是:“不是,他老人家的身体还算可以。” “哦,那恭喜了,肯定是我的诅咒起了作用,怪不得老人们常说,咒一咒,旺十年。” 先自夸了一番后,他才又问:“宁耀酒店各分店,已经都知道我不是大老板了?” 刚出罗布泊时,方圆就把宁耀酒店还给了花小妖。 不过随后去了明珠,才知道帕斯克还不知道这件事。 所以方圆才以为花小妖給他打电话,是说这件事的。 除了这件事之外,他实在想不出还有啥事跟那小妖精犯牵扯了。 花小妖的回答很简练:“这种小事,还不值得我给你打电话。” “那到底是为啥?” 方圆坐了下来,顺势躺在了昨天躺过的岸边枯草从上。 他发现,自己很享受这种躺在地上晒太阳的感觉,比在夏家客厅内要强太多了,绝对是全身放松。 但花小妖接下来的一句话,就让方圆好像被八百条蝎子,同时蛰了一下那样,猛地从地上坐了去起来,更是失态的怒吼道:“啥,你说啥!?” 他的怒吼声很响,就连刚走到别墅院子里的夏小韵,都能听得到,稍楞了下,就快步走向了别墅门口:女孩子总是不甘心自己在意的男人,背着自己偷着打电话,非得想方设法的偷听,为此连脚丫子都顾不得修理了。 只是她刚走了几步,陈婉约却在客厅内喊道:“小韵,电话--是韩副总打来的。” 别人的电话,夏小韵或许还不会太在意,但既然是韩斌的,那么她必须得赶紧接听,毕竟他可是负责着神通快递国际物流的第一宗业务。 夏小韵转身时,花小妖重复了一遍刚才说过的话:“你在罗斯柴尔德家族银行中的所有款子,我都暂时借用了。” 只要一提起银行,世人都会想到瑞士银行,觉得那是全世界最安全的银行,以为客户保密而著名。 但真正懂行的人,才知道总部在英国的罗斯柴尔德银行,才是银行业有史以来最出色的银行,无论哪一方面。 所以方圆在把过去十数年的辛勤劳动成果,都放在了罗氏银行。 为防备花小妖找到自己,哪怕是在最穷困潦倒时,也没敢动,因为他很清楚,罗氏这种英国最老牌家族,肯定跟花家有着外人不知道的关系。 换句话来说就是,罗氏银行能为任何人保密,但绝不会为了方圆,而跟花家发生矛盾--哪怕是事后,罗氏银行要对方圆付出很大的代价。 方圆不动那笔化名存进去的银子,花小妖也能查到,这不是啥奇怪的事。 毕竟花小妖本身就是个小妖精,在金融方面好像没有做不到的事,要不然小小年纪,也不会被花家如此器重。 但就算她在金融业再牛,跟方先生有啥关系? 她凭什么,擅自挪用方先生的血汗钱? 暂时借用? 卧槽,谁知道这小妖精啥时候归还? 那些银子,可是方先生准备拿来,在国际物流也大展身手的根本所在。 现在却被她给借用了,而且有可能血本无归! 换谁,谁不狂怒,谁不恨不得钻进手机里,跑到那边掐死那个小妖精?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残酷:无论方先生有多牛,他都不能顺着手机掐死花小妖,除了暴跳如雷,把花家上到七十二代的女性祖宗全问候一遍外,屁的办法也没有。 花小妖好像很享受被方圆骂--很有些犯贱的嫌疑,也不吭声,更没扣掉电话。 总打雷,老天爷还累呢,更何况方圆? 现在,他一点点该死的春困也没有了,整个人就像被针扎了的气球那样,颓然的坐在了地上,疯牛回归正常后的,大张着嘴巴喘着。 等他的呼吸平稳些了后,花小妖才说:“我会还你的,加上本金两倍的利息。” “鬼才信,老子是人,不是鬼。” 方圆能听出,他的嗓子竟然哑了:特么的,钱没了,不但能让人心疼,还能让人嗓子变哑。 “我正在调集尽可能多的资金,跟别人一起,对岛币开刀。” 花小妖说出了她为什么要动方圆这笔钱的原因。 二战结束后,几乎每隔个十数年,美国人就会拿起刀子,给它的狗奴才东洋动手(通过迫使岛币升值啊、贬值的手段),割下尽可能多的肥肉,来满足它贪婪的胃口。 每次动手,西方某些大型基金组织,就会像发现臭鸡蛋似的苍蝇那样,一拥而上,尽可能的吸取养分。 无疑,花小妖就准备做一只让东洋人民痛恨的苍蝇。 方圆不懂得金融战争,最多也就是听说以善良、热爱和平著称的东洋人民,又要遭受苦痛后,心中多少好受些罢了。 不过这无法平息他银子被动了的怒气,冷冷的说:“我不管。现在,你必须把我的钱,给我还回去,我马上要用。” 第202章:一语中的 “已经拿到资金池内,成为计划的一部分了。” 花小妖的回答,很干脆。 “我不管,你怎么拿去的,就怎么给我拿回来!” 方圆的语气,越发的冰冷。 花小妖的声音中,终于带有了一丝不满:“无论你拿来做什么,都不如在我手中,更能体现它们的价值。” “你废什么话呢?就算你事后给我一座金山,我也不稀罕!” 方圆声音又大了起来。 “我没有废话。” 花小妖在沉默片刻后,才说:“我说的都是事实。钱,我是不会给你还回去的。方圆,别把我惹怒了,要不然我让你血本无归。” “放尼玛的狗屁!” 就像被点燃了的爆仗那样,方圆又瞪起眼珠子,对着手机怒骂起来。 骂着骂着,他不骂了。 花小妖早就把电话扣了,哪怕他骂的地动山摇,人家也听不到了。 “靠!” 方圆呆愣片刻,举起手机要砸进河里,快要松手时,却又舍不得了,赶紧换了一块石头,狠狠砸下去后,心里才多少好受了点:现在真正的身无分文了,可不能随意再扔东西。 其实,方圆手中还有林东海给的那五百万。 五百万,足够他过好多年潇洒日子了。 问题是,方圆从没有打算动用那笔钱,哪怕是山羊说破腮帮子,来蛊惑他恨不得把裤衩贡献出来,都没打算动。 那笔钱,是方圆要给林二在国际物流公司入股的本金:大家既然是兄弟,那么就得有财一起发。 当然了,只要方圆想,施展妙手空空的本事,三五百万那绝对是手到擒来的事。 可他不想再做那种事,他发誓要做个良民的。 尽管他从来都把誓言当做屁来对待。 “发生什么事了,这样生气?” 夏小韵的声音,在方圆找第二颗石头时,从背后岸边响起。 回头看了她一眼,方圆闷闷的说:“没你啥事,别问。” 自己的血汗钱被小妖精拿走,就已经够丢人的了,怎么可以再告诉小夏? 方先生,其实很要面子的。 夏小韵却没眼里价的,走下来继续问道:“有人动了你的钱?” “要你管!” 方圆想都没有想,甩出这句话后,才发现夏小韵眼神一黯,心中微觉不忍,觉得不该把火发在她身上,毕竟她是在关心自己,语气这才稍稍放缓:“嗯,一个很不要脸的。” “多少钱?” 感受到男人对自己态度的转变,就会打蛇随棍上来讨好他,这是每一个女孩子都具备的本能。 夏小韵也是这样,坐在他身边,启齿一笑:“没必要为一点钱气成这样,那个不要--拿走你多少,我给你补上就好了。” 方圆皱了下眉头,说:“你补上?嘿,你补不起的。” 夏小韵这个小富婆,被方圆这句话给刺激到了,不服气的说:“你还能有多少钱?最多,你也就是个把五毛钱也看在眼里的爱较真者罢了。说吧,是多少?” 方圆最不喜欢别人翻旧账了,懒得再说什么,举起两根手指头,在她眼前晃了晃。 “二十万?” 夏小韵问。 方圆叹了口气。 她又问:“两百万?” 方圆撇了撇嘴。 夏小韵脸色终于变了:“你会有两、两千万?” 她承认,方先生在某些时候的确很牛。 但潜意识内,却觉得这小子就是个穷光蛋。 甚至都侮辱穷光蛋这个名词:谁家的穷光蛋,连五毛钱也在乎? 所以她才不信方圆,会有两千万的身价。 看在这脑残的惊讶态度,让自己心里好受了些的份上,方圆不好意思再跟她猜谜语了,淡淡的说:“两个亿,是美金。” 夏小韵没说话。 很长时间。 这早在方圆的意料中,神色萧索的点上一颗烟,看着烟雾慢慢散在春风内后,才笑了笑说:“不相信,对吧?” “我、我信。” 出乎方圆的意料,夏小韵说她相信了,只是嗓音很不正常。 方圆奇怪的扭头看着她:“你会信,我有那么多银子?” “你没理由骗我的--我早就该想到,你有拥有这么多财富的资本。” 夏小韵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才说:“我现在才突然发现,原来我身边,就有一个真正的亿万富翁。” “谢谢夸奖,可现在我是个穷光蛋了。” 方圆没有一点点被美女夸赞后,该有的喜悦,而是重重叹了口气,躺了下来。 事关那么多银子,夏小韵肯定关心某个不要脸的人是谁。 不等她张嘴,就知道她要问什么的方圆,摇了摇头说:“知道那个小妖精是谁,对你没任何好处。” 小妖精,一般都代表着非常出色的女孩子。 最起码,很有风情--现在的夏小韵,距离小妖精的境界,还有不小的距离。 她很清楚,就像得知拿走方圆两个亿美金的,原来是个女孩子后,心情蓦然黯淡了下来。 一直以来,夏小韵能够在方先生面前,拿捏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除了自身是个无敌美少女之外,最大的依仗就是有钱(哪怕是现在)。 可是忽然间,当她得知她最骄傲的两大资本(财色),在方圆面前原来啥都算不上,人家才是高高在上的大爷--那种角色互换的失落感,让她就像霜打了的茄子那样,提不起一点点的兴趣。 “老板,你以后可不要丢弃我呀,要不然我会饿死的!” 方圆忽然抱住夏小韵的左手,哀嚎起来。 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这厮在装比--但夏小韵的心情,却又猛地好了起来:是啊,方圆再有钱,再有了不起的小妖精缠着,那又咋样? 他现在可是穷光蛋了,所有的财富都被小妖精给拿走了。 以后,必须得倚赖本老板! 看出夏小韵眼睛猛地亮起来后,方圆心中叹了口气。 以后,说啥也得改改‘善良’这个贱人毛病了,就因为不忍心小夏受到打击,黯然神伤,就得忽略自己淌血的幼小心灵,先安慰她。 这绝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奉献精神,把别人的幸福,建筑在自己的痛苦上,还称不上伟大吗? 当然了,说是贱到了极点也行。 但这有什么呢,想方设法的让女孩子开心,本来就是每一个男人该尽的义务。 “乖哦,别哭,姐姐在呢。” 开心的小脑残,抬手摸着方先生的脑袋,就像在哄孩子。 “行了,意思意思就行了,还搞得跟真事似的。” 方圆推开她的手,翻身坐了起来。 “方圆,我发现你绝对是世间最幸福的男人。” 夏小韵看着他的侧脸,发自内心的称赞。 女孩子的称赞,总能让方先生有些小得意,哪怕此时心里在疼的流血,可还是认真的看了她一眼,说:“我也发现,你现在智商真的提高很多了。再接再厉,别骄傲!” 夏小韵的打击,导弹般打来:“被人拿走两个亿的美金,竟然在痛骂一通后,就抛在脑后了--方哥哥,你什么时候才能再攒起这么多的钱呀,好期盼。” 方哥哥英俊的面孔,顿时可憎起来,咬牙切齿的说:“有这种强盗想法,你就不怕遭报应?” “我才不怕任何报应。” 夏小韵淡然一笑时,忽然猛地抬手,拍了自己脑袋一下;“哎哟!” 被她一惊一乍的动作给吓了一跳,方圆赶紧挪了下身子:“你以后距离我最好远一点,我可不想被你给传染。” “滚。” 夏小韵现在对方圆骂这个字,绝对是炉火纯青般的自然,或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放下手时顺势拢了下发丝:“刚才韩斌给我来电话了,就为这我才来找你,恰好看到你发疯。” 无视夏小韵睁着大眼说自己发疯的瞎话,方圆只关心韩斌打电话做什么。 方圆本意,是想等韩斌回国后,再正式启动物流业务的。 没想到宁耀酒店先给联系了一宗废钢生意,虽说不是太大,但也算是开门红了。 他给夏小韵打电话,就是报喜的--生意很顺利,神通快递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找运输工具,把那些废钢拉回国内。 同时,韩斌也请夏小韵这个大老板,亲临塔希科,跟双方负责人签字画押--当然了,韩斌这个副总就能搞定这件事,不过鉴于这是第一宗业务,意义重大,所以他才给夏小韵打电话的。 夏小韵恢复了正常状态,兴奋的说:“我已经答应韩副总了,后天(正月初六)就会亲自感到塔希科,到时候,就咱们两个去--咳,那个啥,我带你去国外开开眼。” 跟方圆接触久了,夏小韵也跟林二一样,学会说那个啥了。 “那穷山恶水的小破地方,有啥好玩的?” 方圆撇撇嘴,不屑的说:“要去,就去夏威夷啥的,那边不穿衣服的美女老多了。” “算了,我还真不习惯你用看圣人般的目光看着我,这会让我骄傲的。” 方圆躲开夏小韵似笑非笑的目光,说:“去就去呗,当做是散心了。再说这么久没见韩斌了,也想他了。不过,有个事我得跟你商量一下。” “说,老板我听着呢。” 夏小韵摇头晃脑的样子,很有些像毛驴。 真搞不懂,这个身处不幸逆境中的女孩子,是怎么做到这一步的。 “有个人,要加入你的国际物流公司。” 方圆想了想,索性直接说:“只要你同意了,我去跟宁耀集团那边说,股份,也是那边让出来,算是三方合伙吧,你还是大股东。” 夏小韵的奸商嘴脸,马上就从眯起双眸的动作中,显露无疑:“你跟宁耀集团,是什么关系?” “以前有点关系,现在没了。” 方圆没心情跟她说花小妖的事,敷衍性的回答。 夏小韵倒是没在意他的敷衍,只是关注:“让我猜猜,那个想入伙的人,应该是林武吧?” 方圆竖起大拇指:“有个成语是怎么说来着?” 夏小韵淡淡的回答:“一语中的。” 第203章:这次是玩真的了 “林武,貌似是明珠某个大富豪的女儿。” 马经天那天来找林二时,夏小韵就在大门外,所以能知道她的一些情况,心里才很不是滋味:“能不能跟我说说,她的真实情况,比方她叫什么,你们之间的关系?” 或许从方圆来到夏家的某一刻起,夏小韵的内心深处,已经把他当做了‘私有品’,所以才在他提出要为林二入股的要求后,立即生起了拒绝的警惕,迫切想搞清楚涂他们之间的关系。 “无论她叫什么名字,又是什么来头,在我心中她都是我的兄弟。” 夏小韵当前露出反感林二的神色,就是傻瓜也能看得出,方圆没理由不知道。 但他不想解释什么,只是看似随意的说着站起来:“就这样吧,她投资五百万,占总股份的15%,从宁耀集团那边出。” 宁耀酒店出资三千万美金,才占了国际物流不到一半的股份,方圆却说让拿出五百万的林二,占15%,这跟白送好像没啥大区别。 出于商人的天性,夏小韵想都没想就叫道:“你脑子进水了?几百万就占那么多股份!再说了,我还没有同意--” “不需要你同意。” 方圆打断了夏小韵的话,毫不客气:“而是你必须同意。” 夏小韵眼角急促的跳了几下,慢慢站了起来,就站在他脸前,跟他眼睛对着眼睛,鼻尖几乎都要碰到一起了。 河岸是斜坡,她站在高处,所以刚好跟方圆一般高。 方圆看着她,神色坦然。 俩人相互目视了足有半分钟,夏小韵才缓缓的说:“如果我说,我不同意呢?” “很简单,宁耀集团撤资,恭喜你,你自己全股持有整个国际物流公司了。” 方圆的回答很简洁,却让夏小韵有了瞬间的晕眩。 是气的。 刚注册挂牌成立的神通国际物流集团,总共注资还不到三千万美金(宁耀集团注资的那些钱,一部分被快递公司所专用),如果酒店那边退出去的话,就成了个空壳公司。 更重要的是,国际物流业务就是宁耀集团来负责的,夏小韵啥门路都没有--如果那边撤资,她还干个毛啊? 而且夏小韵此时也明白了,宁耀集团能跟她合作,都是因为方圆的原因。 简单的来说就是,宁耀集团那边会听从方圆的话,他说撤资就会撤资,毫不犹豫,才不会在意所谓的违约金。 别忘了,方圆刚才就被人挪用了两个亿的美金。 他最多只是被气的暴跳如雷一番就拉倒了,也没见跟那些破产大老板似的,闹着要去卧轨,跳楼啥的。 所以人家压根不在乎这点‘小钱’。 就算夏小韵是真正的脑残,她都不会答应方圆撤资的。 只是女孩子一般都特要面子的,越漂亮越骄傲的就越要面子,就像夏小韵,尤其是牵扯到最敏感的感情问题后,在气愤到了极点时,哪怕是天塌下来也不会屈服的。 恶狠狠的蹬着方圆,很久后她才用力点了点头:“好,我同意宁耀集团撤资!” 就算撤资,我也不让林武加入进来! 这就是夏小韵的态度。 说完这句话后,她就霍然转身,不再看方圆一眼。 老天爷可以保证,如果她手里有把刀,会毫不犹豫的刺进这个家伙的心口。 “这是你的选择。” 方圆轻描淡写的说着,拿出一个手机,翻到了史密斯的联系电话,拨通。 可能是为了让小夏知晓,哥们不是吓唬你的……方圆打开了手机扩音器。 很快,史密斯那熟悉的鬼子声音,从手机内传了出来:“夏总,您好。” 夏总? 夏小韵有些奇怪的扭过头时,就听方圆说:“史密斯,我是方圆。” 他、他拿的手机,不是我的吗? 怪不得史密斯喊夏总--夏小韵看着方圆放在耳边的手机后,下意识的摸了下自己口袋,又开始咬牙:这个混蛋,什么时候偷走我手机的? “啊,方、方先生,您好,您好,请问您有什么指使吗?” 听出打电话的人是方圆后,那边的史密斯先是愣了下,语气接着有了很大的变化,就像李圣跟夏小韵汇报工作那样,估计这会儿无论在做什么,都该是站着的。 方圆已经辞掉宁耀集团老总这件事,估计花小妖已经传达给世界各地的酒店负责人了。 但毫无疑问的是,所有负责人从这短暂的人事变动中,都知道方先生不是一般人了,无论他是不是总裁,全会用最恭敬的态度对他。 方先生抬眼看着天,就像毫不在意史密斯给他的尊敬的模样,淡淡的说:“现在我通知你,我已经决定,宁耀集团从神通国际物流集团撤资,取消合作,你即刻派人处理此事。” “方先生--撤资?” 没有丝毫撤资心理准备的史密斯,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肯定会更加奇怪:他也很清楚夏小韵当前的处境,毫不客气的说,假如宁耀酒店撤资的话,神通快递就会立马完蛋,但方先生偏偏是用她的手机,给他打电话。 方圆才不管史密斯是啥想法,只是皱眉问道:“还需要我重复一遍吗?” 听出方先生的语气很不快后,史密斯赶紧说:“啊,不、不用,我现在马上前往神通快递公司总部,马上!” “好--” 方圆刚说出这个字,一双小手就飞快的掐住他脖子,用力的摇晃着尖声叫道:“混蛋,混蛋,为什么总是欺负我?为什么,连你也来欺负我,为什么……” 听出史密斯诚惶诚恐的答应着,要按方圆的意思去做后,夏小韵总算明白过来,清醒的意识到他不是在开玩笑,而是真要把她逼上绝路了。 极大的委屈,让她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疯了般的掐住他脖子时,已经是泪流满面。 夏小韵不答应林舞儿入股,方圆就要宁耀酒店撤资,可不是吓唬她。 是在玩真的。 在方圆看来,无论夏小韵对他的态度,改变的有多么快,哪怕俩人身上都有那么一朵神秘的破花,可要是把她跟林二相比起来--她还差得太远,太远。 方圆知道,他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在罗布泊内彻底绝望时,林二孤独、踉跄着奔向他的身影。 他不知道那算不算爱,只知道当一个女孩子,为了他出现在绝境中后,无论让他为她做什么,他都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夏小韵呢? 跟感激林二恰恰相反,方圆不觉得亏欠她什么。 要说亏欠,也是她亏欠他的--他已经为她做了太多事! 其中,就包括为了救她,不顾自己生死,就像林二对他那样。 可她是怎么‘报答’他的呢? 以父母的下落来要挟他,把他拖进邪恶的漩涡内,还不许林二入股--这么自私的女孩子,有什么好留恋的? 就算她死都不会说出父母的下落,那又怎么样? 只要能知道父母可能还没死,那么依着方圆当前的本事,就一定能找到他们,哪怕是用一辈子的时间! 可是,她凭啥又掐着哥们的脖子,自个儿却哭的一塌糊涂? 好像哥们对她做了人神共愤的啥破事一样。 方圆发现,他越来越看不懂夏小韵了。 看不懂就算了,以后再看,任谁好像老母鸡那样被人掐着脖子时,滋味也不好受的。 只用一只手,就攥住了夏小韵的双手手腕,稍稍用力就把她推开了,方圆还没说什么呢,这妞儿就低声喊着:“我答应,我答应让林武入伙,这下可以了吧,啊?” 瞎子也能看出夏小韵当前有多么的愤怒,痛苦,不甘。 更能看出她在喊出这番话时,眼眸中闪过的极端恨意,竟然让方圆心头紧了下。 她只是暂时的屈服。 就像被人掐住七寸的毒蛇,软塌塌的,但只要一有反击的机会,就会用最快的速度,扑上来狠狠给你致命一口。 方圆很不喜欢这种感觉:俩人在这两天内刚刚培养出来的某些感情,在这一刻全部消散,瞬间拉开了十万八千里那样远。 还不仅仅是陌生,更多了最不该有的仇恨。 就算不撤资,以后也不能跟她在一起了。 方圆看着夏小韵,脑海中却飞速运转着,做出了最正确的决定。 “你冷静一下。” 方圆缓缓的说:“好好说话。” 夏小韵忙不迭的点头,抬手擦了擦泪水:“好,好,我冷静--我已经很冷静了,我好好说,我不要你撤资,不要。” 手机那边的史密斯,虽说搞不懂方先生跟夏总在玩什么,却知道这时候绝不能挂电话,屏住呼吸等待新的指示。 方圆的指示很简单:“继续保持原先的合作关系。” “是。” 史密斯干脆的答应了一声,又小心的问道:“方先生,您还有别的吩咐吗?” “没了,就这样吧。” 方圆扣掉电话,把手机还给了夏小韵。 “谢谢。” 夏小韵接过手机后,低头小声道了声谢。 方圆笑了笑,没说什么,转身向西走去。 就在刚才,他还觉得天蓝水绿太阳好的,现在却觉得这一切很空洞,就像他此时的心情,一点意思都没有。 从没有过的无趣,无聊,哪怕是用石子在河面上打个水漂,声音都像放屁那样沉闷。 方圆盘膝坐在枯草中,揪下一根草梗叼在嘴上时,夏小韵慢慢走了过来,带着他熟悉、却又偏偏觉得陌生的好闻香气。 嚼了几下草根,青草特有的腥甜味道很爽口,方圆的喉头动了动,看着河面说:“林武不入股了,等韩斌从塔希科回来后,我也会让他辞掉副总职位。” “你、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夏小韵抓着手机的右手手背上,青筋猛地突了起来。 “没啥意思,就是不想让大家闹的不愉快。” 方圆摇了摇头,看向了她:“还有,我也不打算从你嘴里,知道我父亲的下落了。” 第204章:本来就不是一路人 大年初二那天,方圆之所以狠心拒绝最需要他的林二,跟她回明珠,就是因为夏小韵有他父母的消息。 为了能找到失踪十三年的父母双亲,方圆只能先委曲求全,哪怕兄弟对他绝望。 他以为,只要能跟在夏小韵身边,尽心尽力的帮她,感化她--最后总能得知父母的下落,更以为林二得知他真实的苦衷后,就会原谅他。 方圆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可现实总是跟想法,差了太大的距离。 夏小韵拒绝林二入股,可能是出于女孩子骨子里天生的嫉妒? 这一点他可以理解,更不会在意,毕竟这是很正常的,同时更证明了他的男人魅力。 但夏小韵,万万不该在暂时屈服时,露出她对方圆的滔天恨意。 虽说那一抹的恨意,惊鸿一瞥般的就消失了,却能让方圆感受了某种从没有过的危险:比他在黑暗世界内所经历的,比艳阴使带给他的,还要让他感到心悸。 尽管他不明白,他怎么可能这样忌惮,或者干脆说是害怕,害怕看起来很脆弱的夏小韵的恨意,这种感觉却是真实存在的。 没有谁喜欢跟一个危险人物呆在一起,所以方圆决定要走。 反正他已经有了明确的目标,就算花小妖拿走了他所有的银子--重新创建一家国际物流公司,对于他来说,还是轻而易举的。 他创建的物流公司,想让谁入股就让谁入股,谁也管不着,更不会因此而怨恨他了。 夏小韵的听懂了方圆想说的意思,脸色发白,用力咬了下嘴唇,才哑声问道:“你要--离开我?” “我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对吧?” 方圆笑了下,站起来张开双臂做了个扩胸动作。 再看向天空时,才发现眼前这一切,原来还是那样美,不曾有丝毫的褪色。 刚才,他之所以感到空洞,无聊无趣,那都是受心情所影响。 确切地来说,是受到想从夏小韵这儿找到父母的羁绊、从而不得不对她委曲求全的影响。 其实,只要能放下这一点,啥事都已经不算事了。 自由。 嗯,就是自由。 慢慢放下双臂时,方圆闭上眼享受着从没有过的轻松。 短短一瞬间,他就想到了接下来要去做什么了:去明珠。 去明珠找林二,找山羊。 跟林二解释那天为啥不跟她去明珠,再跟山羊商量开公司,发动大家所有的人脉,哪怕是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父母。 至于夏小韵、彼岸花--都像罗布泊的黑暗世界那样,只是一个不愉快的梦罢了。 方圆希望,以后每天早上醒来后,能听到林二扫地的声音,毛驴撒欢追麻雀的叫声,最好还有山羊对着朝阳装比的吟诗声。 他从来都是一个责任心的男人。 但这不代表着着,他必须无偿的为某个人负责到底。 春风吹过耳畔的声音很轻,就像夏小韵嘶声喊他站住的声音,都是那样的悦耳。 方圆走的明明不快,可夏小韵无论怎么追,都追不上。 就像当初她在罗布泊看到的诡异女人那样,轻飘飘的就像御风而行,只是方圆带着明显的活力,而且也没心思跟她玩啥‘始终保持同步距离’的游戏,越走越远。 早就跑起来的夏小韵,被一团乱草绊倒在了地上,等她抬头向前看时,方圆已经不见了。 他就这样走了,没有丝毫的留恋。 夏小韵靠掌握他父母下落的秘密,成了一个笑话。 很出乎意料的,夏小韵没有哭泣,甚至脸色都很平静,默默的爬起来,望着方圆消失的方向呆愣很久后,才坐了下来。 聪明的女孩子,总能用最快的速度,想清楚方圆为什么这样决然的离去。 就像方圆下决心离去的原因那样,夏小韵也想到了她在哀求他时,眼眸中浮上那瞬间的滔天恨意,并意识到正是她不经意的‘真情流露’,把他给‘吓走’了。 看着水面上微微荡漾着的白云倒影,她笑了,轻声说:“方圆,原来你真的怕我。” 方圆承认自己怕了她。 更知道自己怕她,那是因为不能用最习惯消灭危险的方式,来对付她。 当人在面临危险时,首先反应就是尽可能的消灭--失败后,转身跑人远离危险,就是再正常不过了。 同时,他也不喜欢跟一个女孩子,总是因为鸡毛蒜皮一点的小事,在这儿纠结个没完,一会儿好一会儿坏的,特别矫情。 方圆喜欢林二那样的,直率,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就像那天她决然离开方家那样,毫不拖泥带水。 小林子,等我,我马上就要出现在你面前了,还有毛驴,山羊。 奶奶,我咋把毛驴排在山羊前头了,这貌似有些不尊重那老家伙。 不过那老东西实在没有值得哥们尊敬的地方,竟然引诱我练习阴阳合,来替他完成制伏艳阴使的夙愿。 想到自以为是的山羊,在自己心中连毛驴都比不上,方圆就更加开心了。 开心了,就会吹口哨,边走,边欣赏着都市风景,吹着《喀秋莎》。 吹起《喀秋莎》后,方圆想到了卡秋莎。 其实自从罗布泊回来后,方圆没有一天不在想那个女孩子。 他答应过她的,要跟她在以后的日子里,相依为命--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承诺,是卡秋莎宁愿用生命来维系的。 但很可惜的是,方圆不知道去哪儿找她。 在明珠时,方圆曾经跟山羊讲过卡秋莎:那老东西盗墓有一手,找人也有几分道行,不过要想找到卡秋莎,却不是那么容易的。 幸好,方圆知道卡秋莎没有死:无论那些人为什么要掳走卡秋莎,都不会是为了害她。 毕竟她从出生后就在黑暗世界内生活,所接触的外界人士,也唯有方圆几个人罢了,没道理会招惹一些马贼般的外国人。 嗯,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你,就像找到失踪十三年,还有可能在世的父母--方圆心中想到这儿时,已经走到了方家的胡同口。 才独离开短短两个晚上,再回来时竟然觉得家的周围环境有些陌生,很奇怪的感觉。 而且最重要的是,家里没有一丝生气,林二不在,毛驴也不在,只有大家离开时,还没有来得及收拾的东西,案几上的茶杯中,茶水已经结了一层泛着绿光的膜。 为了驱赶林二毛驴离开后的寂寞,方圆决定打扫卫生。 尽管年前时,林二就已经拽着他里里外外打扫干净,他家也没啥人来,不需要再打扫了--但人在独自开心时,不都是希望找点事做吗? 把电视机的音量调到最大,总算有了点方圆想要的感觉,吹着口哨清扫了起来。 不过打扫卫生,好像从来都不是年轻男人所喜欢的,哪怕方圆耐着性子,把所有角落都清扫一遍后,天才刚擦黑。 从中午过后,时间就过的特别慢,倒是肚子一个劲的咕咕叫,提醒方圆中午饭还没吃呢。 幸好除夕晚上时,林二曾经在厨房大显身手,还有炸藕合、炖排骨等食物,只需热热就可以了。 过年了嘛,电视里是绝不会演那些催泪节目了,无论播到哪一个频道,都是喜气洋洋的,形势一片大好,人民安居乐业,受苦受难的只能是外国人。 不过就算是过年,如果国外有啥不幸事发生后,新闻频道也会播放的。 比方叙利亚难民,比方塔希科外交发言人,今晚就严厉谴责,受西方某些国家支持的恐怖组织,在本国大搞破坏,暗杀、绑架本国的合作伙伴国公民。 以往方圆在看到这类节目时,总会在第一时间换台。 因为他特别反感‘谴责’这个词:如果在电视上发表一番谴责,就能改变某件事的话,那么二战时,希特勒先生会被谴责致死千万次。 所以今晚的新闻中,再次出现谴责后,正在啃排骨的方圆,马上就拿过了遥控器,正准备换台--却又放下了。 塔希科外交发言人,提到了华夏。 被他们谴责的恐怖组织,伤害的是华夏公民:受塔希科国家矿业邀请,去那边合作开矿的技术人员,已经导致十三死,伤二十二人。 一名叫做李治灿的高级工程师(矿业方面的专家)被绑架,目前下落不明。 据悉,华夏政府已经做出了最快的反应,派遣调查小组前往塔希科。 当然了,华夏也肯定会发表谴责的,这属于正常流程,至于管不管用,没有谁在乎,就像那些恐怖组织不在乎被谴责那样。 就像好多愤青那样,方圆在看到这儿时,也会拍着桌子发几声牢骚。 不过随着镜头的转变,就会把这事抛在脑后了。 那些事,距离小老百姓总是太远,更貌似跟看病、买房、汽油又贵了没啥关系。 只是就在他刚要拿下一块排骨时,却忽然想到了什么:韩斌,当前就在塔希科,而且工作好像跟那边的国家矿业有关。 方圆身为小老百姓,可以不在意那些国际大事,但却不能忽视发小的安全。 马上拿起手机,开始拨打韩斌的号。 手机倒是没关机,但却没有人接听。 方圆看了下时间,现在是晚上七点一刻,按时差算起来,那边应该是白天的下午四点种左右。 “怎么就不接电话呢?靠,快点接!” 方圆接连拨了三遍,就在心里开始发毛时,总算有人接听了。 正是韩斌本人:“哈,哥们,咋给我打电话了?这才拜年啊,晚了!” 听他这样说话后,方圆顿时松了口气,张嘴就骂道:“嚓,刚才去干鸟了,不接电话!” “在洗澡,摸鸟。” 韩斌笑嘻嘻的回道。 兄弟俩人扯了几句毫无素质的话后,方圆才开始说正事:“你该知道那边出事了吧?” 第205章:孤独的陌刀 韩斌就在塔希科,那边发生这么大的事,他没理由不知道。 说起来,他也算是江湖老鸟了,在听到不利于华夏公民的消息后,马上就躲在酒店内不外出了,只等合同一签署,就用最快的速度返回国内。 得知他这样小心后,方圆这才算是放了点心。 本来,如果没这事的话,方圆还想跟韩斌简单聊聊让他从夏小韵那儿辞职的事来着,可眼下不是说那些的时机,毕竟他现在还是神通的副总,手下带着十几号人呢,不能说回国就回国的。 等他回国后,再说也不晚的。 又嘱咐韩斌一定要小心后,方圆才扣掉了电话。 接着又想到了一件事:夏小韵曾经告诉他,后天就去塔希科的。 现在去那地方,可不是明智的选择。 方圆觉得有义务,也算是有责任跟她说一句(他能猜到那妞儿当前的状态,绝对没心情看电视新闻的),毕竟大家还勉强算是朋友不是? 犹豫了下,他才拨通了夏小韵的手机。 “有事?” 电话那边传来夏小韵很冷淡的声音,早就在方圆的意料之中,更能从冷淡中听出隐藏的惊喜,她还以为方先生主动给她打电话,是回心转意了呢。 不过等她听明白,方圆给她打电话只是出于关心,劝她取消初六的塔希科之行后,夏小韵的态度就真冷淡了:“谢谢方先生的关心。” 不等方先生说什么,她就扣掉了电话。 看着慢慢黑下去的屏幕,方圆忽然觉得自己做了件蠢事:他不好心提醒小夏的话,她或许会在获悉那边局势紧张后,不再去了。 可方圆的提醒,反而有可能让她赌气:你不让我去,我偏去,最好是死在那儿! 女孩子的赌气行为,从来都是很可笑的,跟智商没关系。 但却是最让男人头疼的事实,因为她们在赌气时,才不会管天塌地陷,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只要让那个良心被狗吃了的男人后悔,就足够了。 “唉,爱咋地就咋地吧,哥们只要尽力就行了。” 方圆心情不咋地的叹了口气,正要把手机随手放在沙发上时,却又想到了林二。 他没打算给林二打电话,最起码在近一个月内没这个打算。 因为就算用脚丫子也能猜出,林二现在很伤心,很生气,就算接了他电话,也会給他钉子碰。 没有谁喜欢碰钉子的。 喜欢去碰的人,都是贱人。 方先生觉得他就是个贱人,因为他忍不住的拨了林二的手机:无所谓了,反正刚才已经碰过一次了,那就索性碰个痛快吧! 手机嘟啊嘟的声音,一直在响,却没人接。 “她也在摸鸟?” 想到韩斌说的那句话,方圆笑了。 看来林二很忙(其实方先生也知道,人家是不愿意接他的电话,没有把他手机号拉进黑名单内,就已经是看在毛驴的面子上了),接连拨了三四遍,都没有人接。 “算了,先不招惹她了,哥们又不是真的犯贱。” 方圆吸了下鼻子,把手机扔在了沙发上后,忽然才想起刚才只顾吃饭了,竟然没喝酒。 过年啃排骨,怎么能没有酒助兴? 尤其是一个人的时候。 酒不是好酒,十几块钱的本地大曲,是头年从超市采购年货时买的。 买这么廉价的酒,是林二的主意:她就像所有反对老公抽烟喝酒的妻子那样,从来不舍的拿出‘专项资金’买高档品,纯粹是浪费啊,有这钱还不如给她多买件漂亮衣服,多吃点好吃的呢。 大曲再怎么廉价,也是酒,男人的最爱。 美美的抿了口小酒,方圆拿起酒瓶子时,手机响了。 来电显示是林二。 方圆都没意识到,他拿起手机的速度相当快,不等第一声铃声落下,就已经接通了,故作豪爽的嚯嚯笑道:“嗨,兄弟,刚才去干啥了?” “方先生,我是马经天。” 一个儒雅的男人声音,从手机那边传来,就像一盆冷水,一下子把方圆心中的欢喜火苗,浇了个透心凉。 你咋拿着她的手机? 方圆这句话到了嘴边,又被他硬生生的咽了下去,干巴巴的笑了声:“哦,原来是马处,过年好啊。” 马经天说:“过年好--年初二那天,我们已经拜过年了。” “嗯,我这人记性不好,忘了。” 方圆再次笑了下,闭上了嘴。 他真的很想问问马经天,林二去哪儿了,为啥让你给我打电话等等。 问不出口。 他是男人,觉得有时候就必须保持男人该有的尊严。 马经天是个好人(很难理解,他这样的正人君子,怎么可能去当官),更能猜出方圆想知道什么,沉默片刻后才说:“我,还有舞儿,都在医院。” “哦,她父亲的病情咋样了?” 方圆问道。 “还是那样,没什么起色,看来--舞儿的心情很不好,回来后没说几句话,始终陪在林叔叔的病床前。” 马经天顿了顿,才说:“我给你打电话,是她的意思。她还说,如果你想知道这是为什么的话,就让我跟你说一件事。” 方圆眼角一跳:“啥事?” “她答应嫁给我了,等林叔叔病情稳定住后,我们就会结婚,到时候,还请你来喝喜酒。你--她说,你是她永远的兄弟,她会对你像对待毛驴那样。” 马经天在说出这番话时,语气很平静,听不出丝毫的喜怒。 方圆愣了很久,都没有说话,甚至没有呼吸声。 马经天关心的问道:“方先生,你还在吧?” “在。” 方圆长长吐出一口气,笑了笑说道:“好啊,等你们结婚时,我肯定会到场祝福你们的。” “谢谢。” 马经天的道谢声,很真诚。 “不客气,再见。” 方圆用他自己都惊讶的声音,跟马经天互道再见后,才掐断了电话。 没事人那样,继续喝酒。 56度的高度白酒,很甘冽,更爽口。 喝酒时,必须全身心的去感受,才能感受到美酒的味道,心无旁骛。 整整一瓶白酒喝下去后,方圆才站起身走出了屋子。 白天时的天气还是那么好,春风吹的方哥醉,晚上却忽然变天了,刮起了东北风,下起了小雪粒,打在脸上生疼。 仰头看着漆黑的天空,方圆只觉得从没有过的孤独。 嗯,就是孤独,不可怜。 笑话,谁要是以为方哥在得知林二要嫁给马经天,从夏脑残那儿碰了钉子后,就会觉得自己可怜,那绝对是笑话。 他只是觉得孤独:这个世界上那么多人,竟然没有谁来陪他。 就连毛驴也不知道打个电话来问候一声。 山羊那个老东西,现在肯定像个老太婆那样,怀中抱着个小孩子,在哄他睡觉--方圆不用站在他面前,也能看出他那张猥琐的老脸上,布满和蔼仁慈时的样子,有多么的丑陋。 或者说,感人。 昆仑呢? 当这个名字,很突兀的从方圆脑海中浮出后,他被吓了一跳。 他以为,四年多的时间,早就忘记昆仑了,就像当年不顾昆仑跪在地上,转身离开那样。 就在这个从没有过的孤独夜晚,他却忽然想到了早该被忘记的昆仑。 原来,有些人,有些事,不是你能想忘记,就能忘记的。 哪怕你有多么的不愿意想起,那个人的样子,却在你眼前越加清晰。 方圆的情绪,终于有了波动,仰望着黑夜的眼里浮上了痛苦之色。 他痛苦,那是因为当年他跟昆仑在一起时,无论遇到多么不快的事,只要能看到影子般跟随的昆仑,就会觉得心里暖暖的。 他看向西方,那边是昆仑山所在的方向。 山上很冷,雪下的也比内地更大,夜也仿佛更黑。 一个全身上下,都被褐色麻布所包裹的人,站在山崖上面,就像一段木桩那样遥望着东方。 一把狭长的陌刀,就插在旁边的雪地上,系着黑色的布片,被冷风吹的笔直。 陌刀,隋唐时代特有的兵器种类,主要为步军所用,刀刃采用特级弹簧钢,保证耐砍不变型,装俱为中碳钢,表面发蓝,外缠麻绳上漆。 鉴于古时候炼钢技术的局限,陌刀很重,但却让游牧民族吃够了苦头。 想当年,将军一声令下,大隋帝国的精锐府兵,身穿黑色棉甲,手持陌刀随着鼓点,整齐的就像一座山在移动的步伐,缓缓逼近策马奔来的突厥骑兵--北风吹,战鼓擂,远处狼烟起,万千虎贲踏步向前,陌刀挥舞,头落地! 那是何等壮观,催人热血沸腾? 不过来到大夏朝后,因夏人身体偏弱等因素,沉重的陌刀被淘汰出了军队。 反倒是东洋,在陌刀的基础上,锻就了举世闻名的武士刀。 这把陌刀,就是那样一把刀,名字叫昆仑。 风很急,雪越来越大,很远很远的地方,仿佛传来当年大隋虎贲手持陌刀,奋勇杀敌的嘶吼声。 褐衣人始终一动不动,就像旁边的昆仑,始终等待主人的召唤,唯有刀把上的黑布,发出猎猎的嘶声。 风,有时候就跟女孩子的情绪那样,无论多大的风,也不会持续太久。 大年初四这晚的东北风,最多也就是刮了四个小时,就慢慢变小了。 雪也停了下来,方圆只需轻轻一抖肩膀,就把它们都震了下来,转身走进了屋里:在外面冻了这么久,喝酒产生的那点热气,早就被冻没了。 幸好还有被窝。 其实被窝才是最忠诚的,它不管谁来睡它,又是啥心情,都能给予那个人尽可能的保护,让人感受到母亲怀抱般的温暖。 孤独的人,总能从母亲的温暖怀抱中,香甜的睡去。 就像方圆。 老四可不是方圆:大过年的,晚上要不出去搓几圈麻将,而是裹在被窝里睡大觉,那未免也太对不起这个假期了。 不过今晚老四的手气不咋样,还不到凌晨一点呢,那点私房钱就输光了,走路都无精打采的。 第206章:雪夜中的艳鬼 春风吹了好几天,也无法暖透大地。 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刚才那下的那场小雪,就是冬天告诉老四:大爷我还没有走开呢,别以为你穿着铮亮的新皮鞋,就不会摔跤。 低声骂骂咧咧的老四走下青石板小桥时,一个没注意,扑倒在了雪地上。 跟下雨摔跤不一样,在雪地上摔一跤最起码脏不了新衣服,最多让老四在爬起来时,因为酒劲发作,又摔了下狠的,眼前金星直冒。 “贼老天,也跟老子做对!” 闭眼用力晃了晃脑袋,老四在咒骂着双手撑地,正要爬起来,眼珠子却一直立--街灯下的雪地上,看啥东西都能看清,哪怕是一只小蚂蚁,更别说是一双大红颜色的绣花鞋了。 绣花鞋? 大半夜的雪地里,怎么可能会出现一双绣花鞋? 看清这是一双绣花鞋后,老四脑袋里就嗡的一声响:奶奶,遇到鬼了! 老城区之所以称之为老城区,那是因为它存在的时间够久了。 任何能带上‘老’字这个字眼的地方,一般都会有些老一辈人留下的传说。 而红色绣花鞋,基本就是女鬼的代名词,这适合于任何鬼故事内的女主穿。 眼珠子发直的老四,傻了般的缓缓抬头。 一双没穿丝袜的小腿,晶莹白腻,带着让老四要流鼻血的诱惑。 如果这还不算诱惑的话,那么一个全身上下,只穿着一双绣花鞋,一件白色轻纱舞衣的美少妇,在风吹起衣袂时,昙花出现般露出的身子,算不算? 尤其是这美少妇,长的貌美如花,脸上还带着轻佻、妖魅的笑容,声音更是柔柔的,软软的让老四瞬间就有了某种不健康的想法:“这位大哥,你没事吧?来,我扶你起来。” 一只好像凝脂白玉般雕成的手,随着少妇的弯腰搀住了老四的胳膊,更让他从舞衣的低领口内,看到了所有男人都想看到的美景。 老四的魂魄出窍了,就飘浮在街灯杆子上,看着那个美少妇温柔的把老四,从雪地上搀扶了起来,还像妻子那样,给他扑打了下身上的雪。 “我、我没事。” 老四在说出这几个字时,他的魂魄回来了。 没有魂魄的人,是无法说话的。 更没有听觉,能听到自己牙齿格格打颤的声音。 鬼。 女鬼,艳鬼! 这个念头,在老四脑海中猛地腾起,接着就支配他噗通一声的跪倒在地上,用力磕头哭着喊:“饶了我吧!你在那边缺什么东西,我明天就去烧给你!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孩儿--呜,呜呜!” 艳鬼被老四的虔诚打动了,没有像鬼片中那些可恶的吓人鬼那样,伸出长长的舌头,掐住他脖子,只是咯咯的一声销魂低笑着问:“这位大哥,你别怕,我只是想向你打听一个人的住址。” “谁,那个人是谁?” 老四赶紧说:“只要他在老城区这儿住,就没有我不知道的。” “他叫方圆。” “方圆?” “你不认识吗?十多年前离家,去年才回来……” “啊,啊,我知道了,是老胡同老方家那个小子,我认识,认识,就是不熟!” 老四猛地想到了方圆是谁。 “他在哪条胡同?” “就那儿,往前走两百米的胡同,最里面朝南的大门,就是他家。” 老四说着,直起腰来抬手指向方圆家那边时,却发现穿红绣鞋的艳鬼不见了,就像从没有出现过那样。 “阿弥陀佛,上帝保佑,等我回家就给你烧纸……” 跪在那儿呆愣很久后,老四才猛地跳起来,双手抱着脑袋,连滚带爬的跑向了家,不时的还回头看一眼,生怕艳鬼再追上来。 陈婉约才不会追老四,那个男人四十好几岁了,长的不帅,还满嘴的大黄牙,相比起熟睡中的方圆--差着境界呢。 站在方圆窗前,陈婉约好奇的打量着房间内。 床头上贴着一张发黄的老照片,一家三口,是方圆八岁上一年级那年照的。 小时候的方圆样子,看起来很乖巧,文文静静的好像个小姑娘。 相比起有着一张刀削斧刻的方天明来说,方圆的长相更像母亲范颖颖,要不然也不会有让女人着迷的小白脸。 不过老人们都说,男孩子长的过于俊俏了,一般都是命中会有劫难。 方圆当前的遭遇,就充分证实了这句话,是相当有理的。 “好了,别装睡了,我就不信你不知道我来,不知道我开灯。” 陈婉约柔声说着,款款坐在了炕沿上。 方圆依旧闭眼,睡得很香甜的样子。 就像母亲更像情人那样,陈婉约抬起冰凉的手,慢慢放在了他脸上。 方圆很是不情不愿的睁开了眼,但接着就闭上了,喃喃的说:“我现在心情不咋地,别招惹我,行不?” “人家这么大老远的来见你,就给人说这句话?” 陈婉约微微撅起红唇,随即就莞尔一笑,掀起被窝蛇儿般的钻了进去。 不管她是人,还是鬼,在下雪天的晚上只穿了一件白色轻纱舞衣,身子肯定会被冻得冰凉,贴在方圆热乎乎的身上后,使他本能的打了个寒战。 没有谁被冰块一样的美少妇抱住后,还能安心睡觉的。 方圆倒是没有驱赶她,只是叹了口气,再次睁开眼:“有啥事,说,说完了赶紧走。” “这就是前奏吗?” 陈婉约喃喃的说着,手在方圆身上游动着,冰凉,却又很滑腻,就像蛇在寻找它的栖息地,找到最合适的地方,才停了下来。 “你信不信,我现在已经是在努力克制把你上了的冲动?” 方圆翻了个身,背对着陈婉约:“不信的话,你再动一下看看。” 陈婉约果然不敢再随便动了,最多只是把身子贴在他背上:“我来,是告诉你,不要离开夏小韵。” “可我离开了,也决定了。” “你得改变主意。” “我要是不改呢?” 不等陈婉约,方圆又翻过了身,看着她笑道:“你是不是会告诉我,她会死?” “你总是这样聪明,所以才让我着迷。” 陈婉约咯咯轻笑了声,又往他怀里拱了下,低声问道:“就不能抱住我吗?什么也不要做,让我找到最幸福的归属感。” 方圆倒是没拒绝陈婉约的要求,伸手抱住了她,让她枕在了自己腋窝处,还很细心的替她裹了下被子,这才问:“现在可以说正事了吧?” “我一直都在说正事的。” 幸福的叹了口气后,陈婉约闭上眼,喃喃的说:“我知道,她今天表现的让你很失望。但你得原谅她,她还是个孩子--而且,她要是死了的话,你父母也会死。” 方圆就觉得脑门处的血管,猛地崩了一下。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无非就是我怎么会知道这些事。其实在今晚之前,我是不知道这些的。现在知道了,就巴巴的跑来告诉你。至于小韵跟你父母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她的安全,会牵扯到他们的生死,我也不知道。” 陈婉约的声音越来越低,好像睡着后在梦呓:“你也别逼我,你是个好男人,不是吗?” 方圆没有马上回答。 就在陈婉约的呼吸声均匀后,才说:“她拿到的那块石头,也是你给她的,教给她那样对我说的,对不对?” “嗯--但我知道的,不会比她多一点点。” 陈婉约低低的嗯了一声,说:“实际上,你自己也该知道,就凭你们身上那对并蒂彼岸花,就证明你们的命运,是被紧紧缠在一起的,无论你有多么的不愿意,你都是她此生中的影子,在你们相遇的那一天起,就不离不弃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陈婉约提到影子时,方圆却又想到了一把锋利异常的陌刀。 动了下,方圆说:“其实,我以前就有个影子的,你知道吗?” “不知道。” “我的影子很厉害--” “我知道了。” “你知道我的影子是谁?” “水银泻地刀锋起,妙手空空头落地。” 陈婉约说:“除了昆仑外,谁还能配得上给盗圣当影子?” “我只要放出话,让我的影子回来,无论你是谁,也无论你的主人有多么的神通广大,都逃不过那把刀。” 说到这儿是,方圆眯着的眼里浮上一抹亮光:“连我自己都逃不开那把刀,如果我的影子要杀我的话。” “可你不会让你的影子做这些,在你父母还没有回来时。” 陈婉约倒是没多少惧怕的意思,尽管她知道方圆不是在吓唬她。 如果说盗圣是前后五百年最神出鬼没的盗贼之王。那么昆仑就是前后五百年来,最厉害的杀手。 到现在为止,方圆都不曾见过,有谁能躲过昆仑一刀--昆仑杀人,从来都不需要对同一个人,出手第二刀。 死在那把陌刀下的冤魂,足够从奈何桥排到酆都城。 可是现在,当方圆感到最孤独时,昆仑却只能站在异域的山崖上,对着这个方向痴痴的凝望,等待他的召唤。 想到昆仑,方圆又有了极大的孤独感,下意识的抱紧了怀里的女人,喃喃的说:“别走了,陪我睡觉。” “嗯。” 陈婉约温柔的答应着,穿着绣花鞋的右腿,轻轻搭在了他的腰间时,伸出白玉凝脂般的右臂,关上了台灯。 黑夜重新静了下来,唯有窗外的小东北风,还在兴犹未尽的在天地间游荡,好像找不到家的孩子,特别孤独,渴望有人陪。 有人陪的晚上,总是能让人睡得格外安心些。 直到太阳从东边露出红艳艳的笑脸后,方圆才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怀里的陈婉约已经不见了,就像外面的东北风在清晨五点多点就停下脚步那样,只留下成熟的女人特有的体香。 更像一个梦。 九点多,方圆才走出屋子,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感慨的说:“这老天爷绝对是个女人,昨晚还下雪,今天又晴天了。” 第207章:厉鬼都怕恶人 “老四,大清早的你坐在床上发什么呆啊?” 老四媳妇比他小三岁,长的很不错,正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真实写照,穿着小黑皮草裙从外面扭着小身段走了进来。 老四不说话,只是直直的望着窗外院子里,就像掉了魂那样。 “你个死样,大过年的就这副嘴脸,肯定是昨晚又输钱了。” 老四媳妇也没在意,摘下门后墙上的小包:“我去孩子他小姨那儿,你爱去的话就去,要不就去找你那帮狐朋狗友,我看你早晚得把老婆输给别人!” 男人娶个比自己年轻漂亮的小老婆,家庭地位一般都比臭袜子高不了多少。 老四也习惯了,依旧发呆。 他还在想凌晨遇到的那个穿着一双绣花鞋的少妇,想方圆。 凌晨回家到现在,他都没有睡觉,倒是很渴望从小媳妇怀中寻找一点安全感来着,结果差点没被踹下炕,轰到客厅去睡。 小媳妇就是这样:她来劲时不管男人多累都得玩,她不愿意时,才不管男人有多么想玩儿。 老四本想把遇到绣花鞋少妇的事儿告诉媳妇的,可又怕吓着她,所以没敢说。 短短六七个小时,老四就像苍老了四五岁,不过这并没影响他的思维。 老四在小时候,就曾经听奶奶讲过一个故事。 故事大意呢,跟他昨晚经历的差不多,遇到艳鬼跟人打听某人的家,第二天一早,那个被打听的人就挂了,这个人也在几个月后精神错乱,总是说看到鬼啊神啊的,很快也挂了。 老四觉得,他就是奶奶故事里的那个人:任何见过艳鬼的人,都不会活太长久。 可老四真不想死。 想到自己要是真死了,风骚有味的小媳妇就会被别的男人搂在怀中--他的心,就会无比的疼,疼的喘不过气来。 不行,我不能就这样等死,我要想办法躲过这次劫难! 老四眼珠咕噜了下,掀起被子跳下了炕。 这种事,报警是没用的,警察可没和尚道士驱鬼避邪的本事。 幸好唐王南部山区有座云霞庙,听说里面有个胡子都白了的老和尚,绝对是得道高僧,还是去寻求大师的帮助。 想到做到,老四马上就穿戴整齐,揣上几千块钱出了门。 老四的家距离那个死鬼(方圆)家不是太远,也就三四个老胡同口,因为这边整体消费水平很一般,所以几乎没啥出租车、公交车,他得走过那座石板桥才能等车。 越走近方圆家的胡同,老四的心就越紧张:他害怕看到一群人出来进去的--那肯定是在办丧事。 特么的,大过年的办丧事,感觉怪怪的。 死鬼住的那条胡同口除了几个小孩子在玩耍,很正常的样子,看来死鬼家人还不知道他已经死了--就在老四犹豫着,是不是去方圆家看看时,忽然就听旁边有个柔顺的女人声音传来:“这位大哥,请帮个忙。” “帮啥忙?” 老四随口说着,停步抬头看向路边。 接着,老四就像被雷劈了一下那样,脸上的血色攸地消失,眼珠子瞪的比鸡蛋还要大,脑袋里一片空白,就像见了鬼那样。 是的,他觉得他就是见了鬼:这个跟他说话的女人,正是他凌晨时看到的那个艳鬼! 爱好玩牌的,眼神都不是一般的好,而且对记忆力也得有着相当高的要求,所以老四没理由在看到陈婉约时,不被吓的魂飞魄散。 当然了,现在的陈婉约肯定没穿凌晨那身行头。 青色白星星长款羽绒服,下面黑色小皮裙,一双半高跟的高腰马靴,让她看起来是那样的亭亭玉立,精致的脸蛋就像剥了皮的鸡蛋,在阳光照耀下闪着妖娆的媚意,却又偏偏带着怯怯的温柔。 小良家。 如果是平时,老四看到陈婉约后,只需打量一眼,就能给她定性。 这样的女人,才是男人心中的最爱,温柔婉约如水,差不多还是逆来顺受,能让男人充分享受到身为雄性的骄傲。 可现在,婉约如水的陈婉约,在老四眼里却像--不是像,就是电影《画皮》中的女主,大白天的也敢跑出来害人。 奶奶,这个世道还有理可讲吗? 老四腿肚子一软,就往地上瘫去。 “哎,这位大哥,你怎么了?” 陈婉约正纳闷老四看着自己咋像见了鬼那样的怕呢,忽然看到他要瘫倒在地上后,赶紧伸手搀住了他的胳膊。 “你、你松开我--你放过我吧,我这就去给你烧纸啊!” 被陈婉约搀住后,老四立马回过神拉了,被蝎子蛰了般的挣开,话还没有说完,眼泪鼻涕都下来了。 “这位大哥,你说什么呢?” 陈婉约愣了,摊开双手不知所措。 滴滴! 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从老四身后响起。 就像劈开漫天雾霾的惊雷那样,喇叭声一下子让老四清醒过来:对呀,现在是白天,大街上人来人往的,就算她是鬼,我也没必要怕她啊。 不能掉泪,更不能尿了--奶奶说过了,遇到厉鬼后,千万不能哭,更不能尿,因为那是厉鬼在吸取你的阳气,得尽可能的保持冷静! 想到奶奶那些话后,老四赶紧擦了把泪水,又狠狠咬了下舌头,逼着自己站稳了,死死盯着陈婉约,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说吧,你找我做什么!” 任何人,差不多都会被不正常的老四给吓坏,尤其是胆子小的陈婉约。 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陈婉约才怯怯的说:“大、大哥,我就是想跟你打听一个人,想知道他住在哪……” 她的话还没说完呢,就被老四打断:“你找的那个人,是不是方圆?” “咦,你怎么知道我要找他?” 陈婉约满脸的惊讶。 果然是这样! 老四深吸了一口气,竭力做出一副狰狞的嘴脸(奶奶说过了,不管多么邪气的鬼,都怕恶人的),狞笑道:“哼哼,昨晚(凌晨)你还没有索走方圆的鬼魂,今天又来找他了么?我跟你说,不管你有多么厉害,都休想从我这儿知道他的任何消息!” “大哥,你说什么呢?” 陈婉约被老四的凶恶模样给吓坏了,接连后退。 果然是这样,厉鬼都怕恶人的! 老四心中大定,双拳紧攥着一步步的逼了过去。 “你、你要做什么,这可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方圆,方圆,快过来!” 陈婉约吓得俏脸发白,不住后退,就快要退下河岸时,忽然眼眸一亮,向老四背后娇声喊道。 “你鬼叫什么?只要有我在,你就别想在人世间为非作歹!” 陈婉约的惊骇样子,更让老四得意,并有些自惭:昨晚,实在不该被吓成那样的。 “你咋来这儿了?” 有个年轻人的声音,从老四背后传来:“嚯嚯,这不是后街老四叔吗,干啥呢,咬牙切齿的样子。” 老四回头,看到了方圆:这家伙手里还拿着半截韭菜合子,正在吃早饭。 方圆小时候,老四就认识他,虽说大家不是很熟,不过也勉强算是街坊了。 看到方圆好端端的,不像魂魄被拘走的样子,老四心中大喜,张嘴喊道:“方圆,别过来,这是个--女鬼!她昨晚一点找我打听过你住在哪儿了,我可没告诉……咳,那个啥,你别过来,看老四叔是怎么让她现出原形的!” 听老四这样说后,方圆明白了,走过来笑着拉住他的手:“老四叔,她可不是啥女鬼,是我、我的一个朋友。” “啥,她是你朋友?” 看着迅速躲在方圆背后,满脸惊惶的陈婉约,老四摇头:“不对,昨晚我见过她,她穿着一双红色绣花鞋,白纱衣服,光着--找我打听你住哪儿,我是不会看错的!” “老四叔,我没骗你,她真是我的朋友。来,抽烟--拿着吧。” 方圆不想跟老四解释啥,拿出刚拆封的一盒烟,塞给他,不等他说啥,就扯着陈婉约走向胡同口:“老四叔,不管咋说,大侄子我都谢谢你,没啥的,你放心好了。” “方圆!” 老四可不忍眼睁睁看着方圆往火坑里跳,正要追上去时,方圆却又笑着用手指了指地下。 老四下意识的往地上看去,稍楞了下,接着明白了:那个小良家,有影子。 奶奶说过,所有的鬼都是没影子的。 “她真不是鬼?可昨晚那个女人--特么的,老四叔我到底还去不去找老和尚?” 老四望着方家胡同那边,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最终觉得还是别去了:既然方圆还活着,而且那女人又有影子,这就证明屁事也没有,至于昨晚那个艳鬼……草,她敢再出现,老四叔上了她! 其实方圆好几次,也想上了她的,不过都忍住了。 领着陈婉约进了胡同后,方圆就没再说话,直到进了屋里后才说:“喝茶不?算了,没热水了。坐吧。” “哦,我不渴的。” 陈婉约微微低着头,怯怯的坐在了沙发上。 方圆伸脚扒拉过一个马扎,坐了下来看着陈婉约,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色:“咋,不喊我老公了?” 自从白玉雯来过后,陈婉约可是一直都把方圆当做夏天问来对待的。 昨天还是这样呢,今天却称呼他为方圆了。 由此看来,陈婉约的精神可能早就恢复正常了,只是她却假装有病--这个表面怯懦的女人,也不简单。 陈婉约的脑袋垂的更低,双手放在双膝间,缓缓搓动着。 从她这个样子,能看出她非常的紧张,而且难为情。 “行了,别装了,你先坐会儿,我去烧水。” 方圆没有再逼问她,站起身去烧水了。 等他烧好水,端着两个盖杯坐下来后,陈婉约才抬起头,却还是不敢看他,低声说:“方圆,对不起啊--能不能,听我解释?” “你说,我听着呢。” 方圆端起茶杯,吹了吹水面上飘浮的茶叶。 第208章:花季生日的那个凌晨 陈婉约的出身没啥稀奇的,就是来自南方沿海一个小市民家庭。 不过她父亲跟老四叔有着共同的爱好,嗜赌。 但是双方差着境界呢--老四叔追求的是小赌怡情,陈父却希望能通过赌博,来改变他像祖辈那样的平凡人生。 他也的确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赌债高筑,走火入魔后连房子、老婆,十五岁的女儿都输了出去,最后走投无路,用上吊来实现了他不平凡人生的夙愿。 陈母则被逼得上了一艘海轮,不知所踪,只剩下年仅十五岁的陈婉约。 正所谓父债子还,陈父上吊、陈母远遁后的撇下的债务,都压在了陈婉约身上,这也注定了她悲剧人生的开始。 十五岁的女孩子,面对一帮上了赌桌不是人的赌徒,能有什么办法? 只能像待宰的羊羔那样,等着赌老大收拾。 小时候还是很活泼伶俐的陈婉约,也正是从那一年,性情才变的懦弱了。 不过还算老天爷垂青,并没有让她再遭受进一步的打击,派了个勇士来救她脱离了苦海:这个勇士自然就是夏天问了。 其实夏天问也不是啥好鸟,是逼死陈父那个赌博集团中的一员,只是地位不高,就是个看场子的小弟。 他喜欢上了陈婉约,并抢在赌老大要‘收了’她之前,带着她逃离了南方,回到了老家唐王市。 这也算是另类版的英雄救美吧,毕竟夏天问是真喜欢陈婉约,更是在逃亡路上,几次舍生忘死的保护她(抵挡南方赌老大的追兵),最终彻底掳获了美人心,成了他媳妇。 讲到这儿后,陈婉约端起茶杯喝了口水,抬头问方圆:“你猜猜,我今年多大?” “以前我以为你最小也得四十五六了,别看你像刚三十岁出头的,那只是因为你吸、你保养得当,毕竟夏小韵也二十好几了。” 方圆拿起暖瓶,给陈婉约满了点热水,才继续说:“听你说完不幸的少女时代后,才觉得你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大。” “小韵过年后才二十三,我比她大十六岁。” 陈婉约说到这儿时,嘴角浮上一抹苦笑。 “昂,三十九,恰好是一朵花的好时候。” 方圆还真没想到,陈婉约的实际年龄会这样年轻,怪不得这么俊俏。 奶奶那个老夏,让她十六岁就有了孩子,这是荼毒祖国的花朵啊,幸亏是在二十多年前,要是搁在现在,肯定会被枪毙一万次。 不过,这跟她装神经病,勾搭方圆这种后生晚辈有啥关系吗? “你听我说完,就知道我为什么这样做了。” 好像知道方圆心中在想什么,陈婉约低声说道。 “听着呢,要不要来一颗?” 方圆点上一颗烟,拿起烟盒冲她晃了下。 陈婉约摇头,本能的刚要拒绝,却又点了点头,抬手从方圆嘴上,拿过了香烟。 不怕我有传染病? 鉴于这句话有诅咒自己的意思,方圆忍住没说,只好又点上了一颗。 方圆以为陈婉约不会吸烟的,之所以现在吸烟就是想用尼古丁,来缓解她少女时代的痛苦。 不过看她红唇悠然自得的吐出一个烟圈,纤长手指夹着烟卷的随意样子后,才意识到她是会吸烟的,很可能是跟夏天问学的。 毕竟夏天问在发家之前,就是个混子。 不得不说,娇媚成熟的女人吸烟时的样子,还是很惹人的。 但是就算再惹人,貌似也不如昨晚的模样,所以方圆只是稍稍惊讶了下,就不在意了,继续洗耳恭听她的传说。 正如夏脑残曾经说过的那样,陈婉约跟了夏天问后,着实过了几年苦日子,直到他被京华某位贵人获得赏识后,才鲤鱼跃龙门,创建了神通快递,改变了苦比的人生,从而让她过上了富太太的幸福生活。 如果日子一直这样的过下去,陈婉约觉得她少女时代所受的苦楚也值了,毕竟女儿漂亮可爱,丈夫真心疼她,再加上是优越的物质生活,这辈子都不会有遗憾了。 会像天下所有的幸福母亲那样,等待女儿长大,看她披上幸福的嫁衣,再生个粉妆玉琢的小宝宝--这个美好的愿望,在夏小韵十六岁生日那天的凌晨改变了。 陈婉约说到这儿时,双眸中攸地浮上无法压抑的恐惧,尤其是去拿烟盒的手,更是哆嗦的拿不住东西。 方圆连忙替她再次点上一颗烟,递了过去:“那天凌晨,发生了啥事?” 陈婉约接过烟,狠狠的吸了几口。 几口,香烟就燃了半截。 浓浓的烟雾,从她红唇中缓缓冒出来后,她的身子才停止了颤抖。 看来,吸烟也不全是坏处,最起码有着镇定的效果。 “那一年,小韵是上高一,白天我跟老夏去了学校,趁着午间休息时间,在学校餐厅内陪她吃了顿饭,算是给她庆祝花季的第一个生日。” 陈婉约的声音,更加低沉,又带有了颤音,赶紧再次狠吸了口烟。 她希望能用辛辣的香烟,把从内心深处腾起的恐惧压下去。 可是这次却没多少效果,哪怕她几口就吸完了烟,但还是无法压制那种恐惧,连忙扔掉烟头,双手捂住了脸,身子在沙发上蜷缩成了一团,发出猫儿的呜咽声。 方圆犹豫了下,走过去坐在她身边,把她轻轻揽在了怀中。 陈婉约立马紧紧抱住了他的腰,把头深深埋进了他的怀里,倾听着他有力的心跳。 方圆强劲有力的心跳,年轻男人特有的阳刚之气,彻底把陈婉约内心处的极度惊骇给打压了下去,让她逐渐恢复了平静。 中午在学校,给夏小韵过完生日后,陈婉约还是很幸福的。 不过这种幸福在当晚的凌晨,就远走,再也没回来过,只有诡异的恐惧,紧缠着她,让她就算是死了也不得安生。 回家后,夏天问因公司业务外出,打电话回家说晚上会回家很晚,让她先自己休息。 这种事对于商人妻来说是很正常的,陈婉约也习惯了,温柔的嘱咐丈夫少喝酒,回家路上注意安全后,看了会电视就独自睡了。 夏家别墅客厅角落中的那个落地钟,那时候就已经有了。 熟睡中觉得身子发冷的陈婉约,是被落地钟敲打凌晨一点的钟声惊醒的--然后,她就看到了改变她此后命运的一幕:在本来该属于她跟丈夫的席梦思上,丈夫正跟陈婉约在恩爱。 她就是陈婉约呀,可她却能看到另外一个陈婉约,在跟夏天问恩爱。 那个陈婉约,穿着白色的轻纱舞衣,大红色的绣花鞋,跟丈夫恩爱时,无论是动作力度还是姿势,包括声音,都要比她本人要狂放、有味一万倍! 因为少女时期的悲惨遭遇,给陈婉约留下了很大的阴影,这也影响到了她的夫妻生活,简单的来说就是:在跟丈夫恩爱时,她也是逆来顺受的,绝不会有任何主动。 任何人,在午夜梦回时分,却看到另外一个自己,跟自己的丈夫恩爱--会是什么感受,会有多么的恐惧,就算傻子也能想得到。 方圆当然也能想得到,也很理解陈婉约当时的感受,不过这些事并不重要,相比起他想知道的:“那时候,你在哪儿?嗯,你肯定是亲眼目睹那一切的,夏天问看不到你吗?” “那时候,我在哪儿?” 陈婉约慢慢抬起头,眼眸中的恐惧,渐渐被茫然遮掩:“方圆,你知道么,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在她来时,我在哪儿--我能清楚的看到她在做什么,就在眼前,可我却说不出一句话,动不了一下。我好像在墙壁里,又像在另外一个世界里,无法干涉。” “有意思,真的有意思。” 方圆笑了,问道:“那你啥时候才能成为你自己?” “她走了后。” “她去了哪儿?” “不知道,反正只要我发现我能说话了,她就不见了,我又回到了我们的世界中。” “你没有把这些告诉夏天问?” “当然得说。” “那他咋回答的?” 方圆对陈婉约的遭遇,越来越感兴趣了。 陈婉约嘴角抿了下,轻声回答:“他说,我神经错乱了。我说了不下二十次,最后一次时他真急了,说要把我送到精神病院,我就不再说了……我能看得出,他不是在吓唬我。” 方圆又问:“那你觉得,他能不能感觉出你的不同?” 陈婉约惨笑了下,说:“你觉得呢?” 方圆觉得自己问了句废话:夏天问是陈婉约的枕边人,老婆在那方面忽然有了质的变化,他不可能察觉不出来。 但他却不说,更威胁陈婉约要是再胡说八道,就把她送进精神病院。 夏天问在忍--就像方圆推断的那样:他肯定知道那个陈婉约的来历,并全力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直到丁白康出现,他意识到不好后,这才被迫携款潜逃。 想了想,方圆又问:“那你恨你丈夫吗?” “你觉得呢?” 陈婉约又用这句话反问方圆。 这次,方圆觉不出来了……他又不是陈婉约,咋知道她内心的想法? 再说这问题很无聊,方圆没必要理睬的:“那你,在受到白玉雯羞辱后,是啥时候恢复正常,嗯,也就是知道我不是夏天问了?” 陈婉约的回答,却答非所问:“我恨他。” 不等方圆说什么,她又继续说:“我恨他无论摊上多么惊悚可怕的事,他都不该把我,把小韵送出去,寻求别人的庇护。我们跟他是一家人,哪怕是死,也该在一起才对,而不是为了活下去,把我们送出去。” 方圆忍不住劝她:“其实,老夏这样做也是为你们好,毕竟……” 陈婉约抬手,捂住了方圆的嘴,眯起双眸低声说:“白玉雯走后的那个晚上,我就恢复理智了,看到她是怎么缠着你的。” “就像看她跟夏天问那样?” 方圆饶有兴趣的问:“期待着啥。” 第209章:终于不再孤独了 自己遭遇不幸后,就恨不得所有人都跟着倒霉,甚至盼着地球爆炸--这是每个人骨子最深处的劣根性。 陈婉约也有这种劣根性,所以她希望方圆也跟着倒霉。 她不说话,就是默认了。 方圆没有怪她。 那是因为他很理解,有这种想法,是这个怯懦女人唯一能做的事。 笑了笑,方圆说:“不过,我可能让你失望了。” “不是失望。” 陈婉约摇了摇头。 “那是啥?” “惊喜。” “惊喜?” “嗯,就是惊喜。” 陈婉约看着方圆的眼眸中,露出女人崇拜英雄的神色:“你们在我家--包括今天凌晨在你家的所有事,我都看的清清楚楚。我想,我要是个男人的话,我绝挡不住她的诱惑,可你做到了。” “我总是给人惊喜的。” 方先生很淡然的样子,说:“所以你觉得,我能帮你们,这才来找我摊牌,不再装作把我当夏天问了。” “除了你之外,我想不到还能有谁,能把我们母女从火坑内拉出来。” 陈婉约抿了下嘴角,垂下眼帘低声说:“尤其是你跟小韵闹矛盾,离开我们家之后--她没有跟我说这些,是你昨天给她打过电话后,我在她卧室门外,听到她哭着骂你,说出来的,还说就是偏要去送死,让你后悔。” 方圆腮帮子鼓了下,喃喃的说:“果然是个脑残体。” “小韵不能出事。” 陈婉约深吸了一口气,挺直了腰板,跟方圆平视着缓缓说道;“你也不能离开她。只要你答应我保护她,无论你提出什么条件,我都答应。” 方圆脑袋微微后仰,端详着眼前的女人,奇怪的声音问道:“你有什么能让我动心的地方?嚯嚯,你不会是要对我自荐枕席吧?” “我还年轻,我的身材保持的很好,而且--” 说到这儿后,陈婉约低下头,声音很低却很坚决:“我觉得,跟你在一起时,我能做得比那个女人还要出色。” “真的?” 方圆玩味的笑着:“那你现在做做看。” 陈婉约身子轻颤了下。 方圆问:“咋,不愿意?” “在、在这儿?” 陈婉约用力咬紧了嘴唇。 “我家虽然破,可屋子里很暖和的。” 方圆淡淡的说。 陈婉约没有再说什么,站起来拉开了拉链。 她在脱衣服时,是闭着眼的,动作很慢,但却没有停止。 随着衣服一件件的落下,她很快就只剩下贴身衣物了。 就在她反手要勾住背后的扣子时,方圆说话了:“穿上衣服吧。” “你、你不想要了?” 陈婉约睁开眼时,轻轻松了口气。 虽说她在来之前,就下定决心,为了女儿,能做任何事。 不过让她跟女儿喜欢的男人(她当然能看出女儿喜欢方圆),做那种事,还是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倒是没感觉有啥屈辱的,最多就是有浓浓的犯罪感。 没有谁喜欢犯罪的,所以在方圆阻止她后,陈婉约情不自禁的松了口气,却又接着升起了失望:方圆不要她,就不会保护夏小韵。 端起凉透了的茶喝了口,方圆才说:“如果我想的话,我早就做了。” “可那不是我--” 陈婉约刚说出这几个字,就被打断了:“那个陈婉约,就是你。最起码,你们是共用一具身体的。不同的,只是思想,或者说是灵魂。” 陈婉约脸色有些发白,哑声说:“方圆,你、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很简单,就是她做得那些事,就是你做得。” “不可能,我才不会做那种事!” 方圆的话音未落,陈婉约就尖声叫道。 “你去我卧室内,看看后面有没有字。” 方圆没有理睬她的愤怒,随意抬了下手时,嘴角露出了些许邪气。 他想到了用口红,在某个嚣张女人腿子上,写下方圆到此一游的事儿。 陈婉约呆愣片刻,接着转身跑进了卧室内。 方圆不用跟进去看,就知道她在左臀上有一行圆珠笔写的字:某年某月某日某一刻某人留。 那个陈婉约在离开方家时,是清晨五点多。 这么早--一直到陈婉约来方家这段时间内,她是不会洗澡的,那行字应该还在,这也再次证明两个陈婉约就是一个人。 至于陈婉约说她为什么感觉在墙壁里,在另外一个世界内看到另外一个自己,那是她的本性,被某种力量驱逐,无法左右自己的身体。 嗯,就是这样,跟老人们常说的灵魂附体那样。 至于是不是真有这种事,方圆才不会去多想。 因为他不会再跟夏家母女打交道了,无论陈婉约愿意付出什么,哪怕是再加上夏小韵本人,上演一出母女共侍一夫的美好桥段,都无法让方先生改变主意。 夏小韵那天眼眸中无意中露出的恨意,时刻提醒着方圆要远离危险,更不要小看表面柔弱的女人。 要不然,会吃大亏的。 本来,方圆还想今天去明珠找林二,告诉她:我愿意陪着你,风雨同舟。 可马经天的电话,彻底打消了他的明珠之行。 哪怕有人拿刀架在方圆脖子上,他也不甘让林二嫁给马经天--但他却只能发自内心的,祝福林二幸福。 就像他跟夏小韵说过的那样:他们根本不是一路人。 林二,也只能嫁给马经天那样的。 跟他,最多只能是兄弟。 兄弟。 这就足够了了。 凡事都要为兄弟着想,希望他能幸福,开心,这才是真正的兄弟。 方圆当前要做的,就是等韩斌回来,注册自己的公司,努力去做一个平凡人。 未来,或许会娶了那个小妖精,也或许会找个懂事的女孩子--在找回父母后。 然后,平平淡淡的过一生,让盗圣成为永远的传说。 至于罗布泊,黑暗世界,彼岸花,就像夏小韵那样,都是方圆必须要敬而远之的。 嗯,过那样的生活,就是方圆接到马经天的电话后,重新做出的人生计划。 一点也不精彩,但却很现实,更不会头疼。 “等小林子结婚时,我得把毛驴叫回来,没有它,睡觉不踏实呢。” 想到毛驴,方圆眼神变的柔和了起来,没有理睬走出来的陈婉约。 陈婉约脸色惨白。 她看到了那行字。 那行字对于她来说,绝对又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她一直以为,哪怕她遭遇不幸,可她还有清白的身躯(那个轻浮的女人,另有其人)。 方圆却用事实让她明白了,她以往所看到的那一切(另外一个陈婉约的夜生活),其实就是她的亲身经历。 清白的身子,是陈婉约这次来找方圆的唯一资本。 就像她在清醒后,亲眼看到方圆拒绝了那个恶魔,立即意识到他能帮她,这才继续把他当做夏天问,给他最温柔的妻子待遇。 现在,这一切都不在了。 她没有了打动方圆的任何本钱,而且这本钱原来是她最无法面对的肮脏。 尽管她的躯体是那样迷人,表面看上去无比的年轻,健康。 默默的穿好衣服,陈婉约默默的离开了方家。 方圆没有送她,更没有丝毫挽留她的意思,哪怕这有违了恩人当初对他的教导(用你的所学,尽可能的去维护正义,帮助别人。) 只是夏小韵的恨意,让方圆想不出任何帮助她们的理由。 他愿意去做除暴安良的好人,可前提是不被被帮助之人反噬。 夏小韵,就是那条被农夫救了的蛇。 但方圆却不是那个农夫,尽管他们都有着一颗善良的心。 陈婉约走很久了,屋子里还残留着她熟悉的体香。 直到太阳将要落山,在外面闲逛了一个下午的方圆回家后,这种香味才逐渐消失,这又让他无比怀念毛驴。 如果毛驴在的话,好多天不洗澡的尿骚味儿,早就把这种可恶的香气给驱赶干净了。 太阳落下,月亮升起。 今晚应该不会变天了,就是小北风又刮起来了,有些冷。 方圆早早的上了炕,用手机看电影。 不知道为啥,从天黑后,他竟然隐隐期盼陈婉约能再次出现。 像昨晚那样,俩人啥也不做,就这样相拥着睡到她走,貌似很温暖。 “看来老子神经也不正常了。” 方圆苦笑了下,把充着电的手机放在柜子上,又看了眼紧闭着的房门后,这才缩进了被窝中。 现在已经是深夜时分了,啥动静也没有。 看来,不管哪一个陈婉约,在打动方圆回到夏小韵身边失败后,都不想再来讨无趣了。 这明明是方圆所期望的,可现在却又偏偏盼着她们能来,任何一个都行。 方圆知道,这就是孤独。 仿佛从昨天晚上,他二十六岁的人生中,才有了这种感觉。 “特么的,无论是山羊,还是韩斌,就不能给哥们来个电话吗?” 在被窝中闭眼等了一个多小时,方圆仍旧没有丝毫睡意,低低骂了句,刚要坐起来时,恰好听到他有什么要求的老天爷,就让韩斌給他打来了电话。 望着屏幕上闪烁的来电显示,方先生心痛不已:嚓,早知道老天爷这么听话,我该祈祷忽然出现个美女的。 虽说韩斌是自己哥们,可比起方先生当前最需要的美女来说,魅力无疑下降了很多,这才让他接电话时没好气:“干啥呢,大半夜的不睡觉,又在发啥骚啊?” “请问,你是方圆,方助理吗?” 手机那边传来的男人声音,却不是韩斌的。 方圆一愣:“是,我是方圆,你是谁?” “方助理你好,我是神通国际物流的小张,跟随韩副总做事的!” 确定方圆后,小张再说话的声音中,已经带有了恐慌的惊惧:“就在刚才,韩副总在酒店门口,遭到不明来历人的绑架--他在挣扎喊救命时,手机掉在地上,我拿到了……” “这下,终于不再孤独了,有事做了,很好,很好。” 小张讲完老大会儿后,发呆的方先生,忽然笑了,很开心的喃喃说。 第210章:方圆要杀人了 韩斌是方圆的发小。 俩人的关系,其实也不是太好,因为比方圆大半年的韩斌,小时候在他被人欺负时(方先生儿时就像小姑娘那样秀气),没有给他挡过刀子,更没有在放学路上忽然有恶狗追上来时,替他断后,反而有多快就跑多快。 至于抄袭方圆作业,揪前面小姑娘辫子却让小方背黑锅(谁让他们是同桌了)这种事,更是没少做。 所以说起来,俩人之间的感情应该很一般才对。 但在方天明夫妻俩忽然神秘失踪的那个夏季,正被老子娘逼着要考个好中学的韩斌,却旷了一个月的课,陪着方圆找爹妈。 更是把老韩家好多年才苦苦积攒下的三千块钱偷出来,送给了要去外地找人的方圆。 方圆觉得,哪怕是到死的那一天,他也不会忘记在火车启动后,趴在车窗上看韩斌被他追来的老子,一个大脚就跺倒在地上,哭着喊着满地打滚求饶的样子。 每次想起来,鼻子就特么的发酸,忍不住的想流泪。 就像现在。 “特么的,老子下辈子,也得做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抬手擦了擦眼角后,方圆拨通了山羊的电话。 手机响了老大会儿,才被接通,山羊先半死不活的咳嗽了好几声,骂道:“哪个孙子大半夜的给老子打电话?” 这老东西,明知道是方哥给他打的电话,却偏偏骂这句话,摆明了是在守着和尚骂秃子,很欠揍。 如果是放在以前,方圆绝对会让山羊领略一番他的骂人神功,但现在他却没有骂,只是呵呵的笑了下,说:“我想杀人了。” 山羊那边马上就没了动静。 “我想杀人了。” 隔了足足半分钟后,方圆才又淡淡的说了句。 山羊这时候肯定坐了起来,打起了所有的精神。 因为他应该很清楚,方圆说这五个字中,所代表着的含义。 兄弟一起闯荡江湖那么久了,不管方圆遇到多么穷凶极恶的主,都没有杀过人--这是他跪在恩人面前承诺过的,这辈子永远都不会杀人。 方圆是那种把誓言当做狗屁的主,可他却从没有违背过对那位老人的承诺,无论任何时候,又是碰到任何事。 现在方圆却大半夜的給他打电话,说要杀人了。 短短五个字,就让山羊在瞬间想到了至少十七八件事。 再次咳嗽了一声,山羊才缓缓的说:“天亮后,我就去青松山上香。” 青松山,是内地某处的一座不起眼的小山,距离明珠足有两千里路,那儿埋葬着抚养方圆长大的老人。 山羊说是去老人坟前上香,就是要告诉老人,方圆要杀人了。 无论方圆为什么要开杀戒,山羊都希望九泉之下的老人--如果方圆因此要受到某种惩罚,都由他山羊来一力承当。 这同样是山羊在老人临终前,答应他的承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山羊就是方圆的监护人。 方圆杀人,不管是任何原因,山羊都得负全责。 “那就麻烦你跑一趟了。” 方圆沉默半晌,才问道:“你为啥不问,我要杀谁?” “无论你要杀谁,哪怕是没有任何理由,那个人都该死。” 山羊淡淡的回答:“需要我通知老板娘他们吗?” “好久没有见他们了,还真有些想。” 方圆笑了笑,才说出了要杀人的缘由:“我这次,要去塔希科,韩斌被人绑架了,应该是些有组织的恐怖分子,算是老板娘他们的同行了吧。” “我知道该怎么做,要不要通知--算了,你先睡吧,杀人是个体力活,得养足精神才行。明天一早,等我电话。” 山羊犹豫了下,扣掉了电话。 相比起地处北方的唐王来说,明珠这边要暖和了许多。 山羊下地,走到了窗前推开窗子,抬头看着南方的夜空,轻声笑了声:“呵呵,我敢说你们肯定会后悔的,因为你们唤醒了一头沉睡的恶魔。” “盛宴,这绝对是一场盛宴。嘿嘿,我老人家怎么可能会缺席这场盛宴呢?” 山羊神经质般的自言自语了片刻,霍然转身快步走到了挂衣柜前,从最下面的暗格中,拿出了一部老式诺基亚手机。 手机一点也不起眼,里面也只存了几个人名。 但山羊知道,从他开机后播出第一个人名开始,一场杀人盛宴,就算悄然拉开了帷幕。 有人要死了。 有人却在做着繁衍后代的事儿。 下午两点半,说起来绝不适合做这种事,不过野兽才不会在意这些。 野兽是个黑人,至于他的本名叫什么,谁都不知道,可能连他自己都忘了。 或者,就算他知道自己本名,也喜欢别人称呼他野兽--就像大白天的,跟三个欧美女郎就在夏威夷的游艇上做这种事,好像也唯有野兽才能做得出来。 野兽般的野兽正在让一个女郎狂喊着要死时,搭在椅子上的衬衣里,却忽然有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手机铃声很怪,这几个女郎都没有听过,好像是东方那个神秘国度的语言。 野兽般的野兽,忽然停止了野兽般的动作,霍然抬头翻身下马。 椅子上坐着个女郎,看出野兽要来拿电话后,连忙讨好的抢先拿了出来。 一款老式诺基亚,跟野兽当前的地位、形象一点都不匹配,所以女郎搞不懂他怎么会有这么一部电话。 仗着她是最受野兽喜欢的女郎,撇了撇嘴很随意的接起了电话,娇滴滴的问道:“哈罗,哪位?” “野兽呢?” 一个干巴老头子的声音,从手机那边传来。 “哟,你谁呀,野兽也是你叫的?” 女郎嗤笑一声,正要再说啥时,就觉得眼前一花--清脆的耳光声响起。 等她感受到火烧般的疼痛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被野兽一耳光,从椅子上抽到了甲板上。 更惊讶的看到,平时在那些本地名流面前,都腆着脸跟大爷似的野兽,这时候却像孙子似的捧着那个破手机,用她听不懂的汉语,解释着什么。 海风吹来,夹杂着那个苍老的声音,说出的一句话。 一年后,直到女郎认识了一个来自华夏的老板,跟他学出了这句话,这才听懂了这句话的意思:方圆要杀人了,塔希科。 方圆是谁,塔希科又在哪儿,不管是现在,还是一年后,女郎都不会在意。 她现在只是看到,野兽在听完那句话后,马上就掐断手机,野兽般的咆哮着船长,命令他用最快的速度返回岸边,超过五分钟就会拧下他的脑袋。 脑袋随着弯腰,低低的垂下,巴克只能看到老板娘那双红色细高跟绑带皮凉鞋。 在德国柏林舒雅克会所工作的员工,没有谁敢在她面前直着身子。 这倒不是说老板娘长的很吓人,相反她还相当美貌,尤其是前凸后翘的身材,更是让人看一眼,就会觉得口干舌燥……绝对是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 但巴克等会所员工,却从来不敢有这样的想法,哪怕是做梦,因为他们都很清楚,这个性感风骚的老板娘,其实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 据说,四年前会所刚开张时,一个当地名流喝多了后,曾经当众摸了老板娘的屁股一下--然后,当着足有八十个大有来历的客人,老板娘笑着用刀子,把名流的右手,硬生生的跺了下来。 事后,不但没有人任何人来找老板娘,那位名流还吊着刚缝住的右手,从医院内跑来赔礼道歉。 就这样的老板娘,谁不怕? 哪怕她再漂亮,貌似也不如小命值钱。 所以巴克每次跟老板娘走个迎面后,哪怕手里端着盘子,也会赶紧闪到一旁,弯腰躬身施礼。 他虽然低着头,却能感觉出老板娘才不会看他。 老板娘在陪一位尊敬的客人。 巴克想不出,得有多么尊贵的客人,才能让老板娘率领七八个会所高层,在门口苦等半小时。 “杰克先生,请。” 老板娘经过巴克身边时,巴克嗅到了醉人的体香,脑子微微一晕时,就听到一阵奇怪的铃声响起,老板娘身边的秘书露丝,马上就拿出了一个手机。 低着头的巴克,眼角余光看到本来巧笑嫣然的老板娘,脸上的笑容猛地凝固,也不管尊贵的杰克先生就在旁边,一把夺过了手机。 巴克懂得一些汉语,再加上醉人的老板娘就站在他身边,所以能听到、听懂手机那边的人在说什么。 方圆要杀人了,塔希科。 巴克能听懂这句话,也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但他却不理解老板娘接下来的举动--电话还没有扣掉,就撇下尊贵的杰克先生,用几乎是狂奔的速度,跑向了电梯那边。 包括杰克先生在内的人,都被老板娘的突兀反应给惊呆了。 一副天牌,在赌桌上的赌资高达两千万美金时,足够惊呆站在赌场老板响尾蛇背后的美女殴赖尔。 只需老板的对手放下牌,这些钱就全是老板的了。 最多两秒钟! 尽管赢钱的是老板响尾蛇,而不是自己,端着盘子的殴赖尔还是热血沸腾。 殴赖尔是老板指定的‘秘书’,除了要像所有美女秘书要为老板提供包括上炕的服务外,最大的特色,就是已经有四年时间,为老板保管一部从来没响起过的手机了。 殴赖尔对这部手机很好奇,却不敢问--她的前任问过,所以满嘴牙齿都被打掉,赶出了赌场。 但就在殴赖尔已经忘记这部手机的存在,做好老板赢钱后会狂笑着抓起一把钱塞进她衣服时,手机却响了。 正要狂笑的响尾蛇,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抓起了手机。 殴赖尔当然不敢问什么,只是看到老板脸色猛地一变,接着笑着喃喃说了句:“嗯,方圆要杀人了么?很好,很好。” 然后,老板就再也没管那幅天牌。 那已经到手的两千万美金,丝毫挡不住他冲出赌场的脚步,就像一堆废纸。 第211章:总算又看到了太阳 天地之间一片死寂的惨白色,太阳好像永远都不会从东方升起。 秦摘花觉得自己以后也没机会看到太阳了,天地之间这种望不到边的惨白色,是雪地,脚下的积雪没过脚踝,刺骨的东北风,还在继续把大片的雪花洒在大地上。 在塔希科的西北地区,据说二战时期,德国突围时成千上万的战士,都活活冻死在这片冷冰冰的土地上。 秦摘花却不希望自己像德国人那样,被活活冻死在这鬼地方,他可是华夏最为精锐的特工,就算是要死,也该死在战场上,而不是被老天爷冻成一尊冰雕。 可问题是,这儿是战场不假,但他的敌人在哪儿? 相比起那些敌人来说,秦摘花就是个外来户,只知道自己就在荒无人烟的雪原上,放眼望去都是一样的白色,看不到任何坐标。 那些从小就生活在这片雪原上的敌人,却能利用当前的环境,总能在給他造成最大杀伤力时,猛地出现。 尽管突然出现的结果,就是被秦摘花干掉,但每次都能給他留下伤痕--在这种地方受伤,跟等死没啥区别。 秦摘花艰难的行走着,四周一片死寂,唯有听到自己粗重的呼吸声,还有砰砰的心跳,每跳一下,都会带走一丝热量,就像伤口不断淌出的鲜血,让他觉得越来越冷,无论怎么发抖,都无法补充哪怕是丁点的热量。 一个跟头,秦摘花栽倒在了雪地上,整张脸都扑在积雪里。 他想睡觉,可在身受十几处伤痕、流血过多的情况下,在雪地里睡过去的唯一结果,就是被冻死。 我还年轻,我还没有找到断玉,我还没有救出李治灿,我不能睡,更不能死! 秦摘花狠狠咬了下舌头。 剧痛让他眼前发黑,却尝不到鲜血还有的血腥味,可能血液都被冻住了吧? 秦摘花慢慢抬起头,眼神涣散,除了能看到白色,还是可恶的白色,耳边倒是在嗡嗡的响,那是身体已经接近油尽灯枯时,才会产生的幻觉。 左膝跪了起来,靠可能已经跟左手冻在一起的军刀支在地上,秦摘花终于慢慢站了起来,身 “我还真是命大。” 秦摘花努力把头抬的更高一些,看到了一个白影。 距离秦摘花最少八十米远的地方,站着一个女人。 应该是个相当漂亮的女人,好像很少有这么优美的身段,在跑起来就像被春风吹起的杨柳枝,扭啊扭的。 尤其是那双大长腿,这要是蛇儿般的盘在腰间--那种滋味,就算是再死一万次,好像也很值得。 还有这女人的眸子,丝毫没有受这冰天雪地的影响,依旧水汪汪的,透着无尽的媚意。 这得多么妖媚的妞儿,才能让奄奄一息的秦摘花,能对着她想入非非? 秦摘花很快就知道这水灵灵的女人是谁了。 如果她不是风声的老大水暗影,绝不会无视秦摘花的奄奄一息,跑过来后话都没说一句,就抬脚狠狠踢在了他下巴上。 就因为,她从秦摘花的眼神里,看出他‘欣赏’美的神色。 很疼。 比敌人踢飞秦摘花的那一脚,还要疼。 疼的他很想昏过去。 秦摘花苦笑,却睁大了眼睛不敢昏过去--因为根据他对水暗影的了解,在得罪这娘们后,如果在得不到她的原谅之前就敢昏过去的话,那么就再也没有醒过来的机会了。 那女人一笑,声音柔的能滴出水来:“秦摘花,你怎么还没死呢?” “水、水水姐,您来了,就算是我想死,也不敢死啊。” 秦摘花脸上堆起谄媚笑容的样子,实在让人难以想象,他刚才能连杀两人。 “舍不得死啊,那是不是想跟我睡觉,就这儿?” 水暗影咯咯的笑着,慢慢蹲了下来,比雪还要白,比火还要热的纤手,在秦摘花的脸上轻轻擦拭着,就像小情人在抚摸爱郎的脸。 “您还是杀了我吧。” 秦摘花不敢再说什么,只能讪笑。 “好,这可是你说的。唉,没想到你宁可去死,都不想跟我睡觉,看来我活的真失败啊。” 幽幽叹了口气,水暗影右手一挥,重重砍在了秦摘花脖子上。 在被砍昏过去的瞬间,秦摘花看到东边天际猛地跳出了一道红边:我,总算又看到了太阳。 第212章:你要对我负责! 太阳出来了。 大年初六的太阳,哪怕是才露出小半个脸,看上去也那样红彤彤的很可爱。 也很萌,就像某个妞儿的脸。 方圆还是很喜欢这种太阳的,要不是韩斌那家伙在遥远的西比利亚地区,好像光棍盼寡妇那样的盼着他,他绝对会搬把椅子来,坐在窗下看日出。 谁说看日出非得去海边,非得去山顶了? 懂得生活的人,无论在哪儿,都能欣赏到日出的美。 代表着新生,代表着朝气。 当然了,也可能代表着麻烦。 因为方圆就要在日出时,离开唐王去塔希科找麻烦去了。 凌晨扣掉山羊的电话后,方圆就逼着自己用最快的速度,香甜的睡了过去--这可能是在救回韩斌之前,唯一能睡得安稳觉了,当然得好好珍惜才对。 今天凌晨两点半左右时,陈婉约还是来了。 她这次钻进方圆被窝中时,什么也没穿,身子也不像那晚那样冰凉,很暖和,更光滑,就像刚被煮熟剥了皮的鸡蛋。 好像知道方先生要好好休息那样,陈婉约钻进他被窝内后,只是抱着他安睡,啥也没做,清晨五点半时才离开。 离开之前,还在方圆嘴上轻轻吻了一下,就像离家要去上早班的妻子吻别丈夫。 下意识的抬手在嘴唇摸了摸,凑在鼻子下嗅了下,好像还能闻出陈婉约的香气。 就像平时外出吃早餐那样,方圆还是穿着昨天那身衣服,脚步悠闲的走出了家门,来到了胡同口。 胡同口对面的路边,听着一辆黑色的大越野,车身上还披着白色的风霜。 从大年初二就改变了人生态度的老四叔,沿着河岸晨过去时,才六点多一点,就已经看到这辆车了。 当时他还向里瞅了一眼,毕竟像这么高级的车子,几乎从来都没在老城区出现过。 哪怕是出现,也不可能就随便停在路边。 老四叔觉得,他要是也拥有这么一辆车,他那小媳妇肯定会欢喜的连晚上睡觉也在车上,哪怕是不要他了,也得在任何时候,把车子擦的一尘不染。 怎么可能会让这种高级车脏成这样? 简直是造孽啊。 从石板桥那边跑回来的老四叔,在看到车子还停在前面后,遗憾的叹了口气。 然后,他就看到了方圆。 也不知道为啥,现在老四叔看到方圆后,竟然有了种亲近感--可能是跟爷儿俩共同对付一个艳鬼有关吧? 嗨,爷们儿,出来这么早,也晨练吗? 老四叔张嘴,正要跟方圆打招呼,却看到他走到那辆车前,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老四叔呆了:吓,车门是开着的? 这家伙这是要干啥,偷车么? 不等他搞清楚咋回事,方圆就已经启动车子,沿着人行道的马路牙子,呼啸着冲向了石板桥,丝毫没理会老四叔。 其实也不是方圆不想跟他打招呼,实在是因为老四叔脑袋上戴着毛线帽子,脸上还戴着个大口罩,认不出来。 车子驶下老城区的石板桥,来到了新城区,顺着一号路向机场那边飞驰而去。 车子副驾驶的座椅上,放着方圆前往塔希科的签证护照、还有机票。 包括车子在内的所有东西,都是远在明珠的山羊,抢在天亮之前为方圆准备好的--方圆那时候最需要的是休息,这些琐事只能交给他来办。 这让方圆很有亲切感,因为四年前他们兄弟三人行走江湖时,山羊就专门负责踩点、后勤工作。 其实到现在为止,方圆都不知道山羊的真正实力。 那个老东西,就像一部看不透的天书。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无论方圆需要什么,他都能用最快的速度,把最好的东西拿出来。 从老城区到唐王机场,需要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 大过年的清晨,路上的车子不是太多,这能让这辆路虎充分发挥出它的最佳状态,低吼着箭一般向前。 很快,就来到了唐王机场。 距离航班起飞的时间,还有不到十五分钟。 方圆已经尽可能的把时间,用在了好好休息上,就像以往去做某件大案那样。 就像公路上没多少车辆那样,大年初六的候机大厅内,也没多少人。 方圆掀起皮帘子走进了候机大厅,脚步稍稍停顿了下,抬头看向了液晶电子显示屏,耳边传来机场地勤美女温柔的提示声,提醒各位旅客做好登机准备,前往黑龙省的航班很快就要起飞了,在三号登机口。 本次航班目的地是黑龙省省会,途中将在京华落脚,最多十分钟就会继续起飞。 大清早来坐飞机的,也就是三四十个人,大部分还都是前往京华的。 随着航空后勤美女的委婉提示声,那些坐在椅子上玩手机的旅客们,纷纷站起来挎着背包走向三号登机口。 几乎没谁跟方圆这样,俩手空空的,一副外出踏青的装比样子。 仗着腿长没行李,最后一个走进候机大厅的方先生,在登机口排了个第五名。 本来他该是第六名的--一个穿着白色羽绒服,脸上捂着大口罩还戴着白线帽子的妞儿,被他用肩膀轻轻一蹭,就被拨拉到后面去了:穿这么厚,站在你身后能看到啥啊? 没看到排名第四的小少妇,人家穿的是小黑裙,肉丝袜,还露出个大脖子,可以方便方哥站在后面,只要稍稍一翘脚,就能看到前面衣领内的风光吗? 好像也知道自己穿的这么保守,不被方哥所待见,所以那妞儿只是狠狠瞪了他一眼,却没说什么,老老实实的站在他身后。 等方哥登上飞机之前,已经瞅了那个少妇衣领内三四五六七八眼了,更是趁着登上舷梯时,从她小黑裙下看出了是红色的丁字内。 凭良心说,小少妇长的并不是太出众,相比起夏脑残她们来说,差着境界呢。 不过人家穿的性感啊,而且貌似也很享受被方哥偷窥的感觉(要不然她在登上舷梯时,抬腿的幅度也没有那么夸张了),假如坐飞机能像挤公交似的那样就好了,相信俩人说啥也得坐起一起。 很遗憾,穿的那么性感的小少妇,是经济舱的机票。 而山羊那个老东西,从来都有着穷讲究的破毛病:不就是坐个飞机么,有必要每次都给订头等舱? 还有航空公司,啥狗屁的头等舱、经济舱啊,就是中间挂了块破布罢了,挡住了方哥跟美少妇眉来眼去的视线。 以后得给航空公司提个建议,头等舱的机票,绝不能卖给这种人,啥玩意啊,长的跟如花似的,还冲哥们笑--方先生恋恋不舍的转回头时,后座一个络腮胡大汗,出于礼貌冲他笑了下。 这让方哥更感无趣,回了个温柔的笑后,就转头看向了舷窗外面:外面的景色,也比头等舱里这些旅客好看多了。 有人坐在了方圆的外边,带着一丝熟悉的香气。 下意识的,方圆回头看去:是那个在登机口,被他用肩膀扒拉到一边的妞儿。 她的座椅,跟方哥挨着。 唉,真是个阴魂不散的脑残。 方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时,已经知道这妞儿是谁了。 穿的这么厚,还能散出香气的女孩子,除了那个夏小韵外,还能有谁? 还真以为她把自己捂把的这么严实,方哥就认不出她来了啊? 当初在登机口,只是方哥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前面小少妇身上罢了。 虽说发自内心的,一点也不愿意跟这脑残体有啥来往,可碍于礼貌,方圆还是很友好的笑着打招呼:“你也坐飞机呢?” 夏小韵看都没看他一眼,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 “这是要去哪儿呀?” 方圆问出这句话时,很想给自己一嘴巴。 倒不是因为他知道夏小韵要去哪儿,问这句话乃是废话,而是恨自己:人家明明不理睬你,你特么的还腆着个比脸的打招呼,这不是犯贱吗? 夏小韵这次说话了,声音比外面的空气还要冷:“你谁呀你,我去哪儿,管你什么事?” 方圆吧嗒了下嘴巴,没有再说啥,再次扭头看向了舷窗外。 他实在无话可说了:夏小韵明知道塔希科现在局势很不妙(也肯定知道韩斌出事了),就算她去那边,也不该一个人去。 难道她以为,仗着长得漂亮了点,塔希科那些搞恐怖行动的哥们们,就不敢把她咋样了? 她一个人去那边,要是懂得低调还行,如果满大街的咋呼,她是神通国际物流的老板,前来营救被恐怖分子挟持的下属,估计--她或许不会被杀掉,但被人当做压寨夫人的可能性很大。 没办法,谁让她长的清纯靓丽可爱的? 需知道,华夏美少女,在那些浑身臊臭味的东欧老毛子眼里,可是大大的吃香。 既然她自己故意找死,方哥实在找不到理由劝她回家。 其实她死在塔希科也好,最起码以后就不用再让我担心了--方圆被心底腾起的这个念头,给吓了一跳:我啥时候,变的这样冷血了?就因为讨厌她,就盼着她死。 迫于毛驴这混蛋总是舍不得把方哥良心吃干净的压力,方圆心中再次叹了口气,又扭头看着摘下口罩的夏小韵,认真的说:“那边很危险,你还是别去了。” 夏小韵这次没对他再次冷嘲热讽,甚至还很礼貌的还笑了下:“真的很危险?” “真的。” “我会死?” “不一定,但你要是被那些人知道了,下场会比死更可怕。” “多可怕?” “你想不到的可怕。” “会被那些恐怖分子捉去后,轮女干了?” 夏小韵认真的想了想,这样问道。 “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以后少说这种没素质的话。” 方圆规劝了一句,才说:“差不多就是这意思了。” “这是我期盼的。” 夏小韵看着方圆,丝毫不掩饰双眸中刻骨的恨意:“你,要为我所受的伤害,承担所有责任!” 第213章:无法控制的怒气 在网络用语中,脑残用于形容愚蠢,行为举止让人无法理解,不可接受,被认为大脑不正常的人。 方圆觉得这个词,是专门为夏小韵才创建的。 如果她脑子要是正常的话,又怎么能做出这件事,说出这种话? 方圆可以肯定,夏小韵不知道他要去塔希科的——就因为她遭受了方圆的打击,才用找死的脑残方式,独自踏上了本次航班。 由此可见,夏小韵对他的恨意,比她此时双眸中流露出的还要浓厚! 就因为,方圆要离开她。 屁大一点的事儿,真搞不懂她不认识方圆之前的日子,是怎么过的。 很不习惯被她用充满恨意的眸子瞪着,方圆看向了前面,淡淡的说:“随便你吧。但我可以告诉你,就算你在我面前被人伤害了,我也不会有丁点伤心的。” 夏小韵冷笑,没有再跟他说什么,却站起来对后座上的一个年轻人说:“先生,咱们能换一下座椅吗?” 很少有年轻人拒绝美女要求的,更何况身边还坐着让人看一眼就能联想到如花的老男人,所以年轻人很痛快的答应了夏小韵。 夏小韵不愿意跟方圆坐在一起,宁肯去挨着如花大叔。 对她这个脑残动作,方圆倒是很赞成。 因为他也不想跟她在一起,哪怕是想到她,心里也会不舒服。 跟她换座位的年轻人,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应该是个大学生,坐下后冲方圆礼貌的笑着点了点头,就低头在平板上玩起了游戏。 方圆含笑还礼时,飞机起飞了。 当空姐那柔美的提示声落下后,飞机已经平稳的飞行起来。 可能是过年大家都感到累,大部分人在飞机起飞后,都闭上眼休息了。 方圆也暂时闭眼,再次盘算本次的塔希科之行的某些细节问题。 一时间,机舱内出奇的静。 等旁边的年轻人也感到卷了,闭上眼后,方圆貌似已经睡着了。 “嗯——嗯。” 一阵轻微的鼻音,从后面座椅上传来,方圆睁开了眼。 通过舷窗玻璃的倒影,他看到后面座椅上的人在做什么:昨晚明显没睡好的夏小韵,可能早就睡着了,却没有放平座椅,就这样歪倒在了如花大叔的肩膀上。 如果夏小韵也是如花的话,如花大叔绝不会愿意借给她肩膀用,更不会左手慢慢搂住了她的小蛮腰,右手悄悄放在了她腿上。 方圆发誓,夏小韵肯定醒了,更从舷窗的倒影中看到他也睁开眼了,但她却没有拒绝如花大叔那双不老实的手,反而扭了扭,发出了鼓励的鼻音。 没有哪一个男人,能抗拒陌生美女这种明显的挑逗,如花大叔更不可能了,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手上的动作大了起来。 夏小韵的哼声,也跟着大了起来,影响了好几个睡觉的旅客。 跟她平行坐着的是个老先生,看到这一幕后,花白的眉头皱了下,却没说什么。 她是在故意惹我吃醋——特么的,真是可笑,我会吃你的醋? 方圆心中冷笑,再次闭上了眼。 他以为,出于某种原因,无论夏小韵跟别人做什么,他都不会在意。 就像他说过的那句话:就算她死在他面前,他也不会有丁点的伤心。 可如花大叔为什么不杀了她,而是在那儿越来越得寸进尺,让那个脑残犯贱的声音,越来越大,那么夸张? 难道牵牵手,就能有高、潮的感觉? 特么的。 眯着眼的方圆心中狠狠骂了句时,那位老先生看不下去了,咳嗽了声劝道:“两位,请不要打搅别人休息好吗?” 夏小韵睁开眼,看着老先生冷笑道:“这管你什么事了?” “就是,你不会堵住耳朵,捂住眼睛?” 此时幸福的绝对是在飞的如花大叔,也立即抬头声援夏小韵,还借机一把把她搂在了怀里,示威性的看着老先生:“嚯嚯,你是在羡慕吧?” “你、你们——” 老先生被这对不要脸,给气的眉毛发抖,说不出话来。 “别理他,亲爱的。” 被夏脑残给迷的神魂颠倒的如花大叔,低头向她脸蛋上亲去。 他当然搞不懂,为什么忽然有个美女主动送货上门,只知道自己走桃花运了,就算是被人采住头发揍一顿——能碰上传说中的旅途艳遇,也值了。 就在大叔的嘴巴,快要亲到夏小韵那娇嫩小脸蛋时,他的头发被人采住了,接着腮帮子上就重重挨了一拳,疼的他长声惨叫:“啊!” 惨叫声,惊醒了头等舱的所有乘客,还有空姐、空警。 打人的是方圆。 他真的以为,能漠视夏脑残的故意犯贱。 可实际上,在如花大叔那张臭嘴要亲到她脸蛋时,一股子竭力都无法控制的怒气,就这么从胆边突兀的腾起,压根没有任何的缓冲余地,站起身一把就采住大叔的头发,一拳揍了过去。 “怎么回事?” 听到惨叫声的空警、空姐都在第一时间冲了过来。 方圆没有回答,只是很随意的看了他们一眼——他以为,他只是很随意的看了他们一眼,却没意识到他此时的眼神,有多么的吓人,就像殉葬品被人偷走后、复活了埃及法老王。 夏小韵的目的达到了。 可她同样被方圆的眼神给吓坏了。 空姐他们最多能被方圆给吓坏,她却能从那双攸地浮上血丝的眼睛里,看出邪气——就是邪恶的杀气,仿佛只要她敢再呼吸一下,他就会化身一头恶狼,扑过来把她的衣服撕碎,再扔到飞机外面去。 被狠狠揍了一拳的如花大叔,猛地抬起头——但低头的动作,比抬头的速度快了不止一倍。 就算是再给他十个胆子,也不敢跟方圆再对视一眼。 因为就算是在最可怕的梦中,他也不曾看过这么可怕的眼神。 如果飞机是公交车的话,相信如花大叔会来不及呼喊司机停车,而是直接砸开车窗玻璃,跳出去。 “对不起啊,刚才手忽然抽筋了,没管住,呵呵,对不起,我跟你道歉。” 就在如花大叔全身都在发抖,尿意越来越浓烈时,方圆却伸过手来,替他擦了擦嘴角的血丝,脸上带着真诚的歉意。 哪有一点点凶恶的样子? 就是个知书达礼的小青年。 可如花大叔却像被魔鬼抓住那样,猛地打了个激灵,本能的用力摇头,脸上挤出这辈子都没有过的谦卑笑容,颤声说:“啊,没、没事,不要紧——的。” “没事就好,打搅大家休息了,罪过,罪过。” 方圆双手拱起,冲傻楞当场的空姐等人,做了个罗圈揖,随后施施然的坐下,脑袋靠在舷窗上闭上眼,就像啥事也没发生过那样。 他打了人,所有人都看到了。 他打人后,却装作没事人那样,所有人也都看到了——可包括空警在内的所有人,却像瞎子那样,呆愣片刻就坐回了各自座位上。 唯有那位老先生,长长的吐出了口恶气,还欣慰的点了点头。 就像啥事也没发生过那样,飞机继续正常航行,半小时后平安落在了京华机场。 飞机刚停稳,从挨揍后都没敢看夏小韵一眼的如花大叔,就用最快的速度,走向了舱口,全然忘记他本次目的地,其实是黑龙省省会的。 看着逃一般下了飞机的如花大叔,方圆有些内疚。 是真心的内疚。 如花大叔其实没错,错的只是某个不要脸的脑残。 他那一拳,本该打在她脸上的,谁特么的能想到,半途却转向了。 夏小韵很安静,就像最标准的淑女,看也没看方圆一眼。 方圆旁边的年轻人也下了飞机。 很快就有新的客人登机了。 一个穿着红色冲锋衣的小青年,来到了夏小韵面前,低头看了眼机票,又打量了她几眼,才笑眯眯的说:“妹子,这个位子好像是我的啊。” 夏小韵抬起头,温柔的笑了笑,问道:“我就坐在前面,咱们能换换吗?” “换换?可以,没问题的,自我介绍一下,鄙人姓文,文永远,京华传奇公司首席执行——” 姓文家伙长的不错,从他借机搭讪,眼珠子叽里咕噜的在夏小韵脸上乱转上,就能看出他是个泡妞高手。 不过不等他说完,就被夏小韵淡淡打断了:“文先生好。” “啊,好,好,都好,嘻嘻。” 文永远也很知趣,看出夏小韵不想理睬他,也没生气,依旧嬉皮笑脸的样子,坐在了方圆身边。 马上,就对方圆主动伸出右手:“嗨,哥们,正所谓百年修得同船渡,咱们能一起乘飞机,就是缘分啊,鄙人姓文,大名永远,京华传奇公司首席执行官。” “方圆。” 方圆伸手跟他握了下,就缩回了手,摆明了没兴趣跟他聊啥。 文永远却像是个话唠,丝毫不介意方圆对他的冷淡态度,坐下后就从挎包里拿出一包薯片:“哥们,请你吃薯片。” “谢了,我不吃这玩意。” 方圆摇了摇头,说:“有些累,想睡觉。” “别呀,相逢就是缘,把大好时光浪费在睡觉上,这绝对是对生命的亵渎。” 文永远一口京片子,很悦耳,或者说很呱噪。 碰到这么个热情的主,方圆还真不好意思給他一拳头,让他闭上嘴,只好跟他聊了起来。 以前,方圆就知道首都人民特别能侃,不过从没亲身经历过。 现在他总算是体会到了:飞机起飞后的一个小时内,文永远就没闭上嘴过,上到天文地理,中到时事政治,下到妇科疾病——他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而且还是一套一套的,让人听着很上瘾。 “哥们,这是我名片,以后去京华,要是有啥解决不了的事儿,你就找我。哪怕是去大澡堂子里洗澡,只要报上我的名号,也会给你打八折的。也就是哥们看着你顺眼,才想交你这个朋友。” 飞机降落在黑龙省会机场时,文永远才兴犹未尽的拿出一张名片。 第214章:志愿者 对于文永远这种自来熟,方圆说不上有好感,恶感的,最多就是觉得在旅途中遇到这么一个人,不会感到寂寞。 更难能可贵的是,方圆明明看出文永远很想搭讪夏小韵,却在遭到拒绝后,就迅速摆正了态度,绝不再纠缠。 一般来说,唯有骄傲的男人才会有这反应。 方圆很欣赏他这一点,所以才接过了名片,笑着问道:“哥们,来这边做买卖呢?” “嗯,买卖,大买卖!” 文永远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说:“我跟你说实话,你可不要满世界的嚷嚷啊。” 对他的所谓实话,方圆没有啥兴趣,不过也不反对他说出来。 “我其实是要去塔希科的。” “去塔希科?” 方圆稍稍有些意外:“那边这几天好像有些乱吧?” “嘿嘿,如果不乱,哥们还不去呢。” 文永远冷笑一声,说:“他麻了隔壁的,那些孙子敢绑架咱同胞,简直是不知死活——哥们这次去那边,就是要给他们一个教训!” 方圆惊了——是真惊了,赶紧认真审视了文永远一眼,才问道:“你是国家派去那边,营救人质的特工?” 方圆能从文永远身上,看出些军人的影子。 只是他的嬉皮笑脸,还有不经意间露出的懒散样子,却又不是受过严格训练的。 再说了,就算他是受过严训的,真是去那边执行任务,好像也不该随便给人说吧? “no、no,我是志愿者。” 文永远摇头:“自愿去那边营救同胞的——哥们,有兴趣没有,一起去那边,给那些小逼一个教训。哥们保证你安全,只要有我在,绝对能让你从中体会到异国他乡狩猎的快乐。” 这种事还有志愿者? 方圆再次被文永远给惊着了。 依着宁哥察言观色的本事,能看出文永远不是在撒谎,他是真要这么做的。 方圆再次端详了下文永远,问:“总共有多少志愿者?” “你要是加入的话,就两个了。” “草,搞了半天,就你自个儿?” 方圆忍不住吐了个脏字。 话音未落,他就意识到有些失礼了,刚要解释不是骂人—— 文永远却在他肩膀上砸了一拳,接着竖起大拇指:“草,你是文永远活二十五年来,第一个敢跟哥们爆粗口的,但哥们喜欢!是,就是老子自己去,让那些孙子懂得啥叫后悔活着……” 又是一个脑残体。 一个很有些背景的脑残体。 从文永远的侃侃而谈中,方圆给他精准定位了。 但也有些感动:无论怎么样,文永远身上却流动着华夏子民该有的热血。 套用大汉帝国名将陈汤说过的一句话,就是: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或许,文永远就是被这句话给激励着,才要孤身远赴塔希科,要教训敢冒犯华夏尊严的孙子。 “文永远,哥们给你个忠告,回去吧,寻找更多的志愿者……” 发自内心的,方圆拍了拍文永远的肩膀,给他忠告。 不等他说完,文永远就拿起挎包转身就走:“没劲,你跟那些贪生怕死的孙子一样,没劲。华夏天威所在,虽万千人,吾独往矣。” “先生,该下机了。” 方圆还在被文永远那伟岸的背影而震撼时,旁边的空姐,小心翼翼的说道。 方圆这才发现,机舱内的旅客,就他一个人了。 刚才只顾跟文永远说话,都没有留意到夏小韵啥时候走的。 “哦,好的。” 方圆笑着点了点头,走向舱口时,那个空姐却又忽然说道:“先生,您穿成这样,不冷吗?” 方圆离家时,就穿着在唐王时的休闲装。 黑龙省可不是唐王,这边的气温得比那边低至少十度以上。 有人说,女孩子总是喜欢暴力的男人。 这句话可没有说错:年轻漂亮的小空姐,可是亲眼看到方圆是怎么揍如花大叔,并把满舱人给震住了的。 说实话,她也害怕方圆,所以才允许他跟文永远在这儿墨迹那么久。 不过,当方圆礼貌性的对她笑了下时,她的心儿却怦然一跳,脱口问出了那句话。 话说出来后,脸儿一下子红了。 方圆倒是没有留意小空姐的脸色,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笑问:“咋,这边很冷?” “冷、很冷的,您穿这身衣服会冻坏了的。” 小空姐连忙点头:“要不这样吧,我更衣室内有适合您穿的衣服,那是我给爸爸买的——先生,您别误会,我对您可没什么歹意。” “哈,秦小冰?” 看了眼小空姐的胸牌,方圆笑道:“你对我当然没歹意,是关心旅客呢。嗯,谢谢你了啊,我有准备的棉衣。再见,以后有缘再见的话,请你吃饭。” 如果不是很忙,方先生肯定会跟有意认识他的这位小空姐,交个朋友:小姑娘很怕羞,应该刚参加工作没多久,还不懂得江湖险恶,要不然也不会崇尚男人的暴力美。 不管怎么样,能够被这样一个小空姐关心,绝对是方圆本次塔希科之行中,最开心的一件事。 方圆出了省会机场候机大厅后,一眼就看到了夏小韵。 夏小韵肯定是在等他,她身边还围了几个人。 其中一个女孩子,方圆看起来还有些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 围着夏小韵的人,是神通快递、还有国际物流集团的职员,在韩斌出事后,他们就用最快的速度返回了华夏。 “方助理,这边,这边——我是小张!” 韩斌出事后,就给方圆打过电话的小张,抬手向这边喊道。 小空姐秦小冰说的没错,这边气温要比唐王冷很多,方圆刚迈下台阶,就被寒风吹的打了个寒战,下意识的缩了下脖子。 在看到夏小韵时,方圆才没打算跟她再有啥交集:就让飞机上为她打人的那一幕,随风去吧。 不过小张既然也在这儿,那么方圆觉得最好是问他几句什么,毕竟他是韩斌被绑走时的目击证人。 看到方圆走过来后,站在车前始终抬头望着北方的夏小韵,看都没看他一眼,好像大家是陌生人那样。 反倒是她旁边的那个女孩子,飞快的看了方圆一眼,接着就垂下了头。 在俩人目光相碰的瞬即,方圆认出了她是谁:罗小玉。 当初方圆带着老陈等人,去唐王宁耀酒店吃饭时,罗小玉就是那个不许毛驴进去的服务生。 方圆本以为,事后她会被酒店开除,没想到却被史密斯安排到了国际物流集团,跟小张他们一起随韩斌外出深造了。 差不多,罗小玉现在知道方先生有多牛了,要不然在看到他后,也不会这样怕。 当然了,就算韩斌没有出事,方圆也不会再刻意真对她的:谁都有犯错的时候,只要能知错就改,还是好同志嘛。 韩斌的被绑架,也有针对性,也有偶然性。 针对性:是当地恐怖组织,只绑架华夏人,无论是谁。 偶然性,则是因为那天韩斌活该出事,觉得憋得慌就想在停车场内散步来着,结果就被人给绑走了。 小张的叙述,跟方圆推断的差不多:绑架韩斌的人,没有暂时干掉他的打算,就是用来做人质,增加手中的筹码,来应付华夏对他们做出的雷霆般打击。 当然了,在必要时,他们会毫不客气干掉韩斌。 只要韩斌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方圆就放心里。 他不觉得,当他赶去塔希科后,还有谁再有机会伤害韩斌。 “谢了,小张。” 等小张说完后,方圆道谢,抬腿就向前走,同样没有理睬夏小韵。 小张愣了下,连忙追上去:“方助理,你这是要去哪儿?” “去塔希科。” “车子在这儿呀。” 小张指着夏小韵那边说。 “我自己有车的。” 方圆从口袋里拿出个遥控器,摁了一下。 吱! 随着吱的一声叫,就在前面不远处的停车位上,有灯亮起。 方圆看向那边,嘴角抽了下,心中叹气:唉,那老东西总是不改显摆的臭毛病。 这是一辆深蓝色的兰博基尼,铮亮崭新,去年才推出的限量版,据说全世界才九十九辆,无论到哪儿都能引人注意的。 不显摆你在黑龙省也有诺大的人脉,你会死吗? 方圆摇了摇头,再次摁了下遥控器:兰博基尼的左边车门,就像蝙蝠翅膀那样缓缓抬起。 但不得不说的是,山羊之所以安排这么一辆豪车,就是考虑到方圆要长途驾驶的舒适性:从这儿去塔希科,没有航班了,必须得驾车到国境线上。 “嗡!” 兰博基尼被启动后,引擎发出了一声有力的低沉咆哮,方圆轻轻一点油门,就像一支利箭那样的窜了出去。 方圆在听小张说话时,秦小冰等几个空姐,就拉着拉杆箱从他身边经过。 也看到了他上了兰博基尼内,眼神就是一黯:开这种豪车的家伙,可不是她一个小空姐一个关心,就能挂上的。 滴滴! 兰博基尼飞快驶过秦小冰身边时,方圆从落下的车窗内,冲她做了个飞吻的手势——他承认,他这个动作很不负责。 但这有什么呢? 让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在同伴前倍感有面子,这是每一个有觉悟的男人,都该努力去做的事。 果然,秦小冰的笑脸,就像雪地寒梅那样瞬间绽放,明媚照人。 兰博基尼已经不见了,她的同伴才羡慕的问:“小冰,你行呀你。” “行什么呢,也是偶尔认识的。” 秦小冰得意却又矜持的昂起下巴时,当然没看到就在她背后不远处,一个女孩子的脸,已经阴沉的要滴出、水来。 从成功撩拨起方圆为她出手的那一刻起,夏小韵就再次有了‘大局在握’感。 她觉得,无论怎么玩儿,方圆都无法掏出她的手掌心。 她就是个万恶的奴隶主,不把他最后一丝利用价值榨取出来,都不会放过他。 可是当方圆钻上兰博基尼离开后,她才知道——她从来都没掌控过这个男人。 第215章:他在那边等我呢 本以为对方圆已经很了解、甚至能掌控他的夏小韵,此时进一步的发现:这家伙仍旧是个迷。 永远让她无法猜透的谜。 价值上千万的兰博基尼,在他眼里好像跟小奥拓没啥区别,但他当初却为了一百六十块钱,逼着她給他打欠条。 他可以把貌美如花的夏大小姐不当回事儿,却能为了一个发小,毫不犹豫的杀向塔希科--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凭什么? 方圆对夏小韵的态度,化身一个恶魔,在她脑子里狞笑,盘旋,撕扯着她的每一根愤怒、屈辱还有伤心的神经。 她想大骂,就像小泼妇那样,在街头上跳着脚的大骂。 她想发怒,就像古希腊神话中的恶龙那样,把整个世界都烧成灰烬。 但她更想大哭--为自己遭受方圆不公平的‘待遇’,而嚎啕大哭,就像哭长城的孟姜女那样,把这个人间哭成一片惨淡的白色! 那个混蛋,没有心肝肺的混蛋,难道就看不出他在夏大小姐心中,占据何等重要的地位? 他已经是她精神上的唯一支柱了呀,只要他像所有疼爱女孩子的男人那样,对她千依百顺的,她就会对他敞开心扉,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献给他。 他却不稀罕,不屑像个正常男人那样的对她。 凭什么,她在他心目中,竟然连韩斌都比不上? 凭什么? 这三个字,这个问题,就像一把刀子,不停在夏小韵心头最柔软的地方,狠狠的割着,丝毫不顾鲜血四溅,她早就已经泪流满面。 不能哭,我绝不能哭的,会被人看不起。 夏小韵抬手狠狠擦了把泪水,用力吸了下鼻子,咬紧了牙关,本以为她会立马倔强而骄傲的昂起头,不再让开车的罗小玉看‘笑话’,可为什么,擦泪的手还没有放下,泪水却已经再次喷涌了出来? 滚烫的泪水,就是屈辱的钢刀,把她割得遍体鳞伤,再也无法保持最后的骄傲,扑倒在前面座椅靠背上,放声大哭。 一个女孩子,无论她有多么的可恶,可她在嚎啕大哭时的样子,绝对很可怜。 更何况罗小玉也是个年轻的女孩儿,能从夏总的哭声中听出浓浓的哀伤,也是很正常的。 但她却不知道该怎么劝说,只能咬紧嘴唇跟着流泪,一声不吭的几乎把油门踩到了底。 谁也没想到,当夏小韵紧咬着嘴唇来控制泪水上车,要去追赶方圆时,罗小玉能主动站出来,给她当司机,陪她重返塔希科。 这个昔日‘毛驴眼睛看人低’的女孩子,遭受那次打击后,一下子成熟了很多,异常珍惜当前的职业。 更意识到这次追随夏小韵重返塔希科,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转折点。 相比起绝大多数华夏人来说,没有谁比小张等人更明白,此时重返塔希科--就是去送死。 大家虽说可以为企业尽职,做出最大的贡献,但没有谁愿意去送死,钱再多也不行。 他们都被韩副总被绑走而吓坏了,潜意识内离那地方越远越好,一辈子都不要再去,却忘记了老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机遇,一般都在跟危险擦肩而过后。 很好,罗小玉把握住了这次机会。 就连她也很惊讶,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勇气,车技原来是这样的出色,车速始终都保持在一百四十脉以上,却没觉得有丝毫惧意,就像骑自行车沿着河边公路边走边看那样。 或许,这都是因为那个叫方圆的家伙改变了她。 只是无论罗小玉的车速有多么的块,都始终追不上那辆兰博基尼,就像夏小韵的泪水,始终在流淌。 从黑龙省省会去边境,足有一千多公里。 说起来,这个距离应该有航班才对。 没有。 理由很简单:塔希科跟黑龙省接壤的地区,近千公里的城市中,除了几座军用机场外,压根没有民航,唯有向西靠近塔国首都的某大城市才有。 韩斌一行人,就是从英国直接飞抵那边的。 依着原计划,夏小韵就算去那边签约,也得从京华转机去俄罗斯,再经过乌克兰等国,路上的行程(主要是得等航班)至少得两三天。 毫无疑问,被绑架的韩副总,现在随时都有杀身之祸,所以方圆压根等不及漫长的等待(如果不是必须得保持充沛的体力,给山羊运作的时间,他绝不会在接到小张的电话后,还能在家休息半夜的),只能驾车从黑龙省会前往边境。 幸好黑龙省跟塔希科那边所有的贸易来往,都是通过车辆进行,所以这边的路况还算可以。 再加上正是大过年的,公路上望出去老远,都看不到几辆车。 不知道什么时候,夏小韵的哭声已经停止了。 这时候的天,已经彻底黑了下来,雪亮的车灯能照出老远,却显得更加孤独。 仿佛天地间,只有这一辆车在飞驰,只有她们两个年轻的女孩子存在。 至于那个可恶的混蛋--谁知道死哪儿去了? 有些女孩子,只要能擦干泪水后,就会变的很坚强。 罗小玉觉得,夏总就是这样的女孩子。 在夏小韵要替她开车时,她还不放心(怕精神状态不佳的夏总,会把车子开到沟里去),不过长时间的驾车,已经让她疲倦不堪,只能让出了方向盘。 事实证明罗小玉的担心是多余的。 夏小韵开车也很稳,速度不减。 这倒不是说她车技有多好,主要是路上实在没几辆车,再加上这辆奥迪大越野的性能很不错(重金从黑龙省会租用的),只要是个会开车的人,就能发挥出超水平。 受地区、人口等因素的限制,这边的道路也很简单。 简单的意思就是:要想去塔希科边境,只有这条路,顺着路闷声往前跑,看到边境站后,目的地就到了。 罗小玉记得下车去服务区吃饭时,还是凌晨一点。 等她醒来后,东边的天际却已经发白了。 这已经是黎明后的清晨时分,导航仪上也传来机械女声的提示声:距离目的地,还有两公里。 夏小韵稍稍减缓了一下车速时,罗小玉看了她一眼。 好像知道罗小玉要问什么,夏小韵摇了摇头。 没有追上那个混蛋。 俩人轮流驾车,几乎是片刻不停的狂奔一个晚上,都没有追上那个混蛋。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平时很宽松的边境站上,多了比平时多几倍的边防战士,个个荷枪实弹,面色冷峻,异常谨慎的检查着出入境的车辆。 借着朦胧的曙光,罗小玉还能发现,在左边不远处的小树林后面,还扎着好多军绿色的帐篷,军车。 军队,已经进入一级战备状态的华夏方军! 不知道为什么,罗小玉脑海里忽然冒出了这个念头,继而油然腾起一股子自豪感:网上那些不明真相就敢肆意胡说的愤青们,平时总是埋怨华夏当局太软弱,其实他们懂得个屁? 每当有大事件发生时,华夏早就在第一时间做出了最迅速、最充沛的准备,枕戈以待! 只是站在礼仪之邦的角度上,外交发言总是温和有礼的罢了:能不动武就不动武,毕竟华夏在过往两个世纪中,所遭受的创伤太严重,休生养息、埋头发展经济,让国家、人民尽可能的富强起来,才是最重要的。 罗小玉敢肯定:如果这次那边有必须出兵的理由,号称世界最精锐的华夏方军,就会义无反顾的跨过边境,吹响冲锋号,万千热血儿郎冒着枪林弹雨,奋勇冲锋! 这一刻,罗小玉就觉得血液瞬间沸腾了起来,腾起从没有过的骄傲、自豪:我的祖国,是华夏! “小玉,你回去吧,租车回去,那边有车。” 就在罗小玉很想双手捂在嘴边,冲小树林那边大喊一声兵哥哥我爱你们时,夏小韵忽然说话了。 “什么?” 罗小玉一楞,不明所以的样子。 夏小韵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罗小玉这才听明白,顿时大吃一惊:“啊,不行!夏总,我绝不能让你一个人去,我……” 夏小韵笑了,很欣慰的笑:“小玉,我知道你怎么想的。别担心我,我在那边已经做好安排了--那个啥,他会在那边等我。小玉,你是个出色的员工,等这件事了了,你就来我身边工作吧。” 罗小玉的追随,给夏总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忠心,有能力。 这样的员工,哪一个老板不喜欢? “他、他是谁?” 罗小玉傻傻问出这句话后,接着明白了过来。 夏总所说的那个他,当然就是方圆了。 可方圆,真会像夏总所说的那样,会在那边等她?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为啥不跟夏总一起走,害的她把泪水都流干了? 夏小韵没有再说什么,抬手拍了拍罗小玉的肩膀,用力点了点头。 罗小玉只能下车,看着夏总经过边防检查后,驱车驶上了塔希科境内。 直到她坐上返程的车子时,心中还在默默的念叨:方圆,真会等着夏总吗? 方圆当然不会等她,夏小韵很清楚。 如果真像她安慰罗小玉的那样,方圆在塔希科那边等她,那么俩人完全可以同车前来。 夏总更清楚,她此前的某些愚蠢表现,更加坐实了在方圆对她的‘脑残’评价。 就算是打死方圆,他也不会在韩斌最需要他时,带着夏小韵,更不会等她。 不过她不在乎,就像方圆不再在乎她那样。 她有种很强烈的直觉--如果她能跟毛驴切磋一下的话,就会发现双方都有着莫名的共同感:无论方圆藏在哪儿,都能找到他! 事实证明,夏小韵的直觉没有错。 当天色更亮了些时,夏小韵在路边一座木屋前,看到了那辆兰博基尼。 方圆不在场,有三个人倚在车头上,轻松谈笑着什么。 两个男人,一个女人,都穿着白色的冲锋衣,高筒雪地靴。 第216章:一个因他而存在的人 这个世界不正常了。 有个把青春无敌美少女不当回事的混蛋,还有--在看到这三个奇怪的人后,夏小韵脑海中迅速浮上了这句话。 严格的说起来,这三个人没啥奇怪的,就两个男人一个女人。 一个男人是黑人,个头足有两米,膀大腰圆,嘴唇奇厚,面目狰狞,就像野兽。 另外一个男人是白人,面相儒雅斯文,就像电影中那些能迷倒无数少妇的学者。 唯一的女人,也是欧美女郎,哪怕是穿着冲锋衣,也能看出她拥有着让好多女人都自惭形秽的火火身材,尤其是那张妩媚的俏脸,很像欧美走红的某个女影星。 夏小韵之所以在看到他们三个人后,觉得世界不正常,那是因为那个妩媚的美女,就被野兽般的黑人哥们搂在怀中,大手在她傲人的部位上,肆无忌惮的捏着。 可她没有丝毫的生气,还媚笑着很享受的样子。 反倒是那个白人大帅哥,被冷落在一旁,脸上带着愤怒、嫉妒,还有阴骘的无奈。 夏小韵坚信,如果让毛驴来安排这三个人的话,肯定会让黑人哥们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美女与野兽的故事,只能出现在古希腊神话中,万万不该在现实中。 可现在,她就看到了这一幕。 “蛇儿,这个美妞就是小方说的小美女了吧?” 夏小韵开门下车时,就听欧美女郎问旁边的大帅哥。 她明明跟野兽哥们打得火热,却偏偏媚笑着去问白人帅哥,这是摆明了故意玩他了。 蛇儿? 这么儒雅有风度的大帅哥,怎么可能会叫这名字? 走过来的夏小韵,听美少妇说出这句话后,本能的惊愕了下,看向了‘蛇儿’。 只扫了夏小韵的脸蛋一眼,眼睛就一亮的响尾蛇,马上就昂起下巴,晃了晃脑袋--双肩、脖子的骨关节,马上就发出嘎巴嘎巴的爆豆声音。 向夏总展现了自己阳刚男人的一面后,响尾蛇向前踏出一步,绅士气质十足,伸出了右手,用流利的汉语说:“请问你是夏小韵,夏小姐吗?” 夏小韵下意识的伸出手:“是的,我就是夏小韵。” 响尾蛇在拿捏出绅士嘴脸时,总是很绅士,只是轻轻握了下夏总有些发凉的小手,就松开了,儒雅的笑道:“你好,我是响尾蛇。你也可以称呼我是蛇儿。” 原来他真叫蛇儿,可为什么不说他的本名呢? 夏小韵心中纳闷,表面却没有表露出来,只是含蓄的笑道:“响、蛇先生,你好。” “嚯嚯,我喜欢蛇先生这个称呼。” 响尾蛇阴柔的笑了下,抬手指着旁边那对勾肩搭背的男女说:“夏小姐,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老板娘,那个--相信我不说,你也能知道他的名字。” “野兽。” 夏小韵脱口说出这个名词后,脸儿攸地一红,赶紧摇头,正要赔礼道歉时,野兽笑了,一口整齐的大白牙:“不错,我就是野兽。” 响尾蛇,野兽,老板娘。 这三个人的名字,没有哪一个是正儿八经的人名,可他们却很为自己能叫这名字而感到自豪,开心。 老板娘总算是打开了野兽的爪子,扭着腰肢走到夏小韵面前,咯咯娇笑着牵起她的小白手,用色狼看美女的眼光,上下打量着:“哟,小方那小子还真有眼光,啧啧,这小美女真水灵,让我都动心了呢。” 夏小韵不介意跟老板娘这样的美少妇握手,却实在受不了她那色色的眼神,赶紧讪笑一声,借着抬手拢了下鬓角发丝的动作,挣开了她的手:“你、你们是方圆的兄弟吗?” 还没有遇到方圆之前,夏小韵几乎从来都不会说‘兄弟’这个词。 她更喜欢‘朋友’这个称呼。 在她看来,兄弟这个称呼,就像方圆总说‘啥啊啥’的那样,老土的让人发笑。 不过现在,她才意识到‘兄弟’这个称呼,对于方圆来说有多重要。 重要到为了兄弟,方圆可以无视她这个青春美少女。 所以,在看出老板娘三人跟方圆关系(绝对是一丘之貉)不一般后,才算是在正式场合,第一次用了这个词。 “兄弟?” 老板娘微微一愣,本来满是风情的眉梢眼角,瞬间浮上羡慕、落寞的神色,轻笑一声说:“不,我们是方圆的朋友,不是兄弟。” 我就说嘛,兄弟相比起朋友来说,称呼很老土的--夏小韵想到这儿时,却又听老板娘轻声说:“能够做他的朋友,我们就已经很荣幸了,可从没有敢奢望,能够成为他的兄弟。” 朋友,永远跟不上兄弟,更铁,更热血! 朋友,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但却无法替代兄弟之间,那种血脉相通的亲近。 并不是所有的异姓朋友,都能成为兄弟的。 因为兄弟这个词,所代表着的责任,意义,比朋友还要更重。 猛然间,从老板娘略微黯淡的眼神中,夏小韵蓦然明白了兄弟跟朋友之间的区别。 兄弟之间的感情,那是一个她此前从没有过接触过的高度。 属于韩斌,属于林武,属于毛驴--可夏小韵在方圆心中,好像连朋友都算不上。 想到此前还为自己在方圆心中,连韩斌都比不上而产生的愤怒……夏小韵忽然很想笑。 笑自己无知:你在方圆心中,何止比不上韩斌?就连毛驴也比不上的。 毛驴只是一条狗子,却是方圆的兄弟。 让老板娘、响尾蛇、野兽三人都羡慕的兄弟。 夏小韵不说话了。 因为她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不是喜欢打打杀杀的人,却能从老板娘三人当前的装束(在跟老板娘握手时,都看到她后腰别着的手枪了),看出他们可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主。 三个杀人的人,出现在塔希科,跟方圆有关,那么他们就是来帮着方圆杀人的。 这得是什么样的交情? 可他们却只是方圆的朋友,算不上兄弟。 老板娘他们,丝毫不掩饰能够成为方圆兄弟的渴望。 老板娘这句发自内心的话,影响了大家。 在接下来的半分钟内,没有谁说话。 这让夏小韵感到了无比的压抑,干咳了声打破了沉默:“咳,那个啥,其实能成为方圆的兄弟,好像也很简单的。” “简单?” 看着夏小韵的响尾蛇,满眼都是无法相信的惊讶,搞不懂她怎么能说出这句话。 “是啊,就是很简单。据我所知,一个跟他在一起生活了小半年的租客,都成为他兄弟了。” 夏小韵说的是林武。 她能感受到自己在说这句话时,带有了明显的不屑意思,就是在安慰老板娘他们:喏,连一个租客都能轻易成为他兄弟,你们实在没必要为不被他当兄弟而失落。 果然,她看到老板娘三人相互对视了眼,脸上带着惊诧。 “我没骗你啊,这是真的,要不然你们可以问问他。” 夏小韵连忙又说。 “我相信你没有骗我们。” 老板娘犹豫了下,才问道:“小美女,你知道当世能够被小方当做兄弟的人,有几个?” 我怎么知道? 夏小韵心中不屑的回了句,表面却淡然的摇了摇头。 老板娘伸出三根白生生的手指,晃了晃说:“三个,除了他身边那条叫毛驴的狗子外。” 夏小韵来兴趣了:“哪两个?” “一个是韩斌,另外一个,是个阴损之事干尽的盗墓贼。” 老板娘说:“或许你很快就能看到他--可我敢保证,能被小方灵魂都接受了的兄弟,只有昆仑。” “昆仑?” 夏小韵眨巴了下眼睛:“昆仑是谁?” “一个终生只为小方活着的人。” 老板娘轻声说:“为他而生,又注定为他而死……小方真正意义上的兄弟。”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走一次,都有着自己的生命价值,为自己活着而努力去争取什么,必要时可以像唐太宗那样,干掉自己一奶同胞的兄弟,成就万年霸业。 没有谁在来到这个世界上后,为别人而活着。 朋友不会,兄弟不会,甚至父母都不会。 但老板娘却说,偏偏有个叫昆仑的人,为方圆而活,也注定为他而死。 这,才真算方圆的兄弟。 昆仑,是个什么样的人? 为什么,以前从没有听方圆说起过? 尘世间,真有为别人才存在的傻瓜--或者说是兄弟? 夏小韵忽然发现,这么多年的学是白上了,引以为豪的名校文凭更是一张纸,因为到今天的此时,她才隐隐懂得了,什么叫兄弟。 难道说,我真的很笨,很脑残? 夏小韵茫然片刻后,用力摇了摇头,把这个古怪的念头甩开,不想再讨论这个古怪的问题,岔开话题问道:“方圆呢,他在哪儿?” 话题被她岔开后,几个人之间的古怪气氛迅速消失,野兽咧开大嘴的笑道:“知道你早就要来,所以他在屋里等你,等你一起共进早餐。” “你们不一起吃?” 夏小韵感激的笑了下,走向了木屋。 “我们都吃过了。” 老板娘启齿笑道时,重新恢复了她的妩媚样子。 “嗯。” 夏小韵点了下头,走到门口时却又忽然转身,说:“我想更正一下你们的某个观念。” “什么?” 老板娘三人,齐声问道。 “兄弟再亲,也比不上夫妻的,你们说,对不对?” 夏小韵嫣然一笑,不等三个人回答,推门走进了屋子里。 “她要俘虏小方。” “成为小方的媳妇。” “会不会被昆仑一刀砍掉脑袋……” 夏小韵关上门,隔断了老板娘三人傻楞片刻后的小声议论。 屋子不大,但很干净,也很干燥暖和。 有壁炉。 壁炉旁边的沙发上,搭着一些白色的衣服。 桌子上摆着丰盛的午餐:土豆炖牛肉,西红柿炖牛肉--高度伏特加白酒,两套餐具。 没有人。 方圆呢? 夏小韵看向屋子里的某扇门时,门开了。 一个光着屁股的家伙,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浑身散着热气。 第217章:你早晚都是我的人 一个人开车,长途跋涉一千多公里,就算是铁人也会感到累得。 尤其是还要养足精神做某件大事时。 凌晨时分就来到这儿的方圆,跟老板娘他们简单寒暄几句,很快就睡着了。 醒来后,知道心疼男人的老板娘,已经給他放好了热水。 还有比美美睡一觉,再泡个热水澡能缓解疲劳的方式吗? 没有。 这一觉,也出乎了方圆的意料。 他本以为,自从踏上塔希科国土的那一刻起,就在再也没有休息时间了,谁想到这边的情况,要远远比他所想象的更为复杂。 根据率先一步赶来这边的老板娘等人,得到的情报:被绑架的韩斌,很可能被人带进了最可怕的白灾区。 白灾区,是当地居民对那片每年长达六七个月被冰雪覆盖地区的称呼,更是死亡之地的代名词。 据说二战时期,有万千德军士兵活活冻死在里面。 白灾区内没罗布泊内那种诡异的现象,就是在满眼的雪。 那种毫无尽头、没有任何坐标的白色,才是最能让人绝望的。 老板娘说,他们已经出到五十万美金,却依然没当地人,肯为他们当向导--不是不垂涎这笔钱,而是当地人,也没谁能区区几个人的情况下,能走出那片白灾区。 没办法,老板娘他们只能再动用关系,希望能通过塔希科官方、甚至军方,来搞清楚韩斌当前究竟面临被带到了哪儿。 不管方圆有多么为韩斌的安危担心,当前所做的,也只能是等。 方圆发誓,他在泡完澡走出洗浴间内时,真没想到夏小韵会在屋子里。 难道,老板娘他们不该告诉纯洁无邪的小夏妹妹,小方在洗澡吗? 小方在洗澡前,可是跟老板娘说过,可能会有个脑残的女孩子来找他的。 夏小韵也‘如约’出现,可那三个家伙,却让她出现在了小方刚洗完澡时--全身上下,除了后背跟脚后跟,都被这妞儿给免费看了个精光。 幸亏,方圆已经把左肩下的那朵彼岸花,用药水给遮住了。 但这也不是小夏瞪大双眸,目不转睛盯着小方看的理由啊。 就这样红果果的,盯着个红果果的男人看,她不该感到害臊,难为情,会迅速用双手捂住脸,发出一声好像她被强女干了的尖叫,然后就像被色狼追赶那样,哪怕是崴了脚脖子也该逃出去吗? 甚至,方先生都能看到小夏妹妹,盯着他足足看了四五六七秒后,还做了个咽口水的动作。 啥意思,想非礼哥们? 好像木鸡那样傻呆呆的方先生,猛地醒悟了过来,赶紧并腿,双手下伸捂住了某个部位,就差像遭到非礼的小少妇那样,发出一声尖叫了。 “捂啥呢?看都光了,再捂也是那样,丑陋。” 夏小韵白静静的小脸上,攸地浮上一抹嫣红,随即不屑的嗤笑一声,款款走到桌子前坐了下来,水灵灵的眸子,却不曾从方圆身上挪开过。 方先生嘴角,抽啊抽的,好几下后才问:“你--不该先回避一下么?” “有这个必要?” “没必要吗?” “你早晚都是我的人。” 夏小韵淡淡的说着,拿起酒瓶时,忽地又找回了失去的自信感。 你早晚都是我的人。 方先生被小夏妹妹这句话给惊呆了:这句话,貌似该由男人说出来的。 她一个智商有问题的小破妞,凭啥说这句话? 不要脸,则天下无敌。 接着,方圆就想到了这句话。 他以为,这句话是专门来形容他的,从没有想到还有人比他更适合这句话。 这让他有些愤怒。 站直了身子,松开双手走向了沙发那边:“夏小韵,提醒你一句,你其实还算是个不错的女孩子,应该懂得身为一个女孩子,最重要的除了要有自知之明外,还得要脸。” “在我看来,对女孩子最重要的不是脸,而是命运。” 端起玻璃杯,轻轻抿了口辛辣的伏特加,夏小韵慢悠悠的说:“刚才,我跟老板娘他们简单的聊过。他们跟我说,你有个为你活着的兄弟,叫昆仑--能告诉我,昆仑是谁吗?” “不认识,是他们大清早的喝多了胡说八道。” 方圆飞快的穿着衣服,淡淡的回答。 夏小韵才不管方圆是否承认昆仑的存在,只是说:“你猜猜,我是怎么让他们大吃一惊,意识到我对你来说,要比昆仑更重要的?” 方圆冷笑:“你刚才已经说过了。” “对,你早晚都是我的人。也可以说,我早晚都是你的人,我们是两口子--兄弟之间,再怎么亲,好像也比不上小两口亲吧?” 夏小韵笑了,很得意很欣慰,拿起叉子叉了块红烧牛肉,大嚼起来,还频频点头:“嗯,不错,味道不错,这才是最地道的土豆炖牛肉。” 方圆很想问问老天爷:“如果你是方圆,你会怎么对待小夏?” “干掉她--不是那种干,是用暴力手段结束她卑微的生命!” “不行,最起码现在不行,第一,哥们不杀人,第二,她还没有找死的充分理由,第三,我们身上都有一朵破花。” “那,告诉花小妖,或者使个阴谋诡计,让她死在本次的塔希科之旅,以绝后患。” “不行,都说她现在不能死了。” “草,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就受着吧,贱人。” 老天爷骂了一句,转身闪人了。 对不要脸则无敌的小夏,老天爷都没办法了,所以方圆只能受着。 “亲爱的,过来坐在我身边。” 等方圆穿好衣服后,夏小韵举着酒杯,柔柔的笑着招呼道。 到底是母女,夏脑残在柔柔的笑着时,还是能看出几分陈婉约的样子。 很迷人的那种柔弱,特有的风情。 方圆很乖--坐在了夏小韵旁边,在她殷勤的給他夹起一块牛肉,递在他嘴边时,才说道:“陈婉约,跟我在一起时,也是这样子。” 没有谁规定,在吃饭时绝不能说恶心人的话。 所以方圆就说了。 夏小韵却毫不介意,依旧柔柔的笑着轻声说:“亲爱的,我早就说过了,只要你愿意,我能跟她一起服侍你,让你成为天底下最幸福的男人--反正,她的魅力一点也不比我差,不是吗?” 当恶心遇到罪恶,就只能败退了。 夏小韵这句话中,就充斥着浓浓的罪恶。 方圆咽下牛肉,叹了口气:“唉,夏小韵,我不知道该咋说了。可你知道吗,如果你紧缠着我,你会被杀掉的。嗯,咋说呢?打个比方,我是个人见人爱的货物,但早在三年前,就被个小妖精似的女孩子预订下了,我就是她的。无论谁想打我的主意,结果都只能是个死。” 能够放下架子把自己比作货物,更说出真心话,这就证明方圆是真为夏小韵好。 夏小韵只是笑着,再次捞起一块牛肉,放在了他嘴边。 方圆只好再次吃下,砸吧了下嘴巴说:“我是认真的,没有骗你。迄今为止,她已经杀了七个跟我有关系的女人。” “我没说你骗我呀,我相信你说的一切。你有个叫昆仑的兄弟,有个小妖精般看着你的女孩子。可无论是谁,我都不会在乎。” 夏小韵又给他端起了酒杯。 方圆喝了一口,才问:“你不怕死?” “怕,不怕死的才是真脑残。” 夏小韵嘴角的笑容,稍稍变淡,就像她的声音:“可我也说过了,你是我的人,我也是你的人。所以你绝不会任由别人来杀你的人。” 就像是绕口令那样,也亏了夏小韵口齿伶俐,才能一口气说完这些话。 方圆觉得没必要再说啥了。 因为无论他说啥,夏小韵都不会听的。 脑残的女孩子,不都是一根筋吗? 连跟陈婉约一起服侍他的话都能说出来,还会怕什么小妖精? 牛肉很香,美酒很烈,再加上旁边有个柔柔的少女服侍,这绝对是每一个男人最能感觉到‘生活真的很美好’的时刻。 门开了,刺骨的寒风随着老板娘刮了进来,在方圆刚吃饱了时。 老板娘进来后,妩媚的眸子在小夏妹妹身上转了半圈,这才看向方圆,轻启朱唇:“有消息了,就是白灾区,二战时期德军溃败时的行军路线上。” 二战时德军是从白灾区哪条路线上撤退的,方圆没必要去考虑这些。 他只知道,老板娘既然能说出这条路线,那么就能知道这条路该怎么走。 “牛肉很好吃。” 方圆擦了擦嘴站起来,问道:“啥时候可以走?” “随时。” 老板娘说出这两个字时,夏小韵就看到两辆蒙着白色帆布的吉普车,吱嘎一声停在了门外那辆兰博基尼旁边。 “你送她回去,在这儿等也行。” 方圆看都没看夏小韵一眼,更不会等她反对什么,对老板娘说了一句,就快步走出了木屋。 寒冷刺骨的东北风,狠狠扑在方圆脸上,瞬间就让他额头上的汗水(吃饭吃的)变成了白色冰屑。 他没在意,甚至连该有的冷颤都没打一个,就像才不在乎夏小韵那些疯话:啥狗屁我是你的人,韩斌等着哥们呢,可没空陪你玩啥的卿卿我我游戏。 方圆来到后面那辆吉普车前时,开车的响尾蛇跳了下来:“我去前面带路。” 爱赌的响尾蛇的眼神也是相当好,有他跟野兽在前面带路,就不会出现误入歧途的低级错误。 方圆点头,上了车,砰地关上车门时,半转身刚要拉下副驾驶椅时,那边的车门开了。 开门的是夏小韵。 老板娘跟在她身后,在方圆看过去时,冲他耸耸肩摊开双手,做了个无奈的动作。 “你不要怪她,是我跟她说,如果不让我跟你走,我会死给她看。她能看出,我不是在开玩笑,所以我就来了。” 夏小韵很干脆的上车,关上了车门。 方圆冷冷看了她一眼,缩回按着她座椅的手,向后看去。 第218章:让你感受到来自我的特殊感情 夏小韵也扭头向后看去。 她看到了武器。 确切的来说,是两整套的法国外籍雇佣军单兵作战装备:增强战斗头盔,molle模块化装备,防弹背心--icwb寒冷天气作战靴等。 最能给夏小韵视觉冲击力的,还是那把改装的微冲,哪怕她不是啥武器发烧友,可仍然能从这黑黝黝的铁器上,感受到它所发出的恐怖杀伤力。 很多人都以为,世界上最先进的单兵作战装备,是美国海军方战队。 其实不然,法国外籍佣兵集团那些杀人魔王,所配备的装备才是最优秀,自然也是最昂贵的,像这么一套适合在雪地中作战的装备,至少得四十万美金以上。 仅仅是一把改装过的微冲造价(具备夜视狙击步枪功能),就能抵得上美军单兵作战的全部装备。 这才是真正杀人的至凶兵器。 响尾蛇在接到方圆的召唤后,连到手的两千万美金都毫不在意,实在没理由不拿出当世最好的杀人武器,来供大家使用。 每个人,哪怕是女人,骨子深处都隐藏着暴力、残忍等因素,所以夏小韵在看到这两套装备后,就像酒鬼看到十八年的女儿红那样,再也挪不开眼睛了。 甚至连车子迅速启动都不知道,只是拿起一把手枪,反复看了起来。 “不想死的话,就别把枪口对着自己,枪里有子弹。” 开车的方圆,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着想,不得不提醒了她一句。 “这是保险吧?” “是。” “打开,再扣下扳机,就能杀人??” “是。” “那好,这把枪归我了。” 夏小韵把手枪抄进了口袋中,喃喃的说:“去救人,怎么可以没枪?” 方圆懒得再跟她废什么话,闷声开车。 相比起华夏来说,这边的道路明显差劲了太多。 越往前走,路况就越差,自然也越加荒凉。 但在前面开车的野兽,却把吉普车的油门踩到了底。 方圆紧随其后,颠的夏小韵脑袋碰到车顶后,才想到没系安全带。 等她手忙脚乱的系上安全带后,方圆却伸手--揽住了她的小蛮腰。 “你、你要干啥?” 受方先生影响,小夏忽然特别喜欢‘啥啊啥的了’,心儿一跳时,眼眸中迅速浮上了春光水色。 方圆没理睬她,环过她小蛮腰的右手,伸进她口袋中拿出了那把枪。 “这是我的!” 夏小韵急了,眼眸中的水色春光不见了。 方圆还是懒得跟她说啥,抢在她伸手来夺枪时,把手枪塞进了她高筒马靴内。 这样,就算是走火,也不会伤到要害处的,而且更方便她拿枪。 “对、对不起啊,我没明白你意思。” 夏小韵不好意思的笑了下时,见人家方圆依旧不理她,眼眸一转说:“根据我的观察,老板娘他们三个跟你的关系,虽然算不上是兄弟,但绝对是能陪你一起出生入死的人,所以我才搞不懂,你怎么把韩斌看的,比他们还要重?” 方圆这次没有无视夏小韵。 因为他有责任,让任何人明白韩斌在他心中是啥地位。 想了想,他说:“你能理解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父母忽然失踪,在最惶恐最无助时,有个比他大一岁的孩子,能偷出家里的全部的积蓄,来帮他寻找父母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吗?” 夏小韵沉默了。 方圆的话不多,却让她深切感受到了,韩斌在他心里的地位。 如果韩斌是成年人,为方圆做出这种牺牲,无疑也很感人。 但绝对比不上一个孩子--孩子的心灵是最为纯洁的,十几岁的韩斌,得有多么的爱护比他小一岁的方圆,才能偷出家里的全部积蓄,来帮他寻找父母? 兄弟。 慢慢地,夏小韵好像终于懂得了这个词的真正含义。 韩斌对方圆的兄弟之情,或许比不上那个只为方圆才活着的昆仑,但无疑是人世间最伟大的感情之一。 老板娘他们能因为方圆的召唤,立马放弃手头事情赶来,那是因为他们是朋友--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朋友,或者说是战友。 夏小韵都也能猜出,方圆以前也曾经这样帮过老板娘他们。 要不然的话,他们绝不会这样对待方圆。 人跟人之间最真诚的交往,不就是心换心么? 夏小韵还发现,不管是方圆的兄弟情,还是朋友情,都远远高过了她此前对这些感情的理解:就感情问题来说,以前自以为是的她,在方圆面前才是没见识的土包子。 同时也充分理解了,方圆为啥不怎么在意她:她好像从没有,把方圆当做兄弟、朋友,最多只是当做一个可靠、可信任的人。 夏小韵痴痴凝视着方圆,过了很久,才慢慢地抬起手,轻蹭着他的脸颊,喃喃的说:“以后,我会让你感受到,来自我的特殊感情。” “草,我跟你能有什么狗屁的特殊感情!?” 艰难向前行走的水暗影,霍然回头狠狠骂了句:“秦老七,你特么的是不是故意找死?” 跟两天前‘脚踩七彩祥云、衣袂飘飘仙气四射’时出现不同,现在水暗影可以说是狼狈到了极点。 娇媚的脸蛋上出现了冻疮(围着脸的毛巾,替秦摘花包扎伤口了),披头散发的就不说了,单说她满身的伤痕,就会让所有男人心疼:谁特么的这么心狠啊,敢伤害这么娇美的身体? 白灾区的大雪原才不在乎这些:不管你是哪路神仙,来到俺的地盘上,是龙你得给俺盘着,是虎你得给俺卧着,是美女你得给俺--慢慢地的等死吧。 更何况,弹尽粮绝的水暗影,此时身上还背着个半死不活的秦摘花? 最关键的是,随时都会有新的敌人出现,生擒这对‘相依为命’的男女。 水水姐美是美了,可她真实的本事也只能是在炕上--相比起杀人来说,她跟秦摘花这种精锐特工来说,差着境界呢。 在背负秦摘花的情况下,她能在两天一夜中,逃过至少七拨敌人的围追堵截,就已经很出色了,所以就别奢望能活着走出白灾区。 想当年,德军那么多士兵,可是活活冻死在脚下这片土地上的。 两天一夜中,秦摘花至少说了八百遍,让她放下自己独自逃生。 天知道秦老七心目中这个蛇蝎美女,哪根筋不对劲了,无论咋说都不放下他。 没办法,秦摘花只好大打感情牌:“水水姐,真的,我早就喜欢你了,在看到你的第一面,我就想把你剥光了压在炕上,狠狠的玩整个晚--”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水暗影猛地甩在地上。 不等他做出任何反应,高腰马靴就踏在了他胸口,手中的军刀霍然举起,狠狠刺向他的心口。 “水水姐,不要!” 秦摘花看起来很丑陋的脸上,攸地浮上恐惧神色,惨叫着求饶。 他知道,越是这样,以心狠手辣、翻脸无情而‘著称’的水暗影,就越不会放过他。 但这次--就在刀尖即将刺破秦摘花的衣服时,她却硬生生的停住了。 苍白的脸上,因为极度愤怒而生出的力气,促进血液循环,为她画上了一层淡红色的妆,分外明媚。 秦摘花看着这张绝美的脸,凝视片刻闭上眼,轻叹了口气,淡淡的说:“水暗影,杀人时犹豫不决可不是你。赶紧下手,给爷们一个痛快,要不然等我恢复了,我就在这儿把你给办了,死也做个饱鬼。” 啪的一声,水暗影左手狠狠抽了秦摘花一个耳光,沙哑的笑着:“特么的,为了让姑奶奶撇下你,独自去逃生,你连这种办法都使出来了。你以为,姑奶奶真不想撇下你啊,可在这鬼地方,一个人能逃到哪儿去?” 被狠狠抽了一耳光的秦摘花,睁开眼笑的比哭还难看的说:“水水姐,你真聪明。可老人们总是说,太聪明的女人,命都不会好的。” “管你屁事,姑奶奶认了。” 水暗影身子一歪,四仰八叉的躺在了秦摘花身边,任由狂风夹着雪花,狠狠打在她的脸上,伸手抓起一把白雪,塞进了嘴里,狠狠的嚼着:“我们这次是走不出去了。” 秦摘花没说话。 因为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得出,依着他们俩人当前的身体状况,就算没人追杀,他们也走不出去这片白灾区的。 “临死前跟姑奶奶说说,那些绑架李治灿的孙子,是做什么的?” 刚躺下片刻,就感觉浑身几乎被冻僵了的水暗影,下意识的侧躺,蜷缩起身子对着秦摘花,闭上了眼睛。 她好累,从没有过的累。 就像有座大山压在肩膀上,唯有闭上眼睡一觉,醒来后才能解脱。 她刚闭上眼,就有个男人的影子出现了。 那是她暗恋的男人,不等她跟他说出‘我爱你’,就牺牲了。 四年多了,水暗影从没有忘记过这个男人,总是一闭眼,就会看到他。 但这次,她看的特别清楚,就像躺在她对面那样。 水暗影的嘴角慢慢地翘起--她知道,在她无法支撑的躺下后,她就再也没有力气站起来了。 疲倦的冰冷,已经把她彻底包围。 她知道,她要死了。 要不然,男人的样子,也不会这样清晰。 只是为什么,就在她渴望被男人抱在怀中时,他却又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方圆。 那个男人,又变成了最让她讨厌的混蛋。 好吧,水水姐实在是太累了,无论男人是谁,只要能把她抱在怀里,她都不会有丝毫的不愿意。 可就在水暗影想慢慢地依偎进那个忽而方圆、忽而男人的男人怀抱着时,秦摘花的喊声,攸地赶跑了男人。 那么沙哑,那么撕裂,还带着丢人的哭腔:“水暗影,不许你睡过去,绝不能睡过去!你不是要听我给你讲那些孙子的来历吗?只要你睁开眼,我就说!” 不情不愿的,水暗影睁开了眼:“你说。不精彩的话,我打掉你满嘴的牙。” 第219章:同样的母语 水水姐就是这么任性的女人,哪怕临死前听别人说话,也得要求尽可能的精彩。 华夏矿产界的权威李治灿教授,以国内某国企高级工程师的身份来到塔希科。 其实他来此的真正任务,则是跟塔希科国家矿产的某个亲华派高层人士当面秘密会晤,主要是洽谈本地矿产的某种资源。 这是一种特别罕见的资源,算是西比利亚的特产(因这边极度寒冷,所以有些矿产是独有的,主要用于太空计划所用,毕竟太空那边也很冷的)吧。 但这种罕见矿产不像石油那玩意一样,随处可见,目前只在塔希科的白灾区下面发现,所以一经确定,就倍受所有发展(太空计划)国家所重视。 物以稀为贵,当全世界就这点玩意,所有有能力的国家都想得到它时,那么就会引发竞争。 如果是正面竞争,比方用最优越的合作条件来取得合作,华夏就算是输给别的国家,得不到共同开采权也就算了。 可随着那位亲华派高级领导人表明态度,华夏能取得共同开采权的几率就大大增加,这就不可避免引起了某些国家的不满……总之,他们就是跟当地一些反对华夏人士,在暗中千方百计破坏华夏跟国家矿产的合作。 华夏方面对此早就有所准备,所以那些暗中破坏势力一再失败。 就在春节刚过时,李治灿教授终于跟塔希科国家矿产集团敲定了草签合约,并按照华夏当局的意思,做了很大的让步,满足了塔希科政府的某些条件。 其中就包括华夏要向塔希科当局,低价出售华夏独有的短程导弹(别看塔希科曾是前苏一部分,但受地理环境所限制,没有能生产军火的重工业)。 “本来合作进行的很顺利,但同李教授一起来的助手王国华却意外叛变,泄露了合作中的绝密计划--” 说到这儿时,秦摘花艰难的爬了起来,向水暗影慢慢伸出手。 他要用最后一点力气,把水暗影拉起来,绝不能让她就这样睡过去。 永不放弃,是秦摘花成为一名优秀特工时,教官在第一节课上反复强调的。 这么多年过来了,他也始终没有忘记这句话,哪怕是当前:“水暗影,起来,你一定要起来!” 浑身已经被覆盖上一层白雪的水暗影,动也不动。 白天时,雪原上空还有太阳,但晚上却再次下起了暴雪,刮起了刺骨的西北风。 “水暗影!” 秦摘花嘶声叫着,猛地咬了下舌尖。 剧痛让他眼前发黑,却生出了一股子力气,扑倒在水暗影身边,把她从地上拉起来,抱在了怀中,用力的摇晃着。 已经睡过去的水暗影,被他疯子般的摇醒,缓缓睁开了眼眸。 就在她躺下前还水汪汪的眸子,此时满是绝望的黯淡,却依旧像卖萌的小女人那样,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哼声:“哼--你干嘛呀?” “不能睡,绝对不能睡过去,起来,走!我知道,你行的,一定能行!” 秦摘花紧紧抱住这个女人,用最大的声音吼叫着。 泪水。 从没有流过的泪水,从这个男人的眼角淌下。 “秦摘花,别做无用的挣扎了,我们、我们走不出去的--抱紧我……我告诉你,死在男人的怀中,就是我最大的梦想。只是我渴望的,却是在床上,而不是在这该死的雪地中。” 水暗影喃喃的说着,再次闭上了眼。 秦摘花无声的惨笑一声。 他已经尽力了,却实在无法激起这个女人的求生欲,只能沙哑的说:“可是,你还没有听我讲完是谁绑架了李教授。” “是谁?” 水暗影梦呓般的问道。 “几方势力的组合,主要组成人员是东洋、塔希科本地的反对华夏分子,还有北朝--” “北朝?那些白眼狼,怎么总是喂不熟?” “他们绑架李教授,就是想得到那份华夏对塔出售军火的秘密签约合同。” “合同呢?” “风声的小孟在牺牲前,告诉我说,合同被李教授藏到某地了。” “还算他聪明--唉,但那些人早晚都能逼出合同的下落。” 水暗影的声音越来越低:“不过这跟我们没关系了。秦摘花,抱紧我,我想睡觉……最好是,是给我想象一下,在床上的滋味。你知道吗,我还没有尝过那种--” 她后来说了些什么,秦摘花已经听不到了。 他也不想再听了。 身为华夏七杀手最精锐的特工之一,他连一个女人都保护不了,就算是死,也死的没脸。 “我不能死,最起码在把你带出这鬼地方之前,不能死,起来,起来!” 秦摘花傻子般的说着起来,可除了嘴唇之外,就连眉毛都没有动一下。 他已经没有任何的力气。 如果非得说还有点力气的话,那么就只能是目光了--他倔强的昂着头,看向风雪中的南方:那是祖国,那是家的方向! 就算是死,也要对着那个方向。 他是多么希望,能有他的同胞,忽然从那个方向出现? 可他同时也很清楚,除非老天爷睡迷糊了,才会让他的同胞,出现在这片荒无人烟的大雪原中。 这儿是连当地人提起来都敬畏的白灾区,华夏那个美好国度中的子民,就算是想来--除了他们这些人外,还能谁有胆子,有能力来到这鬼地方? 天黑了,老天爷睡着了。 他真睡迷糊了--因为就在秦摘花凝视祖国方向的目光,也被冻僵,即将凝固时,两道雪白的车灯光柱,竟然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 “特么的,那些贪生怕死的龟孙子,知道老子被活活冻成冰雕后,肯定会笑话老子自不量力。卧槽,爷们愿意,谁能管得着?” 文永远擦了擦鼻尖上的鼻涕,泪水淌了下来,自言自语中带着哭腔:“龟孙子,你们一辈子都只能是龟孙子!” 靠着满腔热血,独自驱车驶进白灾区后,文永远才知道那些龟孙子为啥不来了。 这个季节来这个地方,就是找死。 别说是他一个人了,就算来上十个八个的,在大雪纷飞毫无目标的雪原上,也跟踏上黄泉路没啥区别。 到现在为止,文永远已经不知道他这是往哪个方向跑了。 什么叫天真? 当越野车的导航设备失效、才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带指南针后,文永远才懂了啥叫天真。 其实他现在特别想家,想几乎是溺爱他的妈妈,想那帮笑话他来寻死的狐朋狗友。 他不说。 圆死都不会说出来。 因为文永远觉得自己是爷们,不是他老子嘴里那种除了能造粪就啥用也没有的废物。 有几个废物,敢孤身跑进这白灾区送死? 他老子抚养他长大二十多年,竟然没看透他的本质--这让文永远有些自得。 不过,这丝得意很快就被恐惧的泪水,给冲散了:无论他有多么热血,有多么的骄傲,他都是一个没有任何野外探险经验的纨绔公子哥。 能够在大雪原上挣扎这么久,没有碰到那些坏人,已经算是老天爷被他满腔热血感动,才照顾他了。 但文永远还不满足。 他觉得,老天爷还该再給他两个同伴。 哪怕是半死不活的也行啊,最好是有个漂亮妞儿--因为在这茫茫雪原上,一个人没头苍蝇似的乱跑,实在是特么的太孤单,太害怕了。 睡迷糊的老天爷,满足了文永远不大的愿望:因为他老人家眼下,正有这么一对半死不活的男女。 他老人家也就做个顺水人情,让这三个人相遇了。 雪亮的车灯照耀下,寒风猛地刮起一个漩涡,裹起成片的雪花砸在挡风玻璃上,让文永远再也看不见,本能的猛踩刹车--车子四轮,在雪地上继续滑行,足有五六米后才停住。 擦了擦脸上的泪水,文永远正准备松开刹车时,意识到自己会被冻成冰雕后、就始终发白的小脸上,攸地浮上一抹可怕的艳红。 借着雪亮的车灯,他看到了两个人。 好像冰雕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的两个人。 这两个人本来已经被白雪覆盖,却被刚才那阵妖风给刮走了。 大雪原的晚上,忽然遇到两个冰雕似的人,这不是文永远狂喜的原因。 毕竟这俩人,很可能也是死人--这一路上,他已经遇到了十七八个这样的死人了,冻得跟帮帮硬的棒槌那样。 他狂喜,是因为这俩人中,最起码有一个还活着! 死人,是不可能睁开眼的。 就算是死不瞑目的,但眼瞳在车灯照耀下,也绝不会反射出生命的活力。 狂喜。 文永远从那双眼睛里,也看到了这样的神色。 猛地抬手,在喇叭声砸了一下。 滴滴--刺耳的喇叭声中,文永远已经推开车门,大声吼道:“你是谁?” “你是谁?” 文永远问出这句话的话音未落,秦摘花也问出了这三个字。 他真没想到,自己在喊出这句话时的声音,会这样大。 悦耳。 这就是绝处逢生的力量。 接着,全身血液就迅速沸腾起来,烈马奔腾般的冲向脑子:汉语,同胞! 俩人在同时喊出那句话时,都是汉语。 在异国他乡的死地中,忽然相逢,说着同样的母语--这种狂喜,是任何的语言文字,都无法形容出来的。 “水暗影,醒醒,醒醒,来人了!” 秦摘花用力摇晃着水暗影,低头看去时,却看到这娘们已经睁开了眼。 那眸子,重新变的水汪汪,全是新生后的生命。 文永远激动之下狂按喇叭的声音,就像一道霹雳,把在黑暗中行走的水暗影给惊醒了。 同样,听到对面人用汉语跟自己打招呼后,文永远立即跳下了车,向这边扑来--短短五六米的距离,他就摔倒了三四次。 最后这次更是整张脸都呛在雪里,生疼。 他才不管,连滚带爬的爬到秦摘花面前,哑声问:“华夏人?” 第220章:白痴般的文永远 秦摘花努力瞪大眼睛,盯着文永远的脸,重重点头,认真的说:“华夏人。” 文永远就像傻了那样,再问:“我们是同胞?” “同胞。” 秦摘花也像傻了那样,回了句平时他才不屑回答的废话。 因为他从没有想到过,废话原来是这样的可亲,让人自豪,骄傲,更激动。 文永远张嘴,正要再问某句废话时,水暗影幽幽叹了口气:“小伙子,能不能去你车上说话?这儿--特么的好冷。” “啊,对,对,上车,来,我搀扶你们。” 他乡遇故知--的文永远,这才如梦初醒,赶紧爬起来,伸手去搀扶秦摘花。 谁说爷们只是造粪的机器了? 谁敢再说,我抽他嘴巴--造粪的机器,能接连把两个半死不活的人,抱上车,帮他们裹上大衣,给他们吃加热的牛肉罐头? 就像做了本世纪最伟大的事那样,看着双手哆嗦还在大吃牛肉罐头的那对男女,文永远觉得自己从没有活的有价值过。 最大的价值,自然是这对获救的男女中,那个女人是如此的水灵,哪怕是样子无比狼狈,可美女就是美女,就算喝酒时把半瓶子酒都倒在嘴外,也能从她翘起的无名指动作中,看出这是个极品。 车载微波炉出路的牛肉,高度伏特加烈酒,对水暗影俩人来说,就是重生的代名词。 如果不是俩人才不像文永远那么无知,肯定不会恋恋不舍的放下食物……直到把胃撑破。 “等等啊,我给你们拿口服营养液,还有巧克力。” 始终盯着水暗影看的文永远,在这娘们故意給他飞了个媚眼后,竟然羞的低下头,想到了还有别的食物。 巧克力,口服营养液,对于水暗影俩人来说,比伏特加和牛肉还要重要,最起码这玩意不容易撑破肚子。 不过他们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开始有了更高要求:“小伙子,除了巧克力外,你还有哪些宝贝?” 其实水暗影的年纪并不大,甚至比秦摘花还要小两岁,可人家始终在老大的位置上,平时别人跟她打招呼时,都是喊她老大。 以嘴甜、不要脸著称的秦摘花,每次看到她时,偏偏都让人恶心的喊她水水姐--结果更让这娘们以老大自居了,所以在称呼文永远小伙子时,语气很自然,就像她已经五六十了那样。 被水暗影喊为小伙子,文永远却没有觉得哪儿不对劲,只是害羞--这个从来都骄傲自大的家伙,已经沉溺在水水姐那双水汪汪的眸子中无法自拔了。 甚至都没有跟她对视的勇气了,只是盯着手里的巧克力,傻傻的问:“你、你想要什么宝贝?” 水暗影很为迷倒文永远而得意,优雅的伸了下脖子,说:“我们两个可是都受伤了,你敢独身来这儿,肯定会携带急救箱吧?那玩意,对我们来说就是宝贝。” 文永远接下来说出的一句话,让正在卖弄风骚的水水姐,瞬间呆若木鸡:“哦……来这儿,还得带急救箱?” 他的话音落下,车内立马就安静了下来。 足足半分钟后,秦摘花才喃喃的问:“你没带那玩意?” 文永远就像做错事的孩子那样,躲避着水暗影愤怒的眼神,有些惊惶的摇了摇头,艰难的回答:“没、没有。” 秦摘花还不死心,又问:“那么武器呢?” 他觉得,就算个傻子,敢独身来这地方救人(刚才在他们吃饭时,文永远已经说明来意了,就是以志愿者的身份,来这儿救人的),也得带上救人的急救箱,跟防身用的武器。 “武器?有,我有武器!” 文永远马上就从脚下,拿出两把西瓜刀。 双手一碰,溅起一溜火花,得意洋洋的说:“怎么样,锋利吧?这可是我从老毛子家中,花了重金才买到的--你们,你们怎么了?” 看出水暗影俩人,都用不善的眼神看自己后,文永远缩了下脖子。 水暗影觉得,自己的肺子都要被气炸了。 幸好,水水姐还是很有涵养的,没有破口大骂,竟然让秦摘花惊讶的笑着,柔声问道:“小伙子,这就是你来白灾区的主要防身武器?” “是啊,我觉得这就足够了。” 再次把双刀互碰了一下后,文永远有些自豪,又有些不满的说:“我可是柔道五段,我教练跟我说,像我这个档次的高手,两把菜刀就能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实在没必要再配备别的武器。所以,我妈才不让我动别--”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再也无法压制怒火的水暗影,沙哑声叫骂着打断:“你妈还让你去死呢,你怎么不去死?你这个白痴!” 文永远被水水姐的忽然发怒,给吓傻了,呆呆的望着她,不明所以。 话不重复的接连骂了几十句后,水暗影心里才好受了些,抬手指着文永远:“你这个废物,白痴--唉,算了,你的柔道教练是谁?” 水暗影已经决定,要是能活着回到华夏,她首先要做的,就是把文永远教练的脑袋拧下来:你得有多么混蛋,才能教出这种白痴弟子来? 文永远呆呆的回答:“我妈。” “什么?” 水暗影一时半会的,没听明白文永远说的啥。 “是、是我妈。” 文永远咽了口吐沫,喃喃重复道:“我妈,就是我的柔道教练。” “啊?哦,原来是--你的母亲,对不起,她老人家,绝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教练。” 水暗影无话可说了。 身为女性,她在确定文永远的柔道教练原来是他母亲后,就明白那个母亲为啥这样教导儿子了--唯有特别溺爱儿子的母亲,才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水暗影没资格,去骂这样一位母亲。 这是一位伟大的母亲,无论她有多么溺爱儿子(更有把儿子培养成白痴的嫌疑),但她却让文永远始终保留着一颗纯洁的爱国心,以华夏而自豪,骄傲。 要不然,他也不会独身就敢来白灾区救援李教授,叫嚣着给那些伤害华夏同胞的孙子一个教训--凭着他是柔道五段,还有两把西瓜刀。 水暗影跟秦摘花对望了一眼,从对方眼神中,都看出了无奈的苦笑。 这俩人,都是那种贴上胡子就比猴子还精的人,根本不需要再套问文永远,就能推断出他是个很有些背景的纨绔。 要不然,决不可能孤身来到白灾区(毕竟李治灿被绑到这儿的消息,就连老板娘他们也得打听好久才能确定,人家文永远却是来到塔希科后,直接杀了过来,这足够说明他在家时,就知道这些绝密情报了。) “怎么办?” 在挪开跟秦摘花对望的目光时,水暗影淡淡的问了句。 “简单,我们知道回家的方向。” 秦摘花的回答,也很简单。 “可是,追兵随时都会出现,我们难道就指望一个白--一个大少,拿两把西瓜刀来突围?” 水暗影黛眉皱起,活动着右手手腕。 “或许,他真能带我们出去。哪怕是出不去,死在这儿,貌似也比刚才被冻死要强很多。再说了,雪这么大,那些沙比不一定能找到我们……” 秦摘花笑了笑,正要再说啥时,看着前方的双眼猛地眯了起来。 “怎么了?” 文永远看到秦摘花脸色大变后,下意识的回头看去。 他看到,雪亮车灯照出去的前方数十米处(车灯照的远),忽然出现了好多黑影:骑着马的黑影。 “快走,开车!” 就在文永远纳闷这些黑影是啥玩意时,水暗影尖声厉喝道:“那是追兵,敌人!” “你确定?” 文永远到底是文永远,当那些黑影迅速在视线中扩大,还有几只长毛猎犬以比奔马更快的速度,向车子这么扑来时,他还问了这么一句。 但接下来,已经不用水暗影回答他确定了,仿佛比暴雪还要密集的子弹--就打在了越野车的挡风玻璃、车头上,发出砰砰的响声,窜起火花。 “卧槽,果然是歹人,撤乎!” 文永远虽然白痴,但远远没有白痴到等死的地步,低头时已经启动车子,猛踩油门的同时,狂打方向盘,车子四轮飞快转动着,咆哮着向前一蹿,随即原地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向来路狂奔。 他的车技本来不咋样,但在性命攸关时,竟然超水平发挥了。 只是很可惜的是,在光滑的雪原上,汽车速度发挥不出来,远远不如奔马(要不然,追兵也不会骑马赶来了)。 子弹打碎了后窗玻璃,逼得水暗影俩人只能趴在后座。 文永远竟然不怕被子弹击中--或者说压根不知道此时该低头,就那样骄傲的昂着下巴,把油门踩到了底。 砰,砰砰! 接连不断的子弹,擦着文永远的脑袋飞过,把前面挡风玻璃也打碎了。 让人窒息的冷空气,忽地灌进了文永远大张着狂呼什么的嘴巴里,让他打马上就闭上了嘴,抬手抱住脑袋趴在了方向盘上,脚下油门也松开了。 这是普通人的一种自然反应,跟是不是白痴没关系。 “汪--呼!” 几条最先扑过来的猎犬,个个身如小牛犊子那样威猛,腾身跃起,就要从碎了玻璃的车窗内扑进车里。 被秦摘花保护在身下的水暗影,心中黯然叹气:唉,最终还是没有逃过被死的厄运。 “汪--嗷!” 那条脑袋已经扑进车里的猎犬,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声,摔了出去。 接着,秦摘花就听到有枪声,从车前传来。 像他这样的精锐特工,凭借枪声就能猜出枪的型号了:追兵所用的枪械,是最廉价的ak-47。 但此时传来的枪声,却类似于美国m16a4自动步枪,但根据枪声在空气中的传播频率,却又比m16a4自动步枪要快很多。 这是改装步枪! 秦摘花心里想着,微微抬头向前看去,就看到了两辆白色汽车,从正前方好像狂风那样扑来,夹裹着雪花。 不可一世。 第221章:战场上不存在人性 对于当下年轻人最爱看的枪战大片,夏小韵从来都是不屑看的。 她觉得,枪战只是野蛮人的游戏,是当下年轻人臆想的平台罢了,正常人怎么可能,会从中体会到热血澎湃的感觉? 杀戮,血腥,都是社会退步的铁证,作为新时代的文明人士,最需要的是淑女、绅士般的教养,远离野蛮。 所以呢,哪怕她明知道跟随方圆来到白灾区,就是杀人、救人的,可还是觉得这事没啥意思,她只是被‘胁迫’来此的罢了(被她跟某人赌气而挟持)。 一路上,方圆对她都是待理不理的,只是闷声开车。 不过夏总才不在意--因为她知道,从坐上这辆车的那一刻起,曾经已经离开她的方圆,就再次被她牢牢拴在了身边。 你注定要成为我的人。 我才是你最在意的那个人。 天知道夏总的小脑袋中,为什么一路上总是翻来覆去的想这两句话。 想的出神时,还对着方圆傻傻的笑。 方圆才不屑搭理这脑残,更看出她压根没把来到白灾区当回事。 夏小韵的确没意识到,车子正式驶进白灾区后,危险就已经像个看不见的魔鬼那样,始终追随她了。 她也看不到,只是被茫茫雪原的景色所迷恋,甚至还幻想跟某人结婚时,来这儿拍婚纱照就好了。 直到在路上发现了第一具尸体后,夏总这天真的想法,才慢慢的消散。 总共发现了十九具冻僵的尸体。 每一具尸体,方圆都亲自下车察看。 无一例外的,他每次上来后,都会轻轻吐一口气。 夏小韵知道,方圆这是在欣慰:那些可怕的尸体,不是韩斌的。 不断发现的尸体,夏小韵终于紧张了起来:无论她怎么不屑那些野蛮的杀戮,但在当前的环境下,貌似唯有野蛮的男人,才能给她最大的安全感。 毫无疑问,另外一辆车上的野兽,才是最野蛮的男人。 方圆相比起野兽来说,绝对是不堪一击的小白脸--这让她几次想提议:要不要让野兽来这边开车? 不过看在方圆脸色越来越严峻的份上,她忍住了。 在这茫茫雪原上,咱们去哪儿找韩斌呀? 夏小韵侧脸看着方圆,刚要问出这句话时,枪声响了:来自右侧野兽开着的那辆车。 她下意识的侧脸看去,就看到那辆车的车窗内,有三道火舌喷出。 幽蓝色的弹道,划破苍茫的夜色,狂舞的暴风雪,就像落到人间的流星那样,咻咻的厉啸声,连车窗也挡不住。 尤其是在枪响时,那辆车并没有停住,而是用更快的速度向前狂奔。 砰! 方圆扣下扳机,子弹出膛后发出的声音,是夏小韵有生以来,第一次近距离倾听枪声的欢笑声。 就像有一只无形的手掰着她脑袋,让她迅速扭头--在回头的瞬间,她看到前面有两道雪亮的车灯。 车灯后面不远处,还有许多黑影从暴风雪中钻出来。 当然也有子弹划破夜空的幽蓝色弹道。 枪战,就这样没有任何预兆的打响了。 甚至,方圆这方都不知道那些黑影是谁,就用最猛烈的火力向那边招呼。 夏小韵听到隐隐有人的惨叫、马儿的嘶鸣、猎犬的狂吠声,交织在一起从迎面两道车灯后面传来。 方圆一只手仍旧抓着方向盘,脚下踩着油门,车速不减--但他的上半身,却已经探出了车窗,对着前方那些黑影下部,疯狂扫射。 他来塔希科时,曾经无比认真的告诉山羊:我要杀人了。 无论是哪种方式杀人,都是杀人。 用改装过的步枪杀人,差不多是最直接的方式了。 但出于某种习惯,或者是对某个承诺敬畏,让他在开枪时,也只是招呼对方的下半身,不像野兽他们那样,哪怕是隔着暴风雪,也能精准的击中对方要害。 有笑声传来。 女人的娇笑声,很熟悉,那是老板娘的。 夏小韵再次回头向右边看去--那个不一般的女人,这时候竟然已经坐在了车顶上。 车子还在向前狂奔,她就坐在上面,双手抱着步枪,死命扫射着那些黑影。 在老板娘眼中,一个个惨叫着摔下马背的不是人,而是游戏中的虚拟敌人。 哪怕是再寒冷都冻不住的血腥气息,瞬间随风传来,灌进她娇美秀挺的鼻子里,却让她的眼眸更加明亮,笑声更加迷人,扫射的幅度也更加疯狂! 就像她同时跟三个野兽般的男人,在床上奋勇厮杀时那样兴奋。 有些女人,天生就是嗜血的。 老板娘就是这样。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兴奋过了,尽管寒风已经吹透了她最后一件衣服,好像刀子那样割着她娇嫩的肌肤,可也扑灭不了她眸子里的熊熊烈火。 从枪战蓦然开始到现在,也就是两三秒的事儿。 那些眼里只盯着文永远车子的人,猝不及防下面对这几个杀人狂魔,仅仅一个照面就损伤惨重:这还得得益于方圆始终克制着,没有直接杀人。 可是他只打伤敌人,但在有老板娘等人的情况下,受伤还不如直接被爆头。 夏小韵就亲眼看到,一手持枪扫射的野兽,也配合着老板娘纵声狂笑着,故意一打方向盘,车轮就从一个被方圆打下马的人脑袋上,狠狠碾压了过去。 “呕--” 当白红相间的脑浆,被压碎了的西瓜般那样,从车轮下溅起时,夏小韵再也无法忍受的张嘴干呕起来。 方圆却无比的冷静。 他还没有杀人--至于那些被他打下来的人,有没有被老板娘他们干掉,就不关他的事了。 一手把持的吉普车,飞快的冲向那些拨转马头向回逃的黑影时,方圆听到一个惊喜的声音,从擦身而过的越野车内响起:“你是--方圆!?” 百忙中,方圆回头看去,看到了文永远。 这个貌似比夏小韵更脑残的志愿者,还真来这儿了。 方圆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时,冲他笑了下,接着回头。 就像秦摘花能听出他们所用的枪械不同那样,方圆等人也正是从那群骑马者使用的ak-47枪声中,判断出他们是敌人的:绑架者们的主要武器,就是前苏遗留的ak-47,这是老板娘他们撒出大把钞票,买来的情报之一。 仅仅是根据枪声,就已经足够方圆等人判断出敌人是谁,从而放过被敌人追杀的文永远他们了。 双手还抱着脑袋的文永远,看着方圆边开枪边向前追杀过去后,就像做梦那样喃喃的说:“是方圆,这孙子,还真特么的也来了--草,早知道一起来,多好?” “你认识方圆?” 水水姐那好听的声音,从车后响起。 “是啊,是啊,我当然认识方圆,他是我哥们,最好的哥们!” 惊魂未定下,文永远都没有忘记吹嘘自己有这么勇猛的哥们,同时更是无比羡慕自己哥们手中,竟然有那么威力巨大的步枪。 水暗影没有再问文永远。 没必要再问,因为她能断定文永远是在吹牛:她还是风声老大时,可是把方圆的社会关系摸了个底儿掉的,从没有听说过他有文永远这样一白痴哥们。 “这混蛋家伙,竟然也来了,还真跟水水姐一样,爱凑热闹。” 水暗影望着飞驰而去的车子,喃喃的说出这句话时,压根就没注意到她的双眸中,已经浮上了如水般的柔情,更没注意到旁边的秦摘花,此时脸色也很奇怪。 或者说,是复杂。 在茫茫雪原上,奔马终究比四轮打滑的吉普车要灵便了很多:那些突遭灭顶之灾的黑影们,在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后,才扔下十几具尸体,七八个伤兵,四散奔逃。 方圆停止了扣动扳机时,脚下一踩刹车,狂奔的吉普车,立即原地一个三百六的转圈,又向前滑出七八米后,才停了下来。 始终干呕不断,更像做梦般的夏小韵,马上就推开车门,伸出的右脚还没有碰到雪地,就滚了下来,赶紧爬起时,又蹲了下去,开始狂呕。 方圆才不会管她,只是迅速转了一圈,确定周围没有任何危险后,才倚在了车门上,点上了一颗烟。 这时候抽烟,可不是在装比。 他在等,等下车的野兽几个人,打扫战场:他才不喜欢折磨那些被抛弃的伤兵。 那种事,是响尾蛇的最爱,就连性情残暴的野兽,都得把机会让给他。 响尾蛇那些死伤者前一一走过,手里拿着手枪,不时的开一枪。 枪枪爆头,包括几个重伤者(这种半死不活的人,已经无法带给他审讯的乐趣,还是早死早托生去吧),只留下了三个腿子受伤的。 其中一个手里还有枪,刚对响尾蛇举起来--一只大脚就踩下来,踩住了他的脖子。 野兽狞笑着,猛地用力一碾:那个人的脖子,就断成了好几段。 对野兽的野蛮动作,响尾蛇很不满,目光阴骘的瞪了他一眼,弯腰提起一个伤者,好像拖死狗那样,不顾他的大声抗议(其实是惨叫),来到了另外一个伤员前。 扔在地上,又在他身上踩上一只脚后,响尾蛇才冲方圆喊道:“小方,这是个东洋鬼子。” 伤员刚才怒骂惨叫时,是东洋话。 方圆吸了口烟,说:“万里迢迢跑这儿来害人,真不容易--你得用你最热情的待客之道招呼他,才算对得起他。” 啥是最热情的待客之道? 好不容易止住呕吐的夏小韵,听方圆说出这句话后,下意识的抬头向那边看去。 她只看了一眼,就立即低头再次呕吐起来:那个外表看起来很儒雅帅气的蛇儿,脸上带着热情的笑容,伸手扣出了伤员的一颗眼球,放在了嘴里。 方圆走过去,俯身拍了拍她肩膀。 泪眼模糊(吐得)中,夏小韵抬起头,看到了一叠纸巾。 她接过纸巾捂住嘴巴时,就听方圆说:“你要是落在那些人手里,遭遇比这个还要惨--战场上,从来都不存在人性。” 第222章:曾经的七杀手 如果敌人没有招呼一声,就拿子弹招呼文永远的话,他在看到到响尾蛇残忍折磨伤员时,也会像夏小韵那样呕吐。 幸好那些人很坏,不值得同情。 而且文永远又是男人,就算是多想呕吐,都得忍着。 只是,忍得实在太艰难了。 就在文永远要挪开望着响尾蛇的惊恐目光时,水暗影说话了:“战场上,从来都不存在人性。你要是被捉住,敌人折磨你的手段,或许比这个还要残忍。所以,你不能可怜他们。” “我、我没有可怜他们。” 文永远用力点头时,狠狠咽了口吐沫,粗粗的喘着:“我不会害怕。” “好孩子。” 水暗影笑着夸了他一句,就开始索要夸赞他的好处费了:“你现在下去,找那个姓方的,要急救箱。” 文永远问道:“他们--会有?” “他们可不是你这种……他们会有的,去吧。” 水暗影及时改口,才没有说出有伤文大少的话:“顺便拣两支枪来用用,要是不怕的话,你也拿一把。我记得,男人都爱玩枪的。” “是,是,男人都爱玩枪的,我是男人--我去找方圆要急救箱。” 文永远对水水姐的吩咐,那是绝对的信服,马上就开门下车。 “等等。” 水暗影却喊住了他。 文永远转身看过来,她犹豫了下才说:“别告诉他,我在车上,我不想见他--他,会笑话我当前的狼狈样子。” 水暗影没有撒谎,她是真不想被方圆看到她当前的狼狈样子,娇嫩好像剥了皮的鸡蛋白似的脸蛋,都有好几个大冻疮了。 或许,所有爱美的女人,都不想让男人看到自己最丑的样子。 但水暗影却没意识到:女人这样想时,唯有在自己在乎的男人面前。 她更没注意到,秦摘花看着她的眼神,又闪烁了下,嘴角浮上了笑意:已经心如死灰的水水姐,春树终于又要发芽了吗? 文永远去拣地上的步枪时,秦摘花推开了车门:“我去找方圆谈谈。” 水暗影霍然抬头,看着他。 秦摘花饱餐一顿后,精神好了许多,坦然面对水暗影笑了下,说:“七八年前,我就认识方圆了……” 猛地,水暗影想到了什么,哑声打断了他的话:“他、他是你们七个人之间的一员?” “我不会告诉方圆,说你在这儿。” 秦摘花说着,下车后砰地关上了车门。 他答非所问,就代表着水暗影没有说错。 “原来他也是那七个人中的一员,怪不得义父主张我跟这个混蛋交往--义父,你既然給他当过教官,为什么不告诉我,他也是七杀手之一?为什么,始终瞒着我?” 水暗影软软的瘫倒在座椅上,双眸无神的望着车顶,满脸的茫然。 她在调查方圆(怀疑他是盗圣),包括从罗布泊内回来时,曾经下令要把某人就地格杀的所有事情,都尽可能详细的告诉了老人。 老人却什么也没说,只是在她发现黑暗世界后,忽然解除了她风声老大的地位。 如果秦摘花没有跟她说这些,水暗影绝不会知道方圆,原来也是那七个人之一,最起码曾经是过! 华夏七杀手。 水暗影知道,早在十年前,老人就已经被授权组建一个精锐特工组织,所选人员并不局限于军方,而是来自社会各界。 但毫无疑问的是,不管七杀手来自何种职业,他们在成为老人的第一批、也是仅有的一批学生后,就成了华夏安全部门最神秘、犀利的尖刀。 七杀手,分别分别是妖、魔、鬼、怪、佛、龙、狼。 水暗影到现在也不知道,老人当初在组建七杀手时,怎么起这么一个粗俗的名字? 但不管怎么样,七杀手绝对是华夏最神秘的特工组织。 依着水暗影风声老大的能量,到现在才仅仅知道三个人:七杀手的老大,一个可能比她还要冷酷无情的女人,妖手夜搜魂。 怪手陈断玉,以及狼手秦摘花(这是一对恋人)。 至于魔手、鬼手、佛手还有龙手是谁,水暗影不知道。 她也不想,不屑知道,毕竟双方所处的圈子不同,没必要时才不会来往。 从现在起,水暗影觉得她会关注七杀手是谁了。 理由很简单:方圆,竟然是那七个人中的一个。 当女人对一个男人感兴趣(不管是爱他,还是恨他)时,总想尽可能的去全面了解他。 可很遗憾的是,老人貌似不想让她去尽可能的去了解方圆,这才‘及时’解除了她风声老大的职务。 不再是风声老大了,水暗影现在获得消息的途径,就被连根掐断了。 这,或许正是老人所希望看到的。 只是,他为什么不想水暗影,去了解方圆? 却又暗示她去追求他? 为什么? 水暗影眼睛睁的大大的,望着车顶发呆,忘记了自己所处的环境,甚至都忘记了自己的所在。 唯有一点很清晰,那就是倍受她尊崇的义父,远比她所想象的还要神秘。 文永远没觉得方圆出现在这儿,有多么的神秘。 可能是每个男人骨子里,都有着嗜血的爱好,所以他在拣起几把步枪挎在肩膀上后,竟然很享受当前的气氛,大踏步的走到方圆面前,话还没说,就抬手在他肩膀上狠狠砸了一拳。 方圆很配合的笑着,后退了一步:“咋样,这志愿者的感觉还好吧?” “一个字,爽!两个字,流弊!四个字,你真流弊!” 文永远冲方圆竖起了大拇指,长了几棵青春痘的脸上,全是狂热:“哥们,你能够跟我同样的伟大情操--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 “你也很不错,回到内地后,有机会的话可以喝一杯。” 方圆这样说,可不是糊弄文大少。 哪怕文大少比夏小韵还要脑残,但他却是个说到做到的男人,就为了不甘同胞遭遇厄运,就单枪匹马的来到了塔希科大雪原,仅仅是这份热血,就足够方圆跟他好好喝一杯了。 “这可是你说的,我等着!” 文永远回头,看了眼拄着一把枪走过来的秦摘花,说:“你车上有急救箱吧?” 如果不是看出秦摘花好像跟方圆有话要说,文大少估计还得跟夏小韵聊几句:同道中人有这么个青春美少女,男人实在没理由忽视她的。 “有,自己去找。” 方圆点了点头。 “谢了。” 文永远道谢,去车里找急救箱了。 看着走过来的秦摘花,方圆叹了口气,左手伸进了口袋。 秦摘花也说话了:“有烟没?” 他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美美的吸颗烟。 方圆递给他香烟,又给他点燃。 狠狠吸了一口,秦摘花就剧烈咳嗽了起来,压过了某个人的惨叫声。 方圆没有劝他,只是静静的看着。 足足半分钟后,秦摘花才从新挺直了腰板,喘着粗气的笑道:“特么的,好像半个世纪没吸烟了,馋的要死。” “就这一颗吧,再抽怕你就此挂了。” 方圆装起香烟时,秦摘花忽然说:“断玉也在这儿,但我不知道她去哪儿了。” 方圆双眼微微眯了下,淡淡的说:“对方是啥来历,能让你们两个也这么狼狈?” “多国部队,除了当地老毛子外,东洋、北朝、美国是主力,东洋人最多,北朝人最精锐。” 秦摘花简单的说:“风声几个人,都是死在北朝人手中。” “嗯,我知道了,你回去。” 方圆把烟头弹了出去:“我会替你去找断玉,无论她是活着,还是死了。” 如果是别人这样说,秦摘花肯定不愿意:他觉得,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在,就该去找陈断玉。 不过既然这样说的人是方圆,秦摘花就相信他怎么说的,就会怎么做,所以马上就点头:“好,我们马上就走--不过,我希望你能顺便救出李教授。” 他之所以用上‘顺便’这个词,那是因为他知道,方圆没有必须救李教授的责任--方圆,不再是那七个人之一了。 大家刚在一起刚呆了半年,方圆就被驱逐出了七杀手,谁也不知道为什么。 但更让秦摘花等人奇怪的是,年纪最小的方圆被驱逐后,他们的最高机密档案中,仍然把他们六个人称为七杀手,却没有新人补充进来。 方圆也没表决心,说他肯定会救出李教授:“如果遇到他,我会救他。我来这儿,是为了发小。” “行,那我走了。” 秦摘花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就走时,才说:“哦,对了,或许夜搜魂也来了,算算时间的话,因为唯有她在京留守。” 他跟方圆说话时,夏小韵就在一旁看着,丝毫不掩饰对他们谈话的兴趣。 尽管她啥也听不懂,但却能看到:方圆在秦摘花提到夜搜魂的名字时,脸上飞快的闪过一抹尴尬。 于是,她就问:“夜搜魂是谁?” “跟你说了,你也不认识。” 方圆很不礼貌的回了一句,迈步走向了响尾蛇那边。 向回走的秦摘花,也看向那边:他不认识老板娘等人,却知道他们是跟方圆一起来的人--杀人不眨眼的猛人。 没有哪一个猛人,能在响尾蛇近乎于变态的折磨中,还能保守秘密。 那两个伤员,在老板娘拿出小镜子,爱惜的补妆时,就已经说出了所有能说出的事……不是为了活命,只为了速死。 刑讯逼供完毕后,他们会怎么死,响尾蛇就没兴趣了。 那是野兽的爱好--他无比的喜欢,大脚踩碎脖子的咔吧声。 好像影子那样,夏小韵紧紧拽着方圆的衣襟,藏在他背后跟了过来。 听到脖子碎裂的咔吧声时,她又想呕吐,却不敢。 “都问出来了。” 响尾蛇从来都是个办事利索的人,说着话,就蹲在地上,用手枪在地上划了起来,很干脆的说:“前方不到二十公里,有个二战时期德军撤军时留下的地下作战指挥所,里面有几十号这样的废物。” 第223章:最重要的事 老板娘发现,响尾蛇在说到废物这个字眼时,方圆的眉毛微微皱了下。 她就知道,方圆这是不满响尾蛇小看敌人了。 诚然,根据刚才的战斗成果来看,几个人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彻底消灭了接近二十个敌人,响尾蛇这样说也没错。 老板娘也是这样认为。 但在发现方圆有不满表情出现后,老板娘才猛然惊醒:刚才他们之所以取得了这样辉煌的战果,主要是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而且双方的武器装配,压根不在一个档次。 他们都有轻敌的表现,也是很正常的。 响尾蛇却没注意到方圆的表现,依旧在那儿的说着。 最后,把枪口往图形最中间位置重重一点:“这是一个至今尚未被人发现的地下堡垒,我们冲进去的速度只要够快,就能在十分钟内把所有敌人消灭,救出人质!” 他的话音未落,野兽说话了:“蛇儿,你说的太简单了。你以为,那些人都是稻草人,可以随便你草吗?” “什么意思?” 响尾蛇听出野兽语气中的讥讽后,脸色刷地阴沉了下来。 野兽双眼朝天,淡淡的说:“没什么意思,就是提醒你,如果按照你刚才的营救计划,我们不但救不出人质,还有可能连我们自己也陷进去。” 不等响尾蛇反唇相讥,野兽就再次说道:“你可以小看敌人的战斗力,可你千万别忘记,我们在来白灾区之前,就获得的那些情报。” 响尾蛇盯着野兽的阴骘眼神,渐渐缓和了下来。 响尾蛇的确忽视了此前获得的情报:早在华夏某教授被绑架后,华夏方面就已经派出了最为精锐的特工,在第一时间赶赴这边,试图营救了。 几人虽然不认识秦摘花,可却从他满身的伤痕,还有跟方圆谈话的态度中看出,那也是个相当了不起的猛人--绝对是传说中的华夏精锐特工,结果要不是大家及时赶到,他绝对会死的很惨。 如果敌人真是废物的话,闻名世界的华夏特工精锐,又怎么可能被打的这样惨? 别看野兽表面好像不开化的野兽,可他的心思却比响尾蛇还要慎密,这也是老板娘最为欣赏他的一点。 响尾蛇眼睛闪烁了几下,阴笑了几声问道:“那依着你的意思,我们该怎么办?” 野兽也咧开嘴,露出满嘴白牙笑了笑,仰首喝了口酒:“我也不知道。” 他嘴里说着不知道,眼睛却在盯着方圆。 意思很明确:该怎么行动,方圆说了算。 如果他说就这样冲进去,那么就算是死,野兽也会毫不犹豫的扑进去。 当年野兽在北美,被人用绳子吊在直升机起落架上,要把他在山体上活活撞死时,方圆就是从山顶扑了下去--就像雄鹰在七百米的高空中翱翔,用刀子割断了吊着他的绳子,然后,俩人准确落在了一条不足十五米的小河中。 当初方圆舍命扑击时,无论是角度,速度还是扑击的时机,都是拿捏到了精准。 如果有一方面出现差错,他们两个人,都不会活到现在。 野兽活着爬上岸后,仰望着高空过了很久还像做梦似的--这个以杀戮为乐的野兽,至今都不相信,除了方圆之外,还能有谁在那种情况下,以必死无疑的方式救了他。 更不明白,方圆为什么要舍命救他。 方圆救他的原因很简单:野兽在北美时,曾经脑残的发善心,救下了一个站街的童、妓。 他就是率性而为罢了,或许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做好事。 但就被方圆看到了,才在他必死时,救了他。 从那之后,野兽就再也没有滥杀过(他所杀的人,都是绝对该死的),从救助弱势群体中找到了乐趣(或者说是人生价值),目前已经在巴西收留了十几个孤儿。 方圆因为他偶发善心救了他一命,野兽就觉得他得做一万件好事,来报答方圆。 并发誓,随时可以为方圆去死。 这是男人的承诺,野兽在这些年内,也是这样做的。 所以,此时无论方圆拿出什么营救计划,哪怕明知道是死,可野兽也会毫不犹豫。 其实,何止是他这样认为? 老板娘,响尾蛇也是这样想的--没有谁,尤其是像他们这种人,甘心供人驱使的,除非那个人是方圆:绝对被他们所信服的。 反过来再说,他们也相信:如果他们遇到棘手的问题,只要方圆知道了,无论在做什么,也会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出现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 朋友。 他们不仅仅只是被救、报恩的关系,而是通过数次共事、感情被沉淀的朋友。 在方圆心目中,虽说兄弟比朋友貌似还要更重要一点,可他也绝不会因为去救兄弟,就让朋友白白送死-- 白白送死这种事,只要方先生脑子正常,才不屑去做。 现在他的脑子就很正常,在老板娘、夏小韵他们都看向他时,却抬头看着慢慢驶远的那辆车子(文永远的),很久都没有说话。 李治灿也已经很久都没说话了。 现在他甚至希望自己是个哑巴,最好是双手也被砍掉--那样的话,无论敌人用什么办法来折磨他,就算他陷进恍惚中,也说不出、写不出那份草签合约藏在哪儿了。 李治灿从没有经历过任何的反逼供训练。 他就是一个脾气不错,对待工作严谨的高级知识分子,好像只要一拳打掉他几颗牙齿,他就会把儿童时期偷拿同学橡皮的事儿也说出来。 可现在他满嘴的牙齿,都已经被打掉,眼脸破裂,袒露的上身,到处都是烙铁的烙印,溃烂的皮肉向外渗水,十个手指甲也已经被拔掉--只要你能想得到的酷刑,他都尝试过了。 但这个看起来不堪一击的老知识分子,却固执的像一块沉默千万年的石头,还会一直沉默下去。 长岛雪花搞不懂,这个老东西,从哪儿来的这股子勇气,竟然能让山口野崖也束手无策,脾气越来越暴躁。 要不是她拦着,他铁定会把这老东西撕成碎片。 山口野崖,出身东洋武藏忍者流派。 他有多么厉害……长岛雪花不知道,只是在去年看到过,当山口野崖听说华夏特种兵在世界特种兵大赛中夺冠后,他只是不屑的冷笑了一声。 当时长岛雪花问他:如果让他代表东洋去参加大赛,能否击败华夏、美国、南越等特种强国,夺冠? 山口野崖淡淡的这样回答:我学的,是杀人,而不是表演。 他虽然没有正面回答长岛雪花的问题,但她却能清晰感受到:这个外表不起眼的男人,绝对比那些几乎被人神化了的特种兵厉害--最起码,双方相遇后,他不会落下风。 事实证明长岛雪花没有看错。 就在绑架李治灿,赶来白灾区的路上,华夏最精锐的特工就追了上来。 只要一闭眼,长岛雪花就能想到那两个人。 无论她对华夏人是什么印象(在她心中,华夏人就是卑鄙、阴险、野蛮的代名词,不管这个国家有着多么辉煌的历史,也不管华夏当前已经从沉睡中醒来),那两个绝对是华夏最精锐的特工,都给她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那一男一女,得有多么厉害,才能突破上百人的围攻,就像野狼那样,始终对他们紧追不舍? 可那么两个厉害的华夏特工(其实还有别的人,但那些人都被骄傲的东洋人无视了),在对上山口野崖后,却都吃了大亏。 如果不是急于跑路,长岛雪花坚信山口野崖能把那俩人干掉。 当然了,山口野崖能够让那一男一女吃大亏,主要是他们的追杀的途中,都受伤了,而且没有任何的补给后勤。 不过,这已经足够证明,山口野崖的优秀,就像她所预料的那样。 可这么优秀,更因为出身(忍者)擅长刑讯逼供的山口野崖,却在一个华夏老人面前,束手无策。 难道,在每一个华夏人懦弱的外表下,会有着坚强无比的灵魂? 长岛雪花坐在舒服的沙发内,手里端着一杯红酒,看着被吊在柱子上的李教授,俊美冷漠而骄傲的脸上,秀眉微微的皱起。 受条件限制,这次他们远来塔希科,并没有携带能让人神经错落的专业逼供药物,所以只要李治灿能够撑住酷刑,她就得不到想得到的东西。 那份草签合约很重要,只要能拿到手,就能向全世界撕掉华夏不对外出售军火的虚伪面具,从而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让华夏受到强大的国际舆论。 到时候,华夏那边还有脸争夺塔希科的稀有矿产资源开发吗? 至于开发权,最终会落在哪个国家的手中--长岛雪花觉得,除了东洋那么优秀的国家,别家实在没资格得到。 就像北朝人。 呵呵,华夏把他们当兄弟看,可他们贪婪不足的性格,却决定了他们需要更多,一旦得不到满足,就会像白眼狼那样翻脸无情。 长岛雪花觉得,北朝人真的很有意思:当初大家暗中联手,协商破坏华夏跟塔希科的合作时,北朝那边的态度最积极了,竟然派出了大批的现役特工。 当然了,派出来的多,死的也多。 可就算是全死光了,长岛雪花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惜,更是从来不想北朝会取得合作权。 小事。 这些都是小事。 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该怎么撬开李治灿的嘴。 只要等专业逼供药剂拿来,这也不是问题了。 想到这儿后,长岛雪花冷酷的嘴角,微微浮上一个笑容,再看向李教授时的眸光中,带有了明显的讥讽、可怜之色:你以为,你受了这么大罪,就能改变不可能改变的事实? 夸,夸夸的急促脚步声,从台阶上传来。 “拿来了吗?” 长岛雪花霍然站起,转身看去。 第224章:迷恋会杀人的小方 当疼痛超过半小时,就会成为身体一种本就该存在的正常感觉。 俗称麻木。 现在李教授就已经对疼痛麻木了。 他觉得,就算那个眼神阴骘好像毒蛇一样的男人(山口野崖),把他的心脏挖出来,劈开他的脑颅,他也不会感觉到一点点的疼。 他希望能遭到那样的‘待遇’,因为如果那样,那份草签合约就再也没谁知道藏到哪儿了。 李教授也很庆幸:塔希科老朋友抢在他被绑架之前,就察觉到不好,把手里的草签协议都烧掉了。 他手里的那份,就成了这些人想用来污蔑华夏的唯一证据。 他也很愤怒:愤怒自己为什么没有看透王国华,那么看重他,结果他却出卖了华夏。 还有些伤心。 李教授亲眼看到,在他被绑架来这儿的一路上,有好多同胞为了抢救他,扑倒在雪地上,鲜血把白雪染红。 或许,正是同胞洒在雪地上的鲜血,腊梅一般的红,激发出了他骨子里身为一个华夏人该有的骄傲,哪怕是被折磨致死,也绝不低头的吧? 李教授觉得,哪怕他跟这些恶魔说一个字,都是对那些为抢救他而牺牲的同胞,最大的亵渎。 所以他不说。 什么也不说,只有担心。 不是担心自己的生死,而是担心那种据说连魔鬼都无法抗拒的神经性药物:如果他在恍惚间,说出草签协议的下落,那么他此前所受的痛苦,牺牲的那些同胞,就再也没有任何价值了。 这是男人的担心。 尤其在半昏迷状态(他想过死,只是那些恶魔却让他死不了,哪怕是绝食、咬舌自尽)中,听到那个气质、外形俱佳的女孩子,问出那句话后。 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本该像他孙女那样是个天使才对--可长岛雪花,却是这些恶魔的首领,所有人都得听从她的调遣。 拿来了吗? 短短一句话,李教授听在耳中,却像晴天打了个霹雳。 他知道长岛雪花说的是什么--那是让他无论怎么抵抗,都无法抵抗的神经性药物,绝对权威的逼供工具。 所有的鲜血,都要白流了吗? 处于半昏迷状态的李教授,身子微微一颤,勉强睁开了眼。 他想看清楚眼前这些恶魔--哪怕是死了,也要从阴间再回来,阻止他们去拿那些重要的东西。 “拿到了!” 李教授最怕的话,传进了他耳朵里。 然后他就昏了过去。 昏迷中,他又回到了老家,跟老妻坐在舒适的沙发上,屋子里回响着轻柔的钢琴曲声,窗外的阳光明媚。 好像天使般的孙女,依偎在他身边,甜甜的笑着问道:“爷爷,你去塔希科做什么了呀?” 爷爷望着孙女的眼神,是那样的和蔼,本不想告诉那些的,但她却撒娇的向怀里钻:“好吧,好吧,爷爷告诉你,反正任务也已经结束了,不过你可不能向外传啊。” 明媚的阳光下,轻柔的钢琴曲中,李教授缓缓说出了他在塔希科的任务,包括他受到了多大的折磨。 “唉,那些人,简直不是人……” 李教授轻轻叹了口气时,阳光、钢琴曲声忽然都消失,无法忍耐的剧痛,恶魔般的瞬间把他包围。 疼的他睁开了眼,看到了一张笑得很甜很甜的脸,那么纯洁,却是长岛雪花的。 李教授死了。 他的心死了。 他知道就在刚才,他说出了,他发誓要用生命来捍卫的东西。 “很好,爷爷,你真的很好。” 那么冷酷的女孩子,此时笑得比天使还要甜,甚至还伸出鲜红的小舌尖,在他满是血污的脸颊上舔了舔-- 就像一条毒蛇,咯咯的低声笑着:“爷爷,你这下可以放心的去死了。不过,在你临死前,还得让你看场好戏。看那些舍命救你的人,是怎么死因你而死的。” 女孩子说完,转身对旁边的恶魔挥了挥白生生的小手,大踏步的走了。 心死了的李教授,被那个恶魔装进了一个木箱子里。 木箱子上有个孔,李教授恰好能看到外面,发生了什么。 他已经没有了思想,只有看东西的本能。 他看到,那个叫山口野崖的恶魔,再次出现在木箱子前时,已经变成了他当前的模样,冲他残忍的一笑后,走到了原本吊着他的柱子前。 他的那些同伴,嘻嘻哈哈的把他‘吊在’了上面。 李教授清楚的看到,山口野崖的手中藏了一把钢锥--那是空心的钢锥,里面盛着不是剧毒,而是能瞬间让人失去所有力气的高效麻醉剂。 这个恶魔啊,他想假扮成李教授的模样,来暗算救人的人,去不肯直接杀人,只想活捉后慢慢的玩死。 枪声。 隐隐的枪声,从这座地下指挥所外面传来。 很激烈,还有人的惨呼声。 响尾蛇才不管那些人临死前的叫声,有多么的惨。 人在临死前的叫声,对于他来说就是世间最美的旋律。 当然了,必须是恶人的。 这一点他可以保证:如果他敢滥杀一个无辜者,方圆就不会把他再当做朋友。 朋友? 呵呵,五年多之前,响尾蛇每当听到这个字眼时,最多不屑的笑笑。 不过,当他认识方圆后,他才知道朋友,是多么的珍贵。 比眼前这些所有恶人的生命加起来,都要珍贵许多。 改装过的突击步枪,拥有专业狙击步枪的功能后,在八百米之内,就能打爆敌人的脑袋,就像顽童用弹弓打碎一个烂西瓜。 响尾蛇很自得,因为这些步枪都是他改装的。 尤其是看到老板娘扭着小身段,迈着风骚优雅的步伐,高举着突击步枪边走,边扣下扳机收割远方那些本以为自己藏的够好的卑贱生命时,响尾蛇心中马上就腾起一股子热火。 他觉得,等这边的事儿完了后。怎么着也得给老板娘献上一朵蓝色妖姬:老板娘曾经告诉过他,想跟她睡觉的话,得给她一朵蓝色妖姬。 响尾蛇此前对此不屑一顾--被野兽糟蹋过的女人,有什么好的? 但现在他却发现,老板娘原来是这样迷人,那腰,那胯,那腿。 也唯有野兽这种三滥货,才无视步枪的强大狙击功能,好像毁灭战士那样,抱着他最钟爱的重机枪,野兽般的疯狂吼叫着,向前冲。 (为能顺利走出大雪原,确保车子能正常使用,所以他们在距离那边一公里时,就把车子藏好了,避免被打坏)。 砰! 随着扳机的扣下,一颗子弹咻咻厉啸着高速飞出,准确命中一个抗着火箭筒的恶人--真难为这些沙比了,把德军遗留的重武器都拿出来了。 但这有什么呢,那时候的武器射程,跟现代化武器实在没法比。 响尾蛇不屑的摇了摇头时,眼角余光扫向了右边。 方圆在那边,枪口朝下,微微弯腰急速前行。 如果不是响尾蛇知道他在那边,就算他瞪大眼睛去看,也无法轻易看到他的。 他怀疑,小方上辈子就是个变色龙-- 一条很傻的变色龙,早晚会被他屁股后面那个妞儿给害死。 这是在打仗,在杀人,不是踏雪赏光,你一个漂亮妞儿不在车里等着,干嘛非得跟在小方屁股后面,手里拿着一把手枪哆嗦的好像筛糠那样,固执的去给他当累赘? 响尾蛇敢发誓:小方要是能狠心一拳头把这小妞给打昏,依着他的本事,在大家吸引敌方全部活力时,他能用让人类都感觉匪夷所思的速度,悄无声息的闯进那个德军指挥所。 响尾蛇所以为的这些,方圆又何尝不懂? 甚至,在夏小韵以死相逼,表达她必须跟大家一切行动时,方圆就真想破戒杀人--这脑残女,确是最佳人选。 很可惜,他舍不得。 或许老天爷也舍不得,看到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变成一具硬邦邦的冰雕。 既然老天爷也舍不得,那么方圆就只能让她跟在屁股后面。 不过,在听到小夏妹妹牙齿总在格格作响时,方圆就很心烦,回头狠狠瞪了她一眼。 夏小韵马上,就还了他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 被这种不再畏惧生死的脑残妞给缠上,方圆除了摇头叹息,加倍保护她之外,还能有啥子好办法? 幸好,老板娘三人的火力,已经把所有敌人给吸引了。 敌人多的,出乎方圆的意料,足足有上百个。 不过敌人越多,对于野兽来说就越高兴。 他看不起响尾蛇的谨慎,却毫不抗拒人家提供的高级避弹衣。 这才是领先当代的避弹衣,子弹打在上面,别说是钻透了,就是給他造成一点点痛感都很难。 很侥幸的,有一颗子弹击中了野兽的大腿,却激发了他的兽、性,狂吼着把那个人给打成了筛子。 “小方,那些人开始逃跑了!” 老板娘的声音,从远程蓝牙耳麦中响起时,方圆已经拉着夏小韵,扑倒在雪地中。 “让他们走,抢马,去他们的下一个据点。” 方圆冷静的回答:“我随后就会赶到。” 根据响尾蛇从某个骄傲的东洋人嘴里问出的情报,韩斌并不在这个德军指挥所内。 这儿,只是他们在白灾区的大本营,本地某组织提供的。 骄傲的东洋人说,这儿只有一个老头。 老头就是李治灿教授。 秦摘花在离开时,曾经告诉方圆:如果方便的话,可以顺手救出李教授。 其实就算他不说,方圆也会尽可能的救出李教授:单凭他被绑数天,却能靠着满腔爱国热血死守秘密,这就值得每一个华夏人尊重。 “好,明白!” 老板娘娇声答应。 马蹄声响起,那些人在面对三个猛人的进攻时,纷纷仓皇逃走。 只打驮着两个人的马匹,因为这上面很可能就是李教授。 马蹄声很乱,很快远去。 老板娘的声音再次响起:“没有目标。小方,我们走了,接下来看你的了。该杀人时,别手软--因为我特别迷恋,会杀人的小方!” 第225章:不懂浪漫的男人 无论小方会不会杀人,老板娘都很迷恋他。 整个世界上,唯有小方能老板娘迷恋到沉溺。 无论小方对她提出什么样的要求,包括在炕上的各种玩法,老板娘都会竭力满足他--这是连野兽都知道的。 可连野兽都知道的是,无论老板娘多么迷恋小方,他们都不会发生那种关系。 方圆,只是把她当做了朋友。 他能为了朋友去死,却绝不会去跟朋友上床。 听着耳麦中传来老板娘那娇嗲嗲的声音,方圆微微一笑:“我有种预感,这次我肯定能杀人……” 他的话音未落,就听到身后很远的敌方,传来特种机器的马达声。 下意识的回头看去,方圆怀疑自己眼花了。 如果不是眼花了的话,雪原上怎么会出现一辆坦克? 塔希科的现役t-90主战坦克(俄国装备),炮塔位于车体中部,顶部右侧装有一挺12.7毫米高射机枪,125毫米炮两侧各有一个窗帘:光电防御系统的传感器。 如果是战争时期,白灾区出现这样的现役主战坦克,那是再正常不过了。 可现在是和平时期。 而且更重要的是:数天前就发生在白灾区的战斗,是由多国暗中参与的,作为东道主的塔希科,只会在电视上大力谴责恐怖分子,却绝不会动用军队。 但现在,塔希科的现役主战坦克,却鬼魅般的出现在了方圆的视线中,让他实在无法相信这是真的。 同时所有的神经,也猛地绷紧:老板娘三人再牛,武器装备再先进,可在这种坦克的强大火力下,也唯有乖乖受死的份。 走! 必须得尽快远遁! 方圆抬手捂住耳朵,正要对老板娘三人下令时,耳麦中却传来沙沙的信号干扰声。 他的心,攸地沉了下来:装配电子干扰功能的坦克,很轻松就切断了他们的联系。 但接着,不等方圆有下一个反应,耳麦中却传来了一阵笑声。 那笑声苍老,还猥琐:“嚯,嚯嚯,小方乖乖,你在哪儿?快来让老子看看冻坏了没有?真要冻坏了,我可会心疼的。老子会用最温暖的胸膛,把你融化成一滩尿……” 方圆的眼睛,一下子湿润了,喃喃的骂道:“山羊你个孙子,不呆在明珠装你的老好人,干啥跑来这冰天雪地的找死?” 山羊。 唯有山羊,才能对方圆说出那么恶心的话。 也唯有他,才能有能力,开着一辆让响尾蛇都羡慕嫉妒的要发疯的坦克,异常拉风的出现在大雪原上。 他是方圆的后勤。 世界上最专业的后勤,从兄弟三人配合的那一天开始,就从没有亵渎过这个荣誉。 “你个老不要脸的,怎么才来?” 老板娘娇嗲的声音,几乎要淌出了水。 “草!” 野兽习惯了用汉语中这个最简洁的字眼,来跟山羊打招呼。 “我来开坦克。” 响尾蛇绝对是世界上最酷爱军火的发烧友。 “那是什么?” 被埋在雪地里,只露出戴着帽子的脑袋的夏小韵,傻呆呆的问道。 “那是坦克,主战坦克,雪原上的绝对霸主。” 方圆切断了蓝牙耳麦,伸手拉起夏小韵,再也不向后看一眼的向前狂奔。 他才不管,从来都喜欢显摆的山羊,是怎么搞到这辆坦克的。 他只知道,有了这辆坦克后,山羊他们绝对能横扫雪原上的敌人,让他们后悔:为什么要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为什么还没死? 当外面的枪声逐渐停歇下来后,双目呆滞的李教授,满脑子都是这个问题。 他亲眼看到,原先聚集在这儿的大部分歹徒,都已经撤离了,只剩下那个假扮他的东洋恶魔,还有三个藏在旁边,静静等候前来救援他的人。 有人来了。 脚步声很沉重,甚至还有摔倒后发出的低低惊呼。 是女孩子的惊呼声。 被无比剧痛折磨着的李教授,各方面的感官神经,从没有过的清晰。 这些天内,李教授只看到了一个女孩子,就是那个好像天使般的长岛雪花。 可在外面枪声响起之前,她就已经走了,去拿那份比生命更重要的草签协议了。 那么李教授就能很轻松的判断出,来的这个女孩子,就是为了救他--或者说,就是即将被恶魔吃掉的猎物。 他看到恶魔,在低下头装作昏迷时的瞬间,眼里闪过的那一抹邪恶的残酷。 脚步声继续响起,甚至都能听出那个女孩子的呼吸声。 李教授不是啥功夫高手,可经过数天的厄运淬炼后,也能从女孩子的呼吸声中,听出这是个普通人。 一个误入此地的牧羊女吗? 不知道为什么,李教授竟然有了这个天真、可笑的想法。 这是他第一次有此类的想法,也是生命中唯一的一次。 然后,他就看到了,亦步亦趋跟在方圆身后的夏小韵:双手紧紧卧着一把枪,浑身筛糠似的抖,本能的恐惧,让她好像离开水的鱼儿那样,大口大口的喘着。 原来是两个人。 李教授看到方圆后,心中淡淡的想到:这才是真正的高手,走路没有任何动静。 这几天李教授见惯了东洋、北朝人,所以无法从方圆俩人的长相中,看出他们是不是华夏同胞。 甚至在这一刻,他都无法确定方圆俩人是不是为救他才来的:如果是,为什么会跟着个快要吓死的漂亮女孩儿? 最多,他只能努力瞪大了眼睛,想提醒方圆俩人快走--你们如果是为了救我而来的话。 很可惜,目光是不会说话的。 “没、没有人!那些坏蛋,真的都跑了耶……知道我要来。” 夏小韵风车般的转了几圈,发现除了吊在柱子上的某人外,就再也看不到任何人踪后,腰板直立了不少。 方圆没有看他,面无表情的盯着柱子那边,淡淡的说:“收起枪支,别走火,这里全是易爆的军火。” “哦,哦!” 夏小韵连声答应着,又问:“我该把枪放在哪儿,还是高筒马靴里吗?” 忽然间,方圆很想哭。 哭着问苍天:老子上辈子到底是做了啥孽,你才派来这样一个脑残来纠缠我? “唉,没处放的话,用你那俩小馒头夹住,就好了。” 方圆叹了口气,把步枪放在了沙发上,走向了柱子那边。 “小馒头?我哪儿有小馒头?” 小夏妹妹愣了下,才猛然醒悟,小脸攸地红艳艳的相当惹人,恨恨的把抬枪对准了某人后脑,嘴里发出:“啪!你怎么打不死?” 对于小夏这种极无聊的游戏,方圆才不在意,走到柱子前:“你是李治灿,李教授吗?” 遍体鳞伤,脚尖还在往下淌血的李教授,没有任何的动静。 小夏觉得小方在废话:除了李教授外,还能有谁被揍成这样,吊死猪似的吊在这儿? 看来,天底下脑残的不是我一个。 方圆伸手,开始解吊着李教授的绳子。 无论他是不是李教授,都得先解救他下来。 方圆的手指刚碰到绳子,却又迅速转身,左手一甩! 夏小韵只来得及看到一道寒芒闪过,接着就听到有人大声惨呼。 一个从桶装炸药后面迅速站起来,手里还持着一把钢弩的男人,离开弓弦的右手,被方圆甩出去的军刀,硬生生穿透。 她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觉得坐在沙发上的身子忽然向上一翻--就像腾云驾雾那样,向后飞了出去。 原来,在她刚坐下的沙发下面,也藏着两个敌人。 人家在突然暴起时,把她狠狠掀了出去。 砰的一声,夏小韵重重摔倒在了地上,后脑勺碰地,眼前发黑,金星直冒。 她要昏过去。 可就连老天爷都不得不承认,脑残的孩子,神经有时候相当坚韧的,哪怕实际上已经昏迷99%了,但她愣是发出了一声尖叫:“方圆,小心背后敌袭!” 这句话,是她踏上白灾区后,说出的最流利、也最专业的一句话了。 就是为了提醒方圆小心。 好像有惨叫声响起,把刚彻底昏过去没几秒钟的小夏,猛地拉回了现实。 眼眸还没有睁开,她就猛地站了起来,霍然抬起了手枪。 手枪,自从踏上白灾区后,就给了她比方圆还要安全的安全感。 所以哪怕是昏迷过去,她也没放手。 就在刚才,方圆还告诉她:这儿全是易爆军火,绝不能开枪。 但现在她才不管--在意识到方圆受到暗算后,她唯一要做的就是开枪:打死所有敢偷袭她男人的敌人。 是的,她说过,方圆是她的人了。 那么,无论谁敢伤害他,夏小韵就会给予他最为无情的打击,哪怕是同归于尽。 跟方圆这样的男人一样,也有一些女人明知道有些事不能做,但必须去做。 小夏就是这样的女人。 她在抬枪的瞬间,猛地睁开了她那双,开始有些发红的眼睛。 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人。 她的男人--方圆。 方圆就站在她前面,眼神复杂的静静望着她。 方圆身后的沙发旁边,躺着两个坏人,正抱着手腕在痛苦的哀嚎。 方圆是怎么打倒这两个坏人的,昏迷几秒钟的小夏妹妹没有看到。 她只看到她的男人,能够毫发无伤的站在她眼前,深情的凝视着她,这就足够了。 然后,她纵身扑进了她男人的怀中,泪水无声的流下。 她从没有觉得,她距离这个男人原来这样近,近到从没有分离过,仿佛几辈子前就被他抱在怀中了。 很可惜,这个家伙从来都不懂得啥叫浪漫。 要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在她耳边低声埋怨道:“你以为我没察觉出这些沙比的存在吗?用得着你拿一把破枪,在这儿瞎比划?不是让你收起来的吗,你想害我跟你同归于尽啊?” “方圆。” 夏小韵慢慢地抬起头时,泪水已经断流,所以能看清这张脸,咬牙切齿的说:“如果有一天,我必须得死,我铁定会带着你--无论是人间,还是地狱,生生世世都是这样,永不分离。” 第226章:一个没脑袋的男人 方圆说他刚来到这地方,就已经察觉出了三个敌人的存在,可不是在吹牛。 确切地来说,除了他跟夏美女、吊在柱子上的李教授外,他能听到四个人的呼吸声--现在三个人躺在地上哀嚎,还有一个就在那边的箱子里。 不过,方圆却能听出那个人在故意用鼻子大喘气:这是在提醒他有危险,只是嘴巴被堵住,身子被捆住了。 那个人,可能是跟李教授在一起的。 既然早就察觉出这些人的存在,依着方先生走路捡不到东西都害腰疼的脾气,怎么可能会遭人暗算呢? 小夏,只是为他瞎担心罢了,压根不知道他要干趴下那三个人,绝对是分分秒秒的事儿,用得着反应那样夸张吗? 尤其是看到小夏跳起来就抬枪的动作后,方圆更是想笑。 他却没笑,只因看着这傻傻的脑残妞,心里有了种怪怪的感觉。 所以才在夏小韵扑进他怀中,如生离死别般的那样拥抱时,赶紧说了一些刻薄的话,来稀释这种怪怪的感觉:我怎么可能会被她所感动,想要保护她一辈子呢,一个小脑残而已! 好吧,看在自己说这些话有些违心的份上,就不计较她说要生死在一起的谎言了:切,以为哥们看不出,你嘴里说的挺漂亮,其实恨不得要咬死我? “好呀,永不分离,就这样说定了啊。” 说了句比屁还要臭的话后,方圆松开小夏转身走向了李教授:当前解救半死不活的老李,才是正事,实在没空跟她在这儿矫情。 看着给李教授解开绳子的方圆,夏小韵恨恨跺了下脚,枪口对准了一个不住哀嚎的哥们,恶狠狠的说:“不许鬼哭,要不然我打爆你的脑袋!” 没有谁敢招惹要发疯的女孩子,尤其是她手里有枪的时候。 “让他们滚吧。” 已经把李教授放下来,抬手把他搭在自己肩头上的方圆,回头说道:“要不然,你就拿东西砸烂他们的脑袋。” “滚,快滚!” 小夏才不屑拿东西砸烂这些人的脑袋,就算非要砸,也只能是砸方圆的,所以她盯着桌角下一把锤子看了片刻,就让那三个人滚。 那三个人滚的很痛快,用最快的速度。 没办法,小夏拿枪指着他们后背呢,天知道这妞儿,会不会某根神经一不对劲,就扣下扳机啊? “胆小鬼。” 目送三条丧家之犬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后,夏小韵才轻蔑的冷笑一声,刚要转身时,却听到方圆语气很奇怪的说:“小韵,快走。” 他从没有如此正式的,喊过她的名字。 听上去,真是怪怪的。 夏小韵慢慢地转身,看向了抗着李教授走到沙发前的方圆。 方圆就站在那儿,李教授还搭在他肩膀上,不动。 “你、你说什么?” 夏小韵看他的眼神,就像从没有见过他。 “快--走。” 方圆再说出这两个字时,身子已经软软的瘫倒在了沙发上,眼神也开始涣散。 可本该跟随他一起瘫倒的李教授,却站在了那儿,腰板笔直。 这个李教授,是假的。 他是坏人,假装被吊在柱子上,引诱方圆去救他。 当方圆去救他时,他趁机出手暗算。 就在山口野崖狞笑着抬起头的瞬间,夏小韵想到了这些。 接着,她就猛地抬起手枪,声音竟然是那样的淡定:“你给我走,现在就走。” “嚯,哈,哈哈!” 山口野崖狂笑了起来,中气十足,大踏步的走过来,双臂向两侧猛地一晃,狞笑道:“宝贝,你一枪打不死我的!” 任何玩枪的人,都能从夏小韵拿枪的动作中,看出她从没有开过枪。 没开过枪的人,是不会知道在开枪时,枪会产生强大的后坐力,能让子弹打飞。 所以山口野崖才会这样嚣张,觉得小夏是这样的可爱。 可爱到,他忽然很想要了她--身为一个出色的忍者,平时对女色从来不感兴趣。 但这次,可能是鬼催的吧,山口野崖对小夏有性趣了:“还有,我警告你,在这儿开枪,唯一的结果就是我们同归于尽,你的情哥哥,还有木箱子里的那个老东西。” 夏小韵扔掉了手枪。 没有丝毫的犹豫、 因为方圆也曾经跟她说过,是绝不能在这儿开枪的。 她想打死山口野崖,可问题是她从没有开过枪。 还有一点最重要:她不想方圆死。 不管那个混蛋有多么的可恶。 老天爷说:既然你不想让小方死,哪怕是暂时的,那么你就得付出一定的代价。 夏小韵觉得,她会付出任何代价,哪怕是暂时让方圆安全。 所以她才问道:“究竟让我怎么做,你才能放过他?” 忍者,才没有打算放过方圆--这个家伙简直是太可怕了,甚至比曾经追杀他们的那俩华夏特工(秦摘花他们)还要可怕。 放过可怕的敌人,就是自己找死。 忍者才不会做这种蠢事,但却不介意借着这个机会,来满足一下自己忽然有了的性趣,于是他说:“我要你做我的女人。” 夏小韵神色不变:“现在?” “是,就是现在。” 山口野崖发现,自己对这个不该如此镇定的女孩子,升起了更加浓厚的性趣,脸上甚至露出了真的开心笑容:“就在这儿--把衣服脱了吧,让你情哥哥看着,你是怎么救他的。” “你说话算数?” 夏小韵抬起了手,放在了拉链上,好像才没觉得忍者先生的话,有多么的不对劲,就像在问她:你能不能往我脸上,吐口口水来鄙视我们骄傲的东洋人? 忍者继续笑着,说:“这是唯一能救他的办法。” “好,但我有个要求,那就是不能让方--让我的情哥哥,看到我跟你的样子,那样,我死也不会答应你的。” 夏小韵拉开了拉链。 忍者考虑了下,问道:“你想去哪儿?遮住他的眼……” 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去外面。” “冰天雪地中?” “你怕他会趁机逃走?” “没有谁能在中了强效麻醉后,在两个小时内逃走的。” 忍者看着脱衣服的夏小韵,点了点头:“行,去冰天雪地内,也是一种情调。好了,快点脱吧,我等不及了。” 夏小韵好像很理解山口先生的迫不及待,加快的脱衣速度:“问你个事。” “什么事?” 山口先生的眼珠子,开始慢慢的发光。 他看到了夏小韵右肩下,那朵妖异的彼岸花,那么诱人,忍不住的要扑上去,亲吻。 “他现在没任何知觉了,对不对?” 夏小韵扔掉了身上的最后一件衣服,双手抱住了胸口。 “有,除了不能动,不能说话外,他脑子无比的清醒,目光涣散,也是因为瞳孔视觉被加强了--跟你说这些,你也不懂。你只需知道,中了特制强效麻醉的人,听觉,视觉,都无比灵敏就是了。” 山口野崖说着,走到了夏小韵面前,弯腰伸手,把少女抱在了怀中。 这么美丽的躯体,就像上帝最得意的杰作,漂亮的让他不敢相信,甚至都不敢亵渎--但很快,就会完全属于他了,所以才会激动的发抖,觉得必须满足她在冰天雪地恩爱的要求。 “等等,那我得跟他说几句话,最后几句话。” 就在山口抱着她向外走时,夏小韵又说话了。 山口野崖觉得,实在没理由拒绝她的要求,就半转身,让她看向了方圆。 横躺在山口野崖臂弯中的少女,静静看着方圆,过了足有十秒钟后,才轻声说:“方圆,你欠我的,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你都还不完--可我不要你还,只要你能在我被欺负时,能够站起来……那,才是我夏小韵的男人。” 方圆静静的看着她,眼珠动也不动。 “他真能听到?” 夏小韵抬眼问忍者先生。 “我敢用脑袋发誓。” 山口野崖很奇怪,他怎么会这样郑重对待怀中的少女:“如果他听不到你的话,我把脑袋给你。” “留着你的脑袋,被他砍吧。” 夏小韵低低的说着,慢慢闭上了眼。 外面好冷。 寒风刺骨,就像鬼在嚎叫,更像山口野崖的越来越粗重的呼吸声。 同时他也很惊讶:在抱着少女来到外面的这一路上,他的目光从没有离开少女的脸蛋,却一步都没有走错。 山口野崖知道了:就在某个瞬间,他已经被少女彻底吸引,再也不会杀她,只会让她一生一世,做自己的女人。 哪怕是脑袋掉了,也要实现这个愿望! 双手一抬,把夏小韵扔在了雪地中,山口野崖低声喝道:“睁开眼,我要你睁开眼,看清楚你真正的男人是谁!” 夏小韵睁开了眼,看向山口野崖。 目光稍稍变了下,竟然有了笑意,低声说:“无论我的男人是谁,但那个人都不会是你。” “你敢这样说!” 山口野崖眼珠子猛地瞪大,开始解腰带。 寒风、雪地真的好冷,一瞬间,就冻得夏小韵几乎要说不出话来。 但她还是坚强的笑着,颤声说道:“一个没脑袋的人,不可能成为我男人的。” “什……” 号称武藏派第二高手的山口野崖,刚说出这个字--一道比闪电还要快,比寒风还要冷的刀光,蓦然划破了整个世界。 方圆多么渴望,那道惊鸿一瞥般的刀光,能从他脖子上划过。 那样,他就再也不用忍受当前的麻木了。 就像李教授那样,当痛苦痛到极致后,就会麻木。 小方,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 只要他振臂一呼,老板娘等人就会为他赴汤蹈火。 骄傲的小方,以为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男人。 也只能是! 所以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有个他看不起的女孩子,为了救他,甘心把清白的身子,去交给他的敌人。 就为能让他,多活那么一会儿。 男人跟女人缠绵的那一会儿,是那样的短暂。 却是他唯一能站起来的机会。 第227章:好快的刀! 就像雄鹰那样在蓝天下飞翔,是山口野崖儿时最大的梦想。 所以他才成为一名出色的忍者。 据说,忍者练到最高境界时,真能化身飞鸟横掠天空,享受翱翔的惬意。 不过无论山口野崖怎么努力的练功,都无法像鸟人那样飞……这让他终于意识到:忍者前辈们口口相传下来的据说,很可能是特么的扯淡。 但就在他忽然间喜欢上一个女孩儿,决定以后要做一个平凡人时,儿时的梦想却忽然实现了。 他在飞。 在一道冷森森的闪电划过后。 尽管飞翔的高度不高,只有两三米的高度,可他的确在飞。 缓缓旋转着飞翔。 居高临下的望下去,山口野崖看到了三个人:一个是躺在地上的女孩儿,那是夏小韵。 第二个人,却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褐衣人:全身上下都被褐色衣料紧紧包裹着,甚至连眼睛都看不到,只能看到这个人手中拿着一把长刀。 陌刀。 山口野崖认识这种类似于东洋武士刀的刀,正是华夏号称隋唐军中兵器之魂的陌刀,不过是改良版的,轻便却更更锋利,便于随身携带。 陌刀上系着一块破旧的黑布。 黑布被狂风吹的笔直,发出猎猎的响声。 第三个人--山口野崖看到第三个人后,脑海中攸地腾起莫名的惊骇:这个人怎么没有脑袋?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没有脑袋的人,所穿的衣服,跟他穿的一模一样! 一蓬血花,就像最美的烟花那样,在暴风雪中蓦然绽放,随即缓缓落下。 那是我! 猛地,山口野崖意识到:那具没有脑袋却依旧站着的人,就是他。 他在飞翔--只是脑袋在飞翔,是被那个用陌刀的褐衣人,一刀砍下来的! “好快的刀!” 山口野崖忍不住大声称赞道。 这是他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句话。 怪不得那个小美女说,一个没脑袋的男人,是无法成为她男人的,原来她早就看到了要杀我的褐衣人--这是山口野崖思想嘎然而止时,最后的想法。 其实,在他脑袋飞起时,他还没有来得及看到,在不远处的雪地上,还躺着三具无头尸体:那是他那三个被夏小韵吓跑出来的下属,不过身子早就僵硬了。 山口野崖圆睁双目的脑袋,落在了夏小韵身边,两只迅速浮上一层灰膜的死鱼眼,跟她温柔的对视着,满脸还带着明显的赞叹之色。 他哪怕是在生命结束的一刹那,都在为褐衣人好快的一刀而膜拜。 褐衣人,得有多么厉害,才能做到让死人也膜拜? 不知道为什么,夏小韵看着一动不动的褐衣人,忽然想到了另外一个人:黑暗世界中,那个身材高大,好像大猩猩般的男人。 那个人也擅使一把刀,挥刀时犹如一道彩虹在蓦然间绽放。 尽管夏小韵不愿意去回想那个可怕的世界,也是发自内心的看不起,所有仗着蛮力打打杀杀的人,但她不得不承认:黑暗世界中那个男人杀人时的那一刀,绝对能惊艳全世界。 唯有眼前这个褐衣人,刚才砍掉山口野崖脑袋的这一刀,才能跟那个男人相比美。 当暴力抵达极点后,就会释放出能迷倒世间一切少女的美。 如果不是因为褐衣人的身材,相比起黑暗世界中那个男人,瘦弱了太多,夏小韵几乎怀疑就是那个人来了。 她盯着褐衣人,缓缓的问道:“你是谁?” 褐衣人没有说话。 刀光一闪,那把就像王羲之手中狼毫的陌刀,悠忽不见。 褐衣人迈步走向风雪中,走的步伐不大,却像被风雪吹着走那样,很快背影就模糊了起来。 夏小韵爬起来,看着模糊的背影忽然放声喊道:“站住--我知道你是谁了!” 褐衣人没站住,可背影没有消失。 “你是昆仑!” 夏小韵用最大的声音叫道:“你是方圆的兄弟,昆仑,对不对?” 褐衣人还是没有回头,更没有说话,但身子却微微颤了一下。 尽管只是轻轻颤了一下,却被夏小韵敏锐的捕捉到了,高兴的叫道:“不错,你就是昆仑!你既然来了,为什么不去看方圆?哦,忘了自我介绍一下了。我叫夏小韵,是方圆的、的女人。” 褐衣人的身子,再次轻颤了下。 “昆仑,你--” 夏小韵向前走了两步时,褐衣人的背影忽然消失,就像从没有出现过那样。 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夏小韵下意识的抬手擦了擦眼睛,再看过去,还是没有人,只有被狂风裹卷起的雪花,狠狠打在她身上。 让她猛然意识到,现在她是光着身子站在雪地中的。 娇嫩的皮肤已经被冻得发青,被寒风夹裹着的雪花打在身上,就像无数钢针扎那样的疼,疼的她再也受不了,转身跑向门口。 刚才因为亲眼见证山口野崖的脑袋飞起,那神奇的一幕(很奇怪,她竟然没害怕)后,她忘记了寒冷,直到褐衣人消失。 用最快的速度,夏小韵狂奔了回去。 一路上,她摔倒了三次,白嫩的膝盖磕破了,有血流出。 她才不在乎:相比起丢掉脑袋的东洋人来说,这点小伤算什么? 就算能算得了什么,也是让方圆感动的事实:喂,小方,姐姐可是为你才受伤的,看到了没?啥,没看到?大耳光伺候! 轻轻扇在方圆脸颊上,把他紧紧搂在怀中的夏小韵,看着他的眼睛柔声问道:“能不能看到我,听到我说话?” 眼神茫然盯着某个地方,方圆没有丁点的动作。 “刚才,我看到了一个全身都被褐色衣服包裹着的人,看不出男女,手里拿着一把刀,那把刀好快,挥起时就像闪电掠过,一下子就让那个东洋人的脑袋飞了起来--我知道他是谁,他肯定是你的兄弟,昆仑,对不对?” 感觉方圆的脸颊有些冷后,夏小韵犹豫了下,解开了刚穿好的冲锋衣,把他的脸抱在了衣服内,下巴抵在他后脑上,微微闭上眼喃喃说道:“可他好奇怪啊,我跟他说话,他却不理我。我跟他说,你就在这儿,他却走了。为什么,他不愿意见你呢?” 方圆的脸,紧贴在夏小韵最温暖的地方,肌肤挨着肌肤,没有一点隔阂,就像母亲搂着刚出生的婴儿,在喂奶。 方圆还是没说话,更没有任何动作,但夏小韵却能听出,他的呼吸加重了。 那个想做她男人,却不幸丢掉脑袋的东洋鬼子说的没错,方圆当下虽说连眼珠都无法活动一下,比死人更像死人,可思维却是活跃的,支配着呼吸的轻重,能让夏小韵明确感受到:他能听到她说的这些话。 他,还能知道,他正像所有爱恋妻子的丈夫那样,婴儿般的趴在她最温暖的怀抱中,感受到了她母亲般伟大的怜爱。 心中无比的得意,让夏小韵发出咯的一声轻笑,说道:“小方呀小方,还记得姐姐被那个没脑袋的死鬼抱出去时,跟你说什么了吗?说呀,还记得不?” “嗯,我知道你这个人头猪脑子的家伙,肯定假装忘记不认账了。好吧,那姐姐再跟你说一遍。” 夏小韵轻轻吸了下鼻子,闭上眼喃喃的说:“我说呀,你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你都欠我的,永远都还不起--纯洁的好像花儿般的少女哦,为了救你,甘心向鬼子献出清白的身躯,这份大恩大德,是你十八辈子当牛做马都无法报答的,是不是?” 在被东洋鬼子抱出去之前,夏小韵除了说过方圆欠她的话之外,还说过别的:你欠我的--可我不要你还,只要你能在我被欺负时,能够站起来……那,才是我夏小韵的男人。 不过既然小方已经忘记了这些,那么小夏姐姐也没必要提醒他想到这些话了。 唯有人头猪脑子的小脑残,才会在付出那么大代价后,不让方圆偿还呢! 真以为小夏姐姐是脑残? 笑话。 嘿嘿,笑话。 夏小韵眉梢眼角全是得意的笑容,喃喃的声音越来越低,终于停止。 她睡着了。 不是因为困,是受到从没有过的惊吓后,需要好好睡一觉,来安抚始终颤栗的灵魂。 李教授的灵魂慢慢复位,随着夏小韵安然无恙的归来。 她抱着方圆说话的声音不算高,但足够李教授能听清楚,并确定女孩儿没有被东洋人侮辱,反而被那个叫方圆的同伴,把脑袋给割了下来。 可是,方圆的同伴,为什么没有进来救他呢? 李教授想不通。 还没有等他想通,一股子让他无法忍受的剧痛,就已经紧紧把他包围了起来。 不是来自身体上的剧痛,而是因为他说出了那份草签协议的下落。 尽管那不是他的本意,但他已经注定是让华夏蒙受西方国家刁难、指责的罪人! 这确是一种生不如死的剧痛。 他忽然无比的渴望去死。 或许,唯有死亡,才能减轻这种痛苦吧? 可是谁来杀他呢? 谁--是谁的脚步声,又从空旷的临时指挥所内响起? 脚步声吸引了李教授的注意力,让他呆滞的瞳孔微微一转,就看到了一个人。 这是个女人。 李教授已经忘记了,不知道哪本书,哪部电影中,有‘战争,让女人走开’的经典台词,而且他觉得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 作为母亲的女人,实在不该出现在战争中,不该出现在战场上的。 但现实却彻底颠覆了这句话。 李教授是被长岛雪花绑架的。 接下来,就是为救他而身受十数处伤的华夏特工陈断玉。 随后,又是夏小韵的出现。 现在,又有一个女人出现了。 女人穿着一身白色雪地作战服(类似于海军方战队的军装)的样子,无比的潇洒,冷漠又精致的脸上,就像长岛雪花,可那双眸子里带着的傲气,却比那个东洋女人更胜一筹。 第228章:心疼的感觉 脚步声响起之前,夏小韵已经沉沉睡了过去。 随着她呢喃的声音消失,整个世界都沉寂了下来,仿佛除了李教授的思维,就连时间都停止了运转。 直到这个女人出现的脚步声响起。 不知道为什么,李教授现在特别害怕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这是长岛雪花給他留下的后遗症,当然小夏是除外的,因为他亲眼见证了华夏女孩儿是多么的可爱。) 现在,又出现了个漂亮,却比长岛雪花更冷漠的女人,李教授那颗剧痛的心,刷的提了起来,本能的用力呼吸:他想用这样的动作,叫醒睡着了的夏小韵,让她知道来敌人了! 可敬又可怜的老人啊,你沉重的呼吸声,除了能让突兀出现的女人,注意到你的存在外,根本不可能让小夏妹妹从香甜的睡梦中醒来的! 正在缓步走向方圆那边的女人,缓缓侧脸看了过来。 通过木箱上的那个小孔,两个人四目相对。 李教授的目光,从没有过的凌厉。 他这是在警告女人:绝不能伤害那两个孩子,要杀,就杀我! 女人仿佛读懂了李教授目光中的含义,马上就快步走到木箱这边,弯腰伸手掀起了盖子,看着他轻声问道:“李治灿,李教授?” 她的声音很轻,听起来也很温柔,可为什么却比西比利亚的空气还要冷? 无法动弹一点的李教授,眨巴了下跟她对望的眼睛。 “我是夜搜魂。” 女人说话了:“来自华夏,就是为了救你回国。” 所有的剧痛,因为狂喜再次涌上大脑--李教授听夜搜魂说出这句话后,终于放心的昏迷了过去。 无论他有多么的想以死谢罪,但人的潜意识内,没有谁不惧怕死亡的。 最起码,李教授从夜搜魂的淡定、从容中能感觉到:那种方圆俩人出现时,随时都会出现的危险,终于肯放过他,远离。 他始终紧绷着的神经,总算是能彻底的放松一下了。 骄傲而又坚强的老人哟,多想好好的睡一觉。 等他醒来后,已经回到了他深爱的国度,坐在家里的沙发上,窗外有明媚的阳光,戴着老花镜的老妻在旁边絮叨着什么,耳边回荡着轻柔的钢琴曲声-- 可他仅仅昏迷不到十分钟,潜意识内就强迫他,再次睁开了眼。 他身上的绑绳,嘴里的破布都已经没有了,甚至身上的伤口都被包扎好了,被两个穿着同样白色雪地作战服的小伙子,放在了担架上,正小心的抬着向外走。 “站、站住!” 刚醒来的李教授,哑声说出了他被绑架后的第一句话。 仅仅三个字,却几乎耗尽了他全身的力气。 幸好,当他看到还有一个小伙子,高高举着输液瓶后,就意识到生命之水,正一滴滴的注进他身体--他现在完全有能力说出,他想说的话。 抬担架的小伙子很听话,马上就站住了。 背对着李教授站在那儿,正默默看着方圆俩人的夜搜魂,转身看向了他。 “东西,东西--我说出了东西的下落,长岛雪花,那个东洋女人,已经去拿了。快、快去阻止她,杀--杀了她!” 杀了她。 这三个字,绝对是李教授此生中第一次说出口。 话音未落,他已经泪流满面。 但依旧没耽搁,他说出藏东西的具体位置。 夜搜魂走过来,有些冰凉的右手,温柔的替李教授擦掉泪水,轻声说:“李教授,我们知道你是好样的。你安心休息吧,东西不会被东洋人拿走的,我可以用生命作担保。” “那、那就好。” 得到夜搜魂的保证后,李教授长长松了口气,终于可以放心的睡过去了。 他不认识夜搜魂,也从没有听说过这么奇怪的名字。 但夜搜魂的镇定,却给了李教授从没有过的信任感,可以让他放心的安然入睡。 载着李教授的车子,用最快的速度向南方驶去。 还有两辆车,五个华夏北方军区特种部队军人,傲然的身躯标枪一般的直,站在车前等候夜搜魂的命令。 夜搜魂回头看了眼门口,快步走向了车子时,淡淡的说:“走吧。” 一个军人,犹豫了下低声问道:“夜上尉(她在华夏军方的军衔),我们都走吗?” “都走。” 夜搜魂面无表情,开门上车,在关上车门时才淡淡的说:“李少校,不用担心他们的安全,没有谁能再伤害到他们的。” 在看到四具无头尸体时,夜搜魂就知道谁来了。 那个人既然来了,那么就算九天十地的恶魔,全部驾临白灾区,但也休想再伤害方圆的一根毫毛! 那个人叫昆仑,有把名叫昆仑的陌刀。 夜搜魂曾经领教过--那么骄傲的夜搜魂,也逃不过那把陌刀闪电般的一挥,如果昆仑真要杀她的话。 李少校不敢再说什么,抬手一挥,四名属下迅速跳上车子。 砰砰不断响起的关门声落下时,车子已经怒吼着冲进了暴风雪中。 雪花狂舞,就像九天十地的恶魔。 可没有哪一片雪花,敢擅自踏进门内一步。 因为它们都知道,在暴风雪的某个地方,站着一个褐衣人,雕塑般的一动不动,目光却痴痴凝望着这边,带着无尽的哀伤。 雪花,雪原,也被这浓浓的哀伤所感染,全部放松了运动的脚步,让整个世界中,只有夏小韵均匀的呼吸声,在悠长的回响在方圆耳边。 还有那轻柔的,少女的心跳声,就像尘世间最迷人的鼓点,一下一下敲打着方圆麻木的神经,让他逐渐的恢复了正常。 当最后一片雪花,缓缓飘落在雪原上时,东边的遥远的天际,出现了一抹迷人的红色,就像少女夏日穿的红裙,裙边。 方圆的眼珠动了一下,终于闭上了沉重的眼皮。 接着睁开时,少女特殊的迷人体香,都无法挽留他在她怀里,哪怕是多呆片刻。 他已经错过了太多,耽搁了太久,欠下了今生下辈子,下下辈子的债。 他从来都是一个不喜欢欠债的人,就像也不喜欢别人欠他的。 这次他欠了夏小韵的,下下辈子都还不清,所以无论他有多么的想继续呆在少女温暖的怀抱中,也得站起来,去做点什么,来还债。 方圆想不明白,夏小韵在说出那些话时,为啥不想想,以前在罗布泊时,他可是救了她好几次--但是,她为啥不提起呢? 看来,忘掉别人的恩情,却牢记别人欠她的,这是每一个女孩子的本性。 就算是老天爷说破嘴皮子,也休想改变她们蛮不讲理的习惯。 女人,天生就有蛮不讲理的权利。 老天爷也改变不了,方圆更没改变的本事。 他唯一能做得,就是认账,承认欠了夏小韵下下辈子都还不完的债。 方圆挣开了少女抱着他脑袋的双手,少女没有醒来,但长长的眼睫毛却微微颤了下:她可能是在梦中,感觉到某人离开后的怀抱,有些冷吧? 方圆很仔细的为她遮掩上了衣服,犹豫了下才低头,在她光洁的额头,轻轻吻了下。 女孩子肯定在做梦,梦到了某个让她害羞的事,要不然她的脸儿不会攸地发红,就像尘世间最可爱的小苹果。 抬头转身,几个深呼吸后,方圆开始活动起来,尽快驱赶血液中的麻木。 无论去做什么,都要把身体调整到最佳状态才行。 几分钟的活动时间,就已经足够让方圆达成心愿,然后左手抄在夏小韵腿弯,右手揽着她的小腰肢,把她横抱在了怀中,大踏步的走向了门口。 好像是本能的,熟睡中的夏小韵,双手搂住了方圆的脖子,红扑扑的脸蛋贴在他心口,嘴角更是悄悄浮上一抹甜蜜的笑容。 太阳慢慢冒出了小半截,就像怀中女孩子的脸蛋,朝气十足。 清新而寒冷的空气,迅速在方圆肺里转了个圈,让他精神再次一振,小跑着跑向了藏车的地方。 夏小韵的身子很轻,就像一根羽毛那样不存在,所以方圆在跑起来时,速度还能更快的。 他其实也本想用最快的速度奔跑来着,但不知道为什么,却像有一根看不见的线,拴在他后衣襟上,恳求他放慢脚步--最好是,回头看一眼! 暴风雪早就停止,太阳已经升起,整个大雪原可以一望千里。 只要他回头,他就能看到在身后不算太远的地方,站着一个褐衣人。 他没有回头,只是狠狠咬了下嘴唇,闭了下眼时终于全速向前狂奔。 褐衣人站在那儿,已经看不清任何的东西,因为泪水已经模糊了双眼。 那么远的距离,褐衣人却能听到汽车发达的怒吼声。 当马达的吼叫声逐渐消失时,褐衣人始终犹如标枪般站立的身子,直直的后仰,摔倒在了雪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方圆好像感受到了这声闷响,要不然他的心脏,绝不会砰地一跳。 那么疼,差点喘不过气来。 喘不过气来时,不一定是因为疼,有时候却是因为狂喜。 长岛雪花现在就狂喜的心疼,她终于拿到了她梦寐以求的东西:李教授用生命来保护的那份草签协议。 只要把这份协议带回东洋,她长岛雪花,就是大和民族的英雄,被无数浑身沸腾着爱国热血的青少年所膜拜。 想到此后的风光,长岛雪花就想伸长她好像天鹅般的优美脖颈,高歌一曲。 当然了,她比任何人都清楚,这时候还不是高歌的时候。 因为那些疯狂的华夏特工,随时都会出现,哪怕是死,也要夺回这份协议。 或许,长岛雪花不会在意那些卑鄙虚伪的华夏人,但她必须得时刻防备来自‘战友’的背后冷刀,尤其是那些北朝人。 北朝人在本次行动中,遭遇了极其惨重的损失,所以他们觉得,他们才是最该得到这份协议的人。 “做梦!” 长岛雪花把刀子狠狠刺穿金宣泰心脏时,这样冷笑。 第229章:你最看重的东西 金宣泰,是他们那些人最大的头目。 根据长岛雪花得到的消息,金宣泰据说还是那边的‘皇亲国戚’,更是那边特种军队的一个中校,武力值超群。 她曾经亲眼看到,山口野崖在跟华夏那个凶狠的女特工死拼时,就是金宣泰背后开枪,打伤了她,这才导致她被山口野崖一脚踢断肋骨,被迫逃亡。 那个国度的人,好像很喜欢,也习惯了背后对人下刀子。 但金宣泰为什么没想到,他也可能被人背后捅刀子呢? 当长岛雪花的刀尖,从他前胸心口位置那么突兀的冒出来时,他才发觉。 却已经晚了,最多也就是艰难的回头,满脸不信的看着东洋女人,嘎声问道:“你、你敢杀我?” “敢杀你的不是我。” 长岛雪花松手,迅速后退,尽管脸上带着最温柔甜蜜的笑,可双眸中的警惕之色,却更加明显,左手紧紧搂着那份协议,右手已经攥住了腰间的枪柄。 她知道,无论是论枪法,还是近身格斗的本事,她都不是金宣泰的对手:这个有着一张刚毅面孔的北朝人,不但是神枪手,更有着一身传说中的硬功夫。 硬碰硬,死的只能是她。 但唯有傻瓜,才会跟这么剽悍的傻瓜硬碰硬。 就像这样,自己假装皱眉来回走动,考虑他的愚蠢的‘建议’,转到他背后时,悄无声息的一刀刺穿他心脏的法子,多省力? 是,背后暗算人,的确不怎么光彩。 但他也不是曾经在背后,暗算那个华夏女特工来着吗? 身为一个男人,在人数绝对占优时,为什么不跟华夏女特工正面作对,像骄傲的山口野崖那样,非得从背后打黑枪呢? 你做初一,我就能做十五。 长岛雪花想到了这句华夏俗语时,笑容更加的甜蜜,但精神却没有丁点的放松:如果金宣泰濒死前反扑的话,她也不能顾忌外面的人听到枪声,只能开枪了。 金宣泰却没有对她展开临死反扑,只是跌跌撞撞的靠在了墙上,抬手用力捂住心口,艰难的问道:“不是你--是谁杀了我?” “谁最想杀你呢?” 长岛雪花甜甜的笑着,反问道。 金宣泰明白了:“是、是华夏人。” “回答正确。咯咯。” 长岛雪花松开枪柄,把那份协议贴身收藏,打开了四楼的窗口,甜甜的笑声中,已经好像猫儿那样,灵敏的跳了上去。 临走时,她又说:“别忘了,我们可是盟友。尽管从历史上,我们就从没正眼看过你们这个反复无常、贪心不足的种族。也就是愚蠢的华夏人,才会把你们当兄弟--可你们却背叛了兄弟。你放心,我早就让人透漏出你们的真实身份了。” “依着华夏人的狂妄,他们是不可能接受你们的背叛,所以会用最残酷的手段,来报复你们。你,就是第一个遭到报复的对象。我,则是神秘失踪了,只剩下你那些手下,还有其他国家的蠢货,还在外面苦苦守侯,等待随时赶来复仇的华夏人。” 长岛雪花,忽然很享受跟将死之人说话的气氛。 尤其是看到金宣泰脸色越来越痛苦、绝望后,她心里就更高兴。 金宣泰的瞳孔,已经开始逐渐扩散(天知道,在心脏被刺穿后,他是怎么坚持活这么久的),顺着墙壁缓缓瘫坐在了地上。 贴着墙纸的墙壁上,留下了一道粗粗的血痕。 “是你--故意泄露行踪,吸引华夏人赶来……就为了,为了把我们所有人都灭口,从而造成我们全军覆灭的假象,确保你不会遭受追杀。” 金宣泰说出这些话后,不甘的停止了呼吸。 但双眼还是呆望着长岛雪花,仿佛在问她:难道你忘记,在外面还有你的十几个同伴?你故意吸引华夏人前来,他们也会死的! 好像知道他的灵魂还没有走远,所以长岛雪花回答了他的问题:“无论想得到什么,都得付出代价对吧?他们,注定是我大和民族的英雄,会永远活在我心中。” “我知道,你还想提醒我,没有你们的帮助,我就无法按照撤退计划,从北朝回国--其实,我告诉你呀,我才没有打算从你们那儿撤退,因为我不敢保证你们会不会背后动刀子,再让我们来背负所有黑锅。咯咯,再见了,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死人说这么多废话,很奇怪。” 长岛雪花咯咯一声轻笑时,就隐隐听到前面有枪声传来。 “愚蠢的华夏人,现在才赶来,唉。” 很温柔的叹息声中,长岛雪花狸猫般的伸手,攀住下水管道,消失在了窗口。 当她驾驶早就准备好的一辆四驱越野车,消失在这个城市的某条小巷内时,夜搜魂才一脚跺开了房门。 满身的鲜血,凛然的杀气。 可却对长岛雪花没有丁点影响,她在用最快的速度,从东南方向驶进白灾区。 谁也不会想到,得手后的长岛雪花,在撤退时的路线,竟然是再次进入白灾区。 白灾区内所有的战斗,这时候已经早就结束了。 她坚信,当下属告诉她,有一辆坦克忽然出现在雪原上时,战斗就已经结束了:没有谁,能指望步枪打穿主战坦克的铁甲,就是德军留下的那些军火也不行。 毕竟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现代化的坦克,可不是那时候的炮火轻易摧毁的。 所有跟她一起去白灾区的同伴,到底能有几个人(也包括山口野崖)逃过华夏人的疯狂报复,长岛雪花才不管:都死光了,又能怎么样? 唯有都死光了,那些华夏人才会撤离白灾区--这时候,她却偏偏又杀了回去。 谁能想到,她会重新杀回去? 就算华夏人能想到,派出尽可能多的人赶回去,又怎么能找到她? 除了金宣泰、山口野崖外,就连傲慢的西洋鬼子,都不知道白灾区的德军前指挥所下方,还隐藏着一个坟墓似的密室。 那是个密室,也是个坟墓。 里面停放着一口用桦树板拼凑起的棺材,里面躺着一具被冷冻了七十多年的女尸,应该是德国人,也许是俄国人(这是德军某个大官的女人,死后被安放在指挥所下方的密室中。) 如果不是山口野崖是专业忍者,每到一个环境内,就就会本能的寻找最隐蔽的藏身处,恐怕他们在那儿住一辈子,也别想发现这间密室。 至于女尸到底是哪国人,这个问题对长岛雪花来说不重要,也不关心。 她在意的,只是密室能给她提供至少十天的保护时间。 事实上,她也在那间密室中,预存了能供养她生活半月时间的必须物资。 只要等华夏人搜索无果,失望的离去后,她才会转道俄罗斯,从那边回国。 长岛雪花的撤退计划,可以说是堪称完美,这让她有了种把全世界都玩弄于掌心的得意。 当然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此后十余天内,她得跟那具尸体朝夕相处了。 想到那具女尸后,长岛雪花又想到了另外一样东西--一只颇具华夏传统的绣花鞋,被女尸双手抱在怀中,视为至宝那样。 对,就是一只绣花鞋,而不是一双。 还是穿旧了的鞋子,鞋面上绣着奇怪的花儿。 长岛雪花真搞不懂,一个绝对是德军大官的女人,怎么可能在七十多年前,拿着这样一只鞋子殉葬呢? 或许,是她有华夏情结吧? 嗯,简单的来说就是,很向往成为一名华夏传统妇女。 所以在她死后,她的男人只能用这样一只鞋子,勉强算是安慰她的香魂吧。 想着这只鞋子时,长岛雪花看到了它。 因为她已经在据点下方的密室中了。 就像她所预料的那样,白灾区的战斗已经结束了:李治灿教授,还有某个被酒店停车场内顺手绑架的可怜孩子,应该都被成功营救走了。 华夏人在白灾区得到了他们想要的结果,当然没理由再留下来。 也不可能留下来,因为他们必须全力以赴,去搜寻长岛雪花怀中的那份草签协议。 谁能想到,他们最渴望找到的人,就坐在女尸面前,在蓄电池手电的灯光下,从棺材里,拿起了那只鞋子。 鞋子,本来是被女尸拿在手中的。 山口野崖发现密室,开启棺材看到这只鞋子时,还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宝贝呢,拿起来看了几眼后,就重新扔进了棺材中。 就像长岛雪花这样,拿着鞋子反复看了几遍,随手扔了回去,扯过盖在身上的棉被,盖在了脑袋上。 接下来的十余天内,她必须得忍受孤独。 在这种地方,忍受孤独的唯一办法,好像就是睡觉了。 她不希望在主动想出去时,有人来打搅她。 她却忘记了,在她背后那口棺材内的女尸,也不喜欢被他们所打搅的。 既然他们打搅了女尸的安息,那么就有可能有人,来打搅长岛雪花小姐的睡眠--也不知道她睡了多久,忽然有人用手指,敲响了密室的门板。 一个很温柔,很儒雅的年轻男人的声音,清晰的传进了她的耳朵里:“请问,里面有人吗?” 敲门声,就像三万五的高压电流那样,让长岛小姐猛地一哆嗦,霍然坐起,抓起了旁边的突击步枪。 但当男人的声音响起时,她却已经恢复了正常。 甚至,还能咯咯的娇笑一声,很礼貌的问道:“请问,你是谁?” “我叫方圆。方是大方的方,圆是圆静的圆。” 敲门的男人,肯定是个彬彬有礼的君子,要不然在介绍他是谁时,也不会这样说。 “方圆?” 长岛雪花站了起来,继续笑道:“可我不认识你呀,而且,我也不希望被人打搅。” “不好意思,我也不想打搅你的,但我得跟你要件东西。” 方圆在外面轻笑着回答。 “你要什么?” 长岛雪花问道。 方圆的回答很干脆:“你最看重的东西。” 第230章:知道我老师是谁吗? “我最看重的东西?” 长岛雪花咯咯娇笑声未落,手中的突击步枪就猛地抬起,喷溅起一串火舌。 枪声,在不大的密室中,格外的响,几乎把她的耳朵都震聋了。 但她才不在乎。 只在乎密室门外很有礼貌的男人,有没有被打死。 密室的出入口,隐藏在某个房间的墙壁中,有窗口那样大小。 这间屋子,是德军专门用来盛放医疗垃圾的,所以没有谁愿意来这儿--除了山口野崖那个变态的忍者之外。 打开‘窗口’后,顺着不宽的巷道台阶,往下再走七八米后,就能看到这间密室的木板门了。 门也是很结实的白桦木制成的,但绝对挡不住威力强大的突击步枪子弹。 而且长岛雪花也知道,密室巷道是一条笔直的斜坡,没有任何躲避子弹的死角,那个男人要想多开比暴风雪还要密集的子弹,除非变成一只壁虎,钻进墙缝中。 所以,当整整一弹夹子弹都打干净后,长岛雪花不认为,那个叫方圆的家伙,还能活着再跟她说话。 叮当。 最后一个弹壳跌落在水泥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声音后,长岛雪花才轻笑着问:“方圆,你还在不在?” “在,我一直都在啊。” 方圆那温柔又该死的声音,依旧在门外响起,就像他真的始终站在门外,不曾动弹过半步那样。 长岛雪花脸上的笑容,攸地凝固,比厉鬼还要难看,那是因为她想到了鬼。 如果这个方圆不是鬼的话,又怎么可能在笔直的巷道中,躲过狂风暴雨般的子弹? 荒无人烟的雪原,废弃七十多年的前德军临时指挥所,盛放着一口棺材的地下密室,颜色不再新鲜但却妖艳的红色绣花鞋--再加上子弹打不死的男人,这不是鬼,又能是什么? 没有谁能在遇到鬼时,还能笑出来的,长岛雪花没被吓得瘫倒在地上,就已经很不错了。 更何况,她在方圆话音落下的同时,已经扔掉了突击步枪,拔出了腰间的两把手枪,接连扣下扳机。 仍旧一口气,把所有的子弹都打完后,长岛雪花才长长吐出一口浊气。 她觉得,就算方圆真是个厉鬼,可也躲不过手枪子弹了。 “方圆,你还在不在?” 长岛雪花低声问道。 没有声音响起。 那个很可能是鬼的方圆,终于被他给打死了,或者说是打跑了。 轻蔑的笑笑,她扔掉手枪快步走到门口,抬起修长的右腿,一脚跺在了白桦木门板上。 已经被打成筛子眼的木门,随着她的大力一脚,哗啦一声破碎。 长岛雪花已经决定了,不管方圆是人还是鬼,也不管他是被打死了,还是打跑了,她都要提前改变计划,离开这儿了。 哪怕是独自面对成批的华夏人,她也不想再在这个密室中多呆片刻。 笔直向上的巷道内,空荡荡的连个鬼影子也没有,灯光从出入口那边洒过来,看来密室外面的指挥所内,有灯亮起了。 她大踏步的走上了台阶,弯腰伸头跳下窗口,接着身形一闪,出了盛放医疗垃圾的房间,来到了曾经审讯李治灿的指挥所内。 她在重返指挥所内时,曾经好整以暇的摆正了沙发,坐在上面喝了一杯至少已经保存七十年的红酒后,才去密室‘安息’的。 当她走出房间后,目光本能的落在了那个沙发上。 沙发上坐着个女孩子,穿着白色冲锋衣的女孩子,就像曾经的她坐在那儿一样,右手端着一杯红酒,悠然自得的样子,出尘、无邪的让她感到嫉妒。 尤其是那张焕发着让瞎子都能看得出的明媚朝气的小脸上,还带着明显的讥讽,双眸眨也不眨的看着她。 一瞬间,整个世界内仿佛只有这个女孩子,在长岛雪花的视线中。 呆愣几秒钟后,她的右手慢慢后伸--那儿,挂着一颗手雷。 等她的手指勾住拉环后,才轻笑着问道:“你是谁?” “我呀,我叫方圆。” 夏小韵举起酒杯,向长岛雪花做了个请的姿势,无名指微微翘起,就像兰花那样可爱。 “你就是方圆?” 长岛雪花依旧在笑着,只是那笑容有些苦涩,因为她的眼角余光已经看到,在这个女‘方圆’旁边不远处,还站着几个人。 有男有女,竟然还有个很风骚的欧美女郎,大家都举着酒杯,嘴角含笑的看着她,好像在参加某个盛大的酒宴那样。 而她,则是姗姗出场的最尊贵的主人。 只是这些客人中,那个好像野兽般的黑人,望着她的眼神中,毫不掩饰那种要用最男人方式把她折磨死的狞笑,就像黑熊那样。 “是呀,我就是方圆,天下间,独一无二的方圆。” 夏小韵发现,自己异常喜欢当前这种大局在握的感觉,给了她充沛的自信。 尤其是在说到那个名字时,更有着从没有过的骄傲。 “你不是方圆……真正的方圆是哪个?临死前,我想认识一下他,问他几个问题。” 长岛雪花脸上凝固的笑容,重新变的动人了起来。 “你想问我啥问题?” 还算熟悉的男人声音,从长岛雪花身后的房门内响起。 她猛地转身,然后就看到了真正的方圆。 他就那样随随便便的站在那儿,就像从七十年前,他就已经站在这个房间内了,只是长岛雪花一直不曾发现他。 他跟外面的人那样,也穿着同样的白色冲锋衣。 不过衣服很干净(野兽等人的衣服上,已经洒满了鲜血),就像外面那个女孩子穿的衣服那样,而且能看出,领口曾经被女孩子温柔的整理过。 很有型。 没有鲜血,自然也没有弹孔。 可是,长岛雪花在他说话时,打出的那些子弹,为什么没有击中他? 他是怎么躲过去的? 他真的是人,不是这个废弃指挥所的鬼魂? 长岛雪花心中想着这个问题时,下意识的问了出来。 看在她长的很天真,漂亮就像天使那样的份上,方圆回答了她这个无聊的问题。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在她对着门板开枪时,方圆就像壁虎那样,贴在了门口上方的巷道上,别说是几十发子弹了,就算火箭弹,也休想伤到他半分毫毛。 “你们都是华夏特工吗?” 这是长岛雪花的第二个问题。 “不是,我们都不是。” 方圆沉默了下,又说:“最起码,我现在也不是。” “那你为什么要插手这件事?” “因为你们绑架了我的兄弟,就是在某酒店停车场内绑架的那个人。” “原来,你们是为了那个人来的--愚蠢的金宣泰,那时候我就警告过他,别擅自惹事生非,可他就是不听!” 长岛雪花倒是没有撒谎,因为的确是金宣泰不顾她反对,绑架韩斌的。 “我不认识金宣泰。” “他已经死了。哦,对了,你救出你的朋友了没?” 就像跟方圆认识很久的老朋友那样,长岛雪花很关心他的朋友。 “已经被我同伴(山羊)送到医院去了,其实伤势不严重,就是受惊吓过度。” 方圆没有骗他,韩斌的确就是这状态。 “哦,那就好。” 长岛雪花脸上表情一松,又问道:“如果他不被绑架的话,你们就不会万里迢迢赶来白灾区,就不会出现在这个临时指挥所内,对不对?” “我从来都不是爱管闲事的人。” 方圆的回答,确定了长岛雪花没说错。 “这样就好。” 再次说了个好后,长岛雪花的笑容重新活泼了起来:“你看,不是我绑架的你朋友,他也获救了--咱们本来也无冤无仇的,你恰好又不愿意多管闲事,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请求,你们能放我这个可怜的女孩子,一条生路呢?” 不等方圆说什么,她向前走了一步,左手放在了领口,稍稍用力,拉下的领口内,露出一抹让人心悸的白。 更有一股子迷人的香气攸地散发出来,让她的眸子迷离了起来:“当然了,我也不是白白让你放我走的,我会付出你能想到的任何代价,哪怕连同你的同伴。我发誓,能让你们尝到神仙般的滋味。” 方圆眼睛一亮:“真的?” 长岛雪花还没有回答,夏小韵那边就发出了一声轻哼。 方圆马上就改口,说:“野兽,你愿意吗?” 野兽咧开大嘴,嚯嚯怪笑:“我愿意--等她交出那份协议后,她就是我的人了。” 方圆很惊讶的样子:“你就不怕老板娘吃醋?” 老板娘咯咯荡笑着:“如果我是吃醋的那种人,早就被醋给淹死了。” “喏,看到了没有?我虽然不会被你色、诱,但我的同伴对你很有性趣。好吧,只要你交出那份协议,让我同伴满足后,你就可以走了。” 方圆看着长岛雪花,认真的说。 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方圆他们,在一唱一和的玩弄骄傲的东洋女郎。 就像她玩弄金宣泰那样。 都会死人的。 长岛雪花的心沉了下来,看着方圆轻声问:“如果我不交出来呢?” 方圆回答她:“我从没有杀过人。” “就算我交出东西,满足你那个野兽般的朋友,你们放我走,我也走不出白灾区的。华夏特工,肯定在外面等着我,对不对?” 长岛雪花轻轻的问道。 “现实,总是很残酷的。” 方圆沉默片刻,才说:“但你为了达到目的,真不该杀那么多华夏人的。” “你知道我老师是谁么?” 长岛雪花忽然问了个很不搭调的问题。 方圆摇了摇头:“不认识,她是谁?” “你们早晚会看到她的。” 长岛雪花笑着说出这句话时,拉着手雷拉环的手指,猛地一扯。 一秒钟后,手雷就会爆炸,引爆所有军火,把这个指挥所炸翻天。 一秒钟过去了,却没有任何响声。 她下意识的要低头看去时,方圆却抬起了右手。 那枚可爱的手雷,就在他手里。 第231章:来自棺材里的召唤 他怎么拿走了我的东西? 这个念头在长岛雪花脑海中闪过后,就下意识的伸手,掏向了最贴身的口袋。 那份李教授用生命捍卫、目前已经死伤数百人的草签协议,就装在里面。 要说长岛雪花的反应速度还是相当快的,在发现本该爆炸的手雷,忽然出现在方圆手中后,她就意识到那份草签协议不保险了。 结果--她信奉的上帝恭喜了她:孩子,你的直觉没错,那玩意被方圆偷走了。 在某些时候,方圆总是善解人意懂得配合女孩子,晃了晃左手:那份草签协议就在他手上,还带着长岛雪花好闻的体香。 长岛雪花脸上所有的血色,刷的消退,变的比纸还要苍白,很漂亮的双眼也随着扭曲的脸而变形,看起来是那样的丑陋,却又带着无穷的歹毒恨意。 方圆不喜欢被一个长相本来很不错的女人这样盯着看,抱歉的笑了笑,转身走向了墙壁上的窗口:他想去看看那个密室。 一般来说,年代久远的密室内,总是会有着一些让人吃惊的东西--这是山羊闯荡江湖数十年,才总结出的经验,却被方圆用几句发自真心的马屁给换来了。 “啊,我杀了你!” 长岛雪花忽地发出一声瘆人的尖叫,全然不顾她善良温柔的东洋女郎形象,双手十指曲张好像厉鬼那样,恶狠狠的扑向方圆。 方圆头都没回,只是微微皱了下眉头,抬腿上了窗口。 长岛雪花的手指,即将碰到方圆肩膀时,后衣领子却是一紧--无论她怎么用力,都无法再往前走一步,猛地回头,就看到一张野兽般的脸。 “小方答应过我,你可以随便我来处置。” 野兽咧嘴,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白牙,嘿嘿狞笑时的样子,比他的名字还要让人感到可怕。 “松开我,你个混蛋!” 长岛雪花尖叫着,抬手狠狠砸向那张脸。 她不知道拳头有没有碰到野兽的脸,因为在她举手时,肋下就像被大铁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发出清脆、且又清晰的骨折声,疼的她眼前发黑,没有半点力气。 如果是放在平时,夏小韵看到这一幕后,肯定会看在大家都是女人的份上,站起来左手掐腰摆出大茶壶的架势,让野兽放开长岛雪花。 哪怕是直接杀了她,也不要当着大家的面,撕开人家的衣服,面目可憎的狂笑。 但直到野兽撕光长岛雪花所有的衣服,狂笑着把她抗在肩膀上,大踏步的走出去后,夏小韵都没有动一下,依旧懒洋洋的斜躺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红酒,悠然自得的样子很小资。 小夏无视东洋妹妹接下来的悲惨遭遇,倒不是生气长岛雪花刚才当着她的面,就敢对方先生大抛媚眼,惹怒了她--而是因为,她现在已经知道,这个外表看起来很纯、很甜的东洋女人,来到塔希科后,至少杀了九个人。 如果仅仅是杀人,就像昆仑一刀砍掉山口野崖脑袋那样的杀人,夏小韵还不觉得她有多么可恶:毕竟长岛雪花来塔希科,就是为了杀人抢东西的。 但长岛雪花杀人,却是从过程中享受如同她跟男人在炕上高、潮时的乐趣。 简单的来说,就是那九个人死的都很惨。 其中就包括塔希科当地居民的一家三口,据说男主人在临死前,还能看到他的女儿,嘴里堵着他身体上的某件东西。 长岛雪花在塔希科的所作所为,实在没理由能博取夏小韵的同情,所以当初野兽跟方圆说,如果捉到这个变态鬼女人,就交给他来处理时,她是举双手赞同的。 方圆也没觉得,长岛雪花遭到野兽般的摧残有什么不对,毕竟人出来混,总有一天要还的,在走进密室中时,他就忘记了那个女人会落到啥下场。 看到了那口棺材,棺材中的女尸,女尸手边的那只绣花鞋。 被山口野崖、长岛雪花不屑的鞋子,却让方圆双眼瞳孔,骤然缩成了一根线。 看起来很普通的鞋子,也像独守空房十几年、终于看到男人回来的寂寞少妇那般,在方圆的目光落上去后,竟然好像也焕发出说不出的妖娆魅力。 要不然,方圆那只伸出去的右手,也不会颤的厉害。 现在他已知道这座临时指挥所,已经存在七十多年了,无论当时德军败退时的情况,有多么的悲惨,好像都跟当时同样处于战火连天的华夏毫无关系,但这儿怎么可能,会有一只绣花鞋? 因为职业的关系,再加上认识‘酷爱’古董的山羊,所以方圆早就练就了一双‘鉴宝’眼,随便拿过一个东西,基本就能断定此物存在的年限有多长。 所以在拿到绣花鞋的一瞬间,方圆就能从它的身上,感受到历史沉淀的岁月痕迹:最少也得有一百年的历史了。 没错,就是至少一百年,因为它的材质、绣花的工艺,甚至它那个年代独特的历史气息,方圆都能准确的判断出。 可这个临时指挥所才有七十多年的历史,密室、棺材中的女尸,都该是跟指挥所同一时期的‘产物’,怎么可能会出现比主体建筑年代还要久远的东西? 这就好比,因为某地区要开发改造、祖坟必须迁徙,某人却发现:去年才安葬的老人坟里,赫然出现了清代陶器那样,让人惊诧,莫名其妙。 借着长岛雪花留下的蓄电池手电光,方圆可以肯定:这只绣花鞋,绝不是她,或者是别人在近日内才带进来的。 因为它身上那股子独特的腐朽味道(白灾区的地下潮湿度,还有女尸身上的尸气),都证明它在这儿好久了。 但却没有引起长岛雪花等人的重视,最多只是感到奇怪,就像扔垃圾那样的,随手扔在了棺材中。 心里想着这些,方圆慢慢坐在了地上,背靠在棺材上,所有的精神思维,都放在这只本不该存在此处的绣花鞋上。 它是比临时指挥所年代还要长久的产物,却诡异的出现在了这儿,那么就只能说明,早在指挥所被德军创建前,它就已经存在了。 当年德军在建造临时指挥所时,就发现了这些东西的存在。 但却不知道什么原因,德军没有动这些东西,而是把出入口巧妙的修筑在了墙壁中,就像故意隐藏这个秘密那样,直到被长岛雪花等人发现。 至于这些东西,具体存在多少年了,方圆还无法判断,如果山羊在的话就好了。 那个老东西是盗墓界的行家,判断坟墓中物体存在年限的目光,绝对是最权威的(能根据这只绣花鞋吸取腐烂气息的程度,来判定),但他却不在,目前估计已经带着韩斌返回华夏了。 其实,绣花鞋是啥时候被人放在这儿的,这倒不是太重要。 重要的是,这只绣花鞋,是不是夏天问所找的那双鞋子(就是能解开陈婉约双面人、或者更多秘密)? 这只鞋子,又跟方圆不愿意回想起的罗布泊内那个黑暗世界,有什么关系? 如果说这只鞋子,跟那个神秘的世界没关系,打死方圆都不会相信的。 所以问题又来了:那个放鞋子在这儿的人,跟那个黑暗世界有什么关系? 还有,棺材中这具看上去依旧栩栩如生的女尸,又是什么人? “方--圆。” 就在方圆眉头紧皱,捧着这只鞋子试图从这一系疑问中,找出某种神秘的相连关系时,忽然有个轻微、却又清晰的女人声音,从背后的棺材里响起。 “谁?” 方圆身子轻颤,刚要腾身而起,却又坐在了那儿,缓缓闭上了眼,身上的每一根神经,都已经绷紧,所有的脑细胞,都处在最为活跃、清醒的状态。 早在罗布泊的那个黑暗世界中时,方圆带着卡秋莎去找夏小韵时,就曾经听过她用这样的语气(游魂一般),低低呼唤过的他的名字。 但这次喊他名字的人,绝不是夏小韵。 因为夏小韵喊他名字的腔调,绝不会这样生硬(就是外国人说汉语的那种腔调),声音也不带有些许金属板的沙哑。 很奇怪,方圆想到了长岛雪花。 这个应该是从棺材里传来的声音,竟然很像长岛雪花歇斯底里时,发出的声音,只是没有那种刻骨的恨意,只有仿佛不存在的空洞。 方圆觉得,他肯定是产生了幻觉。 因为考虑绣花鞋的问题,太费脑子了。 “方--圆。” 就在方圆把注意力从那些问题上收回,竭力让自己心态尽快恢复平和时,那个仿佛穿越上百年时空的幽声,再次从背后棺材内响起。 他睁开眼,站了起来,缓缓转身向棺材里看去。 穿着好像欧洲中世纪服装的女尸,依旧平静的躺在白桦木棺材中,双手交叉着放在小腹上,跟方圆刚看到它时的样子,没啥两样。 可是它的眼睛,却睁开了。 眼眸灵动,仿佛弥漫着看不清的薄雾,有些看不清的黑暗物质,在薄雾里若隐若现。 方圆脸色平静的,跟这双眼睛对视着。 他忽然发现,这双眼睛很深邃,美丽,尤其是被薄雾遮掩着的黑暗物质,更像万千个细微的幽灵,在召唤着他紧随--去瞳孔更黑的地方,探索生命的开始,以及过去。 方圆很想眨下眼睛,确定自己有没有看错。 但无论他怎么努力,眼睛都无法眨一下,反而慢慢的俯身,脑袋朝下缓缓贴向了女尸的脸颊,就像他还是幼儿时期,感到不安后就习惯去贴范颖颖的脸那样。 “方圆?” 就在方圆的脸颊,将要贴到女尸脸上时,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就像洪钟大吕那样,猛地从他灵魂最深处炸响:“你在干什么!” “吱--吱!” 女尸眼里被薄雾遮掩的黑暗物质,发出细微的惨叫声,攸地消失。 方圆抬头,看到了夏小韵。 第232章:孩子吓不着 夏小韵从没有想到,像她这么心地善良的人,在听到东洋女人隐隐的惨叫声时,会无动于衷。 她无法想象,野兽在以什么样的残酷手段,折磨长岛雪花。 也不想去想,更不愿意去干涉。 最多,也就是觉得不忍再听下去,搞得年代久远的红酒,都失去了它本有的品尝价值,不能像老板娘跟响尾蛇那样,依旧面不改色的坐在旁边沙发上,低声谈笑着什么。 方圆去密室内的时间,已经够久了,现在还没有出来。 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好东西,把他给深深迷恋了。 夏小韵决定去看看--她希望,等她跟方圆出来时,那个东洋女人已经死了。 于是她就拿着强光手电,很费力的爬上了窗口,走下了巷道,来到了密室内,却惊讶的看到,方圆正弯腰俯身,去要亲棺材内的那具女尸! 想都没想,夏小韵就大声叫道:“方圆,你在干什么!” 方圆抬头,看到了夏小韵脸上,全是不可置信的惊讶。 下意识的,他在看向女尸时,却发现它依旧安享的躺在那儿,眼睛闭着,从没有睁开过的任何痕迹。 一瞬间,就像遭到月球背面极寒的攻击,搞得方圆浑身的血液都凝固,全身发抖,脸色苍白,额头却又偏偏冒出黄豆大的汗珠,无法压制的恐惧,使他站都站不稳,瘫倒在了棺材沿上。 “方圆,你怎么了?” 看出方圆神色很不对劲后,夏小韵扔掉手电,风一般的跑过来,伸手捧起他的脸。 马上,她就清晰感受到方圆身上传来的恐惧,楞了下,接着把他紧紧抱在怀中,下巴抵在他头上,连声安慰道:“别怕,别怕,有我在,不会有事的。” 少女温暖的怀抱,迷人的体香,和风般的柔声安慰,就像撕开阴霾的明媚阳光,让方圆觉得在极冷时跳进了温泉中,暖流迅速在身体里流淌,发出了一声惬意的低吟。 感受到方圆的身子不再发抖后,轻抚着他后脑勺的夏小韵,才低声问道:“方圆,你是不是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她睁开了眼,在叫我的名字,要带我走。” 方圆没有隐瞒什么,如实说了出来。 就在被夏小韵抱在怀中后,他有了一种清晰的悲哀:无论他有多么的牛,但在某些神秘现象面前,他却脆弱的不堪一击,不得不接受夏小韵的‘保护’。 “睁开眼,抬起头。” 听方圆这样说后,夏小韵下意识看向了女尸。 女尸本来很平静的脸庞,这一刻就像活了那样,还露出很诡异的淡然微笑,让她后背蹭地就冒出了一层细汗。 但她用力咬了下嘴唇,就语气镇定的让方圆睁眼,抬头。 方圆很乖--最起码,现在就在按照她所说的去做。 夏小韵松开方圆,深吸了一口气,看着棺材中的女尸,语气阴森的缓缓说道:“我不管你是什么东西,又是哪种邪恶的力量,如果你再敢纠缠方圆,我会让你彻底的消失,后悔,我发誓。” 就像乡下给小孩子叫魂的神妈妈那样,夏小韵弯腰伸手,忍着恶心在女尸脸上迅速蹭了下,然后在方圆头上轻轻摸索着:“扑拉扑拉毛,孩子吓不着--咯,好了,没事了,一切安好。” 她小时候,曾经听陈婉约讲过一些来自乡下的传说。 所以在看到方圆眼神中的惊悸神色后,就想到了这些传说。 本能,她就按照传说中的‘土办法’,来安慰他……但装神弄鬼到一半,却又觉得很有趣,再也忍不住的娇笑出声。 所有的神秘,诡异,在她娇笑出声的瞬间,烟消云散。 也让方圆本来还发白的脸,攸地‘飞红’,没脸活了的羞恼,让他全然忘记了刚才的诡异惊悸,伸手把少女拉在了怀中,右手大力在她的胖屁股上,啪的抽了一巴掌,低声说:“我让你占我便宜……” 夏小韵受疼后身子向前一扑,额头重重碰在他下巴上,疼的她嘤咛一声,张嘴刚要骂人时,却又鬼使神差的把红唇凑了上去。 接下来,密室中的一切,见证了一对年轻男女,是如何亲热的全过程。 阴森诡异的神秘气氛,随着男人双手的侵犯,少女越来越粗重的呼吸声,荡然无存--如果不是老板娘那讨厌的浪笑声在门口响起,或许这地方会成为洞房:“哟,瞧瞧我这没眼里价的,来的真不是时候,打搅你们亲热了……可我必须得来哦。” 就像过电那样,夏小韵抬手就把方先生狠狠推了出去,然后双手捂着脸,擦着咯咯娇笑的老板娘肩膀,跌跌撞撞的跑了上去:真是没脸见人了,腰带都被那混蛋给解开了哦,跑路能不跌跌撞撞的? 相比起夏小韵来说,方先生的脸皮明显厚了太多。 借着小夏妹妹一推之力,他顺势蹲坐在了地上。 等他从地上站起来时,那只绣花鞋已经被装进了口袋中,满脸茫然的问道:“啥,我跟谁亲热了?咱俩吗?” “咱俩就咱俩啊,只要你喜欢,我随时奉陪哦,拿出浑身解数,让你明白男人真正的骄傲。” 老板娘笑着,扭着小身段走到方圆面前时,已经把上衣拉链解开了。 方圆抬手,替她重新拉上拉链,苦笑道:“大姐,我这小身板可不是野兽那样的随便你咔嚓,我还想多活两年呢,你就别引诱我早死了。” “唉,这是姐姐的第几次失败了?你为什么就不给我一次终身难忘的记忆呢?” 老板娘抬手,搂住了方圆脖子,认真端详着这张脸,有些伤感的叹了口气。 她阅人无数,或者说上人无数,但眼前这个男人,却始终站在高高的云端内,让她渴望不可及--甚至有时候都觉得,只要方圆能给她一次,就算立马死去都值了。 她才没有觉得,她跟至少三十个以上的男人,保持着最亲密关系的身子,是肮脏的,配不上方圆的。 因为无论她跟谁在一起,哪怕是野兽,她都是出于生理上的需要,说是游戏人间也行,才不夹杂任何的感情。 或者说是,爱情。 但她发誓:如果方圆能要她,她会连灵魂都给他,让他明白,她有多么的爱他。 从老板娘那双满是伤感的眼里,方圆看到了她的灵魂。 犹豫了下,低头在那张红唇上,轻轻吻了下,才抬头看着她,认真的低声说道:“我始终遗憾父母没有给我一个姐姐,你愿意做她吗?” 泪水,就这样毫无征兆的肆意淌下,老板娘全身发抖,猛地推开方圆,泣声骂道:“混蛋!小方,你这个该死的混蛋!我十七岁那年就发誓,这辈子到死都不会再流一滴泪水的,为什么要让我违背誓言?” 不等方圆说什么,老板娘就刮起一阵香风,重新抱住了他的脖子,两条修长的腿子,紧紧缠在他腰间,嘎声说道:“你不许骗我!” 方圆耸耸肩,摊开双手:“姐,我啥时候骗过人了?” “你这个骗死人不偿命的小、小方,要是骗我,我会死给你看!” 老板娘张嘴,在方圆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松手跳在地上时,已经破涕为笑。 “我可不希望刚认了个姐姐,就这样香消玉损了。” 方圆揉着绝对已经被咬破的肩膀,呲牙咧嘴的满脸痛苦之色。 狠狠擦了把脸上的泪痕后,老板娘重新恢复了正常的轻佻神色,只是眉梢眼角还带着些遗憾的幸福,低声说:“我们得走了,你的同胞们说,塔希科军队已经开进了白灾区。” “他们也就是做做样子罢了,不敢来真的。” 方圆低头看了眼棺材内的女尸,抿了抿嘴角说:“不过为避免没必要的麻烦,我们还是早点离开最好。” 在走出密室时,方圆其实很想炸掉这儿,让那具诡异的女尸,彻底消失。 可想了想还是算了。 或许留着它,以后还有某些用处。 指挥所内没有人,在接到塔希科军队向这边开发的消息后,响尾蛇就建议夏小韵最好去外面等,这样方便能及时退却。 “你对那个女尸,很忌惮?” 快要走出指挥所门口时,老板娘忽然问道。 “你咋知道?” 方圆有些奇怪。 “我可是你的姐姐,当然会特别关心小弟,从你临走前看它一眼中,发现了让我不舒服的神色。” 老板娘抬手捂着嘴轻笑一声,说:“你先出去,这儿交给我。” “行。” 方圆知道老板娘要做什么,犹豫了下快步走出了门口。 寒风吹在脸上,让他精神一振时,早就守在车前的夏小韵,冲他招手:“这边!” “等等。” 方圆笑了笑,快步走向了更远处的车子。 三辆车,车前只站着一个女人,身穿白色作战服,身子犹如标枪那样笔直,傲然,正是夜搜魂。 在方圆印象中,这个女人无论在哪儿,好像总是这样的站姿,给人很大的压力。 他不喜欢。 “我已经接收了长岛雪花--但她已经精神失常了。” 夜搜魂看着方圆的眼神,像脚下这万年雪原那样的冷漠,说话的口气,更像是在训人:“方圆,你以后最好少跟那种人来往。” 夜搜魂亲眼见证了,野兽是怎么把骄傲的东洋女郎,折磨成神经崩溃的。 她对长岛雪花没任何好感,却不代表着也很欣赏野兽的行为。 她好像从来都不会关心任何人,能说出这句话,就足以证明方圆在她心中的地位。 对夜搜魂的忠告,方圆毫不领情,只是淡淡的说:“他是我的朋友,无论他做啥,我只能会全力支持他,就像他能为我,出现在这冰天雪地中那样。” 就在夜搜魂黛眉猛地皱起时,方圆双眼一翻,看着天:“他在你眼里,或许是恶人。可我敢用脑袋保证,从来都是他抢着为我背黑锅。” 夜搜魂的脸,猛地白了下。 第233章:我喜欢他 李少校知道夜搜魂的名字、军衔。 要知道部队大校级别的领导,在她面前都得恭敬有加外,还牢记领导給他下的死命令:就算你们的人全死了,也得保护夜上尉安全回国! 除此之外,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但再傻的人,也能从中看出夜搜魂身份相当不一般。 事实上,李少校等人,也始终严格执行夜搜魂的每一个命令,尽最大可能的保护她的安全,尽管他们都看出,他们十几个男人加起来,也不一定能干过她。 所以当坐在车里的李少校,看到方圆用很冷淡的态度跟夜搜魂说话后,就觉得很惊诧:难道,你不知道她是谁吗? 但更让李少校等人大吃一惊的,还在后面:当方圆说出‘背黑锅’三个字后,夜搜魂的脸,猛地就苍白了。 方圆却只是无声的冷笑了一声,转身就要走。 “站住!” 夜搜魂大步跨前一步,厉声喝问:“方圆,那件事过去那么久了,你为什么还记在心……”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方圆忽然转身,抬手就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 耳光声很脆,力气很大,一下子就把她抽倒在了汽车上,嘴角溢出了鲜血。 李少校等人立即开门下车,掏枪对准了方圆,厉声喝道:“不许动,双手抱头蹲下!” “要打架吗?哈,哈哈!” 始终盯着这边的野兽,狂笑声传来,抱起他最钟爱的重机枪,大踏步的走了过来,响尾蛇却迅速趴在车头上,手指扣住了扳机:只要情况稍不对劲,他就能一枪打碎夜搜魂的脑袋! “都给我上车,没你们的事!” 夜搜魂猛地抬手,冲李少校等人厉声喝斥。 李少校犹豫了片刻,抢在夜搜魂要翻脸之前,开门上了车。 野兽马上就停住了脚步,响尾蛇的手指也离开了扳机,开始欣赏雪原雪景。 唯有一呆过后的夏小韵,快步向这边跑了过来。 “这一记耳光,我早就想抽你了,只是没机会,以前也不忍心,揍你这种超级大美女。” 方圆丝毫没在意刚才的剑拔弩张,轻蔑的笑了笑说:“好了,总算是夙愿以偿了吧,从此之后,咱们之间的梁子就算解开了。但你以后最好别再出现在我眼前,我怕忍不住会杀了你。” “怎么了,好端端的为什么打架?” 夏小韵跑了过来,伸手挽住了方圆的胳膊,眼神不善的打量着夜搜魂。 “没啥,就是手痒想活动一下,好了,咱们也该走了。” 方圆拍了拍她肩膀,挽着夏小韵走向野兽那边。 刚走了没几步,就听夜搜魂嘎声说:“他已经死掉了,是我亲手杀的!” 方圆脚步不停,头也不回的说:“他的死活,关我屁事?” “方圆,对不起。” 夜搜魂追了两步,又停住脚步,低声说:“这辈子,都是我欠你的,无论你想让我为你做什么,我都会全力以赴。哪怕是你想重回……” “夜搜魂,你是聋子吗?” 方圆终于停步,扭头看着她皱眉说道:“我刚才就说了,我们之间再也没有任何瓜葛了。而且,我也不屑再回到你们中间,因为你让我懂得了啥叫无耻,肮脏,远远不如我跟我朋友们在一起舒服。” 夜搜魂脸色更白,张嘴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她做过啥对不起你的事?” 夏小韵的好奇,让她再一次问出了这个问题。 “没啥,就是我曾经有个不错的工作,本想好好的干一番事业来着,好端端的却被人扣上了黑锅,说是我特么的调戏妇女,结果被开除了。事实证明,哥们我可是清白的很,那个为了保护她心上人、就诬陷我的傻瓜娘们,当初喜欢某人就是瞎了狗眼--好了,不说这些没意思的事了,走人。” 方圆嬉皮笑脸的说着,牵起小夏的手走到野兽面前时,老板娘从指挥所内跑了出来,大声的叫着:“一百秒后,这儿将会轰地一声!” “靠,就不能把时间订的长一些,每次都这么急吼吼的!” 本来好整以暇,就像散步那样的野兽,立即受惊兔子般的,用最快的速度跑向车子。 “老娘我喜欢快的。” 老板娘笑骂了一句,问方圆:“一起走?” “不了,我转道俄罗斯,别忘了我嘱咐你们的事。” 方圆摇头拒绝。 “小事--小美女,再见。” 老板娘等人在分手时的洒脱,让夏小韵见识了什么才叫说走就走。 没有拥抱,没有握手,甚至都没有片刻的留恋,野兽等人只是抬手,跟方圆对视着,同时在心口重重击打了一拳,就跳上车子,呼啸着向西北远去。 “抬手砸心口告辞的方式,真的好特别,为啥不提前告诉我,我也好感受一下,这种忽然间热血沸腾的感觉?” 当方圆启动车子,径直向东北狂奔时,夏小韵忍不住的埋怨道。 “想热血沸腾的方式有很多种啊,比方咱俩在那个密室中时,你就……” 方圆随口吹嘘到这儿,就被小脸通红的小夏抬手捂住嘴巴,恶狠狠的骂道:“混蛋,不说出来你会死呀?” 她的话音未落,忽然觉得车子猛地飞了起来。 就是在飞,四轮不沾地的飞,至少在空中飞行了十几米,才重重落了下来,接着整个天地间,都响起了沉闷的雷声:轰隆隆! 临时指挥所内所有的军火,被老板娘留下的定时炸弹所引爆。 夏小韵尖叫着回头看去,就看到由积雪、烟尘组成的蘑菇云,从车后不远的地方腾空而起,威势让整个雪原都变了颜色。 车速不减,爆炸声不断,夏小韵却没有再发出尖叫,而是双手抱住方圆右臂,依偎在了他的肩膀上。 她觉得,这些爆炸声,是在庆祝她的本次塔希科之行。 白灾区,绝对是她的福地。 在这儿,她彻底俘虏了某个狂妄的家伙,就像给一匹烈马戴上了笼头,她就是那个勇敢的骑士,马鞭挥舞,让他上东他不敢上西,让他撵狗,他不敢追鸡。 尤其是想到在来塔卡娅时,那幅凄惨悲哀的样子,夏小韵就更加珍惜已经所拥有的,却忘记她得到这些,曾经付出过多大的代价。 管那些干嘛? 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小夏妹妹到现在为止,不也是毫发无伤? 最多,让山口野崖那个死鬼,欣赏过她清白的身躯--但看在他脑袋丢了的份上,夏总觉得最好还是原谅人家。 当然了,也有些小小的遗憾,比方方圆那个挺拽的兄弟,就是叫昆仑的,也曾经见过嫂子的身子,还有那个老李教授--这俩人,貌似都不该活着回去。 不过这个做人啊,得学会宽宏大量才行。 很巧,夏总就是这样一个人。 嗯,最起码,现在就是这样的。 “偷笑啥呢,就像偷吃了鸡屎的黄鼠狼那么得意。” 方圆说话时,爆炸声已经消失,但飘扬在雪原上空的灰尘,还没有散去。 人在心情不错时,总能原谅某个人的臭嘴巴,夏小韵叹了口气,说:“唉,我在想你的那个兄弟昆仑……” 她说到这儿时,就发现方圆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能跟我说说他吗?” 夏小韵小心的问道。 “能不说吗?” 方圆反问。 “那,你跟我说说小妖精吧。” 夏小韵退而求其次:“如果她知道我跟你好上了,会不会真把我杀了?” 只要不提昆仑,不揭开心中最深的伤疤,方圆就没啥不敢说的,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她想杀你?哇靠,除非先从我尸体上踏过去--小夏,你信不信有些事,真的很邪门?” 他说到最后这个字时,车子已经冲上了一个雪丘,却忽然松开了油门。 “什么邪门,小方?” 依偎在他肩膀上的夏小韵,坐直身子向外看去。 然后就看到了一列由悍马组成的车队,足足十几辆,一字并排的挡在前面。 至少三十个体格健壮,戴着大墨镜,身穿黑色风衣,怀抱着制式微冲的大汉,众星捧月般的簇拥着一个人,站在车前。 那是个身穿白色貂皮大意,白色高腰马靴,头上还戴着白色貂皮帽子的女孩子,有着雪一般的皮肤,比大海还要蓝的双眸,乌黑的秀发随意垂在肩头,随风缓缓飘舞,双手抄在口袋中,静静凝视着下车的方圆。 方圆让夏小韵在车上等,他独自会会这帮不速之客--小夏才不会答应,方圆还没有关上车门,她就跳了下来。 因为她已经猜出,这个被众手下簇拥着,好像西伯利亚女王似的女孩子,是谁了。 第一次,夏小韵在别的女孩子面前,有了种自惭形秽感,下意识的松开了挽着方圆的胳膊。 没办法,距离十七岁生日还有两百多天的花小妖,凭借她极品的身材、脸蛋、来自骨子里的天然妖媚,以及那张君临天下的坦然风度,总能让天下所有女孩子,在她面前丢掉所有的信心。 幸好,方圆不是女孩子,更知道在这副极品躯体内,隐藏着多么‘邪恶’的灵魂,所以才不会有任何的自惭形秽,最多也就是有些小厌恶(以前是大厌恶来着。) “别怕她,纸老虎罢了。” 从夏小韵松开自己胳膊的动作中,猜出她当下是啥感受后,方圆笑着伸出了手。 夏小韵却摇了摇头:“方圆,我想单独跟她说几句话。” 方圆不知道她跟小妖精有啥好说的,但还是点头停住了脚步。 夏小韵独自缓步走向了花小妖:“你就是花小妖?” “我是。” 花小妖并没有仗着她比小夏更出色,就无视她。 “相信你应该知道我是谁吧?” “夏小韵。” “对。我要跟你说一句话。” 夏小韵点了点头。 花小妖碧蓝色的双眸,在她身上扫了几眼,淡淡的说:“我听着呢。” “我喜欢他,会嫁给他。” 夏小韵轻声说出这句话,转身就走。 第234章:你注定以后要杀更多人! 方圆曾经亲口跟夏小韵说过,自从三年前他无意中犯了个错误后,就被花小妖给‘预订’了,所有敢招惹他的女人,都得死。 事实证明,方圆被预订后,已经有七个女人,惨死在花小妖手下了。 说实在的,以前夏小韵还不怎么信方圆说的这些。 就是觉得很荒唐,还猜想那个小妖精,肯定丑的比凤姐还要让人难以接受,所以才用这种极其霸道的方式,来霸占一个长相貌似不错的小白脸。 但此时,当夏小韵亲眼看到了花小妖的极品,她女王般的排场后,才知道以前想的那些,大错特错了。 如果我要是方圆,只要能娶到这样的极品,别说是等她到年满十八岁了,就算等到八十岁--我也会愿意的。 这是夏小韵亲眼看到花小妖后的真实想法,所以才会自惭形秽。 但方圆要伸手安慰她的动作,却攸地激起了她的傲气,这才独自走到花小妖面前,说出了这句话。 挑战。 没有丝毫遮掩的挑战。 夏小韵转身走向方圆时,就知道从这一刻起,她已经是花小妖这个可怕女孩子的眼中钉了,在某一天,她会悄无声息的蒸发掉。 毕竟花小妖的排场,足够证明她有这方面的实力。 可是夏小韵不后悔,哪怕在转身后,就被花小妖下令打成马蜂窝--女孩子活一次不容易,可以被人欺负,可以不要脸,但在遇到自己喜欢的男人时,哪怕是豁出命去,也要抢到、抱上自己的绣床。 花小妖当然不会因为她红果果的挑战,就当场命令手下干掉她,最多也就是说道:“等等,我也有话要说。” 夏小韵停步,转身,看向她,尽可能的保持昂首的样子:“我听着呢。” 花小妖看了眼走到夏小韵身边的方圆,向前走了一步问道:“你喜欢他?” “喜欢。” “确定?” “肯定。” “他喜欢你吗?” “喜欢。” “确定?” “肯定。” 夏小韵从没有在回答某人问题时,从没有像现在这样,不经大脑就脱口给出答案,相当肯定的语气。 花小妖脸色依旧平静,淡淡说道:“可我不相信。” 就像老公跟某泼妇对骂,妻子站出来助拳那样,夏小韵抬手,把方圆张嘴要说出来的话,给挡了回去:“你信不信的无所谓,只要我相信就行。” “要想让我相信,他真愿意娶你,最好是让他做件事,来证明一下。” 花小妖貌似不屑跟夏小韵斗嘴,直接提条件。 “哼哼,他娶我不娶我的,还需要做什么事来证明吗?” 夏小韵冷笑一声后,却又忍不住的问道:“你想让他做什么?” 唉,别看你比她大很多,可还是比她更脑、幼稚。 听夏小韵问出这句话后,方圆心中叹了口气,很不爽她被小妖精牵着鼻子走。 更不爽的是,他才不屑用做什么,来证明夏小韵没有说错。 这两个脑子都不怎么正常的女孩子,当下所说的这些话,确是能让每一个男人的自尊心受伤--幸好,方先生的自尊心早就喂了毛驴,所以才能保持沉默。 上帝说,夏小韵很上道,花小妖就会笑。 方圆认识她这么久了,仿佛到现在为止,才发现她原来也会笑。 本来,花小妖就天生媚骨,平时摆出一张冰箱脸时,就足够迷人的了,现在这一笑--就连整个雪原,都仿佛迎来了春天,瞬间明媚起来。 让夏小韵都失神了。 幸好,她的听觉还在,所以能听到某人咽口水的咕噔声,立即不满的扭头瞪了他一眼时,就听花小妖轻飘飘的说:“让他杀一个人。” “什么?” 夏小韵一楞时,方圆眼神中色色的表情,也被瞬间浮上的冰冷所替代。 方圆从没有过杀过人--哪怕本次来塔希科时,山羊真去了青松山,祭奠过老人,他也做好了杀人的准备。 但到现在为止,他确实没直接杀过一个人。 可是现在,花小妖却借着跟夏小韵‘打赌’的机会,让他去杀人。 “我不会杀人的,要不然你也不会活到现在。” 方圆抬手揽住夏小韵的肩膀,看着花小妖冷冷的说:“还有就是,就算我杀人,我也不会为了这种事杀人。走吧,别再搭理这个疯子,很没劲的。” 最后这句话,却是跟夏小韵说的。 “你也听到他说的话了,对不起,我们要走了。” 夏小韵甜甜的一笑,刚要转身却听花小妖说:“方圆,你敢再走一步,那么她就会死。” “谁?” 方圆眉梢急促的抖了几下。 花小妖看也没看她那些手下,只是抬手摆了摆。 马上,就有人从一辆车内,用担架抬出一个人来。 这是个女人,长的不算漂亮,但那双冷冰冰的眼睛,紧紧抿着的嘴角,却带着让男人心动的魅力,哪怕她全身上下,除了脑袋之外,其它地方都被绷带缠住,好像个木乃伊似的无法动弹。 看到这个女人后,方圆就觉得嘴里发苦,再也不敢向回走一步了:怪不得,这些天他怎么也找不到她的下落,原来她负伤后落在了花小妖手中。 他知道,如果他敢走一步,守在担架旁边的男人,就会开枪打碎女人的脑袋。 花小妖,从来都是说话算话。 她的话对于手下来说,就是绝不能违背的圣旨。 “她是谁?” 夏小韵看着那个女人,轻声问道。 “秦摘花的女朋友,陈断玉。” 方圆低低的叹了口气,松开夏小韵的肩膀,走到了花小妖面前,语气平静的问道:“你想让我杀谁?” 到现在为止,他都搞不懂,本该是两个神经不正常的女孩子相互斗气来着,咋就牵扯出了陈断玉。 方圆跟陈断玉相处的时间,就像他跟秦摘花一样短暂。 不过他对这个沉默寡言的女孩子,却有很大的好感:当初他在被夜搜魂诬陷,背黑锅时,就是陈断玉站出来,说他不会做那种事的。 陈断玉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方圆是清白的。 她就是凭借直觉。 可惜的是,陈断玉的直觉,并没有改变方圆被驱逐出七杀手的命运。 却让方圆牢记住了她,欠她一个情。 现在,还这笔人情的时候,到了。 “方圆,不想杀人,就不要杀,我不稀罕你救我。” 陈断玉的声音很弱,也很沙哑,却透着冷漠的无畏,就像当年她觉得,必须站出来为他说话那样,才不管别人会想什么。 方圆没有理她,花小妖自然更不会,只是吩咐手下:“給他一把刀。” 刀子戳在雪地上时,又有两个大汉从车上抬下了一个人。 这个人被装在麻袋里,嘴巴也肯定被堵住了,只能拼命的挣扎着,鼻子里发出了呜呜的声音。 方圆听出是个男人,却听不出这个人是谁--最起码不是他所认识的人。 他是谁? 为什么要让我杀他? 这里面,隐藏着何种阴谋? 方圆弯腰,慢慢拿起刀子时,很想问出这些话。 不过他知道,就算他问了,花小妖也不会告诉他的。 麻袋中的人,被抬到了方圆面前,一个大汉厉声喝道:“站稳!” 那个人马上就不敢动了,看来没少吃苦头。 只是他却不知道,接下来会面临什么样的厄运。 方圆走过去,拿着刀子的右手,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发抖。 “方圆,不要杀人!” 夏小韵忽然叫道。 这一刻,她忽然清晰感受到了方圆的内心世界。 但不等方圆说什么,花小妖就淡淡的说:“我数三下,你不杀人,那个人就会死。三,二……一!” 别人说数三下,最少也得三秒钟。 花小妖就是花小妖,她说数三下,却在一秒钟内就数完了。 她的手下,好像也知道主子是啥脾气,所以才不会惊讶她的快速数数,只是在听到‘一’时,就要扣下扳机。 噗! 尖刀隔着麻袋,准确刺进心脏的轻‘噗’声,抢先响起。 方圆,杀人了。 鲜血,立即顺着尖刀的血槽,从麻袋刀口内攸地窜出,狠狠溅在方圆脸上。 夏小韵呆住,看着满脸鲜血好像雕像般不动的方圆。 陈断玉却依旧睁着眼,定定的望着这边。 根据她的眼光,当然能看出方圆这一刀有多么的‘专业’,在刺穿心脏的瞬间,左旋四十二度角,可以让被杀之人,在零点九秒内丧生,感觉不到丝毫的痛苦。 “好刀法!” 花小妖的手下,自然不乏近身格斗好手,当然也能看出方圆这一刀的特点。 “如你所愿,我杀人了。” 方圆缓缓松开刀把,脸色苍白的抬起头看着花小妖笑了一下,就单膝跪在地上,剧烈呕吐起来。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现象,他在看到被他打伤的人,脑袋被野兽开车当西瓜那样碾烂时无动于衷,却在亲手杀人后,无法控制心理上的某种反应。 “方圆,方圆!” 夏小韵跑过去,跪在他身边,搀着他的胳膊,霍然抬头看着花小妖,哑声喝道:“为什么要逼他杀人?难道,你喜欢一个爱杀人的人!?” “我不喜欢。” 面对夏小韵的质问,花小妖依旧脸色平静,淡淡的说:“可他必须学会杀人,而且以后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送一个人来让他杀。” “为什么!” 夏小韵尖声叫道。 “因为他以后,注定要杀更多的人。现在学不会,以后就会被人杀。” 花小妖不再理睬夏小韵,低头看着方圆:“刚才被你杀的那个人,名字叫做王国华。我抓到他之前,他正想欺负那个受伤的女人。” “王国华?” 几乎把胆汁都吐出来的方圆,慢慢抬起了头,大口大口的喘着。 王国华是谁,方圆已经知道了,跟东洋人勾结,出卖国家、导致十数名同胞死亡,可以说该死一万次也不多的大汉奸。 更何况,花小妖也说,在抓到他之前,他正要欺负身负重伤的陈断玉。 没来由的,方圆不再觉得恶心了。 第235章:挣开牢笼的恶魔 抚养方圆长大的老人,不希望他杀人。 为此不但让他发誓,而且每天吃饭、睡觉前都要像信奉真主的虔诚教徒那样,在心中祈祷一遍,希望他能把这条教诲牢记心中,成为习惯。 一个习惯的养成,基本在二十天左右,但方圆却养了十数年。 今天之前,他从来没有杀过一个人--最起码,没有亲手杀过人。 永远都不要杀人,这句话就像束缚方圆男人骨子里杀戮本性的封印,始终牢牢约束着他,约束的时间越长,他对杀人的恐惧就越大。 当有一天,他终于被迫杀人后--本来见惯血腥的方圆,就会像普通人失手杀人后的那种极端恐惧,所以才会感到恶心,继而呕吐。 终于违背对恩人承诺的愧疚,让他无比烦躁,极力压抑的暴怒,只能通过呕吐来缓解。 他需要一个理由:杀人的合适理由。 唯有这样,他才能获得老人在天之灵的宽恕。 花小妖这些年来,绝对把彻底了解方圆,当做了她日常最重要的工作。 依着她的天赋,只要拿出足够的心思去了解一个人,没理由不把他从里到外的琢磨透,所以才会在方圆无法原谅自己违背对恩人的承诺后,马上给了他一个最最恰当的理由。 你杀的人是王国华,他勾结东洋人等,出卖了华夏,出卖了李教授,造成你十数个同胞的惨死,还要欺负身受重伤的陈断玉。 这样的人,如果还不能死的话,那被他害死的人,又将会去哪儿伸冤昭雪? 花小妖的这句话,就像世间最管用的良药,一下子让方圆没有了杀人后的那种罪恶感,甚至还能清晰感觉出:始终被禁锢在灵魂深处的某个恶魔,狂笑着逃出了封印,让他感觉到了从没有过的轻松。 该出手时,就出手! 不知道为什么,方圆忽然想到了这句话。 再抬起头来时,盯着花小妖的眼神,无比的明亮,还闪着妖异的亮光。 这眼神,就像冬季黑夜中奔波的恶狼,看到了一只小兔子那样狂喜,更多的却是跃跃欲试,尤其是他略显苍白的脸上,还浮上一抹阴森的邪恶笑容。 妖娆且美丽的花小妖,此时在他眼里,就是恶狼爪下的小兔子。 他早就想杀她了。 只是杀神一直被他牢牢禁锢着,无论怎么咆哮,挣扎,都无法挣开恩人給他留下的封印。 现在封印,被花小妖亲自解掉了,那个恶魔挣出了牢笼,可以肆无忌惮的,去杀它想杀的所有人。 “方圆,你、你怎么了?” 始终密切关注方圆的夏小韵,感受到了他此时身上散发出的那种邪恶戾气,这让她感觉他好陌生,更可怕,下意识的颤声问着,伸手想要把他的头抱在怀里,希望能用少女的胸怀,来化解这种可怕。 方圆却伸手推开了她。 看起来没怎么用力,却一下子把她推倒在了地上,看都不看一眼,慢慢从地上站了起来,双眼始终死死盯着花小妖,还在邪魅的笑着。 花小妖也怕,怕的要命。 在方圆停止呕吐,抬头看向她露出那种眼神时,她就知道他想做什么了。 更知道她今天,终于放出了方圆心中那头可怕的恶魔。 没有了封印压制的方圆,要想杀她,没有谁能救得了她。 她想转身就逃,却不敢。 因为她能确定:无论她转身就跑的速度,有多快,都逃不过方圆的追杀! 当前,唯有攥紧双手,强迫自己最大的毅力,保持表面上的镇定,跟他坚强的对峙,希望他能尽快的恢复理智。 简单的来说就是:她希望方圆能控制被释放出的恶魔。 花小妖的那些手下,也都敏锐发觉了方圆的改变,看出他要做什么了。 让大家更为惊骇的是,他们这么多人,手持最先进的现代化武器,却觉得无法对他形成任何的杀伤力,只想转身就跑,跑的越远越好! 负责保护花小妖安全的保镖头目,各方面的见识,终究要比同伴多一些,知道自己当前最该做的是什么,猛地举起手中枪,对准了方圆厉声吼道:“退后,不然开枪打死你!” “退下!” 不敢等方圆有丝毫反应动作,花小妖就及时抬手,娇声厉叱:“放下武器,退下!” “小姐--” 保镖头目刚嘎声说出这两个字,花小妖就再次厉喝:“没听懂我的话!?” 在保镖们的印象中,花小妖绝对是尘世间最优雅、有气质的女孩子,尤其是那份特有的淡定、从容,仿佛哪怕是天塌下来,她的脸色都不会变一下。 可现在,她却在厉声喝斥,妖媚的小脸也苍白,明显是怕到了极点。 没有谁敢违抗厉声下令的花小妖,保镖们立即放下枪械,迅速后退。 说来也奇怪,保镖们在放下武器后,却都觉得心头一松,仿佛那个正冲着他们狞笑,随时都会扑过来把他们撕成碎片的恶魔,不屑的走远了。 这让他们长长的松了口气,更何况也看到夏小韵已经扑到了恶魔身上,紧紧抱住他的胳膊,哑声喊道:“方圆,方圆,你冷静些,冷--呃!” 恶魔之所以称为恶魔,基本都没啥好脾气,也肯定特别反感女孩子抱着他,在这儿唧唧歪歪个没完,哪怕他暂时还不想杀她,不过随意抬手给她一拳,让她乖乖闭上嘴还是可以的。 一拳,就打在了夏小韵的心口。 她的脸,刷的就像白纸那样惨白,嘎声闷哼一声,脚步踉跄的后退好几步,身子才摇摇晃晃的跪倒在了地上,双手抱着心口,努力的昂起脸时,血渍已经小蛇般的从嘴角溢出,张开的嘴巴动了好几动,却没说出一个字。 但她的眼神中,却全是满满的悲哀,还有绝望。 夏小韵刚才嘶声大叫时,压根没有干扰到已经进入魔障的方圆。 她被狠狠揍了一拳后,疼的说不出一个字,可她的眼神却像一把利剑,划过黑暗的长空,给予了恶魔致命一击。 让它惨嚎着放开了方圆,咆哮着逃进了属于它的世界时--方圆看向了夏小韵,眼神中带有明显的惊讶,茫然,最后是彷徨,一个健步扑在她面前,伸手把她抱在了怀里。 方圆回来了。 倾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嗅着他熟悉的体味,夏小韵终于说出了话,柔柔的声音:“方圆……不要再那样子,吓唬我了。我好、好怕。” “不会了,永远都不会了,刚才鬼迷心窍。” 方圆满脸的歉疚,这也证明他‘看到’了自己刚才的状态,更知道是怎么打的小夏吐血的了:“你不要紧吧?” “没事,真的没事。” 夏小韵想笑一下,表示自己真的没事。 可嘴角刚刚跳起,心口就无比的疼,额头冷汗直冒。 “别说话,我明白你的意思。” 就像世间最疼爱妻子的丈夫,方圆把她横抱在怀中,膝盖一挺,弹身站起来时,眼睛都没有离开她的脸。 很幸福,跟很可怕的感觉,其实有时候就差着一线而已。 夏小韵总算切身感受到了这种云泥之别,在感受到无比的幸福时,还有说不出的骄傲:look,在他进入魔障要大开杀戒时,是我阻止了他。嗯,也唯有我,你--不行。 她心中这样想着,下意识的看向了花小妖。 花小妖也在看她,眼神极快的闪烁了下,随即恢复了正常。 尽管她眼神闪烁只是瞬间,但夏小韵却敏锐捕捉到了:那是嫉妒,愤怒,还有……惧意! 是的,就是惧意! 花小妖眼神闪烁的瞬间,却是流露出了惧意。 方圆说,在花小妖十三岁时,就已经把他‘预订’了。 而且包括夏小韵在内的所有人都相信,依着小妖精的强悍实力,方圆就像孙猴子那样,无论怎么蹦达,也逃不出她的掌心。 这么强大、骄傲的一个女孩子,所中意的男人,却被夏小韵看似轻而易举的抢到手,她肯定会嫉妒,愤怒。 但她什么要害怕小夏呢? 就算在争夺方圆的这次战斗中,花小妖彻底败给了夏小韵,可也不该害怕她才对。 没理由,真的没理由。 夏小韵相信自己没有看错,更在花小妖看似随意的躲开她眼神时,忽然间抓住了什么。 就像要捅破一层窗户纸,发现花小妖惧怕她的真相时,方圆的声音,却打断了她灵魂深处的灵感:“累了吧?我先送你去车上,好好休息下,不要胡思乱想。” “好。” 夏小韵瞳孔稍稍凝滞了下,刚捕捉到那死死灵光攸地消失,心中怅然若失的笑了下,很乖巧的闭上了眼,任由方圆把她抱进了车里。 关上车门后,方圆深深的吸了口气,走向了看起来很孤独的花小妖。 再看向她的眼神中,已经没有了刚才那邪魅的杀意,很清澈,很自然。 花小妖也恢复了自然神色,等他走过来后轻声说:“方圆,恭喜你。” “恭喜我,终于克服杀人后的恐惧心理障碍?” 方圆淡淡一笑,就像老朋友聊天那样:“你知道吗,刚才要不是夏小韵,我真会杀了你。” “我能看得出。” “你不怕?” “怕。” “既然怕,那为啥要逼我杀人?” “刚才我就说过了,因为你必须学会杀人,以后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送一个人来,让你杀……不这样的话,你早晚会被人杀掉。” 花小妖垂下眼帘,嘴角浮上一抹看不出的苦笑,梦呓似的说:“或许,帮你解放心中那头恶魔,才是我存在的使命--我以前对你的要求,只是不切实际的奢望。” “你说的啥?” 方圆皱眉,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他的听觉很灵敏,听到了花小妖的自言自语,却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没什么。” 花小妖缓缓摇头,抬眼看着他,轻声说:“从今天开始,你彻底的自由了,我不再会干涉你跟任何女人交往。” 第236章:我--放弃你了 自打三年多之前,花小妖就成了方圆的恶梦。 她不许他,接触除了她之外的任何女人。 这对过惯放荡日子的方圆来说,绝对是个比死还要难受的约束。 偏偏他无法反抗。 一反抗,那些女人就会死。 所以,能打碎这个恶梦,彻底不受任何人的约束,跟所有看对眼的女人那个啥,绝对是方先生这些年来最大的愿望。 只是让他猝不及防的是,愿望会忽然实现了。 这让他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傻傻的问道:“你、你说啥?” “我说,我以后再也不会干涉你跟任何女人交往了。” 花小妖轻声说:“我--放弃你了。” “你终于,肯放弃我了。” 方圆总算听清楚了,本以为自己会很轻松时,心中却有了无比的失落。 还有很强烈的不甘! 男人啊,都是贱骨头--被花小妖霸占着时,方圆无比的讨厌她,就算她是一朵娇艳无比的鲜花,可哪个男人愿意为了一朵鲜花,就放弃整片森林呢? 但当花小妖还给他这片森林时,他竟然又觉得这朵鲜花才是最美丽的了。 花小妖的霸道,不仅仅让他讨厌她,其实更培养出了他的骄傲:看,哥们可是被这么优秀的女孩子紧抓着不放手的! 现在花小妖放手了,方先生这种骨子里的骄傲,也瞬间粉碎。 终于觉得自己,其实也没啥了不起的,花小妖放弃他后,依着她出色的条件,想找什么样的男人不行? 但独独,不会选择他了。 这让他很失落,很不甘。 因为这几年内,不管他对花小妖是啥印象,内心中已经把自己当做是她唯一的男人,她就是他老婆了。 可是他老婆,现在却要去另寻新欢了,方圆心中能好受吗? 毕竟老婆出轨,对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是莫大的耻辱! 于是,这种耻辱支配着方圆,愤怒的问她:“为啥要放手?” 话音未落,脸皮那么厚的方先生,就觉的脸颊发烫,再也不敢跟花小妖那双清澈的眸子对视,赶紧低下了头,心中更是大骂自己太不要脸了。 花小妖笑了。 在心中得意的,疯狂的笑:几年的辛苦,终于没有白费,他放不下我了! 可表面,花小妖却像冰山那样,毫无任何感情,淡淡的说:“因为你讨厌我,尤其是刚才你还想杀我,这让我终于明白强扭的瓜不甜这个道理了--其实,我也厌倦了你对我的冷漠,敌意。我,累了,不想再跟你玩下去了。” 可我没感觉你是在玩! 好险,方圆差点说出这句话,要不然会遭到全世界男人的耻笑。 花小妖满脸似笑非笑的样子,静静的看着方圆,等待他的出丑。 骄傲的小方,当然不会如她所愿,故作无所谓的咳嗽了声,说:“那个啥,不玩了最好,我这么忙,当然没时间陪你做游戏了。哦,对了,还有事没?没事我得走了,带着陈断玉。” 花小妖淡淡的说:“我会帮你把陈断玉送回去的,等你把那份草签协议交给她后,连同王国华的尸体,一起送回华夏,这算是对她的回报。” 方圆很惊讶:“你咋知道那份草签协议,在我手上,却没有交给夜、别的人?” “三年前,我就说过了,我会密切注视你一举一动的--但以后,不会了,唉。” 幽幽叹了口气,花小妖精致的小脸上,浮上淡淡哀伤的样子,差点让方先生脱口说:要不,你以后还继续关注我吧。 把小方欲言又止的样子,尽收眼底后,花小妖心中更加的得意,脸色却淡然:“给我那个东西,你就可以走了。” “啥东西?” 方圆不明白花小妖在说啥,是真不明白。 花小妖缓缓的说:“就是你怀里那只绣花鞋。” 方圆眼角猛地一跳,却又迅速恢复了平静,好像在说一件小事那样:“你咋知道,我有那样一只鞋子?” 花小妖抬头,看着远处天际的那朵白云,轻声说:“我就是知道。” 慢慢地,方圆好像明白了什么:“你是不是早就知道,那只鞋子就藏在密室内?” 花小妖没说话。 沉默,有时候就是承认。 想了想,方圆抛出了一连串的问题:“到底是谁把鞋子藏在这儿的?为啥要藏在这儿,又是啥时候藏这儿的,那个女尸是谁?这只鞋子里,究竟存着啥秘密?它跟罗布泊内的那个黑暗世界,又有……” 花小妖打断了他的话,伸出好看的右手,神色淡定的说:“我不能回答你这些问题,所有的答案,总有一天你会自己找到的。现在,把鞋子给我。” 方圆闭了下眼,轻声反问:“我要是不给你呢,是不是要翻脸来抢?” “不会。你现在拿着它,知道它的秘密,对你没有任何的好处--方圆,请相信我,好吗?” 花小妖最后这句话,无比的温柔。 她活到现在,恐怕都没有跟谁,用这种口气说过话。 所以方圆无法拒绝,拿出那只鞋子,交给了她。 他看到,花小妖在接过鞋子时,那双碧蓝色的眸子里,浮上了明显的哀伤,娇嫩的好像透明一般的手背上,青筋更是突起,明明很用力的抓着,却给人她想把鞋子狠狠扔出去的错觉。 拿着鞋子,花小妖转身看向正南方向,轻声说:“你可以走了。” 方圆凝视了她片刻,快步走到了陈断玉面前。 躺在担架上的陈断玉看着他,在他拿出那份草签协议时,忽然说:“方圆,我要是你的话,就不会放弃她。” “所以你永远不可能成为我。” 小方在说出这句话后,心中有些得意:没想到哥们能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 把那份协议,帮陈断玉塞进她衣服内后,方圆轻轻拍了拍她肩膀,转身就走:“我要是你的话,回国后就申请退役,别让秦摘花就算是死,也记挂着你。” 陈断玉没有说出小方那般富含哲理的话,只是说:“这次,我欠你一个情。” “白送的,不需要还。” 方圆头也不回,抬手挥了挥时的动作,自以为很潇洒。 “可我还有话要说。” “我听着呢。” 方圆脚步依旧不停。 陈断玉大声说:“原谅夜搜魂!” 方圆终于停止了脚步,转身看着她,眼神中带有明显的不爽。 陈断玉却不在意,只是说:“这些年,她都生活在痛苦的内疚中--你是男人,宽恕女孩子,应该是你的职责。” 方圆答非所问:“你为啥替她说话?” “就像当年,我替你说话。” 陈断玉淡然回答:“无论我替谁说话,都是本着自己的良心,才不会在意别人会怎么想。” “你是一个好女孩,秦摘花这小子能拥有你,那是他的福气。” 定定的看着陈断玉,过了片刻后,方圆才笑了笑转身继续走向夏小韵那边。 望着他的背影,陈断玉轻轻叹了口气,闭上眼睛时,却听方圆的声音传来:“如果她能脱掉全部衣服跪在我面前,我就原谅她。” 陈断玉眼角猛地抽了下,却没睁眼:“好的,我会把你的话转达给她,一字不差。” “是跟她闹着玩的。” 经过花小妖身边时,方圆冲人家笑了笑,说:“那些秘密,我会找到答案的。” 花小妖点了点头,没说话,就站在那儿,静静的看着方圆上车,很快消失在了东北方向的雪原上。 她就这样站着,足有十分钟了,还没有动作。 保镖头目小心的走了过来,低声请示道:“小姐,是不是可以走了?” “嗯,你们都上车吧,我还要再等一个人。” 花小妖轻轻点头,看向了方圆来时的方向。 您要等谁? 保镖头目很想问问,却不敢问,只是躬身答应一声,倒退几步后才转身,冲众手下挥了挥手。 马上,就有保镖走过来,抬走了王国华的尸体:小姐说过,要把这条死狗送给受伤的女人,可不敢忘掉抬走的。 砰砰的关门声落下时,雪原上起风了。 很奇怪的西南风,刮来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全身都被褐色衣物包裹着,好像木乃伊一般的人,貌似上下一般粗,看不出身材,更看不出男女,只像被西南风从地下刮出的雪原幽魂。 那个人走的很慢,却又仿佛很快,从花小妖看到他,几乎也就是眨眼间的工夫,就出现在了她面前两米的地方。 昆仑。 这就是花小妖要等的人。 “我知道你是谁。” 花小妖看着他,很想看到他的样子,可除了一双微微眯起的眼睛外,她什么也看不到。 昆仑没说话。 花小妖又问:“你的刀呢?” 昆仑还是不说话。 “我知道你想杀我,在三年多之前,就想杀我了。” 花小妖转移了话题。 昆仑没有丝毫声息,身子也是动也不动,就像他忽然出现,就为站在花小妖面前,当个木桩子听她说话那样。 “你要杀我,无论我藏在哪儿,身边又有多少人保护,你都能杀掉我,并能全身而退--因为方圆曾经跟我说起过,他的兄弟昆仑,无论想杀谁,那个人除了等死外,根本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平时话不多的花小妖,此时就像普通女孩子那样,小鸟一般的叽叽喳喳。 在她提到‘兄弟’这两个字时,昆仑的身子终于颤了下,就像被狠狠砸了一拳。 花小妖继续说:“你不杀我,是因为方圆故意跟我说过的这番话。他相信,我能有办法让你听到。这些话,就是你不杀我的护身符。” “我如果、如果是--他,也、也舍不得杀……杀你这样的女孩子。” 昆仑终于说话了。 可他的声音,就像被风吹雨淋几千年的生铁那样,腐蚀的不像样子,带着金属的嘎然,生硬,冷漠,更是结结巴巴,丁点都不流畅。 可能他就是个结巴,所以才不愿意说话吧? 也或许,他已经很久没有跟谁说话,声带退化了。 第237章:唯一能左右的现实 无论方圆有多么痛恨昆仑,一辈子都不愿意再见他,更不会把他再当做兄弟--可老板娘说的没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影子,但唯独方圆的影子,是昆仑。 没有谁能彻底抛弃掉自己的影子,最多也就是不再看影子一眼。 但这不代表着方圆在威胁花小妖最好放开他时,不会提到昆仑。 事实也证明花小妖没有说错:方圆故意跟她提到昆仑,就是不想昆仑杀她。 因为他知道,天底下没有谁能躲昆仑的刀。 所以当昆仑说,他也舍不得杀花小妖这样的女孩子时,她笑了,轻声说:“你在撒谎。” 昆仑没说话。 花小妖自顾自的说:“在你心里,只有一个方圆,最多还有个山羊。所以我的死活,你才不会挂在心上,只是看出方圆可能多少喜欢我一点,你不敢对我下手罢了。” 昆仑转身就走,没再多说一个字,就像他突兀的出现,又突兀的离开,没有任何理由,或许不需要任何理由。 花小妖却知道,昆仑这次出现,就是为了杀她。 她刚才就跟方圆明说,她已经放弃了他。 她跟方圆之间,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那么昆仑杀她,就不会再有任何的忌惮。 幸亏她说出了一句话:方圆多少喜欢她一点。 这一点就足够了。 昆仑不会伤害方圆喜欢的人,哪怕是一点。 所以,他才马上转身走掉,才不理睬站在冰天雪地内,额头已经冒出冷汗的花小妖。 “以前就知道你可怕,见面后,才知道你原来这样可怕--方圆,你真的好运气……夏小韵,你也是。” 花小妖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走向了车队那边。 车子在一望无垠的雪原上,尽情的奔驰。 越往东北走,地势越平坦,积雪越薄,车速越快。 这证明车子终于快要南北贯串整个雪原,在车载汽油桶还剩下最后一个时。 一路上,吃饱喝足的夏小韵,尽显她的脑残本色,顾不得寒风刺骨,大半个身子钻出车窗外,双手拢在嘴边,娇声高喊:“雪原,我来了,我征服了你!” 对于这种不经大脑的话,方圆很担心:如果雪原的心眼像他这样小的话,肯定会来场特大暴风雪,把小夏活生生冻死在这儿。 “以后,我要来这儿拍婚纱照!” 就在腮帮子都冻青了后,小夏才兴犹未尽的坐了下来,关上了车窗。 戴着一副大墨镜很有装比嫌疑的方圆,问道:“跟谁?” “跟……随便某一个男人,就是不跟你。” 小夏翻了个白眼,咯咯娇笑的样子,真的好可爱。 “感谢主,能放过我,阿门。” 方圆赶紧在心口画了个十字架时,小夏扑上来,对他又掐又咬。 不仅仅是她享受旅途的乐趣,就连方圆也喜欢。 仿佛雪原真能把人性中那些丑恶全部洗涤,只剩下纯洁的欢乐。 甚至俩人都希望,车子就一直这样开,永无止境,那样就不用考虑俗世间那些烦心事了。 只是旅途就像人生那样,不管再漫长,可只要你不停的走,总有一天会走到尽头--当车子驶上不算宽的公路时,城市的轮廓,也在远方出现了。 那是俄罗斯的城市,两国的边境线,就在茫茫雪原中,这个季节,这个环境下,不需要驻扎边防军,因为唯有脑子进水的人,才会横贯整个雪原越境呢。 其实就算有关卡,方圆俩人也能顺利通过:在制订从俄罗斯回国(塔希科那边被迫封锁了边境线)的计划后,山羊就给他们办理了所需要的一切,护照、签证还有美元现金等等。 现在夏小韵就看着自己的护照,懒懒的依偎在方圆肩膀上,直到他把车子停在加油站后,才低声说:“方圆,我不想回家,咱们就在这儿定居,好不好?” 方圆没说话,只是看着前面加油的车子。 夏小韵坐直了身子,呵呵笑道:“怪不得你说我脑残,看来我的确有这方面的嫌疑--无论怎么样,现实就是现实,谁都无法逃避的,也不能逃避。” 方圆想了想,才说:“只要别把现实太放在心上,就好了。” “嗯。” 夏小韵轻轻点了点头,忽然说道:“我有种预感。” “啥预感?” “我们不会这样顺利的去面对那些现实。” 夏小韵垂下长长的眼睫毛,声音更轻:“也许,你会离开我。” “给个理由。” “预感,是不需要理由的。” “你的想法很奇怪。” 方圆抬手,很自然的他脑袋上揉了一把,开门下车时问道:“还记得,你被东洋鬼子抱出去时,跟我说过的那些话吗?” “记得,你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欠我的,还不完。” 隔着车窗,看着去加油的方圆,夏小韵轻声说着, 夏小韵的这种脑残预感,方圆其实不用去多想,也知道她预感没有出错。 因为到现在为止,他都没敢把自己身上也有一朵彼岸花的事,告诉她。 在前往莫斯科的一路上,俩人也默契的没有提到罗布泊,绣花鞋,甚至陈婉约,但方圆很清楚,无论咋样,他都得面对这一切。 他能躲避昆仑,躲避花小妖,那么自然也能躲避夏小韵,却无法躲避那些现实。 那些现实,早就在他踏进罗布泊的那一刻起时,就像跗骨之蛆那样,紧紧缠着他,让他无论怎么都躲不开。 他也不想再躲了。 因为这几年中,他一直都在躲躲藏藏中,还真过够了这种破日子。 从古至今,要想彻底解决现实问题的办法,只有一个:正视,面对。 至于会发生什么事,才能让夏小韵的预感‘成真’,方圆没处去想。 他是人,不是神,最多只能左右两个人(他跟昆仑)的命运,别人要做什么,他无法制止,也没权利。 这就是现实,就像时间,不管人们再怎么留恋它,它都不曾停住过脚步。 自从说出那个不想面对的预感后,夏小韵就没再说任何扫兴的话,忘情的享受着跟方圆在一起的时光,跟所有幸福的女孩子那样,挽着方圆的胳膊,走在莫斯科的大街上,笑声银铃似的清脆。 他们是正月初六那一天,从华夏赶去塔希科的。 今天却是华夏农历的二月二了。 接近一个月的时间,就在恐惧、担心、伤心还有幸福中渡过了。 相比较起那些让人不愉快的时光,夏小韵开心的时候更多。 因为在来到莫斯科后,她就没有提起要回国,每天都拽着方圆四处游玩,直到天彻底黑下来后,才回酒店泡个热水澡,互道晚安后休息。 方圆也没催她,就像所有溺爱女朋友的男孩子那样,任由她开心的玩耍。 今天下午参观完某处二战遗迹后,回酒店后天也黑了。 俩人要的是一个双人间,夏小韵要求的:她晚上独自睡觉害怕。 像往常那样,夏小韵泡了个热水澡后,就爬上了炕,扯过毛毯笑嘻嘻的冲方圆摆了摆小手,无声的说:“晚安,好梦。” 看电视的方圆,抬起右手说好梦时,她已经钻进了毛毯内,盖住了脑袋。 等他从浴室内出来时,夏小韵那边已经睡熟了。 独自站在阳台上,默默看着外面的夜空吸了颗烟后,方圆才上床休息。 窗外的莫斯科,又开始下雪了。 雪花不大,却很密。 国内河边的柳树,早就发芽了吧? 从胡同门口那条河边的柳树,方圆又想到了毛驴:正冲着胡同口的那棵柳树,可是毛驴的领地,每次出来,它都会抬腿洒一泡尿的。 想到毛驴,就无法忽略林二。 每次想到她在离开方家时,那决然的眼神时,方圆心中都会轻轻叹口气。 他又不是傻瓜,怎么看不出林二喜欢上了他? 但这有怎么样? 他注定,只能跟林二做兄弟。 今晚,方圆想了很多,直到凌晨时分,才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刚睡着,猫儿垫着脚尖走路的声音,却又把他惊醒了。 他闭着眼,也能感觉到夏小韵走到了他的床前,借着壁灯的柔和光芒,在定定似的看着他,好像梦游患者那样。 夏小韵要做点什么了,这证明她终于要结束这段浪漫假期,明天回国去面对现实了--嗯,很勇敢的小脑残。 “我知道你没睡着,可你别说话。” 夏小韵慢慢地低下头,在他脸上轻轻吻了下,说:“无论我做什么,都不要说话,记住了吗?” 方圆不能说话,只能点头。 “也别睁开眼,因为我怕羞。” 夏小韵说出这句话时,方圆听到了睡袍洒落在地上的声音。 女孩子的身子,真的很美,就像白玉雕刻的艺术品,只是略微有些青涩,等她过了今夜后,才会绽放出最为迷人的魅力。 方圆不用睁眼,脑海中也能想象出,因为他早就见过这件绝美的艺术品,并做好接受她的充分准备了。 夏小韵轻轻掀开了方圆身上的毛毯,俯身用脸颊贴在了他的胸膛上。 方圆能感觉出她的脸颊火烫,就像自己的心跳明显加速--但更奇怪的是,他最该启动的部位,却没有哪怕一点点的反应,就像一条死蛇那样。 这是咋回事,难道是太紧张了? 当那双颤抖的小手,轻轻褪下他的裤子时,方圆睁开了眼。 夏小韵没有怪他,只是跪在床前看着他那儿,声音很涩很涩的问:“为什么没反应?” “不知道。” 方圆实话实说:“可能是禁的时间过久,它太紧张了。” “怎么、怎么才能让它不紧张?” 夏小韵轻声问出这句话时,语气流畅了很多。 在她有了某种不好的预感时,就下定决心要把自己,先交给这个男人--这样一来,无论发生任何的意外,都无法改变她是他的人。 既然这是她唯一能左右的现实,那么就没必要再害羞,紧张了。 “你……看过东洋小电影吗?” 方圆想了想,才问道。 第238章:看不见的裂痕 不管你有多么憎厌那个国度,但有一点你无法否认:它是上天在某方面派来的使者,专门负责启蒙世界各国青少年的成熟教育。 笔者认为,诺贝尔奖中该增添一演艺奖,颁发给东洋那些出色的电影演员。 正是他们数十年来,像朝圣者前往心中圣地那样,不屈不挠的那条路上行走着,工作着,所以才能让夏小韵这般的纯洁女孩子,也懂得了那些被科普的知识。 方圆问她,有没有看过东洋小电影时,她就知道要做什么了。 很自然的,就像生活多年的老夫老妻那样,就是动作生涩的要命,更没想过要感谢那些伟大的电影工作者,只想把自己清白的身躯,交给方圆。 以往,每当方圆想到某些少儿不宜的画面,他兄弟都会立即大力支持。 现在,当纯洁的少女,因为他而变的不再纯洁后--哪怕是十几分钟后,他竟然没有一点点的反应。 方圆心中莫名的恐惧,就像窗外的雪花那样,越来越大。 夏小韵的动作,也越来越慢,终于停止,抬头看向发呆的男人,轻声问:“怎么了,不舒服,还是我的动作,不到位?” “不知道。” 方圆茫然的摇了摇头。 “那还继续……” 女孩子还没有说完这句话,方圆就从伸手把她抱在了床上,嗓子里发出低低的咆哮,就像要把冰山融化的烈火,更像要驯服烈马的骑士,尽可能的狂野,粗暴。 女孩子也迅速配合起来,蛇儿般的那样缠紧了他,嘴里更是发出了夜莺般的动人哼声,就像在欢快的歌唱。 几分钟后,方圆停止了所有动作,平躺在床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壁灯的柔光,能映出他眼里的绝望之色。 他不行了。 好端端的,他竟然不行了!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如果在这方面要是不行的话,那还不如去死。 “方圆--” 女孩子跪坐在他身边,温柔的抚摸着他的胸膛,柔声问道:“是不是在雪原上,不小心受伤,或者冻坏了?” 有没有受伤,有没有冻坏,方圆当然知道。 没有,绝对没有。 这是男人的命根子,哪怕脑袋不要,也得好好保护它。 看到方圆微微摇头后,女孩子秀眉皱起,想了想才又问:“哦,是麻醉的原因吧?” 方圆去临时指挥所救李教授时,曾经被山口野崖用强效麻醉剂暗算过。 方圆猛地翻身坐起:“对,对,肯定是麻醉剂的问题!” “那--明天去医院检查一下?等什么时候治疗好了,我们什么时候回国,好吧?” 女孩子说着,缓缓躺倒在他身边,抱住他的腰闭上眼,喃喃的说:“别胡思乱想了,没事的……抱着我,睡吧。” 方圆很听话,重新躺下拥着夏小韵,闭上了眼。 表面上,他睡得很安稳,当窗外那场雪停止时,天亮了。 雪后的世界,看起来总是那样干净。 夏小韵大清早起来后,做得第一时间就是退掉了机票,联系莫斯科最有名的医院。 玛丽医院。 欧洲有很多家叫这个名字的医院,好听的名字,总是会让男人感到莫名的温暖,就像给方圆检查身体的那位美女医生。 来看男科医生,是方圆神经科检查一切正常后,才来到这儿的。 美女医生的态度,让方先生真切感受到了‘宾至如归’的待遇--当然了,这跟他把国内某些坏习惯带来有关,比方给医生封个大大的红包。 美女医生,一个下午,就成了他的私人医生。 相信要不是夏小韵跟在方圆身边,她肯定会带他去自己住处,以她最喜欢的方式給他治疗:美女,总是比冷冰冰的医疗设备更具人性化的。 在大把美元的刺激下,化验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我们玛丽医院的男科,绝对是全世界最权威的。方先生,现在我可以负责任的恭喜您,您一切正常,而且镜子质量出奇的好。如果您愿意,我倒是很想付给您一笔钱,给我留下一个各方面都很出色的后代。” 欧美女郎,无论是啥职业,在谈起这种话题时,才不会有华夏女孩子该有的--虚伪,哪怕是当着夏小韵的面,美女医生也敢这样说, 也幸亏夏小韵就在身边,要不然刚被花小妖放弃的方先生,差不多会打个响指,问问人家的床够不够宽大了。 “对不起,恐怕让你失望了。” 夏小韵很抱歉的对美女医生笑了下,拉着方圆的手转身就走,还低低骂了句很不雅的话,有些不符合她的清纯形象。 确定自己没啥毛病后,方圆也有了从没有过的轻松。 出了医院后,提议去附近一个景点参观,却被夏小韵一口拒绝了:“回酒店,用最快的速度!” 方圆满足了她的愿望,开车用最快的速度回到了酒店。 房门刚一关上,女孩子就甩掉风衣,反身纵进他的怀中,两条修长的腿,动作娴熟的盘住了他的腰,劈头盖脸的亲吻了下来。 方圆当然得热切回应。 事实证明,有些女孩子在人前时,别看婉约如水的,可一旦放开,疯狂起来的样子还是很吓人的,绝对的主动。 可无论女孩子有多么的主动,方圆却重新遭遇了凌晨时的尴尬。 没感觉。 一点点的感觉都没有,好像死了那样。 “怎么回事!” 女孩子在问出这句话时,毫不掩饰双眸中的愤怒。 方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沉默很久,女孩子才紧紧抿了下嘴角,低声问:“我能从你看那个女医生的眼神中,察觉出你对她有了反应。” 方圆还是没说话。 因为人家说得没错。 女孩子没有再问什么,飞快的穿上衣服,拉着他就向外跑。 “去做什么?” 方圆从没有过的狼狈。 “去找那个女人。” 女孩子的小脸有些发青,还有些可怕。 方圆不敢再说什么,只好按照她的意思,上车驶向玛丽医院。 很幸运,当他们赶到医院时,美女医生正要收拾东西回家。 不等她惊讶的说什么,夏小韵就关上门,反锁,然后从包内拿出一叠厚厚的美元,摔在了沙发上,说道:“让我在这儿旁观,这些钱就是你的了!” 美女医生懵了,看看那些钱,再看看方圆,不解的问道:“让你旁观什么?” “做。” 夏小韵一个字,就表达出了她的意思。 方圆很不喜欢她这样做,张嘴刚要说什么,却听她低声说:“我现在很烦。” 人在心烦时,尤其是女孩子,最好不要招惹她,按照她的意思去做。 这一点,美女医生要比方圆更明白,所以在飞快的收起那些现金后,很干脆的脱掉了全部衣服,斜斜躺在沙发上,眼神迷离的冲方圆勾了勾小手指,让他过去。 不得不说,东欧女郎的身材完美指数,绝对位居全球之首。 方圆没有过去,转身开门,拉起夏小韵的手,快步走了出去。 夏小韵没有问为什么,因为刚才她就亲眼看到,方圆那儿有了很显著的变化。 一天内,在同一个车位上了车子,车门刚关上后,女孩子就化身尘世间最能让人犯罪的妖姬了。 很神奇。 真的很神奇--面对彻底抛弃颜面的女孩子,方先生又恢复了他‘心淡如水’的得道高僧心境,没有丁点的反应。 啪! 女孩子抬手,狠狠给了他一耳光时,嘴唇被她自己的贝齿咬破,哑声问道:“这是为、为什么?” 你这是在虐主,要遭雷劈的,小说中这样说的--方圆抿了下嘴角,抬手开门下车。 只要他走的够快,就不麻烦女医生重新脱次衣服了。 夏小韵这次没有跟上去,颓然的靠在了座椅上,眼神茫然的,看着街灯亮起。 方圆并没有在那边耽搁太久,就回到了车上。 夏小韵看向了他,能明显感觉到,他有过某种释放的迹象。 “我--没有跟她发生实质性的关系。我很正常,跟她在一起时。” 方圆点上一颗烟,落下车窗看着外面,低声说:“她给我解释说,我这种情况,就是心理上的障碍,只局限于跟你在一起时。我告诉她说,我很、很爱你,也渴望能拥有你……她打电话,请教了她的导师,最后才说,这是男科史上从没有的病例,可能是上帝不喜欢我们在一起,所以劝我们从此信仰上帝。” 默默的听他说完,又沉默很久后,夏小韵才轻声说:“开车吧。明天,我们回国。” 方圆说:“不是我不愿意,是……” 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或许她说的没错,上帝不喜欢我们在一起。” “狗屁的上帝!” 方圆抬手,狠狠砸在了方向盘上,狠狠瞪着女孩子,粗声说道:“夏小韵,我虽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想什么了?” 夏小韵语气平静的问道。 “你以为,我不想跟你那样!” “这是事实。” “我也不知道咋回事!” “我也不知道你怎么就这样难打动,怎么想的。” 夏小韵轻轻叹了口气,说:“好了,方圆,不要吵了,开车吧--看,外面又下雪了呢。” 比芝麻粒大不了多少的雪花,飘飘洒洒的从街灯下掠过,带着春天来的气息。 是啊,莫斯科的春天也快来到了,但夏小韵的春天,却渐渐的冰冻。 回酒店的路上,两个人都没说话。 虽然方圆觉得,他对她的感情,始终都不曾改变过,但却能明显察觉出,两个人之间,出现了一道看不见的裂痕。 裂痕会越来越大,直到无法弥补。 难道,夏小韵那天所说的,不好的预感,就这样突兀的来临了? 身子有些疲惫的关上房门,方圆转身时,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对要走进浴室的夏小韵说:“或许,是那朵花的事!” 第239章:愿天下有情人都是兄妹 方圆从没告诉夏小韵,自己肩膀下也有一朵彼岸花。 以前方圆不说,是怕她更有借口缠着他。 俩人感情好了,他更不想告诉她了,那是因为不想让她回忆那段惊悚的往事。 可现在,当方圆遭遇莫名的‘肌无力’后,却灵光一闪想到了那朵花。 “什么花?” 夏小韵愣了下,转身看了过来。 方圆没有回答,快步走进了洗手间。 夏小韵就抱着膀子倚在门口,看他飞快的脱下上衣,拿起毛巾蘸水,在左肩下用力擦了起来。 刚开始时,她还不明白方圆这是要干啥。 可当那朵妖艳无比、又特别熟悉的花儿,慢慢‘绽放’在她的视线中后,她先是满脸的不可思议,接着脸色苍白,双膝一软,顺着门框瘫倒在了地上。 同方圆一样,夏小韵的右肩下忽然多了朵彼岸花后,也给了她极大的心理压力。 从罗布泊回到内地后,她就想搞清楚这朵花为什么会出现,以及它所代表的含义。 但迫于对那个黑暗世界的逃避心理,她没敢去大医院检查,只是心中期盼:某个早晨醒来后,这东西会自己不见了。 就像一场恶梦那样。 或许,这真是一场恶梦。 就在除夕夜那晚,夏小韵又看到了那个永远向前走个不停的妖异女人。 任何现象,哪怕是特别惊悚可怕的,只要经历久了,惧意也会减弱。 所以那晚夏小韵并不是太害怕,还向那个陈婉约询问了这件事。 那个陈婉约给出了答案。 “她说什么?为啥没跟我说起过--” 方圆把夏小韵从地上抱了起来,走向沙发那边,刚走了几步,她却猛地从他怀中跳了下来,尖声大叫:“别碰我,别碰我!” 方圆愕然,张嘴刚要说什么,她却全身筛糠般的颤抖着,双手捂住脸,呜咽着跪倒在了地板上。 “小韵,到底是咋了,能不能先别哭?” 方圆伸手,下意识的去搀扶她。 手指刚碰到她肩膀,就被她抬手一把打开。 方圆只好站在那儿,满脸不解的望着她,不知道她为啥忽然这样激动,还害怕。 夏小韵双手捂着脸,哭了很久,才慢慢停止。 方圆也坐了下来,盘膝看着她。 夏小韵终于擦干脸上的泪痕,抬起头时,脸色苍白的忽然笑了下。 很凄美的样子。 方圆嘴巴动了动,却没说出什么话来。 夏小韵望着方圆左肩下那朵彼岸花,眼神呆滞的看了很久,才哑声吐出了两个字:“哥--哥?” “啥?” 方圆抬手拨拉了下耳朵,表面没听清的样子,可心却攸地沉到了冰窟中,冰凉,再也不敢多想,从口袋中拿出一颗烟,叼在嘴上,打火机点了好几次,都没有点着。 他又有了释放心中杀人恶魔时的烦躁,猛地举起打火机,正要狠狠砸在地上时,夏小韵却伸手,拿走了他的火机。 啪的一声响,火苗燃起,凑到了烟卷前。 怕过、哭过后,夏小韵恢复了让人心悸的镇定。 受她的感染,方圆心中的狂躁,也渐渐平息,凑过去点燃了香烟。 辛辣的烟雾,在肺里打了个转,再从他口鼻中缓缓吐出时,他感觉更好了些。 “我、我能吸一口?” 夏小韵看着烟卷,很想吸烟。 方圆犹豫了下,才摇了摇头:“你现在的状态,不适合吸烟。” 会吸烟的人都知道,每当情绪有了很大波动后,就会习惯性的点上一颗烟,能起到镇定的作用。 所以方圆担心她在当前状态下吸烟,会染上烟瘾。 夏小韵倒是没有强求,只是笑了笑就低下头:“你身上这朵花,也是去了罗布泊后,才会莫名其妙出现的?” “是。” 方圆的回答,很简练。 “那你为什么不跟我说,明明知道我也有这样一朵花。” 夏小韵抬头:“还故意遮掩住,让我看不到。” 方圆沉默了片刻,才说:“我不想再提起那段往事。” “我也是。可有些事,无论你怎么逃避,都逃不掉的。唉。” 幽幽叹了口气后,夏小韵目光挪开看向别处:“现在我才知道,那个晚上她忽然出现,就是为了给我说这朵花的事……她,早就预料到,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了。” 方圆没插嘴,默默的听着。 “你有没有听说过西伯人的传说?” 夏小韵忽然问出了这个问题。 西伯人的传说,还是山羊告诉方圆的。 如果不是在黑暗世界遇到卡秋莎,方圆只会觉得那就是个传说。 她这句看似很突兀的话,让方圆潜意识那个惧怕,更加的强烈,满嘴苦涩的说:“听、听说过。正宗西伯人的背后,都有个黑色骷髅头的胎记。” “就像我们肩膀下的彼岸花。” 夏小韵慢慢抬起手,轻轻抚摸着方圆左肩下那朵花。 就算是再傻的人,在夏小韵提到西伯人的传说后,也能听出她要说什么了。 既然西伯人嫡系家族的人,后背都有黑色骷髅头,那么就有可能,还有另外一个家族,所有嫡系成员身上,都有一朵彼岸花。 方圆、夏小韵身上,都有一朵诡异的彼岸花(现在方圆基本能确定,这不是血管病变,更不是皮肤病,就是胎记。唯一让他无法理解的是,小时候为啥没有,却在去了那个黑暗世界后,才忽然出现),这就好比西伯人后背上的黑色骷髅头胎记。 那么就证明,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可能是--兄妹。 最不济,也是同一个嫡系家族的人,或许是小姑跟大侄子,或者是叔叔跟大侄女。 但无论是哪种关系,他们铁定都不可能成为爱人。 可他们此前,却做了爱人之间才能做得事--哪怕是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关系,但小夏妹妹昨晚的‘努力’,已经违反了人伦。 所以她在看到方圆身上也有这样一朵彼岸花后,才会那样害怕,甚至恶心,满是无法表示的罪恶感。 自然也更加痛恨方圆,为什么把这朵花给掩藏起来? 如果她早看到这朵花的话,她绝不会做出那种违反人伦的事来。 方圆终于清晰感受到了夏小韵此时内心的痛苦,不知道自己此时脸色有多么的难看,只能听到自己声音有多么的难听,还在笑:“呵、呵呵,我忽然想到在网上看到过的一句话。” “愿天下有情人都是兄妹。” 夏小韵也笑了,只是泪水又跟着淌了下来。 时光倒流,一个月前的除夕夜。 当夏小韵问那个陈婉约,她身上忽然出现的这朵花,是什么来历、意思后,人家给她讲了个很凄美的故事。 早在好多好多年前,有个偏僻小国。 国主叫什么名字,在这个故事中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小国民间传说,国主之所以能成为国主,不是上天派来领导大家勤劳致富的,而是来自阴间:一个类似于地藏菩萨那样的角色。 受命于阎君的委托,这个人创建了小国,跟上天派来的使者那样,同样能让人民安居乐业,并发自内心的敬爱他。 他的家族,就叫花族--叫这个名字,那是因为这个家族无论男女老少,肩膀下都会有这么一朵好看的彼岸花。 就像现在流行的吉祥物那样,彼岸花就是这个小国的吉祥物,国家的旗帜上、官员、武士的衣角上,都绣着这种花。 小国成立后,花族族长为让国家富强,就广招天下圣贤之士,帮他一起治理国家。 礼贤下士的国主,总能引来从龙之臣--有三个大有本事的人,是一文、两武,来到了国主身边,尽心尽力的帮他做事。 十数年过去后,国主在这三个人的帮助下,把国家打理的井井有条,让人民过上了好日子。 为感谢这三个人,国主就把自己最钟爱的三个公主,分别许配给了三个人。 并在祖坛前郑重宣誓,让三人正式成为花族的一员,他们的后代,永远享受亲王级别待遇。 三人都很感激国主,以成为花族一员而自豪,发誓世代辅佐国主。 他们是这样说的,随后几代也是这样做的。 但当到了某代时,最受那代国主器重的文臣,却不满总是成为别人的臣子--就像华夏历史上,那些许多为争夺皇位,而自相残杀的皇族,发动了宫廷之变。 文臣的宫廷之变并没有成功,因为另外两个忠于国主的武将后人,在经过一番浴血苦战后,终于粉碎了文臣后人的阴谋,迫使他逃离了那个小国。 可在那次的宫廷之变中,猝然发难的文臣后人,几乎把国主嫡系家族屠杀干净,只留下了一个刚满月不久的小王子。 国主临死前,就把小王子交给了两个武将,恳求他们要当做自己孩子那样,抚养长大,辅佐他,重现花族祖宗昔日的盛世辉煌。 两个武将自然含泪答应下来,也尽心的办事。 可问题是,经过那次宫廷之变后,花族、还有那个小国,国运损伤殆尽,再加上中原大国正值强势,很快就灭国了。 亡国后,花族后人来到了中原。 他们没指望光复故国,甚至不想追杀文臣,只想做个富家翁,好好活着就是了。 老天爷满足了他们的要求。 有句诗词说得好: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在中原安家的花族、武将后人,随着朝代更替,沧海变桑田,终于彻底的泯然众人矣--又是很多很多年过去了,花族后人因各种历史原因,分散。 或许是因为水土等原因,花族后人不适合在中原生活,所以人丁不旺。 这样一来,花族后人之间就彻底失去了联系。 但他们的后人身上,却还保持着花族最明显的特征。 那就是肩下,有一朵彼岸花。 这是他们身为花族嫡系后人的唯一凭证。 第240章:无奈下的歇斯底里 那个陈婉约,给夏小韵讲了彼岸花的来历。 方圆却想到了她曾经跟自己说的一些话,早在即将赶去塔希科之前。 她说,世间最多有七个人,身上有这种奇异的彼岸花。 方圆只知道他跟夏小韵有,却不知道另外几个人是谁,就像他不知道花族的这个凄美传说。 那个陈婉约,为什么不把这个传说告诉他,却告诉了夏小韵? 如果她说出来,那么无论方圆信,还是不信,都不会再对夏小韵隐瞒什么,更不会跟她做出那种亲近的动作。 那个陈婉约,是故意的--就像她早就猜到,他们有一天,会发生这种事,让他们陷进无尽的痛苦中。 幸亏方圆在跟夏小韵时,是‘肌无力’,假如俩人真发生了那种关系--就算是这样,那种违反人伦的罪恶感,已经让夏小韵痛苦不已了。 阴谋,这是那个陈婉约故意设下的阴谋! 当然了,前提得建立在这个故事,具备一定真实性的基础上。 简单的来说就是:方圆跟夏小韵,都是花族的嫡系后人,身上都流淌着同样的血脉,不管历经多少岁月,这种血缘都不会被淡化。 “你在想什么?” 夏小韵已经讲完很久了,方圆还在那儿发呆。 “我在想。” 方圆眨巴了眼睛,才说:“如果故事是真的,我们都是花族的嫡系后人,我们也不一定是亲兄妹,或许是堂叔兄妹,就是小叔叔,和大侄女……” 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只能是亲兄妹。” 方圆双眼眯起:“这么肯定?” “她说,花族嫡系族人彼岸花最大的特征,就是亲兄弟之间的彼岸花,是并蒂式的--当我们两个人拥抱在一起时,两朵彼岸花,就会像并蒂莲那样,成为连理花。” 夏小韵说着,肩膀一沉,褪下了衣服,露出那朵彼岸花,慢慢跪起来,跪着走到方圆面前,紧紧抿着嘴角抬手抱住他脖子,缓缓贴了过去。 方圆没动。 他没必要动,也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早在罗布泊那个黑暗世界内时,他就知道如果跟夏小韵相拥时,他们肩膀上的彼岸花,就会像并蒂莲那样,成为天衣无缝的连理花了。 哪怕是世界上技术最精湛的刺青大师,也无法刺出他们相拥时,两朵花合二为一时那种天衣无缝的浑然天成。 随着女孩子颤抖的身子贴过来,两朵彼岸花完全吻合在了一起。 “看,看,看到了没有--哥?” 夏小韵跪在那儿,抬头笑着。 方圆闭上眼,缓缓的说:“以后,你敢再叫我一声哥,我就杀了你。” “哥,你躲不开的,这是命运。” 夏小韵忽然笑了起来,搂着方圆的脖子,疯狂的大笑,泪水却哗哗的落下。 那个陈婉约说,花族后人身上都有一朵彼岸花,都是男左女右,但唯有亲兄妹相拥时,才能让花结连理,其余的(堂兄妹)相拥时,就不会这样了。 更为奇特的是,为了避免花族嫡亲兄妹做出那种有辱祖宗的事,亲兄妹之间在一起时,男人那种最原始的功能,就会神秘消失,无论他怎么努力。 刚听那个陈婉约说出这个故事后,夏小韵还是将信将疑的。 但方圆唯独对她的‘肌无力’,一下子让她彻底相信了那些。 相信方圆,就是她的亲哥哥。 至于他怎么会忽然成为她的亲哥哥--夏小韵不去想:人在深陷无比痛苦的罪恶感内时,脑子里总是浑浑噩噩的。 方圆当然不会因为夏小韵固执的喊他哥,就真把她杀了。 所以他只能愣愣的看着狂笑的女孩子,疯了似的边笑边哭。 “我该怎么办?好不容易找到了真爱……可你竟然是我的亲哥哥!我们昨晚,还做了那种事,我该怎么办?” 女孩子的笑声终于落下,泪水也停止时,目光呆滞了起来,却依旧牢牢搂着方圆的脖子,喃喃的说着。 不但她不知道怎么办,方圆也不知道。 在夏小韵流泪说出‘亲兄妹最明显的特征’后,自身那种诡异的‘肌无力’现象,有力证明了这些都是真的。 夏小韵就是他的亲妹妹? 是。 可是,她怎么会是我的亲妹妹? 方圆脑子里嗡嗡的声音,越来越响,头越来越疼时,女孩子忽然把他扑倒在了地板上,在他脸上,身上,疯狂的吻着,咬着,低低的叫着:“好吧,就算我们是亲兄妹,那又怎么样?反正我们已经铸成大错,那就错到底吧--要了我!无论用什么方式!” 撕扯中,夏小韵疯魔那样,叫着:“错,就错到底!我倒要看看,这狗、日的命运,还能怎么折磨我!” 啪的一声,方圆给了她一记耳光。 骑在他身上的夏小韵,呆住了。 “下来。” 嘴角已经被咬破的方圆,当下看起来无比的冷静,眼神看起来比万年冰封的雪原还要冷,只是脑门两侧的青筋,在不住的蹦。 冷,才是唯一能陷入魔障的人,恢复理智的唯一办法。 “下来。” 方圆又说话了,淡淡的声音:“夏小韵,无论你是不是我的亲妹妹,我们之间都没发生任何龌龊的事。到现在为止,你依旧是清白的身子。” “真的清白?” 夏小韵喃喃的反问道。 “有些事,其实就是一场恶梦,从没有发生过,对不对?” 方圆回答说:“所以你没必要自责,痛苦,折磨自己,因为那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这些,所以不该有罪恶感。相反,我们还应该庆幸,该开心。” 夏小韵沉默。 方圆的话,给了她醍醐灌顶的效果:是啊,就算我曾经给他做过什么,可我的身子,还是清白的。他说的不错,毕竟那时候,我们不知道这些,只是一个丑恶的误会罢了。 “对不起--哥。” 夏小韵低低的说着,从方圆身上爬了下来,踉踉跄跄的站起身,走向了浴室。 方圆依旧躺在那儿,闭着眼说:“以后,永远都不要那样叫我,我会真杀了你。” “哥,我随时等着,你来结束我丑陋的生命。” 夏小韵回头,凄美的笑着:“如果我再彻底失去你,我还有什么?人家亲兄妹之间,都是哥哥疼爱妹妹,可你倒好,反而要憎恨我,想一辈子离开我。” “这是躲避,对苦难命运的躲避,就像你躲避花小妖,躲避昆仑那样,来躲避我。” 夏小韵幽幽的叹了口气,走进了浴室内:“唉,我知道,等我出来时,你已经离开了,一辈子都不会再看到你了。你想走,就走吧。我一个人,也照样能活下去,无论遭受什么样的苦难。其实这样活着,也没什么意思的。” 躺在浴缸内,被热水所覆盖后闭上眼的感觉,确是很舒服,很惬意。 夏小韵就这样觉得,所以她才笑着自言自语:“以前看那句‘愿天下有情人都是亲兄妹’时,还会笑说这句话的人缺德,却没想到真让我碰到了。唉,这得多好的运气呀,真该去买彩票的。” 人在遭遇极端打击,尤其事关感情问题后,不是歇斯底里,就是心灰意冷。 夏小韵已经度过了歇斯底里,现在总算冷静了下来,知道自己已经彻底心灰意冷了,无论方圆怎么开导她,她也给自己放下包袱的理由--可她真看开了吗? 夏小韵自己也不知道。 她只是想那些想不明白的事:我怎么能跟方圆是亲兄妹呢? 陈婉约的出身,不幸的少女时期经历,夏小韵这个当女儿的没理由不知道。 更敢拿脑袋保证:陈婉约就生了她自己。 因为夏小韵想起,有一年她陪母亲去查体(某种妇科常见病)时,查体单上清清楚楚的写着:陈婉约只有过一次妊娠经历的。 女人这辈子生过几个孩子,在现代医学面前,是没有丝毫秘密可言的。 既然陈婉约只生了她自己,那么方圆怎么可能是她亲哥哥? 如果俩人是龙凤胎的话,也能解释这个疑问,可问题是他们年龄差距好几岁呢。 陈婉约,不是我亲妈! 这个念头,在脑海中闪过时,夏小韵猛地睁开了眼:也唯有这种解释,才能合理--前提是她跟方圆,是真正的亲兄妹!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她的亲妈,就只能是方圆的亲妈了。 幸好,依着现代医学,要想判断自己的亲妈,方圆是不是自己哥哥,只要做个dan基因鉴定就可以了。 明天,就拽着方圆去……不,今晚,今晚就去! 想到这儿后,夏小韵再也没心思泡澡,马上就爬出浴缸,随手扯过一条浴巾围在身上,快步走到门口,打开了房门:“方圆,你要是走了,我就死给你看!” 她不用死给谁看,因为方圆还躺在那儿,好像睡着了那样。 “起来,去医院。” 夏小韵说完,才转身走进浴室,开始穿衣服。 方圆很配合--因为夏小韵能想到的这些,他刚才也在考虑。 仅仅凭借一个鬼女人的鬼故事,两朵能并蒂的彼岸花,哪怕是带着一定的神奇性,这也不能确凿的证明,俩人就是亲兄妹。 相比起传说,科学的医学鉴定,才是最客观的。 等夏小韵穿好衣服时,方圆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夏小韵走过去,跟他对视了一眼,接着垂下眼帘低声说:“这是,我们最后的希望。” 方圆点了点头。 “刚才,对不起,我脑子里太乱了,没有想到这个最直接的办法。” “这不怪你,我也是刚想到。” 方圆说着,伸手去开门时,手机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是那位美女医生。 去医院看病,基本都得留下联系方式的,所以美女医生能知道方圆手机号,这没啥奇怪的。 夏小韵也知道这个手机号,对看着她,用目光征求她意见的方圆说:“你接呀,看看她要做什么,恰好问问她能不能帮忙。” 第241章:亲兄妹 像方先生这种年少英俊的男人,总能让美女恋恋不忘。 当然了,主要是他的挥金如土,打动了美女医生,下班回家晚饭后就睡不着了,终于忍不住的給他打电话,约他出来。 哪怕是不给钱,只要能给她一个终身难忘的夜晚--这是美女医生在电话中,告诉方圆的话。 “我给钱,十万美金的现金支票。” 方圆的回答,也很干脆:“但你得帮我做件事。” 听到十万美金这个数字后,那边美女医生温柔的声音,立马多了狂热的兴奋,说无论方先生让她去做什么,她都会全力以赴。 方圆让她做的事很简单,就是让她联系医院的专家(基因学方面的,反正亲子鉴定技术,大医院都能做得来)。 今晚,他就必须知道结果。 方圆的要求,对美女医生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立即一口答应下来。 当他驱车跟夏小韵第三次来到玛丽医院时,以美女医生为首的专家组,已经严阵以待了。 大家都是聪明人,没有谁傻到会问大金主方先生为啥要做这个,只是亲眼看到夏小韵撕下十万美金的现金支票后,立即就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工作中。 看在钱的份上,方圆俩人在等待化验结果时,被请到了美女医生的办公室,为他们冲上了最好的咖啡,还有夜宵。 美女医生作陪,刚开始时,还频频对方先生大抛媚眼。 不过看出他神魂不舍的样子,总是看门口后,就很聪明的出去了,说是亲自监督那些同事,必须用最快的速度,给出最严谨的化验结果。 美女医生离开后,方圆俩人都不再说话。 坐在一个沙发上,一人一头。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夏小韵越来越紧张,都不知道她已经把嘴唇咬出了血。 方圆想安慰她放松,可他自己也很紧张,就像等待被法官判刑的罪犯。 “方圆,如果--我是说如果呀,如果我们真是那种关系,你是不是真会离开我?” 实在受不了这种等待的压抑,夏小韵打破了房间里的死寂。 方圆想了想,才说:“在酒店时,我有这想法。但现在不想了,如果我们真是亲兄妹,我会像所有哥哥那样,尽最大能力的保护你。” “呼……这样最好。” 夏小韵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故作轻松的说:“你说的不错,不管是遭遇了什么打击,我们都该勇敢的面对现实。不过,我觉得我们不会那样倒霉。” “昂,也是这样觉得。” 方圆笑了下时,忽然噌地站了起来,眼角猛地一抽。 夏小韵愣了下,刚要问怎么了,就听门外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 他们俩人的dan基因化验结果,终于出来了。 是不是亲兄妹,很快就能知道了。 夏小韵的脸色,苍白的就像一张纸,紧攥起拳头时,小手指甲已经刺进了掌心。 方圆走过来,挨着她坐下,伸手把她抱在了怀里。 她下意识的挣扎了下时,方圆强笑着说:“就算是真的,当哥哥的给妹妹一些安慰,也很正常吧?” “你说的对。” 夏小韵也笑了下,闭上眼,把头钻进他怀中,喃喃的说:“你让他们说。” 门开了,额头明显有细汗的美女医生,拿着一叠化验报告走了进来:“方先生……” 方先生打断了她的话,很镇定的语气:“直接说结果。” “你们……” 美女医生本来想故意卖个关子的,但却从方圆的眯眼动作中,感受到了某种危险,再也不敢犹豫,赶紧说:“我们使用特别的dna探针来寻找基因,利用特别的染料,在x光的环境下,便显示由dna探针凝聚于一起的黑色条码.这过程重覆几次,每一种探针用于寻找dna的不同部位,并影成独特的条码,用几组不同的探针,可得到超过99,9%的--” 方圆打断了她的侃侃而谈:“说重点!” “你们,是亲兄妹的概率,为99.9%。” 美女医生赶紧说出了重点。 方圆就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响时,怀里的夏小韵,过电般的颤了下。 所有冷静下来的侥幸,都被美女医生这句话,狠狠击碎。 “方先生,您怎么了?” 美女医生等了足有三分钟,看到方先生还在发呆,就小声的关心问。 方圆这才眨巴了下眼睛,尽可能保持平静的问道:“准确吗?” “我们玛丽医院的亲属鉴定技术,是全俄罗斯最权威的。” 美女医生连忙回答。 “好了,我知道了。” 方圆的目光,从她秀美的脖子上扫过,接着点了点头,拥着夏小韵站了起来:“就这样吧,谢谢。” 曾经有个要杀了她,还有那俩专家的想法,在方圆脑海中飘过。 不过很快就消失了:杀了他们又能咋样? 能改变他跟夏小韵是亲兄妹的诡异现实? 能让时光倒流,让他们昨晚没有做那种事? 再说了,人家好像也没理由在意他跟夏小韵的关系。 退一步说,他们跟人说这些,又能咋样? 反正夏小韵就是他亲妹妹了,以后他也只能疼爱,保护她,不用顾忌任何人。 也不听清楚美女医生又说了些什么,更没要那份化验单,方圆拥着身体僵硬的夏小韵,上了车子,驱车离开。 起风了,很冷。 街灯的光芒很惨淡,现在是凌晨四点多了。 如果是放在以前,美女医生、两个专家工作到这时候,肯定会抱怨不已的。 但这次,当方圆的车子刚消失在医院门口,他们就欢呼着跳起来,相互击掌,大喊乌拉(发财了不是)? 美女医生更是提议,大家去迪厅,尽情的庆祝一下。 她的提议,得到了两位专家的赞同。 很快,他们就换上衣服,美女医生亲自担任司机,启动她那辆红色小宝马,驶出了医院,向莫斯科最大的迪厅而去。 有个成语是这样说的:乐极生悲。 可能是上帝很反感,这三个见钱眼开的家伙,于是让他们在经过一个路口时,发生了车祸--那是一辆只准或许在深夜才能经过市区的重型卡车,满载着货物。 因车速过快,在躲避这辆轿车时发生侧翻,把车子砸成了饼子。 当三条开心的生命,就这样袅袅离开人间时,方圆驾车回到了酒店门前。 下车绕过车头,刚要伸手开车门,车门开了,夏小韵对他伸过来的右手摇了摇头,自己下了车。 抬头看了眼还在漂着零星雪花的夜空,夏小韵深吸一口气,说:“没想到,短短两天内,我的命运就再次被转折了。” “进去说话把,外面很冷。” 方圆提议。 夏小韵却没有理睬,只是看着他:“现在,我该怎么称呼你?” “随便你。” 方圆接着又说:“还是喊我名字吧。” “可我喜欢喊你哥啊,有个很牛的哥哥,感觉真的很奇妙啊。” 夏小韵却轻笑一声,说:“这样吧,没人时,我喊你哥,有人时,你是方助理。” “这是在暗示我,必须得时刻待在你身边,给你当助理呢。” 方圆也笑了,装作没事人那样。 “随便你。” 夏小韵看似不在意的皱了下小鼻子,说:“你愿走就走,我绝不阻拦你。” “你就是撵我走,我也不会走的,我不放心那个女人。” 方圆说的那个女人,当然是陈婉约了。 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观察力了:当初,怎么可能从陈婉约看向夏小韵的眼里,有母亲才有的眼神的。 现在他可以肯定,陈婉约跟夏小韵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 说不定,夏天问也不是她亲爹。 这样一来,方圆曾经推断出的那些(夏天问为了躲避艳阴使,不惜把妻女送给别人),看来也得推倒了。 甚至他都开始怀疑:他不是方天明跟范颖颖的儿子。 他可是比夏小韵大几岁的,印象中,母亲从没有为他生个妹妹。 如果他像夏小韵一样,都不是父母的孩子,那么就只剩下一个可能了:他们的父母,在他们出生后,分别被方天明夫妻、夏天问夫妻抱走了。 更多的问题,也就接踵而来:他们俩人的亲生父母,到底是谁? 夏家,方家之间,都是有哪些关系、 十几年前就失踪是方天明,跟年前才失踪的夏天问,会不会都是因为同一个原因? “哥,不早了,回去睡吧。” 夏小韵抬手捂着嘴,哈了一口气后,转身走向了酒店门口。 她这声‘哥’,叫的极其自然,还带着浓浓的亲情。 方圆能感觉得到,笑了下后跟了上去。 在经过前台时,方圆看了眼夏小韵。 夏小韵知道他想重新开个房间,摇了摇头说:“不用了。” 再过两个多小时天就亮了,更何况俩人肯定没有睡意,也没必要重新要房间了。 回到房间后,夏小韵关掉了所有的灯,摸黑上了床。 悉悉索索的声音消失后,房间里无比的静。 俩人都瞪大眼睛,看着天花板,想着各自的事。 直到天蒙蒙亮时,方圆才说:“为保险起见,我觉得你最好再跟陈婉约,做个亲子鉴定。” 第242章:你喜欢那个美女了? “不用了。” 对方圆的提议,夏小韵想都没想就拒绝了:“等回去后,只要问问她,不管她是不是陈婉约,也不管当初她为什么要隐瞒你,她都会说实话的。” 顿了顿,她又说:“因为现在,她已经没有了再撒谎的必要。” 方圆觉得夏小韵说的很有道理,可更觉得,他最好再确定一下。 “你,能不能过来?” 夏小韵忽然说:“我好像有些怕呢,嗯,特别的怕,希望你能抱着我。” 方圆没吭声,也没动作。 以前他可以答应夏小韵,毕竟没有哪个男人,不喜欢拥着这样一个漂亮女孩儿。 可现在,他是哥哥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再躺在一张炕上搂搂抱抱的,貌似有些不妥。 “算了。” 夏小韵等了片刻,叹了口气,好像自言自语的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想法,很强烈。可能是不甘?还是有别的希望……” 她说到这儿时,方圆掀起毛毯爬上了她的床。 如她所愿,把她抱在了怀里。 本来,无论方圆思想有多么不健康,都没青年男女在一起时该有的反应,现在自然更没有了,就是单纯的抱着她。 用很装比的话来说就是:他们的拥抱,是纯洁的,像冰山雪莲那样。 夏小韵确实很喜欢在他怀抱着的感觉,向他怀里钻了下,低声说:“还记得在我家,就是陈婉约化身艳阴使跑出去的那个晚上,我就想对你献身来着,可你说,我没有分泌雌性荷尔蒙--那时候,你就对我没感觉,对吧?” “嗯,但心里有。” 方圆实话实说。 “所以啊,我在你怀中,绝对是最安全的了。” 夏小韵叹了口气后,岔开了话题:“你说,如果花小妖他们,知道咱们原来是兄妹后,会是一种什么反应?” “别人肯定很震惊,不过她不会。” 方圆想了想,才说。 “为什么?” “因为那个小妖精,很神秘。” 方圆说:“她好像知道我的很多事,但却不告诉我。现在我都开始怀疑,她十三岁那年我遇到她时,也是她特意安排好的。甚至有种预感,她跟陈婉约之间,也有某些牵连。” 夏小韵问:“那,你不能用武力来胁迫她,说出那些事?” “你不了解她。非凡的背景,身份,让她成为世界上最骄傲的女孩子,就算我用最残酷的手段审问她,她宁愿死也不会就范的。” “呵呵,再说了,她那么漂亮的女孩子,你又怎么舍得像以前对待我那样的,对待她呢?” “你也很漂亮,真心话,就是有些讨厌。” 方圆顿了顿,又说:“这也是真心话。” “现在还是让你讨厌?” 夏小韵问。 “昂,有一点吧。不想骗你。” 方圆声音很平静,证明他没有撒谎。 “就知道你会这样回答,不过这没什么了,反正无论你有多么讨厌我,你都得好好保护我。哦,对了,我现在答应你,让那个林武入股了。” 夏小韵伸手,在他肋下轻轻扭了下。 她之所以让方圆抱着她,来谈论这些话题,就是想俩人像别家的亲兄妹那样,坦诚相见,希望能尽快找到亲人般该有的自然,来抵消此前犯下的罪恶。 她知道,方圆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才上了她的床。 不过,在她伸手拧了他一下时,她的心里还是像往常那样,惊悸了下。 惊悸的感觉--她对他,依旧有着陌生男女身体接触后,生理上该有的正常反应。 这让她异常的恐惧,下意识的要挣开他的怀抱。 方圆却揽住了她的肩膀,低声说:“要想改变一些事,得需要时间,只要别再往那方面想,就好了。” “嗯,那就说别的。” 夏小韵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低低的说:“哥,我觉得,你最好是娶了那个花小妖,那小妖精的各方面条件,都相当不错,配你是绰绰有余的。当然了,那个林武也不错,不过我害你伤了她的心,你要是追她的话,得费些力气。” “嘿,你这就开始为哥们、哥考虑起终身大事来了?” 讪笑了一声,方圆才说:“我把林武当做兄弟,再说她马上就要跟马经天结婚了,我不能再破坏人家……” “她是恨你那天没跟她走,才赌气跟人结婚的吧?” 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 方圆无声的笑了笑:“但不管怎么说,我能看出马经天是真心对她,这就够了。” “那花小妖呢?” “刚才就说了,她太过诡异。你也不愿意有这么个心计阴沉的嫂子吧?” “说实话,我还真看不上她来,潜意识内还有些敌视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夏小韵吸了下鼻子,忽然想到了什么:“不过有个人,肯定适合给我当嫂子?” “谁?” 方圆笑着问。 夏小韵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 “原来是那个胸大无脑的傻瓜妞啊。” 提到楚楠楠后,方圆真有了些开心,连连摇头:“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为什么不行?” 夏小韵不高兴了:“我知道,你们两个之间以往闹过许多误会,可她的人真不错,是我唯一的闺蜜呢,嫁给你,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我怕呀,有一天我会揍跑了她,就她那生死不怕、好歹不分的彪悍脾气,我要是娶了她,早晚得活活的气死。” 方圆不想再讨论自己的终身大事,就问:“你呢,喜欢谁?” 他是随口问出这句话的。 问出后,才觉得不妥。 夏小韵喜欢谁? 她喜欢她哥-- “对不起啊,我有些说话不经大脑。” 沉默片刻后,方圆再次讪笑了声。 夏小韵也笑了笑,说:“都说长兄如父,在老妹我还不确定谁才是真正的老爸之前,你这个当哥的,当然得替我劳神了。说说,你认识的那些人里,有谁能配得上我?” “无论是谁,那个燕随意是不行。” 方圆忽然想到了燕随意,说:“那个人,表面跟我一样的儒雅君子,可眼神阴柔,还心术不正。再说了,你跟他之间差着境界呢,不合适。哦,对了,你觉得韩斌咋样?” “你这是报复我呢。” “我咋就报复你了?” “刚才我给你推荐我的闺蜜,现在你给我推荐你的发小,不是报复是什么?” “我可没这么想。” “你是这样想,就是。” 夏小韵身子扭了扭后,打了个哈欠,喃喃的说:“我困了。” “那就睡,啥时候醒了,再考虑回国。” 方圆闭上眼,说:“我也困了。” 仿佛,兄妹俩人在一起相拥着睡觉,真能给他们带来血脉相连的安全感,所以他们睡得都很香,竟然没有做梦。 等夏小韵睁开眼时,已经是白天正午时分了。 今天天气不错,窗外明晃晃的太阳斜斜照进来,洒在身上暖暖的。 身边的方圆不见了,也没在屋里,不知道去做什么了。 夏小韵懒洋洋的下了地,赤脚走进了洗漱间。 等她换上一身新衣服,拿起手机正准备给方圆打电话时,门开了。 方圆走了进来,晃了晃手里的机票,说:“就知道你差不多该醒来了,这是下午四点半起飞的机票,直达国内京华。我刚才要了午餐,吃完后马上回国。” 从正月初六到现在,夏小韵出来已经快一个月了,相信正月初八就上班的快递公司内,早就堆满了需要她处理的工作。 无论本次西北之行发生啥事,既然还要生活下去,那么就得工作。 “今天还是莫斯科的某个节日,大街上满是人,听说就连总统先生,也会走上街头与民同乐呢,想看的话,咱们去红场那边看看。” 吃饭时,方圆说起了这件事。 “好啊,那赶紧吃,吃饱后,咱们也去与民同乐!” 美美睡了一觉的夏小韵,立即开心的连连点头,催着他快点吃。 至于是不是真正的开心,这已经不重要了。 只要能看到她像个小女孩那样,牵着自己的手,在队伍中欢快的钻来钻去,方圆就觉得很满足了。 在红场,他们没有看到总统先生,这让希望能亲眼看到传说中铁腕总统的夏小韵,有些失望。 距离飞机起飞还有一个小时时,方圆才拽着她走出了队伍。 他目前驾驶的车子,是山羊为他准备的。 他只要把车子放在机场停车场,就会有人来接管的。 “嗨,小方,总统先生不会来了吧?” 刚要上车时,夏小韵指着不远处,兴奋的叫着,很想去看看。 不远处,驶来一辆敞篷双层大巴,上面坐着一些衣衫光鲜的男女,一看就是非常人。 “算了吧,要不然会误了航班的,今天街上人多,放不开速度。” 方圆说着,也抬头随意向那边看了一眼,正要低头时,却又愣了下。 他发现,在那辆敞篷大巴上,有个身穿黑色貂皮大衣、戴着同样帽子的女孩子,很眼熟,竟然像--卡秋莎。 只是,这个女孩子比卡秋莎可水灵多了。 尤其被好多人众星捧月般的围在中间,下巴微微昂起时的那份冷傲,更是卡秋莎那野孩子拍马也比不上的。 “怎么,小方,喜欢那个美女了?” 夏小韵注意到了这一点,没来由的心中一疼,却笑嘻嘻的说:“要不要,我过去帮你牵线?” “去,就知道说脑残话。” 方圆抬手,作势欲抽她后脑勺,接着做出请的手势:“姑奶奶,咱们真得走了。” “嗯,小圆子,起驾回宫。” 小夏拉长声音,咯咯的笑着,钻进了车里。 车子缓缓前行,被万千崇敬目光所关注的卡秋莎,没有一丝丝的自得。 甚至,还有些厌倦这种活动。 越热闹,她越觉得孤独。 她只觉得,唯有那个人陪在身边,她才会真的快乐。 可是,那个当初说好,要跟她相依为命的人,在哪儿呢? 卡秋莎心中幽幽叹了口气,随意向不远处的路边看去。 第243章:她看到了方圆 短短几个月,卡秋莎的变化就让人懂得了什么叫脱胎换骨。 跟刚从黑暗世界走出来时,那个半人类的野孩子相比,现在的卡秋莎绝对是个冷艳的女王。 估计就算她母亲燕子重生,站在她面前,也不一定能认得出她来了。 这个才刚满十八岁的女孩子,就像从岩石下面钻出来的花儿,用让人吃惊的速度,迅速成长,向整个世界展现出了她的绝代风姿。 正如老管家瓦尔特所预料的那样,波斯塔夫在找到自己的嫡亲孙女,有了强大的精神支持后,在短短一周内就获得了新生,重现昔日俄国能源大鳄才有的霸气。 他无比的感谢上帝,当他就要在绝望中死去时,能够把卡秋莎赐给他。 无论你用身体哪个部位去想,也能想到波斯塔夫会有多么的疼爱、娇惯卡秋莎。 回国后,他马上就请来世界上最好的营养师,来负责卡秋莎的饮食。 更是专门从英王室,请来曾经教戴安娜王妃礼仪的老人,来培养孙女身为西伯家族唯一继承人才有的气质,风度。 另外,她还有专业的时装设计师、马术、酒会等团队。 总之,波斯塔夫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来改变卡秋莎,让她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是他庞大能源财阀的唯一继承人。 事实证明,波斯塔夫成功了。 但有一点,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消除卡秋莎对这个世界的冷漠。 因为,她在日夜思念一个不可能活着的人。 那个人叫方圆,就是当初把她从黑暗世界内带出来的人。 老瓦尔特现在无比的懊悔:当初在罗布泊遇到小姐时,为什么没有把另外两个人一起带回营地? 结果,等他们的人重新返回那地方时,方圆他们已经不见了--很可能被那场风暴给埋在茫茫黄沙下了,毕竟发现他们时,就已经半死不活了,他们决没有自己逃生的任何能力。 西伯家族的能力再大,可也无法从万里黄沙下找到那个家伙。 退一步来说就是:就算找到他们的尸体,那又怎么样? 卡秋莎要得是方圆,而不是一具尸体。 也正是卡秋莎时刻在想念方圆,整颗心都被他所占据,哪怕最疼爱的祖父,都无法替代他的位置,所以才让她郁郁寡欢,从来都不曾笑一下。 一个不会笑,无论看谁都用冷漠眼神的漂亮女孩儿,除了冷傲的女王这个称呼,还能有什么更好的词汇,来描述她? 让孙女开心起来,就成了波斯塔夫最大的心愿。 所以他想方设法的,让卡秋莎参加各种派对宴会、游行活动,希望能让她被这些场合慢慢改变,快乐起来。 那样,就算他明天就死了,也肯定是笑着死的。 今天对于整个莫斯科来说,都是个欢乐的节日,社会各界人士,都穿上最得体的衣服走上了街头,随着民乐翩翩起舞--所有人都在欢笑。 唯独卡秋莎,依旧眼神冷漠的看着这个世界。 更多的时间,她都在昂首看向南边的天空。 仿佛只要她眨巴一下眼,那个人就能从最远的那朵云彩下出现,笑着走过来。 可她已经眨眼眨了至少五百次了,那个人为什么还不出现? 却让她的双眸中,浮上了淡淡的水雾? 卡秋莎不知道,她独特的冷漠,使她看起来更加的高贵,迷人,吸引了所有男人目光,狂热的望着她。 其实,就算她知道,那又怎么样? 那些不管是欣赏、还是渴望霸占她的人,跟她又有什么关系? 心中幽幽叹了口气时,卡秋莎随意看向了左边的路边:一个男人,弯腰伸手请一个女孩子上车。 如果有一天,他能出现在我面前,这样请我上车的话--卡秋莎情不自禁的想到这儿时,那个为女孩子关上车门的男人,抬头向前面看了一眼,接着钻进了车里。 方圆抬头向前看,是想看看这个队伍有多长,能不能开车上街了。 很好,庞大的队伍已经快走完了,凭着他出色的车技,绝对能游刃有余的穿过已经稀疏的人流,然后用最快的速度赶往机场。 轰! 方圆却不知道,他抬起来的这个瞬间,却变成了一个炸雷,在女孩子的脑海中狠狠炸响,让她的脸色攸地苍白,眼前发黑,安坐的身子一个踉跄,差点从座椅上摔下来。 方圆! 我看到了方圆! 卡秋莎心中狂吼着,张大嘴巴想喊出那个她日思梦想的名字。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她的嗓子里却像堵上了东西,无论她有多么焦急,都发不出一点点的声音? 又是为什么,她的眼前发黑,再也看不见这个世界? 所有的声音,所有的光明,都在瞬间消失,就像让她重归了那个黑暗世界。 “小姐,小姐,你怎么了?” 陪在卡秋莎身边的一个女侍者,及时搀住了她的胳膊,被她大张着嘴巴、双眸圆睁失魂落魄的样子给吓坏了,赶紧尖声大叫起来。 就坐在卡秋莎右边椅子上,正跟老管家低声谈笑着什么的波斯塔夫,听到女侍者的尖叫声后,霍然转身回头。 孙女的样子,吓坏了他。 波斯塔夫一把就推开了女侍者,把卡秋莎抱在了怀中,急声问道:“卡秋莎,卡秋莎!” 小姐忽然出现意外,立即让整座游行大巴上的十数个人,都攸地紧张起来。 那些膀大腰圆的黑西装保镖,立即把手伸向了怀中,用最快的速度,把老爷、小姐还有瓦尔特,包围了起来。 新任保镖队长的雅克斯基,更是厉声对司机吼叫:“停车,停车!” 除了大巴上的保镖,地面散布在大巴周围的保镖,也足足有二三十个之多,在发现情况不对劲后,也都迅速从游行队伍中窜出来,扑到了车前,背靠大巴车,虎视眈眈的看着周围人。 忽然间,这边就乱了起来。 所有人都看到,备受老爷宠爱的小姐,不知道咋回事就昏了过去,那张足可以让阳光失色的小脸惨白,没有一丝动静。 “快,快叫医生,快!” 波斯塔夫嘶声吼叫着,须发皆张,就像一头要择人而食的狮子。 就在瓦尔特推开围在身边的保镖时,卡秋莎醒了过来:在睁开眼的瞬间,那双眸子里攸地焕发出,光彩照人的明艳。 “卡秋莎!” 看到孙女醒来后,波斯塔夫心中狂喜,低头飞快的在她脸上亲吻了下,颤声问道:“你、你怎么……”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他那么娇惯的孙女哦,就一把推开了他,嘴里更是发出刺耳的叫声:“瓦奥,瓦奥--闪开!” “卡秋莎,你?” 波斯塔夫被推的身子后仰,幸亏瓦尔特就站在背后,赶紧抬手搀住了他。 “方圆,方圆!” 卡秋莎才不管祖父现在多担心她,只是再次推开女侍者,高喊着方圆的名字,向车下看去--下面,有更多的保镖向这边跑来,毫不客气的驱赶着行人,禁止他们贴近游行大巴。 被无礼驱赶的人,纷纷抱怨着,甚至还咒骂着。 卡秋莎才不管这些,她只想再次看到那张脸,看到那个男人--然后从高达四米的大巴上跳下去,扑在他怀里,好像树袋熊那样的挂在他身上,哭着问他:当初,为什么要抛下我,不要我了? “快抓住小姐!” 瓦尔特反应最快,发现卡秋莎要跳车后,立即厉吼着下令。 贴身伺候、保护卡秋莎的三个女保镖、女侍者,立即七手八脚的,拉住了她。 卡秋莎没有挣扎,那双刚才瞬间焕发出明媚之色的眸子,已经黯淡,只是呆望着下面:没有他,下面没有他。 不等瓦尔特吩咐,大巴司机已经把车子驶离了游行队伍。 刚才突如其来的慌乱,总算恢复了平静。 包括地面那些保镖在内的所有人,都是大气也不敢喘一口,紧闭着嘴巴,等待新的指令。 波斯塔夫伸手,重新把孙女抱在了怀里,用最温和声音问道:“卡秋莎,你--看到他了?” 刚才,卡秋莎在推开他后,曾经大喊过方圆的名字。 卡秋莎茫然的点了点头头,喃喃说道:“可是、可是他又不见了。” 是幻觉吧? 一个早就死在罗布泊中的家伙,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莫斯科的街头? 波斯塔夫跟瓦尔特对望了一眼,还没有说什么呢,卡秋莎就抬手捂着脸,低声呜咽起来,就像寒冬黑夜中迷路的猫咪,声音听起来是那样的让人心疼:“我知道,我知道你不想见我,所以才会走开。为什么这样?说好的相依为命呢,你忘记了吗?” “雅克斯基,现在立即动用市区所有的关系,全力寻找一个叫方圆的人,快!” 瓦尔特很明白小姐此时的感受,立即跳着脚的咆哮下令。 雅克斯基自然不敢有丝毫的怠慢,马上就纵身下车,挥舞着手臂开始安排人。 “卡秋莎,你看,老瓦尔特已经派人去找他了--只要他在莫斯科,我就一定会把他带到你面前。” 波斯塔夫低低的说着,拥紧了孙女:“我发誓,只要他还活着,我就会让他永远陪在你身边,片刻不离--” “不,不!爷爷,不要这样做,他是多么骄傲的人啊,你不能强迫他,做他不愿意做的事!” 伏在波斯塔夫怀中低声呜咽的卡秋莎,猛地抬起头,脸色苍白的连连摇头:“我要他快乐,就像翱翔在草原上空的雄鹰那样,自由自在--要不然,他会恨我的。” 听孙女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后,波斯塔夫心中又酸又喜。 为卡秋莎心中只有一个方圆而辛酸,但又为她能有更多正常人的想法而欣喜。 “孩子,爷爷听你的,无论你想怎么做。” 波斯塔夫双手捧着孙女的下巴,低头在她发丝上轻轻吻了下。 就像--就是在亲吻,人世间最最珍贵的瑰宝。 无比的小心。 第244章:多么的不甘!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不是我站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彼此相爱的人却最终成为了兄妹,可是,为什么兄妹就不能在一起呢? 方圆脸上带着笑,心中却无比痛恨自己的下流,畜生。 这种无法描述的烦躁,让他真想逃离夏小韵,一辈子都不见她。 可是不行--她需要他的保护,他必须得像所有疼爱妹妹的哥哥那样,尽心尽力的呵护她,关照她,直到她成家。 好吧,反正她今年也二十三岁了,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陆先生觉得自己最多再苦熬两年,就能解脱了。 只是,这个亲妹妹为什么,总是喜欢挽着他的胳膊,表面看上去好像一只快乐小鸟,叽叽喳喳的,还不时的做出亲昵动作? 比方忽然会纵身跳上他的背,搂住他的脖子,两条腿子盘在他腰间,低头咬着他耳朵,嘴里嚷着架、架架! 这是所有被哥哥呵护的妹妹,表示亲近的很正常的动作,没有任何不妥。 但方圆就觉得不妥! 尤其是女孩子轻咬他耳朵咯咯笑时,那种醉人的气息,使他想怒吼:妹啊,咱能不能别这样折磨哥了? 更为让方圆感到不安的是,能敏锐察觉出:夏小韵跟他有着一样的感觉,无比享受俩人的亲密接触。 要不然,谁家妹妹在跟哥哥打闹时,心跳频率会攸地增快? 还能散发出方圆对女人犯贱时才会说的那种气息:雌性荷尔蒙。 她的定力,终究不如方圆。 她也很想把方圆当做亲哥哥,安心做他的妹妹,可她就是管不住自己--越是管不住自己,她就越痛苦。 因为她也很清楚,她有这种想法,是对人伦的亵渎,是在犯罪! 她,比方圆更加痛苦。 或许有那么一天,她会走两条路:第一条,就是主动离开方圆,永不相见。 这是方圆理智中,最希望看到的。 另外一条,则是他最怕、但内心却渴望的,那就是夏小韵会无视人伦,彻底堕落,成为他的女人。 在别人眼里,这对青年男女是相当幸福的:男的帅气,女的漂亮,绝对的金童玉女,就算知道他们是兄妹不是情侣,也会发自内心的由衷羡慕。 谁又能知道,在他们笑脸下,隐藏着多大的痛苦? 夏小韵又在让方圆痛苦--在长城上。 她竟然骑坐在方圆的脖子上,张开双臂对着崇山峻岭,娇声大喊:“啊--” 声音清脆,很悦耳。 好像透着无比的开心,欢乐。 真是这样吗?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她的身子为什么在颤抖? 喊到后来时,晶莹的泪滴,就像珍珠一样滴落在方圆脸上。 他假装没看到,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看着被蒙上一层青色的山峦。 除了这样之外,他还能有啥办法? 在莫斯科返回时,夏小韵本打算回国后,就尽快回公司工作--可已经回国四天了,她却说,要看遍京华所有景色后再回去。 人活着,可不是为了工作。 相比起莫斯科来说,京华的景点,更是多的数不过来,别说是四天了,就是四十天,也看不完。 当然了,回到京华后,他们不再订一个房间了。 连续三个晚上了,每当方圆午夜梦回时,总会出现幻觉:他好像看到隔壁的少女,在抱着枕头默默的流泪。 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得走,必须走,再也不见她! 哪怕是躲在暗中,照顾她,也不能跟她朝夕相处了,要不然总有一天会铸成大错,死后也没脸见人的--方圆笑着,装作鼻子发痒的抬手,擦去了脸上那滴冰凉的泪珠时,就听到夏小韵大声喊道:“哥,我想从这儿跳下去!” 现在,他们已经爬到了长城的最高点。 长城外面的山谷,深达上百米,有溪流,桌面大的石头就在水中,如果她从这儿跳下去的话,压根没有活下来的希望。 “靠,你发啥子神经,开啥子玩笑?” 方圆骂了句时,抱着夏小韵搭在胸前的腿子的手,明显用了力。 他虽然这样骂,心中却知道夏小韵不是在发神经,而是真想跳下去--来结束比他还要疼的痛苦。 “你要离开我!” 夏小韵双手采住方圆的头发,低头看着他,笑吟吟的说。 “胡说八道,我啥时候说要离开你了?” 方圆翻了个白眼,倚在了墙垛上,没好气的说:“快滚下来,这么大个姑娘了,还骑在哥哥脖子上,也不怕人笑话。” 夏小韵才不下来,反而抱紧了他脑袋,捂住他的双眼,低低的说:“你骗不了我的--我刚才就能明确感受到,你在考虑要离开我,最起码,永远都不会让我再看到你,你只能在暗中照顾我。” 方圆没说话。 因为他不知道该说啥:难道他们说的都是真的,说啥兄妹之间,有时候心灵是相通的? “可你答应过我的,永远都不能离开我,除非我赶你走。” 夏小韵轻声说道:“我知道,我们现在都特别害怕,害怕会忍不住--毕竟有些事,只要能坚持,总能实现……” “别说了,行不行?” 方圆打断她的话,自以为很平静的声音,其实在发颤。 “方圆。” 夏小韵不叫哥了,犹豫了下用更低的声音说:“要不我们就不要再管……” “你特么的给我闭嘴!” 方圆忽然怒吼一声,猛地弯腰。 就像腾云驾雾那样,夏小韵从他脖子里飞了出去,却稳稳的站在了地上。 方圆看着她,面孔有些扭曲,哑声说:“夏小韵,你不要脸,我还要,明白?” 可能是方圆的样子,吓坏了夏小韵,更像一桶凉水,破灭了她那些不健康的火焰,让她冷静了下来,嘴角猛地抽了下,随即抬手掩嘴咯咯娇笑:“哈,你还真上当了,我这是在跟你闹着玩,闹着玩呢。” 既然是闹着玩,为什么还要流泪? 方圆不敢再看那张勉强笑着,却无比痛苦的脸,转身看向长城外,点上了一颗烟,淡淡的说:“我们该回唐王了,老板娘那边的业务都过来了,韩斌还处理不来,你得亲自拍板。” “嗯,再玩两天,就回去。” 夏小韵走到他身边,趴在墙垛上,又是那幅没心没肺的样子了:“我想见个人。” “谁?” 方圆问出这个字时,知道她要见谁了:“燕随意?” “嗯。” 夏小韵点了点头,轻声说:“昨天,我看到他了。他很高兴,邀请我参加他明天晚上的生日派对,说要给我介绍几个青年才俊--我知道,你对他没啥好感。” “这是事实。” “所以呢,我对他也不会有好感。” 夏小韵打了个哈欠,继续说:“不过我还是答应了,因为我想在明晚,认识那么一两位能让我哥看着顺眼的青年才俊。” “你想找--找男朋友?” 方圆看向了她。 “最好是今天认识,明天就能结婚。” 夏小韵跟他四目相对,说道:“当然了,你要是反对的话,我们今晚就回去。” “那……那就看看也不错。” 方圆笑了笑,岔开了话题:“你昨天在哪儿看到他的,我咋不知道?” 夏小韵抬头,看向了远山,淡淡的说:“在你去天坛医院时,我去了总院。” 方圆昨天早上起来后,就去了天坛医院:他想从夏小韵那儿得到能化验基因的东西,简直是太简单不过了。 只是他没想到,他在去医院重新化验俩人基因时,夏小韵也去了总院。 相比起方圆,夏小韵的手段要干脆多了,比方故意咬他的手,真的咬破,再满脸心疼的拿出手帕,来给他包扎。 事后却骂他,说給他弄脏了手帕。 他们两个人,都有一个奢望:莫斯科玛丽医院的化验结果,出错了。 所以在回到京华后,夏小韵提出先游玩几天再回唐王时,方圆一口答应下来:俩人都想找机会,在国内医院重新化验一下。 方圆嘿嘿一笑,看似无意的问道:“你去那边,得到啥结果了?” “你先说。” 夏小韵总是不肯吃亏的样子。 “玛丽医院,不愧是世界一流的医院。” 方圆的回答,就在夏小韵意料中。 就像她在拿到结果,终于彻底死心了那样。 第245章:美人寂寞 以前在唐王时,夏小韵曾经被申乃康、孟荣两个京华纨绔欺负过。 这个不愿意回首的经历,让她彻底明白:她跟燕随意,有着云泥之别的差距,所以才拒绝了跟他的合作。 但现在不一样了。 小夏有了个相当牛的亲哥哥,那些本来在她眼里高高在上的大少,在方圆面前就是狗屎--老板娘、花小妖还有昆仑等人的相继出现,就有力证明了这一点。 很自然的,妹凭兄贵,小夏的身价,也嗖嗖的上升……就算暂时还不能把那些狗屎踩在脚下,可最起码能跟他们一般高了。 所以呢,夏小韵才觉得,找一个狗屎来当男朋友,才不是高攀。 更能确定,只要她中意哪陀狗屎,方圆都能让那陀屎看到,她背后有多么强大的实力背景,不敢把她当做乡巴佬,只能当祖宗来供着。 要想解决兄妹俩人当前这种痛苦,唯有夏小韵赶紧嫁人。 她也只能嫁人了,在总院得到相同的结果后。 “好吧,明天几点?” 方圆很随意的问道。 “傍晚六点半,去天堂酒店。派对七点正式开始,我们得换上最正式的礼服哦。” 夏小韵说着,又兴奋起来:“我决定,明天去逛街,买最贵,最好看的衣服--你买单。” “没问题,买衣服的钱,从哥以后的薪水中扣。” 方圆潇洒的打了个响指,笑着提议:“另外,明天我们最早七点一刻才能去酒店。” “为啥?” 小夏妹妹一脸土包子样的问道。 方圆傲然说:“身为酒会的绝对女主,当然得让所有人都在等她。” 李院长也在等,在手术室前,等他遭遇车祸的妻姐从手术室内出来。 身为院长的妻姐,下班路上遭遇车祸后,无论是哪个领导值班,也会用最快的速度,安排最好的医生,严阵以待。 某总院算不上京华的顶级医院,但李院长的妻姐,确实医院dna基因方面的绝对权威,在整个京华都小有名气的。 所以,无论她是不是李院长的妻姐,医院都得尽全力的抢救她。 手术室的门开了,李院长马上就站起来走过去。 总院最出色的外科王大夫,摘下脸上的口罩,脸色黯然的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已经尽力了,但还是没能把伤者抢救回来。 李院长颓然的轻叹一声,走到墙边坐了下来,心里却在想:今天可真是奇怪了,听说天坛医院那边的孙主任,也意外溺水死亡--好好的走路,怎么就会跌到河里去了呢? 孙主任跟李院长的妻姐那样,都是dna基因方面的专家,俩人还是关系不错的老朋友,经常会面交流心得,却没想到在同一天,都意外去世。 当然了,两位专家的意外去世,对于他们各自的家庭来说,都是悲痛的影响,不过对别人的生活,才不会造成任何不适。 毕竟这个年代的专家太多了,一下午死上个千八百的,明天一早就能冒出万八千的--水暗影有时候就这样想。 也只是有时候。 其实在很多时候,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比方,在接到燕随意‘走狗’申乃康的请柬后,当着人家的面,她看都没看一眼,就扔进了废纸篓内:嚓,真以为是人不是人的,就能给水水姐送请柬吗? 就算水水姐肯给燕随意的面子,可也得他亲自来才行。 派一条走狗过来,算啥子嘛? 在普通市民眼中高不可及的申大少,却被水水姐视为走狗……偏偏他还不敢表露出丁点的不满。 因为是个有脑子的人,就知道水水姐是啥样的人。 说她是蛇蝎美人好像还高抬了她,因为蛇蝎害人还都是藏在暗中的,水水姐却是光明正大的。 申乃康敢发誓,当水暗影把请柬扔在废纸篓里时,他脸上的笑容哪怕有一点点的僵硬,那个表面风骚无比的女人,说不定就会拿出刀子,在她装饰奢侈的办公室内,给他来个透心凉。 所以,直到他点头哈腰的退出办公室后,也没敢露出一丝不快。 直到上车离开启新集团总部大楼后,申乃康才敢骂:“特么的,真以为你还是身居要职,想杀人都不需要找理由那样拉风啊?你现在已经被踢出来了,好不好?要不然,随意哥会擅自邀请你参加派对?还把自己当女王,我呸!” 申乃康走后,水水姐那双据说有一米二的大长腿,随意的搁在了老板桌上,点上一颗香烟,望着袅袅腾起的烟雾,思绪天马行空般的乱想。 这些天,她总算慢慢适应了新的角色。 其实说实话,成为启新集团的老大,日子要比风声老大舒服多了,远离那些打打杀杀,每天纸醉金迷,穿最好的衣服,喝最好的酒,泡最出色的男人…… 很可惜,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哪一个男人,能让水水姐以为他是最出色的。 但肯定有个男人,是最被她痛恨的。 方圆。 好像也唯有方圆,才能有资格被水水姐所痛恨。 还是越来越痛恨,恨到从塔希科回来后,每天都在祈祷:那个混蛋可不能死在那儿,必须得活着回来,死在水水姐的小手里。 哪怕是死在水水姐的肚皮上,也不是不可以商量。 总之,就是他不能死。 他要是死了,水水姐的人生,可就是真是暗淡无光了。 但那个混蛋,到现在也没有消息。 水暗影知道,如果她肯给老杜他们打个电话,绝对能知道他到底是死是活。 不过她不能打这个电话--原因很简单:老杜等人的手机号,都特么的换了,让水水姐去哪儿找那些孙子? 叮叮当,手机铃声响起。 水水姐动也不动,双眸朝天,看着袅袅的青烟。 直到手机铃声快要挂断时,她才懒洋洋的伸出一根葱白也似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滑了下。 燕随意的声音,从手机内传出:“水水姐,我是随意。” 曾经亲口告诉方圆,说她跟燕随意在炕上大战多少回合的水暗影,此时却眼皮子都没抬一下,淡淡的问:“有事?” 燕随意打电话来,跟申乃康送请柬来的意思一个样,请她去参加他的生日派对。 “没空去参加那些小孩子才玩的游戏。” 面对不知多少人渴望能跟他相认的燕随意,在水水姐眼里,就是个小孩子罢了。 “我三婶也来。” 燕随意对水水姐的冷淡态度,才不会在意:“我就在机场接机呢,要不然就会亲自给你送请柬了。” “哦,明媚也来啊?” 水暗影的态度,这才有了明显的变化。 “嗯,她跟我三叔一起来,很久都没来京华了。当然了,她来可不是为了我过生日,主要是来看老太爷的。” 燕随意的声音温文尔雅,哪怕是见不到人,也能让人猜出,他绝对是被万千女孩、少妇所喜欢的男人类型。 不过水水姐不喜欢,从来都不喜欢。 在她喜欢的男人牺牲后,如果老天爷非得让她重新喜欢一个男人--那么,那个男人绝不能像燕随意这样对她彬彬有礼,更不能像申乃康那样,谄媚的笑容看起来让她恶心。 那个男人,得比她还要骄傲,哪怕她全脱了主动钻进他的被窝,都不带上她的。 也唯有这样骄傲的、不把水水姐当回事的男人,才会引发她的浓烈兴趣,继而想方设法的让他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那样才有意思,才有资格被她喜欢。 可尘世间,又怎么可能会有那样的男人? 任何男人,水水姐就算用脚趾头去想,也能想到当她全脱后,那些臭男人会露出啥样的丑态了,其中也包括好像很儒雅的燕随意等人。 但水水姐才不会给他们这样的机会。 唉,美人寂寞啊。 咦,不对--貌似还真有这么个混蛋,哪怕水水姐脑子发热,主动钻进他被窝时,也没动他。 对,就是有这么个人! 他叫方圆。 特么的方圆,姐姐早晚草了你! “水水姐,怎么不说话了?” 燕随意在那边等了好久,只听到水水姐的呼吸越来越粗,很像要发怒的样子后,赶紧低声问了句。 “好吧,既然明媚要来,那我明天去,几点?” 胡思乱想的水暗影,摇了摇头时,把烟头随手弹了出去。 还在燃烧的烟头,落在纯手工的波斯地毯上后,立马冒出一股子青烟,滋滋作响,她却像没看到那样。 “明天傍晚七点,派对正式开始,就在天堂酒店。” 燕随意又说了几句‘恭迎大驾’的话后,才扣掉了电话。 呜啦,呜啦--火警的警报器,突兀的响了起来。 集团总部的保安们,立即查出火警的详细地点,正是大老板办公室,赶紧喝令所有人员,用最快的速度赶来救驾。 等小秘书几次敲门没有得到回应,大着胆子推开门后,就看到水总正在点烟。 “没事,把这玩意给我去掉,叫的心烦。” 水暗影吸了一口烟,淡淡的说。 “是,是。” 小秘书马上连声答应着,倒退出门,关上了房门。 老人们常说,秦桧还有三个好朋友呢。 像水水姐这种出色的女人,就算她不屑搭理任何人,可也得有个看着顺眼的。 叶明媚,就是水水姐唯一的‘闺蜜’。 俩人年龄相差六七岁呢,但这不是阻碍她们成好朋友的理由--几年前,水暗影喜欢的男人刚牺牲,正是她最孤独时,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叶明媚。 然后,两个同样风骚漂亮、骄傲狂妄的女人,就成为了知己闺蜜。 当然了,叶明媚是真风骚,真狂妄。 水暗影,则是以这样的态度,来游戏她毫无意义的人生。 但有一点,是两个女人的绝对共同点。 那就是不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 不过,叶明媚是仗着势力率性而为,毫无原则。 水暗影,则是针对那些胆敢冒犯她的。 比方,方圆。 想到方圆后,水暗影幽幽叹了口气:“唉,你还活着没?” 第246章:久候不到的大人物 当一个女孩儿的自信心无限膨胀后,她就会绽放出惊人的魅力。 这是哲学史上最不出名的哲学家,风中的阳光先生,本世纪说过的一句名言。 无论有多少人吐槽,谩骂阳光先生是在放狗屁--夏小韵都能让他们闭嘴。 纯黑露肩晚礼服,艳红色的细高跟镶钻尖头皮鞋,随着黑云飘浮偶尔会露出一抹,却显得更加神秘,性感。 或许,女孩儿相比起那些成熟到极点的美少妇来说,身材略显青涩,果露的香肩也不像那些人那样圆润,但当黑白相映处,有一朵异常妖艳的彼岸花,悄悄探出半截时,那么她就成了被万千神魔祝福过的天使。 青涩,纯洁,却又妖异着。 黑白红三色相互辉映。 黑的墨黑,白的雪白,红的血红,再配上那张精致的小脸--别说是方圆哥哥了,就算世界上最伟大的文豪亲自到场,也无法用语言文字,来形容出她的娇憨之美。 这是少女的美,可不是那些走路时,恨不得要把小蛮腰给扭断的妇人能比的。 “我美么?” 注意到方哥哥总是偷看自己,夏小韵忍不住地问道。 “无法形容。” 方圆发自真心的回答,想要说什么,张张嘴却也没能说出来。 夏小韵眼眸流转,看向了后面的车子。 这是一辆出租车,绝对是京华档次最低,也是最寒酸的出租车了。 新车售价才四万元左右,又快到六年的报废年限了,说是除了喇叭不响其它哪儿都响,好像也不是太夸张。 最起码,夸张不过方圆特意找这么一辆车子,送俩人去天堂酒店。 方圆觉得,一般俗人都习惯了香车美女。 当前这身打扮的夏小韵,绝对是美女。 不过,她要是乘坐一辆劳斯莱斯去那边的话,就没多大意思了--在人们意料中的事,都没多大意思。 方先生要想突出妹妹的截然不同,那么只能在车子上做文章。 一听夏小韵说要跟谁结婚结婚的,方圆就烦。 抬手打断她的话:“好了,咱们也排演几次,确定这效果最特么的震撼人心了,那么是不是该出发了?” 看了眼手腕上的小昆表,夏小韵浅笑着说:“再等等吧。七点半到那边,就行--哥,你不是说了吗,越晚,我就能越惊艳全场。” “夏总,咱们在人前,我是您的特别助理,可是早就说好了的,别忘记。” 方助理特意更正了下夏总的语病后,才点了点头:“嗯,为了惊艳全场,那就让那些大少名媛的多等等吧--不过,会不会迟到太晚,人家不让咱进了?” 不许进! 如果方圆没有拿出那张鎏金的大红请柬,老马绝不会让这辆出租车驶进停车场。 开玩笑,天堂酒店是什么所在? 这可是京华,甚至整个华夏最高级的酒店。 如果套用古代贤人所说的一句话,那就是往来皆权贵,谈笑无常人。 可这辆扔在路边都没人要的出租车,竟然要驶进停车场。 奶奶,真搞不懂就你这眼神,平时怎么在路上开车的,难道没看到停车场内那些车子吗? 平时被小市民羡慕的宝马,奔驰啥的,价格低于一百万的款式,都没脸跟那些宾利、玛莎拉蒂等车子停在一起啊。 所以当这辆车要驶进停车场时,老马第一反应就是摆手拒绝。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开车的那家伙,竟然拿出了一张请柬,上面明白无误的,写着燕少的大名(燕随意今晚倒是没包场,毕竟酒店太大了,不过只要在京华混得,都知道今晚这儿是燕少的地盘,有啥重要事去别家,老马很清楚这一点)。 “嗨,我说你验证够了没,不知道燕少在等我们夏总吗?” 看老马恨不得把俩眼当成验钞机来用,非得在请柬上找到伪造痕迹后,方圆就有些不耐烦。 “好了,过去吧。” 老马这才不情不愿的,把请柬还了回去。 看着这辆车的后尾灯,老马撇撇嘴,小声说:“切,啥夏总啊,还当得起燕少等?如果燕少真会等你们,老子我敢把这辆破车给吃了!” 燕随意要是知道老马说这样的话,肯定非常想看看,他是怎么把一辆出租车吃下去的。 因为他确实在等。 站在大厅门口里侧,跟旁边的轻笑寒暄时,目光不时的向外扫一眼。 “他在等谁呢?” 今晚穿着一身白色修身小西装,细高跟黑色小皮鞋的水暗影,刚一出现,就成了全场的焦点,甚至还压过了她旁边的叶明媚。 这倒不是说,叶明媚不如水水姐有味道,盖因今晚所有来参加派对的女宾,可全都是穿着各种颜色、款式的礼服,就她自己穿着小西装。 尤其是修身的,把她窈窕小身段的妖娆,给勾勒的那叫一个淋漓尽致。 所以短时间压过全场所有女宾,也是很正常的。 同样,所有知道这个娘们是水暗影的人,都没觉得她‘无礼’,反而觉得这样的她,才能符合她的为人行事。 叶明媚穿的也很简单。 简单的意思呢,有时候就是少、薄的意思。 大家见过那些在红地毯上走秀的棒子女演员吧、 对,对,就是以‘露’闻名的那些女影星,个个穿的若隐若现的,恨不得吹一口气,就能把她给吹光那样。 叶明媚就是穿了这样一身黑色轻纱晚礼服,整个后背--甚至还露出小段的沟堑:如果有人敢掀起她后面的裙摆,才会发现她整个后面,只有不足巴掌宽的地方遮着呢。 至于前面,叶明媚能给所有男人,女人,更能强大的视觉冲击力。 简单的来说:她这身礼服,很适合夜店的出台小姐穿。 但没有谁敢把叶明媚当做出台小姐来看,甚至连这样的想法都不敢有。 谁有,谁就会死。 叶明媚的凶残跋扈,不仅仅响亮在明珠,就是京华这些公子哥儿,也是早有耳闻的。 再说了,人家喜欢穿成啥样子,是人家的权力,连燕春来都不说半个不字,别人谁有资格在这儿的波? 真要是那样,就是找死的节奏。 所以说,当这两个气质、相貌都异常风骚的娘们亮相后,马上就成了全场的焦点,那些精心打扮才来的阔太太,大小姐的,无论穿的有多么正点,都悲哀的沦为了配角。 从来都是率性而为的叶明媚,晃了下手里的红酒,轻飘飘的扫了眼门口,才说:“谁知道呢,反正是很重要的人。” “你婆婆家的长辈?” 水暗影觉得,也唯有燕家的长辈,才能有资格姗姗来迟,让燕随意在门口、让大家等他(她)到场后,派对才会正式开始。 “不知道,没听我家那个窝囊废说过。” 叶明媚撇了下嘴角,眼眸里明显浮上了不爽:就算来者是燕家的长辈,可除了燕家老太爷外,别人都没资格让她等的。 燕春来被叶明媚骂为窝囊废,水暗影丝毫不惊讶。 因为这个女人不止一次的跟她说起过,他们俩人的夫妻私生活。 从我嫁给他那一天开始,我就没被满足过--我这一生,都注定享受不到死去活来的滋味。 这是叶明媚亲口告诉水暗影的,更没隐瞒她身怀‘绝世武器’的秘密。 水暗影懒洋洋的笑了笑时,叶明媚岔开了话题:“怎么,遇到喜欢的男人了没有?” “你是因为得不到满足而注定寂寞一生,我却是找不到值得我爱的男人,才孤独。看来,咱们之所以能成为姐们,就是因为孤独、寂寞吧。” 水暗影浅浅的抿了口酒,说出这句话时,明显察觉出有些‘言不由衷’的味道。 叶明媚咯的一声娇笑,低声说:“哎,妹子啊,或许有一天,我们都不再孤独了。就怕……” “怕?怕让我们不再孤独的家伙,是同一个人?” 水暗影心中,没来由的一跳,接着摇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哈,姐们,你不会是真喜欢某个臭男人了吧?” 叶明媚敏锐察觉出了水暗影的反常情绪,眼眸一亮,似笑非笑的说:“如果真是这样,那我肯定得会会他。到时候,你可别怪我跟你抢。” “燕春来要是同意,随便你。到时候,咱们两女共侍一夫也行。” 水暗影冷笑,斜着眼的问:“敢不敢?” “这天底下,就没我不敢的事。” 叶明媚淡淡的说:“只可惜,不存在能让我要死要活的男人。” “这可不--” 水暗影刚说到这儿,眼角余光就看到燕随意,忽然开门走了出去,随即开口说:“嚯嚯,那个让明珠一朵花都苦苦等待的大人物,终于现身了。” “狗屁的大人物。” 叶明媚轻蔑的笑了下,却放下举在嘴边的酒杯,向门口看去。 所有人,也都像她们两个一样,看向了门口,希望一睹某个大人物的风采。 燕随意率先走了进来,脸上依旧带着儒雅的笑。 极品! 现场所有男人,在看到随后出现的女孩子后,眼神齐刷刷的一亮:不次于叶明媚、水暗影啊! 就像一颗彗星那样,夏小韵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让人无视掉了跟在她身边的方先生。 但,有人看到了他。 第247章:他的脑袋--我要定了! 一辆破旧的出租车,忽然开到天堂酒店大厅玻璃门前,燕随意等人的第一反应,比老马还要惊诧:这样的破车会来这儿? 但随后下车的夏小韵,就让人们眼珠子直立了。 破车,美女--这种反差极大的视觉效应,实在没办法不让人们变傻。 这个效果,就是方圆最希望见到的。 而且燕随意也很配合,还真是在等着夏小韵。 相信在随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都会对此事津津乐道:嗨,知道吗,让燕少苦等的某个大人物,竟然是个坐破出租车来的极品美女哦,嚓。 可让他有些不爽的是,燕随意只是惊诧了那么一小会,随即就恢复了正常,快步走出门口,热情邀请夏小韵进了大厅内。 除了这点小意外,方圆费心创造的效果,还是蛮不错的。 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如此穿戴的小夏妹妹,一走进大厅,就成了最耀眼的那个人,压过了在场所有的男男女女。 一群没见过美女的土包子--方先生眼神轻蔑的扫了眼大厅内,脸上却带着最最温和的笑,亦步亦趋的跟在小夏后面。 这个集清纯、妖异为一身的女孩儿是谁? 几乎所有人,在夏小韵走进来后,脑海中都升起了这个疑问,没有谁注意到她身后的方圆。 却有两个人,只是看了夏小韵一眼,就把目光牢牢盯在了他脸上。 不用问,这俩人自然就是叶明媚,水暗影了。 他怎么会来这儿了? 看到方圆后,水暗影先是一呆,随即眼眸中就浮上连她自己也没察觉到的狂喜:嚯嚯,你果然没死,很好,很好。 但接着,她就觉出自己有些失态了,生怕被人发现,赶紧轻咳了一声,拿捏出很随意的样子,扭头看向叶明媚:“明媚,你认不认识那个--咦,明媚,你认识她?” 水暗影刚想问问叶明媚,认不认识夏小韵的,却惊讶的看到,她看着那边的双眸中,分明燃烧着熊熊的怒火,一张本来很妖媚的俏脸,更是有些扭曲。 水水姐既然是叶明媚唯一的闺蜜,连她身怀‘绝世武器’的秘密都知道,当然很了解她的脾性了,所以能看出她现在是对某人恨极了才会有的表现。 “他就是化成灰,我也能认出他!” 叶明媚狠狠咬了下嘴唇,下意识的回答。 “啊?你、你这么恨那个女孩儿?” 水暗影真有些懵了。 女人才有的八卦本能,让她大脑急速运转,随即低声说:“她不会是勾搭你家燕春来了吧?” “什么女孩儿?” 叶明媚一楞,这才从对某人的恨极中缓过神来,眨巴了眼问道:“她勾引我家春来--水水,你说什么呢?” “就是那个女孩儿啊,我能看出你恨死了她的模样。” 水暗影说到这儿时,猛地恍然大悟:“明媚,你、你也认识方圆!” “我、我不认识他,谁特么的认识那个混蛋?” 叶明媚这才意识到自己暴露了什么,赶紧矢口否认。 “不对,不对,明媚,嘿嘿,你瞒不过我的,我可是你姐们,对你很了解的。” 对叶明媚有些慌乱的否认,水暗影来兴趣了。 挽住她胳膊,把她拽到了角落中,一脸的似笑非笑,低声说:“快点如实招来,那个小子怎么得罪你了?嗯啊,凭本宫如炬慧眼,一眼就能看出你在人家手中吃过大亏。哇哈哈,说实话,你是不是被他给办了?要不然,才不会这样害怕我知道你认识他。” “滚蛋,你这个女流氓,你才被那个混蛋给办了呢!谁不知道我叶明媚虽然骚,但只对我男人一个人骚,才不会不守妇道?” 叶明媚俏脸一红,低骂着挣开水暗影的手。 水暗影却接着就搂住了她的小腰肢,不依不饶的样子。 被她给缠的没办法,叶明媚只好轻轻一跺脚:“好了,算怕了你。是,我认识那个叫方圆的混蛋,曾经在他手中吃过大亏。恨不得扒他的皮,吃他的肉……” 水暗影低声娇笑着,打断她的话:“是想吃他那根好像黄瓜般的肉吧?” 其实女人跟男人一样,关系很铁的闺蜜在一起了,谈论起男人时,也是色的不得了,心里有啥就说啥,尤其像水水姐这样的女人。 水暗影的满嘴口花花,自然又换来叶明媚在她某个地方,狠狠掐了一把。 “好了,好了,不闹了,再闹就会破坏我在那些臭男人心目中的女神形象了。赶紧交代,方圆是怎么招惹你的。” 发现有人注意到这边角落的动静后,水暗影水汪汪的眸子瞬间结冰,向那边看去--吓得那几个人都赶紧扭过了头,这才作罢。 越漂亮、狂妄的女人,就越要面子,这是真理。 叶明媚脑子唯有进水了,才会把吃瘪的事儿告诉别人。 但架不住水暗影的一再纠缠,她才只好把跟方圆发生的那些破事,简单的说了一遍。 “哇。” 叶明媚那串价值数千万美金的水粉美人被两次偷走,水暗影并不怎么关心,反倒是对方圆在叶明媚腿子上留下那行字,大感兴趣,连忙追问:“那晚他真只是给你留了字,没有干别的吗?” 叶明媚冷笑,斜眼看着她:“你希望他对我干点什么?” “如果我是那个混蛋的话,既然爬上你的床,就算脑袋不要了,也得让小脑袋在你最温暖的那儿,痛快的洗个澡再说--靠,别忘了你可是明珠一朵花,身怀绝世武器,睡你一次,胜过七级浮屠。” 水暗影还真对得起叶明媚骂她的‘女流氓’称呼,尤其是在极度兴奋时,说出来的话,那叫一个妙语如珠。 这次,叶明媚没有再骂水暗影不要脸,只是看着方圆那边,不住的无声冷笑,眼神就像冰锥一样的冷,还闪着阴狠的歹毒。 水暗影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认真了起来:“明媚,你不会是真想杀他吧?” 叶明媚淡淡的反问道:“你觉得呢?” “我觉得。” 水暗影黛眉微微皱起,低声说道:“你最好把那些恩怨忘掉,别再去招惹他,要不然你会后悔的--别用这眼神看着我。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跟他打过几次交道,这是个相当可怕的人。” 看出水暗影不像开玩笑的样子后,叶明媚才正色问道:“他有多么的可怕?不就是有几手三脚猫的打架本领,会点小偷小摸的手段吗?” “小偷小摸?呵呵,如果被那些国际大盗听到,你用这四个字来形容他,肯定会笑下大牙来。你知道他是--算了,以前的事,我就不跟你提了,单说最近的这件事吧。” 水暗影想了想,就把方圆去塔希科雪原的事儿,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她才说:“我亲眼看到,他跟他的几个朋友,把数十个骑马、手持ak-47突击步枪的匪徒,杀了个落花流水……就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却被你认为是个小角色,我除了赞你一个无知者无畏外,实在无法形容了。” 如果换上第二个人,在听水暗影认真说出这件事后,都会重新审视方圆的。 可叶明媚就是叶明媚,自以为是的狂妄自大本领,就像她在那方面的天赋异禀那样,天下无人能敌。 她以为,水暗影就是危言耸听。 靠,开着特制的四驱吉普车,手持世界上最先进的突击步枪,面对一群骑马的匪徒,又是在毫无遮拦的大雪原上--换谁,谁不能把那些人搞个落花流水? 清楚地看到叶明媚嘴角微微撇了下后,水暗影就知道她这些忠告是白费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就不再劝了。 俩人虽然是啥话也敢说的闺蜜,但水暗影更清楚叶明媚的狂妄自大,如果再继续劝她的话,肯定会引起她的反感。 那样就无趣了。 身为这娘们唯一的闺蜜,水暗影觉得自己最需要做得,就是找机会告诉方圆:以后叶明媚招惹你时,希望你能看在姐们面子上,放她一马,别跟她一般见识。 可是那家伙,又怎么会买我的面子? 想到这儿时,水暗影怵然一惊:我不是发誓要干掉这个家伙的吗? 现在明媚既然想对付他,难道不该姐妹一起联手,不择手段的把他给干掉? 为什么,现在却没有这想法呢? 就在水暗影觉出自己不对劲时,叶明媚说话了:“暗影,我看你好像很关心他的样子。说,你是不是对他有意思了?” “我对他有意思?切!” 水暗影嗤笑一声,说:“别看他救过我两次,但说实话,我比你更想杀了他。” “言不由衷。” 叶明媚撇了撇嘴角,懒得再追问她跟方圆的事儿,晃着酒杯淡淡的说:“不管你喜欢,还是不喜欢他,他的脑袋--我要定了。” 水暗影目光闪烁了下,抬头看向了大厅中间,看似漫不经心的说道:“如果我真喜欢他的话,那么他就是我的男人。我最好的朋友,却要杀我的男人,你让我如何选择?” “很简单,你袖手旁观就是了。他死后,你想要什么样的男人,要多少,都包在姐姐身上了。更何况。” 叶明媚说着,浅浅抿了口红酒,也看向方圆那边:“貌似就算你喜欢他,希望也不大了……他身边那个女孩儿,可是个绝对的极品。” 水暗影拿着酒杯的左手,手背上的青筋微微一蹦时,秀眉却猛地一挑,低声说:“咦,原来是她?” “你认识那个女孩儿?” 叶明媚马上问道。 “早就认识了,却没想到她妆扮起来,竟然会这样的出彩。” 水暗影的眼神,一下子复杂了起来:“她姓夏,叫夏小韵,是方圆的老板。” 她是神通快递公司的总裁,夏小韵? 燕随意郑重介绍出夏小韵的身份后,凑到小夏身边的名流们,脸上再次浮上了惊讶,但随即就是恍然大悟。 第248章:做个真正的男人 神通快递是做什么的,人们都听说过。 当前是个网购越来越主流的时代,而神通快递,又勉强算是几大快递公司之一。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好多人都知道这家公司市值,最多也就是一、两个亿左右。 一、两亿的身家在普通人眼里,那绝对是高不可攀,但对现场绝大多数人来说--不能说看不了眼里,可绝对不会太看重。 打个比方:如果此时天花板上的吊灯忽然掉下来,砸到十个人的话,其中至少有八个人的身价,在十个亿之上。 另外两个人,还很可能是百亿身价。 所以说呢,夏小韵这个神通快递的老板,确实没啥资格,来参加燕少的生日派对。 可夏小韵来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她现身之前,燕少始终在门口等她,为此还不顾叶明媚在场,特意推迟了派对开始的正式时间。 由此可以看出,夏小韵在燕随意心中的地位,绝对不一般。 最起码,跟她身价高低无关。 是因为她一出现,就惊艳全场的容颜气质! 很多人都肯定:就算夏小韵是个穷哈哈的女儿,仅凭她的容颜,也足够有资格让燕少苦苦等待。 没办法,美女嘛,无论到哪儿,都是高人一等的。 与此同时,那些所有被小夏妹妹给惊艳至呆的纨绔公子哥,也都绝了要跟她搭讪的念头:燕少喜欢的女孩儿,谁敢乱插腿? 除非活的不耐烦了。 本次派对的质量(主要是美女的人数、还有颜值),绝对是京华近几年来,最高档的一次了。 但很可惜,无论是叶明媚,还是水暗影,再加上最后出现的小夏妹妹,都是大家可望不可及的:小夏,明珠一朵花,都是名花有主。 只剩下一个水暗影--但唯有脑袋被驴踢了的家伙,才会去招惹那个蛇蝎美女呢。 咋? 不服气? 嚯嚯,谁特么的不服气,谁去东城白家,问问两年前在京华横着走的白三少,现在为啥一心想去泰国发展? 如果白三少在两年前,没有在喝醉酒后调戏水暗影,那么他就不会变成太监。 听说,他在变成太监后,那么牛的白家,不但连个屁都不敢放,白家的家主,还亲自跑到水暗影跟前,拉下一张老脸的赔礼道歉,才算让白家躲过了一次大劫难。 唉,这也注定了,近几年来质量最高的本次派对上,大家只能撑死眼珠子了。 夏小韵才不管那些眼珠子被撑死的人,心中有多悲哀,只是始终面带最矜持的笑容,在燕随意的逐一介绍下,跟京华各位名流寒暄客气。 因为今儿是燕随意的生日,所以前来参加派对的,基本都是年轻人--或者干脆说:至少得有一小半的京华公子哥、大小姐都来这儿了。 放在以前,夏小韵就算削尖脑袋,也别想钻到人家这个圈子来。 现在,她却像女王那样,最后一个隆重登场,接受这些人的膜拜。 这种从没有过的得意,让小夏忘记了某些烦心事……要不是背后偶尔会响起一声轻咳,她几次都想露出最讨好的笑容,跟某位大少小姐的套交情了。 没办法,小地方来的孩子,在这些真正的天之骄子面前,底气总是有些不足的。 “小韵,来,我替你介绍两位像你这样的绝顶美女。” 随着不断给夏小韵介绍客人,燕随意也改变了对她的称呼,很自然,却很管用的突出了,俩人之间非同一般的关系。 至于跟在夏小韵身后的方先生,燕随意只是在刚看到他时,冲他笑了下后,就没有再理睬他。 无论方先生在唐王时,曾经多么牛比的,当街打了申乃康,砸了他们的玛莎拉蒂,而以宽宏大量、儒雅有礼而著称的燕少,才不会在当前场合,給他任何难堪。 既然主人装作啥事也没有的样子,方哥也是在没理由,当众提起那些破事--毕竟凭着一张破请帖,就来天堂酒店混顿吃喝、还能顺便给小妹找个如意郎君的现实,就已经让他很知足了。 不过方哥能从燕随意自然改变对夏小韵的称呼中,看出他对小妹有意思,压根没打算把她介绍给哪位青年才俊。 但这不是事儿。 方圆相信,凭着他那双如炬慧眼,绝对能从现场上百大小纨绔中,找出一个最适合小妹托付终身的。 只要能被方圆看中的才俊,基本都不会错的。 退一步来说,就算没人能入得了方哥法眼,这也没啥,大不了以后再找。 但怎么着,他也不会允许小妹跟燕随意交往。 在上百公子哥中,各方面都超级优秀,犹如鹤立鸡群的燕随意,在方圆心中却早早被他按了‘不可交往’的红灯。 这倒不是说,当初在罗布泊内时,燕随意只救走了夏小韵,却没有管他。 实在是因为方圆竟然看不透燕随意:这个人,就像被一层浓雾包围着,真实面目或许是王子,也或许是恶魔。 无论燕随意是哪种人,只要方圆暂时无法看透他,那么就不会允许小妹跟他接触--这是方圆答应夏小韵随便找个人嫁了的,最低底线。 所以借着燕随意给夏小韵介绍那些人时,方圆就用丈母娘看女婿那样的目光,上下审视着人家,心中不断的打着叉叉:这个是绣花枕头。这个是纸醉金迷的主,这个--嚓,就长成这样,也有脸来参加酒会? 当然了,燕随意也不可能把所有人都逐一介绍给小夏,只是捡着数个地位较重的引荐一下罢了,很快就带着她向叶明媚那边走去。 进来大厅后,方圆的目光,就一直在年轻男人脸上来回的闪,没有注意任何女性:没办法,聚集在燕随意周围的那些名媛,没有谁能比得上小妹,实在引不起方哥关注的兴趣。 甚至,那些名媛,都比不上申乃康、孟荣俩人,更能吸引方圆的注意。 燕随意也知道他们都跟夏小韵认识,自然也不会再特意介绍了。 听燕随意说,要为夏小韵介绍两个绝顶美女后,方圆当然得跟着过去瞅瞅了。 不过刚走了几步,他就停步转身,从侍者手中拿过一杯红酒,走向了东南角落那边:没办法,要是换上你,在这种场合看到被自己偷过的女人,也会下意识的躲开的,心虚啊。 同时方圆也有些惊讶:没想到那娘们也跟燕随意认识。 夏小韵走了几米,眼角余光发现方圆独自走向别处后,就有些迟疑的停住了脚步,还没做出下一个动作,就看到方哥在背后的右手摆了摆,示意别管他。 夏小韵明白了,依旧保持着最矜持的笑容,跟随燕随意款款走到了某个角落。 当她看到身穿一身白色小西装的水暗影后,本能的愣了下:咦,这个美女,有些眼熟呢。 也仅仅是眼熟而已,因为她只见过水暗影一面,还是在黑暗世界:当时水水姐被那些蚯蚓们,扔麻袋般的扔在水中时。 不过水水姐当前飘逸出尘的形象,实在无法让夏小韵跟黑暗世界中那个狼狈的水暗影联想起来,能够觉得脸熟就很不错了。 相比起夏小韵的眼熟来说,水暗影对她可是相当熟悉了,可也不会说出来,只是拿捏出最尊贵的嘴脸,等着燕随意给她们相互介绍。 眼角余光,却始终注意着走向别处的方圆,心中不断冷笑:哼哼,小子,你以为不过来,你就能逃得了吗?你可知道,叶明媚发誓要你的脑袋? “三婶,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朋友,神通快递的总裁夏小韵。” 本着最起码的礼节,燕随意在相互介绍时,当然会先介绍三婶了。 叶明媚虽然狂妄,不过燕随意身为燕家最出色的后辈才俊,在她心中还是占有一定地位的,再说她也能看出侄子貌似很中意夏小韵。 所以,哪怕明知道小夏是跟方圆一起来的,还是尽可能像个长辈那样,温和的笑着伸出小手:“好漂亮的女孩儿。” “您也很漂亮。” 夏小韵伸手跟叶明媚轻轻握了下时,说出的这句话,倒是发自内心的。 暂且不管三个女人在这儿寒暄,再把镜头对准方圆。 走到角落中后,就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神态攸然,看着眼前的众生相,嘴角含笑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甚至在看到申乃康看过来时,还能礼貌的举杯致意。 当然会遭到申少阴狠的‘回眸’。 不过方圆才不在意,一个自以为了不起的纨绔罢了,要是还有点脑子的话,就不会奢想借着东道主之利,来做些痴呆事。 要不然,方先生至少有一百三十三种办法,让他选择不一样的人生。 “哟,你是方圆?” 就在方圆看着小夏妹妹那边,考虑叶明媚跟燕随意、水暗影的关系时,有个年轻人的惊喜声音响起。 抬头一看,方圆笑了。 这可是发自真心的笑,十足真金不掺杂一点虚假:文永远,绝对是本次派对上,唯一有资格获得方哥真心笑容的那个人。 实际上,多少有些脑残嫌疑的文永远,有资格获得全华夏人的尊重。 “卧槽,果然是你,你怎么来这儿了?” 文永远确定自己没看错人后,端着酒杯就扑到方圆面前,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文永远发誓,他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在塔希科白灾区的那次经历。 尤其是在他频临绝望,以为自己会‘寿终正寝’时,方圆等人却天降神兵般出现,手持突击步枪大杀四方的英姿,绝对让他攸然梦幻般之余,再崇拜的五体投地。 哪怕是回国已经一个月了,但他经常会想到这一幕,想到方圆。 他觉得,唯有像方圆这样的,才是真正的男人。 他渴望做个这样的男人。 现在,文永远的偶像忽然出现在眼前,他能不欣喜若狂? 方圆费了老大力气,才挣开他的怀抱,笑着问:“刚才咋没看到你?” 第249章:真醉,假装醉了 文永远绝对是燕随意邀请的客人中,最重量级的几个人之一。 方圆并不知道,在他眼里看上去颇有几分脑残嫌疑的文大少,真实背景实力,相比起燕随意来,丝毫不落下风。 不过他为人行事,可没燕随意稳重了。 要不然在大家都恭候某个‘大人物’驾临时,他也不会不耐烦的去了三楼棋牌厅,潇洒扔下几万块后,才‘心满意足’的回到了派对现场。 刚走出电梯,文大少就看到了方圆,觉得他眼熟,这才走了过来。 “刚才在上面玩牌呢。” 文永远随口说了句,扯着了方圆的手走向电梯:“走,咱哥们找个地方好好唠唠。” “不好吧,这样会失礼的。” 方圆犹豫着说。 “屁啊,这种男人卖帅,女人卖自己身体的派对,有什么失礼不失礼的?” 文永远大咧咧的说:“要不是燕老二一再邀请,哥们都不屑来。” “我、我妹在那边。” 方圆从文永远的这句话中,就猜出这家伙背景不一般了,不过才没有往心里去。 方圆看文永远顺眼,不是因为他的出身有多尊贵。 而是因为他那满腔的热血,身为华夏子民的骄傲。 哪怕他是个乞丐,方哥同样也喜欢跟他交往的。 “你妹?哪个是你妹?” 文永远马上就四处打量着:“哥们,没说的,你妹就是我妹,喊着她一起走。” “貌似那样有些不给人面子。” 方圆抬头,用下巴点了点那边:“喏,那个站在燕少身边的女孩子。嗯,其实你也认识她。” 方圆俩人,当初坐飞机去黑龙省时,就跟文永远见过面,后来更是在塔希科雪原上,再次见面。 所以文永远看到夏小韵后,马上就惊讶的低声赞叹:“哇靠,原来她是你妹啊--对不起,有些骂人的嫌疑。不过,她怎么这般靓丽了?” “她本来就很出色的。” 方圆能察觉到,自己在说出这句话时,语气很骄傲。 不过却又有种淡淡的苦涩:小妹再漂亮……可惜只能是小妹。 文永远当然不知道方圆俩人之间那些破事,但潜意识内却把小夏当做自己小妹了,眉头微微皱起,低声说:“哥们,跟你说句话,你别不爱听。我觉得,燕随意不是小妹找男朋友的首选。” 今晚的派对主题,就是为了给燕随意庆生。 在这个场合下,能够被他看重、带在身边的女孩子,百分百被他所中意了。 文永远当然能看出来,所以才会这样说--但也不该这样说:如果这番话传到燕随意耳朵里去,俩人绝对能翻脸。 他这样说了,就证明方圆在他心目中,要比燕随意重要。 方圆目光一闪,看似随意的问道:“为啥要这样说?” “理由很简单,每次我跟燕随意一起,总觉得他那张笑脸很虚伪。” 文永远的回答,很直率,跟方圆算是英雄之见略同了。 “那你说,现场谁才能配得上我小妹--咦。” 方圆话说到一半,忽然想到了什么,退后一步上下打量起了文永远。 文永远有些纳闷:“怎么了?” “没咋。” 方圆笑了,问道:“哥们,你今年贵庚?” “25岁。” “嗯,比我小一岁,比我小妹大两岁。那,你有意中人了没有?” “嗨,哥们可从没有考虑过那事。只想趁着年轻,做出一番事业来,再考虑个人--” 说到这儿后,文永远猛地醒悟了过来:“我靠,哥们,你不会想把小妹,介绍给我吧?” 文永远没有猜错。 既然非得让夏小韵赶紧找个如意郎君嫁了,那么文永远绝对是最佳人选。 尽管他有些脑残的嫌疑,但方圆能看出这家伙可不是真傻,反而相当精明:傻乎乎的人,又怎么会看透燕随意? 而且最重要的,则是方圆看他非常顺眼。 “咋,觉得我妹配不上你?” 方圆冷笑着问道。 “这、这--我可没有这么说。” 文永远赶紧抬手摇了摇,下意识的再次看向夏小韵,眼神发亮的说:“小妹,绝对能配得上天下任何一个男人。问题是,她不一定会看上我。” 回头,他才发现方圆在笑,老脸一红:“说实话,我可是第一次说这么没面子的话。不过也没什么不好意思,因为小妹的确够优秀。” “明白,走,咱们找个地方单独喝两杯。你跟我小妹的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方圆揽住他肩膀,问道:“去几楼?” 在天堂酒店,要想找个僻静地方喝酒,十一楼绝对是不二之选。 这个楼层,可不是随便对外开放的,唯有燕随意、文永远这种持有紫金卡的超级会员,才能来这儿。 既然是为最尊贵会员准备的,那么每个包厢的空间够大,装潢的无比奢侈,也是很正常的了。 两个人占用这么大房间,也真够浪费的。 尤其是那张大圆桌,直径至少得有三米,上面光滑的就是苍蝇落上去,也得摔跤把大胯给摔下来。 两个人就算再摆谱,貌似也不如坐在旁边沙发上舒服。 “来一打红星二锅头!” 也不问方圆要喝什么,文永远就做主了:“嚓,喝酒就得喝这样的,才够味。” 方圆笑着点头,问道:“这儿会有二锅头?” “有,特供的,绝对精品,平时在市面上买不到的。” 文永远又随便要了几个菜,随便挥挥手让服务生去准备后,就缠着方圆,给他讲述他走后发生的那些事。 这也是人之常情,尤其文永远还直接参与了那次行动,所以方圆觉得可以告诉他。 当然了,该说的可以说,但像在临时指挥所下面发现密室,夏小韵为救他不惜对东洋鬼子献身,以及遇到花小妖这些事,是没必要说的。 可就算是这样,也把文永远给听得热血沸腾,接连拍着案几的狂饮,大呼痛快。 方圆倒是很想问问,他在回来后,家里人怎么收拾他的。 不过看出文永远貌似不愿意提到家里后,也就算了。 文永远的酒量还可以,可喝了一瓶二锅头,眼珠子就开始发直了。 其实这酒量也算不错了,毕竟是高度二锅头。 就算方圆酒量大,在第二瓶喝下去后,也觉得喘气好像老牛那样,心脏打鼓似的砰砰跳个不停。 俩人都喝多了,菜倒没怎么吃。 “哥、哥们,我就问你一句话。” 舌头都在发僵的方圆,抬手在文永远肩膀上砸了一拳,问道:“我想把小、小妹托付给你。你、你能不能好好对她……一辈子?” 文永远傻笑着,流着哈喇子,把胸脯拍的砰砰响:“只、只要小妹喜欢我。我、我特么的要是愧对她,让我下辈子变个王八!” “好,就这样说定了,哥们知道你出身不一般,可我小妹配你,那绝对是你家祖坟冒青烟了--你家的问题,你去解决。来,不许睡,先干了这杯酒再说!” 方圆帮文永远倒满酒,递给了他。 喝醉了的人,喝到后来时,也不知道自己喝的是水,还是酒了,反正就知道往嘴里灌,像文永远这样--一口闷后,接着就张嘴要吐。 “别、别吐,这可是好东西,就算要吐,也别吐这儿。” 方圆及时伸手,捂住了他的嘴,抓着他肩膀,把他从地上拎起来,踉踉跄跄的走向了洗手间。 刚把他扶进洗手间内,文永远就顺着墙跪倒在地上,大吐特吐了起来。 “自个儿在里面慢慢吐,我去外面等、等,吐完了,再特么的喝,不醉不休。” 方圆嘻嘻傻笑着,摇摇晃晃的走出洗手间,关上了房门。 终于为小妹找到个顺眼的如意郎君,方圆心中放下了一块大石头。 按说心情该无比的放松才对,可特么的鼻子为啥要发酸,总想哭? 舍不得? 是,就是舍不得。 就像把自己最珍惜的宝贝,强塞给别人那样,不甘,无奈还有莫名的烦躁。 老人们常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这儿没有杜康,只有比杜康度数更大的二锅头。 方圆不知道,他在歪倒在沙发上昏沉沉的醉过去后,又喝了多少。 就像他已经忘记在洗手间内,还有文永远那么一号人了。 水暗影却很清醒. 平时只要跟叶明媚碰在一起,她从来都是放开酒量的放肆畅饮。 这次没有。 因为她必须得保持清醒,那样才能去找陆某人--至于是感谢他,还是找他算账,那都得看水水姐的心情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她知道叶明媚也没多喝,却假装喝多了……就像她一样,醉眼迷离的,妖媚的傻笑。 这两个狂妄的女人,才不会管别人怎么看她们。 就算她们真喝醉了,出丑,谁又敢笑话她们? 瞥了眼带着夏小韵,在不远处跟人寒暄的燕随意,叶明媚捂着小嘴打了个酒隔,对水暗影说:“水水啊,我有些多了,想去十一层休息下,你自己先玩着,不用管我了。” “去十一层呀?好,我也去。” 水暗影吃吃一笑,挽住她的胳膊:“这才喝了多少呀,咱们继续喝,不醉不休。” 叶明媚黛眉微微一皱,但随即就舒展开来:“算了,我今天真有些不舒服。” “好吧,那就明天找时间。” 水暗影只好松开了她的胳膊。 望着走进电梯内的女人背影,水暗影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唉,为什么,就不听我的话呢?你以为,你拿着把破刀,就能杀了那混蛋? 还没有假装喝多前,俩人就去了一趟洗手间。 水暗影在洗手时,就听到叶明媚在小间内打电话。 狂妄的叶明媚,才不会担心水暗影会听到,她打电话派人去调查方圆去哪儿,又给她拿把最快的刀子过来。 杀人,其实还是手枪最安全,也最快速。 不过就像当初水水姐为她喜欢的男人报仇时那样,就没用枪,而是用砍刀,砍下了那些可怜孩子的大脑壳。 事实上,也唯有刀锋入肉的冷酷,才是最解恨的。 第250章:乖宝贝,你去死吧! 所以当叶明媚的人(负责保护她安全的保镖),跟她汇报说方圆已经在十一层某包厢内醉倒后,她马上就决定亲自出手,干掉那个家伙了。 对她的命令,保镖当然不敢违逆,立马乖乖送来了一把最锋利的刀子,就被她绑在左腿腿根处,用黑纱礼服遮住了。 她能遮住别人的目光,却瞒不过水暗影。 但她不在意:无论水暗影跟方圆是什么关系,那个混蛋都必须得死。 至于事后水暗影会不会埋怨她,叶明媚不打算管,哪怕是俩人翻脸。 走进电梯内后,眼神迷恋的叶明媚,眸光迅速冷冽了起来,嘴角更是浮上骇人的冷笑,直到电梯停住后,她才重新变的喝多了。 走廊的尽头,站着几个服务生。 一个身穿黑西装的女人,就侯在电梯门口。 看到叶明媚出来后,马上向前一步,低声说:“刚才我已经进去看过了,他喝多了,就躺在沙发上。洗手间内,还有他的一个同伴,不过也醉死了过去--那些服务生,不会多嘴的。” “小四,你做得不错,月底时会收到大红包的。” 叶明媚满意的点了点头,撩起礼服裙摆,低头看了眼说:“你先走吧,把这些服务生也都叫走,碍事。嘱咐她们,嘴巴严实些。” “太太,我还是在外面守着吧,万一……” 小四有些不放心就此离开,叶明媚却不耐烦的一皱眉,语气冰冷的说:“怎么,没听懂我的话?” 小四不敢再说什么,赶紧弯腰点头,这才快步走到走廊尽头,对那些服务生一摆手。 那些服务生虽说不知道叶明媚要做什么,但却都知道她的身份,不敢有丝毫的违逆,马上就乖乖随着小四,从楼梯上闪人了。 随着纷沓的脚步声消失后,走廊中彻底静了下来。 叶明媚这才惬意的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着天花板喃喃的说:“你能死在这儿,也没算白活一场了。只希望,你下辈子再投胎时,千万不要再招惹我。” 踩着细高跟皮鞋,叶明媚走在走廊中的脚步声,格外的清脆,悦耳,就像她此时砰砰跳的心儿。 叶明媚不知道到现在为止,已经有多少人死在她手里了(基本都是间接的)。 她只知道,这次她要亲手用刀子杀人了。 是,方圆是特么的很可怕,但要是在他烂醉如泥下,还不能干掉他的话,叶明媚觉得自己活着也没啥意思了--废物,有什么资格活着? 这个女人,不但对别人狠,对她自己也同样狠。 慢慢推开那扇房门,迎面扑来的酒味,还夹杂着呕吐物的味道(文永远的杰作),让叶明媚差点干呕出声,赶紧扭头喘了口气后,才闪身走了进去。 心跳的,更加厉害了。 无论她怎么心黑手辣,可亲手拿刀子宰人这种事,也确实太特么刺激了,能不紧张么? 轻轻抬脚,把秀足从鞋子里拿出来:赤脚走在地毯上,走的更稳一些。 正如小四所说的那样,方圆睡得很死,就像死狗那样,半张着的嘴巴嘴角,还流着哈喇子,恶心透顶。 慢慢地走到沙发前,叶明媚又慢慢地跪在沙发上,持刀的右手,更慢更轻的放在了方圆脖子右侧大动脉上。 用刀子杀人,最少有两个地方可以一击致命,比方直接贯穿心脏,或者太阳穴。 但这两种杀人方式,貌似都比不上割断人脖子大动脉过瘾--那才是叶明媚最喜欢看到的,鲜血迸溅中,一条丑陋的生命渐渐消失,在他挣扎、惊骇当中。 所以,她才要选择割断方圆的动脉。 小四选的刀子,质量超级好,刀刃上带着雪花印痕,锋利无比。 叶明媚敢肯定,不需要用太大的力气,只需用刀锋在方圆脖子大动脉上,轻轻一拖,就能看到自己最喜欢看到的那一幕,然后在鲜血的喷泉内,得意的纵声狂笑。 不过,有这样一句话说得好:狗急跳墙。 叶明媚可不敢保证,方圆脖子大动脉被割断、临时之前会不会给她奋力一击:貌似这混蛋三脚猫的功夫,也是很出色的。 还有就是,让这混蛋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死去,那就没多大意思了。 所以即将下手的叶明媚,改变了主意。 不是不杀他,也不是要假手他人,而是要把他先捆起来,弄醒他,再杀他--那样,杀人、复仇的乐趣,绝对会无限增大。 叶明媚特别喜欢,她不喜欢的人在临死前,那种哀嚎、无助的凄惨模样。 还是那句话,她唯有在这个时候,才会达到燕春来无法给她的高、潮。 她相信,方圆的死,肯定能给她终身难忘的爽感。 想到这儿后,叶明媚突地兴奋起来,竟然有了初、夜那种迫不及待感,尽管随后就是无比的失望,沮丧,这才养成了她现在的脾性。 想到就做。 叶明媚缩回刀子,开始找绳子。 特么的,堂堂总统级别的包厢内,竟然连绳子都没一根。 不过这难不倒燕太太--她身上穿着的黑色晚礼服,看起来超轻薄,但却比一般绳子要结实一百倍。 至于割碎这身礼服是不是可惜,叶明媚会在乎吗? 当然了,她用礼服捆起方圆后,再把这弄醒后,她魔鬼般的大好身躯,就会暴露在这混蛋眼里……不过,这有什么呢? 当初他在第二次偷走燕太太的水粉美人时,好像没理由不好好欣赏她娇媚的身躯吧? 一次是看,两次也是看。 让他肮脏的生命,在这具娇媚身躯前慢慢消失,不是更刺激吗? 特么的,这混蛋到底是喝了多少马尿? 姑奶奶我用这么大力气捆他,他都醒不了。 全身上下只穿了两件黑色布片的叶明媚,就像捆死猪那样,用那些就算世间最出色的开锁大师,也别想解开那些蘸水的丝带,把方先生捆了个结结实实后,竟然累出了一身香汗。 “好了,搞定,收工!” 叶明媚啪的打了个响指,坐在沙发帮上看着依旧呼呼大睡的方圆,兴趣所在下拿起桌子上的香烟,点燃一颗后,才走到向了冰箱那边。 天堂酒店的冰箱内,无论你何时打开,里面都有你最希望看到的瓶装矿泉水。 叶明媚拿了两瓶,走回来拧开,姿势优雅的伸直了右臂,缓缓倾斜凭口。 当亮晶晶的凉水,好像瀑布似的洒在方圆脸上后,哪怕他再喝三瓶二锅头,也能猛地打个激灵,睁眼醒来张嘴骂道:“草,搞啥呢?” “搞你。” 叶明媚娇俏的笑着,把整瓶水,都洒在了方圆脸上后,才弯腰俯身,丝毫不介意她最傲人的部位,随着她这个动作,看去时能让女人也流鼻血。 还能醉人,度数甚至比二锅头还要高。 可问题是,方圆现在不想醉了,因为他看到了叶明媚手中的刀子,自己就像死猪似的,被人四蹄反绑了。 他承认,这次他真是太大意了,竟然被一个女人给捆紧了还不知道:人家要是一刀刺死他,他死都不知道咋死的。 他不想承认,他醉的这样死,那是因为终于为小妹,找到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心里高兴啊,故意喝个烂醉如泥行不? 但这些貌似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愚蠢狂妄的叶明媚,错失了唯一能杀死方圆、也是方圆唯一能给人造成杀他的机会。 “搞我--用啥?” 当叶明媚俯身看过来后,方圆双眼中,攸地浮上两团邪恶的火焰。 很多年后,叶明媚始终没有忘记今晚的教训:那就是千万不要去招惹,一个心中异常痛苦才喝多了的男人。 因为这时候的男人,都已经不再是人了,而是野兽! 世间破坏力最大,也是思想最邪恶的野兽。 本来,因为花小妖的缘由,方圆近几年来,就一直学习得道高僧,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再加上小夏忽然变成亲妹妹后的无比痛苦,就像一座无论怎么压抑,都要随时爆发的火山那样了。 偏偏,聪明的叶明媚,这时候用愚蠢的方式来招惹他--方圆在问出这句话后,清晰听到浑身的细胞在狂笑,呐喊:干! 不知道自己已经从杀手,变成猎物的燕太太,手中的刀子,慢慢地放在了方圆脖子大动脉上,妩媚的娇笑着说:“咯咯,如果你是个女人,我是个男人,我当然会用棍子捅死你了。但很可惜啊,我是个女人。所以,要想搞你,就只能用刀子了。” “你放心,我会慢慢地割,慢慢地看着你一点点的死去,而且还会喝你的血……因为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太久了。再等下去,我会发疯的。你也不舍得,像我这么美丽的女人,变成一个疯婆子吧?” 叶明媚跪在了沙发上,媚眼如丝,鲜红的舌尖还探出,在唇上轻轻蹭了一圈。 “当然舍不得,最多我会弥补你不能成为男人的遗憾。” 方圆笑了,嘿嘿笑着时,眼神更加的亮。 也更邪气,更像个恶魔。 叶明媚忽然很怕他这种眼神,脸上的娇笑攸地消失,咬牙道:“乖宝贝,你去死吧!” 说到最后这个死字时,叶明媚右手猛地用力,向怀着一拉! 哧! 好像喷泉一样的香槟,在申乃康剧烈摇晃着打开盖子后,忽地蹿了出来。 与此同时,掌声响起,大厅内所有的灯光都灭掉。 就像猛地敲打在心口般,劲爆的重金属音乐声,从四面八方打雷般的轰然炸响。 接着,雪亮刺眼的灯光接连闪动--围绕在燕随意周围的所有男女,都齐刷刷的高举起手臂,疯狂摇摆起来。 燕少的生日派对,终于迎来了最精彩的时刻。 让人无法想象,一群穿着正式礼服的男女,蹦迪时会是一副怎么样的场景。 第251章:恶魔复出 灯忽然灭掉后,夏小韵很是吃了一惊。 但随后响起的舞曲,还有那些身穿高贵礼服的阔少大小姐们,忽然化身乱舞的群魔后,她才知道派对还有蹦迪这个环节。 这也是大家都喜欢、并始终在期盼的环节。 很多衣着光鲜,内心空虚的阔少小姐们,平时总是假扮绅士淑女的也太累了,借此机会疯狂一把,算是调节一下情绪,也很不错的。 夏小韵却不怎么适应。 她从来都不喜欢蹦迪。 尽管她疯狂起来,能让好多女孩子甘拜下风,但她现在没心情啊--任何人在心事重重时,假装欢笑或许很容易,可要是让她在还没有喝多时,就像喝大了那样的玩疯狂,她不一定做到。 看到燕随意被几个疯狂扭着腰肢、挥舞着双手的女孩子围在中间后,她马上借着一闪一闪的镁光灯,走到了一角坐在了沙发上。 方圆去做什么了? 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自己在表面矜持的由燕随意带着结交这些阔少大小姐时,总是会看向电梯那边,希望能看到那个男人走出来。 唯有看到他--她心里才会安静。 我已经无法离开他了。 夏小韵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时,心头猛地疼了下,就像有把刀狠狠刺在上面,让她疼的喘不过气来,唯有赶紧端起案几上一杯酒,仰首喝掉。 她很奇怪:以前不知道方圆是她哥哥时,她都没有这种感觉。 为什么在知道俩人关系,需要保持兄妹该有的距离后,却清晰感受到无法离开他了? 难道说,以前没这种痛苦,那是因为我的潜意识内,能确定他对我啥态度,都能有绝对把握,把他牢牢绑在身边,可在确定他是亲哥哥后,这种希望却一下子破灭,彻底失去了他? 嗯。 肯定是这样,其实我在觉得异常讨厌他时,他就已经走进了我心中,蛮横的拒绝其他任何男人,哪怕我真心想结交燕随意时,也只是为了把他敢走。 你为什么不走呢? 哥! 你是我的哥,注定不能成为我的男人! 那,你为什么就不走,不走,不走--开,为别的男人腾出位置,来安抚我,保护我,让我感受到最贴心的幸福,却一直牢牢霸占着我,不松手! 夏小韵痴痴望着眼前那群欢快的男女,一杯接着一杯的喝酒。 很奇怪,当她无意识的开始喝酒后,每喝一杯,内心那种痛苦,都会减弱一分。 当旁边案几银盘中的六杯红酒,全部被她喝光后,她终于彻底的轻松了--或许,只是一种喝酒喝多了后才有的飘然感。 内心无比的痛苦,只是被酒精麻醉了。 但不管怎么说,她确实感觉到了轻松,从沙发上站起来,身子摇晃了下,正要走到人群那边,像他们那样彻底疯狂起来时,一个人走了过来。 忽闪忽闪的灯光,照在这个人那张年轻、英俊且又儒雅的脸上,看上去竟然有些莫名的阴森森,尽管他在温和的笑着。 燕随意。 他好像笑着问什么了,夏小韵听不清,因为现场劲爆舞曲的声音太大了。 但在他伸过手来时的瞬间,夏小韵却忽然做出了某个决定,身子一个踉跄向前扑去,扑倒在了他怀中,向地上出溜下去。 燕随意自然赶紧抱住她。 手臂是那样的用力,怀抱是那样的温暖,低头看着她的那双眼里,全是那个人那样的关爱,使她轻声喊道:“哥--方圆。” 燕随意自然也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却能看到女孩子忽然伸手抱住了他的脖子,小脑袋趴在了他怀中,就像迷路的小猫咪,终于回到主人怀抱中那样,需要他的呵护。 “小韵,喝多了?” 燕随意低头,在夏小韵耳边轻声问了句。 她可能听到了,也可能没听到,只是身子扭了几下,张嘴咬住了他的心口衬衣--尖尖的小牙齿,隔着衬衣咬住他的皮肤,很疼。 但却无比的刺激。 燕随意就算是傻瓜,也能从夏小韵这个动作中感受到她在想什么,眼神一亮后不再犹豫,弯腰伸出右手,抄在了她腿弯中,把她横抱在怀中大步走向楼梯那边。 现场舞曲忽然停顿了下,就像断电那样,灯光也全部灭掉。 就在狂舞的人们,高举着的双手刚要放下来时,灯光再闪,就像晴天霹雳似的舞曲,以排山倒海之势,从四面八方迅速袭来,瞬间把现场所有人骨子里的疯狂,一下激发了出来。 让他们的尖叫声更加响亮,动作更加的狂野。 魔障。 从这一刻起,天地间所有人,仿佛都进入了魔障。 唯有一个人,始终保持着该有的冷静,藏在最黑暗的角落中,那双亮闪闪的眸子,无视那些疯狂的人们,只是冷冷看着燕随意。 当燕随意抱着夏小韵走上楼梯后,水暗影轻轻叹了口气。 自从叶明媚走后,水暗影就来到了最不起眼的角落中,坐在沙发上端着一杯红酒,眸光始终没有离开过夏小韵。 像水水姐这样的大美人儿,独自坐在角落中这么久,都没有一个帅哥过来陪伴--这只能说,现场男人的眼,都瞎了。 可大家宁愿眼睛真的瞎了,也不敢来跟水水姐套近乎。 女人哟,如果太过优秀、高傲了,就只能注定会成为无人问津的孤家寡人。 但又有谁知道,在水水姐那具高贵、冷漠的身躯内,还隐藏着一颗火、热的心? 只是现场没有哪个男人,敢像方圆那样,撕开包裹着这颗心的吓人外壳罢了。 其实,水暗影又何尝知道,她那颗被硬壳包裹着的心儿,已经被人给撕开了? 她只是觉得,她关心夏小韵,并不是因为方圆,只是出于小夏跟那个黑暗世界的神秘关系罢了。 是,她不再是风声老大了。 可又有谁敢阻挡水水姐,对那个世界很感兴趣? 既然水暗影要关心夏小韵,那么就不能放任燕随意抱着她离开,而不管。 因为如果方圆在的话,也绝不会任由他的女人,被别的男人抱走--水暗影这样想着,放下酒杯,就像黑暗中的一个白色幽灵那样,悠悠的飘向了楼梯那边。 舞曲又是猛地一停,整个世界仿佛都在瞬间凝固。 就像叶明媚全身沸腾的血液,一下子冰冻,再也不流淌。 那双四射着狂热的双眸,也攸地呆滞,脑子里嗡嗡作响,一片空白间,却偏偏能让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疯狂的呐喊:什么时候,他解开了绳子!? 就在叶明媚把刀子压在方圆脖子上,猛地向怀中一拉……准备欣赏那砰地,就箭一般窜起的血液,好像烟花般那样绽放的美景时,一只手却忽然出现,掐住了她的手腕,让她剧痛中本能的松开了手。 刀子掉在了方圆的身上。 闪着雪花印的刀锋,依旧那样锋利无比,可却再也无法对方圆造成任何伤害。 方圆很享受叶明媚蓦然变傻的样子。 你不得不承认,当一个全身几近赤果的绝顶美女,忽然傻掉后的那种样子,才能让男人生出强大的邪恶感。 就像方圆,此时看着叶明媚的眼神中,再也找不到哪怕一丁点他本来的纯洁。 在酒精、痛苦、愤怒等几种负面情绪的促使下,当初连花小妖都害怕的恶魔,彻底左右了方圆。 恶魔被某人唤醒后,不一定非得杀人。 尤其唤醒它的这个人,是个叶明媚这样的美女。 “刚才你说,如果你是个男人,我是个女人的话,你会用棍子捅死我。我说,我会满足你这个心愿的。” 方圆在说出这番话时,自己听得当然很清楚。 却又觉得异常陌生:因为他竟然不敢相信,这是他的声音! 就像接下来他所做的事,就是他所做出来的那样--他只是知道,自己的笑声异常邪恶,伸手把叶明媚蛮横的抱在了怀里,走向了那张大圆桌。 那么大的圆桌,就像一张宽大的床。 当身上最后两片黑色的布片,被恶魔般的男人,粗鲁的拽断时,被勒成绳状的布条,几乎勒进身体里的疼痛,让叶明媚猛地清醒了过来。 “放开我,你这个混蛋,你这个畜生!” 叶明媚尖叫着,双手胡乱挥舞着,两只脚奋力踢跶着恶魔。 只是她这些动作对于恶魔来说,貌似比挠痒痒还不如。 她的不配合,却越发激怒了恶魔--方圆抬手,就狠狠给了她一个耳光。 叶明媚的尖叫、怒骂声,就像被踩住脖子的母鸡那样,嘎然而止,嘴角攸地溢出血痕,眼前发黑。 但不等她‘享受’这种被大力抽耳光的疼痛,已经抱着她来到圆桌前的恶魔,却又采住她的头发,拉起她的脑袋,猛地往下砸去! 砰的一声闷响--老天爷的心都在发抖:你怎么舍得,用这么漂亮的脑袋,大力去砸桌子? 叶明媚彻底被碰傻了。 但也仅仅是傻掉而已,并没有昏过去。 这让老天爷也很佩服:燕太太的神经,果然坚强无比,额头都砸青了,愣是咬牙没昏过去--可是,就算你神经再坚强,能挡住恶魔的入侵? 这个人啊,有时候昏过去,其实要比清醒强很多倍的。 最起码,不用像叶明媚在逐渐清醒后,就想到了死。 趴在大圆桌的叶明媚,耳朵里还在嗡嗡叫时,眼前的黑暗逐渐退去。 她终于从脑袋大力碰桌子的晕眩中醒来了。 第一反应就是要继续挣扎,怒骂,或者哭泣--可是,为什么有根棍子,就这么硬生生的捅了进来,让她傻楞瞬间,就想到了死? 我被那个混蛋给办了。 就是现在。 叶明媚双眼茫然的看着桌面,思维却无比的清醒。 因为她能看到:桌面上那些美丽的原木花纹,正在迅速的忽前忽后,频率相当快。 花纹为什么会忽前忽后的闪动? 那是因为她趴在圆桌上的身子,也在忽前忽后的闪动。 第252章:因为方圆喜欢她? 很多人都知道,天堂酒店的第十一层,是专为燕随意这种级别的紫金会员服务的。 不过他在抱起时夏小韵时,却没有去电梯。 这倒不是说,他要步行去十一层,玩啥子浪漫--就算小夏妹妹身体轻盈,可无论谁抱着她步行去十一层,也会累个半死的。 燕随意只需去二楼就可以了。 酒店二楼最东端的那个房间,才是燕随意今晚指定的‘寝宫’,里面的装潢相比起十一层那些房间来说,奢侈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今天是他二十九岁的生日。 也注定是他人生中,最值得纪念的晚上。 因为今晚,他要结纳一个女孩儿了。 绅士之所以称之为绅士,就是因为哪怕要跟今晚最耀眼的女孩子过夜,也不会像那些贩夫走卒那样迫不及待。 浪漫,情调,才是绅士所追求的。 就算春宵一刻值千金,而且夏小韵貌似也喝大醉了,实在无法玩啥子浪漫,但最起码燕少得洗个澡。 就像他特别喜欢夏小韵这样的干净女孩儿那样,无论任何时候,做任何事,燕随意都希望自己也是最干净的。 把夏小韵放在套间那张舒服的席梦思上后,燕随意进了浴室。 洗澡时,也始终保持着绅士该有的风度,才不会因为席梦思上有个女孩儿在等他,就让他三下五除二的完事呢。 足足二十分钟,泡的皮肤都有些发红的燕随意,才裹着一条白色浴巾,走出浴室来到了套间门前。 推开套间房门时,燕随意嘴角浮上一抹得意的微笑。 如果你以为,他因为即将得到小夏妹妹就得意,那就大错特错的--依着他的自身条件,只要他想,绝对有资格每天享受一个小夏妹妹这样干净的女孩儿。 他得意,是因为别人不知道的理由。 那个理由,在燕随意眼里,要比明艳的小夏妹妹,更迷人一万倍。 只是--为什么,当燕少推开套间房门后,嘴角这一抹得意的微笑,却忽然凝固在嘴角,明亮的双眼,也猛地一缩,变成了一条线? 还是那间好像沙特王子寝宫一样奢华的卧室,席梦思上的女人,也依旧那样明媚的让任何男人不敢直视。 但她却不再是夏小韵了。 水暗影。 身穿白色修身小西装的水暗影,翘着二郎腿坐在炕沿上时,合体的衣衫把她傲人的身躯,完全勾勒出来,让人懂得了什么才叫真正的妖媚。 尤其她此时左手托着香腮,望着门口似笑非笑的神色,更是能让石头人也能怦然心动……唯独燕随意,在愕然瞬间后,就倚在门框上苦笑道:“水水姐,你怎么来了?” “你猜呢?” 水暗影双眸忽闪了下的样子,真的很惹人。 可她的回答,却让燕随意无比的郁闷:这个也正也邪的女人,才不会因为破坏了人家的好事,就有丁点愧疚的觉悟。 “我不知道。” 燕随意继续苦笑,左耳微微动了下。 如果燕随意的母亲在场,发现儿子左耳动了下后,就会知道他生气了。 是真的生气:一般来说,平时脾气特好的男人,在真生气后,都是很吓人的,就像最正经的女人,在疯狂起来时那样。 水暗影不知道燕随意这个秘密。 其实,就算是知道了,那又怎么样? 被别人视为绝对不能招惹的燕少,在水水姐眼中只是个小孩子罢了。 无论小孩子有多生气,大人都不会害怕的。 更不会在没看出他生气时,不敢说出自己要说的话:“燕随意,你不能碰她。” 水暗影说着,扭头向后看了一眼。 燕随意这才看到:原来,夏小韵就在水暗影背后,蜷缩成一团的身子上,盖着毛毯,看样子已经睡熟了。 燕随意眉头皱了下,语气依旧温和的说:“水水姐,一直以来,我都是非常尊重你的……” “就是因为你很尊重我,我跟你三婶又是好朋友,所以我才来管这件事。” 水暗影打断了燕随意的话:“你应该知道,她今天是跟谁一起来的。” “跟方圆。” “你了解方圆吗?” “不了解,我只知道,他是小韵的在公司的特别助理。” “那我现在告诉你。” 水暗影说着,放下架着的右腿,走到了地上,双手环抱在心口,淡淡的说:“她是方圆的女朋友。按你们男人的话来说就是,她是方圆的女人。” 燕随意眉头再次皱了下,却没说话。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水暗影在席梦思前,缓缓来回走动着:“是,我也看到是她主动趴在你怀里的。她对你,貌似很有好感,或许也真心接受了你--但无论如果,你都不能招惹她。” “就因为方圆喜欢她?” 燕随意眉梢微微挑了下。 “这个理由,就已经足够了。” 水暗影看着燕随意,很认真的说:“方圆,真的很可怕。在罗布泊,在塔希科,我亲眼看到了他的可怕--像你这种公子哥儿,永远也无法想象,他究竟得有多么大的能力,才能在死亡之海中,为他在意的女孩子,举办盛大的篝火晚会。” 顿了顿,她才接着说:“在塔希科的白灾区,跟几个同伴,就能把十数倍于他们的、全副武装的敌人,打的溃不成军,短短几分钟内,就死伤二十个。” “在你眼里,方圆一点都不起眼。但这才是他的可怕之处。我敢保证,如果你今晚动了他的女孩子,无论你身边有多少人保护,又是藏在哪儿,都无法躲过他的杀手。随意,相信我,我没有骗你。” 水暗影说到最后时,脸上浮上了从没有过的认真之色。 燕随意感觉到了她发自真心的关怀,沉默片刻时,才轻声问:“方圆,真有你说的这样可怕?” “不仅仅如此。我跟你说的这些,还只是一些皮毛。他的可怕,你想都无法想象。” 想了想,水暗影才轻声说道:“水银泻地刀锋起,妙手空空头落地--随意,我知道你酷爱探索,那么你肯定听说过这句话,对不对?” 燕随意本来很平静的脸色,终于动容,惊愕片刻后才问:“水水姐,你、你是说方圆,就是早在数年前就已经名满江湖的盗圣,白展堂?” 他岂止只是盗圣? 如果我没有去塔希科,我也不会知道,他原来就是义父培养的那七个人之一。 方圆,你究竟是个什么人呢? 水暗影心中这样想着,表面却淡然一笑:“你知道行了,没必要四处嚷嚷。盗圣,或许并不是太可怕,毕竟相传他从不杀人,可他却有个影子--他的影子,才是最可怕的。” “昆仑?” 燕随意喃喃的问道:“可是,自从我认识他以来,我从没在他身边,看到有谁像是杀人不眨眼的昆仑。” “或许,他不想让昆仑出现吧。” 水暗影笑了下,停止了走动,看着燕随意说:“所以,我不希望看到,昆仑能出现在你面前。” 燕随意再次沉默。 沉默了足足有一分钟,才弯腰给水暗影深施一礼,转身就走。 在众多京华纨绔中,水暗影之所以能高看燕随意一眼,就是因为他够聪明,在遇到某件事时,懂得该怎么做。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走了几步的燕随意,却忽然停步回头:“水水姐,无论方圆有多可怕,可我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力。” 水暗影黛眉猛地皱起。 但不等她说话,燕随意却快步走向了门口,就裹着一条浴巾。 “燕随意,我都把话说的这样直白了,你为什么还执迷不悟呢?唉。” 水暗影低低叹了口气,转到席梦思的另一侧,低头凝视着睡熟中的夏小韵,发呆良久后,才喃喃的说:“也怪不得燕随意对你不死心,主要是因为你太迷人了,尤其是这朵花儿--” 说着,水暗影慢慢伸手,掀起了夏小韵身上的毛毯。 睡熟中的夏小韵,并不知道水暗影轻轻掀起了她的衣衫,痴痴盯着那朵妖艳的彼岸花,最多潜意识内在感觉到有人在观察她后,不安的动了下,喃喃的吐出一句话:“哥……我不要你做我的哥哥,行不行?” “哥?” 水暗影一愣,下意识的问道:“谁是你哥?” “哥……别离开我,我不要你来当我哥……” 夏小韵在梦呓中,说出了她的真心话。 水暗影皱眉沉思良久,才给她盖上了被子,自言自语:“你,还有个哥哥?他是谁?” 就在水水姐在快速思索谁是夏小韵的哥哥时,睡在冰凉地板上的文永远,被一个女人的疯狂尖叫声给惊醒了。 哪怕是在半睡半醒中,文永远也敢发誓:他从没有想到,女人竟然能发出这种尖叫声--这,绝对是灵魂在呐喊。 就像压抑一万年的火山,蓦然爆发那样,透着让全世界都能感受到的惬意,舒服。 文大少在二十五岁的人生中,看过至少八百部来自欧美、东洋甚至北朝的动作小电影,哪怕是睡梦中,也能说出最让他欣赏的几位花旦名字。 能够让文大少欣赏的小电影花旦,那绝对是世界级别的--无论是身材,相貌,尤其是那方面的功夫。 但他现在却觉得:那几个被他欣赏的花旦,全部加起来,施展出全身的解数来表演,也比不上此时听到的这个女人叫声。 仅仅是尖叫声,就已经足够让那些女人相形见拙。 文永远可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又是文科高材生。 按说他满肚子的墨水,足够他来形容任何现象了。 可现在,哪怕他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也想不到能用那些词汇,来形容听到的这个女人叫声。 这让他的头,异常的头疼,直到扶着墙壁爬起来时,才猛地想到一个词:释放。 是的,就是释放。 就像火山终于爆发,饿虎终于挣开牢笼,撒旦离开地狱--狂笑着,歇斯底里的兴奋,却又偏偏带着刻骨的疼痛。 这个声音,是哪个女人发出来的? 第253章:眼不见,心不烦 燕随意出现在一楼大厅楼梯口时,已经穿戴整齐了。 哪怕是灯光还在闪烁,让人看不清他的样子,他脸上依旧带着儒雅的微笑,问站在楼梯口的一个女人:“你是小四吧,我三婶呢?” 小四听不清燕少的话,却能借着忽闪的灯光,从他说话的口型中,看出他在问什么,赶紧微微弯腰,连说带比划的回答:“太太喝多了,去十一楼休息去了。” “哦,那你也去舞池中放松放松吧。” 燕随意这才想起,他曾经看到过三婶走进电梯里的,也没在意。 小四谢过燕少的好意,却没有去放松。 因为她很清楚太太去做什么了。 可时间过去那么久了,别说是杀一个烂醉如泥的男人了,就算把那可怜孩子剁碎了,再包成包子蒸熟了,也该出锅了--怎么还没有消息? 等燕随意走后,小四又看了手机。 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太太已经去那个包厢三个多小时了。 小四很担心太太的安全,更想去十一层看看--不过她不敢。 因为太太说过,没有她的允许,不许任何人去那边打搅她。 没有谁敢违抗太太的命令,除非不想活了。 所以无论小四有多么担心叶明媚,也只能在这儿等,倚在楼梯上,看着那些‘上流青年们’,像狂舞的群魔那样,蹦了那么久都不知道疲惫。 这是一种人类无法抵抗的感觉,只能让人紧随它的步伐,不断的疯狂,尖叫----直到猛地响起一声炸雷般的鼓声,舞曲才嘎然而止。 舞曲,终于停歇。 正常的灯光,终于重新亮起。 那些狂舞着尖叫,不知道多久的阔少、小姐们,个个就像死里逃生那样,浑身被汗水所侵透,脸颊赤红,双眼却没有任何的神采。 这是把内心所有一切正面、负面情绪,全部释放出去后,才会有的现象。 然后,他们就像一群没有灵魂的那样,跌跌撞撞的走到墙边沙发前,颓然坐了下来。 有疯狂过度的女孩子,更是趴在案几、或者沙发帮上,疲倦的闭上眼,再也不愿意动一下子--就像叶明媚。 哪怕那个恶魔,还在死死缠着她,她本人更是因为生理上的原因,就像舞曲刚结束时的颤音那样,久久无法平静,本能的悸、动着,她也不愿意睁开眼。 她无法面对这个现实。 真的无法面对。 她,骄傲的叶明媚,今晚竟然被燕春来之外的男人,给弄了。 刚从脑袋砸在桌子上的昏迷中清醒过来时,她想死--她觉得,唯有咬断自己的舌头,才能对得起燕春来。 那个被她深深鄙视,从没有让她感受到女人该有的幸福的窝囊男人,其实在她心中,却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 他不但是他的丈夫,更像是她的兄长,她的父亲--尽可能的娇惯她,纵容她。 正如叶明媚自己所说的那样,别看她表面上那样放荡,可她从没有做过对不起燕春来的事。 这是她最为骄傲的地方,甚至还在她的美貌之上。 可是今晚,有个恶魔,却用他的强大,把她的骄傲狠狠砸烂,让她的灵魂都无法忍受,只能发出尽情,尽兴的尖叫。 她张嘴,本来是要咬断舌头的。 为什么,却变成了无法控制的尖叫? 直到现在,她都无法相信,那个恶魔会那样强大,竟然硬生生折磨了她两个多小时--如果不是她身怀绝世武器,她会死的很惨。 但有一点,无论她有多么的不愿意承认,都得承认:感觉。 女人才能享受到成为一个真正女人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她舍不得去死。 因为她坚信:地狱中,是绝不会有这种感觉的。 兴奋、惶恐、愤怒、羞愧等情绪,配合着那个恶魔的身子,他身上的气息,让叶明媚瘫倒在桌子上死了般的过了足足十分钟,都无法驱赶。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她才慢慢的抬起头,艰难的向后看去。 那个恶魔,不知道什么时候,嘴上叼上了一颗香烟。 他明明,一直都不曾离开她的,是怎么拿到香烟的? “我知道,你想杀了我,甚至一口口的咬碎了,吃掉。” 两个多小时的时间,方圆却没有丝毫的疲倦。 看上去,反而更加的神采奕奕。 他知道,这是因为他被山羊骗了的结果:那个老东西,当初骗他修炼了阴阳合。 就像叶明媚不相信他真敢办她那样,方圆也有些不相信:这个女人,竟然能受得了他那么疯狂的进攻。 嗯,不愧是身怀绝世武器的娘们,不但能抵挡所有进攻,还有反抗的能力。 不管方圆对叶明媚是啥印象,可有一点他也得承认:就身体需要来说,这个娘们才是他的最佳伴侣。 因为在过去那些年中,从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够让他如此的疯狂,能承受他所有痛苦演化成的进攻。 他用最原始的方式,把痛苦都交给了这个娘们--这种感觉很爽,当然得抽一颗烟,来庆祝一下了。 “你会死,我发誓。” 叶明媚死死盯着方圆,从牙缝中吐出了沙哑的声音:“包括你身边所有人--所以,你最好现在就杀了我,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威胁我?” 方圆拿下了嘴上的香烟。 “咯、咯咯。” 叶明媚娇笑出声时,心中却异常的惶恐。 因为她能从自己的笑声中,听出更多的渴望--渴望像刚才那样,再次的尖叫。 她赶紧狠狠咬了下舌头。 嘴角有鲜血溢出时,叶明媚嘎声说:“我从不威胁任何人,我只习惯让人在死后,才能想到我确实威胁过他们--啊!” 她的狠话还没有放完,右肩膀上却猛地剧痛。 空气中,也攸地弥漫起了皮肉被烧焦的味道。 越是水灵灵的皮肤,在被烟头按上去后,就被烧的越厉害。 恶魔讨厌被一个臭娘们给威胁,决定给她留下表面上的屈辱--相信她男人在看到她香肩上的烟疤后,肯定会联想到什么。 她惨叫着,挣扎着,动作很大,声音更高。 可恶魔只需用一个单调的动作,就能让她的声音,再次充满了欢愉,挣扎的动作,也变成了狂筛。 她真的无法抵抗,恶魔的魔爪。 第一次时,她还能抵抗几分钟。 但这次,几乎是在恶魔动起来后,她就全线溃败。 她的灵魂,又开始呐喊,就像尘世间最动人的魔音,像锥子那样,哪怕文永远死死堵住耳朵,都无法抵抗。 “哇草啊,舅子哥,你这是在作死啊,敢招惹燕春来的老婆!” 文永远低低的骂着,跑到水盆那边打开水龙头,把脑袋埋了下去。 没有谁喜欢把脑袋,长时间的被凉水猛浇。 可不这样,那个让文永远无法抗衡的魔音,就会让他--不行,未来舅子哥在作死,是他的事,哥们说啥也不能被那娘们发现,要不然就惨了。 文永远霍地从水盆中抬起头,接着撕开衬衫下摆,蘸水后才死死堵住了耳朵。 很好,老人们有句话,叫做耳不听,心不烦。 哦,是眼不见,心不烦。 文永远又用衬衫蒙住自己的脸,确定自己看不到任何东西,别人也看不到他的脸后,这才像个瞎子那样,伸出双手向前摸索着,打开门走了出去。 “那、那个人--是、是谁?” 文永远在打开房门时,听到那个娘们这样问道。 他很奇怪:那个娘们此时得有多么的舒服,才能在说出这句话时,没有丁点的仇恨? “不知道,可能是鬼吧?” 方圆的回答,倒是很让文永远欣慰:还行,舅子哥没有傻到说出本少的名字。 砰的一声,大力关紧了房门后,文永远才扯下脸上的破衬衫,用最快的速度跑向了电梯门口。 天堂酒店除了十一楼外,还有许多楼层,都能为紫金卡会员,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所以文永远才不担心没地方,好好洗个澡后,美美睡一觉。 正如他所愿,这一觉他睡得很香甜,直到早上八点半时,才不情不愿的醒来。 看了下手机时间,文永远惬意的叹了口气,又闭上了眼,决定继续睡。 早上八点半,那些打工族都开始工作了,文永远却很清楚,昨晚来参加派对的那些公子小姐的,此时大部分人,都在香甜的睡梦中。 以往,都是这样的。 毕竟任谁疯玩到凌晨三四点种时,都得需要好好睡一觉的。 方圆呢? 他现在睡了没有? 嚓,哥们干嘛要想他? 要想,也得去想小妹。 小妹睁开了眼。 红酒最大的特点,就是当时喝着很爽,后劲却特别的大。 尤其是小妹这种很少醉酒的人,醒来后也会感到头疼欲裂。 黛眉紧皱着哼了一声后,夏小韵从席梦思上坐了起来。 毛毯从她身上滑落。 她低头看去。 身上,还穿着昨晚那身黑色礼服。 全身上下,除了脑袋疼的要命外,没哪儿不对劲。 这让她很茫然:燕随意,为什么没有碰我? 小夏的亲哥曾经告诉她:无论你喜欢谁,都不能跟燕随意来往,因为我看不透那个人。 她也答应方圆的。 可昨晚,她还是主动投进了燕随意的怀抱--既然方圆说他是危险的,那么就嫁给他吧,带着所有的麻烦,希望那些艳阴使别再纠缠哥哥,而是来对付燕随意。 夏小韵在做出这个决定时,觉得自己特伟大! 就像所有被哥哥疼爱的妹妹那样,一心为他着想。 可是,燕随意为什么没有碰我? 难道,他知道我就代表着诡异的麻烦? 夏小韵想到这儿时,套间的房门开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你醒了?” 看着一身修身小白西装的水暗影,夏小韵沉默片刻后才说:“我们,见过面。” 第254章:我答应给你当嫂子 昨晚夏小韵在刚看到水暗影时,只是觉得她眼熟。 她实在无法,把冷傲出尘的水水姐,跟黑暗世界那个被扔到水里的狼狈女人,联系在一起。 现在她却确定水暗影,就是那个女人了。 因为女孩子在某个时间段,智商、哦,不,是脑子格外的清醒。 水暗影并没有否认,双手抱着膀子缓步走进来,说:“是,在那个黑暗世界中,我跟方圆去搜寻你下落时,我遭人暗算时,也曾看到躲藏在暗中的你。” “谢谢,你曾经为搜救我,去那么危险的地方。” 夏小韵再次沉默片刻后,才觉得自己必须得感谢人家。 “不用,其实我去那边的本意,并不是为了救你。” 水水姐是个骄傲的女人,才不会无缘无故接受别人的谢意。 夏小韵也没非得强行感谢她,点了点头说:“嗯,那个世界很可怕。” “你,还有方圆,能活着出来,出乎了我的意料。” 水暗影走到床前:“我能坐下吗?” “坐着说话,总比站着要舒服的。” “谢谢。” “不客气。” 夏小韵就像这个房间的女主人那样,彬彬有礼。 水暗影从来都讨厌唧唧歪歪,坐下后就开门见山的说:“为什么,你要示好燕随意?” “我喜欢他,他也救过我。这么优秀的男人,好像被我喜欢也很正常吧?” 夏小韵反问道。 水暗影笑了。 自从开始了解夏小韵后,她一直以为这女孩儿,社会经验就像一张白纸那样,无论心里有什么想法,都能被她一眼看穿。 但在夏小韵神色坦然的说出这番话后,水暗影才知道自己错了:“呵呵,那么燕随意,相比起方圆来,哪个更该被你接受?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好像方圆……” “别说了!” 夏小韵忽然尖叫着,打断了水暗影的话时,脸色已经苍白的像一张白纸,把她内心所有的痛苦,都清晰表达了出来。 水暗影有些不明所以。 依着水水姐的如炬慧眼,当然能看出夏小韵对方圆,相当依赖,所以才确定他们能走到一起。 可是为什么,水暗影此时提到方圆后,她却如此痛苦? 难道,她跟方圆之间,发生了异常痛苦的经历,所以才促使她主动对燕随意投怀送抱? 水暗影不愧是高智商人士,几乎是在最短时间内,就猜到了事情的本质。 “对不起,我不该用这口气跟你说话。” 夏小韵用力咬了下嘴唇,低下头时,努力让自己暴躁的心情,尽快平复下来。 忽然间,水暗影觉得这女孩子无比的柔弱,需要她的呵护。 于是,强大的水水姐,就伸手揽住了她的肩膀。 夏小韵本能的挣了下,接着就顺从的靠在了她怀中,闭上了眼。 水暗影低头看着她,轻声问:“如果--我是说如果,水暗影能把你当做朋友来对待的话,你能告诉我,你跟方圆之间发生什么事了吗?” 夏小韵用力抿了下嘴角后,睁开眼时,忽然问道:“你嫁人了吗?” 除了老人外,没有谁敢当面问水暗影,她有没有嫁人……自从她喜欢的那个男人死后,她的个人问题,就成了她的逆鳞。 刚才还好像大姐姐似的水暗影,双眸中攸地闪过一抹寒芒,揽着女孩子右手手背上,青筋腾地绷紧,但随后就恢复了正常,淡淡的说:“没有。” “那你有男朋友吗?” 就像没察觉出,水暗影刚才攸然间散发出的戾气那样,夏小韵又不知死活的问。 这次,水暗影神色依旧平静,只是声音更冷:“没有。” 水水姐发誓:如果夏小韵再敢问她,为什么没有男朋友,她就会马上翻脸。 幸好,夏小韵没有给她翻脸的机会,还松了口气:“那就好--如果你想知道我跟方圆之间发生了什么,那你得当我嫂子。” 水暗影傻眼,本能的学着某个土包子问道:“啥?” “你要是愿意当我嫂子,我就告诉你,所有想知道的事。” 夏小韵离开了水暗影的怀抱。 女人的怀抱很温暖,舒服,却本能给她哥哥般的安全感。 “当、当你嫂子?” 水水姐用力眨巴了下眼睛,才吃吃的问道:“你有哥哥?我怎么不知道,他是谁?” “你猜。” 夏小韵抬脚,从席梦思上迈了下来。 什么叫做真正的高智商? 水水姐给你示范:“方圆,是、是你哥哥?” 夏小韵走向洗手间,脚步不停,头也不回的淡淡说道:“除了我爱的男人,忽然变成亲哥哥外,还能有什么痛苦,能让我对别的男人,主动投怀送抱?” 无论水水姐有多么的聪明,都觉得脑子不够用了:草,方圆,夏小韵会是亲兄妹俩? 这是开啥子国际玩笑? 难道是在嘲笑水水姐,身为风声老大时,连他们之间这层最重要的关系,都调查不出来? 可是,夏小韵不是在开玩笑。 而且她的痛苦,她主动向燕随意投怀送抱的动作,都证明她不是在开玩笑。 但这毫无理由啊? 那时候,我可是连他们的祖宗十八代,都仔细调查过的! 水水姐可以拿娇滴滴的脑袋做担保:方圆的祖宗,跟夏小韵的祖宗,再打八十杆子,也拨拉不着的,怎么会成为亲兄妹? 足有半小时,水暗影都傻乎乎盯着某处,脑子开了锅似的想事。 “唉,别想了,就算你想破脑袋,也想不到我会是他失散多年的亲妹妹。因为到现在为止,我自己都不相信的。” 洗漱完毕的夏小韵,看到水水姐绞尽脑汁的样子后,心中舒服了很多。 这个人啊,在遇到无法承受的压力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分享’出去,让别人跟着一起头疼,那样她才会感觉到好受。 回国后的这些天,夏小韵做梦都想找个人倾诉。 可找谁呢? 无论找谁,那么这个人必须是她信得过的才行。 貌似,亲嫂子就能信得过吧? 所以在水暗影,渴望知道夏小韵的秘密时,就被她很自然的推荐为嫂子人选了。 夏小韵为什么迫切想找个人嫁了? 就是想结束那种无法放开方圆的痛苦。 同样,她也希望方圆,能赶紧娶个老婆--那样,她的痛苦或许就会减轻。 而水暗影,无论从哪方面来看,貌似都能配得上方圆。 就这样,迫切想找个人来倾诉痛苦的夏小韵,才提出了这么匪夷所思的要求。 “我不答应,你就不会告诉我,你所知道的那些事,对吧?” 水暗影抬头,看着夏小韵,忽然想到:她在睡熟中,曾经做梦喊过哥的! 夏小韵点头:“刚才我就说过了,我只能跟肯当我嫂子的人,说那些事。” 水暗影笑了,这才发现自己其实从没有了解过夏小韵:“你觉得,方圆能配得上我?” 夏小韵微微昂起下巴,淡淡的说:“我哥,能配得上天下任何一个女人。” “可你知道吗,我其实--很想杀了他。” 水暗影站了起来,在说出这句话时,一点开玩笑的意思也没有。 夏小韵才不介意她是不是在开玩笑,只是实事求是的说:“没有谁,能杀得了我哥--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可怕。” “咯咯,这句话,听上去好耳熟呀。” 水暗影抬手,掩着小嘴咯咯一笑时,想到她曾经这样对叶明媚、燕随意都说过,没想到夏小韵又对她这样说:“你哥……方圆,有多么可怕?” “他有好多随时能为他杀人的朋友,还有一个更可怕的兄弟。” 夏小韵走到了窗前,掀起窗帘向外看去。 “你说的是昆仑?” “你也听说过他的名字?” “你见过他?” 水暗影不答反问。 “见过。” 夏小韵转身,看着水暗影,双眸在闪闪发光:“你永远也想不到,昆仑那把刀有多么的可怕--就像闪电那样,只是一闪,人头就已经飞了起来,鲜血像盛开的昙花那样,攸然绽放--人头都落地了,尸体还站在那儿。” “刀锋起,头落地,本来就是来形容昆仑的。” 水暗影缓步走向夏小韵,可能是太过兴奋,声音都有些发颤:“那、那你告诉我,昆仑长什么样子?” 夏小韵微微歪着下巴,看着她:“你还没答应我。” “答应你什么?” 水暗影脱口问出这句话后,才明白夏小韵的意思。 很认真,很认真的想了想,她才问:“你就不怕我骗你?” “那是你的权力,我无所谓。” 夏小韵很大度的样子。 “好,那我答应你。” 水暗影跟她四目相对,片刻后才说:“从现在起,我就是你嫂子了--尽管,我真想杀了你哥。” 水水姐最后这句话,可不是在撒谎。 但她实在无法控制,想知道夏小韵才知道的那些秘密的好奇心。 再说了,水水姐对方圆那家伙的态度,从塔希科雪原回来后,就有了很大的改变--如果真要嫁给他,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 最起码,方先生也算是小白脸了。 只是,这个小白脸的双眼里全是血丝,一看就知道昨晚没睡好。 没睡好的人,总比没了小命的人,要强一百倍……天亮后就守在十一层楼梯口的小四,在看到小方后,心里就是这样认为的。 咦,他怎么还活着? 那么,太太呢? 小四脸色一变时,旁边的电梯门开了,水暗影从里面走了出来。 小四知道,水水姐是太太唯一的好友,当然不敢阻拦她出现在十一层,只能退下了几个台阶。 “明媚呢?” 水暗影走出电梯,也没想到恰好碰到方圆。 打哈欠流泪的方先生,上下打量着她,片刻后才装傻卖呆的说:“哟,水暗影,原来你也在这呢--明媚是谁?” “方圆,你可别告诉我,你不认识明珠叶明媚。” 水暗影笑了,很轻佻的样子:“而且,咱们两个现在的关系,可也不一般了哦。” 第255章:注定要玩一辈子 肉包子打狗。 当看到叶明媚腿上绑着刀子走进电梯内后,水暗影就想到了这句话。 她实在想不出叶明媚能杀掉方圆的理由,所以才不为这家伙的安全担心。 同样,她也不怕方圆会把叶明媚怎么样了--只要是个有脑子的人,或许会狠狠收拾那狂妄女人一番,可绝不会敢把她干掉。 嗯,最起码不敢在天堂酒店干掉,因为水暗影觉得,方圆应该早就知道叶明媚的身份了,知道干掉她后,会惹出多大的麻烦。 至于叶明媚在找方圆时,会遭到什么样的打击……水水姐才不去多想:哪怕是她被方圆给强办了,也是很正常的。 反正身为闺蜜,她该说的都说了,知道再强行阻拦叶明媚犯傻,那娘们肯定会跟她翻脸。 正因为知道俩人都不会有事,所以水暗影在看到小方还活着后,才不会像小四那样惊讶,只问他叶明媚在哪儿。 方圆装傻卖呆不认识叶明媚,也在水暗影的意料之中,娇媚的笑着,轻声说他俩人关系可不一般了哦。 如果老天爷非得让方先生,说出几个最让他头疼的人,那么水暗影绝对算是其中一个。 这个娘们表面放荡不羁,好像只要是个帅哥,都能掀起她的裙子,可实际上她……还真让方圆看不透。 就像现在,当水暗影说出那番话后,方圆明显愣了下:“啥?咱俩的关系,有啥不一般的?” 才不在乎小四就躲在走廊拐角那边,水暗影娇俏的笑着走到方圆面前,伸手就搂住了他脖子,精致的小脸凑过去,好像小狗那样在他身上嗅了下:“哟,满身荷尔蒙的味道,也好意思四处跑呀?说,从昨晚到现在,你跟那小娘们玩了几次?” 方圆觉得自己脸皮已经够厚了,可竟然还适应不了水水姐这种谈话方式。 本能的后退一步,抬手推开了她,拿捏出猪哥的嘴脸,上下打量着她淫笑道:“咋,你不会也想试试吧?” “试试就试试,我怕个甚?” 水暗影忽然发现,自己竟然很享受跟方圆打情骂俏的感觉,娇笑一声说道:“我跟你说啊,别看那小娘们身怀绝器,可水水姐炕上的本领比她有过之而无不及--就在你昨晚刚来酒店时,我就跟她商量着,姐妹俩把你给轮了。只是没想到,叶明媚却抢先一步了,也太不够姐们了。” 方圆实在受不了水暗影的女流氓嘴脸,竟然有些怯阵,干笑着问:“少扯这些没用的,你刚才说那句话是啥意思?” 水水姐眨巴了下眼睛,装傻卖呆:“我说的哪句话?” “你说,咱们关系不一般了。” 方圆再次上下打量着她,说:“你不会真以为,我跟叶明媚那个啥了,就真想……” 淡淡的,水暗影打断了方圆的话:“我已经跟小韵说好了,从现在起,就给她做嫂子了。” “啥嫂子?” 方圆呆愣一下,猛地明白了过来。 “来,咱小两口仔细说道说道。” 水暗影才不管方圆发呆,扯住他手回头冲走廊拐角那边说道:“小四,你先走吧,我会照顾好你家太太的。你在这儿,对你没什么好处的。” “多谢水水姐了。” 片刻后,走廊拐角后传来小四的声音,接着就是快步离去的脚步声。 水暗影拿出一张紫金卡,打开了就近的一个房间,拉着方圆走了进去。 随意把高跟鞋踢掉后,她走向酒柜那边:“先去洗个澡吧,我不喜欢跟满身骚味的男人面对面的说话。” 方圆很乖。 因为他已经从水暗影的那句话中,推断出了什么,默不作声的走进了洗浴间。 等他擦着头发走出来时,水暗影已经叫来了一桌丰盛的午餐。 “特意为你点的,都是些大补的东西。” 水暗影端起酒杯,冲他晃了晃。 洗过一个热水澡后,方圆眼中的红丝消退了很多,精神却略显疲态。 就算他身怀阴阳合功夫,不过对上叶明媚那种天生的高手,连续折腾七八个小时,可也有些吃不消。 但他精神略显疲态,则是因为夏小韵的事。 把擦头的毛巾,随手搭在旁边的椅子上,方圆坐在了水暗影的对面。 同样的大圆桌,俩人面对面的坐着,不像是在会餐,倒像是在谈判。 不等他说什么,水暗影就放下酒杯,拿起筷子:“有什么话,吃完再说。” 长时间的鏖战过后,方圆还真有些饿了,二话不说就甩开腮帮子大吃起来,让水暗影见识了什么是真正的吃货。 有人说,男人在认真做事时的样子,是最帅的时候了。 哪怕是吃饭。 这不,水暗影刚吃了个海参,剥了个大虾,方圆就已经放下筷子了。 “吃饱了?” 水暗影问出这句话后,立即意识到自己问了句废话:除了她吃过的那两个菜,其它四个菜,基本都是一扫而光了。 方先生从来都不屑回答废话的,端起茶杯喝了口看向她:“小韵,都是跟你说了些什么?” 水暗影拿起餐纸,动作很优雅的擦了擦嘴,才淡淡的说:“只要你们一起经历的事,她都说了。” “都是有哪些重点?” 方圆生怕水暗影是在乍问她。 “绣花鞋,陈婉约,花小妖,昆仑--你们身上都有一朵彼岸花。” 水暗影说着,站起来绕过桌子,走到方圆身边,一双白玉雕刻般的手,慢慢解开了他的上衣,看向了他的左肩:“她说,你这儿有朵花。花呢?” 方圆可以确定,水暗影没撒谎了:“用药水遮起来了,我不喜欢被人看到。” 水暗影也没强求他把药水擦掉,就扯过一把椅子,挨着他坐了下来:“我真没想到,你们的身世会这样复杂,会是那什么的花族后人。” “我是汉人。” 方圆眉头微微皱起,冷冷的说:“从来,都是以自己是汉人而为荣。”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是亲兄妹,而且还是彼此相爱……” 水暗影好整以暇的说到这儿后,忽然闭上了嘴巴。 方圆没有看她,而是盯着他放在桌面上的右手:右手忽然间突地攥紧,眼角也猛地跳了一下。 虽说他没有抬头,也没有说啥,更没有动手,但水暗影却蓦然感觉到了一种恐惧,从没有过的,仿佛只要她再多说一个字,她就会死。 但有些话,就算是死,也得说出来。 要不然,她就不是水暗影了。 沉默很久后,她才说:“方圆,我知道你不希望任何人,知道你跟夏小韵的这种感情。但有些事,你必须得勇敢面对,逃避,封杀不是办法。” 方圆的右手,缓缓松开,依旧没有看她,只是淡淡的说:“所以,小韵才会用她所有的秘密,来换你答应当她嫂子。” “我配不上你么?” 水暗影才不会怕冷静的方圆,拿过桌上的烟盒,点上一颗,吸了一口后放在了他嘴边。 方圆没有拒绝,最多也就是不喜欢这种绵软无力的女士香烟罢了。 “而且,她为了让你从痛苦中挣扎出来,还做了别的事。” 水暗影又拿回香烟,叼在了自己嘴上。 方圆终于看向了她,声音苦涩的问道:“她,又做啥傻事了?” “凌晨时分,她主动向燕随意投怀送抱。” 水暗影徐徐吐出一口烟雾,悠悠的说:“她跟我说,她之所以选择燕随意,而不是别的男人,那是因为你看他不顺眼--你明白她这样做的苦心吗?” 方圆垂下眼帘,嘴角紧抿了下哑声回答:“我如果不明白,那我就是傻瓜了。” “是我阻止了她的傻事。” 水暗影说着,轻笑一声:“呵呵,燕随意应该对我有意见了。” “谢谢你。” 方圆抬头,正视着水暗影,很认真的道谢。 水暗影摆了摆手,又恢复了她的放荡不羁:“谢啥呢?咱们是两口子了不是?” “你真想嫁给我?” 方圆的脸色,也缓和了许多。 “你觉得,我是在开玩笑,还是那种欺骗女孩子的人?” 水暗影反问道。 “不像,却也不是太认真,总觉得你是在玩。” 方圆说出了他的真心感受。 水暗影双眸微微一眯,随即咯咯娇笑起来:“嘿嘿,玩?是,就是玩。人活着嘛,何必认真的活呢,那么累。还是玩好啊,玩感情,玩人生,玩你的同时,也让你玩儿我……就这样互相玩,玩到死的那一天,这辈子就过去了。” “我不想玩。” 方圆摇了摇头,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最起码,我不会拿自己的爱情来玩--因为我不像你一样,我玩不起。” “哦?” 水暗影也站起来,跟他四目相对,冷笑道:“看来,你是个孬种。” “是,我承认在这方面,我是个孬种。” 方圆不想再跟水暗影说什么,转身走向门口:“但我真谢谢你能开解小韵。所以,你有权利知道我们之间那些秘密。尤其是小韵对我的……我不希望别人知道。” 水暗影马上就说:“我偏说!见人就说!” “你敢跟一个人说,就会死一个人,跟十个百个说,就会死十个,百个。小韵没有告诉你,我在塔希科雪原时,已经开了杀戒?” 方圆停步回头,看着水暗影说话的声音很轻,却一点开玩笑的样子也没有。 水暗影紧紧抿了下嘴角,冷冷的说:“那你就把刀子磨快了,准备杀人吧。” “你会看到的。” 方圆开门走了出去。 他走很久了,水暗影还站在那儿,木鸡般的呆若不动。 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她才缓缓坐了下来,喃喃说道:“水暗影--看来,这辈子你都要玩下去了,哪怕你曾经真是不想玩了。” 方圆并不知道,水暗影在答应夏小韵,给她当嫂子的条件时,是认真的。 第256章:杀人与享受 老人们常说: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的。 这句话,能套在很多事上。 比方水暗影:哪怕再怎么放荡不羁的女人,在某个时候,也会极其认真一次。 确实,水暗影答应夏小韵的条件时,就是相当认真的。 至于为什么,从极度讨厌方圆,发誓要干掉他,慢慢会转变对他的恨意,最后竟然在仔细考虑过后,觉得能够嫁给他也是很不错过程,水暗影自己说不清。 她只知道,那个家伙貌似并不是太可恨。 而她呢,也的确不能总生活在某个人的阴影之下,是该像个正常女人那样,拥有自己真正的生活了。 她还知道,自己能有这质的改变,主要是被夏小韵的‘爱情’,给感动了。 没有深爱过一次的女人,绝无法理解到夏小韵主动向燕随意献身的苦衷。 水暗影一直觉得,她比世间任何一个女人都优秀,无论是相貌,还是能力。 可当夏小韵给她说出那些心里话后,她才知道,自己距离真正优秀女人,还很远:优秀的女人,才不会游戏人间。 所以她才决定,给夏小韵当嫂子,认真的当。 但方圆的反应,却把水暗影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认真,给狠狠踩碎了。 是啊,无论她有多么的想改变,可她以前,已经给人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 放荡不羁或许还是小事,可翻脸无情,指不定哪会儿就会拔刀子捅人--哪怕是方圆,也受不了她这样的反复无常。 以前,老人总是念叨她,改变对生活的态度。 她才不想改。 那是因为她喜欢的男人,已经不在人世了。 这个世间,就再也没有哪一个男人,有资格让水水姐改变。 现在,她想改了,想努力去当个好嫂子了。 可人家却不相信她。 这对她来说,绝对是个天大的讥讽。 苦果,却是她此前撒下的种子。 谁也怪不着。 要怪,就只能怪她自己。 呵呵,不就是没人要么,这也没啥,一个人也不错的。 在推开叶明媚休息的包厢房门时,水暗影脸上还挂着最得意的笑,仿佛一只刚刚偷了八十只老母鸡的小狐狸。 房间里很静,静到水暗影都能听到叶明媚的轻微呼吸声。 叶明媚就躺在沙发上,姿势很不雅,左腿搭在沙发靠背上,右脚却搁在案几上,身无寸缕的,乌黑的发丝,把整张脸都遮住了,右手耷拉在地上,左手却压在额头,好像没脸见人似的。 水暗影踩着高跟鞋走路的声音很响,而且她关门时,还故意用力,就是想惊醒叶明媚:这娘们当下骚不啦唧的样子,连她也有些受不了。 叶明媚却像死人那样,没有丝毫反应。 “唉,这都是你自找的。” 水暗影轻轻叹了口气,弯腰从地上拣起一片衣服,盖在了她身上。 又拿起她的手机,找到小四的手机号,低声吩咐她,给燕太太买身衣服来,从里到外,从头到脚的,不要那种开放的,要严谨款式的,买来后放在包厢门口就行了。 扣掉电话后,水暗影就坐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点上一颗烟,望着太阳一点点的爬到头顶,又慢慢的向西滑落。 当太阳颜色开始变红时,背后终于传来一声低低的哼声。 从落地窗的玻璃中,水暗影能看到叶明媚慢慢抬起了手,更能看到自己脚下的烟头,已经有几十个了。 房间里的空气质量,本来就不咋样,再加上烟雾--水暗影很怀疑,她是怎么在这儿枯坐大半天的。 足足七八个小时,她可能想了很多,又可能是什么也没想。 因为她在被叶明媚的哼哼声给惊醒时,竟然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从玻璃倒影中看到叶明媚醒来后,水暗影没有回头,更没有说话,哪怕又看到她刚站起来,就哎呀一声摔倒在地上后,都没有管。 只是心中冷笑:那地方都肿成那样子了,刚醒来还能走路才怪呢。 额头碰在案几上后,叶明媚才察觉出那种火烧一般的疼痛。 这才如梦初醒,猛地想到她昏睡后,所遭受的折磨,还有要死的耻辱。 她慢慢地低头,看向左肩下那个烟疤,泪水就毫无征兆的哗哗淌了下来。 她觉得,她该去死。 因为唯有去死,才能洗刷在那个恶魔折磨她时,她竟然更加渴望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一些的不要脸,才能对得起宠她、像父兄那样爱她的丈夫。 可她又不想--地狱中,会有那种让她身为女人而骄傲的感觉么? 所以她无比的矛盾,无比的痛苦,自然也是无比的痛恨那个恶魔。 我要杀光他全家,把他制成标本,摆在卧室炕前,每天都要看着! 叶明媚狠狠咬了下嘴唇,抬手擦干泪水时,才发现水暗影就坐在落地窗前,背对着她吸烟。 愣了片刻,她强笑一声:“呵呵,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在你做梦都在念叨,让他更猛烈一些时。” 水暗影没回头,声音也无比的平静。 叶明媚的双眸,猛地眯起,攸地透出骇人的光芒。 水暗影不愧是她唯一的闺蜜,哪怕是不用回头,也能知道她在想什么,轻笑一声问道:“是不是想杀我灭口?” 叶明媚没有否认。 从来,她都是个不屑遮掩自己情绪的人:“是,因为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这段耻辱,知道我背叛了我丈夫,让整个叶家,燕家,都蒙羞。” “可我们是最好的姐妹。” “姐妹,也不是不能牺牲的。” “知道我为什么欣赏你,能把你当做姐妹吗?就是因为你够直率--哪怕是睡觉时,都不屑装出一副恶心的淑女样子来。我发誓,如果我是男人的话,不择手段也要得到你。能拥有你这样的女人,就等于拥有了整个世界。” 水暗影又点上一颗烟,细高跟小皮鞋一蹬地,转椅转了过来。 看着单膝跪地的叶明媚,轻笑道:“可问题是,我是女人。你有的,我都有,所以我不会娶你。就像你也不会杀我,最多只是在心里想想。” 叶明媚慢慢坐在了沙发上,蜷缩起腿,摸着自己的左脚后跟,歪着下巴想了想,才忽然说:“那个混蛋,真的好可怕。” “我警告过你的,你没听。” “如果我早就知道他可怕,我会用更快的速度来找他。” “上瘾了?” “不能不上瘾,从没有过的感觉,想死,真的想死。” “那你还要杀他吗?” “当然要杀。” 叶明媚抬手,把遮住半边脸的发丝拢在脑后,露出了那张越加妖艳的脸:“杀他,跟上瘾,是两码事。” “可他要是被你杀了,就没人能让你过瘾了。” 水暗影笑吟吟的说:“更何况,你杀不了他的,因为他远比你以为的更可怕。” 叶明媚也笑了,还拉长了声音:“就因为杀不了他,所以才会杀他。” 水暗影黛眉微微皱了下,接着竖起大拇指:“明媚,你够贱。” 昨晚过后,方圆跟叶明媚就是死敌了。 方圆能杀她--但在找不到更好的杀她理由之前,是不会杀她的。 叶明媚有一万个理由能杀他--却没有杀他的能力。 那么,如果她非得去杀他,结果只能去触怒那个家伙,让她再被狠狠折磨。 这是叶明媚内心所渴望的:她刚才就直言不讳的说,她已经上瘾了。 在不择手段‘诛杀’方圆的过程中,却又能满足她的渴望--说起来,就是报仇跟享受两不误,她不用为被搞了而觉得对不起谁,因为她是真想杀方圆的。 这种很复杂,很绕圈子的想法,也唯有叶明媚才能有。 同样,也唯有水暗影,才能看懂,所以才由衷的说她够贱。 “我本来就是个贱人。” 叶明媚淡淡的说着,慢慢站起来走到水暗影身边,顺势坐在了她的腿上,搂住了她的脖子,身子微微后仰看着她,拿过她嘴上的烟,叼在了自己嘴上。 水暗影双手抱住她的小蛮腰,后脑靠在转椅背上,看着这个女人,姿势优雅的吸烟。 如果有人这时候走进来,肯定以为她们两个,是一对伟大的女同志。 狠狠吸了一口烟后,叶明媚才问道:“你会帮我,对不对?” 水暗影反问:“我有什么好处?仅仅是因为好朋友的话,那就别提了。” 想了想,叶明媚才认真的说:“我忽然改变主意,不想杀他了。” 水暗影没有说话。 就听这个狂妄的女人,阴声说道:“只要你能帮我,我就有更大把握制住他,把他当宠物养起来--相信我,水水,尘世间能够让我叶明媚臣服的男人,就他自己了。到时候,我们一起享用他,你会品尝到不一样的人生。” 水暗影笑了:“可我要是上瘾了呢?你该知道,我是个相当自私的人。如果也上瘾了,我才不管你是不是我的姐妹,照样会干掉你,独自享受。” “叶明媚如果有负水暗影,让我全身溃烂而死。” 叶明媚扭头,把烟头狠狠吐在了玻璃窗上,轻声说:“我这是第一次说这种话。” “好,那我答应你。方圆,是我们两个人了,也只能是我们两个人的。” 水暗影沉默很久,才缓缓的说道:“肆无忌惮的玩儿,才是真正的人生。” 真正的人生,就是能够跟未来的舅子哥,讨论该怎么追求心目中的女神。 文永远就是这样认为的。 “我会尽可能的创造,你跟小韵单独在一起的机会,希望你能好好把握。” 双脚搁在案几上的方圆,随意翻弄着手机,就像他说话的态度:“可有一点,我必须得再说一遍。” “不用你说。” 文永远摇头:“我要是做了对不起小韵的事,我把自己脑袋拧下来,让你当球踢。” “我从来都不喜欢踢自己哥们的脑袋。” 方圆笑了下,拨通了夏小韵的手机号。 手机中,传来女孩子欣喜的声音:“哥,你在哪儿?我找你很久了。” 第257章:我哥说了…… 方圆在给夏小韵打电话后,文永远就赶紧站起来,跑进了洗手间内。 这家伙照镜子去了。 对此,方圆很满意:这证明他很在意小妹。 尽管这家伙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说他的家庭背景,不过方圆却觉得无论他出自什么样的家庭,小妹配他都绰绰有余的。 小妹,本来就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女孩儿,没有之一。 这几天,方圆都在刻意培养她,希望她能尽快的骄傲起来。 出身小地方的夏小韵,最缺的就是那种目中无人的冷傲,这是她最大的缺点。 她必须得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拥有叶明媚、水暗影那样的女人,才有的气质。 想到叶明媚,方圆就想笑:这女人傲是傲了,就是脑子不正常。 跟文永远坐了大半天,俩人除了谈论小妹外,自然也得提到叶明媚。 “你就不怕那个女人,会不择手段的报复你?比方,她会对你身边人下手。” 这是文永远发自内心的担忧,因为他比方圆更清楚,叶明媚背后的实力。 方圆的回答也很简单:“你只要保护好小妹,别的事就不用管了。” “文家也不是好惹的。” 文永远说话很直接,透着发自骨子里的傲气。 方圆很欣赏他这一点,觉得小妹实在没理由,会拒绝他。 当皮鞋都擦的铮亮的文永远,从洗手间内走出来时,房门被轻轻敲响了。 “我去开门。” 不等方圆有所动作,文永远就抢先快步走向门口。 开门之前,他又再次伸手,整理了一下衣衫。 门开了,是推着餐车的服务生:“先生,这是您点的晚餐。” “靠,我还以为--” 文永远有些泄气,低声骂了句时,刚塌下的腰板,却又接着挺直了。 夏小韵,就站在服务生旁边的走廊中,满脸不敢相信的神色,犹豫着问道:“你、你是文……” “小、夏小姐,我是文永远,京华传奇公司总裁文永远!” 很有些脑残嫌疑的文永远,在夏小韵面前,竟然很紧张。 由此可见,他是真的在意小夏妹妹。 当初在前往黑龙省的航班上,他就见过夏小韵,那时候可没觉得这女孩儿有啥值得他紧张的:像这种‘货色’,只要他想,要多少,就会有多少。 但昨晚他只远远看了夏小韵几眼,就被彻底的倾倒了:原来,被他以为很稀松平常的小夏,是那样光彩夺目,就连叶明媚、水暗影都无法掩盖她那种清纯的妖艳美。 一个男人喜欢上一个女孩儿,就像女孩儿忽然改变早就决定的主意那样,正常,自然。 “哈,对,你就是文永远,那个单枪匹马就敢去塔希科救人的脑残--咳,对不起啊,方圆这样说你、嗯,那个啥,方圆在不在?” 发觉自己总是说错话后,夏小韵有些脸红。 “对,你说的很对,我就是有些脑残!” 文永远才不会在意,被夏小韵称为脑残,只享受她在看着自己笑起来时,那双大眼睛弯起来看着他的幸福感:“快,请进,请进啊。” “坐,快坐,别客气,就像在自己家里那样。” 等服务生把晚餐摆好出去后,文永远又搓着双手,一个劲的请夏小韵坐下。 很自然的,夏小韵坐在了方圆身边。 方圆却站起来,坐在了她对面,对文永远说:“来,今晚我们得好好喝一杯。小妹,你喝饮料,还是红酒?” 在方圆站起身时,夏小韵的眼眸就黯淡了下来。 当听他守着文永远,称呼自己小妹后,立即就猜出他接下来要做什么了。 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夏小韵假装很自然的说:“忽然很想喝茶。” “我去拿。” 文永远马上就跑到了酒柜那边,刚拿起一罐茶叶,却又忽然想起了什么:“哦,对了,我下面车里有好茶叶,从老头子那儿顺来的,极品大红袍--稍等啊,我很快就会回来!” 不等方圆俩人说什么,文永远就迈着轻快的脚步,冲出了房间。 来到下面停车场后,文永远却没着急去拿茶叶,从车子内拿出手机。 电话刚一接通,一个世上最动听的声音传来,大惊小怪的:“哎呀呀,你个臭小子,打你电话总不接,还知道给老娘打电话呀?说,又鬼混到哪儿去了?” 文永远深吸了一口气,认真的说:“妈,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 电话那边立即的母亲,立即沉默了下来。 过了好久后,才轻声问道:“你确定?” “从没有过的确定。” 文永远顿了顿,才说:“不过,可能会有些麻烦。燕家,会对我跟她交往不满。” 立即的,母亲就再次嚣张起来,冷笑道:“哼哼,那又怎么样?别人或许会忌惮燕家,可文家才不在意!儿子,没说的,老妈我全力支持你。” 文永远开心起来:“嘿嘿,妈,你还没问我,那个女孩子长的漂亮不,又是什么背景身份。” 母亲大咧咧的说:“哪怕是个要饭的乞丐婆,能够值文、燕两家关注的女孩子,我们也抢定了!说,需要老娘给你做什么?” “痛快!” 文永远马上大拍马屁:“梁晓燕,我就说嘛,唯有你才有资格给我当妈,敢把文天豪当做纸老虎。” “滚你的,哪有这样说你老子老妈的?” 母亲在那边豪爽的笑了几声,说:“赶紧的,把女孩子带回家,让老娘看看。” 文永远实话实说:“现在恐怕还不行,因为燕随意在他的生日派对上,表明把她当做女朋友了……” “没什么不行的。” 母亲淡淡的说:“明天中午之前,把女孩子带回家。燕家那边,我来处理。” “燕家很强大。” 夏小韵双手并拢,放在膝盖上,盯着案几上的菜肴:“就连端菜的服务生都知道--如果,你把我介绍给文永远,会连累他。” 方圆拿下嘴角的香烟,也盯着夏小韵的目光所在处,淡淡的说:“相信文永远比谁都清楚,燕家有多么的强大。他既然想跟你交往,那么这些顾虑,就该让他自己去解决。” “哥。” 夏小韵抬起头,看着方圆,轻声说:“我觉得,我现在特别像个货物,让你迫不及待的,送给你所认为很不错的人。” “你呢?” 方圆躲开夏小韵的眼睛,看着她下巴说:“还不是也这样,随便给我找媳妇?” “那是因为,我觉得她很配你。” “文永远人也不错的。” “我不喜欢他。” “为什么?” “他脑残。” 夏小韵笑了笑,笑容很凄美,轻声说:“哥,我本来就是个脑残了,你又给我找个脑残的男朋友,那我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 方圆沉默了片刻,才说:“凡事,有我。” “你能照顾我一辈子?” “一辈子,那又怎么样?” “我这是第一次听你说怎么这个词。” 夏小韵抿了下嘴角,说:“可是,我也会痛苦一辈子--只要看到你,想到你。” “那就不要想。” 方圆说:“或许,用不了多久,你就能适应看不到我生活了。” “你已经在我心底最深处了,哪怕我拿刀子狠狠的刮,你也不走开。” 夏小韵说着说着,声音中又带有了哭腔。 方圆忽然无比烦躁起来,抬手刚要狠狠拍向案几,却又慢慢放了下来,嘎声问:“是不是我死了,你才能接受别人?” “我们跳楼吧。” 夏小韵看向了落地窗那边,眼眸闪闪发光:“这是第十八层--通往十八层地狱的最佳路径。阴间里,估计是不会介意,妹妹爱上哥哥的。” 方圆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除了在心中狂骂她脑残。 如果不是真正的脑残,又怎么会说出这种话? 可真正的脑残,又怎么会有这么深的感情? “以后,都不要跟我说那个字眼,要不然,我只能去死。” 方圆狠狠瞪着她,最终却在她毫不畏惧的对视中败下阵来,低下了头。 门外,传来服务生路过时的高跟鞋踏地声。 夏小韵忽然笑了,岔开了话题:“你是怎么跟水暗影说的?” “她倒是比不上你脑残,不过她不是你的嫂子人选。” 谈起水暗影后,方圆的心情放松了许多。 夏小韵说:“我觉得,她的人不错。而且我也能看出,她在答应我条件时,是很认真的。” “她什么都不缺,唯独缺少认真的态度。” 方圆翻了个白眼,问道:“你觉得,一个随便就能钻进我被窝的女人,会认真对待生活?” “那是以前。” 看出方圆不耐烦提到水暗影后,夏小韵很聪明的岔开了话题:“那,花小妖,总可以吧?” “她就是个瓷器。” “怎么说?” “很精美的瓷器,你忍心打碎?” “哦,我懂了。” 夏小韵点了点头时,文永远的急促的脚步声,从门外传来。 哪怕是真正的极品大红袍,给方先生这种人喝,绝对是暴殄天物。 要不是看在小夏妹妹的份上,在他嘟囔着说比三十块钱一斤的茶叶也好不了哪儿去的话时,文永远肯定会一拳,打歪他的鼻子。 不过,当小夏砸吧了几下,也说味道也很一般时,文大少却又鸡啄米那样,连连点头:“对,对,其实这玩意名气大,就是个噱头--我拿来,就是显摆的。” “嗯,小文你说的没错。等我回唐王时,随便给我弄个三五斤,我也跟人显摆一下。” 夏小韵看似很随意的说了这么一句后,文永远差点从沙发上一头栽倒在地上。 比他还小两岁的夏小韵,喊他小文也就罢了。 可她真不该把极品大红袍说的那样不堪:三五斤?你知道这种茶叶的年产量才几斤啊?就是那些身价百亿的大老板,也不一定有福气喝到啊。 “好了,跟你开玩笑呢,看把你给吓得。” 夏小韵轻笑一声,说道:“我哥说了,让我给你当女朋友。” 第258章:可我不爱你呀 “什么?” 正可劲儿讨好夏小韵的文永远,登时愣住。 他真没想到,夏小韵会说的这样直接。 “我说,我哥让我给你当女朋友。” 夏小韵重复了一遍,又问:“你愿意吗?” 文永远咕噔咽了口吐沫,张嘴没说出话来,只是用力点头。 “哥,你能不能先回避一下?” 夏小韵却看向了方圆,说:“我有些话,想给跟他单独说,行不行?” “行,说完了,给我打电话。” 方圆没有任何的犹豫,站起来就快步走出了房间。 无论他有多么想让夏小韵立即嫁给文永远,也不能阻拦人家单独交谈,说一些他不希望听到的话。 文永远送方圆出去后,再坐回夏小韵面前,更加紧张了。 这可是他从没有经历过的。 夏小韵再怎么出彩,好像也没资格让文大少,这么紧张才对。 “我知道你为什么紧张。” 夏小韵轻飘飘的说道。 “为什么?” 文永远就像聆听老师教诲的小学生那样,很乖。 “因为你担心,我会拒绝你。” 夏小韵端起茶杯,轻轻抿了口说:“如果是放在一个月之前,用我哥的话来说就是,哪怕是我全脱了跪在你面前求你,你也不会答应,接受我这个来自小地方的女孩子--你不要着急说什么,先听我说完。” 文永远只好闭上了嘴,却又隐隐觉得,她说的好像没错。 就像正月初六那天,在航班上遇到她时,碰了个软钉子后,就不把她当回事了。 “你现在这样在乎我,是因为燕随意摆明了态度,在追求我。” 夏小韵淡淡的说:“打个比喻,哪怕是一头猪,有好多人在争抢,就会觉得它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但当别人都放手后,人们才发现那只是一头猪而已。” 能够把自己比喻成一头猪,足以说明夏小韵现在相当冷静:“我,就是那头被人争抢的猪。而跟你一起争抢的那个人,恰恰是很有分量的燕随意,一旦他放手后,你得到我,才会发现我没有你想的那样好。到时候,你就会后悔,更会痛苦。” “不会的!” 文永远马上摇头,大声说:“我从没有对任何一个女孩子,如此动心过。不管有没有燕随意,在我发现你真正的美后,我都会追求你的!” “可我不爱你。” 夏小韵缓缓的说:“无论你以后对我有多好,我都不会爱你。” 文永远傻掉了。 他能塌下身价,去追求夏小韵,当然不止是因为她够漂亮。 他所追求的,是爱情。 夏小韵却告诉他,说她绝不会爱他。 那么,他就算追到她,又有什么意思? 傻了很久,文永远才哑声说:“那么,你爱燕随意?” “不。” “可方圆跟我说,你昨晚……” “嫁给他是一回事,爱他又是另外一回事。” 夏小韵抬头,看着窗外天边罕见的白云,梦呓般的说:“在我心中,嫁给他,嫁给你,跟嫁给一头猪,没有任何的区别。” 文永远更加难受,艰难的问道:“为、为什么?” “因为夏小韵的心中,只有一个男人,她已经把所有的爱,都给了那个人--在她甘心被一个东洋鬼子抱起来的那一刻起。” 夏小韵轻声说。 “那个人……是谁?” 文永远不知道东洋鬼子的事,只想知道那个人是谁。 夏小韵轻轻说出了一个名字。 文永远再次傻掉。 “我知道,我不该有这想法,因为这是在犯罪。” 夏小韵叹了口气,幽幽的说:“你相信吗?如果现在他让我陪着他一起去死,无论怎么死,我都会开心--文永远,你觉得,我值得你追求吗?就算你得到我的人,可你能忍受一个不爱你,思想还异常肮脏的人,跟你同床共枕?” 文永远不知道怎么说。 夏小韵笑了:“是不是我哥,从没有跟你说过,他其实也爱着他亲妹妹。为了结束这段痛苦的感情,所以才迫不及待的介绍给你?” 其实根本不用问,夏小韵也知道方圆不会把这些话,告诉文永远的。 文永远也傻傻的回答:“没、没有。可我想知道,既然你们是亲兄妹,又怎么可能会--” “会深爱,对吧?” 夏小韵轻轻皱了下小鼻子,说:“网上曾经流传过一句话,愿天下有情人都是亲兄妹。好吧,既然把话说到这儿了,那么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了。你洗耳恭听吧。” 用了足足半小时的时间,把她从遇到方圆时有多么讨厌他,到最后爱上他,俩人正要进一步发展时,才发生的这些事,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她双手一摊:“喏,事情就这样简单。并不是我们开始就是肮脏的,这纯粹就是老天爷恶作剧,把我们玩的死去活来的。” 看文永远依旧傻呆呆的样子,夏小韵抬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说:“说说你的听后感。” “神奇。” 文永远觉得,除了神奇外,他实在找不到任何词,来形容方圆俩人的感情了。 夏小韵又问:“那你还想不想追求我?” “不了。” 文永远犹豫了下,终于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因为他能从夏小韵的眼神中看出,除了方圆外,她不会再爱任何人了。 文大少就算再怎么垂涎她的美貌,可也不会傻到娶个不爱自己的女孩子。 最多,他在摆正位置后,马上就为方圆担心了:“可你们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啊。我能看得出,方圆绝对会撵着你嫁人的。他比你,要理性很多。” “是啊,所以我才要单独跟你聊。” 夏小韵叹了口气,低声说:“你能把我当做你最好的哥们吗?” “啊?” 文永远发誓,今天他发傻的次数,绝对比以往加起来的次数还要多。 夏小韵解释道:“如果我们能成为哥们后,你就能帮我做什么了。” 文永远半张着嘴巴,愣了很久,才慢慢明白过来:“你的意思是说--让我陪着你演戏?” 夏小韵淡淡的回答:“只要你愿意,我现在就能跟你上床,把我的第一次,交给你。” 文永远想发疯。 猛地抬手,狠狠砸了沙发一下,大声骂道:“靠,既然是哥们,怎么能做那种事!” 方圆就很想做那种事。 哪怕是走在大街上,眼前人流穿梭,也挡不住他怀念跟叶明媚在一起的感觉。 那个女人,绝对是个极品。 但很可惜,这个极品貌似有些不好惹--最起码,为了小妹的安全,他也不能再去招惹她,最多想个办法,让她不敢存有伤害小妹的念头。 漫无目的的走着,心里想着事时,时间总是过的特别快。 仿佛只是一眨眼间,天就黑了,街灯亮起时,韩斌打电话过来了。 韩斌打电话过来,自然是问他,什么时候跟夏总回唐王? “还得耽搁几天吧,这边有些事。斌子,公司的事,你先替她处理着。” 方圆想了想说:“我会让夏总,给公司高层打电话下通知的。至于宁耀酒店那边,你更不用担心。” 塔希科之行后,韩斌已经知道自己哥们,其实是个相当牛的人了,所以才没觉得他这么说话有啥不对。 至于方圆是怎么这么牛的,韩斌不想去问:方圆能为了他,出现在塔希科雪原上,这就已经足够了。 “算卦,算卦--年轻人,来一卦吧,就当是向老人献爱心了。” 方圆刚扣掉韩斌的电话,一个佝偻着身子、脑袋上戴着黑线帽子,穿着黄大衣的老头,就拿着一个搪瓷缸子,出现在了他眼前。 看着老头,方圆低声骂道:“嚓,啥时候,乞丐也会算卦了?” “生意不景气,才把算卦的给搞成乞丐样子。” “多少钱一卦?” “五百。” 老头刚说出这个数,方圆转身就走。 他连忙跟上:“五十,也行。” “五块钱。” 方圆边走,边随口说:“要是算不准,也不给钱。” “三十,不能再少了!” 老头咬了咬牙,好像割肉那样的疼:“算不准,你也给钱。” “凭啥?” “就凭我满嘴牙,随便你敲!” “嚯嚯,三十块钱敲人满嘴牙,这笔买卖貌似还能做。” 方圆来兴趣了,一指旁边店铺下的台阶:“走,去那边。别怕,我是好人,才不会欺负你呢,你说得没错,就当是献爱心了。” 这是一家游戏厅,灯光很亮。 方圆顺势坐在台阶上,拿出香烟时,递给了老头一颗。 “吸烟,有害健康的。” 老头很麻利的接了过去:“有火吗?” “抽烟不带火,你是三等烟民吧?” “先给钱。后算卦。” “没零钱了。” “那不还有张十块的吗?” “喂,那是一百的好不好?” 幸亏方先生宽宏大量,才没在老头拿走他一百块钱时,拿大巴掌抽他。 “闭嘴,收起笑容,要不然会影响我看相。” 老头用搪瓷缸子,轻轻敲打了下台阶。 “搞的跟真事似的。” 方圆晒笑一声,却按照他说的去做了。 老头就像所有神棍那样,盯着方圆面孔看了半晌,时而摇头,时而叹息的,又扯过他左手看了会,才说:“好了,是我说,还是你问?” “我问,因为我给钱了,是上帝。” 方圆说:“你猜、哦,不,你算算我今年多大了?” “像这种无聊事,我是不会说的。” 老头很严肃的说。 方圆有些后悔,給他那一百块钱了。 不过看在闲着也是闲着的份上,也就忍了:“那好,你猜我兄弟几个?” “你是独生子。” 老头没有丝毫犹豫,就给出了答案。 方圆问这个问题,纯粹是信口问的,才没想到还有个妹妹。 老头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后,他才意识到这点,冷笑道:“哼哼,老头,麻烦你把搪瓷缸子给我拿过来。” “干嘛?” 老头问。 方圆淡淡的说:“用那玩意,敲掉你满嘴的牙。” 老头不愿意了:“怎么,你在质疑我算错了?” 第259章:痛苦,生怨气 塔希科之行前,哪怕是一只小狗跑到方圆面前,汪汪一声表示他的独生子,他也会大点其头说正确。 但现在,谁要是再跟这样说,他真敢拿搪瓷缸子,把人满嘴牙敲掉。 或许,到现在为止,他还完全信那个花族的传说。 可却不能不相信基因学:三家国内外大医院,都已经证明他跟夏小韵是亲兄妹了。 无论他有多么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说他是独生子--但都知道这是欺骗。 甚至,这个问题都成了他最不愿意面对的逆鳞。 如果不是看这老头长了一副苦比样,实在不忍心动粗,方圆才不会这样好脾气,只是拿话来威胁他。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老头竟然也很生气:“怎么,你在质疑我算错了?” 费了老大力气,才克制住自己不发怒,方圆也懒得再说什么,只是笑了笑,站起来就走。 “你给我等等。” 老头叫住了他。 方圆回头,看着他:“老头,还有啥要说的?” “掌中艮部定有无,骨起肉厚色泽好,上看眉毛是几人,眉头眉尾兄妹求,自身老几细观察,天庭鼻孔及耳廓,男子长男左眼看,女子长女眼皮观。” 老头说着方圆听不懂的术语,拿出一卷钞票放在了搪瓷缸子里:“你可以看不起我的人,但你绝不能质疑我的专业。如果我说错了的话,这些钱都是你的了。” 方圆来兴趣了,重新坐回了台阶上:“你这句话倒是很耳熟的,就像所有的臭屁那样难闻。不过看你很有把握的样子,那你跟我说说,你刚才那段话是啥意思?” “没啥意思,就是说我从你的手掌,眉毛,鼻孔耳廓等部位,能确定你就是个独生子。” 老头尽可能的昂起下巴,摆出一副傲然的神色:“年轻人,你质疑我,就是在质疑华夏五千年的传统文化。无论你有多么的牛,你都没这个资格。” “我从没有质疑传统文化的意思,我只是告诉你,我还有个妹妹。” 顿了顿,方圆才说:“嗯,是亲妹妹--我们两个,可是经过几家医院的医学鉴定,才确定了的。” 老头冷笑一声:“哼哼,我只说你是独生子,却没说你没有同父异母的兄妹。” 方圆愣了。 在确定夏小韵就是自己的亲妹妹后,俩人好像都走进了一个误区,他们都是陆、夏两家从小抱养的兄妹,至于他们的亲生父母到底是谁,还没有来得及寻找。 可从没有想过,他们有可能是同父异母的兄妹。 同父异母的兄妹,不也是亲兄妹,遗传基因也是相同的吗? 就在方圆发呆时,盯着他的老人又说话了:“但我现在可以拿满嘴的牙齿来保证,你没有兄妹,也没有同父异母的兄妹。” “草,你到底想说啥?” 方圆怒了,抢过他的搪瓷缸子,抓起里面的钱:“我都跟你说了,我有个经过医学鉴定了的亲妹妹,你咋还不服气,是不是嫌钱多的没地方花了?” 老头伸手,抓住方圆拿着钱的手,大声说:“受环境、情绪的影响,人的身体就会改变,在再先进的医学鉴定也可能出错,但相术却不会!比方,当你想不开喝了敌敌畏后,你的血液成分就会发生变化--” 这是在咒方圆脑残了,他张嘴刚要骂,脑海中却猛地闪过一抹灵光,好像顿悟到了什么,可却抓不住。 老头趁着他发呆时,赶紧把钱抢了回去。 方圆盯着老头,呆愣足有一分钟后,忽然把所有的钞票拿出来,放在了搪瓷缸子里,得有两三千的样子。 老头双眼放光,想伸手去拿,却又不敢,只是问:“你这是啥意思?” “这些钱,都是你的了,无论你说得对,还是不对,你都要尽可能详细的解释我的话。” 方圆缓缓的说:“你刚才说,受环境等影响,我们的身体就会改变?” “对啊,这是事实。” 老头又开始卖弄起来:“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洪荒宇宙内的世间万物,就像昼夜那样,皆分阴阳。人的身体也是这样,阴阳互动,就会产生连绵不绝的变化,随着环境、情绪甚至天气,始终都在改变着,生生不息……” 方圆这次没有打断他,只是静静的听着。 环境。 他捕捉到了这个词:他跟夏小韵没去罗布泊的黑暗世界中时,可没有那啥的彼岸花,为啥到了那儿后,就像发霉的木头那样,忽然长成了这样一朵破花? 是的,就是环境。 黑暗世界中那个特殊的环境,改变了他们,才显出了‘花族’的特征。 或许,也正是他们去过那个黑暗世界,才变成了兄妹,才在想亲热时肌无力。 那么这样推算的话,是不是再去某个特定的环境内,阻碍他跟夏小韵在一起的魔咒,就会忽地消失了呢? “喂,年轻人,你有没有在听我老人家说话?” 老头拿手在方圆眼前晃了晃。 “在听呢,你继续说,想说啥,就说啥,七八千块钱,也足够雇佣你这种级别的神棍,把口水说干了。” 方圆眨巴了下眼睛,再看向搪瓷缸子里时,那些钞票已经不见了。 “你这番话虽说很有亵渎我老人家尊严的嫌疑,不过也很有一定的道理。” 老人满脸严肃的说:“年轻人,老夫观你额头饱满,天方地圆,本该占尽人间福禄寿,一生荣华富贵,九十有八才会寿终正寝。但很遗憾,你沾染了邪祟之气。” 方圆目光闪动:“什么邪祟之气?” 老头抬手,脏兮兮的手指,指着方圆额头:“你这儿,笼罩着一层黑气,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煞气,正在慢慢消磨你的正气。当你所有的正气,都被邪祟吞噬掉,到时候就算是神仙,也难以救你了。” 方圆问:“那,你能看出这种邪祟之气,是咋出现的吗?” “女人。” 老头淡淡的说:“来自不干净的女人。” “不干净的女人?” 方圆想到了陈婉约,缓缓说道:“就是那种淫邪成性,每晚都不能缺少男人的女人?” 老头却摇了摇头,说:“这邪祟之气,不是来自外界哪个女人身上,而是来自你的内心。” 方圆有些茫然:“啥意思?” 老头问:“那个女人,牢牢霸占了你的心,或者说是灵魂,不许别的任何女人,走进你的内心世界。她就像一头恶魔,无论这头恶魔是恨你,还是爱你,她都只想把你据为己有,直到让你生机殆尽……” “别说了!” 方圆忽然一声大喝,打断了老头的话。 老头马上就低下了头,不敢看他。 方圆现在面孔扭曲,脸色很吓人,就像厉鬼那样。 双手手背上,更是青筋绷起,好像随时都会把老头撕成碎片。 当一辆车的车灯,从他们脸上飞快闪过时,方圆才长长吐出一口气:“呼,对不起啊,刚才有些失态。你可以说了。” 老头没说话,把刚拿走方圆的那些钱,都掏出来放在他眼前,站起来就要走。 “咋?” 方圆问。 “你很危险,我不想为了一些身外之物,就把老命给搭上。” 老人很干脆的说。 “我不会再生气了。” 方圆抬头看着他:“我保证。” “我不信。” 老头晃了晃手中的搪瓷缸子,抬脚刚要走,却听方圆说:“你信不信,你再走一步,我就会杀了你?” “我--信。” “那就好,坐下来,陪我说话。” 方圆拍了拍旁边的台阶时,脸色已经彻底恢复了平静。 “今天出门,我没有看是不是黄道吉日,唉。” 老头叹了口气,只好又坐了下来:“咱先说好了,无论我说什么,你都不能再对我老人家动粗,我是文化人。” “我从来都很尊重文化人的。” 方圆把那堆钱推了过去,说:“为什么要说,我心中那个女、女人是个恶魔?” “无论她在做什么,哪怕是跟男人在一张炕上时,她都在想着你。想到你,心中就会痛苦。痛苦,才是生出怨气的根源。怨气,又是世间最重的戾气,也是最厉害的邪祟之气。所以,不管你在做什么,又在什么地方,你总是会随着她的痛苦,而痛苦。” 老头好像相信了方圆从来不对文化人动粗的话,吐沫星子乱飞的说了起来。 在很多民间传说中,怨气才是最可怕的。 抬手擦了擦嘴,老头问:“我说的对吧?你想到她时,就会无比的痛苦。别看你现在极力压制这份痛苦,假装无所谓的样子,可总有一天,当痛苦越来越重时,你就受不了,就会发疯,会死。你死了,那个女人也不会独活。” 方圆嘴角再次有些扭曲,哑声说:“可、可如果那个让我痛苦的人,就是我的亲妹妹呢?” 他以为,他绝不会跟任何人,提到他跟夏小韵的感情。 现在,他却告诉了一个老神棍。 第260章:并蒂连理,灾难降临 “我都说一万遍了,你不可能有亲妹妹。” 老头又有些不爽了:“你怎么还纠结这个问题?” 方圆也不想纠结这个问题。 他更相信科学的医学化验,哪怕是因为他去了一趟黑暗世界后,忽然就跟夏小韵成了亲兄妹。 但是却没意识到,他竟然把解决这种痛苦的希望,都寄托在了老神棍身上:“只是假设,假设我有一个爱、爱上我的亲妹妹,为了跟我在一起,敢做包括去死的任何事。” 老头想了想,才接受方圆的假设:“那我问你,你觉得你能放下她吗?” “能。” 方圆很肯定的说:“或许会痛苦很长一段时间,就会慢慢好起来的。我只是担心,她会越来越痛苦--就像你所说的那样,她的痛苦化作了怨气,总是来缠着我,影响我。那么,我该咋办,才能摆脱她?” “我得先确定一下。” 老头迟疑了下,才问:“你真的爱她?” “我也不知道。” 方圆沉默很久,才说:“或许,是这样把。” “不能是或许,得肯定。” 老头说:“假设,一辈子不让你见她,你不会痛苦吧?” 方圆再次沉默。 这次沉默的时间更久,才摇了摇头:“男人,总是喜新厌旧的。” “对。这是男人的通病,在某些时候,却是优点。” “现在,你总该告诉我,怎么能摆脱她了吧?” “不管她有多么的痛苦?” “不管。” 方圆很艰难的说。 “这就好办了,至少有两个办法。” 老头语气轻松了起来:“第一,就是伤害。” 方圆眉头皱起:“伤害?” “对,就是伤害。唉。” 老头轻轻叹了口气,脸上悲凉沧桑的样子,很容易让人以为,他年轻时曾经伤害过一个深爱着他的女孩子:“无论女人有多么的爱一个男人,男人只要狠狠伤害她一次……一次不行,那就两次,三次,总有一次,会让她对男人绝望。她要是绝望了,再想到男人时,就不会心疼了,而是漠然。” “很有道理。” 方圆想了想,问:“那么,第二个办法呢?” “去找一个你爱的女人。” 老头说:“你要想尽办法,不择手段的,让这个女人爱上你。” 方圆想了很久,才摇头:“不明白。” “痛苦的怨气,是世间最可怕的。可也不是无法压制的,因为爱,就是它的克星。” 老头说着,把搪瓷缸子的钞票拿出来,又拿过方圆放在台阶上的烟盒,放进去:“假设,缸子是你的心,你的灵魂。这盒烟,就是某个女人痛苦的怨气--我这样说,你能明白吗?” 方圆点头:“明白,你继续。” “要想化掉霸占着你灵魂的怨气,那么你就得借助别的东西,来把它赶走。” 老头把那些钞票放在缸子里:“看,这就是别的女人对你的爱,只要它能走进你的灵魂中,为了捍卫它的存在,那么它就会想方设法的驱赶香烟。” 老头说着,把香烟拿出来,顺手装进自己口袋里:“爱,才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它能化解一切的怨气。所以呢,你只需努力的去爱别的女人,再让她无可救药的爱上你,那么你就得救了。” “我明白了--抽颗烟,没意见吧?” 方圆抬手晃了下时,被老头装进口袋中的香烟,已经在他手上了。 老头一愣,随即干笑道:“嘿嘿,随便,我老人家很大气的。但你得给我省着点抽,今晚我就指望它来度过漫漫长夜呢。” 方圆没管老头这些屁话,看似惬意的吸了几口,才问:“这两个办法,都会让爱我的女孩子受伤。” “一个人痛苦,总比两个人都痛苦要好。” 老头说话,很富哲理性:“法国的某位国王说过一句名言,他死后,哪管洪水滔天。我们老祖宗也说过,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方圆把一颗烟都吸完后,才问:“除了这两种,就没别的办法了?” “也有,但更残忍。” “说说。” “你亲手杀了她。” “等于没说。” 方圆眼角跳了下:“你还有啥要说的没有?” “有个很中肯的建议。” 老头左手抬起,五根脏兮兮的手指头,飞快的掐算了几下,才说:“你要想找个爱你的女人,那个女人必须是水命人。因为水是无形的,也是能洗涤所有一切的。” “水命人?” 方圆笑了:“我咋知道哪个女人是不是水命人?” “名字中带水的,就行。” 老头随口说道:“而且,这个名字中带水的女人,得懂得腻人--简单的来说呢,就是性格越开放,水的威力就越大。” “名字中带水的?” 方圆心中一动。 他现在已经完全被老头说服了,所以思维也跟着老头的话去转。 他想到了一个女人:水暗影。 水暗影就姓水,而且方圆觉得:水水姐要是不懂得腻人,那么其他女人肯定都不会了。 难道说,这一切还真是天意? 想到就在昨晚,夏小韵还说服水暗影,给她当嫂子的事,方圆潜意识内,就越来越相信老神棍的话了。 不过,他还是有些不肯定,或者说不甘心,忽然问道:“你相信尘世间,有一种特别淫邪的女人吗?就是传说她们已经死了很多年,是某位大人物生前选好的守墓人。大人物死后入驻墓室,她们的灵魂就会复活,依附在别的女人……” “你是说艳阴使吗?” 老头打断了方圆的话。 方圆眼睛一亮:“对,就是艳阴使!尘世间,真有这种邪祟东西的存在?” “说不准。” 老头模棱两可的说:“我爷爷活着时,曾经跟我说起过,在古西域三十六国时代,一些国家中会供养阴阳师,或者说是萨满。通俗的来说呢,就是巫婆。她们,就会这种邪术,能把国主的妃子,施法成为艳阴使,为国主守墓。艳阴使要想永久存活下去,就得不断的找男人,吸取他们的阳气。” 方圆点了点头:“还有呢?” “还有就是,据说要想消灭这些淫邪东西,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她们主人的墓穴给挖开,把她们主人的尸身烧毁。” “还有呢?” “除了这个办法,中原就没有更好消灭她们的办法了。不过传说,藏边密宗中有门天下至邪、却又光明正大的功夫,类似于欢喜禅吧,能以无上佛法,来消融她们--简单的来说呢,就是用床第之术,来反噬她们。” “你懂得真多。” 方圆抬起头时,眉头微微皱了下,接着站起身:“今晚我花的这些钱,很有价值,希望你说的那些能管用。” “我可以提供售后服务的。” 老头也跟着站起来,拿出一张名片,递给方圆后眉开眼笑的说:“欢迎你给我介绍客户,我会给你三成的回扣。” “你算是与时俱进了。” 方圆低头看了眼名片,笑道:“刘长山,刘大师,没想到咱们还是老乡,我也是唐王的。” “哦,是吗?” 刘大师小小惊讶了下,接着正色道:“你就是再攀交情,今晚也不会给你打折了。” “你很像我的一个朋友。” 方圆想到了总是想方设法勒索他的山羊,对刘大师多了一些好感,点头笑了下后,走向了路边的街灯杆子下。 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双手抄在口袋中,背对着方圆看着路上车来车往。 方圆走过去,问道;“你找我,有话要说?” 男人扭头,一脸儒雅的笑:“前面不远处的小巷中,有家很不错的烧烤店,想不想去喝几杯?” “正好有些饿了。” 方圆摁了下肚子。 “我请客。” 燕随意抬手,竖了下风衣领子,当先向前走去。 等他们一前一后消失在远处后,刘大师佝偻的腰板,慢慢挺直。 脸上的猥琐样子,也一扫而光,那双本来很混浊的老眼,也变的炯炯有神,盯着方圆消失的方向过了片刻,才转身快步走进游戏厅内。 游戏厅有后门。 穿过后门,就是一条小巷。 小巷是青石板铺就的路,很干净,就像北侧那排老式房子,大门口都挂着春节时的红灯笼。 向西走到第三个大门口前,刘大师回头看了眼,接着推门走了进去。 他没有关门。 因为门后站着个女人,身材高挑,面目冷漠,浑身都散着傲然气息,却在为刘大师关门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小院中有张小方桌,上面摆着一套茶具,有个老人坐在小马扎上,端起茶壶满了一杯水,放在了桌子上:“小刘,坐。” 今年最少也得六十岁的刘大师,却没觉得被老人称呼小刘有啥不妥,反而躬身道谢后,才坐了下来,腰板笔直,就像大门后的那个女人,好像标枪一样。 “你都跟他说了?” 老人没有抬起头,端起茶杯在慢慢的品着。 “该说的,一句也没有拉下。” 刘大师回答。 “他信吗?” “他不能不信。” “嗯。也是,你都说到他心里去了,他怎么可能不信?” 老人好像叹了口气时,刘大师却说:“可是,我有些不明白。” 老人盯着茶杯,淡淡的说:“你不明白,我为什么让你一再坚持,他跟夏小韵不一定是兄妹。” “是的。” 老刘点头,说:“您说过,我们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不能让他跟夏小韵在一起。而且境外那股力量,也跟我们有着相同的目的。现在,我们双方都已经成功了,为什么还要給他希望?” “那是因为,你越是給他让他们在一起的希望,他就越能提早做出决定。他,就像他父亲一样,杀伐果敢,一旦决定后,就不会犹豫了。” 老人的回答,有些雾里看花的嫌疑。 老刘沉默片刻,才好像慢慢明白了。 老人一直低着头:“我知道,你们都不相信,当两朵彼岸花并蒂连理时,就会有灾难降临的说法。” 第261章:吃饭要给钱的! 众所周知,美国有个51区,被列为绝对禁区,任何人都不许擅入。 有关51禁区的资料,被美国侦察局视为最高机密--甚至,有的机密,唯有总统才有权利翻阅。 其实,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这样的最高机密。 华夏自然也有。 老人现在所讲述的,就是最高机密的皮毛。 但仅仅是皮毛,也已经足够老刘震惊。 他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些消息,因为哪怕是在网上,也能查阅到。 他震惊,是因为老人肯定了某些现象的存在。 老人是谁,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只要他说出来的话,就不会虚假。 最高机密中,有彼岸花的记载:当两朵并蒂彼岸花连理后,灾难就会降临。 这不是传说,而是历朝历代,都印证过,并被当做‘传国玉玺’那般的,代代相传。 在某个黑暗世界中,隐藏着一股子邪恶的力量。 就像很多魔幻电影中所演的那样,当这股子邪恶力量入世后,灾难就会降临--人类,得付出相当惨重的代价,才能压制住它,把它赶回那个黑暗世界内,封印。 那是一股子无法彻底消除的邪恶力量,普通人可以不相信,就像不相信真的有飞碟那样,但美国依旧把51区的大部分资料,视为唯有总统才有权翻阅的最高绝密。 所以,普通人更不会在意,那股子邪恶力量什么时候会入世,又是在发生何种事后,才能入世。 但华夏某相关部门,从建国前夕就成立了,始终密切关注、并渴望彻底铲除那股子邪恶力量,更知道当两朵并蒂彼岸花连理后,就会成为启开压制邪恶力量的钥匙。 无论这些资料是否真实,相关部门,都不会去冒险。 只会找到两朵并蒂彼岸花,不择手段的阻止他们连理。 彼岸花,只是盛开在阴世界的花,代表着死亡。 某个黑暗世界,就是最接近阴世界的地方--所以,在并蒂彼岸花盛开之前,哪怕用最先进的医学设备来检查,也发现不了这两朵花。 因为,并蒂彼岸花,只会在阴世界,才会盛开。 某部门成立后,就已经有人多次进去过,可除了老人之外,其他人都没有再回来。 老刘觉得,暂且不说夏小韵、水暗影,单说方圆:依着他当前的实力,他绝对不如跟随老人一起去那地方的几个手下。 那些人没回来,他们三个却都活着出来了。 因为他们当中的两个人身上,都有一朵彼岸花。 并蒂彼岸花。 当方圆,夏小韵都去过那个世界后,隐藏在他们身上的彼岸花,盛开了。 这是灾难降临前的征兆,就等着他们并蒂连理了。 为什么不杀掉他们,哪怕是杀一个,也能阻止并蒂连理的。 在彼岸花傲然绽放盛开时,死一个,另外一个就不会独活,两人都死--彼岸花,本来就该盛开在阴世界的花儿,会盛开的越加妖艳,灾难越大。 所以,在并蒂彼岸花自然枯萎之前,方圆,还有夏小韵,绝不能死。 老人等人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择手段的阻止他们连理。 老人讲完后,动作悠闲的喝着茶。 老刘沉默很久后,才问道:“那股子邪恶力量,到底有多强大?” “科学家以为,我们身边有很多看不到的平行世界,每一个平行世界内,都会有一个相同的我们,每一个不同的我们,都有着不同的思想。” 老人就像在讲故事那样,说:“当并蒂彼连理后,就是打开了某个平行世界的门。那个世界中的我们,就会来到我们的世界……你能接受,有另外一个活生生的、却不跟你相同思想的你吗?” “不能。” 老刘想都没想,就摇头拒绝,接着说:“可这个说法,好像有些太玄幻了。而且各朝各代,好像都没发生这种可怕的事。” “没发生,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来到中原,就已经被强行毁灭了。” 老人淡淡的说:“其实,民间那些有关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传说,也不尽是传说。” 老刘双眼瞳孔一缩,想到了那些传说。 上世纪六十年代,华夏研制成功原子弹后,本来只需引爆一颗,就能向全世界证明的。 可事实上,却接连引爆了几颗--传说就是因为那地方,出现了不明生物,只能动用人类的终端武器,才能给予毁灭性的打击。 还是在那个年代,北方那个强大的帝国,更是在此之前,接连派遣最优秀的克格勃、甚至成编制部队,偷越国境,就是奢想找到那些东西,并加以控制,但最终却在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后,失败了。 还有人说,号称世界魔王的前德国元首,也曾经打那股子力量的主意。 只是,不等他们摧毁前苏,就失败了。 本来,在那个年代,那股子可怕的力量能涉足中原的,却倒在了人类最强大的现代化武器下。 那么问题就来了:在没有原子弹之前,中原是用什么办法,把那股子邪恶力量,打回黑暗世界中的? 好像知道老刘在想什么,老人放下茶杯,依旧淡淡的说:“数千年来,华夏历朝历代,都是英雄辈出--就像他们那样。” 老人说着,抬头看向了西北方向,苍老的脸上,浮上明显的伤感。 老刘的级别,还不足以知道‘他们’是谁,只是在看出老人情绪忽然不高后,聪明的转移了话题:“现在我才确定,方圆跟夏小韵,根本不是亲兄妹。” 老人重新低下头,说:“他们本来就不是亲兄妹。” “陆天明,应该也早就知道,他儿子身上隐藏在一朵看不到的彼岸花。”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 “所以,他才会失踪。” “他为什么失踪,只有他自己知道。” “那么夏天问的失踪呢?” 老刘想到了夏天问:“他失踪,也是因为知道夏小韵,是并蒂彼岸花之一?” 老人笑了笑,没有说话。 老刘就知道不能继续这个话题了,但在看出老人谈兴正浓后,就大着胆子问道:“绣花鞋,又是怎么一回事?” “并蒂连理,不能没有绣花鞋。” 老人沉默片刻,才缓缓的说:“世间很多事,科学都无法解释的。就像那双绣花鞋,据说里面藏着大秘密--至于到底是什么秘密,我还不能确定,只能说是神奇。嗯,确实很神奇。” 老刘目光闪烁:“花家的人,不想并蒂连理。” “花家,比任何人,都怕并蒂连理,这是他们世代永远的宿命。” 老人情绪终于轻快了些,还微微一笑:“花家那个小女子,够聪明,是个人才。但很可惜,她却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 老刘想了想,又问:“那,我接下来该怎么做?” “他会接触很多女人。” 老人脸上的笑容消失,暮气沉沉的样子:“唯有这样,夏小韵对他的吸引力,才会越来越弱……到时候,就算她死了,他也不一定太痛苦。人不痛苦,又怎么会想到去死?” 老刘本想问问艳阴使的问题,但看出老人不想说话后,就站起来告辞。 快要走到门口时,老人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小刘,这些年,你受苦了。” “不、不苦--比起您来,我这点苦,算不了什么。” 老刘说到最后时,声音中已经带有了隐隐的哭腔。 他大半辈子,都耗费在了一件看似毫无意义的工作上,但只要有老人这句话,他就觉得足够对得起,他所有的牺牲了。 老刘脚步蹒跚的出门时,关上大门的冷傲女郎,忽然说:“刘叔,如果需要更多的女人,算我一个。” 老刘身子一颤,回头看着她,片刻后才缓缓的说:“不行,这对他老人家,太不公平了。” “没什么不公平的。” 方圆看着对面的燕随意,神色平静的说:“我就是不喜欢夏总跟你在一起。燕随意,我知道你救过她,她也很感激你,可我帮她的次数更多。最重要的是,我没有你那样的混蛋朋友,企图欺负她。所以,她才更信任我,能听我的意见。” 方圆的拒绝,早就在燕随意的意料之中,从容一笑说道:“你是在忌恨我,当初在罗布泊,我为什么没有救你。说实话,当时我不救你,是担心小韵被你感动,成为我的情敌。” “我永远都不会成为谁的情敌,跟你救不救我,没啥关系,因为你没有必须救我的义务。” 方圆轻轻转动着手中的杯子,说:“我反对你们,是因为我看不透你。你--很危险。” “就因为你看不透我,所以才支持小韵去跟文永远交往?” 燕随意歪着下巴,说道:“但有没有想过,文家是绝不会同意,他们两个交往的?” 方圆晒笑一声:“那是他们的事,跟我没关系。” 燕随意站起身,轻飘飘的说:“那么,以后你不要插手我们的事。” 说完,他就走向门口。 方圆说话了:“最后一个问题。” “说。” 燕随意停步,却没有回头。 方圆看着他的后脑,缓缓问道:“你为什么,非得追求夏总?依着你的地位,她只是个乡下小女孩,实在不值得你燕少这样看重。” “如果我说,从我出生那天开始,我就一直在寻找她,你信不信?” “不信。” “我也不信。” 燕随意好像轻笑了下,快步了出去。 “神经,难道豪门世家子弟,都是神经?” 方圆拿着酒杯,沉默半晌后,才一饮而尽。 “先生,你们总共消费了六百五十八块。” 方圆刚走出小包厢,穿着开叉旗袍的老板娘,就迈着莲步,香风阵阵的走了过来。 “啥六三百五十八块?” 方圆有些不明所以。 “吃饭,要给钱的。” 老板娘抬起的脸上,全是最温柔的笑。 不过,在方圆傻乎乎说了一句话后,老板娘脸上的笑容攸地消失:“哟呵,吃霸王餐,吃到姑奶奶头上来了啊!” 第262章:姑奶奶今晚心情好 凭良心说,方圆跟燕随意在这儿消费六百多,很值得的。 这家烧烤店做得烧烤味道,很正点。 嗯,货真价实的,啥红腰白腰鞭子的,还有一箱啤酒。 可问题是,方圆在来之前,就已经把所有现金,都给了刘大师。 他又没银行卡。 而且,燕随意明说他请客来着。 谁知道这孙子却说话不算话,提前走人了,闪下身无分文的方先生,来面对老板娘的暴怒。 是真的暴怒,刚才看起来还‘温柔贤惠’的老板娘,猛地一拍吧台,双手掐腰冲着门外大喊:“当家的,快特么的进来,有吃饭不给钱的!” “哎唷,哪个孙子敢在我陈大力饭店里吃饭不给钱啊,活腻了怎地?” 正在外面烧烤炉前烤串的陈老板,马上就弯腰从盆子里拎起一把割肉刀,对旁边小方桌上的几个年轻人吼了一嗓子,当先冲了进来。 那几个小青年,是陈大力的小兄弟,前来混吃混喝时,最喜欢碰到这种事了,立马双眼反光,弯袖子撸胳膊的,拿着酒瓶子啥的跟了过来。 “就是他!” 老板娘抬手指着方圆,张嘴就一串让相声演员都甘拜下风的国骂。 “嚓,仗着有张小白脸,就能吃饭不给钱?” 陈老板进来,就拿刀子对准了方圆。 他那帮小兄弟,更是围住方圆,晃着酒瓶子不住的冷笑,只需陈老板一声令下,就能把小方揍个半死。 方圆,从来都是一个讲原则的人。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在不占理的情况下,他不会偷老板娘腰间钱包里的钱来买单,更不会仗着能打,就直接放倒陈老板等好汉,扬长而去。 他只会陪着笑脸,一个劲的说误会。 误会,当然起不到钞票的作用。 陈老板说了:“给你十分钟,要么拿钱,要么留下一根小手指。” 六百多块钱,就卖一根小手指这种生意,方圆是万万不会做的。 在心里又问候了燕随意家的女性后,方先生才说:“那我打个电话。不过,给我送钱的人,十分钟内不一定能赶过来,毕竟不熟悉道路。” 不熟悉本地道路的,统统都是外地人。 在外地人不占理的情况下,老板娘实在没理由,不把六百五的单子,翻两番。 并大度的说啥四舍五入,只给一千就好了,要是去隔壁,三千块能放他走,也是他祖坟上冒青烟了。 一千块,跟六百五,对方圆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区别只是--他拨打出去的电话,有没有人接。 给夏小韵连续拨打了三遍电话,都没有人接听。 也不知道她在干啥,不知道方哥现在很窘迫? 他倒是也想拨打文永远的,只是好像忘记留下妹夫的联系方式了。 看到方圆脸色越来越尴尬后,老陈真怒了,给老婆使了个眼色,示意她躲后面去,免得待会儿溅上一身的血。 老板娘很聪明,直接出门了,还把卷帘门放了下来:这样,方圆就别想跑了。 “哥几个,先等等,我再给别的朋友打个电话。” 看在陈老板真不容易的份上,方圆实在不好意思动粗。 “快点,特么的,非得让哥几个发怒!” 一个小兄弟,晃了晃手里的酒瓶子,满脸不耐烦。 方圆现在京华,手机中除了小夏之外,就只有小水水的了。 当然还有老刘的名片。 可问题是,那个老家伙会傻到給他来送钱吗? 其实,小水水又何尝会来? 方圆最多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 “哪位?” 水暗影倒是接电话了,而且才嘟嘟了一下子,不过她傲慢的语气,很明显是在装作不认识方圆。 方先生只好抹下面子,说道:“是我,方圆。” “方圆?方圆是谁?广园大街36号老阿婆养的那条贵妇犬吗?” “算了,算我没给你打电话。” 人都是有尊严的,方先生可不想为了一千块,就让人比喻成是贵妇犬。 “别!” 就在他要扣掉电话后,水暗影却咯咯娇笑着说:“小方,姐姐就是跟你开个玩笑,别当真嘛。说吧,找我做什么?是不是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要我去给你暖被窝?” “在外面吃饭,忘记带钱了,被老板留住了。” 方圆不想守着人,跟她打情骂俏的,简单说了下自己的地点,就扣掉电话,对陈老板等人说:“哥几个,先等等好吧,我的人,很快就会送钱来。不过,咱不能干等是吧,再来两个串?” 陈老板要是再答应方圆的要求,那他才是个棒槌。 不过,当他看到身穿一身红色紧身皮衣,脚穿长筒黑马靴的水水姐,从卷帘门外袅娜的走进来后,就后悔为啥不当个棒槌了:如果大家把小白脸灌醉了,对这美女说他消费了一万多,而她又没带那么多钱,那岂不是可以喊出那句经典的话了? 钱不够,肉来凑。 “哟,小方,你咋来这小地方吃饭?” 水暗影进来后,先冲陈老板等人,潇洒的飞了个媚眼后,才扭着小身段,走到方圆面前,很自然的挽住了他的胳膊。 “被人骗来的,给他们一千块,算我借你的,以后还你……” 方圆挣开她的胳膊,刚说到这儿,陈老板却忽然说:“错了,是一万块。” 陈老板并不知道,他在垂涎水暗影美貌时做出的这个决定,会让他吃够苦头。 方圆刚才不动手,那是因为他不占理。 不过,既然陈老板自己找罪受,他实在没理由阻,看了水暗影一眼,笑道:“交给你了,我去外面等。” “给你车钥匙,车上暖和的。” 水暗影娇俏的笑着,把车钥匙扔给了他。 方圆抬手接住钥匙,对陈老板说:“我走,行了吧?” 陈老板看都没看他,就不耐烦的摆了摆手。 等方圆出去后,一个小兄弟还很麻利的重新落下了卷帘门。 他们谁也没想,方圆为什么会扔下个美女,自己闪人了。 因为男人下半身起反应时,脑水总是不够用的。 拿着刀子,对水水姐这样的美女来说,绝对是不礼貌的行为。 所以方圆刚走,陈老板就扔掉刀子,走到水水姐面前,盯着那张娇俏的脸,眉开眼笑:“美女,刚才那人是你什么人啊?” “哎唷,这位老板,除了俺那不成器的小男人外,还能有谁能让俺大半夜的,从暖烘烘的被窝里爬出来,給他送钱呀。” 水暗影抬手,掩着小嘴娇笑时,花枝乱颤(其实叫波涛汹涌才更合适)着,说:“老板,一万块,俺没带那么多钱呀,咋办?” “美女,你说呢?” 陈老板嘻嘻笑着。 眼波流转间,水暗影小声说:“要不,俺让你亲几口?” 陈老板心中大悦,跟哥几个对望一眼,凑到水暗影面前:“亲几口,好像太简单了吧?” 水暗影低下头,露出天鹅般的雪白脖颈,蚊子般的哼哼着:“那、那你的意思呢?” “我的意思呀,很简单。” 陈老板说着,伸手就搂住了水暗影的小蛮腰。 顿时,他就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弹性幸福,还有从没有过的疼痛--等他惨叫着,双手捂着裤裆从地上抬起头来时,才发现他那几个小兄弟,都横七竖八的躺在了地上,大声哀嚎着。 “你们,怎么了?” 水暗影眨巴着水汪汪的眸子,走到陈老板面前,秀气的小马靴踩在了他脖子上,很惊讶的样子。 “啊,啊!” 陈老板发誓,就算把他脑袋拧下来,他也不相信这只小脚会有这么大力气,好像再稍稍用力,就能給他踩断了。 水暗影娇笑着问:“哟,这是犯羊癫疯了?” 陈老板趁着能说话,赶紧大声求饶,说瞎了狗眼。 “你的狗眼还没有瞎,最起码能看出姑奶奶是美女。” 水暗影不同意老陈的观点,自然也不会太跟他们一般见识,拿出一叠钞票,摔在老陈脸上,走向门口。 水水姐动手,只是惩罚陈老板眼珠子太管事,却没打算赖账。 毕竟,水水姐也是很有原则的。 看,在抬起卷帘门时,还说:“幸亏姑奶奶今晚心情好,才不……” 外面空荡荡的,她开来的那辆法拉利,已经不见了。 笑容,立马从水水姐脸上下架,转身走向了老陈,淡淡的说:“很可惜,这会儿姑奶奶的心情又不好了。” 方圆的心情也不好。 他第二次敲房门后,本以为文永远他们离开了,刚转身,却听到里面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 文永远开了门。 忽然,方圆有了要把整座天堂酒店都炸掉的冲动! 文永远,就穿着一条短裤,趿拉着拖鞋。 如果仅仅这样的话,方圆也不会有那种冲动。 关键是,他能嗅到类似于84消毒液的味道。 用他的话来说,那是荷尔蒙的味道--还有小夏那慵懒的声音,从套间内传来:“永远,谁呀,这么晚了,还来敲门。” 文永远脸色讪讪,转身说:“是方、是方哥。” 他的话音未落,套间虚掩着的房门开了,面色娇红的夏小韵,穿着一身白色睡袍走了出来,在看到方圆后,明显愣了下,接着转身走进了套间。 文永远现在很害怕。 他听到了方圆牙齿打颤的声音。 下一刻,会不会有只冰冷的手,一把掐碎他的脖子? 怪不得她不接手机,原来--呵呵,方圆,你特么的怎么了,这不是你所希望的吗,为什么要生气,你该高兴才对。 方圆长长吐出一口气时,让文永远动也不敢动一下的凛然压力,也随即消失,浑身轻松,强笑到:“方哥,我们以为你去休息了呢。进来,坐坐?” “不了,打搅你们休息了。” 方圆摇了摇头,迟疑了下,才拍了拍文永远的肩膀,低声说:“好好对她。” 不等他说什么,方圆就转身快步走向了电梯那边。 “他刚才想杀了我,我能感觉出。” 目送方圆走进电梯后,文永远才关门,走到套间门口。 第263章:水暗影,嫁给我吧 白色的睡衣,黑色的长发,略显青涩单薄的身子,柔柔的灯光洒在她身上。 夏小韵静静坐在炕沿上的样子,就像一个误入凡尘的精灵,孤独,默默的彷徨,仿佛有一丝声音,就能把她惊吓到,让人很想把她拥入怀中好生呵护。 长长的眼睫毛垂下,看着地板上的某处,轻声说:“他不是想杀你。” 文永远愣了下,刚要说什么,她又说:“他想杀的人,是我。” 文永远闭上了嘴。 他明白夏小韵为什么这样说,也相信她说的没错了。 是的,方圆刚才蓦然间散发出的杀意,不是针对他,而是夏小韵。 就像一个深爱着妻子的丈夫,半夜回家后却发现,家里多了个男人--男人的尊严,让他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羞耻,瞬间就像把妻子杀掉,再毁灭整个世界。 幸好,方圆及时醒悟了过来,这才转身走了。 文永远倚在门框上,看着这个精灵般的女孩子,很久后才叹了口气:“唉,我们这样做,好吗?” 夏小韵眼睫毛轻轻颤了下,淡淡的反问:“除了这样做,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没有更好的了。” 文永远摇了摇头,说:“可你们都会痛苦。” “痛苦再疼,终究会过去的。” “你说,他走后,会去做什么?” 文永远不想再继续谈论那个没意义的话题。 夏小韵好像轻声笑了下:“他呀?会去找女人。” “这,算是报复你吧?” “嗯。” “这样,你心里会好受些。” “嗯。” “他心里也会好受些。” “嗯。” “早点睡吧,明天中午,跟我回家。” 看出夏小韵没有一点谈话的兴致后,文永远伸手,替她关上了房门,转身走到客房沙发前坐了下来。 从案几下面,拿起一瓶84消毒液,在手里晃了晃后,随手扔进了废纸篓内,这才斜斜躺下,瞪大眼睛望着吊灯,喃喃的说:“没想到我文大少,也会甘心被人当挡箭牌利用,看来我的确够脑残。” 方圆现在也想成为一个脑残体。 最起码,脑残者基本都是没心没肺的,不管心中有多大的痛苦,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忘记,开始新的生活。 站在那辆火红色的法拉利前,方圆靠在车头上点上一颗烟。 下雨了,春雨。 雨点把他的香烟给浇灭了,他却像不知道那样,始终抬着下巴。 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亮晶晶的就像是泪水。 夏小韵穿着睡袍走出套间的那一幕,总是在他眼前晃悠--每晃一次,都像刀子在他心头狠狠刺一下。 到昨晚为止,方先生到底碰过多少女人了? 他没有算过。 不管哪个男人,当碰过的女人人数,多到一个让他自己都数不过来时,就不会相信爱情,只会把男女之间那层关系,看做是一种生理需要。 如果非得有哪个女孩儿,能让方圆为了她甘心去做任何事,那么她就是被他当做兄弟了--林舞儿就是这样。 所以方圆始终觉得,他这辈子只能有兄弟,而不会有爱情。 可是,当夏小韵被山口野崖抱出去时--他的爱情,来了。 很猛烈,无比的真实,带着从没有过的甘甜,清爽,就像女孩儿的人。 方圆狂喜:游戏花丛那么多年后,他终于找到了所有男人最珍贵的东西,并发誓用生命去守候。 但又有谁能想到,就在他终于认真起来时,命运却跟他开了个大玩笑,就像一道惊雷,把他给劈的外焦里嫩,要死要活的。 冰冷的雨丝打在脸上,让他慢慢的清醒,脑子开始运转起来。 他想到了那个老神棍的话:你,没有亲妹妹。 猛然间,他忽地明白,刚才为什么想要杀掉夏小韵了:他有这种男人遭到深爱女人背叛后的本能反应,是因为他还没有对夏小韵死心,奢望刘大师说的那些是真的。 那个老神棍的话,怎么可能比医学鉴定更现实? 不行,绝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要不然我总有一天会忍不住毁掉小韵,毁掉我自己。 她跟文永远在一起,绝对是再好不过的结果了。 同样,她选择文永远,也是为了我们两个好。 为了让我们,尽快的从痛苦中走出,开始新的生活。 嗯,就是要开始新的生活--方圆抬手,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时,手机响了。 是水暗影打来的。 手机刚一接通,那个娘们的骂人声,就像黄河水那样,滔滔不绝的喷涌而来。 方圆还这没想到,像水暗影这种超级美女,骂人的话会比好多男人更粗俗,跟她的外表形象形成了强烈对比。 他又觉得,自己很有犯贱嫌疑,觉得水暗影的骂声很悦耳,就像天籁一般动听。 “喂,你还在不在?” 水暗影在那边骂了老半天,都没有听到方圆吭声后,终于开始说人话了。 没办法,骂人固然是很爽,可让你对着空气骂个三天三夜,也没啥成就感的。 方圆开门,坐在车里关上车门后,才说:“一直都在啊。” “在干嘛呢?” “听你骂人。” “靠,你特么的--算了,懒得再骂你。” 水暗影在那边郁闷的吐了口浊气,无精打采的问道:“小方,你到底是几个意思?一个电话把姑奶奶喊去,给你买单,你自己却趁机开我车子滚蛋,害的我自己在大街上淋雨,你还是男人么你?” “我请你喝酒吧,算做是赔罪。” 现在方圆多少了解水暗影了,知道这娘们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主--这怎么行,身为女人不吃硬,可不是好事。 “哼,没心情。” 水水姐嘴里说着没心情,接着却又说:“你赶紧的,快过来接我。” “等着,最多五分钟!” 方圆马上启动车子,一踩油门,呼啸着冲出了停车场。 还不到五分钟呢,车子就一个急刹车,停在了人行道旁。 幸亏水暗影今晚穿的是皮衣,不是太怕淋雨,就是发丝湿漉漉,贴在了脸颊上。 上车后,抬手就给了方圆肩膀一拳,张嘴刚要骂,才发现他也是湿漉漉的,就有些惊讶的问:“咦,你怎么也淋雨了?” “春雨贵如油,这时候淋雨长的快。” “你还长?切,是长个皱纹吧?” “想去哪儿喝酒?” “你身上还有钱吗?” “你有。” “可你说你请客的。” “请客不一定花钱,对吧?” “从没见过你这么小气的臭男人。” 水暗影骂了句,斜着眼的望着他,语气带着略微的挑逗:“敢不敢,去我家喝酒?我家好多酒,随便你怎么喝,还不用付钱。” “我怕你吃了我?” 方圆冷笑一声,启动车子:“说吧,你家在哪儿?” 像水水姐这样的大人物,在京华当然不会只有一套住处。 但距离长城仅有不到十公里的这处别墅,绝对是她距离市中心最远的一套。 别墅占地面积不是很大,可无论是周遭环境,建筑格局还是内部装修,都是一等一的,不过方圆能看得出,这处别墅很少有人来。 “这房子,早在七八年前,我就置办下了,本意是当做婚房来的,后来--没用着,就很少来了。” 水暗影看似很随意的说着,打开空调,问四处打量的方圆:“还要洗个澡吗?” “算了吧,整天洗澡有害健康的。” 方圆摇了摇头,坐在沙发上,随手脱下外套:“你这儿有二锅头没?” “你喜欢喝二锅头?” “嗯,那玩意够劲。” “你运气不错,还真有一箱。” 水水姐走向酒柜那边:“不过没什么像样的酒肴,炒两个鸡蛋吧。” “我这人喝酒不贪肴的。” 方圆双手按着沙发,晃悠了几下身子,感慨道:“哎,说来很奇怪啊,就像回到自己家里那样。” 給他泡了一杯茶后,走向厨房的水暗影,脚步微微一顿,淡淡的说:“别做梦了,这是我家。” 方圆笑了笑,没说什么,拿起案几上的一本女性杂志,躺在沙发上看了起来。 他说好像回到自己家后,可不是在撒谎,更不是在暗示什么。 是真有这种感觉,无比的放松,想怎么躺就怎么躺--尤其是在把脚丫子搁在沙发帮上时,无意中看到水暗影系着小围裙做菜的背影后,这种感觉更加真实。 那些把自己当做大老爷的男人们,不就喜欢躺在沙发上,嘴上叼着烟,哼着小曲喝着大茶,拍着桌子对在厨房忙碌的老婆吆喝,问她是不是想要饿死人吗? 当然了,像方哥这种有素质的男人,是万万不会冲水水姐喊这句话的。 水暗影端着两个盘子走出来,看到方圆这副疲懒样子后,水汪汪的眸子亮了下,接着就装瞎子看不见了,问道:“咱们一人一瓶二锅头,对着吹。” 看在人家很热情的份上,方圆觉得有义务关心女人的身体康健:“你还是喝果汁吧,二锅头太冲,你喝了没啥好处的。” “没担当的娘们,才喜欢喝果汁。” 水暗影嗤笑一声,撕开箱子,拿出两瓶二锅头,启开后递给方圆一瓶:“来,先走一个。” 方圆也没坐起来,依旧躺在沙发上,晃悠着脚丫子,拿酒瓶子跟她碰了下:既然水水姐自称是有担当的娘们,那就让她喝白酒吧,待会喝多了,活该。 说真的,要不是为了面子,水暗影还真不喜欢喝二锅头。 这玩意太辣了,喝一口就像吞火那样,辣的泪花闪烁直咳嗽。 为了表示自己是个有担当的娘们,水暗影忍住咳嗽,赶紧拿起筷子接连吃了几口后,总算才好受了些。 抬头一看,才发现方圆还在喝,一口气要把整瓶酒都干掉。 黛眉微皱,水暗影张嘴刚要阻拦,却又闭上了嘴。 就像某广告中说的那样,方圆把最后一滴也滴进嘴里后,才惬意的吐出一口气,接着用很漫不经心的语气说:“水暗影,嫁给我吧。” 第264章:你得向我求婚 水暗影曾经很认真的告诉方圆,她想给夏小韵当嫂子。 那她在那个男人死后,第一次那么认真。 结果却让她仿佛被八百个男人,用拳头狠狠捶了一遍,不但没面子,更对生活失去了认真的态度。 可是,就在她跟叶明媚达成某个协议后,方圆却这样说了。 水暗影眼角微微一跳,假装没听清:“你说什么?” “嫁给我,给我当老婆。” 方圆终于从沙发上坐了起来,眼睛很亮的看着她:“我知道,昨天我的拒绝,让你很没面子。现在,我也给你一个报复我的机会。” 水暗影笑了。 无声的笑,笑的时间却很长,就像舌头刚被割掉的人,碰到最好笑的事,实在忍不住的笑个没完那样--舌头刚被割掉的人,在笑起来时,肯定很疼。 会疼的流眼泪。 方圆静静的看着她,没说话。 很久后,水暗影才拿起纸巾,擦了擦脸颊,语气轻快的说:“方圆,你以为,伤害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娘们后,要遭受的惩罚,仅仅是相同的拒绝?” “那你的意思呢?” 方圆点上一颗烟,问道:“要不要先痛扁我一顿,或者干脆拿刀子再戳我几刀。我知道你能做得出这种事,别客气,只要你能解恨就行。” “像我这么有教养的娘们,怎么可能会对男人动粗呢,你别再诬蔑我了。” 水暗影转着酒瓶子,仔细想了想,才说:“我需要知道三件事。” “哪三件事?你说。” “第一,你这是在向我求婚。” “对。” 方圆点了点头。 “是玩儿,对吧?” 水暗影继续问。 方圆想了想,反问道:“是不是玩儿,很重要吗?” 水暗影淡淡的说:“当然很重要。昨天上午我就说了,我最喜欢玩儿了,无论是玩男人,还是被男人玩。如果你是认真的话,那么我就不问另外两件事了。” “是玩儿。” 方圆认真的说:“我向你求婚,就是在玩。” “你确定?” 水暗影目光闪烁。 “确定。” “好。” 水暗影松了口气,继续问:“第二件事,为什么要向我求婚?” 方圆沉默,很久后后才说:“能不能不说?” “随便你。” 水暗影无所谓的拿起一瓶酒,递给了方圆:“来,喝酒,不醉不睡。” “好吧,那我说,其实也没啥丢人的。” 方圆吸了下鼻子,接过酒瓶子说:“小韵,跟文永远住在一起了,我受到了刺激。我知道,我不该有那种发疯的疼痛,应该祝她幸福,毕竟我是她哥哥嘛。” 水暗影点了点头:“嗯,我知道了,你向我求婚,其实就是在报复夏小韵。” “可能是这样吧,我也说不准。” 方圆想了想,才说:“但我觉得,我能尽快找个老婆,才能减轻那种痛苦。还有啊,我跟你说,就在今晚--哦,天已经亮了,应该是昨晚了。昨晚,我找个高人算了一卦,他说我娶老婆,最好是娶名字中带水,或者是水命人。” 就像讲故事那样,方圆边喝酒,边把刘大师給他说的那些话,简单说了一遍。 “哟,这样看来,咱俩还是命中要做两口子的。” 听完后,水暗影笑了,很妩媚的样子:“哪怕是玩。” 方圆赞同:“昂,我也是这样觉得。” 水暗影眨着眼睛,问道:“如果我答应嫁给你,咱们要不要上床?” 方圆很干脆的说:“我不强迫你,随便你的意思。” “那就行。” 水暗影满意的点了点头:“好,那我答应嫁给你。最迟下午四点之前,我们去民政局登记,领证--虽说是游戏,可游戏也是有规则的。” 对她的这个提议,方圆倒没觉得有啥不对。 因为人家说的不错:玩,也有玩的规矩。 “好了,第三件事。” 水暗影说:“那就是,你得正儿八经的向我求婚。” 方圆有些不明白:“啥叫正儿八经的求婚?” 水暗影反问:“你没从电视里,看那些帅哥,怎么哄女人嫁给他的?” “见过。” 方圆回忆着:“就是手捧鲜花,还有婚戒,守着很多人。” “还有一点,最重要的你没说。” “哪一点?” “就是单膝跪地。” 水暗影淡淡的说:“像哈巴狗那样,跪在我面前,求我嫁给你。” 方圆有些为难。 虽然是玩儿,可问题是男儿膝下有黄金,可不是随便能给人下跪的。 到现在为止,他除了在恩人死后下跪过,还从没有给哪一个人跪过。 “你不愿意就算了,算我没说,来,喝酒,不醉不睡。” 水暗影等了会,看他还是犹豫不觉,又举起了酒瓶子。 还在犹豫的方圆,脑海中忽然又闪过一个女孩的样子,心中疼了下后,不再犹豫:“好,我答应你,不就是守着人给你下跪嘛,其实也没啥了不起的。” 水暗影笑了。 眉开眼笑的,站起来走到沙发前,夺走了方圆手中的酒瓶子,拉起他的手,走向洗浴间那边。 方圆纳闷:“干啥,还要洗澡?” “这可是我人生中的大日子,你必须得干干净净的,哪怕是玩。” 水暗影把他推进浴室前,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咯咯娇笑:“老公,你先洗着,我得准备一下。” 才不跟方圆说要准备什么,水暗影关上房门,快步走向了楼梯。 来到卧室内后,她就扶着门框缓缓瘫倒在地上,双手十指插在发丝中,用力抱着脑袋,死死咬住嘴唇,才能强迫自己不哭出声来。 无论多么狂妄,强大的女人,都渴望一个家庭,有个疼她爱她的男人,就像叶明媚那样。 水暗影不得不承认:那个娘们虽然真不是个东西,可找老公的眼光,却是相当独特的,是她拍马也赶不上的。 可她呢? 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男人,还没有来得及向他说出那三个最重要的字,他就牺牲了--受到强烈刺激后的水暗影,从那之后就开始玩弄人生,也被玩弄。 或许,正如她能肯定的那样,受夏小韵的影响,她确实要收起玩世不恭的嘴脸,开始认真考虑她以后的人生。 毕竟方圆,貌似也算个很不错的男人,两次救过她,值得她认真对待。 只是她的认真,却遭受到最无情的打击。 可就在她彻底的自甘堕落,跟叶明媚达成某种协议后,那个可恶的男人,却又向她求婚,答应她所有的条件。 她需要爱情,就像需要男人那样--唯独,不需要游戏。 偏偏就是游戏。 玩儿。 方圆在玩。 好吧,既然要玩,那就玩大的,大到把整个人生都搭上,也在所不辞。 “不就是玩吗?呵呵,水水姐可是此道高手,保管玩的你欲、仙嗨死的。” 水暗影呵呵傻笑着,抬起头擦干了泪水。 可为什么,无论怎么擦,都擦不干? 用手擦水渍,永远都比不上用毛巾的。 方圆用那条粉红色,还带着女人体香的毛巾,擦干脑袋时,浴室门开了。 水暗影双手捧着一身崭新的衣服,从外面走了进来。 她这栋别墅的卧室内,有个衣橱里全是男人的衣服。 这些衣服,都是她在乎的男人牺牲后,才买的。 每年,她至少要买十身以上,仿佛只要始终买下去,那个男人就会复活。 那个男人当然不会复活,这些衣服却也没白买了,最起码现在就用上了。 方圆跟那个男人的体型胖瘦,差不多。 光着屁股的方先生很尴尬,下意识的用毛巾捂住了下面。 “行了,别装模作样的了,男人不就是那么回事嘛,水水姐用过的,可比你见过的还多。来,过来我给你擦。” 水暗影把衣服放在旁边衣架上,走过去从方圆手中拿过了毛巾。 方圆没说什么,就站在那儿,任由水暗影給他擦。 水暗影的动作很温柔,就是老婆在给老公擦身子,没有丁点放荡的意思,这让方先生觉得她有些陌生。 “我都安排好了。” 水暗影蹲了下来,給他擦腿时说:“休息两个小时,咱们去秀水广场那边。” 秀水广场不是很大,不过却在京华小有名气,因为很多相爱的青年男女,会在那儿上演浪漫求婚过程,所以又被称为爱情广场。 爱情广场四周,大部分店铺都是跟爱情有关的:鲜花店、珠宝行,婚纱摄影等等,甚至还有几栋建筑,会出租墙体大屏幕,直升飞机,现场拍摄、直播求婚过程。 当听她说,还找了专业的求婚公司,在那边布置场景后,方圆终于有了不安,喃喃问道:“那个啥,有必要这样认真吗,就是玩玩。” 把毛巾搭在一旁,水暗影从衣架上拿起白衬衣,淡淡的说:“就是因为玩玩,才这样。如果是认真的,我不会让任何人知道,你是我老公--因为我怕,有别的女人会来抢。” 替他系着扣子,水暗影看了方圆眼睛一眼,说:“你在害怕。” 方圆犹豫着,点了点头:“嗯,是害怕--我有些后悔了。” “现在可以退出,因为游戏还没有正式开始。” 水暗影扣扣子的动作,停住。 方圆没说话,走到衣架前,自己穿衣服。 “我出去一趟,你自己休息,养好精神,我不希望让人看到,向我求婚的男人,是一个无比颓废的废物,那样我会感到很没面子的。” 不等方圆说什么,水暗影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凌晨时下起的小雨,早就停了。 红彤彤的太阳,从东方升起。 今天,确实是个求婚的好日子。 等水暗影那辆法拉利缓缓驶进院子里时,已经睡了两个多小时的方圆,才从沙发上爬起来,睡眼惺忪的走进了洗手间。 他非常讨厌这种睁眼就得洗脸的生活:既然洗了也会脏,又何必非得洗呢? 水暗影出去这段时间,是给自己买衣服了。 尽管她的衣橱里,衣服多的数不过来。 可今天,是她的大好日子啊,当然得穿身最新的衣服。 第265章:跪下,跪下! 阳光很好,屋子里却很黑。 所有门窗上,都挂着厚厚的窗帘,刘大师每次走进这间屋子里,都有种寒森森的感觉。 不过,这丝毫影响不了他对老人的尊重。 很久后,老人终于说话了:“今天中午,文永远要带女孩子回家?” 老刘回答:“是。” 老人淡淡的说:“让他们的车子,走秀水广场。” “好的,我去安排。” 老刘马上答应了下,后退到门口时,老人忽然又问:“有一天,她知道这一切了,会不会恨我?” 老刘一愣,还没有说什么,老人就抬手摆了摆,示意他可以走了。 文永远也想走,只是没办法走:前面堵车了。 “今天运气还真不咋样,连续遭遇堵车。” 看了眼坐在旁边的夏小韵,文永远有些无奈的笑了笑。 夏小韵今天穿了一身黑色ol职业套裙,小脸上涂了一层薄薄的粉,让她看起来更加的精致,就像一个易碎的洋娃、娃那样。 文永远知道,她涂粉,是要遮掩憔悴的脸。 昨晚方圆走后,文永远在睡梦中,都能听到隐隐的哭泣声。 低头看了眼腕表,夏小韵问:“没有别的路去你家了么?第一次去见你长辈,迟到了可不好。” “我看看。” 文永远打开导航,手指在上面连点了几下,才说:“从前面左转,穿过一条小巷,经过秀水广场,就能上高架了--不过,那边堵车几率比这边还要高。” “或许那边现在没堵车呢。” 夏小韵抬头看向前面,很随意的说:“从九点到现在,接连遭遇堵车,是不是老天爷不想让我去你家?” “怎么可能呢?看,老天爷听到你抱怨,让车子龟爬了。” 文永远嘻嘻笑着,轻踩油门随着车流缓缓向前龟爬几分钟后,总算到了小巷口。 小巷很窄,幸好没有别的车子从对面驶来。 “咱们的运气来了,以往走到这儿时,这边堵车可比那边还要厉害。” 驶出小巷后,文永远松了口气,给夏小韵解释道:“以往,这儿总是会上演浪漫求婚节目的,吸引很多人。今天不错,只有一、一……” “只有一什么?” 低头看手机的夏小韵,抬起头后才发现,文永远眼神古怪的望着广场那边。 她下意识的扭头,也看向了那边。 只看了一眼,夏小韵小脸上哪怕涂了一层薄粉,也能看出血色攸地消失,苍白。 砰,砰砰! 随着一连串的闷响声,五颜六色的碎纸,随风飘飘洒洒的落下,洒在人群中。 七八个身穿黑色小礼服,洁白小裙子的小孩儿,手里拎着花篮,满脸天真可爱的笑容,眼神羡慕的看着水暗影。 当碎纸礼炮打响后,四周所有的建筑上的大屏幕,全部把镜头对准了这边,水水姐那娇媚羞涩的样子,绝对能迷倒在场所有的男人。 半空中,也响起了直升机螺旋桨的轰鸣声,很专业的摄影师,就坐在机舱口,俯拍某个浪漫的时刻。 广场四周的音响中,流淌出最应景的歌曲:《今天我要嫁给你》。 与此同时,更有几个头戴黑色礼帽的青年人,肩膀上架着小提琴,出现在水暗影身边,配合着音响中的曲调。 正在广场上游玩的游人,很自然的就围了过来。 大部分,都是懂得浪漫的年轻人。 不知道是谁,放飞了一群白色和平鸽。 看着白鸽在低空中,追随着直升机盘旋,方圆就想笑。 可能是苦笑吧? 也有些感动,更有些佩服:水暗影就是水暗影,哪怕是玩儿,也玩的这样专业。 本身就娇艳无比的水水姐,今天绝对是爱情广场上唯一的亮点。 她穿一身黑亮色紧身皮衣,大红色细高跟高腰马靴,斜斜倚在法拉利跑车车头上,左手轻捏着一缕发丝,右手随意撑在车头上,左膝盖弓起时,身子本能的后仰,更加凸现了她的傲人。 美女,香车,相得益彰。 今天,水暗影是秀水广场的唯一亮点。 没有谁,能比得上她。 尤其是那满脸似笑非笑的娇媚样子,就连明知道这是在玩游戏的方圆,都颇为心动。 他捧着一束火红色的玫瑰花,踩着音乐的旋律,缓步走到了水暗影面前。 “跪下,跪下!” 人群中,早就安排好的托儿开始起哄。 受香车美女,托儿的影响,不知情的围观者,也跟着叫喊了起来。 更有甚者,还在拍巴掌时,大力跺脚,好像他是方圆那样。 “能不能,不跪?” 方圆真有些紧张,小声的问水暗影。 水暗影脸上的媚笑依旧,朱唇轻启:“你说什么,我听不到。” “我说,能不能不跪?” 方圆只好再次问道。 “行,我说了,都随你。” 水暗影咯咯娇笑着,低声说:“在你膝盖还没有落地之前,随时都能退出游戏的。好吧,那我让……” 她的话还没说完,方圆左膝一屈,跪在了地上。 其实,无论多么难为情的事儿,只要开始做了,也就不算事了。 就像方圆,在下跪前,哪怕是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可在这么多人面前,给明媚照人的水水姐下跪,还是让他有种正在跟女人办事,却被人围观的尴尬,紧张。 不过当他跪下后,提着的心却松了下来,竟然很自然。 甚至,他都开始怀疑,这不是游戏。 他是真心想娶了这娘们当老婆的。 要不然,也不会在举起鲜花时,说话的声音那样动情:“水水,嫁给我吧。” 水水就是水做的。 哪怕是在玩游戏,可在方圆说出这句话后,她还是忍不住的泪花迸溅,却笑得更加娇艳,缓缓接过了鲜花。 方圆傻帽那样的抬头看着她,等着她点头,那样就可以赶紧站起来了: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德鬼,在他跪下之前,故意把一些香蕉皮撒在水暗影前面了。 水暗影也看着她。 看不到现场,但能从大屏幕上看到她的所有人,都能从她那双水汪汪的眼眸中,看出她有多么的爱这个男人。 夏小韵也能看得出,所以她才觉得浑身发冷。 要不然,牙齿为什么要打颤呢? 文永远的声音,在她耳边缓缓响起:“如果你现在下车,去给他解释清楚,就说我们之间是清白的,就是故意骗他的,他肯定不会再拿出婚戒的。” 人们总说,男人需要一辈子,才能成熟,女人则需要一个晚上。 其实,男人也可以在一天内,就变的成熟起来。 文永远就这样。 在去塔希科之前,他的所作所为,绝对对得起‘脑残’这两个字。 在遇到秦摘花、水暗影的那个晚上,他就一下子成熟,稳重了很多。 给人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尽管他现在带夏小韵回家,就是一种标准的脑残行为。 “他舍不得杀我,只能去追求别的女人。水暗影,是个好嫂子,我早就这样认为了。” 就连夏小韵自己都很惊讶,她明明痛苦的要命,可说出来的话,却很平静:“这样我就放心了,我会衷心的祝福他们。” 文永远沉默片刻,问道:“那,还要不要去我家?” “当然去。” 夏小韵没有丝毫犹豫:“在他们没有成婚之前,你都是我男朋友。” “还是最好的哥们。” 文永远脸上露出他招牌的脑残笑容,启动车子,缓缓向前驶去。 既然不能阻拦方圆向水暗影求婚,那么夏小韵在这地方多停留一刻,心,都会多疼一刻--文永远只希望,自己哥们的心,别疼太久。 要不然他会发疯,忍不住要打歪某人的鼻子,问问他:凭什么,要让我来分担该是你的痛苦? 夏小韵,绝不是唯一痛苦的那个人。 还有林舞儿。 如果再给林舞儿一个机会,她绝不会带着毛驴外出散步,哪怕是闷死在病房内,也不会! 林东海早在十几天之前,就来京华某大医院治疗了。 说是治疗,其实就是林舞儿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希望不一样的医院,能给出林东海病情不一样的结果。 这些天内,她都始终呆在医院内,除了几个保镖外,就是毛驴陪她了。 医院是不允许狗子进病房的,这是规定。 不过很多规定,在足够的钞票面前,也会改变初衷的。 始终昏迷不醒的林东海,如果要是还有知觉的话,肯定会奇怪:女儿,怎么这样信赖一条狗,把你所有的心事都告诉它。 总呆着在医院病房内,谁都会闷的受不了,尤其是毛驴--十几天都不能抬腿对着一棵树撒尿,真是生不如死。 在李杰等人的劝说下,她今天终于带着毛驴外出散步。 不知不觉中,就来到了秀水广场。 当初在罗布泊时,那么远的距离,毛驴都能嗅到大哥的体香--这次,它实在没理由,在接近广场后,就不兴奋的大吼大叫,连声催促二哥,去找老大。 林二没有动,只是傻了般那样抬头,痴痴的望着大屏幕。 毛驴明白咋回事了,立马闭嘴,坐在了二哥脚边。 当看到大屏幕内的方圆,总算醒悟过来,从口袋中拿出钻戒来后,林二低下了头,看着毛驴哑声说:“毛驴,去吧,去找他。” 说完,林二转身就走,用最快的速度。 她不敢回头。 因为她知道,只要一回头,她就会忍不住的放声大哭。 那样,会很丢人。 “汪、汪汪!” 毛驴烦躁的吠叫声,从她背后传来,接着寂静无声。 “为什么,不去找他?” 当林二快步走进一条小巷后,才浑身脱力似的倚在墙上,慢慢出溜着蹲在了地上,问凑过来伸出舌头给她擦泪的毛驴。 毛驴当然不会告诉她--它不会说话。 林二却能从它的眼神中,读出这样的意思:大哥说过,让我照顾你。 第266章:你就是我的男人了 怪不得她不点头,原来是在等我拿戒指。 女人就是这么要面子,喜欢走形式,唉。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拿出水暗影准备好的钻戒,举过脑袋,张嘴刚要深情的朗诵台词时,却听到了熟悉的叫声。 方圆敢发誓:就算把他耳朵给割了去,也不会听错毛驴的叫声,更能从它当前的叫声中,听出它有多么的狂躁。 毛驴来了。 它很想念大哥,却不能过来,因为林二不会过来。 林二肯定在掉泪,要不然毛驴不会叫唤两声后,就悄无声息了。 它那是追她,去安慰她了。 真巧,她也在京华,恰好来到这破广场上了。 可她为啥要哭着跑人呢,难道就不知道该跑过来,欢喜雀跃的拍着巴掌,祝福哥们洞房快乐,反而却像个娘们那样,眼泪滴答的跑了? 唉,其实她就是个娘们--方圆心中低低叹了口气时,水暗影轻声问:“怎么,又后悔了,还是忘记台词了?” “水水,嫁给我,做我的新娘吧。” 方圆笑了,大声的朗诵道,声情并茂的样子。 “答应他,答应他!” 方圆还真不知道,水暗影得花了多少钱,这些托儿表演的才会这样卖力。 只要等水暗影伸出她葱白般的手指,双眸含泪的点点脑袋,再给她戴上戒指,这场戏就演完了--就在方圆心中盘算到这儿时,却听水水说:“我得考虑一下。” 靠,这也是台词吗? 方圆有些犯傻。 这不是台词,是发自她本心的! 叶明媚听到了自己咬牙的声音,哪怕是戴着大墨镜,可她身边的小四,也能看到有怒火在她双眸中燃烧。 很凑巧,叶明媚也是刚从林东海所住的那家医院往回赶--没办法,那晚恶魔在给了她无尽的欢乐同时,也给她留下了能伤害夫妻感情的污点:烟头烙下的伤疤。 在返回明珠之前,她必须得把这个伤疤给去掉,要不然没法向丈夫交代。 所以,她今天才带着小四,偷偷去了林东海‘下榻’的医院,以普通人的身份挂了专家门诊(很遗憾,对于这种伤疤,就算大医院也没能迅速恢复的办法)。 回来时路过秀水广场时,从大屏幕中看到了她唯一的闺蜜,正在接受某男的求婚。 身为水水的唯一闺蜜,叶明媚绝对是当世最了解她的人之一。 所以才能从水水看向方圆的双眸中,看出她现在有多么的幸福(刚开始时,叶明媚在惊诧之后,立马猜出水暗影在演戏,目的嘛,当然是围绕着她们俩人那个约定。那一刻,她还忍不住的想竖起大拇指,夸赞水水真聪明,连这种方法都能想的出。) 既然水暗影不是在演戏,就证明她对那个恶魔真动心了。 叶明媚怎么可能不愤怒? 很奇怪,她愤怒不是因为水暗影破坏了她们之间的‘君子约定’,背叛了她,而是因为这女流氓,竟然想独霸那个恶魔! 这是叶明媚无法接受的,再看向水暗影的目光中,已经冰冷。 叶明媚已经习惯了,在碰到好东西时据为己有。 这次能够宽宏大量的,把方圆拿出来来跟水暗影分享(现在,她不再以为跟方圆发生那种关系,当做是对丈夫的背叛,而是把他当做了宠物--女人养条小狗,就是背叛丈夫了吗?),已经是格外开恩了,又怎么能允许,被她独自霸占? 就是闺蜜,也不行的。 几乎就在瞬间,叶明媚就想到了至少十八种惩罚水暗影的法子,其中就包括往她脸上泼硫酸--她要是变成那样了,就算身材再好,还能有啥用? “水水,这可是你先对不起我的,别怪我心狠手辣了。” 叶明媚心中低低冷笑了一声,抬手把风衣上的帽子戴在头上,继续关注水暗影的表演。 水暗影彻底沉醉在了自己的出色演技中(压根不知道还有一条美女蛇,正在旁边目光阴冷的看着她),左手托着下巴,一脸犹豫不决的样子。 能够让方圆多在大庭广众之下多跪一分钟,她就越开心一分。 心中更是在得意的狂笑:就算你是盗圣,那又怎么样? 现在不也好像哈巴狗似的,跪在姐姐面前,可怜巴巴的求我嫁给你? 慢慢地,方先生终于意识到水暗影要干啥了,眉梢微微一挑,开始不耐烦时,旁边的托儿们及时喊道:“答应他,嫁给他!答应他,嫁给他!” 水暗影更是及时的点了点头,娇笑着点了点头,伸出了左手:“我答应你。” “哦,哦!” 那些非常敬业的托儿,开始尖叫,跺脚,搞得好像自己是男女主那样。 方圆这才松了口气,牵起她的手,却又碰到了难题:不知道该戴在她哪根手指上。 一般来说,男生向女生求婚时,都是戴在她左手中指上的。 不过,水暗影却俏生生的伸出了无名指:婚礼上,戒指才会戴在女生无名指上。 方圆才不管戒指戴在哪根手指上,只要能赶紧结束这求婚仪式,哪怕是戴在水水脚趾头上,也行。 总算给她戴上戒指后,方圆如释重负般的站起来,还没说啥呢,水暗影就抬手搂住他脖子,娇艳的红唇凑了过来。 作戏,就做全套,反正下跪也跪了,方先生再当众来个热吻,好像也没啥。 毕竟跟水水这样的女人亲吻,貌似是所有男人最向往的。 水暗影吻的很认真--如果方圆知道这是她的初吻,就肯定能原谅她总是咬他舌头的生涩行为,而不是在心里大骂这娘们借机收拾他。 没办法,无论谁在接吻时,舌尖被咬破,心情也会不爽的。 砰、砰砰! 当水暗影恋恋不舍的抬起头时,礼炮声再次响起。 五颜六色的彩纸飘扬中,更加娇艳不可方物的水暗影,抬手冲围观者接连来了七八个飞吻后,拽起方圆的手,就钻进了车子里。 对找个环节,方圆倒是不反对,上车后就点火启动,轻轻一按喇叭,缓缓向西行驶:水暗影说了,求婚仪式结束后,俩人马上就去民政局领证。 车子启动后,水暗影就像没了骨头那样,坐在副驾驶上微微闭上眼,看样子好像在回味刚才的幸福时刻。 方圆很知趣的没有打搅她,按照导航来到了东城区的婚姻登记处。 门口,悬挂着一条大红色的横幅,上书:恭贺方圆先生、水暗影小姐喜结连理。 登记处的领导,亲自在门口等候,自然也是因为水暗影早就打好招呼的了。 办证速度相当快,快到方先生仿佛拿起签字笔,红彤彤的小本本就递过来了。 看着结婚证上跟水暗影的照片,方圆才想起自己好像从没跟她合影过。 唉,现代高科技,就是牛哇。 “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男人了。” 水暗影走出登记处门口,抬头看着天上的太阳,惬意的深吸一口气,说:“我向你承诺,在你不开心时要哄你开心,在你开心时要陪你开心,有人欺负你,我会帮你拿刀子砍人,你看谁不爽,我就会让他消失。” 看着霸气凛然的水水,方圆怯怯的问:“小水水,这些话,好像该由我来说吧?还有就是,你貌似入戏太深了。” 水暗影斜眼看着他:“那你的意思,是我该在这儿大声宣布,我们两个人结婚是演戏,是为了照顾你的情绪?” 方圆摇了摇头:“我可没这样说--接下来,我们去哪儿?” “当然是回家,喝喜酒了。” 水暗影扭着袅娜的腰肢,迈步上车:“你要是觉得还不够真实,够隆重的话,我们可以去天堂酒店。你放心,只要我打个电话,那些想巴结我的人,就像狗嗅到肉骨头那样,半小时凑个三五十桌,是没问题的。而且,还能收一笔可观的红包。” “算了,没那个必要。你直接让他们转账好了,我提供账户。” 很不好意思的笑了下,方圆启动车子:“现在,怎么感觉好像在做梦那样?” 水暗影关心的问道:“做梦开车很危险的,老公,要老婆来开车?” “你还是喊我名字,就叫我小方也行,别老公老婆的,听着别扭。” 方圆侧脸看着她,有种错觉:就算真娶她做老婆,好像也不错。 水暗影敏锐捕捉到了方圆的眼神变化,立即咯咯笑道:“怎么,小方,现在是不是觉得姐姐很漂亮,很想霸占我啊?你放心,只要你愿意,我就会应允的,反正我听某个骚娘们说,你炕上功夫很不赖,借此机会好好享受享受也算是顺手牵羊了。” 当女人主动耍流氓时,男人就会蔫了。 方圆就是这样,最多嘿嘿傻笑几声,不敢再说什么,加快了车速。 半小时后,车子驶出了市区,向远郊那栋别墅疾驰而去。 看出方圆很‘害羞’后,水暗影也失去了调戏他的兴趣,长长的眼睫毛垂下来时,娇媚的脸上浮上了明显的疲倦。 “水暗影,我现在忽然觉得,在广场上给你下跪,其实一点也不丢人。” 看着那张脸,方圆低声说:“我真该感激你才对,哪怕是在演戏。可除了你之外,我不知道谁还能陪我。” 水暗影依旧闭着眼,淡淡的说:“这些屁话就少说了。你不用感谢我的,因为你也给了我一个婚礼,算是圆了我身为女人最大的梦想吧。” 看了眼前方路口亮起的绿灯,方圆笑了笑说:“不过我也不是让你白帮我的,我可以答应你,无论你让我……”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忽然猛地一打方向盘,脚下狠狠跺下了刹车--正在高速行驶的车子,轮胎发出刺耳的尖叫声,车声横向飘逸,让没系安全带的水暗影,重重扑在了他肩膀上。 还没有等她张嘴骂人,就看到一辆重卡,擦着法拉利右边车身,呼啸而过。 “草!” 方圆低低的骂了一声,迅速挂挡正要追上去,却被水暗影给拦住了。 第267章:洞房花烛夜(一) 就算傻瓜也能看出,那辆来势汹汹的重卡,目标就是这辆法拉利。 幸亏方圆车技够硬,才能及时刹车,猛打方向盘让车子横向飘逸,险之又险的躲过了一劫。 当然了,对于这种暗杀(就是红果果的暗杀)手段,相比起方圆此前遇到的那些危险来说,绝对的小儿科。 不过有一点他可以确定:重卡司机也是职业杀手,要不然绝不会把时间、爆发、车速等拿捏的这样巧,只要方圆稍一疏忽,就会酿成车毁人亡的惨剧。 重卡司机暗杀失败后,没有丝毫的停留,就狂奔而去的反应,也很符合职业杀手‘一击不中,立即逃逸’的原则。 总之,有人要杀方圆俩人。 没有谁喜欢被人暗杀的,尤其是水暗影这种嚣张跋扈的娘们,她不去招惹别人,别人已经是烧高香了,怎么可能在有人要暗杀她时,还能咽下这口气? 而且她也应该相信,依着俩人的本事,再加上开着跑车,重卡司机决没有逃走的可能--但事实上,当方圆要去追赶那辆重卡时,却被她拦住了。 “怎么?” 方圆松开油门,轻打方向盘缓缓驶过了路口。 水暗影没说话,只是眼神复杂的,望着重卡滚滚驶去的方向。 方圆也没有再说话,再次加快车速向前驶去。 当车子停在别墅院子里,方圆要开门下车时,水暗影才说:“你怎么不问问我,我为什么不让你去追赶那辆车?” “你不让我去,就有不让我去的理由。你想说,就会主动告诉我,不想说,就算我问,你也会敷衍我。” 方圆淡淡的说着,跳下车子走向了客厅。 刚推开门,他就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怀疑自己是不是来错地方了。 别墅的客厅内,那些原本就很高档的家具,全都换成更新的了,墙角,天花板上挂满了红色的小纸灯笼,所有的门板上,包括楼梯扶手上,都贴着大红色的喜联,搞得有些不伦不类,却是喜庆气氛十足。 方圆他们出去的这大半天时间内,有足够多的人,迅速重新‘装修’了别墅。 这当然也是水暗影安排的,作戏作全套,她确实很敬业。 不过,别墅内就他们两个人,显得有些空荡荡。 “怎么样,还满意吧?” 水暗影走到他身边,痴痴的看着屋里,喃喃的说:“从我怀春的那一年开始,我就期待着这一天。在他死后,我本以为--所以呢,该说谢谢的是我,你圆了一个怨妇的梦。” “很不错啊,真有家的感觉。” 方圆看着水暗影,笑嘻嘻的问道:“接下来,该是啥环节了?” “喝酒啊,喝喜酒,我说过的。” “喜酒在哪儿?” “等我叫你时,你再上去。” 不等方圆说什么,水暗影就快步走上了楼梯,脚步轻快,瀑布般的秀发随着她脚步,上下跳跃着,让方圆很怀疑:像她这种女流氓,是咋拿捏出纯洁少女才有的天真动作的。 不过,这个问题好像不是很重要。 重要的是,方圆发现自己对水暗影,真有了某种莫名的好感。 坐在沙发上,顺手拿过遥控打开电视机。 电视里,正在播放一台综艺搞笑节目,东北的一对小夫妻,在演绑匪绑架某千金--方圆此前很少看电视,更不看这类搞笑的。 现在等待水水召唤、无聊时刚看了片刻,才发现这种节目其实挺有意思的:轻松,搞笑,还有一定的深度,让人情不自禁的意识到,活在当下华夏是相当幸福的。 盛世。 当前的华夏,在历经数百年的沧桑后,终于像一头从睡梦中醒来的雄狮那样,迎着朝阳,伸个懒腰,昂首朝天发出一声怒吼,百兽为之颤栗。 帮、帮帮--就在方圆不知道怎么就想到这儿,几声轻轻的敲门声,从二楼卧室内传来。 “有点意思。” 方圆笑了笑,才站起来走向楼梯。 刚要推门,方圆又缩回手,变成轻轻的敲门。 屋里的水水,当然不会开口说话,人家正坐在炕上装新娘的--在红盖头没有被掀起来之前,又怎么能随便说话? 看到一身红色古代嫁衣,秀气红色绣花鞋,脑袋上还蒙着红盖头的水水,坐在炕沿上就像最正经、最害羞的新娘那样,等了半天才终于推门进来的方先生,很是愕然,清晰意识到,这娘们确实入戏太深了。 水暗影,已经把这次游戏,当作是女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刻了。 卧室内,以传统的大红色为主。 那些现代气息的家具,都换成了在电影中才能看到的老式家具,就像水水身上穿的红嫁衣那样。 哪怕是墙上的婚纱照,也是手绘的画像。 画的很像:方圆身穿红色袍服,头戴状元帽,唇红齿白奶油小生的样子;水水则是凤冠霞帔,眼波流转,巧笑嫣然,仙女气质十足,哪有一点放荡模样? 朱红榻前,放着一张镂花三腿圆桌,墨黑色的,上面摆着精致的菜肴,靠榻的桌面上,还摆着一根秤杆(华夏传统文化中,有拿秤杆挑起新娘红盖头的说法)。 除了水水穿的那双红色绣花鞋(鞋面上,绣着的当然不是彼岸花),让方圆略微有些反感(他现在看到这玩意,就会有这感觉),其他的都得用‘惊喜’来形容了。 低头看了看自己穿的名牌西装,方圆很别扭,觉得自己跟小丑那样,跟周围环境,美人儿是格格不入:这娘们,咋不给他搞一身状元服? 那样,他就能更加自然的,摇着帽翅,踩着厚底官靴,甩着袍袖,一步三摇的走过去,冲美娇娘躬身一礼,朗声说道:“娘子,小生来了。” “官人,妾身还礼了。” 水水从榻上站起,双手放在腰间,袅袅婷婷的来了个万福。 俩人都这样假正经,方圆很想笑时,眼角余光却看到墙角处,有个红点在闪烁。 脑袋上蒙着红盖头的水水,肯定能看到方圆在做什么,要不然也不会说:“官人,妾身只想把这一刻记录下来,当做此生中美好的回忆。” 方圆默然。 他找不到再轻佻的理由:无论这个女子,是不是个心狠手辣之辈,平时有多么的放荡不羁,现在更只是在演戏,但她--此时绝对是认真的,没有撒谎。 当水暗影又坐下后,方圆拿起了桌上的秤杆。 用秤杆挑起新娘红盖头这种事,他曾经听山羊说过几次,所以不用水水提醒,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红盖头,被秤杆缓缓挑落,露出水水那张比花还要娇的面孔。 水水没有浓妆艳抹,绝对的素面朝天。 美的,让人窒息。 第268章:洞房花烛夜(二) “官人,妾身--美么?” 端庄,娇艳的水水,在红盖头缓缓飘落后,睁开双眸,深情的凝望着方圆。 “美,不可方物。” 方圆发自内心的说:“很可惜,你的美不该浪费在我身上的。” 水暗影星眸黯淡了下,随即恢复正常,嫣然一笑间袅娜的站起,走到桌前坐了下来:“官人,妾身不想再听到你说这样的话。哪怕,这只是游戏而已。” “明白了,官人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方圆低头看了眼,说道;“很可惜啊,我这身衣服不咋应景。” 水水抬手,指向了老式橱柜:“那里面,有为官人准备好的。” 方圆有些犹豫:“这时候再换衣服?” “随便官人了。” 水水淡淡的说着,弯腰从桌子下,抱出一坛酒:“这是正宗的女儿红,在地下埋着的年数,跟妾身一般多。” 方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走向了橱柜。 正如水水所说的那样,橱柜中整齐叠着大红色的状元服,厚底官靴,插翅乌纱帽……就跟方圆想象中的那样。 当二十多年的正宗女儿红香气,弥漫在洞房中时,方圆转过了身。 水水攸然一亮的眼眸中,带有明显的痴迷。 不管到任何时代,你都不得不承认,有些东西确实最传统的,才是最好的。 就像方圆在换上状元服后,自身魅力值瞬间飙升了至少三十倍,多了一些文质彬彬的儒雅英俊,端地是个好儿郎。 “还要喝交杯酒吗?” 方圆伸手把袍服向上拽了下,坐在了水水旁边的圆凳上。 “确切的来说,是合卺酒。” 水水拿起酒壶,给方圆满上酒水,端起白瓷杯:“当然了,也可以说是交杯酒--官人要是不喜欢这样的话,妾身不会勉强的。” 合卺酒,除了代表着夫妻二人从此合为一体,永不分离之外,还有一层更深的含义:古时酒都由自家用粮食酿成,酒精含量很低,味道香甜可口,倒入两瓣苦涩的葫芦瓢(合卺)中,寓意着夫妻从此同甘共苦,患难与共。 “合卺酒?” 对这个词,方圆还真有些陌生,只好跟着端起酒杯:“那,咱们该咋喝?” 水水端着酒杯,慢慢举到方圆面前:“官人刚才也说了,就是交杯酒。” 方圆或许不知道啥叫合卺酒,但对交杯酒却是理解够深,马上就把住水水的皓腕,把酒杯放在了自己唇边。 俩人四目相望,含情脉脉的,缓缓饮尽了杯中酒。 正所谓美人如酒,酒不醉人人自醉。 近距离欣赏着水暗影这种极品端庄美女,跟她迷人的体香、女儿红的酒香混合在一起,徐徐不断的冲击着方圆的视觉、嗅觉,让他觉得正在做一个真实的梦。 二十多年的女儿红,入口甘甜清洌,美味异常--不过,根据某个不成文的定理来推断,那就是越美的事物,毒性就越大。 要不然,古人也不说出‘色是刮骨刀,酒是穿肠药’的话了。 尤其是美人、美酒齐聚时,无论男人有多么坚毅的意志力,也总能在不知不觉间,彻底沉溺在温柔乡中。 水水拿出的那坛女儿红,二十多年前埋进地下时,估计最少也得有二十斤。 只是经过这么多年的沉淀、发挥后,至少少了三分之二,也就是六七斤左右了。 但相应的,酒精度数也高了--当然不会像二锅头那样冲。 却有着不次于二锅头的酒精度数,唯一的好处就是入口甘甜,清洌。 再加上美人如玉,玉生香,美酒如毒、毒断肠,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方大官人,被水水灌醉也是很正常的。 “官人,时候不早了,我们早点安歇了吧?” 水水看了眼窗外的星空(不知啥时候,天已经全黑下来了),柔弱无骨的右手,缓缓揽住了方圆的小蛮腰。 “再、再来一杯?” 方圆用力眨巴着眼,很想睁大,可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抵抗酒精的神奇,更何况还有个温柔体贴的妾身在旁,那迷人的体香总是一个劲的往他鼻子里钻,让他整个人,都消失在温柔乡内了。 “算了,还是安歇吧。” 水水站起身,费力的扶着方圆,踉踉跄跄的来到了锦塌前,刚一松手,他就摔倒在了上面,发出了轻鼾声。 水水站在锦塌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默不作声很久。 洞房内没有亮起现代化的照明,而是两只红烛。 红烛有泪,烛光闪烁。 “唉--官人,你知道么,妾身多希望这一切都是真的?” 轻轻叹了口气后,水水弯腰为官人脱了官靴,替他盖上了大红锦被,转身要走时,一只手却牵住了她的手。 她娇躯微微一震,转身看去。 方圆依旧闭着眼,却在低声呢喃:“别、别走。” 他没有看到她要走,只是感觉到了。 水水嘴角轻轻抿了下,正要挣开他的手时,方圆却猛地用力,把她霸道的拽倒在了自己身上,立即开始给她解衣服。 男人喝了温柔的酒,一般就不会再温柔了。 更何况,身边有水暗影这等极品美女时,如果方圆就这样沉沉睡去,那岂不是有负‘酒为色之媒’的古训? 他没睁开眼,他是真的醉了。 可男人的本能,却支配着他接下来做什么。 水暗影温柔的伏在他身上,任由他闭着眼,不耐烦的解开她的衣服。 你不得不承认,男人在给女人解衣服这种事上,确实有着通灵的天赋。 哪怕水暗影穿的是古代新娘袍服,哪怕方圆已经完全大醉,眼睛就像被针线缝上那样睁不开,可他仍然能在短短几分钟内,就把女人解除了全部武装。 当然了,主要是水暗影没有反抗,就像小绵羊那样的配合。 以前,水暗影曾经钻过方圆的被窝。 可那时候,她没有丝毫的娇羞,只是抱着游戏人间的从容,好像渴了喝水那样正常。 现在,当最后一件贴身衣物,被方圆烦躁的扯断后,她却无比的紧张,害怕,转身要逃走--方圆却一把搂住她腰肢,蛮横的抱在了怀里。 “官、方圆,我想先洗个澡,出汗了……行不行?” 水暗影低低的哀求着,慌乱的阻挡着那双不安份的手。 “快,快些回来!” 方圆哪怕是在大醉中,也始终坚持他从不对女人用强的原则(前提是,他灵魂深处的恶魔没有被释放出),这才松开了手。 “好,好,我很快,很快就会回来的!” 水暗影慌忙拣起地上的衣服,逃一般的跑出了洞房。 在关上房门后,她倚在墙壁上,闭眼昂首深深吸了口气:本来,她该如释重负才对,可是,为什么却又了更加深刻的失落,空虚感? 啪,啪! 本来空荡荡的客厅内,响起了单调而清脆的拍掌声。 水暗影睁开眼,看向下面:身穿黑色风衣、细高跟棕色高腰马靴的叶明媚,不知啥时候坐在了沙发上,满脸娇艳的笑容,仰首看着她。 对叶明媚忽然出现在自己家里,水暗影没有丝毫的惊讶。 本来就是她打电话,让这个娘们来家里的。 水暗影赤脚从二楼款款走了下来,丝毫不介意自己没穿任何衣服:大家都是女人,有什么好遮掩的? “水水,对不起,是我误会了你。” 等水暗影走到沙发前后,叶明媚才站了起来,嘴里说着对不起,脸上神色却没有丝毫抱歉的意思。 “没什么,其实这才符合你叶明媚翻脸无情的荡货本色。” 水暗影淡淡的说着,就这样光着身子,大大咧咧的坐在沙发上,修长迷人的腿子抬起,好像白玉雕刻般的秀足,随意搁在了案几上,抬起了左手。 叶明媚马上就殷勤的笑着,拿出一根香烟放在了她手指中,又给她点燃。 吐了个烟圈,水暗影双眸眨巴了下,侧脸看着她,冷冷的说:“不过我不希望下次,你再做出这种愚蠢的行为。你以为,方圆追不上那辆重卡?我敢保证,他能在十分钟内,就让那个杀手乖乖说出你的名字,然后会用你想不到的手段,来对付你。” “我错了,水水,请原谅我的幼稚。” 叶明媚态度诚恳,再次赔礼道歉。 “好了,这些屁话就不要多说了。” 水暗影吐了个烟圈,摆了摆手:“我最后一次问你,你确定要这样做?” “从没有过的确定。” 叶明媚坐在她身边,看着她沉默片刻,才轻声说:“我无法想象,彻底无缘那种幸福后,我还能不能活下去。” 水暗影黛眉微微皱起,又问:“假如,我是说假如啊。假如,有一天燕春来知道你背叛了他,那你该怎么办?” “我的灵魂没有背叛他。” 叶明媚淡淡的说:“而且最重要的是,我是个活生生的女人。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我活在这个世界上,不是为某一个人活着的,而是为我自己活着。所以,我有权利追求我喜欢的东西。再说,他知道了那又怎么样?何时,我对他在外面有女人,说过半句屁话了?” “行,你能这样想,那我就没说的了。” 水暗影抬头,看了眼卧室那边,说:“今晚,你就是洞房花烛夜的绝对女主了。” 叶明媚马上就站起来,却又扭捏着问道:“我们……一起?反正他超厉害的。” “我今晚没心情。” 水暗影皱眉,脸色很不好看的说:“你特么的别啰嗦了,想去挨草就赶紧的,省的我改变主意,想把他独吞了。” “说话这样难听--水水,有些人,有些事,过去就过去了,别总是压在心里,那样会老的快。” 叶明媚开导了她一句后,就迫不及待的跑向了楼梯。 当水暗影伸手,又去拿烟盒时,卧室里传来了叶明媚无法控制的叫声。 “特么的,狐狸精。” 水暗影心烦的骂了句,站起身走向了浴室。 此时,她唯有把自己泡在冰凉的水中,才能压抑心中的狂躁。 第269章:恨一个人也不要理由 梁晓燕对乖儿子带回来的女孩儿,无比的满意。 文永远说的很清楚了,夏小韵没啥背景,就是来自小地方的小商人. 要是用文艺话来说呢,就是小家碧玉(夏小韵的小家碧玉,也只有文家这样的豪门世家才有资格认为)。 梁晓燕才不管那一套,正像她给文永远打电话时说的那样:哪怕儿子喜欢一个要饭的叫花子,她也会把女孩儿当儿媳妇来疼爱。 很现实,夏小韵各方面的条件,要比叫花子强十万八千里。 尤其是她眉宇间那一抹炙阳都无法化解的淡淡忧伤,使她看起来更是一个多愁善感的纯洁女孩儿,让梁晓燕都忍不住想把她拥在怀里,好生的呵护着。 总之,就像文永远昨天打电话来时,梁晓燕说的那句话一样:这儿媳妇,咱要定了!别说是燕家来抢了,就算是天王老子,老娘也敢打碎他满嘴的牙! 事实证明,有这种无限制溺爱儿子的老娘,才能培养出文永远这种敢单枪匹马前往塔希科教训那帮孙子的儿子。 但老天爷也不得不承认,梁晓燕的教育无疑非常成功,不管她怎么溺爱儿子,却始终給他灌输正义理论,让他保留着纨绔大少罕见的正气。 这也是方圆从没有见过她,却能确定她是一位伟大母亲的原因。 文永远长的像他老爸,脾气性格却像母亲--最起码,以前很像,总是做些没脑子的事,而这种性格脾气的女人,夏小韵以前是从来不愿交往的。 她觉得忒幼稚(尽管她本身也是这样的),主要是受到了陈婉约的影响(那个女人正常时,可是婉约如水的,才不会像梁晓燕这样,动不动就吹胡子瞪眼自称老娘怎么着、怎么着的)。 但来到文家的这大半天内,夏小韵就发自内心的喜欢上了梁晓燕。 幼稚的人,也是最单纯的,喜怒都表现在脸上,不用让你提防,就会感觉跟她相处很轻松,自然,随意。 “姑娘啊,你可别怪我家老头子啊,他真忙的没空回家,可不是刻意冷淡你。” 梁晓燕边麻利的包着饺子,边解释她老头为啥说好回家,却没回家的原因。 “阿姨,你太客气了,我听永远说起过叔叔是做什么的--你能对我这样好,我已经很心满意足了。” 夏小韵连忙客气道。 她可不是假客气,是真心的:这要是放在以前,依着她小商人的身份,才想不到有一天,会来到大人物家里,跟梁晓燕一起看电视,包饺子。 她能有现在的淡定,那是因为某个男人刻意培养,并给了她大力支持的原因。 想到那个男人,从文家感受到家庭温暖的夏小韵,心中就是一疼,赶紧岔开了话题:“阿姨,我以前在唐王时,就认识了一个叫郭易行的--你认识他吗?” “郭易行?郭易行是谁?” 梁晓燕最后这句话,却是问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文永远。 “郭易行?” 文永远想了想,才说:“是不是南城郭家那个不成器的老二?我记得在去年时,在郭易天的婚礼上,听说过这个名字。怎么,小韵,你还跟那个纨绔打过交道啊?” “嗯,看来就是那个人了。” 夏小韵觉得,文永远说别人纨绔时的样子,特别可笑(难道他不知道,他自己本身就是个纨绔吗),嘴角微微抿了下说:“我们公司,跟他们在业务上有关系。本以为,这次来京华会有机会看到他的,就是随口问问。” “郭家跟我们不是太熟,去年参加郭易天的婚礼,也是老头子撵我去的。不过,听说郭家大少倒是个人物,就连燕随意过生日,都请不动。” 文永远说到这儿时,梁晓燕的放在沙发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妈,你的电话。” “谁来的?” “我老子。” “哦,你接就是了。” “还是你接吧,我有些犯愁跟他说话。” 文永远嬉皮笑脸的,把手机拿给了梁晓燕。 “这家伙,是被他老子给训怕了,嘿嘿。” 梁晓燕冲夏小韵笑了下,随手在围裙上擦了下手,拿着手机走出了客厅。 “嗨,哥们。” 现在夏小韵,这样称呼文永远是越来越顺嘴了:“阿姨真的不错,羡慕你有个好母亲。嗯,严父慈母,你上辈子得积了多大的德,才托生到这家里来呀?” “我上辈子,肯定是个和尚,敲烂了十七八个大木鱼。” 文永远一脸严肃的样子,让夏小韵很想发笑时,梁晓燕的声音从客厅外响起:“永远,姑娘,我有事要出去一趟,很快就会回来。” 文永远站起身:“妈,要去做什么呢,天都黑了?” “没事,就是你爸打电话来,让我去见个人,你五哥陪着我呢,在家好好陪着姑娘啊。” 梁晓燕嘴里的‘五哥’,其实是文家的警卫员。 有五哥陪同母亲,文永远没啥不放心的,答应了一声坐在夏小韵对面时,又有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这次响起的,却是夏小韵的。 “嘿,你的也来电话了。” 文永远笑着,帮她把电话拿了过来:“要我暂时回避不?” “不用--是唐王的。” 看到来电显示后,已经习惯了接陌生来电的夏小韵(经商的,是很少有拒接陌生来电的),接了起来:“喂,您好,请问您哪位?” 一个略带威严的男人声音,从手机内传来时,夏小韵好像还隐隐听到了警笛的声音:“你是十号望山别墅的夏小韵吗?” “是,我就是夏小韵。” 十号望山别墅,是夏小韵的家。 “我是南站分局的李凯来。” 那边的人,介绍出自己的身份后,马上就说:“十几分钟前,我们分局接到你家保姆的报案,十号别墅内发生一起凶杀案件,死者是一个……” “什、什么?” 夏小韵花容攸地苍白,情不自禁打断了李凯来的话:“我家怎么会发生凶杀案!?” 为了避嫌主动走到一旁的文永远,听夏小韵喊出这句话后,马上就走了回来。 夏小韵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紧紧抱着手机,连连点头。 最后,她才说:“好,李局,我现在京华,会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去。” “怎么回事?” 等她扣掉电话后,文永远才问。 “我家--有凶杀案发生了,我得抓进回去。永远,很抱歉,我没能陪阿姨包完饺子,希望以后能再有机会吧。” 夏小韵说着,也来不及去洗手了,就快步走向客厅门后:“麻烦你,给我找辆车。” “等等,我陪你一起去。” 文永远随手拿起沙发上的风衣,搭在了肩膀上。 “不--谢谢了,你给阿姨打电话说一句,再走。” 夏小韵刚要拒绝,却又想到去年曾经发生的一件事:有人冒充古羌县分局领导,打着抓捕了夏天问的幌子,才把她骗进了罗布泊,给她留下了无法磨灭的阴影。 虽说唐王不是罗布泊,可谁知道这个李凯来是真,还是假? 能有文永远陪伴,一起返程,是最好不过的了。 “不用,到路上再打电话。” 文永远抢先走出客厅时,犹豫了下才说:“要不要,给方圆说一句?” 夏小韵在听到方圆的名字后,这次竟然没有丝毫的异常反应,语气淡淡的说:“算了,别打搅人家的好时光了。” 她说服文永远跟她演戏,来欺骗方圆--更是亲自给方圆推荐水暗影,希望籍此来稀释心中的某种痛苦。 明明这是她最理智的选择,可当亲眼见证了方圆跪在地上,向水暗影求婚的那一幕后,她在痛苦之后,却对他有了莫名的恨意。 就好像,深爱着丈夫的妻子,无意中看到丈夫在外沾花惹草那样,会失望,会痛苦,到最后就只剩下被背叛的恨意了。 《大话西游》中的至尊宝曾经说过,女人爱一个男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同样,女人恨一个男人,也不需要理由--更何况,夏小韵觉得,她有一万个理由,去恨那个背叛爱情,让她心总是在流血的男人? 文永远或许无法理解,女人这种复杂精灵的本质。 但却能从夏小韵的这句话中,看出她对方圆有了些许憎厌。 文永远觉得,他们刺激方圆的计划,已经完美实现了。 他为夏小韵能终于走出误区,而真心高兴时,也有些哭笑不得:毕竟,他在这个计划中,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还得瞒着老娘。 车灯在黑夜中亮起,就像强光手电照在墙上那样,能看清每一滴鲜血。 无数滴鲜血,在墙上组合成了一朵花。 花儿很大,像脸盆那样。 更是栩栩如生,仿佛能随着窗外刮来的夜风,摇摆。 李凯来不认识这是一朵什么花,只是觉得它格外妖异,吓人--尤其是是画在白墙上,下面席梦思上还躺着一具年轻男人的尸体时。 李凯来从警二十多年了,见识过很多个凶杀现场,各种各样的致命方式。 可他真没遇到过今晚这样的:那个没穿衣服的年轻男人,竟然是被活生生咬死的。 死者的尸体都开始变软了(人死后,尸体会僵硬,但在几个小时后,却又会变软),可他脸上的惊恐样子,李凯来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 男尸是谁,还没有查出来。 不过,他能躺在夏天问老婆的炕上,这就说明了什么(夏天问潜逃失踪的案子,分局早就有详细记录了),肯定跟作风有关。 只是,夏天问那个叫陈婉约的老婆呢? 她怎么不在现场呢? 报案的夏家别墅保姆(王嫂),也说没看到夏夫人去哪儿了。 不会是失踪的夏天问回家了,看到老婆偷男人后,这才一怒之下杀人,又把他老婆带到哪儿去了吧? 假设就是这样,可他干嘛要在墙上留下一朵花呢? 还画的这样栩栩如生。 这朵花,代表着啥意思? 李凯来灭掉手电,摇了摇头退出了卧室。 第270章:五十年后又春分 梁晓燕很奇怪,丈夫打电话来,竟然是让她大晚上的,去某个小茶室内,去见一个什么燕四小姐。 燕四小姐是谁? 在京华上流社会中人脉很广的梁晓燕,从没有听说过,仅仅能猜到这个燕四小姐不是一般人,要不然丈夫也不会那样郑重其事,更不会一再嘱咐她:今晚这次会面过后,不许告诉任何人! 文永远总是开老子老娘的玩笑,说被人敬畏的文天豪,在老娘面前就像老鼠见了猫,要多乖就多乖,绝对是怕老婆的典型代表。 可他更知道,老子那是疼爱老妈--所有顾家的好男人,基本都是一副怕老婆的熊包样子:女人嫁给男人不容易,唯有那些不懂生活、爱情的男人,才不会把老婆当回事。 如果文天豪真认真起来,梁晓燕就会服服帖帖,屁都不敢放一个了。 这也是个相当聪明的女人,知道该怎么去疼爱她男人。 就像今晚,不管文天豪的电话有多不正常,可梁晓燕还是立马带着五哥,来到了某家小茶馆内,见到了那位燕四小姐。 梁晓燕相信,就算有天大的需要,丈夫也不会让她涉险的,所以在五哥要进屋搜查安全隐患时,被她拒绝了,自己走了进去。 看到燕四小姐本人后,梁晓燕更加糊涂了:她,竟然是个穿着黑色麻衣的道姑。 很俊俏的道姑。 从道姑看人的漠然眼神中,梁晓燕对女人的直觉能判断,对方的年龄不在自己之下,只是容颜却年轻的要命,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的样子。 无论是长相,还是身材,梁晓燕都能确定这个道姑,是个绝代美人儿。 现在是这样,年轻时,当然也是这样了。 只是不知道,她怎么会去当道姑呢? “文太太?” 在梁晓燕走进包厢内后,道姑没有起身。 “你还是叫我梁晓燕吧,我家老头不在场时,我不喜欢别人称呼我太太。” 梁晓燕很洒脱的说着,坐在了道姑对面:“我该称呼你燕四小姐呢,还是你的道号,比方灭绝师太那样的?” 道姑没有理睬梁晓燕的调侃,拿起红泥小茶壶,给她满上水,淡淡的说:“你叫我燕四就行了,我不是啥小姐,也没啥的道号。” “你的外地口音很浓,带着市井之气。” 梁晓燕察言观色的本事,确实不一般,道谢后接过茶杯,说道:“你跟京华燕家,有什么关系?” “京华燕家是京华燕家,我是我,没啥关系。” 燕四依旧淡淡的说语气,脸色平静的就像没风的湖面,更不在意说话有些土气。 大晚上的来了,这个道姑却总是不冷不热的样子,这让梁晓燕很不爽,也拉下了脸,问道:“你跟我家老文,是什么关系?” “放心,不是他的旧情人。他能把你叫来见我,那是因为他年轻时欠我的情。” 燕四沉默了片刻,才缓缓的这样说。 “呵呵,你说话倒是很直接。好,那我就不问了。” 梁晓燕笑了下,对燕四来了点兴趣:“说吧,今晚找我来,有什么事。” 燕四端起小茶杯,轻轻抿了口,才说:“听说你儿子,在跟一个叫夏小韵的小姑娘,谈对象?” 梁晓燕眉梢微微挑了下,点了点头:“不错--你的消息很灵通嘛。我家永远今天中午刚把那姑娘带回家,你就知道了。这也是文天豪告诉你的?” “不是。至于我咋知道的,这个你别管。” 燕四摇了摇头,说道:“我今晚请你来,是要告诉你一件事。” “说。” “让你儿子,以后离那小姑娘远一些,最好是永远都别交往。” “什么?” 梁晓燕一楞,这就怒了,把茶杯往案几上猛地一顿,语气低沉的说:“燕四,你到底是谁啊,连我儿子跟谁来往都管!” 燕四看了眼洒在桌面上的茶水,神色依旧波澜不惊的说:“我这是为你好--那个小姑娘,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碰的。她,从出生那一天开始,就注定只能成为一个孩子的媳妇。” “注定?呵呵,出家人总是这样装神弄鬼吗?” 梁晓燕冷笑:“那你跟我说说,我儿子为什么不能跟小夏来往?” “至于为啥不能来往,我不能说。请你相信我,我是真为你们好。” 燕四再次沉默片刻后,才缓缓的说:“如果我告诉你,那小姑娘是个不祥之人,除了他命中注定的那个孩子外,任何跟她走到一起的孩子,都会遭遇不幸,甚至会连累整个家族,你信不信?” “不信!” 梁晓燕立马斩钉截铁的说:“道长,麻烦你睁大眼,看看外面的霓虹灯,这都什么年代了,还跟我玩你那套装神弄鬼的把戏?实话告诉你吧,只要我家永远喜欢他,别说是你了,就算跟你是一个姓的京华燕家,也休想阻拦他们走到一起。” “我说不过你。” 燕四缓缓摇了摇头,迟疑了下才说:“可我没骗你。为了能让那个小姑娘永远安稳下去,到现在为止,已经死了至少上百人了--如果你非得横插一脚,还会死更多人。” 终于,梁晓燕从燕四的认真中,感觉到了什么,脸上的怒气慢慢平息下来,拿起手机:“不介意,我跟我家老文打个电话吧?” 燕四抬手,做了个请随便的手势。 刚一拨通丈夫的电话,梁晓燕就没好气的问:“老文,你到底在跟我玩什么猫猫呢,大半夜的跑来见一个道姑,听她说一些莫名其妙的--” “无论她说什么,你都要听。” 手机那边的文天豪,打断了妻子的电话,从没有过的严肃语气:“这是永远他爷爷的意思。好了,我还在开会,就这样吧。” 梁晓燕能对丈夫撒娇耍泼的,可她从来都不敢对文家老爷子有半分的不尊重。 所以,当她听丈夫说,这是老爷子的意思后,立马意识到事情不简单了。 放下手机后,梁晓燕再看燕四时的眼神,已经郑重起来:“燕四,我答应你的要求。可是,你还能给我透露更多的消息吗?” “这是一个劫难,每隔五十年一次,自古以来都是这样。每一次,都会有人死去。尤其是劫难来临之前时,更有好多本该好好生活的热血男儿,抛家舍业,以他们的满腔热血,企图阻挡劫难降临世间。” 燕四第三次沉默,足足有五分钟后,才闭眼,单掌竖在胸前,垂首低声说:“而你喜欢的那个小姑娘,就是灾难降临之前的引信。必须得有专人,来压制她心中的魔性,才能有希望……你家儿子,明显不是那个人。” 梁晓燕有些犯傻。 她觉得,这个道姑,应该是在讲述一个很玄幻的故事。 但偏偏,她感觉不到丝毫的荒唐,只是觉得嘴巴发干,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在叫:千万不要让永远跟那小姑娘再来往了! 就在梁晓燕嘴巴动了动,即将说什么时,就听燕四忽然问道:“今天,是农历二月二十,春分?” 梁晓燕茫然摇头:“我不确定,可今天是阳历的三月20号。哦,我看看手机。” 她拿起手机,翻开日历表看了眼,才说:“对,今天就是春分--你,在看什么呢?” 梁晓燕抬起头来,发现燕四已经走到了包厢窗前,正看着西北方向的夜空,听她好像喃喃的说道:“五十年后又春分,热血染红明月晕……文太太,你来看看,今晚的月晕,是不是淡红色的?” 月晕,是光透过高空卷层云时,受冰晶折射作用,使七色复合光被分散为内红外紫的光环或光弧,围绕在月亮周围产生光圈。 这是个很普通的天文知识,梁晓燕此前已经见过无数次了,但从没有觉得月晕有什么神奇,更没注意过它的颜色。 梁晓燕看向了月亮。 农历二十的月亮,不像十五那样圆了,它的周遭,确是有一圈淡淡的红晕。 梁晓燕眨巴了下眼,喃喃的问道:“这、这是热血染成的?是--谁的热血?” 热血,箭一般的窜出,从好像大山般的老人心口。 就在去年,他还曾经挥出好像惊鸿那样的一刀,斩掉了一个蚯蚓的脑袋。 现在,那把大的离谱的斩马刀,仍旧被他牢牢攥在手中。 可是,他再也没有力气能拿得起,只能踉踉跄跄的后退,倚在潮湿的黑色岩壁上,双眼几乎要瞪出眼眶,死死盯着一个白影。 在大山般(或者说,他更像一头雄武的大猩猩)的男人前面地上,还横七竖八躺了至少三十具以上的尸体,远处的黑暗中,传来逐渐远去的涉水声。 还有,男人的哭嚎声,充满不甘、悲伤,更多的却是恐惧。 大山般的男人,用他的斩马刀,用他的生命,拼死拦住了那个白影,就为给一个兄弟,争取逃出这个黑暗世界的机会。 他,或许成功了。 可是,就算不成功,那又怎么样? 因为他全身的力气,都已经随着喷溅而出的鲜血,逐渐消失,艰难的呼吸着。 那道白影,是个女人。 绝对很年轻,很漂亮却又异常可怕的女人! 她没有穿任何的衣服,皮肤就像世间最高等的羊脂玉那样,温润--却又冰凉。 男人的视线已经模糊。 他知道,这是生命即将消失的趋势。 无论他如何努力瞪大眼,都看不清这个女人的模样,却偏偏能看到她左肩下,有一朵妖艳异常的彼岸花。 彼岸花,开彼岸;相知却不得相见。 “多谢你守了我那么多年。” 白影好听且清脆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为了报答你的陪伴之恩,你可以给我起个名字,让我来永远记住你的恩情。” 男人笑了笑,顺着岩壁缓缓坐在了地上,喃喃的说:“这、这算是漠北了,你、你就叫漠北、北吧。” “好,我就叫漠北北了。” 白影点了点头时,男人的瞳孔已经完全扩散开来。 第271章:今夜有星陨落 距离午夜零点还有七分钟,一阵低沉的咳嗽声,从那间黑漆漆的房子里响起。 厢房的房门很快就微微敞开,出现了一双明亮的眼睛,带着满满的担忧。 房门开了,老人缓步走了出来。 他站在天井下,抬头遥望着西北方向的天际,很久都没有动弹。 墨蓝色的夜空中,星光闪烁。 这个时候的京华,空气质量是最好的时候了。 好到站在这栋小院内,能看到西北天际方向的夜空中,一颗流星蓦然穿过大气层,划出一道虚无且又长长的尾痕,耀眼却短暂,很快就消失了。 流星消失的瞬间,老人看上去比大山还要雄伟的身子,忽然踉跄了下。 厢房门板迅速打开,那个气质冷傲的女人,就像一道黑色的幽灵,攸地飘到老人身边,伸手要去搀扶——老人却抬手,接连后退几步后,终于站稳了。 冷傲女人双手抬起,始终保持着要搀扶老人的动作,就像老人差点摔倒时,也总是固执的盯着西北方向的天际那样。 只是,那张本来就很苍老的脸上,几乎在流星划过的瞬间,就再次苍老了至少十年。 那双沉稳的老眼中,散发着浓浓的哀伤,正如他低低的声音,来自空灵的远古洪荒雪原:“四弟,你、你终于走了么?” 冷傲女人身子猛地一颤,霍然抬头看向那边。 那边的天际,早就恢复了正常,群星闪耀。 老人缓缓坐在了藤椅上,再也不说一句话。 可他几乎从不低下过的头,却慢慢垂了下去。 春分午夜零点,西北天际上空,有星陨落。 当这座多达两千多万人口的城市,路上的车流逐渐多起来时,那些本来眨着眼睛、冷漠俯视着人间的群星,逐渐消失在灰色的晨曦中,就像从没有出现过那样。 东边的天际,慢慢泛起了白色的鱼鳞,那抹红色的朝霞,就像女孩子穿的裙边,很迷人,惹人遐思。 随着开始有上班族走上街头,春分次日的晨阳,这才不情不愿露出了它的小脸,红彤彤的很可爱,也染红了熟睡女人中娇媚的脸蛋。 金红色的阳光洒在方圆眼上时,他睁开眼,看到了枕在他臂弯中的水暗影。 她在熟睡中,长长的眼睫毛垂下,遮住了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毛毯滑下,露出大半个白玉凝脂般的身子,修长的左腿带着慵懒,随意搭在方圆腰间。 方圆这才看到,在她左脚脚踝上,还戴着一条银色脚链。 细细的白银脚链上,拴着三个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金色小铃铛。 长腿,白银脚链,金色小铃铛——根本不需再看别处,仅仅这几样,就已经能够让天下所有男人都为之着迷。 方圆盯着那串脚链看了很久,忍不住的伸出手,屈起中指,在一个小铃铛上,轻轻弹了一下。 叮铃铃——铃铛发出轻微、却清晰悦耳的铃声时,水暗影长长的眼睫毛缠了下。 昨晚喝大了的方圆,醒来后却能清晰的记得,他昨晚跟这个女人做了什么。 说实在的,他真没想到水水,在炕上能那么缠人,让他哪怕彻底喝大了,眼睛都睁不开,却能尽情发挥出他男人的威力,就像草原上的骑士那样,挥舞着皮鞭策马狂奔,享受征服的欢愉。 甚至在某个瞬间,他都误以为水水,就是叶明媚那个女人。 好像唯有那个女人,才能給他尽情驰骋的无肆。 水暗影,一点不次于她。 就像她曾经说过的那句话:我虽然不像叶明媚那样身怀绝世武器,可也能让你彻底地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 现在他承认,水暗影说得没错。 事实,胜于雄辩。 这个女子,不但有着叶明媚那样的缠人本领,能让他享受到强大男人才能体会到的骄傲,更重要的是——在她穿着大红色的嫁衣,柔柔的喊着官人时,方圆就觉得她已经走进了自己心中,用她水一般的柔情,极快稀释着小妹的影子。 “醒了?” 方圆终于恋恋不舍的,把目光从那条脚链上移开,看向了女人那张娇艳的脸。 水暗影低低的嗯了一声,脑袋钻进了他怀着,紧贴在他心口,倾听着他低沉有力的心跳。 迷人的体香,一丝丝的钻进他鼻孔内,使他情不自禁的,又有了那方面的需求反应。 水暗影按住了那只要掀开她身上毛毯的手,梦呓似的说道:“疼。” 方圆笑了。 很骄傲的样子。 男人能让女人说疼,还能感觉很得意很骄傲,也只能是在那方面了。 骄傲的男人,才不会在女人疼痛时,还会勉强她做什么的。 “你、你笑什么呢?” 当男人很体贴的揪住毛毯,替她把果露在外面的身子都盖住后,水水低声说:“是不是现在很得意,很臭屁,能够把水水姐干的死去活来?” 这个好像水一般的女人哟,哪怕此时心里疼地在滴血,也总是拿捏出一副女流氓的嘴脸,来显摆她苍白的无所谓。 方圆还没有说啥,就觉得心口一疼——两排尖尖的小牙齿,狠狠咬住了他的皮肤,绝对有鲜血溢了出来。 很明显,方先生如果再说些让水水难为情的话,那么男人还没有蜕化掉的乳、头,肯定会被咬下来,被蛇儿般的小蛇卷着,吞咽下去。 虽说男人那玩意的确没多大用处,可正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方圆可不想因为调情,就对不起父母。 所以,他只能嘿嘿的笑着,转移了话题:“你的脚链很漂亮,特性感。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你戴上过?” “我从小,就不知道父母是谁。” 水暗影的回答,很是有些驴唇不对马嘴。 方圆却明白了她这句话的意思:这串看上去很精致的脚链,很可能是她母亲给她留下的,之所以以前没有佩戴,现在才出现在脚腕上,肯定有着特殊的意义。 就像她昨晚穿的那件大红色嫁衣一样,唯有在新婚之夜,才会给她的男人戴上。 忽然间,方圆觉得水水姐,其实也很可怜的。 从小就是个没有父母的孤儿,有幸被某人抚养长大后,虽说爬到了绝大多数女人都到不了的高度上,可她内心始终是孤独,彷徨的。 不知道爹妈是谁的孩子,无论她长大后多么的出人头地,可她始终是被遗弃的,内心深处会存在一些到死都擦不掉的阴影。 水暗影也是这样,所以她才刻意让自己,变成当前心狠手辣、翻脸无情的样子——这些让男人害怕的特点,正是她用来保护自己的盔甲。 当盔甲被扒下来时,才会发现她是软弱的,彷徨的,担心会被再次遗弃的。 就像她现在伏在方圆怀中的样子,很女人的咬破了他,其实是她内心深处最直接的挽留——她,是真的怕,有一天,方圆会离开她。 她不能不怕,因为这是一场游戏。 嗯,很逼真的游戏。 水暗影不知不觉间,暴露出的软弱,孤独还有可怜,深深刺伤了方圆。 让他情不自禁的,拥紧了怀中的女人,在她耳边低声说:“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你能相信我,我会好好的对你一辈子,那么你就真嫁给我,给我当老婆吧。我不会发誓,说要爱你到天荒地老。可我觉得,我能像所有好男人那样,给你一个最需要的家。让你像所有幸福女人那样,每天都能感觉天蓝水绿。” 水暗影的身子,微微颤了下,却没说话。 方圆正要再说什么时,却清楚感受到有水滴,在他心脏的位置,缓缓淌过——淌过被她咬破的伤口,痒痒的疼,却能迅速渗进伤口内。 方圆没撒谎。 他是真想跟水暗影走到一起,像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恩爱的夫妻那样,来呵护这个外表强大、内心柔弱的女人。 水暗影终于说话了,轻轻的笑声中,带着特有的狂放不羁:“方圆,你说的这番话,是从那本书上看来的?跟我说,我也去拜读一下。嗯,写这些的作者,肯定是大骗子,整天就在琢磨,该怎么哄骗女人了。咯咯,很可惜啊,他没遇到水水姐,要不然,我特么的打碎他满嘴的牙齿。” 满腔的柔情,被水水这番堪比十二级台风的话,给吹了个干干净净。 方圆非常郁闷,推开她向上窜了下身子,倚在了炕头上,拿过柜子上的香烟。 水暗影接着就缠了上来,好像八爪鱼那样,更加用力的抱着他,却继续说着伤人的话:“小方,你总是说我太入戏了,其实真正入戏的,是你自己。你知道吗?哪怕你在让我在天上飞时,我都在提醒自己,我们只是在演戏。” 顿了顿,她才继续说:“有时候,我跟你现在一样,也真动情。可我知道,现实在残酷的,当这出戏谢幕后,我们只是有着各自生活的演员。或许,我们可以一直演下去,但我们永远都不会有现实中……” “别特么的说了。” 方圆语气烦躁的,打断她的话:“既然你只愿意玩,那就玩好了,反正大家都闲的没事干!” 方圆真烦了。 水暗影不敢再说什么,只是慢慢坐起来,裹着毛毯下地,赤脚走向了洗浴间。 每走一步,脚上的金铃,就会发出清脆的叮铃铃声。 那么悦耳的铃声,听在方圆耳朵里,却是世界上最烦人的噪音,没好气的说:“能不能把你那个破铃铛摘下来,好像有条狗在走动那样!” 水暗影霍然转身,双眸中满是伤心的冰冷,恶狠狠的盯着他。 不知道为啥,方圆有些怕她的目光,对视片刻后,就轻哼一声低下了头。 “方圆,你给我记住。这样的话,我只说一遍。” 水暗影缓缓的说:“哪怕我真是一条卑贱的母狗,可我戴上这串银铃后,就不会再摘下来。谁敢再让我摘下来,我就杀谁的全家。” 第272章:我喜欢帮人花钱 聪明的男人,从来都不会在女人狂躁的要失去理智时,还去招惹她。 那不是勇敢,而是沙比。 方圆才不喜欢去当沙比,尽管他觉得,他对水暗影说出的那些真心话,很有沙比的嫌疑。 这个反复无常的女人,怎么可能会相信他,那些话是他发自内心的? 就因为,俩人痛痛快快的睡了一个晚上? 嚓,这是演戏而已。 水暗影说得没错:在舞台上,男人可以看似忘情的跟女人热吻。但当谢幕后,男人要是再想像演戏那样亲吻女人,会被人家以流氓罪送进大牢中的。 嗯,就是在演戏,要不然这娘们才不会,刚才还翻脸说要杀我全家,现在又拿捏出贤妻良母的嘴脸,招呼哥们去吃饭了。 方圆伸着懒腰,趿拉着拖鞋从洗浴间内走出来时,水暗影已经做好了早餐,系着小花围裙,甜甜的笑着打招呼:“官人,快来吃饭。” 特么的,老子讨厌官人,讨厌演戏,讨厌这臭娘们此时拿捏出的贤妻嘴脸。 方先生懒洋洋的嗯了声,走下楼梯坐在了沙发上。 水暗影马上就殷勤的,端着一碗海参汤,放在了他面前:“吃吧,趁热。” 不管是不是在演戏,但眼下白吃白喝还被当老爷般的伺候着,却是真实的。 方圆当然不会贱到拒绝,就像他毫不吝啬的,大赞水水做饭的手艺,还真不错那样,更很相亲相爱的,用筷子给她夹了块生姜,放在她碗里,万般柔情的说:“早上吃姜,赛过吃人参。媳妇,你多吃点,肯定会变的更漂亮。” 水暗影说:“我不爱吃姜的——” 话还没说完呢,方圆又夹起两个八角,丢在她碗里:“媳妇,吃八角能补血,多吃几个——哦,还有桂皮,都算你的了。look,我多疼你?” 疼的水水姐的俏脸,都有些发青了。 方圆却像瞎子那样,把所有的调料都挑给她,又把菜都扒拉到自己碗里,就像二师兄那样,低头呼噜呼噜的大吃起来。 水暗影重重放下筷子,站起身走向楼梯。 方圆吃饱喝足后,水暗影已经换上了一身黑色ol小套裙,踩着细高跟红色小皮鞋,哒哒的走了下来,拎着个小坤包。 方先生问道:“这是要去干啥?” “上班,工作。” 水暗影冷冷的回答。 方先生很诧异:“吓,你还要上班……” 水暗影猛地转身,把小包狠狠砸了过来。 嚓,这娘们真以为,一个破包就能砸到方哥? 人家方哥只是看似随意一抬手,就把小包接在了手中。 然后慢条斯理的打开,把里面的现金,一分不剩的都装进了自己口袋中,才满脸感激涕零的说:“媳妇,你也太疼老公了,给这么多零花钱。唉,我也知道,吃软饭的男人,是可耻的。不过没办法,谁让媳妇你是小白领呢,不吃你的,喝你的,帮着你花钱,老公我心里过意不去啊。” 水水姐的身子在发颤。 老天爷相信,此时假如谁给她一把刀,她肯定会不管三七二十八的,扑过去,把某个不要脸的臭男人,捅个稀巴烂。 靠,吃着我,喝着我,还睡着我,竟然还能这么不要脸——水暗影接连深吸了几口气后,那张冰冷的脸,才慢慢绽放出花儿一般的笑容:“老公,你这是咋说话呢,老婆养你,可是天经地义的。钱够不?不够,我再给你拿。” “凑合吧,明天别忘了多给点,因为我想去孤儿院做点慈善。” 方圆把小包扔给了水暗影,抬手好像招财猫那样摆了摆,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笑脸:“老婆,路上注意安全,晚上我在家等你——哦,对了,能不能把你车子留给我,我要出去溜溜。” “好啊,没问题。老公,你玩的开心些哦。” 水暗影笑吟吟的,把车钥匙扔给方圆,又抬手给了他个万种风情的飞吻,这才扭着小身段,哒哒的走了。 好像风吹的杨柳枝那般,水暗影一步三扭的踩着细高跟小红皮鞋,走出别墅南行数十米后,才抬脚狠狠踢向了一棵柳树:“水暗影,你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贱人,甘心被他剥削,看不起……哎唷,特么的!” 水水愤怒之下,用力大了,一脚就把皮鞋钉子般的鞋跟,狠狠钉进树里,落脚时却把鞋跟崴断了。 低声咒骂着,水暗影转身,刚想回家去换双鞋子,却又收回了抬起的脚:如果就这样回去,岂不是自找那个混蛋的嘲笑? 水水就算再贱,可也不会自找嘲笑的。 大不了,把另外的鞋跟也掰断,这样就能一般高了。 话说,穿着没有鞋跟的高跟鞋走路,绝对是一种受罪。 尤其这儿是远郊,环境幽雅,很少有车辆,要想找出租车,必须得步行至少一公里,去那边的主干道上。 水水从没有觉得自己这般狼狈,别别扭扭的走着,走到主干道上时,已经累得出了身香汗,再也顾不得形象不形象的了,把小包放在马路牙子上,一屁股坐在了上面。 滴滴——清脆的汽车喇叭声响起,就在水水除掉鞋子低头揉小脚时。 一辆白色的宝马叉7,停在了她面前。 开车的女人摘下大墨镜,露出那张艳媚到极点的小脸,很关心的问道:“水水,你怎么会在这儿?哟,鞋子怎么了?” “叶明媚,昨晚折腾到那么晚,你不嫌累?” 水暗影抬头,看着女人,黛眉皱了起来。 “累呀,当然累,被那个家伙折腾了两个多小时,骨头都快散架了呢。不过,就算是再累也值啊,你没发现我更年轻,更漂亮,精神状态也从没有过的好么?嘿嘿,这都是累的功劳。” 叶明媚咯咯的娇笑着,拍了拍车门:“来,快点上车——我决定了,以后只要在京华,我就是你的专车司机,随便你使唤,只要你能保守秘密。” “去启新集团总部。路上,给我买双新鞋子。” 水暗影上车,先说出自己的要求后,这才拉下上面的镜子,拿出了化妆盒:“叶明媚,我发现你还真上瘾了,没完没了的。” “没办法,现在就算你拿刀子宰了我,我也不会离开他了。” 叶明媚跟水暗影在一起时,从来都是有啥就说啥的。 “你这样频繁,他早晚会发现,被搞的娘们不是我的。” “那就不让他发现。” “哼哼。” 水暗影冷笑:“怎么,难道每晚我都灌醉他?” “不用那么费力。” 叶明媚说着,拿出了一个小瓷瓶。 “这是什么?” “无害纯天然某生物粉末。” 叶明媚解释道:“每次只需用小指甲挑一点,放在他的饭菜里,所起到的效果,可比喝醉了要好的多——这可是我花重金,从国外专机购置回来的。” “无害的生物粉末?哼哼,狗屁,就是神经麻醉药吧?” 水暗影看着手里的小瓶子,连声冷笑:“以为姑奶奶没有见识过这玩意?别忘了我是做什么的。这是美国中情局专为审讯重犯才配置的,是从眼镜王蛇的毒液中提炼出来的,只需五毫克,就能损坏人的神经系统。超过十毫克,就能让人彻底变傻。” 谎言被拆穿,叶明媚没任何反应,淡淡的说:“我不在乎他会不会变傻,只要他能保持那方面的功能,就足够了。以后,他在你家的所有消费,我全包了,包括你的。” “我会缺钱?” 水暗影眯起双眸,问她。 “不会,可我实在没理由,让你帮我养男人。” “你错了。叶明媚,你忘记咱们当初说过的话——他是我们两个人的,不是你自己的!” “我没错。” 戴着大墨镜的叶明媚,侧脸看着她:“从你上车的麻利劲,我就能看出,在我走后,你根本没跟他发生什么。男人早上醒来后,那方面的需求是最高的。哪怕是换成是我,我也不能正常走路。水水,你还不想给他。” “是,我不想給他。” 水暗影沉默片刻,才说:“这是我最珍贵,也是最后的,我不能就这样随便交给某个男人。” “所以,我说他只能是我的,而不是咱们两个人的。” 叶明媚笑了,稍稍减速:“如果你真想要他了,我也不会有丝毫意见。我叶明媚,从来都是个遵守承诺的人。我可以跟你一起分享他。” 水暗影攥了下小瓶,低声说:“可我不想他变傻。” “你爱上他了?” 叶明媚敏锐的捕捉到了什么。 水暗影没说话。 “唉,这是何苦呢?” 叶明媚轻轻叹了口气后,把车子靠边:“水水,你最好考虑清楚。如果你真爱上他了,那么你就是我的敌人了。因为我很明白你,绝不会把所爱的男人拿出来,跟我分享的,可我实在舍不得他,所以只能成为敌人。” 水暗影看着前方,淡淡的问:“我们成为敌人,那又怎么样?” 叶明媚咬了下嘴唇,说:“我会不择手段,让你消失。” 水暗影扭头,看着她:“你还没这个能力。” “你已经不再担任要职了,你的死活,不会引起太大的震动。” 叶明媚如实说道:“而且,更重要的是,你不敢把我怎么样——原因,你比谁都清楚。” 水暗影沉默了。 叶明媚等了片刻,才启动车子,语气也松缓下来:“好了,咱们是好姐妹,没必要为了争夺个臭男人,就翻脸的不是?” “如果,燕春来看到你跟他的直播录像,你会不会离开他?” “你、你房间里有监控!?” “有,就为了预防你跟我翻脸。” 水暗影笑了:“不过,我舍不得失去你这个闺蜜。这样吧,我负责让他跟你保持当前关系,可你得拿出足够的代价,来堵住我的嘴。” “堵住女人嘴的最好东西,无疑是男人那玩意了。” 叶明媚媚媚的笑了下,说:“东城那边价值一个亿的写字楼层,归你了。房权证,你下班前就会拿到。” 第273章:有谁,来陪我? 阳光很亮,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好像夏天提前来到那样。 可夏小韵却觉得浑身发冷,站在父母的卧室内。 死在席梦思上的年轻人尸体,早就被抬走了,仔细勘察凶杀现场无数次的警方,也撤退了,诺大的夏家别墅内,只有文永远和王嫂陪着她。 无比的静,都能让她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还有,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呐喊,在眸光直直盯着墙上那朵彼岸花,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文永远受不了这种压抑,点上一颗烟后,才问:“这、这是什么花?” “彼岸花。” 夏小韵又沉默很久后,才慢慢收回了看向墙上的目光。 “彼岸花?” 文永远当然知道彼岸花是什么花,只是却从没有见过。 彼岸花,开在黄泉路两侧,被十万神魔祝福过,是天上、人间、地下最美的花--人们,一生中只有一次机会看到它。 “是的,这就是彼岸花。” 夏小韵转身走出了卧室。 文永远正要问她怎么认识这朵花,才蓦然想起:她那晚参加燕随意的派对时,穿了一件黑色晚礼服下,好像就露出半朵这样的花儿。 颜色血红,妖艳异常,跟这朵用鲜血所绘的彼岸花,是一模一样。 怪不得她认识这是什么花! 再看向夏小韵时,文永远就有了莫名的紧张,恐惧。 仿佛这个妖艳的女孩儿,在下一刻就会化成狰狞的厉鬼,把他撕成碎片。 叮叮当--文永远的手机再次响了起来。 从凌晨到现在,他的手机已经响过很多次了,是母亲打来的。 除了第一次接听后,接下来文永远就不再接听了。 因为他搞不懂,母亲为什么语气严厉的,让他速速返回京华? 他不能走。 他觉得,当前是小夏哥们最需要他帮助的时候,怎么能舍她而去呢? 但现在,文永远要陪她的信念,却动摇了。 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背对着他的夏小韵,低声说:“永远,给阿姨说,你马上就往回赶了--王嫂,你跟我来一下。” 不等文永远说什么,夏小韵就快步走下了楼梯。 王嫂赶紧跟了下去。 来到别墅院子里,抬头看着明晃晃的太阳,夏小韵重重的吐出了一口气,从小包内拿出支票簿,唰唰的填写了几笔。 再转身看向王嫂时,脸上已经带有了柔和的笑:“王嫂,这是三十万,钱不多,是感谢你照顾我们这么多年的,你拿着,回家做点小买卖吧。” “小姐,我--” 王嫂刚要拒绝,夏小韵却把支票塞给了她:“王嫂,不用说什么,我都知道。我也舍不得你离开我,以后等我安顿下来,你再回来吧。” 王嫂知道,夏小韵已经决定了。 而且,她也真不敢呆在这凶宅(就是凶宅,昨晚她可是听到男人惨嚎、女人狂笑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就像鬼叫,有鬼的宅子,难道不是凶宅么)里了,只好千恩万谢后,简单收拾了下,就走了。 送走王嫂后,文永远走到了夏小韵身后,低声说:“小韵。” 夏小韵转身,看着他的小脸上,挂着温和的笑:“永远,什么都不要说,我明白。回去吧,别让阿姨担心。呵呵,我没事的。” “小韵,你跟我过来。” 文永远犹豫了老大会儿,忽然牵起夏小韵的衣袖,快步走到了西边杂物室前:“不是我妈不喜欢你,而是有个很大来头的人,昨晚找她,跟她说了一些话。” 昨晚正在包饺子时,梁晓燕就出去了。 这件事夏小韵当然知道。 只是却没想到,梁晓燕忽然外出,原来跟她有关。 文永远低低的声音:“我妈跟我说,自从你出生那天开始,你就注定只能适合某个男人。除了那个人之外,任何男人跟你接触,都会招来灭顶之灾……小韵,你千万别笑,我是很认真的。而且,我妈说,这是我爷爷的意思!” 文永远刚说时,夏小韵真的很想笑:啥,我注定只能是某个男人的?特么的,你老先生在搞啥呢,讲故事? 可当文永远抬出他家老爷子后,夏小韵无法笑了:她可以不在乎文永远,不在意梁晓燕,甚至都能忽视文天豪,但却不能无视文家老爷子。 对于世间很多人来说,文家老爷子可是个传说般的存在,像他那样德高望重的老人,实在没理由拿这种可笑的话题,来忽悠她一个小女孩的。 “那、那个我命中注定唯一的男人,是谁?” 夏小韵在说出这句话时,有种不是她在说话的真实错觉。 “我妈没说,估计她也没权利知道吧?” 文永远摇了摇头,如实回答。 沉默很久后,夏小韵才点了点头:“嗯,我知道了。永远,谢谢你。你走吧,我没事的。” 文永远真的不想,在这时候离开夏小韵。 但想起老娘在电话中,那严厉的语气后,他只能轻轻叹了口气,张开了双手。 夏小韵跟他轻轻相拥,拍了拍他后背。 “如果实在走投无路了,就去找我。我就算死,也会保护你。” 文永远大声说出这句话,松开她快步跑出了别墅大门。 他在跳上车子前,狠狠踢了轮胎一脚。 他恨自己为什么不像以前那样幼稚--如果他还是那样,才不会撇下自己哥们,像条怕事的狗那样,夹着尾巴回老家呢! 他不敢回头,不敢看到那道孤独的倩影。 文永远的车子已经走很久了,夏小韵还是看不清眼前的景物。 孤独的女孩儿在流泪时,是最需要人来陪的。 可是谁来陪她? 文永远走了,王嫂走了,除了这栋充满诡异、血腥气息的凶宅,还能有谁陪她! 方圆么? 人家在蜜月期呢。 夏小韵知道,就算她也被陈婉约咬死,把鲜血泼洒在墙上,画成一朵大大的彼岸花,她也不愿意去见方圆。 是亲兄妹,那又怎么样? 呵呵,只要不是两口子,再亲的兄妹,有了自己的小家后,也得为家庭负责的。 只是,那个命中会成为我男人的男人,又是谁? 在哪儿? 不管你是个高富帅,还是个穷乞丐,麻烦你现在出现好不好? 我现在,真的好孤独,好怕--泪眼模糊中,夏小韵看到一条人影,缓缓走到了她面前。 是他来了么? 夏小韵赶紧擦了擦眼,看到了眼前的人:黑色的皮肤,雪白的牙齿,结实的身体,手背上还有野狼撕咬过后的伤疤,就像男人那样,浑身散发着凛然的冷漠。 可望着夏小韵的那双眼睛里,却带着无比的柔情。 “劳、劳--” 夏小韵很想喊出黑人女孩的名字,只是无论怎么努力,都说不出来,只能纵身扑进她怀中,趴在她肩膀上,放声大哭。 被夏小韵无限信任的劳拉,时隔几个月后,再次回到了她身边。 劳拉这次回来,不是受宁耀集团的委托--她已经从英国某专职保镖公司辞职,特意赶来华夏,寻找夏小韵的。 因为她发现,她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国家。 也,喜欢上了一些人。 劳拉没说话,甚至都没有拥抱夏小韵。 她标枪般的站着,一动不动的,更像一座山。 风吹不倒。 春风吹在脸上,就像情人的手那样温柔,让方圆很惬意。 站在这座小山半山腰,向很远处看去,能看到万里长城,倔强而骄傲的,在崇山峻岭中蜿蜒起伏。 当下是个踏青的好季节。 春分刚过,还不到三月三,就已经有风筝飞在天上了。 很远很远的地方,隐隐传来年轻女孩儿那银铃般的笑声,让他觉得无比惬意,平躺在了草丛中,哼着了那首《喀秋莎》。 咕噜噜--就在方圆的肚子,提醒他下午两点了还没吃午饭时,就有饭香从上方风头传了过来。 是白米饭的饭香,单纯的米饭,没有丝毫的油腻。 最多,有一盘热水烫过的小油菜,绿油油的,还浇了点麻油。 方圆的嗅觉很灵敏,嗅到后一下就能分辨出来。 这时候,要是来碗米饭,吃上几棵小油菜,无疑是最好的。 顺着羊肠小道往上走,拐过一片槐树林后,他才发现这儿还有一座道观。 道观不大,也很残破,大门上漆都斑驳的看不出原样了。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观不在大,有饭就行--方圆很为能想到这些话而得意,抬手敲响了门板。 除了女人的卧室,好像也唯有出家人这儿,才能劳驾方先生进门前,先敲门了。 没人回答,就像道观里没人那样。 看来,道观的主人,貌似能掐会算,知道某人敲门是来讨饭吃的。 只是,他好像没算到,方先生可没打算当个白吃。 人家的腰包内,可有水水姐赞助的数千块现金呢,只要米饭滋味够脱俗,方先生不介意把钱都放下--话说,能给这个小破道观捐助点香火钱,也是做善事不是? 心地善良的方先生,推开了木板门。 不大的小院内,有个泥土夯制的土炉子,上面架着一口黑铁锅,米饭的香气,就是沿着锅沿出来的。 旁边还有一张做工简陋的小方桌,上面有一盘水灵灵的麻油小油菜。 还有一个身穿黑色麻衣,背对着方圆的道士,正在收拾锅灶下面的柴火。 “请问道长,我可以进来吗?” 方圆很有礼貌的问出这句话时,忽然觉得这个背影有些眼熟。 但他可以肯定,他没有当道士的朋友。 道士没有说话,只是慢慢站起来,走向了道观唯一的青砖屋子。 道士走路时,腰身微微摆动,哪怕是道袍宽大,也无法掩饰她的窈窕身躯。 这,竟然是个道姑。 “对不起,我--你、你能不能站住?” 方圆正要为自己看错道姑性别,而道歉时,声音却忽然发颤起来。 最后这个字,几乎是厉声喊出来的。 方圆觉得:有一天,他真被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所迷惑。 但有些东西,却永远都不会忘记。 母亲的背影,就是其中之一。 第274章:绝情观! 方圆十三岁那年的秋天,放学回家后,像往常那样喊了一声妈,和画虎不成就跑到厨房内喝水了。 那半舀子凉水,绝对是他人生记忆中,喝过最苦的凉水。 因为喝完那些凉水后,他才发现他的父母失踪了。 今年他已经二十六岁了,父母已经失踪了十三年。 可他发誓,哪怕再过一百个十三年,仍然能在万千人中,一眼认出父母的身影! 就像在道姑在站起来走向屋子那边时,她的背影就像一道惊雷那样,把方圆给劈的站都站不稳,用他自己都能感觉到的最可怕声音,让她站住。 (这一刻,他已经忘记自己开始怀疑范颖颖不是自己亲妈了,毕竟她没有給他生过叫夏小韵的小妹)。 道姑站住了。 “你、你转过身来。” 方圆双拳紧攥,腮帮子上有棱角鼓起,那是咬牙太用力的反应,就像一头猎豹,一步步走向一只小绵羊那样,带着骇人的戾气,走了过去。 道姑缓缓转身--那张仿似白瓷一般的俏脸上,就像散出神圣不可侵犯的光晕,一双能看透人心的眸子里,带着淡然的不解,就像她平静的语气:“小居士,你有事么?” 方圆没事。 他只是愣住了,看着道姑。 刚才那些激动异常的情绪,烈日下的冰雪般融化,化成了惊讶的茫然。 道姑比他想象中要年轻,看上去也就是三十冒头的样子:母亲范颖颖,要是还在他跟前的话,已经有五十岁了。 最重要的是,这个道姑要比范颖颖漂亮很多倍! 哪怕方圆像天下所有觉得最美的女人是自己母亲的儿子那样,也不得不承认:道姑就是比起十三年前的母亲,也要漂亮太多。 尤其是皮肤,真在好到让人只能用‘精致’这个词来形容。 还有那种出尘的气质,又岂是范颖颖那种每天围着锅台转的居家妇女所能相比的? 更重要的是,道姑眉间、右嘴角下侧,没有母亲才有的那两颗瘊子(肉痣)。 依着方圆的目光,可以确定道姑不是范颖颖(何况,她的身材,可比母亲要窈窕太多了。声音,更是清脆的好像黄鹂鸟儿在叫)。 但是,她的背影,怎么会那样像母亲? 怎么可能,会给方圆那种无法言喻的熟悉感? 人们常说,母子之间,有一种看不到的亲情线相连,能让他们不管分别多少年,甚至都不需要用眼睛去看,就能清晰感受到对方,是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那个人。 方圆明明感觉到了。 道姑却没有--她清澈的眼眸,告诉他:你的感觉,出错啦。 “小居士,你有事吗?” 道姑清澈的双眸,静静的盯着方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才再次问道。 “啊,没、没啥。” 方圆这才如梦初醒,赶紧挪开了目光,强笑了下,喃喃说道:“我、我刚才看错人,以为你是、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她。对不起。” 道姑眸光流转了下,现出明显的讥诮,冷淡:“哦,小居士不用客气。你不是第一个看到我后,说认错人的。在你之前,好多思想不纯洁的男居士,都对我用过这个借口,说我像他们失散几年的女朋友。” “不,不!” 方圆连忙抬手,否认道:“我可没敢冒犯你,我是觉得,觉得……” 道姑嘴角好像浮上一个晒笑,正要转身时,很难为情的方圆,盯着自己脚尖,低声说:“我就是觉得,你、你像我妈妈。” 他说完这句话时,才抬起头来,然后就看到道姑脸上,浮上了明显的惊诧,接着就是嘲讽,还有不屑的冷笑:“小居士,你这个借口,还真是别具一格。呵呵,我今年才三十五岁,咋可能有你这么大的一个儿子?” 道姑的这句话,让方圆的老脸,一下子通红:真是丢大人了! 如果说刚才,方圆还抱着某些侥幸想法的话,那么现在这个想法彻底破灭了。 就算他再不要脸,非得认个俏道姑当老妈,可也不能找个三十五的呀。 只比自己大九岁的老妈,想想就让人没脸活的。 “对不起,冒昧打搅了。” 方圆不敢保证,再呆下去,自己还会说出啥笑话,赶紧弯腰深施一礼,接着转身走向观门。 唉。 老天爷在叹气:傻孩子,你为啥总是要弯腰低头呢?你可知道在你说她像你母亲时,她曾有过瞬间过电般的颤抖? “小居士,请留步。” 就在方圆刚走到门口时,道姑忽然说话了。 方圆转身,看去。 道姑也转身走向屋子里:“既然来了,那就一起用餐吧--今天相见,也算是我们的缘分。” 方圆很想说‘no’,可道姑这句淡淡的话中,却仿似带着某种魔力,让他无法拒绝,屁都放不了一个,乖乖转身走到小木桌旁边,跪坐在了蒲团上。 道姑再出来时,手里已经多了些土里土气的餐具(就是那种陶瓷碗,青竹筷子,还有一个黑陶罐,里面盛着热水),走过来放在桌子上。 看着她掀开锅盖的背影,方圆眼神中又浮上茫然的神色:像,太像了,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那样。 “还看着我,像你母亲?” 道姑没有回头,却能猜出方圆在想啥。 “啊,不,不--是有些像,还请道长别怪,我这人没啥见识。” 方圆连忙否认。 “没啥,出家人其实不在意这些事的。” 道姑用干净的麻布,从锅里端起一个陶瓷盆时,很随意的问道:“小居士,听你口音,好像来自唐王那地方。” “道长,我叫方圆。方方圆圆的方圆,是我妈给我起--咳,那个啥,你就叫我名字吧。” 方圆干咳了声:“道长,你也知道唐王?” “嗯,小时候曾经跟随师父,在那边的清风观呆过几年。” 道姑解释着,把盆子放在了小木桌上,盘膝坐在了方圆对面,很自然的拿起勺子,开始給他盛饭:“所以,平时说话时,也会带点那边的口音--说起来,咱们还算半个老乡了。我叫燕四。” “燕四?这是你的道号吗?” 方圆还是第一次听这种古怪的道号,却没有注意到燕四給他盛饭时的动作,也像范颖颖那样,知道儿子在吃米饭时,总是喜欢把菜放在米饭中间,所以先給他盛了半碗,夹上几片油菜后,才又盛饭。 有些习惯,尤其是爱的习惯,无论你如何的掩饰,也能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 在第二次给方圆碗里夹上菜时,燕四的动作微微僵了下,说:“是名字,也是道号,随便你咋看都成。” “哦,那我叫你燕道长吧。” 方圆赶紧接过了碗筷。 燕四没有再说话,给自己盛上饭后,开始吃饭。 她不说话,方圆也不好再说话。 刚要习惯性的风卷残云,却又想到了什么,看了眼燕四,才学着她的样子,温文尔雅的吃了起来。 如果是林二笑话他在‘学人’吃饭,他肯定会一翻白眼:你管? 夏小韵要是笑话他,不管是不是亲妹妹,他都会大度的说她是脑残。 假如是水暗影--草,官人我不但喜欢策马扬鞭,也喜欢胡吃海塞的。 可要是燕四说他,方圆肯定会轻声说:我就在你面前,才这样的。 燕四说他了:“方圆,男人吃饭这样秀气,没有男人气概的。” “是吗?” 方圆头也不抬的问了句,就把碗放在了嘴边,右手中的筷子就像陆文龙的双枪,刷刷刷的抖起一片幻影--燕四小半碗还没有吃饱,他第四碗已经空了。 唉,粗心大意的方先生啊,你咋不想想,一个俊道姑独处,干嘛要做这么多饭菜呢? 没办法,男人有时候就是粗心大意。 吃饱喝足后,方圆没有抢着刷锅洗碗,只是眼神平淡的,看着燕四忙活。 他发现,燕四做家务时的动作,竟然那样的赏心悦目,就像天边的流云,云卷云舒,不带有一丝烟火之气--这更是范颖颖没有的。 “喝杯茶后,你该走了。” 燕四泡上一壶野茶后,淡淡的说:“男女有别,不方便你在此久留。” 方圆本身也没打算在这儿久留,喝了两杯茶,想了想就把所有的现金都拿出来,放在了桌子上,低声说:“燕道长,我知道出家人不在意这些东西,我只是想、想……” 他从没有想到,有一天送人钱时,会绞尽脑汁的想理由,还想不到。 幸好,燕四并没有拒绝他的好意:“一顿粗茶淡饭,还不值这么些。你稍等,我送你一点东西吧。” 也不等方圆说什么,燕四起身走进了屋子里。 再出来时,她手里已经多了两个小陶瓷罐。 把罐子放方圆面前,她才说:“一个是草本植物的种子,这时候播种,八十天成熟。一个里面,炒熟了的种子,可以直接入口--嗯,是排毒养颜的女性用品,有着你无法相信的功效。” 方圆拿过那个可以入口的,就看到一些比芝麻还要小的黑种子,闻着比炒芝麻还要香,就问:“这是啥药?” “这是我曾师父在七十年前,从漠北一个神奇地方带回来的,叫做黑夜紫昙。经过数十年的培植,钻研后,才确定这东西有着神奇的功效。” 燕四淡淡的说:“不过我们是出家人,是不会拿这个来做生意的。今天我们相见,就是有缘,也算你捐资的回报了。” 不等方圆要推辞,燕四又说:“你要不接受,那就帮我拿出去,随便扔了吧。” 她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方先生能不要吗? “以后没事,就不要来打搅我的清修了。” 方圆抱着数千元买回来的两个黑陶罐子,走出道观大门时,燕四冷冷的说道:“我们的缘分,就到此为止了。” 方圆愕然,回头--观门,已经缓缓关闭了。 他抬头看向上方,才发现上面还有块牌匾,隐隐能看出上面有三个黑色的字:绝情观。 第275章:那个世界中的秘密 一直到下班,水暗影都很烦躁。 倒不是因为工作上的事儿:她这个总裁当的相当轻松,只需坐在办公室内喝喝咖啡,听听属下的汇报,在公文上签个字,就一切ok了。 说实在的,启新集团现在就像一台向正确方向疾驰的车子,有没有水暗影这个大老板,都无所谓,那些中高层都能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 她烦躁的,还是因为叶明媚。 快要下班时,叶明媚的贴身保镖小四,送来一个牛皮纸袋。 里面装的,正是叶明媚早上给她的承诺:东城区某价值一个亿的写字楼层。 并委托小四带话给她:今晚,叶明媚要去她家‘作客’,让她做好准备。 好多人都知道水暗影跟叶明媚的关系,那娘们去她家作客,留宿都是很正常的,闺蜜嘛,就算水水姐刚接受某男的求婚,这也没啥的。 可问题是,水暗影知道叶明媚去她家作客是为了什么。 说好听点,就是去寻浪漫,难听点就是饿死的绵羊--缺草。 那娘们,是真上瘾了。 为此不惜付出一个亿的好处费,来封堵水暗影的嘴。 她说今晚要去,无非是提醒水水:你答应过我,说要用别的办法,来代替对方圆使用神经性麻醉药的。 去哪儿找那种不伤身体,还能让男人分不清是谁的安全药? 放在以前,水暗影或许不犯愁,毕竟那时候人家是风声老大,无论要什么东西,只需上嘴唇一碰下嘴唇,老李等人哪怕跑断腿,也得在规定的时间内,把东西给她放在案头上。 现在她已经离开风声,老李等人的联系方式都已经换掉了,就算人家还肯买她的面子,可也得联系到他才行。 想到这儿后,水水笑了:她跟老李共事那么多年了,就算没有他的联系方式,可却知道他住在哪儿--正所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马上,水水就驱车(车子是公司的)赶往了某小区。 水水的运气,简直是好到了极点:她刚走出电梯,就看到老李托着拉杆箱,正跟妻子说再见,看样子要出远门。 “老、水总,您怎么来了?” 看到穿着黑色职业套裙的水暗影,脸上带着明媚的笑,从电梯那边款款走过来后,老李很是惊讶。 “不请我进去坐坐吗?” 水暗影走到老李家门口,含笑跟老李媳妇点头致意。 老李媳妇来自乡下,是个很实在的贤妻良母,从来都不干涉丈夫工作上的事,更知道水水是谁,所以只是客气的问好后,就找借口出去串门了。 “水总,我最多只有五分钟的时间。” 老李犹豫了下,请水水进了客厅后,开门见山的说。 “怎么,要去执行紧急任务?” 水水随口问了句,才不管老李着急不着急要走,款款坐在了沙发上。 哪怕水水不再是风声老大了,可这娘们昔日的强悍,让老李不敢有丝毫怠慢,赶紧去给她冲咖啡。 “不用了,老李,我来找你也没啥要紧的事,就是想跟你要点特殊的东西,你只需给你属下打个电话,就完事了。” 水水当然不会仗着她昔日的‘淫-威’,就耽误老李的公务(这一点,她还是很知道轻重的),直接说明了来意,以及想要的东西。 “有,是有,不过那属于某部门的高等科研成果,任何人要想拿到,都得有必须的理由,以及数个领导的亲笔签字。如果我不出差的话,或许能在两天内给您跑下来。” 老李想了想,才有些为难的如实相告。 “你亲自出马,还得两天?” 水水不高兴了:“什么部门,那么牛啊?” 你以为,我这个风声老大,像你当初在台上那样吃得开呀? 老李嘴巴动了几下,才把这句要说出来的话,重新咽了回去。 “唉,算了吧,我自己再去想办法,不为难你了。” 水水也知道老李不会骗她,轻叹一口气站起来时,随口问道:“这是要去执行什么任务--咳,不方便就不要说了,我就是随便问问。” 她可真没打算老李告诉她。 毕竟风声执行的某些任务,那都是属于高等绝密的,就算她是昔日的老大,可老李也不会违背纪律,私下给她透露什么。 老李也没打算告诉她--如果她摆出强硬嘴脸逼问他,就算拿刀子捅死他,他也不会说的。 但看在水水说完最后一句话后,眼眸中明显浮上黯淡神色后,老李心中却是一软,低声说:“春分之夜,天狼星陨落了。” “什么?” 水水一楞:“什么天狼星?” “水总,还记得你去年曾经去过某个黑暗世界,在那里面见到过一个手持大砍刀的男人么?他就是天狼星,早在十数年前,就率领风声最为精锐的数十人,守护在那儿--目的,就是要阻止某邪恶物质入世。” 老李用从没有过的严肃,就像地下党接头那样,语气低沉又极快的简单说了一遍:“天狼星昨晚凌晨陨落,数十人,只有一个人逃出,刚把消息说完,就伤重牺牲。” 水暗影呆了。 她当风声老大那么多年了,可从不知道在黑暗世界内,竟然有‘天狼星’等数十精锐,在那边留守十数年! 他们,是为了守护(其实是压制)那个世界上中的某种邪恶物质。 可是,她此前为什么不知道? 毫无疑问,这一切都是老人布置下的,早在十数年前就已经启动了。 换句话说就是:在她去过那个黑暗世界之前,老人知道那边的情况,就比她看到的还要多了。 却一直,没有告诉她! 就是某种邪恶物质即将入世,天狼星要陨落的前夕,把她逐出了风声。 她忽地明白了过来:老人把她驱逐出风声,是为了她好。 而老李,肯定也是刚知道这些秘密不久。 “水总,您--我得走了。” 老李见水水脸色变幻不停,也不说话,抬手看了眼腕表,低声提醒她。 “老李,你能跟我说这些,是他老人家的意思,对吧?” 不等老李说什么,水水就摆了摆手:“你不用解释什么,老人家肯定不会直说让你给我透露这些,却能猜出只要我出现,你就会忍不住告诉我。” 老李沉默,弯腰拉起箱子,转身走出了家门。 他觉得,水暗影说得没错:老人,早就算好了这一切。 老人为什么要让水暗影知道这些,可能是为了‘报答’她在风声的出色工作吧? 水水紧跟着老李走进楼梯,就在即将抵达底层时,才问道:“那个邪恶物质,到底是什么东西?” “一个人,很可怕的年轻女人,从那个无穷无尽的黑洞中冉冉出现,数十个风声精锐,除了天狼星之外,没有谁能挡得住,她手中那把冰锥一招。” 老李的声音中,带有了轻微的颤音:“唯一逃出来的兄弟,是天狼星以性命相博,才給他争取到的。他在重伤临死前,始终喊着彼岸花。” 彼岸花? 女人? 可怕的年轻女人,会是某个邪恶物质? 水暗影满脸不可思议的样子: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哪儿都有女人在兴风作浪! 电梯发出叮当一声轻响,门向两边缓缓滑开。 “水总,我们这次去那边的人,足有数百上千。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那个女人给拦截在罗布泊内,绝不能让她涉足中原一步。而且,那边的驻军某炮团,也已经蓄势待发--必要时,数百高射炮,将会不间断向那边轰炸至少六个小时。” 老李没有着急出电梯。 反正,他现在也已经明白老人的意思了,那么就再也没啥顾虑,就把自己所知道的,都告诉了水暗影:“听说,很可能,还会动用核武!就像上世纪六十年代时那样,把那地方再次变成真正的生命禁区。” 很可能,还会再次动用核武,像上世纪六十年代那样! 水暗影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出电梯的,更没注意老李已经走多久了,全然沉浸在这个震惊的消息中,脑海中迅速搜索着她所知道的某些绝密资料。 华夏建国不久,就开始研发人间至凶杀器后,备受当时的美苏等国的忌惮,不惜采用任何手段来阻止。 但在华夏在罗布泊那边引爆原子弹后,所有指责华夏‘擅自’拥有核武的势力,却都闭上了嘴,以让人惊讶的低调,忽略了这件事。 更让许多人不明白的是,华夏在第一颗原子弹成功爆破后,接连又发了几颗--不管是做实验,还是示威,一颗就足够了,为何要接连发射? 当时就有传言,说罗布泊内,出现了某种邪恶的不明物质,人类以前所拥有的常规性武器,很难彻底消灭那种邪恶力量,这才被迫动用了人间至凶。 美苏低调,那是因为他们也知道,那股邪恶力量的存在,并赞成华夏动用人间至凶杀器。 如果,这一切传闻都是真的,那么,那个残害包括天狼星在内的数十风声精锐的女人,就是那股子邪恶力量么? 恍惚间,水暗影眼前浮上一个雄伟如山的男人,手持一把超大砍刀--那刀挥起时,就像一道惊鸿。 那么厉害的男人,才有资格配得上‘天狼星’这个名字。 可是,他却死了。 为什么,他们不动用热兵器--水暗影想到这儿时,脚下一个踉跄,这才从沉思中清醒过来,发现她已经顺着路边走出很远了。 抬头,看着灰蒙蒙的西北方向,呆愣很久后,水水才晒笑了下:“姐姐现在只是水总,当下最重要的事,就是为满足那个娘们的胃口--就算天塌下来,又关我的屁事?” 叮叮当,手机铃声响起。 是叶明媚打来的电话。 水暗影接通电话后,不等那娘们说什么,就淡淡的说:“今晚十一点后,你才可以来。一切,都会安排好的。” 第276章:情绪反常的军犬 西北。 傍晚七点,天刚擦黑,遥远的天际之处,还能看到一抹淡淡的红色裙边。 荒漠、蓝天、淡红色的晚霞,再配上驼队--这一切,本来是人间罕见的美景,不同于内地的雄壮,让年轻人们从中感受到了另类的浪漫。 可不停在低空大范围呼啸、盘旋的武装直升机;数十辆撒在数公里之内的坦克,以及数不过来的全副武装的军人,还有始终不安份狂吠着的军犬,彻底破坏了这一幕本该极美的景色。 这一队游客很多,足有上百人,其中包括自驾游、组团骑骆驼的几个团队。 不管这些游人来自哪儿,啥身份,平时或许有敢拿耳光抽交警的‘壮举’,可在面目萧杀的军人面前,没谁敢说一句废话。 因为就算是傻瓜,也能从军方剑拔弩张的表现中,嗅出凛然的杀气,知道有大事发生了,谁要是敢犟着脖子说他爸是谁,挨一顿狠揍,关上个三五年的,这绝对算是最乐观的结果了。 武装直升机,坦克,华夏最精锐特种部队才有的臂章,比小牛犊子差不了多少的军犬,不断横向疾驰的勇士车--这股子力量,绝对能打一场中等规模的野战,此时却做着安检员的工作,检查每一个旅客。 老王是某旅行社的导游,专线就是去率队前往罗布泊,让好多钱多人傻的大爷、大小姐,去寻找他们心目中的某个传说,已经工作了十数年,绝对是老导游了。 得到军方派遣的直升机,严令立即返回后,老王没有丝毫的犹豫,就牵着骆驼往回返,才不管那些内地旅客有啥抱怨,更不会在意其他旅行团、自驾游的旅客。 来到古羌县尽头的公路边上后,老王马上就被带到了一个上尉面前。 这个上尉询问的,无非是他的团队有多少人,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几个团队等。 老王只知道自己团队的,至于别的,他没权利,更没有义务操心。 上尉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让他跟旅客说清楚,要接受军方的严密检查后,才能过关。 老王很想问问出啥事了,不过看到旁边蹲在地上的军犬,正虎视眈眈的盯着他看,就把这些话给咽下去了,赶紧转身跑了回来,传达上尉的命令。 依旧没有谁有丝毫怨言,所有人在老王的带领下,排队逐一走过军方的检查点。 老王带队,已经在罗布泊内出发三天了,所以跟旅客也算熟悉了。 他站在关卡旁边,帮上尉低声介绍着每一个旅客。 前面十几个人,顺利被放行后,就被专门的军人带上了大巴车。 “汪、汪汪!” 蹲坐在旁边的两条军犬,不时的低吠几声,让旅客们很害怕。 老王就小心的请示上尉,能不能先把那两条军犬牵走,别吓着游客。 上尉也没太难为他,马上就让士兵带走了军犬。 几分钟后,一个穿着黑色运动装,白色旅游鞋的年轻女孩子,背着个蓝色帆布包走了过来,不用士兵吩咐什么,就把背包拉开,给士兵检查。 老王愣了下:这个女孩子很陌生,不是他旅行团的人。 可是,女孩子所用的背包,偏偏老王又有些印象:刚率队来到公路尽头,帮着旅客骑上骆驼时,他好像帮某个四十多岁的妇人,拿过这个背包。 老王能对背包有印象,就因为上面挂着个布做的响尾蛇饰品--一个女人,会喜欢这种饰品,也确实惹人注意的。 背包有印象,拿着背包的人,老王却不认识,这就不能不让他感到奇怪了。 他张嘴,刚要对女孩子说什么时,被牵到十数米外的两条军犬,忽然齐声冲这边狂吠起来! 军犬,绝对是狗中的战将,就算遇到狼群,它们也会咆哮着主动冲上去。 但现在,这两条军犬明明在狂吠,可却不住的后退,仿佛看到了什么最可怕的东西,声音中更带着说不出的惧意。 这让两位军犬士兵很奇怪,连忙蹲下来,用手摩挲着它们竖起的背部毛发,同时警惕的向老王这边看来。 训练有素的军犬,绝不该有这种反常表现的。 它们这样,就代表着有意外的情况。 就在这批旅客中! 马上,军方就根据军犬的反常表现,做出了最正确的判断。 周围数十名士兵,哗啦一声,立即把突击步枪抱在了怀中,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这边,大声吆喝的包围了过来。 “哇!” 军方的如临大敌,吓坏了某个女孩子,再也无法控制的哭喊着,从队伍中冲出来,向关卡那边的大巴冲去。 受她的影响,几乎是在短短几秒钟内,所有排队的数十号人,都争先恐后的向关卡跑了过来--霎时间,哭声,叫喊声成片的响起。 没办法,那些军人的反应,实在是太吓人了。 又有谁,不怕被数十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 就连老王这个见惯世面的人,也是腿肚子打软,连声追问那个上尉,这是咋了。 这时候,没有谁顾得上那个女孩子,包括检查她行李的士兵,也挥手示意她赶紧过去,却把枪口对准了冲过来的旅客们,厉喝着让他们冷静。 “冷静,冷静!所有人都抱头,蹲在地上!” 军人可不是内地警方,在面对这种情况时会受很多限制,上尉马上就夺过旁边士兵的突击步枪,厉声大喝着,枪口朝天,扣下了扳机。 哒,哒哒! 划破黑暗的幽蓝弹道腾空而起时,突击步枪萧杀的枪声,也清脆的响起。 枪声,有时候就是最好的镇定剂。 一下子,就把所有要冲破关卡的游客,给震慑住了。 再也没谁敢擅动,都本能的抱着脑袋,蹲在了地上。 “李树国,开车,先让经过安检的游客撤走!王佳星,带你的人,立即对其余旅客,进行最严格的检查!无论谁有任何的异动,都可以随时就地格杀!出事了,我负责!” 上尉根本不给旅客们再次骚乱的机会,马上就下达了最‘正确’的命令。 随着两声吆喝,数十名军人快速行动起来,厉喝着冲了过去。 等那辆载有‘安全’旅客的大巴,迅速绝尘而去时,老王才猛地想起:就在刚才,那个好像背错包的陌生女孩子,在临走前,曾经看了他一眼。 老王发誓,哪怕到他临死前那一刻,他也无法忘记,尘世间会有这样一双魅力的眼眸,只是轻飘飘的一眼,就仿佛把他的魂儿勾走了。 她是谁? 老王傻呆呆望着是疾驰而去的车子,总算能正常思考问题时,旁边被士兵安抚的两条军犬,却忽地咆哮狂吠着,向车子驶去的方向狂扑。 “报告,大巴上的旅客有问题!” 军犬士兵,马上就意识到了什么,赶紧死死拽着军犬,大声向上尉汇报。 上尉还没有任何反应呢,那些双手抱头、等待严查的旅客中间,忽然响起一个女人的尖叫声:“啊,死人!” 老王很有些印象的那个女人,死了。 谁也不知道她是啥时候死的,身上的衣服也被扒掉了,只穿着贴身衣服躺在一头骆驼下,全身没有一点点的伤痕。 上尉呆愣片刻,接着转身,声嘶力竭的喊道:“立即联系李树国,让他停车,快!” 上尉的反应很快。 但李树国,却已经联系不上了。 无论怎么呼叫他。 不等上尉下命令,就有两辆勇士,载着十数名军人,追向大巴驶去的方向。 天上的武装直升机,也呼啸着以超低空的高度,向那边横掠而去。 几分钟后,那边有士兵,用颤抖的声音回电:整个大巴车上,包括李树国在内的三名军人,十一名旅客,都陷入昏迷中,一名女性旅客,不明所踪。 上尉手中的话筒,颓然跌落在地上。 接着,他就哑声怒吼着:“快,所有人,用最快的速度,封锁古羌县所有路口!” 没有谁,会封锁水水姐回家的路。 她下车时看了眼时间,差五分钟不到九点。 别墅客厅内,灯火通明。 在下车的那一刻,水水有种莫名的渴望:在她走进客厅内后,能看到那个男人,腰里系着围裙,正端着餐盘从厨房走出来。 还会冲她关爱的笑着说:“下班了?累吧,快,换鞋子,洗手,吃饭,瞧,我今晚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麻婆豆腐。” 其实,水水姐对人生的要求,并不是太高:只要能有个真心疼她,爱她的男人,就足够了。 那么,以‘反复无常、心狠手辣’而著称的水水,就会化成绕指柔,让那个男人感受到,什么才是真正能出的厅堂、进的厨房、爬的大床的贤惠女人。 但她注定会失望的。 水水推开了客厅门,一眼就看到了某人,正大爷般半躺在沙发上,一只脚丫子搁在沙发帮上,来回的晃悠着,嘴上叼着香烟,惬意的看着电视。 案几上,摆着一杯清茶。 却没有她最渴望的晚餐。 这还不算。 最想让水水姐拿刀子杀人的是,这家伙看了她一眼后,还抱怨道:“你咋回家这么晚,跟谁在外面鬼混来着,也不知道早点回家做饭,害的我只能吃红--靠,你发啥神经啊,好端端的拿鞋子丢人!” “方圆,你给我滚,现在就滚,马不停蹄的滚!” 已经暴走的水水,抬腿扒下另外一只鞋子,也狠狠砸了过去后,抬手指着门外,用几乎要冲破屋顶的尖叫声,让方先生滚蛋。 随手把手里的鞋子扔出去,恰好把砸过来的鞋子打落后,方圆这才坐起来,伸脚趿拉上拖鞋:“怪不得你老的这么快,看上去好像五十多岁似的,原来总是爱生气。唉,愚蠢的女人啊。” “特么的,你--” 赤着脚的水水姐,就像母豹那般的扑过来,举起小包刚要把某个混蛋的脑袋砸扁,却又停在半空,咬牙切齿的笑了下,柔声说:“方圆,别让我生气,好吧?” 第277章:咱们合伙做生意吧 水水绝望的发现:她变了。 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行事洒脱、杀伐果敢、能笑傲人生的水暗影了。 她虽说不会像一般女孩子那样,生气、伤心时,会哭会闹--就像现在,即将跟某个混蛋翻脸时,竟然能神奇般的克制住怒火,露出最为温柔的笑容。 哪怕这笑容,太特么的僵硬了。 骄傲的水水姐,怎么可能会爱上一个身子、思想都肮脏的臭男人! 能在最暴怒时,还能忍住翻脸,无非就是怕赶走他了,无法向某娘们交代罢了。 话说,一个亿的好处费,就算是神通广大的水水姐,也不是能随便挣到的。 看着水暗影脸上的难看笑容,方圆叹了口气:“唉,现在我才知道,咱们俩就算不演戏,也成不了两口子的。” “为什么?” 水暗影放下小包,重重坐在沙发上,抬手揉了揉僵硬的脸。 “我这个人习惯了胡说八道,张嘴就来--嗯,咋说呢?” 方圆想了想,才说:“简单的来说呢就是,我越是对你不正经,就代表着我越关心,在意你。男人嘛,也就是我,才能有这么出色的性格。” 看着这个不要脸的男人,在这儿自吹自擂,水暗影好想拿起案几下面的水果刀。 好像感受到了水水又要发怒,方先生赶紧走向厨房:“你虽然无情,可我却不能无意。能有我这样一个官人,绝对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水暗影只是温柔的冷笑。 要不然,她真怕自己会不顾形象的咆哮着,让这家伙拿出她的福气来。 女人的福气,其实很简单。 比方一顿手艺不咋样的晚餐,就能让像春风那样,把水水的愤怒,给吹的形影无踪:香椿芽拌豆腐,白糖西红柿,黄瓜海米,外加一盆紫菜汤,一碗精致的白米饭。 他,竟然真给我做晚餐了。 望着方圆摆放在案几上的晚餐,水水很久都没有动一下,眼圈不知不觉的红了。 老天爷可以发誓:别看水水以往出入星级酒店,就像一般人去茅房那样正常,但从没有谁,能给她亲手做过晚餐(饭店大厨,当然不算)。 方圆,是她懂事开始,第一个给她做饭的人。 “咋了,是不是被官人给感动傻了?” 方圆笑嘻嘻的坐在她身边,抬手拍了拍她的肩膀。 水暗影转身,一把抱住了男人,红唇就像小鸡啄米那样,在他脸上死命的亲着。 “靠,你有没有刷牙?” 方先生很不适应水水这种发自内心的亲吻,更有些后悔:不该故意把盐放多了,黄瓜里还倒了大半瓶芥末油的。 使劲的,在方圆衣服上擦了擦鼻涕,水水这才笑着,哼着《今天我要嫁给你》的曲调,双眸靓丽的让灯光无色,纤纤玉指拿起一块黄瓜,就填进了嘴里。 方圆,下意识的缩了下脖子。 因为,他能预料到,接下来水水会变成喷雾器…… 果然,水水的小嘴停止了咀嚼,腮帮子鼓起,小脸更是迅速变红,双眸有泪光浮现--很明显,这不是感动的,而是被呛的。 但就在方圆要闭眼,不忍心看到如此大美女,好像泻肚子那样的往外喷东西时,水水却艰难的咽了下去。 “好吃,真的很好吃,下次,记得多放点芥末,我可是特别爱吃这玩意的。” 红红的小舌头,舔了舔嘴唇后,水水含泪看着方圆,异常温柔的笑了下,又拿起了一块黄瓜,吃了起来。 “别、别吃了。” 看着水暗影边流泪(就是呛的),边笑边吃那盘黄瓜后,方先生没有被毛驴吃干净的良心,真有些疼了,伸手去夺盘子。 水水却抬手,挡住了他,轻声说:“你是第一个肯为我做饭的人,所以,我必须吃干净。” “别特么的吃了!” 方圆怒了,抬手就把盘子夺过来,连同案几上的其它菜,都扫在了地上,只留下了那碗没有任何滋味的白米饭。 水水没动,只是呆呆望着碎了一地的狼藉。 “对不起,水暗影,我该死,不该用这种无耻的手段,来折磨你--你等着,我很快就来。” 方圆弹身跳起,风一般的冲向了厨房。 水暗影这才抬起头来,静静的望着那边,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方圆是第一次,用心的做--荷包蛋面条。 “可以吃了,嘿嘿,我发誓,我没有往里面吐口水。” 方圆端过来,不好意思的讪笑着。 水水很乖,拿起筷子夹起荷包蛋,却递到了方圆嘴边。 方圆推辞:“我吃过了,很饱。” 水水没说话,只是固执的举着筷子,静静的看着他眼睛。 不知道为啥,方圆有些害怕此时的水暗影,赶紧张嘴,咬了一块鸡蛋。 “以后,我所有的东西,都有你的一半。” 水水轻声说完这句话后,才端起碗来,仔细吃了起来。 “你的人呢?也是一半?” 忍不住的,方圆又开始嘴贱起来:“我跟另外一个男人,被你左拥右抱?” “今晚,我会给你一个最浪漫的夜晚,来表示我有多么的热爱生活。” 水暗影没有理睬方圆的胡说八道。 听她这样说后,方先生又想歪了:“吓,还能有多浪漫啊?不会是,你要再给我找个女人来,一起服侍官人吧?” 水水双眸闪烁了下,岔开了话题:“今天,你去哪儿游玩了?” “就是随便转转,跋山涉水的。” 方圆随口胡说一句后,才想起正事:“哦,对了,我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 水水吃饭,没吭声。 “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做生意?” “啥生意?” 水水现在说啥这个字眼时,也很流畅了。 方先生的生意,自然是绝情观燕四道长,交给他的那些东西了。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人跟人之间的信任,也是一种缘分。 背影酷像母亲的燕四,拿出一些名为‘黑夜紫昙’的种子,说这玩意可以排毒养颜,赚大钱(任何时候,妇女儿童的钱,都是最好挣的,尤其是女性美容产品),送给了方圆。 他就信了。 嗯,是深信不疑的那种信。 这让他自己都有些奇怪。 看着方圆抱出的两个黑陶罐子,吃饱了的水水,不屑的撇了撇嘴:“切,真有你说得那样神奇?” “你爱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因为我亲眼看到那个燕、那个人的皮肤,有多么的好。” “那个人是谁?” “这你不用管。” 方圆不想像任何人知道,他去过绝情观的事,只说;“我就问你,想不想跟我合伙做生意吧。” 水水点上一颗烟,想了想:“好吧,那你说说,咋合伙做生意?” 依着方圆的初步设想,是想跟夏小韵合作,大力发展国际物流业的。 实际上,凭着他强大的人脉,今年上半年就能步入正轨,很快就能财源广进。 可是,在亲眼看到夏小韵跟文永远--而他‘娶了’水暗影后,潜意识内,就不想再跟小夏有啥牵扯了。 今天无意中去过绝情观后,燕四給他的这些东西,恰好給他找到了更好的理由。 找水暗影一起合伙,开发女性美容产品,绝对是方圆最睿智的抉择:水水在官方,有着超强的人脉,而且本身又是美的冒泡的娘们,对美容产品肯定感兴趣的。 只要她肯合作,只要燕四送的东西,真有某种无副作用的功效,哪怕没有任何的神奇,方圆也相信能发大财。 方先生,从来都不懂得拒绝,发大财的机会。 吐沫星子乱飞的,方圆说了足有半小时,才提到了最重点:“我负责出材料,出资金,剩下的,比方租办公地点、草本种植基地,去相关部门审批条文啥的小事,就交给你了--咳,那个啥,当然了,我不会亏待你的,给你30%的股份。” “30%?嗯,也不算少,毕竟你出技术,原材料。” 水水似笑非笑的望着他,问道:“那你对种植基地、租用的办公地点,有啥要求没?” “种植基地,最少得在一千亩地以上。当然,今年会少种,最多几十亩,这是为日后发展提前规划。” 方圆很是胸有成竹的样子,继续说:“至于租用办公地点,门面越大越好,最好是在京华最繁华的地段,比方东城区--咱们的品牌,早晚注定会成为国际大品牌的,可不能藏在旮旯里办公。” “你很有信心呢。” 水水吐了个烟圈,问道:“就咱们俩人合作,是吧?” 方圆摇头:“不,还有一个人,跟你占相同的股份。” “谁?” “这你不用管。” “好吧,那我不管。” 水水也没多问,只说:“你说,资金你来投,那你准备投多少?” 方圆郑重其事的,抬起右手,伸出了五根手指。 水水愣了下,有些吃惊:“五个亿?” “嚓,开啥子玩笑嘛。” 方圆不屑的嗤笑一声:“我现在要有五个亿,还用干买卖啊,早就坐在家里吃利息,过那种纸醉金迷的大少生活了。” “哦,是五千万。” 水水自以为很明白的刚说出这句话,却看到方先生,很是难为情低下了头。 她冷笑:“哼哼,说得跟真事似的,要求我干这干那的,还夸口说要提供资金,不会才五百万吧?” “就是五百万,其实也不少了,对吧?” 方圆抬起头来时心里还说:这五百万,还是林二的呢。哥们的资产,被小妖精搜刮一空,身无分文了啊。 “还真不少。” 水水重重点头,懒得掩饰鄙夷的神色:“又要租房子,租地,开发、购买生产设备、厂房--五百万啊,官人,你咋好意思的张开臭嘴,说出这番话的?” 第278章:为谁风露立中宵? 很罕见的,方先生没有对水水的嘲笑,反唇相讥。 没办法,谁让方先生从来都不会反驳真理的? 不过他才没为张开臭嘴,说出这番话后,就觉得难为情。 原因很简单:如果五百万就能搞定这一切,他何必跟水水姐合作? 还真以为方先生天真无邪,不懂得有啥好处得独吞啊? 再说了,现在水总可是启新集团的大老板,身价没处估计,赔本赚吆喝--哦,错了,是赔本赚官人发自内心的感激这种事,她不来做,谁做? 不过碍于男人的尊严,方先生还是得多少拿捏一番的:“瞧你现在啥态度?做生意嘛,合适就干,不合适就算了,买卖不成仁义在。你不愿意往水里扔钱钓鱼,我再去找别人就是了。何必为此伤了咱小夫妻间那似海深的爱情?” 无比出乎方先生意料的是,他的话音未落,水脑残(要不脑残,会说接下来的这句话)就是说:“好吧,我答应你。” “真的?” 这次,轮到方先生展现脑残嘴脸了。 “你说的不错,再多的钱,相比起咱们小夫妻间似海深的爱情来说,都是毛毛雨啦,无所谓的了啦。嗯,明天吧,我就带你去看办公地点。” 水水心中叹了口气:唉,难道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叶明媚刚给了一层写字楼,方圆就要做生意了。 “我就知道你这人最仁义了。” 看出水水不是在开玩笑后,方先生很高兴,马上就大献殷勤:“我再去给你下碗荷包蛋?话说,我下面条的手艺,可是由世外高人传授的。” “不用,你只需去洗个澡,嗯,至少半小时后再出来,好好伺候水水姐一个晚上就好了。” 水水姐嘻嘻笑着,抬手在方圆的小脸蛋上,捏了一把,语气轻佻的说:“我也说过了,今晚会给你一个浪漫之夜--快去,不许拒绝,半小时后去卧室。” 方圆看着她,也不说话,好像要看透她心里在想什么。 水水被他看的心中有些发慌,赶紧皱眉收敛笑容,淡淡的说:“咋,不想享受我的好心?” “哪敢。” 方圆站起身,走向浴室:“只有傻瓜,才会拒绝水水的好心。” 浪漫,不管这个词所代表的意思,有多么的浪漫--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以男女之间那点破事为主的。 男人要不是处心积虑的要得到女人,搞个狗屁的浪漫啊? 当然了,如果有女人提出来玩浪漫,那是最好的了。 浪漫的情调,有很多种。 水水姐的浪漫,无疑是很特殊的一种。 当方先生走出浴室时,才发现客厅、卧室内的灯都灭了。 空气中,却弥漫着某种五号香水的粉红色香气,更有一种极轻,就像女人在梦呓似的乐曲,在黑暗中四处飘荡。 黑暗中,方圆扶着楼梯扶手,一步步的走到了卧室门前。 五号的香气,更加的浓郁,更加能撩拨男人最管事的那根神经。 他走进了房间,走向那张席梦思时,迷人的香气从背后刮来。 方圆转身,一个好像蛇儿那样妖娆、像温玉那样的滑,哪怕是在黑暗中也能看出模糊白色的身躯,扑进了他的怀中,把他直接压倒在了炕上。 音乐声变了。 很劲爆的舞曲,中间还夹杂着女人的尖叫,一下子点燃了干柴。 当劲爆的舞曲,都遮掩不住某个女人的真实尖叫声,从玻璃那边隐隐传来时,站在窗台下面的水暗影,端起了酒杯。 抬头看着西北方向时,脑海中却想到了跟叶明媚短短几句对话:“这种方式,要比給他用任何药,好上一万倍。因为他是活生生的,活生生的感觉,这才是你最需要的。别担心,就算你叫唤的声音再大,有舞曲遮掩,他也发现不了的。” “水水,我发现我真爱死你了!” 那个已经满身雌性荷尔蒙气息的娘们,抱住水暗影狠狠亲了一口后,就咯咯低声浪笑着,蛇儿般的扭着小身段,迫不及待的跑上了楼梯。 “水暗影,你现在到底在做什么呢?” 水水轻轻叹了口气后,用力甩了下脑袋,强迫自己把思绪,转向了另外一件事:那个唯一逃出来的人,说彼岸花--彼岸花,女人。难道说,那个可怕的女人,也像夏小韵那样,身上有朵那样的破花? 她,怎么可能会那样厉害,能杀掉好像大猩猩一般可怕的天狼星? 她,如果逃离罗布泊,涉足中原,究竟能给这个世界,带来多么可怕的灾难? 老李他们,能不能拦得住她? 那个可怕的灾难,跟有着同样一朵彼岸花的方圆、夏小韵,又有什么关系? 水暗影痴痴望着西北方向,在想某个可怕的女人时,却不知道古羌县那边,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至少有两千名以上的军人,动用各种能动用的搜索力量,正在全力搜寻那个女孩子。 部队领导,并没有责怪设卡的上尉:因为大家都很清楚,他如果能发现、并拦住、最终击毙或者捉拿住那个女孩子,那么天狼星等人,也不会牺牲了。 已经成功逃离罗布泊的可怕女孩子,就像虎归大山龙归深海,蜜蜂飞入百花园--要想找到她,几乎没有任何的可能。 但所有的力量,还在做着最后的努力。 一个晚上,就这样过去了。 太阳再次从东方升起,照亮了整个人间。 却没有给搜索部队,带来任何希望。 灾难的前兆,无论人们有多么的努力戒备,都没能防住它。 是的,就是灾难的前兆。 幸好,也只是前兆,还不到最严重的地步。 可是,又有谁能把灾难,彻底消灭在前兆中,才能避免像五十年前那样,付出相当惨重的代价后,让中原沃土,始终安泰? 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那么--那个人是谁? 是水暗影。 不用睁眼,方圆也能感觉出躺在他怀里的女人,是水暗影。 昨晚劲爆的舞曲声,在她一再的哀求声中,才终于停止。 方圆也随后睡了过去,才不会像她那样,无论多么累,也得去洗个澡,再回来睡觉呢,反正早上还得冲洗。 “醒了?” 水暗影低低的声音,从方圆怀中响起。 但不等方圆回答,她就接连几个喷嚏。 如此星辰如此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水水揉着小鼻子,忽然想到了这句诗词。 她是为谁? 为叶明媚? 为方圆? 还是,为了她自己? “怎么,感冒了?” 方圆抬手,把她往怀里搂了搂:“去医院看看吧。” “不--啊欠!” 水水刚摇了摇头,又是几个喷嚏,同时觉得嗓子有些发疼。 “赶紧起来,可不敢耽误。” 方圆翻身坐了起来,撵着水水起来穿衣服。 女人懒洋洋的坐了起来,用毛毯裹着白玉般的身子,有气无力的说:“算了,一点小毛病而已--哦,对了,感觉昨晚的浪漫咋样?” “简直是太浪,太漫了!” 方圆发自内心的说:“只希望,每晚都这样啊。” “那就成全你,啊欠!” 水暗影又开始打喷嚏。 人家为他付出了那么多,不管是身体上,还是事业上,方圆要是不陪她去医院看病,那绝对不是人。 方先生也不想被人说他没人性,就像所有关爱妻子的丈夫那样,给她做了世间最美味的早餐(还是荷包蛋面条),等她吃过后,就‘亲自’驾车,带她去医院了。 自古以来,有钱人跟没钱人,除了都有一个脑袋外,其它的基本都有分别。 尤其是看病。 没钱人感冒了后,多喝几杯开水,大不了吃几片药,不是特严重,是不会去卫生院,接受输液荼毒的。 有钱人则不一样。 像水水姐这样的,哪怕是打几个喷嚏,也得去大医院。 大医院的名声好啊,医生业务水平过硬,各种先进的医疗器械,随时都会为您服务--当然了,至于早就明目张胆的,把刀子磨的快快的要宰人,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水水姐才不会在意:叶明媚给她的封口费,就足够她砸死好多专家大夫了。 她所在意的是,只是能有方圆陪伴。 俩人真像两口子那样,手拉着手儿,恩爱样子不像是看病,倒像是在享受。 为了尽情享受这种小两口‘相濡以沫’的爱情,水水自然不屑去找熟人了。 就像一般病人那样,坐在旁边椅子上,看着方圆狗腿般的忙活着挂号。 赤脚医生能一个药丸搞定的感冒,在这所大医院的专家嘴里,上升到了要验血、验尿的高度--要不是水水姐现在很享受,才会劝住方圆没有把专家鼻子打歪。 她在大夫那边等,方圆拿着缴费单,去外面缴费。 收银窗口前,排了好多主动来送钱还捞不着好脸色的傻人--方先生对此当然没啥好办法,只能悲天悯人的轻叹一口气,走到了队伍最后面。 前面,是个脑袋上戴着一顶小红帽的女孩子,穿着黑色蝙蝠夹克衫,正在低头看手里的缴费单据。 看着前面长长的队伍,方圆想到了什么。 抬手,拍了拍女孩子的肩膀,语气坚毅的说:“小姐,前面的路很长,充满了未知,可能随时有危险,所以乖乖躲在我身后,让我保护你好吗?” “你谁啊,神经,想插队还这么多废话。” 女孩子冷笑着扭头--接着,就跟方圆一样,瞪大了眼睛。 林二。 这女孩子,竟然是林舞儿! 整个世界,在这一刻内仿佛一下子凝固,所有的嘈杂声、所有的人,都消失了,林二眼里只看到了方圆一个人。 特么的,让你卖弄聪明。 卖弄殷勤,非得陪着水水来医院! 这下尴尬了吧? 沙比了吧? 方圆刚要躲开林二的眸光,脑海中却有个声音响起:哥们,你怕她个鸟啊,你又没做啥对不起她的事! 对,我干啥要怕她? 方圆讪笑了下,打破了俩人之间的沉默:“嘿嘿,看来咱们还真是有缘,会在这儿见面。” 第279章:就是你害了我爸! “是--是啊,还真是有缘。” 林二呆愣片刻后,清减好多的俏脸上,刚露出一半的欣喜神色,眸光却从方圆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上滑过,接着就收敛了起来,语气也无比的平淡。 就像好多政府机关办事员,面对老百姓工作时的态度那样,待理不理的。 更是在说过这句话后,就转过了身,看样子没打算跟方圆再说话。 方圆不能不说话。 哪怕他内心一再提醒自己,没做任何对不起林二的事(其实真是有愧的,在兄弟最需要他时,他没有跟着去明珠),可还是不能像她那样冷淡,低声问道:“林叔叔,情况咋样了?” “这辈子差不多就那样了,植物人。” 林二头也不回,淡淡的说到:“明天,我就会办理出院手续,回家静养,希望他有一天能够醒来。” 方圆又问:“知道是谁伤害林叔叔了没?” “如果查出那个人是谁,我会生啃了他。” 林二说这句话时,语气变的阴森起来。 她可不是在撒谎:为了彻查是谁害了父亲,不但明珠警方把此案列为重案,东海集团更是动用所有能动用的关系,开出天价悬赏花红,寻找那个假扮服务生的男人。 只是无论警方、东海集团付出多大的努力,都无法找到那个人,只能列出一长串的嫌疑人,在暗中逐一调查。 正像马经天所说的那样,最大的嫌疑人,无疑是方圆了。 别看林二离开唐王时,把方圆恨的不行不行的,可回到明珠不久,就用最强硬的态度,否决他是嫌疑人,为此还跟以沈玉海为首的人翻脸。 但这些事,林二不会告诉方圆。 无论她表面上对方圆有多么的冷淡,可内心深处才不相信他会做出这种事:一个因为她的一句玩笑话,就能在罗布泊内,为她举办篝火晚会的家伙,会为了谋取东海集团,做那种缺德事吗? 随着队伍缓缓前行,林二又沉默了下来,就像跟在背后的方圆,是跟她无关的陌生人,至于她此时有啥感受,恐怕也只有她自己才能体会到了。 方圆很不习惯这种沉默,干咳了声后又问:“需要我的帮忙……”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呢,就被林二冷冷的打断:“不需要。你是我啥人,凭啥要帮我?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无论一个女孩子在假扮男人时有多像,可她肯定还是女人的心,女人的思维--女孩子,性格总是难以捉摸的,有时候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 就像当前的林二,明明在感受到方圆的温暖后,真想扑在他怀里,告诉她每天都在想他,她现在有多么的无助,看到他给水暗影下跪求婚的那一刻,真想毁掉全世界,让马经天給他打电话说要结婚,只是为了要报复他的‘无情’。 可当方圆就站在她背后,只需转身,就能趴在他怀中说出这些话--甚至,她都有种莫名的信心,只需说出那些话,方圆就能抛下水暗影,跟她走! 实际上,她表现的更加冷淡,无情。 尽管她在说出方圆无事献殷勤那句话时,心里疼的在滴血,却偏偏有种莫名的快意,好像伤的越深,就越舒服。 方圆才不会感到丁点的舒服,只会莫名的烦躁,皱眉低声说:“林武,你对我,是不是有些太过分了?” “过分吗?你把我爸害成植物人,我这样对你,还算过分吗!?” 听出方圆语气中的不满后,林二心中剧痛的同时,鬼迷心窍般的忽然转身,尖叫着喊出了这句话。 话音未落,她就傻了:我怎么可以这样说他? 医院,除了生孩子的那地方外,从来都是个气氛极度压抑的地方。 所有人在说话时,都会本能的压低声音,所以别看缴费大厅这边人很多,但林二的这声尖叫,却能让所有人都能听到,并下意识的都看向了这边。 林二傻了,方圆却是呆了。 他做梦也没想到,林二会说是他害了林东海。 抬手拨拉了下左耳,方圆才不去理会别人,只是满嘴苦涩的问道:“你、你说啥?” “我--” 不经大脑的话喊出来后,林二傻掉的同时,心中更是无比的后悔,尤其是看到方圆满眼都是震惊、还有不可思议的疼痛后,她被报复的愤怒给撑满的心,瞬间软化,正要说自己是胡说八道,让他别介意时,眼角余光却瞥见了一个人。 水暗影。 不知道啥时候,水水已经来到了方圆身边,双手抱着膀子,黛眉微皱的看着她。 感冒了的水水脸色有些苍白,眉宇间也带有一抹憔悴的忧伤,不过整个人看起来,依旧是那样的明媚,傲气凌人,就像众生相中的女王那样,在俯视着她。 尤其是她无名指上,还戴着跟方圆相同的婚戒。 那婚戒,就像一把尖刀,狠狠刺在林二的心头。 好疼。 疼的想掉泪。 林二忍住了,竟然还笑了笑。 只是那笑容,有些阴森,说出来的话,让她怀疑是另外一个女孩子说出来的:“我说,是你害我爸成了植物人……” 啪的一声。 方圆抬手,就给了林二一个耳光。 他实在是无法忍受,林二对他的‘诬陷’。 从来,方圆都是个相当傲气的人。 做过很多好事,也做过很多坏事。 无论是做好事,还是做坏事,都是以底线为原则的率性而为。 所以,他从来都不在乎被人诬陷,哪怕有人把全世界所有的坏事,都安在他脑袋上,他也不会生气,最多就是翻着白眼,双眼朝天的说:就是老子做得,那又咋样?有本事,你来咬我好了。 可他受不了林二的诬陷。 林二或许还不知道,当初在罗布泊内,方圆即将魂归天国,从她忽然出现的那一刻开始,她就被他当做兄弟了。 真正狂傲,才不在乎全世界怎么看他的人,独独最在意的,是兄弟对他的看法。 所以呢,当林二再次跟他说,是他害了林东海时,他觉得受到了世间最无法承受的侮辱,想都没想,就一个耳光抽了过去。 林二被抽的脑袋歪向一边。 嘴角溢出的血丝,跟泪水一起淌了下来。 林二在闯荡江湖的那些年,多次被人痛扁过。 无论哪一次的杀伤力,都要比方圆给她的这一耳光更大。 可她以前才不会哭泣--这是个性格异常倔强、神经相当坚韧的女孩子。 为什么,这次她却无法控制的泪流满面? 看着林二噼里啪啦滚下的泪水,本来满腔怒火的方圆,再一次做出了像沙比那样的动作,举着右手,呆望着她,嘴唇不住的动,却发不出一个音节。 “少爷!” 就在这时候,从病房赶来的李杰,刚走下楼梯恰好看到方圆给少爷大耳光--尽管他打心眼里,忌惮方圆,可此时也是火冒三丈,大喝着冲了过来:“方圆,你特么的敢动手!” 砰的一拳,李杰狠狠打在了方圆的下巴上。 如果方圆不愿意,就算李杰使出吃奶的力气,这辈子也别想給他一拳。 方圆没有躲,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该揍。 他被打的猛地跌出去,恰好碰在一个拎着鸡汤看病人的妇女身上。 妇女的惊叫声中,大半保温桶的鸡汤,都洒在了他身上。 一个耳光抽出去,看到林二泪水淌下后,他才猛然明白了女孩子那颗复杂的心,感受到了她近乎疯狂的痛苦。 无论林二说任何脑残的话,他都不该动手。 人在狂怒过后,瞬间清醒后,就会想到很多事。 比方,那天他在秀水广场上,给水暗影下跪求婚时,就曾经听到过毛驴那烦躁的狂吠声,并从中精准的,推断出林二就在附近,以及她那一刻的痛苦心情。 水暗影的出现,彻底刺激到了林二,才那样说。 他不该动手的。 该试着去理解,这个表面坚强,却内心脆弱的女孩子。 可他已经动手了,无法挽回。 或许,还能挽回那么一点点吧? 能够被李杰狠狠揍一顿,他的心里就会好受许多。 李杰没想到能打中方圆,只是出于要保护少爷的职责,怒吼着再次出拳--这次,就在他的拳头,刚要再次狠狠击在方圆下巴上时,却忽然觉得肚子一疼。 不等他反应过来,整个人已经弓身弯成大虾的模样,先后疾飞,足足五六米后,才重重砸在了地上。 李杰落地后,立即双腿一屈,正要来个鲤鱼打挺,弹身蹦起时,一只大红色的细高跟皮鞋,却猛地踏在了他心口,迫使他弹起的身子,再次砸在地上。 接着,他就看到了一个黑洞洞的枪口。 还有一个冷艳异常的美女,眸光阴森的盯着他,低沉的声音有些沙哑:“你敢再动一下,就死。” 这是水暗影。 水水现在不是风声老大了,可老人出于某种考虑,却没有剥夺她带枪的权力。 方圆为‘赎罪’,可以不介意被李杰殴打。 但水水却不愿意--最起码,她不愿意她在意的男人,被李杰殴打。 所以在看出方圆没打算还手,李杰还想得寸进尺时,马上就出手了。 水水的近身格斗本领,相比起方圆来说,绝对差着好几条街(她才不屑像陈断玉、夜搜魂那样,变成一个武打女强人),可却比李杰这个档次的,要强了很多。 这才能一脚把他跺飞,接着掏枪对准了他。 水水姐平时在公众场合,从来都不会动枪。 这次她动了。 是因为异常的烦躁! 只因她能敏锐的看出,方圆对林二是种啥态度。 他什么时候,才能像对待林舞儿这样,对我? 这辈子,都不可能了吧? 千万不要小看女人的嫉妒,就连老天爷也不敢的。 她不是在吓唬他。 是玩真的! 如果李杰敢反抗,她会马上扣下扳机,把他的脑袋打烂! 第280章:这世界其实很美丽 刚才方圆抽林二耳光,又甘心被李杰痛扁,水水腾身而出时,大厅内上百围观者,立马都是精神一振。 买嘎的,医院这破地方,也太需要这种缓解压抑感的刺激了。 不过当异常烦躁的水水,忽然亮出手枪后,围观者们才觉得,事情貌似不对劲。 “啊!” 也不知道是哪个女孩子,忽然发出一声尖叫,抱着脑袋转身就向门口跑。 就像引爆炸药包的导火索那样,大厅内上百围观者,立即变成了一窝蜂,大人喊、孩子哭的,用最快的速度仓皇闪人。 方圆快步走了过来,伸手卸下水水的枪,低低叹了口气:“唉,走吧。” 他不想再在这儿多呆片刻。 有些事,哪怕明知道做错后还有弥补的余地,可也不能再做了。 水暗影没有吭声,脸上的萧杀之气攸然散去,回头看了眼发呆的林二,拿出风衣口袋中的墨镜,戴在脸上,快步追向了走向大厅门口的方圆。 大厅门前,就有医院的安保人员。 但唯有脑子秀逗了的主,才会跳出来,摆出一副严峻的嘴脸,喝令水水姐站住,跟他们去保安室接受正义的调查。 “我来开车。” 来到车前后,水暗影抢先坐上了驾驶座。 方圆没勉强。 车子缓缓驶出了医院,沿着路边向东驶去。 方圆点上一颗烟,后脑倚在靠背上,望着前面。 当车子停在一个红灯路口前时,他才说:“我没有去害林东海。” “我知道。” “你相信我?” “林东海被意外伤害一事,我也听说过。就东海集团那点家产,还不值得你去谋算。就算被你看上,可你也不会用那种卑鄙手段。” 水水看着方圆,很认真的说。 “呵呵,或许真是我做的呢。” 方圆苦笑了声时,嗅到香烟味的水水,再也忍不住的咳嗽了起来。 方圆落下车窗,把没吸完的香烟丢在了外面:“对不起啊,害你没有看成病,咱们去另外一家医院吧。” “不用了,反正也没什么大碍,去药房买点感冒药就好了。” 水水无所谓的摇了摇头。 方圆也没勉强,点了点头后闭上了眼,有些疲倦。 等水水从某个药店,买了几盒感冒药,再上车后,就问他:“去哪儿?” “你不去公司上班?” “我去不去的,都无所谓。” 水水晒笑一声:“我在启新集团,其实就是个多才。哦,我带你去看看开公司要用的写字楼?” 方圆摇了摇头:“现在不想去--不怕你笑话,心里有些乱,没心思考虑这些。” “那你想做什么?我陪你。” “就想找个人少的地方,最好是野外,站在路边吹吹风就好了。” “好。” 水暗影不再说啥,即刻启动了车子。 很理解方圆此时啥心情的水水,知道他需要某种发泄,来稀释心中复杂负面情绪,所以车速很快,才不管红绿灯呢,火红色的法拉利,到最后就像一道幻影那样,在市区内狂奔。 没想到这娘们的车技,如此要得。 当然了,屁股后面会跟上一大串呼啸着警笛的警车,前面不断有车载喇叭,严令她立即靠边停车,那是肯定的。 水水才不管,只是飞快的驶上高架,向东北方向疾驰。 上了高架后,法拉利的车速彻底被释放了出来,时速达到了两百多迈。 方圆落下了车窗。 呼啸的劲风,把他腮帮子吹出一个窝子,稍稍一张嘴,就能露出智齿牙花子。 当看到飞机从前面不远处起飞后,水水减缓了车速,右拐下了高架。 前面就是京华东部机场。 机场,自然是建在野外的,水水车子刚停下,方圆就开门跳了下来。 呜啦-- 后面很远的地方,传来警笛的呼啸声。 方圆现在当然没心情管这些琐事,点上一颗烟后,就沿着机场围网信步前行。 不断有飞机从围网内远处的跑道上呼啸着起飞,降落,从这边可以看到旅客登机,自然也能看到拖着拉杆箱的小空姐,三三两两的说笑着,扭着袅娜的小身段,形成了一道独特的美丽风景线。 刚才在车上时,风吹乱了方圆的头发,好像诈尸那样,被李杰狠狠打了一拳后,血渍更是顺着嘴角淌下,滴落在衣服上。 再加满身的鸡汤--总之,看起来很狼狈,哪怕是穿着名牌时装,也不像豪门大少,倒像那些昔日风光无限,当下却破产、随时都会卧轨的有钱人。 最少四五辆警车,呼啸着冲了过来,看到水水就站在法拉利前,老远就喊话,让她别再乱动,要不然就不客气了啥的。 心情烦躁的方圆,只是扭头向那边看了一眼,就加快了前行的脚步。 方圆一直觉得,历经过那么多的磨难后,他能笑看世间一切,尤其是男女之间那些破事,要不然他也不会答应水水,给她跪地求婚,更是每晚荒淫无度了。 但当在医院遇到林二后,他才猛地明白:原来,他才不是自以为中的情圣,能够过花丛而片叶不粘身。 暂且不提他心中最深的疼(跟夏小韵有关),单说一个林二,就让他品尝到了什么才叫真正的爱情。 嗯,这就是传说中的爱。 绝对的爱--愤怒下打了林二,可随后的心疼,比被李杰狠狠揍一拳还要疼。 他一直以为,罗布泊之行后,他把林二当做了真正的兄弟。 撑破天,也就是把她视为可以跟她说任何话的红颜知己。 但现在他才明白,林二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不仅仅是他所想象的那样:如果她跟马经天真的结婚,他指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来。 不过现在,林二如果跟马经天结婚,他只能看着。 那一巴掌,已经在他跟林二之间,划了一道深深的沟堑. 无论林二嫁给谁,都跟他无关。 他也没任何理由去干涉。 唯一能做得,就是装作没事人似的,依旧每天笑呵呵的,哪怕是被野狗给咬一口,也能大度的拍拍伤口,说无所谓了啦。 “汪--呜!” 一条野狗忽然从围网下的排水沟内窜出来,张嘴咬住了方圆的裤腿。 正在梦游般的方先生,当然大吃一惊,本能的向回一缩。 刺啦一声中,右裤腿被撕裂开来,直接撕到膝盖上面。 “靠,找死!” 方圆怪叫一声,左脚抬起,正要把那只不长眼敢惹方哥的野狗脑袋给踢碎时,却又放了下来,举手大喝:“嗨,嗨!” 方先生梦游时就想过了,无论以后遇到啥事,他都会笑对人生,哪怕是被野狗给咬一口,也会大度的说无所谓。 现在野狗真出现了,呲牙咧嘴的撕破了他的裤管,他要是再踢碎这狗东西的脑袋,那岂不是食言,把说出的话当放屁了? 方圆不介意别人说他说话像放屁,可他自己才不做这种事。 所以哪怕那只野狗确实该死,他最多也就是露出更凶恶的嘴脸,把那只精神不正常的野狗给吓跑,接着开心的笑了起来:“嚯嚯,看,其实生活就是这样简单,只要你能拿出比困难更凶的姿态,压根不需跟它纠缠,它就会夹着尾巴逃走了--特么的,哥们很有成为先哲的潜力啊。” 这条突然出现的野狗,绝对是老天爷派来‘点化’方圆的。 要不然,他满是阴霾的心灵,也不会在野狗仓皇逃窜后,蓦然布满了明媚的阳光。 傻笑着抬头看向天空后,方圆才发现这天,原来是那样的蓝,柳树冒出的嫩绿柳叶,是那样的悦目,尤其是围网那边走过的小空姐,小身段扭得更是迷人。 这天,这地,这人间,其实一直都很美。 那些遭受重大挫折就颓废、甚至跳楼卧轨自杀的人,只是双眼被磨难蒙住了。 其实他们只需撕掉那层布,就会发现这个世界的美丽,心情就会豁然开朗。 心情愉悦、精神积极向上的人,谁要是敢盼着他去卧轨,跳楼--特么的,非得把那些人的满嘴牙齿打碎! “嗨!” 就在方先生昂首向天,脸上带着比白痴更加专业的傻笑,享受妙手偶得的人生观时,一个清脆、却带有犹豫的女孩儿声,从围网那边响起:“你、你是--” 方圆扭头看去,真的笑了。 嘴角还带着血渍,破烂的裤脚还随风飞舞,满身的鸡汤,尽显他的狼狈,但却丝毫不能掩饰笑容中的欢欣:“嗨,我是方圆。方方圆圆的方圆!” 一个身穿红色空姐服的小空姐,俏生生的踩着高跟鞋,走到了围网后面。 正是一个多月前,方圆从唐王坐飞机前往黑龙省时,在飞机上遇到的那个小空姐,好像叫秦小冰来着。 果然是秦小冰,因为方圆听到她的同伴,在小声的叫她:“小冰,你认识这个、这个乞丐呢?” 乞丐? 方圆惊愕了下时,低头看了自己身上的衣服。 他能拿出一万个证据来,证明他不是乞丐。 不过别人只需看他一眼,就能从他当前的样子,来确定他是个乞丐。 或许,乞丐还是好听点的,那些小空姐,肯定是看在秦小冰的面子上,才没有说他是个盲流。 “他可不是乞丐,他是我、我的一个朋友。” 秦小冰回头,辩解了一句后,又看向方圆:“喂,你怎么在这儿,又搞成这样子了啊,是不是投资失败,被债主追得走投无路了呀?” 这小姑娘的想象力还是很丰富的,亲眼看到过方先生从开着兰博基尼的潇洒,再看他眼前的狼狈样子后,立马就很狗血的这样认为了。 “啥,我投资失败,被债主追?” 方圆眨巴了下眼睛,随即再次笑道:“嘿、嘿嘿,你好聪明呐,我掩饰的这样好,你都能看得出来。” “哎呀,就你这样子,还用得着掩饰吗?” 秦小冰轻轻一跺脚,抬手指着前面:“前行几百米,那边有个小门,你去那儿等我!” 第281章:善良的女孩儿 “小冰,你要去干嘛?” 方圆还没有说啥呢,一个空姐就伸手把秦小冰拉了回去,偷眼看着他,小声的说着什么。 她说话的声音虽然低,不过方圆却能听清楚。 大意是说:你搭理他干啥呀?看他落魄的走投无路样子,要是趁机讹诈你咋办? 没想到哥们也有被人用这种眼神看的时候。 方圆有些好笑的摇了摇头。 刚才,秦小冰说他是投资失败,被债主逼的走投无路时,随口承认了,那是因为他忽然觉得世界其实很美丽,无论遇到啥样的困难,他都该微笑面对的,所以才随意跟小空姐开了个玩笑。 没想到,秦小冰同伴的想象力,也蛮丰富的,马上就联想到他会借机纠缠她,这才力劝她别搭理他。 他可不想玩那啥‘扮猪吃老虎’的狗血桥段,来哄秦小冰这样的小纯洁玩儿,刚要说什么,却看到她对同伴摇了摇头,又对他瞪大一双好看的眼睛,嗔怪道:“喂,你还在这儿傻呆着干嘛呀,快去那边呀,赶紧的!” 看在心情蓦然不错,秦小冰也超可爱的样子,方圆乖乖的点了点头,快步向前走出十数米后再回头,就看到她的几个同伴,都拿出了精致的小钱包。 秦小冰说的不错,前行数百米后,果然有个简易的大门。 这是机场用来运送垃圾的专用门,一个保安大哥在守门。 方圆走过去后,顺势倚在了垃圾箱旁边的一棵树上。 就看到秦小冰踩着高跟鞋,拉着拉杆箱,从那边哒哒的快步走了过来。 黑色的半高跟小皮鞋,踏在水泥地上,发出清脆的悦耳声,很有节奏感。 小姑娘披在肩膀上的秀发,也随着急促的脚步一跳一跳的,让方圆想到了一个词:神采飞扬。 多好的年龄啊。 看着走过来的秦小冰,方圆想到这儿时,才蓦然发觉自己的年龄跟她差不多大,可心态却苍老了太多,竟然把自己升级到了她的叔叔辈了。 这种真实的感觉,让他多少有些惶恐。 毕竟没谁希望自己变老的。 “师傅,外面那个是我朋友,我想跟他说几句话,麻烦您开一下门好吗?” 秦小冰来传达室门前,很客气的跟看门保安说到。 没有哪一个男人,能拒绝秦小冰这样可爱女孩子这种小要求的,保安马上就给她开了门。 “你这人,就不知道进门说话呀?” 秦小冰见方圆还站在外面,秀眉皱了下,嗔怪着走过来,很自然的伸手扯住他手腕,拉着他走到了传达室屋子后面。 经过保安身边时,方圆眼角余光,能清晰看到他脸上浮上惊讶、嫉妒,甚至还有愤怒的神色。 很明显,保安大哥也没想到靓丽的小空姐,会对一个叫‘叫花子’这样客气。 方圆可不愿意像保安误会的那样,被人怜悯,连忙挣开秦小冰的手:“那个啥,秦小冰啊,你误会了啊,我可不是投资失败,我就是心情不咋地,才来这儿散散心,没想到遇到个野狗,结果--” “行了,就别解释了。” 秦小冰打断了他的话,皱眉说:“你以为我还不了解你们这种有钱的公子哥?骆驼死了不倒架,不管任何时候都死要面子。瞧瞧你,现在混成什么样了,还说没事。喏,这些钱先拿着。” 不由分说的,秦小冰把一叠钞票,拍在了方圆手中。 大概有七八千的样子,这是她跟几个同事借的。 “秦小冰,你真误会了,我不缺钱!” 方先生发誓,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拒绝别人給他送钱:“事情也不是你以为的那样,我不是啥公子哥儿,我就是……” “你是什么呀你?” 秦小冰有些生气,把钱給他塞进口袋中,还拍了拍:“好了,钱不多--多余的我也没带着。不过只要你节省点花,也差不多够你坚持一个多月了。听我的话啊,赶紧去买身像样的行头,去找份工作。嗨,算了,我就好人做到底吧。” 秦小冰说着,打开拉杆箱,从里面取出一套浅灰色的西装:“这是我给哥哥买的,就送给你穿了吧,看你俩身材也差不多。” 低头看了眼怀中的衣服,方圆哭笑不得,几次张嘴,都被秦小冰给瞪着眼的堵了回去。 “投资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摔倒后,不知道爬起来。我知道,像你这种公子哥儿,都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主。我可警告你啊,必须得尽快找个工作,哪怕是扫大街,只要能养活自己就行。别怕人笑话,工作没贵贱之分的。” 方圆真没想到,表面看上去很清爽干净的秦小冰,竟然像个碎碎叨叨的大妈那样,根本不让他说什么,明明应该很让人讨厌才对,可偏偏会感觉到真挚的温暖。 “哎呀,我快到点了,得走了。” 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秦小冰低低的叫了一声,很急迫的样子,却又伸手:“还有手机没?” “手机,有啊,干啥?” 方圆有些纳闷的拿出手机。 “干啥,我还能抢你手机不成呀?” 秦小冰一把将手机夺了过去:“哟,还是限量版的,买的时候都好几万吧?啧啧,不愧是有钱人--啊,应该说是曾经的有钱人。” 女孩儿没心没肺的说着,用方圆的手机拨打了自己的号码,又帮他存起来后,才还给他:“你给我记住啊,有空我会查岗,问你在做什么的。不许偷懒!我坚信,只要你肯努力,凭着你昔日那些人脉,肯定能咸鱼翻身的。哎呀,真是不早了,我得走了。就这样吧,拜拜!” 向方圆招了招手后,秦小冰这才拉起拉杆箱,向远处等着她的几个同伴快步走去,刚走了几步,却又回头抬手,竖起白生生的大拇指,鼓励道:“我相信,你肯定能行得,加油!” 望着女孩远去的窈窕背影,直到彻底消失在视线中很久,方圆都没有动弹一下。 他能清晰感觉到,女孩儿对他的关心,是相当真诚发自肺腑的,所以才很是奇怪:她凭啥要关心我呢? 正月初六在黑龙省,方圆开着兰博基尼给秦小冰打招呼,只是出于某种随意想法,给女孩儿留下个某个瞬间的美好回忆,压根就没想到以后再产生任何交集。 却万万没想到,今天会在这儿遇到。 最重要的是,她明明已经误会方圆落魄的走投无路了,却没因此而无视他,反而尽可能的帮他,给他鼓励。 善良。 方圆想了老半天,实在想不到还能有哪个词语,能形容这个漂亮的女孩儿。 “嗨,我说你是不是该走了?” 就在方圆盯着秦小冰消失的方向发呆时,保安大哥走了过来。 “哦,这就走。” 方圆这才如梦初醒,看了眼手里的衣服,苦笑了声走出了大门。 保安大哥在关上门时,瓮声瓮气的说:“小子,混到这地步还能有女孩子关心,可得好好努力重新做人,要不然会遭雷劈的!” 靠,啥时候,国民觉悟这样高了,连保安都能说出这番话来。 方圆回头看了眼关紧的大门,很是不解的挠了挠后脑勺。 火红色的法拉利,从那边缓缓驶来,老远就停下了。 水水知道方圆此时想静静,不想打搅他。 方圆抬头,随意看了眼天空。 天空更蓝,白云更白,空气中弥漫着沁人心肺的幽香。 像兰花,又像女孩子的那回眸一望。 绝顶纯洁漂亮的女孩儿,眸光真能让人联想到空谷幽兰的清香。 不管咋样,这个世界上,最起码有一个人发自真诚的关心我。 方圆笑了,脚步轻快的走向那辆法拉利。 秦小冰的关心,是老天爷送给他的最好礼物。 那个女孩儿哦,在对方圆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凭着俩人一次的偶然相遇,就能在他‘落魄’时,给予他真挚的关心,这不是尘世间最好的礼物,又是啥? 没有丝毫的功利,更没有让方圆纠结的男女感情,仅仅是善良的关心。 嗯,就是这样,尽管秦小冰关心哥们,是因为咱长的很帅--方圆抱着衣服来到法拉利面前,开门坐上了车,问装作不经意看着他的水水:“闯那么多的红灯,没少被罚款吧?都处理好了?” 他知道自己这些话,其实是废话。 依着水水姐在京华的地位,那些追上来的交警,压根不敢把她咋样。 虽说特权确实让人反感,可前提是自己无法拥有这种权力。 对于废话,水水姐从来都不屑回答,只是低头看了眼他的裤管:“咋了,好像被野狗撕过那样。” “水水,你的眼光还真毒。不错,就是遇到野狗了。” 方圆骂了句:“特么的,敢偷袭哥们,算它逃得快!” “那这衣服,还有兜里那些钱呢?” 水水启动了车子,顺着围网向前随意驶去。 水水姐的视力相当不错,虽说没有看到野狗偷袭方圆的那一幕,却看到秦小冰怎么给他衣服、钱了。 对这些事,方圆才没啥好隐瞒的,笑着说道:“嗨,那女孩叫秦小冰,上次去塔希科时在飞机上认识的小空姐,没想到时隔这么久了,她还能认出我来,又误以为我投资失败,才--” 简单的,方圆把刚才秦小冰说得那些话说了一遍,末了时好笑的问水水:“哎,你说,我现在真的很落魄吗?” “你是很落魄,叫花子一样。不过,不是每个叫花子,都有你这样的运气,能够获得小空姐的青睐。嚯嚯,我现在都嫉妒那秦小冰了。因为她压根不知道,她现在付出的这点小代价,会成为她命运的转折点。” 水水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稍稍踩了下油门。 只是,她眸光中,为啥真有了嫉妒的神色? 从她的这番话里,方圆听出了什么,皱眉淡淡的说:“这不是啥交易,我不希望任何人,用任何方式,来玷污这份纯真--谁也不行。” 第282章:只听新人笑,哪闻旧人哭! 水暗影说得没错。 秦小冰压根没意识到,她再次偶遇方圆,出于某种美好的回忆,对他的‘慷慨相助’,真会改变她本来很平凡的一生。 因为水水觉得,现在没有谁比她更了解方圆了:这是从来都不肯吃亏,可也不会欠人情的主。 依着方圆的行事作风,以后只要有机会,绝对会给秦小冰一个华丽变身的惊喜。 但方圆还真没这样想。 他珍惜秦小冰的这份关心,却没打算改变她的命运,只想维系好这份最纯真的感情,这样每次回想到那个爱叨叨的女孩儿来时,无论心情有多么的不爽,相信都会好起来的。 看出方圆有些不爽后,水水很聪明的转移了话题:“跟你说个事,相信你肯定感兴趣。” “啥事,说。” 方圆落下车窗,点上了一颗烟。 水暗影问道:“你还记得,罗布泊黑暗世界内,那个拿着一把斩马刀,雄武的好像大猩猩似的男人吗?” 罗布泊的那个黑暗世界,方圆一点也不愿意回忆起。 他承认,这是一种逃避,很不爷们。 他逃避,并不是因为那地方邪恶,可怕,而是因为自身问题。 比方,他为啥在去过那个世界后,肩膀下就会多了一朵丑陋的彼岸花;他咋就跟夏小韵,莫名其妙的成了亲兄妹等等。 “在前面停下来吧。” 方圆没有马上回答水水的话,盯着前面沉默很久后,才轻声说道。 此时车子已经远离了机场,来到了京华的东北远郊。 前面那座小山包,是连绵起伏的群山的源头,或者说是尾巴。 山包不大,没有几棵树,尽是荒草,已经吐出了嫩芽。 方圆抱着衣服,走上了小山包半截处,停步对水水说:“我要换衣服。” “还要我帮忙吗,都这么大个人了。” 水水皱着好看的眉毛,问道。 方圆说他要换衣服,当然不是让她帮忙,而是想让她暂时回避一下。 男女有别嘛,哪怕是在没人的荒郊野外。 水水才懒得回避:连续几个晚上,她都光溜溜的抱着这个光溜溜的家伙睡觉了,看着他换衣服有啥啊,如果这时候再回避,那才可笑。 方圆也就这么一说,出于对女性的尊重。 毕竟守着美女换衣服,确实有些亵渎的嫌疑。 既然她愿意眼睁睁的看着,那就看吧,反正有些东西看多了,也就不值钱了。 “嚯嚯,没想到那孩子的眼光还行,给你的衣服正合身。” 看到方圆把换下来的衣服,随手抛在旁边草地上后,水水目光明显黯淡了下来:这身衣服,可是她给方圆的。 现在,方圆在扔掉时,却没有丝毫的留恋,就换上了秦小冰給他的那身衣服。 尽管那身衣服,脏的、烂的不成样子了,但却是水水姐的某种精神寄托。 由此看来,无论水水姐对他的态度有任何改变,可在他心中,始终是某种交易的对象,压根无法跟秦小冰給他的感觉相比。 兄弟如手足,女人是衣服。 只听新人笑,哪闻旧人哭! 不知道为什么,水水想到了这些话,觉得自己就是被方圆抛弃的那身衣服。 方圆才没有像她这样,多愁善感的,从一身破衣服上,会联想到这些。 换好衣服后,就躺在草地上:“我当然会记得那个男人。曾经有那么一刻,我还以为会跟他打一架,可他却走了。” 水暗影想了想,问道:“能不能跟我说说,在我离开那个黑暗世界后,你跟夏小韵,又遇到了什么事?” “我能不能不说?” 方圆摘下一个草叶,叼在嘴里,看着她问。 “不说拉倒。” 水水也学着他的样子,双手抱着后脑躺下来,刚要叼个草叶玩,却又咳嗽了起来。 “没吃药?” 方圆关心的问道。 水水淡淡的说:“死不了的。” “为啥问那个男人?” “他是风声的人,早在十数年前,就已经守在那边了。” “啥?” 方圆大吃一惊,马上就坐了起来。 他的反应,早就在水水的意料中,看都没看他一眼,只是再次咳嗽几声后,就把老李跟她说过的那些话,原原本本的详细讲述了一遍。 她说完很久了,方圆都没有吭声。 水暗影也知道,这些消息,已经足够他震惊了。 尤其是说出‘天狼星’可能陨落,老李等人要不惜一切代价,阻挡某个邪恶物质,涉足中原大地之后。 “那个东西,究竟是啥?” 很久后,就在水水姐眯着双眼,沐浴在阳光下要睡着时,方圆才终于缓缓的问道。 “谁知道呢,唯一活着逃出来的那个人,临死前只说那是个特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至于她是谁--或许,就是某个小空姐吧?” 水水梦呓似的喃喃说着,张嘴打了个哈欠,抬手挡在了眼上,沉沉睡了过去。 连续两个晚上了,她都没有睡好。 再加上感冒了,浑身无力,更因为秦小冰的出现,让心情低落到了极点,困意就像潮水一般的涌来,再也无法保持清醒。 睡梦中,水水恍惚间听到自己好像低低的哭泣过,骂过某个不要脸的娘们,骂过某个看不懂她心的臭男人,更是骂过自己犯贱。 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 还是在睡梦中,她恍惚间能察觉出有一只手抚在她额头上,有东西盖在她身上,还听到了一声极为复杂的叹息声。 很奇怪,当那只手放在她额头上时,哪怕是在睡梦中,她都能觉得自己无比的心安,下意识的抬手,按住了那只手,只想让它在那儿呆一辈子。 那只手却不愿意满足她这个小小的愿望,慢慢走开,丝毫不顾她有多那么的留恋,不舍,接着浑身发抖,害冷,全身都蜷缩成了一团,好像被人遗弃的小猫咪。 冷。 从没有过的冷,让她牙齿打颤。 热。 比在罗布泊内还要渴死时,还要热,让她双颊火红,恨不得一步跳进三九天的河水中。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忽冷忽热的感觉,才不甘心的放开她,低低的咆哮着,走向了那个最可怕的黑暗世界中。 在她缓缓睁开双眸后,才彻底的消失。 柔和的灯光,有些刺鼻的苏打水味,还有旁边轻轻的鼾声,都提醒着水暗影,她已经从某个可怕的梦魇中,回到了现实中。 现实虽然可恨,但总是会在你绝望时,再重新给你觉得它很美好的错觉,激励你挣扎着走向遥远的终点。 凌晨两点半时,水暗影醒了过来。 就躺在某医院的特护病房内。 众所周知,身体素质相当不错的人,很少得病,可一旦病了,病情却要比普通人厉害很多倍。 科学家已经证明:人之所以会感冒,会发烧,这是人的自身向外排毒的过程。 身体素质特棒的人,因为很少感冒发烧,所以身体里的病毒,会越积越多,最终会在人体无法承受时,就会把这些病毒排出来,从而很轻松就能把人击垮。 毫无疑问,水水的身体素质那是相当不错的。 连她自己都已经忘记,上次感冒发烧时,是啥时候了。 这么多年来‘积攒’的病毒,在某一刻忽然爆发,就像一把铁锤那样,让她没有丝毫抵抗之力,就此昏厥。 全身还是软绵绵的没力气,却不再发冷,不再难受,只想继续睡觉。 刚闭上眼,却又再次睁开,好像用了全身的力气那样,侧脸看向左边。 她看到了一个后脑勺。 方圆趴在病床上睡觉时,只能给她一个后脑勺看。 其实,特护病房内,还有陪床,他完全可以躺在上面舒服的睡。 鬼知道,他为啥偏偏趴在水水炕上睡觉。 这家伙,故意在犯贱呢。 水水柔弱的笑了笑时,才看到自己抓着他的右手。 哦,原来是我不让他去床上睡觉。 他就真不敢去。 哼,小子,就算你再装出一副不在乎姐姐的样,可不也是乖乖的? 唉,要是能病一辈子,就好了。 心中低低叹了口气时,水暗影又闭上了眼睛。 当她再次睁开眼时,窗外的太阳已经西斜了。 这次,她觉得精神倍儿好,浑身充满了新生般的蓬勃朝气--估计是饿得。 可是那家伙呢? 咋不在这儿乖乖的趴着了? 就在水水姐黛眉微微皱起时,有房门被推开的吱呀声传来。 接着,小米粥浓浓的香气,就像钩子那样,把水水的胃口吊了起来。 一张眼圈发黑的脸,出现在她视线中。 那个该揍的家伙,凝望了她片刻,长长松了口气,如释重负的样子:“呼,你终于醒来了。我还以为,你会就此长眠不醒,最少也得烧成白痴呢。嗯,不错,看你大眼无神的样子,情况还很乐观的。喂,傻妞,还认识哥们是谁不?” “小子,你喊谁是傻妞?” 水水姐很不高兴,双手撑着病床,坐了起来。 刚坐起来,就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奶奶,姐姐那俩小白兔,咋蹦出来了? 欧野,买嘎的,全身都光光的啊,羞死人了! 就像老鼠那样,刚坐起来的水水,刺溜一下钻进了被窝中,蒙住了脑袋。 “嗨,又不是没在一起光着屁股睡过觉,有必要这样害羞?” 方圆把手里的保温桶,放在了柜子上,隔着被子拍了拍水水撅起的屁股:“给你五分钟,起来穿衣服刷牙洗脸准备吃饭。” 脚步声远去后,水水才慢慢的露出脑袋,望着房门恨恨的骂道:“水暗影,你怕个鸟啊,不就是没穿衣服睡觉么?” 才不会怕鸟的水水姐,抱着衣服逃也般的跑进了洗漱间内,也不管腿肚子发软。 方圆明显低估了女人穿衣、洗漱所用的时间。 至少过去了六个五分钟后,水水姐才姗姗的开门走了出来。 “不就是穿身病号服嘛,这么墨迹,害的我几次想去看看,你是不是掉进马桶里被冲走了。” 方圆回头看了她一眼,很不满的说:“快过来喝粥,快凉了。” 第283章:喂我,吃饭 “我不想喝粥。” 水水走到病床前,坐了下来。 “那你想喝啥?” 方圆皱眉问道。 “我要吃、吃排骨,老母鸡也行。” 水水想了想,才说:“我现在很饿,饿得差不多会吃掉一头牛。你却偏偏拿这些小米粥来糊弄我,哼,欺负姐姐我没钱吃饭?” “等你养好了,别说是吃牛了,就是吃老虎,我也不管的。” 方圆给她乘上一碗稀粥,递过来:“但你现在,必须得喝粥。” “为啥?” 水水一抬脚,把拖鞋甩了出去,倚在床头上,双手抱膝,瞪大一双妩媚的眸子,看似恶狠狠的瞪着他。 “医生说了,任何人在昏迷两天三个夜后,胃都会缩小的,开始只能吃流食,要是大鱼大肉的伺候你,会把你胃给撑破的。” 看着一下子呆住的水水,方圆笑了:“咋,是不是不信,你已经昏迷那么久了?” 水水没说话,一把抓起柜子上的手机,翻开了日历。 方圆说得没错,今天距离她那天在小山包上晒太阳,已经过去了两天三夜。 她这次感冒发烧,竟然昏迷了那么久! 怪不得,这家伙好像熊猫那样,戴着俩黑眼圈呢。 看来,他一直很狗腿的伺候姐姐睡觉呢。 “好了,别看了,赶紧吃饭。” 方圆张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夺过了手机:“你不知道随便翻看别人的手机,是一种很没礼貌的行为吗?嗨,都说别发傻了,吃饭,我得睡一会。唉,伺候病人,还真不是个好活,拉屎放屁的都得--咳,希望这句话,不会影响到你的胃口。” “方圆。” 就在方圆转身走向那边的陪护床时,水水轻声喊住了他。 方圆停步,扭头看着她:“干啥?要对我说三克油吗?可别这样,咱们是两口子不是?这是我应该做的,就算你非要死要活的感激我,那就给点实惠的吧,多了不要,给个百八十万的就行。” “喂我,吃饭。” 水水才没有理会他的胡说八道,轻声说到。 “啥?” 方圆抬手,拨楞了下耳朵,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喂我,吃饭。” 水水伸开了屈起的腿子,那么长,烦人。 “靠,喂你吃饭?” 方圆总算听懂了水暗影的话,俩眼一瞪:“那些坑爹的庸医都说了,你现在已经屁事都没有了,就是好好修养两天就活蹦乱跳了,吃个小饭,还让哥们喂?” “喂我,吃饭。” 水水第三次,说出了同样的话。 那双明亮妩媚的眸子里,满是能把人给融化掉的柔情。 方圆不敢看。 他怕会陷进去,再也爬不出来。 只好走过来坐在椅子上,端起小铁碗,拿起勺子:“这次就满足你,别跟我说咱们是两口子,因为你也知道那是假的。我最想要的,就是好--嗯,这样吧,喂你一口,一百块。” 他的话音未落,水水就说道:“一口,一千万。” 方圆傻了下,呵呵笑道:“那你这辈子也还不起了,因为我会很仔细的喂。” “钱不够,肉来凑好了。” 水水轻声说着,张开了小嘴。 当水水姐这样一个极品美女,说出这句话时,对任何男人都有种无比大的冲击力,哪怕方先生早就跟她那个啥了,可眉梢还是跳了几下,随即嘿嘿笑着,把勺子递了过去。 小米粥很香。 从没有过的香,比琼浆玉液都强过一万倍。 水水觉得,哪怕是有一天她踏上黄泉路,喝了孟婆汤,也不会忘记这小米粥的滋味。 最多,也就是看不清眼前这家伙的样子罢了。 没有谁,能在泪水噼里啪啦的流淌下来时,还能看清一个人的。 但她却又偏偏看到一个男人,脸上带着欣慰的笑,飘然远去。 那是水水姐情窦初开后,唯一爱上的那个男人,牺牲后就一直牢牢占据在她灵魂最深处,用他昔日的一颦一笑,来折磨她。 现在,他随着水水的泪水,飘了出来。 飘远,再也不会回来。 因为他知道,已经有另外一个男人,彻底代替了他在水水心中的地位。 他终于可以放下尘世间最后一点留恋,去开始他的新生。 “哟,瞧我,来的还真不是时候呀,打搅两位恩爱了呢。” 就在某男舒舒服服躺在水水姐的灵魂深处,一副自得嘴脸的说他永远不会让出位置时,一个好听,却又极度讨厌的女人声音,从门口响起。 根本不用抬头看,仅仅听声音,水水就知道来者是谁。 除了叶明媚那娘们外,还能有谁这浪兮兮的声音? 刹那间,水水蓦然生出一种拿把刀子,把这娘们捅个稀巴烂的冲动。 幸好,叶明媚咯咯的娇笑声,提醒了她最好要冷静:“水水,现在是不是想拿刀子把我捅个稀巴烂,就为我打搅了你们小两口的恩爱?” “你知道就行。” 水水抬手,擦了擦眼睛,看向叶明媚,压根就没打算否认。 “唉,其实我也不想来的,因为今晚我就要回明珠了,总不能不来跟你告辞吧?” 叶明媚叹了口气,把手中的花篮,很随意的递给了方圆。 就像方圆,只是水水雇来的特护那样。 “你们慢慢聊,我出去吸烟。” 方圆也没在意被叶明媚无视,放好花篮后,拎着保温桶出了病房。 从包里拿出一包湿巾,叶明媚递给了水暗影:“水水,你入戏太深了。” 水水接过湿巾,随便擦了擦小脸,淡淡的说:“这跟你有啥关系?” “他,撑破天,只是我们姐妹的一个玩物罢了。” 叶明媚收起笑容,说:“无论他在你眼里,有多么的出色,都只是个玩物。所以,你绝不能对他产生真感情。” 水水皱眉:“如果,我真这样了呢?你还是要跟我拼个你死我活?” “不会。” 早就警告过水暗影,不许独霸方圆的叶明媚,这次却摇了摇头:“现在我想通了,为了一个玩物,就破坏我们的姐妹感情,真不合算。其实,有时候你说得不错,就像不吃药的玩物,要比吃过药的更真实,更让我迷恋。” 水水眉头皱的更紧:“叶明媚,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不会放手,也不绝不会因为你想独霸他,就跟你反目。” 叶明媚淡淡的说:“但我会在你独霸他时,让他后悔拥有你的真爱。” 水水慢慢攥紧了双拳,语气阴森的说:“你的意思是,如果他真爱上我了,你就会不择手段的,去伤害他身边的亲人?” “我有这个实力,也有这个狠心。” 叶明媚咯的一声轻笑,悄声说:“我告诉你啊,林东海其实是被我的人,给搞成那样子的。” 水水沉默。 林东海变成植物人、林舞儿被迫离开方圆返回明珠,接替他来执掌东海集团的事儿,她都知道。 只是,却万万没想到,陷害林东海的凶手,竟然是叶明媚。 不过稍稍一琢磨,水水就能‘理解’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了。 原因很简单:方圆在明珠时,狠狠得罪了她,她对方圆无计可施,却不妨碍她对他身边的人下手。 为了报复打击方圆,她连林东海这个对方圆没任何好感的人,都敢陷害。 这足以说明,叶明媚真没愧对她蛇蝎美人的称号。 叶明媚主动告诉水水这个消息,也是在警告她:别逼我,我没有不敢做的事! 水水沉默很久后,才缓缓的说:“你告诉我这些,就不怕我告诉他?” “你不会的。” 叶明媚毫不在意的说:“因为你知道,我如果遭到他的打击报复后,会产生什么样的恶劣影响。方圆不会在乎,可你肯定会在乎--水水,你不能不承认,无论何时,你都无法摆脱做任何事,都会从国家利益考虑的习惯。” “那你以为,你能永远把他玩下去?” 水水这次沉默的时间更久,才问出这句话。 她真的不能不承认,叶明媚确实唯一能了解她的女人。 “咯咯,其实我在玩他时,他也在玩我呀,反正都没吃亏。” 叶明媚站起来,拿起柜子上水水的手机,替她开机:“好了,我得走了,下午四点半的飞机。回明珠后,我会给你打电话报平安的。” “告诉你一个真理,这是我来到京华后,才总结出来的。” 叶明媚临走前,笑眯眯的说:“这个做人呀,千万别太认真了,玩着,玩着,这辈子就过去了,趁着年轻,就该好好的,尽情的玩儿。什么特么的爱情,尊严,都统统是狗屁罢了。” 叶明媚那很有韵律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中后,水水下了地,站在了落地窗前,向下面看去。 特护病房在六楼,居高临下能看清下面的停车场。 水水看到了方圆,他就在旁边的花坛前吸烟。 也看到了叶明媚,戴着大墨镜走出住院部后,径自走向她那辆黑色房车。 开门后,却转身对方圆摆了摆手。 犹豫了下,方圆走过去,上车。 车门关上,司机却没有启动车子,反而跟保镖小四下了车,走向了远处。 水暗影的心,慢慢地沉了下去。 亲眼看到方圆对叶明媚言听计从后,水水还没猜出某些秘密已经泄露,那么她就是真正的脑残了。 她终于明白,叶明媚临走前说得那番话了:活着,就是玩儿罢了,她玩方圆的同时,方圆也在玩她。 方圆,已经知道晚上陪他的女人,不是她,而是叶明媚了。 却没有告诉她。 他在玩,就像叶明媚那样。 人家都在玩,唯独她在认真的对待。 从没有过的疼,让她呼吸变的困难起来,额头有冷汗淌下,双手抱着心口,缓缓蹲了下来。 柜子上的手机,忽然爆响了起来。 在手机铃声响起的刹那,水水就猜到了什么,一把抓过手机。 听了没有几秒钟,就用最大的力气,狠狠摔在了墙上。 没有哪个女人, 第284章:给我马不停蹄的滚! 第五颗烟燃尽了后,房车内的空气已经混浊不堪了。 方圆上车后,就点上一颗烟坐在叶明媚的对面,看她拨通水水的电话后,一个人在那儿倾情的表演。 看着这个娘们声情并茂的自导自演着,方圆觉得她要是去搞个小网站(就是那种付费后,通过小窗口来观看女郎表演的栏目),前去注册的会员,绝对能把服务器给刷爆。 叶明媚在表演时,旁边手机就开着扩音器。 方圆能听到手机通了不久,就传来了嘟的一声响。 “她肯定把电话摔墙上了,现在恨不得拿刀子捅死你,觉得你无比肮脏。” 叶明媚可没因为方圆在她车里,接连吸烟就有任何的不满,更没有落下车窗。 因为她很享受这种气息:烟草气息,跟男人的气息夹杂在一起,就像酒鬼遇到美酒那样,哪怕是砍掉他脑袋,也舍不得放开酒坛子。 方圆没说话,甚至看都没看她一眼,只是把灭了的烟头,摁在烟灰缸内,拿起烟盒时,才发现里面已经空了。 “我这儿有。” 叶明媚讨好的拿出一盒烟,递给了方圆。 烟盒上,写着‘特供’两个字。 方圆拿过去,顺手装在了口袋中。 “不抽了?” “吸烟,有害健康的。” “可肯定不如我们俩做那种事。” 叶明媚咯咯娇笑着,问道:“我很纳闷,你是从什么时候,就知道跟你睡觉的人是我,而不是水水的。” “打个比方。” 方圆想了想,才说:“你是个桃子,还是特别美味的那种,任何人啃你一口后,就不会忘记那种滋味的。” “我知道了。” 叶明媚明白了过来:“是在水水得病的前晚,就是播放舞曲时,你是清醒着的--唉,那个傻娘们,总是舍不得按照我说得去做,给你下药。” 方圆没有搭理她,伸手,稍稍落下了点车窗。 叶明媚坐过来,水蛇那样的胳膊,搂住他的腰,低低的问道:“如果不是昨晚我实在忍不住了,来找你坦白,你就会一直装作不知道,就这样玩下去,对不对?” 方圆笑了,淡淡的说:“你喜欢玩,那就玩好了,我才不会反对,毕竟像你这样的女人,世界上很稀少,别人一辈子也不一定遇到一个。” “你也是那样的男人,所以才让我着迷。但,你永远都是我的玩物。嗯,就像你对我那样。我们之间,永远都不会有别的感情发生。” 叶明媚惬意的叹了口气,闭上眼,喃喃的说:“或许,有一天我会腻了。到时候,就是你的死期了。所以,你必须学会更多的花样,来满足我。” 对于这种弱智的问题,方圆从来都不屑回答。 叶明媚也没要求他回答,睁开眼:“但我不明白的是,你为什么要故意让水水知道,我们在瞒着她玩儿--你应该看出,她对你对了真感情。” “如果你是她的话,我会瞒你到死。” 方圆推开了她。 叶明媚笑了,很妖媚的样子:“啊,我知道了,你也真心喜欢上水水了。正因为你喜欢上了她,所以你才故意伤害她,拒绝她的爱。” 方圆笑了笑,看着外面的一棵梧桐树,没有说话。 “你是在逃避。” 叶明媚抬手,捧起他的下巴,看着他的眼:“为什么要逃避?水水配不上你?你可知道,她其实还是个原装货,从没有被男人碰过?她有钱,有势,配你,绝对是绰绰有余的。如果我是男人,我肯定会不择手段的也要霸占住她。可你……” “叶明媚,记住,你只是我的一个玩物。”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开门下车,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 你只是我的一个玩物! 玩物,是没权利,更没资格知道主人,为什么要那样做事的! 叶明媚这么聪明的人,实在没理由听不出方圆这句话中的意思。 望着他快步走远的背影,叶明媚的目光,渐渐阴森了起来,喃喃的自言自语:“方圆,你知不知道,我是看在你能让我满足的份上,才让你跟我站在一个高度上?我是你的玩物?呵呵,都这个时代了,为什么还有这么脑残的男人?” 脑残的男人,比比皆是。 方圆觉得自己就是其中一个。 要不然,也不会在看出水水对他动了真情后,让叶明媚陪他演这场游戏了。 那娘们说的没错:水暗影,确是女人中的极品,理应该让男人不择手段的,去拥有她,而不是千方百计的,去拒绝她。 方圆却拒绝了。 就像叶明媚不明白的那样:他,为什么要拒绝水水? 为啥? 方圆不想告诉任何人,包括老天爷。 每个人,或多或少的,都有保留自己某些秘密的权力不是? 哪怕水水现在有多么的痛苦,方圆都会拿捏出恶心的嘴脸,在看到地板上那个碎成七八瓣的手机后,愣了下,才不解的问道:“吓,手机咋变成这样了?” 背对着门口,站在落地窗前的水暗影,缓缓转身,冷冷的看着他。 要是搁在以前,方圆才不会在意她这杀人的目光,最多也就是撇撇嘴,话都不一定懒得说一句,转身就走:靠,哥们衣不解带的伺候你那么久,就这样对我? 现在,他却不敢跟她对视。 心虚的人,不都是这样吗? 抬手擦了擦脸,方圆笑着问:“咋,我脸上有花了?” “滚。” 水水淡淡吐出一个字。 方圆脸上的笑容,慢慢地收敛:“啥?” “我让你滚,现在就滚,马不停蹄的,以后再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水暗影心口急促起伏着,声音却努力保持着淡定:“我怕看到你,就会呕吐。” 方圆还真不知道,马不停蹄的滚,是一种啥滚法。 所以他没滚,只是问:“你都知道了?” “滚!” 水暗影终于爆发了,抓起柜子上的花瓶,狠狠砸了过来。 方圆抬脚,精准的踢在花瓶上。 花瓶用更快的速度,炮弹般的砸向水水的脸。 “啊!” 她下意识的一缩脖子,花瓶重重砸在了落地窗的钢化玻璃上,砸了个粉碎。 花瓶的一块小碎屑,沿着她的额角滑过,滑出一道细细的血痕。 方圆这一脚,没有丁点客气。 水水呆了。 这早就在方圆的意料之中,冷笑了一声问道:“水暗影,我真不明白。既然你跟叶明媚联起手来玩我,为啥就不许我,用同样的态度,来参与这场游戏。你还真以为,我会把你当做亲人来看待?” “最多,你就是个假装放荡、还算有些原则,却反复无常的臭女人罢了。跟叶明媚一样,自以为是,狂妄自大,不知所谓,以为天底下的男人,都该随便你们玩?” 方圆才不介意,水暗影的俏脸越来越苍白,继续卖力的鼓动着毒舌:“啥东西!照顾你,那是因为看在你是我未来合伙人的份上罢了。只要你肯把叶明媚给你的那套房产拿出来,鬼才懒得照顾你这种痴呆!” “你、你……你滚,滚!” 水暗影泪如雨下,张开手要扑过来,眼圈却猛地一黑,扑倒在了地上。 她在大病初愈后,身子极度虚弱,本该好好休息才对,却受到了这种最残酷的伤害,实在无法承受,只能再次昏迷过去。 看着趴在地上的水暗影,方圆嘴角轻微的抽了好几下,抬头看向了落地窗外。 外面的天空,还是那样的湛蓝。 这个季节,绝对是一年中空气质量最好的时候。 本该让人心旷神怡才对,可夏小韵却感觉不到丝毫春天的温暖。 唯有看到坐在对面办公室内的劳拉后,夏小韵才会感觉到丝丝温暖。 回归的劳拉,现在就是她唯一的精神支柱,支撑着她做她该做的事。 正如方圆所预料的那样,神通快递集团的国际物流业务,随着天气的变暖,逐渐走上了正轨,如果没有韩斌等人协助的话,她肯定会忙的脚后跟敲打后脑勺。 很奇怪,这段时间内,她很少想那个男人。 就算是想到,心海也不会起丝毫的波澜,就像偶尔想到今天上班路上时,看到路边的某个叫花子那样。 想到方圆,却不会再有痛苦,这说明夏小韵已经彻底放下了他。 对此,她很高兴。 毕竟无论哪个女孩子,总是深爱着亲哥哥,都会是一种犯罪的痛苦。 可她却不知道,她能这样,是那片本该最容易起波澜的海,冰封了。 冰封住的海面,怎么可能会起波涛? 只要不再痛苦,那么她就能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工作,以及家事上了。 家事,任何时候,都比工作更重要。 哪怕夏小韵现在已经确定陈婉约不是她亲妈,只是一个邪恶的艳阴使,可还是想知道她到底去哪儿了,又是为什么要走。 更让她有些烦躁的是,她有种清晰的预感:陈婉约,还会再回来。 哒哒的清脆脚步声,从走廊外面响起。 正在对面办公室内看电影的劳拉,马上就抬起头,看向了敞开着的房门上。 房门上,镶嵌着一面小镜子。 这样,劳拉不用出门,就能从镜子里看到走廊中。 看了一眼,她就低头,继续看电影。 来的,是夏小韵刚任命不久的副总,罗小玉。 事实证明,不管是夏小韵,还是罗小玉,都得到了自己所期盼的:罗小玉的地位,有了转折性的跳跃,夏小韵挖掘出了一个工作能力相当不错的副总。 “夏总。” 哪怕夏总的办公室门敞开着,罗小玉在进门前,还是先礼貌的敲了敲房门。 “罗副总,坐。” 夏小韵笑着,欠了欠身子。 罗小玉这次来,是来汇报工作的(韩斌这个第一副总,又出国了,总部工作,由她来协助夏总)。 “嗯--” 等她说完后,夏小韵点了点头,刚要说什么,手机响了起来。 对罗小玉抱歉的笑了下,夏小韵拿起手机,只看了一眼来电显示,脸色就蓦然一变。 第285章:千万别离开方圆! 上司接电话时,得懂得避讳。 最起码,得把目光挪向别处,就像罗小玉现在这样。 不过,当眼角余光瞥到夏总脸色蓦然变成苍白色后,也顾不得这些了,等她放下电话后,就赶紧问道:“夏总,怎么了?” “没,没什么。” 夏小韵慢慢放下手机,强笑了下说:“罗副总,你刚才的计划很不错,下个月的工作安排,就按照计划走,你跟韩副总全权负责。我还有点事,得出去一趟。” “哦。夏总,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做得,您尽管吩咐。” 罗小玉低低的说了句,站起来走出了办公室。 罗小玉后来说什么了,盯着桌面发呆的夏小韵,没有听到。 就算是听到了,罗小玉能帮她做什么? 手机上的来电显示,是来夏家别墅的固话。 自从陈婉约离奇失踪,有个年轻男人死在她炕上后,十号别墅就成了那片别墅区的凶宅,夏小韵都不回去住了(现在,她跟劳拉在别处买了套两室一厅)。 像凶宅这种事,总能在最短时间内,传到更多的地方。 所以就算那些擅于‘夜走千家’的好汉,知道夏江别墅内有些值钱的物件,也绝不会在这个时候去那边。 可现在,有人用夏家的固话,拨通了夏小韵的手机。 她在接起电话后,那边的人却没说话。 只能听到轻微的呼吸声。 这个呼吸声,夏小韵很熟悉:陈婉约的呼吸声。 陈婉约,真的回来了。 “夏总。” 不知道啥时候,劳拉走进了办公室内。 盯着桌面发呆的夏小韵,抬起头看着她,轻声说:“她,回来了。” 她是谁? 劳拉不用问,就知道她是谁。 除了某些打死也不能说得事儿之外,夏小韵把所有事,都告诉了劳拉。 劳拉双眼微微一眯,接着问:“报警,还是……” “不能报警。” 夏小韵摇了摇头,喃喃的说:“她敢回来,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肯定会考虑到我们要报警这一点了。” 劳拉想了想,才说:“嗯。夏总,这样吧,我自己回去一趟。” “不行。” 夏小韵端起茶杯,把里面的凉茶一口喝透:“我必须得回去。我想,她肯定会有许多话,跟我当面说的。” 劳拉没有再劝说,只是转身快步走回了自己房间。 等她再出来时,已经把所有有可能用得上的武器,都携带上了。 只要不是在诡异的罗布泊内,劳拉觉得没什么东西,能挡得住现代化武器。 “劳拉,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车子停在十号别墅门前后,夏小韵缓缓的落下车窗,看向门口:“你就在这儿等,没出现意外时,不要进去--别担心,她敢回来,不会是为了杀我。” 夏小韵有这种信心,不仅仅是她所的这些。 更重要的是,在她内心最深处,还是把陈婉约当做了自己的母亲。 尘世间,又有几个女儿,会怀疑自己母亲会伤害女儿的? 劳拉点了点头,把手枪上了膛,淡淡的说:“我就在院子里。” 夏小韵让她在车上等,她实在不放心。 “好的。” 夏小韵没有再勉强劳拉,开门迈步下了车。 才仅仅数天,没人居住的夏家别墅,看上去就残破了很多。 西北角的晒条上,还系着一块白色丝巾。 那是去年除夕下午时,陈婉约清洗后系在上面的。 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取下来,此时看上去就像坟墓上的招魂幡,透着说不出的阴森之气。 客厅的房门虚掩着,西斜的阳光照在玻璃上,很刺眼。 吱呀--的开门声,在夏家别墅中显得是那样的静。 夏小韵站在门口,看向客厅内。 客厅内的样子,就像那天她带着劳拉离开时那样,案几上的烟灰缸内,还放着警员勘察现场时吸过的烟头,空气中仿佛还弥漫着变质了的烟草气息。 没有人。 二楼的几个卧室房门,也都关着。 静。 静的吓人。 夏小韵联想到了坟墓。 任何人,都不愿意自己的家,会有坟墓那样的森然感。 她在抬起右脚时,回头看了一眼。 院子里,劳拉站在那儿,手枪就贴在右腿上,紧紧抿着嘴角,神色坚毅。 劳拉给了夏小韵极大的信心,不再犹豫迈步走进了客厅内。 她没有去客房、厨房等地方,而是直接上了二楼,缓步来到了父母的卧室门前,犹豫了下,才抬手轻轻敲了几下。 卧室里,没有任何声音传出来。 夏小韵再敲,稍等片刻后,还是没听到任何声音。 她轻轻用力推门。 门开了,就像开启数个世纪不曾开启过的石门那样,很沉重。 一楼客厅内,传来了脚步声。 原来,劳拉实在不放心夏小韵一个人进屋,还是跟了进来。 夏小韵这次没有回头看她,继续开门。 随着门被推开,首先映入夏小韵眼帘的,就是东墙上那朵用鲜血描绘的彼岸花。 鲜血早就干透了,变成了酱黑色,由此也显得那朵花更瘆人。 一个穿着咖啡色风衣的女人,就坐在席梦思上,面对着墙壁,背对着夏小韵,动也不动,好像泥塑那样。 望着她那头柔顺的黑丝,根本不用看她的脸,夏小韵也能确定这个女人,就是陈婉约。 沉默了片刻,夏小韵才轻声问道:“我现在该叫你艳阴使,还是叫你陈婉约?” “艳阴使,只是在晚上才会出现。” 陈婉约幽幽的叹了口气,慢慢地站起,转身站在了那朵彼岸花下。 她看上去,还是以往那样年轻漂亮,尤其是皮肤,更加的白嫩,岁月这把杀猪刀,仿似对她没有一点点的效果,反而只能给了她比女孩子更迷人的气质。 尤其是那双眸子,更像是有雾气在环绕,哪怕夏小韵是女孩儿,也忍不住的心动,赶紧挪开目光,看向了那朵彼岸花:“你已经确定,你跟艳阴使,是一个合成体了?” “我不想承认,可这却是事实。” 陈婉约绕过席梦思,缓步走到夏小韵面前,眼神在变。 如果方圆在的话,肯定会拍着胸脯的发誓,说啥‘这就是母亲看女儿的目光’。 “以前方、有人曾经跟我说过,说艳阴使左右你的时间有限,应该是在三个时辰左右,而且还是在午夜后。” 夏小韵说着,回头看了眼客厅下面,才淡淡的说:“可现在是白天,你怎么敢出来?” “因为我是陈婉约。” 陈婉约的回答,相当简洁。 夏小韵又问:“以前,就是在你还是我妈妈的时候,其实你就知道你在午夜后,会变成另外一个人--确切的来说就是,你的思想,会被一个邪恶体所左右,对不对?” 陈婉约没有说话,慢慢地抬起手,伸向了夏小韵的发丝。 这是母亲爱怜女儿时,才会做出的正常动作。 夏小韵却向后退了一步:“别碰我,太脏。” 陈婉约的目光一凝,右手在半空僵滞了片刻,才颓然的放下,垂下眼帘盯着鞋尖:“是,我早就知道。” 夏小韵无声的冷笑:“可你,却从没有告诉过我。也没告诉夏天问,是他自己发现你不对劲后,才借机逃走的。” “我以为,我能摆脱它,能够做一个好妻子,好母亲……” 陈婉约用力咬了下嘴唇,刚轻声说到这儿,就被夏小韵打断:“你确定,你是我妈妈?” 蓦然,陈婉约抬起头,死死盯着夏小韵的双眸中,全是瞎子都能看得出的痛苦,脸色也是苍白的吓人。 这是受到至亲伤害后,才该有的反应。 所以夏小韵很奇怪,她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冷笑着:“回答我,你能确定,你是我妈妈吗?” “我、我--我不是。” 吐出这几个字后,陈婉约再次低下了头,整个人仿佛都矮了一截。 “就算你是,我也不会认你的。因为我的母亲,绝不会是那种到处找男人的邪物。” 夏小韵向前逼近了一步,轻声说:“但无论怎么样,我都会感激你。因为在去年之前的那些岁月中,你确实像个母亲那样,始终疼爱着我的。所以,我希望你能看在以往我们那些母女情分上,回答我一个问题。” 陈婉约始终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声音变的木然起来:“你问。” “究竟,谁才是我的亲生母亲?” 夏小韵的声音,则变的无比急迫。 从知道跟方圆是亲兄妹那天开始,她就想知道自己的亲生母亲是谁。 而眼前这个邪物,无疑是最有可能回答她这个问题的。 但也可能会像现在这样,沉默很久后才轻声回答:“我不知道。” “骗人,你这个邪恶的骗子!” 夏小韵再也无法忍受,抬手就是一个耳光,狠狠抽了过去。 啪的一声,陈婉约被她抽的接连后退,踉跄着坐在了席梦思上。 这是夏小韵第二次抽陈婉约耳光,这次更狠一些。 可她却像不知道疼那样,抬手擦了擦嘴角的血渍,站了起来。 夏小韵快步走到她面前,伸手抓住她的双肩,剧烈摇晃着,声音里带着哭腔:“我求求你,求求你告诉我,我的妈妈到底是谁?” 陈婉约转过头,看着地板,木偶般的任由她摇晃到累了后,才摇了摇头:“对不起,我不知道。” “那你到底知道什么!?” 夏小韵霍然再次抬起手,刚要抽过去时,却又硬生生的止住了,几乎是一字一顿:“说,你到底知道什么?” “我只知道,你不要离开方圆。” 陈婉约伸出舌尖,缓缓舔了舔嘴角,也重复着说道:“千万不要离开方圆,无论他对你是什么态度--因为,这个世界上,也唯有他才能保护你了。” “千万不要离开方圆?” 夏小韵笑了:“能不能说直白些?比方,我以什么关系跟他在一起?” “无论什么关系!” 陈婉约的语气很轻,却很坚定;“最好是,成为夫妻。” 第286章:我永远都不会害你 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一对男女死心塌地的相爱后,才发现大家是亲兄妹了。 这是夏小韵灵魂中最深的痛,是她的逆鳞。 现在陈婉约却很清晰的告诉她:最好是跟方圆结为夫妻。 夏小韵听清楚后,以为会马上爆发出让她自己都无法压制的怒火。 但实际上,她却无比的镇定,只是笑着问道:“我最好是跟他结为夫妻?” “是的。” 陈婉约就像没看到,夏小韵双眸中已经腾起愤怒的火焰那样,点了点头。 夏小韵的右拳,已经攥紧,声音更不像她发出来的:“我问你,你知道我跟方圆是什么关系吗?” 陈婉约嘴巴动了下,却没说话。 夏小韵再也无法控制,猛地一拳,狠狠打在陈婉约嘴角上,尖叫着:“他是我的亲哥哥呀!亲哥哥!你懂不懂?那是我的亲哥哥,你却建议让我嫁给他!陈婉约,你到底是存了什么心思,说!” 每个人,哪怕再温柔婉约的女孩子,在狂怒到极点时,骨子深处的暴戾,也会被激发出来,就像现在的夏小韵,谁能想到她会动拳头? 陈婉约就像个沙袋那样,被夏小韵狠狠一拳击倒在了席梦思上时,也蓦然尖叫道:“你们不--” 她叫出这三个字后,就猛地咬紧了嘴唇,眼眸中的痛苦,丝毫不次于夏小韵。 “我们不是什么?” 正要扑上去,采住陈婉约头发继续痛扁她的夏小韵,猛地捕捉到了什么,一把揪住她的衣领,呼吸急促的问道:“说,我们不是什么?不是兄妹!?” 说到最后这个词时,她的声音抖的厉害,眼眸却异常的明亮,带着无比的渴望。 就好像,只要陈婉约说她跟方圆根本不是亲兄妹,他们就真的不是亲兄妹那样。 由此也可以看出,无论夏小韵有多么的害怕、讨厌陈婉约,可在她的潜意识内,她还是很信任这个诡异女人的。 “你们,其实不……” 陈婉约刚说到这儿,眼角余光却瞥见了墙上那朵彼岸花,身子猛地发颤,低声说:“其实不用在意世俗间那些人伦观念,只要能幸福的生活下去,就算嫁给你亲哥哥,那也比遭受未知的极度危险,要强很多。传说中,轮回六道中的修罗,就能兄妹成为夫妻的--” 砰! 又是狠狠一拳,打在了陈婉约的嘴上。 本以为陈婉约要说出自己最希望听到的某句话的夏小韵,彻底绝望,继而疯狂,一手揪住女人的衣领,攥成拳的右手,却一拳一拳,雨点般砸在那张妩媚的脸上。 陈婉约没有躲,只是紧闭着双眼。 可是,为什么无论她怎么用力闭眼,都无法阻止泪水的淌下? “哈,哈哈!” 狂怒中的夏小韵,就像魔障了那样,忽然纵声狂笑起来,右拳却没有丝毫停歇,尽管后来她已经没了力气,无论她怎么发狠,都无法把那张脸打烂。 有人抱住了夏小韵,抓住了她的手腕。 是劳拉。 劳拉只需稍稍用力,就让她再也无法把拳头砸下去。 “为什么,我心里这么疼?” 夏小韵猛地转身,扑进了劳拉怀中,放声痛哭。 为什么,她心里这样疼? 是因为最后一丝希望破灭,绝望的疼? 还是因为她在痛扁陈婉约时,想到了此前的养育之恩? 女孩子不知道。 因为她的心,此时真的很疼。 疼的她都无法思考,只能出于人类本能,扑在最信任的人怀中,放声大哭,希望用泪水,来稀释那种无法解释的疼痛。 劳拉不知道说什么,只是轻轻拍打着女孩子的后背,冷冷看着已经瘫坐在地上,后脑却平放在席梦思上的陈婉约。 虽然夏小韵揍人时的力气,实在谈不上大,不过陈婉约却也鼻青脸肿了。 没办法,女人吹弹可破的俏脸,本该是由男人好生呵护的,怎么可能会受到了拳头的蹂躏? 这是夏小韵第二次趴在劳拉怀中大哭了。 这一次哭的时间更久,哭声更加的撕心裂肺,哪怕外面正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也让人有种错觉,仿佛在下一刻,就会有阴风吹来,情不自禁的打个寒战。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当夏小韵终于止住哭声,哽咽着从劳拉怀中抬起头来时,才发现陈婉约已经坐在了梳妆台前,对镜贴花黄了。 姿态优雅,从容淡定的样子,让人无法相信,她就是刚才被夏小韵痛扁过的女人。 泪眼模糊中,夏小韵定定的看着她,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对这个背影,夏小韵无比的熟悉:那时候,她还是个幸福的小公主,早上醒来后,就能看到母亲坐在梳妆台前,优雅的妆扮着。 现在,陈婉约还是像以前那样,很仔细的补着妆。 可夏小韵,却已经不再是那个小公主了,就像她不再是女孩子的母亲。 “要不要我杀了她?” 劳拉说话了,声音很平静,看着陈婉约的目光,却无比的森冷。 劳拉比夏小韵大不了几岁,可在抱着她,听她哭泣时,却有了明显的错觉:好像趴在她怀里哭泣的,不是老板,而是她被坏孩子欺负了的小女儿。 “不,不要杀她。无论怎么样,她都养育我这么多年了。” 夏小韵缓缓摇头,再说话时声音已经恢复了正常,只是有些沙哑:“刚才,我打了她,算是我们之间总算有个了结吧--陈婉约,你现在可以走了。以后,都不要再来找我。我是真的没法接受,一个邪物能够跟我生活那么久的现实。” “我还有话,没有说完。” 陈婉约头也不回的轻声说到,语气也像以往那样,温婉柔和。 “我不想听。” 夏小韵一口拒绝,抬手指着门外:“你走,现在就走。” “看在我们--生活那么久的份上,我必须要说,你也必须得听。” 陈婉约终于回过了头。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化妆真是一门神奇的技术。 就拿陈婉约来说吧,刚才还鼻青脸肿一副狼狈样,仔细化妆过后,除了能看出嘴角、眼角等部位略微肿胀外,她又恢复了昔日的风采。 说白了,就是最让男人动心的人之妻样子。 夏小韵犹豫了下时,陈婉约又说话了:“我这次来找你,是冒险回来的。我冒了那么大的危险,当然不是为了让你打一顿出气。” “劳拉,你先出去等吧。” 夏小韵深吸了一口气,走到席梦思前坐了下来。 劳拉没有再勉强什么,转身走了出去。 陈婉约曾经出现在罗布泊内,又用牙齿咬死了一个男人,在墙上画了一朵邪恶彼岸花的事,劳拉已经都知道了。 就算是再傻的人,也能从中看出陈婉约绝不是像她表面那样懦弱。 懦弱,只是她在人前的虚伪面具罢了。 其实,她是异常残忍,邪恶,危险的。 可这样一个危险的邪物,却任由夏小韵刚才痛扁她,没有丝毫还手的意思,那么劳拉没理由不相信,陈婉约不会伤害夏小韵的。 嗯,最起码,今天不会害人。 这就足够,能让劳拉放心的离开了。 等劳拉的脚步声,逐渐远去后,夏小韵挪开了看着陈婉约的目光,盯着窗外淡淡的说:“有什么话,你现在可以说了吧?” 陈婉约的目光也从夏小韵脸上挪开,却是落在了东墙上那朵彼岸花上:“小韵,你右肩下面的那朵彼岸花,是一个特殊的标志……” “除夕那晚,你已经跟我说过了。” 夏小韵打断了她的话:“我不想再听这些,你只需告诉我,为什么要给我那么荒唐的建议吧。” 呜--呜呜! 就在陈婉约张嘴刚要说话时,敞开着的卧室门外,忽然传来隐隐的风声。 最起码,就像寒风吹过枝杈时,才会发出的呜呜声。 今天风和日丽,可没刮大风,所以夏小韵虽然有些奇怪,却没有在意。 她却没注意到,陈婉约眼神攸地一变,声音急迫了起来:“我得走了!” 正盯着窗口的夏小韵,黛眉微微皱起:“走?你不是要跟我说话吗?” “时间,来不及了。” 陈婉约快步走向门口时,低声说:“刚才我就跟你说过,我来见你,是冒险出来的--有人在帮我把风,现在提醒我赶紧离开。” “那呜呜声?” 夏小韵这才注意到刚才的呜呜声。 “小韵,记住,我永远都不会害你,无论我是人,还是鬼!” 已经走到门口的陈婉约,咬了下嘴唇后,抬起的右脚落下,转身低声说:“但有个东西,为了达到它邪恶的目的,会千方百计的害你。当世之间,除了方圆之外,就再也没有谁能保护你了。这也是,我为什么劝你千万不要离开方圆,今天来见你的主要目的。” “是什么?” 夏小韵能真切感受到,陈婉约在说这番话时,是发自内心的。 呜呜,呜呜! 那种好像在很远处,又像是在很近处的呜呜声再次响起。 夏小韵再听到这个声音时,才觉得不像是在刮风,而是像--鬼哭。 她没有听过鬼哭的声音,可却觉得鬼哭时,就该是这样的。 “小韵,那个东西要害你,是因为你身上那朵特殊的彼岸花。当你身上那朵花消失后,你就会死。听我的,无论怎么样,都不要离开方圆--” 陈婉约说到最后一个字时,已经从二楼栏杆上,翻身跃了下去。 正在客厅内站着的劳拉,看到她像风筝那样,轻飘飘的落在地上,接着就像一道魅影那样,悠忽冲出了客厅门,瞬间消失在视线中后,额头冷汗蓦然冒了出来。 陈婉约,比她认识的最出色的同行,还要厉害! 如果她要杀劳拉,夏小韵,压根不需费太多力气。 哪怕劳拉手里有枪。 “小韵,那个东西叫漠--” 陈婉约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却很快就被春风刮散。 第287章:我才不是人渣 春风吹。 吹绿了小河两岸,满山的青黛,却吹不开水水心中的坚冰。 我真特么的傻,就因为被一个臭男人,骚娘们给联手玩儿了一次,就想死要活的,这对得起我这副美丽的臭皮囊吗? 水水不情不愿的睁开眼时,笑了。 “嚯嚯,看来是烧傻了。” 那个讨厌异常的男人声音,在旁边响起:“要不然也不会在刚睁开眼,就笑。” “我真希望我被烧傻的,那样最起码可以忘记很多恶心的事。” 笑容依旧在水水姐嘴角绽放着,侧脸看向了方圆。 貌似,方圆的气色,比她清醒时更憔悴了些,双眼中满是红丝。 这是他连续几天几夜,衣不解带伺候她。 定定看着男人,水水忽然惊骇的发现:她心海的坚冰,正在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消融。 无论她有多么恶心这个男人,可方圆确是始终尽情的陪伴着她的。 方圆接下来的一句话,就让她心海中的坚冰,再次迅速冻结:“别感激我啊,我伺候你,就是想讨好你,让你把叶明媚那套在东城区的楼层给我。” “我会给你的。” 水水呆愣片刻,才淡淡的问道:“我这次,昏睡了几天?” 方圆拿过手机,递给了她:“自己看日期。” “呵呵,没想到区区的感冒发烧,会让我昏迷这么久,看来,我的身体实在糟糕透了。” 水水把手机随手抛在枕头边,勉强坐了起来,说:“我要喝粥,稀粥。” 这次,她才不会再拿捏出小女孩撒娇的样子,让方圆拿勺子喂她。 只要想到那一幕,就想呕吐:是在恶心自己,当初怎么会那么不要脸。 “能不能帮我带去外面晒晒太阳?” 吃了一小碗的稀粥后,她又提出了这个要求:“放心,我不会让你白忙活的,有报酬。想要多少,随你开价。” “你是大老板,看着给吧,一分钱不嫌少,一万块不嫌多。” 方圆很高兴的样子,脸上带着谄媚的嘴脸,扶着水水走出房间。 站在住院部大厅门前的花坛边,水水闭眼深深吸了一口气,却又接着皱眉说:“这地方的气味不好闻,我想回家调养。” “没问题,我马上去办出院手续,你就在这儿等好了。” 对水水的要求,方圆没有任何的意见。 确实,他也闻够了医院内这种难闻的气息。 扶着水水坐在花坛前的长椅上后,方圆去办理出院手续了。 “哇,哇!” 一阵婴儿嘹亮的啼哭声,惊醒了盯着花坛发呆的水水,抬头看去。 一个刚出生才七八天的小生命,大声抗议着年轻的父亲:能不能别这么毛手毛脚,搞得本少很不舒服哇。 当祖母的赶紧把孙子接过去,连声埋怨儿子不会抱孩子。 那么五大三粗的汉子,被老娘守着好多人训斥,没有半点的不快,只是嘿嘿傻笑,屁颠屁颠的跑前跑后。 望着那边,水水笑了。 相信很多人都被汉子的幸福给传染,感受到了新生的蓬勃朝气,继而疏忽了医院本来就是个负能量扎堆的地方:绝大多数人,都是一脸严肃的。 老李就是这样,手里花篮中怒放的花朵,都无法稀释他眉宇间的忧愁,最多在听到孩子哭声时,下意识的抬头看一眼,接着就低下了头。 就在低头的瞬间,他的脚步停下了。 他的眼角余光,看到了水暗影。 “老李。” 在他看过去后,水水笑着跟他打招呼。 老李马上快步走了过去,很惊讶的样子:“水总,您这是怎么了?” “没啥,就是前两天感冒了,来挂了几天吊瓶。” 敷衍了一句后,水水就问:“你来医院看谁呢?” “我老婆,前天心脏病又犯了,幸亏女儿在家。” “嫂子不要紧吧?” “没事,现在已经稳定了。” “那就好。” 水水点了点头,看似随意的问:“我记得,你不是去远处执行任务了?” “早就回来了。” 老李犹豫了下,才接着低声说:“失败了。” “失败了?” 水水眉头皱起,问道:“失败了,是什么意思?” “没能拦住那个东西,她已经混进了中原。” 老李苦笑着说:“足有两千多人,在古羌县城那边设防,后来又动用了数千军警,几乎把那边的地皮都翻过来了,也没找到她--搞得,很被动。” “这么多人,还挡不住那个东西,都是吃屎长大的?” 水水本能的说出这句话时,才意识到老李也是那些人中的一员。 不过,她才没打算道歉,最多也就是在看出老李脸色有些尴尬后,转移了话题:“这样说的话,灾难要无法避免的发生了?” 老李摇了摇头:“也不尽然,我们还有最后一丝希望。” 看水水只是看着自己,没打算说话后,老李只好继续说:“我听说,那个东西要想兴风作浪,必须得先找到一朵彼岸花。” 水水双眸眯了起来,缓缓问道:“这朵花,是长在人身上的,对吧?” 老李点了下头。 “那个东西,找到彼岸花后,要做什么?” 水水又问。 老李苦笑着回答的话,有些驴唇不对马嘴:“水总,我不是您。现在的风声--也不是以前的风声了。听说,上面有意取消这个部门。” 水水没有再说话。 她不用再问什么,就已经明白了老李的意思。 沉默半晌后,她才意兴阑珊的摆了摆手:“唉,老李,你去陪嫂子吧,替我转达一个问候。” “谢谢水总。” 现在情绪低落的老李,也没继续交谈的兴致,低声道谢后,转身走了。 水水在当风声老大时,随便出去一个小兵,就能对地方那些副处级官员吆五喝六的,更有着‘先斩后奏’的特权。 可随着水水的离开(或许是天狼星的陨落),风声部门的崇高地位,就迅速沦落,竟然到了要被取消的地步了。 或许,这是老人的意思吧? “出院手续办好了。” 就在水水眼神茫然的盯着某处发呆时,方圆走到了她身边:“那些脸盆啥的,没要,只拿了你的衣服。” “嗯,那就走吧。” 水水慵懒的嗯了声,站起来走向停车场。 方圆为她关上车门后,才上车打火,缓缓驶出了医院。 “有心事?” 车子驶出市区后,方圆忍不住问始终皱眉不语的水水。 他能确定:水暗影皱眉,可不是因为他。 “你去办理出院手续时,我看到老李了。” 水水稍稍落下车窗,任由暖风吹起她的发丝:“我跟你说过,前些天老李去了西北,希望能阻拦天狼星陨落后的某个邪物,结果失败了。” 方圆放缓了车速,侧脸看着她:“那个邪物涉足中原了?” 水水忽而笑了下,回头也看着他:“老李跟我说,那个代表着灾难即将降临的邪物,还有一件事要做--她在寻找一朵彼岸花。” “寻找一朵彼岸花?” 方圆眼角急促的跳了下:“她为啥要找彼岸花?” 陈婉约曾经告诉过他,说当世身上携带彼岸花的人,不会超过七个人。 他跟夏小韵身上都有这朵花(水水也曾经说过,那个导致天狼星陨落的邪物身上,好像也有这样一朵花),至于其他人是谁,他不知道。 却能从水水的这番话中,听出那个邪物要寻找的彼岸花,很可能是他,或者是夏小韵。 那么,那个邪物,为啥要找彼岸花? 水水也不知道:“如果我还是风声老大,就好了。” 顿了顿,她又说:“但我有种预感,你们兄妹俩个人,或许就是她找的目标。” 方圆没有再说啥,点上一颗烟后落下了车窗,左肘搭在车窗上,加快了车速。 看着默不作声的方圆,水水忽然笑了:“我现在很开心。” “是预感到我要倒霉了吧?” 沉默的方圆也笑了。 “我保证,当听到你的死讯传来后,我会放鞭炮,庆祝世界上少了个人渣。” 她又笑了,花枝乱颤的样子:“当然了,我也是个人渣,还有叶明媚,更是披着一身高贵皮囊的人渣,死后注定会进十八层地狱的。” “我不是人渣,从来都不是。” 方圆淡淡的说着,猛地把油门踩到了底。 火红色的法拉利,很快就化为一道幻影,低低咆哮着向前疾驰。 本该四十分钟才能跑完的路程,方圆用了二十五分钟就到了。 这让她见识了啥才是真正的快车手。 为表示对他的钦佩之情,车子刚停下,水水就推开车门,低头呕吐了起来。 滔滔不绝,犹如黄河之水天上来。 第288章:不喜欢戴绿帽子 刚大病一场的人,才勉强喝了一碗稀粥,就大吐特吐起来,滋味肯定不好受。 水水姐却不在意,一把推开前来搀扶她的方圆,才喘着粗气的抬起头,脸色苍白的笑道:“这下……你满意了吧?” “我没打算折磨你,就是刚才有些烦。” 方圆有些愧疚的说。 “男人烦了,就会折磨女人,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你别愧疚,我也无所谓。” 脚步虚浮的水水,身子踉跄了下,走向客厅。 方圆追上去,搀起了她胳膊。 水水挣扎。 没挣开。 叹了口气,看着方圆:“唉,姓方的,说吧,你到底打算把我折磨到啥时候,才能满意?” “我说了,没打算折磨你。” 犹豫了下,方圆才说:“要不这样吧,等你身体稍好一点,我们就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从此后,你是你,我是我,再也没任何瓜葛。” “呵呵,姓方的,你该庆幸水水姐现在实在没力气揍人。” 水暗影冷笑:“你以为,你想跟我求婚,就求婚,想离婚,就离婚呀?就算是要离婚,也得我提出来,懂不懂?” 看在她身体不咋样的份上,一直低声下气的方圆现在有些烦:“水暗影,别整的好像我欠你似的。别忘了,最初是谁打算跟叶明媚合伙来玩儿我的。我照顾你,是因为你--” “你现在可以走了,我稀罕你照顾我么?” 水暗影一把推开他,冷笑着,踉跄着走向客厅:“我就算养只狗来照顾我,也不稀罕你!” 她真的很要强,哪怕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还是说着最恶毒的话,强迫自己看上去无比的坚强,丝毫不管眼前金星乱冒,迈步上了台阶,推开了客厅房门。 房门刚被推开,她就瘫倒在了地上。 方圆没有来搀扶她。 就算再不要脸的男人,也不会在水暗影说出那番话时,过来献殷勤的。 “男人,真特么的没一个好东西。” 靠在门框上,歇息半晌后,水暗影才睁眼回头看去--院子里空荡荡,哪有方圆的影子? “他就这样走了?草。” 水暗影有些傻眼。 是,她现在确实异常痛恨那个人渣,也明确拒绝了他的帮助,盼着他赶紧去死--可当方圆悄无声息的走后,她那颗受伤的心,一下子空落落的了。 西边的太阳,一点点的落下去,金色的阳光,洒在水暗影身上,为她镀上了一层很神圣的光泽,更像一尊泥胎雕像。 “走了好,最好是被车撞死,那样,姐姐就能升级为小寡妇了,呵呵。” 水暗影傻笑几声,扶着门框站了起来。 休息大半天后,积攒的力气,已经足够她能顺利走到沙发前,重重坐在上面了。 肚子,在咕噜咕噜的叫唤。 这让她无比的心烦。 无论是谁,饿的眼前金星直冒时却不愿意自己动手做饭,心情都不会咋样的。 夕阳的最后一丝余韵,被黑暗慢慢遮掩后,客厅内也黑了下来,静悄悄的就像一个大坟墓,所以当轻快的脚步声刚响起,快要睡着了的水水,就睁开了眼。 有人走了进来,打开了客厅的灯。 灯光亮起时,水水姐的心情,也豁然开朗,尽管她依旧绷着脸,冷冷看着方圆:“你咋又回来了?” 方圆想了想,才说:“我是真要走的,可想到咱们现在还是法律上的两口子,我这个当丈夫的,还有义务照顾自己婆娘,只好又回来了--顺便,在路边野地里,挖了点营养特别丰富的野菜。” “荠菜啊?” 水水看着方圆手中那把野菜,说:“最好是混合鸡蛋,用香油煎着吃。” “你肯吃我做得菜?” “咱们现在还是两口子不是?” “也是,那你稍等。” 方圆走到厨房门口后,回头看着她,态度认真的说:“水暗影,以后别再试图激怒我,我可是费了老大的力气,才说服自己回来伺候你的。” 水暗影冷笑:“哼哼,姓方的,拜托你别把话说的这样漂亮好不好?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回来是因为,你那美容圣药,还有叶明媚的那层写字楼?” 无论谁的谎言被拆穿后,都会脸红的,幸好姓方的脸皮够厚,只是冷笑几声,就进了厨房。 听着里面的菜板子,在被当排骨似的猛剁声,嗅着清新的野菜香气,水暗影惬意的叹了口气,幽幽的说:“唉,男人为啥都是贱骨头?都快赶上我了。” 贱骨头做出来的野菜,实在算不上好,很可能还故意煎糊了,更可能在小米粥里吐了口水--不过,水暗影才不在意这些,饭菜刚上来,就大吃大喝起来。 她已经吐过一次了,胃功能算是被激活了,只要不是吃的太饱,问题不大。 “不错,手艺有所长进啊,就是有些臭味。” 擦了擦嘴,水水张开双手,伸了个懒腰的动作,妩媚无限。 方圆满脸的茫然:“还有臭味?哦,你不说我都差点忘记了,我拉屎后擦屁股时抠破了纸,看你饿得要死,就没顾得上洗……” “闭嘴!” 哪怕水暗影心理素质超强,可刚吃过饭后,就听到这么恶心的话,也有些受不了。 方圆也不愿意说这种话,毕竟他也是刚吃饱了。 只是这娘们实在讨厌,要是不恶心她一下,今晚肯定睡不着觉的。 方圆也没打算睡觉。 他有事。 最起码在等水暗影洗澡时,他得洗锅刷碗,打扫卫生。 还别说,方圆发现在打扫卫生时,思维才更加的清晰,远比平时坐在太阳底下,向远方眺望要好得多。 等他慢腾腾的收拾完后,全身喷香的水水姐,趿拉着小拖鞋走出了浴室。 饱餐一顿又洗了个热水澡的水暗影,精神饱满,就像野外怒放的那朵小黄花,全身上下就围着块大浴巾,确实妩媚无比。 方圆看着她,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她才不在意:女人们倾心打扮,不就是为了让男人欣赏的么? 水水姐看不起那些穿的性感妖娆,发现被男人偷看后,就会骂人家流氓的沙比娘们,明明打扮成个表杂模样,却偏偏拿捏出一副烈妇嘴脸,这可是比拉屎抠破纸,还要让人恶心的。 款款的坐在沙发上,脚趾甲涂抹成墨蓝色的右脚,轻轻搁在案几上,才不管这姿势有多不雅:“有烟没?” “水烟,还是旱烟?” 方圆问。 “水烟吧,你敢拿出来?” “不敢。” 方圆实话实说:“我怕被你一口咬掉。” 点上一颗香烟,看着袅袅升起的烟雾,水暗影淡淡的说:“创业的事,不能改变。就按照咱们之前说好的,我负责提供办公地点、种植基地、招聘基本工作人员,占股30%,愿意的话,咱们就合作,就像我们的可笑婚姻。” 方圆想了想,才说:“行,就按照你说的去做--不过有一点,我得首先声明,我必须搬出你家。” “你不能走。” 水暗影依旧淡淡的:“好多人都知道我们扯证了,你要是搬出去,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叶明媚跟我说,你还是个原装货。说实在的,这让我很吃惊,也有些不信。” 方圆上下打量着她:“你就不怕我真把你给办了?” “办了就办了,早晚都得让男人办,谁办不是办?” 水暗影吐了个烟圈,双眸中露出挑逗的神色:“你想的话,现在就可以。反正,叶明媚那娘们总是跟我说,被男人办有多爽,我早就想尝尝那滋味了。” “还是算了吧,我可是正人君子。” 盯着水暗影,方圆艰难的咽了口吐沫,说:“我必须得搬出去……你要是怕别人笑话,就说我是为了创业,才睡在公司内的。” 水暗影没说话,只是目不转睛的看着他。 方圆被她看的心里发毛,皱眉问道:“看啥?不会真想推倒我吧?” “方圆,你执意要搬出去,是不是预查到会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怕连累我,所以才摆出绝情的嘴脸,故意让我赶你滚蛋?” 水暗影缓缓说出这些话时,一直盯着方圆,神情严肃。 她能成为风声的老大,可不仅仅因为她长的漂亮,是老人抚养长大的绝对心腹。 那是因为她除了有出色的工作能力,杀伐果敢的性格之外,还拥有慎密、清晰的思维--如果不是事关到自己的感情,她可能早就看出,方圆是故意用伤害她的手段,想离开她了。 方圆笑了,笑容中满是讥讽的神色:“水暗影,我发现你的想象力,简直是太丰富了,都差点让我以为,我会拥有那么伟大的人格了。” 水暗影眉梢动了下,继续听他说:“跟你说实话吧,我还真舍不得离开你,毕竟你这样的女人,在我们男人心目中,几乎是完美的了。可我还知道,女人太漂亮了,心就会活。” 才不管水暗影会是啥反应,方圆坦然说道:“简单的来说呢,我是死烦戴绿帽子。很凑巧,我有个能会看相的朋友,从他那儿学了点皮毛,能从你的眉宇间看出,你可不是甘心只伺候一个男人的主。” “是吗?” 水暗影在笑。 只是她自个儿都能觉出,她的笑容有多可怕。 “就是这样。” 方圆说:“你不知道,我这个人是有洁癖的。哪怕你甘心做我情人,可要是想起除了我之外,还会有别的男人骑在你身上后,我就会觉得很脏。” 要是搁在以前,水暗影不等方圆说完,就会掏出枪来,一枪打碎他的脑袋,压根不会神色自若的点了点头,问道:“那,你在跟叶明媚时,也会觉得脏?” “如果女人能给我太多的好处,我就能忽略她的脏。” 方圆笑着说:“你信不信,最多用半年时间,我就能把她的私房钱,都骗出来?你要是能把启新集团分我一半,那么你在我心目中,就会像天山雪莲那样纯洁了,无论你有多少男人。” 第289章:我要他活着回来! 再睿智的女人,碰到方圆这样的混账男人后,就别想总是保持清醒头脑了。 被水水姐砸出去的拖鞋,就是证明。 “行了,不说这些无聊事了。” 方圆把拖鞋随手扔了回来,开门见山的说:“我这次回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想知道那些连你也不知道的绝密资料,放在啥地方。” 正要再次把拖鞋砸回去的水暗影,闻言愣了下,吃吃的问道:“你、你想去偷看那些绝密资料?” 方圆很奇怪的问道:“很奇怪吗?” 确实不奇怪。 方圆对那些绝密资料感兴趣,主要是跟他自己有关。 那天在听水暗影说起过后,就起了要偷看那些资料的心思,很迫切。 只是因为水水姐这些天都在生病,他实在不知道该去找谁,去问那些资料,到底藏在哪儿。 “不奇怪。” 水暗影眨巴着眼睛,摇了摇头:“可你知道吗,那地方差不多是华夏防守最为严密的所在,这么多年了,我还从没有听说过,那地方出过啥差错。” “凡事,都有第一次的。” 方圆淡淡的说:“再说了,你该知道老公我是谁。” “那地方在武山。很凑巧,距离我们家不是太远,也就是一百里路吧,其中有十多里是不能通车的。” 水暗影沉默片刻,端起茶杯,到了些水在案几上,纤长的手指在上面画着,说道:“我只是听说过这地方,却从没有亲自去过,因为那地方的资料,就是美国的51区,只供总统翻阅的。” 水暗影的绘图本事不赖,很快就用茶水,在桌面上画出了一副地图。 “武山?” 方圆若有所思的说:“万里长城从这地方经过,我咋没听说过这地方?” “你不知道的地方多了。” 水暗影抬手,就把刚画好的地图给擦掉:“看在我们还是两口子的份上,我最后给你个忠告,你别去那地方了。” 方圆没说话,只是笑了笑。 “唉,从今晚过后,盗圣也就真正的绝迹江湖了。” 水暗影能看出,方圆已经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去,幽幽叹了口气,站起来走向楼梯。 方圆没有理睬她的打击。 但也没有疏忽。 他相信水暗影没有撒谎,更相信武山这个地方,危机四伏。 一个不小心,盗圣真会就此绝迹江湖。 可是他必须得去。 为了他自己。 水暗影走后,他就打开了手机,从上面查阅武山的地理环境。 武山,地图上不存在,只是水暗影他们对那个地方私下里的称呼。 如镰刀般的月牙,反射出清冷的光辉,慢慢映照在客厅门口时,时针已经知道了晚上十点。 高跟鞋踏在楼梯上的咔咔声,很有节奏感的响起。 方圆揉了揉有些发涩的眼睛,回头看去,就看到穿着黑色紧身皮衣,细高跟黑色小皮鞋,外穿黑色风衣的水暗影,从楼梯上款款走了下来。 风华绝代,一点也不像大病初愈的样子。 “靠,你不会想跟我一起去吧?” 方圆脸带疑惑的站起身。 “哼哼,鬼才愿意陪你去那儿吃枪子。” 水暗影冷笑着,脚步不停的走向客厅门口:“现在刚十点,清晨四点,你要是还不出现在北郊英皇迪厅的话,我就给你找至少三个以上的绿帽子戴——我会告诉每一个男人,我的丈夫叫方圆。大方的方,圆滑的圆。” 方圆也冷笑:“你以为我会在乎?” “可我在乎,这就足够了。” 水暗影转身时,左手中已经多了把小刀。 清冷的月光,洒在锋刃上,闪过一抹寒芒。 寒芒一闪,小刀从水水右手食指指肚上滑过——月光下滴落的鲜血,看上去是那样的妖艳。 “我以列代祖宗的名誉发血誓,我会说到做到。” 水水随手,把小刀扔在地上,然后快步走出了客厅。 望着冲出别墅的法拉利,方圆有些头疼:“傻瓜娘们,你这是何必呢?就算你要作践自己,可也该给我留下车子啊,难道让我步行一百里路?” 欧娜集团的王副总,觉得一百多里路,那绝对是弹指之间的事,压根不需犯愁。 就在今天下午,刚提来一辆橘红色的玛莎拉蒂,就放在院子里。 很多人都说,豪车对于男人来说,就是媳妇。 王副总觉得这句话说的很对,因为哪怕他跟几个朋友喝酒(一起帮他提车的),都会忍不住每隔几分钟,回头向院子里看一眼,眼神温柔,就像他十八岁那年,看他的第一个女人那样。 第300章我要他活着回来(下) 唉,如果这辆车,真是隔壁那个开法拉利的美女,多好? 王副总心中叹了口气时,脑海中又浮上某个爱穿紧身皮衣的女人。 他觉得,他魔障了:数天前,他看到隔壁那座空了几年的别墅中的女人后,本来已经枯死的心,就活了,这才不顾家里黄脸婆的反对,托人求脸的,买了这辆玛莎拉蒂。 要想引起法拉利美女的注意,没有一辆匹配的豪车,那怎么可以? “来,王哥,喝了这杯酒,兄弟们也该走了,都十点多了。” 一个朋友举杯说:“哈,车都提回来了,想怎么看就怎么看,有必要总是回头瞅吗?它又跑不了。” 王副总还没有说完,另外一个朋友就说:“韩兄,还别说,如果我是王兄,我会看的比他还勤快——啧啧,这车子性能真是没法说,最绝的,就是在启动、时速没达到八十迈时,一点声音都没有。外国佬的东西,就是牛,不服不行。” “来,来,干了这杯酒,走路!” 另外一个朋友,也举杯吆喝。 “干!” 王副总很享受被朋友夸赞的感觉,举起的酒杯,在空中猛地顿了下。 “王兄,走了!” 朋友放下酒杯,抹了抹嘴巴,笑道:“哥们给你个建议,今晚你就睡在车上好了。” “哈,我还真有这想法。” 哈哈的笑着,王副总忍不住再次回头,看向院子里。 笑容,瞬间凝固。 赶紧抬手,擦了擦眼睛后再看去——院子里,还是空空如也。 王副总见了鬼似的,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心说:我的玛莎拉蒂呢? 玛莎拉蒂正在公路上疾驰,用最快的速度。 被豪车给打搅了的温柔夜风,变的无比狂躁,狠狠吹在方圆额头上,就像要给丫的揭下一层皮来那样。 幸亏方先生的脸皮够厚,坚不可摧。 新车就是好开,尤其还是别人的,可劲的糟,也不会心疼。 水暗影说的没错,当玛莎拉蒂在野外狂飙十几分钟后,道路就开始变的‘坎坷’起来,再也看不到有任何车辆,从对面驶来。 再往前走几公里,就该看到那块牌子了。 方圆想到这儿时,稍稍松开了油门,灭了车灯。 没有车灯,仅仅凭借月光,方圆也看到了路边那块大牌子。 蓝底白字,上书:军事禁区,游客止步!!! 接连三个感叹号,就像三只来自阴间的眼睛,绝对能给误入此地的游客,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 不过对方圆,却起不到任何的作用——话说,方先生以前去过的好多地方,基本都是禁区的。 想凭借一块大牌子,就想唬住方先生,那简直是痴心妄想。 方圆轻蔑的笑了笑,方向盘一打,车子钻进了旁边的小树林中:再往前走,就崎岖的山道了,实在不适合驾车,水暗影也说过。 他刚下车,被静音的手机屏幕,就亮了。 是水暗影发来的短信:凌晨四点。 “特么的,你爱咋就咋!” 水暗影看着发送短信成功的手机屏幕,自言自语的说:“那个混蛋,看到短信后,肯定会这样骂我的。哼哼,水暗影,其实你也该骂,有你这么犯贱的么?” “可姑奶奶就是犯贱,谁特么的敢管?” 水水抬手,在方向盘上狠狠拍了一下后,还不满足,又像脑子进水那样,拿额头重重撞了几下,这才舒服了许多,重新拿起了手机。 这次她拨打的号码,电话簿中不存在。 是存在她脑子里的。 她觉得,她到死,都不会忘记这个号码:这是抚养她长大的那位老人的。 水水的心跳,随着着手机中传来不间断的嘟嘟声,跳的越来越快。 人的心跳加快,不外乎是因为兴奋、或者害怕时。 水暗影现在没理由去兴奋——如果你是个她这样的大美女,可能会在凌晨四点后,找至少三个以上的陌生男人鬼混,你要是还兴奋的,那么只能恭喜你:真的很贱。 她是在害怕。 害怕没有谁接她的电话。 嘟——就在最后一声嘟即将落下,水暗影的心也沉下来时,手机通了。 “呼!” 她长长的吐出一口长气时,手机那边,传来一个清冷的好像月光那样的女人声音:“暗影,这么晚打电话,有事?” “夜搜魂,下次接我电话时,要快点。” 水暗影不满的埋怨了句,开门见山的说:“麻烦你跟他说,还记得他让我任职风声老大时,曾经给我一个承诺的事吗?” 不等夜搜魂说什么,水水又说:“如果他还记得,我想,今晚是他老人家实现承诺的时候了。” 夜搜魂在那边沉默了片刻,才说:“暗影,你确定,你要动用他老人家对你的唯一承诺?” 水暗影没有丝毫的犹豫:“对,确定。” “他老人家说过的话,肯定会记得。你说你的要求,我会转达给他的。” 夜搜魂没有再墨迹什么。 水水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夜搜魂在也没催促,就在那边静静的等待。 “我要方圆活着回来,他现在去了武山!” 水水忽然提高声音,语速极快的喊出了这句话。 话音未落,她就像脱力似的,趴在了方向盘上,掐断了电话。 “我真特么的贱,为了他浪费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承诺!” 水暗影抬起头来时,心中无比的后悔,开始拿额头撞车门。 砰砰有声,边撞边骂。 第291章:午夜中的枪声 电视中的长城,犹如一条蜿蜒在崇山峻岭中的巨龙,处处透着雄伟大气,还有让人情不自禁会肃穆的萧杀之气。 不过很少有人知道,电视中的长城,只是万里长城区区几十公里开发过的--这段长城,只起到明信片的作用罢了。 其实,仅仅在京华境内的长城,就有629公里,但其中的600公里,却是自然状态中的‘野长城’。 尤其是‘箭扣长城’,那残破、古旧、朴拙的砖石绵延于崇山峻岭之中,荒凉不事雕琢的自然美,更能令人感受长城金戈铁马的千年不屈风骨。 水暗影所说的武山,就是箭扣长城所在之处。 这是个热衷旅游的年代,也不缺少传说。 相传多年前,在一个弯月如钩的午夜,几个迷路的驴友登上了箭扣长城,正当他们为眼前这段残破荒凉的长城而震惊时,却看到很远处的城外,忽然出现一片火把。 成千上万,身穿古代关外服装的汉子,高举着弯刀,扛着云梯呼呵着冲杀过来的同时,粗壮的抛石机,把磨盘大小的石头,连绵不断的砸向城墙。 然后,他们又看到长城上忽然也腾起一片火把组成的长龙,无数身穿红色鸳鸯袄的大明士卒,手持弓箭,长枪,趴在城墙上,与那些顺着云梯攀登上来的侵略者,浴血奋战--不断有士卒摔下长城,尸体几乎把下面山谷填了半截。 驴友们惊呆了,不知道是谁率先扭头就跑。 天明后,四个驴友有两个失踪。 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派出了大批警力,去搜寻失踪驴友。 历时七十二小时后,除了找到他们的随身携带物品外,人却就像凭空蒸发了那样--有参与搜救的人暗中说,那俩人已经被古战场卷回到了明朝。 说直白点呢就是,他们穿越了--就因为在错误的时间,来到了错误的地点,恰逢一场错误的战争,被血光组成的时光隧道给卷到了明朝。 明朝,虽说是个让人向往的铮铮时代,可以弯弓西北射天狼,纵马举刀踏平胡虏……但毫无疑问,没有哪个现代人喜欢去那个时代生活。 所以从那之后,别说是在半夜了,就是大白天的,也没谁跑来箭扣长城,凭吊古人了。 方圆就坐在箭扣长城的某个烽火台上,遥望着西北方向,倾听着脚下‘枫涛’阵阵,真希望能亲眼看到传说中那热血沸腾的场面(他在查阅武山这段长城的资料时,看到了这个传说,也是众多传说中的一个),哪怕是被穿越也值得。 甚至,他都盼着被穿越:数百年前的大明,貌似不会再有夏小韵了。 水暗影没有说错,武山下面确实有着普通人无法想象,更无法察觉出来的秘密。 方圆能看到,更知道就在此时,他已经被至少十一个黑洞洞的枪口锁定。 武山,作为华夏某些最高机密档案资料所在地,其防御能力,那绝对是变态的。 方圆觉得,就算他能顺利潜进武山地下档案室,也得经过至少两百个小时的暗中观察、研究后,才能做出精密的潜入计划。 很明显,他是昨晚才听水暗影说过的,要想马上潜入绝顶机密所在,无异于痴人说梦,哪怕是盗圣,也休想做到。 明知道在短时间内,压根无法潜入那地方,他还是来了。 并且坐在这处最高的烽火台上,一坐就是两个半小时。 如钩的弯月,已经开始西斜,夜色更静。 就像他的人,仿佛跟恒古夜色、残破长城融为一体,不是单独的存在。 他来,不是为了潜入某个地方,而是在等人。 方圆相信,肯定会有人来--因为水暗影知道他会来。 有这样一个笑话:某小姐得了花柳病,回到村里后才过了半个月,全村人都得了花柳病--只要水暗影知道他要来,那么就代表着某些人也会来。 啪嗒一声轻响,方圆点上了一颗香烟。 枯坐已经很久了,连个鬼影子也没来他身边,确是有些孤独:男人独自对月遥想当年时,怎么可能不吸烟呢? 一条黑影,终于出现了。 全身黑衣,脑袋上也戴着一个黑色头套,就像一个幽灵那样,从长城的残垣断壁中冒出,仿佛被夜风一吹,就轻飘飘的飘了出去。 这个人的身材很高,足有一米九,更是虎背熊腰的,本该是笨拙的狗熊那样,却偏偏在向前疾奔时,比狸猫还要灵敏。 当一棵从城墙上斜伸出来的枫树,挡在前面后,黑影身形一晃,贴在了树干上,迅疾回头看去的同时,右手的枪口也对准了那边。 他在向前疾奔时,总是有种背后有人盯着他的错觉。 这种错觉,让他很不舒服,这才决定藏在最隐蔽的地方,静候那个错觉中的跟踪者出现--只要有可疑物体出现,他才不管来者是人,还是鬼,都会扣下扳机。 第292章:午夜中的枪声(下) 风在吹,吹动他后背贴着的那棵枫树,嫩叶发出飒飒的轻微声。 他等了足有十分钟,都没有看到任何的可疑物。 低低的骂了声什么,黑影右手中的手枪,潇洒的转了个花,正要转身借着这棵枫树,爬上城墙时,却蓦然觉得左边心口剧痛。 本能的低头--惨白而清冷的月光下,他看到了一截刀刃。 带血的刀刃,从他后心背后刺进,自前心出来。 啪嗒一声轻响,黑影手中的手枪跌落在地上。 他艰难的回头。 背后依旧没人,只有从长城断壁中长出的那棵枫树。 只是,本该为他提供背后安全的枫树,怎么可能会拿把刀子,一下子就给了他个透心凉? 黑影双眼中,全是不甘的缓缓瘫倒在地上时,才惊讶的发现:枫树活了。 枫树还能说话,是他苦练好久的汉语,淡淡的说:“四号目标已经被解决。” 听到这句话后,生命即将消失的黑影,攸地腾起无比的惊惧:原来,我们这些人的一举一动,都在华夏人的严密监控之中。 他猛地张大嘴巴,想纵声高喊,奢望在生命消失之前,向同伴示警,让他们立即撤退,用最快的速度! 他没有喊,因为他瘫倒在地上时,摸到了那把打开保险的手枪。 最后一丝力气,扣下了扳机。 当他的生命,彻底消失在恒古的黑暗中时,最后一次,听到了他所熟悉的那个世界中的声音:砰! 砰--清脆的枪声,就像一块大石头,狠狠砸在平静的湖面上,发出悠扬却又刺耳的回响声,附近无数的野鸟在瞬间受惊,纷纷嘎嘎怪叫着,扑楞着翅膀,从鸟巢中腾空而起。 砰,砰砰! 鸟儿们刚腾空,脚下东南西三个方向,就分别有枪声响起。 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蔓延成了一片,丝毫不顾鸟儿们的大骂:尼玛,半夜瞎折腾个鸟呢? 最多也就是半分钟,最后一声枪声,也被夜风吹散在了荒山野岭中。 枪战的时间不长,却足够惊动箭扣长城最近的派出所值班人员。 箭扣长城下,有着一般人不能靠近的绝密,这对派出所的值班人员来说,才不是啥了不起的秘密--所有在这边上班的民警,都是由特殊部门精挑细选过来的。 马上,派出所就做出了最快反应,警用摩托(有些道路,是不适合开车的)就呼啸着,狂风般的刮出了大门,向黑夜中疾驰。 所有警力,都在瞬间启动,值班的接线员,也抓起那部代表着红色紧急情况的固话,通知所有不在岗警员,立即归队,听候调遣! 小宗就是那边派出所的警员,这时候正坐在北郊英皇迪厅的吧台上,跟一个极品美女眉目传情的对饮。 小宗发誓,他长这么大了,还是第一次看到水水这么美的女人。 暂且别说水水(这个女人自称水水)那火爆到爆的身材,靓到让人眼瞎的盘子(脸蛋),吹弹可破的皮肤,单说那双总是有春波流动的眼眸,只需轻轻一转,就能把男人的魂儿给勾走的。 小宗真的很纳闷:依着水水这种极品美女,就算整天屁事都不干,但只需在街头上晃悠两圈,就会有无数亿万富翁,哭着喊着的来包她当奶奶--还用得着跑来迪厅,对每一个来搭讪的男人抛媚眼? 唉,真是暴殄天物啊。 把衬衣扣子敞开,只露出一副疙瘩肉,就把几个黄毛头发小混混给吓跑的小宗,觉得他有义务,更有责任来保护水水,别被人渣给糟蹋了。 当然了,水水如果非得跟小宗发生一段终生难忘的感情,他是绝不会拒绝,更不会以为这是在糟蹋她。 再怎么说,小宗也是正派人,要不是朋友过生日提议来这儿疯玩,这种地方他是很少来的。 “小帅哥,以前你是当兵的呀?” 坐在高脚椅上,身穿黑色紧身皮衣,左手端着一杯冰与火的水水,吃吃娇笑着媚眼如丝,右手纤长的食指,轻轻在他衬衣下的心口,戳了一下。 麻酥酥的。 “昂,在部队干过几年--哦,稍等,接个电话。” 手机急促震动后,小宗放下酒杯,拿出来只看一眼来电显示,就赶紧接通,右手食指堵住右耳朵眼(旁边舞池内,正在狂嗨),手机放在左耳边,低头大声说道:“我是宗--什么?有人夜闯武山--好,我马上回去,是!” “对不起,水水,我还有事,得先走一步,再见!” 接到紧急归队的紧急任务后,就算小宗一万个不愿意离开水水(他能预感到,能跟水美女发生点啥),可还是快速道歉后,不等她说什么,就跳下高脚椅,连招呼都来不及跟朋友打,冲出了迪厅。 小宗跑到他那辆别克车前,打开车门刚要跳上去,一只手却拽住了他的胳膊。 “谁?” 小宗低喝声中,猛地转身,双目中的精光,攸然散去。 抓住他胳膊的,竟然是那个美的不行的水水。 第293章:你出卖了我! 老天爷发誓,除了某个姓方的混蛋外,就再也没有哪个男人,敢随时都能忽视水水姐了。 “水水。” 发现是被水水拽住后,小宗稍楞了下,脸上浮上笑容:“对不起啊,我不是不想陪你,是因为有急事--” “你刚才接电话时说,有人夜闯武山?” 水水打断了小宗的话。 她在问出这句话时,刚才在迪厅内时,能对任何一个男人都会露出的媚笑,从脸上消失了,换成了紧张、甚至还有惧怕的焦急神色。 “是--你问这个干嘛?” 小宗下意识的问出一个字后,猛地意识到了什么,立即挣开她的手,再看向她时的眼睛里,已经带有了警惕的神色。 他虽然很想跟水水这样的美女,发生点浪漫的事儿,但他也没忘记他的职责。 任何一个能去箭扣派出所那边工作的警员,都知道自己肩负着什么样的责任。 也可以说是秘密任务--既然是秘密任务,又怎么可能随便对人泄露? “给我的你手机。” 水水懒得跟小宗说什么,伸手就去拿他的手机。 “干嘛!” 小宗终于确定水水不简单了,迅速横跨一步,正要再说啥时,一个冰冷的枪管,却忽地抵在了他脑门上。 冷汗,刷的一下就从小宗脑门淌下。 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貌似只需再喝几杯酒,就能陪他上床的水水,竟然能掏出手枪。 不过小宗也不是好相与的,毕竟他可是出身某特种部队,在冷汗冒出来的同时,脑袋猛地后仰,右膝狠狠抬起,对着水水小腹撞去。 砰的一声闷响,他的膝盖,撞在了水水的膝盖上。 接着,一个白生生的小拳头,就铁锤般狠狠砸在小宗脑门上,让他眼前发黑,金星直冒。 等他眼前金星散尽时,才发现自己已经瘫倒在了地上,水水拿着他的手机,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恶狠狠的瞪着他,语气阴森的说:“给你领导打电话,问问武山那边的情况!” “你、你休想!” 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小宗冷笑着哑声拒绝时,心却沉到了谷底:她到底是谁,怎么这么厉害,我在她面前貌似没啥的反抗之力。 水水大怒,白生生的左拳举起,正要砸下时,却又收回,接着从口袋中拿出一个大红色的小本本,打开放在他眼前,阴声说:“小子,看清楚姐姐是做什么的!” 水水已经不再是风声老大了。 可她被解除职务后,出于某种考虑,老人却没有收回她的配枪、工作证等东西。 以前时,水水才不屑拿出证件,来吓唬某人。 不过现在,她没心情跟一小警员啰嗦啥,直接扯出了虎皮大旗。 “风、风声,水中校?” 小宗看到工作证水水姐的照片、工作单位以及职务后,立即傻掉。 风声对于他这种小警员来说,无疑是个跟军情、国安等并驾齐驱的神秘部门,更是在以前某个偶然机会,听说过风声大佬好像姓水,叫水暗影,拥有先斩后奏的特权。 可就算一枪打死小宗,他也不会想到,眼前这个好像稍稍努力就能抱上炕的水水,竟然就是传说中的风声老大! (风声老大换人一事,像小宗这个级别的小鱼小虾,还没有资格知道的)。 她怎么会来迪厅,还对每一个男人,大抛媚眼? 小宗彻底傻掉时,水水已经收起工作证,手枪,一把揪住他衣领子,把他从地上拎了起来。 幸好,现在是凌晨,停车场内没别人,要不然被人看到后,肯定会惊到掉下巴:喀,这么一娇滴滴的大美女,力气凭大,提溜大小伙子就像布娃、娃。 把小宗推搡在车门上,水水皱眉沉声问道:“现在,你可以按我说的话去做了吧?” 国安,军情,风声,三大特殊强力部门,最不能招惹的就是风声,尤其是他们的了老大,那绝对是个实在躲不开,就必须全力配合的女魔头--悠忽间,小宗想起了领导跟他们训话时,说过的这段话。 “是,水中校!” 小宗本能的,啪的一个立正,抬手敬礼。 水水还礼。 嚓,本来那么庄严肃穆的敬礼,这娘们在还礼时,咋就看上去是在勾引人? 第294章:你出卖了我!(下) 小宗可不敢奢望自己被水水勾引,他还年轻--马上,就拨通了所长电话,低声说了几句后,就把手机给了水水。 “我是风声水暗影,现在那边什么情况?” 水暗影也没啰嗦,继续扯着虎皮大旗哄人家。 小宗听不到所长在电话里说什么,只能看到水水忽然猛地一咬牙,冲着电话嘶声吼道:“我才不管你们死多少人,他要是少一根汗毛,我就把武山绝密档案室、还有你们派出所的所有人,都屠掉!” 不但小宗在风声老大面前,得乖的跟孙子似的,就连他的郑所长,也得老老实实的据实回答她的问题。 郑所长说了:就在昨晚十点左右,武山方面绝密档案室的守卫,忽然有所行动(他也是刚知道的)。 五分钟前,跟一伙不明来历的武装分子,发生枪战冲突--目前为止,已经有至少九个以上的不明来历武装分子,被当场击毙,守卫者也有伤亡出现。 现在,箭扣长城派出所的所有警力,正在协助武山守卫,地毯式搜索漏网之鱼,希望能全歼这批试图入侵绝密档案室的不明来历武装力量。 昨晚十点左右,正是水水给老人打电话,请他实现承诺,放方圆一马的时候。 水水相信,方圆能在短时间内,找到能协助他的人,配合他的行动。 她更相信,如果老人没有泄露机密的话,武山方面,绝不会有所提前准备,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击毙至少九名来犯者。 方圆,有没有在这九名之中,水暗影不敢去想。 她只是悲哀的发觉:她被老人骗了。 老人没有给她承诺,却利用他的承诺,提前布局,等候方圆的到来。 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水水嘶声吼出那句话后,猛地把手机,狠狠砸在了别克车上。 砰的一声大响,手机碎成好几瓣。 一片残壳,飞在小宗腮上,划出一道血口。 鲜血淌下。 他却不敢伸手去擦--他已经被水水此时蓦然爆发出的戾气,给吓着了:这个女人,不是在开玩笑,她真会杀人的! 她为什么要杀人? 就因为她最在意的一个人,入侵了武山绝密所在。 本来,是那个人的错,她身为华夏某强力部门的老大,应该协助武山方面击毙所有来犯者的,结果却是在威胁正义的一方,叫嚣着要屠掉所有人。 这个娘们,疯了吗? 好坏、公私不分。 就在小宗盯着脚步踉跄的水暗影,走向迪厅门口发呆时,她却猛地转身,厉声叫道:“还不快滚,转告那些人洗白了等着姑奶奶去宰!?” “啊,啊!” 小宗这才如梦初醒,赶紧跳上车子,用最快的速度,狂奔出了停车场。 倒退着走到迪厅门口的水暗影,被台阶绊倒,顺势坐在了台阶上,目送小宗的车子消失后,忽而惨笑了下,拿出手机喃喃的说:“为什么,都这样不在乎我?” 手机内,传来了嘟嘟的声音。 依旧是在最后一声嘟声落下之前,电话才接通,夜搜魂那清冷的声音传来:“水--” “水尼玛比!” 水暗影已经彻底失去了理智,一句粗话打断了夜搜魂的话,艰难的呼吸着,哑声问道:“夜搜魂,为什么要出卖我?” 夜搜魂貌似很了解水水的为人,所以才没在意她的粗口,只是淡淡的问:“为什么这样说?” “我为什么这样说,你自己心里清楚。” 水暗影狠狠咬了下嘴唇时,尝到了鲜血的甜滋滋味道:“方圆要是死了,会有很多人死,包括你。” “你真爱上他了。” 夜搜魂的语气,依旧坚冰般的冷淡。 “是,那又怎么样?” 水水对此,才不否认。 夜搜魂好像冷笑了声:“可他明明跟你说,你们只是玩玩的。你们的婚姻,只是游戏--为了他的生死,就跟我们翻脸,好像不值得。” 水暗影的双眸,猛地眯起,声音更加沙哑:“你、你们在监视我!” 如果夜搜魂没有监视水水的话,是不可能知道她跟方圆之间这些破事的。 同样,夜搜魂也没否认:“不错,我们一直在密切监视你们。知道到目前为止,除了明珠那个女人外,你跟他还是清白的……” “为什么要监视我?” 水暗影打断了她的话。 “是为你好。” 夜搜魂沉默片刻:“最起码,我是真心为你好的。水水,我们都真心期盼你,能够跟他走到一起。但很可惜,他一直在拒绝你,不惜用各种手段,来伤害你。” “我知道,不用你提醒。” 水水舔了舔嘴角的血丝,说道:“但那又关你们的屁事?我爱他,只是因为他俘虏了我,跟他爱不爱我,没有任何关系。我也不愿意,任何人插手我的私事。” 顿了顿,她才又缓缓的说:“谁也不行。” 哪怕是对她恩重如山的老人,也不能干涉她的私事--这就是她说谁也不行的意思。 夜搜魂这次沉默的时间更久。 就在水暗影更加烦躁,刚要骂人时,她才说:“水水,我们发现,你跟他不合适的,无论你付出多少。因为他命中注定,只能有一个女人。那个女人,不是你。” 水暗影拿着手机的右手,紧了一下:“夜搜魂,少说这些屁话。我还是那样说,他要是出事了,别怪我翻脸。” 夜搜魂轻飘飘的问:“你会怎么翻脸?” “最起码,你会死。” “那好,我等你来杀我。” 夜搜魂说完这句话,扣掉了手机。 “我真会杀你,我不是在开玩笑。” 水暗影呆坐半晌,站起身,缓步走上了台阶,喃喃的说:“你也可以杀我--所以在临死前,我得尝尝男人的滋味。要不然,这辈子就白活了。” 第295章:她叫漠北北 弯月如钩。 凌晨两点半。 东半球的绝大多数人,都已经进入了香甜的梦乡中。 岭南凯撒酒店的十八层大厅内,却是灯火通明。 这儿,有着你能想到的所有赌具,就像一头头张大血盆大口的怪兽,用让人吃惊的速度,吞噬着赌客们的金钱。 赌场里的常客,不一定都是有钱人,但能够给赌客们服务的女孩子,却基本都是美女,哪怕穿着统一的制服套装,看起来‘包装’严谨,可你只需解开她们胸前的一个扣子,就能看到里面原来是真空的。 还有,你只要拿出足够的筹码,就能享受到你想要的特殊服务。 秦大川也想要那种特殊的服务,让那个有着一头橘黄发丝的女孩子。 他在来到十八层后,第一眼就发现了这个女孩子,并确定她是新来的。 女孩子长的其实不是太漂亮,尤其是眼睛太小,嘴巴偏大,唯有鼻子还算秀挺--如果是这样的容颜,她是没资格来十八层服务的。 关键是,她有着相当迷人的身材。 唯有真正懂女人的男人,才会懂得有着一副好身材的女人,要比有一张漂亮脸蛋更迷人。 新来的这个女孩子,就是有这么一具魔鬼般的身材,磁铁般的吸引了秦大川。 秦大川,绝对是最懂女人的男人,哪怕他不是有钱人,能够成为这家赌场的常客,也是因为保安是他高中的铁杆死党,每次来时都会放下的钞票,更是他小妹秦小冰給他的生意钱。 凯撒大帝酒店,对于爱赌、又懂女人的男人来说,就是仙境,能吸引秦大川每隔两个月,万里迢迢坐飞机来这儿潇洒一个晚上。 在来酒店之前,秦大川已经虔诚的拜过神了,祈祷神能保佑他,今晚手气爆棚,把此前‘寄存’在这儿的十几万,一股脑的拿回去。 话说,那可是小妹的血汗钱--男人,怎么可能总被小妹养活呢? 准备大杀四方的秦大川,看到那个女孩子后,改变了注意。 他决定,今晚不赌了,要把所有的赌资,全部交给这个女孩子,换一个晚上的温柔乡(尽管钱不多,只有两万块,但差不多也够了)。 两万块,应该能买到一个长相不咋样的女孩子。 她叫啥名字? 秦大川已经在她胸牌上,看过十七八遍了:漠北北。 嗯,就是漠北北。 很好听的名字的,名字比她的人还要好听。 差十五分,凌晨三点。 坐在卡座上的秦大川,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抬起头来时,就看穿着红色荷官制服的漠北北,端着一个银盘走了过来。 花儿般的笑容,从秦大川嘴角绽放开来时,他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小妹去年就給他置办下的名牌西装,拿捏出了最绅士的风度,来迎接他心目中真正的女人。 话说,早在一个小时前,秦大川就已经把那两万块换成的筹码,放在漠北北的衣服里,并得到了她的承诺:忙完后,去十七号房。 现在她忙完了,踩着细高跟红色皮鞋,哒哒的走了过来,不怎么漂亮的脸上,带着甜甜的微笑。 待会儿,我才不看脸呢。 秦大川心里这样想着,目光落在了她左右摇摆有韵的腰肢上,轻吸了口气时,一个很讨厌的男人声音从前面响起:“你,过来。” 漠北北马上停步,弯腰柔声问道:“老板,要喝酒么?” “老子不喝酒,只想吃你。” 老板嘿嘿的笑着,一摞筹码,扔在了漠北北手中的银盘中。 足有十数个之多,每个都是一万元的。 秦大川腮帮子,猛地鼓了下,接着就瘪了。 他不用看老板的脸,就知道这是来自缅甸的乌邦,一个靠贩毒起家的小毒枭。 虽说是个小毒枭,可人家也是亿万富翁,不是秦大川这种拿着小妹血汗钱,来花天酒地的沙比青年能比得。 十几万,足够让漠北北使出浑身解数,来伺候他了。 最关键的是,秦大川不敢因为他破坏了这边的规矩,就跟他理论(谁先订下漠北北,谁就是她今晚的新郎,别人不能抢,这就是赌场的规矩),要不然会吃枪子的。 而且秦大川也相信,漠北北也不敢坚持规矩,拒绝乌邦来伺候他。 果不其然,漠北北看着秦大川,抱歉的摇了摇头,接着矮身,扭着水蛇般的腰,坐在了乌邦身边,咯咯娇笑着说:“老板,我们去十七号吧,我开好的房间。” “有蜡烛吗?” “有。” “有皮鞭?” “有。” 长相一般的漠北北,咯咯的娇笑声又脆又迷人,听在秦大川的耳朵里却像刀割一样难受,暗中骂道:骚、货,你本来是我的,却不顾规矩跟了别人,特么的。 第296章:她叫漠北北(下) 十八层所有的服务生,一个晚上只能陪伴一位客人(老板为她们的健康考虑),这也是规矩。 乌邦可以仗着有钱,破坏规矩,秦大川却不敢。 就像他不甘心把这两万块扔进水里:这可是他绞尽脑汁,才找借口从小妹那儿骗来的,谁知道以后再来这儿时,漠北北还在不在? 不行,我不能让小妹的钱,就这样白白扔掉! 想到小妹辛苦工作的样子,秦大川的良心很疼--咬了下牙关,装作没事人似的,走出了赌场。 赌场走廊对过,就是服务生的休息室。 漠北北说了,她的休息室就在十七号房。 秦大川决定去她房间内,找回两万块钱(这些服务生的休息室内,绝不会缺少客人打赏的筹码,更不会想到,会有客人偷进她们的房间偷东西,客人都是有钱人嘛。) 十七号房不大,布置的却很雅致,甚至高级。 一张宽大的席梦思,还有一个大衣柜,外加一个梳妆台,就是全部家具了。 “她会把筹码放在哪儿?” 闪身走进十七号房后,秦大川倚在门板上,迅速向房间里张望着。 一般来说,女孩子藏钱的地方,无非是铺盖、枕头下面等。 不过秦大川找遍了这些地方,都没看到半个钢镚。 “在大衣柜内?” 秦大川有些疑惑的挠了挠后脑勺,走过去打开了柜门。 柜门刚打开,门外就传来脚步声,还有漠北北的娇笑声:“老板,这边请。” “擦,坏了!” 秦大川心中一紧,刚要转身就跑时,才猛地想到这时候是跑出去,被发现后,铁定会被酒店老板打断腿,甚至会直接活埋掉的。 秦大川觉得自己还年轻,美好的明天总是对他招手,当然不肯会被活埋。 倒不介意,被柜子关在里面,反正乌邦他们办事的时间,估计也长不了。 他刚关上柜门,房门就开了,高跟鞋的哒哒声清晰异常。 从柜子缝里,秦大川向外看去,就看到胖猪一般的乌邦,搂着漠北北的脖子,几乎快要把她压趴下了,一只手还伸进她衣服内,猪那样的笑着。 个头比乌邦还要高挑的漠北北,娇笑着把他带到席梦思前,挣开他的手:“老板,我先把门关上。” “快点,皮鞭呢,蜡烛呢,我怎么没看到?” 乌邦迫不及待的开始脱衣服。 看着他那身肥肉,秦大川觉得很恶心,再也不愿意看了。 他真无法接受乌邦压在漠北北身上的现实。 只是,就算他不看,漠北北那咯咯的娇笑声,乌邦猪一般的喘气声,也总望他耳朵里钻。 麻痹,老子真受不了--秦大川有些心烦的想到这儿,正要不顾一切的推开柜门跳出去,双手捂着脸用最快的速度,逃出十七号房时,却听到了惨叫声。 惨叫声很低,就像是用屁、眼发出来的那样,却带着超清晰的惊骇,恐惧。 下意识的,秦大川从门缝里看去。 很多年后,每当他偶尔回想起这一幕后,都会吓得心儿颤,并伴有恶心等症状:乌邦的心口,竟然多了个洞。 有着魔鬼身材,银铃声音的漠北北,那只纤长的右手中,竟然托着一颗还在跳跃的心,咯咯娇笑着,伸出鲜红的香舌,去舔那颗心。 然后,秦大川就昏了过去。 等他悠悠醒来时,觉得裤裆下湿漉漉的,听到有人低声说:“我们的人,在武山全军覆灭。现在已经查清,此次行动的泄露,很可能跟陈婉约有关。要不要,把那个女人干掉?” “不用了,她还不能死。” 漠北北的声音响起,再也没有了丝毫柔媚之意,只有清脆:“我只是想试试那边的反应,也算得到了想要的结果。你们可以走了。” 有人低低答应了声,脚步声随着关门声消失。 武山是哪儿,陈婉约又是谁,秦大川才不关心这些。 他满脑子,都是漠北北手里捧着一颗心的恐惧样子。 尽管他潜意识内,确定当前必须得藏好,可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控制牙齿、身子打颤。 “出来吧,我不会杀你的。” 柜门忽然开了,一张明媚到极点的陌生女孩子脸,出现在了秦大川视线中,语气淡然的说:“你真该感激,我今晚心情不错。” 看着这张美丽的脸--男人在漂亮女人面前,胆子总会大,就像秦大川,还能问道:“你、你是谁?” “我是漠北北呀。” 女孩子忽然笑了,右手缓缓举起。 秦大川看到了一张面具。 “这是人皮面具,你要不要戴上试试?” 漠北北咯咯娇笑的样子,让秦大川心儿狂跳,却比不上他摇头的动作。 “快走吧,趁着我心情还好时。但你最好懂得哪些话不该乱说。乱说话,会死人的。” 漠北北伸手,在秦大川脸上拍打了下,转身走出了房间。 方圆也很想走。 现在已经凌晨三点了,他必须得在四点之前,赶到英皇迪厅--要不然,某个蠢货,就会做出蠢事的。 只是他不能走。 因为就在他把烟头弹下山谷内时,脑后传来了利器破空的厉啸声。 陌刀。 可以藏在袖子里的陌刀,锋利无比,带着斩杀一切的霸气! 昆仑,也有一把。 第297章:昆仑,刀光! 很多人都听说过干将莫邪的大名,却不知道它们是怎么锻造出来的。 当世间,也有七把名叫昆仑的陌刀,同样没谁知道它的锻造工艺。 方圆曾经拥有过这样一把陌刀。 昆仑挥起时,能把ak-47的枪管轻松切断,就像切豆腐那样。 七把这样的陌刀,分别由某个老人,交给了七个人。 并给他们立下规矩:昆仑,不出关。 陌刀名叫昆仑,昆仑不出关。 这也是陈断玉、秦摘花前往塔希科时,为什么没有携带昆仑的原因。 方圆却不在意。 因为属于他的那把昆仑,这些年来始终在关外,在一个叫昆仑的人手中。 某些人只知‘水银泻地刀锋起,妙手空空头落地’中的昆仑,有把叫昆仑的陌刀,又有谁知道,叫昆仑的这个人名,是根据这把陌刀而起的? 昆仑不出关,老人给方圆他们七个人订下的规矩。 方圆本以为,他会终生固守这个规矩。 可连他自己也想不到,他会成为破坏规矩的那个人--无论他有什么理由去破坏老人的规矩,夜搜魂、陈断玉还有秦摘花,三人或许不会追责他。 但有个人,却始终在寻找他,要让他为破坏规矩而付出代价。 不会杀他,只会砍断他一条手臂。 右臂。 没有了右臂的方圆,就再也不是盗圣,更不会是七杀手中的鬼手了。 方圆现在不在意盗圣、更不在意鬼手这个曾经让他骄傲的名号,他只在意自己的右臂,绝不能被人斩掉。 哪怕这个人,号称七杀手中近身格斗本领最高的魔手铁辽。 事实上,也唯有魔手铁辽,才始终苦苦寻找方圆。 凌晨三点,铁辽来了。 没有任何的招呼,不讲狗屁的情面,更不会以在背后偷袭方圆,有丁点的惭愧--他只想,要方圆的右臂,来维护老人的尊严。 至于事后,他会不会自断右臂,来给当年七兄弟共同发过的誓言一个交代,这就是后话了。 刀锋闪过时,挥起层层的冷月残影,以梦幻般的速度,斜斜斩向方圆右臂。 背对着铁辽的方圆,耷拉在烽火台上的双脚脚后很,猛地一磕烽火台,就像跳水运动员那样,头上脚下直直扎向脚下深大数十米的山谷中。 他除了这个办法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反应,能躲开铁辽的偷袭。 一刀斩空后,清冷月光下铁辽那张冷峻的脸上,没有浮上任何的惊讶,更没有丝毫的犹豫,就像归巢的乌鸦那样,紧跟纵身投下山谷。 他已经追了方圆好几年。 今天好不容易碰到了,那就决没有再放过他的理由。 哪怕是老人,也休想劝他罢手。 方圆要想保住右臂,唯一的办法就是--杀了他。 可尘世间,又有谁能在跟铁辽单打独斗时,把他斩杀? 尤其是在他的昆仑出鞘时。 方圆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能干掉铁辽,更是在徒手时。 所以,他只能逃。 不顾一切的逃--铁辽,就像是条从不讲理的疯狗,绝对是方先生避而远之的人。 任何人,从高达数十米的烽火台上,重重落在山谷中枫树的树杈时,滋味都不会好受,尤其是那张引以为豪的小白脸上,还被树杈划了一道后。 “特么的,姓铁的,你别逼老子发怒!” 砸断一根茶杯口粗的树枝,才重重落在地上的方圆,疼的眼前发黑,金星直冒,却不敢有丝毫的凝滞,当即弹身而起,大骂声中已经兔子般的窜出了七八米。 他压根不用去拿眼睛看,就知道那条疯狗,肯定会跟着他从烽火台上跳下来,紧追不舍。 事实证明方先生判断的相当正确,就在骂声未落时,铁辽已经重重摔倒在他刚才落下的地方。 这疯狗,肯定也被摔得五脏六腑都移位,难受的几乎要吐血--不过,这丝毫不会阻挡他跳起来,继续持刀追杀方先生。 方圆不住的爆着粗口,把铁辽十八代祖宗都骂了个遍。 铁辽却没有回骂一句。 他绝对是个现实主义者,很清楚骂人时会浪费力气的,而挨骂却不会有丝毫的损伤,所以倒不如省下这份力气,用陌刀来封住骂人的家伙的臭嘴。 果然,当铁辽的昆仑陌刀,擦着方圆右臂扫下时,方先生闭上了嘴。 他必须得珍惜任何的力气,才能把‘遁形术’发挥到极致,躲开这条疯狗。 实在躲不开时,就只能咆哮着转身,像个疯子似的,以两败俱伤的打法,向疯狗发起反攻。 铁辽才不在乎两败俱伤,反而更喜欢。 当衣服几乎被割碎、右臂被狠狠划了三道血口后,方圆才知道自己又错了,只能利用更加敏捷的躲闪,避过仿佛要把整个世界都劈碎的刀光后,继续狼狈鼠窜。 第298章:昆仑,刀光!(下) 老天爷,从来都是公平的。 既然能让铁辽号称为七杀手中近身格斗第一人,那么就会给鬼手先生,冠绝七人的跑路本领--事实上,在被逐出七杀手后,方圆也正是凭借他出色的跑路本领,才博得了诺大的威名。 所以,无论铁辽有多么的暴怒,无比渴望要一刀斩断方圆的右臂,可却总是差之毫厘,眼睁睁看着他绝处逢生,继而企图一骑绝尘而去。 郑所长,在武山枪响后,就用最快的速度,率领手下所有能出动的警员,赶来了这边,三人一组,分散在长城内外,跟武山守卫,展开了地毯式的搜索。 这段长城外的山谷内,荒草齐腰高,到处是枫树,根本无路可走,却又偏偏到处是路--不明来历的武装人员,有可能从任何一个方向,忽然出现。 所以,他们得必须加倍小心(毕竟在搜捕不明分子时,前提是要先确保自己安全),三人呈品字形,借着强光手电的刺眼白光,缓步前行。 索、索索--枯草被人趟动的声音,由远而近,用让他们匪夷所思的速度,从西北方向快速袭来。 “注意,有情况,灭灯,准备战斗!” 郑所长低喝声中,强光手电熄灭,三把手枪,对准了西北方向。 索索声越来越近,速度更快,就像狂风暴雨那样,急促捶打着郑所长的小心肝儿。 “别、别紧张,听我命令行事!” 低声安慰两个手下别紧张的郑所长,压根没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在发颤。 亮光一闪中(至于亮光是咋闪出来的,郑所长才不去管),有条比兔子还要快的黑影,攸地出现在郑所长等人的正前方。 想都没想,郑所长就举起手枪,厉声大喝:“开灯!” 强光手电的刺眼白光,蓦然亮起时,郑所长自己也本能的闭了下。 然后,他就觉得有个东西,在他握着手枪的右臂上点了下,随即风声从耳边刮过,等他再睁开眼时,看到了一个手持短刀的男人,好像豹子般的从前面枯草从中,飞扑出来。 “站住,我是警察!我命令--” 郑所长还没有喊完命令,就觉得右肩猛地一沉,再也无法维持身子平衡,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 啊,咋回事? 跪倒在地上的郑所长,再抬起头来时,好像豹子般的年轻人,已经不见了,倒是身后数十米的远处,传来一个极其嚣张的叫骂声:“草,姓铁的,就凭你乌龟爬似的速度,休想追上老子!” 铁辽明明知道,方圆这是在故意激他说话,就是为了延迟他的追杀速度。 可实在受不了总是被他辱骂,终于忍不住的怒声喝道:“姓方的,有本事你别跑!” “遇到疯狗不跑的,才是沙比……” 当郑所长听到最后这个字时,才蓦然醒悟过来,问左边发呆的手下:“刚、刚才,有几个人从咱们眼前跑过?” 两个人。 站在方圆曾经坐过的烽火台上,居高临下的老人,能借着清冷的月光,清晰看到方圆逃跑、铁辽随后追杀的路线。 方圆在兜圈子,以他擅于跑路的长处,来消耗铁辽的力气。 还别说,铁辽也真上当了,从不时闪过的一抹惊鸿般的刀光中,就能看出他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的暴怒,开始拿那些花花草草的出气了。 夜搜魂站在老人身边,幽幽的叹了口气:“唉,铁辽不改改易怒的脾气,永远也成不了四叔那样的绝顶高手。” 到背着双手的老人,抬头看着那轮弯月,淡淡的说:“就算他改掉暴怒脾气,也不是绝顶高手,要不然,你四叔也不会陨落在西北。” 夜搜魂脸色一黯,紧紧抿了下嘴唇。 老人说的没错,就算铁辽能成为第二个天狼星,还不是也无法阻挡邪物的一双纤纤玉手? 唯一逃出来的兄弟说过了,那个女孩子,只用一双手,就能凿穿人的心口。 那双手,得有多么可怕,才能让天狼星那样的高手,也像草芥那样,随寒风枯萎? 想到天狼星,想到那个至邪女孩子,夜搜魂再也没有‘欣赏’山谷中猫捉老鼠的游戏,低头很久,都沉默不语。 老人也没说话,只是仰首看着天上的冷月。 “还有不到四十分钟,就是四点了。水水说,四点看不到方圆的话,就会做傻事。” 就在老人终于低下头时,夜搜魂才低低的说道。 老人依旧淡淡的说:“别担心,他肯定比你还要着急--来了。” 夜搜魂猛地转身,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人,鬼魅般的出现在十数米外的城墙上。 紧紧抿了下嘴角,她低声问:“铁辽他,肯放方圆走?” “他没别的办法。” 老人还是低头,看着脚下的山谷中。 夜搜魂下意识的,扭头看去--下面的山谷中,忽地闪过一抹刀光! 夜搜魂很熟悉这刀光,因为她自己也有一把能洒出这种冷光的利刃。 不过现在她能肯定,这道刀光,绝不是铁辽那把昆仑洒出来的。 无论铁辽有多么的骄傲,努力,两年内都无法让昆仑,洒出这么凌厉至极的冷光。 夜搜魂自己更不能。 可她却知道,有个人能。 昆仑。 第299章:潜伏在身上的灾难的种子 铁辽双手紧攥着刀柄,眼神森冷的盯着树影下那个人,屏住了呼吸。 他屏住呼吸,却无法阻止锁骨那道伤口,依旧向外溢出的鲜血。 长三寸的小伤口,对于铁辽这种人来说,比被蚊子叮一口严重不了多少,可他却觉得全身都在发冷:刚才全力一扑,不但没有伤到对方,反而让那个人一刀斩伤了锁骨。 最让他无法接受的是,对方明显对他手下留情了--如果那把刀斩过来时,只需稍稍往上移动一寸,就能割断他脖子下的大动脉。 那个人站在树影下,仿佛跟阴影融合在了一起,不存在。 就连那把可怕的刀,也没闪出一点点的寒芒。 可偏偏,就算铁辽闭着眼,都能感觉到那个人的存在,正盯着他的脖子。 传说,这个人在挥刀,刀锋起时,都会有人头飞起,鲜血会像午夜昙花那样攸然绽放--铁辽的脑袋,之所以还能安安稳稳的坐在脖子上,那是因为他是铁辽,是方圆曾经的战友。 像铁辽折磨骄傲的男人,手持人间利器,以他最擅长的近身格斗,跟人对掐时,竟然连一招都没有走过,这对他来说,应该是个莫大的耻辱。 男人的耻辱,很多时候需要用鲜血来洗刷,哪怕是死。 铁辽却没这个想法。 不是他怕死,而是因为他在知道对方是谁后,觉得自己败的很想当然--如果不败,那才是怪事。 这就像一个三岁的孩子,跟三十岁的男人打架打输了,他会感觉是耻辱吗? 真正骄傲的男人,无疑有着绝对的自知之明。 铁辽就是这样的人,所以在被一刀击败后,他才没有任何的羞辱、不服气,只是死死盯着那个人,过了很久,才缓缓把刀放了下来。 随着陌刀放下,铁辽能清晰感受到,那个人望着自己脖子的目光,也挪开了。 “我早就听说过你,也早就想会会你,因为有人告诉我说,你才是天下用刀第一高手,我那时候不服气,现在服气了。哪怕是我再苦练三年,也不是你的对手。” 铁辽把陌刀随意插在地上,语气平静的说着,倚在一棵树上,掏出了香烟。 尘世间,也唯有铁辽这样的男人,才会败得这样光明磊落,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这次你放我一马,我承情,以后,我都不会再追究方圆违背诺言的事了。” 站在树影下的那个人,始终一言不发,却在铁辽说完这番话后,转身就走。 “等等。” 铁辽却喊住了他。 昆仑停住了脚步,背对着铁辽没有回头。 铁辽吸了口烟,才问道:“昆仑不出关,是我们的规矩。可我听说,这些年来,你却从来不入关,是他给你订下的规矩?” 昆仑站在那儿,刚出现的身影又在跟周围环境慢慢融合,终于说话了,声音就像生锈了的铁器在摩擦,还带着口吃:“这、这儿是长城外,我、我没入关--也没谁,给我订下规、规矩。如果算的、的话,也只能是我给我自己订下的。” “我觉得,你这个规矩该改改了。” 铁辽这才说出他为什么‘八卦’的原因:“据我所知,方圆可能会有危险了。除了你之外,好像没有谁能帮得了他。” 昆仑沉默。 很久后,才缓缓说道:“没有谁,能、能杀得了他。” 铁辽笑了,转身拿起插在地上的陌刀,手腕一晃,刀光消失,大踏步的走向了城墙边:昆仑都这样说了,他实在没理由再为方圆的安全瞎操心。 最多有些奇怪:昆仑到底长什么样子,是男,还是女,又是怎么练出这样一手刀法的?还有就是,他为何对方圆这样死心塌地,至死不渝的? 铁辽心中这些问题,夜搜魂也想知道。 不过,目前她却在看着走过来的方圆。 清冷的月光下,她能清晰的看到,这家伙的衣服,已经被铁辽的刀锋,给割成了条状,走起路来时,很有几分‘衣袂飘扬’的滑稽。 方圆才不在意夜搜魂怎么看他。 因为他完全把这个女人,当做空气直接无视掉了,眼里只有那个老人。 缓步走到老人面前三米处后,方圆停步,弯腰,冲他深深鞠了一躬。 他们俩人相处了仅仅半年,老人更是把他逐出七杀手、让他宏伟愿望破灭的‘罪魁祸首’,但这丝毫不影响方圆对老人发自内心的尊敬。 老人看着方圆,淡淡的说:“你没必要对我客气。” 方圆直起腰,看着老人:“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能获得我的尊敬。” 老人嘴角弯了一下,却没说话,再次转身看向了关外西北方向。 第300章:潜伏在身上的灾难的种子(下) “我,最多还能呆五分钟。” 方圆拿出手机看了眼,又恨恨的骂了句什么。 手机屏幕,已经被铁辽刀锋给划伤了。 “有个至邪的东西,已经逃离了罗布泊,涉足中原,灾难即将来临。” 老人也没废话,直截了当的说:“至邪之物是个女孩子,很漂亮,很年轻,更诡异--她,不畏惧子弹。” “啥?” 方圆愣了下,皱眉说:“子弹,也打不死?” “华夏有着数千年的历史,存在着太多匪夷所思的现象。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能了解的,还不到三成。” 顿了顿,老人说:“我猜测,她不怕子弹,很可能是一种类似于武侠小说中的铁布衫功夫,或者是她的皮肤,有我们无法理解的特殊性。” 方圆低头,看了眼时间:“还有不到三分钟。” 夜搜魂听出他这样说,是在嫌老人废话,立即低喝一声:“方圆,你太放肆了!” 方圆总算是看了她一眼,目光冷漠,还带着厌恶。 夜搜魂眉梢剧烈挑了几下,正要反手拔刀时,老人及时说话了:“当真正的灾难来临之前,那个女孩子必须得做两件事。第一,找到一双绣有彼岸花的绣花鞋。第二,诱发潜伏在你身上的某种东西。” “诱发我身上的某种东西?” 方圆向前踏出一步,嘎声问道:“我身上,潜伏着什么东西?” 老人答非所问:“所以无论怎么样,你都不能让她得逞。要不然,到时候你会死--你身上的那种东西,恰是能激活黑暗世界中灾难的导火索。” “我身上,到底潜伏着什么东西!?” 方圆有些不耐烦了,语气也严厉了起来。 这也不能怪他着急,因为无论换做任何有个人,在得知自己身上,竟然潜伏着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某种东西(尤其这种东西,还是诱发邪恶扩散的导火索),心情都不会好的。 “我也说不清。” 老人摇了摇头,低头看着山谷内:“武山档案室内的那些绝密资料中,也没讲清楚,所以,你以后不要再来了。” “好,我知道了。” 方圆再次看了眼手机,转身就走。 老人却像没查觉他要走那样,继续说:“我只知道,要想诱发潜伏在你身上的某种东西,你必须得跟一个能穿上绣花鞋的女孩子同房……而夏小韵,就是尘世间唯一能穿上那双绣花鞋的女孩子。嗯,最起码,在至邪之物,还没有找到把她取而代之的办法时,她是唯一。” 方圆停步,霍然回头,看着老人,嘴唇动了动,却没说什么。 老人也转过了身,目光平静的看着他:“你不要责怪任何人,因为我已经知道你跟夏小韵,是亲兄妹的关系。我只想告诉你,当夏小韵穿上那双绣花鞋时,你再面对她时,就能突破那层障碍,违反人伦时,也是灾难降临的时候。” “那双绣花鞋中,究竟又隐藏着什么邪恶力量,能让我违反、违反人伦?” 方圆在问出这句话时,声音有些沙哑,还有些颤抖的惧意。 因为他霍然发现,他的灵魂深处,现在竟然腾起清晰的邪恶感,只想把小夏…… “我也说不清--” 老人刚说出这五个字,方圆就大喝一声:“总是说不清,那你究竟能说清啥啊!” “我只能确定,每隔五十年,灾难就会降临一次。” 老人才没有责怪方圆的冒犯,仍旧从容说道:“上次灾难降临时,我们被迫发射了至少三颗原子弹,导致那边十数年变为真正的无人区,足有数千人因此而……唉,五十年的时间,真短。” 方圆好像听懂了老人这些貌似杂乱无章的话,却又听不懂,烦躁的用力甩了下脑袋,哑声说道:“最后一个问题。既然我跟夏小韵,是灾难的导火索。你,为啥不杀了我们?” “你们要是死了,哪怕只是死一个,灾难的禁锢就会消失,随时爆发。” 老人在说出这句话时,声音明显苍老了许多:“我们不是没考虑过这个办法,只是不可行,因为历史,已经给我们留下太多惨痛的教训,我们--伤不起。” “真特么的,扯淡!” 这是方圆傻楞片刻后,扔下的最后一句话。 随即就腾身跳上城垛,狸猫那样的顺着城墙,飞快的攀了下去。 脚尖刚一落地,方圆半蹲的身子,就定在了那儿。 铁辽就在站在他前面几米处,冷冷的看着他。 方圆吐出一口浊气,缓缓站了起来,皱眉看着他:“姓铁的,让我走,我有十万火急的事。所以,别逼我跟你拼命。” “你不该用那种态度,跟他说话的。” 铁辽说话的语气中,没有丝毫敌意:“因为他为了阻止灾难,已经牺牲了很多亲人。春分之夜陨落的天狼星,就是他的亲兄弟,还有--总之,他有资格受所有人尊敬。” “好,我知道了,还有屁要放吗?” 方圆不耐烦的问道。 “有。” “那就快点放。” “你的心乱了,我给你当司机,送你去英皇迪厅。” 铁辽转身时,喃喃说道:“希望还能来得及阻止那个娘们发疯--疯子,都特么的是疯子,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第301章:问哥寂寞不? 站在箭扣长城最高处的烽火台上,能看的很远。 箭扣长城下的山谷中,重新恢复了它平静了数百年的平静,某些不明来历人洒出的鲜血,也已经被晨风吹走,或者说是被这片残败之地所吸收。 数百年前,每隔数年,这儿就会死成千上万的人,区区十数个人的鲜血,还远远无法让它感到满足。 没有谁敢来烽火台这边,打搅背手而立的老人。 在方圆走后,夜搜魂听到很远处传来汽车马达的呼啸声后,才转身看着老人,轻声说:“他是真在乎水水的,就像水水真爱上了他。可是,他们之间注定没有结局的,所以我觉得--水水有权利知道真相,做出她自己正确的选择。” 老人没说话,仿佛没听到她在说话。 夜搜魂忽然跪了下来,额头触在冰冷的长城甬道中,哽咽着说道:“二伯,现在我以亲侄女的身份,请您为水水考虑一下吧,她毕竟是您的亲女儿,我爸,三叔,四叔他们都已经不在了,我们水家,已经为国家付出太多了!” 老人还是没说话,可为什么被冷月斜映在甬道中的影子,在发抖? “我爸,三叔、四叔他们,可以去死。我可以为了让您找个正当理由,把方圆逐出七杀手。无论您让我们做什么,我们都毫无怨言,因为这是我们水家存在的使命。而且,即便是我们都死了,也有人能把我爸他们兄弟三人的血脉,继续延续下去。” 夜搜魂继续说:“可您--水水已经是您四个亲生儿女中,唯一还正常的了!她有资格,也有理由,能够拥有幸福的生活。您就别再让她卷进这谭浑水中了,这对她不公平,这……” “别说了。” 老人语气低沉,缓缓说道:“起来,我不喜欢你跪着说话。水家的人,从来都没有跪着说话的先例,就算跪我也不行。” 夜搜魂抬起头,已然是泪流满面,却不敢再说什么。 “搜魂,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的不公平,只有付出的代价,要对得起所得。” 老人的身子,已经停止了发抖:“如果没有水家这些人的牺牲,水家那些人,又怎么会得到这么高的地位?至于我--备受他老人家的恩德,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能够让我在百年之后,能无愧的去面对他老人家。” 夜搜魂站起来,低声说:“可……” “可这是事实。” 老人缓缓转身,看着夜搜魂的眼神中,满是慈爱之色:“让你受委屈那么多年,也是事实。但从今天开始,你就不要再陪着我了,去过你无数次梦呓过的新生活吧。” 新生活,这个词有着太广泛的意思。 换一个工作岗位叫新生活,搬家到别的城市,是新生活,无意中在迪厅内,偶遇一个超级大美女,并获得陪她上床的青睐,这也是新生活。 最起码,刘佩立先生就是这样认为的。 今年已经四十有三的刘佩立,别看年龄够大,混得也不算强,不过可没少来英皇迪厅这种地方,总期望能在这儿,偶遇某个空虚寂寞冷的少妇,来一段至死不忘的难忘今宵。 只是很可惜,从英皇迪厅开业那天开始,到现在已经七年多了,这些年中,就连刘佩立自己都不知道,他已经来过多少次了,却始终没有实现这个梦幻般的愿望。 这倒不是说,英皇迪厅内没有那种寂寞空虚冷的少妇,实在是因为刘先生无论怎么精心‘妆扮’,貌似都达不到少妇解闷的要求。 没办法,暂且不提刘先生那满脸横肉了(每次照镜子,他都会埋怨爹妈:明明我是个善人,干嘛要给我一副恶人的嘴脸),单说他那一口大黄牙,就能把寂寞空虚冷的少妇们,给吓得热血沸腾--哪敢再跟他难忘今宵? 不过,久经打击的刘先生,并没有就此退缩,而是异常固执的坚持着。 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付出就会有汇报。 凌晨四点,就在刘佩立满脸羡慕、落寞的看着,他所欣赏的一个少妇,跟一个小白脸走上楼梯后,幽幽叹了口气,放下酒杯准备回家洗洗睡时,他的美梦实现了。 一个让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女郎,姿势慵懒的倚在了他肩膀上,眉梢间荡漾着微醉的荡意,吐气如兰:“哥,寂寞不?” 问哥寂寞不? 哥寂寞了至少七年了! 刘佩立傻傻望着这个身穿黑色紧身皮衣,却把拉链拉开,露出小半个让他发疯雪白的女郎,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要不然,这么极品的女人,怎么可能主动来勾引他? 其实,早在零点之前,老刘就已经看到女郎,并幻想过某些场景了。 不过,他可不敢去搭讪:这种档次的女人,绝不是他能搭讪上的。 君不见,在此之前,至少有八十八个帅哥,拿捏出各种绅士嘴脸去搭讪女郎,却无一例外的得到了一个字:滚。 也不知道咋回事,被她骂着滚蛋的那些爷们们,个个在平时可是很牛气的(不牛的男人,敢来这地方鬼混吗),但在女郎面前,却不敢说半个不字。 只能讪讪的滚蛋--她是说滚时,会让男人们感受到从没有过的压力,仿佛只要还嘴,脑袋上就会出现个血洞那样。 刘先生不 第302章:问哥寂寞不?(下) “不说话,看不起小妹呀?那就算了。” 看到刘佩立只是发呆,女郎慵懒的皱了下黛眉,端着酒杯转身要走。 刘佩立鬼使神差般的,伸手挽住了女郎的胳膊,连声说:“别走,别走--妹子,你这是在邀请哥跟你……” 女郎回头,媚媚的笑着,张嘴吐出一口烟雾,喷在他的脸上:“你那方面,还行不行?” “行,肯定行!” 没有哪个男人,说自己在那方面不行的。 女郎又轻飘飘的问道:“花样多吗?” “多!” 刘佩立点头时,几乎把脑袋折断。 把细细的女士香烟,随手抛在酒杯内,女郎伸手揪住刘佩立的耳朵,咯咯浪笑着:“那还墨迹啥呢,还不快走。” 英皇迪厅的三楼,有专门供客人嗨累了休息的房间,价格死贵,不过条件还可以。 刘佩立做梦般的,傻笑着被女郎揪着耳朵,好像遛狗那样走上楼梯时,能看到别的男人,望着他时露出的愤怒目光。 很现实,老刘绝对是今晚英皇迪厅内最愧对人类审美观念的男人,可偏偏他获得了今晚超级女神的青睐,其他男人能不愤怒,能不感觉受到羞辱吗? 就像踩着云彩那样,刘佩立来到了三楼某个房间内。 “傻瓜,还傻愣着做啥呀,春宵一刻值千金,天都快亮了,还不赶紧的?” 女郎款款坐在干净的白被单上后,才吃吃娇笑着松开了刘佩立的耳朵,缓缓把皮衣拉链,往下拉。 刘佩立的眼珠子,随着女郎拉开拉链,几乎要瞪出眼眶。 嘴角的哈喇子,更是垂下来好长。 对他的猪哥嘴脸,女郎有些不满,双手抱住了心口,嗔怪着问道:“再发傻,那你就给滚出去吧。” “啊,不,不,我才不滚!” 刘佩立如梦初醒,接着就开始飞快的脱衣服。 连他自己看了都恶心的身子(大肚腩),天仙般的女郎,却没丝毫厌恶,反而双眸蓦然闪过一抹亮泽(好多年后,老刘才回味出女郎的双眸神色,那是报复的快意,就是他越丑陋,她就越爽)。 这让老刘信心更加平增多倍,扔掉最后一件衣服后,就色笑着张开双手,扑向了女郎:“妹子,哥来了!” 女郎却抬起她修长的右腿,黑色高跟鞋抵在了他的大肚腩上。 刘佩立一愣:“怎么,又不愿意了?” 女郎咯咯娇笑着,摇了摇头:“不是不愿意,我还没有跟你介绍,我是谁呢?” 嚓,在这种地方玩儿,还用得着自我介绍吗? 刘佩立心里骂了一句时,就看到女郎用很认真的语气说:“你给我记住,牢牢的记住,一辈子都不许忘掉,今晚你上的女人是谁。我姓水,叫水暗影。我的丈夫叫方圆,大方的方,圆静的圆。” 刘佩立彻底傻掉,实在搞不懂这个自称叫水暗影的女郎,为啥要说这些。 “在你上我之前,必须得答应我一个条件,那就是完事后,逢人就说,是你上了方圆的老婆水暗影。” 水暗影这才缩回右脚,脸上又浮上媚笑:“你答应不?” 此时的老刘,虽然彻底懵了,可某根神经却是相当清醒的:别说是答应女郎这个小要求了,就算完事后把他脑袋拧下来,他也肯定是笑着死的。 毕竟像这种只存在与传说中的极品女人,可不是哪个男人能随便得到的。 再说了,她的要求算个屁的要求啊? 就算她不这样嘱咐,出于男人的骄傲,老刘以后也会逢人就会吹嘘,今晚这个香艳之夜的。 “我答应,就算有人把我舌头割了去,我也得逢人就说的!” 刘佩立声音沙哑的说着,鸭子般的笑着:“妹子,咱们这下可以开始了吧?” 水暗影没说话,只是修长的腿子一抬,打着旋的平躺在了炕上,扯过枕头盖住了脸,尖声喊道:“来吧,快点,上了方圆的老婆!” “来了!” 老刘呼吼一声,狠狠扑在了水暗影身上。 水暗影拿枕头盖住脸,实在是因为怕看到老刘压在她身上的丑态,担心自己会吐出来--尽管,当老刘砸在她身上时,那种报复的爽感,攸地上升了好多倍。 只是,让她很不明白的是:她怎么会流泪了? 难道是老刘扑过来时,砸的太狠了? 还是她在咬住舌头时,用的力气太大,太疼? 还有就是,那个让她看一眼,就会觉得恶心的刘佩立,为什么在压上来后,忽然又闪开了? 水暗影不喜欢在她做好某种准备时,这种空荡荡的感觉。 于是,她就猛地把枕头掀开,尖声叫骂:“你特么的墨迹个……啥?” 第303章:让人头疼的女人 老刘很纳闷,他怎么会飞了? 就像腾云驾雾那样,直接飞出了房间,砸在走廊墙壁上后,又狠狠摔倒在了地板上。 磕的后脑勺生疼,眼前发黑,金星直冒。 等他终于使劲眨巴着眼,眼珠子重新聚焦,能看清东西后,就看到了一个身穿黑色运动装的年轻人(浑身脏兮兮,还破了),正嘴里叼着烟卷,倚在墙上低头看着他。 可不是在看他的脸,而是在看他大肚腩下的那个小东西,貌似很感兴趣的样子。 幸亏,老刘有一身让他为豪的肥肉,撞在墙上又摔在地上后,最多也就是磕到后脑勺,其他部位压根没伤着筋骨,所以才能在清醒过来后,刺溜一下子坐起来,随手扯过旁边一堆衣服,就盖住了那地方。 他发现,倚在墙上的这个面目冷峻的年轻人,之所以对他兄弟感兴趣,应该是在考虑要不要拿刀給他割了去。 果然,年轻人右手一翻--就像变魔术那样,一把寒芒闪闪的长刀,就出现在了他手中,刀尖垂下,恰好能够到老刘那地方。 毕竟今年四十多岁了,江湖阅历够丰富,尤其是那把刀上,散发出的阴冷萧杀之气,更具备醒脑作用,老刘瞬间就明白了什么,赶紧双手撑地,向后挪出半米,接着双膝跪地,拱手正要说什么,刀尖又抵在了他嘴上。 “别说话,只管听着,点头摇头就行了。” 铁辽指着老刘的刀尖,就像铁铸那样的稳。 老刘赶紧闭嘴,点头。 “今晚的事,必须忘记。如果让我听到半点风声。” 铁辽阴森的笑了下,才继续说:“刘佩立,你家住北城区东顺大街256号,做医疗器械工作的--别的,我就不多说了,你该明白。” 他怎么知道我叫什么,做什么的,又是住在哪儿? 老刘傻乎乎的,接连点头,却没注意到,他手里抱着的衣服,就是他脱在房间里的那身,只是被人扔出来了,身份证,还有一份生意单据,都被人看过了。 铁辽相信,老刘应该不是傻瓜,懂得轻重。 想了想后,从口袋里拿出一叠现金,抛到了老刘面前:“这是封口费。” “我、我不要!” 老刘哪敢要啥子封口费? 紧张下,也忘记铁辽不许他说话了。 “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 铁辽懒得跟老刘解释什么,右手一挥--刀光闪过,走廊墙边的简易椅子,被削下来一半,当啷一声落在了地上:奶奶,这可是钢管制成的,一刀就削下来了? “啊,我要,我要!” 老刘很明白,铁辽为什么要給他表演削椅子的刀法了,这是在警告他:如果你觉得你的脖子,比这椅子还结实的话,那就尽管去吹。 老刘自问脖子比不上钢管椅子结实,更懂得这种人(铁辽)能随身携带利器,就算加上他的祖宗十八代也招惹不起的,唯有把今晚这事烂在肚子里,赶紧闪人才是正道。 马上,他就抓起衣服,连滚带爬的冲进了走廊尽头的洗手间内。 无论他有多么的想赶紧走,可最起码得穿上衣服才行。 方圆也有类似的想法,所以才阴沉着个脸的,替某女郎拉上了拉链,遮住了迷人的春光,恨恨的骂道:“今天,我总算是开眼界,知道啥叫骚……” “骚、货?” 水水姐才不介意,被人这样骂,还咯咯的笑着,坐起来给方圆补充。 方圆抬手,就要一个耳光抽过去。 水水却昂起下巴,給他提供绝佳的抽耳光角度。 碰到一个这么可劲儿作践自己的女人,方圆实在没办法再动手,只能悻悻的冷哼一声,转身走到了旁边沙发上,坐了下来,抬手抚住额头,闭上了眼。 满脸疲惫,心有余悸:好险,要是晚来一步,这娘们就得恨我一辈子了。 更多的,却是一种说不出的感动:她为了让他活着回来,不惜作践她自己。 唉,她是真爱上他了,要不然不会这样脑残。 为啥,陷入爱河的女人,智商都会直线下降呢? 要不然,她应该懂得,方先生拒绝、故意伤害、远离她,其实都是为了她好。 水暗影走了过来。 赤脚。 来到他面前,顺势跪在地上,好像猫咪那样的伏在了他膝盖上,闭上了眼,很快就发出了均匀的轻鼾声,貌似真睡着了。 没心没肺? 方圆睁开眼,看着女郎叹了口气,说:“唉,行了,别装模作样的了,我其实没有真心怪你,脑残的作践自己。” 水暗影才不会睡着。 她只是在装。 真正聪明的女人,都清楚啥时候该做啥事,才能让男人没脾气。 睁开眼,轻飘飘的飞了个秋波后,才吃吃的低声笑着,说:“我才没脑残,我只是让你明白,水水姐是那种说到做到,言出必行的娘们。” “姓方的,你更别以为,姐姐我不知道你为啥总是跟我对着干,无非就是担心我的安全罢了。” 水水抬手,捏住姓方的下巴,轻声说:“你为啥不想想,如果我没有真的爱上你,怎么可能会做这种恶心事?” 方圆眉梢跳了下,说:“可我不爱你。” “那是你的事,没有谁规定,女人不可以爱上不爱她的男人。” 水暗影淡淡的说:“不过,你也别把我水暗影当成真正的脑残患者。如果你不爱我的话,那么就不会疯狗一般的冲进来--姓方的,无论你有多么骄傲,口是心非,你都无法否认,我已经是你一辈子的牵挂了。对此,我很高兴。” 方圆不想再跟她辩论啥。 一来是聪明的男人,从来都不会奢望以理来说服女人。 二来,则是水暗影没有说错,貌似在不知不觉间,他总是会想起她。 火机的吧嗒声响起,熟悉的烟草气息传来。 一颗细细的女士香烟,放在了方圆嘴上。 他吸了一口时,水暗影问道:“有啥收获没?” 方圆吐了个烟圈,淡淡的说:“如果你没发疯的话,肯定有收获。” 他可不是在撒谎。 要不是为了水暗影,他说啥也得跟老人仔细聊聊。 更知道,这是老人給他的一次机会:知道某些秘密。 可水暗影的脑残行为,却导致他丧失了这个宝贵的机会。 方圆不能怪她。 很奇怪,他内心也没责怪她。 男人嘛,都是很大度的。 “夜搜魂,出卖了我,那个贱人。” 水暗影想到夜搜魂,就气不打一处来:“我真没想到,我那样信任他们,他们反而利用我的信任。提前来为你布局。哼,我不会放过她的。” “你误会她了。” 方圆说:“其实是我欺骗,利用了你。” 水暗影一呆,直起腰板:“为什么这样说?” “我压根没打算去武山绝密档案室内。” 方圆吸了下鼻子,说:“更猜到你会把我去武山那儿的消息,泄露出去。所以呢,我去了后,就一直坐在烽火台上看戏。” “你、你也利用我?” 水暗影开始咬牙。 这次不是装模作样了,是真的生气了。 “我一直在利用你,你又不是不知道。” 方圆轻飘飘的说:“以后,还会利用你,所以你最好赶紧……” “我最好赶紧离开你?” 水水眉宇间的怒气,攸然散去,咯咯娇笑着,狠狠拧了方先生腿子一下:“那你就做梦去吧,就算是死,我也不会离开你的。因为像你这么有趣的男人,实在不多了,比大熊猫还要珍贵,只有那些真正的脑残,才会松手。” 方圆盯着她,呆愣好久,才喃喃的说:“我咋不知道,我原来这样抢手?” “行了,别矫情着恶心人,赶紧说说,你在武山那边都是干啥了。” 水暗影伸手,从他嘴上夺过烟,自己狠狠吸了两口,喷出一口烟雾时,烟头打在了房门上--由此可见,这娘们嘴上的功夫,相当要得。 “绝对是巧合。” 方圆眨巴了下眼,想了想说:“我去了那边不久,武山就出现了不明来历的人,一头就撞进武山守卫早就布置好的大网里了,死伤惨重。具体这些人是谁,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只要我呆在那儿,就会有人去找我,并告诉我一些,我最想知道的事。” 水暗影终究是水暗影,马上就明白了过来:“夜搜魂去找你了。” “还有他。” “他是谁?” “一个老人,我不知道你认识不认识他--他是华夏七杀手的创始人。” 看着水暗影的眼眸,方圆说:“夜搜魂就在他身边。” 水暗影长长的眼睫毛,慢慢垂了下来,没说话。 方圆又问:“你也认识他,对不对?” 她这才淡淡的说:“是,认识。他,就是当初在罗布泊内时,你诬陷我跟他有一腿的那个人。” 方圆无话可说了。 说啥,他也没想到,那个曾经备受他尊重的老人,竟然是水暗影的义父。 “你也别不好意思的了,这些事都过去了,我也不是风声的老大了,跟他貌似也没多大关系了--不提他,单说我们的事。” 水暗影嗤笑一声,岔开了话题。 姓方的又开始装傻卖呆:“我们俩人的事?有啥可说的?” 水暗影缓缓站了起来,定定的看着他,目不转睛。 方圆有些心虚,躲开了她的注视。 “有些事,有些人,无论你怎么躲避,都避不开的。累了,回家休息。别来烦我,要不然我会跟你翻脸。” 水暗影伸了个风情万种的懒腰,扔下这番让方圆再次见识到啥叫反复无常的话后,转身穿上她的小皮鞋,咔吧咔吧的走出了房间。 重重关上房门后,她看到了铁辽,皱眉问道:“你谁?跟姓方的一起来的?” 铁辽满脸茫然,反问道:“谁是姓方的?” “看你样子,就像个弱智。” 水暗影冷哼一声,不再搭理铁辽,咔咔的走了。 “姓方的,你被这种女人缠上,只能说你命非常的不好。” 铁辽舔了舔嘴角,喃喃的说道。 第304章:屋漏偏逢连夜雨 铁辽走进房间时,手里多了一包花生米,还有两瓶白酒。 一人一瓶,横坐在沙发上,瓶子碰了下后,直接对嘴吹。 一口气喝下小半瓶后,方圆倒吸了一口气,满是疲倦的脸上,浮上了一层酡红,捏起一把花生米填进嘴里,感慨的叹了口气:“唉,就着干烘花生米喝酒,就是给个皇上做也不换。” “你说的皇上也太不值钱了。” 铁辽笑了下,再次举起瓶子时,方圆却问道:“关于罗布泊那个黑暗世界,还有那些狗屁的传说,秘密啥的,你知道多少?” “我知道的,不会多过你。” 铁辽独自喝了一口酒,才晒笑了声。 方圆没有再问什么,因为他相信铁辽没有撒谎,跟着喝了一口酒后,岔开话题随口问道:“这些年,你都在忙啥呢?” “如果我说,这些年,除了满世界的追你,想斩掉你一条胳膊外,就是每隔三个月,都会去香港某大学进修风水学一个月,你信不信?” 铁辽拿出烟盒,先扔给了方圆一颗。 “啥?” 方圆愣了下,失笑出声:“咋,你准备改行去算命啊?” “这是他安排的。” 铁辽淡淡的说了句,举起酒瓶,接连喝了两口。 他是谁? 方圆不用问,也知道这个他,就是老人。 也唯有老人的命令,才能让铁辽去钻研那种跟他本职工作无关的风水学。 “为啥要让你去学看风水?” 方圆问出这个问题时,隐隐猜到了什么。 事实上,铁辽的回答,证明他猜对了:“你知道天狼星吗?” 天狼星,在西北。 西北,有罗布泊。 罗布泊内,有个异常诡异神秘的黑暗世界。 方圆曾经去过那个地方,在里面看到过一个身材雄伟好像大猩猩似的老人,使一把大的吓人的斩马刀,刀锋挥起时,就像惊鸿那样,让人肉眼无法捕捉。 他就是天狼星。 风声早在十数年前,就把他派到那个黑暗世界中,看守被封印的某个邪物。 结果,就在前些天的春分零点,天狼星陨落,付出数十条生命的代价,也没挡住一个邪物的涉足中原-- 天狼星失败与否,暂且不说。 单说铁辽。 老人让他去进修风水学,无疑就是把他当下一个天狼星来培养,随时准备去那个黑暗世界内,镇守某个邪物(前提,是中原躲过这次灾难浩劫,把邪物重新封印)。 生活,之所以对人有着无法抗拒的魅力,那是因为人们不知道自己的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或许还是那样平淡,或许是惊喜,也可能是灾难。 但如果一个人,提前知道自己未来多少年内,都会在那个黑暗世界内守护,终生伴随诡异,再也没有出头之日--如果他还生机勃勃的话,那么他的心理素质,绝对是超强的。 “我明白了。” 方圆答非所问的说:“我总算知道,这些年中,你为啥总像疯狗那样的四处砍我了,其实你是在找一个发泄苦闷的借口,来稀释你对命运的无奈。” “我们两个,是好哥们,对不对?” 铁辽笑了。 他很少笑,尤其提前知道自己的命运后,所以偶尔笑起来时,看上去很迷人。 “狗屁,谁家的好哥们,真敢卸掉我的胳膊?” 方圆撇了撇嘴,看似随意的说:“不过你放心,看在咱们算是好哥们的份上,我会尽可能的,消除让你去那种地方傻呆着的危险。他也说了,灾难能不能来临,哥们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铁辽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如果只是封印,我是非去不可的。” “我没打算只是封印。既然那玩意选择我做导火索,那么我就得给它们一个惊喜,才能对得起它们的厚爱。” 方圆晃了晃手里的酒瓶子,跟铁辽碰了一下:“不过,你得帮我,尽可能挖出一些有用的秘密。” “比方?” 铁辽眯起眼睛问道。 方圆喝了口酒,淡淡的说:“他跟我说,要想我这个导火索起到作用,就必须先跟夏小韵发生那种关系。可你应该知道,那是我亲妹妹。所以,已经涉足中原的那个邪物,肯定会不择手段的,来撮合我们两个。” 他在说这番话时,一直盯着酒瓶子,没注意到铁辽嘴巴动了下,好像要跟他说什么。 方圆又吃了几粒花生米后,才继续说道:“他还说,邪物要想撮合我们俩,会让夏小韵穿上一双绣花鞋……不过,他好像还说过,那个邪物,也不一定非得让我妹穿上那双鞋子,来把我变成禽兽。应该还有一种办法能做到,比方杀了我妹。” 说到这儿时,方圆开始头疼起来。 他实在理不顺老人说这番话的意思:既然夏小韵绝对不能死,作用更是无可替代的,那么那个邪物,又怎么可能试图伤害她? 铁辽自然也搞不清,却能理解方圆跟他说这番话的意思:“我知道了,你是让我去唐王,保护夏小韵的绝对安全。” 方圆点了点头:“你绝对是最好的人选。而且,我不会承你的情……文永远虽然人品不错,但终究是个书呆子,压根扛不住太大危险的。” 铁辽问:“你不知道,文永远已经跟夏小韵分手了?” 举起瓶子,正要喝酒的方圆,一下子愣住。 “天狼星陨落的第二天,他就离开夏小韵了。” 铁辽说:“不过你别怪他,是文家老爷子亲自下的命令。” “我不会怪他的。” 方圆说这句话时,眼角接连跳了好几下。 他怎么可能不会怪文永远? 他永远都无法忘记,在天堂酒店包厢内,看到夏小韵走出套间的那一幕。 不管文老爷子是个多大的人物,也不管文永远有多么的无奈,只要他碰了小妹,那么他就得对小妹忠心到底! 吃饱喝足后,想一抹嘴就走? 呵呵,你以为,夏小韵那个姓方的哥哥,真是扫地不伤蝼蚁命的大善人呢? 看出方圆眉宇间浮上杀机后,铁辽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只好拍了拍他肩膀:“不管怎么说,夏小韵现在孤身一人在唐王,确是有些危险。我这就去那边--无论谁打她的主意,都要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方圆笑了下,说:“这句话很耳熟,文永远,也曾经跟我说过这句话。” “我不是他,尽管我的本事很稀松,比不上你的昆仑。” 铁辽喝干瓶子里的酒,站了起来。 “你在藏拙,我能看得出,昨晚你一直在藏拙。” 方圆忽然说:“要不然,你不会受伤。” “你不也是在藏?” 铁辽反问了句,才说:“就算我跟昆仑硬拼,我也不是他的对手--能不能,跟我聊聊那个人?” “不是不能,是不想。” 方圆摇了摇头,也站起来走到炕前,四仰八叉的躺在了上面,就像水水那样,扯过枕头盖在了自己脸上。 他需要绝对的安静,来潜心思考一下,老人跟他说过的那些话。 但就在铁辽开门要出去时,方圆有些憋闷的声音,却从枕头下传了出来:“铁辽,你有没有觉得,当初他在组建七杀手时,就抱着某个目的?” “我不知道。” 铁辽明显愣了下,沉默很久后,才轻轻关上房门,走了。 “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感觉,我们七个人能凑到一起,跟那件事有关……” 方圆喃喃自语的声音,越来越低,终不可闻,就像太阳无论有多么倔强,都得慢慢降落在西边的地平线下。 新的黑夜,来临了。 大街上,长龙般的街灯,蜿蜒着向看不见的尽头延伸,最终被黑暗彻底的吞噬。 晚上八点,方圆终于打哈欠流泪的,从英皇迪厅的后门,走了出来。 迪厅最早的营业时间,得晚上九点之后,那时候才能供应饮食等。 人们在刚睡醒时,一般都不会觉得饿。 所以方圆才懒得去找吃的。 绕过迪厅来到前面的停车场内后,他就小声骂了句什么。 昨晚他去武山时,是开着水暗影隔壁邻居王副总的玛莎拉蒂去的。 在返回时,却是坐铁辽的车子来的--至于王副总那辆玛莎拉蒂,会不会物归原主这种小事,方先生才不屑考虑。 最多,只是在拨打水水电话,想让她来接自己回家,却被毫不客气的拒绝后,再次咒骂几声:那个臭娘们,还真是反复无常呢,嘴上说有多么的爱圆哥,却不管他怎么回家。 昨晚去武山时走的匆忙,口袋里只有一张十元钞票,远远不够打车回家的。 最烦人的是,方先生顺着街道走出没多远,肚子就咕咕的放屁般叫了起来。 还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十块钱,在京华能吃饱吗? 也就是买两个肉烧饼罢了。 真坑爹,这也算肉烧饼啊? 比香烟盒大不了多少,里面就夹了几片比纸还薄的火腿肠,害的方先生都不敢甩开腮帮子吃,只能双手捧着,就像猫洗脸那样的,舔着吃。 生怕嘴巴长大了,会忍不住一口咽下去。 不管是迎头走过来的,还是从后面超过去的人们,在来到方圆身边时,都本能的向旁边走两步:没有谁,喜欢跟一个叫花子擦肩而过的。 唉,这世道,钱真的不好混了。 记得头几年,大街上要饭的叫花子,好像也比这家伙穿的要好。 一个怀里揣着支票簿,胳膊上挽着个漂亮小蜜的大老板,看到方圆后,在心中叹了口气,悲天悯人的样子。 听力敏锐的方先生,捕捉到大老板的怜悯叹息后,这才意识到自己当前的样子有多狼狈:衣服被铁辽那条疯狗给割碎了不说,还給他留下了几道伤口,半身的血污,泥土--不把他当做叫花子的,只能是瞎子。 幸亏哥们在京华没几个熟人,才能骄傲的腆着脸,装乞丐大爷。 方先生欣慰的想到这儿时,就听到右边车站牌下,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孩儿声:“咦?你、你是--方圆!” 第305章:看我妙手回春 阴魂不散! 听到这个清脆的女孩儿声后,方圆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四个字。 看都没向那边看一眼,就一把将烧饼塞进嘴里,然后抬手捂着脸,向前疾奔。 他当然能听出喊他的女孩儿是谁:秦小冰。 可正是因为听出是秦小冰的声音,方圆才没脸去见人家。 在黑龙省时,他曾经很潇洒的在人家面前秀了一把帅哥风采,该死的老天爷让他在回到京华后,两次碰到她,都跟叫花子一般无二,这极大破坏了他玉树临风的光辉形象。 丢人啊。 “站住,方圆,不许跑,等等我!” 本来秦小冰还不敢太确定这叫花子就是方圆,他这一跑,反而笃定了,马上就喊叫着追了上来。 切,你会追上我? 妹子,别说你穿着小套裙、高跟鞋了,就算你穿着琼斯(某短跑名将)那身行头,也休想追上哥们的--方圆飞快的向回看了一眼,得意的想着,脚下速度更快。 “方圆,你--哎呀!” 就在方圆左转,拐进一条小巷内,正准备施展草上飞的轻快,用最快的速度遁走时,背后却传来秦小冰的一声惊呼。 接着,他就听到一个男人的骂声响起:“哎呀,嚓,你敢撞力爷,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因为着急要追上方圆,秦小冰在奔跑中,左脚高跟鞋崴了一下,惊叫着撞到了从对面走过来的一个年轻人身上,接着连忙道歉。 道歉完毕,她正要继续追--却力爷一把抓住了胳膊。 王力的名字很普通,长相也很一般,但耐不住人家自命不凡,就像星爷的《西游降魔篇》中的孙大圣一样:想当年,我手持两把西瓜刀,从南天门一直砍到蓬莱东路…… 就这种走在嫌十二车道上也窄的主,怎么可能会被秦小冰撞了后,就轻易放她走? “你干嘛呀你?” 秦小冰本能的甩胳膊 没甩开。 开玩笑,正处于男性荷尔蒙急速分泌期的力爷,正犯愁今晚带着两个小弟去哪儿找乐子呢,这小空姐就主动送上门来了,如果就这样被她挣开跑了,那以后还咋混? “干嘛?嚯嚯。” 王力跟两个小弟对望了一眼,忽然抬手捂住心口,嘴巴大张着蹲在了地上,艰难的说:“疼、疼--疼死我了!” 力爷那两个小弟,马上就一左一右的,把秦小冰夹在中间,高声叫道:“力哥,力哥--我力哥有心脏病!丫的,你把力哥撞得心脏病发作了,就想跑吗?你以为你穿了身空姐服,就能随便在街头上耍横吗?” “我、我--” 秦小冰傻掉。 她当然能从力爷三人的相貌、行头上,看出他们不是啥好孩子,更看出王力是装的,可就算知道那又咋样? 现在是晚上,来往的行人唯有脑子秀逗了,才会为了她招惹三个坏孩子。 “我--你们想怎么样?” 秦小冰这时候当然顾不上去追方圆了,只能用力挣开那俩小弟的手,先解决眼前问题:“直说吧,想要多少钱?只要不是太过分,我也认了。” “哟呵,妹子,你这是在诬蔑我们在碰瓷哇!嚓,还有这么不讲道理的--没说的,少了五万块,免谈!” 一个小弟,马上就兔子般的蹦了起来,开出了价格。 其实人家不是为了钱。 区区三五万,力哥等人当然--很稀罕了。 不过相比起三五万的铜臭之物,貌似这小空姐价值更高些,如果兄弟三人能够跟这样一清纯小妹,发生点浪漫的事,那也不枉哥几个活这么大了。 当然了,假如这小空姐真拿出五万块,宽宏大量的力哥,也肯定会放她走:唉,没法子,谁让哥几个为人仗义,对美女充满爱心呢? 空姐这个工作,虽说算是高收入人群,但主要是飞国内航班的秦小冰,月薪也就是一万多一点,而且每个月省吃俭用下来的那些钱,都支援大哥去做生意了,咋可能拿出五万块来? 再说了,就算她能拿出来,也不甘心啊:傻瓜也能看出,王力是在装。 这么大个男人,被小美女撞了下,就能心脏病发作,快死的模样? “我、我没那么多钱!” 秦小冰着急下,有些口吃,小脸更是涨的通红。 她的话音未落,本来还是蹲着的王力,马上就躺在了地上,俩腿一蹬,双眼翻白,张大嘴巴伸出舌头,嘴角冒出白沫,身子还一抽一抽的,眼看就要魂归天国的样子。 “力哥,力哥,你可不能死啊,你今年才二十三,美好生活正在向你招手!你要这样死了,我们怎么向你八十岁的老娘交代啊!” 王力的两个小弟,马上就捶胸顿足,如丧考妣的哭喊起来,吸引了好多围观者。 “兄弟,别哭了,赶紧送力哥上医院!” 一个小弟,指着秦小冰愤愤的叫道:“你看好这丫头片子,别让她跑了!” 秦小冰更傻了,说啥也没想到,在街头上都能碰到三个演技这么出色的影帝(话说,俩小弟在捶胸大哭时,可是真掉泪了),哪怕她浑身长满了嘴,也休想让不明真相的围观者相信她正在被讹诈。 “好,你抱着力哥,我看着这丫头,就人如救火,快点!” 另外一个小弟,不由分说的抓住了秦小冰的手腕。 “请大家让一让,别耽误我们救人……” 那个小弟嘴里说着,弯腰就去抱王力。 “等等!” 有人忽然喝住了他。 小弟抬头,下意识的问道:“干嘛?” “我是医生。心脏病发作的人,是不可以随便乱抱的,让我来給他采取急救措施。” 某,乐于助人的医生,从围观人群中走了出来。 看到这人穿的破破烂烂、还满身泥土血污的样子后,小弟登时怒了:“草,你特么的会是医生?” “我乃江湖人称阎王愁的神医吓一跳。今天,你大哥遇到我,算是他的造化。” 方先生扳着脸,无视秦小冰连连跺脚、劝他别招惹这些人,赶紧去报警的暗示,一把推开正要说啥的小弟,弯腰伸手揪住王力的衣领子,就像拎稻草人那样提留起来,抬手一个大耳光就抽了过去,嘴里还叫着:“看我是咋妙手回春的!” 啪的一个大耳光抽下去,刚才还在翻白眼的力爷,马上就嗷的一声惨叫,张嘴吐出一口带血、还带着两颗后槽牙的吐沫。 “再来一下!” 方圆说着,反手又是一记耳光。 又有两颗后槽牙,从力爷嘴里飞了出来。 这时候,谁要是再装死,那无异于是沙比了。 力爷可不是沙比,智商反而很高,眼光更是够毒,从方圆轻易抽掉他几颗后槽牙的野蛮‘疗法’中,就看出此人不是哥几个能招惹的了。 “啊,别,别,别打了!” 王力赶紧抬手,抱住了脑袋,还没有忘记吆喝他那俩小弟:“都特么的别乱动--大哥,大爷,我不是说您,您别打了!” 方圆其实还是很欣赏聪明人了,既然王力知道该咋做了,那么他也没必要再下狠手了,松开他衣领子,斜着眼的问:“心脏病好了?” “好了,好了,谢谢您的大恩大德,没牙难忘。” 含糊不清的说着,王力根本不敢看方圆,左手捂着腮帮子,低头转身冲开人群,飞一般的去了。 在街头上混得那些真正聪明人,才不会傻到为了面子,非得扔下几句狠话后才跑路,因为那样做的结果,很可能是满嘴牙都会被打掉。 王力都跑了,他那俩小弟当然不会再傻到留下来,也纷纷脚底抹油,绝尘而去:正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方是英雄也。 “好了,都散了吧,再不散开,我可要收票了。” 方圆冲那些围观者摆了摆手,走向秦小冰。 始终盯着他的秦小冰,却冷哼一声,转身就走。 “哎,你等等。” 方圆看出秦小冰是生他的气了,犹豫了下,快步跟了上去。 如果是大白天,方先生才不会管她呢:自个走了?正好! 可现在是大晚上的,而且谁也不敢保证那几个小混混,会不会暗中再跟随她,把被打掉牙的怒火发撒在她身上,所以方圆只能跟着她。 哒、哒哒! 秦小冰的细高跟,急促敲打在地面上,发出很有韵律的节奏声,那小蛮腰,更是涟漪般的左右摇摆,荡起万种风情。 从背后看一个小空姐快步走路,这绝对是男爷们的大眼福,方圆就是这样觉得,就这么跟狼似的盯着人家,不紧不慢的跟着。 秦小冰不用回头,也能感觉到一双火辣辣的眼睛,正死死盯着她背影。 她非常生气,恼怒,发誓以后都不要再搭理这混蛋了:我把你当朋友看,你却躲着我,还在背后偷看我--哼,怎么不去死? 不过,在走出两百米后,秦小冰却惊恐的发现:她,竟然不会走路了,甚至出现了傻到家的顺拐(就是迈右腿时会甩右胳膊),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在地上。 噗嗤一声,背后传来了讨厌的笑声。 “笑,笑,笑什么呀笑!” 秦小冰这就怒了,转身论起小包,就砸向了方圆:“都是你看的我不会走路了!混蛋,你怎么这么可恶!” “我啥时候笑了?” 满脸茫然,肚子都快笑破了的方先生,赶紧抬手挡开她的小包,狡辩。 “哼,别再跟着我,我没你这朋友!” 秦小冰接连砸了几下包,都没如愿后,转身又走。 这次,无论她走的多么快,也没顺拐,更没往后看一眼。 她已经决定,再也不理睬这个扶不起来的家伙了,跟秦大川没啥两样,总是让她失望。 快步走了足有半小时后,秦小冰额头冒出香汗时,终于来到了她所住的某小区门前,这才回头看了眼:方圆,就在她背后十几米处。 看到秦小冰回头后,方先生脸上露出可爱的笑,好像招财猫那样,冲她挥了挥手,转身就走。 第306章:爱心泛滥的丫头 说实话,刚过去的这半小时,秦小冰心中还是很忐忑的。 无论方圆给她的第一印象有多么美好,无论她有多么想帮这家伙重新爬起来,但实际上她压根搞不清方先生是好人,还是坏人。 所以,在察觉出方圆一路紧随她,尤其是在穿过一条光线很黑的小巷时,秦小冰还真怕他会狼那样的扑上来,非礼她。 幸好,最让她害怕的这一幕没有发生。 来到租住的小区门口时,才暗中松了口气,回头望去,却发现方圆冲她笑着摆了摆手手,转身就走。 原来,他一路跟着我,就是担心我的安全! 猛地,秦小冰明白了过来,心中腾地涌起感动,娇声喊道:“喂,方圆,你等等!” 方圆才不会听她的话,男人都是要面子的不是? 眼看方圆就要走远,秦小冰忽然哎呀一声惊叫,双手抱着肚子蹲在了地上。 “咋了?” 她觉得,她刚蹲下啊,方圆怎么就一下子来到她面前了呢? 难道说,这家伙是飞毛腿? 方圆是不是飞毛腿,秦小冰才不去管,只是低着头,发出轻轻的吟唱。 “哪儿不舒服了?” 方圆关心的弯腰伸手,去搀扶她。 秦小冰去一把抱住了他右手,站起来恨恨的说道:“喂,我是不是长的特吓人啊?” 这丫头在利用我的善心,故意骗我回来看她,真是狡猾--方圆吧嗒了下嘴,苦笑着说出了真心话:“你咋可能长的吓人呢?绝对的极品小美女一个!” 秦小冰才不理会他的拍马,仍旧瞪大双眸,质问道:“那你干嘛看到我,就跑?啊,我知道了,你做了对不起我的亏心事!” 方圆赶紧叫起撞天屈:“姐姐,我们好像总共才见过几面,就算我想做对不起你的亏心事,可也得有机会啊。” “没做?没做,那你看到我就跑!” 秦小冰死死抓着他手腕,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还要继续训斥,却又叹了口气,柔声说:“好了,我知道你为什么看到我就跑,无非是觉得没脸见我罢了。” 我脸皮其实挺厚的,才不会觉得没脸去见谁。 我躲你,是不想让你看到哥们这狼狈样。 方圆很想把这两句话说出来,不过秦小冰却扯着他的手,往小区大门里走。 他连忙问:“干啥?” “你说干啥?我要把你抓回家去,再卖了你。” 不由分说的,秦小冰扯着方圆加快的步伐,边走边叨叨:“你说你一个大男人,看着也不傻,怎么就这么没志气,没骨气,自甘堕落呢?说,前几天我给你的那些钱,你都用来做什么了?搞得现在比叫花子都不如,在大街上吃个烧饼,还像吃蟠桃似的,舍不得大口吃。” 这丫头又爱心泛滥了。 幸好哥们是好人,要是换成别人,指不定得趁此机会骗财骗色了。 方圆有心解释,他可不是秦小冰所说的那样。 不过这丫头一直在叨叨,不给他开口的机会,只好苦笑着,乖乖的跟她回到了她家。 秦小冰住的是一室一厅,面积不大,不过装修的倒是很精致(不是豪华),从明快的装修色调上,就能看出她是个阳光女孩儿。 房子,是她自己租住的,平时工作期间住在航空公司的单身宿舍,等休假时,就会来她自己的小世界,彻底放松一下了。 别看空姐工作,看上去很让人羡慕的,其实说白了,也就是伺候人的高级服务员,很累心的,休假时能有这么个小窝,能较好的全身心放松。 当秦小冰从鞋架上,拿下一双男士拖鞋,放在方圆脚下让他换上时,他随口说道:“我就不进去了吧,让你男朋友看到了,会误会的。” “我哪有男朋友?” 秦小冰翻了个可爱的白眼,接着解释道:“这鞋子,是我给我哥准备的,他有时候会来这儿。但每次来,都是跟我要--算了,赶紧换上。” 方圆发现,秦小冰在提到她哥时,目光黯淡了些。 他也没好多问,只好换上了拖鞋。 “看你搞得浑身脏兮兮的--吓,胳膊还破了,是被讨债人给弄得?” 借着明亮的灯光,秦小冰才发现方圆右臂上还有几道伤口,吓了一跳:“你等等,我给你包扎一下。” “啊,不用了,一点小伤,没啥的。” 方圆刚要解释,秦小冰却依旧跑进了卧室阳台上。 如果这地方是水娘们那超豪华别墅,就算方圆刚从化粪池内爬出来,也会毫不客气的坐在真皮沙发上,臭烘烘的脚丫子搁在案几上,拿捏出一副不要脸的大爷样子。 可在秦小冰家,他实在不好意思那样做,所以只能木头般的站在门后面。 秦小冰再从卧室内出来时,已经换上了一双可爱的红色塑料小拖鞋,雪白娇嫩的脚丫没穿袜子,十个蚕宝宝般的脚趾上,指甲染成了桃红色,清纯,且又妩媚。 “瞎看什么呢?眼珠子再不老实,我可要翻脸赶你走人了。” 发现方圆眼珠子盯着自己小脚看后,秦小冰俏脸一红,下意识的屈了下脚趾。 方圆赶紧抬头,傻笑着说:“那个啥,欣赏,嘿嘿,纯粹是对美的欣赏。” “我可警告你啊,我对你好,只是把你当朋友,你别对我有什么非分之想,要不然朋友就没得做了。” 秦小冰一本正经的说着,把一个小巧的白色医疗箱放在案几上,白生生的小手招了招:“过来呀,还傻站在那儿干嘛呢?嗨,别紧张,我是在跟你开玩笑呢。” 我会紧张? 开玩笑。 方圆吸了下鼻子,很想破坏脸上白痴般的笑容,不过没成功,只好走过去。 秦小冰看他身上够脏的,连忙拿起一份报纸垫在沙发上,拽着他做下时,还没有忘记抱歉的解释:“垫上报纸后,才让你坐下,这可不是不尊重你啊,别误会,因为我很少有空洗东西的。” “没事,没事,理解,理解。” 看着弯腰俯身给自己拿酒精棉擦洗伤痕时,不经意间就露出衣领内一片雪白的秦小冰,方先生第一次觉得,他真该把眼珠子扣掉。 这是对美的亵渎。 尤其让他暗骂自己的是:平时不是很能说会道的吗,尤其在女孩儿面前,可现在咋就变的笨嘴笨舌了呢? “别紧张--是不是疼啊?” 正在包扎伤口的秦小冰,眼角余光无意中看到方先生低头咬牙发恨的样子后,还以为自己弄疼了他,动作更加温柔了。 姐姐,哥们我是心疼啊,放在哪个男人身上,忽然得到你这样的小美女青睐,却必须得拿出正人君子嘴脸,不敢看最想看的东西,能不疼吗? 方先生低着头,尴尬的讪笑几声:“呵呵,那个啥,还真有点疼。” “好了,没事了,别的地方还有伤吗?” 秦小冰给他用了足足十片防水创可贴,才把他胳膊上的伤口给包扎住。 方圆赶紧缩回胳膊,摇手说:“没了,没了,就这点小伤--那个啥,伤口也包扎好了,我得走了。” “哟,还真怕我把你给卖了--哦,你是怕我让你还钱吧?这才总想跑。哼,不还钱就想跑,天底下哪有这么容易的事?” 秦小冰冷哼一声,小脸扳了起来。 方圆当然能看出,这小丫头是在跟自己开玩笑(他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拿捏出色狼的样子,吓唬她。那样,她就不会爱心泛滥的关心他,搞得他很没面子了),自个也不屑跟女孩儿开玩笑。 可问题是,他不知道除了傻笑外,还能有啥态度,能对待这善良的女孩儿。 “行了,看你傻乎乎的样。” 秦小冰扳着的小脸一缓,就像春风瞬间吹遍大地那样,让人看了暖洋洋的:“不吓唬你了,赶紧去好好洗个澡,我去做饭。” 秦小冰才不管方圆的反对,连拉带拽的把他推进了浴室内。 好吧,既然哥们无法反抗,那就逆来顺受吧。 站在干净的小浴室内,嗅着某种特有的幽香气息,方先生心中叹了口气,抬手脱下了衣服。 刚把破破烂烂的衬衫搭在洗手盆上,浴室房门忽然开了。 下意识的,方先生双手抱住了膀子,贴在了冰凉的瓷瓦上:“干、干啥?快出去,要不我可要大叫非礼了啊。” “非礼你个大头鬼呢!” 秦小冰垂着头,低低的骂了句,香风刮过时,她已经冲到了浴室最里面,抬手扯下晒条上几片黑色的小衣物后,这才转身向门外跑。 原来,等把方圆推进浴室内后,女孩儿才忽然想起:浴室内晒条上,还搭着几件昨天她刚洗过的小衣服,那可是不方便被臭男人看到的。 所以她才想都没想的,推开门冲进来,扯下小衣服抱在怀里,转身就跑。 只是跑的有些急,再加上又穿着拖鞋,脚下一滑就摔向洗手盆:“啊--” 秦小冰的轻叫声未落,一双有力的大手,就及时抱住了她的小蛮腰,避免了她光洁的额头,跟洗手盆硬碰的厄运。 正所谓温香软玉抱个满怀,各种滋味不足为外人道也--思想纯洁的方先生,还没有想到更好的句子,来形容此时的心情呢,秦小冰反手就推开他跑出去了。 我这眼珠子真该抠了去,刚才咋就没注意到那边还搭着小衣服呢? 方先生有些懊恼的挠了挠后脑勺,开始继续脱衣服。 不知道咋回事,当温热的水从淋浴头上洒下来(他实在不好意思躺在浴缸内,那是对纯洁女孩儿的不尊重)时,方先生惊骇的发现:他很享受被秦小冰‘罩着’的幸福感。 以后,再也不能见她了,要不然她会像春风吹散积雪那样,把哥们满腔的雄心壮志吹没的--特么的,老子又有啥的雄心壮志了,还不是混吃等死。 不知道在想啥的方先生,把自己洗白白后,才发现搭在洗手盆上的破衣服不见了:秦小冰在仓皇逃出去时,无意中把那些衣服拿走了。 第307章:接连的误会 帮、帮帮。 就在方先生犯愁该怎么跟秦小冰说,把他衣服拿进来时,浴室房门被敲响了。 接着,敞开了一条缝,一只小手拿着一个纸袋,伸了进来。 方圆贴着墙根走过去,接过了那个纸袋。 不等他说啥,那只小手飞快的缩了回去。 浴室门重新关紧。 纸袋内,是一整套的衣服,从里到外的,一看就是没穿过的全新的。 这丫头家里,也有为她哥准备的衣服? 就在方圆有些纳闷时,秦小冰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哼,算你走运,每次我给我哥准备了衣服,你就会提前出现,害的我实在找不到理由,不把衣服送给你。” “咳,那个啥,我的造化还真大,能让美女给我提前准备衣服。” 方先生讪笑着说了一句。 水水姐也是这样觉得。 因为她现在手里就拿着一身衣服呢。 这身衣服,是她傍晚时上街特意给方圆购置的。 回家后,她就把为那个男人买的那些衣服,都打包埋在了别墅后面荒山上--她用这种方式,来向那个男人正式告别。 方圆凌晨四点后赶去英皇迪厅时,衣服可是破破烂烂的了,既然身为他法律上的老婆,水水姐当然得履行她当老婆的职责。 不过,碍于某些事,方圆晚上给她打电话时,她发神经似的没理睬。 事后多少有些后悔。 但很快就忘记了,换上干爽宽松的家居服,系上小花围裙,叼着烟卷哼着小曲,就像个女流氓似的进了厨房,施展出十八般武艺,整了一桌丰盛的饭菜,静候那个家伙回家。 她却不知道,方先生给她打电话时,身上就只有十块钱。 做好饭后,水水就坐在沙发上,望眼欲穿的等她老公回家,小脸红扑扑的--充分休息了大半天,还有一颗骚动的心。 她决定,今晚就把自己,交给那个家伙。 女人嘛,总会有那么一天,把自己交给某个男人的,总不能保留到牙齿掉光吧? 那样,第一次就不咋值钱了。 等啊等,等啊等。 水水等的花儿都谢了,也没看到那个家伙回家。 “这混蛋,死哪儿去了?” 水水低低骂了句,拿过沙发上的衣服,赞叹的点了点头:“嗯,姐姐端地好眼光,那家伙穿上后,绝对会人模狗样儿的。” 夸了自己几句后,水水决定拉下颜面,主动给那家伙打个电话:男人嘛,有时候其实比娘们还小气,万一他被姐姐拒绝后,再生气,不回家了呢? 嘟啊嘟的。 水水用脑袋跟肩膀,把手机夹在耳边,满脸陶醉的摩挲着自己的脚丫子,等电话一接通后,就用嗲的连他自己都起鸡皮疙瘩的声调说:“亲爱地,你咋还没回家?人家都想你了啦,想的要命,浑身难受呢。” 秦小冰这才知道,女人在发嗲时,还能嗲成这样子,下意识的缩了下脖子,怯怯的说:“你、请问,您是方圆的女朋友吗?” 其实秦小冰不愿意帮方圆接电话。 可是目前他还在浴室内,电话又一直响,她也只能勉为其难的帮他先接了。 正在发嗲的水水,一呆,接着松开脚丫子,抬手拿住了手机,脱口问道:“你是谁?” “我是秦小冰。” 秦小冰刚说出自己的名字,就听对面女人再次问道:“方圆呢?” “他在我家浴室内--” 秦小冰有啥说啥,只是还没说完,手机那边的女人就尖声问道:“他在你家浴室内!?” 只要有点脑子的女人,在听到自己男人在一个陌生女人家的浴室内时,就能立马联想到某些不健康的画面。 这是人之常情。 水水那娇媚的俏脸,立马阴沉下来,恨恨的骂道:“混蛋,这就先去找女人了,不要脸--比我,还特么的不要脸!” “哎,我想你是误会了,我……” 听手机那边的女人叫骂后,秦小冰赶紧解释。 只是话才说到一半,电话就被掐断了:骄傲的水水姐,怎么可能再跟她废话? “郁闷啊,我跟他最多是朋友好吧,怎么就不听我解释呢?” 望着慢慢黑下来的手机屏幕,秦小冰真的有些郁闷,觉得有必要拨打回去,好好解释一下,免得产生没必要的麻烦。 她刚要点开手机,回拨回去解释一下,屏幕上再次显示来电。 也没注意来电显示,秦小冰就接起电话,着急的解释道:“小姐,请您先不要生气。我跟方圆在我家浴室洗澡--啊,不对,不对,方圆现在自己在我家浴室洗澡,我可没进去……哦,老天爷,我这是在说什么呢?” 秦小冰懊恼的抬手,在自己额头轻拍了下,希望自己能冷静下来时,手机内传出了女孩子的声音:“你是谁?” “我是秦小冰啊。” 着急要解释什么的秦小冰,可没注意到手机内响起的女孩子声音,不再是刚才那个了,只是本能的问:“请问,您是哪一位?” “我是夏小韵。” 手机那边的女孩子,沉默了片刻,才说:“是方圆的、的妹妹。” “你是方圆的妹妹?那你刚才还喊他亲爱地--” 秦小冰有些傻眼,实在搞不清打电话的女孩子,说话怎么颠三倒四的呢? “好了,打搅你们了,再见。” 夏小韵却没有打算跟秦小冰解释啥,很客气的说了句后,就扣掉了电话。 劳拉就坐在她对面的沙发上,所以能清晰看到她,握着电话的右手,有些发抖,更是用力咬住了嘴唇。 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劳拉走过来,坐在夏小韵身边,揽住了她的肩膀,低声说:“其实,你真该改变一下对他的态度了。他既然是你的亲哥哥,那么无论他跟哪个女孩子在一起,你都该高兴才对。” 夏小韵能给方圆打电话,可是劳拉劝了好久的。 劳拉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让她把回到唐王,见过陈婉约,包括跟文永远啥事也没发生的事儿,跟方圆说一遍,让他尽快的回来,商量对策。 只是劳拉却没想到,夏小韵终于肯打电话了,却得知他正在跟某个女孩子家的浴室内--哪怕夏小韵这些天,总是竭力劝说自己,方圆是她的亲哥哥,可她却无法欺骗,被她藏在灵魂最深处的那种感觉。 吃醋。 吃了很大的醋,还特别的难受:你迎娶水暗影也就罢了,怎么还又跟别的女人来往? 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夏小韵挣开劳拉的胳膊,摇了摇头轻声说:“算了,没必要再打搅他了--休息吧,不早了。” 说着,夏小韵站起来,脚步有些轻浮的走向了浴室。 “劳拉,我没事的,真没事,别担心。” 夏小韵忽然转身,冲满脸担忧的劳拉启齿笑了下,推开了浴室门。 听到浴室门被打开的声音后,隐隐觉得给方圆惹了麻烦的秦小冰,这才触电般的,赶紧放下手机,抬头看向他。 洗了个澡,又换上一身新衣服的方先生,重新恢复了他玉树临风的装比样。 “嗨,别紧张,不就是替我接电话了吗,我也没啥不能让人知道的秘密。” 方圆笑着走过来,看到案几上摆着的晚餐,咽了口口水,发自内心的点赞:“嚯嚯,秦小冰,你做饭的手艺很可以啊--可以吃饭了吧,我都要快饿死了。” “啊,吃,吃,随便吃,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秦小冰很不自然的笑着,替方圆拿过餐具,接着看似随意的说:“我不是故意给你的接电话的,就是担心别人找不到你,不放心,所以才……” “明白,不需要解释的。” 方圆坐下后,也没客气,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香椿芽炒鸡蛋,填进了嘴里。 “方圆啊,第一个给你打电话的,称呼你是亲爱滴。” 看着方先生一点也不拿自己当外人的,甩开腮帮子风卷残云般的开吃后,秦小冰觉得,她必须得先解释清楚才行。 “啥,喊我亲爱滴?” 方圆愣了下,接着恍然:“哦,是水暗影。” 秦小冰又问:“她是你女朋友吗?” “不是--” 脱口说出这俩字后,方圆又说:“算是吧。” “什么不是,算是的?” 秦小冰黛眉一皱:“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你以为,男女朋友关系,还能含糊不清的?” “啊,那就是了。” 方圆无所谓的说。 秦小冰再次问道:“那么,夏小韵呢,她是你妹妹?” “她也给我打电话了?” 方圆放下了要送进嘴里的菜,看向了秦小冰。 秦小冰点了点头:“嗯,不过我还没有来得及说清楚,她就扣掉电话了。” 水暗影打电话来,方先生可以不当回事(谁让那娘们不管他了),但性格倔强的小妹,绝不会没事没非的給他打电话。 “对不起,我先打个电话。” 方圆拿起手机,开始回拨夏小韵的号码。 嘟啊嘟的响了好几遍,没人接听。 秦小冰看到他有些失望的放下手机后,就抱歉的小心说:“刚才,我帮你接电话时,可能引起别人的误会了……” “没啥,你说的很对啊,我们是朋友,又没做啥见不得人的事,别在意别人咋看,来,先吃饭。” 听完她的解释后,方圆对此倒是很豁达,很有几分身正不怕影子斜的风骨:“吃完后,我打电话让我女朋友过来接我,顺便还你的钱。” “你有钱?” 秦小冰满脸不信的神色,上下打量着他,个中意思不言而喻:你要真有钱的话,我每次见你,你都会那样狼狈?哦,是了,你女朋友有钱。可她为什么不管你呢?看来,你们的关系,也好不了哪儿去。 “我当然有钱。” 方先生还真有些适应不了秦小冰看自己的眼神,实话说:“多了没有,但只要一招手,千儿八百万的,那是招之即来。” “你们这些有钱人啊,不管落到何种地步,也都是煮熟的鸭子,嘴硬。” 听方圆这样说后,秦小冰撇了撇嘴:“吃饭。” 第308章:我让你滚蛋! 小手一招,就会有人送上个千八百万的,可不是方圆在吹牛。 他是真有这本事,只在于他想不想招手了。 秦小冰却不信。 只以为他是瘦死的骆驼不倒架,说没必要的面子话罢了。 方圆可不想被女孩子误会他在吹牛,饭也不吃了,拿起手机就开始拨打水暗影的电话,还故意打开了免提,就是让秦小冰听听,他是咋‘招手’的。 “水水,我现在凤凰路这边的小区,你赶紧开车过来,别忘了带着支票簿啊,我欠人情分,得报答人家。” 电话一接通,方先生就很爷们气概的说。 水水好像很给面子,还咯咯娇笑了声,嗲嗲的问:“老公,你打算报答人家女孩儿多少银子?” 妹子,你的运气来到了,等那娘们来了后,只需你奉承一番,哥们再敲敲边鼓,就凭她爱要面子的臭毛病,说啥也得给你吓死你的好处--方先生心里这样想着,得意的瞥了眼竖着耳朵倾听的秦小冰,故作淡然的说:“一百万,对你来说跟玩儿似的吧?” 方圆说出一百万这个价位,也是经过考虑的:不多不少。 少了,缺乏诚意,再多了,就会有显摆的嫌疑。 他可不想像秦小冰显摆啥,给这女孩子太多的钱,那是在亵渎她的善良。 再说了,一百万,无论是对他,还是对水暗影,都只能算是‘零花钱’罢了。 “一百万呀,咯咯,还真不多。” 水暗影在那边咯咯娇笑着说完这句话,语气忽然冰冷:“滚蛋!” 方圆傻乎乎的问:“啥?” “我让你滚蛋!” 水水姐再也无法保持她的淑女风度,张嘴骂道:“草,姓方的,你丫的什么狗屁东西?在外面泡女人,让姑奶奶给你买单,嘴脸!” 方圆脸色,猛地沉下来,抬手一拍案几,回骂道:“臭娘们,你特么的说啥呢?” “姑奶奶让你滚蛋,滚蛋,滚蛋!” 接连骂了几个滚蛋后,水水咔吧扣掉了电话。 “麻的。” 方圆还是第一次这般生气。 按说,依着他的厚脸皮,别说是被水水隔着电话骂了,就算点着他鼻子骂,他才懒得生气呢,话说:生气,就是自杀。 傻瓜,才会自杀。 但这次他不能不生气了。 无他,守着秦小冰呢。 本来,秦小冰就严重怀疑,方先生在为了面子嘴硬--水暗影脑残似的回应,更加坐实了她的看法,这让从来都不咋爱面子的方先生,情何以堪? “好了,别打电话了。” 就在方圆刚要再次拨打水暗影的电话时,秦小冰把手机拿了过去:“我相信你,一招手就能招来百八十万的,吃饭,先吃饭吧。” 从女孩子的双眸中,方先生看到了让他痛苦的怜悯。 “她才不是我老婆,只是个自以为是的神经病!” 无法忍受被怜悯的方先生,脱口这样说。 秦小冰笑了下,没说啥。 方圆抬手,在自己额头上拍打了下,长叹一声:“唉,你说的没错,我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东西。我现在穷的是身无分文,每天站在大街上跟人要饭呢。” 秦小冰替他夹了一块香椿芽炒鸡蛋,问道:“前几天,我给你的那几千块钱呢?” “还账了。” 谎话一旦说出口,再往下说时,就会流利很多了。 “还欠人家多少?” “几千万吧。这辈子都还不起了。” “几千万?” 秦小冰眼角跳了下,沉默了片刻,站起身走向了卧室。 方圆也没管她,闷闷的吃饭。 把对水暗影的怒气,化为了吃饭的动力,就像饿死鬼投胎似的,不大会就晚饭都吃光了。 秦小冰这时候才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叠现金,差不多两千块钱。 “不好意思,我都吃没了。” 看到她手里的现金后,方圆又开始头疼。 “没事,我晚上基本不吃饭的。” 秦小冰坐回到他身边,拉过他的手,把那些钞票拍在了他手里:“我只能给你这么多了--不许拒绝,也不许说那些没用的感谢废话。你要是真想感谢我,那么就去找个工作,以后踏踏实实的做人。” 方圆犹豫了下,把钱装了起来:“我能问问,你为啥对我这样好吗?” 眨巴了下眼睛,秦小冰满脸茫然的摇着头,说:“具体的,我也说不出。我就是觉得,你不是那种甘心颓废的人,总有一天,你会做出很大的成绩。” “嘿嘿,我现在帮你,算是提前烧冷灶吧,到时候等你真成功时,我就会有加倍的回报,对吧?” 秦小冰忽而笑了笑时,心中却豁然省悟:原来,在他开着兰博基尼,冲我挥挥手潇洒的离去时,他就走进我心里了。 老天爷可以作证,这是秦小冰情窦初开后,第一次对男人有那种感觉。 很朦胧,却又很清晰,所以才支配着她接连做傻事。 当然了,这跟女孩子纯洁的善良本性也很有关的。 总之,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基本都会做一些让人琢磨不透的傻事。 “我敢保证,你这冷灶烧对了。” 方圆站起来,说:“时间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 秦小冰才没在意他前面的话,只是问:“你要去哪儿?” “回家啊,就是打电话的那个女人家里。” 方圆如实回答。 “看,又在死要面子不是?” 秦小冰微微皱眉,不悦的说道:“方圆,我把你当朋友,帮你,就是希望你能在我面前撕下虚伪的面具,能放轻松些,有必要总是端着个架子么?你要是有家能归的话,能流落在大街上,那么狼狈?” 方圆发现,他不知道该怎么说好了。 “今晚,你就住在这儿吧。” 秦小冰也站起来,说:“我打电话找找人,看看能不能先找个临时工作干--哦,对了,你什么学历?” 方圆有些羞涩的回答:“初中……没上。” “嗯,像你这种曾经有钱的公子哥儿,学历基本都不高,也不在乎。” 在听到他说出初中这个词后,秦小冰就不在意他后面的话了,挥了挥手:“好了,先休息吧,碗筷明天再洗刷。” 方先生又开始为难,抬头看了眼卧室门:“那个啥,咱俩在一起休息,是不是……” “哟,您想的倒是很美呀你?还想跟我去卧室呢,睡沙发吧您就!” 秦小冰故作嘲讽的冷笑,接着掩嘴噗嗤嫣然一笑,转身踩着小拖鞋,进了卧室。 她给方圆拿来了一套干净的被褥,肯定是她用过的,有好闻的幽香。 “现在天暖和了,睡沙发也没事的。别说谢谢,晚安,好梦。” 秦小冰好像不喜欢别人谢她,所以不给方先生道谢的机会。 只是在关上房门后,却又接着打开,探出小脑袋,严肃的说:“方圆,你可记得咱们是朋友哦,要是晚上敢--哼哼,你会失掉这份真挚友情的!” “唉,要我把心儿掏出来,给你看看它有多么纯洁无瑕吗?” 方圆叹了口气,很无语的样子。 “可别,那样会吓死我的。晚安。” “晚安。” 看着房门关上后,方圆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坐在了沙发上,习惯性的去掏烟,才发现他的烟盒,早就被秦小冰扔进废纸篓里了。 “算了,其实哥们也舍不得污染这干净的空气。” 方圆关上客厅的照明,躺在沙发上。 在遇到秦小冰之前,他可是在英皇迪厅睡了大半天的了,本以为今晚得很晚才能睡着,谁知道刚躺下没多久,就进入了香甜的梦乡。 对于男人来说,纯洁女孩儿的关心,有时候就动听的催眠曲,在梦中去追逐欢快的童年。 哪怕是手机响了好几次,方圆也没醒来。 直到秦小冰的声音响起:“大懒虫,赶紧起来。” 方圆这才睁开眼,发现秦小冰已经穿戴整齐了,正双手抱着膀子,倚在浴室门口,冲他嘻嘻的笑着:“还行。从今天开始,你才算是我真正的朋友。以后,你就由我来罩着了。” 孤男寡女的共处一室,依着方圆的体格,要是半夜踹开卧室门,对秦小冰非礼的话,她只能泪流满面--但方先生很老实,从而获得了秦小冰的真正认可。 “我哪有你说的那样不堪。” 方圆打了个哈欠,坐起来看向窗外:“这才几点呀,太阳还没冒头呢。” “快去洗个澡,把自己包装的干净一点。我们出去吃饭,早餐后,我带你去面试工作。” 秦小冰说:“不许说no啊,昨晚我可是浪费好几块钱的电话费,才替你找到这份还算体面的工作的。” 方圆忍不住问:“啥体面的工作?” “写字楼保安,东城凤凰街288号永贵大厦三层写字楼专职保安。” 秦小冰得意的说:“试用期三个月,月薪三千。正式签订用工合同后,月薪四千五--怎么样,我厉害吧,人脉够广吧?” 方圆很不解:“保安,啥时候成为体面工种了?” 秦小冰黛眉一皱,有些不悦:“方圆,你都这样了,不会还挑三拣四的吧?” “啊,哦,不敢,不敢,我马上去包装一下。” 方先生这才想起,他现在秦小冰心目中是啥人,实在不忍拒绝女孩子的好心,只能暂时先依照她所说的去做。 反正她很快就会为方先生的华丽变身,而吃惊的。 其实到目前为止,方先生让秦小冰吃惊的,无疑是他的饭量。 看着足够她吃八顿的小笼蒸包,就像不用牙齿嚼那样,被方先生狼吞虎咽下去后,秦小冰实在没理由不吃惊,更是担心自己攒的钱,还不够他吃饭。 “昨晚,你电话响了好几遍呢,怎么不接?” 打的去凤凰街的路上,秦小冰问低头玩手机的方圆。 “要债的。” 方圆头也不抬的回答。 “哦。” 秦小冰想了想,又说:“不过总躲着也不行。这样吧,再有人跟你要债时,我替你出面--你这种曾经的有钱人,就不懂得该用哪种态度,来婉拒债主。” 第309章:体面的工作 坐落在凤凰街288号的永贵大厦,绝对是东城区最繁华的所在中心(单指商业楼方面)。 在路上,秦小冰说:这栋大厦每个房间的月租金,都在每平米三百多左右,谁想租用一个房间用来办公,仅月租就高达几万元。 “唉,我要是有这样一个房间就好了,那样什么都不用做,只需坐等月底收租子就好了,几万块啊,这才是闭门家中坐,钱从天上来呢。” 当出租车停在永贵大厦前面后,秦小冰抬头看着二十几层的大楼,丝毫不掩饰脸上的向往神色:“我朋友跟我说,三层数十个房间本来都有小公司租用来着,好几年了,前些天却忽然被赶走了,说是某位大老板全盘接手了。” 数十个房间,仅是月租金每个月就能收入上百万,要是把整个三层都买下来呢? 这得多少钱啊? 秦小冰想象不出来,唯有羡慕的份儿。 方圆笑了笑,说:“也就是一个亿左右吧,这还得加上地下车位等配套设施,其实也不是太贵。” “哇,你说的倒是很轻巧,也不是太贵!” 秦小冰撇撇嘴,说:“我知道,像你这种曾经的有钱人,千八百万的确是算不了什么。可问题是,你现在不是有钱人了啦。拜托你别再拿捏出有钱人的嘴脸,让我看了心里好高兴好吧?我可是有仇富心理的,有钱人越倒霉,我越开心。” 方圆没理睬秦小冰的嘲讽,很随意的说:“你要是喜欢,等我以后送你一个这样的房间,帮你完成当包租婆的梦想。” “多谢大老板了啊!” 秦小冰娇笑着,抬手在方圆肩膀上砸了一拳:“切,小气鬼,才给一个房间啊?” “那你想要几个,总不能要一整层吧?” 方圆说:“做人,可不能太贪心了。” “哼哼,我就是贪心,要你管?关键是,就算我贪心,你也没那本事。” 秦小冰很可爱的哼哼了几句,踩着高跟鞋走上了台阶:“好了啦,不跟你扯了。走,我带你去见你的上司主管。” 一般来说,每栋写字楼大厦,都有专门的安保人员,负责整栋大楼的安保工作。 不过有些单独的楼层,也会配置专门的楼层保安,来负责本楼层的安全工作。 秦小冰帮方圆找的这份‘体面’工作,就是这种类型的。 俩人也没坐电梯,步行上了三楼。 三楼内的所有房间,都是空荡荡的,清洁人员正在一个中年男人的指挥下,打扫卫生。 “请问,您是徐茂才徐经理吗?” 秦小冰的小脸上,浮上甜甜的笑容,快步走到了男人面前。 男人转身,上下打量了下秦小冰:“我是徐茂才,你是?” “哦,我是秦小冰,是王燕王姐在航空公司的同事。” 秦小冰赶紧自我介绍道。 她说的这个王姐,是她所在的航空公司地勤部的小领导,丈夫就是徐茂才,永贵大厦物业部的经理,负责为三层新老板,招聘单独的保安人员。 “啊,原来你就是我家燕子说的那个小妹小冰啊,你好你好,叫我徐哥好了。” 徐茂才马上就热情起来,伸出了手。 从他跟秦小冰轻轻一握手就松开的举止中,方圆能看出这是个忠厚的男人,而且脸上的笑容也很真诚,跟媳妇的感情很不错。 “徐哥,王姐昨晚跟你说过,我今天会过来找你了吧?” 秦小冰落落大方的,马上改口,直截了当的说明了来意。 “说过,说过,我就是在等你们呢。” 徐茂才笑呵呵的点头,看向了秦小冰身后的方圆。 “瞎看什么呢,还不赶紧跟徐哥问好?” 秦小冰回头,见方先生还大爷般的拄在那儿,随意的向四周张望着,就低声嗔怪着,伸手揪了他衣袖一下,心里埋怨:这有钱人,哪怕曾经是有钱人,就是架子大,不懂礼貌。 方圆这才走过去,跟徐茂才握手:“你好,徐哥。” “徐哥,这是我的一个朋友,姓方,叫方圆。” 秦小冰在旁边介绍着,犹豫了下,才陪着笑的说:“他这人以前做过生意,结果倾家荡产,精神上受了点小刺激,所以有时候反应慢点--不过,我敢保证啊,他绝对能胜任这份工作,绝不会让徐哥您难做的。” 神经受过刺激? 徐茂才跟方圆俩人,同时愣了下,看向了她。 没有哪家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时,找神经受刺激的人。 要不是看在秦小冰的份上,徐茂才肯定不会同意,毕竟他是这栋大厦物业部的领导,假如这小子犯啥错误,三层的‘新房东’,当然会追究他的责任了。 你哪只大眼睛,看出我神经受过刺激了? 方圆则是满肚子的郁闷,不过也能理解秦小冰为啥这样说,无非是担心他拉不下有钱人的架子,会以吊儿郎当的态度来工作,万一出啥错误后,徐经理也能原谅。 “行,只要能踏踏实实的干工作就行。” 看在秦小冰的面子上,徐茂才想了想,才对方圆说:“你去后面一楼的物业部,办理入职手续,我会跟白科长打电话的。” “我陪他去吧。徐哥,给您添麻烦了,等有空,我请您跟王姐吃大餐,嘻嘻。” 秦小冰充分发挥了她天真女孩的优势,一个可爱的笑容,就让老徐那丝不快消失了。 “我说你这人怎么回事,刚才我给你介绍徐哥时,态度一点也不认真。” 刚走下三楼楼梯拐角,秦小冰就黛眉微皱,低声埋怨方圆:“方圆,我可告诉你啊,你必须给我尽快摆平心态。嗯,这样吧,反正我现在休假,这些天就陪你一起上班好了,顺便监督,指正你,能让你尽快适应角色转变。” 方圆有些吃惊:“啥,你还要陪我一起上班,监督,指正?” “昂,不行啊?” 秦小冰停步回头看着他,翻了个白眼说:“我就怕你吊儿郎当的,得罪了徐哥,让我难做。” “我--” 方圆很想说,他能来这儿,就是给女孩儿面子,等她走后,马上就会杀回某别墅,找某个臭娘们算账,压根就没想当啥子保安。 像圆哥这样帅气的青年才俊,会来当保安? 开啥子国际玩笑。 只是他刚张嘴,就被秦小冰打断:“你什么呀你,是不是看不起保安工作,不想干?好呀,不想干,我也不强迫你,咱们现在就走,你继续去街头当你的大爷,但得把那两千块钱还我。” 看着好像真有些生气的女孩儿,伸出她那白生生的小手要钱的样子,就算方先生再怎么混蛋,也不可能真把钱给她。 那样,会伤害一颗善良的心。 “小冰,我不是不想干。” 方先生只好叹了口气,认真的说:“我也没看不起保安工作,因为我以前就干过快递的。我就是想告诉你,我真的很有钱,我昨晚那样狼狈,是因为……” “编,还是在自我欺骗?” 秦小冰再次打断他的话,皱眉说:“方圆,我都跟你说的嘴唇起泡了,你怎么总是不能面对残酷的现实呢?行了,我懒得跟你说什么,就这样定了,走。” 不等方圆说啥,秦小冰就快步向下走去。 方圆很无奈的挠了挠后脑勺,只好跟上:一旦说过谎话,再说真话就不会被人信了。 有了徐茂才的电话,物业部的白科长,在跟方圆签合同时很痛快。 当然了,这种临时性的工作,是必须缴纳一定押金的。 又是秦小冰拿卡,耍了五千块钱,然后方圆拿到了全套的保安行头。 等方先生身穿黑色保安制服,头戴大檐帽,腰间扎着武装带,挂着胶皮棍从更衣室走出来后,坐在外面玩手机的秦小冰,哇的一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方圆,你好帅哦!” 还别说,方先生穿上制服的样子,确是很帅,那叫一个英姿飒爽--正气凛然,如果穿着这身皮去选美的话,估计差不多能夺冠。 “哥,从来都是这样帅的,只是你以前没发现。” 当秦小冰跑过来,挽住他胳膊,举起手机自拍时,方先生左腿微微弓起,右手掐腰,下巴昂起,那副蔑视天下的傲然嘴脸,让白科长那个小五十岁的阿姨,都有些春心荡漾了。 徐茂才在电话中,已经跟白科长说好了,方圆今天就正式上班。 因为目前三楼还没有哪家公司入驻,所以方圆暂时归物业部保安处管辖,就是白天在大厦周围巡逻,站岗,待命。 (一般来说,保安上岗是要经过短期培训的,不过看在秦小冰是熟人的份上,这套程序也就免了,白科长特意給他找了个老保安带着他,一起在门口停车场执勤,顺便給他上课,大谈保安工作的不可替代性。) 这丫头还真给哥们靠上了。 方圆跟在老保安的后面,帮一位女司机停好车后,向门口那边看了眼。 就倚在大厅柱子上看手机的秦小冰,此时也恰好抬头,四目相对后,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甜甜笑容,还竖起白生生的大拇指,这是在夸他很有当保安的潜质呢。 滴滴! 一声轻轻的车喇叭声响,从方圆身后传来。 “小方,你帮这辆车安排车位。” 肚子忽然不舒服的老保安,转身走向大厦:“我去趟卫生间。” “好嘞。” 无论方圆有多么不愿意,可秦小冰就在那边监视着呢,他也得乖乖的答应。 转身,抬手招呼那辆奔驰轿车,示意司机驶进旁边的停车位。 奔驰车却停下了。 车门打开,一个穿着相当上档次的年轻帅哥,从上面走了下来,脸上带着惊讶的笑容:“方圆,你怎么会在这儿当保安?” 靠,这世界还真特么的小。 方圆心里骂了句,淡淡的说:“我在这儿当保安,违法吗?” “当然不违法,我是真的奇怪。” 燕随意缓步走到方圆面前,上下打量着他:“是水水姐故意在折腾你吧?” 第310章:你还当我是朋友吗? 要不是秦小冰,方圆圆愿回唐王去送快递,也不愿意在京华干保安。 在唐王,好多人都知道他是快递员,所以他骑着个破三轮碰到任何人,都不会有没面子的窘迫感。 但在京华呢? 虽说没多少人认识他,可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已经是水水姐的男人了--水暗影,那可是启新集团的大老板,她的男人却来当保安,就算再傻的人,也能从中猜出什么的。 被自己女人给折腾,对于每一个男人来说,绝对很没面子的。 尤其是被方圆没啥好感的燕随意看到,更是特郁闷的事。 “嚯嚯,就算她折腾我,那又管你啥事?” 方圆冷笑着,双眼朝天:“燕随意,想停车就赶紧的,不愿意停车就走人,别耽误我工作。” “方圆,能不能别总对我抱着敌意?” 燕随意却像没看到方圆的嘴脸,依旧温和的说:“关于在罗布泊的事,我也跟你解释过了。而且,我们以后或许会成为亲戚的。” 方圆脸色一沉:“咋,你知道夏总跟我的关系了?” 燕随意笑了:“这又不是什么绝密。不过我真的很惊讶,没想到你跟楚词竟然……” 方圆打断他的话:“燕随意,既然你知道我跟楚词是啥关系了,那么我正式警告你,千万不要去招惹她,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我这人吧,其实很倔强,尤其是在感情问题上。” 燕随意丝毫不在意方圆的威胁,依旧温和的说:“记得前些天在烧烤店,我就告诉过你了,我是不会放弃追求楚词的,无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是,你是楚词的亲哥哥,可也仅仅是亲哥哥罢了,终究不是她。她,应该有自己的生活,这是亲哥哥也无法掺和……” “你是不是找揍?” 方圆真烦了,踏前一步,抬手就揪住了燕随意的衣领子。 正要挥起右手,作势要抽他耳光呢,急促的高跟鞋踏地声响起:“方圆,你干嘛呢!” 一直在大厅门前监督方圆的秦小冰,跑了过来,抬手就把他推开,接着就弯腰低头,给燕随意鞠躬道歉:“这位先生,对不起。” “小冰,你闪开,不关你的事。” 方圆刚要说完,秦小冰就霍然转身,狠狠瞪着他,低声叫道:“方圆,你能不能让我省心些啊?” “他--” 方圆抿了下嘴角,不知道说啥好了。 燕随意,饶有兴趣的看着秦小冰,又看看方圆,明显是在猜测俩人是啥关系。 “对不起,这位先生,他可能--哦,对了,方圆欠您钱吧?” 秦小冰再看向燕随意时,猛地想到了什么。 “欠我的钱?” 燕随意眨了下眼睛,笑了:“对,他是欠我钱,很多钱。” “特么的,谁欠你--” 方圆实在忍不住了,要大爆粗口,秦小冰却用力一跺脚,着急的娇喝道:“方圆,你给我闭嘴!” 方圆不能不闭嘴,因为他真搞不懂,秦小冰那双眸子里,为啥急得浮上水花了。 他只是知道,这女孩儿是真的关心他。 在来时的路上,她就说过,以后碰到有‘要债’的时,她出面的。 一个女孩儿,得有多么关心一个朋友,才会因为朋友的鲁莽,才急的要哭? 这时候,方圆要是再叨叨个比的,老天爷绝对会打雷。 “先生,真的对不起,他就是这样的人,一时半会的无法接受残酷的现实。” 秦小冰再看向燕随意时,已经飞快的调整好心态了,有些讨好的笑着,小心的问:“我能问问,他欠您多少钱吗?” “不多,也就是一千万左右吧。” 燕随意随口说了个数字,接着问:“小姐,你是方圆的什么人?” “我是他朋友--先生,您别怪他,看在你们此前共过事的份上,能不能再宽限他一段时间?哦,我保证,他会东山再起的,肯定能还清您的欠款。” 听燕随意说出一千万的数字后,秦小冰心中更加埋怨方圆了:老天爷,这可是大债主哦!欠人家这么多钱,你还敢对人家挥拳头,这是坐牢的前奏啊。唉。 燕随意好像明白了什么,再看向方圆时,眼神中露出了鄙夷的神色(他以为,方先生在扮猪吃老虎,以可怜来哄骗女孩儿,并成功了)。 方圆又不是瞎子,怎么可能看不懂燕随意的眼神? 只是,他不知道该咋解释,只能闷闷的走到一旁,点上了一颗烟。 “小姐,这个世道,其实有很多男人,打着各种各样的幌子,来欺骗像你这种单纯女孩子的。好了,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暂时不追着他还账了。” 燕随意冲秦小冰笑了下,转身上车,把车子停好后,下车快步走进了永贵大厦内:他的寻求真相工作室,就在这栋大厦内。 微微躬身等燕随意走进大厅后,秦小冰才快步走到方圆面前,抬手一把夺过他嘴上的香烟,狠狠扔在地上,小皮鞋就在烟卷上踏了几下,才掐腰叫道:“方圆,你心里究竟有没有我这个朋友啊!怎么就不听我的话呢?” “没有。” 方圆很不习惯被一个女孩儿,在光天化日下这样训斥,还敢夺他的香烟,切! “你--你,好,好,算我秦小冰自作多情,犯贱的主动拿热脸帖您的冷屁股。” 被狠狠呛了下的秦小冰,小脸刷的惨白,呆愣片刻后眼眸浮上了水雾(刚才是关心方圆急得,这次却是伤心),用力咬了下嘴唇,转身就走。 “草,我在说啥呢?” 方先生这才反应过来,抬手轻轻抽了自己一嘴巴后,赶紧追了上去:“小冰,你听我说,我鬼迷心窍了才说那种混蛋话,我怎么可能没把你当朋友呢?” “拿开你的手!” 秦小冰用力挣了下,甩开方圆后继续疾步前行。 方圆可不敢就就这样让她走了--最起码,不能让这善良女孩儿在伤心下走了,所以赶紧快步挡在她面前,双手拱拳,不住的作揖道歉:“小冰,是哥们错了,请你原谅,以后再也不会对你说那种混账话了。” “你--方圆,你是认真的?” 秦小冰吸了下小鼻子,又反手擦了下眼角后,才嘟着嘴的问。 “绝对认真,十足真金。” 看到秦小冰被自己的诚心打动后,方圆总算松了口气,抬起左手,竖起三根指头:“我发誓,就按照你的要求去做,认真对待工作。如有违反,让我天打五雷轰,不得好--” “你瞎说什么呢,以后不许说这种不吉利的话,呸,呸呸!” 秦小冰连忙抬手,堵住了他的嘴,又低头接连呸呸了好几下。 话说,女孩儿白嫩嫩的小手,捂在嘴上的感觉,确是不错。 搞得方先生有些晕乎乎的,就觉得只要能哄得秦小冰破涕为笑,就算遭雷劈那又咋样? 晕乎乎的方先生,却没注意到停车场那边某辆法拉利内,有双嫉火焚烧的眸子,正在死死盯着他们俩。 “好了,这次我就原谅你一次,记住哦,也是最后一次。哼,如有下次,哼哼。” 秦小冰娇哼几声的样子,委实可爱,迷的方先生小鸡啄米似的接连点头:“绝不再犯,哪怕刀压在脖子上也不会了。请您老放宽心,宽心。” “希望你以后能对债主也是这态度。好了啦--那边又来车了,快去干活。” 秦小冰扑哧一笑时,看到了那辆法拉利。 方先生也看到了,嘴角就是一咧,张嘴就要骂啥,却又赶紧咽回去,说:“其实也不用每辆车都管,反正她自己也能看到停车位在哪儿。” “怎么,刚保证要好好工作,这就不认真了?” 秦小冰黛眉皱起,催促道:“快点过去。我陪你一起过去。哼,必须得让你尽快适应当前角色,我不能每天都盯着你吧?” 方先生忽然很想哭。 他发现,他现在陷进了一个大坑内,越陷越深。 可他要是挣扎出来,就会伤害这女孩儿。 秦小冰可不认识开红色法拉利的美女,就是水水姐,低声催促着方圆,跟在他后面走到了车前。 水暗影徐徐落下了车窗,眼眸森冷的看着方圆。 “漂亮的女士,请把车子停在那边。” 迫于某些原因,再加上秦小冰就在背后,方圆只好装出不认识水水姐的样子,一本正经的摆手,指挥她停车。 水水姐没有任何动作,只是冷冷的盯着他,还有秦小冰。 “你到底是停,还是不停啊?” 被水水姐给盯的心里发毛,方圆躲开她目光,不耐烦的说:“不停的话,那就开走,当这儿是车展,来摆酷呢?” “方圆,你又这种态度!小姐,对不起,他是第一天工作,态度有些不端正,请原谅。请您把车子停在那边好了,我帮您指挥。” 秦小冰听出不对劲来了,赶紧上前,把方圆拽到一边,陪着笑的看向了水水姐,心中很是惊讶:这女的,真的好迷人呢。 “好。” 水水姐淡淡说了句,升上了车窗玻璃。 “看着点!” 秦小冰瞪了方圆一眼,快步走到停车位那边,摆着小手慢慢后退着:“倒,倒。” 呜! 徐徐后倒的法拉利,忽然发出一声怒吼,车速猛地加快,对着秦小冰就狠狠撞了过去。 “啊!” 毫无心理准备的秦小冰,被傻了,竟然不知道躲闪。 眼看迅速后退的车子,即将撞到秦小冰(虽说撞不死她,但差不多能撞断她骨头),吓得她唯有瞪大眼时,眼前却是一花。 吱嘎一声,急速后退的法拉利,停下了。 车后尾,就紧挨着方圆的衣服。 方圆单手抱着秦小冰,双眼眯起盯着车子后视镜,面无表情。 车门推开,水暗影款款下车,右手一扬--一串钥匙飞了过来。 方圆才不会接住,任由钥匙砸在身上,又落在脚下,但却挡不住水水姐淡淡的说:“对不起,车子油门不好用,麻烦你们替我停车吧。停好后去三楼,给我送钥匙。” 第311章:这儿,很无聊 水暗影,刚才是真要撞残秦小冰的。 方圆能看出。 也能看出这娘们发疯,是在吃醋,在怀疑他跟秦小冰之间有啥不纯洁的关系,更是恼怒总给他打电话,他不接,却来这儿陪着女孩子扮演保安玩儿。 幸亏方圆反应够快,才及时保护了秦小冰。 同时,也让水暗影知道她自己做得有些过了。 不过很明显的是,水水姐才不屑给这对男女赔礼道歉的,既然某男穿上那身保安的黑皮,她凭啥不拿出上帝的嘴脸,对他吆五喝六呢? 至于没当着秦小冰,说出自己的身份,那是水水姐骄傲,不屑用方圆法律上的妻子身份,来对付一个小姑娘。 要是闹大了,会让人笑话的。 万一被有心人传到网上,绝对会引发一场‘原配大战小三’的激烈讨论,水水姐可丢不起那个人。 方圆却不怕,在钥匙落地时,猛地抬脚,狠狠跺在了法拉利后尾箱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立即瘪下去了一个窝子。 水暗影霍然转身时,秦小冰也清醒了过来,赶紧一把抱住了他,轻声叫道:“方圆,你疯了吗!这车子很贵的,你、你--” 秦小冰不敢去看水暗影,只是盯着被方圆跺了一脚的后尾箱,本来就惨白的脸色,更白:这车子价值好几百万呢,这一脚,没有个十万八万的,搞不定啊。唉,方圆,你还真是个祖宗啊,你这是来挣钱的,还是来扔钱的? 就在秦小冰心中叫苦时,却听水暗影说:“有本事,你把这辆车烧了。” 咱可不敢! 秦小冰赶紧抬头,很努力的挤出一抹笑容,正要说什么时,却惊讶的看到水暗影,扔下那句话后,就转身踩着高跟鞋,哒哒的去了。 她就这样走了? 哎呀,肯定是找物业部投诉去了。 秦小冰六神无主时,方圆说话了:“别怕,没事的。” “你说没事就没事呀,你说我不怕,我就不怕呀!你知道这一脚,价值多少钱吗!?” 秦小冰实在忍不住了,冲着方圆尖声怒吼:“你怎么就不听我的话,好好工作呢!” “我已经很听你的话了。刚才那个娘们,要暗算你。” 方圆解释道。 “她凭什么暗算--就算她暗算我,可我最多摔一跤啊,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让我们赔钱!” 秦小冰真是急得要疯掉了,扯住方圆手腕:“走,快去找人家赔礼道歉,请她高抬贵手,我知道,这种车子都有特种保险的,希望她能……” 方圆打断她的话:“不用,我、我认识她。” “就算你认识她,那又怎么--什么,你认识她?” 秦小冰话说到一半,才猛地醒悟过来,满脸的不可思议。 “她就是、也是我的一个债主,很有钱的那种,刚才故意羞辱我呢,哼。” 方先生边撒谎,边在心里痛骂自己沙比:刚看到水暗影时,为啥不跟秦小冰说明俩人的关系? “真,真的?” 秦小冰还是半信半疑。 “要不是真的,她会把车钥匙给我,又说我有本事,把车子给砸了?” 方圆弯腰拣起钥匙后,想了想又说:“实话跟你说吧,我跟那个娘们以前有一腿,她真不会把我咋样的。” “你、你们还有一腿?” 秦小冰再次傻掉。 方圆吸了下鼻子,说:“那个啥,不过你说的很对,现在我落魄了,她就看不起我了。刚才,她故意撞你,可能是因为吃那个啥吧?” “吃醋?对,就是吃醋!” 秦小冰猛地高兴起来:“不过她明显误会了,我们只是朋友呢。呼,这下就好了。赶紧的,停好车后,去跟她解释一下。” “用得着解释吗?” 方圆晃了晃手里的钥匙,借机说:“不过,我觉得我实在不适合这工作。你看,就一个上午,就碰到俩债主,我自尊心很受伤啊。” 秦小冰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沉默片刻后低声问道:“那你是要辞职了?” “嗯,必须得辞职。” “好吧,那我去跟徐哥说。” 秦小冰笑了下,说:“或许,你是真不适合这工作的。嗯,不过不要紧,我再给你想别的办法。你稍等啊,我去找徐哥,跟他说清楚。” “不用了,我去就行,你抹不开脸的。” 方圆拦住了她。 秦小冰还真抹不开脸,毕竟方圆才干了一个上午,就辞职,实在对不起王姐的。 但这事,必须得跟王姐打电话说一句。 王姐确是对秦小冰不错,才不会因此就埋怨什么,很干脆的说这件事交给她来办就行,让方圆把东西(保安行头)交回物业部,拿回押金。 一再对王姐感谢后,秦小冰才扣掉电话。 刚跟方圆说清楚,正要走向物业部呢,她的手机响了起来。 “稍等,是我哥的电话。” 秦小冰说了句,接起了电话:“哥,你现在--什么?啊,你、你……唉!我知道了,现在车站那边?好,好,我马上就过去,你别乱跑啊!” “咋,你哥出事了?” 等她掐掉电话后,方圆关心的问道。 “就没一个让我省心的。” 秦小冰没有理睬方圆的问候,低低抱怨了句,才说:“我的事儿你不用管。你去那边办理辞职手续,先拿着押金,我得去车站--给,这是我家的钥匙,完事后你回家等我。好了,别再说什么了,我烦着呢!” 不由分说的,把钥匙扔给方圆后,秦小冰转身快步走出停车场,挥手拦住一辆的士,走了。 “我也烦着呢,唉。” 方圆望着她坐车消失的方向,叹了口气摘下帽子,在手心里拍打了下,走向了物业部。 秦小冰的为人,确是不错。 这一点,从他去物业部辞职时,白科长对他依旧好言好色就能看得出。 人家给面子,方圆当然得一再表示感谢。 然后才拿着五千块钱,上了三楼。 三楼走廊中,徐茂才正陪着笑脸的跟在水水姐后面,陪她‘视察’所有的房间,看到方圆走过来后,眉头微微皱了下,却不方便说什么。 “很不错,我非常满意。好了,徐经理,你去忙吧,有什么事,我会去物业部找你的。” 水暗影给了徐经理一个好评后,才看了眼方圆,走进了一间收拾好的办公室内。 徐茂才这才走向楼梯,来到方圆面前时,嘴巴动了下看样子想说什么,却又摇了摇头,一言不发的去了。 要不是看在秦小冰的份上,他肯定得说方圆几句。 其实就算他说,方圆也不会在意的。 “咋,还真辞职了?” 等他进来后,坐在办公桌后面大班椅上的水暗影,两条修长的腿子搁在桌角,媚眼如丝望着他的样子,半点凶狠的表情也没有。 方圆没上来之前,她肯定向徐茂才打听过什么了。 徐茂才接到媳妇打来的电话,她也应该听到了,这才知道方圆已经辞职了。 顺手关上房门,方圆把手里的车钥匙,扔了过去,淡淡的说:“水暗影,我不想威胁你,可你要是真敢伤害秦小冰,你就只能等着后悔了。” 抬手,把车钥匙抄在手中,水水姐嬉皮笑脸的问道:“哟,为了一个小三,就跟原配翻脸啊?怎么,她床上的功夫很好……” 砰的一声! 方圆抬脚,就狠狠踹在了房门上。 门板,四分五裂,还出现了个大洞。 水暗影脸上的笑容凝固,慢慢地把双脚从桌子上放了下来,声音苦涩的问道:“她在你心里,比我还要重要吗?” 方圆冷冷的盯着她,过了很久,才轻轻叹了口气,说:“她,可能是我心中最后一块净土了。她虽然不会为了我去做傻事,可她却能让我相信,这个世界其实很美的。” “对不起,我知道了,我向你道歉,刚才不该用那种话来亵渎她。” 水暗影垂下眼帘,轻声问道:“昨晚你说过,要给她一百万?” “现在不想给她了,我怕会污染那方净土,也不想让她知道我是谁--她就是我的朋友,单纯的朋友。至于该怎么回报她,你不用管了。” 方圆脸色缓和下来,走到沙发前坐下,抬头打量着屋子:“这就是叶明媚给你的封口费?行啊,很大方嘛。” “转到你的名下?” “不用了,她又不是给我。” “可却是你赚来的。” “这儿很脏。” 方圆说:“如果真成为我的财产,所以我不能要。” “这儿很脏?呵呵,在你心里,我其实也很脏,最起码,思想是很脏的。” 水暗影呵呵轻笑了声,眉宇间全是自嘲之意。 “你爱咋想就咋想吧,那是你的自由。” 方圆站起身,说:“我要回去了,这儿就交给你来运作了,反正东西都在你家。” 水暗影眉头皱起:“你要回哪儿?” “唐王。” “你不放心夏小韵。” “换做你是我的话,你会放心她吗?” “今天,就回去?” “确切的说,是现在。” “就不能……明天走?” “京华,其实很无聊。” 方圆轻飘飘扔下这句话,打开那扇被跺烂了的房门,走了出去。 哐啷一声,半截门掉在了地上,发出很刺耳的声音。 水暗影却像没听到那样,只是傻傻盯着地板,很久都没动一下。 她不反对方圆回去。 就像他说的那样,如果换做是她的话,她也会着急回唐王,保护夏小韵的。 可问题是,她问他,能不能明天再走,就是暗示她今晚,要把自己交给他--他却说京华很无聊。 很无聊。 包括昨天凌晨她做的那件傻事。 本来,水暗影那个傻乎乎的行为,已经感动了方圆,只要等生米煮成熟饭,那么水水姐就有把握,哪怕是叶明媚,也分不开他们俩了。 但--她却鬼迷心窍的发神经,先是撒娇拒绝去接方圆,更是在嫉火中烧下,差点撞到秦小冰,这才导致他对她失望,说出很无聊的话。 原来,男人从来都不 第312章:深夜来客 这个世界,真的很无聊。 无聊的人,才不会去考虑任何无聊的事,心中本来存在的些许烦躁,也就淡了。 方圆觉得,那些得道高僧,之所以能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就是因为太无聊,看透了这个表面五彩纷呈的世界。 仔细想想也是:再美的女人,百年后,也只是一具骷髅;再伟大的帝王将相,死后也只能那点墓地;再深的爱情,仇恨,也只是人们自寻烦恼的方式。 这个世界唯一真正的,就是地球本身:寄存在它身上的任何物种,无论多么可劲的折腾,都不会引起它的兴趣,它只是按照自己的轨道,恒古的转着。 唯有思想升华到一定的地步,才会发现人类所谓的事业,爱情,仇恨,以及罗布泊等黑暗地域的邪恶,说白了也就那么回事。 恐龙也曾统治过地球,现在不也是灭绝了吗? 人类科技文明再怎么发达,不是早晚都有老死的那一天吗? 既然早晚是死,那实在没必要再折腾啥了--坐在河岸上,看着缓缓东流的河水,晒着最舒服的太阳,方圆心里有着从没有过的安静。 他觉得,他已经看破了红尘,倒不用剃掉三千烦恼丝,去陪伴青灯古佛,只需随意满世界的转悠就行了,至于最终会死在哪儿,这很重要吗? 一点都不重要。 这个世界无论少了谁,地球照样会转动。 “看你满脸散发着圣洁的光辉,是不是顿悟到什么了?” 铁辽那醇厚的男低音,从旁边传来。 方圆没有看他,依旧盯着河面:“老铁,有没有兴趣一起云游天下?” “你要放下这一切?受什么刺激了,这么消沉。” 铁辽沉默了片刻,才说:“怪不得,你忽然回来了,还换掉了手机号。” “就是觉得这人生挺没意思的,很无聊。” 方圆说着,双手抱住后脑勺,歪倒在了草丛中,看着有些灰蒙蒙的天空,又开始出神。 点上一颗烟,铁辽才问:“你真舍得?” “最起码现在我能舍得。” 方圆淡淡的说:“其实你仔细想想,人生真就是那么回事。” “特么的,你怎么就这样悲观了?” 铁辽低低骂了句,才说:“这样吧,反正你觉得很无聊,那我们现在就去罗布泊,去那个黑暗世界看看,那儿到底有什么鬼?” “真去?” 方圆歪着脑袋,看向他。 “现在就可以走。” 铁辽不像是在开玩笑。 “好,那就走,现在!” 方圆马上就跳了起来,向河岸公路上走。 “陈婉约,回来过了。” 铁辽却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 “啥时候?” 方圆停步,转身。 铁辽看都没看他,慢吞吞的说:“你,放不下的。” 方圆愣住。 就在刚才,他还觉得,他能把大好生命都浪费在无聊的云游中,不管包括夏小韵在内的任何人。 可铁辽只说出了一个远远没有夏小韵重要的陈婉约,他就本能的关心起来。 “你放不下的,你觉得无聊,只是因为受到某件事的刺激罢了。” 铁辽站起身,拍了拍屁股:“好了,既然你已经回来了,那我就没必要再呆在唐王了。很凑巧,岭南那边出了几件案子,需要我去查一下。” “跟从罗布泊内出来的东西有关?” 方圆马上猜到了正确答案。 “那个东西,好像很喜欢吃人心肝。到三天前为止,已经有九个人暴尸荒野,都是心脏被东西硬生生的摘除。至于到底是不是那个东西做得,还不能确定。” 铁辽说着,已经走到了河堤公路上,转身看着方圆:“哦,对了,还有一件事,关于那个长岛雪花的,她老师已经知道,是你害了她了--事实上,她在被押解回华夏后,就自杀了。但我不知道,是谁把你抓住她的这个消息,撒出去的。” “无所谓,爱谁就谁。” 对这件事,方圆才不会放在心上。 比这更严重的事,他都觉得无聊了不是? “我能不能去那个黑暗世界,你说了算。” 铁辽很突兀的扔下这句话后,转身大踏步的走了。 方圆又坐了下来,盯着河面继续发呆。 再看河面时,他才发现水流一点也不平静,哪怕是遇到一根垂到河面上的草梗,也会荡起一圈涟漪。 当太阳缓缓落山后,方圆觉得,他又参透了生活的另外一层境界:人们看待这个世界,之所以有不同的想法,那是跟心境有关的。 好吧,圆哥必须得承认,他从京华回来后,觉得那样无聊没意思,就是受到某些人的刺激了--应该就是水暗影,那种毫不自重的态度。 曾经,他是那么想认真的对待那个女人来着。 还有就是,再受刺激过重的人,两顿饭不吃后,都会觉得饿。 得道高僧能说出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的警世名言,但好像还是会吃饭,觉得大鱼大肉要比白菜豆腐好吃。 幸好距离方圆家胡同口不远,就有一家烤鸭店,他只需拿出一张带有铜臭的钞票,就能换来一只肥腻的鸭子。 吃饱喝足后躺在炕上,很无聊的发会儿呆后,方圆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任何人,在觉得整个世界都无聊时,往往就会喜欢呆在自己家里。 方圆也是这样。 今晚,是他从京华回来后的第七天了。 刚从车站走出来后,他就拨打了夏小韵的手机。 手机能拨通,却依旧没人接。 马上,他就取出那张电话卡,掰开扔在了下水道内,花了五十块钱,从路边小摊上买了一张黑卡(就是不用身份证的那种)。 他不是在埋怨夏小韵不接他的电话,就是觉得无聊,没意思。 没意思的活了一周后,方圆发现自己爱上了这种平静的生活,尤其是坐在河边看水缓缓流淌时,要不是忽然想到铁辽还在唐王,必须得说一声,相信没谁来打搅他的平静。 今晚月亮很亮,夜色越深,清冷。 方圆沉沉睡过去后,又做起了那个已经很久没有做过的梦了:一个身穿黑色衣服,脑袋上也戴着黑色头套的男人(他看不到这个人的脸,却能笃定就是个男人),背着个黑色的行囊,就像蚂蚁那样,在一个大耳朵里行走。 现在方圆已经知道,罗布泊的地形,就像个大耳朵了。 那么梦中的这个男人,其实就是在罗布泊内行走。 他是谁? 为什么独身一人行走在死亡之海? 好吧,就算这个问题不管方圆的事,那为啥总是闯进他的梦中,干扰他的清梦? 好像知道方圆在想什么那样,从来都是低着头艰难跋涉的男人,忽然抬起了头,看向了黑蒙蒙的天空--方圆,就飘浮在天上,俯首往下看。 很自然的,俩人的目光相对。 “爸!” 就像触电那样,沉睡中的方圆,忽然惊叫一声,翻身从炕上坐了起来。 那个总是出现在他梦中的黑衣人,是他父亲方天明! 最起码,方圆已经喊了他十几年的爸爸,更能想到儿时被他抱在怀里时,父子俩对视的一幕幕--到死,他都不会忘记父亲的目光。 我爸,原来他去了罗布泊! 方圆额头有冷汗滴落时,这些天来都懒散了的思维,蓦地异常活跃了起来。 啥狗屁的看破红尘,无聊等负面情绪,瞬间一扫而光。 并未就这么白白浪费了一周,而后悔。 “我必须得去那边,现在就去!” 不知道傻坐了多久,方圆才打开台灯,掀起盖在身上的毛毯,抬腿正要下地,去收拾一下,即刻向罗布泊出发时,动作却又停顿,缓缓放下了腿。 有人来了。 就站在院子里,好像一片树叶那样,轻飘飘的落在那儿。 更像一个幽灵,不声不响的望着亮起的窗户。 方圆看不到外面,却能感觉得到。 “既然来了,那就进来吧。” 方圆拿起烟盒,点了一颗烟。 一会儿后,客厅的房门被轻轻推开,发出了吱呀一声轻响。 方圆忽然想起了毛驴,心中升起了浓浓的愧疚:毛驴,被他委托去照顾林二,无论有多么希望回到他身边,却在他没有发话之前,不曾出现过。 方圆在无聊时,为什么没有想到毛驴? 那条被他视为兄弟的狗子? 毛驴要是在的话,这时候肯定会大声叫唤着,夹着尾巴逃进卧室里。 那个家伙,在方圆面前,总是胆小如鼠。 可方圆知道,它在装--一条敢吃人肉的狗子,会是胆小的吗? 吱呀一声,卧室的房门也开了,一个穿着黑色紧身皮衣,脸上还蒙着黑色纱布的女人,出现在了方圆的视线中。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女人的身材,比水暗影矮了一些,方圆几乎都怀疑是那娘们耐不住寂寞的跑来找他了。 不过这也是个熟人。 仅仅从那双眼眸中,方圆就认出她是谁了,笑了下,抬手拍了拍炕沿:“来,这边坐。嗯,话说,你穿上紧身皮衣的样子,要比穿白色轻纱舞衣更迷人。” “谢谢。” 女人腰肢摇摆着,走到炕前,款款坐下来后,才抬手摘下了脸上的黑纱,露出一张娇弱到极点的妩媚脸蛋。 “我该叫你陈婉约呢,还是艳阴使?” 方圆拿起烟盒,递了过去。 大半夜的,有客来访,他实在不愿意去泡茶,只好拿着香烟凑合一下了,反正就那么个意思。 让他没想到的是,陈婉约竟然犹豫了下,拿出了一颗香烟。 方圆只好再把火机递了过去。 啪的一声响后,陈婉约动作娴熟的喷出了一个烟圈。 “原来你以前就吸烟。” 方圆随手把火机扔在了柜子上。 “每一个很多个夜晚都独守空房的女人,基本都会吸烟的。” 陈婉约再次吸了口,盯着袅袅腾起的烟雾,才开始回答方圆的第一个问题:“我是陈婉约。嗯,从来都是陈婉约。” 看着她,方圆似笑非笑:“你会独守空房?” “你不信?” 陈婉约回头,眼眸里,流动着春水。 第313章:你们才不是亲兄妹! 这女人到底是艳阴使,还是陈婉约,方圆没兴趣去研究这个问题。 不过出于男人骨子里对漂亮女人的兴趣,他更‘关心’她的私生活方面。 早在得知陈婉约是艳阴使之前,方圆就曾经听山羊说起过这玩意的传说,知道她们‘复活’后,就会每晚都得需要男人来陪。 而且,早在去年夏家别墅的某个深夜,方圆也曾经亲眼看到过,陈婉约化身艳阴使后,在外面潇洒回来的样子。 根据他在女性那方面的造诣,就算是闭着眼,用鼻子来嗅,也能嗅出陈婉约去找男人了。 可是现在,陈婉约却告诉他说:她之所以会吸烟,那是因为她总是在独守空房。 方圆觉得,陈婉约这句话,绝对能入选本年度最大笑话。 尤其看她回眸柔声问他不信时的样子,好像方圆只要摇头,她就会拿出她独守空房的证据来,給他看。 方圆只是欣赏陈婉约的笑话,才没心情看她所谓的证据,不置可否的轻笑一声,转移了话题:“你先说,今晚来找我做什么吧。等你说完后,我还有话要问你。” “看来,你真练过高原那些老秃驴流传下来的阴阳合。” 陈婉约的回答,让方圆一时半会的没反应过来:“啥意思,你觉得我以前是对你撒谎,就是为了吓唬你?”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这种披着佛家圣洁外衣的邪功,也是这样。” 陈婉约说着抬腿上炕,身子柔柔的躺在了方圆怀中,左手搭在了他腰间,动作自然,就像渴了就要喝水。 方圆才不会拿出柳下惠的嘴脸推开她,顺势揽住了她肩膀,手指在皮衣上缓缓滑动,就像男人拥着自己心爱的女人,闭着眼听情歌那样。 事实上,陈婉约的声音,也确是像最醉人的情歌那样好听:“从学术角度来说,密宗中的阴阳合,确是在人类性文化方面,做出了大贡献,促进了人口增长,而且新生儿的各方面体质,都比正常人家的孩子要强壮。” 古代高原密宗那些高僧修炼阴阳合,就是为了促进当地人口的增长,正如陈婉约现在说的一样,他们的后代体质,比起常人来说优秀了很多,所以才能更加适应那边的独特气候,对维持人口数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有修炼阴阳合的高僧,一度被人推崇为,他们才是最了解人类本身的专家。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 陈婉约睁开眼,微微抬头看着方圆:“正因为他们深谙此道,到了绝顶高度,反而不像俗世间那些对女人有研究的男人那样,只需打眼一看,就能看出某个女人,是处子,还是妇女。” 顿了顿,她才继续说:“那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女人只是传宗接代的工具,有没有被男人碰过,这不重要。所以我才说,凡事都有它的两面性,谁能想到,修炼阴阳合,本该对女性最了解的你们,根本分辨不出这一点。” 方圆抚摸着陈婉约耳垂的手,僵了下,隐隐猜出她今晚来找自己的真正目的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发现陈婉约说的没错。 当初跟水暗影前往罗布泊时,那娘们就曾经告诉他说,她跟好多男人上过炕,給他留下了很不爽的印象。 不过后来叶明媚却告诉他,说水暗影还是原装货。 水暗影自己,也承认她是依旧是白璧无瑕之身了。 “有些女人,好像放荡到极点,压根不在乎男女间那些破事,其实这只是她们为了生活才戴上的面具。” 陈婉约淡淡的说道:“就像是我--你是曾经亲眼看到过,我那晚从外面回来后,好像找过很多男人。其实,我没有。” 方圆随口问道:“你没有?那你当时为啥那个样子?” 陈婉约反问道:“你们男人在身边没有女人时,怎么解决身体本能的需要?” 方圆无话可说了。 他发现,他竟然不好意思对应该靠男人生活下去的陈婉约,说出‘五姑娘’这个伟大的字眼。 陈婉约没有再继续追问,只是淡然一笑,继续说:“当一个女人,独守空房的时候久了,就会总结出一些专门适合自己解压的办法。” 方圆又拿起一颗烟,点上后才问:“你跟我说这些,就是想告诉我,你在那方面其实很纯洁的,对吧?” “我陈婉约,这辈子只有夏天问一个男人。无论你信,还是不信。” 陈婉约向方圆怀中,钻了钻,喃喃的说:“当然了,只要你愿意,你就有机会成为我的第二个男人--我是心甘情愿的。” 如果是放在以前,陈婉约说出这番话,方圆的第一反应,绝不是笑话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是恶心。 他对一个年逾四旬的老女人,实在没啥兴趣。 尤其她还是夏小韵的‘母亲’。 可是现在,他却发现自己没有这种感觉:他相信陈婉约,只有夏天问一个男人,而且独守空房已经好多年了。 好像没有哪一个男人,能对陈婉约这种水一般做得干净女人,有反感。 尽管她已经年逾四旬,尽管她跟夏小韵有着暂时无法说清的关系。 不过方圆才不会动她:她再干净,再很容易吸引男人,可她终究是艳阴使,是夏小韵名义上的母亲--这是两道门槛,能挡住方圆对她生出杂念。 可随后,陈婉约就说出了一句让方圆大吃一惊的话:“我不是艳阴使。” 刚吸了一口烟的方圆,被呛的接连咳嗽。 “我不是艳阴使,从来都不是。” 陈婉约再次低声重复着。 方圆把刚点燃的烟卷,用力掐灭在烟灰缸内,捧着女人的下巴,低声问道:“你不是艳阴使,那谁才是?” “如果我说,夏天问才是艳阴使,你肯定以为我在撒谎,对吧?” 陈婉约痴痴的望着方圆,忽而笑了笑。 她是在笑,可她的眼眸中,为什么却又浓浓的哀伤? 那是因为她很清楚,方圆不会相信她的话。 西北边陲那些有关艳阴使的古老传说中,主角都是女人。 也只能是女人。 是一群命运非常悲哀的女人:能被选某个大人物的殉葬品的她们,肯定是又年轻又漂亮的,正像花儿那样的年龄,却被巫师下了诅咒,关进另外一个世界中--哪怕是死了,也不得安圆,还得负责守护主人的墓穴。 再说了,艳阴使这个名字中,带有一个‘艳’字,不就是专指女人的么? 可陈婉约,却说真正的艳阴使,是夏天问! 一个男人,怎么可能会是艳阴使呢? 不信。 方圆实在没理由相信。 “呵呵,我就知道你不信,不过这没什么,我也没奢望你相信。” 陈婉约柔柔的笑了下,很无所谓的样子。 “我信。” 方圆忽然说。 女人刚垂下的螓首,蓦然抬起:“你--信?” “我信你说的话,你不是艳阴使,真正的艳阴使,是夏天问。你以那种形象出现,是因为受到了夏天问或者别人的胁迫,不得以而为之。” 方圆沉默很久,才沉声说道:“或许,他们是以你最亲近之人的安全,来要挟你做那些事,夏天问却隐藏在你背后,就像一条毒蛇那样。” 陈婉约脸上的血色,慢慢地消退,苍白,整个人都在剧烈颤抖,牙齿格格作响:“你、你说的是真心话?” 方圆笑了:“我虽然习惯了撒谎,可有时候偶尔也会说一次真话的。” “为什么要相信我?” 陈婉约又问。 方圆想了想,才说:“直觉。” “直觉?” “差不多就是这样吧。” 方圆又拿出一颗烟,点上:“你今晚来找我,当然不是来跟我讨论这些的。你其实告诉我,楚词,她从没有跟任何男人,发生过那种关系--要不然,你也不会跟我探讨修炼阴阳合的人,为啥分不出女人跟处子了。” “你真的,很聪明。” 陈婉约眼眸,渐渐明亮,双颊缓缓浮上迷人的酡红,发颤的身子恢复了平静,抬手轻轻摸索着方圆的脸庞,呼吸也有些急促起来。 “我是很聪明,所以我才不会跟你发生那种关系,无论你是不是楚词的亲生母亲。” 方圆拿开了陈婉约的手,笑道:“不过,我却不介意给你提供温暖的胸膛,让你找到家的感觉。” 陈婉约笑了,无比的柔媚。 方圆挪开了看着她的目光,问道:“为啥,要专程来告诉我,楚词没有跟文永远发生那关系?” 陈婉约坐了起来,双手环抱着屈起的双膝,下巴搁在上面,乌黑的秀发垂下来,遮住了半截脸庞,却遮不住明亮的眼眸,跟她的真正来意:“跟你说这些,就是要你千万别离开楚词。要不然,她就死定了。” 方圆紧紧抿了下嘴角,低声说:“我不会离开她的。” 陈婉约却轻声说道:“我说的不离开,不仅仅是在暗中保护她,而是要跟她生活在一起,像所有夫妻那样。” 方圆身子一僵,眯着眼看着她:“陈婉约,你是想蛊惑我违反人伦?” 陈婉约毫不畏惧的,跟他对视着,缓缓说道:“你们两个,从来都没有半点的血缘关系,怎么能叫违反人伦?” “放屁!” 方圆脱口骂出了这两个字时,更是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忽地举起了右手,脸色狰狞的有些可怕,却没有把巴掌抽到那张脸上。 跟夏小韵的关系,是方圆最大的逆鳞,他不敢去想,也不愿意任何人去说。 陈婉约才不害怕被抽,依旧笑着:“我自己生出的女儿,我会不知道她从来就不曾有个亲哥哥?” “你到底想说啥?” 方圆的声音开始沙哑,在他听来,就像别人在说话。 陈婉约抬手,捧起方圆的下巴,眼睛直直的盯着他,无比认真的说:“你跟楚词,才不是亲兄妹--你们,该是夫妻。” 第314章:酒量很大的女人 在塔希科时,夏小韵为了给方圆争取一点自救时间,不惜付出清白之躯,还有可能会死。 对一个骄傲的女孩子来说,死或许不可怕,怕得是被恶人玷污再去死。 所以方圆觉得欠她的,要好好呵护她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 但就在他们要上升到真正恋人的关系时,老天爷却跟他们开了个大大的玩笑:他们,是亲兄妹。 几次dna化验证明了这一点,更何况还有夏小韵从陈婉约那儿听来的那些(彼岸花、花族等传说)。 所以,当俩人确定原来是亲兄妹后,就陷进了无比的痛苦中。 更是相互为对方介绍对象,以期让自己死心。 这才有了方圆亲眼看到夏小韵跟文永远在一起,她又亲眼看到方圆跪地向水暗影求婚等事--结果呢,却让他们更加的痛苦,不敢再轻易相见。 这种每当想到对方,就会有种深深犯罪感的痛苦,绝对是尘世间最痛苦的。 疼的方圆想都不敢想。 偏偏,今晚陈婉约来了,用无比认真的态度告诉他说:他跟夏小韵,没有丁点血缘关系。 就算方圆是瞎子,也能从陈婉约说这番话的目光中,看出她是在用灵魂作担保。 我跟楚词不是亲兄妹? 方圆眼角剧烈跳动着,只觉得嗓子里有什么东西堵着,仿佛只要一张嘴,那个东西就会蹦出来。 陈婉约好像知道他此时有多么的难受,抬手在他心口,慢慢的顺着。 这个办法很管用,几分钟后,方圆的呼吸,心跳,眼神,脸色,包括绷紧的所有神经,都慢慢恢复了正常。 只是嗓子更加沙哑:“陈婉约,你不信我真敢掐死你?” “我信。” 陈婉约说:“他们曾经说过,你在塔希科雪原时,已经开了杀戒。” 方圆挣开她捧着自己下巴的手,问道:“那你为啥,还要自己找死?” “我才不想死,最起码,在楚词没有绝对安全时,我不会死。” 陈婉约还是很认真的说:“我要是想死的话,早在发现夏天问不正常的那年,被他胁迫做那些事时,就已经死了。我虽然出神卑贱,可我也有做人的尊严。” 方圆有些疲惫的闭上眼,喃喃的说:“现在我不想听你跟夏天问那些破事,你先告诉我,凭啥,你所说的这些,要比科学鉴定更加让人心服?” 陈婉约没说话,却从皮衣口袋里,拿出一个手机,举到了他面前。 方圆睁开眼,犹豫了下,才接过手机。 “打开图库。” 按照陈婉约所说的,方圆打开了图库。 是几张照片--确切的说,是好几张某些人的死亡证明书。 证明书上的这些人名,方圆好像有些印象,看了半晌,才问:“你给我看这个,有啥用?” 陈婉约缓缓的说:“这些人中,有华夏人,也有俄国人。他们本身是没任何关系的,不过他们都有着同一个职业,所在医院中专门负责dna基因鉴定的。还有,他们都是在为一对青年男女做过鉴定后,就全部意外死亡。” 方圆的双眼瞳孔,骤然一缩,接着就恢复了正常。 他明白陈婉约这番话中的意思了。 陈婉约继续说:“方圆,无论是谁,都能轻易获悉这些医生已经意外死亡的消息,你更能做到……”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方圆抬手就用她的手机,拨打了水暗影的手机号。 无论水水姐有多么的无聊,不过方圆还是在掰碎电话卡时,记住了她的手机号。 此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多,相信水暗影早就睡了。 所以在拨打她手机第一遍,没有人接听后,方圆也没任何的不满,马上重拨。 这次,水暗影终于接了电话。 她还没说话,方圆就听到那边传来高亢的劲爆舞曲声,还有青年男女的尖叫。 这么晚了,她还没睡觉,在迪厅。 迪厅、酒吧之类的夜生活场所,是为失恋青年男女提供安慰的最佳场所。 “哪一个?” 水水姐醉醺醺,还又很疲惫的声音,从手机那边传来。 “我是方圆。” 方圆也来不及解释啥,表明身份后马上就说:“你马上去总院,还有天坛医院,给我调查一下,我刚从塔希科回国后的第三天后,有没有基因鉴定方面的专家,因意外死亡!” 水暗影那边,没有说话。 方圆等了片刻,有些烦躁的问道:“咋,聋了,还是不愿意帮忙去调查!” “马上,最多半小时!” 水暗影说完,就扣掉了电话。 “最多半小时,消息就确凿了。” 方圆看着手机屏幕,喃喃的说道。 陈婉约没说话。 她没必要说什么,因为她早就猜到方圆会这样安排的。 至于方圆俩人在俄国时,找到的那个玛丽医院的美女医生,现在是死是活,倒不是很重要,只需能确定京华那边两家医院的专家,真是意外死亡,那就足够。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内,方圆都没说话,只是不停的看手机。 第一次,他发现时间过的原来这样慢,慢到他想发怒,想喝酒。 陈婉约拿来了酒。 这还是春节前夕,林二买下的。 “陪你喝一杯?” 陈婉约递过一瓶酒,问道:“还要去拿杯子吗?” “不用。” 方圆接过瓶子,拧开盖子,就像灌凉水那样,咕咚咕咚的一口气,喝下了小半瓶,这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打了个酒隔。 放下酒瓶时,他才发现,陈婉约竟然喝的比他还要多,俏脸飞红,眼神更亮,却没有任何的醉意。 方圆由衷的称赞:“好酒量。” “好多年独守空房,必须以至柔的懦弱来应付危险的女人,不但会吸烟,酒量也能练出来的。有时间,我们痛痛快快的喝一场,看看谁能把谁灌醉,敢不敢应战?” 陈婉约话里话外,还有说话时的表情,都带着明显的跃跃欲试。 “我从来都不是孬种。” 方圆举着酒瓶子,跟陈婉约又碰了下,再次喝酒。 这次,他喝的少。 那是因为他不想让大量酒精,来麻醉他的思维神经。 陈婉约却没停顿,就像倒酒那样,咕噜噜的把整瓶酒,都灌了下去。 “我再去拿。” 陈婉约意犹未尽的,抬脚要下地时,方圆拉住了她胳膊:“喝醉了的女人,容易说胡话。” “我能至少喝三瓶。” 想了想,陈婉约才说:“好吧,以后再喝。你还想知道哪些,赶紧问。” “你是楚词的亲生母亲。” “如果非得用死来证明,我现在就可以死,随便你想让我怎么死。” “夏天问才是真正的艳阴使。但他为了掩饰身份,所以就以楚词的安全,来威胁你,代替他的角色--就是防备有一天,有人会注意到艳阴使。” “为了楚词,我甘心去做任何事。” “夏天问,是楚词的亲生父亲吗?” “我只有他一个男人,楚词,是我唯一的女儿。” “他对楚词,没有一点父女之情?” “艳阴使,从来都没人性。” “据我所知,艳阴使是一种很邪恶,死了好多年的东西,怎么能生儿育女?” “夏天问的本身,是个正常男人。最起码,楚词七岁之前,他是很正常的。” “你的意思是说,夏天问是在楚词七岁之后,才被艳阴使附身的?” 不等陈婉约说什么,方圆又问:“那你,又是咋发现的?而且我觉得,如果你没发现他的秘密,他也不会胁迫你当艳阴使。” “你说的不错,我是不该发现他的秘密,把我们母女逼到最危险的深渊边上。” 陈婉约晒笑一声时,脸上露出浓浓的哀伤:“我是个有家有丈夫有女儿的正常女人,当丈夫忽然从某一天开始后,就不再跟我亲热、我主动时,他却本能的露出厌恶之情,我当然得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方圆想了想,才说:“你暗中追踪他,看到了不该看到的。” “我得喝酒。” 陈婉约说着,赤脚跳下地,跑出了卧室。 外面屋子里的橱柜中,传来酒瓶子相撞的叮当声。 几分钟后,陈婉约才拎着一瓶酒,脚步轻浮的走进了卧室。 她的脸更红,皮衣上也多了酒渍。 几分钟的时间内,她在外面就喝了整整两瓶酒。 她说她至少能喝三瓶,还真不是在说大话。 她喝这么多酒,就是想麻醉她的痛感神经,这样才能说出一些痛苦的事。 顺势跪在炕前,胳膊搭在炕沿上,仰着下巴笑了下,才说:“我几次看到,他喜欢男人。” 方圆刚张开的嘴,又闭上了。 夏小韵七岁之前,夏天问还是很正常的。 但他后来却中了邪,被女性本身的艳阴使附身,思想上的需要成为女性,就需要男人了。 把酒瓶子放在床头柜上,方圆才说:“艳阴使,是真实存在的,能附身。” “很玄幻。具体是怎么回事,我说不清。” 陈婉约才没有因为狂喝三斤白酒,就醉了,吐字依旧清晰。 “我可不可以这样认为--” 想了想,方圆才说:“现在的夏天问,本人已经彻底被艳阴使所左右,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这是事实。” 陈婉约举起酒瓶子,刚要再喝,却被方圆拿走:“那他,为啥还要忽然失踪?” “他有时候,是清醒的,曾经跟我说,他早晚会赶走占据他身体的恶魔,找回自己。” 陈婉约不置可否的笑笑,说:“或许,他真找到了那双绣花鞋,想从中找出恢复自我的办法。” “那双绣花鞋里,究竟存在着啥秘密?” 方圆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有人跟我说,无论咋样,都不能让楚词碰到--陈婉约,你可千万别跟我说,你也不知道。” “我不想打击你。” 沉默很久后,陈婉约才轻声说:“可我必须得跟你说实话,我知道的,比你多不了多少。因为,我不是真的艳阴使,我只是个靠此来保护自己的女人。” 方圆失望时,拿着的手机,急促震动起来。 第315章:只给你一次机会 水暗影打来的电话。 方圆用最快的速度,接听。 “现在已经打听清楚了,你所说的那两家医院,在你说的那个时间段,确是有两个基因学方面的专家,忽然意外死亡。他们死之前,给你,还有夏小韵,做过化验。” 水暗影说话时,呼吸很不平稳,就像是刚徒步爬上十层楼那样。 “我知道了。” 方圆在说出这四个字时,明显觉出灵魂最深处的一座大山,轰然倒塌。 从没有过的轻松,让他忍不住的想放声高歌。 正如陈婉约所说的那样,他跟夏小韵才不是亲兄妹! 他在俄罗斯,在京华接连两次做得dna鉴定结果,是有人在背后操作。 至于是谁在操作--方圆觉得,他好像能猜得出。 那个人为什么要这样做,不惜采用欺骗、事后杀人灭口的卑劣方式,就是为了阻止他跟夏小韵在一起。 因为他要是跟夏小韵在一起,灾难的导火索就会被点燃。 方圆没有怪那个人。 甚至,对他的尊重,也没有减轻一点。 那个人,并没有做错,站在大利益的立场上,牺牲方圆、夏小韵俩人的幸福,也是很正常的。 “现在,你相信我说的话了吧?” 陈婉约看着不住轻咬嘴唇的方圆,等了很久才轻声问道。 她发现,她在问出这句话时,正在通话中的手机,嘟的一声掐断了。 方圆心情无比的好,把酒瓶子递给陈婉约:“来,我们喝个痛快!喝酒之前,我答应你,会好好照顾好楚词的,最好是--结为夫妻。” 陈婉约也笑。 笑得那样妩媚,柔弱,满足。 她能看得出,方圆的心情变化。 哪怕现在就死,她也肯定是笑着死的。 举起瓶子,跟方圆轻轻碰了一下,陈婉约一口气灌下。 这个柔弱的女人,接连喝掉了四瓶白酒后,终于有了醉意,吃吃的笑着,右手伸向了方圆腿上,媚眼如丝的问道:“要不要?” “不要。” 方圆摇头:“因为你是我未来的丈母娘--说实话,我倒是有这想法,可我很清楚我必须要对得起楚词。” “她不会知道的。” 陈婉约慢慢站起来,趴在了方圆身上,呼吸加重,拉开了皮衣拉链。 方圆捉住了她继续下拉的手,淡淡的说:“我知道。” “我好久好久都以为,这辈子不会再在乎任何一个男人。看来,我错了……很遗憾,也很开心。好了,时候不早,我得走了。” 陈婉约站起身,重新拉上拉链,吃吃娇笑着:“我还真不愿意走,毕竟女人都胆小,怕走夜路的。” “你可以睡在外面,或者我去外面睡.” 方圆提出了正确的建议。 陈婉约摇了摇头,收敛了笑容,轻声说:“方圆,记住你给我的承诺。如果你愧对楚词,我就算是变成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方圆如实回答:“人和鬼相比起来,我更怕人。” “那我就让你,永远也忘不了我。” 陈婉约说着,忽然俯身搂住方圆的脖子,亲吻了下去。 方圆才不愿意跟她接吻--只因她是夏小韵的亲生母亲。 只是他刚抬起手,要把她推开时,却发现她是在亲他的额头。 好吧,长辈嘛,亲晚辈额头也是很正常的,跟违反人伦没干系。 而且更重要的是,陈婉约的嘴唇,在他额头上轻轻点了一下时,有泪水滴落在了他脸颊上。 这滴泪水,来自陈婉约的灵魂深处,纯净的让人颤栗。 这个女人,从来都没打算,跟方圆发生点什么。 此前她做出的所有放荡动作,都是为了她女儿(被迫那样做,要不然夏小韵就会有危险)。 她忽然亲方圆,甘心跟他做点什么,也是因为他答应她,一定会保护好她女儿。 或者,还有别的意思。 谁知道呢? “现在,我已经在你心里了,你永远永远,都抛不开我了,所以,你会怕我。” 陈婉约明明在流泪,却异常妩媚的咯咯笑着,转身穿上鞋子,幽灵般那样飘了出去。 还有整整十分钟,就是清晨四点。 春季的这个时间段,就是传说中的黎明前的黑暗了。 最黑的时候。 也是最适合邪恶出现的时候。 一身黑衣的陈婉约,已经来到了唐王南部山区。 只需向西走几公里,就是她曾经的家了。 不过,她没有打算再回那儿--那个豪华别墅,只给她留下深深的痛苦。 没有谁喜欢去让自己痛苦的地方。 那么,她要去哪儿? 陈婉约来到一片小树林面前时,停住了疾奔的脚步,转身回头看去。 来时的方向,黑漆漆的,鬼影都没一个。 倒是不远处的主干道上,偶尔会有疾驰的汽车驶过,在昏黄的街灯下。 她站在田埂小道上,右边是小树林,左边就是麦地。 随着春天慢慢坐稳了她的江山,麦苗开始疯狂的生长,甚至都能听到拔节的声音,就像轻轻的脚步声,踏在草丛中。 陈婉约才不会操心自己会去哪儿呢。 因为她确定,她只能去一个地方。 那就是阴间。 现在,送她去阴间的人,出现了。 从小树林中缓步走了出来。 是个白影,就像鬼魅那样。 实际上,小树林里就是一片墓地。 墓地,不正是距离阴间最近的地方了吗? 在最黑的时候,来到距离阴间最近的地方,陈婉约想不死,都很难。 看着那个有些飘忽的白影,陈婉约动也不动,星光下的眼眸,无比的坦然。 等那个白影来到面前两米处,停下后,她忽然说:“谢谢。” 这是她发自内心的道谢。 不是为了谢白影要杀她,而是感谢对方给她机会,能去找方圆,说出她早就想说出的那些话。 “不用谢。因为你所做的,也是我想看到的。” 白影轻飘飘的回答。 这是个很清楚的女孩子声音,应该很悦耳才对,可事实上却很空洞,就像没有灵魂那样。 “我知道,你就是从罗布泊深处,出来的那个女孩子。” 陈婉约睁大眼睛,看着她的脸,想看清她的样子,不过很快就没兴趣了,因为对方的长相很平凡,真浪费了这么好的身材:“我听她们(陈婉约的某些同伴)背后称呼你,叫九幽王--你是来自九幽世界吗?” 白影依旧用她那个没有任何情感的声音,说:“你也可以叫我九幽王--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有。” “那就问。” “那个黑暗世界,到底存在了多久?” “你能想到多久,它就存在了多久。” “什么时候,或者说什么办法,才能被彻底地摧毁?” “你能把月亮摧毁?” “我老公呢,他现在哪儿?” “我们也正在找他。” “那双绣花鞋中,究竟藏着什么秘密?” “夏小韵要是穿上那双绣花鞋,方圆对她的排斥就会消失,他们就会结合。” “结合后的结果呢?” 陈婉约有些紧张。 白影沉默。 “不能说?” 陈婉约追问。 白影好像抬起头,看着西北方向,说:“死。” 陈婉约猛地向前踏出一步,抬手好像要抓白影。 手伸到白影面前,却不敢。 慢慢缩回来后,她才颤声问道:“为什么要让他们死?” “他们存在的使命弯成了,当然得去该去的地方。” “怪不得--怪不得你肯放任我暗中找方圆,把真相告诉他。原来,这正是你最想看到的。” “就算你不做,我也有办法促成他们两个。” 白影淡淡的说:“当然了,也不一定非得让你女儿去穿那双绣花鞋,来引爆方圆这个导火索……我同样可以做到,不过得需要时间。” 陈婉约低下了头,喃喃的说:“看来,无论我有没有去找方圆,都无法改变他们会死的结果。” 白影点了点头:“这是他们命中注定的。” 陈婉约抬起头,语气中多了些希望:“我对楚词,不敢抱任何希望。但是我觉得,方圆没你说的那样不堪。” “无论他有多大能量,他都阻挡不了。因为他本身,就是那个世界的一员。” 白影犹豫了下,才用很低很低的声音说道。 “什么?” 陈婉约没有听清。 “没什么。” 白影摇了摇头,轻声说:“你的时辰,到了,该走了。” 下意识的,陈婉约后退了一步,问道:“我能反抗吗?” “我希望你能杀了我,因为我活的--也很痛苦。” 白影这句话,陈婉约听得很清楚。 “好吧,那就试试!” 陈婉约忽而咯咯一笑,身形暴起时,右手中已经多了把短刀! 短刀很锋利,虽说远远不如昆仑,却能轻易割开人的咽喉! 如果有认识陈婉约的人在场,绝不会相信,这个外表无比柔弱的女人,在持刀扑向白影九幽王时,会发出如此凌厉的气势。 事实上,这也是她的倾力一击。 毕竟没有谁,真愿意任人宰割的。 陈婉约持刀纵身扑过来时,九幽王没有动。 任由她的刀子,狠狠的,快速的,从自己咽喉上滑过。 “嗨!” 短刀滑过九幽王的咽喉后,陈婉约才吐气开声,发出一声娇喝。 但接着,被黑暗掩饰的瞳孔,就骤然一缩:这么锋利的刀子,这么狠的力气,这么快的速度,从九幽王咽喉上滑过去后,却没有丁点割断她咽喉的那种手感。 陈婉约的这一刀,就像顽童拿着一根羽毛,在精致的瓷器上扫过那样,不会留下任何的划痕。 真的是这样! 陈婉约亡魂皆冒,下意识的再次举刀,身子半拧,反手狠狠刺了过去。 这次,陈婉约没有再割九幽王的脖子,而是奢望要刺穿她的心脏。 “我只给你一次杀我的机会。” 九幽王淡淡的说着,左手一滑,就抓住了陈婉约刺过去的刀子刀刃,看似无比轻松的一扭,刀子就被她抓在掌心,随手一抛,扔了出去。 刀子脱手的瞬间,九幽王的左手已经顺势抓住了陈婉约手腕,右手五指屈张就像虎爪那样,狠狠刺向她的心口。 第316章:我早就死了 在刀子被九幽王夺走扔出去的瞬间,陈婉约看到了死神。 死神的样子很动人。 要比九幽王的长相好看太多--真正的女人,哪怕是在临死之前,也会本能的注意到别的女人的美:相比起九幽王的长相,她呈出虎爪的五指,是那样纤长,白皙,好看,就像午夜才会盛开的白色优昙花。 九幽王抓向陈婉约的右手,就是死神。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至少九个人,被这只好看的手,活生生的摘走心脏了。 陈婉约,就是第十个。 她没有任何躲开的可能。 她所做的,只能是尽可能睁大眼,低头看着自己心口--希望,能看到自己的心脏,在被挖出来后,还是不是跳动着的。 陈婉约低头的瞬间,九幽王的鬼爪,已经刺进了她的心口。 无比的疼痛,让她蓦然张嘴发出一声惨叫:“啊!” 夜搜魂也想大叫,最好是咆哮着,用所有的力气。 可是她不敢。 哪怕老人是她的亲叔叔,她也不敢,所以在嘴巴张开后,又猛地闭上,因为太过用力,发出了格的一声响。 就像大多数时候那样,老人总是喜欢背对着她,声音是那样的波澜不惊:“搜魂,你还记得,你在要求加入七杀手之初,我曾经跟你说过的那些话?” “记得。” 夜搜魂咽了口吐沫,才艰难的说:“您说过,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还有呢?” 老人依旧头也不回的问道。 “还有就是,慈不掌兵。” 夜搜魂垂头,盯着自己的脚尖:“您说过,我各方面其实都很优秀,只要能真正懂得这两点,那么就能成为你称职的接班人。” “在箭扣长城上,我已经给过你一次去过正常人生活的机会了,可你却拒绝了。既然是这样,那么你以后就得严格按照1我的命令去做,这是你的职责。” 老人转过了身,黎明前的曙光,斜斜的映在他身上,看起来更加的高大,也更加的孤独:“现在,我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退出去,过你想要的生活。” 夜搜魂抬起头,看着老人过了很久,才摇了摇头:“不。” “那就去按照我说的去做。” 老人说完,走向那两扇木板门,喃喃的说道:“一家哭,何如一路哭。” 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这句话,是北夏著名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的一句名言:你一家悲哭,也比不上一个省的人悲哭呀! 夜搜魂当然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张嘴还想再劝说的那些话,立即咽了回去。 “话是这样说,可是对方圆,太不公平了。方圆,我知道,你在得知这些后,肯定会来杀我的--我等你来。” 沉默很久,她转身看着南方,喃喃说出这些话时,觉得心口隐隐发疼。 心口疼--尤其是心脏即将被硬生生挖出来时,肯定很疼,很疼。 疼到早就做好被杀准备的陈婉约,都受不了,本能的发出一声惨叫。 那只手,才不会因为她的惨叫声,就会停止。 就算是停止,也是因为有一把锋利的短刀,用让九幽王都不敢忽视的速度,咻咻厉啸着,刺向她的左眼。 无论是速度,还是角度,力度,都是相当到位,逼得她不得不迅速拧身,抬手打开了那把刀子。 这把刀子,正是九幽王刚才从陈婉约手中夺过,甩出去的那一把。 刀子还没有落地,就被人接在手中,用最快的速度,刺向她的左眼,迫使她暂时放弃已经杀了一半的陈婉约。 正如老人所说、陈婉约刚才就验证过的那样,九幽王确是邪门的刀枪不入--可她的眼睛,也能挡得住刀子? 方圆不相信。 事实证明,他判断的非常正确,九幽王的眼睛,害怕被刀子刺中。 “嘎嘎!” 怪啸声中,闪电般扑上来的方圆,左手一扬:一把干土(堤埂上抓得)洒了过来,依旧是九幽王的双眼。 干土虽然不会伤到九幽王这样的高手,却能迷住她的眼睛。 没有谁希望自己眼睛被迷住的,所以九幽王出于本能,只能再次后退。 同时,她心中也无比的惊讶:方圆的速度,太快了。 快到出乎她的意料。 她怎么能知道,方先生之所以能在国际道上闯出那么大的名头,就是因为一个快,无比的快! (当初在箭扣长城下,方圆要是真想甩开铁辽,最多十秒钟,就能把他甩的影子也看不到。 他跟铁辽怒骂,纠缠,甚至还甘心被划了衣服胳膊的,是因为看出老铁没打算真砍他,就是发泄。 既然大家是哥们,陪他发泄一下,也是责任。) 方圆不但跑路快,偷东西快,扑杀时的速度,也同样很快。 这次,他没有藏拙。 老天爷可以作证:方圆在看到陈婉约一刀滑过九幽王的咽喉,她却毫发无伤后,就知道她真如老人所说的那样,刀枪不入了。 没有谁,敢在这样一个邪恶的敌人面前,再搞啥子低调。 所以,方圆在扑向九幽王时,绝对是用了全力。 已经不错了,他的全力扑击,也算及时阻碍了陈婉约被杀。 “小心!” 接连逼的九幽王后退后,方圆已经抄起陈婉约,半拧身接着疾扑过来的惯性,双臂一扬把她抛了出去。 陈婉约人在半空中,心口鲜血也洒出一道弧形,她本能的抬手用力按住伤口时,重重摔倒在了麦地中。 幸好,麦地就像地毯那样软。 “笨蛋,都提醒你要小心了!” 方圆眼角余光瞥见陈婉约脸朝下的砸在麦地中后,低低骂了句时,右手一招--被九幽王打掉的那把刀子,再次出现在他手中,随着他的疾扑动作,化作一道冷森的闪电,依旧刺向敌人左眼。 话说,盗圣的名号,可不是方圆用嘴巴吹出来的,是用他那双鬼手挣来的。 无论九幽王把刀子甩出去的力气,速度有多大,他都能及时抄在手中。 真正的小贼,有时候就是魔术师,能用最快的速度,做出让人看不出的动作。 笃! 哪怕九幽王,也躲不开方圆的全速扑击,最多只是侧脸,让眼睛躲开刀尖,却刺在她左脸颊上,发出啄木鸟啄木头时的奇怪响声。 毫发无伤。 刚才亲眼看到陈婉约一刀割向九幽王咽喉时,见她屁事也没有时,方圆就已经够吃惊了。 不过,男人永远都不会屈服的傲气,使他必须得亲自试一试:陈婉约挥出那一刀的力道,怎么可能跟方先生相比? 现在轮到他--比陈婉约强不了多少。 最多,也就是靠着无与伦比的速度,迫使九幽王躲开眼睛。 但他全力刺出的刀子,刺在她脸上后,却啥作用也没起到。 奇怪的手感,过电般的从方圆右手传回后,他的心儿,瞬间冰凉:草,果然如此流弊! 真正的英雄,在面对极度危险时,从来都不会退缩,哪怕是粉身碎骨,也会迎头扑上去。 所以,他们会成为英雄,躺在冰冷的坟墓中,供后人膜拜,茶余饭后谈论他们的英雄事迹…… 方先生才不屑做英雄。 他更喜欢当个真实的小人:英雄的名号虽然好听,可好像远远不如活着更实惠。 发觉大势不妙后,方先生没有丝毫的犹豫,立即转身就跑。 “仗着跑得快,就想走?” 方圆闪电般的纵身扑出四五米时,脖子后面却传来阴恻恻的声音(九幽王的声音,总算是有了点感情),还有凉气吹在皮肤上,起了鸡皮疙瘩。 方圆头皮,攸地乍起,右手短刀猛地从肋下,狠狠后刺。 明知道九幽王可是刀枪不入的,方圆还是全力向后刺出,这是他的本能反应。 也是恐惧到极点的本能反应。 快,是方先生最引以为豪的。 可当他忽然发现,在全力跑路时,九幽王竟然能用比他更快的速度追上来,还对着他脖子吹冷气--换谁,谁不怕,谁又不会做出本能的反应。 毫无例外的,方圆本能的后刺一刀,再次刺中了九幽王的身子。 这有什么用呢? 方圆不知道,也来不及去想。 因为他在飞--嘴里吐着血的往前飞,比他全力奔跑的速度还要快。 他在一刀刺中九幽王时,人家也一拳打中了他的后心。 就像被蕴含着八百斤力道的铁锤,狠狠击打了一下那样,方圆在张嘴喷出鲜血时,都能听到自己骨头的轻微骨裂,以及五脏六腑在移位时,发出的痛苦咣当声。 特么的,老子就这样挂了? 炮弹般砸向麦地时,方圆脑海中这样想着。 等他的脸,就像陈婉约那样先落在麦地里时,剧痛夹杂着昏厥,潮水般涌来,恶魔般的瞬间就把他吞噬。 他很想睁大眼,爬起来继续跑。 可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抵挡剧痛。 只能无奈的闭眼,放开清醒的意识。 在方圆双眼要合上的瞬间--他好像看到了一道闪电,就从他扑倒的麦地里,腾空而起! 没有谁能追得上闪电的速度,就像没谁能躲得过昆仑的全力一刀那样。 依旧是脖子。 那把名叫昆仑的陌刀,精准的斩在了九幽王的脖子上。 却没有脑袋飞起。 那么可怕的一刀,也只是在九幽王的脖子上,留下了一道细细的血痕。 就像在罗布泊那个黑暗世界中,手持斩马刀的老人,全力挥出的一刀,最多划破九幽王的肩膀那样。 “咦?” 九幽王明显没想到,在那个老人死后,还能有人使出石破天惊的一刀,割伤了她。 轻咦一声后,九幽王就化身鬼魅,攸地后退。 昆仑的刀,也垂了下来。 “你是谁?” 九幽王望着全身被褐色衣服包裹,只露出双眼的昆仑,很惊讶的问道。 昆仑握刀的双手,再次紧了一下,才涩声说:“谁、谁都不能伤、伤他。” 九幽王抬手,蹭了下受伤的脖子,说:“那,你就得死。” “我早、早就死了。” 昆仑慢慢举起陌刀,放在了自己右肩,缓步走向了她。 第317章:那个女人不是人 站着不如坐着,坐着不如躺着--可以睡舒服的木板床时,方圆才不屑在麦地中一觉到天明。 尤其还是脸朝下,后背生疼时。 曙光已经初现,再过一个小时,天就大亮了,有早起的鸟儿,从上空叽叽喳喳的掠过,去寻找早起的虫子,当早餐。 方圆恢复知觉后,仅过了几秒钟,就从麦地里一跃而起,接着却又弯腰蹲下,剧烈咳嗽起来。 九幽王打在他后心的那一拳,所产生的内伤,可不是这么短时间内就能消除的。 刚咳嗽了几声,移位的五脏六腑再次受到震动,让他眼前又开始发黑,瘫坐在了地上。 哪怕是再疼,方圆也得咬牙勉强抬起头来,迅速的观察四周。 以他为中心的四周方圆数百米内,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唯有淡淡的白雾,笼罩着右边那片小树林,却能看到里面的坟堆。 那个刀枪不入的九幽王,哪儿去了? 她就这样放过我了? 方圆缓缓的吸气,吐气(就是所谓的吐纳,能极快的调理五脏六腑所受的震动)时,思维也在飞快的运转着。 说实话,早在箭扣长城,听老人说从黑暗世界出来的至邪之物,是刀枪不入时,方圆心中还是有些不屑,不信的。 毕竟人的身体却刀枪不入,那确是违反了生命本身的活力,以及该有的脆弱。 可现在,方圆信了。 不但亲眼见证了陈婉约那犀利的割喉一刀,更是亲手试过--结果,就是让他连震惊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人家一拳打昏过去了。 还是在他竭尽全力的跑路过程中,箭一般向前激射的身子,卸掉了那一拳至少一半的力量。 由此可以推算出,如果方圆正面被人家捶一拳的话,绝对会筋骨断裂,七窍流血而死。 更让方圆心中发寒的是,他在挨那一拳时,能明显感觉出九幽王没有用全力! 也就是说,那个鬼女人没打算真干掉他。 要不然,就算他在疾驰中卸掉一半的力量,也会狂喷鲜血而死。 那个女人,绝不是人! 方圆想到这儿时,能感觉到自己双眼中,已经浮上了浓浓的惧意。 或许,历经太多大风大浪的方圆,真不在乎生死,却无法在绝对杀神面前,依旧保持他骄傲的冷静:无论他有多牛,他都只是个人。 “嗯--” 就在方圆全身都被从没有过的恐惧而笼罩时,一声痛苦的轻哼声,自后方传来。 霍然转身回头看去时,方圆眼前又猛地发黑。 用力太大了,牵动了刚平息片刻的内伤。 他连忙深吸一口气,咬紧牙关,这才让涣散的目光重新聚焦,然后就看到了某个屁股朝天趴在麦地中的女人。 “不错,最起码你还活着,要不然哥们、啊,不,是小婿这一拳还真白挨了。” 望着未来丈母娘,很狼狈的趴在那儿,方圆开心的笑了。 袁好运却一点也不开心。 他实在想不明白,他都混成这样了,怎么还有小贼藏在路边打闷棍,把他那辆三百块钱买的二手摩托车给劫走了? 每天清晨时分就得去市里工地上打工挣钱的袁好运,从排水沟内醒来后,傻楞了足有八分钟后,才跳起来,指着苍天骂娘日祖宗,并配以痛哭流涕的样子,质问老天爷为啥对他这样残忍? 同样是人,为啥有的住着大别墅,开着豪车,怀里抱着美女? 而他,今年都四十有二了,还是孤身一人,每天起的比狗还早,吃的比猪还孬,干的活却比牛还累--就这,还特么的遭劫。 这还有没有天理啊? 疯子似的,在排水沟内痛哭流涕的大骂着,骂了足足半小时后,袁好运才坐了下来,准备休息一下继续开骂,骂完了就跑去派出所质问他们是怎么保护纳税人时,看到了一张百元钞票。 不是一张,是好多张,就散在他脚下,足足有两三千的样子。 刚才他抬头骂老天爷时骂的太专心了,却没有注意到脚底下。 马上,就像看到肉骨头的毛驴那样,袁好运一个虎扑,就扑在了那些钱上,所有对这个世界的怨恨、不满,全都化为晨风飘走,只留下了幸福。 还有感谢。 感谢那个敲他闷棍的家伙,并发自内心的欢迎,那个人明天清晨再在这儿等他。 方圆才不会理睬袁好运的欢迎,除非他脑子有毛病。 不过,就算他脑子没毛病,在把陈婉约横放在木板床上时,方先生也很头疼。 头疼的理由很简单:必须得给陈婉约包扎伤口,因为某些原因,还不能去医院。 如果陈婉约不是陈婉约,随便是某一个女人,方圆才不管她漂亮与否,只要决定了要救她,肯定会在野外时,就拉开她皮衣拉链,给她先止血再说了。 问题是,陈婉约是陈婉约--是他未来的丈母娘。 而且这丈母娘,貌似很风骚性感的样子。 当女婿的要是脱了她衣服,给她清理、包扎伤口,势必会产生那个啥的嫌疑。 “么的,伤的还真不是个地方。唉,还是找个女人来吧,哥们实在无法下手。” 方先生拿着陈婉约的拉链,犹豫片刻后,拿起了手机。 他准备给夏小韵打电话,让她用最快的速度跑来,恰好趁这机会,把陈婉约的事儿都告诉她,让她明白,这是世间最伟大的母亲。 方圆刚拿起电话,却听到陈婉约用极低的声音,喃喃说道:“不、不要去找人。” “你醒了?不错--不找人,谁给你包扎伤口?” 方圆赶紧又转过身来,满脸都是晚辈关心长辈的担忧样子:“别担心,我是打算找楚词来的,顺便把真相告诉她,让她明白,你是一个多么伟大的母亲。” “不。” 陈婉约微微睁开眼,有气无力的摇头。 方圆有些不解:“为啥不告诉她?她有权利知道这些。” 陈婉约苦笑,低声问:“你觉得,我还能撑到楚词来这儿吗?” 方圆默然。 他在江湖上过了那么久舔刀口的日子,当然能看出陈婉约目前失血过多了,如果再不及时处理伤口,估计连十分钟都熬不过去了。 而夏小韵,就算用最快的速度,十分钟也赶不过来的。 抿了下嘴角,方圆装傻卖呆的问:“那,谁给你包扎伤口?” 陈婉约微微睁开眼,好像还笑了下。 只是那笑容中,带有很大的自嘲,轻声说:“你。” “我?” 方圆嘴角跳了下,说:“我给你包扎伤口,不好吧?” “一具臭皮囊而已,你以前又不是没看过,抱过,有什么不好?” 陈婉约低声说出这句话时,牵动了伤口,疼的身子猛地一颤。 “以前抱--以前那个样,是没打算要娶楚词当老婆。” 方圆很诚恳的说:“现在不一样了,你在我心里,就是受尊敬的岳母。” 可能是太疼,疼的说不出话来,所以陈婉约只是定定的看着方圆,眼神中却带着瞎子都能看得出的嘲讽,好像在说:小子,装啥的正人君子呢? 方圆被她看的心里有些发毛,只好硬着头皮说:“好吧,那我来给你包扎,但咱得先说好了,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绝不能告诉任何人,尤其是楚词。” 陈婉约懒得搭理他,重新闭上了眼。 对于方先生来说,脱女人衣服这种事,绝对是驾轻就熟,行云流水般的不带有一丝凝滞,尤其是陈婉约这样的老女人(方先生在睁着眼说瞎话呢,因为就算真瞎子,也能看出好像水蜜、桃那样的婉约,不是老女人的)。 但这次,他确是费了很大的力气,脑门上都出汗了,才拉开了皮衣的拉链。 那拉链,就像重逾千金。 内心更是有种邪恶的犯罪感。 幸好,当那五个还在向外渗血的血窟窿,缓缓出现在方圆视线中后,所有杂念都像被大风吹走那样,只留下了纯洁的关心。 包扎伤口的必须用品,早在陈婉约醒来时,方圆就已经准备好了。 此时某些私心杂念一旦去除,陈婉约在方圆心中,就是一个需要救助的普通伤员,他就成了最称职的外科医生,处理伤口的手法干脆娴熟:酒精棉消毒,敷药,缠绷带,挂吊瓶。 短短几分钟,方圆就给她包扎好,扯过被子盖在了她身上,捏了下挂在墙上的输液管后,才松了口气,低头看着她张嘴,刚要说什么,才发现她已经双眼紧闭,脸色蜡黄的昏迷了过去。 陈婉约主要是失血过多,按说最好的治疗办法就是输血。 不过碍于某些原因,方圆并没有打算给她输血,只希望她能抗得住。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方圆还真不相信,这个外表懦弱的女人,会有这么坚强的毅力,在给她清理伤口时,她愣是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直到包扎完毕后,才如释重负的昏迷了过去。 “唉。” 呆望着陈婉约过了很久,方圆才低低叹了口气,转身走出了卧室。 来到院子里时,东边已经有一抹朝阳冒出头,整座城市也彻底从熟睡中醒来,充满了蓬勃的朝气。 方圆坐在石桌前,点上一颗烟看着冉冉升起的朝阳,眼前却好像滑过一道雪白的闪电。 那道根本不存在的闪电,就像劈在他心头,很疼。 疼的他好想发疯,好想化身为一只大猩猩,跳在石桌上,双手不断用力捶打着心口,仰天狂嚎。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把香烟从嘴上拿下来。 香烟早就灭了。 随手扔在地上时,方圆低头看去,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朝阳下黑色的影子,静静的站在他身后,一动不动。 那影子的头部,却仿佛有双充满了哀怨的眼睛,在痴痴凝望着他。 方圆闭上了眼。 闭着眼的夏小韵,在正常行驶的车子,猛地停顿时,本能的抬手撑住前挡风玻璃,刚睁开眼,就看到一个人影,顺着车头瘫倒在了地上。 第318章:给我一个机会吧 “法科!” 开车的劳拉,低低骂了句时,马上挂上空挡,推门下车。 老天爷可以为劳拉作证:她在正常行驶时的车速,一点也不快,那个忽然出现在车前的人,是自己撞到宝马车头上的。 劳拉虽然是外国人,可也知道自己当前遇到了啥情况:碰瓷。 这是个年约五旬的老女人,坐在地上倚在车头上,满脸痛苦状的用手抱着左腿,痛苦哼哼的声音,足够三里地之外的人听到。 对于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劳拉很气愤,下车后就厉声喝道:“别装了,我们有行车记录仪的,可以证明在你摔倒之前,车子没有碰到你!” 老女人马上就停止了哼声,抬起一张略显肥胖的脸,看着劳拉,有气无力的说:“我可没有说是你碰了我,是我自己摔倒的--刚才好好的走着,就眼前发黑。” 从老女人这番话中,就能看出她是个碰瓷老手,随机应变的本事相当出色。 劳拉在打架时的反应,虽然很快,不过应付这种事,明显嫩了些,嘴巴动了动,竟然不知道该说啥了。 是啊,人家也没说是你碰了她,就是自己走着走着,眼前发黑摔倒了,你要是再强说人家是碰瓷--以为老女人不会告你诽谤? “阿姨,怎么了,不要紧吧?” 夏小韵开门下了车。 无论老女人是不是碰瓷的,夏小韵都不会安坐在车上,等候劳拉处理。 “没事,没事,好多了。” 老女人嘴里说着,扶着车头站了起来。 才起到一半,嘴里就发出一声闷哼,再次坐在了地上。 本能的,夏小韵连忙上前,弯腰搀起了她:“阿姨,真的不要紧?要不要送你去医院看看?” “夏总,这个女人不地道,还是别管她了!” 劳拉在旁边建议。 老女人也说:“不用,不用,我休息会就好了。” 这时候,有人围了上来。 “来,我扶你。” 夏小韵把她搀扶在路边,正要让她先坐下时,老女人却用力挣开她的手,重重跪在了马路牙子上,嘴里发出一声惨叫:“啊!” “吓,你怎么了?” 夏小韵一惊时,老女人忽然用手抱住了她的左腿,大声哼哼着。 “夏总,她要讹诈你!” 劳拉在旁边急声说道。 夏小韵没管劳拉,只是看着老女人的目光,有些变冷,还有些厌恶。 她又不傻,当然能看出老女人在利用她的善心,把‘碰瓷’进行到底。 “姑娘,你同伴说的没错,这老婆子就是在装!” 这时候,有围观者站出来说公道话了。 虽然这个社会,因为某些臭名昭著的案件,国民道德素质急剧滑坡,但任何时候,也不会缺少仗义执言者。 “谢谢老先生了。” 夏小韵对站出来说公道话的老先生道谢后,还是从包里拿出一叠钞票,一千多块钱吧,递给了老女人:“阿姨,拿着这些钱--能不能放开我,我还要去上班。” 有人说,能用钱解决问题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虽说心中无比讨厌老女人,利用自己的善心来讹诈自己,夏小韵还是念在她那张脸上饱经沧桑的样子,给她点钱,算是酬谢她的精彩演出了。 尽管老女人的行为,委实让人恶心。 老女人还真没想到,夏小韵会主动给她钱,愣了下接着抬起头来时,那双狡诈的老眼里,闪过一抹亮光,用凄惨的声音喊道:“有钱人呐!这点钱,就想治好你推倒我老婆子时摔断的左腿?” “我什么时候推倒你了?” 哪怕是再善良的人,遇到这么蛮不讲理的人,也会生气,夏小韵皱眉时,就听到有人说:“让一让,请让一让!” 夏小韵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年轻人,从围观人群外挤了进来。 “良华--快来,妈的腿被摔断了。” 老女人马上抬手,满脸凄苦的喊道。 “是你推倒我妈的?” 叫良华的年轻人,语气一下子尖锐起来,看向了夏小韵。 “不是我。是她自己摔倒的。” 夏小韵看出老女人的‘援兵’来了,心中叹了口气,觉得这世界,真的没意思。 好好的家庭,忽然四分五裂,恋人变成了亲哥哥,用善心来对待碰瓷的老女人了,却又要遭到讹诈。 这个叫良华的年轻人,长的倒是一表人才,很有儒雅俊杰的风采,却做这种丧良心的事,真是浪费了这副好皮囊。 就在夏小韵很失望时,却听良华问老女人:“妈,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夏小韵没有看到老女人的脸色变化,却能听到她说话的声音:“我--啊,是我自己摔到的,刚才、刚才说胡话了。良华,不干姑娘的事。” 咦? 夏小韵再次愣住,满脸诧异的低头看向了老女人。 老女人眼神中的狡诈,已经被茫然所代替,松开抱着夏小韵的手,喃喃的道歉:“姑娘,对不起啊,刚才我差点冤枉了你。” “妈,我跟你说多少次了,以后不要一个人出来,你脑子不好使,会闹出误会来的!” 良华抱怨了老女人一句,才满脸愧疚的对夏小韵说:“小姐,对不起,我妈以前受到过刺激,所以--总之,还请您原谅。” 夏小韵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 没谁会跟一个脑子有问题的老女人,一般见识的。 而且良华的道歉,也很真诚。 “没事的,以后注意点,别让阿姨自己外出,以免出意外。” 夏小韵笑着摇了摇头,出于礼貌提了个建议后,这才转身上了车。 车子启动时,夏小韵还能从后视镜内,看到他小心的搀起老女人,嘴巴动着,肯定是在埋怨母亲不该随便外出。 “夏总,你们国家的人,道德素质真是败坏,老太太摔倒在路上没人敢扶,慈善机构很少有人捐款,就算刚才那个老女人脑子有毛病,可也不该--” 虽说良华的出现,解开了误会,可劳拉还是不满。 夏小韵打断了她的话:“劳拉,我不喜欢你这样说。” “夏总,对--” 劳拉猛地醒悟,她这番话确是太武断了些,刚要道歉,夏小韵却摆了摆手,岔开了话题:“今天公司内,主要是哪些工作?” 劳拉既然是夏总的贴身保镖,那么当然很清楚她这一天的安排了。 想都没想,她就张口说道:“九点,你要听取财务处的工作汇报,十一点半,你将跟大成集团的韩副总共进午餐。下午两点半,现场考察国际物流集团的中层招聘人员。” 随着神通快递国际物流业务逐渐走上正轨,业务量也相应增大,势必会从社会招聘商业精英,来充当新鲜血液。 招聘工作,早在上周就已经开始了,目前是罗小玉负责这件事。 国际物流对前来应聘者的要求很高,最起码得掌握两门以上的外语,才能胜任公司中层职务。 当然了,不管是薪水,还是福利待遇,相比起神通快递同等级别的中层来说,也要高一些,所以最后用谁不用谁,必须得有夏小韵这个老总亲自拍板。 中午陪着大成集团的韩副总,小抿一杯红酒的夏小韵,回到公司后,在办公室套间内休息片刻,于下午两点半,带着劳拉准时来到了二楼的招聘场所。 因为这次招聘职务较多,而且各项福利待遇也很丰厚,所以尽管初试、复试的选拔很严格,可罗小玉还是从数百竞聘者中,选拔除了十数个人。 二楼走廊内,罗小玉,还有周倩,正陪着那些应聘者,轻声谈笑着什么。 看到夏小韵从电梯内走出来后,罗小玉马上就快步迎了过来:“夏总。” 十数个应聘者,也马上挺直了腰板,对夏总施以注目礼,满脸都是谦恭的笑。 在罗小玉的低声汇报声中,夏小韵边走,边扫了几眼那些应聘者,含笑点头,快要走到考场门口时,目光在一个年轻人的脸上停顿了下。 很凑巧,她认识这个年轻人:正是今早上班时,在路上遇到的那个良华。 良华的脸上,也带着满是惊讶的样子。 不过,不等他反应过来,夏小韵已经走进了考场内。 就像所有招聘精英的考场那样,有三位以上的主考官,来从十数个招聘者中,精选出八个中层职务。 夏小韵就在旁边坐着,不参与任何意见。 但最终用谁,不用谁,却是她说了算。 很明显,能够走进这个考场的应聘者,都算是百里挑一的精英了,虽说会因为夏总的亲自坐镇,稍稍有些紧张,但很快就能展现出自己的特长。 叫良华的年轻人,是最后一个进场的。 他姓张,叫张良华,国内某名牌大学毕业,曾有过在外省某外企任职三年的经理,不过表现的不算出彩,只能说是中规中矩。 在应聘过程中,张良华就当夏小韵不存在那样,始终全神贯注回答考官们近乎于刁难性的提问--这种不主动套近乎的态度,再次赢得了夏总的好感。 等他出去后,始终站在门后的劳拉,关上了房门。 “夏总。” 罗小玉,还有另外两个专业考官,开始汇报他们心目中的合格人员。 这里面,并没有张良华的名字。 夏小韵沉吟片刻后,才说:“我看最后那个叫张良华的,很不错。” 既然夏总说张良华很不错了,那么不用她细说,罗小玉三人也知道该怎么做,提议让他担任国际物流集团总部海外第三副总。 “嗯,就这样定了。” 对罗小玉等人的安排,夏小韵觉得还算满意,点了点头拿起挎在椅背上的小包,站起来正要出去,关着的房门开了。 守在门外喊号的周倩走了进来,脸色很奇怪的说:“夏总,还有一个人,要参加招聘。” 不等夏小韵说什么,罗小玉就皱眉说道:“周秘书,招聘已经结束了,麻烦你给那个人解释一下。” 她的话音刚落,有人走了进来,说:“罗副总,就给我一个机会吧。” 第319章:珍爱生命,远离方圆 罗小玉不能不给来人一个机会,就像周倩不敢阻拦这个人闯进来那样。 因为这个人是方圆。 早在去年,方圆就曾经担任过总裁助理的职务了。 至于这家伙为啥忽而出现,忽而不在的,没谁敢打听这些事,因为只要不是傻瓜,都能看出他跟夏总的关系,貌似不一般呢。 罗小玉,更是在黑龙省时,亲眼目睹夏总为他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此时唯有脑子秀逗了,才会把他赶出去。 这时候,最正确的态度,就是闭嘴,看向了傻楞当场的夏总。 站在门后的劳拉,却是一脸惊喜的样子,还没说话呢,就张开双手,给了方圆一个相当有力的拥抱。 外国女孩,觉得唯有最热情的拥抱,才能表示她对某人的感激,好感。 能够再次见到忠心的劳拉,方圆也很高兴,轻轻拍了拍她后背。 劳拉很清楚,此时不是跟方圆说话的时候,所以跟他拥抱了下后,就松开站到了一边,看向了夏小韵的眼神中,带着明显的恳求神色。 她在恳求夏小韵,不要因为某些事,拒绝主动送货上门的方圆。 因为这些天内,没有谁比劳拉更清楚,夏总在睡梦中,都会念叨方圆的名字。 夏小韵没注意到劳拉,还有罗小玉等人的神色。 在方圆出现后,她的眼中,就再也看不到任何人了。 罗小玉等人都觉得,这时候他们最好是出去。 不过,却又偏偏不敢打搅夏总发呆,只能垂首站在那儿,默不作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夏小韵的眼眸才微微转动了下,转身看向了罗小玉:“罗副总,我们还有空闲岗位吗?” 她说话时的声音,竟然是无比的平静,甚至还带有公事公办的呆板,听不出丝毫的感情。 夏总的眼神,能让罗小玉清晰的感受到:如果她摇头表示没有任何空闲岗位,夏总马上就会请方先生走人。 可事实上,确是没有空闲岗位了。 罗小玉还真不愧是本年度成长进步最快的人选,最多只犹豫了零点几秒钟,就神色坦然的说:“夏总,我们还缺一个总裁助理。这个空位,并没有拿到招聘会上。” 方先生早就是夏总的贴身助理了,他走后,也没谁顶替他的职务。 现在他既然很突兀的出现了,那么他继续担任他的总裁助理,岂不是很顺理成章的? 罗小玉都为自己的迅速反应,差点拍掌叫好了。 可夏小韵接下来的话,却让她有些傻眼:“劳拉就是我的助理。” 啊,劳拉啥时候是您的助理了? 夏总,您到底是要方圆留下,还是赶他走啊,给个暗示好不好? 盯着面无表情的夏总呆愣片刻后,罗小玉心一狠,硬着头皮说:“夏总,其实还有一个空岗的,那就是刚结束的国际物流第三副总,需要一个副总助理。” 没办法,要想凭空变成一个空岗,绝对是故意难为罗小玉。 可副总助理这个岗位,却是可有可无,不在‘编制’的。 “好吧,那就这个职务吧。” 夏小韵淡淡的说了句,马上转身走向门口。 “楚、夏总--” 方圆下意识的,伸手去抓她的手。 “你要干嘛?” 夏小韵快速向回缩手,黛眉紧皱厉声喝道:“请你自重些,如有下次,自己离开!” “夏总,对不起。” 被夏小韵当众狠狠训斥一顿后,方圆那么厚的脸皮,竟然红了下,接着低下了头。 “哼。” 冷哼一声,夏小韵快步走出了考场。 “方圆,别怪她,我会劝说夏总的,你也要给她时间,来消化你的突然出现。” 劳拉在跟出去时,低声跟方圆说道。 “谢谢你,劳拉。” 方圆抬起头来时,已经是笑眯眯的了。 他才没有责怪小夏的意思。 他心里很清楚,夏总对他这态度,确是正像劳拉所说的那样,因为他的忽然出现,毫无心理准备的小夏,只能守着众人,对他拿捏出这副冷淡的嘴脸了。 如果守着众多手下员工,小夏流露出对方先生的眷恋之情--以后,人们要是知道他们是亲兄妹,肯定会无比的鄙视他们的。 如果她要是知道哥们,已经去医院进行了第三次dna化验后,确定我们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那么她现在肯定会扑在我怀里,大放悲声的。 方先生想到这儿时,一个冷森森的声音,却从心底最黑暗处响起:就算你们不是亲兄妹,那又怎么样?你们敢结合吗?能结合吗? “总有一天我会做到的。” 方圆冷笑了一声时,走过来的罗小玉,纳闷的轻声问道:“方、方助理,您在说什么呢?” “啊,没啥,我是在给自己鼓劲,力争会用最出色的工作态度,来回报夏总给的这次就业机会。” 方圆说了一番很虚伪的话后,又很自然的抬手,拍了拍罗小玉的肩膀:“小罗,好好干,我看好你哦。” “多谢方助理。” 罗小玉对方圆这个动作,这句话,很是有些哭笑不得。 方先生,目前只是国际物流集团第三副总(张良华)的助理,而罗小玉呢,则是第二副总,无论是受夏总信任程度,还是工作资历,都在张良华之上,现在他的助理,却拍着她肩膀鼓励她。 而她,却偏偏得摆出下属的姿态,聆听方助理的教诲--这她实在没办法,心里会有种怪怪的感觉。 发现罗小玉脸上的尴尬后,方圆才意识到自己装大尾巴狼有些过了,赶紧讪笑一声,岔开了话题:“嘿,那个啥,我啥时候能来上班?” “明天就可以了。” 提到正事后,罗小玉那种怪怪的感觉,才消失了,连忙说:“方助理,很抱歉,您现在是张良华张副总的助理--他是夏总钦定的副总,今天刚应聘成功。” 方先生才不关心那个张良华是谁,很大度的说:“无所谓了,不管谁干副总,我都会尽职尽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 你还该再说一句马革裹尸还的。 罗小玉心里这样想着,只能恭顺的笑着连连点头。 整个神通快递集团,除了夏总、劳拉外,相信唯有罗小玉,才知道方先生这张很谦和的面具下,隐藏着一副多么可怕的嘴脸:想当年,就因为不让他带狗进酒店,就差点把她给搞得失去工作。 幸好,罗小玉的工作能力确是很强,圆耀酒店才保住了她,她才有机会爬到了现在的高度。 珍爱生命,远离方圆! 这八个字,可是罗小玉在心中对自己说了无数遍了。 方先生当然不知道,他在罗小玉心中,可是个洪水猛兽般的存在了,依旧很礼貌的,逐一跟几位考官挥手再见,才离开了考场。 走下一楼大厅前的台阶,来到停车场内后,左手抄在口袋中的方圆,忽然转身抬头,看向了某间办公室的窗口。 夏小韵马上就后退一步,离开了窗口,抬手哗啦一声,拉上了窗帘。 站在门后的劳拉,缓步走了过来:“夏总,我觉得你最好把方圆安排在身边……” 夏小韵抬手,打断了她的话,垂着眼帘低声反问:“劳拉,如果你是我,每天都看他在我眼前晃悠,你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劳拉神经虽然大条些,可也能听懂小夏这句话的意思,低声叹了口气:“可我担心,他会赌气离开。夏总,我想你能看得出,方圆来到你身边,肯定用了好大的力气,才说服他自己的。” “他离开就离开吧,反正早晚也得离开。” 夏小韵用力咬了下嘴唇,故作无所谓的冷笑一声,坐在了大班椅上,打开了笔记本电脑,想让自己尽快投入工作中,忘掉那个家伙。 不过,无论她怎么努力,某个男人的影子总是在她眼前晃啊晃的。 偶尔的,还会抬脚踢起一个空烟盒,精准的落在路边垃圾箱内。 对自己出色的脚法,方圆很是满意。 一般来说,人们在心情不错时,才会无论做什么事,都会满意。 方圆现在心情就很不错。 确定亲爱滴小夏妹妹,原来不是亲妹妹后,方先生的心情就始终不错。 哪怕偶尔会想到可怕的九幽王,想到某些神秘诡异的破事。 唯有傻瓜,才会在心情不错时,想到那些不开心的事。 孙子兵法有云:水来土掩,兵到将迎。 只要能解除人生中最大的感情问题,其它问题还会是问题吗? “先生,请问一下,您知道神通快递总部在哪儿吗?” 方圆信步经过一个公交车站时,一个穿着白衬衣,牛仔裤白球鞋,好像邻家小妹般的女孩,神色有些小紧张的,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像这种小黄花似的女孩儿来问路,除非没有人性的男人,才会故意跟人家指点错误的方向,方圆可不是那种人。 最多也就是眼前一亮,在心中暗赞了个‘好干净的女孩儿’后,就热情的说:“知道,知道,你顺着人行道向前走,最多走五百米,向右看,就能看到一座玻璃幕墙的大楼,上面就写着神通快递呢。” “谢谢,谢谢。” 女孩连声道谢后,却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向旁边站牌下看去。 顺着她的目光,方圆看到几个染着黄头发的小青年,挽起袖子的胳膊上,描龙画虎的,正用狼一样的目光,直勾勾的盯着她。 小黄花无论盛开在哪儿,都能引来蜜蜂的追逐。 哦,不对,应该是苍蝇的追逐。 方圆明白女孩儿为啥道谢后,没有马上离开了。 这是委婉的请他,能否充当一次护花使者? 欧克,没问题的,保护邻家小妹不受欺负,是每一个男人应尽的责任。 如果有必要,哥们可以免费替你修理一下那些小杂毛--方圆微微一笑,和声问道:“小妹,要不要我送你过去?实不相瞒,我就在那家公司工作的。” 女孩儿眼眸一亮,欣喜的低声说:“那可太好了,谢谢您!” 第320章:邻家小妹般的女孩 “跟我走。” 用眼角很不屑的扫了眼那几个小杂毛,方圆转身向来路走去。 邻家小妹马上再次道谢,紧跟了上来。 那几个正在琢磨该怎么搭讪女孩的小杂毛,见状立即狠狠瞪向了方圆,相互使了个眼色后,叼着烟卷,双手抄在口袋中,骂骂咧咧的跟了上来。 “他、他们跟上来了呢。” 邻家小妹有些怕,白生生的小手,挽住了方圆的胳膊。 本能的,方圆想挣开她:哥们可不是随便被女孩抱的人。 不过看在她满脸紧张的可爱样子后,心又软了,冷笑一声头也不回的说:“别怕,跟我走就是,保你一路平安。” 话说,被这样一纯洁的小妹挽着胳膊,走在大街上,还是很让人羡慕的。 方圆自我感觉也不错,尤其是看到某位猥琐大叔用嫉妒的眼神看他时,那一抹‘我可不是随便被女孩抱’的正气,也就烟消云散了。 “小妹,你去神通快递做什么呢?” 闲庭信步般的走着,方圆随口问道。 偷偷向后看了几眼的邻家小妹,连忙回答:“我是在报纸上看到这边招工的,所以想去应聘。” 方圆眉头皱了下,看着她问:“应聘的?哟,你好像来晚了吧?应聘工作今天下午两点半就结束了啊。” “啊?” 邻家小妹一愣,脚步停顿:“招聘结束了?” “是啊,刚结束不久,而且今天招聘的工作岗位,也是中层管理人员。至于一般岗位的,十天前就已经满员了。” 方圆再次打量了她几眼:“你好像年龄不大,大学刚毕业吧?” 方圆问她年龄,就是暗示她:就算你早就来参与招聘,好像依着你的资历,也不可能有资格别招聘,毕竟招聘中层管理者,必须得有几年的优秀工作资历才行,这是个硬性规定。 “是吗?” 女孩更有些不知所措,小脸微微有些发红,吃吃的说:“我、我是去年刚大学毕业的,前几天才从报纸上看到这边招工,当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 女孩倒是唐王本地人,不过却是来自南部山区的贫困山村,去年大学毕业到现在,一直在家照顾生病的母亲。 今年春节过后,天气转暖,母亲身体才好些,她就自己出来找工作时,从一份报纸上看到神通快递公司的招聘启示,这才来应聘。 看到女孩很失望的样子后,方圆的善心又发作了:“如果你不怕吃苦的话,那么我倒是可以帮你找找熟人,把你安排进去做个一般员工--哦,我帮你,可没任何的不良企图,这个你不用多心。” 圆哥这样说可没有吹牛,凭着他跟夏总的关系,神通快递上下谁敢不给他个面子? 再说了,他也有言在先,只是给女孩安排一个底层员工工作,相信罗小玉出马,就把这事办的妥妥的,压根不需麻烦夏总。 为了避免被女孩误会他有所图,方圆还特意撇清自己帮她的善心,是纯洁的。 “真的?” 女孩有些黯淡的眼神,蓦然一亮,雀跃着,摇晃着他的胳膊,真像挽着邻家大哥的小妹那样,天真可爱的一塌糊涂:“那可太谢谢你了!你放心,只要能找到工作干,就算苦点累点,我也不怕的!” 就在方先生很为邻家小妹的天真而陶醉时,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妹子,跟着这沙比混,何年何月才能混出头啊?还是跟着哥们走吧,我保证你每个月吃香的喝辣的,还不用下苦力,月收入就能轻松上万的。” 不用问,说话的正是尾随而来的几个小杂毛。 方圆在跟邻家小妹说话时,恰好走到一个小巷口,为躲避来往车辆(电动车),就站在了小巷中,倒是恰好为他们提供了敢闹事的环境优势。 三个小混混,呈品字形围了上来,都用不善的眼神,狠狠盯着方圆。 邻家小妹没想到他们竟然这样大胆,敢在光天化日下,就想发坏,吓得花容一变,本能的抱紧了方圆胳膊,向后退。 “别怕,有我在。” 方圆抬手,把邻家小妹拦在身后,看着那几个小子,淡淡地说:“趁着老子还没发怒,赶紧滚蛋。” “滚尼玛比啊,沙比,找死呢是吧!” 早就想把方圆鼻子大歪的一个小混混,瞪眼怒骂声中,低吼着挥拳扑了上来。 从他扑向方圆的动作中,能看出这是个经常在街头上打架的主,作战经验应该相当娴熟,知道先攻击敌人的鼻子,就能速度解决战斗。 “圆哥,好一招冲天炮!” 旁边的一个小混混,大声喝彩。 他要不喊出小混混的名字,方圆或许下手还轻点--特么的,现在啥世道?是人不是人的,就敢自称圆哥。 正所谓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就冲着圆哥敢跟圆哥同名,圆哥抬脚就跺在了圆哥肚子上。 用了三分力气(原本打算用一分力气,小小惩戒一下他们就算了,毕竟大家都是男人,而且他们欣赏美的水平,也相当不错)。 “啊!” 随着一声惨叫,圆哥用比扑上来还要快的速度,嗖的一声倒飞出去,重重撞在了小巷墙体上,接着臭狗屎那样的啪哒一声,摔倒在了地上,双眼翻白。 方圆的雷霆一击,彻底把其余两个小混混给吓傻了。 方圆却不会傻,扑上去拳打脚踢,眨眼间就把他们放倒在了地上。 人类存在了到底多少年,没人说的清。 但无论是从前,还是现代,包括以后到人类灭绝,只要有出色异性在场,所有雄性都会本能的,显摆他强大的战斗力。 这是雄性骨子里的一种本能,就像雄孔雀看到雌孔雀就会忍不住开屏那样。 “好--啊!” 就在方先生潇洒的放下,高抬起的右脚时,一声娇声喝彩,从背后传来--她却又接着抬手捂住了嘴巴:女孩子,是绝不能在别人打架时,喝彩的。 “呵呵,这没啥,几个不成器的小痞子罢了,别理他们。” 看着邻家小妹,用白生生的小手捂着嘴巴,很可爱的样子后,方圆油然生出一种得意的骄傲,伴随着想告诉人家哥们有多厉害的冲动。 幸好及时忍住了。 男人嘛,越优秀的男人,越该懂得低调才行。 “他们、他们不会有事吧?” 邻家小妹怯怯看着那几个死狗般躺在地上的小痞子,很是有些担心。 由此能看出,她是相当善良的,竟然会可怜要非礼她的几个臭男人。 “他们没事的,别担心。走吧,我带你们去找工作。” 方圆云淡风轻的笑了笑,到背着双手,抬腿从一个小痞子身上迈了过去。 邻家小妹赶紧跟上,走出老远了,还不时的回头看看,面带不忍。 唉,善良的姑娘啊,难道你没听说过,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这句名言吗?一看,就知道读书读傻了,这些年的大学白上了。 方先生心中叹了口气,随口问道:“你叫啥名字啊?” “我叫漠北北。” 女孩启齿一笑的样子,更加的纯洁无瑕,还带有几分陈婉约式的懦弱:“大漠的漠,北边的北。” “漠北北?嗯,这名字好听,人如其名。” 方先生在纯洁的美色面前,也算是文如泉涌了,竟然能说出了一个成语。 “大哥,您的尊姓大名呢?” 肯定是感激方圆,所以漠北北很自然的称呼他为大哥了。 “我啊,我叫方圆,大方的方,圆静的圆。” 方圆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这名字,有些女性化,不过爹妈给起的,当时我无能力反对。” “方圆?九州之方,圆静致远,是谓方圆。” 漠北北眼眸微转,在跟方圆对视后,却又受惊小鹿般的挪开,轻笑一声说:“我可不是在跟您拽书包,是我在一本古书上,看到过这句话的--看来,伯父伯母,也是很有文化底蕴的人。” “九州之方,圆静致远,是谓方圆?” 方圆呆了下,喃喃的说:“我的名字,还有这么大来头?” “大哥,你在说什么?” 漠北北没听清方圆在叨叨什么,好奇的问了句。 “哦,没啥,呵呵。” 方圆讪笑了声,指着前面:“喏,走过那个路口,就能看到神通快递了。” 等俩人走到总部大楼台阶前时,漠北北喊方圆大哥的称呼,已经是相当流利了。 想想也是,任哪个女孩儿,能够在求职、遇险时碰到圆哥这么帅气,还有本事的人,如果不趁机套套近乎,那可是有些脑残嫌疑了。 不过,方圆却听着‘大哥’这个称呼,有些刺耳。 无他,曾经有个女孩子,也这样叫过他大哥的--他讨厌当哥,更喜欢当女孩的男朋友。 “漠北北,你还是喊我方圆吧,实在不行喊圆哥也行。” 走到大厅门口时,方圆很认真的告诉漠北北。 漠北北稍稍惊讶了下,接着就乖乖点头:“好的,圆哥。那你也别叫我全名了,就叫我北北,或者小北吧,我家里人都这样叫我的。” 这小姑娘其实一点也不像外表那样单纯,很懂得该怎么跟人拉进关系,要不然也不会这样说了。 方圆点了点头:“那就叫你小北吧。” 北北,跟贝贝同音,稍稍有些肉麻的嫌疑,方先生又没打算泡漠北北,那么称呼她小北,还是很恰当的。 “方助理,您好。” 前台客服小妹,看到方圆带着个俊俏女孩走过来后,马上站起来,很客气的问道。 “麻烦你,帮我通知一下罗小玉罗副总,就说我在这儿等她呢,有事。” 就像所有成功的大人物那样,方先生从来都不会对底层员工,摆他副总助理的架子。 听说方助理在下面大厅等自己后,罗小玉马上就放下手头工作,跑了下来。 刚出电梯门,她就笑着用敬语问道:“方助理,您找我有事?” “有点小事,想麻烦你帮忙。” 方圆笑着,看向了漠北北。 第321章:入主公关部 正如方圆所预料的那样,神通快递国际物流这一块的职员,目前正在急速扩招之中。 依着罗小玉第二副总的身份,要想安插一个人进来做事,那是再也简单不过了。 更何况,方圆的要求一点也不高,就是让漠北北做一个基层员工。 而漠北北本人呢,更是长的漂亮可爱,还带有不谙世事的纯真,对这种干净的女孩儿,没有谁不喜欢的。 所以呢,当方圆提出来意后,罗小玉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谢谢罗副总!” 站在旁边,双手十指紧紧搅着衣角的漠北北,立即激动的道谢,冲罗小玉连连鞠躬后,又对方圆正式深深弯腰。 “小妹,你太客气了,别说是方助理带你来的,就是你自己跑来,我也舍不得把你向外推呀。” 罗小玉眼角瞥见方圆很满意的样子后,这才放下心来,抬手掩嘴咯咯娇笑一声后,才说:“漠北北,我看你形象、气质俱佳,要是做最底层的工作,还真是浪费人才呢,要不这样吧,你去公关部吧。” 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公关部,主要是负责接待呀,陪酒等工作。 公关部内的工作人员,有相当一部分的年轻漂亮女性,个个能说会道,潇洒不羁,还能喝酒,能察言观色是最基础的本领。 多少,有些类似于花瓶,但起到的作用,对整个公司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 因为某些负面新闻,公关部的女孩子,被人暗中形容为三陪。 尤其是在酒桌上,那更是她们的用武之地,端着酒杯在某个大老板肩膀上一靠,娇滴滴的喊个什么总,变着花的让客人开心,喝醉,脑子一热就会签约了。 方圆当然也听说过这些,所以才在罗小玉提出,要让漠北北去公关部时,眉头微微皱了下:他不想让如此单纯干净的漠北北,干那种‘名声不好’的工作。 方圆眉头刚皱起,罗小玉却凑了过去,低声说:“方助理,我已经跟韩副总,神通快递的王副总(元老级别的,快递公司的二号人物吧)汇报过了,大家一致同意,由您来独立负责公关部的工作。张副总(张良华)是管不到你的。” 罗小玉猜不透,夏总为什么要拒绝方圆给她当助理,但却能从她同意,小方去给一个刚应聘的第三副总当助理中,看懂了什么。 正如她可不敢把方先生当做下属那样,在给他安排工作时,也是煞费了一番脑筋。 招聘刚结束后,她马上就去了王副总的办公室,又给海外的韩斌打电话,三人共同协商过后,才一致决定,把最‘为人’的公关部,交给方圆管辖。 不受张良华的管理。 因为国际物流集团初建,所以公关部还是原神通快递公关部。 很凑巧的是,原公关部部长,因移民国外,前些天递交了辞呈,目前由王副总兼职,现在全权放手交给方圆,也算是卖个人情了。 这样一来,表面上只是第三副总助理的方先生,实权可比他对口服务的副总、甚至比罗小玉、韩斌等人大多了--罗小玉相信,夏总在得知这个安排后,绝对不会说别的。 经过一次挫折的罗小玉,现在为人做事那是相当有眼力的。 看到方圆亲自带漠北北来找工作,尽管方助理没说他跟小美女是啥子关系,罗小玉也得自己往高处估计,这才把她放到了公关部,受方圆的直接领导。 是,公关部对于漂亮女孩子来说,确是有些流言,但由方助理亲自照顾漠北北,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于是乎,搞清楚自己竟然成为公关部大领导的方先生,在听罗小玉说出那番话后,不但不会责怪她,反而会觉得她很会办事。 不过说实在的,方先生还真不愿意当啥劳什子公关部领导,整天领着一帮大小美女,来往于迎来送往,奋战于酒桌之上。 他来这边应聘工作,就是想保护夏小韵的。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现在他要是拒绝罗小玉的好意后,未免有些不近人情。 方先生从来都不会做让人费力不讨好的破事,于是就真诚的道谢:“谢了,罗副总,我的事让你费神了。” “方助理,您太客气了,这是我应该做得。” 看到方圆很满意后,罗小玉当然很高兴,更是暗赞自己能在招聘会结束后,马上就给方助理安排实权的行为,简直是英明至极。 方圆又看向了漠北北,说:“小北,罗副总的意思呢,是让你去公关部工作。至于公关部的工作是啥性质,相信你以前也曾经听说过。不过你放心,我现在暂时负责那个部门。当然了,你要是觉得这个工作,有些不适合你,那么我再……” “圆哥,我喜欢跟您在一起工作,特喜欢!” 不等方圆说完,漠北北就打断了他的话,清澈的双眸中,全是满满的开心。 她对方先生是无比的信任--看样子,别说是让她去公关部了,只要能跟圆哥在一起工作,哪怕是干清洁工也是可以的。 唉,谁让方先生,看上去就是值得信任的伟男子呢? “好,那你就明天来报到,具体签约手续等,也在明天办理吧。” 既然女孩子无比信任自己,方圆当然不会再矫情啥,反正他就是把漠北北当做邻家小妹了,又没啥不安份的想法。 漠北北用力点头,正要再说什么时,却忽然看到罗小玉,冲电梯那边弯腰,问好:“夏总。” 漠北北清秀的眉梢,微微一挑,看向了那边。 一身黑色ol套裙的夏小韵,踩着黑色的细高跟小皮鞋,在贴身保镖劳拉的陪伴下,从电梯里走了出来。 看到方圆后,夏小韵双眸明显眯了下,停住脚步时,目光落在了漠北北脸上。 一个人,总在人前‘耀武扬威’久了,就会自然生出一股子身居高位的气质,这就是所谓的居移气,养移体了。 所以当她看过来后,漠北北就本能的低头,悄悄的后退几步,站在了方圆身后。 “夏总。” 罗小玉很清楚夏小韵想知道啥,不等她开口,就快步走过去,低声说了几句。 她可不敢隐瞒已经为方圆安排公关部领导的实权工作(本来,方圆没来的话,她就该去总裁办公室向夏总汇报了),顺便把方助理带漠北北来找工作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夏小韵拒绝方圆给她当助理,当然不是要把他赶走,只是出于女孩子某种情绪的正常反应罢了,其实她心里巴不得的盼着呢。 再说了,罗小玉都已经跟韩斌、王副总等人商量过,又通知了方圆,这时候她要是再不同意的话,肯定会让方先生没面子,说不定会赌气走人。 不过,他怎么又带着一纯洁女孩儿来了? 他们,是什么关系? 就在夏小韵本能的,开始猜测方圆跟漠北北的关系时,心中一疼,豁然省悟自己又想‘左’了,身为妹妹,她其实真该为哥哥身边不缺美女而开心才对。 万万的,不该有嫉火。 “嗯。” 夏小韵目光从方圆脸上,轻飘飘的扫过,淡淡嗯了声,就昂起下巴,目中无人的抬脚走向大厅门口,骄傲的女总范儿,拿捏了个十足。 只是快要走到门口时,她却又对劳拉说:“劳拉,你给博友家具的李总打个电话,就说我很喜欢那套意大利小牛皮沙发,让他派人送阳光花园八号楼的九楼a室,最好是明天下午之前送到。” 劳拉稍稍愣了下,随即醒悟过来,扭头飞快的看了眼方圆:“好的,夏总。” 夏总要买家具,没必要非得守着方先生吩咐劳拉。 而且,还说的这样仔细。 这是在暗示方先生:妹妹我现在搬到那儿去住了呢! 唉,果然还有点脑残,你以为你不说,我就不知道你在哪儿住了? 偏偏这时候说,这不是让人看笑话吗?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时,眼角瞥见罗小玉正在极力忍着笑呢。 “那就是神通快递的夏总么?哇,她好漂亮耶。” 目送夏总坐上她那辆白色宝马车,缓缓驶离后,漠北北才小声的,发出了肺腑之言。 “你也很漂亮的。” 方圆随口说了句,跟罗小玉再次道谢后,说再见。 漠北北亦步亦趋的,跟在他后面。 看了眼西边的斜阳,方圆问:“小北,你现在住哪儿呢?” “我得回家,坐车要一个多小时吧。” 漠北北想了想,才小心翼翼的问道:“圆哥,我能不能请你再帮我一次,帮我找个租金便宜的房子呢?那样,我就不用每天把好多时间都浪费在路途上了。嗯,我听说老城区那边的房租,很划算的。” “好啊,没问题,我就在那边住呢。等我帮你留意一下,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方圆随口答应着,拿出手机看了看,才说:“小北,我还有点事要做,就先走了。你也赶紧回家吧。记住啊,明天七点半之前来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好的,我记住了,圆哥。” 漠北北乖巧的点了点头,等方圆挥手打了一辆车走后,才轻轻吐出一口气,抬手开始拦车。 有些事很奇怪,就拿打车来说吧。 你不需要乘车时,那空车是一辆接一辆的从你眼前驶过。 等你着急要用车了,你却等老半天,也不一定能拦住一辆。 漠北北就是等了足有大半个小时,才终于拦住了一辆车。 “去南山区沈塘镇。” 漠北北上车后,说出了目的地。 的哥有些小惊讶:“哟,那么远啊,那地方可够偏僻的,到那儿了,天得黑了。” 如果不漠北北邻家小妹形象,总能让男人生出呵护她的本能,司机还真不愿意在天快黑时,去那边送她。 “是啊,我就住在那呢,没办法。” 漠北北怯怯的笑了下时,随意回头看了眼后,黛眉就皱了起来。 第322章:良药苦口利于病 没有谁不愿意跟漠北北这样的女孩儿说话,更何况的哥本来就是善谈的一撮人。 一路上,的哥都在叨叨个不休,啥天文地理,古今中外的,就没有他不知道的。 甚至,他都能说出漠北北所在沈塘镇的一些传说。 他说,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这边就是某个小诸侯国的都城。 古人建都时,可不像现在老百姓买房子时佷在意交通是否方便,更注重地势是否险峻,所以那个小诸侯国,才把都城选在了南山区的山旮旯里。 战国时期,像这种小诸侯国,可没多少年的蹦达头。 好像仅仅存在了数十年,就被邻国给灭了。 都城,也就废了。 随着岁月流逝,沧海变桑田,曾经辉煌一时的都城,彻底被人遗忘,来到现代后,更是变成了一个偏僻小镇。 不过很多老人们都说,在沈塘镇所在的这片群山下,有着至今都没有被发现的古墓,还有个藏宝洞(是这个小诸侯国的国君,以期日后东山再起的本钱)。 至于古墓,藏宝洞是不是真的存在,没有谁能肯定。 燕随意的寻求真相工作室,去年也曾经来这地方折腾过一阵子,最后却是两手空空、一无所获的把家回了。 “师父,请你停车吧。” 就在的哥可劲的卖弄自己的渊博知识时,一直都没说话,只倾听的漠北北,忽然让他停车。 “怎么要停车呢?” 的哥有些纳闷,还是把车子缓缓停在了路边。 这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毕竟是山区了,山区好像黑天总是更早一些),两侧群山起伏默然,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有野鸟叫一声。 “送我到这儿就好了--前面的路,不怎么好走了,我从这道山梁上翻过去,就到家了。” 漠北北推门,下车时问:“师父,谢谢你了,麻烦你看看多少钱的车费。” “姑娘,这么黑,连一个鬼影都没有,你自己翻山,安全吗?” 的哥是个好人,担心漠北北一个小女孩儿,在这荒山野岭的一个人,会出意外。 “谢谢师父的关心,没事的,我从小就在这边生活,对周围很熟悉的。” 漠北北真诚道谢后,交付了车费钱,挥手向的哥道别后,走下了公路,向西边那道山梁而去。 既然她执意要这样,的哥也没办法,只好大声嘱咐她注意安全后,才调头向来路返回。 刚拐过一个山体(路肯定是s形的),的哥就看到了两辆摩托车,就停在拐角处。 车灯扫过去时,的哥发现了三个小青年,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手里拿着木棍、铁链子,一看就不是啥好东西。 吓,他们不是为了追那个女孩子才来这儿的吧? 看到他们后,的哥心中咯噔一跳,下意识的踩住刹车,从车窗内问:“嗨,哥几个,需要帮忙不?” “滚!” 一个小痞子,举起手中的木棍,冲出租车晃了晃,满脸凶神恶煞的样子。 “草!” 的哥吓得一哆嗦,也顾不得关心漠北北了,赶紧踩油门呼啸着去了:虽说哥们是好人,可也有老婆孩子要养活啊,万万不敢冒险的。 “嘿嘿,那小表杂竟然下车,去爬山了,这可是哥几个的大好机会。卧槽,这次我看谁特么的来帮你。哥几个,走着,今晚注定是我们毕生难忘的好日子!” 如果方圆在的话,肯定会认出挥舞着木棍,带头冲下公路,追向漠北北的家伙,正是下午被他一脚跺飞出去的圆哥。 可他不在,所以当然也不知道,今晚,确实是这哥几个的好日子。 既然是毕生难忘。 那就永远停留在今晚吧。 有备而来的几个小痞子,早就准备好了强光手电,就像侦察兵那样,顺着被漠北北踩倒的花花草草,追上了山梁。 “咦,那小表杂去哪儿了?” 站在山梁上,圆哥用手电四处晃着,搜寻漠北北迷人的身影。 他两个兄弟还没说话呢,忽然有个清冷的声音,从身后左边不远处的一棵树后传来:“再给你们一次苟活的机会,赶紧的滚。” 圆哥霍然回头时,三把手电都照向了那边。 他们清楚的看到,他们心目中的女神,清纯漂亮女孩儿,从一棵树后缓缓走出,冷冷看了他们一眼后,转身向山梁下走去。 “嚓,威胁哥们?嚯嚯,哥们好怕啊,哇哈哈!” 圆哥怪笑着,跟两个兄弟对望了一眼,就像打了鸡血的公牛那样,瞪大眼睛扑向了漠北北。 “别怪我,我可真给过你们机会了。” 望着扑过来的圆哥三人,在方圆面前清纯可爱的漠北北,面孔忽然阴森、狰狞起来,眼眸中更是浮上诡异的深邃黑色,慢慢抬起了右手。 推开方圆捧着碗的手,陈婉约皱眉,就像跟大人撒娇的三岁小女孩那样,说:“药太苦了呢,人家能不能不喝呀,反正也没多大事了。” 男人来这个世界上走一圈,总能遇到一两次很尴尬的事。 最尴尬的,莫过于给未来的丈母娘熬好中草药后,她却像三岁小女孩那样,拒绝喝药了--尤其未来丈母娘撒娇的样子,还不是装出来的。 咋办? 方先生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只好坐在炕沿上,低声安慰道:“那个谁--” “你别总是那个谁,那个谁的,叫我婉约就好了。” 陈婉约打断方圆的话时,身子向上靠了下,盖在身上的毛毯滑落,露出大半个凝脂般白的身子(当然,还有白色的绷带,不过这样足够让人心猿意马的了),却毫不在乎。 也是,就在方先生真心把她当做丈母娘之前,俩人可是光着屁股在一个被窝里,睡过几次了,尽管他们的关系,犹如她皮肤般那样干净。 “你是楚词的妈,我是楚词的老公,我可不能跟你没大没小的喊你名字。还有啊,以后你也得注意点,我可是你晚辈,你得拿出长辈的样子。要是万一被人看到了,肯定会以为咱们关系有多肮脏,那可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方圆皱眉,很认真的说出了这番话。 天可怜见,方先生确实这样想的。 以前他不在乎跟陈婉约在一起,那是因为他压根没想到要跟小夏成为两口子。 现在既然已经决定,非小夏不娶了,那么就得重审跟陈婉约的关系,把她当长辈来看--尽管,方先生偶尔也会想到某句让每个男人心动不已的话:母女,共侍一夫。 不过很明显,像他这么有原则、正义感十足的男人,是绝不屑做那种禽兽不如的破事,哪怕刀子架在脖子上--他或许还能考虑一下。 天知道陈婉约现在是啥想法,反正方圆在说出真心话后,她鬼迷心窍般的,赌气的扭过头,淡淡的说:“你现在跟楚词,还不是小夫妻,也没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关系。所以从理论上来说,我们俩人现在无论发生什么,都不算出格的。” 砰的一声,方圆把药碗,重重放在了床头柜上,冷着脸的站起来,走向门口。 在开门时,他才回头看着女人,冷冷的说:“陈婉约,我再说最后一次,我对一个能当我妈的老女人,不管她表面上是多么年轻漂亮,我都不感兴趣。你以后要是再说这种屁话,那就给我滚出去,免得脏了我的家!” 不等陈婉约有任何反应,方圆就用力带上房门,快步走出了屋子。 坐在石桌前,闷闷的点上了一颗烟。 如果不是怜悯陈婉约,如果她不是夏小韵的亲生母亲,那晚在她走后,方圆绝不会暗中跟踪她,把她从九幽王手中救下来。 为此,还差点搭上自己的小命。 方圆救她,就是因为夏小韵。 可真不像某些思想龌龊的臭男人那样,奢望来个啥的共侍一夫。 就算非得是这样,那么也得拜托老天爷,来对姐妹花好不好? 同时,方圆也有些奇怪,陈婉约为啥有这种不健康的想法。 那晚之后,方圆就看出她是个真正的聪明人了,要不然也会装懦弱,装那么多年,苟活在人间。 可这么聪明的女人,现在咋就一心想做糊涂事? 特么的,竟然趁着被方圆救下她时,变着花的来勾引女儿的未婚夫,真是不可思议。 这里面,肯定有啥子蹊跷。 依着陈婉约的智商,跟忍辱负重那么多年的坚韧,绝不会做出这么没水平的事。 那么,她到底是因为啥原因,才要跟亲女儿抢男人呢? 方圆彻底安静下来,仔细思考过后,才发现陈婉约对于他来说,依旧是一团看不清的浓雾。 隐藏在浓雾后面的秘密,总能轻易招引男人去寻求,探索。 方圆抬头,看着星光闪烁的夜空,很是不解的摇了摇头,这才站起来走回了屋子里:无论陈婉约身上有多少未解之谜,当前她都是个重伤者,得喝药疗伤。 那些草药,可是方圆专门为她配置的,花了好多钱,可不敢就这样浪费了。 还没有推开卧室的房门,方圆就听到一阵轻轻的抽噎声。 那个看上去年轻貌美的老女人,现在羞愧的无地自容,唯有泪流满面。 “好了,好了,别哭了,刚才是哥们、是我不对,不该那样说你。来,先把药喝了,早日康复才是正事。” 对于拿眼泪当武器的女人,男人除了温声相劝外,好像没多少办法。 “不喝。” 陈婉约吸了下鼻子,冷冰冰的说:“死了活该。” “婉约,来,乖,听话,我喂你喝。” 方圆无奈,只好端起已经凉了的草药,伸手去揽陈婉约的肩膀。 陈婉约又烈妇般的挣扎了几下,才不情不愿的依偎在他肩膀上,任由他端着碗放在了嘴边。 “真的好苦。” 陈婉约喝完后,干呕了两声,黛眉拧成了一个疙瘩。 “良药苦口利于病。” 陈婉约抬手擦嘴时,不经意露出的啥,让方先生有些心神激荡,脑洞大开,才想到了这句很有内涵的话。 第323章:你中了尸毒! “你越来越有内涵了。” 陈婉约舍不得离开方圆的肩膀,病美人那样,喝个药也累个半死。 “我从来都不缺少内涵。” 方先生说了句真心话后,话锋一转:“如果我答应你,能像夏天问那样的对你,你总该告诉我,为啥要拉下脸的,跟楚词抢男人了吧?” 方圆说的太直白了。 陈婉约没有任何的思想准备,身子明显僵硬了一下,缓缓睁开了眼。 方圆低头,跟她对视着,没有催她。 对于这种外表极度软弱,内心则异常刚硬,又能忍的女人,唯有真诚才能打动她,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吃软不吃硬。 默默跟方圆对视了很久,陈婉约才低声说:“可以。” “那你赶紧说。” 方圆很高兴。 “但你得成为夏天问后,我才会告诉你,我为什么这么不要脸。” 陈婉约却莞尔一笑,眼眸中浮上明显的游戏意味。 她让方圆先成为夏天问,就是得先跟她那个啥,她才会说出某些秘密。 这不是强人所难? 方圆沉默很久,才把她慢慢放在了炕上,淡淡的说:“我刚才是骗你的,我永远都不会成为夏天问。如果必须是那样,除非楚词不在了,要不然我绝不会突破自己的心理障碍。不是自夸,我是个有底线的男人,希望你能明白。好了,时间不早了,该休息了,明天一大早,我还得去上班。” 啪哒一声,方圆替陈婉约关掉台灯,走向门口。 黑夜中,陈婉约的声音响起:“方圆,你的后背上,有块黑色的血瘀。” 方圆停步,转身看着黑夜中那双眸子:“不错,是被那个不是人的九幽王,给打的--不过,不碍事,过些天,就会自己消退的。” “你错了。” 黑夜中,传来毛毯的悉悉索索声,看来陈婉约坐了起来。 “我哪儿错了?” “其实你比我更清楚,你在跟人打斗时,挨人一拳后留下的伤痕,只能是青色的。可你的,却是黑色的。” “是,又咋样?” “你该知道,这种情况下,瘀的不是血。” 黑暗中,陈婉约的声音很轻:“而是,毒。” 方圆身子抖了下,没说话。 因为陈婉约说的没错。 身为在刀口上舔血的好汉,方圆实在没理由分不出,瘀血,跟瘀毒的区别。 在救回陈婉约的第二天,他就发现了。 这两天,他试图用中医办法(粗浅的中医知识,也是跟无所不晓的山羊学的),来解毒,但无论他喝啥中草药,都无效。 那块黑色的印痕,就像跗骨之蛆那样,牢牢趴在他后心部位,而且颜色越来越深,这才过去短短数天,就已经黑的发亮了。 昨天,他在决定去神通快递工作时,曾经去过某医院检查过--检查结果,让他无比失望:那么先进的医疗设备,竟然检测不出他到底中了啥毒。 甚至,都看不出他五脏六腑,有丝毫的变化,好像那就是一块胎记罢了。 但关键问题是,自从挨了那一拳后,每天早上醒来,方圆都会觉得胸闷气短,得咳嗽老长时间,才能平息。 这些,都是九幽王打了他一拳后,給他留下的后遗症。 短短数天内,方圆就能清晰察觉出,那块黑色印痕,給他的压力是越来越大。 就像现在陈婉约所说的那样:“你若一直置之不理,或者找不到最有效的疗伤办法,那么你的身体就会越来越脆弱。当你身体的免疫力,再也支撑不住后,毒就会散入你的毛细血管,毒蛇般的嗜咬你,最终只能是毒发身亡,死的惨不忍睹。” 才不管方圆信不信自己所说的这些,陈婉约笑了下,继续说:“当然了,毒药发作,到你死亡的时间,很漫长,至少也得两年。不过越拖,你就会越痛苦。” 方圆倚在了门框上,点上了一颗烟。 当火机火红色的火苗,忽闪着熄灭后,他才说:“你是咋知道这些的?” “我知道的很多,远远出乎你的意料。” 陈婉约淡淡的说:“就像你以前,就知道我的出身了。可我不说的话,你永远都不知道我不是艳阴使,我还会功夫。” “你说的不错,你确实个看不透的女人。说实在的,我现在都开始怀疑,你有没有你该有的年龄。” 方圆吸了口烟,说道:“这些,都无所谓了,只要能确定你是楚词的亲生母亲,那么我才不管你有多少秘密。说吧,我所中的毒,到底是啥毒?” “尸毒。” 陈婉约在黑暗中,默不作声很久后,才轻声说出了这俩字。 她在说出这俩字时,声音在发颤。 “尸毒?” 方圆倒不是第一次听到尸毒这个词,可却才没有研究过,啥叫尸毒。 尸毒,主要是在腐烂的动物遗骸中含有的生物碱。 虽然某些生物碱,的确能够导致食物中毒,但是在人类发现细菌之后,它在科学界,就不是太可怕了。 但在民间传说中,尸毒却是相当吓人的。 古书上,有关对尸毒最早的记载,好像是西汉末年。 据说当时有个屠户在路过人迹罕见的荒野树林里,发现了一头已经死亡动物,他不知道动物叫什么,但知道它的肉可以卖银子。 屠户带着动物尸体回家剥皮后发现,肉早已经不新鲜,开始变坏了,想扔掉却又舍不得。 他老婆就说,倒不如把肉给包子铺,多加一点佐料,就能把腐烂味道给遮住了。 屠户听了老婆的话,就把这些肉卖给包子铺了。 就这样,包子做出来了,许多人照常买。 短短几天后,这些吃了包子的人,皮肤就开始溃烂,失去感觉,浑身肌肉僵硬,失去了正常人的意识,走路一蹦一蹦的,还特别爱咬人。 被咬了的人,也很快变成那个样子,继续去咬别人(有些像科幻电影《生化危机》中的丧尸)。 没有任何药物,能治疗这些人。 为防止他们继续咬人,传染,只能杀死他们后,把他们焚尸灭迹。 “你所中的尸毒,却不是通过牙齿来传染的,而是某种邪恶的内功。” 陈婉约简单解释完啥叫尸毒后,才说:“传说,九幽王从出世那天开始,就一直以腐尸为食,数年后,她整个人全身上下,里里外外,都会携带尸毒,本身变成一个最大的尸毒病原体。” 想到有人,从出生那天开始,就一直吃腐尸,方圆顿时就觉得胃部不舒服了。 赶紧狠狠吸了一口烟,才勉强压了下去,用毫不在意的语气问:“那么,她自己不会被尸体反噬而死?” “当然会。” 陈婉约说:“但她有办法,就是把自己泡在某种神奇的药水中,来中和她身体里的尸毒发作,修炼某种邪功,最终就能控制尸毒。她在打伤你的这一拳,就是把尸毒,灌注在了内力中,直接‘种’在了你的身体里。” 九幽王修炼那么久后,因为吃腐尸,泡某种神奇药水,以及修炼某种邪恶武功后,自身的五脏六腑,身体表面,就会发生病态性的变化。 她的皮肤,会变的无比白嫩,光滑,却又坚韧异常,哪怕是子弹打上去,也不会留下丝毫创伤。 “我刚听到这些时,才不相信,尘世间会有这么邪恶的现象。但那晚,我亲手割了她一刀后,我才信了。” 陈婉约幽幽叹了口气,说:“唉,这几天,我有时候就胡思乱想,南韩那些驻颜术,只是给女人表皮注射肉毒素,就能维系女人的容颜,始终年轻,其实跟她的情况,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她说的没错,南韩确实有用剧毒来让女人长年保持容颜不老的技术。 说白了,就是用剧毒来杀死女人脸皮上的细胞,让它们永远停留在死亡的瞬间,来维系多年的美貌。 可问题是,这些毒药绝不是总这样‘固定’在脸皮上的,终有一天就会渗入女人的血管中,像恶魔那样,慢慢把女人的生命吞噬。 九幽王所修炼的邪恶功夫,就跟南韩给女人扎肉毒素的原理差不多。 她的功夫越强,身体里积攒的尸毒就越多。 如果她不想办法控制尸毒,等到尸毒蓦然爆发后,她就会变成一个没有意识、走路蹦着走,见人就咬的怪物。 很强大,子弹、刀子、毒气都搞不死的怪物。 没有谁愿意当没有意识,就知道四处传播死亡的怪物。 九幽王也不会。 所以她得想方设法的,把身体里的尸毒,给压制,最好是完全排出去。 “据说,九幽王每个月,都得生吃一个活人的心脏,才能减轻自身所携带的尸毒给她的痛苦” 陈婉约说到这儿,忽然说:“渴了。” “我给你倒水。” 方圆走过去,重新打开台灯,拿起暖瓶,倒在了药碗中。 “还是有股子中药味,很难喝。拜托你,给我专门准备个喝水的杯子,好吧?” 示意方圆拿走碗后,陈婉约皱眉抱怨道。 “好的。” 对陈婉约这个小小的要求,方圆当然没有拒绝的任何理由,随口答应了一声,又说:“当九幽王,再也无法控制尸毒后,见人就咬,迅速传播尸毒,这是不是来自罗布泊那个黑暗世界的灾难呢?” “不是。” 陈婉约摇了摇头,淡淡的说:“真正的灾难,并不是中了尸毒,成为没意识的僵尸。” 方圆赶紧追问:“那是啥?” “我也不知道。” 陈婉约再次摇头。 “你也不知道?” 方圆无声的冷笑道:“陈婉约,你说,今天我外出找楚词时,有谁来过家里?” “哪有人来过?” 陈婉约眼神一闪,随即恢复了正常。 “哼,肯定有人来过,跟你说了些什么。” 方圆轻哼一声,说:“你今晚的反常表现,暂且不提,单说你刚才所说的这些吧。我曾经问过你,有关九幽王、那个黑暗世界的事。你告诉我说,你知道的,绝不会比我更多。可今晚,你知道的太多了。” 第324章:邪恶,也有禁锢的 方圆的记性,从来都是不错的。 所以在发现陈婉约知道的太多了后,马上就意识到,他不在家时,有人来过,把这些话告诉了她,并蛊惑她勾搭方圆。 被看穿后,陈婉约没有任何惊讶,只是在沉默半晌后,才说:“没有人来过。” 方圆有些不耐烦:“你不说?” “我不说,你会杀了我?” 陈婉约反问道。 方圆当然不会因此,就干掉陈婉约。 他可是个通情达理的好孩子,尤其是在长辈面前。 “哼,就算你不说,我早晚有一天也知道是谁来过的。” 方圆冷哼了一声,转移了话题:“继续说你知道的那些。” 陈婉约才不会因为方圆对她的态度冷淡了,就影响说话情绪,最多会打了个哈欠,风情万种的样子,慵懒的说:“困了,想睡觉。” 别说是好奇心很大的女人了,就算是男人,也不愿意被人吊着胃口的去睡觉。 陈婉约的故作矫情,让方圆很不满:“你还没说完呢。” “不想说了。你的态度太恶劣。” 陈婉约慢慢躺在炕上,闭上了眼。 方圆没办法,又不能对她动粗。 幸好,他现在已经多少了解这个迷雾一样的未来丈母娘了,只好硬着头皮,柔声叫道:“婉约。” “嗯。” “说吧。” “说什么?” “你知道的那些。” “再叫一声听听,记得要充满感情才行。” “婉约……” 方圆忽然很想扑在她身上,管特么的啥未来丈母娘,她有没有受伤! 幸好,陈婉约发现这家伙要有暴走的迹象,不敢再装了:“九幽王要想彻底解决本身的尸毒,除了每个月必须生吃一个人的心脏之外,还有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 九幽王这个一劳永逸的办法,就是找个男人,通过最原始的方式,把所携带的尸毒,都传送給他。 但这个承受她尸毒的男人,可不是是个男人就行,必须得有特殊性。 “这个男人,身上得有一朵彼岸花。” 陈婉约终于说到了重点,看着方圆的左肩,轻声说:“我以前就曾经告诉过你,这个世界上,身上有彼岸花的人,不超过七个。这七个人中,有男有女,但唯有一个女人的彼岸花,是在右肩下,也唯有一个男人的彼岸花,在左肩下。” 男左女右,抱合在一起时,就会成为并蒂彼岸花了。 除了这对男女之外,其他五个男女,所携带的彼岸花,恰好相反:男的在右肩下,女的则在左肩下。 咕噔一声,方圆听到了自己咽口水的声音。 更能听出自己说话时的声音,有了沙哑:“这么说,我就是九幽王要找的那个人了?” 陈婉约笑了:“我实在想不出,还有谁能被她看中。事实也证明,那晚她可以杀你,却没有杀你,就是知道你不能死。最起码,在她没有得到你,帮她解毒之前,你不能死。” “那,她为啥,要给我种下尸毒?” 方圆有些烦躁的,抬手用力撮了把脸:“难道说,她是在做某种试验,看看我这个她唯一的承载体,是不是真能化解她的尸毒?” “你确实够聪明。” 陈婉约发自内心的赞叹,说:“不过,说的还不够完全。她打你一拳,除了给你种下尸毒后,会躲在暗中观察你之外,最主要的是,还是为了在你身上,种下思念她的种子。” “啥种子?” 方圆有些听不懂。 “相互吸引的种子。” 陈婉约淡淡的说:“随着你中毒日久,你就会开始想她,爱上她。等你无法控制对她的相思时,就是她跟你结合时了。” “草,这么玄幻。” 方圆傻楞很久,才骂了句。 不过,他的脑子也越来越乱了。 老人曾经跟他说过,唯有他跟夏小韵结合后,就会引发来自黑暗世界的灾难。 而九幽王,只是灾难降临时的引子。 可是老人却没有告诉他,他对九幽王有着如此重要的意义。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夏小韵要想跟他结合,必须得先穿上一双狗屁的绣花鞋,去掉他们天然的排斥气场。 老人还说,灾难降临,也不一定方圆跟夏小韵相结合才行,九幽王还有别的办法,比方把小夏妹妹取而代之。 难道说,九幽王能变成小夏? 既然是这样,那么老天爷干嘛要让方圆,跟夏小韵身上,有并蒂彼岸花? 方先生自身所携带的这朵彼岸花,又是为啥,能解掉九幽王的尸毒? 对此,方圆很迷茫。 陈婉约对这些疑问,也是无言以对。 方圆能从她眼神中看出,她没有隐瞒,是真的不知道。 陈婉约拿过方圆不知不觉间点上的香烟,吸了一口说:“不过有一点我却知道,那就是九幽王不能对你硬来。” “啥硬来?” 方圆问出这个问题时,忽然明白了过来:“啊,我知道了,她也跟楚词那样,我无法对她来电。所以,她要是想得到我,就得寻找那双绣花鞋穿上。” “就像老天爷故意安排的好事多磨那样,邪恶要想为祸尘世间,也同样有层层困难要解决的。现在,依着九幽王的本领,要想害楚词,可以说是轻而易举,但她没下手,就说明她还需要楚词活着。” 陈婉约眉梢皱起,缓缓说道:“至于楚词能为她做什么事,我不知道。” 用力甩了甩头,方圆烦躁的说:“这些不知道的,以后总有一天会知道的。现在,你先说你知道的吧。” 陈婉约茫然,回答:“我知道的,都跟你说了啊。” “没有说完。” 方圆犹豫了下,才说:“你还没告诉我,你为啥想跟我亲热呢。” “要不是为了楚词,我就算是死,也不会拉下老脸,来跟你亲热。” 陈婉约好像脸红了下,为掩饰自己的窘迫,还故意冷笑着说:“哼哼,依着你的聪明,你会想不到,我为什么这样做?” 方圆傻乎乎的摇头:“想不出。” “那就自己去想吧,我要睡了。” 女人确实反复无常了,刚才还对方先生柔情蜜意的未来丈母娘,这会儿又开始装烈妇了。 扯过毛毯盖在了身上,蜷缩起身子,背对着方圆说:“别忘了给我关灯--困死了。” 方圆听话的关上了台灯,却没有马上出去。 黑暗中,传来陈婉约那均匀的呼吸声,好像睡着了。 黑暗,有时候会有醒脑的作用。 比方,想破脑袋也想不出,陈婉约为啥要不要脸的勾搭自己未来女婿的方先生,在失望的站起身要去外面睡觉时,忽然灵光一闪:“你这样做,就是为了解开我所中的尸毒!” 裹在毛毯中的陈婉约,身子动了下,却没说话。 “这,是唯一的办法?” 方圆低声问道。 陈婉约终于说话了:“九幽王既然能用你来解毒,那么你自然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来解开你所中的尸毒,来破坏她想操纵你的阴谋。” 方圆站在黑暗中,沉默很久后,才低声说:“那么,你会咋样?” “不确定。” 陈婉约淡淡的说:“不过无论怎么样,都无所谓,谁让你注定是我女儿的男人?我这个当妈的,不为她牺牲,难道让你去毒害我女儿?” 方圆没有理睬陈婉约说到后来时,语气中已经有了怨恨的意味,只是问:“必须是你?别的女人,不行?比方,那些为钱倚门卖笑的?” 说到这儿时,方圆心中有了个最合适的人选:叶明媚。 如果,非得用这种很缺德的方式,来害一个女人的话,那么没多少人性的叶明媚,绝对是最好的人选。 “呵呵。” 陈婉约冷笑,扭头看着他:“九幽王,为什么不随便找个男人,来解毒?” 方圆身子一震,吃吃的说:“你、你咋知道,唯有你,才能解开我所中的尸毒?” “因为,我身上也有尸毒,要不然我不会这样年轻,漂亮。” 陈婉约低声说出这句话时,声音中满是不甘:“男人,女人,本来就分阴阳,阴阳相合,就是中和,能化解掉尸毒--所以,方圆,我勾搭你,不但是为了楚词,也可能是为了我自己。” 方圆嘴巴动了动,接着想到了什么:“可你刚才说,我要是不答应你,就只能去残害楚词了。难道说,楚词身上,也有尸毒?” “她有彼岸花,就足够了。” 陈婉约淡淡的回答。 “知道了。” 虽然知道的越多,可脑子里却是越乱,所以方圆不打算再谈论这个话题了,只是语气平静的说:“你放心,就算不找楚词,我也不会碰你的。” “好,我记住你这句话了。你走吧,我真的该睡了。” 出乎方圆意料的,陈婉约的情绪很平静。 方圆走出了卧室,在关门的一瞬间,却忽然问道:“告诉你这些的,是不是个老人?” “什么老人?” 下意识的,陈婉约就反问道。 “没啥。” 方圆关上房门,走到沙发前躺了下来。 从最后这句突兀问话中,方圆能确定陈婉约没有见过老人。 可,那个趁着他不在家,跑来告诉她这些的人,又是谁呢? 方圆想不出。 毕竟陈婉约今晚所说的这些,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知道的。 而且,他也觉得:如果老人知道这些事,在京华时就该告诉他。 “特么的,在尸毒没有被解之前,老子是绝不能碰任何女人了。” 方先生很是有遗憾:“哪怕是去碰叶明媚--那个女人虽然该死,但怎么着,也是‘夫妻’一场,就这样白白害死她,貌似不道德。” 人在胡思乱想时,总是久久的很难入睡。 “哦,刚才忘记问问她,知道我父母的事不。算了,明天再问吧,希望她能知道。” 喃喃说完这句话后,方圆终于慢慢地睡了过去。 又开始做梦,却不是梦到父亲,而是梦到了一个女孩子:站在浓雾中,看不清样子,只能看到一双很亮的眸子。 她好像是夏小韵,也像林舞儿,甚至还像漠北北。 第325章:杀人魔开始滥杀无辜了 早上六点时,躺在外面沙发上睡觉的方圆,就听到卧室的门开了,以及轻轻的脚步声,好像猫儿那样踮着脚尖走路,小心翼翼的。 他知道陈婉约起来了,却没有理睬。 带有中草药味道的香风吹过时,一条毛毯盖在了方圆身上。 他依旧没有睁眼,继续睡觉。 陈婉约的心口,被九幽王的抓了五个血洞,看上去很吓人,而且那晚如果方圆没有及时给她包扎伤口的话,她铁定会死翘了。 不过那终究是皮肉之伤,还没有伤到她的心脏,经过方先生一番静心护理后,再加上她本身的身体素质相当要的,所以在短短数天内,就能下地独自行走,也是很正常的。 当然了,假如陈婉约身上没有携带让人恶心的尸毒,对九幽王的魔爪能产生免疫力,这会儿也肯定香消玉殒了。 四十分钟后,方圆嗅到了小米粥的香气。 睁开眼时,穿着白衬衣,男式休闲裤,光脚趿拉着棉拖,用一根白丝带把秀发扎在脑后,看上去也就三十出头,妩媚与庄重共存的未来岳母,双手环抱在胸前,倚在了门框上,眼波流转间轻声说道:“今天你还要去上班,该起来了啦。” 方圆抬脚坐起来,张嘴低头做了个干呕的样子。 陈婉约脸上甜甜的笑容,立即化为愤怒的尴尬,冷哼一声转身,摇摆着腰肢走向厨房。 她能看得出,姓方的故意装出干呕的样子,就是在讽刺她,别老黄瓜刷绿漆,装嫩了,都四十多岁的老娘们了,有必要说话这样娇嗲嗲的? 更何况,发嗲的对象,是她的未来女婿。 唉,人心不古,这娘们垂涎圆哥的色心不死啊。 虽说昨晚临睡前,她也曾板着脸的,说啥她勾搭小方是为了小夏,也是为了中和她自己身上的尸毒--但傻瓜也能看出,这娘们真想老牛吃嫩草的。 不行,得找机会让她滚蛋,总是呆在哥们身边,早晚有一天会擦枪走火,那样一来,楚词是绝不会原谅我的。 坐在沙发上发了几分钟的楞后,方圆才懒洋洋的趿拉着鞋子,走出了门口。 外面的陈婉约,正在拿着扫把扫地,石桌上放着早餐。 就不能等吃过早餐后,再扫地啊,不怕扬起的灰尘,飞到碗里去? 扫地就扫地吧,至于把那小身段,扭得跟蛇儿那样? 看着背对着自己的陈婉约,方圆皱了下眉头,张嘴深吸一口气,正要像往常那样先吐纳一番时,却接着剧烈咳嗽起来。 这几天内,每天早上起来后,他都会剧烈咳嗽几分钟,恨不得把肺子咳碎,咳出来后,才能罢休。 咳嗽到后来时,更得蹲在地上,用手揉着嗓子。 随着一口浓痰吐出,方圆总算是停止了咳嗽,却又愣住:地上的浓痰中,明显带有黑色的瘀血。 这是受了严重中毒后才有的现象。 就在昨天,他还没有这么严重,仅仅过了一个晚上,尸毒就已经开始从表皮,入侵他的五脏六腑了。 “唉。” 一声幽幽的叹息声,从方圆背后响起。 他还没有抬起头,一个柔软的身子,就从背后抱住了他,吐气如兰的声音,在耳边轻轻响起:“再拖延下去,病情就会越来越严重。等你说话也咳嗽时,就算有人能解开你的毒,你也会元气大伤,留下终生无法治愈的后遗症。” “啥后遗症?” 方圆目光依旧盯着地上,抬手擦了擦嘴,低声问道。 “最多十五年,你就会像年逾八旬的老翁那样,整天咳嗽--她那一拳,震伤了你的手太阴经脉,从而造成你肺部胀满,膨膨气喘、咳嗽,锁骨上窝缺盆疼痛,视觉模糊。可怕的是尸毒,会让你气血阻逆、麻木、疼痛。” 陈婉约轻声说着,伸出舌尖在方圆耳垂上轻轻蹭了下,喃喃的说:“别再为那些世俗伦理而固执了,好不好?反正,你现在还没娶楚词为妻,我有追求你的权力……最重要的是,只要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 “天知道,地也知道。” 方圆缓缓站起来时,脸色已经恢复了平静,抬手向两旁一分推开陈婉约,向前走去时,一脚踩在了那口带血的浓痰上,稍稍碾了下,地上就干净了。 看着方圆的背影,陈婉约眼神复杂的说道:“既然你决定要迎娶楚词为妻,那么你就该像所有呵护疼爱妻子的男人那样,不择手段的让自己强壮才行。我知道,你或许不怕死,甚至圆可死,也不想把本身的痛苦,去嫁祸给别人。” 方圆没有吭声,也没看她,走进了洗漱间内。 陈婉约跟了上来,就倚在门口,隔着门板说:“如果楚词不是我女儿,我肯定会竖起大拇指,夸你一句真男人。确是真男人,哪怕表面再怎么看不起我,可也不愿意为了自己,把病毒转移给我--但楚词,是我生命的延续,我必须得为她的终身负责,不希望她将来能嫁给一个见风就倒的痨病鬼。” 方圆在里面放水,洗脸刷牙,就像她不存在那样。 陈婉约依旧在喋喋不休,而且声音极富蛊惑力,好像方先生要是不把她给上了,那就是上对不起苍天,下对不起大地,中间还对不起全国人民似的。 方圆却像聋子那样,开门出来后擦着她肩膀,快步走到了石桌前,坐下吃早饭。 陈婉约跟着坐在了他身边,继续唧唧歪歪。 就在她说的口干舌燥,端起小青瓷碗,喝了口温热的稀粥,准备润润嗓子继续说时,方圆忽然问道:“我要是真把你上了,你其实就会死,而不是你所说的中和尸毒,对不对?” “是--不是。” 陈婉约脱口说出那个字后,马上意识到自己说漏话了,赶紧否认。 叹了口气,趁着她叨叨这会儿,就已经吃了三个馒头,喝了四碗稀粥的方圆,抬头看着她,却没再说话。 陈婉约被他看的心里发毛,下意识的垂下了眼帘,有些恼怒的问道:“看什么呢,不认识我了?” “你是个好母亲,更是个好女人。你这样的女人,该长命百岁才对。” 方圆站起身,快步走向了屋子里。 陈婉约眼角猛地跳了好几下,接着用力咬住了嘴唇。 她当然明白方圆说这句话的意思。 说她是好母亲,自然是专指她一心为女儿着想。 说她更是个好女人,则是因为她其实很清楚,方圆要是真上了她,把尸毒传给她后,压根没有中和、化解的可能,只能更厉害,遭受生不如死的痛苦--但就算是这样,她也没有蛊惑方圆,随便去找个女人。 那是因为她觉得,那是其他女人的不公平。 或许,她已经不愿意活下去了:假如真跟方圆发生那种关系后,她就会自杀。 她这一辈子,活的太累,更可怕。 也许唯有死,才是彻底的解脱。 她想在死之前,再为女儿(包括其他女人),做点最有价值的事。 如果方圆真上了她,她随后就死了,那么就算别人知道了,那又怎么样? 陈婉约以为,没有谁能看懂她。 却没料到,此时应该异常烦躁、甚至恐惧的方圆,却一眼洞穿了她的想法。 想到方圆说的最后这句话,陈婉约嘴角浮上一抹苦笑,喃喃的说:“我该长命百岁?傻女婿,你可知道像我这样的女人,活着其实就是在受罪?” “我刚才那句话,是发自肺腑之言。别胡思乱想了,天还没有塌下来。无论你此前遭受多么大的磨难,你都拥有让女人都嫉妒、让男人眼馋的美貌,你还是个清白之躯,这就足够你忘记以前,好好活下去的了。” 穿戴整齐的方圆走过来,抬手在她脑袋上用力搓了下,把她的秀发搓乱,好像长辈那样嘱咐她:“乖,好好在家安心养伤,管好门,只要不是我回来,谁叫门都别理,明白?” 陈婉约很想哭,却偏偏笑着,仰起的小脸上,带着干净的纯真,点头说:“好。” “女人活着,就该整天想着怎么打扮才更漂亮,没事看看电视,跳跳舞,那些烦心事,就交给我们这些臭男人来做好了--哎呀,糟糕,跟你婆婆妈妈的,快特么的迟到了。” 方圆骂着,再次用力搓了下未来丈母娘的脑袋,火烧屁股般的跑出了家门。 这几天,方圆每次出去,都会给她把大门锁上。 处在小胡同最里面的方家,算是都市中的世外桃源,大门一关,就能与世隔绝了。 就像往常那样,大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的,好多苦比的上班族,用羡慕的目光,看着方圆挥手拦住一辆出租车,跳了上去。 说出自己要去哪儿后,看到前面仪表盘上放着一份晨报,方圆就随手拿了过来。 特大凶杀案! 这五个加粗了、还有裂痕的黑字,就像五头疯牛那样,哞哞叫着闯进了方圆的视线中,看上去是那样的触目惊心。 出租车司机说话了:“哥们,你相信在我们这个年代,竟然还存在丧心病狂的杀人魔王吗?昨晚九点多钟,在南山沈潭镇的小荒山上,有三个小伙子,被人硬生生摘走了心脏……” “草,咋这么残忍?” 方圆低头看着报纸,随口回了一句。 的哥不知道杀人魔王是谁,方圆却能猜得出。 除了子弹打不死,刀子割不碎的九幽王之外,还能有谁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 报纸上说,这三个死者,都是二十岁冒头、没啥背景的无业小青年。 杀人魔开始滥杀无辜了。 的哥接下来说了些什么,方圆没有听清楚,合上报纸看向了车窗外,好像只要他慧眼一睁,就能看到那个杀人魔站在街边那样。 光天化日之下的路边,当然没有九幽王。 却有个穿着朴素,干净、脸上又带着焦急神色,向公交车来时方向张望的女孩儿。 第326章:别在这儿眉目传情! “停车!” 看到这个女孩儿后,方圆连忙让的哥停车。 按照上帝的指示,的哥把车子缓缓停在了车站前。 方圆推开车门,冲漠北北喊道:“嗨,小北!” 正在焦急等待某路公交车的漠北北,闻言低头看过来,干净的小脸上,马上就浮上欣喜的神色:“圆哥,是你呀。” “快上车。” 坐在副驾驶上的方圆,说着关上了车门。 左手拎着个牛仔小背包的漠北北,马上就打开后面车门,坐了上来,嘻嘻笑道:“圆哥,能碰到你真是凑巧呢。你可不知道,我现在有多担心,真怕第一天上班就迟到了呢。” 车子启动时,方圆随口问:“那你咋不打车去公司呢?” “我--” 漠北北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被羞红的尴尬所代替。 方圆明白了:她当然不是不想打车去,可能是因为腰包太憋,舍不得打车。 “我知道,这个点是出租车最忙的时候,不过你运气着实不赖,能碰到我。” 方先生化解女孩儿尴尬的本领,那绝对犹如羚羊挂角,踏雪无痕。 “嘻嘻,我就是舍不得花那十几块钱呢。” 漠北北却嘻嘻一笑,很天真的说出自己是咋想的。 这孩子的想法太单纯了,这样混日子,早晚会吃亏的--方先生微笑着摇了摇头,岔开了话题:“早上几点坐车从家里来的?哦,我记得昨晚你好像说过,你住在南山区的沈潭镇那边吧?” “是呀,我就住在那边呢。早上五点半,我就路边等车了。唉,这可是我们那边发车最早的一辆车了,紧赶慢赶的,到市区时也七点了。” 漠北北低低叹了口气时,的哥忽然插嘴问道:“妹子,你也住在沈潭镇那边?” “是呀,怎么了?” 漠北北看着回头问话的的哥,很自然的点了点头。 司机又看向了前面,说道:“那你有没有听说,昨晚你们那边荒山上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我可是听说,凶杀案发生不久,就被几个晚上牵着猎狗逮兔子的小青年发现了,差点吓死呢。” “啊?不会--吓!” 漠北北一惊一乍的样子,很是可爱:“我说在坐车来时,经过老虎岭(凶杀案现场地名)那边时,路边还停着几辆警车,好多警员呢,原来那边出大事了?” “报纸上都登了。” 司机随手拿过报纸,递到了后面。 在漠北北接报纸时,方圆嘴唇动了动,想阻止她看这些负能量的新闻。 不过还是没说出来:这事闹得太大了,肯定瞒不住,她早晚都得知道。 从后视镜内,方圆能观察到漠北北在看报纸时,右手又开始搅衣角了。 这是心情紧张时的本能表现。 无论是哪个女孩子,在得知家附近,竟然发生如此残忍的凶杀大案后,都会胡思乱想,外加害怕的。 更何况,漠北北上下班的时间,不是太早,就是太晚,那边山路上行人稀少的,她一个单纯弱女子,出事的可能性,相比起其他人来说,又大了几分。 漠北北看完那则新闻后,整个人都不怎么好了。 “小北,我看这样吧,今天中午,趁着午休时间,我带你去租房,也省的每天来回的奔波。” 方圆说话了:“当然了,最好是租个大一点的房子,那样也能把你父母接来,就近照顾的。” “嗯。” 昨天还说请方圆帮忙,给帮着租房的漠北北,低低嗯了声后,就不再说啥了。 方圆明白了:一个连打车都舍不得的女孩儿,昨天说租房,也是想租最便宜、条件最差劲的,怎么可能有钱租大房子,让父母同住呢? 这个男人啊,有时候脑袋瓜子一热,就能摇身变成雷锋,就像现在的方先生这样,很慷慨的说:“小北,至于租金啥的你别担心,我先帮你垫付。等你以后发薪水了,再分期还我就是了。” “真的?” 漠北北惊喜的抬起头。 方圆笑了:“这我还能骗你?多大点事啊。” “那就谢谢圆哥了。圆哥,你真好!” 漠北北身子向前一凑,胳膊放在了方圆的座椅靠背上,清澈的双眸中,满是无论怎么掩饰,都掩饰不住的色彩--就是女孩儿情窦初开看心上人的样子。 出租车司机忽然觉得,他就是个多才,不应该存在才是。 幸好,前面就是神通快递总部了。 “哥们,祝你今天财源广进。” 车子停在总部大楼大厅的台阶前后,方圆下车,递给司机一张面额五十的钞票:“不用找了。” 司机也是个妙人,接过钞票后回了个祝福:“哥们,我也祝你跟这个妹子,早日有情人终成眷属,再见!” “嚓,说啥呢这事?” 方圆虽然也有男人的某些通病(就是喜欢跟漂亮女人交往,尤其是漠北北这样的纯真女孩儿),不过貌似他昨天刚认识人家,司机就说的这么直白,让他会感觉不好意思的。 如果不拿捏出正人君子的嘴脸,冲远去的出租车骂一句,会让漠北北误以为他真有那意思的。 偷眼看去,漠北北却是小脸一红,低头双手抓着行囊,不知所措的样子之外,却没有丝毫的恼怒神色。 嗯,想想也是,正如漠北北本人很招男人喜欢那样,貌似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小方同志,也是很受女孩子欢迎的。 尤其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小方还是小北的‘恩人’呢。 自古以来,美女不都是用‘以身相许’的方式,来报答恩人的吗? “咳!” 就在方先生觉得气氛微微尴尬时,一声重重的干咳声,从身后响起。 本能的,方圆转身看去,就看到今天穿了一身白色修身小西装的夏总,正面无表情的,踩着细高跟黑色小皮鞋,在劳拉学陪伴下,嘎巴嘎巴的快步走过来。 “夏总,早!” 漠北北连忙后退一步,弯腰问好。 “夏总,早。” 方先生觉得,在守着外人时,他有必要对未来小媳妇,表示出他由衷的敬意。 “嗯,早--以后要想眉目传情的话,最好是躲在屋子里,别站在大门口,那样会有损我们集团的光辉形象。” 夏小韵云淡风轻的,扔下这句不知所谓的话后,才不管方圆俩人啥反应,就踩着小皮鞋快步迈上了台阶。 啥,我啥时候跟人眉目传情了? 方圆有些傻眼时,跟在夏小韵身后的劳拉,冲他笑了下。 小黑妹皮肤虽然黑,不过牙齿却很白,很健康,很阳光的样子。 看在小黑妹善意、而又阴晦提醒的阳光笑容份上,方先生觉得没必要,为当前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跟未来小媳妇计较啥。 小媳妇嘛,一般来说都是喜怒无常不讲理的,可别跟她当真。 要不然,她会跟你当真。 当真的结果呢,自然就是把你给整的焦头烂额,最后还得像孙子那样的,给她低头认错。 就在方圆很为自己心胸开阔而自豪时,漠北北却走过来,低声说:“圆哥,我看夏总好像很不满意我跟你在一起,要不……要不,我还是不在这儿上班了吧?” 老天爷可以作证:如果夏小韵很直白的告诉方圆,想跟她来往的话,就得让漠北北走人,相信方先生不会有任何的犹豫,就会点头说欧克。 没办法,谁让小方眼里,心里只有一个小夏呢? 哪怕他跟北北的关系,就像她长相那样纯洁,无暇,也绝不会为了她,就让小夏很不爽--这是每一个真正在乎自己媳妇的男人,必须得明白的道理。 只是小夏没有那样说,北北此时那我见了就好犹怜的模样,瞬间激发起了方先生怜香惜玉的本性,大爷般的摇了摇脑袋,淡然笑曰:“呵呵,小北,你想多了,没事。” “是,我是跟夏总的关系不一般,她也在一直暗中追求我,视所有对我有好感的女孩儿都是情敌。但这有啥呢?我总不能因为她的看法,就不跟女性朋友交往了吧?再说了,我就是把你当做邻家小妹看,咱们也没啥见不得人的--行了,啥也别说了,我带你去人事处报到。” 方先生说出这番正义凛然的话后,摆了摆手,率先走上了台阶。 得意洋洋厚脸皮的男人哟,你可曾注意到,在你显摆你的骄傲时,背后那个女孩儿飞快看了你背影一眼时,瞬间流露出的邪恶笑意? 笑脸相迎。 这是方先生出现在人事处后,受到的超高待遇。 哪怕今年已经年逾五旬的金大婶,在他出现后,都马上让自己那副重达八十公斤的身子,飞快的离开了座椅,取过纸杯去给方先生接水--竟然能抢在今年才26岁的某年轻职员之前,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同时也证明了一句话有多么的正确:年龄越大,就越懂得人情世故。 有方先生亲自出马,整个人事处的所有职员,唯有脑子进水了,才会给漠北北办理入职手续时拖拖拉拉呢。 “感谢各位的帮忙,以后有机会,我做东,请大家伙外出撮一顿,一个都不能少啊,谁不去,谁就是不给我方圆面子!” 很霸气的,扔下一句空头支票后,方先生这才在整个人事处职员的列队欢送中,带着漠北北走上了楼梯。 神通快递的公关部向上走两层,就是总裁办公室。 哗--啪! 方先生矫健的身影,刚出现在走廊中,雷鸣般的掌声就响了起来。 抬头一看,方先生欣慰的笑了。 以罗小玉副总为首的,十数号人站在公关部的门口,热烈鼓掌,恭迎老大的到来。 十数个人,只有两个能跟方先生比美的帅哥(是专门为那些女老板准备的小鲜肉),其余各位,都是正处于盛开年龄的美女。 环肥燕瘦,个个风韵十足,秋波乱飞,颤来颤去的。 这才是最适合我的工作。 方先生面带微笑,阔步走到罗小玉面前,伸手笑曰:“有劳罗副总亲自恭迎,方某人受之有愧啊。” 第327章:张副总有请 “各位,这位就是公关部的主管,方圆方助理。” 罗小玉出现在公关部,自然是起到‘送方圆走马上任’给双方介绍的作用,等大家众星捧月般的,把方助理迎进办公室后,就说道:“我相信大家早就都认识方助理了,那我就不多说了。” “方部长,我给您介绍一下公关部的诸位精英。” 罗小玉巧笑嫣然的,指着跨前一步的某妙龄少妇,说:“这是公关部的副部长,张欣,在原部长出国后,就是张部长协助王副总主持工作的。” 马上,张欣就伸出娇嫩的小手,眼眸流转的,在方助理脸上扫来扫去,娇滴滴的说:“方助理,还请以后多多照顾小妹。” 张欣明显比方圆要大那么二三四五岁,在自称小妹时的神色,无比的坦然中,带着一丝羞怯,由此可见这女人确是公关好手。 方先生当然会说些诸如‘相互照顾,衷心希望张部长能拥护他工作等等’的废话,来表示他的谦逊。 很凑巧,神通快递的公关部,加上今天报到的漠北北,总共十二个,算是凑齐了十二金钗--至于另外两个小鲜肉叫啥名字,哪怕他们在跟方部长握手时,态度再怎么真切,方先生好像也没记住。 寒暄了足足半小时,罗小玉才算是圆满的完成了任务,去忙正事去了。 早在方先生没来之前,公关部的众美女,就已经把他的办公室收拾好了,还在桌子上摆了两盆怒放的黄玫瑰,也不知道啥意思。 方助理的办公室,在公关部办公室的套间内,隔着一堵墙,这让他多少有些‘脱离群众’的不安感--毕竟男人这玩意嘛,从来都有喜欢扎在美女堆里的臭习惯。 “方部长……我还是称呼您方部长吧。” 方圆刚坐在香喷喷的大班椅上,张欣就扭着小身段,哒哒的走了进来。 新上司第一天上任,又跟夏总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张欣无论咋样,都得摆正自己的位置,向方先生汇报本部门工作的。 “嘿嘿,随便张部长咋称呼,我是无所谓的。” 无所谓的方部长,目光飞快的,从张欣好像忘记扣住第三个扣子的白色蕾丝衬衣内扫了一眼,拿起桌上的纸杯:“喝咖啡,还是清茶?” “哎,我来,我来!” 张欣连忙弯腰,伸手去夺方部长手里的纸杯,衬衣领口更大了。 这就先被公关了吗? 嚯嚯,这才是专业公关人员,随时都能进入角色。 方部长心中赞了一个,等张欣先帮他泡了被清茶,自己又接了杯开水,重新走回到办公桌前后,才正色点了点头,示意她可以汇报工作了。 公关部除了迎来送往等工作外,要账,也是必要的工作。 本来,方圆以为像神通快递这样的企业,不可能会被欠账的。 实际上,无论做什么的企业,都有被欠账的现象存在,而且还是好多年的‘僵尸账’,数额很大,让人很头疼。 就像张欣现在说的这个:某企业,早在五年前,就欠神通快递集团上千万(夏天问那时候想在近郊捣鼓房地产的,后来倒卖出去的),这些年来一直都没还款。 如果某企业效益不好,也倒罢了。 关键是,某企业的效益相当的不错--就是某老板变着法的找借口不还,哪怕是去年夏小韵遭逢大难时,也能理直气壮的说没钱,要命倒是有一条。 “哟,那彩虹药业的老板是谁啊,这么牛气。” 方圆冷笑着,脱口说出这句话时,才意识到不该面对美女说粗话的。 他正要假惺惺的道歉呢,却看到张欣一拍桌子,骂道:“可不是嘛,孙德力这个沙比,自以为有点官方小背景,就不把我们放在眼里,每次我们去要账--我靠,就他那大肚腩,还想沾姑奶奶的便宜,真特么的恶心……咳,方部长,对不起啊,我说话口无遮拦的惯了,请原谅。” “没啥,我喜欢!” 方圆发自内心的一挥手,说:“下午你再去要账,看看他啥狗屁态度。哼哼,欠账那么多年都不还,还真以为他是大爷了?” “好的,我下午就去。” 看出方部长要新官上任三把火后,张欣也很兴奋。 “嗯,带着漠北北一起去吧,磨练磨练她。” 方圆吩咐道。 “没问题,我一定照顾好小北妹妹的。” 早在方圆介绍漠北北时,就看出他很照顾那女孩儿的张欣,马上就拍着胸脯保证时,搞得方先生真担心她那个啥会被拍爆了。 无论谁来公关部做领导,也肯定喜欢张欣这种直率却又不简单的下属,方圆也是这样,甚至还在心里感谢罗小玉,能安排他来这儿了。 叮铃铃--就在张欣刚转身刚要走时,办公桌上的固话响了。 既然是固话,肯定是内线。 张欣就停住了脚步:别看方部长跟夏总关系不清不白的,可他这段时间可是很少在公司内的。 她留下来,或许能帮部长大人搞清楚,是谁在找他。 “喂,你好,这是公关部,请问你是哪位?” 方部长进入角色的速度,也不慢,很快就有模有样的了。 “方圆在不在?”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花筒内传了过来。 方圆眉头微微皱了下:在神通快递,除了夏总跟劳拉外,好像现在还没谁这么没礼貌的,直接称呼他名字,难道就不知道喊个方部长吗? 当然了,大人大量的方部长,是不会介意的,依旧语气温和的说道:“我就是方圆。” “现在马上来我办公室一趟。” 男人在那边的语气,公事公办的味道很浓。 这让方部长有些不爽:“你是谁?” “我是张良华。” 张良华很骄傲的报出自己字号后,咔吧一声就扣掉了电话。 听着话筒内传来的忙音,方圆问张欣:“张良华是谁?” “张良华?啊,我知道,他是物流集团昨天刚应聘的第三副总。” 张欣稍稍愣了下,接着说:“这么快就走马上任了?” “哦,原来是他啊。” 方圆恍然,想到昨天罗小玉跟他说的那些了。 昨天在考场内,当着夏小韵的面,罗小玉给方圆安排了个第三副总助理的职务。 当时,方先生也没在意。 今天也是。 尤其是来到公关部后,张欣等人的热情拥护,早就让他忘记是第三副总的助理了,所以才没有想起自己的顶头上司,是何许人。 张欣问道:“方部长,张副总找您做什么?” “谁知道呢,听他语气,好像是让我去给他汇报工作吧?” 方圆晒笑了声。 “什么,他让您去給他汇报工作?哈,这姓张的还知道天有多高吗?” 张欣那双桃花眼,瞪大了说:“方部长,你别理睬他。刚来就敢对你吆五喝六的,他以为他是谁啊?罗副总也说过了,您的主要工作就在我们这呢。” “不去不好,那样不成规矩,毕竟他是我的直接领导上司嘛。” 方圆当然不愿意去鸟那个啥的张良华,不过为了维护小媳妇在集团内的尊严,他觉得有配合工作的必要。 “哼,他还真是无知者无畏。” 张欣也不好再说啥,说出张良华的办公地点后,娇哼一声出了套间。 等方部长在众科员的亲切微笑中,缓步走出办公室后,张欣马上就拍了拍手:“现在我说一件事,刚才今早才上任的一傻瓜副总,竟然招呼咱们方部长去他那边汇报工作--我靠,姐妹们,都说说,我们该怎么维护老大的尊严?” “要他好看!” 姐妹们还没说啥呢,那俩小鲜肉先挥舞起了拳头,一副‘主辱臣死’的愤慨。 几个副总的办公室,就在公关部的上一层,总裁办公室的下一层。 这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了,公司各职员都在各司其职的忙碌着,所以有人在看到方圆后,也只是含笑点头打个招呼。 来到挂着第三副总门牌的办公室前,方圆很礼貌的抬手敲了敲门。 “进来。” 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从门内传来。 方圆开门走了进去。 正在跟几个觐见老大的下属谈话的张良华,抬头看着方圆:“你是--” “张副总,你好,我就是方圆。” 方圆说出自己的名字时,那几个下属全部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脸上带着略微谄媚的笑,跟他打招呼。 下级巴结上级领导,这是很正常的。 张良华无比享受这种感觉,不过却没注意点他那几个下属,给方圆的笑脸,可比給他时真诚多了。 “哦,原来你就集团为我安排的助理。” 张良华脸上温和的笑意,马上就消失了,淡淡的说:“你先等等吧,我还有事跟王科长他们几个交谈。” 方圆有些不明白:你既然有事忙,那还打电话喊我过来干啥? 王科长等几个人,见张良华用这态度对待方圆后,立马迅速对视了一眼,垂下了眼帘:这事,他们才不管,就静坐看这姓张的出丑吧。靠,谁让你第一天上任,就拿捏出领导嘴脸来着? 就在张良华也没请方圆坐下,就一本正经的跟王科长等人继续谈话后,方部长总算明白了:嚓,原来这是给哥们下马威呢。 严格的说起来,张良华给方圆下马威,没啥错误。 公司下达的任命文件中,明确标明他是张良华的助理。 副总助理嘛,自然是围着副总转的了。 可方先生倒好,来到公司都两个多小时了,就在公关部享受张欣等人的热情,压根不知道来觐见老大。 在某外资企业,已经工作过三年的张良华,心里能高兴,能不给他下马威? 好吧,方圆意识到自己犯了不尊重领导的错误,为了维护小媳妇的尊严,他认了,就站在门后,装不存在的木桩子。 可问题是,张良华你倒是快点结束谈话啊? 马上十一点了,他还在那儿跟王科长等人废话,丝毫不介意方部长腿子都发酸了。 第328章:老虎屁股摸不得 嚯嚯,就因为我没来及时觐见你,你就在这儿废话连篇个没完,让老子枯站了近一个小时,这好像也太欺负人了。 (张良华都开始询问王科长女儿上几年级了,这不是废话是啥?) 方先生脾气再好,也肯定受不了张良华没完没了的下马威。 要不是看在小媳妇的面子上,他绝不会只拿出手机看了眼,也没说啥,转身开门就要闪人。 “方圆,你这是要干什么去?” 看到方圆吭都不吭一声的开门就走,始终拿眼角观察他的张良华,马上就一拍桌子,低声喝道。 “拉屎。” 方圆转身,笑眯眯的看着张副总:“咋,张副总,你想我拉在你办公室?” “你--你!” 张良华的小白脸,立马变成了猪肝色。 王科长几个人,赶紧低头,抬手捂住了嘴。 “你、你简直是放肆!” 张良华更加愤怒,再次猛地一拍桌子,声音更大:“你给我进来!” “草,嘴脸。” 方圆冷笑一声,砰地关上了房门。 每个人的耐心,都是有限的,尤其是方先生。 要不是看在小媳妇--草,就算她面子大,方先生也不想任由张良华摆弄。 “岂有此理,我要向夏总反应,撤了你的职!” 方圆走出老远了,还能听到张良华的咆哮声。 很自然的,又收获了方先生一句沙比。 方圆一回到公关部,正在嗑瓜子、拿着小镜子涂口红的美女帅哥们,马上就站起来,那恭敬态度,就差挥手喊啥元首好了。 漠北北倒是没这么肤浅,可那双干净的眸子里,也带着热切的娇羞。 “部长。” 方圆出去走了一圈,再回来时,张欣已经把他的姓氏给去了(这样才显得亲切不是),问道:“那个张副总,喊您过去干嘛了?去了这么久。” “说出来,你们或许还不信。” 方圆没啥好隐瞒的,如实说道:“张副总喊我去后,就让我在门后枯站到现在,搞得我老没面子了。” “什么?” 张欣瞪大眼睛:“哇噻,不会吧,他喊您过去,就是让您枯站着的?啊,我知道了,他这是在给您下马威呢,嫌您没有在上任之前,就去给他请安!” 张欣不愧能爬到副部长的位置上,一下子就看透张良华想玩啥了。 “給他请安?我去,給他请个狗屁的安!他算嘛呀,敢让圆哥給他请安?” 一个小鲜肉,马上就怒气填膺起来。 嗯,这家伙也是个有眼色的,很有发展前途,好像叫韩军来着吧? 方圆用欣赏的目光,看了韩军一眼,大度的笑了笑说:“那个啥,可别这样说,毕竟他是我的直接领导嘛。好了,不说这个了,没意思。” “快开饭了吧?今天中午我请客,都别跟我争啊,要不然我会很没面子。” 方先生话锋一转,看着张欣:“哦,对了,张部长,先借我几百块钱花?今天出门有些急,忘带钱了。” 站在窗外天空内的老天爷说话了:方圆,这次你可撒谎了,你不是忘记带钱了,是你没钱了。 方先生从京华回来后,这些天消费的,都是秦小冰給他的那七千块(两千是生活费,那五千是他去永贵大厦当保安时的押金)。 这几天又吃又喝,买袁好运摩托车的两千块,再加上给陈婉约买中草药啥的,真不够花。 今早上班时给的哥的那五十块,就是他最后的家底了。 现在被公关部这些帅哥美女一忽悠,激动之下说出了他请客的话后,就有些后悔--不过大丈夫一言既出,那可是驷马难追的,说啥也不能食言。 “圆哥,不就是几百块钱嘛,还说什么谢不谢的?” 方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向自己借钱,这让张欣深感荣幸,娇嗔着时对方圆的称呼,再次变的亲近了一步:“今天中午,算我替圆哥请大家,谁都别跟我抢啊!” “那多不好意思啊--小北,你跟我来一趟,我有话要跟你说。” 方先生嘴里说着不好意思,却叫着漠北北进了套间办公室:一个合格的领导,是绝不能拒绝下属好意的,要不然她会不安。 方部长可舍不得,让张欣这样的妙龄少妇不安,那样会导致她变老的--屠杀美丽,可是赤果果的犯罪行为! 方部长喊漠北北来办公室,其实也没啥大事,就是为了下午让她跟张欣去彩虹药业要账的事,让她多跟张欣学着点。 嗯,业务上的可以学,至于别的--小北妹妹这么纯洁,最好别学张欣那些坏毛病。 “好的,圆哥,我都记住了。” 漠北北掩口轻轻娇笑一声,说:“刚才你出去时,张欣姐他们还商量着,要在餐厅怎么教训那个张副总呢。” “哈,乱弹琴……你可别跟着胡闹。” 方部长又嘱咐了几句后,才让漠北北出去。 漠北北刚出去没一会儿,张欣就进来,恭请圆哥轻移莲步,去三楼餐厅就餐了。 中午十一点四十,各路英雄好汉,都说说笑笑的,来到了餐厅内。 其中最拉风的,莫过于公关部的方部长。 唉,没办法,谁让人家是公关部的老大呢? 被十数个花枝招展的美女,好像妃子簇拥皇上那般,顾盼群雄的样子,真是让人羡慕的要死,要活。 还有就是,这家伙进来后,就被张欣为首的几大美女,虚让到了最显眼的餐桌上,身边还陪着个好像从动漫画中走出来的小美女(漠北北),腿子都不用动一下,餐厅最好的饭菜,就流水一样由美女们呈了上来。 更让人愤怒的是,公关部是个中午可以喝酒的特殊部门--奶奶,待会儿,十多个美女一起举杯,会不会灌死这家伙? 不过无论大家怎么羡慕方部长,也不敢有丝毫表露。 话说,去年方部长还是方助理时,就曾经在餐厅内,把某个大厨给揍了一顿,事后屁事也没有,白揍。 就这样的人儿,脑子进水了的,才敢招惹。 张良华,绝对是那个脑子进水了的。 都说领导总是最后才进场的,哪怕是吃饭(抛出拉屎去厕所),也得端着个架子,等大部分人都买完饭后,才会姗姗来迟。 然后,前面排队的那些,就会谄媚的笑着,恭请领导先打饭,或许还会竖起大拇指的,称赞他竟然亲自来餐厅吃饭……亲民啊。 但是张良华没有享受到这种待遇。 没办法,谁让他面生了? 哦,就算长的帅点,可这世界哪有不帅的爷们? 算鸟。 好吧,前面排队的人,没谁给张副总让开,张良华忍了:以后,你们总会知道哥是谁的。 可问题是,有的人就算知道他是谁,照样不买他的账。 “哎呀,哪个王八蛋敢摸姑奶奶屁股?” 就在张良华斜着眼,狠狠盯着某个不尊上级的家伙,咬牙发誓要把他怎么着怎么着时,就觉得左手被人蹭了下,下意识的抬头时,就觉得眼前白影一闪,耳边响起清脆的:啪! 被人抽耳光时,被抽的人,绝对是听得最真切的一个了。 啊,敢有人抽我耳光,就在众目睽睽之下! 本能的,张良华抬手捂住嘴,满脸都是不信,眼珠子瞪的老大,看着前面的妙龄少妇,彻底地的晕菜了。 妙龄少妇的喝骂,清脆的耳光声,一下子就吸引了所有人,包括刚在劳拉陪同下,走进餐厅的夏小韵的目光。 吓,这不是公关部的母老虎张欣吗? 哈,那个不长眼的帅哥是谁啊,敢占她便宜,难道没听说过老虎屁股摸不得这句话? 是,张欣是漂亮,有味道,可问题是人家外号母老虎啊! 听说,去年时某位高管就趁着排队打饭时,吃她豆腐来着,结果让她抓了个满脸花,转了个老不死,再也没脸呆下去,自个辞职了呢。 有意思,今天又出来一位不怕死的。 这谁呀? 很快,就有人给出了答案,是刚从别的窗口打饭回来的韩军:“哎哟喂,欣姐,敢摸你屁股的这位,可是咱们集团刚来的第三副总张良华,张副总啊,你这下可捅娄子啦!” 韩军的‘介绍’声这么大,全餐厅的人,都知道这位帅哥是谁了。 “什么,张副总?靠,算鸟!” 张欣明显愣了下,接着夺过韩军手中的餐盘,劈头就砸在了张良华脑袋上。 幸好,大家伙早就商量好了,韩军可不能打太热的菜,要不然会给张副总毁容的。 “啊,我没有,我没有摸--” 饱受世纪之冤的张良华,狼狈异常的抬手擦脸,刚要辩解呢,张欣又是大嘴巴抽了过来。 “胡闹!” 夏小韵及时娇喝一声,才制止了张欣要采张良华头发的野蛮动作。 正所谓心虚时,揍人总是无法理直气壮的:如果张良华真冒犯欣姐,她才不管夏总在不在呢,绝对会把张副总那张小白脸抓花。 当下,她可不敢太过为了,最多也就是怒骂几声,然后双手捂着脸小声抽泣起来,一副被八百个男人上了一遍的哀伤。 遇到这种事,夏小韵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只能打圆场:“张副总,你先去餐厅后面清洗一下。张欣,你也别哭了,有事下午上班再说。” 韩军也赶紧搀着欣姐胳膊,小声劝着,拉着她走向方圆那边。 人才。 亲眼目睹这一幕的方先生,冲张欣俩人暗中竖起大拇指,赞了一个时,张良华忽地明白了过来,嘶声叫道:“她是公关部的张欣?啊,我知道了,她是故意暗算我的,是方圆指使的!” 嚯嚯,这家伙还不算太傻,竟然能从我的职务上,推断出跟方部长有关--心虚的张欣,听张良华这样嚎叫后,身子本能的哆嗦了下。 被夏小韵捕捉到了,立即抬头看向了方圆。 被多位美女簇拥的方先生,马上站起身,摊开双手做了个很无辜的样子。 “我说了,有什么事下午上班再处理,先用餐。” 夏小韵冷冷看了方圆一眼,又对张良华说。 第329章:夏总移情别恋了? 既然夏总一再发话,就算张良华盯着方圆的双眼中冒出火来,也只能暂时把这口气咽下去:小子,咱们天长日久,以后走着瞧! 对于张副总的威胁,方圆自然视而不见,最多也就是觉得,张欣有些过了。 方圆觉得张欣有些过了,倒不是因为她收拾张良华收拾的有些过狠,而是她对自己好的太过了。 方先生承认,他确实是那种能迷倒众多女孩少妇的帅哥--可问题时,就算他男人的魅力再大,好像也至于让刚正式认识还不到半天的张欣,就这样毫无底线的对他好吧? 难道说,早在去年时,她就在暗中偷偷关注、并深深爱上了我,所以今天才借着收拾张良华,来抒发对哥们那压抑太久的深沉爱意? 方圆举着酒杯,跟大家寒暄时眼角看向张欣,心里这样想着。 张欣感受到了方圆的关注,立马抬起了头,给了个甜甜的笑。 唉,男人太优秀了,总能招来太多麻烦--方先生心中叹了口气,招呼大家赶紧吃饭,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因为张副总挨揍了,平时打饭后都是回办公室吃的夏小韵,这次没有回去,跟劳拉一起坐在东南角落的餐桌上,看都没看方圆这边一眼。 方圆知道她在生气,以为是自己指使张欣整治张良华的。 他还能肯定,如果是韩军出面的话,夏小韵绝不会这样生气。 偏偏是公关部最有风情的一个少妇,甘心被他当枪使--就算智商再低的女孩子,也能从中联想到什么的。 不过方圆才不担心。 正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当然了,如果让未来小媳妇,知道未来丈母娘已经在方家住了好几天,大有‘金屋藏娇’的嫌疑,小夏妹妹会怎么发脾气,方圆还真不敢去想。 这时候,张良华从餐厅后面走了出来,脑袋上的菜叶子倒是不见了,小白脸看上去反而更油光水滑的,就是浑身菜汤子,要多狼狈,就有多么狼狈。 众目睽睽下丢了那么大个人,张良华哪儿还有脸呆在餐厅内吃饭? 从后面出来后,就低着头正要快步走出餐厅时,却听有人淡淡的说道:“张副总,你过来。” 张良华抬头,顺着声音看去,就看到夏总正冲他,抬起了白生生的小手,召唤他过去呢。 愣了下,张良华还是强行挤出一些笑容,快步走了过去。 “劳拉,你替张副总打份午餐。” 吩咐了劳拉一句后,夏小韵才对走过来的张副总说:“坐吧,一起吃饭。” 众目睽睽下,夏总请我跟她共进午餐? 张良华瞬时狂喜,心中愤怒啥的负面情绪,一扫而光,连忙坐在了夏总对面,对站起身去給他打饭的劳拉,连声道谢。 方部长指使张欣,当众整治张副总后,夏总看不惯,却又不好守着众人教训方部长,所以才当众刻意请张副总共进午餐--这是亲自给张副总站队,给方部长颜色看呢! 只要是有点脑子的人,都能从夏小韵此时的行为举止中,看出这意思,继而展开了丰富的联想:嚯嚯,难道说,夏总要移情别恋了? 神通快递总部的员工们,凭啥对方先生那样客气? 还不是因为看出,他跟夏总关系不一般啊? 而且大家也觉得,从外形上来看,他们俩人绝对是金童玉女的组合了。 所以在内心深处,早就把方先生当做神通快递的‘老板娘’了。 没有哪一个靠公司吃饭的员工,敢对‘老板娘’不客气的。 但现在呢? 貌似张副总也是一小白脸呐,跟方部长可是不相上下的,可谓是一表人才。 相比起方部长那无论怎么装,都掩饰不住的痞子气息,张副总可是书卷气十足,一看就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夏总对他有好感,那也是很正常的。 古人不是也说过‘儒雅君子,淑女好逑’的话吗? 就在昨天时,好多人就已经听说过,夏总一口拒绝罗副总安排方圆为总裁助理的提议,却亲自任命张良华为第三副总。 更何况,现在夏总守着全公司的员工,邀请张副总共进午餐--这不就是在阴晦的暗示大家什么吗? 哟,夏总的爱情观要变天了啊。 唉,方圆那家伙真可怜。 好多人心中都这样想着,再看向被众美女簇拥的方圆时,目光中已经带有了怜悯神色:估计,他在这儿呆不了多久了,以后看到他,可没必要再对他点头哈腰的了。 别人能想到的,公关部众人当然也能想到。 顿时,这一桌上的气氛,就变的古怪起来--虽说大家还在低声说笑着啥,但面部表情都不怎么自然,有的更是低着头,不想让即将得宠的张副总看清自己模样。 众生相。 嗯,就是众生相,都被方圆看在眼底,嘴角浮上了一丝晒笑。 他只是觉得有意思,却没有责怪任何人,尤其是公关部这些美女们的意思。 因为方圆觉得,如果他不是方圆的话,心态也会发生这样的改变。 毕竟,大家都是靠神通快递吃饭的(确切的来说,是承蒙夏总提供就业岗位的),自然得时刻留意老大的喜好。 方圆举起酒杯,笑了笑刚要说什么,张欣却站起来,端起酒杯抢先说道:“公关部的兄弟姐妹们,都站起来,共同敬方部长一杯,算是给他接风了!” 因为此时餐厅内的气氛很古怪,大家很少有说话的,所以张欣这番话,全餐厅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齐刷刷的看向这边。 张欣在公关部还是很有威信的,就算几个胆小的美女,很想在此时保持有必要的低调,不过还是端着酒杯,响应欣姐号召站了起来。 “张部长,各位兄弟姐妹,方圆多谢了。” 别人尊敬自己时,方圆也会给予别人足够的尊敬,用诚恳的态度道谢。 这母老虎,敢当众挑衅夏总的威严? 在众多员工有些惊诧的目光中,张欣跟方圆等人挨个碰了下杯子后,一饮而尽。 “好了,大家都坐下吧。” 等大家都坐下后,张欣抢过酒瓶子,先给方圆倒满,再给自己满上后,才双手端着酒杯,又站了起来,说:“方部长,这一杯,我单独敬您。” “呵呵,没必要这么隆重吧?” 方圆眼角扫了眼夏小韵那边,劝说张欣别这样客气时,很有伪娘潜力的韩军也站了起来,给自己满上酒后,举起杯子:“欣姐,敬圆哥,算我一个。” “我也敬圆哥。” 漠北北,第三个站了起来,不知道为啥,小脸飞红,双眸晶亮。 受到这仨人‘不怕死’的感染,公关部其他人方续站了起来:“算我一个。” “也算我一个。” “还有我。” 除了方圆之外,刚坐下的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在某总裁那‘阴森’的眸光中,举着酒杯看着方圆。 公关部,因为其特殊、灵活性,从来都是一个单独的团体。 无论是为出国而辞职的原部长,还是曾经兼职的王副总,都没有真正能让公关部这些人折服过--他们,从来都是以张欣为马首是瞻的。 正如方圆刚才所想的那样,张欣此前对他抛媚眼,又主动替他整治张良华,确实在巴结他,以为他是夏总的心上人,未来的‘老板娘’。 但他却不知道,上午张欣去他办公室内,当面跟他交谈时,故意解开几个衬衣扣子等行为,其实是在考验他。 有些女人,就像水暗影一样,别看表面放荡不羁的,实则内心无比传统。 而张欣也是这样的女人,特殊的工作职业,造成了她不安份的假象,但真正了解她的人,才知道她是很讲义气,很有原则的。 上午在‘勾引’方圆的过程中,张欣就发现这家伙虽然也不老实,不过那眼神也只是‘欣赏’罢了,却没有其他男人看她时的那种恶心神色。 更有别人看她时,没有的尊敬。 是的,就是尊敬。 方圆,是认真对待公关部所有职员的,才没把她们当做可以亵渎的花瓶。 张欣在公关部历练了那么多年,察言观色的本领,那是相当毒辣的,在看出方圆其实很尊敬她,还有众姐妹后,就算表面不说,内心也会感激他。 所以,这才有了为方圆整治张良华的心思。 只是让她出乎意料的是,夏总竟然站出来,给张良华撑腰。 夏小韵的出现,一下子扭转了其他员工,对方圆的态度。 这种变化,让张欣很不爽,也激起了她骨子里的‘仗义’,脑袋瓜子一热(女人,从来都是喜欢意气用事的),这才站起来,当着夏小韵的面,给方圆敬酒。 公关部众人,从来都是信服张欣的(任何人要想取得别人的信服,肯定是付出了让人信服的代价),所以看到她不顾夏总站起来敬酒后,也都个个心情澎湃了。 尤其大家站起来后,发现其他员工都用惊诧的,目光看着自己,更是腾起一股子类似于‘我是流氓我怕谁’的豪情。 这一刻,哪怕是天塌下来,也得先跟方部长干了这杯酒! 看着张欣等人举杯静候自己反应的方圆,被深深的感动了……吸了口气,缓缓站起身,双手举起了酒杯,轻声说:“一切,尽在酒中,干。” “干!” 随着砰砰的一阵清脆碰杯声,公关部众人同饮此杯,带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回还’的悲壮。 母老虎,果然是母老虎,了不起,还真敢当众把夏总小脸抽的啪、啪响。 好多员工心里这样想着,都悄悄看向了夏小韵。 夏小韵的脸色,明显要比刚才阴沉了许多。 就坐在她对面的张良华,却是心中异常兴奋:奶奶,你们就折腾吧,折腾的越大,越好。 “张副总,下午上班后,来我办公室一趟。” 夏小韵此时也没心情吃饭了,放下筷子时说了一句后,脸色漠然的走出了餐厅。 第330章:借钱 目送夏总扭着窈窕的小身段,在劳拉陪同下快步走出门后,餐厅内原本很是压抑的气氛,很快就活跃了起来。 张良华却没走,翘着二郎腿,慢条斯理的吃着饭,还不时的抬头,冲方圆那一桌,无声的冷笑一下,挑衅气势十足。 夏总给买的午餐,可不敢吃不完就走。 得一口一口的吃,才能品尝出其间蕴藏着的深深关心。 “孙子,你看什么呢?” 接连喝了几杯白酒的张欣,在张良华第十二次冲着这边无声冷笑时,终于烦了,啪的一摔筷子,转身抬手指着他:“不服气是吧?好,给你个机会,就在这儿跟姑奶奶单挑!” 母老虎就是母老虎,愣是敢守着好多人,对上司提出要单挑的豪言壮语。 “哼,不知所谓,素质低下!” 张良华此时心情无比的好,唯有脑子进水了,才会答应跟张欣单挑的要求呢。 如果俩人真单挑,无论他输了还是赢了(赢了的可能性很大,毕竟母老虎再凶狠,也只是个女人,又不是真正的老虎,在体格上绝对不如男人的),张副总都会面上无光,还会让夏总对他产生反感的。 “孬种--大家别理这没种的货,喝酒。赶紧的,下午还得去彩虹药业要账呢。” 已经彻底豪放起来的张欣,冲张良华竖起中指比划了下后,招呼摩拳擦掌的韩军等人,赶紧吃饭。 臭娘们,我会让你为今天的无礼,付出代价的。 张良华心中冷笑,拿起筷子正准备夹菜时,却又忽然想到了什么,也不吃饭了,马上就站起来,快步走出了餐厅:下午去彩虹药业要账?好啊,去吧。 张良华走后,方圆这一桌上的气氛,更加热烈。 要不是方圆提醒大家,下午还得上班,估计张欣等人差不多会吆喝着猜拳了。 一点时,公关部的同仁们,才在餐厅经理的好言相劝下(人家得打扫卫生),兴犹未尽的离开了餐厅。 “欣姐,你们先回去歇着,我还有事要出去一趟。” 跟张欣她们打了个招呼后,方圆又对漠北北说:“小北,你跟我来。” 早上一起坐车来公司时,方圆可是答应人家漠北北,要帮她租房的。 虽说中午吃饭时,闹出这么一出事,不过方圆可不想失信与人家小姑娘。 “圆哥,还是明天吧,这都一点了呢。下午,你还让我跟张部长去要账呢。” 漠北北知道方圆叫她做什么,就小声提醒道。 “没事,要账又不耽误,下午下班之前去了就行。” 方圆摆了摆手,带着她走到电梯口时,说:“你先去外面门口等我,我去去就来。” 漠北北点了点头,走下了楼梯。 方圆乘坐电梯去了财务处。 他能看得出,漠北北没钱租大一点的房子,而他当前又身无分文了,那么要想帮小姑娘先租房,就得借钱。 实在不好意思再找张欣去借了,今天中午的接风宴,就是人家掏腰包了呢。 至于夏小韵--嚯嚯,那小媳妇现在肯定满肚子气,要是听说他为了帮小姑娘租房,才去找她借钱,特定会发火的,一个大子也没有。 所以呢,还是来财务处预支个万儿八千的,还有家里的日常开销也得花不是? 神通快递财务处的处长,是个秃头中年男人,叫白光辉,很圆滑的一个人。 有时候,圆滑的意思呢,就是代表着势利。 方先生刚来财务处后,白处长马上就从椅子上站起来,握着他手连声说啥大驾光临之类的屁话,更是亲自给他倒水,才不会因为中午亲眼目睹夏小韵对他的态度后,就有所冷淡啥的。 不过,当方先生微笑着说明来意,要提前预支半年薪水后--白处长那张胖脸上的笑容,马上就被大风刮走了。 然后,就是各种的为难。 最后,才打着哈哈说:“方助理,这样吧,你去跟夏总请示一下,就是随便走走流程,无论你想预支多少,我都没二话!” 财务处,可以说是每个公司的核心部门,处长权力极大,像神通快递这样的企业,处长绝对有五万块钱以下,自由支配的权力。 白处长却偏偏让方圆去找夏小韵要批条,这摆明了就是不给钱。 方圆明白:要是上午来借钱,哪怕数目有些出格,白处长也敢办理的。 但现在嘛--呵呵,谁知道你方圆,还能在公司呆几天啊? 方圆没有责怪白处长,因为这也是人之常情。 依旧客气的笑着,随口答应着要去找夏总后,方圆才被白处长送出了财务处。 再在走廊中碰到职员时,大家对方助理就没上午时那样客气了,就算碍于礼节打招呼,也都是皮笑肉不笑的。 反倒是有人,守着方圆的面,说要去找张副总汇报工作云云。 特么的,就这点小公司里,也是勾心斗角,真是没劲透了。 站在电梯口等电梯时,方圆有了些不耐烦。 电梯门开了,罗小玉从里面走了出来:“方、方助理,你好--这是要去哪儿呢?” “借钱。” 方圆也没隐瞒啥,实话实说。 今天中午时,罗小玉因事外出,没有去餐厅吃饭。 不过刚回来,就有人添油加醋的,把夏总给张良华站队,估计方圆要被扫地出门的事儿,说了一遍。 罗小玉听后,只是心中冷笑(你们知道啥啊),却没说什么,却在来财务处公干时,遇到了等电梯的方圆。 “借钱?方助理,你还缺钱花啊?” 罗小玉很有些不解:夏总的心上人,开得起兰博基尼的家伙,会缺钱? 方圆笑了:“罗副总,我咋就不能缺钱花呢?” 不好意思的笑了下,罗小玉随口问道:“差多少钱呢?” 当听方圆说,就借个万八千的时,去了财务处却没啥收获后,罗小玉在吃惊之余(她没想到,方先生就借这么点钱,还被财务处给拒绝了),马上拿出一张银行卡:“方助理,你也别去找夏总了,这里面有几万块,你先用着,什么时候还我都行。” “那就谢谢了。” 方圆想了想,也没矫情,接过了银行卡。 等他进了电梯后,陪着罗小玉的某小妹,才低声说:“罗副总,您不该借给他钱的--大家都说了,他明天或许就不来上班了。” “你知道--呵呵,没事,不就是几万块钱嘛。” 看在下属一副好心的份上,罗小玉只是笑了笑。 漠北北也在笑。 当看到方圆走下台阶后,漠北北走过来柔声问:“圆哥,你是去借钱了吧?” “啊,不借钱,咋帮你租房子?” 方圆才没‘做好事不留名’的觉悟,很坦率的承认了:“走,我知道一个小区,那边环境还不错,距离公司也近。” 方先生此前干快递那么久了,每天都骑着个破三轮穿街走巷的,哪儿的租房最合适,他可是门清的很。 “圆哥,要不算了吧。我怕我……” 在等方圆挥手招呼出租车时,漠北北吞吞吐吐的说。 “嚯嚯,你是怕我们都会被夏总扫地出门啊?别怕,我保管你没事的。” 方圆笑着,很自然的抬手,在小姑娘脑袋上蹭了下:“小北,你可不知道圆哥我本事有多大。实话跟你说啊,假如我真辞职,咱们夏总保管哭着喊着的挽留我。我去,那个张良华算个啥东西,也敢跟哥们甩脸子。” 方圆抬手揉搓漠北北脑门时,她下意识的想躲来着,不过却没躲,接着双眸一亮,像所有喜欢八卦的女孩儿那样,小声问道:“圆哥,你跟夏总的关系?” “佛曰,不可说,嘿嘿,真的不可说,来车了,走。” 方圆得意的笑着,挥手拦住了一辆车。 先去银行提了两万块钱的现金,才指挥的哥,直接去某小区看房。 很凑巧,的哥就是在那小区的,而且他恰好有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要对外出租,半年前就挂在网上了,不过因为房租过高,一直没人问津。 缘分啊,遇到个坐车的要去自己小区租房,的哥要是不抓住这机会,舌灿莲花的极力鼓吹自己房子多好多好,那他脑子肯定有毛病了。 当然了,房租必须得降价--那么高的房租,可瞒不过方先生。 经过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后,方先生终于抢在停车前,搞定了的哥。 要是他租房,哪怕全靠别人救济,估计方先生为了男人的尊严,也不会像个娘们那样,跟的哥在这儿磨嘴皮子。 关键要租房的是漠北北,能为这贫苦孩子省一块,就是一块。 闲了大半年的房子里,满是灰尘。 籍此机会,方先生又克扣了两百块钱的卫生费后,才签订了租房合同,给钱,最后送一个劲说他沾了大光的的哥,出门走人。 “好了,打扫卫生,今晚你就可以入住了。完事后,再回去上班。” 虽说很讨厌打扫卫生这种掉价的活,不过方先生也不好意思,让漠北北这么干净的女孩儿一个人干。 对方圆发自内心的照顾,漠北北自然是千恩万谢。 下午还得去上班,身上的行头可不能弄脏了。 方圆嘱咐漠北北先去下面小区超市,买点牙缸,毛巾等日常用品后,就脱下外套干了起来。 当方圆累出一身大汗,索性把背心也脱了,光着膀子大干时,漠北北回来了。 “圆哥,很可以了啊,我自己晚上再收拾下。你先去洗一下吧。” 漠北北从方便袋中,拿出了一块刚买来的毛巾,看着他的双眸中,满是柔情。 方圆才不会因为光着膀子,在女孩儿们面前就难为情呢。 正所谓君子心中坦荡荡也。 “嗯,是差不多了。” 方圆扫了眼屋子,接过毛巾搭在了肩膀上。 刚要推门,就听背后漠北北轻叫道:“吓,圆哥,你的背上--怎么了?” “没啥,就是前几天,不小心被东西砸了一下,有些瘀血。” 方圆随口回了一句,走进洗手间内关上了房门。 第331章:解铃还需系铃人 自己后背被九幽王打了一拳,留下块黑色的尸毒印记,方圆当然知道。 也能理解漠北北看到后,会被吓一跳。 不过他才不会在意,更不会告诉那单纯的小姑娘,他曾经遇到过那个爱吃人心的变态女魔头--那样,会吓坏漠北北的。 出身大汗后,洗个凉水澡的感觉,还是很爽的。 不到五分钟,方先生就洗完了。 穿上裤子后,方圆本能的转过身,借助镜子看看自己后背上的那块黑印咋样了。 只看了一眼,方圆就愣住了。 那块今早在家里照镜子时,还只是发黑的黑印,现在竟然发亮:油光铮亮的,亮的妖异,颜色也更深,却又偏偏能看到后心表皮的毛细血管,都微微突了出来。 “呕--” 傻傻盯着镜子,呆愣几秒钟后,方圆忽然无比的恶心,弯腰张嘴,吐了起来。 那块黑色印记,发亮后鼓起的样子,很像一个人脸。 那些微微突起的毛细血管,更像丑陋的黑色蚯蚓那样,盘根错节的依附在上面。 怪不得,漠北北在看到后,会那样的惊恐样子。 她只是害怕,方圆却是恶心:刚才凝视着这块黑色印记时,他出现了幻觉,那些黑色蚯蚓,正一条条的钻进他的血管中。 哪怕他心理素质再怎么过硬,可也受不了这种视觉、感觉上的恶心。 吐了一阵,接着就是剧烈咳嗽,趴在马桶上。 帮、帮帮--漠北北敲响了房门,轻声叫道:“圆哥,你怎么了,没事吧?” “没、没事。” 方圆深吸一口气,勉强说出这三个字后,再次咳嗽了起来。 漠北北开门走了进来。 她实在不放心圆哥。 剧烈咳嗽时,方圆思维却没有停止运转。 他隐隐知道那块黑色印记,为啥会忽然变的那样恶心,吓人了。 肯定是因为刚才他打扫卫生时,出了一身大汗,导致血脉流动加快,继而促发了尸毒的活跃性。 难道以后不能出汗了? 方圆有些惊恐的想到这儿时,却听盯着他后背呆愣片刻的漠北北,忽然低低的惊叫道:“这、这是尸毒!?” 正在剧烈咳嗽的方圆,霍然抬头,死死盯住了漠北北:“你--咳!你、咳!” 依着方圆的闯荡江湖那么多年的见识,要不是陈婉约告诉他说,他是中了尸毒,他也不知道自己后心这块黑色印记是咋回事。 那些大医院内的专家,也同样不知道。 可漠北北,一个刚大学毕业,本性纯洁,眼界单纯的小姑娘,怎么可能看出,方圆是中了尸毒,而不是一般的血瘀呢? 方圆不知道,他在霍然抬头,死死盯着漠北北的样子有多可怕。 尤其是脸色涨红的,都已经狰狞,甚至还有些发黑,好像厉鬼那样,把漠北北给吓得,呆愣片刻,就转身冲出了卫生间,差点摔倒在地上。 她怎么能看出,我中了尸毒? 又咳嗽了足足半分钟后,才慢慢的止住,方圆站起身来到洗手盆前,打开水龙头,把脑袋伸了下去。 冰凉的水,很快就让残余的那些恶心感,彻底地消失了。 擦干后,把毛巾搭在肩膀上,方圆走到了客厅内。 漠北北坐在沙发角落中,身子微微蜷缩着,神色惊恐的看着他,不敢说话。 “对不起,刚才吓到你了。” 方圆抿了抿嘴角,走到她对面,坐了下来,低声说:“小北,你放心,我不会把你咋样的,别怕。我、我就是有些惊讶,你咋知道我中了尸毒。” 方圆恢复正常的样子,还是很帅气的。 帅气的小白脸,很少能让女孩子害怕他。 尤其能听出他语气中的真诚后,漠北北有些苍白的小脸,才慢慢地恢复了正常,坐直了身子,双膝紧紧的闭着,长长的眼睫毛垂了下来,好像蚊子哼哼般的说道:“我、我以前在南方某大学上学时,曾经在一位教授家的书房内,看过一本古书。” 那是一本清代遗传至今的古书,竖版,纸张都发黄,边角也有了残缺,很有收藏价值,书名叫做《秦人说鬼》。 顾名思义,秦人就是始皇大帝龙行之地,隋唐时的长安,在西北地区。 相比起五胡乱华、汉人遭逢胡人大劫被迫南下的南方来说,秦国那地方可谓是连年征战之地(同时,也正是南盛北衰,一直延续到今天的主要原因),每年都要死好多人,不管是胡人杀汉人,还是冉闵大帝血洗胡人。 人死多了,就会有鬼。 古人是这样认为的,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只是现代科学不承认罢了(那是因为某些奇异现象,科学无法解释)。 鬼多了,就会害人,就会有传说流传,就会有人著说,来提醒人们‘遇鬼’时的现象,以及总结出的应对办法。 《秦人说鬼》中,就曾经详细提到过尸毒这种现象。 能够拥有尸毒‘技能’的鬼,都是厉鬼,怨气极深,伤到人后,哪怕人当时不会死,可身上都会留下乌黑色的印痕。 身中尸毒的人,刚开始或许不会觉得有啥不适,但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尸毒就会慢慢地渗进全身血脉中,让中毒者无比痛苦,迅速衰老。 尤其是,当中毒者因活动而出汗后,尸毒就会加速入侵人的血脉。 有着黑色印记的表皮上,也会出现细蚯蚓般的纹理突起,形成一张可怕的人脸样子,让中毒者剧烈呕吐,咳嗽。 “书上还说,身中尸毒的人,最后异常痛苦,会发疯,会去--撕咬其他人,传染尸毒,最后才会七窍流血而死的。” 说到这儿时,漠北北又向后缩了缩身子,好像方先生随时都会扑过去,按住她撕咬似的。 方先生倒是真没想到,漠北北竟然能从某本古书上,看到有关尸毒的记载, “嘿,嘿嘿,别怕啊,我可不会伤害你的。” 看出漠北北很担心后,方圆觉得自己最好距离人家远一些,就站起来走到了窗前,从裤子口袋里拿出香烟,点上一颗后才问:“哦,对了,现在还能找到那本书吗?” “就算能找到,上面记载的,跟我说的差不多。” 漠北北小声回答。 方圆想了想,她说的也没错,又问:“那,那本书上,有没有标明治疗尸毒的办法?” “有的,不过我觉得不靠谱,可能是古人故弄玄虚吧。” 方圆走到窗口后,漠北北胆子大了些,声音也高了:“书上记载,中毒者无论是男女,都得找异性同、同房,那样就能把所中尸毒,传给对方,化解自身了。” 顿了顿,漠北北的声音又压低了些:“而且,男人要想解毒,最好是找处--子。因为处子经血,是世间最纯净、也是最能纳污的东西。” 书上记载的,跟陈婉约说的差不多啊。 方圆心里想着,笑了,继续问道:“那,书上有没有说,帮男人解毒的女性,会有啥伤害?” “就是中了尸毒的那些伤害。” 漠北北简单的回答,意思却不言而喻:也会迅速衰老,痛苦,发疯咬人,最后七窍流血而死,比科幻电影中的丧尸,还要可怕。 方圆转身,看着漠北北:“中毒后,最多能活多久?” “也就是两、三四年吧--不过书上不一定说的那么准,毕竟是古人说鬼,没有什么科学根据的。” 可以看得出,漠北北想说两三年的,但又不忍心某人那么早就英年早逝,所以就改口三四年了。 “嘿嘿,其实我倒是觉得,老祖宗流传下来的某些东西,要比现代科学准确多了。” 故作毫不经意的笑了下时,方圆能从自己的笑声中,听出悲凉的味道。 也是,不管再怎么洒脱的人,在得知患上‘不治之症’后,心情都好不了哪儿去的,就算从来自以为很牛的方圆,也是这样。 看到漠北北欲言又止的样子后,方圆故意跟她开玩笑:“哈,都说你别担心了,我是绝对舍不得祸害你的--要是万一不起作用,岂不是很遗憾?” 说完这句话后,方圆猛地想到了什么,呆住了。 他想到了夏小韵。 自从确定他跟小夏,才不是亲兄妹后,内心想当然的,就把她当做了自己的小媳妇:无论有多么大的困难,尽管跟她那个啥后,可能会引发大灾难,他也不会放弃她的。 总有办法,能解决那些问题,对吧? 可是自身所中的尸毒呢? 方圆可以肯定:小夏妹妹要是知道俩人不是亲兄妹,他又急需处子来解毒的话,那么绝对会想方设法的,跟他发生那种关系。 不用问,方圆也能感受到夏小韵会这样做--因为如果换上夏小韵受到这种灾难,他也会义无反顾的,去这样做的。 真心相爱的两个人,不是让对方为自己作出牺牲,而是甘心为对方付出一切。 所以,方圆才猛地想起,绝不能让小夏知道这些,更不能让她知道,俩人不是亲兄妹。 深深爱着的一对年轻男女,却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结合到一起,男人刻意瞒着,直到死去那一天,女孩子才会知道他瞒得有痛苦--问世间,还有什么事,比方圆当前所遭遇的,更残忍? 就在方圆傻呆呆望着门板,很久不动时,漠北北又低声说话了:“圆哥,我能问问,你身上这块--嗯,暂且叫尸毒吧,是怎么来的吗?” “被一个鬼女人,打了一拳。” 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方圆,随口说出了实话。 “圆哥,你应该知道,解铃还需系铃人这句话吧?” 犹豫了会,漠北北才又说道。 “解铃还需系铃人?” 方圆喃喃重复了一遍,眼神蓦地发亮,急切的问道:“你是说,只要我能找到那个鬼女人,说服她放过我,就能解开我身上的尸毒?” 漠北北好像受不了方圆对她的绝对信任,躲开他的目光说:“圆哥,你真信我说的这些话?毕竟,我所知道的,都是从一本古书上看到的。” 第332章:你就是九幽王吧? “信,我当然信你说的这些!” 方圆用力点了点头,又说:“因为你说的这些,早就有人跟我说起过了。不过,没有你说的这样详细。” 漠北北本能地问道:“咦?那个人是谁?” “是我未--嘿嘿,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说的差不多。” 方先生可不想让人知道,他未来岳母的任何事,讪笑了声,催促道:“快说说呢,反正我是很信你说的这些,大不了,死马当活马医吧。” “好,那我就跟你说。” 漠北北没有再追问是谁,双眸微转,做出回忆样过了片刻,才说:“嗯,我没有记错,古书上的那些句子,虽说晦涩难懂,可我能充分理解的。” 《秦人说鬼》上记载,身中尸毒之人,要想解除自己的痛苦,除了先前说到的‘传染给别人’的方式外,还有一个办法。 那就是去找那个伤人的厉鬼,恳请厉鬼收回尸毒,高抬贵手。 凡事,有利就有弊。 身中尸毒的人,也是这样。 别以为中毒后,命运就苦比了,但只要能获得厉鬼的谅解,并取得厉鬼的青睐,跟她(或者他)发生那种超亲密的关系,不但能解除尸毒,而且从此之后还能百毒不侵,身体异常强健,长命百岁。 不过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哪怕获得厉鬼的青睐,肯跟中毒者发生那种关系,也不是想发生,就发生的。 得需要一个媒介。 没有这个媒介,厉鬼跟人是无法发生关系的,毕竟是人鬼殊途,阴阳不通。 就像是听鬼故事那样,方圆越听越入神,连手机结连响了好几遍,都没理睬,只是关心的问道:“需要啥媒介?” “屦。” 漠北北回答。 文化程度不咋样的方先生,有些茫然:“啥叫屦?” “就是鞋子。” 漠北北说:“厉鬼死后,装殓时穿的那双鞋子。” 古书上说,人死后装殓时穿的那双鞋子,可以走阴阳两界的道路。 所以中毒者要想跟厉鬼发生超友谊的关系,那么就得靠厉鬼装殓时才穿的鞋子。 厉鬼在穿上那双鞋子后,才能从阴间走到阳世,跟活人发生那种关系。 书上还说,人死被装殓后,只要在十二个时辰内一直穿着鞋子,那么就不会变成厉鬼,早就脚步哒哒的走过黄泉路、经过奈何桥,喝过孟婆汤,跟着小鬼去酆都城报到,排队轮回转世了。 但如果死尸在被装殓后,却在十二个时辰内失掉了所穿的鞋子,那么它就无法走向阴间,也不能回到阳间,就只能在阴阳两界的夹缝中生存,变成无法超生的厉鬼,出来害人。 所以呢,就算厉鬼原谅,并青睐了中毒者,想跟他发生超友谊的关系,也得先找到那双厉鬼装殓后在十二时辰内丢失的鞋子。 “书上说,死人在被装殓后,鞋子上的花色就会发生变化。” 漠北北说到这儿时,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下意识的走到了窗前。 窗外,阳光明媚,洒在身上暖暖的,可以驱除她讲鬼故事内心升起的阴邪之气。 “发生啥样的变化?” 方圆在彻底入迷的同时,还在想好事:该怎么找到九幽王,让它爱上本帅? 不过,想到九幽王那阴森狰狞的可怕样子,方先生也下意识的打了个寒战:貌似,就算能从她身上,得到说不尽的好处,可要是跟她发生那关系,也是对胆略的极致考验。 漠北北可不是他在想好事,又回忆了下,才如是说道:“在棺材与世隔绝的那一刻,男性死尸所穿的鞋子,就会变成幽蓝色,鞋面上浮出蝙蝠形状纹理。” 蝙蝠这东东,命也真苦,不管是在东方,还是西方,它貌似都跟邪恶的阴间,有所牵连,怪不得气的它们总会倒着睡觉,晚上才出来见人。 “那么,女性死者的鞋子呢,在与世隔绝后,会变成啥样子?” 方圆缓缓问出这个问题时,眼睛一直死死盯着漠北北。 他隐隐能猜出,漠北北接下来要说啥了。 同时,也有了种莫名的感觉,仿佛漠北北給他讲这些,都是有目的的。 但他又实在想不通,这个外表纯洁的小姑娘,会跟某个可怕的不明生物,联系在一起,所以本能的死盯着她的眼眸,注意她的神色变化。 盯着照在地板上一束阳光中的灰尘在跳舞的漠北北,并没有注意到方圆正在眼神犀利的看着她,依旧神色有些小紧张,双眸有些小恐惧的样子,低声说:“它们的鞋子,会变成红色。鞋面上,会出现一朵彼岸花。” 果然是这样! 方圆心中冷笑,右手五指稍稍弯曲了下。 漠北北可没看到方圆的这些反应,犹自说道:“所以,中了尸毒的人,只要能帮厉鬼找回它装殓时穿的鞋子,就能获得他(她)的原谅,甚至青睐,从而跟他发生那种关系,彻底改变本身的命--啊!” 漠北北正说着呢,忽然一只冰凉的大手,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把她按在了墙壁上,本能的尖声惊叫后,才发现是方圆。 此时的方圆,满脸都是邪恶的狞笑,死死盯着她的眼眸,锁住她咽喉的五指,逐渐用力--阳光照在他脸上,却像厉鬼那样吓人。 “圆--圆……” 漠北北惊恐万分,张嘴想说话,却说不出任何话,只能双手拼命掰着方圆锁住她脖子的手,但怎么可能掰得开。 方圆说话了,语气阴森:“漠北北,你以为我看不出,你就是那个数天前在南山区打我一拳的九幽王?呵呵,《秦人说鬼》上,会记载这些破事,还这样详细。草,你还真当我是三岁小孩子,那么好哄骗了?” 右手五指,均匀用力收缩中,方圆脑袋往前猛地一探,俩人的鼻子,几乎挨到了一起。 这样,能让他更加清晰看到漠北北的双眸瞳孔。 那双清澈的双眸中啊,全是文字语言无法描述的恐惧,还有不解。 漠北北大张着嘴巴,很想说话。 但除了能吐出舌头来之外,却一个字都说不出。 珍珠般的泪水,却攸地浮上,噼里啪啦的滚落下来。 方圆心中刚硬,才不在意漠北北会泪流满面,依旧狞笑着,缓缓说道:“打我一拳,让我中了尸毒,再找机会接近我,告诉我这些,利用我极强的求生心态,去替你寻找那双绣花鞋,来完成你某个不可告人的邪恶目的。” “哈,哈哈!” 方圆抬头,邪魅的狂笑几声,就蓦然收敛,面孔扭曲,全身都爆发出了骇人的戾气:“九幽王,我虽然不知道你是咋变成漠北北的,可我能看穿你!你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嘿,嘿嘿,你还不现身吗?你以为,只要你是漠北北,我就不敢杀你?” 漠北北一句话都说不出,双眸已经翻白,舌头伸出老长,企图掰开方圆掐着她脖子的右手的双手,力气也越来越小。 方圆没有丝毫所动,右手继续缓缓加大力气,左拳却已经全力攥紧。 只要漠北北一有所反应,他绝对会用全身的力气,把这一拳狠狠打在她脸上。 九幽王可以刀枪不入,那么,是不是也能经得起方圆的全力一拳捶打呢? 方圆的全力一拳,足可以把厚达十厘米的青石板,打裂! 无论九幽王的横练功夫有多强,方圆都不觉得,脑袋能经得起他全力一拳。 漠北北终于有了反应--难闻的味道,忽地钻进了方圆的鼻子里。 同时,她也彻底的没有了动静。 她,小便失禁了。 只要有些生命常识的人,就知道生命在即将结束的那一刻,会大小便失禁。 先是小便失禁,然后再大便失禁。 等大便失禁后,就算是神仙来了,也救不活了。 大小便失禁的相差,最多也就是短短几秒钟。 直白的来说呢,就是再过几秒钟,漠北北就会被方圆彻底掐死了。 方圆松开了手。 他不能不松手,因为他只是从漠北北讲得那些传说中,来怀疑、推断她就是图谋不轨的九幽王,却不敢确定。 他掐住她脖子,没有丝毫留情的用力,就是逼迫她现出原形。 但当发觉漠北北生命迹象即将消失时,仍旧是那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女孩儿后,当然得赶紧松手了,要不然就会后悔终生的。 任谁,因为怀疑而错杀漠北北这么单纯可爱的女孩儿,良心都会遭受最最严厉的惩罚。 看着女孩儿,面条般顺着墙壁,软软瘫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后,方圆傻楞片刻后,就赶紧跪在地上,伸手去探她的鼻息。 没有呼吸。 心跳,也已经停止。 脉搏,断绝。 啊,我竟然把她给掐死了!? 方圆大骇,慌忙把她平放在地板上,左手捏住她下巴,迫使她张开嘴--人工呼吸,外加双手按胸。 “漠北北,你可别吓我啊,我刚才是跟你开玩笑的,快点醒来!” 此时心中大悔的方圆,恨不得拿脑袋去撞墙:尼玛,你咋就怀疑这么纯洁的女孩儿,会是那个鬼女人呢?方圆,你个不折不扣的大沙比! “小北,小北,醒来,醒来!” 又给她做了几次人工呼吸后,方圆嘴里低低的喊着,正要再给她压胸时,女孩儿突然张嘴:“咳,咳!” “我靠,总算救过来了!” 方圆狂喜的瞬间,瘫坐在了地板上,只觉得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汗水模糊了眼睛。 刚才,真是吓死他了。 如果漠北北就此死去,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向这个世界交代。 幸好,终于把她救过来了。 漠北北醒来后,咳嗽了很久,才慢慢明白自己刚才遭遇了啥事。 眼眸微微一转,看到方圆就平躺在身边后,尖叫一声霍然坐起,双手撑地,迅速向墙角挪去。 蜷缩着身子,双手抱住头,漠北北全身都在发抖,哑声哭道:“方、方圆,别--别杀我,放过我,求求你了,放过我,求求你了!” 第333章:必须找到那双鞋子! “小北,你听我说,我只是想试探你--唉。” 方圆话说到一半时,看到女孩子修长白嫩的脖子上,有一处深深的青紫瘀痕,就再也说不下去了,低声叹了口气,站起身拿起衣服,走了出去。 他实在没法,也没脸跟漠北北解释。 漠北北,多么纯真的一女孩儿呀,是那么的信任他,甚至都依赖,崇拜他,但却在努力回忆所知道的那些知识后,竟然差点被他活生生的掐死。 方圆觉得,他自己都没法原谅自己。 这,可能是他活这么大以来,做过的最蠢的事了。 没脸见人。 幸好这个小区内的居民,都不认识他,这让他‘受伤’的心,多少好受了些。 出了小区左拐不远处,就有卖品牌时装的专卖店。 很凑巧,卖衣服的服务员中,有个女孩子的身材跟漠北北差不多,正是在她的建议下,方圆从里到外的,从头到脚的买了一身。 漠北北今天穿的白衬衣,牛仔裤,还是昨天跑去神通快递应聘时的那一身。 或许,这可能是她唯一能穿出门来的衣服了吧? 既然干公关工作,白衬衣牛仔裤外加帆布板鞋,搞得好像高中生似的,明显有些不合适--方先生在无意中伤害了她,那么给她买身上档次的套裙,也算是变着法的陪罪了吧。 至于那孩子会不会固执的拒绝,方圆可不确定。 再次推开302房间的门时,漠北北还蜷缩在墙角,小声的抽泣着。 看到方圆进来后,她身子就一哆嗦,吓得连忙止住了哭声,惊惧的低头看着他,那模样就像是一头受伤的小鹿,让人心生怜悯。 方圆没有进屋,甚至都不敢看人家,只是把手里的是装袋,放在门后的地上,轻声说:“这是我专门给你买的衣服,换上吧--我在下面等你。” 不等漠北北说完,方圆就关门,下楼,坐在单元门口的花坛上,闷头吸烟。 现在,他倒是不怎么担心漠北北了,因为他觉得只要能让女孩儿感受到他真挚的歉意,误会终究能解开的。 当然了,就算漠北北就是不原谅他,继而从神通快递辞职离开,方圆也没办法,最多也就是到死,都得背负着这些愧疚罢了。 他现在心情极度消沉,还是因为身上所中的尸毒。 方圆真没想到,这玩意会如此邪恶,血液循环稍稍加快,就能发生质的变化。 丢掉烟头后,方圆拿出了手机。 好几个未接来电,都是一个陌生的固话。 方圆没有理睬,从‘记忆电话簿’中,找出山羊的号码,拨打了过去。 只要是陌生来电,山羊肯定会在第一时间接听,声音中带着谄媚的意思:“喂,我是阳光孤儿院的胡一笑,请问您是哪位?” 山羊对陌生人客气,那是因为給他打电话的,有可能是孤儿院的‘金主’。 不过,当方圆自报家门说出自己是谁后,山羊的口气马上变了,从孙子升级到了大爷,无比的嚣张烦人:“草,没事你打什么狗屁电话啊,不知道我现在很忙,忙的脚后跟磕打后脑勺,哪儿有空陪你这个无赖聊天打屁--” 听着山羊那有些沙哑苍老的骂声,方圆笑了。 很有犯贱的嫌疑,但确实感觉很亲切,仿佛只要有那老东西在,天底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要是搁在以往,山羊最多骂道第三句时,方圆就会反唇相讥,用更加犀利的骂声,把那老东西给堵的哑口无言。 但这次,山羊足足骂了半分钟,方圆却连个屁都没有放。 正所谓反常即为妖。 山羊不骂了,问道:“有麻烦了?” 方圆反问道:“有没有听说过尸毒这东西?” 方圆觉得,号称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博通古今中外,又是盗墓界大佬的山羊,没理由不知道尸毒这东西。 他没有猜错:出于自身职业原因,只要是跟死人有关的事,山羊基本都明白,哪怕涉及未深,可也比一般人知道的多。 “尸毒?” 山羊稍稍惊愕了下,问道:“你问这个干嘛?” 方圆没吭声。 就算必须得把自己的事告诉山羊,他也不想说出来。 因为他现在只要一想起那两个字,整个人就会觉得不怎么好了。 山羊明白了。 在电话那边沉默很久后,才语气低沉的说:“三十年前,我就曾经听师父说过这东西,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除了见识过各种各样的煞气外,还从没有见过真实的尸毒。不过,我师父曾经详细给我说起过,尸毒也分三种。” 尸毒分青、黑、艳红三种。 青色尸毒的含毒性最低,艳红色含毒性最高。 某人身中青色尸毒后,还有三到五年准备后事的足够时间。 黑色尸毒,则是在一两年间。 至于艳红色的,能够在中毒后的下一个月圆之夜,没有让人彻底变成‘丧尸’,就已经算是很给面子了。 但无论是青色,还是黑色艳红色,其间的差距,只是毒发后的时间长短而已。 尸毒分三种颜色,这也证明尸毒的‘母体’,功力的深浅。 尸毒不像很多见血封喉的毒药那样,根本不给人太多的救治时间,最厉害的艳红色,也只是在下个月的月圆之夜发作,貌似这种玩意很温柔。 不能马上死去,毒发后会变成没有人类意识的‘丧尸’,四处去咬人,最后七窍流血,痛苦无比的死去,才是最最可怕的。 “我师父说,在早些时候我们行内有句俗话,就是来形容尸毒的。” 山羊在那边顿了顿,才轻声说道:“断肠散,金蚕蛊,合二不及青尸毒。” 断肠散,金蚕蛊,一是天然剧毒,一是人为蛊毒,但合二为一加起来,也不如尸毒中威力最低的青色尸毒。 这就足以说明,尸毒有多么的可怕了。 方圆再次点上一颗烟后,才问道:“有人跟我说,要想解开尸毒,除非去找女人,最好是处子……真是这样?” “是,我师父当年也这样说过。” 山羊话锋一转,说:“但告诉你的那个人,绝不会知道,就算身中尸毒的人,找了女人,把所中尸毒传给她,害死她,也不能让彻底根除自身所中尸毒。找女人,也只是暂时性的压制办法罢了,就像血管堵塞后去医院输液,治标不治本。” 方圆的心,沉了下去。 说实话,在给山羊打电话之前,方圆也已经下定决心了。 那就是为了活下去,摇身变成一个恶魔,找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儿--传播完尸毒后,就杀死她,给她家人一笔庞大的赔偿费。 方圆有这种想法,毫不为奇。 毕竟没有谁愿意去死的,尤其是有解决自身危机的能力时。 为了活下去,做一次该天诛地灭的畜生之事,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可山羊说的这番话,却让他彻底的绝望了。 找女人,只是向血管堵塞后的输液,这就证明每隔一段时间,他就得去残害一个女人--可却始终无法治标不治本,只能苟活残喘,直到女人也无法稀释尸毒时,就会在某一刻蓦然爆发,变成世界上最可怕,最痛苦的人。 魔鬼。 嗯,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了。 很久没有听到方圆回话后,山羊才问:“什么颜色的?” “黑色。” 方圆声音干涩的回了句,才说:“有人还说,要想彻底解决尸毒,必须得找……” 山羊打断了他的话:“解铃还需系铃人。” “对,就是这样。” 方圆吸了下鼻子时,心里却在想:漠北北看过的那本《秦人说鬼》中,难道没有记载就算找了女人,也无法根除尸毒吗?幸亏,我问了山羊,要不然就会无端害死人的。 不等山羊说什么,方圆又问:“你知道,这个身携带尸毒的厉鬼,具体叫啥?跟艳阴使相比起来,哪一个更邪恶?” “艳阴使,跟尸毒的邪恶相比,连提鞋子的资格都没有的。” 山羊淡淡的说:“要不然,就凭你修炼了阴阳合,绝对能起到抗御效果的。至于携带尸毒的厉鬼,具体叫什么,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根除所中尸毒,得跟她发生那种关系--前提,是她是雌性。如果是雄性,你最好还是找根绳子去上吊吧。” “呵呵。” 说到这儿后,山羊还很没心没肺的笑了笑:“别企图服毒啊,吃大量安眠药啥的,因为你现在已经是百毒不侵之体了。” “它是个女的,来自罗布泊的黑暗世界,功夫相当高,我跟她对掐,连逃走的机会都没有。” 方圆沉默片刻,才用很低的声音说:“当时她要是想杀我,就算、算昆仑在场,也救不了我。” 他这样说,就是告诉山羊:他在被九幽王打伤时,昆仑出现了。 “昆仑有没有受伤?” 山羊着急的问道。 “不知道,当时我已经疼昏过去了,醒来后,所有人都不见了。” 方圆回答说:“但现场,没有任何的血迹。” “哼哼,尸毒杀人,没必要必须见血的。” 山羊冷笑一声,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昆仑,也肯定中了尸毒。” 方圆的右手手背上,猛地崩起青色筋络,哑声问道:“有人说,我要想解毒,得先给那个厉鬼,去搜寻它装殓时所穿的那双绣花鞋。” “唉,跟你说这些的人,并没有说错。” 山羊在那边轻轻叹了口气后,扣掉了电话。 好像还没有说完,山羊就扣掉电话的行为,貌似有些寡薄。 但方圆却知道,山羊在扣掉电话后,就开始全力以赴的,寻找拯救他的办法了。 方圆有一个半兄弟,一个是昆仑,可以随时为他去死。 半个就是山羊,才不会为了方圆就傻乎乎的去死,却能为了帮他,付出最高代价。 哒,哒哒的脚步声,就在方圆低头发呆时,从前面响起。 他抬头,就看到了一个明媚逼人的都市女孩。 第334章:你在跟人谈恋爱? 漠北北穿着白衬衣,牛仔裤,帆布板鞋时的样子,就是正在上高三的邻家小妹。 此时换上方圆给她买的这身职业套裙后,立时少了一份不谙世事的单纯,却多了几分现代都市女孩才有的明媚。 美女,绝对的美女,比网上那些所谓的奶茶、西瓜凉皮啥的妹妹,还要单纯还要美,尤其是在看到方圆直勾勾望着她后,漠北北本能怯生生的低头,双手十指搅着衣角的样子,更让人心中蓦地腾出要占有、呵护她的冲动。 方圆笑了笑,挪开了目光,干咳了声问道:“咳,那个啥,衣服穿着还合身,舒服吧?” 方先生发疯要掐死漠北北时,导致她--贴身衣服当然不能穿了。 女孩儿的贴身衣服尺寸,可是她个人的秘密,方圆给她买这些时,完全听取了服务生的推荐,所以不敢保证衣服合身不合身。 漠北北垂着的小脑袋,轻轻点了点,就像蚊子哼哼似的嗯了声。 就算不合身,她能好意思的告诉方先生:哥,那小内好紧呢? 但只要她能换上,又能来到方圆面前,就差不多说明她多少原谅了他。 当然了,女孩儿心中肯定会有阴影的。 毕竟方圆给她造成的伤害,太大了。 从死里走了一圈呢,除非她是厉鬼变成的,才不会介意。 “我就不跟你再多说道歉的话了,总之以后,也绝不会这样对你了。” 方圆说着,从口袋中拿出一个信封,递给了她:“收下吧,算做是我小小的补偿。就希望你别放心里去,以后好好工作--你放心,我在公司里不会呆太久的,你会很快忘记这件事的。” 方圆拿出来的信封,是租房、买衣服后剩下的,还有一万多。 漠北北没有接钱,依旧低着头。 方圆站起身,走到她面前,替她装进了口袋里。 漠北北马上就掏出来,刚要还回来,方圆就低声说道;“让你拿着,你就拿着!” 语气有些严厉,漠北北顿时就吓得后退了一步,赶紧把信封装进了口袋中。 “这不是啥补偿不补偿,就是我想减轻内心的一些愧疚。” 方圆笑了下,转身走向小区门口:“走吧,回公司上班。” “方、圆哥,我不想要你的钱。” 漠北北默默的跟了上来,走出小区大门时,才鼓起勇气说出了这句话。 “不要,就是一点也不想原谅我?” 方圆回头看去时,漠北北也正抬起头。 俩人目光一碰,她就小鹿般的赶紧低头:“不、不是……圆哥,我没有怪你的,我只是怕,很怕。” 一瞬间,方圆看到了她脖子上的掐痕:已经淡了很多,好像还敷上一层淡淡的粉子,不仔细看的话,还真看不出来。 “我自己没法原谅我,会做出那种蠢事的。好了,不说了,上车。” 方圆抬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 可能是看出方圆俩人的情绪都不咋样,就像小情侣闹别扭那样,善谈的司机这次没说啥,只是闷头开车。 十几分钟后,车子停在了神通快递总部门前的停车场内。 坐在副驾驶的方圆先下车后,抢先给坐在后面要开车门的漠北北,打开了车门。 “谢谢。” 漠北北怯生生的低头道谢,跟在他身后走上了台阶。 方圆在进门时,她忽然问道:“圆哥,你要离开公司?” 方圆停住了脚步,转身看着她:“昂,应该呆不了多久吧。” “就是因为无意伤害了我?” 漠北北咬了下嘴唇,抬起了头。 再决定来神通快递求职时,方圆曾经答应陈婉约:哪怕是有人拿刀子架在他脖子上,他也不会离开小夏妹妹半步。 可现在,他的决定必须要改变了:他身中尸毒,距离夏小韵是越远越好。 “呵呵,不是的,跟你没关系的。” 方圆笑着,摇了摇头。 漠北北确实很聪明,马上又问:“圆哥,你是怕自己会连累夏总,对吧?” 方圆饶有兴趣的看着她:“你能看得出,我跟夏总的关系不一般?” 漠北北没说话,只是有些紧张的点了点头。 “嗯,我不能让她知道我现在的情况,你,也不能说,知道吗?” 方圆认真的告诉她。 “我知道,我绝不会乱说的。” 漠北北又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间,用很轻的声音说:“圆哥,其实、其实你也不一定非得离开的。你、你可以……” “别说了,我不会为了自己,去害任何人的。” 方圆摆手打断她的话,正色道:“小北,你要是还信得过我,那就好好工作。我相信,只要你能珍惜、认真对待当前的职业,总有一天,你会取得成就,改变自身命运的。我出现在你面前,可能只是你走向成功的引路人吧。” 漠北北张嘴,还要再说什么时,方圆的手机响了。 仍旧是那个陌生的固话。 方圆这次接起了电话。 马上,手机那边就传来张欣的着急声音:“方部长,我是张欣,你现在哪儿呢?” 固话号码是公关部的电话,张欣能知道方圆的联系方式,也是从人事处的签约合同上找到的。 “哦,我已经到公司门口了,稍等,很快就会上去。” 方圆扣掉电话,对漠北北挥手做了个走的动作。 几分钟后,方圆来到了公关部。 他刚进门,张欣就迎了上来,笑着说:“方部长,你可算是来了。早在一个小时之前,夏总就让你去她办公室,都催问你好几次了呢。” 她可没质问方部长,为啥不接她电话。 领导嘛,总是很忙的,有时候没空接听下属的电话,也是很正常的。 尤其领导跟漠北北这样漂亮的女孩儿,单独出去时。 回来后,女孩儿的行头,立马就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了。 张欣没有看漠北北,可她眼神中暗藏的鄙夷,却没有逃过方圆的眼睛。 方圆觉得,他有必要解释一下,要不然以后所有人再看漠北北时,就会戴有有色眼镜了。 他已经伤害过女孩儿,不能让她再次受到伤害。 “张部长,我带漠北北外出,是为了给她找房子住,方便上下班。也是我提议,让她买了这身衣服,毕竟咱们是公关部,有时候代表着公司形象,不能马虎的。” 顿了顿,方圆又说:“你在给我打电话时,我们正在刚租得房子里打扫卫生,没听到。嗯--这样说吧,漠北北在我心中,就像亲妹妹一样的存在,所以我不想任何人,误会我跟她的关系。” 老大都这样郑重其事的解释了,就算张欣等人心中再有某些不健康的疑问,也不敢再有所怀疑了--再说了,本来她们也没把这事当回事。 女孩儿长的这么漂亮,不就是被帅哥追的? “圆哥,还去彩虹药业要账吗?” 就在方圆转身要出去时,张欣问了一句。 “现在还不到四点,距离下班早着呢,去,为啥不去?” 方圆看着漠北北,说:“小北,跟你欣姐认真学着点。” “嗯,圆哥,我记住了。” 漠北北用力点了点头。 “你会成功的。” 鼓励了漠北北一句后,方圆走出了公关部。 就像两个多小时之前那样,方圆在去总裁办公室的路上,遇到的所有员工,不是对他视而不见,就是敷衍性的点头。 方圆才不介意,来到总裁办公室门前时,恰好劳拉从里面走出来。 “方圆,你去做什么了,还带着那个女孩子?” 劳拉左右看了眼,低声说:“夏总很生气,尤其看到女孩子出去时,跟回来时穿的衣服改变了--你是男人,让着她点。无论她怎么对你,都别跟她呛着来。” “她一堂堂总裁,咋总是关注属下这些小事,不嫌累啊?” 方圆皱了下眉头,说:“再说了,她只是我的小妹,好像无权干涉我的私生活吧。” “行了,快进去吧。嗯,张良华也在里面。” 劳拉知道方圆没说错,也有些不解夏小韵对方圆的感情,只能抬手挠了挠头发,走进了对面办公室内。 方圆敲响了房门。 “进来。” 夏小韵清冷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方圆推门走了进去。 正如劳拉所说的那样,夏总此时的脸色,还真不怎么好看。 倒是坐在旁边待客区沙发上的张良华,看到他进来后,嘴角浮上一抹冷笑。 方圆懒得理睬这种自以为是的东西,看着夏小韵问道:“夏总,你找我?” “早在一点半时,我就找你,为什么现在才来?” 黑着脸的夏总,说着话拿起一份文件,重重砸在了桌子上。 “出去了一趟,手机调成静音了,没听到张部长的来电。” “出去做什么了?谁让你在上班期间,私自出去的!” “夏总,我觉得你该知道公关部的工作特殊性,好像随时都能外出的,在任何时间。至于我为啥要出去,当然是为了工作。” “为了工作?哼,方圆,带着年轻貌美的下属外出接近三个小时,回来时,你那下属就穿上了高档职业套装,这也是工作?” 夏小韵的声音,开始尖锐起来,双眸更是死死盯着方圆,恨的要命的样子。 旁边的张良华,赶紧殷勤的站起来,拿起夏总的水杯,替她添了点水,低声劝道:“夏总,先喝口水,消消气。” 心情不咋样的方圆,真有些烦了,语气变冷:“夏总,我想知道,公司有哪条规定,不许下属之间谈恋爱了?” “你在谈恋爱?你可是个有妇之--呢!” 夏小韵才没有理睬张良华的殷勤,只是瞪大眼睛很吃惊的问。 “不行?” 方圆反问道。 “你--行,怎么不行?” 夏小韵深吸了一口气,语气变的阴森起来:“可就算是行,也不能占用工作时间吧?方圆,你也太不把公司放在眼里了。” “我没有。” 方圆淡淡的说:“如果夏总觉得,我不合适在神通快递工作的话,那你现在就可以解聘我了。” 第335章:平安活着就是幸福 中午吃饭时,被张欣等人在餐厅狠狠整了一顿后,张良华才从某个給他汇报工作的下属嘴里,得知方圆原来跟夏总关系不一般。 刚得知俩人的这层关系后,张良华还是很害怕的:无论是谁,招惹到未来的‘老板娘’,好像都不会有直立黄瓜吃的。 但很快,张良华就镇定了下来。 原因很简单:在他狼狈不堪后,夏总当着所有员工,可是站在他这一边的。 如果真像某些传言中所说的那样,夏总跟方圆关系不一般的话,那么张良华跟他发生矛盾,夏总该毫无理由的站在方圆那一边才对。 甚至,为了安抚恋人,马上赶他滚蛋,也是很正常的。 但实际上呢,夏总却没有这样做,反而在上班后好言安抚他。 现在,姓方的更是坦言,他在跟公关部那漂亮小妹搞对象! 更甚,他竟然反驳夏总,让她撵他走人! 哇哈哈,方圆啊方圆,你还真特么的有骨气,这下总算该滚蛋了吧? 你走了,我的机会就越大了,随时把你代替。 哼哼,张欣啊张欣,什么狗屁的母老虎,到时候管教你看我手段,是怎么让你后悔万分的! 张良华心中万分得意,又咬牙切齿的想着,站在夏小韵办公桌旁边,满脸都是护花使者的忠诚,眼神愤怒的盯着方圆。 仿佛只要夏总啪的打个响指,他就会嗷嗷叫着扑上去,把姓方的撕个粉碎。 只是让他很失望的是:姓方的说出自求被解聘的傻瓜话后,夏总既没有打响指,更没有马上拍案而起,指着门外让方圆滚蛋。 而是呆愣片刻后,才咬着牙的笑了笑,轻声问道:“你想我赶你走?” 方圆很坦然的点了点头:“我自己辞职也行。” “可我不会让你走的。” 夏小韵深吸了一口气后,神色彻底平静了下来,就像她说话的语气:“你也不能擅自辞职。如果不听我的话,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自己去考虑。” 夏总,你怎么可以这样? 他都这么不给你面子了,你怎么还维护着他,舍不得放开他? 这混蛋,有什么好的? 哪儿,比我更优秀! 旁边的张良华,满心失落时,就听夏总说:“张副总,你也坐下吧。” “哦。” 张良华点了点头,走到方圆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他才不会像方圆那样,懒洋洋的样子,而是腰板笔直,双手放在膝盖上,下巴微微上仰,尽可能做出仰视夏总的嘴脸,自然还得有绝不缺少的尊重。 沙比,你这是想追楚词呢? 就你这样,除了叫你个沙比之外,哥们实在想不到更好的形容词,来形容你了。 眼角余光看着张良华,方圆心中晒笑了一声。 他才懒得管这沙比要干啥呢,就算他不出面,也会有人收拾张良华的,比方京华的燕随意。 张良华,把他祖宗十八代都加起来,好像也比不上燕随意一根小手指的。 端起杯子喝了口水后,夏小韵已经彻底恢复了她大老板该有的风度,好像刚才发火的那个不是她那样,淡淡的说:“方圆,张副总,你们都该明白,我为什么要把你们叫来吧?” 不等方圆张嘴,张良华就抢先说道:“夏总,您放心,无论我跟方助理之间发何种矛盾,那都是私下里的。我保证,绝不会把任何不满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说着,他看向方圆,无比诚恳的说:“方助理,我相信你也会跟我一样,以公司工作为重,我们唯有团结起来,才能在夏总的英明指导下,让公司这艘大船,乘风破浪,一往直前吧?” 不得不说,张良华文化水平高吧,更会说话。 尽管方先生觉得,他这番话比一个屁强不了多少,但看在夏总的面子上,还是笑了下:“张副总说的很对。” 张良华马上点明了自己职务:“那,以后还请方助理多多配合我的工作。” “好的,没问题。” 方圆很随意摆手的样子,比张良华更像领导。 张副总很生气,正要再说啥时,夏总发话了:“方圆,现在你向张副总说声对不起,中午那事就算过去了。我不希望,看到你们两个因为私人恩怨,就影响工作。” 夏小韵在说出这番话时,可没指望方圆会给张良华道歉:毕竟,中午时方圆可没亲自出面兴风作浪的。 而且她也更清楚,方先生是啥人。 她这样说,就是给张良华一个台阶下罢了。 方圆拒绝后,她会马上再给张副总找个面子,然后让他该干嘛就干嘛去,别耽误她跟哥哥互诉分别之苦…… 可出乎夏小韵意外的是,方圆竟然真站起来,给张良华鞠了一躬,说:“张副总,您大人大量,别跟我没文化的一般见识,我给您说对不起了。” 夏小韵呆住。 她终于发现,方圆现在貌似很不对劲了。 “呵呵,没什么的,只要态度端正就好了,咱们是同事嘛。” 张良华笑着摆了摆手时,看向了夏小韵。 “张副总,你先去工作吧。” 夏小韵垂下了眼帘,淡淡的说:“方圆,你留一下,我有话要单独跟你说。” 张良华也很想留下--不过,他还是走了。 张副总走后,俩人都没说话。 方圆点上了一颗烟,直等到快吸完时,夏小韵才轻声问道:“你回来,她是什么态度?” “她?” 方圆问道:“哪个她?” 夏小韵没说话。 方圆恍然醒悟:“你是说,水暗影?” 她这才淡淡的说:“我亲眼看到在秀水广场时,你向她求婚了。还听文永远说,你们已经在那边的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很抱歉,我没有去参加你们的婚礼。” “我们谁也没有邀请,反正结婚,过日子也就那么回事。” 方圆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我回来,是因为不习惯京华那边的生活氛围,感觉压抑,没啥意思。” “嗯,水暗影在那边势力很大,跟她来往的都是上层人物,你看不惯那些人也是很正常的。但我能看得出,她是个好、好嫂子。” 夏小韵长长的眼睫毛,再次垂了下来,轻声说:“我知道,你回到我身边的真实目的,就是想保护我。可我觉得,没这个必要……” 方圆双眼一翻,打断了她的话:“你是我唯一的亲妹妹,保护你的安全,是我这个当哥哥应尽的责任,义务,咋就没必要了?” 夏小韵没说话,站起身走到落地窗前,看着下面沉默很久后,才说:“方圆,你知道吗,我跟文永远之间,什么事都没发生。” “我当然知道,我又不是瞎子,看不出你现在依旧是处子之身。” 方圆现在可是睁着大眼说瞎话了,无所谓的吸了下鼻子,问:“我也知道你为啥要跟我解释这些。可有用吗?难道解释清楚了,你就不是我亲妹妹了?” 夏小韵的肩膀,轻轻抖了下,头也不回的嘎声说道:“我不想你在我身边!我觉得,唯有我死了,才能解决心中的痛苦!” “我现在就走,以后永远都不会出现在你眼前。” 方圆说着,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正要走,夏小韵霍然转身,双眸浮上了水雾,轻声叫道:“可是,看不到你,就算我死了,也闭不上眼呐!” 方圆低头,用力咬了下嘴唇,声音沙哑的问道:“那你说,我究竟该咋办,你才能满意?” “我、我不知道。” 夏小韵说着,双手捂住脸,低声抽噎了起来。 她是真的不知道该咋办。 这些日子,她用过无数办法(包括尝试着去恨他),但只要一看到他,所有的效果都烟消云散,只想扑进他怀中,狂吻着他说:我们,一起去死,好吗? 她对方圆的爱,从塔希科发芽后,现在已经长成了一颗参天毒草。 还在疯长,让她压根无法控制,更万分恐惧:我怎么会爱他爱的这样深? “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一切,都会知道。” 方圆走向门口时,低低的说:“而且,我发誓你会好好的活下去,长命百岁。” “那你呢!” 夏小韵猛地听出了什么,高声问道。 方圆抬头,看着门板上方,就像梦呓似的说:“无论我在哪儿,我都会祝福你。” “可如果我不能跟你在一起,就算长命百岁,那又怎么样!?” 夏小韵弯腰,闭眼,双手攥拳,终于喊出了最想喊出的这句话。 “能平安的活着,就是幸福。” 方圆转身,冲夏小韵笑了下后,开门走了出去。 他刚关上房门,就听到水杯被摔在门板上的破碎声。 还有夏小韵趴在桌子上,无法压抑的痛哭。 劳拉从对面办公室内走了出来,看着方圆,轻轻叹了口气。 她除了叹气,还能咋样? “等她情绪稳定了,你就告诉她,我不会走的。嗯,最起码,在这段时间内,我会陪伴她。劳拉,就麻烦你多费心,开导开导她了。” 方圆拍了拍小黑妹的肩膀时,手机响了起来。 还是个陌生号码。 看了眼后,他接听了电话。 张欣的骂声,就从手机内传了过来:“圆哥,孙德力太特么不是东西了,好像知道我们今天要找他要账……还没有等我们开口呢,就说可以给钱,但得让我,还有小北,陪他睡一觉!” 方圆笑了,很温和的问道:“那位孙先生,今年贵庚啊?” “五十六。麻痹的,自凡是跟五十六有关的,都没个好东西。” 张欣恨恨的骂着(东洋有位著名的大将军,在二战时曾经为了世界和平而献身,名唤山本五十六)。 “好,你现在告诉他,大后天还是这个时间之前,让他准备好两件事。” 方圆走向楼梯,边走边说:“一是准备好欠债的现金支票,二是准备后事。” 遇到这种欠债不还,还跋扈异常的主,方圆觉得实在没必要跟他客气。 要不然,会遭雷劈的。 第336章:偶遇半小时 真实的人生,就像在坐过山车,忽高忽低。 没有谁,一辈子总是顺风顺水。 也没谁,一辈子总是失意。 对这番话,秦大川现在是有了深刻的认识。 此前的二十八年,秦大川就觉得他一直在被老天爷玩--就像猫咪玩毛线球。 尤其是前段时间,他在岭南某地下赌场,亲眼目睹一个名叫漠北北的女孩子,竟然把某小毒枭的心脏,活活摘出来后,他就以为他死定了。 可谁知道,那个好像来自鬼故事(画皮)中的女鬼,竟然放过了他。 秦大川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逃离了岭南。 他没有回京华(怕连累妹妹,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他还是有些良心的),更没回原单位上班,而是躲在了唐王市。 唐王市,终究是个三线城市,不显山不起眼的,最重要的是有个老城区。 只要能躲在老城区内,相信那个女鬼就算找他,好像也不容易。 这段靠着泡面藏匿的日子,绝对是秦大川人生中的低谷。 直到前天,他实在憋不住,找同行(赌徒)询问唐王这边有啥好玩的地方(自然是地下赌场了)后--秦大川的好运气,终于姗姗来迟了。 前晚,他竟然凭借身上最后的两千块钱,打了一场漂亮的翻身仗! 可谓是手气顺到了极点,不到凌晨两点,就赢了十一万。 更因为同行认识赌场老板的缘故,老板才不会因为十几万,就把他给黑吃黑了,还笑呵呵的欢迎他再去发财。 有人诚心去邀请自己发财,秦大川实在没理由拒绝。 从昨晚到今天傍晚,秦大川一直都泡在那儿。 不过运气却没有前晚好,开始时输了七八万,今天下午才大杀四方,扳回老本后,又赢了三万多。 唉,真是好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啊。 正所谓赌场得意须尽欢,莫使空房独对月--秦大川傍晚回到老城区时,胳膊上已经挎上了个娇滴滴的妹子。 妹子名为小花,是赌场老板给介绍的,是个小模特。 盘子靓,身材好的模特嘛,身价自然高些:一个晚上,一万块。 秦大川不在乎:不就是一把好牌的价格? “小花,咱先说好了,今晚要是能让哥尽兴,明晚继续来。” 秦大川走下小石板桥时,在小花最傲人的部位捏了吧,随意回头看了眼时,恰好跟一个男人四目相对。 穿着很普通,长相也很普通的男人,年约三十五六岁,穿的倒是很干净利索。 秦大川是外地人,当然不认识这男人是谁了,最多也就是在俩人目光相碰了下后,就善意的笑了下,回头又看向了小花。 一个普通男人,哪有穿着齐那个啥的小短裙、黑丝长腿高腰马靴的小花好看? “大川哥,你就放心吧,要是伺候不好你,我也没脸要钱呀。” 小花咯咯娇笑着,在秦大川肋下拧了一把,浪意十足。 “右拐,就是这条胡同内。” 秦大川挽着小花的胳膊,在拐弯走进小胡同内时,停步向后看了眼。 跟在他身后的男人,直直的走了过去,目不斜视。 男人背后数十米远处后,倒是有个年轻人,刚从出租车上下来。 嚯嚯,别看那家伙穿的人模狗样儿,好像都市白领那样,估计也是在这儿租房子住呢--秦大川轻蔑的笑了下,挽着小花走进了胡同内。 “大川哥,你是住在最里面吗?” 小花扭着蛇儿般的腰肢,打量着胡同内。 方圆家的这根胡同内,总共是住了三户。 秦大川,就住在最中间这户,月租一千二,整座院子,可谓是物美价廉的表率了。 “不是,咱住这儿。” 秦大川走到门前,拿出钥匙开门时,看了眼胡同最里面,说:“我听房东说,那户人家姓方,就一个年轻人,平时也不怎么在家--嘿嘿,就算在家也没啥,晚上你只管放心的叫,我就不信他会长了狗耳朵,能听得到。” 方圆当然没有长毛驴那样的耳朵,不过他看人的目光却相当毒辣。 还没有下出租车时,他就看到了一个人:跟在秦大川俩人后面的男人。 老天爷也很纳闷:方圆的记性,为啥时好时坏的。 比方,有些人好多年前被他看过一次,他就永远忘不了。 可有些人,哪怕是昨天刚见面,今早再跟他打招呼时,就不认识人家了。 那个跟在秦大川身后的男人,被方圆记住了:半小时。 半小时不是时间,而是个人名,或者说是采花大盗的外号。 据说,半小时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在做案时,每次都是半小时内解决问题,不会少一分,也不会多一分钟。 数年前,方圆曾经‘有幸’见过他一面,不过当时因为忙别的事,没有理睬他(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半小时在做案时,经常冒用七杀手中狼手秦摘花的名号)。 更没想到,时隔数年后,会在自己家门口看到半小时。 方圆可不像秦大川那样,看到半小时后也没啥警惕心。 在认出半小时后,方圆就知道他有目标,这是在踩点了。 只是让方圆稍敢意外的是,被半小时盯上的家伙,竟然会拐进他家所在的胡同里了。 方圆快步走到胡同口时,恰好看到秦大川拽着小花,进了胡同中间的大门。 方圆在这儿住了十数年,当然认识邻居了。 却不认识秦大川,看来是个租客。 “小子,今晚你可有事做了啊。” 经过那家门前时,方圆笑着摇了摇头:“今晚之后,你媳妇就知道最好别穿的这么招摇了。唉,女人穿的太风骚了,这是招灾的前奏呢。” 区区一个半小时,还没有被方圆放在眼里,要想收拾他,那绝对是分分秒秒的事,就看圆哥心情咋样了。 方圆刚把大门推开,陈婉约就从客厅内走了出来,娇嗔的问道:“怎么这么晚了,才回来?天都快黑了呢。” “就这还是早回来的呢,要不然就去跟公关部那些美女去喝酒了。” 方圆反身插上大门后,走了过来,上下打量着穿着他衣服的未来丈母娘,皱眉说:“以后跟我说话,要懂得尊卑,别玩啥子暧昧,听着难受。” 陈婉约掩嘴一笑,问道:“那我叫你什么,圆圆?” “别说让我反胃的话。” 方圆进了屋,坐在了沙发上:“做的啥饭?饿了。” “尊敬的大老爷,稍等片刻,奴婢这就去给您盛饭。” 鬼知道陈婉约现在怎么忽然一下子开朗了起来,超喜欢跟未来女婿开玩笑。 方圆没理睬她,拿过遥控器打开了电视。 是影视频道。 正在报道某部大片(光速杀手)的拍摄花絮,以及对主要演员的采访。 对于这种节目,方圆从来都不感兴趣,正要换台时,镜头却忽然切换,屏幕上出现了一个身穿绿色作训服,怀里抱着一把机枪的美女,正从三楼窗口跳下,人在半空,子弹就像狂风暴雨那样,扫向街道上的一群武装分子。 大家平时在看电影时,总能看到这样的镜头:某英雄怀抱机枪,镇定自若的扫射敌人,搞得跟终结者似的。 方圆却知道,其实那是扯淡,因为常人压根不知道机枪的后坐力有多大。 简单的来说吧,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要想玩一把机枪,别说是抱着了,就算是趴在地上,机枪支架要是没固定好的话,也得被后坐力催的结连向后滑。 像这种大美女怀抱跳下窗口时,还能准确扫射敌人--要不是方先生看着这美女眼熟,肯定会赏给她两个字:是啊傻,薄一比。 就算再没素质的男人,也不能对一个对自己有好感的女人,骂出这俩字的。 “哟呵,这小娘们还真是拍电影的料啊,有模有样的。” 方圆来兴趣了,开心的看了起来。 不用问,正在屏幕上大杀四方的美女,正是被方先生早就忘干净了的楚楠楠。 看出楚楠楠对方先生有意思后,花小妖就把她给运作到欧美拍《光速杀手》去了,这一走就是大半年,至于她在外面混得咋样,方圆还真不知道。 她在出去后,好像也很少跟夏小韵联系。 看来,她是想彻底忘记唐王,忘记这儿的一些人了。 或者说,人家在发觉自己有成为国际影星的潜质后,就不想跟这些乡下人来往了。 无论楚楠楠出于哪种目的,不跟方圆等人联系,这都无所谓。 毕竟不管是方圆,还是夏小韵,貌似也都忘记了她。 当然了,在电视里看到楠楠姐后,方圆还是很有种亲切感的。 “哟,大老爷,看什么看的这样上瘾呢?还笑眯眯的,好像色狼似的。这可真是让奴婢心伤呀。” 把晚餐端来的陈婉约,娇嗲嗲的说着,坐在了他身边,抢过他手里的遥控器,就要关掉。 “别动。看清楚那是谁,你就没脸再装那个啥了。” 方圆看都没看她一眼,晒笑着说。 “她谁--啊,是、是楠楠?” 正如方圆所说的那样,陈婉约在认出楚楠楠后,马上就没脸发嗲了。 楚楠楠可是她女儿唯一闺蜜,经常去夏家作客的,喊她阿姨。 陈婉约也很喜欢楚楠楠这女孩儿,不管她处在何种环境中。 就像她再不要脸,也不会守着女儿,跟未来女婿发嗲那样,当着楚楠楠的‘面儿’,她同样不好意思的。 “请问商小姐,您有喜欢的男朋友吗?” 电视里,采访摄制组的金发主持人,忽然提出了这个问题。 很明显,楚楠楠没想到她会问这个问题,愣怔了下,才笑回答:“有的。” “能当着镜头前的观众,透露一下您的男朋友信息吗?” 金发主持人也没想到,楚楠楠竟然没有避讳这个提问,高兴下就再次追问。 “我只能说,我的男朋友是个华夏人。” 屏幕中的楚楠楠,说着‘看向’了方圆:“我已经有206天,没有见他了。甚至--都没有听到过他的声音。” 第337章:你还是这样傻 所有电影大片在上映之前,都会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 像美轮美奂的预告片啊,拍摄花絮啊,对主要演员的采访等等。 认出楚楠楠后,方圆肯定相当兴奋的,盯着那张很熟悉又陌生的脸,本能的在心中评论:嗯,比过去胖了些,不过更好看,更有女人味儿了,这才是真实的商脑残吧? 方圆从来都对个头高挑,体重却不足百斤的女人没啥兴趣,觉得她们就是一些麻杆。 真正懂得欣赏女人的男人,才不会对麻杆感兴趣。 女人嘛,传宗接代是她们存世的重要原因之一。 要想有一个强壮的后代,那么母体本身必须得绝对健康,才不会为了追求美,就搞啥子节食,必须得拥有豪那个啥,丰那个啥--就像乡下流传的古话那样:腚大腰圆,生儿不难。 所以呢,方先生向来都很欣赏大唐朝代的那些美女,个个丰硕,健康,就像现在的楚楠楠那样(但绝不是那种腰间带有救生圈的),打眼一看,就能看出那具身躯里,隐藏着让男人着迷的爆发力。 就在方先生暗中惊叹楚楠楠的变化时,金发主持人忽然采访到了她的感情问题。 “靠,连多少天没有见过那个男人,没有听过那个男人的声音,都记得这么清楚,看来她还真是被迷住了,真不知道哪个哥们这么幸福,能让这脑残妞牢记在心。” 方圆伸手去拿案几上的香烟时,满脸不屑的笑着,但心里却有了那么一点点酸酸的味道。 男人就是这样:无论他再怎么不待见一个女孩,也彻底忘记了人家,但在时隔很久后,偶然的机会发现人家有了质的变化,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又当众说喜欢某个男人时,这个男人就会有方先生当前的感受。 尽管,楚楠楠就算这时候从电视上走下来,对他大送秋波,方先生也不一定接受--但毫无疑问的是,在得知人家有了心上人后,他还是有了种‘好白菜都让猪拱了’的酸溜溜,以及小失落。 所以,他才在守着陈婉约时,故意表现出一副无所谓、很好笑的样子。 但脑子却本能的飞快运转了起来:商脑残喜欢的那个家伙是谁,我咋不知道? 看到楚楠楠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后,就赶紧变端庄起来的陈婉约,眼神复杂的看着方圆点烟后,才轻声说:“我很了解楠楠这个孩子,别看她表面大大咧咧的,其实她是个心思敏感,内心感情脆弱的,对男人有着很强的提防心理,认识楚词那么多年,我就没听说她对哪个追求者,动过心。” 方圆吸了口烟,拿过遥控器换了台,很随意的笑道:“人家现在差不多算是半拉子大牌明星了,对待男女问题上的心态,肯定会发生大变化。再说人家去西方拍电影的这段时间,又没跟你联系,你咋知道人家有没有喜欢某个外国帅哥呢?” 电视机被关上后,陈婉约就没有了顾忌,再次蛇儿般的靠在方圆身上,吃吃的笑道:“小方,你这是在吃醋呢?” 方圆愣了下:“啥,我吃啥醋?” 陈婉约依旧吃吃的笑着:“当然是因为楠楠有了喜欢的男人,你心里就觉得不舒服,就吃醋了。” “切,她有没有喜欢的男人,关我毛线?” 方圆双眼一翻,抬手推开了牛皮糖似的陈婉约,有些烦躁的说:“我得跟你说多少次,你才能记住要像个正经女人那样?” 陈婉约没有理睬他,只是紧抓着刚才的话题:“如果你不吃醋的话,你怎么会关上电视呢?” “陈婉约,你特么的还有完没完?” 方圆真翻脸了(因为他忽然发现,未来丈母娘竟然没说错),抬手啪的一拍桌子,冷冷的说:“就算我吃醋,又关你的屁事?是,我就是在听说她喜欢别的男人后,心里不爽,那又咋样?” 陈婉约脸上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方圆冷笑一声,继续说:“实话跟你说,我虽然不待见那个脑残,可我现在更特么的看不起你,仗着有点姿色,仗着是楚词的母亲,仗着我不能不关心你,就总在我面前搔首弄姿的。嚓,你还真以为你能迷住所有男人啊,整的好像倒贴钱的表杂那样,恶心死了。” 陈婉约的身子,猛地一抖,垂下了头。 方圆这番话,就像一把刀子,狠狠刺在了她心头。 看到她一下子老实了后,方先生有了种变态的爽。 仿佛只要再把她骂的狠一些,身上的尸毒就会消失,就能跟楚词在一起,楚楠楠所说的那个男人就是他那样。 “特么的,就你这种老表--” 方圆正要鼓动毒舌,让更难听刺耳、能打击女人的那些恶毒话,滔滔不绝的骂出来时,垂着头的陈婉约,抬手捂着脸,双肩剧烈抖动了起来。 方圆闭上了嘴。 他蓦然发现,他现在的情绪,很不正常。 是,陈婉约是该骂,为老不尊,不自重,但她这样做全是为了方圆,为了女儿。 方圆就算是特别反感她(怎么劝她别做傻事,她总是不听),可也不该用这种恶毒的语言来攻击她--大不了,当玩暧昧游戏就是了,实在没必要发这么大的脾气。 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终究还是因为身中尸毒。 从陈婉约、漠北北还有山羊那儿,得知尸毒的确切情况后,别说是方圆了,就算换上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承受这种沉重的压力。 也就是方圆的心理素质超强,所以才能咬牙硬抗这些压力。 但无论他有多坚强,他都会有崩溃时。 因为,是他一个人在独自支撑,当有人再强加给他压力,哪怕是一点点,他或许就再也无法抗御,会被彻底的摧垮,继而发狂。 楚楠楠接受主持采访的电视节目,就是再次砸向方圆的压力。 好死不死的,陈婉约这时候又来黏糊他--就像一枚钢针,扎破一个气球后,方圆所承受的压力,就化作这些恶毒的话语,劈头盖脸的砸向了她。 也就是陈婉约是夏小韵的老妈罢了,如果是换成别人,方圆早就耳光抽过去了。 不过,当陈婉约被骂的没脸见人(就像被扒光了,站在八百个老光棍面前那样),双手捂着脸的哭泣声,却像一瓢凉水,泼在了方圆的心火上。 一下子,扑灭了大半。 “好了,别哭了,烦不烦人呢?” 方圆呆愣片刻,低声训斥了句,端起面前温凉了的小米粥,就像喝酒那样,仰首一口气喝干。 随即抬手,青瓷小花碗,就转着花的飞出了门,砸在很远处的石桌上,粉碎。 陈婉约站起身,依旧捂着脸,绕过案几小跑进了卧室内,用力关上的房门。 男人在发火时,骂人、摔东西绝对是最佳的灭火方案。 就像现在的方圆,痛骂一顿摔了个碗,又把陈婉约骂跑了后,心中敞亮了很多。 “真不知咋了,现在的女人咋就都喜欢犯贱,不挨骂不舒服。” 小声嘀咕着,神色平静下来的方先生,拿起筷子吃饭。 陈婉约的厨艺不错,今晚做的饭菜更香,也不知道放得啥料子,让方先生欲罢不能的,把所有饭菜都一扫而光。 吃饱喝足后,方圆来到院子里,到背着手沿着墙根,开始昂首看着星空的散步。 今晚的空气质量很不错,夜色很美,好多星星在天上眨呀眨的眨眼睛。 看到最亮的那颗星后,方圆停在了前面邻居的后墙处,脑海中攸地浮上了一张面孔。 那是昆仑的样子。 过去那些年中,方圆总以为这辈子,他都不会跟昆仑分离。 别人都说,昆仑是他方圆的影子。 那么,说这些话的人,有没有想过他,又何尝不是昆仑的影子呢? 只是,昆仑从来都不爱说话,不善于表达,无论做什么,都是方圆说了算,所以才被人忽视了。 方圆却从没有忽视过昆仑,哪怕是愤而离去后。 就像昆仑不管在何方,也都牵挂着他那样。 这次,更是在方圆碰到九幽王时,忽然出现--山羊说,昆仑现在可能也中了尸毒,为了救他。 方圆中毒后,可以有很多人帮,烦躁时可以大骂陈婉约。 那么昆仑呢? 形单影只的昆仑,又去找谁,来减轻身中尸毒的巨大压力? 方圆很清楚,昆仑绝对中了尸毒。 如果昆仑安全的话,那么肯定会出现在方圆面前,无论方圆有多么不待见--那是因为她知道,方圆现在是最需要她的时候,哪怕是杀了她,她也得跟在他身边。 她没来,就是因为她不想让方圆知道,她很危险。 可是她不来,方圆就不知道她有多么危险了吗? 想到那个喝几斤白酒都不醉,因为口吃而很少说话的女孩子,方圆最敏感的那根神经,就一次次的发紧,疼。 很多人都以为,昆仑是男人。 她实际上是个女孩子,比方圆还要小一岁。 当初,老人让方圆跪下发誓,终生不得杀一个人时,方圆曾经问恩人:要是遇到必须杀的人呢? 我来。 昆仑说:我来,替你杀人! 昆仑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得。 盗圣纵横国际道那会儿,方圆只管做案,昆仑只管杀人,这才有了‘水银泻地刀锋起,妙手空空头落地’的说法。 水银泻地、妙手空空,自然是指得方圆偷东西的本领。 而刀锋起、头落地,却是在描述昆仑杀人。 盗圣,从来都不是一个人。 没有了昆仑的盗圣,就不再是盗圣,这也是方圆在逐走昆仑后,没有做过任何一件像样大案的主要原因。 盗圣,是两个人的盗圣。 天上那颗最亮的星,就像昆仑的眼睛。 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带着浓浓哀怨的痴情。 “这么多年过去了,你咋还这样傻?” 对着那颗星,方圆咧嘴笑了下时,就听到背后有女人的叫声传来。 第338章:男朋友的家 方圆很熟悉这种声音,更知道女人在做什么时,才能发出这种叫声。 “特么的,叫的这样夸张,就不怕打搅到左邻右舍?” 方圆转身,看着前邻主卧的后墙,低声骂了句。 任何人,独自站在星空下心生感慨时,要是听到这种声音后,无论心情是惆怅的,还是温馨的感觉,都会被破坏掉的。 继而开始咒骂某个女人太夸张,不要脸,叫的声音,连这么厚的后墙都挡不住。 骂了一句后,方圆才忽然想到了半小时。 也不怪半小时能看上前面那个女人,单凭这叫声,就足够那根人虫出手了。 当然了,半小时现在是不会出现的,天色还早呢。 听着女人一声比一声更高的叫声,方圆在好笑之余,也有些意兴阑珊,不想再管这件事了:半小时爱把她咋地,就咋地吧。 或许,那女人被半小时教训一顿后,或许就学会收敛,懂得太招摇了,其实就是找麻烦的道理了。 被打搅后,方圆也没啥心情了,竟然还觉得有些疲倦,心中一惊:难道说,发怒时背后的尸毒,也会有所反应? 蓦然想到这一点后,方圆忽然就觉得有股子热气,从丹田深处攸地升起--觉得,墙那边女人的叫声,是那么的悦耳,让他有种要把某个男人取而代之的冲动。 这种明显的感触,让方圆心中更加发毛:尸毒,还能左右我对那方面的需求? 他不能不担心,因为他可是修炼了阴阳合的。 能随意控制自己的情、欲,本来就是阴阳合的一大功能,要不然当初在水暗影、陈婉约主动钻进他被窝时,他凭啥能抗住美色的诱惑? 但现在,在方圆毫无那方面的意思时,仅仅是听到女人隔墙传来的叫声后,却有了修炼阴阳合后,从没有过的渴望! 这肯定是尸毒,破坏了阴阳合自身的防御体系,让我变得好像情窦初开的少年郎那样,无法控制了。 不行,赶紧去睡觉,老子说啥也管不了半小时的事了! 发现半小时来家门口踩点后,本想出面教训他的想法,在方圆查觉的是自己身体、思想都有了异样变化后,也顾不得管别人了。 自己屋子都漏雨了,哪儿还顾得了别人? 方圆伸手,在自己腿根狠狠掐了下,快步走回了屋子,反手大力关上房门,关灯,来到沙发前,就像僵尸那样直挺挺的摔在了上面。 他以为,自己竟然无法控制对女人的生理需要,就是尸毒破坏了他的防御体系,只要再也听不到那讨厌的女人叫声,那么就能迅速冷静下来。 阴阳合,并不只在男欢女爱时才会起效果,从广义的一面来说,这门功夫同样是‘正宗’的修身养性,强身健体的古武学。 就像武侠小说中所说的那样,吐纳(佛道等各派古武学,吐纳时都是盘膝坐着的,但阴阳合却是躺着的,可能跟它总是躺着工作有关吧),让气息在大小七十二周天内,缓缓运转,最后归于丹田气海中。 (大小七十二周天,其实是大周天,小周天的合称。 从气功学上来说,大周天是人任督脉和奇经八脉,身体所有脉的同时运转,而小周天只是任、督脉的通畅,两者相差很大。 所谓的三十六、七十二,是修行者运行时的次数。 本书说一个吐纳,就能尽快运行大小七十二周天,纯属杜撰,为了故事情节需要,还请懂行者别喷,谢了。) 以往方圆只要开始运功吐纳,无论情绪多么低沉、烦躁或者说是兴奋,都能很快恢复平静,就像波澜不惊的千年古井那样,平静的睡去。 可今晚,他催动气息从大小七十二周天内运行了三次,不但没有让那种渴望平静下来,反而更加的强烈,暴躁,浑身更是火烧一般的那样热,只想要女人。 尤其是想到就在卧室内的炕上,还躺着个婉约如水的成熟、女人。 继而,陈婉约那娇美的身段样子,清晰浮上了方圆的脑海中,使他猛地翻身从沙发上蹦起,就要向卧室门口扑去。 刚做出扑过去的动作,方圆丹田深处,却有一个厉喝声响起:你要做什么!? 瞬间,方圆清醒了,接着心中大骇(竟然无法控制自己了),转身开门,跑进了厨房内,打开水龙头,把脑袋伸了下去。 凉水,无论何时都能起到灭火的作用。 足足用凉水对着自己脑袋喷了五分钟,方圆才抬起头,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很好,那种无法抗拒的冲动,淡了很多,就像被凉水彻底稀释掉了。 难道说,以后在听到女人那个啥时的叫声时,都得拿凉水浇头? 站在黑漆漆的厨房内,方圆木然呆立了很久,直到脑袋上的水渍自然干了后,才拖着沉重的腿子,缓缓回到了屋子里。 再躺下时,心境已经平和了太多。 嗯,凉水,果然是个好东西。 方圆在沉沉睡去前,心里还这样想着。 只是,他的想法貌似有些乐观了--睡了不知道多久后,那种难以压制的感觉,再次从丹田腾起,以更加迅猛的速度,暴龙般的咆哮着,翻滚着,一次更比一次凶猛的,狠撞着他生理神经。 如果这时候有人,打开屋子里的灯,就能看到方圆已经满脸通红,面孔更是扭曲的吓人,全身发颤,好像火烧那样的热。 他在睡梦中,也紧紧握着拳头,发出难受至极的轻哼。 当那条暴龙,终于成功摧毁他理智上的最后一道防线,开始冲天狂嚎时,方圆就诈尸般的,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双眼攸地睁开,带着黑夜都遮挡不住的血红,还有瘆人的荧光。 当人的双眼,出现这种情况时,就已经证明他完全失去了该有的理智,只会按照思想、生理所需要的,去做某件事。 一个白色而窈窕的身子,这时候很‘及时’的出现在了黑夜中,来到了他面前,修长而又柔软的双臂,搂住了他的脖子。 成熟到极点的女人的体香,就像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钻进方圆鼻子里时,彻底让他迷失,动作粗暴的把那个女人扑倒在了案几上。 发出砰的一声闷响,还有女人疼痛时的轻哼。 “哼。” 站在方圆家门口,穿着黑色风衣的楚楠楠,得意的冷哼一声,心里想:这家伙肯定没想到,我会在这时候回家。特么的,姑奶奶离开这么久了,他不给我打个电话也就罢了,还换了手机号,真是气死了,看我今晚不把他吓个屁滚尿流。 《光速杀手》的拍摄,费时将近两百天后,终于算是完美杀青,整个摄制组的人,都可以松口气了,有了三天的自由支配时间。 当然了,也仅仅是杀青而已,要想把电影正式搬上屏幕,还得需要剪辑、审核等一系列的工作要做。 只有三天假期,很多演员都留在了拍摄景点,楚楠楠却急匆匆的飞回了国内。 她不是一个人来的。 在她身后,还站着个玉树临风般的帅哥:剧组的头号男主角(国际著名影星)欧特。 欧特在追求楚楠楠。 在看到楠楠姐的第一眼,备受万千女粉丝所拥戴的欧特先生,就深深喜欢上了她,并很快找她坦白。 如果是别的女人,尤其是楠楠姐这种在影视业刚露头角的新人,被大影星追求后,绝对会兴奋,会感觉幸福的不得了。 楚楠楠,拒绝了欧特。 理由很简单:她,已经有了中意的男人。 谁都知道,当代社会,尤其是西方男人对待爱情是啥态度:别说楠楠姐目前还没结婚,就算结婚了,欧特也会照追无误。 看在这男人还不错、大家是同事的份上,楠楠姐不好意思翻脸跟他动手--只是郑重的请他死心吧。 为了让欧特先生死心,楚楠楠决定趁着三天假期回国‘探亲’时,没有拒绝欧特死皮赖脸的相随:好吧,你愿意跟着,那就来吧,让你看看的我男朋友,你也就死心了。 “商,这就是你男朋友的家?” 欧特抬头,打量着方家的大门。 借着昏黄的街灯,楚楠楠能看到欧特脸上的不屑。 也是,身为国际超一流明星的欧特先生,早就习惯了住别墅、出入五星级酒店了,又怎么可能看得起这么落后的地方呢? “是啊,这就是我男朋友的家,虽然不是海边别墅,但这儿有我最美好的回忆,最在乎的男人,这就足够我万里迢迢赶回来了。” 楚楠楠看似云淡风轻的说着,踮起脚尖伸手,从大门上面的枕木上,拿下了一个把小刀。 “这是?” 欧特搞不懂楚楠楠怎么忽然拿出一把小刀,下意识后退了步。 小刀在楠楠姐手中挽了个刀花,得意的笑道:“别怕,我可不敢拿刀子对你不利,这是开门用的。” “开门?” 欧特来兴趣了:“开门,不都是用钥匙吗?” 西方人就是孤陋寡闻,不知道大门后面会有门插。 楚楠楠笑了下,也没解释,动作娴熟的把刀子,伸进了门缝中。 话说,这把刀子可是楚楠楠此前在方家住时,放在这儿的,就防备万一晚回家,林二插上大门时,用这玩意拨开门插的。 随着轻微的蹭蹭声不断响起,最后发出了格的一声轻响。 “look,门开了吧?” 楚楠楠轻笑着,慢慢推开了大门。 哪怕是黑夜中,楚楠楠在推开大门的瞬间,也能感受到一种熟悉的温馨,迎面扑来。 她很享受这种在国外找不到的感觉,在门口呆立很久,才幸福的叹了口气,缓步走向了北屋门口。 开门后,楚楠楠就看到方圆的卧室内,还亮着灯。 这么晚了,这小子还没睡觉,也不知道在搞啥呢。 姑奶奶要不要猛地大喊一嗓子(抓贼啊)吓他一跳? 楚楠楠嘴角弯起,浮上得意的笑意时,却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从客厅内隐隐传了出来。 第339章:好戏才刚刚开演呢 那声音,就像一头油尽灯枯的老牛,在发出一声不甘、沉重、短促且又解脱的低吼后,就寂然不动了。 接着,楚楠楠才又听到女人低低的哭泣声。 她本身也是女人,活这么大了当然也哭过很多次。 可她敢发誓,就算是打死她,她也无法哭出这个声音中所包含的情绪。 就像那声老牛咽气时,包含着好多复杂情绪后,女人的哭声中,除了有不甘、解脱的意思外,还有说不出的恐惧,悔恨,以及疯狂的欢愉。 这么多情绪掺杂在一起后,那哭声该有多么的特别? 这也不能不怪楚楠楠觉得奇怪了,再也没有了作弄方圆的心思,想都没想就冲过来,一把推开了房门。 女人的哭声,立马静止。 却有一股子难闻的气息,扑面而来。 很自然的,在黑暗中的楚楠楠,很熟练的伸手,找到了门后的照明开关。 啪嗒--随着照明开关的一声轻响,整间屋子里瞬间雪亮,刺的楚楠楠双眸,本能的闭了下眼时,就听到女人的惊叫声:“啊!” 接着,楚楠楠就睁开了眼。 随即呆住,傻了。 楚楠楠无比的后悔。 后悔不该看清屋子里的人是谁,又是在做什么。 后悔不该开灯,不该推门进来--甚至,都不该回国来方家! 因为在这一刻,她看到了人世间,最丑陋的一幕。 她在惊骇之余,还想呕吐。 但猛地张开嘴后,却是深深的吸了口气。 接着,就像午夜昙花那样的笑容,就在她俊俏的脸上绽放,语气无比平静的说:“对不起,打搅了,不好意思。” 说着,她就关上了照明开关,转身走出去时,还很体贴的替人家关上了房门。 她看到的那些,站在她身后的欧特,自然也看到了。 他当然没觉得有啥奇怪,毕竟女朋友不在家,男人趁机找个情人在家鬼混这种事,在西方世界可是很正常的。 最多,也就是暗中欣喜:这下好了,亲爱的商,会对她男友死心了,接受我的。 “走吧,欧特。” 楚楠楠自己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可以,会如此的冷静,竟然还笑得这样温柔,对一个不喜欢的老外,更是主动挽起了人家的胳膊。 欧特点头:“好,那我们去酒店。” “不,不去酒店。” 楚楠楠却拒绝了。 欧特有些奇怪:“那去哪儿?” “回摄制组。” “回摄制组?” “嗯。” “现在吗?” 欧特有些惊讶,抬手看了眼夜光表,低声说:“商,现在是凌晨两点了,这时候--” 他还要再说什么,却被楚楠楠打断了:“你不走,我自己走。” “好,一起。” 欧特不敢再说什么,连忙答应了下来。 “我从没有想到,这个家里,原来是这样肮脏。” 在出大门前,楚楠楠忽然停住脚步,转身看着屋子时,泪水哗的一下淌了下来。 “这就是人性,别伤心。” 欧特说着,抬手正要顺势搂住她肩膀时,楚楠楠却一把推开他的手,低着头的飞身冲了出去。 人在流泪时,总是看不清前面的路。 尤其是在黑夜,光线很暗的胡同里。 所以楚楠楠在低头冲过胡同最中间那个门前时,脚下忽然被啥东西绊了下,身子一个踉跄,摔向了那家的门洞内。 门洞并不深,也就是三十厘米左右,恰好可以允许半小时,在发现忽然有人从胡同最里面那家冲出来后,及时贴在门板上。 半小时今晚的目标,是秦大川带回家的小花。 那个女人,虽然一看就知道不是啥政经玩意--可问题是,越不正经的女人,才越有味道不是吗? 半小时真没打算,去招惹别的任何人。 只是老天爷好像在跟他开玩笑,哪怕他藏的如此严实,楚楠楠脚下一个踉跄,恰好摔到了他身上。 楚楠楠的心儿,此时绝对碎的杠杠的了。 也看不清眼前的任何东西。 不过,本能还是能让她分辨出,门板跟人的区别。 “谁!?” 任谁,在凌晨两点最黑时,忽然撞倒一个人身上,都会被吓一大跳的。 楚楠楠也是这样,哭都顾不上了,本能的抬头,低声喝问出这个字时,一只手却迅速捂住了她的嘴。 她挣扎--但仅仅挣扎了一下,意识却攸地模糊,挣扎的动作凝滞片刻,就啥也不知道了,靠在那个人身上,烂泥般的瘫坐在了地上。 “商,怎么了?” 随后跟出来的欧特,忽然听到楚楠楠低声喝问谁后,就瘫坐在了地上,心中大惊,赶紧快步冲了过来。 眼前一花,一个黑影从门洞中闪出。 是个身穿黑色紧身衣,脑袋上还戴着黑色头套的夜行者。 欧特先生拍过很多片子,其中当然也不缺乏夜行者的镜头。 所以人家在看到半小时后,马上就知道遇到坏人了,即刻低喝一声:“你是谁!?” 话说,欧特先生作为国际超一流的男星,而且总是饰演动作片中的绝对男主,肯定会几手高明的散打啊,跆拳道空手道之类的。 再说人家也拥有一副强壮的体魄,比方双臂一弯,一吐气,就能出现八块腹肌。 猛男。 绝对是的力量型猛男,最起码比半小时得高出半头,重出二十公斤,爆发力更是相当的出色,好像要打倒半小时,压根不费吹灰之力。 欧特也是这样做的,在看到楚楠楠忽然瘫倒在了地上,立即意识到她中了暗算,必须得干趴下这蒙面人后,低喝声中左拳一摆,已经扑了上去。 只是很遗憾,老天爷从来都没有规定,当身体强壮的一方,跟体弱的一方对掐时,就让前者必须获胜。 就像驴子跟老虎。 驴子可是比老虎大多了,可在老虎面前,除了哀鸣着被咬断咽喉外,貌似无法对老虎造成任何的威胁。 此时的半小时,就是老虎。 欧特先生,很不幸的扮演了驴子的角色。 尽管,他是一头会几手空手道等功夫的驴子,可还是在扑过去后,就被躲开他左勾拳的半小时,一把抱住脑袋,右膝飞快的提起,重重顶在了他下巴上。 不等欧特先生惨叫出生,半小时的左拳,就狠狠砸在了他脑门上。 欧特先生,只能翻着白眼,面条般的躺在了地上。 半小时让楚楠楠瘫倒,是因为在捂住她口鼻时的右手中,藏有能让她瞬间昏迷的药物:任何一个采花高手,都离不开这种必备良药的。 省时省力,还又管用。 搞定这俩人后,半小时迅速向方家那边看了几眼,接着跪倒在地上,耳朵贴在了地面上。 这就是传说中的伏地听声了。 安全。 方圆数百米外,没有任何的风吹草动。 很好。 半小时松了口气后,才拿出小手电,打开看向了欧特俩人。 他对男人没啥兴趣,不管是不是老外。 所以只看了欧特一眼,就看向了楚楠楠。 嚯嚯,美女? 半小时说啥也没想到,主动撞在他怀里的楠楠姐,竟然是个如此的标准大美女,比他此前看好的小花--无论是盘子还是条子气质,尤其是那身材,都要强过几百倍。 “老天爷,对我真是太好了。” 半小时得意的笑了下时,目光却是一凝。 他忽然发现,楠楠姐很眼熟,貌似以前曾经见过。 站在云彩里的老天爷,可不想耽误看好戏的时间,就用手一指--半小时的脑洞大开:去年初秋季节,半小时在车站附近的一个小旅馆里,曾经被个很彪悍的女警追杀。 幸好,凭借他对危险的灵敏嗅觉,以及出色的功夫,顺利逃离了女警的追杀。 那个女警,不就是这个美女吗? 她比以前,更美,也更有味道了! 哈,哈哈! 要不是半小时先生的工作性质太特殊,他真想扯下头套,仰天大笑三百声,感谢老天爷的厚爱:您得有多么的青睐我,才能把她给我送上门来?谢,谢了! 老天爷摆摆手:别客气,今晚的好戏才刚开始呢,继续演。 无声的狂笑几声后,半小时弯腰伸手,动作干脆利索,把楠楠姐扛在了肩膀上,转身就快步向胡同口冲去。 老天爷又说话了:你不要那个小花了?一个晚上跟两个美女玩,那多有意思啊? 对,对,我怎么就忘记那个小骚、货了? 这要是跟她们俩人打滚,就是给个神仙也不换的幸福啊。 没有谁愿意拒绝神仙也嫉妒的幸福,半小时更不会,马上就拨开大门,肩膀上扛着楚楠楠走到欧特面前,拿出一块手帕,捂在了他脸上。 没有三个小时,欧特先生别想醒来了 警官,今晚,我会让你铭记于心的。 看着肩膀上的楠楠姐,半小时阴森森的一笑,走进了大门内。 这家的院子,要比方家小一些,不过收拾的很干净,窗前还有一棵石榴树。 卧室内亮着灯。 小花正八爪鱼般的抱着秦大川,脑袋贴在他心口,姿态慵懒的,听他讲述以往的故事。 男人跟美女在一起时,总爱吹牛。 除了不敢乱说那个女魔的事,秦大川吹起牛来时,可以说是毫无节、操可言。 这不,他正在给小花承诺:只要你对我好,我会给你买豪车,别墅,各种喜欢的珠宝等等。 男人的承诺,有时候就是表杂的爱情,压根不可靠。 小花当然不会信,但脸上的神色,却比相信人渴了得喝水还要信,更是配合着吃吃娇笑,搞得秦大川又来兴趣了。 “嘿嘿,不说了,春宵一刻值千金呐,可不能浪费。” 手指一弹,烟头飞走,秦大川翻身坐起时,却听有个男人的声音,阴恻恻的响起:“你浪费的太多了,也该休息休息了。” “谁啊!?” 秦大川浑身的神经,猛地绷紧,霍然回头时,就看到一个黑影,飞快的由小变大,重重击打在了左眼上。 “啊--” 秦大川的惨叫声,刚刚跑出嗓子眼,就被一只手给堵住了。 接着,下巴间多了把寒光闪闪的刀子。 第340章:接下来该谁上场了? “成了。” 夜搜魂抬头看向天花板时,低低说出了这两个字。 她目前正在一辆厢式货车中。 箱货内,安装着当世一流的监控、通讯设备,全天候24小时内,方圆家中所有的一举一动,都被隐蔽安装在各个角落中的摄像头、窃听器真实记录着。 很多人说,要想发现隐藏的摄像头,只需在晚上关掉灯,打开手机相机,四处搜索--这样,就能从映入屏幕上的微弱红点,确定摄像头安在哪儿了。 这个法子确实很有效,但也只能针对常规性的摄像头。 夜搜魂用来对付方圆的摄像头,当然不会是这种常规性的(她有一万个理由相信,如果方圆不是在自己家里,哪怕摄像头再高级,安装手段再隐蔽,他也能找得到的,毕竟他绝对算得上世界上最会找东西人的之一),那样纯属不自在。 利用方圆在京华那段时间,在他家中布局,来监控他的一举一动,是老人早就安排好的。 有时候,身为老人亲侄女的夜搜魂,也发现她根本看不懂二叔:无比的神秘,未卜先知,整个人都仿佛是一团化不开的浓雾。 比方,老人是怎么提前知道,陈婉约会来找方圆,告诉他,他跟夏小韵不是亲兄妹的? 并为了阻止发现真相的方圆,跟夏小韵走在一起,又悍然设下了违反伦理的阴谋:让方圆,跟陈婉约之间,发生那种不能说的特殊关系! 这样一来,就算夏小韵知道,她跟小方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可在得知母亲跟他那个啥后,她还会接受方圆吗? 为了阻止方圆跟夏小韵走到一起,老人拿出的手段,堪称无所不用其极。 包括他的亲生女儿水暗影,也是他计划中的一部分。 夜搜魂承认,老人这样做,就是为了整个国家利益。 可她心里还是无比的不舒服,尤其是必须来做这件事时。 幸好,还没有等夜搜魂出手,陈婉约就主动按照他们的计划,在今天凌晨时分,做出了他们所需要的事情。 夜搜魂没有擅自行动,那是因为她窃听到了方圆身中了尸毒。 陈婉约为了救他,间接来挽救女儿,不惜犯下违反人伦的罪恶行为。 第一次,夜搜魂觉得这女人很可怜,也很伟大。 隐隐的,她也开始反感老人的一些做法了。 昨晚(现在已经是凌晨)方圆发觉情况不对劲后,也只是以为所中的尸毒在捣鬼,可夜搜魂却知道:是陈婉约在捣鬼。 陈婉约给方圆做得晚餐中,含有她暂时不知道的某种药剂(能让男人失去控制,对方圆有着特殊的针对性)。 方圆修炼了阴阳合,本身又身中尸毒,可以说是百毒不侵--一般的药物,对他形不成任何的威胁,这一点老人身边那些‘专家智囊团’,早就给出了答案。 可事实上却是,方圆压根无法抵抗陈婉约的暗算。 那是因为陈婉约所用的药物,是夏天问送来的。 失踪太久、生死不明的夏天问,原来就是在唐王! 尽管他乔妆打扮的很出色,但夜搜魂还是根据他在扶了下街灯杆子时留下的手纹,证明了他就是夏天问。 她只是在亲眼(通过监控器)看到,陈婉约跟夏天问见面时的自然样子,才惊讶的得知:原来,这对夫妻,始终在暗中联络。 前天晚上时,方圆曾经乍问过陈婉约,是不是一个老人,来过他家,把尸毒的有关事情告诉了她。 当时陈婉约在方圆猝然问话中,本能的回答:什么老人? 如果方圆在猝然问话时,把老人改成夏天问……夜搜魂敢肯定,陈婉约绝对会露馅的。 只是,方圆怎么可能会想到,夏天问就在唐王,又会来找陈婉约呢? 好像也唯有夏天问,才能给陈婉约提供,能让方圆无法控制的某种药物,来让他丧失理智。 难道说,夏天问跟陈婉约一样,这样做都是为了救方圆,间接救夏小韵? 为此,他不惜把自己老婆,推在未来女婿的怀中。 夜搜魂很想抓住夏天问,仔细审问他的真是来历,以及他有没有找到那双绣花鞋--但老人却不同意她这个建议,并厉声命令她,绝不许去招惹夏天问! 这让夜搜魂有种错觉:老人跟夏天问之间,好像存在某种关系。 好吧,暂且不管夏天问,也不用违背自己的意愿,去‘促成’陈婉约跟方圆,只需在这儿监视,处理一下后事等事,夜搜魂绝对能出色完成的。 可为什么,在她亲眼看到一出‘好戏上演’后,心里会那样难受? 更是第一次,开始发自本心的,厌倦自己的工作,只想推门下车,蹲身弯腰呕吐过后,远远的离开这个国家,再也不回来! 视频那边的老人,好像知道夜搜魂此时是什么感受,却依旧淡淡的问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五号目标已经出现。” 无论夜搜魂当前是啥感受,可还是认真的回答:“按照原计划,她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了方家,看到了她想不到的这一幕。” 五号目标,赫然是楚楠楠。 如果没有老人等人操作,《光速杀手》拍摄组,就不会放假。 楚楠楠,也不会急吼吼的赶回唐王,并在航班上延误了四个多小时后,才‘恰到好处’的赶到了方家。 不等老人说什么,夜搜魂又说:“但计划有变,有条野狗忽然出现,搞定了五号目标--这应该是个采花贼,暂时还无法确定他到底是谁。” “不用管他。” 老人在视频中的样子,很模糊,就像他的声音:“会有人把那条野狗的狗腿打断的。你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要让二号目标,看到一号、三号目标的视频,彻底的死心。” “我、我知道了。” 夜搜魂在说出这句话时,很费力。 二号目标,当然是夏小韵。 一号是方圆,三号是陈婉约。 当二号看到一号跟三号的视频后,她对一号的感情,就会发生质的变化,哪怕会在日后得知,她跟一号并不是亲兄妹。 老人针对他们的计划,已经推算出了好远。 “还有就是,你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安全,黑暗世界中的那个东西,已经在唐王出现了。目前,任何人都不许,擅自行动去搜寻她是谁,在哪儿。” 老人的声音不高,却带着让夜搜魂无法抗拒的威严,她只能答应。 根据夜搜魂跟老人的相处习惯,就知道他在说出这番话后,会下线了。 但这次,老人却没动。 夜搜魂也没说话,就这样定定的看着视频内。 足足一分钟后,老人才终于说:“搜魂,有些事,有些关系,并不是你所看到的那样。” “什么?” 夜搜魂一楞时,老人却下线了。 如果老人只说有些事的话,那么夜搜魂还想不到啥。 但他却偏偏多了句‘有些关系’,这就是在暗示什么了。 夜搜魂的大脑,立即快速运转:关系,关系,什么关系? 灵光一闪时,夜搜魂双眸一亮,捕捉到了什么,喃喃的自言自语:“难道说,陈婉约并不是夏小韵的……” (题外话:本来,陈婉约跟夏小韵的母女关系,是一个大坑。可有感于当前网文环境,绝不会允许出现违背人伦的情结,所以只能提前剧透一下。这样,爽感就差了不少,可只要免除麻烦,也算物有所值了。) 捕捉到什么后,夜搜魂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 秦大川的心情却糟透了。 他现在就像一头待宰的猪那样,被半小时反绑在了椅子上,嘴里塞着小花的贴身衣物,除了大瞪着双眼看着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这个该被人打断第三条腿的变态,真以为小花是我女朋友啊,还让我亲眼看着他是怎么糟蹋那女人的,嚓,她是我花一万块买下今晚的好不好? 秦大川挣扎着,很想吐出嘴里的衣服,大声告诉那位好汉,他只是个租客,跟小花也只是‘露水夫妻’,只要能放过他,他会把所有的大洋,都双手供奉! 但他怎么可能吐得出半小时給他塞嘴里的衣服? 最让秦大川可气的是,被彻底吓傻了的小花,在半小时问他们是不是两口子时,她竟然点头说是。 特么的,老子才不会娶你这样女人! 秦大川心中恨恨的骂着,半小时没来时对小花的柔情蜜意,早就荡然无存了。 采花时,很喜欢让女人的男人在旁免费参观,是半小时最大的爱好了。 尤其是今晚,有两个美女陪伴。 要不是古人有云‘春宵一刻值千金’,相信半小时肯定会把欧特先生也搬进来,让他跟秦大川一起旁观的(他以为,欧特先生,是楠楠姐的男朋友)。 当半小时,把楚楠楠也扔在大炕上后,秦大川才发现这位仁兄手里,还有个极品货色,要給他上演‘群殴’好戏了。 就像小花才不介意,会被半小时给办了那样(只要别伤害她,她会让男人享受到最美的待遇),秦大川更不在意,只是为楚楠楠暗叫惋惜。 大川哥纵横江湖那么多年,遇到过的美女千千万,当然也练就了一双如炬慧眼--在看到楚楠楠紧锁的双眉后,他就看出这是个跟他小妹一样干净的女孩儿。 可惜,今晚要被一个变态好汉给糟蹋了。 而他,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充满正义感的秦大川,却偏偏得当罪恶的目击证人。 “嘿嘿,小子,别怕,我是不会伤害你的,只是请你看场好戏罢了。” 半小时走到炕前,魔爪伸向楚楠楠时,却又回头冲秦大川嘿嘿笑着说。 谁特么的怕你? 有本事松开老子,咱们单挑! 听说不会受伤害后,秦大川顿时精神一振,但接着就沮丧了起来:老天爷肯定瞎了眼,才让这么好的女孩子,被你糟蹋。 你懂个屁! 老天爷在外面不屑的骂了句,才问:接下来,该谁上场了? 第341章:来了个痨病鬼似的救兵 没来由的,秦大川相信了半小时不会伤害他的话。 所有的惊恐立即烟消云散,脑子开始活泛起来,在庆幸小花不是自己媳妇的同时,也为楚楠楠即将遭到色魔糟蹋而惋惜。 他的精神一放松,眼神也管用了,赫然发现躺在小花身边的女孩子,竟然很像昨晚看电视时,从某综艺频道中看到的《光速杀手》二号女主,楚楠楠。 不会这样巧吧? 秦大川脑海中浮上这个念头时,半小时也看出了什么,已经碰到楚楠楠上衣拉链的手停住,再次回头冲他笑道:“小子,考你一下,认识这小娘们不?” 秦大川嘴巴被堵着,当然不能说话,却能点头。 “她是谁?” 半小时又问。 秦大川先摇头表示自己没法说话,又点头表示自己认识她。 “嘿嘿,现在我可以确定,这个以前的小女警,就是昨晚出现在综艺节目中,某国际大片的二号女主,楚楠楠。” 真没想到,半小时也曾经看过那个节目。 果然是她。 不过就算是她,那又怎么样啊? 她跟我又没啥关系,要是以往在路上走个迎碰头,她都不带搭理我的。 再说了,我现在这样子,又没法救她,唉。 哪怕已经认出楚楠楠是谁了,可在半小时说出这句话后,秦大川还是惊了下,随即心中重重叹了口气,接着闭上了眼。 秦大川虽然是个不折不扣的赌徒,更为了赌博不断找借口骗他小妹的血汗钱,但他终究还算是个有些良心的男人。 身为一个男人,却在色魔摧残女孩子时不能制止,那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闭上眼,不忍心看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同时呢,也自然又在咒骂老天爷瞎了眼:为什么不派个天兵天将来,拯救这可怜女孩子--当然了,必须得把他也顺手救出去才行。 老天爷可能被秦大川骂烦了,终于有所动作了:几声咳嗽声,忽然从门外的院子里传来,很轻,却很清晰。 但很快,那咳嗽声就停止了,让秦大川误以为自己产生了幻听,本能的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半小时弯着的腰板,霍然直起。 还没有等半小时做出下一个动作,一个高大的人影,就从门外扑了进来! 张牙舞爪的,好像炮弹那样急速扑向半小时。 妈妈呀,果然有人来救我们了! 秦大川狂喜时,却见半小时大喝一声,迅速抬腿,重重跺在了扑来的那个人身上--那条高大的人影,就像稻草人那样,用比扑来还要快的速度,嗖地向后飞出,重重砸在墙上,才啪的一声死狗般的落在了地上。 一动不动。 嚓,这就完了? 秦大川有些傻眼,愣愣看向仰面朝天躺在地上的男人,脑海中灵光一闪:咦,老外?这个人好像《光速杀手》中的绝对男主欧特啊。 话说秦大川平时还是很喜欢看电影的,尤其是国际动作大片,也很喜欢当红的几个男星,欧特就是其中一个。 欧特先生,以势不可挡的气势扑过来,却被半小时很轻松的,像踹死狗那样的踹出去后,半小时却没有丝毫的惊喜。 只有,惊恐。 他可比秦大川更清楚欧特是什么人:这倒不是说他也认出欧特是国际影星了,而是因为在大门外时,他明明把这个老外给干昏了,现在好像也处在深度昏迷中,咋就忽然扑进来了呢? “咳,咳!” 两声听起来好像无法压制的咳嗽声,再次从门外传来。 轻咳声,就像晴天霹雳那样狠狠劈在半小时身上,让他身子猛地一颤,右手一反,赫然亮出了一把锋利异常的短匕,双眼死死盯着门外。 半小时可不是秦大川,才不会以为欧特是自己扑进来的。 欧特先生,是被人仍进来的。 那个人,无疑就是这个咳嗽的。 “谁!?” 在半小时声音发颤的问出这句话时,秦大川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穿着短裤,背心,光着脚丫的年轻人。 年轻人的身材,看起来跟秦大川差不多,都是玉树临风型的--卖相也不错,不过他的脸色,在灯光下却有种病态的苍白,精神萎靡,尤其是在咳嗽时,还得用手捂着嘴,就像只要来阵风,就会把他刮走那样。 这个人是谁啊? 秦大川心中本能腾起这个疑问时,半小时替他问了出来:“你是谁!” 方圆放下捂在嘴上的左手,顺势倚在了卧室门框上,没有理睬半小时的问话,看向了被放在炕上的楚楠楠。 楚楠楠仍在昏迷中,依旧黛眉紧锁,脸颊上还有明显的泪痕。 老天爷也承认,这孩子出去大半年后,确实比以前丰满、有味道了好多,就像又来了一次青春期发育那样,变化太大了。 只是,她现在的样子,让人看了有些心疼。 方圆心里一疼时,又忍不住的咳嗽了起来。 这次咳嗽声很剧烈,迫使他弯下了腰,张大嘴巴几乎要把肺片给咳出来。 人家在咳嗽,半小时当然不指望他会回答自己的问话,更没因此而小看他(毕竟是老江湖了,从欧特腾云驾雾般飞进来的那一刻起,就意识到随后出现的某人,绝不会简单了,哪怕看起来好像是个痨病鬼)。 阴笑一声中,半小时左手一伸,采住了楚楠楠的秀发,右手中的刀光一闪,刀子搁在了她修长的脖子上。 无论眼前这个痨病鬼是谁,又有多么的邪门,只要有人质在手里,半小时惶恐的心儿,就会平和很多。 炕里的小花,这时候却趁机偷偷爬下了地,蜷缩在了床头柜后面。 半小时没有理睬她--小花的分量,相比起某个在国际影坛崭露头角的女星来说,差的不只是一点半点。 “放开她。” 又咳嗽了至少半分钟后,方圆才深吸了一口气,抬起了头,看着半小时,用很冷淡,很平静还又很理所当然的语气说:“看在我现在心情还算可以的份上,把你自己左手大拇指剁掉,滚蛋吧。” 我草,这人是谁啊,说话这样牛! 一副痨病鬼的模样,随时都能自个儿躺下,却厚着脸皮说这种大话,简直是岂有此理,沙比的干净,不去打电话报警,却在这儿充什么大尾巴狼! 半小时还没说啥呢,秦大川心中就这样愤愤的想着。 好像,方圆这番话侮辱了他那样(如果这采花贼真能因为你的这番话,就自残后滚蛋,那好像死猪一样被捆在这儿的哥们,岂不真成了猪?) 秦大川不知道,方圆说的这番话,是真心话。 他现在心情,确实还可以--因为楚楠楠来了。 在看到楚楠楠忽然出现在视线中后,方先生才猛地醒悟过来:她在接受采访时所说的那个男人,很可能就是他。 无论哪一个男人,当前又遇到了多么糟糕的事,但在电视上看到某个被好多男人欣赏的美女,在镜头前说他就是她的男朋友,她无比想念他后,都会心情不错的。 而且半小时还没有来得及玷污她--所以,心情不错的方先生,觉得有必要开恩,给半小时一点小小的惩罚,也就算了。 只是很可惜,半小时先生明显不愿意接受方圆的善意,狞笑着阴声骂道:“草,你特么的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如果麻烦我动手的话,后果很严重。” 任何人的好意在被拒绝后,都会感觉没面子,继而生气,方圆也是这样,淡淡的说着,迈步走进了卧室内。 就像是瞎子,没有看到半小时的刀子,就搁在楚楠楠修长的脖子上,只需轻轻往下一拉--楠楠姐就会香消玉损了。 “滚尼玛的,别过来!” 看到方圆竟然不在意楚楠楠的死活走了过来,半小时持刀的手稍微下压,同时怒喝道:“我数三下,赶紧给我滚出去,要不然我就割了她!一,二--” 方圆又变成了聋子,苍白的脸上还带着轻蔑的笑,脚步不停。 秦大川忽然发现,他无比讨厌方圆脸上的笑,急得拼力挣扎着跺脚,意思是在破口大骂:混蛋,你要害死那女孩儿吗!? “三!” 半小时可不是那种只会危言耸听的主,人家是说到做到的好汉,最后一个数字刚出口,右手中的刀子,就要猛地往下拉去。 是,楚楠楠是很漂亮,很有味道,如果能够把她给睡了,半小时先生愿意承诺在本年度不再去糟蹋任何女人。 但就算她拥有这么大的魅力,好像也比不上半小时的安全重要。 他决定先割掉这个美女,再把不知死活的方圆废了:不杀他,却要让他一辈子生活在痛苦中,每天都要遭受痛苦的折磨(正是他的愚蠢,才害死了女孩子)。 三。 这个数字被半小时从嘴里吐出来后,还没有来得及在空气中扩散,心中狂骂方圆的秦大川,刚要闭眼,不忍看接下来那血腥一幕时,却觉得眼前一花。 鬼那样,本来距离半小时还有三四米远的方圆,不知道咋回事,就站在了他面前,略显苍白的脸上,带着不耐烦的戾气。 方圆从来都讨厌不给面子的人,尤其是拿女孩子来威胁他的沙比。 对于这种人,他从来都不会客气--就像打死秦大川也不敢相信,他只是稍稍动了下右手,半小时就忽然发出了一声惨叫。 惨绝人寰。 惨叫声刚从半小时嘴里喷出半截,方圆就抓起一个枕头,捂住了他的脸。 方先生是个好人,不忍心看到别人痛苦的脸色,更不愿意半小时的惨叫,会打搅到左邻右舍人们的安睡。 随着枕头及时捂在半小时脸上,他的惨叫声,就像被人用脚踩住脖子的鸡,嘎然而止。 然后,秦大川这才看到,有一束鲜血,就像箭那样,从半小时两条腿之间,忽地喷溅而起,在灯光下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后,才洒在了白色地板上。 就像盛开的朵朵桃花。 第342章:为什么不让我去死? 十一岁那年的暑假中,秦大川曾经跟随母亲,回过某贫困山区的姥姥家。 他那天回家时,姥爷恰好请了个兽医,来给家养的牙猪(就是公猪)做‘结扎’手术:只要把牙猪结扎后,它就不会再春心荡漾,每天都再思念母猪了,而是会安心长肉,迅速胖起来被宰掉卖了。 好奇的秦大川,亲眼目睹了让牙猪那死不瞑目的一幕:看起来很和蔼的兽医,用一把锋利的小刀,割开了牙猪的子孙袋,拿走了它辛苦才下出的两个蛋。 也正是从那一天开始,秦大川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也不知道咋回事,事隔多年,秦大川都清晰记得那一幕,更是在每次想起时,就会全身发冷,好像有一天他也会变成那头可怜的牙猪那样。 也正是从那一天开始,他再也不愿意看到那残忍的一幕。 不过老天爷好像故意折磨他,让他在此刻,又再次重温了当年的感觉。 不同的是,方圆代替了兽医,半小时代替了那头牙猪--看着地上的物体,秦大川很想呕吐,大吐特吐。 可嘴巴里却塞着东西,实在吐不出来,只能被呛的泪流满面。 就在他无比恶心时,方圆已经把半小时拖出了卧室,来到天井前的水龙头下,打开水龙头,把半小时的脑袋,按在了洗手盆中。 秦大川泪眼模糊中,好像听到半小时低声惨叫着(又醒来了?)问了句什么--方圆是怎么回答的,他也没听清楚。 不过,他没有再听到半小时的问话声,只听到沉重的脚步声,飞快的消失了。 秦大川并不知道,玩刀的高手,再给人做了结扎手术后,被结扎的人除了无比剧痛外,不会危及生命的,刚硬点的--就像半小时这样,仍能一只手捂着伤口,用最快的速度,向最近的医院跑去。 至于半小时辛苦多年才下出来的两个蛋,早就被方圆一脚踩碎了,踢在门后了。 半小时虽然走了,可血腥气还在,其间更是掺杂着别的味道,很难闻。 终于,当秦大川不再流泪时,方圆拎着一桶冷水,从外面走了进来。 把水桶放在门后,方圆没有理睬秦大川,只是走到炕前坐了下来,慢慢伸手摸向了楚楠楠的发丝,就像兄长安抚哭泣的小妹那样,动作温柔,充满爱意。 始终处在昏迷中的楚楠楠,好像感受到了方圆,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但接着又皱起,有泪水从眼角缓缓滑落。 方圆知道,刚才发生的这一切,楚楠楠虽然看不到,却能听到。 更能感觉到,他在温柔的抚摸她的秀发。 要不然,她绝不会流泪。 但她却无法说出一个字,做出任何一个动作。 半小时,身为专业采花贼,所配制的药物,那是相当特殊的。 他不喜欢在用药物搞昏一个女人后,这个女人没有任何知觉。 恩爱嘛,当然是两个人都配合才行。 曾经了解过半小时的方圆,当然也知道这些。 本来,他在惩罚过半小时后,是想马上离开的。 但实在忍不住,就坐在楚楠楠身边,用这种充满歉意的温柔动作,来给她传递一些什么。 方圆希望,楚楠楠会把今晚所看到、遭遇的这一切,当作一个恶梦。 梦醒来后,阳光还是那样明媚,她该去过属于她的美好生活。 就让唐王的某些人,某些事,随着恶梦醒来,随风而去,成为心底最深处的回忆吧。 手指的指尖,轻轻碰在了楚楠楠的脸蛋上,有些颤栗。 不是害怕,而是自卑。 方圆觉得他现在无比的肮脏,没有任何资格,来碰楚楠楠。 可他真的不想女孩子流泪。 动作很轻的,替她擦掉眼角的泪痕后,方圆才轻轻叹了口气,站起来走到了秦大川面前,看着他。 秦大川也看着他,神色茫然。 “你是这家的租客?” 方圆问话时,已经拽出了秦大川嘴里的衣服。 “是--” 秦大川先艰难的咽了口涂抹后,才用力点了点头。 “那是你老婆?” 方圆回头,看了眼藏在床头柜后面的小花,又说:“告诉你老婆,以后别在外面打扮的那样花枝招展了,要不然还会惹祸的。” 秦大川很想告诉方圆,说小花才不是他老婆,只是个为了一万块钱就出台的表杂,不过却没说出口,点了点头表示记住了。 “我是你的邻居,就住在你后面的家中--以后没事时,可以去找我喝酒,如果你以后还住在这儿的话。” 方圆说着,替秦大川解开了捆住他的被单。 “我、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秦大川活动了下手脚,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方圆却摇了摇头:“以后再告诉你吧,我是个……很脏的男人,怕说出我的名字后,会脏了别人的耳朵。” “好,明晚,我去找你喝酒。” 要说秦大川还是有几分胆色的,面对出手就给人结扎的方先生,并没有太多的恐惧,这可能跟他在岭南时,亲眼目睹更血腥的一幕很有关系。 “别忘了带点下酒的肴,干烘花生米,猪耳朵就行。” 方圆笑了下,转身走向门口:“我走后,用凉水浇在他们的脸上,他们就能醒来的。” “是你救了他们,你怎么不等他们醒来?” 秦大川有些不解,问道。 “有人,不愿意看到我的。” 方圆脚步停顿了下后,语气落寞的轻声说了句,就快步走了出去。 “我叫秦大川。” 方圆走到院子中间时,才听到了秦大川的自我介绍:“很高兴能认识你,明晚,找你喝酒,带着干烘花生米,猪耳朵!” “这家伙挺有意思。” 方圆无声的笑了下,走出了大门。 走进自己家,把大门关上后,方圆站在院子里,抬头望着天,下意识的,去寻找那颗最亮的星星。 星星还在那儿,就跟他昨晚临睡前看到的那样,始终在那个位置,仿佛在一直等着他,在他抬头看过去时,极快的眨了下眼睛。 “你还好吗?” 凝视片刻后,方圆才轻声问道。 星星又眨了下眼睛,说她很好。 “我不好。” 方圆淡淡的说:“一点都不好。” 星星没有眨眼,只是愣愣的看着他,过了很久后,才再次眨眼,仿佛在跟他说:这不怪你的,你没有错。 是的,方圆确实没有错,无论他现在觉得自己有多么的脏,脏的要死。 或许,他曾经在某个瞬间,真想把总是在他面前搔首弄姿的陈婉约就地正法。 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哪怕是有人拿刀子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也不会那样做。 暂且不提陈婉约的年龄,也不管她依旧拥有让所有男人着迷的外表,单说她是夏小韵的亲生母亲这一点,就足够让方圆随时保持清醒,绝不逾越那条伦理鸿沟了。 可是他不做,却有人逼着他这样做。 那个人,就是陈婉约自己。 就算是再傻,方圆在恢复清醒后,也能察觉出自己中了陈婉约的道:晚餐,有问题。 那个傻傻的女人,不知道听了谁的话,为了间接救她的女儿,竟然使出了这种下三滥的招数,把两个人都逼上了绝境。 从此之后,方圆再也没脸去面对夏小韵。 陈婉约呢? 她还有脸活下去吗? 或许,就像她自己曾经说过的那样,当她帮方圆解决了尸毒后,她就会去死。 唉,傻到冒泡的女人啊,你可知道就算你去死,也无法解除我的--方圆盯着那颗最亮的星星,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时,某条神经忽然攸地绷紧:死!? 对,就是死! 陈婉约早就说过了,好像开玩笑那样的说,说她要是跟方圆发生那关系后,她就会去死,来保证这个肮脏的秘密不外泄,来消除方圆的负罪感。 现在,她的心愿已经达成了。 那么,她是不是就会去死了? 方圆霍然低头,看向了卧室窗口那边。 卧室内依旧亮着灯,所以才能把一道人影,映在了窗户的蓝色窗帘上。 很高的人影,就像在半空,能看到人影的双脚。 麻痹的,你把我害到这种地步,自己却想一死了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方圆怒了,双手一抬,纵身而起,就像一道鬼魅那样,直接扑向了窗口。 他已经来不及穿过客厅进卧室了,索性直接破窗而入。 当被撞碎的窗户玻璃,还在空中往地上洒落时,一片玻璃已经被腾空而起的方圆抓在手中,在空中一划--轻而易举的,就割断了吊着陈婉约脖子的那根尼龙绳。 女人穿着很整齐,很干净,尽管还是方圆的衣服,看上去很大,但这足以说明她在上吊前,也想以最体面的方式死去。 方圆才不会给她这个机会,只要她还没有跟随索命小鬼走进酆都城,他就有把握把她拽回来。 很幸运,或许是很不幸,在方圆及时的救治下(无非是人工呼吸,压心口,实在不行就找两根电线,给她电击),折腾了还不到半分钟呢,陈婉约就咳嗽了一声,幽幽的睁开了眼。 方圆这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扔掉了手中的电线,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笑了。 那笑容,无比的阴森,还带着不怀好意的得意:“陈婉约,你现在已经是老子的女人了,就算是要死,也得经过老子的同意后才行。” “为什么不让我去死?” 陈婉约盯着方圆,傻楞了片刻,才疯了似的翻身坐起,十指成爪飞快的刺过来,嘴里尖声叫骂着:“你这个畜生,为什么不让我去死呀!” 啪! 方圆用一记相当响亮的耳光,阻止了陈婉约的发疯。 第343章:一个谜一样的男人 女人对付男人最有效的武器,无非是泪水。 男人对付女人发疯的最佳武器,唯独是耳光了。 最起码,方圆是这样认为的。 事实上,这办法也确实有效。 就像陈婉约,被方圆一个耳光狠狠抽倒在了炕上后,就不再发疯了,眼前金星乱冒,嘴角有血丝溢出。 “我是不会成全你想当烈妇美梦的,我们俩人现在都无比的肮脏,你休想把所有污水都浇在我身上。陈婉约,我给你一个衷心的警告,你要是非死不可的话,我绝不会再阻拦你,但我会让夏小韵知道,我把你睡了,你才没脸去死的。” 方圆冷笑着,说出这番绝情的话后,才不管陈婉约有啥反应,就关掉台灯走出了卧室,来到堂屋中,又像僵尸那样的,直挺挺的摔倒在了沙发上。 他不是在吓唬陈婉约,而是真会这样做,如果那个女人还要去自杀的话。 他才是受害者,凭什么却要承担所有的罪恶,与痛苦? 对于陈婉约这种自私的人,方圆从来都没任何好感(她发疯做出那种事,说起来也只是为了她女儿着想罢了,方圆才不会天真的以为,她是为了救他)。 他相信,陈婉约肯定能相信他,说到做到,别说再去自杀了,就算现在有人杀她,她也会竭力反抗的--那个可能只为女儿才活着的女人,才不会拿女儿的幸福去冒险呢。 果然,当方圆摸黑点上一颗烟时,低低的哭泣声,从卧室内传了出来。 一般来说,当女人自杀未遂后,再哭泣,那么就证明她的寻死念头,已经被泪水彻底地摧垮了。 方圆无声的笑了下,屈指一弹,把刚吸了一口的烟卷,弹出了门外。 还开着门。 他懒得去关,现在已经是凌晨三点了,得抓紧休息,明天还得一早去上班呢。 如果是放在以往,总有个女人在哀怨的哭泣,方圆绝对睡不着。 现在,他却听着陈婉约的哭声,就像是摇篮曲那样,催人欲睡,很快就进入了香甜的梦乡中。 山羊、漠北北都曾经说过,身中尸毒的男人,哪怕是找了女人后,也无法完全清除所中的尸毒,但却能多少缓解一些痛苦。 他们没有说错。 因为方圆在天亮醒来后,没有再像前几天那样剧烈咳嗽,更没有那种气短胸闷的难受,最多只是轻咳了几声,就神采奕奕了。 气血畅通的感觉,真的很不错,就像早上刚升起来的朝阳那样。 你不得不承认,有些女人确实无比坚强。 陈婉约就是这样的人。 昨晚,她疯狂过,死过,现在心中或许还吊着一块沉重的罪恶之石,可在方圆走出堂屋时,她依旧像往常那样,早就做好了早餐,正拿着扫把,打扫院子。 “早啊。” 听到方圆的咳嗽声后,背对着门口的陈婉约,停止了扫地,纤腰轻转回头,冲着他妩媚的笑了下,随意披散在肩膀上的秀发,光滑的就像绸缎那样,被朝阳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泽。 “早。” 方圆抬手,做了两个扩胸运动后,走向了洗漱间:“今早,做的啥好吃的?” “馒头,米饭,三丝咸菜,都是清口的。” 顿了下,陈婉约才说:“你下午回家时,别忘了买点小米、馒头回家。” “还买化妆品吗?” 经过陈婉约身边时,方圆看了眼那张素面朝天的脸,眼神就像疼爱妻子的丈夫。 “随你的意思了啦,我是用也行,不用也行的。” 陈婉约柔柔的笑了下,继续弯腰扫地。 等方圆解决完个人卫生,从洗漱间出来时,陈婉约已经替他盛好了饭。 虽说只有三丝小咸菜,方圆还是吃的很香,四个馒头,三碗稀饭。 在他放下碗时,陈婉约及时递过来了一张纸巾,示意他擦擦嘴角。 慢条斯理的擦了擦后,方圆看似随意的问道:“那个告诉你有关尸毒、并指使你这样做,给你提供药物的人,是夏小韵的什么人?” 如果那个人不像陈婉约那样,关心夏小韵,绝不会为女人提供针对方圆的药,让他犯下无法饶恕的大错。 就在陈婉约刚说出有关尸毒的那些话时,方圆还怀疑是老人见过她。 但现在看起来,她没有见过老人。 所以方圆才想不通,除了他跟陈婉约外,还能有谁这样关心夏小韵。 陈婉约脸上的笑容,微微僵了下,答非所问:“你以前,可都是称呼她是楚词的。” “那是以前,以后她只是夏小韵,或者说是夏总。” 方圆淡淡的回答。 他以前称呼夏小韵为楚词,那是因为他把女孩儿当做了自己的小媳妇。 可现在,女孩儿的母亲,已经成为了他的女人,那么他就不能再对夏小韵有那种想法,哪怕这对他来说,是一种很痛苦的选择。 陈婉约,夏小韵母女之间,他只能选择一个。 哪怕是陈婉约死了,夏小韵一辈子都不知道昨晚那个肮脏的事,方圆也不会再把她当做小媳妇。 真正的男人,总有一条连他自己都无法逾越的底线,或者说是原则。 陈婉约脸色慢慢变白,很久后才低声问道:“你、你不管她的生死了?” “有人敢伤害她,得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方圆在说出这句话时,觉得很耳熟:哦,文永远(还有铁辽)好像说过这句话,不过事实证明他是在放屁。 方圆说话,从来都不是放屁。 “我相信你。” 陈婉约盯着他,缓缓点了点头。 方圆无声的笑道:“我说话,也不需要让谁来相信。好了,我得去上班了。你自己也好好想想,希望等我下午回家时,能告诉我那个人是谁。” 陈婉约没吭声,愣愣的盯着方圆用过的碗。 等方圆穿好衣服,吹着口哨走到大门口时,陈婉约才忽然抬头,说道:“夏天问。” 方圆的口哨声,停住,还有他的脚步,回头看着他:“夏天问?有意思,还真是有意思,这个伟大的父亲,为了女儿的安全,连老婆都不在意了。不过,他不会再来找你了吧?” “他的目的已经达到,当然不会再来了。” 陈婉约笑了下,笑容很苦。 想了想,方圆才说:“那他有没有告诉你,就算你跟我睡了,也解决不了我身上的尸毒,只会传染给你?” 陈婉约的脸,一下子苍白。 方圆不用再问,就知道夏天问没有告诉她这些。 夏天问能知道尸毒的存在,更能找到能针对方圆才管用的某些药物,那么他就没理由不知道,陈婉约豁出去做的事,于事无补的。 既然是这样,他为啥还要这样做? 看来,老夏还真是个谜一样的男人。 “假如,夏天问要是再来的话,你就告诉他说,要想彻底解决我的困难,必须得找到一双绣花鞋,就是你以前穿过的那种,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舍得给你。” 方圆有些不忍心再打击她了,出门前说:“乖,看好家啊,别随便外出,外面疯狗多。” 很凑巧,方圆反锁上大门,走到前面邻居家大门口时,脸上戴着两个黑眼圈的秦大川,也开门向外走。 “啊,早啊,哥们。” 看到方圆后,秦大川呆了下,接着赶紧问好。 “早。” 方圆向他背后看了眼,问道:“咦,你那个小媳妇呢?” “嘿嘿,她才不是我媳妇,是我花了一万块请来的出台小姐。你走后不久,她就撤乎了。” 秦大川也反锁上门,说:“昨晚我是吓坏了,才让你误会她是我媳妇的。” “哦,原来是这样。” 方圆才不关心小花是不是秦大川的小媳妇,转移了话题:“你这是上班?在哪上班呢?” 秦大川说了个名字。 方圆没听说过,那是一家地下赌场的据点,也算是秦大川的单位了吧。 要说这小子的胆儿还真肥,凌晨时发生那么大事,也没挡住他对工作的热爱,更没有打算搬离这儿,重新找个地方。 可能是因为有方圆这样的邻居吧,总能给人一种安全感。 走到胡同口时,秦大川才小声说:“嗨,哥们,昨晚按照你的意思,我把那个女孩子,还有老外救醒了。啧啧,哥们,我不能不对你说声牛,女孩儿果然是《光速杀手》中的女二号,她竟然被你给救……”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后来呢?” “后来?” 秦大川愣了下,说:“后来,他们醒来后就走了,什么话都没说。” “哈,你没有跟她要个签名啊?我有种预感,楚楠楠以后绝对能成为国际大影星的。” 方圆明明早就猜到,楚楠楠醒来后不会提起他,可在秦大川说出来时,为啥心中还是有些失落? 是因为他已经在乎人家,还是希望她能知道某件事的真相? 方圆拿不准,只是知道以后再也不用伤害那个表面坚强的女孩子了。 陪着方圆傻笑了几声时,秦大川走下了小石桥,左右看了眼才问道:“哥们,你在哪上班呢?” “神通快递。” “在那边担任什么职务,月薪多少?” “公关部经理吧,月薪上万。” 秦大川问的也不是啥秘密,又是在等车,方圆也没啥好隐瞒的。 “月薪上万啊?也算可以了,不过比起我来,还是差了点。” 秦大川嘿嘿笑着,神秘兮兮的问:“想不想挣大钱呢?” “想,哪有不想挣大钱的?” 方圆问:“你的工作能挣大钱?” “那是,运气来了,一个晚上就能捞个十几万。” 秦大川得意洋洋的说。 方圆明白了:“哦,赌博吧?” “别说的这么难听,应该说是‘以少量资金来运作,在最短时间内产生效益的投资理财’产品。哥们,我保证你只要跟着我混,或许只要一周,就能挣座大房--” 秦大川正在舌灿莲花的蛊惑方圆,跟他一起去投资理财时,方圆拦住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前笑了笑说:“没兴趣。” 第344章:十万火急的大事 快到公司时,方圆就看到斜对面的那栋大楼前,有许多戴安全帽的装修工人,正聚在门前说笑着什么。 方圆去年初秋在神通快递干助理时,站在自己办公室的窗前,就能看到这栋楼,知道这是一家专做海产品的公司,貌似生意很不错。 可现在,大楼正面墙体上原先那行竖版的鎏金大字(公司名字),已经被揭了下来,好像搬家了。 善谈的的哥,观察到方圆看向那边后,就说:“哥们,知道这家大楼为什么换了新房东不?” 对这种事,方圆向来没兴趣,不过看在等红绿灯的份上,也不好挫伤的哥谈话的积极性,就笑着摇了摇头:“咋,你好像很清楚啊?” “我小姨子曾经是这栋大楼原公司的会计来着,我当然知道。” 的哥只要打开话匣子,要想再关上,很难。 反正没事,方圆也就姑且听听。 原先在这儿开公司的某海产品集团,业务其实很火的,不过在十数天前,在的哥小姨子嘴里很是神通广大的老板,却忽然下令搬家。 据小姨子说,能让老板屈服的某个主,是来自京华的大人物。 那个大人物,要在这儿开一家化妆品公司。 “这简直是扯淡,大人物就是钱多的没处花,嚓,开一家化妆品公司,用得着把整栋大楼都买下来?” 的哥很为小姨子原公司老板抱不平,不过也仅限于在嘴上说说罢了,发现方圆对此真不怎么感兴趣后,就转移了话题,开始谈论时事政治了。 自从华夏开国后,美利坚好像总是能轻易成为华夏人民饭后茶余的话题,虽说也有‘乒乓外交’之类的,大多数却是负面新闻,无非是想方设法的,来遏制东方古国的崛起。 不过自从去年开始,美利坚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着实下降了一个层次。 那匹把美利坚取而代之的大黑马,无疑是北朝。 早在上世纪的五十年代,华夏曾经帮北朝人抗美,付出了残酷的代价。 那时候,可算是两国关系时的蜜月时期吧。 其实自从大隋帝国那会儿开始,国人就对那个国家没啥好感,要不然隋炀大帝、唐太宗等,也不会连续征伐他们了,盖因那个国家,就是一头喂不饱的白眼狼。 上世纪五十年代,华夏为北朝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但在人家的教科书内,却是这样鼓吹的:美帝国打北朝,就是想打开一条入侵华夏的大门,勇敢的北朝人民,在英明而伟大的领袖领导下,为保护华夏的安全,舍生忘死,数以十万记的北朝英雄儿女,抛头颅洒热血,永远长眠在了那次战争中。 好吧,出于他们领导人为维系他们尊严的份上,素来有着上国之称的华夏,不跟他们一般见识,依旧在数十年来,尽可能的支援他们。 但华夏的付出,都换来了一些什么呢? “草特么的,那些白眼狼,把我们给的粮食援助,转手就卖掉,才不管他们人民的死活,换成铜等金属,为他们先辈立雕像!” 的哥越说越气愤,甚至还把车子停在了路边,吐沫星子乱飞的说:“那边号称三千里江山,可铜铸的各种伟人像,就多达三万尊,平均每五百米,就有十尊铜像--这还不算什么,最近更是在我边境,频频进行核试验。” 的哥说的这些,就算再不怎么关心整治的人,也是有所耳闻的。 方圆也听说过,美利坚正是借着这个借口,才在南朝布置某防御系统,并征调最精锐的海军方战队,游骑兵等,要对北朝展开斩首行动。 一时间,华夏国内民间,也是众说纷纭,无非是美利坚动手后,华夏该怎么办。 是不是还像上世纪那样,出兵北上抗美? 毫无疑问,百分百的国人,是不愿意再帮那头白眼狼的。 但关键问题是,北朝要利用核武器,把华夏再次拖进这谭浑水中。 很多专业的军事评论家都说:美帝国对北朝动手后,谁也不敢保证他们会不会把核弹,发到华夏境内--如果华夏不出兵北上的话(这就是典型的流氓行为,在此前上千年的历史上,他们早就证明了自己是个合格的流氓)。 “要我说啊,不等美国鬼子动手,咱们就得先把那些白眼狼的核设施给破坏掉,袖手旁观美国鬼子给他们惨重教训,再严守双方边境线,随时打击敢越境过来的武装分子。” 的哥挥舞着拳头还要继续再说时,方圆笑着说话了:“哥们,莫谈国事,我快晚点了,咱们是不是该走了?” “啊?哦,嚯嚯,扫瑞啊,被那些白眼狼给气坏了。走着!” 的哥这才醒悟过来,连忙启动车子,但还是不解气的说:“要是我……” “就算你是老大,要想破坏那边的核设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地球人都知道了,他们会不知道,会不派重兵,严防我们去搞破坏?真去了,绝对会提前爆发一场大战争,反而会促使他们丧心病狂,先用核弹跟我们干一架。” 方圆说着,随意抬头向车外看去。 此时出租车正在打着转向灯,右拐去神通快递的停车场内,一辆黑色的奥迪轿车,正从里面驶出来。 奥迪车的车窗,正在缓缓升起。 就在两车交错、奥迪车车窗即将合上的瞬间,方圆看到了开车的人,眉梢就猛地挑了下:夜搜魂,她怎么会来唐王,又出现在这儿? 对于夜搜魂,方圆可是有着相当深刻的印象:当年,要不是她诬蔑方圆,要趁夜对她非礼,老人也不会在一怒之下,把他逐出七杀手。 方圆还记得,正月里在塔希科雪原上时,陈断玉曾经劝他原谅夜搜魂。 当时方圆是这样说的:要想我原谅她,除非她全脱了衣服,跪在我面前。 其实,方圆那时候也就是随口一说罢了,才不稀罕夜搜魂跟他赔罪。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对这女人的怨恨,早就淡了。 不过,她怎么来唐王了? 方圆没有再理睬的哥说什么,回头看着迅速驶去的奥迪车,皱眉深思。 看在方圆是个很不错的听众份上,的哥免了他的车费零头:足足四毛钱呢。 正所谓礼轻情意重,看在这几毛钱的份上,方圆当然给奉上真挚的祝福,祝他今天财源广进,寿与天齐,一统江湖啥的。 因为公司总裁对张副总的态度,导致下属员工们对方圆是敬而远之,哪怕是前台客服小妹,请方助理帮忙给夏总送个信封时,态度也是不冷不热的。 大人大量的方助理,当然不会跟小丫头片子一般见识,只是随口问了句是谁送来的,就接过了那个信封。 信封里装的,好像个光盘。 “哦,是个年轻女士--哟,李姐,你今天穿的真靓呀。” 不屑跟方先生说话的小妹,话说到一半就跟别人打招呼去了。 妹,就你这点眼里价,这辈子可能也只是个小客服了。 方先生无所谓的摇了摇头,拿着信封走上了电梯。 既然答应客服小妹,要把信封送给夏总,方圆直接去了十一楼,刚出电梯,恰好看到劳拉从楼梯口上来,手里拎着一个小保温桶(里面是夏总的早餐)。 劳拉对方圆的态度,那是相当不错的。 可惜当时走廊内没人,要不然肯定会因为她的态度,来重新审视方圆在夏总心目中的地位了。 方圆恰好不愿意去见夏小韵(现在心虚的很),就把信封交给了劳拉。 “这里面是什么呀?” 劳拉也看出是个光盘来了,随口问了句。 “我也不知道啊--谢了,走了。” 方圆随口回了句,直接走向楼梯口。 走到楼梯口拐角处时,他还在琢磨:夜搜魂,咋会出现在这儿? “你去神通快递送光盘时,是故意被方圆看到,让他联想到是我藏在幕后,操纵这一切的吧?” 夜搜魂驾车,刚驶过红绿灯,电话就响了,是老人打来的,不等她说什么,就率先问出了这些话。 语气,想当的冷淡,还透着失望。 夜搜魂没说话,只是慢慢把车子贴边,停住。 “搜魂,你该知道,导致他跟陈婉约发生关系的人,不是我们,是--” 老人等了片刻,再开口说话时,夜搜魂第一次,打断了他的话:“二叔,我昨晚一夜没睡,觉得这样对方圆不公平。他,不该承受这样的痛苦,你该告诉他那些真……” “放肆!” 老人低喝一声。 夜搜魂马上就咬住了嘴唇,握着方向盘的左手手背上,有青筋突起。 电话那边的老人,沉默很久后,才轻轻叹了口气,淡淡的说:“搜魂,从现在开始,你手头上所有的工作,都交给英华(老人的另外一名亲信)。你,用最快的速度,离开唐王--随便去哪儿。从此后,咱们再无瓜葛。” “二叔--” 夜搜魂一惊,赶紧正要说什么,电话中却传来嘟的一声响,挂了。 “好吧,我退出,或许,以后能活的开心些。” 夜搜魂傻了般的,盯着前面过了很久,回头看了眼神通快递总部大楼的方向,喃喃说道:“方圆,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不需要帮忙,我自己能搞定的,等遇到不明白的问题时,再请教你好了。” 方圆笑呵呵的,婉拒了张欣要帮(其实是指点)公关部正常工作的好意,又从口袋里拿出几百块钱,递给了她:“张部长,这是昨天我借你请客的钱,毋须收下。” “哎哟,圆哥,你这是在打我的脸呢,说好是我请客的嘛,怎么还要给钱?” 张欣当然不肯要,正在推辞呢,桌子上的电话响了起来。 “先接个电话啊。” 方圆笑着,拿起话筒:“喂,我是方圆,哪位?” 他的话音未落,话筒中就传来劳拉焦急的声音:“方圆,你快点过来,十万火急的大事!” 第345章:这是你斩断情丝的手段? 就像往常那样,夏小韵来了办公室后,先拿起秘书处早就放在桌子上的某些文件,粗粗浏览一下,正准备去开晨会时,劳拉进来了。 劳拉给她拿来了一个信封。 听说这是方圆送来的后,夏小韵马上就放下手头的工作,打开信封取出了光盘。 劳拉说的很清楚,方圆给她光盘时,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 夏小韵也没在意,把光盘放进了电脑光驱内时,劳拉就把小保温桶放在桌上,建议她趁着热,先喝点稀粥。 夏小韵答应了声,点击播放文件后,就接过了小铁碗。 当前劳拉是夏总最信任的人,尤其是在工作上,夏小韵从来都不会刻意瞒着她,所以在点开光盘文件时,她就站在边上看。 这是一盘监控录像,技术处理过的,所以哪怕是在黑夜中,仍能清晰看到有两个人,相互拥抱着趴在沙发上。 开始播放时,画面是没声的,但正在喝粥的夏小韵,看出画面中是一对男女在狂吻着,相互脱衣服时,想当然的愣住时,有声音传了出来。 夏小韵虽然没有经历过男人,可在情窦初开时,还是会像很多女孩子那样,在黑夜中偷看过东洋某教主的现场录像,尤其是在听到声音传出后,立即明白光盘上的内容是什么性质的了。 是谁这样无聊,送这样一盘男女恩爱的光盘,给夏总看? 就在劳拉也为光盘内容而感觉匪夷所思时,画面上那对狂吻的男女,抬起了脸。 方圆? 陈婉约? 方圆送来的光盘里,竟然是他跟夏总名誉上的母亲,陈婉约的亲热录像? 哇噻,有没有搞错啊? 小黑妹大张着嘴巴,满脸都是不信的擦了擦眼,再次定睛看去--没错,画面中的那对男女,在经过短暂的亲吻后,就迅速开始了正面表演。 方圆这是在玩要找死的节奏吗? 就算陈婉约只是楚词名誉上的母亲,可在她心里,终究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方圆怎么可以拿这些来给她看? 这是要说明什么呢? 劳拉傻楞片刻后,马上反应过来,伸手就要关掉录像。 却被夏小韵一把抓住了手。 她看向夏小韵。 夏小韵没有看她,只是紧紧咬着嘴唇,双眸中几乎要喷出火来那样,死死盯着电脑屏幕,全身都在发抖。 是,夏小韵现在已经百分百的确定,她跟方圆是亲兄妹,陈婉约只是抚养她长大(而且很明显,还带有不可说的阴谋)的女人,就算方圆跟陈婉约发生这种肮脏的关系,好像也是很正常的。 可问题是:话可以这样说,事却不能这样做。 更何况,方圆又亲自把光盘送来给夏总看(劳拉已经无比确定,这光盘就是这小子制作的,专门给楚词看的),那么他究竟是什么意思? 方圆送这玩意来,到底是啥意思,劳拉不知道。 正如夏小韵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看下去,又是怎么狠狠的,把小保温从桌子上扫下去的。 咣当一声的大响,稀粥洒了一地,也惊醒了劳拉,立即跑出了办公室,站在门前拿出手机,开始拨打公关部的电话,找方圆上来。 劳拉在打电话时,夏小韵却在笑。 笑着重重坐在了大班椅上,目光却始终盯着电脑屏幕,脑海中有个声音在喊:我知道,我知道你为什么给我看这盘肮脏的录像,无非是想让我对你死心而已! 就是昨天,也是在总裁办公室,夏小韵哭着说她实在放不下方圆。 那是发自她内心的话,她不想隐瞒。 方圆走后,慢慢清醒过来的夏小韵,就预感到方圆会做点什么,来斩断她对他不正常的情丝--她是女孩儿,可以任性,可以不顾一切的去追求想要的东西。 可方圆呢? 却是想当理智的男人,就算是死,也不会因为楚词对他放不下,就违反人伦犯下大错,铁定会想方设法的,来斩断她的想法。 夏小韵是这样分析的,也做好了方圆随时让她死心的充足准备。 只是她做梦也想不到,方圆竟然是用这种方式,来斩断她对他的感情。 荒唐? 还是羞辱? 夏小韵说不清,只是盯着电脑屏幕,傻傻的笑。 可她的心,却无比的疼。 这是在滴血。 她以为,在得知跟方圆是亲兄妹,确定陈婉约不是她亲生母亲后,无论那个女人以后做什么,又是在哪儿,是死还是活,她都不会在意。 可事实上,当她亲眼看到,那个把她抚养长大的女人,跟她无法割舍的男人滚在一起后,她的心,还是这样疼,疼的她喘不过气来,只能笑。 她没有流泪,只是笑。 笑着想:方圆,你真不错,好哥哥呀,为了斩断我对你的爱,你就用这种最直接的办法,来引起我对你的反感,呵呵,哥,你真好呢。 叮咚叮咚,手机铃声响起。 夏小韵才不去管,还在那儿笑。 当手机铃声第二次响起时,她猛地抓过手机,就要狠狠摔出去时,动作却又停住了:来电显示,是楚楠楠。 自从楚楠楠去欧美追求她的明星梦后的两个月内,俩人还是经常联系的。 不过后来因为楚楠楠的拍戏工作量加大,再加上夏小韵这边总是摊上事,所以俩人就慢慢断绝了联系。 时隔半年,这是楚楠楠第一次给夏小韵打电话。 无论她因为何种原因拒接的话,好像都对不起闺蜜之间的友情。 尤其是在夏小韵心中极度难受,想找个人获取安慰时,楚楠楠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夏小韵拿起鼠标,关掉了电脑上的声音后,这才接通了电话,还语气故作轻松的先打招呼:“嗨,楠楠,你行呀你,现在成大腕了,工作日理万机的,今儿怎么舍得给我打电话了?” “楚词。” 楚楠楠的声音,有些低沉,还有些沙哑,才没有像以往那样,跟夏小韵互诉衷肠,开门见山的说:“有件事,我犹豫了很久,仍然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 “什么事呀?咱们姐妹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话题?” 夏小韵在轻轻笑了一声时,心中腾起对自己无比的敬佩:夏小韵,你真的成熟了呢,哪怕遭受这么大的打击,都能尽快的放平心态,云淡风轻的没事人那样。嗯,有所进步,这样才对。人活着嘛,无论遇到哪种事,都该笑傲人生才对。 “我说了,你可千万不要着急,发火。” 楚楠楠犹豫了老大会后,才压低声音说:“昨晚,我曾经回去过唐王。” “啊?” 夏小韵愣了下,脱口问道:“我怎么不知道?你为什么没有告诉我?回来做什么呢,现在哪儿了?” 依着夏小韵跟楚楠楠的姐妹关系,她问出这些问题,是很正常的,带着真切的关心,还有一些‘你回来都不告诉我,真不够姐们’的抱怨。 楚楠楠肯定有些难为情,不过当下她来不及解释这些了,只是说:“我、我只是去了方圆家。” “你去了方圆家?” 夏小韵黛眉一挑,猛地意识到了什么,脱口问道:“啊,我知道了,你喜欢上他了!” 楚楠楠是夏小韵的唯一闺蜜,俩人以往关系那样好,她外出大半年后好不容易回家一次,却没有通知夏小韵,而是去了方圆家。 就算是傻瓜,也能从楠楠姐这个行为中,看出什么的。 “是,我、我是喜欢他,最起码在昨晚之前,我一直以为,我爱上他了。” 楚楠楠并没有否认,语气苦涩的坦然承认。 她可不知道方圆跟夏小韵之间的感情,早就到达了一个她无法超越的境界,思维还停留在小夏讨厌小方那会儿,所以没觉得自己爱上方圆,有啥不妥。 (同时,这也是她回唐王,去找方圆却没有通知夏小韵的主要原因,楠楠姐不想让小夏知道,她爱上了那个跟小夏不对眼的家伙。) “你爱上他了?嚯嚯,真不错啊,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呢,恭喜啊,恭喜!” 夏小韵依旧在笑着,只是那笑容有些变冷了:“哦,对了,你刚才说要告诉我有件事,还不让我发火。说吧,什么事?” 楚楠楠当然看不到夏小韵当前啥态度,就像她打电话来,可不是说这件事的,稍稍犹豫了下,才低声说:“昨晚,我去了方圆家后,发现,发现陈、陈阿姨,也在他家里……” 夏小韵的目光,又挪到了电脑屏幕上。 上面那对男女,已经趋于疯狂。 看着那两具丑陋的躯体,夏小韵明白了:这段录像的发生时间,就是昨晚,在方圆家。 楚楠楠昨晚回到唐王后,肯定想给某人一个惊喜,就悄没声的去了他家,结果却看到了一幕打死她,都无法让她相信的丑事。 那边的楚楠楠,正在吞吞吐吐的不知该不该把话彻底挑明时,夏小韵说话了,声音无比的平淡:“你是不是看到他们,在恩爱?” “是、是--楚词,你的声音,怎么会这样从容?” 马上,楚楠楠就从夏小韵的语气中,敏锐捕捉到了什么。 “因为,我现在正观看他们俩人的恩爱录像呢。嗯,花样很多啊。” 夏小韵又笑了,笑声中带着明显的轻佻。 “你在看他们的录像?楚词,你--” 楚楠楠彻底懵了。 她想破脑袋,也想不通夏小韵怎么能看到昨晚那一幕的录像。 更诡异的是,楚词在亲眼看到她母亲跟方圆的丑陋行为后,怎么可能会这样的反应! “楠楠,有些事,你不知道。以后有机会我再跟你说。就这样吧,再见--在外面,要保重自己的身体,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随时打电话给我。” 说完这番话后,不等楚楠楠说什么,夏小韵就掐断了通话。 帮,帮帮。 办公室的房门,被人轻轻敲响。 “进来。” 夏小韵语气平静的说着,扣上了笔记本电脑。 第346章:你们的表演很精彩 十万火急,啥十万火急的事啊? 听劳拉在电话中,说是发生了十万火急的大事,让方圆赶紧火速赶去总裁办公室那边后,方圆心中有些好笑的嘟囔了句,随口说了个嗯,就扣掉了电话。 就在十分钟前,他可是刚见过劳拉。 小黑妹神色平静的就像湖面那样,很正常,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发生啥事? 所以方圆才没有把劳拉的焦急放心里去,不过肯定得去总裁办公室那边一趟。 放下电话后,方圆刚要站起来,却发现张欣的双眸中,带有明显的憔悴神色。 刚欠起的屁股,马上又稳稳坐在了椅子上。 方圆觉得,他有责任,更有义务开解一下这位美女部长,告诉她天不会塌下来的,别担心会因为昨天当众驳了夏总的面子,就会担心。 尤其是得知张良华很受夏总重用后,就担心会被他日后报复。 要说方先生的观察力,跟洞悉人心的本事,还是很有水平的。 从张欣的憔悴中,就意识到这位美女部长,昨晚在家里肯定是辗转反侧,无法入眠了--理由很简单,就因为脑袋瓜子一时冲动,得罪了夏总跟张良华。 事后,等她彻底冷静下来后,才意识到自己昨天中午的行为,有多么愚蠢了。 别看张欣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敢于为方部长强出头,收拾张良华,驳夏小韵的面子,其实她也很珍惜当前的工作岗位。 毕竟,神通快递公关部副部长的薪水福利,也是想当让她满意的。 “张部长,你先别走,我有话要跟你说。” 喊出转身要出去的张欣后,方圆沉吟了片刻,才很直率的说:“或许,我不会在神通快递干太久。不过,我现在可以给你一个郑重的承诺。有我在,就没谁敢打击报复你,就是夏总也不行。还有就是,我不在了,你也会接替我的位子,成为正印部长,不受任何副总调遣,直接对夏总负责。” 张欣愣了。 她可没想到,方圆能看透她的心思,并说出这番让她心生暖意的话。 帮人不图报,那是英雄所为--张欣或许是个英雄,帮方圆整治张良华时,没想到要获得他的感激,不过她更是一个比较现实的小女人。 有哪个现实的小女人,在没有任何好处的情况下,愿意去做损己利人的好事? 所以,昨晚躺在舒服的大床上,张欣就开始摊煎饼,后悔了。 但她更明白,事已至此,无论对错,她以后都得亲密团结在方先生身边。 假如她要是反水,再去讨好张良华,来帮他整治方圆的话,那么她就会被所有人看不起:任何时候,叛徒都是被正邪双方所讨厌的。 打落牙齿和血吞,就是张欣此前的真实写照。 可却万万没想到,方圆会跟她说出这番话,哪怕她平时玲珑八面的,这时候也不知道说啥好了。 要想彻底安抚张欣,让她放松心情,死心塌地给自己当小弟,圆哥当然得爆出一点猛料才行。 很关怀下属的,亲自给张欣泡了倍菊花茶后,方圆才说:“嘿嘿,实不相瞒啊,我跟夏总早就私定终身了--嘘,这可是绝密啊,她心眼小,不喜欢我乱说的。” 张欣的双眸,猛地亮了,百花盛开般的笑容,更是在俏脸上攸然绽放,却做出无比端庄、严肃认真的样子,用力点头:“圆哥,你放心,我是绝不会告诉任何人的!但我现在,必须得提前恭喜你。还有啊,得提醒你注意那个张副总,他对夏总可是不怀好意的。” “切,就那种痴呆玩意,趁着我跟夏总闹点小矛盾时,就想仰着身子想好事?” 方圆冷笑一声,说:“别管他,我随时都能让他卷起铺盖滚蛋的。” 得到圆哥的郑重承诺后,张欣心中的包袱全然放下,浑身散发出她这个年龄少妇该有的迷人魅力,嫣然巧笑着,给方圆倒水时问道:“圆哥,我发现小北妹子太单纯了呀,昨天去彩虹药业时,孙德力那老不死的乱放屁时,她竟然被吓着了。今天早上一上班,我发现她的情绪还有些低落呢。” 她情绪低落,是因为我昨天吓坏了她。 方圆当然不会把差点掐死小北妹妹的事,告诉张欣,只是拜托她好好培养漠北北,看看她能不能胜任公关部这个工作。 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再把她调到别的岗位。 方圆跟张欣谈论起漠北北的事儿后,就忘记劳拉要他赶紧去总裁办公室的事了。 直到等的花儿都谢了的劳拉,第二次打电话来催后,才结束了跟张部长的谈话。 方圆走出公关部办公室时,看了坐在窗前漠北北:小北妹妹正在看公关部以往的成功业务案例,很认真的样子。 只是,她的背影,看去时比昨天好像单薄了许多。 唉,都是我的错啊。 我这个人啊,真不怎么厚道,总会在无意间,伤害那些喜欢我的女孩子,简直是造孽啊,不可活啊。 心生感慨的方先生,摇着脑袋叹着气的,来到了总裁办公室所在楼层。 他刚走进走廊中,劳拉就出现在了他面前,一把抓住他的手,小声埋怨道:“你怎么才来呢?不是告诉你,出十万火急的大事了吗!” “你还好好的站在这儿,能有啥十万火急的大事?” 方圆不以为然的笑了下。 劳拉没心情再跟他计较这些,开门见山的问道:“方圆,你把那盘光盘送给夏总看,到底是怎么个意思呢?” 方圆愣了下,说:“不是我要送给夏总看的,是前台客服小妹,委托我捎带过来给夏总的……” 劳拉打断了他的解释,问道:“那你知道光盘里面,是什么内容吗?” “我咋知道啊,我又没看过。” 方圆更觉得奇怪,刚要问那里面啥内容时,劳拉接下来的话,让他一下子傻掉:“里面,是你跟夏总那个母亲陈婉约,亲热的监控录像!” 啥,我跟陈婉约亲热的监控录像? 别人送来的光盘中,会有我跟陈婉约亲热的场景? 怎么可能! 饶是方先生机智无双,反应敏捷,但在得知那盘光盘中是啥内容后,还是变成了木鸡。 昨晚,他跟陈婉约发生的事,除了天知地知,他知她知外,也就是楚楠楠,还有陪同她来的那个老外了。 可问题是,就算楚楠楠俩人亲眼看到他们的丑陋一幕,但也没机会制成光碟啊。 当时,她可是很快关灯,就退出去的。 退一步来说,就算楚楠楠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把那一幕制成光盘,可凭借她跟夏小韵的关系,也绝不会把光碟送到这儿来! 那么,是谁录制了光盘,又是谁在暗中为方先生、陈阿姨现场直播呢? 我家,被人安装了监控器! 呆愣片刻后,方圆马上就想到了最关键的所在。 至于谁,特么的这样无聊--方先生当前,实在没心情去考虑。 门前最重要的,该怎么去跟夏小韵解释。 方先生脸面神色变幻不定时,劳拉并没有催促他。 她能清晰的看出,方圆没有撒谎骗她,是真不知道那盘光盘里面的内容。 他现在正傻着呢。 幸好,方先生变傻的时间,并不是太久,很快就清醒了过来,无声的笑了下,问:“劳拉,你相信,那盘录像是我录制的,特意送给夏总看的吗?” “原则上,我该相信,因为你有理由,用这种手段,来斩断夏总对你的特殊感情。可你的眼神告诉我,你不屑用这种肮脏手段的。” 劳拉的回答,很认真,看来在等待方圆时,她也冷静考虑过了。 “错了,还真是我录制下来,特意送给她看的,呵呵。” 方圆却发神经般的,笑着拍了拍小黑妹的肩膀,大踏步的走向了总裁办公室。 看着方圆的背影,劳拉神色复杂的摇了摇头。 站在门口,方先生很庄重的整理了下自己的衬衣领子后,才敲响了房门。 听到夏小韵平淡的声音传来后,方圆多少有些惊讶,更有些无奈的心疼:这孩子,在遭受一连串的各种打击后,算是迅速成熟起来了。 “夏总。” 方圆走进办公室,随手关上房门后,才看向了夏小韵。 “坐。” 夏小韵也看着他。 俩人的神色,都无比的平静,带着公事公办的冷漠。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你就在我面前,我却无法接近你,跟你说我其实是真的是在乎你。 方圆在跟小夏无声的对望片刻后,脑海中闪过这么一句话,接着就走到待客区的沙发前,坐了下来。 “想喝点什么?” 夏小韵从大班椅上站起,走向了饮水机那边。 黑色的细高跟小皮鞋,就从满地的狼藉踏过去时,她就像没看到那样:“绿茶,还是咖啡?” “绿茶吧。” 不知道为啥,看到夏小韵如此的冷静后,方圆忽然有些怕。 天生就喜欢人肉大餐的老虎,扑倒你面前后,却摇着尾巴求包养,你会不会怕? 夏小韵为方圆泡了一杯绿茶,端到了他面前案几上,又顺势坐在了他面前沙发上,纤长的右腿一抬,搁在了左膝盖上,双手十指交叉,放在了小腹间,身子微微后仰,倚在了沙发靠背上。 黑色的小皮鞋,微微颠着,很有节奏的样子,看上去很有挑逗的嫌疑,却偏偏又把美女总裁该有的风度,气场,诠释的淋漓尽致。 方圆很不习惯被夏总这样盯着,端起茶杯喝水。 水很烫,也很苦。 夏小韵说话了:“你送来的光碟,我看了。内容很精彩,如果放在网上的话,你们肯定能力压东洋那些专业技术人员,一个晚上就能走红大江南北,成为数千万青少年的新偶像。” 不得不说,夏小韵现在各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哪怕是讽刺人。 “夏总,你太过奖了。” 事已至此,方圆也没必要解释,那东西不是他送来的了。 第347章:要给某些人一个教训 “我可没有夸张,只是实话实说罢了。” 夏小韵笑了下,忽然弯腰伸手,从案几下面拿出一盒烟来。 这是招待烟,男人抽的。 其实,除了方圆之外,哪怕是王副总那样的公司元老,也不会在这儿吸烟的。 “来一颗?” 夏小韵动作笨拙的撕开香烟,叼了一颗在嘴上,递给了方圆。 你最好别吸烟。 方圆咽下了这句话,摇了摇头时,却拿出火机凑了过去。 夏小韵弯腰,伸头,像模像样的凑在火机前,点燃香烟后就狠吸了一口。 接下来,当然就是剧烈咳嗽了,连眼泪都咳出来了。 方圆很体贴的,递过了一张纸巾。 咳嗽了老大会儿后,小脸通红的夏总,才吸了下鼻子,用纸巾擦了擦泪水,笑着说:“呵呵,虽然很呛,不过很好玩,有种全身放松的感觉。” “这样才会上瘾的。” 方圆好像的提醒道。 夏小韵马上就反问:“就像你跟陈婉约,发生第一次后,以后就能顺理成章的生活在了一起,对吧?” 方圆看着她,沉默片刻后才说:“其实,她也是个很不错的女人。虽说年龄比我大太多,可岁月并没有给她留下太多的痕迹。早就有人说过,完全成熟了的女人,对男人的魅力才是最大的。” “嗯,我也看过类似的观点。” 夏小韵又吸了口烟。 这次,她只是轻咳了几声,就止住了。 看来,人类在学某个坏习惯时,总是能尽快学会。 再次轻轻吸了下小鼻子,夏小韵才说:“不过说实话,我觉得这样对她,多少有些不公平。当然了,她那么大年龄了,能得到你这个小帅哥的青睐,也算不错了。” 方圆没说话,只是低头看着手里的火机。 夏小韵也没催他,慢悠悠的吸着烟。 一颗烟完事后,接着又接上了一颗。 当第二颗香烟要燃尽时,她说话了:“说实话,我刚看到那东西时,我真的很生气。现在不了,因为我很理解,你这个当哥哥为什么这样做的苦心--说起来,你也够不容易的,为了纠正我的错误,不惜去找一个老女人来做那种事,恶心我。” 笑了下,她又说:“现在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你的目的达到了,我确实很恶心,对你的那种不正常感情,基本都没了。因为我只要一想到你,就会想到她,想到你们滚在一起的样子,啥爱啊恨啊的,就飞了。” 方圆也笑了下,还是没说话。 他觉得,他没必要说什么。 因为,夏小韵当前的态度,正是他想看到的。 尽管无比的不甘。 可大错已经铸成,再特么的不甘,又能咋样? 背后那只黑手,早就算定他跟夏小韵不是亲兄妹的事瞒不住了,所以才及时安排了这一切,抢先封住了他要向小夏说出真相的嘴。 事到如今,就算刀子搁在他脖子上,他都不能说了。 是,方圆记得在去年时,夏小韵曾经亲口跟他说过:只要你能帮我,我会跟陈婉约一起伺候你。 但那时候,夏小韵说那样的话,只是交易,没有任何的感情。 方圆可以接受,她同样也能接受母女共侍一夫的现实。 现在呢? 如果方圆还奢望有这种好事的话,夏小韵绝对会以死,来报复他的贪心。 这一切,都是那只手在背后运作,出面的是夜搜魂。 想到那个老人,想到夜搜魂后,方圆满脸无所谓的笑着摇了摇头:好吧,你们成功了,为了阻止我跟楚词走到一起,不择手段。 “方圆--我还是叫你的名字吧。” 夏小韵把烟头掐在了烟灰缸内,淡淡的说:“该说的话,我都说完了。至于你以后,愿不愿意留下来,对我来说无所谓。不过,有机会的话,能否请我去你家作客?我真的很想感受一下,你们俩人在一起的幸福生活。” “好的,随时欢迎夏总你的大驾光临。” 方圆站了起来,说:“那我先走了。” “嗯,不送了。” 夏小韵也跟着站起身,犹豫了下,伸出了右手。 “嘿,还要握手吗?” 方圆嘿嘿的笑着,跟她轻轻握了下。 “方圆,无论怎么样,你都要开心,好好的活下去。” 夏小韵很认真的说。 “你也是。” 方圆点了点头,转身快步走出了办公室内。 刚出门,就看到倚在门旁走廊墙壁上的劳拉了。 很明显,劳拉不放心他跟夏小韵,怕他们会起啥争执,所以才在这儿偷听,做着随时冲进去劝架的准备。 “她很理智。” 方圆说。 “但这只是表面现象。” 劳拉回答。 “无论咋样,我都会照顾她的。” 方圆说了句,就在劳拉复杂的目光中,走向了楼梯。 刚走到电梯门口,张良华从里面走了出来。 方圆看都没看他一眼,擦着他的身子正要走下楼梯时,他却忽然说:“方助理,半小时后去我办公室,我有工作上要安排你去做。” “好啊,我一定会准时觐见张副总的。” 方圆很有下属姿态的,笑着点了点头。 “哼。” 张良华皮笑肉不笑的轻哼一声,抬手整理了下衣领后,脚步轻快的走向了劳拉那边时,脸上立马堆满了殷勤的笑容,老远都打招呼。 劳拉却理都没理他,抱着膀子走进了自己办公室内。 张良华笑容凝固时,听到已经走下楼梯的方圆,好像发出一声不屑的嗤笑。 他霍然转身,瞪着空荡荡的楼梯口,眼神阴狠。 老天爷可以作证,方先生真没因为张副总遭到劳拉的无视后,就嗤笑他。 张副总自己出现了幻听罢了,方先生现在哪儿有闲心去嗤笑他? 没有回公关部办公室,方圆在步行下了一层楼梯后,就进了电梯。 他得回家看看。 他很不喜欢自己家里,会被人安装了监控器。 同时,他觉得也该得给某些人一个教训:不管那些人是不是奉命。 盗圣要想根据那些监控器,查出隐藏在暗中的某些人,并不是太难的事。 方家的大门上,依旧挂着锁头,院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响。 就好像,整个方家所有的一切,都沉浸在了温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方圆忽然无比怀念他的一个兄弟--毛驴。 毛驴如果在的话,早就听出他的脚步声,人立而起的趴在门后,摇着尾巴锥锥的向大哥问安了。 方圆开锁,推开了大门后,一眼就看到了陈婉约,就坐在石桌前,背对着阳光,摆出一副无比淑女的样子,左手托着香腮,静静的看一本杂志。 “你怎么回来的这样早?” 看到方圆回家后,陈婉约有些奇怪。 “有点事。” 方圆走过去,坐在她身边的石凳上,伸手搂住了她的脖子,嘴巴就凑了过去。 陈婉约一惊,本能的就要伸手推开他时,却听他小声说:“咱们去浴室吧,有正事要跟你说。” 昨晚她虽然主动疯狂了一次,可潜意识内,还是很怕跟方圆亲热的,所以才想拒绝,但在听他小声说有正事后,马上就配合起来。 男人跟女人亲热的镜头,有人愿意看,也有人不愿意看。 英华就不愿意看--因为他很清楚,镜头对的那对男女,其实是一对牺牲品,尤其是那个年过四旬的女人,更是可怜。 相比起夜搜魂来说,英华对方圆他们的同情心,并不弱。 但他却没有夜搜魂那样的胆量,赶去违逆老人的命令。 英华,全名黄英华,在成为老人的心腹之前,就已经是华夏某部门最出色的特工了,因为表现优秀,所以才被老人亲手提拔到了当前的位置上。 按照老人的命令,本来协同夜搜魂行动的黄英华,马上就成为了本次行动小组的首要负责人(总共有十七个精锐,听从他的安排),还是按照以往那样,每隔两个小时,就会跟京华方面汇报这边的情况。 其实,就是方圆的行踪。 不过那天方圆跟漠北北去租房时,在房间里做了些什么(方圆出来时,表情很不正常),因为情况出乎他们的意外,没办法得知,只能分派出两个人,专门去暗中监视那个女孩子。 坐在厢式货车内,黄英华喝着咖啡,看着监控屏幕。 当看到方圆忽然回家后,就迫不及待的搂住陈婉约亲吻,接着就弯腰伸手把她抱进浴室内后,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淡淡的吩咐手下:“把镜头切换到浴室。” 马上,坐在他身后的那几个专业监控员,立即调换镜头。 镜头调换过来时,那对男女开始脱衣服了。 就像干柴遇到烈火那样,他们相互脱衣服的动作很粗暴,随便乱扔--很凑巧,方圆在扔出陈婉约的一件贴身衣服时,恰好盖在了监控头上。 屏幕立即黑了。 不过这不要紧,因为能听到有放水声,还有陈婉约的哼哼声传来。 他们,这是要玩儿鸳鸯浴么? 黄英华嘴角用力抿了下,有些为方圆可惜。 他现在已经知道,方圆就是老人曾经在全国各范围呢,挑选的七杀手之一,本来该有着想当光明的前途,却因为要对夜搜魂不轨,被逐了出去,丧失了大好机会。 更是在老人的安排下,犯了大错后,索性自甘堕落,竟然在大白天的工作时间,回家跟陈婉约玩鸳鸯浴--这个人,算是废了。 听到浴缸内有水拍打的声响,还有陈婉约那迷人的叫声,从耳机内传来后,黄英华再次摇了摇头,摘下了耳机。 他从来都不喜欢监看目标的私生活,哪怕必须这样做,也唯有站在旁边静静的听着,反正就算是用脚丫子,也能想象出那对男女的样子。 走到车厢最后面,黄英华点上了一颗烟,稍稍打开了上方的天窗。 水声,女人的叫声,一直在继续。 还有手机铃声响起,那是老人跟他单线联系的手机。 老人主动打电话来了,黄英华连忙掐灭香烟,走过去拿起了手机。 第348章:九幽王的贪婪私心 就在一个小时之前,黄英华刚刚向老人汇报了这边的情况。 一切正常。 所以他不明白,老人为什么主动給他打电话过来。 “一号目标,现在做什么了?” 老人的声音,好像从他来到这个世界那一天开始,就这样充满了沧桑,还带有任何人都无法反抗的威严。 “目标在十分钟之前忽然回家,正在跟三号目标亲热。” 黄英华在说出方圆做什么时,没有一点的犹豫,或者说是不好意思。 这本来就是他的工作,无论在私下里,他为方圆有多么的惋惜,可也会用最端正的态度,如实向老人汇报。 “什么?” 老人的声音里,带有明显的惊讶:“他忽然回到家,跟三号目标亲热?” “是的,正在亲热中。” “你能看到他们?” “看--不到,但却能听到。” 黄英华如实的,把方圆回家后做什么了,又很‘不小心’的用衣服蒙住了监控器,但却没有阻挠窃听器的继续工作,所有监控人员,正在倾听他们的恩爱。 可是不等他的话音落下,老人的声音陡然严厉了起来:“你没有亲眼看到,只是听到?” “是……” 黄英华在说出这个字时,明显意识到了哪儿不对劲,底气很不足。 “立即,转移你当前的位置!” 老人下达了命令。 黄英华怵然一惊:“您是说,一号目标故意掩盖了监控器,只留下三号目标一个人在浴室内演戏,他本人则趁机来寻找我们?” “只能是这样,快,千万别以为他查不到你们。” 老人的声音,有些急促。 “是,我马上--” 黄英华双脚脚后跟一磕,刚说到这儿,就听到背后传来砰的一声大响。 他下意识的回头,就看到箱货的门开了,一个穿着裤衩的年轻人,脸上带着邪魅的笑,正站在下面望着吃惊的他们。 “方圆!” 下意识的,黄英华喊出了方圆的名字。 与此同时,坐在箱货中的其他四个同事,都从椅子上蹦了起来,掏枪。 “别动枪!” 黄英华当然知道,方圆是绝不能被干掉的,所以才喝令手下不许动枪。 但很明显,哪怕老人(还有夜搜魂),几次告诉他说,方圆有多可怕,他也有了足够的心理提防。 但当方圆忽然出现在眼前,手下人要掏枪后,他还是本能的以为,他们要想伤了方圆,应该很轻松。 接下来,方圆就用实际行动告诉黄英华,他的以为有多么的错误--几乎是在他喝令手下不许掏枪的同时,方圆就已经蹦上了箱货。 这次,能够跟随夜搜魂来唐王,监控方圆的十七个人,不管是专业技术,还是动武,个个都是部门中的精锐人员。 黄英华也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可方圆接下来的动作,却让他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精锐:那四个已经掏出枪的手下,几乎还没有机会把枪口对准方圆呢,就结连惊叫着飞下了箱货,重重摔在了路边。 摔在路上后,就没谁再站起来了。 方圆在把他们摔下去时,用了足够让他们疼昏过去的力气。 拿着手机的黄英华,彻底傻掉。 直到方圆笑着问他是谁时,他才清醒过来,虎吼一声扑上来。 黄英华不想伤害方圆,但绝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就这样伤害自己的下属! 他在扑上来的同时,右手中的手机,也已经狠狠砸向了方圆的面门。 黄英华觉得,依着自己的身手,有绝对的把握,能把方圆狠狠撞下车去,再伺机制伏他,警告他最好要冷静,这样做是为了他的安全考虑。 所以,当他觉得右手手腕嘎然剧痛,不知道怎么就重重摔在路面上,疼昏过去之前,还满心都是不甘,以及夜搜魂临走前,跟他说过的一句、他却没在意的话:方圆,远比你所能想象到的更危险,更厉害! 黄英华自付,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他都不输给夜搜魂。 而夜搜魂,又是七杀手中的妖手,排名第一。 按照妖魔鬼怪、佛龙狼的座次,以此类推七杀手的本领,排名仅仅是第三的鬼手方圆,又能厉害到哪儿去? 不过,当他疼昏过去时,他才猛然觉悟夜搜魂没有说错:原来,七杀手的排名座次,并不代表着本身本领的高低。 方圆近身格斗的本领,要比三个夜搜魂加起来,还要厉害! 但很可惜,黄英华明白的太晚了。 黄英华昏厥过去之前,心里想了些什么,方圆才不去考虑。 他只是拿着黄英华砸过来的手机,走到了一个真皮座椅前坐下,从数个屏幕内,以各种角度看着自己的家,还饶有兴趣的拿起耳麦,放在耳边,听陈婉约自己在浴缸内演戏。 手机依旧处在通话中,这一点方圆可以肯定。 老人没有说话,好像在等方圆开口。 方圆放下耳麦后,才终于问道:“现在,我能不能称呼你为龙头?” 以前,哪怕方圆被冤枉的逐出七杀手后,数年内每次想起老人时,也从没有用这种玩世不恭的态度。 龙头,是老人在某部门的代号。 很形象,也很贴切。 “随便你怎么称呼我。” 老人说话了,语气又恢复了该有的平静:“听说,你在塔希科时,杀了王国华,算是开杀戒了?” “你放心,这次我没有杀人。” 方圆笑了下,说:“不过,我不敢保证下次,还会不会只掰断他们的手腕。所以呢,我觉得你该把所有人都撤回去,别再来招我心烦了。你还该知道,其实我这个人脾气挺暴躁的。” 龙头沉默,很久后才说:“我派人监视你,除了要不惜一切代价阻止你跟夏小韵走到一起外,还有一点,就是因为九幽王已经去了唐王,要对你们下手……”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就算你们在,那又怎么样?你们,能阻止她?” “不能。” 龙头实话实说:“好像没有谁,能阻止九幽王要做什么。” “那你们的人,在这儿除了等着被干掉外,还能起到啥作用?” 方圆晒笑一声,才用认真的语气说:“看在我对你还保留着最后一丝尊敬的份上,别再来烦我了。不过,我可以给你保证,我绝不会跟夏小韵发生那种让你们害怕的关系。” “唉,就算你说到做到,那又怎么样?” 龙头在那边叹了口气。 方圆问:“为什么要这样说?” 龙头淡淡的回答:“你该明白,那晚九幽王没有杀你,只是给你种上尸毒,是为什么。” 方圆明白了:“你是说,她已经不在意,我会不会跟夏小韵走到一起?” “如果她不想把夏小韵取而代之,那么就不会在打伤你后,杳无踪迹了。” 龙头说:“这些天,我一直在考虑,她会以哪种方式,来取代夏小韵。细胞克隆?还是像玄幻故事里那样,生吃了夏小韵,化身为她等等方式?都不是,所以我想不出。” “我也想不到。” 方圆接着问:“你就这么确定,她必须得把夏小韵取而代之?根据我的了解,九幽王这次入世,只是起到促成我跟夏小韵走到一起的作用。” 龙头好像笑了下,才说:“不管九幽王是何种生物,又有多么的可怕,唯一能肯定的是,她只要还有人类的正常思维,那么就会有私心。” 龙头说得没错,人类到任何时代,都不会缺少私心。 按照某些不确定的传说来,九幽王的入世,只起到让彼岸花并蒂盛开、引发黑暗邪恶物质的作用。 说白了,她就是方圆这个引发灾难的导火索的导火索。 可问题是,她现在好像不甘心只当导火索的导火索,而是想把夏小韵取而代之。 此前,方圆就已经知道,当他跟夏小韵走到一起,完成那个世界赋予他们的‘历史使命’后,他们的生命就会结束。 而九幽王,则没必要像他们这么命苦--她既然明明知道成为夏小韵,跟方圆结合后,生命就会结束,那么她干嘛还要想取代夏小韵呢? 九幽王这样做,只能有一个解释。 那就是:她取代夏小韵,跟方圆结合引发某个灾难后,她不会死。 方圆,也不会死,她有确定的手段,来保证两个人的生命安全。 既然这样做能活下去,不这样做仍然能活下去,那么她为啥非得这样做呢? 这不是多此一举,自找麻烦吗? 要想解开她为啥这样做的疑惑,就得必须牵扯到人类骨子里的贪婪,私心了。 九幽王,一个不明生物,很渴望能变成一个正常人,这才想把夏小韵取而代之,力保她跟方圆,能够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跟公主那样,幸福的生活下去。 正是出于这种人类才有的贪婪私心,所以九幽王才给方圆种上了尸毒,迫使他不敢去碰任何一个女人,只能去找她,为她去寻找那双传说中的绣花鞋。 好像,也唯有这样解释,才能合理。 这个问题找到答案后,那么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九幽王,会用那种手段,来把夏小韵取而代之? 方圆不知道。 龙头,也不知道。 “我只能确定,她就在唐王,想方设法的接近你,随时都做着把夏小韵取而代之的准备,一旦时机成熟,夏小韵就死定了,而你呢,也会按照她的意愿,成为一个不明生物的‘爱人’,或者干脆说是傀儡。” 龙头说了很长时间,方圆相信,这绝对是他这辈子跟人说话最多的一次了。 拿起桌子上的香烟,点了一颗后,方圆才说:“我很感谢你能跟我说这些,也会牢牢记在的。但我还是要告诉你,我不希望被人随时随地的监控。让你的人,撤走吧。” “或许,我自己就能摆平那个九幽王。” 方圆说出最后一句话后,举起手机,用力砸在了一个屏幕上。 接着跳下车,在很多围观者惊诧的目光中,光着脚丫扬长而去。 第349章:迷多的让人头疼 方圆回到家时,陈婉约还躺在浴缸内,无比销魂的叫着。 嗯,这娘们很有表演天赋,可惜没有去演艺圈发展,要不然肯定能拿回一个奥斯卡小金人--方圆推开浴室的房门,冲里面打了个响指,转身就走了。 等她穿好衣服走到院子里后,才看到石桌上,放着各式各样的监控设备。 就算早就把脸皮扔国外去了,可她还是下意识的双手抱住胸口,呆了足足半天没说话。 这说明她还是有着相当的羞耻心。 对此,方圆很欣慰,特意亲手给她泡了杯绿茶,放在了她面前。 “你怎么知道家里安装了这些东西?” 绿茶的苦涩味道,让陈婉约慢慢回过了神。 “说起来都怪我,是我没想到有人会在家里捣鬼。” 先自我批评了一句后,方圆才说:“如果不是夏小韵,把我们昨晚的监控录像给我看,我也不知道我们的精彩--”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陈婉约就像被踩了尾巴的兔子那样,腾地一声从石凳上蹦了起来,手里的杯子摔在了地上,尖声叫道:“什么,楚词看到了这些!” “别这么大惊小怪的,既然有人安装了这些东西,那么就得有人欣赏。” 方圆皱了下眉头,说:“看,刚给你泡的茶,就这样浪费了,真是瞎了我一片苦心。” 陈婉约才不管茶杯有没有摔碎,扑倒方圆面前,用力采住他衣领子,脸色煞白的问道:“楚、楚词看到后,是什么反应?” 不等方圆说什么,她就霍然举手,纤长的五指狠狠抓向他的脸:“都是你这个畜生,让我……” 方圆没躲闪,只是冷冷的看着她。 陈婉约的手指,即将碰到方圆的脸时,却顿住,缓缓落下来,接着用双捂住自己的脸,嘤嘤的哭了起来:“对、对不起,我才是畜生,这一切都怪我。” 为了女儿还有某些事,她能豁出去做不要脸的事,甚至也不是太在意被别人‘现场观摩’他们的丑陋行为,可就算是杀了她,也不想让夏小韵看到这一切。 陈婉约可以不在乎世界上所有人怎么看她,说她,哪怕是折磨她,但她异常在意自己在女儿心中的形象。 哪怕她自己也清楚,夏小韵早就不把她当母亲看了。 可她却能真切的体会到,她在夏小韵心中,仍旧占有一定的地位。 多年的养育之恩,可不是一纸医学鉴定报告,就能抹去的。 正如夏小韵看到视频后的感觉那样,如果是放在夏天问刚失踪,夏家母女迫切需要某个人来保护她们时,她们或许能接受‘母女共侍一夫’的现实。 在她们看来,那只是交易而已:在某些大人物的打压下,人性的尊严就不那么值钱了。 交易,就是交易,不存在任何发自真心的爱意。 现在却不同了,陈婉约能清晰看出,女儿是多么的在意方圆,哪怕得知他们的亲兄妹后,都无法放得下他,因此才遭受痛苦的煎熬。 夏小韵承受那么大的‘爱恋’之苦时,她的母亲却抢先一步,成为了方圆的女人--无论她现在还有没有把陈婉约当做母亲,在亲眼目睹他们的丑态后,绝对是会心痛的要死,发疯。 对,楚词绝对无法接受这个现实的! 哭着哭着,陈婉约霍然抬头,再次一把采住方圆的衣领子,嘎声说:“快,你快去陪着楚词,我担心她会想不开,做傻事的!” “她可没有你想的这样脆弱。” 方圆苦笑了下,就把夏小韵看过录像后的反应,详细说了一遍。 当听方圆说出,夏小韵最后恭祝他们幸福时,陈婉约一直在发抖的身子,渐渐平静了下来:女儿,真的对方圆死心了。 方圆又说:“你,还有我,其实没必要背负太大的内疚。我跟夏小韵又没发生啥实质性的关系。所以你跟我在一起,最多只能算是出轨,没必要觉得对不起她。” “嗯,甚至连出轨都算不上,最合适的说法呢,就是你为了保护你女儿不受伤,才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的。说起来,她该感激你才对。” 想了想,方圆继续说:“所以呢,你实在没必要这么难受,我可以发誓,以后绝不会跟夏小韵有任何的瓜葛了。” 陈婉约的情绪,慢慢轻松了许多:是啊,他跟夏小韵的关系,还是干净的。 只要他们之间是干净的,那么陈婉约跟方圆上床,也就算不上是违反人伦了。 陈婉约眨了下眼,低声说:“楚词,会痛苦一辈子的。尤其是在得知,你们俩人之间,根本不是亲兄妹关系后。她会恨我、恨我们。” “人生不如意,十之七九,这也是很正常的。” 方圆淡淡的说:“再说了,我们两个发生这关系,也是‘有心人’安排的,目的就是不想让我跟她走到一起。无论是夏天问,还是安装监控器的这些人。所以说,从我认真接受她的那天开始,就是个错误。” 陈婉约愣了片刻,才说:“这样看来的话,那么绝不能让楚词知道,你们两个不是亲兄妹了。那样,她心里或许才好受些。” “嗯,我就是这样想的,但事实上呢,她可能早晚会知道这件事的。” 方圆嘿嘿笑了下,说:“但不管咋说,能瞒她一天,就是一天吧--希望,她能找到真正值得她喜欢的男人。” “是,只能这样希望了。” 陈婉约幽幽的应和了句。 方圆低头看着她,话锋一转:“现在,你该跟我说说夏天问的事了吧?” 如果陈婉约今早没有说,给她送来能让方圆失去理智的药物的人是夏天问,哪怕他想破脑袋,也猜不出那个人是谁。 现在他能肯定,龙头知道夏天问的存在,但却放任他做某些事。 这是因为,夏天问要做的事,很符合龙头的意思。 或者干脆说,夏天问做了龙头想做的事。 这样一来,龙头只需在事后,躲在暗中略施推手,让夏小韵看到那段录像,就彻底绝了她跟方圆走到一起的希望。 无论夏小韵知不知道,她跟方圆不是亲兄妹:他们不是亲兄妹,夏小韵就是陈婉约的亲生女儿,哪怕她再怎么爱方圆,可也无法接受母亲的男人。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来了:夏天问为什么,不想夏小韵跟方圆走到一起? 他也不想方夏结合后,引发某些未知灾难,还是别有用心? 方圆不明白,所以才问陈婉约。 但陈婉约却始终保持着沉默。 “不想说,还是不能说?” 等了老大会,方圆才追问。 陈婉约还是不说话,只是趴在方圆的肩膀上,抬头看着天空,眼神有些空洞。 “不想说就算了,其实我也不是太想听那个男人的事。” 方圆推开他,端起自己的杯子喝了口,又问:“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啥时候学会打架本领的。” “他教的。” 这次,陈婉约没有犹豫,收回看向天空的目光,如实说道:“在我发现他开始喜欢男人,他狠狠揍了我一顿后,才问我,想不想学点防身的本领。我说,愿意。” “没想到老夏原来也是个高手,真是个谜一样的男人啊。” 方圆有些赞叹的摇了摇头,说:“你愿意学,还是因为要保护夏小韵吧?” “嗯。” 陈婉约低低的说:“我的命运已经够苦,我不想让楚词再像我一样。” 方圆又问:“那,丁大少,白玉雯他们来欺负你们时,你怎么不出手?” “不到时候。” 陈婉约淡淡的说:“最起码,没有合适的机会。” 她说没有合适的机会,就是不想让人知道她其实很厉害的,本想在暗中报复那些无知的大人物来着,却没想到盗圣看不下去,替她出手解决问题了。 由此看来,这个女人的心机也很深,才不像表面这样婉约,柔弱。 “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我很希望你能回答问我。” 方圆放下茶杯,看着陈婉约正色道:“你给夏小韵的那块石头,是从哪儿找到的?” 今年正月初二,就在马经天来方家,叫林二回明珠时,方圆本想跟随她一起去的,夏小韵却忽然出现,拿来了一块石头。 那块墨黑色的石头,正是方圆的父亲方天明拿回家的,后来随着他的神秘失踪而失踪--陈婉约却能拿到,那么她就有可能知道方天明的下落。 只是让方圆大失所望的是,陈婉约却说:“那块石头,是在罗布泊内时,夏天问给我的。当时,他只告诉我说,只需让楚词把石头给你,你就会跟在楚词身边保护他。至于那块石头是什么来历,对你有什么特殊意义,我全然不知。” 此前,方圆一直不敢问这个问题,就怕会听到这样的答案。 今天他终于鼓起勇气,问出来了。 结果,却是最让他失望的那种。 方圆能看得出,陈婉约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没有撒谎,说的是真心话。 失踪的夏天问,其实一直跟陈婉约联系,并指派她做这做那的,以夏小韵的安危为由,逼得女人只能按照他的吩咐去做。 夏天问为什么要这么玩,故意把老婆推到方圆怀里?。 方天明夫妻为啥神秘失踪,现在到底是死是活? 九幽王,又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把夏小韵取而代之。 那双能让方圆接近夏小韵的绣花鞋,到底是九幽王穿过的那双,还是另有隐情? 还有龙头,他好像也是被一团迷雾笼罩着,让人看不清。 太多的谜,偏偏可能还会相互瓜葛,就像蚊子落到蜘蛛网上,无论怎么挣扎都挣不开,才是最最让人头疼的。 “唉,算了,不说了,我得回去上班了。” 有些头疼的摇了摇头,方圆站起身走向大门口。 在开门时,他又忽然转身,对盯着石桌发呆的陈婉约说:“哦,对了,忘记告诉你了,夏小韵说她有机会,会来家里作客的。” 第350章:谁跟你是亲兄妹! 方圆回到公司时,还有十分钟,就是午餐时间了。 “圆哥,张良华几次打电话来,让你去他办公室去一趟呢。最后一次打电话,是五分钟前,小北结的电话,说他很生气,在电话里都拍桌子了呢。” 方圆刚走进公关部,张欣就从桌子后面站了起来。 方圆这才想起,他在从夏小韵办公室出来时,曾经遇到个张良华。 张良华好像说过,让他去副总办公室汇报工作,而且他貌似也答应了,结果却忽然跑回了家,一耽误,整个上午就这样过去了。 张副总,现在肯定很生气。 能够让自己看不顺眼的人生气,是方圆最喜欢做的事之一了。 “嘿,别管他,哪怕是把桌子给砸了。” 方圆无所谓的笑了下,看向了漠北北。 他在看过去时,漠北北正在偷眼看他,俩人目光一碰时,女孩儿马上就低下了头,装作忙着整理桌子上的文件。 知道她还没有彻底从昨天那件事的阴影中走出来,方圆也不好跟她说啥。 看到大家都开始洗手,准备去餐厅后,就说道:“昨天是张部长请客,今天我请,大家好好喝一杯。当然了,以后咱们就不用总是请来请去的了。” 圆哥请客,谁好意思的不给面子? 他的话音刚落,张欣就带头鼓掌。 看来,对于下属来说,领导请客的受欢迎程度,永远都比领导安排工作更得人心。 几分钟后,方部长又一次在众多美女的簇拥下,趾高气扬的走进了餐厅内。 跟昨天不同,所有来就餐的员工,哪怕还是会羡慕圆哥,可却不会再給他讨好的笑脸了:得罪夏总的家伙,还能蹦达多久呀? “来,罗副总,一起就餐啊?” 方圆刚坐下,就看到罗小玉从外面走了进来,立马热情的打招呼。 切,你以为罗副总傻了,才会跟你一起就餐? 很多员工,在看到方先生向罗副总讨好后,都不屑的撇了撇嘴,随即瞪大眼睛,看他是怎么被罗小玉给拒绝的。 只是让他们很不解的是,罗小玉竟然很赏这家伙的脸,不但没拒绝,反而很开心的走了过去:“好呀,那我就蹭方助理一顿饭,不过我可不能喝酒。” 就像其他员工那样,公关部的韩军等人,也以为罗小玉不会给圆哥面子的,所以当看到罗副总很赏脸后,稍稍惊诧了下,就开心了起来:有夏总的心腹罗副总捧场,夏总能好意思太打击圆哥了? 赶紧的,给罗副总让座。 只是圆哥好像有些托大啊,人家罗副总走过来后,他屁股都没抬一下,只是抬手指了指旁边的椅子,那动作,那嘴脸,完全就是上司对下属啊。 唉,圆哥,你咋这样呢--韩军等人心中叹了口气,正要想办法来弥补老大的失礼时,却见罗副真按照圆哥的意思坐了下来,没有半点不开心的意思。 罗小玉的捧场,让公关部众人无比有面子,张欣更是心中大定:看来方圆没有骗我,要不罗副总不会这么光明正大的力挺他。 接下来,方圆又很热情的招呼王副总、白处长等人。 这些人虽然也是对他笑呵呵的,可都婉拒了他的邀请。 尤其是以狡猾著称的白处长,在看到罗小玉淡然坐在方圆身边后,就开始反思自己昨天拒绝那家伙的行为,是否真的无比正确了。 方圆招呼白处长时,张副总从外面走了进来,跟几个下属一起,低声谈笑着看向了这边。 很明显,张副总是绝不会跟方圆坐在一起的,哪怕他哭着喊着的来求--可问题是,此前方助理看到个高层领导,就热情的打招呼,现在他的直接上司露面了,这家伙却扭头跟罗小玉说话了。 压根,方圆就没打算邀请张副总共进午餐。 张副总脸上的笑容,明显僵了下,但接着就好像花儿般的瞬间绽放,向旁边走了几步,看向了门口。 一般来说,这就是大人物要出场的节奏。 果不其然,夏总在劳拉的陪同下,微微昂着下巴,踩着小皮鞋咔吧咔吧的走了进来。 “夏总。” 张副总笑着打招呼。 “嗯。” 夏小韵淡淡的嗯了声,脚下不停向前走了几步时,看到了方圆。 马上,她就转身看着张良华:“张副总,一起用餐?” 昨天,夏小韵就是跟张良华一起吃饭的。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那是夏总在安慰他,并阴晦的表示了对方助理的不满。 但今天,她却又再次邀请张副总一起就餐--这层意思,可就得好好琢磨一下了。 美女总裁再次邀请共进午餐,张良华先是呆了下,随即用力点头,呵呵笑道:“夏总有邀,敢不从命?不过今天得我请了,来而不往非礼也。” 哟,瞧人家张副总多会说话,文绉绉的,到底是文化人啊。 女孩子,谁不喜欢彬彬有礼的君子啊。 因为罗小玉应方圆之邀后,好多刚要重新定位方圆在公司地位的员工,思想再次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尤其是罗小玉那些手下,更是为自己老大着急。 公关部这边,除了张欣还勉强镇定外,韩军等人的脸,立马都沉了下来。 哪怕是罗小玉,也是面带惊讶的看了眼夏小韵,但接着就恢复了正常。 她才不会像一般员工那样,以为张副总获得夏总青睐了,而是很聪明的,看出夏小韵这是在故意针对方圆的。 唉,这俩人,又闹啥矛盾了? 罗小玉心中叹了口气,看向了方圆。 方圆知道她想问什么,只是笑了笑。 “张副总,今天晚上,你有什么重要安排没有?” 在所有员工的偷偷关注下,坐在距离方圆不远处餐桌上的夏小韵,用没必要这么大的声音,问张良华。 张良华一愣神,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一般来说,当美女问男人晚上有没有安排时,就是想邀请他共进晚餐啊,看电影啊等等。 可问题是,张良华来公司的时间,满打满算的才两天,高高在上的夏总,又怎么可能会如此青睐于他? 就在张良华脑子里飞快转着,考虑夏小韵这么问是啥意思时,又听她说:“如果没重要的事,那下班后陪我去圆耀酒店吧,晚上,我得跟长海实业的刘总会餐。” 张良华马上点头,神采飞扬的:“好,还请夏总放心,我一定会配合您,让刘总乘兴而来,尽兴而归!” 这一下,方圆更没戏了! 包括公关部的所有员工,看到夏总跟张良华低声谈笑时,那笑面比花儿还美的样子后,再看向方圆时,目光中已经全是怜悯,甚至幸灾乐祸的样子了。 谁不知道,夏总以往外出见重要客户时,最起码得带着公关部的人? 但现在,貌似她没有这个意思。 那么这样一来,公关部以后在公司的地位,就会一落千丈了。 就连本来信心满满的张欣,当前脸上的笑容,都变得勉强起来。 反倒是罗小玉,依旧神色自若的样子。 尤其是午餐过后,夏总更是跟张副总说说笑笑的,联袂走出了餐厅。 更多人也都注意到,方圆目送他们走出餐厅时,脸色很不好看。 小子,这下傻了吧? 白处长到背着手走出去时,心里这样想。 方圆才没有傻,他只是有些不满夏小韵‘糟蹋’自己:好吧,不管你是报复我,还是想找个男人彻底把我取而代之,可你也别找张良华这样的啊。看那沙比目光闪烁时的样子,就知道心术不正。 不行,我得警告她,不能这样玩下去了。 要不然,她真吃亏了咋办? “圆哥,圆哥?” 就在方圆望着门口深思时,张欣喊了他好几遍,他才如梦初醒般的:“啊,张部长,有事?” “我们也走吧,罗副总刚才接了个电话,已经走了。” 张欣低声说。 方圆这才发现,好像刚才还满是人的餐厅里,又只剩下他们这一桌了。 而且除了漠北北外,就连张欣都是心思不圆的样子。 “哦,那就走。不好意思啊,刚才想事了。” 方圆抱歉的笑着,站了起来。 跟昨天中午一样,方圆出了餐厅后,也没回公关部,而是去了总裁办公室。 看到他来了后,劳拉神色很复杂的张嘴,欲言又止的样子,最终却什么也没啥。只是为他泡上一杯茶后,就快步走了出去。 就像压根没有看到他进来那样,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夏小韵,始终埋头看文件。 直到劳拉的关门声传来后,才抬起头看着他,秀眉微锁:“方助理,有什么事吗?” “你以后,距离那个张良华远一些。” 方圆也没藏着掖着,直接说明了来意:“我看他不是啥好东西,心术不正。所以我建议,你最好把他开除,免得以后……” 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冷笑着问:“方圆,你是我的什么人?又是凭什么,干涉我跟别人交往?” 方圆张嘴,又闭上,片刻后才闷闷的说:“夏小韵,我知道你现在特别看不起我,更恨我,所以才故意对张良华示好。是,是我伤了你的心,可不管咋说,你都是我妹,我这个当哥哥的,有权利,也有义务为你负责。” 砰的一声,方圆的话音未落,夏小韵就猛地一拍桌子,腾地站了起来,抬手指着他,咬牙切齿的笑着,语气阴森的说:“姓方的,谁跟你是亲兄妹?” 方圆的眼角,猛地一跳,接着恢复正常,苦笑着说:“夏总,你这话说的也太绝情了吧?” 夏小韵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东西,狠狠摔在了桌子上:“姓方的,你看看这是什么东西!” 姓方的不用走过去看,就站在原地,也能看出那是一份dan基因鉴定书。 龙头,你还真是好快的动作,在撤离时,率先把这个秘密泄露给了她。 望着那份鉴定书,方圆愣了很久,才轻轻叹了口气:“唉,你都知道了?” 第351章:我需要你帮我 龙头暗中安排人监控方圆的计划,被夜搜魂破坏后,黄英华等人算是遭到了沉重的打击,他被迫终结了计划,撤走了所有人。 上午九点多,方圆刚刚给过他警告,他马上就还以颜色,把这份基因鉴定书送给了夏小韵。 鉴定书内,有着一般人花再多钱,也做不出来的确定结果,让夏小韵无法不相信它的真实性,其中更有她就是陈婉约亲生女儿的有力证明。 并且,龙头还特意给夏小韵写了一封信,把很多秘密,都毫无保留的告诉了她。 最后,还语气诚恳的致歉,请她原谅他这样做的苦衷,劝她为华夏人民着想,千万不要因为儿女私情,来犯下无法原谅的大错,导致无数人受伤害。 总之,龙头给夏小韵的这些,让她一下子明白了很多。 现在她所知道的事情,算是很多了,不过还远远不够。 但这些对方圆来说,貌似并不是太重要。 重要的是,夏小韵知道陈婉约是她亲妈了。 可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方圆又不是发自本心的要了陈婉约,是被她,还有夏天问联手暗算的,说起来也是受害者。 不过方圆能肯定,龙头绝不会把这些,也告诉夏小韵。 龙头更希望小夏能误会,方圆跟陈婉约是狼狈为奸的。 更能算定,就算方圆说出夏天问,夏小韵也不会相信。 因为他瞒着她做的事,已经太多了。 龙头用这么漂亮的一招,让夏小韵彻底不再信任方圆了。 正如方圆所想的那样,当他看完龙头留下的那封信后,也没看到他希望看到的东西,唯有再次苦笑了下,抬头看着夏小韵,目光深邃。 这时候,夏小韵的脸色也平静了下来,只是眼角不时的会跳一下,证明她在努力压制心中的愤怒。 她确实懂得隐忍了。 要不然,在看完这些东西后,也不会没事人那样去餐厅吃饭,直等到方圆主动上门后,才爆发,并迅速恢复了表面的正常。 方圆不喜欢女孩子,有这样深的心机。 女孩子心机深沉了,就会变得更加阴狠,容易衰老。 毕竟深沉跟成熟,总是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 可他阻挡不住夏小韵的成长,龙头虽然迫于他的威胁,暂时退缩,却又给他留下了更大的难题。 瞪着方圆过了半晌后,夏小韵缓缓坐在了椅子上,拿起已经凉透了的咖啡,咕噔咕噔的一口气喝干,这才重重的吐出一口气。 方圆还是站在桌前,看着她,就像一个等待法院判刑的囚犯。 “你还有事?” 夏小韵喝了一杯子冷咖啡后,变得更加冷静了,语气也更加的冷,不带有一丝丝的感情。 “你还没说,我们以后是啥关系,咋相处。” 方圆这样回答。 “你是我继父,行了吧?” 夏小韵笑了,语气很轻佻:“以后,对待她要好一些。说起来,她也是个可怜的女人。这么大年龄了,能够摊上你这么个帅哥心疼,也算是对她受了那么多磨难的补偿了。” 方圆没有理睬她这些冷嘲热讽,只是说:“可我上午就跟你说过了,我是被暗算……” 夏小韵抬手,打断他的话:“无论怎么样,你们都有了夫妻才该发生的关系,这是事实吧?” “是。” 方圆不能不承认。 很明显,在跟曾经的亲妹妹,曾经的未来小媳妇、现在的夏大总裁摊牌时,必须得尊重事实,有一说一。 “这就足够了,别的还用再说吗?” 夏小韵脑袋后仰,靠在椅背上,脚尖轻轻点着地面,大班椅来回的摇晃着,微笑着问:“方先生,你不会奢望,让我们母女俩都伺候你吧?当然了,如果你真有这想法的话,看在以前你对我那么好的份上,我或许还可以考虑一下。” 方圆皱起了眉头,沉声问:“夏小韵,你能不能认真一些?” “难道,我现在还不认真吗?” 夏小韵身子霍然坐直了身子,语气很尖利刺耳:“那你说,你想让我用哪种态度来对你?忘掉陈婉约被你金屋藏娇,还是狠心把她杀了,然后我们再没事人似的从新开始?” 方圆嘴巴动了动,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忽然发现,他还是小看了龙头。 那个老人,貌似随便拿出一些东西,就能让他狼狈异常,无法应对。 “说呀,你怎么变哑吧了?” 夏小韵等了片刻,再次抬手,重重拍了下桌子:“你不是挺能说会道的嘛!” “陈婉约很可怜,而且她也是被人精心算计了的,我实在对她下不去手。” 方圆又想了老大会儿,才认真的说:“所以只要她愿意跟我在一起,那我就不会再让她受伤害,担惊受怕。反正,我跟她的关系,已经无法改变了。” “这样说,还算是个男人。” 夏小韵嗤笑一声,接着问:“还有呢?” “别人给你留下的这封信上,并没有说你现在面临很大的危险,有个未知的邪物,躲在暗中要把你取而代之,然后找到那双绣花鞋,再来谋取我。” 方圆说出这番话时,夏小韵双眸中的讥诮神色消失了。 她当然能看得出,方圆现在没必要危言耸听。 她罗布泊黑暗世界内的亲身经历,就足够说明她的存在,对某些东西来说,有着相当重要的特殊性。 “至于那个不明生物现在躲在了哪儿,正在筹划何种阴谋,企图把你取而代之等等,我都不知道。但我知道她是刀枪不入,打不死的。陈婉约住在我家里,也是因为被她伤害过。” 方圆顺势坐在桌子上,把那晚他跟陈婉约在野外的遭遇,以及前天晚上有三个小青年,在南山区荒山上被摘走心脏这些事,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说:“她就像一条毒蛇,随时盯着你的一举一动,研究你--这样,她才能在以后成为你,来骗过我,骗过任何人,再来试探接近我。” “我能吸烟吗?” 方圆明明说的已经口干舌燥了,还是想吸烟。 夏小韵默默的从抽屉内,拿出一盒烟。 这次,她没有陪着方圆吸烟,因为她有了从没有过的危机感。 一个人,在遭受太多的打击、挫折后,或许不怕死。 可她绝对无法接受,自己被有个可怕的不明生物所代替,以她的形象,活在这个世界上,做一些疯狂的事。 那是,是都无法瞑目的。 所以当前夏小韵对方圆无论是什么态度,她都得郑重对待这件事。 “我说的这些,听起来有些像玄幻故事,对吧?” 方圆弹了下烟灰,自嘲的笑了下;“可事实上,它或许真能发生--那个给你送录像,送这些东西来的人,千方百计的阻挠我们在一起,虽然能起到传说中的那些作用,但毫无疑问的是,他没任何办法,来阻止不明生物取代你。” “那,那我该怎么办?” 夏小韵说话了,嗓子很干,很沙哑。 “本来,最好的办法,就是我陪在你身边,嗯,最好是24小时,这样一来,就算我没能力保护你的绝对安全,但九幽王,也休想把你取而代之。” 方圆说:“有些人却不希望我们这样,那是因为他们还抱着一种奢望,奢望你被取代后,引发灾难的导火索,就此彻底的失效。说白了,他们就是赌。至于你的死活,无所谓。” 如果龙头没有把那些真相,都告诉夏小韵,那么方圆绝对会以亲哥哥、或者是恋人的身份,随时陪伴在她身边,保护她。 可现在她知道了。 是个女孩儿,就无法接受这种跟自己母亲有关系的男人。 所以,无论夏小韵有多么的看得开,好像都不想再看到方圆。 这样一来,九幽王的取代她的机会,就大大增加了。 或许,让九幽王代替夏小韵,再让方圆凭借自身的本事(也包括感情),来对付她,力争让她改邪归正,把灾难消灭后,给她童话故事般里的幸福生活--这才是龙头等人最深的目的。 至于夏小韵的命运有多悲惨,他们已经来不及顾及了。 “我死了,你会伤心吗?” 夏小韵问出这句话后,自己就回答了:“你肯定会伤心,因为我们曾经真的相爱过。” 方圆一惊,说道:“你想主动去死?” “那些人千方百计的阻拦你跟我在一起,所谓的九幽王始终躲在暗中,没有动我,无非是因为我现在很重要,还不能死。” 夏小韵无声的冷笑了下,淡淡的说:“既然我早晚都得死,那又何必非得等他们如愿后再死呢?想利用我的贪生怕死,来达到目的,他们简直是太小看我了。” 说着,她站起身走向了落地窗那边。 推开一扇窗户后,有风吹了进来,吹起她的发丝,打在脸上,有些疼。 方圆快步跟了过去。 他怕夏小韵真会跳下去。 “放心,我才不会傻到跳下去,真去寻死。” 夏小韵看着窗外,轻轻咬了下嘴唇:“既然老天爷让我来到这个世界上走一遭,当然不会只让我被人利用,玩弄--就算是这样,我也有反抗的权利,对吧?” 她转身看着方圆。 方圆明白了她的意思:“你想试图改变自身命运?” “不管成功与否,只要努力了,哪怕是失败后再死,那样也死的甘心些。” 夏小韵深吸一口气,伸出了右手。 方圆笑了:“咋,又要握手?” “昂,握手,结盟。” 夏小韵说道:“我需要你帮我。” “好,我帮你。” “但我不会再爱你了。” “我明白。” “所以,你别干涉我的私生活。” “张良华,真不是啥好东西。” 方圆皱眉,说:“他不适合你,听我一次。” “我们是盟友。” 夏小韵握着方圆的手,用力攥了下:“我不会干涉你跟陈婉约,跟任何一个女人在一起。” 方圆慢慢松开她的手:“你变了。” “你要是我,你不会变?” 夏小韵反问。 第352章:漠北北的车 张良华才来公司上了不到两天班,就获得了美女总裁的青睐。 方圆觉得很奇怪,尤其是在他说明小夏当前所面临的危险后,她反而更坚持要跟张良华交往了,这个问题很值得琢磨。 方圆走到楼梯口时,猛地恍然大悟。 某些人一直在干涉夏小韵跟方圆在一起,那么她就想看看,她换个男人交往的话,那些人还会不会干涉他们。 尤其是牵扯到她女孩子的第一次--她已经铁定无法交给方圆了,却想试试交给别的男人时,会发生什么样的改变! 说白了,她就是想拿张良华来做实验,为此不惜拿出自己的清白身躯。 至于张良华的命运,会因此有何改变,夏小韵才不去考虑。 她之所以选定张良华,那是因为看出方圆对他没啥好感。 由此可以证明,无论她有多么憎恨方圆,可内心最深处,却始终装着他。 或许,哪怕是死了,也不会放下。 更因为知道俩人不是亲兄妹后,可以名正言顺的去爱他了。 “变了,她真变了,最起码的善良,也在被那些人给慢慢摧残。” 方圆霍然想清楚这些事后,有些头疼的坐在了台阶上,双手抱住了脑袋。 他不希望夏小韵失去最起码的善良,哪怕他确实很讨厌那个张良华。 毕竟张良华无论有多么沙比,但他还不至于被当做一个牺牲品,就这样被牺牲掉,星爷主演的电影里有句台词,是这样说的:人是人他妈生的,妖就妖他妈生的。 张良华,自然是张良华他妈生的,他要是出啥意外了,他妈肯定会很伤心的。 说白了,方圆就是觉得夏小韵的决定,对张良华不公。 看在张良华他妈的份上,方圆觉得他有责任去警告他一下,劝他别瞎着眼的往悬崖下跳,那是很傻的。 恰好,张副总已经几次给方圆打电话,要求他来办公室了。 不过,当方圆忍着张副总那副高高在上的嘴脸,耐心暗示他最好离夏总远一些时,张良华马上就开心的笑了起来:“嘿,嘿嘿,方助理,你真在劝我,远离夏总吗?” 方圆点头:“张副总,请相信我这是为你好--这是很危险的。” “方助理,我现在才发现,你不但长的可笑,而且思想更可笑。” 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张良华,双手抱着膀子,脑袋后仰,用鼻孔对着方圆:“昨天下午时,我才听人说你以前就认识夏总,苦苦追求过她,并取得了不俗的战果,所以你就把夏总看做是你的女朋友了,所以你才在我获得夏总的青睐后,感觉很不爽,这才眼巴巴的来对我好言相劝,劝我离她远一些。” 看着那张不知所谓的脸,方圆费了老大的力气后,才忍住没有给他一拳,只能笑了下,转身就走:“好吧,那就权当我刚才说的话,都是放屁好了。” “你给我站住!” 张良华站了起来。 方圆停步扭头看着他,问道:“还有事?” “我让你来,不是听你说这些的,而是要安排你的工作。” 张良华公事公办的样子。 “我发现,你就是个痴呆。” 方圆现在哪儿有心情陪张副总谈工作,扔下这句话后,开门走了出去。 “你、你真是岂有此理!我要向夏总汇报,请求开除你这目无领导的人渣!” 张良华愤怒的嚷嚷时,桌子上的电话铃响了起来。 一看来电显示,张良华脸上的怒气,马上就化为乌有,深吸了一口气,接起来,不卑不亢的样子:“夏总,我是张良华。” “张副总,方助理有没有去你那?” 夏小韵开门见山的问。 张良华眉梢一挑,接着如实说道:“他刚走。” “他都说了些什么?” 夏小韵又问。 “他说,他说--” 故意犹豫了会后,张良华才说:“方助理警告我,以后离您远一些,要不然会有大麻烦的。” 方圆,我们都被人逼到这种地步了,你怎么还为别人着想,没有像我这样变坏? 夏小韵嘴角,慢慢绽放起了一抹哀伤的笑意。 “夏总,我其实对您并没有那种意思,就是觉得我很幸运,能获得您的重视。” 话筒中,传来张良华有些小心翼翼的声音。 带着试探,透着虚假。 夏小韵无声的冷笑了声,却柔声说道:“张副总,你不要多想,我想跟谁交往,可不是前男友能说了算得。” 听夏小韵这样说后,张副总就像吃了十万八千个人参果那样,浑身无比的轻松。 他又不是啥子,当然能从夏总说的‘前男友’中,推断出夏总的芳心变化。 可问题是,他好像忘记了一句名言:女人的心,才是最难琢磨的东西。 除非,这个女人是表里如一的单纯,好像一张白纸似的漠北北。 下午五点,气氛要比平时凝重很多的公关部内,张欣第一个率先站起来,走到方圆办公室门口,轻声说:“圆哥,下班了,还有什么事要吩咐吗?” “没啥事,该下班就下班,路上注意安全。” 回来后就拿着笔在一张纸上,乱写乱画的方圆,抬起来的脸上,满是亲切的笑。 张欣回了个笑后,转身跟同仁们使了个走人的眼色,当先快步走了出去。 “得想个办法,解开这帮孩子们的担心才行。” 方先生喃喃的说着,走出门后才发现,漠北北还没走,就站在她办公桌前,看到他出来后,马上就飞快的低下了头。 “小北,有事吗?” 方圆亲切的笑着,问道。 “上午时,我爸妈来了。” 漠北北的声音,就像蚊子在哼哼。 幸亏方先生的耳力很不错,才能听得清:“哟,真的啊?好事,好事,等有时间,我去看望一下二老。” 漠北北稍稍抬头,声音也大了不少,可脸儿却有些羞红:“我、我爸说,今晚想请你去我家作客……” “今晚?” 方圆愣了下,刚要说没时间时,漠北北终于看向了他。 清澈的眸子里,满是怕被婉拒的担心,还有羞涩的期盼。 方圆今晚真有事--就算不去理睬张良华去陪夏总,他也得回家,把夏小韵知道真相这事,告诉陈婉约。 可是,在看出漠北北双眸中的神色后,他嘴巴动了好几动,都没好意思说出婉拒的话:这时候的拒绝,不管是啥理由,都能伤害这个单纯如白纸般的女孩儿。 “你没空吗?那就算了,反正我也跟我爸说过,你很忙的。” 漠北北强笑了下时,双眸中的失望,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得出。 “怎么没空?” 方先生实在舍不得让这样一个女孩儿失望,双眉一挑狡辩道:“刚才圆哥沉思,是在琢磨去见二老时,该带些啥东西呢。” 哗的一声,随着方圆这番话说出口,就感觉整个屋子,都蓦然一亮。 漠北北好像还跳了下,娇憨的拍着小手说:“太好--嗯,不用买东西,只要圆哥您肯去,他们就很高兴了啦!” 其实女孩儿能看出,圆哥本来是不想去的,改口只是不忍心婉拒她罢了。 但她还是很高兴。 毕竟像她这个年龄的女孩儿,可不是随便往家带男人给父母看的。 “嘿嘿,不带东西那哪行?这是对老人不尊重哇,走,咱们先去超市。” 方圆啪的一声,打了个响指。 有人说,单位下班就是放羊。 这句话不假,不管单位老总多漂亮,待遇多好,可也比不上自己的家。 五点多一点时,上百员工方续走出一楼大厅的样子,可不就是像放羊? 个个都一脸轻松的样子,停车场内的汽车笛声,更是此起彼伏。 方圆走下台阶,就开始抬头看向远处公路上有没有出租车过来时,身边的漠北北,却把小包递给了他:“圆哥,你稍等,我去取车。” “啥,你有车了?” 方圆愣了下。 漠北北笑而不答,脚步轻快的跑向了停车场最远一角。 很快,方圆也笑了:漠北北的车,其实就是个二手电动车。 三百块钱一辆的那种,不过擦的很干净,看来是昨天下班后,顺道买的。 “我的车怎么样?” 漠北北一点也没有‘如此美女却骑个破电动车不怕丢人啊’的觉悟,来到方圆面前后,脚尖触地,巧笑嫣然的样子,好可爱。 更吸引了好多人的目光。 “嗯,不错,不错,经济,还又环保。” 方圆衷心的,对女孩儿竖起了大拇指。 “那你快上来呀,我载你。” 漠北北咯的轻笑,用下巴点了下后座。 “你载着我?” 方圆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有心说不如不行吧,可又怕会伤害女孩儿自尊心,只好说:“还是我载你吧。要是你载我,我怕会被人骂死。” 其实无论他俩谁载谁,方先生都会被人骂死,骂他一头猪就拱了颗好白菜。 “好呀,那你来骑车。” 漠北北才不在意,下车,从方圆手中拿回了自己的包。 方圆要说等到路上再载着她,那就太矫情了。 圆哥才不是那种人,上车后回头:“来,坐上,起驾回宫了!” 漠北北甜甜的一笑,斜着坐上了电动车后座,左手拎包,右手很自然的,环抱住了方圆的小蛮腰。 论谁,被这样的小美女搂住腰,幸福指数都会直线上升的。 方圆也是这样,心中一荡时,却看到夏小韵在劳拉的陪伴下,哒哒的从大厅内走了出来。 后面,还跟着一脸意气风发的张良华。 特么的,真巧。 方圆心中骂了句,冲看过来的夏小韵,友好的笑了下,回头启动了电动车。 他在回头的瞬间,能看到夏总的眸子里,攸地浮上了冷漠的怒意。 唉,情非得已不是? 方先生心中叹了口气,驾乘着电动车在几辆家用轿车中间,如鱼得水般穿行,很快就来到了公路上,右拐。 “圆哥,你以前,真跟夏总谈过朋友吗?” 就在方圆自己也不知道想啥时,后座上的漠北北这样问道。 第353章:第一次上门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方圆承认这句话说的很对,其实他更信服另外一句话:有女人的地方就有八卦。 漠北北,多么单纯,好像一张白纸般的女孩儿啊? 平时跟任何人说话时,那双清澈的眸子里,都会带有怯怯的表情(可不是陈婉约那种懦弱,尽管陈阿姨的眼神表情,更能让男人心动),让人不忍心守着她说一些过为的话,只会像呵护宝宝那样,让她以为这个世界是最美好的。 可仅仅上了两天班,她就被公关部那些大大小小的娘们,给迅速污染了,竟然变得八卦起来,开始打探方圆的私人感情了。 这让方先生心中暗叹自己不好,染污了一张白纸。 不过方圆也很清楚,就算他不把漠北北带到公关部,只要她走上社会参加工作,她终究会因大环境而改变。 “咋,你很感兴趣啊?” 方圆回头,看着漠北北的脸上,带着似笑非笑。 漠北北明显察觉出了什么,小脸上攸地一红,长长的眼睫毛垂下,蚊子般的哼哼说道:“圆哥,对不起了啦,我、我就是听她们闲聊了,实在忍不住了才想问问。” 如果她不关心方圆,依着她的性格,又怎么会忍不住的问问? 方圆当然很明白,所以也没打算瞒她:“没啥对不起的。她们说的没错,从去年刚入秋那会儿,我就认识了夏总,今年春节过后,确定了恋爱关系。不过,我们的感情发展,遭遇了无法跨越的瓶颈,或者说是误会。从这两天来看,我们的路,已经走到头了。以后呢,最多也就是算朋友了吧。嗯,也只能是朋友。” 听出方圆最后这句话中,带有了明显的自嘲后,漠北北小脸上的不安,更加明显了,仿佛圆哥被夏总蹬开,罪魁祸首就是她那样。 “嚯嚯。” 方圆怪笑一声,说道:“说实在的,我现在确实不甘心啊,难受啊,说不定还会去酗酒啥的,对这个世界很失望,要死要活的。但俗话说得好啊,时间是治疗伤痕的最好医生。只要过一段时间,我就会没事的,或许会重新快乐起来,算是应了一句话吧。” 漠北北小声问:“哪句话?” 抬头看着前方上空的流云,方圆淡淡的说:“更适合我的,说不定就在前面不远的拐角处等着我。当然了,前提是我能活下去。” 是啊,就算夏小韵不在意方圆跟陈婉约发生了那层关系,依旧深深的爱着他--爱再伟大,能化解他所中的尸毒吗? 所以,假如夏小韵真那样对方圆,他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拒绝。 真正的男人,在爱上一个女人后,只会全心全意的为她着想。 方圆绝不会让自己在中了尸毒后,还能接受夏小韵。 这也是今天他跟夏小韵说了很多,但却故意忽略了尸毒,在其间起到的决定性作用。 他不想让夏小韵担心,圆可被她恨--相信,陈婉约也会是这样的想法。 哥们是不是很伟大? 没来由的,方圆脑海中闪过这句话,接着就笑了。 只是这笑容,真的很苦。 前途晦暗的人,却偏偏要承受太多的压力,方圆没有崩溃,还能带着漠北北去超市,不顾她的劝说,买了数千元的东西,让女孩儿体会到‘男朋友’第一次进家门时的羞涩,幸福,就已经很不错了。 方圆在说出那句前提是他能活下去的话后,俩人就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不过,他却能从漠北北那双清澈的眸子里,能看出被强笑掩饰着的担忧。 还有,某种跃跃欲试。 这孩子对我有那意思了,我以后跟她交往,得注意分寸才行。 几次,就在漠北北咬了下嘴唇下决心要说啥时,方圆都及时抢先说话,以他出色的口才,左右着谈话方向,说说笑笑中来到了小区。 还没到单元门口,方圆就看到有一对穿着朴素的老中年夫妻,就站在花坛前,微微缩着脖子,佝偻着腰,哪怕是有不认识人从眼前走过,也会拘谨的给人家一个善意微笑。 这就是漠北北的父母了,像好多培养出一个优秀女儿的父母那样,来到城里后就把骄傲(无论是谁,有漠北北这样一个女儿,都会感到骄傲的)掩藏起来,只会表达出他们对城里人的尊敬,却在不经意间,露出了不安的自卑。 就好像,他们能住在这个小区内,就是这些城里人赏脸那样。 其实,他们跟他们,没有任何一点关系。 他们近乎于讨好的笑容,只会让他们更加有优越感,继而不屑一顾。 更是得知女儿的上司要来家里作客后,提前了足足一个小时,在单元门口恭候方助理大驾了。 “爸,妈!” 现在穿着打扮绝对是都市白领般的漠北北,才不会管别人怎么看她,在跳下电动车后,就小鹿般的雀跃着跑了过去,一把搂住了父亲的脖子,咯咯笑着转了个圈后,才挽住了母亲的左臂,回头冲方圆眨巴了下眼睛,脆生生的说:“喏,他就是方圆!” 平时,她可是一直称呼方圆为圆哥的。 现在却在父母面前,直呼其名,这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也唯有在这对乡下老夫妻面前,漠北北才能尽可能释放她欢快的女孩本色吧? 嗯,很不错,不像某些良心被狗吃了的,在外面上了大学后,就开始嫌弃抚养他们的父母,觉得他们来城里是给自己丢人。 这才是真正的纯洁善良、懂得感恩的女孩,希望能一直保持那颗干净的心吧。 方先生心中感慨着,停好车子后,快步走到那对夫妻面前,微微躬身弯腰:“叔叔,阿姨,你们好。” “啊,好,好!” 漠父可没想到,穿着光鲜,玉树临风犹如偏偏浊世公子哥一般的方先生,会降低身份,主动给他们鞠躬问好,顿时有些彷徨不知所措,只会搓着一双粗糙的大手,憨厚的笑着,不知道该说啥才好了。 至于漠母,更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女人,别说是跟方圆说话了,要不是因为某种原因(方先生,可是女儿第一次带回家的男人呢),相信她连正眼看方圆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爸,你不会让方圆在外面站着说话吧?还有啊,你可以称呼他方先生的。” 漠北北见父母太过局促,赶紧松开母亲,又抱住父亲的胳膊摇晃着,娇嗔的样子让人无比心动。 漠父这才如梦初醒,连忙抬手弯腰,一个劲的请方先生回家。 “叔叔,你们可别这么客气,要不然我会感觉不得劲的。那个啥,你也别叫我方先生了,就叫我方圆好了。” 方圆看了眼藏在母亲身后掩嘴偷笑的漠北北,故作生气的瞪了她一眼,转身回车子那边拿东西。 “方先、方圆啊,我来,我来。” 漠父连忙接过方圆手中的礼物,骄傲的笑着(活这么大了,可还是第一次有人給他带这么多贵重礼物呢,真托了女儿的福啊),不由分说的夺了过去,更是一连声的埋怨:“来就来吧,咋就带这么多东西,很贵吧?” “不贵,就是一点小小心意。” 看漠父要拿东西的态度,这么坚决,方圆也不好跟他拉拉扯扯的。 很明显,庄稼活做惯了的漠父,拿着东西上楼时,一点也不费力。 反倒是被漠北北挽着胳膊的漠母,每走几步都得稍稍停顿下,抬手擦擦额头。 看来,她大病初愈后,还没有把身体彻底养好。 这对夫妻,虽说穿着朴素,因为风吹日晒所致,让他们看起来比本身年龄大了至少七八岁,但眉宇间却恍惚带有漠北北的影子。 由此看来,漠家夫妻在年轻时,也曾是帅哥美女的。 漠北北,算是继承了夫妻俩的优点,青出于蓝了吧。 “来,坐,坐--北北,你陪着方、方圆坐,别忙活,我们来就是了。” 一进门,漠父就连声催促女儿陪着方圆去沙发上坐,他跟妻子开始忙里忙外。 漠北北娇笑着答应了声,扯着方圆坐在了沙发上。 “北北、咳,那个啥,小北,我看还是你去忙活吧,要不然我坐在这儿不得劲啊。” 方圆随着漠父称呼了漠北北一句,赶紧改口。 他这样说,可不是虚伪,真不习惯跟大爷似的坐在这儿,让长辈給他忙着端茶倒水,的哥瓜子洗水果的。 漠北北却很可爱的摇了摇头,掩嘴娇笑道:“方圆,你就乖乖坐在这儿吧,要不然我爸我妈心里会不安,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这么照顾我的。” “嘿,嘿嘿,我其实也没咋照顾你。” 听漠北北这样说后,方圆就没再勉强,讪笑了声开始打量屋子里时,心想:你只跟他们说我多照顾你,可不会说我还差点掐死你吧?要不然,他们才不会对我这样客气,早就拿擀面杖把我给轰出去了。 相比起昨天,今天房子里多了一些东西,打扫的也更干净了,从中就能看出漠家夫妻都是持家的好手。 香烟,瓜子,水果,茶水等,流水般被漠家夫妻端上了案几,才不管方圆的客气。 这些东西,唯有香烟能让方先生感兴趣。 可很明显,从漠母不时的轻咳一声中,方圆就能看出她的肺不好,自然不会再吸烟了(还得在漠父一再敬烟时,谎称自己才不会吸烟,更不会喝酒,不喝不抽不赌不嫖的四不好青年啊),只能端着茶杯喝水。 漠北北没有拆穿方圆的谎言,只是看着他跟父亲闲聊,痴痴的神色,直到母亲轻咳一声提醒她去厨房忙活时,才小脸一红,赶紧站起来逃也似的跑向厨房。 因为心里慌张(被母亲发现她花痴般的盯着方圆看了),漠北北的动作有些变形,更是在跑到厨房门口前时,脚下一滑,本能的轻叫一声,右脚上的小拖鞋踢了出去,露出了不着丝袜,白生生的秀足。 第354章:你在我心里种了一根毒刺 对特别单纯的女孩儿来说,最大的尴尬,莫过于第一次带男人回家,却不小心出丑了。 尽管方圆看了一眼,就赶紧挪开了目光,可漠北北还是羞得小脸通红,双眸中攸地浮上水雾,也不管脚踝有多痛了,赶紧低着头单脚跳着穿上鞋子,转身跑进了厨房。 漠父当然也看到了,好像也很尴尬,结连干咳几声后,才转身拿起果盘,往方圆跟前递,让他说啥也得尝尝,自己家里种的苹果(去年丰收后,用土办法保存下来的)。 方圆不吃都不行。 漠父明显不善言谈,甚至都不敢跟方圆对视,只是憨厚的笑着,等他刚吃完一个苹果,马上又端起了果盘。 方圆无奈,只好再吃。 最后一口还没咽下去呢,随时都在注意他的漠父,又-- “咳,那个啥,叔叔,我已经吃过两个了,实在吃不下了。” 方圆只好接过果盘,放在案几上,试着寻找共同语言:“这苹果的色泽,香味,以及可口程度,比市面上那些表面鲜艳的苹果要好很多啊,是你自己种的?” 果然,方圆提到这方面的话题后,始终拘谨的漠父,马上就变了一个人,神色中还带有了自豪,用力点头说道:“嗯,就是自己种的。落果时,更是捡着最大的,用土办法保存下来的,好吃!” 漠父家并没有果园,只是在‘自留地’里,栽种了几棵苹果树,供自己家吃。 漠家的主要收入,是靠漠父在建筑工地上打工。 他所说的保存苹果的土办法,很简单:捡着最好的一些苹果,放在麦秆编织的草墩子里,用棉花包裹起来,外面再裹上一层塑料布,放在炕下就行了。 这种土办法保存下来的苹果,跟冷库中的那种保存方式,有着天壤之别,能在保存苹果原本的鲜美的基础上,让它们变得更加可口,香甜。 当然了,这种储存方式,只适合于‘散户’,不能量产,而且因为温度等原因,果子越冬后,会有一些苹果烂掉。 被方圆打开话匣子后,漠父就滔滔不绝起来,从果树讲到工地建筑,从建筑讲到漠北北的小时候,再讲到她是怎么懂事,刻苦,才上了南方某名牌大学。 “唉,说起来,还都是多亏了你啊,要不是你帮忙,北北才找不到这么体面的工作--来,方圆,吃苹果。” 漠父说完他肚子里所有的存货,接下来不知道该说啥时,只好又拿起了果盘。 方圆心中苦笑,幸好还没有等他婉拒,漠母已经端着盘子,从厨房走了出来。 马上,漠父又找到新的话题了:“来,这是咱家自己养的小母鸡,这是咱家自己种的菱角,这是咱家自己树上的香椿芽,这是咱家……” 从漠父一口一个咱家中,方圆就知道他误会自己跟漠北北的关系了。 他有心解释,不过看到漠北北一瘸一拐的出出进进厨房后,就不忍心了。 七八个菜,都是咱家特产。 更难得的是,漠家母女烧菜的手艺愣是要得,虽说花样没法跟大酒店相比,但色香味那都是相当出色,让方先生甩开腮帮子,着实猛宰了一顿。 他吃的越香,也没君子风度,漠家夫妻脸上的笑容,就更越盛。 还不时的看一眼女儿--漠北北就坐在方圆身边,微微垂着眼帘,可能也是小喝了几杯,那脸蛋在灯光下,绝对的娇媚无限。 不知不觉中,已经是晚上八点了,案几上的残羹剩饭,也都撤下去了,漠父又泡上了咱家自己采的野茶。 等漠父说完咱家野茶的制作工艺后,方圆看了眼卧室那边,就歉意的笑了下:“叔叔,阿姨,时候不早了,我想我也该回去了。嗯,今天这顿晚餐啊,是我好多年来,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顿。嘿嘿,以后啊,我可会常来打牙祭了。” 坐在旁边沙发上看电视的漠母,连忙站起来冲卧室内喊:“北北,你出来一下,方圆要走了。” “哦,啊……” 可能是因为脚疼,去了卧室的漠北北刚答应了一声,就发出一声轻呼。 方圆听到了有玻璃瓶子摔碎的声音。 他一楞神时,漠母已经快步走到卧室前,开门一看,接着吓道:“吓,北北,你咋割破脚了呢?” 方圆连忙走过去,向里看去。 漠北北就坐在炕沿上,俏生生的右脚蹬在炕沿上,地上有碎了的酒瓶子,她正拿着纸巾,小脸通红的往左脚足心按。 方圆明白了:吃饭前,漠北北心慌下崴了脚,现在已经肿了起来,她就用咱家的土办法,拿白酒擦拭,希望消肿。 漠母在外面说方圆要走,她急着要出来相送时,不小心把床头柜上的酒瓶子打在了地上--很凑巧的,没受伤的左脚踩在了碎玻璃上,划出了一道血口。 看到女儿受伤后,漠母刚要进去,方圆却抢先一步:“阿姨,让我来。” 方先生在江湖上闯荡了那么多年,吃过枪子受过伤--早就把他淬炼成一外科大夫专家了,处理这种扭伤包扎活儿,绝对是小菜一碟,手到擒来的。 所以,在看到漠北北需要帮助时,他才主动请缨。 不过,当他走进漠北北的闺房内后,才意识到不妥:好像不大合适啊。 本能的,方圆转身就要走出去时,却看到老实巴交的老漠,扯住了要跟进来的媳妇,还很体贴的关上了房门。 咦,这玩儿啥呢,还真把我当第一次上门的女婿了啊,我跟你闺女满打满的,才认识三天好不好,就这么放心我。 方圆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有些尴尬。 不过在嗅到屋子里的血腥气息后,就把这些尴尬抛在脑后了:正所谓美人儿还在流血受疼,你却要顾忌世俗礼法脚底下抹油,那岂不是太没人性了? 反正只要心中坦荡荡,才不怕别人说三道四半夜鬼叫门呢。 迅速调整好心态,方圆走到炕前,很自然的抱怨道:“咋这么不小心,崴了脚还割伤了自己。” “我、我有些笨呢。” 漠北北低垂着头,轻咬着嘴唇,看上去方圆再说一个字,她就会羞愧的哭起来。 可不敢让小北妹妹哭,那样会遭雷劈的。 “松手,让我来看看,有没有玻璃刺进去。” 方圆屈膝,顺势单膝跪在了漠北北的一只小脱鞋上,左手拿住了女孩儿白生生的秀足,夺过了她手里的纸巾。 在他拿出女孩儿的秀足时,能明显感觉到她身子猛地一震,呼吸攸地加速,下意识的要向回缩脚。 “别动。” 方圆没有看她,轻喝一声。 漠北北果然不敢动了。 拿起那只秀足,微微上翻,方圆就看到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碎玻璃,扎进了足心,鲜血正顺着碎玻璃,迅速流淌。 “这么不小心。” 方圆皱了下眉头,右手两只捏住碎玻璃,忽然问道:“你生日是哪天?” “啊?” 漠北北一楞,没想到方圆会忽然问她生日,随即脱口说道:“每年的春分那天--啊!”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发出一声低低的轻呼。 带血的碎玻璃,被方圆从她足心取了出来。 方圆忽然问她生日,就是要转移她的注意力,免得在看到他要取出玻璃时,会本能的紧张,造成肌肉的缩紧,那样就会更疼的。 “好了,问题不是太大,有创可贴吗?” 方圆随时把碎玻璃放在地上,又拿起面纱(漠北北用来擦脚踝用的),沾着半截酒瓶子里的残酒,攥住秀足的左手稍稍用力,让伤口受到挤压后暂时愈合,飞快的擦拭着伤口周围。 漠北北床头柜里,还真有创可贴,就像她早就知道自己会被玻璃扎到似的。 在她足心贴了个十字花样,方圆才放下,拿起了她的右脚。 很多人都说,脚是女孩子的第二张脸。 这句话还真不假,越漂亮的女孩子,脚就越好看,哪怕方先生心态很正,没啥恋足嗜好,但在握着这貌似凝脂暖玉雕刻般的秀足时,还是忍不住心中一荡。 有些感觉,是能相互传染的。 意志力相当不错的方圆,心中都激荡起来了,更别说被握着秀足的漠北北了。 五个好像卧蚕般的脚趾,紧张的伸展了下,随即再次紧紧扣起时,她发出了一声微乎其微的鼻音,缓缓平躺在了炕上。 这是女孩儿羞涩到极点后,不知道该抗拒还是该顺从时的矛盾心理所致。 只能逃避。 本来,盯着秀足发呆,内心深处有某个声音在呐喊着蛊惑的方圆,听到漠北北那声轻轻的鼻音后,这才猛地清醒过来,想给自己一嘴巴:姓方的,咱别这么龌龊好不好? “咳,那个啥,小北啊,其实你的扭伤也不是太严重,我保管你很快就能活蹦乱跳,耽误不了明天去单位上班的。” 方圆干咳了声,用手指从碎瓶子里沾了点酒,在有些红肿的脚踝上,轻轻擦试着。 “圆、方圆,你是不是又在转移我注意力,来给我脚踝复位呢?” 女孩儿说话了,声音那么轻,就像窗外柔柔的春风,吹在方圆耳朵上,是那样的舒服。 “吓,你咋知道?” 方圆笑了下时,忽然说道:“咦,你床上咋有只蝎子呢?” “啊,在哪儿!” 没有女孩儿不怕蝎子的,漠北北也是这样,轻呼声中弹簧般坐起,紧张着刚要低下头,就听到咔吧一声脆响。 “呃!” 漠北北疼的一咬牙时,方圆站起来时,很随意的在她秀足上拍了下,笑道:“明知道我在转移你的紧张注意力,还上当,你炕上咋会有蝎子呢?” “有,有一只大大的蝎子。” 小脸苍白后就迅速飞红的漠北北,盯着方圆看了片刻,忽然再次咬了下牙,伸手抱住了他,小脑袋伏在他心口,喃喃的说:“昨天,他还差点蛰死我--可我没死,他只是蛰到了我的心,在我心里种下了一根毒刺。毒液迅速感染,很疼。” 第355章:你这是在侮辱我! 风很轻,暖洋洋的,才不管是不是黑夜,依旧在漫山遍野撒播着绿色。 南山区沈塘镇外的小公路上,晚上出来散步的人们,大有人在。 劳碌了一天的人们,虽说没有酒吧、迪厅电影院可去,不过大自然却给了他们城里人无比奢望的清新空气,还有那漫天眼睛般的星辰。 一眨一眨的,看着一个人走到了王大婶面前。 王大婶今年不到五十岁,正跟几个街坊妇女,从水库边上往回赶,看到有人停在面前后,本能的后退一步,上下打量着他:“耶,你谁呢你?” “大婶,你们好。” 对方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戴着的眼镜在星光下偶尔会泛起亮光,很文绉绉的样子,一看就能让人想到大学生。 “我想向您打听一个人,是大学同学。” 年轻人说了一所南方某名牌大学的名字后,才说明了来意:“她叫漠北北,是我们班的同学。她在刚毕业时,曾经去某报社实习过,不过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忽然辞职回家了。报社老总对她的印象很不错,所以就委托我来找她。” 听年轻人说完这些后,王大婶才说:“啊,你找的是村头漠家的小北啊?嗯,那是个好孩子,十里八村的小美人儿。嘻嘻,小伙子,你是打着工作的幌子,来追求人家的吧?” 年轻人笑了下,没吭声,算是默认了。 王大婶猜到别人心意后,有些得意,还有些遗憾:“唉,可惜你晚来了几天呢。两天前吧?嗯,就是两天前,她去市区上班了,听说工作单位福利非常好,刚上班就给分了大别墅。老漠两口子,今早天还没亮呢,就收拾了下也去过城里人的日子去了。” 从王大婶的絮絮叨叨中,年轻人知道了很多漠北北的事。 末了,他才诚恳的道过谢后,才走向了不远处路边的一辆车子。 关上车门后,年轻人对坐在后排座椅上的两个人,低声说:“确有漠北北其人,学校、沈塘镇,我们明查暗访的结果是一致的,很单纯的女孩儿。” “嗯,可以把她从嫌疑人名单中排除了。” 黑漆漆的车子后座上,那俩人沉默半晌后,其中一个才落下车窗,看向了天上的星辰,喃喃的自言自语:“最大的一个嫌疑人,却是最干净的--九幽王,你到底会以何种面目,来接近方老三呢?” 九幽王究竟会以何种面目,来接近方圆,他当然不知道。 他只知道,在漠北北鼓起勇气一把抱住他后,女孩儿好闻的少女体香,就像点燃炸药包的导火索那样,把他被他死死压制在灵魂最深处的男人原始需要,猛地引爆。 正所谓食髓知味,迫于花小妖那小妖精的威胁,方圆在她干掉第七个可怜女人后,就始终不曾碰过任何一个女人,直到那天晚上遭到陈婉约的暗算后。 那个晚上的疯狂,算是彻底把方圆极力压抑的原始需求猛虎,从牢笼中放了出来,在广垠的天地间纵横,跳跃,兴奋的咆哮。 如果不是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太多,相信方先生能全天候的趴在那女人肚皮上--男人嘛,一旦自甘堕落后,就不在意啥叫羞耻了。 也正是发生太多的事儿,让时隔数年后食髓知味的方先生,不得不管住那头猛虎,哪怕是暂时管住。 可不等他把那头猛虎再次关进牢笼内,漠北北的冲动做法,就重新把它给放生了,让他再也无法控制,把持,稍楞片刻后,就抱紧了女孩儿,低头吻了下去。 女孩儿的接吻动作,无比的生涩,甚至还能咬痛了他的舌头。 可男人会在意这点小伤吗? 老天爷说:才不会,他只会饿虎般的把女孩儿扑倒在炕上,开始粗暴的撕扯人家衣服。 唉。 老天爷又叹气了,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狠狠瞪着某男骂道:你个沙比,着啥急呢,难道不知道女孩儿当前最需要的是暧昧,浪漫,而不是这种红果果的杀戮?这样,你会吓坏她的! 果不其然,当在某些方面的技术,堪称炉火纯青的方先生,低头轻咬住女孩儿最傲人的青涩时,她霍然醒来,轻叫一声本能的伸手去推他。 已经频临走火入魔的方先生,才不会管他已经吓到了女孩儿,抬手就抓住她的手,推到一旁,继续他的某些不雅动作。 但是,当一滴比寒夜冷星还要干净的泪水,滴落在方圆伸出手的左手手背上时,却像洪水那样,只需一个浪头,就把他那些邪火,给扑灭了。 蚊子哼哼般的低泣声,仿佛这才响起似的,重锤般的击打着方先生的耳膜。 靠,我特么的在干啥呢? 无比的羞愧,自责,让方先生迅速抬起头时,已经扯过毯子盖在了女孩儿身上,转身看着门口,声音沙哑的说:“对、对不起,我混蛋,我……” 女孩儿不说话,却停止了哭泣。 “小北,你就当刚才被狗咬了几下,别放心里去,我、我走了。” 方圆第一次心甘情愿的,把自己比喻成毛驴,说完后就向门口快步走去。 “方圆。” 女孩儿低低的声音,却从毛毯下传来。 方圆停住了脚步,却不敢回头。 “我、我没有怪你,我还很欢喜--我、我就是有些害怕。” 女孩儿沉默很久后,才说出了她的真实感受。 “不要欢喜,你该害怕,因为我能杀人的。所以,你以后都不要给我好脸色。” 方圆也轻声说了句,接着开门走了。 他说他能杀人,那是因为他知道自己中了尸毒。 他已经传染给了陈婉约,要是再害了漠北北,那么他就彻底不是人了。 漠北北也该很清楚这点,但女孩儿在疯狂喜欢上一个人时,才不会去考虑这些。 漠北北说她很欢喜,没有说错。 她确实想跟方圆发生那最亲密的关系--但不是今晚。 最起码,她还需要两样东西。 当她得到那两样东西后,方圆就算是插了翅膀满世界的逃,也休想逃过她的手掌心! 所以,方圆当前才能轻易逃离了漠家,就像夹着尾巴的毛驴那样,心中一个劲的念叨,可别碰上老漠夫妻俩。 要说老漠夫妻也很知趣,在看到方圆进了女儿卧室后,他们就不知道去哪儿了。 或许,是在沿着人行道,走在霓虹灯遍布的都市中,看着天上的某颗星辰,回想他们年轻时代的浪漫吧? 方圆可没感觉浪漫。 要说非得有这种意思的话,那也得把那‘漫’字去掉。 这样的结果呢,就是导致他在乘坐出租车回家后,就像毛驴那样恶狠狠的扑进了卧室内--陈婉约,很快就唱起了动听的歌谣。 没办法,方先生被漠北北放出的那头猛虎,需要喂饱后才能安歇。 而陈婉约,无疑就是方圆唯一的饲虎人了。 反正就像偷过一次东西,终生都是小偷那样,既然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再纯洁了,那又何必在猛虎四处觅食时,还装特么的啥绅士贵妇呢? 草,假装跟贵妇似的婉拒我,其实还不是嫌我钱少? 特么的,等老子手气转顺后,非得把成捆的钞票,砸在你脸上,让你像母狗那样趴在我面前,摇着尾巴的求我上了你! 想到那个姓白的娘们,因为自己只能拿出最后的五百块钱,就满面含笑的摇头婉拒样子,秦大川心里那股子邪火,就算他结连咽口水,都无法扑灭了。 老人们常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意思是说人生万物,充满了太多的变化,谁也不敢保证明天会发生啥改变。 可不就是这样嘛。 前天晚上还怀揣十几万的秦大川,今晚却成了全部家当只有五百块的穷光蛋。 就这,赌场老板还笑呵呵的跟他说,欢迎明天再来呢。 好啊,老子铁定去。 但关键是,谁特么的给我出翻本的本钱呢? 站在凌晨两点的院子里,秦大川木然的看着北方,想到了他小妹秦小冰。 唉,就算再没啥人性的男人,貌似也不好意思糟蹋小妹的血汗钱了。 可问题是,这个世界上除了小妹外,还能有谁资助大川哥呢? 昔日的战友(赌徒),还是远在贫困山区老家的年迈父母? 都不行啊。 难道说,苍天这是要狠心,断绝英雄之路? 秦大川默立良久,落下目光时,却笑了:“对啊,我怎么忘记方圆了?那小子有本事,还认识楚楠楠那样的大明星,就算没多少钱,可三五万的不成问题吧?” 想到方圆后,秦大川所有的颓废,都一扫而光,重新焕发了勃勃生机:就是找他了!不找他,找谁啊,谁让大家是邻居呢,哪怕是暂时的。 至于万一把他的钱又输了,大不了让小妹来还--呸、呸呸! 乌鸦嘴,老子怎么可能再输! 好不容易想到一个金主的秦大川,深吸一口气后,快步走进了卧室内,衣服都没脱下,倒头就睡了。 他得早起,才能在方圆出门时,假装没有躲在门后等他很久,再委婉的提出借钱的要求。 三五万,算钱吗? 这点要求,算高吗? 当然不算高,仁慈的老天爷,满足了秦大川的小要求,让他抢在方圆出门上班之前,就躲在大门后恭候大驾了。 “哟,哥们,咱们还真是有缘啊,嘿嘿,这不,又见面了!” 躲在门后从门缝中看到方圆走过来后,秦大川立即开门走了出去。 神采奕奕的方先生,其实早在走过来之前,就听到大门后某人的呼吸声了,才不会有半点惊讶,只是笑问:“哈,有个屁的缘,你是在专门等我呢吧?” 抬手,拢了下乱糟糟的头发,算是略加掩饰脸上的尴尬,秦大川摇头:“哪有?纯属巧合而已。” 方圆懒得跟他废话,脚步不停向前走:“想找我借钱?” “靠,我会找你借钱!?” 秦大川稍楞片刻,就怪叫道:“你这是在侮辱我!” 第356章:方圆的提议 可以肯定的是,当两个自知活不了太久的人,一旦自甘堕落后,就会把所有的顾忌都抛开,潜心享受当前的欢愉。 就像昨晚的方圆,跟陈婉约。 被漠北北挑起的邪火,在陈婉约疯狂的柔情中熄灭后,方圆美美睡了一觉醒来后的心情,无比的好。 人在心情好时,脾气就会好。 就凭秦大川当前这副嘴脸,要是搁在昨天晚上方圆回家时,早就一巴掌抽过去,让他满地找牙,哪有心情跟他说笑:“那我跟你说对不起啊,是我错了,我不该侮辱你,有空请你喝酒,算是赔礼道歉,请给个我机会。” “现在就给你机会!” 秦大川快步追上方圆,满脸谄媚的笑:“不管你是请我喝酒,还是侮辱我--尤其是侮辱我,尽情的来吧!” 看着这个不知所谓的傻鸟,方圆实在忍不住会笑:“嗨,哥们,输挺了?” 方圆才不像某些表面道貌岸然,实在满肚子男盗女娼想法的正人君子那样,在看出秦大川输挺了后,就会鄙夷人家。 当个赌徒不光彩,但总比那些以权谋私的公仆要好太多,这也是一门职业不是? 自古以来,赌博就跟杀手,妓、女,合成为三大职业,永远都不会失业的。 反正已经求着人家可劲的侮辱自己了,秦大川也不屑再给自己脸上贴金了,死了老婆似的叹了口气:“唉,手气点背,要多倒霉,就有多倒霉。哥们,你给评评理,我拿到了一副三个k,是不是得玩命的上啊?特么的,谁知道,对方三条a。我擦--” 方圆没兴趣听他讲述那惊心动魄的滑铁卢一战,只是很干脆的说:“借钱没有。” “我会还你!” 秦大川信誓旦旦的,举起左手三根手指来发誓:“我秦大川,从来都是说话算话,醉死也认那半壶酒钱的!” “就你这熊样?” 方圆上下打量了他几眼,不屑的说道:“我看你印堂发暗,此乃财路被租之相,就算借你六百大万,你还是会输成一条狗的。” “草,别这么形容我,我是有尊严的。” 秦大川不满的说:“再说了,我也不会跟你借六百大万,只需给个三五万就是了。” 方圆双眼一翻,问道:“三五万,就不是钱,就能扔到水里去了?” “靠,真是没法跟你交流,老盼着我输!” 秦大川不满的骂了句,一狠心:“就算我输了,可我也保证会还你的,要不然让我断子绝孙!” 这人,为了赌博翻本,连这种狠话都放出来了。 由此可见,他对自己能咸鱼翻身,多么的自信。 方圆感兴趣了:“你凭啥这么自信?” “就凭哥们有个当空姐的小妹。” 提到小妹后,秦大川眉宇间浮上骄傲的神色,更是双手掐腰,用鼻孔看着方圆:“她月薪可是一万多呢,虽说比不上某个大明星,但据我所知,也马上就要升职了。你要是不信的话,就某航空去打听一下,有没有个叫秦小冰的。” 方圆眉梢一挑:“叫啥名字?” “秦小冰。” 秦大川得意洋洋的说:“我妹妹就叫秦小冰,那可是某航空最靓,也是最有前途的空姐了,就飞唐王到京华、到黑龙省这条线。哥们,有没有坐过飞机?” 吓,真有这么巧? 我会在这儿碰到那小丫头的哥哥? 可她不是说,她哥是做生意的吗? 如果真是他的话,身材还真跟我差不多你。 方圆上下打量着秦大川,就像农民伯伯去牲口市买驴子那样。 把秦大川看的心里发毛,下意识的双手捂住屁股,语气强硬的说:“你可别胡思乱想啊,就算给哥们六百大万,也休想勾引哥们去做兔儿爷!” “滚你的蛋,老、哥们才没那臭毛病。” 方圆笑着骂了句,看似有些动心的样子:“嗯,你要是真有个当空姐的小妹,那还真不怕你赖账。不过,我咋相信你真有个空姐小妹呢?” “我有照片啊,给你看!” 见方圆被自己忽悠动心后,秦大川连忙拿出钱包,打开,指着一张照片:“喏,这就是我小妹,去年夏天时才合影的。” 那是一张全家福,老夫妻,一对儿女。 照片上的秦大川,很潇洒英俊的样子(一点也不像现在这副窝囊废),身边站了个比他矮不了多少,身穿空姐制服的女孩儿。 不是秦小冰,又是哪一个? 想到始终误以为自己是个落魄公子哥的秦小冰,方圆脸上就浮上了古怪的笑意。 他可没打算扮猪吃老虎,故意瞒着秦小冰的,是那小丫头自以为是--方圆到现在都搞不懂,她哪儿来的博爱,会这样照顾他。 “嗨,小子,你盯着我妹妹照片笑得这样猥琐,想什么坏主意呢!” 秦大川一把夺过钱包,瞪眼威胁道:“我可警告你啊,千万别打借给我钱,就想算计我妹妹的念头,要不然我会弄、哼,我就算脑袋落地,我也会跟你拼了!” 秦大川本想说,会弄死方圆的。 可想到那晚他挥手一刀,就把半小时给结扎的场景,实在没脸说出这俩字。 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空头警告方圆时的语气,无比的严厉。 没想到这条赌棍还挺爱护他妹的,倒也不是无药可救。 方圆晒笑一声,说:“你放心,哥们才不是那么卑鄙的人。我可以借给你钱,不过最多给你一万块,我手头闲钱也不多。” 方圆当前的花销,还是从罗小玉那儿借的呢,能拿出一万块来借给秦大川去翻本,也是很够意思的了。 “一万块?那么少!” “不要拉倒。” “哎,你别走,一万就一万吧。” 秦大川连忙跟上方圆,一副‘我就将就你一次’的施舍嘴脸。 方圆懒得跟他计较啥,边走边说:“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哪怕是输光了没钱还我,我也不会跟你要债。” “嚓,你不知道哥们是威震东南亚的赫赫赌王,我会输吗?” 秦大川自吹自擂了句,抢在方圆鄙视他之前,正色说道:“只要别打我小妹的注意,别的条件随便你提。” 方圆忍不住的说:“你还真在意你小妹呢。” “她是我唯一的骄傲了,哪怕舍出这条命不要,我也会--” 秦大川目光黯淡了下来,话说到一半就催促道:“赶紧提条件,别耽误我去翻本!” “别跟你小妹说,你认识我。” 方圆淡淡的说道。 要是搁在还没有跟陈婉约有那关系之前,方圆绝不在意让秦小冰知道他是谁。 而且他也早就有所打算,就像水暗影说的那样,改变秦小冰的命运。 但现在,他却不想让那个善良的女孩儿,知道他了。 因为他觉得自己无比的肮脏(搞不好,也活不了多久了),实在没脸去接近那么善良的秦小冰。 秦大川愣住了。 他真没想到,方圆会提出这样的条件,优惠的让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方圆皱眉,问道:“咋,不答应?” “啊,答应,谁不答应谁才是傻鸟!” 秦大川这才如梦初醒,结连点头,并主动为方圆招来一辆出租车,嚷嚷着的哥赶紧去银行,别耽误他去挣钱。 拿到钱后,秦大川只来得及向方圆说声再会,就急吼吼的跑了。 “这傻鸟,还得输。” 方圆撇了撇嘴,吩咐的哥去神通快递。 今天中午,公关部没有像前两天那样,簇拥着方部长去餐厅吃饭。 甚至,大家都打回来,在办公室吃的(张欣说,夏总跟张副总又在一起用餐呢,有说有笑的)。 这个消息,让公关部的气氛很压抑。 方圆很心烦,更不习惯自己忽然失去了被众多美女前呼后拥的感觉。 不过,他没有责怪谁,毕竟人们都得给自己考虑才行。 放下报纸,方圆走出了办公室。 正在用餐的张欣,赶紧站了起来,还没有说话,方圆就摆了摆手,示意她继续时,看向了窗口--那边,坐着漠北北。 女孩儿没有吃饭,还在盯着电脑,聚精会神的看业务知识。 方圆走出了办公室,来到电梯门口时,背后传来清脆的高跟鞋踏地声。 漠北北走了出来,看到他转身看去后,赶紧低头躲开他目光,小声说:“我、我也去吃饭。” 出于某种羞愧,方圆上班后整整一上午,都没有出办公室,自然也没跟漠北北说过话。 这时候再不说,貌似就有些不恰当了:“你、你的脚,还疼吗?” 他在问出这句话时,目光本能的落在了人家脚上。 就仿佛,黑色的细高跟小皮鞋中,那双纤巧的秀足,又被他拿在手中了。 漠北北明显察觉出了方圆眼神中的意思,刚要后退,却又走了过来,双手十指拧着衣襟,低低的呢喃道:“不、不疼了。方圆,我跟你说,我是真的很欢喜你对我那样好,我只是有些、有些怕,所以请你给我时间,让我去克服。” “唉,傻孩子,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现在啥情况。” 方圆叹了口气,很自然的抬手,摸了摸她脑门,笑道:“好了,以后都不许提这件事了啊。嗯,你就是我的小妹,我会照顾你的。” 漠北北笑了。 笑容是那样的明艳动人,一直到了餐厅时,才慢慢消散。 他的出现,立即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其中不乏窃窃私语者:“哟,今天怎么只有一个美女陪着呀?” “嘿,那些娘们,都预感到大势不妙了,想赶紧标明立场了吧?” “是啊,就是可惜了这小妹子了。唉,还是太单纯,不懂得社会复杂哦。” 听到这些低声的阴阳怪气后,方圆皱了下眉头,忽然快步走到了夏小韵面前。 马上,满餐厅的人,都闭上了嘴,看向了他。 正在跟张良华低声谈笑的夏小韵,也收敛笑容,抬起了头。 “夏总,我有个提议,希望你能现在就通过。” 方圆淡淡的说:“让张欣来担任公关部的部长,韩军担任副部长。” 第357章:我也需要威信的 夏小韵亲口对方圆说,她不会再爱他了,大家最多只是盟友。 既然大家是盟友,当方圆提出要给张欣、韩军俩人升职,来拉动公关部的气氛时,那么夏小韵就该答应他才对。 事实上,夏小韵也非常欣赏张欣的,公关部原部长辞职后,就曾经有提拔她的想法,只是因为方圆的忽然到来,才暂缓了升职计划。 所以如果方圆在她办公室内,提出这个建议后,夏小韵绝不会否决的。 但现在不是在办公室,而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的员工餐厅内,上百双眼睛盯着呢,夏总要是不给方圆面子,就对不起盟友这层关系。 神通快递终究是夏家的,她要是在这么多人的瞩目下(尤其是守着张良华),答应方圆,那夏总的面子往哪儿搁啊? 张良华这个副总,以后在神通快递,还有何种尊严可讲? 这正是方圆的本意。 他就是故意让所有人都看出,他对夏总的影响力有多大,给公关部等人增加信心的同时,也有力打击了张良华的‘嚣张’。 方圆这样做,也有些‘拯救’张良华的意思:这人虽然可恶,总想刁难方先生,但终究罪不至死。 他还知道,他的建议,会把夏小韵推到进退两难的地步。 不过他才不在乎:谁都要面子,要尊严,那么他同样需要这些,让所有人来知道,他在神通快递的地位相当特殊,可不是白处长、张良华随意为难的。 正像方圆所预料的那样,在他提出这个建议后,夏小韵黛眉马上就皱起,脸色也阴沉了下来,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淡淡的说:“我可以接受你的建议,可公司高层人员的升迁,需要开会后才能通过。方助理,你该明白这套流程。好了,星期一时,我会为此事召开专门会议的。” 依着夏小韵的聪明,她当然能看出方圆这是要做什么。 碍于大家是盟友的关系(盟友啊,如果连这点小合作都不答应,那还算啥盟友),她不能一口拒绝。 但为了她,还有张良华的尊严,她又不能答应。 这时候,祭起拖字决,无疑是最恰当的了。 方圆却不愿意,马上就说:“夏总,我现在就要你一个肯定的答复。” 看似随意要拿筷子继续吃饭的夏小韵,目光一下子冷了,抬头看着他:“必须是现在?” “必须是现在。” 方圆跟她对视着,面无表情。 夏小韵冷冷看着他,过了足有三四秒钟,才缓缓的说:“如果我说不呢?” “那我现在就辞职走人。” 方圆语气平静的回答。 他在决定要把张欣推到部长宝座上时,就想好了‘退路’。 既然总有人躲在暗中对付他,他也没必要非得站在明处,只能被动的招架了。 要是论起躲在暗中对付人的本领,方圆觉得他不会输给别人。 “好,那你现在就可以走了。” 夏小韵看似轻飘飘的说出这句话后,就低头吃饭。 哈,小子,你也太狂妄了,自以为曾经跟夏总有过那么一段关系,就了不起了啊,还敢当众让她下不来台,这是自己找死的节奏啊,活该! 坐在夏小韵旁边的张良华,听夏小韵说出这句话后,开心的差点蹦起来,跺着脚的叫好:只要方圆滚蛋了,那么他就能名正言顺的接管公关部的工作,让曾经冒犯过他的张欣等人,明白什么才叫后悔! 抱人大腿,也不是这个抱法的,得找跟粗腿才行。 方圆,嘿嘿,这小子的腿太细了。 张欣,你以后还是来抱我的腿吧,看在你面子上,或许我能高抬贵手--张良华脑海中,升起张欣跪在他面前,对他大现谄媚的样子。 “好,那你多保重。” 夏小韵的反应,也早在方圆预料中,绅士般的点了点头,转身就走。 跟在方圆身边的漠北北,也连忙跟了上去。 诺大的餐厅内,没谁说话,连咳嗽一声的都没有,唯有漠北北的细高跟小皮鞋,踩在地板上发出的清脆咔咔声。 这小丫头倒是紧随方圆的。 人们心中这样想着,看向了夏小韵。 是个人就能看出,表面淡然的夏总此时相当愤怒,要是万一搞出点啥动静来,铁定会走人。 在座的,可不像方圆那般不珍惜当前的工作,公司现在正处于上升阶段,更好的好日子就在前面招手呢。 “站住!” 就在方圆即将走出餐厅门口时,夏小韵再也无法忍耐,啪的一扔筷子,吓了好多人一跳。 方圆停步转身,看向了她。 夏小韵嘴角紧紧抿了下,语气阴森的说:“只要你走出这扇门,张欣马上就会收到解聘合同。” 你敢走,我就敢把张欣赶走! 虽说她目前在神通快递内,只是公关部的副部长,但谁都知道她相当满意当前的职务、薪水待遇啥的,如果因为受方圆牵连,被赶出公司,那么她肯定会怨恨方圆。 方圆当众让夏总下不来台,就是为了让张欣晋升。 可如果张欣受他牵连,那么无论他有什么理由离开公司,都会对不起人家的。 方圆当然不想对不起张欣,所以唯有叹了口气,稍稍沉默片刻,乖乖的走到餐厅窗口去打饭了。 他‘威胁’夏总失败了。 不过餐厅卖饭的大勺,却在給他打饭时,给了他瞎子都能看得出的好处。 没办法,如果再看不出方圆在夏总心中的地位,绝对是无可替代的,那大勺还是赶紧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随着方圆跟漠北北去角落吃饭后,餐厅的气氛,才稍稍有了些缓和。 大家都用最快的速度吃完饭后,收拾东西走人:今天下午,可有议论的话题了。 人们在临出门前,都会有意无意的看一眼张良华。 张良华原本的得意,早就烟消云散了,再也没有因为陪着美女总裁进餐时的得意了,绝对是如坐针毡,恨不得马上从餐厅内消失,找个没人的地方,画圈圈诅咒方圆,埋怨夏小韵为啥不赶走他? 就在张良华心神不定时,夏小韵放下了筷子,低声说道:“张副总,以后我会给你一个解释的,安心工作。” 不等张良华说什么,夏小韵就已经站起身,回头看了眼方圆那边,就在劳拉的陪同下,快步走出了餐厅。 方圆没回头,只是笑着问漠北北:“小北,刚才你还真想跟我一起走呀?” 漠北北抬头看了他一眼,脸儿一红接着低下了头。 她什么话都没说,可谓是一切尽在无言中了。 “以后不要这样,你不是我,叔叔阿姨,都需要你来赡养,这份工作对你很重要--好了,啥话都不用说,我心里都明白着呢。” 方圆再次笑了笑,耍枪般的抡起筷子,开始彰显他的吃货本色。 连续三天了,方圆还是最后一个离开餐厅的。 不过,在回办公室的这一路上,无论遇到哪个员工,人家都对方助理含笑点头,满脸善意的讨好。 尤其是财务处的白处长,更是专门等在电梯口,笑呵呵的问他,还要不要借钱。 没谁跟银子过不去的,正如方圆才没有跟白处长等人一般见识。 这就是现实:人们为了生活的更好一些,或者保住当前赖以养家糊口的工作,必须得学会不断的转变脸色。 “圆哥!” 方圆刚走进公关部,张欣就俏脸发红的迎了上来,嘴唇有些发颤,那双桃花眼中,还蒙上了一层水雾。 她没有去餐厅吃饭,但方圆当众向夏小韵给她要晋升、更为了她不得不继续留下来的所有事,当然会有人在第一时间,就电话通知了她。 话说,公关部的张欣,可是个八面玲珑的美人儿,跟其他各部门的同事关系,好着呢。 “啥也别说,主要是你能胜任这份工作。我既然给过你承诺,那么我就会去做。好好干,你会得到该得到的一切。” 方圆笑呵呵的,抬手拍了拍张欣的香肩,动作无比自然,在公关部众人几近崇拜的目光中,走进了办公室。 可以肯定的是,从今天中午过后,公关部内原本压抑的气氛,绝对会一扫而光。 方圆虽说迫于夏总的威胁,乖乖留了下来,但相信没有谁会笑话他--白处长等人的态度,就足够说明了什么。 这才是方圆所需要的轻松环境,再也不用为琐事操心,能全神贯注的对付某些人。 老人们常说,春困秋乏夏打盹。 尤其方先生昨晚好像休息不足,所以在进了办公室后,就坐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别人可不会像他这样舒服,下午工作时间一到,就该忙什么忙什么去了。 方圆是被电话铃声惊醒的。 睁开惺忪的睡眼,站起来走到桌前,拿起电话问道:“喂,这是公关部。” “你上来一下。” 电话中传来女孩子的声音,不等方圆有任何反应,接着就咔嚓挂掉了。 除了夏大老板,现在还有谁,敢用这种语气跟方助理说话? 夏小韵需要方圆的一个解释:为啥,当着员工们,这么不给她面子。 大老板的来电,早就在方圆的预料之中。 打哈欠流泪的走出办公室,方圆才发现外面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了。 总裁办公室门前的走廊中,也是这样。 也没敲门,方圆直接推开了夏小韵的办公室。 她正在盯着一份文件发呆,看到方圆进来后,吐了一口气,才说:“坐。” 方圆没有坐在沙发上,走到她桌前,抬腿坐在了桌角上。 才不管大老板秀眉皱起不耐烦的样子呢,点上一颗烟后说道:“我可以留在你身边,任由你折腾,不过我不想因为我,而连累到别人。” 夏小韵当然明白方圆这番话的意思,冷笑着问:“那你为什么不单独找我?” “单独找你?” 方圆淡淡的说:“单独找你,我会确立起我在公司的威信?” 夏小韵撇了撇嘴:“你还要威信?” 第358章:我也很有背景的 “你这话说的真没道理,我咋就不要威信了?” 方圆看着夏小韵的目光,很奇怪的样子。 “那你说,你要威信做什么?” 夏小韵拿起了文件,拿捏出工作谈话两不耽误的领导嘴脸。 “陈婉约要吃饭。” 方圆淡淡的说。 正要翻文件的夏小韵,闻言身子猛地一僵,接着抬手,狠狠拍在桌子上时,已经霍然抬头,双眸中好像要喷火那样,嘶声问道:“姓方的,你诚心要拿你们的不要脸,来恶心我是吧?” 老天爷可以作证,夏小韵当前最反感的,就是有人提到陈婉约了。 只要一想到那个女人,她就会有种要发疯的愤怒:如果陈婉约没跟方圆做出那种见不得人的事,她怎么只能是方圆的盟友? 你以为,你是母亲,就能抢走女儿的男朋友了吗! 方圆没在意夏小韵发脾气,只是实话实说:“我也需要吃饭。可吃饭是需要钱的,我去财务处预支点薪水,遭到了白处长的委婉拒绝。” 夏小韵愣了下,脱口问道:“你的钱呢?” “我的钱,都被那个小妖精给拿走了,你知道的。” 方圆吸了下鼻子,说:“再说了,我既然要留在你身边,保、协同你对付那些黑势力,那么就得需要一个安定的环境--我不想看到,因为我,让整个公关部的人都提心吊胆。” 方圆的回答,虽说很有些驴唇不对马嘴,不过夏小韵却明白了。 可还是不甘的冷笑:“哼哼,堂堂的盗圣,会因为没钱花,就出此下策?” “原来,你早就知道我是盗圣了。” 方圆笑了。 提到盗圣后,夏小韵脑海中攸地浮上白玉雯来为难她时,盗圣是怎么帮她的事了,眼神中的冰冷再次稀释,垂下长长的眼睫毛,故作嗤笑道:“切,我要是再猜不出你就是盗圣,那我可就真脑残了。” “只拿不义之财,是盗圣偷东西的原则。” 方圆刚要表明自己的立场,就被夏小韵打断:“当初,你逼我给你写下的欠条时,我的钱就是不义之财了?” 方圆反驳道:“那是我该得的报酬,我当然得要。再说了,谁让你那时候摆出一副福尔摩斯的嘴脸,来诬蔑我跟那小贼是一伙的了?” “算了,不跟你说那些。” 想到俩人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夏小韵心中又是甜蜜,又有想大哭一场的冲动。 接下来,俩人都没有说话,很默契的保持着该有的沉默。 直到门外走廊中,有人经过时的脚步声传来后,夏小韵才幽幽的叹了口气:“唉--等会儿,我会给白处长打电话,你去拿钱吧。你说的不错,你们还得吃饭,过日子。她、她还好吧?” “还行,情绪已经稳定了下来。” 方圆从桌子上跳了下来,说:“夏小韵,无论她跟我做了多么没脸的事,你都要知道,她为了你,可以付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代价。” 夏小韵双眸一眯:“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没啥意思,就是想让你知道,她绝对是个称职的好母亲。可惜,她被人利用了,还把我拽下了无法回头的泥沼。” 方圆摆了摆手,把夏小韵的话堵了回去:“等到合适的时候,你啥都会知道。” “什么时候,才是最合适的时候?” 夏小韵从桌子后面站了起来。 方圆没有马上回答,抬头看着窗外的天际边,沉默了很久才说:“最大的可能,就是等到我死了后。” 夏小韵终于意识到了什么,尖声叫道:“我现在--” “你现在,最好是听从我的安排。放过那个张良华吧,我能看得出你其实也很欣赏他的,一个自以为是的可怜孩子罢了。” 方圆打断了夏小韵的话,转身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如果只是关系到自己的生死,方圆绝不会向她透露某些信息。 可问题是,他不想陈婉约这个绝对合格的母亲,可怜的母亲,被女儿所恨。 很多时候,方圆都觉得自己不是啥好人。 但事实上,他却总是会做好人才肯做的傻事。 这可能跟恩人那么多年的教导有关吧? 恩人总是告诉他: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你是一个人。 唯有真正的人,才会有人性,才会像陈婉约那样,为了女儿甘心去做任何事! 每次想到老人时,方圆总会想到另外一个人:昆仑。 正如山羊得知方圆身中尸毒,昆仑曾经出现过时,所说的那样:昆仑绝对中了尸毒,要不然,她绝不会在事后,没有一点的影踪。 没有谁比现在的方圆,更能深刻体会到尸毒的可怕。 他身中尸毒后,还有陈婉约来缓冲--但昆仑呢? 那个倔强骄傲,而又对方圆背负着深深罪恶感的女孩子,现在心中肯定很欣慰:她越是遭受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心中的罪恶感就会减少一分。 方圆不用太费脑子,也能想象出昆仑咳嗽时的样子。 心里很疼。 但却又没办法。 以前是他躲着昆仑,现在是昆仑躲着他。 依着昆仑的本事,只要她藏起来,哪怕是方圆也找不到。 最多能幻想到:那个口吃的女孩子,会找个异常阴暗,潮湿的地方躲起来,慢慢地在痛苦中死去。 不能让她就这样死。 哪怕是必须死,也得大家一起死。 因为人们都说,她是他的影子。 影子,怎么能先比疼人死掉呢? 可能是因为人之将死,其心也善的缘故吧,方圆觉得他能原谅昆仑,卸下哪怕她死后,都得背负着的包袱了。 但去哪儿找她呢? 毫无疑问的是,山羊在全力寻找解决(或者说是缓解)尸毒的办法,也在搜寻昆仑的下落,但方圆却不觉得,山羊能找到她。 要想抢在昆仑躲在某处等死之前,引她出来的唯一办法,那就是方圆得遭遇危险! 唯有方圆不断的遇险,哪怕昆仑还有一口气在,那么她也不会远离他的。 危险。 危险在哪儿? 方圆呆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眯着眼呆望着桌面,脑子里飞快运转着,搜寻危险的位置。 方圆觉得,他现在的人生就像一场闹剧:正常人在危险面前都是避之不及的,可他还要主动去寻找危险。 可危险这东西,有时候就像出租车那样,你不需要时,它是一辆接着一辆的来,但等你着急打车时,它却又半天不见一辆了。 就像方圆,现在能深切感受到,他正被未知的绝对危险死死笼罩着,被人摆布,无论怎么努力,都逃不出去。 可他偏偏找不到危险的确切所在处。 或许,小妖精能为我创造足够的危险,让昆仑出来吧? 想到花小妖后,方圆就想骂人: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联系她。 人在苦比时就是这样,你越需要什么,就越得不到什么。 反而会有你最不愿意理睬的小麻烦,不住撩拨你的神经,让你愤怒异常。 麻烦,是从张欣的电话中传来的:“圆哥,孙德力那孙子欺负小北,你--哎哟。特么的混蛋,姑奶奶我跟你拼了!” 然后,电话断线,看来张欣已经把手机砸出去了。 “孙德力?” 方圆拿着手机,喃喃说了句:“彩虹药业的那个孙德力吗?” 就在方圆刚坐上公关部老大的位子时,张欣她们就曾经去彩虹药业要债,不过貌似有些小背景的孙德力,态度好像很强硬。 不但不理睬方圆給他下的最后通牒(三天内,必须还账,要不然就准备后事),反而在张欣又去要账时,变本加厉,竟然欺负漠北北了。 这个世界上,不知死活的人太多了。 孙德力绝对算是其中一个,仗着有些小背景,平时就在唐王商场上以霸道而著称,别说是张欣了,哪怕是夏小韵亲自要账,也休想得到他的真心对待。 对于这种欠别人债、却把自己当大爷的孙子,方圆觉得要是再跟他客气,当晚老天爷肯定会打雷霹雳了他。 十几分钟后,方圆来到了财务处。 正端着茶杯喝茶的白处长,马上就笑得好像一朵花儿那样,站起来笑脸相迎。 我要二十万块钱的现金。 方圆没有跟白处长客气,开门见山的说明了来意。 早就得到夏总指令的白处长,没有丝毫犹豫,马上就打开保险柜,取出一叠崭新的钞票,递过去时,还笑眯眯的问够不够。 方圆抱着那些惹人眼红的现钞,走出总部大楼大厅门口时,一辆桑塔纳呜呜的开了过来,吱嘎停在了台阶前。 一个敞着怀,胳膊上描着龙刺着虎的大汉,从桑塔纳上跳了下来,先转了下脑袋,等脖子发出嘎巴嘎巴的响声后,才看向方圆:“你是圆哥?” “是。” 方圆点了点头,把手里的两叠钞票,扔了过去:“请兄弟们喝茶--带来多少人?” 大汉接住钞票,伸出了右手拇指,尾指,意思是差不多得有六十个。 “人是少点,不过也难为你了,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凑齐这么多人。” 方圆说着,走向了车子:“该怎么称呼你?” “叫我虎子就好了。” 虎子说着,抢先几步替方圆打开车门:“要是再等半小时,我能凑齐一百个--圆哥,你确定,我们大白天去惹事,不会惹来大麻烦?我可是早就听说,孙德力很是有些背景的。” “我也很有背景的。” 方圆笑了下。 虎子不再说什么,立即启动了车子。 桑塔纳发出老牛般的吼叫,飞快的冲出了停车场。 停车场内,不断有骑着摩托车、开着破汽车的小混混出现,手里都拎着棍棒,满脸杀气腾腾的,看着彩虹药业总部大楼的保安们。 “哟,这不是大鹏兄弟吗,到底是什么情况?” 彩虹药业保安处的李新福,虽说也是满脸横肉不好惹的样子,可他唯有吃错了药,才敢对这么多社会小混混耍横,老远就拿出香烟,屁颠屁颠的跑到大鹏面前,满脸堆笑,像孙子似的。 第359章:上天素有好生之德 任何年代的任何城市内,都会有一批地下势力,协助官方管理着社会治安,确保人民能安居乐业…… 这么说,听起来好像在讲冷笑话,其实这事很正常,就像白天黑夜那样必须存在。 当然了,盛世华夏是没有所谓的黑道,最多也就是有大鹏这样的人存在。 他们存在,绝对有他们被容忍存在的理由,在这儿就不多说了,总之人们都知道这个世界需要白天,也需要黑夜这个道理就行了。 李新福对大鹏客气,那是因为知道他是跟新城区虎子混得。 虽说在孙总眼里,仗着一股子亡命混社会的虎子,也实在拿不到桌面上,要是真想收拾他,绝对是孙总一个电话的事。 但关键是,任何人要收拾虎子,也得冒着被报复的风险。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条古训,在任何时代都占有一定市场的。 所以很清楚孙总是哪种态度来对待小混混的李新福,才会屈尊喊大鹏一声哥:就算是翻脸,也得搞清楚咋回事不是? “没啥情况,就是兄弟们觉得手痒了,想找个地方练练。” 大鹏接过李新福递上来的香烟,直接甩手扔给了身后兄弟,又骂道:“草,再给老九他们打电话,死路上咋了,还没有来!” 大鹏的态度,是摆明了不给李新福面子了。 李新福立即意识到这事不是他能摆平的了,赶紧转身用最快的速度,跑上了台阶。 他得跟孙总汇报。 孙总的办公室,在九楼。 李新福刚出来电梯,就听到有女人骂街的声音,还有女孩儿的嘤嘤低泣声。 他知道咋回事:今天中午时,孙总跟某客户多喝了点,正在休息呢,神通快递那个风骚娘们,却带了两个人来要账。 李新福发誓,就算他是孙总,在喝多了后看到那风骚娘们(张欣)后,也会想入非非的,更何况她身边还跟着个让人看一眼,就想好好呵护她的纯洁小妹子? 唉,这么纯洁的小姑娘,却偏偏做公关工作,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孙总,能不对她动手动脚啊? 还要账,要个毛啊,没有被孙总当场‘就地正法’,那已经是多亏了张欣够泼辣,抢先抓起一把水果刀护住了她。 可问题是,你能护得了她一时,能护得了她一世吗? 那会儿,李新福就从孙总望着姓漠的小姑娘的眼神中,看出狼一般的想法了。 李新福虽然也有那想法,不过一来他没有孙总那么深厚的背景(崔家分局的马副局,是他姐夫),二来,他实在不忍心为难几个女子,这才派了几个保安‘保护’孙总,自己去了大厅内。 本以为跑下去后能眼不见,心不烦呢,谁想到却忽然出现了大批小混混,来势汹汹的--李新福自认为处理不了这种事,这才跑上来汇报孙总。 听到张欣的叫骂声后,李新福猛地意识到了什么:大鹏他们忽然赶来闹事,是不是跟这几个女人有关? 想着,李新福抬头看向了前面。 走廊的尽头,张欣右手持刀,把漠北北还有另外一个下属,护在身后,对醉醺醺的孙德力破口大骂着。 孙德力不喝酒时,可能还会意识到自己当前的行为是违法的,毕竟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是国法不容的。 但问题是孙总喝酒了啊? 喝大了的人,不都是以为老子才是天下第一吗? “你们几个废物,都特么的傻愣着干、干鸟啊,还不把她刀子给我夺--下?” 回头骂了几个保安一句,孙德力那双眯缝着的小眼,一个劲在张欣那双被黑丝包着的腿上转悠,更不时的看向脸色苍白,只懂得哭泣的漠北北。 至于另外一个女人,虽说也很出挑,不过相比起张欣跟漠北北来,还是差了一些,当然会被从来都尊崇‘要,就要最好的’信条的孙总忽视了。 “孙德力,你特么的这是在犯法,懂不懂?” 张欣也很害怕,可她却知道害怕是挡不住醉汉的,只能硬着头皮希望能对孙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他大彻大悟,成为好人。 “犯法?哈,哈哈,啥叫犯法?我孙德力就是法!今儿没说的。” 踉踉跄跄逼近的孙德力,站立不稳倚在了走廊上,狂妄的笑道:“给钱,可以,但你,还有那个妹子,得陪我睡一觉。” “你怎么不回家找你老娘睡!” 张欣嘴上从来都不饶人的,猛地挥舞了下刀子:“最后一次警告你啊,孙德力,赶紧收手,等圆哥赶来后,我或许还能帮你求情。要不然--” “狗屁的圆哥,他哪儿钻出来的,你裤裆没扎紧?” 孙德力哈哈笑着,看向了张欣的小短裙那儿时,李新福跑过来了:“孙总,孙总……” “孙尼玛的总啊?” 孙总抬手,就把李新福退了出去,瞪大小眼睛骂道:“还不赶紧把那娘们的刀子,给我下咯!” 李新福还想再说啥呢,就听到后面电梯那边,忽然有人嚎叫道:“孙总,福哥,杀上来了,杀上来了!” “特么的,鬼哭狼嚎个鸟呢,什么杀上来了?” 孙德力骂着,转身看去时,就看到两个保安,丢盔弃甲的样子向这边狂奔,有几个手持棍棒的年轻人,在后面紧追不舍。 还有更多的脚步声,从楼梯口那边响起。 不等孙德力看明白咋回事,一帮高举着棍棒的年轻人,就从楼梯口冲了出来。 “我去,这些人是谁?” 孙德力有些发呆,回头去问李新福时--那家伙,却已经转身跑进了旁边一间办公室内,砰地关上了房门。 接着,他就听到有人喊:“那个穿着白衬衣的,就是孙德力!” “你们是谁!” 孙德力刚问出这句话,一个光着膀子的大汉就冲过来,一棒球棍就狠狠砸在了他脑袋上。 “啊!” 孙德力发出一声短促的惨叫,翻着白眼的瘫倒在地上,彻底昏厥过去之前,就听到张欣狂喜的声音叫喊:“圆哥!” 圆哥? 特么的,究竟谁是圆哥啊? 当孙总脑意识中回荡起这个问题时,他已经从昏迷中醒来了。 头疼欲裂,绝对比喝了最假的假酒还要难受。 下意识的抬手一摸脑袋,粘糊糊的,全是血。 这还不算,就在孙总要站起来时,两条腿上传来的剧痛,清晰的告诉他:主人,您的两条腿子,可能都被打折了。 有人,敢跑进我的公司,对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殴打? 此时的孙总,是半点醉酒的意思也没有了,只是满脸的不信。 当然了,他也没意识到,自己在醒来后,就疼的一直在惨叫。 方圆是个善良孩子--因为他得费了老大力气,才能逼自己无视孙总的惨叫声,继而拿捏出一副在听天籁的嘴脸,笑眯眯的看着他。 要说孙德力也够狠的,两条腿都被打断了,醒来惨叫一会儿后,就咬住了牙关,眼神恶毒的看向了方圆,沙哑的问道:“你、你就是那个圆哥?” 他在问出这句话后,才发现已经来到了大厅内。 费了老大心血跟金钱,才装饰的金碧辉煌的大厅,现在就像个被八百条毛驴狠狠上过一遍的美女那样,绝对的惨不忍睹--所有能被砸碎的东西,都被砸了个稀巴烂。 那个可能是圆哥的圆哥,就坐在一张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笑眯眯的看着他。 圆哥背后,站着张欣,还有痴痴看着他的小美女。 “是,托朋友们赏脸,喊我一声圆哥,惭愧,惭愧。” 嘴里说着惭愧的圆哥,悠然自得的拿出一颗烟,刚叼在嘴上,模样狼狈但看上去更加骚气动人的张欣,立马就拿出火机,殷勤的給他点上了。 孙德力全身都在发抖,颤声问道:“你、你敢砸我的公司,伤我?” “张部长,看来这人脑子被打坏了。” 方圆嘻嘻笑着,看向了张欣。 张欣马上咯咯娇笑,风情万种的样子:“是呀,脑子不坏,就不会问出这么沙比的问题了。” “嗯,肯定是这样。” 方圆吸了下鼻子,说:“张部长,麻烦你再提示一下孙总,让他变明白些?唉,我实在不愿意跟傻瓜说话,费力。” “好呀。” 张欣马上就袅袅婷婷的走到孙德力面前,娇笑着说:“孙总,三天前我们来要债时,就曾经警告过你了,一是乖乖还钱,还有就是准备后事。只是我可没想到,你会选择第二条路,真傻。难道,你不知道人死了后,再多的钱也捞不到了吗?” “贱人,你尽管跟我嚣张!我早晚让人轮了你--啊!” 孙总咬牙切齿的还没说完呢,张欣的细高跟小皮鞋,就狠狠踢在了他的伤腿上。 要说张欣本来也不会有这么大胆,可方圆没赶来之前,她是真被吓坏了。 被坏人吓坏了的女人,一旦得势,那么就会变的比毒蛇还要狠。 尤其是张欣这种性格的女人。 等孙总惨叫声后,双手捂住耳朵不忍心听的方圆,才放下手问虎子:“兄弟们砸到第几层了?” “第三层,按照您的吩咐,每一层的每一个房间,都会砸个稀巴烂。” 虎子再跟方圆说话时,语气已经恭敬了很多。 长年在社会上混的人,最重要的是得眼睛够亮。 虎子能从方圆的淡然中,看出了什么。 刚才他也偷偷给真哥(真哥是整个唐王地区的老大,也是他通知虎子来做事的)打电话,询问方圆的来历了,真哥只说了一句话:那个人杀人后,没谁敢动他一根汗毛! 杀人后却屁事也没有的人,不值得虎子哥恭敬? “唉,其实我本来想送孙总归西的,可上天素有好生之德,我又心慈手软,只能让他破财了。” 方圆又叹了口气,说:“告诉弟兄们,别只顾着砸,有啥看上眼的好东西,自己收起来就是了。尤其是去孙总家的那路人马,别吓着孙总家人--我们可都是好人,才不会仗势欺人的。” 第360章:这是要把我往绝路上逼啊! 马副局刚从外面回到办公室不久,桌上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喂,我是马启昌。” 马副局每次接电话时,都会用这种严肃的口气,率先来介绍自己,能让給他打电话的下级,或者一般人,产生很大的压力,再跟他说话时,气势就弱了很多。 当然了,如果来电者是上级领导,马副局的态度,会用让人吃惊的态度,来个一百八的大转弯。 这次,他同样接到了一个吃惊的电话,却没有像以往跟领导通电话那样,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 而是还没有等对方说完,就狠狠的一拍桌子,吼道:“乱弹琴!为什么不早点报警?” “早在十几分钟前就报警了,可现在也没警方赶到啊。” 躲在某房间内,看着窗外街头上的李新福,战战兢兢的回答。 “混账,光天化日之下,就能发生这种无法无天的事,简直是不可思议!” 小舅子两条腿都被打折了,马副局当然不敢懈怠,立即风一般的冲出了办公室。 他得找郝局长问问:彩虹药业那边早在十几分钟前就报警了,局里为什么没有出警,强力制止那边正在发生的犯罪行为。 难道说,就因为咱俩不合,孙德力是我小舅子,你才故意这样安排的? 马副局来到郝局长的办公室后,不等他说什么,就用稍微激烈点的话语,把自己这层意思阴晦表达了出来(玩官场的人,不到万不得已时,是不会直白说出自己意思的,都是拐弯抹角,云里雾里的,大面上得过得去才行。) 郝局长却没玩太极推手,呵呵笑道:“老马呀,别着急嘛--这件事,可不是我能说了算的。” 马副局立马愣住,下意识的问:“此案发生在咱们的辖区,你这个大局长,怎么能说了不算,更是不管不问,纵容恶劣事件继续发展?” “马副局,我先更正一下。” 郝局长脸上的笑容收敛,淡淡的说:“我不管不问不是纵容,是奉命行事。” “哈。” 马副局冷笑一声,语气咄咄逼人的追问:“奉命行事?好,那请郝局长说说,到底是奉了哪位领导的命令,无视纳税者的生命财产,受到一群小混混的威胁!” 郝局长淡淡的说了个人名后,马副局立即呆愣住了。 站在道义的角度上,马副局敢向任何庇护恶势力的大人物挑战。 但再给他十个胆子,也不敢跟这个人说半个不字(这个人所代表的某单位,可是拥有先斩后奏权利的,别说是收拾他小舅子,就是当场掏枪把老马给崩了,也就这么回事。) “马副局啊,咱们共事这么多年了,彼此都很清楚。你呀,也是该劝劝你那个小舅子了,欠人家钱不说,还想酒后非礼人家职员--呵呵,神通快递,现在可是市里全力扶持的样板企业。” 郝局长慢条斯理的说完,端起茶杯来喝水时,马副局的手机响了起来。 “姐夫,姐夫!” 听说还有一批人,去自己家闹事后,孙德力惊骇之下才想起,自己可是有背景的人,赶紧拿出手机(他很幸运,手机还带在身上),拨通马副局的手机,鬼哭狼嚎起来:“我要被人打死了,我的公司也被人砸烂了,他们还要去伤害我家……” “闭嘴,你这个混蛋!” 孙德力还没有说完呢,就被手机那边的马副局一嗓子吼断:“你这个该死的东西,自作自受,欠人的钱,为什么不还,还要借机闹事?混蛋,我是不管你了,你去死吧!” “啊,姐夫,当初不是你说没事,我才……” 孙德力彻底傻掉了,对着电话说了一句后,才发现姐夫早就掐断电话了。 就算再傻的人,这时候也能从姐夫的反应中,看出事情不对劲了。 很傻的人,哪怕是再有背景,能撑起这么大的公司吗? 当然不能。 所以只能证明孙德力不但不傻,貌似还很聪明,这才很快意识到了什么,沙比似的再看向方圆时,眼里已经浮上了真正的恐惧之色。 接过张欣递过来的茶杯,方圆喝了一口,才笑得很善良的问道:“孙总,你还能给谁打电话?我绝不干涉你,请吧。” “我、我不打电话了。” 可能是疼的,孙德力全身都在发抖,脸色苍白的说:“我、我还钱。” 方圆看向了张欣:业务上的事儿,还得靠人家。 张欣马上就从下属手中拿过公文包,取出一张欠条,晃了晃扔在了孙德力面前:“孙总,总共1362万。” 孙德力也很光棍,立马忍着痛,从身上拿出了支票簿。 张欣很配合的,给他递上了笔。 孙总大笔一挥,蹭蹭蹭写完,刺啦一声撕下来,递给了张欣:“还请张部长仔、仔细看看,数目对不对。” 我真把这笔钱给要到手了? 张欣明明能清楚的看到,现金支票上那一长串的数字,知道去任何一家四大国有银行,都能提出现金或者转账,可还是满脸的不信。 更是激动的双手发抖,慢慢回头看向了方圆。 方圆皱眉,脸上的笑容收敛,淡淡问道:“咋,数目不对?” 他的话音未落,张欣忽然尖叫一声,守着那么多人,一下子抱住了他。 不由分说的,在方圆脸上狠狠亲了起来。 方圆吓坏了--咱是个纯洁的孩子好吧,就算想亲热,也别守着这么多人啊? 守着这么多人,你让方助理怎么好意思的伸手,推开抱着他又哭又笑的欣姐? 其实,张欣发疯的理由很简单:有回扣! 夏总早就下过通报:任何人,不管是扫马路的还是要饭的,只要能帮着公司要回彩虹药业的这一千多万,都能得到高达15%的回扣! 一千三百多万,百分之十五的回扣就是两百多万啊! 神通快递的公关部,总共才十五个人,这就代表着每个人至少得分十几万。 而且肯定不能平分,今天来要账的张欣三人,得分大头! 老天爷,就算方圆得拿走大头中的大头,张欣最少得分三四十万左右吧。 虽说欣姐现在也是白领一族,今天更是担惊受怕过,可在意识到一下子能分到数十万后,她不想发疯都不行啊。 听完公关部另外一个职员,用颤抖的声音说完这些后,再看看紧抱着支票蹲在地上,激动的都开始泪流满面的张欣,方圆也想哭:这才多点儿钱啊,你就激动成这样,连最起码的妇道都不守了。唉,真是没见过世面的孩子啊。 方圆衷心的叹了口气,也不好笑话张欣没见识,看向了孙德力。 老天爷敢保证,孙德力现在疼的要命(如果不是方圆在砸断他两条腿子时,手法很专业,这会儿早就又疼昏过去了),可在方圆看向他时,还是赶紧堆起尽可能的多的笑容,可怜巴巴的望着他。 只见方先生轻启朱唇,缓缓说道:“孙总,本钱嘛,你是还清了,但这个利息问题……虎子,打电话催催兄弟们,在学乌龟爬呢,这么久还没有动静传来。” “好,圆哥,我马上打电话!” 虎子点头,作势拿出手机来时,孙德力及时高声叫道:“我愿给利息,我愿给利息!” 正抱着支票激动的落泪的张欣,闻言有些傻眼:能够把账要回来,就很不错了,可从没听说还有带利息的。 圆哥今儿就让这娘们听说过一次--很欣慰的点了点头,才说:“孙总,这笔账好像有七八年了吧?得收你多少利息呢?” 哪有七八年啊? 孙德力心中哀嚎,却不敢表达出来,只是咬牙说:“就、就按照银行那些年前的贷款利息吧!” 聪明的孙总,从姐夫的电话中,确定圆哥是惹不起的人物了,当然不敢再小气,只希望自己的主动大方,能让圆哥满意,赶紧滚蛋吧。 “贷款利息?” 方圆却冷笑了声,问虎子:“你们放过高利贷吧?” “驴打滚的那种吗?” 虎子也很配合,马上就意识到方先生这是要狠宰孙德力了。 驴打滚? 我去,能把我亿万家财都打没了啊! 孙德力可不敢等方圆点头,连忙嚎叫:“我愿意再拿出五百、啊,不八百万!” 方先生也不是那种不通情理的人,既然人家孙总这么上道,他也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了。 完全傻了的张欣,再次接过八百万的现金支票,再看向圆哥时的眸子,就像要把他生啃了那样。 这还不算完。 确定支票上一个零蛋都不少后,方圆又说:“还有,今儿这些弟兄们都受累了,孙总怎么着也得给点辛苦费吧?” 孙德力哭了:“圆、圆哥,你这是要把我往绝路上逼啊!” “虎子,打电话,催催弟兄们别学乌龟爬--” 方圆话还没说完,孙德力就嚎啕大哭着说哦:“我出两百万!最多--再多,我的企业就运转不开,会倒毙的。” “你个穷比,这点本钱就敢嚣张,真亏了你能活到这么大。” 方圆见孙德力实在没多少油水可榨了,这才拉下脸来骂了句。 “虎子,这些钱拿着,别客气,给兄弟们打电话,别学乌龟爬了,赶紧回来分钱。” 不由分说的,方圆把两百万的支票,塞给了虎子。 虎子没有拒绝,深深的望着圆哥,接着弯腰鞠躬:“圆哥,以后有事用得着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虎子虽说只是社会小混混,但这批人在某些事的作用,却是无可代替的。 这也是方圆为啥要拉拢他的原因。 等留下手机号的虎子,率领他那帮兄弟,大呼小叫的扯出彩虹药业总部后,方圆才对张欣说:“还傻楞着干嘛,还不赶紧回家分钱?嗯,我做主了,公司本金不动,那八百万就咱们公关部分了吧。你是大功臣,独占百分之二十。” 张欣想昏过去。 最好是全脱了昏倒在方助理的炕上--方助理没空,铁辽发来了一条信息:危机东来! 第361章:现场颁发奖金大会 五点刚过几分钟,神通快递总部员工们,就像往常那样说笑着走出了大厅。 可他们却没有像往常那样,各自挥手说再见,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而是都站在台阶下,有些纳闷的望着大厅门口西侧。 西侧的停车场内,摆了一张长桌子,桌子两侧竖起两根铝合金杆,挑起了一条横幅,上面印着的一行字特别刺眼:神通快递公关部奖金现场颁发大会。 长条桌上,有一堆用红丝绸蒙着的东西,也不知道是啥。 桌前还放着十几把椅子,椅子上坐着公关部职员表,个个腰板挺直,双手放在膝盖上,就像参加某战争誓师大会那样,脸色严峻,满是忠诚。 而且穿的也相当正规,无论男女(其实就俩男的)都是白衬衣上扎着红色领带,黑色套裙(或者西装),同样颜色的细高跟小皮鞋铮亮。 她们这是在干嘛呢? 公关部,颁发什么奖金呢? 我们怎么没听说公司要颁发奖金了? 人们朝九晚五的上班养家糊口,最关注的问题,当然是跟银子有关的了。 所以在看到‘奖金’这两个字眼后,就想当然撩拨起了人们最敏感的那根神经,纷纷驻足,站在旁边观看的同时,也都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 这个所谓的现场颁发奖金大会,就是专门为公关部那些娘们颁发的,横幅上写的明白呢。 奇怪,好好的,她们怎么会捞着发奖金了? 难道说,这是夏总为安抚方圆,才故意搞了这么一出? 嗯,肯定是这样的。 嘿,公关部这些小娘们,可算是沾方圆的光了。 她们一个个冷静严肃的样子,谁看不出她们都在偷着笑啊。 不过这也没啥了不起的,夏总就算是安抚她们,来稳定军心,最多也就是发个千八百的--特么的,千八百也是钱啊,可以给老婆买瓶化妆品了,凭什么她们有,我们就没有? 祖宗早就说过这样一句名言:不患寡而患不均。 不担心分的少,而是担心分配的不均匀。 所以呢,在看到公关部要搞啥子现场颁发奖金大会后,公关部之外的所有员工们,都觉得不公平了,受到侮辱了,开始有怨言了,议论声也越来越大了,脑子简单些的甚至开始质问上司,为啥我们没奖金了等等。 业务部的小金,在心里低声骂了句时抬头,才发现张副总就站在身边,脸色阴沉的看着那边,心中一动,就讨好的笑着小声问:“张副总,这是怎么回事呀?” “哼,谁知道呢,可能是姓、方圆搞出来的鬼,中午被夏总驳了面子后,又死皮赖脸的缠着夏总,给公关部格外发点奖金,算是安抚她们吧。” 张良华不屑的冷哼一声,接着看似随意的叹了口气:“唉,夏总这样做,有失公允啊,会因照顾某些人的情绪,而挫伤大部分员工的积极进取心啊。” “就是,就是,我就是这么觉得。” 小金连声附和:“大家都是上班,公关部的待遇最好,凭什么她们能格外获得奖金,却让我们眼巴巴的看着?” “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左右不过是万儿八千的罢了,可能是从小金库内支出,或者某人私人掏腰包,来收买人心的。” 张良华撇了撇嘴,正要走时,就看到围在大厅门口的员工们,忽然分列到了两旁。 这证明有大人物要出来了。 张良华敢肯定要发放的这笔奖金,不是从公司小金库(夏天问在时,就特地设立了小金库,可以不用走程序,不用任何理由直接从财务处提钱,有些类似于零花钱的性质,灵活方便)提出来的,就是方圆自己掏腰包。 因为他也听说了,今天下午时,方圆曾经从财务处支取了二十万现金。 看来,就是为了给这群娘们发放的奖金了。 抛除方圆外,公关部还有十四个人,每人也就是发个一万多。 虽说张副总嘴里说万八千的算小钱,但心里却佷在意这个数字的,毕竟他的月薪才一万冒头(这还是出了试用期后)。 身为神通快递的新贵,别人发奖金却没自己的事,相比起小金等人来说,张良华更在意这些,暗中也更不满夏小韵太偏袒方圆。 不过他才不会表露出来,只是故作不屑的样子,抬头看向了大厅门口。 果然,夏总率先从大厅内走了出来。 劳拉形影不离的跟在后面,还有方圆。 方圆一脸的得意,就像踩了狗屎摔了一跤却捡到个金娃、娃那样。 看到夏总,圆哥联袂出来后,张欣马上就带头站了起来。 站在门口,左右缓缓扫视了一遍,夏小韵咔咔的走向了长条桌。 长条桌上,除了放着被红丝绸盖着的东西外,还有话筒。 方圆还有劳拉,很狗腿的分列在夏总其后,满脸忠心耿耿的样子,让张副总觉得有些恶心。 更让张副总恶心的是,夏总刚拿起无线话筒,方圆就抢先说话:“下面,有请夏总为公关部全体同仁讲话!” 话音未落,方狗腿就率先鼓掌。 这些娘们,也不怕把白生生的小手拍破了? 这么用力! 好多人,看到公关部的一众女人拼命鼓掌的样子,更是不甘,各种的冷言疯语,在心中是此起彼伏。 夏小韵的脸上,也随即露出了亲切的笑容。 尽管她真不想来参加这啥的奖金大会,可方圆却非得让她亲自露面,再加上公关部这次确实立了大功劳,她这个当总裁的,实在没理由拒绝。 所以呢,哪怕明知道其他员工看到公关部拿钱,会羡慕嫉妒恨的要死,说不定还会埋怨她这个总裁不公,但也没别的选择。 抬手往下压了下,夏总轻启朱唇:“大家都坐下吧。” 哗的一声,张欣等人就像训练过似的,齐刷刷的坐在了椅子上,小哈巴等待主子喂食那样的抬头,殷切的目光看着夏总。 “首先,我先代表神通快递集团(现在是集团了),向公关部表示衷心的感谢。要特别感谢方圆助理、张欣副部长,为公司讨债……” 夏小韵轻吸一口气后,拿捏出她平时开员工大会时的嘴脸,言辞相当清晰、流利的,把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仔细解说了起来。 啊,公关部竟然把彩虹药业欠着的那一千多万,给要回来了? 我去,方圆还真有些本事啊。 谁不知道那个孙德力,在唐王商场素有铁公鸡之称,绝对的一毛不拔,公司可是讨要这笔款子好几年了,都没要回一个大子来,没想到却被方圆给要回来了! 按照夏总的承诺,无论是谁把这笔账要回来,都会获得15%的回扣! 乖乖,一千多万,百分之十五的回扣啊! 那就是两百多万元啊,就算每个人均分,也得十几万,怪不得这些娘们激动的差点拍破小手呢,要是换上我,我把脚丫子拍破了也值得啊! 听到夏小韵如此解释后,那些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员工们,顿时没脾气了:有本事你去要啊,夏总早就承诺说,就算扫马路的能要回这笔钱,也会给回扣的! 啧啧,这些小娘们命真好啊,能摊上方圆这么个有本事的领导。 唉,某家的上司,平时也很精神的,怎么就没人家的本事呢? 怪不得老人们常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不是兄弟不努力,实在是因为当官的无能啊! 员工们愤愤的想着,都下意识的在人群中搜寻自己老大。 老大们,包括张良华在内,这时候也都缩头乌龟那样,退到了后面。 想到那些‘不干正事’的娘们们,平白获得十几万的奖金,员工们本来就眼红的要死了,但却又听夏总说:“方助理提议,公关部这次不吃回扣。也就是说,他们发挥了以企业为家的主人公精神--” 啥,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傻瓜,放着巨额回扣不要? 靠,主人公精神啊,绝对的主人公精神啊,理应值得我们尊重,鼓掌! 哗! 掌声如雷,声冲斗牛。 大家伙太需要这样的主人公精神了,雷锋啊! 啊,不,用这个伟大的名字,都无法来形容公关部一众娘们的傻啊--怪不得夏总肯为他们单独召开颁奖大会呢,肯定也是在感动之余,主动赏赐她们一点小钱,算做是辛苦工作的动力了。 只知道拍夏总的马屁,却不懂的收买下属人心,能成得了什么大气候? 张良华现在心中疙瘩解开了,再看向方圆时,嘴角又习惯性的浮上了轻蔑。 但夏总接下来的一段话,却让张良华,还有所有员工,瞬间呆若木鸡:“有鉴于彩虹药业主动给付了八百万的利息……经方助理提议,这八百万将作为讨债回扣的奖金,全额奖给公关部……” 夏总接下来又说了些啥,张良华等人已经听不到了。 因为他们的脑子里,都在嗡嗡回荡着一个信息:八百万,全额奖给公关部! 至于讨债,还能讨回利息,尤其是从铁公鸡孙德力那儿拔来的这事,已经被大家都忽略了。 尤其是当夏总伸手,揪住红丝绸,猛地掀起来后--一道道金光,顿时亮瞎了所有人的钛合金狗眼! 红丝绸下,竟然是数百捆现钞! 全部是崭新的,一叠叠的码在那儿。 八百万,这个数字说起来好像不是太起眼,尤其是趴在支票上,也就是一个八带着数个零蛋罢了。 可当把它们转换成现金,整齐的码在桌子上后--那就是一座小金山啊,绝对能给这些月薪数千的人们,造成无法承受的视觉冲击! 方圆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看着张欣等人再次站起,疯狂的拍着巴掌,看着他的眼神里,带着无法描述的狂热后,一种从没有过的成就感,从心底是油然升起。 他相信,从此他在公司内的威信,彻底竖起来了。 能给下属带来大好处的领导,才是真正的好领导。 第362章:张副总的愤怒 方圆请夏小韵来为公关部颁发奖金时,夏总曾提议没必要特意用现金的,最好是通过银行转账,打到大家的工资卡上。 她担心,公关部的人领到这么多现金后,会招来不安全因素。 方圆却坚持要发现金,说啥唯有红彤彤的现金,更有视觉冲击感,才能激发其它部门员工的积极性,上进心。 至于安全问题,方圆早就跟某银行协商好了:颁奖会议结束后,大家就会把现钞交给银行武装押运人员,到时候只拿着银行卡走就行了。 夏小韵这才同意,又听从了方圆的奖金分配方案,这才参加了现场颁发会议。 “下面,我代表神通快递,开始对公关部众职员颁发奖金。” 等张欣她们好不容易才停止鼓掌后,夏小韵拿出了一份名单,对着话筒说道:“方圆,一百八十万!” 方圆,可是本次讨账成功的决定性人物,就算他还真没把一百八十万放在眼里(这是谦虚的说法,其实连老天爷都知道,他现在有多穷),可为了突出领导的重要性,他必须得发的最多。 方圆马上就站到桌前,先是毕恭毕敬的给夏总弯腰后,才接过了劳拉递过来的一个不锈钢盘子,就像古代大将接受君主的将令那样,双手托起,让夏总給他拿了一百八十叠现钞,放在了上面。 这一百八十叠现钞,就算夏总一次拿十万,也拿了十八回。 现金自身重量,也得十多公斤,幸亏方先生臂力过人,才能托的稳稳的。 “我一定会紧密团结再夏总身边,为神通快递集团取得更好成绩,贡献出我全部的微薄力量!” 方先生神色严肃,态度认真说出这番话的样子,让张良华恨不得一拳打歪他的鼻子:我擦,给你这么多钱,你说了这两句就完事了? “张欣,一百六十万!” 夏小韵也很认真的,冲方圆点了点头后,接着喊出了张欣的名字。 张欣这个一百六十万,可是方圆在彩虹药业时就承诺给她的。 但在夏总确定的没说错后,她还是有些晕眩,并喜极而泣。 搞得劳拉不得不帮她一起托着盘子,毕竟也是好十好几斤了,这要是掉下来砸断脚面,那岂不是美中不足了? “谢、谢谢夏总!” 张欣紧紧抱着那些现钞,在劳拉的帮助下,先给夏总深深鞠躬后,又冲方圆弯腰:“谢谢圆、方部长!” “漠北北,八十万。” 夏小韵喊到了第三个人。 很多员工,想拿刀子自杀--这还有没有天理啊,漠北北一个刚上班才三天的小姑娘,就拿了八十万! 八十万啊八十万,在唐王可以买一座不错的房子了! 相比起张欣来说,漠北北要冷静了许多。 或者干脆说,她已经欢喜傻了,就像木偶那样,在劳拉的轻声提醒下,才给夏总弯腰道谢,一句话都没说。 给张欣发奖金时,夏小韵是很愿意的,毕竟也很欣赏这又靓又泼辣的娘们,知道她工作能力强,这次去要账,也正是她撒泼,才没有让孙德力得逞。 可漠北北--刚进公司才三天的女孩子,就敢跟随方圆一起,跟夏总对着干。 哼,要不是你这次去要账时,差点被孙德力欺负了,就算方圆说破嘴皮子,我也不会同意给你这么多奖金的! 在漠北北给自己弯腰鞠躬道谢时,夏总眼皮子都没抬一下,接着喊出了下一个人的名字:“李恩芳,六十万!” 这个李恩芳,就是跟随张欣、漠北北一起去彩虹药业要债的员工了。 她之所以比漠北北要少拿二十万,就是因为她没‘吸引’孙德力的注意,所受的威胁要小了些。 估计这乐坏了的娘们,此时肯定埋怨孙总,当时为啥不撕烂她的衣服了,最好是当众把她给上了,那样拿钱肯定比张欣还要多-- 方圆张欣四个人,就分了八百万的大部分,480万。 毫无疑问的是,公关部其他职员肯定很羡慕,却不会嫉妒恨。 因为她们已经听说了,当时要不是张欣玩了命的拼刺刀--相信她们肯定会被那个啥了。 老天爷从来都是公平的,你付出多少,就能得到多少。 接下来,公关部其他是一个人,均分了300万,每人接近三十万。 也是相当牛,让人眼红的要死了。 当最后一个公关部员工领到奖金后,桌子上还有二十万现金。 难道说,夏总要把这二十万,分给大家伙,每人来个千八百的,算做是安慰奖? 有心思灵动的了,就想到这一点了,接着冷笑:哼哼,爷像缺少千八百的人吗? 爷当然不像,所以夏总才没有打算分给大家,而是喊出了一个人名:“罗小玉,二十万!” 正站在人群中,也以无比羡慕的眼神,观看颁奖仪式的罗小玉,闻言愣住了:罗小玉?夏总是在叫我吗? 发呆的罗小玉,在夏总第二次喊她的名字,并发现周围同事都用复杂羡慕的目光看着她时,才如梦初醒,赶紧分开人群走到了长条桌前。 她、她凭啥也分公关部的奖金呀? 真是岂有此理! 张良华得用很大的毅力,才能压制在心中的愤怒,觉得夏总脑子有问题:就算要分,也该分给我才对,我才是分管公关部的领导!她罗小玉,算啥呢! 罗小玉当然也不知道,懵懵懂懂的,不知所谓。 夏小韵拿起那两大捆现金,放在了她面前的托盘上,再次深深凝望了她一眼,才说出原因:“鉴于你平时对公关部工作的支持,经我与方助理协商,决定颁发给你二十万的特别奖金。希望你在以后,能继续保持这个良好的工作态度,去帮助、支持每一个部门。” 我去! 啥支持公关部的工作啊,不就是那天她陪着姓方的在餐厅吃了顿饭? 哦,这就算支持了? 我也会啊! 可方圆那混蛋,当时没有邀请我啊! 他这是向我示威,告诉所有人,跟他走的近了就会有好处拿呢! 张良华腮帮子鼓啊鼓的,气的肚子要炸开、恨不得把某个姓方的千刀万剐的同时,也有着深深的后悔,还有不甘。 张良华后悔,是不该在刚上任就对方圆摆上司架子,得罪了他。 不甘,则是因为他张良华,可是名正言顺分管公关部的领导:毕竟方圆是他这个副总的助理。 助理做出成绩,捞到大好处,他这个领导却屁都捞不到,反而被罗小玉给抢走了二十万,这让张副总情何以堪? 不行,必须得跟夏总说明白,提醒她,让她知道我才是公关部的直接领导,重新商订奖金分配方案(出了成绩是领导的,无论领导有没有做事,都得占大头,这可是既定的规则了)! 就在张副总心中咬牙切齿的想到这儿时,忽然发现正在讲话的夏总看向了他,连忙本能的露出笑脸,亲切的点了点头。 然后,他就听到夏总说:“最后,我再借此机会宣布一个公司决定。鉴于公关部的特殊工作性,以及本次做出的优异成绩,从现在开始,公关部将直接对我负责。” 公关部直接对夏小韵负责,就代表着地位有了质的提高,彻底脱离了其他副总的领导,升级为跟财务、人事两大重要部门平起平坐的直属部门,部长职务也跟副总平行。 总之一句话:从现在起,张良华就没权利对公关部指手画脚了,他以后都别想一个电话,就让方部长屁颠屁颠的去汇报工作了。 接下来夏小韵又说了些什么,张良华没有听清楚。 他知道他败给了那个痞子般的方圆,一塌糊涂! 夏总,终究是偏袒方圆的。 张良华还能察觉到,别人在看他时,是用怜悯的目光来看。 尼玛,看什么呢? 我刚上任三天,犯下错误得罪人,被剥夺权利也是有情可原的好吧? 以后日子还长,只要我能成功博取夏总美人心,还怕以后整不了那些家伙? 张良华心中冷笑,表面却非常大度的,跟大家一起鼓掌,祝贺张欣。 是的,就是祝贺张欣。 因为从夏总今晚的表现来看,绝不会只让方圆担任公关部部长,随着国际物流集团的扩大,铁定会被安排到更重要的工作服岗位上去,搞不好就得把韩斌、王副总代替,成为夏总不可或缺的左右手。 方圆要是升迁了,还能有谁,有资格能跟张欣这个副部长,角逐部长之位? 张欣自然也明白这一点,可她当下除了笑面如花的,频频嘟嘴向大众飞吻之外,貌似就没啥别的方式,来表达她此时的激动之情了。 唉,走吧,散了个比的吧,今晚的辉煌,注定是属于公关部的,钱都一分不剩的分完了,我们还留在这儿干啥呢? 看到张欣等人,开始把现钞交给某银行的工作人员,现场验钞打包放在武装押运车上后,张良华等员工,心中叹着气,恋恋不舍的散去了。 那么多人,背景竟然有些孤独,可能是没分到钱的缘故吧? 等银行的武装押运车也缓缓离去后,按照早就协商好的,方圆等人当然要簇拥着伟大的夏总,杀往圆耀大酒店而去。 取得如此辉煌战果,又怎可不去同饮一杯无? 说好了的,方圆请客,早就在圆耀大酒店定好了包厢。 因为方圆的原因,圆耀酒店唐王分店的原经理史密斯先生,已经高升了,现任总经理是个女的,叫格拉芙,很有气质的东欧女强人。 格拉芙在上任之前,当然会详细了解前任的升迁之路,最终得出结论跟方圆有关(尽管这小子已经不再是圆耀集团的大老板了,可又有哪一个总经理,敢不把他当盘菜),所以早就站在门前,恭候大驾了。 加上夏总、劳拉,还有罗小玉,一桌十八个人,团团围坐。 山珍海味,流水似的端上来,格拉芙更是亲自到场,献出了两支八几年的拉菲红酒。 第363章:朝闻道,夕死可矣 因为有夏总在场,张欣等人当然放不开。 不过就算是这样,她们也让夏总见识了什么才是真正的酒中巾帼:除了不喝酒的漠北北外,所有女将都是喝高度白酒。 看着一杯杯的高度白酒,就像凉水那样向嘴里倒,别说是夏小韵了,就连方圆都为这些娘们而吃惊,果然不愧是天生干公关的料。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夏小韵提出了告辞。 她当然知道,有她在这儿,张欣等人放不开。 她来这儿,只是表明一种对公关部支持的态度罢了,如果不是因为方圆在场,她早在三杯酒过后,就找借口离开了。 夏总要走,公关部的全体同仁,当然要列队欢送。 被夏总制止了,让大家留步,继续开心,反正明天是周末了,但也得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别闹到太晚了。 张欣等人很有眼里价,在方圆出去后,就都停住了脚步。 “这下你可满意了吧?” 走下酒店大厅门前的台阶,等劳拉去开车时,夏小韵看着路上车灯,淡淡的问。 “我觉得,这是她们应得的。” 方圆点上一颗烟,站在她旁边,说:“你当时是没看到,张欣她们有多危险。如果我再晚去一会儿,她们铁定会被欺负。公关这工作,表面上看来很轻松,实际上却要背负很多暗中骂名,白眼,甚至家人的误会。” 方圆说的这些,夏小韵也很明白。 这也是实情,在人们心目中,公关部那些漂亮女人,就是一伙合法的卖笑者,这对她们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哪怕某些时候,她们确实得做那样的事。 可方圆却绝不允许,在他领导下的公关部,出现这种情况。 短短相处的三天内,他相信这些女人,都是好女人,只是比常人更加适合这种工作方式罢了,不应该遭受别人的白眼。 如果非得遭受--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她们丰厚的经济补偿。 “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好了,我--” 夏小韵还要再说什么时,劳拉已经把车子开了过来。 方圆殷勤的替她打开了车门,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夏小韵却没有上车,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你下午去我办公室,去洗手间内时,我、我不小心看过你的手机。” “不小心?是故意的吧?” 方圆笑了,很调侃的味道:“我手机上,没啥让你不高兴的东西吧?” “就算是有,我凭什么要不高兴,反正我现在又不再爱你了。” 夏小韵淡淡的说了句,接着问道:“谁是铁辽?危机东来,又是什么意思?” 方圆在彩虹药业要账的尾声时,铁辽給他发来了一条信息:危机东来。 这四个字,其实不难理解,就是铁辽在警告方圆:有危险,从东边来了。 至于危险是因何而来,方圆心中当然清楚。 因为早在他从京华回来唐王后,铁辽就曾经跟他说过长岛雪花的事了。 那个没多少人性的蛇蝎女人自杀后,她背后的某些强大势力,要报复方圆。 当时方圆才没这个当回事,随后也就忘了(这段时间内,发生太多意外)。 直到看到铁辽的警告信息后,方圆才想到还有这么回事。 至于铁辽是怎么得知危机要来的,方圆不管,他只知道当前,他最需要的就是危险:唯有他遇到危险,躲在暗中等死的昆仑,才会露面。 这就好比他打瞌睡了,有人送来了枕头,方圆当然双手欢迎危机赶紧来了。 至于昆仑露面后,俩人接下来该怎么交往--还没有发生的事,谁知道会出现什么结果呢? 现在听夏小韵提到这事后,方圆不以为然的笑了下,才说:“铁辽,是我很早就认识的一个朋友吧,所谓的危机,也只是一些跳梁小丑来找我碴,不要紧的。” 看出方圆毫不在意的样子后,夏小韵黛眉一皱:“真不要紧?” “就算是要紧,你能帮我做啥?” 方圆反问一句后,心里就有些后悔不该这样说了。 果然,夏小韵呆愣片刻后,眼眸就黯淡了下来,自嘲的笑笑:“呵呵,是啊,我除了会哭,会跟你发脾气外,还有什么本事呢?就是个可怜的废物罢了。” 方圆连忙解释:“我可不是这意思--” 夏小韵抬手,打断了他的话:“水暗影呢,你回到唐王时,是怎么跟她交代的?” 这孩子的思维跳跃性相当强,刚才还说着危机呢,眨眼就蹦到了水暗影身上。 “就像你跟文永远吧?” 方圆想了想,才说:“或许,我们之间也已经有了真感情。所以,如果我能活、咳,能跟她在以后成为真正的两口子吧?” 夏小韵眉梢微微挑了下,再次施展出了乾坤大挪移的功夫:“陈婉约呢?我记得,你好像说过,你跟她在一起也不错的。” 方圆有些郁闷,抬手挠了挠后脑勺说:“未知的事,我也不能决定,对吧?” “对,你说的很对,未来会发生什么,我们谁都猜不到,我只能肯定我自己的命运,并不是像别人看到的那样美好。” 夏小韵沉默半晌,弯腰钻进了车里。 方圆要给她关门时,夏小韵又‘好心’的提议道:“既然你已经有了水暗影、有了陈婉约,那么就不要再招惹漠北北。我能看得出,她是个相当单纯的孩子,你真伤害了她--她可没有像我这样坚强,肯定会寻死觅活的。” 方圆苦笑:“有劳夏总挂心了,我会牢记您的教诲。” “还有,别忘了我跟你说过,有空我会去你家作客的。” 夏小韵说着,自己伸手砰地关上了车门。 望着缓缓离去的宝马车,方圆轻轻叹了口气。 他能听得出,夏小韵刚才那番话中,带着太多的不甘,还有些许哀怨的愤怒。 但实际上,她那些话也没说错。 就差伸手点着方圆的鼻子,说他又在逃避某些问题了。 方圆觉得自己也是在逃避--可能是因为花小妖的原因吧,从三年前开始,他就总是在逃避某些问题。 毫无疑问,任何时候,逃避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 但不逃避,还能咋样? 就像酒足饭饱后,按照欢庆计划来到了酒店的小迪厅内狂欢时,张欣非得扭着小身段,蛇儿般的缠着方先生要跳个尽兴--甚至,还吐气如兰的在他耳边说,她已经开好了房间后,圆哥不逃避,是义正词严的训斥她,还是拜倒在她石榴裙下啊? 这是个艰难的抉择。 毕竟兴奋异常的张欣已经喝大了,才不会听方圆的婉拒呢。 他只能,趁着休息时,偷偷溜走。 “圆哥,等等我。” 方圆刚走下酒店门前的台阶,背后就传来高跟鞋踏地的急促咔咔声。 一个晚上没喝几杯的漠北北,拿着小包追了出来。 “咋,你也不玩了?” 方圆停步转身,看着俏生生站在面前的女孩儿,微笑着问道。 漠北北跟他对望了一眼,就迅速低下头,喃喃的说:“我、我对这种场合,不怎么适应。” “嗯,那些娘们都挺狂放的,你确实适应不了她们。” 方圆呵呵一笑,转身:“那我们走吧,我送你。” 说着,他抬手刚要招呼不远处的出租车(酒店门前,随时都有出租车的)时,漠北北说话了:“圆哥,我们走、走走不好吗?” “好啊,喝酒后散步走走,也是蛮不错的嘛。” 方部长立马从善如流,跟漠北北并肩走上了人行道。 漠北北从挎包里,拿出了那张下午刚办的银行卡,低声说:“圆哥,你能替我保、保管这张卡吗?啊,你别误会,就是里面的钱太多,我有些怕。” 女孩子再胆小害怕,也不会怕自己银行卡里钱太多。 更何况,八十万貌似也不是太大的数字。 漠北北这样说,主要是想对方圆释放某种态度--就像平常老百姓家,温柔贤惠的妻子,会把工资卡交给丈夫保管那样。 方圆当然不肯接卡,更觉得有必要得跟女孩儿说清楚了。 “小北。” 方圆看着灯光下的女孩儿,在她小脸通红、轻咬唇的垂下头后,才说:“你的心意,圆哥我知道。可我也想你知道,我们是不可能的。最起码,这短短几天功,你是无法了解我,不知道我是个啥人。” 漠北北扭头,看着背后路上来往的车辆,轻声说:“古人有云,白首如新,倾盖如故。”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有些人虽然相交已久,却如同初识一般。有些人刚刚认识,却好像认识了很久一样,一见如故。 (西汉时期,邹阳受人诬陷被关入死囚牢,他在狱中给梁孝王写信表明忠心,列举了荆轲、卞和等事例,说出了这句话,最终感动了梁孝王,并释放了他。) 邹阳是为了活命,才说出了这句话。 漠北北,却是要用这个典故,来告诉方圆:我喜欢你,才不会因为我们认识的时间有多久。 方圆这样半吊子文盲,或许不了解这句话的出处(含义),但却能从中听出女孩儿的示爱心思。 老天爷敢担保:如果方圆没有中了尸毒,没有跟陈婉约发生那关系,再不认识小夏妹妹是何许人的话,他绝不会拒绝漠北北的主动示爱。 话说,任何男人婉拒漠北北这样的女孩儿,都会遭雷劈的。 可问题是,这一切都已经发生了,方先生要是不拒绝,而是依着男人骨子里的贪婪,来接受漠北北的话,同样会遭雷劈。 他可不愿意本来就很苦比了,还要遭雷劈,所以只能苦笑着问:“小北,你觉得,我还能活多久?” 漠北北拿着银行卡的右手手背上,淡青色的筋络猛地一跳,接着低声说:“古人云,朝闻道,夕死可矣。” 漠北北刚才拽那句‘白首如新,倾盖如故’时,方先生可是费了好大力气,才搞明白啥意思,现在她又拽上了。 这不是欺负圆哥文化水平低吗? 第364章:我是个有妇之夫了 朝闻道,夕死可矣,出自孔老二的论语。 原意有好几层解释,但最被人接受的一层意思,则是说:只要能让我获悉大道的真谛,哪怕是早上才知道,晚上就挂了,也会很满足了。 漠北北借用这句话,则是在暗示方圆:只要你能真心的爱我,哪怕过两年我们就得一起死,我也很会感觉很幸福的。 如果是水暗影那娘们,在圆哥面前拽文,他早就一拳揍过去,让她说人话了。 可漠北北不是水暗影,所以圆哥不能动手,只能咂巴着嘴,甚至还咬着手指头吭哧了半天,才搞明白她想说的话,心中顿时浮起一股子暖意。 也想拽一句:执子之手,夫复何求? 可不敢拽,老天爷就在云层里瞪着他呢。 “小北,你的好意,我只能心领了。” 方圆情不自禁的伸手,握住了那只有些发凉的小手,语气诚恳的说:“如果我要是真接受了你,那我就算是死了,也会有愧于心的。做人,无论是死活,都得求个心安才对。” 不等漠北北说啥,方圆又说:“更何况,我现在也是个有妇之夫了。” “什么?” 漠北北身子一震,猛地缩回手,后退几步看着方圆,小脸上满是惊讶,吃吃的问道:“你、你跟夏总结婚了?” 漠北北只知道,方圆跟夏小韵是恋人关系(最起码曾经是,而且现在俩人好像也很暧昧的),却没想到他自称是有妇之夫。 有妇之夫这四个字,可是专指已婚男人的。 漠北北不顾自己生死的,追求喜欢的未婚男人,无论谁知道了,都会为她的痴爱所感动。 但她要是对一个有妇之夫,发起疯狂的进攻,那么就会被人视为不要脸的小三了。 这么纯洁的女孩儿,怎么可能会给人当小三! “不是夏总,是另外一个女人,她目前在京华。” 方圆抬头,看着北方,说:“早在春风那会儿,我就已经跟她在京华领了结婚证--夏总也知道,所以她才对我不冷不热的,很失望吧。” 我真是个天才,能拿出水暗影来婉拒小姑娘的同时,顺便解释了夏小韵为啥不跟我好了。 方先生故作遗憾的叹了口气时,心中得意的这样想。 “原、原来是这样。对不起,是我、是我自作多情了。” 漠北北脸上的惊讶,慢慢变成了无比的失落,紧紧咬了下嘴唇后,转身就快步向前走去:既然某人是有妇之夫了,可不敢再跟他压马路了,那样会被人指责为破坏别人家庭的小狐狸精。 方圆可不放心她自己回家,连忙追了上去。 保持着六七米的距离,正好。 漠北北没有回头,越走越快,最后竟然小跑起来。 唉,穿这么高的高跟鞋,跑的这样快,要是崴了脚咋办?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又开始痛骂自己:都特么的怪你,这样讨女孩子喜欢,为你不顾生死,被你在爱心上狠狠斩了一刀,你真是个罪人啊! “妈、妈妈,你怎么了,你起来呀!” 刚随着漠北北拐过一个小路口,方圆就听到有女孩子的哭声响起。 抬头看去,就看到那边围了一圈人,有唉声叹气的,有对着背后医院门口爆粗口怒骂没有人性的。 原来,这是一对从乡下来市区讨生活的母女。 母亲今年三十八岁,女儿十五岁。 女人的男人,也就是女孩的爹地,早在几年前因病去世。 担心自己再嫁会伤害女儿的女人,就一手拉扯着孩子,来市区打工,希望能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能给孩子提供一个尽可能好的成长环境。 女人的名字很普通,叫张素芹。 女儿的名字倒是她那个年代最流行的,林盼盼。 就像漠北北的名字一样好听。 张素芹平时在某建筑工地食堂打工,托国家新政策的福,林盼盼拿了极少的择校费,目前在崔家一中读初二。 本来,只要张素芹能辛勤工作,还能支撑母女俩的生活,为林盼盼以后上高中积攒学费的。 谁知道,就在去年初冬时,正在干活的张素芹,却忽然昏倒在了工地上。 你不得不承认,无论在任何世道,还是好人多。 建筑队包工头姓杨,在张素芹昏倒后,马上就把她送来了区中心医院--检查结果,对于这对母女来说,绝对是灭顶之灾:白血病中期。 就算是中期,很有康复的希望,可钱呢? 杨工头人再好,可也是拖家带口的人,能够在全部支付张素芹的工钱、又格外拿出两万块钱后,就已经很不错了,实在是无力管下去了。 这小半年来,张素芹花掉了所有的积蓄,林盼盼也辍学来医院照顾母亲--但这些,远远不能让母亲康复起来。 上个月时,院方就几次催促她们缴纳医药费了。 在这个世界上相依为命的母女俩,去哪儿找高额医药费? 于是乎,今晚院方终于把她们给赶了出来。 人们对医院‘金钱至上’的没人性举止,愤怒异常,好几个人在怒骂完后,就拿出身上不多的现金,放在母女俩旁边。 可善良的人们能做的,也只有这点了。 林盼盼双膝跪地抱着母亲,边哭边给好心人磕头道谢。 女孩儿的凄哀哭声,让方圆听了很不舒服,也顾不得去追漠北北了,停下了脚步,准备再痛骂毛驴一顿(每次做好事前后,方先生都会痛骂毛驴,埋怨它咋就不把大哥的良心吃掉?那样,就能无视这对母女了)。 方圆不知道的是,本来已经走出十几米(在经过这对母女身边时,漠北北可是脚步丝毫不停的)的漠北北,回头看着他,黛眉微微皱了下,随即快步走了回来。 抢在方圆要说话之前,顿在林盼盼身边,柔声问小妹妹怎么了。 不用林盼盼说啥,旁边好心人就替她叙说了当前的困境。 “哪位好心的大哥,能帮我叫辆车,送这位大嫂去市中心医院?放心,我会付车费的,而且还会无偿照顾好大嫂,小妹妹的。” 漠北北站起身,问围观者。 虽说很多人都不屑以貌取人,但毫无疑问的是,无论是谁,在看到干净的犹如冰山雪莲一样的漠北北后,都会本能的对她生出好感,相信她绝不会骗人。 好孩子啊,不但长的漂亮,心地又这样善良。 嗯,肯定会长命百岁,福如东海的--很凑巧,刚好有一辆出租车经过,大家跟漠北北一起,七手八脚的把张素芹抬上了车。 林盼盼自然不住的哭着感谢,漠北北唯有叹气摇头,看向了方圆。 “大家放心,我朋友说她会管这位大嫂,那么肯定就会管的。” 漠北北的善良,让方圆更加痛恨毛驴了:你要是把我良心都吃了,我才舍不得把这么优秀的女孩儿往外推呢,死也不会! 有钱能使鬼推磨,更能调动起白衣天使们的积极性。 晚上十一点半时,始终处在昏迷中的张素芹住进了市中心医院,继续接受治疗。 方圆从缴费处回到病房中时,漠北北正在低声安慰林盼盼。 两个女孩儿,一样的漂亮,哪怕林盼盼身上的衣服很陈旧,朴素。 “该缴的钱,我都缴好了,往里面存了十万块,不够的话,我再缴。” 方圆走过来,伸手在刚要从病床上站起来的林盼盼脑门上,很自然的揉了一下后,笑道:“别担心,你、妈妈会好起来的,医生也这样说。” 没有哪个深爱着自己母亲的女儿,不相信母亲好不起来的。 林盼盼也是这样。 可她还是担心:方圆支付的医药费,该咋还? 本来是漠北北要支付的,还有些良心的方圆抢先去交钱了,林盼盼看的很清楚。 看到林盼盼欲言又止,方圆就知道她想说什么了,笑着开玩笑:“这笔钱嘛,你当然得还我。但我可以给你时间,等你长大参加工作后,再给我。我保证不给你长利息,所以你得好好读书,才能找个好工作,你小北姐一样挣钱养家。” 无论张素芹母女当前有多困难,方圆也不会明说,会无偿给她看病。 尽管他就没打算,把这笔钱要回来,可必须得女孩子留点尊严,或者说正确的人生观:没谁是该给你母亲出钱看病的,最多是看你们困难,借给你们的,等你长大后参加工作再还钱。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林盼盼当然能听懂方圆这番话的意思。 她不知道该怎么感谢这对好心的哥哥姐姐(漠北北这么纯洁的模样,她实在喊不出阿姨这个称呼),唯有在方圆缩回手后,忽然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给俩人磕头。 很用力。 地板都砰砰作响。 这也是林盼盼目前唯一能表示对方圆俩人的感谢方式。 “记住,就算是个女孩儿,可膝下同样有黄金的,能跪天跪地跪父母,以后都不要随便对人,弯下你的膝盖,这样,会让人看不起的。” 方圆赶紧扶起林盼盼时,就听漠北北低声说出了这番话。 唉,到底是文化人啊,说起来一套一套的。 方圆在心中赞了一个后,看向了漠北北。 好像知道方圆在问什么,漠北北盯着脚尖,轻声说:“今晚,我就陪着盼盼在这儿好了,你是男人,不方便陪床的。” “那好,我明天再过来。” 抬手又在要婉拒的林盼盼脑门上揉了下,方圆转身快步走出了病房。 等他乘坐出租车回到胡同口时,已经是凌晨时分了。 经过秦大川租住的大门前时,方圆特意看了下:铁将军把门。 看来,那个家伙还在他单位奋战。 也有可能,早就输光了,怕方圆要债,逃离了唐王。 方圆不以为然的笑了下,走到自己家门前,开锁走了进去。 房间的窗户都黑漆漆的,看来陈婉约已经休息了。 方圆转身,要关上房门时,忽然有条黑影,猛地从门帮旁的黑暗中窜出,豹子般的扑在了他背上。 第365章:这样做有用吗? “行了,别闹了!” 被一个藏在门后的人扑在背上后,秦大川不用回头,也知道是那个姓白的女人,有些不耐烦的猛地一晃膀子,把她甩了出去。 “哟,帅哥,心情不好呀?” 白姓少妇吃吃娇笑着,又扭着水蛇腰贴了上来,左手搂住秦大川的脖子,右手捉住他的右手,从自己大红色旗袍的开衩处伸了进去。 就在昨天,秦大川还想跟白姓少妇春宵一度来着,结果人家看他只能拿出五百块钱的筹码,就没有理睬他,让他充分明白了啥叫表杂无情。 今天秦帅哥拿着方圆给的一万块,再次头也不回的杀进来,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两个:第一自然是翻本; 这第二个嘛,当然是大胜后,把整叠的钱狠狠摔在白姓少妇的脸上,让她像条狗那样的跪在自己脚下。 很可惜,自以为已经爬上低谷的秦帅哥,白天时还略有小胜,一万变成了五万,但在晚上八点后,情况或者说是手气,就急转直下,五万块钱再次缩水一百倍,变成了五百。 根据涛哥(地下赌场的老大)制订的规矩,当顾客输得连裤子都很恨不得当掉时,就会给他五百块的‘路费’,再让他从单位内享受一个晚上,然后走人。 据说,涛哥能定下这么‘人性化’的规矩,就是跟澳门那些大赌场学的,绝不会让顾客连回家的钱都没有。 零点过后,只剩下五个一百块钱筹码的秦大川,沮丧的被人轰出了‘大户室’,单位保安小壮,按照涛哥定下的规矩,把他带到了408房间。 秦大川虽然没能实现第一个愿望,可大人大量的涛哥,却帮他实现了第二个愿望,就是派那个姓白的娘们在这儿伺候他。 “你特么的输个吊蛋精光后,心情会好?” 秦大川右手猛地一用力,翻着白眼的粗声骂道。 “人家常说,不以输赢论英雄的,胜败乃兵家常事,或许你明天就能好到手气爆棚呢--帅哥,你现在心情极度浮躁,是该好好放松一下了。” 白姓少妇低低娇笑着,左手拉住秦大川的衣领子,慢慢的后退。 看着这张精致妩媚的脸,秦大川心中的不甘等火气慢慢消散:是啊,本来就已经输了,何必再生气呢,那样会伤身体的,倒不如就像这娘们说的这样,好好放松一下,明天卷土重来。 至于翻本的资金--嘿嘿,反正我有小妹做后盾,还怕筹不到? 秦大川被女人拥倒在炕上后,心里这样想着,情绪很快就高涨了起来,嘎嘎一声鸭子般的怪叫,就狠狠扯开了女人的衣服。 “小壮,你确定这就是这家伙的妹妹,在北部航空做空姐?” 看着镜头内疯狂翻滚的秦大川俩人,涛哥晃了晃手中的一张照片,阴阴的笑着问道。 涛哥今年三十有七,身材魁梧修长,络腮胡,细长的眼睛,鹰钩鼻子--给人第一眼的印象,就是很斯文,很有气质礼貌的那种成功人士。 实际上,他的公开身份,也确是某企业的老总,而且从来都是慷慨大方,仗义热情,不熟悉他的人,基本都会因他的人格魅力,而对他产生好感。 但小壮等几个心腹却知道,涛哥要比世间最阴狠的毒蛇,还要可怕一万倍。 “是,我已经打探清楚了,秦大川确实有个亲妹妹在北部航空当空姐,就叫秦小冰,是航空公司的一朵小黄花,经常飞唐王到京华,京华到黑龙省会这条线。” 小壮说着,拿出一个笔记本,向涛哥汇报起了秦小冰的详细资料:身高多少,三围尺寸,性格脾气,爱好等等,可谓是下了苦功夫。 “那边的熟人说,秦小冰在这段时间内正在进修,估计半个月后才能上岗,重回唐王……” 小壮抬头说到这儿时,涛哥笑了,把秦小冰的照片,放在自己嘴上轻轻亲了下,才说:“明天,允许秦大川进大户室,安排一下,让他多赢点--等秦小冰上岗后,我要秦大川走投无路。” “明白!” 小壮会意的点了点头。 把秦小冰的照片,随手扔在监控桌上后,涛哥冷笑转身走了出去。 “小子,你就赶紧的乐吧,以后有你哭的时候。唉,只是可惜了你这妹子,如此清纯善良的,却因为你要跳进火坑。” 小壮拿起秦小冰的照片,痴痴的看了半晌后,抬头四下里看了一眼,才学着涛哥的样子,慢慢凑过去,在她‘脸上’轻轻吻了下。 不过,照片再美,貌似也只是照片,没有那种感觉,这让小壮有些不爽,再次用力吻了下后,才喃喃的说:“要是在这张脸上,用力咬一口,会是什么滋味?” “你疯狗呀,咬人?” 方圆抬手推开陈婉约的脸,低声骂了句后,翻了个身。 一点衣服都没穿的陈婉约,马上就趴在他身上,小嘴又凑到他耳朵上,叼住了耳垂,发出吃吃轻笑的鼻音。 “唉。” 方圆被这娘们给磨的实在没脾气了,睁开眼叹了口气问道:“咋,不服气是吧,还想来?” “不来了。” “咋?” “疼啊。” “哪儿疼?” “那儿疼。” “那儿疼,那你还不乖乖的,折腾大半夜,你不累我还累呢。” 方圆打了个哈欠,闭上眼喃喃的说:“给我消停点,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陈婉约从来都是个不愿意后悔的女人,看出方圆已经不耐烦,再惹火自己就得受罪后,也就放开了他,哼着一曲她小时候流行的小曲,抬脚下了地。 方圆快要睡着时,听到了一阵极度压抑的咳嗽声。 他睁开了眼,看向卧室门口。 当然看不到正屋门外的陈婉约,却能根据她的咳嗽声,判断出她在洗漱间内,正顿在水盆前剧烈咳嗽,就像他此前的那两天。 陈婉约极度压抑她的咳嗽声,就是不想让方圆听到--就像她在早上醒来后,故意撩拨方圆那样,想让他知道她现在是无比的幸福,珍惜每一分钟,哪怕立马死去,也肯定是笑着的。 可她在走出卧室后,脸上的荡意就烟消云散,只有浓浓的哀伤。 昨晚她用藏在大门后面‘袭击’方圆的手段,成功撩拨起了那个男人的疯狂,结果大半个晚上都没有消停……那是因为她想到了夏天问的话:你每多跟方圆有过那样一次关系,他身上的尸毒就会消散的越快。 现在她已经知道,夏天问是在骗她:无论她跟方圆来过多少次,除了她自己也被传染尸毒外,最多只能减缓方圆体内尸毒的发作速度,却无法解决根本,很有些‘饮鸩止渴’的意思。 也就是说,等到某个时间段后,哪怕方圆整天跟女人在一起,他也无法压制尸毒,尸毒会以比现在更猛烈千万倍的速度,一下子就把他打垮。 陈婉约明知道夏天问把她推进了火坑,在欺骗她,可她还是希望--希望她能起到哪怕暂时的作用,找到解决尸毒的办法,让他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去保护她的女儿。 为了夏小韵,陈婉约甘心付出任何的代价。 只是,这样做有用吗? 陈婉约想到这句话时,心中一疼,咳嗽声加剧,让她几乎要把肺给咳出来:她跟方圆频频发生关系,对方圆有没有用,她不知道,只知道对自己有用了。 那就是,她咳嗽的更厉害了,而且她能真切感受出自己的生命,正随着每一声咳嗽被咳出来。 终于,咳嗽停止了。 陈婉约缓缓放下了捂着嘴的右手。 慢慢的摊开--掌心里有一朵黑色的花。 这是鲜血绘画而成的,模样像极了她在夏家别墅中卧室墙上的那朵彼岸花。 想到那朵花,想到那个被撕咬而死的年轻人,陈婉约就觉得恶心,嗓子里发出了干呕的声音,仿佛在告诉她:那个人,不是你杀死的,他是别的艳阴使的猎物,你只是给人背黑锅,来转移华夏警方的注意力罢了。 但这又怎么样? 她可是亲眼看到,那个年轻人被一个跟她一样妩媚的女人,活生生咬死在她的床上! 相信华夏警方,也早就把她列为了十分重视的邪恶人物,四处缉拿。 她现在能平安,那是因为她在华夏某部门老大眼中,还有决定性的作用。 更重要的是,无论她是不是真正的艳阴使,她的下场注定是悲惨的。 看着掌心这朵黑色的血花,已经停止咳嗽的陈婉约,面色苍白的笑了下,喃喃的自言自语:“我这样做,有用吗?” “有用。” 方圆的声音,从陈婉约背后响起,很平静。 陈婉约的身子微微颤了下,缓缓站起来,却没有回头,只是把手伸到了水龙头下。 凉水渐渐冲掉了她掌心的黑血,方圆又说话了:“你做的这些都是有用的,对我,对夏小韵,对你自己。” 陈婉约怔怔望着自己双手,轻声说:“说说呢。” “我不会死,夏小韵不会死,你也不会死。” 方圆走过来,牵起她的手拿过毛巾,擦拭着:“你信不信,我能做到?” “今早,你想吃什么,我去做。” 陈婉约抬头,本来灰白色的脸上,已经再次变得精致妩媚起来,尤其是那双眼,水汪汪的让人情不自禁会联想到春水在流。 她不愿意再继续那个话题。 那是因为她不信。 或许,方圆能抢在他尸毒毒身亡之前,找到能继续存活下去的解药,但她……是绝不能挺到那个时候的,因为她刚才就觉得自己会咳死。 “我去做饭,你去打扮一下。居家的女人嘛,应该打扮的精致点。那样,来串门的客人才会羡慕我。” 既然陈婉约不愿意继续那个问题,方圆也就不说了。 “谁会来串门?” 陈婉约水波流动,轻声问道。 “夏小韵,或许会来吧。” 方圆挂好毛巾,转身走出洗漱间后,才说出了这句话。 第366章:圆哥哥可是个大好人 今天是周末,方圆不用去上班。 其实方先生现在对于工作态度,那是想去就去,不想去--就算夏大老板亲自来请,他也不会去的。 不过他得去中心医院。 陈婉约折腾他大半个晚上,也没有让他忘记昨晚回家时,还有善心大发,帮了一对母女。 唉,人们为啥不愿意做好人呢? 那是因为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好人,不但得拿出大笔白花花的银子,还得牢记‘救人救到底,送佛送上西’这句话。 更何况,漠北北还在院里守着那对母女呢,方圆昨晚回家时,可是说过今天会去医院的。 不去,会被单纯的小北妹妹看不起。 陈婉约确实是个合格的家庭主妇,听方圆说起昨晚救助了一对母女后,不但給他发了一张好人卡,更是催着他外出采购,大显身手的炖了一锅鸡汤。 拎着一小保温桶鸡汤去医院看望病人,可比拿着个花篮实惠多了。 慢火炖出来的鸡汤能养身子,花好几百买的花篮,又有个鸟用? 最起码,对张素芹这样的妇女来说,没用。 十一点半时,方圆才姗姗来到了病房内。 跟神通快递餐厅开放的时间一样,中心医院的食堂餐厅,也是十一点四十开饭的,方圆来时,漠北北已经陪着林盼盼去餐厅打饭了。 这是个三人病房间,其他两个病人跟张素芹一样,都是女的,只是年龄要比她大了不少,对待病情的态度,也乐观很多。 方圆推门进来时,张素芹已经醒了,正斜斜的倚在病床上,盯着窗外发呆。 她既然醒来了,肯定已经知道自己昨晚遇到好心人了。 好心人,还帮她在医院存了十万块。 但她并不快乐。 因为在崔家区中心医院所遭受的待遇,已经彻底改变了她此前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当你没有可图的东西时,谁会管你的死活。 由此看来,院方总能在最适当的时候,让一个纯朴善良的乡下妇女,改变她的世界观。 张素芹没钱看病,被院方轰出来--院方有错吗? 当然没错! 看病拿钱,就像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那样天经地义,凭啥就因为张素芹是个可怜人,就得免除她的治疗费? 医院,从来都不是慈善机构。 就算白衣天使们心地善良,但他们终究得看领导脸色行事的。 区中心医院的领导,自然是张茂院长了。 张茂院长也不是非得把张素芹赶出医院,前提是林盼盼得认他当干爹。 这是一个干爹盛行的年代。 张素芹却看不惯,只是在听懂张院长表达出的隐晦意思后,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她没跟女儿说--她怕,年幼却孝顺的女儿,会为了她而屈服。 那是她死,都不愿意接受的。 她只想女儿能像往常那样,哪怕活的再艰苦,也要对这个世界感恩(建筑对的杨工头,还有那些工友们都不知道,正是他们的善心,才让林盼盼始终觉得这个世界很美,一切困难都是暂时的,等她长大后,她会用百倍的努力,来回报这个世界)。 所以她没有把张院长的意思,告诉女儿。 理所当然的,她被赶了出来,却没想到在昏迷中(主要是急怒攻心),又出现了一个好人。 张院长的丑陋嘴脸,让张素芹开始害怕有钱的好人:有哪个有钱人,会傻到为了帮一个乡下妇女,白白拿出十万块来? 还不是为了盼盼! 方圆可不知道,他在大嫂的心目中,早就被化为张院长一类人了,笑着跟其他两个病人(还有家属)点头微笑示意后,走到了窗户面前。 张素芹看向窗外的目光被切断后,她才发现了方圆。 “大嫂,今天感觉咋样?” 方圆把保温桶,放在了小柜子上,笑着问:“盼盼呢,没在?” 看着方圆的张素芹,眼角跳了下,才迟疑着问道:“你、你是?” “哦,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方圆。” 方圆刚说出这句话,旁边病床上的一个妇女,就插嘴说:“大妹子,昨晚就是这小伙子,跟那小姑娘(漠北北)送你来医院的。” “啊,你就是方、方先生。” 张素芹慌忙坐直了身子,掀开盖在身上的被单,想抬脚下地。 “别,别动,大嫂,你先躺着。” 方圆连忙抬手,拦住了她。 张素芹怯怯的笑着,看向了柜子上的保温桶,嘴角用力抿了几下,就不再说话了。 被帮了的人,不该向我道谢吗? 方先生当然不在意张素芹的道谢--但不在意是一回事,张素芹不道谢,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就像你在公交车上,看到个老大爷后給他让座后,老大爷坐下后却屁都没放一个,仿佛你就该这样做才对,就算你嘴上不说,但心里也会觉得不爽。 张素芹长时间的沉默,不但让方圆觉得不爽,就连其他两个病人,也觉得这大妹子有些不懂事了,再看向她时的眼神,就冷淡了许多,也没谁说话了。 一时间,病房内陷进了沉默中。 本来,方圆就不喜欢医院这种气氛,现在张素芹又故意‘装傻卖呆’,他更觉得呆在这儿难受了。 就站在窗前有些尴尬的方圆,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正要说他先出去一下时,张素芹终于有动作了--翻身下炕,双膝跪地,跪倒在了方圆面前,就像昨晚林盼盼给他下跪那样。 吓了方圆老大一跳了,连忙伸手搀住了她胳膊:“大嫂,你这是干啥呢?快,快起来,咱可不兴这个。” 张素芹这一跪,算是轰跑了方圆心中的不爽:原来,这个大嫂是个特别不善于表达的人,刚才始终沉默,只是不知道该用什么法子来表示对我的谢意。 就在方圆找到自己被张素芹长时间的冷场借口时,却听她沙哑的声音说:“方先生,我求求你,放过我家盼盼吧!我、我圆愿不看病,马上出院!” “啥?” 方圆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 “我知道,你帮我们,是因为我家盼盼长的漂亮。” 张素芹却不起来,死活跪在地上,更不在意还扎着吊瓶,只是死死抓着方圆的手,抬头看着他嘎声道:“可她还小,才十五岁--我就算死了,也不想把她推进火坑中的!” 方圆总算听明白张素芹要表达啥意思了,满脸不信的说:“大嫂,你以为,我帮你,就是图你女儿?” “方先生,求求你放过我家盼盼吧,她真的还小,还小--” 张素芹哭起来时,门口传来女孩子的惊叫声:“妈,你说啥呢?” 方圆回头看去,就看到漠北北,还有林盼盼打饭回来了,并听到了张素芹刚才说的那些话。 林盼盼一点也不明白,妈妈为啥要这样说。 圆哥哥不是个大好人吗? 可妈妈为啥跪在地上,求他放过自己? 林盼盼跑过来,搀扶起母亲时,方圆看着漠北北,摇头苦笑。 “别、别放在心上,我问问是个什么情况。” 漠北北只跟方圆对视了一眼,就飞快的挪开了目光。 如果漠北北不在这儿,方圆肯定马上就走,以后都不会理睬这对母女,更不用她们还钱,只想用实际行动来告诉她们:婉约姐可不是那种滥发好人卡的没见识娘们。 就在刚才还觉得张素芹不通情理的那两床病人,在她喊出那些话后,好像也明白了什么,目光都在方圆,林盼盼俩人脸上扫来扫去的,颇为怪异。 尘世间,最让人闹心的事,不是你想跟婉约姐困觉、她大姨妈却来了,而是做了好事后,却被人视为别有用心。 尤其是听到张素芹哭着说‘盼盼,你不懂的,有钱人不会无缘无故帮你的’时,方圆再也没脸呆在这儿了,立即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方圆。” 漠北北轻轻叫了声,正要跟出去时,却又停住了脚步。 为了让女儿看清楚有钱人的嘴脸,张素芹不想再隐瞒在区中心医院的遭遇了,低低抽泣着,如实告诉了女儿。 林盼盼大眼睛瞪着,很茫然的样子。 就像母亲所说的那样,她还小--尽管,她是早当家的孩子了,但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阴暗的事。 漠北北走过去,伸手把林盼盼从炕上拉起来,揽在自己怀中后,才轻声说:“大嫂,你抬起头来,看着我们两个。” 张素芹对漠北北还是很有好感的,闻言连忙擦着泪水抬起了头,神色同样茫然,因为她搞不懂女孩儿为啥让她看着她们。 “我就想问一问,我跟盼盼相比起来,谁更漂亮一些?” 漠北北低声问出这个问题时,抬手拢了下右肩上的秀发--这个看似随意的动作,却让她本来天山雪莲般的清纯上,又平添了一抹动人的飘逸风情。 哪怕张素芹是个女人,可也只能说出真心话:“是、是您更漂亮些。” 她的话,得到了其他人的赞同。 “我也是这样觉得,因为盼盼还小,还没有长开。” 漠北北无声的笑了下,淡淡说道:“但如果我告诉你,我主动追求方圆,却遭到他的婉拒,你信不信?” 你不是说方圆帮你,是为了你女儿是个小美人儿吗? 那好呀,那我告诉你,比你女儿更加漂亮的我,去追求方圆都被拒绝了! 他连我这样的美女都能拒绝,又怎么会看得上你女儿呢? 这就是漠北北要表达的意思。 张素芹呆了。 人呆了,可混乱的脑子,却慢慢地清醒:并不是所有的有钱人,都像某院长那么有所图的。 生活的沉重打击,让这个女人的人生观,产生了畸形变化。 漠北北却现身说法,扭转了她弯曲的思想。 “他真是个好人的,你那样误解他,是对他的不公平。” 漠北北笑了下低下头时,眸子里闪过一抹冰冷的厌恶。 方圆倒没因为被张素芹误会,而厌恶她。 最多,也就是觉得不爽罢了。 不过当看到漠北北那张干净的小脸后,这丝不爽也就消失了。 第367章:自尊就是还懂得流泪 你是个好人。 听走过来的漠北北,张嘴就说出这句话后,方圆就想笑。 在家时,陈婉约也曾经对他说过这句话。 我才不愿意当好人,更喜欢当坏人,因为坏人无论做啥,都不会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方圆这样回答漠北北,也是他的真心话。 “那你为什么不当坏人呢?” 漠北北走到方圆身边的花树下,伸手摘下了一片树叶,放在小鼻子下轻嗅一下的样子,无比可爱。 “我不用当啊,因为我现在本来就是个坏人。” 方圆笑了下,也摘下了一片树叶,学着人家漠北北的样子,正要微闭着眼做出轻嗅春天样的嘴脸时,却听一个大妈的声音问道:“你这人怎么回事呢,花树好端端的招你,还是惹你了,你就摘它的叶子?真没公德心!” 方圆愕然,望着戴着红袖章的保洁大妈,又看了看旁边的漠北北,意思是不言而喻:我是跟她学好吧?你咋不说她,只说我呢? “看什么呀看,说你还不服气?” 大妈一瞪眼,大有方圆再敢还嘴,她马上就会喊保安来,把这家伙给拎到保安处进行再教育的趋势。 方圆张嘴,正要说啥,漠北北却牵起他的手,快步走向了远处。 只转过住院部的大楼后,女孩儿才咯咯的娇笑起来:“看,说你是好人吧,你还不乐意,人家坏人要是被大妈说这么一通啊,早就瞪眼一个耳光抽过去了。” 方圆马上挽起衬衣袖子,瞪眼。 漠北北才不会阻拦他,只是看着他笑。 “好吧,我就暂时装一次好人吧。” 方圆抬手摸了摸鼻子,问道:“你总笑啥呢,笑得我心里发毛。” “不喜欢看我笑呀?” 女孩儿嗔怪道:“那好呀,我以后再也不会对你笑了。” “不会真哭丧着个脸吧?” 方圆拿出一根香烟,倚在树上点燃。 漠北北却是答非所问:“其实,那个大嫂误会你,是有原因的。” 接下来,她就把张素芹告诉她的那些,简单叙说了一遍。 方圆听完后,只是无声的笑了下,却没说什么。 “什么感想呢,说说。” 漠北北好奇的追问。 “这能有啥感想?只能说她没有错,我没有错,甚至那个张院长也没有错,错的只是她为啥要有个漂亮的女儿。” 方圆淡淡的说了句,正要把烟头随手弹出去时,却发现保洁大妈正在远处盯着他--为了不被再教育,赶紧掐灭烟头,装进了自己口袋中,才冲那边摊了下双手,一副你能奈我何的样子。 方圆并没有发现,在他做出这副无赖嘴脸时,漠北北双眸中曾经飞快的闪过羡慕的神色,就像老光棍羡慕搂着小蜜的大老板那样。 “你昨晚没回家,跟家里说过了吧?” 看着保洁大妈走远后,方圆问漠北北。 “嗯,他们很支持我帮助别人。” 漠北北点了点头,又说:“不过我也不能总呆在医院内,幸好盼盼是个懂事的孩子,能照顾得了大嫂。” “是,那你就回家休息去吧,以后有空的话,就来看看,看病的钱要是不够了,先垫付上,再跟我说,我还你。” 方圆说着,走向了医院门口。 “周末,你要去哪儿放松?” 出了医院后,漠北北问道。 “嗨,我平常就很放松的,也不用非得去哪儿。” 方圆吸了下鼻子,正要再说啥时,却想到了一个人。 当初他在京华时,曾经碰到个姓刘的大师,給他算了一卦,说他沾染了邪物(所谓的邪物,其实就是心神被不健康的思想所左右),劝他找个命中、或者名字中带水的女人,来驱赶邪物。 在跟刘大师分别时,方圆才知道他也是唐王人,还给留了张名片。 方圆当然没把刘大师放在心上,事后不久就忘了。 但现在他却忽然想到了那个刘大师:既然左右无事,倒不如去找刘大师扯淡玩儿,或许他真能看出点啥来呢,反正是休假,没事干。 想到刘大师后,方圆笑了,随口说:“有空的话,带你去找个装神弄鬼的高人,去算命呀?” “高人?” 漠北北双眸微微一眯,接着说:“好呀,去哪儿,这就去吗?” 方先生随口说出那句话后,就有些后悔了:我明明知道这孩子对我不死心,该远离她才对,咋就又带她去玩了呢? 很多男女青年,不都是在玩儿时才相爱的吗? 心中反悔的方圆,抬头看了眼太阳,说:“今天呀?今天不行了。” “怎么就不行呢?” “我还没吃饭,你也一个晚上没睡好了不是?” “那,什么时候去?” “明天吧,明天一早。” 见漠北北这么心盛,方圆也不好再推辞了。 “明天早上几点呢?” “这可不一定,我也不知道自己能起来多早。” “好,那我明天早上,在小桥那边等你。” 漠北北点了点头,走向了不远处的公交车:“走了,明早不见不散。” “我要是不起来,你还能在那边傻等一上午?” 目送漠北北上了公交车后,方圆才攸然的笑着抬手,叫住了一辆出租车。 他没回家,而是去了南山区那边。 随便找了座小山,躺在冲阳的山坡青草上,抬手蒙住脸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方圆或许不信鬼神,可他是真相信中医的。 中医认为,大地是世间万物之母,人类自然也是,要想身体健康,那么就不能不接地气。 当前的现代都市中,高楼大厦林立,到处都是公路,要想接地气很难的,这就像鱼儿离开了水,还想身体健康? 喝喝,等着吧。 所以方圆特别喜欢躺在草丛上睡觉,耳听着虫、鸟儿的叫声,嗅着青草、泥土特有的气息,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想不睡的舒服都很难(确实有这样的功效,兄弟以往就这样做过多次,感兴趣的哥们有空可以尝试一下,保证你会受益匪浅的)。 老人有一觉到天亮的说法,方圆却是一觉睡到夕阳西下,只感觉饥肠辘辘,这才打着哈欠的坐起来,随意看向远处。 南山区的山峦,谈不上啥崇山峻岭,相比起那些有名的山脉,这些连绵起伏的小山,更像一个婉约如水的小妇人,低垂着眼眉,羞怯怯不敢看人的样子。 嗯,确切的来说呢,就像陈婉约。 “你总是盯着人家看什么呀,都看一上午了,还没看够?” 陈婉约看来已经习惯穿方圆的衣服了,大大的白衬衣,宽松的裤子,秀足上套着黑袜子,趿拉着他的蓝色拖鞋,用一块丝巾束起秀发、挽着袖口露出白白的藕臂擦拭桌椅的样子,确是标准贤妻良母的样子。 真搞不懂,这么贤惠的女人,咋就这样命不好。 方圆从被单下往上蹿了下,点上一颗烟问道:“你今年到底多大了?” “不是早就跟你说过了,去年时还差两岁,就四十了。” 陈婉约拿着抹布,弯腰继续擦拭桌椅:“我可是十六岁,就有了楚词的。” “哦,在我印象中,总觉得你今年四十多岁了,第一次见你时,还是在唐王大酒店停车场内,你跟夏天问一起,那时候,你的样子可比现在端庄,老气多了。” 方圆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现在你才不像三十九的,倒是比二十九的女人还要年轻些,要是再穿着时尚一些,跟夏小韵站在一起,肯定会被人误以为是姐妹俩。不过说实话啊,夏小韵长的还是像老夏多一些。” 他知道陈婉约现在才不会介意:一个彻底堕落,更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的女人,还能在意什么? 果然,方圆的这番话,并没有给陈婉约带去任何感触,只是说:“那时候啊,我得时刻在收敛着,小心翼翼的。现在不用了,尽情的享受生活就是了。她要是像我了,才不会像现在这样坚强。” “你已经很坚强了。” 方圆顿了顿,才说:“真心话。” “只能说没皮没脸,要不然怎么会抢女儿的男人?” 陈婉约淡淡的说:“这也是真心话。” “你就不能不说这种没骨气的话?” 方圆有些不满:“还有啊,每次你这样说时,老子总会以为自己是个让人随便争抢的货物,很没自尊的。” “自尊是什么玩意?” 顿在地上的陈婉约,回头看了过来,眼眸中带着明显的讥诮之色。 “自尊就是你还懂得流泪。” 方圆也淡淡的回答。 “那我以后都不会哭了,我发誓。” 陈婉约又低下头,开始干活。 看着这个女人,方圆吸了口烟忽然说道:“如果有一天,我带着你,就我们两个,找个人迹罕至的荒岛过日子,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陈婉约擦拭桌椅的动作,凝固:“要等到我快死的时候吧?” “别管这个,你就说,原意不愿意吧。” “原意。” 沉默很久后,陈婉约才轻声回答。 “那你就等着吧。” 方圆掀起毛毯,下地问道:“午饭呢,还有没有?” “我要是不给你留午饭,你不得骂死我?” “老子会是那种不讲理的人?” “老子好像从来都不讲理的。” 陈婉约左手扶着腰,娇怯无力的站了起来,回眸一笑,风情无限。 成熟且又自甘堕落的女人,举手投足间,总能带着让男人无法抗拒的风情。 这让方先生食指大动--陈婉约连忙后退:“你昨晚回来后,不是还说今早要去那梨花山找高人算命的吗?这都午后两点了呢。” “你不说我都差点忘了。” 在陈婉约身上掐了一把后,方先生才心满意足的走出了屋子。 洗漱吃饭,又用了足足一个小时,下午三点多时,方圆才双手抄着口袋,吹着口哨走出了胡同口。 来到小石桥上后,方圆正四处找出租车时,一个俏生生的身影,从桥翅旁边走了出来,脸上带着阳光都化不开的浓浓幽怨。 是漠北北。 第368章:高人都在深山中 昨天中午,在市中心医院时,方圆曾经邀请人家漠北北,说今天一大早去某处游玩,还说好今早不见不散的。 可现在已经是半晌午了,他才姗姗来迟。 他当然是故意的。 因为昨天他在邀请漠北北后,就反悔了,所以才用这种食言的卑鄙方式,来糊弄单纯的女孩儿,更想好了事后的解释词。 正所谓计划不如变化,谁还没点意外啊。 不过很明显,此时一脸悠然自得的方先生,不像是遭遇意外,而改变计划的样子,最多在看到漠北北出现后,脸上立即浮上尴尬之色。 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抱歉的笑了下,说:“真不巧,今早刚一起来,家里的自来水管就爆裂了,在家修理大半天。那个啥,你不会从早上就等到现在吧?” “也不是太久的时间,七八个小时吧。” 漠北北拿出手机看了眼,盯着桥面低声问道:“修好了?” “修--其实我在家睡觉来着,就是故意不想带你去。” 方圆有些没来由的烦躁,索性开门见山的说:“小北,我不想跟你走的太近,你明白我意思吧?” “明白。” 对于方先生的坦诚,漠北北才不会感到丝毫惊讶。 “我是为你好,你还年轻,又这样漂亮,肯定会有太多比我更优秀的男人追。” 方圆走到她面前,看着她秀挺的小鼻子,语气诚恳的说:“小北,我是个粗人,不懂得用那啥的‘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大道理来劝你,我只想你明白,如果我真接受了你,我就是死了,也会觉得没脸见鬼的。我在这个世界上混得已经够惨淡了,你不会想我死了也做个没脸鬼吧?” 漠北北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轻声说:“人死了,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可你还年轻--” 方圆刚说到这儿,就被漠北北的打断了:“活到一百岁,跟活到二十岁,除了时间上的区别外,还有什么是不一样的?” “我有老婆了。” 方圆挠了挠后脑勺,又说出了昨天那句让漠北北败走的话。 “我在医院陪护大嫂的那个晚上,亲眼看到有一个手术失败的人被推出来后,他的亲人哭的很悲惨。” 漠北北看向天边,淡淡的说:“这让我懂得了,无论我们有多么能折腾,总会要死的--人能来到这个世界上走一圈,无非是寻找自己所爱的那个人。只要能跟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任何问题,都将不是问题。” 方圆觉得,跟漠北北这种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辩论,真的很费力。 “而且我答应你。” 就在方圆又挠后脑勺时,漠北北继续说道:“在你没找到解开尸毒的办法之前,我不会跟你发生关系……我只想呆在你身边,感受你的存在。” 女孩儿都把话说到这一步了,方先生还能说啥? 好吧,既然无话可说,那就看在人家等了七八个小时的份上,带她一起打车前往梨花山吧。 所谓的梨花山,其实是南山区众多小山脉中的一座小山,因为山上只栽种着梨树,所以才被当地居民称为梨花山。 但在地图上,是找不到这个名字的--通称为,泰山余脉。 出租车奔波了足足一个半小时,才停在了山脚下。 “以后得买辆车了,不为省钱不省钱,就为自己用车方便。” 为了让司机在这儿等着把自己再载回去,方圆多付了五百块钱,算做是押金了。 “我也有这想法。” 漠北北抬头看了方圆一眼,接着低下头,小声问道:“人家不会说我,刚有了点存款,就先懂得享受了吧?” “挣钱就是为了享受的。如果挣钱只为存着而不花,那还有个屁的意思?” 方圆晒笑一声,打量了下周围环境,率先走上了登山小路:“这样吧,有空咱们去汽车城,一起买车。车也不要很好的,能代步就好了。哦,对了,你有车本吧?” “有呀,上大二时,我就学了呢。” “可我没有。” “啊?不会吧,你会没车本--那,你不会开车呀?” 漠北北有些惊讶。 “谁说没车本的人,不会开车呢?” 方圆骄傲的说:“我也就是没参加赛车罢了,要不然哪轮得到舒马赫他们称王称霸?” “咯,你真会说大话。” 漠北北掩嘴咯咯娇笑。 “我说实话时,总是没人信,所以很郁闷。” 方圆真有些郁闷的叹了口气。 梨花山海拔也就是三百多米,确实漫山遍野的梨花,正是盛开时节(梨花盛开,一般都在四月份)从山下看上来时,就像刚下了一场大雪的样子,确实美丽异常。 这让方圆诗兴大发,朗声吟诵:“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怎么样,小北妹妹,为兄妙手偶得的诗词,还算入得你法耳吧?” “好诗,好诗!” 漠北北拍了几下掌,满脸崇拜样子的伸出右手,白生生的大拇指挑起:“久闻兄台乃文曲星下凡,素有七步成诗之才,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这首《咏梨花》可谓是千古名句,直逼唐代诗人岑参(忽如一夜春风来的原作者),小妹端的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激动之情无以复加尔!” “哈,哈哈,都说慧眼识英雄,原来真是这样!” 被小北妹妹拍的特舒服的方兄台,很不要脸的哈哈大笑着,抬手推开一枝梨花时,看到高处花丛中,有青灰色的建筑突显。 这是一座小道观,据说早在大明帝国那会儿就有了,不过后来因满清人入关,肆意屠杀道教(唯一能称为华夏宗教正统的道教,在历史上也确实是被满清统治者给封杀的)教众后,这儿就再也没道士入住了。 反倒是因为地处荒野,这才能保存了下来。 不过因为年久失修,再加上道观规模太小,所以没有引起当地政府的注视,现在是残破不堪了,倒是为梨园主人提供了大方便。 那位在京华给方圆算过命的刘大师,其实就是这个梨园的主人。 他给方圆留下的地址,就是这儿。 当然也有电话联系方式,可是方圆在路上打过几次,都没人接听。 穿着一身灰色运动装的漠北北,看到那座小道观后,向后退了一步,问道:“这就是那位高人住的地方呀?这么偏僻。” “高人不都是住在深山中,远离红尘吗?” 方圆笑了下,走到了导管门前,打量了起来。 这座小道观,算是依山而建,占地也就是七八十平米的样子,至于以前有没有围墙,方圆可不知道。 青砖灰瓦红大门。 风吹日晒那么多年过去了,青砖早就发白,灰瓦却已变黑,红大门更是斑驳间透着萧索的腐朽,倒是两扇门上隐隐能看出一副阴阳八卦图的样子,也不知道是刻在门板上的,还是腐烂在门板上的画像。 “还真是一处古迹。” 方圆不懂装懂的说着,走过去在门板上敲了敲,问道:“有人吗?” 没人回答,倒是有鸡叫的声音传出--是大公鸡,半晌不乏的,可能是听到来客人了,才会扯着嗓子大喊一声给给给。 方圆推开了门板,就看到一只全黑的大公鸡,猛地从里面扑了出来,脖子上的毛都竖起来了,小眼睛更是瞪的提溜圆,很凶狠的样子。 “我去,比养条藏獒还吓人!” 方圆当然不怕一只大公鸡,可也不想被它追着啄,赶紧关上了门板。 在关上门的瞬间,他才发现除了这只大公鸡外,里面二重院里,还有好几只鸡呢。 不过毛羽不是黑色的,有白,红甚至还有青紫色的。 方圆很奇怪:这些大公鸡不但体格健壮,眼神凶狠,一看就是雄性激素无处发泄才憋成见人就啄,但它们的毛羽颜色,没有两只是完全相同的。 就好像,有人故意喂养了这么几只大公鸡,就是为了培养它们做啥事那样。 给给给! 大门后面的公鸡们,一窝蜂似的喊叫起来,传出老远。 “咦,那个老刘呢,不会是在跟这些大公鸡同居时,被当做鸡食给吃了吧?” 方圆不解的随意回头看去时,却看到漠北北站到了很远的一棵树下,小脸苍白,就像盛开的梨花那样。 “咋,你还怕这些扁毛家禽啊?” 看到漠北北怕怕的样子后,方圆笑了:“你们女孩子啊,就是太胆小。其实只要你能抓把玉米粒来,就能把这些大公鸡给哄住了……” 他的话音刚落,就听到道观后面,传来了京剧唱腔。 京剧是从收音机里传来的,收音机被一个猥琐老头拿在手里。 老头肩膀上还扛着把锄头,正是方圆曾经在京华见过的那个老刘。 “哟,刘大师,多日不见,您老人家还是丰神俊朗依旧啊。” 方圆笑呵呵的打着招呼,问:“咋,还认识我不?” “你是--是,是那个啥圆来着?” 老刘皱眉,眯着双眼很费脑子思考的样子,接着就看到了树下的漠北北。 “我是方圆,果然是高人多忘事啊,这才几天,你就先忘了我是谁了。” 看向眼道观,方圆又问:“咋,你就是这儿的观主?喂,问你话呢,瞅啥呢,那女孩也是你能随便瞅的?还一脸的吃惊模样。给你介绍下,那是我朋友漠北北。小北,过来,这就是我给你说的那位高人刘大师,一个骗人不眨眼的老神棍。” “我、我就不过去了,有些--我随便走走吧,你忙你的就是了。” 漠北北却摇了摇头,不等方圆说什么,就脚步匆匆的向西走去(那边是山头)。 像漠北北这么干净的女孩儿,不愿意去养着几只凶狠大公鸡的道观中,不愿意跟猥琐与脏兮兮并存的刘大师,也是很正常的。 方圆也没在意,只是不满的训斥刘大师:“嗨,老刘,说你呢,咋还盯着我朋友看?再看,我可就翻脸了。” 第369章:谁是至邪之物? 方圆才不是那种以貌取人的家伙,不过老刘这家伙的猥琐外表,实在让他无法压住这看法,尤其是在看他盯着漠北北发呆时。 “嘿,嘿嘿,不看了,不看了,就是觉得有这等美女来我梨园,顿觉蓬荜生辉,有些小激动而已,可不敢有冒犯之心。” 被方圆喝斥几句后,老刘这才尴尬的笑了笑,走向道观:“方圆,请随我来。” 刚才推门向小道观内看了一眼,方圆就不愿意进去--里面有几只凶狠的大公鸡不说,关键是很脏很乱。 满地的鸡屎,柴火棍啥的,无处落脚,气味肯定也好不了哪儿去,但看在老刘诚信待客的份上,也就只好跟了进去。 大门后面是个二重小院,狭长的,也就是十几个平米的样子,地上光秃秃的没有一根草,看来都被那些大公鸡当晚餐啄没了。 进来后,方圆才发现总共有五只大公鸡,分别是黑、白、紫红、灰色,还有一只是青紫色的,个个都长的要比一般鸡大两倍,足可以达到人的膝盖处。 看到方圆进来后,那些正在二重院内游荡的大公鸡,个个都提起一根腿,昂起脑袋,还不是的左右猛顿一下,眼神犀利的盯着陌生人,嗓子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咆哮声。 “哟,老刘,你这些大公鸡是怎么喂的?这么庞大,还凶狠,我看可以顶的上看家狗了。” 方圆看似随意的笑着,其实却暗中做好了准备:这些该死的东西只要一扑过来,他才不管是啥异种呢,肯定会一脚踹过去,让它们明白它们再牛,也只是人类的盘中餐罢了。 “放心吧,它们是不会攻击你的。” 仿佛看出方圆已经暗中做好准备了,走到正堂门口的老刘放下锄头,头也不回的淡淡说了句。 “嘿嘿,这可保不准,刚才我推门时,那个黑哥们就飞扑我来着。” 方圆笑了下,却放开了警惕。 同时心里也很纳闷:就在刚才我开门时,它们还凶神恶煞般的,现在怎么没动静了,难道说这些东西都通了人性,看出我是老刘的客人了? “进来说话。” 就在方圆看着这些大公鸡瞎琢磨时,老刘打开了房门。 一般来说,道观的正堂内,得供奉着三清等神位,地上再放着几个蒲团,一张矮几,泡上一壶红泥清茶,佛尘轻甩中,倾听某老道大谈轮回六道之法等等。 不过老刘这座小道观内,才没这些东西。 只留下了蹲放神像的底座--看来,三清几位老人家,嫌本地香火不盛,外出走穴云游化缘去了,反倒是便宜了老刘,垒了一张土炕,几个小马扎,一张小矮桌,门后还有个小蜂窝炉,上面的铁壶冒着热气。 “没有烟筒,你也不怕煤气中毒?” 方圆站在门口,等瞳孔适应了房间内的黑暗后,才说:“天都这么热了,还在屋内生炉子,这不是浪费吗?” “山上晚间冷,生炉子正好,积攒的煤气,也会从墙缝里跑走的,干嘛要安烟筒?” 老刘说着,不知道从哪儿拿出两个盖杯,抓了点茶叶放在里面,拎起炉子的铁壶,冲了半杯开水后,才抬手示意方圆坐下。 方圆拿过一个马扎坐在老刘对面,拿出香烟递了过去:“我记得你吸烟。” “昂,不过好几天都没吸了。” 老刘点上一颗后,狠狠嘬了几口,才喷出一口浓雾,闭着眼很享受的样子。 方圆开玩笑:“这次我来找你,也是请你看相的,要多少卦金?” “这次免费。” 狠劲吸烟的老刘,头也不抬的说道。 “哟,咋就变大方了?” 方圆笑了:“记得那时候你说,我再找你的话,你最多会给个折扣的。” “方圆,我知道你为什么来找我。” 老刘却没有丁点说笑的样子,两口把整支香烟吸完后,抬头看着方圆,眼神再也不像俩人初次见面时那样混浊,而是闪着精光。 一个人的气质如何,眼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此前在方圆的印象中,老刘就算有些小神秘,可也就是个靠卖嘴皮子讨生活的老神棍,外形猥琐,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只敢骗点小钱,绝不敢惹大事的。 但现在等他眼中闪现精光后,方圆才霍然查觉这人不简单--以往的样子,该是扮猪吃老虎,或者说是游戏风尘,像活佛济公那样。 不过,就算老刘再不简单,方圆也不在意,跟他对视了片刻,才轻声说:“老刘,记得在京华时,你曾经向我保证,说你要是算得不准,我可以把你满嘴牙都打掉的。不过,上次你没有给我机会,那就看这次的了。” 说着,方圆拿出一叠红彤彤的钞票,放在了小方桌上,拍了拍说:“那你说说,我为啥要来找你?” 老刘却看也没看那些钞票,淡淡的说:“你遇到了你人生中最大的劫难,说你是命在旦夕有些夸张,但危在旦夕却是很肯定的。” 方圆眼角微微一跳,缓缓的说:“你继续说呢,我听着。” “你印堂发暗,眉宇间围绕着一股子青黑之气,眼神不经意间会涣散,这几个症状就足以说明,你已经招惹上了邪气。” 老刘拿过香烟,再次点上一颗后才说:“这次你招惹的邪气,跟上次不同。” “有什么不同?” 方圆追问道。 “上次,你只是中了心魔,相由心生,心魔左右了你的气场,跟你人类的本性搏杀,一度占据上风,所以才会让你身染邪气。但你后来可能听从了我的劝说,心魔散去,让你灵台恢复了清明。” 老刘喷出一口浓烟,低头沉默半晌后,才说:“这次不同,你面相中的邪气证明了,你不但身中邪气,而且始终跟至邪之物混在一起,形神都受到了侵染--最多,也就是两三年的功夫,你就会形神俱损。” 方圆眉梢结连挑动,缓缓问道:“邪气来自哪儿,至邪之物又是啥?” 这段日子里,方圆照镜子时,也能发现自己脸上,貌似总萦绕着青黑雾气。 但仔细看时,那些雾气又不见了,最多也就是能让他自己发现,气色越来越不好。 他知道,这是因为身中尸毒的缘故。 尸毒,不但侵染了他的形体,而且更在逐步影响他的气场。 不过老刘却说他,现在始终跟至邪之物混在一起,让形神受损更加严重。 这个至邪之物是谁? 方圆觉得,除了陈婉约之外,貌似没有谁再能‘担当’这个名誉了。 毕竟俩人当前正同居着,还频频发生那种关系。 或许,方圆已经彻底了解了陈婉约,知道她是个为了女儿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的母亲,更为了救他自甘堕落,但却不知道她本身,就是个至邪之物。 在减轻方圆身中尸毒痛苦的同时,却能通过那种负距离的关系,进一步损坏着他的形神。 “至邪之物,就在你身边--” 老刘冷笑着,说出这句话时,外面很远的地方,忽然传来一声惊呼。 是女孩子的惊呼声,充斥着极度的惊恐,就像午夜梦回后睁眼,看到一个无头女鬼站在炕前那样。 第370章:别拦,否则杀! 漠北北! 正在凝神细听老刘说出至邪之物是谁的方圆,听到这声惊叫声后,立即从小马扎上蹦了起来,向门口疾扑而去。 根据方圆灵敏的听觉判断,传来女孩子惊叫声的地方,距离小道观至少也得有两百米左右,可他仍然能断定那就是漠北北的惊叫声。 尖锐的叫声中,带着说不出的恐惧之意,而且短促,好像刚叫出声就被人一把掐住脖子,给堵回去那样。 女孩子在山上独自游玩时,很可能会遇到最怕的蛇啊,老鼠啥的(这地方,是没狼等大型野兽的),也可能因为本能的惧意,发出尖叫声。 但方圆却能从漠北北这声短促的尖叫声中,听出她绝不是遇到了这些东西--那种发自灵魂中的恐惧,可不是老鼠蛇儿能激发出来的。 更何况,惊悚的尖叫声又嘎然而止呢? 方圆在跟着老刘进小道观时,爱干净的漠北北不想跟着进来,而是独自溜达着去了西边,他当然知道,也没在意。 当前虽说地处荒山野岭出,可现在天还没有黑,漠北北也不是小孩子了,光天化日之下的能发生啥事? 但他万万没想到,偏偏就在最不该出事时,漠北北却出事了。 至于她遇到了多么恐怖的事,方圆当然不知道。 他只知道,必须得用最快的速度赶过去,保护她! 如果漠北北要是发生个三长两短的,方圆真不知道该怎么报答女孩儿对他的一片痴情。 “方圆,站住!” 方圆刚腾身扑向门口,端坐在他对面的老刘,却忽然暴喝一声。 方圆当然不会听他的话--就算他说地球马上就要爆炸了,也挡不住方圆去找漠北北。 老刘好像也知道这一点,暴喝声中已经抓起旁边一个小板凳,冲着门口就狠狠砸了过去。 小马扎没有砸方圆,却是砸向他前扑的门口,摆明了要封堵他出去。 “别拦,否则杀!” 方圆也是暴喝一声中出拳。 一拳打在了小板凳上:砰--哗! 那个枣木制作的小板凳,被方圆一拳打碎成几段。 断木四处飞溅中,方圆已经扑出了正屋。 锥! 忽然间,几声急促的哨声从正屋内传来,就像漠北北刚才发出的叫声,却更加尖锐,急促,还隐隐带有萧杀之意。 这是一种特制的铁哨子,平时就挂在老刘脖子里的,此时为了阻止方圆冲出去救援漠北北,他吹响了。 哨声一起,二重院内那些本来四处觅食的大公鸡,却忽然齐声格格的嘶声叫着,展开双翅用比猎犬还要猛烈的速度,狠狠扑向了方圆。 怪不得方圆看这些大公鸡个个与众不同的,原来它们是老刘可以培养的,竟然能根据他的哨声,像猎犬那样向人扑击。 可问题是,它们只是像猎犬而已--像,终究不是。 其实就算这些大公鸡此时变成藏獒,那又怎么样? 方圆就算很难杀死它们,可要甩开它们的攻击,却是轻而易举的。 几只大公鸡而已,就想拦住我? 方圆心中冷笑,在一团白影夹裹着腥风扑过来时,他的双脚还没有落地,右脚就已经抬起,对着那只大白公鸡的脑袋,就狠狠踢了过去。 他没有留情,真打算一脚踢死这只鸡的:谁让老刘阻拦他去救漠北北来着? 但让方圆有些出乎意料的是,他踢出去的这一脚速度够快,力道够狠,角度够刁了,眼看脚尖已经碰到大公鸡的脑袋了时,那只鸡前扑的身子,却猛地一顿,接着就是个急速倒空翻…… 相信大家从电视里看武打片时,总能看到这样的镜头:某位大侠在被坏人追杀到一堵墙前时,忽然腾身而起,脚尖在墙上一点,就一个干脆的倒空翻,落在了坏人身后,然后展开了更加精彩的对掐。 这只眼看就要被方圆一脚踢死的大白公鸡,此时就是那个大侠:身子猛地倒空翻时,一根鸡爪在方圆脚心猛地点了下,借着反弹之力迅速后飞,轻松避开了他的致命一击。 哟呵,这么流弊的与众不同? 大白公鸡大侠般的正确反应,让方圆有些吃惊。 更让他吃惊的是,在大白公鸡飞速退开时,其它四只大公鸡,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同时猛扑过来,但扑击速度有急有缓,扑击高度有高有低,错落有致的。 再加上它们不同的毛羽颜色,在攻击方圆这个中心点时,竟然能给他一种如行云流水般的高手错觉。 “啊--” 又是一声同样短促的惊叫声响起。 还是漠北北的声音。 但这次声音响起的地方,距离小道观更远了些,看来她在跑动,或者说是被人挟持着跑动。 而且这次惊叫声中的惊悚之意,更浓,还透着明显的绝望! 如果漠北北没有遇险,方圆说不定还真会跟老刘养的这五只大公鸡玩玩。 因为他能看出,这五只大公鸡在进攻他时,是相当有章法的,跟随老刘的铁哨声,进退有据、错落有致的对他展开进攻。 就像是阵法! 一个由五只大公鸡组成的阵法。 无论方圆进攻哪一只公鸡,它都能及时躲避。 其它四只大公鸡却能从四方伺机进攻,那长长的铁啄,真像钢铁打造成的那样,就在方圆听到漠北北第二次惊叫,本能的一楞神时,那只火红色的大公鸡,在他腰间狠狠啄了一口。 方圆立马能感觉到,有鲜血淌了出来。 我草,不知死活! 方圆咬牙在心中骂了句,踢向一只大公鸡的右脚猛地停顿--那只大公鸡正在迅速后退,掩护它的四个同伴趁机进攻。 方圆却出乎意料的停下,拼着被一只大公鸡啄住胳膊时,左手闪电般掠过,一把锁住了鸡脖子,五指猛地用力! “不要!” 尖锐的铁哨声猛地停顿,接着响起老刘的惊呼声。 还有鸡脖子被方圆攥碎的轻微咔吧声。 哨声停顿时,其它四只大公鸡的扑击动作,也随即停止--四只公鸡中的战斗机,呆愣愣看着自己同伴,被方圆随手砸了出去。 砰的一声,那只青紫毛羽的大公鸡,重重砸在道观窗下的青砖上,接着反弹回来,落在地上--那只大公鸡急促的打了个滚,就一动不动了。 方圆当然不会在意一只大公鸡的死活。 实际上,老刘阻拦他去援救漠北北的行为,已经彻底地惹恼了他:要不是着急去救漠北北,他肯定会把这五只大公鸡全部干掉,拿回去让陈婉约給他煲汤。 嚓,你以为你训练了五只彪悍异常的大公鸡,能组成某种阵法,就能挡住老子? 简直是天真的要命,不可理喻! 方圆心中狠狠骂出这些时,人早就出了道观,用最快的速度向西扑去。 两三百米的距离,要是放在平地上,那对方圆来说根本不算啥,绝对是眨眼就到的。 可问题是,现在不是平地,而是在山上。 两三百米的距离,对于这种海拔只有几百米的小山来说,就可能是两个山头,中间搁着一条山谷了。 所以,方圆要想扑到漠北北发出惊叫声的距离,必须得先冲下山谷,再爬到另外一个小山头。 说时迟那时快,全力奔跑下的方圆,绝对把所有潜能都爆发了出来,貌似没有用多久,就冲上了跟小道观平行的小山头。 这座小山上,也载满了梨花,看来也属于老刘承包的,山头上并没有看树的窝棚等东西,只有几根被折断的梨树枝条,还有满地的落花。 却没看到漠北北。 “小北!” 方圆在看到断了的枝条,还有满地落花后,就能看出漠北北曾经在这儿挣扎过。 她绝不是碰到了野兽等东西,要不然地上不会没有翻滚打斗的痕迹(再胆小的女孩子,在遇到野兽袭击时,也会本能的挣扎,还会留下血迹的),只能说她被某人给掳走了。 大叫声中,方圆抓住一根树枝,纵身翻上了一棵梨树,在站起身的瞬间,就看到西边山谷那边,有个黑色的人影正在向对面山头狂奔。 这个人的肩膀上,还扛着个身穿灰色衣服的人。 不用问,这个人扛着的肯定是漠北北。 “站住--放下小北!” 方圆暴喝声中,已经从树上飞扑而下。 对方扛着漠北北,方圆如果追不上他的话,那么干脆去死得了。 刺啦--方圆在狂奔中,能听到裤脚、衣襟被枯枝扯烂的声音。 就仿佛,这些枯枝也像老刘饲养的那些大公鸡一样,阻止方圆去追赶漠北北。 怎么可能!? 方圆才不管这些,就像炮弹那样再次冲下山谷,又像火箭那样迅速扑上小道观西侧第三个小山头时,已经距离那个全速奔跑的人,不足百米了。 那个人正在下山,速度依旧很快,但很明显不如方圆。 只需再过几个呼吸间,方圆就能追上他。 方圆发誓,无论这个挟持漠北北的人是谁,都会給他最沉重的教训--早在塔希科雪原上时,方圆就已经开了杀戒。 为了痴情于自己的小北妹妹,方圆不介意再次杀人。 方圆第三次扑向山谷中时,速度更快。 眼看,还有不到二十米,就能追上那个人了--却有个身穿黑色衣服的人影,从一棵树后闪了出来。 正在往下急冲的方圆,猛地跺脚,脚后跟深深陷进土中,身子更是结连踉跄了几下,才停住了往下急扑的冲势。 他一停下,扛着漠北北的那个人,却趁机又跑出数十米,背对着方圆倚在一棵树上,缓缓瘫倒在地上。 方圆没有管那个人。 他现在甚至连漠北北都顾不上了,而是死死盯着挡住他去路的这个人。 好多天之前的那个夜晚,方圆跟踪陈婉约来到了南山区这边,看到了--九幽王。 也是那个晚上,方圆懂得了啥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真有刀枪不入的人? 他自以为很流弊的身手,在九幽王面前却像稻草人那样,不堪一击,逃都逃不掉。 第371章:昆仑不出关,出关可斩仙 看着那只在地上翻滚了一下,就寂然无声的大公鸡,老刘傻楞半晌,才缓缓的抬头看向了门口。 不知道何时,门口已经出现了个身穿灰色运动服的女孩儿。 女孩儿无比的年轻,漂亮,干净的脸蛋,窈窕的青涩身躯,以及那双怯生生的眸子,无一不代表着她就是个不谙世事的邻家小妹。 任何一个男人,在看到女孩儿的第一眼,都会对她产生说不出的好感,好想牵起她的柔荑,轻声对她说:跟我回家吧,让我来保护你,用我的整个人生。 可老刘,却没有这样的想法,在看到女孩儿时,他那双不再混浊的老眼中,只有浓浓的悲哀,还有恐惧。 女孩儿走进观门时,看了眼斑驳残败的门板后,又看向了那只已经气绝身亡的大公鸡,咯咯的一声娇笑,曼声说:“以八卦阴阳鱼为门符,配以五行金鸡阵,按说就算挡不住我,可也会让我心生忌惮,不敢随意踏进这道观半步。” 在她说话时,老刘也缓步走了出来,左手拿起挂在脖子上的铁哨子,轻轻吹了一下--那四只脖子上毛羽已经乍起的大公鸡,立即后退数米,单脚抓地,眼神凶戾的看着女孩儿。 女孩儿却没理睬那些大公鸡,依旧轻笑着:“看来,你早就会算到我会找到你,所以早在去年时,就布置好了这一切,企图阻拦我。” 老刘嘴角抽了下,弯起一抹无奈的苦笑,声音嘶哑的说:“本来,它们能挡得住你的。就算你刀枪不入,却也不是天下无敌,我的五行金鸡阵,足够让你忌惮,你敢硬闯,就会受八卦阴阳鱼的干扰,被金鸡啄掉你的眼睛。但很可惜,那个小子却坏了我多年的心血。” “你怪他吗?” 女孩儿轻声慢语的样子,让人很难想象,老刘是如此的惧怕她。 “不。” 老刘摇了摇头,接着轻叹一声:“唉,我只能怪老天,这都是天意。” “是的,这就是天意,天意不可违的,就像无论你们怎么努力,都阻挡不了我接下来要做的事。” 女孩儿笑容慢慢地收敛,淡淡的说:“早在天狼星守护我成长时,我就知道龙头手下,有几个相当厉害的势力,就为专门阻止我们涉足中原。” 老刘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 “天狼星是将星,七杀手是杀星,你呢?” 女孩儿再次笑了下,依旧轻声说:“应该是龙头最看重的相星吧?” 不等老刘说什么,女孩儿继续说道:“有人告诉我说,龙头手下几个相当厉害的势力中,唯一能对我产生威胁的,就是相星。因为无论我如何变化,又是以哪种身份现世,你在看到的第一眼,就能发觉我的与众不同,继而怀疑我的变化。嗯,确实如此。以前我不信,现在信了。所以呢,你今天必须得死了,很抱歉。” 老刘说话了,是苦笑着说的:“这么多年来,我受龙头大恩,他安排我潜心钻研相术,就为有朝一日在看到你时,能一眼认出你来。但很可惜,我辜负了他老人家的期望。” 老刘这样说,是发自真心的。 如果他的相术能再精湛一些,那么在看到女孩儿的第一面,就不仅仅是怀疑,而是确凿她就是谁。 那样,他就能告诉方圆:你最大的危险,就在你身边了。 虽说方圆肯定打不过九幽王,但只要能跟老刘躲在道观内,靠着门上的八卦阴阳鱼,与五行金鸡阵,绝对能挡住她。 但很可惜的是,老刘在看到九幽王时,没能在第一眼时,就确凿她的身份。 而就在他要跟方圆详谈,通过推理来确定女孩儿就是九幽王所化时,人家却不给他机会了。 这还不是最让老刘难受的。 最让他心都死了的是:九幽王利用方圆,毁掉了他苦心饲养的五行金鸡阵。 五行金鸡去其一,就无法再组成阵法,跟观门上的八卦阴阳鱼门符遥相呼应,跟九幽王抗衡。 所以他才说,他辜负了龙头的期望。 也只是辜负了老人的期望,却没有在意自己的生死。 “你能第一眼认出我,也算不错了。” 九幽王笑着,缓步向前走了一步时,有风吹来,吹起她的衣袂,就像她要御风而去那样。 老刘缓缓把铁哨子,叼在了嘴里,右手又慢慢抓起了门边的锄头。 哪怕明知自己难逃此劫,唯有一死,可没有谁甘心受死的,怎么着也得拼搏一下,尽管五行金鸡阵已破。 九幽王却没着急动手,走了两步又停下了,问道:“我很好奇,你是怎么能一眼看出我的与众不同?” “无论你如何变化,你都无法逃托你来自黑暗世界的邪恶本质。你,本来就不该属于这个世界上的人。你该有你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世界。” 老刘深吸了一口气,目光逐渐深邃了起来,语气也更加镇定:“可你来了。那么,你在那个世界生活那么多年养成的邪气,也就跟随而来--简单的来说呢,你在别人眼中,是清纯无比的邻家小妹,但在我看来,无论你化成何等模样,你该有三味真火的地方,却透着三股子淡黑邪气。” 道家有云,正常人的身体,都有三股真火,在人出生时那一刻,就始终燃烧着。 火燃人活,火灭人死。 这三股真火,分别在人的头顶,左右双肩上方。 因与佛道两家推崇的三味真火数目相当,所以才叫这个名字。 至于尘世间的正常人,是否真有这么三股真火,在头顶、双肩燃烧,没有任何的科学依据来证明,可华夏某些传统文化中,却都承认它们的存在。 身体好的人,三味真火就会更旺,让鬼神避忌,所以从来都不会沾染邪气。 反之,身体不好的人,三味真火的火势就会虚弱,邪气就能趁虚而入,侵犯人的精气神,折损他的寿命。 九幽王如果是这个世界上的人,那么无论她是好人还是坏人,都会拥有正气的三味真火。 可她没有。 在她该有燃着火的地方,只有三股黑色的邪气。 “原来是这样啊,我明白了。” 九幽王说着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左肩,随即幽幽叹了口气时,老刘却忽然说道:“可我还是有些不明白,或者说是奇怪。也正是这丝奇怪,才害了我。” 九幽王抬头,笑问:“奇怪什么?或许,我能解开你的疑惑。” 老刘攥着锄头把的右手,紧了一下盯着九幽王那双清澈的眸子,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你的三焦(特制人的双肩、头顶三处燃烧三味真火的地方)之处,诚然有黑色邪气弥漫,但却能看出隐隐有真火的存在。只是,火势非常的小,小到很容易被我忽略,现在才看得出来。” 九万元的双眸,猛地眯起,声音急促的说:“你说,你说我也有三味真火!?” “有。” 老刘肯定的点了点头,接着满脸的茫然:“你怎么会有人该有东西?难道说--啊,我知道了,龙头说的没错。” “他都说什么了!” 九幽王说着,身影一晃,就到了老刘面前,抬手去掐他的脖子。 老刘猛地一吹哨子--那四只大公鸡,立即格格咆哮着,向九幽王飞扑过来。 “对不起,冒犯了,我有些着急了。” 九幽王却迅速后退,双手看似佛柳般的一摆,那几只大公鸡就倒飞着摔了出去。 她看都没看那些对她已经失去威胁的大公鸡,只是死死盯着老刘,沉默片刻,才缓缓蹲身,双手放在胯间,竟然给他施了个华夏古代女子礼--万福:“还请先生告诉我,龙头说过什么。” “他说,你只是黑暗世界来引发邪恶灾难导火索的导火索。严格的来说,称不上九幽王,最多只是九幽王五十年才培养出一个的工具。” 老刘才不会天真的以为,九幽王对他行礼,就是要放过他。 她给老刘万福,只是想知道龙头说了些什么。 老刘就说了:“可你涉足中原后,却改变了主人的给你的使命,来促成两朵彼岸花并蒂,引发灾难。那是因为--你无比羡慕人类,想变成一个正常人,把夏小韵取而代之。” 九幽王黛眉微微一皱,说道:“这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秘密--见识过人间后,我才知道我此前的世界,有多么的讨厌,无聊。想成为你们这样的人,每天沐浴在阳光下,呼吸着新鲜空气,看着五颜六色的世界,也是很正常的。” 她在说出这番话时,丝毫没有掩饰她对人类生活的羡慕。 老刘没有跟她谈论这个问题,只是说重点:“正是因为你有这样的想法,所以你还算是人躯的本性,才燃起了人类该有的三味真火。” “那你说,我能不能成为人?” 九幽王身子一颤,急促的问道:“我知道,我要想成为人,得需要两件很重要的东西。目前,我也在努力寻找这两件东西。如果一旦我得到它们,我是不是就会成为一个人了?” 老刘还没说话,就听到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阴恻恻的长笑。 若有若无,却又清晰无比。 九幽王眼神一变,霍然抬手:“你不用回答了,看在你告诉我这么多的份上,我会让你好好的走。” “临走前,我还可以告诉你,龙头手下所谓的几股势力,在我眼中真的不堪一击。最犀利的天狼星,也不过是那样。他唯一能影响我的,也只是给我起了个名字。” 九幽王说着,身形一晃,再次鬼魅般扑到老刘面前。 不等他有所反应,成龙爪的右手,已经刀切豆腐般的刺进他的心口。 老刘身子猛地一颤,嘴唇上的哨子落了下来。 双眼的精光不再,迅速混浊,瞳孔扩散。 可脸上却带着笑,哑声说:“你动手,还是太早了点--昆仑不出关,出关可斩仙……你,是仙人么?呵,呵呵。” 第372章:九幽王,是假的! 方圆发誓,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盯着一个人,看这么久。 心无旁骛的看,四周的群山、花海,甚至阳光轻风,都被他无视。 他的眼里,只有这个身穿青色衣服,面无表情的女人。 他不能不这样凝重,因为女人站在那儿,就像一把已经出鞘的长剑,只需他稍稍一眨眼,就会立马刺穿他的咽喉。 而且最重要的是,青衣女人明明面无表情,目光呆滞,可浑身都散发出一股子看不到、却能真切感受到的至邪妖魅之气。 就仿佛,在下一刻只需她一晃身子,就能变成陈婉约那样的女人,无比妖娆的大跳天魔舞。 方圆不敢擅动,那是因为他还没有忘记,当初他在救陈婉约的那个晚上,是怎么被人家一拳,就打昏死过去的。 只是让他有些奇怪的是,他不动,九幽王也不动。 两个人就这样站在下山的胁迫上,方圆在上,九幽王在下,四目相视貌似多年不见的情人那样,深深的,久久的凝望着。 直等到很远的地方,有一只野兔跑过时,方圆才深吸一口气,问道:“九幽王?” “你觉得,我该是谁?” 九幽王说话了,语气依旧那样木然,不带有一丝丝人类的情感。 “你就是九幽王。” “是,我就是九幽王,那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有两个问题想问你。” 方圆很干脆的说:“回答不回答再于你。第一,你对我真的有所图?” “爱怎么想,那是你的事。” 九幽王语气虽然呆滞木然,还带有生锈金属摩擦的嘎然声,但回答也很干脆。 “如果真是那样,我就算是死,也不会成全你的。所以,请你死了这条心,因为我一听到你的声音,看到你的样子,我就恶心。” 方圆接着说第二件事:“第二,为啥要挟持我的朋友?” “跟你在一起的人,都会倒霉。” 九幽王说着,忽然发出了一声阴恻恻的长笑。 刺的方圆耳朵疼,很不舒服,随即沉声说道:“她只是个无辜的女孩子,你放开她,我们单挑!” “好啊,只要你能打败我,那你就可以带她走了。” 九幽王轻飘飘的说着,展开双手昂起下巴张嘴,做出一个要吞天的动作。 “沙比,你以为你是吞天兽吗?” 九幽王这个无视方某人的行为,彻底激怒了他,骂声中猛地一跺右脚,借着居高临下的优势,就像一支弩箭那样,狠狠扑向她。 是,不管方圆有多么的骄傲,不要脸,他都得承认在这个至邪之物面前,很是不堪一击,但为了漠北北,哪怕是飞蛾扑火,他也得主动迎头而上。 男人,之所以称之为男人,那就是因为他们在面对多恐怖的危险,也决不会放弃女人,像条狗那样,转身夹着尾巴狼狈逃窜。 再说了,依着九幽王的身手,方圆能逃得了吗? 所以无论咋样,方圆都怎能跟她死磕到底。 哪怕是死,也得在临死前给她咬下一块肉来--前提是他的牙,能比陌刀更快。 砰的一声大响,在方圆居高临下扑过来时,九幽王也纵身举起双手。 就像武侠电影中的内功高手那样,两人右拳狠狠砸在了一起! 咔吧……有骨折的轻微响声,清晰的传来。 我的手骨,就这样断了? 方圆心中冰凉一片时,却听到了一声闷哼。 闷哼声中,夹杂着无法忍受的痛苦。 老天爷敢肯定:当下,就算方圆整只右臂的骨头,都被九幽王打断,他也绝不会发出这种代表着懦弱的闷哼声。 方圆没有发出闷哼,那么发出声音的,就只能是九幽王了。 她也会感到疼? 当这个念头,闪电般从方圆脑海中攸地浮起时,九幽王却猛地转身,左手抱着右拳,斜刺里向西南方向蹿去。 咋了? 方圆呆住。 哪怕方先生的反应速度是当世第一人,可当下也只能发呆,打死他也不相信,初次见面就把他干成重伤的九幽王,会调头跑人。 接着,右拳本能的伸开时的正常反应,让他猛地清醒:刚才对拳时发出的骨裂声,不是我的手,是她的! 我,竟然在跟九幽王对拳时,一拳打断了她的手骨? 这、这怎么可能! 方圆傻楞片刻,随即弹身而起,全速扑向逃窜的九幽王。 无论他有多么的不相信,他竟然一拳打断了九幽王的手骨,可在对方狼狈逃窜时,本能却指挥着他去追杀敌人。 九幽王不但对拳不是方圆的对手,就连跑路也不行。 方圆发呆足有三四秒钟,她率先跑出了十数米后,才启动去追杀她,但仍然很快就追到了她背后六七米之处。 “杀了漠北北!” 往前狂奔的九幽王,忽然发出一声尖叫。 糟糕! 九幽王的这声尖叫,豁然提醒了方圆:他来,可不是要跟九幽王对掐的,而是来保护漠北北的。 如果他借着‘大胜之威’去追杀九幽王,那漠北北就会被劫走她的那个人残杀。 被惊醒的方圆,立即停步转身,扑向数十米处的漠北北那边。 他刚跑出十数米,就看到挟持漠北北的那个人,已经双手抱头,顺着斜坡好像个刺猬那样,咕噜噜的滚了下去。 科学家早就证明:圆形物体从斜坡上滚落的速度,要远比人往下跑的速度更快。 所以当方圆冲到漠北北面前时,那个刺猬一样的家伙,已经滚到谷底了。 方圆当然不会去追他,得先照顾小北妹妹。 小北妹妹昏过去了,脸色苍白,双目紧闭--甚至,心口起伏现象都没有了。 “小北,小北!” 方圆能听得出,他在呼唤小北的名字时,是颤抖的,证明他心中很怕。 怕漠北北就这样死掉。 直接坐在地上,把漠北北抱在自己怀中后,方圆身手把住了她右腕脉门。 停顿片刻后,他才长长的松了口气:很好,漠北北的脉门还在跳动,虽然有些紊乱(肯定是吓得),但却强劲有力。 她,只是被吓昏过去罢了。 救治昏迷之人,对于方圆来说算不了什么,只需掐住她人中,很专业的摁了十几下后,漠北北就轻咳一声,缓缓睁开了眼。 “小北,你醒来了,太好了。” 方圆算是彻底地放心了,笑着刚说出这句话,呆愣片刻的漠北北,猛地醒悟刚才自己遭遇了什么,接着扑倒在了她怀中,双手搂着他脖子,放声痛哭。 “没事,别怕,有我在这儿。” 方圆抱着女孩儿,轻拍着她的后心时,打量她有没有受伤。 漠北北没有受伤,不过右手有血迹,指甲缝里也有,看来时在被人强行掳走时,曾经用力抓树,或者抓地,造成了轻微伤害。 感受着方圆温暖的怀抱,倾听着他有力的心跳,漠北北恐惧的心情,慢慢恢复了平静,就像她小了很多的哭泣声。 “小北,起来,我们回老刘--” 方圆再次拍着女孩儿的后心,正要搀扶着她站起来时,却一下子呆住。 他发现,他上当了。 刚才的九幽王,绝不是真正的九幽王。 那个人掳走漠北北,也不是真要把她怎么着。 而是利用她,来把方圆从老刘那儿引出来。 人家为什么要这样做? 理由貌似很简单:就是要对老刘趁机下手。 那个对老刘趁机下手的人,才是真正的九幽王! 因为,就在方圆不顾一切的扑出来,要救援漠北北时,老刘正要说那个至邪之物是谁--绝对就是九幽王,已经成功潜伏到了方圆身边。 老刘想告诉方圆,可九幽王却及时用漠北北引开了他,并派了个假的九幽王来跟他对峙这么久,就是为了能拖住他,好残杀老刘。 真实的事情经过,正如方圆所料的那样。 当他横抱着漠北北,用最快速度,赶回小道观门前时,就停住脚步,痛苦的闭上了眼:从这儿,从敞开着的小道观大门外,就能看到老刘瘫坐在正屋门前,倚在门框上,俩眼直瞪瞪的望着他,脸上带着古怪的笑容,嘴巴半张着,好像要跟他说什么。 可老刘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因为他的心口,有一个大大的血窟窿。 一颗鲜红的心脏,就扔在地上,被那几只大公鸡啄来啄去。 老刘死了。 就在老刘发现了什么,准备告诉方圆,并想借助几只大公鸡的帮忙拦住他,要告诉他什么时,他却不顾一切的跑了。 然后,老刘就死了。 “小北,我们在上来时,那边有条小溪,你先去那边等我。快去,不会有事的。” 方圆把漠北北缓缓放在地上,盯着大门内的老刘,声音沙哑的说道。 他说的没错,九幽王挟持漠北北,只为引开他残杀老刘。 现在九幽王的目的已经达到,那么就不会再伤害漠北北了。 既然漠北北现在是安全的,又何必让她看到这血腥的一幕呢? 漠北北其实偷眼往里看了一下,但接着就闭上眼,回头,咬着唇儿恋恋不舍的松开方圆,转身脚步踉跄的向山下走去。 方圆缓步走进了小道观,站在院子里四下看了一圈,从门后抄起一根扁担,狠狠扔向了那四只大公鸡。 老刘死后,没有谁能再奴役这四只本来很厉害的家禽。 但同时它们也丧失了该有的威力,最多也就是在扁担砸过来时,格格惊叫着飞起,直接飞到了屋顶上。 方圆看到了那个跌落在地上的哨子,又抬头看了眼屋顶上的四只大公鸡。 他明白了:老刘肯定早就算到九幽王会来找他,所以才特意养了五只这样的大公鸡,通过铁哨子来指挥它们组成某个方圆不知道的阵型。 五只大公鸡组成的阵型,对于方圆来说绝对是不堪一击。 可对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九幽王,却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就像山羊每次去盗墓时,都会怀里揣着黑驴蹄子那样。 九幽王却利用方圆着急去救漠北北,解决了一只大公鸡。 第373章:夏天问来过了 方圆想起了金庸金大侠的一本著作《射雕英雄传》。 本书中,为了对付西毒欧阳锋,丘处机等七个人,组成了天罡北斗七星阵。 可其中一个却被欧阳锋率先打残,那么其余六个人,就再也无法组建天罡北斗七星阵,无法再对西毒形成威胁。 方圆,就是帮着九幽王破坏五只大公鸡组成某个阵型的那个人。 他竟然帮着他的打敌人,杀死了一只大公鸡,这才导致老刘惨死,更让他不知道谁才是真正的九幽王! 毫不客气的说,方圆就是间接害死老刘的那个人。 想明白其中的道理后,方圆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 膝盖下,有一颗残破的心。 男儿膝下有黄金,跪天跪地跪父母,也同样得跪被自己害死的人。 无比的愧疚,自责,愤怒,让方圆再也无法忍受,猛地抬头张开双臂,闭眼嘶声长啸起来:“啊……啊!” 啸声如诉如泣,在夕阳下的群山中传出很远。 正在小溪边洗手的漠北北,身子微微震动了下,抬头向山上看去。 金色的夕阳洒在她的脸上,让她看上去更加的娇怯怯,俏生生--可是,她的双眸中,为什么却闪过一抹残忍的得意? 随后,黛眉就紧紧皱了起来,看向了自己的肩头。 有人说,人的双肩,头顶上,都有三股子看不见的真火。 这是活人才拥有的,就像老刘这个早已死去的人,这三股真火肯定早就熄灭了。 有火腾起--整个小道观,都被大火所笼罩。 太阳下山了,黑夜降临了,夜风吹起。 荒山野外的夜风,总是比较冷,也比较大。 风住火势,残存数百年的小道观(主体结构是木头制作的),更加轻易的被大火吞噬。 方圆站在小道观的前面,呆呆望着腾空而起的大火。 仿佛间,火势中有张人脸隐隐凸现。 是老刘的,还带着笑容,那样猥琐,半张着嘴巴想说什么。 不等方圆请他说出他想说的话,那张面孔却又变成一个冷冰冰的女人脸,带着残忍的得意,这是九幽王。 方圆继续看着,看着那张脸随风一摆消失,再聚起来时,竟然又成了漠北北的:尤其是那双眸子,无比的相像,带着凤求凰的哀怨。 方圆闭了下眼,再睁开。 那张脸,又成了夏小韵的。 只是不等他捕捉到这张脸上的表情,又变了--水暗影,叶明媚,林舞儿。 最后,变成了陈婉约的。 陈婉约的脸,无比的真实,方圆能从这张脸上,这双眸子里,看出深深的担忧。 陈婉约的脸没有再变,方圆慢慢抬手,就碰到了那张脸上吹弹可破的肌肤。 “怎么了,方圆,到底遇到了什么事,你回来后就一直傻愣愣的盯着我看?” 坐在炕沿上的陈婉约,柔声说着,伸手捂住了方圆放在自己脸上的手。 “你--不会再变了吧?” 方圆看着她,傻傻的问道。 陈婉约不解的眨巴了下眼,问道:“我为什么要变?你以为,我又会变成什么?” “没什么,不变就好。” 方圆却摇了摇头,缩回手向后仰躺在了炕上,闭上眼喃喃说道:“我有些累,想睡觉了。” “嗯,那你睡,我去给你打洗脚水。” 陈婉约站起身,走出了卧室。 其实,在看到方圆膝盖上有鲜血,失魂落魄样子回来后,陈婉约就想问问他,下午出去后到底是遇到了什么事。 不过方圆既然不说,那么她也不会问。 一个真正懂得做女人的女人,在看出男人情绪很不对劲后,才不会傻瓜似的问东问西,只会给予她女性的温柔,让他好好睡一觉,迅速恢复正常。 毫无疑问,陈婉约就是一个懂得做女人的女人。 等她端着洗脚盆走进来时,方圆已经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她替男人脱掉鞋子,就像一个最贤惠的妻子那样,給他洗脚。 方圆很累,睡得很死。 一点也不知道陈婉约给他洗脚,更不会知道在他又梦到那团大火中的面孔时,有人来到了他的家里。 这是个男人,就躲在方圆家西南角的黑暗中,仿佛跟墙体所融合,相信除了毛驴之外,没有谁能发现她的存在。 陈婉约当然也没发现,她在端着洗脚水到洗漱间倒掉,刚要出来时,那个男人却幽灵般的闪身堵在了她前面。 “你--” 陈婉约猛地一惊,张嘴正要说啥,男人的一只手,就及时堵住了她的嘴巴。 对于这只手,陈婉约很熟悉。 从她十六岁那年,到夏小韵七岁那年,这只手随时都能在她身上游走,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包括任何部位。 夏天问的手。 “你怎么来了?” 陈婉约打开夏天问的手,后退一步后关上了灯。 关上灯,一来是用黑暗,来掩藏夏天问的到来。 二来,则是因为陈婉约,真的不想看到这张丑陋的脸。 哪怕,这张脸已经被化妆过,再也不是夏天问的那张脸了,可还是让陈婉约反感,不想看到。 夏天问却打开了灯,看似陌生的脸上,带着古怪的笑容,上下打量着陈婉约。 “你看什么呢,不怕被他发现了?” 陈婉约下意识的,双手抱住了胸膛。 这几天已经适应当前生活的陈婉约,可能真把自己当这个家的女主人了--哪家的女主人,在跟老公独处一个院子里时,会在这个春季的晚上穿太多的衣服? “嚯嚯,比以前可大了很多,也水灵了,这是那个小家伙的功劳吧?” 夏天问蛮横的伸手,拨开陈婉约抱着胸膛的手,在上面用力抓了一把。 她想反抗,却不是夏天问的对手。 她想尖叫,却又怕惊醒了方圆。 所以只能紧咬着嘴唇,结连后退,靠在了洗手盆上。 “别躲了,你也该知道我跟你是开玩笑,才没有想占你便宜的意思。” 夏天问缩回了手,后退几步倚在了门板上,仍旧打量着陈婉约,不时的点头摇头的:“唉,别担心,就算他醒了,看到我来了,也不会把我怎么样的。因为他应该很清楚,他有很多色要问我的。” 虽说从夏小韵七岁那年开始,夏天问就没碰过陈婉约,但他们终究是夫妻一场,骨子里还残留着一些男人的尊严:这本来是他的老婆,三十八了依旧年轻漂亮,现在却整天守在别的男人身边。 扯过晒条上的一条半干的浴巾,裹在自己身上后,陈婉约才从容了许多,淡淡的问:“夏天问,你今晚来找我,究竟是要做什么?” “这是当老婆的,该对丈夫说话的语气?” 夏天问问了相当恶心的一个问题。 陈婉约笑了,有些放荡的笑:“是谁,把我故意推到方圆怀中的?你,还有脸称自己是丈夫么?如果可以的话,那请你过来,现在行使你当丈夫的权利,义务。” 说着,陈婉约扯下浴巾的同时,也摘下了碍事的上装。 不得不说,陈婉约的身体,相比起夏天问记忆中的那个身体来说,不但没有因为岁月流逝,就给她烙上逐渐老化的痕迹,反而更加健康,青春了。 “为什么把你推到他怀里,我早就跟你说过了。” 夏天问才不会过去,甚至在看到这具完美的上半身后,双眼中没有露出丝毫的贪婪意思,最多就像是在欣赏一个珍贵的瓷器。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那样不顾羞耻的行为,对于他来说,压根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陈婉约说着,快步走到他面前,咄咄逼人的模样很吓人:“你可千万别跟我说,你不知道我那样做的后果!” “我当然知道--” 夏天问刚说出这五个字,陈婉约就再也无法忍受,挥手就给了他一记耳光。 耳光声,及其响亮,相信就算外面大马路上的聋子,都能听得到。 但方圆那边,却没有任何的动静。 夏天问没生气,只是邪魅的笑了:“我不跟你说,有我不跟说的理由,现在我不会告诉你的。但无可否认的是,你当前很享受这生活,说起来,你该谢谢我才对。还有啊,你不该有什么愧疚感,那个小家伙说的没错,他现在跟楚词没发生关系,那么你跟他在一起,也就不会违反人伦。” “我不想听你说这些。” 陈婉约用力咬了下嘴唇,缓缓放下手,声音有些嘶哑的问道:“说吧,你今晚来找我,想做什么?” 夏天问低头,从口袋里拿出个包裹,递给了她。 陈婉约打开一看--手就一哆嗦,那东西落在了地上。 灯光下,那双半旧的绣花鞋,无比的刺眼。 陈婉约低头,死死盯着那双鞋子,很久后,才问:“这、这就是你在南方拿到的那双鞋子,也是京华郭家贵人索要的那双?” “是,为了拿到它们,我都中了阴宅煞气。” 夏天问弯腰伸手,把那双鞋子捡了起来,放在了旁边的鞋架上:“这双鞋子,就送给你了。” “这是假的吧?” “为什么要这样问?” “如果是真的,你会送给我?” 陈婉约冷笑:“你现在肯定很生气,当初差点害你中了毒气身亡的鞋子,竟然是一双假的。” “婉约,你真的很聪明。” 夏天问自嘲的笑道:“不错,我也没想到,我拿命换来的东西,会是假的。但也不能说没用--好了,不说了,我得走了。” 夏天问转身开门时,陈婉约低声问道:“你要去哪儿?你、你可知道,很多人都在找你。” “你这是在关心我吗?” 夏天问回头笑了笑。 陈婉约垂下了眼帘。 “如果有下辈子,我还会娶你,无论生死,我都会陪在你身边。” 夏天问凝望着她,低声说了句后闪身出门。 陈婉约站在那儿呆愣很久,才缓步出了洗漱间,来到卧室。 卧室内的炕上,方圆依旧在沉睡。 “夏天问,来过了。” 陈婉约坐在了炕沿上,轻声说。 方圆没有一丝反应,呼吸声悠长,沉稳。 第374章:谁才是九幽王? 孙德力在骂人。 两条腿上都打着厚厚的石膏板,稍微一动弹就会疼的要命,幸好动嘴是不会牵扯到腿子的,所以他才能在吃饱喝足后,躺在中心医院的特护病房内,扯开嗓子的骂。 他当然是在骂方圆。 方圆要不是給他打断两条腿,就算给孙总一百万,他也不屑骂那个混蛋的。 前几天,孙德力在骂方圆没人性,诅咒他出门被车撞死,喝水噎死,睡觉被被子憋死等等,反正就是各种死。 现在他骂方圆,则是因为自己成了这混蛋的活广告。 那个走路恨不得把小蛮腰扭断的小秘书,告诉他说:自从方圆从彩虹药业要走欠债后,孙总就成了神通快递欠债不还,必遭天谴的反面典型,整个唐王地区都传遍了。 堂堂彩虹药业的大老板,在唐王市有着相当深厚的背景,出道十数年来凭借其不要脸,耍横,没人敢惹创下了‘铁公鸡’之名。 可这次,他却被方圆在他的地盘上,活生生打断了两条腿子,总部大楼更是被一帮小混混砸了三层,不但被迫还钱,还得拿出一千万的利息,才摆平了此事。 这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神通快递的来头,更大! 光天化日之下,打断孙总两条腿,砸了三层楼,要走本金不说还讹去了一千万--据说警方从头至尾的,都没露面。 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神通快递惹不起了。 啥,你还想欠神通快递的钱不还? 我去,你觉得你比彩虹药业的孙德力更牛比? 不如他? 哦,那你还沙比兮兮的有钱不还,这不是找残的节奏啊? 于是乎,当神通快递公关部的那帮娘们,趾高气扬的出现在某公司,鼻孔朝天的说来要账时,才没有哪一个老总,会像孙德力那样沙比,都是笑脸相迎,香茗待客,孝子贤孙般的伺候那些姑奶奶,双手奉上钞票后,再狗腿的恭送人家出门。 短短半个月的工夫,神通快递集团所有要不来的陈年旧账,全部清欠完毕。 这还不算,更有发现神通快递大有合作背景前途的公司老总,主动上门,拿着丰厚的合作条件,请夏总赏脸共谋大计。 传言说,这些老总都是一个想法:能把孙德力给欺负的没脾气的人,难道不值得一起合作? 所以孙德力才愤怒,这就等于给神通快递做了个活广告,免费,还丢人。 可就算他再愤怒,也就是藏在医院的特护病房内,喝着大茶的痛骂而已。 骂累了之后,孙总也就慢慢冷静下来了,意识到江湖上之所以到处流传着他的传说,这肯定是因为有人在幕后操作。 不用问,肯定又是那个方圆。 抓起小秘书的小手,孙德力叹了口气:“唉,这个姓方的,是个人才啊,可惜不能为我所用。” 就在孙总发自内心的称赞方圆是人才时,方先生也在夸赞别人:“虎子,我还真没想到,你竟然是个人才,借着一些传言,就让我们公司从中受益匪浅--拿着,别客气,这些都是夏总特意感谢你的。” 方圆拿出一张支票,推到了虎子面前。 “谢谢圆哥。” 虎子也没客气,拿过支票看了眼数字,就是一愣:“圆哥,这钱也太多了些吧?其实兄弟们也没做什么,就是按照你的吩咐,喝酒打屁时吹了几句大话……” 方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让你拿着,你就拿着,这是你应得的,夏总也这样说的。” “那我就代兄弟们再次多谢圆哥,多谢夏总了。” 虎子也不是那种墨迹的人,马上就装起了支票。 递给虎子一颗烟后,方圆才说:“虎子,你认识崔家区中心医院的院长不?” “区中心医院的院长?” 虎子想了想,说道:“是那个叫张茂的吗?” “对,就是他。” “谈不上认识,不过我却见过他几次。” “你对这个人的看法咋样?” “那得看圆哥对他的看法是啥样。” 别看虎子是混社会的,其实脑子很聪明。 “嘿嘿,我觉得那老东西不是好人,借着手中职务之便,就想欺负十几岁的小女孩。想到这种败类,人模狗样儿的过好日子,我心里就不舒服啊。” “谁敢让圆哥不舒服,我让谁不舒服。” 虎子站起来,用力一拍胸膛:“圆哥,你就直接吩咐,是要那老东西的一条腿,还是一只手,我马上安排人去做!” “虎子,别动不动就要人胳膊腿子的,那是野蛮人才干的事。咱们是文明人,得用文明的办法解决问题--让这老东西别坐在那个位子上,残害祖国花朵就行了。” 圆哥在说这番话时,可能忘记当初他是怎么亲手打断孙德力腿子的事了,要不然也不会一副正义凛然的嘴脸。 “行,圆哥,我明白该怎么做了,回去后就作安排。” 虎子醒悟了过来,点了点头问:“圆哥,还有什么吩咐没有?” “你以前也当过兵吧?” 受夏小韵的影响,现在方圆的思维跳跃性也很大。 “在某军干过几年。” “嗯,那可是王牌部队。” 方圆想了想,又说:“我倒是不反对混社会,可我觉得那条路终究不是正道--说白了,就是我看着你很顺眼,如果有机会的话,想让你洗白上岸,你能舍得不去当大哥吗?” “圆哥,请你给我个机会。” 虎子确实是爽快人,听出方圆有提携的意思后,马上就弯腰躬身行礼。 “有机会,我会通知你的,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 方圆说着,端起了茶杯。 这是要端茶送客了。 “圆哥,那我走了。” 虎子转身,大踏步的走出了办公室。 方圆是真想提携一下虎子。 经过半个月的接触,方圆发现虎子这人还是很有正义感,也有原则性的,不像那些为了混而啥事都做的混混,如果放任他在这条路上走到黑,还真是亏了这个人才。 当然了,方圆能有这个想法,主要是因为山羊給他提过一嘴。 山羊说,多年前他在‘云游天下’时来到唐王,偶然机会认识了虎子,发现他竟然是个大孝子--一个孝顺老人的男人,就算再坏,也坏不了哪儿去。 所以当初方圆要教训孙德力,给山羊打电话问问这边有没有可用的闲杂人等时,山羊就找唐王地区的老大真哥,推荐了虎子。 至于要把虎子安排在哪儿,这对方圆来说更不是问题。 问题是,他现在还没有心情去认真考虑这件事。 到今天为止,老刘已经死了十六天了。 十六天的时间,绝对是眨眼之间,仿佛吞噬小道观的那场大火,就是昨晚烧起来似的。 老天爷可以作证,方圆虽说只杀了王国华一个人,但见识过太多的人死去。 可没有一个人的死,能像老刘这样,对方圆产生这样大的影响。 他已经不再愧疚、自责了,只有后悔。 后悔自己为什么那样沙比,竟然能中了九幽王的奸计,替她杀了一只大公鸡,不但导致老刘惨死,还让他再也无法得知谁才是那个至邪之物。 他只能从老刘的惨死中,九幽王已经来到了他身边。 就像一条毒蛇那样,随时都有可能給他致命一击。 如果致命一击只是干掉他--方圆不会怕。 人活到他这种境界,死亡只能算是一种形式了。 方圆怕的是,他会成为九幽王的傀儡。 给一个至邪之物当傀儡,绝对是比死还要可怕的事儿。 也很不甘。 所以这些天来,方圆都在观察,琢磨身边的每一个人,希望能从中找出九幽王。 方圆觉得,九幽王很可能就在神通快递集团--说不定,就在公关部。 公关部内,除了韩军两个小鲜肉外,加上小北妹妹,总共是十二个大美女。 如果方圆的直觉没有出错,那么九幽王很可能就在这十二金钗中了。 确切地来说,是在张欣等十一个女人中。 方圆怀疑谁,也不会怀疑漠北北--因为老刘惨死时,小北妹妹正被假扮九幽王的人挟持。 而且那孩子那样干净,如果方圆怀疑她的话,老天爷绝对会晴天打雷劈死他的。 外面的天,晴的杠杠的,没有丝毫打雷的趋势,看来老天爷也在证明小北妹妹是清白的。 如果,九幽王必须匿藏在公关部的话,那么这个人会是谁呢? 就像淑女那样,方圆左手托着腮,抬头看着窗外远处的天际,一动不动的出神:按照龙头的推断,还有些人性(人性贪婪)的九幽王,最终目标肯定是我,但夏小韵对于她来说,也很重要,因为她要取而代之-- 想到这儿后,方圆脑海中灵光一闪:公关部内,谁才是跟我保持近距离,又能随时接触夏小韵的人呢? 这个人,马上就出现了。 “哟,圆哥,你又在发呆想谁呢?” 随着咔吧咔吧的小皮鞋声响起,一阵香风也随即扑来,穿着黑色短裙,黑丝长袜,踩着细高跟小皮鞋的张欣,花枝招展的从门外走了进来,肋下夹着一个公文夹。 这娘们,自从方圆入住公关部之后,可谓是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短短半个月内,光拿要账回扣,公司的特别奖金,就拿到了两百多万。 两百多万,对唐王这个三线城市的打工族来说,绝对的超级白领。 钱多心情好。 一个外形风骚靓丽的娘们,心情好时,绝对会变的更迷人,皮肤嫩的几乎都能掐出水来,眼眸中的秋波,随着瞳孔转动,都一荡一荡的。 看着更加迷人的少妇,方圆笑了,很干脆的说:“在想你。” 他没撒谎,张欣进来之前,就是在想她的。 “想我?” 张欣稍稍惊愕了下,眉梢一挑,抬手掩嘴吃吃娇笑着低声说:“想我,好呀,今晚--圆哥你有空吗?” “我呀,我下班后每天都有空的。” 方圆看着张欣的眼睛,笑着回答。 第375章:生分了的苦恼 半个多月前,公关部在召开了颁奖大会后,就去了圆耀酒店。 那晚,明显喝多了的张欣在蹦迪时,曾经贴在方圆耳朵上,说她已经在酒店开好了房间--主动投怀送抱的意思,不言而喻。 结果方先生却大义凛然的拒绝了,也不怕美女伤心。 那时候,方圆能看出,张欣绝不是在演戏,是真想跟他那个啥的。 他也没觉得有啥不对,毕竟张欣沾了他的大光,可谓是名利双收(一次要账就收获一百六十万,在公司内的地位,又有了明显提高),以身相许来感谢上司,也是很正常的。 更何况,方先生可不是那种大腹便便的老头子,绝对的小白脸,比张欣要小好几岁呢,俩人真要是那个啥了,不一定是谁占谁的便宜。 也正是从那天开始,在方圆的暗中运作下,张欣等人是大展神威,半个月的工夫,就把公司在外面的所有欠款都收了回来。 孙德力都能猜到,江湖上的那些传说是方圆搞出来的了,张欣这么聪明的人儿,是没理由猜不出的。 一个长相不错的小白脸上司,有着谁也看不清的背景,还是‘爱兵如子’,能不获得公关部众美女的青睐? 不过张欣也清楚,姐妹们这次是真遇到好人了。 好人方先生,在这些日子里,除了带领大家发财、吃喝外,从没有对她们产生过任何不健康的心思,绝对是把她们当姐妹来看待的。 女人其实跟男人一样,三个以上的女人凑到一起时,也会在暗中评论男人,毫不掩饰自己的内心真实想法:要是能跟圆哥这样的绅士春宵一度,那该多好? 张欣敢肯定:哪怕方圆说要几个姐妹一起玩儿,相信也会有人答应。 最起码,她就不在乎。 但让她们感动的是,方圆却没这种意思,对她们始终保持着该有的尊敬。 张欣在感慨遇到好人时,也有些小小的遗憾:人的本性中,在看到好东西时,都有想据为己有或者至少拥有一下的私心。 方圆的‘古板’,在让他在公司内威信直线上升的同时,也让公关部众姐妹在他面前,彻底放得开--就是该说就是说,该闹就闹。 张欣更过分,几次当众场合调戏方圆,在他的尴尬中大家一起纵声娇笑。 总之,张欣是真喜欢上(就是喜欢,还谈不上爱啊恨的)方圆了。 所以呢,当张欣又像往常那样,没大没小的问方圆在想谁,方圆却回答想她时,有了片刻的惊愕,但很快就激动起来了,眼波流转的:“那,今晚,我们去哪儿?” 方圆笑着抬头,看了眼套间外面,才说:“你真原意?” “反正我比你大几岁,也不吃亏的。” 张欣说着,趴在了方圆的办公桌上,下巴微微抬起的脸上,满是轻佻之色,更能让方先生只要一低眼,就能从她白色衬衣领下,看到小半个被黑色蕾丝裹着的傲人。 方圆只看了一眼,就收回目光:“你--就不怕你老公?或者说,你不怕对不起你老公?” “如果我有老公的话,我当然会怕,会觉得对不起他。” 张欣脸上的笑容,微微凝滞了下。 方圆有些惊讶:“哦?像欣姐这么优秀的女人,会没有护花使者?” “曾经有过的,不过我来公关部工作半年后,他就说他的帽子绿了,咯咯,我染的。他觉得很丢人,就在你刚来公关部那会儿,他就移民国外,也不知道去哪儿寻找新生活了啦。” 张欣咯咯的笑起来时,那叫一个花枝乱颤,地动山摇。 可笑容中,却带着深深的无奈,还有自嘲。 原来这是个离了婚的女人。 方圆更感兴趣了:“欣姐,你是哪儿人呢?” “北河乡下的,一个穷地方出来的。” 张欣随口回答。 方圆又问:“家里还有啥人呢?” “爹妈早在我上大学时,就先后因病去世了,老家也没什么人了。” 张欣幽幽叹了口气:“唉,我都有十几年没回家了,估计老家没谁能认识我了。” 穷地方出来的。 没有父母。 十几年没有回过家,老家没谁能认识她了。 又是离婚单过,前夫移民国外了。 这些条件,貌似是最最符合某个人。 方圆直直的看着张欣,笑容更加的深邃。 张欣被他看的心里发毛,站起身时拿起他桌子上的香烟,很有些无礼的自己点了一颗,故作镇定的说:“怎么,圆哥,你别总看着我呀,给个话,今晚有空没?” “今晚--” 方圆刚说出这俩字,桌上固话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总裁办公室。 “先接个电话。” 方圆抱歉的笑了下,拿起话题:“我是方圆。嗯,好的,我马上过去。” “夏总打来的电话,我先过去一趟。” 方圆放下电话,站起来说:“好了,刚才是跟你开玩笑的,别在意。” 张欣眼里闪过明显的失望之色,红唇动了动,最终却只是点了点头。 方圆走到公关部门口时,漠北北刚从外面回来。 环境改变人,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短短二十来天的时间,就让漠北北有了质的变化:少了初入职场的青涩,多了白领丽人的明媚,唯有那双眸子,依旧是那样的清澈,灵动。 还有就是,每次看到方圆,俏生生的小脸都会红一下,接着下意识的低头。 “才回来?” 方圆向旁边走了一步,闪开了门口。 漠北北却后退几步,替他闪开了路,轻点了下螓首,低低的声音:“嗯--圆哥,你先请。” 方圆也没再虚让,笑着点了点头走出了办公室。 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了,公关部大部分员工们,都外出跑任务了(比方配合各部门老大陪客人去会所玩耍啥的),上百平的办公室显得很是空荡荡。 目送方圆走上楼梯后,漠北北才走进来,一眼看到站在套间办公室门口的张欣了--这娘们,脸上还残留着花痴的神色。 发现漠北北眼神奇怪的盯着自己看后,张欣赶紧抬手拢了下发丝,亲热的笑道:“小北,来,看看我买的这套化妆品怎么样?好的话,你也来一套。” 女人要想增进感情,凑到一起谈化妆论穿着,无疑是最有用的办法。 但一个男人要是总躲着一个女孩儿呢? 足足两个多礼拜了,夏小韵竟然没看到方圆一次。 他不是在躲她,那又该咋解释? 方圆每天都来上班的,而且还是准时上下班,从不早推迟到,这是劳拉说的。 不过,方圆却不像刚来公司那几天那样招摇的,不但不被众美女前呼后拥的去餐厅吃饭了(是别人給他打回去),更是下班时间一到,他就立马走人。 压根不在乎,夏小韵这段时间跟张副总打的‘火热’。 夏小韵觉得,就凭公关部那六千只鸭子(有人说,一个女人顶五百只鸭子在呱呱,那么十二个女人,就是六千只鸭子了),集团上到今天总裁传了什么衣服,下到保洁员老李脸上还长了个痘痘这种事,肯定会在办公室内大传特传的。 所以她才不信,方圆不知道这段时间她跟张副总走的很近呢。 可那个家伙,却压根不理睬她跟谁来往,只是埋头工作。 刚一个礼拜没看到方圆后,夏小韵就生气:有本事,你一辈子都别在我跟前出现。 但当两个礼拜过去,方圆还真没从她眼前出现后,夏小韵在更加生气之余,也恨的牙痒:姓方的,你真行,翻脸无情! 女孩子的心思,你是没处猜的。 就拿夏小韵来说吧,上午忙完手头工作暂时休息会儿时,还发誓一辈子都不理睬某个混蛋,可到了快下班时,她却实在忍不住了,给方圆打了电话。 让他来汇报工作。 说是汇报工作是假,夏总真想他了,才是真的。 她以为,只要能跟别的男人走的近一些,再加上方圆跟陈婉约的关系,她真能慢慢忘记这个家伙的。 谁知道,她越是强迫自己忘记他,他在她心里的样子,却更加深刻:哪怕是只看他一眼,也是好的。 放下电话后,夏小韵紧紧咬了下嘴唇,抬手在自己头上轻轻拍了下,闭眼喃喃的说:“夏小韵,你是完了。中毒,太深了--就算你想他,渴望整天跟他在一起,那又怎么样?他,不再是以前的他了啊。” 帮、帮帮。 敲门声响起,很轻,也很有节奏。 一听就知道敲门的人,很有风度。 夏小韵知道是谁来了,却不希望他有这种绅士般的风度。 她更喜欢,那个用肩膀扛开门,大咧咧闯进来的家伙。 那样的方圆,才是真实的方圆。 “请进。” 夏小韵飞快的整理了下衣领,坐直了身子,淡淡说出这俩字时,心中蓦然一惊:我什么时候,对他也这样客气了? 客气,是一种好的态度。 但问题是,某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要是客气起来后,就代表着疏远。 夏小韵恨方圆的卑鄙无耻,刻意疏远他,却又不想真心离开他--很矛盾。 矛盾,有时候就是痛苦。 门开了,让夏小韵痛苦的男人走了进来。 脸上带着员工觐见大老板时该有的尊敬笑意,进来后反手关上门,快步走到办公桌前一米半处(据说,这个距离最能体现下属对上司的尊敬了),微微弯腰:“夏总。” 夏小韵没说话,就这样看着他的脸,双眸微微眯起。 方圆被她看的很不得劲,下意识的低头看去,怀疑自己身上哪个扣子开了。 抿了下嘴角后,夏小韵才淡淡的说:“方部长,坐吧。” “谢谢夏总。” 方圆点头道谢,转身走到待客区那边的沙发前,坐了下来。 坐姿,像所有来觐见夏总的下属那样,恭敬而又尊重。 夏小韵却看着无比的别扭,黛眉微皱的说:“就不能好好坐着?” 方圆愕然,又低头看了眼,才说:“我、我现在坐的姿势不好吗?” 第376章:我以前不懂事 “当然不好,你以前在我面前不是这样的。” 夏小韵脱口,就喊出了这句话。 话出口后,她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赶紧低下了眼帘,拿起一份文件,装出要开始工作的样子。 我希望,你还是以前的你。 最起码,你对待我的态度,不要改变,让我感到生分! 这就是夏小韵脱口说出那句话中的意思,方圆当然能听懂。 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从知道陈婉约就是夏小韵的亲生母亲后,方圆就知道他跟小夏妹妹之间,再也不会发生任何感情瓜葛了。 他没有离开神通快递,主要原因就是要保护她。 保护一个女孩子,非得时刻在她眼前晃悠吗? 方先生也是个有尊严的人,更不是聋子,当然能从张欣等人的八卦中,听到夏小韵跟张良华走的很近的那些话。 他没管。 无论夏小韵跟哪个男人走的近,方圆都不会去再管。 一来是他已经没有了这个权利,二来是就算他说了,夏小韵也不会听,反而会跟他赌气,更加的变本加厉。 更重要的是,间接害死老刘后,方圆一下子成熟了很多,知道哪些事才是最重要的。 毫无疑问,夏小韵跟谁来往这种事,绝不是重要的。 成熟了的男人,除了更懂得思考外,还能看开一些以前看不开的事。 就像方圆,半个月没看到夏小韵,不但没觉得有啥不对劲,反而觉得这样才是更好的,再跟陈婉约在一起时,就没有任何的负罪感了。 她是她,我是我,不管以前发生过多么美丽的误会,都只是过去。 他跟她之间,只是盟友。 彻底放平心态的方圆,无比享受当前的平淡、圆静生活。 每天准时上下班,就像大多数幸福男人那样,享受家庭的温馨:陈婉约,绝对是个能让男人恋家的女人。 能喝酒,会吸烟,有着一手好厨艺,至于炕上的功夫,那更是让人百尝而不腻--是上得厅堂、进的厨房、上的大炕的完美女人。 方圆很享受这种生活。 尽管他也知道,这种圆静而幸福的生活,只是暂时的。 九幽王还会兴风作浪,东来的危机随时会爆发,就像现在陈婉约每天早上一起来,咳嗽的越加剧烈那样, 这些事实,方圆无法改变。 或许漠北北说得不错:人活百岁,跟人活一天,区别也就是时间长短罢了。 既然是这样,那方圆为啥还要自寻烦恼,不享受眼前的平静? 平静,总能让人心胸开阔,意识到以前以为死都放不下的女孩儿,原来也可以这样轻易撒手,任由她在属于她自己的世界中,昙花般的攸然绽放。 就连刻骨铭心爱过的夏小韵都能放得下,方圆实在没理由放下漠北北。 自从梨花山回来后,哪怕是去买车,方圆都食言没有跟小北一起去。 漠北北好像也知道方圆在梨花山,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所以这段日子里,她也没跟他单独相处过。 至于水暗影,林舞儿--喝喝,方圆更是忘得一干二净了。 现在他眼里,心中只有陈婉约一个女人。 他希望,在狂风暴雨猛烈袭来之前,能给那个傻傻的可怜女人,一段短暂的幸福生活。 就像天底下所有呵护自己老婆的丈夫那样。 既然决定要给陈婉约短暂的幸福生活了,那么又何苦去招惹夏小韵呢? 所以,就算听出她这句话中的真实意思,方圆也只是沉默片刻后,淡然笑道:“以前,是我不懂事。” 夏小韵霍然抬头:“你、你现在就懂事了?” 方圆没有看她的目光,看着落地窗外,轻声说:“说实话,我现在才发现我以前的那些初始观念,其实很幼稚,很讨人烦的。” 从这边看向窗外,能看到斜对面的那栋大楼(就是某的哥说京华某大人物买下来要开化妆品公司的那栋),已经全部装修完工了。 天蓝色的玻璃幕墙,现代而时尚。 不过该贴上公司名称的地方,却始终空着。 “我觉得,我现在的生活很好,平静,恬淡,幸福。” 方圆收回看向外面的目光,终于落在了夏小韵脸上,微笑着说:“当然了,我知道我这样说,你会很生气。” “我为什么要生气?” 夏小韵猛地站起来,抬手一拍桌子,声音有些尖锐:“就因为,你跟陈婉约生活在一起,我们两个本来该相爱的?哈,我会因此而生气?切,我会生气?我们早就分手了,我说过我不再爱你了!她需要男人,你需要女人,你们两个在一起过日子,那是你们的事。我凭什么去管,又凭什么去生气!?” 她说自己才不生气,可瞎子都能看得出,她现在有多么的气愤。 正如她所说的那样,本来她跟方圆是真心相爱的。 她不止一次的幻想:如果她跟方圆不是亲兄妹,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挫折,都不会分开他们两个。 老天爷满足了她最大的愿望,撤销了横在眼前的鸿沟。 但陈婉约,却又马上出现,给她重新设置了一条鸿沟,更深,更宽,更无法跨越! 所以,她只能忍痛离开,对方圆说不再爱他。 她真的不再爱他了吗? 她以为她会。 可为什么,半个月没见他,就那样的想他? 说不生气,自己的身子却在剧烈发抖? “好了,别再提这些事了,都过去了。” 方圆沉默半晌,从口袋里拿出钥匙,摘下一把放在了案几上,说:“这是我家大门上的备用钥匙,给你留下了。” 夏小韵冷冷的说:“给我干嘛?我凭什么要拿你家的钥匙?” “前些天,你好像跟我说过,你会去我家作客的,可一直没去。啥时候有空,趁着我不在家时去一趟吧,或许,你是该跟她好好谈谈的时候了。” 方圆解释道。 说实话,他不想夏小韵去他家的。 毕竟他已经把人家老妈泡上了炕--尽管那个女人,年龄也不是太大,外貌看上去更是比方圆还要年轻,但终究是他‘前女友’的亲生母亲。 陈婉约也曾经嘱咐过他,不许把真相告诉夏小韵。 就这样被她误会下去吧,无论陈婉约为她做了哪些牺牲,这都是应该做的,只要夏小韵能好好的过下去,这就足够了。 可过了这么多的平静日子后,方圆敏锐的嗅到,随着陈婉约咳嗽的越加厉害,危险已经越来越近了。 陈婉约,或许是最先的牺牲品。 方圆不想让陈婉约,背负着女儿对她的误解,就这样离开,觉得该让夏小韵知道那些事,知道她真是个合格的母亲,可怜的女人。 “我跟一个抢走我男--哼,我跟她有什么好谈的?” 夏小韵却不买账,冷笑着说:“方部长,你不会是痴心妄想,让她来说服我,我们俩一起来服侍你,让你享尽齐人之福吧?” “随便你咋想,我都无所谓。钥匙我给你留下了,你不爱去就扔掉。我走了,快要下班了,还有工作没忙完。” 方圆也没解释什么,站起来走向办公室门口。 恰在此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方圆随手打开,看到了手捧着一朵玫瑰,满脸笑容的张良华。 “哟,张副总,这花儿不错呀,从哪买的?等下班后,我也去买一支哄女人高兴。” 方圆嘻嘻的笑着,很有礼貌的让开了门口。 看到方圆,就像看到抢走自己老婆的情敌那样--张良华就是这样想的。 没有哪个男人,在看到自己的情敌后,还能保持发自内心的微笑,最多也就是像张良华这样,皮笑肉不笑的说:“咱们公司左转不远,就有一家花店。方部长,很久都没见到你了,这段时间工作很忙吧?” “还行,隔三差五的就发奖金。唉,点钱点的手都抽筋了。” 方圆叹了口气,正要走出去时,却又想到了什么,回头看了眼默不作声的夏小韵,很认真的对张良华说:“张副总,看在你这段时间也算尽心的份上,我最后给你一个忠告--” 不等方圆说完,就被张良华冷笑着打断:“让我离夏总远一些?” “呵呵,你很聪明。” “方部长,你操心,操的有些多啊。” “听不听在你,就这样吧,再见。” 方圆抬手摆了摆,抄着口袋里吹着口哨走了。 “什么东西。” 张良华小声骂了句,再转身看向夏小韵时,脸上却立即洋溢起了儒雅的笑容:“夏总,今晚我们去吃西餐吧。我知道,在顺河路那边,刚开了一家--” 就像他打断方圆的忠告那样,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也很认真的样子:“张副总,我看,我们以后保持正常的同事关系吧。我想过了,方圆说的没错,你跟我交往,对你一点好处也没有的。” 张良华皱了下眉头,走到办公桌前,递上了手里的鲜花:“夏总,为什么要这样说?方圆说的,就是正确了?哼,他只是不甘心你对他冷淡罢了。” 夏小韵没有理睬他诋毁方圆,依旧认真的说:“如果你知道,我就是麻烦的代名词,任何人接近我,都有可能受到伤害呢?” 张良华下巴一扬,傲然说道:“我是个男人,天生就该保护女生的。如果因为女生遇到麻烦就躲避,那还做什么男人?夏总,我张良华敢对天发誓,无论谁想对你不利,都得先过了我这关再说!” “你说的,真让人感动。” 夏小韵望着他,过了很久后,才轻轻笑了下。 对张良华这种总喜欢仰着身子想好事的沙比青年,方圆觉得很难理解:他凭什么认为,他一个没啥背景的打工仔,刚进公司不几天,就受到大老板的青睐? 不过他说的鲜花店里的鲜花,却是很不错。 尤其是这朵蓝色妖姬,看上去就像陈婉约的脸,娇美,吹弹可破,还带有淡淡的愁思。 “她得激动哭了吧?” 方圆笑着摇了摇头,走出了鲜花店。 第377章:你是我最后的希望 从梨花山回来后的五天后,也就是周末,方圆去汽车城提了一辆车。 他现在可算是有钱人了,开辆数十万的宝马奔驰是啥问题都没有,更别说汽车城员工极力给他推荐的日系车了。 方圆很纳闷,网上隔三差五的就曝光,说日系车安全系数特么的草蛋,前面的防撞钢梁用泡沫来代替,降低轮胎耐磨等级,才用面包车才会用的非独立性铸铁悬架等等,但为啥还有那么多人买呢? 难道说,那些人真像进城小保姆所说的那样,嘴里高喊着抵制日货只是个习惯? (小保姆还说,她真看不懂城里人,去酒店要上一大桌好吃的,高谈阔论该怎么减肥;出门打车,乘坐电梯去十八层的健身房,却在跑步机上挥汗如雨等等)。 所以,方圆才不要日系车,就算是白送,也得让厂家给买上大保险。 他买了一辆长城,四万多块钱,小巧,轻便,创意简洁。 虽说外观上跟日系车相比起来,很有些不上档次的嫌疑,但心里踏实,觉得自己为国产汽车制造业贡献了一份微薄的力量。 捧着那枚蓝色妖姬,方圆来到了爱车前,伸手正要开门,却又缩了回来。 他看到了漠北北。 漠北北就站在车后不远处,身边也停着一辆长城汽车,同样的品牌,同样的款式,同样的价格,不过颜色却不是银灰色,而是白色的。 外形单纯干净的女孩儿,开一辆白色的小汽车,总是相得益彰。 “咋,没回家呢?” 方圆笑着问道。 漠北北看着他手中的鲜花,抿了抿嘴角轻声问:“我能问问,是给谁买的吗?” “给你。” 方圆走过去,送上了那朵花。 漠北北马上笑了。 笑容是那样的纯净,发自内心,尽管她也知道,方圆才不会为她买花。 但这有什么呢? 他送她花了,这就足够。 漠北北接过来,放在小鼻子下轻轻嗅了嗅,才咬着唇儿轻声说:“我爸妈想请你去我家吃饭,今晚--圆哥,你别怪我。上次你走了后,我架不住他们追问,就说你是我的、我的……” “我是你男朋友了,对吧?” 方圆替她把话说全。 漠北北没吭声,小脸一红垂下了头。 此时是下午五点半多(随着白天越来越长,各公司下午下班时间,也往后推迟了半小时),太阳还老高呢,阳光洒在女孩子脸上,看上去那样的明媚。 方圆沉吟片刻,才说:“小北,如果是你自己的话,我或许会去你家作客。” 漠北北早就知道,方先生当下朝不保夕,危机重重的,尤其是亲眼见证梨花山老刘之死后,更该知道方圆是个瘟疫。 可她还是迎难而上,这只能说明她应了那句话: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像她这种年龄的女孩儿,不都是敢为爱情献身的吗? 方圆自以为很理解漠北北心中是咋想的,可却不想连累她的父母。 同时,也隐晦的提醒漠北北:你别光为了爱情活着啊,你该把赡养父母当重点才对! 漠北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是双眸中明显浮上了失望的神色。 “好了,赶紧回家吧。哦,对了,张素芹的医药费还够吧?” 方圆抬手,很自然的拍了拍漠北北的肩膀时,想到了那对命苦的母女。 “十万块呢,就算医院再黑,也不会这么快就糟完的。” 漠北北低声说。 “嘿,那可不一定,医院宰人割肉的速度,犀利的让你吃惊。” 方圆嘿嘿笑着说:“没事时,你多跑跑,钱不够了,告诉我。” 漠北北低低的嗯了下。 “走了,回家。” 方圆转身走进花店,又买了一支同样的蓝色妖姬,冲发呆的漠北北打了个响指,上车走了。 目送方圆的车子驶远后,漠北北才上车,缓缓启动。 当车子开到她所租住的小区门口前时,她从副驾座椅上拿起了那朵蓝色妖姬,再次放在小鼻子下轻轻嗅了嗅,接着张口,咬住了花朵。 名贵的花儿,不但能给人带来嗅觉、视觉上的享受,貌似还能吃。 紫红色的花朵汁水,从漠北北嘴角溢出。 桀然一笑,露出一口整齐的小白牙,接着张嘴轻轻哈出一口气,不大的车厢内,立即弥漫起了一股子妖姬的花瓣味道。 “嘿,你不会想把这朵花给吃了吧?” 看到穿着白衬衣,腰里系着围裙的陈婉约,双手捧着鲜花闭眼轻嗅的样子后,方圆脑洞一开,想到了一个成语:人比花娇。 “我只想吃你。” 陈婉约抬头,睁眼张开双臂,身子犹如燕子那样,轻盈的扑进了方圆怀中,露出他的脖子,在他耳边低声说:“抱起我,去卧室。” “还是算了吧,太阳还没落山,我怕会打雷。” 方先生很是犹豫。 “抱起我。” 陈婉约却不依不饶:“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收到男人的鲜花--必须的,我得庆祝一下,好好庆祝一下!” “夏天问那老吝啬鬼,竟然没给你送过鲜花?真是岂有此理。” 方圆愤愤的骂着,随即弯腰把女人抄在了怀中,心中惭愧的想:我也是第一次送女人鲜花呢。不过很奇怪的,一朵破花,就能让女人高兴成这样? 如果送花能让涛哥高兴,秦大川现在绝对敢去抢花店! 然后在单膝跪地,高举起鲜花,深情的望着涛哥: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你想把我咋样就咋样,只要能把我欠你的八十万赌债一笔勾销,绝不打我小妹的主意。 但很可惜,涛哥很明显更喜欢人比花娇的秦小冰。 在与白姓少妇疯狂后的第二天,秦大川就否极泰来,大杀四方,当天盈利七万多。 随后的三四天内,更是大有斩获,最辉煌的一个小时内,秦大川赢了九万多! 不到一周,秦大川就身价百万了。 他终于感受到了有钱人的生活,吃喝玩乐都在涛哥的场子里,看上哪位美女了,只需一招手,人家就会媚笑着乖乖过来,给予他最温馨体贴的服务。 小壮等人,更是见他后必称大川哥,并大拍马屁,说他是赌神再世啥的。 飘飘然。 这是秦大川那六天的真实感觉,让他觉得自己很是个人物。 可从第七天开始,秦大川就清醒了。 自然是被吓醒的:一天内,他就输掉了全部的身家。 无论他拿到多好的牌,只能有一个结果,那就是被别人通吃。 赌徒是种什么样的心理,在这儿就不多说了,总之秦大川是绝不会接受,一天内就从‘百万富翁’变成穷光蛋的现实,眼珠子血红的要翻本,哪怕是天塌下来,也不会管的。 小壮为了钓秦大川这条鱼,可是用了足足六天的时间,才把他培养成一掷千金的豪门大少心理,自然更清楚他在适应‘有钱人’的生活后,无法像以往那样面对一无所有。 要想翻本? 好,我们给你提供翻本的资金,看在你是涛哥朋友的份上。 不过,正所谓账目清,好弟兄,你借钱翻本得打借条吧? 至于拿什么东西来抵押? 好办啊,你身上那些零件都值钱着呢,比方一个腰子(肾脏)就价值三十万,还怕你赖账不还啊? 已经输红了眼的秦大川,想都没想,就在按照小壮的意思打了欠条,然后抱着筹码一头扎进了大户室内。 他不在意,那是因为他觉得,凭着他过去‘三起三落’的经验,绝对能在某一刻东山再起的。 秦大川更是在心中发誓:东山再起后,他就金盆洗手,此后再也不踏足赌场了(这也是所有输红了眼赌徒的心理,至于东山再起后,会不会实现诺言,那就是以后的事了)。 老天爷,或者说涛哥,并没有给秦大川东山再起的机会。 连续奋战一周(每天也就是休息三五个小时,实在受不了了才休息),就在今天中午,秦大川再次去找小壮借钱时--从来对他都是和颜悦色的小壮,翻脸了。 一个耳光,就抽断了他嚷着借钱的唧唧歪歪,然后把一叠借条,摔在了他的脸上。 秦大川清醒了。 他不能不清醒,因为那些借条上写的清清楚楚,他已经欠了涛哥八十万! 根据借条上所说的,秦大川要想偿还这八十万,他得卖掉他身上大部分有用的东西,包括最不值钱的头发。 秦大川清醒过来后,接着就傻了。 本能的跪倒在涛哥面前,求人家再给他一次机会。 最后一次! 涛哥给他了--两个条件:一,要么带他去黑医院,割掉那些属于涛哥的东西;二,要么让他的小妹秦小冰来偿还。 听涛哥说出秦小冰的名字后,秦大川才豁然省悟:原来,人家是看上小妹了,这才给哥们安排了一个局。 秦小冰虽说是空姐,可她才参加几年工作呀? 就算省吃俭用的有点存款,也都支援给大川哥‘做生意’了,哪儿去找八十万? 八十万,这个数目在一周前,还没有被秦大川放在眼里,觉得只要始终保持当前的手气,他能在一个月内,挣到最少五个八十万。 直到涛哥露出本来面目后,大川哥才知道:八十万对于他来说,真是一笔天文数字,需要卖掉他身上的大部分零件,或者搭上小妹,才能偿还。 毫无疑问,秦大川是深深爱着自己小妹的。 可人类怕死的本性,让他更加在意自己身上那些零件。 给你24小时的时间,要么给人,要么给零件。 这是秦大川在被涛哥轰出赌场时,收到的最后通牒。 并且,人家还很体贴的,給他提供了秦小冰今晚会来唐王的航班表。 秦大川(他是不敢逃的,小壮等人暗中盯着他呢)失魂落魄般的,走进了方家胡同,站在大门口呆到天黑后,正咬咬牙一头撞死在门前大石头上时,却又停住了。 看着方圆家的大门,大川哥喃喃的说:“兄弟,你是我最后的希望了。” 第378章:她还是爱着夏天问的 方圆今天下班回家时,才是傍晚六点多一点,天还没有黑。 等他斜斜的倚在炕头上,点上一颗烟时,已经是八点半多了,肚子里咕噜噜的叫了起来,有些饿。 男人在做那种事儿时,总是要耗费太多的体力。 他想吃饭,陈婉约却说:“我给你跳支舞呢?” 看着只穿着一件白色衬衣的女人,黑色长发披肩,星眸半转的样子实在妩媚,方圆当然不会傻到拒绝她的好意,说自己现在其实很饿,只想吃饭,才不想看她跳啥劳什子舞。 只能微笑着点头:“好呀,想给我跳啥舞?” “这些天,总是听你吹《卡秋莎》的口哨,那就给你跳俄罗斯舞蹈吧。” 陈婉约想了想,才说。 “好,那你赶紧的,我准备好两只手呱唧--那个啥,还要伴奏不?” “你会玩乐器?” “你会跳俄罗斯舞蹈,我就会玩乐器。” “可我没发现家里有什么乐器呀,连口琴都没有一支。” “真正的乐器,来自大自然,你出门抬头向右看去,就看到了。” 看到陈婉约趿拉着他的拖鞋转身就向门外走,方圆连忙说:“你就这样出去?” “咯咯,除了你之外,还能有谁看到我呢?” 陈婉约咯咯一笑,双手往下拽了下白衬衣,脚步轻盈的走了出去。 不得不说,美女只穿着男人白衬衣的样子,确实迷人,显得腿子格外长,虽说重点都被衣襟遮住了,却能平添一股子心动的魅力。 陈婉约走出正屋门口,按照方圆所说的向右看去--在看到墙边那棵小柳树后,笑了。 这棵小柳树,可不是方圆故意栽上的,完全是自个儿长出来的,还没有陈婉约个头高,但生机勃勃,柳枝无风自动,柳叶就像一把把小尖刀,在月光下忽闪忽闪的。 今晚的月亮很圆,月光很亮。 陈婉约走进来时,顺手关上了卧室内的照明,银色的月光,立即从窗外洒了进来,铺在递上就像下了一层白霜。 白色的月光,白色的衬衣,白色的修长腿子下面,却是一双大红色的绣花鞋。 自从知道某些事后,方圆就对红色绣花鞋特别反感,尤其是鞋面上绣有彼岸花的,在银色月光下看上去是黑红色的,就像来自遥远地下的某口铜棺内。 陈婉约静静的站在炕前。 灯灭了后,又是背着月光的缘故,所以方圆看不清她的样子,只能感觉到她的眸光在闪动,左手慢慢抬起,右手后伸,屈起左膝低下头,黑色秀发瀑布般的垂了下来时,就像一个黑夜幽灵。 就仿佛,她跟那双绣花鞋一样,都是来自南方那片群山的那个古墓中(夏天问送来的那双鞋子,就是从那边出土的)。 看着保持着这个动作久久不动的陈婉约,方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把柳叶放在嘴上,稍稍试了一下音后,悠扬的俄罗斯音乐旋律,悠悠响起。 随着《卡秋莎》的旋律响起,陈婉约动了,就像要展翅欲飞的天鹅那样,双手高举过头顶,伸长修长的脖子,左腿极快的抬起,跟肩膀平行时,开始缓缓下落,同时身子半拧,动作攸地再次快了起来。 幽灵。 是的,此时的陈婉约,就像一个黑夜幽灵,在月光下,笛声中翩翩起舞。 方圆的柳叶吹的很好,堪称专业,这也是他跟山羊学到的本领。 有时候,方圆真搞不懂,那个外表好像老刘一样猥琐的老家伙,除了是专业盗墓贼外,咋就懂得那么多东西,说他是鸡鸣狗盗之徒,也不夸张。 (鸡鸣狗盗这个成语,在很多人看来属于贬义词的,实际上它的出处却相当有来头,跟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孟尝君有关,有兴趣者可以问度娘,很有趣的故事,在这儿就不多啰嗦了。) 白银月光,极品美人,笛声悠扬--方圆看着那个舞动的幽灵,脑海中却浮上了另外一个人的影子:卡秋莎,那个曾经一再让他承诺,要跟她相依为命的俄罗斯女孩。 她现在咋样了,差不多应该过上正常人的日子了吧? 方圆心里想起卡秋莎后,就仿佛眼前的陈婉约变成了她,笛声中多了明显的柔情(其实是呵护之意),旋律越加的缓慢,悠扬,却始终围绕着一个站在峭壁前,低头看向河内轻纱,思念远方战士的年轻姑娘旋转。 一曲终了,陈婉约慢慢放下抬起的右脚,缓步走到炕前,顺势跪在了递上,双肘搁在炕沿上,眼眸忽闪的望着方圆。 “看啥呢,不认识我了?” 方圆无声的笑了下,伸手拢起遮在她脸上的黑丝,慢慢放在她的脑后。 “你心里,在想一个人。” 陈婉约轻声说:“那是一个年轻的姑娘。我能听得出,你很想念她。” “是,我是在想一个女孩儿,可我只是把她当、当侄女,嗯,就是侄女。” 确定自己的确把卡秋莎定位侄女,无比恰当后,方圆特意重复了一遍:“不过,我现在不知道她咋样了,甚至不知道她是死是活--你呢?刚才在跳舞时,不也是在想一个人,想夏天问了吧?” “我想到他对我很呵护的那几年,想他那晚临走时,跟我说过的那句话。” 同样,陈婉约也没否认。 方圆从梨花山回来的那个晚上,夏天问来过了,给她送来了这双绣花鞋,并在临走前告诉她说:希望下辈子还能娶她当老婆,到时候一定会好好的爱她,呵护她。 就像方圆吹起柳叶笛想到卡秋莎那样,陈婉约在跳舞时,却把他当做了夏天问。 相同的是,两个人看着对方,都想到了别人。 不同的是,方圆想到卡秋莎后,只是把她看做侄女,为她担心,而陈婉约则是希望真的有来生,能够跟夏天问好好活一次。 这段日子里,他们过着夫妻才能过的生活,表面上无比的恩爱。 可实际上呢,他们却有各自的天地,谁都不曾把对方,当做自己生命中的爱人。 不得不说,这对男女的关系很复杂,甚至畸形,偏偏他们就凑到了一起,过着比大多数夫妻都恩爱的生活。 方圆看着黑夜中,应该有水雾浮上双眸的女人,沉默很久后才说:“我知道,他为啥要给你送这双绣花鞋来。” “你从没问过我,我也没说过,你也知道?” 陈婉约抬起头,看着方圆。 “我不想问,就像你不愿意说那样,我们都无比讨厌这种鞋子。因为我们的人生,都是因为这么一双鞋子而改变。” 方圆拿着那片柳叶,贴在了陈婉约的额头上,笑着说:“可无论咋样,我们都逃避不了这个现实--夏天问给你送这双鞋子来,就是要告诉你,他已经活不了太久了。” “你判断的没错。” 陈婉约慢慢伏在方圆的腿上,幽幽叹了口气:“唉,也正是他送来这双鞋后,我才知道当初,他为什么不告诉我,就算我们发生关系,除了害了我之外,对你却起不到太大的作用的原因了。” “他想你,跟他一起死。” 方圆淡淡的说。 “是啊,他就是这个意思。” 陈婉约笑了下,说:“不过,我不会怪他,反而感激他。” 方圆问:“你感激他,那是因为知道曾经真爱过你的丈夫,要约你去那个世界,重新开始你们的生活吧?” 陈婉约淡淡的说:“其实,我唯有跟他在一起,我才会感到心静。所以,无论他要我做什么,我都不会追问原因。我知道,他是真在意我的。” “有机会的话,你把这双鞋子交给夏小韵吧。虽然这是一双假的,但对夏小韵或许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方圆说到这儿时,就听窗外的院门被人拍响。 “谁会来?” 陈婉约霍然回头看去。 “看看就知道了。” 几分钟后,穿着短裤背心的方圆,看到了在拍门时也不时回头看的秦大川。 就像所有在家安分陪老婆的丈夫那样,对秦大川这个打搅二人世界的不速之客,方圆没多少好感,语气生硬的问:“有事?” “有事,有事,当然有事,都说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嗨,能不能先让哥们进去,进去后再说?” 秦大川嘴上征求着方圆的意见,不等他答应却挤了进来。 看在秦小冰的份上,方圆没有一把推他出去。 秦大川进来后,接着转身关上了院门,又插上门插,仿佛不这样,随时就会有恶狗闯进来那样。 方圆皱眉:“咋,招惹仇家追杀了?” “一言难尽。” 秦大川贴在门板上,长长松了口气:“哥们,先喝口水,渴死了……要是有啤酒更好了。” 说着,秦大川就向屋子那边走去。 却被方圆一把揪住了肩膀。 他回头问:“怎么,哥们驾临你家了,都不来瓶啤酒招待?” “坐那边吧,屋子里有人,不方便。” 方圆抬手指了指石桌那边。 “哈,是商御--不可能吧?” 话刚出口,秦大川就意识到了什么,赶紧走向石桌那边:“成,就坐在外面吧,对月饮酒,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那个啥,有吃的没有?馒头咸菜也行,饿死了。” 看着一点也不见外的秦大川,方圆有些无语。 不过还是看在秦小冰的面子上,他也没说啥,打开院子里的灯,去了厨房。 方圆还没有回家时,陈婉约就已经做好饭了:白米干饭,小鸡炖蘑菇。 “哇噻,先皇级待遇啊。” 方圆刚把这些东西放在石桌上,秦大川就迫不及待的,好像死了八十年的先皇复活,用筷子捞起一根鸡腿,就放在嘴里大吃起来。 “咋,输干净了?” 看到这家伙好像饿死鬼投胎那样,早就饿了的方圆真担心他会吃干净,连忙也捞起一根鸡腿,问出这五个字时,鸡腿就只剩下一根骨头了。 论起吃东西的速度,方先生能甩秦大川十七八条街。 第379章:你不能这样没良心! “我去,我是你家的客人好不好?我才吃了几口啊,你先吃光了!咱们这是在吃鸡,不是在撸串,瞧你吃得这堆骨头,比羊肉串的钎子还干净!” 当秦大川拿筷子又去小盆里捞鸡肉时,却发现只剩下个鸡脑袋了,大吃一惊之余,就是大不忿。 也不怪大川哥愤怒,他可是好几顿饭都没吃了。 在赌场时,受银子如水般哗哗流出的影响,他只是心疼,还觉不出饿来。 但当他被赶出赌场,走路都觉得轻飘飘后,才猛地想起人活着是要吃饭的了。 “这不是还有米饭,鸡汤吗?” 方圆头也不抬的,给自己快速盛了碗米饭,端起小盆来浇汤:“其实鸡脑袋最好吃,我才给你留下的,没想到你却不承情--靠,抢啥呀,就算你把自己当客人,也不能在我家,跟我抢东西吃吧?” “我才不是客人,咱们是朋友,不,是哥们,在你家吃饭,就跟在我家吃饭一样--你见谁在自己家里吃饭,还客气的?” 秦大川把鸡脑袋拨拉到自己碗里后,又把所有鸡汤都倒上,还用力颠了下,大有难舍最后一滴的风度。 等他用最快的速度,把最后一个米粒也扒拉到嘴里后,才惬意的抬起头,拍着肚皮正要打个饱嗝时,却发现方圆已经好整以暇的,点上一颗烟了。 “上辈子,你绝对是个饭桶转世的。” 秦大川由衷的对方圆竖了下大拇指,问道:“有没有啤酒?顺顺嗓子,米饭都在嗓子眼呢。” 还是看在秦小冰的份上,方圆才给他拿来了啤酒。 直接用牙咬开,扬起下巴咕噔咕噔的又罐了一瓶啤酒后,秦大川把酒瓶子顿在石桌上,拿起桌子上的香烟,点上一颗烟:“哟,这是什么牌子的烟?这么呛。” “我给你的那一万块,输干净了?” 方圆第二次问道。 秦大川没说话,第二次冲他竖起了大拇指,意思在夸他神机妙算。 “就知道这样。” 方圆嗤笑一声,回头看了眼卧室窗口那边。 卧室里黑着灯,不过方圆仍然能看到有个人影,从窗户玻璃后一闪而过。 女人的好奇心太强烈了,俩大老爷们儿在这比试谁才是饭桶,她也感兴趣。 “一万块,我支撑了半个多月,更曾经大杀四方过--厉害吧?” 秦大川问道。 方圆懒得回答,抬手指着大门。 “赶我走?” 秦大川一瞪眼。 “不是赶你走。” 方圆摇头。 “这还差不多,我就说你不会这样没人情味……” 秦大川刚说到这儿,就被方圆打断:“我是让你去给我拿钱。咱俩非亲非故的,我能借你一万块钱用半个多月,已经很够意思了。现在,你该还钱了吧?” 秦大川一瞪眼:“你这是在逼我呢吧?” “没错,我就是逼你呢,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这么做有啥不对?” 方圆也没否认:“更何况,我还管你吃了一顿饭。” “可、可你给我的那钱,我已经输光了啊。唉,你是不知道,哥们手气实在差的紧,就拿赌骰子来说吧,我掷出个豹子(六点,最大的)来,都能输。特么的,你说这有没有天理啊?” 秦大川一脸的愤慨,又拿起了一瓶啤酒,用牙咬开。 赌骰子,绝对是赌博中最干脆的一种方式了。 以点数多少定输赢,三枚骰子,最大十八点,也就是秦大川所说的豹子,坐庄的庄家如果掷出豹子,通吃。 秦大川说他也掷出豹子,可还是输,那就是因为当时庄家也掷出了豹子,庄家大。 “搞出豹子来还输,那是你的事。” 方圆吸了口烟,很没义气的说:“我不管,你还钱就是了。” 秦大川皱眉,理直气壮的问:“你明知道我的钱都输光了,还跟我要,我拿什么来还你?” 方圆觉得,自己脸皮就已经够厚了,没想到今天碰到更厚的了。 看着秦大川那张苦大仇深的脸,直把他看的目光躲闪低下头后,才说:“好吧,看在咱们还算是邻居的份上,那一万块我不要了,就当支援叙利亚难民了。你总该走了吧,别耽误我睡觉。” “我不能走。” 秦大川抬起了头。 方圆晒笑一声,问:“外面有人等着你?你不但输光了我给你的钱,还又欠债,人家逼着你四处借钱吧?” “你果然够聪明,跟我一样。” 衷心夸了方圆一句殴,秦大川定定的看着他,目光深情的说:“兄弟,实话告诉你,我现在是走投无路了。除了你能帮我之外,我在唐王是举目无亲。” 方圆问:“我要是不帮你呢?” “他们就会摘走我身上的大部分零件,这儿,这儿,还有这儿。” 拿手在自己身上比划了好几下后,秦大川的声音更加磁性:“兄弟,你忍心看到哥们,被那些人割走零件,变成一个生死比如的废物?” “你又不是我大舅子,更不是我孙子,你嗜赌被人追杀要债,关我屁事?” 方圆说着,一把抓住秦大川手腕,不由分说的把他向门口拖去。 “兄弟,你不能这么没良心,见死不救啊,你会遭雷劈的!” 秦大川挣扎着,抗议着,可他怎么能扛得过方圆? “自己拉的屎,自己吃。” 方圆甩手把秦大川推出大门后,咣当一声关上了大门,上插。 是,现在方圆已经确定,秦大川就是秦小冰的亲哥哥了。 可就算这样,他也没义务为他偿还赌债。 更何况,要不让这小子吃点苦头,他以后还会去赌,让秦小冰头疼的。 所以就算是帮他,也得让他好好吃点苦头再说。 方圆才不相信,那些赌徒真会因为秦大川欠债,就把他那些零件割走。 “兄弟--方圆,姓方的,你特么的开门啊,你不能见死不救啊,我擦!” 秦大川在外面,鬼哭狼嚎的拍打着门板。 方圆才不在意他穷叫唤啥,叼着烟卷走到了石桌前。 刚坐下,陈婉约就从正屋中走了出来,顺手关掉了院子里的灯。 “外面的人,跟你什么关系?” 陈婉约坐在了方圆对面,收拾着碗筷。 “啥关系也算不上,不过他有个妹妹,挺善良的,跟我打过两次交道。” “他那个妹妹,肯定很漂亮吧?” “是个小空姐--咦,你咋知道女孩儿很漂亮?” “呵呵,你方圆认识的女人,有丑的吗?” 陈婉约轻笑一声。 “你这是在夸你自己吧?” “我不漂亮吗?” “漂亮,谁要敢说你不漂亮,我抠出他眼珠子当球踩。” 方圆连忙说。 空口白牙的夸赞女人,让她飘飘然,这绝对是男人讨好女人最好的方式了,还不用花钱,所以他真搞不懂,为啥就有那么多傻瓜男人,到老都学不会这一招。 回头看了眼大门口,陈婉约才说:“你帮帮他吧,叫的好像宰猪那样惨。” “猪可没去赌博。” 方圆嗤笑一声时,就听门外秦大川的声音一顿,接着就无比惊惶的喊道:“喂,小壮、小壮哥,涛哥不是说好给我24小时的吗,现在才过了多久啊,你们就来逼债了?” 一个阴森的声音响起:“计划有变了。我们从北方航空那边得到消息,你小妹跟人换班了,将提前十几个小时,今晚凌晨就来唐王。秦大川,涛哥让我告诉你,你还有最多两个半小时的选择时间,要么跟我们去医院,要么给你小妹去陪涛哥还债。” “你、你们这些混蛋,开始就是图谋我妹,对不对!?” 秦大川呆愣片刻,才嘶声吼道。 “是,那又怎么样?嘿嘿,涛哥说了,谁让你小子有个那么出色的妹妹了?” 小壮此时也懒得再跟秦大川打马虎眼了,阴声笑道:“涛哥还说,只要你肯说服你小妹,他不但免了你八十万的赌债,还会额外再给你三万块。而且最重要的是,你小妹跟了涛哥后,人生将会变得更精彩。” “放屁,放狗屁!我秦大川,才不是那种卖妹求安的混蛋!混蛋,我特么的跟你们拼了!” 小壮撕下最后的虚伪面具后,彻底把走投无路的秦大川给逼爆了,吼叫声中就挥起拳头,扑向了那些人。 严格的说起来,秦大川不能算是个人--能把小妹血汗钱骗来,去赌博泡妞的家伙,还能算人吗? 不过万幸的是,他还像方圆一样,保留着最珍贵的东西,那就是良知的人性。 在涛哥彻底撕下面具后,秦大川仅存的良知人性,支配着他像飞蛾扑火那样,主动向七八个赌场打手进攻,这无疑是自己找虐。 事实证明他就是自己在找虐,根本不用小壮出手,几个手下就扑过来,给予了秦大川最为残忍的猛烈打击,就像他们平时在健身房揍沙袋那样。 有兴致高的,还在一脚把秦大川跺到方圆门板上后,双拳摇晃着,嘴里发出李小龙打架时的嗷嗷声。 短短几分钟,这些人就把秦大川揍成了一条死狗,鼻子嘴里是血的,躺在那儿一动不动的。 “大川哥,醒醒。” 小壮走过来,抬脚在秦大川身上踢了下,蹲了下来:“手电--大川哥,只要你在上面按个手印,这三万块钱就是你的。” 就像被反动派严刑拷打过的义士那样,秦大川艰难的睁开眼,看向了那张合同。 合同的内容很简单,就是秦大川以秦小冰哥哥的名誉,把她‘受雇’给了涛哥,期限三年,包吃包住,福利待遇很丰厚,还有五险一金…… “你、你们就打死老子吧。” 秦大川闭上眼,又开始装死狗。 “二牛,大川哥这根手指头值多少钱?” 小壮笑着,拿起了秦大川的左手。 马上就有眼里价的,找来了一块板砖。 叫二牛的,从包里拿出秦大川打的那叠借条,看了眼笑道:“小壮哥,大川哥的左手小指头,价值两万块。” “这两万块,不要了。” 小壮说着站起来,摆了下手。 第380章:坐在树上的女人 “你不出去?” 陈婉约小声问方圆:“你那红颜知己的哥哥手指头,可就保不住了。” “没有手指头的人,以后赌博就不方便了吧?” 方圆笑着,刚反问出这句话,就听那边门外传来砰的一声闷响,秦大川的凄厉惨叫声刚出口,就嘎然而止。 被人及时用东西堵住了嘴。 小壮等人,可不好意思影响四邻八舍的休息,那样太不道德了。 “断根指头就昏过去了?哼,没种。” 小壮冷笑一声,晃了晃手里的手电,吩咐手下:“矿泉水呢,浇醒他。” 冰凉的矿泉水,确实有醒脑清神的作用,半瓶水下去,秦义士就幽幽的醒来,疼的嘴唇不住咳嗽,眼神中的恐惧,就连黑夜也遮不住。 “大川哥,咱是不是先把合同给签了啊?这样你不用吃苦,我也不用狠心残人,两全其美的事,我想你不会拒绝吧?” 小壮的模样,无比的亲切,和蔼。 秦大川死死的盯着他,眼神吓人。 小壮一皱眉,又摆了下手。 马上,几个兄弟就过来,把他右手的小指,垫在了板砖上。 “我数一二三。” 小壮刚要倒计时,秦大川忽然笑了,声音嘶哑的说:“从小,我就被村里人夸,说我长大后会成为我们村最有出息的孩子。那时候,没有谁夸我小妹,她也把我视为了好好读书的偶像。” “哟,忆苦思甜呢?麻痹的,谁有空听你在这儿叨叨个比的?” 一个小弟不耐烦的,举起了手中的扳手。 却被小壮拦住了:“让他说。” 就像没看到扳手那样,秦大川继续说:“后来,我真像村里人说的那样,考上了大学,在城里找了工作--过了两年的城里人日子后,我才发现被我们村人羡慕的生活,其实一点也不好玩。” 人在对当前生活不满后,就想改变当前的处境,很偶然的机会,秦大川学会了赌博,更因赌博总是旷工,迟到,被原公司给开除了。 他在被开除后,开始学着做生意。 但不管生意做的怎么样,他都没有放下改变他命运的‘本领’。 就这样,昔日在他们村人心中很有出息的秦大川,算是堕落了。 而把哥哥视为偶像的秦小冰,却去航空公司,成了让人羡慕的空姐。 小妹还算高收入的工作,也成了秦大川赌资的主要来源。 这两年,打着做生意的幌子,他已经从秦小冰手那儿,前前后后骗来了十数万--那是小妹工作两年来的全部积蓄。 “在今晚之前,无论我怎么骗小妹给我钱,我都是理直气壮的,谁让我是她哥呢?她就该为我做任何事!” 秦大川晒笑一声,说:“可我现在才知道,就算我是她哥,我也只是她哥而已。她是个好孩子,该有自己的幸福生活,怎么能为了我,被你们这群垃圾给糟蹋?小壮,说起来,我还得感谢你,今晚把我给打醒了,让我知道,小妹是不欠我的。” “看来,你决定要自己还债了?” 大人大量的小壮,才没有因为被秦大川骂为垃圾而生气,还很温和的笑着。 “大不了就是死,又能怎么样?” 秦大川斜着眼,看着他。 大川哥明明是死狗般的躺在地上,这眼神却像是在居高临下。 这让小壮非常不爽,脸上笑容一手,对手下说:“既然大川哥要当个好哥哥,那就成全他吧--也别去医院了,先从手指开始。” 吱呀一声,小壮的话音未落,方家的门开了。 穿着短裤,黑色体恤的方圆,刚开门,就向后退了一步:“吓,咋这么多人?” “没你的事,赶紧滚回去睡觉!” 一个小弟不耐烦的,冲方圆挥了挥拳头。 方圆却没理他,低头看着秦大川,满脸的惊讶:“哎哟,这不是大川哥吗?你招--啊,我知道了,你赌博又输了吧?嗨,我可早就跟你说过了,你去的时候带着我,我保管让你见识下啥叫大杀四方。你就是不肯,结果惨了吧?哟,哟,手指头咋没了一根--” “麻痹的,你啰嗦个鸟啊你?” 听他在这儿一个劲的唧唧歪歪,某小弟烦了,上来就狠狠推了他一把。 你们,这次可特么的惹祸了。草,我怎么忘记他很能打的,刚才就该喊他出来对付这些垃圾的呢? 躺在地上的秦大川,开始后悔无比。 “二牛,别动手,咱们是文明人。” 小壮拦住要扑上去痛扁方圆的二牛,手电在他脸上照来照去的:“兄弟,刚才听你说话不费力啊。怎么,这破地方不会窝着一个赌圣吧?” “不是赌圣,不过也差不了多少了。” 方圆讨好的笑着,双手拱拳对小壮说:“这位大哥,你是老大吧?能不能带我,去你赌场走一圈?” “你要去玩两把?” 体型相当彪悍的小壮,上下打量着貌似弱不禁风的方圆:“就凭你这熊样?” “我不想出山,也不行了啊,要不然媳妇就得被人抢走了.” 方圆苦笑着,双手一摊很无奈的样子。 “什么媳妇?” 小壮本能的反问一句后,马上明白了:“你是说,秦小冰是你女朋友?” “大舅子,你跟这位大哥说,我跟小冰是啥关系。” 方圆低头,问慢慢坐起来的秦大川。 秦大川脸色灰白,异常懊恼的瞪了他一眼:“你特么的都喊我大舅子了,我还能不认你这个妹夫?” “我是真不愿意认你这个就知道给人送钱的大舅子。你借了我的钱,往水里扔也就罢了,还要把我媳妇给输出去,也太不道德了。” 方圆叹了口气,对小壮说:“大哥,咱们走着呗?” “真去赌一把?” “哈,大哥,瞧你这话说的,我大舅子在你那儿把媳妇输出去了,我当然得从那儿再把她赢回来。” “这么有信心--有钱没?” 小壮冷笑着,再次上下打量方圆。 他能感觉出,方圆绝不是像表面这么好欺负,但却又实在看不出这厮哪儿流弊。 方圆拿出一张卡,又拿出手机开始拨打银行电话。 为了让小壮等人听清楚,他故意打开了免提。 所以大家都听到了银行卡内的余额,足足有两百多万! “我去,你特么的有这么多钱,不借给我,害我手指头被人砸断,你还是个人吗!” 秦大川听清楚后,不顾‘身受重伤’,气急败坏的从地上蹦起,抬手就去抓了方圆的衣领子。 不用方圆做什么,小壮就掐住他脖子,一把推在了地上,又狠狠来了两脚。 等他再看向方圆时,脸上已经带上了‘宾至如归’的微笑:“先生,招财会场欢迎您的大驾光临。” 只要是有钱人来会场送钱,我们必须把他当祖宗供着,给予他最好的服务待遇! 这是涛哥每天开会时,都必须得给手下反复强调的一句话。 小壮身为招财会所的保安处长,当然得贯彻涛哥的讲话精神:两百多万在澳门那种大地方算不得啥,可在唐王,却能称得上是金主。 或者说是金猪了。 金猪主动去拱门,谁好意思往外赶? 有钱了,想要什么样的美女,没有呢? 在小壮等人的客气簇拥下,方圆登上一辆黑色商务车时问:“去自动取款机提点现款?” “不用,我们那边可以刷卡,开支票的。” 小壮客气的点头解释着。 “嗯,还真有些正规化啊。” 方圆有些感慨的说着,弯腰上了车。 秦大川可没他这么好待遇了,直接被小壮拎着衣领子,塞进了后面一辆面包车内。 两辆车,一前一后的驶过小石桥,顺着公路向南疾驰而去。 车子后尾灯还在闪烁,一辆停在树下的黑色越野车,就启动跟了上去。 车里坐着三个人。 两个男人,一个女人。 年龄都在三十五六岁左右。 女人独自坐在后排座椅上,却贴在了车门上--偶尔,对面有车灯照进来时,却只能看到空荡荡的后座上,放着一把长形物体,绝不会注意到女人。 女人叫田中美和,是丧生在塔希科雪原上的山口野崖的师叔,也是他的恋人。 至于山口野崖是怎么跟师叔好上的,这点破事在东洋实在算不了啥。 仍在塔希科雪原上找脑袋的山口野崖只知道,师叔亲自出马后,无论想杀谁,那个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洗好脖子等着挨宰。 田中美和,是山口野崖所在忍者流派中的第二高手,仅次于长岛雪花的老师,也就是流派掌门人。 忍者杀人,可不仅仅凭借花拳绣腿的,主要是能充分利用身边的自然环境,随时都能把自己藏匿起来,等到最适当的时候,才会以最诡异的方式,对目标发出致命一击! 今年三十六岁的田中美和,十四岁出道至今,已经杀人九十八个。 被杀者都是被一击致命,死都没搞清致命者是从哪儿出现的。 更何况,今晚陪同田中美和来的,还有流派中的其他两个高手? 地下有知的山口野崖完全相信,肩负要为他、为长岛雪花复仇的田中美和,一人就能干掉方圆,之所以还有两个高手相助,那是因为他们这次出山,可不是为了复仇。 他们,还有别的紧急任务。 杀人,只是顺道而已。 师叔一出,谁与争锋? 唉,从此后,我跟雪花就可以心甘长眠在那片雪原上了。 山口野崖惬意的叹了口气,偶一抬头--人死了真有灵魂的话,灵魂在看到可怕的事情时,可能也会被吓得心都不会跳了。 就像此时的山口野崖那样,无意中抬头时,却发现师叔刚才停车的那棵树上,坐着个人。 那肯定是个女人,因为垂下树枝的左脚,看起来是那样的纤美,微微晃荡着,无比出尘的样子。 田中美和,身为流派中的第二高手,藏匿功夫超一流,在这儿呆了两个多小时,竟然没有发觉车上方的大柳树上,还坐着个悠然自得的女人。 这个女人,会是谁? 第381章:你们是来杀昆仑的 深夜,风在呼啸。 内地北方,都已经花红柳绿了,可这边晚上的风,却依旧冷的刺骨,让山羊不得不再次裹了下身上的羊皮袄。 羊皮袄的款式,比起那些充满现代气息的冲锋衣来说,绝对是土的掉渣。 不过山羊却对它情有独钟,觉得这才是对他最合适的衣服。 不但能保暖,抗风,而且一旦被困在某个地方时,还能把羊皮袄当干粮吃,尽管味道肯定不咋样,但却能为他提供活下去的能量。 有用的东西,一般都不花哨,正如有本事的山羊,才不会计较自己长成这副猥琐样子那样。 试问天下,除了方圆之外,还能有谁比山羊更能擅长找人? 哪怕他找的人,就藏在昆仑山上。 山羊依旧能根据她所留下的蛛丝马迹,爬到了昆仑山某座山头的半山腰。 山下,也已经是春暖花开了,这儿却仍旧寒风呼啸,裹起的积雪打在脸上,生疼。 “咳,咳!” 山羊艰难的走上一个不大的平台(自然形成的,差不多十几平米的样子),看着山体上那个黑黝黝的洞口,大声咳嗽了几声,跺着脚的走过去,边走边小声的骂着:“我还真是个贱人。那个混蛋现在软玉温香的报个满怀,过着纸醉金迷的小日子,我老人家却偏偏得来这鬼地方,替他找人。唉,命苦啊。” “你的命,已经很不错了。” 一个声音,忽然从山羊背后响起。 这是个女人的声音,异常的娇媚,还带着慵懒,就像刚被八百个男人上了一遍才心满意足了那样。 如果是别人,在这种鬼地方,又是大半夜的,听到忽然有人在自己背后说话后,肯定会吓一大跳。 可山羊才没有,就像早就知道背后跟着人那样,抬手拽着羊皮帽子,侧着风向慢慢转过了身。 在他刚爬上来的那个平台边缘大石头旁边,多了两个人。 她们也都穿着厚厚的衣服,戴着帽子,脸上还捂着口罩,混身上下只露出一双眼睛,手里拿着锋利的刀子。 她们穿的虽然很臃肿,可厚厚的衣服,还是无法把她们娇美的身材,完全遮掩。 这是两个女人,仅仅从她们刚才说话的声音中,山羊就能判断出,她们是相当美,更懂得‘欣赏’男人的成熟美女。 “美女,为什么要说我的命已经很不错了?” 山羊转身,借着山上的雪光,一双老不正经的老眼,在俩女人身上,肆无忌惮的打着转,还发出恶心的啧啧声。 “从我们姐妹盯上你那天开始,你就多活了七八天--如果命不好的话,能活到现在?” 另外一个女人说着,抬手掩着嘴巴外的口罩,发出了一声荡意十足的娇笑:“咯咯,但是很可惜呀,你长的实在是太丑,又太老了,就算我们姐妹一天都离不开男人,可也不想跟你这样的亲热。” “你们是--艳阴使?” 山羊才没被两个女人给打击到,毕竟脸皮厚到一定程度,可不是一天就能练就的。 “不愧是昔日盗圣三人组的山羊,摸金校尉(算是盗墓者的尊称吧)中的顶尖人物。是,我们姐妹就是艳阴使,听说你在好多年前,就从西北见识过我们,所以才特意找到了密宗那些老秃驴遗传下的阴阳合。” 女人娇笑着,身子不断摇晃,就连声音也仿佛被摇成了金铃,无比的好听:“但很可惜呀,你有缘找到了那本书,却不能练。要不然,我们姐妹也不敢来杀你了。” “就算我练了阴阳合,好像你们要杀我,也不用非得在炕上吧?” 山羊认真的说着,看向了两个女人手中的短刀。 “最起码,我们姐妹可以见识一下,阴阳合果真有传说中的效果呀?” 一个女人说出了实话,不住上下打量着山羊,还摇头叹气的,很失望的样子。 艳阴使,要找的男人,不是方圆那样的小白脸,就是施瓦辛格那样的真男人,就山羊这样子,她们实在是不感兴趣。 “看来,你们真要杀我了?” 山羊后退了一步。 一个女人咯咯娇笑着:“我们实在找不到,不杀你的原因--而且,貌似你也很好杀,你所擅长的,只是追踪、盗墓而已。论打架,你不行。” 被一个娘们当面说打架不行,也不知道山羊老脸有没有发红。 不过他不能不承认,他对付一般小混混有一手,可对付这俩艳阴使,明显不是个。 幸好,他已经确定这俩女人很快就是死人了。 打架再不行的男人,在面对两个死人时,实在没理由可怕的,只会笑着问道:“其实,你们不是来杀我的,而是来杀从九幽王魔爪下逃走的那个人,对吧?” “她能逃走,确实很出乎我们的意料。我们也很承认,她确实很厉害。不过,她厉害已经是历史了。因为没有谁在被我们小姐打了一拳后,还能保持原先的可怕。” 谈到正事后,那俩女人不笑了。 尤其是在提到‘小姐’这个词时,语气中更是充满了尊敬,还有惧意。 “你们小姐?” 山羊捕捉到了女人这番话中的称呼,缓缓问道:“打伤昆仑跟方圆的人,不是九幽王,而是你们的小姐?” “你问的话太多了。” 一个女人缓缓说道。 语气中,再也没有了娇媚之意,只有邪邪的森冷,就像慢慢举起的短刀,锋利的刀刃在月光下,闪着游离不定的冷芒(今晚月亮很好,打在山羊脸上的雪,是积雪)。 “最后一个问题。” 见对方要动手后,山羊连忙后退一步:“你们确定,你们跟随我来找到昆仑后,能杀得了她?” “切。” 一个女人,懒得回答山羊这个问题,发出了一声不屑的嗤笑。 “我敢保证,就算你们小姐能打伤昆仑,让她功力受损,可要想杀你们,还是易如反掌的。我老人家,向来是仁慈善良,所以给你们一句忠告,还是扔下刀子,赶紧回去吧,我老人家保证昆仑不会伤害你们。” 山羊说着,再次后退一步,语气越加诚恳的说道。 “哈,哈哈!” 两个女人同时愣了下,随即再也忍不住的仰天娇笑。 笑声邪魅,气息却很足,甚至都把高处的积雪给震动了,扑簌簌的往下掉,也不怕会引发雪崩,只是因为山羊这番话,太好笑了。 小姐明明告诉她们说,昔日威猛无比的昆仑,在被她打了一拳后,已经变成了病猫,是个人就能干掉她。 她们都清晰的记得,小姐在说这番话时,清澈的双眸中,还带有一丝惋惜之意,那是在埋怨自己,当初小看了昆仑,才没能使出全力,让她受伤后趁机逃走。 不过,这也没什么,小姐说昆仑现在就是待宰的病猫,那就是病猫一只,不用担心被她反噬,也就是山羊这种脑残老头子,才妄想利用昆仑昔日的威名,想把她们吓跑罢了。 艳阴使,是那种被人三言两语能吓跑的人啊? 当然不是,所以她们才觉得好笑。 山羊却没有笑,淡淡的说:“不信的话,那你们回头看看吧。” “唱空城计么?回头看看,难道就能看到昆仑?” 两个女人咯咯娇笑着,不约而同的回头看去。 就像她们刚说出的这句话那样,她们在回过头后,就看到了昆仑。 昆仑,是一个人的名字。 这个人的名字,是根据一把陌刀而起。 陌刀的名字,就叫昆仑。 所以她们在回过头来后,不但看到了叫昆仑的女孩子,更看到了那把叫昆仑的陌刀! 老刘临死前,曾经对九幽王说过:昆仑不出关,出关可斩仙。 两个女人,最多也就是传说中死后看护主人墓地的艳阴使罢了,距离‘仙’的境界,还差的很远。 连仙都能斩杀的昆仑--她们,实在没理由能躲得过去。 “好刀法!” 山羊的暴喝声,击响了两个女人的耳膜时,她们的脑袋已经腾空而起。 是平行着的,一样的高度。 这就足以证明,那一刀在同时斩断她们俩人的脖子时,速度、力度完全相同,就像两把刀,分别来杀两个人。 一个人,能在一挥刀中,使出两个人才能发挥出的威力,怪不得山羊能情不自禁的喝彩出声。 两个艳阴使,脑袋在飞起来的同时,也看到了那把握着昆仑的褐衣人。 她就是昆仑吗? 刚才那道森亮的闪电,又是从哪儿闪出来的? 小姐不是告诉我们说,昆仑现在早就变成任人宰割的病猫了吗? 可她怎么,还能站在这儿? 两个女人,很想搞清楚这些。 但生命却不肯给她们这个机会了--在她们脑袋落下平台外侧的悬崖下时,她们喷出一腔热血的身子,也直挺挺的扑了下去。 一左一右,擦着反手握刀的昆仑身子,很久后才传来尸体落地的闷响声。 尸体落地时的声音传来后,昆仑身子猛地一晃,赶紧持刀往地下扎去。 她想用刀刺进地下维持自己身子平衡,但刚才那一刀,却已经耗费了她所有的体力,不等刀尖触地,她的人也直直向后仰去。 眼看昆仑就要栽进身后悬崖,步两个女人的后尘,距离她有七八米的山羊,右手猛地一甩--一根长索蛟龙般的飞出,及时捆住了她胳膊,猛地向怀中一拉的同时,他已经双膝跪地,擦着地上冰冷的积雪滑了出去。 山羊打架的功夫虽然很一般,可及时挽救即将摔倒下悬崖的昆仑,却是毫不费力。 更是在昆仑前扑摔倒在地上时,很‘体贴’的先仰面躺在了地上。 山羊虽然瘦,不过总算是个男人,怎么着也得有二两肉,所以昆仑砸在他身上后,最多砸的他大叫一声,却不会摔着自己:“哎哟我的妈呀,你怎么又胖了很多!?” “你、你想死?” 昆仑现在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可勉强说出的这句话,却依旧让山羊打了个寒战。 第382章:你活着,不能死 除了某个男人之外,昆仑从来都不喜欢其他任何人跟她开玩笑,哪怕是山羊。 山羊忍不住在开了句玩笑后,就立即后悔了。 尽管他刚才救了她,又心甘情愿的当肉垫子给她用,可在昆仑寒声问出那句话后,他还是被吓得打了个寒战,赶紧讪笑着:“嘿,嘿嘿,大家是好兄弟不是?偶尔开个玩笑,还是无伤大雅的。” 昆仑没说话,只是盯着他,目光木然。 她才没有因为山羊救了自己,就感激他。 这是一个脾气性格很怪的女孩子,就算跟方圆在一起时,也是别人不跟她说话,她就能永远沉默下去的主。 就像木头,铁木,不懂得一丝感情,却又活生生的存在着,让任何人都不敢忽视她的存在。 山羊觉得,也唯有方圆才喜欢跟她呆在一起。 如果老天爷硬派他跟昆仑在一起,山羊圆肯从这悬崖上跳下去。 山羊双膝后折,两条腿子被屁股压在地上,双手平身开,昆仑就趴在他身上,一点感激他的样子也没有--这样,他心里才感觉特轻松。 如果昆仑因为他救了她,就对他感恩戴得,山羊马上就会跳、跳-- 看的山羊不敢说话后,昆仑闭上了眼,默默的调整呼吸。 那个晚上,在看到九幽王一拳打飞方圆后,躲藏在暗中的昆仑,就及时跃出,对那个至邪之物劈出了一刀。 那一刀,绝对是昆仑毕生之中最犀利的一刀。 此后一辈子,她都不会再劈出那么一刀了,就像王羲之醉酒后些《兰亭集序》,毕生中最得意的一次。 不同的是,王羲之的超水平发挥,是因为喝了酒。 而昆仑,则是惊恐方圆被打飞,在劈出那一刀时,把深藏在骨子里的潜力,都激发了出来。 可是,那足以把整个世界都劈成两半的惊神一刀,狠狠斩在九幽王的脖子上后,却只是给她划出了一道血痕。 然后,不等昆仑做出下一个反应,同样惊恐于她刀势的九幽王,就给予了她致命一击。 九幽王在中刀后的瞬间,发出致命一击后,绝对是要把昆仑立毙拳下的。 但她还是小看了昆仑。 因为方圆曾经说话,昆仑要比他厉害很多。 而九幽王的潜意识内,却把昆仑看作了跟方圆一个档次的高手,所以那一拳打出时的力道,足够把方圆打死,但还无法把昆仑就地格杀。 等九幽王反应过来,她委实小看了昆仑时,昆仑已经借着被她一拳打出十数米的距离、以及趁着黑暗,及时远遁。 昆仑走,不是扔下方圆独自逃生:她在瞬间确定自己不是九幽王的对手后,就确定自己必须得活下去。 唯有活下去的人,才能在以后做某件事。 比方为方圆复仇。 昆仑虽然成功逃脱,但在随后的日子里,却是生不如死。 九幽王那一拳给昆仑造成的伤害,要比给方圆造成的更严重,不但让她身中尸毒,而且还震伤了她的内脏经脉:几乎一整天内,她都会不时的咳嗽。 更是在十天前,开始咳黑色的凝血。 昆仑身为内家高手,当然懂得咳黑血是一种什么状况--离死,真的不远了。 幸好方圆还活着,最起码当前好好的活着,所以昆仑才放心的出关,来到了昆仑山上,静候死神的到来。 她来昆仑山上等死,那是因为她能确定,方圆差不多推断出她已经受伤了,正在委托山羊广撒人手寻找她--如果得知她大限不远后,就算他被人撕成碎片,他也得重新拼凑起来,爬着去找她。 抱着她说:别怕,有我在。无论你去哪儿,我都会陪着你。 你就是我的影子。 一个人活着,怎么可以能没有影子? 尽管影子曾经做过一件后悔终生的事,被他所抛弃。 但当影子要彻底消失时,主人绝对会出现在她面前的。 昆仑不想方圆那样做。 她只要,方圆好好的活下去。 那样,就算她躲在世界上最寒冷,最阴暗,最潮湿孤独的角落中,低低哀嚎着离开这个世界,也能安心的闭上眼。 但方圆没有放弃她,山羊没有,九幽王更没有。 九幽王不想昆仑活着。 她活着,会增加某些事的变数,所以才吩咐艳阴使,暗中追踪山羊--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能找到昆仑,那么这个人只能是山羊。 所以今晚山羊来到了昆仑山上,带来了那两个自信满满的艳阴使。 九幽王,到底还是小看了昆仑,所以那两个女人脑袋就跟身子分家了。 昆仑,趴在山羊身上,疲惫的闭上双眸,静心调整内息。 如果是她自己一个人,昆仑铁定会躺在地上,感受着寒风把她的生命,一丝丝的刮跑。 可山羊在啊。 昆仑这么骄傲的女孩子,怎么可以在这个老家伙的眼皮底下,就这样默默的死去? 那样,会被人笑话的。 昆仑,从来都不喜欢方圆以外的人跟她开玩笑,自然更不想被除他之外的人笑话。 所以,她得努力的活下去--哪怕,她坚持多活一秒钟,也是无法忍受的痛苦。 夜风更冷,更厉,吹在山棱角上折射回来,夹杂着积雪的雪粒,打在山羊那张老脸上,就像枪口打出的铁砂那样疼。 特奶奶,这鬼地方还真不是人呆的。 身子已经冻僵了的山羊,无声苦笑着,看着天上那轮明月,觉得自己不是被个女孩子压着,而是身上压了一座冷冰冰的雪山。 嗷--嗷的风声,忽然加速,吹起了昆仑头上的帽子。 乌黑色的秀发,就像被压制在冰川下面数万年的黑色精灵那样,立即在月光下的冷风中狂舞,也让山羊看清了昆仑的脸。 这是一张相当标志的女孩儿脸。 在山羊看来,当一个女孩儿的笑脸完美到极点时,才能称得上是标志。 紧闭的双眸,秀挺的鼻梁,薄薄的抿成一条线的嘴,略微有些尖的下巴--有谁能想到,长年被一身褐色衣衫包裹着的昆仑,原来竟是个如此标志的小姑娘? 她比方圆要小四岁,今年二十三了吧? 这个年龄段的小姑娘,如果条件可以的话,不该描眉画眼的拎着名牌小包包,踩着九寸高的细高跟镶钻小皮鞋,穿着最合体的小套裙,戴着大墨镜,像个女王那样傲然走在街头,对男人们唰唰投过去的目光不屑一顾吗? 可是昆仑,自从四年前开始,就被一身褐衣掩盖了起来,一个人住在冰冷的昆仑山上,除了必要的吃饭休息之外,所有的时间都站在悬崖边上,向南痴痴的远眺。 她是一个人的影子,那个方向有她这辈子都离不开的人。 “你、你在想什么?” 就在山羊盯着这张好像岩石刻就出的小脸,怔怔的发呆时,就觉得眼前一亮,昆仑睁开了眼睛。 “我在想,这地方好冷,最好能有个人抱着你。” 就像鬼迷心窍那样,山羊脱口说出了这句话。 紧接着,就再次后悔,吓得赶紧闭上了眼--他真不敢跟翻脸的昆仑的对视。 很奇怪,昆仑没有翻脸,左手一撑地,身子就像被风吹起的羽毛那样,从山羊身上轻飘飘的站了起来,右手一晃,刀光闪过时,褐色帽子已经重新戴在了她的头上。 天底下,好像也唯有昆仑,能用犀利异常的陌刀,给自己戴帽子了。 “能不能拉我一把?我老人家腿子都没知觉了……咳,还是算了吧,我相信我自己能起来的。” 山羊刚伸出手,就赶紧缩了回去,撑地站了起来。 身子才站直立了,接着就摔倒在了地上。 没办法,无论是谁保持山羊跪躺在地上的姿势,呆上一个半小时后,都会接着再摔个半死的。 昆仑却看都没看他一眼,就别说要搀扶他起来了,完全把他当做不存在那样,缓步走向了洞口。 看着消失在洞口的昆仑背影,山羊想哭。 可他却笑了。 他喜欢昆仑这副样子。 这才是真正的昆仑。 足足过了七八分钟后,山羊才总算站稳了,脚步踉跄的走到洞口。 右脚刚要迈进去,却又马上缩了回来,抬手在冰冷的山体上敲了敲,很有礼貌的问道:“请问,我能进去暖和一下吗?” “不、不能。” 昆仑那比寒风还要冷的声音,从黑黝黝的洞里面刮了出来。 “好吧,那我能跟你说句话吗?” 山羊才不会为昆仑的无情就生气,依旧很客气的问。 这次,昆仑没出声,就仿佛她不在洞里面那样。 等了十几秒钟后,山羊才说:“有个人让我转告你,让你活着,不能死。” 那个人,无疑就是方圆。 普天之下,也唯有方圆的话,才能被昆仑一个字一个字的,烙在心底最深处。 就像当初他绝情的赶走她时,说过的那些话一样,到现在昆仑还能记住每一个字。 他让山羊来找昆仑,压根没指望这老家伙,能把这怪癖的女孩子劝回关内。 山羊,在本次之行中,也就是充当个传呼筒的角色。 他不在意。 就像他很清楚,在他转达出方圆这句话后,哪怕昆仑已经走到了酆都城内,也得再转身走回来! 人在升起强有力的求生欲后,死亡是无法阻止的。 昆仑依旧没说话,就像她已经消失在了人世间。 山羊等了很久,才转身时,听到了清脆的吧嗒声--那是水滴,滴落在石头上,才会发出的声音。 很悦耳,竟然有些像掷骰子的声音。 秦大川最喜欢听的声音,就是掷骰子声了。 古人云: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大川哥却觉得,得把大炮换成骰子,才更恰当。 尽管此前在骰子一响时,他腰包里的银子,就会流水般的淌出去。 那是昨晚以前。 或者说,是在方圆连赢二十七把之后。 汗水,从大川哥额头滴落。 当然不是吓得,是兴奋的。 他终于见识到了,啥才叫真正的高手。 第383章:满堂红! 大川哥精彩的赌场生涯中,最辉煌的时候,莫过于前些天在一个小时内,连赢九万。 那种得意的嚣张,让他觉得电影中啥赌圣、赌神赌侠的,跟他相比起来简直是弱爆了,如果給他一千万,他就能横扫全世界各大赌场。 若干年后,他的传奇,将被拍成电影,供后人观摩,崇拜,研究。 可他在见识到方圆连赢二十七把,在短短三十二分钟内,眼前就堆了不下六百万的筹码后,大川哥才觉得,他以前那种得意貌似有些忘形了。 奶奶,这才是赌王! 当方圆再次摇晃起骰筒,速度快的让人用肉眼无法捕捉,仍能大喊着让涛哥押注时,秦大川望着他的目光中除了崇拜之外,还有浓浓的深情。 就仿佛,整个世界上只有方圆一个人。 全世界,只回荡着他自己的声音。 赌场内上百个赌客、服务生,看场子的小弟,都已经围了过来,目瞪口呆的看着方圆大展神威。 涛哥那张很有硬汉棱角的脸,此时已经惨白,就像刚死了亲爹就获悉他老娘就给他找了个十八岁的小白脸給他当继父那样,要多么难看,就有多么难看。 六百多万,对于涛哥这种大企业家来说,当然算不上伤筋动骨。 可问题是,这才短短半小时啊--从方圆开始坐庄后,他就不曾下来过(在涛哥的赌场内规矩是,无论是骰子,还是扑克,都是赢家坐庄,不需要荷官)。 如果任由他发疯,鬼知道天亮后,涛哥的亿万家财,还能剩下几个钢镚? “押,押,涛哥,这次押多少,快点!” 方圆右脚踩在椅子上,左手扶着赌桌,右手飞快的反转晃悠着,催促涛哥下注。 “涛哥,我看这小子不地道,我们不如--” 小壮低声说着,藏在赌桌下的右手,往下猛地一挥,做了个砍脑袋的动作。 哥们才是开赌场的,从来都喜欢别人来送钱,送人,而不是眼睁睁看着钱被人拿走--如果非得拿走的话,那就得把脑袋留下。 一个人要是没了脑袋,还能把钱拿走吗? 至于涛哥说顾客就是上帝的那套规矩,也仅仅是规矩而已。 规矩是由涛哥定制的,自然也能随意被他篡改了。 涛哥没吭声,只是死死盯着方圆。 现在他有百分之一万的把握,确定不管是骰子,还是骰筒,都是相当‘公平’的德国货,这就杜绝了方圆不可能耍老千。 但是,他怎么会连赢二十七把呢? 难道说,今晚真遇到了传说中的赌圣? 深吸了一口气,涛哥眼角余光扫了小壮一眼。 他终于做出了决断。 小壮会意,藏在背后的左手,马上对几个小弟摆了摆。 那几个小弟,立即悄无声息的出了人群,开始跟那些看热闹的上帝们,窃窃私语起来。 马上,就有人转身走向赌场门口。 方圆却没注意到,只是卖弄着他的手法,嚣张的嘴脸无比让人讨厌,言语刻薄的讽刺涛哥,是不是输怕了,不敢跟他单挑了?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圆哥看在‘怜悯世人不易’的份上,就会收手,把这堆筹码换成现金,或者支票,带着秦大川扬长而去。 但他这是在做梦。 涛哥眼角剧烈跳了几下,忽然一掌拍在了桌子上。 砰! 一声大响,把秦大川吓了一条,怪叫着脱口叫道:“嚓,输急了?” 涛哥立马狠狠看向了他。 秦大川很勇敢的,跟涛哥对视了不到一秒钟,就挪开了目光。 “六百万,这把我押了,依旧比大小!” 涛哥又看向方圆,语气阴森的说道。 “好。” 方圆竖起左手大拇指,嘿嘿笑道:“我喜欢这种干脆的,算是一把定输赢了吧。嗯,看在你这么干脆的份上,哥们就大方一次,你来坐庄。” 方圆让涛哥坐庄,就是让他先摇骰子。 现在俩人单挑呢,德国进口的赌局,任何人都别想以老千手法做鬼,所以只能凭赌技,如果涛哥摇出了三点,而方圆也摇出三点,那么他就是输了。 大好形势下,秦大川当然不想让方圆把优势拱手相让:谁来坐庄,这就好比网球比赛中的发球局那样。 “方圆,别冲动啊别得意,当初我就是太得意了,才大意失荆州的!” 秦大川着急下,立马现身说法。 方圆才不理睬他,直接把骰筒推到了涛哥面前,笑眯眯的问道:“你的本钱呢?涛哥,你不会天真的以为,你一句话就能价值六百万吧?哥们可不是傻的。” 涛哥冷笑,低头看着自己拍在赌桌上的左手,缓缓的说:“我这只手,就是六百万。” “嚓,你一只手就值六百万!这、这是耍赖了吧!” 秦大川立即蹦了起来,满脸气急败坏的样子,就像他妹被人抢走了似的。 “闭上你的臭嘴。” 涛哥狞笑着,看着秦大川缓缓说了句。 大川哥的嘴才不臭,可他还是闭上了。 没办法,在跟涛哥对视、发现他眼里闪着的凶光后,大川哥才终于意识到,当前他正在人家地盘上,就算被砍死炖了喂狗,也没人知道。 吓住秦大川后,涛哥看向方圆,笑容和蔼了不少:“方先生,你觉得我这只手,值不值六百万?” 方圆也笑着,点了点头:“值,绝对值。如果我是你的话,才不会把手贱卖。好吧,你这只手,我要定了。” “那得比过才知道。” 涛哥冷笑一声,双手拿起了骰筒,开始缓缓摇晃了起来,速度越来越快,虽说比不上方圆的手法,但也是眼花缭乱的。 又是砰的一声响,就在大川哥脑袋几乎被摇晕了时(跟着骰筒在转呢)时,涛哥把骰筒顿放在了赌桌上。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目不转睛的盯着涛哥的右手。 涛哥却死死看着方圆,慢慢提起了骰筒。 “哇--噻!” 围观者在看清骰子的点数后,都发出了一声惊呼:“十七点啊!” 每个骰子都有六个点,三个骰子总共十八点。 方圆在跟涛哥单挑开始后,摇出的最大点数,也只是十六点。 涛哥却在决胜局中,人品大爆发,摇出了十七点。 方圆要想赢涛哥,必须得摇出十八点,也就是三个豹子(要不然,就算他也能摇出十七点,因为涛哥是庄家的优势,他也算是输了。) 可豹子那玩意,现在可是国家特级保护动物,谁特么的敢肆意滥捕? “完了,完了,我就说你别逞能吧?这下好了,前面的辛苦,都将化为东流水了。” 秦大川失魂落魄般的,看着那三粒骰子,咬牙切齿的模样很可怕。 他不是仇恨涛哥,而是恨方圆。 “特么的,你能不能对我有点信心?” 方圆很不满的,抬手在秦大川肩膀上重重拍了一下,说:“我要是赢了他呢,你会不会去吃屎?” “尼玛,老子才不去吃屎,最多认了你这个妹夫。” 秦大川身子一个趔趄,差点被拍倒在地上,愤愤的回骂。 “好,大舅子,那你就瞅着。” 方圆晒笑一声,接过了涛哥递过来的骰筒,很随意的在空中挽了几个花。 此前的二十七把,方先生让人见识了他赌博方面的惊人天赋(就是摇骰子的功夫),最后这把决胜局了,他却不那么招摇了,甚至看上去有气无力的。 可能是他也知道,他不可能摇出三个豹子来吧? 哗啦,哗啦--骰子在筒内的响声,不紧不慢的,就像拴住人们心脏的一根绳子那样,拽的疼一下疼一下的。 你特么的倒是快点啊! 就在秦大川实在受不了方圆的‘阴阳怪气’,要脱口骂出这句话时,方圆把骰筒很随意的落在了赌桌上。 “呼!” 好多人,随着他这个动作,都长长的松了口气,心中暗骂这小子太特么的会折磨人了。 “起开吧。” 差不多胜券在握的涛哥,此时已经恢复了他昔日的绅士风采,双手抱着膀子,嘴上叼着小弟殷勤递上的雪茄,淡淡的说。 “起开,满--堂--红!” 方圆慢慢提起骰筒时,忽然大喝一声。 一个六点的骰子,叫豹子,三个豹子加在一起,那就是传说中的满堂红了。 别看电影中,那些赌神赌侠的,很随意就能掷出个满堂红来,其实那是经过艺术加工了的,或者说骰子有问题(灌了水银),再配合老千的手法。 但在现实中,由生性严谨的德国人制造的骰子,得经过这光那光的验证,确定没有一丝纰漏后才能出现在赌桌上。 如果没有方圆这种懂得内家功夫(传说中的内功)的赌圣,光凭着八块腹肌,出神入化的枪法,还有英俊潇洒的外表啥的,是搞不成满堂红的。 随着方圆的暴喝一声,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那三粒骰子上。 寂然无声。 没有谁说话,甚至没有谁呼吸。 三粒骰子,全部是六点朝上,赫然正是传说中的满堂红。 “我、我草!” 秦大川死死盯着那三粒骰子,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猛地发出一声受伤野兽般的嚎叫,站起身双手掰住赌桌,正要用掀桌子动作来抒发他此时的狂喜之情时,却又蓦然惊醒,双手迅速抱住脑袋,转身跑到大堂立柱那边,开始撞头。 砰砰有声,就像战场上的战鼓擂起那样,狠狠捶打着涛哥那颗受伤的小心肝儿。 他真摇出了满堂红! 老千,特么的,绝对是老千! 敢在我的地盘上,跟我耍老千,这是活腻了的前奏啊! 脸色剧变的涛哥,傻楞半天后,再次重重一章砸在了赌桌上。 古人有摔杯为号,埋伏在账后的刀斧手就会一拥而上,要把刘皇叔斩首的先例,那么当今就会有涛哥拍桌子,小壮等十数个看场子小弟,齐声暴喝着扑向方圆,要把他捶成肉饼的现实。 “我去,你们这些混蛋,不讲理啊不讲理!” 看到小壮等人蜂拥扑向方圆后,正拿头撞柱子的大川哥,顿时如坠冰窟。 第384章:就要你这只左手 很明显,涛哥这是要不顾职业道德,输不起后要玩横得了。 秦大川更能肯定,涛哥既然撕下虚伪的面具,那么就绝不会让他们活着出去。 那样,会影响涛哥招财会所的声誉不是? 现在可是个信誉至上的社会,任何人,任何企业,没有信誉是站不住脚的。 涛哥既然想在以后继续装信得过‘产品’,那么秦大川方圆俩人就只能死。 可是,谁又原意死呢? 哪怕大川哥在小壮等人高举着凶器,扑向方圆后,就抱着脑袋藏在了柱子后面,紧闭双眼,嘶声大喊道:“别过来,要不我就废了你们!我左一招老男人推车,右一招观音大师坐莲……” “我要把你们都废掉,揍的让你们爹妈都认不出来--大哥,大爷,求求你们吧。别杀我,我还年轻啊。放我一条生路,我会还你一个精彩的世界!” 大川哥不愧是某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这一通说,绝对能感天地而泣鬼神,让铁石心人落泪,白姓少妇变成良家。 不过没人搭理他。 没人搭理他的意思呢,自然也包括没谁来对他动手动脚。 而且貌似,打斗声也停止了,只有此起彼伏的痛哼声响起,就像你在夏天晚上的小河边散步,听到青蛙的叫声那样。 咦,怎么回事? 意识到不寻常的气氛后,秦大川终于松开抱着脑袋的双手,慢慢睁开了睿智的双眸。 然后他就看到,躺了一地的人:小壮等十数个看场子的小弟,都横七竖八的躺在那儿,人人满脸痛苦的双手抱着腿子,辗转反侧好像失眠的深闺怨妇。 大川哥有眼珠子在滚动,就看到了方圆。 还有涛哥。 这俩人,是满大厅内唯一站着的(那些客人早就被小壮派人疏散了,赌场内的其他工作人员,也都像大川哥这样,在战斗一开始,就抱着脑袋蹲在了墙角)。 方圆脸上依旧带着春风般的和蔼笑容。 涛哥却像见了鬼那样,嘴巴张得老大了,估计能从五十米外,就能用铁锨直接扔一坨狗屎进去。 毫无疑问,在小壮等人高举着刀子扑上来,要把方先生给斩为肉酱时,却被他大显身手,仿佛达摩祖师附体那样,一个人干倒了所有人。 只留下涛哥。 没办法,总得有个站着的,来跟方先生结账不是? 我去,我怎么又忘记这小子其实很能打、很能打、很能打? 刚才却吓成那样,简直是给秦家的列代列祖丢人啊! 满面羞愧的秦大川,扶着柱子站起来,缓步走到赌桌前,跟方圆并肩而立,深吸一口气后,缓缓展开双手,一前一后,左腿抬起,拿捏出‘金鸡独立’的造型后,才发出一声清越的啸声:“啊--呕!” 把方圆吓了一跳,赶紧向旁边走了两步,真怕他会发疯咬自己一口。 满脸一代宗师样子的大川哥,正气凛然的说道:“方圆,你先歇着。接下来就该我大显身手了。今儿,我非得让这不仗义的混蛋,懂得什么叫规矩!” 方圆本身就是个习惯于给自己脸上贴金的货,所以才能容忍秦大川的如此不要脸(脸上都贴满金子了,还要啥脸),抬手把他推了个趔趄,掂着手中的刀子,绕过赌桌走到了涛哥面前。 老人们常说:能屈能伸是英雄,能大能小是真龙。 涛哥绝对是真龙中的英雄--在方圆走过来后,没有丝毫犹豫,就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发自肺腑的说道:“方先生,我错了,我原意拿出一千万来,求您放我一马!” “一千万!?” 秦大川的眼珠子,立即就直立了。 话说,大川哥可是有过腰缠一千万,横扫全世界的宏愿。 只是他没想到,一千万会来的这么容易! 早知道这样的话,谁特么的还去寒窗苦读上大学啊,就该去苦练打架本领才对! “不是我的钱,我不要。” 方圆的回答,让大川哥听了后无比的愤慨: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上,怎么还有这么根正苗红的傻瓜? 还不是我的钱我不要,特么的,钱又不是谁家老婆生出来的孩子,谁都能当它爹啊,干嘛不要? “当然了,那六百多万,你得给我兑现。就按照你们赌场的规矩,见十抽一吧,差不多还剩下五百多万,其中还有我的十万块本金。” 方圆充分发挥‘颗粒归仓’精神,不是自己的绝不乱伸手。 “另外,我可以再拿出八十万来,给我大舅子赎回那些欠条。至于你们打残了他小手指这事,我是不会理会的,所以不要任何医疗费。” 方圆慢条斯理的说着,刚点上一颗烟,涛哥马上就拿出秦大川那些欠条,毫不犹豫的撕了:感谢人民感谢党,今儿让我遇到个宽宏大量不贪财的。 好人啊,好人! 就在涛哥心中给方先生大发好人卡时,方圆深情款款的,牵起了他的左手,放在了赌桌上:“不过,你这只手却是我的,我得带走。” 不该我的,就算你跪在我面前求我,我也不会要。 但该我的东西,就算你跪在我面前求我,我也得拿走。 男人处世,可不敢没有最起码的原则。 刚才还给方先生大发好人卡的涛哥,顿时傻眼。 他还以为,宽宏大量的方先生,已经饶恕了他天真的幼稚行为,只是把小壮等人搞断腿子、略加惩罚就算了呢(其实被人砸断腿子,可不是略加惩罚的小事,很疼的。但只要没疼在涛哥身上,就是小事了)。 没想到,方圆要带走他的左手。 说实话,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左手,都不值六百万。 如果有某个脑残者,跑电视上做广告,说他六百万收购左手,相信甘愿奉献出左手换取六百万的主,能把他家门框挤垮。 但可以肯定的是,涛哥绝不会在这些沙比其间。 古人有云:毛发皆受之父母,可不敢伤。 几根毛发都不敢伤了,更何况是一只左手呢? 再说了,涛哥可是身价亿万呐,六百万在他眼里,绝对是洒洒水的毛毛雨了啦,更不敢为了这点小钱,就让人把左手给砍断。 涛哥本能的要挣扎,但方圆一只手按在了他肩膀上,就像压上一座大山那样,让他无法动弹分毫。 只能孙子般的跪在那儿,连声哀求:“方先生,别冲动,求您千万别冲动,咱们有话好好说,我给钱,给钱,买下我这只左手,您随便开价,开多少都成!” 我去,搞了半天这厮才是讹人高手,怪不得一口拒绝那一千万呢,原来是图谋更高啊! 看涛哥这沙比样,跟他要一千两百、不,三百,嚓,一千五百万,他肯定不敢讨价还价的--旁观者秦大川,目瞪口呆的沙比样,看着方圆,实在心花怒放。 但很快就枯萎了。 因为他看到,姓方的那厮,竟然摇了摇头,轻启朱唇的说了个不字。 丫的脑子进水了吧? 秦大川张嘴,正要骂出这句话时,却见方圆手起刀落。 “啊!” 血光四溅中,涛哥长声惨叫着摔倒在了地上。 他那只白生生的左手,却独自留在了赌桌上,纤长的中指,还在因跟主人分家,而愤怒的竖了起来。 他真砍掉了涛哥的左手? 喝喝,也是,当初他在给某位好汉做结扎手术时,貌似也是这样干脆利索的。 以后,说啥也得想方设法的,讨好这混蛋了。 嗯,他要是真成了我妹夫,就好了。 咦,其实这家伙还是蛮帅的嘛,又不缺钱,也算勉强配得上小妹了吧? 就在大川哥盯着方圆,神游天外的胡思乱想时,涛哥已经昏了过去。 方圆是个好人。 真的是好人,最起码管杀也管埋--哦,不对,是管剁手,更管包扎。 而且包扎伤口的手段很专业,撕下涛哥的衬衣袖子,只缠了几圈系紧,血就止住了,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失血过多死亡。 处理好涛哥后,方圆转身看向墙角那‘堆’瑟瑟发抖的工作人员,对一个戴眼镜的勾了勾手指头。 方圆记得很清楚,他刚来赌场兑换筹码时,就是这哥们給他操办的。 要把筹码兑换成钞票或打卡,当然还得麻烦这哥们了。 这哥们可不敢有丝毫违逆方先生的意思--方先生说了:你不给哥们办理,我就再把涛哥的右手剁下来,就算六百万买了。 这哥们非常的确定,昏迷中的涛哥,是绝不会六百万就把右手再卖掉的,所以只能按照方圆的吩咐,扣除合理的手续费后,给他银行卡内打了五百多万。 “谢了,哥们--走了!” 方圆潇洒的打了个响指,算是对那哥们感谢,最后这俩字,却是冲秦大川说的。 再次亲眼见识到方先生的冷酷无情后,秦大川不敢有丝毫的违逆,赶紧乖乖的跟了上去。 当然了,在经过某张赌桌时,不小心让几捆钞票掉进了自己口袋中,那还是必须的:话说,在别人休息时间来给涛哥捧场,怎么着也得收取点辛苦费吧? 涛哥的赌场,就在南山区,唐王市的近郊。 赌场前面这条路右侧,是一条小河。 河水荡漾,夜风希希,空气清新,不时有虫儿的叫声,从草丛中传来。 方圆走出赌场后,站在河边抬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左右前后的看了几眼,倚在了一棵树上,问走过来的秦大川:“哥们,你不会想就这样走着回去吧?” 秦大川今晚受刺激太厉害了,要不然也不会愣了下,反问道:“这时候了,还有出租车吗?” “傻、那个啥,那边不是有赌场的车吗?” 看在秦小冰的面子上,方圆费了老大力气,才没说脏话。 秦大川替他说了,抬手拍了下脑门:“我真是个沙比,都忘记现在咱才是大爷了。我去开车,咱们回去后,再分呀分呀嘛分赃!” 方圆皱眉:“分赃?分啥子脏--啊,你不会以为,我会把赢来的五百万,分你一些吧?” 第385章:我等你们很久了! “什么?” 秦大川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 看在他真没听懂的份上,方圆只好再次把刚才的话,给他重复了一遍。 大意是,这些钱都是我辛辛苦苦赢来的,你咋就有脸说出要分钱的这种话的? “我去!” 秦大川呆了,这次是听明白后才呆了的。 大川哥从骨子里认为,方圆从涛哥那儿赢来的钱,是他俩携手努力合作的结晶,纯洁的不容亵渎……可这混蛋,却在黑夜昭昭之下,红口白牙的告诉他说,不会分给他一分钱! 问世间,还有什么比这件事,更能让大川哥愤怒的吗? 没有。 绝对没有! 于是乎,大川哥暴怒了,扑到方圆面前伸手就去揪他的衣领子。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声,在黑夜中听起来很脆,更悦耳。 男人的脸皮,虽说比女人要厚很多,抽起来手感不咋样,不过在没得选择时,也只能抽了。 一记耳光,抽醒了秦大川。 “秦大川,你给我仔细想想,你算个啥东西,敢跟我要钱!” 方圆看着发呆的大川哥,冷冷的说:“放着本来好好的工作不干,却拿着小妹的血汗钱,出入赌场挥金如土的。你还算是个人吗,差点把小妹推进火坑,我可怜她才帮你,你却要跟我分钱。草,还好意思活着竖在这儿?回去吧,好好想想你的小妹,凭啥要她辛辛苦苦的挣钱给你花。” 秦大川刚才是被打呆了,现在却是被骂呆了。 哪怕是黑夜,他也能从方圆看着他的目光中,看出轻蔑的不屑。 更多的,还有让他无法忍受的讨厌。 “我会好好想的,肯定会好好的想!” 秦大川直愣愣的望着方圆,过了足有三分钟,才缓缓说出这句话。 然后转身,快步走向了一辆别克小轿车。 看着轿车后尾灯逐渐消失在通往市区方向的公路上,方圆轻轻叹了口气,却没有着急回家,而是走向了公路,来到了小河边。 黑夜中的小河泛着水光,就像一条蜿蜒向前的带子。 河岸边的地势高洼不平,荒草变布,更有很多小树苗,在夏季到来之前,尽可能的疯长着。 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得出河边是最佳的藏人所在。 如果,这时候要是有三两个要暗杀方圆的人,藏在河边,精心布置默契配合下,他逃生的机会不是太大。 方圆闯荡江湖那么多年,自然知道深夜独身所处的环境,很容易隐藏着他看不到的危险。 可他还是没有跟秦大川一起回市区--那是因为,他不想连累那个家伙。 方圆是一番好心:在走出赌场后,某根灵敏的神经,立即从空气中捕捉到了危险的味道。 没办法,谁让他期盼这一刻的到来,已经好多天了? 危险,终于在今晚姗姗来迟,他总算以后不用时刻绷着那根神经了。 当然了,他也能从秦大川最后凝望他的目光中,看出恨意。 这也很正常,男人都是要面子的:你可以打他骂他侮辱他,甚至可以打他小妹的主意,但就是不能不分给他钱! 秦大川自己也知道,他有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凭良心说,方圆对他很不错的。 早在十数天之前,就无利息的借给他一万块。 在昨晚(现在已经是凌晨了)挽救了他,让他免受小壮等人的摧残。 更是从涛哥手中,要回了事关小妹的‘卖身契’。 貌似,亲爹疼儿子,好像也就是这样了。 可是,大川哥心中为啥还在默默的伤心流泪? 而且,更无比痛恨方圆。 秦大川知道,他不是恨方圆不分给他钱,更不是因为受到轻蔑的羞辱,而是因为骂醒了他不多的良心。 是啊,小妹是小妹,没有任何责任跟义务,拿着自己的血汗钱,来供自甘堕落的哥哥去赌博。 但问题是:方圆拒绝跟大川哥分赃,再不要小妹的钱,他以后还怎么去赌场潇洒? 都是你的错,轻易爱上我,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爱的虚荣,都是你的错,你对人的宠,是一种诱惑-- 无缘无故的,大川哥想到了这首《月亮惹得祸》。 那个爱上他的东东,自然是让人心情无比澎湃的赌博了。 好不容易被爱上,又怎么可以推开它? 秦大川绝不会那样做,他是个专一的人。 哪怕是遭受再大的打击,他也不会轻易放弃那么深沉的爱,只会更加痛恨方圆的不懂风情--最好,这家伙今晚遇到那个漠北北,被她把心脏摘走! 秦大川咬牙切齿的想着,不知道咋回事,就想到了那个漠北北。 有两个人,对在秦大川的赌场生涯中,给他留下了太深的印象。 一个,自然就是刚刚诬蔑轻视他的方圆。 另外那一个人,就是那个长相一般,但条子很正的漠北北了。 老天爷忽然睡醒了。 所以才让秦大川想到漠北北时,让他忽然看到了她。 吱嘎--一声刺耳的刹车声,把秦大川从浓浓恨意中惊醒:一个穿着白衣的人,荒郊野外幽灵般的,蓦然出现在他正前方的视线中后,他本能的踩下了刹车。 “卧槽,你特么的想找死啊!” 此时心情极度糟糕的大川哥,怒吼一声推开车门,正要跳下车,采住就差零点零一毫米就撞到的那个人的衣领,来一招老树盘根时,那个人却忽然出现在了他眼前。 眼睛对着眼睛,鼻子对着鼻子,秦大川都能从她的嘴里,嗅到一个字淡淡的腥味:好像花香,又像是腐肉的味道。 不过,不等秦大川分辨出到底是花香还是腐肉的味道,他的瞳孔就骤然缩紧:漠北北。 这个忽然出现在车前,又跟他面对面的人,竟然是他在南方某赌场内,见识过的漠北北。 一个身材不错,却相貌一般还爱吃人心的鬼女孩! 瞬间,秦大川全身的毛发,都刷地竖了起来,大张着的嘴巴,失去了说话功能。 没错,这就是那个漠北北! 尽管她的衣服不再是那种暴露装了,可那具让男人心动的身材,那浪费一副好身材的平凡脸蛋,无一不再提醒着他:我,就是爱吃人心的漠北北。 “哟,帅哥,咱们又见面了呀。” 漠北北咯咯娇笑着,伸出了鲜红还有些发紫(亮着车灯呢)的舌头,好像一条灵敏的毒蛇,在秦大川脸颊上轻轻舔了下,随即快速缩回,脸上浮上回味无穷的样子。 秦大川没说话,只能听到自己牙齿打颤的格格声,还有一股子尿骚味道。 他吓尿了。 “你的肉,比我上次见你时,老了很多。以后呀,你得好好休息了,那样才能保持肌肉的活性,懂吧?” 漠北北倚在车门上,轻笑着说:“所以呀,这次我就不伤害你了。但你得回答我一个问题。” 只要她不杀自己,秦大川就会胆大。 也发誓以后绝不再滥吃利尿食物了,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颤声说:“你、您问。” “方圆呢,他在哪儿?” 漠北北问的很干脆。 “方圆?” 眨巴了下眼睛后,秦大川再说话时,声音流利了很多:“你要找方圆--是不是,要吃他的心?” “是我在问你问题。” 漠北北脸上的笑容一收,淡淡的说:“你只管老实回答就是。敢撒谎的话,今晚你就不用回去了。” 她果然是来找方圆的! 嚓,难道说,她听到了我刚才的祈祷,所以才会出现? 好啊,好啊,姓方的,这下你可死定了! 就算你再能打,能是这个魔鬼的对手? 嘎嘎,你就等死吧! 秦大川心中怪笑几声,才说:“今晚,我没见过方圆,不知道他在哪儿。” 这句话一出口,秦大川就闭上了眼。 很痛苦。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说。 难道,他不是在被方圆抽了一耳光、又被拒绝分赃后,才祈祷漠北北出现,要吃掉那个家伙的小心肝吗? 只需他说方圆就在招财会所那边,就会被漠北北放过了。 但他为什么,却说今晚没有见过那个混蛋? 难道说,我爱上了他--秦大川想到这儿时,猛然睁开眼,疯了似的吼道:“我就是没有见过方圆!没见过,你就是吃了我的心,我也不会告诉你,他是跟我……” 对秦大川的忽然斗胆发疯,漠北北多少有些惊讶,却依旧淡淡的问:“他跟你,做什么了?说,说出来,他死,你不会死。” “我有良心!” 秦大川却猛地抬手,在自己心口狠狠砸了一下,哭着喊道:“我草特么的,我怎么还有良心?逼着老子圆死,也不能说出那个混蛋在哪儿!?” 从堕落那一天开始,到现在的生死关头,秦大川才发现:无论他有多么的混蛋,他都没有丢失一个乡下孩子该有的良心。 那是已经年迈的父母,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才辛苦培育出来的。 始终,都不曾枯萎过。 依旧倔强的,固执的长青。 男人的嚎啕大哭声,在黑夜中传出很远,带着极度的恐惧,还有淡淡的哀伤,却没有一丝丝的悔意。 漠北北看着秦大川,平凡的脸上,慢慢浮上复杂的神色,转身,就像她忽然出现那样,忽然消失在了黑夜中。 却有个声音,却在空灵的夜空中响起:“老公,这个人虽然不是个东西,但他还有良心,以后,或许能成为我们幸福生活的助手吧?咯咯。” 正在痛哭中的秦大川,听到这个声音后,浑身一颤猛地抬起头,彻底失去理智的吼道:“谁,是谁在说话!谁--在笑!?” 笑声很轻,有些嘶哑,刺耳,就像小孩子拖着铁锨走在公路上那样,让人听后只会觉得牙花子发酸。 方圆才不屑听这种笑声。 如果老天爷非得让他在这时候,听一种声音的话,那么他只想听毛驴的叫声。 既然毛驴不会来,这个难听的笑声又忽左忽右的让人讨厌,方圆当然不会给鬼笑的人好脸色,也随即怪笑一声:“嘎嘎,咋才来,我等你们很久了!” 第386章:小河边的刺杀行动 梅川酷觉得,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假扮成一块石头,待在路边一整天,有无数行人经过却没有谁发现,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他。 事实上,梅川酷也确实被老师当众夸过很多次,所以才能有资格出现在本次的西行中,协助田中美和师姐、丰田光鼎师弟,刺杀方圆。 方圆是做什么的,有什么特长跟缺点,甚至他走路时的某些小习惯等等,梅川酷三人在这几天来,始终在暗中观察,并因此制定了一系列的暗杀计划。 确实,他们把刺杀方圆,也当做了本次西行之旅的一个小节目,但绝不会因为任务简单,就会掉以轻心。 无论做什么,都必须先考虑要活下去,哪怕是刺杀一只苍蝇! 这句话,是流派掌门人说的话。 刺杀一只苍蝇,都得谨慎了,那么刺杀比苍蝇厉害很多倍的方圆,梅川酷三人在谨慎谨慎再谨慎后,终于等到了今晚的机会。 梅川酷觉得,方圆绝对是被死催的:要不然,他怎么不跟同伴(秦大川)一起走,反而故意走下了公路,沿着河岸漫步呢? 或许,他也敏锐察觉出了今晚夜色的不同,但自负打架本领不一般,所以才故意留下来,见识一下藏匿在夜色中的危险吧? 哼哼,华夏人总是这样狂妄自大。 在方圆忽然走下河堤后,就已经化为一块石头的梅川酷,心中冷笑着,发出一声蟋蟀的叫声。 两声蟋蟀的叫声,很快就从一块大石头左边的河水、前方的河堤柳树上传回。 准备完毕。 就等缓步走来的目标到位,斩杀就会猝然开始! 梅川酷是刺杀行动的第一攻击波:当方圆进入他的搏杀范围后,他会马上暴起,短刀以最快的速度横劈出去。 这一刀劈出去后,无论能不能斩杀目标,他都会立即撤退。 接下来的攻击,将由跟柳树融为一体的丰田光鼎展开。 同样,丰田光鼎刺杀目标的动作,也只是一招,就会迅速撤退。 当目标结连遭受突兀的暗杀,无论有没有受伤,势必会被结连猝然攻击,给搞得手忙脚乱--田中美和的机会,就来了。 她会像当世最矫健的那条剑鱼那样,从河水中蓦然射出,以她最擅长的横斩富士山,给予目标最后的致命一击! 刺杀一个人,不但事先躲在暗中详细观察了他好几天,而且在刺杀过程中,更分为最犀利的三段搏杀方案--梅川酷觉得,方圆实在没理由能活到天亮。 来了。 目标的脚步声已经传来,嚓,嚓的不紧不慢。 从目标的不紧不慢的脚步声中,梅川酷就能听出,他很小心,肯定意识到岸边的四伏危机,全身的神经都已经绷紧,做出了任何猝发意外的充分准备。 忽然间,梅川酷有了一些不安,隐隐意识到本次任务,貌似没有大家所想的那样简单,而且他明显感受到自己呼吸,已经有些紊乱了。 这是此前他成为一名忍者后,从没遇到过的情况。 危险。 就是危险的感觉。 至于怎么可能会产生这种极度危险的感觉,梅川酷搞不懂。 只是觉得今晚的夜色,格外黑。 天上,明明挂着圆月,月光如水银般洒在地上,怎么会感到黑呢? 难道说,这都是因为目标在走到距离梅川酷十一米处时,忽然停住了脚步,拒绝走进被合围的捕杀圈,才有了这种不安的极度危险感? 梅川酷不知道,当前所做的只能是等,继续等。 夜风吹过草丛,垂柳的柳枝随风飘摇哦,河面上涟漪微微荡漾开来。 一切,都那样正常,像这个世界刚开始那样。 可又不正常--方圆就站在十一米之处,到背着双手站在那儿,抬头望着圆月一动不动,就好像他来河边,就为赏月那样。 他在等。 等埋伏在他身边的危机,主动出现。 梅川酷慢慢明白了过来。 忍者杀人,最看重的,就是出人意料的诡异、突现。 所以,在目标静止不动时,他们绝不会妄动。 这是在比耐心。 当一场血腥之战即将展开时,谁先动,谁就失去了先机。 跟忍者比耐心? 喝喝--梅川酷的心中笑了,那种不安的感觉,也随即消失:目标,还真是蠢到家了。 傻瓜也知道,忍者最大的特点,就是忍耐性,哪怕是趴在粪坑内,他也能一动不动的趴几十个小时。 更何况,他现在只是化为一块大石头,待在风轻水柔的小河边呢? 方圆并没有让梅川先生他们等太久,也就是两分钟的时间,就转身向来路走去。 咦,他要走? 梅川酷愣了下:咦,为了刺杀你,我们在这儿趴半天了,你就快走进包围圈,却又想走,那岂不是白白浪费了我们的努力? 不行,不能让他走! 梅川酷想到这儿时,几声轻笑声,从上方的垂柳上传来,若有若无,阴森恐怖,就像从坟墓中飘出来的那样。 丰田光鼎藏在树上的。 跟梅川酷一样,在看到方圆转身就走后,马上就做出了最为正确(或者说是愚蠢)的反应:他相信,这正是方圆所希望的。 丰田光鼎没有猜错,察觉到危险存在,却无法确定危险到底躲藏在哪儿后,方圆不耐烦跟他们捉迷藏,这才做出‘才不跟你们玩捉迷藏的游戏’的假象,让丰田光鼎忍不住出声引诱。 不好! 听到小师弟的笑声响起后,梅川酷心中猛地一沉。 但不等他做出任何反应,就看到方圆霍然转身,怪笑着向这边疾扑而来:“嚯嚯,咋才来,我等你们很久了!” 方圆扑过来的速度很快。 在终于踏进埋伏圈后,并没有像梅川酷他们设定的刺杀计划那样,从大石头(梅川酷)身边经过,而是在疾扑四五米后,直接腾身而起,扑向那棵不高的柳树。 再也不能等了。 绝不能被他打乱计划! 梅川酷心中这样想着时,已经霍然起身,就像一块被投石机抛出的石块那样,以无与伦比的速度,恶狠狠的扑向身在半空的方圆。 他的人还没到,手中的短刀(肋差,全套东洋武士刀中最短的那一把,主要用来近身暗杀,跟剖腹自杀所用,也最锋利)已经刺到方圆裆前。 “好刀!” 人在半空的方圆,在梅川酷暴起而至后,再也无暇去攻击主动暴露藏身所在的丰田光鼎,只能在低喝一声中身子半拧,双脚一错间右脚抬起,脚尖精准的踢在了刀刃上。 砰的一声轻微闷响中,梅川酷刺出的一刀被踢开。 他顺势手腕一翻,肋差以回钩样向左横扫,刀锋又对准了方圆的左腿里侧的大动脉。 梅川酷的反应速度相当快,也不怪掌门人说,他是后进之秀中的佼佼者,是丰田光鼎需要学习的对象,总能在最复杂的情况下,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并配合最正确的行动。 方圆好像也没料到梅川酷的反应会这样快,本能的发出一声轻咦(惊讶),赶紧身子后翻,企图用一个后空翻,来化解梅川酷这一杀招。 可是,方圆貌似忘记了,他率先进攻的目标,并不是梅川酷,而是躲在树上的丰田光鼎。 梅川酷的猝然暴起,凭借其犀利诡异的两刀,把他给逼得有些手忙脚乱,只能先仓促后撤,却给丰田光鼎制造了一击必杀的机会。 一般来说,人在仓促中做出的反应动作,总会有点变形的。 就像当前的方圆,为躲避梅川酷而后翻时,动作不但变形,还有些僵硬--丰田光鼎,又怎么会放过这个机会? “嘎,嘎嘎!” 一声阴森长笑响起时,虚无的月光,被长刀(他使用的是比肋差长一些的刀子。至于杀手为何不用威力更大的枪,这跟忍者钟情冷兵器有关)划出一刀幻影,对着方圆肩膀斜斜的劈了下来。 只要这一刀劈实了,方圆就能被丰田光鼎砍下半截肩膀。 如果谁说没有半截肩膀的人,还能活下来,那就是骗鬼了。 丰田光鼎居高临下劈下致命一刀的同时,梅川酷也已经挥出了他的第三刀:看似很沙比的,从距离地面半米的空虚地带,迅速扫过! 这个方位,恰恰是方圆必须躲开丰田光鼎时,唯一能落脚的地方。 他的双脚刚落下,梅川酷的这一刀恰好赶上:这么锋利的刀子,这么凶狠的力道,实在没理由削不到方圆的两只脚。 两只脚都被砍掉的人,跟丢到半个肩膀的人,有啥区别吗? 貌似没有。 只有一个相同点,那就是--死! 方圆,死定了。 无论是梅川酷,还是丰田光鼎,心中都这样想到,并赞叹师兄弟俩人的配合,简直是天衣无缝,绝对能称得上杀人教科书。 没有谁想死的,尤其是被两把刀给斩成好几瓣。 方圆当然也不愿意,更何况他刚才的仓促,变形动作,只是为了诱引梅川酷的出现。 现在,两个忍者杀手都已经出现,他实在没必要再玩下去了。 所以,就在梅川酷俩人以为他死定了时--他的左拳,狠狠打在了丰田光鼎的腮帮子上,左脚,却重重踢在了梅川酷的面门上。 没有谁能看出,方圆是怎么在间不容发的瞬间,忽然化危险为反攻,将将躲过两把刀的同时,就给予两个敌人,造成了致残一击。 “啊!” 梅川酷俩人实在想不通,方圆是怎么避开他们的刀子,对他们反攻的,只能齐声发出一声痛苦的,不甘的惨叫。 “一对沙比,不知道老子刚才在逗你们玩儿?” 看着两个忍者,背对着小河的方圆,得意的轻笑一声,更是好整以暇的晃了晃脖子,正准备走过去时,全身却猛地一颤! 一道银白色的刀光,忽然从他背后的河水下跃出,就像一条出水蛟龙那样,不等他做出任何反应,就异常迅速的斩在了他右肋下:噗! 这是刀锋入肉的声音。 第387章:她是鬼不是人 三国时期,西蜀东吴火烧赤壁后,曹操败走华容道时,曾经得意的大笑周瑜小儿、诸葛村夫无能,说要是在这儿埋伏下一哨人马,他命铁定休矣。 结果,曹丞相的得意大笑声未落,关云长出现了。 方圆就是那时的一代枭雄曹操,他太得意了。 得意,会让人忘形,从而放松该有的警惕,被更致命的危险趁虚而入。 但很可惜的是,人家曹操命好,重情重义的关云长放了他一马。 可田中美和会放过方圆吗? 答案是相当肯定的:不会。 忍者杀人,从来都不会手下留情,尤其方圆还是小师妹(长岛雪花)、山口野崖被杀的主要凶手。 趁方圆反击成功,得意忘形时,隐藏在河水下的田中美和猝然暴起! 只一刀,就狠狠斩中了他的要害处,左肋下。 长刀入肉时发出的‘噗’声,估计连已在数公里之外的秦大川,都能听得到。 梅川酷、丰田光鼎俩人的受伤,给田中美和创造了给方圆致命一击的机会。 她把握住了,也成功了。 刀子砍在方圆左肋下后,他就本能的伸手按住刀锋,霍然转身! 清冷的月光下,田中美和能清晰的看出,方圆那张本来很英俊的小白脸,已经扭曲的就像恶魔那样吓人,带着无法形容的痛苦,还有不可思议。 田中美和没有夺刀,而是横向往左疾扑。 她放弃刀子,选择迅速远离方圆,不是因为被他当前的样子给吓坏了,而是很清楚人在临死前的反扑力量,才是最恐怖的。 既然胜券在握,已经身受重伤的方圆铁定会死,只有傻瓜,才会在他还有能力发出临死最恐怖的反击时,来跟他正面作战。 这时候,放弃刀子暂避一旁,稍等片刻等他生命迅速消失个差不多后,再回来把他咽喉割断,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田中美和身为流派第二高手,没理由不懂这个浅显的道理。 所以她及时向左扑出至少七米,才猛地站住,也没去照看受伤的梅川酷俩人,就死死看向了方圆,很是有几分姿色的脸上,浮上了讥诮的神色。 塔希科行动失败、包括小师妹在内的行动小组全军覆灭后,流派掌门人就开始布置复仇计划,来刺杀罪魁祸首方圆了。 为此,流派费了大力气,用了足够长的时间,来搜集方圆的资料,最终确定这是个相当牛的家伙。 是,田中美和也承认方圆很流弊。 因为如果把她换成方圆的话,刚才面对梅川酷俩人的默契联手进攻,就算使出吃奶的力气来,她也绝对做不到‘反败为胜’的。 但这有什么呢? 现在他不也被她狠狠一刀斩在肋下,等待死亡? 田中美和发誓,凭借那一刀劈出后传来的手感,方圆至少被她劈断四根肋骨,并伤到了内脏。 “你--你、你……” 方圆左手死死按着左肋,右手抬起指着田中美和,声音嘶哑切断断续续,好像在指责她不光彩的偷袭行为。 这家伙死到临头了,还特么的开玩笑:忍者,不都是靠偷袭来完成任务的吗? “你去死吧,小师妹他们,已经在那边等你很久了,你不会感到孤单。去了那边后,替我像小师妹问好,就说我们都很怀念她。” 田中美和深吸了一口气,在方圆身子摇晃着向草丛中直挺挺摔倒下去时,才缓步走了过去。 走出第三步时,田中美和已经从肋下,拿出了忍者最擅长使用的肋差。 这把刀,可以轻松割断方圆脖子上的大动脉。 方圆重重摔倒在了草丛中,身子不甘的用力耸了几下,双手依旧死死按着那把长刀,很不甘,很想拔、出来,跟这些卑鄙而可怕的忍者,拼个你死我活。 但老天爷却不想給他这个机会--德高望重的老人家呀,刚才已经给过他一次机会,让他在遭到梅川酷俩人的猝然袭击下,反败为胜来着,可他没珍惜呀。 老天爷,从来都是个吝啬的家伙,最多只会给方圆一个机会。 他的机会已经丧失,所以接下来就只能等着被割喉了。 田中美和双手握着肋差,微微侧着身子走向方圆,走的很慢,两只眼更是死死盯着他的手,一旦看出有哪儿不对劲,她就会立即惊鸿般的后退,远遁。 鼻子被踢歪了、后槽牙被打飞好几颗的梅川酷俩人,这时候也忍痛爬了起来,拣起了地上的刀子,看着方圆的眼神,无比的暴戾,残忍。 只等师姐割断方圆的咽喉后,他们马上就会扑上去,把他碎尸万段! 谁让他敢打残伟大的忍者来着? “呃--” 当田中美和缓步走到第五步时,躺在那儿的方圆,身子猛地往上一挺,接着发出了一声不甘的倒吸冷气声,然后就寂然不动。 “他死了。” 丰田光鼎站了起来,双手握着长刀,刀锋斜斜的放在肩膀上,看向了田中美和。 “割断咽喉,才能算真的死了。” 田中美和面无表情的说着,只一步,就跨出两米,接着屈膝跪倒在方圆身边,手中的肋差狠狠拖了下去! 方圆可能真的死了,或许是深度昏迷,所以在田中美和拿刀狠狠斩向他咽喉时,没有任何的反应。 当冰冷锋利的刀锋,已经拖到方圆下巴,再需要瞬间的十分之一,就能让他彻底挂了时,田中美和紧绷着的神经,终于悠然松懈。 相比起梅川酷俩人来说,田中美和更稳重,更老道,疑心也更大。 在方圆刚中刀倒地时,她还生怕这厮在假装,就像他刚才欺骗丰田光鼎俩人那样,所以才小心小心再小心,预防他在受伤后的临死反扑。 现在,没这必要了。 因为她敢确定,尘世间没有谁能在这瞬间的十分之一时间内,能救得了方圆。 哪怕是流派掌门人、被称为东洋第一高手的丰田秀敏亲自出手,也休想做到。 如果真有某种力量能阻止田中美和这一刀的话,那么只能是鬼了。 来自罗布泊黑暗世界深处的九幽王,算不算是鬼? 没有谁知道。 可她却能阻止田中美和的这一刀。 当! 火星四溅过后,小石子打在刀锋上发出的脆响声,才传进了田中美和的耳朵里。 与此同时,她握刀的双手,就像不小心触电那样,猛地一颤--即将切进方圆皮肤的肋差,擦着他的脖子攸地下滑,落在了胸膛上。 啊!? 田中美和大骇,本能的一呆时,又一颗小石子打来,目标仍然是她手中的肋差短刀。 在大骇的瞬间,田中美和已经霍然抬头,捕捉到了那颗疾飞而来的小石子--看到,但并不代表着她就能躲开。 尽管,她已经本能的做出躲避动作,可那颗小石子,还是精准的打在了肋差上。 这次的力道更大(刚才那颗小石子的力道不足,是因为九幽王怕力道大了,会造成刀锋变向,不小心切断方先生的脖子。但现在刀锋已经远离方圆的要害,她自然无所顾忌了),大到田中美和双手虎口发麻,再也握不住刀子。 刀子被打飞,落在方圆脚边半米处。 田中美和不愧是流派内,仅次于丰田秀敏的高手,肋差脱手后,单膝跪地的她,立即一个贴身翻滚。 等她再次右膝跪地迅速抬起头来时,肋差已经被她死死握在了手中。 因为抬头速度过快,她本来湿漉漉的发丝,就像无数根细细的鞭子那样,在空中猛地滑过,狠狠抽打在后脖子上。 生疼。 田中美和却感觉不到。 她现在所有的注意力,都已经放在了一个鬼魅般出现的女人身上。 是的,就是一个女人,穿着一身灰白色的运动衣,身材很好,但长相却很普通--凌晨的月光,实在太好了,把小河边照的亮如白昼。 她是谁? 只用一颗小石子,就把我的肋差给打飞了! 田中美和死死盯着白衣女人,牙关紧咬,却无法阻止极度恐惧、哦,不,是惊悚,从内心深处攸地腾起。 “你是谁!?” 同样想知道白衣女人是谁的,还有丰田光鼎。 相比起切身体会到女人厉害的田中美和来说,他最多只是震惊,但远远不会被吓到连大喝一声都不敢的地步,更是在厉声喝问出这三个字的同时,就像一头猎豹那样,凶狠异常的扑向白衣女人。 人还没到,手中长刀已经迎风一刀,狠狠斩在了白衣女人的额头上。 迎风一刀斩! 人在惊惧或者不正常时,总能激发出骨子里的潜力。 就像此时的丰田光鼎,被姐姐逼着练了十数年,都没有连成的迎风一刀斩,此时竟然霍然贯通,不管是速度还是力道,都是相当的到位。 没有谁在被迎风一刀斩斩到额头时,还能活下去--被硬生生劈成两半的人,要是能活下去的话,那么这个世界肯定被颠覆了。 “好刀法!” 丰田光鼎超水平的发挥,让田中美和情不自禁大赞的同时也很纳闷:她能用一颗石子打飞我的肋差,却躲不开光鼎君的一刀? 很快,她就看到了答案。 丰田光鼎超水平斩出的一刀,狠狠斩在白衣女人的额头上后,她不但没有被劈成两半,反而右手猛地抬起,刺向了他的心口。 怎么会,这样? 田中美和的双眼瞳孔,骤然一缩,成了针尖。 “啊!” 凄厉无比的惨叫声,从丰田光鼎的嘴里发出来时,田中美和再次惊悚的发现:他的心脏,竟然被那个白衣女人,硬生生的从胸腔内,掏了出来。 嗡! 田中美和脑子里,瞬间一片空白,但偏偏有个声音在咆哮着:她不是人,她是鬼,最爱吃人心的厉鬼! “你、你--是鬼,鬼,鬼……” 丰田光鼎抬手指着九幽王,很想跟她探讨几句诸如你是来自哪里,要到哪儿去的话题。 可没有心脏的人,貌似无法说太多的话,所以只能在凄声喊出几个字后,就重重摔倒在了草丛中。 第388章:方圆是你的丈夫 月光清冷,犹如水银泻地般,把世间万物照的一清二楚。 也包括九幽王右手掌心中,那颗仿佛还在微微跳动的心脏。 月光下的小河边,一个白衣女人手中托着一颗还在滴血的心脏,这一幕绝对能让任何人感到窒息,也包括田中美和。 残忍不可思议的一幕,已经彻底颠覆了她对这个世界的认识,让她忘记了该后翻跳进河水中逃走,然后找个安全的地方,浑身发抖的呕吐,失声痛哭。 丰田光鼎重重摔倒在地上后,已经疾步扑到白衣女人背后的梅川酷,傻楞片刻后,发自灵魂中的极度惊悚,就让他扔掉手中肋差,转身就跑。 他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到最安全的地方。 最安全的地方,是哪儿? 有人说,是死亡世界。 唯有人死了,才会最安全,所有的伤害对他,再也造不出任何的威胁。 所以梅川酷就逃去了死亡世界--他在转身扔刀,用毕生最快的速度狂奔出足足三十米后,才觉出自己身体好像不对劲。 脚步稍稍放缓,梅川酷低头一看--他的心口部位,不知道啥时候竟然出现了一个拳头大小的血洞,鲜血还在往外冒,可心脏却不见了。 还暂时活着,拥有正常意识的人,忽然发现自己心脏被人偷走后,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没人知道。 因为被活生生摘走心脏的人,都已经死了。 死人,是说不出没心脏后是什么滋味的。 而且,梅川酷也不想告诉任何人,他的心现在有多疼。 真的很疼。 疼的他再也无法呼吸,只能在扑倒在地上时,勉强转身看向了三十米开外。 那个白衣女人,依旧站在丰田光鼎的尸体前,好像一动不动,但她的左手中,却赫然多了一颗心脏。 那就是梅川酷的心脏。 很疼,是因为女人攥紧了它,让它极度思念在主人温暖的怀抱中的感觉。 用力攥了一下两颗血淋淋的心脏,九幽王随手扔在了草丛中,就像被夜风吹动那样,轻飘飘的来到了方圆面前。 她没有理睬田中美和,却像人家那样单膝跪地,低头去察看方圆的伤势,嘴里还幽幽的叹了口气:“唉,老公,你怎么这样不小心,竟然被几个下九流小货色伤到了,我好心疼的。” 向来都骄傲异常的田中美和,却被九幽王形容为下九流的小货色,她没反驳。 因为她相信九幽王没撒谎。 甚至,他们三个人在九幽王眼中,连下九流小货色也算不上吧? 亲眼看到梅川酷的心脏,被九幽王从后背摘走后,田中美和就放弃了逃走:她坚信,无论她怎么逃,都逃不出这个鬼女人的凶手。 今晚,就是她的死期。 一个人确定自己要死、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后,胆子就会大很多。 田中美和就是这样,所以她不再发抖,只是更加用力攥紧了手中的肋差,死死盯着九幽王,嘎声问道:“你、你究竟是谁?” “你耳朵聋了么,没听到我叫他老公?” 正要伸手去拿走斩在方圆身上刀子的九幽王,闻言动作暂缓,却依旧没有抬头。 “原来,方圆是你丈夫。” 田中美和深吸了一口气,刀子缓缓放在了自己脖子上:“不劳你动手,我自己会死。可我想在临死前知道,你是人,还是鬼。为什么,刀枪不入。” “我很希望能成为人。” 九幽王淡淡的说:“你可以死了。” “原来,你是鬼。” 田中美和举起肋差时,忽然笑了:“难道你不知道,从来都没有自杀的忍者?” 田中美和最后一个字还在舌尖打转时,肋差已经狠狠刺向九幽王的腰眼! 就算亲眼见证丰田光鼎那异常凌厉的迎风一刀斩,活生生斩在九幽王额头,也没起到丝毫作用,可田中美和还是想在临死前,再试一下。 她真不相信世上有鬼,更不相信有刀枪不入的活人。 “你会死的很惨。” 九幽王任由田中美和一刀狠狠刺破她衣服,刀尖却被迫停留在皮肤外面后,眉头皱起正要抬头伸手--躺在那儿好像有半个世纪都没动一下的方圆,却忽然动了。 那把斩在他左肋下的武士刀,已经被他握在手中,毒蛇般的带着残月,恶狠狠刺向了九幽王的左眼,同时更大喝一声:“刺她眼睛!” 被田中美和狠狠斩了一刀后的方圆,本该不死也得重伤才对,现在却突然‘复活’了。 从他暴喝声中的充足中气,以及刺出这一刀的力度来看,他压根没有受伤。 他装作重伤不治的样子摔倒在地上,就是为了把握机会,给九幽王致命一击! 今晚,与其说方圆在等待危机的到来,籍此来引出按照照顾他的昆仑,倒不如说他的真实目的,就是先把自己置之死地,再伺机刺杀九幽王。 他制订这个计划时,无法肯定昆仑会不会出现(现在,他还不知道昆仑已经出关去了昆仑),但却能确凿九幽王在他‘身受重伤’后,现身来救他。 因为他现在已经知道,那个最可怕的鬼女人,才不会杀他,只想把夏小韵取而代之来掳获他的芳心,继而培养成她的傀儡(这一点,从九幽王跟田中美和的对话中,已经证实了)。 当初她打伤方圆,给他种上尸毒,也是为了迫使他主动远离夏小韵,绝不会杀他的。 但很可惜,那时候方圆不知道,昆仑更不知道。 所以昆仑才会受到比方圆更严重的伤害,独自出关去等死。 等方圆明白过这一切来后,该怎么解决昆仑中毒后的痛苦,就成了方圆最大的心愿。 他一直在等机会。 等一个被人‘斩杀’的机会。 就在他等得花儿都谢了时,田中美和三人才姗姗来迟。 来的虽然晚了些,不过终究还是来了。 田中美和三人在暗中监视、今晚追踪方圆去招财会所时,还以为他没发觉--唉,他们也太小看了方圆。 如果方先生的警惕性、查觉心真这么差劲的话,他肯定活不到今天。 他活到了今天,并利用田中美和等人的刺杀,成功引出了九幽王。 计划成功了,相当完美。 至于方圆提醒田中美和要刺九幽王的眼睛,这摆明了是把她当做了盟友:当遭受外来不明生物的入侵时,地球人不该冰释前嫌,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吗? 田中美和也不傻,当然能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正如她的反应速度也不慢,肋差迅速上移,狠狠刺向九幽王的右眼。 同时,心中还无比懊悔:我怎么这有傻,没想到眼睛是任何生物最脆弱的命门所在? 她全身都可以刀枪不入,但眼睛不可能也这么变态吧? 更何况,就算无法刺瞎她的眼睛,但只要能逼她闭眼就行了! 闭着眼的人,能追上睁着眼的人逃走吗? 果不其然,就像方圆所提醒的那样,当两把锋利的短刀,一下一右的,从两个角度恶狠狠刺向九幽王的双眸时,她只能被迫闭眼,脑袋后仰,灵巧异常的后翻。 “继续攻她眼睛,别给她喘息的机会,要不然咱们就死定了!” 方圆腾身跪起时,厉声大喝着,来不及站直身子,就顺势向前扑去,刀尖如影随形般再次戳向九幽王的眼睛。 “是你死定了,可不是我,哈,哈哈!” 田中美和却忽然长笑几声,趁着方圆不顾一切的拼死进攻九幽王时,身子轻盈后翻,就像跃出水面上的鱼儿那样,噗通一声倒扎进了水中。 唯有傻瓜,才会奢望用刀子,去对付一个刀枪不入的怪物。 田中美和才不是傻瓜,所以才趁着方圆缠住九幽王的机会,及时逃走。 华夏人,真特么的好傻,以为我会跟他联手对付那个怪物。 身子刚刚刺进水中,心里这样想的田中美和,就化身为一条游鱼,顺着水流方向在水底,以最快的速度向前逃逸。 唉,东洋人,从来都不值得信任。 看到田中美和趁机逃走后,方圆心中轻叹一声,却没有怪她:你在看到狗吃屎后,会怪它不讲卫生吗? 他只能咬紧牙关,使出浑身的本领,一刀紧似一刀的,刀刀不离九幽王的眼睛,拼死攻敌。 “老公,你的盟友都已经逃走了,你自己还打个什么劲?你呀,不是我的对手的,从来都不是。好了,别闹了,休息会儿吧,乖。” 九幽王在说话时的声音,很是木然,没有一丝感情,尤其是她说方圆要乖时,让方先生更加愤怒,但却又不能不听她的话,乖乖躺在了草丛中。 他不能不乖,因为在他第三十二次刺出刀子后,就觉得肋下一麻。 浑身的力气,就像凉水被倒进低温零下两百度的冰窟中,瞬间冰冻,再也无法动弹一下,只能眼睁睁看着九幽王那张呆板的脸,出现在了自己视线中。 方圆讨厌这张脸,很想闭眼。 实在不行,就算死了也是可以的。 九幽王成全了他--就在他想到这儿时,就迎来了铺天盖地的黑暗。 黑暗,哪怕是有月光当头照的凌晨时分,也肯定的存在着。 所有的忍者,因为职业关系,都喜欢黑暗。 黑暗,不但能协助他们藏匿,杀人,更方便他们逃跑。 田中美和水底潜游足足数百米后,才慢慢浮上水面,看了眼空荡荡的左岸(右岸是公路,也是刚才发生拼斗的所在地),随即迅速爬上了岸。 忍者不是狸猫,却能做出狸猫才能做出的动作--田中美和四肢着地,就像狸猫那样,借着草丛、树影的掩护,迅速前行。 只要爬过前面那棵树,她就能站起来,用两只脚狂奔了。 她发誓,会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华夏,一辈子,都不会再涉足半步! 这个神秘的国度,简直是太可怕了。 田中美和顺利的爬到了那棵树后,才灵巧的站起身,回头向后看去--就看到了一张脸。 有些模糊的脸,就在树干上。 第389章:瞎子也能当老公的 树干上,怎么会长着一张脸? 看着那张越来越清晰的脸,田中美和嗅到了新鲜的血腥气息,也渐渐明白了:她刚才站起来时倚着的树干,根本不是树干,而是一个人。 就是那个残忍杀死她两个同伴的厉鬼。 可是,她不该被方圆缠住了吗? 就算没被缠住,又怎么能知道我会来这儿,提前藏在树后等我? 她在假扮树干时,怎么可以比我们专业而又敬业的忍者,扮的还要像? 田中美和望着九幽王那张平凡的脸,真想问清楚这些问题--最起码,坚持到那颗在九幽王手掌中心的心脏彻底变冷后,再死也行啊。 被摘走的心脏还没有变冷,田中美和就很不甘的瘫倒在了地上,趴在了九幽王的脚面上,所有的意识彻底消失前,仿佛听到她冷笑一声,说:“哼哼,自以为从华夏偷走点皮毛,就创建忍术妄称世间最专业的杀手,真是愚昧透顶。” 愚昧透顶的人,实在没必要再活在这个世界上浪费资源。 陷进黑暗中的方圆,依旧活跃着的脑皮层细胞,向他传递着这个信息。 老子才不是愚昧透顶的那种沙比,我被当死狗似的扔在这儿,只是因为跟那个鬼女人实力差距太过悬殊罢了。 有本事,她再把我放开,看我怎么收拾她--咬牙切齿的方先生,灵魂深处呐喊着这些话时,光明重新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 月亮,还是那盘圆月。 夜风,依旧是那样的清冷,让人有些害冷。 鬼女人九幽王,却坐在他身边,背对着他,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昂起下巴看着天上的圆月,很专心痴迷的样子。 重新醒来后,方圆就忘记了在黑暗中发誓要收拾人家的话:明知不可为,却偏偏那样做,绝对是傻瓜行为啊。 愣愣盯着一动不动的九幽王的背影,方圆忽然有了种奇怪的莫名感觉:她的背影好孤单,看起来就像在月光下孤独的坐了数万年,让他产生一种很想把她拥入怀中好好怜爱的可怕冲动。 “你,是不是很想抱着我?” 就在方圆刚升起这种想法时,依旧背对着她看月亮的九幽王,忽然说话了。 “你咋知道?” 毫无防备的方圆,脱口说出这句话后,才意识到自己有力气了。 不但能说话,还能迅速坐起来,抄起了地上的一把肋差。 (写到这儿,兄弟觉得有必要啰嗦几句,具体啥叫肋差。 肋差,通常东洋武士用来破甲。剖腹自杀所用的短刀,随身携带,是东洋武士刀的一种。 武士刀,自汉朝以来从东亚大方传入东洋的单刃直刀,在10世纪前后演化而成,依据形状,尺寸分为太刀、打刀、胁差、短刀等。) “唉,别费那个力气了,你又杀不了我。” 就在方圆刚举起肋差,要狠狠劈下去时,依旧没有回头的九幽王,轻轻叹了口气,好言好语的劝他缴械吧,总举着把破刀子,不嫌累? 很沮丧的,方圆把肋差远远的扔了出去。 噗通一声水响,那把说起来很名贵的肋差,就沉进了河底。 “我被你整昏多久了?” 方圆放下手时,在身上飞快的摸索了一遍:很好,身体各零件都很正常。 “也不是太久,我杀了那个女人后,就回来照顾你了。” 九幽王淡淡的回答。 “你咋、咋知道刚才我盯着你时,心里在想什么?” 方圆才不会在意田中美和的生死,谁让她抛弃自己独自逃生来着? “感觉到的。” 九幽王的回答,如此简洁。 你又不是我的啥人,咋会感觉到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方圆心肝儿微微一紧,迅速岔开了话题:“以后,都别叫我老公。” “这是你的命数,你逃不掉的。” 九幽王总算回过头,看了他一眼:“除非,有一天你能杀了我。但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或者干脆说不可能--我,从来都是杀不死的。” “那你能活多久?” 方圆冷笑:“寿与天齐,还是福如东海?” “一万年太久,只需一生足够,但前提是你得来陪伴我。” 九幽王身子微微一拧,就像坐在盘子上那样,很轻盈的就面对了方圆,看着他的眼眸神色,无比的温柔。 “别来恶心我。” 方圆才不会跟她对视,只是盯着河面,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总有一天,我会杀了你。” “我也希望你能杀了我,因为在见识到这个精彩的世界后,却不能像你们人类这样正常生活,这绝对是一种痛苦。” 九幽王说话的语气,平淡的吓人:“所以,我等你。但不会等太久。” “为啥?” “因为,你很快就能成为我的丈夫。天底下,会有杀害妻子的丈夫?” “呵呵。” 看着自信满满的九幽王,方圆郁闷异常的笑了,站起来拍了拍屁股,就走向了河堤。 他想杀她,却杀不了她。 她能杀了他,却不杀他。 那么,他还跟这样一个邪恶生物呆在一起做什么? 还是早点回家洗洗睡,梦中好好琢磨该怎么杀她吧。 九幽王没有拦他,只是扭头静静的看着河面,就像一尊雕像。 半分钟后,方先生坐在了她身边,学着她的样子,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 “你不是要走了吗?” 九幽王没看他。 “走了,也能再回来的。” 方圆吸了下鼻子,很客气的问道:“我能抽烟吗?” “我特别讨厌男人在我面前吸烟。” 九幽王话锋一转:“但你除外。别说是吸烟了,就算跟别的女人欢乐,我也能接受的。没办法,谁让你是我命中的丈夫?” 方圆没有再反驳什么。 聪明的男人,才不会跟一个至邪的不明生物,来告诉她:你是不可以跟人类结合的。 辛辣的烟草气,在肺里缓缓转了一圈,再吐出来时,方圆觉得舒服了很多。 人在舒服时,心情就会好,说话的腔调,就会好听些:“我觉得,你该知道,我今晚最想做的是啥。” “杀了我。” “你明明知道我现在才没有这种天真的想法。” “呵呵,那就是想要解药了。” 九幽王笑了,声音虽然不是很好听,但笑声总比哭声更让人感到舒服。 “对,我就是想拿到解药。” 方圆点了点头,继续说:“尽管有人告诉我说,身中尸毒的人,必须得跟你发生那种关系--那种关系,才是解药。可是,我觉得你肯定还有别的办法,去化解跟你同性的女人所中尸毒。” 漠北北,还有山羊,都曾经告诉过方圆,说要想解开神上的所中尸毒,必须得跟九幽王发生那种关系。 方圆信了。 但他很纳闷:他是男人,可以跟九幽王那个啥,可陈婉约,昆仑呢? 难道说,她们两个女人就只能等死了? 他觉得不大可能,所以才说出了这番话。 “你的确很聪明。” 九幽王侧脸,看着他说:“如果我是男的,在给你种上尸毒后,却又不忍你痛苦的死去了,那么我就会给你喝我的血。老公……”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还是先叫我名字吧,听你喊我老公,我就想哭。” “那好。” 九幽王笑了笑,平凡的相貌,在月光下看起来也有些小妩媚的样子:“方圆,你该知道被毒蛇咬了后,要想解毒,得需要从它身上提炼、配制出的血清吧?天底下,所有携带各种毒液还能存活的生物,那是因为他们自身,就有解毒功能。” “你的鲜血,就能化解女人的尸毒?” 方圆盯着她的眼睛,半信不信的说:“可我要想解毒,就得跟你做那种恶心事。这,好像有些不科学。” “现在的科学,能解释几个问题?” 九幽王微微嗤笑一声,才继续说道:“女人跟我一样,同属阴性,所以我的血液对化解她们的尸毒才有效果。但男人却不同了,要想吸收,只能在我们交配--好吧,我知道你很反感这个字眼,那就用恩爱来代替吧。” 看到方圆有皱眉动作后,九幽王及时更换了说法:“我们恩爱时,女人,男人,都会有精华排出……这算你们人类的正常科学知识了,不许皱眉,要不然我不说了。” 方圆叹了口气,抬手说:“唉,你继续。” “男人在瞬间的欢乐过后,就像一根管子在放水,停水后,会自然的回收。你总该懂得这个道理吧?” 九幽王问道。 方圆闷闷的说:“不懂。” 九幽王笑了:“那好吧,就跟你聊聊你该懂得一些小知识--恩,比方,你们在用右手获取欢乐后,有时候就会感到肚子疼,那是因为停水后,管子自然回吸时,吸进了冷空气,导致受凉所致。” “真是这样?” 方圆看着九幽王的眼神,有些惊讶。 “我说的话,你不用怀疑,因为这是无比正确的。” 九幽王淡淡的说:“所以呢,我们恩爱时,你的回吸时,就会吸回一些我的--那是雌性的精华所在,比鲜血还要珍贵,通过你的肾脏,直截影响你的血脉,来化解你所中的尸毒。” 方圆愣愣的看着她,很久后才衷心的说:“现在,我真有些佩服你了,你是咋知道这些的?” “了解人类的正常习性,是我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的二十年中,必须学会的东西。” 九幽王微微一笑:“更何况,我每天都要跟死人呆在一起,观察他们,品尝他--” 方圆抬起右手,竖在了九幽王的嘴唇上。 他这个动作,是相当自然的,就是不想听九幽王说出那些让他反胃的话。 而九幽王呢,貌似也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所以也没躲闪。 手指竖在九幽王嘴唇上后,方圆才意识到自己很轻松碰到了她。 如果,手指刺进她的眼睛中呢--方先生看向了她的双眸。 “以后,你再敢生出要刺瞎我眼睛的想法,我就先让你变成瞎子。” 九幽王淡淡冷笑:“反正,瞎子也能当老公的。” 第390章:我只会放纵你这一次 “嘿嘿,找个瞎子来当老公,你那真实的娇美容颜,完美身材无人欣赏,那该多无趣,对吧?” 心思被人家一眼看穿后,方圆讪笑着缩回手时,心中却是蓦然一惊:我咋会跟她开玩笑,很近亲的样子? 自从去过罗布泊深处那个黑暗世界后,方圆就对那个地方,居住在那地方的所有生物,都无比的讨厌,更有正常人才会有恐惧。 尤其是得知,有个至邪之物,斩杀看守她的天狼星,走出罗布泊涉足中原,目标直指向自己而来后,要说方圆不害怕,那是假的。 九幽王爱吃人心,或许是以讹传讹,毕竟耳闻不如眼见,方圆听到后虽然相信这是真的,但内心却没有把这太当回事,就像普通老百姓,总是觉得叙利亚内乱太遥远那样。 可在相救陈婉约的那个晚上,九幽王却用事实,让方圆惊悚的发现:无法用科学解释的危险,那个至邪之物,其实就在他身边,随时会出现! 身中尸毒,梨花山老刘的惨死,再加上今晚三个出色忍者苦比的命运,都在真切的告诉方圆:你被这样一个邪物‘相中’,绝对是生不如死的。 哪怕是死,你也得反抗。 要不然,你就得在以后的岁月中,每天跟一个从小在腐尸中长大,甚至靠吃腐尸过日子的不明生物,生活在一起。 想想,就会恶心反胃,就会圆死不从才对--可是为啥,方圆现在貌似对她并没有多少反感? 要不然的话,也不会很跟她并肩坐在一起,又做出抬手掩人家嘴巴,脱口说出正常男女打情骂俏时才会说出的话。 敏锐察觉到自己对九幽王的心态后,方圆不但吃惊,而且还害怕,下意识的向旁边挪了半米,要不是还有要紧事,绝对有多远,就跑多远的。 “你很怕我?” 看到方圆向旁边挪动后,九幽王眉梢微微挑了下,问道。 “是。” 方圆才不会因为要面子就否认。 毕竟害怕一个邪恶不明生物,这也是人类的正常反应,就像你不愿意跟狗儿一起吃屎那样,真的很正常。 九幽王看着他,过了很久才轻声说:“你怕我,是不是因为不了解我?” 方圆想了想:“昂,差不多就是因为这个吧。” “那,我怎么做,才能不让你怕我,从而接受我呢?” 九幽王又问。 方圆笑了,抬头看着那张很平凡的脸:“无论你怎么做,我都会害怕你,不会接受你,因为我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而且我现在也知道了,你之所以接近我,忍受我,是因为你喜欢我们的生活,想成为我们这样的人。” “是的,你说得不错,我是喜欢你们的生活,想成为你们这样的人。” 九幽王的目光,从方圆脸上掠过,看向了已经出现曙光的东方天际,淡淡的说:“如果你不是唯一能帮我实现这个愿望的男人,我想--我已经尝到你心脏的美味了。” 又想了想,方圆才小声问:“你不会因为我长时间的固执,失去耐心,会在某一刻变得丧心病狂,摘出我的心肝来抄抄吃了吧?” “不会,永远不会。我可以杀尘世间的任何人,但绝不会杀你。” 九幽王摇了摇头,脱口说道:“在你没有起到该有的作用之前,我都必须保护你不受伤害,这是我存在的最终使命。你死了,我也会死。可我不想死,所以在我不死之前,你会一直活着。” “是吗?” 方圆眯起眼睛,无法掩饰的兴奋,攸地浮在脸上:“你不会骗我开心吧?” 任何人,在面对无法抗拒的危险面前,却得知自己其实很安全,那么都会开心的,像方圆这样。 “我会骗你?我有必要骗--” 九幽王不屑的冷笑着,刚说到这儿,就坐在她半米外的方圆,忽然一个虎扑,猛地把她扑倒在了地上。 就像武松打虎那样,骑在她身上,左手掐住她脖子,右手攥紧了拳头,一拳一拳接一拳的,狠狠砸在了她的脸上。 特么的,既然你亲口告诉老子,你不但不会杀我,而且还要拼命的保护我,那么老子凭啥还要害怕你,凭啥不趁你对我有所忌惮,不狠狠削你一顿? 老天爷早就说过了,方圆全力打出一拳后,足以把十厘米厚的青石板打裂。 人的面骨,绝对比不上青石板,那么也受不了方圆的连续全力猛击,绝对会被他捶成一个烂西瓜! 但九幽王却不是人。 她是来自某个世界的至邪之物,刀枪不入,就算方圆的拳头,雨点般的狠狠捶在她脸上,最多也就是把她的鼻梁骨打歪,却对她造不成任何的杀伤力。 更让人不解的是,在方圆虎扑上来发疯般的捶打时,九幽王不但没还手,甚至没有反抗,只是闭眼任由他发疯。 那模样,很容易让人想起,年轻的母亲,任由没长牙的宝宝,在她身上啃咬。 砰! 最后一拳,擦着九幽王的左耳,狠狠打在了一块火柴盒大小的鹅卵石上。 鹅卵石下面,可能还有一块体积较大的石头垫着,所以没有被方圆这一拳打进泥土中,而是碎裂成了好几瓣。 方圆的手指关节,也被鹅卵石隔破一块皮,有血流了出来。 由此可见,他打出的每一拳,确实都有着‘开碑裂石’的威力,但对九幽王,却偏偏造不成任何的杀伤。 无比残酷的现实,让方圆高举起的拳头,颓丧的落了下来,低头怔怔的看着九幽王。嘴角不住的抽啊抽的,神色无比复杂。 “打够了没?没打够的话继续打,一直打到你满意为止。” 九幽王淡淡的说着,抬手在自己鼻子上,稍稍揉了下,咔吧一声轻响,复位了。 用力抿了下嘴角,方圆阴声问道:“你喜欢被我打?好啊,那我以后不爽了,你就及时出现在我面前,让我打好了。” “我只会放纵你这一次,唯一的一次。下次,你要是敢再动我一拳,我就加倍奉还,以打不死你为底线。” 九幽王冷笑一声,左手看似很随意的一拨拉,就把方圆从自己身上掀了出去。 “其实打你这一次就够了,正常人哪有对着石头发疯的,那么疼。” 方圆爬起来,重新坐好,右拳放在嘴边,在破了皮的地方,用力嘬了一下。 拢了下有些凌乱的发丝,九幽王坐了起来,嘴里发出一声轻哼,双肩抬起,脑袋后仰,伸了个懒腰时,上半身的关节,就发出咔咔的爆豆声响。 挨了一顿狠揍后,她竟然像睡了好久才起来活动了下筋骨的懒汉,当做了一种享受--她的反应,无疑更强有力打击到了方先生的自尊心。 有些羡慕的看着九幽王,方圆说:“我有三件事。” “说呢,我听着呢。” 九幽王屈膝伸手,除下了左脚的鞋子。 不是让方圆讨厌的绣花鞋,是当下女孩子长穿的帆布板鞋。 没穿袜子,鞋子除掉后,就露出一只堪称完美的白生生秀足:皮肤晶莹,凝脂般的光滑柔润,足形纤美健康。 尤其是五个脚趾头,就像蚕宝宝那样,蜷缩着身子依偎着,指甲是更是让人心动的粉红色。 总之,方圆敢发誓,如果九幽王原意的话,绝对是当世最美的脚模之一。 人们常说,脚是女人的第二张脸。 有着一双绝美秀足的女人,应该就是个极品美女。 九幽王有着一双好看的脚,可她的相貌却很平常--所以死死盯着这只秀足的方圆,很轻松就确定了,真正的九幽王,绝不是这个模样。 倒掉鞋子里的沙粒后,九幽王忽然抬起白生生的秀足,递到了方圆面前:“很好看,对吗?想不想--亲亲它?” 啪的一声,方圆抬手打开那只秀足,转头低声骂道:“痴呆,老子又不是变态的恋足癖,鬼上身了才肯亲你的臭脚。” “男人,都是口是心非的东西,每一个是好的。” 九幽王也没生气,只是冷笑着问:“第一件事,是什么?” “给我解药。” 方圆马上就说道:“能解开尸毒的解药。” “我说过了,你想解开身上的尸毒,得做我的丈夫。” 九幽王皱眉,说:“可现在我还能要你,因为我得先找到两样东西后。” 方圆来兴趣了:“哪两样东西?” “每个人,都得有点不愿意跟人说的小秘密,对吧?” 九幽王反问道。 “你算人?” 方圆冷笑。 “好吧,我不是人,我是妖魔鬼怪。” 九幽王的语气冷了下来。 方圆才不在乎她会不会高兴,继续冷笑着说:“你连妖魔鬼怪都算不上,最多是就是个邪恶的不明生物,游离于妖魔鬼怪神佛人之间。” “好吧,我就是你说的那个东西。这下你满意了吧?” 九幽王语气更冷:“我无论是什么东西,都有不愿意告诉你的秘密,行不行?” “行,我喜欢跟你这样聊天,痛快。” 方圆摘下一棵草,叼在嘴上,嚼了几下,才说:“我要的解药,是你的血。” 九幽王的血,能解开昆仑、陈婉约所中的尸毒。 方圆在说出这句话时,又来兴趣了:他想知道,刀枪不入的九幽王,哪儿才能放出血来。 九幽王没吭声,却从口袋中拿出一个小玻璃瓶,比钢笔帽短,差不多粗,里面盛着稍微发乌的鲜血。 方圆一把夺过来,打开盖子放在了鼻子下。 很正常的血腥气息,跟正常哺乳动物的鲜血完全一样,不过仔细嗅来,却有一种淡淡的麝香香味。 微微倾斜瓶子,方圆正要滴在手指肚上一滴,品尝一下味道时,九幽王说话了:“浪费一滴,就不足解救那个可怜女人了。” 方圆一楞,抬头问道:“你说的那个女人,是谁?” 九幽王撇了撇嘴,淡淡的说:“自然是你那个曾经的未来丈母娘,现在却被你霸占了的陈婉约。” 第391章:带你脱离苦海的菩萨 九幽王在提到陈婉约时,语气中带着明显的嘲讽。 看来,无论她是不是人类,都很鄙视方圆‘霸占’陈婉约的行为。 这让方圆很愤怒,瞪眼骂道:“草,要不是你们在暗中使坏,我会跟她--等等!你刚才说啥?你说,只要浪费一滴血,就不够解开一个人的尸毒?” 九幽王没有理睬他,又抱住屈起的双膝,看向了东方。 她不喜欢废话,觉得所有重复的话,都是废话。 东方的天际,这会儿慢慢黑了下去。 这是黎明前的黑暗,也是夜间最黑的时候,时间不会太长。 半小时过后,白天就会彻底的来临了。 方圆没在意九幽王的恶劣态度,只是缓缓的说:“可我要的是,两个人的解药。” 九幽王终于看向了他,但接着就挪开了,淡淡的说:“别操心你那个昆仑了,她现在已经死定了。” 方圆握着小瓶子的右手,手背上青筋猛地绷紧,低声问:“你,派人去杀她了?” 九幽王沉默,片刻后才说:“如果说,这个世间还有个人能对我形成威胁,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你的昆仑,也只能是她……所以,为杜绝以后没必要的麻烦,她必须得死。” 九幽王这次,并没有把必须得杀掉昆仑的真实想法,全部说出来。 但她也没撒谎:昆仑那石破天惊的一刀,虽然没有斩伤她,可却把她给吓出了一身冷汗。 刚涉世时,她以为‘看护’她长大的天狼星,就是尘世间厉害的高手了,余者压根不足挂齿。 但昆仑那一刀,却让她蓦然惊醒:那个女孩子,怎么可以使出比天狼星还要凶猛,霸道的一刀! 九幽王不知道,要是按起真实功夫来说,昆仑跟天狼星是在伯仲之间,甚至还略逊一筹。 可俩人在分别跟九幽王厮杀时,昆仑给她造成的威胁,却远远超过天狼星。 昆仑使出的那一刀,就像王羲之醉酒后写出的《兰亭集序》,可谓是绝响。 她能劈出那一刀,是因为她最在乎的男人被九幽王所伤,情急之下激起了全身的潜力,才有了超水平的发挥。 也可以称昆仑那一刀,是爱的一刀。 九幽王却不懂什么叫爱--她只是知道,到现在为止,她在回想起昆仑那石破天惊的一刀时,后脖子都会发凉。 更何况,她也知道昆仑对方圆,是一种什么感情。 九幽王要想实现自己的心愿,就绝不会允许昆仑这个最大的威胁存在。 尽管她也知道,昆仑中了尸毒后,活不了多久,对她的威胁,几近为零。 但她却觉得:唯有死人,才是最没威胁的。 更何况,梨花山老刘临死前,也曾经说过一句话:昆仑不出关,出关必斩仙。 到现在为止,九幽王都没琢磨出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又确定临死前的老刘,不是在吓唬她。 既然这句话中,也提到了昆仑,那么她就必须得死了。 所以,她才派出两个艳阴使,暗中跟踪山羊,去追杀昆仑。 方圆当然不知道九幽王,很是忌惮昆仑的存在,所以才派人去追杀她,只是听完后冷笑,缓缓的说:“你以为,你的人,能杀得了昆仑?” “杀不了她?” 九幽王眉梢挑起。 方圆笑了,看向河面,淡淡的说:“死的,只能是你的人。” “哦?” 九幽王能从方圆的淡定中,看出他不是在虚张声势,眉梢再次挑了下:“这么说来,我又小看她了。” “任何小看昆仑的人,都会吃到苦头的。” 方圆不想跟她多提昆仑,直接伸手,说:“再放点血出来吧,救她们两个。” “没有了。” 九幽王很干脆的回答。 方圆有些烦,瞪眼问:“故意的吧?还是怕我看到,你从哪儿放血?” 出乎方圆意料的,九幽王没在意他的恶劣态度,想了想后,抬手拉下了灰白色运动衣的拉链,露出了白玉雕刻般的大半个上身。 方圆当然不会天真的以为,九幽王忽然脱衣服,就是为了勾引他。 只能是给他看什么。 然后,方圆就看到她左肩肩头,有一朵盛开的彼岸花。 传说,在古西域三十六国时代,有个小国的王室成员,肩膀上都有这朵彼岸花--被人称为花族。 方圆,还有夏小韵,可能都是花族的后人。 他们更是天生的相同状况,只因他们的彼岸花,是男左女右。 陈婉约更说过,一般花族后人的彼岸花,都是男右女左的,就算结合了,也不会像方圆、夏小韵俩人那样,花开并蒂。 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方圆在九幽王身上,亲眼看到了彼岸花,跟他身上的一模一样。 这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方圆跟九幽王之间,也有着他不知道的渊源! 他们俩人,是亲戚,还是-- “别胡思乱想了,有些事以后你会明白的。” 九幽王说话了,淡淡的说:“你用手,来摸一下我的身子。” 方圆搞不懂九幽王为啥让他摸她的身子,在犹豫了下后,才慢慢伸出手--很自然的,放在了那朵彼岸花上,缓缓移动着。 片刻后,九幽王说话了:“感觉到了什么没有?” “凉,很凉,就像摸到了一条毒蛇。” 方圆想了想,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感受。 “呵呵。” 九幽王轻笑了声,双肩一振,把方圆的手震开,拉上了拉链:“你现在知道了吧?” “我知道啥啊?” 方圆刚说出这句话,猛地醒悟了:“你是说,你身上的血液,少的可怜,所以才会摸上去很冷?”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的鲜血量约为体重的8%左右,若体重为100市斤,则血量为4公斤,也就是4000毫升。 医学界明文规定,一个人在捐血时,最好不要超过400毫升,也就是鲜血总量的十分之一。 “我的血,不及你们正常人的二十分之一。” 九幽王淡淡的说:“如果每次失血超过三十毫升,就会有生命危险。这一小瓶差不多略低于这个数的……所以,我绝不能像你们正常人那样失血,你们才伤不了我。” “胡说,你骗人的吧?” 方圆愣了片刻,才愤怒的说:“如果你全身只有两百毫升不到的鲜血,那么是怎么支撑你怎么活下去的!哼,我看你是故意不想给我,才……” “放肆!” 本来神情平淡的九幽王,忽然厉喝一声,腾地抬手掐住了方圆的脖子,目光中全是暴戾,跟凶狠的怨毒,一字一顿的说:“别以为,我真不敢杀你。” 方圆不知道自己哪句话,才引起她发疯了,也不想去琢磨,更没反抗,只是死死跟她对视着,用更冷的语气说:“你今天不杀我,以后我会让你死在我手中。” 九幽王手指一紧,寒声问道:“真的?” “真的。” 方圆实话实说:“我以前说过的话,都算是放屁,但这次却是真的。所以,你还是抓紧杀了我,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呵呵,我不怕,我等你来杀我。” 九幽王却呵呵轻笑一声,松开了手。 方圆揉着脖子,站起来转身就走。 九幽王有些奇怪:“你要干嘛去?” “回家,天快亮了,明天还得去上班。” 方圆头也不回的说。 “你不是说,有三件事要告诉我的?” 九幽王也跟着站了起来,有些纳闷的说:“你才说了一件事。” “余下的不想说了,我自己以后会搞定。” 方圆走上了岸边公路,回头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想了想才说:“刚才我说的某些话,可能引起了你的不愉快。在此,我向你说声对不起。” 很客气的给九幽王道歉后,方圆转身就走。 看着方圆的背影很快消失在视线中后,九幽王慢慢咬紧了嘴唇。 她当然能从方圆的道歉中,读懂了他的意思:无论她怎么对他,都不会收回那句话。 他说:你今天不杀我,以后我会让你死在我手中。 九幽王默立片刻,重重吐出一口气后,缓步走上了河岸。 清晨。 黎明前的黑暗,已经过去了,街道上开始有拉菜的箱货出现。 九幽王走上公路后,再次默立片刻后,横穿马路走向路对面的小巷口时,一辆小轿车呼啸着冲了过来。 滴,滴滴! 距离她还有十数米时,司机用力按喇叭。 九幽王却依旧不紧不慢的前行,就像又瞎又聋那样。 转瞬间,那辆车已经扑到了她身边--随着刺耳的刹车声,有轮胎烧焦了的难闻气息,从空中弥漫开来。 还有小壮的怒骂声:“我草泥马的,你瞎啊!?” 停住脚步的九幽王慢慢回头,眼神冰冷的看向车窗内。 这是一辆黑色小轿车,开车的是涛哥另外一个心腹小猛,跟小壮合称为涛哥的猛壮二将,昨晚在家休班,接到出事的电话后才来赌场的,算是逃过一劫。 小猛来了后,马上就把涛哥送去了医院。 本来,涛哥左手被活生生砍断后,必须得住院的。 可他刚昨晚嫁接手术不久,却获悉赌场几个不开眼的看场子小弟,竟然砸开保险柜,要携款逃走--这怎么能让涛哥容忍? 狠人就是狠人,得到这消息后,涛哥也顾不上住院了,索性咬牙让小猛送他回来。 涛哥倒要看看,是哪个不开眼的混蛋,想趁他遭遇沉重打击时,敢哄抢他的财产。 很凑巧,或者说很不幸,等小猛载着涛哥、小壮俩人急匆匆跑回来时,遇到了心情极度不爽的九幽王。 “看,看你麻了隔壁啊,滚!小猛,撞死这沙比娘们!” 坐在后座的涛哥,见九幽王冷冷看着他们,暴怒了。 “你是涛哥吧?” 九幽王走了过去,轻声问道。 “是我,你是谁?” 涛哥本能的反问道。 “我呀,是带你脱离苦海的菩萨。” 九幽王轻笑声中,右手电闪般伸进了车窗内。 郑文涛,人称涛哥,现年三十六岁,唐王南山区人,于今日清晨四点半左右,卒于招财会所门前七百米处。 第392章:怎么就不长出息呢? 五点四十,一辆拉菜的厢式货车,呼啸着冲过老城区河边的青石板小桥。 路对面卖混沌包子的老板娘,偶尔一抬头时,却发现货车驶过的地方,忽然多了个好像叫花子似的家伙。 “咦,这家伙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好奇心很大的老板娘,眨巴着她那双不再有春水流动的眸子,向那边看时,她那个五十岁了还容易吃醋的男人,就粗声骂道:“臭娘们,一个叫花子有什么好看的,还想跟他睡觉啊?” “滚尼玛的王大柱,老娘就喜欢跟叫花子睡觉,要你管啊!” 泼辣的老板娘,毫不吃亏,马上就把手里的家伙重重顿在了案板上,左手掐腰,右手点着王大柱的鼻子,好像大茶壶那样,不带重复的骂声滔滔不绝,直把男人骂的要把脑袋钻裤裆里去,这才在老顾客的劝说下冷哼一声,总算闭上了嘴。 嘴巴一闭上,她又看向了那个地方。 叫花子却不见了。 也不怪老板娘把方圆当做叫花子--跟河边一番拼杀、装死后,衣服脏兮兮的,还破了,想不被人当做叫花子都不成。 这不,刚走到方家胡同口那边,晨练的四叔恰好跑过来。 自己这副狼狈样子,还是别被熟人看到了--方圆本能的低下了头。 已经擦着他跑过去的四叔,眼睛却挺好使,接着后退,上下打量着方圆,满脸的大惊小怪:“哟,方圆,好长时间没看到你了。啧啧,这副样子,不会是混不下去,跟人四处乞讨去了吧?” “四叔,你这是说啥呢,我哪有你说的这样惨?” 要不是看在大家都是熟人的份上,方圆肯定会把四叔满嘴牙打下来:尼玛,你见过我这么帅气的叫花子? “方、啊,小圆啊,我知道你们年轻人都要面子,去乞讨也不好意思承认。不过这也没啥丢人的啊,古人云,工作不分贵贱,只要靠劳动吃饭,没谁会看不起你的。可你真不该去当乞丐啊。” 四叔一脸的惋惜,长辈般的语重心长,才不给方圆解释的机会:“小圆啊,你总是在社会上鬼混也不行,这样吧,我给你介绍个工作。南郊的招财会所去过没有?大老板郑文涛,就是叫涛哥的,那可是我小舅子媳妇的娘家侄的二大爷邻居,跟我算是亲戚了,有空我--” “好,好,那就麻烦四叔你多费心,我先回家洗个澡,再见!” 被热情的四叔,给说的脑袋有些发晕的小圆,趁他喘气的工夫,连忙拱手作揖做感谢状,接着转身低头,急匆匆的走进了胡同。 走出十几米后,才回头看了眼满脸惋惜摇头样继续去晨练的四叔,方圆郁闷的自言自语:“哥们现在有您说的那么惨,叫花子一个--” 方先生自言自语的还没说完呢,就被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孩儿声,冷冰冰的打断:“你现在的样子,要不是叫花子,鬼都不信!” “谁,谁呀这是,睁着大眼说瞎话?” 方圆抬头,满脸自尊被伤后的愤慨,瞬间凝固。 这一刻,他是多么希望大地上,忽然裂开一道缝,让他掉下去,赶紧再合上! 没脸见人啊,这绝对是老天爷故意在耍着圆哥玩。 特么的。 要不然,咋会在给秦小冰留下第一次的潇洒印象后,在随后的三次见面时,他都会是很狼狈的样子呢? 这就是败家子弟最真实的写照啊。 而且最让方圆没脸见人是:在京华时,女孩儿好心好意给丫的找了个保安工作,他不但连一上午都没干下来,反而拿着人家给他垫付的五千块前‘逃之夭夭’了。 就此杳无音信,却在今天又遇到了。 于情于理,方圆都无法原谅--故意整他的老天爷。 “秦、小冰,你咋、咋会在这儿?” 认出眼前这个穿着一身红色套裙、肉色丝袜细高跟小皮鞋、头上还歪戴着一顶贝雷帽、左手拉着个拉杆箱、俏生生站在他面前、标准现代的清新小空姐,竟然是秦小冰后,方圆说话都变结巴了。 更是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这是极度肾虚、哦,不,是心虚的表现。 “哼,我咋会在这儿?” 秦小冰冷哼一声中,整齐的贝齿轻咬了下唇儿,毫不客气的说:“我当然是来找你要账的。你以为,你拿着我的钱逃离京华,又换了手机号,我就找不到你了?” “你错了,这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拿来!” 秦小冰愤怒的说着,冲方圆伸出了白生生的小手。 心虚的方先生,脑子也有些虚了:“拿,拿啥?” “我的钱!” 秦小冰步步紧逼的样子,走到方圆面前,粉面带霜,星眸发寒:“方圆,就算你再没良心,可也得还我那五千块钱吧?” “哦,哦--原来是这个啊,五千块,小意思了啦,哎,哎,你咋动手?” 亲眼看到方先生都混成这副熊样了,还煮熟了的鸭子,嘴硬的说五千块是小意思后,秦小冰实在忍不住了,抬手就拧住了他耳朵。 动作相当的自然,狠,准,稳。 要不是看在她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就算她本事再大一百倍,也休想拧住圆哥的尊耳,迫使他哎呀呀的叫着,弯腰低头要被批斗的样子。 “我说你这人,怎么就烂泥扶不上墙,不长点出息好好过日子呢!” 秦小冰右手拧着方先生的耳朵,迫使他低头认罪状后,左手就抬起抽向了他后脖子。 可白生生的小手,即将赏方先生一个响亮的大窝脖时,却又忍住了。 秦小冰是个好女孩,绝对高素质,有教养,更心地善良,哪怕方某人伤透了她的心,也不能真打人的。 最多,也就是咬着牙的把他推开,恨恨的说:“你滚、你走吧,以后别再让我看到你!” “说话这么绝情粗俗,还空姐呢--我走,我立马消失在你眼前还不成?” 方先生很想嚎啕大哭一场。 嗯,最好是抱着小空姐的纤腿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跟她说:哥们也不想看到你呀,只想回家,可你拄在这儿,我咋回家啊? 总不能告诉你,我就是里面那家的户主吧? 那样,你肯定得摆出一副恩人的嘴脸,出于关心我,跟我回家。 然后,你就会看到我那水灵灵的原未来丈母娘--就会更加鄙视我,嫩草咋被老牛啃了呢? “还不走,还拄在这儿干嘛呀?” 看方先生满脸犹豫的后退一步,又前行半步的唧唧歪歪样,秦小冰双眸一瞪:“怎么,不会是还想我救济你吧?” “不敢,哪敢呢,那个啥,我吧,就是住--” 方先生咽了口吐沫,刚说到这儿时,大门开了。 满脸憔悴的秦大川,出现在了门后。 看到小妹后,大川哥先愣了下后,就惊喜的叫道:“小冰,你还真能找到这儿来呀--咦,方、方圆,你跟我小妹一起来的?” 方圆还没说啥呢,秦小冰就看着大川哥,疑惑的问:“吓,你们两个认识?” “当然认识啊,他就住在这……” 眼看秦大川抬手,就要指向方圆家大门口,方先生连忙说:“小冰啊,其实我就住在这儿,跟秦大川一起、一起租房住的。啊,我知道了,你就是大川平实总跟我提起的小妹!” 方圆在说这番话时,一个劲的给秦大川使眼色。 这是警告他:小子,别说出那边就是我家,要不然,你就是第二个涛哥! 如果是放在平实,秦大川在遭到方圆威胁后,最多也就是在心里骂几句,然后就乖乖的配合了(没办法,还欠着人家一万块钱呢,而且貌似这家伙打架也很厉害)。 不过,人是会转变的,不管是人生观,还是世界观。 任何人,像秦大川那样,历经凌晨后那一幕,亲眼看到涛哥左手被活生生砍下,又被漠北北那个鬼女人劫住,差点命丧黄泉后,思想就会有质的改变。 不但会胆子大,而且还会变聪明。 “咳,是、那个,咳!” 所以,面对方圆的威胁,习惯性要点头说是的秦大川,咳嗽了声抬手挠了挠后脑勺,伸出了两根手指头,意思是说:我就分你五百万中的两百万! 啥? 不给啊? 哦,那好吧,你越是不敢跟小妹说实话,我就越揭穿你! 唉,谁让小冰是我亲小妹呢,可不敢让她被一个亡命之徒所欺骗。 方圆看着秦大川的眼神,猛地犀利,还有凶狠起来:小子,想趁机敲我的竹杠啊,这不是找死的节奏? 哼哼,反正昨晚哥们也死过一次了(特指遇到爱吃人心的漠北北),有本事你就干掉我,哥们要是皱一下眉头,就不是好汉--秦大川心中冷笑,表面却依旧在咳嗽着:“咳,那个--小冰啊,方圆其实就是住在、住在……” 敏锐捕捉到这家伙发生质的改变后(特指咋就胆肥了呢),方圆知道威胁已经起不到作用了,只好暗中叹息一声,点了点头。 单纯善良的秦小冰,却没发现这俩家伙,正在她眼皮子低下‘眉来眼去’的,只是见大川哥总咳嗽,一副随时会挂了的样子,连忙说:“哥,你怎么了,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哥我好着呢,就是刚才喝水喝呛着了,忍不住的总咳嗽。” 得到想到的东西后,秦大川再说话时,语气马上就流利了起来:“那个啥,小冰啊,说起来还真巧哇,方圆是跟我一起,在这家租房住的--来,来,别愣着了,赶紧近来。那个谁,姓方的,赶紧帮美女拿行礼!你又不傻,怎么这样没眼里价呢?” “啊,你们两个人在这家合租的?” 秦小冰有些傻,更不相信世间还有这样巧的事。 “先进来,听我跟你说。” 秦大川扯住妹妹的衣袖,把她拽进了家里。 方圆只好拉起拉杆箱,狗腿般的跟上。 当然了,心中肯定会大骂秦大川的卑鄙无牙,发誓等小冰走了后,要好好整他。 第393章:该遭雷劈的家伙 都说亲兄妹血脉相连,当小妹的自然不喜欢别人整自己哥,所以秦小冰才说,她以后会在唐王住段日子--保护哥哥不被欺负。 现在的秦小冰,可不是数月前的秦小冰了。 就在上个月,她被升职了,升为本航空公司的空姐大头头(还是兼职当空姐的),这对她来说,无疑是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到了。 这样说是有道理的,因为某航空公司上百空姐,大部分的工龄都比秦小冰长,而且业务水平也不低,所以当某个领导位置空出来后,竞争是相当激烈的。 依着秦小冰的资历,就算是拨拉三十遍,也轮不到她的。 可事实上,还就是她忽然异军突起,被航空公司大领导亲自点名升官了,以后会改飞国际航班线路(飞国际航线,要比国内航线多收入一倍还多)。 传言说,秦小冰的名字,已经出现在了公司总部的后备干部提拔名单中。 更有传言说,秦小冰是大老板的情人--要不然,她凭啥被提拔? 但不管怎么说,秦小冰前途是一片光明。 她说要在唐王呆一段时间,那是因为她被分来唐王机场的某国际航班了--在工作还没被调整之前,她就专飞唐王直达南韩首都这条线。 平实休息时,自然得住在唐王了。 本来吧,她在来唐王之前,还想自己找房子租呢,结果一看哥哥租了整套院,连租房也省了,索性明说以后休班就在这儿了。 虽说秦大川跟她一再强调,这院子是他跟方圆一起租的,她一个女孩儿,跟俩大男人住在一起,肯定有很多不方便,比方晒衣服啊,洗澡啥的…… 可秦小冰却说,院子这么大,空房那么多,别说是她住进来啊,就算再有两个人住进来,也影响不到别人的:毕竟方圆这邻居家,以前可是住着祖孙三代的,住他们三个人,那绝对是毛毛雨了啦。 至于晒衣服啊,洗澡啥的不方便,这些问题更好解决了:秦大小姐晒得衣服,谁敢看一眼,自己把眼珠子抠掉,省的大小姐亲自动手;洗澡时,最好是回避一下,外面河边那么凉快,蹲在那儿看风景,岂不是人生一大享受? 秦大小姐的却不知道,这俩男人都是发自真心的,不希望她住在这儿:姑奶奶,您不该找个属于自己的温馨小窝吗,偏偏跟我们掺和啥呢? 秦大川心想:你在这儿,哥们以后还怎么敢往家领不三不四的女人(现在大川哥有钱了,当然得过那种花天酒地的日子)。 方圆却想拿脑袋撞墙:我让你跟小姑娘撒谎!这下好了吧,有她在,我有家不敢回了! 这个人啊,一旦撒谎,随后就得撒更多的谎,来圆谎。 更何况,单纯的秦小冰,可算是方圆心中最后一方净土了,他不想让她知道自己是干啥的,更不想她为自己的处境伤心(这孩子这么善良,一旦得知方先生目前很苦比后,暂且不说陈婉约的事儿,肯定会为他担心的)。 当然了,在方圆心中,漠北北也是跟秦小冰一样的单纯。 可那个孩子的执着,却让方先生倍感压力。 他只想,在某个人前,能找到平凡的温馨感觉,享受这个世界的原本美好。 无疑,秦小冰就是老天爷派来洗涤方先生肮脏心灵的天使。 所以呢,他必须得捂着。 嗯,是必须的。 看着从拉杆箱内,换上平底鞋的小妹,秦大川有些傻眼的看向了方圆,意思是说:你劝劝她,哪怕是拿出色狼本色来,把她吓走,也别让她跟我呆在一起。 “咳!” 偷偷盯着人家女孩儿,把一只秀美的小脚穿进平底鞋里后,方圆才重重的咳嗽了声,脸上立即浮上色迷迷的神色,张嘴刚要说啥呢…… 看都没看他一眼的秦小冰,就冷冷的说:“方圆,我知道你不想我住在这儿,可你管不着,以后我出三分之一的房租就是了。不喜欢我住这儿?哼哼,那你自己去找房子。临走前,把我的钱还我!” 什么,你还借我小妹的钱了? 哇草,你这么有钱,还借我小妹的--是不怀好意吧? 你这个畜生,我跟你拼了! 秦大川那张苦比的脸上,立即浮上滔天的愤慨之色,还擦拳磨掌的。 再敢跟我装比,小心我翻脸无情,不认账--斜眼瞅着大川哥,心中冷笑着的方先生,脸上的色迷迷,立即化为春风般的关心,和声细语的说:“秦、那个秦小妹啊,我可没有要赶你走的意思,我就是想问问,你喜欢住哪个房间,我去替你打扫一下。” “嗯,这还差不多。” 穿好鞋子的秦小冰,抬头看着方圆:“哪个房间最好?” 方圆默默的看向了秦大川。 秦大川苦着脸,说:“我马上搬出来--哦,对了,吃过早餐再干,行吧?” “行呀。来时,我看到小桥对面又卖混沌的,给我买一碗来。” 秦小冰说着,从小巧的钱包内,拿出一张一百的,递给了秦大川:“至于你们俩吃什么,自己看着办。今早,算我请客了……快去呀,还愣着干嘛?” 都说人要是混穷了,大老爷们儿连嫡亲妹子也怕得。 就像现在的秦大川,赶紧陪着笑脸说:“让方圆去吧,我……” 秦小冰打断他的话,淡淡的说:“我跟他有话要说,快去快回,饿了呢。” “好吧。” 秦大川无奈,只好在出门前给方圆使了个你懂得的眼神,走了。 “坐呀,装电线杆,显摆你个子比我高呢,还是心虚呢?” 秦小冰坐在沙发上,双手抱着膀子,两条叠在一起的美腿,斜斜的倚在沙发帮上,姿势优雅高贵,迷人。 看来,这个人一旦当领导了,自身气质就会在不知不觉间,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她当小领导,肯定是水暗影那娘们在暗中操作,就为讨好哥们的--方圆心中这样想着,却更加的郁闷:明明是你花了一万多块,沾我光才爬到今天的位置,却在哥们面前装大爷,还真是没天理了。 等讪笑着的方先生坐下后,就像审犯人那样,秦小冰马上就冷冷的问道:“说吧,为什么忽然一声不吭的逃离京华。” “唉,别说的那样难听,还逃离--好吧,算我逃离。我卷走你那笔五千块的巨款,来到唐王,是因为我一个哥们在、在这边出车祸了,必须得赶回来照顾他,顺便找份工作。” 方先生嘴里那个不幸出车祸的哥们,自然是韩斌了。 哥们嘛,最大的用处,难道不是用来背黑锅的吗? 所以,方先生才不会因此就对韩斌有啥愧疚,只是默默的说:我又撒谎了,该遭雷劈。 方先生总共该遭老天爷一百八十五次雷劈后,才让秦小冰勉强相信了他的话。 他说,他目前在神通快递当保安。 之所以搞得这样狼狈,是因为昨晚公司内发生一起偷盗案。 忠于职守的方先生,大展神威,在同事们的配合下,狂追盗匪十万八千米,总算才在一条小河边,把盗匪抓捕归案,伸张了正义,维护了世界和平。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的,方先生还给秦小冰看自己的鞋子:“喏,我鞋子很新吧,虽说不是名牌,可也老值钱了--这还是多亏了你那几千块,我才能在替哥们交上住院费后,又置办了一身像样的行头,求职成功。” 说到这儿,方圆抬手捂住眼,一副男儿有泪不轻弹的样子,语气深沉的说:“真可怜我那哥们啊,差一点就被撞成太监了。” “行了,别再这儿装了,还真以为我是好糊弄的小孩子呢。” 秦小冰不耐烦的说着,伸出右手:“拿来。” “啥?” 方先生连忙放下手,目光清澈的问道。 “手机呀,我得看看你这人是不是真好好工作,攒钱还我的债了。嗯,以后啊,我会定期去神通快递总部查岗的。” 秦小冰想当然的,拿捏出了一副让方先生讨厌的债主嘴脸。 方圆觉得,这次他貌似又给自己栓了个套:这小丫头真去那边查岗,咋办? 不等方先生想出办法,秦大川回来了。 王大柱两口子做的混沌、包子很不错。 方圆跟秦大川俩人也饿了,立即化身变为两头恶猪,风卷残云般的,就在秦小冰刚小心翼翼的吹凉勺子里的汤时,他们已经比赛般的吃下十几个包子了。 “几点上班呢?” 喝了一碗混沌后,秦小冰收拾着桌子,看似随意的问方圆。 “八点正式上班,七点四十到。” 方圆如是说道。 “哟,现在七点十分了呢,还不快去?” 秦小冰看了眼手表,催促他去上班。 “好,那我就不帮你打理房间了,我先去上班。” 方圆如蒙大赦,连忙点头,快步了出去。 “唉,越乱,你是越添乱啊。” 出了大门后,方圆仰天叹了口气,左转走向自己家门口。 刚来到大门口,还没等拿钥匙开门呢,秦小冰的声音,又从背后响起;“咦,你去人家门口干什么?” “啊?哦,这家的男人,跟我在一个公司--也当保安,他有一辆摩托车,我们平时都是一起上下班的,顺便省下点公交车票,嘿嘿,门锁了,看来他先走了。么的,也不喊我一声,不够义气。” 方先生很为自己的急智而喝彩,竟然在间不容发间,就能说出这番天衣无缝的话,绝对是天才啊。 “哦。” 秦小冰随口哦了声,低头开始拿钱包:“你过来。” “干啥?” 方圆走过去,问。 秦小冰拿出一张五十面额的,想了想又换成一百的,递给方圆:“喏,打车去公司吧。下午下班后早点回家,我做点好吃的犒劳你一下。方圆啊,只要你好好工作,总有一天你会东山再起的……” “秦大姐,我快迟到了。” 见她又要给自己上政治课,方圆连忙小心翼翼的打断了她的话。 第394章:给我留点尊严好吧? 九点,方圆才姗姗来到公司。 没办法,因为秦小冰的缘故,搞得他不能回家换衣服,在那小丫头的注视下讪讪上了出租车,在路上从头到脚的买了一身行头后,又跑到附近公园的人工湖内,清理了一下自己个人卫生。 公关部内,张欣等一众美女,正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议论着什么,看到他进来后,立即給他献上大大的笑脸,热情的打招呼。 “聊什么呢,这么带劲?” 方圆微笑着随口问了句,目光从张欣、漠北北俩人脸上扫过。 他关注张欣,是因为她最可能是潜伏在自己身边的九幽王。 关注漠北北,则是因为一种习惯,纯粹把她当做了需要关心的小妹。 他看向漠北北时,女孩儿恰好抬头看向他。 俩人目光一碰后,她急促的笑了下,立即低下了头:这孩子,守着外人时,总是在意别人咋看她跟圆哥,尽可能装出上级、下属的正常关系样子来。 张欣却是左眼攸地眯了下,红唇半张,小香舌在口腔内轻轻敲一下--媚意十足的,搞得英俊男上司的小心肝儿那么痒。 “圆哥,出大事了呀。” 张欣扭着小蛮腰的追上方圆,跟着他走进了套间内。 细高跟性感小皮鞋急促敲打着地面,终于安顿下来时,张欣已经为方部长泡上了一杯铁观音。 方先生是从来不买茶叶的,上任后喝的花茶,还是前任部长留下的。 花茶是女孩子才喜欢喝的,方圆不喜欢,但也能凑合。 张欣发现了这一点,昨天下班后,就为方部长买了半斤极品铁观音,还有一个高级不锈钢老板杯,今儿带来放在了他办公室内。 奉上香茗后,张欣望着方部长的双眸,一眨一眨的,好像能说话的样子。 她当然希望方部长看到杯子后跟往日不同后,会愣怔一下,然后询问来历,那样她就含羞带怯的说,是她为圆哥专门采购的,并问他茶叶的味道咋样。 但让她有些失望的是,方部长倒是看了眼跟昨天不同的老板杯,却没说谢谢,只是笑着问:“出啥大事了?不过,我能从你脸上看出,就算真出什么大事了,也跟咱们没啥关系。” “吓,你真能我脸上看出来呀?” 张欣赶紧再次眨巴双眸,从小套裙口袋里拿出小镜子,装模作样的看起来:“我怎么看不出脸上写着什么呢?圆哥,你是不是对女人的脸,特别有研究呀?” 女人,尤其是张欣这种档次高端的美女,在故意招惹男人时,总能把她的某种魅力的暗示,用一本正经的样子表达出来。 方圆笑了:“是啊,我发现欣姐的皮肤,比昨天还要细嫩一些,特别娇媚,就像刚被雨水淋过的美人蕉那样,鲜艳欲滴的。” 方圆拽出这番话,倒是没有撒谎,而是发自内心的品位。 张欣眉梢媚意更浓,眼波流转着正要故作嗔怪的样子,娇滴滴的说圆哥你坏死了,不知道这句话是在讽刺女人,昨晚被男人那个啥了吗,俺可是单身的哟,可不敢随便去找男人,就算真找呀,也是找你这样的。 她的话还没出口,却敏锐从方圆眼神中,捕捉到一丝冷意。 方圆这时候,已经把她假想为九幽王了。 张欣可不知道,她已经被方圆列为头号怀疑对象,正内心冷笑着看她表演呢。 她只是在发现方圆眼中瞬间闪过的冷意后,立即意识到自己当前的暧昧有些过火了:男人这种东西,从来都不会太珍惜主动送上门来的女人。 马上,张欣脸上的媚意攸地消失,端正了态度,声音更是‘正气’了很多:“圆哥,今早我刚上班,就听保安处的刘广利说,南山区招财会所大老板郑文涛,被人杀死在了会所门前……” 跟郑文涛一起被杀的,还有他的左右手小壮。 郑文涛明面上是唐王的优秀民营企业家,他被人杀害,本来就会在当地引起轰动,更何况他死的很惨,心脏被人活生生的摘走了! 据报案的的人说,他当时正载着涛哥,还有小壮俩人,从医院往回赶,在距离招财会所还有七百米左右时,忽然遇到了一个女人。 “刘广利就在招财会所附近住,他的一个堂哥,就在南山区分局刑警队,所以他才能比别人知道的更加详细。” 张欣说到这儿后,本能的抬手,轻轻拍了拍高高的胸膛,很怕怕的样子:“前段时间,报纸上就曾经报道过有三个年轻人,在沈塘镇遇害……” 叮铃铃,急促响起的电话铃声,打断了张欣的话。 “欣姐,其实这种事跟咱没管系的,所以别担心,对吧?” 方圆伸手放在固话上,却没有拿起来,看着她笑着说道。 “是,是没咱们的事,我也没担心,就是当做新闻来跟你说的,好了,圆哥,你忙,我先出去了。” 看方圆要接电话后,张欣连忙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转身向外走去。 “欣姐,谢谢你给我买的杯子,茶叶,让你破费了,有机会,我请你单独吃饭。” 张欣走到门口时,就听方圆这样说。 顿时,她就心花怒放,回头咯咯一笑:“哟,那我可就日夜翘首以盼了啦。” 开门走出来时,张欣已经迅速恢复了昔日在同时眼里的形象,心中却在琢磨:原来,他不喜欢我对男人惯用的那种态度,嗯,有个性,欣姐我喜欢。 喜欢的欣姐,却不知道她抱着跟方部长凑近乎的心态,说出涛哥被惨杀的大新闻后,让方圆觉得她嫌疑更大了:如果她不是九幽王,为啥眼巴巴的跟进来说这件事? 还不是想看看我的反应? 还故意跟我玩暧昧。 有必要这样玩儿吗? 该说的话,哥们对你啥态度,在小河边时已经表达清楚了--方圆望着百叶窗外那道窈窕走路的倩影,心中冷笑着接起了电话。 “来我的办公室一下。” 电话刚接起,一个女孩儿淡淡的声音传来,不等方圆说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除了夏小韵夏总外,神通快递内可没谁敢这样跟圆哥说话了。 “昨天不是刚去了吗,又有啥事找我?” 方圆放下电话,小声嘟囔了句。 虽说他当前最想做的事,是躺在沙发上美美睡一觉,可夏总有召,敢不从命? “昨晚没睡觉?” 方圆刚走进总裁办公室,摘下防辐射眼镜的夏小韵,就皱眉问道。 “昂,你咋知道?” 方圆抬手捂着嘴,打了个哈欠,走到沙发前重重坐了下来。 “看你戴着一副黑眼圈,满眼都是血红丝,瞎子也能看出来的。” 夏小韵合上笔记本,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问道:“昨晚,做什么了?” “没干啥,就是在家看电影,看上瘾了,等觉得尽兴时,才发现天已经亮了。” 方圆随口扯了个谎。 他不想告诉夏小韵,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就算告诉她,又能起到啥作用? “只是看电影,没做别的事?” 夏小韵说话时,嘴角浮上了古怪的嘲讽。 “我还能做--” 拿出烟正要点上一颗的方圆,猛然醒悟,抬头看着夏小韵,眼角跳了下,接着晒笑道:“看来还真逃不过你这双慧眼,好吧,我承认,昨晚跟陈婉约奋战了一个晚上,累个半死,她还抓着我不让起……” “闭嘴!” 夏小韵小脸攸地通红,抓起桌子上的签字笔,就狠狠砸了过来。 尽管她早就知道,方圆已经跟陈婉约有了那种肮脏的关系,现在正在享受变态的同居生活,可听他这样说后,还是觉得受到了天大的羞辱。 方圆看似随意抬手,就抓住了那支笔,拇指、食指稍微用力,签字笔就咔吧一声断裂,接着冷笑道:“说你脑残,你还不愿意。明明是你非得把话题向那方面引,我如你所愿了,你却又恼羞成怒,这算啥?” “你、你--方圆,算我求求你,给我留一点尊严好不好?” 夏小韵银牙紧咬,腾地站起来,即将爆发时,却又颓丧万分的,重重坐了下来,双手捂着脸,长长的秀发垂下,肩膀稍稍抖动。 看着无比痛苦的女孩儿,方圆觉得自己那番话,貌似有些过分了。 是,夏小韵是故意把话题往那方面引,哪怕她知道方圆跟陈婉约在一起,铁定会做那种让她想起来就会发疯的丑事,可还是希望方圆能跟她说,才没有。 哪怕是骗她,她心里也不会这么难受。 她之所以问,是因为太在意这两个人了。 本来,陈婉约,方圆,都是她最亲近的两个人。 可现在却距离她最远,伤害她最深,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种复杂的关系,每天都得忍受某种痛苦的折磨。 “从昨晚十点多之后,到现在,我都不在家。” 方圆点上香烟吸了一口后,才缓缓的说道。 夏小韵的无声抽噎,顿了下,却依旧没抬头。 “你该听说,清晨时南山区那边,发生一起特大惨案了吧?” 方圆看着她,实话实说:“那件案子,跟我有些关系。” “啊,那些人是你杀的!?” 夏小韵这才霍然抬头,满脸的泪痕,都无法遮掩脸上的惊恐。 在塔希科雪原时,夏小韵可是亲眼看到方圆杀人的,可她却无法接受,他会用那么残忍的方式杀人。 唯有没人性的人,才会把人的心脏摘走。 哪怕她跟方圆,已经注定没有任何的结果,可也不想他变成那种没人性的人,所以才会如此高度重视。 “我没杀人。” 方圆摇了摇头。 夏小韵马上追问:“真的?” 方圆皱眉:“我骗你干啥?” “你要是骗我,我以后就再也不理你了--咳!” 话说到一半后,夏小韵才意识到这样说好像不对劲,连忙干咳了声,才说:“是劳拉跟我说,昨晚那边出大事了,但我没在意,没想到,会跟你有关。” 第395章:享受笑的幸福 夏小韵打电话喊方圆过来,其实啥事也没有。 就是想他,想见到他。 有过热恋经验的女孩儿都知道,在赌气不理某个家伙很长时间后,双方的冷战一旦破冰,早就积攒太多,压抑太久的想念,就会铺天盖地般,给予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折磨,继而促使她想用任何理由,再看到那个家伙。 夏小韵就是这样,她通知方圆过来的借口,就是要质问他,为什么没参加七点四十召开的晨会--至于这家伙到底找啥借口来搪塞,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看到了他,那头不住在挠她心儿的小猫咪会老实了,那就足矣。 只是却没想到,俩人才刚一见面,就一言不合的争吵了起来。 这可不是夏小韵所希望的。 幸好,也已经猜到她心里是啥想法的方圆,马上就转移了话题。 “我听劳拉说,凌晨时那边死了好几个人。” 夏小韵抬手,飞快的擦了擦脸颊,站起来绕过桌子,快步走到待客区,在方圆对面款款坐了下来,一脸小紧张的问:“怎么就跟你有关呢?” “有人想杀我。” 方圆如实回答。 “什么人?” 夏小韵赶紧追问:“又是为什么?” “你还记得在塔希科雪原时,那对东洋男女吗?那个叫长岛雪花的女人,在被华夏特工组织带回国内后,不久就自杀了。” 方圆说到这儿时,再看向夏小韵时,眼神中有了明显的柔情。 塔希科雪原所经历的那一切,夏小韵当然记得,而且记得还很清楚。 正是在那儿,她为给方圆争取自救的时间,不惜决定把自己的清白之躯,交给东洋武士山口野崖,从而一举确定了她在方圆心中无可替代的地位。 也还是那次塔希科之行,她从找到真爱的狂喜巅峰中,一下子摔下了俩人竟然是亲兄妹的低谷,遍体鳞伤,痛苦异常。 老天爷对她的折磨,还没有到此为止,让她就像坐过山车那样--知道她跟方圆,原来才不是啥亲兄妹,那只是某些人生怕他们结合才使的阴谋诡计。 深爱的两个人不是亲兄妹,这个本来比天还要大的好消息,却又随着方圆跟陈婉约发生那种肮脏的关系,被现实这个无情的铁锤,跟砸了个粉碎。 就像在砸夏小韵的心,无比的疼痛。 这一切的源头,都是从塔希科之行而起的,夏小韵想忘记,都难。 同样,方圆在提到塔希科雪原时,脑海中也回响起了女孩儿的一些话:方圆,你欠我的,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你都还不清。 是呀,方圆还不清。 不但没有还,还又狠狠伤害了这个女孩儿。 所以在这一刻,方圆觉得夏小韵无论有多么的脑残,都不该用刚才那种话来打击她,只能在看她接连点头后,温和的笑着说:“东洋人把他们的死,都安在了我的头上,所以派了几个传说中的忍者,昨晚来刺杀我。” “你没事吧!” 夏小韵刚问出这句话,就笑了。 笑自己有些太傻:方圆如果真有事的话,那怎么能安安稳稳的坐在这儿呢? 她不知道,她这一笑,却是从莫斯科回来后,最正常的一次笑。 漂亮女孩儿发自内心的笑时样子,确实很迷人。 方圆看的有些发呆,甚至还情不自禁的伸出手,要去抚摸她的脸颊。 夏小韵的笑容,很艺术的固定在脸上,长长的眼睫毛慢慢地垂下,看着那只伸过来的手,轻轻放在了她的脸颊上。 她闭上了眼,心中那样的安静,祥和, 她喜欢这种感觉,就像六岁那年在公园里不小心摔了一脚,疼的哇哇大哭时,被夏天问抱在怀中,轻拍着后背柔声安慰她那样。 温柔贤淑的母亲,则站在不远处的一棵花树下,看着丈夫跟女儿,轻轻笑起来的样子,无比幸福,满足。 陈婉约的笑容,就像一根钢针,狠狠刺在了夏小韵心头,把方圆给予她的安静彻底赶跑,让她蓦然回归了残酷的现实:他,是你母亲所拥有的男人呀! 猛地,夏小韵抬手打开了方圆的手,低低的尖声叫道:“不要碰我!” “对不起。” 方圆紧紧抿了下嘴角,随即看似随意的笑了笑,才继续说:“我当然没事了,有事的是他们,嗯,他们死的都很惨。” “是谁杀了他们?” 夏小韵深吸了一口气,再看向方圆时的眼眸中,飞快闪过抱歉的神色。 是九幽王杀了他们。 九幽王是谁? 她为什么要杀那些人? 方圆敢肯定,他要是一旦说出九幽王,天性中有着强大好奇心的女孩儿,肯定会打破砂锅问到底。 那样一来,方圆就得把九幽王的阴谋,夏小韵当前所面临的危险处境,都说出来,肯定会给她造成相当大的精神压力。 如果给她造成太大的心理压力,能解决问题的话,方圆肯定实话实说。 可问题是,就算夏小韵被活生生的吓死(就算吓不死,可在得知一个爱吃人心的邪物,时刻要琢磨着把她取而代之,精神也会受损的),也解决不了问题。 所以,说,不如不说。 至于夏小韵早晚会知道这些事,那么为什么不让陈婉约跟她说呢? 方圆决定把这些都留给陈婉约,于是笑着说:“我也不能确定那个人到底是谁,毕竟,躲在暗中关注我们的人,太多了。” “嗯。” 夏小韵轻嗯了声,再次垂下眼帘,不说话了。 几分钟后,方圆打了个哈欠,正要告辞时,有人敲响了办公室的房门。 不知道在想什么的夏小韵,马上就站起来,快步走到了办公桌后面,才淡淡的说:“请进。” 门开了,一张不知死活的脸,出现在了方圆的视线中。 一张儒雅英俊的小白脸,能够被方先生看成不知死活的样子,也唯有副总张良华了。 “夏总--哟,方部长也在呀,我等会儿再来?” 张良华看到方圆后,脸上的笑容凝固了下,随即再次绽放开来,请示夏小韵。 “不用了,我正好要回去。” 不等夏小韵说什么,方圆就站起来看着她说:“夏总,没别的事了吧?” “你可以走了。” 夏小韵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看都没看方圆,就对张良华说:“张副总,请坐。” “方部长,给你个小建议啊。” 先冲夏小韵点头道谢后,张良华忽然对方圆说:“夏总很忙,时间很宝贵的,我们做下属的,都该体谅夏总才对,以后没什么重要工作,最好别来占据夏总的宝贵时间--方部长,你说我说的对吧?” “很对,我会记住张副总的建议。” 方圆认真的点了点头,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对于这种不知死活的跳梁小丑,方圆现在都没兴趣跟他废话了,只是衷心的希望,他以后在受到惊吓后,别吓成神经病就行。 方圆刚来到公关部门口,听到有人叫他:“方、方部长,请稍等一下。” 方圆回头看去,就看到一楼大厅的前台客服小张,正脚步匆匆的走出电梯,手里拿着一个白色的信封。 “方部长,有您的邮件,我给您送上来了。” 小张一脸的殷勤笑意,双手递过了邮件。 别看方圆每次来公司,都得在前台打卡,不过对于小张他可没太深的印象。 这可能是因为小张对他的态度,总是会随着他在公司内的地位影响,而改变的缘故吧? 方圆来公关部上班的第二天打卡时,小张就是最先給他甩脸子的人,跟现在的恭敬态度,那绝对是判若两人。 没办法,谁让方先生能领导着公关部的姐妹们挣大钱了呀? 张良华副总倒是夏总跟前的红人,根据大家的暗中猜测,日后成为‘老板娘’的可能性,要比方圆高出几个百分点--可问题是,他压根无法像方部长这样,给下属带来不敢相信的实惠! 如果能够获得方部长的好感,调进他所管辖的公关部,那岂不是代表着,美好生活即将到来? 要不然的话,小张只需打电话通知方圆一声,让他自己去下面拿邮件就是,何必眼巴巴的亲自送上来。 小张心里打的那点小九九,方圆当然明白,却没因此就讨厌她:在外给人打工的兄弟姐妹们,想用讨好某个人来获取更大效益的机会,这没什么错。 “哟,可真得谢谢你了,还得让你亲自跑一趟,你给我打个电话,我自己拿就是了。” 方圆客气的道谢,接过了信封。 他想不出,有谁会給他邮寄东西。 “嘻嘻,方部长你日理万机的,时间宝贵,还不知道有多少大事要做呢,我反正在下面很清闲,跑跑腿也算是锻炼身体了--方部长,您忙,我先走了。” 很乖巧的说了几句,小张微微对方圆躬身,告辞。 在她刚要转身时,方圆说话了:“你叫啥名字来着?” “我姓张,叫张华!” 听方部长忽然问自己叫啥,小张内心顿时无比激动。 “好,我记住了,以后有机会,说不定咱们就是一个部门里的战友了。” 方圆笑着对张华点了下头,转身走进了公关部内。 他倒是没有哄骗小姑娘,因为随着神通快递国际物流的快速发展,公关部也得相应的扩充人手,而有前台客服经验的员工,应该有一定的公关能力。 (每家企业的前台客服小妹,都代表着公司门脸,外形气质肯定不差,更因为每天要接待形形色色的客人,学会该怎么应酬也是很正常的。) 暂且不说张华心中有多么的狂喜,单说方部长。 方部长去夏总办公室汇报工作这会儿,公关部内的一众女将,基本都已经外出了(这段时间,公关部太忙了),只留下一个人看家。 冲站起来的李姓妹子笑了下,方圆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邮件内,就几张叠起来的纸张,好像是地图。 方圆打开,铺在了桌面上。 第396章:地图内的秘密 果然是一张地图。 地图上所标刻出来的地域形状,是哪儿,方圆没有管,只是看到上面的注释文字,而是高仿汉语的东洋文字。 谁会给我邮这样一张地图来? 方圆有些奇怪的再次拿起邮件信封,翻来覆去的仔细看了几眼,才发现邮寄地址,竟然来自唐王本地(刚开始时,他还真注意到)的南山区。 有意思,最近总是跟南山区犯牵扯。 方圆笑了下,把信封揉成一团,丢尽了废纸篓内,坐下来开始端详那张地图。 这是一张扩大数十倍的地图。 简单的来说呢,就像当前最时兴的电子版地图那样,只需用手指一扩,就能看到村庄、公路以及显眼的建筑。 不过,这张地图上的地域范围内,却没有一个村庄,只有数个山头,还有一条从北往南的公路。 公路的最北端,则用东洋文标着几个字:平安南道。 “平安南道?” 方圆微微皱起眉头,喃喃的自言自语:“我怎么不记得,东洋会有什么平安南道?” 道,在这儿可不是道教的道,更不是大道的道,而是古代都察院所管的辖区。 就像满清皇朝时,都察院就设立了十五个道,最高行政长官叫道台,类似于大唐帝国那会儿的节度使,周朝时代的诸侯国。 自从满清被赶下台后,这些道也跟着被抛弃了,地图上不会再出现此前常见的山东道等地方名。 但有两个国家,却一直沿用大汉民族所创建的这些名称,来命名地域,一个是东洋(比方北海道),一个就是南北朝。 想到这儿后,方圆明白了:这不是东洋的地名,而是特指北朝。 北朝有个平安南道,自从大隋帝国北伐后,原高丽就异常渴望南道平安,所以特意在两国边境处,特以平安为名设置南道管辖区域。 至于地图上的地域名,为什么会以东洋文来命名,除了证明这幅地图是给东洋人看的之外,好像没啥更合理的解释了。 顺着平安南道向南看下来,看到那些同样用东洋文表明的山头后,方圆更加确定这副地图,就是北朝的某个区域地图了。 谁都知道,北朝号称江山三千里,但大部分都是山岭地带,所以那边不缺山。 但境内最高的山,是海拔只有1600多米的金刚山(当然了,北朝跟华夏的界山长白山更高,但自古以来就属于华夏)。 名气略逊于金刚山的,则是望南山。 据说此山名字缘由大唐帝国时期:继隋炀帝杨广,唐太宗李世民相继几次征伐高丽失败后,最后大唐名将苏定方出马,彻底踏平了高丽。 高丽惨败贵族北逃后,一心希望能够‘光复旧山河’,遂把有唐兵驻守的某山,叫做望南山。 后来大唐帝国落败后,半岛趁机收复‘故土’,却保留了此山的名字。 望南山,距离华夏东北某省边境只有不到一百公里。 本来,这地方是个让北朝人缅怀祖宗惨痛历史的哀地,很少被人提起,但现在却是那边的核试验基地。 地图上,也在望南山山头上,画了个大大的红圈子,特意标明它的重要性。 方圆所看到,所想到的这些,早就在网上传遍了,没人会把它当做啥稀奇事,或者说秘密来议论,就算说起来,也是痛骂白眼狼,在距离我国边境如此近的地方,搞核试验。 (那边采用的是地下核试验,因此能避免大部分辐射物质泄露到大气层,从理论上来说,不容易泄露到华夏一方,但这也只是理论。 实际上,地下核试验并不能完全避免核物质向外界外泄,而且试验过程中一旦出现纰漏,将可能对地下水、邻近海域甚至空气造成污染威胁。 此外,地下核试验会通过植物根系吸收,导致地表植物的辐射物质含量超标,从而通过食物链的生态循环,对周边地区产生一连串负面影响。) 既然这地方是举世皆知的,那么为什么会有人给方圆邮寄这张地图来呢? 难道说知道他是个标准的吃货,希望他能去那边,拿筷子夹起一块铀(制造核武器的主要元素)来,放在嘴里尝尝,说味道很特么的苦,劝说北朝兄弟们,别再自找不痛快了,有着工夫跟金钱,还不如给他们伟人多铸几个铜像。 那是扯淡。 方圆可没兴趣扯淡,他现在更想睡觉。 瞪大眼珠子盯着那副地图看了老半天,看的嗓子都冒烟了后,方圆才端起张欣給他泡上的铁观音,喝了一口。 张欣高价买的带内胆不锈钢老板杯,保温性能总是超强,这么久了水温还滚烫,想事想的有些出神的方圆,不小心大喝了一口,结果差点把舌头烫熟,张嘴就喷了出来,好像喷雾器那样,全部洒在了地图上。 以前方圆看武侠小说时,总能在其中看到有关藏宝图的狗血桥段。 就是这样看藏宝图,屁都看不出,但只要用火一烧,或者扔在水里,可能是碎羊皮制成的藏宝图上,就会露出庐山真面目了。 他在电影、书本上看过那么多次,这次终于在现实中,看到这种隐藏技术了:滚烫的茶水,被他好像喷雾器那样喷在地图上后,慢慢有一些文字,隐隐浮现了出来。 “哥们今天,真该去买彩票才对,运气太好了。” 看着地图上那些越来越清晰的东洋文字,方圆放下老板杯,有些得意的自言自语说:“九幽王啊九幽王,你是不是担心我发现不了这里面的秘密,知道我会费神揣摩时会口渴,所以才提前给我买了个保温性能良好的保温杯,狠狠烫了我一下后,才能看到我想不到的东西?” 不用再去问九幽王,方圆也知道这副地图是她送来的。 她是从昨晚那三个可怜忍者身上(很可能是背信弃义扔下方圆,妄想独自逃生的女人)找到的,并当做一份温馨小礼物,辗转送给了他。 九幽王肯定早就发现了地图上的秘密。 她给方圆,就是觉得,方圆能用这些秘密,来向华夏某秘密部门,换取一些好处。 那个鬼女人说过,她早晚会让方圆乖乖当她丈夫的--那么,哪个合格的妻子,不会千方百计的给自己男人创造前进的机会? 显现出来的东洋文字,密密麻麻的,讲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被半岛人民视为死仇的东洋人,竟然要协助北朝人,解决核试验中一个最大的难题。 简单的来说,就是田中美和的背后主子,希望北朝的核试验成功。 唯有核爆炸成功了,才能在不足华夏一百公里的地方,引发六级以上的地震,核危害扩散开来,伤害方圆多少公里之内的所有生灵。 才能有可能给深埋长白山地下数千米、不断在流动翻滚的岩浆,找到一个突破口,在某一刻瞬间爆发,大灾难降临。 如果真是这样,自从上个世纪以来,就把北朝当兄弟的华夏,会忍气吞声的原谅这头白眼狼? 早就在半岛地区,重兵云集的美国人,能不趁着华夏愤怒时,帮着南韩彻底搞定那些太阳后人,把半岛统一,从而占据直接威胁华夏大门口的绝佳位置? 所以,华夏绝不希望北朝的试验成功--早在大隋帝国时期,杨广就彻底领教过这些表杂翻脸无情的威力了,一旦掌握人间至杀凶器,来威胁中土咋办? 唯有让那些人,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享受温暖阳光的沐浴,才是最最合适的。 而东洋某些人,恰恰看透了这一点,于是就不计前嫌’的,无偿为那边提供技术,所谋甚远,而且也很符合小太阳的需要。 田中美和他们背后的主子,也猜到华夏这边会插手此事,所以才特派众多特殊人员,前往北朝,抗衡来自外界的‘破坏’力量。 (也不知道写这些,有没有犯忌讳的可能,表示忐忑,却又真看不惯那些人,可能是受我们这边一个曾经去过那边的哥们影响吧?但愿各位兄弟们,别当回事,就是休闲娱乐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的啊。) 看完这些东西后,方圆才知道田中美和三人来唐王暗杀他,只是顺道而已(被轻视了,心情很不爽),人家最主要的任务,还是赶去那边,送这份东西,跟大部队会合。 田中美和能携带这玩意,由此证明她在本次任务中担任的角色,相当重要。 但谁能想到,她却好死不死的碰到了九幽王,不但没能干掉方圆,而且还把小心肝儿也留在了这片广阔的土地上。 方圆从来都是个讨厌麻烦的人,从来都是。 但当某些事,威胁到他深深热爱的祖国(这儿,绝对不是装比,而是发自内心的以炎黄子孙为豪)时,哪怕是天大的麻烦,他也不会无动于衷。 这是他做人的底线。 一个人,如果不爱国了,跟那些不孝顺父母的畜生,又有什么两样? 又有什么面目,站在天地间,以直立行走的方式,来书写那个‘人’字? 当然了,要想方圆一个人,就阻止某个大阴谋,肯定是螳臂当车,不值一提。 幸好,这个国家在任何时代,都有那么一批为了国家而甘于抛头颅的人--方圆把这些东西交给那些人,也是最正确的方式。 如果上面希望,方圆能跟他们一起去阻止阴谋,他绝不会推辞。 没有任何推辞的理由,因为他是炎黄子孙,无论对现实有多少的不满,当外来威胁临近时,绝对会像无数热血儿女那样,义无反顾的挺身而出。 “谢了。” 也不知道跟谁说了一声谢后,方圆收好了那张地图,装进了一个文件夹内,拿出了手机,开始拨打铁辽的手机号。 把这东西交给铁辽,无疑是最正确的做法了。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手机内,传来让人心烦的机械女声。 第397章:送你一个功劳 有些事能等,比方等你呵护的小宝宝慢慢长大。 有些事不能等,比方你在点烟时不小心点着了眉毛,总不能等吸完烟后再灭火吧? 方圆当前所面临的这件事,就不能等,甚至比抽烟点着自己的眉毛,还要急。 铁辽离开唐王时,说是去南方某省调查九幽王一事去了--在执行秘密任务时,关机也是很正常的,所以就算方圆有些郁闷,最多也就是问候几声他未来的媳妇罢了。 除了铁辽之外,最好的联系人无疑是龙头了。 但很可惜,方圆上次跟龙头通话后,就把手机摔碎了。 至于通过警方……方圆觉得,除非他脑袋被门给挤了,才会把这东西交给警方(警方跟国家某些特殊强力部门,在处理这种事上的能力,没有任何可比性的)。 那么再找谁呢? 方圆不甘心的再次听了一遍好想用黄瓜给丫堵住嘴的机械女声,才重新拨了一个号码。 这个手机号倒没有关机。 可反应比关机,更让方圆生气:手机嘟啊嘟的嘟嘟了好多声,都没人接听。 “特么的,瞎忙活啥呢?” 方圆第三次按下重播,刚骂出这句话,终于有个冷淡的女人声,从手机那边传来:“你是谁?” 声音虽然冷,但是很好听,有些沙哑的磁性,更多的却是一些疲惫感,一点礼貌也没有,就像刚被八百个男人上了一遍,还不知足正在心烦那样。 大人大量的方先生,是不会跟那娘们一般见识的,左手屈指在桌面上敲打着,懒洋洋的说:“我手里有个非常的重要的东西,想来想去想了好几遍,觉得最好还是交给你,算做是送你一点小功劳吧,请笑纳。” “什、什么功劳?” 电话那边的女人,貌似依旧保持着刚通话时的冷淡,可聋子都能听得出,她在得知是方圆给她打电话后,心情是怎样的激动。 就像一棵眼看就要枯死的树,忽然天降大雨,瞬间就复活了,枝叶绽放出勃勃生机那样。 原来,我在她心里的地位,竟然这样重要。 不是聋子更不是傻子的方圆,听出女人语气中无法压抑的激动后,心中很是有些惭愧,开始反思以往对她,是不是有些过了。 不过眼下可不是扪心自问的时候,还有正事要做呢。 “是--” 方圆刚想说出是什么功劳,却又忽然转口说:“你最好联系你以往的那些熟人,请他们不要再监听我的电话,我才能告诉你。要不然,你亲自来一趟唐王,我把东西交给你。” 他的话音刚落,那边的女人就说:“好,四个小时,最多四个半小时后--也就是下午两点半,我就会赶到唐王,到时候再联系你。” 不等方圆说什么,她就扣掉了电话。 看上去,很有些迫不及待想立功的样子。 实际上方圆知道,她只是想尽快的看到自己。 把手机放在桌子上时,方圆忽然觉得它很重,尤其是放在桌子上时,发出的那声响声,无比的刺耳。 让他莫名的心烦了起来,拉开椅子走到沙发前,斜斜的躺了下去,很快就睡着了。 睡眠中,好像有人来过办公室,尽管是蹑手蹑脚的,但比钉子粗不了多少的细高跟,在踏上地板时,还是发出了轻微的咔咔声。 有人,给方圆和衣而睡的方圆,盖上了他的外套。 其实这个季节睡觉时,哪用盖衣服? 不过,看在女孩儿的一片关怀份上,方圆也就不跟她计较了。 随着中午的到来,外出的公关部职员,只要没陪客任务的,都回来吃饭了。 跟以往大家肆意大声开玩笑不同,没谁高声说话:日理万机的圆哥,在休息呢,可不敢惊扰了他的美梦。 叮叮当--就在方圆睡得最香时,放在桌子上的手机爆响起来。 睁开眼,舒服的打了个哈欠后,方圆翻身坐起,把盖在身上的外套放在了沙发帮上,站起来走过去拿起了手机。 “我来了,就在神通快递楼下的停车场,你是下来,还是我上去?” 女人的声音,从手机中传来,带着更加明显的疲惫。 “我下去吧,你稍等。” 方圆看了眼时间,才两点多一点。 从京华到唐王,在高速路上的正常车速需要五个多小时,女人愣是提前了一个小时,这足以说明她的车速有多快,更加疲惫也是很正常的。 方圆有些感动,伸手拿桌子上的文件夹时,才发现还放着两个不锈钢饭盒。 也不知道是谁,给圆哥买回了午餐--难道就不怕被人在背后议论巴结领导吗? 外面公关部的大办公室内,还是只有一个留守人员,其他的都撒出去了。 “圆哥。” 看到方圆出来后,留守者连忙站起来打招呼。 “哦,我出去一下。” 方圆对那个小少妇点头笑着打了个召唤,急匆匆的走出了办公室。 很凑巧,电梯正在下来,方圆摁了按键。 电梯门缓缓打开,方圆抬脚正要走进去时,却愣了下:电梯内有三个人,正是夏小韵,劳拉,还有那个最近很红的张良华。 “怎么,不进来?” 看到方圆犹豫不决的站在门口,夏小韵淡淡的问道。 “呵呵,夏总,这是要去哪儿啊?” 方圆讪笑一声,迈步走了进来,站在电梯门口的张良华,马上就说:“夏总去哪儿,还需要向你汇报吗?” 站在夏小韵背后的劳拉,眉头皱了下,却没说什么。 要不是为了顾忌自己是个有素质的人,方圆肯定会抬手,掐住这孩子的脖子,把他狠狠摁在墙上,等他被憋得张开嘴后,才吐一口浓痰进去:麻了隔壁的,哪儿都有你搅和。 用很善良的目光看了张良华一眼,方圆笑了笑没吭声,倚在了墙上。 夏小韵刚张开的小嘴,也闭上了:在张副总维护她的尊严时,她不方便多说什么。 本来,乘坐电梯的人都知道,谁进来的最晚,谁得按那个运行键,电梯门才会关闭。 方圆进来的最晚,三个人中(不包括劳拉),他的职务算是最低,按说他得按键才对,而且张良华也向里走了两步,方便他按键。 张副总,总是这样会体贴人。 但让张副总很生气的是,他明明已经给方圆让开了,可那家伙却靠在电梯墙上,低头看起了手里的文件夹,摆明了不会去按键的。 真是没有素质,搞不懂夏总当初怎么喜欢这样一个渣渣! 张良华当然不好再喝令他去按键,只好在心里骂了句,重新走回去,在电梯上拍了一下。 电梯门关上后,里面四个人没谁再说话,气氛很压抑。 幸好,电梯很快到站了,随着叮当一声响,门缓缓打开。 站在门口的张良华,赶紧快步走出去,站在门口半转身,脸上带着不卑不亢的微笑,抬手恭请夏总轻移莲步出门。 “张副总,你简直是太客气了,会让人误以为你是专门开电梯的门童,嘿。” 最先出来的却是方圆,满脸赞叹的对他竖了大拇指,不等他说啥,就快步走向了大厅门口。 浑身闪光的人啊,无论在哪儿都能被人注意。 方圆都走到大厅一半了,前台客服小张在看到他后,还紧赶着问好:“方部长好--啊,夏总,您好。” 听她问候夏总、方部长,却独独没有给自己请安后,张良华眼神更加阴沉,垂下的右手慢慢攥起了拳头,看向了大厅外面。 外面的台阶右侧,停着一辆火红色的法拉利跑车,保安刘广利等人,正眼巴巴的瞅着门口,内心猜测里面里面那位美女,有没有自己所想象的那样美。 开法拉利的美女,并没有让刘广利他们失望,反而给了他们一个莫大的惊喜。 或者说,是视觉上的福利:随着车门打开,一条粉嫩修长的美腿伸了出来,黑色的宽头绑带高跟皮凉鞋内的秀足,同样没穿丝袜,五个脚趾染成了诱人的墨绿色,轻轻放在地上时颤了下时,几乎要把刘广利的心儿,给颤出来。 接着,一个身穿无袖大红色旗袍的极品美女,扶着车门款款走下,染成金色的秀发,随意披散在肩膀上,绝美的脸上,戴着一副宽大的蛤蟆墨镜。 女人腿长,身材就会美,尤其是把开叉旗袍撑起老高的部位,更是亮瞎了刘广利的眼睛,情不自禁的咽了口口水:咕噔。 美女,极品到无法用文字语言形容的美女,这要是抱着睡一觉,让我当街撞死也--就在刘广利傻瞪着俩眼想入非非时,一个人影隔断了他看向美女的视线。 这就怒了:谁呀,敢抢走我的福利? 眨巴了下眼后,刘广利还没有来得及在脸上浮起的怒气,瞬间消散,换成了谄媚的笑容。 没办法,美女再美,也是可看而不可求的。 但现在公司内如日中天的方部长,却是万万不能得罪的。 更重要的是,那个美女竟然是在等方部长。 我要是方部长,那该多好? 在刘广利的无比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方圆来到了美女面前一米处,站住上下打量了她几眼,皱眉问道:“咋,去哪儿参加选美比赛了?瞧你穿的这么露,就不怕招蜂引蝶,惹来麻烦?” “哼,姐姐我就是想招蜂引蝶,谁让没人疼,不被人在意呢?” 水暗影冷哼一声,抬手摘下了脸上的大墨镜,故作冷笑时,胸前那叫一个地动山摇,让人恨不得当街就把她就地正法,看她还敢不敢乱卖风情。 “咦,水--你怎么来了?” 方圆还没说话呢,就听背后传来夏小韵的惊讶声。 话说,水暗影可是小夏妹妹给方圆亲自物色的‘嫂子’,俩人曾经交心换肺的深谈过一次,潜意识内对她有一定的好感。 所以看到水暗影忽然出现在总部大楼门前后,夏小韵马上就走了过来。 同样,看到夏小韵后,水暗影故意拿捏出的冷淡,也瞬间被迷人的笑容所代替。 第398章:小鸟依人的水暗影 “楚词!” 看到夏小韵出来后,水暗影立马撇下方圆踩着捆绑后高跟皮凉鞋,扭着小蛮腰荡起一阵恼人的香风,走了过去。 一把拉住夏小韵的手,笑得是那样亲热:“楚词,好久不见了,你越来越漂亮了呀。” “水水姐,你才是更漂亮了呢。” 夏小韵另外一只手,搭在水暗影手腕上,也发自衷心的称赞,小脸上洋溢起真正开心的笑容。 对于水暗影,夏小韵还是很有好感的,毕竟这是她亲自向方圆推荐的‘嫂子’,无论从背景工作,还是自身长相气质,配方先生差不多能用‘绰绰有余’这个成语了。 至于水水姐这副漂亮皮囊下,那颗心可能是黑色的--有谁会相信呀? 如果有人跟张良华说水水姐多么心狠手辣,翻脸无情,就是一个典型的蛇蝎美人,最好是能有多远,就得躲多远,他是绝不会相信的。 只是惊诧于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热情奔放到让阳光失色的女子。 可以肯定的是,论起自身相貌,身材,夏小韵都不输于水暗影。 但要是论起气质--小商人出身的夏小韵,那是拍马也比不上水暗影的。 水水姐发自骨子里的高贵狂妄,貌似除了叶明媚之外,没谁能跟她争锋。 尤其是在她穿着当前这身大红色的无袖旗袍,一头青丝染成金黄色,咯咯娇笑起胸前就会地动山摇、轻风吹过撩起她的袍角、露出修长雪白的大长腿时,就像是一团火,能把整个世界上所有男人烤焦,也舍不得挪开看着她的目光。 “水水姐,你怎么来唐王了?” 寒暄几句后,夏小韵扫了眼旁边的方先生,笑问:“来之前,为什么不给我提前打个电话,我也好去接你的。” “我是开车来的,不用接呢。” 水暗影也回头,看着方圆,抿嘴一笑回答:“我呀,来唐王,当然是想他了呢。” 水暗影说着,松开夏小韵的手,走到方圆面前,动作相当自然的挽住他的胳膊,小鸟依人般的往他肩膀上一靠:“这死没良心的,因为我跟他说话重了些,就给我甩脸子,招呼也不打一个,跑回唐王了,害的我独守空房,心里苦的要死,唉。” 幽幽叹了口气,这娘们看着夏小韵,认真的说:“没了男人的女人哟,说是从那就像掉了魂儿成了一具没人要的行尸走肉,也不夸张哦。楚词,你以后找老公啊,可别找个这样的,要不然就等着终日以泪洗面吧。” 本来,论个头,一米七五的水暗影,看起来就比方圆还要猛一些(女孩子显高),再加上她此时就穿着鞋跟高达七八寸的高跟鞋,挽住他胳膊站在一起时,凭空比他高出了半头。 此时偏偏做出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却不知道在男人眼里,她就是一匹大洋马,这要是骑上在大炕上驰骋,那还不得美死? 当然了,也会让某男郁闷死。 方圆能看出,水暗影就是在故意发嗲,就是暗示夏小韵:看,我跟你哥的感情,好着呢。 水暗影在发嗲时,夏小韵始终笑吟吟的看着他们,还不时的轻点螓首,一副你说的很对,我很赞同的样子。 至于她心中是怎样的真实感受,恐怕唯有她跟老天爷知道了。 老天爷还知道,站在夏小韵旁边的张副总,心中已经有狂喜、嫉妒、却又带着愤怒的火山爆发:原来你有媳妇了啊,那我追求楚词的成功率又大了些!可是--尼玛,你媳妇这么漂亮风骚,干嘛还要来干涉我追求夏总? 说实话,平时在人们心目中好像冰山雪莲一般冷傲的夏小韵,在水暗影出现后,立即被比下去了一大块--没办法,水水姐这种近似于妖艳、还又热情奔放的女人,总是能轻易撩动男人心底最深处那根邪恶的心弦。 “楚词,不忙的话,我们找个咖啡厅坐坐?” 在若干双‘如饥似渴、嫉火燃烧’的目光注视下,水暗影好好秀了一把恩爱后,才邀请夏小韵找地方坐坐:“这么多天没见了,我有好多话想跟你说。” 水水姐这样说,倒是没有撒谎,她确实有很多话要跟夏小韵说。 她根本不知道,方圆跟夏总已经不再是亲兄妹了,她这个夏小韵亲手挑选的‘嫂子’,已经在小夏心中处于了相当复杂的地位。 水水只想好好跟夏小韵聊聊,让她帮着自己说服方圆,能不能收回不安份的心来,好好对她一个--难道,这混蛋没看出,水水姐对他真动心了吗? “啊,水水姐,我也想跟你好好聊聊,可我现在要去接帝皇集团的楼总,要商讨共同创建女子会所的意向……要不,等晚上,怎么样?” 夏小韵的脸上,露出为难,还有抱歉的神色。 她也没撒谎,急匆匆的出去,还真是跟帝皇集团的楼总约好了。 神通快递在去年遭遇资金链断层的危险后,夏小韵痛定思痛,觉得还是重拾三年前夏天问制订的‘多种经营’发展策略(就是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准备涉足地产、会所等领域。 “帝皇集团?苏省的那个帝皇集团吗?” 水暗影黛眉,微微一皱,接着问道:“楼总,是不是楼宇湘?” “对,就是楼宇湘楼总。水水姐,你们很熟?” 夏小韵连忙点了点头。 “跟那个人交往,你最好小心些,是那种典型的无利不起早,随时都能坑蒙伙伴的货色。” 对于那个楼宇湘的评价,水暗影说的很直白,才不顾帝皇集团乃是华夏女子会所的龙头,老板更有着深厚的背景。 也是,依着水水姐的跋扈,又有几个人能被她看在眼里? “好的,我记住了。水水姐,那我--真得很抱歉,不能陪你了。” 夏小韵抬手,看了眼手腕上的小昆表,又拿捏出一副老大嘴脸,对方圆说:“方部长,替我好好招待水水姐,所有的花销,全部由我来出。” 方圆还没说话,水暗影就咯咯娇笑到:“楚词,可别这样客气,我们两口子的久别重逢,怎么能让你这个当小、当总裁的破费呢?好了啦,你快去忙吧,反正我们以后见面的机会很多,是吧?” “也是,我冒昧了。” 夏小韵抱歉的笑着,跟水暗影握手再见后,又颇有深意的扫了方圆一眼,才快步走向了她的座驾。 劳拉走到最后,经过水暗影身边时,低声说了句谢谢。 劳拉是在谢水暗影,当初在罗布泊时,曾经算是跟方圆一起救过她吧。 水暗影微笑着,谦虚的说不客气。 “能不能松开我的胳膊?” 夏小韵走后,一直被无视了的方先生,才不满的说:“大庭广众之下,你就这样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 “哟,我亲亲的老公,你又在装假正经了呀?” 水暗影不但没松开,反而抱的更紧了。 脚后跟微微抬起,大半个身子几乎全压在他肩膀上,示威性的扫了眼偷看着这边的刘广利等人:“我们可是合法夫妻,想怎么亲热就怎么亲热,别人只有羡慕的份儿,谁要敢胡说八道的,看我不把他满嘴牙给抽--” 话还没说完,水暗影猛地注意到方圆的眼神冷了下来,这才意识到自己表现的有些过火了,招惹了这家伙的反感,赶紧讪笑着,松开手。 “办完要紧事后,把你头发洗回去,搞得跟金毛狮子狗似的,自以为还挺美?” 方圆冷哼一声,走向那辆法拉利。 “知道了,大老爷,奴婢铁铁的按照你吩咐去做,成吗?” 水暗影撒着娇,却抢先快步走到车前,殷勤的替他拉开了车门。 看到这一幕后,站在远处的刘广利等男人,都禁不住在心中泪流的泣不成声:麻痹的,这才是爷们啊,让大美女給他开车门。 方圆却没觉得有啥爷们的,最多也就是不习惯水暗影的殷勤,扶着车门看着她正要说什么时,却看到一辆深蓝色的别克商务,缓缓停在了身边。 车门刚一打开,张欣就从里面跳了下来:“圆哥,这是要外出呢?” 女人,确实一种相当奇怪的精灵。 就拿张欣来说吧:此前她竭力维护方圆,那是因为方部长没有像那些恨不得抱住她就在办公桌上把她正法的臭男人那样,把她当做一个可以亵渎的花瓶来看,使她感受到了来自男人的尊敬。 可随着方先生在工作中的大放异彩,不带任何龌龊想法的大力提携众姐妹,从来都不把男人当好东西的张欣,心态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简单的来说呢,她就像她此前厌恶的那些臭男人一样,很想把方部长泡上她的绣床--实在不行,办公室、小树林甚至洗手间内也行。 女人对某个男人的心态,一旦发生变化,无论她自身有多么的睿智,可在看到有水水姐这样大美女,当着好多保安跟圆哥很亲热的样子后,张欣就不爽了。 就是吃醋了。 所以不等车子停稳,她就急不可耐的跳了下来,假装没有看到水暗影那样,抬手拢了下鬓角发丝,特意把那妖娆的小蛮腰,扭得好像快折了那样,踩着细高跟黑色小皮凉鞋,咔咔的走到了方圆面前:“要不要我陪你呢?” 不等方圆说什么,张欣又回头摆手:“小北,你赶紧下来,我们一起陪圆哥外出!” 张欣虽说故作没看到水暗影,可这么一个活色生香的极品美女站在这儿,就连瞎子都无法忽视的,她能看不到? 因为自身出色的相貌、身材,张欣从来都是个面对男人时很有信心的女人,可在更加明媚妖娆的水暗影面前,她的信心却不足了,这才招呼漠北北过来。 漠北北,那可是像盛开在空谷中的幽兰花。 张欣就不信,她的妖娆成熟,再加上漠北北的清纯干净,就比不上水暗影。 第399章:我就是一牺牲品! 要是給他装上一根尾巴,他比猴子都精。 老人们经常用这样一句话,来形容某人的精明。 这句话,同样可以套用在水水姐的身上:要是给她安个条尾巴,她比九尾狐都精。 国家强力部门风声曾经的老大,掌权期间出生入死不下三十次,更是曾亲手砍掉十余个敌人脑袋的水暗影,无论是见识心机,还是察言观色,可不是张欣这种都市小白领能比得。 张欣一出现,水水姐就从她身上,感受到了明显的醋意、敌意(或许,连张欣自己都没有发现吧),立即意识到她跟方圆的关系不同了,心头立马浮起了怒意。 她生气,可不是因为张欣对她的敌意,而是在生方圆的气:嚯嚯,你可真行呀,撇下我这个原装大美女跑来唐王也就算了,怎么还招惹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良家?水水姐,哪儿比不上她呢! 水暗影冷笑,还没来得及说话呢,就看到一个女孩儿,从商务车上怯生生的走了下来。 饶是水暗影见多识广,自付是女人中的女人,除了一个明珠叶明媚外,其他女人没谁被她看在眼里(单论女人对男人的魅力,夏小韵的自身条件虽说也很优秀,可终究还是青涩了太多),但在看到漠北北后,暗中还是情不自禁的赞道:好一个干净的女孩儿! 漠北北当然很清楚,张欣为什么单独喊她过来,无非就是看出圆哥身边多了个大美女后,心中不爽了,才拉她来助阵。 当水暗影看过来时,漠北北也抬头看过去,俩人目光一碰后,她那双清澈的眸子里,立即浮上明显的羞涩、拘谨,赶紧低下头,犹豫了下,才迈步走了过来。 “我也去吧!” 一个小少妇,主动请缨。 “还有我!” “我们大伙儿都去--嘻嘻,这可是第一次跟随圆哥出马呢。姐妹们,都打起精神来,别让人小看了咱们公关部!” 莺声燕语中,除了被女人们拨拉到后面的韩军两个小鲜肉,六七个环肥燕瘦的小良家,都扭着腰肢踩着小皮鞋,咔咔的走过来,呈扇面样的站在了水暗影面前。 除了依旧垂首不语的漠北北外,其他小良家都昂首挺胸,面无惧色的审视着水水姐:吆喝,小样的,以为自个儿长的漂亮,就像抢走我们老大啊。你再厉害,还不是一个人,能比得了我们众姐妹的魅力? 一人一支竹篙耶,难渡汪洋海,众人划桨哟,开动大帆船……一加十,十加百,百加千千万,你加我,我加你,大家心相连--七八双眸子跟水暗影对视中,有小良家在心中默唱起了付笛声的《众人划桨开大船》。 看着自己这些团结的属下,方圆是无比的头疼,瞪眼正要说啥呢,身边那娘们却轻伸玉臂,揽住了他的小蛮腰,咯咯娇笑着说:“老公呀,这些都是你的属下吗?哟,看来你在大家伙心中的威望不低,很受拥护呀。” 啥,她喊方部长为老公? 哎呀呀,这是方部长的媳妇呀? 妈耶,怪不得这么漂亮风骚,原来是部长夫人驾到了。 还是开着百万级别豪车来的呢,怪不得圆哥从来都不剥削我们啊,人家有钱! 就像他从不骚扰我们--我要是圆哥,能有这么个出色的老婆,也不会在外沾花惹草的,真特么的可惜了! 赶紧撤乎,免得被部长夫人,以为姐妹们跟圆哥都有一腿,损了他的清白名声! 当听到水暗影娇嗲嗲的喊方圆为老公后,张欣眼里的斗志,瞬间瓦解,继而俏脸通红,赶紧低头后退,喃喃的说:“圆、方部长,这位是嫂子么?” “是呀,我就是方圆媳妇。” 水暗影得意的向前走了两步,一副‘我不跟你们这群狐狸精一般见识’的大人大量嘴脸,主动对张欣伸出手,语气诚恳的说:“我家小圆自己在唐王,我平时工作比较忙,没时间照顾他,肯定麻烦各位妹妹替我费神了。在此,我,还有我们没出世的儿子,在这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我想请大家去酒店坐坐,算是给我一个感谢的机会吧,还请别推辞。” “不,啊,不,我忽然还想起有工作要忙。嫂、嫂子,就这样吧,不打搅您跟圆哥的二人世界了,等有机会我们再坐下好好聊聊。” 一脸尴尬的张欣,结结巴巴扔下这句话话后,转身就走:没脸了呀,碰到正牌了! 鸟无头不飞,张欣这一走,其他佳丽也是呼啦一声,带起一股子香风,消失在了大厅门后。 “唉,怪不得你哭着喊着的,要回唐王呢,原来这儿有你忘不了的温柔乡。” 水水姐幽幽叹了口气后,绕过车头坐上了驾驶座。 方圆知道这娘们是故意矫情,也没理她,关上车门后指了指右前方:“那边不远处,有个茶馆,环境还可以。” 方圆不提刚才那档子事,水暗影心里发痒,启动车子后眼波流转的说道:“那个叫小北的女孩儿,看上去很招人心疼啊,你肯定会特别照顾她吧?” “你咋知道?” 方圆看似很惊讶的说:“你不会在暗中监视我,早就知道是我带她来公司,又给她找房子--水暗影,你别动不动就对我动手动脚的,咱俩这个两口子,就是玩游戏,你还真以为我方圆,彻底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了呢?我爱跟谁好,你管不着。” 立马,水暗影的脸儿白了下,接着冷笑:“嘿嘿,是啊,我管不着。其实,我特么的狗屁不是!最多,也就是你们兄妹为解决相爱痛苦的一个牺牲品罢了,还又放荡不堪的,有什么资格,能被你方大侠看在眼里,放在心上,认真对待?” “我不是你说的这意思--” 方圆本能的辩驳,话才说到一半,就被水暗影尖声打断:“不是这意思,还能是什么意思?方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把我当做一条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吗?一个电话,就能让我屁颠颠的出现,再挥挥手,我特么的就得夹着尾巴滚蛋!” “你--停车!” 平时很伶牙俐齿的方先生,此时不知道说啥好了,有些羞恼成怒的猛地一拍仪表盘。 水暗影很乖,或者说很听话,马上就是一个急刹车。 砰的一声响,车子刚停下,后面正常行驶的一辆小轿车,前脸就顶在了法拉利屁股后面。 本来,方圆让水暗影停车,是贴边停车,准备把东西交给她后,就立即走人:在女人貌似有些失去理智后,最佳的处理方式就是抬脚走人,她很快就会清醒的。 只是他没想到,水暗影直接就踩了急刹车。 车子还在公路上呢,虽说车速不快,可怎么着也有六七十迈车了,要是不造成追尾才怪呢。 “你、你是不是有病啊?” 猝不及防下,脑袋差点撞破前挡风玻璃的方先生,真生气了。 “是,我有病,而且病得还不轻快,你有药吗,给治一治。” 水暗影双手把着方向盘,目光平静的跟方圆对峙着,淡淡的回答。 “你、你--特么的,真是没法跟你交流了。” 方圆拿手指指着她鼻子,骂出这句话时,追尾的小车司机,已经大力拍车门,怒吼道:“草,开个鸟法拉利就了不起,就能随意急刹车啊?下来,赶紧给哥们滚下来,我特么的废了你们。” 车窗落下,水暗影看都没向外看一眼,伸手拿起后面包包,从里面拿出几个=叠成捆的钞票,手一扬就砸在那张怒冲冲的脸上:“滚,立即消失。” “你、你违反交通法规,还骂人,有钱了不起啊?哼,算了,要不是看在你是女人份上,今儿哥们非得让那个小白脸知道,花儿是为啥那样红的!” 那哥们一副‘富贵不能淫’的样子,冷哼一声抱着钱迅速走人了。 滴,滴滴! 后面,传来汽车喇叭的此起彼伏声。 方圆向后看了眼,叹了口气:“唉,行了,姑奶奶,走吧。” “你得答应,以后不许骂我。” 水暗影趁机抬高自己的地位。 “好,谁再骂你一句,就是吃你奶长大的。” 方圆郁闷的抬手表示投降时,习惯性的口花花了句。 “切,我可不稀罕要你这样的儿子,非得气死我!” 水暗影嗤笑一声时,方圆觉得车内光线明显增亮了。 看来,无数前辈总说漂亮女人就得哄着,骗着,这个世界才精彩,果然有他们的道理。 方圆说的那个茶馆,距离神通快递总部大楼,也就是两公里的路程,就在贯串新城区的东西大街北侧。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这边环境很不错,甚至有些高雅。 当人处在高雅的环境下时,思想觉悟也会有所提升,哪怕在看到某美女后‘食指大动’,可也不会直勾勾的盯着看,最多也就是用眼角瞅,擦擦嘴角口水后,心中暗骂好白菜都被猪给拱了。 三楼。 目前不是茶馆最忙的时候,客人不是太多,三楼更是没人。 坐在靠窗的沙发上,水暗影对跟过来的服务生,一口气点了能供三个人享受的精美套餐(茶馆也提供餐饮的)后,才要了一壶绿茶,几个果盘。 等四个服务生把东西端上来后,方圆才忍不住的说:“喂猪呢,要这么多东西。” “是,就是喂猪,我是母猪,你是公猪,不吃拉几把倒。” 水暗影看都没看他,拿起小勺子就开始吃饭。 从上午到现在,狂奔上千里后,她确实又累又饿,吃饭的样子很夸张,一点也不符合她的外形气质。 为了掩盖她的不淑女行为,总是能为女人着想,恰好中午饭也没吃的方先生,只好用更像喂猪的架势,夸夸有声,风卷残云。 当目光惊诧的服务生(这俩人好能吃哦)撤下餐具后,水暗影点上一颗烟,身子一缩,缩进了对面沙发内,闭上眼淡淡的说:“说吧。” 第400章:咱俩真没啥可说的 自从离开京华后,方圆基本就已经把水暗影给放下了。 不管俩人此前那些脑残行为,是不是在玩游戏,但有一点他能肯定:这娘们,是真在意他了。 所以呢,当活色生香的水水姐出现在方圆面前时,还是給他在视觉,心理上造成了一定的波动,忍不住的想跟她说很多话。 那些压在方圆心中太久的秘密,不能在唐王的任何一个人说--水水姐,无疑是最好的倾诉对象,只要他说出来,心中就会轻松太多。 可方圆不能说。 不管水暗影跟他是逢场作戏也好,还是真对他有了感情也罢,尤其是后面这种情况,他更不能让她掺和进这个泥沼中。 那样,对她太不公平了。 她该有属于她自己的阳光生活,尽管这个娘们的心理,一点都不阳光。 沉默片刻后,方圆做出了决断,从身上拿出了那张地图,铺在了桌子上。 “什么东西?小心,案几上有茶水。” 睁开眼看到方圆郑重其事的拿出一张纸铺在案几上后,水暗影本能的坐直了身子,提醒他桌面上有水。 方圆没理会,只是问:“你能看懂东洋鸟语,看出这是哪儿吧?” 轻飘飘的吐了口烟,水暗影低头看了过去:“鸟语有什么难学的?我--咦,这是北朝地图,平安南道的望南山,这不是邻国核试验基地所在?” “你果然比我想象中的聪明那么一点点。” 发自真心的赞了一个后,方圆说:“你再仔细看看,看清楚。” “看什么呀看,就是一张破地图,你把我千里迢迢的招来,就为看这破东西,还真有你的。” 水暗影嗤笑一声,把香烟放在红唇上,正要再吸时,黛眉却是猛地皱起。 她看到了那些隐藏在地图中,遇水才能显现出的字体。 密密麻麻的,讲述着一个让她吃惊的阴谋计划。 用了足足十分钟,水暗影才看完这些东西,慢慢抬头看着方圆,神色凝重的问道:“这东西,你是从哪儿得到的?” “你就别管我从哪儿得到的了,就说该咋办吧。” 方圆不想跟她提到九幽王,只是说:“你还有没有途径,把它交给上面?当然了,也不能全信这上面的东西,万一是那些人故意使出的苦肉计,骗我上当的呢?所以,你得先让上面,确定消息的真实性。” “不用交给上面确认,我也能确定这些不是虚假的--方圆,这次你可立了大功,就等着受赏吧。” 水暗影说着,拿起那张地图,抖索了下拿出手机,快步走到墙角,低声说了起来。 方圆笑了笑,也点上一颗烟,斜斜的躺在沙发上,双脚搁在案几上,望着窗外的太阳,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水暗影打电话打了老大一会儿,才扣掉走了回来。 方圆打了个哈欠,淡淡的问道:“咋,你又官复原职了?” “我倒是很想官复原职,可风声已经解散了。” 水暗影坐在了他对面,笑了下,才说:“现在啊,就是在别的部门混。” “还是秘密部门吧?” “嗯,新成立的,档次比风声更高,不过却是临时性的,专对那边的核问题。” “就不能老老实实当你的老总,享受美好生活,非得哭着喊着的去追求那种血腥生活?” 方圆有些不满的皱眉,不客气的说:“水暗影,你一个女人,除了长的人模狗样能勾引人外,你是打架行,还是能吃苦?你就……” 水暗影打断了他的话,声音很轻:“自从你走后,我无比的空虚,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活着,找不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方圆沉默。 他当然能从水暗影那双幽怨的眸子里,看出她没有撒谎,真的茫然了。 或许,像她这种出色的女人,天生就该做男人该做的事,轰轰烈烈的活一回吧? “你、你能跟我回京华吗?” 等了很久,水暗影才低声说:“我现在秘密部门中,虽然只是负责后方情报工作,可还是有些小权利的。只要你肯加入我们,我保证你能……” 方圆抬手,打断了她的话:“我对那种生活,没有任何兴趣。” 水暗影紧紧抿了下嘴角,缓缓点了点头。 方圆站了起来,端起玻璃杯一口喝光,擦了擦嘴角说:“好了,事情办完了,我也总算是放下一个包袱,能很轻松的回去上班了,就这样吧,你在回去的路上开车,要小心些,注意安全。” 水暗影脸色一变,抬头看着他,冷冷的问道:“你要走?” “是啊,现在才四点多,我还得回去上班呢。” 方圆说。 “你叫我来,只是为了把这份地图交给我,就再也没别的事,没有跟我要说的话了?” 水暗影说着,垂下眼帘,拿起水杯,轻轻抿了一口。 表面上,她很淡定的样子,可手背上暴凸的青筋,却暴露了她内心的愤怒。 “咦,咱们俩,还有啥可说的吗?水暗影,你不会真把咱们的游戏,当成现实来玩了吧?那多没意思啊?要是玩现实,我觉得你不如叶明媚。跟你说啊,那个娘们在炕上的功夫,绝对是超一流的,这么多天过去了,我一直在回味……” 方先生滔滔不绝的说到这儿时,一道白光突现。 他马上闭上了眼,却没躲。 还有些烫的茶水,狠狠浇在了他的脸上。 抬手擦了把脸,方圆低头看着自己的前襟,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唉,我今早才买的新衣服呢。” “滚。” 水暗影不知道得费了多大的力气,才强迫自己语气镇定的吐出这个字,而没有抄起玻璃瓶(里面全是热水,满茶用的),狠狠砸在这个混蛋的脑袋上。 “呵呵,别生气。女人总生气,会变丑的。” 方圆云淡风轻的笑了笑,转身施施然的走了。 水暗影一动不动的坐在那儿,盯着手里的空玻璃杯,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猛地抬手,狠狠拍在了桌子上。 有人拿着玻璃杯拍桌子时,玻璃总能毫不客气的,把她的掌心扎破。 鲜血顺着水暗影攥紧的右手掌缝,慢慢滴落在案几上,绽放出的样子,就像一朵朵盛开的桃花。 她的心头,是否也在这样滴血? 方圆不知道。 也不想知道,他觉得他没有做错,就算吝啬的老天爷,再給他一次重来的机会,他还是会这样做:告诉水暗影那些事,是对她的不公平。 那个女人虽然有些傻,可有时候还是蛮可爱的。 再说了,这么漂亮的女人,不该快快乐乐的活着,把自己打扮的风骚靓丽无比,来给男人们发福利吗? 可不敢让她掺和进某个邪恶漩涡中,尤其是在她跟张欣见过面后。 以后,得盯紧那个张欣了。 她现在好像很得意啊。 嗯,越得意越好。 无论啥东西,在得意时,才容易露出破绽的。 不过,小北现在貌似跟她走的很近啊,这可不是好事,得找机会提醒她一句。 唉,这孩子太单纯了,以为别人表面上对她好,就是真对她好了。 走进公关部,看到漠北北挨着张欣趴在她办公桌上,听她讲解什么时的亲近样子后,方圆心中就叹了口气。 “圆哥,回来了!” 看到方圆进来后,马上就有人打招呼,还不好意思的嘻嘻笑着:“嫂子呢,她没有误会大家吧?” 张欣、漠北北俩人,这才赶紧站起来,对他微笑着打招呼。 “嗨,误会啥呀,反正我跟诸位姐妹之间,那是如冰山雪莲般的干净,咱这叫身正不怕影子斜。” 方圆嘿嘿笑着,摊了下双手,继续说:“她呀,可是个大忙人,每天忙的脚后跟磕打后脑勺--要不是工作时顺便路过唐王,才不会专门来看我呢。” “圆哥,原来,原来你结婚了呢。” 张欣在说这句话时的神色,多少有些不自然的张欣。 “昂,咱现在可是有妇之夫了。” 方圆说着,扫了眼漠北北,意思是说:喏,我以前说我已经结婚了,没有骗你吧? “那你还敢追求夏总?” 看方圆很轻松的样子后,张欣的不自然一扫而光,笑嘻嘻的低声问道。 “嚯嚯,男人嘛,就这样,看到美女就想据为己有,乃天性本色也。” 方圆怪笑一声,眼珠子飞快的在张欣衬衣尖领内扫了几下,说:“谁规定,结婚了的男人,就没有追求美女的权利呀?” 张欣捕捉到方圆的眼神后,下意识的抬了下胸膛,娇笑道:“你不怕嫂子会搬出家法,来惩罚你?” “怕,当然怕,我可是好男人。” 方圆笑着走向办公室内,说:“不过,猫儿偷腥时,还得非让主人看到?” “圆哥说得这句话,可是说出我们所有男人的共同心声了!” 公关部小鲜肉韩军,马上就高举着拳头,表示赞同后,又对某个小良家说:“芳芳,下班后,我请你去蹦迪呀?” 芳芳马上就掐腰做出女王样,冷笑道:“哼哼,你不怕你女朋友发现,我更不怕!咱可就这样说定了,晚上谁不去,谁特么的就是孙子,没种!” “我去,你怎么知道我没种?” 韩军立马败下阵来,引起了一片娇笑的嘲讽声。 这就是公关部内的日常气氛,相当放肆,活跃,或许也不缺少假戏真做的人--不过方圆觉得,那是别人的事,你情我愿的,没必要嚼人家舌头根子。 “唉,哥们多想终老在公关部,每天瞅着这么多美女,打情骂俏的多带劲?可惜呀,那个鬼女人愣是不让老子享受这美好生活。” 方圆拉过椅子时,手机响了起来。 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显示是京华地区的,却不是水暗影的。 “哪位?” 方圆也没多想,接通了电话。 “你现在上班,对吧?” 一个清脆的女孩儿声,从手机那边传了过来。 “昂,我在上班啊,你是--你是秦小冰?” 方圆终于听出了是谁給他打电话了。 第401章:那是你的小老婆? 听出打电话的女孩儿是秦小冰后,方圆头很疼。 秦小冰,绝对是当世最让方圆头疼的一个人了。 她既不像夏小韵,也不像水暗影,更不像陈婉约,她对方圆的好,只是发自内心,没有任何索取,甚至连她自己都搞不懂的好。 或许说,是女孩儿最珍贵的关心吧? 想到秦小冰对自己关心的源头,就因为在正月初六那天时,玉树临风的自己,开着一辆拉风的兰博基尼,经过她身边时,冲她回眸一笑--方圆想到这儿时,就恨不得把自己俩眼珠子抠出来:让尼玛的犯贱回头看人家! 在痛恨自己眼珠子不争气的同时,方先生也是相当纳闷了:看秦小冰不像脑残的样子啊,怎么就认定哥们是个落魄公子哥,日后必定会东山再起呢? 她对哥们,哪儿来的这么大信心? 所以才急不可耐的烧冷灶,难道说,这又是哥们命中注定的一段缘分? 靠--竖起中指冲自己比划了下后,方圆陪着笑脸,很奴才的问道:“秦小冰啊,你不会真要来查岗吧?” “怎么,怕我去?” 秦小冰在那边冷哼了声,说:“你越是不让我去,我越去,我担心你会再骗我,为了躲债就溜之大吉了。” “姑奶奶,我不就是欠您五千、啊,前前后后加起来一万多了吧,就被你说得这样没有男性尊严。” 方圆苦着脸的说:“你工作那么劳累,还是在家好好休息吧啊,就别来折腾了。我向哈利路亚发誓,我确实在上班呢。” “别啰嗦了,我马上就到了--师傅,请问一下,去神通快递总部还有多远?” 手机中,传来秦小冰问话的声音。 一个男声回答:“还有一站路,过了前面那个路口就到了。” 我去,她还真来了! 听到这儿后,方圆慌了,连忙扣下电话,扯着嗓子朝外喊:“张欣,张欣,你快进来一趟!” 正拿着小镜子,描眉画眼准备下班的张欣,听到圆哥好像被蝎子蛰了那样的喊自己,慌忙扔下镜子眉笔啥的,哒哒的跑到门口,推门叫道:“圆哥,怎么了?” 一嗓子喊完后,方圆才意识到自己太大惊小怪了。 不就是秦小冰要来‘查岗’嘛,也不是天塌下来,有必要这样恐慌吗? 嗯,或许是因为,不想让她知道自己是在骗她吧? 话说,唯有不是人的东西,才会三番两次的骗那么善良的孩子。 方先生是人,还是个好人--要不然,也不会那么在意她发现被骗了。 “没,没啥事,就是有点小事要麻烦张部长,大家都散了吧啊,别围在门口看西洋景的样子。” 看到整个公关部的员工,都随着张欣破门而入,呼啦一声围了过来后,方圆赶紧讪笑着,挥手说退朝。 “呼,你可吓死我了,圆哥,我还以为你被蝎子蛰了呢。” 张欣关上门后,抬手轻拍着心口,动作很夸张。 方圆苦笑:“我会怕蝎子蛰了啊?” “这可不一定,要是蝎子蛰你那地方--” 张欣眼波一转,看向方部长那个部位后,方圆连忙坐了下来,摆了摆手说:“欣姐,你附耳过来,我有事要你帮我。” 说完这句话后,方圆又开始后悔--小良家俏生生的元宝耳朵,已经贴在他嘴上,还故意反手挠痒痒,结果搞得衣领下风光外泄。 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她要强来任她强,我自明月照大江,她自横来任她横,我自清风吹山岗。 狠狠往那地方盯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眼后,方先生心中默念几遍《九阴真经》中的口诀,总算是收敛心情,把要张欣帮忙做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啊?还有来查岗的?” 张欣受惊了,小嘴半张着,满脸崇拜的神色:“圆哥,我可不可以认为,这位要来查岗的女孩子,是你的二夫人--或者说是您的、的小老婆?” 方圆很无语的盯着她,过了足有十秒钟,就在张欣感到不对劲,讪笑了下时要站起来时,他说话了:“那你算我第几个老婆?” “那就随便圆哥您安排了啦!” 张欣立马眉飞色舞,嘟嘴给了他个飞吻。 不等他说什么,就扭着小蛮腰,哒哒的走出套间办公室,举手拍了拍:“姐妹们,都别瞎忙活了,有好戏看了!韩军,你立马给刘广利打电话,让他找一身保安制服,火速赶来公关部!记住,必须得是新的!要是有一点褶子,糟蹋了我们尊敬的圆哥伟岸形象,他就等着吃苦头吧!” “李恩芳,王敏,赵小凡--你们速速前往各部门科室,鼓动你们的如簧巧舌,用最短的时间内,把我接下来说的这些,都告诉他们。哼,谁要是敢拆穿了圆哥,就瞧好吧!” 张欣说到后来时的样子,那叫一个粉面带煞,杏眼含霜,杀气腾腾。 刘广利倒是跑的热气腾腾。 没办法,他不敢不赶紧的:得罪别人,刘广利仗着跟王副总是老乡,也没怕过谁,可他不敢惹公关部那个母老虎。 话说,彩虹药业的孙德力孙总,那可是唐王商场一霸,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嚣张的鼻孔都在冒烟了。 可结果呢? 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呢,据说就是得罪了母老虎--还有她的老相好方圆,就遭遇如此惨痛的下场。 自付比孙德力要差了好几条街的刘广利,除了兔子般的赶紧做事外,还能有啥子选择呢? 不过他也很奇怪:当下在神通快递大名鼎鼎的圆哥,怎么就扮成一保安了呢? 俺去,怪不得老祖宗总说,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 同样是穿一身保安制服,凭啥方圆穿上后,就那么英俊潇洒,正气凛然,看把前台张华那小丫头的眼珠子,都快勾出来了。 可俺穿上--奶奶,走在美女身边,她们都不带正眼看俺的啊,这还有天理吗? 就在刘广利心中极度郁闷时,跟他急匆匆走出电梯的方圆说话了:“老刘,等会儿就按照我说得去做,千万别露馅,要不然我可就惨了。咳,那个啥,一般来说呢,谁让我惨了,我就让谁更惨。” “方部长,您就放一万个心,我老刘把话搁这儿,出点差错,你把我脑袋拧下来当球踢!” 啪啪的,刘广利把自己瘦骨嶙峋的胸膛,愣是拍出了牛皮鼓的声音,也端的是份好本事了。 “昂,这我就放心了,周五晚上,我请保安处的兄弟们小饮,别客气,我不喜欢被人拒绝好意,那是对我的侮辱。” 从来不喜欢被人侮辱的方先生,大踏步的走出大厅后,手打凉棚看向停车场那边:“咦,她咋还没有来?” “圆哥,那边路口堵车了呢。” 刘广利讨好的笑着,提醒道。 “师傅,你就把我放这儿吧,我步行过去好了。” 秦小冰看了眼堵的无比结实的前面,拿出钞票付车费。 反正的哥已经告诉她神通快递总部就在前面,实在没必要再坐这儿等了。 秦小冰来查岗,完全是顺路。 早饭打发走方圆,又跟秦大川收拾好房子后,中午饭都没吃,就休息了。 一直睡到午后一点,才打车去了航空公司,办了一点小事(收拾了一下自己在公司休息室内的衣服等),回来的路上才想到要来查岗的。 因为是去公司,秦小冰又换上了她的小空姐制服,当她踩着高跟鞋,迈着优雅的步伐,拉着行李箱哒哒的走向神通快递总部大厅门口时,恰好是下班时间。 有道是上班是绵羊,下班是恶狼--很少加班的公司员工们,在无比期盼的倒计时后,立即在第一时间,争先恐后的冲了出来。 咦,怎么来了个小空姐呢? 这么水灵灵的,小黄花儿一般,我见犹怜的。 找谁呢? 老天爷,你可别让她来找我,我还没有做好准备呢! 哎,李明瑞你个畜生,不是让你给我看看,我的头发乱了没有吗,怎么又去看小空姐了?娘西皮的,真是交友不慎啊! 好多快递公司总部的青年才俊,也不是没见过空姐的土鳖--但却是第一次,有如此靓丽的小空姐,来公司门口,就像接受大家检阅那样,小脸有些怯生生的羞红,拉着拉杆箱站在旁边,低着头不敢看人的样子,却又偏偏总是四处张望。 “来,倒,倒!好了,走您的!” 一个保安大哥,指挥一辆车倒出停车位后,经过秦小冰身边时,很正常的以很纳闷的眼神看了她一眼。 “师傅,麻烦一下,我、我想向您打听一个人。” 就在刘广利装模作样的要回头去指挥别的车子时,秦小冰凑了过来。 长的有些着急的脸上,立马露出迷人的笑容:“妹子啊,你说,你想找谁?只要是在咱神通快递上班的职员,大到美女总裁,下到打扫卫生的吴大妈,就没有我不认识的。” “他叫方圆。就在、在你这儿当保安。” 秦小冰虽说是空姐,绝对是见过大世面,又是服务行业,按说不该怯场才对,可真架不住上百号人,都或明或暗的关注着她,还窃窃私语的,小心肝儿就有些慌张,这也是很正常的。 “方圆?啊,你说的是方队长吧?” 刘广利果真没有吹牛,马上就大点其脑袋,多嘴鸭般的问:“妹子,你是方队长的什么人呀,女朋友?嗯,肯定是女朋友,你等等啊,我去给你找人--哎,就在那边呢。方队长,方队长,你女朋友来了,这边!” 如果没有了方圆的特意嘱咐,刘广利可不敢这样胡咧咧:话说,下午时,他可是亲眼见过方部长那个开着法拉利、无比拉风妖艳的老婆的,这要是胡说八道,被法拉利美女听到了,不得打掉他满嘴的牙? 方圆特意嘱咐他这样喊,就是想让秦小冰害羞,生气,愤怒:谁是你女朋友呀?你一个落魄公子哥儿,就想泡我这小空姐? 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美死你吧! 第402章:抱着膀子看大戏 有这样一个女孩儿,有着能迷倒男人的相貌身材,有让好多其他女孩子羡慕的工作,本身又肯定不缺少优秀的追求者,那么除非她脑子进水了,才会被一个干保安的给追到。 自以为对女人很有一套的方圆,决定用这种办法,来让秦小冰对他反感,从而远离他:妹子,看,你再这样关心我,总是拿出一副管家婆、救世主的嘴脸来干涉我的,那可对你没啥好处哦。 没办法,这是方圆唯一能想出拒绝秦小冰的办法。 除此之外,他不知道该咋办,才能在拒绝她的同时,又不能伤害她。 秦小冰,太善良了,还又那么的清纯,就像一朵随风摇曳的小黄花,谁要是伤害了她,肯定会遭雷劈的。 果不其然,当刘广利这个大嘴巴,扯开嗓子吆喝方圆,说他女朋友来了时,秦小冰先是呆了下,随即小脸通红赶紧低头,亲亲跺了下小皮鞋,低声说道:“谁,谁是他女朋友呀?这位大哥,你误会了呀,我只是他的、他的朋友呢。” 但秦小冰的解释声音太矮了,别人怎么能听得到? 随着刘广利的大声吆喝,所有关注秦小冰的人们,就像被遥控控制那样,先是齐刷刷的看向方圆那边,接着就再次转头,看向了她。 秦小冰眼角余光看到,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不可思议的神色:就这么一个水灵灵的小空姐,怎么可能会找个保安当男朋友啊,开玩笑了呢吧,还是国际玩笑! 她以为,人们看着她的眼神中,肯定都是这意思。 其实她压根不知道,人们之所以惊讶,那是因为方圆怎么忽然就变成保安了呢,而且还忽然又来了这么个当小空姐的女朋友。 我去,小方这是在搞啥子嘛? 阴谋,绝对是阴谋,针对这小空姐的! 哦,怪不得快下班时,公关部那些娘们疯了似的满科室转悠,找头儿说有重要事情吩咐,哥们好像也听头儿说什么了,可当时忙着下班,没有仔细听。 猛然发现方部长竟然变成保安后,在场大部分的人,都意识到了什么:哇哈,有好戏看了啊。 肯定有好戏:就在下午两点左右时,就听说有个开着法拉利的绝品美女来过,自称是方部长的老婆,还跟夏大老板是好朋友。 当时哥们还不信,现在信了--我去,方圆不厚道啊,公司内追求夏总,还在外面泡了个法拉利小富婆,现在又有个单纯小空姐主动找上门,他化身为保安,肯定是为了欺骗女孩子,达到他不可见人的目的! 不行,我得揭穿他,撕下他的虚伪真面目,免得小空姐被伤害,希望她能睁大水灵灵的眸子,看清楚这个世界上除了骗子外,还有哥们这么出色的青年才俊,可供她选择,为她甘心当牛做马! 可是,哥们要是拆穿方圆的鬼把戏,会不会被这家伙报复? 那可是个敢跟夏大老板叫板、欺负张副总、把罗副总当做小弟来使唤的家伙,哥们能不能抗得住他的打击报复--嗯,这事得先缓缓,搞清楚咋回事再说。 人们在这种事上的想象力,那是相当丰富,活跃的。 更有着平时没有的精明--大家决定,就站在这儿看着,看方圆那个陈世美,以什么样的丑陋嘴脸,来欺骗水灵灵的小黄花。 对,我就站在这儿看着,看他高楼起了,看他高楼塌了。 嚓,都下班了,这些家伙还不滚蛋,干啥都站在这儿,抱着膀子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搞啥呢? 方圆千算万算,却没算到他的同事们八卦精神会这样旺盛,竟然牺牲回家跟老婆孩子享受天伦之乐的时间,就电线杆子般的竖在这儿,摆明了要看热闹了。 他当然不爽。 老天爷可以作证,方圆只想通过刘广利的大嘴巴,来让秦小冰害羞,然后掩面疾走--至于是骂着走,还是哭着走,只要走了就好,管那么多干嘛? 他压根没想给秦小冰造成更大的难看,那样会伤害到她的。 可这些没眼里价的同事们,却都一副打定主意围观的样子,搞得好像拍电影似的:穿着一身崭新保安制服、正气凛然英俊潇洒的男主角,在众人瞩目的眼神中,缓步走向了身穿红色制服的小空姐。 这时候,该有诸如《焚心似火》(《秦俑》主题曲)的主旋律响起,那才应景。 然后,缓步走到女主面前的男主,就会面带微笑的看着她,柔声问道:“小冰,你咋来了?” “我、我就是来看看你,看看你有没有在认真工作,是不是再骗我。” 女主抬起清纯的小脸,有些慌乱、更多是羞涩的飞快扫了眼围观者,就赶紧垂下长长的眼睫毛,双手握着拉杆箱,不住搅动的纤指,说明她现在心里好紧张。 男主也抬头,看向了围观者,目光威严,带着‘我想跟你老婆困觉啊’的愤慨,接着看向女主,温和的笑笑:“喝喝(hehe,当本书中出现这两个字时,得读平声),这下你该放心,知道我没骗你了吧?我真在好好工作,争取早日升职挣大钱,还上欠你的债。” “信,我信了,你干的很好,我很欣慰,不过--” 女主没敢抬头,只是蚊子般的哼哼道:“我、我可以不要你还的。” “那可不行,我方圆人虽然穷了些,但人穷志不穷,咋就有脸前欠债不还呢?” 男主一脸的凝重,伸手抓住了女主的小拉杆箱把手:“小冰,你先回家吧,我得工作了,今晚值夜班,连续工作36小时,得明晚才能回家。” (画外音),导演大喊:“切换背景音乐,改为《十里送红军》,必须得突出男女主角难舍难分的缠绵效果!” “我不走。” 女主却固执的摇了摇头,轻声说:“我回家也没事干,就陪你在这多等会吧--好了啦,你快去工作吧,别管我,我就在这儿看着,不会影响你工作的呢。” (画外音),音乐负责人着急的喊道:“刘导,秦小冰是怎么搞得,该她退场了,却不退场,这简直是乱弹琴!还要播放《十里送红军》吗?” (画外音),刘导愤怒的骂道:“我去,搞啥子嘛?该走不走。换,必须得换,改换成《杨乃武跟小白菜》的音乐背景,要突出男主的悲苦,悲壮,苦比!” “你、你咋就不走呢?” 男主很诧异,更多的却是无奈:“小冰,你站在这儿,真会被人误会的。” 女主反问:“误会什么呀?” “误会你是我的、我的女朋友。” 男主回头,愤愤瞪了眼掩保安队长的家伙,生气道:“哼,都是那大嘴巴,胡咧咧,敢坏你清誉,瞧我咋整他!” “可别,可别,人家只是误会咱们的关系了啦。” 女主连忙阻拦,说道:“再说了,他是真误会咱俩的关系了,也不是故意的,只要咱们两个心里明白就好了啦--好了,你快去工作吧,我就在这边看着,乖,去吧。” 男主嘴角狠狠抿了下,一脸欲哭无泪样子的望着女主,张嘴欲言又止,轻叹一声转身走向一辆车前,大声训斥:“草,不赶紧回家抱着老婆看孩子,在这儿穷墨迹个鸟呢?” (画外音),某群众演员抱怨:“导演,他骂人!” (画外音),导演没理睬群众演员,一摆手:“切换《霍元甲》的背景音乐,就是万里长城永不倒,千里黄河水滔滔的那个,要突出即将开战的凝重!” (画外音),音乐负责人:“刘导,我看还是算了吧,女主过去劝男主了,柔声细语的,责怪他不该用这种恶劣态度对待同事呢。我建议,这时候播放《要嫁就价格灰太狼》的背景音乐,来突出女主的温柔贤惠!” “师傅,对不起啊,方圆他就是一刀子嘴,豆腐心,以前当大少当惯了,一时半会的还改正不了他以前的坏脾气,我代他跟你道歉了。” 女主就像在飞机上遇到找麻烦的旅客那样,脸上带着清纯温和的诚恳笑容,小蛮腰一弯,给某被男主骂的群众演员赔礼道歉。 在获得群众演员的原谅后,女主才转身看着男主,黛眉轻皱的嗔怪道:“方圆,我说过你多少次了,以后得端正态度,怎么老是记不住呢?唉,你总是让我担心。” “秦小、大姐,姑奶奶,我错了,我代表人民代表党,对您衷心的说声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会用这态度,来骂这些王八蛋了,请您原谅。” 男主一副‘知错就改善莫大焉’的样子,咬牙切齿的冲某群众演员笑笑:“大爷,您是否可以走了?您的车子,当着后面车子的路呢。” (画外音),刘导怒冲冲的喊道:“场务,告诉那个群众演员,让他赶紧的滚蛋,别耽误接下来的桥段!摄影组注意,下仰45度角,拍摄男主背后一百米处。女一号马上就要进场了!还有,通知饰演张良华的那沙比,让他赶紧练习一下狗仗人势的嘴脸,无比拿捏到位,争取一个镜头搞定。来,切换背景音乐,就用成龙演唱的《神话》吧!” 滴,滴滴! 劳拉驱车拐进停车场后,却发现前面大厅门口围了好多人,本能的按了下喇叭时,坐在副驾驶的张副总也纳闷的向那边张望:“咦,出什么事儿了?” 后座的夏小韵也看到了,就黛眉皱起:“快过去看看,张副总,你去处理一下,不管发生任何事,都不能影响楼总对我们集团的好印象。” “好的,夏总。” 张良华点头,抬手整理了下脖子上的领带。 车子刚停下,张良华就推门下车,语气严肃的,问一个踮着脚尖往里看的员工:“怎么回事,都看什么呢?” “嚓,乱挤啥呢!” 某员工被吓了一跳,不满的转身抬手,一把推在了张副总胸膛上。 第403章:你很有干保安的潜质 “吆,你敢推我?” 这段日子已经积攒起相当大威信的张副总,平时在员工面前,那绝对是领导派头十足,除了几个职务比他高的领导,哪怕是财务处的白处长,在看到他后,就会很客气的主动打招呼呢。 却没想到,竟然被一个小员工给推开了,登时就怒了,厉声问道:“你是哪个部门的?叫什么名字!” “我是广告部的,叫穆有人。” 那哥们也是个反应快的,回头看到被自己推开的人,原来是张副总后,登时吓了一大跳,抬手捂着脸回答了一句,就钻进了人群中。 “穆有人?哼,你给我等着!” 张良华怒冲冲的冷哼一声,任务当前,也顾不得去追究他了,又问一个女职员,态度和蔼了很多:“后勤处的小王是吧,发生什么事了?” 小王在看到张副总后,可不敢对他表示出‘姑奶奶在看戏,哪有空搭理你’的样子,赶紧谦卑的笑了笑,口齿清晰的把秦小冰来找方圆,方圆却忽然假扮保安来糊弄女孩儿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顺着小王抬起的手指,张良华看到了方圆身边的秦小冰,只觉得很想跳着脚的骂娘:嚓,这家伙何德何能,先是下午来个法拉利美女的老婆,现在又来了个当空姐的小女朋友!三心二意,两面三刀,该遭雷劈啊。 不过也好,这样才能让夏总看清他丑陋的嘴脸,对他彻底的死心! 张良华这样想着,心中怒火消散,无声的阴笑几声,赶紧跑到车前,就像向太君汇报哪儿有土八路的伪满汉奸那样,站在车前,弯腰笑着把所探听到的,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遍。 夏小韵面无表情的听完,淡淡的说:“让大家散开吧,人家女孩儿来见男朋友,有什么好看的?别让楼总笑话,我神通快递集团的员工,都是没见过世面的。” 帝皇集团的楼总,就在后面那辆卡宴车上呢,后面还跟着一辆奔驰轿车,是专供楼总保镖乘坐的。 这会儿,肯定也发现这边的事了。 “好,我马上去。” 张良华答应了一声,正要走时,却又听夏小韵说:“记住,可以适当配合一下方部长--我不希望在楼总面前,他被穿帮,惹他女朋友发飙,那样会有损我们公司形象的。” “明白!” 对于夏总的指使,张副总自然是一切招办。 “都散了,都散了,下班后还围在这儿不回家,是不是嫌公司给你们的工作太轻松了,想主动要求无偿加班呢?” 张良华走到人群中,拿捏出副总的嘴脸,严肃的摆着手。 大家这才看到,夏总的座驾就在后面,赶紧风吹波浪那样。哗的一声向两旁散开:看戏不要紧,可不敢被夏总看出大家下班后饱满的精神状态。 “方圆,怎么回事,你这个保安队长是怎么当的,在自己公司门口,还能造成交通拥堵,我看你是不想吃这碗饭了吧!” 有夏总的指示,恰好可以趁此机会好好训斥方圆一顿,张副总当热得极力配合,证明方部长就是个小保安了。 尽管他更想,守着秦小冰撕下方圆的虚伪面具,让女孩儿知道被这厮骗了:姑娘啊,这个混蛋,是一个身份,一个女朋友啊! 同样,张副总在看到小黄花般的秦小冰后,也是暗中大叫可惜:这么水灵的妞儿,怎么就让方圆给骗了呢?老天爷,你特么的太不公平了啊! “啊?啊--对不起啊,张副总,都是我不好,工作没到位,我马上就让大家散去,马上!” 张良华的‘配合’嘴脸,先是让方圆呆愣片刻,随即恍然醒悟(这肯定是夏小韵特意嘱咐的,她这是给我留着情面呢,唉),赶紧转身对围观者说:“大家都散了吧,散了吧,难道还真想跟我一样,在这儿加班到明天傍晚?” 嚓,我倒是想跟你一样啊,可你得先把那小空姐让给哥们--好多人,都抱着这个想法,撇撇嘴赶紧四散走人。 方圆抬手擦了擦干爽的脑门,装作很紧张的总算松了口气,又看了一眼秦小冰,意思是说:look,都是你的忽然出现,让你走,你又不走。才造成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土鳖们围观,让张副总把我训了一顿。 心地善良的小冰妹妹,还真以为自己妨碍了方圆工作,造成他被某副总训斥,心中无比愧疚,想跟某副总解释几句,却只是咬了下唇儿,垂首走向了一旁。 方圆察言观色的本事那么高,当然能看出秦小冰此时心中是啥想法--忽然真得很想,抬手给自己一耳光:你个混蛋,这样欺骗一个关心的你女孩儿,良心被毛驴吃了吗? 滴滴。 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阻止了要给自己一耳光的方先生,赶紧转身看去,就看到夏大老板那辆宝马停在了背后。 方圆下意识刚要闪开,眼角余光却看到刘广利正谄媚的笑着,要走过来,才想到他现在也是保安,有给夏总开门的责任,义务。 好吧,看在她极力配合哥们的份上,给她开门貌似也是应该的。 心里这样想着,方圆赶紧伸手,打开了车门。 方先生的麻利动作,让刘广利心中赞叹:方部长,还真是个敢保安的料子。 坐在车内的夏小韵,并没有马上下车,而是轻声问道:“怎么回事,那个女孩子是谁,我怎么不认识,她又是你的第几任女朋友了?” “哪是啥女朋友,她就是特善良罢了,你也该认识她的,正月初六去黑龙省时,在飞机上--嗯,那个啥,以后再给你解释吧,总之我做的不厚道,多谢夏总帮我圆谎。” 方圆低低的说着,赶紧后退一步,问道:“还给你扶着车门吗?” 很多大人物下车时,开门的狗腿子,为表示自己的衷心,都会伸手放在车门上方,避免大人物的‘金头’会不小心碰到上面。 “随便你了。” 夏小韵嘴角微微一挑,淡然的迈步下车。 在她高达七寸的细高跟小皮鞋落地时,方先生已经很体贴的,把右手放在她脑袋上方的车门上了。 “你很有干保安的潜质,想调整工作的话,随时去找我。” 夏小韵轻声说着,却没有看他,而是微笑着走向车后。 后面跟着的卡宴,也已经停下,坐在副驾驶上的秘书还没有下车,后面奔驰轿车上,就飞快的跳下四条好汉。 铮亮的大黑皮鞋,黑西装,白衬衣,耳朵上戴着蓝牙耳麦,大墨镜往凶神恶煞般的脸上一戴,那叫一个职业。 下车后,立即跑到卡宴车前,背对着车门,双脚微微岔开,双手到背着放在后腰,神色不善的打量着四周。 本能的,方圆跟了过去,随口问:“这谁呀,这么大排场,搞得好像黑社会老大似的,就不怕被公安注意上?” “别胡说,是帝皇集团的楼总。” 夏小韵黛眉微皱,低声训斥了方圆一句,却又忍不住的給他解释:“这是我托了好多关系,才请到的大贵宾,希望能有机会跟人家合作--嗯,要是早知道水暗影认识她的话,我也不用费那么大力气了。” 方圆这才想起,水暗影来时,夏小韵恰好要出去。 当时她好像说起过,要跟啥集团的楼总合作,开啥子女子会所来着。 水暗影还曾经说,啥的楼总是个无利不起早的货色,让夏小韵小心些。 看来,排场十足的卡宴主人,就是那个啥楼总了。 说着话的工夫,夏小韵已经走到了卡宴车面前。 卡宴的车门,依旧没有动静--不但那些装比的保镖没有开门的意思,就连坐在副驾驶上的秘书,也没有下车。 这是几个意思? 夏小韵秀眉挑了下,明白了:她这是让我亲自给她开门,借此机会给我一个无言的下马威,这对她以后在跟我的谈判中,能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嗯,水暗影说的没错,楼宇湘果然不是个善茬,心理战玩的相当出色。 无论夏小韵历经过多少挫折,都无法否认,她也是个心高气傲的主。 可问题是,楼宇湘是她辗转托了好多关系,才联系到的‘金主’,要不是圆耀集团唐王店总经理的金面,人家压根不会打理她这种小公司。 能够亲自来唐王跟她会晤,并主动来参观她的总部(其实,人家是想看看神通快递的财务,是否健康),就已经算是很给小夏面子了,让她给楼总亲自开车门,又有啥不对的? 秀眉一展后,夏小韵也意识到,自己当前必须得做出‘奴颜婢膝’的样子,才有可能获得金主的许可,继续谈合作。 再说了,亲自给楼宇湘开车门,貌似也没啥丢人的。 想到这儿后,亲切的笑容立即从夏总脸上绽放,抬手挡开了张良华. 张副总也是很有眼里价的(罗小玉,早在一周前,就已经去海外帮韩斌去了,张良华负责协助夏总,负责国际物流的国内所有工作,王副总则专抓原先的快递业,所以他才能陪伴夏总左右),看出楼总的意思后,就想去开门。 却被夏小韵抬手挡住了,意思是说:我亲自来给楼总开门,这样才能显出我的真诚态度。 张良华会意,马上就微笑着后退一步。 夏小韵抬手--却有个人,抢先一步,拉开了车门。 是方圆。 要不是因为秦小冰就在远处看着,方先生或许也会开门,但开门后,却是伸手采住那啥的楼总衣领子,把丫的拽出来,反正的给几个耳光:让你装比! 车门一打开,方圆就看到了一个小女孩。 依着方先生的如炬慧眼,一眼就能断定:一张娃娃脸,最多也就是156厘米的个头,穿着绣花白衬衣,黑色小短裙,腿子倒是挺白,没穿袜子--不是小女孩是啥? 但很快,方圆就发现他判断失误了:不是小女孩,而是一个长相非常精致的小女人。 第404章:不愿干可以走人! 老人们常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就拿女人来说吧,既有水暗影、叶明媚这种人高马大,荡气十足的成熟、女人,也有漠北北、秦小冰这种冰清玉洁般的小黄花,更不缺夏小韵此类的冷艳类型。 除了上述几种女人,还有一类女人,就是楼宇湘这样的人:长着一张娃娃脸,个头也跟五年级学生似的,但身材发育的是相当成熟,无论是形象还是气质,都能给男人一股子无言的震撼。 或者干脆说,是一种另类的媚惑。 这一类女人的代表人物,无疑就是号称‘童颜巨那个啥’的教主,名扬天下的苍井空老师了。 楼宇湘,就是华夏版的苍井空。 而且,方圆敢断定,如果她也在那个环境内发展的话,绝对能把苍井空排挤的去要饭--没办法,她的童颜,可没有苍老师一碰就软的媚意,是一种发自骨子里的骄傲,还有天生的冷。 (男人,不都是希望征服这种酷冷女人的吗?) 尤其是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在跟方圆对视时,竟然能让他有了种,闪电划过夜空的错觉。 这就是楼宇湘吗,不简单哟。 方圆内心惊诧于楼宇湘給他的初次印象时,表面上却攸地浮上殷勤的笑意:“楼总是吧,请下车--哎,哎哟,谁呀这是?” 楼宇湘冷冷刺了方圆一眼,根本没有理睬他。 她的两个保镖,却分列左右,架住他的双臂,低喝一声,愣是把他摔了出去:什么东西啊你算,有什么资格给楼总开门,说话! 刚才张良华要给楼总开门时,那俩保镖就想阻拦了,幸亏夏小韵提前抬手挡住他了,要亲自开车门。 让夏小韵亲自开车门,是楼宇湘早就吩咐好的,就是要给她一个下马威,为此后有可能的合作谈判,争取强势的主导地位。 可没想到,却有个啥东西都算不上的保安,抢在夏小韵前面,给楼总开门了,还探头探脑的往里看,又嘴贱的说些屁话--这对楼总来说,绝对是相当无礼的。 楼总的保镖,吃她的,喝她的,当然得可劲的维护她了,所以在摔出方圆时,用的力气很大,摆明了就是在给丫的一个教训的同时,把该给的下马威使出来。 “住手--” 看到楼总的两个保镖,架起方圆就向外摔去后,夏小韵本能的低喝一声。 但很可惜,人家根本不理睬她的命令,依旧狠狠把方圆扔了出去。 说实话,对于这种有着一副好皮囊的保镖,方圆就算闭着眼,也能在十秒钟内,把他们全都干趴下,就别提会被他们扔出去了。 就算扔出去,可方先生只要来个潇洒的后空翻,开能稳稳的落地,然后再高举右手,向观众致意…… 不过现在明显不是装比的时候,话说秦小冰在那边看着呐。 所以,就算心里一万个不愿意,方先生也得很配合的,重重摔倒在地上,疼的哎哟一声惨叫,满脸的痛苦状。 夏小韵霍然转身看去,怒意从双眸中攸然爆发--但很快,她就恢复了正常。 她怎么能不知道方先生是啥本事,看不出他是在装? 他装,只是不想守着那个小空姐露馅罢了。 哼,你这是活该--就在夏小韵忽然觉得方圆被摔得好,摔得妙摔得呱呱叫时,楼总那相当嗲、却又异常高傲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夏总,不好意思,我手下有些孟浪了。” “呵呵,没事的,要怪就怪我公司员工,不懂理解,冒犯了楼总。” 夏小韵再回过头来时,俏脸上已经全是抱歉的笑意:“楼总,请。” 就在楼宇湘款款伸出一条修长(女人的腿子是否修长迷人,跟身高多少关系不大)的右腿时,一声轻轻的娇呼声中,咔咔的高跟鞋踏地声响起。 本能的,正在下车的楼宇湘,还有笑脸相迎的夏小韵,都向那边看去。 就看到穿着红色空姐制服的秦小冰,也不怕崴了脚,小跑着跑到方圆面前,屈膝蹲下抱住了他胳膊,紧张的问道:“摔倒哪儿了,没事吧?” 方圆满脸痛苦的伸手,左手反伸按着后腰,脸色发白的微闭着眼,发出了痛苦的哼声。 “你们怎么可以这样!?” 亲眼看到方圆满脸热情的去开车门,却被保镖给狠狠摔出来后,秦小冰无比的愤怒,大眼瞪的提溜圆,带着心疼的凶狠--再单纯善良的女孩儿,在发怒时,也会像小母兽那样吓人的。 “他做错什么了,你们这样欺负他!” 秦小冰说着,腾地站起身,就要去找那两个保镖理论。 说实在的,秦小冰对那俩门神般的保镖,还是很有些怕的。 可就算再怕,在他们欺负人时,秦小冰都得去找他们要个说法。 方圆,是她罩着的! 她无比的希望,方圆能尽快振作起来,哪怕是当一个小保安,可只要能靠双手劳动吃饭,不再像以前那样颓废,她就无比的满意,自豪,觉得自己做了一件相当了不起的事儿:挽救了一个要自甘堕落的男人。 至于秦小冰为什么会对方圆这样‘情有独钟’,或许是因为到她牙齿掉光时,也会清晰记得,曾经有个相当帅气的家伙,开着千万豪车经过她身边时,曾经回眸对她一笑吧? 方圆并不知道,他那个回头笑笑的动作,已经深深烙在了女孩儿心中,那么清晰,绝不忘记。 无论他是开着千万豪车,还是月薪两三千的保安。 他就是他,是需要她全力帮助的方圆。 现在方圆像她所希望的那样,诚恳的工作,却遭遇了极度过分的羞辱,就算他能忍气吞声,秦小冰也不会无动于衷。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事,的必须要做的。 “小冰,别、别去。” 满脸痛苦状的方圆,偷眼看到秦小冰小脸通红,要去找人理论后,赶紧抬手--搂住了她的左腿。 老天爷可以担保,方圆这个动作,丝毫没有要吃秦小冰豆腐的意思,只是一种本能的拦阻动作罢了。 而秦小冰,也没觉得有啥不对劲,只是低头说:“方圆,你松开我,我们不能就这样算了,他们太欺负人了。” “不愿意在这儿干的话,可以现在就走。” 方圆还没说什么哪,秦小冰就听到背后有个冷淡的女孩子声音传来,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就看到了夏小韵。 如果秦小冰没有表现出对方圆这样关心,夏小韵的心情,绝不会忽然变的更坏。 夏小韵刚出现时,站在不远处的秦小冰,就知道她是神通快递的老总了。 大家都是相同年龄的女孩儿,相貌身条也是不分上下,可人家是公司老总,自己却是个被普通人才羡慕的小空姐,秦小冰当或许会羡慕她,却绝不会自卑。 秦小冰,哪怕是去路边摆小摊,也不会自卑。 她坚信,工作没有贵贱之分,靠辛勤劳动来养活自己的人,从来都不需要自卑的,所以在听出夏小韵这样说后,女孩儿骨子里的骄傲,攸地被激发出来,冷笑一声说:“哼哼,好呀,不干就不干。跟你说,我还真不屑我男朋友,在你这种尊严随便践踏的地方工作!” 她不是方圆的女朋友,也从没有想过,要有这样一个男朋友。 别人怎么误会,包括方圆跟同事显摆说大话,那是他们的事,秦小冰才不会在意。 但在面对不懂得尊重别人的大老板面前,秦小冰却坦诚方圆还就是她男朋友了。 有不听女朋友招呼的男朋友吗? 啥,还有? 草,老天爷赶紧的打雷,把他劈死拉鸟几把倒。 方圆就不听--看来,他早晚得被雷劈了。 在秦小冰低头要他起来,跟她走时,方圆不敢跟她那双攸地浮上水雾(因为气的)的双眸对视,看向了大厅门口那边,低声说:“小冰,你不是总跟我说,摔倒了的男人,就该懂得隐忍,吃苦,努力奋斗,争取东山再起吗?” 秦小冰愣了:“我、我--” “我没事的,反正也不是太疼。” 方圆讪笑了声,咬牙站了起来。 秦小冰没有再说什么,却当着好多人的面,慢慢屈膝蹲下,抬手给方圆拍打着衣服上的灰尘,动作温柔,小心且又体贴。 如果有记者在场,能及时拍下这一幕,并给照片命题《相濡以沫》的话,差不多会感动很多人的。 现场没有记者,只有一群女人,藏在大厅玻璃门后。 正是公关部的全体同仁。 本来嘛,大家都躲在这儿,兴致勃勃的看圆哥表演,来欺骗某个小空姐来着,却没想到会发生这一幕。 当看到无比受人尊敬的圆哥,被扔垃圾似的扔在地上后,十二金钗外加两个小鲜肉,顿时怒了:“卧槽,那俩孙子太特么的欺负人了吧!” “出去,办了他们!” “尼玛,不给你们点颜色看看,你们就不知道你们是女人生出来的啊!” “大家都冷静一些!” 张欣不愧是公关部的权威人物,尽管此时也气的花枝乱颤,地动山摇的,可还是很清楚这时候大家伙不能出面。 一来,是夏总在,从她对人家的客气份上,就能猜出有求于某个大人物。 第二个原因哪,自然也是最重要的了:秦小冰还在场哪! 如果大家伙一起跑出去,给圆哥讨还公道--秦小冰看上去又不是傻妞,怎么可能看不出,一群花枝招展的娘们帮方圆,其中肯定有鬼呢? 张欣简单解释了几句后,才冷笑着说:“哼哼,别怕没机会,反正天长地久的不是?” 张欣在极力压抚众手下的滔天怒意时,却没注意到看着外面的漠北北,双眸中攸然闪过一抹骇人的邪意。 看了眼已经款款下车的楼宇湘,方圆故作轻松的笑着,牵起秦小冰的手:“走,咱们去那边。” “对不起,夏总,我刚才情绪激动了些,冒犯了,请您原谅。” 秦小冰却挣开方圆的手,给夏小韵弯腰鞠躬道歉。 第405章:放那可怜孩子一马吧 一个骄傲的女孩儿,得有多么在意某个男人,才会为了他,向男人那个不懂得给下属尊严的跋扈女老板,赔礼道歉? 就为男人说,他还想在这儿干下去。 方圆不知道。 他也不想知道,只是在看到秦小冰缓缓给夏小韵鞠躬道歉后,腮帮子猛地鼓了下,随即转身快步走向了远处。 有些事的发生,一旦以错误为开头,那么势必会错的越来越多,到最后变成无法让女孩儿接受的痛苦。 这对那么单纯善良的秦小冰来说,无疑是不公平的。 夏小韵也能隐隐觉出来,所以心中才会有些不忍,轻声说:“没事的--刚才,我的态度有些恶劣了些,在此向你说声对不起。” “多谢夏总了,你是个体贴下属的好领导,怪不得方圆原意在这儿工作。” 秦小冰嫣然一笑,转身追向方圆时,目光从楼宇湘的身上扫过。 楼宇湘发誓,这是她自打掌管帝皇集团开始以来,第一次有人敢用这种蔑视她的目光,视她为苍蝇般的扫过,没有丝毫停留。 而这个人,偏偏只是个月薪挣不了几个大洋的小空姐。 难道她没有看出,身材虽然娇小,却是人间尤物的楼总,一点不像该被忽视的苍蝇,而是一个傲视天下的女王吗? 真是岂有此理! 下车后就戴上欧美贵妇才戴的那种黑纱帽的楼宇湘,盯着秦小冰背影的双眸眼神,攸地犀利了起来,超过了三秒钟。 楼总要是眼神不善的盯着某人,超过三秒钟,那么她的贴身保镖、兼秘书林林,就会马上做出安排。 “楼总,请。” 夏小韵饶有兴趣的目送秦小冰走到方圆身边后,才微笑着抬手,请楼宇湘上台阶。 “夏总,请。” 楼宇湘淡然一笑,款款扭动小蛮腰,踩着那双鞋跟足有十一厘米的高跟鞋,率先走上了台阶。 林林却退后半步,淡淡的跟一个保镖说:“去彻查那个小空姐的底细。” 依着帝皇集团在华夏的背景势力,要想查出秦小冰在哪家航空公司工作,并让她马上卷铺盖滚蛋,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谁让她用看苍蝇似的眼神,轻视楼总了? 唉,不知世间艰险的可怜孩子啊。 幸亏,有夏总罩着你--不等那个保镖说什么,夏小韵却忽然说道:“楼总,我很欣赏那个小空姐,她的男朋友,也曾经给神通快递做出过一些贡献。所以,我不想因为他一番好意引出的误会,连累他女朋友。” 楼宇湘停住了脚步,却没有回头,只是一副高雅淡然样子的,昂首打量着大厅玻璃门上方,淡淡的说:“夏总,如果我非得那样做呢?” 夏小韵沉默了片刻,才转身看着方圆那边,用同样冷淡的语气说:“那么很遗憾,神通快递无缘跟帝皇集团合作了。希望,以后能有机会吧。” 楼宇湘扭头,居高临下(她比夏小韵多上了两个台阶呢)的看着她,语气轻佻的笑了下:“呵呵,夏总,为了一个保安,就要放弃你多日的努力,值得吗?” 夏小韵再次沉默片刻,才缓缓的说:“有些事,不能以值得不值得来判断,我更看重的,是公司员工不能缺少的凝聚力。” “很好,我很欣赏夏总你这句话。林林,就别多事了,放那可怜孩子一马吧。” 楼宇湘嗤的一声轻笑,抬脚走上了最后一个台阶。 秦小冰可不知道,夏小韵替她斩断了楼宇湘伸向她的魔掌(其实就算夏小韵不出面,方圆也决不允许那个小女人,去招惹她的),还在那儿关心方圆,问他是不是去医院检查一下啥的。 “没事的,真没事,不信你看着,我给你蹦个高看看!” 不顾秦小冰的阻拦,方圆腾身跳起,刚抬起右脚,就哎呀一声,反手摁着后腰站在了那儿。 慌得秦小冰连忙搀扶住他,嗔怪道:“看,不让你蹦,你偏要逞能,这下知道疼了吧?快脱下衣服来,我看看不要紧吧,不行咱去医院看看。” “别,真不要紧的,我真没事的。” 方圆连忙后退几步,双手乱晃,苦笑着说:“秦小冰啊,你真以为我是个玻璃人,摔一下就碎了啊?我是个爷们好不好?要是就这样出点问题,那岂不是被人笑话?还有啊,你该走了呢,你总在这儿,我觉得怪怪的。” “切,你有什么怪怪的?还真以为我稀罕陪着你在这儿呢。” 秦小冰看他真不像有事的样子,这才放心,撇了撇小嘴说:“那好,我走了。你晚上值班时多穿点衣服,小心别着凉了。嗯,还有啊,晚上记得多喝水,少抽烟。还有就是,偷懒睡觉时,别趴着,那样对心脏不好,最好是躺着。还有啊……” 听秦小冰又管家婆似的叨叨起来后,方圆脑袋又有些生疼,却又不敢露出没良心(就是不耐烦)的样子,只能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 “还有啊,你明天下午下班时,我就已经去上班了,得去南韩呢,这可是第一次出远门,想想就激动啊--你可别羡慕,好好干,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出国长长见识。” 秦小冰嘻嘻讲到这儿时,看到方先生本能的撇嘴后,立马生气了:“不去拉倒,我知道你在有钱时,肯定满世界的转过。但你现在再给我转一圈啊?切,你一个月的薪水,连一张飞机票都买不起呢,得瑟个啥啊。不跟你说了,走了!” 方圆连忙跟上,抢先替她拉着拉杆箱,满脸赔着笑说:“秦小冰,那个啥,那个--” “有话就说,别吞吞吐吐的,刚才还说自己是男人呢。” 扭着小身段,咔吧咔吧前行的秦小冰,看都没看他。 “就是老刘,刘广利说你是我女朋友的事儿。” 方圆紧走一步,跟她并肩而行,看着她的小脸嘿嘿笑着说:“他胡说呢,也怪我,我吹牛来着……就是开玩笑,你别介意啊。” “我才不介意呢。” 秦小冰咯的一声轻笑,没心没肺的说:“我早就知道你们男人最爱吹牛,占女孩子便宜了啦,很正常啊。就像我跟你们夏总说,你是我男朋友那样,就是为了一口气不是?放心,我最多把你当朋、当哥们。对,就是哥们。” “对,对,太对了,就是哥们,咱们是好哥们!” 方圆连连点头,心中提着的一块石头,总算是落在了地上。 “等我回来后,给你捎一条外烟回来,这样你在同事们面前,就更有吹牛的资本了啦。” 等方圆摆住一辆出租车,把拉杆箱放进去后,秦小冰才开门上车。 “不用,我不习惯吸外烟的。” 方圆发自真心的拒绝,却被秦小冰误以为死要面子:“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行了,就这样吧,我走了--哦,对了,拿着这一千块钱,别跟我哥说,要不然他会不愿意的。啧啧,你看你,大老爷们儿的,又开始婆婆妈妈的推辞了,白白!” 把一千块钱摔进方圆怀中后,秦小冰巧笑嫣然的挥了挥白生生的小手,关上了车门。 拿着那一千块钱,方圆望着出租车消失的地方,怅然呆愣好久后,才转身问道:“你们说,我是不是该遭雷劈啊,拿女孩子的工资花。” 不知道啥时候,张欣带着公关部的众人,都已经悄悄走到这边来了,大家满脸贼笑嘻嘻的样子,还相互做着鬼脸。 一帮子性感小少妇,站在马路边上做鬼脸的样子,确实很让路人大开眼界,感觉这世界真美好啊,可不敢就老早的死了个比的。 “咯咯,圆哥,老天爷哪敢劈你这种好人,肯定会为那小妹子的真心,为你的惭愧而感动呢。放心吧,以后肯定有机会能解开误会的,到时候加倍照顾她,最好是把她泡--咳,不就得了?” 张欣抬手掩着嘴,咯咯娇笑着说:“天快黑了。圆哥,姐妹们请你去吃饭呀?” “还是我请大家伙吧,感谢你们陪我演戏,没有把我看做是骗女孩子的臭不要脸的。” 方圆觉得张欣说的没错,笑了笑装起那一千块钱时,滴滴的轿车笛声中,夏小韵的宝马,楼宇湘的卡宴,保镖的奔驰,鱼贯从停车场内驶了出来。 楼宇湘来神通快递总部,主要是要亲眼看看神通快递的公司规模,以及财务方面的东西,走马观花的看完后,就被夏总邀请去进餐了。 这次随夏小韵一起的,还有财务处的白处长。 张欣等人马上就让开了路口,等最后那辆奔驰车驶过后,张欣恨恨的低声骂道:“特么的,那两个沙比敢欺负圆哥,我早晚会把他们俩的爪子给剁掉!” 张欣发狠,跟叫花子穷咬牙没啥两样,说过后就忘了--有个女孩子却笑了下,记在了心里。 夏小韵她们的车子走后,张欣等人才众星捧月般的,簇拥着方部长回去更衣,大家伙取车,一起去大酒店聚餐。 当然了,为感谢保安部一众同仁的配合演出,把刘广利叫上那是必须的。 一行人(圆哥请客,谁敢不赏脸说不去啊),九辆车(方圆没有开车来),浩浩荡荡的驶上公路,前往圆耀酒店。 本来,开着一辆白色小雪佛兰的张欣,是想请圆哥坐她车子的,但漠北北却抢先一步,为他打开了车门。 张欣知道方圆特照顾漠北北,当然不会再跟她争执什么了,只是暗叹自己慢了一步:载着圆哥去酒店的路上,或许会发生点浪漫的事儿呢,天已经黑了不是? “圆哥,那个女孩儿叫秦小冰?” 漠北北眼角余光,偷偷扫了眼坐在副驾驶上的方圆,怯生生的问道:“你、你们真是男女朋友吗?” “假的啊,此事说来话长,幸好去酒店的路上,也够说清楚的了。” 方圆哈的一声笑,就把当初他怎么认识秦小冰,被接二连三误会的事儿,简单说了一遍。 第406章:能让人感动的笑话 提起秦小冰来,方圆就觉得是一个笑话。 无论笑话中的主人公做了什么,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多少带点脑残行为,还有一些感动,更多的却是温馨,会让人心情莫名大好起来。 方圆很珍惜秦小冰对他的关心,所以在跟漠北北说起她时,明显流露出就这样继续误会下去的意思:有时候,误会也是一种美。 就像当前一些传销行业所追求的那样:我们欺骗你,那只是善意的谎言。 方圆说完后,漠北北也笑了。 笑容很恬静,还有些羡慕。 她觉得方圆说得没错,换做任何人,都会像他这样,无比珍惜跟秦小冰的误会,并希望最好永远这样继续下去,因为这份不算感情的感情,有着让人心静的强效。 “她是我的朋友,嗯,就是朋友。” 车子停在圆耀酒店的停车场内时,方圆轻声重复了一遍,接着开门下车。 此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半左右,是各大酒店的黄金时间段,停车场内停了好多车子,大部分都是宝马奔驰之上的好车。 毕竟圆耀酒店是五星级酒店,可不是一般上班族能消费得起的,就算要来,也‘没脸’开十五万之下的车子来,更不要说漠北北这辆几万块钱的了。 果然,看到这些车子驶进停车场内后,负责泊车的小弟,并没有及时走过来。 泊车小弟也是要尊严的。 但当他们看到方圆出现后,接着就用最快的速度,脸上带着最真挚的笑脸,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没办法,方先生上次来时,酒店新来的总经理,可是亲自送出大厅门口的。 能够让外籍老总亲自送出来,且又满脸恭敬的主,绝对值得他们好好巴结。 泊车小弟的前倨后恭,张欣这个人精当然能看得出,晒笑一声把钥匙扔给某个小弟后,就像所有贵妇那样,从她刚买的名牌包包内,拿出几张大钞,递了过去。 现在欣姐也是有钱人了,虽说比不上那些亿万富婆,但在心情好时,偶尔破费个三五百,买断泊车小弟半分钟的殷勤,还是很轻松的。 “方先生,您好!” 几个泊车小弟,都跑到方圆前面,点头哈腰的问好。 “兄弟们好,兄弟们辛苦了。” 既然别人这样给面子,方先生自然不介意给他们一点小实惠。 更何况,十几个花枝招展的娘们在旁边看着呢,拿出秦小冰留下的那一千块钱砸出去,还是很有必要的。 众小弟自然是立即眉开眼笑,不住的弯腰道谢,更有人赶紧通知了大堂经理。 “咦,圆哥,你看。” 方圆在十二金钗、三大金刚(刘广利,外加公关部的韩军俩人)前呼后拥下走上台阶时,韩军凑了过来,抬手指向了不远处。 方圆回头一看--那边停着夏小韵的宝马,还有那个啥楼总的卡宴。 “嚯嚯,他们也来这儿了,真巧。可惜啊,不能跟他们共处一桌,要不然姑奶奶我拿茅台灌死他们!” 张欣冷笑一声,左手掐腰的样子很是霸气十足。 “欣姐,用茅台灌那些腿子,有些浪费啊,二锅头就可以了啦。” 马上,就有数名小少妇,得意的娇笑着应和。 一帮性感小少妇,站在大厅门口,笑得花枝招展浪兮兮的样子,确实很引人注意,更多的却是反感:这可是唐王最好的酒店之一,怎么来了群低素质的打工妹? 对那些人的轻蔑目光,张欣等人才不介意,反而更加趾高气扬,小皮鞋踩的咔咔响,小蛮腰扭的几乎要折了那样,旁若无人的簇拥着圆哥走进了酒店大堂。 刚走进啦,身穿黑花无袖旗袍,细高跟红色小皮鞋的大堂经理,就三步并作两步的迎了上来,脸上带着恰当的惊喜表情:“方先生,您来了!” 方圆认识这个大堂经理。 当初他带着林二、老陈等人来打牙祭时,罗小玉那时候还是个礼仪小姐,不许毛驴进门,发生了一些不愉快。 当时,也是这个大堂经理接待的。 那一幕就像发生在昨天,可才一个晚上的工夫,罗小玉就已经成为副总,耀武扬威的--但这个大堂经理,却还是大堂经理。 方圆记得,这个大堂经理好像姓韩来着,工作能力也很不错,之所以没能取得更大进步,那是没有遇到夏总那样的伯乐,命不如罗小玉好。 “韩经理,你好。” 方圆呵呵笑着,跟韩经理的小手握了握,随即松开,看了眼身边的那些小少妇们后,问:“我今晚请同事们聚餐,来的急了点没有打电话预约,还有没有包厢呢?” “有,有,不管方先生您任何时候来,圆耀酒店都会有为您预留的包厢,这是总经理吩咐的--方先生,还要通知老总吗?” 韩经理恭敬的请示道。 “不用,我们就是随便聚聚罢了,又没啥重要事,就别麻烦你们老总了。” 方圆摇头婉拒,心里想:这个老总倒是很会来事,随时都给哥们预留包厢。嗯,等有机会见着他后,给他点个赞,希望他能再接再厉吧。 方圆方先生,绝对是圆耀酒店唐王店这边最最尊贵的客人。 为最最最贵客人预留的专门包厢,级别肯定是相当高的了,不但空间够大,还有一个单独的休息室,一个三十多平米的ktv演唱厅,来供客人放松休息所用。 至于招待的酒宴,那也肯定是与众不同的,方圆等人刚进了包厢最多十分钟,六个身穿白色旗袍的女侍应生,就在韩经理的带领下,推着餐车款款走了进来。 更献上了两支82年的拉菲红酒,说是酒店专门为方先生所预留的--他去世界上任何一家圆耀酒店,都能享受到这种超值,免费的待遇。 方先生欣然接受,没有一点不好意思。 如果换做是你,上亿的全部家底,都被大酒店的后台老板,就是那个小妖精蛮横的拿走,你会因为她管你一顿饭,就此感激她吗? 当然不会。 所以方先生也不会,在跟韩经理(其实还有别的经理,老总恰好不在酒店)寒暄几句,共同喝了一杯,请他们随便去忙后,这才招呼大家都坐下,畅怀痛饮。 张欣等人以前时,就曾经跟方圆来过一次,对酒店方的超值热情,还不是太惊讶,但第一次来这种高贵地方的刘广利,却看傻了。 尤其是听张欣等人用漫不经心的语气说,他手里端着的这杯红酒,价值在上万后,那小手哆嗦的拿不住杯子了:嚓,就这一杯酒,价值我三个月的工资?老天爷,以后傻瓜才不会用更尊敬的态度,去巴结方部长呢! 喝红酒,讲究的是个情调。 说实在的,还真不怎么适合方圆这帮人喝--话说,在场的这些女人,除了漠北北之外,可都是酒中巾帼,最喜欢的就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最好呢,就是一只脚踏在椅子上,左手端着酒杯(白酒),右手划拳:“哥俩好啊,八匹马呀,你喝一杯啊!” 那样才过瘾,才狂放,才能彰显少妇不让须眉的豪气。 方圆也很喜欢这样,所以很快就换上了白酒茅台。 人们在酒桌上喝酒时,都有种坏习惯,那就是排外。 如果刘广利今晚没来的话,张欣等人不把韩军两个小鲜肉灌成醉鸡,那是誓不罢休。 可今晚有老刘在,所以众姐妹的矛头,想当然的就对准了他。 老刘也是个精明人,在发现自己成为轰炸对象后,肯定会百般婉拒。 但架不住这帮专业劝酒的娘们啊,这个娇滴滴的依偎过来,香肩一靠,嗲嗲的喊声大哥--你不喝? 嚓,那你还是赶紧滚蛋吧。 于是乎,才刚过了半个小时呢,酒量其实也不错的刘广利,就彻底变成死狗,钻到桌子底下去了。 韩军俩人费了老大力气,才把他拖出来,扔在旁边的沙发上。 继续喝! 欣姐说了,今晚不醉不归,谁要是能清醒着出去,那就是不给欣姐面子。 酒喝多了后,不但会晕,而且还会尿急。 十几分钟的时间,韩军就第二次跑出去上厕所了。 第二次回来后,他凑在张欣耳边,低声嘀咕了句什么。 “哦?夏总她们也在这个楼层呀,真巧。” 听韩军说完后,张欣不以为然的笑了下,问道:“那个楼总,也在吧?” “昂,肯定在呀,还有她那几个沙比保镖,这会儿都吃饱了,正电线杆子似的竖在窗口那边站岗呢。” 韩军看了眼正被两个手下围着拼酒的方圆,小声问:“欣姐,要不要做点什么?” 张欣翻了个白眼,问:“我们能做什么呀?总不能真拿着酒瓶子,跑过去灌死他们吧?好了,别理那些垃圾了,我们不收拾他们,他们也会遭到报应的。” “嗯,欣姐说的是,咱们大人大量,不跟他们一般见识。” 韩军笑着点头,端起酒杯问坐在右边的漠北北:“小北,咱们走一个?” “我、我不能喝呢。” 好像跟其他人格格不入的漠北北,连忙摇头拒绝。 韩军还想再说啥,张欣皱眉说:“军子,你少骚扰小北。” “嘿,嘿嘿,我哪敢呀,来,芳芳,咱们俩干一个!” 韩军知道张欣训他,是为了他好,所以才不会有任何不满,马上就转移了目标。 给了张欣一个感激的微笑后,漠北北站起来低声说:“欣姐,我去洗手间。” “去吧,出门左拐。” 张欣笑着摇头,接着端起酒杯走向了方圆:李恩芳那俩狐狸精,怎么总缠着圆哥不放呢,真是岂有此理! 拿起餐纸轻轻擦了下嘴角后,漠北北走出了包厢。 包厢外面的走廊中,不时走过酒店服务生,脚步匆匆的。 这层楼是贵宾楼(夏总招待楼总,当然得选最好的包厢),走廊是个九十度角的的拐角,方圆他们在这边,夏总他们则在拐角那边走廊尽头的包厢内。 第407章:妹子,别走呀 漠北北走到拐角处时,一个女服务生恰好推着餐车走过来。 餐车上,放着一些没怎么吃的盘子:越是去来这种档次高的酒店吃饭,人们越注重风度,不会像在路边吃串那样胡吃海吃的,大部分人都吃不饱,所以散席后,盘子里的菜肴不会少多少。 “请问一下。” 就在服务生给了漠北北一个职业性的微笑,正要擦肩而过时,却被喊住了,连忙停步:“小姐,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我想去洗手间,不知道在哪儿。” 漠北北有些羞涩的垂下眼帘,轻声问道:“能不能麻烦你,带我去呢?” 没有谁舍得拒绝外形如此单纯女孩儿的求助,服务生也不会,马上就点头:“好呀,请跟我来。” “谢谢。” 漠北北低声道谢后,右手看似很随意的从一个水果盘上扫过,跟着服务生走向了洗手间那边。 几分钟后,服务生走了出来。 却没有去拐角处那边推餐车,而是低着头,拿着手机,脚步匆匆走向了西边的走廊尽头,边走还边小声埋怨:“哎呀呀,我都跟你说了,我在上班呢,真没空去陪你的--” 夏总宴请楼总的包厢,就在走廊尽头这边。 两个身穿黑衣的保镖,就倚在窗口那边吸烟,低声谈笑着什么。 听到高跟鞋鞋跟敲打地板的声音后,李超然回头看了过去,就看到服务生双手捧着电话,快步走了过来。 笑了笑,李超然对同伴说:“老牛,你看这小娘们身材不错呀。” 也回过头来的老牛,马上点头应和:“嗯,是很不错,一点也不次于神通快递那个美女总裁--超然,借着她来窗口这边打电话的机会,泡她一下,看看能不能上手。” “嘿嘿,我正有这个意思。” 李超然嘿嘿笑起来时,低头打电话的服务生,已经走到了他们面前。 肯定是一直低着头的缘故,服务生没发现窗口还站着俩大男人,直到看到他们的黑皮鞋,才猛然一惊,抬起了头:“哎哟。” “妹子,不好意思啊,吓着你了,是哥的不对。” 在服务生抬起头来后,李超然顿时就觉得眼前一亮:我擦,这么有味的小娘们! “啊,对不起,两位,我没注意到你们在这儿,对不起。” 服务生连忙弯腰道歉,接着转身就走,很胆小的样子。 如果这妹子长相一般,李超然俩人才不会阻拦她。 可谁让她长的这样有味(有味的意思,就是打眼一看,就想跟她上床)了? 好像金莲再世那样,就算勾搭不上,可能跟这么有味儿的女人,多说几句话也是好的嘛,毕竟在外面给老总站岗时,也挺特么的的无聊不是? 所以呢,在妹子道歉后转身要走时,李超然、老刘俩人就不约而同的,都伸出右手去拽她的胳膊,还笑道:“妹子,别走哇,陪哥哥们聊聊--呃!” 俩人要说出的最后一个字,还在舌尖打转,眼前忽然闪过也一道白光。 接着,无比的剧痛就像过电那样,迅速从手腕上,嗖地一下砸响了他们的痛感神经,本能的张嘴发出一声轻哼时,肋下却是一麻,张开的嘴巴,就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了。 然后,他们就亲眼看到自己伸出去的右手,忽然间就跟手腕分家了。 可是不等鲜血从动脉中激射而出,那个有味儿的女人,却右手飞快连点两下,在他们的右肘部位,鲜血只来得及冒出,就停止了。 就好像,淌水的水龙头被关上那样。 再然后,他们那双攸地浮上异常恐惧的眼睛,就慢慢的闭上,瘫倒在窗台上。 他们在陷进无比的黑暗中,好像听到个阴森的女人声音说:“这次,算你们的命好,只被斩断一只手。” 抬手揉了揉眼睛,站在洗手盆前的女服务生睁开眼,就从镜子里看到那个女孩儿,从洗手间内走了出来。 干净的小脸上,带着怯怯的感谢,低声说:“谢谢你了。” “哦,没事,这是我应该做的。” 女服务生赶紧笑着客气了句。 等漠北北走出去后,她又转身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满脸的茫然:好奇怪呀,刚才我好像睡了一觉,梦到有人脱我的衣服呢。 茫然中低头,看了看依旧穿在自己身上的白色旗袍,服务生苦笑着抬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喃喃的说:“看来,以后不能总加班了,精气神还真支撑不住呢。” 服务生用冷水洗了把脸后,才走出了洗手间,随意向西边看了一眼,就看到尽头窗口那辆保镖,依旧趴在窗台上,背对着这边,可能是在吸烟。 她也没在意,走过拐角推起了餐车走向电梯那边时,更没注意到果盘上那把水果刀的刀刃上,好像还有一抹红色。 像鲜血那样红。 就像张欣的俏脸,此时已经红的要滴出血来,脚步也站立不稳了。 不行,不行,我可不能就这样倒下,得悠着点了,嗯,先去洗把脸--张欣这样想着时,漠北北已经坐回了她身边。 “小北,你、你以后得学着喝酒啊,干咱们这行,能喝酒,会撒娇,是必须的,咯,咯咯,要不然呀,好多工作都没法做呢。” 张欣放下酒杯,在漠北北肩膀上轻拍了下时,斜眼看了眼方圆,笑容无比暧昧。 “欣姐,我、我做不来呢。” 漠北北小声说着,低下了头:“我再喝,就会吐的。” “慢慢来,我相信你肯定能练就一副好酒量的!” 张欣打了个酒隔,拿起椅背上的小包,拉开椅子走出了包厢。 从来到包厢内后,方圆就暗中关注着张欣的一举一动,看到她出去后,无声的笑了下,举起酒杯拉住要走的韩军,大着舌头说:“别、别走,再来三杯!” 公关部众人把刘广利放倒在沙发上当死狗后,出于对上司的尊重,热爱甚至崇拜,轮流端着酒杯来敬方部长的酒。 方圆是来者不拒,酒满杯干,那叫一个洒脱,畅快。 据某少妇暗中计算,到现在为止,方部长最少也得喝了两斤白酒了,可还在喝,这让她的小心肝儿有些疼,暗骂这些狐狸精咋就不懂得爱惜圆哥身体呢? 要是喝坏了腰子,喝坏了肾咋办? 不行,我得替圆哥挡驾,来彰显我对他的一番呵护之情才行--某少妇心里这样想着,刚要端起酒杯来呢,芳芳就已经走过去,左手挽住方圆的胳膊,豪爽的跟韩军说:“军子,姐姐跟你喝!” 这狐狸精,又比我快了一步! 某少妇心中大骂着,还是端起了酒杯:行,你不是要给圆哥挡酒吗?那我看你能挡得住几个人。 唉,其实这些思想单纯的娘们们呐,她们都不知道圆哥以前是干啥出身的。 如果她们要是知道,方圆在喝下第九杯白酒后,就一直在喝白开水,肯定会愤怒的扑上去--把他给轮了:靠,没你这么欺负人的啊,仗着手法快,能把白酒换成水来骗我们,那你现在再快一个试试! 就在芳芳替方圆挡酒,跟众姐妹死拼时,张欣回来了。 用凉水狠狠冲了几把脸后,张欣脸上的红色退了很多,眼眸却更加的亮了。 回来后看到除了漠北北之外,所有的娘们都围上去,拿着酒杯大灌特灌方圆后,立马怒了,啪的一拍桌子,娇声喝道:“还懂不懂一点上下级间的起码尊重,这样成何体统--芳芳,你们都给老娘我退下,咱们一个个的来!” “哦耶,我喜欢!” “坚决拥护欣姐!” “排队,排队,别争!” 今晚,这些娘们是彻底放开了,再也不把方先生当做上级领导来看了,就把他当做人人得而啃之的小鲜肉了,现场气氛相当火爆。 没办法,一大帮姿色出众的少妇,个个都醉眼迷离,衣衫不整的围在身边,咯咯娇笑中更不缺乏趁机吃豆腐者,无论这个男人是谁,能不醉吗? 正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就是这个意思了。 老人们常说,风为花媒,酒为色媒。 饶是张欣酒量大,但一斤多高度茅台下去后,也站立不稳,就知道盯着圆哥,咯咯傻笑,媚眼横飞的,更是脱掉了小西装,衬衣扣子也解开了两个,露出大片的黑色蕾丝。 方圆看来喝的也差不多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忌讳啥了,当张欣端着酒杯,扶着桌子走过来,几乎是趴在他怀里,嚷着要来个交杯酒时,他也没拒绝--在众少妇的喝彩、拍掌声中,接连跟她干了三杯。 酒店喝白酒的杯子,一个一两,三两白酒下去后,张欣已经挂在了方圆脖子上,吃吃娇笑着抬嘴,在他脸上狠狠亲了一口。 张部长的意思都这样明显了,还算保留一点清醒的韩军等人,要是再不识趣的走人,那可是白在公关部历练那么久了。 马上,大家相互使了个眼色,扶起死狗一般的刘广利,踉踉跄跄的走出了包厢,去酒店某层的迪厅潇洒去了。 今晚,注定要有某些少妇,为她丈夫精心编织一顶绿颜色的帽子。 漠北北走到最后,关门时看着已经把张欣抱在椅子上的方圆,嘴角浮上一抹古怪的邪魅笑意。 她的笑容还没收敛,忽然就听拐角处的走廊中,传来女服务生的惊恐尖叫声:“啊--快来人呀,杀人了!” “谁,谁杀人了?” 正要走向楼梯那边的韩军等人,闻言愣怔了下,接着不约而同的,转身向那边跑去。 服务生的惊恐尖叫声刚落下,旁边包厢的房门就被打开,楼总另外那两个保镖快步走出来,训斥道:“嚷嚷什么,啊?老牛,超然,你们怎么了?” 看到同伴趴在窗口的姿势很不对劲后,两个保镖立即意识到了不妙,接着就看到他们脚下,赫然放着两个断了的手! “怎么回事?” 就在俩保镖看到断掌后,嘴巴猛地长大时,楼宇湘走出了门口。 第408章:是谁伤了我的人? 楼宇湘跑来唐王,考察神通快递集团,纯粹是给圆耀集团后台老板一个面子,其实压根没合作的诚意。 倒不如说,趁此机会出来散心游玩。 毕竟帝皇集团,可是华夏超一流的民营财阀,楼宇湘交往的人,都是圆耀集团后台老板(其实是花小妖的前台代理人)那样的大人物,身价只有一两个亿的夏小韵,在人家眼里,确实比蚂蚁强不了多少。 本来楼宇湘打算,去神通快递总部走马观花的看看,随便找个理由抱歉的说以后有机会再合作,也算卖给圆耀集团的面子了,然后就该干啥去,就干啥去了。 至于夏小韵,最多也就是她人生中的一个小过客罢了。 等去了神通快递总部后,楼宇湘却对夏小韵感兴趣了--就为她能为一个保安,敢放弃跟帝皇集团有可能的合作。 楼宇湘很清楚,夏小韵能见到自己,肯定托了老多关系,无比渴望跟帝皇集团合作,说是让她怎么做,她就会怎么做,貌似也不是太夸张。 所以楼宇湘才想不到,夏小韵会为了维护保安,就不惜放弃以往的努力。 夏小韵的脑残行为,让楼宇湘暗中吃惊,却也收起了对她的轻视之心,觉得这才是一个合格的总裁:不惜代价来维护员工的老板,在公司内绝对深受爱戴,从而无限度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成为一个大家庭。 这样的企业,这样的老总,哪怕当前是弱小的,但日后肯定会做大。 楼宇湘虽然狂傲自大,但她的智商、眼光却是相当出色的,马上就下了决心,跟夏小韵的神通快递合作。 楼总心里怎么想的,夏小韵当然看不出。 也看不透这个身材娇小,好像瓷娃娃一般的小女人,最多也就是能感觉出,她的狂妄自大,只是处世的面具,其实她是相当精明,谨慎的。 任何人在跟这种女人打交道时,都得打起一百二的精神来。 因为今天只是大家的初次见面,楼宇湘最多也就是想知道,神通快递的财务是否健康,所以没必要动用公关人员,只是带了劳拉,还有张良华、白处长俩人过来。 暂且不说张良华的表现咋样,白处长今晚在两位老总面前,展露了他活跃气氛的手段,着实露了那么一小脸,就连楼总那俩站在门后的保镖,也被他给逗得不时低笑几下。 “夏总,说实话,我对贵公司很感兴趣,但要说到正式合作,那还得等我彻底考察过贵公司的财务后,才能谈判。” 抬手看了眼手上的小昆表,楼宇湘笑吟吟的端起了酒杯,意思是说不早了,她该休息了。 听楼宇湘这样说后,夏小韵心中大喜,连忙笑着点头,也端起酒杯,正要说啥呢,就听到外面传来服务生的尖叫声。 杀人了? 有没有搞错,这可是在圆耀酒店啊! 夏小韵一楞神时,劳拉已经飞快的站在了她前面,而楼宇湘的两个保镖,则开门冲了出去。 楼宇湘带来的四个职业保镖,两个在外面,两个在里面,秘书兼保镖的林林就在桌上作陪。 别看楼宇湘的人小,可胆子却不小,保镖开门冲出去时,她就站起来,推开挡在前面的林林,快步走到了门口,皱眉低声问道:“怎么回事?” “楼总!” 一个保镖赶紧转身,脸色煞白的指着地上,喃喃的说:“手--手!” 楼宇湘这才看到,李超然俩人的脚下,竟然有两个带血的断掌。 接着,她的瞳孔就骤然一缩,迅速后退进了包厢内。 从楼宇湘的这个反应来看,她是相当杀伐果敢,精明的,在意识到有危险后,立即采取了正确的自我保护行动,才不会傻乎乎的站在门口,给危险可乘之机。 身边这几个保镖实力怎么样,楼宇湘心中很清楚:李超然四个人,都是从最高警卫局退役的,就算比不上华夏那些顶级特工,可也是顶儿尖儿的人物了。 更有随身带枪的许可证。 但就这么两个牛气烘烘的保镖,却在无声无息间,都被人斩断了右手。 那个暗中下手的人,得有多么牛? 楼宇湘无法相像,也不想去想:无论那个残害保镖的人是谁,早晚都会被她找出来,连同他的主子,一起遭受楼家最残酷的打击。 帝皇集团虽说是苏省的民企,可楼宇湘在华夏的背景,却一点都不次于明珠叶明媚,从二十三岁开始,执掌这集团八年了,还没有谁敢这么威胁她。 哗啦,哗啦的手枪保险声响起,站在夏小韵前面的劳拉,跟林林一起,亮出了手枪,直接打开了保险。 这时候,外面传来纷沓的脚步声,有人醉醺醺的喊道:“谁杀人了,谁杀人了?” “咦,声音有些熟悉。” 夏小韵黛眉微皱时,擦着劳拉的身子,走出了包厢。 夏总历经的生死多了去了,楼宇湘的两个保镖被人斩断手掌这种事,对她来说算是小菜一碟了,实在没大惊小怪的必要。 “哪儿死人了呀?我怎么没看到、我--啊,夏、夏总。” 走在最前面的韩军,虽然喝的有些大,可还是能认出夏小韵,赶紧跑过来请安。 “你们怎么也在这儿?” 看到公关部众人后,有些纳闷,淡淡的问了句。 “今晚,圆哥请客的。” 韩军小声说着,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欲言又止的样子。 哦,我知道了,那个混蛋请客,是为了感谢他们帮着他欺骗那女孩儿吧--夏小韵马上就明白了过来,看向人群中:“你们部长呢?” “他还在--咳,他喝的有些大,在包厢里休息呢。” 正要脱口说出方圆正跟欣姐在包厢内亲热的韩军,腰间软肉一疼,却是芳芳及时拧了他一把,才恍然醒悟,赶紧改口。 是跟张欣在一起休息吧! 没在人群中看到张欣的夏小韵,紧紧抿了下嘴角,也没继续追问,淡淡的说:“都去玩儿吧,这儿没什么好看的。” 虽说韩军等人真想看看,那俩保镖到底咋样了,可夏总发话了,他们当然不敢再滞留,纷纷点头答应着,转身就走。 这个人啊,在喝的有些大了后,说话总是不过脑子的,就像韩军,转身时幸灾乐祸的说:“这不是那俩殴打圆哥的沙比?嘿,活该,遭到报应了!” 他的话音未落,就听夏小韵低低的声音,厉声喝道:“胡说八道什么呢!?” 被夏小韵训斥一句后,韩军才恍然醒悟,赶紧抬手捂住嘴巴,快步闪人了。 这时候,酒店的负责人,带着大批保安出现在了走廊内。 劳拉低声劝道:“夏总,我们还是回房吧--我看过那俩人,只是手掌被人用利器砍断了,及时止血后,没有生命危险的。” 劳拉此时心中无比惊骇:她是真想不通,该怎么做,才能在砍断人手掌后,不让受害人失血过多而亡。 神奇,还诡异。 夏小韵接受了劳拉的好言劝说,退进了包厢内。 本来嘛,今晚大家心情都不错,正准备尽欢而散呢,谁知道却忽然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好心情立马丧失殆尽了。 夏小韵重新坐回原位后,就看到林林正贴在楼宇湘耳边,低声说着什么,还不时的看她一眼。 夏小韵就知道,大嘴巴韩军末了说的话,肯定被林林听到了。 不过那有什么呢? 韩军只是说出了他的心里话。 再说了,总不能因为他说说,就能把那俩保镖的右手,给说断了吧? 夏小韵心里这样想着时,有人轻轻敲响了房门。 把右手藏在背后的劳拉,低声问道:“谁?” “是我,酒店贵宾楼的经理。” 一个客气的男人声音传来。 劳拉这才开门。 “对不起,我是酒店的--” 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进来后刚说出这句话,就楼宇湘冷冷的打断:“我的人呢?” “他们已经被送往医院了。” 经理弯腰,尽可能小心的说:“而且,我们已经报警了,相信警方很快就会赶来。” “你们酒店,应该有走廊中的监控录像吧?” 楼宇湘却没理睬经理的这些话,直接问到了重点。 她能想到的,酒店经理自然也想到了,马上回答:“我已经派人去监控室搜寻案发时间段的录像了,希望能找到凶手。” “嗯,你去吧。找到后,给我复制一个过来,我要看。” 楼宇湘看都没看经理,抬手挥了挥。 经理很纳闷:这个小女人,怎么可能会给他这么大的心理压力,让他不敢有丝毫拒绝,只能点头答应,后退着退出了包厢内。 劳拉关上门后,楼宇湘面色淡然的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下,才看向夏小韵。 夏小韵也看向了她,俩人都没说话。 过了足足十几秒后,楼宇湘才桀然一笑,说:“夏总,我那两个保镖,今天傍晚时在贵公司,曾经对一个保安动过手--呵呵,我们这些人,可都是第一次来唐王,谈不上有什么仇人的。” 等她慢条斯理的说完后,夏小韵才放下手里的茶杯,秀眉一挑:“楼总,你是意思是说,是我们公司的人,或者干脆说是那个保安,因为不忿被你的手下收拾,所以才趁机砍断了他们的手?” 楼宇湘避而不答,只是说:“很凑巧啊,我们来这儿谈事情,贵公司的员工,也在这个楼层用餐。” 夏小韵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他们会来这儿用餐的。” 楼宇湘垂下眼皮,淡淡的说:“据我所知,这层楼层是贵宾楼,一般的工薪阶层,是舍不得来这儿聚餐的。看来,贵公司员工的福利待遇,要远远超过我的预想。” 楼宇湘可是圆耀酒店的常客(苏省那边的分店),很清楚贵宾楼这边包厢的价格,绝不是打工一族能承受得起的。 但夏小韵公司的那么多员工,却在李超然他们教训了某个保安后,就跟着跑来贵宾层聚餐了。 第409章:张欣不是九幽王 神通快递那些员工,有做案的动机,更有做案的便利。 楼宇湘这样怀疑,也是很正常的。 其实,不但她怀疑手下被伤跟神通快递的人有关,就连夏小韵也是这样认为,甚至更加相信一些:毕竟,依着圆哥哥的实力,要想斩断那俩保镖的手,貌似很正常啊。 可夏小韵却又不敢相信:无论她现在对方圆是种什么样的感情,仅仅从客观的角度上来说,她觉得方圆也不是那种人。 不是那种无辜被人摔了一下后,就斩断别人右手的凶残之徒。 但正如楼宇湘所说的那样,不是神通快递的人干的,又有谁,跑来这儿残害那俩初到唐王的可怜孩子? “她们都是我们公司公关部的人,大部分是女性。” 夏小韵沉默了片刻,刚说到这儿,就被楼宇湘不客气的打断:“女人,同样是凶残的动物。” “唉,楼总,我想在没有看到监控录像之前,我们没必要随便怀疑谁是凶手,对吧?” 夏小韵叹了口气,低声说道。 “嗯,夏总你说得很对。” 楼宇湘淡然笑了下,拿出手机走到窗前,也不知道是在给谁打电话。 夏小韵觉得,她肯定是在托关系,动用上层力量,来插手此事。 如果一旦确定是神通快递的人,伤了她那两个保镖--别说她会跟神通快递合作了,铁定会动用关系,让夏小韵倾家荡产。 心狠手辣的女人,从来都不会因为外形柔美、娇小,就变得无比善良了。 其实,任何爬到楼宇湘这个高度的女人,心狠手辣才是她们的共同点。 楼宇湘打完电话后,就坐回原位,闭目养神。 过了十几分钟后,贵宾层经理,带着崔家区分局的郝局长,再次敲开了包厢。 在听说圆耀酒店发生剁手这种极其残忍的案件后,恰好今晚值班的郝局长,马上就亲自率队赶来。 来到酒店后,酒店这边的负责人,立即把他请到了监控室,并跟他大体介绍了下案情。 郝局长在听时,上级领导打来了电话,语气相当严厉,要求他必须保护好某位楼总的安全,市局、省厅的领导,随后就会赶到。 接到领导的找个电话后,郝局长才意识到那位楼总,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 要不然,省厅领导也不会在这么快的时间,说要赶来酒店。 混官场的,要的就是一个招子(眼睛)亮,一旦不小心得罪某个大人物了,那就等着倒霉吧。 所以跟随某经理来到包厢后,郝局长是揣着一万个小心的,先跟夏小韵点头算是打招呼(夏小韵可不是啥大人物,领导都说是楼总了)后,才看向楼宇湘,轻声说:“请问,您就是楼总吗?” 郝局长才不以为,这个身材娇小,好像瓷娃娃一样的小女人,会是楼总。 可问题是,这小女人就端坐在椅子上,耷拉着眼皮子看都不看他一眼,那位很像楼总的女孩子(林林),却站在她的椅子背后,满脸都是忠心护主的忠诚,由不得他不信。 “嗯,我就是帝皇集团的楼宇湘。” 楼宇湘这才抬起眼皮,轻飘飘的扫了眼老郝,淡淡的问道:“拿来监控录像了没有?” 原来她就是苏省的帝皇集团的老总,跟明珠一朵花叶明媚齐名,人称‘人参果’的楼宇湘! 郝局长虽说是土生土长的唐王人,可因为身在官场,又在公安口,所以绝对是见多识广的,对楼宇湘的大名,早就有所耳闻。 被人称为明珠一朵花的叶明媚,还能让人一听,就听出她长的像花儿那样明媚动人,绝对是个美女。 可楼宇湘,却被人暗中称为‘人参果’。 人参果--貌似跟女人的美貌啥的不沾边啊,难道说,楼宇湘因为身材娇小的缘故,才被人暗中讥笑为人参果的? 不是。 郝局长当然清楚,绝不是这意思:楼宇湘之所以被人称为人参果,那是在形容无论哪个男人跟她困觉……都能从她身上享受到,好像吃了人参果那样的感觉。 《西游记》中,是这样形容人参果的:吃一个人参果,浑身那十万八千个汗毛孔,仿佛都舒坦的张开了,连最顶级的吃货猪八戒,吃一个,就再也无法忘记它的味道。 由此可见,楼宇湘这个女人,对男人心目中,有着多么奇妙的作用了。 人参果,是仙品,可不是凡人能品尝到的。 如果非得苦苦追求,结果绝对苦比到极点。 所以,当获悉眼前这个瓷娃娃般的小女人,就是苏省大名鼎鼎的人参果后,郝局长心中就是一哆嗦,赶紧说:“楼总,已经带来了,请您过目。” 夏小韵可不知道楼宇湘是人参果的事儿,最多也就是惊讶于郝局长对她的客气,但这明显不是重点。 重点是得看看:是不是方圆,砍断了老牛俩人的右手。 不是。 圆耀酒店监控室提供的录像很清楚:作案者,是个身穿酒店女服务生制服的女人。 画面上,女人正在打电话,低着头快步走向走廊尽头的窗口,在发现有人后,就要转身离开时的动作,很正常。 不正常的是,就在她离开时,老牛俩人同时伸手去拽她。 就在这时候,忽然白光一闪--老牛俩人的手掌跌落在地上。 但没有喷血,可能跟女人飞快的在他们胳膊上,点的那一下子有关吧? 等老牛俩人昏倒在窗台上后,女人特意抬起头来,冲墙角的摄像头森然笑了下,接着拿着一把水果刀,就这样施施然的走了。 “我们已经通知酒店方,要求彻查酒店的每一个女服务生,希望能找到伤人者,但很遗憾的是,酒店方没有谁认识这个女人。” 等视频播放完毕后,老郝才合上了笔记本,看着楼宇湘小心翼翼的说:“不过请楼总放心,我们警方肯定会全力以赴,在最短的时间内,查出--” 楼宇湘抬手,打断了郝局长的话,款款站起身看着夏小韵,淡淡的说:“夏总,我想见见你那些来贵宾层聚餐的属下,不知道能否配合?” 她这是摆明了,怀疑残害她手下的人,仍然是神通快递的员工。 是,监控录像上的那个女人,谁都不认识,但就算是夏小韵,也能猜到她是化妆过的,故意在镜头前露了那么一小脸,来误导别人。 楼宇湘逮住神通快递员工不放的强硬姿态,让夏小韵很不爽。 如果不是事关自己公司员工的清白,就凭楼宇湘再三的怀疑,夏小韵也会拂袖而去:我去,姐姐不跟你玩了! “好的。” 夏小韵点了点头,看向郝局长:“郝局长,相信警方已经封锁酒店,不许任何人出入了吧?” 郝局长点头:“是的,暂时封锁。” “这位经理,那么你该知道,今晚来你们酒店消费的神通快递员工,总共多少人,现在又在哪儿吧? 夏小韵又问贵宾层的经理。 方先生是圆耀酒店的贵客,某经理当然得刻意巴结,能不注意总共多少人吗? 所以在夏小韵话音未落后,他就客气的说:“夏总,贵公司总共来了十六个人。其中,有四名先生,十二名女士--现在,他们都去了迪厅。” “嗯,那麻烦你把他们都喊来,让楼总认识一下,好吧?” 夏小韵点了点头。 “好的,我马上去做。” 某经理说着,转身快步走出了包厢。 “楼总,等他们来了后,我想只要让女性员工逐个进来,就好了吧?” 夏小韵看向了楼宇湘。 小夏妹妹虽说不相信是方圆做的这件事,却不想他被搅和进来,所以才提议,只‘审问’张欣等人。 楼宇湘沉默片刻,才淡淡的说:“那就按照夏总说的做吧--林林,待会儿你睁大眼睛,免得冤枉无辜者。” 张欣睁大了眼睛,愤怒的骂道:“谁特么的敲门呢,作死啊?” 女人跟男人一样,在某种烈焰熊熊燃烧时,最讨厌的就是被人打搅。 话说,借着酒劲跟圆哥春风一度的机会,可不是哪天都有的。 好不容易,烈焰焚身的欣姐,才跟圆哥熬过超长时间的前奏,衣服都扔了一地,正准备进行实质性的工作呢,却有人砰砰的砸门,她能不愤怒异常? “先起来吧,也许有要紧事呢。” 方圆坐了起来,弯腰伸手从地上拾起了衣服。 接着,就听到韩军的声音在门外传来:“圆哥,出大事了!” “什么狗屁大事!” 张欣恨恨的骂了句后,发现方圆已经飞快的穿衣服了,这才不甘的从沙发上爬了起来。 “以后,机会多的是。” 方圆笑了笑,走进了包厢内的洗手间。 关上门后,方圆脸上的笑容,慢慢的消失:张欣,不是九幽王。 就在刚才过去的那小半小时内,俩人超长时间的亲热前奏,他是故意的,就是想籍此来观察张欣--结果,让方圆有些失望,或者说是庆幸。 方圆能清晰看透张欣,是无比渴望跟他春风一度,绝不是在装。 所以呢,如果她是九幽王的话,她不会这么迫切。 因为九幽王曾经跟他说过,等她找到两样东西后,才会‘占有’他的。 虽说方圆不知道九幽王要找的是那两样东西,是什么东西,但能确定:短短十几个小时内,九幽王不可能找到那两样东西的。 张欣不是九幽王,只是个迫切想跟英俊上司放纵偷情的单身少妇,所以方圆失望。 他庆幸,则是因为很欣赏张欣,打心眼里,不希望她就是那个邪恶的不明生物。 其实,接下来就算韩军没来叫门,方圆也不会玷污张欣的清白。 话说,方先生可是练过阴阳合的,当初能让陈婉约飘然若仙的,那么对付张欣,自然也能给予她这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那么,谁才是九幽王? 或许,她根本不在公关部内,这样最好--方圆无声的笑了下,就听到外面响起一记响亮的耳光声。 第410章:你这次没撒谎 听到耳光声传来后,方圆开门走了出去。 韩军就站在门后,抬手捂着腮帮子,满脸都是不解,还有怒意。 张欣的母老虎脾气爆发,开门甩了韩军一耳光后,也呆愣当场。 方圆可不想让这俩人发生误会,笑道:“军子,你坏了你欣姐的好事,她给你一巴掌,你不会因此就记恨她吧?” 又看向了张欣,淡淡的说:“欣姐,你有些过了。” 如果张欣始终发呆,韩军一声不吭的转身出去,那么俩人之间的梁子肯定会因此结下了,以后都别想解开。 但方圆适时的说话,算是打破了俩人尴尬的沉默。 尤其是在说张欣过了时,语气虽淡,却透着明显的训斥意思。 这让韩军心里一暖,强笑了下正要说啥时,张欣却抢先抬手扶住他肩膀,诚恳的低声说:“军子,是欣姐不好,请你原谅一个单身女人的冲动。” 方圆训斥张欣,被她听在耳朵里,心里却是甜甜的,就像不小心犯错被丈夫训斥的小媳妇那样,就觉得很应该:谁让我穿裙子出门忘记穿贴身小内来着啊? “哈,欣姐,被你甩一嘴巴又能咋样,谁让你是当姐来着?” 随着张欣的诚恳道歉,韩军心中最后一丝不爽也烟消云散,张开双臂跟女人轻轻拥抱了下,马上松开:“圆哥,不是我没眼里价,是因为真出事了。” 韩军就把楼宇湘那俩保镖,被人砍下右手,警方已经赶到,楼总怀疑凶手就是神通快递这里面的人,夏总被迫要求所有女性职员,都过去那边接受‘审核’等事,简单说了一遍。 听说到老牛俩人手掌被人活生生剁掉后,吓得张欣抬手捂住了嘴,接着转身跑进了洗手间。 别看这女人是个母老虎,在遇到外来侵犯时,也敢拿刀子自卫,但她终究是个都市白领而已,从没亲身经历过如此血腥事件,所以心中害怕也是肯定的。 但更多的却是一种解气:谁让那俩王八蛋,欺负我家小圆了? 就在刚才跟张欣长时间缠绵过后,方圆本来已经排除九幽王在公关部的可能了,可现在他才蓦然肯定:九幽王确实就在公关部内! 但绝不是张欣,尽管在喝酒时,她也出去过--方圆可没觉得,依着九幽王那么诡异的高超功夫,剁掉那俩可怜孩子的手,有什么难的。 可随着张欣这个最大嫌疑人被排除,那么公关部内,谁才是真正的九幽王? 今晚除了漠北北外,大家喝的都很多,包括方圆自己,也外出去过洗手间(没谁好意思在包厢内洗手间方便的),那么也就证明,人人都有是九幽王的嫌疑。 只是,谁才是那个至邪的不明生物? 方圆想到这儿时,只觉得后背发寒(真切感受到却又偏偏看不到的危险,才是最折磨人的),沉默片刻拍了拍韩局的肩膀,低声嘱咐他帮忙照看大家后,就快步走出了包厢。 因为傍晚那件事,方圆不想再跟夏小韵、楼宇湘俩人见面。 再说人家明确要求只‘审问’女人,他就觉得没必要再呆在这儿了。 至于圆耀酒店已经被警方封锁,禁止所有人外出这种事,对于方先生这个酒店最最尊贵的客人来说,压根算不了啥事,韩经理就能亲自把他送出后门。 随着夏季的到来,气温也越来越高,人们晚上休息的时间也相应延迟,所以晚上十点多时,大街人行道上,还有许多寻求浪漫的小情侣,挽着手的压马路。 下了出租车,方圆走进胡同经过秦大川租住的院门口前时,停步竖起耳朵倾听了片刻:里面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音,看来那家伙已经休息了,秦小冰也出发了。 想到秦小冰后,方圆有些沉闷的心情,莫名好了起来。 那个女孩子,天生就是一个开心果儿啊,明明很聪明,却傻乎乎的样子。 “你怎么才回家?” 方圆一推开屋子房门,黑暗中,陈婉约就扑在他怀中,双手抱住了他脖子,低声喃喃道:“你要是晚来一会儿,我就会出去找你了啦--一个人在家,真得很孤独,也有些怕,怕院子里会忽然多了个人。” “从昨晚到现在,发生很多事,忙的我是焦头烂额的,这还是心里记挂着你提前退场,要不然得明天这时候回来了。” 方圆低头,在女人光洁的额头,轻轻吻了下,很自然的说出这番话后,抬手打开了开光。 随着啪嗒一声轻响,屋子里亮了。 陈婉约没有撒谎,她已经换好了一身适合晚上行动的衣服,尽管仍旧是方圆的,可袖口,裤脚,都被丝带系住,看上去很麻利的样子。 陈婉约脑袋后仰,宛如有水在流动的眸子盯着他,轻声问:“你、你真得记挂我?” “你觉得哥们是爱说瞎话的人?尤其是睁着眼时。” “不是,最起码,你这次没有撒谎。” “呵呵。” 方圆轻笑一声,推开她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说:“给我倒杯水,渴死了。” 陈婉约很乖,马上就给方先生泡了一杯香茶,又挨着他坐了下来。 “昨晚我跟秦大川出去后,遭到了三个东洋忍者的暗算。” 方圆也没卖关子,端起茶杯吹了下飘浮在上面的茶叶后,就把昨晚发生的事情,详细的说了一遍,最后拿出了那个玻璃小瓶子,递给了陈婉约:“她说,只要你能喝下去,就能解开尸毒的。” “真、真得?” 陈婉约眼睛蓦然发亮,语气有些颤抖的,一把就抢过了小玻璃瓶,打开盖子放在鼻尖下,闭眼深深的吸了一口。 说实话,鲜血这东西的气味,可不是太好闻。 但此时陈婉约闭眼享受的样子,却像在嗅长生不老药那样,丝毫不在意脸上浮上的贪婪之色。 “我不敢保证这玩意,是不是真能起到那样的效果,可我觉得九幽王,不该骗我,要不然她也不会在我危险时,及时现身救我了。” 方圆说到这儿时,陈婉约睁眼看向了他左肋,紧张的问道:“你伤的严重吗?” “嘿,有个狗屁的严重,在那个傻瓜忍者拿刀子砍我之前,我早就在这边做好了防身措施。” 方圆得意的嗤笑一声,斜斜躺在了沙发上,双脚很自然的搁在了陈婉约双膝上,悠闲的点上了一颗烟,开始讲述他超人的先见之明。 田中美和那一刀,也的确真实斩在了方圆左肋下,不过却是砍在一块树枝上--方圆走出赌场,查觉到危险顺着小河岸边缓步前行时,就做好了被砍的准备。 依着方圆的本事,足够吸引从水中暴起的田中美和,按照他故意露出的破绽,本能的斩杀他左肋了。 本来,一段藏在衣服内的树枝,是绝不可能挡住武士刀(那可是号称世界三大名刀之一的利刃)的。 但在刀刃即将斩断树枝,真切砍进他左肋中时,他的右手已经电闪般的,捏住了刀刃,顺势向前一带,挣开敌人扑倒在了地上。 毫无疑问,用这种方式来欺骗田中美和,诈死,是极度危险的作死行为。 因为一个拿捏不准,锋利异常的武士刀,绝对能把方圆左肋斩断,不死也得重伤。 但为了能引出潜伏在暗中的九幽王,方圆有必要冒险一试。 他成功了,一切都按照他所希望的那样,九幽王出现了。 尽管他是真心想跟田中美和联手,来对付那个至邪之物来着,可惜的是,东洋人从来都不喜欢当个忠实的盟友,所以她死了。 至于九幽王把从田中美和身上拿到的那张地图,包括跟秦小冰、水暗影等人发生的事儿,方圆没必要拿出来显摆的。 哪怕方圆就毫发无伤的躺在这儿,好像个大老爷那样吞云吐雾的,可陈婉约还是很不放心,非得解开他的衣服看看。 没办法,遇到这么水一般难缠的女人,方圆真能由着她来。 “以后,都不要再做这种冒险的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 看着方圆左肋下那道发青的淤青(田中美和那一刀,虽然只是砍中了树枝,但她全力一刀的威势,也是相当骇人的,哪怕方圆及时抓住刀刃,可左肋还是被震得剧痛,眼前发黑),陈婉约有些心疼的,用小手在上面轻轻抚摸着,还低头吹了几口气。 这让方圆觉得很好笑,也有些感动,抚着她的柔顺秀发,轻声说:“没事了。赶紧喝下那玩意吧,应该是能管用的。” 陈婉约抬起了头,看着他的眼睛:“你真让我喝?” 方圆眉梢挑了下,反问道:“我像是在开玩笑的样子?” “不像。” 陈婉约摇了摇头,把小瓶放在了案几下面,轻声说:“我记得,在我们被九幽王打伤后,你好像曾经跟我说过,是你的一个兄弟救了你--你还记得吗?” 方圆沉默片刻,才点了点头:“我说过的话,我当然记得。” 陈婉约又说:“你那个兄弟,是一个女人。” “你咋知道?” 方圆脱口反问。 他虽然的确跟陈婉约说过,那晚他的一个兄弟及时出现,阻止了九幽王对他们痛下杀手,却没有告诉她,他的兄弟是个女人。 “呵呵,因为你在说到你那个兄弟时,眼神里充满了温柔的心疼。” 陈婉约轻笑一声,说:“如果你那个兄弟是个男人,你绝不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那种神色的。” 方圆没说话,只能暗中佩服陈婉约的心细如发。 “很明显,你那个兄弟也不是九幽王的对手。可你却没跟我说,她被九幽王打死了,那么就只能证明她被打伤了。” 陈婉约抬头,看着天花板淡淡的说:“她,也中了尸毒。” “是,她也中了尸毒。” 方圆缓缓坐起来,声音中满是苦涩的说:“如果她没中了尸毒,那么昨晚我在遇到‘危险’时,她就会现身。” 第411章:方圆,我在那边等你 陈婉约在看到梦寐以求的尸毒解药后,却没有着急服用,而是提起了昆仑,方圆就知道她是怎么想的了。 果然,陈婉约马上就看着他的眼睛,缓缓的问道:“那,在你拿到唯一的解药时,为什么不给你那个兄弟服用,甚至都不跟我提到她?” 方圆在给陈婉约讲述昨晚那些事时,压根没有提到昆仑。 就像他在拿到唯一的解药后,才没想把它送给陈婉约服用那样。 可现在,他却想让陈婉约服用。 难道说,在方圆的心中,陈婉约的地位,要比昆仑还高,还重要? 不。 绝不会。 哪怕陈婉约跟方圆已经有了那种实质性的关系,俩人也很享受当前这种看似平淡的幸福生活,可方圆敢发誓:在他心中,十九个陈婉约,也比不上昆仑一根小指头重要! 是,自从五年前(嗯,现在得说是五年前了)开始,方圆赶走昆仑后,就没有再见她一面,仿佛压根不再管她的死活。 但昆仑在方圆心中的重要性,却是谁都比不上的。 谁,都比不上。 就像他永远无法忘记,夏小韵被山口野崖抱出去时,说过的那番话那样--他也无法忘记,在他十三岁那年,恩人传授他技业时,让他发誓永不杀人时,他茫然的问老人:可如果有人再三要杀我,而且这个人又很该死呢? 我来替你杀人。 一个有些口吃,更加青涩的女孩儿声,替老人回答了方圆的问题。 那一年,方圆才十三岁,女孩儿足足比他小了四岁,才九岁。 但她却异常认真的告诉他说,杀人的事,交给她。 昆仑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方圆随后闯荡江湖的这些年来,他没有亲手杀过一个人,所有该死的人,都死在了昆仑的手下。 她是他的影子。 她是他的昆仑。 她是为他而活着,也注定会为他而死。 没有谁,从没有谁,能代替昆仑在方圆心中的地位。 哪怕,她已经被方圆赶走五年,两千多个日夜了。 方圆更是在想到她时,已经习惯的看向昆仑山的方向。 那是因为他知道,在那个方向,有个孤独的女孩儿,正在痴痴的凝望着他。 很遥远,万里之遥,但也挡不住她那双痴情的眸子。 可在尸毒解药只有一瓶的情况下,方圆再三思量,却终于决定把它交给陈婉约。 没有谁知道,故作轻松些的方圆,在拿出解药交给陈婉约时,心里有多么的疼。 但他不后悔。 因为他很清楚,如果昆仑在场的话,也会理解他为什么这样做:陈婉约,是个可怜又伟大的母亲,为了女儿,不惜付出包括生命、清白在内的任何代价。 尘世间,最伟大的就是母爱。 方圆实在不忍心,眼睁睁看着一个伟大的母亲,就这样痛苦的死去。 至于昆仑--方圆隐隐的觉得,如果昆仑死去后,他会不会就变成那个女孩儿的影子呢? 影子,跟主人是不离不弃的。 无论是在阳间,还是阴世,都会终身相随。 看着陈婉约的眼睛,方圆却从她的双眸中,看到了昆仑的样子,是那样的清晰,触手可及,却又带着孤独的遥远。 呆愣半晌,他才故作轻松的笑了下,挪开目光淡淡的说:“我那个兄弟的本事,要比我大很多--说不定,她现在已经找到了解药。” 陈婉约眉梢挑了下,接着笑了。 笑声很放荡,还很轻,缓缓伏在了方圆的怀中,闭眼喃喃说道:“其实,你是舍不得没有我了啦,因为在这段日子里,我让你享受到了你此前从没有过的安圆。” “或--就是这样吧。” 方圆嘴角急促的抖了几下,端起茶杯开始喝水。 “那你说,我该怎么感谢你呢?” 陈婉约抬手,开始慢慢解他的衬衣扣子。 方圆低头时,眼里闪过一抹厌恶(他不反对跟陈婉约做那种事,反正已经自甘堕落了,不用再在意所谓的道德伦理,只需潜心享受就行了),却用轻佻的语气说:“那得看你今晚的表现,能不能让我满意了。” 陈婉约慢慢抬起头,附在他耳边,牙齿轻咬着他的耳垂,吃吃的笑道:“我会让你满意的,我发誓,会让你一辈子都忘不了今晚。” 陈婉约没有撒谎。 她确实是个说到做到的女人,哪怕方圆睡着了时,大脑皮层中,还反复重播这个女人的疯狂--是那种仿佛世界末日来临时,最后的疯狂。 直到清晨时分时,听到她满足且又惬意的长叹一声,下了地去做早餐后,方圆才算是真睡了过去。 当第二天的太阳,爬到九点钟的高度后,方圆才动了下,睁开了眼。 空气中,仿佛还弥漫着昨晚男女疯狂恩爱过后的恩爱气息,跟飘进来的小米粥香气混合在一起,让人实在无法形容这是一种什么味道。 难道说,这就是荒淫无度的味道? 方圆不知道,也懒得去多想。 他只知道,有些事既然已经错了,还必须得错下去,那么实在没必要因此而内疚啥的。 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既然无法反抗,那就把痛苦当做一种享受吧。 这样,人的心态就会好很多。 方圆的心态就不错,趿拉着拖鞋懒洋洋的走出了门口,抬起双臂看着明晃晃的太阳,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又开始朗诵他‘妙手偶得’的好词:“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如果是以往,无论陈婉约在做什么,都会马上鼓掌,娇呼道:好诗,好诗,端的是好诗,空前绝后,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也! 可今天,那个很有拍马潜质的女人,却没有出现。 院子里,也静悄悄的,唯有石桌上的小米粥,还在飘散着香气。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方圆呆愣了片刻,依旧朗诵着李后主这首词,缓步走过厨房、洗漱间,西厢房,最后来到了大门后。 院门没有上插(昨晚方圆回家后,可是插上门的),也没有反锁,就这样虚掩着。 他慢慢抬手,打开了院门:外面的胡同,还是那条胡同,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漠然不动的望着外面看了半晌后,方圆才重复着最后两句词,关上院门,转身走向了正屋。 他其实很想快步跑过去--可却又仿佛怕会惊吓到正在熟睡中的婴儿那样,一步一步走的很慢,脚步很轻。 在走进屋子里后,方圆又很希望,那个总是被他讽刺为‘老黄瓜刷绿漆装嫩’的女人,会少女般的从门后蹦出来,嗲嗲的喊一嗓子,吓他一跳--为什么,他站了足足三分钟,却连第二个人的呼吸声,都没有听到? “向东流,向东流。” 方圆笑了笑,看向了案几。 案几上有一个信封,摆放的整整齐齐。 方圆走过去,坐在了沙发上,没有拿信封,看向了案几下面。 一个小玻璃瓶,就在那儿。 这里面装的,就是尸毒解药。 她没有服,人却走了。 方圆打开了信封。 里面有两个叠成三角样式的信纸,一个上面写着方圆的名字,一个什么都没写。 方圆知道,那个什么也没写的信纸,是陈婉约留给夏小韵的。 他打开了陈婉约給他的那张信纸:方圆,我不会原谅你! 这行字被写出来后,又被刻意描了几遍,字体变得又粗更黑,给人一种触目惊心的视觉。 我更不会原谅我自己。 我,跟你,都是这个世界上,最最肮脏的一对狗男女。 尤其是我们在做那种事时,身体、生理上的本能需要,让我越疯狂时,才更痛苦。 更痛苦时,我就会有种错觉,仿佛夏天问,夏小韵,都在旁边看着我们。 看着我们丑态百出,好像两根虫子似的滚在一起,动作无比的恶心。 方圆,我想杀了你. 无论你有多么厉害,哪怕你始终没有放松对我的警惕(我能感觉到),可在你舒服过后沉睡时,我有至少十四次的机会,能杀了你! 可我下不了手。 因为我知道,你是被迫的,真正让我堕落的人,是我自己,你也算是一个无辜受害者--如果,你能跟我说,婉约,我们走吧,找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好好呵护我一辈子,像天下所有疼爱女人的男人那样,我肯定会杀了你! 幸好,你没有这样说。 这让我看出,你放不下楚词。 那是我的女儿。 方圆,你知道吗? 很多时候,我都很害怕,害怕有一天楚词会站在我面前,哪怕什么也不说,就这样看着我,我也会马上自杀--她不要脸的母亲,抢走了她心爱的男人。 但让我更害怕的是,我好像很享受跟你在一起的日子。 这段日子,足可以跟楚词七岁之前那年相比,让我变成一个如水的女人,只想这辈子静静的守候在你身边,为你做饭洗衣服,数算着每一个春夏秋冬,等候牙齿终于掉光的那一刻。 那是我梦寐以求的生活,但陪着我的男人,却绝不是你。 所以,我必须得走。 可我舍不得走,真舍不得离开这幸福安定的生活。 我必须要走了--昨晚,在你拿出解药,劝我服用后,我就知道,是我离开你的时候了。 我知道,你不会去找我,因为你没理由去找我。 更没理由想念我。 我不值得任何人想念,最好是没有谁知道我曾经在这个肮脏的世界上,活过一次。 我不杀你,除了舍不得之外,还有就是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在那边等到你。 等我再看到你时--我发誓,我会用牙齿,把你撕咬粉碎,吃下去,带着你去十八层地狱内,永世不得超生! 或许,唯有在那个世界中,我才能彻底放开,发自真心的去做你的女人吧? 那地方,没有羞耻,没有道德伦理,只有黑暗的肮脏。 因为肮脏,才会活的更愉快。 方圆,我等你,在那边。 第412章:有人在家吗? 好几天了,公关部内众姐妹,再看向方圆跟张欣时,都会情不自禁的,露出古怪的笑意。 大嘴巴的韩军,本来发誓要严守这个秘密的,可架不住芳芳的磨人功夫,在搂着他脖子嗲嗲的唤了几声哥哥后,这家伙就啥都招了。 就像背叛的地下工作者那样,一旦被敌人撬开嘴巴,就会自暴自弃,竹筒倒豆子般的,把所有知道的秘密,全部说出来。 韩军就是这样,而且说到后来后,还眉飞色舞的添油加醋,全然忘记张欣那羞恼成怒的一耳光,有多么疼了。 是,韩军是说没亲眼看到圆哥、欣姐俩人滚在一起的现场直播,但衣衫不整的欣姐那一耳光,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你想呀,一对喝大了的狗男女共处一室,足足半小时,总不能盘膝而坐谈论房地产泡沫啥时候才会破灭这种严肃的话题吧? 绝对是,在探讨生命的起源来自何方,这个最现实的奥妙。 不过就算欣姐被圆哥给办了,貌似也不是啥了不起的事。 其实说白了,男人跟女人之间那点破事,也就那么着,没啥神秘的。 大家伙之所以在看到圆哥,欣姐时,会露出会意的古怪笑容,只是一种默默的祝福罢了。 嗯,张欣就是这样觉得。 她才不会感到丢人,反而在随后几天内,更加的意气风发,几乎每天都会换一款衣服,打扮的越来越性感,成熟,尤其是每次去圆哥办公室内时,都会关上门。 奶奶,这对干柴烈火般的男女,大白天的在办公室也捣鼓这个,真当姐妹们为不存在的透明人了啦? 可千万别忘记,这尘世间还有羞耻二字呢! “唉,那些家伙,肯定又在嘀咕,我们两个在里面做什么了啦。” 张欣轻轻叹了口气,绕过桌子走到方圆背后,开始为他按摩双肩。 “随他们怎么想了。” 方圆无所谓的笑了笑,合上了笔记本,说:“不用每次进来后,都给我按摩,反正我也是在玩游戏,又不累。” “今晚,有空吗?” 张欣慢慢俯身趴在方圆肩膀上,小嘴贴在他耳朵上:“这次,你可千万别说没空呢--这是一个女人第三次主动邀请你了,家里,我都布置好了呢,还、还有很多游戏道具呢。” 方圆确实没理由,再三拒绝张欣了。 因为他能听出,这个女人贴在他耳朵上说话时的嘴唇,在发颤。 女人唯有在很紧张,或者说是即将羞恼成怒时,才会有这样的本能反应。 “先坐下,听我说。” 方圆暗中叹了口气,抬手指了指桌前的沙发。 张欣马上就乖乖的,扭着小腰肢,咔咔的走过去坐了下来,两条修长的腿子并在一起,斜斜的,无比淑女的样子,就是眉宇间的春色太浓了些。 “能不能严肃些?” 方圆微微皱了下眉头。 张欣耸耸肩,双手摊开做了个无奈的动作:“圆哥,我已经够严肃的了。” “好吧,就算你严肃吧--” 方圆刚说到这儿,手机爆响了起来。 如果是放在以前,看到圆哥手机响起后,张欣会马上知趣的闪人:领导用私人手机通话时,下属是不方便在场的。 但现在,她却端坐在那儿,动也没动。 因为她觉得,她跟圆哥的关系已经不一般了:欣姐清白的身子,都被你看光了,还有啥秘密可言? 张欣有这种心态,可能是她历史文化学的不咋样,要不然肯定会联想到历史上,那些外戚专权,最终被新皇帝灭门的惨剧:所有自以为跟老大关系不一般的女人,不都是持宠而骄,然后被彻底清除的吗? 方圆虽然不是皇帝,可也不希望下属在他面前没规矩。 张欣不知道是谁在给方圆打电话,更不关心手机那边的人说了些什么,只是痴痴看着他,就好像他打电话的风度,也是那样的迷人。 “张欣,咱们走。” 方圆扣掉电话后,马上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去哪儿?” 张欣跟着站起,有些羞涩的低声问道:“是去、去我家吗?” “跟我走就知道了。” 方圆笑了笑,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张欣走出来时,就看到有好几个姐妹,正在偷偷的冲她举拳头,做加油状的鼓励她:这段日子里,圆哥从不外出跑业务,现在快要吃午饭了,他却带着欣姐出去,这摆明了想找个地方,彻底痛快一下啊。 张欣也是这样认为的,俏脸出奇的红了下,小身段却扭得更加迷人了。 “我发现你走路的样子,很奇怪啊,好像夹着个东西似的。” 走出大厅门口后,方圆回头瞥了张欣那双腿子一眼。 “哪、哪有--但很快就会有了。” 张欣慌忙低下头,小声的回答。 方先生那句话说出来后,才意识到说得有些随便了,正要解释啥呢,听她这样说后,登时哭笑不得,也懒得解释了。 来到自己车前,方圆很绅士的给张欣打开车门,抬手示意她上车。 张欣冲他妩媚的笑了下,弯腰上车时,一辆白色宝马车,缓缓停在了旁边的停车位上。 方圆抬头,很随意的看了一眼,就绕过车头上车,驶出了停车场内。 他当然知道,那辆车是夏总的。 夏小韵就坐在里面,肯定看到他请张欣上车的一幕,绝对会用无比冷漠的神色盯着他们,并像韩军那些人一样,猜测他们去做什么了。 唉,没办法--因为在神通快递有这么一个传说:号称公关部第二朵花(张欣是第一朵,那时候漠北北还没来)的芳芳,只要知道了某个秘密,就等于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 夏小韵就是这家公司的老大,又有什么理由,不知道方圆跟张欣那些破事? 可就算知道了,她除了眼睁睁的看着,还能咋办? “夏总,下车吗?” 劳拉已经为夏小韵打开车门,过了老大会儿了,看她仍旧盯着方圆车子消失的地方,就轻声请示道。 夏小韵这才眨巴了下眼,抬脚刚要下车,却又缩了回去,低声说:“劳拉,我们去个地方。” 夏小韵要去的地方,劳拉来过:老城区的方家胡同口。 劳拉下车后,就快步走近了胡同内。 很快,她就走了回来,上车后说道:“门上挂着锁头,里面没听到任何动静。” “嗯,你在这儿等。” 夏小韵点了点头,开门下车左右看了几眼,缓步走向胡同口。 “唉。” 劳拉低低的叹了口气,放低座椅闭上了眼睛。 她当然知道,方圆就已经把陈婉约‘金屋藏娇’的事了,夏家母女,早晚有一天会面对面的直接对话,却没想到夏小韵选择了今天。 看来,方圆跟张欣联袂离开的那一幕,彻底刺伤了夏小韵,让她再也无法忍受,终于决定要来见陈婉约了。 劳拉没有猜错,夏小韵就是这样想的。 在劳拉先进胡同察看时,夏小韵就知道大门上肯定挂着锁。 不过这难不倒她,她有钥匙。 是方圆给她特意留下的。 院子里很静,所以才显得夏小韵开门时的声音,很大,还有些刺耳。 她能预想到:随着她的开门进来,躲在屋子里的陈婉约,肯定能看到她,沉默片刻后就会缓步走出屋子,站在门口--一对命运悲惨的母女,就会长久的默默对视着。 夏小韵在门口,足足站了五分钟,陈婉约也没出现。 她倒是发现了石桌上,摆着好几个酒瓶子,还有一些没洗过的餐具。 陈婉约,不在家? 注意到这些东西后,夏小韵眉梢一挑,接着快步走向了正屋门口。 无论夏小韵对陈婉约是什么看法,可都得承认这个女人是相当爱干净,更喜欢做家务,所以她要是在家的话,石桌上绝不会那么乱。 尽管已经确定陈婉约不在家了,夏小韵在来到门口后,还是很礼貌的抬手,轻轻敲了几下,问道:“有人在吗?” 没人回答。 夏小韵推开了房门。 明晃晃的阳光,立马洒进了堂屋中,能让夏小韵轻易看清了里面的一切。 就像外面的石桌上那样,沙发前的案几上,也有一些酒瓶子啥的,烟灰缸内的烟头,还散发着难闻的焦油味道。 不过案几一角,却放着一个信封,摆放的很整齐,上面的字也很大,能让站在门口的夏小韵看清楚:夏小韵亲启。 “你早就知道我会来么?” 夏小韵无声的冷笑一声,缓步走过来,拿起了信封,顺势坐在了沙发上。 信封里,还有三个小信封,上面都编着号,一二三。 当然得从编号第一的信封看起。 “故作玄虚。” 夏小韵依旧冷笑着,打开了那个信封,看到了陈婉约留给方圆的那封信。 很慢很慢的速度看完这封信后,夏小韵的嘴唇开始发颤。 这么多字,她好像只记住了一句话,还回荡起陈婉约的声音:方圆,我等你,在那边。 这封信上,字里行间充斥着的,全是一个失足女人,对男人的恨意。 来自地狱。 原来,陈婉约跟方圆在一起,并不是夏小韵所想象的那样,幸福,快乐--那个女人的痛苦,就算瞎子也能从信上看得出。 “但这有什么呢?你们终究还是……做了对不起我的事。” 夏小韵看着那封信,过了良久后,才故作轻松的笑了下,拿起了第二个小信封。 这是陈婉约给她留下的。 方圆没有看过,上面只有一句话:楚词,如果死能洗刷你对我的恨意,那么你现在就不要再恨我了。 她死了!? 夏小韵的脑子里,嗡地一声,就像有炸雷在脑门上炸开那样,一片空白。 是,她诚然无比的痛恨这对男女(其实,她痛恨陈婉约,比恨方圆更甚),但她却无法改变,她是陈婉约亲生女儿的现实。 是陈婉约抚养她长大的。 无论她做了多么对不起女儿的事--可在她死后,夏小韵都能想到,她是曾经那样真心的呵护过她。 第413章:不适合女主存在的家 案几上有盛着烟头的烟灰缸,还有半包香烟,火机。 夏小韵点上了一颗,深深的吸了一口。 很奇怪,这次她没有咳嗽。 可能是因为她迫切需要尼古丁的安慰吧? 很用力的,把整颗香烟都吸完后,夏小韵才拿起了第三个信封。 这是方圆留给夏小韵的。 他的字迹,比屎壳郎爬强不了多少,而且错字连篇,但总算能让夏小韵勉强看完--足足用了半小时的时间。 她用了这么久,才看完几张信纸,一来是方先生写的字,委实不敢恭维,二来时字数够多,最重要的还是第三点,那就是他写的这些,彻底推倒了她此前的某些极端想法。 她被骗了。 被送给那些影视资料的人给骗了。 那些人,只给她看了陈婉约跟方圆苟合的肮脏现场,却没有告诉她,他们为什么要那样做。 尤其是陈婉约,为什么会不要脸的,来抢女儿深爱着的男人。 那是因为--她想方圆好好活下去,来保护她。 陈婉约,绝对是这个世间,最伟大的母亲、最好的女人之一,只要你还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么你就得牢牢记住,她为你做过什么! 这番话,是方圆写给夏小韵这封信的结束语。 信封里,还有两张照片。 一张是方圆的后背,那个乌黑色的好像魔鬼一样的拳印,看起来是那样的恐怖。 一张是陈婉约的:她蹲在房门口,撕心裂肺咳嗽的样子。 这个世界,肯定已经停止了转动。 要不然的话,有生命的夏小韵,为什么在一个半小时内,没有动一下? 直到不放心她的劳拉,出现在门口,挡住洒进来的阳光时,她长长的眼睫毛才颤了下,抬起满是泪痕的脸。 “夏总。” 劳拉缓步走了进来。 “你、你--” 夏小韵嘴巴动了好几下,才勉强说出了话:“你看看这些信,再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劳拉沉稳的点了点头,拿起三封信,就站在那儿看了起来。 很明显,劳拉的汉文相当不错,要不然也不会能读完方圆的那些信。 该怎么办? 陈婉约才不是艳阴使,她只是为了保护女儿,被夏天问逼迫的。 就在某些人暗中操纵,让深爱着对方的方圆,夏小韵以为自己是亲兄妹、而痛苦时,陈婉约冒险来找方圆,说出了真相。 她在离开时,遭遇九幽王的杀人灭口,是方圆救了她。 结果,方圆被打伤,中了尸毒。 陈婉约又为了救方圆,误信夏天问的建议,才做出了让夏小韵无比伤心痛苦的事。 那些暗中操纵这一切的人,更是及时让她知道了这一切--直到,方圆找到九幽王,求来了解药给陈婉约,她却毅然拒绝,独身离开前往那个世界。 这样的母亲,能不能称得上伟大? 这样的母亲,如果还算不上伟大的话,那么伟大这个字眼,绝对是无比虚伪,苍白的! 更让人诧异的是,方圆在信中,再三强调陈婉约是爱着夏天问的。 那个男人,亲手把妻子,推到了女儿深爱的男人怀中,当母亲的陈婉约,为什么还会深爱着他? 只能说,夏天问跟陈婉约一样,都在扛着别人不知道的痛苦,来做一些不能不做的事! 至于夏天问为什么这样做,陈婉约不知道,方圆也不知道,夏小韵自然更不知道。 或许,只有等夏天问像陈婉约这样,孤独的走向死亡后,她才会知道吧? 这个世界怎么了? 为什么,要把这么多的痛苦,强加在这个女孩子身上? 劳拉看完所有的信后,除了默默咬紧嘴唇外,压根不知道该说什么。 夏小韵也没奢望劳拉,能给出她答案,只是忽而笑了下,轻声问道:“我信,还是不信他说的这些?” “信,必须得信。” 这次劳拉没有丝毫的犹豫,斩钉截铁的说:“如果他在撒谎,我把头砍下来给你!” “你倒是很信任他--他只救了你一次而已。” 夏小韵低低的笑着,站起来走向门外。 劳拉闪开了门口。 夏小韵走到院子里,闭眼过了片刻后,才睁开眼,又问:“我是不是很混蛋?误会了方圆那么久,又活生生的逼死了最爱我的母亲,却连给她收尸的机会都没有。” “夏总,混蛋的不是你,而是这个世界。” 劳拉想了想,才这样回答。 夏小韵转身,又开始问刚才那个问题:“你说,我该怎么办?” 她第一次这样问劳拉时,是震惊悲苦过后的无助。 现在再问这句话,却是已经开始向前看了。 劳拉这次没沉默,只是再次想了想,就说:“不管怎么说,方圆还在你身边--夏总,不怕你误会,如果我身边能够有这样一个男人,我就会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知道,你说的很对。” 夏小韵脸上始终带着的笑意收敛,继而无比平静的说:“可我母亲,终究是他的女人。” 劳拉皱眉,问道:“夏总,夏夫人为什么甘心的孤独去死?” “她想替我扫清我跟方圆在一起的最大障碍,我也很清楚。” 夏小韵走到石桌前,缓缓坐下,伸出一根纤长的手指,随意拨拉着筷子,轻声说:“但你有没有想过,那些人既然能逼死我妈,就能再想出别的阴谋诡计,来阻止我走近方圆。” 对夏方俩人关系很清楚的劳拉,在原地来回的走了几步,才说:“夏总,方圆一直不曾离开你。我想,他比我们更清楚那些人,知道那些人的手段。” “嗯,你说的不错。” 夏小韵轻轻叹了口气,站起来走向门口。 跟在她身后的劳拉,看着女孩子的背影,眉头紧皱:她忽然觉得,自己压根看不清夏小韵,在获悉陈婉约的不幸结局后,她并没有悲哀太久,难道她已经被残酷的现实,折磨的有些麻木了,已经不再看重人世间最重要的亲情? “如果难过,后悔,痛哭能改变问题的话,在接下来的十年中,我肯定会天天以泪洗面。” 夏小韵停住了脚步,却没回头,就像看穿劳拉此时心里在想什么那样,淡淡的说:“但那些,确实没有任何作用,只会让我妈失望。所以,我必须得尽快振作起来,尽可能的去开心,欢乐,那样她才能瞑目。” 猛地,劳拉明白夏小韵为什么年轻轻的,就能敢在面对盛气凌人的楼宇湘时,是那样的不卑不亢了--这个女孩子,绝对是外柔内刚的代言人,遭到的打击越疼,反而越能激发出她旺盛的斗志。 原来,爱哭的女孩子,也不一定就是软弱的。 劳拉轻轻吸了一口气,问道:“夏总,那接下来该怎么办?” 夏小韵这才转身,眼神复杂的,打量着这个空荡荡的院子,缓缓的说:“这地方,其实很需要一个女主人来打理的。劳拉,你能想象出,我系着围裙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的样子吗?” 劳拉笑了,发自真心的笑:“能。那样的你,肯定是最美的。” 夏小韵也笑了,接着就收敛,徐徐说道:“不过据我所知,这个院子到现在,已经更换了数任女主人了。从方圆的妈妈算起,到我妈离开。” 劳拉愣怔了下,也转身看着院子里,迟疑着说道:“夏总,难道这个院子里,不适合有女主存在?” 也怪不得夏小韵这样说,因为从方圆的母亲范颖颖,到现在算起,已经先后有多个女人‘入主’方家了:范颖颖后是林舞儿,现在她成了方圆的兄弟,远在明珠,听说快要披上马经天为她织就的嫁衣了。 随后就是楚楠楠(跟林二同一时期的),在亲眼看到方圆跟陈婉约的丑态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的可能性。 然后是水暗影(也是跟林二同一时期),虽说只有短短几天工,就成了方圆的合法老婆--只是她这个老婆,明显没有被方圆所结纳。 最后就是陈婉约,却是以死亡来结束,她短暂的方家女主人角色。 前后总共有五个女人,来过方家,但没有谁‘落得好下场’,这确实有些邪性,假如夏小韵再住进来呢? 没发生的事,谁也无法猜测。 夏小韵笑了:“你说,要不要找个大师来勘察一下风水呢?” “找人看风水?真是乱弹琴!” 今年年初才成为唐王市一把手的李云海,在听负责城区规划的副手说出那番话后,立即抬手拍了下桌子,本来就因打不开工作局面才阴沉的脸,好像更黑了几分。 李云海今年五十岁出头,走南闯北的去过那么多地方,可还是第一次听说,老区迟迟不能改造,竟然是因为风水的事儿。 他觉得副手的这番话很幼稚。 不,是无比的幼稚! 难道他不知道,当领导的,都不能搞迷信活动吗,怎么就好意思的,在这么郑重的场合,说出这么可笑的话啊,就不担心一旦传出去,会被人笑掉大牙吗? 当然了,至于李云海走马上任后,就重新布置了办公室布局那回事,必须得忽略的。 被一把手当众拍桌子的老王,老脸有些通红,嘴唇动了几下,都没说话,只是偷偷看了眼在座之人中,年龄最大的老潘。 老潘很快就要退居二线了,所以才不会像别人那样,忌惮一把手的关威。 更何况,老王也是他一手提拔上来的,这时候向他求助了,他当然得出马。 呵呵轻笑了声,老潘索性倚老卖老,也不称呼李云海的官职,看似很随意的说:“老李啊,虽说我们当领导的,绝不能带头搞那些封建迷信,但有些事实,还是存在着的。” 李云海非常看不惯老潘的倚老卖老,可也知道人家不在乎啥,只好压着火气,和颜悦色的问道:“老潘,那你给大家举个例子吧。” 老潘吸了口烟后,才不急不徐的说:“相信大家都知道,银行总部门前,有一对大貔貅吧?” 第414章:灾难的风眼! 京华金融街,自元代起就被称为金城坊。 当时大都的金坊、银号,各路商贾皆云集于此,至清末,户部银行亦设于此,后改称大清银行。 可以说,自古以来,这里就是京华财富旋涡的中心,而某银行总行大楼便位于金融街的龙头位置。 但从风水的位理学看,某行总行位置处更是天桥斜去,呈虚水而走,是泄财之象,被称为‘天桥煞’,而且西北面对十字路口的,又为‘路冲煞’。 据说在金融街规划初期,几个关键地段便成了各大银行机构关注和争夺的焦点,而作为龙头的这一块地,却少有人问津。 原因很简单:周围地理环境不利,煞气很大,紧邻的十字路口为十字分流水(或称水不过堂),聚财是不用想了。 再说,还有主路上的立交桥,又对该地形成割脚拦腰之煞,路又不能改道桥,又不能重修,懂行的人都暗暗摇头,可惜了一块好地。 不过某行总部领导却力排众议,最后终于请出了一位研究故宫风水的老先生,帮他出谋划策,仿照商周时期青铜礼器中,最为尊贵的四足方鼎的样子,修建了一座黑色的大楼。 鼎,乃居古代礼器之首,是最受重视的器型,传说黄帝曾铸宝鼎三只,以象征天、地、人。 夏禹也铸九鼎,象征九州。 大楼颜色为黑色,那是因为黑色代表着财富(黑色在五行中属水,水也代表财,故黑色的催财力量很强。风水学上还说,银色和红色可招财,黑色可化煞。) 又在门前竖起三根旗杆,却永远都是光杆高竖,代表着宝鼎前的三炷香,敬天地,诸鬼神。 旗杆后的门前,蹲守着两只6米多高的神兽--貔貅,以图招财镇宅,化煞旺财。 据说貔貅乃龙生第三子,性情暴烈正直,守财镇煞的效果极佳,安置在十字路口,正好可以阻挡不吉之气被吸入楼内,屁股对着前门,嘴巴对着西方(西方经济昌盛,可以吸收西方经济。) 风水布局完成后,某行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大翻身,成为今日各行中的龙头老大。 某行总部‘发迹’的故事,不但在民间源远流长,在官场更是被奉为‘经典之作’,虽说没有谁拿出来说事,可都心知肚明。 风水学,作为华夏五千年来最传统的文化,可不是几句迷信,封建思想就能抹杀了的。 所以当李云海拍着桌子训斥某领导,竟然相信封建迷信时,老潘施施然的站出来后,就提到了某行总部的这个‘经典故事’。 李云海当然听说过这个故事,事实上他也很相信。 但心里相信是一回事,嘴上说啥却又是另一回事,淡然一笑说:“哦,那么依着老潘你的意思,我们要想改造老城区,得先请那些所谓的风水大师,来勘察一下了?” 还所谓的风水大师,切,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刚来唐王,就把办公室布局重新布置了一遍,更在办公桌上用清代某封疆大吏的镇纸,来期望增加威信,震慑同僚? 老潘心中冷笑,更淡的语气说:“老李,你初来乍到的,看来有所不知。老韩(老李的前任)等几任领导,早就想动老城区,却一直没敢动手,那就是因为潘龙语老先生,曾经郑重建议,老城区绝不能轻举妄动--至于老先生为什么会这样说,我想在座的心里很清楚,在这儿我就不多说了。” 老潘提到潘龙语老先生时,语气中带有了些许自豪:话说历史上的老潘家,诚然有潘仁美这样的奸臣,有潘金莲这样的千年浪荡的女人,可也有潘老先生这样享誉世界的易学大师,连香港、宝岛那边的大师们,都以得到他指点而自豪呢。 李云海身为官场中人,更是在暗中坚信华夏传统文化,那么他肯定听说过潘龙语大师的大名了。 潘龙语--民间传说,潘大师就是大唐帝国时期的袁天罡、大明帝国时期的刘伯温,观天象,看风水,那是后知五百年,轻易不开口、开口必中,谓之龙语。 听老潘抬出他的‘本家’潘龙语老先生后,李云海明显愣怔了下,端起水杯慢慢品起了茶。 老潘就算再倚老卖老,也不会给李云海下不来台,看出领导有些无话可说后,马上就笑呵呵的撒烟,转移了话题。 本次临时会议,在祥和的气氛中落下了帷幕……回到办公室内后不久,李云海就电招办公室的王主任,说他初来唐王,想听听这边某些民间传说,也算是了解唐王文化吧。 能够爬到办公室助主任这一位置的人,个个都是比猴儿还精的主,王主任当然已经听过临时会议上的事儿,立即意识到李云海想听哪些唐王民间传说了。 相传,大唐帝国初建时期,唐王李世民率兵从长安远征高丽,在此驻扎过一段时间,从而行成了一个集市(用现代话来说就是,数十万大军在某地驻扎数月后,肯定会拉动当地的gdp,全天候的有无数当地居民,为大军提供所需物品)。 这个集市,就是唐王市的雏形。 李世民东征时,袁天罡就在他身边随军的。 某个雨过天晴的下午,李世民率领手下文武众将去爬山,站在某山顶上北望,看着那边一望无际的大平原,欣慰的说这地方真乃一风水宝地,以后要是国家安定了,他会在这儿建起一座新城。 看老大兴致如此之高,众将自然得连声附和,更是为未来的新城规划出谋划策--唯有袁天罡,却面色凝重,不时的屈指掐算,更是接连望向西北。 李世民发现老道的不正常了,就问先生是否看出了什么? 袁天罡没有马上回答,闭目沉吟很久(高人嘛,自然得有高人的风范才对,哪怕是唐王不耻下问,也得摆足了架子再说),才缓缓说出了一句话:城建万年不动,动则有灾从西北起! 老袁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儿不建城也倒罢了,一旦建城,那么城就必须万年不动(规模,格局不能擅自改动的意思),要不然就会有灾难从西北降世了。 听他这样说后,李世民大吃一惊,连忙追问原因。 老袁就说,这块被三面山环抱着的平原,乃是西北某神秘灾难的风眼,数千年前就已经形成了,之所以灾难一直没机会降世,那是此处有一地龙震着,始终处在沉睡中没有翻身,凤眼没有破开。 要想建城,就必须得大兴土木,惊醒地龙--当地龙(地震)醒来翻身时,地壳就会变动,灾难外泄的风眼就会形成。 李世民搞明白后才说,那好啊,以后谁都不许在这儿建城了。 袁天罡却苦笑着说,已经晚了。 李世民不解,问怎么就晚了呢? 老袁说,陛下啊,你乃真龙天子,金口玉言,一言九鼎,你既然说过要在这儿建一新城了,盘卧在此处的地龙,已经听到你的话,它就盼着呢,那样它才能享受人间烟火,你要是不建城,它肯定会生气,继而大闹特闹,危害四方百姓啊。 李世民傻眼,这才知道他是陛下了,有些话可不能不经大脑就说出来。 但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了,所以李世民就请老袁,亲自出马,为不得不建的新城布局。 老袁自然得从命--连续十数天的勘察风水后,才给设计了一座新城。 就这样,本来是某诸侯国国都往北十数里的平原上,凭空多出一座新城。 有唐年间,唐王牢记袁天罡的话,从不擅自改变城区格局,人们安居乐业数百年,直到盛世大唐陨落,天下大乱。 天下都已经大乱了,谁还会记得数百年前袁天罡的话? 就这样,直到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大夏帝国成立。 现在人们都知道了,大夏朝虽说军力疲弱,可她的经济发展确实全世界首屈一指的,人口增长的速度也很快。 人口速度快速增长后,旧城当然容不下那么多人了,很自然的就开始扩建--大兴土木,彻底破坏了袁天罡当时精心布下的风水格局。 于是,在唐王扩建数十年后,导致地龙翻身,人们死伤惨重。 地龙翻身后,所震的风眼畅通,西北某灾难涉世,继而危害尘世间。 华夏历史上,能人辈出,可不仅仅只有一个袁天罡能看出唐王这地方,乃是西北某灾难的风眼,还有很多人,比方大明帝国时期的刘伯温。 刘伯温在看出唐王特殊的风水格局后,立即把这事儿告诉了朱元璋。 朱元璋一听,恍然大悟:哦,怪不得前朝年间,总是有那么多武士死在西北,原来原因在这儿啊。老刘,没说的,你赶紧说咋办吧。 刘伯温也没别的办法,因为地龙已经翻身,灾难风眼已经形成,每隔十二年就会有灾难降世,就算老刘本事再大,也只能重新布局,把灾难降世的年限,扩大到二十四年。 也就是说,经过老刘的布局后,灾难用来吸取阳世精华的风眼,威力弱了一半,灾难要想积攒力气跑出来作乱,得需要二十四年。 而且,每隔二十四年年,大明朝就得像前朝那样,每当灾难涉世前夕,得派出大批勇士,去西北斩杀灾难,预防灾难涉足中原。 最后到了北洋时期,又一位风水大师,在刘伯温布下的风水格局基础上,再次完善,这才迫使灾难入世的年限,延长到了五十年,直至今天。 所以,当初唐王的前几任领导,都忌惮这个传说,就请了当世著名风水大师潘龙语老先生来勘察--几番精密勘察后,潘大师确定了这个古老的传说。 最后,他侧郑重说到,在没找到让灾难彻底陨落的办法前,老城区是万万动不得的。 听王主任讲述完这个传说后,李云海久久的沉默不语。 第415章:它在一天天的长大 车子离开了市区,在南山区蜿蜒的盘山路上,飞快疾驰。 越往前走,道路上的车辆就越加的稀少,张欣则更加的兴奋,小脸通红,眼眸明亮,紧张下双手十指紧搅着裙角,不敢再看开车的方圆,只是望着车窗外,飞快后退的如画风景。 张欣此前就几次来过南山区的群山中,寻找都市内没有的圆静。 风景如画的小河岸边,躺在地毯似的青草上,跟喜欢的帅哥以苍天为被,大地为炕,好好恩爱一番--绝对是每个喜欢浪漫的女人,最希望享受到的一幕了。 张欣以为,方圆把她这么娇嗲嗲的小少妇,拐骗到这地方来,就是她所想的这意思了,要不然的话,从来到山区内后,小方咋就不说话,甚至都不看她一眼,只是闷头开车呢? 这家伙,表面上蛮正经的,没想到却是个喜爱浪漫的风流种子,看来唯有在这种环境下,才能激发出欣姐这堆早就已经燃起的干柴,更加的烈焰熊熊。 这小子,等会儿会以多么粗暴的方式,来对待姐姐呢? 姐姐能不能受到了哇--张欣眼角偷偷看向方圆,嘴角抿起一抹甜蜜的微笑时,忽然想到一个有关苍老师的笑话。 话说,有两个男生在谈论苍老师,其中一个问同伴:能不能用最简洁的一句话,来完美形容苍老师的伟大? 当然了,绝不能说出苍老师跟孙悟空那样,都是玩棍子的高手--那些段子,可都是老掉牙的了,没啥新意。 同伴沉默片刻后,才说出了一个成语:不伦(轮)不类(累)。 欣姐可不原意当个苍老师那样的人,只要这家伙一个人,就满足了。 吱嘎一声轻响,就在欣姐想到这儿时,方圆踩下了刹车。 胡思乱想的欣姐,毫无防备下身子猛地前倾,低低的娇呼一声,额头眼看就要撞到前面挡风玻璃上时,一只温暖的大手,却及时抱住了她。 当然是方圆的手了,欣姐马上就抬手,反搂住他的脖子,闭眼把红唇凑了上去,喃喃的说:“就、就在这儿吗?” “就是这儿了,下车吧。” 方圆低声说着,抬手挡开了欣姐的小嘴,挣开她推门下车。 “切,先热吻一番也好的嘛。” 欣姐被婉拒后,低低嗔怪着给了他一个白眼球后,才开门,款款下车。 伸出修长的腿子时,张欣还瞎琢磨着什么呢。 但当她下车,却发现路边小树林前,竟然还站着个长相猥琐的小老头(猥琐是猥琐了点,其实也不是太老,也就是五十来岁吧,但无论他有多么年轻,此时在欣姐眼里,也是老黄瓜一条,让她讨厌透顶了)! 忽然出现这么个老头也就罢了,更让张欣气愤的是:这老东西,竟然像饿了十天的老狗,看到一根肉骨头那样,死死盯着自己的腿子,不住的咽口水。 奶奶,你以为欣姐是谁都能看的啊,再不挪开目光,小心我把你眼珠子抠出来,当球踩--就在欣姐双眸瞪大,恶狠狠看向老头时,却看到方圆已经快步走到了那老东西面前,伸开了双臂。 吓,他们两个认识? 张欣一楞时,方圆已经跟山羊,紧紧抱了一下才松开,接着转身对她说:“欣姐,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一哥们,姓胡,你就叫他山羊好了。” 啊,这老东西,原来是方圆的哥们啊。 看来,这老东西早就在这儿等着他呢。 既然是这样,那他干嘛还要把我带到这地方来? 吓,他、他不会想跟这个老东西,一起来对付欣姐吧! 真是岂有此理,方圆,你太过分了! 就算欣姐我爱慕你,甘心跟你发生浪漫的关系,可你也不能跟别人,一起来跟我玩游戏呀,尤其是这老东西长的还这么反胃--心思电转间,张欣脸上的媚意消失,攸地浮上冷漠的寒霜。 才不会理睬那老东西谄媚的对自己笑呢,转身就拉开车门上车,心里还愤愤不平的骂着:姓方的,你简直是太恶心了,当我张欣是什么人了? “咦,欣姐,你咋要上车呢?” 看到张欣忽然脸色一变,转身就要上车后,方圆很是纳闷。 张欣还没说啥呢,山羊就叹了口气:“唉,小方啊,你这个欣姐,肯定以为咱们俩大男人,要在这荒山野岭,把她给轮了,再卖给深山内的老光棍了。” “卧槽,你胡说八道啥呢。” 方圆呆愣了下,随即意识到山羊没说错了,苦笑了下,快步走过来,牵起张欣的手:“欣姐,事儿可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样,你跟我来--咋,你真以为我方圆,是那种人吗?” “你不是,他倒是很像。” 听方圆这样说后,张欣隐隐觉出自己思想有些肮脏了,有些不好意思的轻轻挣了下,也就跟着他走进了小树林。 张欣不知道方圆为啥让山羊来破坏他们的好事,可山羊却很清楚方圆为啥这样做,所以等他们走进小树林后,就开门见山的问道:“你的伤势,怎么样了?” 伤势? 方圆你受伤了吗? 张欣满头雾水的看向了方圆。 方圆没说话,反身脱下了外套,随手递给了她。 张欣更受惊了,赶紧后退一步:啊,怎么就脱衣服了?还说不是要做那种事-- 但当方圆脱下白衬衣后,张欣却不后退了,脸上的不满,也攸地转变成了惊骇神色:他后背上那块黑色印记,好吓人啊。 方圆背上的那块黑色印记,不但像墨那样油亮,而且还偏偏能看出,有好多细蚯蚓似的血管,微微凸起,盘根错节的纠成了一团,不但吓人,还能让人感觉到邪恶的恶心。 在被九幽王打伤,陈婉约主动献身后的头几天,方圆后背上的这块黑色印记,颜色曾经变淡过,那是因为他把相当一部分的尸毒,都传给了那个女人。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陈婉约再也无法替他解毒了(那是因为她本身也被传染,自身免疫力自顾不暇),无处释放的尸毒,重新在方圆身体里积攒,越来越多。 不过,他倒不用每天早上起来后,像刚中了尸毒时,那样没命的咳嗽了。 “这是尸毒,是一种现代医学不曾研究过的至邪病毒,无药可解。而且更重要的是,它的传播力是相当瘆人,以男女发生关系为媒介--欣姐,你现在总该知道,要是跟我发生关系,会是多么危险的事了吧?” 方圆转过身,看着张欣,脸上带着苦涩的笑容。 他在跟张欣讲述尸毒的吓人之处时,山羊却已经拿出个放大镜,凑在他后背上仔细观察那个黑色印记。 山羊在工作时,脸上的猥琐表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从没有过的凝重。 山羊,绝对是华夏当前接触阴邪之物最多的人之一,像能伤到夏天问的那种阴煞之气,对于他来说绝对是弹指就能化解的小儿科。 可现在,当他仔细观察完方圆背上的伤痕后,却缓缓盘膝坐在了草地上,背靠着一颗树,闭目久久的都没说话。 被某种火焰煎熬的张欣,这时候也没半点那样的意思,只知道紧紧咬住嘴唇,浑身发颤的盯着草地。 她虽然没有山羊那样的专业知识,彻底了解尸毒的可怕,可她坚信方圆没有骗她。 他把她带到这儿来,就是为了委婉的告诉她:你以后不要招惹我了,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张欣才看向了已经穿好衣服,也坐在地上闷头吸烟的方圆,轻声问:“那,那晚在圆耀酒店时,你为什么还要……” 方圆不想让她知道,九幽王就躲在他身边的事,所以只能抬头苦笑一下:“呵呵,欣姐,如果守着那么多同事被拒绝,你会是啥感受?” “我会感觉你特别的可恨,恨不得杀了你--最不济,也会离开神通快递,再也不见你了。” 张欣想了想,才这样低低的说道。 “所以啊,我不想你离开公司,才会跟你亲热那么久。” 方圆歉意的笑了下:“对不起。” “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还得跟你说声谢谢。” 张欣怅然的叹了口气,弯腰给方圆很郑重的鞠了一躬,轻声说:“我在车上等你。” 这个女人,确实算得上个人物,拿得起放得下,做事从不拖泥带水,在获悉方圆的重大秘密后,根本不需要谁来吩咐她,她就知道绝对会守口如瓶。 毕竟尸毒这玩意,太邪恶了,可不是她一都市小白领能轻易招惹的。 当然了,至于以后方圆康复后,张欣还会不会再对他那个啥--以后的事,现在谁能确定? 大家又不是袁天罡、刘伯温那样的高人。 “我从没有见过这种玩意,就算曾经听说过的,也比不上亲眼看到的。” 就在方圆又点上一颗烟时,盘膝闭目的山羊,才缓缓睁开眼:“问你,你现在那地方是什么感觉?” “一点感觉也没有,木木的,就像不是自己的肉那样。” 方圆想了想,才说:“但我能预感到,它每一天都在变大,虽然变大的速度很缓慢。” “它不但在一点点的变大,颜色也再变深。” 山羊低低叹了口气,说:“唉,颜色变深,就证明它已经入侵了你的血液中。” 有毒素入侵血液中后,受伤害最大的就是肝脏(它具备人体所需的造血功能),在遭遇外来侵略后,人体本身拥有的免疫能力,就会拉响警报,对病毒发动攻击,去消灭它们。 这是众人皆知的科普知识。 不过,当免疫力围剿毒素失败后,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毒素围在一个地方--就像兵临城下,重兵包围的战争那样。 也就是说,方圆的免疫力,当前正在努力的,把入侵他血液内的毒素,尽可能驱赶到围城中,不许它们出来兴风作浪,危害主人。 但免疫力也仅仅做到这一步,只能暂时围困尸毒,却无法彻底消灭它们。 第416章:我不会让九幽王失望的 如果找不到根除毒素的解药,那么它们就会越来越多,多到方圆的免疫力,再也无法困住它们,会在某一刻--免疫力大军蓦然溃败,毒素就会用最快的速度,扩散,吞噬他。 到那时候,就算大罗神仙降临,也救不了方圆了。 “原先我以为,只要你能去找女人,就能解决问题,最不济,尸毒爆发吞噬你的时间,最少也得一年多。” 山羊苦笑了下,低低的说道:“但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错的很离谱。这东西,比我想象的还要可怕。” 山羊虽然不是专业的医生,但他对阴邪东西的理解,却比任何一个医生都深刻。 方圆吸烟的动作,停滞了下,才问:“到底有多么的可怕?” 山羊抬头,看着从树梢间隙洒下来的阳光,淡淡的说:“我能感觉得到,它们是有生命,甚至有思想的--它们被困在那个地方,不是因为你的免疫力起到了作用,而是因为它们自己原意被困住。” 方圆拿着香烟的右手,缠了下,有长长的烟灰落下后,故作轻松的笑了下:“呵呵,你不会能听到它们在开会,正在制订某个大举进攻的阴谋吧?” “事实上确实如此。” 山羊依旧淡淡的说。 “你就特么的闲扯淡吧,还真以为--” 方圆脱口骂了一句后,声音顿了下,才问:“那,你能不能听懂,它们都在商量什么?” “当然不能,可我能感觉到。” 山羊皱眉,认真的看着方圆,说:“它们在等。” “等?” 方圆不解:“等积攒更多的尸毒?” “不是。” 山羊摇了摇头,垂下眼帘说:“刚才我已经仔细观察过了,依着你所中尸毒的毒性,现在就可以随时让你毒发身亡了。” “那它们为啥没有爆发?” 问出这个问题后,方圆紧紧抿了下嘴唇,貌似想到了什么:“它们在等--等我身体里的某个东西,跟它们会合。” “咦,你怎么会知道?” 山羊那有些花白的眉梢,猛地一挑,急切的问道:“你也是感觉出来的吗?” “不是。” 方圆摇了摇头:“是有人早就告诉我,在我的身体里,潜伏在某种能催发灾难降世的邪恶东西,但至于是啥东西,他没有告诉我。” “那个人是谁?” 山羊追问。 “一个、一个像你这样的老头子吧。” 方圆晒笑了声,精神明显的萎靡了起来,不愿意说话了。 山羊却逼着他说话:“那你有没有想过,什么邪恶的东西,才能长时间的在人体里潜伏,等到合适的机会才会爆发?” “你知道?” 方圆抬头看着山羊,眼角不住的跳动。 “蛊虫。” 山羊低低说出了两个字。 “啥?” 方圆明明听到山羊说什么了,可还是问了一句。 山羊看向了别处,声音轻的就像穿过小树林的清风,很快就被吹散:“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潜伏在人身体里,还能受控制、或者说本身具备某种思想的东西,只能是苗疆的蛊虫。” “蛊虫!” 方圆从牙缝中,说出这两个字时,握紧了拳头。 是的,就是蛊虫。 蛊虫,作为苗疆的特产,两千多年前就已经有记载了。 放蛊,更是一种古老的黑巫术,是楚巫文化的一部分,《春秋左传》中就有关于蛊的记载,夏人郑樵所著《通志六书》里,甚至记录了制造蛊毒的方法。 大意是说:将各种毒虫集中在同一器皿之中,任其互相袭击与吞食,最后存活下来的就是蛊,即毒虫之王。历朝历代官府都针对制造蛊毒行为有非常严厉的刑律,故放蛊巫术完全处于秘密状态。 苗疆蛊婆之所以养这玩意,可不是专门为了害人的,而是为了发家致富。 据说,一年后蛊已养成,主人便把这个缸挖出来,另外放在一个不通空气、不透光线的秘密的屋子里去藏着,择一个吉利的日子打开缸盖,让蛊自己飞出去。 蛊离家以后,有时可以变成一团火球的样子,去山中树林上盘旋,有时可以变成一个黑影,在村中房屋间来往。 不知道多久后,蛊虫就具备了说不出的灵气,让养蛊之人得到莫大的好处:想要经商,就可以一本万利;想要升官,就以直上青云;想害人,就把蛊种在那个人的身上,让他成为永世不敢反抗自己的傀儡。 蛊虫被种在人身上后,可以潜伏数十年,甚至等到人死后,自己再飞回去寻找主人--这样一个不知该算病毒,还是不明生物的东西,提起来就让人无比的害怕。 就像现在的方圆这样。 在京华的箭扣长城上时,龙头曾经跟他透漏过一句,说他身上潜伏着某种东西。 那种东西,正是引发西北灾难入世导火索的主要组成部分。 这些天以来,方圆始终在琢磨,自己身上到底潜伏了多么邪恶的东西,却始终不得其果。 现在被山羊一语道破天机后,他才蓦然醒悟:除了蛊虫外,还能有什么东西,让龙头也忌惮到不可说的地步? 而且,方圆现在也万分确信:如果他身上真潜伏着某种蛊虫的话,那么这种蛊虫,绝不是一般的蛊虫。 因为依着龙头在华夏的势力,要想解除他身体里的蛊虫,完全可以去苗疆,寻找传说中的蛊婆,来帮他解毒。 龙头既然不说,那就证明方圆所中的蛊虫,连苗疆那些传说中的人物,都束手无策! 灾难,将会自西北而来。 西北,有密宗的不传之秘阴阳合,时隔数百年后,被方圆练成。 西北,有邪恶到山羊都不敢惹的艳阴使,陈婉约(其实她不是真的艳阴使),却成了他的女人。 西北,有刀枪不入的九幽王,却一心一意想跟他成为夫妻。 西北--还是西北,方圆身体里潜伏的蛊虫,也肯定是来自那个方向,那个世界,为灾难所存在。 难道说,当方圆身体里的蛊虫,跟尸毒所汇合后,就能取消他对夏小韵的排斥,让彼岸花并蒂盛开,从而产生某种东西,让灾难涉足中原? 可是如果这样推算的话,那么那双绣着彼岸花的绣花鞋,又起到什么作用? 九幽王要找到的那两件东西,是不是就是那双绣花鞋? 鞋子有两只,但好像称不上两件东西。 如果绣花鞋只能算一件东西的话,那么九幽王要找的另外一件东西,又是什么呢? 还有就是,绣花鞋真是九幽王所寻找的两件东西中的一件吗? 九幽王,貌似只是灾难降世时的前锋,那么这就证明她才不是真正的九幽王。 真正的九幽王,又是什么东西呢? 这一连串的问题,忽然间都江水倒灌那样,咆哮着涌进了方圆的脑子里,让他头疼欲裂,本能的双手抱住脑袋,慢慢趴在了地上。 山羊没有去搀扶他,只是静静的看着他,一双混浊的老眼中,带着无法形容的哀伤:眼看兄弟如此的痛苦,他却狗屁的忙都帮不上。 “你不用内疚,你做的已经够多了。” 就像山羊此时是啥感觉后,方圆霍然盘膝坐起,深吸了一口气,眼神重新变得清澈了起来:“还有就是,是你让我找到了一个问题的答案。” 山羊笑了,轻声说:“是你身上,为什么会出现一朵奇怪的彼岸花。” “是的,就是它。” 方圆抬头,看向北方的都市方向,缓缓的说:“陈婉约曾经告诉我说,在这个世界上,拥有彼岸花的人,最多不超过七个人。她还说,这七个人,都是古西域三十六国中某个小国王室的后人--她没有骗我,但她被告诉她这些的人给骗了。” “你跟我说过这些,也提到过那个消失的花族。” 山羊接着说:“其实,你才不是什么花族后人,你只是被人种上了邪恶的蛊毒。还有夏小韵--当你们踏进那个神秘的邪恶世界后,本来很安稳的蛊毒,感受到某种情况的变化,这才活跃了起来。” “于是,我跟夏小韵俩人,身上都莫名多了这么一朵破花。” 方圆的思绪越来越清晰,说话的声音也越来越流利:“当我们俩人的彼岸花盛开后,我们身体内的蛊虫就会结合,释放出我们不知道的某种邪恶……” 山羊打断了他的话:“或者说,你们结合后就会变成某种东西,继而死亡成为行尸走肉,真正的九幽王就会附身在你们身上,来这个世界上兴风作浪。” “草,就不能不说的这么恐怖?” 方圆呆了下,低声的骂道。 山羊才不在乎,继续说:“还有就是,你曾经听人说过你跟夏小韵,都不能死的事儿--因为你们俩人,任何一个人死去,蛊虫都会自动配对,引发灾难。所以你的那个龙头不敢把你们灭口。” “可九幽王呢,这不是它所希望的吗?” 方圆问道。 “死了宿主的蛊虫,威力会大减的。” 山羊淡淡的说:“如果九幽王真是五十年,才外出一次,那么它当然不希望,它早在好多年前就选好的蛊虫宿主,就这样死掉。” “所以说呢,龙头他们不想我们死,只能阻拦我跟夏小韵结合;九幽王,为了充分利用我们,更不想我们死,而是千方百计的,促成我跟夏小韵结合--嘿嘿,原来哥们的生死,牵扯到世界和平,我真了不起!” 方圆的笑声,干巴巴的,一点开心的意思也没有。 山羊却徐徐说道:“但,现在有了个变数,却是九幽王没有预料到的。而且,我相信龙头也已经关注到了这一点,并开始围绕你们布局。” 方圆明白了:“你是说,要斩杀昆仑的九幽王?” “任何生物,只要有思想,就会有私心的。” 山羊笑了,很开心的样子:“所以,你也要把握住。” “我不会让九幽王失望的,我保证。” 方圆也笑了,发自内心的,却又话锋一转:“她,怎么样了?” 第417章:你是我的昆仑 推断出昆仑也中了尸毒后,方圆就拜托山羊去寻找她。 他既然今天联系方圆,就证明他已经找到了昆仑。 方圆约山羊来这荒僻的地方,一是借此机会婉拒张欣的热情,二来则是预防九幽王。 方圆不敢保证,九幽王会不会跟踪山羊,去找昆仑。 “她不好。” 山羊摇了摇头:“很不好。” 方圆紧紧抿了下嘴角,轻声问道:“很不好,有多么不好?” “怕光,怕风,全身疼痛,不停的咳嗽,能咳出黑血,却又偏偏固执的躲在那个阴寒潮湿的山洞里,都不许我进去。” 山羊低低的声音,说:“她所中的伤势,比你要严重一万倍。甚至,我都怕她等不到我回去……” 不等他说完,方圆霍然腾地蹦起,拿出一个小瓶,塞进山羊手中的同时,已经把他提留了起来,厉声喝道:“走,快走,一刻不停的走!” 方圆并不是太担心,山羊在路上会遇到什么意外。 因为他很清楚,山羊在来时、归去的路上,早就安排好了大批人手。 而且他更肯定,山羊动用的这批人手中,会有大半的人,受过盗圣的恩惠,甘心为保护他一路向西,赴汤蹈火。 方圆只是没想到,昆仑中毒后的伤势,会远远超过他所想象的。 无论方圆有多么的骄傲、自信,他都很清楚:假如有一天,他跟那个口吃的女孩子决斗,死的必定是他。 他也没办法,夺过昆仑那石破天惊的一刀。 所以他才觉得,他都能撑下来,更何况比他更厉害的昆仑呢? 但山羊的这番话,却让他无法再保持镇定。 山羊被拎起来后,却没着急走,只是‘深情’的看着他。 方圆怒了,大声喝骂:“你特么的傻了,不认识我了!” “我还真不怎么认识你这副嘴脸了。在你把昆仑赶走后,我还以为你再也不会关心她的死活,就算必须得给她拿到解药,你也是念在以前的感情。却没想到,你对她--我相信,她也没想到,你还会在意她。” “她说过,她是我的影子,一辈子的影子。” 方圆呆呆望着山羊,等他说完后,笑了下时,却有血丝从嘴角溢出,让声音变得无比苦涩:“人,怎么可能会没有影子?” “你早该这样说了,要不然她也不会受那么多的罪,更不会把自己的腿--咳,还有要说的没有?比方,我老人家可以为你向她转达一句贴心话。” 山羊干咳了声,转身要走时,却被方圆一把扯住肩膀,拽了回来。 方圆的脸庞有些扭曲,很吓人,尤其是那双眼,更是透着野兽般的凶狠。 这让山羊很怵头,不敢跟他对视,只好低声说:“她一直不许我告诉你,在她被你赶走后,她的左腿中,就插着一把刀子,从没有取出过。” 当初昆仑因为喝酒误事,导致老人心脏病发作后没能及时得到救治而死后,她就被方圆赶走了。 从她跪在地上望着方圆背影消失在视线中,到现在,已经五年了。 五年,两千多个日夜--方圆却不知道,昆仑的左腿内,始终插着一把刀子。 那个口吃的女孩子啊,是以这种折磨自己的方式,来向方圆赎罪! 谁能想象,一个人腿上插着刀子,却能表现的没事人那样,在两千多个日夜中走路,甚至跟人搏杀,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 方圆无法想象。 他只是更加用力咬了下嘴唇,哑声说:“你告诉她,如果她的左腿废了,我会把我的左腿截断,来赔她。” “我知道了,我肯定能把这句话带到,但前提是,你得替我挡住那个女人。” 山羊说着,抬头看向了方圆的背后。 那边,是方圆停车的地方。 张欣就在车上坐着,现在却已经昏了过去。 一个身穿灰白色运动服,穿着旅游鞋,身材很不错,相貌却一般的女人,幽灵般的出现在了小树林外。 在山羊看向她时,还温和的笑了笑,弯腰摘下了一朵小野花。 那是一朵黄颜色的小野花,在阳光照耀下,显得是那样干净,纯洁。 就像女人深情凝望小黄花时的眸子。 刚才,方圆就曾经把他所有能说的,都说给了山羊听,那么其中自然也包括,九幽王在他面前出现时,是什么样子的。 所以山羊在看到这个在大白天,就凭空冒出来的女人后,才立即知道是谁来了。 甚至,山羊都能断定:九幽王能当着方圆的面现身,而不是在半路追杀他,就是要告诉他们,她绝不许他去给昆仑送解药。 方圆没有回头,却能从山羊蓦然亮起的瞳孔中,看到了那个至邪之物。 “你走你的,用最快的速度,决不可回头。” 方圆的话音未落,就听九幽王淡淡的说:“他不能走,最起码不能带着解药走。我现在才发现,我还是再次小看了你的昆仑。她能在左腿带刀的情况下,还能劈出那么一刀,如果任由她发展,早晚会成为我最大的敌人。” “你把这句话,告诉昆仑。” 方圆笑着低声说了句,才缓缓转身,手里已经多了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匕。 这是顺手从山羊后腰掏来的。 “好,我知道了,我会告诉她,就说是你说的,她是你的昆仑。” 山羊确实是个聪明的老东西,马上就明白了方圆真心对昆仑说的话,接着转身就走,用最快的速度,像一只受惊的野兔,猝然跃起,扑向小树林深处。 “你以为,他能逃得了?呵呵,老公,你拦不住我的。” 九幽王呵呵笑声中,身形忽然一晃,化为一道青烟,从方圆身侧三米处攸地闪过--但却又蓦然停顿,就像撞在了一块看不见的玻璃上。 小树林中,当然没有玻璃,只有一刀突兀乍起的刀光,从上至下,带着所向披靡的凌厉,还有阴森森的怪笑:“那么加上我呢?” “你也拦不住的--的!” 九幽王说道最后这个字时,本来在方圆左侧三米的身子,却又攸地飘到了他右侧几米处。 “此路不通的!” 一声断喝声中,再次有刀光乍现,气势比刚才那道刀光,还要更加凌厉几分。 两道突现的刀光,全部指着她的双眼,颇有针对性,逼得九幽王不得不迅疾后退。 就在九幽王身子后弹时,方圆也动了。 他丝毫没有为自己身边,忽然出现两个用刀的好手而惊诧。 因为他早就知道这儿有人了。 刀枪不入的九幽王,绝不在意一般的刀。 可,当这两把刀,如果是昆仑陌刀呢? 用刀的人,又是龙头早在数年前,就苦心培育用来对付西北灾难、七杀手中的人呢? 梨花山的老刘,曾经在临死前,告诉她说:昆仑不出关,出关必斩仙。 这句话足以说明,昆仑陌刀的威力,可不是一般刀能相比的,尤其是昆仑曾经让她见识过那石破天惊的一刀后。 九幽王就算看出他们不如昆仑厉害,可也不能不忌惮:他们刀子,都始终围绕着她的双眼,就像后发先至扑上来的方圆那样。 哒--的一声轻响中,九幽王转头,用自己修长的脖子,挡住了方圆全刺来一刀的同时,双足连踢,已经踢开了那两把疾劈而至的陌刀。 “呵呵,这就是龙头苦心培育多年,用来对付我们的七杀手么?” 呵呵轻笑声中,九幽王身子就像风吹的柳絮那样,在半空中轻飘飘的打了个转,斜刺里退出了四米。 她的双足刚落地,两个使陌刀的人,已经齐声大喝一声,用最快的速度卡位,呈品字形围住了九幽王。 “你们,拦不住我的。” 九幽王不屑的笑笑,语气更加让人气愤:“我真搞不懂,就凭几把这样的破刀,你们的龙头,是怎么有脸说出那句话的。斩仙,呵呵。” 方圆三人都没说话,更没有擅动,只是握紧了刀,死死盯着九幽王。 从刚才兔起鹘落的一个照面,方圆之外的另外两个人,终于相信九幽王是刀枪不入,不是他们三人能抗衡的了。 所以,他们只希望能缠住这个鬼女人,给山羊争取更可能多的逃亡时间。 至于自身的安危怎么样--七杀手中的魔手铁辽,狼手秦摘花,跟方圆一样,才不会关心。 如果可以说话,秦摘花真想告诉九幽王:昆仑出关斩仙,那得在七把陌刀集齐时,七个人合力才能使出一套阵法,佛挡杀佛,神挡杀神! 但很可惜,就算可以说话,秦摘花也不想说了。 七杀手中,妖手夜搜魂,已经成为继鬼手方圆之后,第二个被龙头逐走的人。 七杀手已去了其二,还怎么使出那套必须七人才能组成的刀阵? 九幽王好像也没心情听他们这些破事,不屑的撇了撇嘴后,身形再次乍起。 “嗨!” 随着九幽王身形闪动,方圆三人齐齐发出一声暴喝,用最快、最猛的速度,从三个方向扑向九幽王。 砰,砰砰--陌刀看在木头上(其实是九幽王身上)、树干上的声音,跟她飞脚踹在方圆三人身上的闷响声,汇集成一片,听起来让人牙酸。 “别再不知道好歹了!” 九幽王飞起一脚,把秦摘花刀子踢开后,身子钻空火箭般那样,急速盘旋着上窜中,厉声喝道:“方圆,别逼我对他们下死手!” 她说的下死手,自然是要祭起‘尸毒’的法宝,让铁辽、秦摘花,像方圆这般求死不能了。 可以肯定的是,一旦铁辽俩人中毒,九幽王才不会管他们的死活。 她之所以没有刚一交手,就使用尸毒来害人,那是因为她不想让方圆对她的印象,变得更加坏。 这对他们以后的感情来说,绝对是不美好的回忆。 所以她才提醒方圆。 “谁特么的怕你下死手!?” 秦摘花厉喝着,再次持刀扑上。 九幽王双眸中,桀然浮上骇人的邪恶。 忽地抬手攥拳,化成幻影砸向了秦摘花。 第418章:如果我娶了你呢? 人有一个通病,觉得自己才是世界上最独特的,别人做不了的事,他或许就能完成。 秦摘花也是这样。 他早就听说过九幽王刀枪不入的事了,更在此时跟方圆、铁辽联手攻击这邪恶女人,亲眼看到锋利异常的陌刀斩在她身上、她却毫发无伤的现实了。 可他总以为,他是特殊的一个人。 他,还没给这鬼女人发出致命一击。 秦摘花所希望的致命一击,就是用尽最大的力气,狠狠斩在九幽王的脖子上(别人砍不死她,不一定我也砍不死她)! 就像知道秦摘花心中在想什么那样,九幽王给了他机会--在他厉喝着双手持刀,整个人呈斜三角状扑上来时,她没有躲,只是挥拳砸向他心口。 高手打架时,所追求的就是攻击敌人必须防御之处,以进攻来代替防守,就像九幽王此时砸下的这一拳,按照‘正常流程’,已经挥刀的秦摘花,这时候必然得先收刀下斩,来切她的手臂,才能化解她这一招。 秦摘花没有顿刀下斩,就像没看到九幽王那只手那样,双眼中蓦地腾起疯狂、兴奋的亮光,对着鬼女人脖子挥刀的速度,半点都不曾减弱过。 他要跟九幽王同归于尽! 他保证,在九幽王右掌狠狠砸向他心脏部位时,他这倾力斩出的一刀,铁铁的会斩在她脖子上。 九幽王一拳打碎他心脏的瞬间,秦摘花坚信会看到她的脑袋,会随着自己的刀锋闪过,攸地腾空而起。 “不要!” 秦摘花一动,就配合他从侧面进攻的铁辽,目眦欲裂的嘶吼一声,想阻止他的疯狂行为。 秦摘花却不听,比九幽王拳头砸到他心口更快零点几秒的速度,如愿斩在了她的脖子上。 “啊!” 秦摘花的陌刀刀锋,刚刚斩在九幽王的脖子上,三人中最后一个扑上来的方圆,却忽然惨叫一声,身子猛地倒飞出去,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方圆蓦然惨叫声响起时,九幽王的拳头,已经碰到了秦摘花胸前的衣服,只需再有十分之一的瞬间,这一拳的劲道就会透体而入,震碎他的心脏。 可方圆的惨叫声,却让九幽王的拳头,本能的停顿了下--砰的一声闷响,秦摘花的陌刀,已经用最大的力气,全方位的斩在了她脖子上,却被弹了回来。 她,竟然毫发无伤。 秦摘花终于呆了,意识到哪怕他是秦摘花,手持天下最锋利的七八刀之一,用尽全身的力气斩在九幽王脖子上,依旧无法给这个鬼女人,造成哪怕一点点的伤害。 他也终于相信,铁辽曾经告诉过他,依着昆仑的疯狂,全力劈在九幽王脖子上后,也只是给她留下一道血痕的事,确实是真的了。 可已经晚了。 因为九幽王在接下来的一秒钟内,完全可以震碎他的心脏,让他去阴间后悔去。 “方圆,你怎么了!?” 已经合身扑上的铁辽,这时也放弃进攻,蓦然拧身扑向方圆。 秦摘花本能的跟着扭头看去,就看到方圆好像被割喉扔在草地上的公鸡那样,在草地上剧烈抽搐着,眼看就不行了。 他怎么了? 秦摘花茫然的想到这句话时,就觉得眼前白影一闪,接着小腹传来一股大力。 不等他有丝毫的反应,身子已经迅速向后飞起,重重撞在一棵树上后,肠子好像被撞断了的剧烈疼痛,才过电般的传遍他每一条痛感神经。 原来,就像铁辽那样,看到方圆忽然惨叫着仆倒在地上抽搐后,极度关心他的九幽王,想都没想,再也无暇一拳打死秦摘花,只是本能的抬膝,重重撞在他小腹上,飞身扑向了那边。 铁辽这时候已经左膝跪地,伸手去搀扶方圆--九幽王却后发先至,左手一甩推在了他肩头,接着伸手去抓方圆的衣领,急切的问道:“你……” 她也想像铁辽那样,问方圆:你怎么了? 可刚吐出一个字,看上去已经死了个七八成的方圆,却手腕一翻--寒光乍起,那把短刀犀利的刀尖,狠狠刺向九幽王的右眼。 与此同时,被九幽王随手推到一旁的铁辽,也已反手一刀:陌刀从右肋下激射而出,目标正是她的右眼。 方圆在诈死。 他眼看秦摘花发疯,要跟九幽王同归于尽后,就知道自己无论再怎么快速,也无法阻挡他被一拳打碎心脏,这才及时惨叫着,扑倒在地上。 说白了,方圆这是在利用人家九幽王关心他的安危,来救秦摘花。 更利用她当前不设防的瞬间,对她发出致命一击。 铁辽,绝对是当世的高智商儿童之一(这也怪不得,他被龙头委以重任,要把他培养成下一刻镇守妖邪的天狼星),在方圆惨叫着扑倒时,就已经想到了他要做什么,所以才即刻配合,放弃对九幽王的进攻,转身来抢救他。 更是在方圆发起猝然攻击的同时,也用最快、最狠的速度,配合他反刺九幽王。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方圆这次阴谋是相当无耻的。 跟秦摘花要跟九幽王同归于尽的惨烈相比,就像明月下的烂泥塘,实在是丢尽了天下所有男人的脸。 不过,丢脸终究比秦摘花丢命要好得多。 不是吗? 九幽王在脱口问出那个‘你’字后,就意识到自己上当了:他,竟然利用我对他的关心,来暗算我! 就在方圆、铁辽俩人的刀尖,无比迅速的刺向九幽王时,她双眸中攸地浮上疯狂的歇斯底里,浓浓的嘲讽,还有一丝--伤心。 是的,就是伤心。 这一抹的伤心,让她本来无比深邃,好像一口清潭那样的眸光,迅速干枯,只遗留下说不尽的木然。 她没有躲,就像傻了那样,任由两把刀子刺向她的双眸。 但,就在这弹指间的瞬间,方圆看到了这一抹伤心,没来由的一愣,刀尖停住,已经蹭到了九幽王的眼睫毛。 铁辽的刀子,却不曾有片刻的停顿--只是,就在方圆刀尖停顿的那一刹,九幽王本已干涸的双眸,却又蓦然腾起生机! 亮的吓人,就像她看似很随意的一抬手,就挡开了铁辽的刀子。 刺--啦的裂帛声响中,铁辽狠狠刺过来的一刀,割破了九幽王右臂的衣袖,露出凝脂般的肌肤,好像白瓷那样光滑,不曾有丝毫的瑕疵。 “你怎么不刺了?” 九幽王根本没有看再次挥刀要斩下来的铁辽,只是痴痴的望着方圆,轻声问道。 她的话音未落,方圆的刀动了。 当啷一声,却是替九幽王挡开了铁辽斩下的那一刀。 铁辽骇然,本能的张嘴想要问,却又忽然明白了什么,手腕一翻,昆仑陌刀藏在了右肘后,快步走向依旧跪趴在地上的秦摘花。 方圆替九幽王格开铁辽那一刀后,盘膝坐了起来,把刀子随手插在旁边的草地上,看着她的眼睛,答非所问:“你不能伤害秦摘花。” “所以你就利用我对你的关心,来阻止我。” 九幽王说着,也缓缓盘膝坐在了他对面。 不知情的人看上去,还以为他们是一对相识而作的恋人。 “除了这个办法外,我想不出更好的法子,来阻止你对他下毒手。” 方圆坦然承认。 九幽王又问:“那--你为什么不刺我的眼睛了?你应该明白,我刀枪不入的命门,就是双眼,只要能刺瞎我的眼睛,我就成了你们案板上的咸鱼,随便你们处置了。我相信,你也该看出,我刚才没打算躲你的刀子。” “正因为你没有躲,所以我才下不去手。” 方圆想了想,才认真的说:“我保证,我早晚会杀掉你。可我绝不会,利用你对我的感情……嗯,就算是感情吧,来暗算你。我杀你,会堂堂正正的杀你。” 九幽王笑了,轻轻的说:“可我不会再给你刺瞎我眼睛的机会了,真得。” 方圆也笑了,淡淡的说:“我也不会再利用你对我的感情,暗算你。” “你这是迂腐。” 九幽王笑容收敛:“刚才,或许是你此生中,唯一能杀掉我的机会,可却由于你的迂腐,放弃了。方圆,由此看来,你做不成大事的。因为你们汉人祖宗早就说过,慈不掌兵的格言。” “我没打算做什么大事,我其实只想当个普通人,平平淡淡的过完这一生。” 方圆说出了他的真心话。 “呵呵。” 九幽王晒笑一声,抬头看着树梢说:“很可惜,你命中注定,这辈子无法享受那种平淡是福的生活。” 方圆忽然问道:“如果我娶了你呢?” “什么?” 九幽王一呆。 “如果我娶了你呢?” 方圆看着女人,缓缓的说:“你曾经亲口跟我说过,你很羡慕我们的生活,想跟我生活在一起。我相信,你在说那些话时,是发自真心的。那么,我现在就可以答应你,我娶你。我娶了你后,我们找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过你所羡慕的正常人生活。我发誓,我会好好的对你,无论你有多么的邪恶,都会把你当成相依为命的妻子。” 九幽王死死盯着他,眼角不住的跳,却没说什么。 方圆伸出舌头,舔了舔有些干涸的嘴唇,才继续说道:“你要是答应的话,我们现在就走,片刻不停。以后,再也不用理会那些心烦的事。” “真、真得?” 九幽王紧紧握紧了双拳。 方圆抬起了左手,伸出了拇指。 九幽王茫然:“你什么意思?” 方圆没有回答,只是猛地抄起插在草地上的刀子,狠狠削向拇指。 他这是在用断指的姿态,来向九幽王证明,他刚才那番话说得是真得。 方圆挥刀的速度很快,就像他的决心。 但九幽王出手的动作更快,他只觉得眼前一花,刀子就已经被两根纤长的手指捏住--稍微用力,那把百炼精钢打造的刀子,啪的一声从中折断。 第419章:咱们玩个游戏吧 “我相信你说得,都是真心话。” 九幽王把断了的刀子,从方圆手中夺过来,随手扔在了远处的草丛中,接着摇了摇头:“但我现在不能答应你,因为我还没有完成我存在的使命。你也是,所以我们不能走。” 不等方圆说什么,她又继续说道:“我还能看出,你甘心抛开你那些姐姐妹妹,去陪我这个鬼女人,不是因为你想。是因为你想牺牲你自己的幸福,来换取其他人的平安。还有就是,你觉得你现在的日子,生不如死,已经算是了无生趣了。” “你倒是挺了解我的。” 方圆笑了下,抬头看了眼不远处的铁辽俩人,摘下一根草梗叼在嘴上,嚼了几下,叹了口气:“唉,没错,自从中了你的尸毒后,我的生活就了无生趣了。眼瞅中大把的美女投怀送抱,却不敢碰--男人嘛,都是靠下半身来活着的生物,不能碰女人,那岂不是生不如死?” “那你就该配合我,能结纳你。” 九幽王沉默片刻,才轻声说。 “帮你找到那两样东西?” 方圆翻了个眼皮,淡淡的说:“那两件东西,到底是啥玩意?” “一件,是绣花鞋……” 九幽王刚说到这儿,就被方圆打断:“卧槽,果然是那双破鞋!” “是旧鞋,破鞋不好听。” 九幽王更正道。 “就是破鞋,我喜欢说是破鞋,不行?” 方圆双眼上翻看着天,接连冷笑。 “行,你说是破鞋,就破鞋吧。” 九幽王点了点头,多少有些听从男人的小媳妇味道。 “那你跟我说,那双破鞋究竟是谁穿过的?你要是穿上后,会起到什么样的效果?” 方圆斜眼看着九幽王,一副‘你爱说就说,不爱说拉倒’的样子。 只是鬼也能看出,他真得很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而九幽王的回答,也让他很沮丧:“你以后就会知道的。” “好吧。那你跟我说,你想找的第二件东西,是啥?” 见没有骗倒这鬼女人,方圆多少有些沮丧。 九幽王没有回答,学着刚才方圆的样子,抬头看向了树梢。 就好像,那上面就有答案那样。 方圆也纳闷的抬头,顺着她的目光看上去。 在他们不远的树上,有一个鸟窝。 一对不知道啥名字的鸟儿,并肩站在鸟窝上,勾肩搭背很恩爱的样子,还不时的往下看一眼,好像在说:看下面这些沙比,一会儿打架、一会儿盘膝闲聊的,神经病,下辈子,可别托生为人,太没劲了,还是当鸟好啊,不用拼死累活的买房子…… “一对鸟,有啥好看的。” 眨巴了下有些发涩的双眼,方圆很不解的问。 “你看它们,是不是很恩爱?” 九幽王却像看到这个世界上,最值得她去看的事物那样,说话时都舍不得挪开视线,喃喃的说:“如果,我们就是一对鸟儿,那该多好?” “切,你别白日做梦了。” 猛地,方圆意识到九幽王要找的第二件东西,是什么了,却又不敢相信,所以只是讪笑着,拿起一颗小石子,用力砸向了鸟窝。 “尼玛,好好的砸我们干啥?” 那对小鸟儿,愤怒的叫着,扑扇着翅膀箭一般的飞走了。 九幽王这才低下头,看着方圆微笑道:“你知道,我要找的第二件东西,是什么了吧?” “我对你的真挚感情,俗称爱。” 方圆冷冷的说:“你只有找到那双绣花鞋,再让我爱上你后,你才能跟我在一起,过你想要的正常日子--不过,我劝你,最好还是别奢望了,因为我真没办法,会爱上一个吃人心的鬼女人,想想就恶心,后背汗毛发寒。” 方圆说着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走向小树林外。 他缠着九幽王墨迹大半天,就是为了给山羊争取逃命的机会。 如果山羊现在还没有逃远,被这鬼女人给捉住,那么就证明他真该死了。 死不足惜的该死,方圆绝不会有丁点的伤心。 看到方圆走向小树林外面后,铁辽也搀扶着秦摘花,快步跟了出去。 秦摘花只是被九幽王抬膝狠狠撞了肚子一下,虽然很疼,不过一来肠子没断,二来没有中毒,所以没必要担心他。 只是,他那张猥琐的脸上,再也没有了昔日游戏人间的风采--九幽王,用残酷的现实,給他上了毕生难忘的一课:他,才不是当世最独特的人。 “好了,你们先走吧。” 方圆站在车前,看着铁辽俩人,皱眉说:“回去后告诉龙头,就说我真得很反感,他总是派人在暗中关注我的一举一动,搞得我拉屎放屁时,还得顾忌旁边有没有人偷窥。” 秦摘花笑了下,笑容有些走样:“尼玛,老子才不屑偷窥你拉屎放屁,臭也臭死了。老子在唐王,只是在查寻那个鬼女人。” “现在你看到她了,可除了对她无可奈何外,好像没别的办法了吧?” 方圆抬手指了指小树林内,说:“还是把我意思,转达给龙头吧。不是我小看他,这件事有你们插手,越搞越乱的。” “草,就不能不这样打击我的自尊心了?再怎么说,我们以前也曾经是兄弟的。” 秦摘花又小声的骂道。 “那是以前,在夜搜魂冤枉我要半夜非礼她时,我们就不是兄弟了。” 方圆说这番话时,没有一点昔日的情分。 “好,我们会把你的话,转达给龙头的。” 就在秦摘花一瞪眼,要说啥时,铁辽抢先说道:“还有,我们不知道陈婉约去哪儿了--她也来了南山区,但我追丢了她。她就好像凭空蒸发了那样。” 铁辽,身为龙头苦心栽培的七杀手之一,而且还是其中的佼佼者,无论是近身格斗还是远程攻击,追踪反跟踪的‘业务’,那是相当出色的。 但他在大白天的,追踪陈婉约竟然追丢了,这让他感觉很没面子。 听铁辽提到陈婉约后,方圆的眼神黯淡了下,随即轻笑着说:“别管她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宿,就像非洲大草原上的大象,死后去了哪儿,没有谁知道。” “我发现你小子说话,越来越特么的会卖弄玄虚,让老子听不懂了。” 秦摘花低低的骂了一句,挣开铁辽搀着他的手,顺着小公路,快步向西南方向走去。 “方老三,你别误会秦老七,别看他对你很不满的样子,其实他多次建议龙头,能让你--好了,不说了,你自己小心。” 铁辽拍了拍了方圆的肩膀,快步追向了秦摘花。 秦摘花一个人走时,背影明显孤独,还透着沮丧(他,加上铁辽,方圆,三个人合力死拼九幽王时,最终却靠方圆诈死的卑鄙手段,来救他。残酷的现实,把他的自信,骄傲,给践踏的不成样子)。 表面看上去莽汉一个的铁辽,却无比的洒脱,才不会因此而觉得丢人,追上秦摘花后,就拿出烟递过去一颗,不要也不行。 方圆也点上了一颗烟,目送他们背影消失在视线中后,才冲树林中喊道:“要不要载你一程?不要钱的。” “哼,你以为我看不出你墨迹着不走,又献殷勤,就是担心我会去追那几个臭男人?” 一声冷哼中,九幽王从小树林内缓缓走了出来。 “你说的不错,我就是不放心你。” 方圆也没否认。 “你不放心我,那又怎么样?” 九幽王走到车前,看着他冷笑道:“我真要去追他们,你能挡得住我?” “挡不住。” “知道就行。” “知道是回事,想怎么做,却又是另外一回事。” 方圆说着,打开了后车门:“上车吧。” 九幽王犹豫了下,弯腰上了车。 上车后,她就盯着车窗外,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经过一个弯道时,方圆忽然说:“你说,我要是忽然开车飞下悬崖,咱们能不能同归于尽?” 拐弯地方外面的悬崖,其实不是很深,也就是数十米的样子,不过足够正常人车毁人亡了。 九幽王看都没看他一眼,只是淡淡问:“那你怎么不试试?” “没把握。” 方圆很诚恳的随口笑了笑,也意识到自己很有些不要脸的嫌疑了,接着岔开了话题:“张欣没事吧?” “她没事,我还没兴趣杀一个空虚寂寞的女人。” 九幽王晒笑了一下时,方圆忽然问道:“你对张欣很熟?” “当然很熟。” 九幽王看向了他,眼里带着似笑非笑的讥诮神色:“我知道你在套我的话,不过我不在意。现在我就可以摆明了告诉你,我就在你身边,每天都能看到你。” “你就混在公关部?” 方圆眯起双眼,缓缓的说:“你敢不敢,跟我玩个游戏?” “不敢,也没兴趣。” 九幽王冷笑着一口拒绝:“你的游戏,无非是要我以真面目,呆在你身边。借此来引诱我追你,看看你倒地能不能被我追到。” “你确实很聪明。” 方圆发自由衷的赞叹,说:“那就再退一步吧,你有没有在公关部?别拒绝,你肯定会对我怀疑这个,怀疑那个而感兴趣。” 九幽王认真的想了想,才说:“嗯,听起来很有趣的样子。好吧,那我就告诉你。我确实就在公关部内。十二个女人中的一个,就是我。” “我会把你找出来的。” 方圆开心的笑了。 “你找不到我的,无论你用什么样的法子。” 九幽王说着,忽然抬手在自己脸上抹了一把--然后,方圆就发现她有变成了另外一张脸。 再抹,又是一张脸。 方圆看傻了,本能的踩住了刹车,看着她不断的变幻样子。 九幽王慢悠悠的说:“就算有一天,你确定哪个女人是我了,可我马上就会变成另外一个女人,或许干脆去变成夏小韵。我觉得,你该相信依着我的实力,能让被我冒充的女人,会做梦般的消失一段时间,再回来。所以,别奢望找到我了啦。” 第420章:她是一个谜 “我是一个谜,一个除非你真爱上我,才会找到谜底的谜。” 车子驶进市区时,天已经黑了,方圆在等红灯变绿时,九幽王推门下了车。 “我才不会去找谜底。” 看着九幽王,等她迅速消失在人行道上的人流中后,方圆才低低的说了一句。 他的话音未落,一个慵懒的声音从旁边响起:“嗯--” 张欣醒了。 “吓,天已经黑了吗?” 张欣抬手揉了揉眼睛,看到车窗外蜿蜒远去的街灯后,呆愣瞬间,才慢慢回想起了她在哪儿,侧脸看着方圆,拘谨的笑了笑,低声说:“对不起啊,我上车后感觉有些累,就睡着了,没想到会一觉睡到这时候。” “没啥对不起的,困了就睡觉很正常啊。” 从张欣拘谨的笑容中,方圆看出她对自己的感情(姑且称之为感情吧),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不过却没有丝毫则怪她的意思。 张欣再怎么洒脱,也只是个普通的都市白领高管罢了,方圆的生活,她还没有资额参与进来。 方圆也不想她掺和进来,那样对她不公平。 把她当做跟自己有些小暧昧的同事,才是最好的关系。 又不自然的笑了笑,张欣转头看着外面的人行道,低声说:“你放心,我绝不会把今天下午的事,告诉任何人。” 方圆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在绿灯亮了后问道:“欣姐,你家住在哪儿,我送你。” “啊,不、不用了,我自己打车回去就行。” 张欣连忙委婉的拒绝。 “好,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方圆也没勉强,把车子缓缓停在了路边。 车子还没停稳,张欣就迫不及待的推门下车,接着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再见都没说一个,看来她在休息这么久后,总算领悟到了某个真理:珍爱生命,远离圆哥。 圆哥不以为然的笑着摇了摇头,正要启动车子时,车门却又被打开了。 张欣弯腰,低头看着方圆,过了足有十秒钟,才低声说:“等你解决了麻烦,随时都可以约我去酒店--随便哪儿都行。” 方圆笑问:“你不怕?” “我觉得,能拥有你这种男人,就算担惊受怕,也是值得的。拜拜了,别忘了我的话哦。” 张欣嫣然一笑,轻轻给他关上车门,有些俏皮的伸出几根白生生的手指,冲他弯曲了几下,又在自己唇上轻吻了下,送给方圆一个遐想的飞吻后,才扭着小身段,哒哒的走了。 虽说圆哥没有爱上欣姐,也发自内心的不想骚扰人家,可在张欣表态后,心情还是瞬间好了许多,吹着口哨启动了车子。 口哨声,在他走进院子里后,才停止。 陈婉约已经走好几天了,不过已经习惯这个女人存在的方圆,每次回家后,都会没来由的感到从没有过的孤独,特希望能有个人来陪。 老天爷成全了他--就在他刚给自己倒上一杯白酒时,大门被人拍响了。 陈婉约离开方家后,方圆晚上休息时,才不会插门。 “谁?” 方圆抬起头刚问出这句话,有人就推开大门走了进来,贼头贼脑的样子,脸上还带着近乎于谄媚的笑:“哟,今晚你终于回家了啊,我可老想你了。” 除了现在身无分文的秦大川能随叫随到外,老天爷实在想不到第二个人了。 “你想我?哼哼,你是想我那两百万吧?” 方圆冷笑一声,把酒瓶放在了石桌上。 “哟,瞧你说的,哥们哪有如此的卑鄙。” 秦大川说着走过来,还贼兮兮的看向卧室那边,问道:“我在这儿陪你小饮酒几杯,不会碍到别人的事吧?咱先说明白了啊,我才不是空手来找你喝酒的,可是带来了当世喝酒第一酒肴。” 秦大川所谓的当世第一酒肴,就是半斤干烘花生米了。 还别说,就着花生米喝个小酒,确实有一番独特的味道:惬意。 “也不知道洗个杯子,这可不是待客之道,幸好哥们早就有所准备。” 把盛着干烘花生米的方便袋放在石桌上后,秦大川又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酒杯来。 看来,这家伙有些顾忌方圆家某个神秘的女人:要是不愿意哥们用她家的餐具呢? 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端起来一饮而尽后,秦大川爽的哈了口气:“好酒,好酒,这是牛栏山二锅头吧?” 这家伙的品酒的工夫还真不错,方圆打开的这瓶酒,正是年前林舞儿在这当家时买下的,说啥别看这种酒便宜,其实要比那些高档包装的酒要好喝许多。 方圆也没理秦大川,捏起一把花生米吃了起来。 “怎么,好像霜打了的茄子那样,是不是有啥烦心事,说出来给哥们听听,别闷在心里,那样会损害健康的。” 秦大川又喝了一杯酒后,拿起桌子上的烟,点上了一颗。 “你手机能转账吧?” 方圆问道。 “当然能,网银,支付宝,都能。” 听方圆这样说后,秦大川马上就放下酒杯,迫不及待的拿出了手机。 “说出你的账户。” 方圆也拿起手机。 秦大川刚进来时,还以为得费一番口舌,才能要过方圆‘欠他’的那两百万呢,没想到方先生很爽快,不等他找理由开口,就主动要给他转账了。 大川哥,还不得赶紧的? 叮当一声,比天籁还要好听的短信提示声响起后,秦大川马上就打开了短信:“嚯嚯,方圆,今儿哥们才发现,你--你、你小子给我转了多少钱!?” 说到最后这句话时,秦大川就像兔子那样蹦了起来。 “你眼又不瞎,自己不会看?” 方圆就像瞎了眼那样,看都不看他一眼。 “卧槽,我当然不瞎,才能看出你只给我转了二十万!” 秦大川咆哮着,挥舞着拳头的样子,像疯子。 也是,换成任何人,在看到两百万缩水成二十万后,都会做出亲眼看到老婆被别人上了的狂怒样。 方圆冷笑:“哼哼,给你二十万就不少了。” “可你那晚说好,要给我两百万的!” 秦大川气咻咻的质问。 “那晚是那晚,今晚是今晚,能一样吗?” “你、你特么的说话,怎么像放屁?” “秦大川,要不是看在秦小冰的份上,这二十万也不会给你。赶紧的滚蛋,别惹我发怒,要不然你--哼哼,可就要惨了。” 方圆看着秦大川的两条腿子,上下打量着,连声的阴笑。 他阴骘森森的样子,让秦大川猛地想起起,眼前这家伙,可不是大川哥能随便吼骂的。 就算是牙齿掉光了,他也能清晰记得,方圆是怎么给半小时做结扎手术、活生生砍断涛哥一只手的。 钱这东西虽然很让人疼,可肯定不如自己某个东西被割下来,更让人疼! “好,好,我就看你这样言而无信,可别求到哥们头上来,要不然有你好看。” 秦大川心思转动间,已经拿着半瓶酒,向大门口那边走去了。 方圆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后,没有理他。 其实,方圆才不在乎两百万呢,就是觉得这笔钱不能给秦大川,倒不如拿来记在秦小冰的名下,帮她找一个好的投资项目。 那样就算方圆以后遇到个啥三长两短的,秦小冰也不会因钱而受到为难。 那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儿,就该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直到牙齿掉光。 秦大川把酒拿走了,虽说酒柜里还有酒,可方圆却失去了喝酒的兴趣,有些烦躁的站起来,信步走出了大门。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小河对岸的新城区,恰在灯红酒绿的好时候,这边去却静悄悄的没几个行人,唯有清风荡起路边的杨柳枝,缓缓飘浮着。 沿着河边向前走着,看着在灯光下被风吹皱了的河面,方圆忽然觉得老城区不改造也挺好的,就像处于闹市中的世外桃源那样,没有现代都市的浮躁。 缓缓来到小桥上,趴在栏杆上,左耳听着那边滚滚车轮声响,右耳却能隐隐听到谁家的孩子又被大哭了的声音,方圆浮躁的心,慢慢的平静下来。 “老人们常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有必要为还没发生的事,就在这儿烦躁吗?看来老子是太矫情了些,真真浪费了这平和安静的夜晚,沙比一个了。” 把烟头随手弹向了河面,方圆轻笑了声,转身要走时,就听到背后传来清脆的咔咔声。 本能的,方圆回头看去。 他刚来得及看清楚,一个窈窕的身躯走上小桥,一辆调头的汽车,两道雪亮的灯光,就照在了他脸上。 虽说车灯在他脸上只是一扫而光,但足够让走过来的人看清他是谁了:“方圆?” 声音那样的清脆悦耳,还带有一丝的欣喜。 不是秦小冰又是谁? 前面就说过了,方圆只要一想到秦小冰,就会莫名的开心起来,盖因这女孩子很搞笑--用她的善良。 这次,也不例外,听出是秦小冰的声音后,方圆本来就已经调整过来的心态,变得更好了。 “嘿,还真是你呢,你在这儿干嘛呢,倚栏凭吊古人?” 秦小冰快步走过来时,又两道车光扫过来,照在她脸上,能让方圆看出女孩儿眉宇间的疲倦。 秦小冰前几天陪方圆上班时,就曾经跟他说过,要飞一趟南韩了。 第一次飞国际长途,秦小冰肯定会兴奋,更得小心翼翼,所以会疲倦些也是很正常的。 “刚回来?” 方圆说着,伸出了手。 很自然的,把手中的拉杆箱递给方圆,秦小冰才说:“昂,刚飞回来。怎么,今晚不值班--咦,看你浑身脏兮兮的样子,我给你的那一千块,就不能去地摊上买身衣服吗?” 方圆今天下午,在南山区的小树林中,跟九幽王厮杀过一场,翻滚跌爬的,衣服肯定很脏。 “不是工作忙吗,还没来得及去。” 方圆讪笑了声时,也觉得很郁闷:每次看到秦小冰,他恰好都是很狼狈的样子。 第421章:我们是朋友啊 “谁呀!” 两百万变二十万后,大川哥的心情很不好,听到有人拍门后,没好气的嚎了一嗓子。 “哥,是我回来了。” 秦小冰说了声,又有些纳闷的看着方圆,问道:“你还在外面转悠,他怎么就插门了呢?” “啊?哦,他说他要洗澡的,我就出去了。” 方圆赶紧找了个很烂的借口,咳嗽了声问秦大川:“大川哥,洗完澡了没有?” “洗、不洗了,身上也不是太脏。” 要说秦大川跟人合伙骗小妹时,还是很有一手的,也顾不得生方圆的气了,赶紧开门,满脸都是关心的笑:“小冰,飞国际航班的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很累啊?” “还行,就是有些兴奋,睡眠不足感到有些疲倦。” 秦小冰抬手,掩着小嘴打了个哈欠,走了两步又回头,看着方圆:“还傻站在那干嘛呢,不进来。” 方圆有些后悔,没事吃饱了撑的去小桥上干嘛? 他要是在秦大川走后,就回房间睡觉,那么就不会碰到秦小冰。 不碰到秦小冰,他就不用有家回不得了--话说,他可是跟秦大川一起欺骗女孩儿,说他们合租这院子的。 “你先进去吧,我得去买包烟。” 方圆赶紧找了个借口,想溜之大吉。 “买什么烟呢,我给买了,外烟。快呀,进来,关门。” 秦小冰瞪了他一眼,踩着小皮鞋咔咔的走向屋子那边。 方圆无奈,只好进来关门。 他转身落插时,秦大川在他背后,语气阴森的低声说:“姓方的,你要是再不给我那一百八十万,小心我拆穿你!” “有种,你就去说。” 方圆无声的嗤笑一声,说:“我也会告诉秦小冰,说你来到唐王后,根本不是做生意,而是留恋赌场,欠下了八十万的巨额外债,差点把她也输给涛哥,还被人家把小手指给砸断了。” “草,你绝不能说!” 秦大川急了。 “那你也不能说!” 方圆毫不退缩。 “好,算你小子狠。不过我可警告你啊,要是让我发现你对我小冰有非分之想,我就是拼死--” 方圆抬手打开秦大川点着自己的手,嗤笑着说:“拼死跟我打架,你有那个资格吗?” “你俩在门洞里,嘀咕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呢?” 已经走到正屋门口的秦小冰,转身问道。 “啊,没啥,没啥,就是闲聊几句。” 方圆俩人连忙打着哈哈,勾肩搭背好像亲兄弟那样,拉着拉杆箱走了过来。 秦小冰在外飞的这几天,身无分文的秦大川哪儿都没去,只好憋在家里看电视。 总看电视,也能看腻了,会觉得无聊,就会本能的收拾下屋子--这几天内,每天至少去看方圆有没有回家七八次的秦大川,摇身变成了一个居家好男人,里里外外的打扫卫生。 当然了,必须得不停的咒骂方圆死哪儿去了,来作为干活的动力。 所以当秦小冰看到整洁无比的屋内环境后,赞了一个回头夸道:“嗯,你俩还挺讲卫生的嘛。” “那是,讲卫生可是幼儿园时就学到的基本知识,这些年来从没敢忘记。” 不等秦大川张嘴,方先生就很无耻的,打着哈哈把打扫卫生的功劳收入囊中了,自然得换取大川哥在心中的一顿咒骂。 “继续保持这个好习惯哈,作为奖励,每人一条外烟。” 秦小冰说着,打开拉杆箱从里面取出两条烟,分别交给方圆俩人,还得意的问:“瞧好了,这可是免税的正道美国烟。以前没吸过--咳,哥,我的拖鞋,你给我收拾哪儿去了?” 话说到一半,秦小冰才想到方先生以前可是开兰博基尼的主,能没抽过这种外烟嘛,所以才赶紧岔开了话题。 “哦,在你房间啊,我去给你拿?” 秦大川连忙走向主套间那边。 “不用了,我自己就可以了。哦,拉杆箱内还有一些南韩小吃,几瓶清酒。” 秦小冰说着,把拉杆箱递给秦大川,快步走进了套间。 等女孩儿关上套间房门后,方圆就小声问:“咋办?” 秦大川一楞:“什么咋办?” “么的,老子今晚不能真在你家睡觉吧?” 方圆提醒道。 “草,在我家睡觉?你想的倒美。” 秦大川一瞪眼后,却又犯愁:“可该怎么跟小冰解释呢?” “废话,还用你嘱咐?” 方圆翻了个白眼。 他可是真心不敢让秦小冰知道被骗的。 “看来,你只能在我家睡了。” 秦大川眨巴着眼睛想了想,才说:“幸好,哥们闲的无聊时,也把西边那屋子收拾出来了--不过咱先说好了,房租你得拿一半。” 不等方圆撇嘴,以表示对大川哥的鄙视之情,套间房门吱呀一声轻响,换上一身白色睡衣的秦小冰走了出来:“什么房租不房租的?” “哦,不是我们合租的房子吗?眼看就要交房租了,我得提醒方圆凑钱。” 秦大川说着,挡在了方圆面前,一个劲的给秦小冰使眼色:妹呀,守着这家伙,你就穿的这样随便,这不是摆明了给这厮发福利吗? 其实秦小冰穿的才不随便,虽说是睡衣,不过很宽松的,除了穿着拖鞋的那双白生生小脚外,就连脚腕都被裤管盖住了呢。 “你眼睛怎么了?” 秦小冰可没领悟到哥哥的意思,有些关心的问道。 “啊,没什么,就是眼睛痒。” 秦大川郁闷的吸了下鼻子,挨着小妹坐在了沙发上,看着方圆没好气的说:“你别给我找借口,钱是一定得给的。” 他在暗指方圆必须得把那一百八十万给他,秦小冰却以为哥哥在催房租,黛眉皱了下:“哥,方圆刚参加工作没多久,自己吃饭还是个问题呢,就没必要催着他交房租吧?这样吧,这个月的房租我先交上,反正也不是太多。” 秦大川嘴角抽啊抽的好几下,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方圆连忙说:“不用,不用,几百块钱我还是有的,我--” “哼,那些钱还不是我给你的?” 秦小冰脱口打断了方圆的话,话刚出口,才意识到不该守着哥哥这样说。 秦小冰顾忌秦大川在场,倒不是怕他误会自己跟方圆啥关系,更不会在意他会生气(好啊,怪不得你在飞南韩那天,我跟你要钱你说没钱呢,原来你把钱都给这家伙了)。 反正这些钱是她辛苦挣来的,爱怎么花,就是亲哥哥也管不着的。 女孩子顾忌的,是男人(方圆)的自尊心:一个男人得多么没出息,才会花女孩子的钱? 果然,秦小冰话一出口,方圆还有秦大川,都愣住了。 秦大川率先反应过来,腾身跳起抬手指着方圆的鼻子,做怒目金刚状,刚要说什么,秦小冰却抢先说道:“哥,你干嘛呀你?坐下!” “他竟然骗你的钱?卧槽,怪不得他肯借--咳,小妹,这小子是在图谋你呢!” 差点说漏嘴的秦大川,连忙干咳了声,恶狠狠瞪着方圆:“小子,我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我把你当哥们看,没想到你却背着我,打我妹妹的主意!你滚,赶紧的滚,别等我怒火填膺,把你揍的让你爹妈都认不出来!” 虽说很反感秦大川竟然敢骂自己滚蛋,不过方圆还是很欣赏这小子有几分急智劲的:这不是方某人羞愧之下,掩面疾驰而去的好机会吗? 一言不发的,方圆马上就站起来,走向门口。 “方圆,你给我站住!” 秦小冰却是一声娇喝。 方圆当然不肯站住,脚步反而加快了,还得尽可能拿捏出羞恼成怒没脸见人的样子(怪不得老人们常说,人生如戏呢,这不得随时都得演戏吗?) 啪的一声,秦小冰抄起案几上的一个酒瓶子(大川哥从方圆那儿顺来的),狠狠砸在了地上。 方圆心儿一哆嗦,站住了脚步。 秦大川的身子,也矮了很多。 “什么呀,啊?哥,你有没有搞错,就因为我帮了他,你就那样看他,真是无聊之极!” 秦小冰小脸通红,先训了秦大川几句,又说:“还有你,是不是觉得伤自尊了,没脸见人了?方圆,我告诉你,人的尊严是自己挣来的,不是谁给你的,懂不懂!” 我比你更懂这些。 方圆心里回了句,满脸尴尬的转身看向了秦大川。 秦大川偷着撇撇嘴,愤愤不平的坐了下来。 就像不可一世的小女王那样,秦小冰声音低了很多,却依旧带着不容反抗的意思:“方圆,你给坐下,我今晚得跟你们两个大老爷们儿说道说道。” 女王阁下要给臣子说道说道了,花她钱承她情的两个臣子,当然得乖乖的洗耳恭听了。 接下来,秦小冰就把从跟方圆的第一次见面,到先后碰到他,并慷慨帮他的全过程,详细讲述了一遍。 她当然不是在显摆,也没打算让方圆知恩图报啥的,就是故意说给秦大川听的。 “方圆,我把你当朋友,不遗余力的帮你,就是希望你能东山再起,活的有尊严一些,你怎么就放不下你现在不值钱的自尊了呢?是,我是女人,也知道每一个爱面子的男人,都不愿意让人知道他花女人的钱。唉。” 叹了口气,秦小冰继续说:“可我不但是女人,更是你的朋友呀?为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辞,是朋友间应尽的本分,跟尊严没关系的。说不定,等你东山再起后,我还得沾你的光呢。那时候,我才不会感激你,因为咱们是朋友啊。” 老妈,你有没有想过,你最自豪的小女儿,会拿着她的血汗钱,去资助一个拿着数百万不当回事、砍人手不眨眼的家伙? 而这小子,却一脸羞愧状的,几乎把脑袋快垂到他裤裆里去了。 您老人家说,我这个当哥哥的咋办? 说出真相吗? 可他也会拆穿我,让小冰知道我很混蛋的。 望着垂首不语的方圆,秦大川心中幽幽叹了口气。 第422章:我必须得去! 论起演戏,方圆能把大川哥甩十八条街。 他好像并没有说什么话,仅仅是通过一系列的面部表情动作,就让大川哥哑口无言,就像嘴里憋着个屁似的,无法放出来,只能用最恶毒的话,在心里咒骂他。 “好了,该说的话,我都说明白了。方圆,你给我记住啊,这种话我只说一遍。” 秦小冰刚成为航空公司的小领导后,肯定很享受当领导的感觉。 要不然,她也不会很自然的翘起左腿,白生生的小脚勾着水晶塑料小拖鞋,一颠一颠的,双手十指交叉放在腰间,看着满脸羞愧的方圆,淡淡的说:“现在你给我汇报一下,这几天你在公司的工作情况。我也好给你找出不足,让你及时改正,争取早日走上更重要的岗位,发挥你更大的潜力。” 那天秦小冰离开后,方圆就猜到她在飞完回来后,肯定会问他工作上的这些事,所以早就已经通过刘广利,把保安的日常工作,了解了个底掉。 果然这样。 看着小冰妹妹拿捏出的领导嘴脸,方圆心中好笑,表面却很认真的,把他在公司这些天是怎么兢兢业业工作,获得老板赏识的事,相信汇报了一遍。 末了,他又从拿出一张银行卡,放在了案几上:“上次我不是跟你说过,我曾经连夜追拿几个偷盗公司财务的人吗?公司老总为感谢我以公司为家的主人公态度,不但在员工大会上表扬了我,而且还给我发了两万块钱的奖金。” “哟,是吗?” 秦小冰高兴了,弯腰伸手拿起银行卡,翻来覆去的看了几眼,啧啧赞叹:“不错啊,你们老总还真够大方的,出手就是两万块,都比我的月薪高了。” “我们老总别看是个女孩子,其实很不错的,嘿嘿。” 方圆很自豪的笑了笑,接着满脸诚恳的说:“秦小冰,这张卡你拿着吧,算我还你曾经借给我的钱。” 这张银行卡,方圆自然也是早就准备好了的。 “还我钱?” 秦小冰眨了下眼睛,说:“哟,我可没有借给你这么多钱。” “算是长利息--” 方圆刚说到这儿,秦小冰就把银行卡递给了他,欣慰的笑着说:“还是你拿着吧,以后好好干,等你积攒的多了些时,我再给你投一点,自个儿去做个小生意。给人当保安,终究没什么太大的前途。” “不许拒绝啊,我说了算。” 不等方圆再推辞,秦小冰就故作威严的一瞪眼,把银行卡塞到他手里,看向了秦大川。 这小子老有钱了,才拿出两万块来,就把小冰给哄住了,她还不要,真是气死我了--正在暗中冲方圆吹胡子瞪眼的秦大川,发现小妹看向自己后,连忙收敛心神,脸上浮上谄媚的笑,伸手去拿口袋里的银行卡。 方圆给了大川哥启发,或者说教会了他该怎么讨好小妹,所以他也想拿出银行卡,说在秦小冰出发的这几天,也着实挣了一笔钱,足足有二十万呢。 他是怎么怎么的努力,又是怎么跟商场上那些奸商斗智斗勇,历尽千辛万苦后,才在唐王挖到了他第一桶金等等。 只是不等他拿出来,秦小冰就皱眉,没好气的说:“哥,我看你这一脸的笑容,就知道这几天你什么也没干成。唉,哥,你也老大不小的了,就不能好好的跟方圆学学,脚踏实地的做点事?做生意赔了不可怕,怕的是亏了后就自暴自弃,成为一个废人……” 看着自家小妹那张小红唇,上下翻飞的训斥自己,秦大川真想哭着问问她:妹,到底咱俩是亲兄妹啊,还是你跟方圆是亲兄妹? 对他就和颜悦色,给你钱都不要。 换成我了,你就变成向杨白劳逼债的黄世仁了呢? “唉,我知道,在短短几天内,就想让你像方圆这样做出成绩,也不现实,毕竟我走时,只给你留了两百块的生活费。” 秦小冰数量了一顿大川哥后,才轻轻叹了口气,黛眉紧皱着不说话了,好像在琢磨什么重大决策似的。 对呀,我怎么忘记小妹临走前,只给我留下了两百块的生活费? 哥们又不是神,怎么可能会拿着两百块,在短短几天内,就挣到二十万呢? 万幸啊,刚才没有拿出那些钱来,要不然她非得追问这笔钱是怎么来的了。 到时候,哥们可就没法解释了,难道说是跟方圆从涛哥的地下赌场赢来的? 好险呀,好险。 不过小冰也真是女生外向,给自己亲哥哥只留下两百块,却给了方圆这小子一千块,郁闷啊--秦大川用力鼓了下腮帮子,愤愤不平的看向了方圆。 方圆眼观鼻,鼻观心的坐在那儿,一副乖宝宝的样子。 其实秦大川知道,这家伙肯定看出他刚才要做什么,此时心中又是什么感想,正在肚子里狂笑着,大骂他沙比呢。 你才是个沙比,还是个贱人,这么大本事,却热衷于哄骗女孩子--就在秦大川瞪眼,向方圆传输这层意思时,秦小冰终于说话了:“哥,你辞职后自己做生意的日子,也不短了吧?” “两年多了吧。” 秦大川赶紧回答。 “嗯,只多不少了。唉。” 秦小冰叹了口气,看着自己老哥认真的说:“两年来,你亏光了自己的积蓄,还有我先后给你投进去的十万块,到现在你都毫无建树。由此可见,你还真不是做生意的料。我这样说,你别不服气。” 秦大川笑得比哭还难看,说:“我哪儿不服气了?我就是觉得,自己手气、啊,不,是运气不好罢了,或许,有一天我能获得幸运女神的青睐,大杀四方呢。” “还大杀四方,你以为做生意是赌博呢?” 秦小冰白了他一眼,纤长的右手中指屈起,在案几上轻轻敲了几下,才说:“刚才我仔细考虑过了,你还是别做生意了,找份工作养家吧。” 秦大川最怕的,就是小妹追着他问,这两年他都是做了些什么生意。 这两年多了,他连一个西瓜都没贩卖过,哪儿懂得生意场上那些道道了? 如果秦小冰追问他生意上的事,他肯定会露馅的。 所以听她建议自己别做生意后,秦大川心里长长松了口气,脑袋就像小鸡啄米似的:“嗯,嗯,我自己也觉得不是做生意的料,是该脚踏实地的干点实业、啊不,干工作了。” 秦小冰没理他,看向了方圆。 方先生这会儿可没说话,只是满脸神秘的微笑,就像悟道的佛祖那样,就差手里拿着一朵小黄花,曼声说啥一花一世界了。 直等到秦小冰看过来后,方圆脸上的笑容才僵了下,意识到麻烦来了。 果然,秦小冰说:“方圆啊,咱们是朋友,对吧?” “是,是,咱们是朋友。” 方圆可不敢不承认。 “朋友之间,必须得相互帮助的。” 秦小冰说:“所以,你得帮我一个忙。” 方圆明白了,苦笑道:“你想让我找找关系,让大川哥去我们公司上班。” “啥,到你公司去上班?我去,哥们才不去!” 秦小冰还没说啥呢,秦大川就从沙发上崩了起来。 那个爱吃人心的鬼女人,曾经在那个晚上向他逼问方圆的下落,大川哥可是拼死当了一回‘勇士’的,事后就发誓:再也不跟这家伙来往了。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因为小妹的原因,大川哥不得不跟方圆保持着‘合租者’的关系--为此,他早就暗中嘱咐自己:以后上街,是万万不敢跟这家伙走到一起的,就是走个迎面,也得假装不认识。 可现在,小妹却说,让他跟方圆去做同事! 这是万万不行的,绝不去! 啪的一声,秦小冰一拍桌子,冷冷的说:“哥,你是不是觉得,我让你像方圆一样,去公司当个保安,会有损你名牌大学毕业生的身份啊?” “不、不是,我--唉,小冰,你说的不错,哥孬好不说,也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就算去打工,可也得干个白领吧?要是跟他一样去做个保安,那老家的人知道了,还不得笑下大牙来啊?” 秦大川仰天一声长叹的样子,很有些英雄末路的装比嫌疑。 “那好,你不愿意去算了。” 秦小冰伸出一只白生生的小手:“不过,你得把这两年多来,我资助你做生意的钱还我。我们虽然是亲兄妹,可我也不欠你的,才不愿意把钱扔到水里去。” 守着方圆的面,小妹就跟自己要债,这让大川哥情何以堪? 秦大川老脸通红,腮帮子鼓起,看上去就像拉不下是屎来那样难受,憋了很久,才咬牙点了点头:“好--我去上班还不行?” “这就对了嘛,工作没有贵贱之分的,只要能脚踏实地的干,我相信你总有一天,也能向方圆这样,获得公司老总的赏识……是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光的。” 也不顾两个男人的耳朵如何痛苦,秦小冰再次施展她的‘叨叨神功’,说了大半个小时后,才下了决断:“明天中午,我跟哥去找你(方圆),希望那时候你已经搞定了工作。” 方圆嘴角连跳:“啊,明天你还去?” 秦小冰黛眉皱起:“怎么,嫌我去给你丢人啊?” “哪敢,哪敢。” 方圆连忙讪笑几声,不说话了。 “就这样定了,时候不早了,也该休息了。” 秦小冰站起来,小手掩着嘴的打了个哈欠,转身走进了套间内,只留下两个大男人,在这儿大眼瞪小眼。 很久后,总是鼓腮帮子的秦大川,才瞪着方圆,好像看仇人那样的低声问:“我必须得去吗?” “我必须得去。” 水暗影拿着手机,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夜色,淡淡的说:“我的人生就像这个漫漫长夜,一点活力也没有。再不让我去找一些刺激,我会枯萎致死的。” 第423章:你去当保安吧 又是新的一天,阳光明媚,清风习习,朵朵白云飘在南边的山巅上空,整个世界都充满了勃勃生机,让人心情豁然开朗。 方圆却高兴不起来。 没办法,秦小冰不但要在中午来查岗,而且还要把秦大川也送来。 那个家伙要是真来上班了,肯定知道方先生的很多事情--那家伙又不傻,绝对会利用他的发现,来敲诈方先生。 方圆真不想让秦大川来,可又不行。 “圆哥,昨晚没休息好呀?还是昨天做亏心事了,看你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方圆刚走进公关部内,芳芳就吃吃笑着问,还貌似不经意的瞥了张欣一眼。 昨天快中午时,公关部的全体同仁,可都是亲眼看到圆哥带着欣姐离开的--据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说,昨晚她跟朋友在大街上闲逛时,可是不小心看到圆哥,把欣姐放在路边的。 唉,一对早就眉来眼去的男女,外出大半天,晚上才回市区,欣姐走路时,好像双腿无力的样子(某知情人士这样形容),就算傻瓜也能猜出,他们做什么了呀。 更何况,在圆哥走进公关部后,欣姐才没有像以前那样,马上就站起来,脸上带着最最娇媚的笑容迎上去,而是装作专心工作是样子,盯着笔记本屏幕。 切,还真以为大家是瞎子,看不出你是在玩扑克牌游戏啊? 不过也很奇怪呢,按说欣姐可不是这样害羞的人,就算被人看出她跟圆哥之间,发生了不得不说的故事,貌似也没必要故作冷淡吧? 吓,不会是圆哥在做那种事时,有怪异的癖好,这才让欣姐怕了吧? 不得不说,公关部这群人的脑思维,确实有些肮脏,很快就从某对男女你情我愿的浪漫境界,联想到变态那方面了。 更有小少妇在暗中幸灾乐祸:我让你(张欣)玩,让你玩,这下被玩惨了吧? “不但有心事,而且还是大心事。” 方圆可不知道,他跟张欣的‘爱情’,已经被发展了好几个版本,更没注意到张欣今天的态度反常,来到韩军办公桌前后,顺势倚在了上面,抬手拍了拍说:“大家先放一下手头的工作,我有话要说。” 其实,除了故作工作状的张欣,跟真在研究业务的漠北北,其他人又哪儿是在工作了? “圆哥,你说。” “有什么需要姐妹们帮忙的,直接说,我们就是赴汤蹈火也帮你搞定!” 芳芳等人,立马大表决心。 张欣也只好合上笔记本,跟漠北北一起,看向了方圆。 “是这么回事--说起来话长,也是个误会。” 方先生犹豫了下,才把在路上考虑好的那些话,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苦笑着摊了下手:“喏,现在圆哥正在装穷,上班都不敢开车(他的小车,就停在胡同口外面的小河边)了,今天中午,人家就会来了。唉,大家说说吧,我该咋办?” 方圆的话音未落,韩军就蹦起来,满脸惊讶的嚷道:“哇噻,圆哥,你怎么可以这样卑鄙无牙?竟然打算把纯洁的小空姐,永久性的欺骗下去,这会遭雷劈的。” “特么的,就不知道说点吉利话!” 抬手抽了韩军后脑勺一下后,方圆看了眼窗外晴的杠杠的天,脸上还带着心有余悸的神色。 经过这么久的相处,大家都知道圆哥才没有领导架子,所以才敢跟他开玩笑,有啥说啥。 最好是向小空姐坦白,痛哭流涕的承认错误,以免越陷越深--这是为秦小冰打抱不平的人的提议。 最好是抢在小空姐带着她那个窝囊废哥哥来公司之前,溜之大吉,说是外省分部工作了--这是比较现实的人的说法。 最好是依旧假扮保安,继续欺骗小空姐,反正她也不能总来公司--说这话的人,对待生活肯定是抱着游戏心理。 众说纷纭中,方圆无意中发现张欣嘴角动了动,在发觉他看过去后,却飞快的低下了头。 唉。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 他知道,别看昨晚张欣在跟他分手前,貌似已经看开了的样子,实际上她昨晚肯定辗转难眠,想了很多,并决定以后对圆哥敬而远之了。 要不然,她绝不会在她最该说话时,却选择了沉默。 “圆哥,我、我有个建议。” 等大家都发表意见个差不多后,漠北北才怯生生的说。 方圆看向了她,面带鼓励的微笑,点了点头:“小北,你说说呢。” 漠北北站起来,飞快的扫了眼看着她的同仁们,接着低下头,轻声说:“我、我觉得,不管你用什么方式来对待那位姐姐,你最好是争取一下夏总的意见。” “争取夏总的意见?” 方圆愣了下。 “对呀。” 漠北北抿了抿嘴角,再次飞快的看了方圆一眼,才说:“如果你不想向那位姐姐坦白的话--那么,你唯有说动夏总,请她配合,才不会露馅。” “嘿嘿,我咋就没想到这一点,还是我家小北聪明!” 方圆眼睛一亮,脱口说了句让漠北北小脸攸地飞红的话,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方圆是绝不会向秦小冰坦白的--那样,他会失去女孩儿(特指秦小冰纯真的关怀,还有让他感动的傻乎乎,想起来心情就会好)的。 因为他一旦坦白,暂且不提秦小冰会不会生气,可有一点是肯定的:以后,再也不会关心他了。 话说再强大的男人,也得需要女孩儿发自内心的关怀,对吧? 既然不能向秦小冰坦白,那么方圆要想继续欺骗她,就得串通神通快递的所有工作人员,帮他一起圆谎。 很明显:方圆先不管别人,单单张良华一个人,就会千方百计給他捅娄子的。 所以呢,漠北北的建议相当正确:只要能说服夏小韵,由她来发话,全公司的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圆哥,那么这是就好办了。 只是,对圆哥有着复杂感情的夏小韵,会极力配合吗? 但愿她在看过陈婉约留下的信后,能体谅、原谅圆哥的苦衷吧(方圆昨晚回来后,就看出夏小韵总算去过他家了)。 方圆急匆匆赶去总裁办公室后,才知道夏总正在小会议室,召开高层会议。 帝皇集团的楼总,对跟神通快递合作很感兴趣,已经跟夏总达成了初步协议。 神通快递本月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围绕创建唐王市第一家女子会所来转,力争能够最终合作成功。 为此,今天一上班,夏小韵就召开了高层会议。 可是,掌管公关部的方部长,不也是高层之一吗? 为什么,他没有收到开会的通知? 这也太目中无人了。 哦,也不能全怪夏总,可能是方部长今天迟到了,快九点了才姗姗来迟。 话说,挤公交车来上班的日子,还真是难熬。 “方圆,昨天中午,我随夏总去过你家,看到了那些信。” 因为夏总召开的高层会议,就在总裁办公室旁边,所以劳拉没必要贴身跟随,看到方圆来了后,就把他让进了办公室内。 “嗯,我知道。” 方圆笑了笑,也没问夏小韵在看完那些信后,是什么反应。 牵扯到陈婉约的事,方圆不想跟人讨论。 “你在这儿等会吧,估计夏总的会议快完事了。” 劳拉也没再提,给方圆泡了杯茶后,就走出了办公室。 喝着茶,方圆在心里琢磨着某些事。 大半个小时后,门外才响起了纷沓的脚步声。 接着,房门被人推开,抱着个文件夹的夏小韵,出现在了方圆的视线中。 她身后,还跟着正在跟她小声说什么的张良华。 看到方圆在办公室内后,夏小韵稍稍愣了下,接着转身:“张副总,我会好好考虑你的选址提议,你先去忙吧。” “好的。” 张良华微笑着点头答应,转身时用眼角看了眼方圆,目光阴冷。 方圆才懒得理睬他,依旧坐在沙发上,抱着茶杯喝水。 “你怎么来了,有事?” 身穿一身白色修身韩版小西装,黑色细高跟小皮鞋,黑发披肩那叫一个亭亭玉立的夏总,淡淡的说着,走向了办公桌后。 她的态度,就像往常看到方圆那样,不冷不热,更像才没看过那些信一样。 唉,现实的残酷生活,已经为这个以往喜怒形于色的脑残孩子,精心打造了一副虚伪的面具,戴在脸上,让人再也看不透她心里的真实想法。 既然她拿捏出一副公事公办的嘴脸,方圆当然也不会主动扯那些事,开门见山的说:“夏总,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 夏小韵说着,把文件夹放在桌子上,坐在大班椅上,拿过了自己的老板杯,低头浅浅的抿了一口,没有看他。 反正夏小韵已经见过秦小冰,知道他假扮保安欺骗人家的事了,方圆再说起来时,倒没啥心理负担了,就把当初怎么认识秦小冰,一直到昨晚的事儿,简单叙述了一遍。 绝对是坦诚,一句瞎话都没有--这对方圆来说,可是相当罕见的了。 他在讲述这些事时,夏小韵始终静静的听着,没有插嘴。 直到他说完后,才淡淡的笑了下,放下茶杯看着方圆:“安排那个秦大川来公司当保安,帮你演戏欺骗人家女孩儿,这都不是事。但关键是,你总不能永久性的欺骗下去吧?欺骗的越久,你伤害她的就越深,你忍心?” “不忍心。” 方圆实话实说:“可我不想失去这个单纯的朋友,所以当前只能这样做。” “嗯,你这样说也很有道理,毕竟现在这个社会,能够找个真关心自己的人,很难,是不该轻易失去的。” 夏小韵话中有话的说了句,看方圆没啥反应后,才淡淡的说:“不过,我倒是有个更好的办法,能帮你把这个谎圆起来。” 方圆眼睛一亮,问:“你说呢。” 夏小韵转动着杯子,缓缓的说:“你去当一名真正的保安吧。” 第424章:以后你来给我当秘书 “我去当一名真正的保安?” 方圆愣了下。 “怎么,是不是觉得,当保安掉价?” 夏小韵垂下长长的眼睫毛,又开始喝茶。 “掉价?切,我有啥价可掉?” 方圆撇了撇嘴后,若有所思的说:“不过你说的也对,只要我成了真的保安,就不算是骗她,那样心里就不会太愧疚了。” 夏小韵眉梢一挑,抬头看着他的脸上,带着不信的神色:“为了她,你真想放弃在公关部的舒服日子,去当一名在公司内没什么地位的保安?” “公关部内舒服啥呀,我还觉得无聊呢,整天坐在那儿看报纸喝茶的。” 方圆满脸兴奋的站起来,说:“当保安咋了?保安哪儿就没啥地位了?有人告诉我说,工作没有贵贱之分,只要自己喜欢,肯努力,同样能做出成绩来。嗯,就这样了,从现在起,我就成了咱公司一名保安了。” 夏小韵微微眯起眸子,直勾勾的看着方圆,等他说完后,才缓缓的说:“你去当保安了,就不怕被张良华趁机收拾你?” 方圆阴笑一声:“哼,他敢惹我,我会让他去恨他老妈,咋就把他带来这个世界上。特么的,老子以往不跟他一般见识,是不想让人笑话公司高层不和。现在,老子、咳,是哥们成为一名小保安了,他再敢跟我甩脸子,瞧我不抽掉他满嘴的牙!” 沉默了片刻,夏小韵才轻声问道:“那你,就不怕我跟他之间--” 不等她说完,就被方圆打断了:“那是你们俩的事,我管不着的!” 猛地咬了下嘴唇,夏小韵冷笑:“好,好,这可是你说的,你管不着!姓方的,你信不信今晚,我就把张良华带回家去?” “夏小韵,其实你心里跟我一样,都很明白咱们之间的处境,对吧?” 方圆没有在意夏小韵的发狠,只是低声问了一句。 “我明白个--” 夏小韵张嘴说到这儿,又颓然闭嘴,低头过了片刻后,才挥了挥手说:“你走吧,十一点之前,我就会向各部门,下达你的调职文件。” “我还有件事,要麻烦你。” 方圆却没走。 夏小韵抬头,看着他:“说。” “是关于漠北北的。” 方圆说:“她是我带来公司的,人很单纯,干净。我在公关部时,一直照顾她的。现在我不在了,那边的环境--我怕她适应不来,所以我想请你,也替她调换下工作。” 昨天在南山区的荒山上时,九幽王已经向方圆坦言承认,她就混在公关部内。 现在方圆要调离公关部,去当保安了,那么九幽王会不会对她下手? 方圆可不敢保证,所以才请夏小韵,给漠北北调换工作。 “哼,需要你关心的女孩儿可真多!” 夏小韵冷笑了下,才说:“那你说,你那个小北妹妹,适合做什么工作?” 方圆无视掉了夏小韵的某些不满,想了想才说:“你身边只有一个劳拉,我看她对商场不怎么感兴趣,你该配备一名专职秘书的。” “让你的小北妹妹来给我当秘书?” 夏小韵站起来,绕过桌子,双手抱着膀子走到桌前,身子微微向后倾斜,倚在了桌子上,尽显她窈窕迷人的身躯,女王般的昂着下巴,淡淡的说:“可你有没有想过,我本身就是个大麻烦。你就不怕,我会连累你的小北妹妹?” “你现在暂时没麻烦的。” 方圆摇了摇,轻声说:“有人告诉我说,在她找到两件东西之前,她不会动你的。而且很凑巧,她需要的两件东西,我有--我是圆死,也不会给她的。” “那个人,是谁!?” 夏小韵身子猛地前倾,声音尖利了许多。 方圆看着她,没说话。 “是、是那个很想把我取而代之的九幽王?” 夏小韵咬了下嘴唇,语气里全是苦涩。 “我在给你的信里,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可你没说,她需要两件东西。” “我也是昨天才知道的。” 方圆坦言说:“昨天中午,我跟张欣出去,不是你们所想的那样--怎么说呢,她是喜欢我,一个单身女人嘛,喜欢我这样的帅哥,也是很正常的。咳,让你见笑了。我昨天带她出去,就是想让她搞清楚我是个啥人,用这种委婉的方式,让她知难而退。目前看来,效果很不错。” “鬼才懒得你跟她出去做什么呢!” 夏小韵说了句言不由衷的话,接着追问:“昨天下午,你看到九幽王了?” “嗯,她跟我说了很多。” 方圆不想把九幽王就公关部的事儿说出来,那样肯定会让夏小韵担惊受怕。 男人嘛,既然在乎一个女孩儿,却无法爱她,那么就得千方百计的为她着想。 “好,我知道了,你走吧,我马上就下调令给人事处。” 抬手看了眼小昆表后,夏小韵转身走到了办公桌后。 方圆回到公关部后,众人本想问问他跟夏总商量好了没有,可看他好像很疲倦的样子,也就都知趣的闭上了嘴。 十点一刻,人事处的小王,拿来了一份调职报告。 进门后,就笑得跟朵花儿似的,连声恭喜张欣,还问哪位是漠北北,以后毋须多多提携一下。 神通快递某号红头文件,明确写着:公司原公关部部长方圆,调离本职,新的职务,竟然是让人惊讶的安保处保安队副队长,协助刘广利队长的工作。 公关部原副部长张欣,荣升为正印部长。 公关部副部长一职,由韩军来接替。 原公关部职员,漠北北调到公司总裁秘书处,任总裁专职秘书一职。 另外,还有原前台客服小张,调进公关部,接替漠北北调离的职务。 一连串的调职声明,算是晃瞎了公关部众人的眼睛,在羡慕张欣终于多年熬成婆、漠北北平地青云三千里的同时,都惊讶于方圆的贬职:我去,没搞错吧,把圆哥堂堂一公关部部长,一下子撸成一保安了? 难道说,这就是某小妹提议圆哥该去找夏总的结果? 结果,她倒是荣升为总裁秘书了,可伟大的圆哥,却沦为小保安一名。 这,这简直是岂有此理嘛! 再联想到圆哥进来时,那难看的脸色,芳芳等人立即怒目看向漠北北,仿佛是在说:好呀你个漠北北,圆哥平时那么照顾你,瞧瞧你都出了个什么馊主意! 当然了,如果大家也像张欣、韩军那样高升了的话,是绝不会埋怨女孩儿的。 看完调职公告后,漠北北小脸攸地发白,再也顾不得别人怎么看她了,脚步有些踉跄的冲到套间办公室门口,一把推开:“圆哥,我、我--” “进来,关上门。” 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去保安处报道的方圆,一改刚进门时的凝重,笑嘻嘻的很得意:那会儿,他是装的,逗大家玩儿呢。 漠北北关门,走到方圆面前,还没说话,就猛地弯下了小蛮腰。 长长的黑色秀发垂下,露出白瓷般精致的修长脖子,双肩还微微耸动,这是在用无声的哭泣,来表示她对圆哥的歉疚之情。 “哎,小北,你这是干啥?” 方圆赶忙放下手里的东西,双手搀住女孩儿的胳膊,把她搀扶了起来。 女孩儿干净的小脸上,满是让人心疼的泪痕,哽咽道:“圆哥,对不起,你稍等,我这就去求夏总,求她改变--” “唉,你误会了,不是夏总生气才让我去当保安,是我自己主动提出来的!” 方圆叹了口气,牵着女孩儿坐在了沙发上:“你先喝口水,听我跟你说。” 既然漠北北知道自己遭到了九幽王的暗算,方圆也没打算瞒着她,压低声音,跟她说了一些事(就是九幽王混在公关部内),又说自己不放心她的安危,才请夏总把她提拔为专职秘书的。 总之,方圆现在借此机会离开公关部,绝对能打乱九幽王本来的如意算盘。 简答的来说呢:以前圆哥是在明处,现在他调离公关部后,就隐藏到了暗处,到时候只需注意公关部内某个娘们有啥异动,就可以了。 为了确保小北妹妹不被卷进这谭浑水,所以圆哥必须把她调走。 “真得?” 听方圆这样说后,漠北北的小脸上,依旧半信半疑。 梨花带雨的样子,委实很可爱。 方先生呆了下,接着就巧舍如簧:“嗨,我骗你干嘛呢。圆哥我是啥样的人啊?在哪儿,还不照旧混得风起云升的?倒是你,以后在夏总身边,毋须要小心些,那个丫头,心眼小着呢,爱记仇。不过,她在经商这方面,倒是有着很高的天赋。你呀,得好好学,争取以后自己去开公司,当大老板。到时候呀,圆哥去给你打工,做秘书。” “这可是你说得,不许骗我!以后我肯定会开个大公司,到时候你来当、当秘书!” 漠北北立即破涕为笑,伸出白生生的小手,弯曲着小手指:“来,拉钩。” 小孩子把戏,也就是圆哥脾气好,才跟她拉钩呢。 “这下,你总该放心了吧?” 方圆拍了拍漠北北的香肩,笑道:“看你哭的跟小花猫那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欺负了你。好了,快出去吧,估计张欣也得进来了。” 果不其然,漠北北刚出去,张欣就敲门进来了。 “圆哥。” 看着方圆,张欣嘴巴动了好几下,才哑声说:“谢谢你。” 其实,漠北北的提议,张欣那会儿就想到了,甚至都跟夏小韵想到了一块。 不过她不能说。 因为方圆走后,她才是最大的受益者,会被人误会耍手段‘骗走’方圆的。 “谢啥呢?” 对于张欣,方圆倒是发自真心的敬佩她:“这是你长久以来,在公司兢兢业业工作的必然结果,夏总很清楚的,要不然也不会提拔你。” 不等张欣再说什么,方圆就哎呀一声:“哟,我得赶紧去安保处报道,免得到时候露馅了!” 第425章:再见楼宇湘 小子,别装比,装比遭雷劈。 小沈又学某部门的老娘们扭着屁股走路时,所在部门二把手就瞪眼说:你忘记那天公关部的方圆装保安的事了啊,现在真成保安了。嚓,人在做,天再看,你再学人家走路,小心老天爷真让你变成个老娘们。 领导,你这是吓唬兄弟呢? 方圆那是傻了,才能从夏总的男朋友,沦落成一个小保安的,兄弟可没傻,就是学学那跋扈老娘们走路而已。 小沈虽然满脸的不在意,可内心肯定有所顾忌,赶紧好好走路,来到窗前往下看去:“嘿嘿,领导你快来看,当初显摆发奖金,把咱们众多部门老大给气的小脸发黄的方部长,穿上保安制服的样子,还真合适呢。你说,兄弟是不是下去祝贺一下他?” “靠,说你小子眼界窄,你还不信,别以为方圆真没落了,就凭人家能从孙德力那只铁公鸡手中要回钱来,就不是我们能比的。” 二把手走过来,抬手抽了小沈后脑勺一巴掌,转身离开:“你愿去就去,反正我是不去。” “你真不去?” 秦小冰的小脸,阴沉了下来。 “真不去!” 秦大川一梗脖子,看向了别处,撇着嘴的说:“我越想,越窝囊,让我堂堂一名牌毕业生来当保安,跟方圆那厮一样,穿着身黑狗皮,见谁都得拿捏出接客妈妈般的奴才笑容--哼,哼哼,真不知你是怎么想的!” 看了眼正在神通快递门口台阶上站着跟人说话的方圆,秦小冰冷笑:“好吧,不去也随你。这样吧,你跟我说说,这两年你都是做了些什么生意。” “我、我做什么生意,都是过去的事了。” 秦大川梗着的脖子,马上就缩了缩:拿着小妹的血汗钱,去赌博,还差点把小妹也搭上,这可是他最大的软肋。 “过去的事,也得说说。” 秦小冰继续冷笑道:“哥,你不敢说对吧?你以为,我不知道这两年来,你一直在外面鬼混来着吗?要不要我把咱爸妈请来,听听你的解释?” “啊?我、我去还不行!” 秦大川再也不敢看秦小冰了,赶紧从站牌后转出来,快步走进了停车场内。 “哥,你什么时候才能像方圆那样,彻底的改过作新,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不再让我劳心了呢?唉。” 看着秦大川的背影,秦小冰有些头疼的叹了口气,跟了上去。 “哈,大川,你咋才来,我可是等你很久了。” 穿着一身黑狗皮的方先生,看起来无比的精神,到背着双手走下台阶时,刘广利狗腿般的跟在身后,领导架子十足。 毫无疑问,刘广利人长的虽然对不起人民,可他的眼光,可不是某部门小沈能比得,才不会因为夏总‘一怒之下’把圆哥贬来保安队,給他当副手,就对他趾高气扬的呢。 害的方圆在看到秦小冰后,还得提醒他:“老刘,你才是队长,是我上司!” “嗨,啥上司啊。” 刘广利赶紧谦虚时,方圆已经向旁边走了一步,突出了刘队长高大伟岸的领导形象,笑着对走过来的秦小冰说:“小冰,我给你正式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公司的保安队长,刘广利刘队长,副厅级别的,嘿嘿,大川能来公司干保安,刘队可是出了大力气的。” “谢谢刘队,晚上有空的话,小妹想请你吃顿便餐,还请赏脸。” 秦小冰连忙笑着伸出小手,又给秦大川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赶紧来拜见上司。 “嗨,嗨,客气了啊,客气了,这是我应该做的。” 刘广利尽管真心希望,能握着小北妹妹的小手过一辈子--可他更希望自己能活的长久一些,所以轻轻一搭后就松开了,习惯性的点头哈腰,狗腿气息十足。 害的方圆只好轻踢了他弯曲的腿子一脚,他才醒悟过来,赶紧挺直了腰板。 “方圆,真有你的啊,没想到说办就办到了,不错,真不错。” 又跟老刘寒暄客气了几句,等他带着秦大川去人事处报道后,秦小冰才开心的,冲方圆竖起俏生生的大拇指。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乎?” 方先生得意洋洋的说:“你以后就会发现,哥们的工作能力还是很强的,无论在哪儿,都能彰显咱的与众不同。就像你所说的那样,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哟,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咯咯。” 秦小冰咯咯娇笑一声,信步走向旁边,说:“等下午下班后,你出面替我请刘队长,去酒店坐坐吧。嗯,酒店档次可不能太低了,但也不能太高了,咱没钱,中不溜的就好了啦。” “算了吧。” 方圆摇了摇头,说:“你没来时,我就邀请过刘队了,可今晚我们两个都得值班,最早也得等到明天下午,甚至得后天。” “啊,又要值夜班啊,还那么久。” 秦小冰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接着皱眉:“你身体能受得了吗?” “最近公司保安缺人,得紧巴一段日子。没啥的,别担心,其实我们值夜班,晚上十一点后,就能去休息室睡觉的。” 方圆按着早就想好的理由,解释道。 “可是,我后天下午就要出发了呀。” 秦小冰说。 就知道你后天下午出发,所以我才说值班到后天呢--方圆想了想,才说:“这样吧,我替你出面,感谢老刘就行了。嗨,其实啊,你真不用这么客气的,也不是啥大不了的事。” “话可不能这样说,人家给帮忙了呢。” 秦小冰刚说到这儿,就看到一群人,从大厅内走了出来。 走在最前面,最中间、好像被众星捧月般的女孩子,正是秦小冰那天见过的夏总。 看他们风风火火的样子,好像要有什么大人物突然降临那样。 想到那天时,曾经跟夏总发生了一点不快,秦小冰本能的牵起方圆的手,要往远处走。 刚走了两步,她才猛地意识到这样做不妥,赶紧松开手,垂下长长的眼睫毛,讪笑着轻声说:“对不起啊,我打搅到你正常工作了,我这就走的。” “别走,中午在这儿吃饭吧,我请你。” 不知道咋回事,看到秦小冰小心翼翼的样子后,方圆就有了种莫名的心疼感,也顾不上啥了,伸手拉了下她的小手一下。 “不、不好吧?” 秦小冰小声说着,看向了夏小韵那边。 夏小韵一出门,就看到秦小冰牵方圆的手了,秀眉顿时就皱了下。 不过接着就松开了--可接着就看到方圆又去牵秦小冰的手,就再也无法忍受了,轻咳一声,淡淡的问道:“李处长,你们安保处员工的工作态度,好像太随意了吧?” 我亲爱的夏总啊,我们安保处员工的工作态度,本来可是全公司最纪律严明的(基本都乡下来的大老粗,能有工作干就不错了,能不乖乖听话吗),可你非得把你的前男友、昔日风光无限的方部长给贬来,谁知道他哪天不会再上升啊,我哪敢管? 心里叫苦的李处长,碍于夏总的面子,只好硬着头皮快步走过来,陪着笑脸的对秦小冰说:“这位小姐,方、方圆正在工作期间呢。” 这就是李处长的精明之处,他不对方圆的波什么,却好言好语的跟秦小冰说话,暗中提醒:圆哥,你可别让我难做啊。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马上就走,现在就走!” 秦小冰可不想自己在这儿,就连累方圆,连声说着就要走。 “我都说了,今天中午请你在餐厅吃饭的。” 方圆却再次伸手,牵住了她的手腕,看着李处长,淡淡的说:“李处长,我知道我在上班,可公司也没哪条规定,上班时不许朋友来找我吧?” “这个、那个--” 李处长很为难,扭头看向了夏小韵。 夏小韵却没看这边,只是轻轻咬了下嘴唇,小脸上就绽放出亲切的笑容:一辆黑色的卡宴,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陪护下,缓缓驶进了停车场内。 特么的,真是倒霉,那跋扈娘们又来了,难道还想招惹老子,让九幽王給他手下剁手? 看到这辆车后,方圆在心里骂了声时,就看到陪伴在夏小韵身边的漠北北,正看向他,大大的眼眸里,全是担心。 反倒是已经成为公关部部长的张欣,偷偷冲他竖了个大拇指。 “好了啦,快去工作吧,不要管我,我等你,中午一起吃饭。” 秦小冰也看出方圆有工作来了,轻轻挣开他的手,转身快步走向了旁边。 她决定,今天中午先在这边食堂请老刘吃一顿,表示她由衷的谢意。 为了表现出自己是个进取心很强的保安,方先生只好抢步走向了那辆停下的卡宴(那天秦小冰来时,他就已经给人开过车门了,这次不好不献殷勤啊)。 卡宴停下,奔驰车上又下来四名保镖(当然没有断手的那两位仁兄),分列两旁站在车前,虎视眈眈的盯着别人。 准备给楼总亲自开门的夏小韵,看到方圆走过来后,心中一动,就停住了脚步:我跟楼宇湘是合作伙伴关系,以后在她面前,可别太掉价了。哼,倒是这小子,你愿意当保安,那你就干保安才干的事吧。 方圆只好跟前几天那样,抢先伸手,拉开了卡宴的车门。 车门一打开,坐在里面的小女人,就看向了他。 跟初次来时不同,楼宇湘今天穿了一身大红的小西装,细高跟小皮鞋也是同颜色的,就像一团火焰那样,偏偏拢在脑后的秀发,却是被一根白色丝带给束住的。 大红衣服鞋子、白色丝带,黑色秀发,三种简单颜色完美搭配下的楼宇湘,确实能给任何人一种震撼感,再也无法忽视她的身材娇小,只能给人一种不敢仰视她的威势。 方圆看着她,脸上刚浮上职业化的微笑,楼宇湘却轻嗤一声,淡淡的说:“又是你。” 第426章:侍儿扶起娇无力 某服装大师曾说:黑白两色,是时装界永恒的经典。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所以当代都市白领,老板之类的,不是穿白色(就像现在的夏小韵,就是一身白色小西装)的,就是黑色的。 当然了,也有穿红色的。 但基本都会选择粉红,水粉之类的,除了旗袍之外,女人很少选择穿大红色的。 因为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大红是一种格外的色调,说白了就是相当恶俗,一般女人基本都压不住这个颜色(这也是传统鬼片中的厉鬼,都会穿大红色衣服的缘故)。 一般女人要想穿上大红衣服,显得人比花娇,唯有在新婚那天时才会穿的大红嫁衣了(之所以起到这种效果,那是因为在女孩子大喜之日时,神鬼都会来祝福--来源于民间传说)。 不过当女人自身拥有的气场,强大到足够让鬼神都敬畏时--就像当前的楼宇湘,就穿了一身大红套装,但本身没有丁点的恶俗,反而散发出让人无法仰视的魅力。 方圆对女人该穿什么衣服才好看,并没有什么研究,只是觉得楼宇湘穿这身大红套装,相当的合适,迷人--就好像,大红色,绝对是专门为这女人准备的。 “是的,又是我,楼总,请下车。” 方圆眨巴了下眼睛,温和的微笑着后退,右手扶着车门,左手虚抬做出了请的姿势。 这次,没有哪个保镖上来,再架住方先生的胳膊,把他摔出去。 话说,老牛俩人可都在医院内躺着呢,可不敢学他们那样,不珍惜受之于父母的手掌。 楼宇湘再次深深凝望了方圆一眼,才俏生生的探下了一根腿。 尽管那根腿被红色铅笔裤给包裹着,不过方先生却仿佛能看透裤子,看到那根毫无瑕疵的美腿,那么诱人,脑海中却攸地浮上了一个想法:如果被这样一双腿子紧紧的缠住腰,那该是一种何等的享受? “咳!” 就在微垂着脑袋的方圆,蓦地发现红色裤管,跟红色细高跟小皮鞋连接处,攸地闪出一抹凝脂般的雪白,心儿咚的一跳时,就听到旁边传来夏小韵的一声轻咳。 下意识的抬眼,才发现楼宇湘已经冲他伸出了白生生的小手。 欧美那些演绎中世纪贵族爱情的电影中,当女主款款从马车上走向来时,就会对站在车旁的绅士(也许是侍者),伸出一只手。 然后绅士就会双手搀着那只小手,把贵妇从车上接下来。 现在,楼宇湘却对第一次见面时,就默许手下保镖把他扔出去的方先生,伸出了她白生生的小手,示意他搀扶她。 方圆虽然不是很懂欧美贵妇那些繁琐礼节,可就是傻瓜也能看出楼宇湘要想做什么,在稍稍呆愣一下手,只好抬起了双手。 心里还暗骂:咋个意思嘛,让哥们搀扶她下车?俺去,好大的架子,真把自己当女王了啊。 楼宇湘的手很小,就像她的整个人,比最普通的女人都小了那么一号,但却异常柔软,滑腻,好像没骨头似的,还有些凉,仿佛真是汉白玉雕刻成的那样。 稍稍一用力,楼宇湘从车上款款走了下来。 她下来后,方圆就要松手,然后转身,该干嘛就干嘛去了--但楼宇湘却忽然抓住了他的手掌边缘,压根没有要松开的意思,冲抬手作势请的夏小韵笑了笑,迈步前行。 方圆有些傻眼,搞不懂这小女人到底是啥意思:让哥们就这样一直搀扶着她走? 不但小方有些莫名其妙,就连夏小韵都有些不明所以:楼总啊楼总,你身边带着保镖,更有林林这个秘书,干嘛要拉着我公司一个小保安的手,不放呢? “夏总,请。” 就在夏小韵黛眉微微皱起,脑子飞速转动,琢磨楼宇湘这样做的本意时,小女人已经轻启朱唇,右手抬起做了请先的动作。 “楼总,请。” 夏小韵只好笑了笑,走到她右边,跟她并肩而行。 很奇怪的一幕出现了:在很多人的簇拥下(林林、保镖还有张欣等神通快递的人,落后两位老总至少两米),两个堪比花娇的女子,一个白衣胜雪就像天山雪莲那样冷艳,一个却是大红欲滴仿似涅磐凤凰般的逼人,红白相映中透着出奇的相得益彰。 这俩女子,本该是绝顶画师下超水平画出的一副‘美女缓行图’,可旁边偏偏还跟着个穿黑狗皮的保安,一下就把这种出尘的境界,给完全破坏掉了,让人看着无比的别扭。 就连站在远处,双眸冒着小星星(明显是羡慕的要死)的秦小冰,都觉得方圆的存在,是那样的突兀,不协调。 连最支持方圆工作的秦小冰,都有这种想法了,就更别说别人了。 估计在这一刻,就连站在云端中的老天爷,都恨不得一个霹雳,把姓方的这家伙,一下子给劈成焦炭:你简直是白纸上的一个污点,鲜花旁的牛粪啊! 尼玛,这还能怪哥们吗? 你没看到这女人就抓着哥们的手,不松开啊,好像牵着她老公的手那样--好像听到了来自云端的咒骂声,方先生心中是大喊冤枉。 要不是小冰妹妹就在不远处看着,方先生肯定会甩开那只小手,拿捏出一副义正词严的嘴脸,冷然说道:孟子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也! 更让方先生郁闷的是,就在众多古怪眼神中,明显感觉到楼宇湘扶着他双手的左手,下压的力气加大,仿佛能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又让对华夏古典文学没啥研究的方先生,脑洞大开,想起了老白(白居易)的两句诗: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 “谢了,方圆。” 就在方先生就像轻捧着一尊尘世间最珍贵的瓷器,拿捏着万千小心飘飘然的不知今昔是何年时,那只手却松开了他,接着耳边响起楼宇湘的轻声道谢声。 “啊,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本能的,方圆脱口说出这句话时,蓦然间有了种莫名的失落感--他,竟然有些舍不得放开那只娇无力的小手了。 “楼总,请。” 就在方圆下意识的抬头,看到楼宇湘冲他柔柔的一笑,就觉得浑身骨头都酥了,正要报以微笑时,夏小韵淡淡的说了句。 接着,方先生心中那些留恋啊,失落啊,还有某种蠢蠢欲动啊,就被夏老板看似随意的冷冷一瞥,给击了个粉碎,整个人立即清醒了过来,随即转身快步走下了台阶。 这女人的内媚好厉害! 走下台阶后,方圆才怵然发现,楼宇湘只是‘借’了下他的手,在短短十数秒中,却能給他心海造成了极大的鼓荡。 方圆可不知道,楼宇湘‘人参果’的称号,可不是白叫的。 跟打眼一看,就骚气四溢的叶明媚不同,楼宇湘绝对是内媚到了极点,仅仅用看似很正常的社交礼仪(搀扶着方圆的动作),就能让每一个正常男人,明确感受到她娇无力般的至柔,至媚。 说直白点就是楼宇湘是内家高手,而跟她齐名的明珠一朵花叶明媚,是横练(外家)功夫大师,俩人一个是通过红果果的视觉,一个却是在举手投足间释放自己魅力。 如果从对男人的魅力这一点相比较,楼宇湘比叶明媚更懂得,该怎么去打动一个男人。 至于故意装出一副浪兮兮样子的水水姐,跟楼宇湘相比起来,更是被甩出十七八条街的主,找都没地方找去。 可以这样说,楼宇湘,绝对是方先生纵横花海数年中,能通过看似很随意的动作,就能折服男人的第一高手! 不过很明显,就算楼宇湘拥有这种超绝的‘内家功夫’,方圆现在也没再回味那种奇异的感觉,而是在反复想她说得那句话:谢了,方圆。 她知道我叫方圆。 她,一个连夏小韵都得笑脸相迎、出行至少有数个保镖陪同的真正大老板,怎么可能会知道我的名字? 当然不是因为刚见面时,因为她的保镖曾经把哥们摔出去过,所以才心存愧疚,特意跟人打听我是谁。 而是因为--她真正关注我了。 楼宇湘为什么,要关注一个毫不起眼的小保安? 方圆想到这儿后,下意识的再次回头,看向了大厅门口。 大厅门口空荡荡的,楼宇湘一行人,已经被夏小韵恭迎进了总部大楼内。 楼宇湘关注方圆,当然不是因为他长得帅,有希望能评选当世第一帅保安--是因为,她已经开始怀疑,方圆才是残忍剁掉她两个保镖手掌的凶手。 就算不是他,他也脱离不了此事。 依着楼宇湘在华夏官商两界的超然地位,能够亲临唐王后,就是她的一条狗走在大街上,被孙德力那种大有背景(仅限于唐王市)的主踢一脚,估计孙总那根腿,也得被打断。 更何况,是她的两名心腹保镖,被人活生生的剁掉手掌呢? 她怎么可能会咽的下这口气? 百分之一万的,得找出凶手,挂在旗杆上点了天灯才对。 在别人看来,滥用私刑来报复别人的做法,是违法的。 对楼宇湘来说,却压根不算回事--捏死敢废她保镖的某人,就跟捏死一只蚂蚁那样,没人会管。 无论你有多么热爱当前生活,享受这个法治社会,你都无法否认,在我们身边却是有一些特权者的存在。 楼宇湘,绝对是特权者中的一员,货真价实。 不过她才不是那种没脑子的特权者,绝不会在没有查出谁才是真正凶手时,就亮出锋利的牙齿乱咬人。 她很清楚,某个能在她眼皮子底下,悄无声息剁掉她两个心腹手下的手掌、事后当地公安部门派出精兵强将彻查数天、都毫无所获的凶手,可不是一般人。 如果她仅仅凭借怀疑,就打击报复某个嫌疑者,谁敢保证那个神秘凶手,会不会再混到她身边,把她的那双小手,给残忍的剁掉? 第427章:楼总有请了 仇,肯定是要报的。 但得确定谁才是真正的凶手。 只要锁定凶手后,依着楼总在华夏的势力,哪怕对方是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也得被她大卸八块,煮熟了去喂狗。 只要有点脑子的人就能看出,李超然俩保镖之所以被剁手,方圆就是‘始作俑者’,所以楼总才会研究他,故意接近他,想通过他来,引出那个神秘凶手。 到时候,楼总就会把神秘凶手,连同方先生(现在楼总基本确定,残害李超然他们的凶手,就是个女人),一起送上黄泉路。 任何人想得到回报,那么就得先付出一些什么。 楼总白生生的小手被方先生搀扶着,这就是她的付出。 楼宇湘有百分百的把握,方圆到死都不会忘记,她给他的这种感觉--这就是初步计划抛出去的小甜头,以此来引诱方圆。 这个女人的身子虽然娇小,可她在谋算别人的时候,却大的惊人。 但楼总做梦也没想到,在她眼里压根不值一提的方先生,不但不是那种随便她摆弄的货色,更不是个傻瓜。 在抬头看向大厅门口时,就已经看透了她的想法。 “有意思,还真特么的有意思,哥们确实很被老天爷青睐啊,接二连三的遭遇残忍女人。” 就在方圆脸上浮上淡淡的笑容,喃喃自语时,耳边响起了一声清脆的:“喂!” 正想的入神的方圆,真被吓了一跳,本能的打了个激灵斜跨一步,回头看去,才发现秦小冰不知啥时候,就站在他身边了。 穿着一身职业黑色套裙的秦小冰,左脚后探,右脚黑色细高跟小皮鞋俏生生的前伸,跟左脚站在一条线上,到背着双手,微微扬起的小脸上,满是古怪的似笑非笑,真像南山枝头上的杏花那样,娇声道:“哟,方哥哥,人家已经走很久了啦,还在品位刚才那让你魂牵梦绕的一幕吗?” “狗屁的魂牵梦绕,扯啥淡呢。” 方圆抬手在秦小冰后脑勺上,轻轻抽了下,就像大哥在教训不听话的小妹那样,动作无比的自然,率真,不夹杂任何的暧昧感情。 “哎哟,你怎么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对一个淑女随便动手动脚呢!” 秦小冰低低的娇呼一声,迅速后退了两步。 方圆这才意识到,他这个动作貌似唐突了些,正要堆起笑容道歉时,却又看女孩儿笑嘻嘻的说:“小方,我敢保证你对那个小女人,有那种想法了。哼,别否认啊,你那点小心思呀,就只有这么大……” 说着,女孩儿伸出白生生的双手,拇指对拢,做出针鼻大小的样子,咯咯娇笑着:“可休想瞒过小冰姐姐的这双如炬慧眼。” 对秦小冰的没心没肺,方圆早就有所领教,闻言哭笑不得的叹了口气:“唉,你这小脑壳内,整天也不知道在胡思乱想些啥。是,我承认我刚才走神了。可我才不跟你说得那样,魂牵梦绕被那女人搀扶着的滋味呢,是琢磨--我第一次给她开车门时,都被她保镖给摔出了,可这次她不但没拒绝,反而对我示好呢?” 说起正事后,方圆眼里闪过一抹古怪,看着女孩儿:“开动你的小脑壳,帮我想想,那个尊贵的小女人,对我的态度咋就有如此大的改变。” “咦,你说得很有道理啊。” 被方圆提醒后,秦小冰脸上的玩味笑容消失,变得凝重起来,更是左手托着右肘,右手俏生生的食指放在嘴里,轻轻咬着时,黛眉微微皱了起来。 很多女孩儿,在用心思考某个问题时,都会本能做出咬手手指的动作--如果你的女朋友也有这习惯,那就好好珍惜她吧,别再去外面沾花惹草了:这是纯洁善良的女孩儿,才会有的坏习惯。 “行了,行了,别搞得跟哲学家似的。” 看着秦小冰咬手指的可爱样子,方圆很好笑,再次抬手在她脑门上揉了下,走向台阶:“走,我带你去公司食堂,今天我请客就行了。别虚让,我可是东道主,算是给大川哥接风吧,让老刘他们作陪。” 夏总的前男友,早上的方部长要请保安队众兄弟吃饭,这绝对是莫大的荣幸。 甚至有人放言:哪怕是被人砍掉腿子,就算爬,也得爬着来赴宴。 跟神通广大的方保安搞好关系,绝对没错。 老刘那家伙,前些天就曾经跟圆哥去了圆耀大酒店,据说喝的一杯酒,就价值上万呢。 哎哟尼玛,上万一杯的酒水,会是啥滋味? 比得上跟美女困觉的滋味吗? 圆哥啥时候才会再大发慈悲,请兄弟们再次莅临圆耀酒店,畅饮一番? 好吧,今儿就当是去圆耀酒店贵宾包厢内喝酒的宴席了--虽说身边没穿着开叉开到腰间旗袍的女侍者,拼凑起来的餐桌上那些饭盒里,也没有五星级大酒店才有的佳肴,但桌前却坐了个很清纯可爱的小空姐。 这就足够了。 更何况,这小空姐明明不能喝,可为了拜托大家以后多多照顾她两个哥哥(方圆跟秦大川),愣是拿着啤酒瓶子,挨个跟众兄弟碰了一圈。 劝都劝不住,最后坐下时,就知道可爱的傻笑了。 唉,姑娘啊,难道你不知道圆哥在我们公司,有着特殊地位,根本不需要你抛头露面的来请大家照顾吗? 这可是个连副总都敢踩的主,他不欺负别人,我们就烧高香了,哪敢不照顾他啊? 唉,该死的方圆,也忍心欺骗这种单纯女孩儿,就不怕走夜路会遇到鬼啊? 看着坐着都在打晃的小妹,穿着一身新制服,小伙子也很风流倜傥的大川哥,无比郁闷的耷拉下了脑袋:唉,小妹啊小妹,不知道的看你这样玩命请人照顾我们,肯定误以为我们干上啥了不起的好工作了呢。 “好了,小冰,不喝了,再喝就醉了。” 看到秦小冰又拿起一瓶酒后,刚才咋劝也劝不住的方圆,只好动手夺过了酒瓶子。 其实,方圆比大川哥还要郁闷,真想钻到桌子低下去的。 请保安队的兄弟们坐坐之前,方圆还一再强调,大家都是上班期间,不能喝酒的,为了应景,就提议大家用雪碧来带酒。 到时候,小冰妹妹只要象征性的跟每个人碰一下,也就算那么回事了。 可在坐下后,秦小冰却又改变主意了,非要拿酒--说啥,她喝酒,大家喝饮料,这样才能显出她感谢大家的诚心。 有些脑残嫌疑的冰妹妹啊,难道你不知道,你自己拿着酒瓶子,去敬十数个喝饮料的大男人,这样会让人看不起我们保安队全体同仁吗? “不、不要你管,今儿我高兴,高兴啊,就得喝酒。” 秦小冰不愿意,伸手就来夺方圆的酒瓶子。 “我们老总来了!” 看方圆真心不想秦小冰喝多后,刘广利及时低声说道。 方圆趁机劝说:“喏,我们老总来了,你再这样拉拉扯扯的,会让她反感我们的。” “啊?哦,那、那就不喝了。” 秦小冰总算还有些清醒,知道夏老板肯定不喜欢她在这儿‘发酒疯’,赶紧拿起餐纸擦了擦嘴角,摆出正襟危坐的样子。 一行人,前呼后拥的走进了餐厅。 打头的,正是是夏老板跟楼宇湘。 很多员工奇怪:像帝皇集团楼总这种身份尊贵的客人,怎么会来员工餐厅呢,不该去星级酒店么? 他们哪儿知道,夏小韵本来就是要去酒店的,是楼宇湘非得来员工餐厅,说是唯有在这种地方,才能算是彻底了解神通快递的企业文化,看出员工们是否团结,对她最终决定跟夏总合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既然楼宇湘这样坚持,夏小韵当然不好再说什么,只好陪着她来到了餐厅。 他们这行人一进来,本来有些嘈杂的餐厅内,所有的谈话声都小了下来。 方圆也向那边看了眼,接着就看向了秦小冰。 短短十几分钟内,就喝了五六瓶的女孩儿,这时候已经抬手抚住了额头,双眸闭着,小脸通红,半张着小嘴,看上去有些费力的呼吸着。 “我要是有这么一个对我好的妹妹,就算剁掉我的手,我也得混出个人样来。秦大川,你如果还算男人的话,那就好好的干,我保证你以后会有大出息。” 方圆有些心疼,凑到秦大川身边,淡淡的说:“别特么的为成为一名保安就觉得丢脸,我都能做保安了,就你这鸟几把熊样的,又有啥资格看不起这份职业?” 秦大川抬头,飞快的看了眼小妹,嘴巴动了下却没说啥,只是用力鼓了下腮帮子,拿起筷子开始猛吃。 方圆知道,他说的这些话对秦大川已经起到效果了。 至于效果能管多久--没谁能看懂大川哥那颗不安的心。 既然夏总陪同尊贵的楼总来了,保安队这些人也不喝饮料了,大家都加快了吃饭的速度:没办法,跟大人物在一起吃饭,确实会有压力感的,还是赶紧吃饱了去外面,尽情呼吸自由空气来的畅快。 哒、哒哒,就在方圆狼吞虎咽时,清脆的高跟鞋鞋跟敲打地面声,从那边响起。 已经吃个差不多的老刘抬头,就看到一位身穿黑色职业套装的知性美女,快步走了过来,好像是楼总身边的那个女秘书。 本能的,老刘脸上攸地浮上讨好的笑容,赶紧拉开椅子站了起来。 林林却没有理睬他,看着方圆淡淡的说:“方圆,楼总让你过去。” 到底是大人物的心腹秘书,喊人时连个‘请’子都会用。 方圆眼皮子都没抬,只是端起饭盒,拿着筷子往嘴里快速扒饭:“过去干啥?” 林林黛眉皱了起来,声音更冷:“楼总希望你能陪她小饮两杯。” 啥,被夏总奉为座上宾的楼总,要方圆过去陪酒? 哇草,哥们没听错吧? 就在好多员工倍感震惊时,方圆说话了:“没空,不去。” 第428章:你这是在找死! 没空,不去。 面对代表着楼总的林林,方圆说出的这四个字,听在老刘等人的耳朵里,不次于晴天打了个霹雳。 比亲耳听到林林代替楼总让方圆过去陪酒,更加的震惊。 是,现场众人中,除了夏小韵等几个人之外,知道圆哥其实很牛,可绝大部分人,知道他牛比也仅仅是因为,他曾经跟夏总关系不一般,撑破天就是在公关部时,显摆了一把,带领那帮小娘们狠狠发了几笔意外之财。 可方圆再怎么牛,好像都没牛到,刚当面拒绝楼总让他过去陪酒的地步吧? 楼宇湘那是什么人啊? 帝皇集团的老总,身价上千亿,在夏小韵面前也是仰止高山般的存在--方圆却面无表情的一口拒绝了她。 这,这也太牛了吧? 不但老刘等人心中这样想,就连林林也呆了。 倒是大川哥,这会儿忽然有了骄傲感:嚓,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你们以为这小子真是个保安啊?他可是鬼女人要找的人,敢活生生剁下涛哥手掌的恶棍。一个在普通人眼里自以为是的小女人,竟然奢想让他去陪酒,真是不知好歹。 也怪不得大川哥忽然就骄傲了,心情大悦,盖因很牛的方先生,就跟他同桌吃饭呢,还得一脸狗腿样的关怀小妹。 虽然只是关怀小妹,可小妹她哥是秦大川啊。 这层关系,已经足够大川哥骄傲的了。 “你、你说什么?” 林林满脸不信的呆愣片刻,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下意识的抬手挖了下耳朵。 “我说,我没空去陪你楼总喝酒。” 方圆放下饭盒,用手背擦了擦嘴角,抬起头看着林林,皱眉说:“看你样子,也不像聋,难道是听不懂汉语?” 就在林林代替楼宇湘让方圆过去陪酒时,诺大餐厅数百号人,都已经屏住了呼吸,直愣愣的看着这边。 所以方圆说话的声音虽然不高,可大家听得都很清楚。 林林自然也能听清楚,因为她一不是聋子,而不是听不懂汉语,再次呆愣下后,怒气迅速浮上小脸,正要发火,却听一个很温柔的女声说:“方圆,请原谅我手下的无礼(林林连个请字都吝啬的说,很没礼貌啊),请方圆过来喝一杯吧。” 能把一句很普通的话,说得这样好听(可不是单纯的好听,而是透着股子让人无法抗拒的媚意,不是夏小韵这种原装货能表达出来的)的人,当然是楼宇湘了。 方圆看向了那边,笑了下说:“还请楼总原谅,我的本职工作是不许上班喝酒的。” 楼宇湘的俏脸上,依旧带着最可亲的笑意:“我可以请夏总特赦你,今天中午能喝酒的--夏总,你不会责怪我破坏了你公司的规矩吧?” 夏小韵眼眸一转,笑了:“当然不会,规矩是人定的。” “听到了没有?方圆,请过来吧。” 楼宇湘,第二次正式向方圆发出了邀请。 方圆站了起来。 楼宇湘脸上的笑容更盛,夏小韵的眼神却有些变冷。 但方圆接下来的话,却让她双眸中浮上了笑意:“都说没空了,不去。” 楼宇湘脸上的笑容,蓦然凝固了下,缓缓收敛,淡淡的说:“方圆,这样不给面子?” “楼总,我只是公司的一名保安,咱们之间还真没啥面子可言。” 方圆实话实说:“我不用给你,你也不用给我。” 楼宇湘没有再说话,却看向了夏小韵。 就像所有强势女人那样,尤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她是绝不会丢了面子的--方圆越不过来,楼宇湘就非得逼着他过来! 好吧,咱们不是一个公司的,你不用给我面子,可你自己公司老总的面子,总得给吧? 夏小韵当然清楚楼宇湘此时心里怎么想的,所以她只能站出来,以老总的姿态说道:“方圆,你过来。” “没空,不去。” 面对自己老总的招呼,方圆竟然也是这四个字。 夏小韵登时愣住,双眸攸地眯起,淡淡的问道:“你有什么事?” “我女朋友喝多了,我得照顾她。” 方圆伸出右手,揽住不胜酒力下已经趴在桌子上的秦小冰的小蛮腰,把她搀扶了起来,很正人君子般嘴脸样,说:“我女朋友说了,不许我在外面跟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一起喝酒。抱歉了啊,我这个人有些惧内。” 咣! 又是一声晴天霹雳,把餐厅内所有人,都给震得外焦里嫩。 嚓,他竟然当众讽刺楼总是不三不四的女人!? 哥,圆哥,圆哥哥,你真是俺亲哥啊,不畏强权--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好像叫姿色不能淫,此乃大丈夫也。 就算楼宇湘的心机再深,可被方圆当众讽刺不三不四后,一张小脸立即通红,猛地抬手,重重拍在了桌子上。 “混蛋,你这是在找死!” 就在大家伙心疼楼总那只小手会不会很疼时,林林实在忍不住了,娇叱声中,纤腰半拧,修长的右腿旋风般踢出,小皮鞋那足够七寸的鞋跟,钉子般的,狠狠刺向方圆的面门。 “哎哟!” 方圆貌似没想到林林会突然动手,惊叫一声中赶紧低头闪避--但他只避开了要害处,右肩却没有避开,被高跟鞋狠狠砸在了后肩! 砰的一声大响,方先生就像恶狗扑食那样,脸朝下的狠狠砸在了桌面上,震得饭盒,筷子啥的都飞起来了,足够证明林林这一脚的力气,有多么的大。 数百双眼睛,都亲眼看到了方圆被林林一脚砸在了桌子上,但除了混在人群中的某个至邪之物外,谁也没看出被震飞起的一支筷子,趁机利箭般刺在了林林右腿上。 这地方有个穴位,叫环跳穴,一旦被点中,整条腿在瞬间就会失去力气。 所以毫不知情的林林,在一脚砸中方圆后,正要本能的收腿,再做其他事时,却没有收回去,反而身子一个踉跄。 就在好多人,为知性美女当前摆出的一字马架势而赞叹时,大川哥却忽然抄起一个酒瓶子,抡圆了就狠狠砸在了林林脑袋上,暴喝一声:“草,你敢揍我妹夫!” 砰! 酒瓶子炸响声中,本来单挑能揍七八个秦大川的知性美女,立即双眼翻白,烂泥似的瘫倒在了桌子上。 话说大川哥辞职后,在江湖上瞎混的这两年,也不完全是瞎混,还是能学到一些穷凶极恶的小本事(输光了后,连人都干杀的,还怕打架啊),所以这一酒瓶子,无论是力度还是角度,也是拿捏相当到位的(就是能干昏对方,却不会出人命)。 别看大川哥现在把方圆给恨的牙根都发痒,可在他的潜意识内,他终究是跟方先生‘同生共死’过的(特指在涛哥地下赌场的时候),更何况小妹对这混蛋,貌似不一般的好呢? 再加上方圆刚才也说了,他得陪女朋友--大川哥受他影响,这才本能的喊他为妹夫了。 总之,大川哥趁机动手,只是把方圆看成了自己人,压根没怀疑:这家伙不是很牛比吗?怎么会被一女人给踢中了的事实。 秦大川的突然暴起,就把餐厅的紧张气氛,彻底推到了高、潮。 那些到背着双手,满脸忠心耿耿站在楼宇湘身后的保镖们,眼见林林秘书竟然被人拿酒瓶子爆了脑袋后,想都没想,就齐刷刷的发一声喊,挣开链子的恶狗般,扑了过来。 “草,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看傻了的刘广利,这时蓦然清醒--可真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大喝声弯腰拎起椅子,高声骂道:“兄弟们,抄家伙,干他娘的!” 保安工作,绝对是都市中的底层工作。 干保安的,基本都是来自乡下的汉子。 乡下汉子在城里人面前,或许会自卑,发自本能的渴望讨好每一个人。 但毫无疑问的是,乡下汉子的血管里,却流淌着不曾被都市(邻里之间的冷漠无情,机关上的尔虞我诈)感染的热血,或者说是华夏男儿顶天立地的本性。 所以在看到保安队的弟兄(无论这个人是不是方圆)要被人欺负后,刘广利马上就做出了最本能的反应,那张本来很猥琐的脸,也变得狰狞可怕。 刘广利的话音未落,十几个保安全部抄起了家伙,眼珠子竟然瞬间充血,丝毫不考虑自己这些人,根本不是那些专业保镖的对手,嗷嗷叫着就扑了过去。 眼看冲在最前面的刘广利,就要把椅子砸出去,楼宇湘的保镖,也即将腾身纵起,忽然又有一声爆响传来:砰! 接着,有个清脆的娇叱声响起:“都住手!” 却是夏小韵及时抄起还没打开的一瓶红酒,狠狠砸在了桌子上。 受这一声爆响的影响,正斗牛似的扑向对方的刘广利、保镖们,都本能的停住了动作,抬头(回头)向那边看去。 “楼总,你的手下有些放肆了。” 夏小韵及时制止一场恶战后,脸上才没显现出丝毫的得意(比这大好多倍的场面,小夏妹妹可是见识过了,实在没必要大惊小怪的),看着楼宇湘的眼神,无比的平淡,还有一丝反感。 夏小韵虽说有些脑残的嫌疑,不过却是很护短的。 今天的此时,哪怕不是因为牵扯到方圆,她也会站出来这样说。 至于明明很能打的方先生,为啥甘心被林林砸一鞋跟--夏总没空去管那些。 老天爷作证,楼宇湘这是第一次,用认真的眼光,重新审视夏小韵。 在楼宇湘看来,夏小韵就算能为一个小保安(方圆)出头,甚至不惜放弃合作,那也仅仅是她想趁机收买下属员工的人心。 更何况,那时候楼宇湘能不能跟她合作,还不一定呢。 可现在,楼宇湘已经明确表示出,她要跟神通快递合作了,夏小韵依然‘不顾大局’的站出来护短,这就足够证明了什么。 她,必须得重新审视这个女孩儿了! 第429章:我配不上她的 楼宇湘此时的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就像压根没看到刚才一触即发的一幕那样,依旧淡淡然的坐在那儿,微微抬头看着夏小韵,目光平静。 夏小韵站着,也看着她的双眸,不卑不亢的神态自若。 两个女子凝视着对方一声不吭时,餐厅内静悄悄的,落针可闻。 可没谁敢搞出点声音来,真怕会被极度压抑的气氛,给绞成碎片的。 足足过了十几秒钟后,楼宇湘才笑了下,淡然说道:“陈宗华,回来吧。” 陈宗华,就是她的保镖小头目,受林林的直接领导。 楼宇湘的话音未落,夏小韵也看向了刘广利:“老刘,都放下家伙。” “是。” 刘广利马上就放下椅子,转身冲兄弟们挥了下手时,才抬手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心想:好险,幸亏夏总能及时喊停,要不然老子大开杀戒后肯定得去坐牢了…… 陈宗华等人也答应了一声,急匆匆的走过来,搀扶着还在翻白眼的林林,目光阴狠的看了秦大川一眼,意思是说:小子,咱走着瞧,没完! 大川哥不屑的撇撇嘴,晃了晃手里的半截酒瓶子:尽管放马过来,老子随时奉陪! “夏总,你说我手下放肆,可我想问问,你有没有听到方圆说什么?” 等手下回来后,楼宇湘才开始追究责任:“我好心请他过来喝酒,他却暗讽我是不三不四的女人,难道这也怪我秘书惩罚他?” “我很不明白,依着楼总你超然的地位,怎么会格外青睐于我公司的一名小保安?” 夏小韵避而不答楼宇湘的问题,反问道:“是不是楼总怀疑,方圆就是惨伤你两个手下的罪魁祸首,你才对他感兴趣,故意表示亲近,想查清后再对付他?” 不等楼宇湘说什么,缓缓坐下的夏小韵继续说:“楼总,依着你的身份地位,却用这种手段,处心积虑的对付一个小保安,实在有些自降身份了。” 楼宇湘笑了:“呵呵,夏总请继续说。” 夏小韵也没客气,看了眼被搀扶在椅子上的林林,说:“我相信,所有在场的人,都能看出方圆是个惧内的人,不想守着他女朋友,跟别的女人喝酒--也包括你,楼总。可你却一再要求他过来作陪,他可能是有些不耐烦,才说出了那句话。” 夏小韵在说话时,楼宇湘没有插嘴,只是微笑着点头。 “在我、我们高层的心里,你楼总绝对是不能被冒犯,有求必应的大贵人。但在我们公司一个小保安的心里--呵呵。” 夏小韵轻笑着,拿起盘子里的一块黄瓜,翻来覆去的看了几眼,才说:“或许,你,还有我,在他心里,比这块黄瓜高贵不了多少,远远不如他女朋友跟他说过的那句话。” 楼宇湘再次点头,承认夏小韵说得有理。 夏小韵放下黄瓜,继续说说:“可我们却不这样认为,以为你受到了一个小保安的羞辱,所以你的保镖,才猝然发难,当众殴打我们的员工,继而激起了众怒,差点酿成一起群殴事件。” “所以我说,楼总你的手下有些放肆了。” 夏小韵再次看向了林林,淡淡的说:“这可能是价值观的分歧吧?在她眼里,楼总你是绝不能被羞辱的。可在方圆眼里,或许我们这伙人都加起来,也比不上他女朋友的一根小手指,一句话。” 顿了顿,夏小韵才看着楼宇湘,认真的说:“我建议,这位小姐(林林),应该向方圆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定的精神、伤害损失。” 啊,夏总没吃错药吧? 咱们可是沾了大光的,更何况还得求着跟人家合作,你却让那位知性美女,给小方赔礼道歉? 还没有等楼宇湘做出任何反应呢,神通快递这边的绝大多数人,就觉得夏小韵这要求,简直是太过分了。 楼宇湘的眉梢,猛地抖动了几下,看着夏小韵的眼神冷了下来:“夏总,我没听错吧?” “我说得很清楚。” 夏小韵点了点头。 楼宇湘也点了点头,再次问:“那你的人,用酒瓶子砸伤林林,又怎么说呢?” 夏小韵垂下眼帘,淡淡的说:“有些人吃亏,纯属自找的。” “放肆!” 站在楼宇湘身后的陈宗华,再也无法忍受夏小韵的狂妄了,低喝声中正要再说什么,楼总白生生的小手却举了起来。 他马上闭嘴,退了回去。 “夏总,我对你是越来越感兴趣了。” 楼宇湘的脸色,重新恢复了正常:“你说得不错,我的确怀疑方圆跟我手下被暗伤有关,所以才想亲近他,试探他。但现在看来,我多心了。而且,那晚事发后,我也暗中打听过了,方圆跟夏总以前的关系,貌似很不一般,所以才这样尽力维护……” 夏小韵打断了她的话,皱眉道:“楼总,有必要谈这些吗?” “不好意思,是我失言了,还请夏总原谅。” 楼宇湘抱歉的笑了下,接着点头:“好,等林林醒来后,我会让她给方圆赔礼道歉的。唉,没办法,谁让我越来越欣赏夏总你,必须要跟你合作呢?” “给我赔礼道歉就不必了,我只是个小人物,没必要因为我,让两位老总闹得不愉快。” 不等夏小韵说什么,那边就传来了方圆的声音。 楼宇湘回头看去,就看到这小子,一副呲牙咧嘴的疼痛样子,在说完这句话后,就跟秦大川一起搀扶着秦小冰,在刘广利等人的簇拥下,快步走出了餐厅。 “他真是个有趣的男人,我喜欢。” 目送方圆等人走出餐厅后,楼宇湘忽然笑着问夏小韵:“夏总,既然他只是你的前男友,那么我想你不会介意,我欣赏他吧?” “这个倒是随便楼总,我没权,也不想去管谁去欣赏他。” 夏小韵嘴角微微抽了下,说:“不过看在楼总你大度的份上,我还是想提醒你--他的私生活非常糜烂。楼总跟他交往,会有损你清誉的。” “我楼宇湘,一个死过三任丈夫的寡妇,哪儿还有清誉可言?” 楼宇湘笑了,端起酒杯缓缓转着:“更何况,我只是欣赏他,却没说要让他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 “我会拜倒在那小娘们的石榴裙下?滚蛋,瞎说啥呢!” 听满脸贼笑兮兮的秦大川,说在看到楼宇湘再三邀请方圆,会以为他最终会屁颠屁颠的去陪酒时,方圆抬手就在这家伙的脑门上敲了下。 “哎哟,卧槽,你敢对大舅子动手!” 这个人啊,一旦从心底接受别人后,就不会在意称呼了,就像秦大川的这句话,算主动坐实了方圆这个妹夫。 “嗯--” 一声慵懒的轻哼声传来,却是躺在休息室木板床上的秦小冰,沉睡中翻了个身,一只修长的腿搭在了床板外,抱住毯子时伸了下小舌头,嘴角已经流出亮晶晶的哈喇子了,模样无比的可爱。 这孩子为了感谢刘广利等人照顾方圆、跟她哥,愣是把自己给灌醉了。 不过醉了也好,最起码没有看到方圆等人打架的那一幕。 翻了个身后,她也不知道梦到啥好事了,干净的小脸上,浮上了恬静的笑容。 看着这张干净的脸,方圆愣了片刻,才叹了口气,抬手拍了拍秦大川的肩膀,认真的说:“以后别说我是你妹夫了--我,我很脏,真配不上她的。” 秦大川能看出方圆说得是真心话,下意识的点了点头,才说:“我也知道你很脏,更能装,确实配不上小冰。我也就是随口说说罢了,压根就没把你真当妹夫来看。” “这样最好。” 方圆笑了下,抬脚走出了保安休息室,来到了外面的值班室内。 值班室内,老刘等人还陷在齐心协力抵抗强敌的热情中不能自拔,纷纷拍着心口,说啥要不是夏总及时喊停,老子非得让些黑皮狗(楼宇湘的保镖们,身穿黑色西装的,跟保安制服一样),知道花儿为什么那样红。 看到方圆出来后,才讪笑着停止了大吹特吹。 方圆走到桌子前,高声说道:“今晚,圆耀酒店贵宾包厢,不见不散!不能去在家值班的哥们,也别委屈,每人两瓶顶级茅台,一条中华烟,会有专人送来的!” 方圆很清楚,感谢这群质朴的汉子们,实在没必要拽文调字的,倒不如直接请他们去海吃一顿来的实惠。 果然,方圆的话音未落,保安队值班室内,就响起了兴奋的狼嚎声。 更有甚者,开始拍桌子,砸板凳。 却没有谁客气,说不用去那种昂贵地方消费了吧? 谁不知道圆哥在公关部时,仅仅从彩虹药业就得到了180万的回扣? 绝对的百万大富翁啊,谁要是跟他客气,那是看不起圆哥的! 就在秦大川掏出一盒外烟,撒给大家,籍此来感谢这群男人时,方圆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铁辽打来的。 “你咋有空给我打电话了?” 方圆走出值班室,来到了停车场内后,才接通了铁辽的来电。 “水暗影,去了北朝。” 铁辽在那边淡淡的说了一句,不等方圆有啥反应,就扣掉了电话。 那娘们去了北朝? 方圆拿着手机,眉头紧紧的锁了起来。 前几天,方圆一个电话,就把水暗影从千里之外的京华,召来了唐王,把九幽王给的那些东西,交给了她,本意是想送她一个功劳来着。 方圆就算用脚丫子去想,也能想出那张地图,对华夏相关部门来说,有多么的重要,肯定会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最快的反应。 可他就算用脚丫子去想,也没想到水水姐,会去了北朝。 水暗影来唐王时,曾经告诉方圆,说她目前在某秘密部门,担任后勤工作,不用再亲临一线去厮杀了。 现在铁辽却忽然給他打电话说,那娘们去了北朝! 她为什么要去北朝? 方圆觉得,他好像应该能理解。 第430章:傻女人,心虚女人 阳光依旧明媚,刘广利等人的笑脸依旧那样可亲,来往美女的腿子始终那样养眼,可方圆在接了铁辽的电话后,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 因为他能看出,水暗影现在不是跟他玩游戏了。 而是动了真情。 用句不要脸的话来说就是:圆哥用他男人的魅力,让那个小娘们枯萎数年的心儿,又活了--但很遗憾,无论她有多么的渴望,想跟方圆演绎一出‘夫妻双双把家还’的好戏,这家伙都不领情,把她极力向外推。 那天驱车狂奔四个小时,从千里之外赶来的水暗影,在黯然离开后,心态彻底发生了变化,觉得她活在这个世界上,委实没啥意思,这才决定重走以前的老路,去过那种刀口舔血的日子,以寻求刺激,挥霍她没意义的青春,最好是死在外面。 她真死在北朝,方圆会不会觉得愧疚? 水暗影敢肯定,方圆在得知她死在外面的消息后,就算喝大醉了再放鞭炮来庆祝,可心里也会苦的要命--她是因为他的薄情而死,这个男人注定会被钉在负心汉的木架上,被世人唾弃。 至于用自己的死,来换取男人的后悔这种事,到底是值不值得,女人从来都不会去想,要不然每年也不会有那么多姑娘,为被男朋友甩开而寻死觅活的了。 男人算是理性动物,他们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又该舍弃什么。 女人却是感性的,脑袋瓜子一热,不用动员,就敢抱着炸药包去炸碉堡的。 可是,假如小水水死后,才知道方圆的真实情况,她会不会后悔自己死的很不值? 方圆不知道,只能确定心情很不好,尤其是在接连拨打水暗影的手机,都提示关机后。 他还知道,水暗影是故意关机的,就是不想听他再叨叨什么。 她的死志已决,谁都无法劝回。 带着必死之心,去执行那种随时都能挂了的任务,就算傻瓜也能猜出,她活着回来的希望性不大。 方圆觉得,他得做点什么,在那个娘们发疯时。 他开始拨打铁辽的手机--关机了。 方圆默默的收起了手机,没有埋怨铁辽:他现在很可能也已经踏上了前往北朝的路,这绝对是一次级别最高的绝密计划,能给方圆打来电话说水暗影的事,就已经是违背纪律了。 “妹夫,发什么呆呢?” 就在方圆站着停车场一角,遥望着东北方向时,秦大川晃着膀子走了过来。 就在刚才,秦大川还答应方圆,说以后不再会喊他妹夫了,以免亵渎了秦小冰。 可话还在屋梁上魂绕,秦大川就再次这样称呼方圆了。 不过很明显,他这次喊妹夫,可是调侃的语气。 方圆转身看着他,也没说话,就这样看着他,很古怪的样子。 秦大川被方圆看的心里发毛,先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确定裤子拉链没有敞开后,才摸了摸腮帮子,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嗨,嗨,别用这么恶心的目光瞪着我,我又不是那个楼宇湘。” “如果有个女人很喜欢你,却因为你的拒绝,她就想不开去寻死,你会咋做?” 方圆没有理睬秦大川的胡说八道,很突兀的问出了这个问题。 “啊,啥?你说小妹会为你寻死觅活?” 秦大川大吃一惊,随即嗤笑出声:“切,你特么仰着身子想好事了吧?小妹或许有些在乎你了,但她绝不会为了你就--呃,那个女人,不是小妹?” 方圆皱眉,倚在墙上拿出烟,递给秦大川一颗:“我得说多少次,你这个猪脑子才能记住,我跟你一样,是把小冰当小妹来看待的?” “你好像一次也没跟我说。” 秦大川点上烟,八卦气息十足的问道:“快说给哥们听听,那个肯为肯寻死觅活的傻女人,是谁?” 一般来说,嗜赌的人脑子都很好用,秦大川从跟小妹有关的误区中走出来后,马上就猜到了什么。 “你先回答问题。” “那我得先问个问题。” “啥问题?” “那个女人漂亮吗?” “漂亮。” 方圆沉默片刻,才说:“相当漂亮,还很有钱,很有势力,也有能力。” 大川哥立即展开了丰富的联想:“有钱有势有能力还很漂亮,再加上对你又特瞎了眼的痴情--是楼宇湘那样的吗?” “差不多吧。” 方圆想了想,觉得水暗影跟楼宇湘,在某些方面还真是有些相似。 “卧槽,你傻了啊?竟然放着这样的极品美女不泡,却眼睁睁看着她爱你爱的死去活来,她要是真有个三长两短,你特么就算下地狱,也不能被全世界的男人原谅!” 秦大川立即蹦了起来,猴子屁股着了火般的,就差采着他头发问话了:“那个女人是谁?她现在哪儿?快跟哥们说说,我去好好劝劝她,让她明白这个尘世间,优秀的男人不止你一个!” “痴呆。” 方圆不屑的吐出两个字,抬手推开秦大川,缓步走出了停车场。 秦大川先问水暗影漂亮与否,就是带着‘不漂亮就随她自生自灭’的念头--这种无耻男人的想法,方圆当然能理解。 不过那家伙有些话说得好像也不错,可问题是,就算方圆现在就去找水暗影,又去哪儿找呢? 毕竟铁辽等人本次的任务秘密等级,是绝顶机密,可不是方圆能动用‘鸡鸣狗盗之徒’,就能查出来的。 更何况,山羊现在已经远赴昆仑,守护那个女孩子的康复,方圆现在无人可用。 他特别后悔,不该威胁龙头不许派人监视他的。 如果有那些人在,方圆能通过他们联系到龙头,继而得知水暗影一行的行动计划了。 该怎么找到龙头呢? 方圆坐在停车场外面的马路牙子上,呆望着前面的车流。 一个年轻的长腿女孩儿,可能是在跟男朋友打电话,甜甜的笑着走过方圆面前时,那笑容是那样明媚--明媚? 看着女孩儿的背影,方圆脑海中忽然有灵光闪过,赶紧拿出了手机。 叶明媚。 那个女人,除了有让方圆看不起的放荡外,还有一个别人比不上的优势:那就是在华夏官场上的人脉! 方圆希望,叶明媚能帮他联系到龙头。 凭借出色的记忆力,方圆在拨打叶明媚的手机号时,发现自己的手指--竟然在发颤:原来,他是那样的在乎水暗影,无论他有什么借口去排斥他,那个表面放荡的女人,都已经在他心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 或许,是因为水水姐对他,付出了真情吧? 嘟,嘟--万幸,叶明媚的手机没有关机,但却没人接听。 “特么的,死哪儿去了?” 方圆烦躁的低声咒骂了句,再次重拨。 方圆才没有觉得过,拨打手机时嘟嘟的声音,是那样的漫长。 漫长到几乎让他想发疯。 幸好,就在最后一声嘟嘟快响起时,那边终于接起了电话。 叶明媚明显有些喘息的声音传来:“你谁?” 方圆从京华回唐王后,就已经换掉了手机号码,所以叶明媚才不知道他是谁。 像叶明媚这种很有身份的,是不会随意乱接不明来电的,尤其是在她游泳时。 坐在泳池旁藤椅上看报纸的燕春来,把手机递给她,说这是第二次来电后,她才抹了把脸上的水珠,坐在了池边。 “方--” 正用雪白的小脚丫,随意踢踏水面的叶明媚,眼睛猛地一亮,脱口说出一个字后,立即意识到丈夫还在旁边坐着呢,赶紧抬手捂着嘴,打了个哈哈:“啊,哈哈,原来是你啊,好久不见你了,死哪儿去了,也不打个招呼?” 叶明媚说着抬腿站了起来,看似随意的走向泳池对面时,偷偷瞥了燕春来一眼。 她的男人,依旧在低头看报纸,就像以往那样,才不介意她会跟谁通话。 没有谁能比燕春来,更能了解叶明媚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这是个外表、本性相当放荡的女人,可骨子里却偏偏存有让人难以相信的传统--从来不会做对不起丈夫的事。 叶明媚的心狠手辣不讲理,也是举世皆知的,再加上燕家在华夏的地位,唯有那种傻到极点的男人,或许才会生起要泡她的念头。 可问题是,叶明媚会喜欢一个傻到极点的男人吗? 答案很明显:不会。 既然能吸引女人的男人,把叶明媚当做最大的危险来躲避,她又不可能去喜欢傻比男人,那么燕春来还有什么不放心她的呢? 更何况,燕春来对她也是很有愧疚的(在那方面无法满足她,可谓典型的空守宝山却去要饭),唯有无止境的纵容她,才能略略补偿一些。 不过很明显,就算燕春来为补偿叶明媚,把整个世界都送给她,也不愿意去戴绿帽子的--燕春来脾气好,也只是在家里而已。 也正是燕春来的纵容,叶明媚才会变成当前的恶毒女人。 她也很清楚,只要能坚守燕春来一个男人,那么就算她怎么折腾,哪怕是指着他鼻子骂他废物,说是要去找八百个男人来舒坦,男人也只是苦笑着点头,屁都不会放一个的。 叶明媚以前有那么大的底气,那是因为她忠诚于燕春来。 现在她的底气不足了,要不然也不会在看到方圆打电话来时,会做出心虚的本能动作--拿着手机,去另一边接电话。 这在以前,是从没有的情况。 她心虚,忽略了。 燕春来,却不会:他依旧脸色温和的低头看报纸,但如果有人能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他的目光,只固定在一个地方。 “你特么死哪儿去了呢,这些天我几乎每天都得给你打电话--要不是后天就是他生日了,我肯定会杀到唐王,去掐死你个混蛋。” 叶明媚坐在泳池那边的藤椅上,背对着丈夫,轻轻摸着自己的腿,觉得某个部位开始迅速升温。 第431章:让我去给她当马夫? 食色,性也。 这是老祖宗早在数千年前,就已经得出的正确结论了。 近代又有一位女作家,用更通俗的话,来描述了男女间的爱情:得到男人的心,要通过他的胃;得到女人的心,则是要通过她的那个啥(很有名的一句话,网上一查就知道)。 燕春来是用他的肆意放纵,来让叶明媚这绝世佳人对她死心塌地的。 此前在叶明媚的潜意识内,与其说燕春来是她的丈夫,倒不如说是她的慈父--就像许多溺爱小女儿的父亲那样,对她是有求必应,随便她折腾,都不会怪她。 但在‘尝试’了方圆后,叶明媚才知道燕春来赐予她的放纵,远远不如某个混蛋,更让她着迷,觉得自己没有白白来这个世界上走一遭。 就像张爱玲说过的那句话:通过滚炕,方圆征服了叶明媚的心。 让她再也无法放弃他,不能没有他。 哪怕她知道,男人打心眼里看不起她,只是把她当做了一个能给他舒服的玩具。 女人,越是特立独行的女人,思想就越复杂,古怪,就像叶明媚,在听到方圆的声音后,身体就起了反应,继而影响到了声音,好像有一汪春水往下流。 “我这段时间很忙,至于忙啥,以后再告诉你。现在,我有一件十万火急的大事,想让你帮忙。” 方圆当然能听出叶明媚的声音中,已经带有明显的春天味道,不过当前才没那想法,很干脆的说明‘来意’后,又说:“现在除了你,就再也没谁能帮我这个忙了。” 当一个女人,特别在乎(不管是爱,还是因为身体享受)某个男人时,都会以帮他而感到自豪,就算叶明媚也不能免俗:“哼,我就知道你没事不会给我打电话的。说吧,想让我帮你做什么?要钱吗?” 方圆回答:“帮我寻找水暗影的消息。” “你找水丫头?” 叶明媚满腔的热情,刷的下降了很多,已经伸进泳衣内的左手,停住了,淡淡的说:“怎么,你真喜欢上她了?” 在把方圆当做可居的奇祸后,从来习惯吃独食的叶明媚,就不希望别的女人,来跟她分享方先生了,哪怕是她唯一的闺蜜水暗影。 为此,还郑重警告过她:你敢跟我抢方圆,就得死! 现在,失踪的方圆忽然打来电话,却是为了水暗影,叶明媚能不愤怒? “少扯这些没用的狗屁。” 方圆没好气的回了一句,接着简单解释道:“那个不自量力的傻娘们,为了逞英雄,要去执行一次相当凶险的任务,活着回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我必须得把她拽回来。可不知道她现在哪儿,只能给你打电话,希望你能帮我。” 叶明媚冷笑:“哼哼,你很关心水丫头的生死嘛。” “废话,再怎么说,她也是我法律上的媳妇,尽管我跟她之间是清白的。” 方圆说:“叶明媚,我知道你心里是咋想的,怕那傻娘们跟你争老子。但你想过没用,如果她死了,你以后拿啥借口来跟我私会?” “呵呵,你说得貌似有些道理。” 叶明媚轻笑了声,回头看了眼依旧在看报纸的燕春来,才说:“好吧,我可以替你打探她的下落。但前提是,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快说。” “我从京华回来后,就一直呆在家里,除了被生意上的那些破事缠着外,主要是因为大后天就是他、我丈夫的生日了。我们订好,大后天晚上要在圆耀酒店的贵宾层,为他庆生。” “你丈夫过生日,管我屁事?” 方圆小声骂了句。 叶明媚淡淡的说:“我希望在大后天的零点过后,你能出现在酒店贵宾层的1616号套房内。到时候,我会把水丫头的下落,亲口告诉你。” 那边的方圆没吭声。 他当然能明白叶明媚这番话的意思,就是想跟他恩爱罢了。 方圆不介意跟这么一个‘绝世高手’恩爱,哪怕身中尸毒,但只要戴上套子,估计问题还是不大的。 他只是反感这娘们的做法,也太过分了些,竟然要在她丈夫的生日那天,跟他秀恩爱,这对某个男人来说,绝对是最大的耻辱。 方圆不在意叶明媚的丈夫是谁,就像他祸害这娘们时,一点犯罪感也没有那样,但却不想去羞辱一个可怜的男人。 等了片刻,没等到方圆说话后,叶明媚无声的冷笑道:“哼,不愿意就算了。” “好,我答应你,希望你别让我失望。” 那边的方圆,低低的说了句后,就扣掉了电话。 看着悠忽一亮的手机屏幕,叶明媚嘴角弯起一丝得意的笑,接着站起来,袅袅婷婷的走向了燕春来。 始终在看报纸的燕春来,在她温柔的好像猫儿那样,跪坐在他前面,莲藕一样的胳膊搭在他膝盖上时,才看向她,脸上带着慈父般的微笑。 不等他说什么,叶明媚就抢先说道:“是水暗影老公打来的电话。” 当初方圆在秀水广场向水暗影求婚,俩人并扯证的事儿,在某个圈子里,可不是啥秘密,燕春来没理由不知道,毕竟那是他老婆的唯一闺蜜。 所以,他才笑了下,问:“是那个叫方圆的年轻人吗?” 同样,燕春来对方圆也不陌生,更知道自己老婆当初可是咬牙切齿的,要把他撕成碎片的。 不过没想到,他却成了水暗影的丈夫,叶明媚总不能再对付自己闺蜜老公吧? “嗯,就是那个姓方的。” 说到这儿时,叶明媚冷笑一声:“那个混蛋可能做了对不起水丫头的事,那丫头一怒之下,竟然主动要求重回某强力部门,要去参加一次相当凶险的任务了。这小子找不到水丫头了,终于怕了,没辙了,就给我打电话,让我托关系查寻水丫头的下落,希望能说服她回心转意。” 叶明媚,终究是个相当聪明的女人。 哪怕她有一万个把握,相信丈夫不会怀疑她跟方圆之间,有着对不起他的肮脏关系,可还是要把方圆为什么要给她打电话的原意,如实告诉了丈夫。 当然了,就是打死她,她也不会说出1616房间那件事的。 只是,叶明媚还是没有意识到,正是她的主动坦白,才会更加让人生疑。 燕春来的目光,看似很随意的,从叶明媚胸上的那个小伤疤上扫过(叶明媚回来后,就跟他解释,说这个烟疤是在跟水暗影喝醉酒后,不小心落上的)后,才轻笑了声:“水丫头人还是不错的,那就去帮她吧。” “唉,真懒得管他们那些破闲事。” 叶明媚低低叹了口气,这才站起身,拿起一条白浴巾披在身上,踩上高跟鞋,哒哒的走向了前面的别墅。 她的影子,被西方的太阳拉长,盖在了燕春来的脸上。 使那张脸,看起来是那样的阴沉。 人在心情不好时阴沉着脸,是一种很正常的反应,尤其是在看到自己讨厌的女人,故意让司机停下车子,微笑着跟自己说话时:“方圆,什么时候有空,我想单独请你喝一杯。” “啥时候也没空。” 方圆无视林林狠狠瞪着他的眼光,看着楼宇湘那张精致的小脸,皱眉说:“楼总,我只是一个小保安,除了长的帅气一点外,并没有任何长处,更没有残害你保镖的能力。我在你眼里,就是一个小蚂蚁般的存在,以后别再来纠缠我了,好吧?” 不等楼宇湘说什么,方圆就快步走进了停车场。 “小蚂蚁?呵呵,小蚂蚁能用这种口气,跟一只凤凰说话吗?” 望着方圆走远的背影,楼宇湘呵呵轻笑道。 “楼总,是不是可以走了?” 等了足有十几秒后,林林才低声请示。 “嗯,走吧。” 楼宇湘回过头来时,车窗缓缓升了起来。 车子驶上主干道时,楼宇湘闭上了眼睛,却淡淡的说:“林林,晚上后你再来向方圆赔礼道歉--他今晚值夜班的,顺便代替我请他去下榻酒店小坐。” 林林愣了下,接着小声问:“如果,他拒绝呢?” “那就让九号来找他吧。” 楼宇湘的声音,更轻。 林林眼里闪过一抹不忍,却没说什么,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林林虽说骄傲了些,不过人性却不坏,就像她知道楼宇湘让九号来找方圆,是一种什么意思那样。 方圆当然不知道,今晚会发生一些什么事,想着心事走到总部大厅门前时,才发现夏小韵,在劳拉的陪同下,就站在台阶前。 “夏总。” 方圆知道,夏小韵站在这儿,是送楼宇湘的,也没多想,打了个招呼正准备走向保安值班室(值班室在大厅东边的侧门处)时,却听她说:“你等等,我有话要跟你说。” 方圆只好站住。 夏小韵却向停车场西侧走了过去,劳拉转身上了台阶。 方圆只好跟了过去。 停车场西侧是一矮墙,墙那边是小河。 夏小韵双手环在胸前,背对着方圆低头看着墙外的河水,很久都没说话。 方圆只好问:“你不是有话要说?” “帝皇集团已经决定,要跟神通快递,打造唐王的第一家女子会所了。正式谈判,是下周一。” 夏小韵这才开口回答。 “这是好事啊,不过没必要跟我说吧?” 方圆漫不经心的说。 “她两次,向我提出了同一个条件。” 夏小韵转身,看向了方圆。 方圆没说话,就听她缓缓说道:“楼宇湘,希望你能去帝皇集团工作,职务暂定为小车班司机班长,享受副总待遇,算是她的专车司机了吧。” “草,让我给她当司机?她脑子是不是有病啊?” 方圆骂了句,问:“你答应了没?” “我有权利,替你答应吗?” 夏小韵反问道。 方圆马上说:“我不去。别说是给她当马夫了,就算给她当副总,老子也不稀罕。” “可她不会罢休的。” 听方圆这样说,夏小韵眼里闪过一抹温暖。 第432章:你死了,就好了 对于楼宇湘,夏小韵并没有太深的了解。 不过却能看出那个小女人,绝对是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就像她丝毫不介意,跟夏小韵亲口说,她已经‘克死’了三任丈夫那样。 至于楼宇湘为什么这么‘欣赏’方圆,夏小韵能推断个差不多:还是想通过他,来查出是谁残伤了他的两个心腹保镖。 甚至,小夏都能感觉出,楼宇湘不会这样轻易放过方圆。 因为在中午吃饭时,方圆可是让她很没面子的,竟然敢守着那么多人,暗讽她是不三不四的女人。 对此,方圆却毫不在意,撇了撇嘴鄙夷的笑了下:“嚯嚯,不会罢休,她能跟我玩出啥花来?还真以为有几个破钱,就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了?可别惹毛了我,要不然老子非得把她给办--咳,让她清醒清醒。” 方先生差点说出真心话的后果,就是让夏总的小脸沉了下来,抬脚就走:“我知道你是装出弱不禁风的样子,是在扮猪吃老虎,她要敢惹你,恰好给了你祸害她的理由,毕竟那个女人,是相当让你们臭男人心动的。” “哎,你这样说是啥意思?” 方圆追了上去:“我就算再看不惯她,可你也该知道,哥们现在碰不得女人。” “碰不得吗?” 夏小韵扭头,冷笑道:“要是戴上安全保障呢?” “吓,没想到如此清纯干净的夏总,思想竟然会这样的龌龊,都能想到用套子,来隔绝我对女人的伤害!哇呀呀,还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啊。要不,今晚咱俩……” 方圆阴阳怪气的说到这儿时,羞恼成怒的夏总,抬起尖尖的高跟鞋,狠狠踢向了他的腿子。 她知道,这厮肯定能躲得开,才不会被她踢中,所以力气很大。 可事实上,方圆却没有躲--比钉在粗不了多少的鞋跟,重重踏在他膝盖上方。 夏小韵愣了,嘎声问道:“为什么不躲?” “反正又不疼,只要能让夏总您开心,就是再来一脚,小的也是心甘情愿。” 方圆嘿嘿的笑着,心里却在大骂:死丫头,这是要踢残老子么? “你、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夏小韵慢慢放下右脚,若有所思的看着方圆:“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个从不吃亏的臭东西?别人踢你一脚,你肯定会还人两耳光。这次不躲,肯定又做了对不起我的事了--嗨,别乱看,看着我眼睛说话!” “啥事都瞒不过你。” 方圆只好看着她眼睛,犹豫了下才说:“水暗影发神经了,要去执行某件秘密任务,九死一生,我想去劝阻她。” “很危险?” “都说是九死一生了嘛。” “那你是不是也很危险?” 夏小韵向前走了一步,秀眉扬起,说道:“你不能确定能否活着回来,所以才甘心被我踢一脚?” “你要是愿意,现在我可以抱着脑袋,蹲在地上,任由你踢。” 方圆没心没肺的说。 夏小韵上下打量着他,眼神忽然亮了起来,这是兴奋的本能表现:“你真会死?” 方圆不愿意了:“咋,盼着我死啊?” “你死了,就好了。” 夏小韵轻咬了嘴唇,说出了真心话。 方圆鼓了下腮帮子,看向别处,淡淡的说:“夏小韵,龙潭虎穴我去的多了,现在也是活蹦乱跳的。而且,我很享受当前的安定日子,想活到一百岁呢。” “我也想,可有人不想,对吧?” 夏小韵凄惨的笑了下,不等方圆说什么,转身快步走向大厅门口。 “我后天就要走了。” 方圆说道。 “滚吧,滚得远远的,最好是死在外面,以后都不要回来!” 夏小韵头也不回的尖声大叫时,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上。 方圆赶紧追上去,去搀扶她。 “滚开呀,人家不想哭,懂不懂!” 夏小韵猛地推开他,狠狠擦了下脸,又深吸了一口气后,才昂着下巴,就像一只骄傲的小母鸡那样,哒哒的走远。 俩人好像吵架的这一幕,当然被人看到了:嚯嚯,以后又有扯淡时的话题了啊。 “看啥呢,信不信我把你眼珠子抠出来,当球睬?” 看到秦大川躲在一辆车后,满脸贼兮兮的样子,方圆就想当然的,把火气撒在了他脑袋上。 大川哥才不在意,嬉皮笑脸的:“我随时欢迎妹夫你来抠我眼珠子。” “唉,你还真够不要脸的,让人羡慕。” 方圆用真正羡慕的眼神,看着秦大川叹了口气,走向了值班室那边。 “你等等,我跟你说说我这半天的工作感想。” 秦大川连忙追了上来。 方圆没好气的说:“有屁抓紧放,别捂着变质了害人。” “没文化的人,说话就是这样粗俗。” 秦大川嗤笑一声后,才说:“我发现,我竟然爱上保安这一行了,就是钱少了点,干着不带劲。你能不能、咳,我是怕因为这点小事,来影响我对工作的热忱之情,让小冰失望。妹夫,你也不希望小冰失望吧?” 碰上这么个没皮没脸的东西,看在秦小冰的份上,又不能教训他,方圆还真是有些无奈,只能骂了句粗话:“草,你还惦记我那些钱是吧?别想了啊,那些钱我都有打算了,是给小冰留的。你要是还有点人性的话,就该杜绝这心思。” 方圆没撒谎。 他早就决定,要以秦小冰的名义,把那些钱去投资个项目。 不过以前没想到投资啥,刚才夏小韵告诉他要开女子会所后,方圆就脑洞大开了,准备说服夏小韵,让秦小冰以小股东的身份,拿那些钱去入股。 就像当初他为林舞儿,在国际物流投资五百万那样,现在已经产生了不菲的效益。 听方圆说,要送给自己小妹那么一大笔钱后,秦大川当然很高兴了。 不过也有些遗憾,毕竟他跟小妹,是两个人。 所以,他才希望方先生,能看在他拿酒瓶子砸了林林脑袋的份上,多少施舍个三五十万的,应该不算过分吧? 方圆才不听,就当狗放屁了。 这让紧追不舍到值班室门口的秦大川,相当生气,抬手点着方圆后背,气急败坏的骂道:“草,天底下哪有你这种不通情理的妹夫?要点好处都不给,除非哥们瞎了眼,才会答应小冰跟你继续--” 大川哥话说到这儿,马上就闭嘴了。 没办法,喝醉酒后在里间休息室内美美睡了一下午的秦小冰,这时候恰好走到门口,听到了他这番屁话。 登时,女孩儿的小脸,再次攸地通红,气的一跺脚:“秦大川,你还有没有点自尊心呀,拿着自己小妹去换好处!” “啊?我、我鬼附身了?坏了,坏了,绝对是鬼附身了,腿子怎么就不听话了呢?” 大川哥满脸白痴样的叽歪着,就像僵尸似的抬起双手,膝盖都不打弯,转身飞一般的去了。 秦小冰倒不介意秦大川称呼方圆妹夫,毕竟她早就当着夏小韵,说自己是方圆的女朋友了。 她是真受不了自己老哥,借着她的一句赌气话,来‘要挟’方圆索要好处。 这样一来,别人会怎么看她? “算了,别跟他一般见识,他就嘴上没把门的,胡说八道罢了。” 看到老刘等人都偷着笑后,方圆赶紧出面解围:“哦,对了,今晚我们保安队,要去大酒店聚餐,你也去吧。” 本来,秦小冰为了方圆俩人,就打算今晚请老刘等人的,可方圆却撒谎拒绝了。 现在他主动说出来,一来是要转移秦小冰的难看,二来是他已经当众宣布,今晚要请老刘他们去圆耀酒店海吃一顿了,那么邀请女孩儿一起去,也是很正常的。 最多,就是不透露自己请客,而是说成保安队聚餐。 至于区区一群小保安,怎么可能会去圆耀酒店那种五星级酒店聚餐--方先生相信,依着他撒谎的本事,绝对能把秦小冰,给骗的团团转。 果然,听方圆这样说后,秦小冰就暂时忘记秦大川了,立马拍手说道:“好呀,好呀,去哪儿?我请客!” “不用你请客的,公司请客--是夏总为感谢保安队同仁的辛勤工作,特批大家去酒店小聚的。” 方圆笑嘻嘻的说:“到时候,你只管带着嘴巴去吃就好了。” “吓,真的,还有这么好的事!” 秦小冰吐了下小香舌,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那个啥,我不是你们公司的员工,去参加聚会,不会被人说我占便宜吧?要不我就不去了。” “嗨,谁敢胡说你占便宜,我老刘抽烂他的嘴!” 躲在一旁的老刘,这时候适时的站出来,一副‘有我在,天塌下来又如何’的慷慨,拍着心口说:“我是保安队的队长,我说了就算!姑娘,今晚必须去!” 其他保安也都站出来,纷纷保证没谁敢管,大力邀请秦小冰必须去捧场。 秦小冰耐不住老刘等人的热情邀请,只好点头同意,却又在看到自己衣服不整齐(睡觉时褶皱了不说,貌似还流上了哈喇子),小脸登时羞红,赶紧说回家拿几盒外烟,给大家开开眼--掩面疾奔而去。 随着太阳一点点的西斜,下午下班的时间到了。 放羊般涌出大厅的员工们,纷纷跟方副队点头告辞。 方副队自然也会还以微笑,动作很规范的指挥着一辆辆车,在看到一辆白色长安汽车后,犹豫了下走了过去。 车窗缓缓落下,露出一张小脸,略带幽怨的眸子。 “嘿,小北,今晚有空没?” 方圆能看懂她的眼神(你都肯当众说秦小冰是你女朋友了,为什么就不能这样对我呢),赶紧讪笑着挪开:“有空的话,今晚跟我们保安队的兄弟们去聚餐。” “咳。” 方先生的话音未落,一声轻咳从背后响起。 他回头一看,却是身穿白色小西装的夏总,俏生生的站在那儿,双手拎着包,做无视某人状的抬头看着天。 第433章:发财的机会来了 方圆在看到漠北北车子时,就把全部心思放在她身上了,压根没注意到夏小韵,已经走到了他身后,听到了他讨好女孩儿的这些话。 同样,漠北北此时眼里只有圆哥哥一个人,更没留意幽灵般出现的夏总。 夏小韵自问,她跟方圆的关系,绝对是当世最亲的--如果不是她那个可怜的老妈,抢先一步做了让她无法启齿的事,谁要是敢讨好方圆,都得仔细着那身细皮嫩肉:夏总喜欢的男人,也是你们这群丫头片子能泡的? 所以呢,走过来本想要跟方圆说点什么的夏小韵,听他向女孩儿献殷勤后,立即就咳嗽了声,抬头看着天一副傲然神色:你给哀家仔细瞅瞅,我就站在这儿呢。 她让方圆瞅瞅,自然是希望这小子也邀请她去。 还得上一而再,再而三的邀请。 那样,她才能先冷淡(咱俩啥关系,你请的着我吗),再不屑(切,我是那种随便吃人请的主),后沉思(看在你小子很有诚意的份上,我考虑考虑),最后才勉为其难的:好吧,为了给你个面子,我就去一趟吧。先说好了啊,我是不会跟你们这群土包子碰杯的! 夏总咳嗽也咳嗽了,方圆也瞅到她了--但这该挨千刀的,却只是点头哈腰的给她微微鞠躬问好(夏总,下班了)后,就不再理睬她了,又追问漠北北:“去不去呢?” 看了眼攸地拉下脸来的夏小韵,漠北北不敢再墨迹,赶紧说:“啊,我去,我、我先回家换身衣服,到时候你打电话通知我去哪儿,我自己去就好了。圆哥,我先走了。” 不等方圆再说什么,漠北北赶紧启动车子,突突的跑了。 “那个谁,你小心倒车,快要撞到别的车子了!真是的,就这技术,还有脸开车来上班!” 方圆点着一辆红色小宝来,嘴里嘟囔着,快步走了过去,只留下夏总一个人,抬头望着天,慢慢攥紧了双拳,秀发被清风吹起,跟衣袂同时飘起,大有一副--别拉我,我要御风而去的潇洒。 停车场内的上百号员工,都觉得气温骤然下降,莫名其妙的抬头看着天:不像要刮大风下大雨的样子啊,咋就忽然冷了呢? 这种奇异的感觉,直等到劳拉载着夏总,驱车驶出停车场后,才忽而消失。 然后,大家就看到夹着公文包的张副总,经过方圆身边去打的时,冲他冷笑了声--仅仅是冷笑一声罢了,就换来这厮一句相当没素质的粗口:“沙比,你傻笑个几把呢?” 再然后,所有听到方圆大骂张副总的员工们,就看到张良华忽地抬手,貌似要动粗的样子,可在方先生掂量了下手里的橡皮棍后,就悻悻的冷哼一声,转身快步走了。 “我早晚会让这混蛋后悔得罪了我!” 坐在出租车内,张良华恨恨的低声说着。 前面开车的司机哥们,耳朵倒是很好用,回头问道:“哥们,这是在诅咒谁呢?” “我诅咒谁,管你什么事?” 张良华皱眉,训斥道:“好好开你的车!” 司机师傅讨了个没趣,虽说表面没说啥,但心里肯定在大力问候张副总的老妈,发誓要把她怎么着怎么着的。 老天爷可能听到了司机的祈祷声,就让他在驱车经过一个路口时,碰倒了张良华的老妈。 请注意,不是遇到,是碰倒了! 司机敢拿三年前跟人私奔了的老婆发誓,他真没违规撞到任何人,是这老太太趁他过路口时车速放缓,自己忽然摔倒在他车前面的。 因为当前是下班高峰,又是路口,再加上车上还坐着顾客,司机当然不敢驾车逃逸,只能大骂着倒霉,开门下车。 “哎哟,哎哟,我的腿啊,好疼,断了啊!” 平时只把目标锁定宝马奔驰,最次也得是帕萨特的老太婆,今儿不是鬼上身,要不就是急于结束‘碰瓷荒’,才选择了下苦力的出租车。 话说,三五百也是钱,买两桶‘香喷喷’牌花生油,也能吃一个月了不是? 司机忽然停车时,低头咒骂方圆的张副总,脑袋差点撞在前面座椅上,刚要大骂,手里的手机却爆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林林。 因为王副总年龄大了,韩斌、罗小玉等人又在海外,所以张良华这个第三副总,全程陪同夏总跟楼宇湘会面。 他没有资格留下楼宇湘的手机号,不过为了工作方便,林林就给他留号了。 看到是林林的来电后,张良华搞不懂察看外面咋的了,赶紧接通了电话,笑道:“我是张良华,您好,林林小姐。” 林林才不会跟一个小副总客气啥,开门见山的说:“张副总,你现在说话方便吗?” “方便,方便,我现在回家的路上,车上就我一个人。” 张良华说着,抬头看了眼车窗外。 “那就好,我们楼总想邀请你来蒙娜丽莎的1218号客房,你能过来吗?” “现在吗?” “对,就是现在。” “好,我马上过去。” “张副总,楼总的意思呢,不希望别人知道你来过。” “明白,我明白!” 张良华心中一跳,意识到有发财的机会来了。 午餐后,楼宇湘已经明确表明,下周一要跟神通快递正式展开谈判了,傍晚时分,却又忽然想见他,那么肯定是想从他这儿了解到某些情报,那样有利于下周一的谈判。 不过犹太人说得好啊,这世上可没有免费的午餐。 楼宇湘要想从张副总这儿得到一些什么,自然得付出相等甚至超值的代价。 反正那小女人又不缺钱,指缝里随便露那么一点点,就能让张副总欣喜若狂的了。 当然了,至于身为夏小韵主要左膀右臂的张副总,在谈判前夕却私下出卖情报,来换取利益,绝对是很无耻的事。 可这有什么呀? 谁让夏总总是舍不得某个混蛋,对张副总的几次暗示,都假装听不懂呢? 人活着嘛,当然是为了生活的更好一些,要不然老祖宗也不会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了。 扣掉电话后,张良华才看向车窗外。 外面,老太婆正抱着司机的腿子,哎哟着喊疼,就像那天对付夏小韵那样。 司机很愤怒,也很无奈,无论他咋解释,可老太婆就是不松手,周围的围观者越聚越多。 “唉!我说你这个人咋就这样呢?我可跟你说,我虽然没有行车记录仪,但我车上可载着客人呢,他能为我作证我没碰到你!” 司机说着,回头指车内的乘客时,张良华推门下车了。 如果不是因为楼总有邀,司机又嚷着让张副总作证,他绝不会管--就是装作不认识老妈的样子,在旁边围观。 可现在他不能围观啊,得必须解决这件事:讹一破出租车司机,能捞到多少好处,怎么能跟楼总那儿的好处相比? 压根不需权衡什么,张良华马上就走过去,满脸义正词严的神色:“这位老大妈,我方才在车里,可是看的很清楚,是你自己歪倒在车前的。” 说着话,张良华走到他老妈面前,弯腰低声说:“我有急事,别墨迹。” “什么狗屁急事?我成功一次容易嘛我?” 老太婆哎哟着,低声质问:“上次我缠住开宝马的那个女人时,你也放走了她,后来跟我说,那是你要面试公司的老总。为了你,我放过她了。可你当了老总后,老婆子我得到什么好处了?还不是买根咸菜的钱,都得自己挣?” “这次我保证给你一个月的赡养费,快点起来,要不然我可翻脸了。” 张良华狠狠瞪了自己母亲一眼,直起腰板时大声说:“什么?你说是自己腿疼,忽然摔倒的?哦,那你不要紧吧,我送你去医院看看啊?” “不用,我可不能麻烦你这好心人。哎哟,扶我一把。” 老太婆伸手,被张良华扶了起来,临走前还拍着他手说:“好孩子啊,现在向像你这么有爱心,不怕麻烦的好孩子,可是越来越少了。唉,临死了还能看到一个,也算是造化了啊。” 啪,啪的,围观者的掌声,献给张副总。 更有一个恰好路过此地的小记者,拍下这感人的一幕,准备申请上报纸首页,名字都想好了:并不是每个做好事的人,都是彭宇(某南方著名案件,号称是华夏国民素质滑坡的转折点,跟某美美炫富导致捐款受损案件,并驾齐驱)。 张副总双手抱拳,面带微笑的跟围观者行礼后,才在满心感谢他全家的司机师傅开门后,欣然上车:“去蒙娜丽莎酒店。” 蒙娜丽莎酒店,是唐王一家四星级的酒店。 楼宇湘下榻的酒店,是圆耀酒店。 不过,唯有傻瓜在做某种地下工作时,才会在老窝内跟线人接头。 傍晚七点时,林林带着张良华敲开了楼宇湘的包厢门。 张良华脸上带着不卑不亢的神色,走到桌前,对冲着门的楼宇湘含笑问好:“楼总。” “坐吧。” 楼宇湘那双仿佛会说话的眸子,盯着张良华看了足有十几秒后,才淡淡的说。 张良华拉开椅子,坐在了她对面。 桌子上,已经摆好了精致的菜肴。 林林为他倒上了一杯红酒后,坐到了旁边。 “请。” 楼宇湘端起酒杯,冲张良华抬了下。 张良华浅浅的抿了一口,楼宇湘却滴酒没沾:她端起酒杯,只是做个姿态罢了。 张良华,还远远没有跟他共饮的资格。 张良华也没在意,又在她拿起筷子后,笑着吃了几口菜。 等他咽下去后,依旧只做了个样子的楼宇湘,才说:“张副总,你知道我为什么请你过来吗?” 张良华拿起餐纸,动作很绅士的擦了擦嘴角,微笑着摇头。 “你肯定以为,我让你过来,是想了解夏小韵的某些底细。” 楼宇湘看着桌子,淡淡说道:“并已经做好了,跟我讨价还价的准备。” 第434章:他就像是藏在雾中 身高只有一米五几、看起来好像个精致瓷娃娃般的楼宇湘,能够成为帝皇集团的掌舵人,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她不简单。 尤其是在她长时间盯着一个人看时,那双本该是春波荡漾的眸子,格外深邃,仿佛能把人心看透,却让人看不清她心里的想法。 或者说,看不透她真实的本来面目。 小尤物般的外形,只是她迷惑这个世界的手段而已。 张良华在看到这个小女人的第一眼,就对她做出了正确的判断,所以在跟她的几次会面中,都始终保持着最正确的态度。 被她说破了他心中所想后,张良华并没有露出诸如尴尬,惊讶,或者说是恐惧的神色,脸上依旧带着淡淡的微笑。 没承认,也没否认,就好像楼宇湘这些话说得是别人,跟他没有任何关系那样。 楼宇湘再看着他的目光中,多了一丝凝重:不管是谁,在被她拆穿心中的阴暗用意后,却始终能保持淡淡然的神色,这都有资格被她郑重对待。 楼宇湘身子微微前倾,本来有些懒散的腰板坐直,举起酒杯说:“张副总,你是个人物。如果不是出生在寒门,现在的成就无法估量,我敬你。” 不等张良华说什么,楼宇湘就像喝白酒那样,一下干掉了杯中酒。 “谢谢楼总的夸奖,良华深感惭愧。” 张良华双手端起酒杯,以尽可能的尊重姿势,喝光了酒。 坐在旁边的林林,再看向张良华的脸上,已经露出了明显的惊讶。 等林林满上酒后,楼宇湘才又说道:“你比那个方圆,要优秀,或者说是阴险许多。” 这是夸奖,还是在讽刺? 不管是什么,都表明楼宇湘真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把张良华当做个人物了。 张良华微笑着点了点头,没说话。 楼宇湘接下来的话,却从欣赏拐了个大弯:“张副总,你就像是一条潜伏在夏小韵身边的毒蛇,平时看起来很温顺,甚至在遭受某种不公时,还会表现出气急败坏的样子,可我能看出,只要你等到机会,就会立即露出毒牙,把你的猎物一口吞下去,毫不犹豫。” 张良华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异样神色,眼光接连闪动:“楼总,您这样说有些过了吧?其实我这个人很单纯,直率的,就算偶尔的能忍,也只是为了大局,只想能得到付出的报酬而已。就像民工为了讨薪,受点委屈也是不要紧的。” 楼宇湘笑了,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话锋一转:“张副总,有没有兴趣来帝皇集团?我这边,还缺少一个得力的副总。” 正要端起茶杯喝水的林林,听楼宇湘说出这句话后,手就是一哆嗦,下意识看向了张良华,满脸都是无法掩藏的震惊之色:楼总,会这样看重他! 张良华目前在神通快递,也是副总职务。 楼宇湘,在向他伸出橄榄枝时,也给了他副总职务。 可谁都知道,身为华夏商场上巨无霸的帝皇集团副总身份,那也是需要夏小韵必须得仰视的:楼总身边那些保镖,在刚见到夏小韵时,都不屑用正眼看她的。 帝皇集团,神通快递之间的差距,就是大象跟蚂蚁之间的差距,没有任何可比性。 现在,楼宇湘却亲口许诺,张良华要来帝皇集团的话,就会給他个副总干干。 他肯定对欣喜若狂的--心中震惊的林林,看着张良华心里这样想着。 但她这个念头刚升起,却看到他摇了摇头。 林林再次傻掉:他拒绝了,还是毫不犹豫的? 楼宇湘的双眸,微微眯了起来:尽管,她已经足够重视张良华了,现在才发现,自己对他的重视,还不够。 “楼总,我只想留在夏总身边。” 张良华温和的笑了笑,举起杯子:“很抱歉,但我还是要万分感谢楼总的青睐。” 楼宇湘也举起了杯子,轻声问:“能说说拒绝的理由吗?” 张良华想了想,才说:“诚然,帝皇集团的副总,对世界上所有打工族来说,都是一个梦寐以求的位置。很幸运,我有机会可以坐上去。但我更清楚,依着我现在的能力,是无法坐稳那个位置的。” 喝了口酒后,张良华才继续说:“我们老祖宗有句话说得好,叫爬得越高,摔得越重。我怕,我去了帝皇集团后,用不了多久就能摔死。呵呵,人活着嘛,当然得珍惜自己的生命。所以我觉得,我还是留在小平台上,才会安全。” 楼宇湘盯着他,过了很久后才说:“据我所知,你这个副总,是夏小韵亲自选定的。” 张良华笑道:“楼总,看来你对我了解的够透彻了。” 楼宇湘没理睬张良华的暗讽(对她暗中调查自己的不满),而是继续说:“夏小韵根本不知道,是她亲手把一颗炸弹,揽在了身边--总有一天,你会把她取而代之。” “既然这样,那我更不能去帝皇集团了,毕竟既然能够成为老总,没有谁去喜欢当副总的,这就是所谓的圆为鸡头,不为凤尾了。” 张良华依旧笑呵呵的,看似很随意的样子。 楼宇湘却没笑,垂着眼帘盯着手中的杯子,片刻后才抬起头,很突兀的说道:“我会看相,你信不信?” 张良华眉梢一挑,笑了:“那,我能不能麻烦楼总,为我看一看呢?” “你不是一个长命之人。” 楼宇湘淡淡的说道。 张良华的脸色,攸地一变。 没有谁喜欢被人咒,无论是好人,还是坏人。 “一旦你把夏小韵取而代之,就是你的死期。” 楼宇湘说着,冲林林一摆手。 林林马上拿过挎在椅背上的小包,取出了一张空白支票。 “神通快递,既是你的发迹之所,也是你的毙命之处,所以你要想活的更长久,我劝你还是来帝皇集团吧。” 楼宇湘看了眼林林手中的支票,才说:“只要你肯答应过来帮我,这张差一分钱就一个亿的支票,随便你填。” 张良华马上就看向了那张支票,下意识的做了个吞咽口水的动作。 一个亿,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无法抗拒的诱惑。 林林把支票,一直签字笔推了过来,面无表情的说:“楼总的章已经盖好了,填上数目后,就可以随便去哪家国有银行提款了。” 不知道为什么,楼宇湘越是推崇张良华,林林就对他越反感。 可能是因为,楼宇湘形容张良华,是一条盘踞在夏小韵身边的毒蛇说法吧? 毕竟,很少有女人,喜欢毒蛇这种生灵。 “我是一条毒蛇--这是楼总你说的,我自己也承认。” 张良华再次吞咽了下口水,目光才艰难的挪开了那张支票,重新看向了楼宇湘:“那么,楼总就不怕,我去了帝皇集团后,会有一天遭到我的反噬?” 身穿大红色小西装的楼宇湘,笑了,淡淡的说:“没有谁,能在我楼宇湘眼皮子底下玩出花样来。” 张良华却忽然说:“楼总,你自己亲口说,你是个单身女人。” 张良华问的突兀,楼宇湘回答的更突兀:“不只是单身,我已经做过三次寡妇了。每一个老公,都在以为能把我取而代之时,抱着这个伟大的梦想,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他们,都是死在我手里,是我亲眼看着他们,咽下最后一口气。” 不等张良华说什么,楼宇湘又傲然说道:“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男人,能征服得了我楼宇湘。也没有哪一个男人,能让我楼宇湘对他死心塌地。任何人,也包括你。” “呵呵,那我还是在神通快递吧,我不想挑选太可怕的对手。” 张良华就像一条毒蛇那样,死死盯着楼宇湘那张精致的小脸,过了很久,才笑着问道:“楼总,您还有什么问题要问我的吗?如果没有,我想,我该走了。” “两件事。一件事,一百万。” 楼宇湘很干脆的开出了价格:“第一,我跟夏小韵合作在唐王开女子会所,不希望遭到任何人的暗中破坏。” 张良华微笑着点头:“我保证,我不会。” “第二。” 楼宇湘沉吟片刻:“我想了解方圆--是更可能深的,去了解这个人。” 张良华嘴角抽了下,缓缓的问:“楼总,这才是你今晚,召我来的主要目的吧?” “是的。至于尽力招揽你,只是临时起意罢了。” 楼宇湘也没否认,坦然回答。 张良华点了点头:“楼总你说你会看相,看出我是一条盘踞在夏总身边的毒蛇,那么我想问问,方圆在楼总眼中,又是一个什么人呢?” 楼宇湘有些答非所问:“据我了解,张副总此前在方圆、在神通快递集团所有人眼中,都是一个可笑的存在。可我现在却能看出,你只是用那种无知假象,来让所有人都看轻你,不要重视你,你才能找到更多的机会。” 张良华没说话,只是听着,很认真的样子。 楼宇湘接着说:“可是方圆--我看不透。” 张良华眉梢微微一挑:“楼总,能不能说透彻点呢?” “开始时,我以为我想办他,那是易如反掌的。” 楼宇湘歪着下巴,喃喃的说:“而且,我也能断定,那个家伙跟你的心智,阴险,简直没有任何的可比性。但我今天下午回来后,反复观察他的照片,回想他说话时的每一个表情,却是越看,越茫然--他,就像隐藏在雾中,无论我怎么怒努力,都看不清他。” “看不清他,他也只是个粗俗的无赖而已,有必要让楼总你这样费神,招揽?” 张良华有些不解。 楼宇湘笑了。 笑容很是有些索然无味:“人活到我这个份上,有钱有权有势力,自身又相当的优秀,无论做什么都心想事成--其实,很没劲的。本能中,就想找点困难来挑战一下,才能证明我还活着。” 第435章:今晚我要他的一只手 空姐,算是见过世面的人物了。 所以哪怕秦小冰再单纯,可在得知这群月薪只有几千的保安,聚餐却来到圆耀酒店贵宾层后,还是大吃一惊。 毕竟在这儿吃一顿,没有个三两万的,是别想买单出门的。 本来,秦小冰还带来了工资卡--哪怕方圆已经明说,今晚的聚餐,是单位买单了,她还是想表达一下诚意。 小冰妹妹的工资卡上,足足有四五千呢。 可当她看到,贵宾层经理,无偿送上的那两支红酒后,就觉得偷偷拿在手心里的工资卡,是那样的烫手,热的手心里出汗。 像圆耀酒店这种档次的大酒店,当然不可能提供假酒--那么,这两支红酒至少价值十万块钱以上! 更何况,随后搬上来的一箱顶级茅台,也极大冲击着秦小冰的视觉。 神通快递请手下聚餐,怎么可能会把档次提的这样高? 那个俏生生的夏总,是脑子进水了吗? “小妹,圆耀酒店跟我们公司,现在可是合作伙伴关系,这些看起来花样繁多的菜肴,用料值不了多少钱。至于这些酒水,也是酒店为感谢我们公司,在上个月为他们赚到了大批银子,心甘情愿双手奉上的。所以你别担心,尽情吃喝就好了。” 看出小妹一脸怕怕的样子后,早就被嘱咐好了的秦大川,故作无所谓的样子,跟她这样低声解释道。 其实,何止是秦小冰吃惊,就连大川哥也在暗中大骂方圆是败家子:我去,让你多给我点钱,你都小气的不给,却请我们来这地方大消费。特么的,这是花我的钱呢吧? 反倒是刘广利那群没啥世面的,除了知道茅台酒、中华烟,还有海神鲍鱼很值钱外,别的才不考虑呢。 个个都像饿死鬼托生似的,吆五喝六时,心里还会嘀咕:哥们以后回老家,可有吹牛的资本了。卧槽,那些土鳖老板有没有来过这高档场所? 听秦大川这样解释,再看到刘广利等人吃喝后,都毫无忌惮的样子后,秦小冰也就信了--当然了,她是绝不会再提自己买单的事儿了。 今晚坐在主位上的,是保安队长刘广利。 有秦小冰在场,他不坐都不行啊。 实际上的东道主方圆先生,则坐在他左手主陪椅子上:刘队的副手嘛,今晚的二号人物。 但严格说起来,今晚最有资格坐在主位上的,当属夏总的新晋小秘书漠北北。 别看秘书没啥职务,可国人都该听说过,宰相门房七品官的老话。 不过生性羞涩的小冰妹妹,在刘广利的再三推让下,也始终婉拒坐在主位--老刘等人虚让的狠了,还差点把她给逼得哭了,最终还是方圆解围,让她坐在了自己右手边。 如果秦小冰真把自己当做方先生的女朋友,肯定不会坐在漠北北右手边时,还一点愤慨的意思也没有,相当的坦然。 至于老刘等人,更没资格说三道四的了,最多在心中羡慕方副队:就是牛啊,不但有个当小空姐的女朋友,还又勾搭着夏总的小秘书,啧啧,哥们这辈子是混不到这份上了。 推杯换盏的,酒过三巡后,酒席上的气氛越加热烈,中午就喝醉过一次的秦小冰,趁着酒意再次站起来,举杯跟各位保安大哥敬酒,再次恳请他们以后多多照顾方圆俩人。 心中有苦说不出的刘广利等人,当然得连连点头,一副谁特么的敢欺负方圆跟秦大川,得先从我尸体上踏过去的慷慨。 “行了,小妹,别喝了,再喝,你又要醉了。” 费了老大的力气才强忍着听完,秦小冰一再嘱咐自己跟方圆要乖乖听刘队指使的那番话后,秦大川赶紧偷偷用手拽了拽她,算是提醒。 秦小冰这才恍然醒悟,想到自己中午都喝的流哈喇子,狠狠瞪了自己哥哥一眼,讪讪的坐了下来。 刚坐下,却又站起来拉开椅子,向外走--这是要去洗手间。 如果她是男人的话,方圆看她脚步踉跄的走路,肯定会陪同。 可她是女孩儿啊,这个任务,就只能交给一晚上没喝多少的漠北北了。 两个女孩儿都出去后,刘广利马上就松了口气,端起酒杯看着方圆,满脸的抱歉神色:“方、圆哥,今晚我还真是借花献佛了,得好好敬你一杯。” “老刘,咱们自己兄弟,还用得着这样客气?说起来,我得感谢大家伙,是你们帮我演戏的。” 方圆也端起酒杯,站起来说:“来,谁都别跟我瞎客气了,今晚来这儿就是喝酒的,干了!” 在座的,都是爽快的汉子们,才不会因为圆哥请客就婆婆妈妈的呢,马上就齐刷刷的站起来,吆喝着兄弟们感情天长地久,唯有干尽此杯才不负如此的大好人生…… “干什么呀你!” 就在方圆等人推杯换盏喝的开心时,虚掩着的房门外面,忽然传来一声女孩子的叫嚷声,带着愤怒的惧意。 是秦小冰的声音。 有人在骚扰她! 只要是个男人,就能从秦小冰这声娇喝声中听出什么。 秦大川二话没说,马上就抄起喝空了的红酒瓶子,抬脚踢开椅子冲了出去。 卧槽,大家伙本来就是粗人,能够来这种一掷千金的大酒店喝酒,可都是托了圆哥的福气,哥们正不知道该以何为报呢,就有人敢欺负圆哥的女朋友,真当老子们是只懂吃喝的废物? 正所谓酒壮英雄胆,老刘等人马上就站起来,纷纷抄起家伙,怒骂着冲了出去。 老刘等人,都已经忘记这儿不是街头小店,而是五星级大酒店酒店的贵宾层,自凡来这儿吃饭的主,个个都是非富即贵的,可不是他们能惹得起的。 可谁让大家伙喝大了呢? 才不顾圆哥的劝阻,打开牢笼的恶狗那样,尾随秦大川扑了出去。 外面靠近洗手间的走廊中,四五个人正围着三个女孩儿嘿嘿怪笑着,动手动脚。 漠北北吓得不住后退,怀里还抱着个比她矮小的小姑娘,秦小冰则像玩老鹰抓小鸡游戏中的老母鸡那样,双手后张着护住同伴,红红的小脸上全是愤怒。 一个秦小冰这般的女孩儿,就已经能让崔家区人民医院的张茂院长食指大动了,更何况是三个? 尤其是那个护着林盼盼的女孩儿,张院长发誓他在做最美的春梦时,都没梦到过这种极品,那皮肤在灯光下,真就像白瓷似的那么精致,尤其此时满脸惶恐的样子,更想让人把她抱在怀中,好好爱怜一番。 不能怪张茂院长,真得不能怪,谁让这三个妞儿,个顶个清纯的让人发疯? 发疯的男人,真得很可怕,就像张茂一样,才不顾某医疗器械供应商的劝阻,一把推开为他今晚‘专门提供’的美女公关,脚步踉跄的嘿嘿笑着,伸手抓向秦小冰的肩膀:“妹子,别、别怕,哥、哥哥我可是好人,好人--啊!” 砰的一声,就在张茂手指即将碰到秦小冰的肩膀时,一个大酒瓶子,狠狠砸在了他脑袋上,碎玻璃四溅,把某个美女公关,给吓得尖声大叫。 谁都知道,空酒瓶子爆人脑袋时的伤害程度,要远远超过装着酒水的,所以秦大川这一瓶子,就把张院长脑袋给砸了个血花飞溅。 “我草泥马的,敢欺负我小妹!” 眼珠子开始发红的秦大川,借着酒劲,把他这些天来被压在心中的愤怒(主要是被方圆给气的),彻底爆发出来。 一瓶子把张院长给放倒在地上后,这还不罢休,抬手推开要阻止他的那些供应商,抬脚对着那人没头没脸的狂踢。 “弄死这些比养的!” 随后抄着家伙的老刘等人拍马杀到,才不管那几个供应商极力解释啥,不问青红皂白的就下手了。 方圆最后一个出包厢,看张茂等人被揍的滚地葫芦那样哀嚎连连,没有任何还手之力后,当然没必要再出手了。 “行了,行了,哥,再打就打死人了!” 秦小冰可是第一次看到,自己老哥打架原来这样凶狠,绝对是想把人往死里揍的趋势,生怕会出人命,赶紧抱住他胳膊,把他拖出了战团。 “别打了,别打了!” 酒店的反应速度很快,战斗(其实就是群殴)刚开始了没多久,贵宾层的韩经理(原先的大堂经理,方圆对她印象不错,上次来时夸了她几句后,很快就被提拔了),带着四五个保安,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老刘,让兄弟们都住手吧。” 方圆这时候也发话了。 对圆哥,老刘绝对是言听计从的,马上就扯开嗓子大喊:“兄弟们,住手,住手!” 也顾不得会崴了脚的韩经理,快步跑过来后,先向方圆微微弯腰:“圆哥,对不起,打搅您吃饭了。” 幸亏秦小冰没有关注韩经理对方圆的态度,要不然肯定会生疑。 “没啥。这些都是我同事,先别报警,问问咋回事再说。” 方圆简单的说道。 “你、你们这些混蛋,敢特么的打我,知道我是谁吗?” 鼻青脸肿满脑袋血的张茂院长,这才从地上爬起来,用无比恶毒的目光,死死盯着秦大川他们:“我是崔家区中心医院的院长--” 原来这沙比就是那个姓张的院长,虎子是咋搞得,还没有把他收拾掉? 听张茂自报家门后,方圆眉头微微皱了下。 同时,他也为张茂现在亮明身份,叫嚣着他在哪儿有当大领导的亲戚做法,极为反感,马上走进包厢内,拿出手机拨通了虎子的电话。 “圆哥。” 虎子带有恭敬的声音,刚一传来,方圆就问道:“那个张茂很难搞?” 虎子当然能听出方圆问话中的不满,愣了下赶紧解释道:“圆哥,那家伙很是有点后台,兄弟们还没有找到合适……” “今晚,我要他一只手。右手。” 方圆打断虎子的话,不等他再说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第436章:帅男人总是被骚扰 方圆打电话来时,虎子正跟两个心腹小弟,在街边小摊上吃烤串。 他脸色凝重的放下电话后,蝎子就不满的问道:“虎子哥,那个方圆到底是什么来头,敢用这种口气跟你说话。” 另外一个小弟大皮鞋,也不屑的说:“嚓,就算我们上次帮他对付孙德力,那也是看真哥的面子,要不然,鬼才愿意理睬他。” 虎子皱眉,看着大皮鞋:“真哥今年多大了?” 大皮鞋不知道虎子为啥忽然问这个问题,只能如实回答:“五十七了吧,去年我们去給他祝寿时,他说五十六来着。” “那么你觉得,混迹江湖数十年的真哥会跟我开玩笑,说我能被圆哥看中,是我的造化吗?” 虎子又问。 大皮鞋俩人愣住,对望了眼不敢再说啥了。 他们可以不满虎子哥干嘛要听那个方圆的,却不敢对真哥的话有丝毫质疑:真哥,在这方圆五百里的道上,就是绝对的老大。 虎子没有再跟他们解释什么,只是拿起一根肉串,缓缓的说:“要断掉有些背景的张茂一只手,这种事在我们看来得慎重其事,可我觉得对圆哥算不了什么。” 蝎子不解的问道:“那,那个圆哥,为什么不自己动手,却给我们打电话?” “他想再给我一次机会,也是最后一次机会。” 虎子拿起酒瓶子,仰首把半瓶酒一口气喝干后,才重重顿在了桌子上,看着两个心腹,沉声问:“如果我没判断错误的话,你们说我该不该抓住这次机会?” 虎子判断的没错,方圆給他打电话,毫不客气的让他去做什么,就是要给他最后一次机会。 也可以说,算是投名状吧。 唯有把这件事做好了,让方圆满意了,才会认可他。 收小弟,也不是随便收的。 方圆扣掉电话后,秦小冰,还有漠北北她们,都走进了包厢内。 跟在漠北北身后,满脸紧张的女孩儿,正是方圆曾经帮助过的林盼盼。 看着拘谨异常的小姑娘,方圆也没客气,皱眉直截了当的问:“你不在医院内照顾你家大人,跑酒店来做什么?” “啊,方圆,你认识这女孩儿呀?” 秦小冰可没想到方圆会认识林盼盼,有些惊讶的刚问出这个问题,就被漠北北牵起手,低声说:“小冰姐,你跟我来,我跟你解释下。” 秦小冰不想出去,可漠北北的力气很大,只好纳闷的出了屋子。 “对、对不起方叔叔。” 白衬衣已经被撕开一道扣子,露出嫩白腰肋的林盼盼,看出方圆很不满的样子后,赶紧连连弯腰鞠躬,声音都开始发颤了。 看到林盼盼这样惧怕自己后,方圆才觉得自己语气有些严厉了,连忙笑了笑,抬手指着沙发:“坐下来说话。张姐的病情,还算稳定吧?卡上的钱,还够用吗?” 林盼盼对方圆,是发自内心的感激,跟尊重,所以在看出他对自己不满后,才会这样怕,根本不敢坐下,就像做错事的孩子那样,站在他面前,低头双手用力搅着衣角,低声说:“好、好许多了--卡上还有钱。” “嗯,这就好。” 方圆也没逼着女孩儿坐下,点上一颗烟,用尽可能温和的语气,问她怎么来这儿了。 遇到大好人的资助后,在医院的精心照料下,张素芹的病情一天好起一天,林盼盼当然很开心,病情稳定后,就从老家请了个大婶来照顾母亲(无论是方圆,还是漠北北,都不想她耽误了学业)。 方圆当初为了不想伤害林盼盼的自尊,就跟她说,这十万块是借给她的。 借钱就得还,这是天经地义的,尤其是救命钱。 林盼盼还是很明白的,所以就琢磨着,在放学后搞点小创收,比方在大酒店门口卖花。 小姑娘还是很勤劳能干的,嘴巴也很甜,所以这些天来,也算是赚了上千块。 今晚,她又像往常那样,站在台阶上卖花(她选择圆耀酒店,而不是去夜总会、迪厅等场所,就是看中在这种高级酒店门前安全)时,遇到了张茂。 张茂把张素芹轰出医院,主要目的就是想染指林盼盼未果。 依着张院长在唐王的人脉,当然知道走投无路的张素芹母女的现状,肯定会大骂某个好心人,咒他在跟深爱的女孩滚被单时,直不起来-- 但除此之外,也没办法,总不能光明正大的去市中心医院强抢民女吧? 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张院长也就慢慢放下这件事了。 却不料在今晚,受某个医疗器械商邀请来圆耀酒店潇洒的张院长,却在门口遇到了林盼盼。 这才短短数十天,林盼盼出落的就比以前更迷人了:母亲有救了,小姑娘心情当然好,心情好了精神就会放松,吃嘛嘛香,那小身段,小模样,就蹭蹭的长。 林盼盼可不知道,就在她向客人推销鲜花时,会被张茂给盯上。 所以在接到大堂服务生,转达贵宾层某包厢客人,要买她所有鲜花时,还是很高兴的,想也没多想,就用最快的速度跑了上去。 再然后,当林盼盼看到喝大了张茂,原来就是那个图谋她、不顾母亲生死的坏蛋院长时,就已经晚了。 她的个头虽说不矮,可到底是个小姑娘,在被张院长淫笑着撕扯衣服时,只能发出无助的尖叫声来反抗。 恰在此时,从洗手间内走出来的秦小冰,听出不对劲了。 善心、正义感爆棚的小冰姐姐,就义无反顾的踢门冲了进去。 喝大了的张茂,当然不愿意林盼盼被人救走,反而感谢老天爷真是青睐他:看看这三个美女,哪一个也比王老板(医疗器械商)提供的美女公关要强百倍,要是不做点什么,会遭雷劈的。 于是,张院长就做了。 明察秋毫的老天爷,就为这点小事当然不会打雷劈了他,却让大川哥給他狠狠来了一红酒瓶子,还又暗中嘱咐方圆,派虎子要他一只右手。 林盼盼说到后来时,小身子倒是不发抖了,却嘤嘤的哭了起来,不住的给方圆弯腰道歉:“方、方叔叔,我错了,我、我以后再也不会出来卖花了。我、我一定会好好学习,争取以后找个好工作,多挣钱,来还你的钱。” “唉,你没错,错的是我,我错怪你了。” 方圆叹了口气,站起身伸手想摸摸小女孩脑袋,劝她别哭了。 可手伸出去一半,却又觉得这动作不妥,只好回手去挠后脑勺。 林盼盼可不敢说方叔叔错了,还以为他在说反话呢,更害怕了,哭声更大。 小姑娘也很机灵,看到方圆几次想对她伸手后,就下意识的后退了好几步。 哥们是好人。 真得是好人,不是想欺负你,只想安抚你来着。 就在方先生琢磨着,该怎么把这层意思说出来时,漠北北从外面走了进来,他这才如释重负,松了口气。 林盼盼可是相当信任漠北北的,赶紧躲在了她身后。 “别怕呢,你方叔叔凶你,是为你好呢。” 漠北北把她揽在怀中,安慰了她两句后,才对方圆说:“我已经让他们都先回去了,再留下来不好。” 老刘等人打完架后,才意识这是在五星级酒店,当然会有些怕。 所以在漠北北以夏总秘书身份,让他们迅速撤离时,他们马上就撒腿撤乎了:咱可不是圆哥那种,敢暗讽楼宇湘是不三不四的猛人,有他断后,哥们放心。 他们能及时滚蛋,方圆也很放心,点了点头问:“秦小冰呢?” “我嘱咐秦大川送她回家了,她想来跟你说一句,我告诉她说,我会请夏总过来处理问题--她好像不愿意见夏总,就走了。” 漠北北轻声解释道。 “嗯,你做得不错。” 方圆说着,看了眼躲在她怀中偷偷看他的林盼盼,露出一个极度亲切的笑容,却把小女孩给吓得浑身一哆嗦后,顿时觉得相当无趣,摆了摆手说:“你送她回医院吧,这儿的事交给酒店就行。” 方圆可没打算出面,跟一个快断了右手的废物院长解释什么。 他相信圆耀酒店,肯定会按照他的意思,来处理这件事。 毕竟,卖花小姑娘在酒店包厢,遭到某无良老男人的骚扰,酒店也有相当大的责任,依着圆耀酒店的背景,对付区区一个小院长,应该很轻松的。 “圆哥,你去哪儿?” 漠北北在临走前,问方圆。 “回公司休息室,跟老刘说好了的。” 方圆随口回了一句,才意识到自己其实没必要回公司的,毕竟秦小冰已经走了,他完全可以偷偷溜回自己家的。 不过想到已经跟老刘已经说好了,要是不去公司,刘广利准备的那些阿谀奉承之词,岂不是要浪费了? 对于浪费行为,方先生是坚决制止的。 不顾方先生的推辞,韩经理非得亲自开着酒店的豪华专车,把他送回了神通快递总部,更在临走前,给圆哥飞了个小媚眼。 唉,男人要是太帅气了,总是会遭到女性随时随地的骚扰。 这不,刚微笑着目送韩经理恋恋不舍的离开,圆哥正要走向保安值班室那边呢,一个窈窕的身影,就从一辆车后闪了出来。 “哟,这不是楼总身边的林秘书嘛,你咋在这个点来了呢?” 看到来者是谁后,方圆笑了,接着又关心的问:“林秘书,你脑袋不疼了吧?嗨,我已经狠狠凶过我那个鲁莽的手下了,他咋可以拿啤酒瓶子,招呼美女的脑袋呢,这要是破相了,岂不是罪过?” 方先生这番话,是在红果果的很抽林林的耳光了。 林林登时双眸瞪圆,左手伸出,一把揪住方圆的衣领子,右手攥拳,忽地一下抬了起来,对他面目就狠狠砸了过来。 “哎哟!” 方圆吓得缩脖子,闭眼,抬手去阻挡。 林林的拳头,顿住了,狠狠盯着他问:“你想死?” 第437章:母亲的声音 你想死? 迄今为止,好像有好几个女人,这样问圆哥了。 他记得很清楚,第一个是林二,第二个是夏小韵,第三个不是水暗影,就是叶明媚,现在林林又问出了这三个字。 现在的女人咋了? 难道都是喝小鹿牛奶长大的,以为在对一个男人问出这句话时,自我感觉很酷? 一点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的无知。 只要是个宽宏大量的男人,就不会跟无知的女人计较的,所以方先生很诚恳的摇了摇头:“我才不想死,我想长命百岁。” “别以为,你靠着会耍嘴皮子,就能逞英雄。英雄之所以能成为英雄,那就是因为他们都死了。” 林林冷冰冰的说出这番话后,才冷哼一声,松开了方圆的衣领子。 “受教了,我一定会牢记您的教诲,不做英雄。” 方圆后退两步,抬手擦了擦脑门,很心有余悸的样子:“林秘书,这么晚了你在这儿,不会是为了等我的吧?” “我就是为了专门等你的。” 林林很干脆的,说明了来意:“楼总要见你,让我来请你过去一趟。” “这都几点了,楼总还要见我?” 方圆抬头看了眼夜空,随即不耐烦的说:“林秘书,麻烦你回去转告楼总,就说我没兴趣接受她的召见。得让我说多少次,她老人家才能记住,我只是个小保安,高攀不起她的现实?” “哼哼,方圆,你不用再装了。你的底细,我们已经打听的一清二楚。” 林林冷笑道。 方圆眉微微一挑:“哦,没想到楼总这么关心我--她都知道我啥了?” “你所有的事,她都知道。” “奇怪,我自己都已经忘记,以往我都做过啥了,她竟然啥都知道,了不起。” “跟我走吧,别啰嗦了!” 林林不耐烦的转身,快步走到车前时,才发现方圆没跟上来,秀眉皱起:“方圆,你真要敬酒不吃吃罚酒麽?” “我其实最喜欢喝的是二锅头,还请林秘书你回去告诉楼总,只要是二锅头,不管是敬酒,还是罚酒,我都照单接受不误的。” 方圆淡淡的说着,抬脚走向值班室那边。 “站住!” 林林轻喝一声。 方圆烦了,霍然转身看着她,也不说话。 他压根没注意到,在他心烦的转身时,眼睛里曾经闪过一抹暴戾之气,就像闪电那样,一闪而逝。 林林却敏锐捕捉到了:怪不得楼总说,无法看透他,看来这家伙确实藏有秘密。 “还有啥事?” 就在林林回想起楼宇湘对方圆的评价时,方圆问话了。 “方圆,跟我走一趟吧--我保证,你能毫发无伤的回来。” 林林深吸了一口气,语气诚恳的说到。 方圆想都没想,就摇了摇头。 林林紧紧抿了下嘴角,低声说:“你要是不去的话,今晚你就会……” “我就会咋样?” 见林林欲言又止后,方圆晒笑一声:“楼总,会不会就派人来收拾我?” “楼总看出你是个人才,这才不惜三番两次的邀请你小坐,这对你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林林没有回答方圆的问题,而是看向了别处,轻声说:“不仅仅是你自己倒霉,还有秦小冰,漠北北。方圆,我可不是在吓唬你。” 楼宇湘在下午离开神通快递时,就曾经嘱咐林林,让她今晚再来邀请方圆一次。 如果这家伙还不识抬举的话,那么就会派九号来找他。 出动九号,代表着什么,林林很清楚。 她私下里以为,楼总这样做有些过了:就算方圆不是一个小保安那样简单,但貌似没必要因为李超然俩人受伤,就出动九号对付他。 九号,是楼宇湘在杀人时,才会动用的九个人之一,个个冷酷无情,常年躲在黑暗中,只有受到她的召唤后,才会出现,为她杀人的。 因为不忍,所以林林就拿话点拨了下方圆。 为了引起方圆的足够重视,她又说出了秦小冰,漠北北俩人(楼宇湘可没说,要九号对付这俩女孩)。 林林不知道的是,她的一番好意,反而彻底把方圆激怒了,语气却很平静:“林秘书,谢谢你的提醒,那你能不能转告楼总,就说我明天上午就去见她?” “必须今晚。” 林林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 “今晚不行,因为我喝多了。林秘书,请你帮我在楼总面前美言几句,就说我喝多了后,会胡说八道,惹她生气的。我觉得,楼总能理解我的苦衷。” 方圆说完后,不等林林说什么,就快步走了。 他没有去值班室,而是来到了大楼东墙后,回头看了眼已经上车离开的林林,拿出了手机。 “圆哥,你找我有事?” 漠北北清脆的声音,从话筒中传来。 “你现在回家了?” 方圆问。 “没,我在医院,正准备回家。” 漠北北如实回答。 “嗯,你今晚最好在医院,先别回家了。” 方圆想了想,这样说。 漠北北马上听出了什么,赶紧追问怎么了。 本来,方圆不想跟她说楼宇湘太过分的事,可在她一再追问下,只好把林林刚才说的那番话说了一遍。 “圆哥,你今晚要去找楼宇湘?” 漠北北相当聪明,马上就猜出方圆要做什么了。 “我不喜欢被一个女人总惦记着,莫名其妙的麻烦。” 方圆吐了口涂抹,说:“好了,你先按照我说得去做,我会处理好的。” 扣掉漠北北的手机后,方圆又开始拨打秦大川的手机。 没人接听。 又打秦小冰的,也没人接听。 楼宇湘不会这么快就动手,他们不接听电话,很可能是睡着了。 毕竟这俩兄妹,今晚--现在是凌晨一点半了,应该是昨晚喝了很多酒,回家后就睡过去了,也是很正常的。 “楼宇湘,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你为啥一再招惹我呢?” 方圆看着手机,桀然一笑,正准备转身时,手机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是虎子的。 方圆刚按下接听键,就听里面传来惨叫声:“啊,不要,不要,不--啊!” 随着一声利刃剁肉的声音响起,惨叫声猛地一提,接着嘎然而止。 电话,也嘟的一声响,扣掉了。 虎子终于下决心动手了。 在动手之前,特意拨通方圆的手机号,让他亲耳听到张院长的惨叫声。 至于虎子是在哪儿动手,又是跟谁一起跺断张茂的手,方圆不想去考虑,只要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那么就足够了。 “剁手?很奇怪的,哥们自从剁掉涛哥的手后,忽然觉得剁手是惩罚人的最佳方式。” 方圆笑了笑,举起自己的左手,翻来覆去的看了几眼,喃喃的说:“楼宇湘,你那小手那么白嫩可爱,我还真舍不得给你剁掉。希望,你自己也懂得珍惜吧。” 楼宇湘到底有多么大的来历,方圆到现在都没兴趣去研究,就像才不在乎她所谓的最后通牒。 但她万万不该把漠北北,秦小冰两个女孩儿,也列为打击伤害对象。 楼宇湘这种‘疯狂’的做法,彻底触动了方圆的底线,才导致他要去会会那娘们,给她一个深刻的教训。 方圆觉得,自己有至少十五种办法,能让楼宇湘吃了哑巴亏,还不敢向外张扬--就像当初对付叶明媚那样。 叶明媚那么心狠手辣的女人,现在都被他给征服了,他不觉得楼宇湘能抗得住他的手段。 但方圆却不知道,楼宇湘其实比叶明媚更难对付。 不过这有什么呢,在足够的实力面前,任何的阴谋诡计,都没太大的挣扎机会。 就在方圆点上一颗烟,信步走到总部大楼后面,蹲下来仔细考虑即将开始的行动计划时,手机再次响了起来。 现在是凌晨时分了,来电又是个陌生号码,区域标明是京华。 方圆本能的就要扣掉时(现代总是有太多无聊的诈骗电话),却猛地意识到了什么,赶紧接起电话,低声问道:“是水暗影吗!?” 方圆觉得,这时候能从京华那边給他打电话来的,百分百的是水暗影。 无论那个娘们有多恨他,多么想去死,可在临行前,总该跟他说点啥吧? 比方:方圆,我会让你后悔到死啥的。 手机那边的人,没有说话,但方圆却能听到轻微的呼吸声。 这是女人的呼吸声,方圆出色的听觉,判断非常准确。 这下,终于不用再去明珠,给某个可怜男人戴绿帽子了--方先生欣慰的这样想着,松了口气笑了:“水暗影,我知道是你。我更知道,你现在无比的恨我,恨我绝情,不懂你的心思,这才走极端。可实际上呢,有些事你不知道。” 方圆很清楚,这次通话对于他、水暗影俩人来说,都至关重要的。 如果他无法说服那娘们,可能再也看不到她了,会愧疚一辈子。 所以,他必须得口吐莲花,把这愚蠢的娘们,从鬼门关前拉回来。 各种温柔,各种保证,各种我现在马上就找你,亲口跟你解释好不好--方圆完全放下姿态,像个鸡婆那样叨叨着。 “我不是水暗影。” 就在方圆叨叨的嗓子有些发干,不得不咽下口吐沫时,手机那边的人终于说话了。 也是个女人的声音,却绝不是水暗影。 “你是谁?” 方圆本能的呆愣了下,正要发火(你不是水暗影,那你给我打啥狗屁的电话,还听我叨叨这么多)时,心底最深处的心弦,却像被雷电狠狠劈了一下那样,以最快的速度,传遍每一根神经的末梢,让他噗通一声的蹲坐在了地上。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的声音,哪怕是到死都无法忘记。 那就是母亲的声音。 十三岁那年,方圆每天都能听到母亲的声音,大多数时候还觉得特别反感,因为范颖颖总是叨叨他太调皮,怎么就不知道好好学习,当个乖孩子呢? 可自从那年过后,方圆最想听到的,就是这个声音了。 母亲的声音。 第438章:他注定是个牺牲品 从十三岁那年之后,有多少个午夜梦回,方圆都会想到母亲的声音,多想母亲能像往常那样叨叨着,不顾他发脾气,給他掀开被子,让他起来吃早饭后去上学。 可这个梦想就像昨天发生的某件事那样,再也无法重来一次,只留下脸上冰冷的泪滴,就像他现在的样子。 不过,泪水不再冰冷,而是滚烫。 因为他在狠狠掐了自己一把后,确定不是在做梦,手机那边的声音,确实让他魂牵梦绕的母亲声音。 当方圆的泪水喷泉般涌出,洒落在衣襟上时,手机那边也传来了低低的泣声。 范颖颖跟儿子,隔着手机相对而泣。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方圆才抬手狠狠擦了把泪水,深吸一口气笑着问:“妈,你啥时候才回家?” 曾经有无数次,方圆都在幻想有一天,父母回来后,他会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你们去哪儿了? 不管去哪儿,能不能跟我先提前打个招呼? 就这样不声不响的走了,扔下我一个人,十三岁就满世界的找你们,这算啥? 这些年,你们到底是做啥了--无论方圆第一句话想说什么,都会带着浓浓的怨气(埋怨),去质问他们。 或许,还会激动的指着他们,说他们不称职,妄为人父母! 可实际上,当确定在手机那边低声哭泣的就是母亲后,他却用最平淡、温和的声音,笑着问她啥时候回家。 这口气,就像范颖颖才离开他几天,去外地走亲访友那样,没有丝毫的怨气,只有让他自己都无法理解的温和。 “小、小圆,对不起,妈妈对不起你。” 那边的范颖颖,重重吸了下鼻子,接着就是一连声的道歉。 “说这些干啥?” 方圆身子后仰,拿着手机抬头看着夜空,轻声说:“你是我妈,无论做啥,都是正确的,肯定有你这样做的道理。我相信,不管你为啥离开我,也肯定是为了我好,对吧?” 范颖颖在那边只是低低的哭,哭声越来越急促,也更压抑(应该是用手,死死的捂着嘴巴),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妈,你现在哪儿?是不是跟我爸在一起?” 方圆就像没听到母亲的泣声,只是老太婆般的叨叨着,还悠闲的点上了一颗烟,说:“能不能跟我说你们在哪儿,我去找你们。我--真得很想你们。嗯,很想。” “小圆,爸妈对不起你,对不起。” 范颖颖总算停止了哭声,可翻来覆去的只是道歉,不说别的。 “妈,你在京华吗?” 方圆把手机举在脸前,看着那个号码,低声说:“我现在就去找你,好吧?” “不!” 这次,范颖颖一口拒绝,没有丝毫的商量余地。 “为啥?” 方圆觉得,他始终能保持着从没有过的平和心,而且他也足够坚强,坚强到可以承受任何的打击,压力。 可他却没有发现,自己在问出这俩字时,他的声音中,已经带有了明显的哭腔,还带着颤音。 不管他有多么的坚强,他重新拥抱父母的极度渴望,都让他永远停留在十三岁。 十三岁的方圆,再怎么要强,可也只是个半大孩子罢了。 “小圆,以后不要再想爸妈了--下辈子,我跟你爸,给你当牛做马,来偿还你。小圆,记住,你一定要好好的活着,要坚强。还有,以后都不许再去那个黑暗世界,绝不许!” 范颖颖的声音,忽然急促起来,就像在水面上挣扎的溺水之人那样,尽可能在还没有沉入水下时,说出她对这个世界最想说的那些话。 然后,不等方圆反应过来,手机中就传来嘟的一声响。 通话结束。 方圆看着猛地一亮,却又慢慢黑下去的手机屏幕,傻楞了很久,直到远处传来一辆车飞驰而过的声音后,才猛地清醒,随即腾地坐直了身子,疯了般的开始重拨那个号。 “您拨打的号码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一遍一遍又有遍的重拨,手机中传来的都是这冷冰冰的声音。 其实方圆潜意识内也知道,在他第一次回拨后,就已经证明范颖颖不会再接他的电话了,可他还是不死心的接连重拨。 他希望,母亲能理解他现在的心情,感觉出他有多么的想她,再也不顾某种外来压力,就像失踪十三年后,终于主动給他打来电话那样,接听他的手机。 很遗憾,范颖颖没有再开机。 “谁?是谁在那儿!?” 就在方圆低着头,就像受伤野兽那般,喘着粗气,总是重拨那个手机号时,几道刺眼的光柱照了过来,有人大声喝道。 是刘广利几个人,开始围着大楼巡逻了。 方圆没理他们,依旧在那儿拨打手机。 “么的,谁啊!” 刘广利等人骂着,小跑着冲了过来:“干什么呢,你--圆、圆哥?” 等他们跑近了后,才发现坐在墙下的黑影是方圆后,都很吃惊,也很纳闷。 看到我们过来后,圆哥不抬头,也不说话,就在那儿对着手机戳戳点点的,泪水却噼里啪啦的掉,他这是怎么了? 刘广利等人,傻呆呆的对望了片刻,随后很默契的转身,快步走开了。 脚步声消失后,不停拨打电话的方圆终于愤怒了,举起手机,狠狠摔在了前面冬青上(是一丛绿化带),接着腾身而起,转身挥拳,冲着大楼墙体,狠狠砸了过去。 砰,砰砰! 早就说过,方圆全力一拳打出去的力气,足够把十厘米后的青石板打碎。 所以现在他疯狂时,打出的每一拳,力气更大。 不过大楼却不是青石板,最多也就是能发出砰砰的闷响声,却有鲜血飞溅--他的拳头再硬,也硬不过水泥的,总是这样不停的狠击墙体,手指关节处早就已经血肉模糊了。 有鲜血淌下,滴落在胸前。 燕四小姐抬头看着南方灰蒙蒙的夜空,就像一尊雕像那样,动也不动。 咬破嘴唇的鲜血,跟泪水混合在一起,滴落在她的胸前后,侵湿她的青色道袍--鲜血,明明是深色的,就像青色道袍那样,在黑暗中最不起眼,可为什么站在她对面两米处的龙头,能看出那一滴滴的血泪,就像一朵朵桃花那样? 在黑夜中,一朵朵的桀然绽放。 还稍稍有些发烫的手机,就攥在龙头的右手中。 龙头稍稍用力,那个据说是由钢板制成的手机,就慢慢变形,连同那个从路边小摊上买来的手机卡,都变成了一团废铁。 龙头抬手,那团被揉成一团的废铁,远远飞向了小山下。 当它发出啪的一声轻响时,燕四小姐那呆滞的目光,总算微微活动了下,接着闭上了眼。 “唉。” 始终看着她的龙头,轻轻叹了口气,缓缓转身看向了南方,背对着燕四小姐缓缓说道:“十三年了,嗯,再过几个月,就是十三年了,四千多个日夜,按说已经足够让一个人,能忘记一些事,一些人。可你--” 燕四小姐抬手,擦了擦嘴角,声音无比的漠然:“我现在,仍然能记得,那天下午我离家时,我家墙上的石英钟,指在四点三十三分。我更能想到,五点左右,我儿子就会推门回家,喊得第一句话就是,妈,做好饭了没有,我快饿死了。” “你牢记着这些,对你有什么好处吗?” 龙头转身,再次看向了她,淡淡的说:“除了痛苦外,我想不到有什么好。” “痛苦也是一种好,最起码能证明我还活着。” 燕四小姐转身,走向那座小道观。 “我已经开恩,让你见过他一面了。燕四,你别--” 龙头刚说到这儿,燕四小姐霍然转身,猛地张开嘴,却又闭上,很久后才语气阴森的说:“他是我儿子。” “是,他是你儿子,可他更是一个牺牲品!” 龙头的语气,也严厉了起来:“非常有价值的一个牺牲品!从他出生那天开始,他的命运就已经注定!当年,要不是你跪在老人家面前苦苦哀求,你怎么可能会被允许,守着他过了十三年?燕四,你应该还记得,当初你是怎么答应老人家。” 燕四小姐紧紧咬了下生疼的嘴唇,身子晃了晃,没有说话。 “那时候,我们的人选是陈婉约,可你却主动请缨--我知道,那时候是你们燕家最困难的时候,你们要想走出困境,势必得有人牺牲。是你选择了你的命运,心甘情愿的。” 龙头冷笑:“哼哼,可就在方圆出生后,你就反悔了,你就去哀求老人家。” 龙头这些话,就像一把大铁锤,狠狠捶打在燕四的身上,使她踉跄着后退了几步,抬手扶住了一棵树,低低的哭泣了起来,精致的脸,贴在树干上。 “你比陈婉约,要幸福太多。” 龙头深吸了一口气,淡淡的说:“最起码,你还能抚养你儿子十三年,哪怕你一点都不爱方天明。可陈婉约呢?她的亲生女儿呢?她始终被蒙在鼓里不说,还被你儿子--燕四,你是得仔细想想陈婉约了,那样你就不会痛苦了。” 说完这些,龙头转身抬腿下山,走的很慢,但每一步都很用力。 “龙头!” 就在龙头越来越瘦削的背影,即将消失在燕四的视线中时,她喊住了他。 龙头停住了脚步,却没有回头。 “我想问问你,你想到可怜的陈婉约时,心中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午夜梦回时,你会不会像我这个软弱的女人那样哭泣,发疯,捶打着胸口骂自己不是人?” 燕四快步向前走了几步,边说边走。 “你再说一个字,我就杀了你。” 龙头的声音,听上去还是那样沉稳,带着不容反抗的威严。 可是,他的身子为什么在发抖? 就像风吹过的树叶。 “哈,哈哈!” 燕四笑了,那么的放纵。 笑声惊起树上的一双夜鸟,扑楞着翅膀箭一般的,扎向了南方。 第439章:变脸 啪哒一声,楼宇湘点上了一颗烟。 现在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 要是搁在以往,她早就抱着那个抱枕香甜的睡过去了,不到早上七点,是不会醒来的。 哪怕是天塌下来,在七点之前,也不许任何人来叫醒她。 女人要想保持惊人的美丽,就必须得保持每天八小时的足够睡眠。 楼宇湘可以不要男人,但必须得要睡眠。 送走张良华后,昨晚十点半后,泡了个牛奶浴的楼宇湘,就躺在炕上捧起一本诗集,等待困神的到来。 以往她最多看二十分钟,上下眼皮就会打架,然后就会安歇--等睁开眼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七点了。 十数年的习惯,让她的生物钟相当准确,甚至不用定制闹钟,就能在早上七点醒来(误差绝不会超过五分钟),开始新的一天。 可今天,还真是怪了。 这都凌晨四点过五分,再过一个多小时天就亮了,她还是没有丝毫的睡意。 反常,很反常。 难道说,就因为她昨晚为了等方圆,等到凌晨一点后,就把安歇的兴致,一下子都破坏的缘故? 方圆没有来。 林林说,他喝多了,站都站不稳了,满嘴的胡说八道,还想对她动手动脚--林林觉得,他在那种状态下来找楼总,也没多大意思。 毕竟喝醉了的男人,在看到楼总这样的顶级美女后,总会想入非非,说出一些找死的话,那样反而不美了。 所以呢,林林就在电话中告诉楼总,说让方圆天亮后再来。 他也保证了的。 可林林的保证,却左右不了楼宇湘的决定。 楼宇湘说过,今晚方圆要是不来的话,就会出动九号。 她不会改变主意,尤其是她自己看不清的人。 看不清的人,才是危险的人。 对付未知危险的最好办法,就是连根铲除。 楼宇湘还能从林林的汇报中,听出她在为方圆开脱:唉,这个表面很冷漠的小秘书啊,却总是把人世间想的太美好。 那些臭男人的话,也是能相信的? 看着袅袅升起的烟雾,楼宇湘正准备再拿起诗集时,手却顿住了。 她听到了轻轻的敲门声响声,很小心的样子。 这肯定是完成任务的九号回来了。 只是,他不知道在楼总休息时,就算天塌下来,也不许任何人打搅吗? 楼宇湘黛眉微微皱了下,没有理睬,捧起了诗集。 她觉得,看在她今晚心情还不错的份上,可以原谅九号一次。 楼宇湘在看徐志摩的诗集。 对于这个短命的诗人,楼宇湘其实并不怎么喜欢。 徐志摩太花心了,明明已经有了老婆,还又喜欢上了林徽因。 林徽因,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大才女,不但长的漂亮,眼光也很准,要不然也不会拒绝只会做几首破诗的徐志摩,选择了更加‘实用’的梁思成。 徐志摩坐飞机在山东境内失事,就是想去见林徽因最后一面的。 可能是老天爷也很不爽他的这些做法,才让他咣当一声从天上掉下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走了。 对于这个花心男人的结局--楼宇湘很喜欢,却真不喜欢继续响起的敲门声。 还是套间的房门。 这证明,有人在没经过她允许的情况下,进了客厅,来到了套间房门前。 就算是林林,也不敢这样无礼的。 九号,连名字都没有,只是一个刽子手存在的九号,当然更不敢。 那么,来者是谁呢? 又是为何而来? 会不会是--方圆? 那个男人,终于要从迷雾中走出来了吗? 楼宇湘轻轻叹了口气,把诗集放在了身上,屈起双膝看着门口,淡淡的说:“进来吧,门没锁。” 门,慢慢的开了,一个身穿黑色衣服,身材剽悍的男人,出现在了楼宇湘的视线中。 九号。 这个胆敢擅自闯进楼总房间里的人,竟然是走狗一般的九号! 看着站在门前的九号,楼宇湘笑了,抬手抓住被单,掀了起来。 绣花白色被单掀起后,露出楼宇湘那娇小,却异常迷人的身体。 难道说,所有媚到骨子里的女人,在晚上睡觉时,都不喜欢穿贴身衣服的吗? 叶明媚是这样,水暗影是这样,楼宇湘,也是这样。 看着斜斜倚在炕上,随意屈着腿的楼宇湘,九号的双眼中,猛地浮上野兽般的亮光,喉结更是不住的动,嘴唇慢慢翻起,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牙。 没办法,尘世间没有几个男人,能在亲眼看到楼宇湘那精致的身躯时,还能保持无动于衷--人参果的称号,可不是随便叫的。 楼宇湘,就是楼宇湘。 她明明知道九号的擅入行为,只能用死来解释,可绝不会像太多女人那样,或愤怒的尖叫,或惊惧的厉声叱责,让他滚出去。 因为她很清楚,自己当前的处境:九号能擅入她的房间,就足够证明已经把在外面守着的陈宗华等保镖,给干趴下了,才能来做疯狂的事儿。 九号要做的疯狂事情是什么? 自然是想品尝一下人参果的滋味。 九号不缺钱,因为楼宇湘已经给了他足够的钱。 在男人眼里,女色,是促使他们找死的永恒主题。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 楼宇湘相信,任何一个男人在得到能拥有她的机会时,都不会放过,更不会在乎事后的生死。 既然男人已经不在乎生死,那么楼宇湘就不能激怒他:你不是想要我吗?好,那就来吧,只要你别伤害我,让我活下去--今晚,最多只能算我老了没事时,偶尔会回想起的一个小插曲罢了。 慢慢抬起修长的左腿,动作无比优雅的放在了右膝上,楼宇湘吃吃的轻声笑着:“来呀,你还犹豫什么呢?总看着,是做不了事的。” 九号很乖,很听话,走向了楼宇湘。 只是,他刚走了一步,就忽然张开嘴,就像蹦到沙土里的鱼那样,竭力呼吸着空气--却有大股大股的鲜血,从嘴里哗哗的淌了出来。 他那双眼中的亮光,也慢慢的黯淡了下去。 可身子,却依旧站的笔直。 任何人,尤其是女人,在看到这相当骇人的一幕后,都会被吓坏的。 楼宇湘,却依旧甜甜的笑着,看着九号。 她不怕? 不是,她已经被吓得忘记害怕时,该做出什么样的表情了。 这个甚至比叶明媚还心狠手辣(最起码,叶明媚没有接连杀自己三任丈夫)的小女人,诚然害死过人,也从不拿着别人的死活当回事,可她终究没有亲眼见识过,有人会活生生死在她眼前过。 一个人好好的,却忽然从嘴里向外冒鲜血,这只能说是他的内脏出了问题, 就像现在楼宇湘看到的那样,一只手慢慢从九号前胸的位置,慢慢伸了出来。 就像恐怖科幻片中,那些被异形当做宿主的可怜人那样。 这是一只相当纤美的手,如果没有鲜血的话。 嘴里不停冒血的九号,也低头看了眼那只手,然后才如释重负般的,长长吐出一口气,瞳孔攸地散开。 那只手,缓缓缩了回去,就像午夜昙花瞬间绽放后,又收敛了那样。 九号慢慢的跪了下来,身子缓缓前扑。 楼宇湘就看到了个女人。 长相很一般,但身材却相当不错的女人,面无表情的看着她。 在男人面前,哪怕是八百个男人齐齐的注视下,一丝不挂的楼宇湘,也能保持她最优雅的姿势--因为她很清楚,她迷人的躯体,就是对付男人最好的武器。 却对同性的女人,不会有丝毫的作用。 所以在看到这个女人后,楼宇湘马上就放下腿,扯过毛毯盖在了身上。 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也让她猛地从吓傻中清醒,张嘴要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时,女人却及时抬手,血淋淋的食指竖在了自己唇上,做出了个噤声的动作。 楼宇湘闭上了嘴,用力抓住了那本诗集,就像只要用力,特别喜欢美女的徐志摩,就会从天而降,把她从这噩梦中带走那样。 女人慢慢放下手,走到了旁边的窗前,用质量上乘的窗帘,很仔细的擦拭着手上的鲜血。 楼宇湘用力咬着嘴唇,看着女人,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把手指缝里的最后一丝血渍,也擦干净后,女人才淡淡的问道:“你是不是很害怕?” “是、是。” 如果是放在平时,依着楼宇湘的傲气,就算打死她,她也不会承认自己会害怕。 一个连杀自己三任丈夫的小女人,还会怕什么? 现在她不由自主的承认自己害怕,就证明她确实快被吓死了。 “你放心,我还不想杀你,你还有用。” 女人说着,转过了身。 “那,那就好。” 听说自己没有生命危险后,就像夏季阳光照在冰棍上的恐惧,迅速蒸发掉了,让楼宇湘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了冷静,开始打量女人,并问道:“你是谁?” “你的胆量果然不小。” 女人应该是笑了笑,只是那笑很木然,就像脸上的肌肤死了那样。 “你戴着面具了。” 楼宇湘又说。 “是。” 女人没有否认。 楼宇湘又问:“我,能看看你的样子吗?” 话刚出口,楼宇湘就觉得自己这个问题很可笑:人家既然是戴着面具来找你,又怎么会给你看她的真面目? 让她没想到的是,女人抬手在脸上抹了下--手放下时,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却依旧是面无表情。 “变脸?” 楼宇湘呆了下,又说:“这不是你的本来面目。” 女人没说话,再次抬起手。 看着不断挥舞的手,看着那张在瞬间,就不断变幻模样的脸,楼宇湘快要崩溃了--女人,在短短两分钟内,足够给她展示了七十三张脸! 每一张脸,都不相同,却又相同:同样的面无表情。 “不要再变了!” 楼宇湘霍然抬手,捂住眼睛嘶声叫了一句。 女人很配合,放下了右手。 “是你,是你砍断李超然他们的手。” 楼宇湘用力呼吸着,看着女人问。 第440章:麻烦来了 “是我。” 女人并没有否认,淡淡的说:“那是我第一次出手不杀人。不是因为他们不该死,而是因为有人不忍心他们死。” “那个人,是谁!?” 楼宇湘马上追问,胸脯剧烈起伏着。 “以后,都不要再去招惹他。要不然,我还会再来的。” 女人没有理睬楼宇湘的问话,抬手推开了一扇玻璃窗。 楼宇湘当前所住的楼层,是第十七层(她非常相信‘七上八下’的说法,所以每次下榻酒店,都会选择带7的楼层),从这儿看下去,地面停车场内的汽车,好像比火柴盒大不了多少。 “那个人是--是方圆!” 楼宇湘却不罢休,马上说出了方圆的名字。 其实,就算再傻的人,也能在李超然俩人被剁手,九号被残忍杀害时,联想到方圆的:这三个人,都曾经针对方圆做什么了。 “所以呢,以后不要去招惹他。好好做你的生意,不好吗?” 女人也没因为楼宇湘猜出那个人是方圆后,就杀人灭口,甚至说话时的语气,连一丝波动都没有:“你虽然贵为帝皇集团的老板,有着让人无法抗拒的实力,但方圆,却不是你能招惹得起的。楼宇湘,我给你个忠告,要想活的长久一些,就必须远离方圆。” 顿了顿,她又说:“毕竟,你这么漂亮的女人要是没了内脏,委实有些可惜。” 楼宇湘死死盯着她的双眼,片刻后才低头,看向自己的心口,轻声说:“我能说句话吗?” “抓紧吧,天快亮了。” 女人懒洋洋的说。 楼宇湘再次抬起头,看向女人:“可你得保证,我说出那句话后,你不能杀我。” 女人皱了下眉头,说:“我想杀你的话,你早就死了。” “好,那我说了。” 楼宇湘深吸一口气,跟女人对视着,缓缓的说:“你可以无数次改变你的样子,可有一个地方,你无法改变。” “是眼睛么?” 女人淡淡的问。 眼睛,号称是心灵的窗户,再怎么高明的变脸术,也休想把眼神改变。 “是,就是眼睛。我会一些相术,虽然不精,可也算是受过高人指点了。” 楼宇湘抿了抿嘴角,低声说:“你,不是人。” 当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说你不是人时,就是在骂人,说对方没人性。 楼宇湘这句话,却不是在骂人,而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根据她在相术上的造诣,她能通过女人的眼神,看出女人不是人。 确切地来说,不是正常人类。 女人没动,包括她看着楼宇湘的目光,只是晒笑了下:“那个指点过你的高人,是谁?” 楼宇湘真没想到,在她说出那句让她自己想想都胆颤(她发现对方是一个不明生物)的话后,女人竟然没任何反应,仿佛压根不在乎,被人说出自己最大的秘密,还饶有兴趣的问她,那位高人是谁。 傻楞了下,楼宇湘才喃喃的问:“你、你有没有听说过潘龙语的名字?” “没有。” 女人摇了摇头,问:“还有什么要问的吗?我要走了。” “你跟方圆,是什么关系?” 楼宇湘飞快的问。 “你们能活着,就是因为天上有太阳。” 女人淡淡说完这句很有哲理的话说后,整个人忽然就像化成一股子青烟那样,从打开着的窗户中飘了出去。 眨眼不见。 这可是十七层的高度,足足七八十米,她就这样跳出去了? 楼宇湘傻了。 女人的离开,就像她的出现那样,给了楼总相当大的震撼。 十几秒后,她才从炕上一跃而起,雪白的小脚,睬过九号淌在地上的鲜血,扑在了窗前,往下看去。 黎明前的楼下停车场内,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影。 “昨晚,我好像跟张良华说过,我这种有钱有势有美貌的女人,活在世上其实很无聊的,渴望能寻找到继续活下去的元素。我想,我现在找到了。” 盯着楼下,不知道过了多久后,楼宇湘才慢慢的抬起头。 她妩媚到极点的脸上,浮上因兴奋才有的潮红,双眸更是亮的吓人,甚至都把东边的天际给感染了,绽放出了晨曦的曙光。 清晨五点半的曙光洒在方圆身上时,有熟悉的手机铃声,从前面的绿化带中响起。 那是他的手机在叫--他在发疯般的,把手机狠狠砸出去时,手机砸在了冬青上,毫无损伤:嗯,下次还买国产手机。 就像一滩烂泥那样,倚在墙体上发呆的方圆,立即像被电击了那样,腾地跳起,以标准的恶狗扑食动作,狠狠扑在了冬青丛中,拿起了手机。 他希望,这是母亲打来的电话。 可他失望了--手机屏幕上那个不断闪烁的名字,告诉他是漠北北。 除了范颖颖的来电,方圆不想接听任何人的,马上就扣掉,不甘心的再次拨打那个号码。 依旧是毫无感情的机械声,在提醒他对方已经关机了。 叮叮当,就在方圆第八次拨打母亲的号码时,漠北北的手机号又在屏幕上闪烁起来。 这次,他没有扣掉,深吸一口气后,按下了接听键。 连方圆都不知道,他在跟漠北北说话时,语气怎么会那样的平静,就像他正在吃饭:“小北,有事吗?” “圆哥,你、你不方便接听我的电话么?” 漠北北怯生生的声音,从手机那边传来。 看来,方圆刚才拒接女孩儿的电话举动,让她感到不安了。 可不敢让小北妹妹感到不安,方圆笑了笑:“哈,算是有些不方便吧,就是不想守着刘广利他们接电话--咋,这么早打电话过来,有啥事吗?” “哦,你还在公司呢。” 漠北北小声说:“我就是想问问你,我现在能回家了么?天快亮了。” 午夜过后,方圆曾经给漠北北打电话,让她最好别回家。 他要去教训楼宇湘那个不知好歹的女人。 可范颖颖的突然来电,早就让方圆把这回事给忘到脑后去了,坐在了这儿发了半夜的呆,直到漠北北打来电话后,他才想起这些。 “圆哥,病房内不能好好休息,我感到有些累,想回家,好吗?” 没有听到方圆说话后,漠北北越加的小心了。 方圆这才连忙点头,笑着说:“啊,好啊,你现在可以回家了。嗯,去吧,没事,别担心。” “那好,圆哥,你也好好休息下,我走了。” 漠北北这才开心起来,扣掉了电话。 方圆抬头看着东方的天际,慢慢展开双臂,做了几个扩胸的深呼吸,喃喃的说:“不管咋样,天都会亮的。嗯,我也该好好睡一觉了。” 人可不是机器,只要能正常,就能不眠不休的工作。 尤其是在心情鼓荡时,更需要好好的睡一觉,养足精神后,才能去做一些必须去做的事,比方把水水姐那个傻娘们,从鬼门关内拽回来。 下午四点半时,刘广利才拎着一桶水,来到了总部大楼的东墙前,用棉纱把上面的血迹擦干净。 想到方圆那双手指关节血肉模糊的手,再看看墙上这些发黑的血,刘广利就算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圆哥怎么会突然发疯,拿拳头砸墙。 难道,他不知道拳头再硬,也碰不过大楼的简单道理吗? 方圆就在休息室内睡觉。 从早上睡到现在了,还没醒来。 没谁敢打搅他,哪怕夏总那个干净的小秘书,在得知圆哥休息后,也悄悄的走了。 唉,不管圆哥遇到啥样的麻烦,但愿他都能顺利解决,那样才有可能再次请兄弟们去潇洒啊--刘广利心里这样想着,倒掉了桶内的脏水。 又到了下班的点。 员工们又像放羊那样,涌出了大厅门口,一阵人欢马叫后,慢慢恢复了平静。 今天是周末,接下来的两天,是保安队最轻松的日子了。 “我妹夫还没醒?” 秦大川走了过来,递给老刘一颗外烟。 就像大川哥找理由跟方圆要钱时所说的那样,他还真有点喜欢保安这个职业了,唯一的遗憾,就是无论他怎么鼓动,老刘等人都不跟他在班上小赌两把。 “昂,还没动静呢,一整天都没吃饭了,也不知道饿了没。” 刘广利接过烟卷,先替大川哥点上后,才说:“要不,你去喊醒他?” “才不去,没好处的献殷勤,哥们从来都不屑做的。” 秦大川撇了撇嘴后,又不死心的问:“老刘,咱们玩两把牌?” “都跟你说我不会了。玩毛啊?” 对于秦大川,刘广利觉得说话时没必要太客气了:“再说了,值班时是不允许打牌的。” “嗨,不会我可以教你嘛。夏总他们都下班了,这儿还不是咱们说了算?” 为了鼓动老刘陪自己小玩两把,大川哥不惜以利诱之:“这样吧,就算你们输了,我也不会把你们的钱装口袋,拿出来请弟兄们吃晚饭……” 刘广利脸色忽然一变,看着他背后:“草,麻烦来了。” “什么麻烦?” 秦大川回头看去,就看到两辆车缓缓驶了过来。 看到那辆卡宴后,大川哥的小脸一白,转身就往休息室那边跑。 “哎,你去干什么呀!” 刘广利一把拽住了他肩膀。 “草,松开我,他们是来找我算账的,我得去喊醒方圆!” 大川哥猛地一甩膀子,推开刘广利,急匆匆走下台阶时,一个人影却擦着他身子,嗖地跳了过去。 “哇草,老刘,你逃命时的速度比我还快!” 看着摆出一副短跑冠军架势的刘广利,秦大川嘴上赞叹着,两根腿子却没停止快速交换:老刘这厮只是抄了把椅子,我可是砸了那娘们脑袋的! “站住。” 就在秦大川想跟老刘比试一番,看谁最先冲到值班室那边时,一个淡淡的声音响起。 是那个小女人的。 不过你以为哥们傻啊,你让我站住就站住! 秦大川心中骂了句时,就看到两个黑西装,用比他们更快的速度,抢在了他们前面。 第441章:我当老板娘 “站住,再往前跑一步,就对你们不客气了!” 陈宗华低喝声中,反手从后腰亮出了一根双节棍。 他是恨透了神通快递这些保安们,竟然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平时对他们很照顾的林秘书脑袋爆了,而且事后就施施然的滚蛋了。 陈宗华等人以为,昨晚他们会因此而羞愧的一个晚上都睡不着--可他们也搞不清咋回事,不管是躺在屋子里的,还是给楼总站岗的兄弟们,竟然在凌晨几点时都睡过去了,一直到早上七点才醒来。 幸好,楼总大人大量,不但没有训斥他们,还很体恤下属的让他们都好好休息,下午五点多时,才忽然通知他们,要来神通快递总部。 楼总为什么选择夏小韵下班后,才来神通快递? 这不是秃子脑袋上的虱子,明摆着要趁机教训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保安? 当然了,陈宗华等人也很纳闷:依着楼总的身份,教训几个小保安,还用得着这样谨慎吗? 嗯,肯定是不想跟夏小韵撕破脸,毕竟双方要合作创建女子会所的。 陈宗华等人不想考虑太多,反正今天就是来出气的,就算不把那些保安的腿子砸断,可也得好好教训他们一顿才行。 “哇草,还敢跟你们大川哥亮家伙,真是不知死活!” 大川哥骤然停步后,眼珠子叽里咕噜的转着,确定被敌人给包围,无处可逃后,才举起手中的橡胶棍,嘴里哇呀呀的怪叫着,亮出李小龙再世的架势。 他叫唤的声音那么大,自然是想惊醒睡觉的方圆。 很可惜,这边距离那边貌似有些远,那小子才听不到。 哒,哒哒的高跟鞋踏地声,本该是那样的悦耳,现在却异常的刺耳。 还有那个今儿穿上一身白色小西装的小女人,那张精致的小脸,看上去也带着邪恶的狰狞:嚓,你以为你穿上白色小西装,就能跟夏总似的长那么高个了啊? “老刘,吹哨子,向大楼中的兄弟们求救!” 秦大川低声吩咐着,迅速跟刘广利背靠背。 “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们的。” 老刘还没来得及拿哨子呢,楼宇湘淡淡的说话了。 “切,谁害怕了?” 大川哥不屑的撇撇嘴时,心里松了口气:像你这样的大人物,总该说话算话吧? “我来,是为了找方圆的。” 楼宇湘懒得跟大川哥这种底层人士说话,直接了当的说明了来意。 你早说啊,哥们就不用紧张了--秦大川再次松口气,脸上却浮上威武不能屈的大义凛然样,冷哼一声:“找他?我不会告诉你他在哪儿,更别想我出卖自己的兄弟!” 楼宇湘黛眉微微皱起,看了眼陈宗华。 陈宗华会意,马上就带着几个手下,晃着家伙逼了过来。 “等等!” 大川哥抬手,厉声问道:“楼总,你先告诉我,你是不是要找方圆算账?” 楼宇湘眉头缩的更紧:“算什么账?我找他有事要说。”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你又何必摆出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要是把我给激怒了,伤了你的手下怎么办?” 秦大川马上收起橡胶棍,很客气的笑着说:“楼总,想找方圆,跟我来。” 大川哥临敌时的变脸功夫,让老于世故的刘广利也甘拜下风,再看向他时的眼神里,已经浮上了崇拜的神色:不愧在江湖上混了那么久,还能活到现在的主。 就像给太君带路的汉奸那样,秦大川极其热情的,把楼宇湘带到了值班室内。 尤其是看到她挥了挥白嫩小手,示意林林、陈宗华等保镖在门口等待后,秦大川心情更加放松,指着休息室门口:“方圆就在里面睡觉呢,我去给您叫他。” “不用,我自己去吧。” 楼宇湘却摇了摇头。 “这、这不方便吧?” 秦大川呆了下。 “有什么不方便的?难道你还真怕我把你妹夫吃了?” 楼宇湘眼眸流转,看了秦大川一眼,就扭着小蛮腰哒哒的走了过去。 你还是把我吃了吧,我更合适些。 在心中默默的祈祷了句后,大川哥知趣的退出了值班室,看到站在旁边的林林后,很热情的打招呼:“哈,林秘书,你好。” 林林没说话,只是冷冷看了眼他的脑袋。 秦大川马上就转身,快步走向了老刘:不行啊,还是得召集弟兄们都过来。 吱呀一声门响,楼宇湘推开了休息室的门。 保安队全是大男人,他们的休息室内,气味有多么的难闻,就算用臭袜子都能想得出来--这也是秦小冰喝大了后,睡了小半天就醒来的缘故:被熏醒了的。 楼宇湘这种大人物,更受不了这种气味,尤其一开门,就能看到木板床上的男人,正挺尸般的躺在上面,男人的特征,因为长时间睡眠分泌的尿液,给撑的那叫一个直立,突兀。 站在门口稍稍适应了下后,楼宇湘才打开了照明。 灯一亮起,气味好像更大了。 楼宇湘皱了下鼻子,哒哒的走到了木板床前,居高临下的看着方圆,轻声叫道:“方圆,方圆。” 方圆没有任何反应,连鼾声都没有停顿。 楼宇湘抬脚,用细高跟小皮鞋,轻轻踢了床腿一下。 方圆还是动也不动。 “唉。” 楼宇湘叹了口气,说:“别装了,我知道你醒了。” “有事?” 方圆这才睁开眼,打着哈欠的翻身坐了起来。 “也没多大点事。” 楼宇湘转身,打量着休息室内,问:“能不能去个好一点的环境,再详谈?” “没空,我还在上班。” 方圆又打了个哈欠,看向了门外。 男人是经过一场充足的睡眠后,对那方面的要求就会无限增加,偏偏楼宇湘这样的小尤物在眼前,起到了烈火浇油的效果,很烦人。 楼宇湘也没再勉强,更没生气,侧脸看着他:“两件事。第一,我诚心诚意的请你加入帝皇集团,担任我的副总--” 方圆打断她的话:“楼总,我得说多少次,你才会记住我的话?不去,我根本不是干副总的料。” “那,让你当老板呢?” 楼宇湘话锋一转。 “啥?” 方圆呆了下:“什么老板?” “就是你如果去帝皇集团,那么我就会把老板之位,让给你,你来做老大。” 楼宇湘淡淡的笑了笑,问:“我这样解释,你总该明白了吧?” “不明白。” 方圆摇了摇头:“我要是当老板了,那你去干啥?” “我当老板娘。” 楼宇湘轻飘飘的说。 方圆怀疑自己耳朵出问题了。 要不然,就是楼宇湘发神经了。 “你没听错。” 看到方圆下意识的拨楞耳朵后,楼宇湘缓缓的说:“只要你能跟我走,帝皇集团,还有我,都是你的。” 方圆开始摸口袋,找烟。 他觉得,得借助尼古丁的效用,才能镇定下来,继而分析一下这个小女人在说啥。 烟盒是空的。 方圆把烟盒扔在门后时,楼宇湘从小包内,拿出一盒女士香烟:“习惯吗?” “能冒烟就行。” 方圆叼上一颗烟点燃,深吸了口才说:“我去帝皇集团,就会成为大老板,而你则退居幕后,成为我女人--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我就是这意思。” 楼宇湘点了点头。 “那你老公呢?” 方圆笑了:“你可别告诉我说,像你这么风骚撩人的娘们,会没男人来追。” “我当然有,而且还有过三任老公,个个都是青年才俊。” 楼宇湘也笑了,无比的妩媚:“不过,他们都死了--是死在我手上的。” 方圆很惊讶的样子:“我能问问为啥吗?” “因为他们不但想要我的人,更想要我屁股下的椅子。” 楼宇湘也点上一颗烟,顺势倚在了铁皮更衣柜上,看着方圆说:“我不喜欢,可看在夫妻面子上,又不好拒绝,所以只能让他们去死。” “哦,你前后三任老公,想夺取你的老板位子,结果被你干掉了。” 方圆恍然大悟状的点点头,想了想才说:“可你现在,却跟我说,我可以坐你那把椅子--你这是也想把我送到那个世界吗?很对不起啊,我还年轻,不想死。” “我是心甘情愿,让给你的。” 楼宇湘更正道。 “不坐,那把椅子下面,肯定有炸药包。” 方圆摇了摇头,问:“你知道,我为啥能活这么大吗?” 不等楼宇湘回答,方圆就自己说道:“那是因为我很清楚,我自己能吃几碗干饭,才不会去做自己没把握的事。” “任何事……我也不想知道,你为啥会对我青睐有加,先礼后兵又礼的。” 吐了口青烟后,方圆问:“第二件事呢?” “第二件事,今天凌晨四点左右时,九号死了。” 楼宇湘微微眯起双眸,死死盯着方圆,缓缓的说:“九号,是我的死士之一,专门为我杀人而存在的。昨晚,我让林林了来请你,你没去--那丫头不忍心,给你招了合适的借口,但都没改变我派九号来杀你的主意。” 不用楼宇湘解释,方圆也知道她为什么派人来杀自己。 无非还是因为李超然俩人被剁手、昨天中午又在餐厅让她丢脸罢了。 至于她在丢人后,为何还想邀请方先生跟她干,方圆不想去琢磨这些屁事。 他现在心里无比的乱,连话都不愿意多说。 “九号是死在我眼前的,被一个女人活生生的用手,从后心插死!” 虽说那件事已经过去十几个小时了,而楼宇湘现在也很安全,可在想到九号的死亡惨状后,她娇小的身躯,还是忍不住的打了个激灵。 又是九幽王! 方圆眼光一闪,瞬间好像捕捉到了什么,但很快就消失了。 始终死死盯着他的楼宇湘,嘎声追问:“你知道那个鬼女人是谁,对不对!?” “昂,知道。” 方圆没打算隐瞒她。 “她、她究竟是谁?” 楼宇湘快步走到方圆面前,跟他挨的非常近,鼻子都几乎碰到一起了。 第442章:我是人参果 香风扑面,楼宇湘那张精致的小脸,几乎贴到了方圆的脸上,甚至都能嗅到她如兰的呼吸气息。 由此看来,她此时内心是相当紧张的,特想从方圆嘴里,知道那个不是人的鬼女人,是什么东西。 “我只是个小保安。” 方圆笑了,向后仰了下脑袋。 楼宇湘身子马上前倾,继续对方圆保持着逼迫,看上去就像要强行索吻那样,却没意识到她在凑过来时,因为身子前倾的厉害,领口下的风光,让人一览无余。 咬着牙的笑了笑,她的语气变得阴森起来:“方圆,你还真以为,我是三岁小孩,被你一个小保安的身份,能哄骗得了的?” 凌晨被狠狠吓了一跳后,楼宇湘在这大半天内都没闲着,发动她所有能发动的人脉,来打探方圆到底是何方神圣,身边才会有那么可怕的女人追随。 要说楼宇湘在华夏的势力相当牛叉,短短大半天的工夫,就把方圆查了个‘底掉’,包括他得罪叶明媚,向水暗影求婚成功的事。 暂且不说别的,单说他得罪叶明媚那个蛇蝎美人后还能活着,成为水水姐法律上的老公这两件事,就已经让楼宇湘大吃一惊了。 身为华夏顶尖高层圈子中的一员,楼宇湘没理由不知道叶明媚,水暗影是什么人物。 哪怕她从心眼里看不起这俩‘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女人,可也很清楚方圆假如真是个没啥本事的小保安,根本等不到向水水姐求婚,就会在明珠得罪叶明媚后,被一口吞下去,连骨头都剩不下一根了。 现在,他在招惹那俩女人后,却依旧活蹦乱跳的在这儿当保安,还有一个爱吃人心的鬼女人(现在,她也打探出了九幽王在尘世间所犯下的罪恶记录),暗中‘保护’他,这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楼宇湘能知道自己的某些事,方圆才不会觉得奇怪。 相反,如果她不知道这些,才不正常。 所有他也没因为楼宇湘暗中调查自己而生气,只是垂着眼皮看着她衣领内,咽了口吐沫后,才说:“楼总,你走光了。” “什么?” 楼宇湘一楞低头,接着下意识的后退两步,抬手捂住了领口。 方圆重新躺了下来,双手枕在脑后,左腿架在右膝盖上,晃着脚看着天花板,懒洋洋的说:“楼总,既然你已经知道我很不简单,身边又有那么一个鬼女人在保护我,那么你今天就不该来找我。” 侧脸看着楼宇湘,方圆笑眯眯的说:“我吧,有时候就是个瘟疫。正常人呢,能躲多远,就该躲多远。楼总,你说是吧?” 放下捂着衣领的手,楼宇湘也笑了:“可我不想躲--你吧,对我来说就是一块大磁铁,深深吸引着我,让我无法自拔。” “随便你吧。世间本无烦恼,都是庸人自扰之。” 方圆叹了口气,闭上眼:“唉,放着好日子不过,自己非得可劲儿的折腾,这种人的脑袋,肯定被驴子给踢了。哦,楼总,我可没说你是驴子。尘世间,哪有这么漂亮的驴子呢?” “我不是驴子,我是人参果,让人吃一口,十万八千个汗毛孔都会张开的人参果。” 楼宇湘居高临下的看着方圆,过了片刻后才轻声说了句,接着妩媚的一笑,轻拧着小蛮腰,转身踩着小皮鞋,哒哒的走了出去。 她来时气势汹汹的,走时却云淡风轻,把小女人反复无常的特征,诠释的是淋漓尽致,就像随心所欲的小女孩。 可方圆却知道,谁要是把这小女人当做小女孩,谁就会倒霉。 不过这跟他没有太大的关系,更不会考虑小女人说要请他去帝皇集团当老板,还说她来当老板娘的那些屁话。 是的,就是一些屁话。 如果她真为方先生的帅气而折服,发誓要非他不嫁的话,那为啥刚才方圆说她走光了时,她会做出本能的后退、遮掩动作? 她说那些话,就是为了试探方圆而已。 可她难道不知道,男人就像鱼儿那样,没有诱饵是绝不会上钩的吗? 不趁机把衣服全脱了,展现出她最大的本钱,当做福利发给方圆,却大言不惭的说要请他去当老板--简直是太虚伪了。 至于她临走前,说她是人参果那些话,方圆更不会在意。 最多觉得她像一个很光滑诱人的番茄,跟人参果差粗了。 “真没意思。” 闭着眼的方圆晒笑一声后,笑容收敛,又开始琢磨他该琢磨的那些事。 “嗨,妹夫,那小女人怎么走了?” 秦大川走了进来,满脸玩味的贼笑兮兮样子:“她跟你在这儿呆了这么久,都做什么了,没有做那种,那种--啊?” 秦大川说着,双手比划着男女恩爱的动作,笑容更加的卑鄙。 “滚蛋,该干啥干啥去。烦着呢,别惹我翻脸。” 方圆睁眼瞪了秦大川一眼,说:“我现在非常怀疑,你跟秦小冰是不是亲兄妹。” “草,姓方的,你这是啥意思?” 秦大川也瞪起眼珠子,满脸都是被侮辱的神色。 方圆才不怕他:“啥意思?哼哼,她那样单纯干净,就像一只小天鹅,你却像个不要脸的癞蛤蟆。” “姓方的,你特么的敢骂我是癞蛤蟆?草,都别拉着我,我跟这厮拼了!” 秦大川回头看了眼走进来的刘广利等人,装成羞恼成怒的样子,猛地关门去拿门后的拖把,要好好教训方圆一下。 咣当--哗啦两声响,大川哥装比抄家伙时关门的力气大了些,门板上那块早就裂纹了的玻璃,被震得摔在了地上,粉碎。 但有一块,却擦着他挽起袖子的胳膊落下,锋利的玻璃碴,顺势在大川哥的‘藕臂’上,划出了一道小口子,鲜血噌地冒了出来。 “哎哟,卧槽,倒霉!” 秦大川怪叫一声,扔掉拖把赶紧抬手捂住了那道血口,瞪着方圆:“姓方的,你害本少受伤,没有个三五万的别想--草,干嘛呢!” 今天特别兴奋的大川哥,正要装出一副苦比样子,看看能不能趁机讹诈方圆时,却觉得眼前一花,本来躺在炕上的方圆,就像豹子那样,一下窜到他面前,伸手掰开了他捂着伤口的手。 方圆看着秦大川胳膊上的冒血的伤口,眼睛发亮,就像嗜血的吸血蝙蝠那样,吓得大川哥连忙挣扎:“嗨,嗨,你不会想喝哥们的血吧?” “你的血这么臭,谁特么的稀罕喝?就算要喝,也该去喝美女的血,哈,哈哈!” 方圆哈哈大笑几声,抬手把秦大川拨拉到一边,快步走出了休息室。 “这家伙发什么神经呢?” 望着方圆的背影,秦大川有些不解的摇了摇头时,肚子里咕咕的叫了起来。 该吃晚饭了。 大老刘的铁板鱿鱼,在整个小吃街上也是一绝。 天刚黑下来,烧烤店外的十几张小方桌旁,就坐满了人,吆五喝六声,叫喊着再来几串的声音混杂在一起,那叫一个热闹。 就在大老刘呲牙笑着,心里盘算今晚得挣多少钱时,几个穿着花衬衣敞着怀,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小青年,晃着膀子走了过来。 “哟,四哥,哥几个来了啊,赶紧里面坐,想吃什么,兄弟马上就给几位烤!” 今年已经三十七八的大老刘,看到这几个年龄最大也就二十四五的年轻人后,马上就放下手中的活计,陪着笑脸的迎了过去。 开烧烤店的得纳税,这是傻瓜也知道的事。 傻瓜还知道,要想在唐王著名的小吃一条街干买卖,还得格外再给负责这条街‘治安’的四眼,每个月缴纳一定的保护费,数百上千不等。 开店干买卖的,可以变着花的逃税漏税,但绝对不敢不交保护费,要不然明天就别想开张了,所以大老刘在看到四眼来了后,那张胖脸上浮起的热情,比看到他失散三十年的亲爹,还要亲。 戴着一副黑眼镜的四眼,皮笑肉不笑的接过大老刘递过来的香烟,随手甩给了身边的小弟,左脚踏在一张小马扎上:“老刘,生意很不错嘛。” “还行,凑合,就是混碗饭吃呗,这样是托四哥的福不是?” 大老刘点头哈腰的笑着,小声问:“四哥,这个月提前缴费?” “你愿意提前也行,反正哥们从来不嫌钱扎手的。” 四眼说着,走到旁边一张桌前,双手抱着膀子看着正在吃串的一对小情侣,也不说话,来眼珠子在女孩子身上,叽里咕噜的乱转。 那对小情侣虽然不认识四哥等人是何方神圣,可却能看出这些人不是啥好东西,文绉绉的小伙子话也不敢说一句,就拽着女朋友的手站起来,急匆匆的走了。 “算他识相。” 四眼轻蔑的笑了下,大马金刀的坐了下来,拍着桌子叫道:“先来一箱啤酒,三十个鱿鱼,动作要快!吃饱喝足后,哥几个还得去泡马子。” 四眼的叫嚣声有些大,吸引了很多食客的目光。 这早就在四哥的意料之中,更知道人们对他们这些人很反感。 但这有什么呢? 在唐王小吃一条街上,四哥就是皇帝般的存在,就算他再嚣张点,也没谁敢站出来说啥,最多也就是皱下眉头,装作没看到的样子。 “草,你特么的看个甚呢,是不是骨头发痒了,想哥几个给你按摩一下?” 四眼回头,看到邻桌一个年轻人皱眉看着自己后,立马摘下脸上的眼镜,凶神恶煞般的很吓人。 年轻人还没说什么,大老刘就赶紧走过来,笑着打圆场:“四哥,四哥,给兄弟个面子,别生气。” 喊服务生赶紧给四哥上酒后,大老刘才对年轻人小声说:“兄弟,他们可不敢惹,你吃完了还是赶紧走吧。” “呵呵,谢谢老板了,我这就走。” 年轻人笑着擦了擦嘴巴,伸手去口袋里拿钱--动作却僵住了。 第443章:漠北北被割伤了脖子 外出吃饭忘记带钱,这也是常有的事。 看到年轻人脸上露出了尴尬的神色后,大老刘就知道咋回事了,笑了下问:“兄弟,是不是忘记带钱了?” 年轻人不好意思的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嘿,还真是忘了。” “那你先记账,下次再来或者有机会从这边走的话,再给我就是了。” 大老刘生意越干越红火,除了手艺杠杠的外,还有就是他很会做人,才不会因为顾客忘记带钱,就不依不饶的。 “啊,那多不好意思啊。” 年轻人稍稍愣了下,看样子没想到大老刘会这样说,接着拿起桌子上的手机:“这样吧,我打个电话,让朋友给我送来。” 大老刘呵呵笑道:“至于再麻烦你朋友跑一趟?三五十块钱,不算事儿了。” “我朋友距离这儿不远的,步行才十分钟。” 年轻人说着,拨打了一个手机号。 就站在他身边的大老刘,能清晰听到一个非常好听的女孩儿声,带着惊喜的从那边传来:“圆哥,找我有事吗?” “小北,是这样的。” 方圆看了眼大老刘:“我在小吃街吃饭,忘记带钱了,你要是没啥要紧事的话,能不能给我送点钱来?” “小吃街?好呀,好呀,我没什么事的,你稍等,我很快就到!” 手机那边的漠北北说到这儿时,有人喊老板上烤串,大老刘就去忙了。 等他给一桌顾客送上烤串时,就看到一个穿着白色无袖体恤,蓝色牛仔裤,黑面白底旅游鞋,骑着电动车的女孩儿,停在了路边,对忘记拿钱的方圆,欢欣样子的摆着白生生的小手:“圆哥!” 啧啧,好干净漂亮的女孩儿,这年轻人真有艳福啊、 在看到漠北北后,大老刘潜意识内,就把她当做方圆的小女朋友了,心中啧啧赞叹了几句时,耳边又响起四眼他们的碰杯声:“来,哥几个,走着!” 唉,但愿这几个混混别惹事--大老刘有些担心的看向方圆,想要提醒他交钱后赶紧走人,免得招惹没必要的麻烦(他女朋友这么漂亮,连大老刘都动心了,四眼等人没理由会忽然瞎了眼看不到)时,他老婆又在店里喊他,让他去切肉。 大老刘的担心,可不是多余的。 就在他切冻肉时,就听到外面传来酒瓶子爆裂的声音,还有人们的尖叫声,四眼等人的喝骂声。 特么的,这些王八蛋,就知道惹事! 听到外面乱糟糟后,大老刘也顾不得切肉了,赶紧从后厨跑了出来。 外面十几桌吃烤串的顾客,这时候都已经站了起来,躲到旁边却又围成一个圈子,对躺在地上的四眼等人,指指点点的小声暗骂活该,这下可惹到硬茬了。 对于号称两把菜刀,打遍小吃街无敌手的四哥来说,方圆那绝对是当得起‘硬茬’这两个字:在兄弟们被漠北北的清纯美貌所吸引,腆着脸的围上去,想拉着妹子喝几杯谈谈感情时,方圆二话不说,冲上来三拳两脚,就把他们全部放倒在了地上。 如果是在别处,意识到自己兄弟碰上硬茬后,四眼哥在爬起来后,肯定会留下几句‘今儿老子认栽了,咱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的面子话,然后带着兄弟们抱头鼠窜而去。 可现在是他们的地盘上啊,要是畏惧这小子能打,四眼哥就这样夹着尾巴闪人的话,那以后还想不想收到保护费? 正所谓头可断,血可流,震慑小吃一条街的老大面子不可丢。 于是乎,四眼哥在爬起来后,马上就抄起一个啤酒瓶子,恶狠狠的扑向了方圆:“尼玛,你这是自己找死!兄弟们,给我往死里--哎哟!” 四眼哥话还没说完呢,就被方圆一脚跺在了肚子上,稻草人般的倒飞出去,摔在了吓得花容失色的漠北北身边,手里的酒瓶子,更是咣的一声碎成几瓣。 要不是众目睽睽之下,不适合下狠手,方圆肯定会直接把他腿子给跺断。 “废了他!” “拼了,马丹的!” 其他三个小弟,也都纷纷大吼着,高举着啤酒瓶子,恶狗扑食般的扑向了方圆--结果呢,肯定比他们老大好不了哪儿去,都被一脚一个,得跺飞了出去。 啪,啪啪! 有好事的围观者,躲在人群中,鼓掌。 受他感染,好几个人都开始鼓掌。 方圆则像走江湖卖艺的艺人那样,双手拱拳,满脸不敢当样子的做了个罗圈揖。 “草,你特么的给老子双手抱头蹲下,要不然我割了这丫头片子!” 就在方先生装比时,忽然传来四眼哥的一声嘶吼。 方圆抬头看去,目光一下子凌厉了起来:刚才被他一脚跺出去四眼,这时候竟然左手勒住站在人群前的漠北北的脖子,右手拿着摔碎了啤酒瓶子,横在了她下巴下。 半截啤酒瓶子的玻璃碴,参差不齐的茬口闪着灯光,一看就知道比到刀锋还要犀利,想割破女孩儿白嫩的脖子,绝对不费吹灰之力。 围观者虽然很喜欢看方先生单挑四大混混的好戏,可发自内心的不希望,小北妹妹这么干净漂亮的女孩儿,会受到哪怕是丁点的伤害。 “啊,快报警!” “快闪开!” 随着一阵杂乱的惊叫声,站在漠北北身后的那些围观者,哗啦一声的散开了。 漠北北此时小脸苍白,吓得嘴唇都开始哆嗦了,抬手伸向方圆,想说话,却不敢,怕刺激到已经失去理智的四眼哥。 “放开她,我让你们站着滚蛋!” 大意之下的方圆,双拳猛地攥紧,接着松开,一步步的逼向四眼哥,缓缓说道。 “草,你特么的是在做梦!” 四眼哥狂吼着,却又害怕的勒着漠北北连连后退,右手中的酒瓶子,在她脖子上虚晃着做割喉状:“别过来,再敢走一步,老子我真下手了!” “啊!” 四眼哥的吼叫声未落,被迫后退的漠北北,忽然发出一声尖叫。 原来,内心相当惧怕的四眼哥,在虚晃着酒瓶子威胁方圆时,手一哆嗦,锋利的碎玻璃茬,就从她白嫩修长的脖子左侧划了下,鲜血立即冒了出来。 “小北!” 方圆眼神猛地一闪,猛地低吼一声,纵身扑了过去。 四眼哥吓坏了,看来他可没打算伤害漠北北,只是不小心割伤了她。 此时看到方圆不顾一切的扑过后,四眼哥再也不敢逞强了,吓得怪叫一声,松开漠北北,转身挥舞着酒瓶子,就冲向了围观者。 围观者哪敢阻拦他啊,都赶紧惊叫着两侧闪开。 四眼哥冲出人群后,被方圆打倒在地上的其他三个小混混,一看大势不妙,也都爬起来,用最快的速度拍马去了。 “小北,小北,你没事吧?” 漠北北被割伤后,方圆自然也顾不得去追那些小混混了,赶紧把她抱在怀中,检查她脖子上的伤势。 漠北北没说话--因为她已经昏了过去,小脸苍白,被方圆攥着的小手冰凉,就像拿着个冰棍那样。 其实,漠北北脖子上划破的伤口并不是太严重,最多也就是三四厘米,虽然向外冒血了,可距离失血过多还远着呢。 她昏过去,是被吓得。 方圆赶紧用手捂住她脖子上的伤口,眼里闪过一抹浓浓的愧疚。 “兄弟,你女朋友不要紧吧?快,这是消毒的棉纱,给她包扎一下!” 大老刘这时候跑了过来,手里拿着一团棉纱(这可是家庭必备之物,尤其是卖串的,穿串时刺伤手,也是很正常的事。) “谢了。” 方圆接过棉纱,按在了漠北北的脖子上,接着左手抄在她的腿弯中,稍微用力把她横抱在怀里,对大老刘说:“老板,我朋友的电动车先放你这儿了,我带她却去医院包扎一下。” “好,好,你尽管去,车子放在我这儿没事的!” 大老刘自然是连连点头。 目送方圆抱着女孩儿脚步匆匆的走远后,他才长长松了口气,有些后怕的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开始低声咒骂四眼哥等人。 小吃街的街道本来就不是太宽,路两边各种小吃店,都把小桌子摆在路边,道路更加的窄了,再加上现在又是黄金时间段,人来人往的,汽车根本无法通行,所以也没处去找出租车。 看到方圆横抱着个女孩儿走过后,行人纷纷侧目,避让。 很快,方圆就抱着漠北北走出小吃街,抬头正要找出租车时,就听到一声轻轻的嘤咛声,从怀里传了出来。 “小北,你醒了!” 方圆连忙低头看去,就看到漠北北缓缓睁开了眼睛。 小脸依旧苍白的漠北北,眼眸中闪过一抹惊悸的神色时,方圆连忙安慰道:“别怕,没事了,坏人都被我打跑了,你的伤也不碍事,只是被划了一道小口--咳,我带你去医院包扎一下就好了。” “不用。” 女孩儿摇了摇头,左手揽住他的腰,长长的眼睫毛垂下,覆盖住了眼帘,低声说:“我、我不喜欢去医院,从小就特怕打针呢。” 依着方圆的毒辣眼光,当然能看出漠北北也没太大必要去医院,只要拿酒精棉擦洗好伤口,再贴上一贴创可贴,用不了几天就好了,连疤痕都不会留下的。 所以,听她说不喜欢去医院后,方圆也没勉强,松手把她放了下来:“也行,我送你回家吧。” 既然她已经醒来了,方圆当然不好再抱着她了。 双足落地时,漠北北脸上明显浮上不舍之意,犹豫了下,右手挽起了他的胳膊,低头看着脚尖,低声说:“我、我不想这么早就回家,你能陪我散散步吗?” “好呀,那我带你去河边公园玩。” 女孩儿因方圆而受伤,受惊吓,人家却却只想挽着他胳膊散散步,他当然没理由拒绝,一口答应下来。 “要是,每天都被坏蛋给割一下,就好了啦。” 漠北北嫣然一笑,轻轻的说道。 第444章:你要平安的回来 被漠北北挽着胳膊,感受少女温软的身子,嗅着淡淡的处子幽香,沿着河边信步前行时,方圆没法不心中荡漾,不胡思乱想。 尤其漠北北总是向酒店问题上引,方圆就知道她心里咋想的了。 可不敢答应她,那是在犯罪呢。 方圆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后,牵起漠北北的小手,坐在了河边供游人休息的木凳上,还没说啥呢,女孩儿就小鸟依人般的,轻轻伏在了他怀里,喃喃的说:“圆哥、哥,今晚,我、我能不回家吗?” “不行,你必须回家。” 方圆想都没想,就一口拒绝了。 漠北北紧紧抿了下嘴角,没有说话。 “小北,我明白你的意思--其实,我也想,可现在不行。嗯,那个啥,你还记得以前我曾经跟你说过,如果我能康复,我就会认真考虑咱们关系的话吗?” 方圆抬手,轻抚着女孩儿柔顺的发丝,看着街灯下静静流淌的河面,心中无比的圆静。 以前他确实说过这些话,不过却是敷衍漠北北的:就算他能解开尸毒,也不会跟她发生那种关系。 他不想玷污这个干净的女孩儿,因为他太脏了:不但跟叶明媚鬼混,还跟陈婉约那样,如果再碰漠北北,那他可就真不是个人了。 “嗯,记得。” 漠北北伏在他怀中,沉默很久后才慢慢抬起头来,也看着河面轻声说:“那,我回去了。” 方圆俩人坐着的地方,距离漠北北所租住的小区,就一条公路的距离。 “好,也不早了,十点多了。” 方圆吸了下鼻子,接着说:“哦,对了,我明天要出去一趟。” “去哪儿?” 正要站起来的漠北北,马上追问:“什么时候回来,去做什么呢?” “应该用不了几天吧,是去明珠--嗯,我一个朋友过生日,昨天就打电话让我过去一趟,盛情难却吧,呵呵。” 方圆呵呵笑着,看向她:“想要什么礼物?跟我说,要不然,从那边带个包包来?你们女孩子,都喜欢名牌包包的。” “我不要包包,也不要别的任何礼物,我只想你能平安回来。” 漠北北凝视着他,就在方圆下意识的躲开她目光时,她站起来顺着台阶走上了公路。 站在路边,漠北北转身扶着街灯杆子,抬起右手轻轻挥了下,柔软的笑道:“记住我的话哦,你要平安的回来。” “好,我记住了。” 方圆仰望着她,点了点头时,漠北北转身迈着轻快的脚步,好像一个黑夜精灵那样很快就消失在了她的视线中。 “唉。” 有些惆怅的叹了口气,方圆点上一颗烟,顺着河边花砖路,快步向东走去。 十几分钟后,方圆来到了一个小亭子里。 里面坐着两个人,看到他进来后,马上就站了起来:“圆哥。” 这俩人,一个是虎子,另外一个,却是刚才用酒瓶子把漠北北割伤的四眼哥。 “辛苦了,都坐下。” 方圆拍了拍他们的肩膀,从口袋里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了虎子:“钱不多,三十万,先拿着请弟兄们喝茶。” 方圆给虎子这三十万,算是他剁掉张茂右手的‘报酬’。 严格说起来,虎子等人冒险剁掉张茂右手,方圆只给他三十万,确实不多。 更何况,今晚四眼又帮他演了一场戏。 不过虎子才不会觉得方圆小气,也没谦让就把银行卡接了过来。 “兄弟,做的不错,很专业,这个月就免了老板的保护费吧,我走时没结账。” 方圆又对四眼笑着说。 四眼连忙点头哈腰:“就凭圆哥一句话,兄弟以后就不收大老刘的保护费了。” “不用,别因为我坏了你们的规矩。” 方圆坐了下来,说:“时候不早了,你们该干啥就干啥去吧。” “好,圆哥,再见。” 虎子点了点头后,又说:“我会安排四眼去别的地方,以后不会出现在莫小姐眼前的。” “让你费心了。” 方圆笑着点头。 四眼跟着虎子走出老远后,才悄声问道:“虎子哥,圆哥今晚安排的这一出,到底是什么意思啊?费那么大力气来算计个女孩儿。” “不该问的别问--我也不知道。” 虎子皱眉喝斥了四眼一句,回头看了一眼,也是满腹疑云。 确实,虎子也搞不懂,方圆为什么要演这场戏,针对单纯的漠北北。 方圆当然很清楚。 今天下午楼宇湘去找他时,他就好像捕捉到了什么,但随后就忘了。 不过,在秦大川装比,不小心打碎玻璃割伤他自己胳膊时,方圆猛地想到了:漠北北,有着很大的嫌疑。 昨晚楼宇湘派林林来警告方圆时,曾经威胁他,要是不去见楼总,就会对漠北北,秦小冰俩人下手。 林林走后,方圆马上就给漠北北她们打电话。 当时秦小冰兄妹俩关机,只拨通了还在医院的漠北北的手机,并告诉她最好是别回家,担心楼宇湘真对她下黑手。 可就在方圆准备连夜去会会楼总时,神秘失踪十三年的母亲,忽然打来了电话,彻底打乱了他的计划,让他呆坐到了天明。 就在他呆坐时,九幽王去酒店找楼宇湘了,当着她的面,残忍杀害了九号,警告她以后别招惹方圆。 楼宇湘当晚要对方圆不利的事,方圆只告诉了漠北北,然后九幽王就出现了--更何况,就在方圆刚中了尸毒时,漠北北对这方面的了解,也貌似很透彻。 尽管方圆曾经在租住房内,差点把漠北北掐死,把她吓尿了,还亲眼看到她踩在玻璃碴上后,刺伤了脚心。 可谁能保证,那不是她事先安排好的,是在演戏欺骗方圆呢? 还有就是,那晚在圆耀酒店时,楼宇湘那俩保镖被剁掉右手,漠北北也曾经单独外出过,所以她也是嫌疑人之一。 想来想去,方圆就觉得漠北北疑点越多,这才受到秦大川的‘启发’后,给虎子打电话,让他安排人演唱好戏。 九幽王是刀枪不入的,这点毋庸置疑,依着昆仑那石破天惊的全力一刀,斩在她脖子上后,也只是留下了一道血痕罢了。 那么如果漠北北真是九幽王所化,四眼的酒瓶子,绝对刺不伤她(有着相当丰富打群架经验的四眼哥,拿酒瓶子划伤漠北北时的力道,拿捏还是相当到位的)。 方圆敢保证,这次演戏可没有给漠北北丁点的准备时间--在四眼酒瓶子看似惊惶的划过漠北北脖子时,方圆就凝神盯着呢。 酒瓶子划过后,就像刀子切在豆腐上那样,漠北北的脖子上,就立马冒出了血,接着就被吓昏了。 小北,才不是九幽王。 我太多心了。 把那场‘戏中’漠北北的表现,反复在脑海中过了几遍后,方圆实在找不到任何的疑点,只有无端怀疑她,把她吓坏、受伤的内疚。 至于九幽王怎么知道,楼宇湘会派九号对付他,方圆现在才觉得:那个鬼女人,其实一直都躲在暗中关注他,发现九号要对他不利后,才立即出手的。 “今晚,还真是一场闹剧。” 方圆抬头,看着黑蒙蒙的夜空,喃喃的说道:“明天午夜过后,还有一场更大的闹剧,在等着老子呢。” 时间,可不会因为有什么在等着方圆,就放快脚步,依旧不急不徐的流逝。 初夏午后两点的太阳,照在一只黑狗身上,让它很是无精打采,伸着舌头走过方家胡同口时,停顿了下刚要走进去找个阴凉地方,一辆车却从后面呜呜的开了过来。 它赶紧贴着路边,一溜烟的去了。 这是一辆白色的宝马车,来到方家胡同口后,吱嘎一声停了路边。 “潘老师,就是这儿了。” 不等劳拉下车,坐在副驾驶上的夏小韵,就回头笑了下,接着开门下车,打开了后车门。 一个身穿唐装的老头,在一个中年男人的搀扶下,缓缓走下了车子。 老头看上去得有七八十岁的年纪了,须发皆白,虽然体型有些偏胖,不过浑身却透着股子仙风道骨的气质,眼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事实上,这位潘老师,还真不是普通人。 他是华夏易学的会长,大号潘龙语,在风水学(包括相面,占卜,寻龙探穴看风水)上有着相当深厚的造诣,在此界是泰山北斗式的人物。 十数年前,就是他的建议,才改变了唐王市市规划的格局,让老城区保留至今。 当然了,夏小韵是不知道这些的。 甚至此前她对潘龙语大师,都不曾耳闻过。 她请来潘龙语,纯属‘巧合’的--好多天前,夏小韵终于鼓起勇气,要来找抢走她男人的母亲摊牌时,曾经有感而发,跟玩笑似的说,这家不适合女主人的存在,是不是找个风水先生来看看呢? 那时候夏小韵这样说,就是在开玩笑的。 不过前两天时,她在跟某老板闲聊时,听说唐王来了位风水界的高人,就是心中一动,犹豫着是不是真请高人,来方圆家看看。 她只是犹豫而已,可没当回事。 能请到潘龙语大师,那是因为她午休过后去公园散步(周末不用上班)时,俩人很凑巧的相遇--再然后,闲着也是闲着的潘大师,就跟她来了。 潘大师被弟子(其实是保镖)搀扶下车后,并没有走进胡同内,而是抬头看着天,已经灰白的眉毛微微皱起,好像在观天像那样,很久都没动一下。 大师既然貌似在大白天的观天像,夏小韵这种俗人当然不敢轻易打搅了,就静静的站在那儿,一脸谦恭的样子,实际上却在琢磨:哼,那个家伙请假去明珠,肯定是去见林舞儿去了。 方圆今天下午启程去明珠之前,曾经给夏小韵打了个电话请假,只说去哪儿,却没说要干啥。 碍于某种原因,夏小韵才不屑问,最多只是在心里咒骂这家伙去了明珠,最好是水土不服,拉的提不上裤子才好。 第445章:十六星宿 “我不在家的时候,你一定得跟方圆学,好好上班,我会随时打电话查岗的。哼,要是让我知道你没几分钟的热度,你以后就别跟人说,我是你小妹。” 秦小冰走到门后时,还在给值班的秦大川打电话。 语气不善,跟她清纯的小空姐形象,一点都不相符。 那边的秦大川,自然是暗暗撇嘴(还让我跟姓方的学,这家伙根本就没来值班),但表面上却对小妹的话唯唯诺诺,不敢有丝毫违逆。 “好了,就这样吧,挂了。” 又叨叨了几句后,秦小冰才心满意足(自从当了小领导后,她很喜欢给人训话。当然了,也就对方圆跟秦大川这样罢了)的扣掉电话,开门走出了大门。 刚一出门,秦小冰就看到四个人从胡同口走了进来。 “咦,这、这不是神通快递的夏总吗,她怎么会来这儿了?难道说,是方圆,或者我哥在公司惹祸了,她才来找我兴师问罪?” 看到夏小韵后,秦小冰先是愣了下,接着就开始胡思乱想了:不会啊,我刚跟哥哥通电话呢,听他说话很正常啊。 秦小冰在看到夏小韵时,后者也看到了她。 同样,在这儿遇到秦小冰后,夏小韵也愣了下:她跟方圆住在一起了? 但接着,夏小韵就发现,秦小冰是从胡同中间那家大门出来的了,心里顿时松了口气:原来,她跟那家伙是邻居的。哼,他们什么时候成邻居了,我怎么不知道! 原来,她是陪着别人来的--秦小冰这才注意到,夏小韵在陪着一个老头来的,不过却想的更远了:不会是我哥他们得罪了这为老人家,人家找到了夏总,拽着她来一起兴师问罪的吧? 就在两女相视着对方,思绪纷飞时,夏小韵几个人走到了秦小冰面前。 “夏总,您好,这是去哪儿呢?” 既然夏总是方圆俩人的大老板,希望这俩家伙能好好工作的秦小冰,当然得率先打招呼,而且态度还很客气。 “哦,我去那边。” 夏小韵仰着下巴,点了点头方圆家的大门,接着淡淡的问道:“怎么,你也住在这儿?” “是啊,这是我哥跟方圆合租的房子,我现在是跟他们住在一起的。” 秦小冰如实回答时,情不自禁的也看向了方圆家:方圆曾经跟我说,这家的人也在神通快递上班,看来夏总是找那个人。只是,她没看到门上挂着锁吗? “方圆跟你们合租的房子?” 夏小韵秀眉微微皱了下,随即舒展开来,上下打量了她几眼:“嗯,合租省钱。秦小冰,你这是要去上班?” “傍晚有趟飞行。” 秦小冰向后退了一步,才指着方圆家说:“夏总,那家锁着门呢。” “没事,我有钥匙。” 夏小韵笑了下,才带着潘大师几个人走过去:“祝你工作平安。” “谢谢。” 秦小冰道了一声谢时,心中疑惑顿生:她怎么会有那家的钥匙呢,奇怪。 夏小韵没有撒谎,紧走两步后来到门前,拿出一把钥匙打开了锁头,推开门后转身,对潘龙语说:“潘老师,请进,就是这家了--秦小冰,你还有事吗?” “啊,没,没事,我就是、我走了,再见。” 始终瞪大双眸看着那边的秦小冰,慌忙摇了摇头,飞快的锁上大门,拉着箱子咔咔的快步走出了胡同,心中还在琢磨:她怎么会有那家的钥匙呢? “这小姑娘,是个有福之人啊。” 夏小韵在跟秦小冰说话时,潘龙语曾经看过她几眼,等她走出胡同后,才抬手屡着胡子,跟助手随口说了句。 当小空姐的,一般都算有福了,不是被大老板包了,就是能钓个金龟婿--夏小韵心中这样恶意的想着,也没多话,引着潘大师走进了院子里。 相比起无可无不可的夏小韵来说,反倒是劳拉对请来潘大师看宅子风水很感兴趣,一直都关注着他的每一句话,更是随着他的目光不住四处看。 就是四处看。 潘龙语在进门后,才没有像一般看宅子的风水先生那样,先看房子的建筑风格,而是先走到东墙跟下,低头皱眉抬起左手,几根手指不断的掐算着,嘴里更是念念有词。 (一个院子里的建筑格局,对这个家来说是很重要的。 比方有户人家走的是东南大门,那么家住不住正堂,就得住在东北房间。 厨房,得在东边,而且还得比西厢房要高,最好是起一座东屋楼子。 洗手间呢,则要在西南角,但又不能正冲着大门,得建一道影壁,来避免厕所的污秽之气,冲了从大门来的财路--等等 至于兄弟说的这些对不对,还请懂行的仁兄别喷,当作是扯淡好了)。 夏小韵虽然不懂啥叫风水,可也觉得潘大师此时的动作,貌似有些古怪:看上去,就像他想找到三十年前掉在这儿一个金戒指那样。 潘龙语从大门后的东墙根,缓步慢行,围着院子转了个圈,又回到了门口,这才闭上眼睛,左手依旧快速掐算着。 搞什么呢,神神叨叨的。 就在夏小韵站的腿子都开始发软时,潘大师终于睁开眼,低低的叹了口气,缓缓摇头,喃喃的说:“北斗有星陨落,南斗有星飘摇不定,福禄寿三星星光黯淡,此乃大凶之兆也。” “潘大师,您能给大家解释一下,您这番话是什么意思吗?” 夏小韵实在忍不住了,很客气的问道:“我虽然不懂风水学,可我也觉得,一般家里好像跟北斗南斗的没什么关系,更没听说过福禄寿三星了。” “夏总,你有所不知,每个宅院,都是单独的一方小天地,小世界。宅院的布局是否合理,跟十六星座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 “潘大师,我以前看神话故事时,看到个二十八星宿,现在年轻人又讲究十二星宿,可从没有听说过十六星宿啊。” 夏小韵打断潘龙语,脱口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后,才意识到这是很不礼貌的,俏脸一红,赶紧弯腰颔首道歉:“对不起啊,潘大师,我有些鲁莽无礼了,请原谅。” “呵呵,没事,没事,听到不同的意见,就要问个明白,这是很正常的反应。” 潘龙语微笑着,摆了摆手说:“夏总,那我就给你解释一下什么叫做十六星宿吧。嗯,先问你个问题,你知道我们以前所使用的秤,更听说过‘半斤八两’这句成语吧?” 在现代人所熟悉的电子秤,地秤等计量工具没有发明之前,华夏都是用秤来衡量某些物体的重量。 在古代的计量单位中,一斤就是十六两,半斤就是八两,所以才有‘半斤八两’这个成语的出现,寓意就是两个物体一个样的。 老祖宗之所以把一斤分为十六两,可是很有道理的,是根据天上的星宿来设定的。 相关方面的古人以为,北斗主杀,南斗主生,北七南六,总共十三颗星。 生死,永远是对人类影响最大的,所以这个话题备受人们的关注,尤其是事关神秘的这十三颗星宿。 除了北斗南斗十三颗星宿外,还有三颗星也是很重要的,那就是福、禄、寿三颗星,分别代表着本名的意义。 这样一来,生死,福禄寿这十六颗星,就成了对世人最重要的星宿。 古代,生意人最讲究的就是个信誉,为避免奸商的坑蒙百姓,所以在制作秤杆时,就把这十六颗星牵带了上去,每颗星代表着一两,总共是十六两,一斤。 如果奸商想坑蒙白姓,缺斤短两,那么就会先减福禄寿,再威胁生死--总之,就是坑蒙的次数越多,奸商就越没好果子吃。 但是到了后来,一斤更为十两,彻底改变了华夏传统中的重量单位,所以那些靠秤杆子来坑蒙顾客的奸商们,才不会顾忌缺斤短两时,会影响到自己的福禄寿,威胁到自己的生死。 当然了,一斤十六两是根据天上星宿来制订的说法,在古代也不一定会影响到奸商,不过肯定会起到一定的作用,算是商人心中的一个道德标尺吧。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还真不知道,是有些孤陋寡闻了。” 听完潘大师的讲解后,夏小韵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又问:“那么,北斗有星陨落,南斗有星飘摇不定,福禄寿三星星光黯淡那些话,又是什么意思呢?” 潘龙语抬头,这才看向有些残破的北屋那边:“这些话的意思是说,主杀的北斗七星中,有一颗重要的星星陨落,此时该起到重要作用的主生的南斗六星,却偏偏飘摇不定,继而影响到了福禄寿三颗星--这,可是天灾出现,乱世来临的征兆啊。” 看老潘说得这样郑重其事,夏小韵有些嗔目结舌:“潘老师,不会吧?就方圆家一个小破院,能影响到整个天下?而且,我发现您刚才,可是围着院子墙根转了一圈的,这大白天的又没星辰,那您是怎么推断出这些的?” “那是因为这个院子,就关系--咳,呵呵,我说得世界,是这家院子里的小世界。” 潘龙语咳嗽了一声,看着夏小韵笑眯眯的问:“夏总,你不是这家院子的主人。不过你却知道,这个家里的原主人,早在十三年前,就已经离开这儿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啊,你、您怎么知道?” 夏小韵大吃一惊。 她有百分百的把握,认为潘龙语此前从没有来过方圆家。 可他却能一口断定,方圆的父母是十三年前就离开这儿,再也没有回来过,实在无法不吃惊的。 “那是因为每个院子里,都有十六星宿镇守着,来决定那户人家的命运。” 潘龙语收敛笑容,看向东墙边的地下,淡淡的说:“十六星宿由上映射于地下,就会在院子周圈的地下,形成十六星宿的地下落脚点,每隔十六年变幻一次方位。” 第446章:你父母有消息了! 天地分阴阳,截然不同却又相互相连。 当天空上方的星辰长时间映照地上某个地方时,就会由看不到的射线,在地上留下一般人看不到的痕迹,就是所谓的落脚点了。 就像民间传说中的那样,遭逢九子连珠(就是九大行星排成一条线)时,映射到地面上的射线威力,就会千百倍的增长--被映射的地下微生物,基体就会发生改变(类似于核辐射),成为太岁。 “这些都是传说,你们可以不用信,就当是在听故事罢了,呵呵。” 看夏小韵俩人听的出神,潘大师笑了下,继续说:“华夏没有成一统之前,每户院子只有南北双斗十三颗星笼罩,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原后,就把福禄寿三星加了进来,就变成了十六颗星。 这十六颗星的落脚点,并不是寂然不动不动的,而是跟随天体的变化,每隔十六年变换一次方位。 一切平安,就像我们所看到的花开花落那样正常,十六年一个周期,周而复始,生机活力越强,十六星宿的映射落脚点,在地下留下的痕迹就越强。 反之,一个家有灾难降临后,十六星宿的落脚点,就会变弱,很难搜寻。 不过,就算一个家大难临头,星宿落脚点要变弱的话,也会有个漫长的时间段--那就是每年,只会有一颗星的落脚点变弱。 在秦之前,原本一个家要破败的话,南北十三颗星要用十三年的时间,从这户院子里逐渐消失,当最后一颗星的印痕消失后,这个家庭就再也没有活力,不适合人居住了。 但是自从秦始皇加入福禄寿三星后,某个家庭遭遇不幸后,就算南北十三颗星在十三年彻底消失,但福禄寿三星却始终存在。 因为福禄寿是华夏第一位皇帝强行加入每户人家的,在没有他的许可下,三星不得‘擅离职守’。 所以哪怕南北双斗十三颗星全部消失,但福禄寿三星却始终存在--有他们的存在,这户院子随时都能适合人类居住。 不过,福禄寿三星的落脚点,却会变得微弱,与天空相应的星宿,光芒也会黯淡。” 潘大师说了这么多后,才稍稍停顿了下,看着夏小韵说:“不算福禄寿三星,单说南北双斗十三星宿。我想夏总应该听说过南斗主生,北斗主杀的话吧?” 故老相传,南斗六星乃生机所生之处(就是人类投胎做人,南斗说了算),而北斗七星,则是命格断绝之路(人从被南斗放生投胎之日起,性命就捏在了北斗的手里)。 夏小韵想了想,才回答:“以前,好像从网上看过这方面的传说,但也仅仅觉得有趣罢了,并没有多关注。” “嗯,其实很多传说,都是有根源的。” 潘大师点了点头,继续说:“每户人家所在的南北十三颗星,也起着相同的作用。他们的功能虽截然相反,却又相辅相成,来维持这户人家的运势。主生的南斗,代表人家的女主人,主杀的北斗,则是男主人。福禄寿,却是双斗的子嗣。” 潘龙语说方家北斗有星陨落,并不是说方家男主人就是死了,而是遭逢了大难。 男主生机要想彻底断绝,得北斗七星全部陨落才行。 北斗有星陨落,男主遭遇大难后,本该由主生南斗的女主来拯救,帮衬,但其实她却飘忽不定,远离了男主,从而让男主遭遇更加艰难。 方家男主遭遇艰难,女主却飘忽不定,从而影响了福禄寿三星笼罩着的子嗣,所以造成子嗣多劫,坎坷的命运。 “潘老师,请等一下!” 潘龙语刚解释到这儿,就被夏小韵急急的打算:“潘老师,您这番话的意思,是不是说方家的男女主人,都没有死!?” “死?” 潘龙语明显愣了下,随即笑道:“虽说北斗有星陨落,代表男主遭逢大难,南斗飘忽不定,不肯给予北斗任何的援助,但代表这户人家的南北双斗都在,这就证明他们不管遭遇多大的灾难,也都还在人世间啊。” “都还活着?” 夏小韵霍然转身,看着方家的正房,喃喃的说:“方圆的父母,还都活着?他们神秘失踪十三年了……” 潘龙语接过了话语:“是啊,刚才我察看南北双斗十三星时,发现住星辰除了北斗七星中的天璇星(故称司禄,又叫天狼)陨落外,其他六星,还有南斗六星的印痕落脚点都在。而且南斗中的天梁星(南斗第二星,古名阴星),今年春分时又重新归位的,所以才能断定十三星刚离开。” “真得?” 夏小韵再次转身,满脸都是狂喜的看着潘龙语,颤声问道:“潘、潘老师,您这些话可信么--对不起,我并不是质疑您,我只是觉得太不可思议了。” “这户人家的男女主人,目前都还活着,我可以用我所有东西,来担保。” 潘龙语看着夏小韵,沉默片刻才缓缓的说:“不过,除此之外,我说南北双斗十三星、外家福禄寿三星的那些话,夏总不要全信,权当是老头子在这儿神神叨叨,哈哈一笑就好了。” 他在说这番话时,老眼里闪过一抹愧疚之色。 他愧疚,是因为他说出的那番话中,一部分是他自己杜撰出来的。 从来到唐王的那一刻起,潘龙语就注定要说这些了。 这确实有违他‘绝不忽悠人’的原则,但却是不得已而为之,为了大局,就算胡说八道些,也是情有可原的。 “不,不,我没有质疑潘老师您这番话的意思。” 夏小韵慌忙摇头,接着说:“请您稍等,我打个电话!” 不等潘龙语说什么,夏小韵就拿出手机,快步走出了院门口。 看着紧随她出去的劳拉背影,潘龙语无声的叹了口气,跟助手相互对望了一眼,这才缓步走进院子里,抬头开始观摩院中的建筑。 建筑飞一般的后退,车厢上方的电子显示仪上,已经证明此时动车的车速,超过了每小时三百公里。 只是车窗玻璃是减速玻璃,所以才能让人向外看时,不会因为速度过快而产生晕眩感。 动车正在穿过一座城市,方圆此前曾经来过,却像这列动车一样,不曾在市中心有过丝毫停留。 更像人一出生就走向生命的终结点,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拦那样。 方圆去明珠,选择乘坐动车,而不是坐飞机,主要是秦小冰。 今天下午秦小冰要出发了,方圆要是去机场的话,俩人要是万一碰到了,他该怎么解释呢? 尽管俩人相遇的几率不是很大,不过方圆还是不想‘冒险’,这才选择了动车。 叮叮当,就在方圆看着车窗外飞速倒退的建筑,眼前却浮现出秦小冰那傻乎乎的样子,情不自禁的露出一个笑容时,拿在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是夏小韵。 “咋,找我有事?” 方圆接起了手机,很随意的问道。 “你父母有消息了!” 夏小韵的这句话,一下子就让方圆呆住。 我父母有消息了? 她咋知道我父母下落的? 咕噔一声,方圆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脑袋中忽然响起的嗡嗡声,才攸然消失,张嘴刚要说什么,却又听手机对面的女孩儿说:“我请了一个风水大师,来你家看风水。他告诉我说,你父母并没有遭难,只是出走了。” 咣当一下,方圆潜意识内腾起的狂喜,就被小夏妹妹这番好像一块大石头般的话,给狠狠砸了下来:啥,你说我父母有消息了,是因为你请了个风水大师,去我家风水,他说我爸妈只是出走,你就信了? 如果夏小韵就在眼前,方圆肯定会采住她衣领子,给她一个大耳光:没有你这么忽悠人的。 不过方圆更能从夏小韵说话时的语气中,能明显感觉出她现在是相当兴奋的。 就因为,她听说方圆的父母还活着。 无论她是不是被算命先生忽悠了,单凭她这份关诚心,就足够方圆感动了。 所以方圆又在咽了口吐沫后,才温和的笑着说:“这是个好消息啊,你给我仔细说说呢。” 如果是放在前些天,方圆听到这个消息后的反应,绝不只是脑子里嗡的一声大响--可昨天清晨时分,范颖颖确实给他打了电话,报‘平安’来着。 既然范颖颖还活着,那么方天明也活着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方圆早就做好了这方面的心理准备,所以才能保持一定的冷静。 方圆的冷静,让瞬间就把潘龙语给她说的那些、简单讲述一遍的夏小韵,在说完后才察觉出,随即惊讶的问道:“怎么,你听到这些后,没感到震惊?” “很震惊,震惊的都不相信我还活着了。夏小韵,谢谢你能告诉我这些。” 方圆深吸了一口气,语气诚恳的说。 “哼,我才不稀罕你感谢我呢,哼。” 接连冷哼两声后,不等他再说什么,夏小韵就扣掉了电话,小声恨恨的骂道:“总是嘴上说感谢我有个屁用,那你为什么不回来呢,非得去明珠!” 骂完这句话后,夏小韵才发现劳拉就站在身边,俏脸一红,觉得很不自然。 劳拉才不在意夏总骂谁呢,只是纳闷的小声问:“夏总,我们请那位潘老师来,不是让他给看看,方家为什么不适合女主存在的吗?” “啊,你不说,我都差点忘记了呢。” 夏小韵这才想起请潘大师来的目的,连忙迈步走进了方家。 潘龙语这时候已经坐在了石桌旁边,他的助手站在身后。 石桌上,还摆着几个酒瓶子,盘子碗的,还又半包花生米,很狼藉的样子。 “对不起啊,潘老师,没来得及打扫呢。” 夏小韵抱歉的笑了笑,在潘大师对面坐了下来:“劳拉,你收拾一下呢--潘老师,我这次请您来,是有个很重要的问题,想向您请教。” 第447章:方天明的毒咒 夏小韵最想知道的,就是方家能不能有女主人。 潘大师刚才的那番话,彻底把夏小韵给‘忽悠’住了,所以问起这个问题后,绝对是怀着无比虔诚的态度。 “刚才在夏总打电话时,我已经看过这户人家的建筑布局了。” 听夏小韵问出她的问题后,潘龙语抬头再次看了眼屋檐,说:“夏总,你有没有注意到,屋檐上有不同于别人家的地方?” “跟别人家屋檐不同的地方?” 夏小韵纳闷的抬头,看着有些残破的屋檐,抱歉的笑了笑说:“潘老师,对不起啊,我从小就没有住过这种单独的院子,所以对这方面没有任何的关注。” “嗯,不要紧,那我来跟你说。” 潘大师抬手,指着东北屋的屋檐,说:“那是主卧的屋檐。正常屋檐呢,应该略高于其它房间的屋檐,才能有利于这户人家的男主。” “可是,方家主卧的屋檐,好像、好像要比正堂,西屋都要矮一些!” 经过潘龙语的指点后,夏小韵这才发现,东边主卧房顶上的屋檐,明显要比其它房间要矮一些。 方圆家的北屋,当初在修建时,可是一体盖成的,七间红砖大瓦房(就是东西卧室各两间,正堂三间),按说屋檐的高度,肯定得一致的才对。 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屋檐是西高东低的格局。 东北主卧,代表着这户人家男主人在家的地位。 男主人,又跟北斗七星相关(从地面上观察,北斗要比南斗明显高很多的),也代表着男主人的地位,要比女主人高。 方家却恰恰相反,按照潘大师的解释就是:屋檐西高东低的格局,就会造成女主人强势,力压男主人。 无论房子在修盖时,就盖成了这样,还是后来因为地质变化,导致东北主卧那边的房子下沉,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房子一旦形成这个格局,男女主人都居在东北主卧,男人也得受女人‘欺压’。 在民间,就把女人强势欺压男主的现象,称为‘母鸡打鸣’。 司晨本来是公鸡才能做的事,结果却被能下蛋,又能打鸣的母鸡抢走了,公鸡还有什么尊严可讲? 这就是怕老婆了(当然了,现在怕老婆已经成为一种美德了)。 “您是说,就因为房子的格局,对这个家的男主人不利,所以才会落败?” 夏小韵满脸的不解:“可问题是,当世怕老婆现象很正常啊,好像跟家庭落败没多大关系吧?” “怕老婆是怕老婆,男人怕老婆不是因为怕,而是因为男人爱极了女人,所以才对她言听计从,这是一种美德吧。咳,但在风水格局上,却不是这样理解的。” 潘龙语轻咳了一声,解释道:“风水格局中,男为阳,女为阴;男为天,女为地;男在上,女在下……一旦阴阳相反,天地颠覆,上下混乱,那么一切就乱了,主男人遭祸离家。” “一个家里,要是没有了男人,那还能称为家吗?” 潘龙语轻声说:“没有男人的家,女人也呆不住的,只能跟着离开。” 夏小韵又问:“可这跟方圆有什么关系?哦,方圆,就是这家主人的儿子,他、他先后交了好几个女朋友,都方续离开了,但他却没走。” “那是因为这个叫方圆的男人,并没有跟那些女人打算成亲过日子。” 潘龙语淡淡的说:“既然他不想女人成亲,那么那些女人就算不上女主人,无法利用风水格局,来給他强大的压迫感,让他离开。反而受到格局的影响,不能呆在这个家里。” 一直没说话的劳拉,忽然插嘴问道:“可问题是,方圆已经跟女人结婚了。” “绝不是在这个家里住!” 潘龙语很肯定的说:“而且,就算他们在外面住,这边格局不动的话,他们感情也不会和睦,主分离。” 方圆跟水暗影结婚,成为法律上的夫妻,这是个事实。 可正如潘龙语现在所说的那样,方圆跟水暗影的夫妻关系,一点都不正常:谁家老公在新婚燕尔之际,就离开老婆跟别的女人厮混在一起的? 听潘龙语这样说后,夏小韵越想越正确,也更佩服,接连点头:“对,对,事实情况就是这样。方圆跟水、结婚后不久,他们就分开了,天各一方的--潘老师,那您说,要改变方家当前不利男主的格局,是不是得扒掉房子,重新修建?” “不行,不行,绝不行!” 潘龙语接连说了三个不行,语气一个比一个重。 夏小韵茫然:“为什么不行?难道说,方家世世代代的,都得居住在这小破院里,他都不能像别人那样,拥有一个正常的家庭么?” 潘龙语轻声说:“如果这户人家的男主,当初在离家出走时,没有对生门(生门属土,居东北方艮宫,正当立春之后,万物复苏,阳气回转,土生万物,相于夏,休于秋,囚于冬,死于春)下毒咒的话,随时都能破土动工,翻盖房屋的。” “方圆的父亲,在离家之时下毒咒?” 夏小韵更加不解:“您,怎么知道他在生门下毒咒了?还有就是,他的毒咒很管用?对这个家,住在这个家里的人,能起到什么样的负面效果?” “他肯定是对‘压迫’他的妻子不满,从而心生毒怨,这才愤而离家出走。” 潘龙语站起身,缓步走向方家主卧窗前:“夏总,这个地方,就是生门了。这户人家的男主人--原来也是一个八卦阴阳高手。” 夏小韵看着主卧窗外的地面,却看不出有哪儿不同,下意识的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潘老师,这边的地势也矮?” “不是矮,而是寸草不生。” 潘龙语淡淡的说:“夏总,你仔细观察一下就能看出,万物生机的春天刚过,院子其它方位的地上,都会或多或少的长有青草(如果是水泥地面,那么雨后就会有青苔),但唯独这个地方,却是光秃秃的,不适合任何杂草生长。” “李子,你去杂物室内,找一把铁锨过来。” 潘龙语转身,吩咐他的助手李子。 李子答应了一声,很快就从杂物室拿来一把铁锨。 “你先在休门(居北方坎宫)那边铲一铁锨土。” 潘龙语指着正堂门口前的地面说。 正堂门口前的地面,因为有人经常出入,所以土壤被夯实,表面也很光秃秃的,没有丝毫生机(方圆家的院子里,并没有铺成水泥地面,只用红砖铺了一条小路,方便下雨时行走)。 李子用了很大力气,才铲起了一铁锨土,抬起一米的高度上,方便众人观察土壤。 “夏总,你仔细看看土壤中,有没有草根。” 潘龙语伸手拿过一块土坷垃,用力捏碎后,夏小韵就看到了一段草根,很新鲜的样子。 “这地方因为人经常走来走去,所以杂草无法冒头生长,但却不妨碍杂草生根,所以说这地方的土壤中,还是有生机的。” 潘龙语把手里的泥土,抛在了铁锨上,又吩咐李子:“你再从生门处铲一铁锨土,我们来观察一下。” 李子遵照潘大师的吩咐照做,很轻松的搀了一铁锨土。 轻松,是因为主卧窗外的地面上,没有谁在这儿走来走去的,土壤很松软。 不等潘龙语说什么,夏小韵就抓起一块有些湿糊的土坷垃,很轻松的捏开--没有杂草根,整整一铁锨的松软泥土,都没有一根草根。 “这就是男主人临走前,在生门下了毒咒的原因。而且,也关系到西北、关系到北斗七星中的某个星座陨落的主要原因。” 潘龙语嘴角微微抽了下,轻声说:“所以我才说,不破除原主人的毒咒,生门就永远没有生机。没有生机,就算你翻盖新房,改变建筑格局,可还是不利女主存在的。” 顿了顿,他才又说:“更在于她的是,一旦有人翻建新房,就会主女主横死。” 听他这样说后,夏小韵打了个激灵。 因为就在方才,她还决定明天就找个建筑队,来翻建新房的。 哪怕新房刚建成,老城区就会改造--夏总可是大富翁,当然不会在乎修房子的这点小钱,她更在意自己住进来后,居住条件一定要好才行。 可现在她可不敢了:如果擅自破土动工,造成方圆的母亲横死,那她岂不是成了大罪人? “方圆的父亲,为什么要下这个可怕的毒咒?难道,他不想他的儿子,能过幸福生活?” 劳拉再次说话了,语气中带着不可思议的不解。 “他当时在下这个毒咒,可能忽略了儿子,只是想来伤害女主人吧?” 潘龙语轻声说着,抬头看向北方:“他的毒咒,肯定是诅咒女主这辈子,都别想好过了,始终处在痛苦中--无法跟她所爱的儿子团聚,就更别提会组建新的家庭了了。” “一个男人,得有多么怨恨自己的妻子,才会下这样的毒咒?” 劳拉喃喃的说着,摇了摇头:“没想到,在东方也有邪恶毒咒的存在,还这样神奇的让人吃惊。” “呵呵,至于他为什么怨恨自己的妻子,我还看不出来。” 潘龙语呵呵笑着,看向了脸色阴晴不定的夏小韵:“夏总,你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我、我想知道,该怎么才能破除方圆父亲下的毒咒。” 夏小韵深吸了一口气,问出了她最关心的问题。 “要想盘活生门,无非是让这地方充满生机。” “可这地方,连杂草都不生长。杂草,可是生命力最顽强的植物了。” “杂草算不上。” 潘龙语摇了摇头:“还有一种植物,哪怕是在地下黄泉,也能盛开的。” “什么植物,有那么大的生命力?” 夏小韵秀眉皱起,刚问出这个问题后,脑子里忽然猛地闪过一道灵光,嘎声问道:“您、您说得是彼岸花!?” 第448章:我要让这花盛开! 彼岸花,开彼岸,只见花,不见叶! 花开一千年,花落一千年,花叶生生相错,世世永不相见。 春分前后三天盛开的彼岸花,叫作春彼岸,秋分前后三天叫秋彼岸。 彼岸花只开于黄泉,是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 人世间,只闻彼岸花之名,却不见彼岸花花的存在。 所以它只是存在于阴世界,存在于传说中,但在潘龙语说出那句话(能在地下黄泉盛开)后,夏小韵猛地想到了这种花,才脱口问出。 “对,就是彼岸花。” 潘龙语看着脸色忽然苍白的夏小韵,温和的目光中,好像浮上了怜悯之色,随即垂下眼帘,淡淡的说:“唯有彼岸花在此盛开,方家男主人当年所下的毒咒才会解开,女主才能回家,他们的后人才能成家立业。” “可是,可是去哪儿找彼岸花?” 夏小韵紧紧咬了下嘴唇时,眼前又浮上她在龙头留给她的那封信上,看到的一句话:并蒂彼岸花开,灾难降临。 陈婉约也曾经告诉过她:当她跟方圆成为夫妻后,俩人身上的彼岸花就会并蒂,继而盛开。 无论并蒂彼岸花盛开这句话做何解,但都是象征性的。 因为这两朵花,只是在方圆,在夏小韵的身上,可不是真得花儿,能拿下来栽种在被方天明下过毒咒的生门处。 潘龙语没有回答夏小韵这个问题,却看向了李子,还有劳拉。 李子马上就放下铁锨,快步走向了院门口。 劳拉在犹豫了下后,也跟着走了过去。 等她把院门关上后,潘龙语才看着夏小韵,轻声说:“夏总,彼岸花在哪儿,相信你比我更加清楚。” “潘老师,我们能相遇,你能被我邀请来这儿看风水,其实,都是你一手安排的,对不对?” 夏小韵就算是再傻,这时候也能察觉出什么了。 再称呼潘龙语时,就免掉了敬语。 “风水界,其实也非常重视缘分的。” 潘龙语没承认,也没否认,回答的有些似是而非。 夏小韵不在意这些,只是追问:“可有人告诉我说,彼岸花绝不能盛开,要不然就会有灾难降临。” “那个告诉你这些的人,并没有撒谎。” 潘龙语看着夏小韵,神色平静。 夏小韵咬了下嘴唇,无声的冷笑道:“难道说,你也想让我跟方圆互动,让彼岸花盛开,引发未知的灾难?” “不想。” 潘龙语很肯定的摇了摇头,坦率的说:“我对当前的盛世华夏很满意。” 夏小韵紧紧的追问:“那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 “我只是在说事实。” 潘龙语低头,看着被李子抛出来的小坑,轻声说:“我相信,方圆的父亲之所以下这个毒咒,也肯定想到了彼岸花,知道人们会千方百计的阻止彼岸花盛开,借此来诅咒他妻子,会痛苦,孤老一生。” “可方圆,也是他亲儿子啊!” 夏小韵也看向那个小坑,哑声说:“就因为他痛恨妻子,就可以不顾方圆的幸福了?” “有些事,也不是他能左右的。” 潘龙语抬头看着天,缓缓的说:“彼岸花,绝不能盛开。方家的毒咒,也无法解除。方圆本人,这辈子会有太多女人,但也注定只开花不结果--这,可能是上天对他不公命运的补偿吧?” 不等夏小韵说什么,潘龙语就笑了笑,继续说:“或许,这也是他父亲的愧疚--他注定,命犯桃花,艳福不断。” “我听说,有个至邪之物,要把我取而代之的。” 夏小韵追随着潘龙语的目光,看向西北:“潘老师,你怎么看?” “夏总,你的命运,得取决于方圆了。就像他最终是什么命运,跟你息息相关一个样。你们俩人的命运,是息息相关的,跟这座院子有关。” 潘龙语说着,缓步走向大门口。 此时,天已接近黄昏。 他在这儿说了这么久,利用他风水大师的身份,说了那么多的‘废话’,但最后才点名了来意。 来意既然已经说清楚,他被人委托来此的任务也完成,是时候该走了。 “潘老师,请等一等!” 就在潘龙语走到院门口时,夏小韵忽然喊住了他。 “夏总,你说。” 潘龙语转身,神色平淡的看着夏小韵。 夏小韵抬起右手,反指着背后的屋子,语气坚定的说:“我,会住在这儿。” 潘龙语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夏小韵的右手落下,指向了被李子挖出的小坑,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彼岸花,也会在此处盛开!” 就在此前,因为方圆泡上了陈婉约,为他跟夏小韵之间,划上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所以不管她有多么的痛恨那俩人,多么的不甘,也知道她跟方圆之间,已经注定不会再有任何的结果了。 但潘龙语的出现,所说的这番话,却彻底把夏小韵骨子里的倔强,给激发了出来:她才不管陈婉约是方圆的主人,她一定要让彼岸花盛开! 至于彼岸花盛开,灾难会不会降临,夏小韵不想去考虑那么多了,颇有几分法国某皇帝所说的那句名言:我死后,哪管他洪水滔天。 更何况,就算夏小韵不想让花盛开,可九幽王那个至邪之物,不也来到她身边,躲在暗中就像幽灵那样,随时随地都要把她取而代之么? 彼岸花开,或者不开的命运,对于夏小韵来说都没啥区别,那么她有什么理由,不再她还能正常时,却追求她所爱的男人? “会有太多,太多的人,会因你而死。你自己,也不会活。” 潘龙语静静的看着她,过了良久后,才说出了这句话。 接着,他就转身开门,走了出去。 劳拉马上走进了院子,快步来到了夏小韵面前,低声问道:“夏总,你没事吧?” “没事--能有什么事?” 脸色惨白,死死咬着嘴唇的夏小韵,森然一笑后,才淡淡的说:“明天派人来收拾院子,对外就说我已经买下了这儿。以后,我们就住在这儿了,以女主人的身份。” “好,我会安排的。” 劳拉点了点头,接着问:“还要翻修房子吗?” “不,我还不想方圆的母亲出事。” 夏小韵摇头,看着劳拉:“你觉得他那些话,可信吗?” “不管她信不信,她都会考虑方圆的父母。” 潘龙语沿着河边小道,信步前行,根本不用李子搀扶,很健硕的样子。 “潘老师,我能再问个问题吗?” 李子紧随在他身边,恭声问道。 “呵呵,这一路都是你照顾我的,有什么问题只管问。” 潘龙语呵呵轻笑着,侧脸看了眼李子。 “您为什么要激将夏小韵,让她住进方家?” 李子问道。 “你跟她的女保镖虽然在门外,但我觉得你该听到,她说有个至邪之物,要把她取而代之的话。” “是的,我们都听到了。” “那个至邪之物,无孔不入,没有谁能挡得住她。但是方家,却是唯一能让她禁足的地方。” 潘龙语说:“夏小韵住进方家后,虽说不能一辈子都呆在里面不出来,可却能减少一半的危险。更何况,有方圆陪同她,安全系数又大了好多。” 李子不解的问道:“那个至邪之物,为什么不敢去方家呢?” “这都是方天明布置的。” 潘龙语右手拄着拐杖,脚步微微放缓:“除了关系到西北那个黑暗世界外,他还预料到,会有一个至邪之物要来接触方圆,担心他儿子会遭受伤害,所以在方家院子里,布下了天罡十六杀邪阵,来专门抵御她。” “天罡十六杀邪阵?” 李子恍然:“潘老师,就是您说的南北双斗,外加福禄寿三星?” “是的。” 潘龙语停住了脚步,看着河水沉默片刻后,才轻轻叹了口气:“唉,但很可惜,当年方天明在布阵,按照天上十六星宿砸下能辟邪的柳木时,那个处于西北方向的开门(开门,八门之一,居西北乾宫)木桩,却因为某种意外情况,发芽成长为了一棵小柳树,导致西北天狼星的陨落,也让天罡十六杀邪阵威力大减。” 如同桃木一样,柳木也能辟邪。 民间在清明时,就会在门前插柳枝(清明在门前插柳枝,一是辟邪,而是引领以故亲人回家)。 方天明当年就是以南北双斗、福禄寿十六星为主,以能辟邪的柳木为辅,布成了让九幽王禁足的天罡十六杀邪阵。 布阵后,十六个柳木桩不能发芽,尤其是最重要位置的开门。 跟尘世间柳树发芽象征生机勃勃不同,天罡十六杀邪阵中的柳木发芽后,则是为某个黑暗世界带去了生机,反过来借助生机,来除掉镇守她们的天狼星。 八门中,位于西北的开门最为关键:门都开了,天狼星也陨落,没有了看门人,还有什么不能进的? 至于处于开门位置的柳木为什么要发芽,造成天狼星陨落,大开方便之门,这可能是因为方天明的‘功力’,抵挡不住来着黑暗世界的功力吧? “这样说的话,那么方天明当初在离开时,他也不想那个黑暗世界的灾难降临,所以才布下了这个天罡十六杀邪阵?” 李子想了很久,才这样推测。 “方天明,只是痛恨燕四小姐一个人罢了。” 潘龙语淡淡的说:“除此之外,他绝对是个有责任的好男人,更是个好父亲。” 事关方天明夫妻的隐私,李子就不好再问什么了,转移了话题:“潘老师,接下来我们要去哪儿?” “等人。” 潘龙语依旧看着河面。 “等谁?” 李子下意识问出这句话时,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身上有两部手机,一部是他自己的。 另外一部,却是潘龙语的。 现在响起的手机,就是潘龙语的。 “潘老师,您的电话。” 李子双手捧起手机,递给潘龙语。 潘龙语却没接:“你跟她说,让她来这儿。” 第449章:看不透的人 梨花山。 以前当地人提起梨花山时,除了会说上面有个破败小道观之外,最多也就是还能想起,那边的几个山头,被一个姓刘的老神棍给承包了。 不过这个老神棍的命不咋样,就在前些天时,小道观忽然失火了,把他烧死在了里面。 倒是他养的五只大公鸡,有四只逃了出来,经常会在山谷里看到。 这样一个在当地没啥亲朋好友的老神棍,死活当然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最多也就是当做饭后茶余的谈资,拿出来说几句,随后就忘掉了。 当然了,自从他被烧死后,就没人敢来梨花山了。 话说,横死的人,死后都很凶的。 哪怕是大白天,梨花山附近也没几个人。 可今天当太阳落山后,却有一行人上了梨花山。 走在最前面的,还是个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微胖老头,穿着一件白色唐装,盯着已经变成断壁残桓的小道观,很久都没说话。 这个人,当然就是潘龙语了。 胳膊上搭着一件黑呢子大衣的李子,就站在他左边。 潘龙语的右边,却站着个身穿黑色西装,容颜妩媚,身材娇小的小女人。 如果夏小韵在场的话,那么就能认出她是帝皇集团的大老板,楼宇湘。 林林,陈宗华等数名保镖,很知趣的站在后面数十米处,背对着他们三人,目光警惕的扫视着山下。 潘龙语没说话,楼宇湘也没说话,李子更不会说话,唯有有些凉的夜风,从远处吹过来,吹起老人的胡子,透着无比的落寞。 整个逐渐被黑暗所笼罩的世界,仿佛就这样要沉睡过去。 气氛,有些压抑。 尤其是对楼宇湘来说,她更不喜欢。 她曾经对九幽王说过,她是潘龙语大师的记名弟子,这是事实。 在得知潘龙语来到唐王的消息后,准备动身赶往明珠的楼宇湘(生意上的事儿,为此她只能安排别人,跟夏小韵在后天签约),马上就給他打了电话,说要把大师请去酒店,容她稍尽弟子之孝。 等她接到老师后,潘龙语却告诉她说,来梨花山。 来这儿干嘛呀? 一座烧残了的小院,有什么好看的? 难道说,被烧死的那个人,跟老师有关,今晚才来缅怀他? 就在楼宇湘感觉百般无聊时,左边不远处的山谷中,忽然响起了公鸡的叫声:“给给给!” 公鸡在叫唤时,一般都会在清晨。 现在却是刚黑天,哪儿来的公鸡瞎几把叫唤呢? 就在楼宇湘感到纳闷时,竟然又听到了几声公鸡的叫声--这次,是前后、右边的方向响起,总共是四只公鸡,以梨花山为中心点,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相继给给给的叫了起来。 楼宇湘猜测,这四只公鸡肯定长的很威武,因为从它们洪亮的叫声中,就能听得出来。 公鸡的啼叫声,此起彼伏,却仅仅只有四只鸡。 不知道为什么,楼宇湘竟然能听出,这四只公鸡的叫声,好像还带着隐隐的哀伤。 楼宇湘从来都不喜欢哀伤的东西,包括声音,黛眉微微皱了下,正要转身给手下打个手势,让他们把那些讨厌的公鸡给赶走,或者干脆拧下脖子来时,始终沉默不语的潘龙语,却忽然缓缓说道:“我听到了,你们可以走了。” “谁?” 下意识的,楼宇湘这样问道。 潘龙语没说话。 公鸡的叫声,也忽然嘎然而止,群山中恢复了本该有的圆静。 “老师,您这是在跟、跟那些乱叫的公鸡说话?” 楼宇湘虽然早就知道老师很牛叉,不过却没想到他能牛叉到这种地步。 她才勉强听到老师说的那句话,至少距离这边有两百米的四只公鸡,却好像都听到了,一起停住了叫声。 那么的,突兀。 “那是我徒弟生前养的五行鸡。” 潘龙语抬起头,淡淡的说:“他死后,那些五行鸡舍不得离去,就在这儿給他守灵。我不来,它们永远都不会走。” “公、公鸡守灵?” 楼宇湘说出这句话时,小身子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老师,这破、这儿,原先住的一位师兄?” “我今年八十四岁,从五十岁那年才开始收徒,前后数十年间,总共收了八个徒弟。” 潘龙语却是答非所问,说着缓缓转身看着楼宇湘,说:“古人推崇九为最大,所以我才又收了你这个记名弟子。” 楼宇湘微微颔首,算做是感谢老师能开恩收她为记名弟子。 “到目前为止,我的几个弟子中,已经有两个先我而去了。” 潘龙语闭了下眼睛,声音更低:“一个,死在了西北罗布泊内,一个,就死在这梨花山上--年龄最大的那个,是香港某大学风水系的系主任。还有一个,早在十三年前,就撇下娇妻幼子,神秘失踪。” 是方天明么? 他也是您的徒弟之一? 差一点,李子就问出了这两个问题。 “我不知道,在我死了后,还能有几个弟子能为我送行。” 潘龙语在说这句话时,目光落在了楼宇湘的脸上。 楼宇湘马上后退了一步,微微弯腰低头,轻声说:“老师,我虽然是您的记名弟子,但等您仙去时,我肯定会为您送行。” 潘龙语笑了,也轻声问:“你会活到我死?” 楼宇湘霍然抬头,看向了潘龙语。 旁边的李子,马上就把右手放在了腰间--哪儿,有把枪。 他不管楼宇湘在华夏,有着多么不同凡响的地位,如果她敢伤害潘龙语,他就会立马掏枪,把她击毙当场! 这是李子的任务。 就像没有谁,在听到被人‘诅咒’时,会开心那样。 更何况,这个人是楼宇湘? “老师,您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楼宇湘根本没有看李子,只是看着潘龙语。 “意思就是让你远离某个男人,千万不要觉得孤独无聊,就擅自参与一场不适合你的游戏。宇湘,如果你能改变当前的性格脾性,你肯定能像许多女人那样,拥有一个幸福、安乐的家庭,会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绕膝眼前。” 潘龙语说到这儿,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可你却变了--自从成为我的记名弟子,学到一些观相之术后,你的先后三任丈夫,都死在你手中。这不是我收你为弟子的初衷,要不是看在你家老太爷的份上,我可能会收回那些学业。” “老师,我得感谢您,正是用您所教的那些,让我看透了那几个臭男人,不但图色还要图财的卑鄙本性。” 楼宇湘振振有词的说:“如果他们不贪得无厌,难道我楼宇湘,就想过当前这种长夜漫漫的孤独生活?” 潘龙语笑了下,低声说:“贪婪,本就是人的本性。” “我看不惯,也不需要。” 楼宇湘冷冰冰的说。 潘龙语依旧笑着,却没说什么。 “对不起,老师,我刚才有些冲动了,还请您原谅。” 楼宇湘重新弯腰,给潘龙语深鞠一躬。 潘龙语摆了摆手,有可无不可的样子。 楼宇湘直起腰身来后,才问:“老师,您刚才所说的某个男人,是不是方--圆?” 潘龙语依旧答非所问:“你看不透他。” “所以我对他才感兴趣。” 楼宇湘坦率的说:“先后三次婚姻,让我对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男人都失去了信心,但他好像迷雾般的出现,却真是让我感兴趣了。我曾经跟他亲口说过,他对我来说,就像一块大磁铁--当一个女人,对男人、对世界失去兴趣后,活着跟死了,好像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那么,我为什么不能在死之前,去研究一个看不透的男人?” 潘龙语似笑非笑的样子,问:“让你看不透的人,只有一个方圆?” “对啊。” 楼宇湘点了点头后,却蓦然一呆,随即脱口说道:“还有一个女人--可是,我觉得,她不该是人!” 什么呀,一会儿一个女人,一会儿又不是人的? 旁边的李子,这时候已经放松了警惕,有些纳闷的看了眼楼宇湘,又看向了潘龙语。 潘龙语微微眯起双眼,重新转身看着小道观,淡淡的说:“女人,严格的说起来,就不是人,而是一个精灵。摸得着,看得见,却看不透。你永远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下一步,又要做什么。” 马经天就是这样看林舞儿的。 在林舞儿离家出走之前,他一直以为,他是相当了解林舞儿的:要强却又软弱,狠辣却又善良,从小就高于常人娇生惯养的优秀环境,使她比平常女孩儿,更加‘单纯’,所有的喜怒哀乐,都能从眉宇眼神中看出来。 但在时隔一年多,重新见到林舞儿后,马经天才发现他根本不了解这女孩儿。 只能看得出,林舞儿不爱他。 她爱的那个人,叫方圆。 这是马经天无法接受,却又必须接受的。 他接受,那是因为他深爱着林舞儿,不管她爱着哪个男人,爱不爱他。 马经天觉得,只要能顺利跟林舞儿成婚,他会用他的关心,体贴,来让她慢慢忘记方圆,安心做他的夫人。 马经天这个愿望,正在一步步的实现:今晚,就是俩人的正式订婚宴。 此前,马经天可没敢想,林舞儿会这么干脆答应他,正式订婚。 他还以为,要想说服林舞儿,必须得大费周折才行呢。 没想到,他就试着试探了一句,林舞儿竟然答应了。 应该是跟她在京华的医院内,曾经被方圆抽了一耳光有关吧? 方圆那一耳光,彻底‘抽醒了’她,这才让她答应了马经天。 只是,她为什么还带着那只叫毛驴的狗? 想到这儿时,马经天看向了跟在林舞儿身后的毛驴,下意识的苦笑着摇了摇头。 像圆耀酒店这种高档次的大酒店,就算允许狗子入内,估计也只是被女人抱在怀中的贵妇犬之类的宠物狗。 但毛驴是宠物狗吗? 谁家的宠物狗,会长成它这副熊样? 不过它既然跟在林大小姐身边,那么就算圆耀酒店的门童再怎么不愿意,可还是不敢说半个不字的。 第450章:举步维艰的林舞儿 马家最有出息的少爷,跟东海集团的林总订婚的宴席,安排在晚上八点。 今晚来的客人,除了两家的‘亲友团’外,其他人都是来自明珠的官场、商场。 明珠商会的几个老人,念在林东海昔日的贡献上,也拄着拐杖来了。 马经天这边,则来了几个主管商业的市领导。 总之,无论今天到场的客人,有多大年龄,又是多么大的官员,今天的绝对主角,无疑就是林舞儿,跟马经天俩人了。 相比起马家强大的亲友团阵容,林家这边来的人可谓是相当‘惨淡’,除了沈玉如,就是李杰等几个保镖了。 按说,林舞儿订婚,最该到场的还有沈玉海才对,不过他没有来。 就在沈玉如以东海集团掌舵人身份,在集团高层会议上公开宣布,要卸下老总担子,专心照顾林东海,把老总之位交给林舞儿后,沈玉海就在会议室内发飙了。 站在他的利益立场上,当然希望姐姐沈玉如能够担任老总一职,最好是能在暗中,把林舞儿从集团内逐步排挤出去,让人丁兴旺的明珠沈家,主管东海集团。 说白了,就是依靠沈玉如是林东海妻子的身份,把林家数代经营的集团,据为沈家所有--没办法,谁让林东海已经变成植物人,他的嫡系只有一个林舞儿呢? 相关律法上也明文规定,妻子要比女儿,更举具备继承权利的。 可以沈玉海为主的沈家,做梦也没想到,就在他们暗中踌躇满志,准备瓜分东海集团这个大蛋糕时,沈玉如却忽然在高层会议上做出了那样的决定。 沈玉如的决断,就好比晴天霹雳那样,把沈玉海等沈家一干才俊,给劈的外焦里嫩……如果手里有兵权的话,他们绝对会发动一场‘玄武门之变’,用武力干掉林舞儿,包括沈玉如这个沈家的叛徒,彻底掌控东海集团。 但很可惜,他们除了在高层会议上大吼大叫一番后,根本无法阻止东海集团大权的顺利交接。 沈玉海恨死了沈玉如,更恨林舞儿,一度曾经产生要暗杀她的想法。 以沈玉海为代表的沈家,对自己是什么态度,林舞儿心中当然很清楚:如果不把这批人给清洗出去,她就别想当好这个老总。 但关键问题是,就在林舞儿离家出走的这两年中,人丁旺盛的沈家,已经借着沈玉如的关系,就像润物细无声的春雨,悄无声息掌握住了中低层绝大部分重要岗位了。 这些人,恰恰是以沈玉海为首。 林舞儿要想赶走沈玉海,无疑会引起强大的反弹,鹿死谁手还不能肯定,但东海集团肯定会实力大伤,说不定就会轰然倒塌。 所以哪怕就算明知道沈玉海正在暗中活动,林舞儿也不敢擅自出手,只能被迫用同样‘细无声’的手段,用至少一年的时间,来解决危机。 可沈玉海他们,会给林舞儿至少一年的时间吗? 林舞儿可是听李杰几次汇报,说沈玉海利用他的副总身份,暗中频频接触当前拥护她的几位公司元老(都是副总级别)了。 有句话说得好:之所以忠诚,那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 林舞儿相信:如果沈玉海能拿出更多的筹码,早晚会打动几位元老副总,大家齐心协力下,就算无法把她轰下老总宝座(东海集团可没有董事会,就是林家自己的),但串联起来把集团掏空,在必要时全体辞职,她照样得破产。 林舞儿当前的形势,那是相当严峻的。 除了真心对她好、却退居二线、再也不理会任何事的沈玉如(她也没法清除沈玉海等人,更何况她也是沈家的闺女)之外,能受林舞儿最信任的,也唯有李杰等几个保镖了。 几个保镖,除了能打架外,还能做什么呀? 林舞儿,现在绝对是孤身奋战。 在目前这种状况下,她最迫切需要强有力的援手--在明珠有着相当势力的马家,就成了她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所以,在马经天试探性的提出要正式订婚后,她就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就像马经天所判断的那样,林舞儿根本不爱他--最多,也就是把他当做了一个哥哥看待。 她爱的,是一个姓方的家伙。 姓方的那个家伙,也有能把她摆平当前困难的能力。 如果他能出现,动用让别人大吃一惊的能力,区区一个明珠沈家,何足挂齿? 但很可惜的是,在京华被他狠狠抽了一耳光后,林舞儿就知道他们俩人之间,已经彻底的画上了句号。 最多,也就是毛驴还能陪在她身边。 看到毛驴,林舞儿就会想到曾经的罗布泊之行,想到她被方圆抱在怀中,骑在骆驼上,柔声问她最想要什么。 她说,她想要一个篝火晚会,就在号称死亡之海的罗布泊内。 然后,她就拥有了一个篝火晚会。 想到那个火光熊熊的篝火晚会,想到自己被那些人簇拥着,一起欢快的舞蹈,想到他看着自己静静笑着的样子……林舞儿的心,就无比的疼,视线也有些模糊,脚下一个踉跄,却是踩到了自己的礼服裙边。 心神不定下的林舞儿,刚走进大厅内,就忽然身子前扑,栽倒在了地上,引发了旁边等人的齐声轻叫:“啊,怎么了?” “舞儿,没事吧!” 就在毛驴猛地窜到林舞儿身边,用嘴巴叼住她的衣角,试图把她拉起来时,走在后面正跟被人寒暄的马经天,慌忙走过去,弯腰把她搀扶了起来。 林东海出事后,林舞儿有了很大的变化,最起码再也不是那种假小子形象了,长发已经垂肩,本来就不算旁的小脸,更加的清减。 楚楚可怜。 在被马经天搀住胳膊,林舞儿在站起来时本能的抬头,有泪水从眼角滚落。 马经天脸上的关心之色,先是愕然,随即恍然,继而恢复了正常,紧紧抿了下嘴角后,轻声问道:“不要紧吧?” 林舞儿摇了摇头,默默的整理了下裙角,抬手在毛驴脑袋上轻轻抚摸了下。 “让一让,麻烦让一让!” 就在沈玉如也走到林舞儿身边,还没说什么时,就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嚣张的男人声音。 听到这个声音后,沈玉如秀眉猛地锁紧,回头冷冷的看去。 十几个人,簇拥着一个风流倜傥的公子哥般的人物,从外面走了进来。 这个人,正是沈玉如的亲兄弟沈玉海。 沈玉海旁边那些人,大部分都是东海集团目前中低层的实权人物,另外两个,则是公司元老级的副总。 沈玉如没有关注那些娘家人,却在看到那俩副总后,身子猛地一颤,本能的张嘴要说什么时,一只手却挽住了她的胳膊,林舞儿低低的声音响起:“妈,不要紧的。” 不要紧? 怎么可能会不要紧? 虽说这俩副总,在东海集团内担任的高层职务,并不是太重要,可他们终究是副总! 他们现在却忽然出现在了沈玉海身边,这本身就代表着某种风向,证明公司高层的态度,开始明目张胆的背叛林家了。 沈玉如在愤怒的同时,也无比的惊讶:沈玉海,什么时候这么大胆子了,竟然敢在舞儿跟马经天的订婚当晚,这么嚣张的出现? 难道,他就不怕马经天,会受到马家的打击? 沈玉海等人虽然敢挑衅林舞儿,可他们段段不敢得罪马经天的。 可他却偏偏这样做! 为什么? 难道说,沈玉海已经持有不怕马经天打击的资本? 沈玉如的智商相当高,在看到沈玉海公然出现(明摆着,不是来参加林舞儿跟马经天的订婚晚会)后,立即推断出了这些疑点,下意识的看向了马经天。 马经天的眉头已经皱了起来,但良好的修养素质,并没有让他发火,而是挽着林舞儿向旁边走了几步。 “哟,今晚圆耀酒店很忙啊,这么多人--嚯嚯,这不是马少吗?你好,你好。” 大晚上还戴着个茶色墨镜的沈玉海,好像赌神那样倨傲扫了林舞儿等人一眼,最后看向了马经天,抬手……却没有摘下墨镜,只是用手指往上推了下,笑呵呵的打招呼。 马经天也笑了,就像看到老朋友似的(其实,沈玉海給他提鞋都不配的),温和的点了点头:“沈副总,你好。” “能在这儿遇到马少,绝对是缘分啊。啊,还有张领导,宗领导,几位领导好。” 沈玉海在看到马经天旁边的几位领导后,总算摘下了墨镜,呵呵笑着点头问好。 能够当上领导的人,这眼光都毒辣着、脑子转的快着呢,尤其是喜怒不形于色的本领,更是炉火纯青,哪怕在心中大骂‘你算个什么东西’,可还是会做出一副亲和的样子,跟沈玉海微笑点头。 “马少,几位领导,玉海诚邀各位去贵宾层1808号小坐,以表--” 沈玉海走过来,下巴昂着,目光却落在了林舞儿脸上,笑呵呵的说到这儿时,沈玉如再也忍不住了,斜跨一步站在他面前,低声叱喝:“玉海,你搞什么鬼呢?” “哟,姐,原来你也在这儿呀?” 平时沈玉海最怕的就是沈玉如了,但现在他才没有丝毫的惧意,装作刚看到她的样子,愣了下后,就笑嘻嘻的说:“没搞什么鬼呀,就是朋友之间小聚而已。” 不等他说完,沈玉如就抬手指着门外:“带着你的人,立马给我走!” “走?” 沈玉海一副不明所以的样子:“姐,我去哪儿吃饭,这你也管啊?” “沈玉海,你别以为--” 沈玉如还想再说什么,林舞儿却伸手挽着她胳膊,把她向后拽了下,对沈玉海淡淡的说:“小舅,你先请。” “别叫我小舅,我可没有你这样的外甥女,哼,哼哼!” 沈玉海阴阳怪气的冷哼几声,这才对马经天等人,含笑点头,带着他的拥护着傲然走过。 第451章:突然取消的订婚仪式 “岂有此理!” 目送沈玉海被众人簇拥着走进电梯内后,沈玉如恨恨说了句,抬头看向了马经天。 她希望,马经天能尽快给沈玉海一个教训,来保护林舞儿。 她虽然是沈玉海的亲姐姐,跟林舞儿只有名誉上的母女关系,可她还是相当深明大义的,知道做人最看重的就是一个良心了。 马经天当然明白她看自己的意思,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时,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此时当然不适合通话,马经天拿出手机正要扣掉时,眉梢却忽然微微一挑,轻声对林舞儿说:“是爷爷,我去接个电话。” 马家老爷子已经年近九旬,虽说身子骨很硬朗,不过当然不适合亲自前来参加孙子的订婚宴席,这时候打电话来,估计应该是送上他长辈的祝福吧。 听说是马家老太爷打来的电话后,沈玉如喜上眉梢,抢先说道:“好,你去,我们先在那边稍等。” 现在是林舞儿最需要支持的时候,只要马家老太爷出面,哪怕只是通过电话,给林舞儿一个祝福,那么沈玉海他们也不敢胡来。 因为马老太爷的态度,就代表着整个明珠马家,会力挺林舞儿的。 马经天点了点头,又对几位领导说了句抱歉后,转身快步走出了大厅。 “舞儿,这边来。” 沈玉如挽着林舞儿,走向大厅门后左边的沙发。 林舞儿在转身时,目光随意从酒店大堂中扫过--有几个黑色侍者制服的侍者,正从后面出来,推着餐车走向电梯。 服务生推着餐车走进电梯,这在酒店中当然很正常了,没啥值得特别留意的。 林舞儿也没留意,刚迈出一步时,就跟在她身侧的毛驴,却忽然轻叫一声,向那边蹿去。 想都没想,担心它会吓到别人的林舞儿,就赶紧低声喝道:“毛驴,回来!” “锥,锥锥。” 毛驴前扑的身子,就像被看不到的绳索给顿住那样,马上停住,却锥锥的轻声叫着,冲电梯那边疯狂的摇晃着尾巴,几乎要把腰给晃断的了样子。 “怎么了?” 林舞儿说着,下意识的抬头看向电梯那边。 几个黑衣侍者,已经推着餐车走进了电梯内,电梯门正在缓缓关闭。 “锥,锥锥。” 毛驴摇尾巴的动作停止,叫声也更加的低了,那双在灯光下看起来很是蓝汪汪的眼里,却透着明显的哀伤。 “毛驴,你看到谁了?” 才不管别人怎么看自己(这女的,咋养了这么一条难看的土狗啊)呢,林舞儿双手拎着礼服裙裾,缓缓蹲下,左手搂住了毛驴脖子,右手在它耳朵上轻轻抚摸着。 毛驴当然不会说,它刚才看到了谁,只是微微眯起眼望着那边,哀伤散去,空留被遗弃的痴情。 “呵呵,你是不是又看到漂亮的小花狗了呀?” 林舞儿好像明白明白了什么,轻笑着说:“我发现呀,自京华回来后,你就色心大起了呢--现在你马上就要当爸爸了,你那位娇妻就在家里等你,你还敢在外面沾花惹草呀,真是不知羞呢。” 毛驴被说得不好意思了,锥锥的叫着,把脑袋埋在了她怀中。 这条可恶的狗子,滚开,换我来! 所有看到这一幕的男人,都在心中这样怒骂。 不过,燕春来没看到这一幕。 等他轻挽着妻子--明珠一朵花叶明媚的小手,在众多亲朋好友外加保镖的簇拥下,缓步走进圆耀酒店的大厅内时,林舞儿几个人,已经坐在沙发上了。 今天是燕春来五十岁整的生日,就在白天时,他已经在自己家中,跟京华老家来的一些晚辈,提前小斟过了。 今晚来圆耀酒店,才算正式庆生。 寿星佬燕春来今晚穿了一身深色西装,皮鞋铮亮,左胸口袋里露出半截白色手帕,面带微笑,一副标准的欧美绅士风度,不像五十岁的,倒像是刚四十出头。 挽着他胳膊的叶明媚,不愧号称明珠一朵花,今晚穿着白色蕾丝露肩礼服,脚下也踩了一双细高跟性感白色小皮鞋,礼服料子有些轻纱性质,所以才能透过裙子,隐隐能看到一双修长的玲珑玉腿。 燕春来像四十的,那么今晚的叶明媚,就是二十七八的,成熟,性感,大方,妖艳,魅力四射--她一出现,立马吸引了酒店大堂内所有人的目光。 她,就像一朵正在盛开的午夜昙花,被万千宠爱集于一身,可不是林舞儿这种青涩女孩儿能比的。 “燕先生!” 压根不屑陪着林家母女坐在沙发上的几位大人物(市领导,商会元老),看到燕春来进来后,本来很矜持的脸上,马上就浮上最最亲和的笑容,快步凑了过去。 本来拄着拐棍的一个老头,更是把拐棍随手交给旁边的人,那叫一个健步如飞。 “呵呵,随意,过来,我给你介绍这几位叔伯爷爷。” 燕春来温和的笑着,跟几个大人物简单寒暄过后,就半转身看向了身后。 今晚也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的燕随意,马上就快步走了过来。 听说这个年轻人,就是京华燕家嫡系第三代的俊才后,几位领导元老的,立马表现出‘如雷贯耳’的样子,连说最爱燕少的探索节目了,只是没想到燕少原来如此的温文尔雅,风流倜傥等等。 总之,这些大人物的拍马功夫,是相当了得的,不会让人觉出他们在阿谀奉承,而是会有种‘如沐春风’的爽感。 “舞儿,如果我是叶明媚就好了。” 就在林舞儿端坐在沙发上,静静望着那些人时,旁边的沈玉如忽然低声说。 东海集团在明珠虽然也很牛叉,不过跟燕春来相比,那绝对是小帆船跟航空母舰的区别--林东海的妻女,连过去跟人家寒暄的资格也没有。 林舞儿有些奇怪,扭头看向她;“妈,你怎么这样说?” “如果我是她的话,谁还敢欺负你?” 一直看着叶明媚的沈玉如,说完这句话后,就自嘲的笑着摇了摇头:“呵呵,我就是忽然有这种感想罢了。其实我又怎么不知道,我跟叶明媚相比起来,无论是相貌、身材还是气质风度上,都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妈,你可别这样说。” 林舞儿挽住沈玉如的胳膊,低低的声音说:“是,叶明媚的外形气质,绝对能担当这座城市的代言人。可她本性却是心狠手辣的,压根没有你最珍贵的善良,重情义。” “我如果不善良,不重情义,能像叶明媚那样心狠手辣的话,也不会养虎为患,你的处境也不会这样难。” 沈玉如脸色黯然下来,低声说:“现在我只希望,只要能保住林家的产业,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心甘情愿的。” “妈,你怎么--” 林舞儿刚要开导沈玉如,就看到马经天脚步匆匆的,从大厅外走了进来。 他的脸色很难看,肯定发生了不好的事情。 人在心情不好时,就会忽略很多事物。 就像马经天,急匆匆走进来后,竟然没注意到燕春来一行人(他可是勉强够资格,跟燕春来夫妻问好的)。 叶明媚却注意到了他。 其实,整个马家,除了被方圆手势过一顿的马军之外,包括马家老太爷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被叶明媚放在眼里。 她注意到马经天,仅仅是因为注意罢了。 所以看到他没有像别人那样过来‘请安’后,心中就不咋爽了,随口问旁边的某人:“那不是马家的马经天那小子么?” 这个某人,可是明珠官场上的一位实权领导。 能够有幸被燕春来邀请来参加宴会的,地位当然不一般,可在叶明媚随口问出这句话后,某人却很有些受宠若惊,赶紧向那边看了一眼,即刻赔笑道:“燕夫人,那就是马经天。您要--要不要,我过去跟他说一句?” “呵呵,跟他说什么?我就是随口问问罢了。” 叶明媚晒笑声未落,忽然就听到一个女人声音高声叫道:“马经天,你搞什么鬼呢你?” 正在跟几个大人物寒暄的燕春来,还有叶明媚等人,都下意识的看向了那边。 沈玉如不顾死死咬住嘴唇的林舞儿阻拦,噌地站起来,狠狠瞪着低头不语的马经天,尖声问道:“马经天,你以为我家舞儿,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出台小姐?你说取消订婚就取消啊?这、这特么的算什么呢!?” 外形柔顺,实则内心刚强的沈玉如,在听马经天说,要取消今晚的订婚宴席后,激怒之下,竟然爆了粗口。 “对、对不起,沈阿姨--” 满脸羞愧之色的马经天,双拳紧攥,刚说到这儿,就被沈玉如尖声打断:“别跟我说对不起!我还就真纳闷了,你们马家在明珠,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了,既然是你主动向舞儿求婚,安排今晚的宴席,怎么就说变卦就变卦了?这不是耍人吗?真是岂有此理!” 什么? 马家要取消今晚跟林舞儿的订婚宴席? 怎么会这样呢? 马经天的那些亲友团,都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面面相觑。 但有脑子转的格外快的,马上就联系到了沈玉海露面后的嚣张态度,以及马经天忽然接听的那个电话了。 怪不得沈玉海敢守着马经天那样嚣张啊,看来他早就知道,马家要跟林舞儿取消订婚的消息了。 只是,他怎么会提前知道的呢? 还有就是,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才能让马家改变主意? 难道马家不知道,他们改变主意的做法,会让人不耻? 能让马家改变主意的,绝对是他们无法抗衡的力量。 只是,那股让马家都无法抗衡的力量,又怎么会来专门对付东海集团的一个小女孩呢? “妈,别说了。” 脸色惨白的林舞儿,出乎意料保持着不该有的冷静,晃了晃沈玉如的胳膊后,随即抬头看着马经天,淡淡的说:“那就取消吧。” 第452章:你什么时候也离开我? 唐王市,晚上八点半。 就像往常不出去疯玩时那样,张欣从衣柜内拿出一件浴袍,准备去浴室洗澡。 刚拿出衣服,柜子上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谁呢,不早点来电话?” 张欣把浴袍搭在胳膊上,转身走到柜子前,只看了一眼,就连忙拿起了手机,接通时脸上已经浮上了甜甜的笑容:“圆哥,你怎么有闲心在这时候给我电话了?哟,不会是约我出去吧?” 在得知方圆的某些秘密后,张欣诚然对他是‘敬而远之’,但那只是人们在意识到危险时,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反应罢了。 其实从骨子里,欣姐还是很想跟圆哥,干柴烈火的滚被单的,所以在他晚上给自己打来电话后,才会这样开心。 “欣姐,我先问你个事儿。” 在电话接通后,方圆也没废话,直接就开始了正题:“我曾经听小北随口说,东海集团的楼宇湘,本打算明天,也就是周一,亲自跟夏总正式签合作合约的,可因为临时有事,需要去明珠一趟,所以就把签约任务,交给了一个副手,是不是有这回事?” “是呀,确实有这回事。” 张欣搞不懂,方圆这时候打电话来,为什么要打探这件事,不过还是如实回答,反正也不是啥秘密。 “那你知道楼宇湘的私人联系方式吗?” 方圆接着追问。 依着张欣只是神通快递辖下小部长的身份,当然没资格知道楼宇湘的手机号。 所以她依旧实话实说:“不知道啊,我怎么可能巴结上楼总?哦,不过,我却知道她那个秘书,也就是林林的手机号。” “她的也行,你赶紧发给我,有急事!” 方圆马上说到。 “好,你稍等,我看看电话簿。” 既然圆哥说有急事,那么欣姐自然得紧巴着办:“圆哥,她的手机号是--” 张欣刚说出林林的手机号,手机就传来嘟的一声响。 原来是方圆已经扣掉了电话。 “这,这算什么嘛,就算再有急事,可也不能这么急呀,不说个谢谢,来个飞吻也好吧?哼,死方圆,你把欣姐当什么人了?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出台小姐?” 张欣对着手机,低低骂了句后,再也没泡澡的意思了,一把将浴袍甩在宽大的席梦思上,咬牙说道:“靠,今晚欣姐就出去当个出台小姐了!” “现在的女孩子啊,只要能挣钱,就没有她们不敢做的事,唉,简直是世风日下呢。” 来到酒店门口,看到几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子,跟两个男人打情骂俏的上了车后,楼宇湘轻叹着摇了摇头。 晚餐后,时间还早,忙活了一整天的楼宇湘,就换上一身休闲装,只带了林林一个人,走出了酒店,准备去街头上散散步。 八点半左右的明珠市,夜景那叫一个漂亮,好像天堂一般。 不过楼宇湘不喜欢。 她更向往晚上散步时,能走在空无一人的田野中,倾听庄稼拔节生长的声音--充满了正能量的勃勃生机,才不会像这个现代都市,到处都是恶心的无病轻唱。 楼总大发感慨后,林林只是微笑不语。 楼宇湘也只是信口说这么一句罢了,反正她也管不了那么多。 叮叮当--当她迈步走下一个台阶时,林林的手机响了起来。 楼宇湘还是很体贴下属的,在林林拿出电话时,就停住了脚步,到背着双手,扬起好看的下巴,看向了有些灰蒙蒙的夜空。 “方圆?” 就在楼总瞪大双眸,试图在都市上空寻找某颗星时,却听到旁边的林林,有些惊讶的低声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 如果是别人打来电话,楼宇湘才不屑关心。 但这个人既然是方圆,是师傅潘龙语要求她尽量别来往的方先生,那么她肯定会感兴趣的,转身看向林林时,后者已经用手捂住手机话筒,低声汇报:“楼总,方圆说有事找您。” “找我?” 楼宇湘眉梢一挑,白生生的小手伸出去,接过了电话,放在耳边轻笑一声说道:“我是楼宇湘。方圆,你怎么忽然会找我了?” “我想让你帮我个忙。” 就像跟张欣打电话那样,方圆开门见山的说明了来意。 楼宇湘依旧笑着,笑容更加甜美,但双眸中却有亮光接连闪动:“说说呢,让我帮你做什么--什么?你让我……哦,我能不能考虑一下?不能呀?那好吧,我会马上赶过去。嗯,知道了啦,用最快的速度,ok?” “有意思,这小子竟然想扯我的虎皮来显摆--林林,你怎么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楼宇湘扣掉电话后,才发现林林看着她的脸色,很惊讶。 “啊,没、没什么,我就是忽然发现,楼总您刚才笑得,原来是那么美!” 林林赶紧后退了一步,低下头局促的说道。 “是吗?我刚才笑得很美?” 楼宇湘却没有丝毫的生气,回头看了眼霓虹灯笼罩下的都市,轻声问:“有这夜色美吗?” 夜色真得很美。 不过文永远却没心思欣赏。 自从在夏小韵最需要人帮忙、他却不得不离开后,昔日没多少脑子的文永远,仿佛在一天之内,就忽然成熟了。 古人云:脑残烦恼少,弱智快乐多。 所以呢,以往很有脑残嫌疑的文永远,在忽然成熟后,就有了烦恼。 从唐王回去后的这几个月内,他就没有开心的笑过一次:不能帮助他认的小妹夏小韵还在其次,主要是他觉得对不起方圆。 方圆,那可是文大少的救命恩人。 当初在京华时,更是把他当妹夫看,郑重其事的,把夏小韵托付給他的。 但结果呢,文永远却在夏小韵最需要人帮忙时,无奈逃离了,彻底践踏了他对方圆的保证:任何人想伤害楚词,除非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儿子世界观的改变,当然引起了文家夫妻的注意。 相当然了,他们在不得不保留某些秘密时,得尽可能的开导他。 这个人啊,烦躁苦闷时,就越不能呆在家里,最好是用繁忙的工作,来稀释自己的负面情绪--文家两口子,就开始给文永远安排活了:通过层层关系,第一次帮他运作公司业务。 文永远的传奇公司,主要业务是开发新游戏。 而国内受欢迎的游戏,很多都是跟国外那些著名游戏公司合作的。 文家两口子,就为儿子联系了某国外游戏知名公司的总裁。 情绪低落的文永远,接受了父母的好意,在四天前赶来了明珠,跟某外老总洽谈了具体事宜,进展良好,并在昨天正式谈判中签字。 依着文家两口子的意思,儿子最好多在明珠呆段时间,就委托这边的一个老朋友,能帮他们照顾儿子。 能够被文家当做老朋友的人,当然也是很牛的。 老朋友不出面,就派儿子丁小康,联络了七八个在明珠很有身份的各类二代,陪着他玩耍--今晚,就是丁小康提议,大家去北外环上飙车。 有钱有势的公子哥儿们,谁不喜欢飙车呀? 文永远以前也喜欢。 现在却不喜欢了--可就算不喜欢,他也不能拒绝丁小康的建议,这关系到两家大人的交情。 开着一辆银色保时捷的文永远,跟随前面的车子,穿过明珠市区奔向北外环那边时,手机响了。 有些意兴阑珊的拿起了手机,看了眼陌生的来电显示,文永远有可无不可的接通了电话:“我是文永远,你哪位?” “我是方圆。” 当手机内,传来方圆的自报家门声后,文永远猛地打了个激灵,下意识的跺脚,踩住了刹车. 幸亏车速不快,才没有造成追尾。 其实就算被追尾了,文永远也不在乎。 他只在乎方圆打来了电话,激动的叫道:“靠,你总算是给我主动打电话了!我可是给你打过很多次了,都特么的是停机!” 文永远没有撒谎,他真多次给方圆打过电话的,就是想好好解释一下,他为什么要离开夏小韵的事儿,但却始终没打通。 “问你个事!” 方圆才没有理会文永远有多么的激动,张嘴就问:“你在明珠有认识的人吗?必须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那些小鱼小虾的就别说了。” “卧槽,我算不算大人物?” 文永远楞了下,才嚷道。 方圆马上就问:“啥,你不会就在明珠吧?” “嘿嘿,你以为呢?” 文永远嘿嘿怪笑连连时,再看向街景时,才发现这夜色,原来是如此的美丽。 原来,世界是否美丽,是跟心情有关的。 林舞儿的世界呢? 当然是黑暗的。 窗外不断闪烁的霓虹灯,大堂内那些穿着上档次的人们,尤其是那些看着她的怜悯眼神,都让她好想闭眼,双手抱头用所有的力气,发出一声能震碎这黑暗世界的尖叫: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不过无论她有多么的想,她都始终牢牢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她不知道,马经天已经走多久了。 她只知道,在说出那句话后(那就取消吧),她就尝到了甜甜的,咸咸的滋味。 那是鲜血的滋味。 她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咬破了嘴唇。 沈玉如拿出了手帕,想帮她擦--当白色的手帕,出现在林舞儿的视线中后,她才猛然清醒,抬手,笑声嘶哑的说:“呵、呵呵,我又没有哭。” 女孩儿怎么没有哭? 泪水,早就把她黑色礼服侵湿,就像默默绽放的花朵。 “舞儿,咱们,走吧。” 沈玉如看了眼还在注视这边的人们,低声说道。 “好,走。” 林舞儿又笑了下,却又忽然弯腰摸了摸毛驴的脑袋,轻声问:“你,什么时候也会离开我呢?” “汪!” 毛驴忽然大叫一声,尾巴又疯狂的摇摆起来,双眼烁烁发亮,甚至有些凶狠的,瞪着大厅门口那边。 “怎么了?” 林舞儿笑着抬起头,看向了那边。 然后,她的笑容,就瞬间凝固。 第453章:你是来看热闹的吧? 那就取消吧。 在说出这五个字后,林舞儿的世界,就黑了下来。 因为她很清楚,这五个字的含义:跟当前唯一能帮她的马经天,取消订婚后,就代表着马家在她最需要帮忙时,撒手不管,任由她被沈玉海给一口口的吞掉。 别人都能推断出沈玉海敢守着马经天那样嚣张,就是有所依仗--而且,依仗的势力还不小,最起码要比马家强硬。 那么依着林舞儿的聪明,当然不可能推断不出来。 但就算她能明白,那又怎么样? 现在她身边,只有一个沈玉如,一个毛驴,还有李杰等几个心腹保镖罢了! 没有谁,能帮她渡过这个难关。 天注定,从今晚开始,林舞儿就会逐步消失在在场人的视线中。 天,真得很黑。 黑的林舞儿看毛驴时,都看不清它的样子了。 可是为什么,当她随着狂躁不安的毛驴,抬头看向大厅门口时,却蓦然发现:天,又亮了。 天当然没有亮。 林舞儿感觉天忽然亮了,那是因为看到了一个人。 尽管她此时已经是泪眼模糊,看不清那个缓步走过来的人样子,却能敏锐的嗅到,他身上散发出的那种独特气息。 或者说,是一种直觉。 方圆,来了。 就在林舞儿的世界彻底黑下来时,方圆出现在了--没有脚踩七彩祥云,更没有霹雳声响,他就像好多赴女孩儿约会的男生那样,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缓步走了过来。 林舞儿的笑容,瞬间凝固在脸上。 这一刻,她的泪水嘎然而止。 让瞎子都能看出的勃勃生机,异常突兀的浮在她脸上,让她的眸光,是那样的亮,就像能点亮整个黑夜。 他是谁? 是林舞儿的什么人? 怎么可能,会给她这么大的改变? 很多关注林舞儿的人,此时都看向了方圆,在心中猜测着。 小冤家,哪个让你露面的--叶明媚长长的眼睫毛,悠忽轻颤了几下,心中暗骂:还尼玛的这样风骚,难道你就不怕被他(燕春来)注意,从而破坏了我们凌晨后的好事,耽误了水丫头的性命? 方圆出现后,就盯着他暗中咬牙的叶明媚,并没有注意到她的那个他,嘴角曾经浮上一抹冷笑的,飞快看了她一眼。 更没注意到,燕随意在稍稍惊愕了下后,就凑到燕春来身边,低声说了句什么。 别人是怎么看自己的,方圆才不管。 说实在的,他是真不想露面,毕竟在别人过生日时,却还得跟人老婆偷情,委实不是啥光彩的事,必须得尽可能的低调才行。 可方圆又不能不露面。 因为他的兄弟,就像溺水之人,已经挣扎的筋疲力尽,眼看就要沉下去了。 尘世间,又有哪一个当大哥的,在看到自己兄弟快淹死时,还记挂着偷别人老婆的事儿? 不赶紧滚出来,拉兄弟一把--老太爷,肯定会打个霹雳,把他烧成焦炭的。 “毛驴不会离开,我也不会。” 方圆走到林舞儿面前,看着女孩儿的双眸,慢慢张开了双臂。 “这是要给我个拥抱呢,是安慰呢,还是在幸灾乐祸?” 林舞儿笑了,吃吃的笑着时,泪水又淌了下来。 “随便你怎么认为吧,反正咱得拥抱一下。” 方圆说着,跨前一步,把林舞儿抱在了怀中。 啪,啪啪。 沈玉如鼓掌。 只有她一个人在鼓掌(李杰等人,这时候已经彻底傻掉了),掌声单调,但这就足够--足够毛驴踏着她的节拍,围着两个大哥跳起了欢快的华尔兹。 狠狠用力闭了下眼睛后,林舞儿才看着大堂天花板,双手还是垂在腿边,丝毫不顾泪如泉涌,依旧倔强的吃吃轻笑着:“你,肯定是来看我笑话的。因为今晚,是我跟马经天正式订婚的好日子。我才不会通知你,你就生气了,然后就特意赶来,假扮成服务生的样子,躲在暗中看热闹,对不对?” “对,就是这样。” 方圆松开林舞儿,后退一步,双手扶着她的双肩,看着她:“因为,你冤枉我,害了你父亲,所有我挺恨你的,你越惨,我越高兴。” “你还打过我一巴掌呢,在京华的医院里。” 林舞儿伸出小舌头,舔了舔嘴角的鲜血时,这样说。 方圆想了想,才问:“你想还回来吗?” “当然想,我可不是一个吃亏的人。” 林舞儿马上回答。 “那好吧,我让你打一巴掌,但你不能太用力了,因为就连我自己,都舍不得抽这么一张帅气小白脸的。” 方圆放下手,再次向后退了一步,说:“这个距离,最适合你抽人耳光了。” 林舞儿却说:“我能不能不用手抽你?” 方圆一脸的无所谓:“好呀,随便你用啥。还是那句话,别太用力了,因为咱们是兄弟啊。” “是,咱们是兄弟,当然不能太用力了,要不然我会心疼的。” 林舞儿说着,向前走了两步,左手抬起搂住了他的脖子--脚尖踮起,带血的红唇,在方圆的脸上,轻轻印了下,随即松开后退,笑道:“打完了,我用嘴。疼吗?” 肉麻。 当前这对男女的表现,可没辜负这两个字的含义。 一般来说,当人们看到某对男女大玩肉麻后,都会感到恶心。 到底是什么原因,却让现场绝大部分人,明明想到了‘肉麻’这个词,却没有反胃的意思,反倒是有好几个女士,悄悄抬手擦了擦眼角? 原来,并不是所有的肉麻,都能让人反感的。 “疼,很疼。” 方圆看着林舞儿,很认真的回答。 林舞儿黛眉皱起,不高兴的问:“哪儿疼?” “这儿疼。” 方圆抬手,反指着自己的心脏部位。 “为什么要疼?” 林舞儿又问。 方圆说:“因为你哭了。” 林舞儿抬手,拢了下鬓角的发丝,说:“那你想个办法,别再让我哭了--哭,其实很累人的。” “好吧,那我想个办法。” 方圆说着,左膝弯曲,众目睽睽下,跪在了林舞儿面前。 林舞儿的泪水更急,却骄傲的昂着下巴,高高在上的样子。 方圆牵起她的左手,在手背上轻轻吻了下,说:“我向你求婚--嫁给我。” 如果我是林舞儿,哪怕这家伙是个要饭的叫花子,跪在我面前让我嫁给他,我也肯定会答应! 有好多已经入戏的女士,都在心里这样想着。 叶明媚的眸光,却更加的阴冷了。 燕春来的笑容,则像春风般的温暖。 燕随意轻轻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是啥意思。 但大多数男人,却看着方圆在想:这家伙泡马子的本事,还真特么的高,也不怕死。 就在刚才,马经天正式跟林舞儿取消了今晚的订婚仪式。 他蹬开了林舞儿--可只要是有点脑子的人就能看出:他只是被迫这样做的,他还是很在乎林舞儿的。就在他无奈离去时,却有个酒店服务生,就来向女孩儿求婚,这不是在抽他的脸么? 是的,方圆今晚那身黑西装,就已经证明他是圆耀酒店的服务生了。 区区一个服务生,竟然趁机向林舞儿求婚,这摆明了是找死啊。 唉,世界这么好,你却自己找死,怪不得只能当个服务生--人们在心中叹息时,就听到林舞儿脆生生的说:“我不能答应你!” “为啥?” 方圆说出的这两个字,又收获了一箩筐的土包子。 “你有老婆了呢!” 林舞儿回答说。 “我可以跟老婆离婚,再娶你。” 方圆说:“今晚,我只是跟你求婚而已--舞儿,看在毛驴的份上,就别再让我跪着了,膝盖都麻了。” “好吧,那我答应你的求婚。” 林舞儿好好想了想,才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下来。 方圆这才松了口气,刚要站起来,却听她又说:“不过,仪式却不能就这样简单。我在答应前男友的求婚后,人家可是打算今晚在这儿摆席的。” “我也摆席,就在这家酒店内。” 方圆站起来,在大堂内扫了几眼,才说:“还会邀请一些朋友过来,祝贺我们的订婚--你觉得,在大堂内好,还是去贵宾层?嗯,话说,我跟圆耀酒店的老总,可是很熟的。” 喝喝,这家伙临死前还在吹牛。 你一个小服务生,是认识圆耀酒店的老总麦克先生,可貌似远远谈不上很熟吧? 就在某些为眼前这一幕给多少感动了的人,心中这样想时,林舞儿又说话了:“就在大堂内摆席吧。因为我希望,能被更多的人看到,我被你追着求婚呢。唉,女人啊,总是会有一些爱慕虚荣的,你可别介意。” “我当然不会介意,稍等,我这就安排。” 方圆说着,抬手替林舞儿擦了擦脸上的泪痕,抬手啪的打了个响指,冲吧台那边喊道:“燕子,麻烦你跟麦克先生说一句,就说我今晚要在大堂内,庆祝我追求林舞儿小姐成功而摆席!” “好了啦,我这就给麦克先生打电话。” 燕子笑嘻嘻的,半点正经样子也没有,拿起电话后又问:“圆哥,摆多少席呢?” “先摆个三十桌吧,不够再添!” 方圆高声说:“还有啊,跟麦克先生说,酒席要用最高级的,最好是把七层的乐队给我拉下来助兴!” 圆耀酒店的七层,是专门召开小型舞会的场所,随时都有乐队的。 “好了啦,马上!” 嘻嘻笑着的燕子,话音未落,就有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叫道:“哟,今晚谁要在大堂内摆席啊?” “方圆,我不喜欢那个人,他总是欺负我。” 看到好多人前呼后拥走出电梯的沈玉海出现后,林舞儿挽住方圆的胳膊,抬手指向了他,很不淑女的说:“你给我揍他,狠狠的揍。” 方圆马上就挽起袖子,一副凶神恶煞样的问:“砸断他一条腿子,还是卸下他一只手?” “我要他--” 林舞儿说到这儿时,看了眼沈玉如,才说:“就给他俩耳光,让他滚得远远的吧!” 第454章:你来打我耳光啊 东海集团明明是自己家的,林舞儿却备受沈玉海一个‘外戚’的欺负,还要夺走她的产业,让谁,谁心里都会窝着一股火的。 尤其是今晚,沈玉海带着东海集团大批重要岗位负责人,嚣张出现,再加上马家忽然悔婚取消了订婚仪式,沈‘国舅’得意忘形下露出的嘴脸,更是深深刺痛了林舞儿,让她深陷疯狂的绝境中。 今晚所遭受的打击,让林舞儿对沈玉海恨到了极点--林舞儿,也是在江湖上闯荡两年,历经生死的主,从而也淬炼出了她该有的心狠手辣。 她就像个连最后一条内内都输光了的赌徒,方圆的出现,就像拿到了一副彻底翻本的天牌,更像奄奄一息的毒蛇,忽然重新拥有了活力,当然得像敌人发出致命一击--无论她怎么对付沈玉海,都不过分。 可是,当她刚要说出要沈玉海的一只手,或者一条腿时,却又看到了脸色苍白的沈玉如,心中一软时低低叹了口气,只让方圆给他俩耳光,让他滚蛋就是了。 林舞儿,终究不是叶明媚、水暗影楼宇湘那样的蛇蝎美人。 无论她怎么痛恨一个人,骨子里都保留着女孩儿善良的本性。 所以才能想到沈玉如对她的好,想到沈玉海是她的亲兄弟,看在小妈的面上,林舞儿还不能对沈玉海太狠了。 就在她犹豫了下,说只给沈玉海俩耳光后,方圆眼里闪过一抹暖意:“好,那我就听你的,给这沙比俩耳光,让他夹着尾巴滚蛋。” 如果沈玉海得罪的是方圆,被打断一条腿,是最轻的代价了。 事实上,沈玉海就算再被剁掉一只手,也不足让林舞儿解恨,但方圆却不希望她说出这番话,因为他不喜欢她也变成心狠手辣的女人。 漂亮的女孩子,可以强势些,但必须得善良。 “嚯,嚯嚯,是谁要抽我耳光啊?” 方圆俩人对话的声音,足够沈玉海听得到,他脸上立即浮上不屑之色,怪笑着快步走了过来:他倒要看看,是哪个瞎了眼的家伙,这时候敢站出来为林舞儿出头。 沈玉海带着他那些跟随者,刚走到大堂中间,终于看到了燕春来等人。 尤其是在看到他身边的叶明媚后,沈玉海的眼睛就猛地一亮,下意识的停步,脸上本能浮上了贪婪的神色,张嘴刚要说什么,却听他姐姐沈玉如低声喝道:“沈玉海,你就要大难临头了,还不赶紧滚蛋!” 方圆到底是做什么的,沈玉如就像今晚在场的很多人那样,其实也不清楚。 但她在唐王时(那会儿,她可是林东海一起去找林舞儿的),可是亲眼看到方圆,是怎么在举手投足间,把李杰等人给干翻在地上的。 更知道也是方圆,是怎么把马军从楼上一脚跺下来的--方圆,或许没有啥值得炫耀的背景,但他很能打。 有时候,很能打这一个优点,就足够能解决问题了。 沈玉如虽然痛恨沈玉海的贪婪,没有人性,但他终究是自己的亲小弟,实在不想看着他倒霉,所以才低喝着让他滚蛋。 至于以后有什么事,再说。 沈玉如并不知道,她的这句话,算是把自己兄弟从鬼门关上拉回来了--如果沈玉海盯着叶明媚,说一些冒犯她的话,就算那娘们假装淑女不动他,燕春来也不会愿意。 燕春来要想搞死沈玉海,也就是上嘴唇一碰下嘴唇的事。 俩人之间差着境界呢,要不然沈玉海也不会没认出叶明媚是谁。 沈玉海并不知道,自己已经从鬼门关门前遛达了一圈,只是为沈玉如让他滚蛋而愤怒,也顾不上去‘搭讪’叶明媚了,冷笑一声快步走到了林舞儿面前。 压根不理睬自己姐姐,沈玉海昂然抬头看着大堂天花板,淡淡的说道:“是谁说要抽我耳光来着?抽吧,我就在这儿了。谁要是不抽,谁就是--” 啪! 沈玉海接下来的话,被一记极其响亮的耳光声打断。 没办法,谁让方先生是个实诚人呢,从来都不会拒绝别人主动邀请他抽耳光。 既然沈玉海主动要求被抽耳光,方圆也不客气了:第一记耳光声还没落下,左手已经采住了他头发,右手反反正正的狂抽个不停。 没有惨叫(沈玉海来不及惨叫),没有惊叫(大家都是文明人,可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在圆耀酒店这种高档地方动粗后都呆了),只有咣咣的耳光声,好像放鞭炮似的,不绝于耳。 都说李小龙能在一秒钟之内打出九拳,方圆抽耳光的速度,绝不次于他:右手幻成一片虚影,沈玉海的脑袋都来不及左右摇摆,就这样直愣愣的被抽。 原来,可以这样抽人耳光? 这、这简直就是艺术啊,跟暴力无关的! 旁观众人都看呆了,包括燕春来。 唯有叶明媚,双眸放光,情不自禁的不住咽口水,小嘴半张--她发现,方圆抽沈玉海耳光时的动作,声音,都能让她联想到她跟这个男人做的某件事上去,那样的迷人,无法控制,忍不住的想尖叫。 当几颗后槽牙从沈玉海嘴里吐出来,掉落在大理石地板上,弹跳了几下后,发出了几声啪嗒轻响声后,沈玉如终于忍不住的尖声叫道:“住手!求求你,住手吧!” 方圆没理睬,依旧抽个不停。 林舞儿抬手,挡住了要冲上去阻止方圆的沈玉如,轻叹了一口气说:“唉,算了,放过这可怜的家伙吧。” 方圆这才住手,随即后退几步,抬脚狠狠跺在了沈玉海肚子上。 沈玉海嘴里吐着血的,双手前伸弯着腰,稻草人般的向后疾飞,重重撞在了他那批追随者身上--哎哟声中,全部变成了倒地葫芦。 看着那些人,方圆冷笑了声,对林舞儿说:“舞儿,看清这些人的模样,记住他们是谁,回头就让他们滚出你家集团。一群贪心不足蛇吞象的东西--我这个歇后语,用的恰当不?” 这特么的什么人啊,在这种地方打人后,不怕会被追究责任,却关心歇后语用的恰当不恰当! 疯子,这家伙绝对是疯子。 么的,总能适时的装傻卖呆,这才配做我叶明媚圆可背叛丈夫,也得去偷的男人--叶明媚嘴角浮上笑意时,眼角余光发现丈夫好像在看自己,笑容马上就收敛了。 “很恰当,再也没有这个恰当的了。” 林舞儿,不愧是跟方先生厮混过的小弟了,要不然也不会跟他配合的这样默契,一脸愁容的说:“可是你打人犯法了呢,不怕警察抓走,不怕被他报复呀?” “不怕。” “可我怕呀。” “我有办法,让你也不用怕。” 方圆笑了笑,看向了沈玉如时,笑容收敛,淡淡的说:“林夫人,在你心里,沈玉海终究还是更重要一些。这不好,非常的不好,舞儿都喊你、妈了。” “我、我--” 沈玉如张嘴,喃喃说出这俩字时,那边的沈玉海终于清醒了过来,一把拨拉开搀扶着他的人,含糊不清的嘶声叫道:“都给我滚开……你特么的敢打我!保安,保安死哪儿去了?顺子,报警,报警!姓方的土鳖,我要扒了你的皮……” 咦,是啊,圆耀酒店的服务生在这儿打人,保安怎么就没出现呢? 听沈玉海这样嘶声叫唤后,围观众人才恍然醒悟,纷纷抬头寻找保安的影子。 “哇哈,哈哈!” 就像被踩了脖子的鸭子那样,男人嚣张的怪笑声从门口响起:“是谁要扒方圆的皮啊?扒皮时,能否跟我说一句?我可以免费提供刀子的。” 这又是谁啊? 围观者下意识的回头,看向了酒店门口。 就看到十几个年轻人,个个嫌路窄般的晃着膀子,从门外快步走了进来,尽管满身的名牌,可那气质,跟街头混的小痞子,没啥两样。 这又是些啥人啊? 圆耀酒店,啥时候也可以允许这样没素质的人,随便出入了--啊,那个人好像丁家小子啊? 哟,还真是,王家小子,安家小子……这些在明珠横着走的二代,怎么就凑到一起跑这儿来了? 怪笑的这家伙又是谁? 丁家小子那么狂妄的家伙,怎么看上去就像是他的跟班呢? 才不理会别人是怎么看自己呢,文永远快步走到方圆面前,张开了双臂,依旧狂笑着:“方圆,哥们来的还不是太慢吧?” “还行。” 方圆却伸出一只手,说:“拥抱就免了,怕被你染上艾滋。” “草,你这是侮辱我呢!” 文永远骂声中伸出了右手时,眼神却黯淡了下来;他知道,方圆不跟他拥抱,就代表着还没有原谅他扔下夏小韵。 但接着,他就疼的呲牙咧嘴,却是方圆握着他的手,猛地用力,好像老虎钳子那样,疼的他忍不住的惨叫出生,可刚黯淡下去的眼神,却又蓦然发亮。 方圆,用攥疼他手的行动,来惩罚了他。 算过账后,俩人还是好哥们。 就在方圆松开手,文永远向前一步,张开双手轻轻抱了他一下,低声说:“对不起。” 方圆嗤笑出声:“切,是哥们,就别跟我扯这些狗屁。” “好,不扯这些狗屁,以后都不会扯!” 文永远拍了拍方圆的肩膀,后退几步看向了林舞儿,嬉皮笑脸的问:“这位美丽的女士,就是我嫂子么?” 这人是谁呀? 方圆一个不靠谱的朋友? 林舞儿上下打量了文永远几眼,出于礼貌,微笑着点了点头。 “嫂子好,我是文永远,来自京华!” 文永远依旧笑嘻嘻的,但自报家门时的声音,却提高了很多:“嫂子,你肯定没听说过我的名字,不过你肯定听说过我家老太爷的名字,他叫文东川!” “文东川?” 林舞儿黛眉微微一皱,正要下意识的摇头时,俏脸却猛地一变,嘎声问:“啊,是、是他!?” 第455章:给方圆捧场的人 长城,在全世界都是独一无二的。 同样,文东川这个名字,除了那位在上世纪率领十万虎狼之师横行南越的虎将外,也没谁敢叫这个名字。 对于现代人来说,文东川也已经是个传奇人物了,也就是新世纪后,他才从荧屏上逐步退出。 但他的威名,他的传奇,随着他退居二线不但没有减弱,消失,反而更加的响亮、广为流传。 所以,林舞儿在本能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后,马上就想到文东川是谁了。 “嘿嘿,嫂子,没错,我就是他老人家唯一不成器的孙子了。” 文永远嘿嘿笑着,貌似很惭愧的样子,可脸上的得意之情,就连瞎子都能看得出。 但就连傻瓜,也不会怪他在显摆。 因为任何人,能够成为那样一个传奇人物的孙子,都有足够的资格,跟理由来显摆的。 说实话,要不是为了配合方圆,给林舞儿‘争光’,来震慑某些不长眼的人,自小就被老妈‘悉心教诲’的文永远,才不会这么肤浅的,守着这么多人显摆自己的家世呢,更不会把丁少等人也带来。 晕了,我这就要晕了,快点扶住我--谁让传奇人物的嫡系孙子,在大庭广众下喊我嫂子来着? 方圆这个家伙,啥时候认了个这么牛的哥们呀? 林舞儿呆呆的望着文永远,感觉像是在做梦:她才不会怀疑,在华夏敢有人冒充文东川的孙子。 林舞儿晕了,很多人却是傻掉了:一个酒店服务生,会跟文老的孙子是好哥们?靠,开啥子玩笑? 像明珠几位实权派那样的大人物都傻了,至于沈玉海这种小虾米,是彻底晕菜了:再给他八百个胆子,也不敢得罪文老的嫡系孙子。 可问题是,姓方的那小子,怎么就会认识他呢? 就在文永远拿捏出一副超级二代嘴脸,洋洋得意的顾盼生辉时,却听有个很好听的声音,晒笑一声问:“文永远,你跑来明珠后私自扯着文老大旗招摇,就不怕被你爸打断你的腿?” “是谁这样说话呢?” 文永远眉头皱起,转身看了过来。 身穿白色露背晚礼服,脚踩细高跟白色小皮鞋的叶明媚,适时的向前走了一步,站在了燕春来身边。 “哟,原来是四婶--四叔!” 看到叶明媚夫妻俩后,文永远脸上攸地浮上孝子贤孙般的恭敬笑意,赶紧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点头哈腰的见礼。 文永远喊燕春来夫妻四叔四婶,这可不是出于礼貌,或者是瞎客气,而是有宗可寻的:文家老太爷,跟燕家老太爷,是平辈论交的,尽管两家不怎么来往,但最起码的礼节却不敢忘记。 “随意,你也来明珠了呀?嚯,早知道的话,就一起来呢。” 文永远抬起头来时,才看到燕春来夫妻俩身边的燕随意,立即一脸亲热的打招呼。 有家中长辈在此,燕随意当然不会多嘴,只是含笑点头。 “呵呵,老太爷跟天豪兄的身体还好吧?” 在文永远直起腰板来后,燕春来微微颔首,算是回礼了:他可不是给文永远还礼,而是給他背后的文家长辈。 “我爷爷的身体很硬朗。” 听燕春来问候自家老太爷后,文永远连忙正色回答,随即就笑道:“至于我爸,抽我时的力气,就跟三十多岁似的。” “只要你不在外面胡闹,天豪兄才不会抽你呢。” 燕春来温和的笑着,扫了不远处的方圆一眼,又说:“你既然来到了明珠,那今晚就在一起吃个饭吧。” 文永远有些为难的说:“抱歉啊,四叔,四婶,我这次来酒店,可是参加我哥们方圆的订婚宴席的--四叔,等我改日,再去跟您跟四婶请安吧。” 燕春来邀请文永远一起吃饭,是客套话。 文永远说是要改日给这两口子请安,也是客套话。 虽说客套话就是屁话,不过却是必须要说的。 “那行,到时候提前电话后,我让随意去接你。” 燕春来微微点头,看了眼叶明媚,意思是说:咱们看热闹的时间也不短了,是不是该去进餐了? 叶明媚却不像燕春来那样,顾忌太多,上下打量了文永远几句,冷笑道:“文永远,以后出来得学会低调才行,别没事没非的,给你家老人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看上去,叶明媚这番话是在警告文永远。 其实,她是一番好心。 文永远来给方圆捧场,就等于力挺被马家抛弃了的林舞儿,算是间接得罪了马家。 如果今天文家来的人不是文永远,哪怕是他那个不靠谱的老妈,依着文家在华夏的地位背景,马家也不敢有丝毫的不满。 可文永远毕竟太年轻了,又不在体制内,更是在马家的‘地盘上’得罪了马家。 不但马家会不忿,更能引发很多明珠当地‘乡绅’的不满:是,你们文家是够牛,可就算再牛,也不能随便出来个小年轻的,就敢来明珠,仗势踩踏我们的威严啊! 同时,叶明媚这番话,也算是给在场的所有明珠‘乡绅’,捞回一个面子:文家的人再牛,那又怎么样?还不是被我给训的跟孙子似的? 明珠,是我们的明珠! 果然,随着叶明媚说出这番话,在场的明珠诸‘绅士’们,立即昂起了胸膛。 而文永远,则嘴角抽了几下,只能无奈的苦笑着连连点头:“是,是,四婶,蒙您教诲,永远必定牢记在心。” “记住就好,也就是我吧,才能这样点拨你。” 看到文永远彻底服软后,叶明媚有些得意的瞥了方圆一眼:小子,你请来的捧场的救兵,分量还是轻了点啊。唉,你个笨蛋,怎么就不请我呢? 方圆却只是微微晒笑,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叶明媚的话音未落,就听到一个甜腻到骨子里的笑声,从门口响起:“咯咯,文家小子,这下你该知道出门在外,可千万别嚣张了吧?要不然,你会挨训的。” 这又是谁来了? 口气还这样大,敢称呼文家大少为小子? 大家齐刷刷的回头看去时,文永远脸上浮上了怒意:靠,不管你是谁,都得必须给我一个狂妄的理由,要不然我要你好看! 好看。 真得很好看! 当身穿大红露肩晚礼服,脚踩同样颜色细高跟小皮鞋,明明只有一米五多点个头,却能给人亭亭玉立错觉的楼宇湘,在林林等十数个黑衣保镖簇拥下,女王般傲然走进大堂内后,绝大多数人都愣住了。 绝大多数人,都不认识这个排场奇大的小女人是谁--或者说,钛合金狗眼,已经被她出场时的强大气势,给蒙住了,只是发自灵魂的赞叹:老天爷,怎么可以造出这样一个绝世小尤物啊,这不是要男人的命么? 她怎么也来了? 叶明媚黛眉攸地皱起,看向了丈夫。 燕春来也明显愕然了下,随即恢复了正常。 文永远却呆了下,随即傻乎乎的问道:“你是谁?” 楼宇湘还没说话呢,叶明媚就替她回答了:“唉,文永远,你连帝皇集团的楼宇湘的楼总都不认识,这双眼睛啊,是该抠出来当球踩了。更算是丢了你家大人的脸,这顿揍,是跑不了了啦。” 楼宇湘? 她就是帝皇集团的老总,外号人参果,先后克死三任丈夫,艳命跟叶明媚并驾齐驱,却更加冷血无情,号称商界奇才的江南楼宇湘!? 听叶明媚介绍说,这个冷艳的小女人,就是传说中的楼宇湘后,其他人都下意识的发出一声,倒吸冷气的声音:“吓,原来是她!” 其实,相比起叶明媚来说,楼宇湘也不是太冷血…… 不过,由于她远在苏省(尽管苏省跟明珠的距离并不远,但她却很少来这边),所有已经‘熟悉’叶明媚的人们,能听说她的‘大名’,基本都是经过艺术加工,被夸大的了的。 天使容颜,魔鬼身材还在其次,关键是她没有仇人--心狠手辣的女人,却没有仇人,基本就代表着她的仇人,都死在她手里了。 文永远当然不会怕他会被楼宇湘干掉--可他在获悉这小女人就是楼宇湘后,被称为小子的怒气,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就像刚看到燕春来两口子那样,文永远立即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点头哈腰的行礼:“原来您就是楼、楼--我该怎么称呼您呢?” 按照长辈之间的关系,文永远得称呼燕春来为四叔,叶明媚为四婶。 可问题是,文东川在见到楼宇湘的老爸后,也得尊称为他一声小叔叔(两家在两代之前,曾经有过一次联姻)。 也就是说,按照正儿八经的叫法,文永远得称楼宇湘为奶奶……喊这么一个性感小尤物奶奶,好像有些叫不出口,所以他才为难。 “还怎么称呼?哼,我看你小子真不成器,连最起码的礼法都不懂。” 楼宇湘冷哼一声,毫不客气的说:“那就喊姑奶奶吧。” 姑奶奶,本来是女汉子的自称,就像你总是会跟你老婆自称老子怎么着怎么着那样,算是比较被容易被人接受的一个称呼了吧。 “姑奶奶,吉祥,我给您请安了!” 文永远不愧是八面玲珑的不要脸之辈,马上就借坡下驴给姑奶奶请安了。 “好孙子,等姑奶奶给你买糖吃。” 楼宇湘咯咯娇笑一声,抬手去摸文永远的脑袋,以表示亲热。 “姑奶奶,您怎么这时候才来酒店呢?” 文永远苦笑着,只好弯腰低头,方便姑奶奶那白生生的小手,能摸到自己脑袋。 “哦,姑奶奶我是来参加方圆的订婚宴的。” 楼宇湘说着,看向了方圆:“方圆,你稍等啊,我先去那边见见老朋友。” “去吧,别太墨迹了。” 方圆抬手摆了摆,转身挽起还在晕乎乎的林舞儿,走向沙发。 “行,我记住了。” 楼宇湘乖巧的笑了下,左手揪着大红礼服,袅袅婷婷的走向了叶明媚。 第456章:一朵花与人参果 圆采一朵花,不吃人参果。 这是好事者用来形容叶明媚、楼宇湘这俩女人的。 叶明媚的心狠手辣,在明珠算是大名远扬了,可对很多人来说,比她小了足足两套的楼宇湘,才是最可怕的。 采花后的结果,最多是被打死--但要是吃了人参果,却有可能求死不能。 人世间最大的痛苦不是死,而是想死,又死不了。 所以别看楼宇湘很少涉足明珠,但当地‘名绅豪流’对她的名字,那绝对是如雷贯耳,并当做自己‘行走江湖’时,最需要注意的一条,来铭记于心。 今晚,人参果现身明珠。 这就已经让人吃惊的了,可更让人吃惊(也包括燕春来两口子)的还在后头:楼宇湘,竟然是为了参加方圆的订婚宴而来! 这个方圆,究竟是什么来历? 怪不得他敢狂抽沈玉海,才不怕得罪明珠马家,原来人家不但有京华文家大少撑着,还有楼宇湘这尊超级无敌大神呢! 如果说文永远力挺方圆,来折辱明珠马家的金面,会造成整个明珠‘乡绅一族’的反感,继而对文家产生一定不良影响的话,那么楼宇湘的出现,则把所有人这个愤慨的念头,用她那只红色小皮鞋,狠狠踩在了脚下,还又碾了几下。 楼宇湘忽然现身力挺方圆,已经让所有人都在猜测方先生的真实背景,绝对正眼相看他了--但接下来,这对男女之间,看似简单的对话,却把所有人,都震了个跟头! 楼宇湘要去找燕春来夫妻叙旧,还得先给方圆说一句。 而方圆则是一脸不耐烦的样子。 老天爷敢保证:哪怕是燕春来,也不敢这样语气跟楼宇湘说话的。 可这还不算完,楼宇湘对方圆的不耐烦,则小媳妇般的乖巧,说记住了。 刚被震了个跟头的众人,还没有爬起来,脑子里又被雷劈了一下,嗡嗡作响:乖乖,这个姓方的,跟人参果究竟是啥子关系? 人参果喜欢的男人? 不像啊,如果真是那种关系,姓方的怎么敢跟林舞儿求婚? 而且楼宇湘自己也说了,她是来参加方圆跟林舞儿订婚宴的,这就足够证明,俩人之间不是那种男女关系。 那么,俩人之间究竟是啥子关系,才能让比叶明媚还要阴狠可怕的楼宇湘,对方圆千依百顺的? 想不通,真想不了,那个谁,赶紧扶住我老人家--头疼啊。 林舞儿才不头疼,她只是彻底傻掉了。 跟很多明珠人那样,林舞儿也早就听说过楼宇湘的大名(也就是方圆、张欣、秦大川这样的土包子,才没有听说过楼总)了,可委实搞不懂,她怎么会来力挺方圆。 下意识的,林舞儿就呆呆问出了这个问题。 方圆抬头,看着走到叶明媚面前的楼宇湘,笑了下随口说:“她想当我的老板娘,我不同意,她不死心,就跑来巴结我了。” 什么叫她想当你的老板娘啊? 你老板,不是夏小韵,或者是水暗影的吗? 楼宇湘一个女人家,怎么可能会给两个女人当老婆啊? 还你不同意,她就来巴结你了。 这是哪跟哪啊! 林舞儿头疼的要命,赶紧抬手抱住脑袋,再也不敢乱问,乱想了。 叶明媚当然得想。 她不想不行--因为,她已经把方圆当做自己的囊中物了,就算她唯一的闺蜜好友水暗影来抢,她也会亮出锋利的牙齿,把水水姐给撕个稀巴烂! 可如果是楼宇湘的话,那么叶明媚就得好好琢磨琢磨了。 是,叶明媚是狂妄自大,心狠手辣,但同时这也是个相当聪明的女人,要不然刚才也不会点拨文永远了。 那么,既然她是聪明的女人,就没理由在看出楼宇湘对方圆‘千依百顺’后,不去考虑人参果,会不会从她口袋里,抢走她视为珍宝的东西。 更何况,站在叶明媚的高度上,才不会像一般人那样,在看出方、楼俩人关系不一般时,会把方圆今晚向林舞儿求婚这件事给当作一回事:楼宇湘想让方圆尝到人参果的滋味,不一定非得嫁给他,就像叶明媚跟他的关系一样。 所以说呢,水暗影或许不敢跟叶明媚争抢方圆,但楼宇湘绝对敢! 而且,楼宇湘对叶明媚,也丝毫不惧,有跟她针锋相对的绝对实力! 正所谓相由心生,叶明媚在感觉出楼宇湘是自己‘幸福’的最大威胁着后,在看向她的眸光中,就带有了无法掩饰的敌意。 幸好,楼宇湘正在跟燕春来寒暄,没有注意到。 要不然,依着人参果的毒辣目光,绝对能捕捉到一朵花眼神中的异样。 文永远都得喊楼宇湘为姑奶奶了,那么被他称为四叔的燕春来,还真不知道该以什么身份,在大庭广众下跟她打招呼。 幸好,有绝对资格能把文永远当孙子使唤的楼宇湘,在燕春来夫妻面前,才不会托大(那样,会无端树立一个强敌的),而是抢先开口:“四哥,小妹来到明珠后没有及时拜访你跟嫂夫人,真是失礼了啊,还请谅解。” “哈,呵呵。” 燕春来满面春风,跟楼宇湘伸过来的白生生小手,轻轻搭了下后就松开,微笑着客气道:“宇湘,都是自家人,干嘛要这样客气?” 燕春来说跟楼宇湘是自家人,也得追溯到上世纪越战时期--就是在那之前,几位老人才建立了深厚的交情。 当然了,随着自家地位的不断提升,大家必须得注意些影响,这才不怎么走动的,但最起码的关系还在。 “呵呵,该客气的地方,还是得客气的。” 楼宇湘柔柔的笑着,又主动向叶明媚伸出了手:“四嫂,你今晚可真是光彩照人,让明珠夜景也无颜色啊。” “宇湘,你这是在高抬你四嫂呢,我都老太婆了,你还年轻着呢。” 叶明媚笑面如花的--两只白生生的小手握在一起,两个分别身穿纯白、大红的绝代美人,红白相映间,确实足可秒杀人世间任何的美景。 没办法,三十岁刚出头的女人,本身就正处于她们人生中最妩媚的时间段,就像一朵鲜花全然绽放,风情确实不是林舞儿这类青涩女孩子能比得。 沈玉如等人的年龄倒是跟她们相符,可问题是得有人家那种容颜气质才行。 “大家请让一下,让一下!” 就在燕春来夫妇,热情邀请楼宇湘一起坐坐,后者却抱歉的婉拒时,纷沓的脚步声响起,数十名酒店服务生,抬着桌子,搬着椅子的,从几个电梯内走了出来。 这是要在大堂内,大摆宴席了。 林舞儿说:我要在这大堂大摆宴席,让尽可能多的人知道,方圆向我求婚了。 于是,酒店就按照她的意思,开始布置宴席了。 就在那会儿,还有很多人暗中嗤笑方先生,说他屎壳郎打哈欠,怎么张开臭嘴的啊,圆耀酒店会听从的你意思,在大堂内大摆宴席? 事实上却是,圆耀酒店真这样做了。 而且,是由圆耀酒店的总经理麦克先生亲自带头布置。 如果是放在那会儿,人们肯定会为此大感震惊。 但现在看来,却是很正常的了--一个连人参果、文家大少都来捧场的家伙,想在圆耀酒店大堂内大摆宴席,麦克先生亲自带头布置,这又算得了什么? 方圆、文永远、楼宇湘三人的先后出现,对于沈玉海来说,就像被打进了十八层地狱,尤其是人参果的最后到来。 沈玉海在实际掌控大半个东海集团后,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明珠真正的上流人物,为此不惜一切代价的,削尖了脑袋往上爬。 那么,他肯定会听说过楼宇湘,知道这小女人的可怕之处:有传言说,楼宇湘那三任丈夫,才不是得病死的,而是被她亲手干掉的! 至于楼宇湘是用什么样的手段,把先后三任枕边人给干掉的,这貌似不重要。 重要的是:一个连自己三任老公都能干掉的女人,要想干掉沈玉海这样的小人物,那绝对比捏死一只蚂蚁,貌似还要更简单些。 所以呢,在彻底清醒过来后,就意识到自己大势不妙的沈玉海,趁着酒店开始在大堂内布置宴席的机会,就贴着墙根准备偷偷溜走。 刚来到门口,却被林林给挡住了。 “小、小姐,您这是什么意思?” 已经变成猪头的沈玉海,尽可能堆起最谄媚的笑,问出了一句还算完整的话。 “你还不能走。” 已经从李杰那儿了解到什么的林林,淡淡的说:“最起码,在那位林舞儿小姐放你走之前,你不能走。” “那位姐姐,让他们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他们丑陋的样子。” 深吸了一口气后,林舞儿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看着沈玉海,冷冷的说:“沈玉海,看在我妈的份上,你可以走,你们都可以走。但我希望,在明天一早,我就会看到你们这些人的辞职报告,出现在我的办公桌上。” 沈玉海还没说话呢,他身边的一个副总,就羞恼成怒的问道:“林总,你这样做也太绝情了吧!” “呵呵,绝情吗?” 林舞儿冷笑着,缓步走过来:“陈副总,我想你该很清楚,在我父亲安康时,他是怎么对你跟李副总的。可你们呢,又是怎么报答他的知遇之恩的?就是以帮着外人,来图谋东海集团吗?” “你、你怎么可以信口胡说!” 陈副总俩人的老脸,一下子涨红。 “我有没有信口胡言,你们自己心里清楚。” 林舞儿淡淡的说着,挥了挥手:“就这样定了。” “林总,你真敢开除我们这么多人?” 眼看林舞儿决心已下,那位李副总站出来,冷笑道:“就不怕,我们集体辞职后,东海集团会无法正常运转,会垮掉的--” “这件事,你们就不用操心了,我会安排的。” 不等李副总说完,跟燕春来夫妻寒暄完毕的楼宇湘说话了。 第457章:我以为你会给她幸福的 李副总站出来威胁林舞儿的这些话,可不仅仅是威胁那么简单,而是很现实的。 今晚跟随沈玉海来酒店的这十数个人,已经算是东海集团大半的中层砥柱了,如果他们集体辞职了(他们在辞职时,肯定会发坏的),那么东海集团就像抽走一半脊梁的人。 一个人的脊梁被抽走一半后,还能正常行走吗? 肯定会垮下来的。 如此简单的道理,林舞儿没理由不懂得。 但她现在痛恨这批背叛自己父亲的人,圆肯东海集团垮掉,也得把他们清除出去! 这算不算是玉石俱焚呢? 可不等李副总威胁的这番话说完,楼宇湘站出来了。 啊,她要插手东海集团的‘内务’? 李副总等人,都无比震骇的看向了这小女人。 “呵呵,你们这些人啊,就是太自以为是了,总以为某些岗位离开你们后,公司就无法运转了,会垮掉。其实呀,你们也就是个屁,放了就放了。” 老天爷真是不公平,像楼宇湘这样的小女人,在说出那个不文雅的字眼时,不但不会引人反感,反而能让人感觉到了她舍我其谁的霸气。 “你们滚吧,就按照林总所说的,明天一早把辞职书放在她案头上。但我警告你们,谁要是敢在暗中玩那些不痛快的手段,我楼宇湘就会让他九族三代,都不痛快。希望各位,能看出我不是在开玩笑。” 楼宇湘淡淡的说着,又对林林说:“林秘书,给帝皇集团人事副总打电话,让他连夜组织一批精通东海集团业务的精英,还有出色的审计、财务人员,明天一早七点半,去东海集团总裁办公室报道。” 帝皇集团那么大,什么样的人才,都是应有尽有的。 楼宇湘特意安排审计的财务人员赶来,就是要查沈玉海等人所掌控部门的账。 一个公司,只要财务不出问题--别的,都不是问题。 能做事的人,在当今社会,差不多已经是最不值钱的了。 “好的,楼总,我马上去做。” 林林答应了一声,立马拿出手机,快步走向了窗口。 再也不屑看沈玉海等人一眼,楼宇湘走到林舞儿面前,牵起她有些凉的小手,咯咯轻笑着柔声说道:“林总,你不会怀疑我会趁机,夺走你的产业吧?” “东海集团这点蚂蚱肉,还放不了楼总的眼里,舞儿,你就放心好了。” 不等林舞儿说话,方圆就笑了下,说:“更何况,就算楼总一不小心,吞了下去,我也有办法让她吐出来的,连本带息。” “哟,方圆,你这样说可就不够朋友了啊,我眼巴巴的跑来给你捧场,恭祝你跟林小姐订婚,还又主动为林总排忧解难,你却对我说这样的话,就不怕伤了我的小心肝儿?” 楼宇湘双眸微微眯起,随即娇笑着抬手,很自然的打了方圆胳膊一下。 看上去,俩人就算不是男女情人那样,可最起码也得是相交多年的挚友了,才能这样随便。 不过方圆却知道,楼宇湘才不会成为他的挚友。 她今晚来帮忙,那是因为方圆给了她一个承诺。 楼宇湘主动帮林舞儿,在赶走沈玉海等人后能力保东海集团不乱,可不是看在方圆的面子上,而是她对东海集团确实有偷窥之心:已经很久了,帝皇集团都想涉足明珠,却苦于找不到桥头堡。 如果能跟趁机掌控东海集团,那对楼宇湘来说,绝对是今晚最大的收获。 但方圆却看穿了她的本意。 这倒不是说,方先生有着一双能洞穿人心的如炬慧眼。 实在是因为,他只是本能感觉楼宇湘这样做,才不会是全然一片好心,所以才及时给予了她警告。 没谁敢当面警告楼宇湘,哪怕是燕春来也不敢。 方圆敢。 他没任何的顾忌,才不会去考虑那些高层钢关系--假如楼宇湘真敢趁机吞并东海集团,方圆绝对会不择手段的,让她连本带利的都吐出来。 男人,有时候就得正经点,别撒谎。 所以授业于潘龙语的楼宇湘,才能从方圆说这番话时的面相上,看出他会说到做到,言出必行,立马就消除了这个心思:相比起从方圆身上,寻找刺激生活的来源,区区一个东海集团,实在不值得楼总挂念。 “方圆,你怎么可以这样跟楼总说话呢?这不是把人好心当作了驴、咳!” 啥都不知道的林舞儿,却怕方圆这番话会得罪楼宇湘,赶紧站出来打圆场,话说到一半才意识到,可不敢把楼总的好心比作驴肝肺,连忙干咳一声,垂下眼帘低声道歉:“对不起啊楼总,方圆不会说话,我替他给您赔礼道歉。” “咯,咯咯,没事了啦。” 楼宇湘抬手,掩着小嘴的娇笑道:“方圆啊,你总不能让大家伙都站着说话吧?看,桌子都摆好了呢。文永远,你小子往哪儿躲?来,跟姑奶奶我坐一起,今晚咱娘儿俩啊,真得好好喝几杯。” 有这么漂亮的姑奶奶盛情相邀,文永远当然得苦着个比脸的,哈巴狗似的跟她坐在一起了。 相比起文永远来说,丁少等人却兴奋异常. 毕竟大家早就听闻过人参果的传说了,真人又这样娇媚惹人,能跟跟她在一起喝酒,那绝对是以后吹牛的好资本啊! 林舞儿说:想要尽可能多的人,来参加她跟方圆的订婚晚宴。 于是乎,不但楼宇湘、文永远等人都坐下了,麦克先生更派了上百名酒店工作人员前来捧场,足足安排了二十多桌,略略低于方圆的要求。 “方圆,谢谢你。” 在麦克先生恭敬而又热情的引领下,本次订婚宴的绝对男女主,一起坐在了主位上后,林舞儿在松开挽着方圆胳膊的手时,声音很轻,却又很清晰的道谢。 “别客气,谁让我们是兄弟呢?” 方圆微笑着摇了摇头,扯过一把椅子放在了左手边,冲始终可怜巴巴看着他的毛驴,吹了下口哨。 驴哥立马蹦上椅子,长长的舌头伸出来,给大哥洗脸,以慰它的相思之情。 林舞儿是故意跟方圆道谢的。 她最想听到方圆跟她说:为什么要谢我?难道你以为,我当众向你求婚,并邀请楼宇湘这么大的人物来捧场,就是为了马家悔婚后,不忍看你难过吗?我是真心想你做我女朋友的,好不好! 可方圆却没有这样说。 他只说大家是兄弟,没必要这样客气后,就再也不看她一眼,去招呼毛驴了。 方圆的态度,已经说明了一切。 林舞儿的心,攸地沉了下去,眼眸中再次浮上水雾。 但接着,她就坚强的笑了,心想:我怎么可以这样不知足呢?他及时出现,让我免于被沈玉海他们扫地出门,就已经做的更完美了。再说了,他已经有水暗影了,还有夏小韵--有许多许多我不知道的女人了。 深吸了一口气后,林舞儿端起酒杯,再看向方圆时,小脸上已经绽放出他最熟悉的倔强笑容,故作豪爽的说:“来,兄、方圆,咱们先干一个!” 方圆刚拿起杯子,林舞儿就跟他碰了下,仰首一饮而尽。 喝的是白酒:按说在这种场合,未婚小媳妇都该喝红酒的,不过方先生喜欢喝白酒,麦克先生就按照他的意思,拿来了两瓶高度白酒,林舞儿直接给自己满上了。 五六十度的白酒,倒在嘴里后就变成了火,顺着林舞儿的咽喉一路向下后,火焰腾地窜起,使她不得不剧烈咳嗽起来,呛出了泪花。 “舞儿,你不适合喝白酒的……” 看到她咳嗽着,还要去拿酒瓶子后,方圆连忙阻拦。 林舞儿不说话,只是咳嗽着,用力抓着酒瓶子不松。 “舞儿,有些事,我以后会告诉你的。” 方圆知道女孩儿此时是什么感受,只能低声这样说。 “要说就现在说,不说--咳,咳!不说,就别挡我喝酒!” 林舞儿用力夺过酒瓶子,给自己倒酒。 方圆想说得那些话,当然不能在这儿说,所以他只能看着林舞儿,用高脚杯,接连干了三杯,一整瓶的高度白酒。 林舞儿要喝醉。 传说,喝醉了的人,就会忘记痛苦。 于是,她就喝醉了,在端起第五杯时,身子一晃,就歪倒在了方圆的肩膀上。 方圆看着她--那张俏脸鲜红欲滴,人事不省的样子,却有晶莹好像珍珠般的泪水,从眼角缓缓淌了下来。 他慢慢的抬手,把她揽在了怀中,就这样痴痴的看着她,动也不动。 脑海中,浮上了跟她相处的一幕幕,那么平淡,却又无比的真实,难以忘怀! 现场上百人,包括楼宇湘、文永远在内的所有人,自顾自的低语浅笑着,仿佛他们俩人压根不存在那样。 聪明的人,总会懂得什么时候当瞎子。 马经天,就不是个聪明人。 所以当他看到方圆,把林舞儿抱在怀中,就像丈夫抱着小媳妇那样,脸上带着心疼的神色后,马上就快步冲了过来,挥拳狠狠砸向他的后脑勺。 马经天,等了林舞儿那么多年,她已经成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 没有谁喜欢自己一部分生命,被别的男人揽在怀中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尤其马经天明显大醉了时。 “啊!” 坐在林舞儿左手边的沈玉如,发出了一声低呼。 攸地亮出锋利牙齿的毛驴,还没有来得及腾身而起,头都没回的方圆,就反手打出了左拳。 一拳,就狠狠打在了马经天的下巴上。 马经天就像翻身的鹞子那样,脑袋后仰,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抬手制止住要扑下去的毛驴后,方圆弯腰把林舞儿抄在怀中,脚后跟一踢,把椅子踢开后,转身走到马经天面前,一脚把他刚抬起的身子,重新踩在了地上。 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方圆缓缓的说:“我以为,你能照顾好她,让她成为一个幸福女人的。可你,没做到。” 第458章:她始终都是我的兄弟 马经天忽然出现后,楼宇湘等人就看向了他。 所有人,都意识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却没有谁站起来,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马经天被方圆一拳打翻在地上,又在身上踩上了一只脚。 堂堂明珠马家最出色的俊才,却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一个来自外地的家伙踩在地上,这对马经天,整个马家,甚至整个明珠‘衙内圈’来说,都是一个无法忍受的耻辱。 尤其现场订婚宴上,还有丁少,安少等人的存在。 不过却没有谁为他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反而都用不屑的眼神冷冷看着他。 就在刚才,丁少等人已经打听到:就在沈玉海(别看沈玉海削尖了脑袋往上流社会爬,可他在丁少等人的眼中,目前只能是个靠他姐姐姐谋算别人家产的卑鄙小人而已,才没谁会看得起他)为难林舞儿时,马经天却选择了落井下石。 说起来,像丁少、马经天这种当地名门公子哥,当众蹬掉一个女孩儿,还真算不了啥--可问题是,既然你已经在林舞儿最需要你时,毅然决然的转身离去,那就永远不要再回来。 明显喝大了的马经天却回来了,带着满脸老婆被人抢走了的愤慨,来找方圆算账。 他这个‘吃回头草’的不光棍做法,获得了丁少等人的极大反感。 尽管马经天昔日在明珠衙内圈内,有着良好的口碑,可他此时的做法,却让在座衙内觉得很没脸,恨不得跑过去狠狠踩上一脚。 事实上,在被方圆一拳打出去,再狠狠踩上一只脚后,马经天,就已经被明珠衙内圈给开除了,连带整个马家,以后也别想在人前抬起头来。 马经天却毫不在乎,只是双手抱住了方圆的右脚,咬牙奋力挣着,本来就通红了的脸,已经涨的发紫,昔日那么英俊的面孔更是狰狞的吓人。 可无论他怎么用力挣扎,都无法搬开方圆踩在他胸膛上的那只脚,只能嘶吼着:“我能照顾好她,我一定能照顾好她!你把舞儿还给我--还给我!” 他在歇斯底里的嘶吼时,也没对方圆爆粗口,由此可见他的修养素质,确实不错,而且满脸的痛苦神色,绝不是羞恼成怒导致,是发自真心的。 更有泪水,从他眼角迸溅而出。 男儿有泪不轻弹,尤其是在跟别人争夺女孩子时,就算把脑袋输出去,也得笑着去死才对。 马经天哭了,不过他自己可能不知道,只是徒劳的挣扎着,嘶声喊着他能照顾好林舞儿,让方圆还给他。 方圆居高临下望着他的目光,从开始的冷漠,愤怒,鄙夷,渐渐转变为了不忍。 方圆能看出他现在喝大了,内心有多么的痛苦,说他能照顾林舞儿的那些话,全然是发自他的灵魂。 方圆抬起了脚,马经天却没有爬起来,而是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双手展开平放在了地上,闭上眼依旧喃喃的说着:“请、请你相信我,我一定能照顾好舞儿的,一定能。” 方圆看向了麦克先生。 麦克先生会意,马上就抬手招呼几个服务生,把马经天从地上搀扶起来,走向了电梯。 “舞儿,舞儿--” 马经天脑袋低低的垂着,开始呕吐起来,却依旧叫着林舞儿的名字。 “他很爱她,你怀里的女孩子,已经被他视为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 方圆横抱着林舞儿,抬头看着电梯那边不知道想什么时,楼宇湘忽然说话了。 “你怎么知道?” 方圆回头看着她。 楼宇湘没有笑,很认真的说:“我能看得出。” “可他在林舞儿最需要他时,却抛弃了他。” 方圆语气冷淡的刚说出这句话,楼宇湘就接着说道:“那么你呢?” “我?” 方圆愣了下,下意识的问道:“我怎么了?” 楼宇湘端起酒杯,在手里慢慢地晃着,悠悠说道:“据我所知,今年春节时,林东海被人暗算后,马经天火速赶往唐王让林舞儿回家--那时候,林舞儿好像也是最需要帮助时。呵呵。” 这个女人,在被潘龙语大师警告一番后,对方圆是越来越感兴趣了,尽可能去挖掘他的过去,来琢磨他--就连林东海出事后,林舞儿让方圆跟她回明珠却遭到拒绝这件事,她都已经知道了。 她现在提起这件事,就是在告诉方圆:你别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去审判别人,其实你自己何尝不是个负心汉? 她最后那声轻笑,就带着满满的鄙夷。 方圆当然能听得出,眉梢一挑说道:“那时候,我没有跟她来明珠,是有难言之隐--” 楼宇湘毫不客气的,打断了方圆的话:“那你怎么知道,姓马的这小子今晚忽然变卦,取消了跟林舞儿的订婚宴,也没有所谓的难言之隐?” 方圆愣住。 他只是亲眼看到,林舞儿在马经天说要取消订婚宴时,是怎样的痛苦,自己心中又是怎么的疼了,却没考虑马经天为什么要忽然取消订婚宴。 现在楼宇湘说出来后,方圆才猛然间,从马经天刚才的痛苦中,隐隐看到了自己拒绝林舞儿来明珠时,那份不可抗拒的无奈。 “你根本没有资格,以仲裁者的身份,来审判马经天的。” 楼宇湘淡淡的说:“在我看来,你还不如马经天。最起码,他遭到无法抗拒的压力,被迫跟林舞儿取消订婚宴后,还能有勇气接着再回来,当众发誓他能照顾好她。可你呢?方圆,我想知道,你现在抱着她,是不是感觉很重?” 是的,很重。 明明只有一百来斤的林舞儿,忽然间,就变得像一座山那样沉重,重到方圆得使出全身的力气,才能抱住她,两条腿却开始发抖,随时都会被压垮在地上的样子。 这果然是个重情义、有廉耻心的多情种。 很好,只要你还能保持着这些,那么我就有把握,让你跑不出我的手掌心--清楚看出方圆心理变化的楼宇湘,心中得意的一笑,却不再说什么,端着红酒慢慢品尝了起来。 她已经撕掉了方圆‘虚伪’的一面,看到了他那颗还算干净的心,就算找到了他最大的弱点。 这就足够,让楼宇湘在接下来跟他的交往中,始终会处于绝对的优势:当一个人,能彻底看透一个人后,还不是想怎么玩他,就怎么玩他? 至于楼宇湘为什么不一鼓作气,趁此机会彻底把方圆给击垮,那是因为她很清楚‘过犹不及’的道理。 男人这东西,都有着很可笑,也最不值钱的自尊心--楼宇湘再打击方圆的话,势必会打击到他的自尊,继而引起他的反感。 那可不是她所需要的。 楼宇湘要得,是一个自以为很被她了解、本能中会把她当做知己的方圆。 那样,她才能利用他,来得到一些什么东西。 果然,随着楼宇湘的这番话说完,刚才还‘正义凛然’的方圆,腰板弯了很多,默默的把林舞儿放在沈玉如旁边的椅子上,低声跟麦克先生说了几句什么。 马上,就有几个酒店女侍者,走过来搀起了林舞儿:她已经彻底的喝大了,得像马经天那样去好好休息。 “方圆,不管怎么样,我、我们都会感谢你的。” 既然林舞儿要去休息了,沈玉如当然得去照顾她,走出几米后,却又反身走到方圆跟前,低声说:“另外,舞儿从没有怀疑你是凶手(大年初一那天晚上,有人要暗算她,结果却造成林东海变成植物人一事),就算你在京华打了她--你在她心里的地位,也是无可替代的。” “我、我会找出真正的凶手,呵,呵呵。” 方圆故作轻松的笑了笑,但笑声是那样的干涩。 “等舞儿醒来后,我会跟她说这些的。方圆,你自己要保重。” 沈玉如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要走时,却听方圆说:“等等。” 她站住脚步,扭头看着他。 方圆坐了下来,端起林舞儿那杯刚满上酒的杯子,一饮而尽重重顿放在桌上后,才盯着桌子缓缓说道:“告诉舞儿,不管怎么样,她始终都是我的兄弟。” 她始终都是我的兄弟。 可也仅仅是兄弟--而不是恋人。 林舞儿这辈子,得需要像所有女孩儿那样,去寻找她生命的另一半--那么,那个人绝不会是兄弟,不是方圆。 “好,我知道了,我会把这句话转达给她的。” 沈玉如当然明白方圆这番话的意思,也很清楚他这样说,是受到了楼宇湘的极大刺激,继而发现他自己没有资格,去做林舞儿的另一半。 可沈玉如却无比的渴望,方圆能跟林舞儿走到一起。 这是个靠谱的男人,比苦守林舞儿多年的马经天,更加的靠谱。 但就因为楼宇湘的一番话,迫使他必须这样做。 沈玉如看向了那个娇俏的小女人,真想狠狠给她一耳光,再采住她头发嘶声问道:你干嘛要说那些话? 她不敢。 只要沈玉如还保持一点点的理智,就不敢这样做。 或许,这个世界上,也没谁敢这样做吧? 就在沈玉如看向楼宇湘时,小女人微笑着端起酒杯,冲她晃了晃。 看着面带温和笑容的楼宇湘,沈玉如却猛地打了个激灵。 小女人的笑容中,带有明显的警告味道。 原来,她说那些话,是不想任何女人来靠近方圆! 猛然间,沈玉如女人特有的敏锐,捕捉到了楼宇湘说那番话的真实想法。 这个女人,真是无耻、狡猾透顶。 她却偏偏是楼宇湘! 沈玉如本能的给了楼宇湘一个带有谦卑的笑后,随即快步走向了电梯门口。 她在转身的瞬间,已经咬紧了嘴唇,攥紧了双拳。 但这有什么用呢? 无论是她,还是林舞儿,在那个外形娇小,实则强大的小女人面前,最多只能算是两只随时被捏死的小蚂蚁而已。 第459章:一个大粽子 无论方圆是做啥的,哪怕他只是个要饭的叫花子,看文永远的面子,丁少等人也得来捧场,却不会存有结交之心。 并不是任何人,都有资格跟丁少他们交朋友的。 不过当丁少等人,看到大名鼎鼎的楼宇湘也来给方圆捧场,而且表现出俩人‘不一般’关系后,那么哪怕这小子就是个要饭的叫花子,也足够丁少他们结交的了。 话说,跟叶明媚同一个档次的人参果,貌似更不可能随便给人捧场的。 所以在坐下后,丁少等人就打定主意:等会儿要好好跟方圆谈谈交情。 但是很可惜,随着林舞儿的喝醉,马经天的到来--当前的气氛,好像并不适合大家谈感情。 尤其是在沈玉如走后,方圆就拿起酒瓶子,跟文永远碰了下后,就直接吹了起来。 方圆喝高度白酒,就像喝凉水那样的喝法,绝对是想把自己灌醉。 或者说,是要用酒精,来麻醉自己心中的某些痛苦吧? “方圆,别喝了,再喝,你就醉了。” 文永远皱眉,伸手去夺他的酒瓶子。 方圆右手抬起,躲过文永远的手,抬起发红的脸,双眼亮的有些吓人,看着他笑道:“永远,替我跟诸位好朋友说声谢。等以后有机会,我请大家好好喝一杯。” “这个你不用管,我知道该怎么做。” 文永远知道,方圆这样说就是请他们先离开了,叹了口气站起身时,低声问道:“她--还好吧?” 文永远说的那个她,当然就是夏小韵了。 方圆笑了,把酒瓶子的最后一滴酒滴在自己嘴巴里后,才淡淡的说:“只要有我在,她不能不好。” “你就吹牛吧。哥们懒得再跟醉汉瞎扯,走了。” 文永远松了口气,笑骂着抬手拍了拍方圆的肩膀,就去跟楼宇湘告辞了。 楼宇湘又拿捏出姑奶奶的嘴脸,嘱咐他在路上要慢点开车,这么年轻轻的,可不能就老早的撞死了,那样她这个当姑奶奶的,会很伤心-- 对姑奶奶的关心,文永远自然孙子般的连连点头,苦笑着洗耳恭听后,才带着丁少他们扬长而去。 楼宇湘耳提面命的嘱咐文永远要注意安全时,方圆也一只手抱着毛驴,低声说着什么。 毛驴发出了几声轻锥声,却不得不的跳下椅子,再次回头深深凝望了大哥一眼后,才快步跑向了电梯那边。 可不敢让圆哥的兄弟驴哥自己开电梯--麦克先生亲自跟过去,带着毛驴进了电梯,去找林舞儿了。 方圆在嘱咐毛驴,必须代他好好照顾林二哥时,麦克先生听得可是很清楚。 同时,他也想到了圆耀酒店后台大老板,那个号称世界金融奇才的小女孩,下的最新命令:不管方圆去全世界的哪家酒店,店方老总都得把他当做是她本人亲临驾到,无条件满足他的所有条件,哪怕是他纵火烧掉酒店,总经理要做的,也不是劝阻,而是递火机。 花小妖是怎么嘱咐世界各地圆耀酒店老总的,方圆才不愿意去多想。 他只知道,他那么多年才积攒下的血汗钱,都已经被那个小妖精搜刮一空--无论他在圆耀酒店受到啥超高待遇,这都是应该的。 更何况,他现在也没心思去琢磨这些,只想喝酒。 嗯,最好是喝醉了。 一醉解千愁不是? 至于喝酒,会激发所中尸毒的毒气更盛--特么的,人生自古谁无死? 就像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那样,方圆也当然很清楚自己的酒量有多大:正常时,像这种高度白酒,他最多能喝三斤。 哪怕是再多喝一两,就有可能拉住扫马路大妈的手,痛哭流涕的说我已经找你好久,咱们还是赶紧回家吧…… 很奇怪,当他从服务生手里接过第四瓶白酒时,却觉不出丝毫的醉意--喝醉了的人,是绝不会看清楚楼宇湘正左手托着下巴,那双桃花眼眨也不眨的盯着他,饶有兴趣的样子了。 “你看什么,我脸上长花了?还是我特像你死去的那三个老公?” 方圆有些奇怪,抬手用力搓了下脸。 再放下手后,他才发现诺大的大堂内,二十多桌酒席上,就只有他跟楼宇湘了。 奉命捧场的那些酒店工作人员,也不知道啥时候撤离了。 楼宇湘那些保镖,站在不远处的墙边,双手到背着好像泥菩萨那样一动不动的样子,特别像傻啊傻那个比。 就方圆跟楼宇湘,坐在桌前,面面相对。 “我呀?” 楼宇湘稍稍活动了下小蛮腰,很慵懒,无限风情的样子:“我在看你什么时候,才能喝醉。” “等我喝醉了呢?” 方圆打开酒瓶子,喝了一大口后,才看着桌对面的小女人,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色迷迷的笑道:“是不是就想趁机把我抱上你的绣床?” “其实,我更希望你能自己爬上我的床。” 楼宇湘用白生生的小手掩着嘴,吃吃娇笑道:“我身材这样娇小,可抱不动你。再说了,喝醉酒的男人,做那种事时,总是没轻没重的,特别讨厌。” “我喝醉酒后,不但会没轻没重的,还特别喜欢皮鞭啊,滴蜡啊,捆绑等游戏--别笑啊,我这人其实在那方面,确实很变态的,没几个女人能受的了。” 方圆放下酒瓶子,想了想才这样说:“所以啊,我这个人很危险,依着楼总你这么娇贵的大人物,最好是离我远一些。” “真得吗?” 楼宇湘双眸忽然放亮,声音也变得无比甜腻,轻声说:“你不知道呀,我最喜欢男人把我捆起来--嗯,最好是吊起来,用皮鞭抽,狠狠的抽……那种方式,才能让我彻底的满足呢。” “呕!” 方圆张嘴,做了个要呕吐的样子,接着拉开椅子站起身:“楼宇湘,最后再给你个警告,以后离我远一些。我很危险的。” 楼宇湘也站起来,依旧拿手掩着嘴,吃吃笑道:“可我偏偏就喜欢危险呀。” “那好啊,那你就跟我来吧。我会吩咐专人,给你准备皮鞭,镣铐的。” 方圆定定的看着她,过了片刻后轻声说:“还有,你刚才指责我没资格教训马经天的那些话,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存了啥心思。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真正的傻子。我主动放弃林舞儿,不是因为那些话,而是因为我觉得,我自己很脏,很邪恶,不忍心玷污那样的好女孩子。不过对你,我不会有丝毫的内疚。” 不等双眸微微眯起的楼宇湘说什么,方圆就推开椅子,快步走向了前台。 “今晚,我要一副、嗯,还是要一捆的绳子吧,外加一条带刺的皮鞭,还有--记住了吧?送我房间。” 方圆用整个大厅内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完这番话后,就在吧台小妹那明着恭敬、实则无比厌恶的目光注视下,也没乘坐电梯,步行上了楼梯。 “还要一捆的绳子?” 楼宇湘独自站在大堂中间,双眸死死盯着楼梯口,过了足有二十秒后,才轻笑一声低头,看着自己伟岸的胸,喃喃的说:“这是准备要把我捆成一个大粽子吗?” 大粽子,在孩子们的眼中,就是一个个头超大,味道最美的糯米粽子。 在大人们的看来,却是用绳子把某个人,捆成粽子那样。 不过,在某些鬼怪灵异小说中,大粽子却是盗墓人的黑话:由于风水等原因,墓里的尸体保存的比较完好,没有腐烂,摸到大粽子就是说碰上麻烦了,指僵尸、恶鬼之类不干净的东西。 又分干粽子(指墓里的尸体烂得只剩下一堆白骨了),肉粽子(尸体身上值钱的东西多),白毛、绿毛、红毛、血粽子(特指保存完好的尸体上,会长出一些瘆人的毛发,其中红毛粽子,跟血粽子最可怕,前者传说是最厉害的凶尸,后者却是杀过盗墓人的僵尸)等数种。 (这些粽子的等级传说,基本都是来自盗墓笔记中,算是借鉴,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还请各位多多原谅,反正就是为了丰富剧情,增加心跳感,更别当真)。 以前水暗影也曾经看过类似的小说,电影啥的,不过才没有放心里去,就是当做无聊时打发时间的娱乐罢了。 她才不信,这个世界上会有‘大粽子’的存在。 尤其是来到北朝后--就仿佛,大粽子那些不干净的东西,只是华夏某种文化中的特产,境外压根没有这些传说,就像西方最推崇的恶魔,就是吸血鬼那样。 可当她来到望南山地下八十米处的黑暗世界内,她才知道有些传说,并不是哪个人忽然间脑洞大开,幻想出来的东西。 而是真有这玩意的存在。 比方,白粽子! 感觉到阴风扑来后,走在最后面的水暗影,本能的把荧光棒向后一挥时,就看到一个脸上没有任何活人该有的血肉、完全是骷髅上蒙了一张黑皮,却又长满了白毛,张大喷着腐烂腥风大口的怪物,嘶嘶轻吼扑了过来。 怪物的双手十指张开,指甲足有七八厘米长短,就像鹰啄那样微微弯曲,在荧光棒下闪着诡异的莹红色,透着摧枯拉朽的狠戾。 女人,不管再怎么强势的女人,在遇到这种诡异的怪物时,也会被吓得魂飞魄散,就像当前的水暗影,刚看清这玩意,就本能的张嘴,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啊!” 打个比方,一个特别怕老鼠的小女孩,在看到老鼠从自己脚面上爬过去后,肯定会吓得一动不动,就知道张大嘴巴的惨叫了。 水暗影当然不怕老鼠。 可她真怕这个忽然从巷道黑暗中扑出来的白粽子,完全忘记她具备一定的武力值,右手里还拿着制式微冲,此时该迅速闪开,扣下扳机,就知道站在那儿惨叫了。 白粽子不会因为她极度惊恐的惨叫,就放缓扑击动作--惨叫声响起时,长长的指甲,已经刺到了她的双眸眼皮上! 第460章:只希望能死在一起 长甲如钩,锐利无比,白粽子借着扑击之势,不需用太大的力气,就能刺瞎水水姐那双如水双眸。 而这时候,她却已经忘记了躲闪,只是张大嘴巴,发出绝望的惨叫。 咻! 眼看水暗影的双眸,就要被白粽子刺瞎,一道白光,就像瞬间照亮整个世界的闪电那样,从她眼前一闪过而过! 呲的一声轻响中,眼看那十根即将刺进水暗影双眸中的指甲,连同骷髅般的双爪,就随着那道闪电的划过,异常突兀的跌落,擦着水水姐娇嫩的脸颊。 却是走在倒数第二位的秦摘花,及时劈刀,一下斩断了那双鬼手。 那双可怕的鬼手,还没有落在地上,就有幽蓝色的光芒,咻咻闪过--击打在那个白粽子身上,让它猛地举起已经没有了双爪的双臂,好像打摆子似的那样剧烈震动起来。 被安装了消音器制式微冲子弹打中后,强大的冲击力,暂且不管能不能把这鬼东西给打死,却足够能让它摔下巷道右侧的无底深渊中。 子弹划出的幽兰弹道即刻消失时,水暗影就看到一个惨白的影子,迅速消失在右侧深渊中,足足七八秒后,才传来清晰的重物落水声:噗通! 狭窄的巷道右侧下方,有水的存在。 水暗影不知道七八秒内,一个东西在的吸引力的强大吸引下,能下落多少米。 但她曾经亲手把一个该死的歹徒,从九层楼的窗口踢下去--那个死不瞑目的歹徒,落地时好像也只用了一两秒的时间。 由此推断,巷道下深渊,至少得深达两百米。 “秦老七,你带来了昆仑?” 就在劫后余生的冷汗,从水暗影额头淌进眼里时,铁辽低低的喝问声,从她前面响起。 只有荧光棒微弱的光芒中(这地方太黑了,荧光棒也只能照出半米去),铁辽能够在秦摘花挥刀的瞬间,就能判断出他带来了陌刀昆仑,实在是因为他从水暗影的惨叫声中,听到两只鬼爪落地时,发出的清脆响声。 那根本不是肉、体跌落在石头上发出的声音。 而是石头,或者铁器,最起码也得是坚硬木料掉在石头上,才能发出的声响。 立即,铁辽就判断出秦摘花刚才批出的那一刀,用的是昆仑。 昆仑陌刀,就算奈何不了九幽王那种不再人类范畴之内的怪物,可在秦摘花全力劈下时,也足够削铁如泥了。 刀光一闪,秦摘花已经把陌刀藏在了肘后,却没有吭声,只是从口袋里拿出一块鹿皮,弯腰拣起了一只鬼手。 “唉。” 铁辽轻轻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看向了那只手。 莹白的光芒下,可以清晰的看到,那只长满了白色长毛的鬼手,是青黑色的,被昆仑陌刀斩断的地方,相当光滑,却没有一点点的血迹。 就像秦摘花刚才拿刀,斩断了一块木头那样。 “很轻,最多也就是三两五钱左右。” 秦摘花稍稍掂了下后,左手五指一翻,就用鹿皮把那只鬼爪包了起来,反手塞进了背后行囊中。 “你、你拿这玩意做什么?” 水暗影这才清醒过来,很是为自己刚才的‘无能’而羞愧,抬脚踢在了地上另外一只鬼爪上,踢进了黑暗深渊内。 “我想拿回去化验下,希望能搞清楚这玩意是由什么成分组成的。” 秦摘花随口回答了一句后,才看向了铁辽,语气平静的说:“老铁,你放心,就算我死了,我也会把昆仑送回去,绝不会留在这鬼地方。” 昆仑,不出关。 这是龙头当年赐予七杀手昆仑陌刀时,郑重嘱咐过的。 除了方圆那把这些年始终在关外横行的陌刀外,其他六个人的昆仑,从没有被带出过关外--这次,秦摘花却带来了。 没有谁比七杀手的人(方圆除外),更清楚昆仑陌刀的重要性:早在数十年前,华夏相关部门,就希望能找到人间至兵,阻挡来自黑暗世界中那些刀枪不入的不明生物。 耗时足足二十多年,才铸就了七把这种特殊特殊的陌刀。 龙头希望,他悉心培养的七杀手,有一天能挥起这七把陌刀,斩杀来自黑暗世界的邪恶。 为了确保‘好钢要用在刀刃上’,避免昆仑陌刀会在邪恶来临时,出意外残缺,所以才下了昆仑不出关的严令。 但很可惜,早在七八年前,因意图非礼夜搜魂的方圆,就被逐出了七杀手--龙头很健忘的,让他带走了那把陌刀,并转交给了真正的昆仑,在关外大展淫威。 七杀手缺一,就再也形不成龙头所需要的强势效果了。 事实也证明,昆仑他们全力对九幽王劈出的一刀,依旧伤不了她--看来,不管是龙头辖下的将星(天狼星),谋星(梨花山刘大师),还是拥有人间至兵陌刀的七杀手,都无法阻挡九幽王。 如此一来,秦摘花才觉得昆仑陌刀,根本起不到它该起到的作用,倒不如带来参加本次任务,也免得重蹈上次在塔希科高原,因弹尽差点被干掉的厄运。 “你对昆仑失望了。” 铁辽盯着秦摘花,沉默片刻后,才低头看着脚下的深渊,低声说。 秦摘花笑了笑,反问道:“你呢?还不也是?” “我没有。” “你只是嘴上说没有罢了。” “我说没有,就没有。” 铁辽淡淡的说:“在七把陌刀共同迎战九幽王之前,我就不会失望,更不会随便带它出关。秦摘花,你应该知道,昆仑陌刀对华夏来说,还有着一层特别重要的秘密。这样的利刃,是绝不该提前被外国人看到的。” “我刚才就说过了,我保证昆仑不会流落在关外!就算我死了,我也会把它送回去的!” 秦摘花紧紧抿了下嘴唇,嘎声说:“再说了,早在七八年前,一把陌刀就已经出关,已经被外国人见识到了。” 他的话音未落,铁辽就迅速反问道:“有谁,能从昆仑的手中,见到陌刀后,并做出了某些判断?” 秦摘花哑然,不知以对。 “我敢保证,到目前为止,没有谁在关外见过昆仑手中那把陌刀的。因为所有见过那把刀的人,都已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死人,是说不出陌刀中的秘密。” 铁辽冷冷的说:“可你,却不是方圆的昆仑。” 是个男人,就有一定的自尊心。 更何况这个男人,是七杀手中的秦摘花呢? 所以,哪怕他明知道铁辽在说实话,可还是忍不住的老脸涨红,脱口说道:“是,我是不如方圆的昆仑。可他就算有昆仑那又怎么样?还不也是被九幽王一拳打伤,中了尸毒连女人都不敢碰,只能呆在唐王等--” 啪! 秦摘花还没说出最后那个‘死’字来,就被一记响亮的耳光打断。 没有谁敢抽秦摘花的耳光,就连本次任务的组长铁辽也不敢。 这记耳光,是他自己抽自己的。 因为他在有些羞恼之下,脱口说出了方圆当前的现状--那可是方圆一再嘱咐他们,千万别告诉水暗影的。 可话已出口,水暗影就在眼前,又不是聋子,当然能听到秦摘花说的这些话。 “秦老七,你说--什么?” 耳光声落下后,呆愣片刻的水暗影,抬手就揪住了秦摘花的肩膀,嘎声问道:“你说,你说方圆中了九幽王的尸毒,连女人都不能碰--只能等死?” 啪的一声,秦摘花再次给了自己一耳光,嘴角有血丝流出来时,却倔强的说道:“我没说。” “你说了,我也会说。” 铁辽忽然开口,看着水暗影语气平静的说:“我早就想说了,只是一直没追到你,又联系不到你--你跑的太快了,比我们任何人都早到了这边。不过还不算太晚,你要想退回去找他的话,我们先把你送回去。” “回去吧,水暗影。” 秦摘花反手,把昆仑陌刀捧在手中,语气诚恳的说:“帮我把这把陌刀带回去。” 就像没看到秦摘花那样,水暗影只是看着铁辽,很久后才妩媚的一笑,低低的声音:“怪不得,你在看到我后,就一直向我跟前凑呢,原来你要告诉我,方圆不是我想像的那样,丝毫不在意我。” 铁辽点头;“是啊,我是想跟你说,可你一直不给我机会,更威胁我说,我要是再敢提到方圆,你就会马上自杀--我知道,你是那种说到做到的女人,所以我不敢冒险。再说了,我也以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肯定能顺利完成,返回华夏的。” “目前看来,情况根本不是这个样子的。” 秦摘花把话接了过去,看了眼倚在左侧巷道上的那几个同伴(水暗影目前所在部门的人),又抬头看看黑漆漆的上空,苦笑了下说:“我做梦也没想到,这儿竟然是是个地下鬼城。我们才走了不到半小时吧?就已经有两人神秘失踪,更有传说中的大粽子出现了--特么了个比的,白眼狼可真会选地方。” “不管怎么样,只要你想回去,我们拼死也能送你去地面。” 铁辽继续说:“只要你能去了地面,亮明身份,就算被北朝特工抓住,他们也不敢把你怎么样的。” “那你们呢?” 水暗影又笑了:“你们拼死把我送回地面后,再回到这鬼城中?” 铁辽点头,回答说:“这是我们的任务。” “这却是我的命。” 水暗影点了点头,缓缓说道:“既然命运安排我来到这儿了,那么我就不会退出去,哪怕是死,也得跟你们死在一起。” 跟方圆死在一起,是叶明媚当前最大的心愿。 最好是保持当前的‘纠结’状态,一动不动的静候死亡的到来。 她觉得,尘世间,就再也没有别的死法,能让她如此的心甘情愿了。 方圆却不想死。 他还得从这个娘们嘴里,知道水暗影的下落。 把她从身上推开后,方圆拿起枕边手机看了眼时间。 现在已经是清晨四点半了。 第461章:那边地下有座古城 方圆昨晚回到贵宾层的1818号套房内后,坐在沙发上吃了几粒可以清口的口香糖,然后就关灯睡觉了。 他真得很奇怪,他喝了足足四斤高度白酒,却没有喝醉,反而更加清醒。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方圆不想考虑,只想好好的睡一觉,养足精神等候叶明媚的到来。 那个女人,说凌晨后会来找方圆,就算燕春来拉着她,她也会来。 情绪上来不顾一切也得做那种事的,不仅仅只是男人,还有叶明媚这样的女人。 叶明媚,本身就正处于女人三十如狼的黄金年代,对那种生活渴望的高度,绝对是让人仰视的--她结婚这么多年来,燕春来没有给予哪怕一次的畅快淋漓,是方圆让她懂得了身为女人的最大快乐。 更何况,她跟方圆又数月不见了。 正所谓小别胜新婚,明珠一朵花,实在没理由在方圆‘到位’后,不傲然绽放。 凌晨一点,那个女人就像一个幽灵那样,悄悄出现在了1818号里间套房内,打开了柜子上的台灯。 叶明媚,从来都是喜欢开着灯睡觉的。 无论是哪种性质的睡觉。 灯光亮起时,已经沉沉睡了一觉的方圆,才睁开了眼。 叶明媚,依旧穿着给丈夫过寿时的那身白色露背晚礼服,可能是激动,也可能是喝了些红酒的缘故,脸色飞红,双眸中有春水流动,俏生生站在炕前的样子,就像一朵盛开在午夜中的昙花那样,明媚而不可方物。 方圆张嘴--叶明媚却竖起右手食指,放在自己娇艳欲滴的唇上,示意他别说话。 方圆很乖,看在他需要叶明媚帮他的份上。 不过,当这个娘们拿出一盒套套扔在他身上后,他还是忍不住的问这是咋了,因为以往她可是特别不喜欢男人戴这东西。 她想要个孩子了。 嗯,是跟燕春来一起要个孩子。 哪怕燕春来无法让她品尝到女人最大的欢乐,可却依旧拥有让女人怀孕的基本功能。 她说她已经玩够了,终于想尝试着去当一个母亲了,在燕春来的五十岁生日后。 生孩子是生孩子,寻欢是寻欢,叶明媚还是分得很清楚。 这也证明她从骨子里,还是深爱着燕春来的:女人,唯有深爱某个男人时,才会心甘情愿跟他生孩子的。 对叶明媚这个举动,方圆很欣慰,因为他没必再拿出自己准备好的套套了,更不需要大费一番口舌,才能说服这个娇娃。 不过,当看到叶明媚掀起礼服裙摆,才发现她里面是真空的后,方圆还是提出了一个条件:他能不能穿着衬衣? 他不想让叶明媚看到自己的后背上,有那么个骇人的东西,那是会伤情调的。 叶明媚很大度:因为,她就像很多喜欢女人穿制服的男人那样,也喜欢男人穿上正装--话说,那样才够刺激不是? 好吧,既然叶明媚主动为方圆,解决了他最担心的这俩问题,那接下来他又有什么理由,不奋勇厮杀呢? 也幸好高级套房的隔音效果,是无比的牛,所以才能让叶明媚肆无忌惮的尖叫,疯狂。 可能是酒精终于起到了作用,也可能是因为叶明媚改变了生活态度(想在今年要个孩子,过新的生活),所以俩人都格外尽兴。 从一点半,到凌晨四点半的这三个小时内,这对男女就八爪鱼那样的,纠缠在一起,最后滚在了地板上,直到女人再也没有了丝毫力气。 倚在炕沿上的方圆,放下手机说:“四点半了,你该走了。” 叶明媚没说话,又过了足足三分钟后,才长长的叹了口气,半睁开眼眸子,喃喃的说:“唉,时间过的这样快啊,你不会是故意调快了时间,想尽快离开我,去找水丫头吧?” 方圆点上一颗烟,笑了笑:“随便你怎么说,反正我无所谓。” “就知道男人在提上裤子后,就会变得无情了。” 水暗影这才坐起来,却又烂泥般的伏在他怀里,说:“想吸烟了。” 方圆马上就给她点了一颗烟。 “你先来几口。” 就像撒娇那样,先让方圆吸了几口后,叶明媚才抬起头,动作娴熟的叼在嘴上,惬意的深吸一口,浓浓的烟雾,随即喷在了方圆的脸上。 “我要的东西呢?” 方圆没有躲避。 “在我没有怀孕之前,我希望我们总能保持当前的关系。” 叶明媚却答非所问。 方圆点头:“好,我答应你,反正我也不吃亏。那你怀孕后,咱们是不是就一刀两断,把我们这段关系,彻底当成回忆了?” “呵呵,你觉得,我能舍得没有你?” 叶明媚轻笑着,又吸了口烟后,才说:“孩子一周岁后,咱们照旧。” 方圆笑了笑,没继续这个话题:“东西呢?” “唉,就知道东西,东西。” 叶明媚叹了口气,指了指她踢到一旁的白色高跟鞋。 方圆伸手拿过来,翻来覆去的看了几眼,就握住鞋跟稍微用力,就像卸螺丝那样,卸了下来。 一个用锡纸抱着的手机内存卡,掉在了他手心中。 他去拿手机时,叶明媚有些惊讶的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的鞋跟里,有机关?” “这都是别人玩剩下的小把戏了,有啥奇怪的?” 方圆嘴上说着,手上动作却快的眼花缭乱,等叶明媚再说话时,他已经重新开机了:“这是水丫头他们一行人在出发后,相关部门才得到的最新情报。据说,为了拿到这张电子地图,有三名特工人员牺牲了。很可惜,却无法联系水丫头他们了。” 方圆没说话,只是打开了内存卡中的文件。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电子地图。 这张电子地图,跟九幽王从田中美和身上搜到的那张地图,是一模一样的:北朝的平安南道,望南山被红线标明了出来。 方圆手指往下滑动,又出现一副清晰的地下解刨图。 北朝可不像华夏、俄罗斯还有美国那样,拥有辽阔的疆域,有大沙漠,或者雪原那种适合核试验的地域。 所以他们要想进行核试验,只能在地下想办法。 就是望南山的地下。 华夏特工,能得到这张地图,绝对得付出惨重的牺牲。 尽管叶明媚说,只有三个人牺牲,可方圆能猜出:这三个特工在特工部门,绝对是重量级的。 就在方圆皱眉仔细看这副平面解刨图时,叶明媚又问:“你有没有看过那部《狄仁杰之通天帝国》的电影?” “没有,咋了?” 方圆眼睛盯着地图,随口回答。 “那部电影有些类似于玄幻片,讲述的是武则天在即将登基时,耗费大批人力物力,造了一尊以她自己原形的通天浮屠,却接连有工部尚书等高层,神秘自然的故事。” 为了不妨碍方圆看地图,叶明媚坐了起来,双手抱住屈起的双膝,下巴放在上面说:“武则天为了查案,就派上官婉儿把坐牢的狄仁杰请出来,查案。” 狄仁杰为了追查工部尚书等人神秘自然一案,特意去了地下鬼市,去找一个曾经的大内太医。 至于工部尚书等人怎么会神秘自然,并不是叶明媚要讲述的。 她只想通过这部电影,来告诉方圆:北朝望南山的地下,就有一个电影中才会有的鬼市! 或者说,是地下城。 电影中的地下城,是西周年间的一座城池,后来因为地震等原因下沉,新的王朝创建后,就在旧城的上面,创建了一座新城。 不过却有道路,能走下那座地下城内,被无数逃犯所占领,称为鬼市。 “望南山下,会有一座古城?” 方圆终于看向了叶明媚,满脸的惊讶。 能够让这个家伙受惊--绝对是最让叶明媚感到自豪的事了,咯咯娇笑着点了点头:“是啊,望南山地下数百米处,就有这么一座古城。不过,至于这座古城源自历史上哪个朝代,我还不知道。我只打探到,北朝是近数十年来才发现,并开发出地下核试验场的。” “擦,这要是开发出来,肯定是震惊世界的大景点,所创收的效益,能让北朝人做梦也笑醒。可他们,却用来做核试验场所,真是扯淡。” 方圆骂了句,又问:“那你还有没有打探到,这座地下城内,都有些什么防御措施没?” “北朝最精锐的金乌特别分队,就驻扎在地下八百米处,但也仅仅是保护核试验最中枢位置。据不确定情报说,除了这些精锐特种兵外,还有许多鬼影,守护在前往中心点的路上。” 叶明媚想了想,才说:“至于这些鬼影是什么东西,华夏这边无法判断,因为能拿到这张解刨平面图,就已经惊动那边高层,并在地面又加派了重兵看守入口--方圆,我劝你一句话。” “说。” 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方圆,随口回答。 “别去那地方。” 叶明媚直起腰板,伸手在方圆脸上轻抚着,低声说:“水丫头他们,可能永远都回不来了。你一个人,压根无法力挽狂澜--我不想你就这样死了。那样,我的生命就会黯淡太多了。” 方圆能看得出,叶明媚是真心舍不得他去。 哪怕是因为身体上的舍不得,但这心狠手辣的娘们,总算是说出了真心话。 “你信不信,就算我现在吞枪自杀,我也死不了的?” 方圆想了想,才这样问。 “鬼才信。” 叶明媚黛眉皱起:“方圆,我没跟你开玩笑,我是真……” 方圆打断她的话:“我说就算我自杀,我也死不了的话,也不是跟你开玩笑。” “唉,那就随你吧,我得回去了。” 叶明媚盯着方圆,过了片刻,才扶着炕沿慢慢站起来,整理了下很凌乱的礼服,走到套间房门口时,却又忽然转身说:“你让楼宇湘那小女人,尝到了甜头?” “你看呢?” 方圆眉梢一挑。 “还没有。” 叶明媚笑了:“要不然,今晚她会来敲门的。” 第462章:那家伙是壁虎吗? 帮,帮帮。 几声轻轻的敲门声响起后,正盯着显示器看的圆海,赶紧站起来快步走到门前。 “春哥。” 看到就燕春来站在敲门的保镖身后,圆海赶紧后退两步,站在了门后。 “嗯,海子,辛苦你们了。” 圆海在开门时,燕春来已经看到他眼圈发黑,眼里带有血丝了,这是一晚上都没闭眼的症状。 在这个表面和气的主子面前,圆海当然不会表现出多辛苦的样子,只是谦卑的笑了下,转身走向了那边桌子。 “春哥。” 屋子里的其他几个男人,都站起来纷纷向燕春来弯腰低头问好。 “大家都坐下吧,别站着,劳累一个晚上了。” 燕春来说着,坐在了沙发上,右手一抬,贴身保镖马上就把一根正宗古巴雪茄放在他手上,点燃了火柴。 春哥让大家坐下,却没谁当真--当真的人,以后是绝不会出现在春哥身边的。 有时候,主子跟你客气,但也仅仅是客气而已。 惬意的吸了口雪茄后,燕春来看向了圆海。 圆海马上就汇报道:“昨晚目标回房后,先是吃了几粒口香糖(每间套房的柜子上,都摆放着一瓶专供客人入睡前清口用的口香糖),也没有洗澡,就关灯睡觉了,一直到现在。” 圆海说着,抬手指了下电脑屏幕,说:“因为套房的避光、隔音设施非常好,所以我们什么都看不到。自然,也就无法看到目标在黑夜中做什么了。不过--” 看了眼依旧灰蒙蒙的屏幕,燕春来微笑着问道:“不过什么?海子,有什么说什么好了。春哥既然让你们做这件事,就是为了验证心中的某些怀疑。就算你们真发现了什么,我只会感谢你们,才不会像小说中写的那样,因你们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情,就伤害你们。” “谢谢春哥。” 圆海弯腰,头垂的更低,就像他的声音:“但根据我们安装在夫人房门,还有走廊中的监控器,我们发现,发现……” 尽管春哥一再强调,圆海他们看到了什么,他也不会伤害他们。 可圆海等人才不会这样想,哪怕他鼓足勇气,也不敢说出看到的那些。 燕春来的眉梢,微微挑了下,狠狠吸了一口烟,用力喷在了屏幕上。 这是春哥已经开始生气的前兆,圆海不敢再犹豫,赶紧说:“夫人在凌晨一点二十七分时,走出了她的房间,去了目标套房门口--她、她有房间的钥匙。” 说到这儿后,圆海就闭嘴了。 有些话,是不用全说出来的,就像屏幕上只是一片黑--但黑色,岂不是掩盖罪恶的最好保护色吗? “果然是这样,明媚啊明媚,我哪点对不起你,会让你这样对我呢?” 等圆海说完后,燕春来死死盯着屏幕,足足过了三分钟后,其实已经开始扭曲的脸,才满满缓和了下来,抬头问贴身保镖:“卫东,如果你在发现自己卧室内有监控头后,你会采用什么办法,来让监控失效?” 卫东想都没想,就低声回答:“先关灯,再用吃过的口香糖,把监控头粘住。” “嗯,这倒是个好办法。” 燕春来身子后仰,翘起了二郎腿看着屏幕,就像是在自言自语:“既然他刚进房间,就发现了监控头,那为什么不告诉明--海子,夫人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海子脑袋垂的更低了:“还、还没有离开。” “接近四个小时了,呵呵。” 燕春来语气愉悦的笑了下,抬起手腕看了下手表。 现在是五点过一分。 “彪子,随我去2号房间看看。卫东,你就不用跟着我了。” 说着,燕春来站起身,把没吸完的雪茄随手放在了案几上,缓步走出了房间。 卫东当然明白,春哥不让自己跟着,自然是要让他去做某件事,比方让1808套房内的某人,就此从房间内消失。 “该删除的东西,都删除了吧,免得让春哥不高兴。” 等春哥带着彪子走出房门后,卫东马上就抬起头,冲圆海等人说了句,不等他们回答,就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圆海低声回答时,就看到卫东,还有其他另外两个春哥的贴身保镖,从后腰拿出了手枪,手一抖,就藏在了西装袖子里。 燕春来在怀疑某些事后,当天就派人圆耀酒店来酒店定了几个房间,并在1808房间内,包括贵宾层的走廊中,都已经按上了摄像头。 客人既然预订了这几个房间,酒店方当然不会再给其他人住,所以包括方圆在内的任何人,提前入住酒店后,都不会去这这些房间的。 1808套房内,叶明媚居住的1802号套房内没有(燕春来当然不希望,海子等人能看到自己老婆去了房间内,做什么了),但走廊中却有个监控器,正冲着燕夫人的房门,所以圆海他们才能看到她凌晨一点时做什么了。 至于叶明媚晚上在休息时,是从不跟燕春来同处一房的,这对海子等人来说,并不是什么秘密,也没谁敢问为什么。 “快,删掉。” 等卫东他们走后,海子马上就厉声说道:“我想,我不用再说什么,你们就该明白该忘记的,就必须得忘记的道理了吧?” “海哥,你放心,我们都懂。” 几个手下,纷纷点头时,忽然有人指着一个显示器,惊讶的说:“咦,他、他怎么从这个房间出来了!?” 圆海等人马上看去,就看到有个人从1826号套房内走了出来,打了个哈欠后,就站在门口展开双臂,做了个几个深呼吸的动作。 这个人,赫然就是该在1808号套房内的方圆。 圆耀酒店明珠分店的贵宾层,总共有二十八个房间,走廊是一个回形走廊,每一条走廊内,都有七个房间(应该是八个,但有一个是公共洗手间),燕春来夫妻预订的是1、2号房间。 叶明媚私下里订的8号房间,是走廊拐角后的第一个房间。 根据门牌号的编排,在绕过一个回形走廊后,1826号房间就距离1802号房间不远了,所以客人要想从1808号房间走到1826号,圆海等人,没理由看不到。 可他们就偏偏没有看到,方圆是什么时候从1808号房间,走去26号房间的。 除非,这家伙是个壁虎,能从十八层高度的玻璃幕墙外侧,游走到26号房间! 那怎么可能! 想到这儿后,傻楞片刻的圆海,就忽然转身,冲出了房间。 他们所在的临时监控室,可不是在贵宾层的,而是在十七层。 圆海得赶紧把这个发现,去告诉春哥:目标,从26号房走出来了。 其实不用圆海来说,带着彪子刚走到02号房门口的燕春来,刚要抬手敲门,就听到有脚步声从走廊拐角处传来。 下意识的,燕春来回头向那边看去,然后就看到抬手捂着嘴不住打哈欠的方圆,从拐角处走了过来。 方圆是不认识燕春来的(哪怕是昨晚俩人也在大堂内见过面,可没有正式相认),走过拐角后看到他后,看似本能的看了他两眼,礼貌性的点头微笑了下后,就走向了电梯门口。 “请等一下。” 方圆刚走到电梯门口,燕春来说话了。 手枪,已经被彪子藏在了西装口袋中,只要春哥一个命令,他就会马上开枪,干掉方某人。 抬手正要按电梯键的方圆,回头左右看了看,没发现有其他人后,才笑着问道:“这位先生,你是在跟我说话吗?” “你就是方圆吧。” 燕春来并没有示意彪子开枪,满脸都是亲和的笑容,缓步走了过去。 “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方圆有些惊讶。 “我是燕春来。” 燕春来主动伸出了右手,就像有幸认识某人那样。 “燕春来?” 方圆微微皱眉,摇头说:“对不起啊,我好像没听说这个名字。” “呵呵,我夫人姓叶,叫叶明媚。” 燕春来依旧伸着手,笑着解释道:“她还是水暗影唯一的闺蜜,前几天时,方先生曾经给贱内打过求助电话--这下方先生应该想起来了吧?” “啊,想起来了,原来您就是燕先生。” 方圆这才满脸的恍然大悟,赶紧跟燕春来握手,稍稍用力摇晃着,语气中夹杂着歉意:“燕先生,真对不起,去年我来明珠时,曾经得罪过燕夫人,还请你一定要原谅我的无知。另外,我非常感谢你帮我的忙。” 叶明媚在接到方圆的求助电话后,马上就动用关系,在第二天下午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就当着燕春来的面,给方圆打电话通知了(鬼才知道,她是给谁打的电话)。 “客气了,你既然是水丫头的丈夫,那么也是我们两口子的朋友。” 燕春来热情的寒暄道:“呵呵,方先生,你昨晚住在几号房啊?早知道我们就住在一个楼层的话,那么昨晚真该好好聊聊。” 既然方圆装作昨晚没见过燕春来,那么他也就不提昨晚在大堂内看到的那些事了,只想知道这家伙怎么从这边走廊出来:难道,他在出了08号房时,不该经过1号门口,来电梯这边吗,怎么还要绕个大圈子,从20号开头的走廊那边转出来? “我住在26号房。唉,燕先生你说的没错,早知道我们就在一个楼层的话,昨晚是该把酒言欢来着。” 方圆松手摇了摇头,满脸遗憾的样子。 你住26号房? 骗鬼去吧! 我手下明明看到你进了8号房,还看到那个贱人去了你房间的! 燕春来眉梢跳了几下,笑道:“方先生,你这是有急事要做?” “嗯,是有点事。” 方圆抱歉的说:“燕先生,那我们以后有机会再聊?” “好,有机会再聊。” 燕春来点了点头,再次伸手跟方圆握了下:“再见。” “再见。” 方圆笑着松开手,按下了电梯键。 “彪子,去帮我送送方先生。” 等电梯门开了后,已经走回2号房门口的燕春来,却回头笑着吩咐彪子。 第463章:这个女人太过分了 “谁!?” 当卫东带着两个手下,抬脚踹开1808号的套间房门后,躺在炕上的叶明媚,就像被电击了一下那样,惊叫着翻身坐起,一把扯过被单,捂在了身上。 叶明媚晚上睡觉时,是从来不穿任何衣服的。 这一点,身为燕春来的卫东,也早有耳闻:早在两年前时,燕春来曾经为叶明媚配备了一名贴身女保镖。 不过那个女保镖有一次喝大了,无意中说出了这个秘密--然后,她就意外死在了一场车祸中。 从那之后,叶明媚也不再要贴身女保镖陪伴了,但她这个‘好习惯’,却在燕家保镖圈子里流传了开来。 只是,谁也没有把这件事当回事,毕竟燕夫人可是个来兴趣后,就敢在敞着门的客厅内沙发上,跟燕春来厮混的主。 脸皮,对这个狂妄的女人来说,压根算不了什么的,只要大家装瞎子没看到,装哑巴别到处说,还是很有人身保障的。 卫东也知道,春哥肯定很清楚,昔日叶明媚跟客厅内发疯时,保镖们都看到了--所以,才不会把派卫东来8号房做什么时,会不会看到‘真实’的叶明媚当回事:只要方圆死了,就行。 正是有了春哥的默许,所以卫东等人飞脚踹开套间房门,一眼就看到呈人字形睡在炕上,一丝不挂的燕夫人时,才不会感到任何的失礼。 更不管她翻身坐起,迅速用被单裹住了身子,只是飞快的转动枪口,搜寻那个该死的男人。 没有人。 08号套房内,除了叶明媚外,根本没有任何人。 卫东双手持枪,迅速在炕前转了几个圈后,一个健步就扑向了窗口,抬手就揪住厚厚的窗帘,刺啦一声--清晨五点多的晨光,随着深颜色的窗帘被扯起,攸地洒进来时,一个保镖,也打开了套间内的灯。 窗帘后面没有人。 从这儿看下去,只能看到下面停车场内,好像火柴盒大小的汽车。 方圆,他的人呢? 卫东迅速转身时,叶明媚终于清醒了过来,抓起一个枕头,就狠狠砸出,尖声叫道:“你们这些混账,这是要干什么!” “搜,仔细搜!猛子,看看天花板!” 卫东抬手,抓住了枕头,随手抛到了一边时,厉声吩咐手下,却不看叶明媚。 “搜--你们、你们怀疑我的房间内有人?” 叶明媚终于明白了过来,那么漂亮的脸蛋,瞬间狰狞起来,被单裹着的窈窕身躯,也瑟瑟发抖,嘎声问道:“卫东,是燕春来让你来我房间的吧?” 卫东没有说话,只是双手持枪对着天花板。 他还用说啥吗? 如果没有燕春来的命令,就算再给他八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带人闯进叶明媚睡觉的房间。 “好,好,他竟然怀疑我背着他,偷男人,好,真好。” 叶明媚颤声说着,深吸了一口气,双手裹着被单站在了床上,冷声说道:“不用搜了,那个人就藏在这儿。” 本能的,卫东等人,都看向了叶明媚。 叶明媚的双手一松--好像羊脂凝玉般的完美身躯,随着被单的滑落,以无法阻挡的魅力,极大冲击着卫东等人的视觉。 尘世间,竟然有这么够味的女人。 尽管这不是第一次看到燕夫人的身子(以前,都是从上百米的地方,向客厅里用眼角偷看的,当然看不清),可卫东等人却彻底被这儿美丽给惊呆了。 叶明媚双手掐腰,右膝盖微微抬起,肯定是故意拿她最迷人的地方当福利,发给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了,冷笑道:“看吧,看仔细些--都说女人这地方,才能藏得住人的。” 在叶明媚说话后,卫东才猛地惊醒,赶紧低头嘎声喝道:“出去,都出去!” 几个手下慌忙转身向外跑--其中一个跑的急了,竟然重重撞在了门板上。 砰的一声,燕春来把2号套间的房门,狠狠关上了。 套间内没有人。 不过,凌乱的被单却能默默诉说,它曾经拥抱过一具完美的女人身躯。 吧台后面的净水器,发出滴滴的蜂鸣声,这是出现故障了。 燕春来才不管净水器有没有故障,站在沙发前接连深吸了几口气,脸色才慢慢恢复了正常,随即缓缓坐在了沙发上。 在监控视频中,燕春来明明看到自己所爱的女人,凌晨一点时走进了8号房,到现在还没有出来--可他还是迫切的希望,那只是监控器的‘幻觉’,等他来到2号房时,叶明媚还正在炕上香甜的睡着。 可他注定是要失望的。 叶明媚不在2号套房。 这也证明,卫东带人去‘捉奸’,会扑个空。 因为那个姓方的,竟然从26号房出来,乘坐电梯要离开酒店了。 可他能走的了吗? 拿出一颗烟叼在嘴上后,燕春来烦躁的心,彻底平静了下来。 对彪子,燕春来还是很有信心的,毕竟那是从最高警卫局内退的护卫,杀人的功夫绝对是当世超一流。 当然了,在注意到叶明媚情绪不对劲后,燕春来也曾经暗中调查过方圆,获悉那也是猛人,曾经去过塔希科高原,立下了一些功劳。 可就算方圆立下的功劳再大,敢偷窥叶明媚,那也只能是死路一条! 帮、帮帮--轻轻的敲门声响起。 燕春来把烟头放在烟灰缸内,站起身走过去,打开了房门。 “春哥,夫人那边……” 在门开了后,卫东就低下了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低声说。 “我知道了。” 燕春来打断他的话,抬手整理了下衣领,缓步走向了8号房那边:“去帮彪子处理一下,他在电梯里。” 有人死在圆耀酒店的电梯里,这绝对是个大案件。 燕春来不想把这件事闹大,那样会有损他的名声。 虽说燕春来现在已经肯定,叶明媚背着他偷了方圆--不过,看在方圆已经被干掉,他是真心爱着叶明媚的份上,他决定把话说开了后,就彻底地忘记这件事。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有谁没犯过错呢? 只要叶明媚能收回那颗要奔跑的心,燕春来或许还会像以前那样疼爱她。 所以,他在看到叶明媚光着身子,就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吸烟的不雅姿势后,只是有些头疼的叹了口气,走进套房拿出被单,盖在了她身上。 “燕春来,我偷男人了,给你戴绿帽子了。” 等他坐在身边后,叶明媚张嘴,猛地把一口烟雾,喷在了他脸上。 “明媚,你--” 燕春来苦笑着,抬手扇了扇烟雾,正要劝她改过自新还是好孩子时,却被她冷笑着打断:“但我想问问你,我偷的那个男人是谁。” 燕春来这才发现,叶明媚根本没有任何反悔的意思,眉头皱起,淡淡的说:“明媚,大家都是聪明人,有些话其实不用说得太透彻,那样会伤感情的。” “必须得说清楚,我叶明媚虽然浪到姥姥家了,可也不想被人冤枉。” 叶明媚把香烟,狠狠碾在了案几上,死死盯着燕春来的眼睛:“你跟我说,我偷的那个男人是谁?” 燕春来毫不退缩,跟她对视了几秒钟后,才说道:“据我所知,昨晚九点半时,方圆走进了这个房间。而你呢,在凌晨一点左右时,离开了2号房,也来了这个房间。” 叶明媚轻轻咬了下嘴唇,声音更低,也更冷漠:“燕春来,你在监视我。” “这只是一个爱极了妻子的丈夫,在感受到妻子不对劲后的本能反应。” 燕春来也没否认,坦然说道:“监控录像内,把昨晚到现在发生的一切,都忠实记录了下来。尽管我不知道,方圆是怎么走出这间屋子的,可你们能够都来到这儿,孤男寡女的共处几个小时的现实,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是,我是一点左右离开2号套间的,因为那边的净水器坏了,始终滴滴的叫,吵得我睡不着。” 叶明媚桀然笑道:“我提前预订了八号房,是给燕随意订的--不过,昨晚寿宴散了后,他说他还要去会个朋友,就不在酒店住了。燕春来,你也听到昨晚我这样问他了吧?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去问问他。” 燕春来没吭声,因为昨晚叶明媚确实跟燕随意说过这句话。 但当时,叶明媚并没有说给燕随意预订的房间,就是8号房。 看来,这个女人在订房时,就已经预料到会出现漏洞,提前布置好了。 叶明媚继续说:“凌晨一点后,我来到了8号房,房间里,并没有你说的方圆,只有你的贴身保镖,刚才冲进来,把你老婆看了个光。” “是我让他们进来的,你不要责怪他们。” 燕春来沉默片刻,刚说完这句话,就觉得眼前白影一闪,耳边响起了清脆的耳光声。 却是叶明媚,狠狠给了他一记耳光。 这个女人的手劲,出奇的大。 狠狠抽了燕春来一记耳光后,却咯咯的笑道:“看来你很喜欢别的男人,看你老婆光着的时候啊。好呀,你说我跟方圆通奸,那你拿出证据来。” 她抬头看向了屋角,依旧娇笑着:“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屋子里也该有摄像头吧?快拿监控录像来,我看看,你老婆被别的男人干时,是一副什么样的样子呢。” “叶明媚,你有些过分了。” 就算燕春来修养再好,也忍不住了,声音很冷。 “过分?呵呵,过分的还在后面呢。” 叶明媚冷笑着:“现在我正式跟你宣布,我会偷男人,就偷那个方圆了!而且,我还要給他生个孩子。当然了,燕春来,你现在可以把我杀掉,来维护你男人的尊严。” “我不会杀你的,但那个方圆,现在却已经死了。” 燕春来抬手,擦了擦有些生疼的嘴角。 “你杀了方圆?” 叶明媚双眸微微眯起时,房门被人砰地推开,卫东出现在了门口,嘎声说:“春哥,彪子昏在了电梯内--那个方圆不在里面!” “什么?” 燕春来猛地挺直了腰板。 第464章:冤冤相报何时了? 彪子那么厉害,竟然被人干昏在了电梯内。 毫无疑问,这是方圆干的。 燕春来,到底还是小看了那个家伙。 “一群沙比。” 叶明媚却桀然一笑,也不披着被单,就这样站起来,踩着白生生的小脚丫,扭着小蛮腰走进了套间,砰地关上了房门。 在她站起来时,站在门口的卫东,就赶紧低下了头。 燕春来嘴角不住的抽了几下时,手机响了起来。 是个陌生的来电。 他像是预料到了什么,一把抄起电话,放在了耳边时,抬手冲门口挥了挥,语气阴森的问道:“是方圆吧?” 卫东马上退出去,关上了房门。 “是我。” 方圆的声音从那边传来。 “你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 燕春来沉默了片刻,点了录音后才问道。 “从你媳妇手机上查到的。” 方圆直言不讳的说:“燕先生,我给你打电话,是想跟你坦白。是,我是跟叶明媚发生了那种肮脏的关系。并且,为了掩盖我们的罪行,我做了些手脚--本来,我以为只要你找不到我们的证据,我就能依旧装作没事人那样了。” 燕春来左手伸出,拿起叶明媚按在案几上的烟头,狠狠的揉碎了,语气却很淡然:“能跟我说说,你们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吗?” “叶明媚,是个异常出色的女人,是个男人就会对她动心,想得到她,我也是个男人。恰好,她又做了对不起我的事。” 方圆刚说到这儿,就被燕春来打断:“明媚,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 “林东海,是我兄弟林舞儿的亲生父亲。” 方圆在那边淡淡的说:“燕春来,你可千万别否认,你老婆暗算林东海这件事,你不知道。你还应该清楚,她暗算林东海,就是因为报复我在明珠时冒犯了她。无法奈何我,却把怒气撒在了我兄弟身上。” 叶明媚指使手下暗算沈玉如,结果却造成林东海变成植物人这件事,别人或许不知道,但肯定瞒不过燕春来的。 不过当时,他没把这回事当回事:林东海,还有东海集团的死活,对他来说没有丝毫关系的。 只是他却没想到,方圆会查出了这件事。 可是,方圆怎么知道是叶明媚暗算林东海的呢? 就在燕春来脑子里飞快思索这件事时,就听方圆继续说:“我当然不甘心她这样暗算我兄弟,却碍于某些原因,不能给对她以牙还牙。所以只能在她去京华时,找机会强迫了她,并录制了一些不雅视频。事后,我威胁她说,如果不跟我继续保持这种关系的话,我就会把视频曝光,让她,还有你,都身败名裂。” 方圆现在肯定在车上了,因为燕春来能听到有车笛声传来。 燕春来松开手,看着烟丝从手指缝里缓缓洒落,淡淡的问:“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 “因为我发现你很爱她。而且,昨晚叶明媚也说了,她要给你生个孩子,并以死来威胁我说,以后不许我再碰她。” 方圆说:“说实话,她说这些时,我才没当回事。但当打昏你派去要杀我的保镖后,我才豁然省悟--冤冤相报,何时了?” “呵呵,冤冤相报何时了?” 燕春来笑了:“方圆,你以为,我会就这样放过你?” “那是你的事,我只是忽然醒悟了,要不然也不会给你打电话,说这些。” 方圆毫不在意的说:“你可以继续追杀我,甚至,仍然可以继续打击报复林舞儿。但我警告你,我也随时会把跟叶明媚恩爱的视频,上传网上。” 燕春来的呼吸声,猛地加重了。 如果方圆真把那些视频上传网上,那对于他,甚至对整个燕家来说,都是比死还难过的耻辱。 “燕春来,你是该管管你那个老婆了,她太过狂妄了,这对你来说,不是好事。我相信,你也是个聪明人,该知道接下来怎么做。” 方圆说完后,不等燕春来说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电话扣掉几分钟了,燕春来还保持着通话的姿势,一动不动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直到套间的房门响起,叶明媚披着浴袍走出来后,他才抬起了头。 就像没看到他那样,叶明媚哼着不知名的小曲,趿拉着白色小拖鞋,走向浴室。 女人在最心虚时,才会装出强势的不在乎,甚至自甘堕落的样子。 “刚才,方圆给我打电话来了。” 看着叶明媚走到浴室门口后,燕春来才淡淡的说。 “什么?” 叶明媚的身子,猛地一颤,回过头来时,神色却已经极为的坦然了,甚至还妩媚的笑了下:“他给你打电话,是不是要找你忏悔?” “算不上忏悔,只是想解释一下,他为什么要跟你那样做。” 燕春来说着,把手机放在了案几上,点了录音播放键。 马上,他跟方圆的通话,就从手机内传了出来。 叶明媚刚开始时,还满脸的不在乎。 但越听,她的脸色就越发白,身子晃了下,踉跄着倚在了浴室门口。 她当然能听出方圆的声音,确定燕春来不是在跟人演戏,来乍问她。 她也能从这两个男人的对话中,听出方圆还是很维护她的--说为了报复她伤害林舞儿,才强迫了她。 但实际上呢,却是方圆在强迫了她第一次后,她就无法自拔了。 哪怕是在她决定要给燕春来生个孩子,方圆说从此一刀两断时,她都不同意。 震惊的茫然中,叶明媚就想:方圆,是怎么知道,是我暗算了林东海? 当感觉的后背有些发冷,叶明媚本能的离开房门时,才猛然想起:凌晨她好像神仙那样飞上云端后,好像有个声音问她,能不能查出是谁暗算了林东海。 那时候她好像浪笑着说,就是老娘派人做的,就是为报复方圆那个混蛋,谁让林舞儿是他的好朋友了? 等她在云端上飞累了,终于落在地上时,却已经把这些话给忘了。 原来,方圆在给她无比的欢乐时,觉得她在明珠那么大势力,应该能帮他查出暗算林东海的凶手,所以就随口问了她一句。 叶明媚在极度欢乐时,就像喝醉了那样,迷迷糊糊的就说出了真话。 他给春来打这个电话,就是想借此机会离开我--叶明媚大张着嘴巴喘着气想到这儿时,燕春来走了过来,轻轻把她拥进怀中,低声说:“明媚,过去的事情,就过去吧,就当做了一场噩梦。再说了,这件事也是你有错在先,也怪不得人家会报复你。” “说、说什么呢?” 叶明媚忽然从燕春来怀中挣开,扬手再次给了他一个狠狠的大嘴巴,就像疯了似的尖声叫道:“你老婆让人家给干了,各种姿势的干--就这样算了,算了!?” “那你想怎么样?” 燕春来被抽了一巴掌的嘴角,微微抽了下,低声问道。 “他得死!那个混蛋,还有林舞儿,都必须得死!” 叶明媚咬牙切齿的,很恨说着,本来很妩媚的双眼中,陡然冒出凶残的光芒。 “可他会曝光你们的恩爱视频,会让我们再也抬不起头来。” 燕春来提醒她说。 “我不管,我只要他死,必须死!” 叶明媚狠狠咬了下嘴唇,转身冲进了浴室内,打开冷水,任由冰凉的水,哗哗的洒在她身上。 望着那具冷水下的完美身躯,燕春来眼里慢慢浮上阴森的冷笑。 他当然不会就此罢休。 但在没有拿回那段视频,让方圆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之前,却必须得阻止叶明媚发疯,保护林舞儿,跟她的东海集团。 至于等这一切都尘埃落定后,这个女人--好像这个世界上,也不止叶明媚一个美女吧? 燕春来以前无比留恋叶明媚,那是因为他看出,她只爱他一个,只是被他所拥有。 现在呢? 叶明媚或许还是只爱他一个,可身上却有了别的男人的烙印。 这对燕春来来说,是绝对无法忍受的。 如果换做是方圆,他也无法忍受。 但他不会想让叶明媚从这个世界上彻底的消失,最多就是离开她。 就像他现在离开明珠后,一直没有回头。 方圆不后悔这样对付叶明媚,只因这个女人,把林舞儿赶到了绝境内。 他兄弟林舞儿的号码,在手机上不断跳跃着。 这已经是林舞儿第七次拨打他的手机号了,方圆只是看着屏幕,却没有接。 好心的出租车司机,忍不住的问:“嗨,兄弟,为什么不接电话呢?是你女朋友打来的吧?” 方圆笑了:“你咋知道?” 司机一脸的傲然:“大哥我可是从你这个年龄段走过来的。年轻时啊,我跟老婆闹了别扭后,就会像你这样,坐上车去远处--咳,首先声明啊,我可不是那种没出息的怕老婆男人,被老婆欺负狠了,就跟娘们似的离家出走。我只是不想跟她一般见识,想通过短时间的分别,来提醒她要是没有我,她的世界就会塌下来罢了。” “对,哥们你说的很对。” 方圆一脸的赞叹,说:“这个女人啊,再怎么坚强,强势,她都得需要男人来保护才行。没有男人的女人,真遇到事后,就会觉得天塌下来了。” 黑压压的天,就这样无处可躲的塌了下来,狠狠砸在水暗影身上,让她半点都动弹不得,唯有瞪大一双满是惊骇的眸子,望着棺材的盖子,被两个面带冷笑的黑衣人,慢慢的合上。 随着棺材盖的合上,那些忽闪忽灭的鬼火,也一点点的消失。 水暗影的世界,只有棺材中长三米,高一米,宽一米半的空间,有腐尸腐烂后的恶臭气息,在她的世界中萦绕。 没什么东西捆着她,她却动也不能动一下。 她浑身的力气,在被一个红毛粽子的鬼爪,在腿上狠狠抓了一把后,就潮水般的退去了,连眼睛都无法眨一下,却能听到棺材外有人交谈的声音。 第465章:那些被遗弃的文化 棺材的盖子被合上后,水暗影仍能听到外面有人在说话,那是因为在她左耳旁的棺材板上,还有一道缝隙。 可能是棺材在这阴暗潮湿的地下存放年代太久,自己断裂的。 也可能是故意留下的,就为了让她苟延残喘。 朝鲜语。 水暗影既然能看懂朝鲜字,那么自然也能听懂朝鲜语。 一个男人的声音:“为什么不杀了她?只要把她扔给那些恶心的怪物,最多半分钟内,她就会被撕成一些碎片。” “她还不能死。最起码,在那个人还没有赶来之前,她不能死。” 一个非常适合当前环境气氛(这是个相当阴森的世界,甚至比水暗影曾经去过罗布泊中的那个黑暗世界,还要瘆人。最起码,那个世界中,没有腐尸的味道)的女人声音,缓缓响起:“再说了,就算我们不杀她,她也活不了几天了。” “嗯,那些白眼狼也说过,任何中了尸毒的人,就算立即送去当世最先进的医院,也无法让中毒者活过一周。” 男人说到这儿时,好像打了个激灵,喃喃说道:“我真搞不懂,依北朝这相当落后的生化技术,是怎么培养出这些恶心怪物来的。” 他们不是北朝人。 北朝在这儿的守卫,在谈话时,绝不会这样称呼自己的国家。 水暗影虽然连眨眼的力气也没有,可她的大脑,在接收到听觉的信息后,还是能正常思考的:我知道了,他们是东洋人,就是来协助白眼狼攻克核技术难题的那些人。 只是,他们利用我要等的那个人,会是谁呢? “那些东西,在华夏某些传说中俗称大粽子,是人死后变成的僵尸,不眠不休不知道痛苦毫不畏死,就像大东洋民间传说中的,战国时代的武士僵尸,以杀活人为乐。” 女人说:“不过这东西,在我国明治维新后,就已经消声灭迹了。倒是在华夏西北地区的某处,可能会存在--但我没想到,北朝竟然也有。看来,尸变的原因,跟这座地下古城有着直接的关系。” 男人嗤笑了声,说:“我倒是觉得,这些所谓的僵尸,只是北朝人特意研制出来的生化武器。” 女人好像是来回走动着的,不小心踢到了一颗小石子,打在了棺材上。 应该是看着棺材沉默了片刻,她才说:“佐藤君,你说的也很有道理。毕竟北朝紧邻华夏,吸收他们某些传统文化,并发扬光大,也是很可能的,就像我们的茶艺,插花,都是来源于那个有着五千年辉煌历史的文明古国。” 佐藤君又冷笑一声:“哼,但很可惜的是,这么璀璨的文明古国文化,却被那些败家子给败光了。现代人,更以崇拜西洋文化,哈韩而自以为是文雅人士--一群忘记祖宗的人,永远都无法再创建真正的盛世华夏了。” 茶艺,插花,中医,还有被打击的风水术等,都曾经是华夏五千年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备受世界各国的尊崇。 但现在,茶艺,插花等文化,却是在东洋发扬光大。 中医更惨,在引进西医后,生存空间就彻底被压制住,数十年后的现代年轻人,才不会相信喝点树根水皮的,就能治病--反倒是成全了南韩人,趁机发扬了韩医,并恬不知耻的说,南韩才是中医的发源地。 中医好,还是西医好,华夏人好像从来都没认真去考虑过这个问题,就像他们在听说挂吊瓶会损伤自身肝脏时,仍旧在感冒发烧后去输液那样。 更不知道,西方很多国家,现在已经投进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始研究《黄帝内经》,试图寻找中医的‘基因代码’了。 “还有风水学。” 女人此时谈话的性质很高,开始给佐藤君讲述起来:“这可是华夏最最独特的文化,就算外国人想破了脑门,也参悟不透,无法学走的,但却被他们当做旧鞋一般的扔掉,再狠狠踏上一只脚,踩碎。” 既然要唾弃、碾碎这些独特文化,就碾碎罢了,可笑的是,华夏有相当一部分大人物,都相信这些。 举个例子:上世纪九十年代,明珠要在建设市内高架公路时。 就在南北高架桥,跟东西高架桥的交叉连接点打桩时,却怎么样也打不下去。 地质学家可以拿脑袋来保证:必须打桩的主柱下的地质,跟其它地方是完全相同的。 而别的地方很顺利,就唯独这地方,无论怎么努力--就是打不下去。 这可是高科技的机器,在正常情况下,能钻透整座石头山,甚至连铁板都能钻开,可怎么就打不下去呢? 眼看工期要耽误了,一位领导就找了个得道高僧,来看风水。 当然是很隐蔽的,可不敢对人说工程遇到难题后,想用那些糟粕东西来解决问题。 高僧来了一看,就说这下面被压着一条大鳄鱼精,鳄鱼精下是明珠的龙脉龙头所在,主柱选址下恰好是鳄鱼精的背上,钻头当然钻不透了。 高僧这样说后,立马遭到了专业工程师的嘲讽,说这都是啥年代了,还特么的扯这些东西,来糊弄人,真当哥们傻啊? 不过,请高僧来的领导,却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就问高僧,该怎么才能让那个所谓的鳄鱼精乖乖滚蛋,别耽误工程进展呢? 高僧摇头,不说。 后来被领导给恳请的紧了,才说后果很严重,说出来高僧就会死。 但架不住领导的一再恳求,又做了某些郑重承诺后,高僧才勉强答应下来,然后做了一场法事,指出在某日何时,立即打桩,因为他已经放走了被铁链捆在这儿的鳄鱼精。 果不其然,等到了高僧指定的时间段后,再动土,果然是顺利异常,啥事也没有了。 顺利动工后,领导去感谢得道高僧时,却发现他已经奄奄一息了--高僧说,他擅自放跑鳄鱼精,算是触犯了天条,所以才遭到惩罚,要升仙归位了。 在归位前,高僧又嘱咐领导说:为防备没了鳄鱼精压制的龙脉有变,必须得在那根主柱上,盘上九条龙,来保平安。 高僧说完这番话后,没几天就含笑而去了……那根立柱上,也像他生前所希望的那样,那根立柱上被白钢所包裹,并在上面盘上了九条金色盘龙。 当地人,称那根主柱,为龙柱。 (龙柱的传说,跟鸟巢旁边的娘娘庙等其它三件灵异事件,被称为华夏四大风水传说--扯的有些远了,还请各位原谅,更别当真,就是图个乐子吧)。 “我估计,那些各种毛发粽子,能够听从北朝人的指挥,很可能跟这座古城有关。” 女人说到这儿后,水暗影听到了喝水声。 “成枝小姐,您是说古城内,有制造僵尸,并驾驭它们的技术?” 佐藤君问道。 “百分之八十是这样的。” 成枝小姐想了很久后,才用不确定的语气说:“佐藤君,你有没有仔细观察过那些被华夏特工打残的怪物伤口?就像被劈断的枣木那样,没有丝毫的生机,但却能看到血管,骨头等--我在想,这应该是被一种相当邪门、恶毒的草药侵泡过所致。” “啊?” 佐藤君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后,才说:“您是说,这些怪物根本不是真正的僵尸,而是被北朝人研制出来的,用无比邪恶的方式?” 不等成枝小姐说什么,佐藤君又喃喃的说:“如果真是这样,北朝人大批生产这种打不死的怪物,对我们来说,早晚是个威胁的。” 成枝小姐冷笑:“哼哼,他们翻不了身的。” “为什么?” “没听掌门曾经说过朝鲜王宫内,有一百六颗定龙钉的传说吗?” “一百零六颗定龙钉?” 佐藤君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才说:“没有。成枝小姐,麻烦您给我说说吧。” 早在十九世纪末期时,东洋人占领半岛,把半岛当做殖民地后,担心会遭到半岛人民的反抗,就花重金,去华夏请了为风水高人,希望能施法,让半岛人永世都别崛起。 那位风水高人,就搞了一百零六颗定龙钉,砸在了半岛王宫内的风水眼上:就像一根根长钉,直接把半岛这座大龙,给彻底钉死在了地下,永世都无法翻身。 为预防半岛人找到这些定龙钉,风水高人特意用最容易腐烂的木头。 仅仅过了两年,那些木头就烂成了泥,跟土壤混合在一起了。 东洋人从半岛撤退后,半岛就想找出这些定龙钉,可怎么找都找不到。 所以到现在为止,半岛人只能对东洋人叫花子咬牙,穷发狠。 反倒是北朝现代这位当家人,为给自己家族谋取更大的利益,才‘不计前嫌’的邀请东洋有人,来资助他们核试验。 不过,傻瓜也知道,半岛人对东洋人的累代血仇,那是永久都无法消失的,他们来援助北朝,来抵抗不希望半岛拥有核技术的华夏人,那是因为他们有足够把握,能让这只白眼狼,变成一条听话的狗。 哒,哒哒! 就在水暗影听得也入迷了时,有压抑的枪声从黑暗中传来,打断了成枝小姐的话,继而冷笑道:“哼哼,那么多人,追杀十几个人,到现在还没有杀干净,真是一群废物。” “我去看看,闲的实在无聊。” 佐藤君嘎嘎怪笑声刚落,水暗影就听到个异常清冷的女声说:“你去可以,但一定要记住,要把那把陌刀给我带回来。” “掌门。” 佐藤君、成枝小姐,马上恭声请安。 “成枝,你也去吧。” 声音清冷的女人说到这儿时,水暗影就觉得眼前一亮,看到了一把火把。 火把下,有一张雪白的脸,就像东洋鬼片里的木偶:眉毛是一团蚕豆大小的黑点,嘴唇却是朱红色,只有五分硬币那样大小。 反倒是那双眼睛,无比的清澈,却又透着骇人的邪意。 第466章:死是一种奢望 看到这张脸后,水暗影先是吓了一跳,接着想到了电影中那些古代东洋艺妓。 乌黑的发丝高高挽起,把脸涂上厚厚的一层粉,雪白的看不到一点点脸面本色,眉毛描成一个大大的黑蚕豆,嘴唇却小的好像个五分硬币,身穿一身大红色的和服,脚下穿着素白的袜子,踏着木屐--这种装束,不是东洋古代艺妓,还能是什么? 如果能说话,水暗影肯定会问问这个女人:你这是显摆自己多美呢,还是跑出来吓人的呢? “很漂亮,死了还真是有些可惜。” 艺妓打扮的东洋忍者某流派掌门,俯身盯着水暗影看了片刻,才淡淡的说了句,左手一挥,宽大的袍袖甩过,卷起沉重的棺材盖,就像卷起一点重量都没有的泡沫那样,重新盖住了棺材。 然后,水暗影的世界,就重新变得黑暗起来,但却仍能听到不远的地方,传来枪声,还有隐隐的吼叫声,厮杀声。 她忽然很想哭。 哭着大声喊:铁辽,你们赶紧的滚,用最快的速度滚,千万不要来救我,我现在就特么的一诱饵,这些东洋鬼子,是故意拿我来吸引你们,再逐一把你们铲除的! 只是她现在连眨眼的力气都没有,怎么可能喊的出声? 唯有泪水,不受肌肉控制的,从眼角缓缓滑落。 无比痛苦下的泪水,应该是滚烫的才对。 可水暗影却觉得很凉,冰凉。 冰凉的感觉,驱走了一些笼罩着她的恐惧,使她脑子多少清醒了些,继而明白了一些事,比方佐藤君跟成枝小姐谈话时,所说的那个人是谁。 毫无来由的,水暗影想到那个人是谁了:方圆。 这些人暂时不想让她痛痛快快的死去,却利用她来当做诱饵,来引诱她的兄弟们来救他,再逐一斩杀--最终的目的,就是方圆。 还有,秦摘花手中的那把陌刀。 方圆,跟秦摘花私自带出来的陌刀,才是这些东洋人的主要目的。 或者说,是他们千里迢迢跑来北朝,无偿提供核试验技术、并派出大批忍者来此的交换条件,就是方圆,跟秦摘花那把陌刀! 这是一个圈套。 针对方圆,跟昆仑陌刀的圈套。 圈套从方圆在得到那张地图时,就已经展开了。 在唐王暗杀方圆的田中美和等三个人,只是这个圈套中的牺牲者。 古代艺妓打扮的东洋女人,早就算到田中美和等人会失败,所以才让她身上携带了那样一副地图,故意让方圆得到,然后跑来北朝-- 而他们呢,却把真正的精锐都安排在这儿,并利用这座地下古城,还有那些不知道算不算僵尸的僵尸,以逸待劳,就像猛兽那样大张着嘴巴,等候方圆的到来。 方圆本可以不来的,如果水暗影不来的话。 可水暗影既然来了,那么方圆就算是被人打断了腿,他爬,也得爬来。 水暗影好好的时,方圆或许一辈子都对她不冷不热,若即若离。 可她一旦有事,那个伤透了水水姐心的臭男人,却必须得摇身变成一只飞蛾,扑过来。 忽然间,水暗影无比的痛恨自己。 痛恨自己是那么的幼稚,无能,要不然也不会率性跑来北朝,更不会像条死狗那样,躺在棺材里,身子下面垫着一具腐烂了死尸,躺在这儿倾听救援她的兄弟们,一个个发着不甘的惨叫声,遭到那些僵尸的毒手。 她想死,无比的渴望。 虽然她的死,根本改变不了方圆等人飞蛾扑火般的寻死,但最起码死人是不会感到愧疚,感到痛苦的。 于是,她就强迫自己静下心来--心中一片空灵,用意识呼唤着弱到极点的内息,把一丝丝的力气,都集中在嘴巴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水暗影终于能张开嘴,缓缓把舌头伸了出来。 咬舌自尽,说起来很简单,其实这可是一门技术活:必须得从舌根出咬断,才能造成大失血死亡,要不然最多会成为一个哑巴。 水暗影当然不想成为一个哑巴,她只想求死,所以她得慢慢的,尽可能的把舌头,全部伸到嘴外,再慢慢的闭嘴,用她整齐的小白牙,扣紧舌根……然后,休息。 要想一下子咬断舌根,必须得有充足的力气才行。 水暗影在等,等待力气再一点点的凝聚,足够猛地扣紧,牙齿咬断她的小香舌。 不知道为什么,就在水暗影的力气积攒越来越多时,又忽然想:如果方圆看到姐姐我没舌头的样子,会不会很讨厌? 唉,我本来就是个让他讨厌的女人。 水暗影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时,眼前却忽然一亮--棺材盖攸地飞走,那个左手举着火把,比厉鬼还要瘆人三分的东洋艺妓,再次出现在她视线中。 “你想死?” 东洋艺妓俯身看着水暗影,那双满是邪意的双眼中,浮上了浓浓的讥诮神色,右手伸下来时,淡淡的说:“你当然会死,但绝不会是现在。死人,是没有被人营救价值的。” 咔吧一声,攸地剧痛过后,水暗影听到了自己下巴被卸掉、但接着又被安上的响声。 她那根香喷喷的小舌头,也被人家塞回了嘴里。 特么的,你有没有洗手呢? 水暗影尽可能瞪大双眸,眼神凶狠的瞪着东洋艺妓。 “没想到你幸存的伙伴有那么多,而且个个凶残的要命,我两个徒弟都已经殉国了,看来华夏特工号称当世七大特工之一的威名,倒不是吹嘘来的。” 东洋艺妓右手下滑,采住她衣领子,貌似一点也没用力,就把身高一米七五,体重超过65公斤(水水姐能有那么惹人的身材,当然不能太瘦了)的水暗影,就像提着一个稻草人那样,把她提了起来。 东洋艺妓所说的当世四大特工,是特指七个国家的特种军人,分别是华夏;南越;美国;俄罗斯;以色列;英国还有北朝。 是的,北朝特种军人,也是当世最凶悍的特工之一。 “自我介绍一下,我就是丰田秀敏,东洋皇家御用忍者流派的掌门人。在塔希科雪原被你们杀害的长岛雪花,就是我的学生。在华夏被方圆杀掉的丰田光鼎,是我远房堂弟。” 丰田秀敏淡淡的说着,左手一扬,手中的火把悠忽划过一道暗红色火光,向后飞出,插在了几米远处的岩壁缝隙中。 先不提别的,单说她抛出火把时的准确,就像她脑后长了眼睛那样,准确的让人吃惊。 “我想,你现在肯定想明白了一些什么。” 丰田秀敏的语气,依旧像她当前的相貌那样,没有一丝丝的感情,麻木的让人发疯:“你没有猜错,这是个圈套,我们针对方圆的圈套。至于谋夺那把昆仑陌刀,只是顺手捎带而已,算是一个惊喜吧。” 她说着话,左手再次挥出,一条黝黑的绳子,就像没有脑袋的毒蛇那样,在火光下闪了一下,就搭在了一块离地四米又探出的石头上。 这根绳子很细,也就是八号铁丝那样,比常用的筷子还要细,好像只要用力一顿,就能从中绷断那样。 不过水暗影却觉得,这根绳子应该很结实,足够承受她65公斤的身子,把她吊死狗那样的,吊在那块石头下面--因为丰田秀敏在说着话时,已经把绳子系在了她双手手腕上,仅仅一圈。 “你肯定很纳闷,为了给我学生报仇,我何必费这么大的力气,为什么不亲赴华夏,一刀把他的脑袋砍下来。” 丰田秀敏说到这儿时,右手猛地向高出一抛--水暗影就成了飞人。 长发飘飘的飞向了那块石头。 眼看她的脑袋,就要撞在那块离地高达四米多的石头上,丰田秀敏抛出来的力气却消失了,受地心引力的影响,她的身子开始急速下坠。 就在这时候,丰田秀敏身形一晃,向左斜斜扑出两三米,双手一拉! “啊!” 好像八号铁丝那般细的黑色绳子,就硬生生勒进了水暗影的手腕肌肉中,好像刀子那样,攸地刹进去,却没有鲜血淌出,只有让她无法忍受的剧痛,激发出她身体里的潜力,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 惨叫声未落,丰田秀敏双手接连往后回拉绳子,随即转身抬起穿着木屐的右足,重重踢在了那口看上去至少两百多斤的棺材上。 砰的一声大响中,那口棺材猛地竖起,一头擦着地飞速滑行,来到被迅速拉起的水暗影脚下时,这才停住。 很恰到好处的,水暗影垂下的脚尖,就站在了摇摇晃晃的棺材上。 一具腐烂了的尸体,从棺材内扑出来,摔倒在了地上,腥臭的粘汁溅起--仿佛整个世界中,都充满了这种恶心的死亡味道。 “嗷--” 尸体刚扑倒在地上,两声水暗影还算熟悉嘶哑怪叫声,就从火把后方几米的黑暗中响起,两道惨白色的影子,就像恶狗看到肉骨头那样,扑了过来。 这具腐尸,是那些浑身长满了各色毛发的僵尸食物。 让正常人恶心的味道,对它们来说,却是无法抗拒的美食。 两个僵尸擦着丰田秀敏扑向腐尸时,却有刀光一闪而逝--两颗干瘪了的脑袋,攸地飞起,每头的身子却依旧前扑,扑倒在了腐尸上。 两个白毛粽子的脑袋砸在地上后,水暗影才发现丰田秀敏的左手中,握着一把长约一米半的东洋武士刀。 森寒的刀锋,把火光也染成了冷色调,总算让这个充斥着腐尸气息的世界,平添了一丝清凉之意。 一声怒吼,从黑暗中响起,是朝鲜话,在大声质问丰田秀敏,为什么要杀害僵尸云云。 刀光再次一闪,武士刀已经藏进了丰田秀敏宽大的袍袖中,她冷冰冰的声音响起:“管好这些鬼东西,再敢出现在我眼前,依旧杀之!” 躲在暗中的北朝人,明显被丰田秀敏给震住了,很快就传来了离去的脚步声。 第467章:扶余古城的历史 水暗影再看向丰田秀敏时,眸光中已经夹杂了明显的好感。 相比起那些看到腐尸就想撕咬吞咽的僵尸来说,丰田秀敏终究还是一个人。 水水姐也是个人。 所以哪怕只要给她机会,她就会毫不犹豫的干掉丰田秀敏,可这时候的潜意识内,这个诡异的女人,才是她的同类。 “我也很讨厌这些鬼东西。” 仿佛读懂了水暗影眼眸中的意思,丰田秀敏淡淡的说:“尽管我们现在是敌人,但如果让我自己来选择的话,我圆可把北朝人杀光。他们,破坏了这个世界的人类规则,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研制这些恶心的僵尸。” 说着,丰田秀敏看向了脚下不远处的那两颗脑袋,好像笑了笑,才问:“你知道这些东西在变成这副恶心样子之前,是一些什么人吗?” 水暗影当然想知道,只是她没有力气说话。 丰田秀敏也没打算她来回答自己的问题:“这些人,就是北朝最为精锐的金乌特种部队的战士。” 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的水暗影,竟然浑身打了个激灵:他们,会是直接听命于北朝最高层的金乌特种部队战士? 怎么可能呢! 就算是用脚丫子来想,也能想到能够被北朝最高层直接指挥的特种部队战士,那都是万里挑一,精锐中的精锐,怎么可以被搞成怪物? “你反正也活不了多久了,我恰好又闲着没事做,咱们就聊聊天吧。最起码,你才说是我真正的同类。眼睁睁看着你死去,我也是很无奈的。” 丰田秀敏说着,右手一弹:一道白色寒芒一闪而过。 “啊!” 水暗影就觉得左肋下猛地剧痛,下意识的发出了一声惨叫。 “人的左肋下,有一个非常痛的穴位。平时,你要不小心碰到它,你就会疼的喘不过气来。现在,却是能让你有力气说话的唯一动力。当然了,还不足够你咬舌自尽的。” 丰田秀敏说着,缓步走到了火把下面。 很奇怪的,她就从冷汗直淌的水暗影视线中,消失了。 不过水暗影却知道,她就在火把下,倚在黑色的岩壁上。 灯下黑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丰田秀敏又穿着一身血红的和服,再加上她本来就是东洋当前最出色的忍者,能够依靠当前环境来隐藏她自己,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你、你说这些怪物,曾经是、是北朝最精锐的特种战士?” 水暗影嘴巴动了好多下,才哑声问出了这句话。 “这是北朝最高的绝密之一,就连那些奴役怪物杀人的北朝士兵都不知道。我知道,那是因为我是本次东洋派遣北朝的最高领导人,有权利知道这些东西的由来。” 好像跟周围环境合为一体的丰田秀敏,缓缓说道:“不过我曾经答应他们,是绝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包括刚才你见到的佐藤他们。我跟你说这些,是因为这些秘密太恶心,压力还大,我需要有人来帮我减压。再说了,你已经注定是个活着的死人了,跟你说,算不上违背誓言。” 水暗影笑了。 尽管她现在恶心,疼痛的要命,可她还是笑了:“我明白你的意思,其实你也是希望我能把这些秘密泄露出去,来让世人指责那些白眼狼的卑鄙行径。” “随便你怎么想吧,反正我就是随便跟个活死人说说罢了。” 丰田秀敏才没有辩解什么,只是用她没有一丝感情的声音,开始讲述这些僵尸的由来。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望南山这边曾经发生过一次震级六级的地震,导致以山体为中心的方圆三公里内,下沉了足足七米,地面上更出现了数道大口子。 那场地震过后,北朝相关部门,当然得前来勘察现场--结果,却从那些地表裂开的大口子下三百米深处,发现了一座古城。 按照华夏历史年代表来推算的话,这座古城应该是建于西汉末年,也就是公元七八年左右,是当时高句丽国最早的都城,古名为扶余。 (高句丽,创建于公元前37年,在公元668年时,被大唐名将苏定方所灭,在公元七世纪之前,是华夏东北地区和半岛存在的一个重要国家,因隋炀帝杨广大爷,三征高丽结果却把自己送进阴曹地府,而闻名于世)。 公元三百多年时,扶余城的经济发展,达到了高句丽历史上的顶峰,受中原各种文化的影响,在中医、军事等界都取得了相当不错的发展。 其中,自然也包括中原盛行的‘追求生命永恒术’,由一个叫盖巢错的道士,来担任护国道尊。 盖巢错到底是中原人,还是高句丽本地人,这个问题貌似一点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精通中原那些‘长生不老术’,并受高句丽国王的大力支持,希望能够研究出让生命永恒的丹药。 也正是那个时候,高句丽医术有了迅猛的发展,说起来也算是韩医的创建者了吧。 不过,中原始皇大帝那么牛的人物,手下人才济济,都没能找到长生不老术,更别提高句丽这边了。 但盖巢错也没白白浪费了高句丽国王的大力支持,在经过数百次的实验失败后,终于研制出了一种邪恶的长生不老术--以腐尸为基本,再配合各种阴毒性质的草药,培养出了一些没有活人生命特征,却能不眠不休不知痛苦、以杀人为乐的终极战士。 这些终极战士,以尸体为食,以杀人为乐,没有任何的思想,却又偏偏能受人控制--在他们的耳后的风池穴位置,都有一片薄薄的铁片。 奴役它们的人,只需能熟练一曲七音旋律,哪怕是以石头砸地,也能指挥它们供给锁定的目标。 盖巢错就告诉高句丽国王,说只要能变成这玩意,就能长生不老了…… 很遗憾,高句丽国王所追求的长生不老,得像他当前这样,醒握杀人剑,醉卧美人膝,可不是成为一个受人奴役,只知道整天以吃尸体的怪物。 这不是侮辱国王吗? 国王大怒,立即喝令刀斧手,把这老东西给孤王捆了,推出去斩首--啊,是把他也制成僵尸,让他每天吃尸体去。 盖巢错连忙跪下求饶,说只要再给他数年时间,肯定能找到更先进的长生不老术,毕竟啥事,也得需要一步步来是吧? 就像现在的爱疯手机,还不是一步步的升级,才能吸引好多沙比华夏潮流男女,圆可割腰子卖肾,也得拥有一部? 看在这老东西磕头磕的都血流满面的份上,国王就大发善心了,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并让他把制作长生不老术的流程,详细记录下来,预防他死后,继续派人进行这个人类史最伟大的试验。 但很可惜,可能是盖巢错的此举,违背了老太爷制订的‘万物自然生长,死亡’的铁律,于是就在公元三百多年时,来了场大地震。 大地震好大啊--扶余都城,整个儿陷进了地下,却被一块超大的岩石层,给牢牢的蓬住了,形成了当今的样子:深处地下三百米,却又有足够的空间。 很幸运的是,大地震发生那天,高句丽国王恰好去北方打猎,这才幸免于难。 反倒是盖巢错大道爷,随数万扶余市民,一起在地下两百米深处永恒了。 好好的一座都城,忽然就这样平白深陷地下,还有一座小山浮上来--高句丽国王真被吓坏了,立马意识到这是来自上天的惩罚,就为他想违背自然规律,想找到长生不老术,这才给了他一个小小的惩罚。 只要国王不死,任何灾难,都是小惩罚而已。 被吓坏了的国王,马上迁都,再也不敢寻找长生不老术了。 并严令史官,绝不能把这件事写进历史中--扶余城的下陷,他可是负主要责任的,如果让后世国民知道,他老人家为追求长生不老术,而造成都城下陷消失,那岂不是有损他威名? 于是,扶余古城神秘消失这么大的事,就这样被国王先生,给牢牢的捂住了。 沧海桑田数百年后,高句丽被苏定方那个猛人给彻底灭亡了--高句丽国的消失后,更加没谁知道望南山下有座古城了。 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那场大地震发生后,扶余古城才被北朝高层,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听说那地方竟然有一座古城后,北朝高层有目光长远者,立即大呼:这是好事啊,我们完全可以开发出来,作为景点对外开放,让世界人民都来参观,我们只需搬着个小马扎,坐在一旁卖票,点钞票就好了。 但北朝最高决策者,却提出了不一样的意见:我们要崛起,领导世界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前提是必须得像没出息的华夏人那样,拥有让美帝害怕的核武器! 深达三百米的古城,不正是研制核武器的最佳场所? 只要核弹在手,天下我有--到时候,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于是,北朝决定派遣最精锐的金乌特种部队,深入地下古城,开始清扫场地。 但结果却让他们大吃一惊:那些精锐特种兵去了古城后,却感染了某种神秘的病毒,变成了僵尸。 后来,在牺牲上千人后,北朝人终于从古城内的某处,找到了当年盖巢错的‘长生不老术’流程,掌控了这门制造僵尸的绝技。 不怕死,打不死,还听话的僵尸好啊,这玩意得多多培养--到时候,谁敢来欺负哥们,管他是美帝还是俄国佬呢,直接出动僵尸部队就行了。 啥? 都不愿意去当僵尸? 这可不行,必须得有人去,不去也得去,要不然怎么领导世界人民过上幸福生活? “这些人,只是被骗来的牺牲品罢了,说起来很可怜的。” 丰田秀敏说到这儿后,看向那两具没脑袋的僵尸,淡淡的问:“你可知道,为养活这些僵尸,得需要多少平民尸体?” 第468章:当美丽不再! 醉了。 水暗影听故事听的,还真是醉了。 她可真没想到,这些僵尸的来头原来如此的‘高贵’,竟然是北朝最精锐的金乌特种兵战士。 为了让这些战士不死不活时,还能为国家效力,北朝必须得给它们提供生存的尸体。 水暗影脚下这口棺材里的腐尸,就是北朝被送进火化场‘火花’了的平民尸体。 “我知道,因为历史原因,你们华夏人特别痛恨我们。反倒是在上世纪时,曾经帮北朝人,打退了美国等联军,付出了伤亡数十万的惨重代价。” 丰田秀敏转移了话题,语气依旧平淡:“你们的绝大多数国民,一直把这边视为兄弟,数十年来,一直为他们提供无偿的巨额援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时,你们的生活水平,远远不如这边。” 丰田秀敏没说错。 水暗影也知道这些历史。 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时,因为有华夏跟前苏的大力支持,北朝人可谓是左右逢源,小日子过的无比美好--不管啥东西不够用了,只需理直气壮的伸手,两位老大哥、尤其是华夏,更是勒紧自己的裤腰带,嘴里不吃肚子里省的,满足他们的要求。 不过,这些人的好日子,并没有过太久:当华夏人终于发现,这边就是一条不事生产、就会吹牛皮喝人血的超级大水蛭后,非常不高兴,断然减少了援助。 再加上前苏这个庞然大物,忽然间就崩塌后,卑鄙的俄罗斯人,竟然特么的不管兄弟的死活了,结果导致北朝人民的生活水平,直线下降。 某些人的地位,岌岌可危。 为保证自己的权利,这些人就开始想方设法的索要国际援助。 不给? 好啊,不给那我们就研制核武器,把还算和平的世界,给搞得鸡飞狗跳! 为安抚这条疯狗老实点,连美国老大哥,东洋二哥,南韩三哥这些跟小弟有着深仇大恨的几个哥们,不得不掏腰包,喂它。 可问题是,给的太少了啊,还不够买个名牌包包的。 还不给啊? 那好,继续搞核试验,大搞特搞! 某些人的不要脸,彻底搞烦了世界人民,开始全力制裁他们。 他们更加生气,愤怒,不顾世界、尤其是华夏的反对,开始全力研制核武器。 “就因为这样,所以我们才希望能阻挡他们继续核试验。” 休息了这么久后,水暗影总算在说话时,语气流利了很多:“可你们呢,却要阻止我们阻止他们,还帮给他们提供技术,这算什么呢?” 不等丰田秀敏说话,水暗影冷笑一声,继续说:“这也不怪我们仇恨你们,因为鬼也知道,你们帮他们,是想从中捞到好处。” “没好处的事情,我们向来不做的。” 丰田秀敏依旧淡淡的说:“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不喜欢华夏继续强大起来,必须得给这头已经醒来的狮子,找些麻烦,让她自顾不暇。而比邻你们的北朝人,无疑是最好的人选--你们比我们所有国家,都希望半岛能保持现状。那么,我们为遏制你们,只需推波助澜,给这些野心家增加闹事的砝码就是了。” “可你说的这些,跟不去华夏找方圆,却把他引来这儿,有什么关系?” 水暗影不耐烦谈论这些国家大事,她更关注那个男人。 丰田秀敏的回答,却答非所问:“这边为获得我们的核试验援助,提出的条件之一,就有让我们获悉那些制作僵尸的技术。” “我不明白,这跟方圆有什么关系。” 水暗影还是懵懵懂懂的。 “你该明白的,听说你去过罗布泊。” 丰田秀敏说到这儿时,火把的灯下黑下,有两点亮点闪了下。 那是她睁开了眼,看向了这边。 “是,我是去过罗布泊。可这跟--” 水暗影说到这儿时,脑子里灵光一闪,随即尖声叫道:“啊,你、你们竟然也知道罗布泊内的那个黑暗世界!” “美国人,俄罗斯人都知道,我们没理由不知道的。” 丰田秀敏才没有因为水暗影终于明白了她意思,才感觉意外,只是冷笑了一声说:“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前苏的特工,就已经深入罗布泊,希望能从那个黑暗世界内,找到一些神秘东西。” “据说,那里面出来的生物,才是真正的不死战士。刀枪不入,变幻无形--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拥有正常人类的样子,可以做正常人想做的任何事。” 丰田秀敏说话的声音,忽然变得很遥远起来,就像从数万年前的洪荒年代传来那样:“根据我们付出惨重代价才得到的情报里说,那里面出来的人,无论男女都有着白瓷一般的细腻皮肤,惊人的美貌,哪怕人过八旬,也能保持二十多岁的健康。” “他们的骨密度,用碳十四来测定后才知道,跟大象的骨骼密度,是完全一样的,能承受人类无法想象的打击,尤其是肌肉的爆发力,更是我们正常人类无法比及的--那,才是完美的生命,平均寿命能维系至少数百年。” 又有两点亮光闪过,丰田秀敏才问水暗影:“如果你也知道,那个世界内有这么完美的生物物种,你是不是也很动心?” (碳十四,是碳的一种具放射性的同位素,于1940年首被发现。它是透过宇宙射线撞击空气中的氮原子所产生,其半衰期约为5,730年。 可以根据死亡生物体的体内残余碳14成份,来推断它的存在年龄。 生物在生存的时候,由于需要呼吸,其体内的碳14含量大致不变,生物死去后会停止呼吸,此时体内的碳14开始减少。 由于碳元素在自然界的各个同位素中,比例一直都很稳定,所以人们可透过倾测一件古物的碳14含量,来估计它的大概年龄,身体构造等)。 水暗影呆了,彻底的呆了,喃喃的问道:“我、我怎么不知道你说的这些?” “罗布泊内黑暗世界内的不明生物存在,这是个国家、不,应该是个世界级的最高机密,怎么可能会让你一个为感情受挫,就丧失理智敢做任何事的蠢女人知道?” 丰田秀敏在说这番话时的语气中,带有浓浓的嘲讽之意。 水水姐却没生气。 只有说不出的羞愧。 因为人家没说错,她就是个胸大无脑的蠢女人罢了。 还没有搞清楚方圆对她冷淡的真相,就感觉自己被抛弃了。 还是被整个世界所抛弃,这才哭着喊着爬着跪着的,说啥也得来北朝--当一个诱饵,被人当死狗那样掉在这儿,等候所有前来营救她的人,一个个被干掉。 丰田秀敏才不管水水姐现在啥感受。 她只是觉得,此时是她成为最出色忍者后,唯一能释放出心中那些压力的最好机会……毕竟骄傲的水水姐,就是个活死人,才能成为她最中意的倾诉对象。 干脆说是个垃圾桶,更合适些。 丰田秀敏又开始扔垃圾:“至于那个世界内的不明物种,是怎么产生的,他们在取代正常人类后的最终目的又是什么,没有谁知道。但我却知道,被北朝高层奉为至宝的僵尸战士,跟他们相比起来,连渣渣都算不上的。一个是神仙,一个确是尸虫……” “错了,你错了!” 水暗影打断了她的话。 “我哪儿说错了?” 丰田秀敏问道。 “你根本不知道,那个世界里出来的人,也携带尸毒的!” 水暗影笑了,可能是因为她终于能说出丰田秀敏不知道的事儿吧:“无论他们有多么的迷人,他们都像这些僵尸一样,从小就吃腐肉,爱吃人心--打你一拳,就能让你种上尸毒,求生不生,求死不死的!” “真得!?” 丰田秀敏惊问声中,蓦然出现在了水暗影面前,昂首看着她。 “咯,咯咯,当然是真得!” 尽管水暗影在娇笑时,左肋下疼的要哭,可她还是倔强的笑着,大声说:“我现在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方圆就是中了那个怪物的尸毒,现在变得连女人也不敢碰,所以才故意冷淡我,让我伤心,自己跑这儿来找死--这个混蛋,该挨千刀的混蛋,为什么不跟我说这些,为什么?” 她笑着笑着,却又嚎啕大哭起来。 泪水在火光下,好像珍珠那样噼里啪啦的滚落。 泪水,不但减轻了她大哭时的痛苦,也促使她的脑细胞迅速活跃起来,终于想到东洋人,为什么要千方百计的,吸引方圆来这儿了:他们,要活捉方圆。 他们知道,方圆对他们极感兴趣的黑暗世界,有着不一般的关系。 他们希望,能通过方圆,来搞清楚那些不明生物的存在,继而从中找到他们所渴望的东西。 他们不在华夏对方圆下手,那是因为他们很清楚:在华夏,没有谁能把备受关注的方圆,带到境外。唯有让他自己远离华夏,来到这个鬼地方,才有可能抓住他。 还有就是,东洋人看中秦摘花手中那把昆仑陌刀,也肯定知道这把刀,在对付黑暗世界不明生物时,能起到关键作用。 东洋人肯定很有信心,唯有在华夏境外,才能得到昆仑陌刀,并带回去,以他们当世最先进的煅刀技术,复制出更多的陌刀。 水暗影还知道,方圆铁定会来找她。 可就算她知道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就算那个混蛋,能把水水姐救出去,但他能解开她所中的尸毒么? 水暗影在被丰田秀敏捆起双手时,就已经看到自己手腕上的皮肤,已经变成了惨青色--她的全身,包括她那张本该能迷倒世间所有男人的脸蛋,也变成这样了。 当美丽不再,从来都为自己无敌魅力而自豪的水暗影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吼!” 就在水暗影痛哭时,一声大吼炸雷般响起。 下意识的,水暗影抬头看去,就看到一道刺眼的闪电,嘎然掠过黑暗。 第469章:你是不是特恨我? 秦摘花全身都是血。 大部分都是他自己的血,倒是那张有些猥琐的脸上很干净,所以才能让水暗影在泪眼朦胧中,也能看出他的样子。 刀光闪过时,一颗长满了白毛的头颅,滴溜溜的旋转着飞起,落向了左侧身边的深渊中。 在他的左侧还有一个人,同样浑身是血,左腿都有他自己的白骨,从裤管里刺了出来,要想站住,唯有左手扶着秦摘花的肩膀,才能挥起右手中的军刺,刺向迅疾扑向他的白毛僵尸。 这不是铁辽。 水暗影好像记得,当她跟铁辽等人会面时,这个长相有些腼腆的年轻人,自我介绍说是姓张,叫张鹏。 张鹏,一个在华夏国内很大众化的名字,一个年仅二十四岁的帅小伙,在看到水暗影后,就像所有第一次看到她的男人那样,被她惊人魅力给震的呆愣下后,就满脸通红的垂下了头,再也不敢看她一眼。 为此,水暗影还得意过--毕竟美女也喜欢帅哥为她而害羞不是? 可现在的张鹏,却不再有哪怕一丝丝的帅气样子。 左腿骨折、全身上下至少十几处重伤、子弹打光后唯有用军刺跟僵尸血拼的张鹏,此时比厉鬼还要恐怖几分。 就在秦摘花一刀斩断一个白毛僵尸的脑袋时,张鹏也反手一刺,狠狠刺进一个从左后方扑过来的僵尸胸口。 不过他知道,军刺无法杀死这些恶心东西,所以在回缩军刺的同时,完全靠血肉来相连的左腿,随着他一声凄厉到人骨子里的吼叫,狠狠鞭打在在僵尸脑袋上。 砰的一声大响中,那个僵尸就像风筝那样,被张鹏狠狠鞭打下了深渊。 但更多的惨淡白影,却从黑暗中扑出来,扑向他们俩人。 “走,秦老七,你特么的快走,不要管我,去做你自己该做的事!” 傻呆呆看着这俩人片刻后,水暗影忽然不顾一切的疯狂挣扎起来,大骂着:“张鹏,滚,给我滚得远远的!” “水、水--我来救你!” 此时已经因剧痛而产生幻觉的张鹏,才不管水暗影在嘶吼些什么,只是松开秦摘花的肩膀,右腿在地上砰砰的跳着,拎着军刺蹦了过来。 “张鹏,回来!” 秦摘花再次一刀,斩掉了一个白毛僵尸后,蓦然大喝。 张鹏却什么也听不到了,甚至连军刺落在了地上也不知道,只是倔强而固执的,单腿跳着,蹦向水暗影。 他希望,在他咽下最后一口气时,他能把水水姐放下来。 几个白毛僵尸,马上就嘶嘶怪叫着扑向了他。 但却有人大喝一声:“让它们站住!这个人,交给我!” 那些北朝人,在东洋人面前,委实很听话,立即就发出了奇怪的音律声。 几个进攻张鹏的白毛僵尸,马上就舍他而去,扑向了秦摘花。 “张鹏,走,走,姐姐求求你了,快走,好吗?” 水暗影不再哭泣,红肿的双眸中,满是恳求的神色。 “别怕,我会救你,会救你的。” 张鹏喃喃的说着,继续往前‘走’,一个人却挡住了他的去路。 这是个真正的人,正是丰田秀敏的手下,佐藤君。 张鹏就像没看到佐藤已经深吸一口气,慢慢举起了右拳,脸上露出了残忍的笑容,依旧往前‘走’。 “你去死吧。” 等张鹏自己‘走到’佐藤右拳最合适的爆发点后,佐藤很温柔的说了句,右拳砸出。 水暗影屏住了呼吸,瞪大了眼睛,才能清晰的看到--佐藤一拳,就狠狠打在了张鹏的喉结上。 喀的一声脆响,那个很容易害羞的年轻人,头就以奇怪的角度,猛地后仰,垂在了自己的背上。 然后,就像一座山那样,轰然倒塌在了地上。 “不许动他的尸体,我要摆放在这儿,让那些幸存的华夏人,看看来救人的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惨烈下场。呵呵。华夏人真得很蠢的,看到他们同伴死的这样惨后,才会激发他们的怒气,拼死也会来救你的。” 佐藤呵呵轻笑着,说出这句话时,已经回头看向了水暗影。 水暗影没有哭,只是痴痴看着双眼已经瞪出眼眶的张鹏,就像在瞬间失去了生命。 “我草你们的妈啊!” 张鹏的惨死,彻底让秦摘花失去了理智,竟然舍下那些白毛僵尸,不管不顾的扑向了佐藤,要跟他同归于尽。 始终站在火把下的丰田秀敏,却像没看到这极其凶残一幕那样--在秦摘花出现后,就一直盯着他手中的那把昆仑陌刀,双眸发光。 这个骄傲的东洋女人,一直以为她所持的武士刀,才是当世的神兵利器。 可在见识到力气基本已近衰竭的秦摘花,仍然能轻易斩断那些白毛僵尸的脑袋后,才清晰的意识到:这才是真正的神兵利器! 无论东洋的煅刀术有多么的先进,但终究是从中原学到的。 真正的神兵利器,仍在华夏神州! 但很快,她就能拥有这样的神兵了。 她决定,亲自出手,夺过秦摘花手中的昆仑,再用最快的速度送回东洋、 就在丰田秀敏张嘴,要喝退佐藤时,却忽然听到背后的水暗影,凄声嘶吼:“昆仑,不出关!!” 昆仑不出关? 丰田秀敏还没有来得及想到这五个字,所代表的含义,就看到已经扑向佐藤的秦摘花,疾速扑上的身子,就在半空硬生生的凝滞了下,接着陌刀下斩。 当他做出这个动作时,丰田秀敏才豁然省悟,大声喝道:“拦住他!” 但她喊的有些晚了,距离秦摘花最近的佐藤,看到他忽然斩向地面后,本能的变成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沙比:他这是要砍谁呢? 等佐藤听到丰田秀敏的大喝声,才终于醒悟过来时--秦摘花已经借着陌刀斩在地上迅速反弹的弹力,整个人就像一颗陨落的流星那样,在黑红色的黑暗中一瞬而逝,跌入了看不到底的深渊中。 水暗影那声歇斯底里的嘶叫,就像一道闪电那样劈醒了秦摘花,使他在电光火石间,发现丰田秀敏望着昆仑陌刀时的贪婪,立即意识到人家对这把刀的渴望,要远远重过他的命。 然后,他就做出了这一生内,最正确的决断,连人带刀扑下了深渊中。 深渊有多深? 丰田秀敏不知道,甚至连那些北朝人也不知道--那是地震后形成的裂缝,有水存在。 “废物,快去找那把刀,不惜一切代价!” 丰田秀敏低喝声中,迅速回头看向了水暗影。 水暗影则抬起头,看着漆黑的岩壁,悠悠的问道:“你现在,是不是特恨我?” “谈不上有多恨你。” 方圆看着站在眼前,到背着双手背对着自己龙头,想了想才说:“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可能也会这样做。毕竟,有些事,总得需要有人来做,有人牺牲。” “你能这样说,我很欣慰。” 龙头说着,缓缓转身看着他:“那你现在,是不是可以原谅夜搜魂,再也不用她全脱了跪在你面前,向你赔礼道歉了吧?” “呵呵,其实我在塔希科雪原上,跟陈断玉说这句话时,是在放屁。放屁,是当不得数的。” 方圆笑了笑,说出了自己的真心话:“再说了,被你逐出七杀手后,我才知道外面的世界,原来是这样大。” “外面的世界确是很大,包括你要去的那个地方。” 龙头说:“可我不希望你去那儿。” “你担心我会死在那地方?” 方圆问。 龙头坦诚的点了点头:“是的,你要是真死在那儿,这对华夏来说,都是一个无法估量的损失。所以,你不能去。” 方圆没再说话,只是看向了周围。 东北边境的午后,天蓝的让人感到窒息,朵朵白云飘在天际,看不到一丝丝的污染。 足足有一个排的战士,手持微冲,所有的枪口,都对准了方圆。 只要龙头一声令下,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扣下扳机,把圆哥打成马蜂窝。 “我必须去。” 从这些年轻的脸庞上,缓缓扫视一遍后,方圆才看向了龙头:“我知道,你不敢杀我的,最多,也就是打断我的腿。可我告诉你,就算你把我的腿打断,我爬,也得爬到那地方去。” “水暗影,在等我。” 方圆看着龙头的眼睛,低低的说。 龙头花白的眉梢,微微挑了下:“或许,她已经死了--我要为此负全责。因为我,没有及早发现这是个圈套,所以才派那么多优秀的孩子,去飞蛾扑火。” “就算她死了,她的鬼魂,也肯定在那地方漂浮着,希望能看到我,才会安息。” 方圆说着,走向了龙头。 脚步不停,擦着他的肩膀,走向那些拦住去路的战士,依旧淡淡的说着:“龙头,水暗影是你的干女儿,我想你该比我更清楚,她现在是什么想法--不管她是死,还是活。” “我、我不清楚,我从来不曾知道过她的想法。” 龙头头都没回,却缓缓举起了右手。 拦住方圆道路的那些士兵,马上就把枪口对地,迅速闪开,列队。 “你就这样去,孤家寡人的?” 龙头这才转身,看着方圆的背影,轻声问道。 “你该为我准备了向导--因为你知道,你根本拦不住我去那边,所以只能提前为我做好一切准备。” 方圆回头,看着龙头又笑了:“我说的,对不对?” 在明媚的阳光下,他的牙齿是那样的白,整齐,笑容连阳光都失色,还带有罕见的纯真。 “华夏民族能傲立东方五千年,就是因为总有子孙,圆死也要去做一些事。” 龙头用唯有他自己才能听得到的声音,喃喃自语了句后,才点了点头:“对。” “再见。” 方圆抬手摆了摆,接着转身,顺着有些坑坑洼洼的盘山路,快步前行。 有风。 吹在他的脸上,夹杂着的小土粒,有些疼。 他不管,只是看着前方的山角处。 他的向导,应该就在山路的拐角后面。 第470章:劳拉得意的风水布局 “夏总,请。” 车子刚停在方圆家的胡同口,漠北北就赶紧下车,抢先打开了车门。 “嗯--漠北北,你不用这么客气的,我也不是帝皇集团楼总那样的大人物。” 夏小韵在探出一条修长的腿子款款落地时,犹豫了下看向了漠北北。 穿着一身黑色职业套装,半高跟小皮凉鞋的漠北北,愣了下赶紧摇头:“夏总,这是我身为秘书的职责,应该这样的。” “呵呵。” 夏小韵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但俊俏的小脸上,却浮上了满意的神色。 说实话,当初受方圆‘所托’,把漠北北从公关部调到自己身边当专职秘书时,夏小韵心里还是很不高兴的。 无他,漠北北太漂亮了。 不仅仅是漂亮,关键是她形象气质都特单纯,让人看到她的第一眼,就会想到冰山上的雪莲,本能的就会对她生出一种好感,愿意跟她在一起。 如果夏小韵是那种脑袋大脖子粗的大老爷们儿,能够有这么水灵单纯的小秘书,时刻在身边追随,那么她肯定会精神旺盛-- 关键是,夏小韵也是女孩儿啊。 尽管她的相貌身材,也不次于漠北北,可遭受过太多的磨难后,使她眉宇间本能的,多了一抹淡淡的哀愁。 无论多么漂亮的女孩儿,心中有解不开的疙瘩时,就会释放出一种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的‘负能量’,觉得这个世界一点也不美好,从而影响了她的美丽,气质,这是肯定的。 可漠北北,却是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儿,举手投足间,都能透出人世间最迷人的纯真,让人情不自禁的关注她,从而使她身边的夏总,黯淡了许多。 毫无疑问,当秘书在某些方面能压过老板的话,那就多少有些‘功高盖主’的嫌疑了。 没有哪一个老板,喜欢一个比自己还要优秀的同性小秘书,就像那些大腹便便的老板,身边秘书不可能是个南韩偶像影星那样的小白脸。 更何况,这小丫头片子,貌似跟夏总喜欢的男人,关系还不一般呢? 所以,在漠北北担任自己的专职秘书后,夏小韵心里就有些别扭,却又碍于方圆的托付,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漠北北单纯是单纯了些,却是相当聪明的,在察觉出夏总对她很冷淡后,立即意识到问题出在了哪儿,马上一改在公关部时的妆扮。 那时候的漠北北,秀发披肩身穿小短裙,脚踩九寸细高跟性感小皮鞋的样子,哪怕只是静静站在那儿不动,也能让男人对她想入非非的。 现在,却换上了比较‘中庸’的衣裳,更是把一头长发挽起,抹掉了让人心动的飘逸。 更是在随时随地的,懂得收敛自己的‘光辉’,尽可能突出夏总的存在感。 夏小韵又不是瞎子,更不是真得脑残,当然能发现漠北北来到自己身边后的变化,猜到她心里是怎么想的了。 对此,夏总很满意,刚认识漠北北时就本能产生的抗拒,也一点点的消失。 尤其是漠北北无论在公司,还是在外面,都相当的低调,安分守己,懂得她只是给靠夏总混饭吃的打工仔,才能时刻表现出对夏总的尊敬,知道自己该做哪些事。 就像现在,当踩着细高跟小皮鞋的夏总,袅袅婷婷的下车后,漠北北马上就接过了她手中的小包包,看似很随意的退后一步,站在了她身后,突出了伟大的夏总。 用欣赏的目光看了眼漠北北后,劳拉走过来,指着胡同口刚栽种上的两棵龙爪槐(简称龙槐)说:“夏总,这是我让人栽种的,还算应景吧?” 抬头看着那两棵很是张牙舞爪的龙槐,夏小韵点了点头,迈步走进了胡同内:“嗯,有了这两棵树后,给这条狭窄的胡同,算是平添了几分生气。劳拉,做得不错,看来你在华夏风水布局方面,也算是小有心得了。” “夏总,您夸奖了。” 劳拉有些得意的笑了下,用上了敬语。 她跟夏总都没发现,走在后面的漠北北在看到那两棵龙槐后,眉梢却微微一挑,散出讥讽的神色。 龙槐,确实一种造型很不错的绿化植物,但在华夏风水局中,却不是适合栽种在胡同、门前的‘应景树’。 槐,无论它是什么样的槐树,都无法改变它的名字中,带有一个‘鬼’的现实。 槐属阴,如果某家门前左方位有槐还算勉强可以,因为那是青龙位(格局左青龙,右白、虎的说法),而槐树造型又有些张牙舞爪,跟龙形算是很形象。 但如果是种在门右边的白、虎位,那就犯相了:自古以来就有龙虎斗的说法,一条龙占据白、虎位,它能愿意嘛,肯定会斗个不亦乐乎,影响到风水,继而主管院主人家的男丁不好。 槐树在风水局中,还有一个说法,那就是跟桑树(桑与丧同音)、杨树(号称鬼拍手,在秋风乍起的晚上,杨树叶子哗啦啦的响,很像鬼在拍手)等其它几种树,号称五鬼之木。 不过近来才对华夏风水术有兴趣的劳拉,却不知道这些,只是出于西方环境布局的喜好,自作主张的栽种了这两棵龙槐,更为受到夏总的夸奖,而沾沾自喜。 有鬼守门--来自西北某个黑暗世界、本性属于阴的某人,很喜欢。 方家原本两扇由门板打造的斑驳木门,也被换上了白金色的不锈钢大门,上面描绘着两条盘旋腾空的龙形图案,门环位置,更有两个相貌狰狞的吞金兽(应该是貔貅),样子虽然狰狞可怕,但却能营造出一股子威严的气势。 这两扇大门,自然也是劳拉的手笔(方家的装修,可都是小黑妹一手拍板说了算的,至于花多少钱,有夏总掏腰包呢)。 劳拉的‘苦心布局’,当然也获得了夏总的再次夸奖。 可漠北北,眉梢间的讥讽之意,却更加的浓厚了。 吱嘎的一声轻响,劳拉打开了不锈钢白铁门:“夏总,请--因为时间有限,施工这几天可是白黑都加班的,总算在今天清晨才干完,工人们都很劳累,我答应他们先去休息,等下午再来彻底打扫一遍的,所以卫生还有些乱。” 其实不用劳拉结实,夏小韵在走进胡同时,也看到地上有些撒落的花木枝杈、瓷瓦碎片,铝合金下脚料等。 “没事的,反正只要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短时间能住进来而不对人体造成伤害,就可以的。” 夏小韵很大度的点了点头,迈步走进了方家大门内。 现在的方家,跟夏小韵前些天来时的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变。 根据潘龙语大师所说的那些,劳拉在装修时,对方家任何的建筑,都没有擅动。 只是把原先那些极其破旧的木质门窗,都换成了茶色的玻璃门窗,包括厨房在内的所有房间内,都吊上了天花板。 院子里更是铺上了红色花砖,蹲放上了几盆大型盆景花木。 劳拉牢牢记住潘大师那句‘决不可破土动工’的话了,所以哪怕是栽花木,也没敢在地上铲一铁锨土,索性直接用了大型盆景。 经过劳拉数天的辛苦,原本有些残破萧索的方家,立马焕发出了生机勃勃的现代都市气息,这让夏小韵无比满意,连连点头后问道:“家里原本那些旧家具等东西呢?” “包括那些旧了的衣物,都已经清扫出去了。” 劳拉走到夏小韵身边,看着西厢房门前的那个石桌,有些遗憾的说:“本来,我也想把这东西给弄出去的。可--或许是因为这东西在这儿蹲放年代太久远,自己‘扎根’了吧,七八个装修工人,竟然没有撼动它,又不能破土,所以只能留下。” “留下也好,这石桌看起来也有些年代了,很有股子历史感,也算是跟旧庭院相得益彰吧。” 夏小韵说着随意的回头,就看到漠北北站在院门外,正一脸好奇的样子,打量着方家院子里,就笑了笑说:“漠北北,进来吧。” “哦。” 漠北北答应了一声时,夏小韵已经回头走向了石桌那边。 “那些家伙,连石凳上的鸡骨头都没有打扫干净。” 劳拉说着,正要抢先走过去打扫一下时,却听到背后传来一声夹杂在痛苦的轻叫声:“哎--呀!” 夏小韵俩人赶紧回头,就看到正要走进院子里的漠北北,已经一手扶着门框,小脸煞白,秀眉紧皱的蹲了下去。 “怎么了?” 夏小韵连忙走了过去。 “不、不小心被铝合金给刺了一下。没、没事的。” 蹲下去的漠北北,颤声说着,右手伸向了左脚,缓缓坐在了门外,脸色苍白的吓人,小嘴大张着好像随时都能咽气,更有冷汗从光滑的额头,下雨般的落下。 “啊,我看看你伤到哪儿了!” 劳拉可是打打杀杀惯了的,对于漠北北此时表现出的样子很熟悉,这是身受重伤后,才会表现出情况,连忙抢步上前,挽住了她的左臂,想把她搀扶到石桌那边。 “啊--别、别动我!” 漠北北忽然尖叫一声,身子后仰,重重摔倒在了门外。 她在摔倒时,夏小韵俩人才看到,她左脚下有鲜血,从凉鞋中淌了出来,一根钢钉大小的铝合金,就插在她秀足跟鞋底中间。 夏小韵这才发现,左院门下方,有一小堆铝合金下脚料,看来漠北北在走进来时,只顾欣赏院子里的‘风景’了,却不小心踩到了下脚料,刺伤了脚底板。 只是,这孩子简直是太脆弱了,就是被扎了下脚心而已,血流的也不是太多,怎么搞得好像被ak-47给狠狠来了一梭子,随时都会毙命样吓人? “对、对不起,我、我有些晕血。” 就在夏小韵被她极为夸张的反应,给吓的不知所措时,已经摔倒在门外的漠北北,把鞋子里的‘钢钉’拔了出来。 第471章:开花结果水浇灌 漠北北好像也意识到自己受伤后的反应,着实有些夸张了,连忙拔、出铝合金下脚料,紧咬着嘴唇左手撑地,翻身站了起来。 晕血,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 尤其是女孩子,在自己受伤后,更是会被吓得面无人色,心跳骤然加速,眼前发黑,全身发冷,搞得好像大限将至那样。 “哦,快,快进来,坐下让劳拉给你包扎一下伤口。” 夏小韵当然也知道‘晕血’现象的存在,不过她可没想到漠北北的反应,会这样吓人,赶紧让劳拉搀扶她进来时,脑海中却浮上了她刚才的样子:那么单纯清秀的小脸,在推开劳拉时,竟然狰狞的是那样吓人,好像厉鬼那样。 我就不会--夏总得意的想到这儿时,劳拉已经过去搀扶住了漠北北的胳膊。 “劳拉姐、夏总,我、我不进去了。我这样子,会影响你们参观新居的心情,我想,我还是去医院包扎下吧。” 依旧脸色苍白的漠北北,拒绝了劳拉的搀扶。 不管是劳拉,还是夏小韵,都能看出漠北北其实被刺的不是太严重,只要用酒精棉清洗一下,再包上一层纱布,很快就能好了。 不过,现代人的小命,可是格外值钱的,哪怕是被猫爪子抓破了,也得赶紧去医院打狂犬疫苗之类的,更何况漠北北的脚心,又被金属给刺破了呢? 所以呢,必须得去医院打破伤风。 “好吧,那我让劳拉送你去。” 夏小韵点头,正要吩咐劳拉时,漠北北却又说:“不用了夏总--对不起,夏总,我刚才让您看笑话了,对不起!” 说着,她就弯腰给夏小韵深深鞠了一躬,随即转身一瘸一拐的快步去了。 女孩儿,尤其是像漠北北这么漂亮的女孩儿,无论她出身有多么的贫贱,但她肯定很骄傲。 骄傲的女孩儿,却在老板面前出了那么大丑,表现出那么‘不堪一击’的脆弱,这对她来时是一个相当大的打击。 会觉得愧对夏总提拔她当贴身秘书的厚爱,自觉没脸再呆下去,更不想被劳拉相送,这才弯腰道歉后,转身走了。 唉,女孩儿晕血,无论有多么的狼狈,也不是她的错不是? 如果这时候夏小韵非要让劳拉送她去医院,或者让她继续留下,那对漠北北来说,好像是在故意打击她的自尊。 所以这时候让她自己掩面离开,反倒是最合适的了。 “劳拉,等会儿们给漠北北打电话,让她在家休息两天吧。” 目送一瘸一拐的漠北北,快步走出方家胡同后,夏小韵才轻声嘱咐劳拉。 “好的,夏总,我记住了。” 劳拉点头应允,除了为漠北北的脆弱感到好笑之外,也有些歉意:我该让那些工人们,把卫生打扫干净来着,要不然也不会伤到她。 漠北北的忽然受伤,多少影响了夏总参观新家的心情。 却不是太严重,毕竟她只是受了点很正常的轻伤罢了,所以在劳拉开始岔开话题后,心情就迅速恢复了:“夏总,你仔细看看呢,如果哪儿不满意,我下午再让工人们返修。” “已经很不错了,尤其是这两扇白金色的大门,看起来就让人心里舒坦。” 夏小韵微微一笑,伸手轻抚着门上的团龙图案,若有所思片刻后,才喃喃的说:“但愿有一天,你能翱翔九天,肆无忌惮。” “银底金龙?” 潘龙语午后小睡醒来后,走上山巅看向东北方向,刚抬起头,脸色就是猛地一变,哑声说:“还有双鬼拍门!这、这是谁在瞎胡闹!” 跟在潘大师身边的李子,也赶紧抬头向东北方向看去--可除了能看到那些被隐隐灰雾笼罩的高楼大厦外,却是啥也看不到,只好低声问道:“大师,什么银底金龙,双鬼拍门?” “胡闹,胡闹,简直是乱弹琴!” 潘龙语没有回答李子的话,喃喃说完就闭上眼,左手五指伸出,飞快的掐算着什么。 李子不敢再问啥了,只是出于潘龙语神色不对劲后的本能反应,右手伸进了西装诶,握住了枪柄,转身,双目凌厉的扫视着四周环境。 站在梨花山的最高处,不需要费太大的力气,就能‘综观全局’,能看到附近几个山头上,到处是绿叶掩映的梨树,偶尔会有鸟啼声从树梢上响起,却是一个人影也没有。 李子确定没有任何危险迹象后,这才微微松了口气,缩回了握着枪柄的右手。 数天前,潘龙语就来到了梨花山,算是祭奠他的徒弟老刘。 当时有楼宇湘等人陪同。 不过当晚,楼宇湘就赶赴了明珠,去主持一桩很重要的生意去了。 潘龙语却没有走,而是跟李子开始清理被烧毁的小道观。 本来,李子是不想让潘龙语这么尊贵的大师,做这种粗活的,就提议雇佣附近村民来帮忙。 潘龙语却不同意,说唯有他亲自动手,才能让已经归位的徒弟,感受到来自老师那浓浓的呵护之情--俩人足足用了三整天,才算把小道观清扫干净。 潘龙语跟李子说,他得在这儿小住七天,算是给为国捐躯的学生守灵了。 对于潘龙语的决定,李子当然不会有任何意见,只是通知了上级领导,要求派遣足够的人手,飞速赶来唐王,暗中保护潘大师的安全。 小道观虽然被大火焚毁,不过靠着断壁残桓,只要蓬上一些树枝,再割些青草来铺在地上,在这个初夏季节的晚上,还不是太冷的。 更何况,潘龙语这么大年龄了,都能在这种环境下‘守灵’,血气方刚的李子,委实没理由受不了。 可他真搞不懂,上午时还神色轻松的潘龙语,在午睡过后信步来到山巅上时,为什么会说银底金龙,双鬼拍门之类的话。 李子自信他的眼神很好,可他快把眼珠子瞪出来了,也没发现有啥金龙,双鬼的。 大师,就是大师,不是我辈凡人能相比的。 就在李子看着潘龙语飞快掐算的左手五指,感慨万千时,大师动作停住,缓缓睁开了双眼,接着长长吐出了一口浊气,才说:“万幸,万幸,定宅神器,还没有被挪走,要不然方天明十数年前所做的努力,可就付之东流,方圆本次东北之行,也是有去无回了。” 看到潘龙语轻松下来后,李子这才小心的问道:“大师,您能跟我说说,这是怎么回事吗?” “呵呵,当然可以。” 潘龙语笑了笑,随即矮身坐在了一块石头上,又跟着叹了口气:“唉,方家这小子,还真不让人省心啊。” “您是说方圆吗?” 李子也坐了下来:“这些天,他又做什么事了?” “他不在唐王。” 潘龙语的解释,却多少有些答非所问。 李子兴趣更浓了:“大师,据我所知,咱们在梨花山的这些天,您可从没跟外界联系过,那您是怎么知道方圆不在唐王了呢?” “杀星变幻。” 潘龙语抬头,看着还算蓝的天空,说:“我们来山上的第一个晚上,杀星南移,跟南方九龙柱很近,却又在那儿孟浪一番,让花盛开,从而会品尝到果实滋味,由水浇灌后,形成花开脚下,果实在其中,水从头上来的桃花格局,更加深陷桃花劫--灰头土脸,自找麻烦。” 李子更蒙了。 他能判断出潘龙语所说的杀星,就是方圆。 杀星南下,这就证明方圆离开了唐王,去了一个有九龙柱的地方。 什么地方才有九龙柱? 李子不知道。 花盛开--盛开的花儿,又是指的谁? 李子同样不知道,仅仅能确定那朵盛开的花儿,不是夏小韵:当初在离开方家时,夏小韵可是郑重其事的说,她要花盛开的。 但她那个花盛开,却是特指跟方圆的并蒂彼岸花开。 很明显,依着方圆当前的状况,是无法跟夏小韵上演并蒂花盛开的浪漫桥段。 那么,潘龙语所说的花盛开,就不是在说她。 品尝到果实的滋味? 花开了,很可能会结果--难道说,方圆在靠近九龙柱的那个地方,跟某个女人孟浪一番后,导致那女人珠胎暗结,怀了他的宝宝? 可为什么,还要由水浇灌呢? 花都开了,果实也品尝到了,还用浇水么? 男人,不都是提上裤子就不认账的家伙? 搞不懂,真得搞不懂。 李子脑子有些疼,下意识的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却没奢望潘龙语会给他解释清楚。 高人们说话,一般都是云里雾里的让人自己去悟,这才能彰显他的高人本色。 很明显,潘龙语也没打算给李子说清楚,继续说道:“杀星现在又临东北,本来可以安然无恙返回的,可自身大本营,却被别人的一番好意,给破坏了方天明预留下的风水格局,造成双鬼拍门,银底金龙的大忌。” “尤其是,金龙要跟吞金貔貅相处,那是大凶之兆啊。” 潘龙语徐徐说道:“万幸的是,方天明布下的定宅神器够深,再加上那个女子又忌惮老夫所说的那些话(不能破土动工),所以才能依旧镇住风眼,让天罡十六杀邪阵阵势不乱,挡住妖邪入内,从而确保他的安全。” “但无论怎么样,杀星本次东北之行,都将遭受一定的大磨难--唉,原本可以平安归来的。” 潘龙语轻轻叹了口气时,再次抬头看向东北方向,久久的沉默不语,花白的眉梢却越皱越紧,就在李子刚要问什么时,却又霍然松开,哈哈大笑起来:“哈,果然如此,果然如此,她已经堕入凡尘,无法自拔了!” 李子被潘龙语这老神棍给彻底唬傻了,喃喃问道:“这、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好事,好事,当然是大好事!” 潘龙语说着,又开始飞快的掐算起来。 这次掐算的时间很快,也就十几秒钟就拢起手指,问李子:“你现在能联系到你的领导吗?” 第472章:向导竟然是道姑 李子肩负着保护大师安全的重任,领导在委派他任务时,特意嘱咐他:只要你觉得有必要,随时都可以联系我。 现在潘龙语问出这个问题,李子马上就拿出手机,说:“我这是军事卫星加密电话,随时随地,都能向领导汇报工作。” “好,那麻烦你告诉你领导,让他想方设法,暂缓方圆北行步伐。” 潘龙语想了想,才说:“拖延的时间也不是太久,只需一个晚上就可以了。” 李子马上就联系到了领导,把潘大师的意思汇报清楚了。 虽说李子知道潘龙语是国宝级的大师,他的话绝不许任何人质疑,但在给领导打电话时,还是想验证一下。 比方,潘大师所说的杀星方圆,真去了东北方向? 如果方圆没去的话,那么领导在听完他的汇报后,肯定会有所疑问,说不定会跟潘龙语直接通话,搞清楚咋回事。 但实际上,领导在李子汇报完后,却简单的回答说他知道了,马上照大师的意思去做。 领导的回答,确凿的证明了,潘龙语说方圆去了东北的话,是正确的。 可他,大师在怎么看出来的? 这又不是晚上,下午的太阳明晃晃的,去哪儿看星星呢? 好像知道李子心中在想什么,潘龙语笑了笑,才解释道:“要想断定杀星去了哪儿,也不一定非得在晚上。” “那您是怎么看出来的?” 李子恭敬的问道。 “不是看,而是感觉。” 潘龙语回答说:“确切的来说,是算。能算出你看不到的气场。就像我现在能看到,那个至邪之物,已经开始启身去跟方圆汇合了。” 李子现在算是潘龙语的绝对心腹了,当然知道那个要想把夏小韵取而代之的至邪之物,目前就隐藏在神通快递集团。 那么,她现在要去东北方向,跟方圆汇合,只要及时通知夏小韵,彻查公司总部谁人离开唐王,去了东北,那不就查出她是谁了? “不能这样做。” 潘龙语脸上的笑容消失,不等李子提出这个建议,就说:“她的存在,改变,是即将来临的大灾难中,最大的变数--可以说,她的一念之间,就能左右整个灾难的发展。幸好,她太过贪婪了,想成为正常人,像正常人那样,能拥有爱情。” “您是说,那个不明生物,爱上了方圆?” 李子小声问道。 “她贪婪心起后,也只能爱上那个小子。” 潘龙语说:“不过目前看来,也只能算是正在进行时吧。至于她能不能被那小子彻底的掳获,还得看那小子的本事。成功了,灾难威胁大减。失败了--我现在也不敢妄断。” 李子兴趣更大:“如果成功的话,她会变成正常人吗?” 这么简单的问题,潘龙语却着实愣了下,才缓缓说道:“功成--身退。” “功成身退?” 李子茫然:“您是说,灾难消失后,她还会再回那个黑暗世界内?” “她既然入世,就再也没有回去蛰伏的道理了。唉。” 潘龙语轻轻叹了口气时,却没有算到李子真想掏出枪来,抵在他脑门上,逼他说人话,能不能别这么云里雾里的让人去感悟,搞得脑门子疼。 为转移对潘大师的不满,李子岔开了话题:“您刚才还说,双鬼拍门,银底金龙,吞金貔貅等术语,又代表了什么呢?” “双鬼拍门,是指方圆胡同门前,忽然多了两棵性属阴的树,这对正常人来说,没有半点好处,主男丁有灾。所谓的银底金龙,吞金貔貅,则是特指方家的大门格局,也是乱世之兆。” 潘龙语解释道:“这样做的人,本性是很不错的,也知道金龙,貔貅在华夏古文化中,都占有极高的地位,起到了辟邪作用。但却不知道,金龙不是翱翔于九天云外,就是劈浪于东海,所以底色最好是黑色(黑色属水,龙喜水)。” 但劳拉却用了银白的底色。 银白色虽然也象征着水,但却是冻住的冰--金龙再厉害,在被冰冻住后也无法腾空。 尤其身边还有吞金貔貅,正张开大嘴的,永不停歇的吞着金龙的财气,导致要挣出冰冻的金龙,力气越来越小,最终会被彻底的冻死,从而让大门彻底失去了护院的功能。 这才能让妖邪肆意进院,但幸好有天罡十六杀邪阵在正常运转,把妖邪鬼祟拒之门外。 “潘老师,我能打个电话吗?” 听完潘龙语的解释后,李子小心的问道。 他实在忍不住,想知道方圆家,是不是真像潘龙语所说的这样。 尽管,他这个要求,很有质疑老潘的嫌疑。 潘龙语才不以为然,笑着点了点头。 李子马上就拨通了电话(他请求调来的人,一部分在梨花山附近,一部分却是在老城区,直等老潘平安离开唐王后,他们才会撤离)。 李子通话的时间不长。 但在扣掉电话后,却马上站起来,对潘龙语恭恭敬敬的深施一礼。 方圆直起腰板来时,才发现总共有七个道姑。 所有的道姑,都戴着竹篾编制的大斗笠,有黑色的轻纱垂下,挡住了面孔。 再加上她们都穿着淡青色的道袍,白色绑腿,麻耳布鞋,右手臂弯处竖着相同的拂尘(又称拂子、麈尾,就是用兽毛、麻等扎成一束,再加一长柄,用以拂除蚊虫,称为拂子),所以在方圆眼里,个个都是同样的仙风道骨出尘气质。 由不得,他不肃然起敬,赶紧给七位大道爷(道姑也可以自称道爷的)深施一礼,以表示他黄河水般滔滔不绝的敬仰之情。 更何况,他已经知道这七位道姑,就是他本次北朝之行的向导呢? 他又不给人家导游费,深施一礼略表存心也是很正常的。 最多也就是纳闷:龙头怎么给他安排七个道爷当向导。 “你就是方圆吧?” 就在方圆心中纳闷时,为首的道姑说话了。 “是,小子正是方圆。” 方圆连忙又微微弯腰,一副标准尊老爱幼的嘴脸。 没办法,他虽然看不清这位道爷的模样,却能从她说话时的苍老声音中,听出她至少得有六十岁了。 就算不是向导,她这个年龄,也差不多能当方圆的奶奶了,自称小子也是很应景的。 “我是北乡慈悲观的了缘,这次受邀率队前往北朝百年名观金乌观论道,恰好走平安南道,你可以随我们走,不会有人怀疑你的。” 了缘道长的年龄虽然大,不过声音却很慈祥,让人很容易就能想到家里那位坐在藤椅上晒太阳的老奶奶。 “是,多谢道长。” 方圆再次弯腰点头,恭声答应。 北乡慈悲观,是东北某处的著名道观,千百年来一直都是香火鼎盛,历史上出了好多个有名的道长。 更有一位道长,在百年前去了北朝,在那儿修建了金乌观,给那些苦比的当地人,带去了福音,让他们哪怕是饿死时,也是笑着撒手,才能贡献出手中的土豆…… 因为这层渊源,所以每隔三年,金乌观都会有‘母观’的主持道长,去那边参加为期一个月的论道。 哪怕是在战争年代,也没有中断。 而且华夏、北朝两国也很支持这种文化交流,特意给慈悲庵、金乌两座道观,下发了免检通行证,但人数只能固定在八人。 跟随了缘道长前往北朝的其他六个道长,可不都是慈悲观的,而是由好多大大小小的道观主持组成的(大意是道姑多,名额少,所以大家只能轮流去)。 “虽说贫道带你跟向导混杂论道团中北去,犯了道教中欺骗戒律,但却是为我华夏排忧解难,自是另当别论。所以我们会给予你全力的支持,这一点你不用担心。” 了缘道长又说。 原来还真有个专门的向导,就混杂其中,我说龙头不会就这样让我自己去望南山那块儿瞎转悠呢。 也不知哪一个才是哥们的向导--听了缘道长这样说后,方圆下意识的抬头,扫了眼那些看起来一模一样的道长,咽了口吐沫,再次感谢:“请问道长,我们现在是不是就可以启程上路了?” “随时可以启程,主要是看你的意思。” 了缘道长好像笑了下,笑声无比的慈祥。 “好啊,那最好是现在出发,正所谓救人如救火的!” 方圆大喜,连忙点头。 确实,他现在恨不得插翅飞到望南山,把那个赌气自己找死还得连累哥们的臭娘们给抱回来,反反正正的给她几个耳光,再戴上套子--咳,祸害了她。 当然了,跟水暗影一起去望南山的,还有铁辽、秦摘花他们数十个人。 方圆却不担心他们:如果铁辽他们不能自己拼杀出来,还是干脆死在那儿得了,免得给华夏男人丢人。 “好,那我们现在就--” 了缘道长点了点头,佛子一甩正要说开路时,却看到一辆军用吉普车,风驰电掣般出现在了山角拐角处,就顺口说道:“稍等吧。” 方圆回头看去,就看到龙头从车上跳了下来,就对这边双手抱拳,深施一礼(抱拳行礼,是道家的规矩),才朗声说道:“了缘道长,请稍等,情况有所变化,看来你们的行程,得推迟到明天了。” “推迟到明天?” 不等了缘道长说什么,方圆眉头就皱紧了。 方才他还想肋生双翅,想争分夺秒的飞去望南山呢,没想到龙头竟然要说,行动要推迟到明天。 虽说方圆不知道水暗影他们现在的处境,却能推断出肯定无比糟糕的--就像掉进陷阱的兔子,结果能好得了吗? 随时,他们都有全军覆灭的危险,龙头却偏偏让他等到明天。 这真是岂有此理,难道你就不关心你干女儿的死活? “必须得推迟到明天,因为我刚得到情报,那边又派遣重兵去了望南山。” 龙头点了点头,低声说:“不把他们引开,你就无法接近那边。” 第473章:再见燕四道长 不明来历的数十个武装人员,忽然非法偷越入境,迅速入侵望南山地下古城后,那边最高层,当然会立即做出反应。 尽管他们知道这些人,是华夏特工,更知道东洋人早就精心安排了一个大圈套,但在双边没有撕破脸时,这件事绝不会捅到国际上去。 直白的来说呢,就是北朝假装不知道入侵者是华夏特工,只需调动足够人手,把他们全歼在望南山地下就是了--事后,他们照样能笑呵呵的,跟华夏大哥伸出手要饭吃。 这就是典型的当面笑呵呵,背后捅刀子下狠手了。 为确保把华夏特工必须一网打尽,原本守在北方边境线上的一个王牌特种团,已经在午后一点半时,乘坐军用飞机抵达了望南山,再次把封锁线向外扩展,几乎到了方圆二十公里之外了。 方圆足足二十公里的封锁线,恰恰把了缘道长等人的行走路线给封锁了。 同时,也给方圆要去望南山,平添了无法想象的麻烦。 他就算再厉害,可终究不是能上天入地的孙行者,要想突破敌人布下的天罗地网,势比登天还难的。 所以龙头得到消息后,马上就赶来通知即将出发的方圆等人,行动计划暂缓。 “给我一张详细的地图,我自己过去就行了。” 听完龙头的解释后,方圆皱眉想了想,伸出了手。 “你自己去那边?” 龙头也皱起眉头,冷冷的说:“方圆,你真以为,你自己能比铁辽他们数十人加起来,还要厉害?” “我可不会这样认为。我只是觉得,我必须得尽快赶去,多耽搁一秒钟,我就心里着火了,更何况是得等一个晚上?” 方圆的语气,也变得生硬起来:“更何况,现在我们都知道这是个圈套,目的就是想让我过去,那么他们绝不会在地面上阻拦我的。所谓增加重兵防守,无非是个幌子罢了。” “对你有所图的人,是东洋人,却不是北朝。” 龙头沉声说:“北朝增派重兵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绝不会放任何人出来,任何人进去。我们在那边的眼线,传回的情报中,只有四个字,就地格杀。” “哼,那他们也得有把我们就地格杀的本领。” 方圆冷哼声一声,还要再说什么时,却听一个轻柔的女声,从背后传来:“小居士,我觉得你该听从老先生的话。” 方圆敢发誓,这个轻柔的女声,是他有生以来第二次听到,却能感觉到无比的亲切。 第一次,是在京华的无名小山上,一个叫燕四的道姑,说出来的。 这次呢--方圆猛地转身看去,看看到一个道姑走了过来,抬手掀起了斗笠上的黑色轻纱,露出了一张平淡却又俊俏的脸。 皮肤白瓷般的光滑,不是燕四又是哪个? “道长,您也在?” 看着燕四道长,方圆愣了。 了缘道长这时候说话了:“方圆,燕四道长,也是本次北行论道成员之一。呵呵,只是我没想到,你们两个居然认识。本次相见,也算是有缘了,所以我觉得,你该听从大家伙的建议。” “是,多谢道长指点。” 如果燕四道长没有站出来,露面说那句话,别人哪怕是说破了嘴皮子,方圆也是决计不会听的。 但让方圆自己都无比奇怪的是,已经放下轻纱退回去的燕四道长,在说出那句话后,他却打心眼里不想反抗。 甚至,哪怕燕四道长此时指着旁边的大石头,跟方圆说:我好希望你能自个儿撞死啊--方圆或许就会真那样做。 他们本来素不相识,仅仅见过一次,最多也就是方圆把她当做了失踪多年的母亲范颖颖,但他却发现无法抗拒她给出的意见。 “最迟明天清晨四点,你们就可以启程了。我现在就去安排--方圆,今晚,无论你在哪儿,都要小心些。” 看到方圆终于服软,龙头这才松了口气,低声嘱咐了他一声后,再次给了缘道长抱拳施礼,这才转身跳上了车子。 他让我今晚要小心些? 小心什么? 难道,北朝或者东洋人,知道我要去那边找人,所以才要提前来这边闹事? 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好了。 在华夏境内,杀白眼狼应该不犯法的--方圆皱眉琢磨龙头那番话时,却没有注意到龙头在上车时,曾经深深看了一眼燕四道长。 出家人随遇而安,尤其是这些道教中的高人们,才不会计较晚上在哪儿休息,信步前行数百米后,就进了个小树林。 这些道长都能随遇而安了,方圆没理由做不到。 最多,也就是接过了缘道长递过来的杂面饼子时,觉得这玩意肯定拉嗓子,搞不好还得便秘-- 便秘又不是啥大不了的事,方圆不在乎。 可他是打心眼里不喜欢,了缘道长让他也扮成道姑的提议。 哦,错了,不是提议,是要求,必须的要求:方圆要不假扮成道姑,那么他就别想去北朝。 方圆没办法,只好抱着那是宽大的道袍,跑到僻静处换了下来,戴上大斗笠,放下黑色轻纱后,跟那些道长们坐在一起,还真看不出他是个冒牌货。 双边规定,每次双方来往论道的出入境人数是八个,方圆没来之前,了缘道长这边是七个人,那么现在八个人已经全了,接下来就等待启程上路的吉时就行了。 太阳,很快就落下了西山。 夜色,就像一个你看不清样子的魔鬼那样,在无声无息中,从四面八方劈头盖脸的笼罩了过来,让尘世间的一切万物,都变得模糊不清。 反倒是山下远处的村镇上,有星星灯光闪耀着,提醒人们不用太害怕黑暗。 方圆才不会害怕黑暗。 相反,他倒是希望从现在起,黑夜始终主宰着大地才好。 黑暗中,杀人时才不会内疚。 幸好,当初在塔希科雪原时,那个小妖精让哥们提前破戒了--难道说,她早就会预料到,我以后要与杀戮为伍? 就是不知道老师(抚养他的恩人)在九泉之下,会不会埋怨我。 背靠在一棵树上的方圆,跟那些道姑们那样,围成一个圆圈盘膝而坐着,默不作声,就像一尊尊的雕像。 方圆在心里有事时,枯坐三两个小时还行,只要能等到困神来临,接下来的时间就好熬多了。 可夜越深,气温越凉,他反而越精神了。 只想找个人说实话--说话的对象,当然不会是奶奶般的了缘道长,而是盘膝坐在他左手边两米处的燕四道长。 他很想告诉人家,他刚看到她时,心里有多么的激动,就像看到失散多年的老、老朋友似的,想拉着她的手……实在不行跪在她面前,抱着她的腿也行,跟她聊聊心里话,说辜负了她的希望,把她赐给他的那些药种子,都留给水暗影了。 唉,依着那个娘们干正事就犯困的臭脾性,肯定在方圆返回唐王后,就把那些东西,给早早扔进垃圾里了吧? 心里想着,方圆抬头看向了燕四。 燕四跟其他道长一样,在盘膝坐下后,就没有再动一下,好像睡着了。 不过方圆觉得,她肯定没睡着--睡着的人,是绝不会总是慢慢吞咽口水的。 方圆的听觉,可是灵敏的连驴哥都甘拜下风,这么近的距离,没理由听不出燕四在吞口水,而且还没有节奏,这证明她此时的心情,一点也不平静。 好端端的,这么年轻,还又漂亮,干嘛要去当道姑呢? 尘世间好像除了去蹲监狱,任何一种职业,都比出家好吧? “咳。” 方圆轻轻的干咳了声,想试探着跟燕四道长说话。 嗯,就拿那些她赐给的中草药来当话题吧。 不过,方圆的咳嗽声还没落下,却看到燕四道长站起身,抬脚走向了树林外面。 本能的,方圆也想站起来跟出去,却又接着贴在了树干上:就在一个小时前,他刚去外面放过一次水呢。 无论多么有道行的大师,也得跟正常人那样吃喝拉撒睡。 方先生这时候要是跟出去,很有耍流氓的嫌疑。 打死,也不能当流氓的,最起码不能给德高望重的道长们,留下这种印象。 嗡--嗡嗡的蚊子叫声,从斗笠垂下的轻纱外飞了进来。 方圆抬手,一把就捏住了那个倒霉的蚊子。 这是他在盘膝打坐后,捏死的第三十八个蚊子了。 鬼才知道,天气还不是太热的东北,也不缺少这玩意的存在。 尤其是不知名的小虫子,借着方先生琢磨事时,还在他脚腕上咬了几个包,痒的要命,害的他老挠。 倒是那些道姑们,貌似很有‘舍身饲虎’的伟大情操,才不会自己被虫子咬了,就捏死它们呢。 咔吧,咔吧轻轻的脚步声,从树林外传来。 燕四道长回来了,怀了抱着一些东西。 方圆透过轻纱看着她,就看她把怀里的东西,堆放在了众人围坐的圈子里,犹豫了下后,却又把那些东西,悄悄的望他这边靠了半米,然后从身上拿出了一个火机,啪哒一声点亮。 方圆这才知道,燕四道长刚才出去,可不是方便去了,而是去拣柴火,还采了一些嵩草(蕈蚊子用的)。 方圆心里的暖意,就像那慢慢燃烧起的火苗那样,越来越高:道长们野宿时,是不会特意点火蕈蚊子的,燕四去采嵩草,就是为了他。 燕四点着火后,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回自己的‘座位’,转身再次走出了小树林。 可能又去拣柴去了。 痴痴望着那堆火,方圆不知自己在想什么,又想了多久后,才猛然醒悟:燕四道长,好像还没有回来。 这可是边境附近的荒郊野外,晚上没人行走,谁能保证燕四道长外出拣柴时,不会遇到意外? 方圆腾身站起,看了眼仍在打坐的了缘道长她们,快步走向树林外。 走出十几米后,他好像听到了缘道长轻轻叹了口气:“唉。” 第474章:我是去拯救属于我的爱 龙头临走前,曾经悄悄告诉方圆,说今晚务必要小心些。 方圆以为,今晚要有人从北朝那边过来,毕竟这边向北不远,就是当年志愿军雄赳赳跨过去的那条大江了。 但当黑夜来临,方圆跟那些道姑们枯坐后,才想明白北朝那边不可能会有人过来--如果龙头早就知道那边会有人来阻止他,那么肯定会做出相应的安排,绝不会任由他们露宿在野外。 那么,如果今晚真有事要发生的话,危险会来自哪儿? 方圆猜不出,也不想去猜了,只是在发觉外出拣柴的燕四道长很久没有回来后,立即站起来走向树林外面。 走出十几米时,他隐隐听到了缘道长好像轻轻叹了口气。 方圆的脚步迟疑了下,因为他能听出老道姑的叹气声中,带着明显的无奈,好像不愿意让他外出寻找燕四道长似的。 看来,了缘道长也不曾睡着,而且她也该知道一些什么事,要不然也不会用这声叹气,来点拨方圆了。 高深莫测的了缘道长,跟自己有着神秘亲近感的燕四道长,还有那个到现在都不曾露面的向导,以及龙头暗指今晚可能会出现的危险--这些人,这些事,引起了方圆的极大兴趣。 就仿佛,现场八个人在走迷宫,除了方圆外,所有人都知道迷宫的出口在哪儿,却没谁跟他说,而是陪着他像没头苍蝇似的,在迷宫内团团乱转。 有意思,真得很有意思。 方圆无声的笑了笑后,继续前行,走出了树林。 树林是种在山坡上的,呈45度角向西北方向延伸,越往上走,地势越高,荒草遍地,方圆却不曾看到燕四道长。 他有些奇怪,左右看了几眼没发现有人后,才加快脚步来到了小山山巅。 刚站到最高处,清新还带有些许寒意的夜风,就从西北方向迎面扑来,带着一轮好像钩子般的冷月,让他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 清冷的月光下,依着方圆的视力,站在高处能看出很远,也能听到很远的地方,传来哗哗的流水声。 栽种树林的山坡那边山谷下,有一条小溪。 一个人影,就坐在小溪的石头上,头上戴着大大的斗笠,侧身面对着那轮冷月,就像雕塑那样动也不动。 这个人不是燕四道长,又是哪个? 看来,她在小溪边想事情,这时候要是去打搅人家,貌似有些唐突。 她离开树林这么远来想事情,应该也不想被人打搅。 所以方圆迟疑了下,转身向来路走去。 不过刚走了几米,却又隐隐听到有歌声传来,很轻,旋律中带着无比的幽怨,就像鬼故事中经常出现的‘午夜歌声’桥段那样,让人会忍不住的头皮发麻。 方圆觉得好像听过这首歌:焚心以火,让火烧了我,燃烧我心,颂唱真爱劲歌,人不顾身,让痴心去扑火,黄土地里,活我真挚爱的歌,情浓写我诗,让千生千世都知我心,万载千秋也知你心-- 焚心似火。 是的,就是这首歌,是电影《古今大战秦俑情》中的主题曲,由著名音乐制作人黄沾所做,曲调幽怨委婉,带着数千年岁月都无法掩埋的痴情,跟化蝶扑火般的决然,完全是该来自另外一个时空才对。 方圆坐了下来,摘下一根草梗叼在嘴上,抬头望着那轮冷月,倾听那让他心弦没来由都在发颤的歌声。 一曲终了,歌声再起,还是这首歌。 燕四道长好像对这首歌情有独钟,翻来覆去的唱了三遍后,才停了下来。 方圆站起身,走上了山头,再往下看去时,已经隐隐看到燕四道长摘下了斗笠,正对着小溪面发呆。 方圆慢慢走了下来。 他怕让燕四道长误会什么,更怕惊吓到她,所以在走路时的脚步声很重,还故意踩断了几根枯枝,在静谧的深夜中,发出了清晰的声音。 燕四道长肯定知道他走下来了,不过却没有回头,又开始慢慢哼起曲子,仍旧是那首歌,只是没唱出歌词。 方圆走到燕四道长身侧几米处后,才停下了脚步,发现她在浣足--就是洗脚:青色裤脚挽起,挽在膝盖上,一双比天上冷月还要白,还要光腻的小腿露出,形状纤美的一双秀足,半探在溪水中,左足脚腕上,却缠着一圈红布。 大半夜的荒郊野外,虽说燕四是个道姑,而且年龄也比方圆大很多,但她终究是个美丽的女子,更何况她的皮肤,要比好多二十来岁的女孩子,更光滑细腻,甚至还带着让人忍不住要亲吻那双脚的些许邪恶诱惑。 所以方圆只看了一眼,就赶紧挪开了目光。 “你怎么不休息?” 就在方圆暗中用手指掐自己的腿,骂自己怎么会有那种畜生般的想法时,燕四道长回头看了过来,轻轻的问道。 “你很久没回、咳,睡不着,随便走走时,听到你唱歌了,就过来看看,没打搅到你吧?” 方圆轻吸了口气再看向燕四时,那种本能的不健康想法,已经荡然无存,只有真挚的敬意。 “没什么,就是我也睡不着,才来这地方的。” 燕四摇了摇头,回头又看向了小溪面,不再说话,却用一双秀足,轻轻踢踏起了水面,一荡一荡的,动作很自然,又很优雅。 方圆傻站在那儿,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不该坐下来。 他能感觉出,燕四对他有着相当的好感--不是那种年轻男女之间的好感,而是母亲、哦,不,是姐姐呵护小弟时才会有的亲近感。 他真得很想就此坐下来,哪怕是什么话也不说,只要陪着燕四在这儿看月亮,倾听小溪水流,就心满意足了。 可他竟然不敢。 明明这是荒郊野外,随便他坐,哪怕是变着花的在地上打滚,任何人也没权利管他的--可他就是不敢,仿佛一坐下,就是对燕四道长的亵渎。 所以在傻楞几分钟后,方圆讪笑了声,轻声说:“道长,我先回去了……你、你也早点回吧,这儿毕竟是野外,怕有毒蛇什么的。” “嗯。” 燕四低低的嗯了声,只是嗯了声,就不再说话,轻轻踢水的动作也没停下。 方圆再次笑了笑,转身走向山头。 方圆走出七八米后,燕四忽然说话了:“方圆,你就不能不去那地方?” “不能。” 方圆停下脚步,转身看着燕四道长的背影,犹豫了下才低声回答。 “那地方,很危险的,你这一去,很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 燕四道长回头看着他,那双眸子,这月光下是那样的亮,带着瞎子都能看得出的柔情。 偏偏方圆不敢跟这双眸子对视,赶紧抬头看向冷月,说:“我知道。可我必须得去。如果我不去,那我下半辈子,都无法原谅我自己--我,不想活在愧疚中。” “你很爱那个女孩子吗?” 燕四道长问出这句话时,又看向了小溪,双足踢踏水面的动作大了很多,水花溅起,落在她脱在岸边草丛上的青色道袍上。 方圆想了想,才说:“谈不上爱,不过我能确定,她真爱上我了。” 笑了笑,方圆接着又说:“所以,哪怕我不爱她,可我也得去。因为她的爱,是我的。严格的说起来,我这次去救她,倒不如说是去救属于我的爱。” 在此之前,方圆可是最厌烦那些唧唧歪歪的爱了,觉得与其谈情说爱,倒不如割上两斤猪头肉,跟山羊、毛驴在一起把酒吹牛皮来的痛快。 但现在他说出这番话时,却没觉出哪怕一点点的别扭。 就仿佛,他本该这样说才对。 是的,他本次北朝之行,不是去救水暗影的,而是去救水水姐对他的那份爱。 那是他的东西,怎么能弃之不顾,留给那些小人呢? “呵呵,你这番话倒是很有意境,这可能就是你们人类、就是正常人的爱情吧。” 燕四道长轻笑了声,又开始只踢水,不说话了。 方圆等了几分钟,才低声说:“道长,那我回去了。” “如果,我不让你去呢?” 燕四道长忽然问道。 “你不让我去?” 方圆愣住。 “我不喜欢你去,我只希望你能好好的,以后都不要去做任何危险的事儿。” 燕四踢水的动作,忽然大了起来,水花四溅。 看来,随着她说出这番话出口,她的心一下子乱了。 “我、我--” 方圆不知道说什么了。 “唉,无论我说什么,你都要去,对吗?” 燕四轻轻叹了口气,提起了左脚。 月光下比白玉雕刻出来的还要没的秀足,轻轻落在石头上,另外一只脚,却依旧轻踏着水面,只是动作要小了很多。 在确定无论她说什么,方圆都必须得赶去北朝后,她的心,就再次恢复了平静。 “是的,我必须去。” 方圆低声说着,看着燕四道长,解开了缠着左足足腕的红布。 现代很多爱美的女孩子,都会戴脚链。 方圆也很喜欢女孩子戴这玩意,甚至觉得比戴项链还要让男人觉得美。 只是没想到,燕四道长原来也戴有这样一个东西--那是两个比花生米大不了多少的银铃,用一根红绳串起,解开包着的布条后,银铃就发出了清脆的银铃声。 很轻,却很清晰悦耳。 燕四把银铃脚链解了下来,抬手抛向了方圆。 铃铃铃的脆响声中,燕四的声音响起:“送给你,戴在你的脚腕上。” 啪的一声,方圆抬手接住,就像接住了满头的雾水。 他只是欣赏女孩子戴这东西罢了,却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一个大男人家的,会戴这玩意--他要真戴上了,要是被山羊、老板娘等人知道了,还不得笑下大牙来? “我、我……” 方圆拿着银铃,有些哭笑不得。 “这是我的护身符。” 燕四昂起下巴看着方圆,眼光闪烁的轻声说:“除非我死了,你才能摘下来。” 第475章:今夜,华夏疯了 方圆圆愿被八百个女人,在八百小时内不间断的上一遍,也不愿意在脚腕子上戴个脚链。 男人戴脚链,这成何体统? 他又不是挥刀自宫的东方教主,可没喜欢当女人的嗜好。 哪怕这串脚链是燕四送给他的,可只要想到以后走路,就会发出叮铃铃的轻响--方圆觉得,还是找八百个女人去吧,那样死的也痛快点。 但燕四接下来说出的话,却让他意识到,她送他这条脚链的意义,绝不简单了。 这是燕四道长的护身符。 方圆在戴上后,除非她死了,才能摘下来。 燕四的护身符,干嘛要给方圆戴? 她凭什么,就能确凿方圆肯定能戴上? 还有就是,她死不死的,又跟方圆有啥子关系--她又不是范颖颖。 方圆低头,看向了手中的脚链。 很干净的红绳上,仿佛还散发着燕四道长淡淡的幽香,那两个小银铃外表铮亮,一看就知道它们被戴了好多年了。 方圆只需轻轻一晃手,小银铃就会发出清脆悦耳的铃铃声。 借着清冷的月光,方圆能看到两个小银铃上,都雕刻着一个不知道名的神兽。 就仿佛知道方圆在关注银铃上的神兽,燕四道长轻声说道:“这是华夏上古传说中的神兽之一,饕餮。” 饕餮,读音tāoti,是传说中的龙的第五子,是一种想象中的神秘怪兽:羊身,眼睛在腋下,虎齿人爪,有一个大头和一个大嘴。十分贪吃,见到什么就吃什么,由于吃得太多,最后被撑死了。 所以后人就用‘饕餮’来形容一个贪婪的人,诅咒他(她)早晚会被撑死。 方圆只是看看饕餮而已,才不管它是怎么死的,抬头看向了燕四,问道:“道长,我能问问,你为什么非得把你的护身符给我吗?” “你死了,我也会死。” 燕四道长沉默很久,才淡淡的说:“所以,你不能死,绝不能死。” 忽然间,方圆的心,猛地踢到了嗓子眼,让他的声音沙哑了起来:“你、你跟我,究竟是什么关系?” 燕四没有回答,只是再次把左足探在了水中。 双足再次轻轻踢踏起来。 方圆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声音却开始发颤了:“你、你是我的、我的……” “我是你的什么?” 燕四头也不回的问道。 “我的母亲!” 费了好大好大的力气,方圆才吐出了这四个字。 “什么?” 燕四明显呆愣一下,随即霍然回头,失声叫道:“方圆,你开什么玩笑呢!” 方圆的心,攸地沉了下来。 因为他能从燕四的本能反应中,清晰察觉出他在说出那四个字后,她是相当震惊,并莫名其妙的。 此前的情况,就像一个八十岁的老乞婆,忽然跑到马云面前跟他说:亲爱的,你还记得当年大明湖畔的刘翠花么,我可是给你生了个儿子的。 无比的可笑,荒唐。 其实方圆自己也知道,燕四跟他的母亲范颖颖,有着太大的天壤之别。 暂且不说别的,单说气质容颜吧,燕四道长就比范颖颖要漂亮很多倍,足够甩她十八条街,就是林志玲跟凤姐的区别。 可问题是,方圆在看到燕四道长的第一眼,就有种极其强烈、让他心在颤抖的亲近感--他可以发誓,那是一种‘血浓于水’的亲情,哪怕他眼睛瞎了,耳朵聋了,也能感觉得到。 尤其燕四给他小银铃,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让他必须戴上,并说除非她死后,才能摘下来后,方圆那种积攒太多了的疑惑,这才蓦然爆发,问出了那句话。 如果她不是母亲,他怎么可能会有那种强烈而奇怪的亲近感? 如果她不是母亲,她凭什么这样关心方圆,并把护身符給他,还说出这些话? 如果她不是母亲--可偏偏,就在方圆用从没有过的肯定,来确凿燕四就是神秘失踪十数年的范颖颖时,她本能的反应,却又像一柄大铁锤,把他的幻想击成了碎片! 如果她是方圆的母亲,燕四绝不该有这种反应的。 “对,对不起--我、我是在胡说八道。” 方圆傻楞半晌,忽然抬手在自己嘴上抽了一下。 耳光不重,但也不轻。 唯有这种方式,才能缓解方圆此时的尴尬吧。 “别这样,方圆。” 燕四说话了,语气很温柔:“我对你好,那是因为我觉得,我们前世曾是夫妻,恩爱异常,发誓要永世相伴的,却无意中铸成某种大错,最终导致劳燕双飞--这是老天爷的惩罚,所以今世才让你成了方圆,让我成了……我,明明想时刻陪在你身边,却又不能。” 在民间有很多这样的传说。 就像那首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白狐》,就是讲述有书生在好多年前,无意中救了个白狐,这辈子投胎转世后化成一美女,来帮穷书生金榜题名,却被皇帝老儿相中,招为了驸马。 穷书生的新婚之夜,白狐在野外翩翩起舞,幽怨的唱着: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虽说燕四所说的那番话中,才没有把她自己形容成一只前世受过方圆恩惠的白狐,可方圆却圆愿她那样说,也要比她这样说要好许多。 原来,人家只是因为某些缘分,才对我出奇的好,可我却误以为她是母亲--方圆沙比般的大张着嘴巴,傻楞很久都没说话。 他已经失去了说话的基本功能。 倒是脑子不曾停止转动:到底是出家人,特相信这些前世今生的缘分。 “我送你的脚链上,之所以刻画着饕餮,就是对此生的不满。” 燕四继续说:“做梦都想跟你再续前缘的,但上天却不允许,所以我只能空负拥有你的贪婪心,却无法成功,只能期望下辈子了--方圆,你要是死了,我也会马上死。如果我们能在同年同月同太阳死,那么肯定投胎转世的时间不会相差太远。这样,我就不会像今生这样,跟你相差好多岁了。” “你、你别说了,我戴上你给我的护身符,戴上,还不行?” 方圆失魂落魄般的坐在地上,挽起裤管,把那串银铃系在了脚腕上。 “记住,银铃丢失,对我来说就像你死了,我也会追随你去的。” 燕四轻声说:“这银铃中,有我的魂魄,更蕴藏着我多年修行的精华。无论你在何方,我又在何处,我都能感觉到它,还会不会在你身上。” 方圆点了点头,不再说话,爬起身快步走上了山巅。 昂首看着冷月,方圆深吸了一口气,忍不住的要发出一声烦躁至极的嚎叫时,眼角却瞥见东北方向,有数道红光忽地冲天而起! “预备--放!” 随着指挥官手中高举着的令旗,狠狠的挥下,错落排列着的十九辆sr-5式多管自行火箭炮,猛地向后顿了下,炮管蓦然绽放出绚丽的火光,足足上百枚火箭弹,随着惊天动地的巨响,咻咻厉啸着腾空而起。 在夜空中,划出一点点幽红色的弹道--目标,北朝方向! 轰,轰轰! 就像身披金甲的金刚,用他手中的钢鞭,狠狠击打在那条大江的南侧空地上,足够三公里长的江畔边,随着轰天巨响,腾起高达数十米的橘红色火光。 “预备--放!” 一排齐炮打出去后,指挥官没有片刻的停歇,立即再次挥下了令旗。 轰、轰轰! 炮声隆隆中,不等上一拨炮弹掀起的烟尘落下,新一拨炮弹就再次轰然炸响。 地动山摇! 就像雨点那样,炮弹在直线距离正冲望南山四十公里的江畔,错落有致,毫无死角的接连爆炸,让大地都瑟瑟颤抖起来,江水浪花骤然翻腾。 殴、殴的防空警报,从大江对面的北朝边境部队大本营内,凄厉拉响后,比自行多管火箭炮足足多了三倍的歼轰-7轰炸机,从南岸上空的云层中,沿着江畔俯冲而下,却又陡然拉起爬升。 那炸弹,在炮弹轰炸后燃起的大火中(那边预先堆积了大批的易燃物,火焰才能腾起高达数十米),就像一串串鱼子那样,咻咻的厉叫着落下。 更大、更密集,更凶猛的爆炸声,就这样猝然的响起。 当所有的轰炸机全部上拉,迅速爬升后,多管自行火箭炮的炮弹,有了短暂的暂停,却有嘹亮的冲锋号声,自黑暗中嘟嘟响起。 在上世纪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每当悲凉、且又让人心潮澎湃的冲锋号响起后,就会有无数华夏儿郎,从战壕中一跃而起,冒着敌人的炮火,高喊着杀、杀杀--义无反顾的扑向敌军。 不断有战士倒下,但更多的军人,却用更快的速度,风一般的往前扑去。 前仆后继,没有任何人后退一步。 现代战争中,随着军事武器的强大,冲锋号被吹响的机会已经不多了。 毕竟现在是个依靠现代化、高杀伤力武器的年代,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冲锋号就不会轻易被吹响的,因为指战员很清楚,随着号声被吹响,接下来将会是一场多么惨烈的牺牲。 但谁都无法否认,当冲锋号不得不响起时,华夏军人就会依然腾身而起,在此时又响起的火炮生中,吼叫着扑向前方。 无数的军人,就像始皇大帝陵中突起的秦俑那样,凭空从地下冒出,在咻咻腾空而起的照明弹下,迅疾向前冲锋。 仿佛已经远去的数十架轰炸机,此时又折身返回。 炮声、冲锋号声、呐喊声交集在一起。 火光下,无数鲜红的军旗,在迎风飘扬。 殴、殴--数十年来,都不曾响起过的北朝边境防空警报,疯了似的殴殴厉叫着。 那些睡得正香的战士,就像屁股着火了那般,仓皇大吼大叫着,从宿舍中跑出来,向操场集合。 武器弹药库的铁门被拉开,赤着脚的北朝军人,满脸汗水的狂奔向下。 华夏疯了。 今夜。 第476章:学会去做一个母亲 当今,是个网络信息高度发达的年代。 据说,美国人的卫星,能看清华夏街头上一辆长安汽车上的牌照。 那么,当华夏东北边境上,忽然爆发地动山摇的大行动后,那些国家没理由不知道,他们首脑的寝室、办公室内的电话,自然也没理由不蓦然爆响起来了。 尤其是在当前这个特殊时期(美国等多国部队,早就集结了朝鲜海域,枕戈待旦)的时期,华夏军方的突然行动,无疑是狠狠踩到了他们那条敏感神经。 “华夏东海舰队,一分十五秒前,忽然开出军港,编队沿岸北上!” “华夏南海舰队,两分二十八秒前,突兀向南游戈,初步侦查正处于特级战备状态!” “华夏西南边疆主力作战部队某军团集团军(足够四万兵员),正以最快的速度,奔向华、南(南越)边境!” “号称华夏王牌的二炮野战某集团军,无数的火箭导弹车,已经驶出防空洞,正在集结!” “西北频临外蒙的上空中,发现以华夏最现代的歼击机,轰炸机组成的编队,数百架之多--” 各种情报,以最快的速度,以华夏为中心,迅速向四周辐射。 数分钟后,本来已经沉睡的东半球,就这样突兀的忙碌了起来。 接着带动了世界。 正在度假村内,跟妻儿度假的某国国防部长,接到电话后,立即扔下老妻,拿出当年百米跑的速度,向车子疾奔而去,边跑边歇斯底里的吼叫:“快,快!” 身为东洋海上自卫队高层的山本一郎康,刚拖着疲倦的身子从车上下来,还没有走到别墅门口,就疯了似的转身扑向车子,丝毫不顾脑袋重重撞在车门上,用最严厉的语气叱喝道:“回去,回去!” 南越最大的亲美派某长官,睡眠中得到这个消息后,竟然从炕上摔到了地上,才不管浑身上下一点衣服都没穿,就用最快的速度抄起话筒,还没有拨号就凄声喊道:“麦克将军,华夏疯了,华夏疯了!” 是的,今夜华夏疯了。 就那样突兀的,在短短七分钟内,动用了超过三十分之一的国防力量。 天上,水中,方地上,到处都弥漫着‘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紧张,急迫。 但也只是在边境--战士们的背后啊,十数亿人民,依旧沉浸在香甜的睡梦中。 或许,有的ktv歌厅内,还会有铿锵的歌声响起:狼烟起,江山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心似黄河水茫茫,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恨欲狂,长刀所向,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何惜百死报家国-- “快,快,急调125、79、65集团军,以最快速度赶往南疆!命,驻守望南山某集团军,不惜一切增援江畔,挡住,挡住,都特么的给我挡住!” 胖胖的年轻人,双手抱着话筒,好像猴子般的那样跳着,嘶哑的声音中,全是浓浓的恐惧,还有绝望。 因为他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南方那个傲立五千年的国家,一旦决定要发动战争时,那个国家的儿郎啊,就会像豹子,像狮子,更像疯子那样,丝毫不顾子弹会夺走他们年轻的生命,只会随着嘹亮的冲锋号声,冲锋,冲锋! 把所有具备生命迹象的生命,彻底打残,打碎! 一直以来,他以为凭借自己的小聪明,完全可以把那个国家玩弄于股掌之间,哪怕是付出人类最宝贵的尊严,让自己看上去像小丑那样--但只要能得到想要的好处,就算被世人骂那又怎么样? 但那个超级帝国,忽然毫无征兆的发动即将展开的战争时,他才深深的觉出:无论多么善良的人,忍耐度都是有限的--当不愿意再忍时,就是某些人的末日到来。 “怎么回事啊?” 情况紧急下,俄最高首脑在拨通绝密电话后,也来不及寒暄,完全一副气急败坏的质问语气。 儒雅而有淡定的声音,淡淡的回答:“只是一场针对突发战争爆发时的应急演习罢了。” 是的,就是一场演习。 当驻守望南山的某精锐部队,狼狈异常的赶到边境时,大江对面只有烈火还在熊熊燃烧,却看不到一个人影,一架飞机,一发突如其来的炮弹。 那能鼓起所有男人心中热血的冲锋号,也像消失在秦地皇陵中那样,带走了那些矫健的身影,安抚了在东海、南海游戈的战舰,呼唤横掠过长空的战机回家。 演习,仅仅是短暂到七分钟的演习而已。 七分钟后,华夏所有边防的海面,夜空中,重新恢复了圆静。 就像刚才那番让整个世界都为之震惊的演习,只是睡梦中的睡狮,被蚊子叮咬了一口后,不耐烦的站起来怒吼一声,摆摆脑袋甩甩尾,又懒洋洋的卧下了。 “就为营救铁辽他们,就闹出这么大的阵势,至于吗?” 站在山巅上,凝视着远处依旧燃烧火焰的方圆,有些匪夷所思的摇了摇头。 再看向远处的大江北岸,看到灯火通明后,方圆更觉的不以为然了,但却忽然想到:这场突如其来的爆炸,绝不只是为了配合他去北朝、虚晃一枪调离守护望南山某精锐部队。 而是华夏高层一个早就谋划好的手段,借此来警告某些自以为是的家伙:华夏,已经枕戈待旦,随时可以打响必须打响的战斗,不遗余力。 至于为什么会凑巧在方圆犯愁该怎么突破封锁线时,演习蓦然爆发,那只是高层受某些情报干扰后,果断提前点燃了‘热身引信’。 方圆相信,他刚才看到的这一幕,会出现在世界各大报纸时的头条位置。 就在世人纷纷猜测华夏这很突兀的军事行动,到底是啥意思时,方圆相信他已经去了他想去的地方。 现在,他最该去的地方,则是下面的树林:必须得好好休息下,才能应付任何的突发情况,可不敢学那些不知所措的沙比们,今夜无眠。 再次回头看了眼燕四道长,方圆笑了笑快步走向了树林那边, 铃、铃铃声,轻微而清脆,一下一下撩拨着燕四的听觉神经,直至完全消失后,她才轻轻叹了口气,弯腰伸手,把蒙在草地上的青色道袍抄了起来。 清冷的月光下,一个身材窈窕的身子,就仰卧在草丛中。 方圆来之前,她就躺在这儿了。 不过她是被燕四用道袍盖在这儿的。 燕四好像也知道方圆的听觉够灵敏,所以在他走过来时,才不断的用白生生的秀足,踢水,就是不想让他察觉出,除了她之外,还有一个人的呼吸声。 月光下,燕四看向仰卧在草丛上的女人,微微歪着下巴,很单纯很可爱的样子,更像玩游戏的小猫咪。 任谁,在看到另外一个自己,无法动一下的躺在草丛中时,都会得意的。 燕四,在看着燕四。 躺着的燕四,也在看坐着的燕四,目光平静,神色坦然。 “你刚才应该听到了吧?咯咯,他竟然以为你是他的妈妈。” 燕四抬手掩嘴,咯咯轻笑的样子,是那样的动人,就像从广寒宫下凡的仙子。 就在她抬手掩嘴时,曾经屈指一弹,一棵黄豆大小的小石子,就激射在燕四的某处穴道上--哑穴就这样被解开了。 “我不配成为他的母亲,这辈子不配,下辈子也不配,永远都不配。” 躺着的燕四,没有丝毫的畏惧之意。 这一点,从她说话时的语气中,就能听得出。 “咯咯,你当然不可能是他母亲。那小子说那句话,无非是垂涎你的美貌罢了。男人真奇怪,竟然会对一个比他的道姑感兴趣--不过,说起来你跟他也算有缘了。我能听得出,你们以前就曾经见过。” 燕四有些慵懒的伸了下懒腰,秀美的白足挑起,就像盛开的花儿。 “是的,以前在京华曾经见过一面,他曾经去我的道观内,施舍过一些香火钱。” 燕四就像在跟人闲聊那样,解释道:“他对我有好感,还有那种错觉,可能是跟他童年时就失去母亲很有关系吧。所以呢,你要是真想对他好,那么你最好先学会怎么做一个母亲。” “学会去做一个母亲?” 坐着的燕四冷笑一声:“呵呵,我连孩子都没生过,怎么可能知道去做一个母亲?” “我可以教给你。” 燕四淡淡的说。 “我才不愿意做他的母亲,我只想做他的--女人。” 坐着的燕四,屈起双膝,双手抱住,下巴放在上面,居高临下看着躺着的燕四:问:“你呢?你好像做过母亲?” “做过,但是很不合格。” 燕四明显不愿意谈论这个话题,话锋一转:“你就是从那个黑暗世界中来的那个、那个女孩儿吧?” 坐着的燕四,长长的眼睫毛眨了下,反问道:“你觉得,除了我之外,还能有谁能随时随地的变幻模样?变谁,就像谁。” “呵呵,随便变形,只是受那个世界中某种奇特菌类的影响罢了,算不上多么的惊世骇俗。” 燕四淡然一笑。 “你、你怎么知道?” 坐着的燕四,脸上的得意,不屑之情,瞬间消失,腰身也猛地直起。 “我还知道,那种特殊的菌类,能够改变人的骨骼密度,从而让女人皮肤光滑白嫩,能长时间的保持艳媚的容颜。” 燕四才没被另外一个她而吓倒,眉梢微微一挑,脸上浮上明显的厌恶神色:“但这种美丽,却是建立在无比的肮脏上。就像牡丹花开的越漂亮,那是因为它的根部,埋着一具动物的尸体罢了。你呢?你到现在为止,吃过多少腐尸……” “你想死!” 坐着的燕四,忽然长蛇般的俯身,右手五指悠忽锁紧了燕四的咽喉。 雪白整齐的牙齿,在黑夜中闪着森寒的白光:“你到底是谁?怎么知道这些!你早就知道我会来,所以才故意远离树林,给我机会,被我制住假冒你的吧? 第477章:在地愿做连理枝 石头上的燕四没有说错,躺着的燕四,早就知道她今晚会来,所以才故意远离大本营,给她制造冒充自己的机会。 “为什么要这样做!” 俯身看着燕四的燕四,牙齿不断有森寒闪烁:“你跟方圆,到底是什么关系,你怎么会知道这些?说!” “我这样做,是因为知道唯有你才能帮他。” 燕四静静的看着她,丝毫不顾自己的脖子,已经被她长长的手指甲,掐出了血痕。 “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燕四继续问。 “我欠他的,就像你刚才跟他说得那个故事那样(前世跟方圆是夫妻的鬼话),所以现在来还他,不遗余力的帮他。” 燕四还勉强笑了下,笑容中带着让人心酸的柔情。 “我那是在说鬼话!” 燕四咬牙,轻声说道。 “我也是。” 躺着的燕四,也这样说。 “你不怕我杀了你,摘走你的心脏?” 俯身的燕四说着,松开她的脖子,右手放在了她心脏位置。 燕四却没有丝毫的惧意,只是静静的望着她,缓缓说道:“你不敢的。” “我不敢?” 俯身的燕四,脸色开始狰狞,右手缓缓举起。 “因为你不能没有方圆。” 燕四依旧慢条斯理的说:“你更清楚,一旦你杀了我,他早晚会知道的--就像他早晚会知道我是谁。如果他知道了,就算是死,也不会接受你。其实,你自己比我更清楚这些,对吧?” 面色狰狞的燕四,狠狠盯着燕四,脸色慢慢恢复了平静,缩回了手,淡淡的说:“你说的不错,他早晚会知道你是谁的,我早晚也会知道。可我有些不解,你是怎么知道,他在我心目中,占据着唯一的重要地位?” “因为你是饕餮。” “什么?” “你是你送给方圆那串脚链小银铃上的饕餮,贪婪心太重。在黑暗世界内时,你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涉足人类世界,搅和个天翻地覆。可你出来后,却又非常羡慕正常人类中男女的爱情,所以你也想品尝一下爱情的滋味。” 燕四轻声说:“更关键的问题是,你无法像别的女孩子那样,可能会爱上几个男人。你如果想爱,就只能爱方圆。就像饕餮那样,无论方圆爱不爱你,你都会奢望把他据为己有。为此,你不得不迁就他,忍让他。必要时,甚至得替他保护他所喜欢的人。” “是,我就是这样想的,你继续说。” 坐着的燕四,桀然笑了笑。 “可你不会成功的。” 燕四说:“因为方圆的爱,对于你来说就是天那样大,你若是勉强吞下去,你就会被撑死--这也是你的主人,送你的那串脚链上,为什么会刻有饕餮的唯一原因,希望能时刻提醒你,千万别做自取灭亡的事。可它注定要失望了。” “你说是不错,我注定让它失望了。” 坐着的燕四,慢慢地抬起头,看着西北方向的月亮,喃喃的说:“我能感受到,它现在正暴跳如雷,可是却拿我没有丁点的办法--咯咯,因为能跳出那个世界的所有人中,唯有我最厉害。” 燕四提醒道:“可你要是一意孤行的话,你只能是个死。” “能得到他的这个吗?” 坐着的燕四,反手捂住了自己的心口。 燕四看着那只纤纤玉手,沉默良久,才轻轻叹了口气:“唉,能。” “那就够了。” 坐着的燕四,笑了:“更何况,你,还有我的主人,所有知道我来历的人,都忽视了一件事。” “什么事?” 燕四皱眉,问道。 “方圆爱上我的话,他就不会让我死。” 坐着的燕四,又看向北方,悠悠的说:“就像他要去救水暗影,谁都无法拦住--那才仅仅是因为,水暗影爱他,他却不爱她。” 燕四没说话,但目光中却慢慢浮上了惊惧之色。 因为她忽然发现,这个不明生物没有说错:他们这些人,都忽略了变数最大的方圆。 依着方圆的脾性,如果真爱上了这个不明生物,就会不顾一切的保护她,不许任何人伤害她--这样做的目的,也只能是自取灭亡。 没有谁,能挡得住来自黑暗世界中的那个东西。 因为当方圆真爱上坐着的燕四时,就证明并蒂彼岸花开,禁锢灾难的枷锁被打开--那个东西一旦入世,最先杀的人,肯定是方圆他们。 “我是饕餮,注定会被贪婪之心撑死,但会有人能改变我的命运。” 坐着的燕四,声音更加轻柔:“就算无法改变,可你们人类,不也是有‘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做连理枝’的爱情传说吗?大不了,我会跟方圆一起,永世生活在黑暗中,也好过我白白涉足人世间一次。” “你怎么不说话了,艳阴使?” 坐着的燕四,低头看着燕四,慢悠悠的问道。 “你、你叫我什么!?” 燕四的眉梢,猛地挑起。 “咯咯,没什么,我想我该走了,天快亮了呢。” 坐着的燕四咯咯娇笑声中,穿上鞋子,青袍一挥间,轻飘飘的从大石头上跃下。 燕四猛地坐了起来--刚才坐着的燕四,在随意挥袍袖时,就已经解开了她的穴道,再次哑声辩驳道:“我才不是艳阴使!” “随便你是什么,这都无所谓。” 站着的燕四,伸手拿起大斗笠,戴在了自己头上,悠悠的说:“你放心吧,我会确保方圆平安。你呀,也该走了。要不然,别人在看到两个燕四后,肯定会很惊讶,那样会影响方圆的,你说对不对?” 燕四嘴巴动了动,却没说什么,只是慢慢站了起来,看向了自己身上的现代都市白领套装。 “快走吧,我知道那个龙头在等着你。” 穿道袍的燕四,放下斗笠上的黑色轻纱,轻声说:“帮我带话給他,就说他已经活不了多久了啦。如果想活下去,我可以帮忙。别怀疑我的话,因为我能看出,他是中了我们那边的尸毒--只是没想到,他能坚持这么久还没死去。看来他才是尘世间,最可怕的人。看守我长大的天狼星跟他相比,就是个毫无用处的小灰鼠。” “我会把你话,带给他的。” 燕四静静听完她的话后,才低声说了句,随即涉足走过小溪,很快就消失在了河对面的黑夜中。 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后,燕四才轻声自言自语:“希望,我们赶到的时候,水暗影他们都死光了。那样,我在品尝那些新鲜的人心时,方圆才不会反对。说不定,他还会跟我一起,享用尘世间最美味的美餐。” 尘世间最美味的美餐,可能是全聚德烤鸭,王大麻子的猪头肉,甚至是东山裹脚老奶奶捏的窝窝头,但绝不会是一个还在颤动的女人。 很年轻的女人,有几分姿色,如果能穿上都市白领套裙,坐在东洋某家公司内,铁辽就算是把自己左手咔吧咔吧咬碎了吃下去,也决不会趴在她脖子上,喝她的血。 铁辽不知道成枝叫什么名字。 只是几次亲眼看到,这个擅用一把武士刀的女人,像鬼魅从黑暗中扑出来--刀光闪过时,跟随铁辽突前的李江等人,大好头颅就那样攸地飞起。 所以,当已经五天没有喝一滴水,吃一口饭的铁辽,在她斩杀自己身边最后一个战友时,拼着肚子被她一刀刺穿的疯狂,一拳! 一拳,就把她给打昏了。 经过数天黑暗中的厮杀后,铁辽除了怀中揣着的那枚特制炸弹,就再也没有任何武器。 如果不是战友在脖子被斩断后,还能死死抱住这女人的脖子,铁辽也不可能只是肩膀上被刺了一刀,就能用最后的力气把她打昏,然后就像野兽那样,咬断了她的脖子。 人的鲜血有些甜,更腥,可肯定是最能补充即将虚脱之人体力的最佳补品。 要不然,当铁辽把成枝最后一丝生气也吸进嘴里后,也不会有种吃了人参果那样的舒服,消失的力气,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恢复,使他抢在佐藤跑过来之前,慢慢沉进了黑水沟内。 这些水,绝不能喝。 跟随铁辽突前的两个战友,就在实在忍不住下喝了一口。 然后,他们就再也没有爬起来。 铁辽,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的尸体,被那些白毛僵尸撕碎。 成枝等人的出现,也证明为寻找北朝地下核试验基地的铁辽等人,竭力断后的秦摘花,水暗影、张鹏等人全军覆灭了。 铁辽记得很清楚,突前队伍跟断后队伍分开时,水暗影他们足足有二十八个人! 抛却水暗影不算,那二十多个人,都是华夏各大军区特种精锐中的精锐。 但他们没有死在男儿相互搏杀的战场上,却成了这个恶心世界中那些白毛僵尸的美餐--每当铁辽想到这儿,心就疼的要命。 所以,在他所率领的十五个战友都牺牲、可他还没有完成必须完成的任务之前,就必须得活下去。 唯有活人,才能去做事。 要想活下去,喝干成枝的鲜血,也就变得那样理所当然了。 “成枝君,成枝君!” 佐藤晃着手电筒,从狭窄且又湿滑的石梁上飞奔而来,背后是十数个北朝守卫。 趴在石梁上,眼睛睁的大大的成枝君,当然不会回答。 一般来说,浑身鲜血被人吸干了的女人,就不再叫任何名字了,只能叫死人。 “八嘎!” 俯身抄起死尸后,佐藤就发出一声怒吼。 他真搞不懂,明明已经把华夏人围困数天,让他们弹尽粮绝,只能垂死等待被杀戮了--在流派内功夫仅次于佐藤、却备受掌门喜爱的成枝君,咋就被人吸成人干了呢? 啪哒一声,背后传来火机的声响。 是一个北朝特工,悠闲的点上了一颗烟:他们只损失了三个人,是东洋友军的三分之一,当然有心情吸烟了。 嗅到熟悉的烟草气息后,佐藤君双手松开,成枝君往下跌落时,他已经转身劈出了凌厉的一刀! 第478章:为了活的更长久一些 “啊!” 随着刀光一闪,刚点上香烟正要把火机收回来的北朝护卫,就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他的右手跌落在了石梁上,还拿着火机。 鲜血箭一般的窜出,他嘶声惨嚎着,左手抱着右手蹲了下去。 眼看即将把全部特工都全歼时、成枝君却被人吸干了鲜血死亡的现实,极大刺激到了佐藤君,从北朝守卫点烟的动静中,听出他们才不在意东洋人的死亡--我们是来帮你们这些白眼狼的,我们的人死了,你们却没有丝毫的哀伤,反而悠然自得,真特么的该死! 佐藤君觉得北朝人该死,就劈成了一刀,把那个吸烟的护卫右手硬生生劈下来了。 事发突然,跟随佐藤君一起跑过来的其他几个北朝人,傻楞片刻后,这才厉声吆喝着,齐刷刷把枪口对准了他。 “来呀,白眼狼们,对我这儿打!” 佐藤君依旧双手持刀,修长的锋刃搁在右肩上,面目狰狞毫无惧色,一步步的逼向北朝人。 那三护卫拿枪对准佐藤君,无非是因为看他忽然发疯,劈伤了自己的同伴,才本能的做出这个反应动作。 其实他们都很清楚,他们是不敢开枪的:这些东洋人,不但是盟友,更是核试验能否成功的关键人物,如果得罪了他们,那就等于阻拦了北朝的腾飞,绝对会受到祖国最严厉的惩罚。 所以在佐藤君手持武士刀,一步步的逼过来后,他们反而迅速搀扶起受伤的同伴,迅速向后退去。 “一群懦弱的白眼狼!” 佐藤君冷笑几声,猛地抬刀做出要攻击的动作时,却听有个淡淡的女人声音响起:“放下刀。” 这个声音不高,也很平淡,但对佐藤君来说却是圣旨,他脸上的暴戾之气立即消失,赶紧把长刀垂了下来,微微弯腰后才抬头,向前面看去。 就看到石梁尽头的岩壁拐角处,走出十几个人,最前面的身穿大红色和服,脚踩木屐,正是佐藤君所属的流派掌门人丰田秀敏。 跟在她身后的,则是十几个北朝此地首脑干部。 看到领导来了后,那几个护卫才如蒙大赦,赶紧搀扶着同伴快步迎了上去,都是满脸的愤慨,指着佐藤君‘偶吧偶吧’的说个不停。 一个戴着土黄大盖帽的中年人,看了眼已经昏迷过去的手下,脸色阴沉的对丰田秀敏说:“丰田君,你那位女弟子也不是我们伤害的,我手下吸烟只是想缓解一下当前的紧张气氛,你的人怎么就这样残忍,丝毫不顾我们是盟友的关系,就擅自偷袭我们?这简直是太过分了!” “八嘎,你的--” 佐藤君大怒,怪叫一声正要说什么时,丰田秀敏却猛地抬头,看向了他。 他立马闭嘴,再次弯腰鞠躬。 丰田秀敏也弯腰鞠躬,对那个中年人,语气非常的客气:“崔君,非常对不起,是我们的错。在此,我正式向贵方道歉,还请你们原谅我们的无礼,拜托了。” 其实那位崔君质问丰田秀敏,也只是无奈之举,压根没奢望骄傲、而且还对人家有所求的东洋人,会給他一个解释:既然身为领导,在士兵无故被人砍成重伤后,总不能无动于衷吧? 甚至,他都做好丰田秀敏不屑冷笑的心理准备了。 只是他真没想到,丰田秀敏姿态会放的这样低,稍楞了下,也就赶紧借坡下驴,却本能的扬起鼻孔,到背起双手看着佐藤君,打着官腔故作大度的说:“哼,看在丰田君的面子上,这次我就不追究你的责任了。如有下次,我绝不轻饶。” 佐藤君抬头,却又迅速低下,低声说:“哈依!” 没办法,他刚抬头就看到掌门正淡淡的看着他。 “走吧。你们几个,抬着他。” 崔君也能看出佐藤君在强忍着怒气,也不敢太放肆了,吩咐了手下一句,也没招呼同来的丰田秀敏,转身带着人走了。 很骄傲的样子,昂首挺胸。 等他们走过岩壁拐角后,佐藤君才猛地挥刀,斩在了石梁上,气的鼻孔一张一扩的,嗓子里发出野兽般的呵喝声。 丰田秀敏没有管他,缓步走到成枝君的尸体面前,默视片刻,才低低的叹了口气,穿着白袜的左足从木屐中拿出,放在尸体左肋处,也没见多么用力,尸体就攸地飞起,直直飞出七八米后,才噗通一声摔在黑水中。 “佐藤君,你知道我最佩服这个半岛人的哪些地方吗?” 就在佐藤君拿手电照向缓缓沉下去的尸体时,丰田秀敏说话了。 “他们会有被您佩服的地方?” 佐藤君赶紧垂首,问道:“还请掌门明示!” “半岛人跟华夏的历史,要远远追溯到华夏的隋唐时代。华夏隋炀帝、唐太宗等君王,在华夏最强大时几征高丽时,半岛人的出色表现就暂且不提了,单说上世纪五十年代那场二战后最大的半岛战争吧。” 丰田秀敏倾听徒弟的尸体慢慢沉到黑水中后,才抬头看着黑漆漆的上方,声音有些飘,就像一个虚化的幽灵。 上世纪的半岛战争,是由南边那些人先挑起的。 就是那些说全世界的文明都来自他们家的人,在汤姆大叔的支持下想统一半岛来着,结果却被前苏支持的北方人,给打了个满地找牙,被北方人给赶到了大海边。 眼看就要被赶进大海里了,汤姆大叔出手了,以雷霆万钧、摧枯拉朽之势,又让北方人满地找牙了,赶到了华夏东北边境上。 碍于唇亡齿寒的必战原因,华夏招呼都没打一个,悍然出手,给予了棒子联军迎头痛击。 在那场半岛战争中,华夏军人付出了数以十万计的伤亡,把支援棒子的多国部队赶到了三八线南边。 当时在战争最关键,最惨烈时,华夏最高指挥官的指挥所,只距离前线十几公里,每天联军的飞机都能在天上飞来飞去下卵--可北方的最高指挥官,却呆在大后方,还一个劲的指责、埋怨华夏军队进展太慢。 为此,华夏最高指挥官,跟北方最高领导人,不止一次的发生过口角。 但碍于大局,华夏还是强忍着对北方人的不满,逼着汤姆大叔签订了停战协约。 战争结束后,北方人最怕的就是华夏,会借保护他们的理由不走,很头疼。 为什么说他们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呢? 半岛枪声停止后,华夏就以最快速度,撤回了祖国大方,不留一兵一卒。 北方人这才如释重负,马上就接管边防,全国欢腾,庆祝他们伟大的子弟兵,面对强大的多国部队,毫不退缩,抛头颅、洒热血的赢来了和平。 教科书上、电台上,大肆宣传他们的领导人是多么的英明睿智,他们的子弟兵是何等的骁勇善战,华夏边防能够无战事,那是多亏了他们砌成了万里长城。 更在随后的些许矛盾中,北方领导下令砸烂了本土的华夏志愿烈士碑,算是彻底否认了华夏为他们做出的巨大牺牲。 “畜生,简直是太不要脸了!” 佐藤君当然也知道这些历史,不过在丰田秀敏说完后,还是气冲冲的骂了句。 “不要脸、接受别人的恩惠心安理得、翻脸无情、狡猾善变,就是他们的优点,也是我最佩服的地方。” 丰田秀敏淡淡的说:“所以,别看是我们来帮他们。但在他们看来,我们帮他们是理所当然的,是求他们来帮他们,他们根本不承我们的情。所以,无论他们对成枝君之死表现的多么冷血无情,在他们看来都是很正常的。” “用他们南方同胞的话来说,世界都是他们家的,更何况死个把人呢?” 丰田秀敏说着,转身踩着木屐,哒哒的向来路走去:“更重要的是,我们等的那个人差不多该来了,这时候绝不能跟他们闹出任何矛盾,产生不合,以防被那个人趁机从中投机取巧。” 佐藤君赶紧跟上,低声问道:“有消息了?” “没有他的确凿消息,可两天前的凌晨时分,华夏所有关键边防,都忽然有了大动作。尤其是他们的东北边境线上,短短七分钟的实弹演习,就震惊了整个世界,让我们的盟友异常惶恐,调走了封锁望南山的守军。” 丰田秀敏脚步不停,语气中带有明显的赞叹之色:“虽说华夏忽然闹出这么大的动静,绝不是只为调离望南山守军,只是凑巧,最多也就是因此而提前。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华夏这个动作,已经让全世界侧目,让那些仇视华夏的所有人,都闭上了唧唧歪歪的嘴巴,必须得正视这头在七分钟内,就能发动世界大战的雄狮了。” “如果真发生世界大战就好了,我想,我会主动请缨重新踏上华夏,见识一下这头所谓雄狮的威力。” 佐藤君双眼放光,开始幻想祖辈曾经的辉煌。 丰田秀敏却停住了脚步,回头冷冷的看着他。 “掌门,您--” 佐藤君楞了下,不解的问道:“我、我是不是说错什么了?” “如果你还以为当代华夏,是一百多年前的那个华夏,可以随便被任何人践踏,那你还是早点回国,去公司坐班吧。” 丰田秀敏看了他足有半分钟,才淡淡的说:“最起码,那样你能活的长久一些。” 没有谁不希望自己能活的更长久一些,方圆也是这样。 所以,前26年只亲手斩杀一个王国华的方圆,现在只能放开慈悲之心,借着夜色的掩护,在短短一个半小时内,就用一根细钢丝绳,勒死了十九个望南山的外围守卫。 他不能不杀人。 因为跟随他一起的,除了那个神秘的向导道姑外,就是燕四道长了。 他不杀人,难道让两个女人去替他扫平接近望南山的障碍? 他痛下杀手,那是因为唯有死人,才无法告诉别人--他来了。 第479章:从此世间再无夜搜魂 第一次亲手杀人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方圆记得很清楚。 那是在塔希科雪原上,当他把刺刀刺进某汉奸的心脏后,就跪倒在地上,吐了个一塌糊涂。 更多的,却是对逼他杀人的花小妖的憎恨,以及违背恩人教诲的愧疚。 今晚没有谁逼方圆来杀人,是他‘自愿’的,也只能是由他来杀人。 守护望南山的某王牌特种部队,虽然因两天前华夏那边的大动作,而调离了这边,但望南山这边的最高长官也不是傻子,仓皇过后,就急急征调了一个加强连,再次把防线扩展到二十公里之外。 北朝的这个正确动作,不但延缓了方圆接近望南山的脚步,更是导致他们有多人被暗杀的主要原因。 无论那些暗哨的潜伏水平有多高,可在方圆眼里,跟小孩玩捉迷藏没啥区别。 在一个半小时内,就被他连杀十九人,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同时,还证明了现在的方圆,内心越来越狂躁,继而升起了极端的杀戮渴望。 没办法,相信连龙头也没想到,在华夏突然演习、成功调离守护望南山的王牌部队后,北朝就封锁了边境出入,并急调重兵在边境布防,让方圆等人不得不延迟了两天,直到今晚才得以放行。 救人如救火--两天的时间,已经足够本来该活着的人,活活被大火烧死了。 想到风骚迷人的水水姐,这时候差不多会变成一堆骷髅,方圆就心烦的要命。 要不是燕四道长时刻跟随他左右,哪怕是晚上休息时,都用一根小绳子把俩人脚腕连在一块,方圆肯定早就泅水偷越入境了。 人在烦躁时,心情往往就不会好。 心情不好时,再看以往那些看不顺眼的人,就更加看不顺眼--再杀他们时,除了前几个人让方圆感到很大的不适之外,再杀后来那些人时,就像是在杀鸡了。 当一个人习惯了做某件事时,哪怕是吃屎--也会越来越自然,觉得本来就该这样做。 就像方圆现在杀人后的感觉那样。 等怀里的北朝人再也不动弹一下后,方圆才收起了细钢丝,回头看向不远处的那俩道姑。 他身上有刀子,也有枪,不过连杀十九人时,却选择了用细钢丝,那是因为他很清楚:细钢丝勒死敌人时,只要捂住敌人嘴巴,就不会有鲜血溢出来。 血腥气,可以随风传出很远,而且最能吸引苍蝇等东西--方圆觉得,依着北朝特工能跻身世界前七的优异素质素质,绝对能从中察觉出有外敌入侵,继而开始展开大规模的搜捕行动。 所以,动枪,动刀,都不如用细钢丝来的安全。 当然了,对杀人者的要求也很高,最起码得成功贴近目标,被诛杀者还不能有所察觉。 幸好,方圆本身比那些堪称精锐的北朝特工,要厉害很多,连杀这么多人后,终于来到了望南山那个秘密入口处。 看到方圆扭头看过来后,燕四道长、向导就知道她们的使命已经完成了。 向导的任务,是引领方圆找到地下古城的秘密入口处。 而燕四道长--提到燕四道长,方圆就头疼:她不跟了缘道长去金乌观论道,非得跟随他一起来,说要给予他一定的保护。 就那样一个细皮嫩肉俏生生的熟道姑,跟着方先生,除了能让他在无意中看到她摇摆的小蛮腰想入非非外,还能起到啥子的保护作用? 但燕四道长非得跟来,而了缘道长也没多说,对她怀有极大尊敬的方圆,当然不会敢说半个不字了,只能一路上加倍小心的提防警惕。 更是在暗中发誓,要不择手段,不计一切代价的,保护这个可能睡迷糊了才说要保护自己的俊道姑。 唉,总算是被她安全‘护送’到目的地了--方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时,左手依旧勒着死尸的脖子,快步走到了两个道姑前,先对向导低声说:“多谢道长的一路相送,您回去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就沿着咱们来时的路。” “贫道晓得的。” 道姑微微弯腰,低头时佛尘一甩时的样子,很有世外高道的风采:“方居士,你自己也要小心。” “我懂得,命只有一次,没了就永远没了。” 方圆轻笑一声四下看去时,心中却有些奇怪:这个道姑的声音有些耳熟啊,而且她肯定很年轻,不知道是谁。 “那好,贫道走了。” 道姑再次一甩佛尘,低头对方圆作揖时,却又从宽大的道袍内,拿出一条棍子似的东西,递了过来:“方居士,正所谓相遇就是有缘。这件兵器,就送给你防身吧,毕竟你在下面为掩藏行踪,能不开枪,就不要开枪。冷兵器,才是最趁手的。” “这是兵器?道长,多谢你的好意了,我不能要。” 方圆有些疑惑的看过去--长约一米左右,外面给青布包层层包裹着,外面系着麻绳,从兵器的慢弧形弯度来看,这不是一把剑,而是一把刀。 “希望你能善待它,不要再随便送人了。” 道姑却不管方圆的客气,递出来的手松开。 那把被布条包裹着的长刀自然跌落,方圆本能的伸手接住。 一种久违了的重量、手感,就像过电那样,攸地从方圆的右手间,传遍他每一条神经的末梢,使他在瞬间就知道这是什么了。 陌刀。 龙头耗费多年才打造成功的昆仑陌刀! 方圆下意识抬手接住陌刀时,也猛地知道这个道姑是谁了,嘎声问道:“你是夜搜魂?” 怪不得她在说话时,声音听起来有些耳熟,在送出陌刀时,提醒方圆千万不要再随便送人了(方圆的陌刀,给了昆仑),原来她就是当年害方圆被逐出七杀手的妖手夜搜魂。 只是,她怎么就会变成一个道姑,还被龙头委任为向导了呢? 难道,她不该以本来面目,随同方圆一起,前来营救她的兄弟们? 却在把陌刀交给方圆后,毫不迟疑的转身就走,头也不回的曼声说道:“夜搜魂只是贫道过去的俗名,贫道现在是忘尘,慈悲观了缘大师的入室弟子。” “贫道送你来这儿,算是斩断十丈软红的最后一刀了,从此世间再无夜搜魂。自然,也就不用再脱掉衣服,跪在你面前,请你宽恕了--无量天尊。” 夜搜魂说到最后这个字时,青色的背影,已经消失在十数米外的丛林后了。 望着夜搜魂消失的方向,方圆有些茫然。 他真得搞不懂,堂堂的七杀手老大,怎么忽然就出家成为一个道姑了。 他只是隐隐猜到,夜搜魂在本次任务中担任向导还是其次--最主要的,则是要把昆仑陌刀,送给他。 “她已经走远了。这把刀,你就安心收下吧,别辜负她的一番好意。” 见方圆依旧怔怔的望着那边,燕四道长轻声提醒道:“我们,也该去下面救你的水暗影了。” “哦?啊,是,是该下去了,我不会辜负她一番好意的,就是觉得--她在念无量天尊时,很可笑,不真实。” 方圆这才如梦初醒,眼角微微抽了下时,却又抬头看向了燕四道长,吃吃的问道:“您、您刚才说什么?” 方圆不是聋子,当然能到燕四道长刚才说‘我们’该下去,救水暗影他们的话了。 我们的意思,就是她跟方圆一起。 燕四道长‘死皮赖脸’的跟来,不是为了‘保护’方圆的吗? 啥时候,她说过要跟方圆一起去下面那个世界了? 还有就是,夜搜魂在离开时,也没丝毫打算要跟燕四道长通行的意思--这就证明了,她早就知道燕四道长不会跟她一起走。 唯独方圆不知道。 “跟你一起,去救水暗影他们。” 燕四道长淡淡的说着,当先走向地下古城的秘密入口处。 “您也去?哎,您咋能去呢?” 方圆慌了,连忙追上去,伸手去扯她的道袍。 在地面上,方圆相信凭借复杂的地势,还是能保护好燕四道长安全的。 可要是到了下面那个世界呢? 危险重重、黑灯瞎火的,随时都有致命危险来临,就算他也得打起十足的精神--要是再保护美哒哒的燕四道长,那好像跟找死没啥分别的。 可不敢让她去,无论她是不是范颖颖,哪怕俩人前世真是情缘未了的夫妻,方圆也不敢让她去的。 “你放心吧,我不会成为你的累赘。跟上,别拉拉扯扯的了,我可是你的长辈,这样影响不好的。” 就在方圆的手指,即将碰到燕四道长的道袍时,她却很及时的向前走出一步,躲开了,随即脚步不停,当先走进了另外那个世界的入口。 燕四道长的最后两句话,彻底让方圆‘丧失’了阻拦她的心思,只能暗叹一口气,快步跟了上去。 入口处外面守门的守卫,都已经被方圆送进了另外一个世界,但蜿蜒向下的巷道右侧岩壁上的灯,却没有被断电。 昏黄的灯光下,燕四道长那叫一个健步如飞,大袖飘飘的如履平地,自以为跑路功夫特牛比的方圆,竟然有些跟不上。 方圆就算是傻瓜,这时候也能看出燕四道长,原来是个高手了。 绝对的高手,仅仅从她轻盈的步伐中,方圆就能断定她比起自己来毫不逊色。 果然是僧道尼间出高人,平时掩饰的那么好,好像随时都能被恶少欺负(方圆还记得,他第一次见燕四道长时,被误会为调戏美貌道姑的登徒子了),但实际上人家只是在扮猪吃老虎罢了。 方圆看着急速向下的背影,心中感慨万分。 更多的却是感动--因为他很清楚:如果他不来这儿的话,燕四道长也绝不会涉险来这儿,依旧会在外面扮猪吃老虎,笑看人世间的丑恶。 方圆胡思乱想间,两侧岩壁上的灯,忽然灭了。 本能的,他就停住脚步,身子靠在了巷壁上时,却听燕四道长的声音传来:“解开。” 第480章:消失在屏幕上的女人 人在随时都会有致命危险突现的环境下,照亮眼前道路的灯光突然熄灭,就证明人家已经发现他们入侵了。 真正的危险,从灯光灭下的这一刻就开始了。 方圆当然很清楚,所以才本能的贴在岩壁上,举起了陌刀。 燕四道长道长的声音传来:“解开。” 其实不用您老人家吩咐,哥们也知道得把包着陌刀的布片解开的--方圆笑了笑时,闭眼摸索到了系着陌刀的麻绳,稍微一扯,布条就随手脱落。 马上,一股子冷森的萧杀之气,就从锋利的刀刃上攸地散发出来。 好刀。 就算方圆早在数年前就曾经拥有这样一把神兵利器,可现在依旧为它的犀利而心折,忍不住的深吸一口气,左手食中两指在刀刃上,轻轻滑过。 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中,连刀光都看不到,方圆却能从森寒的刀刃上,感受到明显的杀伐之意。 就仿佛,这把陌刀忽然间就有了生命,像一条毒龙那样低吼着,咆哮着,渴望去饮敌人的鲜血,那么的不安份,迫切。 方圆闭眼,是要让眼睛,尽可能适应当前的黑暗环境。 从来,他对自己的嗅觉、听觉、视觉包括直觉都很自信,越是在黑暗复杂的环境内,他越能表现出高人一等的先天性优势。 那么,接下来就该是他突前,让那个美貌熟道姑在后面了。 方圆左手两指缓缓滑过昆仑刀锋时,才睁开眼,就听燕四道长又说话了:“我让你解开包着银铃的布条。” “啥?” 方圆愣了下,随即明白了:他左脚脚腕上,不是还戴着美貌熟道姑送的饕餮银铃嘛,为维护他男人的尊严,更为了在潜伏行动时的绝对静默,他必须得用布条,把银铃包起来。 可现在,美貌熟道姑却让他解开包着银铃的布片。 这绝对是在开玩笑。 要不然她就是被眼前的黑暗、未知的突发危险给吓傻了:道姑姐姐,难道您不知道,哥们要是解开布片,那小铃铛就会在我走路时,发出铃铃的响声,就像一个黑暗中的活靶子那样,吸引别人拿刀子来扎我啊? 哥们是来救人,不是来送死的好吧--就在方圆心中诽谤美貌熟道姑脑子秀逗了时,燕四道长又说话了:“我让你解开,你就解开。唯有这样,我在解决危险时,才能根据铃声知道你在哪儿,你还活着,才会心安。” 咕噔一声,方圆咽了口吐沫,苦笑道:“道长,我其实不用您照顾的……” “我不照顾你,你就是个死。” 方圆听燕四道长说到这儿时,忽然就看到前方两米外,攸地出现了两点荧光。 那是什么? 两点荧光的出现,在这个漆黑的世界内,竟然是那样的刺眼,让方圆本能的眯起眼愕然一楞时,荧光忽悠灭了,接着又亮起。 眼睛。 那两点荧光,竟然是燕四道长的眼睛! 方圆猛地明白了过来,心中骇然:她究竟是啥来路,或者说是啥--东西,双眼才能漆黑世界中,闪现出荧光? “我能看到你看不到的路,你不用管这是为什么,按照我说得去做好了。” 燕四道长淡淡的说:“从现在起,不许你再擅自猜测我的来历,我是谁,那样会让你走神的。还有,接下来无论你看到我做了什么,你都要紧跟在我身后,不许擅离半步。所有的危险,全部交给我来解决,你就把本次的北朝之行,当做是一次免费旅游吧。” 方圆能觉出,他的嘴皮子都在哆嗦。 当然是被美貌熟道姑这番话给震的了:哪家旅行社,才会推出这样的旅游路线? “我会保护你,一辈子。” 两点荧光忽然消失,是燕四道长回过了头:“现在,你马上解开包着银铃的布条,危险已经来了--你,有没有嗅到腐尸的味道?” “没有。” 方圆本能的摇头,随即提起左脚,摸黑挽起裤管,解开了包着小银铃的布条。 尽管他在落下脚时的动作很轻,尽管小银铃的铃铃声也很轻,可在这忽然死一般寂静的黑暗中,还是那样的、的刺耳。 就是刺耳。 方圆觉得,他在做一件这辈子最大的蠢事: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中,能让敌人很轻松就锁定了他的位置,然后很轻松就能把他干掉。 自寻死路。 但他却又偏偏无法拒绝,因为这是美貌熟道姑的要求--她说她会保护他,让他把本次的北朝之行,当做是一场免费旅游,还有好戏可看的。 明明是在扯淡,但方圆却选择了无条件的信任她。 “来了。” 燕四道长低低说出这两个字时,方圆刷地举起陌刀,先下方看去:依旧什么也看不到,但却能听到沉闷的砰砰声。 那是人在急速奔跑时,发出的脚步声。 只是很轻,轻的让方圆不敢置信。 紧接着,就有无比恶心难闻的腥臭气息,从黑暗的下前方攸地传来,嗅之欲呕! 早在脚步声还没有响起之前,燕四道长就已经问方圆,有没有嗅到腐尸的味道了。 他发自肺腑的说没有--可事实上,随后就有这种味道传来了。 这只能证明,自以为各方面感觉都很厉害的方圆,跟美貌熟道姑相比,简直是弱爆了。 方圆甚至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老脸都红了:实在没脸见人,幸好这儿特他么的黑。 “呼--嘶!” 就在方圆无比惭愧时,就听燕四道长深吸一口气。 就好像,那让方圆恶心欲呕的腐尸味道,是一瓶被打开了库存八百年的琼浆玉液,让嗜酒的美貌熟道姑是如此的享受,惬意。 猛然间,方圆脑海中灵光一闪,好像要捕捉到什么时,几声嘶哑的怪叫声,从下前方响起,接着就是腥风扑来,一下掐断了他的灵光。 来的是啥东西? 方圆本能想到这个问题时,就听到接连几声‘噗噗’声响起,就像顽童拿刀切断小树枝的声音--嘶哑的怪叫声嘎然而止,有重物落地、接着迅速往下方黑暗中滚动的咕噜声,传来。 “这地方,竟然会有丧尸,很奇怪。” 就在方圆傻呆呆倚在岩壁上,茫然不知所措时,燕四的声音响起。 “丧、丧尸?” 智商绝对超过一百六的方圆,觉得脑子不够用了。 丧尸,那可是科幻电影中才会出现的产物,怎么可能会出现在现实中呢? “百分百的是丧尸,就是没有活人生命特征,但能靠某种诡异手法来奴役的生命体,有意思,真有意思,有种回到家--方圆,跟上,我带你去探险。” 燕四说着,声音逐渐下移。 好吧,去探险。 已经彻底傻了的方先生,立即跟上--脚腕上的小银铃,在漆黑中发出铃铃的响声,听起来是那样的悦耳,好像仙音那样,能传出老远,碰到岩壁上后,又迅速回弹,从而彻底搅乱了身处黑暗中的具体方位。 这种情况,依旧在燕四道长的意料之中。 却大大出乎了崔金玄的意料,本来就有些阴沉的脸,变得更黑了。 这是一间门口隐藏在巷道右侧峭壁下的指挥所。 跟外面那个漆黑的世界不同,这里面可谓是灯火辉煌,而且空间够大,装潢也很高级(相对而言),甚至还在正面墙上,挂了一副‘太阳像’。 太阳像下,是一排排的显示器。 每个显示器,就分为十八个画面,依靠红外线夜视技术的监控头,能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这座地下古城两百米以上的所有巷道处。 崔金玄能从显示器上,看到一个荧光(方圆的影子)快速走动,沿着最正确的路线。 但音响中除了铃铃的响声外,还有两个人的声音。 除了那个叫方圆的短命鬼之外,还有一个非常年轻、好听的女声,在跟他不停的讲述,丧尸出现的十八种可能…… 明明有两个人,在巷道侧面墙壁上的照明熄灭之前,出现在荧屏上的。 而崔金玄能看出,那是一个穿着宽大袍服、头戴大斗笠的女人。 可为什么,在灯光熄灭后,那个依旧在跟方圆交谈的女人,却看不到了呢? 监控器肯定没有出现故障,要不然方圆的热像图形,也不会出现在屏幕上。 要是没坏,那是谁在跟方圆说话? 难道是鬼吗? 想到‘鬼’这个字眼后,崔金玄猛地打了个寒战:我们既然能根据古法研制出僵尸战士,那么尘世间也很可能真有鬼的存在! 而且还是超厉害的鬼:在短短十几分钟内,已经有三十多个僵尸战士扑上去了,可没有一个回来。 那个女人,肯定是鬼! 也唯有鬼,才能引导方圆,在漆黑世界内如履平地,一步都不曾走错。 冷汗,不知不觉从额头淌进崔金玄眼睛里,他本能的抬手擦了一下,再睁开眼上,却发现身穿大红和服的丰田秀敏,已经站在了屏幕前。 就像是涂了一层面粉的脸上,依旧看不出任何的喜怒哀乐,但她那双眸子里,却透出就连瞎子也能看出的狂热兴奋! 是的,就是五十岁老光棍深夜回家、却发现炕上躺了个光光的美女那样,在看到她勾着手指让他上时,全身的细胞,都在瞬间活跃起来,捶胸顿足的呐喊,嘶吼着。 再然后,崔金玄就听这个女人,颤声的喃喃自语:“这、这就是来自那个世界中的不明生物吗?果然神奇,让人无法抗拒。” “丰田君,什、什么不明生物?” 崔金玄下意识的问道。 “你不懂。” 丰田秀敏看都没看他,随口回答。 我不懂? 这绝对是对所有半岛人民最大的羞辱! 崔金玄阴沉的脸,立即涨红:“我是不懂。但我能看出,你对那个不存在的女鬼很感兴趣。” “你说她是女鬼?” 丰田秀敏这才看向他,实话实说:“是的,我对她无比的感兴趣。” 崔金玄立即冷笑,随即转身下令:“开灯,让李明栋特种小分队上去,把那两个人乱枪打死!” 第481章:爱一个人真麻烦 为获得东洋人的技术援助,北朝不但要把研制僵尸战士的‘先进技术’拿出来共享,还答应了丰田秀敏最重要的一个条件。 把方圆,交给东洋人来处理。 无论是生擒后带走,还是打死后现场解剖掉,他们都不能管。 更不能在没获得东洋人的同意之前,擅自杀害方圆。 这些条件,是正式签订在一份秘密合同内的。 崔金玄是这边的最高指挥官,才有幸在合同上签字,这才迎来了东洋核技术专家。 目前,那四个专家,正在古城最深处的绝密实验室内,传授北朝人最想得到的技术。 既然人家在不遗余力的帮忙,按说崔金玄就该遵守合同规定,给予丰田秀敏最大的配合才对。 可实际上呢? 在崔君感觉自己受到侮辱后,就像他的祖辈那样,马上翻脸了,悍然下达了开灯,调令最精锐的特别小分队,把方圆俩人乱枪打死! 他还就不信了,那个热像红外线监控器都检测不出的‘女鬼’,能挡住制式微冲的疯狂扫射。 至于他这个命令,有违反合同的‘嫌疑’,嘿嘿--反正东洋专家已经到位,就算丰田秀敏再反对,可别忘了这是谁的地盘。 正所谓,我的地盘,我做主。 惹毛了老子,现在就把这女人给扒光了,大家伙一拥而上的,搞死拉倒。 “八嘎!” 崔金玄的命令声一下,站在丰田秀敏身边的佐藤君,立即愤气填膺,双手猛地攥住了腰间武士刀的刀柄。 哗啦,哗啦--的枪械保险被打开声,响成了一片:至少有十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丰田秀敏跟佐藤君。 才不理睬小丑般的佐藤君,崔金玄只是缓缓转身,看向了丰田秀敏,满脸大局在握的镇定,实在无法掩饰嘴角翘起那丝得意的微笑:唉,看来我的修养功夫,还是差点事啊。 “佐藤君,稍安勿躁。” 丰田秀敏同样没有理睬那些对着她的枪口,只是看着崔金玄,抬手挡住了要暴起的佐藤君,语气平淡的问道:“崔君,你要违反合同上的规定吗?” “合同,有时候就是一张废纸罢了。呵呵,堂堂的大活人,又怎么会被一张废纸给捆住手脚呢?鄙人不才,倒是觉得合约、信用、承诺等,都是人类最可笑的发明了。” 崔金玄,肯定很仰慕南方那个泱泱大国文化,要不然也不会自称鄙人了。 再次抬手,阻止又要叫骂啥的佐藤君,丰田秀敏才没有丝毫生气的意思,目光中甚至还透着理所当然的意思:“既然崔君觉得我们双方的合同,只是一张废纸,那么我可不可以,现在就召回我们的专家,离开贵地?” “不可以!” 崔金玄想都没想,就一口拒绝:“合同上可是明文规定,你们的专家唯有帮我们解决难题后,才能离开这儿的。现在下面还没有消息,恕鄙人不能配合。当然了,你们也可以用武力来解决问题,鄙人是不会反对的。” 看着道貌岸然的崔君,丰田秀敏笑了笑,就在脸上那层厚粉要扑簌扑簌的落时,却转身向外走去:“佐藤君,我们还是回到人质那边,安心等待方圆的到来吧。” 她这是在拐着弯的告诉崔君:无论你派多少人去狙杀方圆俩人,都挡不住他们的。 这对自信心超强的崔君来说,又是红果果的羞辱,无法忍受--目光阴沉的目送丰田秀敏离开后,他马上就再次下令:“再增派朴云再小分队过去。如果他们连两个装神弄鬼的人都挡不住,就让他们自己跳崖吧,省的丢人!” “是!” 传令兵马上脚跟一碰,转身快步走到桌前,抓起话筒厉声喝令道:“开灯!特命李明栋、朴云再分队,全力狙击入侵者。如果失败,就自己跳崖了断了吧!” 传令兵的话音未落,马上就有人合上了屋子里的电闸总闸。 砰--随着一声无声的响声,方圆眼前猛地一亮,下意识的闭眼,贴在了巷道岩壁上,低声说道:“他们要采取正面进攻行动了!” 就在他前方三米处的燕四道长,手中的军刀(从被方圆勒死的北朝士兵尸体上拿来的)翻了个花,头也不回的淡淡说道:“那你躲好,别被子弹误伤了。” “你呢?” 方圆慢慢睁开眼,问道。 “不用管我。” 燕四道长轻飘飘说出这句话时,纷沓的脚步声从下面、后方的上面、甚至旁边高处的岩壁上传来。 至少得有五十个人。 方圆耳朵一动时,敏锐的听觉,已经往他大脑中传递了这个消息。 哒、哒哒! 就在他刚窝进岩壁凹处时,激烈的枪声就从高处响起。 如暴雨般的子弹,打在他刚才站着的地方,溅起一串串幽蓝色的火花。 “道长,快躲!” 本能的,方圆发出了一声低喝。 只是他的低喝声还未落下,就有惨叫声传来--一个黑影从天而降,重重砸在他刚才站立的地方,两条腿剧烈蹬踏着。 这是个身穿土黄迷彩服的士兵,军服跟方圆所杀的那些人一模一样,心口位置,却多了一把军刀,赫然是燕四道长手中的那一把。 方圆自问,他也能在甩出一把刀后,刺中一个偷袭者。 可问题是,纷飞的子弹,会在随后就能把他打成马蜂窝。 那么,燕四道长呢? 她功夫再厉害,能挡住子弹? 方圆有些着急,再也顾不得外面的枪林弹雨,一个侧翻就滚出了掩体,刚抬起头,就听燕四道长厉声叱喝:“回去,藏好!” 再然后,方圆就看到至少有十七八发子弹,都精准打在了燕四道长身上。 心儿,咚的一声大跳,方圆张嘴刚要发出一声嘶吼(道长),却惊骇的发现:那些子弹打在燕四道长身上,就像小朋友拿石子丢在木板上那样,反弹开来,不曾留下丝毫的伤痕,更没有血花迸溅。 原来是她。 猛然间,方圆明白了:除了那个从黑暗世界走出来、一心一意要把夏小韵取而代之、来跟他秀恩爱的九幽王外,还能有谁,能在视黑暗为无睹、老远就能嗅到腐尸气息、子弹打在身上就像挠痒痒那样,无法伤她分毫? 她会跟我来到了北朝。 她,本来就是燕四道长? 还是,前些天才假扮的燕四道长? 当方圆猛地发现,那个口口声声说要保护他一辈子的美貌熟道姑,竟然就是九幽王后--因为‘受刺激’太大,完全忘记了自身正处在枪林弹雨下,正有至少三颗以上的子弹,已经咻咻厉啸着飞来。 “怎么就不听话呢!” 九幽王很生气方圆的不听招呼,抢在子弹射来之前,鬼魅般的悠忽后退时,左手已经提起他左肩衣服,把他扔进了那个天然掩体内。 疾飞而来的子弹,都打在了她身上。 “有什么想问的,等我把这些人杀光了再说,不许再擅自跑出来。” 背对着狂风暴雨般子弹的九幽王,淡淡说着抬手,摘下了戴着的大斗笠,随手甩了出去。 几乎已经被打烂了的斗笠,高速旋转着就像一把刀,咻咻厉啸着,把一个带头冲上来的某少尉军官,拦腰劈成两半,溅起一阵血雨。 枪声骤停。 那些北朝人,在亲眼目睹九幽王竟然刀枪不入后,彻底吓傻了:是,哥们这边的僵尸战士,也同样不怕被子弹打。但子弹打在它们身上后,好歹也得留下个弹孔,怎么就能像这美人儿样,毫发无伤? 我肯定是看错了。 要不然就是在做梦。 不对,不是在做梦,要不然不会被美人儿一拳打在心口后,会这样疼--两个眼珠子都已经瞪出眼眶外的朴云再,凄声惨叫着,身子迅速后飞,重重撞在了巷道岩壁上。 很凑巧,那边有块好像竹笋那样突出的三角棱石头,直接贯串他心口,从前面刺出,把他挂在了上面。 朴云再的生命,迅速消失之前,就看到那个刀枪不入的美人儿,饿虎扑食般的冲进了人群中,或手抓,或足踢--无论用什么动作,结果都是他的人,凄声惨嚎着死去。 她到底是什么东西? 带着这个疑问,朴云再双眼瞳孔骤然扩散。 有人说,来自华夏西北罗布泊黑暗世界内的不明生物,不是鬼,而是魔。 杀人,肆无忌惮的收割人类的生命,是魔最大的乐趣,没有之一。 所以九幽王杀的很尽兴,最后更是娇声长笑起来,就像你憋了足足三个月才终于见到你老婆那样,无比的畅快。 尤其是在看到新鲜的鲜血迸溅出来时,她更想把嘴凑在血洞上,好像喝酒那样畅饮一番--不过她不敢。 因为她很清楚:方圆最多喜欢看她杀人,却不会喜欢看她喝血。 爱一个人,真麻烦。 九幽王有些恋恋不舍的,把手中一个北朝士兵,随手扔进不知多深的深渊时,下意识的回头看向了方圆那边。 站在她这个角度上,可以看到藏在掩体内的方圆。 可方圆--却不见了。 九幽王有十足的把握,在她大开杀戒时,没有谁能靠近方圆那边,哪怕是一步! 但现在,他却不见了。 是他趁着九幽王杀敌时,偷偷的走了。 天然掩体面前,还放着一串红绳穿就的脚链。 刚才还娇声长笑的九幽王,蓦然愣住,死死盯着那条脚链,假扮燕四道长的俊俏面孔,慢慢地狰狞起来。 双眸中,更是散出暴戾的凶光,就像受伤的野兽,看到了持枪的猎人那样,带着要毁灭整个世界的疯狂! 为了他,她不惜万里迢迢赶来北朝,帮他扫平这个世界内的所有危险,更是把自己视若生命的护身符送给他,亲口说要保护他一辈子。 可他呢? 却在发现她是谁后,趁着她为他消除敌人时,扔下她給他的护身符,就这样悄悄的溜走了。 “方圆--你好。” 九幽王死死咬着嘴唇,缓缓转身,看着那些吓呆了北朝人,桀然一笑。 第482章:我只要你爱我 当最后一个北朝人被摘走心脏,哼都没有哼一声的重重摔进巷道右侧深渊下时,战斗结束了。 崔金玄派出的两只特别小分队,足足五十个人,竟然没有一个人得以幸免,全部被九幽王干掉--无论他们逃向何处,逃跑的速度又有多快,都没法躲过那个魔头的毒手。 尤其她在发觉方圆偷偷溜走后,魔性大发,再杀人时的手段,极其残忍,基本都是一爪穿透心口,甚至会直接把人活生生撕成两半。 那些号称能跻身世界七大特种兵之列的北朝人,在这个魔头手中,看上去比纸人还要脆弱,简直是一碰就碎了。 其实,在九幽王的魔性彻底被激发出来时,还有十多个北朝人是有希望逃走的。 但他们都被吓坏了,双腿压根不停自己使唤,有相当一部分人都被吓尿了,就这样眼睁睁等着被她杀戮。 没办法,虽说这些人整天也跟他们自己‘研发出来’的僵尸战士为伍--可那些毫无正常生命迹象的僵尸战士,跟九幽王相比,就成了尘世间最可爱的人了。 战斗、不,应该是屠杀结束,浑身是血的九幽王,右手高举着一颗尚在微微跳动的心,高昂着下巴,双眸中散着骇人的荧光,嗓子里更是发出低低的咆哮,慢慢张开了嘴。 右手稍稍用力,那颗心脏就被攥成一团,心室内的鲜血被挤出来,滴答滴答的落在了九幽王的嘴里。 叮--这是小石块滚落深渊时,在崖壁上发出的声音,就在九幽王慢慢地要把那颗心脏放在嘴里时响起。 她的动作骤然停顿,随即转身鬼魅那样扑向了左后方十数米出的崖壁。 身子猛地向前一扑,脚腕以上的躯体,几乎横趴在了深渊上方,但她的双足,却牢牢扣在了巷道上,整个人看上去好像被一块玻璃给托住那样,双眸中的荧光更盛,看向了下面。 因为岩壁上有灯亮着,所以黑漆漆的深渊下看起来更黑,深不见底。 她能听到有隐隐的流水声传来,却看不到她最想看到的那个人。 如果--如果此时她发现方圆就贴在崖壁上,绝对会想也不想的,直接把他抓上来,一爪摘出他的心脏! 努力去爱的那个人的心脏,滋味肯定比别人好吃许多倍吧? 但她却没有发现方圆,哪怕她能看清漆黑深渊峭壁上的那些青苔。 “别躲了,我已经看到你了。你现在乖乖的给我爬上来,我保证不会伤害你。” 就像被玻璃托在半空的九幽王,双眸中的荧光微微减弱时,说话了。 语气是那样的平和,完全是方圆最尊崇的燕四道长的声音:“方圆,我知道,我在你眼里是个可怕的异类,是个魔头,残忍嗜杀毫无人性。你怕我,这很正常,就像你们人类不喜欢跟毒蛇同塌而眠那样。” “你更清楚,我为什么要缠着你,因为我是饕餮的化身,我贪婪成性,对你们世界内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有着极浓的兴趣,想据为己有。” 九幽王的声音,越发的温柔,眼眸中的荧光,也已经彻底地消失:“可我保证,只要你能爱上我,激发出我的爱,让我能像个正常人类女孩儿那样,我愿意放弃其它所有的美好事物,专心爱你一个人。甚至,我还能帮你一起对付真正的九幽王。哪怕--失败后会死,就此形魂俱灭,也心甘情愿。” 在说到后来时,如此强大的九幽王,语气竟然颤了下。 由此看来,在华夏西北罗布泊内那个真正的九幽王,有多么的可怕。 “我只要,你爱我。” 九幽王轻轻咬了下嘴唇,低声说:“别让我白白来这个世间走一遭。方圆,我现在就可以发誓,只要你能爱我,无论你说什么我都听,无论你让我做什么,哪怕是让我去死,我都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昏黄灯光照耀下的巷道蜿蜒,漆黑的深渊深不见底,但除了九幽王的声音外,却没有一丝丝的动静。 连那些北朝人,都已经死透了。 唯有九幽王低低的柔声,在这个世界中飘荡,回旋。 没有任何的回应。 咕噔--九幽王轻轻的咽了口口水,依旧盯着深渊最深处,再说话时,声音里已经带有了哭腔:“方圆,我求求你,出来好不好?爱我,好不好?我真得可以什么都答应你,从此不再杀一个人。” 有泪水,从九幽王光滑的脸颊上滴下。 滴在岩壁上,发出一声轻轻的噗声。 “方圆,你真不出来?好,好!” 稍稍沉默了片刻的九幽王,就像被狂风吹过的芦苇那样,攸地飘起,站在了巷道上,双眸中的荧光,再次渐渐发亮,就像她再说话时的声音,充满了不耐,愤怒,还有歇斯底里的恨意:“我数三下,你要是还不出来,那么我就让这个世界内的所有生命体,全部消失,尤其是你的水暗影,我要活--吃了她!” “这是最后的机会,真的,我给你的最后机会。” 九幽王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天,缓缓的说:“一,二--三!” 方圆没有出现,就像他压根没有来到这个地方。 这儿,只有九幽王一个人,她在自言自语。 “哈,哈哈!” 蓦然间,九幽王娇声狂笑起来,突地转身,狠狠一拳打在了崖壁上。 轰的一声大响中,九幽王的面孔已经狰狞,异常吓人,语气阴森的说道:“既然你这样绝情,那可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我杀光这儿的人后,马上就会返回唐王,把你的夏小韵,你的小冰妹妹,你所有认识的人,全部杀光。我保证,会用最最残忍的手段!” “你给我记住了,方圆。就算你死了,我也不会放过你,我会把你的尸体制成标本,在你肚子里灌满鲛人(传说中东海的一种黑鳞人鱼,油脂炼成油后点燃,可以万年不灭)油,把你做成一盏长明灯,来看我是怎么让这个世界,成为魔的世界!” 九幽王阴声说完这番话后,腾身而起时,穿着麻耳布鞋的左足,在巷壁上一踢,鬼魅般的冲了下去。 绝对是在一眨眼的功夫,她就消失不见。 只有巷道左侧岩壁上上灯泡,还在默默的发出昏黄的光光,照耀着一地残破的尸体。 滴答--一具尸体上淌出的血,滴落在巷道右侧深渊下突出的一块石头上时,九幽王已经扑下去半分钟了。 鲜血慢慢渗进岩石青苔上时,却有个青色的影子,悠忽出现在了上方。 九幽王又回来了,再次猛地前扑,悬挂在深渊上方,那张俊俏的脸上,全身阴森的冷笑,双眸中散着荧光:“方圆,你真的是在逼我翻脸,自寻死路啊。” 方圆没有回答。 或许,他根本不在这儿。 重重吐出一口浊气后,去而复返的九幽王,对固执要远离她的方圆,是彻底的失望,嘿嘿冷笑几声后,这才重新站起身,青袍飘飘的去了。 她的去而复返,当然是希望方圆看到她走了后,才会现身--然后她就会杀个回马枪,看到那个该死的混蛋。 很可惜,在她离开这边的足足半分钟内,方圆都没有出现。 这次她是真失望了。 她以为,她刚才这番包括了乍问、哀求、威胁、去而复返的手段,是相当高明的,方圆要是一个忍不住,就能被她发现。 但她怎么可能知道,她玩的这些,都是方圆玩剩下的小把戏罢了。 论邪门功夫,十个方圆,也不是九幽王的对手。 但要是论起勾心斗角,一百个九幽王看到方先生,也得乖乖的叫声老师。 有风,从地下古城的出入口那边刮来,卷起浓郁的血腥气,送向了仿佛直通地狱的黑暗深处。 当风力减弱时,昏黄的灯光看到,一具尸体忽然动了下,随即停住。 足足十秒钟后,尸体才再次动起来,用很慢很轻的动作缓缓翻身,侧躺在了巷道上,露出被它压在下面的那具尸体。 满脸、浑身都是已凝固鲜血的尸体,睁开了眼,直勾勾看着巷道上端漆黑的岩壁,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这才是方圆。 在九幽王大开杀戒时,他摘下了她送给他的那串小银铃,几个翻滚离开天然掩体,躺在了巷道的坑洼处,扯过一具尸体盖在了身上。 装死人躲过别人的追查,这一手并不是太高明。 尤其搜寻他的人,还是异常可怕的九幽王。 可方圆却赌她没心思去考虑地上的死尸--在她眼里,那些北朝人的尸体,就是一堆垃圾。 有谁,会特别留意一堆垃圾? 正如方圆所希望的那样,九幽王在发现他不见了后,先是魔性大发的大开杀戒,杀光所有可怜的北朝人后,又开始自导自演了一场让人心惊胆战、却又感人肺腑的好戏。 方圆觉得,九幽王聪明是聪明了,可她却没有相应的耐心,更不懂的该怎么‘哄男人’。 她一开始就苦苦哀求,痛哭流涕的请他出来--哪怕是在表演,只要时间够久,方圆也会爬起来的。 可她终究不是人。 魔特有的反复无常、阴毒暴戾,都注定她无法像正常人那样,拥有足够的信心。 你会信一个反复无常的魔吗? 你会希望在今后的无数个夜晚中,拥着一个不明生物入眠吗? 当然不会。 尽管她能变幻成你最渴望的女人,但那终究只是一张面具而已。 有谁能看透,在那张或妖魅、或单纯或端庄的面具下,隐藏着的是一副多么可怕的生物? 方圆还能肯定:如果刚进来时,九幽王就跟他坦白身份,说她就是谁的话,现在最需要帮助的方圆,绝对能跟她联手,把这个世界搞个天翻地覆。 毕竟方圆能看出,她是真心想帮自己的,会能拥有这么一个强大的盟友而高兴。 那时候,方圆会把她看做一个人,去对付北朝人、东洋人。 第483章:等、等等我! 毛驴虽然是一条狗子,方圆却把它视为兄弟。 那是因为毛驴通人性,无论做什么,都能符合方圆的意思。 相比起毛驴来说,九幽王更像一个人。 最起码,她有着跟人类那样的身躯,相貌,功能。 更能像人类那样说话,说请你爱我。 还能站在方圆的立场上,甘心帮他去做任何事。 但她却有毛驴拍马也比不上的残忍。 那是比尘世间,任何一种已知生命体都要狠毒的残忍。 那些扑上来想把方圆碎尸万段的敌人,在九幽王面前,完全就成了被尽情屠宰的鸡鸭,尤其是杀心更盛时,她接连活生生劈开了三个北朝士兵。 也正是她这个异常残忍的动作,才让在发现她是九幽王后、还把她当做最大助力的方圆,猛然发现:他正在帮一个不明物种,在屠杀自己的同类! 方圆有这种想法很正常的。 就像一对亲兄弟打架时动了刀子,好像不是一个爹妈养的那样,发誓要把对方赶尽杀绝--但事后,无论过去多少年,兄弟之间都视若仇敌不来往,可一旦老二被别人欺负了,老大铁定会红着眼的抄起刀子,去帮他。 因为他们是一奶同胞的兄弟。 兄弟之间无论有多么大的仇恨,那都是自家的事。 但绝不会允许外人,来欺负自家兄弟。 又好比上个世纪的三四十年代,当东洋人入侵华夏后,本来内战不休的华夏,不也是立即放下私仇,团结起来一致抗倭? 至于打完后,还会不会发生内战,那就是华夏人自己的事了。 所以呢,哪怕方圆明知道在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就跟北朝人、东洋人是不死不休、不择手段也要干掉对方的关系,可在九幽王这个‘外敌’以她最喜欢的杀戮而杀人后,立马就激起了方圆身为人类的人性。 从而觉得,九幽王才是最可怕的。 就算无法杀掉她,也绝不能再跟她一道,去残杀自己的同类了。 总之,现在的情况,多少有些‘外星人入侵、世界各国人民应该团结起来一致对外’的意思,是个正常人,就会跟方圆一样做出当前的选择。 再说了,九幽王后来说得那些话,更加让方圆不会因此而后悔。 现在,那个魔头已经独自去杀人了。 以杀戮,来稀释她对方圆的强烈恨意! 杀吧,杀吧,反正我又没有跟你在一起,就不用担心接受人性的拷问了。 方圆翻身坐起,闭眼长长吐出一口浊气,再睁眼时已经从盖着他的那具尸体里,缓缓抽、出了昆仑陌刀。 没办法,为了掩藏这把陌刀不被九幽王发现,北朝兄弟的尸体,绝对是最佳藏刀之所。 刀锋狭长、锋利异常的陌刀,没有一丝鲜血,刀刃在昏黄的灯光下,散出冷森的寒芒,也映照出了方圆那张满是污血的脸。 对着刀刃中的自己凝视片刻后,方圆低头看向了那具尸体上的衣服。 他觉得,他该成为一个劫后余生的北朝士兵,去找他的长官哭诉,这边的战斗有多么的残忍。 顺便再温柔的掐住长官的脖子,问问水水姐等人在哪儿。 水水姐等人在哪儿,崔金玄才不会去管。 因为他现在已经完全吓呆了,手足冰冷,眼珠子都冻僵了,长久时间的盯着监控器,亲眼目睹他那些优秀的手下,被那个女人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 那是什么东西? 当看到九幽王摘出最后一个战士的心脏,高举着缓缓递向嘴里时,崔金玄再也无法忍住,张嘴噗的一声,吐在了显示器上。 他圆可去死,也不想再看这样的画面了。 他当然不会去死--仅仅是不想看这些画面而已,实在没必要去死的,完全可以像条疯狗那样,在不停的呕吐间,抄起一把椅子,就狠狠砸在了显示器上。 只要把显示器都砸烂,岂不就看不到那个残忍的女人了? 崔金玄的手下们,此时也都从沙比中清醒过来,纷纷大声尖叫着,跟长官那样,抄起一切能拿起的东西,把所有的显示器都砸了个粉碎。 还有音箱。 显示器虽然碎了,可音响却始终忠诚的播放着那个女人阴恻恻的声音。 砸了! 嘁哩喀喳声中,所有的音箱都报废了。 崔金玄终于停止了呕吐,脸色惨白,大张着嘴巴好像被人捞到沙土地里的鱼那样,剧烈的喘着,黄豆大小的汗水,从额头滚滚而下。 他终于深刻意识到,他错了。 他的错,当然不是砸坏了这些对北朝来说,相当珍贵的监控设备。 而是没有听从丰田秀敏的话。 如果他听了那个东洋女人的话,那么就不会派出多达五十个人的特别小分队,去狙杀那个诡异的女人(这时候,方圆已经被他自动屏蔽了,有谁会在意一个战斗开始,就抱着脑袋藏进掩体内的胆小鬼),就不会被人家杀了个干干净净。 唉,他怎么就不遵守合约呢? 难道说,这就是违背承诺、不守信用的惩罚吗? 只是这代价,貌似也太大了些。 “快、快去找丰田君,请她来见我!” 望着那堆狼藉傻楞很久后,崔金玄才如梦初醒,然后大声吆喝手下,赶紧去请东洋盟友--大家必须得坐下来,相敬如宾的,好好商量一下该怎么铲除(或者说躲避)那个鬼女人的大计。 马上就有手下大声答应着,飞一般冲出了指挥所。 就在那会儿,还被崔君以轻蔑眼神看着的丰田秀敏,现在已经成了他最亲近的人--不,是最尊敬的盟友,现在崔君无比渴望,能得到她的指点。 貌似,那个女人早就知道那个鬼女人的存在,所以才会那样感兴趣。 命令下达完毕后,崔金玄又想到了一件事:得赶紧跟上级领导汇报这边的情况。 特么了个比的,是谁连电话机子都给砸烂了? 真是一些没用的废物! 崔金玄双目一瞪,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的嘴角、胸前还有呕吐物的残留,在他拿捏出上级领导的嘴脸时,样子是那样的可笑:“是谁?把电话--” 他刚说到这儿,就忽然听到有凄厉的惨叫声,从指挥所门外传来。 怎么回事? 马上,就有两个距离门口最近的人,怀抱着制式微冲扑向了门口。 但接着,他们就以更快的速度,倒飞了回来--洒出一路的血花。 两个人重重砸在崔君的脚下时,四肢已经开始剧烈抽了起来,胸口赫然都多了个大血洞,鲜血咕噔咕噔的向外冒。 崔金玄的眼珠子,瞪的都差点跟上他嘴巴了,本能的抬头看向门口时,就看到一个血人,从外面缓缓走了出来。 绝对是血人,浑身上下、满头满脸都是鲜血,甚至还有几片碎肉挂在肩膀上,根本看不出她的样子,甚至分不清男女,但那双眸子,却散发着让人惊骇的荧光。 还有残忍的疯狂。 这就是那个打不死的女人了。 她怎么会找到指挥所来的? 哦,肯定是刚才跑出去有请丰田君的那个手下,泄露了指挥所的所在,才引来了这个魔女。 真特么的废物,你自己死就死吧,怎么可以暴露指挥所? 崔金玄很生气,但更多的却是害怕,当九幽王桀桀的笑着,缓步走进来后,他才蓦然清醒,此时可不敢生气,更不能害怕,而是得全力对付她。 “打死她,开枪打死她!” 崔金玄疯了般的怒吼着。 到底是领导干部,反应要比手下要快许多,正是他的咆哮,惊醒了那群扮沙比的手下们,条件反射般的举枪,扣下了扳机。 哒、哒哒! 十数道由子弹组成的火力网,咻咻厉啸着,狠狠击打在九幽王身上--她正面的每一个地方。 但所有的子弹,都落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叮叮当当声。 多么可恶的刀枪不入! 这个魔女的皮肤,得有多么骇人的密度,才能抵挡住子弹的疯狂扫射? 没有谁去考虑这些。 因为在子弹响起的一瞬间后,九幽王就动了。 桀桀的娇笑声中,血光飞溅,惨叫声几乎连成了一串。 这是个打不死的怪物,必须得逃,用最快的速度逃向指挥所后方--那边,有个电梯,可以直上直下,上能去地面,下能到数百米处。 无论去哪儿,都比呆在这儿要好太多! 有脑子灵光的,在发觉大势不妙后,马上就扔下微冲,转身就跑向后面。 特么的,我已经反应够快,逃的够快了,是谁还能逃到我的前面? 哦,是崔领导。 怪不得能当领导呢,原来见势不妙、撒腿就跑的本领,也不是一般人能相比的。 这个注定只能活到今天的士兵,已经看到了电梯,更看到领导用惊人的扑击速度,一个狗吃屎,就扑进了电梯内。 电梯可不是那种全封闭的,而是铁笼样式的。 崔金玄扑进电梯内后,马上爬起来伸手去拉门。 就在这时候,紧随其后的士兵,已经飞身扑了过来,抓住了钢筋焊接而成的电梯门,嘶声叫道:“等等我!” 等你? 擦,有没有搞错,你是没看到那个鬼女人已经扑过来了。 崔金玄咬牙,猛地抬脚,狠狠跺在士兵抓住电梯门的手上。 “啊!” 士兵长声惨叫着,本能的刚松手,崔金玄就已经砰的一声关上了门,迅速落插的同时,已经启动了电梯运行键。 无论向上还是向下,这都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赶紧撤乎。 电梯好像打摆子似的顿了下时,九幽王到了--弯腰伸手,就抓起了趴在地上惨嚎的士兵。 “等等我!等等--我。” 士兵根本不敢回头看,只是拼命挣扎着,满脸都是极强的求生样子。 他是多么渴望,尊敬的领导,能够把他一起带走。 只是他注定要失望了。 就在他喊出第五个字时,一只血淋淋的手,已经从他前心位置,突兀的出现。 士兵双眼瞳孔骤然扩散时,电梯已经急速下行,带着他对这个世界无比美好的留恋。 第484章:同样的选择 枪声骤起时,惊醒了奄奄一息的水暗影。 她艰难的睁开眼,先看到了一段模糊的火光。 那是丰田秀敏放在岩壁缝隙中的火把--这是第几个火把了? 水暗影已经记不清了,正如她不知道自己已经昏迷了多久那样。 火光逐渐清晰,水暗影才看到了站在火把下那个身穿大红和服的东洋女人。 丰田秀敏就盘膝坐在火光最亮处,一把长长的武士刀,横放在膝盖上,微微昂起满是白粉的脸,静静的望着她。 丰田秀敏背后数米的岩壁旁,站着三个人,其中一个正是她本次北朝之行中最得力的爱将之一,佐藤君。 本次追随丰田秀敏护送四个东洋核技术专家来北朝的手下,总共是十一个人。 其他八个人,已经死在了铁辽等人的手中。 丰田秀敏始终没有出手。 对付那些华夏特工,还不需要她出手的。 水暗影跟丰田秀敏静静凝视了很久,嘴巴才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的声息。 到目前为止,她没有喝一点水,吃一粒米,反倒是所中的尸毒,已经蔓延到了全身每一个细胞中了。 那是一种好像有火在炙烤的难受。 更像有一群的小蚂蚁,在她身子里爬来爬去,肆意啃咬,让她很想咳嗽--哪怕是把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咳出来,也比遭受当前这种痛苦要好得多。 很可惜,她连咳嗽的力气都没有了。 方圆所中的尸毒,还能在他身上潜伏一两年,但水暗影所中的尸毒,却最多能让她活一周。 等她连眼白都开始发黑后,活人的生命迹象就会彻底消失,再经过崔君所辖管的科学小组处理后,她就会成为一个黑皮肤、却又长满白毛、看到腐尸会像老光棍看到美女的僵尸战士。 哦,不对,是僵尸女战士。 丰田秀敏静静望着她,眼眸中没有丝毫表情,片刻后才抬手,淡淡的说:“给她喂点米粥。” 马上,一个东洋人就走过来,双脚一跺飞身上了竖着的棺材,举起了一个皮囊。 皮囊内,有熬好的米粥,这也是丰田秀敏在地下古城的主要食物。 水暗影闭着嘴。 “喝吧,放心,食物是干净的。” 丰田秀敏淡淡的说完,东洋人就抬手捏住了水暗影的下巴,把皮囊口放在了她嘴上。 既然丰田秀敏让她喝,她不喝都不行。 有些凉的米粥,顺着水暗影咽喉淌下去时,也给她带来了强大的生机。 这一点,从她双眸中有了光亮就能看得出。 反正已经被迫灌食了,节操已经丢失--水暗影索性就破罐子破摔,张大嘴巴吞咽起来。 要不是担心她会被撑死,热爱和平的东洋人,绝不会在喂了她适量的米粥后,就不顾她的渴望,拿着皮囊从棺材上跳了下来。 “呼!” 水暗影闭眼休息了片刻,才轻轻吐出了口浊气,哑声问道:“刚、刚才……我、我听到了枪声,很激烈。” “是的,你没听错。” 丰田秀敏点了点头,如实回答。 “我们的人来了。” 水暗影再睁开眼时,说话的声音已经流畅了很多。 “确切的来说,是方圆来了。” 丰田秀敏淡淡的说:“他果然来救你了,不负你我的所望。” “呵呵,我就知道他不会抛下我不管的,算他还有点良心。” 水暗影笑了笑时,觉得自己的笑容肯定很妩媚。 但丰田秀敏接下来的话,却把她打进了十八层地狱:“如果我是你的话,我绝不会希望我爱的人,看到我现在这副样子。” 她说着,左手和服袍袖一挥,横搁在她膝盖上的武士刀,就嗖嗖的旋转着飞起,从水暗影眼前快速掠过,就像被一根丝线牵着那样,重新飞回了她的膝盖上。 武士刀的刀刃很亮,就像镜子那样,能照出人的样子。 所以,哪怕武士刀只在水暗影眼前停留了零点几秒的时间,可她依然能从刀刃上,看到了--一个女鬼。 水暗影,没有看到水暗影,只是看到了一个女鬼:披襟散发,脸蛋犹如银盘般那样大小,皮肤乌黑,甚至还有白毛隐隐长出。 这是谁? 曾经那么妖魅至极、皮肤白里透红、只需眼波流转掩嘴一笑、就能让男人腿子发软的小脸蛋,哪儿去了? 水暗影静静看着丰田秀敏膝盖上的那把刀,慢慢的想着:哦,原来这个人是我,是曾经风骚不可方物的水水姐。 武士刀重新飞回丰田秀敏的膝盖上后,佐藤君就一直死死盯着水暗影。 他渴望,也多少带点不忍(是个男人,就不忍漂亮女人变成这副鬼样子的)能看到水暗影,在发呆过后,接下来会歇斯底里的挣扎,痛哭,喊着让他们杀了她。 倔强的水水姐哦,注定让佐藤君失望了。 哪怕她心头的血已经流干,哪怕她知道自己笑起来的模样无比恐怖,可她仍然倔强的笑了下,看着丰田秀敏轻声问:“刚才,我看到的就是我?” “是的,这就是现在的你。” 丰田秀敏跪坐起来,弯腰低头,给水暗影施礼,语气真诚的说:“对不起,不是我想让你变成这副样子的,我也没办法阻止你变成这样,请原谅。” “我不会怪你的,无论你有多么的可恶,你始终还算有些人性。” 水暗影想了想,才问:“那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你想让我杀了你?” 丰田秀敏抬起头,看着她。 “不是。” 水暗影却摇了摇头,淡淡的说:“我只是求你,别让方圆看到我。” “我能拒绝吗?” 丰田秀敏沉默,又在一阵枪声传来时,才问道。 “能。” 水暗影说:“可你别跟他说,我就是我。” “好,这一点我可以答应你。” 丰田秀敏双手一振,长身而起:“本来,我是想利用你来吸引方圆的,但我现在改变主意了。因为最起码,我还是个人,更是一个女人--佐藤君,拜托你把水君放下来。” 佐藤君答应了一声,快步走到竖着的棺材前,纵身跃上,解开了捆着水暗影双手手腕的黑色细绳,接着横抱着她飘然落地。 “看在你也是个女人的份上,等方圆赶来要杀你时,我会告诉他,放你一马。” 水暗影被佐藤君放在岩壁旁坐下来后,先对丰田秀敏说了这番话后,才看向了佐藤君,笑道:“可是你,必须得死。因为张鹏--的尸体,还在那儿。他的眼睛还没闭上,他这是在等你呢,等你去跟他作伴。” 佐藤君的眼角,猛地抽了起来。 如果不是丰田秀敏,他绝不会放下水暗影。 就算是放下,也会扒光她全身的衣服,露出她浮肿到丑陋的身子,告诉肯定会赶来的方圆:喏,这就是你要救的女人。 一道昏黄的闪电,从很远的地方蓦然亮起,映照在佐藤君那双死死盯着水暗影的眼角里时,丰田秀敏说话了:“方圆,来了。” 当枪声,从北朝人的隐秘指挥所方向响起时,丰田秀敏就知道方圆快要来到了。 跟那个刀枪不入的不明生物体一起。 她更能确凿:不听她劝阻的北朝人,已经付出了相当惨重的代价。 要不然的话,在第一轮枪声从巷道内响起后,就不该再从指挥所内响起了。 可能是受到水暗影这番话的影响,佐藤君潜意识内,就有了他跟张鹏那样的死法,随即猛地转身看去。 就看到丰田秀敏盯着远处的那双眸子里,再次散出狂热的兴奋,喃喃的说:“他来了,带了一把昆仑陌刀--他,怎么会拥有那样一把陌刀,难道他找到了那个姓秦的尸体?不可能,从时间推算,他不可能已经去过深渊了。” 水暗影也看到了那道一闪即逝的闪电,却没想到那是昆仑陌刀挥舞时,散出的冷辉。 不过很奇怪,她非常相信丰田秀敏没说错,又笑了笑说道:“或许来的,不是他。” “绝对是他。” 丰田秀敏转身,看着她说:“我在北朝人指挥所的监控器内,亲眼看到他,还有来自罗布泊那个黑暗世界内的不明生物,一起出现的。” “九幽王也来了?” 水暗影相当惊讶。 “九幽王?你们这样称呼的吗?嗯,这名字很不错。如果不是她来了,那些让你吃足了苦头,让你们遭受重创的僵尸战士们,怎么可能会挡不住他们?” 丰田秀敏轻轻抿了下嘴角,喃喃的说:“也唯有她,才能让那些恶心的怪物,变成毫无用处的垃圾。她--才是真正的王者。” 不等水暗影说什么,她又笑了,很欣慰的样子:“说实话,在看到九幽王后,我首先的反应就离开这儿,能逃多远就能逃多远。可现在,不用逃了。” 水暗影很疑惑:“为什么?” “因为,方圆不喜欢那个九幽王。他甩开了九幽王,自己赶来救你了。” 丰田秀敏伸出舌尖,飞快的舔了下嘴角。 “你怎么知道,方圆已经甩开了九幽王?” 水暗影继续问。 “如果九幽王跟他一起,焉有他出手道理?” 丰田秀敏相当然的这样说道。 水暗影更加不解了:“方圆肯定知道你们都异常害怕九幽王,更知道只要有她在,他无论去哪儿,都能一帆风顺--可是,你是怎么知道方圆,会主动甩开那个魔头的?” “很简单。因为我们跟方圆只是敌人,可同时还都是正常的人类,同一个物种。” 丰田秀敏轻声解释道:“方圆被九幽王杀人的残忍手段所刺激,继而意识到他不能跟一个不明生物一起,来屠杀自己的同类,这才想方设法的甩开了她。” 这个东洋女人,虽然没有跟方圆交谈过,却能把他的心思猜了个底掉。 水暗影也慢慢明白了过来,微微歪着头问她:“如果你是方圆,你会怎么做?” “我会跟他做出同样的选择。” 丰田秀敏转身看向远处,喃喃的说:“然后,再来到你面前,拼个你死我活。” 第485章:她不知道我有多爱她 人性这玩意,有时候特珍贵,有时候却又特别不值钱。 人性不值钱时,人能做出畜生都做不出来的事。 人性一旦珍贵了,那么就算有人性的人主动去找死,也不会丢失人性。 方圆,跟丰田秀敏一样,都具备最起码的人性。 所以他们才会有了相同的选择。 但却注定要在水暗影面前,拼个你死我活。 这,可能又是人性的一面,算是悲哀吧? 水暗影就是这样觉得,再看向东洋女人时的眼神中,已经没有了恨意,轻声问:“你们,谁会赢?” “我。” 丰田秀敏想都没想,就说道:“赢得只能是我。因为我很清楚,我要输了,就等于死。方圆输了,最多会被当做试验品来研究。” “你太自信了。” 水暗影不屑的冷笑道:“他打架,可是很厉害的。更何况,他手里还有昆仑陌刀?” 丰田秀敏也笑了,语气温柔的说:“你会看到,真正厉害的那个人,原来会是我。” 方圆现在没空去考虑,有什么厉害人物正在前面等他。 他只知道,他在接连斩杀二十七个僵尸战士,四个北朝人后,已经接近了关押水暗影的地方。 水暗影的消息,是他从一个北朝人嘴里‘咨询’到的。 水暗影还活着,只是像条漂亮的小花狗那样被人掉在那儿当诱饵罢了。 好,很好。 只要她还活着,一切都不是问题。 就像方圆现在浑身上下,至少有十几处伤口那样--最厉害的一处,是子弹洞穿了他的右肋,打伤了他的肺叶,疼的他不能不总是咳嗽。 幸好,能咳嗽就代表着他还活着。 这些伤口,大部分都是那些僵尸战士給他留下的。 枪伤,才是那些奴役僵尸战士进攻他的北朝人,偷袭他成功的证明。 一路走来,他最多时得一次跟十几个僵尸战士拼杀。 必须得感谢夜搜魂,正是她给他留下了这把神兵利器,才能让他斩杀那些僵尸战士时,不需要费太大的力气。 但无论他有多么的骁勇善战,也都不是九幽王,中弹后照样会流血,僵尸带有剧毒的爪子,扔能轻易撕裂他的皮肤。 可他却没有像水暗影那样,很快就毒发变成软脚虾,更不用像铁辽、秦摘花他们那样,在斩杀敌人之前,要竭力预防自己不被僵尸剧毒碰到。 这确是九幽王的功劳了。 那些僵尸战士所携带的尸毒,在九幽王给方圆所种下的尸毒面前,真是渣渣般的存在,起不到丝毫的作用。 所以他才能一路走来,鲜血不停的淌。 鲜血就是生命。 失血过多的方圆,能清晰感受到生命,正在一点点的离他而去。 最起码,能让他头晕目眩,脚步踉跄。 他该坐下来休息一下,包扎伤口。 可那些北朝人当然不会給他机会,就算给,方圆也不稀罕。 因为他已经看到了火光--那火光,在黑暗中是那样的亮,带着勃勃的生机。 昆仑刀光再起时,一个僵尸战士被拦腰斩断。 枪声响起,子弹却飞上了远处,接着有北朝人的惨叫声响起:那是躲在暗中打黑枪的家伙,被佐藤君一刀斩断了手腕,再踹出一脚,跌落了石梁下的深渊。 “都给我滚,谁敢再擅自前行半步,杀无赦!” 佐藤君冲不远处的黑暗中厉喝一声后,打开了手电。 强光手电亮起,照在方圆的脸上,还有佐藤君不友好的声音:“你就是方圆?” “我就是方圆。” 方圆笑了笑,雪白而整齐的牙齿,在满是鲜血的脸上,看起来是那样的不协调:“东洋人?” “我是佐藤大郎。” 佐藤大郎手电光下移,照在方圆手中的陌刀刀刃上,咽了口口水才说:“我们已经等你很久了。” “我也找你们很久了。” 方圆深吸了一口气,晃了晃脖子说:“来吧,我时间有限。” “你先包扎伤口,这是我们掌门的意思--我在那边等你。” 佐藤大郎说着,抬手扔过来一个东西。 方圆抬手接住,接着单膝跪在了石梁上,开始包扎伤口。 他包扎的很仔细,速度很慢。 东洋人的外伤药膏,疗效惊人的好,看来是中草药制成的。 (中草药当世创造的80的利润,或者说最好的处方,都是东洋人的。 南韩、香港各占5-8%,作为中草药的发源地,华夏只占了2%,这跟国人不遗余力发扬西医,不屑老祖宗的处方,而是坚信‘三素一汤’很有关。 所谓的三素一汤,就是抗生素、激素、维生素,跟葡萄糖)。 包扎完伤口后,方圆闭眼,陌刀横放在膝头休息了片刻,才站起身,缓步走向了火光那边。 只有不到三十米的距离,方圆走了足足三分钟。 他是希望能尽可能的拖延些时间,让体力恢复。 丰田秀敏带领她的三个手下,就静静的站在那儿,没有丝毫不耐烦的意思。 石梁的尽头,是个大约五十平米的平台。 平台后面,是个凹进去的大洞。 黑色的岩壁上,还坐着个僵尸女战士,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方圆对这玩意没啥兴趣,只扫了她一眼,就看向了平台上的那具尸体。 他不认识张鹏。 却能从他惨烈的死状,身边的军刺能断定,这是他的同胞。 “这个人是我杀的,故意给你留着的。你要是有本事,也可以这样杀我。” 就在方圆盯着张鹏的尸体,眼角急促跳动时,佐藤大郎说话了。 “我会成全你的。” 方圆紧紧抿了下嘴角,才看向了身穿大红和服的丰田秀敏,问道:“你就是他们的掌门人?” “我叫丰田秀敏。” 面无表情的丰田秀敏回答。 “谢谢你。” 方圆弯腰,很郑重的给女人深施一礼。 “不用谢我,我给你包扎伤口的机会,那是担心你会失血过多而死。” 丰田秀敏先给方圆回了一礼后,才直起腰说道:“我需要活着的方圆。唯有从你身上得到我们想要的某些东西,才能让雪花、光鼎等人的在天之灵瞑目。” “水暗影呢?” 方圆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四下里张望着:“有人告诉我说,她就在这儿等我。” “她在看着你。” 丰田秀敏没有正面回答方圆的问题,却问道:“你其实不爱她,对不对?” 方圆没说话。 他不想跟敌人,谈论自己的感情问题。 丰田秀敏却很感兴趣:“要不然,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也不会主动跑来这边送死了。” 方圆眉梢挑了下:“她跟你说这些了?” “是她在昏迷中说出来的,我没问她。” 丰田秀敏实话实说。 方圆沉默了片刻,才说:“她说错了。” “她哪儿说错了?” 丰田秀敏很有八卦潜质,饶有兴趣的追问道。 “我很爱她。” 方圆抬头看着东洋女人,淡淡的说:“只是她不知道--男人爱一个人,是没必要挂在嘴边的,因为那样会被大风刮走。” 看似很随意的回头扫了眼,丰田秀敏笑道:“嗯,我也相信你是很爱她的。要不然,你绝不会来这儿。更不会在站不住时,还毫不停留。我想,她在听到你说出这些话后,无论她在哪儿,以后又会面临什么样的处境,她都会欣慰的。” 方圆也笑了笑,说:“你还有要问的吗?” 丰田秀敏摇了摇头。 “那就开始吧。” 方圆慢慢后退了两步,站在了平台边缘。 “我们四个人,你先跟谁?” 丰田秀敏问道:“你有权选择对手。” 方圆没说话,只是看向了地上的张鹏。 张鹏也在‘看着’他。 丰田秀敏明白了,看向了佐藤大郎,淡淡的说:“你可以选择不战。” “我的字典里,没有‘不战’这个词语。” 佐藤大郎嘴角一咧,快步走到方圆面前三米处,却把武士刀放在了旁边地上,说:“我跟你比拳头吧,免得会误杀了你。我在拿刀子砍人时,从来都不会在意别人死活的。” 方圆依旧没说话,只是把陌刀缓缓放下。 “准备好了吗?” 佐藤大郎徐徐后退。 方圆跟着前行两步,点了点头。 他点头的动作还没有完成,佐藤大郎就忽地一声大吼,腾身而起,右拳高高举起。 方圆却动也没动,只是双眼猛地眯起,咬紧了牙关。 砰! 一声闷响,好像流星锤那样的拳头,狠狠击打在了方圆下巴的左边。 他竟然躲,都没有躲,就这样硬生生挨了佐藤大郎一拳。 佐藤大郎这一拳的力量有多足,看看张鹏的尸体就知道了。 “啊!” 一声轻轻的尖叫,从火把那边传来时,丰田秀敏的眉梢却猛地拧起,厉声喝道:“退后!” 尽管咬紧了牙关,方圆在被佐藤大郎一拳轰中下巴后,还是发出了清晰的咔吧声响--下巴,被一拳打脱了臼。 剧痛,就像高压电流那样,猛地传遍方圆全身所有的神经末梢,激发出了他骨子里所有的潜力,再催动他电闪般的打出了右拳。 一拳,就打在了佐藤大郎的喉结上。 佐藤大郎打向方圆时,他没有躲。 方圆打向他时,他本能的想躲--却没躲开。 因为他做梦也没想到,方圆面对他如此犀利的一拳,竟然硬挨! 他这一拳,可是能把张鹏脖子打断的。 方圆却不是张鹏,他就是方圆。 就在丰田秀敏的厉喝声鼓响佐藤大郎的耳膜时,他也听到了咔嚓一声响,然后就看到了张鹏。 张鹏就在佐藤大郎背后的地上,身子侧躺着--佐藤大郎要想在不转身的情况下,硬生生看到他,除非他的脖子,被人一拳打断。 佐藤大郎看到张鹏时,张鹏也在看着他。 就这样看着他脖子被打断后,脑袋猛地后仰,以比张鹏脖子被打断后更诡异的角度,吊在了后背上,身子却直挺挺的站在那儿。 方圆集全力打出的这一拳,只打在了他脖子上,下面却毫发无伤。 不过,脖子断了的人,无论下面有多么健康,都无法站立太久。 第486章:下辈子给你当牛做马 脑袋吊在背后的佐藤大郎,静立片刻后,才像一根被风吹到的树桩那样,向后直直的摔倒,砰的一声砸在地上。 战前,他曾经说方圆要是有本事的话,就打断他的脖子给张鹏报仇。 方圆成全了他,就在他信心满满的时候。 他死后都觉得没脸见人,更没脸见张鹏,直接用身子把脑袋盖在了地上。 但他在摔倒时,嘴里喷出的鲜血,却洒在了张鹏脸上--鲜血蒙上了张鹏圆睁着的双眼,终于可以瞑目了。 方圆冷冷看着佐藤大郎的尸身,抬手咔吧一声响,推上了被打脱臼了的下巴,这才剧烈的咳嗽了起来,有血丝溅出,左边脸颊更是迅速红肿起来。 还好,因为预防得当,并没有被骄傲的东洋人把后槽牙给打下来。 在他咳嗽时,丰田秀敏就这样看着他,双眸中没有任何表情,更没有看佐藤大郎的尸体一眼。 因为她早就警告过佐藤君,千万不要小看华夏,小看方圆了。 但佐藤君不听话,尤其是在看到方圆走路都站不稳的样子后,更是浑身放松,甚至觉得只要伸出一根小手指,轻轻一推--方先生就能像死狗那样的躺在地上,任由他来处置。 他小看了方圆,高估了自己,结果他死了。 对于这种狂妄到自己找死的手下,丰田秀敏才不会心疼。 最多也就是在发觉不妙后,及时提醒佐藤大郎注意罢了,却没有援手相救的意思。 其实,在方圆打出那石破天惊的一拳时,就算丰田秀敏出手,也已经来不及了。 “抱、抱歉,让你们久等了。” 肺叶被打穿了的方圆,越咳嗽越无法控制,更痛苦,只能单膝跪在地上,左手捂着再次渗出鲜血的纱布,咳嗽了足足有半分钟后,才慢慢止咳,抬起了头,看着丰田秀敏,笑着说抱歉。 他的嘴角有血丝,脸色无比的苍白,双眼更是因伤势加重,而变得黯淡无光。 就算傻瓜也能看出,方圆现在好像油尽灯枯了,压根不需丰田秀敏出手,她随便一个手下就能把他干趴下。 不过丰田秀敏那俩手下才没乱动,看着他的目光中,更没有任何的轻视意思--轻视方圆的佐藤大郎尸体,就在地上躺着呢。 水暗影是坐着的,倚在冰凉、湿漉漉的岩壁上,已经浮肿的脸庞,让她无法再睁大她那双惹人的媚眼,却能眯着眼,痴痴望着那个慢慢抬起头来的男人。 心中,有着从没有过的平和。 他爱我。 只是我却不知道他其实是爱我的,才这样任性的跑到这儿来自寻死路,连累他哪怕明知道这是个针对他的圈套,也得乖乖的跑来。 我真傻。 我绝对是尘世间,最傻最愚蠢的女人,把自己美好的爱情,在乎的男人,逼上了绝路,眼睁睁看着他站都站不住,我却只能像一坨狗屎那样,坐在这儿看着他,不敢跟他说,我就是他爱的那个蠢女人。 方圆,如果真有来生的话,我会给你当牛做马的。 水暗影痴痴望着艰难站起来的方圆,根本没听到丰田秀敏说了什么,更不在意她的两个手下,已经放下武士刀,一左一右缓缓逼了过去。 方圆就算重伤到站都站不稳的地步,可还是能让那两个东洋人不敢小视他,再也不顾所谓的武士道精神,跟他单打独斗,而是要一拥而上。 也唯有水水姐我爱的男人,才能在重伤之下,还能把鬼子吓成这样。 哼哼--只是很可惜,我以后再也看不到他了啦。 嗯,下辈子就給他当牛做马,来报答他吧。 再次想到‘当牛做马’这个词时,水暗影忽然想到了个笑话。 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都特么的这时候了,她居然还能想起一个笑话。 话说,一个男人向女神求婚。 女神就问他:你能给我什么? 男人说:不能给你豪车别墅,但我能给你当牛做马。 女神大怒:给我当牛做马?靠,那还不是为了‘草’! 呵呵,我也圆愿给方圆当牛做马,那我也是为了草吗? 特奶奶,我的思想怎么就这么龌龊了呢--水暗影想到这儿时,就被两声混杂在一起的暴喝声打断,眸光一凝,就看到那俩左右夹击方圆的东洋人,同时扑向了方圆。 “哈,哈哈!” 本来已经站都站不稳的方圆,忽然张嘴喷出一口血,随即纵声狂笑。 狂笑声中,他佝偻着的腰身,猛地挺直--就像一棵历经千万次雷击、都依然屹立不倒的参天大树那样,在狂风骤来时,枝条猛地飞舞。 当然不是大树的枝条飞舞,那是方圆在抬脚侧踢。 他抬脚侧踢的动作,无比的迅速,凌厉--目标,正是左边那个飞扑过来的东洋人,鞭出的右腿膝盖! 水暗影的眼眸,攸地铮亮,全身的细胞,都在这瞬间欢唱起来:喔啦啦,原来这小子刚才咳嗽的要死要活的样子,只是用来蒙蔽东洋人的! 水暗影双眸亮起时,丰田秀敏的双眸却攸地迷成一线,身子一长,却又松了下来。 砰! 一声让人牙酸的闷响声中,方圆后发先至的右脚,狠狠跺在东洋人的膝盖上。 “啊!” 在那个东洋人发出凄厉的嘶声惨叫声中,水暗影亲眼看到他的右腿膝盖,就像被方圆一拳打断的佐藤大郎的脖子那样,攸地上反,脚尖踢到了他自己的大腿根。 一脚,方圆就把这个东洋人的右腿废掉了。 东洋人的嘶声惨叫声,就像一针鸡血那样,扎在了水暗影身上,使她猛地有了力气,抬手鼓掌,娇声喝道:“好!” 她喊出的好字声未落,却看到从右边进攻方圆的东洋人,一膝狠狠砸在了他后背上。 这个东洋人绝对是个泰拳高手,扑向方圆时拉出的架势,正是泰拳中威力最大的‘膝砸’,有些类似于华夏传统武术中的泰山压顶,就是借用强大的爆发力,用屈起的双膝狠狠砸在目标身上。 这招膝顶的威力,虽说相当的霸道,凶狠,目标被击中后,往往是不死也得被打残--但水暗影潜意识内却觉得:依着方圆的本事,绝对能在抢先一脚踢残敌人后,迅速躲开,然后再伺机反攻。 可实际上,方圆却没有躲。 他不是不想躲,更不是像秒杀佐藤大郎那样,故伎重演,在遭到敌人重击的同时,把敌人一击必杀。 他是没有力气去躲了。 方圆纵声狂笑中,一脚踢残左边的敌人时,咳嗽时积攒起的力气,已经全部用完,正如水暗影潜意识内所想的那样,他觉得他能躲开右边敌人的这记杀招。 但很可惜,尘世间有这么一句话:心有余,而力不足。 无论大脑給他下达多么正确的反应命令,他重伤后失血过多的力气,都不足让他能做出那样的动作,只能勉强避开了脊椎要害,用右肋承受了敌人的猛击。 咔嚓。 肋骨骨裂的声响,是那样的清脆,刺耳! 水暗影眼睁睁的,看着她最爱的男人哦,就那样被人用膝盖狠狠砸在了地上,肋骨至少断了四根以上,额头更是重重碰在了地上。 东洋人给方圆致命一击的同时,也击垮了水暗影。 因为她已经看出来了,方圆只要还能有哪怕一点点的反击之力,依着他的骄傲,也不会被敌人狠狠砸在地上。 再然后,水暗影就看到那个东洋人,猛地站起,右脚狠狠踏在了方圆的脖子上,好像大猩猩那样,朝天狂吼着,双拳更是猛烈击打着他发达的胸膛,来宣泄他击垮强敌前那无法压制的恐惧。 厮杀结束。 也代表着方圆本次北朝之行前来营救水暗影等人的计划,彻底的失败。 不是他不够强大,而是因为敌人比他更强大。 如果仅仅是些血肉之躯,方圆就算营救失败,也不会败得这样惨。 他一路杀来,所遭遇的敌人,大部分都是‘无所畏惧’的北朝僵尸战士,绝大部分的体力,所受的伤,都是那些恶心东西给予他的。 等他筋疲力尽,好不容易来到水暗影面前时,却已是强弩之末。 而敌人,又偏偏是无比的强大,号称东洋第一高手的丰田秀敏,都不用出手,他就只能被人家手下,狠狠踩在了脚下。 丰田秀敏看着方圆的眼神中,终于有了松缓的神色:诚然,本来就已经强弩之末的方圆,以他的狡猾、示弱、无比精确有力的反击方式,秒杀了佐藤大郎,重伤了她另外一个手下,但他还是没有逃脱失败的命运。 东洋女人敷了厚厚一层粉的脸上,竟然露出了笑容,对还在捶胸的手下淡淡说道:“三蒲君,小心别把他给踩死了。拜托,把那把陌刀拿过来吧。” “哈依!” 兴奋异常的三蒲君,马上抬脚松开方圆,右手再次在心口砰砰砸了几下,又对敌人狠狠吐了口口水后,才转身走向了那把昆仑陌刀。 “呵呵、嘿嘿,嘻嘻--” 就在三蒲君刚转身要去拿那把昆仑陌刀时,一声阴恻恻的女人轻笑,却悠忽从平台下面传来。 “小心!” 丰田秀敏在笑声乍起时,双眸瞳孔就骤然缩起,右手电闪般握住刀把时,嘎声叫道。 她的反应可谓是快到了极点,示警的速度也不慢--但终究还是慢了。 就在丰田秀敏嘎声示警,三蒲君本能的一呆,要回头看向掌门时,他的脑袋…… 据说,子弹在打穿西瓜时,西瓜会以一种堪称完美的方式爆裂,成千万片。 三蒲君的脑袋,就像被子弹击穿的西瓜,就这样很突兀的裂开,红白色的脑浆,好像被加快了一万倍的桃花盛开那样,煞是绚丽,迷人。 真好看。 水暗影的潜意识内,本能腾起这个念头时,就觉得眼前一黑。 火把灭了。 “方圆!” 眼前猛地黑下去后,水暗影张嘴就喊出了方圆的名字,却被一声阴恻恻的长笑给掩盖。 第487章:你已经具备了人性 阴恻恻的娇笑声响起后,丰田秀敏就知道谁来了。 除了那个来自黑暗世界中、被水暗影等人称为九幽王的不明生物外,还能有谁? 丰田秀敏在北朝人的监控室内,亲眼看到九幽王刀子弹打不死后,本能中就对她有了种天生的惧意。 绝对是本能的,丰田秀敏就想到了逃! 她才不会像那些狂妄无知、不知死活的北朝人那样,以为依靠现代化武器,能挡得住那个魔头:如果可以的话,国力比北朝强大无数倍的华夏,也不会眼睁睁任由九幽王涉足中原了。 在没有确凿的把握之前,丰田秀敏才不会跟九幽王正面作战。 不过,等她发现只有方圆一个人赶来后,立即就敏锐捕捉到还有‘人性’的小方,是绝不会跟那个怪物一起,来屠杀人类同胞的。 这也让丰田秀敏心头那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才能好整以暇的来对付方圆。 虽说本次北朝之行,对丰田秀敏来说绝对是损失惨重的,带来的十一个精锐手下,九死一重伤--但她依旧很满足:只要能抓到方圆,得到一把昆仑陌刀,那些手下也算死的物有所值了。 在让三蒲君去拿陌刀时,丰田秀敏就已经决定,立即带着方圆离开这鬼地方! 至于受伤昏迷过去的那个手下--祝愿他自求多福吧。 她必须得抢在九幽王出现之前,逃离这鬼地方。 眼看丰田秀敏的愿望就要成为现实,九幽王却来了。 三蒲君的脑袋,好像被子弹击中西瓜般裂开的瞬间,丰田秀敏的心,就一下子沉到了谷底。 因为她很清楚,她再也无法带走方圆,那把陌刀了。 当前最需要做的,而是要躲开九幽王的毒手! 丰田秀敏能够成为东洋皇室的御用流派掌门人,除了拥有东洋第一高手的名号外,那就是在身处危急时刻的反应,也不是一般人能比得。 火把刚灭,水暗影惊呼方圆、九幽王第二声阴恻恻的长笑声响起时,她已经抽、出武士刀,用尽全身的力气,猛地甩手劈向了已经昏迷过去的方圆! 刀刚离手,丰田秀敏就迅速一个侧面后翻,径直扑向平台边缘的黑暗深渊! 这些天,她已经把周围的地势,给勘察的相当仔细了:平台下面峭壁上,有几块突出的石头,她就算是闭着眼,也能在扑下去时抓到。 九幽王悠忽出现后,丰田秀敏压根就没想跟她过招,更是把长刀甩出去直劈方圆--她有绝对的把握,九幽王能在长刀劈中方圆时,接住那把刀。 等九幽王接住那把刀时,丰田秀敏已经扑下深渊,并利用突出峭壁的岩石,用最快的速度,逃离这儿。 她才不信九幽王会不管方圆的死活,而是穷凶极恶的追杀她。 丰田秀敏使出攻敌之必救,来给自己争取逃生的机会这一招,是相当高明的。 至于九幽王现身、号称东洋第一高手的丰田秀敏,却连人家样子都没看到,就闻风而逃的动作,会不会有损她的威名、有辱东洋武士的威名--聪明人,才不会去考虑这些。 黑暗中,借着火光消失时前的余光,水暗影清晰看到那把刀,狠狠劈向了方圆。 方圆却已经昏迷,动也无法动一下。 长刀如电,锋利的刀刃上,依旧残留着火光的余辉,准确劈向方圆的脑袋,也劈开了水暗影的心--她能看到,但也仅仅是能看到。 他要死了。 我也要死了。 水暗影眼眸中的那把刀,就像被放慢一万倍那样,很慢很慢的劈向方圆,劈开她的心,让她觉得无比的安圆。 就在那把刀,要把水暗影的心劈成两半时,一只手却那么突兀的出现,抓住了刀刃。 长刀的刀尖,此时距离方圆只有不到一厘米,却像被电焊焊住那样,再也无法挪动分毫。 再然后,水暗影的世界,就完全黑了下来。 从没有过的静,左右了这个世界。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水暗影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睁开了眼。 看到了两点荧光,就在距离她一米左右的地方。 这是眼睛,九幽王的眼睛。 水暗影看着这两点荧光,笑了,轻声问道:“你好。” “你也好。” 九幽王很有礼貌,荧光微微动了一下,证明她在给水暗影问好时,还点了点头。 “你是九幽王。” 水暗影又问。 “你可以这样称呼我。” 九幽王淡淡的回答。 “方圆不会死吧?” 水暗影也不知道,自己问话时的跳跃性幅度,怎么会这么大。 荧光忽闪了下后,九幽王的声音响起:“他不能死。” “这就好。” 水暗影轻轻叹了口气,说:“可我要死了。” “你早就该死了。” 九幽王平淡的语气中,平添了些许戾气:“却还能活着,让我讨厌。” “对不起。” 水暗影诚挚的道歉。 九幽王轻哼了声,没有理睬她。 “临死前,我有几个请求。” “快死的人了,还这样婆婆妈妈,怪不得他不是太喜欢你。” “对不起啊,等我死了后,就不会让你讨厌了。” “那就快点说!” 九幽王不耐烦的说着时,黑暗中传来清晰的骨骼响声:咔,咔咔。 这是九幽王在给方圆被砸断的肋骨复位,手法无比的准确,老道。 “第一个请求,请你给我半小时--啊,给我十分钟。嗯,就十分钟的时间,能让我跟方圆单独在一起。” 水暗影低低的声音说道:“但我请你莫要让他知道这十分钟内,是跟一个蠢女人在一起的。” 荧光一闪,九幽王问道:“你要在临死前,跟他诉说相思之情?却偏偏让他听不到,那岂不是白说了?” 水暗影轻声回答:“我只要能说出来就行。” “快说第二个。” 九幽王不耐烦的催促到。 “拜托你,把他安全带出这鬼地方。” 水暗影说出了她的第二个请求:“以后,无论他有多么的讨厌你,憎恶你,想铲除你,你都要好好呆在他身边,保护他--最好呢,是一辈子。我会在那边,祝福你们两个的。” 九幽王没有说话。 很久都没说话,就像她忽然消失了那样,水暗影听不到她的呼吸声,却能看到她那双发着荧光的眸子,始终在牢牢盯着自己。 “怎么了,我哪儿说错了吗?” 水暗影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低声问道。 “你知道--我想爱上他,并渴望被他爱上?” 九幽王说话了,语气中那些冷漠消失了。 “我当然知道你接近方圆的想法,而且我也保证,你能爱上他的。” 水暗影笑了笑,才继续说:“因为他是我水暗影爱上的男人--任何女人,无论她有多么的优秀,无论她是个什么样的生物,只要她是个女人,就会爱上他的。” “可他不爱我!” 九幽王脱口说道。 “那是因为,你还没有真心的去爱他。” 水暗影微微摇了摇头,轻声说:“你知道什么叫爱吗?你要想别人爱上你,前提就是发自肺腑的真心去爱他--男人的心,才不是铁石做的,其实是花蕾,只需真爱稍一浇灌,它就会绚丽绽放。” “呵呵,这就是花心男人的由来?” 九幽王再次沉默片刻后,才轻笑一声。 笑声中的冷漠尽去,带有了水暗影所熟悉的人类情感。 她,终于说动了这个渴望爱情的不明生物,乖乖钻进她布置好的圈套中了。 “其实吧,我觉得世人把男人称为花心男是不对的。” 水暗影继续传授她的‘心得’,给九幽王洗脑:“所有的花心男人之所以花心,是因为失去了爱他女人的真爱浇灌。所以呢,我希望你能始终爱着他,那么他的心,就只能对你绽放了。” 九幽王隐隐察觉出了什么,就问:“你是不是把我,看成你自己了,所以才跟我说这些?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把你对方圆所有的爱,都寄托在我身上,让我代替你来爱他。” “你可以选择拒绝的。” 水暗影轻声说道。 “我会试试。” “不能试。” “为什么?” “试试,只能证明你的心不诚。” 水暗影淡淡的说:“唯有心诚的女人,才会拥有真爱,才能浇灌男人的心,让他只对你绽放。” “好,那我听你的。” 九幽王沈吸了口气,说:“从现在开始,我会无比虔诚的去爱他--不是尝试。” “这就好。” 水暗影暗中松了口气,又说:“第三件事呢,就是你不要告诉他,我现在的样子。” “你是个爱美的女人。” “对啊,女人都爱美的,哪怕是死,也不希望让爱人看到我丑陋的模样。” “好,我答应你,还有请求吗?” 九幽王点了点头。 “最后一个请求。” 水暗影轻咬着嘴唇,低低的说道:“十分钟后,请你杀掉我,把我的尸体扔进深渊内。” “这对我来说,只是举手之劳罢了。” 九幽王说着,把方圆慢慢放在了水暗影怀中,长身而起:“看在你跟我说这些的份上,我给你半小时的单独空间。” “多谢了。” 水暗影道谢。 “不客气。” 九幽王转身就走时,却听水暗影说:“你其实,已经具备了最起码的人性。” “什、什么?” 九幽王的身子,猛地一颤,霍然转身问道。 “在方圆还没有赶来之前,那个逃走的东洋女人曾经跟我,讨论过人性。” 接下来,水暗影就把丰田秀敏说的那些,简单叙述了一遍,最后才说:“我们都看出,你在现身之前,是无比痛恨方圆的,但最终,你却没有下手,这就足够证明,你已经爱上他了。” “爱,就是人性。” 水暗影轻声说。 “爱,就是人性?人性,就是爱?我、我有人性,我有爱了--哈,哈哈!” 黑暗中的九幽王,喃喃良久,忽而仰首纵声娇笑起来。 娇笑声,就像一条看不见的长龙,悠忽飞到了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中,带着让她如获至宝的狂喜。 第488章:人总是会变得 “她真傻。” 等九幽王的娇笑声,以让水暗影无法捕捉的速度悠忽远去后,才低低的说了句。 能够在临死前,把那么强大的不明生物,给忽悠的晕头转向,绝对是水水姐这辈子做过的,最得意的一件事了。 很可惜,她已经没有、也不愿意有太多的时间,来品尝这番得意的滋味了。 她只是用尽全身的力气,抬起双手抱住了方圆。 把这个昏迷的男人,用力搂在了怀中,就像疼爱孩子的母亲那样,更加浮肿的脸颊,紧紧贴着他的额头,就这样一动不动。 她对九幽王说,给她跟方圆十分钟的时间,希望能跟他说一些她最想说的悄悄话。 九幽王满足了她,并大度的给了她半小时,就离开了。 水暗影在抱住方圆后,就像抱住了整个世界--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有些话,其实不用说出来,她也能确定昏迷中的方圆,也能听到的。 既然这样,那她干嘛还浪费力气? 倒不如,就这样牢牢的抱着他,静静享受她在人世间的这最后半小时。 时间停止了,地球也停止了转动,倒是很远很远的地方,偶尔会传来枪声,还有余音袅袅的惨叫声。 水暗影知道,那是九幽王在杀人。 用她最喜欢的手段,就像水暗影抱着方圆享受人生中最后美好的时光--从那一刻起,九幽王就不会再那样杀人了。 水水姐说过了,她已经具备了最起码的人性。 一个有人性,有爱的漂亮妞儿,怎么可能会再用那么残忍的方式杀人? 所以九幽王觉得,她必须得用残忍的杀人方式,来庆祝她以后再也不会残忍的杀人了。 就好比戒酒成功的人,举杯说:来,哥几个,为祝贺我戒酒成功,咱们走一个! 很可笑是吧? 水暗影就是这样想的,于是她就笑了,低声说:“方圆,忘记我。” 就在半小时的时间快要过去时,水暗影总算说出了她最想说出的一句话。 她让方圆忘记她。 她真得不喜欢,方圆在随后的数十年内,总是会想到她--那样,他会内疚。 她爱他,所以不喜欢他因为自己而内疚。 她只希望,方圆能做一个花心的男人,被好多漂亮女孩儿的真爱来浇灌。 方圆能忘记她么? 当然不会! 要不然,也不会在水暗影说完这句话后,就慢慢睁开了眼。 太黑了。 他看不到她的样子,也看不到她那双水灵灵的眸子,却能感受到她的心,在微弱的跳动。 眼前,也随即浮上了火把还亮着时,他曾经看到的那个僵尸战士。 原来,她就是他的水暗影,他法律上的妻子。 她变成那么可怕的样子,只是因为她中了尸毒。 中毒数天后,尸毒已经入侵了她所有的细胞,神经,正在用让人惊骇的速度,毁灭着美丽,制造一个可怕的怪物。 如果没有九幽王,水暗影肯定会--生不如死。 但现在,她貌似不用死了,因为方圆也没死。 方圆没死,那是因为他对那些僵尸战士所携带的尸毒免疫。 九幽王说过,她的鲜血,就是解开尸毒的最佳解药。 那么方圆含有‘正宗尸毒’的鲜血呢? 会不会也能解开水暗影所中的尸毒? 他没有绝对的把握,可只要有一丝丝的希望,他都得牢牢的抓住。 话说,要是放任水暗影这么风骚漂亮的娘们,就此变成一个可怕的僵尸而无动于衷,那么方圆觉得他肯定会遭雷劈。 没有谁喜欢遭雷劈的--于是,就在水暗影安心的闭上眼,等待九幽王到来把她送到永恒的黑暗中时,方圆咬破了左手手腕。 方圆觉得,他绝对是当世最苦比的男人了。 早在罗布泊时,为了救小夏妹妹,他就曾经被迫咬破自己手腕,用鲜血浇灌那朵小黄花。 现在,他又再次这样做了。 不做不行啊,哪怕已经闭眼沉沉睡去的水暗影忽然惊醒,他也得忍着肋骨断了的剧痛,右手捏住她浮肿的下巴,逼着她张开嘴,喝下他即将枯竭的鲜血。 “方、方--” 水暗影品尝到了鲜血特殊的滋味,更能猜出他正在做什么,却搞不懂他为何这样做,只能本能的要挣扎,拒绝。 可她实在没太多挣扎的力气了,唯一能做的,就在被迫张嘴,吞咽下那些热血。 “咳--咳!” 本能挣扎的水暗影,猛地咳嗽起来,这是气管有异物入侵的本能反应。 猛地一咳后,水暗影就彻底陷进了黑暗中:这声咳嗽,耗尽了她所有维持活力的力气。 就在水暗影迅速滑下无尽的黑暗中时,她好像听到方圆艰难的说:“你是我法律上的老婆,我怎么可能会忘记你?” “我要是真把你给忘了,那你岂不是快要名正言顺的给老子戴绿帽子了?特么的,想得到是挺美。” 方圆低低骂了句后,放在水暗影嘴边的左手,就跟他的眼皮子同时垂了下来。 一对男女,再也不动一下。 死一般的寂静。 滴答、滴答。 这是渗透岩壁的水珠,滴落在地上时发出的声音。 声音不大,却足够把深度昏迷中的方圆惊醒。 眼前依旧漆黑一片,死一般的寂静。 不过,他却能感受到自己,正被一双手臂环抱着,伏在女人的怀抱中。 砰--砰,心脏在跳动时的声音,很缓慢,却有力。 是水暗影的心脏。 依着方圆在医学方面的造诣,当然能从她的心跳中,感受到她当前的身体状况:原来老子的鲜血,果然是解毒圣药,感谢玉皇大帝爷爷。 也不知道昏迷多久的方圆,醒来后像往常那样吧嗒了下嘴时,竟然品尝到了食物的滋味:这绝对是米粥的味道。 他在昏迷时,被不知道啥时候醒来的水暗影,喂食了米粥。 正所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就饿得慌。 尤其是对失血过多而昏迷的人来说,米粥就是生命之源,继而迅速治疗着他所受的沉重外伤。 也不知道她的脸,还是不是像中毒后那样浮肿,吓人--方圆心里想到这儿时,就伸手摸向了水暗影的脸。 入手凝滞般的光滑,线条优美,才没有那些已经长出来的白色绒毛。 这娘们还真恢复原貌了,不错,不错。 方圆笑了笑时,一只有些凉的手,捉住了他的手,放在了娇美的脸蛋上时,水暗影低低的声音响起:“我,还是我。” “那就好,千万别跟我说谢谢。如果你非得要谢我的话,就给哥们生个孩子吧。” 方圆欣喜之下,又开始胡说八道。 “你想要,我就给你生。” 水暗影的语气,带有了娇羞之意。 这让方圆很奇怪:“咦,你啥时候也懂得害臊了?” “人,总是会变得。” 水暗影轻笑一声,岔开了话题:“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从没有过的好,就是被子弹打穿的地方还是那么疼。” 方圆缩回手,摸向左肋下后,问道:“你又给我包扎了伤口?” “给丈夫重新换药,包扎伤口,是每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所以你别跟我说谢谢。” 水暗影说到这儿时,方圆就觉得眼前猛地一亮,赶紧闭上了眼,不满的骂道:“擦,你搞啥呢,想晃瞎我的眼?” “对不起啊,我忘记提醒你了。” 水暗影还真变了,柔声道歉后说道:“也幸亏那些东洋人,随身都带有疗伤药物、米粥等东西。要不然啊,我得冒险去找那些北朝人了。” 方圆慢慢睁开了眼,才发现水暗影手中,拿着一个强光手电。 她还是坐在地上,后背倚在岩壁上,却是把方圆横抱在怀中的。 雪白刺眼的手电光下,方圆能看到平台上原先那些尸体,已经不见了,他那把昆仑陌刀,却依旧横放在平台边缘。 “是我把那些尸体都扔下深渊内了。” 不等方圆说什么,水暗影就柔声解释道:“你在被人家打昏后,我以为你死定了,没想到这时候却来了个浑身是血--” 方圆接口道:“是九幽王,她又阴魂不散的找来了。” “嗯,她真厉害。” 水暗影点了点头,再说话时的语气中,已经带有了明显的崇拜之意:“只用一颗石子,就打烂了那个东洋人的脑袋,把那个身穿大红衣服的东洋女人给吓跑了。” 接下来,水暗影就把九幽王出现后的那些事,详细给方圆叙说了一遍。 尤其是在说她‘传授’九幽王的那些时,更是声情并茂,连她自己都感动了:“我也没想到,她这么渴望你的爱情,更在回来后,救了我。” “啥,是她救了你?” 方圆有些搞不懂了:“不是我给你喂了我的血,才解开了你所中的尸毒--喏,你现在的皮肤多光滑啊,好像屁股那样,弹性十足。” “滚蛋,你的脸才像屁股。” 水暗影娇嗔的骂着,轻轻打开方圆的手,低头额头抵着他额头,四目相视,万般柔情的说:“但无论怎么样,都是你救了我。” “不行,咱们先讲清楚再说。” 方圆抬手,推开那张如花似玉的脸,皱眉不满的问道:“你先跟我说,到底是谁解开了你所中的尸毒,重新让你变成这样风骚无比的。” “是她。” 水暗影很干脆的说:“在你逼着我喝你血后,她就来了,给我喂食了她的血--她说,唯有她的鲜血,才能解开尸毒的。你的血,只是对那些僵尸的尸毒免疫罢了,压根不具备解毒功能。” “她真这样说?” 方圆有些傻。 水暗影点了点头。 方圆沙比般的,从她怀抱里弹身而起,却触动了伤口,接着疼的哎哟着再次落到她怀中,接着愤怒的叫骂:“靠,那我岂不是白白让你喝了我的血?特么的,她怎么不早点说啊?她--” 水暗影抬手,掩住了他的嘴巴,低声说:“我不会白白喝你血的,我已经答应你,会给你生个孩子来做感谢的。” 方圆愣了下,随即讪笑:“那是跟你开玩笑呢。” 第489章:他们还没有死绝 “可我没有开玩笑。” 水暗影黛眉微微皱了下,依旧跟方圆保持着额头相抵的姿势,说道:“我既然已经答应你了,那么我就会努力去做。如果你想--我们可以在这儿。” “还是算了吧,气氛不对。再说,哥们还没有解决自身麻烦呢,无法给你受、精……咳,咳,先让我起来好不好?这样说话太别扭。” 方圆轻咳了几声,问道。 “你刚醒来,体力还没有恢复,尤其是被子弹打穿的地方,才刚愈合,不能有大活动的。” 水暗影动作温柔的,把方圆从自己怀中扶了起来。 “没事的。” 方圆随口回了句,左右看着:“她呢?就是那个女魔头。” “不知道。我喝了她给我的鲜血后,很快就昏迷过去了,等再醒来时她已经不见了。” 水暗影举着手电,四下里扫射着:“已经有两天了,我都没看到一个人--” “等等!” 方圆忽然打断她的话,一把抓住她胳膊:“你说几天了?” “两天啊,我醒来后已经过了两天,你一直在昏迷中,还发高烧。” 水暗影说着,从旁边地上拣起一块手表,递给了他:“喏,这是我从东洋人尸体上拿下来的,所以才能知道已经过去了多久。” 方圆拿过那块手表,看着上面的日期,喃喃的说:“没想到,我已经昏迷了两天。” “最少是两天吧,因为我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醒来的。” 水暗影接着说。 方圆没有再谈论这个问题,把手表还给水暗影,站起来问道:“你现在能走路吧?” “当然能,而且还要比你好些,我只是中了尸毒,又没受太严重的外伤。” 水暗影跟着站了起来,问道:“你呢,走两步试试,不行的话,我背你。” “切,还用你背?” 方圆不屑的撇撇嘴,抬起了左脚--铃铃铃。 清脆的铃声,在这个被黑暗所笼罩的世界里,听起来格外的响亮。 方圆愣住,慢慢低头看向了还抬着的左脚。 “她临走前,给你系上了这个银铃。她跟我说,她不希望你再摘下来。要不然,她的爱就会枯竭,她的人性就会被泯灭。” 水暗影也看着方圆的那只脚,轻声说:“她还说,这串脚链,就是她成为告别过去,成为正常人的指路明灯。灯一旦灭了,黑暗就会重新来到。” 刻有饕餮图案的小银铃,对九幽王来说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方圆当然知道,却没说话,只是嘴角不住的抽着,下意识晃了晃脚。 铃铃铃。 小银铃马上就再次发出悦耳的铃声。 “你希望我摘下来,还是戴着它?” 方圆沉默很久后,才这样问水暗影。 “你自己来抉择。” 水暗影轻声回答。 方圆回头看着她,才落下了左脚,笑道:“其实,戴着这玩意走路,也不是太碍事,对吧?” “现在当然不碍事。” 水暗影始终盯着方圆的左脚脚腕,说道:“可等我们出去了呢?你一个大男人家的,总是戴着它,肯定会感到没面子的--或许,你就会摘下来了啦。” “不会的,既然她再次给我戴上了,那么我就不会再摘下来。” 方圆看着水暗影,淡淡笑了下转身,缓步走向那把昆仑陌刀。 静静躺在那儿的昆仑陌刀,在手电光掠过刀锋时,迅速反射出骇人的冷森。 “走吧。” 方圆用自己的衣襟,轻轻擦拭了一遍刀锋,随即手腕一翻,动作娴熟的刺进了自己左衣袖内。 这个隐藏陌刀的动作,他足足练习了半年,才能在瞬间入袖时,伤不到自己的胳膊。 “我们回地上吗?” 水暗影快步跟了过来,搀扶住了他的左臂。 “不,是去地下,更深的地下。” 方圆摇了摇头,离开平台走上了石梁。 “去、去地下?” 水暗影有些犹豫,低声说:“方圆,你现在的身体情况,并不是太乐观……” 方圆打断她的话:“但最起码,要把铁辽他们好许多。” “铁辽?他、他们……” 水暗影欲言又止。 方圆脚步停顿了下,却没有看她,而是盯着前面黑黝黝的远处:“你是说,铁辽、秦摘花他们都死了?” “这两天内,我没有听到有任何的动静。就仿佛,在这个世界内,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四面空荡荡的,还有很多怪物隐藏在暗中,随时关注着我们。它们不敢擅自来打搅我们,那是因为它们害怕九幽王。” 水暗影把方圆的右手抱在了怀中,很紧,好像一松手,他就会消失在黑暗中那样。 “他们还没有死绝。” 方圆说:“如果他们都死光了,那些守护地下古城核心区的北朝人,早就上来四处缉拿我们了。北朝人到现在还没有动静,就证明他们仍旧在下面,全力搜寻铁辽他们,不敢打开核心区通往上面的铁门。” 北朝望南山下的这座古城,分为三层。 第一层是警界层,就是方圆现在所处的位置。 第二层,则是一百米到两百米之间,也是原扶余古城的位置。 第三层,才是北朝真正的核心区,用来做核试验的,是在扶余古城下百米处,北朝人充分利用了当年震后,地壳活动时形成的空间。 整个地下世界,总共深达四百米左右,分三层。 最下面那层才算是地面,有到处都是一洼洼的死水。 那些水是从地表上渗下来的,却含有能让人致命的剧毒。 这个世界内,总共有两条路可以直达地表,或者第三层。 一条路,就是崔金玄在逃命时,乘坐的电梯。 另外一条路,则是好像盘山路那样的巷道,宽约两米,左边是震后突出的山体,右侧则是百丈深渊。 每一层,都有一扇异常坚固的铁门。 如果有人想去第三层,除非化成飞鸟,从深渊上空绕过铁门。 要不然,就得像秦摘花那样,直接从第一层的平台上跳下去--但能生还的希望,几乎没有。 秦摘花跳崖,负责断后的水暗影二十多人,几乎全军覆灭。 铁辽等突前小分队,就在第二层的看守支援第一层时,趁机杀了进去,到现在生死不明。 这些消息,都是方圆从那些北朝人嘴里‘咨询’到的。 所以,在听水暗影说,他昏迷的这两天内,地下古城始终保持着不该有的安静时,他才能确定铁辽等人,很可能还活着。 要不然,第三层核心区那些北朝精锐特种兵,早就该跑上来搜寻各处了。 现在,整个第一层都无比的静,一个人都没有,看来不是死光了,就是跑光了。 至于负责地面警戒工作的北朝军队,为什么还没有人下来--方圆觉得,这跟打不死的九幽王有关。 北朝人又不是傻瓜,在没有找到该怎么对付九幽王时,是绝不会再派人下来白白送死了。 “嗯。” 听方圆说完后,水暗影低低的嗯了声,就不再说什么了。 方圆脚步不停,问道:“你是不是不想我去救援铁辽他们?” 水暗影没说话,就像没听到那样。 但就在方圆快要忘记他这个问题时,她却忽然说:“我是个女人。刚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 人,都是自私的。 尤其是事关感情问题,就像两兄弟的关系再好,可也不会拿出老婆来共享那样。 水暗影刚收获了来自方圆的爱情,当然不希望他为了去救别人,就去九死一生的黑暗深处,所以才有些不情愿,才说出了那句话。 方圆停住了脚步,侧脸看着她,轻声说:“我听说,秦摘花临跳崖之前,可是跟张鹏拼死也要救你的。” 水暗影愣了下,才低头轻声说:“我错了。但我不是怕死,我是怕--” “你是怕我会送命。放心,有九幽王给我的护身符在,我肯定会平安大吉的。” 方圆晃了晃左脚,铃铃铃的铃声中,笑道:“我戴着她送我的护身符,你不会吃醋吧?” 别说是吃醋了,就算是喝毒药,秦摘花也愿意。 当然了,前提是他不能被毒死。 不过毒药之所以称为毒药,就是能让人致命的。 一个死人,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完成没完成的任务。 所以,秦摘花不能死,只能好像一个幽灵那样,在看不见的黑水中,贴着岩壁缓缓前行,哪怕跳崖后也没松开的昆仑陌刀,依旧被他牢牢攥在双手中,藏在了水下。 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却没有摔死,而是掉进了一个直径不足五米的水坑内--这只能说秦摘花的运气相当好,好到祖坟开始冒青烟。 就这,他还不满足。 他希望,老秦家的祖坟,最好是诈尸。 那样的话,他才能找到核试验中心实验室,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给引爆。 至于引爆核试验室后,他还能不能活着出去--特么的,秦大爷现在哪有功夫去考虑那些破事? 从他跳崖的那天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几天了,秦摘花不知道。 他只知道,那么多潜入北朝的人,包括铁辽、水暗影在内的所有人,除了他还苟活残喘外,其他人应该都光荣了。 当然了,就在前几天时,他也曾听到上面传来激烈的枪声。 那枪声,听起来是那样的悦耳,因为这代表着有人来搜救他了,而且来的人还不少,要不然那些白眼狼,没必要那么多人同时开枪的。 可问题是,枪声只持续了两段时间,就消停了下来。 这证明,被秦摘花寄予厚望的援兵,不是退出去,就是都遭到毒手了。 后者的可能性大一些。 接下来的这几天,就是死一般的沉寂。 就连那些猎狗般在下面搜寻他的北朝人,都销声匿迹了。 看来,他们以为入侵者已经没有生还者了,实在没必要浪费精力再搜寻了。 “呵呵,有谁能想到老子还活着。等我忽然出现后,肯定能吓死那些王八蛋!” 秦摘花得意的笑了下。 不过,就连他自己都能觉出,这笑声是如此悲凉,孤独。 第490章:还有我们的人活着! 一千多年前的那场地震过后,导致扶余古城沉入了地下两百多米处,却因为半岛特殊的地壳板块原因,让下面行成了一个宏大的金字塔状空间。 金字塔是越往下,面积就越大。 古城上方第一层空间,直径最多也就是一公里左右,到了第二层时,直径已经扩大了三公里。 扶余古城的下面,算是整个金字塔的底座,直径至少也得是第二层的三倍有余。 这就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让人着迷。 正如某人所说的那样,假如北朝在发现这个古城后,开发成旅游景点,绝对能创造天大的经济利润。 古城下方的第三层空间那么大,走在黑水里围着群山(小山也是地壳运动的产物,扶余古城就在中间那座山上)转的秦摘花,就是一只毫无目的的小蚂蚁。 他的神经时刻绷紧着,犹如惊弓之鸟,没处寻找食物,只能用刀子刮下山体上那些粘糊糊的青苔,来补充身体该需要的水分。 除了高达两百多米的高处,能隐隐看到几点灯光之外,四周一片漆黑,死一般的沉寂,唯有能听到他自己出呼吸声,以及慢慢淌水时发出的微弱哗哗声。 他不知道自己该向哪个方向走,才能找到那个该死的核试验中心区。 更不知道凭着他现在的身体状态,还能坚持多久。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哪怕现在他已经接近了中心区,可要想炸掉实验室的可能性,绝对是微乎其微。 就算傻瓜也知道,作为北朝重中之重的核试验中心区,除了有重兵把守之外,自身方位也是相当隐蔽、抗爆能力超强的。 但他现在,除了手持一把昆仑陌刀外,就腰间那枚定时炸弹了。 定时炸弹的威力是很大,就算他能大显神威,接近核试验室,可只要进不了实验室中心,也就是个特大号的炮仗罢了。 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秦摘花都没有成功的可能。 他还能加强的活着,那是因为他在渴望奇迹的出现。 比方,能碰到一个战友,哪怕是一个,也会让他精神大振的。 咔崩--就在秦摘花茫然的想到这儿时,就觉得刚抬起的左腿,好像被一根坚韧的细线给挡了一下,然后线就断了。 想都没想,完全是出于本能的,贴着岩壁缓缓前行的秦摘花,身子就猛地后仰,重重栽进了黑水中,迅速吐出肺里的空气,这样才能让身子以最快速度,下沉到齐腰深的黑水中。 轰、轰--他刚张嘴吐出一口气,北朝人封锁水面时安装的地雷,蓦然爆炸。 突如其来的爆炸声,打破了死一般沉寂的黑暗世界。 幸好不是水雷(是安放在岩壁凹处的反步兵地雷),而且秦摘花的反应速度也足够快,才能让他勉强逃过一劫。 不过还是有两片下飞的弹片,狠狠击中了他腰间。 无比的疼痛,让秦摘花眼前发黑。 但他不敢有丝毫的犹豫,在疼痛刚开始穿到大脑神经皮层时,就已经用最快的速度,剑鱼般的从水中钻了出来,转身就要向回跑。 地雷炸响后,北朝守卫马上就会感到,到时候秦摘花再想跑,也跑不了。 实际上,他现在就已经没法跑了--他刚奋力迈出一步,就觉得眼前一黑,重重摔倒在了水面上。 在彻底昏迷过去之前,秦摘花眼前好像闪过一道强光。 那应该是强光手电才能发出的刺眼白光,就在他脑袋朝下的砸进水里时,从他脸上划过。 接着,他就隐隐看到有一条黑影,从旁边的岩壁上跳了下来。 再然后发生了什么? 秦摘花已经完全不知道了。 他真得不知道,他已经非常接近核技术实验室了,隐伏在暗中的北朝人,距离他只有区区五十米左右。 如果不是因为他不小心触雷,还真有可能会潜伏进去,完成这次无法完成的任务。 很可惜,在地雷爆炸后,秦摘花的所有好运气,就已经用光了。 “那边有人!” 地雷爆炸的余音还没有散去,至少十数个北朝人,就纷纷从潜伏掩体内出现。 几乎是跟灯光亮起的同一时间,子弹就冰雹般扫射了过来,溅起一蓬蓬的水花。 “还有我们的人活着!” 当地雷爆炸、枪声响起后,正在打量那扇铁墙的方圆,猛地抬脚,重重踢在了上面。 枪声是那么清晰,就在下面两百多米的深度,仿佛方圆只需一眨眼就能狂奔到那儿。 可是这堵足够抵挡穿甲弹轰炸的铁墙,却无情的拦住了他的去路,让他无可奈何。 这堵铁墙,就像一块从顶端垂下来的布匹,不但把巷道上方所有空间都封死,更向深渊下方延伸了十数米。 那扇唯一能走过去的铁门,早在铁辽等人入侵后,就已经被北朝人用焊枪焊住了。 方圆要想下去,只能学秦摘花那样跳崖。 世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明知道自己的兄弟命悬一线,急需援手,可方圆却只能望墙兴叹。 接连在铁墙上狠狠踹了几脚后,方圆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面目狰狞的一步就走到深渊前,低头往下看去。 他想跳崖。 至于跳崖后,会不会被摔成一团肉泥--好像也比干站在这儿,眼睁睁看着战友被逐一歼灭要好很多。 “方圆,别冲动!” 就在方圆咬牙,回头要说什么时,看出他要跳崖的水暗影,一把抱住了他胳膊。 “我要下去。” 方圆看着水暗影,沉声说:“无论如何,都得下去。” “我知道,你跟我来!” 水暗影拉着方圆,转身向来路跑去。 方圆被扯着跑出几步,抬手刚要挣扎时,水暗影急急的说道:“我知道还有一条路,能通往下面!” “在哪儿?” 方圆立即放弃了挣扎。 “北朝人的指挥所,是九幽王告诉我的,那边有电梯,可以直接去最底层--但她还说,电梯已经被破坏了。我们去看看,能不能想办法从那边下去。” 水暗影说着,抬起手电指着远处:“看到那具尸体了吗?指挥所就在下面的岩壁中。” 第491章:让大爷我亲一个 随着水暗影的手电光,方圆抬头看去,就看到一具北朝人的尸体,仰面躺在巷道边上,两条腿子耷拉下了崖壁。 已经死了几天的尸体开始浮肿,散发着让人作呕的恶臭气息,却能看出它的胸口位置那个血洞。 这是被九幽王杀掉的,就在她跟方圆刚来到古城的第一天。 俩人跑到尸体前,水暗影抬手掩住了口鼻,单膝跪地抬起手电往下照去:一架铁梯,钉附在岩壁上,七八米高度的样。 “下面,就应该是指挥所了。” 水暗影掩着嘴说出这句话,方圆抬脚把那具恶心的尸体踹进深渊,抢先下了梯子。 “小心些,你还有伤呢!” 水暗影连忙紧随其后,不住的小声提醒着。 方圆才不管这些,在脚腕上小银铃发出的铃铃脆响声中,快速爬下了梯子。 梯子是螺旋形的,方圆右脚落地时,已经站在了凹进岩壁的平地上。 这个指挥所,隐藏的极其巧妙。 谁也不会想到,在黑漆漆的深渊下面,会有个人工凿成的洞穴。 当初要不是崔金玄着急让人去找丰田秀敏,从而暴露了指挥所,相信就算九幽王的本事再大,也肯定找不到的。 崔金玄的一时冲动,引来了那个女魔头的疯狂杀戮。 指挥所内,竟然还亮着灯。 方圆刚下了梯子,一阵更为浓烈的恶臭、血腥气息,就从指挥所内扑了出来, 从外面,就能看到里面一片狼藉,横七竖八的躺着十几具尸体。 个个死状极其悲惨,恐怖,不是胸口被掏了个大洞,就是被撕成两半,甚至还有一具尸体的脑袋,竟然被活生生的拽了下来。 “呕!” 就在方圆快步走进指挥所内时,背后的水暗影终于忍不住了,抬手扶住门框,弯腰低头呕吐了起来。 “坐下,闭眼。” 方圆低声说着,用力咬了下牙关,快步走向墙角。 本性对当前环境有着强烈排斥感的女孩子,这时候恶心呕吐,双腿发软、脸色惨白都是很正常的。 其实,方圆又何尝不想吐? 空间面积足有两百平的指挥所内,绝对的狼藉一片,除了那些发臭的尸体外,大部分的电器都被砸烂了,不过墙角那边的冰箱,可不是能随便砸烂的。 方圆打开了冰箱门。 很好,冰箱还是正常工作着,里面有他最想要的东西:矿泉水,以及一些袋装食品。 “来,漱漱口。” 方圆把一瓶矿泉水扔给水暗影,随便找了个黄帆布背包,开始往里装东西:“稍稍休息下,我们就该走了。” 就算用脚丫子去想,方圆也能想到已经深入第三层的同胞,此时肯定弹尽粮绝,必须得需要这些东西来补充体力。 水暗影也知道当前情况紧急,只能紧咬着牙关,拧开矿泉水,漱口后把整瓶水都喝了下去。 冰凉的矿泉水下肚后,稀释了很多恶心。 “不用睁开眼,你只要跟着我走就好了。” 方圆背上帆布背包,走回水暗影身边,把她从地上搀扶了起来。 水暗影很乖,马上就闭上眼,双手抱紧了方圆的胳膊。 指挥所后方的电梯口,没有门,也没有电梯,就数跟粗钢缆绳直上直下的垂下。 方圆探头向上向下看了几眼--无论是上面,还是下面,都黑漆漆的啥都看不到。 低头看了眼死在门口那具尸体,方圆顺势把它踢了进去。 过了足有四五秒钟后,才隐隐听到噗嗤一声响,从下面传来。 电梯坑道的深度,远远超过了方圆的预料,看来能直接抵达最深处。 尸体落地后,并没有厉喝声啊,枪声啥的响起,这就证明没有谁在意,或者说没有谁能想到,有人敢从这么高的高度上,顺着缆绳滑下去。 方圆就敢--他在伸手抓住缆绳,用力晃了晃,确定缆绳紧绷着并没有中断时,就听水暗影颤声问:“我、我们真要从这儿下去吗?” “你还能想到第二条路吗?” 方圆回头看着她,稍稍沉默了会,才低声说:“要不,你先去地面等我,我自己--” “方圆,我不喜欢你说这样的话呢。” 水暗影打断了方圆,声音虽然低,却很坚决:“从今往后,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哪怕是去地狱,我也要跟你在一起。” “嘿,这可是你说得啊,不许反悔。来,小乖,跟大爷我亲一个。” 方圆笑了,动作轻佻的抬手,挑起了水暗影的下巴,凑过嘴巴在人家小嘴上,轻轻吻了下。 水暗影一呆,本来有些苍白的俏脸上,立马就浮上一层动人的嫣红。 她当然知道,这时候方圆跟她亲嘴儿,就是想减轻她的精神压力。 她也想减轻他的精神压力,于是--她就飞快的抱住男人脖子,都不用踮脚尖,就用力堵在了他嘴上。 两跟舌头,蛇儿般的纠缠在了一起,方圆那双不老实的爪子,更是在人家身上飞快游走。 波的一声,有些喘不过气来的方圆,脑袋后仰挣开了水暗影。 那娘们的小嘴唇,却跟着逼了上来。 方圆抬手,挡住了她:“老、老婆,你还真以为咱俩是在拍大片呢?像电影里那些沙比男女主那样,越是在紧急时刻,就越搂抱着亲个没完,好像危险也得给他们让路似的。” “我、我只是想放松。” 小脸蛋红红的水暗影,赶紧低下了头,很娇羞的样子。 看来,她能从方圆的这声‘老婆’中,听出这这家伙是发自真心的了。 “嘿嘿,男人最佳的放松方式,就跟女人泡在浴缸内。” 方圆胡说八道着,手上动作却不慢,撕下了衣襟,扯过水暗影的小手,帮她缠了起来。 这样,可以有效保护双手,在抓着缆绳下滑时,不被擦伤。 “话说,你亲嘴的技术很生涩啊,不会以前没跟人亲过嘴儿吧?咬的大爷我舌头生疼……你身子也瘦了许多,不如以前有肉,有手感了。嗯,出去后啊,我得把你养胖了,那样趴上去才有感觉。” 胡说八道中,方圆开始望自己的手上缠布条,更把那把陌刀牢牢系在了腰间。 “有机会,我也让你饿上七八天,看看你能不能变瘦。” 水暗影抬头,狠狠瞪了他一眼,伸手去抓缆绳。 “让我在下面,你在上面吧。虽说我从来都不喜欢在女人下面,不过这次可以破例。” 铃铃铃的小银铃响声中,方圆已经抢先抓住缆绳,身子一荡,两条腿盘在一起,向下滑去:“你说,这小铃铛总是铃铃铃的叫个不停,要不要拿东西包住它?” “别,这样我可以听到你在哪儿,就会心安。” 水暗影也盘在了缆绳上,随着方圆的下降速度而下降。 “我听着这话有些耳熟,那个女魔头当初也曾经跟我这样说过。老婆,要不是我能从你看我的眼神里,看出你是那么的爱我,我差不多就会怀疑你是她变成的了。” “胡说八道什么呢,你再怀疑我,信不信我--我松开绳子?” “可别,像你这么个大美人儿,要是摔成肉酱,那岂不是很可惜?” “那你以后就别跟我说这样的话。” “好,不说就不说。” 方圆下滑的速度,越来越快:“老婆,问你个事。” “能不能别再说话了?” 黑暗中,水暗影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紧张:“就不怕我会分心?” “没事的,就当是咱们在坐过山车,聊聊天有啥可分心的?” 方圆问道:“你跟那女魔头聊天时,有没有问问她,是咋变成别人的没有?是戴人皮面具,还是通过某些穴位的控制,就能随意改变别人的模样?我前些天,曾经看过《狄仁杰之通天帝国》的电影,里面那个上官婉儿,就能用金针刺穴的手段,改变她自己的模样。” “我又没看过那部电影,我怎么知道?再说了,电影中都是杜撰的。” 水暗影犹豫了下,才回答:“我没有问她这些,不过我觉得,就算我问了,她也不会告诉我。” “那你有没有看到,她在喂你喝血时,是从哪儿滴出的鲜血。” “没有,那时候我跟你一样,都昏迷不醒呢。” “嗯,等有机会,我得问问她。” 或许在最紧张的环境内,不断聊天真能缓解紧绷的神经,所以方圆始终像只鸭子那样,呱呱的叫着:“对了,等我们出去了,她要是非得来跟你争老公,你咋办?” 水暗影轻哼一声:“哼,让给她好了,我才不稀罕这么嘴碎的臭男人。” “不要这么绝情好吧?” 方圆下滑的身子,骤然一停,抬头看着她:“你就不会跟我说,你很喜欢跟她两女共侍一夫的?” 方圆停止下滑后,水暗影可能从缆绳上感觉到了他动作,也立即停止下滑,有些羞愤的说:“行啊,那我跟她说,到时候我们两个一起来伺候方大老爷,一个左边,一个右边,随便你怎么样--这下,你满意了吧?” “嘿,嘿嘿,这可是你答应我的,以后不许赖账。” 方圆奸笑一声,才开始下滑:“水水,你--” 水暗影语气撩人的,打断了他的话:“好老公,乖老公,能不能闭上你的臭嘴,别再呱呱那些不要脸的话了,好不好?” “这些话很要脸的,我必须得说。此时不说,怕以后就没机会了。” 方圆认真的语气,说:“如果我们能成功销毁核试验室,肯定能引起爆炸,造成核泄漏。你总该知道,核泄漏后会对人有多大的危害吧?” 不等水暗影说什么,方圆又继续说:“更何况,我就觉的吧,剧烈爆炸后,会引发只是蓬在一起的地壳,从而造成大地震。轰地一声后,我们就会全部被埋在下面,数万年后变成化石,为后人研究。” 这次,方圆还真不是胡说八道,更不是瞎几把操心。 水暗影停止下滑,沉默片刻后才柔声说道:“那样,我们就能去地府,做一对同命鸳鸯了。” 第492章:火山爆发的前兆 早在去年寒冬季节时,这边就曾经有过一次核试验爆炸。 当时,紧邻望南山只有一百公里的华夏境内某学校,都能感觉到明显的震感,操场上更有了发生地震后才会出现的裂缝。 这就是足以说明,这边地下核试验基地所在的地壳,跟华夏境内是一体相连的,都属于长白山余脉。 据这边宣称,那次爆炸是一次成功的试验,证明他们已经拥有氢弹技术了(氢弹的杀伤力,可是比核弹强好多倍的)。 不过,根据国际专家来推断,那次的试验失败了,只是一棵小型核弹爆炸而已,但并没有成功引爆氢弹。 因为氢弹一旦成功爆炸,对地壳形成的影响力,绝不会只让华夏东北边境内,感到轻微的震感,早就会引发震级达六级以上的大地震了。 还很有可能,会引发双边边境上长白山山脉的某座火山爆发。 据相关部门报道,在这边地下核试验基地存在后,长白山下方的岩浆流动性,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活跃很多。 尤其是上次地震后。 也幸亏那次试验失败了,要不然对华夏东北人民来说,绝对是一次大灾难。 也正是这个原因,才促使华夏更大决心的拥护‘半岛无核’。 去年那次爆炸,之所以没有引发这边的地壳大规模运动,最重要的原因则是,北朝这边采取各种手段,有效减弱了爆炸后对地壳的震感。 可方圆他们这次来销毁实验室,当然不会考虑这些了。 那么,就有可能在销毁实验室时,引发核裂变,造成无法控制的大爆炸,然后引发大地震--就算他们逃亡的速度再快,好像也没机会跑到地面。 这不但是一次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且还是有来无去的任务。 失败了,是死。 成功了,还是死。 “可我不想死。” 方圆仰面看着上方黑暗中的水暗影,低声说:“说实在的,如果下面没有我们的同胞,我肯定会带着你,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儿。至于北朝人会不会试验成功,引发大地震--咳,我只是个还算奉公守法的公民,这些头疼的事,就该交给那些吃皇粮的人去解决。” “我当然也不想死。” 水暗影犹豫了下,才说:“方圆,我们现在上去,还来得及。” “这可不是你。” 方圆笑了。 水暗影问:“怎么就不是我了?” 方圆又开始下滑:“你不该扔下他们不管,独自去逃生的。” “人都是会改变的,我早就跟你说过了。以前我犯傻,主动来寻死,那是因为你伤透了我的心。可现在呢,我知道你很爱我,为了救我不惜一切了。” 顿了顿,水暗影跟着下滑:“就像你自称是奉公守法的公民那样,我终究也只是个希望跟自己爱人,过上幸福生活的小女人。品尝到爱情的滋味后,就会不遗余力的捍卫自己的幸--” 水暗影刚到这儿,就觉得抓着的缆绳猛地一晃,就像有只看不见的大手,抓着缆绳用力摇晃那样,让她差点就抓不住了,尖声叫道:“方圆,小心!” 轰! 无比沉闷的爆炸声,这时候才从下方深处传来。 无形的震波,催动了方圆脚腕上的小银铃,发出铃铃铃的脆响,迅速向下滑落。 滴,滴滴! 刺耳的警报器声音,从观察室内响起,某部门负责人从椅子上一跃而起,用最快的速度,扑到了检测器前。 他清晰的看到,屏幕上本来还算平缓的直线,此时竟然像测量心脏的心电图那样,忽高忽低的剧烈起伏起来。 屏幕最下面,则是一些虚拟的火山熔浆,这时候也像被狂风吹过的海面,翻起了明显的浪花。 压力表上的数字,更是用极快的速度,不停变幻着。 每变幻一次,都代表长白山下足够五十亿吨的岩浆池,正迅速酝酿能蓦然爆发的充足压力。 屏幕最上方,则是一个个蓝汪汪的小湖泊。 这些大大小小的湖泊,就在长白山山脉上,有人造湖,还有最高处的天池。 最大的天池变化不是很大,但在距离望南山仅一百八十公里的鹦鹉川上,一座水库中的水,则翻起了一串串的泡泡。 “鹦鹉川,就是这儿!” 负责人不等监控员说什么,就用手指点着屏幕,脸色苍白的嘶声喊道:“如果火山爆发,将会从这儿喷出岩浆--这、这是川南县城!” 川南县城,只是华夏境内一座很普通的小县城,境内多山,而且还是矿山。 经过数十年的开采,大部分矿山都已经中空,从而减少了对地壳的压力。 如果长白山地下岩浆一旦爆发,那么很可能就会从压力最小的川南境内,喷涌而出! 川南县城内,可是有足足二十万的常住人口。 火山一旦爆发,将会把这座县城变成人间地狱。 “这些狗草的,又在搞试验!” 负责人狠狠骂了句,来不及擦额头上的冷汗,就抓起话筒,哆嗦的手指按在了快捷键上,电话一接通,就失去控制的喊道:“我建议,立即疏散川南境内所有居民--火山,随时会随着下一次地震而爆发!” 震感足足持续了四五秒种,才平静了下来。 铁辽慢慢地抬起头,双手依旧死死掐着一个北朝人的脖子。 因为太过用力,他的双手拇指,已经深陷进去,那个人的喉结早就被掐碎了,舌头身处老长,眼珠子更是瞪出了眼眶,很是死不瞑目的样子。 突如其来的爆炸声,把所有追捕秦摘花的北朝人给吓懵了,尤其是在强烈震感传来后,所有人都本能的迅速趴在了地上。 震感只持续了四五秒中,但这已经足够铁辽扑出来,一刀砍进一个北朝人的半边脑袋里,根本来不及拔刀,就迅速扑在这个人身上,掐住了他的脖子。 “特么的,怎么不提前通知一声?” 不远处,传来其他北朝人低声咒骂,开始去拣掉在地上的手电。 “质朴,你那边没事吧?” 有人晃着手电照了过来。 “没事,就是被摔到了鼻子,真倒霉。” 质朴闷声闷气的说着,马上也拣起手电,回照了过去。 “别照我脸,眼都花了。” 那个人抬手挡住眼睛,又开始招呼其他人:“两人一组,继续向前,搜索每一个能藏人的地方。触雷的华夏人,是逃不了多远的,快点!” 十几个北朝人纷纷答应着,俩人一组晃着手电,还低声咒骂着什么,顺着湿滑的小道渐渐走远。 拿着手电晃了几下的铁辽,迅速关灯,一手拖着一具尸体,快步走向了一道石缝中。 石缝最宽处也就是一米,刚勉强铁辽侧身拖着两具尸体走进去。 在石缝中拐了个弯后,铁辽才打卡了手电。 秦摘花就坐在最里面,倚在湿漉漉的岩壁上,脸色惨白的像死人。 “算你小子运气好,他们身上都有清水,食物。” 铁辽把手电抛给秦摘花后,蹲下来开始搜索尸体。 “老子、老子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没摔死,蹚了地雷后没被炸死,还能遇到你小子,这就足够证明我运气从来都不会太差。” 秦摘花强笑着自夸着,接过铁辽递过来的水壶,立即举在嘴上狂喝了起来。 “没摔死,没炸死,别被呛死。” 铁辽也顺着岩壁坐下,顺势坐在了尸体上,也开始喝水。 秦摘花才不理会铁辽的嘲讽,把水壶中的水全部喝光后,才长长吐出一口气,闭眼拍着自己的肚子,喃喃说道:“现在我才知道,水要比美酒好喝一万倍。” “活着,比死了也好一万倍。” 铁辽说了句大实话,就撕开压缩饼干,扔了过去。 “刚才那声大响,肯定是那些王八蛋又搞试验了吧?” 秦摘花接住饼干后,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低声骂道:“真特么的闷热。” “赶紧吃饭,或许以后会更热了。” 嘴里大嚼着饼干的铁辽,喝了口水,含糊不清的说:“刚才巨响过后,我看到那些黑水中,有明显的水泡冒上来,散着一股子硫磺气味。” “冒泡,还有硫磺气味?” 秦摘花一呆,嘴角猛地抽搐了下,嘎声问道:“你、你是说,咱们担心的那些事,有可能会成为现实中的灾难?” 铁辽等人不顾凶险的跑这儿来,阻止北朝人的疯狂试验,主要就是担心这边的试验,会引发长白山那边某火山的地壳运动,从而发生大地震、大规模火山爆发、核泄漏等灾难。 毕竟这边距离华夏东北边境只有一百公里左右,如果这三件灾难中有一件成真,那么对华夏边境来说,都是毁灭性的打击。 所以,他们哪怕是付出再大的牺牲,也得阻止北朝人继续搞试验。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这样,那么华夏当局在和谈失败后,为什么不干脆动用武力突袭这边,彻底把实验基地毁掉? 问题是,无论哪个国家的核试验基地,都是重兵把守的。 尤其是北朝这边,更是把基地放在深大数百米的地下,就算华夏军队进攻速度再快,也无法在一时半会中解决问题。 更何况,直接派遣军队的话,就会引发战争。 就像你拿着棍子打一条饿疯了的狗,它会不会竭力反扑你? 那样一来,战争正式爆发后,这边肯定会抢在基地被踹掉之前,按下核弹发射的按钮--这边总说能把核弹打到美国本土,明显是在吹牛,可打到华夏境内,肯定是相当有把握的。 如果他们能成功发射一枚核弹,对华夏来说都是无法承受的灾难。 投鼠忌器下,华夏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了本次行动上。 毫无疑问,行动开展到现在,可以是相当失败的。 不是华夏特工不努力,也不是北朝人太强大,实在是没谁能想到,他们会拥有‘僵尸战士’这种大杀器,从而给铁辽他们造成了惨重损失,几近全军覆灭。 第493章:下面有条火龙 铁辽等人的忽然出现,算是彻底踩痛了那些人的敏感神经,促使他们加快了试验速度。 刚才的那次爆炸,就是一次‘成功’的失败。 也算是在警告华夏当局:再敢派人来坏我好事,小心我发疯!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也注意到了你注意到的那些,知道继续试验下去,会引发地震、火山爆发等灾难,但为了警告我们,不但不会罢手,反而会增多试验次数?” 听铁辽说完后,秦摘花慢慢明白了他想表达的意思。 “除了这样,我想不出他们忽然引爆的理由。” 铁辽点了点头。 秦摘花楞了下,又问:“那他们在明知道再继续下去,所引发的大灾难,会把他们在地下古城内的所有人,都一起埋葬了?” 铁辽冷笑:“哼哼,他们为达到目的,什么时候在意别人的生死了?” “那些参加试验的专家,就甘心成为他们疯狂的试验品?” 秦摘花不甘心的问道。 铁辽咽下嘴里的食物,再次冷笑:“你敢不敢跟我打赌,那些核试验专家,包括东洋专家,都不知道他们越加快试验速度,就距离鬼门关更进一步了?” 秦摘花沉默了。 他承认铁辽说得没错。 或许,那些北朝核技术专家,会为了所谓的祖国利益,不顾生死。 但那些东洋人呢? 就算再给他们洗脑,他们好像也不愿意死在这儿的。 他们之所以还在这儿帮忙,那么就证明他们根本不知道,他们此时就坐在火山口上呢。 直白点来说就是,他们也是东洋人为换取大利益的牺牲品。 接下来的几分钟内,铁辽俩人都没说话,只是闷头喝水,吃饼干。 山缝内的气温,这会儿又高了很多,更有夹杂在腥臭的硫磺气息,从山缝外面飘来。 硫磺,就是火山岩浆的组成部分之一。 硫磺气息越浓,气温越高,证明地下岩浆活动越厉害了。 俩人都有种错觉:仿佛在接下来的某一刻,就会有股子岩浆忽地喷涌而出。 从没有过的危机感,甚至比遇到那些僵尸战士还要强烈。 遇到僵尸战士,他们打不过还可以跑--但火山爆发后,他们能去哪儿? “看来,这次是死定了。” 吃饱了的秦摘花,拿起手电照了照自己小腹上的伤口:“老子的好运气,也用尽了--接下来,我们干什么?” “等搜寻我们的人回来后,我们跟在他们后面,找实验室。” 铁辽闭上眼,倚在岩壁上,淡淡的说:“就算是死,也得先把那实验室炸掉再说。” “找实验室?” 秦摘花愣了下,才吃吃的问:“你、你是说,这些守卫,是实验室的外围警界人员?擦,我还真没想到,老子没头苍蝇似的误打误撞,会找到这儿来。” “你刚才也说了,此前你的运气一向不错的。” 铁辽好像笑了笑。 “那你呢?” 秦摘花问道:“你也是误打误撞找到这儿来的?” “我当然不是。” “靠,说得跟真事那样,好像你早就知道实验室在这边似的。” “我是来到最底层后,才知道实验室具体方位的。” “你怎么会知道?” “你忘了,我会看风水。” 铁辽睁开眼,缓缓的说:“只是我也没想到,主创这个试验基地的负责人,竟然也是位风水专家,才能把核心实验室,建立在火龙的龙角之上,企图彻底压制住它翻身。” 听铁辽这样说后,秦摘花有些犯傻,低声骂道:“草,什么火龙水龙的,神秘兮兮的。” 风水界有云:天下龙脉,尽出昆仑。 昆仑山号称为万山之祖,山龙发布之源头,五岳高峰作为国土之阴阳起伏,就是金木水火土五行了。 群山,在风水界内代表着山龙。 有山龙,就有水龙,最著名的莫过于长江、黄河、鸭绿江了。 既然有山龙,也有水龙,那么就会有火龙。 火龙,就是指深藏地下的火山岩浆了。 就跟群山起伏的山龙、蜿蜒的水龙相比,火龙更像一条不安份的龙,随时都想腾空而起--长白山下的数十亿吨岩浆,就是华夏最大的一条火龙。 十八世纪时期,火龙曾经爆发过一次,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天池。 长白山天池,也被称为龙潭,寓意跟下面那条火龙有关。 当初北朝发现这座地下古城,确定要把它当做试验基地后,当然也考虑过:一旦引爆核弹,会不会造成地震,从而引发下面的岩浆喷发? 为此,他们专门找了个风水大师,许以重金前来布局,希望能找出能克制火龙腾飞的最佳所在,用来作为核心实验室。 要想制止火龙飞天,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按住它的龙角。 只要能按住龙角,就能压住龙头--龙头无法抬起,火龙怎么腾空? 那位风水大师,根据最深层的山峦地形,找到了龙头的龙角所在之处,就是古城扶余王宫银安殿的下面。 根据风水大师的建议,北朝完全可以在这儿搞实验室,但实验室的建筑材料中,得用足够的铜器。 铜器,在风水界中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华夏上古时期,大禹就是用铜铸九鼎,来镇住九州的水龙,让天下太平的。 可北朝在建造实验室时,不知道什么原因,却没有够足够重的铜,这也导致压制地下火龙龙头的重量不够,所以在进行核试验时,无法按住被惊醒的火龙,让它翻身。 地下火龙翻身,就代表着地震。 当地震(火龙翻身)频繁时,围困它的地壳就会出现裂缝,给它创造腾空而起的机会。 “现在黑水池内有大量气泡冒出,硫磺气息越来越浓,就足够证明那条火龙,正在积蓄最后的力量,借助下次爆炸时的威力,从地下腾空而起。” 铁辽就像在讲一个很平凡的故事,语气平淡:“到时候,不但这座地下古城会毁于一旦,还会从地表破土而出--方圆数百公里内,都会成为死地。” 秦摘花听得入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才问:“那,火山爆发时,会从长白山天池开始吗?” “这可不一定,或许会从别的地方。” 铁辽摇了摇头,说:“那个地方,必须得有水。因为有水,才能让下面土壤更松软,抗压性更小。这也是大地震来临之前,水会迅速混浊、冒气泡的主要原因。” “那你有没有办法,压住龙头?” 秦摘花瞪大眼睛看着铁辽,好像只要老铁一反掌,就能搞定当前一切那样。 “有。” 铁辽笑了:“如果我是北朝这边的最高当家人,那么我就会赶紧停止核试验,避免地震的频繁发生,再用水泥浆,把这个诺大的地下古城灌满,那样火龙就能永远被困在这儿,万年无法动弹一下了。” “草,你怎么净说些屁话?” 秦摘花愣了下,才明白铁辽在开玩笑,低声骂了句后,随即问道:“这儿黑灯瞎火的,你是怎么找到龙头、哦,也就是实验室位置的?” “很简单,龙头是最高点,只要往高处走就可以了。” 铁辽回答说。 秦摘花再次愣了下,问道:“就这么简单?” “你以为会有多么难呢?” “我还以为你会像小说中说得那样,手打凉棚掐指一算,就能算出来呢。” “我又不是袁天罡,刘伯温的。” 铁辽刚说到这儿,忽然抬手拿起手电,关上了。 秦摘花马上就闭上了嘴,从尸体上抄起了他的昆仑陌刀。 有纷沓的脚步声传来,还有低低的咒骂声。 这是搜寻秦摘花的北朝人回来了。 “穿上他们的外衣,我们跟他们后面,去实验室那边!” 铁辽低声说着,摸黑脱下了尸体上的上衣。 秦摘花也顾不上肚子疼了,也赶紧行动起来:“我们能混进实验室吗?” “不试试,怎么知道能不能?” “如果能了呢?” “那就炸掉实验室!” “会不会引发更大的爆炸,继而触动下面那条龙?” “就算我们不炸,那条龙也不会安分太久了。” 铁辽淡淡的说:“而且我敢肯定,核试验的每一次试验数据,都在随时外传。真等他们试验成功了,就算火龙爆发,所有核试验专家死亡,他们也能跟根据传出去的数据,在别处重新建造秘密基地,直接开始生产核弹就是了。” “嘿嘿,既然左右都是个死,老子可不希望那些白眼狼如愿以偿!” 秦摘花嘿嘿冷笑着,接下死尸上的腰带,用力扎在了伤口处。 疼的他长吸了一口气后,才喃喃的说:“只是,我们无法把这儿的情况传回国内,让那边的居民及时撤退。” “这个不用我们担心,我觉得国内那些相关专家,肯定已经勘测到了这边的动静,找出火山有可能爆发的具体位置。” 铁辽拿起北朝人的兵器,率先向外走去。 “老铁,等等。” 秦摘花忽然叫住了他。 铁辽回头。 黑暗中,秦摘花深情的看着他,轻声说:“下辈子,我希望你能变成个娘们,我娶你当、当小三吧,要不然断玉会不高兴的。” “滚蛋。” 铁辽骂了句,加快脚步走了出去。 外面的上空依旧漆黑,前面不远处,有好多手电光扫来扫去的,就听到一个沙哑的声音喊道:“第三小队留下警戒,其他人都去会议室,传达最高领导的伟大指示!” “我们是第几小队?” 擦着岩壁快步前行的秦摘花问道。 “我们跟着去会议室,这是唯一的机会了。” 铁辽才不管那俩死人是第几小队,只知道他们必须得混进会议室内。 会议室内,人生鼎沸,乱成了一团。 有个尖细的男人声音喊道:“王彦梧,你这是在散布谣言,说鹦鹉川马上要有地震发生,火山要爆发了。如果是放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你就会被批斗的!” 王彦梧满头大汗的回答:“戚主任,我可不敢散布谣言,这是有科学依据的!” 第494章:可能要出大事了 发现鹦鹉川水库那边地下活动剧增后,王彦梧马上就打电话给戚主任,报告了那边情况,并建议立即撤离川南县城的所有居民。 可让王彦梧无比惊讶的是,他的报警电话,不但没被引起重视,反而受到直接上司戚主任的呵斥。 戚主任要求他:立即闭上妖言惑众的臭嘴,赶紧去他办公室! 今年五十七岁的王彦梧,从事本行工作已经数十年了,有着相当丰富的经验,在过去的那些年中,有过数次相当准确的判断,从而获得几个前任领导的首肯。 不过由于他潜心研究业务,对乱七八糟的官场毫无兴趣,所以这些年来,始终只担任地方某部门的负责人。 听领导在电话中那样毫不客气的训斥后,王彦梧急了,马上就反驳起来,并列出一系列的数据,企图在说服戚主任。 不过很明显,他的努力白费了:戚主任第九次让他闭上臭嘴,赶紧去办公室接受当面‘教诲’后,就扣掉了电话。 戚主任的态度,彻底激发了王彦梧骨子里的倔强,立马赶来了直属上级部门。 刚来到院子里,他就大声呼喊,说马上就要来地震了,火山将会从鹦鹉川水库下方爆发--等等。 别看戚主任不待见王彦梧,可单位其他人,却很清楚他的为人,知道他可不是那种张开风、合上雨胡咧咧的,就是人很靠谱:既然他说当前情况很危急,那么情况肯定不乐观。 一时间,整个单位的人,上到副主任,下到清洁工,都纷纷放下手头的工作,把他围了起来,七嘴八舌的问他到底是咋回事。 要地震了,火山会随时爆发,具体位置很可能就在鹦鹉川水库那边! 王彦梧翻来覆去的,就说这些。 领导让你去他办公室汇报工作,你却在院子里妖言惑众,这简直是给脸不要脸--戚主任怒了,像发疯的野猪那样,拖着肥胖的身子,用令人吃惊的速度跑出办公楼,扑向了王彦梧。 幸亏戚主任还有点理智,没有在院子里对王彦梧动以老拳,而是劈头盖脸的训斥他一顿后,厉声要求所有单位工作人员,马上去会议室,召开对某人的批判大会。 更让戚主任愤怒的是,到了会议室内后,王彦梧还在不停的散播他那些谣言。 围在王彦梧身边的那些人,也都被他给吓坏了,纷纷追问细节。 戚主任马上拍案而起,怒斥王彦梧造谣,甚至还说要批斗他。 “王彦梧,我警告你,你这是在犯罪!” 戚主任恶狠狠盯着王彦梧的样子,就像是在看杀父仇人:“你以为就你那边知道鹦鹉川水库发现异常了吗?我们这边的监控设备,同样发觉了!可事实远没有你说的那样严重,只是有些轻微的水混浊罢了!” “你胡说!你要是不信--” 王彦梧确是真正的知识分子,情急之下竟然敢指着领导鼻子说他胡说。 敢守着戚主任所有手下,说他胡说,这还了得? 砰的一声,戚主任再次狠狠拍了下桌子,尖叫道:“王彦梧,现在我宣布,你已经被撤职了!滚,滚出会议室--小李,你们还愣着干嘛,不想干了是吧?” 小李是单位保安,戚主任拐着弯的亲戚,平时仗着领导可是把自己当大爷看的。 现在看到靠山被气得满脸铁青,就像随时会捂着心口摔倒在地、牺牲在岗位上的样子,小李哪敢再犹豫,赶紧吆喝另外一个同乡保安,冲向了王彦梧。 才不管老王是如何的挣扎,俩人一左一右,就像老鹰捉小鸡那样,直接把他从会议室内架起来,直接推搡出了单位大门。 “都回去工作,这个月的奖金还想不想要了?” 被气得浑身发抖的戚主任,看到还有下属在交头接耳后,再次爆发:“谁敢散布谣言,后果自负!” 领导都这样气急败坏了,谁还敢再呆在会议室内啊,赶紧相互推搡着跑了出去。 只留下了副主任老侯。 老侯也是靠扎实的工作态度,一步步爬到这个位置的,可不像人家戚主任,有个在市里当二把手的高层表亲,喝酒后在大街上被交警查住后,不但不认错,反而会马上一个巴掌抽过去,飘然而去,事后啥也没有。 “戚主任,我有几句话想说。” 等会议室内的下属都走光后,老侯才递上了一颗烟。 看在老侯平时很尊重自己的份上,秦责任赏脸接过了他的香烟:“老侯,就咱们俩人,有什么就说什么好了,这样婆婆妈妈的。” “呵呵,也对。” 生性比较圆滑的老侯,呵呵笑了下,才说:“从我那边掌控的数据来看,我觉得王彦梧也不全是危言耸听,还真有--” 戚主任抬手打断了老侯的话,语气硬邦邦的:“老侯,你怎么回事,也帮着那个老东西?” “好了,别说了,我心里有数。现在我马上去市里找领导,详细汇报此事。唉,你们啊,就是不懂事啊!就算事情真有那个老东西说的那么严重,可也不能见人就嚷嚷啊,那样会引发社会动乱的。这种事,必须得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可能是觉得对老侯的态度有些过了,戚主任抬手拍了拍他肩膀,看似语重心长的说了几句掏心窝子的话,拎着公文包快步走出了会议室。 “到底是领导,考虑问题够全面。” 目送戚主任走出会议室后,自感受教良多的老侯,才惭愧的摇了摇头,也走出门外,站在走廊窗前吸烟。 从这儿,能看到戚主任坐上了他那辆天籁轿车,缓缓驶出了单位大门。 就在老侯刚要扔掉烟头,回自己办公室时,眉头却微微皱了下:戚主任驱车出了单位门后,并没有左拐(那才是去市里的方向),而是直接右拐,呼啸而去了。 老侯虽然生性圆滑,知道要想坐稳当前的位子,那是绝不能违逆戚主任的,可却不是那种没有任何想法的人。 在看到戚主任出门却右拐,向他自己家方向疾驰而去后,就觉得有些不对劲,沉思片刻,马上就快步走回了办公室。 老侯觉得,他必须得打个电话。 “你赶紧回家,我有非常重要的情况告诉你!” 对电话那边的女人说了句后,戚光宗再次加快车速,才不管前面路口亮了红灯,还有交警在执勤呢,狂摁着喇叭,风一样的吹过。 戚光宗住在流花小区,不过就在距离小区还有一站距离的路口时,却右拐顺着河边向被驶去。 距离流花小区五公里之外,还有一个风景优美的小区--这儿,就是戚主任的第二个家。 某栋楼的三楼东户内,住着一个叫英姬的女人。 英姬不但名字好听,而且人长的比名字还漂亮,才二十四岁,目前身份是在华留学研究生,不过没有谁看到她上过一天学。 因为英姬是北边那边的特别工作人员。 简称特工。 就在上世纪时,前苏的克格勃中的燕子,可谓是名扬天下,那时候北朝跟那边的关系相当不错,每年不但能得到大笔援助,还能派人去那边接受特别训练。 那批人学成回国后,北边就成立了一个‘盛开的金银花’部门。 部门中所有工作人员,都是北边在国内精挑细选的美人胚子,被成为半岛燕子。 半岛燕子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一个相当牛叉的女特工:潜伏东洋,制造了一起导致数百人遇难的空难,后来归附南韩,还出书挣了笔大钱,过上了幸福生活。 能够像那位前辈一样,就是英姬的最大梦想了。 不过很可惜,英姬自问无论是身材长相,还是智商情商,跟那位前辈相比起来,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命运却不咋样:她在出道后,竟然被派来华夏这个边境城市,负责‘照顾’戚光宗。 英姬觉得,戚光宗真是浪费了这个名字,该叫戚光猪才对:暂且不提长相,单说他那个比怀孕八个月妇女还要大的肚子吧,每次脱掉衣服淫笑着扑向花儿般的女孩子后,都会让英姬恶心的要吐。 可为了祖国的利益,英姬必须得使出浑身解数来伺候他,还得每个月,都得给他一笔相当可观的资助。 北边那边如此下血本的拉拢戚光宗这个副处级小干部,就因为他管着边境这边的地址活动工作--说起来,也是个比较冷僻的衙门了。 所以当年轻漂亮的英姬,主动靠过来,投怀送抱还附带每个月大批美金后,戚光宗连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下来,从此陷进了温柔乡内。 最多,有时候趴在英姬那娇美的身子上,累得要死时,会埋怨他那位表亲高层:哼,你以为表哥无能,只是碍于欠我家情,才安排我来这个无足轻重的清水衙门,当打发叫花子似的,可你做梦也想不到,我小日子过的很舒心吧? 戚光宗,压根就没把自己单位那些数据,按时交给英姬有什么不对:一些地质数据而已,又不是尖端武器技术。 至于英姬撒娇时,一再嘱咐他‘如果发现边境地壳运动正常,你必须得竭力掩盖此事’的那些话,戚主任觉得也没啥拉不起的。 是,戚主任承认,他已经知道英姬是那边的燕子了,提出这样的要求,就是为了掩盖那边的核试验--诚然有些过分,可看在美女、美金的份上,这还算事吗? 不过,直到王彦梧这个单位的‘权威人士’,心急火燎的说要有地震、火山爆发后,戚光宗才意识情况不妙,赶紧跑来找英姬了。 “偶吧,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脸色这样难看?” 戚光宗刚开门进屋,已经换上一身性感小衣服的英姬,就赤着雪白的小脚迎上来,一把搂住了他的脖子。 推开英姬伸向自己下面的手,戚光宗艰难的说:“英姬,可能要出大事了。” 第495章:看到了好多的棺材 “什么大不了的事,让你脸色这样难看?” 英姬脸上的媚笑,稍稍僵硬了下,脑袋后仰,双眸深情的看着戚光宗。 “我们单位下属一个监控点,在半小时前发现鹦鹉川水库那边的地下,发生了异常活动。” 顿了顿,戚光宗才接着说:“那个老东西说,地下岩浆活动厉害,很可能会出现火山爆发那样的大灾难--你、你是不是告诉你那边,先停止试验,等稳定一段时间后才进行?” “带数据来了吗?” 听他这样说后,英姬脸色也凝重起来,马上松开了他,开口要详细数据。 “没、没有。” 戚光宗摇了摇头,低声说:“因为来的匆忙,我没带……” “废物!” 英姬冷冷的骂道。 “啊,你、你说什么?” 戚光宗呆了,满脸不信的看着英姬:这还是那个纠缠时,哭着大喊偶吧用力的女人吗,怎么目光这样吓人? “我说你就是废物!” 英姬重复了一遍,冷笑着说:“我们给你那么多好处,金钱美女,所求的,不过是最危急时期的数据罢了。可你却特么的不带数据,自己跑来,不是废物是什么。” “你个贱人!” 戚光宗脸色刷的阴沉下来,眼珠子瞪的老大,抬手指向她鼻子,气急败坏的骂道:“我只是着急忽略了--啊!” 戚光宗还没骂完呢,英姬就猛地攥住他右手,左手采住他头发用力往下按的同时,白生生的膝盖,狠狠顶在了他小肚子上。 戚光宗就像一条狗那样,跪伏在了地上,额头放在英姬脚面上,冷汗噼里啪啦的往下落。 “滚起来,现在立即给你手下打电话,让他们把那些数据传到你手机上,要不然我毙了你!” 英姬才不管戚光宗此时有多么的难受,弯腰采住他头发,拖死狗那样拖沙发前,伸手从垫子下拿出了一把枪。 当冰冷的枪口,抵在戚光宗脑门上后,他才猛地意识到:他在人家眼里,只是一条贪吃的狗子罢了。 一旦主人对他不满了,就会立即宰掉他。 “别、别开枪,我、我马上去做!” 戚光宗浑身好像打摆子那样,低声哀求着。 “快点!” 英姬这才放开他,接着又拿起了手机,拨通后,就是一连串戚光宗听不懂的半岛话。 在枪口的威胁下,戚光宗不敢怠慢,马上给心腹手下打了电话,要求他必须尽快把王彦梧那边的数据,发送到他手机上。 可能是也知道戚主任现在很危险,心腹手下在几分钟后,就把数据传了过来。 刚打完电话的英姬,一把夺过了手机。 等戚光宗小肚子不怎么疼了后,英姬已经传完了文件。 “偶吧,刚才是我不对,还请你原谅--来,让我看看呢。” 又打了一通电话后的英姬,一改刚才女煞星的样子,把手枪放在一边,蛇儿般的扭着身子,靠了过来。 戚光宗可不敢再碰她了,刚要躲,英姬就冷笑道:“你敢不听话?” “我、我--” 戚光宗冷汗直淌,喃喃的说不出话来。 英姬脸色再次变得妖媚起来,伏在他怀里:“偶吧,我是不会伤害你的,咱们说好要白头偕老了的。” “我还真无法想象,你头发白了、牙齿掉光时的样子有多难看。” 费了足足半小时,才从地下钻出来的方圆,爬上来后,就脱力的躺在了地上。 “那我就永远不老,好不好?” 水暗影跟着爬了上来,跪坐在了他身边,伸手替他轻擦着额头上的汗水,动作温柔。 “切,永远不老,那岂不是成了妖精了?” 方圆嗤笑着闭上了眼,只想好好睡一觉,才不管好不容易爬出来的地方是哪儿。 强烈无比的震感来临时,就吊在上百米高处的方圆俩人,好像绳子上的蚂蚱那样,左摇右晃猛烈撞击着电梯坑道的墙壁。 更可怕的是,本来坚固异常的电梯坑道上方,竟然被刚才的那次强震给震塌了,头顶上方开始有人头大小的石块,轰然砸下。 如果不是水暗影及时下滑,抱住方圆,借着身子被狠狠撞在坑道墙上时,及时伸手扣住了墙缝,他们铁定会被流星雨般的落石,给砸下去,砸成肉饼。 最紧急时,方圆竟然被一个女人抱住,死死抱在怀里保护他--他感到很没脸。 而且,在整个世界仿佛都塌下来时,他好像感觉到,有一块足有两个人头大的落石,狠狠砸在了水暗影的背上。 她没有松手,甚至连一声疼痛的闷哼声,都没有发出,只是死死的抱着方圆,就像他们打情骂俏时所说的那样:无论你去哪儿,我都会追随你。随时随地,我都会保护你,像母亲疼爱孩子那样。 第496章:像母亲疼爱孩子那样 像母亲疼爱孩子那样,去爱方圆--这句话,是水暗影第二次说了。 第一次,是她在忽悠九幽王时。 事实证明,她不仅仅在忽悠那个可怕的女人,而是她确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 终于,瘆人的石块雨终于下完了,缆绳依旧直上直下的垂在坑道中,挂着方圆跟水暗影。 我会记住今天的。 这是方圆在石块雨下完后,说出的一句话。 你要记住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 这是水暗影的回答。 方圆没有问她有没有被石头砸中,只要她还能正常的说话,跟他打情骂俏着落到最底层,这就足够了。 刚才的强震,不但让电梯坑道上方有落石落下,下面也有了塌陷。 简单点来说就是:如果刚才没有发生强震的话,方圆俩人能顺着缆绳,直接到地下古城的最底层。 可强震发生后,坑道上方、以及下方,都出现了不成程度的塌陷--几块足够大的石头,硬生生把他们下降的路给封死了。 他们要想离开坑道,必须得在下方塌陷的那地方,搬开那些石头爬出来。 至于爬出来后到了哪儿……这时候,可不是方圆该考虑的问题了。 无论他要做什么,都不能呆在坑道中了。 方圆虽然受伤了,不过搬石头这种体力活,可不能再指望水水姐了:那么好看的一双小手,只能去弹琴画画,给男人挠痒痒,可不敢被石头磨伤了。 水暗影好像也知道她得保护她那双小手那样,就心安理得的站在旁边,给方圆打着手电,陪他说话。 绝对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平时干这种小活就跟闹着玩似的方圆,在累出一身大汗后,才搬开了所有乱石,从塌陷处上方的一个窟窿力爬了上来。 这应该是一间屋子,因为后来的石板(每一块都是半米见方),明显是用来铺地面的石板,很平整,却长满了黑青色的青苔。 从石板青苔上就能看出,上面这间屋子,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 而且,方圆能从那个窟窿中,嗅到发霉的味道。 累个半死,搬石头时又触动伤口疼个半死的方圆,表面啥事也没有的爬出来后,就躺在了地上,打量周围环境的力气都没有了。 “如果我是个一心对你好的妖精呢,你还会喜欢我不?” 水暗影说着,抬起手电四处打量起来。 这是一间很大的屋子,足足得有一百五十平的样子。 塌陷的地方,就在屋子正中间,水暗影抬起手电后,就看到有一圈的--棺材,呈太阳形势的,贴在屋子四角,每排棺材足有四层高。 屋子的房门,都被堵住了。 “那我可以考虑一下,毕竟妖精也有好妖精的,就像《聊斋志异》内的那些狐仙。” 方圆闭着眼,喘气的频临明显平缓了许多,问道:“你看到啥了?” “看到棺材了,好多棺材。” 水暗影说着,关掉了手电。 “啥,棺材?” 方圆睁开眼:“嚓,搞了半天咱爬到墓室中来了啊,怪不得味道那么难闻--你咋关掉手电了,打开让我看看。” “一些破棺材有什么好看的?” 水暗影把手电放在地上,弯腰伸手,把方圆的脑袋搬到自己腿上,低声说:“你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好好休息一下。唯有休息好了,我们才能去救你、救那些活着的人,对不对?” “嗯,你说的不错,那我就稍睡会儿,最多五分钟。” 方圆重新闭上眼时,惬意的叹了口气:“唉,怪不得古人总说,醒握杀人剑,醉卧美人膝呢,原来躺在美女身上睡觉的感觉,确实不错。” “只要你喜欢,以后每次都可以这样休息,一辈子。” 水暗影柔柔的说到这儿时,就有一声轻微却又很清晰的咔咔声,从后面的棺材中响起。 听觉灵敏的方圆,马上就发觉了:“啥动静?靠,不会是这些棺材内,装着的都是那些白毛僵尸吧?” “哪有什么动静?是你太累了,出现幻觉罢了--乖,好好休息,五分钟后,我就会叫醒你的。” 水暗影柔声说着,右手从方圆刚张开的双眼眼皮上,温柔的抚过,接着哼起了那首《焚心似火》:“焚心似火,让火烧了我,燃烧我心,颂唱真爱劲歌--” 她的哼声是那样的温柔,就像水,像安眠曲那样,再配合着她轻抚眼皮的动作,让方圆一下子就觉得眼皮无比沉重,强烈的睡意,就漫山遍野的袭来,让他的心无比安静,沉沉睡了过去。 临睡前,他还喃喃的说:“我、我好像又看到了那些白毛僵尸……” “啊!” 水暗影猛地从床上翻身坐起,光洁的额头上,冷汗直淌。 “怎么,做恶梦了?” 正站在窗前,往东北方向眺望的陈断玉,迅速转身。 “嗯、嗯。” 水暗影瞪大双眸,呆愣很久,才缓缓点头:“我、我梦到我跟方圆被困在了一个阴森森的墓室内,周围全是棺材,里面全是那种浑身长满了红毛的僵尸,它们厉叫着,用尖利的爪子撕开棺材,向我们扑了过来。” “没事的,你只是在做梦。” 陈断玉走到病床前,抬手指着外面安慰道:“看,外面有太阳呢。” 第497章:剪断三千烦恼丝 窗外有太阳。 川南不但太阳明晃晃的,就连天也格外的蓝,有小鸟不时的从窗外掠过。 这儿毕竟是边境县城,没啥太重要的污染企业,所以当地人,着实没福气享受到大都市中的人,才能享受到的污染空气。 “我、我回来多久了?” 水暗影望着窗外的太阳,傻愣愣的过了好久,才喃喃的问道。 “今天是第三天了。” 陈断玉回答。 “第三天?” 水暗影的眸子,这才微微转动了下:“三天了,我离开他已经三天了。他去那儿,本来是为了救我--可我回来都三天了,他还留在那个鬼地方。” 说着,她看向陈断玉,嗓音变得沙哑起来,更有大颗大颗的泪珠,噼里啪啦的往下掉:“断玉,你知道吗?我在看到他时,他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就像个血人那样,随时都能倒下。可他还是一步不停的走向我……那些骄傲的东洋人,压根就没被他放在眼里。” 陈断玉接着说了下去:“他本来就没把那些人东洋人放在眼里,无论他遭受多么沉重的打击,受多么严重的伤,就算九幽王不出现,他照样能把丰田秀敏干掉,然后带着你返回华夏。” 陈断玉能说出这些,是因为在这三天内,水暗影不管是醒着,还是睡着,只要是在说话,就是在诉说这些事情。 更是多次,在睡梦中哭着大骂她自己不是人,怎么就没看出方圆其实很爱她,却自己主动去找死,结果才连累了方圆。 “不、不会的。” 水暗影却摇了摇头,轻声说:“他在干掉那些东洋人后,才不会带着我就这样离开。他会去下面找铁辽,找秦老七他们。” “嗯,你说的对,他一定会那样做。” 在听水暗影提到秦摘花后,陈断玉眉梢猛地抽了好几下,转过头,语气故作平淡的说:“我也很了解他的。别看他嘴上说,不屑跟我们为伍,看不起七杀手内的任何一个人。其实他、他心里,始终都把自己当做我们中的一员,并引以为豪的。” “是啊--” 水暗影抬头看向陈断玉时,才发现背对着她的女孩子,双肩在轻微的抖动。 马上,水暗影就想到了秦摘花,想到陈断玉跟他的关系。 经水暗影的提醒,秦摘花蓦然发现丰田秀敏对他的昆仑陌刀很感兴趣后,就毫不犹豫的翻身跳下了深渊。 为了保护那把刀,不被东洋人得到,他圆可选择跳崖,而不是像个战士那样,跟敌人拼杀到死--这对生性高傲的秦摘花来说,绝对是个艰难的抉择。 事实证明他那样做是正确的。 因为在方圆出现、丰田秀敏独身逃走时,她都没能找到那把刀。 水暗影不认为,秦摘花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还能活下来。 东洋人请北朝人帮忙,在最底层搜索那么久,都没能找到那把刀,只能证明底层环境太复杂了。 同样,太复杂的任何事,总会出现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比方,水暗影在醒来后,就不止一次的安慰陈断玉,说秦老七很可能还活着。 只要他还活着,那么有方圆跟九幽王在,他就没理由离不开那鬼地方。 九幽王有多么的强大,可怕,陈断玉已经听水暗影说过了。 有那样一个打不死、视黑夜如白昼的不明生物,陪伴着方圆去找秦摘花、并把他救回来的可能性,很大。 所以这几天内,陈断玉虽然依旧无比担心秦摘花的似火,但总抱着极大的希望。 就希望在忽然间,龙头会从外面走进来,告诉她说已经救出了秦摘花,现在潜伏在望南山那边的华夏特工,正在护送他返回祖国。 水暗影也是被那些特工给救回来的,发现她时,她就躺在地下古城出入口那儿装死呢,浑身浮肿的吓人,果露在外面的所有皮肤上,都长了细细的白色绒毛。 要不是在她躺着的旁边树上,用利器刻着她的名字,华夏特工还真不敢相信她就是美美的水水姐。 水暗影被人迅速护送过边境的当晚,浮肿奇迹般的消肿。 当她身上的白色绒毛,也都自然脱落后,她重新恢复了凝脂般的肌肤,并在凌晨时分就清醒了过来,看到了龙头等人。 水暗影醒来看到龙头等人时,是一种多么激动的反应,陈断玉记得很清楚。 所以她也希望,龙头会忽然出现。 老天爷满足了她--就在陈断玉抬手擦掉腮边的泪水时,病房门开了,一个比以前更加消瘦,腰身更加佝偻的老人,从外面大踏步的走了进来。 无论龙头现在正承受什么样的痛苦,无论他的腰身佝偻的有多么厉害,但他总能给任何人,他就是一座永远也垮不掉的高山! 条件反射般的,看到龙头出现后,陈断玉马上就从病床上跳起来,嘎声问道:“有他们的消息了!?” 龙头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陈断玉那张英挺的脸上,蓦然散发出的红色,随着龙头的默不作声,迅速消退,继而变成了惨白。 “断玉,你先出去吧,最好是去街上散散心。” 龙头缓缓看向了水暗影时,淡淡的说:“有九幽王在,方圆绝不会死的。” 方圆不会死,那么秦摘花就不会死。 这就是龙头想表达的意思。 当然,也仅仅是安慰她的话罢了。 陈断玉没说话,轻咬着嘴唇点了点头,快步走出了病房。 这是川南的县医院,门外走廊内,站着好几个身穿便衣的特工,看到她出来后,都不约而同的点头致意。 陈断玉却像没看到那样,信步走下了楼梯,很有梦游的嫌疑。 此时正当午,大街上车流穿梭,绿树成荫,人行道上好多饭后散步的年轻人,个个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医院的左边,是一家发廊,门口的音箱中,正播放着时下最流行的歌曲。 陈断玉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儿,才能斩断对秦摘花的思念,跟担心。 茫然站立了片刻,她走进了发廊中。 一个把头发搞成无比非主流的小伙子,马上就迎上来,热情的打招呼。 “我要一个板寸。” 陈断玉坐在了椅子上,看着镜子里那个戴着黑眼圈、无比憔悴的女孩子,对小伙子轻声说道。 “啊,啥?” 小伙子愣了:这位大姐虽说不是那种貌美如花般的娇滴滴美人儿,而且气色也不大好,可她却有着一般女孩子没有的飒爽英姿,一看就是个事业有成的女强人。 都强成这样了,咋还要理个板寸呢? 难道说,她渴望自己变成一个男人? 还是她被男人甩了,心灰意冷下,想剪断这三千烦恼丝--就在小伙子本能的想到这儿时,陈断玉又淡淡的说:“我要一个板寸。” “哦,好的,好的。” 小伙子赶紧点头,给她披上白被单,拿起了剪刀。 陈断玉闭上了眼。 陪护水暗影的这几天内,她几乎都没睡过:极其强烈思念那个生死不知的爱人,是一种什么滋味,只要看看哪怕是昏迷中,也在哭着喊方圆的水暗影就知道了。 水水姐,那么要强的女人,都被爱情给折磨成那样了,更何况向来不善言辞的陈断玉? 她好像就闭了一下眼,就听到小伙子低声说:“姐姐(东北人都很有礼貌的,不是喊姐姐就是喊哥哥的),您看看还满意吗?” 原来,陈断玉闭上眼后就睡着了,足足一刻钟的时间。 陈断玉睁开眼,看到镜子里端坐着个小伙子,尽管脸色还是有些憔悴,不过却带着阴柔的帅气。 “很好,我很满意。” 凝视着镜子里的自己,陈断玉看到了秦摘花,直到小伙子再次提醒时,才点了点头。 “呼,您满意就好。” 不知道咋回事,平时很油嘴滑舌的小伙子,总能从陈断玉身上,感受到一种莫名的压力,不敢让他再卖弄口舌,赶紧给她掀下了被单。 陈断玉站起来,再次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凝望片刻后,才抬脚走出了发廊。 你还没给钱呢! 小伙子抬手,张嘴刚要喊出这句话,却又不知道为啥,嘴巴动了动,就任由陈断玉去了,随即苦笑着轻轻抽了自己嘴巴一下,低声骂道:“草,你今儿这是咋了,咋就害怕一个女人了?” 小伙子自言自语的话音未落,就听到有人说:“对不对,我忘记给你钱了。” 他赶紧抬头,就看到那位让他无故忌惮的姐姐,又回到了门口,拿出一张百元钞票,放在门后的柜子上,转身就走了。 姐姐,您只是理了个板寸而已,用不了这么多钱的--小伙子赶紧拿起那张钞票追出去时,陈断玉已经走出了老远。 可能是理掉三千烦恼丝的缘故吧,陈断玉的心情好了很多,却依旧不知道该去哪儿散心,就这样信步前行。 “老侯,老侯,你别拉着我!我必须得告诉所有人,赶紧撤离县城!再晚了,就来不及了,地震随时会发生,火山随时会爆发--这是足足二十万人的性命啊,怎么可能因为他戚光宗一个人,就这样白白死去!” 就在陈断玉走到一个路口时,就看到两个男人拉拉扯扯的,从拐角处走了出来。 手里还拿着个扩音小喇叭的男人,极力挣着另外一个人,声音里带上了哭腔:“老侯,姓戚的不相信我,咱们可是共事多年的同事了,你啥时候见过我王彦梧胡说八道,拿这种大事来妖言惑众了啊?” “老王,我不是这意思。我只是提醒你,做事要注意手段,你在大街上这样咋呼,人家只能把你当疯子,没有谁听你--哎、哎,你谁啊你,干嘛抓我!” 老侯正极力劝说王彦梧呢,却忽然被人抓住肩膀推了出去。 “你刚才说什么?” 陈断玉才不理会老侯,抬手就采住了王彦梧的衣领子,双眸圆睁哑声问道:“有地震要发生--什么时候会地震,火山什么时候爆发?” 第498章:一对同命鸳鸯 严格的说起来,火山爆发只是一种自然现象,是人力无法控制的。 不过随着社会文明的高度发展,就像黑木耳不再是单纯的黑木耳那样,火山爆发也不仅仅是一种自然现象了。 还能用来形容男人,在跟女人恩爱时,瞬间爆发时的感觉。 这也是人力无法控制的。 最起码,戚光宗爆发不爆发,他自己说了不算,得看英姬的意思。 俩人交往这么久了,他可是第一次听英姬的话。 可能是因为恐惧的原因吧,戚光宗这次的时间格外长,而且爆发时的力度,也相当猛烈,让年轻漂亮的女特工,终于从他身上,体会到一次做女人的好处了。 爆发过后,戚光宗就像一滩烂泥那样趴在女人身上,快被热死的狗那样剧烈喘着,舌头都伸出来了。 “偶吧,你好厉害哟,以后,我要你每天都这样。” 英姬蛇儿般的右手,在戚光宗后背上缓缓游走着,星眸半眯,双腮潮红,模样无比的风骚可人。 “我、我会尽量努力,达到您要求,让您满意的。” 戚光宗笑得比哭还难看,正要爬起来时,就听到背后房门咣的传来一声大响。 “啊,谁!?” 英姬尖叫着,伸手就把戚光宗从身上推了下去,接着就翻身坐起,伸手扯过沙发外罩盖在了胸前。 这可是女人的一种本能反应,跟她是不是特工没啥关系。 门口站着个年轻人,气色相当不好,但很英俊,更有一种说不出的阴柔美。 虽说八百个人在看到戚光宗的身体后,都会恶心的呕吐,可戚主任自己却以为他是‘冰清玉洁’的,可不能随便被人看。 尤其是样子比他帅气太多的男人。 “你、你特么的谁啊你?” 被英姬推开,在案几上重重刮了下的戚光宗,无比愤怒,赶紧也扯过沙发外罩捂住自己重要位置时,嘶声怒骂。 “你就是戚光宗?” 年轻人没有理睬英姬,只是盯着丑陋的戚主任,缓步走了过来,却厉声问道:“鹦鹉川水库那边地下活动异常厉害,你身为主管领导,为什么不重视,不像上级领导汇报,反而跑这儿来找女人鬼混!?” 戚光宗一呆,立即意识到年轻人怎么找这儿来了:肯定是单位中的某人,早就知道他跟英姬在这儿爱巢了,打电话询问他没回家后,就带这个年轻人找到这儿来了。那个人,肯定是老侯这个狗养的,因为唯有他才知道老子的事! 戚主任丑态被人看到后,羞恼成怒下全然忘记了,刚才他被英姬拿枪点着脑门、像狗那样用舌头给人家服务的事了,尖声骂道:“你特么的是谁啊你,要你管老子!” 戚主任只是气急败坏,可英姬却从年轻人身上散出的冷厉气质中,敏锐察觉出他不是一般人了。 只要年轻人对戚主任稍一动手,这表面蛮横实则比猪还要懦弱的男人,肯定会把她给招供出来的。 那样可就大势不妙了。 年轻人破门而入给英姬造成的震惊过后,她马上意识到自己当前的处境很危险,立即借着沙发外罩的掩护,从垫子下面拿出了手枪。 这时候,年轻人已经走到了戚主任面前,背对着英姬,抬脚对着他那张胖脸,就是恶狠狠的一脚,语气阴森的问道:“我只问你,鹦鹉川水库地下活动异常,是不是真得?” 被年轻人一脚,就踢的满嘴鲜血的戚主任,这才明白年轻人是个硬茬,竟然连他这么大的领导干部都敢动粗,难道他不知道戚主任闯红灯都没人敢管吗? “我、我--” 被踢的脑子都嗡嗡响的戚主任,满脸凶悍之色尽去,刚浮上苦比嘴脸时,就看到年轻人背后的英姬,霍然举手! 她手里,正拿着那把手枪。 “打死这混蛋!” 满脸害怕的戚主任,立马双眼放光,尖声大叫道。 这一刻,年轻人是他跟英姬共同的敌人。 甚至,一瞬间他就想到:枪杀了年轻人后,他就跟英姬亡命天涯,依着他在那方面的娴熟功夫,还有这些年来积攒的大把美金,相信英姬肯定会答应他的。 唰--就在戚主任的吼声刚出口,英姬的右手食指,即将扣下扳机时,一道耀眼的闪电,猛地从他们眼前乍起,一闪而逝。 接着,戚主任就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英姬那只握着手枪的右手,就那么齐腕跌落。 鲜血,好像放慢了上百倍的慢镜头那样,从英姬断了的右手手腕处,慢慢的向外喷散开来。 还不等英姬的手腕落地,遮在她胸前的沙发外罩,就跟她傲人的胸膛,一起裂开--陈断玉在察觉出不好后,迅疾出刀后劈时,不但斩断了英姬的手腕,锋利异常的陌刀刀尖,也顺势把她的胸膛剖开了。 陈断玉的反应,绝对是发自本能的。 她在电光火石间劈出那一刀后,根本来不及考虑别的。 啪哒一声,英姬的手腕落地时,鲜血噗的一声,直直溅到了戚主任那张胖脸上。 低头,看到那只断手中的枪后,陈断玉眼眸攸地变红,霍然抬头看着吓傻了的戚主任,厉声喝问:“这个女人是谁!她怎么会有枪!” “她是北朝的特工--” 戚主任傻傻的回答。 “她会是北朝的特工?” 陈断玉一愣,再看向死不瞑目的英姬时,猛然明白了过来。 一个如此年轻漂亮的女特工,怎么会跟戚光宗这种副处级、毫无实权的男人鬼混在一起? 无非就是因为戚光宗,掌握着这边预测地质运动的清水衙门罢了。 在很多为官者眼里,这个衙门确实没啥油水可了捞。 但对北朝那边来说,却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他们在边境进行核试验,肯定考虑到华夏这边的相关部门,能从核爆炸时的震感中,推断出他们核试验的等级,继而就会全力阻止他们。 可要是华夏高层,要是收不到这边地质运动的真实数据呢? 那么,相当然的,就没法通过一般般的震感,来确定某些情况了。 所以,只需一个漂亮的女特工,把戚光宗给搞定,就能蒙住华夏高层的双眼,给那边争取更多核试验的时间。 怪不得,王彦梧发现鹦鹉川那边不对劲后,就被戚光宗给霸道的撤销职务,无奈下只好拿着个小喇叭,去大街上到处‘妖言惑众’去了,原来都是因为这个女特工的原因。 北朝,这个本该被华夏视为兄弟之邦的名字,现在绝对是陈断玉最讨厌的字眼。 因为她所深爱的男人,就在那边,目前生死未卜。 所以,她无比的痛恨这个国家,痛恨那些人,更痛恨被人家美色给搞定了戚光宗,竟然不顾本国数十万同胞的安危,在千钧一发之际,还跑来这儿卖情报,鬼混。 “你--该死!” 陈断玉咬牙,厉喝声中陌刀再次攸地举起,电闪般劈下! 她现在完全相信王彦梧所说的那些了:那边的火山就要爆发了,她所爱的男人,生还的希望,微乎其微。 她把这一切,都强加在了戚光宗身上,所以这一刀劈下时,没有丝毫的留情。 “啊,别杀我!” 这四个字,是戚光宗在他丑陋一生中,说出的最后四个字。 然后,绝对削铁如泥的昆仑陌刀,就从他额头一划而下,又斩在了地板上。 叮的一声响后,戚主任那猪一般的身子,缓缓裂成了两半。 看来,他跟英姬确实有缘,活着时‘无比恩爱’,就连死亡的方式,也是如此的相似。 “方圆,方圆,你别冲动,一切都得按照法--” 就在陈断玉冷冷盯着那两片肉,漠然不动时,老侯焦急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在大街上,陈断玉采住王彦梧的衣领子,逼问他说什么时的样子,无比吓人。 其实,就算她的模样不吓人,铁了心要‘妖言惑众’的王彦梧,也会告诉她的。 马上,陈断玉就追问戚光宗在哪儿。 碍于陈断玉问话时散出的杀气,老侯就觉得,他要是不说出来,这清秀阴柔的年轻人,就会随时干掉他那样。 陈断玉立即‘胁迫’老侯俩人,赶往戚光宗的家。 半路上,老侯给戚主任家里打了个电话,却被告知没回家-- 看出陈断玉牙关一咬后,老侯灵光一闪,就想到了英姬这儿。 陈断玉这才直接开车来到了这边(车子是老侯的单位用车),问清楚楼层后,下车就冲了上去。 在路上,老侯曾经小心翼翼的问陈断玉是何许人。 陈断玉想都没想,就说出了方圆的名字:在她的潜意识内,她唯有成为方圆,才能距离她所爱的男人更近一些。 看到‘方圆’上楼后,意识到要出事的老侯,赶紧跟王彦梧商量着,立即报警。 老侯更是赶紧通知了上级领导。 等他们打完电话,跑上三楼门口时,就看到了让他们不敢相信的这一幕了。 “不用怕,我不会伤害你们的。我就在这儿等,让警方赶紧过来。” 陈断玉连杀两个人后,心中的狂躁被鲜血稀释了好多,重新回归了理智,回头淡淡的说了句后,就开始搜索屋子。 既然英姬是女特工,那么这屋子里肯定会有陈断玉想要的东西。 她并没有费太大的力气,就找到了两个同命鸳鸯的手机,看到了某些数据传送。 “你叫王彦梧来着吧?” 陈断玉坐在英姬尸体边的沙发上,抬头看向了门外。 门外,老侯早就连滚带爬的跑去二次报警了,王彦梧却吓得走不到一步,只会扶着楼梯在那儿发抖, 听到陈断玉的问话后,老王本能的点了点头。 “你过来,给我解释一下这些数据。” 陈断玉抬手,冲王彦梧勾了勾右手食指。 就像被遥控的木偶那样,王彦梧身体僵硬的走了过来--可谓是有问必答。 呜啦,呜啦! 就在王彦梧刚解释完这些数据,所代表的可怕现象时,刺耳的警笛声响起。 第499章:杀人凶手是方圆 接到老侯打到自己手机上的报警电话后,正在开会的曹阳局长,差点被吓得昏过去。 相比起内地,曹阳要比那些同级别的局长,算是更见过‘世面’。 毕竟边境从来都不是怎么安稳的地方,啥偷渡、越境、杀人放火这些事,说是长出也不虚的。 不过,就算曹阳‘见多识广’,可在听说戚光宗主任,连同他的小相好,都被人用利刀给活生生劈成两半后,他那小心肝儿还真是几乎要蹦出嗓子眼。 杀人有很多种,像鲁提辖那样用拳头揍死,像武二郎那样尖刀刺心,再不就像西门大官人跟金莲姐姐那样,用点砒霜送武大归天--同样是死,可被人劈成两半的死法,也太、太过分了。 更重要的是,被杀的这个人,是市二把手的亲表兄! 整个边境城市的五区四县,谁不知道戚光宗的大名? 绝对的皇亲国戚啊,别看被放在清水衙门,那也是走路嫌路窄的主,他没仗势欺人就已经是市民们的好福气了,现在却被人如此残忍的杀死--曹阳就觉得,天塌下来了。 戚光宗对二把手有恩,大恩。 二把手小时候父母双亡,就是被戚光宗父母抚养长大,才能上了大学,踏上官场,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上了今天的位置。 二把手是个好官,这是边境城市听说过她名字的人,都知道的。 可大家同时也知道,别看二把手从心眼里不待见戚光宗,但谁要是敢欺负他--或者说,无论他犯了什么样的错误,二把手都会尽量給他摆平。 这次,戚光宗被人欺负了……变成了两半,二把手会是什么反应? 曹阳不敢去想,只是在给市局领导打了电话后,就招呼局里所有在家的手下,乘坐四辆警车,风驰电掣般赶了过来。 不等车子停稳,曹阳就推门跳了下来:“老侯,你不会是在骗兄弟吧?” 别看老侯只是戚光宗的副手,实权更没法跟县局局长相比,可大家却是同级别的,再加上老侯这人长袖善舞,在川南县人脉很广,平时跟曹阳也是称兄道弟的。 虽然坚信老侯不会骗自己,曹阳在来时的路上,还是希望今儿是愚人节:哪怕他请老侯去鱼翅皇宫搓一顿,敬爱的戚主任也别出事。 但在看到老侯只盯着大地发呆,脸色惨白浑身发抖,浑然不知自己在跟他打招呼后,曹阳心中最后一丝侥幸,也宣告破灭。 “老侯,你--” 曹阳抬手,拍了拍老侯肩膀时,他才猛地清醒过来。 “曹局!” 老侯双手用力抱住他胳膊,嘶声叫道:“你总算是来了,总算是来了啊!太、太残忍了,太可怕了!” “凶、凶手呢?快,快带我上去!” 不知不觉见,曹阳的语气也开始发颤。 老侯刚要说什么,一辆黑色的大越野,就呼啸着冲了过来,吱嘎一声停在了警车旁边。 车门声响起时,曹阳他们本能的回头看去,就看到两个身穿黑西装的年轻人跳了下来,接着打开了后门。 一个身材高大,却很消瘦,腰身也佝偻了的老人,从车上缓缓迈了下来。 这是居民小区,警方在还没有拉起警戒线之前,当然没谁会阻止别的车辆在这栋楼前停下,但在看到那俩黑西装下车后,却都意识到他们不是一般人了。 老人下车后,根本没有理会那些关注他的警员,只是直接看向了曹阳,淡淡的问道:“你是县局的负责人?” “我就是。” 也不知道为啥,曹阳在老人看似随意看向他时,没来由的感受到了一股子压力,情不自禁的点有,回答了他的问题。 “你过来。” 老人再次说道。 曹阳向前走了两步后,才霍然想起还不知道老人是谁,自己怎么就这样听他的话? “让你过去,你就过去!” 看到曹阳犹豫后,一个黑西装马上就快步走过来,拿出一个大红色的证件,举在了他眼前。 曹阳只看了一眼,身子就打了个激灵,赶紧快步走向了老人。 被吓得脑子有些懵的老侯,本能的也想跟过来,却被年轻人拦住,冷冷的说:“没让你也过去的。” 老人看都没看老侯,等快步走过来的曹阳,啪的立正給他抬手敬礼后,这才缓缓举手,在眉宇间比划了下,淡淡说道:“这个案子我们接手了,让你的手下先散开吧,围在这儿太惹人注意了。” “是!” 根本没有丝毫的犹豫,曹阳马上就再次敬礼,接着转身对手下说:“快,先撤出小区,随时待命!” 这老头是啥来历啊,敢把年轻有为的曹局当手下般的使唤,曹局还问都不问的照办--带着这种疑惑,十数个警员马上就转身上车了。 他们可不知道,依着他们曹局的级别、资历,就算哭着喊着给老人当手下,也不够资格的。 更不知道,曹局在看到证件后,心中提着的那块大石头,一下子就落了下来:他们主动接手这个案子,简直是太好了,谢天谢地了。 看了眼很有眼里价走到一边的曹阳,龙头到背着双手,缓步走进了居民楼。 那来黑西装,马上就紧随其后。 “曹、兄弟,这个老人是啥来历,连你也得这样小心?” 老头三人上楼老大会儿了,终于慢慢清醒过来的老侯,才凑到曹阳身边,小声的问道。 左右看了看,并没有发现躲在远处向这边眺望的人中,有啥可疑人士后,曹阳才咽了口吐沫,低声说:“老侯,我觉得依着你川南通的灵通,肯定听说过风声这个特殊部门吧?” “啊,他、他们就是传说中风声的人!” 老侯大吃一惊。 正如曹阳所说的那样,号称川南通的老侯,早就听闻过风声是啥性质--那,可是个相当特殊的部门,地方上一般的厅级干部,都不被他们放在眼里的,必要时完全可以先斩后奏。 说虚点就是:曹阳这个级别的县局局长,人家要想办他,随便找个理由就能带走的。 怪不得曹阳这么听话--老侯想到这儿时,却看到曹阳苦笑着摇了摇头,声音更低:“风声(其实已经解散了,曹阳也知道,但却没必要跟老侯说)只是这个秘密部门的分部。他们确切的名字很奇怪,也很有玄幻色彩,叫封印……” 曹阳刚说到这儿,就突然闭嘴,挺直了腰板。 老侯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就看到老人依旧到背着双手,缓步从居民楼内走了出来。 跟在他身后的,除了那两个年轻的黑西装外,还有王彦梧,跟自称是方圆的陈断玉。 陈断玉半身是血,脸色木然,才没有因为劈杀一对狗男女,就觉得有啥不对劲。 “你们领导来了后,告诉他们,就说我们把人带走了。” 龙头径自走向那辆大越野车时,脚步微微停顿了下,又转身对王彦梧说:“还有你,一起跟我走吧。” 王彦梧傻了般的点了点头,他还没有从那血淋淋的一幕中清醒过来。 龙头也没在意曹阳点头说了什么,直接上了车。 很快,等一个黑西装帮不知道咋上车的王彦梧上车后,迅速跳上车子刚关上车门,车子就启动了,调头驶出了小区。 车子走了几分钟后,曹阳才呼叫自己的手下赶来,由老侯带路,去了案发现场。 虽说龙头说他已经接手此案,可当地警方肯定得了解、保护现场。 当看到屋子里那两具被剖开的尸体后,饶是曹阳等人早就有心理准备,可还是忍不住要呕吐,脸色苍白。 大家确实见惯了生死,但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被这样杀死。 暂且不说皇亲戚主任,单说英姬吧--这么漂亮(她的脑袋可没被陈断玉劈开)的妹子,那个自称叫方圆的家伙,得有多么的残忍,才能在斩断她右手后,再从她傲人的胸膛中间,一下子劈到两根腿下面? 再美的美女,一旦被开膛破肚后,就跟屠宰场内的猪没啥区别了。 暴殄天物啊。 就在曹阳心中升起这个念头时,一阵纷沓的脚步声,从外面楼梯上传来。 市局领导,跟市一二三把手都来了。 没办法,不但死者身份‘特殊’,关键是杀人手段太恶劣了。 于情于理,都有资格惊动这些大领导的。 年近六旬的一把手,只在门口看了一眼,就赶紧缩回了脑袋。 反倒是跟他搭班子的二把手--一个看上去四旬刚出头、戴着一副粗框黑色眼镜,穿着很保守(就是黑色西装衣裤,半高跟小皮鞋),一头青丝挽在脑后的知性女人,站在门口盯着俩眼珠子看向两个东西两个方向的戚主任,看了足有半分钟,才轻轻咬了下嘴唇后,低声问道:“有没有发现凶手的线索?” “凶、杀人的人,被带走了。” 曹阳知道眼前这一幕,实在不适合让领导多看,赶紧出门,关上了房门。 二把手还没有问话呢,曹阳的领导就厉声问道:“小曹,你怎么搞得!是谁,敢私自带走凶手!” “是--封印的人。” 曹阳看了眼二把手,才低声回答。 “是谁也不能从我们警方手中,私自带走……啥,啥,是、是封印的人!?” 市局领导刚说到一半,才猛地醒悟了过来。 封印,不但对曹阳是个无法反抗的存在,对他这个市局领导,岂不也是个天? “封印?” 二把手黑框平面眼镜后的双眸微微眯起,看了眼市局领导,又问:“那么,凶手是谁?” “他说,他叫方圆,来自唐王。” 曹阳说着,抬头用征询的目光,看向了老侯。 早就躲到一旁的老侯,赶紧用力点头。 “来自内地唐王的方圆?” 二把手也缓缓点了点头,再次重复道:“嗯,方圆。” “先过去五分钟了吗?哈欠,这么快,真不愿意起来啊。” 听到水暗影轻轻呼唤自己后,方圆还没睁开眼,就先打了个哈欠。 第500章:梦中的诡异夫人 水暗影好像母亲安抚孩子那样,小手抚过方圆眼皮后,他就很神奇的睡着了。 从没有睡得如此香甜过,尽管也做梦了。 梦中,方圆又回到了八岁那年,父母带着他去唐王南部群山郊游。 那次,他玩的非常疯,在小溪里捉鱼,爬树上摘果子,骑在父亲的脖子上放风筝,连咋呼带叫的,唬的母亲一个劲让他小心些。 方圆知道,他到死也忘不了那次郊游,更能记住那一天是春分。 因为那一次的郊游,是在方天明夫妻神秘失踪前,唯一一次带他出去玩。 方圆记得很清楚,那天的天气无比的好,阳光温暖,蓝天上飘着大朵大朵的白云,树林中的鸟儿叫声,都是那样的悦耳动听。 他还记得,在他玩累了睡过去时,是睡在小树林中的。 父亲给他在树上拴了个吊床,母亲盘膝坐在地上,轻晃着吊床,轻轻哼一首不知名的曲子,然后他就不知不觉的睡过去了。 等他醒来时,太阳已经西下了,身上盖着父亲的外套,树梢上的小鸟扔在歌唱--却没有父母守着他。 小孩子醒来后,发现大人不在后,肯定会紧张,大喊。 范颖颖这才从树林外慌慌张张的跑回来。 那时候,方圆就曾经注意到,母亲脸上好像有泪水,而且随后走来的父亲脸上,貌似也被人用指甲抓破了几道。 不过那时候他毕竟是个孩子,虽然注意到了父母这些,却不会多想,很快就缠着老子爹,带他去小山谷内里的小溪边捉鱼。 太阳快落山了,按说该回家才对,依着方天明那不咋样的脾气,本该拒绝才对。 他却很稀罕的答应了--这也是方圆能牢牢记住那次郊游的主要原因之一。 刚才,方圆就再次梦回到了他八岁那年。 跟随方天明再次去了小溪边,脱了鞋子站在不深的溪水中,弯腰捉鱼。 好多、好漂亮的一群鱼啊,顺着溪水游过来。 早就做好准备的方圆,猛地伸手向上一抄--一条小白鱼被他抄在了手中。 小孩子嘛,能亲手捉住鱼儿,而且还是这么漂亮的小白鱼,肯定会非常兴奋的,方圆转身对站在溪边吸烟的父亲,张嘴刚要欢呼,却什么也没喊出来。 因为本该站在小溪边的父亲不见了,他原本站着的位置,出现了个女孩子。 女孩子异常的漂亮,身材高挑完美到爆,这已经让方圆目瞪口呆了,更关键的是,她竟然没有穿任何衣服! 而且,在她右肩位置,还长了一朵无比妖艳的花。 那是彼岸花--哪怕是在梦中,哪怕是梦回八岁的时候,方圆也能认出那是彼岸花。 天使般美丽的女孩子,皮肤细腻雪白,就像凝固了的牛奶,比景德镇烧制出来的白瓷还要光滑几分,所以把那朵大红色的彼岸花,衬托的无比娇媚,妖艳。 她是谁? 梦中的方圆,傻呆呆望着女孩子,觉得很眼熟,既像夏小韵,也像水暗影,还像漠北北--但都不是这三个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就是个无比美丽、妖艳的存在。 忽然间,就在方圆呆望着女孩子,失去说话、动作的本能时,她背后的草丛中,猛地扑出一些浑身长满了红毛的僵尸,嘶哑的低低咆哮着,扑向了她。 女孩子根本没有注意到,背后会忽然扑出那么多的红毛僵尸,高举着指甲蓝汪汪的爪子,向她恶狠狠的扑来,只是静静的凝望着方圆。 她那双眼眸哦,好像点漆一般的黑色深潭,深不可测,从而显得很是空洞,但却又带着明显的复杂感情,就像小孩子看着一颗美丽的糖果,犹豫着是要吃掉,还是保存下来那样,痴痴的望着方圆。 快跑! 方圆很想喊出这两个字。 但他张开的嘴巴,却喊不出任何的声音。 无论这个女孩子是谁,为什么看着方圆的眼神,是那样的深邃、空洞且又复杂,他都不忍心,她被那些红毛僵尸给撕成碎片。 一个红毛僵尸的爪子,快要碰到女孩儿白瓷般的肩膀时,她终于动了--看似好像在垂柳间穿行、信手拨开挡在眼前的柳枝那样,动作无比的轻盈,潇洒还有诗意。 但就是这样,那些看起来无比恐怖的红毛僵尸,却像被顽童摔出去的纸人那般,吼吼嘶哑的叫着飞出去--还没有落地,脑袋就很突兀的掉下来了。 这么厉害? 方圆更傻。 他忽然觉得,他该认识这个女孩子,知道她是谁。 但无论他怎么用力,都无法想到她是谁。 只是看到更多的红毛僵尸,足足数十个吧,齐刷刷的吼叫着扑向她时,她才转身挥手,抬起纤美的玉足瞬间--方圆发现了一个秘密。 被所有女孩儿在四岁后,就不会被任何男人看的那个地方,竟然贴了个黄颜色小纸条。 小纸条像什么呢? 嗯,就像那些捉鬼道士惯用的纸符--就是写有‘急急如律令’那些字的东西。 而且,那个小纸条,又貌似不存在,只是以幻象形势存在的,方圆却能看清。 啥玩意呢? 方圆嘴巴长大时,女孩儿却没有停止行云流水般的动作,很快就把所有的红毛僵尸,都摔了出去。 把最后一个红毛僵尸的脑袋,很轻松拧下来后,女孩儿才安慰方圆:“方圆,你别怕呢,只要你爱我,我会保护你一辈子呢,谁都无法伤害你呢。” 你到底是谁啊,我咋就想不起来了呢? 方圆咕噔咽了口吐沫,正要问出这句话时,却又看到有个人,鬼魅般的出现在了女孩儿身后。 这次,女孩儿依旧没有回头,有些空洞,且又复杂到让人看不清的双眸,始终凝望着方圆,看来很希望他能点头说:好,那我就爱你吧。 可方圆却能感觉到,女孩儿并没有发现她背后又出现了个人。 这也是个女人,无论是相貌、身材、还是年龄,都跟女孩儿有着惊人的相似,却是穿着衣服的:那是一身玄黑色的袍服,上面绣着大朵大朵白色的彼岸花。 应该是女孩儿的姐姐吧? 只是方圆却觉得,女人的实际年龄,要比女孩儿大很多,莫名其妙觉得那应该是她的母亲才对。 至于方圆为什么会有这种判断,他自己也说不清,可能是直觉吧? 终于发现方圆盯着她背后,满脸茫然的样子了,女孩儿这才霍然转身看去。 站在小溪中的方圆,从这个角度上看去,能清晰看到她在看到女人后,空洞而深邃的眼眸,骤然一缩,继而浮上骇人的惊恐之色,颤声问道:“夫、夫人,您、您怎么来了?” 夫人? 这个漂亮娘们,是谁的夫人? 又是哪儿的夫人,穿了一身这么可怕的衣服,竟然绣着彼岸花--慢点,慢点,彼岸花?我应该很熟悉这东西才对! 茫然的方圆,盯着那个夫人忽然想到什么时,就看她冷笑了一声,淡淡的问:“你的眼里,还有我这个夫人么?” 夫人虽然是在跟女孩儿说话,可她的双眸,却始终死死盯着方圆。 跟女孩儿看方圆的眼神不一样,夫人看着他的眼神中,没有空洞,一点也不复杂,唯有刻骨、阴狠歹毒的仇恨! 方圆发誓,他从没有见过这个夫人,所以真不明白,她怎么就这么仇恨自己:难道说,这个夫人是哥们以前上过的一个女人? 女孩儿根本不敢说话,只是全身瑟瑟发抖,慢慢匍匐在了地上,额头触地。 “我让你出来,是做事的,不是让你跟这该死的谈情说爱的。你以为,只要你能迷住这小子,就能过上好日子,我就不能跑出来吗?” 夫人这才看向来的女孩儿,语气阴森的冷笑道:“呵呵,可你错了--你跟那个孩子之间,无论是谁跟这小子在一起了,压制我的封印都能解除,都能离开那个让我发疯的黑暗世界,尽可能拥有整个天空!” “我、我不敢,夫人,我错了,错了,请您放过我吧!” 浑身发抖的女孩儿,颤声哀求时,汗水从她凝脂般的肌肤上溢出,滑下。 “那好,我就姑且再相信你一次。” 夫人重新看向傻了的方圆,淡淡的说:“不过,你现在必须把他给杀了,我才会相信你悔悟了--如若不然,你这辈子都回蚁巢呆着吧。” 方圆能敏锐捕捉到,在夫人说出‘蚁巢’这个词时,女孩儿本开就发颤的身子,更是猛地一震,随即霍然抬头,看向了他。 方圆真不敢相信,刚才还说要保护他一辈子的女孩儿,这次抬头看向他时,那么清纯到让人心疼的俏脸,竟然变得那样可怕。 比方圆此前能想到的所有可怕生物,还要可怕一万倍!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女孩儿慢慢的爬起来,背对着夫人死死盯着方圆,整齐的小白牙狠狠咬着嘴唇,有鲜血淌下时,忽然张嘴猛地怪叫一声,双爪张开以他无法躲闪的速度扑过来:“你去死吧--方圆!” 然后,方圆就听到了水暗影轻声呼唤他名字的声音,脑思维迅速恢复了运转。 很奇怪,他在即将被扑上来的女孩儿杀死时、却被水暗影及时唤醒后,竟然没有丝毫的害怕。 就仿佛刚才那一幕,他只是在看一个电影:那里面的方圆死活,干他屁事? 所以他才能在惬意的打了个哈欠后,缓缓睁开了眼。 他刚睁眼,水暗影就打开了手电,很随意的在自己脸上晃了下,接着就放在了地上。 水暗影的脸,还是那样的娇媚,带着浓浓的关心,跟母爱般的光辉。 “你真是水水?” 方圆看着她过了几秒钟后,才莫名其妙的问道。 水暗影一愣,随即失笑出声:“呵呵,我不是我,那我会是谁呢?” “刚才我做了个很奇怪的梦。” 方圆恋恋不舍的,从水暗影腿上抬头坐了起来,看向了四周。 四周有好多棺材,叠放的整整齐齐,呈太阳线辐射状那样,把他们围在中间。 第501章:扶余古城的王宫 如果铁辽在这儿的话,肯定能看出这一圈棺材的排列,跟西北荒漠中的太阳墓完全相同的。 (太阳墓,位于孔雀河古河道北岸,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发现的,有数十座之多。 每座都是中间用一圆形木桩围成的死者墓穴,外面用一尺多高的木桩围成7个圆圈,并组成若干条射线,呈太阳放射光芒状。 经碳14测定,太阳墓已有3800年之久,它是哪个民族哪个部落的墓地;为何葬在这里;这群人居住何方,是把太阳当做图腾建造此墓,还是有别的意义? 发现太阳墓这么多年了,全世界的科学家,始终没有搞清楚咋回事。 不过,华夏风水界却给出了一些被科学界视为‘荒谬’的结论,说它是来自另外一个空间,或者说是大沙漠地下某个黑暗世界的‘祖坟’。 之所以把祖坟搞成太阳的形状,就像你渴望有美女相陪那样,那个世界中的人,无比渴望能生活在太阳下,所以祖先死后,才把坟墓整成太阳状,算是未了的心愿,更是他们风水源头的所在。 太阳墓存在,那个世界用不毁灭。 为此,风水界某些大师,就建议毁掉那个世界在尘世间的‘龙脉’,让他们彻底的死绝拉倒。 但他们的提议,遭到了世界考古界的强烈抗议,甚至指责他们这是在毁掉人类文明等等。 总之,太阳墓是绝对不能被毁掉的。 至于风水界中那些高人,为了‘世界和平’,干嘛不在暗中把太阳墓毁掉,又有若干说法。 其中,算是最让人信服的说法就是:那些人不是不想毁掉这伟大的古文明,而是派人去了后,遭遇了从没有过的灵异打击,所有妄想破坏太阳墓的人,都在动手前夜离奇死去。) 不过,本该围成一整圈的棺材,在房门那边却留出了一条能让人走过去的巷道。 除了这些散发着霉味、死气的棺材外,屋子里就什么也没有了。 方圆当然没有铁辽那么‘高深’的道行,才不在意棺材为啥排列成这样,只是有种想打开棺材,看看里面有啥玩意的冲动。 水暗影却说话了:“你做了一个多么奇怪的梦?” “梦到我好像在八岁、又像是现在这般大,总之那天是春分,我跟父母去郊游,站在小溪边捞鱼时,看到了个非常非常漂亮的女孩儿。” 方圆弯腰伸手,抄起地上的手电,随口说道:“她说只要我爱她,她就会保护我一辈子。” “呵呵,那你答应了没有?” 水暗影轻笑一声,问道。 “我还没来得及答应呢,就有一些红毛僵尸扑了出来,吼叫着扑向她,却被她轻易干掉了。” 方圆说着,走到一具棺材面前,用陌刀刀柄在上面轻轻敲了几下。 砰,砰砰的,棺材发出沉闷的轻响。 这些棺材年数很久远了,木质开始腐烂,所以传音有些‘失真’,不过方圆还是能从中听出,里面装着东西。 当然是尸骨了。 尸骨又不是水水姐这般的美女,自然没啥看头,所以方圆放弃了要打开看看的想法时,就听水暗影再次娇笑出声:“咯咯,方圆,你梦到的那个女孩儿,既然能杀死红毛僵尸,应该是九幽王吧?” 不等方圆说什么,她就走过来,从背后轻轻揽住他的腰,小嘴伏在他耳边,吐气如兰的吃吃说道:“小子,你不会是真想跟那女魔头发生点什么吧?” “当然不会,我可不想死。” 方圆就任由她环抱着自己的腰,趁机用后背在人家怀里蹭着,说:“因为你不知道,又有个女人出现在了我梦里,跟女孩儿一样的漂亮,性感。” “你这个小混蛋呀,哪怕是在梦中,也不满意只有一个女人陪着呢。” 水暗影娇声说着,张嘴在他耳垂上轻轻咬了下。 “切。” 方圆不屑的撇撇嘴,反问道:“如果我跟你说,那个女人出现后的目的,就是逼着女孩儿杀我呢?” “什么?” 水暗影愣了下。 “在梦中,女孩儿非常害怕那个女人,看到她出现后,就吓得跪倒在了地上。” 方圆微微抬头看着上面的棺材,回忆道:“那个女人穿着一身黑袍,袍子上绣着大朵大朵的彼岸花。女孩儿称呼她为夫人--” 环抱着方圆的水暗影,身子忽地猛然一颤。 方圆眉梢也突地一挑,回头笑问:“咋,你害怕了?” “嗯,害怕--我怕那个女孩儿,会杀了你。” 水暗影轻咬了下嘴唇,语气紧张的问道:“她有没有听夫人的话,把你给杀掉?” “那是在做梦好吧?” 方圆提醒她。 “我知道你在说你的梦境呀,可我以前做梦时,也会梦到被人杀死的,然后就就会醒来。” 水暗影轻轻一跺脚,娇嗔的问道:“快说呀,女孩儿有没有杀你?” “她不敢违抗,她很怕那个夫人--嘿嘿,幸好这只是个梦,杀不死人的。” 方圆嘿嘿笑着,抬起手电照向了狭窄的通道,转移了话题:“咱们得走了,耽误时间太久了。” “嗯。” 水暗影低低嗯了声,也很识趣的不再继续刚才的话题。 毕竟被一个口口声声说要保护自己的女孩儿杀死,对任何男人来说是很扫兴的,哪怕她是被迫的,哪怕那是在梦境中。 一般房门都是向里推的,但这间推满了棺材的屋子,门板却是向外拉的。 门板是由很厚的木材造就,也同样散发着腐烂的气息,看来跟制造棺材的材质是一样的。 很奇怪,门板明明是往外拉的,而且屋子里只有数十个棺材,可门板上却落着门插。 也就是说,房门是被人从里面插上的。 难道是棺材中的某个人,在插上房门后,就爬回棺材里等死了? 方圆有些奇怪,抬起手电照向了门板上方:上边如果有明显的小孔、门缝的话,那么就能听过细绳穿过门板,吊起门插,在关上后再落下了。 问题时,两扇门密封的很好,既没有小孔,也没有缝隙,更没有拴住门插的细绳(哪怕是腐烂了,也得留下痕迹的),绝对是从里面落插的。 至于最后落插的那个人,得有多么大的勇气,才能在插上门后爬回棺材里,静静的等死--方圆觉得,这跟他也没屁的关系。 他只要能在抬起门插后,把门推开就可以了。 吱吱嘎嘎--随着沉重的门板被推开声响,一股子潮湿、要比房间内新鲜的冷空气,立即迎面扑来。 还带着摇曳的火光。 是的,就是火光。 足足有三十把火把,被固定在粗大的立柱上。 立柱上,都雕刻着张牙舞爪的龙形图案。 满是棺材的房子外面,竟然是一座相当宏伟的大殿。 大殿内,有王座,有金水桥(就是王座前面的小桥),有黑色玉石砌成的九级台阶,单列足有十二根的立柱,立柱尽头是更加高大的殿门--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人。 看来,那些守护大殿的北朝人,在有外敌入侵后,都跑去杀敌人了,却没想到方圆俩人,会从地下爬出来。 可是,这么牛叉的大殿侧角,怎么可能会有一间摆满棺材的屋子呢? 方圆现在自然没心思考虑这些,只是抬头看着眼前这座大殿,敬佩之情溢于言表:“估计,这该是扶余古城的王宫吧?” 任现代人,在置身上千年前的银安殿内后,都会被眼前景象给震惊,继而幻想出,在这个王朝盛世时期,伟大的高句丽王,高高坐在龙椅上,下面文武百官拱手而立,齐呼:我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嗯,这肯定是王宫了。” 水暗影也被眼前景象给惊呆,直到方圆说话后,才眨巴了下眼睛,看向了龙椅王座那边:“方圆,有没有兴趣去那边龙椅上坐坐,感受下当国王的乐趣?” 龙椅当年肯定是金色的,不过随着潮湿的侵蚀,已经变成了褐红色,就那样孤零零的端放在大殿最高处,好像也在回忆当年的盛况。 “切,能有啥的乐趣啊?” 方圆再次嗤笑一声,刚要提醒水暗影‘咱们是来救人的’时,却看到她已经快步走了过去,只好无奈的叹了口气,跟了上去。 女人嘛,不管在任何环境下,都无法丢掉她的好奇心,跟想坐坐龙椅啥滋味的虚荣心。 “现在,我就是国王,小方你就是孤王唯一的王妃了。” 快步走上金水桥后,水暗影回头冲方圆嫣然一笑。 为了哄这娘们开心,方圆只好站在桥前,拱手弯腰口称:“王家千岁,今晚可要临幸哀家?话说,哀家已经足足半个月,没有让您尝到肉滋味了。” “滚你的,小混蛋,再敢胡说八道,孤王把你打进冷宫,永世不得出来!” 水暗影抬手掩着嘴,咯咯娇声笑骂着的样子,犹如花枝乱颤。 能走动的花树--她在背对着龙椅后退时,忽然有清脆异常的银铃声,铃铃铃的响起。 方圆的左脚脚腕上,戴着九幽王送给他的小银铃。 小银铃上刻有饕餮,方圆在走动时,就会发出轻微的铃铃声。 因为银铃太小,声音肯定不高。 可现在,它发出的铃铃声,却猛地增高了十数倍。 整座大殿内,都来回回荡着铃声,绕梁三匝而不散。 最最让方圆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他没有走动! 他就站在那儿,双足踏地没动一下,那串脚链上的两个小银铃,就忽然发出这么响亮的铃铃声了。 “咦,这是咋回事?” 方圆低头看去时,就听到水暗影忽然惊呼一声:“啊!” 方圆赶紧抬头,就看到本来已经后退到龙椅前的水暗影,却已经摔倒在了地上,脸色煞白,甚至还有些狰狞。 她望着龙椅的双眸中,更带着明显的惧意。 “怎么了?” 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方圆才发现,褐红色的龙椅上,好像放着一个同等颜色的木盒子。 因为颜色完全一致,所以刚才没注意到。 第502章:盒子里是什么东西? 那只是一个盒子而已。 就算木盒子的颜色,跟龙椅颜色完全一样,方圆俩人此前都没看到,它竟然是被端端正正放在龙椅上的,但这有什么可怕的? 还至于让水暗影摔倒在地上? “怎么就摔倒了,没事吧?” 看到水暗影摔倒在地上后,方圆顾不得研究脚腕上小银铃为啥要响,更没再看那个木盒子一眼,赶紧快步走过去,把她从地上搀扶起来。 就在方圆走动后,脚腕上的小银铃不再响了。 最起码,不在像刚才那样响亮的响了。 “没、没事,就是后退时不小心,自己左脚绊了右脚一下,摔倒了尾椎这边。” 为了让方圆放心自己没事,水暗影反手揉着翘臀,黛眉皱起的向回走了几步。 不小心蹲坐在地上后,有可能会蹲倒尾椎骨,这也是很正常的,而且这地方的痛感神经也特别丰富,严重时能让人眼前发黑的昏死过去。 “我就说吧,别妄想坐这玩意。龙椅嘛,可不是一般人想坐就能坐的。” 方圆说着,弯腰伸手把那个木盒子抱在了怀里。 盒子沉甸甸的,估计至少得有四五公斤左右--搞不好,里面就是古高句丽国王的金印,毕竟这个比鞋盒子大不了多少的盒子,可是用木头制成的。 盒盖上,还雕刻着一些神秘的纹线,因为盒子颜色太深,所以看不清。 抱起盒子的方先生,嘴里说着龙椅可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坐的,但他却一屁股坐了下去,接着抬头看向上面:“上面没悬剑吧?” 他所说的悬剑,可不是西方盛传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而是指华夏满清皇朝时,龙椅上方就垂着那么一把剑,也是用极细的丝线吊着。 据说,袁世凯称帝时,就没敢坐满清皇帝留下来的那把龙椅,而是自己‘造了’一把,椅垫子里装的却是稻草(确有其事),就怕坐上那把椅子后,悬在脑袋上方的利剑,会因为他才不是‘真龙天子’,就掉下来刺死他。 方圆同样怵头,毕竟有些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确实存在着,必须得圆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还好,龙椅上方空荡荡的,直接能看到乌黑的天花板。 啪的一声,方圆忽然抬手在龙椅上拍了一下,冲始终盯着他膝盖上那个木盒子的水暗影,沉声喝道:“爱妃,见了孤王,为何不跪?” “王上,臣妾知罪了。” 刚才还差点把大胯给摔下来的女人,不愧是最爱演戏的生灵,被方圆那突然一巴掌吓了一跳的水暗影,浑身一哆嗦,随即双手扶在腰间,来了个仪态万千的盈盈万福,娇声道:“还请王上千岁,看在臣妾悉心伺候的份上,宽恕臣妾。” “哈,哈哈,孤王念你认错态度还可,这就赦免了你吧。” 方圆哈哈大笑着,右手中指冲她接连勾了几下:“来,来,爱妃,跟孤王一起安坐龙椅,看我大好三千里河山!” 那么爱出风头的水暗影,却摇了摇头说:“那是王上的专座,臣妾也不敢无礼--小子,闹够了吧,赶紧打开盒子看看,里面有什么宝贝。” 犹豫了下,水暗影又看向了方圆左脚腕上,轻声说:“或许,小银铃就因为这盒子里的东西,才忽然震响的。我、我听她说,这小银铃最能辟邪了。更能在遇到什么不吉利的东西时,就会铃铃铃的大响。没想到,还真是这样呢。” “嚓,不会吧?” 方圆吓了一跳,赶紧把盒子从自己腿上拿下来,放在旁边:“要不不看了--不过,不看里面啥东西,我以后都会睡不着的。” 唧唧歪歪的说着,方圆再次捧起盒子,举在眼前仔细看了几眼,双手拇指放在盒子前沿的相同纹路上,稍稍用力一按。 那盒子盖,就发神经似的自个儿往上一跳,开了。 “小心里面有机关!” 水暗影连忙出声提醒,想过来,却又不敢。 “别担心,哥们对机关这套摸的比谁都清楚呢。” 方圆得意的笑了下,依旧用拇指挤住盒子盖两侧,慢慢地打开。 他可不是在吹牛--日偷千家、夜盗万户的盗圣,如果不懂消息机关那一套,哪怕有八百条命,也不够死的。 盒子一打开,方圆就呆愣在了当场。 水暗影站在距离龙椅足有五米的地方(据说,任何神圣、灵异之物方圆五米之内,都有五鬼守护),看方圆呆望着盒子里,一动不动的过了许久,忍不住的问道:“里面,里面是什么东西?” “一只鞋。” 方圆就像是梦呓似的回答。 “什么?” 水暗影眸光猛地一变。 “一只鞋子,只有一只鞋子。” 方圆喃喃重复着,望着盒子里的眼神,忽然无比呆滞了起来。 他没有撒谎。 这个很是沉重的木盒子里,根本没啥金印之类的东西,只有一只鞋子。 木盒子沉重,那是因为它是紫檀雕刻而成的(紫檀号称一寸紫檀一寸金,密度也很重的)。 这么名贵的紫檀木盒子里,装的竟然只有一只鞋子。 不是一双,是一只。 而且还是穿过了的半旧鞋子,鞋面上,绣着鲜艳的彼岸花。 绣花鞋。 不是对方圆有着相当重要意义的绣花鞋,又是什么? 天地良心,方圆敢对任何神灵发誓,他是无比的讨厌绣花鞋。 哪怕鞋面上没有绣着这种彼岸花,他也会反感。 不过,在此之前,方圆可不是第一次看到绣有彼岸花的绣花鞋了:陈婉约就有一双,夏天问貌似也有一双(为了得到那双鞋子,他还差点中煞气而亡)。 离奇的是,今年年初时,他曾经在塔希科雪原上,那个前德军指挥所的密室内,也有一双鞋子。 可那些鞋子,都是赝品,除了能让方先生心烦意乱外,压根起不到任何作用。 但现在--方圆却无比的肯定:木盒子里的这只绣花鞋,正是跟他(或者说夏小韵)有着相当密切关系的,那双绣花鞋中的一只。 不用去找任何人验证,方圆只是凭直觉,就能确定这就是他渴望看到的鞋子。 眼前,更是攸地浮上一副异常香艳的画面:一个身材娇媚的女孩儿,没有穿任何的衣服,趴在一张大炕上,腰间只搭着一条白色轻纱,后翘起的小脚上,就穿着这只(双)鞋子,正回首看着她,星眸半睁。 女孩子就是夏小韵。 但仔细一看,她却又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方圆来大殿内之前,在下面做的那个梦中的女孩儿。 从她抬起的秀腿间看去,方圆已经看不到那条黄颜色的小纸条了。 女孩儿朱唇半张,销魂般的说道:“来呀,过来呀……” “过来呀,你过来呀!” 就在方圆眼前忽然浮上莫名的幻象,不知今夕是何年时,就听水暗影用不耐烦的语气,连声催促:“方圆,想什么呢你!没听到我跟你说话呀?过来,把那只鞋子拿给我看看!” 方圆抬头,看着水暗影,目光非常古怪的反问道:“你想看啊?你想看就过来嘛。你不过来,我怎么知道你想看?” “方圆,你怎么了你?” 水暗影脸色突变,随即沉声低喝。 “没--” 方圆刚说到这儿,就听到有人大喝:“什么人!?” 水暗影霍然回头看去,才看到原本紧闭的殿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推开了,十数个全副武装的北朝守卫,齐刷刷的抬枪对准了这边。 “快走!” 水暗影大惊,下意识的张开双手,挡在了方圆面前,急声喝道:“拿着盒子,回盛满棺材的屋子里!” “开枪!” 她的话音未落,为首的北朝守卫,已经断喝一声。 “退后!” 始终端坐在龙椅上的方圆,忽然也大喝一声,猛地抬手,在龙椅左边扶手的龙头上,用力拍了一掌。 砰! 十数杆步枪枪口,猝然冒出幽蓝色的火花,子弹呼啸着出膛而去时,迅速后退的水暗影,就觉得脚下蓦然一空--整个人,就这样往下急速下降。 子弹呼啸着飞过来时,原来端坐在龙椅上的方圆,听到她大喝声后本能后退的水暗影,就像变戏法似的悠忽不见。 纷飞的子弹,击打在龙椅后面的九龙照壁上,溅起一簇簇火花的同时,有黑色石屑飞溅。 “上!” 方圆俩人的忽然消失,让那些北朝人齐刷刷的沙比了瞬间,带头者才猛地挥手,率先扑了过来。 大殿随大,但这些守卫狂奔的速度却更快,几乎是在一眨眼的工夫,就已经扑过了金水桥,然后呆住。 原先端放着龙椅的地方,此时只有平整的青石板地面。 那对男女,龙椅,竟然都沉在了下面。 原来这地方有精巧的机关! 可那俩人,是怎么知道机关存在的? 十数个北朝人,面面相觑着,满脸都是茫然。 潘龙语却忽然睁开了眼。 此时天已擦黑,月兔东升,原本盘膝坐在京华某山庄内的潘龙语,在睁开眼后却迅速抬头,看向了北斗七星的位置。 一个看上去足有七十岁的老者,身穿褐红色唐装,正拱手站在潘大师身后的,看他忽然抬头看向那边后,也赶紧看去。 接着,老者的脸色就猛地一遍,失声叫道:“坏了,破军星动,乱世将至,天下不稳了!” 破军星,是北斗七星之一摇光星的别称(或者说,是北斗七星阵中的叫法)。 潘龙语微微皱眉,看了他一眼。 老者恰好低头看过来,跟他目光相对后,马上就垂首低声说:“对不起,老师,我太莽撞了。” 潘龙语没有怪他,只是再次抬头看着那边,淡淡的说:“破军只是倾斜了一半而已,还远远谈不到乱世将至。” “是。” 老者再次恭声应和。 潘龙语只是看着天空,眉头微微皱起,喃喃的说:“也不能怪你这样大惊小怪,我也着实没想到,他竟然这么快,就得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第503章:福禄寿力保破军星 年逾七旬的老者,在潘龙语面前,就像小学生面对班主任,处处都透着尊敬。 但如果他走出这个院子,尤其是回到香港,就会备受别人的尊敬了--因为他乃香港、宝岛甚至全世界所有华人圈内,最有威望的风水大师之一。 很多人,都是万金难求他的一番指点,香港那边有数的大人物,也得恭敬的称呼一声先生。 不过他正像小学生那样,聆听潘龙语说话:“真没想到,方圆这么快就看到他不该看到的东西了,看来,冥冥之中的那股子力量,在催动这一切。” 老者恭声问道:“老师,那我们该怎么办?” 潘龙语没有马上回答,而是闭眼抬起左手,五指迅速掐算着,过了很久才说道:“没有办法。” “啊,没有办法?” 老者有些吃惊,脱口问道:“老师,就连您出手,也无法改变当前北斗七星的格局?” “在方圆看到那个不该看到的东西后,格局就已经形成了,任何人,任何力量,都无法强行改变,所以破军星才出现倾斜,摇摇欲坠的样子。” 潘龙语寿眉微微一挑:“不过,就算北斗七星煞气已经形成,那个世界从这一刻起异常活跃,可终究还不到无法收拾的地步。” 老者犹豫了下,才小声问道:“老师,您是说,我们既然无法改变当前,但可以集中所有力量,去阻止方圆得到乾坤鞋中的另外一只吗?” “非也。” 潘龙语摇了摇头,说道:“乾坤,乾坤,左乾右坤,谓之为阴阳,阴阳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周而复始,源源不绝,既然左乾已面世,那么就会带动右坤。尘世间,有谁,又有什么力量,能阻止乾坤圆转(倒转),阴阳互交?” 老者有些茫然:“那--那您的意思是?” “乾坤鞋现,星斗谓之改变,阴阳互交的格局已经形成,无法更改,但我们可以从根本上出手。” 潘龙语说着,看向了老者,缓声问道:“你还记得我曾经跟你说过,方天明早在十三年前,为保护方圆在他家里布下了一座天罡十六星宿杀邪阵?” “您说过。” 老者依旧似懂非懂的点头。 “有秦之前,只有南六北七十三星落入凡尘,但始皇大帝后来却增加了福禄寿三星,从而形成十六星相互轮转,生生不息的格局。” 潘龙语说着,脸上浮上微笑,轻声说:“我们无法掌控乾坤圆转,阴阳互交南六北七十三星,但始皇大帝乃尘世间的紫薇魁斗,所以他才能悍然加入福禄寿三星。” 潘龙语说到这儿时,老者终于幡然醒悟:“老师,我懂了!我们无法阻止南北十三星的乾坤圆转,可只要牢牢把握住福禄寿三星,让三星成为单独的小团体,从而脱离乾坤来维护破军星,那么就能力保破军星不落!” 北斗七星中杀气最大的破军星不陨,那么无论贪狼(天枢星,为北斗七星中的灵魂星)有多猖狂,都无法让整个北斗七星阵陨落。 破军在北斗七星中,又称为摇光--顾名思义,摇光就是摇摇晃晃的意思,也寓意它的变幻,是最难把握的,但却又是杀气最重的一颗星。 主杀的北斗七星中,破军星总不陨落,整座七星阵就只能被牢牢盯在原位置。 那么在那个世界中掌控天枢的贪狼星,无论它有多么神秘庞大的力量,都别想乾坤倒转(寓意颠覆尘世间固定的阴阳,邪恶代替了正义,正义则只能消失)了。 “我九个学生中,除却记名弟子楼宇湘之外,唯有你跟方天明的悟性最高。要不然,你也不会有今天的成就,他也不会在预感到邪恶将至时,竟然能狠心抛弃方圆,提前了足足十三年,在方家布下了天罡十六杀邪阵。” 听老者说完后,潘龙语赞许的点了点头。 说到后来时,脸上却又浮上明显的遗憾之色。 老者赶紧弯腰垂首而立,低声说:“我能取得今天的成就,就胜在老师您当年送我的那四个字,勤能补拙。天明师弟,才是天才。只是很可惜,他命犯贪狼,注定一生多劫难,不能像我这样潜心研究老师您的教诲。” “或许,这也是他为什么多劫多难的主要原因,天注定吧。” 潘龙语说着,缓缓闭上了眼睛。 老者垂手恭候片刻,见老师没有再说话的意思后,这才深鞠一躬,悄无声息的走出了院子。 院门外,停着一辆深蓝色商务车,几个身穿黑西装的年轻人,站在旁边。 看到老者出来后,为首的赶紧拉开了车门,恭声问道:“先生,我们去哪儿?” “去哪儿?呵呵,随便去哪儿都行的。” 老者笑了笑,抬头看着天,喃喃的说:“世界再大,也在乾坤下,身在阴阳中,又何必注重去哪儿?就像那棵橘子花开,无非就是水来浇灌,才能开花,继而结果罢了--嗯,水未浇、花先开,想不结果都难了啊。” 为首的保镖,听先生在这儿喃喃自语,自然是满头雾水:什么花开结果水来浇啊? 再说了,这儿哪来的橘子花开? 老者才不管别人听懂听不懂,依旧站在车前,看着那边的小树林,眉头慢慢皱了下,继续神神叨叨:“水好浇,花也开,果已现,福禄寿三星已初现。可问题是--唉。” 叹了口气后,老者才缓缓摇头:“小子,原来你真像老师所说的那样,不是你不自重,而是身怀万花之王,天生的桃花劫。你倒是只管学那吞天的饕餮,来者不拒,但却苦了天明师弟,跟老头子等人,得想方设法的帮你摆平欠下的风流债。” 旁边的保镖,越听越是满头的雾水,却又不敢打断老者的喃喃自语,只是看了眼山脚下极远处都市中闪烁的灯火,忽然有了种身在天上的错觉。 人终究不是神仙,无法在天上飞。 方圆觉得,所谓的神仙,其实就是一些脱离了地心引力的高人,要不然绝不能飞起来的。 很可惜,他不是神仙,所以当然无法摆脱地心引力,在脚下的平台忽地消失后,就只能往深处跌落。 不跌落不行啊。 人家已经扣下了扳机,他根本无处可躲,会被打成马蜂窝--幸好,他能及时拍下龙椅扶手上的机关,让自己跟水暗影及时下降。 方圆也没想到,龙椅翻转的速度竟然这样快。 快到水暗影刚后退到翻板边缘,机关就已经迅速翻转为了九十度。 当狂风暴雨般的子弹,咻咻厉啸着飞到飞到龙椅原先的位置时,他们已经彻底消失在了大殿地平线下,向无尽的黑暗中跌落。 “方圆,方圆!” 水暗影人在急速跌落中,还记挂着方圆,双手在黑暗中徒劳的抓着,希望能捞到他。 她只抓住了黑暗。 方圆则像彻底消失在黑暗中那样,无踪可寻。 好深。 或者说好高。 水暗影都能喊出两声完整的‘方圆’,身子仍旧在继续下跌。 “方圆,你在哪儿!?” 水暗影再次喊出这句话时,声音里已经带有了明显的哭腔。 她一直以为,她是那样的强大,哪怕是天塌下来,她也能从容应对,笑看元卷云舒--可在黑暗中忽然找不到方圆后,她却有了种很惶恐的孤独感。 话音未落,她就砰的一声落在了下面,身子接着弹起,足足两米后,才又落下。 稻草。 水暗影跌下来的地方,铺了足够缓解从白米高空坠下来、也能保护人不受伤的稻草, 身子再次跌下后,不等余震消失,水暗影已经弹身而起:“方圆,你在哪儿!” “你踩到我了,好疼。” 就在水暗影踉跄后退着,四处寻找方圆时,一个满含痛苦的声音,从她脚下响起--伟大而骄傲的方先生,就像一条死狗那样,被水水姐踩在脚下。 而且还是踩在脸上,说话都很困难。 “啊,你、你没事吧?” 水暗影狂喜,赶紧后退一步,重重蹲坐在稻草上,从下面把方先生给‘拔了’出来,连声问道:“你没受伤吧?我没有踩到你伤口上吧?你为什么不回答我的话?你可知道,刚才我有多么的害怕?” 方圆被她抱在怀中,也不说话,就像死了那样。 “方、方圆,你……” 黑暗中,两点荧光一闪,水暗影声音发颤,伸手去探方圆的鼻息时,就听他幽幽忽然说道:“原来,你是真关心我了。” “废话,我当然是真关心你了!” 水暗影脱口说出这句话后,有手电的强光亮起,荧光闪灭。 却是方圆打开了系在腰间的手电,照在了她略显苍白的脸上。 水暗影赶紧闭眼,侧脸,抬手挡住低声问道:“你、你干嘛?很刺眼的。” 接着,又轻哼一声:“哼,你也不要脸的喊我老婆了。天底下,哪有不关心老公的老婆?” 方圆把手电挪开时,忽然说道:“水水,我们出去后,就不要再回华夏了,去海外,找个没人的荒岛,就这样过一辈子的原始生活,好不好?” “好啊。” 水暗影一口答应,又问:“那,你舍得从此再也不管夏小韵她们了?” 方圆稍稍沉默了下,笑道:“舍不得。” “哼,我就知道你是个花心臭男人。” 水暗影有些不悦的冷哼一声,眼眸流转间看向了方圆左肋下。 方圆的左肋下,还抱着那个紫檀盒子。 哪怕在刚才的危急时刻,他也没舍得扔掉。 “我、我能看看那只鞋子吗?” 水暗影用力抿了下嘴角,低声问道。 “我能说不行吗?” 方圆反问道。 “不行!” 水暗影霸道的说着,伸手抢过了木盒子,打开,拿出了那只绣花鞋。 看到那只鞋子的瞬间,她并没注意到,她眼眸里攸地闪过一抹邪恶的贪婪,却能听到方圆轻轻叹了口气:“唉。” 第504章:小美人儿绣花鞋 拿着鞋子的手,稍稍颤了下,水暗影问道:“好端端的,你叹气做什么?为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却没摔死而遗憾,还是为了没被子弹打中?” “当然不是因为这些,我又没犯贱的习惯。” 方圆看着黑漆漆的上方,说:“我叹气,是因为我在千钧一发之际,启动了机关,躲过了无法躲过的劫难--这份危及当前时的从容不迫,正确而又灵敏的反应速度,却没谁来称赞,心里好不得劲啊。” “方大爷,方老公,你绝对是好样的,奴奴为你的英明神武彻底折服,敬仰之情犹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更如飞流直下三千尺,砸的我心儿肝儿都颤抖--尊敬的老爷大人,奴奴究竟怎么做,才能让你感受到我发自灵魂、身体的钦佩?” 水暗影咯咯娇笑着,低头在他唇上轻轻碰了下,随即轻声说:“要不,我就在这儿宽衣解带了吧?” “别,老爷我现在可是吓得三条腿都软了。” 方圆赶紧拒绝:“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啊。”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不是我不想哦。” 又在他嘴上轻轻吻了下,水水姐才说:“那,恳请大老爷您,跟奴奴说说,您是怎么在千钧一发之际,知道龙椅扶手上有机关的呢?” 正所谓术有专攻。 就像狗要吃屎,得先让嗅觉嗅到那味道后,会觉得烤鸭般的喷香--此前能在江湖上创下‘盗圣’大名的方先生,要想夜走千家盗取泼天大财,那么肯定得潜心研究各种机关消息。 正道色棍在欣赏美女时的眼光,可不是普通人能相比的,就像方圆在看到那个龙椅的第一眼,不是看它的款式、啥材料制成的、年代有多久远等等,而是马上就是注意到了扶手上的那个龙头。 在那些每天都在大殿内看护、巡逻的北朝人眼里,所谓的龙椅,就是一把被尊贵屁股做坐过的椅子,扶手上的龙头,最多也就是形象太过逼真了些,是万万不会发觉:龙头两只眼睛,跟整个龙头相比有些不协调。 那是为了方便君王遇到荆轲那样的刺客时,再也不需狼狈万分的绕着柱子转,只要一拍龙眼,就能触发用最快速度逃离大殿的机关。 “你没发现龙头的两只眼,突出的夸张了些吗?所以我就断定,只要同时拍下两只龙眼,就会触动机关。” 方先生用很得意的语气,炫耀了一番自己在机关消息方面的独特眼光后,才有些后怕的说:“可我真没想到,龙椅会有这么深的大坑。当时掉下来时,我害怕的都要死了。” 水暗影问道:“你害怕被摔死?” “不是。” 方圆语气肯定的说:“我怕,是怕我老婆这么娇滴滴的大美女,要是真被摔成一张肉饼,那岂不是天大的罪恶?幸好,我没犯罪。” “哼,可你也吓了我老大一跳了。” 水暗影娇嗔的轻哼一声,微微撅起红红的唇儿:“你得给我补偿,给我压惊。” “你想要什么?当然了,给你个孩子这种事太缓慢了,暂时不算。” 方圆说着,看向了水暗影手中那只绣花鞋,笑眯眯的说:“要不,我把这只鞋子送给你啊?” “好--哼哼,一只鞋子,就能抵得过我所受的惊吓?” 水暗影双眸一亮,继续轻哼,很可爱,超肉麻的样子,恨不得让人立即把她扒光了给她塞上…… 看到方圆两只贼兮兮的眼珠子,就在自己傲人部位转来转去后,水暗影就猜到他在想什么了,立即大羞,伸手轻轻抽了他嘴巴一下,轻声叫道:“坏蛋呢你,哪有你这样的,送人鞋子,也只送一只!” “你要喜欢,等我找到那只鞋子,也一块送你好了。” 方圆再次看向了鞋子,咽了口吐沫后忽然说:“水水。” “嗯?” 水暗影轻声回答。 “你、你穿上这只鞋子,给我看看,好不好?” 方圆说这句话时的声音,有些发涩。 “你--喜欢,我穿这样的鞋子?” 水暗影垂着头,声音越来越低。 “小美人儿绣花鞋,红纱白玉小牙床,鸳鸯戏水被翻浪,呢喃轻语飘出窗--水水,你说大老爷妙手偶得的这首诗,浪漫不浪漫,押韵不押韵?” 方圆只是看着那只绣花鞋,脸上的神色越来越古怪,还透着一股子迫切。 “说的这样肉麻……你喜欢的话,那我就穿给你看好了啦。” 水暗影轻咬着唇儿,根本不敢看方圆,半转身子让自己面孔避着手电光,慢慢抬起了左足。 这只绣花鞋,是左脚穿的,大概有37码的大小,算是大众号了吧。 水暗影脱下鞋子的动作很慢,就像少女在草垛中,下定决心要把第一次给心中的郎,含羞带怯、欲拒还迎的脱下衣服那样。 不过,就算她脱下鞋子的动作再慢,只要是在脱--还是会露出那只纤巧绝美,就像阳春白雪造就般的秀足。 “我、我要穿上了。” 水暗影还是不敢看方圆,左足俏生生的抬着,手中的鞋子慢慢凑了过去。 “穿吧。” 方圆的声音,就像梦呓般的那样不真实。 水暗影闭上了眼睛,用力咬住了嘴唇,慢慢穿上了那只鞋子。 鞋子大小、肥瘦,无比的正好,舒服。 白玉凝脂般的秀足,大红颜色的绣花鞋,鞋面上绣着妖艳异常的彼岸花,在水暗影慢慢放下手时,那只秀足就在蓦然间,爆发出一股子让所有男人,都无法抵挡的诱惑! 小美人儿绣花鞋。 坐在稻草上的水暗影,双手后伸撑着身子,左足就像一朵花儿那样,俏生生的抬着,很久都没动一下,也没睁眼。 方圆也没说话,只是死死看着那只脚,呼吸渐渐急促起来,嗓子眼里甚至还发出了低低的咆哮声,很吓人。 所以水暗影再说话时,声音就有些发颤了:“方、方圆,好、好看吗?” 好看吗? 水暗影的裤管下滑,圆润到绝美的脚踝完全露出,动人弧线优美向下延伸时,却有大红色的绣花鞋--红白相映下对男人所产生的吸引力,就连八十八岁的得道高僧都无法把持,更别说宇宙花心男方先生了。 尤其她此时颤声问出的话,让整个世界,都在瞬间变得香艳起来。 “好--看!” 方圆艰难异常的说出这俩字后,忽然接着发出一声野兽般的低吼,猛地从稻草上翻身坐起,才不管身上还有伤,就一下把水暗影扑倒在了身下,抬手揪住她的衣领子,猛地向两旁一扯! 刺啦! 一声刺耳却带着满满邪恶诱惑的裂帛声响起,女人的上衣,包括最里面的黑蕾小布片,都被撕开。 “啊!” 水暗影张嘴发出一声尖叫时,本能的抬手抱住方圆脑袋,拇指在他耳后风池穴上用力一按-- 某性大发的方先生,立即就觉得整张脸的肌肉,都不受自己的控制了,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觉得身子腾空,嗖地向后飞了出去。 这次他的运气真不咋样,被水暗影本能的一脚蹬出去后,重重撞在深坑的岩壁上,还是后脑勺,立马就眼前发黑,金星乱冒,脸朝下的扑倒在了稻草上,再也不动。 一脚把方先生给蹬出去后,水暗影才蓦然惊醒了什么,赶紧翻身跳起,都来不及掩衣服,就扑了过去,一把抱住他脑袋,哑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方圆,你没事吧?都是我的错,我、我--”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眼前依旧金星乱冒的方先生,翻着白眼有气无力的说:“以后,再也不要穿那只鞋子了,我还不想就这样英年早逝。” 后脑勺狠狠撞在岩壁上后,当然会很疼很疼了。 不过,很疼很疼的痛感神经,却能驱走方先生灵魂中想跟某小美人儿困觉的邪念,让他猛地意识到:他在看到水暗影穿上那只绣花鞋后,竟然无法左右自己对她的渴望,只想用最粗俗的方式去占有他。 而驱使他做出这个有损尘世间所有男人尊严的愚蠢动作的,真是不受他控制、却又确实属于他人类本性骨子最深处的恶灵。 同时,他好像也明白了:为什么有人跟他说,他想跟小夏妹妹秀恩爱的话,她必须得穿上这双鞋子了。 看来,这鞋子隐藏着让男人无法抗拒的邪恶力量--让女人蓦然绽放出无法抗拒的邪魅同时,更能摧毁男人必须坚守的伦理。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哪怕是一只母狗,能很合脚的穿上这双鞋子,男人也会飞蛾扑火般的去求欢--更何况,本身就无比惹人爱怜的小夏妹妹? 现在水暗影仅仅穿了一只鞋子而已,就已经让方先生无法控制了。 那么,当她、或者说是夏小韵,把两只鞋子都穿上呢? 方圆根本无法抗拒、那种让他灵魂都在呐喊的抗拒力! 还有就是,在他把水暗影扑倒在底下时,觉得左肩下好像被烙铁烫了一下那样疼--是从里面向外烙的。 “对、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穿了,我也没想到,我穿上后,会让你变成这样--都是我不好,你别生气,我现在就脱下来,现在!” 水暗影慌慌张张的说着,赶紧抬脚除下了鞋子,接着伸手够过了手电,照向了方圆:“来,让我看看你有没有伤到哪儿,你……你……” 刚把手电照向方圆的水暗影,才说到这儿,眸光中悠忽闪过的荧光,死死盯在了他左肩下。 方先生刚才发疯时,也撕开了自己的上衣,露出结实的胸膛。 在他左肩下,有一朵彼岸花。 水暗影早就知道,更亲眼见过。 可当她现在再看向那朵彼岸花时,却震的说不出话来了。 “怎么了?” 发现水暗影的眼神很不正常后,方圆本能的低头看去。 彼岸花,开了。 第505章:花开了那么一点点 身上忽然多了这么一朵邪恶的花后,方圆都始终以为,这是一朵盛开的彼岸花。 层层花瓣都已经绽放开来,就跟绣花鞋上盛开的彼岸花一模一样了,还不算开,那算什么呢? 所以,当初从陈婉约那儿得知‘并蒂花开’的说法后,心里就很有些纳闷:究竟怎么个并蒂法,才算花盛开? 现在他终于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开花了:看不到花蕊的花朵,不叫开花,无论花瓣绽放的有多么好看,都算不上开花。 他看到了花蕊。 尽管只有一点点的影子(透过层层的花瓣看上去),那花蕊的颜色,也是大红色,但那种红色却又跟花瓣本身的红,完全不一样。 花朵本身的红,就像那只绣花鞋的鞋面,大红色的,透着无比的妖媚之意。 可花蕊的红色,却是无比晶莹透彻的,透着一尘不染毫无邪意的干净。 就像用南非血钻雕刻而成那样,雍容华贵,不可方物。 方圆能确定,他身上这朵花儿的出现,说白了其实就是血管发生异变,产生些许血管瘤,继而穿透皮肤,才能隐现出了红的颜色。 也可以说,是鲜血的颜色。 只是鲜血的颜色,怎么可能会像花蕊这种晶莹红色? 方圆盯着左肩下那朵花,茫然很久后,才抬头看向了水暗影,声音沙哑的说:“花、花开了。” “什么花开了?” 浑身就裹着一条白色浴巾,脚下趿拉着水晶小拖鞋的夏小韵,漫步走进方家那间已经被装饰成金碧辉煌的客厅时,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的劳拉,本能的抬头看向她时,立马就像见了鬼那样,死死盯着她右肩下,嘎声说出了那句话。 “夏总,你、你身上的花开了!” 就在夏小韵无比纳闷的,要回头看向门外院子里那几棵大盆景时,劳拉抬手指着她右肩下,无比艰难样子的说道。 夏小韵低头。 手中的浴巾,就缓缓飘落,一具完美到极致的躯体,让整间屋子,都在瞬间有了猛然亮起的错觉。 她看着自己的右肩,双眸圆张,小嘴半启,保持这个动作很久都动一下,就像诸王神殿中的雅典娜神像。 劳拉走过去,弯腰拣起木地板上的浴巾,为她披在了身上,又搀扶着她胳膊走到了沙发前,坐下。 “花开了。” 夏小韵傻了般的看着那一点点花蕊,喃喃的说:“真得开了呢,真得开了呢。” 劳拉只能不解的点头附和:“是啊,开了,是开了那么一点点。” “它怎么就忽然开--” 夏小韵用力、也非常痛苦的闭了下双眼,刚说到这儿时,就觉得身子一晃,本能的向右边摔去。 夏小韵早就知道,并蒂彼岸花开这句话。 更知道这句话所代表着的意思:就是当她穿上一双神秘的绣花鞋时,她对方圆无法解释的抗御能力,就会自然消失,就能成为他的女人--当他们恩爱时,肩膀下这两朵花儿才会盛开。 她也坚信那些人(龙头、陈婉约)没有骗自己,自己更没理解错误:没有方圆,就算她跟八百个男人秀恩爱,花儿也别想盛开现出花蕊。 可问题是,在她洗澡时,方先生可没也泡在浴缸内,跟她那个那个啥……这破花,咋就不知不觉间开了呢? 哪怕只是开了一小点点,可也是开了。 她在茫然搞不懂时,思维能力却又无比的敏捷:方圆曾经跟她说过,从那个黑暗世界走出来的至邪之物,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把她取而代之,成为方圆的女人。 夏小韵能感觉出,方圆在跟她说那些时,才没有欺骗她。 更让她坚信:一旦时机成熟,那个至邪之物就能取代她,能跟方圆那个啥后,彼岸花就会盛开在他们俩人身上了。 目前方圆不在身边,花却开了,那么……就只能证明,那个至邪之物得到了她想得到的两个东西,跟方圆秀恩爱了。 而她夏小韵,从花开的这一刻起,就已经被世界、被方圆给无情的抛弃了。 因为方圆曾经跟夏小韵说过,至邪之物要想替代她,不可或缺的两件东西中,一个就是他的爱。 方圆唯有爱上那个不明生物,她在得到绣花鞋,才能把夏小韵取而代之的! 在瞬间想通这个道理后,夏小韵就像被一柄看不见的大铁锤,给狠狠砸了一下那样,再也坐不住。 方圆变心了。 她被至邪之物所替代了。 从此后,她对好多人,都没有丝毫的用处,就像她的死活,不会有人关心。 任何高傲,尤其内心依仗着某些原因,敢向国家某强力部门叫板的女孩儿,在遭受这样的打击后,都无法承受的。 “夏总,快跑--地震!地震来了!” 遭受沉重打击的夏小韵,刚摔倒在劳拉身上,就被她一把搀起胳膊,向门外扑出去。 啥? 地震? 刚才姐姐我摔倒,不是好像被大铁锤狠狠砸了一下,而是地震了? 神呐,我就说姐姐我的感情神经,才不会这样脆弱呢! 赤着一双雪白的小脚,左手裹着浴巾跑到院子里后,夏小韵才猛然清醒。 可不是地震嘛,整个世界都在晃啊晃的晃悠,前面邻居家屋子上的红瓦,都哆嗦着往下出溜开了,院子里那几颗大盆景,更是打摆子似的发抖…… 慢点,慢点,劳拉,你有没有搞错,伟大的夏总还没有穿衣服,你就想把我拽出院子外,这要是被已经在胡同里大惊小怪的秦大川给看到了,我还有脸活么? “夏总,家里危险--” 夏小韵用力挣开劳拉后,后者抬手又去抓她。 “地震已经停止了啊,还怕什么呢?” 夏小韵再次动作敏捷的躲开劳拉,抬手指着盆景:“看,树叶都不哆嗦了呢。” “啊--还真是啊。” 劳拉抬手,狠狠擦了下眼睛后,才确定夏小韵没说错。 地震确实停止了。 震感,也就是维持了三到五秒钟。 幸好震级不高,最多也就是能让酒柜上的酒瓶子砸下来,让夏小韵差点摔倒在沙发上,除此之外,就再也造不出太大的伤害了。 但饶是如此,也能把人吓个半死的。 夏小韵才不会被吓个半死--吓个半死的人,是绝不会盯着卧室窗前的生门处,沉默片刻后走到了石桌前,坐在了铺着锦墩的石凳上,若有所思的说:“劳拉,你看这石桌,好像一丝被震动过的样子都没有吧?” 夏小韵自己也不知道,她怎么会在看到石桌时,心里会有了种莫名的安全感。 就像能为她挡风遮雨的大山那样,更像是方圆扎着马步,端站在这儿,跟她说:小夏,别怕,有哥在此! “是吗?我看看。” 劳拉说着弯腰低头,仔细看了片刻,才惊讶的说:“吓,夏总,还真是这样呢,桌墩下没有一丝丝的裂痕,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忽然觉得,这石桌上好像空了些。劳拉,明天下班时,咱们去花卉市场上转转,买一盆最适合放在这儿的花儿吧,那样就会好看许多了。” 夏小韵就像故弄玄虚的神棍那样,微微一笑,答非所问。 劳拉点头,刚要说什么,就听有人在大力拍打院门的门环,秦大川那带着明显讨好的公鸭嗓子喊道:“夏总,刚才地震了,你没事吧?” 方圆俩人当然没事。 哪怕震感再强烈一些,他们身下那厚厚的稻草,也能保护他们不会丝毫伤害。 当然了,大殿龙椅下的坑道,可没像电梯坑道那样不经震,会往下落石头。 最多,也就是左前的黑暗处,传来了塌陷时石块滚动的声音。 老天爷保佑,无量天尊。 “特么了个比的,他们又在试验呢!” 方圆低低骂了一声,抬手掩上了衣服,盖住了那朵开了一点点的彼岸花:“我们得尽快找到实验室,阻止他们的下一次试验!” “好。” 水暗影马上点头同意,也飞快的裹进了衣服--衣服被方先生给蛮横的撕碎了,但这不要紧,只要用衣角系住就行了。 再说了,早晚会成为他的人,还怕他总是贼兮兮的偷看? “盒子不要了,太沉。不过有些可惜啊,是紫檀木的,老值钱了。” 方圆跪在稻草上,弯腰把紫檀盒子拿过来,有些惋惜的看了几眼,抛到了一边后,也没看水暗影,就伸手:“把鞋子给我吧。” 正要去拿手电的水暗影,动作呆了下,随即淡淡的问:“我拿着,还不一样?” “你拿着,我不放心。” 方圆摇了摇头。 水暗影笑了。 她的笑容,在手电余光下看上去,很有几分阴森的样子,轻声说:“你怕我会贪了这只鞋子?” 方圆好像没察觉出她的阴森样子那样,坦率的摇了摇头:“不是。一只鞋子而已,你要是真心喜欢,以后等我找到另外一只后,一起送给你。” 水暗影的脸色,好看了一点点:“那你为什么,现在就要把它要回去?” “我怕你忽然再穿上,让我无法把持--会耽误大事。” 方圆伸手,拿住鞋子的鞋间,很随意的说:“我知道,女人在发现某些衣物对男人有着相当致命的诱惑后,就会心生贪婪,企图永远拥有这东西,这是很正常的。可现在,你不能有这种想法。” “知道了。” 水暗影轻轻说了一句,松开了手。 方圆掀起衣襟,把鞋子别在腰带里后,艰难的站起来(从厚厚的稻草堆里站起来,很费力的),走向刚才有塌陷声音传来的地方时说:“如果我真遭遇不测的话,肯定会在临死前,把鞋子交给你。” 正要抬脚跟上的水暗影,动作僵了下,低低说道:“如果你死了,那我就算得到鞋子,那还穿给谁看?” “欣赏小美人儿绣花鞋的男人,可不止我一个。” 耳聪目明的方圆,马上回头笑道:“最起码,我能保证秦摘花那家伙超 第506章:火山要爆发了 方圆错了。 秦摘花才不喜欢小美人儿绣花鞋--最起码,现在不喜欢。 如果非得让他往这个话题上联想,那么他肯定会发誓:有哪个北朝兄弟能弃暗投明,把他带到核心实验室内,他圆愿会舍弃一切,为那个兄弟穿上绣花鞋,再来一曲香艳的天魔舞! 他以为,在他跟铁辽顺利混进实验室内后,就能‘同僚’嘴里得知核心区实验室在哪儿。 他也像方圆所想象的那样,错了。 在新一轮的强烈震感传来之前,他已经在暗中干掉了六个外出上厕所的士兵,却没得到他最想得到的东西。 原来,他这个档次的守卫,也仅仅只能是核心区的外围警戒而已,压根没权利得知那些核心问题。 么的,该怎么办? 眼看那些自取灭亡的沙比,试验次数越来越频繁了,可我们还找不到实验室的具体位置,难道就这样傻乎乎等火山爆发? 趴在一张桌子下面,双手抱着脑袋的秦摘花,此时是无比的愤怒。 也仅仅是愤怒而已。 愤怒,除了愤怒外,其它事儿屁也不管。 他倒是能确定,那个给他们下达最高指示精神的中校军官,肯定会知道实验室在哪儿,问题是他跟铁辽,都不敢擅动:中校军官身边,始终不断人。 他们要敢明目张胆的用武力挟持中校军官,最好的结果,也只是跟他同归于尽而已,得不到任何的好处。 没好处的事儿,秦摘花拒绝去干。 可比干没好处的事儿,难道就这样沙比似的等下去? 秦摘花看向了旁边的铁辽,嘴巴呶起向躲在会议室墙角那边的中校军官点了点,意思是说:哥们,咱们豁出去了,不成仁便成鬼,有什么大不了的? 铁辽却摇了摇头,示意他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做出无畏的牺牲。 秦摘花也不想牺牲啊,可问题是时间越来越紧迫了,做点什么,总部啥也不做要好很多吧? 更何况,随着刚才这次更加强烈的震感,他也能感觉到,实验室内取得了进展很快的进步。 “报--报告!” 就在秦摘花咬牙,豁出去要冲向中校军官时,会议室的房门,被一个守卫大力推开,嘶声叫道:“金中校,外面那些黑水池,现在好像开了锅那样,很烫很烫,还有成束的水汽哧哧外窜。他们说、说这是火山--” 卧槽,这些愚蠢的家伙,总算是开窍了啊。 谢天谢地! 秦摘花大喜时,忽然就看到身边的铁辽,猛地从桌子下站起来,嘶声吼道:“下面有火山要爆发了,咱们还不快跑,在这儿等死吗!?” 铁辽突如其来的大吼,一下子让会议室内数十号守卫愣住了。 那个中校军官不愧是领导干部,反应速度就是快,马上就脱口大喝道:“你怎么知道火山要爆发了!?” 他的话音未落,猛地把桌子掀到一旁的秦摘花,也嚎叫道:“火山要爆发了,这些当官的还瞒着咱们送死!都特么的快跑啊,快跑啊!” 正所谓鸟无头不飞,本来中校军官说漏嘴的那句话,已经把所有北朝守卫给震的不行不行的了,秦摘花又适时的站出来吼了一嗓子,接着转身掀起一张桌子,没命似的向门口扑去后--炸营了。 真像扎营那样,火山要爆发的恐怖气氛,在短短的瞬间,就乌云盖顶般的笼罩了所有人心头,想都不想,跟着争先恐后的向门口冲去。 更有甚者,直接扑向了窗口,撞破玻璃摔了出去。 砰、砰砰! 几声枪响,一声惨叫,却是中校军官眼看局面要失控,愤而开枪要把‘始作俑者’铁辽击毙时,铁辽却及时扯过一个守卫,挡在了前面。 “他要杀人灭口,兄弟们,跟当官的拼了!他们只会哄着我们去送死,杀了他!” 铁辽大吼着,双手举起尸体,狠狠砸向还在开枪的军官。 很遗憾,没有谁响应铁辽的反抗举动--因为大家都在争先恐后的向外跑,有先跑出去的人,更在外面大吼:“真要有火山爆发了啊,快跑,快跑!” 没人响应铁辽更好,这也代表着没有谁再留在中校军官保护他了。 就在中校军官打完一匣子弹,正要换弹夹时,铁辽已经扑到他面前,抬脚狠狠跺在了他小肚子上。 “啊!” 中校军官的惨叫声,没有谁理会。 因为已经有很多人,从窗外看出去,都能看到有黑青色的烟雾,从黑水中喷射而出了。 已经有黑烟箭簇般冲天而起,那么接下来很快就会出现火红的岩浆! 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就算是傻瓜也能判断出来的。 这些守卫,可不是傻瓜,呆愣瞬间后,就扔掉手中所有能扔掉的东西,扑向了巷道那边--希望,能抢在火山爆发之前,离开这鬼地方吧。 可是人太多了,要想抢在有岩浆喷出之前,全部撤离川南县城的概率,只有不到万分之一。 更何况,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不知道这个消息。 看着大街上尖叫着,推搡着向南狂奔的人群,痛苦万分的王彦梧,伸手抱住脑袋缓缓跪在了地上,呜咽出声。 是,他在发现鹦鹉川水库下方地质活动异常后,就在第一时间给上级部门打电话报警了,如果戚光宗不是戚光宗,而是老侯当家的话,肯定能引起重视,继而做出最正确的判断,争分夺秒的组织市民们撤离县城。 尽管那样也不一定能把所有市民,抢在火山爆发之前全部撤出去--可接近一天的时间,是什么概念? 王彦梧不想去想,只是狠狠揪住自己的头发,以额头大力撞击地面。 从来都是那样冷静、从容的龙头,这时候脸色也狰狞了起来,双手手指关节,发出了咔吧咔吧的爆响,死死盯着路上。 “水少尉(水暗影的军职),陈少尉(陈断玉)他们已经乘坐直升飞机,安全撤离了。您,是不是也该走了?” 一个中年黑西装,急匆匆的走到龙头身边,低声说道。 “不。” 龙头想都没想,就淡淡的说:“我就在这儿,还有你们--你们,在没有我的许可下,任何人都不许再占用逃生资源。” 他最后说的那个‘你们’,则是边境城市的各位把手们。 龙头这么大的人物,忽然出现川南县,并‘命令’他的手下方圆,以极其残忍的方式,残杀了一个还没受审判的国家干部,这些领导人,实在不敢不来拜见。 可就在他们前脚刚走进院子里,鹦鹉川那边观测站的电话,就疯了似的响起来:水库水温急促上升,大片的死鱼、散发着硫磺气息的水泡,出现在了水面上。 据最乐观的推断,最多四个小时后,就会有红色的岩浆冲天而起,请领导们立即组织市民撤离县城-- 陪同市领导一起前来的苍南县领导,工作能力也算相当出众的,马上就给所属所有部门打电话,要求他们必须用最快的速度,组织市民尽快离开县城。 川南县内常住人口二十万--要想二十万啥准备也没有的市民们,在四个小时内撤离县城,这绝对是个无法完成的任务(川南县地形复杂,向南的道路只有一条,毕竟是最边境的县城了,道路情况不咋样)。 再说了,不见棺材不掉泪可是世人的通病。 尤其是这种紧急情况下的通报,人们都想搞清楚后再走。 无形中,就再次延缓了撤退速度,直到人们看到数公里之外的鹦鹉川水库上方,忽然有大股大股的黑烟腾起后,才一下子相信了。 四处探听消息是否属实的,也不打听了。 收拾东西的也不收拾了,不当回事儿的也哭着喊着跳窗了--总之,火山即将爆发时的前兆,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心理恐惧。 跟仓皇南撤的市民不同,正有数千上万名官兵,开着一切能开动的车辆,在烈烈飘扬的红旗带领下,从东西南三个方向,以最快的速度赶来。 妇女,儿童,老人,任何时候,都是率先被抢救的对象。 为保证道路的畅通,最先赶来的某团汽车连长官,奉龙头的命令,把道路上所有的私家车,全部清除到了路边田地里:道路上,只供军车来回前行。 大撤退。 世界末日来临般的。 在龙头说出那番话后,边境城市的诸把手们,全部都是脸色苍白,可有得却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他们是人民的公仆,越在人民需要时,越得像龙头那样,坚守岗位。 可有得,却不会这样想--当官嘛,为民谋利是宗旨,可也不能把老命搭上啊? 就在龙头上车又打了个电话,再下来时,中年黑西装走过来,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龙头腮帮子猛地鼓了几下,抬头看向了领导干部那边。 就趁着他打电话的功夫,十多个领导竟然走了七八个。 尤其是一把手先生,更是被秘书架着走的。 反倒是二把手,也就是那个知性女领导,依旧站在那儿,手里拿着电话,沉声吩咐着市直属部门,一定要在军方的帮助下,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维护治安。 接到火山要爆发时的电话后,龙头就打定主意,要严办这个女人了:如果不是你安排你的表哥戚光宗,担任那个重要职务,怎么可能会发连累那么多的人民群众? 不过,在看到她一个女人家,依旧坚守岗位后,龙头再看向她的眼神,就柔和了许多,等她打完一个电话后,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此前,龙头气愤她‘任人唯亲’时,都不屑知道她叫啥名字。 女人马上就快步走过来,微微弯腰,语气平静的说:“我姓张,叫张翼。燕人张翼德的张翼。” “张翼?” 龙头眉梢微微挑了下,点头说:“嗯,这名字好。你现在的表现,还能勉强配得上。” 张翼轻咬了下嘴唇,摘下眼镜低声说:“您错了,我觉得,我辱没了爹妈给我起的这个名字。” 第507章:她才是真心爱我的 早在找到水暗影之前,方圆已经从那些北朝人嘴里‘咨询’到,地下古城共分为三层。 每层都在一百多米深的样子,古城遗址属于第二层。 就在他们想顺着电梯坑道直接去最底层时,却发生了强震,导致坑道下面塌陷,几块大石头把坑道给蓬住了,他们只好从塌陷处爬出来,来到了第二层。 那时候,方圆还犯愁该怎么去最后一层,没想到水暗影被龙椅所吸引后,稍稍耽搁了那么一会儿,就引来了敌人,迫使他拍下机关,翻身掉下了这儿。 在看到龙椅上的机关时,方圆就断定下面是个深坑,却没想到能深到这种地步,一落上百米--算是給他解决了来最后一次的大难题。 方圆没觉得运气有多好,就觉得老天爷特别照顾他,要不然也不会让他在误打误撞中来到这儿,强震再次发生时,唯有坑道的下面塌陷了。 至于龙椅上为什么会放着盛有绣花鞋的盒子、下面的坑道怎么又这样深,方圆不想去考虑--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搬开眼前这些大石头。 更希望,从这个门行塌陷出爬出去后,抬头一看:哟,这不是北朝人的核试验室吗? 满怀信心的方圆,眼看胜利在望,浑身充满了力气,挥汗如雨的搬着那些石头,全然忘记了他肋骨早断了几根,肺叶上还有一个孔,他必须得咬紧牙关,才能止住咳嗽,忘记疼痛。 水暗影就倚在旁边的坑道巷壁上,拿着手电给方圆照明,看着他的眼神很复杂。 “嘿!” 方圆低喝声中,搬起一块大石头甩到旁边。 刚甩出去,就觉得嗓子眼剧痒,眼前发黑,再也忍不住的张嘴,噗的一声喷出了一口鲜血,接着弯腰剧烈咳嗽了起来。 水暗影赶紧跑过来,把他搀扶住,连声问道:“怎么了,不要紧吧?” 方圆只是咳嗽,不想理她:还怎么了,明知道我受伤很重,就为了保护你那双小手不干这种粗活,真是无聊。 “你休息下,我来吧。” 水暗影总算是良心发现了,把方圆搀扶到旁边,坐在稻草上。 “不、不用,我稍稍休息下,继续来就是了。” 方圆接连深吸了几口气,故作没事的笑笑。 “拿着手电。” 水暗影正要把手电递给他,动作却突然僵住,接着就用方圆都无法捕捉的速度,猛地把脸颊贴在了坑道巷壁上。 “搞什么呢,巷壁有能把你脑袋吸过去的磁场啊?” 方圆晒笑一声,就听水暗影嘎声说:“火山要爆发了!” “什么?” 方圆愣住。 “火山、火山要爆发了。” 水暗影依旧贴在巷壁上,双手紧攥,声音发颤:“我、我能听到,地下岩浆就像一条挣开枷锁的恶龙,正在翻滚着,咆哮着……最多,最多再有一两个时辰,就能喷涌而出了。不行--我们得抓紧出去,现在就出去!” 话刚说完,水暗影就扑到塌陷的地方,弯腰搬起一块大石头,随手抛到了后面。 是的,就是随手。 她随手抛出去的这块石头,足足有两百多公斤重,刚才方圆掀了几下都没掀动(毕竟是受伤了)的,却被她看似很轻松的,就甩了出去。 接着,方圆就看到她好像疯了的人形挖掘机那样,那些磨盘大小的石头,在她手下就好像泡沫那样,只要她吹一口气,就能飘走。 方圆愣愣的看了她片刻,脑袋后仰靠在巷壁上,闭眼轻声问道:“现在,你能跟我说,你究竟叫什么名字吗?” 没把耳朵贴在巷壁上时,方圆还没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脚下是稻草,能有效卸掉震动的传送力),现在却能清晰听到轰轰的闷响。 时高时低,就像乌云盖顶的夜里,听到山那边传来的闷雷声。 这当然不是闷雷声,而是地下熔浆在翻滚:刚才的那次强震,彻底激怒了那条被压制在下面的恶龙,正在狠狠撞击着几次强震后出现的裂缝。 甚至,方圆都能‘听出’,在彻底疯狂了恶龙撞击下,禁锢它的枷锁,已经开始四分五裂--就像水暗影刚才所判断的那样,最多也就是再过一两个时辰,恶龙就能喷涌而出了。 到时候,这个在人类看起来无比庞大的地下古城,将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被岩浆灌满,所有的生灵--哪怕这个无比强大的女人,也会在瞬间化为灰烬。 所以她在会着急,惶恐,甚至愤怒,终于亲自下手搬石头了。 刚把一块大石头扔出去的水暗影,霍然回首,嘎声问道:“你说什么?” “九幽王,都这时候了,你还假装那个蠢娘们,有意思吗?” 方圆笑了,咳嗽着睁开眼,看着双眸中开始有荧光闪现的女人,又咳嗽了起来。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我不是水暗影的?” 九幽王说着,又转身开始搬石头。 “在爬进那个满是棺材的屋子里之前,我就有这种想法了。” 方圆想了想,才说:“九幽王,无论你假扮水暗影,假扮的有多么惟妙惟肖,包括她说话的语气,甚至爱咬嘴唇这个臭毛病,可终究有一样,你是学不来的。” “哪一样?” 九幽王动作不停的问道。 “她是发自真心的心疼我--说句很俗气的话,她是真得爱我。” 方圆淡淡的说:“你根本不知道,当一个女人死心塌地爱上一个男人后,别说是眼睁睁看着受重伤的男人搬石头了,就算坐在那儿看着她干活,她也会不时的关心我,伤口处还疼不疼,而不是像你那样,抱着膀子站在一旁,满脸无奈、心疼的样子看着我。” 动作不停的九幽王冷笑:“哼哼,我也想干,让你休息来着,可你却跟我说,要是男人干瞪眼的看着女人干活,会遭雷、雷劈的,这关系到你们男人的尊严,所以你只要有口气在,就不会让我动手的。” “这就是了。” 方圆笑了下,再次咳嗽起来。 九幽王扭头,看着他冷冷的说:“什么这就是了?” “这就是无论你如何聪明,都无法在短时间内了解我们男人的缺陷。” 方圆抬手,擦了擦嘴角上的血丝,笑道:“我们人类的男人,有时候说话就像在放屁,根本做不得数的。可你,却傻乎乎的信了。还在我干活时,满脸都是心疼、关心的样子。你可知道,我在看到你那样表情时,暗中笑得大牙都掉下来了?” 忽地一声,九幽王身形一展,扑到了方圆面前,抬手抓住他衣领子,好像老鹰捉小鸡那样,把他拎了起来,就要一个耳光递过去。 她委实恨透了这个家伙。 简直是太卑鄙了。 明明是他再三要求说啥,在粗活面前,男人只要还能站起来,就不能让女人干,得那双給他挠痒痒的小手,保护好等等。 她才听了他的话,满脸心痛的看着他干活。 老天爷可以作证:九幽王在看着方圆干活时,不但是满脸的心疼,其实心里也是很不忍的。 可这个混蛋,却在暗中差点把大牙笑下来! 那就把他的大牙,给一耳光抽下来吧。 真是受够他了! “还是省点力气去干活吧,再晚了,咱们可真跑不出去了。” 就在九幽王挥手,要把这家伙的大牙抽下来时,他就轻飘飘的说。 九幽王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忍住抽掉他满嘴牙的暴行,把他狠狠仍在稻草上,身形一晃时已经扑到了乱石堆那边,冷笑连连:“呵呵,你继续说。” “不过,让我最终确定你就是九幽王,还是在上面的宫殿中。” 方圆倒是很听话,被九幽王摔倒在稻草上后,顺势双手放在后脑下,翘起一根腿看着黑黝黝的上方:“你在看到那个装鞋的盒子时,一下子摔倒在了地上,不敢靠近龙椅--九幽王,你知道你为什么不敢靠近龙椅吗?” “不知道。” 九幽王冷冷的回答,搬石头的动作,却越来越快,就像一只土拨鼠那样,已经挖进坑道巷壁内两三米了。 动不动就重达上百公斤的石头,被她随手向后抛出,整齐码放在方圆左侧的巷壁前。 “还记得你要杀的那个山羊吗?就是被我委托给昆仑送解药的那个老东西。” 方圆舔了舔干涸的嘴唇,悠悠的说:“那个老东西,天生就精通旁门左道,更迷恋风水学,在哥们面前以风水大师自居。” 方圆能够洗耳恭听山羊吹牛,这绝对是山羊人生中最大的乐趣了,没有之一。 他曾经告诉方圆,自古以来所有的帝王将相,都是天上的星宿投胎转世,像皇上是五爪金龙,王爷是四爪金龙,大将是武曲星,丞相是文曲星等等。 这些人投胎转世到人间,不是来给人类造福的,就是来搞破坏的--他们的任务,都是老天爷说了算得。 但不管是造福的,还是搞破坏的,他们身边都有灵物所存在。 这些灵物,其实也算是他们的元神,终日守护着他。 不过,等他们归天后,这些灵物却不能跟随他们一起走,而是留下来,盘踞在他们曾经用过的一些物件上。 比方所用过的兵器、印章,还有座椅。 尤其是王者的座椅。 座椅,从来都象征着显赫地位,是灵物在主人归位后,最爱盘踞的地方。 这也是当下虽是现代社会,可故宫内的龙椅,也没谁敢随便坐的原因:哪怕当了八十几天皇帝的袁世凯,也不敢坐满清皇帝的龙椅。那玩意,可是天命所归的。 上面大殿是银安殿,是古高句丽国王办公的地方。 所以那张龙椅上,就盘踞着让邪魔鬼祟之物不敢靠近的灵物。 方圆翘起的左脚晃了晃,让小银铃铃铃作响后,才笑道:“你这个护身符,肯定有着能预知不测的灵性,所以在察觉出龙椅那边有不同气场后,才猛地铃声大作,提醒你不要过去。” 第508章:下辈子,再见 九幽王没有撒谎,小银铃确实是她的护身符。 从她刚出生那天起,左腕上就带有了这个东西。 这是她的主子为她求的,而且本身更被赋予了一定的灵性,有些类似于被得道高僧开过光的佛珠,能辟邪。 具备不同灵性的护身符,立场自然也不同的。 就像在尘世间具备灵性的护身符,在遇到不干净的东西时,就会‘提醒’并保护主人不受侵犯,那么来自黑暗世界中的护身符,作用则恰恰相反。 它们本身就是邪恶的,所以从来都是‘喜欢’人类所躲避的邪魔鬼祟,却视人类最推崇的某些‘高大上’为危险。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九幽王的护身符,很惧怕古高丽国王坐过的龙椅,察觉出盘踞在龙椅上的灵物后,立即震响来提醒主人别接近。 然后,九幽王就在龙椅前摔倒了。 “我不知道你在摔倒时,看到或者说感觉到了什么。我只是看出你当时很害怕,煞白的脸色都狰狞起来了。” 方圆停止了晃脚,看着已经‘钻’进巷壁内的九幽王背影,悠悠的说:“我看不到,也感觉不到龙椅那边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就想试试--很荣幸,我很顺利的坐在了龙椅上。你呢?则不敢靠近龙椅的五米之内。” 山羊曾经跟方圆说,王者上除了有王者的灵物盘踞外,五米之内,还有五鬼守候,让邪物不敢靠近(五鬼,就是传统中的金木水火土;五米的距离,则代表着它们各占一米)。 方圆不是邪物,本身更没有想占据那把龙椅的想法,所以他就能顺利坐上去。 当那些北朝守卫持枪而入时,方圆触动了机关,让龙椅急促下翻,彻底破坏了五鬼布下的气场,所以九幽王才能后退,跟随他一起掉下深坑。 “现在龙椅,就倒悬在我们头顶上方一百多米出,估计五鬼又重新归位,但对你再也构不成威胁了。” 看着黑漆漆的上空,方圆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唉。” “你叹气,是不是很遗憾五鬼没有跟来,保护你?” 在那边搬石头的九幽王,冷冷问道。 “有那么一点点,但更多的却是因为,你竟然能穿上那只绣花鞋。” 方圆看向那边,声音有些苦涩的说:“你在穿上鞋子后,能让我情不自禁的念出一首艳词,就是小美人儿绣花鞋的那首词--而且更重要的是,在那一刻,我真想跟拥有你,这才导致彼岸花开了那么一点点。” “看来,你确实有能把夏小韵取而代之的资格。” 方圆说着,又高兴起来:“不过,你却永远都无法,从我身上得到你想要的东西。也正是因为我没有给你想要的东西,所以在我忽然发疯时,你才能义正词严的拒绝我,让将要绽放的彼岸花停顿。” 九幽王没说话,也停止了抛石头的动作。 “你其实也很想跟我那个样的,但你不敢,或者说没办法。” 方圆轻声说:“你身上某个部位上的封印,还没有解开--那是因为,你还没有让我爱上你。我呢?永远,都不会给你想要的东西。” “咯、咯咯!” 一声娇笑声响起时,九幽王已经鬼魅般的出现在了方圆面前。 借着旁边手电筒的光芒,方圆能看清她的样子:她,不再是水暗影了,又变成了一个相貌平凡,身材超级棒的女人。 就是他此前见过的九幽王模样。 “我想要的东西,你根本无法拒绝。” 九幽王说着,一把拎起方圆,从他腰间拿走了那只绣花鞋,再砰的一声,把他扔到了稻草上,晃着鞋子说:“看,你不给我,我自己也拿到了不时?” “对,这是事实,不管我愿意,还是不愿意。” 被扔稻草上的方圆,咧了下嘴后,笑道:“可你就算拿到那又怎么样?在我没有爱上你之前,就算务必渴望把你给祸害了,也不行的。” “方圆,告诉我,我究竟怎么做,你才能爱上我?” 九幽王沉默片刻,轻声问道,语气无比的真诚。 方圆淡淡的说:“永远,我都不会爱上你。” “那,你就在这儿等死吧。” 九幽王猛地俯身低头,额头触着他额头,双眸荧光闪动,语气阴森的说:“被即将喷涌而出的岩浆,烧为灰烬--我虽然是个邪物,可却不是那种不要脸的邪物,才不会死皮赖脸的,总是纠缠不爱我的男人。” 方圆不说话,就看着她。 俩人相互盯着对方的眼睛,片刻后九幽王的语气稍稍缓和:“我可以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只要你答应爱我,我现在就可以带你走。那边,已经打通了。如果我不带你走,依着你当前的身体状况,就算那些北朝人不杀你,你也走不到地上的。” “怪不得你任由我带伤干活,来耗费体力,原来你早就算到,我会看穿你。” 方圆恍然大悟。 九幽王冷笑:“呵呵,聪明人,也不止你一个。” “可你不是人。” 方圆摇了摇头。 轰--的一声闷雷声响起,整个世界都猛地缠了下。 “火山岩浆要喷出来了。” 九幽王抬头,侧耳听了片刻,才又看着方圆:“最后一次问你。爱我,我带你走。敢说不爱我,那你就在这儿等--” “再见。”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 九幽王一愣,脱口问道:“什么?” “再见。” 方圆重复了一遍,笑道:“再见的意思,就是你可以走了。” “好,很好,这是你自己找死,不是我不想救你。” 九幽王脸色攸地扭曲起来,变幻莫测的,眨眼间变了十数个样子,或妖媚、或者骇人,最终又回归了平凡。 “什、么人在这儿?” 就在方圆看的有趣,想问问她是怎么变脸的时,巷壁隧道那边有个发颤的男人声音响起。 九幽王霍然转身看去,就看到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男人,从巷道深洞走了出来。 “沙比,自己来送死吗?” 方圆看着那个男人,有些怜悯的骂了句时,九幽王已经幻影般的扑了过去,一伸手--右手在男人凄厉的惨叫声中,从他后心穿出。 “再见……下辈子,再见吧。” 九幽王才不管这个人是谁,回头深深望了方圆一眼,甩手把惨叫声嘎然而止的男人尸体抛出去后,就消失在了隧道中。 看着被摔在自己身边的男人尸体,方圆爱莫能助的摇了摇头时,不断有惨叫声,从隧道外面传来。 九幽王在大开杀戒。 这就是人跟妖邪间最大的区别。 水水姐要是被方先生伤透了心,最多会那她那白生生的小手,抽人耳光。 九幽王呢,却会用极其残忍的方式,把那些陌生人给屠杀掉。 这些可怜人是做什么的? 看着还在不停抽啊抽的尸体,方圆慢慢明白了:这个人,就是被北朝视为国宝的核技术专家;隧道外面,就是地下古城核心区的核试验室。 毫无疑问,核试验室的防御等级,绝对是异常坚固的。 除非用指令(视网膜开锁等技术)打开,要不然哪怕是拿大炮轰,也休想炸开。 更何况,当铁辽、秦摘花俩人生擒那个金少校、胁迫他带他们来到实验室门前后,却被实验室内的守卫给发现了,马上就把门给反锁了。 付出几近全军覆灭的惨重代价,突破重重困难后,好不容易来到实验室门前,眼看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要完成--人家却把门反锁了,他们只能愤怒的拿枪,在防弹玻璃上猛烈扫射。 这,绝对是尘世间最大的痛苦。 无与伦比的。 就差一步啊! 看着玻璃那边的那些专家,秦摘花不断的扫射,嘶吼:草你们的妈啊,你们知道地下岩浆就要爆发了吗?还特么的不停止试验! 要说那些专家可真够敬业的,明明看到铁辽俩人出现,正拿枪疯狂扫射玻璃门,就该知道外面发生剧变了,但他们却仅仅是回头看了几眼,就继续试验。 透过干净明亮的防弹玻璃,秦摘花能看到那一排排的显示器上,不断闪烁着数字。 所有专家的脸上,也都带着如痴如醉的欣喜:失败无数次的试验,马上就要成功了,现在大家正紧张布置着最后一次爆炸。 失败多次才总结出的正确数据,已经被及时输进微机内。 端坐在微机前的某科学界,正满脸崇拜的看着主事人李教授:直等李教授抬手,他马上就把本次最正确的试验步骤,传到最高领带人关注的微机室内。 传送过程,仅需四十秒。 只要传送成功,就算这边的实验室马上爆炸,北朝也能根据正确实验步骤,从别的地方重新制造威力更大的氢弹。 铁辽他们在来之前,可是恶补了这些知识的,所以能从专家们的面部表情看出--他们此前的惨重牺牲,在几分钟后就变得毫无意义了。 都是这该死的防弹玻璃。 这些该死的北朝人! 无比愤怒的秦摘花,一把就将身边的金少校扯过来,狠狠推在了玻璃上。 “不、不要杀我,不要杀我!你们答应过我的,只要我把你们带到这儿来,就会放我--啊!” 金少校惶恐的摇着双手,企图说动秦摘花,要像他们这个民族那样,一样的重诺,守信用。 可恶的秦摘花,却面色狰狞的扣下了扳机。 子弹咻咻厉啸着,无情击打着金少校的身子。 鲜血迸溅中,铁辽痛苦的抬手,在自己头上狠狠砸了一拳:他看到李教授,猛地一拍桌子,面露狂喜的从椅子上蹦起来,对传送数据的助手,接连用力挥手! 让北朝人梦寐以求的试验,终于成功了。 这些人,是这个国家的大功臣,会被后人永世仰望的。 负责传送数据的助手,也高声喊叫着什么,迅速点下了回车键! 数据开始传递,最多四十秒后,他们就能永载青史了。 尘世间,再也没有什么人,能阻止。 除非,忽然出现一个不是人的人。 第509章:你的爱情太廉价了 崔树直,能够坐在实验室内给李教授当助手,这得多亏了他的叔叔。 他叔叔,就是这座地下古城的实权派长官崔金玄。 谁不想提拔自己家的人,参与具备如此重要意义的大试验? 所以哪怕崔树直没太大的本领,可碍于崔金玄的面子,他还是成为了中心实验室的一员,注定会成为继叔叔之后,第二个能广大崔家门楣的青年俊才。 不过崔树直知道,他今天能坐在这儿,见证北朝最强大的时刻来临,是叔叔用生命給他换来的:就是数天前,李教授亲口告诉他说,他叔叔被人残忍杀害了。 崔金玄是死在电梯内。 当底层守卫发现他时,都吓得差点昏过去--电梯内的崔金玄,被撕成了七八片,心脏被摘出来,脑袋也被开瓢,脑浆子洒满了电梯。 要不是他军服上的胸牌还在,绝对没有谁能认出,这堆好像被好几只狮子撕咬过的碎肉,竟然会是古城主要领导之一的崔金玄。 叔叔,你在天之灵可以安歇了,因为我们终于成功了,没有谁能阻止我们的崛起,只能像那些愚蠢的华夏人那样,在外面气急败坏! 当看到李教授终于挥手下令,命令他给地面传送本次成功试验的全步骤后,崔树直深吸了一口气,在心里祈祷了两句,在用力敲下了回车键。 回车键落下,数据就会在四十秒内,传送完毕。 崔树直死死盯着微机,觉得文件传送时的数字跳跃,绝对是尘世间最美现象了,没有之一,从零蹦到一百--特么的,怎么总是零,就不蹦呢? 崔树直怀疑自己太过兴奋,紧张而产生了幻觉,赶紧抬手揉了揉眼睛,再看向显示器时,就听李教授厉喝道:“崔树直,你在搞什么,不传送文件!?” “李、李教授,我点击传送了,可数据不动!” 崔树直赶紧汇报。 “哪儿出了故障?快去后面察!” 李教授咆哮着,抬手指向了成排的仪表盘后面。 仪表盘后面,不但有成堆的数据线,而且也算是专家们劳累时,稍事休息的休息室,有一扇铁门。 “好,我马上去查!” 崔树直慌忙站起来,拉开椅子刚要迈步,却看到那扇门开了。 一个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这个人,可不是在那会儿刚进去稍事休息的郑教授(郑教授太累了,实在坚持不住才到后面去休息),而是个女人。 浑身脏兮兮,还满是鲜血的女人。 女人长了一张很平凡的脸,面无表情,双眸中却透着骇人的疯狂,鲜血淋漓的右手中,拖着一把数据线。 原来是她破坏了数据线! 这个女人是谁? 她怎么会从后面走出来了? 郑教授呢? 崔树直被突兀出现的女人被惊的发呆时,有枪声响起--实验室内,也有功夫高强的特种人员值班,预防不测。 也正是这两个特工,在看到铁辽俩人胁迫金少校出现后,及时反锁上了房门。 现在,他们看到陌生女人出现后,想都没想,就端起手中的制式微冲,对着她扣下了扳机。 砰,砰砰的枪声,在几近密封的实验室内,响声几预震耳欲聋,崔树直赶紧抬手捂住了耳朵,眼睛却一直盯着那个女人。 他无比的渴望,子弹会把女人打成碎片! 唯有那样,才算稍稍赎她破坏数据线、让崔助理挨训的罪恶。 子弹如崔树直所愿,精准打在了女人身上--可是,却没有鲜血溅起,甚至她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冷笑一声,忽地纵身而起,双手十指张开,扑向了那俩特工。 “啊!” 两个特工,齐声发出的凄厉惨叫声中,崔树直亲眼看看到:女人的双手,竟然硬生生的穿透了那俩特工的身子! 她,竟然是子弹也打不死的! 这是拍科幻片吗? 这个鬼女人是谁? 崔树直想到这儿时,就觉得脖子好像疼了一下,然后就看到了自己的后背。 再然后,他就看到那个女人,真像游戏中的不死女战士那样,只是看似很随意的抬手一挥,李教授的脖子就猛地折断,脑袋吊在了背后。 原来,我的脑袋也变成这样了,所以才能看到自己的后背。 崔树直明白了过来,接着就陷进永恒的黑暗中,依旧带着无法瞑目的疑问:她,是谁? “她是九幽王!” 把所有子弹,都‘赏给’金少校的秦摘花,在九幽王刚悠忽出现时,本能的愣了下,也有了跟崔树直相同的疑问,搞不懂这个女人是谁,咋就这副样子的从后面走出来了。 但直到北朝人的子弹,打在她身上却毛事也没有、反而导致她狂性大发、开始追着那些被誉为国宝的核试验专家大开杀戮后,秦摘花才猛地明白了过来。 “果然是九幽王--除了九幽王外,还能有谁这样可怕,残忍?” 铁辽也傻了般的看着里面,双眼放光的喃喃问道:“她、她怎么会来这儿了?” “方圆!” 这次,秦摘花的脑子转的相当快,兴奋的吼道:“我知道了!在我跳崖后听到的枪声,就是方圆来了!也唯有那个小子,才能让这个女魔头出现在这儿!” “是的,不错,就是方圆来了。” 铁辽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笑道:“呵呵,其实我觉得,这女魔头好像也不是太讨厌。最起码,她帮咱们完成了无法完成的任务。” 秦摘花也笑,但接着问道:“为什么没看到方圆?” “他死了。” 这三个字,可不是铁辽回答的,而是九幽王。 短短一分钟内,实验室内足足二十个专家、守卫,就被她用极其残忍的手段,给屠戮一空。 再然后,本该无比坚固解释的密码锁整体,都被她一脚,狠狠踹了下来。 门自动弹开时,飘出了这三个字。 对九幽王强大的暴力值,铁辽俩人才没心思研究这些,只是傻呆呆的看着她,异口同声的问道:“什么,方圆……死了?” “呵呵,你们去跟他作伴吧,他自己在那边很孤单的。” 九幽王桀桀怪笑着,再次抬脚,把那扇又反弹回来的玻璃门,给踹飞了出去。 是她杀了方圆! 现在她又要杀我们了! 九幽王的桀桀怪笑声中,铁辽俩人沙比似的对望了一眼,已经短路的脑子还没有恢复呢,就听实验室内有人懒洋洋的说:“我才不稀罕让这俩臭男人作伴,方大老爷从来都喜欢美女的。” 方圆!? 半张着嘴巴的铁辽俩人,看到半死不活从仪表盘内走出的方圆时,脸上的震惊表情,一点也不输给看到九幽王时:奶奶,九幽王不是说他死了吗,怎么又出来了? 九幽王才不会感到奇怪,只是倚在门框上,不住的冷笑:“哼哼,我说你死了,你就是死定了,不死也得死!我说他们会陪伴你,他们就陪伴定了,不去也不行!” “草,说话这么霸道。” 方圆走到崔树直尸体面前,抬手把他推下椅子,自己坐了上去,又从下面箱子里,拿出一罐牛奶,大口大口的喝起来。 “奶奶那个腿,我怎么看着你们好像在打情骂俏呢?” 尽管能从九幽王的桀桀冷笑中,听出她不是在开玩笑,自己俩人也实在没理由,能从这个女魔头手中逃脱,秦摘花觉得自己该万分害怕才对,可却忍不住的喃喃说了句。 九幽王眉梢一挑,右手刚要抬起时,就听方圆说:“让这俩臭男人滚蛋吧,方大老爷只要看到他们脏兮兮的样子,就觉得恶心。” “草,你才让人恶心!” 秦摘花很愤怒,好像被方圆辱骂,那是比他被女魔头给干掉还要难以接受的事,要不然他也不会无视九幽王,抬脚要擦着人家走进实验室内了。 “敢走一步,就就会死。” 九幽王说话了,声音无比的冷淡:“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趁机跟那死人会合。愚蠢--在我面前,玩这些小花样,有用吗?” 秦摘花抬起的右脚,就像被一根看不见的绳子,立即僵在了半空中,接着落下,满脸由衷样子的竖起大拇指,讪笑道:“高,你实在是高。你可是第一个能识破我--” “再敢唧歪半句,还是个死。” 九幽王冷冰冰打断了秦摘花的大拍马屁。 秦摘花马上闭嘴:唯有方圆那样的傻瓜,才会跟九幽王对着干,哥们正常着呢。 “我爱你。” 就在九幽王用不屑的眼神,看着秦摘花时,方圆忽然说道。 她眼眸中的不屑神色,明显凝滞了片刻,随即大盛,慢悠悠的问道:“你说什么?” “我说,我爱你。” 空气内的硫磺气息,越来越浓了,地下岩浆随时都会喷涌而出,方圆实在没时间想别的办法,来救铁辽俩人了。 “为了让我放过他们,你说你爱我。呵呵,刚才,你可是圆死也不说这句话的。哦,原来,你的爱情,是这样的廉价不值钱。” 九幽王忽然咯咯娇笑着,回头看向方圆时,却听铁辽沉声说:“方圆,咱们俩认识这么多年了,我有没有欠过你任何的情分?” 方圆想了想,摇头:“没有。” “这次,我也不想欠你的,所以请别为了我们的生死,就施恩于我们。那样,我们就算活一百岁,也会不开心的。” 铁辽说着,看向了九幽王:“你可以随时杀我们。但我们在临死前,能不能提出最后一个要求?” “说吧,我这次开恩。” 九幽王娇笑声收敛,那张平凡的脸上,没有一丝感情。 铁辽抬手,指着实验室内:“核试验专家也被你杀光了,但试验却没有终止--还有九分钟,以核弹为引信的氢弹,就会轰然爆炸,铁定引发即将爆发的岩浆,到时候,就算你跑的再快,能快过岩浆喷发?” 方圆这才发现他左前方,确实有个正在倒计时的小仪表。 “真的!?” 九幽王木然的脸上,终于有了震惊。 方圆接口道:“他没有骗你。” 第510章:我终于还上了你的债! 氢弹爆炸时,会产生多么大的威力,方圆觉得九幽王该知道。 因为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时,华夏就是在她的‘家乡’,接连投掷了三颗原子弹,让她那些前辈一个个化成了灰烬。 虽说北朝研制的氢弹是在地下,而且因为技术等原因,威力肯定不如那时候华夏投掷的原子弹,依着九幽王的超绝身手,差不多能在几分钟内,逃离到安全地带。 可关键问题是,现在傻瓜也能看出,地下岩浆随时都会喷发了。 九分钟后氢弹一旦爆炸--铁铁的会引发大地震,继而导致岩浆从地震裂缝内喷涌而出,把方圆上百公里内的所有生物,都烧为灰烬。 九幽王忽然无比的后悔。 后悔为什么不早点干掉方圆、铁辽俩人,用最快的速度逃离险境。 “你别怕,也别后悔为什么没能及时诛杀我们。” 方圆好像知道九幽王心中是怎么想的,淡淡的说:“现在地下古城内的看守,估计不是死光了,就是跑光了,没有谁还能坚守岗位。所以只要我们能及时找到氢弹,拆下它的引爆器,你就可以抢在岩浆喷发前,从容离开了。” “呵呵,你会这样好心!?” 九幽王霍然回头,死死盯着方圆冷笑道:“让我死,不是你们最大的心愿吗?哪怕是同归于尽!可是现在机会来了,为什么却又为我着想了?” “哼哼,谁特么的在乎你的死活?我们只是为了方圆百公里内的所有生灵!” 方圆也冷笑着,毫不畏惧的跟九幽王对视着。 九幽王明白了:人家还真是不在乎她的死活,甚至更不在乎他们自己的,执意要拆掉氢弹的引爆器,无非就是不想本次爆炸,殃及华夏境内的无数同胞罢了。 只是,他就不能用委婉的语气,或者索性哀声求我给他们拆弹的机会吗? 九幽王紧紧抿了下嘴角时,方圆委婉的说话了:“我承认,我欠你的。如果不是你,我早就死在这鬼地方了。” 九幽王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表面却冷冷的问:“这就算偿还?” 方圆沉默,片刻后才认真的说:“还不完的,下辈子还。” “这是你说的,别忘了。” 九幽王眼角急促跳了下,转身看着铁辽俩人:“你们能找到氢弹在哪儿吗?” 氢弹要爆炸的地方,距离实验室自然得足够也远。 而且所处的环境,还得确保氢弹爆炸后,不会殃及地下古城。 所以,方圆等人要想在短短七八分内找到氢弹,再拆掉引爆器--说起来,还真有些天方夜谭的意思。 不过距离不是问题,因为北朝这边既然敢在地下搞爆炸试验,那么就肯定有快速穿梭于两地的交通工具。 比方高速地铁。 正如方圆所说的那样,整个地下古城试验基地的人,不是死光了,就是逃光了(至于那些僵尸战士,没谁会管它们的死活),完全可以根据古城平面地图所指示的,在短短一分钟内,就乘坐电梯下降到六十米以下,看到了一列随时都能启动的地铁。 古城下面的下面,还有一层空间。 这儿才是核弹(或者说是氢弹)爆炸的地方。 当然了,氢弹爆炸后,对地下岩浆、地址活动的影响力,也更大。 实验室内的倒计时仪表上,显示还有四分三十五秒时,方圆等人看到了想看到的东西--在一个应该是直上直下、直径足有三十米的坑洞中间平台(钢结构的)上,放着一枚好像鱼雷大小的氢弹。 就算方圆没像铁辽俩人那样,恶补过这方面的知识,可在看到这些后,也明白了:氢弹即将爆炸时,钢结构平台就会翻转,让氢弹调进那个不知道多深的坑洞内。 相信北朝人为了确保安全,这个大坑洞绝对会经过特殊处理:不但能防爆,还能抗震。 “这坑洞下面,肯定有水,很深很深的水。唯有这样,才能减缓核弹爆炸后,瞬间释放出的超能量,给平台之上最大可能的减少震动、破坏。” 铁辽率先走上钢结构天桥,说着话时,就把手里的微冲随手扔了下去。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方圆等人随后就听到清晰落水声。 水果然很深。 “别说话了,还有不到四分钟。” 走在最后的九幽王,目力却是最好的,老远就能看到氢弹引爆器上,有不断闪烁的红字再跳了。 众所周知,氢弹要爆炸,得用小型核弹来引爆。 所以与其说是要给氢弹拆弹,倒不如说是给核弹。 没有了核弹,氢弹就是个大铁疙瘩。 “拆弹很简单的。” 铁辽又从腰间摘下一套专用工具(自然是早就准备好的),转身对方圆等人说:“你们都在这边等,免得我分心。” “好。那你小心些,拆下核弹引爆器时,必须得保证里面那两个水平钢珠的平衡--一旦倾斜,就会发生核裂变。” 秦摘花认真的嘱咐道。 “明白。” 铁辽点了点头,深吸一口气,快步去了。 九幽王四处打量着,看似很随意的问秦摘花:“小子,水平钢珠是怎么回事?核裂变,就是要爆炸吗?” 满脸紧张之色的秦摘花,盯着开始拆弹的铁辽,才不会在意她称呼自己什么,只是本能的解释道:“水平钢珠在一根玻璃关内,必须得处于时刻静止的状态。一旦两颗钢珠发生碰撞,就会核裂变,引爆--就算能拆掉引爆器,核裂变后,也会泄露出强大的核辐射……核辐射,你该懂得吧?” “不懂,没学过。” 九幽王很诚实的回答:“我只知道核爆,是具备毁灭性力量的。” “这个,我倒是多少知道一些。” 倚在天桥栏杆上的方圆,抱着膀子说:“核裂变后瞬间释放出的核辐射,能让人在短短十几分钟内,就能一命呜呼,死的惨不堪言。轻点的呢,估计也活不过几天--当然了,我们这个距离,也在核辐射范围内。” 方圆说到这儿时,蹲在那儿拆弹的铁辽,长长吐出一口气后,说道:“引爆器已经顺利拆除!” “耶!” 秦摘花兴奋的猛地砸出一拳。 表面镇定,实则也很紧张的九幽王,下意识的也松了口气,故作不屑的说:“就这样简单啊?” “你觉得简单,那你怎么不去试试?” 方圆反驳道。 “嘿嘿,方圆,你是不是觉得我不敢--” 九幽王大怒,冷笑着刚说到这儿时,脚下却猛地一震! 频临爆发的地下岩浆,终于攒够了自己能冲击地壳的能量了。 也就是说:它们的异常活跃,能造成低等级的地震了。 地面上,或许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可这个深度,则能清晰感受到。 “草!” 刚才还兴奋异常的秦摘花,在看到双手捧着个啥东西,要缓缓站起来的铁辽,身子猛地一倾斜后,立即惊恐万分的骂了一句。 突如其来的地震,让原本无比冷静、沉着的铁辽,再也无法保持平衡,抱在怀里的钢桶(就是放着水平钢球的东西,镶嵌着有钢化玻璃)也随之倾斜。 两颗始终处于绝对水平位置的钢球,受地心引力影响,迅速碰向一起。 早不发生,晚不发生的地震,现在偏偏发生了。 核弹即将裂变--就算氢弹不会再爆炸,可那个比炮弹大不了多少的核弹(引信),却能在数秒内发生核裂变,让现场所有生物,都遭到无法成活的核辐射。 而铁辽,在猝不及防下,也实在无法保持平衡,只能发出一声绝望的嘶吼:“啊!” 嘶吼声中,他奋力抬高双臂,奢望能让迅速砸向另外一个钢球的钢球,能回到原位置。 但怎么可能? 就在铁辽灵魂都在绝望的咆哮时,一道淡淡的人影却悠忽飘来。 接着,他就觉得手中一轻--却是九幽王,以科学无法解释的速度,及时扑过来,抢走了他手里的钢桶,力贯双手,爆发出的阴柔力道,竟然让即将碰到一起的两颗钢球,停止了。 “如果不是我,你死定了。” 九幽王有些得意的,冲铁辽嗤笑一声。 “那、那是当然,多亏了您!” 随后扑来的秦摘花,立即发自内心的用上了敬语。 最后跑过来(受伤了嘛,当然跑不快)的方圆,也长长的松了口气。 “该怎么处理这玩意?” 更得意的扫了眼方圆,九幽王故作淡然的问道。 “旋转左右任何一边,让一颗钢球滑出钢桶,就能彻底解决危险了。” 铁辽马上说道。 他的话音未落,忽然就一阵急促的滴滴声,从核弹的另外一侧响起。 刚归位不久的魂魄,立即再次飞出,铁辽嘎声喊道:“双层核裂变!” “什么双层--” 九幽王一愣,话还没有问完,眼角余光就看到方圆蓦然一个虎扑,扑在了那颗炮弹大小的核弹上,直接穿过钢结构间的框架,扎向了平台下的坑洞。 “方圆!” 九幽王搞不懂方圆怎么就忽然抱着那玩意,一下子扎进了坑洞中。 她只知道,在她本能的凄声喊出方圆的名字后,整个世界就嘎然停止,包括她的脑神经,却又能偏偏听到方圆那急速下降的声音传来:“我终于还上了你的债!” “方圆,方圆!” 铁辽跟秦摘花,也在傻楞瞬间后,猛地扑到了栏杆前,嘶声吼叫。 回答他们的,只是重物落水后的砰然大响。 不等水声落下,平台就再次猛地一震! 有火红的亮光,好像太阳出东海那样,从平台下面数十米的坑洞水面下,攸然窜起。 地下岩浆,终于在方圆抱着核弹头落水后,蓦然冲破了枷锁,正从足有数百米深的水底,吼吼厉啸着向上喷发。 “走,快走,走!” 铁辽嘶吼着,一把推在了秦摘花背上,随即反手抓住了九幽王手腕,猛地一顿,向来路狂奔。 九幽王就像傻了那样,一点也不反抗,只是脑子里回荡着方圆的声音:我终于还上了你的债! 第511章:折戟沉沙! 核试验的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一次不寻常的事故。 某一天,加拿大著名核科学家斯罗达博士,在实验室内做实验,研究铀(235)临界质量和对合问题。 突然,他手中的螺丝刀不慎掉到了地上。 斯罗达博士是用螺丝刀,来拨动滑轨上两块小于临界质量的铀,做其临界质量和对合问题的试验,当螺丝刀掉到地下后,两块铀一下子滑到了一起,重量超过了临界质量,并发出了蓝色的闪光。 这表明这块大于临界质量的铀在中子的作用下,链式反应已经开始(也就是核裂变),瞬间将引发核爆炸。 这时候,斯罗达博士再捡起地上的螺丝刀,来拨开两块铀已经来不及了,但如不立即将两块铀分开,一场意外的核灾难将在所难免。 万分紧急之下,斯罗达博士来不及考虑放射性对人体的危害,奋不顾身地硬是用双手将两块铀掰开了--一场恐怖的核事故避免了。 随后,斯罗达博士脸色平静的,跟周围吓呆了的人们说:你们应该还是问题不大的,我估计是不行了。 由于斯罗达博士遭到了大量的核辐射,在被送到医院后的第九天就离开了人世。 为此,加拿大政府隆重表彰了斯罗达,人们也给予了他以极高的评价,称他为:用双手掰开原子弹的人。 对核试验发展史并没多大研究的方圆,当然不知道斯罗达博士的故事,却在核弹被解除钢桶、仍然发出滴滴的报警声、看到铁辽魂飞魄散的喊出‘双层核裂变’后,立即意识到事情要糟了。 完全是出于本能的,他就扑向那颗用来引爆氢弹的微型核弹,抱着它从平台上向坑洞内跌落下去。 核弹发生核裂变后,暂且不提会不会爆炸,但核裂变后肯定会在警报器蜂鸣声结束的瞬间,释放出让眼前所有生物都死亡的核辐射。 毕竟这颗微型核弹头,相比起斯罗达博士当年在实验室内的那次,无论是个头还是威力,都大了上百倍--一旦报警器蜂鸣声停止,没有谁能逃过噩运。 所以,必须得有人像当年的斯罗达博士那样站出来,做出牺牲,才能避免其他人不受到致命核辐射。 方圆站了出来。 或许在抱着核弹扑下坑洞后,他会后悔自己太傻。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也很欣慰--要不然,也不会在冲九幽王喊出那句话时,声音是那样的镇定:我终于还上了你的债! 他终于还上了我的债! 九幽王懵懵懂懂中,被铁辽拖着手,沿着巷道向地面狂奔(地下古城的守卫们,在逃出古城时,当然得打开巷道的铁门,更没有谁在跑过去后再关上)时,脑子里始终回荡着这个声音。 眼前忽地一亮时,他们已经来到了地面上。 此时,整个世界仿佛都已经颤抖起来,望南山上的飞鸟走兽,早在地下岩浆咆哮着要喷出来之前,就已经用最快的速度撤离了。 动物们,对地震等自然灾难,有着一种让人无法理解的预知能力。 那些先一步逃出古城的北朝人,也踪影不见,可龙头派来的秘密接应人员,却还留在出入口的南侧,正准备撤离。 李嘉兴,是本次潜伏接应任务的组长。 当华夏川南县城居民大撤退时,他就收到了火山随时要爆发的消息,立即请示龙头接下来是否放弃任务。 龙头没说话,在电话中那边沉默片刻后,就掐断了电话。 李嘉兴明白了:他必须要坚守到最后一刻。 尽管,他在请示完毕后,就带人撤回境内,龙头也不会说什么,更不会责怪他贪生怕死--但他觉得,龙头很希望他能多坚持一下。 因为在下面,还有他可能活着的战友。 整个潜伏救援小分队,总共十七人,六辆车子藏在山脚下(火山要爆发了,没谁能确定岩浆会从哪儿忽然喷出来,所以整个边境线上都乱成了一团,早就潜伏在这边的李嘉兴他们,完全可以趁机搞到车子),做好了随时撤离的准备。 当大批的北朝人,从地下古城内惊惶逃出来后,没有谁向南看一眼,都大呼小叫着向北方狂奔。 隐藏在出入口南侧数百米远处的李嘉兴,用望远镜看的很清楚。 再也没有北朝人逃出来后,他立即下令:不用再隐藏行踪,用最快的速度,扑向地下古城入口! 他希望,能抢在火山爆发之前,跑进地下古城,看看能不能搜救到活着的战友。 没有谁犹豫。 对于军人来说,服从命令就是他们的天职,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倒在冲锋的路上,更不会赢得一次次的胜利。 他们迅速扑进了地下古城的第一层--但随后,就听到隆隆的响声越来越响,硫磺气息越来越浓,温度越来越高。 火山就要爆发了。 无奈之下,李嘉兴只好下令:终止搜索任务,全体人员立即撤回地面,返回境内。 “看,又有人出来了!” 就在李嘉兴再次联系到龙头,向他汇报自己一行人不得不紧急撤离时,忽然听一个战友大声喊道。 李嘉兴转身,就看到三个人从数百米远处的出入口内,狂奔而出。 这三个人出来后,没有丝毫犹豫的就向他们这边扑来。 不管是动物,还是人(人也是高级动物),在遭遇无法应对的危险不得不逃离时,潜意识中的本能,就会发挥关键性的作用。 就像不久前刚逃出的那些北朝人一样,他们在冲出来后,想都没想就跑向了北方--那边是他们的家乡,潜意识内那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那么,这三个人呢? 在冲出来后,就毫不犹豫的跑向南边--是不是,南边的华夏,才是他们潜意识内最安全的所在? “隐蔽,做好战斗准备!” 李嘉兴立即低喝一声,抬手猛地挥了下。 十七个人,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隐蔽起来,枪口对准了跑过来的那几个人。 李嘉兴双手紧攥着望远镜,锁定了那三个人的面孔。 很遗憾,这三个人中,除了那个陌生的女人能看出模样外,其他两个男人就像在粪坑里打了个滚那样,压根看不出是谁。 但随着他们越跑越近,李嘉兴等人却能听到一个男人用汉语嘶吼:“跑!特么的,你快点跑啊!” 这个男人,在骂那个被他拖着手狂奔的女人。 是我们的人! 李嘉兴猛地醒悟过来,随即从掩体后闪身跳了出来。 “跑,你不是跑路很快吗,怎么这么慢!我知道,你想回去救方圆,可他已经死了,死了!” 铁辽拽着好像梦游般那样,被动跑路却总是回头看的九幽王,吼出这些话时,猛地听到前方不远处有人大喝:“口令!” “折戟沉沙!” 想都没想,铁辽就喊出了这个成语。 折戟沉沙出自唐朝杜牧的《赤壁》诗: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 寓意为断戟沉没在泥沙里,成了废铁,形容失败十分惨重。 折戟沉沙,既是铁辽等人本次行动的代号,也是口令。 在行动之前,他们就已经预感到本次任务,实乃九死一生、有去无回,故而选用了这个寓意相当惨烈的成语,来作为代号、口令。 “是我们的人,他们还有活着的!快,快,接应,接应!” 在听到‘折戟沉沙’的瞬间,李嘉兴忽然泪流满面,用尽全身的力气嘶吼着,扔掉手中的望远镜向铁辽他们扑去,却因为太过激动,被一根突出地面的树根,重重绊倒在了地上。 “起来,起来!” 铁辽说什么也不相信,那么强大的、无可战胜的九幽王,会在他(还有秦摘花)们看到援兵后,会被一块乱石绊倒在了地上,额头又巧到又巧的,狠狠碰在了另外一块乱石上。 幸亏人家孩子是刀枪不入的,才不会被磕的头破血流,但也足够狼狈得了。 “快起来,你还愣着干嘛!方圆死了,你救不了他了!火山已经爆发了!快起来,跑啊!” 铁辽死命的拖拽着九幽王,却像妄想把整个地球都拽起来。 女人半跪在地上,低头看着脚下的乱石,长长的头发垂下,遮住了她那张平凡的脸,本人却像一顿雕像那样,动也不动。 “你傻了啊!” 铁辽大吼声中暴怒,抬脚狠狠踢在了她肋下,希望能把她提醒。 这一刻,他已经全然忘记了,九幽王可是整个华夏的敌人,趁机干掉她--或者蛊惑她自己回地下古城送死,才是最正确的。 他只是能看出,那么强大的九幽王,在听到方圆临死前喊出的那句话后,整个人都没有了灵魂。 难道说,是她爱上方圆了? 此时的铁辽,当然不会想到这个问题,只觉得必须得抢在火山岩浆灌满整座地下城时,带她离开此地。 “快,帮我把这疯女人拽起来!” 等李嘉兴率人冲过来后,铁辽想都没想的大声喝道。 两个特种战士,立即扑过来,架住九幽王的双臂,企图把她从地上拽起来--拽不动。 真拽不动,九幽王就仿佛生了根那样,跟大地连在了一起。 可她却抬起了头,看向了铁辽,轻声说:“他说,他还上了欠我的债。” “是,是,我听到了,我们都听到了,方圆在临死前,还上了欠你的债!” 铁辽双手用力,向上拽着九幽王的手腕。 “可他不欠我的,从来都不欠我的--他不知道,他根本不知道,他从来都不欠我什么的。不行,我得回去找他,跟他说清楚。” 九幽王喃喃的说着,双臂猛地一震--铁辽,还有那两个特种战士,就像被高压电棍给狠狠电了一下那样,猛地向后摔了出去。 “我必须得回去跟他说清楚,他其实根本不欠我什么。” 九幽王梦游那样的说完这句话时,人已经像一只大鹏鸟那样,展翅飞向古城的出入口。 一闪而没。 第512章:来自华夏的警告 “她、她是谁?” 亲眼看到九幽王,以科学无法解释的速度,眨眼间就消失在古城的出入口后,李嘉兴茫然的眨了下眼,喃喃问道。 “一个可能忽然间就懂得了什么叫爱的女人。” 铁辽说出这句很有禅意的话时,脚下猛地一震,轰隆隆的闷雷声,从地下传来。 地下岩浆,已经摧垮了最后一道禁锢它们的枷锁,正狞笑着,咆哮着,继续着所有力气,再来最后的冲天一击。 “走吧。” 秦摘花抬手,狠狠擦了脏兮兮的脸,哑声说道。 “走。” 铁辽深吸了一口气,用力点头,回头看着南方远处的天际,低声说:“用最快的速度。” 最快的速度,也无法让足足二十万市民,在已经开始窜出火山灰的鹦鹉川水库下面火山彻底爆发之前,全部安然撤出县城了。 这是个事实,血一般的事实,就像龙头那双已经血红的老眼,也像张翼咬破嘴唇后淌下的血渍,更像飘扬在身后旗杆上那面迎风猎猎的五星红旗。 这面红旗,是龙头让人插在这儿的。 他希望,这面永远都不倒下的红旗,能被那些仓皇撤离的市民们看到,继而知道国家没有放弃他们,希望他们尽可能的保持冷静,在数万军人的帮助下,顺利逃离险境。 红旗不倒,浩气长存。 短短三个小时内,就有数万边境军人,以最快的速度赶来了川南县。 就在人们怀着世界末日的恐惧,几近失去理智的向南狂奔时,那些被太多国人、太多境外黑手称为‘垮掉的一代’的华夏军人,却像飞蛾扑火那样,毫不犹豫的扑向最危险处。 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还都是二十岁刚出头的‘毛头孩子’。 入伍前,他们或许还是都市内那些哈韩、叫嚣国外好、不满现状的年轻人中的一员,可在穿上这身军装后,他们却能在那面永不倒的红旗指引下,忘记了什么是危险。 他们只知道,他们是军人,是人民的子弟兵。 当人民需要他们做出可能是死的牺牲后,他们就绝不会退缩,像他们无数英勇牺牲的前辈那样,毫不退缩。 唯一一条南撤的道路上,已经被军车塞满。 好多的市民,哭着喊着的跟在车后,缓慢撤离。 数万军人,从道路两侧的田地里,向县城急速挺进。 他们只有一个任务,那就是抢在火山掩盖这座县城之前,尽可能抢救出能抢救的市民。 呼,呼呼--成编制的直升机,在超低空来回飞翔。 螺旋桨巨大的轰鸣声中,忽然有嘹亮的冲锋号吹响:“嘟--嘟嘟!” 冲锋号吹响了。 在这乱糟糟好像世界末日来临时,那样突兀的响起,却又无比的嘹亮,带着征伐的金戈声。 号声响起,有进无退! 所有急行军的战士,已经略显疲倦的步伐,瞬间提速。 有带队长官的吼声响起:“前进,前进!” “前进--前进!” 数万军人齐声大吼,地动山摇。 所有被恐惧折磨的在痛哭的市民们,蓦然一呆,眼看着那无数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用更快的速度扑向他们身后--暂停的泪水再次淌下。 这次,却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惊恐的心,忽然平静下来后,却又蓦然腾起的感动,自豪,还有身为华夏公民的骄傲。 本来纷沓的脚步声,忽然就变得那样整齐,没有谁在哭出声,已经把道路完全堵塞的市民们,就像听懂了嘹亮军号,前进声中的含义那样,根本不需要谁来指挥,就纷纷离开了道路,顺着路边的绿化带南行。 满载妇女儿童老人的军车,立即加速,呼啸前行。 当一列列战士,用最快的速度扑进县城内后,站在龙头身边的张翼,缓缓跪在了地上,头深深的埋了下去。 她无法原谅自己,更没脸去见这些脸庞还略显青涩的子弟兵。 龙头依旧到背着双手,站在那儿看着前面,面无表情。 他身边,除了那个中年黑西装外,其他人都已经指挥市民撤离起了。 张翼身边也没有人。 没想到她那个刚毕业不久的小秘书,竟然也有不让须眉的豪气,勇气,加入了组织抢险队伍,倒是出乎龙头的意料。 天,忽然黑了下来。 龙头抬头,看向了东北数公里之外的鹦鹉川方向。 几乎好像就在一瞬间,原本好像炊烟那样的烟柱,忽然间就变粗、变黑了,就像从地狱中逃出的恶魔那样,正狞笑着,俯览尘世间的人们。 大片大片的火山灰,好像黑色的雪花那样,随着北风向这边急速飘来。 现在已经是夏季,正常情况下该关刮南风才对,现在却忽然刮起了北风,这就很不正常了。 难道说,老天爷也知道忽然间的不正常了? 一片鹅毛大小的火山灰,飘飘忽忽的落了过来。 龙头抬手,那片火山灰就像有了灵性那样,落在了他的手掌心。 还温热着。 龙头死死盯着那片火山灰,慢慢攥紧了右手时,陪在他身边的黑西装男人,凑到他身边低声说:“电话,是李嘉兴来的。” 龙头点了点头。 黑西装马上就接通了电话,李嘉兴的火急火燎的声音传来:“我们已经接应到铁辽、秦摘花两位少尉!重复一遍,我们已经接应到了铁辽、秦摘花两位少尉,请指示!” 龙头那双血红的老眼,猛地一亮,却又迅速黯淡了下来。 李嘉兴他们接应到铁辽、秦摘花他们俩人,固然是好事,但也证明此次‘折戟沉沙’行动中,所派遣的其他数十米特种军人,都已经永远留在了那座地下古城内。 相当惨痛的代价。 “让铁辽跟我说话。” 龙头接过手机,放在耳边。 片刻后,铁辽在那边说道:“我是铁辽,任务已经完成!” 任务已经完成!? 龙头瞬时呆了一下:从水暗影那儿,龙头已经知道地下古城内,情况有多么危险(僵尸战士的存在,绝对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特别小分队死亡惨重下,能有两个人活着出来,就已经是天大的奇迹了,竟然还完成了任务? 本次折戟沉沙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除了要炸毁那边的地下核试验基地外,还要破坏他们在反复试验中得到的所有数据! 前者固然重要,后者难度却是更大。 铁辽他们,竟然完成了任务。 那些已经长眠于北边儿郎的鲜血,没有白流! 龙头仰天,再次深深的吸了口气,缓缓问道:“方圆,还有那个女魔头呢?” “方圆--” 铁辽只说出了方圆的名字,就紧紧闭上了嘴巴。 龙头不用再问了,沉默片刻后说道:“告诉李嘉兴,从三号路线紧急撤退。” “是!” 铁辽答应了一声,掐断了通讯。 按照计划,李嘉兴所率领的接应小分队,无论完成还是完不成任务,都会在必须时刻(火山开始爆发,就是必须时刻了)撤回。 撤回路线有三条。 第三条,却是最直接,也是最能惹北朝人不高兴的。 无论哪个国家的边防军,忽然发现有两架超低空飞行的歼10歼击机,护送一架武直10直升机,在没有获得本方许可下,悍然飞抵领空后,当然不会高兴的。 并立即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空袭的警报声,呜啦呜啦的响起。 整整一个加强连(本段防区的所有军人)的士兵,立即用最快的速度,各就各位,背后很远处的秘密军用机场内,也有他们的战机起飞。 只要一声令下,高射炮就会万炮齐发。 “江面,江面!” 就在最高指挥官,拿着电话请示上级领导,请允许他们给予入侵者迎头痛击时,瞭望塔上的侦察员,忽然嘶声喊叫了起来。 指挥官马上拿起望远镜,向江面上看去。 只看了一眼,他就深吸了一口冷气:华夏人,什么时候把军舰开到大江里来了? 而且看规模,绝对是战斗力相当强悍、随时登录作战的两栖舰队编队! 咻--轰! 随着一声瘆人的呼啸声,一发炮弹忽然落在对面江岸上,猛地腾起一团火光,沙土飞扬,腾空而起的黑烟足足数十米。 “是谁私自开炮!?” 指挥官怒了,马上回头冲通讯员嘶声吼道。 “没有谁--” 通讯员茫然的说出这三个字时,更多、更密集的炮弹厉啸声,骤然响起。 接着,就是连成一片的轰炸声。 “是、是对方开炮!” 通讯员猛地明白了过来,脸色煞白的指着对面,嘎声道:“他们、他们这是在警告我们!” 通讯员没有说错,就是华夏军方在开炮,警告他们不要用高射炮打飞机--要不然,在短短几秒内,狂风暴雨般的炮弹,就能覆盖本段边境的阵地。 不但是警告,更是在发泄不满,或者干脆说是仇恨。 华夏,在这边不听招呼下坚持核试验、从而引发华夏境内鹦鹉川水库火山爆发的行为,无比的愤怒。 这也是龙头特意让铁辽等人,从三号路撤回的原因。 三号撤退路线,距离地下古城那边足有上百公里,可以说已经完全不受火山爆发的殃及,也是三条撤退路线中,最远的一条。 而且更是早就做好了战争准备:北方一旦拦截华夏战机营救铁辽等人,数百门大炮的炮口,就会毫不犹豫的抬高,所有炮弹都将在被北方炸响。 边境指挥官权力、胆量再大,也不敢背负双边战争骤然打响的重要责任。 望着江对面上方,至少数十架从云层内俯冲而下的战斗机,脸色煞白的指挥官,颤声说:“让、让所有人原地待命,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许擅自妄动--给、给我界最高作战部,我必须得再次向领导汇报最新情况!” 数百门大炮的炮弹炸响后,所引发的震感,都能让龙头清晰感受到。 鹦鹉川水库下的岩浆,也应该感觉到了吧? 要不然,黑烟中也不会有隐隐的红光闪动了。 岩浆,要喷涌而出了。 第513章:为自己活一辈子 “必须--得撤退了。” 看到黑烟中有红光闪现后,黑西装男人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小声提醒龙头。 红光在黑烟中闪现,就代表着地下熔浆就要彻底喷出地表,以天女散花般的样式,向四周方圆数公里内洒落。 洒落的过程,最多不过十数秒钟。 十数秒后,岩浆所落之地,将会变成一片火海。 而整个川南县城,很‘幸运’的就在熔浆喷发后落下的范围内。 火山或许在喷发极短的时间后,随着大批的岩浆向外冒出,改为流淌形势流向低处,但那时候‘岩浆雨水’早就下过,被笼罩范围内的所有生灵,都将会被烧死,呛死。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火山爆发时的可怕影像记录。 火山爆发破坏力最大的,就在刚开始时。 而且,这还得建立在没有地震的前提下。 一旦发生地震,地壳活动后出现裂痕,就会形成新的火山喷发口。 那时候的地下岩浆,已经不甘心再拘束于火山口了。 龙头看向了脚下,然后再抬起头,看着依旧是嘹亮冲锋号下疯狂扑向县城内的军人,狠狠攥了下拳头,哑声说:“再、再等等吧--还有好多人没撤出来。” 其实不用龙头提醒,黑西装就能看到大街上,除了那些军人外,还有好多市民,正从各条巷道中,向外奔逃。 要想所有人都撤离,哪怕在军人的大力帮助下,也得再需要两个小时的时间。 地下岩浆,会给人们两个小时的撤离时间吗? 肯定不会。 轰! 就在龙头要把拳头攥碎时,只觉得脚下大地猛地一颤,闷雷般的轰响,也随即传来! 地震了! 正所谓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 当前地下岩浆明明已经找到了鹦鹉川水库这个突破口,可还是有地震发生--这样,就会造成地壳断裂,岩浆随时都有可能,从龙头脚下喷涌而出。 “撤、撤退!” 龙头抬手,打开要搀扶他的黑西装男人,艰难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必须要撤退了。 希望一切还能来得及,那些扑进县城的军人们,能来得及逃出县城。 尽管县城内,至少还有上万居民,龙头在下达撤退命令后,就代表着他们已经被‘放弃’了,可问题是,数万军人也是老百姓的孩子! 在明知道随着本次大震,岩浆会从谁都无法猜想的地方爆发时,再让他们滞留县城--这已经不再是光荣的牺牲,而是愚蠢的犯罪了。 “撤退,撤退,全军撤退!” 黑西装男人马上就对始终通话的手机,嘶吼着叫喊了起来:“注意!必须远离所有下水道、井口!我再重复一遍,全军撤退!!” 就像没听到手下疯狂下令那样,龙头看向了抬起头的张翼,轻声问道:“你觉得,这次震级有多少?” “四点二级地震!四点二级地震!” 边境城市相关部门检测室内,年逾六旬的专家老王,看到显示器上的线条,猛地拔高后,傻楞片刻后,就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吼道。 地震分为好多级,向东洋前几年发生的八点六级大地震,给他们造成了极其惨痛的破坏。 但小于五级的地震,却算是弱震,只会觉出有明显的震感,算是有一定的破坏力,却不是致命性的。 大于六级,或者等于六级的地震,就属于强震了。 因为地震每上升一级,破坏力就增加数倍。 所以说,如果是放在平时,老王检测到那边地下发生四点二级地震时,根本不用太过紧张。 现在他却吓得快要哭了-- 因为他很清楚,刚才发生的这次四点一级地震,根本不同于昔日震级相等的地震:此时,是地下岩浆最为活跃、积蓄力量最强的时候。 四点一级的地震,放在平时不会给地上建筑造成毁灭性的灾难,却足够把始终被岩浆狠狠撞击的地壳,撕开无数道大口子,呈‘多点开花’的方式喷发了。 “完了,完了,我们在那边的人要全完了,撤退--来不及了!” 老王说着说着,眼前一黑,就趴倒在了桌子上。 坐在窗前遥望着鹦鹉川方向的水暗影,却无动于衷的样子。 她那双昔日那么灵动的眸子,早在陈断玉接到一个电话后,就已经枯萎了。 陈断玉,却在那一刻获得了‘新生’,因为秦摘花、铁辽俩人还活着,正在返回的途中。 但也仅仅是铁辽俩人还活着--哦,还有一个九幽王。 不过她现在已经又回去了。 是要为方圆殉死? 那个来自黑暗世界内的至邪之物,真爱上了方圆? 要不然的话,她怎么可能会再次跑回去呢? 方圆死了。 死的不能再死了。 本来,他就遭到了核辐射,跌落的坑洞,恰恰又是地下岩浆最先喷涌而出的地方--他不死,还真是天理难容。 水暗影觉得,守在方圆身边的那个人,应该是她才对,而不是那个九幽王。 可偏偏,在方圆赴死时,水暗影已经来到了安全地带。 她看着窗外,在想方圆。 陈断玉望着整个人都好像干涸了的水暗影,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只能抬手拍了拍她肩膀一下,低声说了句‘保重’,随即转身快步冲出了检测室。 她觉得,她必须得用最快的速度返回川南县。 龙头在那儿,她的数万名战友还在那儿! 她应当抗拒龙头让她照顾水暗影的任务,回到她该去的地方。 哪儿,才是九幽王最该去的地方? 地下古城吗? 当然不是。 就算她再怎么刀枪不入,可她在大自然的威力面前,却渺小的跟正常人没啥两样,照样能被岩浆给烧为灰烬的。 九幽王拒绝跟铁辽一起撤退后,确实扑进了地下古城内。 她不甘心就这样走了,扔下方圆。 她觉得她再回来,并不是因为爱上--了他,而是因为那个自取灭亡的混蛋,关系到她,还有整个黑暗世界的命运! 夫人不是说过,那个身带万花之王的臭男人,天注定不会这样轻易死去吗? 夫人既然那样说过,那么方圆就算把他自己的心脏摘下来,他也不能死! 九幽王,必须得返回去寻找他。 可是,该怎么下去? 当九幽王疯了似的,用最快的速度狂奔到巷道上的第二道门前时,就骤然停住了脚步--门后面,本来是一望无际的黑渊,现在却是一片火海。 这才是真正的火海! 不断爆炸着的岩浆,翻滚着慢慢往上溢来,已经漫过了整个第三层。 巷道左侧的山体,在岩浆烘烤中,发出噼里啪啦的爆裂声,开始焚碎。 九幽王本事再大,能一个猛子扎进深达上百米的岩浆内,去‘捞’方圆吗? “方圆,你就这样死了?” 九幽王看着下面不断缓慢升高的岩浆,也不知道呆愣了多久,就在她的发丝也打卷后,才喃喃说道:“你死了,我该何去何从?” 九幽王现世,只有一个使命:促成并蒂彼岸花开。 可现在,并蒂彼岸花之一的男主人,都已经化为岩浆的一部分了,还怎么并蒂,盛开? 一个夏小韵,或者说已经得到一只绣花鞋的九幽王,是完不成那个任务的。 “绣花鞋?呵呵,就算我得到两双绣花鞋,那又有什么用处呢?” 想到绣花鞋后,九幽王傻笑了几声,从怀里拿出那只鞋子,扬手--就要扔进火海。 即将脱手时,却又快速缩了回来,双眸中更是攸地浮上邪魅之色,桀桀笑道:“方圆死了又能怎么样?是,我是完不成夫人交代的任务了,可我却能依靠这双绣花鞋,解除夫人的封印,尝试着去找别的男人。或许,我不一定非得跟那个死男人--那样,也好过白白来这个世间走一圈!” “方圆,我这样的想法,算不算是给你戴上绿帽子呢?嗯,肯定算。不过这也没什么,反正你也感觉不到了。如果真有什么可笑的在天之灵,那就祝福我吧,哈,哈哈!” 纵声娇笑声中,九幽王转身,弹丸般的高速弹跳着,扑向出入口。 她已经决定了:从这一刻起,她就自己来掌握自己的命运,不管夫人的大业,也不管了方圆的死活,只为自己不能白白来尘世间走一遭,品尝到正常人最珍贵的爱情。 当然了,不管是夫人还是方圆,都对她有着太特殊的意义。 所以哪怕是方圆死的不能再死了,九幽王觉得她也得为他做点什么,毕竟此前她玩弄于那家伙于股掌之间时,也曾经被他真心关怀过。 于是,九幽王抢在地下古城的最上层塌陷之前,及时冲了出来,想都没想的折身向北,好像一条擅离阴间、在大白天就敢在荒山中飘忽急行的鬼魅。 北方。 在获悉江对面忽然出动军队,极大震慑了本国,本来就因为逃兵擅自逃离岗位(地下古城内的守卫),而大发雷霆的金英俊少将,在看到逃兵后,更加愤怒了。 “给我枪毙,枪毙这些没有骨气的东西!” 只带了七八个勤务兵的金英俊,英俊的面孔早已狰狞,抬手接连扣下扳机。 随着他的命令,他所有手下都把枪口对准了同胞:哒、哒哒! 几个亡命北逃的古城守卫,惨叫着扑倒在了地上。 但其他人,却依旧片刻不停,躲开汽车继续向北逃窜--火山已经爆发了,唯有傻瓜才会听这些当官的,留在这儿等死呢。 “杀,都给我杀了!” 看到士兵竟然‘悍不畏死’的继续逃窜,没谁听自己的命令,金英俊腾身就从车上跳了下来,便开枪边追了上去:在祖国最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狼狈逃窜,那还留你们做什么? “啊!” 就在金英俊又接连枪杀两个士兵时,就听到背后传来勤务兵的惨叫声。 “这些混蛋,敢还手了!?” 金英俊霍然转身,然后就看到了一个女人。 女人就站在他面前两米的地方,手上、身上都是血,唯有那张很平凡的脸还算干净,正冲着他笑。 第514章:他是我的男人 今天是星期天。 午后刚过,就像往常那样,夏小韵走进了卧室内。 午睡十几分钟,对于爱美的女孩子来说很重要,而且夏小韵也养成了习惯,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公司,她都会小睡片刻。 要是搁在以往,她躺下后最多三四分钟,就能甜甜的睡去,并在十几分钟后准时醒来。 但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她翻来覆去的总睡不着,而且右眼皮老是跳,还心神不定的。 常言道,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再加上她心神不圆,总是有种不好的预感,好像要发生什么灾难那样。 仔细想想,最近一切都风平浪静,无论在公司,还是在家里,都很正常,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床边的柜子上,放着个猪宝贝的卡通闹钟。 以往秒针在咔吧咔吧的蹦时,声音很悦耳,好像在歌唱似的。 但现在却像是噪音,让她感觉无比的刺耳,心烦的伸出手抄起闹钟,压在了枕头下面,再把毛毯盖在头上,闭眼强迫自己赶紧入睡。 咔吧,咔吧--闹钟秒针的跳动声,竟然能穿过枕头传来,就像一声声鼓点那样,敲打着夏小韵那颗越加烦躁的心。 “今天是怎么了?” 夏小韵翻身坐起,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呆呆的望着窗外。 看了没几分钟,她就下床,趿拉上水晶小拖鞋走出了屋子。 劳拉就住在她卧室对面,也就是楚楠楠曾经住过的那间屋子。 相信她已经听到夏小韵走出屋子的脚步声了,不过却没有露面。 外面的天很好,天空罕见的蓝,太阳明晃晃的,照在西墙跟下那棵小柳树上。 当初劳拉负责在装修庭院时,可是牢记潘龙语的话,可不敢擅自破土,所以这棵小柳树才能保留,垂下的枝条洋洋洒洒的,好像女孩子的青丝。 石桌上,摆放着一盆观赏石榴。 这是劳拉从花卉市场买来的,听说花了好几万,说是啥特殊品种。 不过也算物有所值了,石榴好像虬龙那样的枝干,长满了翡翠色的叶子,十几朵火红色的花儿点缀其间,无处不透着勃勃生机。 一棵盆景石榴摆在桌子上,跟西墙根下那棵小杨柳遥相呼应,一下子就让整个院子,变得无比明媚起来。 “到底是怎么了,会有什么事发生?” 夏小韵喃喃的说着,走到石凳前懒洋洋的坐了下来,拿手托着下巴,呆望着那棵石榴树,努力搜寻‘不妥’的原因。 确实天下太平啊,公司业务蒸蒸日上,员工们干劲十足,夏总本人的形象气质,也随着钱包的越加鼓胀,而更上一层楼,实在是没啥不顺心的事儿呢。 当然了,要说不顺心的也有,比方父母的下落、生死。 但只要一想到陈婉约已经变成某人的女人,夏小韵潜意识内就把她给自动忽略了。 感情问题? 夏小韵双眸微微眯起时,猛地想起了一个人。 方圆。 这些天内,她好像也刻意‘屏蔽’了方圆:谁让那个混蛋,非得去明珠找林舞儿的? 还有就是,他不是只请了两天假吗,现在可是过去一个多星期了呢。 乐不思蜀? 哼哼,应该是这样了。 他最好以后都别再回来,我也不稀罕看到他--夏小韵无声的冷笑时,就听到背后传来一声轻咳声。 劳拉出来了,先咳嗽一声,避免会惊吓到发呆的夏总。 轻吸了一口气,夏小韵故作随意的回头看去,刚要问什么,却看到劳拉抬起了右手:“夏总,有人给你打过电话。” 有人打过电话,在夏小韵发呆时,现在却不响了,她也不想管,只是随口问道:“谁来的电话。” 她的话音未落,手机再次爆响了起来。 劳拉低头看了眼来电显示,把手机递了过来。 林舞儿? 看着屏幕上那个不断闪烁的名字,夏小韵冷笑了声,直接扣掉:你跟你的圆哥哥在明珠眉来眼去的多惬意,干嘛要给我打电话,这是在示威啊,还是眼红我呢! 夏小韵知道林舞儿的电话,就像后者也是通过别的途径获悉她的联系方式那样,绝不会跟对方说,自己电话簿里有你的号码。 “吃饱了撑的。” 夏小韵撇撇嘴,把手机放在石桌上,又开始托着下巴看那棵石榴树。 越看,越觉得劳拉眼光真不错,好像除了这棵石榴树外,无论换成多么名贵的花卉,也起不到它对这个院子‘画龙点睛’的作用。 叮铃铃--手机,再次震响了起来。 “夏总,还是接一下吧。她着急找你,或许、或许跟方圆有关呢?” 看夏小韵没有接电话的意思后,旁边的劳拉轻声劝道。 “跟方圆有关?哼哼,他死了还是残了,有什么事不会直接给我打电话,还用得着她来转达?” 夏小韵冷笑着咒骂了句,但还是伸出纤纤食指,点击了接听。 守着劳拉,夏小韵才不会掩饰她的内心世界。 “是夏小韵,是夏总吗?” 电话刚一接通,手机里就传来林舞儿紧张的声音。 “是我,你是哪位?” 明明屏幕上显示着林舞儿的名字,而且听声音也能听出是她,可夏总还是装傻卖呆的问了句,这叫从气势上压倒对手。 “我是林舞儿!” 林舞儿自报家门后,直接切入正题:“夏总,我想问问,方圆回到唐王了吗?” “呵呵,方圆回不回唐王的,关我什么事?” 夏小韵嗤笑一声,接着说:“更何况,他这些天不是一直呆在明珠吗?你怎么反倒是跟我打听他在哪儿。林舞儿,我可没兴趣管他那些破事--你还有事吗?没有的话我要挂了,我很忙。” “别、别挂!” 林舞儿呆了一下,才急急的说道:“方圆去了东北!我听帝皇集团的楼总说过,他好像还应该会去境外!” “哟,你也知道楼总啊?楼总,又是怎么知道那小子从东北出境的?” 夏小韵一下子来兴趣了,正要再追问什么,林舞儿就说道:“那边地震了,火山爆发,电视上正在直播现场!” “地震?火山爆发--什么呀这是?” 夏小韵黛眉皱起,实在搞不懂林舞儿究竟想说什么。 直到林舞儿说出一句话后,她的右眼,才猛地大跳了下,接着抄起手机,转身就像客厅冲去。 方圆这次从东北出国的目的地,就是火山爆发的范围内! 这是林舞儿那句让夏总突然失态,转身跑向客厅时连小拖鞋甩掉都没查觉的话。 “哪、哪个频道!?” 夏小韵对手机问出这句话时,能听出自己的声音,明显在颤抖。 她一直以为,自从方圆跟陈婉约有了那恶心的关系后,她就不会再在乎那个混蛋。 哪怕是前些天,她恶狠狠的对潘龙语说什么,要让花在这儿盛开。 可随后这些天,每当她再想起那个家伙时,却觉得他是那么的让人反胃--这辈子,都休想再获得她的感情,要不然刚才,也不会说管他死了活了的话了。 但当林舞儿打电话告诉她,说方圆很可能就在火山爆发后的祸害范围处后,她所有的冷漠,恶心,都像被大风吹走那样,不留一丁点。 只觉的,心在砰砰的跳,嗓子极度发干,脑子里也嗡嗡的响。 不等林舞儿说什么,劳拉已经打开了电视。 马上,就有个带着哭腔的男主持人声音,从电视内传了出来:“火山已经彻底的爆发,很快就将会有红色岩浆冲天而起!可我们的数万同胞、子弟兵,还在川南县城内--他们,他们会有时间撤离吗,会吗!?” 画面是不住的晃,看来摄像机是被人扛在肩膀上的,摄影师正在拔脚狂奔,跟周围无数的市民一起。 不远处的道路上,军车好像一条长龙那样,蜿蜒开来。 一辆军车出了故障,数十名子弟兵就在后面,嘶吼着号子,死力的猛推。 车厢内,有好多孩子在哭--好像很远很远的地方,有浓浓的黑烟腾起,大片大片的火山灰,好像下雪那样纷纷扬扬的落下,好像世界末日来到。 “方圆,方圆,他在这儿?” 夏小韵望着电视,呆愣足有三分钟后,才重重蹲坐在了沙发上。 接着就想到了什么,也不顾林舞儿在那边着急的问什么,直接掐掉,用最快的速度,翻找着水暗影的手机号。 在最不知所措时,夏小韵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水暗影。 她的直觉告诉她:水暗影,肯定会知道方圆的消息。 嘟、嘟嘟--的声音,才响了四五声,夏小韵就觉得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抬手重重砸在了案几上,低声吼道:“你倒是快点接电话啊!” 嘟嘟声好像被夏小韵给一拳打碎了,有男人的声音,从手机内传来:“哪位?” 一点礼貌也没有。 怪不得他成不了水水姐那样的女人,只能当个臭男人呢。 “我是水暗影的妹妹,她呢?” 夏小韵直接说道。 “哦,她已经昏、休息了,我暂时替她保管手机。” 很不耐烦的男人,语气马上软和了下来,问道:“你有什么事吗?也可以跟我说。等她醒来后,我一定会转达给她的。” “她是不是在川南县?” 夏小韵顾不得解释什么,劈头问道。 “是,就在--” 男人刚说出这三个字,就被夏小韵打断:“方圆呢?” “方圆?” 那边的男人明显愣了下,才说道:“对不起。关于方圆的消息,我不能随便告诉你。” “他、他--” 听男人这样说后,夏小韵的心,攸地下沉,狠狠咬了下嘴唇,才嘎声说:“你可知道,方圆是、是我的男人?” “方圆是你的男人?” 男人重复了一遍时,夏小韵忽然猛地提高声音:“说,他到底在哪儿!?” 被吓了一跳的男人,猝不及防下脱口说道:“他牺牲了!” “他--牺牲了?” 夏小韵蓦然呆住,手机滑落,重重砸在了她脚面上。 一点也不疼。 第515章:火山停止爆发了 就像电视剧中常见的那样,女主在打电话听到男主挂了的消息后,手机就会从手中滑落,女主却始终保持着打电话的姿势,很久都不动一下。 夏小韵现在就那样子,脸色木然,眼神呆滞,仿佛地球都停止了运转。 劳拉却飞快的拣起她手机,走到一边低声询问了起来。 接下来劳拉问了些什么,又问了多久,夏小韵都不知道。 甚至,直等她眼眸终于动了一下时,才发现她已经又坐回到了石桌前,看着那棵石榴树。 石榴树的叶子,依旧那样鲜翠欲滴,花儿像火那样红艳艳,一切都没改变,却又仿佛失去了夏小韵打电话之前的勃勃生机,就像一盆塑料花。 在听到那个男人说方圆挂了后,夏小韵的潜意识内,没有哪怕是一点点的怀疑,怀疑对方是在撒谎骗她。 因为在此之前,她就莫名其妙的心神不定,烦躁的要命。 那摆明了就是一种不好的预感。 预感应验了,被她刻意屏蔽、却跟她在冥冥之中有着息息相关的方圆死了。 劳拉走了过来,把手机放在了石桌上,低声说道:“夏总,事情都打探清楚了。” “他是在骗我!” 呆望着石榴花的夏小韵,忽然猛地抬头看着劳拉,满脸都是迫切、甚至哀求的样子,急促的问道:“对不对!?” 劳拉嘴角紧紧抿了下,没有说话,只是低下了头。 夏小韵脸上重新慢慢恢复了木然神色,又看向了那棵石榴花。 “夏总,你要节哀顺变--” 看她眼神呆滞的望着石榴花,动也不动,胸口却在剧烈起伏后,劳拉刚低声劝了一句,夏小韵就腾地站起来,哑声说:“我要去东北,现在就去!” “好,我马上安排。” 劳拉也没丝毫犹豫,立即用力点了点头。 刚才还明晃晃的太阳,忽然间就变得黯淡了起来,有大片大片的乌云,从西北方向飞快飘了过来,更伴随着隐隐的闷雷声。 黯淡的阳光洒在那棵石榴树上,让那红花也变得模糊起来,慢慢从夏小韵视线中消失,看不到一点点红的颜色,却能清晰听到她自己的哭泣声。 人在彻底绝望时,哭泣只是一种本能的反应。 尽管哭泣只会延缓奔跑的速度,让军人们竭力维系的撤退队伍再次变乱,可人们还是无法忍住哭泣,包括正在‘现场直播’的宗小燕。 她双脚上的高跟鞋,早就不知道被甩到哪儿去了,混乱南逃的队伍,就像汹涌且又混浊的江水那样,让她无法停下来,检查一下崴了的右脚脚腕,只能被动的被挤着向南跑。 “小燕,小燕,抓住我,抓住我!” 扛着摄影机的武广海,声音早就吼的发哑,那件他为了追求宗小燕、才特意买的名牌衬衣,现在也被混乱中的人们本能的乱抓时,撕了个稀巴烂,好像披了个麻袋片子那样。 但就算这样,他依旧死死把摄影机抱在怀里,像一头受伤的野兽那样,拼命接近他追求了两年、都没给他一个‘安慰奖’的宗小燕。 “武广海,快过来,快--啊!” 就像一片被浊流冲浮的树叶那样,宗小燕竭力向靠近她的武广海伸出了右手,但就在两只手即将抓住时,她却不小心迈进田地的一个小坑内,早就崴了的右脚脚腕,攸地刺痛,疼的她大叫一声蹲在了地上。 脚疼蹲下,很正常。 可在当前环境下,却相当不正常--上万名混乱的市民,正像湍急的江水那样向南喷涌,任何人蹲下、或者摔倒,都将是致命性的灾难。 眼看至少有七八只脚,就要踩在宗小燕身上,把她无情的踩到地里,变成一张--武广海猛地推开挡在前面的人,扑过去跪在地上,张开双手把宗小燕护在怀里,嘶声大吼道:“保护妇女儿童,保护妇女儿童!” 咔嚓! 不知道啥时候已经阴云密布的天空中,忽然有霹雳炸响,就在武广海喊出第一句时,让现场数万人,都齐刷刷的打了个激灵,奔跑、推搡、哭叫的所有动作、声音,都本能的凝滞了一下。 所以让武广海第二次喊出的那句话,听上去是那么的清晰。 “保护妇女儿童!” 不知道是谁,就在众人即将恢复该有的慌乱时,及时用尽全身的力气,扯开嗓子喊了一句。 马上,就有若干还保留一丝理智的人,齐声大吼着应和:“保护妇女儿童!大家不要乱,不要乱!” 惶恐就像是瘟疫,人越多,越无法冷静,惶恐传播的就越快。 同样,镇定也有着相同的效果--当数万混乱的居民,听到正确的号召声后,都会本能的照做,从而迅速冷静下来:是啊,越乱,撤退的速度就越慢。 “排队,排队!大家不要慌,都看着我,看着我手中的红旗!” 有铿锵有力的嘶吼声响起,大家本能的看向那边时,就看到一面红旗随风飘起,却是被一个军官用双手扯着的,由数名战士合力抬了起来,高出了所有人。 “不要看别处,就看着红旗,跟着红旗走,走!” 军方努力挺直已经疲倦到极点的身躯,双手把红旗举的尽可能高,逆风挥舞着,红旗发出猎猎作响。 奇迹。 这绝对是奇迹。 因为一个炸雷而起,让数万混乱、惊恐的人们本能一愣时,武广海的吼声响起,接着数人齐声应和,最后军官抢在最恰当的时机,挥舞着红旗站到了高处,让所有市民都看着那面红旗,有了主心骨。 没有谁在推搡,哭泣,喊叫,所有人都仰首凝望着那面红旗,伸手挽住旁边的人--大家手挽着手,就像冲过险滩后才能顺流而下的帆船,无比的平静,有序。 抄手把心爱的姑娘抱在了怀着,武广海低声说:“抱住我的脖子。” 姑娘左手抱住他的脖子,右手从地上拿起了摄影机,眸光却始终盯着这张脸,透着语言无法描述的深情。 这张脸脏兮兮的,有些胖,蒜头鼻子小眼睛,好像成龙大哥似的,以往宗小燕看到一次,就会在暗中瞥一下嘴。 可现在,姑娘却觉得这张脸,才是尘世间最好看,也最耐看的一张脸。 脑海中,更浮上忘记从哪儿看来的一句话:当一个男人在你最危险时,能不顾一切的来保护你,你就嫁给他吧。 “看,看什么--很多人脸上都很脏的。” 被宗小燕看的有些发慌,武广海结结巴巴的说着,连忙抬起头看向那面不断挥舞的红旗。 “傻样,我当然是在看你了啦。” 宗小燕抬手,放在小伙子脸上正要为他擦一下时,眼眸却猛地一凝,小嘴也随即长大,好像看到有个鬼,正从武广海背后扑过来那样。 “怎么了?” 发觉姑娘神色异常后,武广海下意识的回头看去,连声问:“怎么了?” “你、你看那边的黑烟!” 宗小燕的声音在发抖。 “黑烟?黑烟怎么了?黑烟很黑,很黑啊。” 武广海傻傻的回答。 “黑烟很黑……可没有火光了。” 宗小燕好像不敢说话了,声音颤抖的更厉害。 “没有火光?” 武广海傻楞楞的看着鹦鹉川水库那边,傻楞片刻,蓦地尖声叫道:“看--火山那边!” 小伙子再次起到了带头作用。 他身边的人,都随着他抬起的手,看向了火山那边。 “没、没有火光,没有火光了!” 武广海喊道最后时,声音嘶哑的已经听不清了。 可所有人,却偏偏又听得无比清晰。 没有火光了? 刚才还在黑烟中发红的火光,真得不见了啊! “没有火光了,没有火光了!” “没有火光了!” 没有火光了的声音,就像狂风吹过海面那样,以最快的速度,在人群中传播,回荡着。 已经有火光闪现,即将喷发出岩浆的黑烟中,却忽然没有了火光--就算是傻瓜,这时候也能明白这代表着什么。 没有火光闪现的黑烟,仅仅只是污染环境的黑烟而已,根本无法对人类造成直接威胁。 即将喷发、会在短短十数秒内,就能杀死方圆数公里之内所有生命的火山,怎么就忽然停止了? 没有谁去追问,思考这个问题。 数万在鬼门关前挣扎的人们,齐刷刷的翘首望着那边,就在又一个惊雷炸响,黄豆大小的雨点,哗哗的从天而降时,欢呼声呼啸而起。 人们再次疯狂,双手高举着,仰首朝天,用自己能表达出来的夸张方式,欢呼雀跃,丝毫不在意滂沱大雨。 “火山停止爆发了,停止爆发了,我们不用死了,不用死了!” 武广海抱着姑娘,奋力跳了起来,却又接着摔倒在了地上。 “死样,你要摔死我呀!” 姑娘抬起头,满脸的水渍,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但她的笑脸,却肯定比尘世间最美丽的花儿,还要明媚一万倍。 武广海呆愣了下,随即鬼使神差般的低下了头。 捉住那张软软的嘴唇时,他的潜意识内还以为,会有一记耳光响起呢。 没有。 有的只是姑娘那热情的回应。 就在他感到窒息时,姑娘推开了他,娇嗔着抱怨道:“还有完没完了呢?还、还不赶紧拣起机子,继续工作?” “没完,就是没完!” 武广海低低的吼着,再次猛地低下了头。 始终抬头看着鹦鹉川水库那边的龙头,在第三声炸雷响起时,他努力挺直的腰板,终于佝偻了下来,脚下一软--旁边的黑西装,及时搀扶住了他,哽咽着说道:“我们、我们没事了!” “是啊,我们没事了。” 龙头喃喃的说着,抬手推开了黑西装,靠在了车门上,从来都没任何表情的老脸上,也浮上了病态的红。 不用照镜子,秦小冰也知道自己的小脸,肯定红的就像小苹果那样。 这是极度狂喜时才会有的现象,让她猛地抱住了一个姐妹,闭着眼疯跳了起来,尖声大喊:“哦,哦!” 第516章:北斗七星很亮 这是边境机场。 上午时秦小冰所在的某航班,从唐王飞往南韩首都的航程中,忽然接到地面要求立即就近降落的命令后,就降落在了边境城市的机场内。 谁都知道,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飞机是绝不会中途无故降落的。 这次遇到了什么特殊紧急情况? 肯定不会是因为天气原因,就算气象台曾经发布大雨警报,可依着飞机的速度,绝对能抢在云层密布之前,抵达南韩首都的。 为此,还有好多来自国内、南韩的企业家们,叫嚷着要找航空公司讨要个说法,说啥耽误他们赶飞机的时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谁来埋单等等。 不过,当他们从机场内,就能看到上百公里之外的黑烟、再从电视上得知那边有火山即将爆发,数万驻军部队正在全力赶向那边、足足二十万市民正在紧急大撤退后,都闭上了刻薄的嘴巴。 从电视的直播现场内,秦小冰看到了市民大撤退、军人却在疯狂挺进的‘大场面’,尤其是那越来越黑的黑烟中,开始有红光闪现、还有大批市民没有撤离火山喷发后的覆盖区域后,她的小脸煞白。 整个边境机场内,工作人员加上滞留旅客,足有上千人。 可大家不管是华夏人,还是外国人,都默不作声的站在机场内,翘首观看大屏幕。 更有几名宗教信仰极强的信徒,虔诚的跪伏在地上,双手手心朝天,额头触地,祈祷真主能够救救那数万生灵。 机场内,只有一架架大客机,却没有一辆汽车,跟一个安保人员--所有的汽车、安保人员,都已经用最快的速度,赶往了川南县。 可没有任何安保人员的机场内,秩序却是从没有过的好。 在天灾面前,人类总会本能的抛却种族等原因,团结在一起。 嘹亮的冲锋号、数万军人的大挺进,更多市民的仓皇南撤、随风飘扬的红旗、倾斜向南的黑烟--变色的山河! 这些元素,汇集成了一种让秦小冰咬破嘴唇都不知道的紧张、恐惧却又热血沸腾的复杂感觉。 就仿佛,她此时正身临其境,跟数万同胞一起,齐心协力反抗着强大的死神。 “啊!” “呼!” 机场内,不时响起这样的声音。 这代表着人们的所有神经,都被现场所左右。 “火光没了,火光没了!” 就在秦小冰看着那个被数名战士高高举起的军官,扯着一面红旗不断挥舞,黄豆大的雨水从天而降时,画面忽然一变,一个看起来异常狼狈、却又兴奋异常的女孩儿,占据了整个大屏幕,声音中带着哭腔的喊道:“火山,停止了爆发!” 火山停止了爆发? 火山,怎么会停止了爆发? 机场内的上千人,都下意识的回想这个问题时,镜头再次对准了鹦鹉川水库那边,女孩儿的声音传来:“各位观众,我是某某电视台的现场记者宗小燕,现在我正在川南县为大家现场直播!就在几分钟前,火山喷出的浓烟中,还有火光闪现……” 即将从火山口内喷溅而出的岩浆,竟然消失了。 这是怎么回事? 谁能告诉我? 机场内所有人,都面面相觑了片刻后,接着有欢呼声突兀的响起。 就像秦小冰一下子抱住了一个同事,疯狂跳跃着,闭眼高声尖叫时,却忍不住的泪流满面。 她不认识川南县的那些人,包括那数万子弟兵,一个也不认识。 可她还是为那些同胞能逃过生死劫,而无法控制心中的狂喜,更无法压制泪水,就知道当前必须得喊,得叫,得用力的跳! 才能舒缓心中无比的狂喜之情。 这边,成了欢乐的海洋,跟远在百公里之外的川南县一样。 没有了威胁生命因素(哪怕只是暂时的),人们再也不用像不久前那样惶恐,甚至都不用军人们维持秩序,就自发的排成一列列的纵队,挥舞着拳头,纵声大笑着南行。 不知道是谁,忽然唱起了国歌:“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铸成我们新的长城--” 或许,这个时候高唱国歌,多少有些不应景。 可人们觉得,此时除了国歌外,还能有什么歌曲,能抒发他们对祖国、对子弟兵的热爱? 难道,去唱《两只老虎》,或者去唱《丽春院里十八摸》? 歌声,就像看不到的长龙那样,在天地间,在倾盆大雨中,蜿蜒呼啸,气吞山河! 两个小时后,负责保护龙头安全的那些黑西装,满身泥水、狼狈万分的逐一归队,没有谁跟老大说他刚才做了什么,又付出了多少。 因为他们很清楚,无论他们刚才做了什么,又付出了多少,都是应该的。 张翼那个二十出头的小秘书,也光着脚丫,一瘸一拐的走了回来。 怯生生的看了龙头一眼,她正要躲在张翼身后时,那个好像全天下人都欠他五百大洋的老头子,竟然冲她点头笑了笑。 吓得人家姑娘,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上。 张翼从车里拿过一把伞,走到龙头面前递给了他。 黑西装马上就接了过去。 大雨砸在女人的脸上,身上,冻得她嘴唇都发青,身子都在瑟瑟发抖,但她的眼神却很亮,说话也很清晰:“我、我得组织人去县城内看看了。您放心,我肯定会全力配合搜救部队,争取不落下一个公民。” 虽然除了不断来回飞驰的军车、奔跑的军人外,再也没有一个市民从龙头面前走过了,可谁都很清楚,川南县内肯定还有些走不动的人,在等着被带走。 火山忽然没理由的停止了爆发,这是好事。 但绝不能就此以为平安大吉了,必须得趁此机会搜救出所有人后,再撤离到绝对安全的地带。 远离川南县上百公里的地方,奉命调来的更多部队、专业人员,正在用最快的速度,布置临时安歇营地。 希望能在天黑前,争取让所有市民不用露宿吧。 “好。” 龙头看着女人,轻点了下头,才淡淡的说:“张翼,你还算是个合格的好官。希望,你能继续保持下去。不要让我后悔,在刚看到你时没有把你就地枪毙。” 可能是太冷了,张翼丰满的身子猛地打了个哆嗦,低声说:“我记住您的教诲了。” 说完,她就转身快步走向了自己的车子。 目送张翼的车子飞速驶上公路后,龙头才扭头向后看去。 陈断玉就站在最后面,跟那些黑西装站在一起,分不出男女,最多也就是眼神更加亮一些罢了。 龙头只看了她一眼,却没说什么,就拉开车门上了车。 砰,砰砰的开关车门声音中,陈断玉坐在了驾驶座上。 “秦摘花那边是什么情况?” 龙头拿起一块毛巾,擦了擦脸上的雨水。 “他跟铁辽、李嘉兴他们一起,已经顺利返回,目前正在市医院内接受检查。” 陈断玉低声说着,启动了车子:“韩承光(被陈断玉委托照顾水暗影的军医)打电话给我说,水暗影在我走后不久,就昏迷过去了--不过没什么大碍,可能是心伤过度所引起的。” 水暗影为什么会心伤过度? 当然是她心爱的男人,被数亿亿吨的火山岩浆,给烧为灰烬了。 确定那个消息后,水水姐的生命,也算是嘎然而止了。 龙头当然知道这些,却没有半点在意的样子,只是抬头看向了车窗外的西北天空。 雨还在下,而且是越下越大,把那些漂浮在川南县上空的火山灰,给狠狠砸在了地上:丫的就当肥田的好材料吧! 空气重新变得清新起来,自然仍旧残留着硫磺的气息。 黑烟不停,硫磺气息不止。 接下来的时间内,陈断玉没有再说话,只是专心开车。 道路上此时已经出现私家车,紧贴在右边,每当有原来烈烈军车呼啸而过时,就会有年轻人冒雨钻出车窗,冲他们那些兄弟们用力挥手。 雨终于停下来时,天已经完全黑了。 一场大雨过后,天空就像被手洗了一遍,透着让人心悸的墨蓝色,无数的星星眨着眼睛,俯瞰着大地。 龙头的脖子就像落枕了那样,始终盯着西北方向。 那边,有七颗星,看上去格外的亮,就像一把勺子。 那就是北斗七星了。 当陈断玉把车子停在市医院住院部的大楼前时,龙头才闭着眼睛,晃了晃有些发酸的脖子,忽然淡淡的问道:“你说方圆会在哪儿?” “什么?” 正要推门下车的陈断玉,愣怔了下后迅速回头看着龙头。 龙头却垂下眼帘,推开了车门。 方圆不是已经死了吗? 他怎么还问这句话? 陈断玉有些茫然的,跟着下车,跟那些黑西装一起,簇拥着龙头走到了住院部大厅门前。 “敬礼!” 守在门前的几个武警战士,齐刷刷的抬手向龙头敬礼。 他们都知道这个老头,才是本次川南县大撤退的唯一负责人,几个电话打出去后,就能调动数万驻军部队,让地方那些当官的,个个跑的贼快。 龙头抬起右手放在眉间,脚步不停。 “你们都在下面等。断玉,你跟我来。” 来到电梯门前时,龙头转身说了一句。 那些黑西装,马上就后退。 陈断玉跟着走进电梯时,还在琢磨龙头那句话,就听他问道:“王彦梧,就是那个最先发现鹦鹉川水库下地壳活动异常的专家,现在哪儿?” 陈断玉马上说了个部门名字。 “嗯,稍后,你跟我去一趟吧。” 龙头嗯了声,又不说话了。 陈断玉很清楚,龙头这次来医院,就是看看铁辽他们,听他们当面汇报一下那边的情况过程,就得去找王彦梧他们,听他们解释火山为啥就噎住了的问题了。 铁辽跟秦摘花在一个病房内,水暗影就在他们隔壁。 龙头经过她的病房门口时,陈断玉发现他脚步停顿了下。 但也仅仅是停顿了下。 第517章:突然出现的地下河 铁辽俩人逃出地下古城时,看上去还是生龙活虎的。 但当他们爬上直升机后,就像两摊烂泥那样躺在甲板上,脑袋一歪昏睡了过去。 没办法,任谁在地下古城那种环境内,历经数天紧张、恐惧乃至绝望的折磨后,还能喘气就已经很不错了。 当身边守着自己的兄弟们时,他们紧绷着的神经终于猛地松懈,完全靠坚强意志力来硬撑的身体,瞬间脱力,昏睡过去还算好听,其实就是昏死过去了。 幸好,李嘉兴他们都随身携带着急救品,赶紧给他们挂上吊瓶,在飞机上为他们简单处理了下伤口。 他们睡得很死,哪怕是来到医院后,躺在重病监察室(临时征调的)内接受全身检查、伤口重新包扎、断骨矫正复位时,也没醒来。 不过,就在看护他们的黑西装,以为他们会睡个三天三夜时,他们却都睁开了眼睛--他们哪怕是在彻底昏睡过去后,也能从龙头走路的脚步声中,听出是他来了。 老大来了,要是再装死昏睡,会遭报应的。 “身体情况怎么样?” 抬手给黑西装还了个敬礼后,龙头看着铁辽俩人问道。 黑西装马上恭声回答:“大夫说,他们只是脱力过重,外伤基本没什么大碍,只要好生休息个把月,就能康复如初的。” “嗯,很好。” 龙头就站在那儿,也没坐下,对铁辽说:“如果觉得太累,那我明天再来。” “还行。” 铁辽摇了摇头,看了眼站在门后痴痴望着秦摘花的陈断玉,开始讲述他们本次‘折戟沉沙’行动全过程。 他讲得很慢,龙头听得很仔细。 不过却始终面无表情,哪怕听到张鹏被杀(这是秦摘花补充)、方圆抱着核弹扑下坑洞、九幽王返回地下古城时,眉梢眼角,都没有丝毫的反应。 “好好休息,将养身体。张鹏他们,不会就这样白白牺牲的。” 听铁辽俩人讲完后,龙头才点了点头。转身走向门口。 张鹏等数十名华夏特工精锐,绝不会就这样白白牺牲--龙头有至少三十八种手段,会让那些忘恩负义的北朝人、擅自插手此事的东洋人,付出沉痛到骨子里的代价。 发狠揍人,不一定非得拿着个小喇叭满世界的穷咋呼,得学那在捕杀猎物之前、必须保持绝对沉默的独狼:不动则已,一动就得致命! 铁辽俩人,还有陈断玉,当然能从龙头这句话中听出所包含的意思。 但他们同时也都很纳闷:龙头,为什么没有提到方圆? 纳闷归纳闷,却没有谁敢问。 龙头在他们心中,不但是领导,是提拔、发掘他们的人,更是他们的老师,或者说严父--对他们来说,有着不容置疑的威信。 侯在门后的陈断玉,马上就打开了房门,等龙头走出去后,她正要跟出去时,却听他说:“你留下来吧,我让韩承光陪我外出。” 陈断玉楞了下,心中一暖,低声说:“是。” 龙头本来要带她去找王彦梧的,可在看到秦摘花后,却又改变了主意。 谁说严父不懂得儿女感情? 又有谁能看到,龙头站在昏睡过去的水暗影窗前时,老眼中流露出的浓浓心疼? 床上躺着的女孩子,是他的亲生女儿。 她却不知道,只是按照他的意思,把他看做是抚养她长大的义父、恩人。 哪怕是昏睡中,水暗影黛眉都紧紧的缩着,眼窝深陷,脸色苍白。 眼角,还有清晰的泪痕。 龙头知道,水暗影被救回来后,经过几天调养后,身体可以说没有任何问题了。 这几天内,她始终被陈断玉‘逼着’休息,本不该昏睡才对。 她这样子,是因为遭受到了来自灵魂深处的致命打击--那就是方圆的死。 哪怕是在昏睡中,她都无比的痛恨自己,为什么要赌气跑去北朝,这才成为东洋人的鱼饵,连累方圆只好乖乖的把脑袋,伸进人家系好的圈套中。 诚然,九幽王这个不确定、却起着相当作用的因素出现,让东洋人的计划彻底破产,还付出了相当惨重的代价,只有丰田秀敏一个人逃了出去。 可这有怎么样呢? 就算连丰田秀敏也死在地下古城内,也无法再让方圆活转过来了,哪怕是找到他的尸体! 方圆的死,都源于水暗影的发疯--发疯的人还活着,那个人却尸骨无存了,她能不恨自己,能不在昏睡中,也会哭泣么? 站在病床前,龙头呆愣了片刻,才慢慢伸出他老人斑遍布的右手,轻轻擦掉了女儿眼角的泪痕。 “方--圆。” 肯定是昏睡中的水暗影,此时恰好梦到了方圆,长长的眼睫毛才猛地颤了下,豆大的泪珠,再次从眼角滚落。 滚落在龙头的右手上,很快就消失了。 “怎么就能消失了呢?” 这已经是观察室内的老王,第八十七遍问自己这个问题了:眼看就要喷出的火山岩浆,却忽然消失了,显示器上模拟的岩浆,用让他无法相信的速度,回归了平静。 而且‘海平面’,还有了明显的下降。 却偏偏,所有的仪器,都无法探测出这是怎么一回事! 王彦梧就在老王身边接电话,一手端着杯子,里面是牛奶,市直辖领导亲自給他端过来的:这家伙,可是本次泼天大事件中的大功臣,听说高层对他已经密切关注了,以后前途不可限量啊! “好,再把感应探尺下放三十米--对,对,就是三十米。” 王彦梧连连点头后,端起杯子一口喝干。 很有眼里价的领导,马上就拿起空杯子,又去給他倒牛奶了。 “那火山岩浆,怎么就消失了呢?” 老王第八十八次问自己这个问题时,就听到旁边猛地传来一声砰! 吓了他老大一跳了,赶紧回头看去,就看到王彦梧已经站了起来,左手拿着手机,右手按着桌子,满脸都是无法压抑的喜色:“哈,果然正像我所想的那样!” “你是怎么想的?说来听听。” 老王刚要问出这句话时,门开了,一个老头从外面走了进来,替他问出了这个问题。 哟,是龙头老大来了,可不敢再端着架子装领导了--王彦梧可是很清楚(他自以为很清楚)龙头是多么大的大人物了,赶紧把手机放在桌子上,拉开椅子站在了一边。 “坐下,都坐下吧。” 龙头走到显示器前,看了眼上面缓缓起伏的波线(模拟的火山岩浆),又看向了王彦梧。 王彦梧马上回答:“是。在火山忽然停止爆发、岩浆水平面下降后,我就猜测地下岩浆,可能是从别的突破口,释放了无法计算的恐怖热压,从而导致了岩浆失去了足够喷出地面的压力,只能回落。” 打个比方,就像一个快被吹爆了的气球,正要从球体某个最薄弱的地方爆炸时,却有人拿针在别的地方刺了一下。 气球当然也会爆炸,但在爆炸前,它受高压所积攒的爆炸力,却都从被针尖被刺破的地方,在瞬间释放出去了。 经过王彦梧的解释后,龙头明白了,随手拿起一个易拉罐,砰地打开盖子,稍稍倾斜时说道:“这就是岩浆,它本该只能从这个口里喷出来。但就在即将喷出来时--” 龙头说着,左手食指看似很轻松的,在易拉罐底部捅了一下--却多了个窟窿,饮料从窟窿里哗哗淌了出来。 “是,是,就是这样!” 王彦梧赶紧点头,看着易拉罐,眼皮子只哆嗦:这要是在我脑袋上戳这么一下,会不会有脑浆流出来?没想到,这个老家伙这么厉害,一指禅吗? 龙头随手把破了的易拉罐,扔进垃圾筐内,又问道:“那,根据你的推断,这些正在缓慢下降的岩浆,去了哪个地方?还有就是,鹦鹉川水库那边,会不会再出现火山爆发的可能?” “绝对不会了!” 先用无比的语气,回答了龙头的后一个问题后,王彦梧才解释道:“根据我们的探尺探明,原火山要爆发的地方,出现大量的水汽!地下可是有着数十亿吨岩浆的,能在瞬间,蒸发数万立方的水,从而制造出更高的热压。” “但现在却有大量水分出现,而且还导致本该发生更大爆炸(冷热相击下,就会产生大爆炸)力量催动下向外喷的岩浆,却在逐步下降。这只能证明!” 王彦梧加重了一下语气后,才缓缓的说:“最后那次来临的地震,把地下数百米处的某处地壳,给震开个一道可供岩浆倒灌的空间。或者干脆说,是一条堪比长江、黄河的地下河。” 龙头马上问道:“地下岩浆,受地心引力的作用,只能淌下那条被地震震开的地下河内了?” 王彦梧用力点头,回答说:“除了这个理由,我想不出别的。我之所以保证鹦鹉川水库那边,不会再有火山爆发,那是因为岩浆遇水后,形成了固体,就像我们所看到的死火山。” “好,这一点,你要经过仔细研究后,以书面报告的形式,直接交给我。” 龙头点了点头,接着问道:“那,你能不能推断出,地下岩浆淌下的那条地下河,会在地面下方的什么位置,深度多少?” “能,我们川南县的工作人员,已经精确测位了。” 王彦梧说着,走到老王面前,拿起鼠标叭叭的点了几下。 显示器上,出现了一副电子地图。 他放大,放大再放大后,才指着一个地方说:“就是这儿!” 龙头眯起眼睛看去:望南山。 指着望南山,王彦梧又说:“可能出现的地下河地面深度,约四百米左右,也是震源中心北侧。” “望南山地下四百米左右,震源北侧?” 龙头慢慢抬起头,喃喃说着看向了窗外的夜空。 他想到了铁辽俩人的汇报:方圆抱着核弹扑下的那个深坑,不正是在震源中心,又在地下四百多米的深处吗? 第518章:你怎么就死了呢? 就像海底有比喜马拉雅山还要高的山那样,地下或许也会有比黄河还要宽的河流。 本来,这条宽大的地下河,跟长白山山脉(望南山,也树叶长白山山脉)下的数十亿吨岩浆,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双方相隔老远呢。 可随着地下岩浆的逐渐活跃,对周遭地壳的冲刷,就导致岩浆跟地下河之间的‘隔墙’,越来越薄。 终于等到某一刻,那层隔开烈火跟冷水的隔墙,被地震给震塌了,岩浆马上就倒灌了进去-- 冷热相击中,铁定会发生大爆炸,地下河数亿年冲刷出的河道,却足够承受这些爆炸,最多也就是让河流,在爆炸后产生的大压下,湍急起来,呼啸着扑向远方。 岩浆再多,可终究填不满河道,更被忽然湍流的河水给夹裹着向前,水温变高,水面急速向上,更加迅速冷却着岩浆。 相信事后再去望南山下的地下古城,肯定能看到已经冷却成为石头的岩浆,说不定已经灌满了整个古城。 扶余古城,从此就再也看不到了。 同时,也算是摧毁了北边那些人奢望腾飞的最大平台吧。 嗯,很不错,这可能是最好的结局了。 龙头心里微微冷笑,冲在场的点了点头后,转身走出了屋子。 他还有很多事要做,今夜注定无眠。 整整一个晚上,秦小冰都没有合上眼过,跟几个小手下呆在‘难民营’的临时医疗中心,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每一个空姐在培训期间,都得学会最简单的医学知识、及实践。 足足二十万人,在仓皇中大撤退时,无论军人们为他们提供多么贴心的保护,都会有好多人被踩伤、挤伤磕伤的。 这么多伤员,得需要尽可能多的医护人员、志愿者来照顾。 附近驻军、地方医院的医护人员,基本都调来了‘难民营’内,就这还得需要大量的志愿者。 在没有确凿火山不会爆发后,航班铁铁的要继续滞留在机场,相关领导就去了机场,动员谁去当志愿者了。 平时看到方先生裤子破了,都会不忍心的小冰妹妹,自然会在第一时间,就踊跃成了志愿者,带着她的空乘小组姐妹,从昨晚一直忙到现在。 一整夜,都有医护人员,志愿者不断加入,那叫一个络绎不绝。 更有许多募捐者,连夜组团送来了食品、饮用水等必需品。 天刚蒙蒙亮时,公路上就出现了大批物资车辆,有很多,就是各大公司自己组织的,人们挥舞着旗子,高唱着国歌--不像救援,倒像是来参加一次盛宴那样。 其实,人们也有资格这样高兴:本次大撤退中,伤亡率(不包括这些被踩伤、碰伤的,单说重伤以上的)竟然被控制在了一个让人震惊的地步。 有亲眼见证本次大撤退的外国记者,更是在第一时间,以端正的态度,刊登了真实现场的照片,上传了视频。 猎猎飞舞的红旗,急速挺进危地的子弟兵、嘹亮的冲锋号、一列列看不到头的军车,尤其是最后被士兵抬起的军官,竭力挥舞红旗,万众一心齐唱国歌的镜头,绝对感动了整个世界。 就连最仇视华夏的那些人,也不得不高度赞扬华夏人,在无法抗拒的天灾面前,爆发出了让他们目瞪口呆的精神面貌。 这是一场让全世界都关注、劫后余生的盛宴,像楼宇湘这种在华夏有头有脸的人--谁要是敢说不让她来参加,她铁定会把那个人的脑袋拧下来。 当然了,像在华夏商场有着‘商业教母’之称的楼宇湘,如果不带着个三五十车救援物资,就跑来川南县,那对她来说绝对是个侮辱。 参加这么盛大的宴会,既不能坐豪车,更不能身穿性感魅力的礼服,只能坐在厢式货车那硬邦邦的驾驶座上,穿着保守的运动服,这对楼总爱美更爱面子的楼总来说,也肯定是相当遗憾的。 不过看在能为民效力的份上,楼宇湘也就忍了,最多也就是把棒球帽帽檐往下拉拉挡住半边脸,再盘膝把那具迷人的小身子蜷缩成一团,手持望远镜瞭望着前方的同时,也没耽误听取属下的汇报。 她是用蓝牙耳机来听取下属汇报的。 汇报的主要内容有两个:第一,自然是川南县二十万‘难民’的现状。 第二,则是她那些人,在到处打听一个人的消息。 这个人,当然是方圆了。 楼宇湘她老师老潘,越是不让她招惹方圆,她就越感兴趣。 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在她先后弄死三任老公后,整个人生都索然无趣了--活着,也仅仅是为了活着而已。 老天开眼,好不容易出现个这么有趣的男人,老潘却让楼总放弃--我去,那老家伙脑子没进水吧? 不行,就是被八百个男人挨个上一遍,楼总也得接近、并试着更透彻的了解方圆。 就是因为对方圆产生了从没有过的浓厚兴趣,所以那晚在明珠帮他给林舞儿捧场后,楼宇湘就派人时刻监视方圆的一举一动。 暂且不提方圆有没有发现楼宇湘那些人,可他这次来东北做什么,娇滴滴的楼总,很快就通过她通天的人脉,搞了个一清二楚。 所以呢,才在这边发生火山爆发时,楼总‘及时’通知了林舞儿。 楼宇湘可不是白白给林舞儿这个情报的,她只希望女孩儿在得到这个消息后,会芳心大乱--一个心乱的女孩儿,要想不被楼总吞下去,她可白活了这么大。 当然了,楼宇湘对林舞儿本人没啥兴趣,只是一心一意的,想把东海集团,当做帝皇集团进军明珠的桥头堡。 至于方圆曾经的警告--嘿嘿,那小混蛋生死不明,怎么可能会照顾得了林舞儿?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假如这小子真死在这儿,楼总就算吃掉整个大明珠,跟以前还有什么区别吗? 这个人活着啊,不能总是为了挣钱,谋取更多的利益,得懂得享受人生才对。 如果那家伙不死,也不知道能不能有机会成为姐姐的第四任老公--轻哼着某首小曲的楼宇湘,想到这儿后把自己给吓了一跳:吓,我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想法了,竟然想找个比我小四五岁的小白脸来当老公! 真要是那样,以后干掉他时,会不会心疼啊? 切,依着我楼宇湘的形象气质,背景地位,别说找个二十六岁的男人当老公了,就算找个十七八岁的毛头小伙子,配他也是绰绰有余的啊。 阿弥陀佛,佛曰不可犯此淫戒,无量天尊--时而扬眉得意、时而冷笑不屑的楼宇湘,并没有注意到开车的林林,正用眼角瞅着她:从来都不把喜怒形于色的楼总,现在怎么好像魔障了那样? 就在林林考虑着,是不是搞出点声音来,把楼总从魔障中惊醒时,就听她突地失声轻叫:“什么,方圆死了!?” 方圆死了? 听到楼总惊叫出声后,林林也是一愣,稍稍踩了下刹车,随即恍然大悟:哦,怪不得楼总刚才那样啊,原来她在想方圆。老天爷保佑,方圆死了最好,要不然被楼总给追到手后,铁定会生不如死的。 身为楼总的绝对心腹手下,林林当然知道老板很多绝密私事。 比方楼宇湘那三任老公,都是她主动出击追到手的。 她先后弄死那三个可怜男人,除了他们有‘财色双收’的愚蠢想法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楼宇湘,厌倦了他们。 直白点说就是:她玩腻了那三个男人,所以才借着他们犯下愚蠢错误的借口,毫不犹豫的痛下杀手了。 楼宇湘当然知道,有很多人在背后都称呼她是‘人参果’,可她才不在意,最多只是轻蔑的撇撇嘴:人参果算什么呀?姑奶奶我是武则天。 武则天是女皇,心狠手辣且又能力出众,这才能随便玩天下任何一个男人--楼宇湘把她视为自己的偶像,可谓是志向远大了。 志向远大的女人,会在乎弄死几个曾经爱过的男人吗? 人家武则天,可是连亲儿子都敢宰的人,楼宇湘杀几个变心了的臭男人,又算个毛啊? 不让那些臭男人后悔来世界走一遭,她都不叫楼宇湘的。 所以说呢,当林林听说某个姓方的家伙可能死了后,不但没有丝毫惋惜,反而暗中为他庆幸:小方,你可知道楼总为对付你,已经制订一系列的计划了? “消息属实?” 就在林林胡思乱想时,就听老板沉声问道。 把着方向盘目视前方的林林,再次偷眼看去时,楼宇湘已经听完了了下属的汇报,神色无比的阴沉,跟刚才绝对是判若两人。 楼宇湘才没打算瞒着自己的心腹,黛眉紧皱的过了片刻后,才说:“方圆死了,死的不能再死了--通知明珠那边的人,是时候加紧动作了。” “特么的,你怎么就死了呢!” 不等林林回答,楼宇湘忽然抬手,把仪表盘上的那个玻璃吉祥物,用力扫在了脚下:砰! 砰的一声,秦小冰手中的输液瓶掉在了地上,摔了个粉碎。 “怎么了,小冰姐?” 跟秦小冰走在一起的小空姐,被吓了一大跳。 秦小冰就像没听到小空姐说话那样,猛地转身快步追上了两个穿白大褂的护士,拉住左边那个,急急的说道:“请、请等一下!” 正跟同伴低声说什么的护士,本能的挣了下回头,刚要发怒(她还以为被人骚扰了呢,没想到是个漂亮小妹)接着又微笑着问:“怎么了,有事吗?” “对不起啊,是我没礼貌了。” 秦小冰这才意识到自己动作有些唐突了,先道歉后才结结巴巴的问道:“这位姐姐,我刚才无意中听到你说,是谁、谁葬身在望南山地下古城内了?” 这次火山差点爆发,给华夏造成无法估计的惨重损失,还‘多亏了’北边在望南山下搞核试验的事儿,可谓是路人皆知了。 第519章:他就这样死了? 大撤退时极其悲壮的现场直播,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相当然的,在川南县二十万民众幸运躲过一劫后,人们肯定会议论、打听到底是怎么引起的。 尤其是铁辽等人从三号路线撤退时,华夏这头雄狮对江对面露出了她锋利的獠牙,所以人们基本都知道了,足足有数十名英勇的华夏特种军人,为阻止对方发疯,牺牲在了望南山的地下古城内。 这俩护士中的一个,恰好是边境城市中心医院的特护,早在数天前,就一直护理水暗影,所以才能听到她在睡梦中,也总是喊一个叫方圆的家伙名字。 方圆是谁,这个护士并不知道,更没有见过,但却觉得能够被水水姐这般大美女连做梦都在记挂的家伙,哪怕是死了,也肯定很幸福的。 那个家伙果然死了,在铁辽俩人还没有被送到医院时,水暗影就在昏睡中总是哭泣,让护士妹妹都觉得她异常可怜,为之落泪。 那个方圆,也不知道上辈子敲烂了多少个大木鱼,能让那么漂亮的女少尉,在听到他葬身地下古城的消息后,就像一朵花儿那样在短短半天内就枯萎了。唉--女护士当作一个新闻,在跟一个好姐妹说时,恰好被跟她们擦肩而过的秦小冰听到了。 所以,秦小冰才蓦然一愣,转身急急的追了上来,追问究竟。 她希望,那个葬身地下古城的短命鬼,不是她所认识的方圆。 毕竟华夏这么大,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了。 更何况,她所认识的方圆,只是个还不算被她讨厌的败家子而已,怎么可能会掺和到这种大事中? 她有这种激烈的反应,完全是出于本能而已。 或许说,她真得很关心方圆。 “那个人叫方圆。至于是大方的方,还是道路的路,我不是很清楚。” 女护士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还穿着空姐制服的秦小冰,有些不确定的回答。 秦小冰连忙又问:“姐姐,那、那您能告诉我,那个在昏迷中还在喊方圆名字的漂亮女少尉,叫什么名字吗?” “她呀?” 女护士眼眸一转,做出回忆状:“好像是姓水,叫水、水--” “水暗影!” 秦小冰脱口说道。 小北妹妹不认识水暗影,但听秦大川说过(神通快递保安处老刘告诉大川哥的,方圆有个开着豪车还能跟夏总称姐道妹的漂亮媳妇这种事,如果保安处那些家伙不说出来,晚上肯定睡不着觉)。 秦大川告诉妹妹这件事,就是在提醒她:没想到那小子早就结婚了,你以后跟他交往,可得小心注意些,前往别让他给骗了。 当时秦小冰在大川哥提醒她后,最多只是呆愣了片刻,随即晒笑出声,说她跟方圆之间的关系,充其量只是好朋友罢了,在夏小韵面前自称是他女朋友,也只是一时的意气用事,才没想过要真做他女朋友呢! 秦大川有些不相信,就在暗中观察小妹。 直看到她依旧会翘着小脚丫、磕着瓜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时,为那些无聊的肥皂剧不时的咯咯娇笑、甚至还掉眼泪时,才放下心来。 不但大川哥以为,小妹确实只是把那该死的家伙当做了好朋友,就是类似男闺蜜之类的了,就连秦小冰自己,也是这种想法的。 最多,也就是刚听方圆已经跟一个叫水暗影的女人结婚了的消息后,本能的愣了下时,心里会有种莫名的酸溜溜罢了。 但随后,她就重新变得没心没肺了。 直到今天,无意中听两个护士提到方圆的名字,说他葬身地下古城后,她才猛地产生--让她有了在事后都搞不清的恐慌,激动。 并在女护士想水水姐的名字时,脱口说了出来。 “啊,对,对,就是这名字,她就叫水暗影!” 女护士连连点头,问道:“怎么,你也认识她……你、你怎么了?” 听说那位漂亮女少尉,真叫水暗影后,秦小冰就想被雷击了一下那样,双膝一软就要摔倒在上,女护士赶紧及时伸手,把她搀扶住了。 “果然是他,果然是他。” 秦小冰就像不知道她被人家给及时搀住那样,只是脸色惨白的,轻轻挣开女护士的手,嘴里喃喃的说着,转身茫然前行:“他怎么会去那地方了?他不好好的在公司上班,怎么就跑哪儿去了?” “小冰姐,你怎么了,脸色这样难看?” 等在不远处的同伴,看到‘领导’小脸惨白,梦游神似的走过来后,连忙关心的问道。 秦小冰现在满脑子都是方圆,根本没有听到同伴问什么,只是忽然想到了该给方圆打电话才对。 方圆的手机,关机。 “他怎么就关机了呢,怎么就关机了呢?” 秦小冰魔障般的说着:“不行,我得再确认一下,华夏有好多叫方圆的,肯定也有好多叫水暗影的--或许,那俩人,只是跟我所认识都恰好同名呢?” 尽管这种可能性极其渺茫,可秦小冰还是飞快拨通了秦大川的电话。 “小妹,你现在哪儿啊?昨晚打你电话也打不通!你知道东北那边有火山差点爆发了吗?我算了算时间,恰好是你航班要飞过去时--” 就像一直在等秦小冰的电话那样,嘟嘟声才响了一声,秦大川带着关心的唧唧歪歪声,就从那边传了过来。 “我现在边境城市,志愿参加了安抚川南县城市民的护理工作。哥,我问你个事!” 简单说了下自己在哪儿后,秦小冰立即切入正题:“方圆现在回到了唐王没有?” 方圆早在上周就请假外出的事儿,秦小冰也听大川哥说过了,当时还恨恨的骂他没有毅力,刚走上正道取了点小成绩,就先飘飘然的满世界狼窜去了,真是让她失望。 “没啊,这家伙也不知道死在哪儿了,一个多礼拜也没见到他了。” 秦大川问道:“怎么,小妹,你找他有急事?” “非常急的事!” 秦小冰又说:“等你上班、啊,不,等七点多后,你去后面(方圆的家)问问夏总(现在她也知道夏小韵已经‘买下’了那个院子),请他联系一下方圆,看看能不能……” 秦大川打断了小妹的话:“夏总?呵呵,昨天下午时,夏总就离开唐王了。当时我刚午睡起来,准备去外面遛腿呢,恰好看到她带着小黑妞出来。我随口问了句她要去哪儿,她说她去东北--哦,对了,夏总当时脸色很不好看,好像死了男人那样,看上去老吓人了。” 听大川哥说到这儿后,秦小冰基本确定牺牲的方圆,就是她所认识的方圆了。 方圆还没有回唐王。 夏小韵也来了东北,看来她就是为方圆这件事来的,毕竟他们此前也处过朋友(小夏被小方追过,依旧是大川哥向妹妹爆料的),他出事后赶来这边,也是很正常的事。 那个家伙,就这样死了? 接下来,大川哥又说了些什么,秦小冰没有听到,只是觉得有些冷,拿着手机双手抱紧了膀子,转身回头看着东北望南山方向,满脸白痴般的茫然。 隐隐的,秦小冰仿佛听到了有狗儿的叫声传来。 不管毛驴有多么聪明,它终究是一条狗子,这次能够跟随林舞儿乘坐包机(为最快赶来东北,林舞儿特意包租了一架小型客机,可谓是不惜代价了)离开明珠,跑来大东北,还是相当兴奋的。 话说这大半年来,可是把驴哥给憋坏了,尽管它也是当爸爸的人、哦,不,是当爸爸的狗了,按说得守着老婆孩子在家晒太阳才对,离家出远门这么兴奋,就不怕狗夫人会伤心吗? 毛驴才不介意,做不做一只良心狗,它只是不明白二哥脸色为什么这么难看,如丧考妣的样子(如果毛驴有文化的话,肯定能懂得用这个成语)。 为了让二哥能高兴起来,一路上,驴哥都在想方设法的逗林舞儿开心。 比方,在看到一个面孔英俊、却散发着阴柔气息帅哥后,驴哥就提醒二哥:知否,那是个假小子,哥们能嗅出她身上来大姨妈的味道呢。 林舞儿哪有心思却琢磨别人是不是假小子,有没有来大姨妈,最多只是伸手拍拍它脑门,提醒它安静一些:这儿乱糟糟的,到处都是伤员,你可不能幸灾乐祸。 她很想找个人打听一下,问问人家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方圆的家伙。 可问题是,这儿是东北边境城市,不是明珠,林舞儿除了李杰跟毛驴外,可谓是举目无亲了,接连问了十七八个人,都摇头回答说不认识方圆后,她就有些茫然了。 “汪、汪汪--呼、呼呼!” 就在林舞儿茫然的四处扫视着,希望能看到个熟人时,毛驴忽然轻叫了几声,嗓子里发出了包含着敌意的咆哮声。 那个被它严重怀疑来了大姨妈的假小子,竟然走到了它面前,眯着眼睛死死盯着它看,这让驴哥很不爽:哥们可是有老婆娃的人了。 就在林二回头看过来时,陈断玉也看向了她,很没礼貌的直接问道:“你是谁?” 陈断玉昨天下午到深夜,都一直陪伴在秦摘花身边,让他感受到了她深沉的爱意,搞得铁辽这只单身汪无比痛苦--为了不刺激铁辽,半夜时分陈断玉就赶来了‘难民营’,参与了护理工作。 天刚亮时,陈断玉正准备去临时休息处用冷水洗洗脸,赶走倦意后再回来干活呢,就看到了毛驴。 就像很多在道上混得好汉,都知道方圆身边有条狗子那样,陈断玉也知道,更‘有幸’见识过驴哥几次(当然是在暗中见过的),所以在它现身此地后,马上就引起了她的注意。 不等林舞儿说什么,陈断玉就再次问道:“你就是明珠东海集团的林舞儿吧?” “你怎么认识我?” 林舞儿有些莫名其妙。 第520章:毛驴,快跑! 对陈断玉,林舞儿没有丁点的印象。 甚至在她开口说话之前,都没有认出她是个女的。 现在的陈断玉,很有当年化名‘林武’闯荡江湖’时的风范。 “我不认识你。只是听说过你的名字。” 陈断玉又看向了毛驴,淡淡的说:“不过,我却认识它。” “你认识毛驴?” 林舞儿更加不明所以了,问道:“你怎么会认识毛驴,又听说过我的名字?你是谁呢?” “你是来找方圆的吧?” 陈断玉答非所问。 “对,对,我就是专门来找方圆的!” 正犯愁不知道跟谁去打听方圆的林舞儿,赶紧点头:“你也认识方圆吗?那你能不能跟我说,他现在哪儿,是不是也在这地方--哦,对了,我是听人说,他就在火山爆发的范围内,我不放心,所以才来找他的。” 陈断玉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林舞儿,眼里慢慢浮上了哀伤。 跟秦摘花正处于热恋中的陈断玉,绝对算是过来人了,当然能从林舞儿着急打听方圆的样子中,看出这女孩儿对他的感情不一般了。 方圆,你为什么要四处招惹这么多漂亮女孩儿,让她们为你伤心? 陈断玉轻轻咬了下嘴唇时,林舞儿终于看懂了她的眼神,身子猛地踉跄了下,脸色惨白的后退了步,低低的声音发颤:“你、你告诉我,方圆、方圆他现在哪儿?” “回去吧,从哪儿来的,回哪里去,以后,都不要再记挂方圆了。” 陈断玉松开握紧的双拳,低声说了句后转身就走。 刚走了两步,却又回头看着毛驴,轻声说:“还有,以后把它照顾好,拜托了。” “你等等!” 林舞儿猛地提高声音,快步走上前,一把抓住陈断玉的左臂,用力摇晃了下,嘎声问道:“跟我说,方圆他、他到底在哪儿!” 陈断玉没说话。 她实在不忍心,把方圆已经葬身火海(掉在数十万亿吨的岩浆内,可真算是葬身火海了)的事告诉林舞儿,只是在抬头看向了天上,慢慢挣开了手,转身走了。 “你、你告诉我,方圆到底怎么了,告诉我,告诉--呜呜。” 呆站在那儿的林舞儿,泪水哗哗的淌着,向前追了几步后,脚下再次一个踉跄,就蹲了下来,猛地伏在双膝上痛哭起来。 那晚,方圆可是向她求婚来着,明珠当地好多名流都亲眼看到了。 更看到,就连京华文大少、苏省楼宇湘都给他们捧场的--尽管方圆跟她说,只是演戏,站在帮自己兄弟的立场上。 可那个混蛋又怎么能知道,林舞儿根本不稀罕給他当兄弟。 她更希望,方圆当众向她求婚,是认真的,发自本心的。 那晚,当方圆单膝跪地向她求婚时,林舞儿的心里,就已经把他当做了唯一。 现在,唯一却、却跑天上去了,这让近些天总是冥思苦想该怎么发展感情的林舞儿,如何接受得了? 毛驴不知道二哥为啥嚎啕大哭,守着这么多人,好像死了老公那样,更像泣血的杜鹃鸟,只知道围着她来回的转,锥锥的叫着,伸出长长的舌头去给她擦泪水。 这土狗长的不咋样,却很通人性。 唉,可你就算再通人性,又怎么能看出你的主人,正在为失去亲人而痛哭呢? 这都是那些可恶的白眼狼,造下的大孽啊--经过林舞儿身边的人,都眼神凄哀的摇了摇头,随即快步去了。 从昨晚到现在,就经常有悲切的哭声响起(大撤退中,无论军人们发挥了多么重大的保护力量,可终究无法保证每一个人的安全;更何况,一些有年纪的老人,也受不了这样的折腾,紧绷的神经松懈后,当晚就撒手人寰了),人们也算是‘习以为常’了吧。 “毛驴,方圆死了,方圆死了!” 就在毛驴用舌头给二哥擦泪水时,林舞儿一把抱住它脖子,蹲坐在了地上。 毛驴明显愣了下--接着,它那双蓝汪汪的眼里,攸地浮上谁都没注意到的浓浓哀伤,忽地朝天,张大嘴发出了一声凄厉的长嚎:“嗷--” 传说,家狗唯有在吃过人肉后,才能在某些时候,仰天发出像狼那样悲凉的长嚎声。 一声长嚎未了,毛驴就猛地挣开林舞儿的搂抱,疯了似的冲向一个小土堆(修建临时板房时堆积的,大约有四五米高的样子),站在最高处,冲天继续长嚎。 它在呼唤大哥。 凄厉的长嚎声,在清晨的曙光中传出好远,格外的刺耳,让人心里发颤,看向了这边。 “哪儿来的一条狗,叫的这样瘆人?” “这是狗子吗?不是狼?” “鬼叫什么啊,想惊吓到我的孩子吗!?” 一个在大撤退中,痛失幼女后呆坐一个晚上的汉子,猛地站起来,抓起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就狠狠砸了过来。 正砸在毛驴的腰上,把它砸的趴倒在了地上,却没有惨叫,只是霍然回头,恶狠狠瞪着那个汉子,獠牙猛地翻了起来。 “毛驴,回来,我不许你伤人!” 痛哭的林舞儿,发现毛驴双眼猛地灌血后,就知道要遭了,再也顾不得哭了,赶紧站起来冲向小土堆,双手慌乱的比划着,又对那个汉子说:“别打它,求求你,别打它,它只是很伤心!” 很明显,悲痛万分的汉子,也发现毛驴不同寻常的狠戾了,本能中就有些慌了,才不管林舞儿在嚷嚷什么,只是急促的后退着,找趁手的家伙,还嘶声喊道:“这条狗疯了,这是一条疯狗,打死它,打死它!” 围在汉子身边的亲朋好友们,马上就抄起家伙,扑向小土堆。 他们需要发泄,不管哪种方式,只要能发泄出失去亲人的些许痛苦,打死一条明显疯了的狗子,又算得了什么? “它没有疯,我不许你们打它!” 林舞儿用最快的速度冲上小土堆,张开双手护住了刚要作势扑向那些人的毛驴,尖声叫道:“毛驴,快跑,跑!!” 砰的一声,一个心急火更大的后生,早就狠狠砸了下来,却砸在了林舞儿完全的后背上,让她发出了一声惨叫。 “嗷!” 毛驴双眼血色更浓,灵敏的一转身子,猛地腾空而起,张开嘴巴中,獠牙无比锋利,闪着曙光的森寒,恶狠狠扑向了那个后生的脖子! 现场那么多人,都被毛驴瞬间爆发出的骇人杀意给震杀了,齐声发出惊呼。 那个后生,根本来不及撤回棍子,更被毛驴的凶狠给吓呆了,眼看闪着森寒的獠牙就要咬住他咽喉,林舞儿及时嘶声喝道:“毛驴,你敢!!” 林舞儿情急之下的这声大喝,对毛驴来说,绝对是当头棒喝,使它被激发出的兽性猛地消失--就在即将咬到后生脖子时,两根前爪猛地用力,在他胸前狠狠蹬了下,身子灵巧的一个前空翻,竟然从他肩膀上翻过,稳稳的落在了地上。 “跑,跑,快跑!” 林舞儿接着再次厉喝一声。 她现在脑子无比的清醒,知道哪怕毛驴放过了后生,可人家也不会放过它,所以只能让它赶紧逃离此处。 “嗷!” 毛驴再次仰天嚎叫一声,接着腾空而起,扑向了围观人群。 哗啦一下,那个方向的围观者,赶紧波浪般的分列两旁。 不等大家站稳脚步,毛驴已经狂风般的冲了出去。 看着远去的毛驴,叶明媚轻轻咬了下嘴唇,冷冷的说:“去,把那条狗子给我毙了。等没人注意时,把它吊在那边树上。” 保镖当然很清楚主子,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对待一条狗子--因为它是方圆的狗。 杀毛驴,就是为了让那个早就连渣渣也没剩下的混蛋,在地狱中也得后悔:怎么就坏了叶明媚的清誉呢? “是!” 保镖马上点头,正要招呼两个弟兄一起去追毛驴时,就听有个非常好听的女人声音,慢悠悠的说:“我要是你的话,我就不会让手下做这种事。” 穿着一件黑色风衣,头上戴着帽子,还戴着个大墨镜的叶明媚,猛地转身看去,就看到了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就站在她背后,小巧而精致的小手指中,夹着一根细长的女士香烟,无比潇洒出尘的样子。 不是跟叶明媚齐名的苏省楼宇湘,又是哪一个? 叶明媚还真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楼宇湘。 不过稍稍一想就明白了:酷爱出风头的楼宇湘,如果在这种大事件中不露面,那么她就不会是楼宇湘了。 只是,她为什么要这么说? 难道说,她知道我跟方圆--叶明媚那双墨镜下的双眸,微微眯了下,随即淡然笑道:“呵呵,原来是宇湘啊,没想到会在这儿看到你。咳,我觉得,在这十数万临时居民区内,有一条失去理智的狗子存在,这会给群众带来伤害的。” 切,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叶明媚是什么人吗? 依着你心狠手辣、自私狂妄的性格,你会在意别人会被狗子咬到? 你派人杀那条狗子,只是因为它是被方圆视为兄弟的狗子罢了。 楼宇湘心里想着,却微微笑道:“我也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四嫂你。嗯,早知道这样的话,那我们就结伴来这儿献爱心了。四嫂,说实话,不管你跟方圆之间有什么过节,但他却是为国家而牺牲的。这时候,你要伤害被他视为兄弟的狗子,恐怕,很多人都不会答应。” “哼哼,我只是想为民除害罢了。就算方圆对国家有贡献,就算它是方圆养的狗,难道就能放任它伤害无辜群众?” 叶明媚无声冷笑着,傲然道:“我叶明媚要杀一条土狗,又有谁不敢答应?” 她的话音未落,就听到有个苍老的声音淡淡说道:“韩承光,派人去找回毛驴。它如果少一根毫毛,那些人就别回来了。” 特么的,谁敢跟我唱对台戏!? 叶明媚稍楞了下后,怒气填胸,猛地侧身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个老头。 第521章:他可是你惹不起的大人物 叶明媚转身看过来时,龙头那双混浊的老眼,也在冷冷的看着她,带着一丝瞎子都能看得出的厌恶。 他早就知道这个女人。 甚至,他都知道就是叶明媚,代替了水暗影,爬上了方圆的床。 这样说吧,只要跟方圆有关的人,和事,龙头都知道。 他有这个能力,更是他的权力。 叶明媚,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个高高在上惹不起的角色。 哪怕是楼宇湘,在她面前也不会轻易流露出心中的真实想法。 毕竟燕家,在华夏可是个庞然大物般的存在。 但无论叶明媚有多么的狂妄,她都没有被龙头放在眼里--就连燕家老太爷,对龙头都很客气,更何况一个就仗着夫家势利骄横跋扈的女人? “是!” 韩承光才不会管叶明媚是谁,只是低声答应了句,对身边手下挥了挥手。 马上,几个手下就飞快的追向了毛驴跑走的方向。 “你是谁?” 叶明媚还真没想到,敢跟她唱对台戏的,竟然是个黄土埋到脖子里的老头。 尽管她也从韩承光对龙头的尊敬中,看出他不是一般人了--可再不一般的人,在她叶明媚眼里,在燕家眼里,又能算得了毛啊? 要不然,她越不会在脸色突变了下后,就摘下墨镜,恶狠狠的瞪着龙头,语气阴森的说道:“老东西,你是活的不耐烦了吧?” “燕家老四,把你娇惯的太没样了。” 龙头当然不会跟一个娘们一般见识,最多也就是淡淡说了句,又吩咐韩承光:“去,把那孩子带到市里,等我。” 他说的那个孩子,当然是正坐在小土堆上抹眼泪的林舞儿了。 韩承光点头,快步走上了小土堆。 看到这一幕后,楼宇湘黛眉微微皱了下,看似很随意的扫了眼林林,就娇笑着站出来打圆场了:“哟,四嫂,你还不认识这位老先生吧?” 接到老板的眼神后,林林马上明白了过来,悄悄的退到一旁,拿出电话开始通知明珠那边,暂缓算计东海集团的计划。 跟叶明媚一样,林林也不认识龙头是何许人,但却能看得出大老板,很忌惮这老头,就因为他关注林舞儿,才立即改变了针对东海集团的计划。 “呵呵,这老东西会是谁?” 守着跟自己齐名的人参果,却被一个老头如此无视,叶明媚当然受不了,更不会流露出丝毫的怯意。 发现龙头看叶明媚的眼神更冷后,楼宇湘也不敢卖关子了,免得弄巧成拙,赶紧低声提醒道:“他呀,就是你好友水暗影的义父--传说中的那个部门(封印)的负责人。” 相比起叶明媚来说,经常在外抛头露面跑关系的楼宇湘,见识要多过她好多,但为人也更阴险,绝对是那种审时度势的高手。 “什、什么?” 叶明媚一下子傻了。 不管她有多么的狂妄无知,可水暗影的义父,那个传说中部门的负责人,是个多么高大上的存在,她还是很清楚的。 别说是她了,就算燕春来在现场,在龙头出口训斥时,也得乖乖的低头洗耳恭听,还得面带微笑的。 这就好比你可以不关心你小姨子的三围是多少,但你必须得知道你老婆最喜欢哪种姿势那样--有些事,就属于你必须记住,并时刻注意的。 “我代表川南人民欢迎你们来此救援,但我更不希望有谁因为一些过节,去欺负为国做出重大贡献的烈士亲人,这一点,我希望你们能明白。” 龙头淡淡的说出这番话时,也看似无意的扫了眼楼宇湘,接着到背着双手走了。 楼宇湘顿时就觉得背后有冷汗冒出,很特么的不舒服。 龙头明着是警告叶明媚,其实又何尝不是在提醒她呢? 这就足以说明,龙头很清楚楼宇湘现在想做什么! 如果方圆还在,龙头当然不会、也不屑管他们之间这些尔虞我诈的破事。 可方圆不在了,依着他做出的重大贡献,龙头绝不允许哪怕叶明媚、楼宇湘这样的‘大人物’,来对他亲近的人,视为兄弟毛驴下手。 谁敢动,他就会让谁后悔! 哼,还是师兄呢,一点都不照顾我这个小师妹,胳膊肘往外扭,不嫌疼么--望着龙头缓步离去的背影,楼宇湘不满的撇了撇嘴时,就看到韩承光,带着由李杰陪伴的林舞儿,脚步匆匆的追过去了。 “大家都让一让,让一让!” 这时候,有人高声喊道。 楼宇湘回头看去,就看到一辆辆满载着救援物资的卡车,正缓缓驶来。 “四嫂,我先去忙了,等忙完这件事,咱们再仔细聊聊吧。” 楼宇湘对还在犯傻的叶明媚,微笑着说了声,也没等她回答,就带着林林脚步匆匆的走向了那一列列卡车。 运输这些救援物资的卡车车厢上,都贴着‘帝皇集团’的字样呢。 楼宇湘身为帝皇集团的大老板,这时候当然得出面,跟‘难民营’的负责人打交道,想方设法为帝皇集团打广告,最好是让全世界人民都知道:人参果不但好吃、无毒,还富有爱心,欢迎各界帅哥踊跃前来…… “那不是帝皇集团的楼总吗?” 劳拉扯了下四处张望的夏小韵,指着站在很远处一辆汽车上,正指挥手下往下搬东西的小女人说道。 昨天下午驱车数千里赶来东北的夏小韵,尽管凌晨时在酒店休息了几个小时,可小方哥哥挂了的消息,却像一头恶魔那样,总是掐着她的脖子,让她无法睡眠,所以脸色很憔悴,精神很不咋样也是很正常的了。 “她在忙着,不用过去打搅她了。” 夏小韵抬头向那边看了一眼,微微摇了摇头。 她是来打探小方哥哥咋死的,可不是跑这儿来跟熟人寒暄的,只想找个‘知情人’,问问水暗影到底在哪儿。 从昨晚到现在,不管她任何时候拨打水暗影的电话,对方都在提示关机。 看来,水暗影的手机是没电了。 夏小韵带着劳拉跑来东北,就跟林舞儿一样,举目无亲的,地形不熟,想打听水暗影在哪儿,可不容易。 其实她去过边境城市的某机关,也去过市医院。 不过,当前正式在特殊时期,没有通行证,任何人都不许擅入。 毕竟谁也不敢保证,北边那只白眼狼,会不会恨华夏破坏了它的好事,就派人潜伏过来搞破坏。 越是在特殊时期,越该小心为妙。 更何况,领导也这样嘱咐过的。 市区内无处可寻水暗影,夏小韵只能来这边碰碰运气了。 只是水水姐的大名,在这儿简直是太稀松了,劳拉问了至少八十个人,都摇头说不认识。 “夏总,我觉得楼总肯定能见到水小姐的。” 劳拉提议。 “嗯,也是。那就等她忙完,再给她打个电话吧。” 夏小韵觉得劳拉说的很对,刚点了点头,忽然就捂着胃部蹲了下来,张嘴欲呕--小黄花般的夏总,有恶心呕吐的迹象,自然不是因为怀孕了,而是从昨晚到现在不眠不休的,精力不济,嗅到那浓郁的苏打水后,就让她反胃了。 “夏总,你没事吧?” 劳拉赶紧把她搀扶起来,关心的问道。 “没、没事的,就是有些恶心,去空旷的地方透透气就好了。” 夏小韵抬手擦了擦嘴角,脸色苍白的回答。 “那我们去那边吧。” 劳拉抬头四处望了几眼,指着数百米外的一条小河说。 这是一条南北流向的小河,川南县市民的临时居所,就驻扎在小河边。 小河上有座破旧的小桥,河对面就是庄稼地(麦地),再往前就是一排排的树林了,空气肯定很清新,关键是没有人。 所有人,不是在营地里忙碌,就是照顾自己的亲人,哪有闲工夫去桥那边欣赏大自然? 二十多分钟后,当夏小韵走过小桥,穿过阡陌小道来到树林中时,金色的太阳已经出来了。 树林也是南北横向的,有些像防风林,纵向不是太宽,也就是一百米的样子。 树林北面有一条不宽的石子路,抬头望去能看到更加广垠的麦田。 很奇怪,麦田的远处还有几个人向这边跑着,边跑还边挥舞着手,呼喊着啥,好像在围猎兔子那样。 哦,不是兔子,他们在围追一条狗子罢了。 “咦,那条狗--” 站在路边高处向那边眺望的夏小韵,忽然觉得那条狗有些眼熟。 想当年--夏小韵第一次见到方圆,他身边那条贱狗,还曾经做出过特恶心的动作(就是两根前爪扑在方圆腿上,身子动啊动的在警告她:不给钱啊妹子?那你可就小心驴哥我狗性大发了)! 就是因为那次,所以夏小韵对那条贱狗的印象特别深。 当然了,就像我们看外国人时会觉得,咋就差不多的长相那样,夏小韵在看到这条狗子时,也不敢确定它就是毛驴。 最多,也是在看着它眼熟时,抱着试一试的心思,双手围成喇叭形放在嘴边,娇声唤道:“毛驴--毛驴!” 其实驴哥跟夏小韵才不是太熟,不过在听到她喊自己的名字后,还是很有种亲近感。 更何况,身后还有几个傻瓜爷们,好像追老婆似的追赶驴哥呢? 所以聪明的驴哥,决定先去招呼自己的小夏妹妹那边,跟她说:咱哥,死了个比的了,你咋才来? “果然是毛驴!” 看到毛驴高高的腾起,跨过麦浪(可不敢随便破坏庄稼),蹦到田间小道上向这边狂奔而来后,夏小韵兴奋的接连拍手。 这让劳拉无比纳闷:至于嘛,就跟看到方圆本人似的。 “毛驴,过来,过来,来姐姐这边!” 不知不觉中,夏小韵就对毛驴自称姐姐了,更是做出一副很亲民的样子,弯腰伸手要抱抱-- 毛驴兔子般的跑出麦地,却在即将跑到夏小韵身边时,忽然转向冲向了她左边树林中。 “咦,毛驴,你要去哪儿?” 夏小韵很纳闷,站起身看向了那边。 第522章:因为你还没死呢 眼看被几个大男人追赶的驴哥,就要像流浪在外吃够了苦头,好不容易看到亲娘的娃那样,扑进小夏妹妹温暖的怀抱中放声大哭了…… 可它却忽然转向,跑向了西边的树林中。 这贱狗,摆明了还不信任我啊! 夏小韵有些生气,有些惊讶的赶紧再次深情呼唤它回到姐姐身边时,却看到几个身材魁梧的黑西装,众星捧月般的簇拥着一个女孩儿,从树林中走了出来。 这才是真正的女孩儿,还差两年才满十八周岁呢。 但她却拥有了三十岁良家少妇才会有的傲人身材,真不知道她是吃什么长大的--第二次看到花小妖后,夏小韵潜意识内,还是会腾起这个疑问。 尤其是看到她身穿一袭白裙、淡金色长发飘飘、眉宇间明明透着青涩,却又散发出绝代尤物的气质后,别说是夏小韵看着别扭了,相信任何女人都会有这感觉。 唉,花小妖就是个被打入凡尘的小妖精,集妖媚、清纯为一身的复杂体。 尤其是她那泰山崩于眼前也不会形于色的淡然,更能给人一种她就该高高在上的错觉。 哦,更正一下:花小妖不但有着能迷倒天下所有男人、甚至女人的魅力,就连一条狗……她也不会放过! 要不然,毛驴也不会在她弯下腰来时,锥锥的叫着扑进她怀里,向她倾诉离别之苦了。 她身后的那些保镖,看到大小姐竟然抱住一条脏兮兮的狗子,任由它带着腥臭的舌头,在她好像鸡蛋白那样的小脸上舔来舔去后,都铁铁的目瞪口呆了:吓,哥们没看错吧,这还是咱们尊贵的大小姐吗? 别忘了,大小姐平时可是连最最讨人喜欢的波斯小美猫,都不正眼看一眼的。 现在,她却任由一条脏兮兮的土狗,吃她的豆腐! 滚开,让我来--有个保镖,差点喝出这几个字。 幸好,话到嘴边及时醒悟了过来,才避免了被花小妖割掉舌头再赶走的噩运。 “毛驴,乖,别怕,没事了,真得没事了。” 花小妖右手抱着锥锥轻叫的毛驴脖子,左手在它后背上轻轻抚摸着,柔声安慰它的样子,让几个追过来的男人,都震惊的不行不行的:靠,怪不得老大如此重视这条狗子,原来人家人脉相当广大的,竟然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吃混血小美女的豆腐。 又安抚了毛驴几声后,花小妖才款款站起来,看向了那几个追兵,黛眉微微皱起,好像黄鹂鸟那样的声音,让树上那个真黄鹂鸟都羞愧的掩面疾飞而去:“我不喜欢你们追毛驴呢。” 不等几个男人说啥,花小妖有脆生生的说:“它可是我的兄弟呢。无论它做错了什么,你们都可以跟我说说,我会帮它解决问题的呢。” “小、小姑娘,我想你误会了。” 几个追兵的为首者大吕,看了眼走过来的夏小韵,才对花小妖很是和颜悦色的说:“我们追它,不是想伤害它,而是想把它带回到它的主人身边。” “它的主人?它的主人不是方圆么?” 花小妖黛眉猛地一挑,语气变得急促起来:“方圆,他、他回来了呢?” “你认识方圆?” 大吕愣了下,脱口问道。 花小妖还没有说什么呢,走过来的夏小韵,就替她淡淡的说道:“早在三四年前,她就把她自己许配给方圆当小媳妇了,当然认识了。” 说着,她还很不满的瞪了眼毛驴。 毛驴才不理她,只是蹲坐在地上,舌头伸出老长,哈达哈达的喘着气。 大吕看向夏小韵,茫然问道:“你、你又是哪位?” 就像刚才夏小韵抢先替花小妖回答大吕问题那样,花小妖也说道:“这是唐王神通快递集团的夏小韵、夏总呢,她曾经是方圆的女朋友呢。” 嚓,方圆那家伙死的不冤! 甚至还该说是活该。 既然早在三四年前就有了自荐枕席的极品混血小美女媳妇,干嘛又招惹这个大美女啊,还有那边号啕痛哭的姑娘(林舞儿),更有水少尉为他茶饭不思--这种到处沾花惹草的混蛋不死,天理何在? 大吕看看夏小韵,再看看花小妖,实在不知道该说啥了。 “你还没有回答我刚才问的问题呢。” 花小妖又说话了:“方圆回来了呢?” “没、没有。” 大吕连忙摇头,接着满脸沉痛样子的低头,沉声说:“方圆,他、他永远都回不来了。” 其实早就知道方圆遇到啥事的花小妖,听大吕这样说后,嘴角只是微微抽了下,轻声问:“那你刚才,干嘛说要带毛驴找它的主人呢?” “毛驴,只有方圆一个主人呢。” 花小妖轻声说着,低头看向了毛驴。 “我也不知道谁才是它真正的主人,我只是--” 大吕苦笑着解释到这儿时,就被夏小韵打断了:“你说的那个主人,是明珠东海集团的林舞儿吧?嗯,也只能是她了。要不然,毛驴是不会来这儿的。” 毛驴受大哥委托,去明珠跟着林二哥混吃等死--哦,是保护她这件事,夏小韵可是很清楚的,所以马上就想清楚咋回事了。 同时,她也很纳闷:这条贱狗不呆在林舞儿身边,干嘛跑这儿来发疯? 大吕可不知道林舞儿是谁,就把他们奉命追回毛驴的全过程,简单讲述了一遍。 当然,他是不会随意说叶明媚要派人干掉毛驴的:可不敢随便说那个心狠手辣的娘们,毕竟哥几个可不是龙头老大。 “原来是这样。” 夏小韵听完后,接着急急的问道:“你能不能跟我说说方圆,他是怎--他的事?” 现在大吕从毛驴的表现中,基本确定花小妖、夏小韵俩人跟方圆关系匪浅了。 再说方圆为国捐躯也不是啥秘密,更是挣到了必须得去死、才能人敬仰的无上光荣事迹,于情于理都该告诉他‘遗留’的这俩美女。 于是,大吕就用沉痛的语气,简单叙述了那些他所知道的事。 总之,在大吕的描述中,方先生就是为了征求地球而牺牲救世主。 “他、他真得死了。” 尽管早就知道方圆已经死了,可听大吕说完后,夏小韵还是用力咬住嘴唇,靠在一棵树上,顺着树身缓缓坐在了地上。 接下来,大吕又跟花小妖说了些什么,她都没听到。 只是眼神空洞的看着望南山方向,脑子里不停的在想:夏小韵,你在得知他跟陈婉约发生那么肮脏的关系后,不是一直在诅咒他去死么? 他不死,难道你就能像以前那样爱他、嫁给他,跟陈婉约上演母女共侍一夫的狗血桥段,成为不知羞耻的代名词? 呵呵,唯有他死了,才是最好的结果了啊。 只是,你的心为什么这么疼,有血在滴落? 原来,自从塔希科高原的那一刻起,你就不能再没有他了。 什么狗屁的‘并蒂花开、灾难来’啊? 什么狗屁的冥冥之中注定,我跟他能左右那个黑暗的世界啊? 什么狗屁的潘龙语大师、生门死门鬼门的啊? 这些,统统都是狗屁罢了! 他会死,跟普通人一样会死。 他在死时,我除了感到心神不圆外,好像也没啥别的反应了啊。 既然是前世注定的并蒂花,那么为什么他死了后,我却没有死呢? 哦,难道那个没良心的混蛋,在那个世界里等着我呢? 好吧,既然这样,那我就去吧。 只是咱得先说好了,在那边不许跟陈婉约有任何的来往--就在夏小韵胡思乱想,却不知道泪水已经打湿了她的衣服时,花小妖那带有青嫩的声音响起:“你不要太伤心了呢,在没有看到方圆的尸体前,我是不会相信他就这样死了呢。” “他的尸体?呵呵。” 夏小韵抬起泪眼,看着那张妩媚的小脸,笑了笑轻声问道:“在数十亿万吨岩浆中,谁能保留住尸体?” 花小妖低头看着她,沉默片刻才说:“他不会死的。” “你是上帝,如来佛祖,还是玉皇大帝?” 夏小韵抬手,狠狠擦了下泪水后,才看到大吕等人已经走了。 “我什么都不是,我只是我自己呢。” 花小妖刚说完这句话,夏小韵猛地尖声叫道:“别再用这种贱声贱气的声音,跟我说话了好不好!” “对,对不起,我、我只是习惯了呢。” 花小妖抬手,示意那些要过来围护主子尊严的保镖,都特么的给妹妹退后,没看到我现在很烦吗? “对不起,是我不好。” 尖声喊了一嗓子后,夏小韵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了,冲右手已经伸到腰间的劳拉,微微摇了摇头。 “我会改掉这个不成熟的坏习惯呢……方圆,才不会死、死呢。” 穿着那么白的衣服,花小妖一点也不知道爱惜,就这样盘膝坐在了夏小韵对面,想努力改变她说话‘贱声贱气’的毛病,可一时半会的,怎么能改变十多年养成的习惯? 夏小韵也懒得再给她纠正什么了,只是轻轻吸了下鼻子,接过她递过来的餐纸,问道:“为什么要这样说?” “因为你还没有死呢。” 花小妖咬着舌头,也没改变贱声贱气的臭毛病,有些头疼的皱了下眉头。 “什么?” 正在擦泪水的夏小韵,就像听到尘世间最好笑的笑话那样,傻乎乎看着花小妖:“你一再安慰我说方圆没有死的主要根据,就是因为我没有死?” 花小妖轻轻点了点头时,看向了她的右肩处:“天注定了,并蒂花落一朵,两人皆死呢。既然你现在还好好的,那么方圆肯定还活着,只是我们不知道他去了哪儿呢。” 花小妖没有撒谎。 从她出生一刻起,她就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秘密了。 看着满脸认真样子的花小妖,夏小韵愣了很久,才轻声说:“我能跟你说一句话吗?” “可以呢。” 花小妖螓首轻点。 “你呀,真得好白痴呢。” 夏小韵贱声贱气的说道。 第523章:你将成为最美丽的女人 早就有人暗示夏小韵,说她跟方圆的命运是息息相关的。 套用佛家的说法就是:俩人前世本来就是一朵并蒂花儿,这辈子投胎转世到人间后,注定要成为夫妻的。 所谓并蒂花的夫妻,就是命运紧密连接在一起的,当其中一个凋谢后,另外一朵也会死--夏小韵刚悟透了这层意思时,还是很惶恐的。 话说方先生自从十三年那年开始,可总是过着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日子,单说他认识夏小韵后吧,好像就有几次差点被人干掉的经历了。 有谁愿意把自己的命运,跟这种随时都能挂了的家伙,紧密连接在一起? 不过,在得知方圆跟陈婉约发生那种肮脏的关系后,夏小韵却猛地觉得自己被人忽悠了:方圆跟陈婉约的关系,就像在她跟方圆之间,出现一道深深的鸿沟,再也无法逾越,还并蒂个屁! 从那种之后,小夏就不再相信并蒂花的说法了,每次想起来不但觉得好笑,还特别的愤怒,觉得以前那些人忽悠她,就像在忽悠着毛驴去爱上一只猫那样。 所以呢,当现在花小妖语气很笃定的跟她说,方圆没死就是因为她还活着后,夏小韵就恨不得把那张看上去无比干净的小脸,拿小刀子狠狠划上十七八道了。 “我不是白痴的,我的智商超过140呢。” 花小妖可没因为受到夏小韵的羞辱就有任何不满,依旧认真的辩解道。 “哼哼,就算你的智商超过二百五,你也是个白痴。” 夏小韵连声冷笑着,抬手扶着树干站了起来。 用无比厌恶的眼神看着花小妖,毫不客气的说:“我已经受够了你们这些人,在我面前总是拿捏出一副世外高人的嘴脸。拜托,以后别再跟我说这些。” 花小妖也缓缓的站起,黛眉微微的皱起,不甘心的问道:“那你告诉我,怎么才能相信我说的话呢?” “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相信的。因为我实在无法相信,一个人在抱着核泄漏的核弹头,跳进已经喷涌的岩浆内后,还有什么理由能活下来。” 夏小韵咬了下嘴唇,看着花小妖轻声说:“刚才,你也听那个人(大吕)说了,方圆跳下去的地方,现在早就被岩浆淹没了,他凭什么能逃出来?” “具体他凭什么逃出来,我不知道。” 花小妖倔强的说:“我只是知道,只要你好好的活着,他就不会死。” “我会长命百岁,可他却已经死了!” 夏小韵提高声音说出这句话时,泪水再次不争气的淌了出来。 她用手捂着脸,双肩剧烈抖动着,模糊不清的呜咽道:“我、我不是盼着他死,一点也不愿意他死,无论他是多么的混蛋……我也知道,你这么说可能也是为了我好,就是希望我能好好的活着,不要因为他的死而发生意外。” 花小妖刚要说什么,却又闭上了嘴,摇了摇头。 “不管怎么样,我都该谢谢你,谢谢你来开导我。” 用力吸了下鼻子,夏小韵放下手,看着花小妖认真的说:“你放心吧,我会好好活下去的。其实我对方圆的感情,还没有你们所想的那样、那样重,重到他死了,我会为他殉情。” “听到他死了的消息后,我痛苦,那是因为我知道,我们以前曾经深深的相爱过。但自从他跟我--后,我就知道我们两个之间,这辈子都不可能在一起了。” 夏小韵越说声音越低,却越流畅:“他欠我的,从今天之后,就彻底的一笔勾销了。我为他的死伤心难过,只是我向昨天告别。就这样--再见。” 说完自己想说的话后,夏小韵抬手抹了把泪水,转身就走。 劳拉看了眼蹲在花小妖身边的毛驴,快步跟了上去。 “夏小韵,你先等等呢!” 花小妖却忽然喊住了她。 “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听了。” 夏小韵嘴上说着不会听她忽悠,却停住了脚步。 花小妖快步走了过去,看了眼劳拉。 劳拉会议,马上就双手抄在裤子口袋里,不动声色的走到了一旁。 花小妖站在夏小韵前面,一双深邃的淡蓝色眸子,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她。 “你究竟想说什么?” 夏小韵被她看的心里很不得劲。 “有些事,本来是你没权利知道的秘密。可我不喜欢听到你刚才说那些话,所以才决定告诉你呢。” 花小妖紧紧的抿了下嘴角,垂下长长的眼睫毛,低声说:“我之所以确定方圆没有死,除了你还好好的之外,还有几个原因呢。” 夏小韵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花小妖犹豫了下,才继续说道:“我只能告诉你一个原因--方圆出事,那是因为有个东西出现了。那个东西对他、对你来说都算是劫难。无论你们两个,谁先看到那个东西,都注定会遭受一次可怕的经历呢。” “那东西到底是什么东西?” 夏小韵有些不耐烦。 花小妖抬头看了她一眼,就再次低头看向了她的脚下。 “你倒是说话啊。” 夏小韵本能的随她低头,看了眼自己那双白底黑面的运动鞋后,刚要用更不耐烦的语气追问时,却猛地呆住。 她好像明白了什么。 花小妖知道她猜对了,就轻声说道:“以后,你要是有机会看到另外一只绣花鞋时,千万不要擅自妄动。你一旦动了,那么你就得竭力去保护它,不被别人抢走,那样你才能躲过劫难。” 很好,花小妖说这些话时,总算没再贱声贱气的了。 夏小韵却没有注意到,只是看着她缓缓的问:“你是说。方圆这次去北朝,无意中看到了一只绣花鞋--却被人抢走了,然后他就遭到了惩罚,才导致下落不明。” “应该是这样的呢。” “你怎么能却确定,他只动了一只绣花鞋,而不是一双?” “天注定,那双绣花鞋一旦出现,就只能被你们俩人,各得一只呢。” 花小妖说:“男左女右,你只能看到右脚穿的鞋子,他却是左脚呢。” “喝喝,又是天注定。” 夏小韵嘴角弯起一抹明显的嘲讽:“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在我得到右脚鞋子,他又拿回左脚的鞋子,当我们两个人平安见面,或者说让两只鞋子凑在一起后,我们就会--发生那种关系。然后,我们身上的彼岸花,就会完全绽放盛开,继而解开黑暗世界内那些邪物的禁锢?” 花小妖轻轻点了点头,赞叹道:“你的智商,也很高呢。” “别扯!” 夏小韵毫不客气的冷笑了声,却又问道:“如果我不爱他……不对,是他不爱我,在我穿上那双鞋子后,他还会跟我发生那关系?” 花小妖再次点头,无比郑重的样子:“当你穿上两只绣花鞋后,你就会成为尘世间最美、最有魅力的女人,能吸引天下所有男人为你疯狂。本来命中就是你另一半的方圆,更无法抵抗你的魅力。” “是吗?” 夏小韵笑了:“听你这样说后,我都动心了,说什么也得找到那双鞋子来穿上。说实话,我也很爱慕虚荣的,特希望全天下的男人,都膜拜在我的脚下。哦,对了,我如果穿上那双鞋子,会变得有你这样迷人吗?” “你将会成为全天下最美丽的女人。” 花小妖眼角微微跳了下,忽然轻声哼唱了起来。 那是一首诗,很香艳,很低俗。 但字里行间,却又透着夏小韵她情不自禁怦然心跳的邪魅:小美人儿绣花鞋,红纱白玉小牙床,鸳鸯戏水被翻浪,呢喃轻语飘出窗。 “小美人儿绣花鞋?” 夏小韵喃喃的说着,眼前攸地浮上一幕香艳的画面:她就趴在小牙床上,全身上下没穿任何衣服,腰间只盖了一束白色轻纱,双肘撑在牙床上,抬头侧脸柔媚的笑着,两只穿了红色绣花鞋的脚,蝎子尾巴般的后翘,前后缓缓摆动着,有梦呓般的呢喃声飘出窗外…… “方圆得到了一只绣花鞋,却没能力拥有它,所以才会遭此大难。这对你来说,算是前车之鉴了呢。夏小韵,请你牢守这个秘密,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呢。” 一曲终了后,花小妖轻声嘱咐了几句,左手拎起裙裾转身走向她那些保镖。 “你要走吗?” 夏小韵从香艳的虚幻中清醒了过来。 “我来华夏,就是为了跟你说这些的。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当然要走了呢。” 花小妖停住脚步,却没有回头。 “如果,我是说如果。” 夏小韵轻咬了下嘴唇,认真的说道:“如果事情真如你所说的这样,以后我会向你道歉,不该骂你白痴。” “不用了,这是我应该做的呢。” 花小妖说完,快步走出了树林。 她没有带走毛驴。 或者说,毛驴不想跟她走,尽管它对她很信任、她对它无比的好。 毛驴不走,那是因为它还得陪着二哥--在方圆没有发话让它滚回来之前,它都得跟在林舞儿身边的。 不过花小妖在临走前,却又蹲下抱着它,在它耳边轻声说了几句什么。 夏小韵觉得,她肯定是在跟毛驴说方圆没死的事。 那条贱狗,还真是信了她说的话,等她走后,就晃着尾巴跑来小夏面前献殷勤了。 “滚开,贱狗!” 夏小韵毫不客气的,抬脚轻轻踢了毛驴屁股一下,骂道:“人家不要你了,你才来找我,我稀罕么?” 被小夏姐姐轻轻踢了一脚后,毛驴马上就翻身躺在地上,四爪子朝天闭上眼,做死狗状。 “真是个贱狗--咯,滚起来吧,这次就放过你了。” 看它这样子,夏小韵实在忍不住的娇笑着,再次抬脚踢了它一下。 毛驴马上翻身站起,晃着尾巴刚要对小夏大献殷勤时,却猛地抬头看向她背后树林中,锋利的獠牙翻出,嘴里发出呼呼的咆哮声,眼里却攸地浮上了浓浓的恐惧。 第524章:你猜猜我会是谁? 花小妖离开时,是顺着树林外石子路向西走的,现在走的连影子都看不到了。 外面的太阳越来越高了,树林中却升起了淡淡的白雾,可能是因为旁边有条小河,水汽比较大的缘故吧。 毛驴就是冲着夏小韵背后东方的树林深处(树林是横向的,东西很长),忽然翻出獠牙低低咆哮了起来,眼里还露出浓浓的恐惧。 夏小韵本能的心中一揪,霍然转身向东边看去--一眼望不到头的树林中,只有淡淡的白雾,随着刮进树林的晨风,缓缓飘浮。 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怎么了,毛驴?” 夏小韵望着那边呆愣片刻,才低头问已经贴在她腿上的毛驴。 话刚说出口,夏小韵忽然猛地发现:就在她跟花小妖说话时,还有很多鸟儿在树梢上啾啾歌唱的。 但现在,却没有一声鸟叫。 仿佛所有的鸟儿,都在某个瞬间一下子消失了那样,唯有毛驴越来越大的咆哮声,时断时续。 旁边的劳拉,也明显感觉出了不对劲,右手一翻,手枪已经握在了手中,低声说道:“夏总,这儿有些邪门,我们赶紧走。” 身为专职保镖,劳拉对危险的直觉,虽说比不上毛驴,可却能把夏小韵甩出十七八条街--就在毛驴忽然做出异常反应稍后,劳拉也有了种‘一条毒蛇爬上后背’的不安。 夏小韵却没有走,只是看着那边。 毛驴的身子,明显的开始发抖,尾巴更是垂下,这是要夹着尾巴逃窜的前兆了。 但它没有跑,而是忽然向前扑了出去。 刚扑出三五米,就像撞在一块看不见的玻璃上那样,迅速后退,背上毛发竖起,张大嘴巴冲着树林深处,狂吠起来。 边吠,边不断的左右跳跃,一副想扑上去却又不敢,想逃走却又不能扔下小夏的烦躁。 可夏小韵依旧没动,只是茫然看着那边。 “夏总,我们走吧,赶紧走!” 劳拉再次提醒着,伸手挽住夏小韵的胳膊时,在前面狂吠的毛驴,忽然调转身子猛地逃了回来,躲在她们身后,狂吠的声音愈加凄厉。 有个模糊的人影,从树林很远处的淡淡白雾中出现了。 “毛驴,别再叫了。” 夏小韵死死盯着那边,轻声说:“我已经看到了。” 毛驴马上就停止了吠叫,尾巴夹在了腿子中间,全身抖的更加厉害。 那个淡淡白雾中的人影,走过来的脚步一点也不快,却又仿佛只是在眨眼间,就来到了夏小韵前面七八米处。 这是个女人,头发披肩,长相平凡,穿着一身看不出啥颜色的衣服--衣服,已经被早就变成黑褐色的鲜血染透,甚至还有碎肉粘在上面,浓郁且又恶臭的血腥气息,让人嗅之作呕。 劳拉握枪的手心里,全是汗水,更是不停的吞咽口水。 劳拉从没有见过这女人,却能从她鬼魅般的出现、毛驴的恐惧反应中,意识到这就是爬到自己后背上的那条毒蛇。 很让人惊讶的是,夏小韵却保持着不该有的冷静,上下打量了女人几眼后,问道:“你,就是那个要把我取而代之的九幽王吧?” 九幽王阴恻恻的笑了下,缓声反问道:“你不怕我?” “怕,我当然很怕你,怕得要命。” 夏小韵想了想,才说:“不过我们都知道,在遇到不可抗拒的危险时,怕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而且,我还能确定,方才我要是着急逃走的话,恐怕逃不出这个林子,就能被你摘走心脏了。” 呼吸加重的劳拉,下意识看向了夏小韵时,忽然觉得自己不认识她了:这还是那个遭受打击后,就躲在自己怀里嚎啕大哭的女孩儿吗? 她在面对无比强大的九幽王时,竟然会表现的如此镇定。 到底是什么原因? 就在劳拉为夏小韵莫名的改变而震惊时,就听她继续说道:“在你没出现之前,有人就曾经告诉我说,多亏了你赶去北朝,才能救回水水姐,救了方圆。虽说方圆--但不管怎么说,我都该替他们谢谢你。” 夏小韵说着,向前走了两步,给九幽王毕恭毕敬的弯腰深鞠了一躬。 “不用谢我。” 九幽王身子微微一侧,表示不受夏小韵的感谢,但语气却好听了很多:“我救他们两个,那是因为我想得到更重要的东西。” “方圆的爱情吗?” 夏小韵直起腰板,看着九幽王认真的说:“你得不到的--” “所以他才会死。” 九幽王打断了她的话,顿了顿,又说:“你也会死,还有这条狗,你的保镖,今天都会死。” “你不会杀我的。更不会杀毛驴,也没必要伤害劳拉。” 夏小韵脸色无比的平静,就像在跟一个老朋友谈论很平凡的事。 九幽王桀桀一笑,没说话。 “因为方圆还没有死--你先别打岔,听我说完。” 夏小韵竟然笑了,很是胸有成竹的样子:“所以你不能杀我们,你只能在他不在我们身边时,尽最大可能的保护我们不受任何伤害,他才有可能会对你产生好感。” “方圆,方圆没有死?” 好不容易等夏小韵说完后,九幽王身子一闪,攸地扑到了她面前,抬手就抓住了她衣领子,问出这句话后,声音明显在发颤。 “松手!” 劳拉压根就没看到九幽王扑过来时的运行轨迹,就觉得眼前一花时,人家就已经抓住老板的衣领子了,想都没想就把手枪对准了她。 只是她刚举起枪,就觉得手腕一疼,毛驴也低吼着攸地扑出,张开了大嘴。 “别伤他们!” 就在九幽王再次桀然一笑,准备在扭断劳拉手腕的同时,一脚踢碎毛驴的脑袋时,夏小韵及时尖叫一声。 九幽王动作不停--劳拉腾云驾雾般的向后飞出,重重撞在了一棵树行,啪嗒砸在地上时,双眼翻白昏了过去。 劳拉这个已经算是职业保镖中翘楚的存在,在人家九幽王手中却像稻草人那样,不堪一击。 至于毛驴,就更惨了,被她给踢的接连几个翻滚,惨嚎连连。 夏小韵那是尖叫,到底起了作用,让九幽王在痛下杀手的瞬间,改变了主意。 “毛驴,不要过来!” 已经彻底吓破狗胆的毛驴,很清楚这时候再扑上去的动作,有多么危险,愚蠢--尽管它都已经很没面子的吓尿了。 可无论它有多么的害怕,都必须得扑上去:如果在夏小韵有危险时,它却躲在一旁发抖,那么以后还有什么脸去见大哥? 幸亏这时候夏小韵再次厉喝一声,不许它过去,这才总算给了它可下的台阶,只能连连后退着,冲九幽王嘶声狂吠。 “我再说最后一次,如果你敢伤害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你都休想获得方圆的丁点好感!” 看到九幽王眼里攸地浮上杀意看向毛驴时,夏小韵斜跨一步,挡住了她的视线,厉声说道。 “哼哼,一条不知死活的狗子罢了,杀不杀它的无所谓。” 九幽王冷笑了声,看向了夏小韵:“你怎么知道方圆没有死?” “因为我还没有死。” 夏小韵忽然觉得,花小妖跟她说的那些话,竟然有保命的功效。 看来,忽悠人的话,拿来忽悠鬼,也能起到出乎意料的效果。 九幽王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满眼都是求知欲的看着她。 接下来,夏小韵就把花小妖忽悠她的那些话,简单说了一遍。 最后,她才问:“方圆拿到的那只绣花鞋,现在你身上吧?” 九幽王还是没说话,左手一翻时,已经多了一只绣花鞋。 当那只绣花鞋闯进夏小韵的视线内后,她的双眸瞳孔就骤然一缩! “呵呵,其实在我出现之前,你根本不相信那个小妖精说的话,对不对?” 九幽王敏锐捕捉到了夏小韵的反应,阴恻恻的笑问。 “你怎么知道?” 夏小韵脱口说出这句话时,猛地醒悟过来:花小妖才没有忽悠她! 如果花小妖是忽悠她的话,那么九幽王就不会拿出这只绣花鞋了。 原来,我跟方圆的关系,真像花小妖所说的那样--大脑中一片空白的夏小韵,满脸全是骇然样子,抬手推开九幽王揪着自己衣领的手,踉跄着缓缓后退,靠在一棵树上后,又顺着树干坐了下来。 足足三四分钟,她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这样茫然的呆坐在那儿。 直到听到一声锥锥的叫声后,呆滞的眼神才动了下,发现毛驴已经钻到她怀里,正伸出舌头舔她的脸。 而她,也已经本能的抱住了毛驴脖子,嗅着以往会让她作呕的气味,竟然觉得找到了最后的依靠,有了种安全感。 一条被她骂为是贱狗的狗子,会给她这种感觉--夏小韵终于明白:好像妖精下凡的花小妖,为什么那样亲热毛驴了。 再次锥锥轻叫了几声后,毛驴回头看向了九幽王。 九幽王就站在那儿,木木的看着它跟夏小韵,原本阴森、嘲讽,还有些空洞的眼神中,多了一些羡慕。 看来,她也很想像夏小韵那样,把毛驴拥入怀中。 没办法,驴哥虽说只是一条贱狗,可它更是那个男人的兄弟。 “你这次来找我,就是为了杀我的吧?” 夏小韵慢慢的推开毛驴,很奇怪自己的声音,竟然会是这样的平静。 “我本以为,方圆死后,我在尘世间的任务就失败了。他既然已经死了,你这朵并蒂花还有什么理由活着?” 九幽王阴笑了几声,说:“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你要等方圆回来。” 夏小韵接着说道:“所以你不会杀我,也不会杀毛驴,你会仍旧蛰伏在我身边,等待最好的机会,来完成你的心愿。” 九幽王不答反问:“那你猜猜,能接近你的人中,哪一个才是我?” “我不会猜得。” “为什么?” “我现在如果知道你是谁,除了惹你杀人灭口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的好处。” 夏小韵淡淡的回答。 第525章:如果我是你多好 “你很聪明。” 九幽王欣慰的笑了下,那种让人不舒服的阴骘感少了很多:“这样最好,在方圆没回来之前,我们最好是井水不犯河水。而且我可以保证,我不但不会伤害你,而且还会在暗中保护你,算做你的免费保镖吧。” 夏小韵也笑了:“除了你之外,没有谁会对我不利的。我夏小韵,也就是在你眼里还有些价值,对于尘世间其他大人物来说,最多只是个小商人罢了。” “你错了。” 九幽王淡淡的说:“据我所知,最少得有两个人要害你。” “哪两个人?” 夏小韵眼睛微微眯起。 “以后你就知道了。” 九幽王抬起左手,看着那只绣花鞋改变了话题,声音变得越加温柔,还带有一定的蛊惑性:“你--想不想试着穿一下?” 夏小韵没说话,但傻子也能从她看着绣花鞋的目光,还有加重的呼吸中,看出她是很想试试。 夏小韵已经忘记从哪天开始了,她的命运就跟某双绣花鞋拴在了一起。 她,本来一个没啥背景的小商人罢了,结果却跟方圆一起,成为了两个世界中最关键的人物:只要她跟方圆发生那种最亲密的关系,就能解开压制黑暗世界的封印,让某种可怕的至邪之物涉足人间,带来无法谁都不敢想象的灾难。 而能让他们俩结合的关键东西,就是某双绣花鞋。 据说只要她能穿上那双绣花鞋,方圆面对她是的‘肌无力’现象就会消失,然后俩人互动,并蒂彼岸花盛开。 这对从小就相信科学、学习科学的夏小韵来说,绝对是无稽之谈的。 可偏偏这一切由不得她不相信--最起码,方圆只对她的肌无力,就证明那些传说,虽然没有丝毫科学道理,却真实的存在着。 所以,她对那双绣花鞋的‘感情’,可谓是又怕、又渴望。 怕的是,那双诡异的绣花鞋,破坏了她的家庭,把她带进一个谁都无法帮她的大漩涡中,让她眼睁睁的失去了爱情,每天遭受痛苦。 渴望--或者说好奇的是,她很想看到那双绣花鞋,并穿上试试,看看到底能发生什么可怕的灾难。 九幽王手中的那只鞋子,除了上面的彼岸花,相比起此前她看到过的那几双,更加栩栩如生外,好像也没什么太特殊的地方,就是一只被人穿过的半新鞋子而已。 可她本能的直觉中,却能肯定这只鞋子,就是能改变她命运的那双绣花鞋中--左脚的那只鞋子。 就在九幽王还没有出现之前,花小妖就曾经告诉她说:她跟方圆俩人,如果非得找到那双绣花鞋的话,只能一个人一只。方圆看到左脚的,她只能看到右脚的。 九幽王拿着的这只,就是左脚的。 夏小韵盯着鞋子发呆时,九幽王并没有催促她,只是平托着鞋子的左手一动不动,仿佛能保持这个动作到海枯石烂那样。 夏小韵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声音有些沙哑的问道:“这只鞋子,是方圆先看到的,对不对?” “是,是方圆从望南山下的扶余古城找到的。它就被装在一个紫檀盒子里,放在古扶余银安殿的龙椅上。” 九幽王如实说道:“其实我们俩人都不知道,它怎么会出现在那儿。但我确实穿过它--然后,方圆就像失去理智似的要占有我。呵呵,我当然不会让他得逞的,把他推开后,就发现他身上的彼岸花,忽然就开了那么一点点。” “就像这样吗?” 夏小韵说着,拉下运动服的拉链,露出莹白如玉的右肩,稍稍把黑蕾往下拽了下,就露出了那朵盛开了一点点的彼岸花。 九幽王的眸光,猛地凝固,死死盯着那朵花,脸色变幻起来。 别人的脸色变幻,无非是伤感是,痛苦啊,愤怒欢喜等等,只是表情变幻罢了。 但九幽王的脸色变幻,却是能在短短十几秒钟内,变幻了至少七八张面孔,或清纯如仙子,或妖媚如妲己,或恶毒如巫婆-- 最后等她又重新变回刚才的模样时,已经站到了夏小韵面前,右手慢慢的伸出,修长的手指缓缓落在了她肩膀下的那朵彼岸花上。 毛驴早就躲到一边去了:可不敢在这时候招惹这女魔头,那是自己找死呢。 “你很羡慕我,对不对?” 夏小韵微微扬起下巴,轻声问道。 “如果我是你,多好?” 九幽王轻轻抚摸那朵彼岸花的动作停住,低低的说道。 夏小韵笑了,看似很随意的打开那只手:“可你根本不知道,我现在有多么的痛苦。我爱上了那个男人,毫无救药的,可--可你让他中了尸毒,我母亲为了救他,成为了她的女人。” “呵呵,那可是我的母亲啊,爬上了我爱的男人的床。” 夏小韵拉上拉链时,看似很愉快的轻声笑着:“不管她是出于何种原因,但都注定从那之后,我跟方圆再也没机会在一起了。” 可能是脑子短路了吧? 接下来,夏小韵竟然像把她当做无话不谈的闺蜜那样,从她去罗布泊开始说起,一直说道刚才花小妖的出现,足足用了一个半小时才说完。 不到一年的时间,她经历了太多的悲欢离合。 说到开心处时,她会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说到伤心处时,她会趴在屈起的双膝上,痛哭失声。 九幽王也盘膝坐在了她对面,拿着那只绣花鞋的左手放在小腹前,左肘支在腿上,左手托着下巴,聚精会神的听着。 不知道什么时候,劳拉已经醒来了。 她确实是个聪明的女人,看到老板跟九幽王‘抵足相谈甚欢’后,才不会去打搅,只是反手揉着快要断了的后背,走到一旁。 正需要个伙伴的毛驴,也赶紧夹着尾巴走了过去,藏在她身后却露着个脑袋,动也不动的看着那边。 “看,要不是我说服你,让你心软了没有杀我,我怎么可能会坐在这儿?嘿嘿,听完我悲惨的人生后,你还羡慕我吗?” 夏小韵抬手抹了把泪水,笑道:“说起来啊,你太不知足了啊。打不死,还能千变万化,看谁不顺眼就能杀谁。你羡慕我,只是因为我这儿有这么一朵可恶的花--说实话,我如果是你的话,我肯定会感觉很幸福。” “我幸福么?” 九幽王嘴角弯起个诡异的弧度,语气阴森的说:“如果让你从还没懂事开始,每天十二个时辰的跟一些死尸呆在一起,亲手剖开它们的身体,研究它们,必要时还得品尝它们各个零件的滋味……为了刀枪不入,在我二十二岁之前,都泡在满身臭味的黑水池中,吃那种你从没见过的黑色虫子--这就是幸福的代价,你觉得值吗?” 夏小韵抬手捂着嘴,嗓子里发出干呕的声音。 她当然能从九幽王说这些时的眼神中,听出这个可怕的女人是在说实话。 她更没想到,她认为该很幸福的九幽王,以前过的是那种生活。 “想吐的话,那就吐吧,吐在我身上也不打紧,我不会嫌脏的。” 看夏小韵几次忍不住的低头,九幽王淡淡的说道。 “不,那样是对你的不尊重,是羞辱。” 夏小韵用力摇了摇头时,忽然想起口袋中还有口香糖,就拿出瓶子倒在手心几颗,递了过去:“喜欢吗?” 九幽王迟疑了下,两根手指捏起一颗,放在了嘴里。 薄荷味的口香糖,虽说起不到老陈醋那样抗恶心的效果,不过还是让夏小韵胃里好受了许多。 慢慢嚼着口香糖,九幽王继续说:“在我二十二岁之前,我一直以为那就是人生--我们那个世界的人生。但当走出那个坑洞,来到中原后,我才发现,原来我以前活的就像一只老鼠,连它都不如。” 她说着,看了远处的毛驴一眼。 现在已经算是星级酒店座上宾的驴哥,马上就抬头看向了天。 淡淡的笑了笑,她才又说:“所以我才非常羡慕你们人类,更渴望成为你们中的一员。但很遗憾,尽管我能变成尘世间最美最纯洁的女孩子,可我要想成为一个正常人,必须得拥有你们正常人才会有的感情。嗯,简单的来说呢,就是爱情。” “所以,你才想方设法的想让方圆爱上你。” 夏小韵问道。 晒笑一声,九幽王双眼上翻淡淡的说:“除了他能驱除我灵魂、身体上的邪性外,就再也没有哪一个男人能做到了。” “为什么?就因为他身上有朵彼岸花?” “彼岸花,盛开在黄泉路两边,传说被九天十地神魔祝福过的,是阳间阴世最纯洁之物,能化解所有的阴邪。” 九幽王望着某棵树的树梢,声音空灵的相当不真实:“所以,我们那个世界的人要想出来,就必须得让尘世间的彼岸花变脏,失去化解阴邪的作用。” “原来是这样!” 夏小韵猛地明白了:“怪不得你们异常渴望我跟方圆在一起,而他们却想方设法的阻止我们俩。原来是--我想知道,你如果跟方圆在一起了,那会怎么样?” 九幽王看向了夏小韵,眼眸中带着很神秘的笑意,缓缓的说:“如果我说,只要我能跟方圆在一起,他不但会化解我身上的阴邪,还能间接导致那个世界中人,永世无法涉足尘世间,你信不信?” “不信。” 夏小韵摇了摇头。 “为什么不信?” 九幽王问。 夏小韵回答:“真这样的话,你那个世界中的人,会放心你出来么?” “呵呵,她只是以为我绝不敢违逆她--不说了,有人来了,我该走了。” 九幽王眉梢微微一挑,长身而起。 “哪有人?” 夏小韵不解的看向树林外,外面只有一望无际的麦地。 九幽王也没解释,低头看着手里的绣花鞋,轻声说:“等回到唐王后,我会找机会让你穿一下试试的--我觉得,你穿上后肯定会发生一些很有趣的现象。” 第526章:以后要小心花小妖 九幽王转身走出五六米去后,夏小韵才隐隐听到小河那边传来车子的马达声。 毛驴,也从劳拉站起来,向那边看去。 这个女人的听觉,接连毛驴都比不上。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忘记告诉你了。” 正要走进树林深处的九幽王,忽然停住脚步转过了身。 夏小韵站起来,问道:“什么事?” 犹豫了下,九幽王才问:“你说我们现在,算不算是盟友?” “你刚才也说了,会免费保护我的安全,对付那些要对我不利的人--所以我觉得,在方圆没有回来之前,我们应该算是盟友。” 夏小韵想了想,才说。 “那好,你能相信临时盟友的话,这对你有益无害。” 九幽王点了点头,才缓缓说道:“我想告诉你的是,以后要小心花小妖。” “什么?” 夏小韵愣了下:“我要小心花小妖?她、她会害我?” 今天,是夏小韵第二次看到花小妖了。 在塔希科雪原时,花小妖就像为祸世界的黑帮老大那样,带着众多手下,拿陈断玉的安全来要挟方圆,逼着他开了杀戒。 那是夏小韵第一次见到花小妖。 对她的印象,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最多也就是羡慕她的长的漂亮,有钱有势罢了,可内心深处却是窃喜的:方圆爱的是我。 今天是夏小韵第二次见到花小妖。 这次,花小妖给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正面印象:正是她的一番话,才让夏小韵对方圆还没死,抱有了希望。 可是现在九幽王却郑重其事的跟她说,让她以后小心花小妖。 “我就知道你不会信,不过无所谓,信不信的在你,反正我已经提醒过你了。” 九幽王说完,扭头刚要走,夏小韵却说:“等等,先把话说清楚再走好吧?总是吊人胃口,可不是盟友所为。” “好吧。” 九幽王向树林南侧看了眼,才说:“那我问你,你是怎么看待花小妖的?” “她很纯洁。” 夏小韵想都没想,就说出了这句话。 九幽王又问:“那么我呢?” “你?” 夏小韵这次也没犹豫,就说:“你很邪恶,会让我怕。” 九幽王再问:“那么方圆呢?” 夏小韵咬了下嘴唇,轻声说:“我现在无比的想他--总幻想抬头就能看到他出现在我面前,笑嘻嘻的问我,脑残妞,在听我死了后,有没有想过为我殉情?” “好。” 九幽王说:“你在想到方圆时,不管多么怨恨他对不起你,可你还是希望他能在你身边,这说明你很爱他;你在想起我时,你会觉得我无比邪恶,在杀不死我的前提下,希望我能离你有多远,就有多远。是不是这样?” 夏小韵低低的嗯了声。 九幽王淡淡的问:“可你再仔细想想花小妖呢?” 这时候,树林南侧外面有脚步声传来,但很快就停住了。 夏小韵没有看那边,很听话的仔细想了想,才皱眉说:“我还是只能想到她很纯洁,就像冬天的雪花那样--” 说到雪花时,夏小韵忽然闭上了嘴。 “恭喜你,你终于想到了。” 九幽王笑了下,转身缓步走进了树林深处。 她应该是走的很慢,但消失的去很快--毛驴马上就伸了个长长的拦腰,冲树林外面叫了起来。 几个人走进了树林中。 走在最前面的,是陈断玉。 看了眼陈断玉,夏小韵忽然问劳拉:“劳拉,你觉得雪干净吗?” “还行吧,最起码表面很干净。” 刚才呆在远处的劳拉,并没有听到九幽王跟夏小韵的对话,只是如实回答老板的问题:“尤其是下雪后,能把所有脏东西都能盖住。” “是,雪花能把所有的脏东西都能盖住。” 夏小韵神经质般的喃喃重复了遍,才看向了陈断玉,笑道:“你好,我们又见面了。” 她认识陈断玉,还是在塔希科高原时。 “你好。” 陈断玉点头回礼后,看了眼毛驴才说:“我们不放心你,才特意前来看看。” “谢谢,我没事的。” 夏小韵真诚的道谢。 “不客气,跟我走吧,有人想见你。” 陈断玉向旁边闪了一步,抬手示意夏小韵前面走。 夏小韵却摇头:“我现在不想见任何人,我很累,想尽快回唐王,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陈断玉也没勉强,回答说:“那好,需要我安排人送你吗?” “不用了,有劳拉在就可以了。” 夏小韵说着低头,看向了毛驴:“但你可以带它走。” “林舞儿在等它。” 陈断玉嗯了一声。 “毛驴,你不是一个贱狗,你是个好兄弟。对不起,我以前不该那样骂你。” 夏小韵屈膝蹲下,抱住毛驴的脖子低声说:“以后要是在明珠过的不愉快了,可以回唐王来找我。我现在就住在你家里呢。嗯,我还听方圆说你喜欢喝酒--等你回来时,我会给你买最好的酒喝。” 这次,夏小韵可是说错了,因为毛驴确实是条贱狗,听她说要给自己好酒喝后,马上就双眼放光,舌头伸出老长。 回去的路,也很长。 就像不管我们今天遭遇了多么不幸的事,还得为以后好好活下去而努力。 好像就是在一眨眼的工夫,川南县二十万市民的临时居住地消失了,所有居民重新回到了他们熟悉的环境内,开始他们早就熟悉了的生活。 但毫无疑问的是,人们永远也忘不了,大撤退那天时风雨同舟的感触。 都说现在的华夏公民素质,随着彭某案、郭某炫富案而大滑坡,人们开始变得冷血无情,各自为利。 实际上,这只是像塔希科雪原上的积雪那样,把华夏人骨子里的善良、勇敢等本性给遮掩了。 一旦积雪被大风刮走,被烈阳晒化,华夏民族依旧是世界上最出色的民族,没有之一。 好长一段时间,川南县都在议论鹦鹉川水库,那天的大撤退,那些军人,那些从四面八方赶来援助的同胞--更会痛骂某条白眼狼。 当然了,事后华夏会怎么跟北朝交涉这件事,也在当地民间产生了数十个版本。 最让人喜欢听的版本,莫过于华夏在边境线上囤积了重兵,准备在合适的时间段,进行一次合适的战争。 据说,这个版本最早来自于川南县新任副县长(主管地质部门)王彦梧--那么大的人物,会信口开河吗? 王彦梧一跃数级,上到机关单位,下到黎民百姓,没有谁不信服:不让一个为民着想的人当官,难道还要戚光宗那种吃里扒外的混账东西? 别看戚光宗现在已经伏法(关于戚主任的死,也有很多版本的)了,可他还是连累到了他在边境城市当二把手的表亲高层,在大撤退的第二天,就没再露过面了。 据说,那位女高层在大撤退的当晚,就被特殊部门给带走了。 另外,还有包括一把手在内的几个高层,也都被带走的带走,调离的调离。 一般来说,越是接触不到的层次,人们才会越感兴趣。 直到这座城市的新任领导班子,集体在电视上露面后,关于那些高层的言论,才慢慢地消失。 最多,也就是有些知情的人,在私下里提到二把手时,都会摇头遗憾的说:还真是可惜了,像她这么漂亮、又有能力的女性官员,本来该大有前途的,却没想到被一个渣渣给连累了。 (真有能力的女性官员升迁之路,比起男人来说要快、顺利了很多,毕竟国家明文规定:领导班子内,必须得有一定比例的女性)。 当然了,当一个足够漂亮的女人要升迁时,肯定会被人想歪了,比方是靠--张翼走出房间时,抬头看着夜空中的星辰,深深的吸了口气,闭上了眼。 不远处,她的小秘书韩妙,看到她是自己走出来的后,却长长的吐了口气:她最怕的,就是领导被纪委的同志带出来了。 幸好,没有发生她最担心的事。 而且她能从领导深吸一口气的动作上,看出张翼心中那颗吊着的大石头,终于落下来了。 其实没有谁比韩妙更清楚张翼是个什么样的官员了:漂亮与否暂且不说,也把能力出众放一边,单说她的清廉,正直两点,就已经是很多同级官员比不上的了。 “咳--咳!” 身后传来的隐隐咳嗽声,提醒了闭目享受当前的张翼:她最好是赶紧离开这儿,那个老头子,真得很可怕。 幸好,看他病怏怏的样子,应该不会活多久了……张翼眉梢微微挑了下,快步走到了院子里。 “张、张姐。” 韩妙递上了张翼的黑色风衣。 现在虽说是夏天了,不过白天时又下了一场大雨,夜晚气温比较凉。 张翼披上风衣,冲韩妙点了点头,当先走出了院子。 这是边境城市的招待所,外面的小公路很清静,尤其是在晚上十点多时。 “张姐,怎么样?” 刚走出院门口,韩妙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在公众场合,韩妙称呼张翼的职务,私下里却喊她张姐(这是领导吩咐的,亲民嘛,小秘书也是群众不受?) “调离这儿。” 张翼走到车前,伸手扶着车门,抬头看向灯火通明的城市,语气里带着明显的恋恋不舍。 “啊。还是要调离么?” 韩妙愣住了。 “是不是很失望?” 张翼看着她,淡淡的笑问。 “嗯,是有点。” 韩妙也没隐瞒,低头小声说:“都是那个姓戚的连累了您,要不然也--” “别替他了……不管怎么说,都是我的错。” 张翼打断了她的话。 “哦。” 韩妙连忙闭嘴,接着又小心的问道:“那您被调到哪儿了?” “唐王,干老本行。” “唐王?” 韩妙眨巴了眼,使劲的想:“咱们东北,好像没有唐王这个城市吧?” “东北当然没有唐王,可东省却有。” 张翼无声的笑了下。 “东省--啊,是东省唐王市啊!” 韩妙喃喃的说着,猛然醒悟,一脸的惊讶。 第527章:今夜有流星雨 同样是三线城市,人口两百万左右,可边境城市相比起发达省份东省的唐王市来说,无论是经济还是文化,都得被甩七八条街那么远。 毕竟这儿是边境城市,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经济封闭、落后的江对岸,特殊的地理位置跟环境,限制了城市的发展,无论各界领导怎么努力,都无法改变需要吃财政救助的帽子。 所以当韩妙听领导说,今后要去唐王干老本行(自然是二把手了)后,惊讶过后就是狂喜,竟然攥着拳头欢呼起来。 小姑娘嘛,有谁不喜欢去经济文化等更加发达的内地城市? 更何况,唐王市的二把手,要比边境城市的二把手要风光太多,也重要太多,这摆明了就是高升啊。 张翼在这边犯了重大错误(就是用人不明),尤其是在大撤退当晚,她被带走后,包括韩妙在内的很多人,都以为她这次是完了。 暂且别说会不会去哪家清水衙门呆着了(比方政协之类的),不被纪委请去喝茶就很不错了。 可现在,张翼却高升到了唐王市,韩妙就算是用脚丫子去想,都能想到会有很多人的眼镜掉在地上,摔成粉碎。 “傻丫头。” 看到韩妙孩子般的欢呼后,张翼回头看了眼招待所里面,抬手往下压了压。 韩妙这才醒悟过来,必须得保持低调,赶紧吐了下舌头时,却又想到了什么,看了眼领导,欲言又止的样子。 “放心吧,鉴于你在大撤退时的出色表现,跟平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你会跟我一起去唐王的。” 张翼板起脸,故意摆出官架子:“怎么,还不赶紧给领导开车门?” “嘿,嘻嘻,这就开,这就开!” 得偿所愿的韩妙,强压着再次欢呼雀跃的冲动,赶紧走过来,麻利的替领导打开了车门:“领导,咱们什么时候动身?” “明天一早。” 张翼弯腰抬脚上车。 “啊,这么快?” 韩妙愣了下。 按规矩,某领导高升调离后,原单位(包括继任者)得举办欢送会,上级主要领导出席讲话,肯定某领导的工作,预祝她在新的岗位上再接再厉等等才对。 张翼今晚才知道要高升了,却在明天一早就启程赴任,这有些‘不合规矩’,怪不得韩妙会发呆。 “嗯,就这么快--回去多打几个电话吧。” 张翼当然很清楚韩妙是啥想法,嘴角浮上一抹苦笑时,就看到一个人从那边快步走了过来。 路灯下,能看出这个人穿着宽大的袍服,头上还戴着个大斗笠。 虽说衣服宽大,不过张翼却仍然能看出这是个女人,身材相当棒。 原来是个道姑--当女人走近了后,张翼才看出她穿的是淡青色道袍,脚下踩着一双麻耳布鞋,左手肘弯中倚着一根佛尘。 出家人平时出现在都市中就很引人注目的,更何况现在是晚上,道姑脚步不停的经过张翼身边后,又直接走进了招待所内呢? “咦,那是个道姑啊。” 就在张翼盯着道姑背影感觉有些奇怪上,韩妙在旁边轻声说道:“大晚上的,她怎么会来这地方呢?” 这地方是招待所,以往是招待外来公职人员的,不过最近却成了这座城市很多高层的命运转折点(张翼是唯一一个来过这儿、没被免职还能高升的人了),所以只要在官场混得人,都不愿意来这儿。 一个道姑,怎么就在这个时间段来了? 而且守在院子里的几个黑西装,不但没有阻拦她,反而都对她微微弯腰欠身行礼。 道姑一点礼貌也没有,就站在院子里,抬头看着星空淡淡的说:“他呢?” 龙头,是招待所唯一的主人,更是能左右张翼等人命运的大人物,由此可见权势有多大,可道姑却站在院子里,等着他出来见她。 这又是何方高人呢,敢跟那个阴沉可怕的老头摆谱? 张翼心中惊讶,对道姑的身份有了浓厚的兴趣。 不过她更清楚有些事最好别知道,要不然会招惹上大麻烦的。 “走吧。” 张翼低声说了句,伸手关上了车门。 车门刚关上的瞬间,她就看到西北方向忽然有数十颗流星滑过,一闪即逝,尽管时间短暂,但却绽放出了绚丽的璀璨。 绕过车头正要上车的韩妙,也看到了这些,愣了下说:“咦,今晚会有流星雨?” “大熊座η(北斗七星中的摇光,也是破军星)突现流星雨!” 欧洲南方天文台(简称欧南台,是由德国、意大利等八个国家于1962年合建的,现由由13个欧洲国家组成。总部设在德国慕尼黑附近的加欣)的加斯特博士,正在伏案敲打一份报告,听助手惊呼出这句话后,立即从椅子上跳起,跑了过去。 “加斯特博士,您看!” 年轻的助手已经让开了位置,弯腰俯身在键盘上敲打了几下,接着抬手指着显示器,兴奋的说:“真像您早在半月前预测的那样,今年大熊座会出现流星雨!哈,那些不信的人,这次肯定会大吃一惊。” 显示器上,正在重放刚才流星雨滑落的一瞬间,放慢三十倍速,就能清晰看到至少得有数十颗流星,一闪一闪的滑下,逐渐消失。 早在半个月之前,加斯特博士就敏锐观察到了摇光出现异常,并在会议上,郑重说出了他观点,却遭到了其他天文学家的嗤之以鼻。 因为谁都知道,在过去的十万年间,摇光星从没有出现过他预测的那样,会发生异变而产生大量的流星雨,可谓是相当‘稳重’的星体了。 如果摇光星真如加斯特博士精密计算、观察才得出来的结果那样,今年下半年会发生大批自然山会爆炸脱离星体的异变,那么肯定对我们所居住的地球,也有着暂时无法找到答案的关系。 毕竟所有星体的异变,都能起到多诺米骨牌效应,理应得到地球人的关注才对。 当然了,那些反驳加斯特博士观点的人,反驳理由也是相当有理有据的:北斗七星始终处于不断变化中,哪怕这7颗恒星距离地球的远近不同,在60光年~200光年之间。 而且,它们各自运行的方向和速度也不尽相同,7颗星大致朝两个方向运行:摇光和天枢朝一个方向,其他5颗基本朝一个方向。 根据它们运行的速度和方向,天文学家们已经算出,它们在10万年前组成的图形和10万年后形成的图形,都与今日的图形大不一样。 至于10万年以后,北斗七星就可能不是这种柄勺形状了。 但无论怎么样,反驳的天文学家以为,面前北斗七星组成的勺子状,还远远没到改变形状的时候,最快也得三四万年之后。 更何况,摇光星(破军星),是跟天枢星(贪狼星)在过去的数万年中,始终同朝一个方向,这证明两大星体之间,有着暂时还无法破解的‘神秘关系’。 既然天枢星相当稳定,那么摇光星实在没理由发生自然山(摇光星上的山体,类似于月球的环形山)爆炸,产生流星雨的可能。 半月前的那场会议上,加斯特博士跟人辩论的程度很激烈。 不过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在其他众多天文学家的围攻下,加斯特博士只能败下阵来,嚷着说什么走着瞧。 没有谁把加斯特博士的话当做一回事--就像上帝故意成全他那样,在这个清晨(德国时间)让摇光星忽然爆发了大量流星雨。 很有种扬眉吐气感的助手,不断重复着流星雨出现的录像,抬头正要请问加斯特博士,要不要现在就给那些当初反驳他观点的同行打电话,宣布这一‘好消息’时,却看到博士一脸的凝重,没有丝毫胜利后该有的喜悦。 “怎么了,博士?” 助手收起笑容,小声的问:“摇光星忽然发生异变,难道真能影响到我们地球吗?” 摇光星发生异变后,会破坏它原本跟天枢星之间那层神秘关系,有可能导致不再站在同一战线,从而导致北斗七星运行轨道改变,产生连锁反应,最终会影响到地球--加斯特博士的这个观点,也是当初会议上其他天文学家,极力反对的。 “暂时还说不清,不过肯定会有影响,毕竟摇光星这么多自然山忽然自爆脱离星体后,会对整个星系的大局有所影响。” 加斯特博士沉默片刻说完这句话后,就急匆匆走向了观察台。 观察台上,放着一架直径三米半的天文望远镜。 加斯特博士相信,现在他能通过望远镜,能看出摇光星表面上的明显变化。 他看着摇光星方向,呆站了足足十分钟都没说话。 李子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件风衣,轻轻披在了潘龙语的身上。 潘龙语的身子,这才动了下,看向屋子那边伸出手,缓声说:“扶我去屋里吧。” “是。” 李子眼角猛地跳了下后,伸手搀住了他胳膊。 李子记得很清楚,一个多月前,他跟潘老师爬唐王梨花山时,八十多岁的老潘可是婉拒了任何人的搀扶,小伙子那样健步如飞。 现在,他却主动让李子搀扶--只因,他在看到天上下过一阵流星雨后。 “潘老师,能不能跟我说说?” 李子把潘龙语搀扶在藤椅上后,才发现他本来很红润的脸色,很突兀的苍老了很多,忍不住的低声问道。 “我错了,我们可能都错了。” 潘龙语倒是说话了,但说出来的话,却让李子满头的雾水,再次大着胆子问:“您,哪儿错了?” “我们都一直以为,破军星是最稳的一颗星,哪怕是星光倾斜、黯淡了,但在数万年内,也不会有根本性的异变。” 潘龙语的声音,也仿佛跟他的精神状态那样苍老了很多:“可现在,它发生了我们谁都没算到的变化--星光倾斜、黯淡,还没有了最重要的生机。” 第528章:有心栽花花不开 李子跟随潘龙语去过唐王之后,就迷上了那方面的传统文化。 回来后,李子就主动打报告请示说,希望能多在他身边多服务一段时间。 他当然很清楚,依着他的天赋,不可能会被了潘龙语收为关门弟子。 但只要能陪在老潘身边,多长点那方面的知识,他就满足了。 鉴于李子任务中的出色表现,领导在征求了潘龙语的意见后,同意他留了下来。 潘龙语也很清楚李子是怎么想的,所以平时俩人闲聊时,总会尽可能的指点他。 所以李子才能知道北斗七星中的破军星,在某件事中就代表方圆。 而那个天枢星、也就是贪狼,则在这件事中,代表来自黑暗世界内的灾难。 其实李子之所以对这方面感兴趣,主要就是这件事:他希望,他能有幸成为本次事件的观众,看到结束。 早在方圆牺牲的消息传来时,李子当时就大吃一惊:潘老师不是说,破军星最多也就是星光倾斜、黯淡了些,但还是没大碍的吗,怎么方圆就死了呢? 当时李子也恳请潘龙语指点过,才知道那只是方圆的一次大灾难:方圆看到了不该这么早就能看到的东西,所以会遭到大劫难,但最多是一场普通人无法想象的磨难,却不会危及他的生命。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李子对潘龙语的崇拜,可以说是到了盲目崇拜的地步:他说方圆没事,方圆就绝不能死! 要不然,岂不是砸了潘大师的金字招牌? 可现在,潘大师在看过流星雨后,却自己拿起锤头,把那块金招牌给砸了。 正所谓少年人贪色,中年人爱财,老年人好名,就算李子用脚丫子去想,也能想出老潘自己砸掉自己的金字招牌,心里得有多么的痛苦。 很明显,更让潘大师痛苦的,还是方圆发生了他始料不及的意外:当初方圆在北上时,如果他能阻拦的话,龙头想尽一切办法,也得阻止方圆北行的。 因为方圆的生死,关系到两个世界的格局变幻。 “潘老师,其实这也不能怪您,毕竟人算不如天算的--” 李子憋了很久,才试着安慰潘龙语。 只是他刚说到这儿,潘龙语却猛地站起来,快步走出了客厅,嘴里还念念有词:“人算不如天算。是啊,真是人算不如天算的。” 李子赶紧跟上,再次来到了院子里。 潘龙语抬头看着北斗七星,问道:“李子,你现在能看出七星变化吗?” 李子瞪大眼睛看向那边,很久后才用不确定的语气说:“好像、好像贪狼星要比以往亮了很多。破军星,则更加黯淡了。” “对,贪狼星确实亮了很多,那是因为原本跟它争辉的破军星,发生异变后失去了生机,再也无法阻止它大放光辉了。呵呵。” 潘龙语苦笑了几声,喃喃说道:“随着方圆的意外死去,灾难要提前入世--我们,又该怎么办,怎么办?” 潘龙语的接连两个怎么办,都带着让李子心惊的无奈。 他以为,凭着他八十多年的道行,足够能应付任何的突发意外,并做出最正确的调整,为此还在相关部门的鼎力配合下,设定了一系列详细的计划。 但在摇光星突然生机全无、贪狼星星光大盛后,潘龙语才猛地发现:他好像,从来都没有运筹帷幄过,事情的发展,已经不是他所能控制的了。 所以这才茫然,有了从没有过的不知所措。 看他这么难受,李子只能抱着侥幸心理,低声问道:“潘老师,我觉得破军星既然能发生您都无法预测的异变,那么接下来它或许还能再次异变,改变当前的不利格局。” “改变格局也不是不可能,但前提是方圆没有死。” 潘龙语依旧仰首看着北斗七星,信口回答。 李子用力抿了下嘴角,才继续问道:“您不是说,唐王方家有天罡十六杀邪在,还有脚下开花,中间结果,上方浇水的特殊格局,从而形成福禄寿三星全力守护方圆的另类格局,可力保他逢凶化吉吗?” “无论什么样的格局,都能改变的。摇光星黯淡,生机全无后,方天明费心布下的天罡十六杀邪阵,也不攻自破了。至于力保方圆逢凶化吉的福禄寿三星,就像水浇多了会淹死花木,导致花朵凋谢,再也无法结果--唉!” 潘龙语重重叹了口气,低声自言自语道:“被淹死了的花木,还能有什么价值?又怎么能再形成福禄寿三星护体的另类格局?只能被当做垃圾扔掉罢了。” “您是说,方家那棵花木已经死了?” 李子问道。 “死了,浇水太多,淹死了。” 潘龙语微微闭上眼,喃喃的回答。 “或许--” 李子还是有些不甘心:“或许夏小韵舍不得扔掉,就始终摆放在哪儿,期待它有一天会重新焕发生命力呢?” 潘龙语睁开眼,看着李子:“你会让一棵枯萎了的花木,总是摆在桌子上吗?” “真是可惜了这棵石榴花,仅仅淋了几场雨而已,就这样死了,唉。” 劳拉费力的搬起花盆时,遗憾的叹了口气后走向院门口,准备连花盆一起,丢在胡同口的垃圾箱内。 她刚走出几步,却听夏小韵说道:“等等。” 劳拉转身看了回去。 自从东北回来后,就习惯每天晚上呆坐在石桌前数星星的夏小韵,从石凳上站了起来,指着卧室窗台下说道:“把这棵石榴树,栽在那地方吧。” “啊?” 劳拉向那边看了一眼,赶紧把花盆放在地上,急急的提醒道:“夏总,我记得潘大师曾经说过,那地方可是寸草不生的生门。而且,他也说过最好不要随便破土动工!” “切,什么生门死门的?我早就琢磨着,在那地方种点什么了,只是一直没想起来罢了。” 夏小韵撇撇嘴,眼眸中亮光一闪,忽然没头没脑的说:“我很想穿上那双绣花鞋,看看到底能发生多么可怕的灾难。” 叛逆。 劳拉脑海中,攸地浮上了这个词。 自从夏总半月前从东北回来后,劳拉就发现她好像变了个人,经常会产生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家里。 就像今晚,她非得让劳拉给她蒸黄瓜吃--蒸出来的黄瓜,好像烂泥那样,有法吃吗,尤其是沾着番茄酱! 可人家小夏,愣是吃得津津有味,还说明晚再蒸个西瓜吃。 不吃‘人饭’的行为,不是叛逆,又是什么? 今晚,更是不顾潘大师的警告,要在院子里破土动工,在寸草不生的生门位置,栽种一棵花木. 栽就栽吧,可你栽一棵死了的石榴花,算哪门子事呢? “好了啦,劳拉,别再说什么了,反正我就是觉得好玩。来,咱们一起动手。或许,等明天一早起来,你就会发现这棵枝干都开始腐烂的石榴树,又活了呢。” 夏小韵说着,去杂物室拿出了一把铁锨。 可不敢劳烦夏总,用她那双白生生的小手干这种粗活--既然劝说老板无效,劳拉只好抢过铁锨,按照她的意思,开始在生门处挖坑。 每挖一下,劳拉的心里就哆嗦一下,好像再掘出一铁锨土时,就会有个长着大嘴的怪物,从坑里跑出来那样。 夏小韵才不在乎。 最多也就是在乎她那双又白又嫩的小手,特意戴上她花几千块才买的阿玛尼黑纱手套,用小铲子把石榴树从花盆内挖了出来。 然后就蹲在旁边看劳拉挖坑,闲聊:“看晚间新闻时,没看到电视上说今晚会有大熊座流星雨啊,怎么就哗哗的下了一阵,害的我就知道看,都忘记许愿了呢。” “嗨,谁知道呢,大熊座距离我们有上百万光年的距离呢,银河系中那么多星星,依着人类当前的科技力量,怎么可能关注每一颗星球的变化?” 劳拉说着,把铁锨中的土放在地上,直起腰问道:“夏总,这个深度差不多了吧?” “再深点。” 夏小韵回答。 劳拉比划了下石榴树跟土坑,说:“已经差不多了。” “我要把花倒着栽,头朝下,根朝上。” 夏小韵笑嘻嘻的说:“那老神棍不是说这儿是寸草不生的生门嘛,生门狗屁东西都不长,那算什么生门?或许,我们倒着栽花呢,就是反其道而行之,说不定反而会让死树发芽呢。” “夏总,你说的好像还真有些道理。” 劳拉用崇拜的目光看着夏小韵,抬手挠了挠后脑勺问:“那,我们就把这棵死树倒着栽?” “就这样定了。这是咱家,我说了算的。” 夏小韵站起来,伸手:“我来挖一会儿--嗨,就像那些当官的戴着鞋套栽树,走走形式罢了。以后呀,这棵破树真要是发芽了,那我也可以跟人说,这里面可是凝聚了我的辛勤汗水。” “夏总,你不去当官,还真是官场的一大损失。” 劳拉听她说的有趣,就把铁锨递给了她。 戴着名牌手套,穿着小短裤小拖鞋的夏总,拿着铁锨很费力的挖了起来。 等她第九次把铁锨还给劳拉几分钟后,深达一米的坑子终于挖好了。 按照夏总的英明指示,劳拉把那棵死了的石榴树,倒着放在了坑里,开始掩埋,就像埋死尸那样。 埋坑可比挖坑容易多了,几分钟后经搞定了,小夏还在上面蹦跳了几下,把松软的土壤夯实后,随口念道:“有道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各位过路的大神,你们要是成全妹妹的话,那么就来场及时雨吧。” 啪嗒一声,有水珠滴落在了劳拉额头上。 她有些纳闷的抬头看去,接着骇然道:“夏、夏总,真下雨了!” 就在劳拉抱着花盆要去外面扔了时,天上还星光璀璨的。 就在她们‘栽种’完这棵死树后,上空已经阴云密布,有雨水落下了。 可晚间天气预报中却说,今夜无雨的。 第529章:生死由命 雨水打在燕四道长的斗笠上,发出响亮的笃笃声响。 老天爷好像也知道让雨水打在她斗笠上,对她形不成威胁那样,这才挥手招来了一阵风。 风吹起燕四的道袍,也夹杂着越来越大的雨点,打在她身上,很快就把她的衣服湿透了。 她却一直站在那儿,透过斗笠上垂下的黑色轻纱,冷冷看着站在走廊下的龙头。 “唉,进来说话不好吗?” 龙头低低叹了口气,缓缓说道:“淋雨了,会生病的。” 他不说这句话还好--刚说完,燕四就抬手往后一推,斗笠挂在了脖子上,盖住了她的后背,让越来越密集的雨点,打在了她的头上。 “你都多大个人了,还不改年轻时的任性?” 龙头苦笑着,抬起了右手。 马上,就有个黑西装出现,手里拿着一把伞。 龙头接过雨伞,刚要走出房门,燕四就冷冷的说:“我想淋雨。不管是以前,现在还是以后,我都喜欢淋雨,这跟任性不任性的没什么关系。” 不等龙头说什么,燕四又说:“今晚我来找你,是想问问你,我儿--方圆到底还有没有活着!当初,我要竭力阻止他北行时,是你跟我确凿的保证,他会平安归来的。现在,距离他去北朝,已经足足二十天了。龙头,你能告诉我,我还得等多少天,才能看到他回来?” 龙头沉默。 燕四也不再说话,就这样直挺挺的站在外面,任由风吹雨打。 老天爷绝对是个怜香惜玉的,刚才还变着花的要把燕四淋成落汤鸡呢。 可看到宽大的道袍贴在她略显瘦削的身子上后,又有些不忍了,赶紧挥手让风神雨神的回家洗洗睡吧,又呼唤美丽的嫦娥仙子,牵着她那只兔子,在云海间缓步前行,以增加浪漫气息了。 这场雨来的突然,住的也很突然。 等燕四脸上最后一滴雨水也干了时,天上又是皓月高照,星光璀璨没有一丝云彩了。 在外面直挺挺站了接近一个小时的燕四,身体肯定很累。 但身体上的累,也无法遮掩她双眸中慢慢浮上的哀伤,还有极力忍耐的怒火。 没等龙头再说什么,她就缓步走到他面前,声音发颤的说道:“你、你给我抬起头来。” 以往几乎从不拿正眼看燕四的龙头,乖乖抬起了头。 然后,站在走廊不远处的韩承光,看看到燕四猛地抬手,在那张老脸上狠狠抽了一耳光! 韩承光大惊,想都没想的厉声喝道:“放肆!” 被华夏几代高层赋予重大历史使命的龙头,为这个国家做出了多大的牺牲,又付出了多大的心血,韩承光等人或多或少的都知道一些:这,绝对是个该被全国民尊重的老人。 可现在,以往在龙头面前总是低声下气、经常哀求他的燕四,却狠狠给了他一耳光,这不能不让韩承光大吃一惊,厉喝声中扑了过来。 龙头却及时抬手,淡淡的说:“都退下去吧,我有话要跟燕四道长单独说。” “是!” 对于龙头的任何指令,韩承光等人都已经习惯无条件执行了,马上就转身挥手,带着布在其他方位的明暗哨,都退到外面去了。 燕四才没有动手打了高高在上的龙头,就有丝毫的得意感。 相反,她身子抖的更厉害,眼眸中也浮上了浓浓的绝望,双膝一软,歪倒在了走廊立柱上,泪水喷泉似的涌了出来。 当一个背景能量相当大的人,甘心被人抽一耳光却不生气,只能证明他做了对不起人家的事。 龙头当然不会垂涎燕四小道观那如花的容颜,而是因为他亲手把人家儿子,给送上了黄泉路--估计这会儿,方先生正在望乡台上回头,深情的凝望吧? “为什么,为什么?” 任由泪水哗哗的淌着,燕四小道姑泣不成声:“你为什么要骗我?当初,可是你跟我做过再三保证的,说他肯定能平安回来--你,为什么要把我儿子送上绝路?” 龙头没说话,转身走到屋子里的沙发前坐下,端起茶杯,慢慢喝起了冰凉的茶水,也不怕会喝坏了肚子。 用力吸了下鼻子,燕四嘎声质问:“你、你怎么不说话!” “你想让我说什么,还是想让我做什么?” 龙头放下水杯,看着燕四缓缓的说:“如果方圆跟四十七名华夏儿郎能活过来,无论你让我说什么,我都会说。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会去做。” “你--” 燕四使劲咬了下嘴唇,再也说不出发飙的话来了。 屋子里的灯光很亮,所以她能从龙头那双混浊的老眼中,看出无法描述的悔意,还有不愿意被人看到的悲伤。 更能听出,龙头在说方圆跟四十七名华夏儿郎时的意思:牺牲在折戟沉沙行动中的,不仅仅是方圆,还有另外四十七个人。 他们的母亲,在得知他们牺牲的消息后,也会无比的悲痛万分。 这是个铁的事实,谁都改变不了,就像牺牲对于真正的军人来说,只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正常归宿罢了。 如果知道危险就不去做什么,那一个国家还要军人做什么? 军人,本来就以无条件服从命令为天职、早就做好马革裹尸还的心理准备才对。 他们牺牲,只是为了让更多母亲不再失去儿子,为华夏这艘正在狂风暴雨中缓慢前行的航母护航。 当龙头喝干茶杯内最后一滴水,甚至连茶根也咽下去后,燕四道长已经瘫坐在了门前,呆望着地板的某处,眼神空洞,泪水已经干涸。 龙头转着茶杯,看着上面那丛花,那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词,沉默良久后才说:“他们不会白白牺牲的,铁辽他们已经开始行动了--很快,就会有人为他们的愚蠢错误,付出更为惨重的代价。” “那又怎么样?就算他们死光了,我儿子--还有那四十七名勇士,也回不来了。” 燕四道长木然的说着,抬手扶着门框站了起来:“你能告诉我,你是凭什么才确定方圆牺牲了?是不是,找到了他的--尸体?” “深达四百多米的地下,数十万亿岩浆涌上,我们去哪儿找他的尸体?” 龙头放下茶杯,抬头看着窗外说:“就在你刚进来时,天上曾经下过一场流星雨。” 燕四当然也看到个那场流星雨,只是她没在意,所以才无声的冷笑一声:“天上不但下过流星雨,更下过真得雨,可这跟你能确定方圆牺牲,有什么关系?” “燕四,你应该知道,我是潘龙语老师的第二个学生。” 龙头好像笑了笑。 无声冷笑的燕四道长,脸色却是猛地一变。 相比起不懂得尊重潘龙语的夏小韵来说,燕四对他老人家的敬仰之情,那绝对是滔滔如黄河之水天上来。 盖因当初她自甘嫁给方天明,来拯救整个即将没落的燕家,就是出自潘龙语的指点,并在争夺‘丈夫’的过程中,打败了陈婉约。 她在为方天明生了方圆后的第三年,燕家就如潘龙语所说的那样,如愿崛起,重新恢复了它在华夏豪门大族的地位,更是在方圆十三岁那年,离开了方天明,成为了一个自由人。 别看燕四现在独自居住在荒山小道观,可她在燕家的地位,却是仅次于燕家老太爷的,燕随意老远看到她,就得赶紧的弯腰垂首,恭候一旁。 她为燕家立下了汗马功劳,功成后却又适时身退,十数年来只回过燕家一次,还是燕家老太太驾鹤西归时,所以除了燕家最核心的几个人物外,没有谁知道她的存在。 甚至,除了燕老太爷外,没有谁知道她曾经给人生个一个儿子。 燕四这样低调,同样是潘龙语指点的。 说她唯有这样,才能确保方圆健康成长。 一切,都在潘龙语的预测之中,所以他也成了燕四最最信服的一个人。 又所以,当龙头说出他是老潘的第二个弟子后,燕四马上就想到他也会‘夜观天象’,并从下雨前那阵流星雨中,确定方圆已经挂了。 龙头绝不会拿着潘龙语的金字招牌,来欺骗任何人。 事实上,他也没打算欺骗燕四,正如他现在所说的那样:“方圆牺牲的消息传来,川南县大撤退的当晚,我还亲眼看到北斗七星中的摇光星,虽说星光依旧略略倾斜,黯淡,但生机却依旧周而复始,永无停歇。” “可就在你来了后,贪狼星(天枢星)却忽然爆亮,摇光星下起了流星雨后,生机断绝,再也无法制衡那颗贪狼星。” 龙头收回目光,声音有些沙哑:“摇光星遭此巨变,就代表着贪狼星有所动作,实在等不及、或者说感受到了某种危险,这才要不顾一切的涉世作恶了。” “你是说,九幽王背后那个真正的黑手,终于要出来吗?” 燕四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问道。 龙头的回答,却答非所问:“其实,黑手这时候出来,对于我们来说,或许也不是什么坏事。” “那,姓夏的那个女孩子呢?” 燕四眼眸转动了下,想到了夏小韵:“你以前就说,她跟方圆的生死,可是息息相关的--俩人之间任何一个人发生意外,都会连累到另外一个人。现在那孩子,应该还好好的吧?” “并蒂花开灾难来,并蒂花败人离去,这是用数百上千年时间验证了的真理,本该无法更改,所以我此前看到那孩子时,才能确定方圆还活着。” 龙头垂下眼帘,缓缓的说:“可现在贪狼星邪性大涨,摇光则生机全无,这本身就是异象--这件事,已经彻底脱离了我们所知的范畴。” “方圆不在了,那么她将何去何从?” 燕四低声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才算是我的儿媳妇,我应该有关心她的义务。” “生死由命,富贵在天。” 龙头沉默很久,才淡淡的回答。 第530章:方圆是死了还是活着? 燕四潜意识内,希望能把夏小韵认做干女儿,给予她尽可能的帮助,让她能活的更好一些,那样也不枉她跟方圆有过一段渊源。 可她没想到,老头却跟她说什么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这是摆明了,不会管夏小韵的死活。 燕四怒了,几步就走到龙头面前,俯首望着她嘎声问道:“你怎么可以这样?” 老头依旧盯着茶杯,淡淡的反问:“我不这样,还能怎么样?” “难道,就因为方圆不在了,你们就不管她的死活了?你可知道,如果你们不管她的话,她活不了多久的!” 燕四愤愤的说道。 “那是她的命。” 龙头慢悠悠的说:“每一个人来到尘世间,都有自己不同于别人的命运,其中自然也包括危险。如果每一个有危险的人,都需要我来保护,我得需要多少人手?” “你、你--” 燕四咬了咬牙,忽地抬起手时,却猛然明白了过来,秀美的脸庞有些扭曲,颤声问道:“你、你要利用那个孩子,来达成某些目的,对不对?” 龙头没有承认,更没有否认,只是说:“夏小韵此前不但肩负着很重要的责任,她更是一个华夏公民。每一个合格的公民,都有为国家利益而牺牲的义务,所以不能说是利用她,只是想借靠她的帮助,来尽可能清除那些敌人。” “呵呵,你说的还真是好听。” 燕四呆愣半晌,缓缓放下手,凄苦的笑了下,轻声问道:“我想知道,如果夏小韵是水暗影的话,你还会这样残忍、明知道她很快就会死、还要榨干她最后一丝利用价值吗?” “我们水家自从三十年前答应老人家,专权处理此事后,已经有老老少少七口人,都死在这上面了。” 龙头抬起头,看着燕四,淡淡的说:“远的不说,就说今年春分之夜,你也该知道我四弟就是在那晚陨落的。但你肯定不知道,我四弟是怎么在那个黑暗世界熬过二十二年的。如果再搭上一个水暗影,那又怎么样?” 燕四愣住,眼中的愤怒慢慢消失了。 龙头有七个亲人死在这件事上,她并不知情,但她可以肯定的是,龙头绝不会欺骗她,他说有七个亲人因此而付出生命的代价,那么就绝不会是六个人。 而且她更能从龙头这番话中,听出一层悲愤的意思:你当初只是牺牲十三年的青春,为方天明生了个孩子而已,就为燕家换来了当今如日中天的位置。 可我们水家呢? 死了那么多人,我们向国家要求过什么? 我们心甘情愿的去牺牲,天狼星甚至在那个黑暗世界内,过了二十多年的非人生活,这一切都是因为当初我们水家,答应了老人家。 我们水家能牺牲,方圆也能牺牲,凭什么夏小韵就不能牺牲? “自从我回到京华后,除了在我母亲去世时回过一次燕家,我没有再回去过。燕家的年轻一代中,除了燕随意外,没有谁知道我为燕家做过什么。我,只是个居于荒山野岭的小道姑。” 呆愣良久后,燕四忽然岔开了话题。 龙头点了点头,说道:“嗯,这也是你聪明的地方,因为你很清楚,你如果回到燕家,不但会引来方天明的疯狂报复,还会让燕家老少觉得特别扭。毕竟,没有谁喜欢每天总是对大恩人客客气气的。” “现在我儿子又为国牺牲了,所以我觉得,我已经不愧对国家赐予我的了。” 燕四转身,走向门口时,才说出她说这番话的意思:“我不希望,我去帮我儿子生前喜欢的女孩子时,会有人来阻拦我。” “你不能去。” 龙头想都没想,就一口拒绝。 “为什么?” 燕四回头,目光再次变冷。 龙头淡淡的说:“如果你去了,方圆就白死了。而且,夏小韵在知道他确实牺牲后,只能死的更快。一个没有利用价值、还又偏偏对邪恶存在不安定因素的人,让她消失才是最稳妥的办法。” 燕四嘴角用力抿了抿,没有说话。 她不能不承认龙头这番话说的很有道理。 如果她出现在夏小韵身边,利用她对燕家的‘恩情’,来调动人脉保护夏小韵--堂堂一个国家都解决不了的问题,区区一个燕家,又怎么能解决得了? 更何况,像燕家这种档次的大家族,一切都已家族利益为重的。 所以哪怕燕四有恩于燕家,堪称是这个大豪门的‘再世父母’,可燕家也绝不会为了她,就去跟挡不住的邪恶作斗争。 “她注定要死的,比绝大多数同龄女孩子早死很多年。为什么不让她在临死之前,为这个国家再做点什么?” 龙头端起空杯,又放下时说出了这番话。 “你们这些大人物说话时,总是站在大义的角度上。” 燕四忍不住的出言嘲讽。 龙头没说话。 他觉得没必要解释什么,因为事实证明他不但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燕四好像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幽幽的叹了口气:“唉,好吧,我答应你,就眼睁睁看着一朵花儿慢慢的凋零--只是可惜了那个孩子,呵呵。” 她最后笑这两声,是为夏小韵而笑的:就在夏小韵以为方圆已经死了时,肯定跟龙头有着莫大关系的花小妖出场,用一番当时看起来荒诞、却又真实可靠的话说服了她,让她相信方圆还活着。 可当夏小韵相信方圆还活着后,方圆却已经真得死了。 但龙头会想方设法的隐瞒这个消息,让她坚信方圆还活着,才能利用她来做点什么。 所以燕四觉得,很可笑。 很悲哀也很无奈的那种笑:夏小韵在闭上眼睛时,恐怕以为方圆还活着吧? 却不知道,方圆早就在那个世界等她了。 摘下背后的斗笠戴在头上,燕四走出了房门时,忽然转身问道:“你们能看出的东西,别人会看不出吗?” 龙头能通过天象来推断方圆有没有死,那么黑暗世界中的那些至邪之物呢? 人家,是否也能从天象中,看出方圆已经死了,夏小韵已经没有了太大的利用价值,继而为解决这个不确定因素,而尽快下手让她消失,免得她会变成一个诱饵? 面对燕四的这个提问,龙头沉默了很久才问道:“燕四,你知道任何邪恶之物,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吗?” 燕四想了想,才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多疑。” 龙头轻轻说出了两个字。 “多疑?” 燕四有些不明所以。 “就像狐狸偷鸡那样,哪怕它明知道主人已经睡了,可也不会冒然下手,必须得确定万无一失后才会行动。” 龙头打了个比方。 燕四恍然大悟:“啊,我懂了。你的意思是说,就算那个世界的邪恶之物,能像你们一样,看出证明方圆已经死去的天象变化,但在没有找到他的尸体之前,也绝不会轻易对夏小韵下手的!” 看到龙头又端起茶杯后,燕四就知道自己说对了:“你们,更会恰到好处的,让‘方圆’现身某处的消息穿出。必要时还能让他‘露面’,来让那些邪恶更加不敢轻举妄动。” 龙头笑了笑,没说话。 既然燕四说的无比正确,那他还有必要废话吗? 就像脑洞大开那样,燕四继续说道:“而且你们在这段时间内,会秘密动用所有能动用的力量,暗中寻找方圆的尸体。务必抢在他被那些邪恶之物发现之前,找到。然后再、再让他彻底的消失。” 龙头淡淡的补充道:“没有生命的尸体,只能算是个物体。无论对它做什么,除了你会心痛外,它自己本身是毫无意见的。” “我当然会心痛。无论方圆是生还是死,他都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 燕四狠狠咬了下嘴唇后,才问:“那你能告诉我,方圆在数十万亿吨岩浆喷发、本身又遭到核辐射后,是怎么从那种环境下,存活半个多月之久的吗?” “不知道。” 龙头那双仿佛从来只存在睿智的老眼中,浮上明显的茫然,缓缓说道:“甚至我现在,都无法确定他到底是死,还是活着。” 南诏一郎,现在死的绝对挺挺的了。 脑袋被劈成两半的人,如果还能活过来的话,那么他就不是人了。 南诏一郎是在晨练时,在海边遇害的。 他尸体旁边的沙滩上,有一个清晰的刀印。 刀印不同于东洋武士刀,刀刃的弧度要小很多,倒有些类似于动漫游戏中的大剑,却又短、窄很多,也就是一米左右,恰好能藏在袖子里。 接到报警电话后,最先赶来现场的警察,经过勘察后确定:南诏君就是被这把刀把脑袋劈成两半的。 什么人会这样残忍? 凶手,跟南诏一郎得有多大的仇恨,才能用这种方式杀他? 警方当然不知道,只能立即安排人手,保护现场、调查死者的详细身份。 虽说南诏君死的惨不堪言,不过这就是一桩凶杀案罢了,警方只需尽快抓住凶手,把他绳之以法--这件惨案,也就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过去了。 可当警局传来南诏君的详细身份后,办案的警员差点被吓瘫在沙滩上:南诏君,竟然是东洋最具权威的核专家,目前主持东洋核研究(民用核电站之类的)工作。 这可是国宝级别的大人物,怎么就被人劈死在海滩上了? 可不敢再把这件案子当普通案件来办了,警方立即层层上报,直达天听--半个小时后,东洋警备三处(类似于美国的中情局,华夏的国安部门)的十数名黑西装,就驱除风驰电掣的赶来了现场。 最先下车的,却是个身穿白色传统和服,却又偏偏戴着个纱帽、让人看不清她面孔的女人。 女人踩着木屐快步来到尸体前后,目光就落在了那个刀印上,沉默良久后才轻声说道:“昆仑,出关了。” 第531章:我会让你血债血偿! 昆仑出关了是什么意思? 丰田秀敏身边的那些特工,有些茫然的相互对视了一眼,搞不懂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就像华夏许多百姓都听说过富士山那样,东洋也有很多人都听说过昆仑,知道那是华夏非常有名的一座山。 可一座大山怎么会出关,所谓的‘关’又在哪儿? 丰田秀敏当然不会跟他们解释什么,只是蹲身伸手掀开盖在南诏一郎身上的尸布,盯着他那个被劈成两半的脑袋看了半天,又伸手放在刀印前比划了起来。 今天恰好去警备三处公干的丰田秀敏,听说南诏博士在海滩上被杀,旁边留有一个长刀刀印后,本能的就想到了什么,这才跟随办案人员火速赶到了现场。 事实正如她所想的那样,南诏博士是被昆仑陌刀劈开脑袋的。 人世间有七把刀,名唤昆仑,是华夏相关部门用了十数年的时间,才根据大唐陌刀为模板,糅合现代锻钢术冶炼、打制而成。 华夏穷极十数年的时间,才打造出这样七把刀,主要是用来对付来自罗布泊内那个黑暗世界中的至邪之物。 为了确保七把刀能在危险来临时、能及时抵抗邪恶,华夏相关部门负责人严令七把陌刀不得擅自出关,以免会锋芒早露,引起邪恶的注意,从而夺取,为此特意立下了昆仑不得出关的条例。 至于这七把陌刀是不是真有‘斩仙’的威力--早就研究此事的丰田秀敏觉得,尽管这里面有夸大的因素,但绝不会太多,所以总想得到这样一把刀,仔细研究过后,再依靠东洋更加先进的锻刀技术,锻造出更多的陌刀。 东洋人为什么想锻造更多的昆仑,这属于东洋的顶级绝密,像警备三处这些特工,是没权利知道的。 在北朝地下古城时,丰田秀敏曾经两次见过昆仑,并有机会拿到手带回东洋。 但很可惜的是,就在她眼看要得到那两把刀时,却先后出了意外:秦摘花为护刀而跳崖;九幽王的出现,更是让丰田秀敏再也不敢停留片刻,孤身逃出了古城。 回到东洋后,丰田秀敏就猜测到华夏人绝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 毕竟东洋人的出现,可是给他们造成了惨重损失,依着他们‘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的传统想法,虽说绝不会因此而发生战争,可肯定会采取报复行动。 不过丰田秀敏才不在乎,因为她觉得依着她的实力,又是在东洋本土,如果那些华夏人真敢来,绝对会让他们有去无回。 为‘配合’华夏人的报复,此前从来都很低调的丰田秀敏,还故意招摇过市,以自身为诱饵,来引诱华夏人的刺杀。 华夏人果然来了。 只是丰田秀敏没想到,华夏人并没有对她采取任何刺杀行动,却把黑手伸向了南诏一郎! 更出乎她意料的是,此次华夏派来的复仇者,竟然会是手持昆仑陌刀的人。 自昆仑出世就从没出关的昆仑(其实早就有把刀出关了),为报复东洋人,悍然出关东行,在东洋本土上制造了惨案。 由此可见,华夏人对东洋人插手北朝一事,有多么的愤怒。 丰田秀敏也很愤怒。 她觉得,华夏人就算报复东洋的不理智行为,也不该对南诏博士这样的文人举起屠刀,而是找她才对。 但愤怒过后,她才慢慢意识到,华夏人之所以要斩杀南诏博士,那就是因为他们知道东洋人能插手北朝核试验的计划,是南诏博士等人赞成、并一力促成的。 而丰田秀敏等人,只是本次绝密计划的执行者罢了。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那个昆仑陌刀留下的印痕,丰田秀敏又想到华夏这句传统俗话。 更悲哀的发现,华夏人做事,总是会依照他们老祖宗传下来的经验:暂时放过了她这个执行者,而是先招呼那些毫无战斗力的。 南诏博士参与‘援助’北朝核试验计划一事,绝对是东洋国家高级机密--可这么高档次的绝密,却被华夏人知道了,由此可以很轻松的判断出:参与那次绝密计划中的人,有华夏人的间谍。 想到这儿后,丰田秀敏忽地站了起来,转身快步走向越野车,再也不看南诏博士的尸体一眼:他活着时,是东洋的国宝级人物,但在他死后,也只是一具毫无用处的死物而已。 当前最该做的事,绝不是在这儿哀悼南诏博士,而是用最快速度,查出那个隐藏在高层的华夏间谍。 同时,她更能清晰感受到华夏人为东洋插手北朝一事,会是多么的愤怒:为此,都不惜暴露隐藏在东洋特殊部门的高级间谍。 希望,一切还能来得及。 那个该死的间谍,还没有来得及逃离东洋--丰田秀敏来到车前时,右手抬起,葱白也似的手指,啪的一声打了个响指。 马上,就有个黑西装快步走过来,躬身低声道:“丰田君。” 丰田秀敏头都没有回,冷冷的吩咐:“让大岛本口用最快的速度,彻查当初参与援助北朝核试验会议的所有人--现在除了我跟南诏博士之外,其他四个人当前的精确位置,立即!” “哈依!” 黑西装猛地弯腰鞠躬,刚要抬起头时,就听丰田秀敏忽然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啊,不对!” 什么不对? 黑西装茫然的看着她,想问却不敢问。 “川崎顾问他们危险了!” 丰田秀敏猛地打开车门时,回头厉声喝道:“快,立即打电话,派人前往川崎顾问、三浦会长、松下顾问、长岛博士所居住处,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他们的安全!快!” 丰田秀敏所说的这四个人,连同她本身还有南诏博士,就是参与那次会议的决断人了。 在准确推断出南诏博士遇害,是华夏间谍起的作用时,她就走进了个误区,以为那个间谍就在他们六个人之间,却忽略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间谍,也可以是他们身边的人! 至于那个间谍是谁,当前并不重要。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川崎顾问他们四个人。 下达正确命令后,丰田秀敏跳上车子,在砰地关上车门时,喃喃说道:“希望一切还能来得及。” “再不走,就来不及了,飞机马上就要起飞了。” 穿着一身白色职业套裙的少妇,抬手扶了下脸上的墨镜,轻声对站在身边的一个年轻人说道。 “嗯,是该走了,祝你一路顺风。飞机降落后,会有专人接你的。” 年轻人抬头,看了眼登机口上方的液晶显示牌,淡淡的说。 少妇一楞:“啊,你--你不走?” “我不走。” 年轻人摇了摇头:“我还没有做完该做的事。” “你要杀丰田秀敏?” 少妇说着,戴着墨镜的脸上,浮上明显的担忧之色。 “所有参与并支持援助北朝计划的人,都得死。” 年轻人笑了下,把手里的拉杆箱,递给了少妇:“九号,我还是称呼你的代号吧。飞机会降落在青鸟机场,我已经安排好了,会有专人接机的--在此,我代表牺牲在北朝的四十八名战友,对你表示衷心的感谢。” 年轻人弯腰,对少妇深深鞠了一躬。 在东洋,随处都能看到相互鞠躬的人,所以没谁会感到奇怪。 少妇也赶紧弯腰回礼,低声说道:“那我也不走了,留下来配合你。” “不行。” 年轻人一口拒绝:“你必须现在马上就走,我相信东洋人已经开始怀疑你,并开始四处追捕你了--另外,龙头委托我感谢你。感谢你这些年来,为国家做出的贡献。什么也不要说了,请。” 年轻人抬手,冲着登机口那边做了请的手势。 “那你自己保重。” 少妇自己也知道,年轻人没有说错,而且她在身份暴露后,已经无法给予他任何的帮助了,倒不如赶紧撤离,免得拖他后腿。 年轻人目送少妇走进登机口,就看她忽然回头,轻声说道:“我听南诏一郎说过,那个女人很厉害。” “呵呵,我也很厉害的。” 年轻人眼睛微微眯起,再次挥手作别。 等飞机呼啸着钻进云层后,年轻人才轻轻松了口气,拿出一副墨镜戴在脸上,快步向了候机大厅的洗手间。 少妇之所以能听南诏一郎说过,丰田秀敏很厉害,那是因为这些年来,她始终都呆在他身边--以保姆的身份。 她能在南诏一郎身边呆那么多年,更能从他嘴里得知当初参与援助北朝会议的六个人,这就足以证明俩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很不一般了。 所以龙头才委托年轻人,在东洋向少妇道谢,感谢她这些年来做出的牺牲。 几分钟后,年轻人从洗手间方向走了出来。 原本穿着黑裤子、白衬衣的他,已经换上了一身蓝色清洁装,手里推着一个吸尘器,头上戴着跟工装相同颜色的帽子,帽檐压的很低,贴着窗户清扫卫生。 年轻人左上方的液晶电视中,正在播放一则新闻。 新闻大意是:从今天清晨四点到现在,素有旅游胜地之称的北海道,发生了性质极为恶劣的连环杀人案。 目前为止,已经有四个人惨遭毒手。 其中,就包括被誉为‘东洋核技术之父’的南诏博士。 目前,东洋相关部门已经做出最快的反应,全力搜查杀人凶手--新闻中,还特意给了两个大写镜头:第一个是在海滩上,有一个清晰的长刀印痕。 第二个,则是南诏博士的女儿,正跪在尸体前哭泣。 就在电视新闻中,南诏博士的女儿抬起那张梨花带雨的脸,哑声对着镜头说:“不管你是谁,我发誓,我会让你血债血偿!” 年轻人不屑的笑了下,轻声说:“你父亲死了后,你知道痛苦了,知道要血债血偿了。但你好像忘了,我牺牲在北朝的那四十八名战友,也同样需要血债血偿的。” 第532章:候机大厅的刺杀 事关数名高级人物,在最短时间内接连被暗杀,哪怕丰田秀敏的反应速度再快,但当她赶到川崎顾问家里时,却发现他已经死在了浴缸内。 看样子,川崎顾问是刚起床,来浴室内冲凉时,以别墅后院的绿化带为掩体的凶手,早就从窗口钻进了浴室内了,等他进来后,就用无法形容速度的一刀,劈开了他的脑袋。 川崎顾问的死法,跟南诏博士一模一样,脑袋被劈成了两半。 丰田秀敏相信,川崎顾问在脑袋被劈开时,都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包括惨叫),就已经失去了生命体特征。 现场,除了墙上用鲜血画出一把昆仑陌刀的图案后,还有一身带血的衣服。 这身衣服,自然是凶手做案时穿的那身了。 他在斩杀川崎顾问后,先是在墙上留画、又换上新衣服后,才从容遁走--由此可以看出,凶手是一个多么冷静、残酷的人。 同时,丰田秀敏更能从凶手现场的做案手法中,看出他在威胁自己:下一个,就是你! 这让她无比的愤怒,在离开现场时,再也无法控制的,一脚狠狠踢在了浴缸上。 质量那么好的白瓷浴缸,内里还夹杂起到坚固作用的铁片,仍然没能挡住丰田秀敏的木屐,被她踢成了十数瓣。 当然了,丰田秀敏等人的努力,也不是没有白费。 最起码,在她亲眼看到南诏博士、川崎顾问等四人的尸体后,仍能抢到凶手出现之前,找到了还活着的三浦会长。 她跟三浦会长俩人,算是当天参与‘援朝’会议的幸存者了。 她更清楚,华夏人绝不会善罢甘休放过他们俩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扑出来,高举着昆仑陌刀--丰田秀敏希望,凶手能尽早的出现。 那样,她才能力斩对手,并得到昆仑陌刀:她实在无法拒绝,别人送货上门的好意。 但凶手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就在丰田秀敏刚离开川崎顾问家时,有好消息传来了:已经确定了间谍是谁。 那个在本次连环杀人案中,起到关键作用的间谍,竟然是南诏博士家的保姆,一个东洋籍的华人(东洋名为清河燕子),早在七年前就在他身边了。 清河燕子? 听到这个名字后,丰田秀敏觉得自己眼角猛地跳了几下:燕子--前苏时期臭名昭著的克格勃中的女特工,不就是被称为燕子的吗? 清河燕子七年前在来东洋之前,就已经‘表明’了身份,说她是华夏特工了,可南诏博士还是把她‘发展’成了枕边人,这才遭到杀身之祸。 七年前,清河燕子就潜伏在了南诏博士身边,直到今天才暴露身份,想想都觉得很可怕。 并且,丰田秀敏也能断定,人家早在七年前就有所行动,根本不是为了‘援朝计划’,更不是为了窃取核技术(因众所周知的历史原因,华夏的核研究技术,早就远超东洋了),而是暗中观察南诏博士会有什么大动作,从而推断东洋核技术的最终‘走向’。 七年的时间,已经足够一个好色的老男人,去信任一个花信少妇了。 所以丰田秀敏又觉得,南诏博士所掌握那些绝密信息,华夏都已经得到了。 可就这么一颗极其重要的棋子,华夏却为了‘报复’东洋的援朝行动,就动用了。 在南诏博士还在读研的女儿,对着镜头发誓说什么血债血偿时,丰田秀敏心中冷笑了声(血债血偿?呵呵,难道你也效仿清河燕子,去华夏陪个老头子睡觉),转身离开,带着一批精干手下,火速杀来了机场。 其实她也知道,无论她赶路的速度有多快,都已经无法阻止清河燕子展翅高飞了:早在她看到活着的三浦会长后,清河燕子预订的航班,就已经起飞了。 她这时候赶来,纯属就是一种安慰受害者家属的走形式罢了。 顺便再从航空公司追查一下清河燕子的行踪--不过,丰田秀敏才不奢望,能根据护照、机票等就能追查到女间谍。 因为丰田秀敏很清楚,清河燕子在返回华夏后的那一刻起,她这个人就彻底消失了:比方华夏会安排一起逼真的车祸,让她在车祸中丧生,从此再也无迹可寻。 依旧穿着和服,踏着木屐的丰田秀敏,在众多黑西装的簇拥下,快步走上候机大厅台阶来到门前时,她的脚步却停顿了下。 绝对是忽然间的,她那根经过无数次淬炼的危险神经,就悠忽绷紧了。 继而,迅速向她大脑中传递着这样的判断信息:残杀南诏博士的凶手,早就算到她会来机场追杀清河燕子,所以就潜伏在大厅内,准备出其不意,一刀把她的脑袋给劈开。 那么,那个人会是谁? 脚步只是看似不经意停顿一下后,就继续走进大厅内的丰田秀敏,微微低着头时,看似盯着地面,其实却是在用眼角余光,左右扫视着来去匆匆的旅客。 一个推着行李箱、身穿银灰西装的年轻人,迎面走来。 他身边,还有个戴着红色贝雷帽的年轻女孩儿,就挽着他左臂,边走边低声谈笑着什么。 丰田秀敏的左侧,也走来了一个年轻人:他正在用左手对电话,右手却有些僵硬的垂下,手指在微微的动着,很像随时妄动的样子。 穿着休闲夹克的年轻人后面,还有个低头清扫卫生的清洁工。 右侧,第三次出现了穿外套的年轻人,左手拿着电话放在胸前,右手拉着个拉杆箱,正抬头看液晶电视中的新闻节目。 抛除必须得穿工装的清洁工不算,一般人在这个季节,基本都是穿衬衣、或者是是t恤,很少有人穿外套的。 所以当丰田秀敏看到这三个穿外套的年轻人后(迎面走来的那个年轻人身边,还有个穿长裙的女孩子),立即意识到了什么。 心中微微冷笑,丰田秀敏停住了脚步,侧脸对身边的黑西装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黑西装马上弯腰答应了一声,大手很有范儿的挥了下,就带着同伴小跑着冲向了大厅值班室那边,只留下丰田秀敏一个人,站在门后不远处。 在东洋,任何季节的任何场合,你都会看到身穿和服的东洋女人。 不过,却几乎没有哪一个女人,会在脸上涂满了白粉,眉毛化成蚕豆,嘴唇画成樱桃,搞得好像是从明治维新年代穿越而来的那样。 所以很多人都被这个女人所吸引,下意识的看向了她。 任何人,第一眼看到她这副‘鬼样子’后,都会有种特别扭的感觉。 但再仔细看下去时,才发现她跟脚下这块土地,是那样的谐调,相配,就像一朵粉白色的樱花,亭亭玉立盛开在候机大厅内,和服无风自动时,有迷人的香气散开。 美。 绝美。 一个画着东洋传统古代浓妆,把自己搞得像鬼那样的女人,偏偏会给人一种她具备倾城美色的清晰感觉,这确实让人会感到奇怪,并更加关注她的。 于是,所有关注丰田秀敏的人们看到:当三个身穿外套的年轻人,几乎是在同一时间走到她前、左右旁边时,她忽然动了。 就从和服背后的小背包(其实那不是背包,更不是我们以为的用来随时跟男人困觉所用的枕头,而是被称为‘带’,用带系身可以不让和服送展,显出形体的美,同时也是为了装饰)内,抽出一把冷光四射的肋差(武士刀套餐中最短的那把)。 寒芒刚映入人们眼里,还没有等大家反应过来,就看到丰田秀敏手腕好像动了下,那把肋差就攸地刺向了右侧年轻人右胸。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她左手和服袍袖一甩,那把比肋差要长一些的武士刀,就从袖口内滑出,带着一溜森寒光芒,当头斩向了迎面走来的年轻人。 她双手都动了,左脚也没闲着--飞踹左侧年轻人时,木屐顶端已经有半截精钢刀刃暴闪。 就在三个年轻人,从前左右三个方向,同时走到丰田秀敏身边时,她就在零点零几秒内,对三个人率先发动了无比犀利的刺杀! 古人云,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啊!” 绝对是在同一时间,就有三声叠加在一起变成一个声音的惨叫,在候机大厅内响起,随后就开始有鲜艳的血光迸现,溅在丰田秀敏那月白色的和服上,就像盛开了一丛的小碎花。 怎么会这样!? 左右手外加左脚的三把刀子,刺中目标的瞬间后,丰田秀敏心中大骇。 依着她的眼光,当然能从三个人中刀时的本能反应中,看出他们竟然只是一般人,压根不是要暗杀她的华夏昆仑。 念由心生,在瞬间就确定刺中的目标,竟然只是一般民众时,丰田秀敏立即收回前刺的力道-- 她当前的情况,就像一辆高速奔驰的汽车,却忽然猛地一个急刹车,接着倒退,绝对是旧力衰竭、新力未生之时。 恰恰就在这时候,那个被丰田秀敏这看了一眼就忽略了的清洁工,动了。 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残杀南诏博士等人的华夏昆仑! 尽管早就见识过昆仑陌刀的威力,可在刀光乍起时(陌刀是藏在吸尘器管道中的),丰田秀敏还是头皮发麻,心中哀嚎一声:我命休矣! 年轻人本身就是华夏七杀手之一,当前手持天下至兵昆仑陌刀,更是趁丰田秀敏最为‘虚弱’时悍然出手,她实在没理由能躲过雷霆一击的。 最多只是出于本能,丰田秀敏还是迅速举起左手长刀,向上一架--嚓的一声轻响,她那把由东洋最著名锻刀大师打造的武士刀,竟然被昆仑陌刀好像斧子劈柴般从中切断。 也只能让长刀下劈的速度,稍稍停顿了一下。 就在这电光火石般的一顿时,本能要闭眼等死的丰田秀敏,却看到一道幽蓝色的电光,攸地飞向清洁工的右脑门。 第533章:凶手叫方圆 在看到幽蓝色电光后,丰田秀敏才好像听到有枪声响起。 几乎就是在枪声响起后的一瞬间,那把斩断她手中武士刀后继续迅疾劈下的昆仑陌刀,却像一条毒龙那样攸地回缩! 竟然--竟然用刀刃,及时挡住了那颗子弹。 得有多么快的反应速度,才能用刀刃挡住秒速超过三百米的子弹? 站在大厅门口双手握枪的南诏樱花无法想象,其实也来不及去想,只是在清洁工及时挥刀格开子弹后,就再次扣下了扳机:砰! 又是一声枪声响起后,候机大厅内被惊呆了的旅客们,终于醒过神来了,纷纷尖叫着,双手抱着脑袋蹲在了地上。 已经跑到大厅值班室里的黑西装们,这时候也都奋勇杀了回来。 清洁工既然能在电光火石间挡开南诏樱花的第一发子弹,那么当然没理由躲不开她的再次射击,只需身子迅速后仰,贴地一个翻滚就欧克了。 但毫无疑问的是,他也因此彻底丧失了斩杀丰田秀敏的绝佳机会。 以后,也不会在出现这种好机会了。 年轻人很遗憾,却没有沮丧,要不然在翻身站起来时,也不会朝调转枪口又对着他开枪的南诏樱花笑一下了。 “啊!” 南诏樱花的第三枪,终于没有再防空,把一个大肚子美国佬的左肩打穿了。 她才不会在意老外有多么的痛苦,因为她已经痛苦到双眸充血了,双手紧攥着手枪,又去瞄准迅速在人群中向卫生间那边蛇形狼窜的年轻人。 她也有些后悔,为什么以往在军训时,没能好好苦练枪法。 砰的一声,南诏樱花的第四枪打响--却打在了天花板上,打碎了一根灯管。 接着,就听到一声厉喝:“够了!” 灯管碎片砸在地上时,南诏樱花才发现她之所以击中了灯管,就是因为有人抓住了她的手枪。 这个人,正是在公众场合之下,也打扮得好像穿越人士的丰田秀敏。 “松开!” 南诏樱花尖声叫着,挣扎着。 啪的一声,丰田秀敏用一记耳光回应了她。 南诏樱花被打的蓦然发呆时,握枪的手腕一疼,手枪被拿走了。 “你、你为什么要夺我的枪,还给我!” 南诏樱花尖叫着,伸手去抢。 丰田秀敏看都没向后看一眼,右手后抛--那把手枪就像长了眼睛那样,落在了刚冲过来的一个黑西装手中。 “都别追了。” 丰田秀敏抬起抽了南诏樱花一耳光的右手,在空中一挥,那些正要追杀清洁工的黑西装,立马停住了脚步。 “山本君,帮我处理一下现场。” 看了眼被自己刺伤的三个年轻人,丰田秀敏淡淡说了句,一把抓住南诏樱花的手腕,不由分说的拽着她快步走出了候机大厅。 “松开我,你松开我!” 南诏樱花拼命挣扎着,甚至还抬脚去踢丰田秀敏。 丰田秀敏回头抬手,她又赶紧闭眼缩脖子。 耳光声没有响起,她只是被那个鬼样子的女人,给推进了车里。 等她揉着好像这才发疼的脸颊,从后座上爬起来时,就听那个鬼女人冷冷的问:“枪是从哪儿来的?”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南诏樱花双眸喷火,狠狠瞪着丰田秀敏咬牙切齿的样子很吓人。 “在人流密度最大的候机大厅内,就敢随意开枪射击,如果我不及时带你出来,就算你爸爸南诏博士为国捐躯,也无法保证你不去蹲监狱。” 丰田秀敏冷冷的说道:“更何况,就凭你,也休想让那个人血债血偿。” 南诏樱花是个高智商的孩子,刚才胆敢在候机大厅内乱开枪,全然是心伤父亲的惨死,怀着对用昆仑陌刀无比的仇恨支配下,从而失去理智的。 所以当丰田秀敏给予她当头棒喝后,她才猛地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刚才的举止有多危险--眼帘垂下,用力咬了下嘴唇后,嗓音干涩的说道:“枪,是从我爸书房柜子里拿到的。我以前参加军训时,曾经练过一段时间的枪法。” “你的悟性不错,尤其是第一枪,能瞄准杀手的脑袋,算是及时救了我。同样,我会替你的不理智行为善后的,算是报答你的救命之恩。” 丰田秀敏淡淡的说道:“不过,不许你再跟踪我们了,很危险的。那些人,才不会因为你是高学历的美女,就会在你危及他们安全时,发善心放过你的。” “早上我就对所有人发誓了,我要让那个使刀的凶手血债血偿!” 南诏樱花咬牙,攥拳,声音很低,却很坚决。 丰田秀敏冷笑一声,问:“好,你可以去报仇。但我想问问你,你知道杀你父亲的人是谁吗?” “不知道。” 南诏樱花愣了下,摇头说:“我只知道,他是个该死的华夏人!我、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把刀。我发誓,早晚有一天,我会用那把刀,把他的脑袋也劈开。” “勇气可嘉,但说法却相当愚蠢。” 丰田秀敏继续打击她:“我可以用天皇的名义向你保证,就算你再勇敢十倍,你也杀不了他的。幸好,他不会再主动杀你,因为他的目标只是南诏博士。” “不过。” 丰田秀敏话锋一转:“你倒是可以暗中查访你家的保姆,她才是导致南诏博士被杀的罪魁祸首--我觉得,七年的时间,足够让你了解那个女人的生活习性,所有爱好甚至愿望等。毕竟,南诏博士多年前丧妻后,她就在你家扮演女主人的角色,有所图的人,肯定会想方设法讨好你的。” 南诏樱花的双眸中,有了惊讶的神色。 因为丰田秀敏说的完全正确,却没有丝毫的得意感,只是想了想问道:“你觉得,清河燕子逃离东洋,又暂时不能在华夏露面后,你觉得她最有可能去哪儿?” “她会去哪儿?” 南诏樱花眯起双眸,喃喃的说:“她回去哪儿,她会去--啊,我知道了!她以前就多次跟我说过,她很喜欢彼得山!” “彼得山?” 丰田秀敏蚕豆般的眉头动了下,问道:“彼得山在哪儿?” 南诏樱花回答说:“彼得山,是俄国莫斯科西郊的一座小山,风景秀丽。几年前,我爸曾经带我们在那边的度假村住过。清河、那个女人离开时都恋恋不舍的。” “很好,那么我想接下来,你该回家准备一次远游了。至于你能不能找到她,那得看你的运气了。必要时,可以拿着这个去大使馆,寻求庇护。” 丰田秀敏说着,从汽车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递给了南诏樱花:“而且,他们也能为你提供想要东西,比方手枪,刀子之类的。” 南诏樱花犹豫了下,才接过那张银光闪闪的名片。 “怎么,一时的血气之勇下去后,现在就不敢去了?” 丰田秀敏看出她犹豫后,冷冷的问道。 南诏樱花用同样冷淡的声音回答:“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那好,你现在可以走了。” 丰田秀敏指了下车门。 “我还有个问题要问。” 南诏樱花伸手推车门时,问道:“我想知道凶手叫什么名字。” “我也--” 丰田秀敏说到这儿是,忽然问道:“刚才,你看清杀手的样子没有?” “他帽檐压得那么低,看不到。” 南诏樱花摇了摇头。 丰田秀敏提醒道:“他在逃走时,可是对你笑了笑的。” 南诏樱花说了句很有禅意的话:“在我看到那把刀子之后,我的双眼就已经被仇恨的血雾所遮掩了。” “不愧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 丰田秀敏嘴角微微弯了下,又从口袋里拿出一张a4纸,递给了她。 “这是什么?” 南诏樱花说着接过来,打开。 这是一张素描。 素描的主人公,是个年轻男人,标准的小白脸,出神的眼里带着贼兮兮的得意样子,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好东西。 “他叫方圆,方地的方,圆静的圆,是华夏最优秀的特工之一。” 丰田秀敏眼神闪烁着,缓缓说道:“如果你足够聪明,懂得利用你年轻漂亮的优势,舍得下本钱,就是像清河燕子潜伏在南诏博士身边那样,你或许有机会为你爸爸报仇。” “父亲被害后,我已经一无所有,我没什么不舍得的。” 南诏樱花双眸死死盯着素描,咬牙轻声说道:“方圆,我早晚要杀了你,请相信我!” 弗拉斯金才不相信,他在嘎巴尔湖中钓鱼时,会用鱼钩把人给‘钓’死。 但事实上,在老友帮助下俩人才费力拽上来的鱼钩上,确实钓着个人。 一个被水草包裹着的人,或者干脆说是一具死尸。 “上帝,你在玩我吗!” 看到被水草缠的好像个木乃伊似的尸体后,弗拉斯金惊叫一声,蹲坐在了船头上。 无论是谁,在钓鱼时却钓到了具死尸,都是非常倒霉的事儿。 老友也吓坏了,呆愣片刻才问道:“怎么办?要不要再--扔回水里?” “行吗?” 其实弗拉斯金也想把死尸再扔回水里,可却在看到远处山头上的观察站后,又担心见死不救的恶行被曝光(那边,可是安有能监控整个湖面的监控器)后,就会被钉在道德耻辱柱上了。 “那就只能拉上来了。” 老友也知道弗拉斯金忌惮什么,只好一起把那具尸体拖上了船。 “以后,我再也不来嘎巴尔湖钓鱼了。” 弗拉斯金用力划着桨板,望着船头上的尸体发誓。 二十多天前,受南边地壳运动、火山爆发等原因,据说水深达数百米深的嘎巴尔湖内,受此影响,蛰伏深水区域的大鱼,都争先恐后的浮了上来,好多天都不敢下去,却吸引了大批的垂钓者来此。 老友也是很不爽,喃喃的说:“别人能钓到百年罕见的大鱼,偏偏我们钓到尸体,上帝也太不公平了。” 其实上帝还是很公平的。 因为他老人家让别人钓到了罕见的大鱼,却让他们钓到了两千万美金。 第534章:报纸上的年轻人 水深数百米,从来没人敢下潜到底的嘎巴尔湖,盛产一种鱼,肉质细腻,滋味绝美。 这种鱼的脑袋很大,所以当地人就称它们为大头鱼。 可因为滥捕等原因,浅水区的大头鱼早在数年前,就频临灭绝,徒留美名在人间,每年夏季都会吸引大批乘兴而来,败兴而去的游客。 可今年的夏天,对那些垂涎大头鱼美味的吃货来说,绝对是个难忘的夏天。 因为随着距嘎巴尔湖足有数百公里的北朝,在开始搞地下核试验后,爆炸所产生的地壳震动波,惊吓到了深藏在湖底的大头鱼们,让它们不安的浮上浅水区,让来碰碰运气的垂钓者们是欣喜若狂。 等家住北方的弗拉斯金得到消息时,已经是群鱼翻涌时的一个月之后了。 有道是开心的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虽说弗拉斯金得到消息时已经晚了,但还是拽着老友,驱车不远千里跑来这儿碰碰运气了。 可惜的是,他们的运气貌似不是太好:不但没钓到传说中的深水大头鱼,却钓上来了个死尸,还不敢再扔回水中,只能低声咒骂着拖上船,划到了岸边。 小船靠岸后,弗拉斯金就让老友在这边等,他去观察站那边报警。 群鱼不再翻腾后,前来嘎巴尔湖的垂钓者没几个人了,观察站的值班人员,当然不用再像前些天那样,随时都得瞪大眼睛,生怕看不到可能会落水的垂钓者了。 两个值班人员,完全可以在中午时喝上两瓶伏特加,再睡个舒服的午觉--至于好像有人在外面敲打窗口玻璃,说什么从水里钓到一具死尸的事儿--谁特么的知道是不是在做梦啊? 喝酒喝多了后,总会梦到一些稀奇古怪的破事。 “就两个值班的,都喝醉了,怎么叫门都叫不开,早知道这样的话,也就不费力把尸体捞上来了,他们的监控器都没开!” 弗拉斯金愤愤的说着,回到小船边时,就看到老友就蹲在尸体头部,发呆。 弗拉斯金这才发现,老友已经用小木棍,把包在尸体脑袋上的水草给拨开了,露出了一张被湖水浸泡的发白的脸。 这是个年轻人,黄皮肤,黑头发,鼻子高挺,生前应该是个亚洲小白脸。 从被湖水浸泡的皮肤颜色来看,弗拉斯金基本能确定:年轻人落水身亡的时间不会超过24小时,甚至还有可能就在清晨时才落水的。 看来,这也是个慕名大头鱼而的,跟俩人算是同道中人了,只是他的运气相当差劲,落水后没有谁管,难道是他一个人的来的吗? 至于观察站的值班人员--看看他们现在叫都叫不醒的样子,就别指望他们能发现有人落水了。 唉,找死何必跑这么远啊,就不担心你家大人会担心你啊? 在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后,弗拉斯金也蹲了下来,随手拿起那根小木棍,拨拉着尸体上的水草,说:“看看能不能找到身份证、护照(亚洲人嘛,说不定是来旅游的)之类的--咦,这是什么?” 感觉到小木棍拨拉到某个东西后,弗拉斯金赶紧加快动作,把尸体右边的水草拨了开来。 此时正值午后,夏季阳光最亮的时候,随着弗拉斯金把几条水草拨开,就觉得眼前猛地一亮,接着就黑了下来。 这是在太阳底下看镜子,被反射的阳光给刺了下眼睛后才有的现象。 但很明显,尸体上反射太阳光的东西,不是镜子。 哪怕是闭着眼,弗拉斯金也能确定:反光的东西,比镜子多了一种明显的阴森寒意。 就像是、是绝世名刀。 对,就是那种饱饮人血的绝世名刀,刀刃反射出来的阳光,才能让人从心底最深处泛起敬畏的寒意。 弗拉斯金的感觉没有出错,等他再睁开眼后,就赫然发现尸体右肋处,贴身藏着一把长刀,长度足足有一米。 更让他感到惊讶的是,刀柄是被尸体死死握在右手中的。 看来,这确实是把好刀--好到亚洲小伙溺水死亡时,都舍不得放开。 “唉,刀再好,人都死了,那还有什么用?” 弗拉斯金再次叹了口气,试着用小木棍拨拉了下尸体的右手,想看看它能不能把刀松开。 凭着这把好刀,就足够弗拉斯金俩人的‘打捞费’了。 不过死尸攥的很紧,没有丝毫松开的迹象。 就在弗拉斯金琢磨着是不是直接下手去‘夺’时,却听老友喃喃问道:“弗拉斯金,你仔细看看他的脸。” “死尸的脸有什么好看的?咱们可不认识什么亚洲朋友。” 弗拉斯金随口回答了句后,才意识自从他回来后,早就蹲在这儿的老友始终没说话了。 他有些奇怪的抬起头,才发现老友那张胖脸上的肥肉,都在不住的哆嗦,眼神更是好像母狗看到肉骨头那样,透着忍俊不住的狂喜。 “巴赫叶甫,你怎么了?” 老友看到尸体竟然会露出这样子后,可着实把弗拉斯金给吓坏了:上帝,他不会被水鬼附身了,接下来就会跳进嘎巴尔湖里喂鱼去吧? “你仔细看他的脸,仔细的看!” 老友就像没听到弗拉斯金的问话,只是始终死死盯着死尸的脸。 “看,看什么?” 老友的不正常样子,让弗拉斯金有些发慌,连死尸也不敢看了。 就在他觉得必须得打电话喊人来时,就听老友又问:“弗拉斯金,你看看他像不像那个人?” “那个人?” 弗拉斯金一愣,问道:“哪个人啊?” “我们再来的路上,从报纸上看到的那个人。” 老友说完,忽然站起身,拽着肥硕的身子,用让人吃惊的速度,跑向了停在不远处的汽车。 “报纸上的那个人,报纸上的那个--人!?” 弗拉斯金不解的喃喃说着,说到第二遍时,脑海中猛地有灵光闪现,就像那把刀发射出的太阳光。 在他们结伴驱车南下的路途中,曾经在某小镇的加油站加过一次汽油。 当时弗拉斯金不小心把汽油洒在了手上后,加油站那个胖胖的老板娘,就顺手给了他一张旧报纸,让他凑合着擦一下。 擦手时,弗朗西斯发现报纸的某个版面上,整版都刊登着一则寻人启事。 寻人启事上配着一张照片,不过不是相机拍摄的,而是手工素描,画的是个亚洲年轻人。 除了素描照片、本人的大约身高、体重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信息了。 没有说他叫什么名字,到底是亚洲哪国人,做什么工作等等--就是这么一副素描照片,还有悬赏金额,以及一个固话号码。 悬赏金额,能让所有俄罗斯的普通公民都为之疯狂:高达两千万美金。 不过让弗拉斯金感到很遗憾的是,这张报纸距今已经过去半年了,说不定早就有人领走了这笔奖金。 当然了,这则悬赏寻人启事也可能早就失效了。 弗拉斯金在擦完手后,就把报纸带上了车,给老友看。 谁说半截老头子,就没有梦想? 老友巴赫叶甫在看过报纸后,就开始幻想能碰到报纸上的这位‘财神’了,更说跟弗拉斯金平分两千万美金后,就去周游世界,再也不用上顿下顿的总吃土豆了。 弗拉斯金可以肯定的是,等他们租了一条小船下湖后,老友就跟他一样都把这事给忘了:有谁,会认真对待天方夜谭般的好事啊? 可是现在,现在--就在弗拉斯金盯着死尸的脸发呆时,公牛般喘着粗气的老友,拿着那张旧报纸,跑了回来。 直接跪倒在了地上,平摊开报纸,指着素描画像,急促的问弗拉斯金:“你、你仔细看看,是不是一个样子?” “是,是,就是他!” 翻来覆去的对照了画像跟尸体足足一分钟后,弗拉斯金就兴奋的连连点头。 报纸上的素描画像,被画的那叫一个栩栩如生,仿佛就是用相机给尸体拍下来,再刊登上报纸上那样。 “唉,很可惜啊,是个死的。” 老友却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 任何时候,死人都不如活人值钱的。 所以就算确定死尸就是巨额悬赏奖金,联系到登报人,事后也得不到那么多报酬的。 “不管怎么说,我先试着给那边打个电话再说。” 老友说着,拿出手机:“弗拉斯金,你帮我念念电话号码。” 弗拉斯金密切配合,念出了电话号码。 固话是莫斯科的。 “能拨通吗?” 弗拉斯金看到老友侧耳倾听后,有些紧张的问道。 “能拨通,但没人接听,等会儿再打一遍试试吧。” 等手机内传来最后一声嘟后,巴赫叶甫摇了摇头,随手把手机放在地上,又看向了尸体,有些奇怪的说:“咦,尸体的肚子不大啊。” 溺水而亡者,基本都得被灌满肚子水的,当然也有落水后就被呛死的。 可无论是喝死的,还是呛死的,肚子里都会被灌满水的。 但这个死尸的肚子,却是平的,好像被干掉后,才抛尸湖内的。 “谁知道呢,可能是遭人暗算了吧?” 弗拉斯金耸了耸肩膀,又看向了那把刀:“巴赫叶甫,这把刀可是好东西,咱们是不是……” 他刚说到这儿,巴赫叶甫放在地上的手机,忽然爆响了起来。 屏幕上不断闪烁的号码,正是刚才俩人拨打的那个领赏电话。 一把,巴赫叶甫就把手机抄在了手中,接通后点开了免提。 “刚才,是你拨打这个电话吗?” 一个深沉有力的男人声音响起,带着一股子让俩人都莫名其妙的压力。 跟老友对望了一眼,弗拉斯金才说:“是的,我们刚才拨--” 他的话被毫不客气的打断:“你从哪儿知道这个号码的?” 弗拉斯金如实回答:“报纸上啊。” “那你知道,什么情况下,才能拨打这个电话号?” 对方又问。 对方的不礼貌,让弗拉斯金有些生气:“哼,当然是我们发现了上面的那个年轻人!” 第535章:诈尸了啊! 无论这个被拖上岸的死尸有没有‘过期’,还有没有‘价值’,弗拉斯金都觉得,既然按照报纸上拨打了联系电话,对方就该客客气气的对他们才对。 可对方的语气却相当冷漠,就像弗拉斯金打电话是在骚扰他似的。 这让弗拉斯金很不爽,生气的嚷了一句后就要扣掉电话。 “什、什么!?” 就在弗拉斯金琢磨着扣掉电话后是报警,还是再把尸体扔进水里喂鱼时,手机那边那个男人的声音,忽然猛地提高了八十个分贝,就像破锣被敲烂了那样。 “鬼叫什么呢,吓我一跳!” 被吓得差点把手机扔掉的弗拉斯金骂了句,就听里面传来一连声的道歉声:“对不起,这位先生,对不起,我、我太激动了--你、您能给我仔细说说吗?” 看在他知错就改的份上,弗拉斯金决定再给他个机会:“我们发现了个年轻人,觉得很像刊登在这份报纸上寻人启事上中的那个人--你等等啊,我看看时间日期。” 拿起报纸看了几眼,弗拉斯金就说出了报纸的名字,还有刊登寻人启事的时间,末了又说:“我们不知道你有没有找到他,只是发现他很像你要找的人后,才给你打电话的。” “我们、我们还没有找到他!” 手机那边的男人,说话的语气越来越激动,等弗拉斯金的声音刚落,就急急的问道:“那个人--就在你身边吗?” “是啊,就在我们身边躺着呢。” 弗拉斯金低头看了眼尸体,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他跟老友当然能从男人的说话语气中,听出对方有多么的牵挂这个年轻人。 而且他们更能从对方男人说话的声音中,听出他的年龄已经不小了,很可能是年轻人的父亲之类的。 当一个半年多都在牵挂失踪儿子的父亲,终于等到有儿子的消息后,应该有多么的激动,狂喜? 可问题是,儿子却已经死了。 弗拉斯金觉得,这个现实对父亲来说,是相当残忍的。 他都有些后悔给对方打电话了,那样最起码当父亲的还有个盼头,期盼儿子指不定哪天就会出现在面前。 “您能让他跟我通话吗?” 手机那边的老男人,深深吸了一口气问道。 虽说弗拉斯金打电话说,找到了他期盼已久的年轻人,但世界上长相差不多的人很多,他要求跟年轻人通话也是很正常的。 弗拉斯金摇了摇头:“不能。” “不能?” 那边的老男人明显愣了下,随即低吼道:“为什么不能!?” 抬手揉了揉被震的有些发痒的耳朵,弗拉斯金有些无奈的说:“死人,是没法打电话的。” “死人,什么死人?” 手机那边的老男人再次愣怔了下,再说话时的声音,已经带有了惶恐的颤音:“你、你是说他已经……死了!?” “很遗憾,尽管我们不想你伤心,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弗拉斯金看了眼老友巴赫叶甫,再次做了个无奈的耸耸肩动作。 “他死了?他、他怎么会死了呢?” 那边的老人傻楞许久,才喃喃的重复这句话。 耐着性子等了许久的弗拉斯金,忍不住说道:“这样吧,我拍个照片,给你传过去,你先看看他是不是你要找的人。或许,只是我们看错了呢?” “对,对,那就麻烦您了。” 那边的老男人恍然醒悟过来,连声称对,语气又无比客气起来。 真是个善变的老家伙,不过我可以原谅你--弗拉斯金在心里嘀咕了句,拿手机对着死尸的‘小白脸’,咔嚓拍了张照片后,在巴赫叶甫的帮助下(怎么操作他的手机,传到对方提供的邮箱内),传了过去。 照片传送成功很久后,那边老男人都没有再说话,弗拉斯金俩人却能听到清晰的喘气声,就有些不耐烦的问道:“看到了没有,这是不是你要找的那个人?” “是--” 老男人再说话的声音,已经变得无比疲惫。 这倒是在弗拉斯金俩人的预料之中:这是一个痛失爱子的男人的正常反应。 “很遗憾,等我们发现他时,他就是这样子的。” 弗拉斯金有些同情老男人,就三言两语的把他们来嘎巴尔湖钓鱼,却把年轻人给钓上来的全过程,简单说了一遍,末了才安慰道:“先生,还请节哀顺变--但我们想知道,接下来我们该做些什么,是等你赶过来呢,还是先把尸体交给当地警方?” “我们马上过去,马上!” 那边的老男人这才如梦初醒,嘎声说:“还请你们在那边等,不要把尸、把他交给警方!” 弗拉斯金可以理解老男人此时的悲痛心情,有些为难的看了眼天上的太阳,才说:“你是莫斯科那边的吧?太远了。等你赶来后,天已经很黑了。而这边,又很荒凉,没有旅馆--” “用不了多久,最多两三个小时的,还请你们帮我看护着他。” 老男人语气沉重,却吐字清晰的说道:“你放心,我们是不会让你白帮忙的,会有重谢,请相信我说的话,现在我们马上就动身赶去!” 不等弗拉斯金说完,老男人就扣掉了电话。 “他让我们等。” 弗拉斯金放下有些发烫的手机,冲老友摊了下双手。 “唉,既然已经联系到他的家人了,那就等吧。” 巴赫叶甫叹了口气,喃喃的说:“不过我有些不相信,他们能在两三个小时内,从莫斯科赶到这儿来。看来,我们得做好露营的准备了--你说,我们要不要帮他们清理一下尸体?” 看了眼被水草包裹着的尸体,弗拉斯金说:“好吧,我车子后备箱还有备用的衣服,就给他换上吧,希望他亲人们看到他衣裳整齐的样子后,会减少一些痛苦。” 弗拉斯金说着,站起来快步走到了车前,刚打开后备箱,就忽然听到巴赫叶甫发出一声惊叫:“啊!” “怎么了?” 被吓了一跳的弗拉斯金,赶紧扭头看去,就看到巴赫叶甫已经连滚带爬的向这边跑来,边跑边还嘶声叫道:“诈、诈尸了!” “诈尸了!?” 弗拉斯金就觉得脑袋上的头发,刷的一声就竖了起来,脑海中更是浮现出,平时在科幻电影中看到过的一些恐怖镜头:尸体爬起来,双手张开伸出长长的舌头…… 不过弗拉斯金毕竟是个有勇气的男人,就在奔跑过来的巴赫叶甫又摔了一脚时,已经从后备箱内拿出一杆双管猎枪,喀嚓一声中子弹上膛,双手抱着就冲了过去。 枪,总是能给人带来极大安全感。 看到弗拉斯金抱着枪冲过来后,体重远超一百公斤的巴赫叶甫,顿时就镇定了许多,赶紧爬起来指着尸体:“看,看,他的胸口在动!” 原来,就在弗拉斯金去拿衣服,巴赫叶甫用小木棍给尸体清理包着他的水草时,却惊骇的发现:他的胸口,竟然有微微起伏的迹象。 一具尸体的胸口忽然活人般的起伏起来后,让谁看到也得下吓个半死的。 顿时,就像被晴天霹雳给狠狠劈了下那样,把他给吓得屁滚尿流,吼叫着逃向弗拉斯金那边。 喀嚓一声打开猎枪保险,弗拉斯金紧扣着扳机,定睛看去。 正如巴赫叶甫所说的那样,尸体的胸口确实有微微起伏的样子。 “这不是、不是诈尸,他--没死!” 俩人对望了一眼后,胆子较大的弗拉斯金率先明白了过来,接着关上猎枪保险,兴奋的吼道:“嗨,他没死!” “他怎么就会死了呢,怎么就会死了呢,我该怎么跟小姐说这个噩耗?” 瓦尔特拿着手机(里面,储存着方圆尸体的照片),在别墅正厅门前来回走动着,嘴里念念有词,眉头已经拧成了一个疙瘩。 半年前,老爷(波斯塔夫)带着小姐乘坐着观光大巴在街上逛时,被整个西伯集团都视为绝对小公主的卡秋莎小姐,忽然情绪无比激动起来,说什么看到了那个方圆。 可除了她之外,瓦尔特、雅克斯基(保镖队长)等人,都没看到方圆的影子。 卡秋莎却发誓她真看到了方圆,要去找他--瓦尔特记得很清楚,当时老爷可是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小姐给安抚好的。 并立即派出了大批人手,满莫斯科的搜寻方圆,更是在新闻、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悬赏了巨额花红。 不过所有的努力,都没有任何的回报,包括西伯集团派遣大批人手,去华夏搜寻方圆:毕竟华夏太大了,960万平方公里,同名同姓的人无限多。 还有一点更重要的,那就是西伯集团在华夏媒体刊登方圆的寻人启事时,用的是‘路凝’这个名字,因为外国人很难区分方圆跟路凝这俩名字有啥不同,所以找不到方先生本人也是很正常的。 折腾了足足一个多月,卡秋莎才慢慢安静下来,不再吵着要自己要去浪迹天涯,寻找那个答应要跟她相依为命的家伙了。 再次安静下来的卡秋莎,可真是安静的让人很是担心:总是坐在阳台上,痴痴凝望着西南方向(那是罗布泊的方向所在),有时候一坐就是一整天,更是十天半月的不说一句话,人更是迅速憔悴下来。 为了这个宝贝孙女,老波斯塔夫可谓是操透了心,为此还专门成立了一批上百人的‘搜寻队’,发誓就算把地球给翻过来,也得找到那个把孙女心带走的混蛋! 至于找到那个混蛋后,是把他油煎了还是爆炒了,那得看他的认罪态度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卡秋莎也一天天的憔悴下去,那双碧蓝的双眸都深陷下去了,这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波斯塔夫,无比心疼,无奈,只能祈祷上帝可怜可怜他,让那个混蛋赶紧出现吧。 只要能让孙女开心、幸福,他圆愿付出任何代价。 第536章:他还活着! 正因为很清楚方圆对小姐、老爷的重要性,所以瓦尔特在亲眼看到方先生挂了的照片后,才无比的痛苦,矛盾。 他痛苦,是替卡秋莎痛苦。 瓦尔特是个老光棍,无儿无女的,在卡秋莎回归后,本能中就把她当做自己孩子了,甚至比波斯塔夫还要疼爱她。 压根不需要站在卡秋莎的角度上,瓦尔特也能猜出小姐在得知方圆死了后,会有多么的痛苦,说不定还会尖叫着就此疯了。 那可不是瓦尔特想看到的。 他只希望女孩儿能尽快活泼起来,接手老波斯塔夫掌管的万亿商业航母,成为一名合格的西伯集团掌舵人,那样他跟老爷就算死了,也可以瞑目了。 “要不,还是不要告诉小姐了,就当从来都没有方圆的消息。这样,最起码她还有个盼头。只要时间够久,总有一天她会从消沉中焕发还有的活力。” 瓦尔特驴子拉磨那样,在别墅门前草地上,来回走了足有三十圈后,才下定决心,准备隐瞒此事。 当然了,他得立即带人赶去嘎巴尔湖那边,把那个短命鬼的尸体给好好安葬了才行,顺便给那俩打捞尸体上岸的家伙,发一笔不菲的奖金。 “瓦尔特,你有事吗?” 就在瓦尔特转身准备快步离去时,一个很好听、却又很生涩的女孩儿声音,从二楼的露天花园阳台上传来。 瓦尔特抬头看去,就看到他所疼爱的女孩儿,正站在阳台边,双手扶着雕花栏杆往下看。 卡秋莎只是从小生活在那个恐怖世界内而已,才不是啥怪物,尤其是她安静下来时的样子,骨子里都会散发出西伯贵族特有的高贵气质(瓦尔特这样固执的认为),让人不敢跟她那双碧蓝色的双眸对视。 更不忍心,当着她的面去欺骗她。 所以,当跟卡秋莎对视了片刻后,瓦尔特就低下头小声说:“小姐,有、有他的消息了。” “他的消息?” 随口问了句后,就不再关心瓦尔特有啥事的卡秋莎,正抬头凝望西南方向呢,却在忽然听他说出了这句话后,稍稍愣怔了下后,茫然的问道:“谁的消息?” 难道小姐已经开始逐渐忘记方圆了? 唉,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说了! 听出卡秋莎的问话语气很茫然后,瓦尔特心中顿时无比后悔,接着就抬起头,正要改口说有安娜(西伯集团一个远赴南美旅游、不幸失踪的女职员)的消息时,却看到她本来就有些苍白的脸色,猛地雪白。 就像一张白纸那样,没有一点点的血色。 那双碧蓝的眸子瞳孔,更是猫儿看到太阳时的骤然缩起,哑声问道:“是、是方圆的消息!?” 原来,她一直不曾忘记方圆。 刚才茫然,只是思念一个人过度时的思维凝滞现象。 不知道为什么,当瓦尔特搞清楚卡秋莎的反应后,心中没理由的松了口气(不用欺骗女孩儿的感觉,真好)后,才郑重的点了点头:“是的--啊,小姐!” 瓦尔特刚说出两个字,站在足有四米高露天阳台、身穿白色轻纱拽地长裙的卡秋莎,就忽然化身一头美丽的小母豹,抓着栏杆就翻落了下来。 吓得他本能的大声惊呼。 正跟数名手下,在别墅大院内巡逻的雅克斯基见状,也是大吃一惊,慌忙大呼小叫着带人冲了过来。 母豹般轻盈落在地上的卡秋莎,不等扬起的白纱长裙落下,已经快速站起身来,一把抱住瓦尔特的胳膊,用力摇晃着嘶声问道:“他、他在哪儿?告诉我,快告诉我,他在哪儿!” 小姐没摔伤,真好。 瓦尔特看在毫发无伤的卡秋莎,紧蹦起的神经这才松开,闭眼长吐出一口气。 其实,他应该能从刚见到卡秋莎时,就差点咬断某保镖的咽喉中,看出这可不是一般孩子了,从区区四米的阳台上跳下来毫发无伤,这绝对是小儿科的。 “瓦尔特,快告诉我,他在哪儿,他在哪儿!” 卡秋莎此时的小脸,已经通红,本来就像清泉干涸了那样的双眸,更是亮的吓人,摇晃瓦尔特力气非常大,幸亏老家伙的身子骨还算结实,这才没有被晃垮了。 “小姐,别激动,冷静下来,听我说。” 瓦尔特抬手拍了拍卡秋莎的肩膀时,就听老爷那不怎么镇定的声音,从上面响起:“卡秋莎,你怎么跳下去了?” 原来,卡秋莎站在阳台上远眺西南方向时,波斯塔夫就在她身后不远处的藤椅上坐着,双手十指交叉的放在肚子上,看着孙女犯愁呢。 看到宝贝孙女忽然跳下阳台后,可把老东西给吓坏了,慌忙跑过来,看到卡秋莎没事后,这才大大松了口气。 “老爷。” 瓦尔特来不及跟卡秋莎说什么,赶紧抬头汇报:“有方圆的消息了。” “啊?” 波斯塔夫愣了下,老脸上才蓦然浮上狂喜:“他、他在哪儿?快把他带来!” 可总算找到那个混蛋了,等带他来后,非得打造一条特结实的铁链子,把他给拴在卡秋莎床头,当小狗养,这辈子都别想再离开一步了--就在波斯塔夫心里这样想时,瓦尔特接下来说出来的话,彻底打碎了他的如意算盘:“他死了。” “他死了?” 波斯塔夫眨巴了下眼睛,一时半会的没明白过这三个字的意思。 “是的,他死了。就在十分钟前,我接到别人的电话,说发现了他的尸体,就在嘎巴尔湖那边。” 瓦尔特抬头看着波斯塔夫,双手却用力抓住了卡秋莎。 他不敢看女孩儿,在听到他说出这些话后,会是一种多么让他心痛的反应,只是用力抓着她胳膊,避免她会昏厥后会瘫倒在地上。 卡秋莎才没有昏厥,更没有瘫倒在地上,只是愣愣盯着抬着头的瓦尔特,双眸中的亮光,刚浮上小脸上的病态艳红色,都在这一瞬间凝固。 就仿佛她的生命,她的世界,也都停止了运转。 但偏偏,她却能听到瓦尔特所说的每一句话,右手更是无比稳定的,拿过了他的手机,看着上面那个紧闭着双眼死狗般的家伙,很久很久后,才幽幽叹了口气,转身走向门前的太阳伞那边。 刚才就以拍马赶到的雅克斯基等人,都看向了波斯塔夫,又看看瓦尔特,不知道该退下去,还是站在这儿当木桩子。 瓦尔特忽然发现,他根本不了解女孩儿。 按照正常人的反应,被女孩儿深爱着的男人不幸挂了后,她该昏厥,苏醒后再哭天抢地的嚎啕,然后嚷着要绳子上吊给他殉情等等才对。 卡秋莎既没有昏厥,没有哭天抢地的嚎啕,更没有说要给那家伙殉情,就坐在藤椅上,左手拿着手机,右手在照片上缓缓摸索,双眸中满是浓浓的柔情,喃喃说道:“你、你怎么会死了呢?你答应过我的,咱们要相依为命--怎么,你就死了呢?” 看到波斯塔夫急匆匆的走下来后,瓦尔特赶紧低声说:“老爷,要不要通知玛丽医生那边做好准备?” 瓦尔特无法确定,卡秋莎在经过不正常的镇定后,接下来会不会发疯,所以才建议通知私人医生,做好随时抢救的准备(她要是真发疯,闹着自杀上吊的,肯定会受伤的。依着她的野蛮‘武力值’,再加上她的小公主身份,估计雅克斯基等人拦不住。) 波斯塔夫却摇了摇头,也没说什么,缓步走到卡秋莎面前,左膝一曲蹲在了下来,左手放在她膝盖上,右手抬起在她小脸上轻轻抚摸着,柔声说:“孩子,想哭的话,就哭出来,千万别憋着。爷爷--还有爷爷在呢,对不对?” “爷爷,你不是他的。” 卡秋莎却摇了摇头,轻声说道:“他对我来说,是谁都无法替代的。” 要是放在华夏国内,当孙女的敢跟爷爷这么说后,老爷子早就一巴掌抽在她后脑勺上骂道:死孩子,怎么说话呢?真是白疼你了! 波斯塔夫愣住,老眼眼光迅速黯淡下来时,却尴尬的笑了下。 他刚要说什么,他那个特宝贝的孙女目光,终于挪开手机照片看向了他,花儿般的笑了下说:“爷爷,您是我的亲人,唯一的亲人,同样是方圆也无法替代的。以后,我会好好孝敬您,听您的话,争取早日帮您打理集团,让您跟瓦尔特一起,安享幸福的晚年,再也不用为我费心。” 泪水,攸地一下,就浮上了波斯塔夫那双老眼,用力拍了拍孙女的膝盖时,灵魂都在呐喊:好孩子啊,好孩子,爷爷我等的就是这句话啊! 方圆死得好啊,死得好! 嗯,就算他不死,爷们我也得弄死他--叮叮当,忽然爆响起来的手机,打断了波斯塔夫老先生灵魂的呐喊。 也被卡秋莎抛出来的空头支票,给感动的老泪纵横的瓦尔特,赶紧走过来,看了眼来电显示,说:“老爷,小姐,这个号码就是打电话来说发现方圆的人。” 在用固话跟弗拉斯金通完电话后,瓦尔特又特意给他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毕竟等会儿还得去接人、啊,是接尸体,随时都得跟对方联系的。 看出瓦尔特有想把手机拿回去的意思后--卡秋莎才不会給他,轻轻按下了接听键,张嘴刚要说什么,就听里面有个狂喜的声音传来:“他还活着,他还活着!” “什么?” 卡秋莎愣住。 瓦尔特也顾不得啥了,一把就将手机抢了过来,狠狠按下扩音器后,才大声问道:“弗拉斯金先生(已经知道对方名字了),你说谁还活着!?” “这个人,就是你们登报要找的这个人,他还活着!” 弗拉斯金在那边大呼小叫:“欧野,买嘎的,没想到他还活着,真是上帝保佑啊。” “你、你确定他还活着?” 瓦尔特忽然间就不会说话了,拿着手机的手,也哆嗦了起来。 第537章:活了又死了 “当然能确定,不过他还在昏迷中。” 弗拉斯金用无比肯定的语气回答,稍后又问:“要不要叫救护车,先把他送到医院?” “快,你立即呼叫救护车,要快!” 瓦尔特用吼的声音说出这句话后,才看向大张着小嘴木然发呆的卡秋莎,兴奋的叫道:“小姐,方圆还活着,还--啊,小姐,小姐!” 真是奇怪。 刚才卡秋莎听说方圆挂了后,没有被这个噩耗给打击昏过去,现在听到他还活着的消息后,就偏偏烂泥般从藤椅上出溜下来了,慌得老波斯塔夫连忙抱住她,回头冲跑过来的雅克斯基等人连吼带骂的,让他们火速去找玛丽医生。 唉,这孩子还真不是一般人啊,最能怎么折腾人,就怎么折腾。 博夫医生无比的烦躁:娘的,怎么就无法让这家伙醒来呢? 急救室内的年轻人,浑身红果果的躺在急救台上,博夫医生已经把最拿手的救人十八招都施展完了,满脑门子的都是大汗,可他还是死人般的躺在那儿,动也不动。 心脏正常,血压正常,做了个脑习题也很正常--总之,这个左肩下刺了一朵奇怪妖艳花儿的亚洲小白脸,身体、神经、五脏六腑各部位,都无比的正常,脉搏也比刚送来时,跳动的有力了,可他就是不睁眼。 死人那样。 摘下口罩,让旁边助手那只白生生的小手给擦了擦满脑门子汗后,博夫医生又看向了心电图:假死人的心电图显示,他的心脏无比健康,有力。 这会儿,站在这儿用耳朵,甚至就能听到他心脏好像打鼓般的,咚咚响。 “博夫教授,要不再给病人加大电击电压?” 助手小声的问道。 要不是看在助手床上的功夫相当不错,就算博夫医生现在不能揍人,也得冲她脸上狠狠吐口口水:你得有多么的脑残,才能提出这个建议? 没看到病人的心脏,是如此的铿锵、啊,应该是亢奋有力啊? 还給他电击! 知道电击是干啥的不? 那是刺激心脏跳动的! 再给他电击,他的心脏估计能从胸腔内直接蹦出来--狠狠瞪了眼那个也知道自己提了个白痴建议、羞愧的垂首不语的助手一眼后,博夫医生又开始犯愁。 这家伙刚被送到医院来时,还是只有点微弱的脉搏,胸口微微起伏的,心脏好像冬眠了那样跳动缓慢。 为了刺激他的心脏,压出更多鲜血,加快血液循环,给大脑供足够的氧气,让他赶紧脱离危险,博夫医生果断的给他来了一次电击。 很好。 电击过后几秒钟,病人心脏就像被启动起来的马达那样,开始正常运转了。 但就在博夫医生很欣慰时,却惊骇的发现:这家伙的心脏,竟然越跳越厉害,就像吃了摇头药在跳舞那样,无论他施展哪种手段,都无法让他的心脏跳动恢复正常。 别说是医生了,就连一般人也都知道,心脏跳动过速后,这人距离完蛋也就不远了。 博夫医生从医已经二十多年了,可还不曾遇到过像年轻人这样的,心脏疯狂的跳啊跳的,他本人却没有很难受时该有的反应。 “要不要,再给他来针镇定剂?” 博学多闻的助手,又忍不住的提意见。 “镇定剂?” 博夫医生眼睛蓦然一亮:“对,是得给他来针镇定剂了。嗨,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快,快!” 在博夫医生的一连声催促下,总是偷眼观察年轻人小兄弟的助手,麻利的给他注射了一针镇定剂,心里还在想:这下,看看你还能不能竖着勾引人想犯罪。 病人心脏猛烈大跳起来后,不但脉搏加快了,他小兄弟也有了反应。 依着当前至少三十个情人,个顶个还都是俄罗斯狗熊般的美女助手的经验来看:她此前所拥有过的那数十个宝贝中,从没有哪一个,能有年轻人的这个嚣张、诱人。 要不是博夫医生在场,要不是正在急救室内,美女助手肯定会有所动作--这也是她刚才忍不住提议,再给病人电击一下的主要原因:她想看看,再电击一下后,受刺激的年轻人心脏,到底能跳多块,那玩意到底能长多大? 直到她猛然想起,她是救死扶伤的医护人员,绝不能因为自私就拿着病人生命开玩笑后,这才提出了正确的建议。 正确的建议,总能起到明显的作用。 这不,一针镇定剂下去后,病人的心脏很快就慢慢恢复正常了。 他那个小兄弟,也打哈欠流泪的缩起了脖子。 咕噔--偷眼看着那个啥的美女助手,暗中咽了口吐沫时,却发现博夫医生正一脸惊惧的看着心电图那边。 她连忙也看过去,就看到:病人的心电图,跳跃的速度越来越缓,越来越缓,慢慢变成了一根直线。 傻瓜也知道,病人心电图变成一根直线后,就代表着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生命要终止了。 买嘎的,我只是給他打了一针适量的镇定剂而已,他心脏怎么就停止了呢! 美女助手有些晕,性感的身子本能的晃了一下时,就看到博夫医生飞快的抄起心脏起搏器,狠狠摁在了病人心脏部位,大声叫道:“增加电压,增加电压!” 砰、砰! 随着电压不断增强,博夫医生下按的力道越大,病人身子也一蹦一蹦的弹跳,好像诈尸了那样。 吱、吱--的叫声中(这是心电图检测不到心脏跳动后,才会发出的警报声),博夫医生不断的嚷着加大电压,快速电击着病人的心脏。 接连十数下后,博夫医生才慢慢把起搏器拿上来,望着没有丝毫动静的病人,遗憾异常的叹了口气:“唉,就这样吧--通知病人家属,我们尽力了。” 这么折腾,都没把病人给抢救过来,也确实让人很沮丧。 美女助手答应了一声,刚要转身出去,向那俩半截老头子(弗拉斯金跟巴赫叶甫俩人)宣布这个不幸消息时,却又不心甘的拿起病人手腕,说:“奇怪啊,刚才还满是活力的,怎么就忽然死了呢?” “真得很奇怪,真得很奇怪!” 当抬头仰望着星空的潘龙语,连续把这句话重复十八遍,还满脸无法形容的茫然时,李子端上了一个茶杯,低声说道:“潘老师,怎么又奇怪了?” 潘龙语没有看杯子,一双老眼直勾勾的盯着北斗七星,喃喃的回答:“就在刚才,摇光星忽然星辉乍亮,生机勃然的异乎寻常--可、可不等我搞清楚怎么回事,却又迅速黯淡了下去,再也没有一丝生机了。” “就像前几天那样。” 潘龙语用力眨巴了下眼睛,继续说道:“我没有看错,绝对没有看错。就在几分钟前,它曾经亮起过。所散发出的光芒,甚至都遮掩了贪狼星,直冲天梁,爆发出无比蓬勃的生机。” 天梁星,是南斗六颗星之一,也是促发勃勃生机的主要星座。 老潘说摇光星刚才忽然爆发出万丈光芒,直冲天梁,就是特指本来已经毫无生机的摇光星,莫名其妙的就恢复了生机,渴望从天梁星那儿争取到更大的生机。 可就在身处北斗七星中的摇光星,正跟南斗天梁星星争取生机时,光芒却又忽然消失了,就像被不曾出现过那样。 老潘却能坚定,他委实看到了那一幕。 李子眨巴了下眼睛,试探着问道:“您是说,刚才摇光星显示,方圆他还活、他活过来了一会儿?” “对,就是这样!” 老潘重重点头后,接着却又用力摇头:“他已经死了好多天,怎么又能活过来呢?活过来,怎么又会忽然死了呢?这是什么道理,什么道理?” 天象难测啊! 唉,哪怕是当世首屈一指的潘老师,也无法搞清楚这些稀奇古怪的事儿。 就在李子砸吧了下嘴巴,正要再说什么时,就看到老潘屈起左手五指,飞快的掐算起来,嘴里更是念念有词。 李子知道,老潘这是又在施展他的妙手神算了。 只是老潘算来算去,也算不出方圆有任何的生机希望,只能渭然长叹道:“唉,老了,看来真得老了,眼睛都不管用了呢。” 李子不忍看他这样难受,就赶紧安慰他:“潘老师,我坚信您不会看错的。摇光星出现异状,很可能是某个环节的格局,有了莫名的改变。” “最能左右摇光星的福禄寿三星中,唯有福星心向方圆,禄寿两星彻底远离,还能对方圆产生什么改变?” 老潘缓缓摇头,再次叹息。 李子不甘的说道:“或许,夏小韵那边有什么改变呢?” 李子这样说,是因为老潘曾经跟他闲聊时谈起过:方圆对应北斗七星中的摇光星(也就是破军星),黑暗世界的邪恶对应七星中的天枢(也就是贪狼星),而跟方圆有着不一般关系的夏小韵,却是对应南斗天梁星。 在此界中,南斗天梁星主延寿。 所以老潘在看到北斗摇光星忽然光芒四射,气冲南斗天梁星时,也暗示忽然‘活过来’的方圆,渴望从夏小韵那儿,获得延寿。 所以李子才会有这样的疑问。 “她?呵呵,她那边能有什么改变?” 潘龙语苦笑了声,低低说道:“如果有改变的话,那么刚才摇光星发亮时,天梁星就会遥相呼应的。” 李子不再问什么了。 不过他心里仍旧有个疑问:如果夏小韵知道方圆在渴望她来延寿时,她会做什么呢? 夏小韵在看花。 看她那棵被倒着栽进生门中的石榴花。 看到夏总哼着小调,拿着铁锨费力的挖土,正忙着刷锅洗碗的劳拉,就唯有摇头苦笑了:唉,夏总现在叛逆的可是越来越严重了呢。 蒸西瓜、生吃牛肉也倒是罢了,可你吃饱喝足后,没事又挖坑,嚷着说要看看倒栽的石榴花有没有发芽,算咋回事? 如果石榴花,在被倒栽好多天后又发芽,那才是见鬼了呢。 第538章:不走寻常路 才不管劳拉用看疯婆子似的眼神看自己呢,夏小韵哼着《焚心似火》的主旋律,又戴上她那双黑丝阿玛尼手套,拿着铁锨挖坑。 窗台这边平时也没啥人来走动,再加上前几天刚埋上,又下了两场雨,所以土壤还是很松缓,好挖的。 但就算是这样,也把四肢不勤的夏总给累了个香汗淋漓,俏脸艳红的,索性脱了白色体恤衫,就光着膀子干了起来。 唉,幸好没男人看到,要不然肯定会哀叹女孩子神经不正常发疯后,也老吓人了。 劳拉倒是看到了,却假装看不到。 “吓,劳拉,你快过来看看!” 就在劳拉走进厨房没多大会儿,就听夏小韵在外面大惊小怪的叫她。 “怎么了?” 劳拉从厨房窗口探出脑袋,很随意的问道。 “发芽了呢,发芽了呢!” 夏小韵俯身盯着坑里的石榴树,左手朝后连连挥舞,叫道:“快,快给我拿手电筒来,我看不清楚!” “啊?哦,好的。” 刚听夏小韵说倒栽的石榴树发芽了后,还真是把劳拉给吓了一跳。 但随后就听她嚷着说看不清了,才猜到她‘眼花’了,要不就是故意出洋相。 如果夏小韵是自家妹妹在这儿搞怪,别说是给她拿手电筒了,劳拉肯定会跑过去,捏住她脖子在她后脑勺狠狠抽两巴掌,再指着院子,让她去打扫卫生,免得闲的活蹦乱跳的。 可夏总就是夏总,哪怕她说麋鹿是马--劳拉这个靠她吃饭的,也得乖乖点头说对头。 “还能发芽,不可能吧?” 不管劳拉心中对夏总的脑残行为有多么的不屑,还是在她的连声催促下,拿着手电走了过去。 “你仔细看看呢,仔细看看!” 夏小韵一把夺过手电,照在了那棵可怜石榴树的根上。 劳拉瞪大眼睛的看去--接着就呆住了。 发芽了。 不是夏小韵在发神经,是那棵早就死了石榴树在发疯! 特么的,它还真发芽了! 就在石榴树的主根上,出现了好几个花骨朵那样的绿芽,带着土壤。 怎么就能发芽了呢? 被震惊的不行不行的劳拉,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下意识的看向了夏小韵。 夏小韵此时脸上的兴奋表情,已经被劳拉不认识的古怪所代替。 就像她此时说话的声音,好像来自数万年前的黑夜洪荒中:“有人跟我说,这儿是叫‘生门’的死地,寸草不生。我也亲眼见过,确实正如他所说的那样。” “几天前,我们都曾经亲眼看到,那棵本来好好的石榴树,就死的不能再死了。你要把它扔掉,是我说要把它倒栽在死地。” 夏小韵缓缓抬头,双眸发亮的盯着劳拉,继续缓缓说道:“我知道,你以为我是在胡闹,可出于爱护我的原因,你也甘心配着我胡闹。” 劳拉紧紧抿了下嘴角,哑声说:“是的,当时我就是这样想的。” “其实我更知道,我就是在胡闹。别人越不赞成的事,我就越去做!因为我发现,在我过去二十多年的人生中,我始终像所有正常人那样,说话做事。” 夏小韵长长的眼睫毛慢慢垂下,声音更低:“可我得到了什么呢?除了被人算计、利用、可怜、得到无数痛苦之外,我什么都没得到。” 劳拉接口道:“所以,你就在从东北回来后,开始反思你过往的人生,决定要叛逆的活下去。” “呵呵,既然我正儿八经的活,却总是收获痛苦,伤害,那我何必还那样活?我又不是任人宰割的贱人。” 夏小韵古怪的笑了笑,轻声说:“反正我最在乎的人也死了,陈婉约也差不多死了--除了你之外,我不知道还有谁才对我真心好,指不定哪天就会被别人玩死,那又何必在没被玩死之前,自己先好好玩一下呢?” “可是,可是……它真得发芽了。” 劳拉低头,看着坑里的石榴树,艰难的说:“难道说,这才是你该有的生活?就像网络上流行过的一段话,叫--” “不走寻常路。” 夏小韵说道。 “对,就是不走寻常路。” 劳拉点头,想了想又说:“总之,就是跟世俗观念对着干吧?更深奥的,我也说不出,我只是知道它发芽了,在死透彻、被倒栽在潘大师所说的死地中发芽了。或许,这就是天意的安排吧?” 夏小韵笑了:“劳拉,那你说,我以后该怎么走那不寻常路?” 劳拉抬手挠了挠后脑勺,诚恳的说:“不知道。” “我现在很年轻,有钱又漂亮,花儿般的盛开了呢。” 夏小韵长长吸了一口气,低头看着右肩下那朵妖艳的花儿,咯咯笑问:“你说,从明天开始,我就去找男人--不停的找男人,给那个给我戴满绿帽子的混蛋,戴满绿帽子,好不好?” 毫无疑问,以往有些小冷傲,小冷艳的夏总,却忽然性情大变四处找男人……这确实是不走寻常路的重要组成因素之一,就像当初她执意要把石榴树倒栽那那样。 劳拉觉得,她没理由反对。 但在清晰看到夏小韵双眸中全是跃跃欲试的样子后,还是有了不快,皱眉说:“夏总,方圆会不高兴的。” 夏小韵的眼眸,蓦然黯淡,垂下了头看着坑子里的石榴树,很久都没动一下。 “对不起啊,夏总,我就是觉得、觉得你不该这样作践自己的。” 劳拉抬手擦了擦嘴角,低声道歉。 “劳拉,你不知道我是多么的希望,他不高兴。” 夏小韵依旧垂着头,低低的说道:“可是他已经死了呀,死人,是不懂得高兴不高兴的--他,没有任何活人的特征。” 脉搏尚在搏动,这就是活人的特征。 美女助手不甘心的拿起年轻人的手腕,依靠她那点可怜的中医知识,来给他把脉后--手指刚放上去没几秒钟,就触电般的松开,尖声叫道:“啊,他还活着!” “什么!?” 正式宣告病人死亡,已经摘下帽子口罩准备走出急救室的博夫医生,被美女助手的这声惊叫,给吓得一哆嗦,本能的转身训斥了一句。 “博、博夫教授,他、他还活着,真得还活着!” 再也顾不得急救室内还有其他几个医护人员,美女助手小鹿般的跳到博夫医生身边,脸色苍白的抱住了他。 “他还活着?莎娃,你开什么玩笑呢!” 博夫医生推开她,嘴里训斥着,抬头看向了心电图那边。 心电图那边,依旧直立立的一根线,就像莎娃美女最钟爱的黄瓜那样。 不过现在美女可没心思去琢磨直立黄瓜,再次死死抱住了博夫医生,看着年轻人颤声说:“我、我没开玩笑,他、他有脉搏,有脉搏!” “不会吧?” 博夫医生等人,终于看出莎娃美女没有开玩笑了,脸色都凝重了起来。 快步走到急救台前,博夫医生一把抄起了年轻人的手腕。 相比起半吊子水平的莎娃美女诊脉技术,博夫医生要强了很多,所以刚把手指放在年轻人脉门上,脸色就突地一变:特么的,真有脉搏啊! 可是,心电图,怎么没有一点点的动静? 就在博夫医生茫然看向那边时,安娜低声说道:“会不会,是仪器出故障了。” “对,很可能是仪器出故障了。那个谁,你赶紧检查下!” 博夫医生马上指挥一个手下,检查心电图等设备。 检查这些现代化医疗器材,不需要太久时间,最多也就是五六分钟,就重新启动恢复了正常。 在博夫医生的指挥下,护士再次用检测器检测病人的身体情况--很遗憾,仍旧是一条笔直的直线,看不出丝毫的波动。 “肯定是机器坏了。” 一直为病人把脉,能确切感受到他脉搏在缓慢跳动的博夫医生,又把右手手背放在了他脖子下的大动脉上。 这儿,更能感受到生命的特征,所以博夫医生马上就断定机器坏了,正要让那个谁出去再换一台心电图机来时,安娜却忽然灵机一动:“我来试试呢。如果也检测不到我的心跳,那就证明机器坏了。” 虽说安娜这个建议也很愚蠢,不过看在她勇气可嘉的份上,还是有护士把检测器放在了她身上。 滴、滴滴--被博夫医生等人以为坏了的心电图机,立即正常工作起来。 “机器没有坏!可怎么就检测不到他的?” 博夫医生脸色大变,下意识的松开了年轻人的手,低喝道:“快,再检测他!” 没动静。 在安娜等人身上都能正常工作(其他人也亲自做试验了)的心电图机,唯独对年轻人没有丝毫的感应。 有人提议,再用别的机器检测,比方脑电波机。 博夫医生准了--可是,结果却让他们更加震骇:所有的机器,都检测不到年轻人的生命迹象! 这是怎么回事? 遇到鬼了? 博夫医生等人茫然相对时,都觉得后背寒森森的,好像躺在急救台上的年轻人,会马上跳起来,鬼笑着扑上来。 “放弃治疗,准备转院吧!” 博夫医生艰难的说出这句话后,就快步走出了急救室。 他一出去,安娜等人可不敢久留,纷纷紧随其后。 守在外面的弗拉斯金俩人,看博夫医生出来后,连忙从椅子上站起来:“医生,他的情况怎么样?” “不知道。” 博夫医生白痴般的摇了摇头。 巴赫叶甫俩人呆愣了下,异口同声的问道:“怎么就不知道呢?难道病人不在里面了?” “在,就在急救台上躺着呢。” 博夫医生连忙解释道:“我能用手感受到他的脉搏在动,可我们的机器,却检测不出。” “啊?” 听博夫医生这样说后,弗拉斯金俩人也吓了一大跳。 博夫医生犹豫了下,才说:“两位先生,我有个建议,那就是把病人转院,但不是转到普通医院--最好是转到莎莉克夫研究所。或许,唯有那儿才有可能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第539章:飞流直下三千尺 莎莉克夫研究所,在俄罗斯很出名,经常出现在一些科幻大片中,主要是研究一些超能力现象。 弗拉斯金听说过这地方,更知道无论是人还是狗,只要所拥有的能力超出同类,都会引起那边的高度注意,并被当做国家高级战略机密‘保护’起来,仔细研究。 根据博夫医生等人的描述,他们所救的那个年轻人,自身确实拥有科学无法结实的超能力,按说真该被送进研究所内,解剖--仔细研究一下才行。 不过这可不是他们能做主的,因为年轻人的亲人正在赶来,要是把他给送到莎莉克夫研究所,怎么跟人家交代? 所以弗拉斯金马上就一口拒绝。 “那我跟那边打个电话,汇报一下他的特殊情况,总可以了吧?” 博夫医生真得很想搞清楚,年轻人所具备的奇怪现象,说着就从助手手里拿过手机,正要拨号时,就看到一行人脚步匆匆的走进了走廊。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身穿白色长裙,亮银色细高跟皮鞋的女孩子。 她身后,紧跟着十数个身穿黑西装的保镖,一个身材魁梧,满头头发花白却像北极熊似的老人,距离老远就能感受到到来自他的压力。 女孩子身高足有一米八,飘逸的金色长发,雪白的肌肤,魔鬼般的身材,足够所有男人在看到她后,眼珠子立即发直--这还是次要的。 关键是,她在昂首快步走路时,浑身散发出一股子女皇般的高贵,冷傲气质,就把身边包括老人在内的所有人,就给压住了,让博夫医生等人竟然情不自禁的,生出了要跪地膜拜的奇怪感。 她是谁? 大家伙都看着女孩子,脑子里浮上这个问题。 “哪位是弗拉斯金先生?” 就在弗拉斯金被女孩子的高贵、美丽给迷呆了时,一个苍老却又沉稳有力的声音响起。 “啊,我、我就是弗拉斯金。” 弗拉斯金本能的回答时,忽然听出这个声音很熟悉,看向了说话的老人,稍楞片刻才问道:“你就是瓦尔特先生吗?哇,这么快,你就从莫斯科赶来了?” 瓦尔特亲自护送卡秋莎赶来嘎巴尔湖的路途中,曾经几次打电话给弗拉斯金,询问他们当前的位置,所以他们才能直接来到医院。 “是的,我就是瓦尔特,我们有私人飞机。” 等卡秋莎停住脚步后,瓦尔特向前走了一步,直截了当的问道:“方圆呢?” “方圆?” 弗拉斯金一楞时,就听那个高贵的好像沙俄女皇般的女孩子,有些紧张的说道:“就、就是你们从湖中救上来的人!他、他在哪儿?” “哦,他在急救室内。” 弗拉斯金看向了卡秋莎,只看了一眼,就赶紧抬手指着急救室门口低下了眼帘,仿佛只要多看她一眼,就算是亵渎了。 卡秋莎马上就走向急救室,博夫医生却忽然抬手挡住了她:“小姐,请等一下。” 他在伸手拉住卡秋莎时,雅克斯基右手马上就伸向了腰间,刚要有所动作,却被瓦尔特给拦住了。 “你、你有事吗?” 卡秋莎目光猛地一凝,侧脸看向了他。 现在任何人胆敢拦阻卡秋莎去见她‘相依为命’的男人,她都会毫不客气的给予他最致命的打击……但看在博夫医生穿着白大褂后,立即就意识到他可能是抢救方圆的医生了,这才说话稍微客气了点。 就像被捕食的母豹给盯上那样,这就是博夫医生被卡秋莎目光对视瞬间是的真实感,赶紧挪开目光,喃喃的说:“是这样的,里面那个年轻人有些古怪,我想征求一下他的家属,希望把他送到莎莉克夫研究所。” “莎、莎莉克夫研究所?” 卡秋莎回头,看着瓦尔特:“那是什么地方?” “那是--” 瓦尔特先狠狠瞪了博夫医生一眼,这才走到卡秋莎身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马上,所有人就看到卡秋莎双手猛地攥起,有淡青色的经脉突起,但随后就消失了,再说话时的声音,就让大家感觉整个走廊的气温,仿佛都忽然下降了十几度:“有谁再说类似的话,直接毙掉好了。” 博夫医生立即就打了个冷颤,下意识的后腿了几步。 他可真没想到,自己只是提了个‘正确’的建议罢了,沙俄女皇般的女孩子,就给她手下下达了这个命令。 而且他能听得出,女孩子没有在开玩笑。 她身后那些黑西装,齐刷刷点头后看向博夫医生的样子,就像在看一个死人。 冷汗,噌地一声从博夫医生额头冒出来时,卡秋莎推门走进了急救室。 瓦尔特紧随其后,但马上就转身走了出来,关上房门站在了门口。 刚才在外面时,卡秋莎恨不得马上就看到方圆。 但走进急救室看到急救台上躺着的那个人后,她却无法走过去了--心跳的厉害,全身都在发抖,没有一丝力气,碧蓝色的双眸中,却又水雾浮上,化成大颗大颗的泪珠,珍珠般的滚落下来。 方圆。 她终于看到了方圆。 尽管她跟这个男人分别已经太久(其实也不是太久,才大半年的时间),但他的音容笑貌、哪怕一根眼睫毛,都无比清晰烙在女孩子的脑海中。 所以哪怕方圆此时脸色苍白,消瘦异常,跟他以往‘俊朗’形象大不相同,可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后,卡秋莎还是立即确定他就是那个承诺要跟她相依为命的人了。 “我、我终于找到了你,我终于找到了你。” 当泪水把胸前的长裙都打湿后,不知道啥时候背靠在门板上的卡秋莎,才喃喃的说着,轻轻踢掉了脚上的高跟鞋,就像一只身体庞大的白色波斯猫那样,蹑手蹑脚的走了过去。 她怕高跟鞋的鞋跟击打地板声,会把沉睡中的方圆惊醒。 方圆平躺在急救台上,脖子以下被一条白色被单盖着,胸口微微起伏着,真像熟睡过去那样。 卡秋莎惦着雪白的足尖,缓步来到急救台前后,双膝一软慢慢跪在了冰凉的地上,伏在了急救台上,伸向方圆脸颊的右手五根手指,颤抖的厉害。 有些凉的手指,轻轻放在方圆的额头,缓缓下滑,经过他的眼睛、鼻子--最后落在了他的嘴唇上时,卡秋莎哑声说话了:“方……圆,我来了,我来了。” 方圆没有任何的反应,依旧冷冷的闭着眼,默不作声,好像才不介意卡秋莎的到来。 “你、你怎么了?听不到我说话吗?那、那你能感觉到我来了吗?” 卡秋莎说着,站起来又俯身,颤抖的厉害的嘴唇,轻轻印在了方圆的嘴上。 大颗大颗的泪水,滴落在方圆的脸上,那么急,就像那条黑暗长河中汹涌、奔腾的河水,无休无止。 方圆在无比湍急的河水中,没有丝毫的自主能力,甚至连拍水的动作都无法做出,只能像一片被卷入漩涡的树叶那样,任由暴怒咆哮着的河水,不断的卷进河底。 快要憋死时,却又被更湍急的暗流,坐过山车般的冲出水面,接着再被浪头狠狠打进水里。 一个人,无论他有多么的厉害,哪怕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楚霸王,在狂怒的大自然面前,也只能变成一只任由宰割的蚂蚁。 也不知道第几次,又被浪头狠狠砸进水底时,已经半昏迷的方圆,看到了一条张牙舞爪的火龙,咆哮着追了过来。 绝对是在刹那的瞬间,那条凶悍到无法形容的火龙所到之处,本来冰凉的河水,就会立马沸腾起来,在红光的映照下,产生大量的白色水蒸气,砰砰的炸响。 方圆知道,那条火龙,就是长白山山脉下的数十万亿吨岩浆。 他在抱着核弹俯身冲下坑洞时,岩浆正用火箭般的速度,从水下数百米处向上喷涌,隆隆的声,哪怕是他在鱼雷般的扎进深水内后,也能听得无比清晰,几乎要把他耳膜给震穿。 落水后,方圆就本能的松开了怀里的核弹。 至于接下来该怎么办--他该去问谁? 他还有什么机会,去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办? 事实上,也不用他操心:就在那条从水底最深处咆哮着冲上来的火龙,即将要把他给完全吞没时--核弹,炸响了。 被铁辽拆除了引爆器的核弹,给人致命的威胁,最多也就是核泄漏而已,怎么可能会忽然爆炸? 方圆觉得,这肯定是核弹在被岩浆所包围后,瞬间产生的高温给激活了。 至于是不是这样,他不知道,也不会去管,只知道在核弹爆炸瞬间产生的爆炸波,以它自己为中心,向四周疯狂辐射,竟然让汹涌喷发的火山岩浆,有了半秒中的暂停。 更让上方的水,弩箭般的向上翻涌,让周遭的坑洞岩壁某处--忽然塌陷。 坑洞岩壁忽然塌陷时,方圆正好坐着火箭般的从水底向上‘飞升’经过这儿。 核弹忽然爆炸后形成的巨大冲击波,把坑道跟一条地下河的隔墙给摧毁了。 火山岩浆爆发出的热能,加上核弹爆炸后的冲击波,让坑洞内深达数百米的水‘无处可逃’,所以就在坑洞岩壁上忽然出现个大洞后,就用无法形容的速度,狂扑了进去。 夹裹着可怜的方圆。 飞流直下三千尺。 不知道为啥,方圆在被愤怒的水,给夹裹着扑进突然出现的大洞,迅速往下跌落时,他竟然能想到李白大师的这句诗。 直下三千尺后,方先生只来等级张嘴吸了一口气,就看到火龙从那个大洞口,紧追了过来。 再然后,本来无比冰冷的地下河河水,就在大批岩浆注入后,发生爆炸,产生水蒸气,促使平缓的河流猛地加速,向前奔涌。 老子到底是被淹死,还是被烤死,或者是被热水给煮熟了? 方圆在彻底陷进无边的黑暗中时,还在关心这个问题。 第540章:惊人的骨骼密度 无论是被淹死,被烤死,还是被热水给煮熟了喂鱼,这都不是方圆所能选择的。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按照贼老天的意思,被尽情的玩着。 当然了,他也可以拒绝配合--比方,彻底昏迷过去。 当一个饱受折磨的家伙,彻底昏迷过去后,就不在意别人变着花的玩弄了。 最多,也就是当方圆好像有了一丝直觉后,感觉自己好像飘浮在太空:轻飘飘的,四周没有一点点着立的地方,倒是有好多双细小且有温柔的东西--好像一条条细长的蛇儿那样,把他慢慢卷了起来,然后就停在了虚空中,慢慢的飘浮。 周遭,再也没有了可怕的火龙,也没有隆隆的雷声,更没有能脱人皮的热蒸汽,唯有冰凉的黑暗。 那丝直觉的出现,就像午夜昙花那样,蓦然绽放后就收了起来,让他再次畅游在无边的黑暗中。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 或许是自他抱着核弹纵身扑下坑洞后的一分钟,又可能是一个世纪后,方圆再次有了直觉。 这次的直觉很明显:他被人从冰凉的黑暗中拽了上来。 还有人的说话声响起,更有温暖的阳光洒在身上的舒服。 他很想睁开眼看看--可无论他有多么的努力,眼皮就像被针线缝住了那样,压根睁不开。 就像他想说话,嘴巴也被贴住,想动一下,浑身却没有一丝力气。 唯有无法形容的狂躁,就像一条潜伏在他身体里的长龙那样,嗷嗷叫着从丹田内腾起,顺着血脉周游全身。 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看到长龙所到之处,都会惊起一些黑色的小虫子。 很丑陋的小虫子,看不到翅膀却会飞,纷纷躲避着那条狂躁的长龙,吱吱惊叫着四处逃散。 猛地,那条长龙好像撞破了一片镜子。 镜子哗啦碎裂时,长龙消失--方圆狂躁的各条神经,也瞬间消停下来,却有一个让他茫然的问题,就像阳光下蒲公英那样,在轻风中缓缓飘荡:我,是谁? 尘世间,最痛苦的事不是被九幽王打了一拳,种了尸毒不能随意祸害女人,而是忽然间就不知道自己是谁,来自何方,要去哪儿了。 方圆觉得,肯定也有人想知道他是谁,所以才用高压电很击他心口,让他无比痛苦却又偏偏得紧密配合、好像诈尸那样的一蹦一蹦。 有人希望他能睁开眼,张开嘴,说出他是谁! 但那个正在努力想让他睁眼张嘴说话的沙比,可知道他此时也是无比的焦急,愤怒,却偏偏没有一丝丝阻止暴行的力气,只能在被连续电击十数次后,就再次失去了知觉。 好累啊。 不被折腾的感觉真好,赶紧好好睡一觉,等睡醒后,或许就能睁开眼,张开嘴,问问这个世界他是谁了。 于是方圆就睡了过去,像躺在母亲怀抱中的婴儿那样,再也不用遭受没来由的折磨。 谁啊? 这是谁这么讨厌,在我好不容易休息一会儿时,往我脸上洒水,又摸着我的脸跟我说话,叫我方圆,说我该醒来了,她是卡秋莎? 卡秋莎是谁? 方圆,又是谁? 很想继续睡的方圆,忽然觉得这两个名字,貌似有些耳熟啊。 尤其是‘方圆’这个名字所代表的那个人,仿佛只要稍稍一想就能想到他是谁,可就是想不起来。 明明知道某个人、或者说某件事,却偏偏想不起来的感觉,真得好痛苦。 听,那个讨厌的女孩子声,又在摸着我的脸叫方圆了。 唉,你就不能消停会儿,非得把我吵醒吗? 好吧,那我就跟你说一句,我才不认识什么方圆,你最好赶紧闪人,别在这儿骚扰我--方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很慢很慢的睁开眼。 然后,他就看到了阳光。 湛蓝色下的阳光,好明媚,好舒服啊。 远处,还有小鸟的啾啾叫声传来。 带着些许咸滋滋的清新空气,让方先生有了明显的醉氧反应,不得不眨巴了下眼,再睁开时,就看到了阳光下的那个女孩儿。 很漂亮很性感的女孩儿哦,金发碧眸小脸雪白的,就是面色有些憔悴,尤其是长长的眼睫毛上还挂着泪珠,无比悲痛的样子好像死了老公。 你是谁? 方圆看着这个盯着他就忽然发呆,好像小傻瓜似的小美女,眉头皱了下张嘴说出了这三个字。 她怎么就不回答呢? 只是泪水流的更急了,双肩还剧烈抖动着,拿手捂住了嘴巴,鼻子里发出嘤嘤的哭声。 搞啥呢,就知道哭,也不说话。 看来你不知道哥们其实最怕妞儿哭了--哦,特么的,不是她没听到,是哥们刚才说话时,虽然张嘴了,可却没发出声音,只是像跳上岸的蠢鱼那样,嘴巴一张一合的罢了。 好吧,是哥们的错。 有些抱歉的笑了下后,方圆用力咽了口吐沫,才再次问道:“你、你是……谁?” 老天爷可以作证,这次方先生确实发出了声音,那个绝对有些脑残嫌疑的漂亮妞儿,也肯定听到了。 只是,她怎么不回答方先生的问题,而是忽然小鹿般的跳起来,风吹浮萍般的转身就跑了,荡起的白纱长裙下,有一双那么修长,结实且又让方先生眼珠子一直立的腿子。 “爷、爷爷,瓦尔特,方圆醒了,方圆醒了!!” 绝对是因为狂喜过头了,女孩儿喊叫的声音走调,还带着明显的哭腔。 喏,方先生没猜错吧? 她刚喊出这句话后,就像极了独守空房八年之久的小寡妇、一觉醒来后却发现她男人又活过来时的嚎啕大哭。 唉,女人啊女人,芝麻大点的事儿就咋咋呼呼的,不就是哥们被她吵醒了嘛,有必要这么嚎哭--等等,她怎么总是说‘方圆’这个名字? 那个叫方圆的沙比,到底是谁啊? 方先生头疼又茫然的抬起头,向四下里看去。 除了刚睁开眼时看到的蓝天白云、暖烘烘的太阳之外,他还看到了绿树、不远处的大海。 还看到一些身穿黑西装,戴着个大墨镜,很是人模狗样儿的保镖,以及听到女孩儿哭喊后,就扔掉雪茄向这边快步走来的两个老头。 一只白色的海鸥,傻鸟似的叫着,展翅从后方飞向大海,被阳光投映下的影子,盖在了方圆眼上,惊活了呆滞的瞳孔。 “方、方圆,你终于醒来了,终于醒来了!你、你可知道,这些天,我、我有多么的害怕,害怕你会睡一辈子!” 身穿拽地白纱长裙的女孩儿,赤脚跑了回来,又哭又笑的样子无比迷人,跑到方圆面前三四米时,就一个踉跄跪倒在了地上。 卡秋莎才不管自己在踩到裙边后,摔得有多么疼,索性着地的双手一撑地,那双早就跑丢了鞋子的秀足用力一蹬,好像一只妩媚异常小花豹那样,只一个跳跃,就扑在了方圆的沙滩床前,伸手抱住他,脑袋伏在他怀中,让泪水肆意的流淌。 嗓子里,还发出古怪的声调:“瓦奥,瓦奥!” 她又叫我方圆。 难道说,我就是方圆? 可我咋就想不起来了呢? 方先生茫然看着远处那俩快步走来的老头,倾听着怀中女孩儿回归本性的古怪叫声,右手下意识的抱住了她,左手在她柔顺的发丝上,轻轻抚摸着:嗯,你以后得多吃点饭,多注意休息,才会更有手感的。 上帝,这家伙在昏迷一百四十七天后,终于醒来了。 我还以为他会变成植物人呢。 波斯塔夫快步走到沙滩床前五六米处后,停住了脚步,跟瓦尔特对望了一眼,同时松了口气,伸手在自己额头、心口接连比划了两下。 一百四十七天。 没错,今天已经是卡秋莎看到方圆后的第一百四十七天了。 在这小半年里,方圆始终都在沉睡中。 也怪不得博夫医生说要通知莎莉克夫研究所,说要把方先生送那儿去研究,盖因这厮明明还在喘气,该吃饭时就吃饭,该撒尿时就撒尿--但就是用医疗器械,检测不出他有丝毫的生命迹象。 他,就是个活着的死人。 这是巴什切夫神父说得话,并建议波斯塔夫先生,把这个活死人送到莎莉克夫研究所,好好研究一下--说不定,就能从这家伙身上,探知到为止的外星人呢。 只是神父刚说完这句话,还没有等波斯塔夫张嘴呢,他那个被西伯集团数万员工视为西伯小公主的孙女,就像一只凶狠的母豹那样,扑上来掐住他的脖子,张嘴露出了闪着森寒光泽的牙齿。 幸亏波斯塔夫先生很通情达理,赶紧及时拦住了卡秋莎,这才让神父先生躲过了一劫,然后又获得了五十万美金的预支安葬费--如果他敢把方圆的事儿说出去,这五十万美金的安葬费,就名副其实了。 西伯集团的小公主,要想杀一个神父灭口,这绝对是比说个笑话让她不笑还要简单的事儿。 就连波斯塔夫这个在俄罗斯翻手为云覆手雨的大佬,也不敢违逆她的。 最多只能撒出大把的钞票,暗中广邀世界名医,前来俄罗斯给方圆看病。 所有的世界名医,都得了超乎他们想象的报酬,但同时也收到了一份生死契约:跟神父先生拿到的契约一样。 没有谁敢拿这份契约开玩笑,以前、现在没有,以后也没有。 十数个世界名医,在当世最先进的医疗器材帮助下,仔细诊断过方先生后,最后得出了一个连他们自己都不怎么相信的结论。 那就是:这个年轻人身体里,携带一种极其古怪、从没有发现过的人体磁场。 正是这种磁场,才导致了所有机器失效。 同时他们也拍着心口发誓:年轻人除了莫名其妙的昏迷不醒外,身体是无比的健康,尤其是骨骼密度,更是比常人要高十数倍。 或许,正是这种超乎寻常的骨密度,才給他提供了无法想象的保护。 但也很可能,会让他就此永远沉睡下去,不再醒来。 第541章:我做你的新娘好不好? 对于一般人家的女孩子来说,最在乎的男人有可能永远都无法醒来后,绝对是天塌下来了,无法接受的。 卡秋莎可不是一般人家的女孩子。 尽管她也无比渴望方圆能醒来,但这家伙如果就这样长睡不醒的话,她也可以接受的。 她只在乎,方圆有没有陪在她身边。 甚至,哪怕方圆真得死了,卡秋莎也会搞个水晶棺把他装起来--只要每天能看到他,她就心满意足了。 在她的世界里,方圆是除了爷爷、瓦尔特之外的唯一亲人。 甚至,他们的关系,比爷爷跟瓦尔特还要铁。 女孩子嘛,总是会有些不能对长辈说的秘密,只能跟自己的男人说(不知不觉中,卡秋莎已经把方圆当做了她的男人),关系当然更密切一步了。 看出卡秋莎心里怎么想的后,波斯塔夫很担心:卡秋莎,不但是他唯一的后代,是西伯集团庞大帝国的唯一继承人,还是整个西伯族的唯一年轻人。 三个唯一,哪一个都相当重要。 尤其是最后一个,关系到西伯人这个最古老之一的族种,能否继续延续下去。 可现在,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得出,担负着整个西伯族群希望的卡秋莎,心里只有一个方圆,哪怕那家伙就是个活死人,也不看别的青年才俊一眼。 带回方圆的第七十天后,波斯塔夫就开始考虑‘传宗接代’的大事了,暗中嘱咐瓦尔特,在全世界内为孙女‘选秀’。 经过层层严格的筛选后,先后有十数名各方面条件都无比优秀的青年才俊,以工作名义出现在了卡秋莎身边。 波斯塔夫无比的希望,这些人中,只要有一个能打动孙女的心,他就会给予那个人做梦也想不到的好处,让他们完婚。 哪怕,那个人是冲着卡秋莎的庞大财产来的,波斯塔夫也认了:只要能给我留下一个后代,我就会把金库钥匙给你,随便你用卡车去拉! 但很可惜的是,那么多或风流倜傥、或玉树临风的青年才俊,都没有被卡秋莎正眼看一下。 倒是有个来自南美的帅哥,在受到波斯塔夫的鼓励、创造出来的条件后,大着胆子想哆嗦一下,捧着一束鲜花刚凑到卡秋莎面前,一句话还没有说呢,就被卡秋莎一耳光把满嘴的牙齿抽掉了一半。 要不是瓦尔特及时出现,还真无法猜测那哥们的命运会有多么的悲惨,正如谁也没想到,卡秋莎的手劲会那样大那样。 卡秋莎揍完人后,没有跟爷爷闹腾,貌似依旧专心工作。 可波斯塔夫却能感觉到,孙女再看他时的眼神中,带有了让他心疼的冷漠。 他再也不敢给孙女介绍青年才俊了。 可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守活寡’啊。 就为这事,把个老头愁的白了的头发,又黑了一半--终于在今天,想到了一个大胆的办法:让那个方圆去见鬼去吧! 只要方圆去见鬼了,再挫骨扬灰,那么卡秋莎就再也没有坚持等他醒来后才会嫁人的理由,最多也就是伤心一段时间后,就能恢复正常了。 虽说密谋干掉孙女唯一爱的男人,这件事有些残忍,可为了整个西伯种族,整个西伯集团,更为了自己能在死后笑对列祖列宗--波斯塔夫觉得,他必须得这么做! 昏睡装死还顺便耽误人家女孩儿青春的方圆,肯定感觉到了老头的阴谋,这才在波斯塔夫跟瓦尔特躲在沙滩上悄悄密谋怎么干掉他时,及时醒了过来。 万幸! 终于不用再做让卡秋莎伤心的事了。 波斯塔夫跟瓦尔特对望了一眼后,非常默契的笑了下后,就转身走了。 当前,他们留在这儿是多余的。 就像他们的密谋,从这一刻就会被彻底忘掉后。 从这一刻起,卡秋莎就该享受她迟来的精彩人生了。 嗯,接下来得商讨一下,该为她举办一个多么惊世骇俗的婚礼了。 当然了,看那家伙傻乎乎的反应,很像失忆了的样子--幸好,男人在失忆了后,不会影响生育能力的。 根本不知道爷爷曾经来过又走了的卡秋莎,伏在方圆怀中哭了足足五分钟后,才抬起了头,看向了方圆。 方圆看着这张梨花带雨的小脸,有些纳闷的皱眉问道:“你哭啥呢?” “你、你不喜欢我哭?” 卡秋莎反问道。 方圆点了点头:“昂,我从来都不喜欢女孩子哭。我更喜欢看到你笑,因为有人告诉过我,男人生来就是打拼、流血流汗的;女人呢,却是来笑着展现她魅力的……尤其是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其实啥也不用干,只要每天对着男人傻笑,男人就会浑身充满力气,拉磨驴子般的埋头苦干,任劳任怨的。” “是、是吗?” 卡秋莎连忙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笑了:“告诉你这些话的那个人是谁?我、我要去感谢他。” “是--” 方圆眼珠子上翻,想了想才说:“忘了。你笑起来,真好看,就像花儿那样。” 就像是鬼催着似的,方圆忍不住低头,在女孩儿光洁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下。 卡秋莎的身子,猛地一颤,血色刷的消退。 “你怎么了?” 方圆愣了下,赶紧道歉:“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忍不住--”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卡秋莎就抬手,掩住了他的嘴,低低的颤声说道:“我、我喜欢你吻我的。我、我还要嫁给你--今、今晚,我就做你的新娘好不好?” “不好。” 方圆抬手拿开她的手。 “为什么不、不好?” 卡秋莎用力咬了下嘴唇,眼眸中又有雾水浮上。 “因为,我还没想到我是谁。” 方圆右手食指指背,在卡秋莎的脸颊上轻轻扫过,重复道:“嗯,我真没想起我是谁,更没想到你是谁。” 大约是去年这个时候吧,方圆在华夏罗布泊内的那个黑暗世界内,遇到了卡秋莎。 如果他还能记起这段往事来的话,那么肯定能记得当时看到卡秋莎时,她就是个小孩子。 或者说更像个小母兽,全身赤果着,佝偻着身子四肢奔跑,最多也就是跟外界十一二岁的孩子差不多高。 后来他才知道,卡秋莎已经在那个世界中生活了十八年。 极度的营养不良,跟异常复杂的生活环境,才让卡秋莎变成了那模样。 不过,卡秋莎被波斯塔夫带回来后,仅仅过了一年的时间,就让她发生了让上帝都震惊的变化:身高达到了一米八,无论是身材还是相貌,也都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相信都听说过丑小鸭的故事吧? 卡秋莎,就是现实中那只华丽转变为白天鹅的丑小鸭。 所以呢,其实就算方圆能想起往事,知道她就是被自己从罗布泊内带出来的卡秋莎,也不会相信她就是那个小母兽般的女孩子。 原则性很强的方先生,怎么可能会跟一个自己不认识的女孩子结婚呢? 就算看在男人都是好色牲口的份上,方圆答应卡秋莎給他当新娘--可也得假模假样的婉拒一下吧? 男人嘛,可都是很要面子的。 听方圆这样说有,已经把心提到嗓子眼的卡秋莎(她真怕方圆说出不要她、她自己都无法反驳的理由),这才长长松了口气,嫣然一笑后很媚很柔的说:“我叫卡秋莎,你叫方圆。” “我叫方圆?” 方圆眉头又皱起来时,头开始疼了,喃喃问道:“你叫卡秋莎?我们、我们以前就认识吗?” 卡秋莎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而是清了下嗓子,用俄语唱起了歌儿:“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去年方圆带着卡秋莎逃离那个黑暗世界时,曾经遇到过察觉不出的危险。 为了给自己壮胆,他就教给卡秋莎唱歌,就是唱的这首前苏名曲《卡秋莎》。 卡秋莎此时唱起这首歌,就是希望他能从这首歌中,回想起以前。 女孩儿在唱歌时,一点都不紧张,还超好听,就像天籁那样,唱完很久还在方圆耳畔回荡。 歌声响起后,方圆就始终静静的看着卡秋莎,一动不动。 但他目光中的神色,却带着明显的茫然:他只是觉得卡秋莎的歌声很好听,也能猜出她唱歌给自己听,就是想帮自己回忆起从前。 可问题是,无论他怎么努力,他都想不起醒来之前的点点滴滴(甚至,他在睁开眼的瞬间,都已经忘记了好像在睡眠中才看到的火龙),大脑中一片空白。 失忆了的人,在努力回想以前时,因为触动回忆神经等原因,可能会造成头疼。 方圆不头疼,他只是感觉自己在奋力踢一扇门。 一扇无比坚固的门。 这扇门后面,关着他所有的以前。 只要他能踢开这扇门,以前所发生的任何事、包括他是不是叫方圆,都能在瞬间回归。 可无论他怎么努力,他都踢不开那扇门,空余不知今夕是何年的茫然。 卡秋莎也静静的看着他,就跪在沙滩床上,眼眸一眨也不眨。 她能看得出,方圆在听到她的歌声后,一点点的过去都没想起来。 但她毫不在乎,甚至还有些窃喜:他永远想不到以前才好,那样就只属于我一个人了! 卡秋莎只是从小就历经了太多的非人磨难,但智商却相当高,更能从当初方圆对水暗影、对夏小韵的态度中,看出他跟她们的关系不一般。 爱上一个男人后,就想把他据为己有,这是所有女孩儿骨子里的本性。 已经恢复正常的卡秋莎,当然也有这种本性。 所以,她无比希望方圆永远都处于失忆状态,那样就能永远守在她身边了。 不过,出于女孩儿爱极了男人的本能,不管她有多么的自私,还是希望能努力帮方圆恢复记忆,于是就说道:“你稍微等等啊,我去给你拿两样东西来看。” 第542章:突如其来的头疼 一百多天前,弗拉斯金俩人在把他们的‘两千万美金’从嘎巴尔湖里费力的托上来时,还发现了两件东西。 一件,就是那把把弗拉斯金眼睛晃了一下的长刀。 另外一件,则是方圆左脚脚腕上戴着的那个脚链。 至于明明死了还拿着一把刀、尽显阳刚男子气概的家伙,为什么还很娘的戴着个脚链,弗拉斯金俩人只能觉得这是年轻人最钟爱的非主流。 现在很多年轻人,不都是戴着耳钉,穿着尽显女人好身材的紧身裤吗? 戴个脚链,绝对是很正常的。 方圆被送到医院急救室内,接受全身检查时,这两件东西就被弗拉斯金俩人保管,并交给了赶来的卡秋莎,然后怀揣着两千万美金的支票,开开心心的满世界旅游去了。 这两件东西,随着方圆一起,就被卡秋莎带回了莫斯科。 再随后,不管是在莫斯科,还是在海边度假别墅,无论去哪儿,卡秋莎都随身携带这两件东西。 因为她很清楚:这两件东西,对方圆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说不定哪天他醒来后,就会要。 方圆倒是终于醒来了,可却连他自己是谁都忘记了,怎么会想到那两件东西? 就问道:“什么东西?” “你的东西。” “我的东西?” “嗯,稍等,很快的。” 卡秋莎柔柔的笑了下,长身而去,带起白云般的轻纱长裙,刮起一阵香风的去了:她觉得那两件东西,对方圆的恢复记忆或许会有帮助。 方圆就坐在沙滩床上,扭头看着女孩子小跑进海边别墅内后,才又看向了远处的大海发呆。 暂且不管他啥时候才能想到他是谁,但毫无疑问的是,他得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熟悉当前的环境,还有那个说今晚就要做他新娘的女孩子。 他是丧失了记忆,却能看出卡秋莎是个绝色美女,跟那些黑西装保镖一样,都是俄罗斯人--而他,则是个亚洲人。 一个绝色还又非常有势力的小美女,怎么就哭着喊着的说要給他当新娘呢? 嗯,这个事儿得好好琢磨琢磨。 可特么的,无论方圆怎么好好,也琢磨不出咋回事。 轻盈的脚步声响起,惊醒了发呆的方圆,回头一看,就看到卡秋莎双手捧着一把带鞘长刀快步走了过来。 长刀的刀鞘,是回莫斯科时,卡秋莎特意让人根据长刀的尺寸订做的,最给力的鲨鱼皮。 “这是一把刀。” 等女孩子双手捧刀来到床前,又很自然的跪坐在他面前,举起双手时,方圆慢慢伸手拿起了那把刀。 “是,这是你的刀。” 卡秋莎仰着下巴,轻声说:“一把好刀。瓦尔特都说,他活这么大了,都从没见过这么犀利的刀--你,怎么了?” 卡秋莎发现,方圆在拿起那把刀时,右手明显颤了下。 “不知道怎么了。” 方圆慢慢缩回右手,把长刀举在胸前,低头看着缓缓说道:“忽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觉得这把刀,不该藏在刀鞘内的。” 说到最后一个字时,方圆左手已经抓住了刀鞘,右手却握住了刀柄,悠忽一挥--正在远处一棵椰子树下,跟手下吸烟聊、无意中向小姐看去时,忽然就看到一道寒芒闪过! 距离这么远,雅克斯基竟然能从那道一闪即逝的寒芒中,感受到了冰冷彻骨的寒意,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后,一切又消失了。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把刀。 那把刀被方圆拿在手中,看似很随意的斜斜放在案几上方(沙滩床床头前,有个托放着果盘,还有一本书的案几),毫无动作。 但接着,就发生了一幕让雅克斯基目瞪口呆的现实:那个坚木打造的仿古案几,连同上面的塑料果盘、几个水果,还又那本书,都缓缓从中间裂开,向两边倾倒。 他看似随意的一刀,竟然劈开了那么结实的案几!? 雅克斯基瞳孔骤然一缩时,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危险,下意识的反手去掏枪。 刚抓到枪柄,却又猛地醒悟过来:可不敢对姑爷舞刀动枪的,那是找死的前奏啊……只是,他刚才那一刀也太吓人了吧,就不怕吓着小姐? 雅克斯基等人,必须称呼方圆为姑爷,是卡秋莎坚持的,按照她所了解的华夏传统文化,谁都不许反抗,包括波斯塔夫。 方圆一刀挥出后,把数十米外的雅克斯基都吓了一大跳,可距离他近在咫尺的卡秋莎,却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因为她很清楚,无论这个男人有没有记得起她,都不会伤害她的。 所以,她才能在方圆缓缓看向那把刀时,轻声赞道:“好刀。” “确实是好刀。可它真不该被藏在刀鞘内的。它应该--” 方圆才没有因为他一刀挥出后,能取得让雅克斯基心惊胆战的效果而感到奇怪。 对他来说,挥出这么一刀,就像他觉得后脑勺痒了,抬手挠了挠那么自然罢了。 “应该放在哪儿?” 卡秋莎眉梢微微一挑。 方圆没有丝毫的犹豫,手腕一翻,闪过一抹寒芒后,那把刀就不见了。 “刀、刀呢?” 卡秋莎有些傻眼。 她距离方圆这么近,竟然没看到他把那么长的一把刀,藏在了哪儿。 “在这儿。” 方圆说着,就像变戏法似的右手一翻,那把刀重新出现在了卡秋莎视线中。 有些费力的咽了口吐沫,卡秋莎问:“你刚才,把刀藏在哪儿了?” 方圆缓缓翻动手腕,给卡秋莎演示了一遍他是怎么把长刀,藏进左手衣袖内的。 然后才若有所思的说:“我就是觉得,刀应该放在这儿才对。” 卡秋莎伸手,隔着衣服摸了摸藏在衣袖内的刀,有些担心的问:“放在这儿?不会误伤到你的胳膊?还有啊,也会影响你抬手的。” “不会的。至于为什么不会,我也说不出,可能是因为长刀入袖后,就已经跟我本人合为一体了吧。” 方圆说着右手一挥,长刀入鞘,随手放在盘起的膝盖上,问道:“第二件东西呢?” 卡秋莎举起了右手。 正午的阳光下,纤纤素手拎着一根红绳。 鲜艳的红绳上,拴着两个小小的银铃。 每个小银铃上,都刻着一个模样凶恶的华夏远古神兽。 纤手微晃,两个小银铃就发出了叮铃铃的悦耳响声。 “我怎么会有女孩子才有的东西?” 方圆有些奇怪的伸手,拿过那个脚链,随意晃了一下时--还没有等铃声在空气中向远处散播开来,他的脑袋忽然剧痛,眼前发黑,低低闷哼一声歪倒在了沙滩床上。 “啊,莫秘书,你怎么了?” 神通快递集团秘书处的周倩,抬头刚要跟坐在餐桌对面的漠北北说什么,却看到本来笑吟吟的莫秘书,那双水灵灵的眸子忽然猛地翻白,就像在沙漠上跋涉很久再也坚持不住的骆驼那样,轰然摔倒--在了桌子上,吓得她惊叫一声。 这个时间段,是公司的午餐时间,上百员工正在用餐,人声很嘈杂的。 不过周倩受惊吓后的尖叫声,却压过了所有声音,立即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向这边看来。 脑袋重重砸在餐桌上后,漠北北就抬手抱住了头,满脸异常的痛苦,原本单纯秀气的小脸,也无比的狰狞,吓人,就仿佛在瞬间变成了一个厉鬼那样。 这让赶紧站起来,伸手要扶她的周倩吓了一跳,双手僵在了空中。 从没有过的剧痛,就像有一把看不见的大锯,正在狠狠锯开她脑袋那样,使她再也无法忍受的,张嘴猛地发出一声凄厉的嘶叫时,那疼痛,却闪电般的消失。 就像从没有疼过那样,来的莫名其妙,去的更是突兀。 最多,也就是疼了不到两秒钟的时间吧? 可就这短短的两秒钟,就让漠北北脸色惨白,黄豆大的冷汗,从她光洁的额头滚落而下。 不过,她俊俏的小脸蛋,却不再那样狰狞吓人了。 这让周倩开始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眼花了:那么单纯干净的漠北北,怎么可能会有那么骇人的一面? 嗯,肯定是眼花了,昨晚熬夜太晚--在心里提醒自己以后可千万不敢再熬夜的周倩,慌忙拿起一叠纸巾,递了过去:“莫秘书,你不要紧吧?” “不、不要紧的。” 左手扶着额头的漠北北,右手摆了摆时的动作,是那样的虚弱无力,好像刚跑完一场马拉松似的。 “你刚才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一下?” 抬头看了眼向这边看来的同事们,周倩也没在意,绕过桌子走到了漠北北身边,搀住了她右臂。 虽说大家被周倩的忽然尖叫吸引后,都看出莫秘书样子很不对劲,可没有谁好意思的过来献殷勤,毕竟人太多了嘛。 “不、不用的,谢谢周姐,我真没事的。就是刚才忽然头疼了下,可能是昨晚熬夜太晚了,精神有些不济。” 漠北北抬起苍白的小脸,强笑了下。 看出她精神这会儿就好了很多,周倩这才放心:“嗯,没事就好,那你吃饭后好好休息会儿。” “不用休息的。” 方圆从卡秋莎怀中坐起来时,脸色还有些苍白。 卡秋莎的脸色,比他还要白--方圆忽然摔倒在床上,双眼翻白好像马上死去的样子,可把她给吓坏了。 幸好,她刚把男人抱在怀中,他就迅速恢复了正常。 她还以为这是方圆刚醒来后,长时间跟她说话造成了体力不支,触动了某个她不知道的隐患,所以才连声劝他休息。 “别担心,我真没事的。” 方圆用力眨巴了下眼睛,又看向了手里的脚链,满脸的不明所以:刚才,他就是很随意晃了下,脑袋忽然就像被人拿斧子劈开那样的疼了下。 那是一种他此前都没感受到过的疼,所有的意识在那一刻都消失,却偏偏能看到那扇禁锢着他所有回忆的门,敞开了一道缝。 从那道门缝里,他看到了一个女孩子。 第543章:卡秋莎的浪漫故事 剧痛突兀的袭来时,方圆瞬间陷进无比痛苦的黑暗世界,所有的意识全部消失,却偏偏看到了一扇门。 禁锢着他所有记忆的门,开了一道缝。 他从门缝里,看到了一个没穿衣服,皮肤就像白瓷那样细腻莹白,左肩下刺着一朵红艳艳的花儿,双手环抱在小腹前,微微昂着下巴看着他的女孩子。 女孩子就像一只忽然间闯进狗窝内的小猫咪儿,模样单纯还带有让人心怜的怯生生,可那双带有荧光的眸子里,却透着妖异的古怪。 方圆认识这个女孩子,张嘴就能叫出她的名字--可就在他张嘴要喊时,那扇大门却怦然关闭。 大门即将关闭的瞬间,方圆就看到,女孩子单纯且有青涩的面孔,悠忽变得无比狰狞,眼珠也猛地凸出眼眶,双手抬起扑门后,尖声叫道:“方圆,别走--” 方圆也不想走,因为他马上就能喊出这个女孩子的名字了。 只要能喊出她的名字,方圆消失的记忆,就会像倒灌的江水那样,忽地冲开那扇门,让他想到昏迷前所经历的任何事。 可就在他即将喊出女孩子名字时,门却及时关上--他睁开眼时,欲裂的头疼消失,他已经被吓坏了的卡秋莎紧紧抱在怀中,回到了这个天蓝水绿的世界。 只留下他曾经的记忆,依旧被那扇门死死关在那个黑暗世界中。 我认识她,我也能叫出她的名字--可她,到底是谁? 为什么,我在晃了下这个脚链时,脑袋会忽然那么的疼了一下? 慢慢挣出卡秋莎的怀抱后,方圆死死盯着手中那串脚链,右手竟然不敢动一下。 卡秋莎也看向了那串脚链,眼眸里带着浓浓的惊惧。 就在方圆意识到突如其来的剧痛,就是因为他晃了一下这个脚链后,卡秋莎也想到了这儿。 看到方圆盯着脚链沉默片刻,右手手背上有青筋凸了起来时(他是相当紧张了),卡秋莎连忙颤声说道:“别、别晃它。方圆,给我,把它给我!” 她决定那过这串诡异的脚链后,就把它狠狠扔进大海中,让它永远都不要发出声音,那样方圆就不会发生刚才那般的痛苦了。 铃,铃铃铃! 就卡秋莎很小心又很慢的伸出手,要拿走那串脚链时,方圆忽然晃起了右手,相当用力,近乎于疯狂,两个小银铃,马上就发出极其悦耳的铃铃声。 “啊!” 卡秋莎刚刚恢复一点血色的小脸,再次苍白,低低的尖叫一声中,猛地伸手抓住了拿住了那串脚链。 “没事。” 方圆没有松手,更没像刚才那样忽然头疼欲裂的摔倒,只是茫然看着那两个小银铃,喃喃的说:“我没事,这次,我的头没有疼。” “啊,哦,你没事,这次事。” 卡秋莎连忙用力点头,长长松了口气。 “你松开手呢。” 方圆又说。 “哦。” 卡秋莎乖乖的答应了声,慢慢地松开了手。 虽说刚才方圆摇动小银铃后,没有再出现刚才那吓人样子,可她在松开的手还抬在那儿,做好了随时都抢过来的准备。 铃铃铃。 方圆再次晃动了脚链,小银铃铃铃铃的响个不停,他没有任何不正常的反应。 “还真没事呢。” 卡秋莎这才算彻底的放松下来,缩回的右手用力甩了几下:刚才只是抬了半分钟而已,手就无比的累。 “奇怪,怎么就没事了呢?” 方圆不断晃着小银铃,满脸的不明所以。 卡秋莎小心的解释道:“可能刚才只是凑巧,实际上跟脚链没管系的。” “有关系,直接的关系。” 方圆停止了晃动,看着卡秋莎认真的说:“我能真切感受到,我刚才晃响小银铃时,响声就像一把斧子,要把我脑子里的那扇门劈开。” 卡秋莎眼角迅速抽了下,抬手摸着方圆的后脑:“你、你脑袋里有扇门?” “嗯,有扇门,很沉重很高大的门,里面关着我的记忆,只要我能打开那扇门,我的记忆就会恢复,可无论我多么的努力,都无法打开它。” 方圆想了想,才继续说:“可我第一次摇铃时的响声,就能打开那扇门,让我看到了一个也想跑出来的人。” “谁?” 卡秋莎紧张的问道。 “一个女孩子,我确定我认识她,也知道她是谁。” 简单把刚才‘看到’的瞬间说了一遍后,方圆眼里浮上烦躁的痛苦:“就在我准备喊出她的名字,她也想跑出来时,那扇门就关上了。门在关上时,我听到她在喊我的名字--她在喊我方圆,让我别走。” “原来,我真叫方圆。方圆,就是我。” 方圆抬手,揪住头发用力踩着,嗓子里发出痛苦的哼声:“可是,可是我咋就想不起我就是方圆了呢,咋就想不起了呢?” 卡秋莎连忙把他的手拿开,再次把他拥在怀中时,方圆本能的挣扎--在他四岁之后,就不喜欢被包括母亲在内的任何女人抱在怀中了,因为他觉得那是让男人软弱的开始。 男人,可以无能可以不要脸可以对母狗耍流氓,但绝不能软弱! “别动,方圆,我来告诉你。” 卡秋莎死死抱着他,让他紧贴在自己傲人的怀中,闭眼喃喃的说:“你以前的一切,我会告诉你,原原本本的告诉你。” 无论卡秋莎拥抱他的力气有多大,方圆还是固执的从她怀中挣了出来。 卡秋莎睁开眼时,心在一直往下沉--她能明确感受到:哪怕这个男人失去了所有记忆,哪怕她把她所有的爱,都毫无保留的给了他,可还是无法留住他。 就在卡秋莎心快要沉到冰冷的水底,对这个世界开始绝望时,方圆说话了:“我不喜欢被女人抱在怀里。” 卡秋莎木然的点了点头,哑声说:“嗯,你不喜欢被我抱在怀中。” “因为我觉得,从来都该是我抱着女人。” 方圆说着伸手,揽住卡秋莎肩膀,稍稍用力,就把身体已经僵硬了的女孩子,揽在了怀中,左手在她柔顺的秀发上轻抚着,淡淡的说:“你刚才说过,你要嫁给我,今晚就做我新娘的。” “我说过,我要在今晚做你的新娘。” 已经僵硬的身子,瞬间就化成了烂泥那样的瘫软,再也没有丝毫的力气,却有泪水迸出眼角,让卡秋莎幸福的哽咽起来:“好、好,那你以后就抱着我,永远都不要松手。” “那你跟我说说,我是哪儿人,我们是怎么认识的,我以前都做过哪些事。” 方圆抬头,看着天际远处那朵白云,语速很慢,带着无比的信任。 又有几个男人,在看出女孩子那么爱自己后,还不会信任她呢? 卡秋莎‘辜负’了他的信任。 她没有错。 错的只是她心太小了,除了方圆之外,就再也装不下其他任何一个男人。 她想永远的拥有方圆,像天底下所有痴爱某个男人的女孩子那样,无论是醒着还是做梦,都只爱他自己,期盼俩人能永远在一起,绝不分离。 于是,这半年多来,文化水平已经突进的卡秋莎,就给方圆开始讲她编的故事。 尽管心里带着浓浓的愧疚,却再也舍不得离开这温暖的怀抱片刻,就像当初在逃离那个黑暗世界时,她被方圆背在背上。 方圆是个孤儿。 是从华夏某孤儿院长大的,十九岁那年找到了一份工作--由华夏相关部门的输出劳务公司安排,去南韩打渔(事实上,前些年,华夏确实向南韩、岛国以及东南亚等几个国家,外输了许多劳务人员)。 方圆在南韩工作的第四年,有一天出海时,天气忽变,海浪好像小山般的掀起,又狠狠的砸下,仿佛要把所有飘浮在海面上的船只砸烂,让人们去海底喂鱼-- 就在全体船员奋战怒海时,方圆忽然在滔天巨浪中,发现了一个抱着木板的人。 “那个人,就是我。” 卡秋莎调整了一下趴在方圆怀中的姿势,幸福的叹了口气后,才继续说:“唉,当时我以为,在下一刻我就会被海浪砸进水下,再也浮不上来了,哪怕看到了一艘渔船,凄厉的哭喊着求救--毕竟当时的天气太恶劣了,人们自己都顾不过自己来,怎么救人呢?” 就在卡秋莎被一个大浪砸在海水中,失去知觉要下沉时,一个人忽然出现在了她身边,抓住她头发,把她托出了水面。 任由惊涛骇浪山一般的高,恶魔般的那样咆哮,那个人都没有松手。 “那个人,就是我了。” 方圆笑了下,接口说道:“我舍命救了你。事后,才知道你是个富家大小姐,那天落海,是因为天气突变后,你们所乘坐的游艇被打翻了。被我救了后,你爱上了我,我也喜欢你。可你的家人不同意,因为你是个千金大小姐嘛,我只是个穷打渔的。你努力抗争无效,被强行带回了家。” 卡秋莎被带回家后,不吃不喝以绝食来反抗。 家人被她搞得没办法了,只好向她妥协。 她马上就跑去了南韩,去找方圆--结果,方圆却已经不在了。 但卡秋莎却发誓一定要找到他,非他不嫁。 皇天不负有心人,上帝终于被卡秋莎的痴情给打动了,这才让她在一百多天前,重新遇到了失去记忆的方圆,找到了她的爱。 “咦!你、你怎么知道?” 卡秋莎猛地从方圆怀中挣出,满脸惊讶的看着他,颤声问道:“你、你恢复记忆了!” “没有啊。” 方圆摇了摇头。 “那,那你怎么知道这些?” 卡秋莎在问出这句话时,心中又生出无比的惶恐,仿佛在下一刻方圆就会消失。 更多的,却是后悔:后悔不该编故事骗他! “这是我推理出来的。我觉得唯有这样,才能解释你为啥对我这样好。” 看出卡秋莎脸色不对劲后,方圆有些茫然的问道:“咋,我说错了吗?” 第544章:你就是我的国王 “没、没!你没说错,跟现实发生的一模一样,所以我才以为你恢复了记忆。” 卡秋莎慌忙摇头,又极快的点头时,内心深处的惧意,却更加强烈:如果有一天,他忽然恢复了记忆,会不会因为我撒谎骗他,就生气不要我了? 看出她神色很不对劲后,方圆也没多想,只是问:“那你知道,我离开南韩后,又去了哪儿?” 就像方圆当初欺骗秦小冰那样,一旦撒谎,就得用更多的谎言,来圆谎。 幸亏现在卡秋莎最近总是看书,所以才能找到合理的谎话来圆谎:“我满世界的找你,找了你整整三年,最后才知道你在离开南韩后,跑去法国外籍军团,当了一名职业佣兵。你还能记起职业佣兵吗?” “这个我倒是记得。法国的外籍军团,可是世界上最有名的职业佣兵了。” 方圆想了想,低头看向了旁边那把长刀,才说:“看来,我在当佣兵的那几年内,肯定学到了很多东西,变厉害了。” “你本来就很厉害的,现在只是更厉害而已,要不然当初你也不敢冒死跳海救我了啦。” 卡秋莎咯咯娇笑了一声时,最后一丝因欺骗而产生的惶恐,愧疚,都烟消云散了。 只有更加坚决的信心:以后,绝不能让他随意接触那些打打杀杀的底层人,任何陌生人,都别想轻易接近他。 我必须得像爷爷改造我那样,去改造他,让他变成一个彻底地绅士--不,是变成国王,西伯集团的国王,和他的王后生儿育女,快乐幸福到白头。 当某个人一旦为欺骗找到了合适理由,那么接下来无论再撒多大的谎,都不会再有丝毫的心理负担。 尤其是关系到真挚的爱情时。 其实,真正的爱情,不就是由谎言铸成的吗? 比方,深爱着妻子的你,在她指着一个比她漂亮一百倍的女人问你,她们俩人谁更漂亮一些时,你肯定会不屑的撇着嘴说:她能有你一半的漂亮,就已经是她的造化了。 当太阳慢慢沉下西边的海水中后,呈现出墨蓝色的夜空内,有无数璀璨的星星,在天上不停的眨着眼睛,轻风也变得亮了起来。 只穿着一身白纱长裙的卡秋莎,感到有些冷,却又舍不得离开方圆的怀抱,只是蜷缩了下身子,又往他怀里钻了下。 “回屋?” 回头看了眼已经亮起灯光,有好多身穿统一制服的漂亮女孩子忙碌的别墅内,方圆轻声问道。 “不想。只想就这样一辈子被你抱在怀中,再也不分离。” 卡秋莎摇了摇头,说出了她的真心话。 “你找了我那么多年,才好不容易找到我,我是不会再离开你的了。” 方圆把她从自己怀里推开,一双眼睛在星空下,看上去比星星还要亮,甚至有微弱的荧光闪烁。 “你、你的眼睛怎么了?” 看着他的眼睛,卡秋莎愣住了。 “没怎么。” 方圆抬手,揉了揉眼睛,又眨巴了几下,才不解的问道:“咋,我的眼睛有问题?” “没什么。” 卡秋莎摇了摇头,指着那把刀岔开了话题,低声说:“方圆,我不想你以后再碰到它--它,可能只会给我们的幸福生活带来危险。” 任何酷爱耍刀弄枪的人,遭遇危险的可能性,要比一般人高很多倍:就会觉得自己有两下子,不惹点事出来,仿佛这辈子就白活了那样。 “好啊,既然你不喜欢它,那么就把它扔掉好了。” 方圆说着,抄起那把长刀,抬手就扔了出去。 刀在星空下飞行时,脱离了刀鞘。 森寒的冷芒一闪而逝后,长刀已经被扔在了十数米外的地上。 方圆醒来后拿起这把刀时,就说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多年未见的老朋友见面亲热的握手:无论分离多久,那种感觉都不会失去。 可现在就因为卡秋莎说不喜欢他再碰这把刀,他就毫不犹豫的把刀抛弃了。 一把刀而已--无论这把刀能给他带来何种的感觉,都比不上女孩儿对他的痴情。 真正有责任的男人,无论何时都得做出正确的选择。 卡秋莎盯着远处那把长刀,嘴唇动了好几下,欲言又止。 方圆问:“咋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扔了也好,就代表着你彻底跟以前那种不安定的生活,说再见了。以后,你就是我的国王,永远都是。” 卡秋莎再回过头来看着方圆时的双眸中,满满的都是幸福。 “那这个呢,也扔掉吧。” 方圆抬起了右手时,两个小银铃发出了轻微的铃铃声响。 为了痴情的女孩子,他都把最男人的长刀毫不犹豫的抛弃,更何况这个只适合女孩子佩戴的小脚链? “不、不,脚链你不能扔。” 卡秋莎摇了摇头。 “为啥?” 方圆有些不解,看着脚链皱眉说:“这脚链,对我有特殊的意义?” “我也不知道。” 卡秋莎犹豫了下,才说:“或许,他是你的某个亲人,给你留下的。我早就找人仔细看过它了,他们告诉我说,这个脚链你已经佩戴了至少二十年了。我只是帮你清洗了一下,连红绳都是原来的那根呢。” 这次,卡秋莎倒是没撒谎。 方圆昏睡不醒装死时,她确实找相关方面的权威人士,研究过他身边的长刀,脚链。 那把刀,堪称当世的神兵利器,要比那些被奉为世界名刀的刀,不知道犀利多少倍,但具体是由什么材质锻造的,又是用什么技术才锻造而成的,这得需要用激光在刀上打眼。 卡秋莎不想方圆的任何东西,都受到任何的认为破坏,所以想都没想,就一口拒绝了。 相比起材质特殊的长刀来说,脚链要好鉴定太多了:根据脚链红绳的磨损程度,至少也得被佩戴二十年了。 红绳,只是用红色细丝绸编制而成。 倒是那两个小银铃,年代倒是很久远,仅凭上面两个华夏古代神兽的雕刻手法,就能推算出至少得有一千年三百年的历史了,足可以追溯到华夏大唐盛世那会儿。 虽说没有哪一位专家,能说出小银铃上干嘛要雕刻两个华夏远古传说中的神兽,但大家都觉得这个并不重要,可能只起到‘护身符’的效果吧。 两个小银铃有一千三百年的历史,红绳却只佩戴了二十多年,那么摆明了这是方圆祖上传下来的。 甚至,卡秋莎都能想象出,这是他母亲给他留下的唯一遗物。 所以呢,卡秋莎喜欢方圆抛弃代表杀戮的长刀,却不希望他把母亲的遗物也扔掉。 尽管这串脚链很诡异,曾经在那么一刻,对方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哦,那你的意思,是让我继续佩戴这个脚链?” 方圆轻晃着脚链,问道。 “嗯,这是你佩戴二十多年的东西呢。” 卡秋莎轻轻点头。 方圆有些犹豫:“我一个大男人家的,戴着这玩意,会不会被人笑话?” “谁敢笑话你,我就让谁再也没有机会笑。” 卡秋莎说着,微微昂起下巴,高贵且又不可侵犯的女皇气势,攸地迸发了出来。 就连方圆都无法抵抗--把脚链递给了她:“那好吧,你帮我系上。” 卡秋莎很喜欢为方圆做事,任何事。 纤手灵巧的跳动了几下,小银铃戴在了方圆的左脚脚腕上。 方圆晃了晃左脚,倾听了脚链发出轻微悦耳的铃铃声后,问:“接下来,我还要再在做什么?” “接下来--” 卡秋莎轻咬了下嘴唇,垂下了眼帘。 方圆有些纳闷的挠了挠后脑勺,没说话。 女孩子在沉默片刻,没有等到她所期盼的那一幕出现后,才轻声说:“接下来,就该我抱着你回屋,晚餐后--当你的新娘了啦。” 方圆虽然失忆了,不过男人的本能还在:女孩子有时候,就爱说反话,明明想让男人抱着她,却偏偏说她要抱男人。 那样,男人岂不是很没面子? 方圆可以想不起他自己是谁,但绝不愿意没面子--右手揽住卡秋莎的小蛮腰,左手抄在她双膝弯处,从沙滩床上下了地。 刚下地,身子就猛地一个踉跄。 吓得被他抱在怀里的卡秋莎一声轻呼,赶紧抬手抱住了他的脖子。 方圆昏睡那么久,醒来后只觉得精力无比的充沛,别说是抱一个女孩子了,就算让他去抱十个--估计他也能抱起来的。 不过他毕竟躺了太久,两条腿子虽说没有失去人类直立行走的本能,但却需要一点时间,来习惯心脏抬高时所受的地心引力影响,所以身子踉跄着要摔倒,也是很正常的。 可不敢摔到怀里的女孩子,那样会被人骂无能的。 右脚迅速斜跨一步,身子微微后仰,方圆即将摔倒的身子停住,就在卡秋莎那双痴情的双眸凝视下,慢慢站稳了。 “今晚,真要当我的新娘?” 方圆看着怀里的女孩子,轻声问。 “今晚,你是我的国王。” 卡秋莎轻声回答:“我等这一天,等了太久,一秒钟都不愿意再等下去--除非,你不想要我。” “不会有人骂我吧?” 方圆抬头,看向了藏在夜色中的那些保镖,有些担心的说:“你也说了,其实你家人,是不喜欢我一个穷小子,来迎娶你的。” “他们要是敢骂你,我就跟你私奔。” 卡秋莎咯的一声轻笑,喃喃地说:“跟你私奔,肯定很浪漫。爷爷、瓦尔特他们肯定很头疼。” “好像有人曾经告诉过我说,让老人头疼是要遭雷劈的。” 方圆深深吸了口气,站直了身子,抱着身材火爆的女孩子,脚步轻快的走向了别墅。 他每走一步,左脚脚腕上的小银铃,就会发出铃铃的轻响,能顺着夜色传出老远,最后消失在无垠的星空下。 别墅的客厅正中间的那张长条餐桌上,摆满了用银盘盛着的各种美味佳肴。 餐桌两侧,分列站了两队身穿黑色制服的女孩子,足足二十个。 第545章:方姑爷的贵族生活 这些女孩子,个个都年轻漂亮,都穿着相同款式、颜色的服装站在一起,能给任何男人造成强大的视觉冲击。 对方圆也是这样。 他只是失去了记忆,想不起以前发生的任何事了,却依旧拥有该有的本能:比方他在抽刀出鞘后,就曾经动作娴熟的斩断了那个案几。 尤其在他抱着卡秋莎走进来后,那些女孩子都齐刷刷的弯腰,娇滴滴的齐声叫‘姑爷,小姐’时。 卡秋莎说今晚就做方圆的新娘,可不是心血来潮的,仅从侍女们的称呼中,就能看出她早就有所‘预谋’了。 卡秋莎从姑爷的怀里跳下来时,脸上又带有了该有的威严,淡淡的点了点头:“嗯,伊娃,克丽丝,你们两个负责伺候姑爷进餐。” 欧洲中世纪那些贵族用餐的贱毛病,在这儿重新上演:足有五米长的餐桌上,摆放了足有数十道山珍海味,却只有两把靠背椅,分别在餐桌的两端。 这就证明,方圆要跟卡秋莎相隔五米,对望着进餐了。 伊娃,克丽丝俩人,是这两列侍女中的小头目,也是最漂亮的。 马上,伊娃俩人就走到方圆面前,一边一个挽住了他的胳膊,玉面含羞的垂着眼帘齐声道:“姑爷,请随我们来。” 其实方圆最希望能跟卡秋莎坐在一起吃饭,不要距离这么远,搞得跟分飞劳燕似的,更不喜欢被这么多侍女伺候着--哪怕捧着个大海碗,蹲坐在门口看着远处的大海吃饭,好像也比现在好许多。 看,方圆只需坐在被拉开的椅子上,伊娃马上就替他围上餐巾,克丽丝拿起了餐具,用目光征询他想吃什么,就会立即取过来,拿小刀割成最适合入口的大小,填进他嘴里。 等他咽下去后,伊娃就会按照他的意思,给他端起或美酒,或牛奶果汁啥的。 总之,方圆着实享受了此前他都从没享受到的进餐:他只需用眼睛看某个菜肴,再张嘴闭嘴的嚼东西就行了。 甚至他都怀疑,如果他不愿意嚼的话,这俩侍女都会两只手按着他下巴跟腮帮子,帮他嚼…… 真搞不懂,那些贵族这样吃饭有啥意思。 就像洞房花烛夜,新郎只需趴在新娘身上,就会有人在后面替他推、拽屁股那样,一点点‘自力更生’的乐趣也没有。 “你吃这么少?” 看到方圆摇头表示吃饱了后,坐在对面的卡秋莎,有些奇怪的问道:“你在昏睡时,最多的一次都能吃两只烤鸭呢。” 方圆这才知道,为啥刚醒来后,卡秋莎就山珍海味的伺候他,却没有给他上最适合的流食了(昏迷好多天的人,就跟饿了好多天的人一样,第一餐要吃流食的,以免把瘪了的胃给撑破),原来他在昏睡中,都始终保持着吃货本色。 想了想,方圆才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我只是不习惯被人伺候。” “那好啊。” 卡秋莎很爽快的抬手摆了摆,说道:“伊娃,你们先退下去,让姑爷自己用餐好了。” 伊娃俩人马上退到了一旁,脸上带着忍俊不住的笑意。 “我不希望任何人看到姑爷吃饭时的样子。” 卡秋莎淡淡说了句后,语气就变得温柔起来:“方圆,你可以自己吃了。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怎么吃--哪怕躺在餐桌上吃,也行。” “真的啊,不会有人笑话我吧?” 听到女皇警告后,就赶紧低头的伊娃,听姑爷很是惊喜的这样问道。 “你是国王,无论你做什么,都不会有谁敢笑话你的。” 小姐充满‘溺爱’的声音响起时,伊娃在心中叹了口气:唉,这还是昔日木头般的小姐吗?明明比姑爷要小很多岁,本该在他面前撒娇才对,却表现的好像个慈母那样。看来,爱情真会让人变傻的。 伊娃刚想到这儿,就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传来:呼哧,呼哧! 这是什么声音啊,好像动画片的猪抢食似的? 伊娃心中奇怪,很想抬头看看咋回事,可又不敢。 女孩子都有好奇心的,看不到想看到的现象时,会很难受的--伊娃得用力咬住嘴唇,才能逼着自己千万别惹小姐生气。 幸好,小姐关心的声音响起,才解开了她心中的疑惑:“方圆,你慢点吃呢,别噎着。” 原来,那猪抢食似的声音,是姑爷吃饭时发出来的! 上帝,他得多么的风卷残云,才能发出这种声音? 我听人说,吃饭狼吞虎咽的男人,在那方面可是很厉害的--伊娃的好奇,猛地转变到了那方面,就觉得脸儿有些发热,某种从没有过的渴望,越来越强烈。 “伊娃,克丽丝,服侍姑爷去洗澡吧。” 就在伊娃不知道自己在胡思乱想些什么时,听小姐这样吩咐了,赶紧答应了一声再抬起头来时,就看到姑爷面前的堆满了烤鸭骨头,却没有鱼刺。 但盘子里那整条的石斑鱼(足有两千克好不好),都不见了。 孤陋寡闻的伊娃可不知道,方先生吃鱼可是从来都不吐刺的。 咕噔一声,伊娃咽了口口水,呆望着那些空荡荡的盘子:这是姑爷,还是猪啊?华夏《西游记》中,高老庄就有个特能吃的猪姑爷的--别看小姐人高马大的,能受的了他吗? 幸好,就在伊娃瞪着空盘子发呆、却没注意到小姐正黛眉皱起的瞪着她面露不悦时,姑爷的说话声惊醒了她:“咳,那个啥,还是我自己洗澡吧。” “就让伊娃克丽丝服侍你,从今晚后,她们两个就是你的随身、哦,不,用华夏文化来说,就是你的通房丫鬟了,为期一年,期满后各得三百万美金。你要是觉得她们服务的还满意,可以再续一年的。” 这次,卡秋莎没有再‘纵容’方圆,轻飘飘的扔下这番话后,就在两个侍女的陪同下,迈步走向了楼梯。 其实,卡秋莎无比希望,她能亲自服侍方圆洗澡,才不稀罕伊娃等人服侍他呢。 不过被爷爷请来的那位莎拉那娃教授(专门研究古西伯人文化的),一再跟她说什么,真正的贵族,必须得有两个以上的贴身侍女,给予他私生活的全方位伺候。 刚才看到姑爷被人伺候很不爽后,生怕会饿坏了他,所以卡秋莎才断然违逆了莎拉那娃教授的意思,擅自做主让方圆自己用餐。 不过洗澡嘛,是绝不能再让步的了,毕竟不管姑爷爽不爽,少洗片刻也不会有损健康的。 至于伊娃俩人会不会反抗,誓死不从成为他的通房丫鬟--卡秋莎才不会担心。 这二十个被她亲手挑选的女孩子,可都是俄罗斯罕见的原装货。 一年三百万美金的额外报酬(如果怀孕了,还会有特别补助,但她们在期满走人时,不可以带走孩子,而且更不能跟姑爷发生感情问题),足够所有女孩子都抢破头也来争抢的。 果然,其他侍女在看向伊娃俩人的眼神中,就充满了无限的羡慕嫉妒恨。 伊娃俩人,则欣喜若狂的走到方圆身边,娇滴滴的说:“姑爷,请。” 方圆有些傻。 一直到躺在十多平米大的浴池内,两个身无寸缕的女孩子左右蹲在他身边,小手温柔而有力的替他洗澡时,还在犯傻。 这可是在他失忆之前,也没经历过的好事。 怪不得,人们都哭着喊着的当贵族啊。 当然了,你可千万被蔑视方先生是个土包子--人家以前也曾经跟漂亮女人共洗鸳鸯浴的,却从没有这样光明正大过,更是他的王后亲自給他安排的。 男人嘛,就算是再犯傻,可在两双小手总是有意无意的乱碰后,还是会忍不住的要做点什么的。 反正王后也说了,伊娃俩人从今晚开始,就是他的人了。 更何况,方先生可是足足小半年,都躺在哪儿养身体了,那个小蝌蚪差不多快要变成青蛙了,正哭着喊着的哀求主人放他们一马呢。 “姑爷,今晚、今晚不行的。” 就在姑爷犹豫了好久,才鼓起勇气抱起克丽丝时,女孩子却羞红娇面的躲开了。 不行? 靠,你想违约? 姑爷一瞪眼时,正给他搓背的伊娃,小嘴凑在他耳边,吐气如兰的柔声说:“姑爷,您要先跟小姐后,才能轮得到我们--这是合约里明文规定的,是规矩。” 姑爷很讨厌规矩。 不过,当他裹着浴巾,在伊娃俩人的带领下,来到卡秋莎的闺房内,看到炕上那个好像波斯猫那样蜷缩在被单下的女孩子后,这些讨厌立马就灰飞烟灭了。 伊娃伸手,拽住姑爷腰间的浴巾,轻轻一拉。 墙上大镜子里(据说,这玩意可以有助姑爷跟小姐的性趣)姑爷的伟岸样子,就尽显无遗,让伊娃俩人再次咽了几口口水后,才满眼幽怨的悄悄退出了房间。 卡秋莎背对着方圆,却能从镜子里看到他,心儿砰砰的跳个不停,更有了说不出的畏惧:明明盼了太久,可当这一刻真来临后,她却又无比的心慌,怕。 她怕,当然不是怕姑爷的伟岸了。 而是怕这一切--只是无数次午夜醒来的梦。 站在四周墙上、天花板甚至地板上都镶嵌着镜子的房间里,方姑爷傻楞了足有三分钟后,才走到了炕前,看着已经紧闭着双眸,全身肌肉都绷紧的女孩子,问道:“你、你这样做,你家爷爷会同意吗?” 卡秋莎没说话,就像没听到。 方圆只好又说了一遍。 她才蚊子般的哼哼道:“他比我,更希望这一天早点来到。” 他一个老不死的,为啥会有这么不纯洁的想法? 奇怪。 奇怪的方姑爷,不愿意再想这些破事:女孩子都这么说了,他还能说什么? 做什么? 哦,该做什么,方姑爷倒不需要别人来提醒,男人的本能在这儿呢。 轻轻掀起女孩子身上的被单,方圆就看到了一张白玉雕刻般的后背。 后背上左肩下,有一颗黑色骷髅头。 第546章:夏小韵才不是你女儿! 看到那些骷髅头后,陈婉约就呼吸加速,全身发软,在两个艳阴使松开她后,烂泥般的瘫倒在了地上。 一堆的骷髅头,足有五十个之多。 大部分都已经发乌,可还有几个上面还带着没有腐烂的腐肉,散发出异常难闻的气味,就连那两个艳阴使都受不了,更不会管陈婉约受不受得了,就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如果卡秋莎在这儿的话,肯定能一眼看出,这个差不多有二十平米大小的洞穴,就是她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 洞穴外面的长长巷道两侧,还有若干个小洞穴,原先里面住着一些被水暗影称为蚯蚓的人。 卡秋莎母亲燕子,就是在这个地方呆了十数年,被墙上的镣铐缩着,成为那些蚯蚓们唯一‘休闲娱乐’的工具。 卡秋莎在被方圆救出去之前,能够保护她的清白身躯,除了燕子的拼命抗争之外,就只能依赖上帝的开恩了。 尽管上帝那个老东西,从来都不管闲事,可在睡懵了时,偶尔也会做那么一两件好事的,比方能让方圆救出卡秋莎后,就遇到了波斯塔夫。 陈婉约也知道这里面,曾经有个悲苦的女人生活了十数年之久,还知道外面巷道两侧的蚯蚓们,早在方圆来过之后,就被那些吸血蝙蝠都杀干净了。 更知道,当前的这个黑暗世界中,再也没有那个手持一把超大斩马刀的男人,打着个红灯笼,好像冥界唯一的正气化身,能让所有的蚯蚓、吸血蝙蝠还有那些拐角处的不明生物所惧怕。 陈婉约现在已经知道那个男人叫天狼星了,是华夏早在二十多年前,派在这儿的守护神,只为阻止今年春分之夜‘破茧而出’的至邪之物。 但很可惜,他没有挡住九幽王。 所以他死了,还有他的十数名手下。 所以九幽王涉世,才打伤了方圆,导致她不顾羞耻的抢走女儿深爱的男人,被传染上尸毒后,又在一个必须离开的时间,离开了方家。 陈婉约知道,她肯定会死,而且还会死的苦不堪言。 既然很快就要死了,那为什么不趁着还不是太痛苦时,以主动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让自己‘幸福’的死去呢? 陈婉约的幸福死亡方式,是跳江。 在被冰冷的江水彻底包围后,陈婉约就以为她死了。 可偏偏,她又活过来了。 活在一个什么都看不到的黑暗世界中,陪伴她的,是穿过她琵琶骨的细钢丝,还有只能听到脚步声,却看不到是谁仍进来的食物。 她什么都看不到,却能猜到她来到了哪儿。 琵琶骨被细钢丝穿过后,不但无比的疼,更让她丧失了求死的力气,哪怕咬断舌头的力气--所以,她好像必须得痛苦的活下去。 她可以绝食。 不过绝食一天后,她就放弃了:黑暗中,有两个以上的人出现,掰开她的嘴巴,就像填鸭那样给她伸进一根罐子,往里打流食。 那是一种比死还要更难受的痛苦,所以她只能活着,在黑暗中。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天,就在陈婉约以为她会被整个世界所遗忘时,她被带出了那个世界,扔在了这间有火把、地上还铺着破衣服的屋子里(姑且叫屋子吧)。 在看到那两个女人后,陈婉约就知道她没有猜错:那俩女人,曾是她过去的‘同事’,两个货真价实的艳阴使。 让她来这儿的人,只能是这个黑暗世界中的绝对主人。 嗯,就是绝对主人,在贪狼星死后。 那么,主人会是谁呢,难道潜伏在方圆身边的九幽王,又回来了? 陈婉约烂泥般的趴在地上,休息了很久后,才慢慢的坐了起来。 穿过她琵琶骨的细钢丝,已经被那俩艳阴使,给牢牢固定在了墙壁上的铁环中,就是燕子曾经用过的那个。 她靠在墙壁上,看向了那堆骷髅头。 数十个骷髅头,被排成了金字塔的形状,最上面的一颗,腐肉最为‘新鲜’,应该是没死多久。 陈婉约能看出,骷髅头这种排列方式,就是京观。 京观,原本是古代为炫耀武功,聚集敌尸,封土而成的高冢,但在隋炀帝第一次远征高丽失败后,朝鲜人就再次创新了京观的概念:只用三十万大隋精锐府兵的人头,来堆起京观。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北边那些人就算死绝--不能再说了,会被那边特工追杀的)。 陈婉约痴痴看着这个小京观,神色木然。 她确实还有一个健康活人才有的特征,但她的灵魂早就死了。 所以,她才不在乎她的皮肤,比以前更加光滑白腻,容颜比以前更加年轻--就连种了尸毒后该有的咳嗽,都早就消失了。 喂食她吃的流食中,肯定夹杂着能解开尸毒的解药,更有能让她骨骼密度增强的某种东西,所以她才能越来越年轻漂亮。 可这有什么呢? 灵魂都已经死了的人,是绝不会在意这些的。 我死后,脑袋会不会被放在京观最上面?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陈婉约呆滞的眸光,才微微转动了下,看向了京观的最上面。 金字塔般的京观,有底座,自然也得有观尖。 现在京观却没有观尖,也就是说还少一颗骷髅头。 就在陈婉约想到这儿时,忽然有个很好听、却又很空洞的女人声音,在她背后幽幽传来:“你是不是在想,等你死后,你的人头就会被放在最上面?” 陈婉约眼角猛地一跳,缓缓回头看去,就看到了个女人--还是个女孩子? 她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这个女人。 直觉告诉陈婉约,这个女人的实际年龄,就算比她小,也得有三十五岁左右了。 可女人的容颜,却偏偏比她女儿夏小韵还要年轻。 也更漂亮。 除了眼神无比的空洞,偶尔有荧光闪现外,她绝对是当世最最美丽的女人。 无法看出多大年龄的女人,只穿了一件黑色轻纱长袍。 只穿了一件的意思呢,就算没有风吹来撩起长袍,也能清晰看到她傲人异常的身体。 黑袍垂到脚腕处,露出一双好像阳春白雪般的玉足,那么完美,让生机已绝的陈婉约,都忍不住的怦然心动,蓦然产生了无法压抑的冲动。 天上地下人间,包括九霄云外,都无法再找出一个比女人还漂亮的女人了。 幸好,陈婉约很快就看到了黑袍上绣着的大朵大朵红色彼岸花,那种忍不住要匍匐在她脚下,要用嘴去吻她脚趾的冲动,才攸地灰飞烟灭,看向了她的脸。 当她们的眸光对视后,陈婉约再也没有了一点点的那种想法:看身体,这个女人有着让陈婉约这种大美女都想犯罪的资本;但看到她的眼睛时,却在像看一个死不瞑目的尸体。 正常人,有谁会对一具尸体有那种兴趣? 看着那双毫无生机且又空洞的眸子,陈婉约嘴巴动了几下,却没有发出声音。 她缄默的时间已经太久,说话的功能已经蜕化太多了。 女人没有催她,就这样静静的站在那儿,那双无比空洞的眼眸,定定的看着她。 “你--你就是九幽王?” 也不知道努力了几次,陈婉约才慢慢恢复了她说话的功能。 “九幽王是不会来这儿的,而且,他也已经快要死了。” 女人木然的说道。 “九、九幽王会死么?她不是长生不老,跟黑暗一起永世长存?” 再说话时,陈婉约的声音就流畅了很多。 “九幽世界,永远长存的只有女人。九幽王,只是让女人生命延续下去的必需品罢了,就像你们尘世间的雌螳螂,产子后就该被后代吃掉。” 女人打了个相当通俗易懂的比喻后,又说:“真正的世界,本来就该有雌性来主宰,创造。雄性,只能算是一个必须存在的过客。” 陈婉约嘴角抽了下,缓缓摇头:“我听不懂。” “你也不需要听懂,你只要知道任何世界中的雄性生命,都是该死的就是了。” 女人那双空洞眼睛,上下眨了下:“我觉得,你该深有感触才对。夏天问是怎么利用你的,你应该比谁都清楚才对。” “他只是被迫的,我现在才不会怪他。” 陈婉约忽然笑了笑,身子放松下来,说:“只要我女儿能活的好好的,无论我遭受多大的痛苦,我都不会在乎的。” 女人也笑了,本来应该很动人,却又偏偏很诡异的笑:“可夏小韵,才不是你的女儿。” “什么?” 陈婉约一时半会的没听明白女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下意识的问了句。 “你以为,值得你牺牲一切去保护的夏小韵,才不是你女儿。” 女人继续诡异的笑着,语速很缓慢,足可以让陈婉约听清楚,并能充分理解。 “楚词不是我女儿?” 陈婉约呆愣片刻,就开心的再次笑起来:“九幽王,像你这么大的人物,却用这种超低级的谎言来欺骗我,你不感到害臊吗?” “哦,我差点忘记了,像你这种只能毒蛇一样生活在黑暗中的鬼东西,是不懂得害臊的。咯、咯咯!” 陈婉约越说,越觉得好笑,银铃般的笑声,传出巷道,消失在无边的黑暗中。 女人没有再说话,只是看着她笑,眼眸空洞木然。 陈婉约的笑声停止,眼眸中慢慢地浮上了恐惧。 她有了种特别强烈的直觉:女人没有撒谎。 在她的最后一缕笑声也消失后,女人才木然的问道:“你笑完了吗?” 陈婉约缓缓的点了点头。 “那好,我来告诉你,夏小韵不是你女儿。” 女人第三次说出同样的话后,顿了顿,才又说:“你真正的女儿,就是现在外面打伤方圆,让他中了尸毒、导致你傻兮兮自荐枕席、被你们称为九幽王的九幽王。” 从没有过的冰冷,瞬间把陈婉约包围。 让她全身都在发颤,牙齿格格作响,无法忍耐的张嘴,发出了一声尖叫:“啊!!” 第547章:痛苦也是一种享受 看着白玉雕刻般的后背上那颗骷髅头后,过了了很久,方圆都没有说话,更没有任何动作。 卡秋莎蜷缩着身子背对着他,随着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全身的肌肉、神经越绷越紧,无论怎么用力咬着嘴唇,都无法阻止身子在发抖。 感觉浑身都在发烫微微眯着眼的卡秋莎,就算不通过镜子,也能猜出方圆发呆,是因为看到了她后背上的黑色骷髅头。 她忽然很怕。 怕方圆在看到骷髅头后,会回想起在罗布泊内那曾经的一切。 只要方圆回想起那一切后,就会知道她撒谎欺骗他了:他确实救过她,可绝不是在大海上,而是在那个无比恐怖的黑暗世界内。 “你很--紧张?” 方圆慢慢坐在了炕上,左手在那颗骷髅头上缓缓抚摸着。 卡秋莎不敢说话,却闭紧了双眼,心中祈祷伟大的上帝:就算方圆能回想到什么,继而察觉出她欺骗了他,也不要就此生气而一走了之,最好是给她个解释的机会。 “这是胎记,还是刺青?” 方圆又说话了。 猛地,神经即将绷断,心脏快要蹦出嗓子眼的卡秋莎,彻底放松了下来,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有细细的汗珠浮了上来,低低的回答:“是、是胎记,我们西伯人特有的种族遗传胎记--以前,我曾经跟你说过的。” “哦,是吗?我也想不起来了。” 方圆慢慢躺下来,慢慢伸手抱住了她的腰,说:“不过这玩意在你身上,无形中让你平添了几分魅力。嗯,就是特别吸引男人心动的那种邪恶。” 方圆说的不错,白瓷般细致光滑的皮肤上(因为特殊的成长环境,卡秋莎可不像她的祖辈那样,汗毛孔粗大,好像猪皮似的,而是比亚洲人种的皮肤还要细腻),忽然出现这么一颗诡异的骷髅头后,绝对会产生一种让男人无法抗拒的邪恶。 就好比现在都市女孩子,为了平添自己魅力,都在身体某个部位,会刺上蝎子、毒蛇啥的,就能把‘美女与野兽’的另类魅力,给彻底激发出来了。 “你、你喜欢吗?” 卡秋莎低低的问道。 “说不上喜欢不喜欢。不过我却觉得,正因为有它的存在,所以才让我要占有你的欲、望更加强烈。” 方圆想了想,实话实说。 “那--就好。” 卡秋莎轻轻吐出一口气,睁开了眼睛。 方圆抬手扳着她肩膀,稍稍用力,让她翻过了身。 看着嘴唇在哆嗦的女孩子,方圆觉得他有必要再问个问题:“你确定,你家大人不会反对我这个穷小子?” “我确定,他比我还要期盼这一天的到来,因为所有人都希望,我能尽快生一个小宝宝,成为西伯集团的第三代继承人。” 卡秋莎看着方圆的眼眸里,全是如水的柔情。 “那我开始了。” “嗯。” “放松些,别紧张。” “等、等等。” “怎么了?” “疼--吗?” “不等,一点都不疼。” “真得?” “我骗你呢。” “那你开始吧……要轻些。” “做好准备了?” “嗯。” “全身放松。” “嗯。” “不、不疼是吧?” “啊--” “咋了?” “你、你骗人--疼,很疼!” 女孩子泪水猛地迸溅出,喊出这句话时,放在他后背上的左手,猛地抓了一把。 “很快就不疼了。” “你骗我!” “这次可没骗你。” 方圆低头,在女孩子红红的唇儿上轻啄了下,低低的声音充满了不真实的蛊惑:“接下来,你会感觉自己像是在飞,从很高很高的云彩里飘呀飘的,就像做一个独特的美梦那样,忘记所有的一切。” 卡秋莎轻轻吸了下鼻子,低声问道:“那,我还会醒来吗?” 陈婉约醒了过来。 女人并没有动手,只是重复说了她说过的一句话,她就发出一声痛苦的惨叫,双眼翻白的昏了过去。 昏迷后去过的那个世界,无比的黑暗,冰冷。 她醒来后的世界,却比昏过去的那个世界,还要残酷,正如身穿黑色绣花轻纱长袍的女人,依旧站在那儿,眼神空洞且又木然的看着她那样。 一个人,能被别人的一句话给打击的昏过去,那句话得有多么的可怕? 陈婉约深有感触。 她恶狠狠的瞪着女人,全身都在发抖,嘴角更有鲜血淌下。 女人就这样看着她,空洞木然的眼眸中,慢慢浮上一丝幸灾乐祸的样子。 “你、你没有骗我。” 紧攥着双拳的陈婉约,在手指甲慢慢刺进掌心时,终于说话了。 声音中,带着连她自己都无法相信的冷静。 女人笑了下,应该是很美丽却偏偏又很诡异的笑:“你是尘世间最最可怜的女人--无论是谁,都不忍心欺骗你的。” “那个让方圆种了尸毒的九幽王,才是我的亲生女儿?” 陈婉约抬手撑着墙壁,慢慢站了起来。 尽管她双膝在打颤,身子更是抖的厉害,可还是站起来,一步一步的走到了女人面前。 眼看就要鼻尖碰到女人的鼻尖时,女人好像有些忌惮她双眸中浓浓的恨意,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怎么,你怕了么?咯咯。” 陈婉约疯狂的咯咯娇笑一声,继续逼近--细钢丝绷紧,拽住了她的琵琶骨。 撕心裂肺的身体疼痛,却无法给她造成一点点的影响,她依旧固执的向前踏步。 女人没说话。 她实在懒得跟一个失去理智的女人说什么,再次退后了一步。 原地踏步的陈婉约,终于意识到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无法走到女人面前后,这才慢慢倚在了墙上,再次问出了那个问题。 “我已经说过了,谁都不忍心欺骗你的。” 女人慢悠悠的回答。 “那你告诉我,从小被我抚养长大的楚词,是谁的女儿?” 陈婉约问出这句话后,才感觉到了揪心般的疼,本来就惨白的脸色,立马变成了死灰色。 “她的亲生母亲嘛。” 女人慢悠悠的说着,看向了陈婉约背后的那座京观。 陈婉约下意识的回过头,也看了过去时,就听她说:“在最下面。没有了生命力的骷髅,是最适合放在最下面的。” 虽说女人已经明白无误的告诉陈婉约,说京观最下面有一颗骷髅头,才是夏小韵的亲生母亲,但最底层也有七八个,而且都是一个样子的,实在无法分辨出哪一个才是。 况且,陈婉约也没打算去找那两个骷髅头,只是看了片刻,就依着墙壁慢慢出溜到了地上,哑声问道:“你能跟我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吗?看在我--是一个可怜人的份上。” 每隔五十年,被封印在罗布泊下某个黑暗世界的生灵,就会迎来一次涉足中原的机会。 成功,它们就能掌控外面的那个世界。 失败了,它们最多被打回原世界,邪恶力量却不会消失。 这种五十年一次的循环,已经延续了上千年。 站在女人的立场上,上千年的时间都没冲出黑暗走向世界,这无疑是相当悲哀的,让它们无比愤怒的,却又无可奈何的。 因为它们在五十年的时间内,无论积攒多么骇人的力量,可最终都会被外面那个世界中的人类打回原形。 当然了,外面那个世界的人类,会因此付出记起惨烈的代价。 历朝历代,都是如此。 痛定思痛--就像外界科学界总会在一次试验失败后,会从失败中总结经验,避免在下一次的试验中再犯同样的错误那样,黑色时间中的它们,也在为它们的最终梦想改进着方式。 上世纪六十年代出的那次春分,经过上千年不断改进的黑暗世界生物,终于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黑暗世界的主人,在付出很大的代价后,终于促使两朵彼岸花盛开,来到了地面上。 但无比可惜的是,就在它们‘兴高采烈’的要冲出罗布泊,去占领那个花花世界时,意外发生了。 “我们说什么也没想到,胜利在望时,忽然有三颗原子弹--” 女人说到这儿时,从容优雅的声音中,攸地浮上浓浓的不甘恨意,嘎声说道:“就在我们周围爆炸!数百上千的先辈,只是在瞬间,就化为了灰烬!惨象--惨不忍睹。” 陈婉约笑了:“咯咯,很可惜啊,我晚生了好多年,没能亲眼目睹当时原子弹爆炸后的盛况。唉,还真是遗--呃!”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脖子一紧,倚着墙的身子就像被一根绳子给吊起来那样,离地足有半米。 原来,她被悠忽飘到她面前的女人,抬手掐住脖子举了起来。 没有丝毫的费力,就像在举着一个纸人那样,那双空洞木然的双眸中,燃烧着愤怒的火焰。 那张无比妩媚精致的脸,也变得是那样狰狞,可怕。 被上吊的人,滋味当然不好受,尤其是在看到自己舌头都慢慢伸出来后。 可陈婉约却固执的笑着,很用力的笑。 嗯,她这时候笑的样子,肯定很难看。 但这有什么呢? 死了,也要笑! 女人当然不会让她就这样死去,就在她双眼慢慢翻白,生命迹象即将消失时,松开了手。 砰的一声,陈婉约摔倒在了地上,顷刻后就双手捂着脖子,剧烈咳嗽了起来。 “在我不让你死时,你是死不了的。” 女人又已经退回了她原先站立的地方,那张脸也恢复了曾经的美丽,好像从没有可怕过那样:“所以,你最好再试图激怒我,那样除了让你受罪外,你什么都得不到。” 陈婉约慢慢坐了起来,依旧拿手捂着脖子咳嗽着,艰难的笑道:“其、其实你根本不知道,痛苦,有时候也是一种享受。” 卡秋莎终于相信:痛苦,有时候竟然也是一种享受。 此前的大半年中,她在书本上读到‘痛并快乐着’这句话时,还是很不解的。 因为她觉得,痛跟享受,完全是冰与火的对立。 第548章:九幽世界的九幽夫人 为了验证痛并快乐着这句话有没有道理,不谙世事的卡秋莎,可是做过一次试验的。 那一次试验后,她就不相信这句话了:傻兮兮的孩子,用力拧自己腿上的肉。 除了很疼很疼、松手后那地方有了青瘀之外,哪有一丝快乐可言? 尤其是每当想到那个承诺跟她相依为命的男人时,她的心都会疼的滴血,更谈不上从中享受到什么快乐。 上帝相信:现在已经知道自己是俄罗斯、甚至全世界都很有势力的卡秋莎,如果知道是谁说出了这句话,她肯定会找到那个人,拿刀子慢慢割他的肉,再让他说说快乐的理由-- 幸好,说过这句话的那个人运气不错,在西伯集团小公主还没有找到他时,方圆就用实际行动,来告诉她这句话是绝对正确的。 原来,痛并快乐着这句话,是在这种情况下才说出来的。 看着那张极其渴望就这样看一辈子的脸,仍然痛着却又明显感觉到自己真在天上飞的卡秋莎,情不自禁的从张嘴,发出了猫儿般的叫声。 “还疼吗?” 方圆问。 “疼。” 卡秋莎哼哼着回答。 “那就停止?” 某个明明失去记忆,却依旧保持他龌龊本性的男人,很‘体贴’的问道。 “不、不行!” 卡秋莎想都没有想,就一口拒绝。 却在看到男人脸上露出促狭的坏笑时,才猛地明白他在‘逗你玩’,脸儿攸地飞红,娇羞的样子就像夜风吹过池塘中的那朵水莲花。 再看向陈婉约时,女人空洞木然的双眸中,浮上了明显的羡慕之色。 因为她很清楚,在她的世界里,痛苦永远都无法产生人类才能体会到的快乐。 “你继续说,我保证不会再刺激你。” 陈婉约终于停止了咳嗽,微笑着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贵妇范儿十足。 “哼。” 不屑的冷哼一声后,女人才继续将她想讲得那些:“那次灾难过后,才让我们意识到,外面那个世界,已经不再是我们所理解的世界了,他们已经掌握了让我们彻底绝种的可怕武器。” 幸好,黑暗世界藏的足够深,只要它们能藏起来,哪怕外界武器的摧毁力再强大,也只能像、像狗吃刺猬那样,无处下口。 外界只能采取最最保守的方式,派遣勇士来守候黑暗世界的出口。 带领那些勇士常年守候在黑暗世界中的人,被称为天狼星。 外面那个世界根本不知道,黑暗世界中的生物,再次从灾难性的失败者,总结出了教训,改变了涉世方案:提前在外界布局。 每次灾难要涉足中原时,都得需要两个必须的条件。 第一:并蒂彼岸花开。 第二:花要开,必须得有使者前去接应。 “那个九幽王,就是接应彼岸花开的使者了?” 陈婉约听到这儿后,忍不住的问。 “对。” 女人点了点头,邪魅的笑了笑:“其实她就是个使者而已,才不是什么九幽王。既然你们喜欢这样称呼她,那么我也叫她九幽王吧。呵呵,九幽王,是活不了多久的,更不会主宰九幽世界。” 陈婉约嘴角猛地抽了下,随即恢复了正常,很随意的问道:“哦,原来这地方,叫做九幽世界。嗯,这名字,委实比黑暗世界更好听,更形象些。夏天问,以前可从没告诉过我的。” “这儿叫什么名字,并不重要。” 女人淡淡的说道:“就像你们称我们为至邪之物,是一个道理。” “你们的存在,确实违逆了自然科学,说什么是至邪之物,是很形象的。” 陈婉约更正道。 女人嘴巴动了动,看样子想反驳陈婉约,却又闭上了嘴。 陈婉约低头,看着自己被刺出血的掌心,问道:“那么你呢,你又是谁?” “既然有九幽王,那么自然就会有九幽夫人了。” 九幽夫人淡淡的回答。 “哦,九幽夫人这名字,可比那什么艳阴使之类的,要拉风太多了。” 陈婉约赞了一个,再次抬手:“你继续。” “五十年之前,对九幽世界关系重大的两朵彼岸花,是雌花在九幽世界,雄花在尘世间的。” 九幽夫人继续她的话题:“两朵花分开,那是因为雌花性属阴柔,适合黑暗。雄花性属阳光,必须得在外界阳光下。一阴一阳,阴阳相济,才能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出八卦,八卦生万物。” “听着很耳熟,很有道理的样子。” 陈婉约喃喃的说。 九幽夫人所说的这些,当然很有道理,这可是华夏传统文明代代相传下来的,大到宇宙洪荒,中到天地阴阳,小到万物生存,无不遵照‘阴阳相济’的道理。 早在五十年之前,两朵能关系到九幽世界的彼岸花,就是分开的--直等到九幽夫人要率众‘而出’之前,雌花才会在使者(暂且称之为九幽王吧)的保护下,去外界寻找雄花。 雌雄相交就像天地相合会下雨那样,会促生万物生长,彼岸花开。 彼岸花开后,就会簇生一种神秘的东西,揭开封锁九幽世界的封印,让九幽夫人涉足中原。 上千年来,九幽世界一直这样运作的。 不过,这样运作却有它的弊端。 “什么弊端?” 陈婉约越来越感兴趣。 “就像外界的孔雀那样,雌孔雀外形不起眼,但雄孔雀却美丽异常那样。身携雄性彼岸花的男人,对外界女人的魅力,是绝对无法抵挡的,所以那朵花又被称为万花之王。” 九幽夫人淡淡的说:“女人为花,没有那一朵花儿,不想膜拜万花之王--就像你一样,当初在跟方圆发生那种关系之前,你敢说你完全是为了夏小韵考虑的吗?” 陈婉约不敢说。 她在愣了下后,就垂下了头。 因为人家九幽夫人没有说错:从看到方圆的第一眼起,她心中就有了不健康的想法,哪怕明知道他是女儿喜欢的男人。 不过人性、伦理的存在,始终牢牢约束着她,只能借着‘化身’艳阴使时,抒发想成为他女人的迫切。 后来,九幽王打伤方圆,让他种了尸毒,夏天问的出现,才促使陈婉约终于迈出了最后一步。 看到陈婉约不敢跟自己对视后,九幽夫人无声的冷笑了下,言归正传:“就因为万花之王总能轻易吸引女人的喜欢,所以雌花涉世后,要想得到他,必须得跟那些爱慕花王的女人竞争,这就在无形中,大大增加了彼岸花开的难度。” 早在五十年前那次灭顶之灾之前,九幽夫人就在考虑该怎么解决这个难题。 遭受彻底打击后,九幽夫人终于改变了策略。 “你们改变的策略,就是让雌花在外界成长?” 陈婉约猜到了九幽夫人的方案。 “是的。就是让雌花在刚出生后,就送她到外界,再暗中帮她结识雌花,俩人产生爱情--那样,彼岸花开的速度,就会大了许多。” 九幽夫人点了点头后,空洞木然的双眸中,攸地又浮上愤恨之色:“可该死的刘伯温,却为我们彼岸花开平添了许多难度!” 陈婉约无比奇怪:“怎么又扯上刘伯温了?刘伯温,就是明朝那个刘基吗?” “不是那个该杀的,又会是谁?” 九幽夫人冷笑。 “他又是怎么为你们平添难度了?” 陈婉约这会儿恢复了很多力气,再加上女人的好奇心,使她看上去无比的精神百倍。 “明朝之前,雌花涉世时,都会穿一双能吸引雄花主动追逐的绣花鞋。” 九幽夫人说着,低头看向了自己那双完美的秀足。 陈婉约也看了过去,随即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那双绣花鞋,其实就是你穿的那双。雌花涉世时,你就会把绣花鞋借给她穿,才能让她拥有让雄花无法抗拒的魅力。那双绣花鞋,之所以有那种神奇的功能,就是因为存有了你的气场!没有鞋子,雄花是万万不会跟雌花互动的,就像方圆不能对楚词做什么,那是老天这样安排的!” “但后来,刘伯温为了让人间尽可能的太平,就在打败了你们的一次入侵后,把那双绣花鞋分开藏了起来。所以,彼岸花要想盛开,必须得先让雌花穿上那只鞋子。” 脑洞大开的陈婉约,越说越激动,却又无比的困惑:“刘伯温,当年为什么不销毁那双绣花鞋,而是继续留着它贻害人间?” 九幽夫人冷笑:“哼哼,你自己刚才都说了,那双绣花鞋的存在,是老天这样特意安排的,他区区一个牛鼻子老道,除了分开那双鞋子四处藏之外,哪有毁掉鞋子的能力?” “也是,有道理。” 陈婉约呆了下,又问:“那,为什么鞋子会落到他手里?” “花开后,花就会谢;花谢后,花就会死;花死了,他当然能找到那双鞋子。” 九幽夫人淡淡的说:“自从刘伯温这样做后,后人都学了个有模有样,所以我们要想花开,必须得先让护花使者帮雌花找到那双鞋子。那些人藏鞋子的本事,也是大有长进。什么千年的地下古城,古墓--只有你想不到的,却没有他们做不出来的。” 刘伯温认为,把鞋子分开藏在那种地方,就是想借助古城、古墓特有的阴寒之气,来化解鞋子所具备的特殊邪力。 看到九幽夫人说完这句话后,就久久盯着她那双玉足不语,听故事听上隐的陈婉约,就催促道:“别愣着啊,你继续。” “完了。” 方圆说。 “什么完了?” 卡秋莎不明白。“ ”完了,就是我已经缴枪了。“ 方圆抬起头时,脸上满是无比郁闷的神色。 他以为,他刚才的表现已经够勇猛了,一般女人,尤其是刚破瓜的女孩子,压根抵抗不住。 可很是出乎他意料的是,已经彻底从痛苦中享受到乐趣的卡秋莎,却更加的精神百倍。 看来,这跟她是西伯人有关。 第549章:我就是爱上他了! 自从世界上有了人类后,就有无数的族群,慢慢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 一个族群的消失,有的是因为席卷整个族群的疾病。 有得则是因为战争,就像华夏汉族,早在东晋末年的五胡乱华时,就差点被那些鲜卑等异族人给猎杀干净,眼看就要快到了灭种亡族时,幸亏冉闵大帝横空出世,广发杀胡令,挽救了汉族。 但有的族群的消失,却是因为自身基因传承的原因。 肩后扛着个黑色骷髅头的西伯人族群就是这样。 在古代,相比起那些人员鼎盛的族群来说,西伯人更聪明,作战也更勇敢,但他们却面临着一个致命的威胁--他们对私生活方面的要求,相当高。 像方先生这么勇猛的男人,得使出浑身解数来,才能让卡秋莎忘我的享受,那么换上一般男人,绝对做不到让女人高兴。 就像男人不高兴了,就无法让女人怀孕那样,女人不高兴了,就算男人再高兴--也不会怀孕。 特殊的传承方式,导致西伯人的生存率越来越低下,再加上近代战争频发,所以他们的族群就慢慢灭亡了。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卡秋莎如果爱上别的男人,她这辈子怀孕的几率,绝对会小于百分之零点几。 幸好,她遇到了修炼过阴阳合的方先生。 这可能是老天爷,也不想让西伯人这个族群,就这么快的消失吧? 方先生可不知道他正肩负着延续一个族群的重任,只是为没能让卡秋莎投降而遗憾,觉得很没脸,就说:“嗯,那个啥,等我休息下,咱们再继续。” “好呀,最好是今晚都不要停下。” 女孩子说出这句心里话时,还是很害羞的。 尤其是看到方圆用古怪的目光看着她后,更是一把扯过被单蒙住了头,修长的右腿却灵敏的上翻,弯出很诡异的角度,秀美的雪足,抵在了他下巴上,小声的问道:“你说,我的脚好看不?” “好看,这绝对是我看过的最美的一双脚了。” 提醒盯着她自己那双雪足发呆的九幽夫人、继续讲故事的陈婉约,听她忽然问出这个问题后,想都没想就点头说出了心里话。 “如果我要是穿着那双绣花鞋,会比这好看一万倍。唉,可惜--” 幽幽叹了口气后,九幽夫人才抬起头,看着陈婉约问道:“刚才,我讲到哪儿了?” “你讲的很乱,又穿插了太多其他事,我得想想。” 陈婉约黛眉微微皱起,念念有词:“你们恨极了牛鼻子刘伯温,提到了花开花谢,还说到了--哦,对了,你说到九幽世界在五十年之前,遭到沉重打击后,就改变了策略,安排让本该在九幽世界内成长的雌花,去外界成长。” “嗯,对,就是讲到这儿了。” 九幽夫人点了点头,说道:“所以,早在二十三前,我们就把在九幽世界内出生的雌花,送到了外界。” “等等,我忽然有个问题想问。” 陈婉约打断了九幽夫人的话。 九幽夫人很不满她总是多嘴,黛眉明显皱了下,才淡淡说道:“什么问题?” “你们不是被封印在九幽世界的吗?至于是谁把你们封印在这个世界中的,封印又是什么等问题以后再说。我只想知道,你们在想让花盛开之前,是怎么让护花使者、雌花离开这儿的?” 陈婉约当前的样子,可谓是把女人好奇心的特点,给诠释的淋漓尽致。 “呵呵,这有什么难的?” 九幽夫人淡淡的说:“因为雌花、护花使者的母亲,就像你一样,本来就不属于这个世界,你们只是来帮我们解除封印的传递人。” 陈婉约不明白了:“她、我们,怎么就不是你们世界的人呢?如果不是,那怎么又跑你们世界中去了?” 九幽夫人想了想,才问道:“如果尘世间流传着一个传说,说某地有宝藏,那么你觉得,会不会有寻宝人自动跑来?尤其随着人们物质水平的极快提高后。” 原来,九幽世界中的人,选择不受封印影响,能随意出入九幽世界跟外界的人,就是根据某个古老的传说,来吸引人们来探索。 或者干脆说,让他们来自投罗网。 捉住那些扑火的飞蛾后,九幽夫人就会让他们异性相结合,生儿育女--再从他们的孩子中,寻找出两个最合适的人选来培养,成为彼岸花的雌花、还有护花使者。 等时候到了后,再把她们放出去,让彼岸花并蒂花开,揭开封印。 相当然的,为了确保雌花、护花使者的安全,九幽夫人会在选定她们后,把她们的母亲干掉,脑袋砍下来留着做京观,以做纪念。 “很多年前,罗布泊内出现了太多寻宝者,来自各个国家,然后就神秘失踪了。” 九幽夫人说着,看向了墙壁上的铁环:“当然了,你肯定能猜出,他们是被我们给抓获了,并为他们异性相配,生儿育女--你应该还记得,这间屋子里在去年时,就曾经生活着一对可怜的母女吧?” “记得,那是一对白种母女。” 陈婉约也抬头,看向了铁环:“看来,她们母女,也是你们的目标,可为什么会放在这儿呢?” “因为我们后来才发现,那个小女孩的父亲,原来是频临灭绝的族群,他的后代,对于男性要求非常高。嗯,简单来说呢,就是不怎么看重爱情。这跟我们所要求的完全相反,所以只能算是失败品。” 九幽夫人又看向了陈婉约:“但鉴于那个男人对我们做过一些贡献,所以我们在他死后,并没有把失败品也杀死,而是关到了这儿,却被雄花给救走了那个小女孩。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方圆还活着的话,早晚会被那个小女孩爱上。因为那个族群里的女人,对待爱情是最坚贞的了。” 她说完这些话后,本来一脸轻松的陈婉约,脸色猛地变了下,嘎声问道:“如果、如果方圆还活着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九幽夫人无声冷笑:“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他死了。” “他死了?” 陈婉约忽地一声,从地上站起来,神情再次无比的激动:“你们的人杀了他!” “愚蠢。” 九幽夫人冷冷骂了句:“他对我们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当前怎么会杀他?是他自己逞英雄,跑去东边那个国家救人,恰好遇到火山爆发,被岩浆化为灰烬了。” 有能‘通阴阳’的艳阴使在,九幽夫人想知道方圆的确切消息,很容易。 而且,龙头等人也知道,在九幽世界的某个地方,她也能在晚上看到天象,从北斗七星的变化中,掐算出她最关心的人,是什么情况。 正如龙头所预料的那样,通过天象发现破军星丧失生机后,九幽夫人此前所做的一切努力(就是让彼岸花开),算是彻底付之东流。 彼岸花提前凋谢后,九幽夫人其实也能冲出封印的--可那得需要她付出自己的生命代价。 没有谁愿意死的,要不然过去了那么多五十年,九幽夫人圆可费尽千辛万苦的等待并蒂花开,也不想牺牲自己破开封印,让她那些子民去统治外面的花花世界了。 但方圆的死,算是绝了九幽夫人所有的希望。 所以当前她在犹豫:方圆,真得死了吗? 如果一旦确定方圆真的死了,那么就算九幽夫人再不甘心去死,可也得牺牲自己破开封印了:这是她能成为九幽夫人的使命。 陈婉约才不管她有什么使命,在呆愣半晌后,忽然尖声叫道:“不可能,不可能,他怎么会死?肯定是你们杀了他,你们杀了他!” 啪的一声,本来距离陈婉约足有四五米远的九幽夫人,忽然就鬼魅般到了她面前,甩手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冷笑着骂道:“蠢货,你还真爱上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短命鬼了!” 一巴掌,就把陈婉约给抽的嘴角出血。 她却不再有那种‘痛并快乐着’的感觉了,而是疯狂的笑道:“哈,哈哈,不错,我就是爱上他了,那又怎么样?反正,他才不是我女儿爱的那个人!” 九幽夫人身形一晃,又退回了远处,眼神空洞木然的看着她。 好了,这下总算是搞定了。 满头大汗的方圆,看到卡秋莎瞳孔出现呆滞的目光后,这才在心中长长松了口气,闭上了眼睛。 “我以为,我刚才要死了。” 就在他趴在女孩子身上快要睡着时,卡秋莎终于从云端中落地,清醒了过来。 “你是死不了的,都说唯有累死的牛,就没有耕坏的地。” 方圆闷声说完,翻身躺在了旁边,依旧闭着眼喃喃问道:“既然好不容易死过一次了,那么接下来是不是得休息了?” “我要去洗澡。” 卡秋莎抬手,在他心口上画着圈圈,说:“我们一起。” “不去,睡觉。” 方圆眼也没睁开的说:“你别得意的偷笑,也就是我刚苏醒没多久,体力不支--等我彻底恢复了,到时候你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就别提去洗澡了。” “不会的,莎拉那娃教授跟我说过,我们西伯女人在这方面,有着你们无法比及的优势。严格的说起来,得需要三个以上的男人,才能满足我们。但你别担心,我们是世界上最忠于爱情的女人了。绝不会因为身体上的需要,就做对不起你的事。你听到了没有--哦,睡着了。” 自己唧唧歪歪的说了半天后,卡秋莎才听到方圆发出了均匀的轻鼾声。 卡秋莎得意的轻笑着,抬起头,无比爱怜的在他脸上轻吻了下后,才慢慢坐了起来,穿上了睡袍。 西伯女人虽说在那方面很不同寻常,不过第一次后,走路还是很不方便的。 卡秋莎扶着墙走出卧室后,才看到老波斯塔夫,就在瓦尔特的陪同下,坐在下面客厅的沙发上。 第550章:他是翱翔在蓝天的雄鹰 “爷爷。” 看到老波斯塔夫望着自己,满眼都是古怪的笑意后,卡秋莎有些害羞。 不过在那方面相当强悍的西伯女孩子,才不会像华夏那些传统女孩那样脸皮薄,最多也就是嗔怪着抬手砸了老头子的膝盖一下后,就跪坐在地毯上,伏在他腿上,喃喃说道:“谢谢你。” 生出老人斑的老手,在孙女柔顺的金发上轻轻摩挲着,眼神已经满是溺爱的波斯塔夫,轻声说:“孩子,只要你能幸福,我就能含笑死去了。” “你不能死的。” 卡秋莎抬起头,看了眼含笑而视的瓦尔特,认真的说:“你们要好好的活着,至少活到一百岁才行。我还要你们,帮我带孩子呢。” “听到了没有,瓦尔特?我们两个老家伙,必须得好好的活着,给卡秋莎带孩子!” 波斯塔夫老怀大悦的抬头,看向了瓦尔特。 北极熊般的老东西,此时竟然已经泪流满面,泣声说道:“老爷,小姐。你们放心,你们不让瓦尔特去死,瓦尔特就不敢死的!我要看着小少爷出生,长大,再娶妻生子,给他带孩子!” “哈,哈哈!” 波斯塔夫更加开心的大笑起来时,却被卡秋莎抬手捂住了嘴巴,接着抬手指了指二楼卧室,小声说:“方圆,在睡觉呢。” “唉,华夏那句老话说得好啊,娶了媳妇就忘了娘。这还没成亲呢,就先只为他着想了。唉。” 看似懊恼的老东西,接连叹了两口气后,就站起来走出了别墅。 清晨的海边沙滩上,有些凉。 伊娃等几个侍女,为他们披上了暖和的斗篷,又满上了高度伏特加白酒后,这才悄无声息的退到了远处。 “那把刀,就这样扔了很可惜。” 抿了口烈酒后,波斯塔夫才说道:“而且,以后说不定还有别的用处,我已经替你们收藏起来了,等万一需要时,随时都能拿出来的。” 卡秋莎端着酒杯,轻晃着,没吭声。 波斯塔夫知道她在想什么,左手拍了拍她的肩膀,柔声说:“卡秋莎,有的男人啊,就像草原上的雄鹰,无论你对他有多么的好,他总有一天都会眷恋长空的。温柔乡,从来都不是一只雄鹰的永远归属。” 卡秋莎又沉默了很久,才轻声问:“你的孙女,也无法留住他么?” “你能留住小鹰。” 波斯塔夫也小声说。 “可我也想留住雄鹰,永远陪伴着你。” 卡秋莎看着爷爷,眼神固执:“爷爷,你肯定有办法能帮我的,对吗?” “本来,我跟瓦尔特商量着,是要给你们举办一场盛大婚礼的。但现在看来,我们不能这样做。” 波斯塔夫答非所问,说到这儿后,远眺东方缓缓说道:“瓦尔特,你来告诉卡秋莎吧。” 东边遥远的海面上空,已经浮现出了一抹嫣红的色彩。 不用等太久,红彤彤的太阳,就能从海平面下,一点点的蹦上来。 谁也阻挡不住,就像无论卡秋莎有多么希望,让方圆永远守在她身边,他早晚有一天都会离开温柔乡,在本属于他的蓝天下翱翔的。 方圆,可不是籍籍无名之辈。 他不但对卡秋莎视为生命,对于南边那个傲立东半球数千年而不倒的礼仪之邦来说,也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 “卡秋莎,他不但曾经是华夏最出色的特工组织七杀手之一,更有个明媒正娶的妻子。这次他出现在嘎巴尔湖,被我们发现,只能说是上帝可怜你,才把他用特殊的方式,送到了你身边。” 瓦尔特语气有些低沉,继续说道:“这些,都是我们刚收到的情报。华夏,为了寻找他的下落,早就派出了大批人手,满世界的搜寻他。很奇怪,他们竟然能断定,一个处在火山爆发中心点的人,不会死。” 卡秋莎木然的听着,跟波斯塔夫一样,远眺着东方海面上那一抹嫣红色,越来越绚丽。 “我们也曾经想过,不管他有没有妻子,是什么工作,只要你们能在一起,我们就有绝对把握,能‘掩藏’他一辈子。但--我们不能这样做。” 瓦尔特说着,低下了头。 卡秋莎这才淡淡的问道:“为什么?有什么力量,能让我们低下骄傲的头颅?” “总统先生。” 一直没说话的波斯塔夫,这时候说话了。 “总统先生?” 卡秋莎一愣:“总统先生,会管到我爱的男人?” “我们刚得到的情报,就是总统先生派人送来的。” 波斯塔夫冷静的说:“除此之外,他还告诉我们,方圆对于华夏,对于俄罗斯,甚至对于整个世界,都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卡秋莎笑了。 自然是那种不屑一顾的笑:“爷爷,总统先生这是要准备拍大片吗?要不然,也不会把方圆塑造成世界的救世主!” 波斯塔夫嘴角紧紧抿了下,看向了瓦尔特。 瓦尔特会意,沉声说道:“小姐,早在上世纪的五六十年代,我们就在西南边境(双边边境结界处),发现了一种神秘的生物。” “有多神秘?” 卡秋莎晃了下手中的杯子,更加的不屑:“难道会像华夏神话传说中所说的那样,能随意变成别的物体?” 因为方圆而迷恋上华夏文化后,卡秋莎最爱看的电视剧,就是《西游记》了,所以对华夏那些神话故事中的传说人物本领,还是很清楚的。 “他们或许不能像华夏神话故事中所传说的那样,随便变成别的物体,但他们却能在七分钟内,复制出另外一个一模一样的卡秋莎。” 瓦尔特花白的眉梢,微微挑了下:“一模一样的意思呢,就是包括思想,还有爱情。” 猛地打了个寒战后,呆愣半晌的卡秋莎,酒杯掉在了沙滩上,强笑道:“瓦尔特,什么时候,你变得你这么会讲故事了?” “你的母亲燕子,就是这个故事中一个最幸运的角色,因为她跟你父亲生下了你。” 波斯塔夫转身,看着孙女,缓缓抬手放在她肩膀上,说:“数十年来,至少得有七百个像你父母那样的勇士,为追求这个故事的真相,而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罗布泊!?” 卡秋莎双眸瞳孔骤然一缩,挣开波斯塔夫的手,踉跄退后几步,嘎声说道:“那、那些能在七分钟内,就能复制出一个我的神秘人,来自罗布泊!” 罗布泊对于卡秋莎来说,是个相当恐怖的噩梦。 一年多来,没有谁敢在她面前,提到那个地方。 甚至,都不能提到沙漠、戈壁滩这样的字眼。 可现在,波斯塔夫却不能不说出来。 看到孙女被吓成那样后,老人无比的心疼,赶紧走过去,一把把她抱在了怀里,轻轻拍着她的后背,低声安慰:“没事了,一切都过去了。” 包括疯狂在内的任何不正常情绪,无论维持多久,都会过去的。 就像不顾嘴角流血的陈婉约,狂笑声忠于慢慢的止歇。 女人,确实个很复杂的生灵。 刚才还那样歇斯底里的疯狂,在擦干嘴角的血渍,狠狠瞪着九幽夫人过了片刻后,陈婉约竟然双手放在腰间,给人家行了个万福,低声说:“对不起,刚才我有些失态了。” 虽说不穿衣服的陈婉约,在行礼时的样子,看上去无比的别扭,可九幽夫人才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嗯,你还要听我继续说吗?” “当然要听。” 陈婉约双手伸开,打了个舒服的懒腰:“如果我还没有听完,就这样离开的话,那么我以后就算骑在方圆身上,都别想睡个好觉--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九幽王空洞木然的双眸一闪,问道:“你知道我要放你走?” “你如果不放我走,你早就让我自生自灭了,更不会见我,跟我说这些。” 陈婉约说着,倚在了潮湿的墙壁上:“我对你,还有着别人无法替代的作用。好了,别啰嗦了。继续说……从夏小韵的真正身世开始说起吧。” “你真相信夏小韵不是你女儿了?” 九幽夫人这样问道。 “你说过的,现在外面为虎作伥的九幽王,才是我跟夏天问的女儿。” 陈婉约淡淡的回答。 九幽夫人又问:“你为什么要信我说的这些,就不怕我会骗你?” “呵呵。” 陈婉约又笑了:“我是一个可怜的女人。” 没有谁,忍心去骗一个可怜的女人。 这句话,是九幽夫人先前就提到的。 她当然能记得起,这才点了点头:“嗯,我没有骗你,你们所说的九幽王,才是你的女儿。至于你的女儿怎么会从九幽世界长大,夏小韵成了你们的女儿,我想依着你的智商,应该很轻松就能猜到的。” “无非就是狸猫换太子而已。” 陈婉约想了想,才说:“就是在我生产那天,你们就把在九幽世界内出生的雌花,换走了我的女儿。让我把雌花当做亲生女儿抚养长大。我的亲女儿,却被你们抱回了九幽世界,以你们的抚养方式,让她成为最称职的护花使者。” 九幽夫人点了点头:“差不多就是这样了。” 陈婉约微微眯起眼眸,语气阴森的说:“只是我真没想到,夏天问明明知道我抚养的女儿,只是你们挑选好的人选,我跟他的孩子,就在九幽世界过着不是人的日子,他却能安然自得的生活那么多年。呵呵。” “你恨他?” “有机会,我会杀了他,再把他撕碎了,一口口的吃下去。” 陈婉约伸出小舌头,舔了舔嘴角的鲜血,说:“除了夏天问外,你们外面还有很多人吧?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帮着你,来欺骗夏小韵跟我做的亲子鉴定了。” “是的,有很多人。” “是谁?” “我不能说。” 九幽夫人眼神古怪的摇了摇头,说:“可是我能保证,你永远都猜不到,那个最重要的人是谁。” 第551章:世界本来就是我们的 据九幽夫人说,夏小韵之前历代彼岸花的雌花,还有护送雌花涉世开展‘并蒂之旅’的护花使者,都是在九幽世界中长大的。 至于雌花的母亲是谁,这一点貌似不怎么重要--因为那个可怜的女人,在生下孩子后,就会死。 那么她们的父亲,则肯定是九幽世界中的人物,要不然也不会遗传给她们特殊的基因(身上都携带一朵彼岸花)。 如果这样推算的话,那么问题又来了:从小就在外界生长的雄花父亲,也只能是九幽世界中的人,但这个本该属于那个世界的父亲,又怎么能够在人世间生活,并娶妻生子? 使者。 就像能‘通阴阳’的艳阴使那样,雌雄双花的父亲,不但能在九幽世界生存,也能在尘世间生活,而且他们适应两个世界的能力,更比艳阴使要高很多。 艳阴使,只能在黎明前的黑夜现身,可使者却能像正常人类那样,漫步阳光下--他们存在的使命,就只是留下后代,为五十年一次的花开做准备。 因为常年在尘世间生活,受阳光、生气等影响,他们的骨骼密度、皮肤以及本该比人类要强悍许多的各项指标,都会严重蜕化,像人类那样脆弱,唯有自身所带的基因不会改变。 他们,就是一些生活在人世间的九幽‘公民’,代代相传上千年,只为培养雄性彼岸花,这是他们存在的使命。 听九幽夫人讲到这儿后,陈婉约有些痛苦的摇了摇头。 她摇头,是因为她被九幽夫人这些话给说懵了,一时半会的根本理解不了。 就像网络上流传的那句话一样:重要的事我只说三遍。 九幽夫人却只说一遍,才不管陈婉约能否听懂。 “方圆,还有他父亲方天明,都只是九幽世界早在上千年前,就布置在外面那颗棋子的后人,唯一的使命就是培养这边所需要的雄花……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 陈婉约抬手,用力揉了揉乱糟糟的头发后,这样问道。 九幽夫人点头:“基本就是这样了。” “远的不说,单说方圆的父亲方天明,其实他本来也是一朵雄花,可因为花开的周期加长,所以这个任务,就落在了他儿子方圆身上,对不对?” 陈婉约又问。 九幽夫人淡淡的回答:“很早之前,我们在二十年左右时,就能等来一次涉世机会的。” “方天明的运气,还真是好,最起码不用像方圆那样多灾多难了。” 陈婉约喃喃自语了句,问道:“那你能不能告诉我,方天明现在哪儿?” 九幽夫人笑了,很诡异的笑:“其实,你是想问夏天问在哪儿吧?” “我不想提那个人的名字。” 陈婉约眼角跳了下,冷冷的回答。 其实九幽夫人没说错,陈婉约就是想知道夏天问在哪儿。 那个跟她同床共枕数年(夏小韵七岁那年,陈婉约发现了他的秘密后,俩人就分开住了)的人,曾经被她以为是此生中最爱的男人,却欺骗了她那么多年。 他早就知道夏小韵不是妻子的亲生女儿,却不说--好吧,陈婉约可以原谅他。 但他总该看在陈婉约是真心爱他的份上,不该借着为夏小韵着想的借口,蛊惑她她主动投进方圆的怀抱,让她遭受人伦的痛苦吧? 再怎么说,她也是他的妻子。 一个把深爱着自己的妻子的男人,思想得有多么的龌龊,才能做出这种事? 夏天问曾经感动过陈婉约。 但仅仅是曾经,现在陈婉约关心他的下落,只想在把他撕成碎片之前,哭着问问他:你得有多么心狠,才舍得让亲生女儿变成九幽王那样的至邪之物? 好像知道陈婉约心中是怎么想的,九幽夫人又在笑了下后,才说:“其实你该知道,有些事不是夏天问能做主的。说白了,他跟方天明一样,都只是个傀儡。” “我说了,我不想提到他!” 陈婉约语气加重,傲人的胸膛剧烈起伏着:“我想问的,是方天明去哪儿了!” 九幽夫人反问:“你这么关心方天明?” “我当然要关心他了。” 陈婉约忽而笑了,很妩媚轻佻且又放荡的样子,抬手拢了下鬓角发丝,悠悠的叹了口气:“唉,谁让他是我真心喜欢的小男人的父亲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可是我的公公。儿媳妇关心公公的下落,岂不是很正常的?” 九幽夫人看着她,过了很久后才咯的一声轻笑:“陈婉约,你终于不在乎脸面了。” “我如果还知道要脸的话,就不会爬上方圆的床了。” 陈婉约左手沿着自己的下巴,缓缓往下滑下:“你看,我现在的容颜、身材,都比以前年轻、有魅力太多了。这给了我极大的自信,跟年轻男人在一起时。” 九幽夫人看着陈婉约,那双空洞木然的眸子里,渐渐浮上厌恶的神色,淡淡的道:“按照他们存在的使命,他们在方圆、夏小韵长大后,就该回九幽世界,接受改造,再重新入世的,为有可能失败后的下一次复出,继续娶妻生子,延续彼岸花的香火,再像尘世人那样老去。” 陈婉约才不管九幽夫人有多厌恶自己,只是高傲的昂起胸膛,手在动、腰肢在扭,微微眯着眼说:“可他们却没有回来接受再改造--那是因为他们,不甘心只做一个只会传宗接代的工具。” “是的,他们都没有回来,都在逃避。” 九幽夫人桀桀轻笑一声:“不过,他们躲不过的宿命的。不遵守九幽世界的规矩,结果就只能是死,反正我们这里有很多人,都很羡慕他们在外面的生活。” “谁在追杀他们?” 陈婉约的手,腰肢都停止了,睁开眼问道。 九幽夫人看着她:“我觉得你该知道。” “九幽王。” 陈婉约明白了:“九幽王,还担负着诛杀两个叛逆的任务。” 九幽夫人点了点头,森然一笑:“呵呵,你觉得,当夏天问死在他亲生女儿手上时,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九幽王,不知道夏天问才是她的亲生父亲?” “如果她知道,那么就不会在你种了尸毒后,袖手旁观了。” “夏天问会不会在遭到她的诛杀时,把真相告诉她?” “你觉得,她会信吗?” “不会。” 陈婉约认真的想了片刻,才说:“夏天问死在我们亲生女儿手上时,会是一种什么感觉,我懒得去猜。但我能肯定,我在得知这个消息后,肯定会无比高兴的。” 不等九幽夫人说什么,陈婉约又问:“哦,对了,夏天问既然担负着生养护花使者的重任,那么他怎么就会变成艳阴使呢?” “如果你想知道所有事,得需要至少三天三夜的时间,我没耐心跟你讲。” 九幽夫人回头,看了眼黑漆漆的巷道,淡淡的说:“陈婉约,外面的天亮了,你是时候该走了。记住,你只有一个任务,那就是确定方圆的死活,期限为一个月。” “如果一个月的时间,我完不成任务呢?” 陈婉约问道。 “无论你想怎么死,我都会成全你。” 九幽夫人如实回答。 “哦,看来我最多只有一个月的寿命了,真是可惜了这副迷人的身子。唉。” 陈婉约低头,看着自己娇美的身子,又问:“那,如果我完成了呢?” “你想过什么样的生活,都可以尽情的去享受,无论多久。” 九幽夫人很是大方的回答。 “我可不想死,最起码在皮肤出现松弛现象之前。” 陈婉约嫣然一笑,展开双臂轻轻转了个圈:“你就这样让我光着身子出去吗?” “会有人给你带来最适合你的衣服,伺候你沐浴更衣的。” 当陈婉约转过身时,九幽夫人望着她后背下面,嘴角浮上了邪恶的笑意。 陈婉约并没有注意到,在她背后最迷人的部位上,已经多了两扇玄黑色的大门,跟她凝脂般的肌肤黑白相映下,显得特别邪恶。 “人呢,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陈婉约双手抱着自己的膀子,看着自己两条修长的腿,迷离的眼神中,全是自恋。 “很快就要来了。” 九幽夫人转身,像巷道内走去。 就在她背影即将消失时,陈婉约忽然说道:“最后一个问题!” 九幽夫人没说话,也没回头,却停住了脚步。 陈婉约大声问道:“你们永远呆在九幽世界不好吗,为什么非得跑到外面去兴风作浪?” “因为外面那个世界,本来就是--我们的。” 九幽夫人沉默很久,才缓缓的回答。 陈婉约黛眉微微皱起;“不明白。” 九幽夫人缓缓转身,看着她阴森笑道:“在很久很久之前,我们才是那个世界的主宰者。是我们的祖先,创造了灿烂的人类文明。可就在某一天,外界有彼岸花盛开,原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那些生物涉世,替代了我们。” “什么!?” 陈婉约呆了。 “我们的祖先,才是人类文明的缔造者,金字塔、阿尔忒弥斯神庙,还有秦长城--还有好多世界奇迹,都是我们先祖创建的。本来,我们可以让这个世界更精彩,技术更发达。因为我们不但有着绝美的容颜,健康的体魄,更有着超高的智慧,超长的寿命!” 九幽夫人说到这儿时,陈婉约听到了格格的咬牙声:“可就在很久之前的那一天,你们却从这个世界跑了出去,替代了我们,把我们赶回了本该属于你们的世界,并利用从我们祖先那儿学到的智慧,来遏制我们的复出。”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你们竭力发展所谓的高科技。” 九幽夫人双拳紧攥,嘎声说道:“破坏养育我们祖先的大自然,并为这种慢性自杀而沾沾自喜。所以你们,才是最邪恶的。我们必须得抢在你们把地球彻底毁灭之前,抢回原本属于我们的世界,来拯救她!” 第552章:沙漠中有特殊生物 太阳慢慢的从东方升起,新的一天来到了。 “锥、锥锥!” 毛驴的轻叫声,惊醒了还在沉睡中的林舞儿。 她慢慢睁开惺忪的睡眼,抬手轻轻拍了拍毛驴的脑袋,喃喃的问道:“要撒尿了?” 驴哥很不喜欢二哥总是问它这句话,因为这会让它感觉很没面子,所以干脆扭过头看向了车窗外。 车窗外,是一望无垠的丰收景色。 人们提到丰收的景色时,一般都会想到黄澄澄的谷穗,还有金色的麦田。 沙漠的颜色,岂不是跟成熟了麦田、谷穗一般颜色? 这儿是塔克拉玛干沙漠,确切的来说呢,是罗布泊深处。 如果不是二哥在昨晚休息前,把勇士越野车的门窗都锁上了,驴哥早就在大沙漠内痛痛快快的撒泡尿,然后转着圈的撒欢了。 “你呀,总是跟你大哥那样死要面子,可你却没学会你大哥的不要脸。” 林舞儿抬手打着哈欠坐起来,打开钥匙,接连按了几个键,就有音律强劲的舞曲声砰砰的响起。 毛驴很讨厌这种每次听了都想发疯的舞曲,所以马上抬起爪子打开车门,纵身跳了下去。 它才不会守着二哥撒尿,因为她根本无法像大哥那样,跟它并排着一起,看谁尿的更远-- 跑过一头骆驼前时,毛驴更是用鄙夷的目光,横了一眼那个脏兮兮的老头子,随即头也不回的冲上了沙丘,消失了。 三头骆驼就是全部家产的老穆里,还有半年就七十岁了,好像皱着的橘子皮那样的老脸,足以证明他比绝大多数人,更适合在沙漠中生活。 老穆里,古羌县方圆三百里内,资格最老的导游,一年中有至少三百天,是从沙漠中渡过的。 他年轻时应该很英俊,从他现在还保存着一口整齐的牙齿就能看得出。 可他却是个老光棍,三头骆驼,就是他的家,他的妻子跟孩子。 没办法,不管男人再怎么英俊,可只要有一睁眼就得喝酒、一直喝到闭上眼的坏习惯,要想存住钱、找上老婆的希望,就很渺茫。 所以老穆里马上就要活到七十了,可还是一条老光棍,尽管他这些年挣到的导游费,足够他成为百万富翁了。 同样,听到有彭卡彭卡的舞曲声响起后,躲在骆驼怀里睡觉的老穆里,才睁开眼。 眼睛刚挣开,那只满是褶皱的右手,就动作娴熟的拿到了酒囊。 他已经足足半年没有喝过这么甘冽的美酒了,只因在他过了65岁后,前来找他当导游的人,越来越少了。 没人来找他当导游,老穆里就没有收入,就没钱买好酒喝。 这次,终于碰到个不长眼的年轻人,給他开出了超高的导游费,如果不赶紧打上足够的好酒,来安慰一下受委屈的酒虫,那岂不是白活了? 咕噔咕噔的,老穆里一口气喝了七八口后,那双无神的老眼才灵泛了起来,惬意的叹了口气后,翻身坐起向他的金主看去。 林舞儿已经下车了,左手扶着车头,用在沙漠中比美酒还要珍贵的清水洗漱。 穿着户外冲锋衣的小身段,还随着音乐左右摇摆着。 看着这个留着短发的年轻人,老穆里再次叹了口气:依着他老人家那睿智的双眼,当然能看出这是个年轻的女孩子,只是妆扮的非常中性罢了。 他其实很奇怪,这个看起来细皮嫩肉的女孩子,怎么就敢一个人来罗布泊深处呢? 哦,她不是一个人,还有一条毛病挺多的狗子。 说驴哥毛病多,可不是胡说八道。 谁家的狗子,啃肉骨头时还得就着啤酒? 啤酒早上打开的,下午就不喝了,会一爪子拨拉歪,任由酒水消失在沙漠中。 是,这条狗子的毛病是很多,可老穆里觉得,关键是它的主子不正常,才不会因为它浪费宝贵的水资源,就对它有丁点的埋怨,反而会搂住它脖子,柔声安慰它,说什么大家兄弟齐心,才能其利断金,找到大哥等等。 这姑娘,看起来很精明能干的,没想到却是个不熟的。 唉,就带着一条狗子,找个随时都会咽气的老导游,就敢横穿从没有谁穿越过的罗布泊,说她不熟,还是好听的,其实她是在自己犯傻找死。 “老穆里,早上好啊。” 就在老穆里又举着酒囊痛饮,顺便漱口刷牙时,双手抄在裤子口袋中的林舞儿,脚步轻快的走了过来。 老穆里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林舞儿才不会感觉受到冷落,抬头看了眼朝霞遍天的东方,笑道:“今儿天气可真不错,应该不会像昨天那样闷热了,我们可以走的更久一些。” “今天最多走一个早晨,就得安营扎寨。” 老穆里举着酒囊,看了眼东边淡淡的说。 正要去那边看看毛驴的林舞儿,黛眉皱起:“什么,只走一个早晨就安营扎寨?” “或许连一个早晨都走不动,就会迎来黑沙天气。” 老穆里站起来,不再看林舞儿,只对他的几只宝贝老骆驼,赫赫了起来。 “这么好的太阳,会有黑沙天气?” 林舞儿皱着眉,问道。 “晚霞行千里,朝霞不出门,这句话你该听说过吧?” 老穆里整理着骆驼上的物资,面无表情的问道。 “昂,我是听说过,不过--” 林舞儿点了点头,正要再说什么时,就被老穆里打断:“这句话在沙漠中,同样管用。我,跟我的骆驼都老了,可你还年轻。” 老穆里回头,看着林舞儿,语重心长的说:“我马上就有七十岁了,一辈子都在这沙漠里行走,见过太多的死人的骸骨,可都是扑向来时方向的。” 老穆里这样说,就是告诉林舞儿:从没有谁能横穿罗布泊,那些妄想做横穿罗布泊第一人的探险者们,都是死在往回走的路上。 林舞儿嘴角紧紧抿了下,低声说:“我没打算横穿罗布泊,我只是想找到一个人。” 不等老穆里说什么,林舞儿就转身快步走上了沙丘。 “来这儿找人?呵呵。” 老穆里盯着走上沙丘的林舞儿背影,不解的摇头笑了下。 林舞儿才不管老穆里用什么眼神看她呢,费力的走上沙丘后,就看到毛驴正在跟一条蜥蜴玩游戏,不亦乐乎的。 林舞儿坐了下来。 沙梁上的沙子格外软,还格外的清凉,坐上去很舒服。 看到二哥过来后,毛驴放过了那只被玩的晕头转向的蜥蜴,摇着尾巴跑了过来。 林舞儿抬手,在它脑袋上轻拍了下,嗔怪道:“我不来找你,你是不是就继续玩下去?” 毛驴张嘴锥锥叫了声,也坐在了林舞儿身边,抬头看着一望无际的沙漠,发呆。 “我知道,你一点也不愿意我来这个地方,所以才尽可能的浪费资源,就是希望我能及早回头。” 林舞儿左手搭在它脖子上,幽幽叹了口气:“唉,我更知道,李杰他们圆肯辞职不干,也不陪我来这儿,就是不想我来涉险--或许,我还知道,那些关于他在七八天前出现在罗布泊的传闻,可能是假的。” 一周前,有几个前来罗布泊探险失败,且又迷路的探险者,就在即将丧失信心等死时,遇到了一个人。 一个孤身骑着骆驼的年轻人。 能够在死亡之海碰到活人,不但给他们指出了正确的返回之路,而且还是个相当大度的人(年轻人拿出了他所有的清水,送给了探险者们),绝对是那些人的大福气,值得感恩戴德一辈子。 在年轻人的帮助下,他们终于成功返回了古羌县,并在网上上传了在罗布泊的所见所闻:其中,就有跟年轻人的合影。 那个救了他们性命的年轻人,叫方圆。 至于方圆是做什么的,又是为什么独自骑着一头骆驼跋涉在罗布泊深处,他们没有问--或许也问过,但却没有得到答案。 让人奇怪的是,在他们上传照片的当晚,那些帖子就被网站给删除了,几个探险者也被国家某秘密部门带走,到现在都杳无音信。 相关部门忽然带走了几个探险者,并删除了他们上传照片的做法,无疑会引起人们的关注--于是,本来是由几个普通人组成的一次普通探险旅程,就在网络上悄悄流传了起来。 有无数个版本。 有一个版本,是最受人感兴趣的了:几个探险者,无意中发现了华夏设在罗布泊内的某秘密实验室。 没有谁知道这个实验室是啥时候创建的,有多么大的规模,仅仅流传着这个实验室,集生化、生物、地质甚至超科学等多科目为一体,旨在研究罗布泊内存在的某些奇特现象。 并在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后,终于发现了一种独特的生物。 这种生物跟人类完全一样,可有着人类拍马也赶不上的超能力:能够独自横穿罗布泊而毫不费劲儿,只是这种独特生物众多超能力中最平凡的一种。 那几个探险者在绝望时,遇到的那个自称叫方圆的人,很可能就是实验室发现的特殊生物。 相关部门不想让世人知道罗布泊内,还有非人类的生物存在,所以才删除了探险者发出的贴子,秘密带走了他们。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风是最快的传播体外,还有一种--那就是秘密。 不过,林舞儿知道这个在网络上已经不再是秘密的秘密,比较晚了。 从东北回来后,她就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工作上,绝对是废寝忘食,哪儿有时间、有心情上网打屁聊天? 可就连毛驴也知道,她只是用近乎于疯狂工作的方式,来压制她心中的某种痛苦罢了。 假如一旦有方圆的消息传来--哪怕是发现了他的尸体,林舞儿也会扔下当前的所有工作,不顾一切的去找他。 毛驴没有猜错。 几天前,林舞儿在参加一个不得不出席的派对时,无意中听到了这些,然后就不顾任何人的劝阻,带着毛驴来到了罗布泊。 第553章:石榴树开花结果了 如果别人在听到这个传言后,就算无比渴望找到某人,可也会犹豫不决的。 因为传言本身,就貌似不成立:死在东北都快半年的方圆,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远隔万里的罗布泊内? 林舞儿就有些信。 因为就是在这儿,她彻底认识了方圆,并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 早在小半年前,龙头就曾经亲自跟她说过,方圆已经牺牲了。 她不知道龙头是谁。 却看到在她眼里高高在上的楼宇湘,就像个小妹那样乖乖站在龙头身后--哪怕林舞儿智商再低,也该看出龙头可不是个快要咽气的死老头子那么简单。 绝对是个大人物。 能够让楼宇湘也躬身尊敬的大人物,会欺骗她一个女孩子吗? 所以方圆死了,林舞儿不信都不行。 或许是冥冥之中某股力量存在的缘故吧,林舞儿却又觉得方圆没死,指不定哪天就会从她跟前蹦出来,笑嘻嘻的说:嗨,兄弟,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如果真是那样,林舞儿发誓,她会死死抱住那个混蛋,恶狠狠的瞪着他,跟他说:我才不稀罕当你的兄弟,我只想做你的林舞儿! 那个短命鬼肯定会假装矫情的说:我已经有媳妇了,你也知道。 她肯定会打断他的话,依旧恶狠狠的问他:那,你有二奶吗? 听她这样说后,那个家伙肯定会被吓一跳,再大惊小怪的问:啥,你给我当二奶--靠,你可是东海集团的女总,在明珠都算是个小名人了,咋就能给我做小? “如果他真这样问我的话,我就会告诉他。我自降身份给丫的去当二奶,那是因为舍不得你。” 抱着毛驴脖子的林舞儿,把狗头用力抱在怀中,嘻嘻笑问:“怎么滴,你会不会很感动啊?” 毛驴从二哥的怀里挣出来,用不屑的眼神看了她一眼,趴在了旁边。 “切,我知道你心里肯定感动的不行不行的,只是碍于面子不愿意说出来罢了。” 林舞儿抬脚,在毛驴的屁股上轻轻踢了一脚,柔声说:“所以啊,要想我给你大哥当二奶,每天都陪着你,你就不能再跟我捣蛋,必须得尽心尽力的帮我找到他。我有种很强烈的预感,方圆其实没有死。你是不是也有相同的预感?” 毛驴就跟它大哥一样,特别腻歪女孩子在耳边不住的唧唧歪歪,所以就把狗头趴在地上,两根爪子抱住了耳朵。 “不想听也得听!” 毛驴的动作,让林舞儿自尊心很受伤,更生气,俯身抬手揪住它耳朵,大声喊道:“我知道,你们都在笑话我相信那个传言!更笑我为了一个网络传言,就不顾生死的跑来这儿找死!可你们都不知道,我相信他还活着,更相信能找到他!” “你怎么就不相信我的预感,不好好听我说话呢?你怎么就跟那些看我好像看白痴的人一样,捂着嘴的嗤笑我傻呢?你是我兄弟啊,不能可以这样对我呢!” 林舞儿声音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尖,揪着毛驴耳朵的力气,也越来越大。 驴哥没啥人权,也不愿意被很有发疯趋势的二哥把耳朵揪下来,正所谓身体发肤,皆受之父母,可不敢随意被人损坏--赶紧惨叫着挣开,拨拉了下耳朵抬头想抗议时,才发现刚才还笑嘻嘻的二哥,已然是泪流满面了。 没有谁能理解林舞儿心中的悲苦,就连毛驴都不能,要不然也不会一路上想方设法的,阻止她挺进罗布泊深处了。 诡异凶险,有着太多神秘传说的罗布泊,在别人眼里是死亡之海。 在林舞儿心中,却是她情窦蓦然绽放的福地。 方圆在去年时,已经用实际行动让她见证了什么叫奇迹,那么在他死后小半年却又出现在这儿的消息传来后,林舞儿就觉得,这或许不是个传言。 但没有谁相信她,就像相信方圆还活着。 唯有林舞儿觉得他没死,就像上次那样,一副垂死苦比样的等她出现。 所以她毫不犹豫就来了。 像个傻瓜那样,漫无目的,只知道挺进大漠深处。 “我知道,我在你们的眼里,就是个被情所困的傻瓜,白痴,神经病--” 林舞儿双手捂着脸,低低的哭泣着:“可我喜欢,谁管得着啊?我也不让谁来管,包括你这个贱狗!滚开,自己夹着尾巴滚回去,不要再跟着我,摇尾巴,假装卑贱的笑!” 说着,林舞儿抬脚,把凑过来伸出舌头想给她舔去泪水的毛驴,一脚就蹬了出去。 毛驴再次没皮没脸的凑上来。 林舞儿再踢:“滚开啊,滚开!” “嗷!” 已经失去理智的林舞儿,一脚踢中了毛驴的左眼,让它发出一声惨叫,顺着沙梁滚了下去。 “啊--啊!” 林舞儿这才如梦初醒,也顾不得哭了,想都没想,就双手一扒沙子,好像坐滑梯那样往下出溜,急促的大叫着:“毛驴,毛驴!” 等她带起一条黄龙的滑下沙丘时,疼的一路打滚下来的毛驴,疯了似的蹦起来,根本不理她的叫唤,又疯了似的翻身冲向沙梁。 “毛驴,对不起,对--你等等我,不要撇下我,不要!” 看出毛驴很不正常后,林舞儿惊惶至极,双手扒插着沙子再向上追去,边追边喊。 就像聋了那样,疯了似的毛驴一口气蹿上沙梁,望着西北的更远处,抬头张嘴,发出了一声恶狼啸月的悲凉长叫:“嗷--” “哞!” 那几头骆驼,被毛驴不正常的叫声给吓坏了,不安份的原地蹬踏着,发出带有明显惊惶的哞叫,任由老穆里怎么顿缰绳,都不停止。 “别叫了,别跑,我错了--呜呜,我错了,我不该朝你撒气。” 林舞儿好像听懂了毛驴长嚎中的意思,连哭带喊的,用最快的速度爬上了沙梁。 毛驴没有走,长嚎一声后就站在那儿,静静的看着二哥。 “对不起,真得对不起!” 林舞儿一下子跪扑在了毛驴面前,伸手搂住了它的脖子。 毛驴的左眼发红,很吓人,却又偏偏带着让人心疼的柔情。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请原谅我,我以后绝不会对你乱发脾气了。” 林舞儿抬手狠狠擦了擦泪水,笑道:“来,给哥笑一个看看。” 见多识广的老穆里,干瘪嘴唇猛地抽了好几下。 他实在不明白这个来自内地的女孩儿,精神上到底受到了多大的打击,才能哭着给一条狗子道歉,又自称哥啊哥的。 唉,现在的女人啊,简直是不可理喻。 暗中悠悠叹了口气后,安抚好几头骆驼的老穆里,又举起酒囊,昂起下巴要喝酒时--目光却忽然一凝:西北很远很远的地方,出现了一条黑线。 “黑沙风暴来了,怪不得那条狗子发疯。” 老穆里终于明白毛驴刚才为什么仰天长啸了,再也顾不得喝酒了,赶紧一把抓住骆驼的缰绳,用力的顿着,吆喝着让它们趴下。 老穆里估计会在早晨后才会出现的黑沙风暴,竟然提前来到了。 沙漠中,有一个关于黑沙风暴的传说:每一次的黑沙风暴,都是死在沙漠中的无数冤魂所组成,它们异常渴望能带有更多的人,去那个遥远的黑暗世界陪伴它们。 这次黑沙风暴来的好快,林舞儿还在跟毛驴赔礼道歉呢,信风就已经吹起她冲锋衣的帽子。 她本能的回头看去时,毛驴却已经叼住了她的衣袖,死命往沙梁下拽去。 林舞儿觉得,这贱狗肯定是借机报复她刚才踢它的那一脚,要不然也不会一下就把她拽下了沙梁,好像滚地葫芦那样的滚了下去。 就像一个恶魔那样,黑沙风暴来的好快。 快到林舞儿还没有来得及关上车门,沙粒就狠狠打在了车窗上,就像子弹那样。 而毛驴,这时候却忽然从车里蹿了下去。 “毛驴,回来,回--” 林舞儿大惊,刚喊出几个字,半开着的车门,就被黑风狠狠关上,然后发出砰的一声大响,整个世界都黑了下来。 林舞儿很想下车去找毛驴--大家既然是兄弟,那么就绝不能让它自己在外面,尽管它可能在发疯。 只是不等她推开避风的另外一侧车门,车子就动了。 不是向前开,也不是向后退,而是横向翻滚,就像她刚才从沙梁上滚下来那样,在无比猛烈的黑风下,滚地葫芦那样的不住翻滚。 这次的黑沙风暴,绝对是近两年最风力最大的一次. 黑风到处,就连沙丘都在移动,更何况一辆汽车? 林舞儿还没有来得及系上安全带,就随着不住翻滚的车子,在里面‘横冲直撞’,在脑袋狠狠撞在右边车窗上后,她就彻底陷进了无比的黑暗中。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单手托着腮帮子,呆望着卧室窗户那边的夏小韵,被一阵脚步声惊醒。 劳拉端着一个盘子,从厨房内走了过来。 劳拉很聪明,现在不但会熬饭了,更能自己蒸小花卷了。 尽管花卷的模样,看上去像被顽童踢了一脚的包子,可你能指望一个耍惯了刀枪的小黑妹,能练出林舞儿那样的面食手艺? “夏总,吃饭了。” 在家也穿着黑色西装的劳拉,貌似皮肤白了不少。 “嗯,不想吃,先放这儿吧,反正今天是周末,不用上班。” 夏小韵懒洋洋的嗯了一声,又看向了卧室窗台前。 劳拉把盘子放在石桌上,也看向了那边。 尽管这小半年来,她始终都陪在夏总身边,住在方家,可每次看到那棵石榴树时,心中总会莫名的一跳。 那棵活着时就已经连根腐烂,又被夏小韵倒栽在死地里的石榴树,竟然真得活了,而且还已经开花结果。 尽管只结了一个石榴。 轻风吹来,石榴树翠绿的叶子,发出沙沙的声音。 那枚金红色的石榴,也轻轻点着头。 劳拉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件事,只能确定在这个世界里,确实存在着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奇异现象。 第554章:夏小韵许下的愿望 被倒埋进寸草不生的死地的石榴树嫩芽,刚拱出地面那段时间,夏小韵早上起来后的第一件事,就在蹲在树前,拿着喷壶洒水。 每天喷水喷两次,早上一次,下午下班后一次。 劳拉觉得,在方圆死后就变得无依无靠的夏小韵,可能把这棵石榴树当做了精神寄托,在家除了吃饭休息外,大部分的时间,都会坐在树前,盯着它发呆。 她还觉得,夏总在发呆时,肯定在跟本该死掉的花树,进行精神上的交流。 那棵树,也应该像方圆那样,劝说夏小韵别再‘犯二’了,还是像个正常人那样好好过日子吧--石榴树发芽后,着实犯了十数次二的夏总,就真变得正常了。 像以前那样。 也有些不一样,因为夏总此前可从来不盯着某个物体发呆好几个小时的。 在夏小韵的精心照顾下,那棵死而复生的石榴树,几乎是一天一个样,堪称是茁壮成长,并在该开花的季节开花,该结果时结了一个果子。 现在已经是深秋时分,市面上已经有石榴上市了。 方家这枚果实,也已经熟了,果皮上已经出现了裂痕。 不过劳拉知道,夏小韵绝不会动手摘--她看着那枚果实的眼神,就像在看她的情郎。 只是很可惜,哪怕这棵石榴树的死而复生,确实足够劳拉震骇莫名的了,但它终究无法变成方圆,最多只能算是夏小韵的精神寄托吧。 “你说,这个石榴还能在树上呆多久,才能自己掉下来?” 就在劳拉胡思乱想时,就听夏小韵这样问道。 眨巴了下眼睛,劳拉才说:“我在网上查过了,石榴成熟后会裂开,种子自己掉下来,最后果皮才会被寒风吹落。石榴自己落下,差不多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吧。” “嗯。” 夏小韵嗯了声,终于不再盯着那棵石榴树了,转身看向了劳拉:“你是不是觉得,我每次在看着石榴发呆时,都是在想方圆?” 劳拉没想到夏总会问她这个问题,稍稍愣了下后才垂下眼帘说:“是。” “你以为,我把这棵树,这个唯一的硕果,当做了方圆,对不对?” 夏小韵又问。 这次劳拉没有犹豫,点了点头说:“嗯,我就是这样想的。” “你错了。” 夏小韵说。 劳拉再次发呆:“我错了?” “方圆死后,这棵树也死了。” 夏小韵拿起筷子,随意夹了跟小咸菜,放在嘴里慢慢地嚼着,说:“所以这棵树就跟他没有关系了。” “夏总,方圆他不是没死么?” 劳拉赶紧提醒道:“那个花小妖,不是跟你说只要你安全,方圆就不会死的吗?” “你觉得可能吗?” 夏小韵反问道。 “石榴树既然能死而复生,那么方圆也有可能没死。” 劳拉看了眼石榴树那边,才满脸疑惑的问:“夏总,那时候你不是也相信他没死的吗,怎么现在又--” “那时候相信,但在这棵树发芽后,我就不信了。” 夏小韵拿筷子随意敲打着盘子,淡淡的说:“劳拉,你可能不知道,我在犯二执意要倒栽这棵树时,是许了一个愿的。” “许愿?” 劳拉有些茫然的抬头,刚要说什么,就猛地明白了:“如果这棵树能活过来,那么就证明方圆真死了--这,就是你许下的愿望。” 一棵从叶子到根都腐烂了的花树,被栽在号称没有任何生机的死地,更是倒栽着的--那么,这棵花树要想活过来的希望,只能说是绝无仅有。 就因为百分百的确定石榴树再也活不过来,所以当初在栽种时,忽然叛逆起来的夏小韵,才许下了一个愿望:如果方圆真得死了,那么就让它发芽开花,再结果。 如果有人知道她许下这么一个愿望,肯定会笑下大牙来,说她比痴人说梦还要傻。 夏小韵不想让人笑话她是痴人说梦,她只想用这种特殊的许愿方式,来固执的希望方圆真像花小妖所说的那样,还没有死。 但结果呢? 石榴树却真得发芽,开花并结果了。 劳拉并不知道,当初夏小韵刨开深坑,观察石榴树有没有发芽时,心里有多么的紧张:她无比的害怕,她许下的愿望会实现。 偏偏,还就真的实现了。 方圆,必死无疑了。 这是夏小韵在看到石榴花根开始有嫩芽长出后,表面开心的笑着、其实内心却在嚎啕大哭时的想法。 那一刻,她是真得万籁俱寂了。 花小妖曾经跟她说过,只要她活着,方圆就不会死--但如果方圆死了,她还能不能活下去? 肯定不能了。 尽管没有谁跟她说过,在方圆死后,她对那个世界就再也没有用处,只会增加不安份的变数,为确保安全必须得让她从这个世界上蒸发这些事,不过她自己却能隐隐猜的出来。 正所谓狡兔死,走狗烹--方圆是那只狡兔死了,她这只走狗,还有什么活着的必要? 最多,她也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死,所以她才盯着那颗果实,问劳拉什么时候才能落下来。 果实落下,夏小韵死。 猜到夏小韵许下的是什么愿望后,劳拉相当然的就再次猜到,她已经感受到了她自己的死期,就是果熟蒂落之时。 “夏、夏总,这个当不得真的。” 想清楚一切的劳拉,突地紧张起来,伸手抓住了夏小韵的手,嘎声说道:“你许下的愿望,只是个代表方圆凶吉的游戏,跟你自己无关的!至于果熟蒂落后,就是你的死--更、更加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 “科学依据?” 夏小韵笑了,反手拍了拍劳拉的手背,轻声说:“有些事,是科学无法解释的,你其实跟我一样清楚,对不对?” “我……” 劳拉张了张嘴,无言以对。 早在来华夏之前,她是无比相信科学的,才不会相信尘世间会有什么鬼呀怪呀的,至于那些世界著名的未解之谜,比方巨石阵、复活岛石人啥的,最多也就是还没有找到科学的解释办法。 可跟随夏小韵去了一趟罗布泊,感受到那边来自千万年前的恒古神秘气息后,她马上就对华夏传统文化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尤其是在听潘龙语一番忽悠、并亲眼见证了成为死地的生门后,才相信方圆遭到核泄漏、处在数十万亿吨岩浆中,仍能活下来。 科学,是没有任何理由能证明那样一个人,处在那种环境下还能活下来的。 所以夏小韵才‘提醒’她:你自己都不相信科学了,就别再拿科学来劝慰我啦。 “我也无法解释,我怎么可以断定自己活不了太久的想法,但我在看到它成活、开花结果后,就知道在它的果实落地后,就是我的死期了。” 夏小韵笑了笑,反过来柔声安慰劳拉:“好了,别为我担心了。用我们华夏人的话来说就是,这一切都是我的命。我命该如此,无论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的--我认命了,不会再反抗。” “夏总,你还记得,我们前几天在网上看到的那则传说吗?” 劳拉不想就此让夏小韵被死亡的阴影给压垮,赶紧提醒她。 “你是说,几个在罗布泊内探险的人,遇到一个自称叫方圆的人那回事?” 夏小韵再次笑了笑:“如果是放在以前,我会不顾一切的去罗布泊找他。但现在,我才不会。因为我不想让躲在暗中的那些人,看我为活下去就相信谣言而狼狈奔波的可笑样子。” 劳拉一楞:“你、你是说,方圆在罗布泊内出现的谣言,是那些阻止你们在一起的人,故意散播出来的?” “他们还真以为,我是个脑残了。” 夏小韵的嘴角,弯起了明显的讥讽:“就算我以前真是个脑残,但任何脑残,在历经那么多磨难后,也会长心眼的。 再次夹起一根小咸菜吃了后,夏小韵才淡淡的说:“我此前之所以历经磨难而不死,那是因为我跟方圆俩人,无论是对这个世界,还是对那个世界,都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可现在方圆真得死了,那么我就对这个世界没有丝毫用处了,对那个世界却成了个不安定的因素。” 抬头看着劳拉,夏小韵忽然问:“如果你觉得某个不安定的因素,会对你造成威胁的话,那么你会怎么做?” “彻底解决掉!” 劳拉想都没想,就脱口回答。 “对头,就这样。” 夏小韵抬手伸了个风情万种的懒腰,说:“所以那个黑暗世界的人,才会杀我。但他们迟迟没有动手,就是因为无法确定方圆到底是真死了,还是假死了。而这个世界的人,恰好是利用他们的犹豫,来故布疑阵,散播方圆还活着的谣言。” 劳拉皱了下眉头,问:“他们散播方圆还活着的谣言,就是为了尽可能的保护你?” “错。” 夏小韵微微冷笑:“他们只是想利用我,来对付黑暗世界的邪物罢了--我会死,跟方圆一样,但临死前,也得被他们把利用价值榨取干净。” 劳拉看着冷笑的夏小韵,一动不动的好像傻了那样。 她已经被夏总的分析给震傻了。 在她的印象中,夏小韵可没有这么‘睿智’,冷静甚至冷血的,在提到自己的死亡时,没有丁点的惧意, 夏总变了。 彻底的变了。 想到这句话时,劳拉才猛地想起:以前动不动就爱哭的夏总,这小半年来,好像从没有哭过。虽然回家总是发呆,但在公司时,却始终如沐春风。 “劳拉,这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天了。明天,你就回国吧。支票,我都已经替你开好了。” 就在劳拉发呆时,听夏小韵这样说道。 “什么?” 劳拉眼角猛地一跳,随即明白:“夏总,你、你要赶我走!?”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对吗?” 夏小韵微笑着问。 “是。” 劳拉沉默很久,才点了点头:“但我,不会扔下你就此离开的!” 第555章:宴席还没有散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这是一句老话,广义的来说,不但适合夏小韵跟劳拉,也能用在夫妻、朋友,林舞儿跟毛驴之间。 林舞儿已经像方圆那样,彻底把毛驴当做了兄弟。 一人,一条狗在过去的岁月中,可谓历经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些许经历。 她固执的以为,这次来到罗布泊内后,无论她遇到了多大的危险,毛驴也不会撇下她独自离开,会像以往那样跟她共同面对。 但事实上,当一场数年罕见的黑沙风暴突如其来后,毛驴特有的动物预知危险感,促使它撇下了车内的林舞儿,用最快的速度跳出了车子。 然后,林舞儿的车子就被狂风吹翻,好像滚地葫芦那样在沙漠上测滚,让她在车子翻滚过程中,脑袋重重撞在了车窗上,昏迷了过去。 她刚昏迷过去时,受大脑皮层刺激的某根神经,还在痛苦的呐喊:方圆不要我了,你怎么也可以撇下我不管了? 不过很快,她那根神经就被黑暗所吞噬,安静了下来。 也不知道昏迷了多久,林舞儿左手小手指才弯曲了下,慢慢睁开了眼睛。 从昏迷中刚清醒过来的人,要经过一阵短暂的回忆期:回忆你在昏迷前遇到了什么色。 如果回忆不起来的话--恭喜,从此后你可以忘记此前所受的任何伤害,跟痛苦,重新开始你的新生活,就像方圆那样。 很遗憾,林舞儿的运气明显没有方圆好,因为她在睁开眼后,很快就回想起她昏迷前遭遇到了什么事:黑沙风暴来了,毛驴逃走了,撇下她。 她能够醒来是幸运。 不幸的是,她在醒来后什么也看不到,因为整辆车,都被厚厚的黄沙埋住,黑压压的什么都看不到,就像她来到了方圆曾经去过的那个黑暗世界。 静。 无比的静,整个世界都停止了运转,却偏偏能让她在醒来后,明显感受到了呼吸有些困难:车子被黄沙埋住后,不但隔开了外面的天光,更隔开了她无法离开的空气。 她能明确感受到,随着她轻微的呼吸,车子来残存的氧气,正在一点点的减少。 我得出去,必须出去,要不然会被活活憋死的! 林舞儿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紧紧闭上嘴,强忍着疼痛伸手四处摸索,很快就找到了车子方向盘,找到了车钥匙。 咔吧一声轻响,她拧开了车钥匙。 仪表盘上的指示灯亮了起来。 借着微弱的灯光,她又打开了车顶的照明灯。 随着灯光的亮起,车子来好像也有了生气,能让她看到车窗外。 正如她在黑暗中所想象的那样,车子被厚厚的黄沙埋住,什么都看不到。 根据地心引力的作用,被困在车子里的林舞儿,能分辨出车子向右侧翻着的。 她跟车子,就像被一大团树脂给困住的小虫那样,再也无法动弹分毫。 她用力的推左边的车门--很用力,只希望埋住车子的黄沙不算太厚,能让她推开车门爬出来。 绝望。 当林舞儿把吃奶的力气使出来,用双手推、用肩膀抗都无法把车门推开哪怕一丝缝隙时,她彻底的绝望了,泪水混合着从额头淌下来的鲜血,滴落在她胸前。 埋住车子的黄沙,不知道得有多厚,依着她的力气,休想推开。 她想过找到扳手之类的,把车窗砸开。 但她更清楚,那样的做法只能是加速自己的死亡--黄沙,就像海水那样,在她奋力把车窗砸开后,压力就会催动它们迅速灌满车厢内。 她根本没有任何的机会逃出去,就会被黄沙生生的‘淹死’。 受强烈求生欲望的督促,她又拼力挣扎了几分钟后,才绝望放弃了最后的努力。 迅速消耗的氧气,让她感觉自己的肺有瘪了,只能像条离开岸的鱼儿那样,张大嘴巴艰难的呼吸着,全身的力气连同生命,都在无声无息中消失。 我要死了。 林舞儿颓废的躺在了座椅上,双眸无神的盯着车灯,意识开始慢慢模糊起来。 已经明确感受到死亡威胁的大脑神经,这时候却偏偏无比的活跃,所以才能让她‘看到’一段段的画面:黑沙风暴早就呼啸着远去了,它所到之处的所有沙丘--那可是足足数十上百米高的沙丘啊,都被它催的改变了方位。 而‘盛着’她的这辆勇士车,可能就在某座沙丘下面。 没有谁知道她在这儿。 此刻,哪怕全世界的人都跑来罗布泊,搜救她,也不可能在她氧气耗尽,被硬生生憋死之前找到她。 最多,也就是在时隔很久后,有一场大风沙席卷而过后,车子在沙丘移动时露出来,然后才被发现--昔日明珠东海集团的千金大小姐林舞儿,已经变成了一具干尸。 或许,好多个世纪后,人们会把我命名为罗布泊美女,会猜测我到底是谁,还能不能根据我的骨髓细胞,把我复制出来--林舞儿想到这儿时,感觉自己好像笑了下。 满脸血污泪痕的样子,笑起来时肯定很难看,尤其是在感觉自己的舌头,因为窒息慢慢伸出来时。 我可是一个美女呢--林舞儿思绪混乱中,左手死死掐住了脖子,右手去抓挠在逐渐失去意识下随便抓到的任何东西。 仿佛这样,就能抓到一些空气,来把瘪了的肺给充盈起来。 美女在没有空气呼吸时,原来也会死的,而且还死的很难看。 林舞儿再次笑了下,觉得自己抓挠的右手,好像抓住了一个很重的东西。 那是扳手。 然后她想都没想--或者说,最后的求生本能,攸地激发出了潜藏在她骨子里的力气,狠狠砸向了车窗。 砰! 一声大响,被黄沙死死压住的车窗,竟然被她一扳手砸花了。 砰、砰砰! 车门玻璃被砸花了后,就像溺水之人抓住的一根稻草那样,让林舞儿有了更大的力气,疯了似的接连狠砸。 终于有‘哗啦’一声大响声响起,那么坚固抗砸的车门玻璃,竟然真被她砸碎了,细细的黄沙噗的一声轻响,在上方压力的促使下,撑开满是裂纹的玻璃,海水般的灌了进来。 “啊--呜!” 沙子海水般灌进来时,夹裹了一些沙粒间隙中存在的空气,让林舞儿抢在车厢被灌满之前,幸福的深吸了一口。 等她闭上嘴时,黄沙就已经淹没到了她的脖子位置。 不等她做出任何反应,眼前就彻底黑了下来。 细细的黄沙,真像海水那样,在顷刻间就把车厢每一个空间给灌满了。 这次,她真被黄沙活埋了。 黄沙中残存的那些氧气,压根无法让她闭嘴坚持太久,就重新窒息。 但她再也不能伸手四处抓挠了--就像被熔化了的蜡烛油那样,固定在了这一刻。 不知道怎么回事,林舞儿感觉到自己在极端痛苦中,徐徐飘向半空中时,却看到了毛驴。 毛驴正在用两根爪子疯狂的扒沙子,两眼血红,边扒边吼吼的咆哮着,好像在哭,又像是在嘶吼二哥在哪儿。 我就在你下面,哼哼,可我偏偏不跟你说! 正在徐徐飘向半空的林舞儿,看到疯狂扒沙的毛驴,很生气还又很得意的笑着,更是恨的咬牙:谁让你撇下我独自逃走了,我就是死给你看,让你后悔,让你在愧疚中活一辈子,死了也无法瞑目。 吓,我怎么会这样想呢? 虽说毛驴撇下我独自逃生了,但这终究是它低等动物预知危险来临时、提前逃生的一种本能,甚至都不受它自己思维所控制的,我怎么就此责怪,怨恨它呢? 它如果不及时逃生的话,那么也只能跟我一样,被困在车里活活憋死的。 难道说,我希望它能陪我一起死? 殉葬? 切,我林舞儿怎么可能会让一条狗子殉葬呢? 再怎么说,我也算是大美女一枚了,就算非得有陪葬品的话,也得是个帅哥好吧? 好吧,好吧,我原谅你了,谁让我们是兄弟呢--眼前猛地一亮,林舞儿死鱼般张嘴深深吸了一口气时,脑子里还是这样想的。 “锥,锥锥!” 毛驴欢快的叫声,让深吸一口气后就闭上眼的林舞儿,只好再睁开了眼。 很不开心的样子:狗子就是狗子,难道不知道二哥在幸福时,得需要最少半分钟的时间,来享受当前的惬意,是不可以随便被打搅的吗? 晨阳,蓝天,朵朵的白云,还有轻柔吹拂过沙漠的暖风,以及毛驴那双竟然有水雾浮上的狗眼。 它满嘴巴的沙子,两根前爪因为用力扒沙时的速度太快,利爪也已经脱落,淌出的鲜血被西沙包裹住--肯定很疼很疼。 毛驴可是个很爱惜自己‘发肤’的家伙,不过看到二哥终于能张嘴深吸一口气、又睁开眼睛后,还是无比的兴奋,马上就一个灵巧的转身,腾空跃起,在漫漫黄沙中撒起了欢。 它终于抢在林舞儿窒息而死之前,扒到了她。 是该值得庆祝。 当然了,这里面也有林舞儿的功劳:如果她没有在窒息之前,用扳手砸开车窗,就算毛驴能扒开盖着车子的黄沙,可也无法及时打开车门,让她呼吸到新鲜空气。 特么的,我竟然还活着。 林舞儿痴痴看着那条在黄沙中跳舞的狗子,心里骂了句时,泪水就毫无征兆的哗哗淌下。 朦胧泪眼中,她看到了一只骆驼。 骆驼就站在她前面七八米处,却没有看她,而是用眼角余光,忌惮的盯着毛驴。 骆驼的左边前腿上,有一道长长的血口,还在淌血--那是被野兽利齿撕咬的。 其实,就是被毛驴给撕咬的。 黑沙风暴来临,在即将吹翻车子的一刹那,毛驴夺门而出,才不是为了独自去逃生,而是去追赶骆驼了。 毛驴比林舞儿更清楚,在那种情况下,找到一只满载物资的骆驼并逼它回来,比困在车里等死,要重要太多。 第556章:远方有人在想他 骆驼比任何生灵,更懂得在黑沙风暴来临时,该做些什么。 所以当黑沙风暴席卷过最近的沙丘沙梁上时,老穆里就已经跳上一头骆驼,死命的抱住它的脖子,任由它玩命狂奔了。 骆驼号称沙漠之舟,平时总是慢吞吞的。 可它在发疯逃命时的奔跑速度,却是烈马也比不上的,甚至连骇人的黑沙风暴,都得给它们一点点的面子--得让它们顺风逃亡过程中,找到最近的避风所在。 毛驴才不喜欢生活在沙漠中,这儿没有肉骨头没有啤酒更没有可爱的小母狗……但它却知道在二哥即将被困在车里时,得去追赶一只骆驼,逼着它回来。 没有谁能想到,毛驴在那一刻被什么东西附体了,竟然能追上一头骆驼(这头骆驼可能是因为满载物资的缘故,逃命速度比不上其它两头),并用利齿狠狠教训了它一顿,逼着它在黑沙风暴刚席卷而过后,就回来搜救林舞儿了。 可能是胡大(沙漠中的老天爷别称)被毛驴跟林二的兄弟真情给感动了,所以才让它借助灵敏的嗅觉,找到了掩埋林舞儿的沙丘。 掩埋勇士车的沙丘,并没有林舞儿所想象的那样大,要不然凭借毛驴的两根爪子,就算累死也扒不到她的。 但如果没有毛驴的拼死援救,林舞儿铁铁的会被憋死。 刚才差点被憋死的林舞儿,泪水很快就喜悦给蒸发掉,视线再次清晰起来时,毛驴已经爬到她面前,伸出长长的舌头,哈达哈达的散着热气,凝望着她。 “我欠你的,但又不欠你的,因为我也是来找你大哥的,所以你别奢望我以后会放任你变成一只醉狗。” 林舞儿看着毛驴,很认真的说。 毛驴肯定能听懂林舞儿的话,所以此羞愧的低下了头,不满的锥锥轻叫了几声。 唉,驴哥自从跟了林二后,就过上了真正的纸醉金迷生活,可谓是无酒不欢。 但这又怪谁呢? 要不是林舞儿总是拉着驴哥,陪她‘一醉解千愁’,毛驴怎么可能会觉得啤酒比骨头汤还要好喝,还又上瘾了呢? “行了,别装了,你不会以为我自己就能爬出来吧?” 林舞儿张嘴,冲毛驴吐了一口沙子。 大哥的兄弟,就是叫山羊的那个老东西,早就说过‘女人是尘世间最不讲理’的生灵了,千万别以为你救了她、她就会变成乖宝宝,对你感恩戴德,柔情似水的。 危险过后,她马上就会翻脸无情,甚至还会埋怨你在救她时,怎么不注意维护她优雅高贵的形象,让她变得无比狼狈。 毛驴此时总算理解到了山羊那番话中的真谛,在二哥不满的嘟囔声中(你小心点,别用你那爪子抓伤我的脖子云云),很小心更费力的,替她刨开了车窗。 两只胳膊恢复自由后,林舞儿马上就赶开毛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我就知道你会坐在旁边看我热闹,看我有多么狼狈的扒开沙子,哼,果然是小人与狗子难养也。” 这是林舞儿爬出车窗时,冲毛驴说出的第一句话。 毛驴只好再次羞愧的低下了头:我有罪。 “算了,看你爪子破了份上,我就原谅你了。” 林舞儿低头,双手飞快的揉着头发:“头发短了就是好。但如果这时候能洗个澡,就更好了。” 她才不会傻到用驼背上水囊中的水,来给自己洗澡呢,最多也就是痛饮几口后,才一脸救世主的样子,递给了可怜巴巴的毛驴:“来,赏你几口甘露喝。” 毛驴连忙谢恩,差点把尾巴晃掉。 “那个死老头子呢?” 喂毛驴喝了一些水后,林舞儿四下里看去。 四周沙丘连绵,一望很远,却没有老穆里跟其它两头骆驼的影子。 毛驴当然不会告诉她,说老穆里在黑沙风暴过后,就头也不回的跑路了:那个老头子虽然土埋到脖子里了,可也因此变得更加珍惜生命,竟然抛下林舞儿,用最快的速度逃之夭夭了。 因为他在黑沙风暴过后,看到天上的朝霞依旧那样艳丽诡异,就知道会有更大的黑沙风暴,要席卷这个地方了。 “我们得走了。” 林舞儿站在沙丘上,望着西北方向凝望了片刻,才低声说道。 她虽然没有老穆里那么丰富的保命经验,但也从朝霞的诡异颜色中,看出一些什么,更知道一旦再遭遇刚才那种情况,就算毛驴再勇敢,也无法保证大家能活下来。 更何况,她其实也从老穆里违反信誉独自逃生、那头骆驼此时不安的鸣叫声中,也猜出要有更大的危险要降临了。 今年,塔克拉玛干沙漠上的天气,相当不正常。 可能是五十年,才会出现这么一次吧? 听倔强的二哥,终于说出要撤退的话后,毛驴马上响应,轻叫了几声。 “对不起,或许是我太执着了,才连累了你--毛驴,谢谢你了啦。” 林舞儿在骑上那头骆驼时,总算能低下高傲的头颅,跟毛驴说了句真心话。 毛驴才不在意,至少迅速冲向了来时的方向:大哥早就说过了,女孩子在没给你生个孩子之前,千万不要把她说出的任何话当真。 尤其是感谢你的话。 再次来临的黑沙风暴,无论是规模还是威力,都比上一次更大,更猛,绝对是山河变色,鬼哭神泣的。 幸好,世代生存着大漠中的骆驼,之所以能够生存下来,那是因为它们总能有办法,躲过人类无法抗拒的危险。 跟内方狂风大作天气不同,因为沙漠上没有任何的阻挡物,风速才能提到最高,但同时狂风席卷而过的速度,才能最快,只要能藏在骆驼背后,用毛毡把自己挡住,骗过那头恶魔的眼睛,等它呼啸着远去后,就算再次躲过一劫了。 在黑沙风暴来临之前,骆驼卧下来的地方,绝对不会出现沙丘移动、更不会是风口的现象发生。 “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多沙子。” 狠狠吐了几口沙子后,林舞儿才奋力掀开了毛毡:“这个味道啊,还真不怎么--” 她最后一个字没有说出来,管着嘴巴张合的肌肉就僵住,就像她的眼神瞬间凝固那样,那是因为她看到了一个人。 方圆。 林舞儿在掀开毛毡后,看到了方圆。 方圆就站在那儿,到背着双手,静静的望着东南远方。 一群鸽子,从他头顶上方呼啸着盘旋而过,鸽哨发出空灵而悦耳的呜呜声,能让在他脚下俯卧着的一只哈士奇抬头看去,却惊动不了他。 卡秋莎知道,方圆此时的思绪,已经飞到了东南那个国家,就连白鸽都追不上。 他依旧记不起以前的任何事,只能相信卡秋莎跟他说过的那些话。 他确实叫方圆,是从孤儿院长大的,后来去南韩打渔,救了一个富家小姐--俩人深深的相爱,历经各种磨难后,终于走到了一起。 她说,他们这辈子都不会再分离,像童话故事中的王子跟公主那样,永远幸福的生活下去。 方圆能肯定,卡秋莎绝对能让他成为尘世间最幸福的男人:卡秋莎就是童话故事中的公主,无论是身材相貌还是气质,关键是特富有,特温柔,对他是千依百顺。 明明,她比他要小了好几岁,却像姐姐呵护小弟那样的疼爱他。 甚至,她这段时间都没工作,全天候24小时都陪在他身边,想方设法的让他开心,快乐。 方圆也确实很快乐,每天都笑吟吟的。 但为什么,在他背对着卡秋莎时,脸上的笑容,就会被迷茫所代替? 那是因为他潜意识中内,意识到他并不怎么喜欢这种生活。 作为他的枕边人,更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他身上的卡秋莎,当然能感觉出方圆这种变化:她在尽心尽力的让这个男人幸福,他又何尝不是在尽力的假装幸福? 其实,方圆也不是完全在假装幸福。 任何一个男人,在获得西伯小公主的真挚爱意后,都会成为尘世间最幸福的男人:她不但富有,体贴,还有着让所有男人都垂涎的容颜、身材。 可他却总是隐隐觉得,本该感觉无比幸福的他,此时是在做一场黄粱美梦--等他在某一刻醒来后,却发现这一切都是虚无的,仅仅是一个梦而已。 人最怕的,不是受穷,受苦,而是怕享惯了的王子般的幸福生活,原来是假的。 卡秋莎绝不喜欢方圆的美梦醒来。 哪怕是在总统阁下,委托波斯塔夫暗示她要对方圆说出实话、放他离开后,她在非常痛苦的深思熟虑过后,依旧选择了抓紧他,绝不放弃! 世界这么大,那么多人,为什么要把某些重担,强压在她唯一爱着的男人肩膀上? 她发誓,就像方圆曾经保护过她那样,去好好保护这个男人。 卡秋莎放下手中的书,从藤椅上站了起来。 洁白的轻纱拽地长裙,被海风温柔的吹起,展现出她迷人的身材。 缓步走到方圆背后,卡秋莎双手慢慢环抱住了他的腰,脸颊贴在他背上,闭眼喃喃的问道:“又在努力回想你的以前了?” “嗯。” 方圆抬手盖在卡秋莎的手背上,轻笑了一声说:“我在想,我该用什么办法,才能彻底不受那些残片回忆的影响,安心跟你好好过日子。” “其实,只要你时刻提醒自己别受那些残片回忆的影响,就会慢慢忘记的。” 卡秋莎说着,睁开眼看向了方圆的左脚,眼神复杂。 他左脚上,戴着一个脚链,上面有两个小铃铛。 小银铃发出铃铃的响声时,哪怕方圆在跟卡秋莎恩爱着,动作也会停顿下,眼里浮上若有所思的神色。 这两个小银铃,仿佛就是方圆回想从前的沟通体,能带他想到一点点的残缺记忆。 还有,那天他忽然跟卡秋莎说,他能隐隐感觉到,在很远的地方有个人,就在他努力回想以前时,也在想他。 第557章:风景这边独好 方圆没有跟卡秋莎举办任何仪式的婚礼,却知道她就是他的妻子。 男人在脑子不清醒时,总能跟自己媳妇说出一些真心话。 就像方圆,就很直白的跟卡秋莎说,他感觉到那个正在想他的人,是个女孩子。 至于那个女孩子是谁,做什么的,又是长什么样子,他都说不出,最多也就是觉得,他该跟她呆在一起。 身边有这么疼爱他的西伯小公主陪伴,方圆还说他该跟别的女孩子呆在一起,这确实该遭雷劈的。 不过老天爷明显喝醉了,没听到他说出的这句话,所以才能让他继续苟活在世上,来折磨卡秋莎。 看着那两个小银铃,卡秋莎复杂的眼眸中,慢慢浮上痛苦的神色,声音却无比温柔的说:“如果你实在忘不掉的话,也不要紧的。我已经拜托瓦尔特派了大批的人手,前往华夏去寻找那个让你无法忘怀的女孩子了。” 顿了顿,她又说:“只要能找到她,瓦尔特就会把她带来你身边。如果她愿意,那么我们三个人就--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我们三个人生活在一起?” 方圆回头看着她,眉梢微微挑起。 “是啊,我跟她,一起来伺候你。” 身高足够一米八、又穿着一双水晶细高跟小拖鞋的卡秋莎,明显要比方圆高出半头,所以才会俯视着他,甜甜的笑着问道:“怎么样,你喜欢吗?” 方圆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没说话。 稍微要点脸面的男人,都不好意思跟自己老婆说出某些不要脸的话。 卡秋莎却故意追问:“回答呀,你喜欢吗?” “咳,那个啥。” 方圆低头看着女孩子傲人的部位,干咳了声才问道:“那个她--不会红颜薄命吧?” 卡秋莎黛眉微微皱了下,随即松缓,故作轻松的笑道:“怎么,你在担心我把她接来后,会因为要‘独霸’你,而对她下黑手么?” “呵呵。” 本性不改的方先生,讪笑了下才说:“男人的实话,总是会伤人的。” “我爱你。” 卡秋莎走到他前面,双手搂住他脖子,低声说:“无法形容的爱。只要你能开心,无论你做什么,又找几个女人,我都不会有任何的意见。” “我不要伊娃她们俩陪伴我。” 方圆想了想,这样说道。 按照西伯人的传统,贵族男女在婚后,是可以有两个以上的‘通房丫鬟’的。 新娘,才不会把那两个通房丫鬟视为威胁,只会把她们当做能让丈夫满意的工具--无论卡秋莎本性怎么样,她都没觉得西伯人这个传统有什么不对。 所以呢,在她成为方圆的女人后,就暗示丈夫可以跟伊娃俩人同房了。 不过,方圆却没有动伊娃俩人。 可不是因为他在拥有卡秋莎后,就要忠于自己的媳妇,而是因为--卡秋莎能给予任何一个男人所需要的任何需要。 男人,不都是在新婚燕尔时,很忠于媳妇的吗? 现在既然卡秋莎很大度的说,可以允许他隐隐感觉到的那个女孩子一起,跟她一起来伺候他,那么他怎么着也得做出一点态度:用那个不知是谁的女孩子,来替代伊娃俩人。 “好啊,那就这样说定了。” 卡秋莎笑道:“其实我还真担心,你的那个心上人,才不会像我这样容得下伊娃她们俩呢。” “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方圆摇了摇头,若有所思的说:“我能想到那个人,可不是因为我要把她发展成我的女人,就是觉得她跟我的关系,相当不一般--嗯,怎么说呢?就是我的生命中,本该就有她的存在。” “行,随便你怎么说,我都答应,只要你能快乐。” 卡秋莎牵起方圆的左手,慢慢从自己纱裙下钻了进去,双眸中有光在流动,喃喃的说:“方--圆,我想要了。” “天上,有太阳呢?” 方圆抬头,看向了天上。 “太阳是不会说话的。” 卡秋莎轻咬了下嘴唇,看向了海边椰林旁的雅克斯基等人。 方圆也回头看去,缩回手:“就算他们能知趣的闪开,我也不习惯在外面。” “可每次在外面,你都是最尽兴的。” 卡秋莎重新抓住他的手,低低的说。 “那是在夜晚。” “这是我们的世界,白天跟晚上一个样的。” “不一样,在晚上时,我能自己欺骗自己的。” 方圆再次挣开手,替卡秋莎掩好了纱裙的领口,低声说:“好了,我陪你去散散步--很可惜,这边只有大海,椰林,不能登高望远。” “你喜欢爬山?” 既然方圆实在不好意思,卡秋莎也不好再勉强,挽住他的胳膊,缓步走向沙滩那边。 “嗯,男人都喜欢爬山的,女人才喜欢大海。” 方圆说着,瞥了眼卡秋莎的纱裙领口下。 男人啊,就算他还处在茫然中,本性却不会失去。 “好啊,那我们明天就去山上住。” 卡秋莎妩媚的笑了下,无比满意方先生的偷窥。 暂且不提卡秋莎此前呆在罗布泊黑暗世界内是啥样子了,单说从少女变成女人后,她的形象气质也有了质的变化,一颦一笑中,尽显新婚少妇特有的迷人魅力。 “去什么山上?” 受她的鼓励,方圆又飞快的瞅了她领口内一眼,故作漫不经心的问。 “去--彼得山吧。” 卡秋莎想了想,才说。 “彼得山?” 方圆问:“在哪儿,风景……好看吗?” “在莫斯科的西南近郊,风景么。” 卡秋莎顺着方先生的眼光,低头看向了自己衣领内,低低的说道:“这边独好。” 这边独好的风景,方圆没理由不多看一会儿的。 他盯着林舞儿,嘴角带着懒洋洋的笑,到背着双手的样子,就像刚脚踩七彩祥云才来到她眼前那样从容,让女孩子蓦然变呆后,只剩下呼吸的本能了。 风沙来临后被二哥毫不客气压在身下当垫子的毛驴,本以为她很快就会爬起来的,却不想她就此愣住。 难道她不知道,被人压着腿子的感觉很不爽? 锥锥的轻叫声中,毛驴顾不得女孩子会跟它翻脸,挣扎着从毛毡下探出了脑袋,迅速伸出舌头,哈达哈达的喘着气,看向了前面。 毛驴也看到了方圆,同林舞儿那样蓦然一呆后,随即猛地从毛毡下跃起,锥锥吼叫着,用最快的速度扑了过去。 驴哥才不屑用‘眉目传情’的方式,来抒发看到大哥时的狂喜。 它只想用最快的速度扑进大哥怀里,痛哭流涕的告诉他:哥,我伺候那丫头,可真伺候够了啊,你还是赶紧结束我的保镖任务吧。 同样,本来一副云淡风轻装比样子的方圆,在看到毛驴箭一般的扑过来后,下意识后腿两步,蹲身张开了双臂,做出了拥抱状。 生死兄弟相见后,就该抱头痛哭的--被窜出去的毛驴所惊醒的林舞儿,想到这句话后,又无比痛恨这条狗子了:你还懂不懂点规矩啊,该把第一次的机会让给我才对! 女孩子在生气下,总是会平添很大的力气,就像林舞儿这样,抬手就掀开毛毡,正准备大喝一声‘毛驴,你给我滚开,让我来’时,却看到即将扑到方圆怀中的毛驴,就像捕食成功的蝙蝠那样,腾跃起来的身子猛地一个半旋。 擦着方圆伸出来的双手指尖,来了个标准的九十度拐角,箭一般的跳了出去。 毛驴的前爪还没有落地,就已经猛回头,冲着方圆翻出了獠牙,发出了带有威胁的狂吠:“汪,汪汪!” “毛驴,过来!” 毛驴的动作,让方圆明显愣了下,赶紧半转身,依旧伸着手,让它过来抱抱。 毛驴不进反退,依旧狂吠着,獠牙闪亮,双眼中带着凶狠的戾气。 “特么的,你疯了,还是不认识哥们了?” 方圆很生气,骂声中走向毛驴。 “汪,汪汪!” 毛驴猛地向前一窜,看似要扑向方圆时,却又迅速转身冲向走过来的林舞儿。 “怎么了你,傻了?” 从清醒过来的那一刻起,就在琢磨该跟方圆的第一句话说什么的林舞儿,比他更不满毛驴此时的异常反应,觉得是它破坏了本次无比动人,还又感人的见面,所以才忍不住的抬脚踢了过去。 毛驴脑袋一偏,躲开了林舞儿的右脚,顺势一口叼住她裤管,死命的向后扯。 “嗨,嗨,你疯了啊!” 林舞儿猝不及防下,差点被它拽倒在地上,身子一个踉跄,赶紧站稳了大声训斥道:“松开,松开!” 毛驴才不松开,它只想拽着林舞儿,赶紧离开这儿。 刺啦一声--裤管在毛驴用力摆动嘴巴、林舞儿使劲挣扎下,被撕开,露出女孩子修长白腻的腿子。 这让林舞儿很羞怒,想都没想就一个二踢脚,左脚踢在了毛驴嘴巴上。 是,她是无比在意方圆,并渴望他那次求婚不是演戏,能够一辈子都呆在她身边,随便他对她做什么…… 可问题是,无论她是林二,还是林舞儿时,都没有在方圆面前秀过她的腿子。 现在被忽然发疯的毛驴把裤管给撕到腿根后,其实很保守的女孩子肯定会羞怒,这才本能的一脚踢了过去。 猝不及防的毛驴,被狠狠踢了一脚后,马上就惨叫了声,翻滚了出去。 等它再次动地上翻身跃起,再想扑向林舞儿时,动作却猛地顿住,随即闭嘴,转身扑向了骆驼。 从骆驼下窜过去后,毛驴没有丝毫的停留,立即用最快的速度绝尘而去,很快就跟大漠的颜色融为一体,再也看不到了。 却偏偏有悲凉的吠声,顺风隐隐传来。 “毛驴,毛驴,你给我回来!” 一脚把毛驴踢的惨叫着滚出去后,林舞儿就无比的后悔,尤其看到它忽然转身跑远后,更是惊慌失措,连忙大喊着追了过去。 刚追了两步,却又想到了什么,霍地转身看向了方圆,急急的问道:“毛驴,它怎么了?” 第558章:她是婉约如水的陈婉约 毛驴现在肯定是无比的痛恨它自己:为什么就不能说人话? 如果它能说人话的话,就会告诉二哥:这个大哥,是假的! 相比起我们人类来说,狗对主人的忠诚度,是我们拍马也赶不上的。 只要你对它好,不管你是富贵还是贫穷,它都会对你不离不弃--就像神父在主持婚礼上,跟新人说过的那些话一样。 因为它们的智商相当低下,属于那种不见棺材不掉泪的,所以才能在认准一个主人后,把他(她)当做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从而把他(她)的音容笑貌、动作习惯,也包括自身所拥有的气场,都牢记在心里。 至死,不忘! 所以,它在扑向方圆时、却发现他才不是它的大哥后,立马旋身窜回,想拖着二哥赶紧跑路。 毛驴不会说话,甚至不会有太复杂的想法,但它却能从一个假扮大哥的人,忽然出现在二哥面前的现实中,敏锐捕捉到了什么。 既然它不会说话,那么当然也无法告诉林舞儿:在被你一脚踢出去时,就在你背后的方圆,看着它的眼神中有寒芒闪过,右手中多了一把飞刀。 他要杀毛驴。 就因为它识破了他是假的方圆。 真正的方圆,怎么可能会对自己的兄弟起杀心? 毛驴不想死--最起码,它不想就这样死的不明不白。 因为它很清楚,假方圆在残杀它后,肯定能找出最适合的借口,来跟林舞儿解释。 所以它只能逃走--这次,是真撇下了二哥,跟一个假扮大哥的人在一起时逃走了。 或许,它知道唯有自己能顺利逃走,假方圆才不敢伤害林舞儿吧? 它已经记住了假方圆特有的身体气息(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特殊的气息),至死不忘。 它相信,假方圆也肯定能猜到它为什么要逃跑了:及时逃走的毛驴,对于假方圆来说,就是最大的隐患。 这个最大的隐患,让他不敢轻易伤害林舞儿。 他该明白,一旦伤害林舞儿,毛驴就算是死,也会把这件事告诉真正的方圆。 所以从林舞儿安全的角度上来说,毛驴的逃走,才算是给了她一张护身符。 但它能顺利逃出大沙漠吗? 就算能逃出去,又去哪儿找寻方圆? 也不知道狂奔了多久,毛驴才在冲上一个沙丘的沙梁后,停住了脚步,趴在沙子上,剧烈喘着回头看去。 沙丘很高,却看不到林舞儿,还有那个假方圆了。 “嗷!” 毛驴怔怔的望着那边,很久后才仰天长嚎一声。 嚎声未落,它就看到了一个人。 这是个全身都被灰色长袍包裹,只露出一双眼睛的女人。 毛驴能断定这是个女人,才不是因为她有一双春波流动的眸子,而是因为她身上那种顺风飘来的女人气息。 马上,刚趴了没多久的毛驴,就触电般的腾身而起,转头刚要俯冲下沙丘,却又停住,回头看着缓步走来的女人,鼻子轻轻吸了几下,犹豫片刻后,竟然慢慢走了过去。 走过来的女人,全身包裹的异常严实,看起来比假方圆还要神秘,可毛驴却没有逃走--它从女人身上散发出的气场中,嗅到了大哥的味道。 女人走过来,站在距离毛驴两米的地方,低头看了它片刻,才慢慢的蹲了下来,咯的发出一声轻轻的娇笑声后,才问道:“你,就是毛驴吧?” 毛驴当然不屑亲口告诉她,只是耳朵前后忽闪了下,静静的看着她,目光温顺。 “来,过来。” 女人伸出右手,依旧吃吃的笑着,笑声中夹杂着明显的轻浮、轻佻。 毛驴犹豫了下,还是走了过去,站在了她怀中。 “你肯定从我身上,嗅到了那个小混蛋的气息,所以才断定我是他的女人,不会伤害你。嗯,怪不得九幽夫人一再嘱咐我,要想确定方圆的生死,你很关键呢。你果然,是条聪明的狗子。” 女人喃喃的说着,左手搂住了毛驴的脖子,右手揪下了蒙在脸上的灰色面巾,露出了一张闪着妖媚光泽的俏脸。 幸亏毛驴只是一条狗子,跟它大哥对雌性的审美观完全不同。 要不然,在看到这张脸后,说不定就会兽性大发了-- “你肯定不认识我是谁,但我可以告诉你,我叫陈婉约。嗯,婉约如水的陈婉约。” 陈婉约单膝跪地,跪在了黄沙上,左手轻轻抚摸着毛驴背上的毛发:“不过我敢肯定,除非我自己说出来,要不然别人肯定不知道我就是陈婉约。哪怕方圆、夏小韵也不能。因为我照过镜子了,就连我自己都不认识我自己了,我原来可以妖媚到这样的地步。” 毛驴才不管这些,只是从这娘们的散发出的体香中,能嗅到大哥的味道,这就足够它去信赖陈婉约了。 “我出来,就是为了确定方圆是不是真的死了。” 陈婉约就像梦呓那样,自言自语道:“在我离开那儿时,夫人就曾经告诉我说,罗布泊内前段时间出现了方圆的踪影。不过根据她从天象上的研究,他应该死了--那个人,应该是个西贝货。但为了保险起见,她必须确定他是不是还活着。” 方圆忽然现身罗布泊内后,不但林舞儿知道,九幽夫人更能知道。 相比起被龙头给‘洗了脑’的林舞儿来说,九幽夫人更加相信自己的眼光,确定那个家伙真得死了--他能出现在罗布泊内,只是某些人用来迷惑她不敢轻举妄动的棋子罢了。 既然假方圆能出现,那么就证明他肯定熟悉真方圆的所有习惯。 甚至,包括他在跟女人鬼混时的样子(方圆跟陈婉约鬼混时,龙头他们可是能现场观摩的),自然能把他假扮个十足,哪怕陈婉约也无法分辨出来的。 但有一个人……如果把毛驴也当做一个人的话:尘世间,唯有毛驴能分辨出方圆的真假。 假方圆能把真方圆任何习性、习惯学个惟妙惟肖,有一点他却无法改变,那就是他本身所具备的独特气息。 方圆的气息,肯定深深烙进毛驴灵魂最深处了,就像不管毛驴混在多少只狗中,只要它叫一声,方圆就能马上分辨出它在哪儿一样。 所以,毛驴的存在,对于‘鉴别’方圆的真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九幽夫人才告诉陈婉约:要想分辨方圆的真假,那么必须得先找到毛驴。 刚开始时,陈婉约还是不相信九幽夫人这些话的:一条狗子而已,又不是二郎神的吠天犬,怎么可能会有那么神奇? 但当她躲在暗中,看到了毛驴死命拉扯林舞儿逃走未果、就迅速掉头逃跑的全过程,尤其是看到她就主动过来亲近后,陈婉约终于相信九幽夫人的判断没错了。 “你肯定想问我,我为什么现在不过去,去拆穿假扮方圆的那个人的假面具,帮你带回那个秀气的男人婆。” 陈婉约下巴抵在毛驴的背上,凝望着林舞儿的方向,喃喃说道:“因为我不能出现。那个人,是某些人精心安排的棋子,任何人--任何狗,如果想撕下他的面具,都别再想活着走出大沙漠。” “幸亏你不会说话,秀气的男人婆,在短时间内,也想不通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常动作,更恰到好处的遇到了我,所以才能活着离开,去验证那个小混蛋到底是生,还是死。” 陈婉约说到这儿后,再次拍了拍毛驴的后背,才站起来,重新掩上面巾说:“走吧,我们去外面那个花花世界--我请你喝酒。” 毛驴不走。 因为林舞儿还在那边,正跟一个假扮大哥的人在一起。 它想不通别人为什么要假扮大哥,最多只知道那个人别有用心,会利用二哥,害了二哥。 “别担心,只要林舞儿没有认出那是个西贝货,她就是安全的。而且,我敢肯定,那个秀气的男人婆能活着离开沙漠的。西贝货,只想利用她的嘴,来告诉一些人,方圆还活着。却不敢假借方圆之名,去伤害她的。” 陈婉约伸手,摸着毛驴的耳朵,柔声劝道。 毛驴很不习惯跟她这样亲近,摆了下脑袋,就走到沙丘最高处,冲林舞儿那边的方向,一声悲凉的长嚎。 长嚎被风吹出老远,却又很快被吹散,根本传不到林舞儿所在的位置。 其实,就算林舞儿能听到,她也听不到了--现在,她的整个世界中,只有眼前这个男人。 “我种了九幽王的尸毒,又遭到了核辐射,自身气场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或者干脆说是身怀邪气,所以才会让毛驴感到陌生,害怕,想远离我,带着你一起。” 这是方圆在给林舞儿解释毛驴看到他后,为什么却发疯的答案。 方圆身中尸毒,又在地下古城内遭到核辐射的这些事,龙头都已经告诉她了。 尸毒是种什么玩意,林舞儿不知道。 但却能因此联想到一些邪恶的东西--就像科幻电影中的丧尸,在被感染后,不也是变成那副鬼样子了吗? 方圆又解释道:“可能是我又遭到了严重的核辐射,反而制止了尸毒的发作,起到了一定的中和作用,就是所谓的‘以毒攻毒’,所以我才能活到现在。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我的身体正在逐渐虚弱下去。 所以,我必须得找到活下去的办法。 或许,罗布泊深处的那个黑暗世界内,某股邪恶的力量,能对我有用,我这才来到沙漠中,想找到那个世界的入口。 舞儿,我现在还不能跟你走,我得为自己活下去再拼搏一把。 我发誓,等我找到解决办法后,我就会出去找你。” “你说话算话?” 听完他的解释后,林舞儿看着距离自己足有三米远的方圆,低声问道。 方圆没回答,抬头看向了远处。 “那我等你。” 林舞儿转身,走向骆驼:“可你别忘记,你曾经单膝跪地向我求过婚的。从那一刻起,林舞儿就是你的新娘了。” 第559章:你永远不会成为方圆 自武侠小说大师古龙逝世,带走李寻欢,叶开,李坏之后,世上似乎已再无飞刀,但不知道什么时候,方圆手中已多了一柄三寸七分长的飞刀。 刀无情,飞刀无情,那么人呢? 人是否也是无情? 看着那柄三寸七分长的飞刀,在方圆右手五指中灵巧的翻转着,铁辽右手手背上有青筋微微凸了下,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方圆一直盯着林舞儿消失的方向,根本没有回头看过,却能知道铁辽已经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他身后,看着他背影时,曾经有那么一刻生起过想要斩杀他的念头。 右手无名指一缩,那把飞刀悠忽消失,方圆转过身看着铁辽,脸上依旧带着他招牌懒洋洋的笑:“怎么,你很不满我刚才的表现?” “郭易--” 铁辽盯着方圆的眼睛,刚淡淡的说出这两个字,就被他打断:“请叫我方圆。大方的方,圆静的圆。” 铁辽眼角微微跳了下,才说:“你不是方圆的,永远都不会成为他。” “就因为我刚才,曾经对那条狗子起过杀意?” 方圆才没有因为铁辽对自己的态度有什么不满,依旧笑呵呵的问。 “那不是一条狗,那是兄弟。” 铁辽冷冷的说:“真正的方圆,从来都不会把毛驴当做一条狗子,而是当做同甘共苦的兄弟,无论它做错了什么,都不会伤害它。所以,就算你能把他研究的再透彻,甚至能瞒过跟他上过床的女人,可你却无法瞒过毛驴。” “所以它得死。” 方圆到背着两只手,来回走动着,抬头望着远处湛蓝的天际,笑了笑说:“铁辽,我相信你也很清楚这一点,更不会忘记龙头曾经说过的那些话。” 铁辽脸色忽然难看了起来,沉声不语。 他当然不会忘记龙头所说的那些话:必要时,可以斩杀毛驴,也不能露出破绽! 一条狗,无论它在方圆心中的地位有多么的重要,但它终究是一条狗。 正所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为了阻止来自黑暗世界中的那些至邪之物,龙头已经有七位亲人牺牲,更何况一条狗? 为了确保方圆不会被任何人看出破绽,继而延缓至邪之物涉足中原,龙头允许他做任何事,包括对某些女人下手,或者--动心思。 动心思的含义,在这儿很简单:那就是方圆可以跟所有喜欢方圆的女人,上床。 也包括水暗影。 铁辽当初在听龙头说出这些话后,本能的就要反对,却被龙头的下一句话给震住了:必要时,也可以杀我。 铁辽立即无话可说了,他是真被龙头的决心给震住了。 “其实,方才如果我没有察觉到你在暗中对我生出了一击必杀的念头,那条自以为很聪明的狗子,怎么可能会逃走?” 看着腮帮子微微鼓动起的铁辽,方圆依旧在笑。 只是,那笑容有些阴森:“铁辽,你应该很清楚,龙头为什么只允许你参与这个绝密计划。那是因为他觉得,你是所谓七杀手中,最冷静,最有大局观的一个人。更是很可能成为下一个天狼星的候选人。” 铁辽没吭声,只是垂着眼帘看着脚下的黄沙。 黄沙上,有一只蜥蜴速度极快的爬了过来,不断的抬举着四肢(沙子太热,蜥蜴每爬行一步,都会举起一只爪子,避免被烫伤),噌地一声轻响,爬到了铁辽的鞋子上。 这儿人迹罕至的,这条没啥见识的蜥蜴,压根不知道人类相比起它的天敌响尾蛇来说,还要可怕百倍,要不然也不会借助铁辽的鞋面,来稍做休息了。 淡淡看了眼铁辽的鞋面,方圆才继续说:“可我却觉得,从你此前的表现来看,你远远没有龙头所说的那样优秀。甚至,比生性张扬的秦摘花,性格孤僻的陈断玉,还有所不如。” 铁辽抬头,看着他缓缓回答:“我从来都只是个普通人。当初能够入选七杀手,那是因为我懂得勤能补拙这个道--” “可你却不懂得龙头的一片苦心!” 方圆厉声打断了铁辽的话,向前踏出一步,语气更加阴森起来:“你可知道,你迫使我放过那条狗子后,会带来多么大的后患?我想你应该知道,更应该明白,在这看似荒无人烟的大沙漠中,随处都隐藏着那些邪魔鬼祟,看到那条狗子对我的态度,从而确定我不是方圆!” 铁辽用力抿了下嘴角,低声说:“你确实不是方圆。” “呵呵,我也从没有想过,有一天要成为他。我暂时成为他,只是为了华夏的安定而已。” 方圆呵呵轻笑一声,再次转身看向了林舞儿消失的方向。 铁辽却低头,看着趴在自己脚面上乘凉的那只蜥蜴,默不作声。 等了很久,方圆才说:“我必须得杀那条狗。” “你会后悔的。” 铁辽目不转睛的看着蜥蜴,淡淡的说。 “你让我后悔?” 方圆问道。 铁辽摇摇头:“不是我。” “那是谁?” 方圆又问。 铁辽却反问:“你能想到谁?” “水暗影、夏小韵、林舞儿,这三个女人,都跟方圆有着太亲近的关系。出于爱屋及乌的原因,她们在得知我杀了那条狗子后,会对我很不满。” 始终背对着铁辽的方圆笑了,很得意的样子:“可我有办法,会让她们对我的不满消失。” 方圆会用什么样的办法,来让这三个女孩子,对他残杀毛驴的不满消失? 铁辽懒得去想,只是说:“但你现在杀毛驴也晚了,因为它已经逃走了。正如你所说的那样,在这看似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中,随处都有那个世界中的人--或许,他们已经看出你要杀毛驴的举止了。这,也是我为什么要阻止你的原因。” 毛驴被方圆视为兄弟,就算拿刀子割断他咽喉,他也不会对毛驴下手的。 可那会儿,方圆却对毛驴起了杀意。 虽说那些隐藏在暗中的人,不一定看到他已经亮出了飞刀,但肯定能从毛驴对他的反常反应中,猜出什么的。 所以铁辽才说,不管有没有阻止他杀毛驴,其实早就在毛驴见到他却狂吠的那一刻,就露出了破绽。 方圆当然也清楚这些,呵呵轻笑一声:“呵呵,可我敢保证,没有谁能把这个消息传到中原,或者带回那个黑暗世界中去的。” 铁辽双眼的瞳孔,骤然一缩,张嘴想要问什么,却又闭上了嘴。 方圆说话了:“你肯定很纳闷,你为什么不知道某个行动。现在我可以回答你,这是我故意瞒着你的。我早就发现,你表面冷酷,实则存有妇人之见。龙头让你暂时听从我的指挥,也只是想磨砺你,让你跟我多学点成大事者的决然罢了。” “你的决然,恐怕也只是因为白玉雯曾经遭到方圆的惩罚吧?” 铁辽忽然冷笑了声,淡淡的问道。 方圆还是没回头,铁辽却能看出他全身的肌肉,猛地绷紧,更能看到他的右手中,又多了那把飞刀。 铁辽右手马上放在了左手虎口上,屏住了呼吸。 “铁辽,你知道的太多了。” 方圆的语气,无比的平静。 铁辽却没有丝毫的放松,依旧死死盯着他的左肩(方圆如果要发射飞刀,那么势必会抬起右肩,牵动左肩下沉来维持他的身体平衡),缓声道歉:“对不起,我只是在偶然的机会,才知道丁白康的妻子白玉雯,原来是你的女人。” “她对我来说很重要。” 方圆右手中的飞刀,在五指间缓缓转动着,慢慢绞碎了他的声音:“当然了,我对她来说不一定重要。因为她不但有丁白康这个丈夫,更跟她那个小保镖眉来眼去的。我--我只是在酒后乱性临幸了她,让她成为唯一一个能给我怀上孩子的女人。” “为了能像绝大多数男人那样,成为一个幸福的父亲,我能付出你想象不到的任何代价。所以,我才允许她在外面跟任何人鬼混……把孩子生下来后。” 方圆手中的飞刀,停止了转动,声音也平静了下来:“但很可惜,就在她怀孕两个月时,却被盗圣吊在了酒店窗外,导致了流产。铁辽,你说,这算不算是杀子之仇?如果有人杀了你的儿子,你又会是什么反应?” 铁辽沉默。 方圆等了片刻,又追问:“你会做些什么?” “我不知道。” 铁辽摇了摇头时,他脚面上的那只蜥蜴,仿佛感受到了某种危险,飞快的爬下了鞋面。 “我知道。” 方圆呵呵一笑时,铁辽就觉得眼前寒光一闪! 不等他做出任何反应,一把飞刀,就把那只刚从他鞋面上爬下来的蜥蜴,死死钉在了黄沙中。 始终盯着他左肩的铁辽,却没发现他的左肩有丝毫动作。 “方圆,死的着实早了一些,唉--不过,我觉得会有人替他还账的,比方林舞儿。” 方圆叹了口气,也没再管那把飞刀,缓步向前走去,很快就走下了沙丘,却有声音随风飘了上来:“铁辽,你挡不住我的。如果不满我的做法,那就主动退出这次任务,这对你我来说,都是好事。” 铁辽没说话,看着那只还在挣扎的蜥蜴,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直到那只生命力顽强的蜥蜴,终于一动不动的趴在黄沙上,被滚烫的沙子烤出腥臭的烤肉味后,才缓缓的蹲下来,两根手指夹起那把飞刀,举在了眼前。 阳光照在狭窄的刀刃上,反射出了刺眼的光芒。 看到方圆抬手挡住脸后,卡秋莎才收起了用太阳光晃他眼的小镜子,咯咯娇笑一声说:“方圆,你的双眼瞳孔,还真像猫儿那样,遇到强光收缩的速度非常快。怪不得,你在晚上不开灯时,能发出淡淡的荧光,还能看清东西。” “我倒是圆愿跟你一样,成为一个正常人。” 方圆揉了揉眼睛,又看向了阳台下。 第560章:她看过一部电影 方圆已经完全记不起,他以前是做什么的了。 但无论怎么样,身为一个男人,尤其是能随意一挥手间,就能持刀把一个案几劈成两半的男人,此前肯定早就熟悉了打打杀杀,身上不可能留不下疤痕。 他现在身上却没有疤痕,甚至连该有的黑痣都没有一颗。 任何人在活到一定的年龄后,因为受空气、饮用水食物等东西的污染,身体里就会积攒一些有害的毒质,影响到血液,诱发皮肤某处细胞出现异变,继而长出一些黑、红痣之类的。 这是最起码的医学常识,只要是个正常人,就会有这些特征。 方圆却偏偏没有,全身上下都找不到一颗该有的痣--这就代表着,他的身体绝对健康,就像新生婴儿那样,皮肤光滑细腻,幸好是略带古铜色,要不然肯定会被人当成一个女人。 不过在他的左肩下,却有一朵色泽妖艳、盛开了一点点的花儿。 卡秋莎告诉他说,这是胎记,跟他祖传的基因有关,就像她后背上那颗黑色骷髅头那样,不用放在心上。 如果觉得不方便,完全可以用特殊的药水遮住它。 方圆听了她的话,用她提供的药水,遮住了这朵花:一个大男人家的,左脚脚腕上戴着个脚链,就已经让他感到无比别扭了,这要是再带着多鲜花,那还有脸光膀子吗? 其实,无论是戴脚链,还是身上有多很女人的鲜艳花儿,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方圆已经知道:他在任何医疗器械的检查下,都不会显示出任何的生命特征。 他明明活着,像最幸福的活人那样,吃饭喝水喘气跟卡秋莎恩爱,走在阳光下有影子跟随,能为他的娇妻提供最温暖的怀抱--可在医学检查中,却没有任何活人该有的生命迹象。 他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就像无论他有多么的努力,都无法回想到记忆深处的那个女孩子是谁那样。 我是一个活着的死人。 这句话,经常在方圆脑海中闪过,让他去思考。 每当满脸都是沉思的样子后,卡秋莎就会紧张。 她何尝又不想搞清楚,方圆的身体怎么这么特殊? 现在她已经知道了:方圆在被弗拉斯金俩人从嘎巴尔湖里捞上来之前,就在华夏种了一种很特殊的毒,又在北朝地下古城内,遭遇过威力极大的核辐射。 那些这两个方面的权威专家,明确告诉她说:任何人,遭受其中一个感染(无论是尸毒,还是核辐射,都是感染),尤其是遭到核辐射,根本没有成活下来的可能。 方圆先中尸毒,后遭到强有力的核辐射--按说,他该死的不能再死了才对。 他偏偏活着,身体健康状况无比的好。 无比的好的意思呢,就是方圆身体里没有任何毒素,更没有遭到核辐射后该有的肿瘤、白血病等异变。 在碳十四的检测下,方圆骨骼密度竟然超过了大象! 这就证明:当一块重达五十公斤的大石头,从十米高空砸在他身上,除了能給他砸出一片淤青外,就再也无法給他造成再大的伤害了。 尘世间,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人? 所有参加检测方圆的医学家们,都无比的震惊--但得把这份震惊,牢牢锁在内心最深处,拿着波斯塔夫给的巨额封口费走人。 他可能是个外星人吧? 或者就像方圆自己所想的那样,就是个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的死人。 不过在卡秋莎的心中,他却是个最勇猛的男人。 相比起刚同居的那个晚上,被莎娃教授称为‘对雄性私生活质量要求无比高’的西伯小公主,现在每次跟方圆恩爱,都会以一败涂地、哭着求饶收场。 华夏某位女作家早就说过,男人征服女人,是通过--更何况,在卡秋莎还没有回归文明时,心中就只有方圆一个人了呢? 所以卡秋莎才不管方圆是不是外星人、活着的死人,只要能每天陪在她身边,给予她所有好男人才会给的爱,她就心满意足了。 对方圆,卡秋莎可以说是千依百顺,从不违逆。 别说是喜欢来山上住了,就算他突发异想,想去海底居住,卡秋莎也会用最快的速度,在海底建造一座水晶宫。 初冬季节,彼得山的气候要比黑海海边冷了二十几度,漫山遍野的枫树,树叶好像火烧云那样,一片片的,委实无比的好看。 “又在胡思乱想了啊?” 卡秋莎走过来,站在方圆的椅子后面,双手抱住了他脖子,俯身把下巴搁在了他肩膀上,侧脸在他耳垂上轻轻吻了下,柔声说:“方圆,不管你是个什么人,你都是我的丈夫,我儿子的父亲,这一点无论是谁都无法改变的。” “我知道。” 方圆抬手,反抱住卡秋莎修长的脖子,笑道:“能够有你这么个娇滴滴的小媳妇,我也感到无比的幸福。我想那些事,除了单纯的去想之外,最主要的还是有些空虚。” “空虚?” 卡秋莎不解的问道。 “嗯,就是空虚。” 方圆抿了抿嘴角,解释道:“每天陪在你身边,无所事事--半夜时分醒来时,却经常看到你在电脑前工作,我都有种自己是废物、花瓶的郁闷。” “你、你不喜欢现在的生活?” 卡秋莎又开始紧张了。 “这么优越的生活环境,又有你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媳妇,这是神仙也羡慕的。” 方圆看着卡秋莎那双碧蓝色的眸子,轻声说:“不过,我还是想找份工作来干,哪怕是去敬老院、孤儿院做义工,也比整天呆在家里要好很多。” “卡秋莎,你不用说什么,我都明白。” 方圆抬手,食指放在了卡秋莎嘴唇上,问道:“我醒来多久了?” “六十二天了。” 卡秋莎小嘴半张,轻轻咬住了方圆的食指,含糊不清的说:“有你的日子,每天我都无比的开心,哪怕是再累。” “给我找份工作吧。” 方圆想缩回手指,卡秋莎却咬的稍稍用力了,他只好摇了摇头说:“比方,跟雅克斯基那样,给你去做贴身保镖。” “好啊,那你就给我做保镖好了。” 卡秋莎眼眸一亮,松开方圆的手指,兴奋的说:“如果你愿意,你不但得给我当保镖,还得给我做助理,做司机!” “美女总裁的贴身助理吗?” 方圆也是精神一振,那种让他异常讨厌的深沉,一扫而光,好像找到了让他很享受的贼兮兮:“嘿嘿,那你可得给我超优厚的报酬。” “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包括可以随时随地的要我。” 卡秋莎说着说着,眼眸中又开始有春波流动,双手缓缓伸进了方圆的领口内。 方圆抬手,按住了她的手,抬头看了眼露天阳台的高处,很假惺惺的说:“这儿不方便吧,瓦尔特还在客厅内跟你那些保镖们谈话呢。” 露天阳台的高处,还有几栋错落有致的别墅,能从上面看到这儿。 本来,刚来彼得山时,方圆是希望上最高处的。 不过那边几栋别墅,都已经住人了,方圆又不愿意让卡秋莎用蛮力赶走人家,所以才选择了这栋山上别墅。 “昨天深夜,我看了一部电影。” 卡秋莎的回答,很是让方圆纳闷:咱正聊夫妻生活呢,怎么就扯上电影了? 卡秋莎接着低声解释道:“看过那部电影后,我才知道--才知道夫妻在过私生活时,妻子可以用那种方式,来让丈夫感到无比的幸福。” 方先生心中一动,意识到了什么,却故作茫然的问道:“哪种方式?” 俏生生的回头,看了眼别墅客厅那边,卡秋莎绕过方圆坐在了他膝盖上,又顺着他两根腿子慢慢滑到了白色桌子下面(桌子上,放着美酒、果盘)。 真难为她那么大个头,能藏在桌子下面,跪在地上解开了方圆的腰带。 “这样,这样不好吧?太委屈你了。” 被男人本性冲击的心跳加速的方先生,假惺惺的说着,双肘却很配合的撑在了桌子上,端起一杯酒,把卡秋莎挡了个严严实实。 “卡秋莎!” 就在方先生品尝着美酒,准备享受卡秋莎那生涩的特殊服务时,一个非常讨厌的声音,从背后不远处的客厅门口传来。 “讨厌的瓦尔特,我早晚会把你的嘴巴缝住,哼哼。” 俏脸羞红的卡秋莎,咬牙恨恨说了句,赶紧从桌子下面爬了出来。 瓦尔特可不知道,他打搅了西伯小公主的浪漫,只是脸色凝重的喊道:“你过来一下,老爷的电话。” “等我,我很快就会回来。” 卡秋莎站起来后,抬手拢了下有些乱的金发,低头在方圆腮帮子上亲了下,急匆匆的去了:她相信如果没有特别重要的事,瓦尔特绝不会在她跟方圆享受两人世界时,冒然打搅他们的。 “这孩子,好像学坏了。” 方圆有些不甘的吧嗒了下嘴,端起酒杯时,又看向了山下。 从这儿看下去,可以看到山角下的公路上,那些来回穿梭的汽车。 偶尔,会有车子拐上盘山道。 也有人步行,从直接上山的台阶上。 彼得山海拔高四百五十一米,三千三百八十二个台阶,其中有两百七十九个台阶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这些数据,是方圆这些天观察到的。 一个人,得有多么的无聊,才会关注这些事? 就在方圆又在想到这些无聊的事时,卡秋莎又急匆匆的走了过来。 她满脸的歉意,先低头亲吻了下方圆的脸颊,才低声说:“西伯集团有急事,需要我亲自去城里(莫斯科市区的西伯集团总部)一趟,你先在家等我,最多天黑后,我就会回来的。” “那我等你,路上小心些。” 方圆拉开椅子,站起来对走过来的瓦尔特点了点头。 “觉得闷了,可以出去散步的。” 卡秋莎又嘱咐了句,才带着瓦尔特等人快步走出了别墅。 第561章:谁在乱扔垃圾? 从卡秋莎的行色匆匆上,方圆就知道西伯集团出了很重要的事。 要不然,她也不会忘记往常她去城里时,都是缠着方圆送她下山的。 这更让方圆觉得自己不但是个废物,而且还是个占用别人宝贵时间的累赘:如果不是因为陪他,卡秋莎就不会总是穿梭于外面跟公司总部之间了。 远远望着卡秋莎的车队急速驶向城区方向后,又过了很久,方圆才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向了别墅门口。 马上,侯在别墅客厅门口的两个保镖,就快步走了过来,恭声问道:“姑爷,您要去散步吗?” “嗯,出去走走。” 方圆回头,笑道:“你们就不要陪着了,反正我就是去后山遛达会儿。” “小姐临走前嘱咐过了,让我们务必跟随姑--” 一个保镖刚说到这儿,就被方圆抬手打断:“我不会下山的,更不会四处乱跑,害你们担心、受瓦尔特的训斥。” “谢谢姑爷的体谅。” 两个保镖的眼里,都露出感激的神色,再次弯腰鞠躬后,才退回了远处。 “其实,我真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方圆缓步走出别墅,抬头看着通往山巅的台阶,神色落寞的自言自语。 这种在外人看来,比神仙还要幸福的生活,刚开始时也是让方圆无比满意的。 但时间稍稍一久,他就感到了枯燥:真正的人生,是需要不断的折腾才对。 就像翱翔在蓝天白云间的雄鹰,被关进笼子里后,诚然不用再遭受风吹雨淋、不为捕食而犯愁,但它却会随着安逸的生活,逐渐失去它桀骜的霸气,成为一个被人玩弄于股掌间的玩物。 这段时间内,方圆就觉得自己成了卡秋莎的一个‘玩物’。 尽管卡秋莎是那样的爱他,圆愿为他去做任何事,全心全意的‘呵护’他。 可卡秋莎越是这样,方圆就越不得劲,心中的‘叛逆’越来越大,总想挣出她精心编织的温柔乡,回到属于他自己的世界中。 方圆相信,卡秋莎也肯定看出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了,要不然刚才也不会大着胆子,要跟他玩儿刺激--那个在外人眼中高高在上的小公主哦,正在竭尽所能的满足他,希望他能永远陪在她身边。 可她却不知道,她在甘心成为方圆的‘玩物’时,却也把方圆当做了一个‘玩物’。 任何东西或者人,只要成为了玩物,总有一天会被人玩腻的。 这就像夫妻间的‘七年之痒’,刺激、新鲜感逐渐消失后,双方就会出现矛盾。 两个人,要想永远恩爱下去,那么必须得保持一定的距离。 这些道理很简单,方圆每天都在想,却始终没找到跟卡秋莎保持距离的理由,更担心会伤了她。 所以他才无比的苦恼,每天强颜欢笑的。 再也不能这样过下去了。 方圆到背着双手,缓步走上了彼得山的山巅。 站在山巅最高处,往极远处眺望时,总能让人心情变好起来。 尤其是有人主动跟方圆打招呼时:“杰克先生,您妻子没有来陪你散步?” 远眺天边晚霞的方圆,回头看向了挎着一个花篮的少妇,温文尔雅的笑着点了点头:“嗯,她有事去城里了。黛米小姐,今天你的收获颇丰啊。” 杰克,是方圆的洋名,也是卡秋莎为他起的,名字很大路货,就像这位黛米小姐的名字一样。 跟方圆一样,这位黛米小姐也长了一张亚洲脸,在度假村登记簿上,她的国籍是泰国。 黛米入住彼得山度假别墅的时间不长,不过她却提前一个多月,就定下了最高处的山上别墅。 方圆第一次见她,还是四天前由卡秋莎陪着去后山散步时遇到的(当时黛米小姐也是在摘野花,来装扮她的别墅阳台),因为大家都长着一张亚洲脸,天生就有股子亲切感,所以俩人就驻足交谈了片刻。 “呵呵,还行吧,没想到在这个季节,竟然还能找到野生的红色郁金香,可算是不大不小的奇迹了。” 黛米小姐说着,从花篮里拿出一支郁金香,递给了方圆:“送你的。” 红色郁金香的花开期,一般都在三到五月间,现在却是初冬季节了,所以黛米小姐才说能在这儿采到,算是个奇迹了。 “谢谢。等有机会的话,请到我们那边作客。” 方圆犹豫了下,还是接过了那朵花。 其实,前几天他跟卡秋莎去后山散步时,就曾经见过这蓬郁金香。 当时卡秋莎告诉他说,郁金香在俄罗斯代表着传情求爱,和良好的祝愿意义,是亲朋好友间相互祝福的使者,如果有人送你郁金香,别拒绝。 “好的,我随时接受你的邀请。” 黛米小姐微笑着点了点头,挎着花篮走下了台阶。 方圆举起鲜花,放在自己鼻子下时,黛米小姐却又忽然转身说道:“杰克先生,我能冒昧的问个问题吗?” “你请问。” 方圆愕然愣了下,觉得自己跟这小少妇的关系,貌似还没有深到问问题的境界,不过看在人家刚送自己一朵花的份上,也就不好再拒绝了。 “你身上,是不是戴着个小银铃?” 黛米小姐问出这个问题后,有些抱歉的笑着解释道:“对不起啊,我问你这个问题,是因为我小时候住在姥姥家时,每当晚上睡不着时,姥姥就会拿着一串小银铃来铃铃铃的哄我入眠,所以我才觉得这种声音格外亲切,忍不住要问问你了。” “嗯,是的,你要看看吗?” 方圆想了想,才问道。 “不用了--铃声,只是让我回想到了幸福的童年。谢谢杰克先生,每次遇到你,都能让我想到那些幸福。” 黛米小姐抬手对方圆摆了摆手后,挎着花篮袅袅婷婷的去了。 目送人家走进别墅内后,方圆才抬脚晃了晃。 铃,铃铃。 小银铃的声音虽然低,却很清楚悦耳。 “别人听到铃声后,能回想到幸福的童年,可我为什么却想到那两扇玄黑色的坚固大门呢?又是该怎么才能打开那两扇大门,找到我的过去?” 方圆不解的摇了摇头,低头嗅了下花儿后,向后山走去。 此时夕阳西下,后山山谷中已经有淡淡的白雾腾起,金色阳光洒在上面,就像镀上了一层金泽,有看不到的鸟儿啾啾叫声,从薄雾中响起。 方圆信步走下了数十个台阶后,下面的白雾就越来越浓,快要看不到台阶了,就顺势坐在了台阶旁的一张小长椅上。 长椅不一样长短的四根腿,才能保持着它的平稳。 也不知道是谁,把一个喝空了的易拉罐放在了上面,也不扔进垃圾箱内,真没素质。 有素质的方先生拿起来,随手扔向了脚下白雾中。 往下再走数十余米,就是一个垃圾箱。 垃圾箱的位置,方圆记得很清楚,所以哪怕现在有雾看不到,他也有绝对信心,能把易拉罐抛进垃圾箱内。 “哎哟!” 随着当的一声轻响,下面的浓雾中,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呼痛声。 嚓,我会砸着人? 方圆呆愣一下,站起身转身就要向上走--惹祸后赶紧拔腿闪人,这貌似很符合他以前的风格啊。 不过,这又不像一个好丈夫的所为。 方先生觉得,他既然已经拥有了那么爱他的卡秋莎,就该改掉以前好像保持的不道德小毛病,所以刚抬起腿就再次转身,向下走了过去。 “谁呢,乱扔垃圾?” 一个捂着脑袋的女孩子,很生气的从下面,快步走了上来。 那个人,貌似就是我了。 方先生有些尴尬停住脚步,干咳了声:“咳,那个啥,对不起啊。” “对不起?哼,一声对不起,就能弥补你的过错了啊?” 女孩子快步走上来,抬头看着方圆,气愤的说道:“我刚走到垃圾箱旁,正准备往里放垃圾呢,你就砸了我一下。” 哦,我说我才不会扔错位置呢,原来这小丫头是恰好走到垃圾箱那边,挡住了易拉罐下落的轨道--方圆很为自己的准头并没有跑偏而松了口气,赶紧陪着笑的问道:“还真对不起,没有砸疼你吧?” 俩人目光相遇后,方圆才发现女孩子竟然也长了一张亚洲面孔:啥时候,亚洲人都来俄罗斯度假了? “疼倒是不疼,不过你的行为却有些--” 女孩子说到这儿时,望着方圆的眼神突地一变,声音也嘎然而止。 “咋了,小姐,你不会被我丢的那个易拉罐砸伤了吧?” 发现女孩子盯着自己看的眼神突变,身子还猛地一颤后,方圆还有些纳闷:哥们微笑时的样子,很吓人吗? “没、没有,不要紧的。” 女孩子眼光闪烁了下,扭头看向了山谷中,才像开玩笑那样的说:“不过也无法确定会不会留下脑震荡之类的后遗症,所以啊,你得给我留下你的名字,地址,联系方式。这样万一出问题了,我也好找你算账。” “不会吧,说的这样严重。” 方圆有些好笑。 女孩子再次看向他,翻了个白眼:“你敢保证我肯定没事?” “不敢。” 方圆虽然失忆了,却也知道任何时候都别跟女人斗嘴的黄金法则。 再说他确实砸到人家了,就算被这小丫头顺势讹诈一笔,依着卡秋莎的庞大财力,小指头动动就能把她给砸死的。 “那就跟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子单手掐腰,昂着下巴看着方圆,很是有些异国风调的小脸上,带着装出来的愤慨。 这丫头想泡我? 还是上帝知道我现在闲的很无聊,所以才在我散步时,给我安排了一场艳遇? 卡秋莎知道后,会不会不高兴? 方先生脑子里忽然闪过这些念头后,心中更有了死水微澜的兴奋,眉梢接连挑了几下。 “喂,跟你说话呢,哑巴了啊!” 见方圆盯着自己不说话,嘴角还浮上很古怪的笑意后,女孩子下意识的后退一步,这才大声问道。 第562章:要脸的男人活不长 “我叫杰克。” 被人家发现自己盯着人家想入非非后,方先生很是有些不好意思。 “我不是问你的洋名,你本名呢?” 女孩子挥了挥她的小手,依旧死死盯着方圆。 “还必须得说本名吗?反正我就住在那边十一号山上别--” 方圆刚说到这儿,就女孩子蛮横的打断:“看你样子,你也应该是个华夏人吧?跟我说你姓什么,又叫什么!” “哟,你也是个华夏人啊?” 方圆来兴趣了:“正所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都是出门在外,身处异国他乡,我们该相互照顾才对,别搞的跟……” “别跟我套近乎,快说!” 女孩子第二次打断了他的话,越来越蛮横了,小嘴却又偏偏的撅起,无比可爱的样子。 对于可爱的女孩子,不管是失忆前,还是失忆后,方先生都不忍让人家生气的,只会尽可能的满足她:“我汉名字叫方圆。” “方圆……方圆?” 此时一阵夹裹着白雾的轻风吹来,让女孩子猝不及防下猛地打了个寒战,下意识的抬手抱住了肩膀。 方先生赶紧关心的问道:“看你穿的衣服这样少,冷了吧,要不要我给你一件衣服披?” 这句话说完后,方圆忽然找到了一些熟悉的感觉:他以前,貌似就是这样关心陌生漂亮女孩子的。 “才,才不要你假惺惺的关心呢。” 女孩子轻轻吸了下鼻子,拿出手机低头问道:“哪个方,又是哪个圆?联系电话是多少,家住哪儿?” “好像是大方的方,圆静的圆吧?” 方圆想了想,才这样回答。 女孩子不满意了,抬头轻声叫道:“什么是好像呀?你不会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住了吧?” 方圆眼神黯淡了下来,接着恢复了正常,笑道:“那我肯定的跟你说,我就是叫这个名字。” “电话呢?” “我没电话。” “没电话?骗鬼呢!” “我真没电话。” 方圆诚恳的说:“或许以前有,现在可真没有了。” 女孩子歪着下巴,满脸奇怪的看着他:“那你住在哪儿?我问的,可是你老家。” “不知道。” 方圆稍稍沉默了片刻,如实回答。 “不知道你祖籍何处?哼哼,你肯定怕我会讹诈你,才不敢说。” 女孩子冷哼几声后,猛地想到了什么,脱口问道:“你不会是失忆了吧?” 方圆笑了笑,没说话:一切尽在微笑中,我果然有几分哲人风采。 女孩子明白了,清秀的小脸上,浮上明显的歉意,轻声说:“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你遭遇过不幸,冒昧了。” 方先生毫不经意的摇了摇头,信口说道:“没啥,失忆了其实也不算啥的不幸,还能忘记以前那些烦心事,说起来可是好处多多。” “你还挺能想得开的,不错。” 女孩子赞了一个后,对方圆伸出了右手:“自我介绍一下,我姓南,叫昭雪。” “南昭雪?很好听的名字啊,高雅,大气,比我土儿吧唧的名字可好听多了。” 方先生连连点头中,握住了南昭雪的小手。 女孩子的手有些凉,可能是因为即将泡上彼得山有史以来最帅的帅哥、而激动的缘故吧,还在微微的发颤,这让心地善良的方先生,都舍不得松开了。 很奇怪,南昭雪也没有急着缩回手,就这样任由他握着,却扭头看向了别处。 这艳遇,好像来的也太简单了些。 方先生心中叹了口气:唉,这个人只要帅了啊,不管有没有失忆,都能吸引女孩子的注意。 “姑爷,姑爷!” 就在方先生握着南昭雪的小手,有些奇怪的飘飘然时,隐隐传来雅克斯基的喊声。 始终扭头看着别处的南昭雪,这才如梦初醒般的,慌忙缩回了手,结结巴巴的说:“来、来人了。” “哦,是来找我的。” 方圆说。 “他--叫你姑爷?” 南昭雪很是奇怪。 “我媳妇嘱咐他们这样叫我的。” 方圆有些羞涩的笑了下。 “你有媳妇了?” 南昭雪瞪大了眼睛。 方圆则满脸的茫然:“像我这么帅的男人,有媳妇很奇怪吗?” “噗嗤--切,你就自吹自擂吧!” 南昭雪扑哧一笑时,赶紧抬手掩住嘴,小声问道:“你媳妇,又是谁呢?” “她叫卡秋莎,是个俄罗斯女孩。” 方圆如实相告,反正卡秋莎这个名字,也只是她最亲近的几个人叫她,对外她有一个非常冠冕堂皇的名字(俄罗斯人,不都是有个超长的名字吗)? 所以就算告诉南昭雪,她也决计想不到卡秋莎,就是西伯集团的小公主。 南昭雪却对卡秋莎很感兴趣:“那,你媳妇是做什么的?” “做生意的吧,家里很有钱。” “你是入赘?” “不是。” 方圆摇了摇头,认真的说:“她只是包办了我的吃喝住行罢了。” “你、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呢?” 南昭雪抬手捂着额头,一副被他打败了的样子。 “男人要脸,会活不长的。” 方圆一脸的惊讶,问:“你不懂这个简单的道理?” “姑爷,姑爷!” 雅克斯基的声音,又在上方响起。 “我在这儿,马上就上去了。” 方圆只好抬头喊了一嗓子。 “要脸的男人活不长--咯咯,我记住你说的这句话了。” 南昭雪小手掩着嘴,咯咯轻笑一声:“好了啦,你该走了呢。” 方圆说:“其实他也就是喊我回家吃饭,也没多大事的,我也不怎么饿。” “可我要回去了呀,我饿了呢。” 南昭雪看着方圆,轻咬了下嘴唇:“那你能不能让让,让我过去?” “这么快就先饿了啊,那好吧,我也回家。哦,对了,你也住在山上吧?” 方圆转身,迈步走上一个台阶时问道。 “嗯,住在山脚三号别墅。” 南昭雪黛眉一挑,轻声问道:“你呢,又是住在几号?” “十一号。” 方圆说:“不过,就算我跟你说我住在哪儿,你也找不到我的,因为我家到处是保镖,生人勿进的。就算你报我的字号也不行,雅克斯基他们可是替他们小姐严防所有漂亮女孩子接近我的。” “那--你可以去找我。” 南昭雪垂首,低低的说道。 方圆很勉强的样子:“这、这样好吗?” “不好吗?” 南昭雪反问道。 “好。那我有机会,肯定去找你的。” 方圆吸了下鼻子,举起左手:“这朵郁金香,就送你了。” “这是私定终身的定情物么?” 南昭雪小脸攸地红了下,迟疑了下,才抬手接过了鲜花。 “这句话可别让雅克斯基听到,要不然你就会倒霉了。” 方圆连忙压低声音小声嘱咐道。 “好了啦,记住了。” 南昭雪很可爱样子的吐了下舌头,接着把左手上的一个戒指摘了下来:“来而不往非礼也,你送我鲜花,我送你戒指。” “这也太贵重了吧?多不好意思。” 方圆嘴里推辞着,却接过了戒指。 “也不是太值钱,银子的--是我父亲给我的。” 南昭雪看着方圆手中的戒指,轻声说:“父亲活着时,就跟我说过,如果有一天我遇到喜欢的男人,就把这枚戒指送给他好了。” “可我结婚了。” 方圆低头看了几眼银戒上的古老图案,又送了回来:“这戒指意义重大,我不敢收。” “我只说是喜欢你,又没说要嫁给你。哎,拜托你动动脑子好不好,喜欢跟嫁给你是两码事的,前者只是意义上的,后者却是要行动来证明的。” 南昭雪嗔怪的撅起了小嘴,看来很不满方圆逼她说出这番维护她女孩子尊严的话。 “姑爷!” 雅克斯基又开始狼嚎了起来。 “来了,催命么?” 方圆抱怨了句,把戒指收了回来:“好,那我就收下了,再见。” “再见。” 南昭雪摆了摆小手,甜甜的笑着。 方圆也抬手摆了摆后,才转身迈步走上了台阶,还小声哼着《卡秋莎》的旋律。 也是,无论哪一个无聊至极的男人,却在散步时碰到了传说中的艳遇,都会很开心的,哪怕艳遇来的太简单了些。 可男人在身体某种激素剧烈分泌时,往往就会忽略这一点。 南昭雪当然不会忽略。 等方圆走动时的银铃声消失后,她才慢慢跪倒在冰凉的台阶上,狠狠咬住嘴唇,看着东方双手合十,哑声说:“爸爸,全赖你在天之灵的保护,我才能在找到清河燕子那个贱人后,又找到了杀害你的凶手。” “爸,你一定要保佑我,帮我把这对狗男女铲除掉,为你报仇。” 南昭雪的声音越来越轻,却透着满满的恨意,还有轻蔑:“丰田秀敏,你也太高看这个姓方的了。你绝不会想到,他这样就轻易上钩了吧?呵呵,我就知道这些臭男人,在美色当前根本没有一点的反抗力!” 南昭雪并不知道,丰田秀敏一点也没高看方圆,而是她自己高看了自己。 正在为突遇方圆后、就及时施展女孩纯真魅力把他迷倒、而内心得意的南昭雪,根本不知道方圆在走到11号别墅门口后,就把她送他的‘定情之物’,随手抛给了雅克斯基。 “姑爷,这是什么?” 雅克斯基抬手接住了戒指。 “一个想跟我玩游戏的孩子送我的,现在送你了。” 方圆淡淡笑了下,走进了别墅。 “玩游戏的孩子送姑爷的?嘿。” 雅克斯基拿着戒指,翻来覆去的看了几眼,才不会在意一个银戒,就像方圆随手抛给他那样,屈指弹向了山下。 11号别墅,建在彼得山的五分之四高度上,3号别墅,相距这边足有两百米的直线距离,而且两座别墅,更是处在一条线上。 那枚被方圆俩人懒得多看一眼的银戒,被雅克斯基屈指一弹后,划着长长的弧线,穿过薄雾,恰好落在了三号别墅露天阳台案几上的青瓷花瓶内。 叮当一声轻响,银戒在水中得意的笑道:你,甩不开我的。 第563章:最难消受美人恩 雅克斯基这么着急让方圆回来,不是因为卡秋莎回家了,而是她打电话过来了。 卡秋莎在电话中,用无比无比抱歉的语气说,集团出了点意外,她不能回来陪亲亲的老公了,请他原谅。 “没事,你忙你的就行,工作虽然要紧,你也要保重身体,别累着了。” 听卡秋莎讲完后,方圆就觉得全身轻松,情不自禁的松了口气。 正要跟他隔着电话来个亲吻的卡秋莎,听到了他松气的声音,稍楞了下,就沉默了下来。 “咋了?” 方圆拿着话筒,顺势倚在柜子上,问道:“还有事?” “没有了,方圆,你自己也早点休息。” 卡秋莎低低的说了句,还是对着话筒亲了下后,才扣掉了电话。 波斯塔夫着急把卡秋莎召到集团总部内,确实发生了大事。 如果不是出了大事,他也不会打搅孙女的幸福生活:西伯集团派驻英国的四名高层人员,在莫斯科本地时间下午四点,乘车前往某处时遭遇了车祸。 四名高管外加两名专业保镖人员,还有司机,总共是七人乘坐的高级商务车,在经过一座大桥时,被一辆载货重卡撞下了桥,无一幸免。 每天,世界上都会发生多起车祸,有上千人因车祸而去世。 车祸发生时,死神才不管死者是谁,又有多崇高的身份,照样带走。 这个道理很简单,也很正常--但当他们的车子被打捞上来,出事后就赶到现场的西伯集团工作人员,却没有在车内发现那个装有重要合约的公文包后,这件事就不正常了。 这是一次有预谋的谋杀:杀人是次要的,关键是要拿到那份重要合约。 任何集团强大到让人必须得重视的地步后,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其它集团、甚至国家的利益,从而树立一些意想不到的敌人。 就像以能源、农作物等为主营业务的西伯集团,每做出一个大决策,都会引起好多人的关注,并立即分析出西伯集团这样做后对自己的利益关系。 西伯集团能够有今天这样强大,那都赖于波斯塔夫的眼光相当毒辣:早在前苏刚分解后,他就开始了对现铁腕总统大笔投资,还牢牢抓住了能源、农作物两大项,全力发展。 事实证明,能源是当今二十多年来,最能影响经济格局的商品,更被所有国家当做是战略来抓,而农作物,更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稳定。 西伯集团控制了本国15%的农作物产区,仅每年向外输出的大豆,就足够小半个非洲国家所用,在本行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之所以提到大豆,那是因为这四名高管的死,就跟大豆有关:西伯集团要跟丹麦签订合约,以低于国际市场价三个百分点的价格,向丹麦输出的大豆,足够满足他们对所有豆制品的需要。 就像竞争越来越残酷的能源市场那样,大豆市场也是硝烟不断,各大巨头财阀,都想方设法的争取市场--蛋糕就那么大,有人多吃一口,别人就得少吃一口,这是很现实的。 而在西伯集团暗中跟丹麦方面接触之前,丹麦对大豆的需求,基本全是来自美国铁山帝国集团,双方已经愉快合作了七八年之久。 丹麦忽然要抛开伙伴,另寻卖主,主要是他们本国科学家,在经过数年的试验、调查后,终于发现铁山帝国提供的转基因大豆,对人类有着相当恐怖的潜在威胁。 丹麦国内最有权威的生物专家威尔斯博士,在报纸上称:任何人在常年食用转基因大豆制品后,会导致肿瘤、白血病等疾病的突发性,并有可能影响到三代之后的国人后代-- 在此之前,世界上就有很多科学家声称,转基因农作物对人类、动物,都有着相当大的害处,甚至能导致绝种:动物能够延续数千上万年不灭,并一步步的进化到今天,那就是因为基因的多样性。 而转基因农作物,则是基因相同(还是拿大豆来做比喻:非转基因大豆,颗粒大小不一,但转基因大豆,却基本个个相同,色泽饱满,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亲兄弟)的缘故,被人类或动物长期食用后,自身基因就会慢慢转变。 长期食用转基因农作物的人,到一定的年限后,自身基因也会慢慢改变--不但会诱发肿瘤、白血病等疾病的发生,还会让所有食用转基因农作物的人们,变成‘亲’兄弟姐妹。 想象一下,亲兄弟姐妹结婚后,会生出什么样的后代? 当然了,人类长时间食用转基因农作物,会造成重大疾病、甚至绝种的恐怖灾难说法,还没有得到完全的证实,但这已经足够人们谈‘转基因’色变了。 所以丹麦才决定终止跟美国铁山帝国的合作,另寻新的合作伙伴。 西伯集团就是趁这个机会,抢先跟丹麦方面进行接触洽谈,并取得了可喜成果。 西伯集团要从铁山帝国集团嘴里抢走这块大蛋糕,他们当然不同意,马上就发起了反击--要拿到西伯集团跟丹麦方面的草签协议书,利用上面的大豆低价来做文章,号召全世界的所有农作物集团,强烈谴责西伯集团破坏市场的丑恶嘴脸。 如果那些人在制造车祸后,盗取了那份重要草签协议,波斯塔夫也只能捂着脑袋,任由众多同行的落井下石。 但关键是,商务车在被重卡撞下大桥的瞬间,保管重要草签协议的那名高管,及时把公文包从车里抛了出来。 这就是圆死,也要毁灭敌人迫切想得到的证据了。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谁找到那个随波逐流的公文包。 这也给了波斯塔夫最后一线机会:不惜一切代价,也得抢在那些人之前,找到公文包。 集团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儿,波斯塔夫没理由不把卡秋莎召到集团总部的。 十数名高管围坐在会议桌四周,为下一步该怎么行动而争的面红耳赤时,波斯塔夫却始终叼着一颗雪茄,静静的坐在主位上,不声不响,眼角余光却关注着在墙角打电话的孙女。 当他看到卡秋莎脸色一黯,默默的扣掉电话后,心中就轻叹了一口气。 他不用问卡秋莎,也能猜出方圆在接到孙女电话后,是一种什么样的本能反应。 卡秋莎放下电话后,抬手拢了下鬓角发丝,再抬起头时,脸色已经恢复了她西伯小公主该有的冷傲,好像啥事也没发生那样。 这让波斯塔夫深感欣慰:一年前还是个野孩子的孙女,终于学会在不同环境下,戴上不同的面具,来维护她本身的尊严了。 等卡秋莎坐在左首椅子上后,波斯塔夫伸手在她手背上轻轻拍了几下。 “爷爷,我没事的。” 卡秋莎能从老头这动作中,感受到亲情的安慰,强笑着轻声说:“看来,我是得认真考虑一下,你曾经跟我说过的那些话了。” 波斯塔夫曾经告诉卡秋莎说,方圆就是一只翱翔于蓝天下的雄鹰,是不能被关在笼子里饲养的,那对他来说是一种毁灭。 卡秋莎也很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她却固执的以为:只要能终生跟方圆在一起,哪怕毁灭了他,也在所不惜。 所以她才不顾铁腕总统三番五次的暗示老头,执意继续欺骗方圆,把他留在身边。 可刚才方圆在电话中的那声松气声,却像一把大锤那样,把她那颗装满了满腔爱意的心儿,给砸了个粉碎。 让她敏锐的意识到:她给方圆提供的尽可能好的环境,却是锁住他的铁链。 甚至,哪怕只有一个晚上看不到她,方圆也会无比感到轻松。 我这么爱他,难道错了吗? 卡秋莎双手十指交叉的放在桌子上,盯着桌面,压根听不到高管们的激烈争论声,只是茫然的想着这句话。 这一年来,她虽然每天都在坚持学习,可她终究还是读书读的太少了,根本不知道尘世间还有这样一句话:最难消受美人恩。 卡秋莎千方百计讨好方圆的做法,成了让那个男人无法肩负的重担,无比的累。 “卡秋莎,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就在卡秋莎表面镇定,实则内心茫然甚至惶恐的不知所措时,波斯塔夫柔和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啊--什么?” 卡秋莎这才如梦初醒,下意识的脱口问出了这句话。 她的话音未落,就发现会议室内很静,所有的高管,都用很诧异的目光看着她:在如此重大的会议上,你竟然不知所谓? “对,对不起,爷爷,各位。” 卡秋莎小脸攸地通红,轻咬着嘴唇站起来低头道歉:“我刚才,刚才走神了,没有听大家在谈论什么,还请原谅。” 西伯集团的小公主,未来的掌门人,在公众场合给大家道歉--无论她犯下多大的错误,都该获得人们的谅解。 “卡秋莎,你先坐下吧。” 波斯塔夫很满意孙女这种‘自我批评’的诚实作风,这证明她已经具备了有担负、魄力的领导人潜质,只要不断锤炼,就能顺利接手他的位置了。 “谢谢爷爷。” 卡秋莎再次向大家弯腰鞠躬后,才坐了下来,凝神看着波斯塔夫。 “是这样的,我们一致决定,要派遣最得力的人手前往英国,不惜一切代价要抢在美国人前面,找到那份草签协议。” 波斯塔夫说道:“我们计划拿出一笔重金,来雇佣‘山狼雇佣军团’,由西科夫、瓦尔特俩人亲自带队,赶往英国--” 详细解说了一遍后,波斯塔夫才问道:“卡秋莎,这就是我们的决定,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有。” 卡秋莎下巴微微昂起,扫视着在座的人,眸光最后落在了西科夫脸上:“爷爷,各位,我有个不同的建议,那就是请把这件事交给我。” “什么?” 波斯塔夫等人愣住。 第564章:有所为,而有所不为 傻瓜也知道,本次前往英国搜寻那份草签协议的行动,有多么的危险。 毕竟那边不是俄罗斯本土,而且对手更是实力不次于、甚至比西伯集团更强大的铁山帝国集团,一个臭名昭著的吸血虫组织。 那些专以转基因农作物来祸害其他国家人民的吸血虫,肯定早在波斯塔夫召开紧急会议之前,就已经抢先安排人手搜寻那份草签协议,并针对即将赶去的俄罗斯人布局了。 无论谁负责这次事,本次英国之行,都将是危险重重。 要不然,波斯塔夫等人也不会决定,要花重金来雇佣当世超一流的山狼雇佣军团了。 就这,也没谁有把握,能够抗得住早就有所准备的铁山帝国集团。 还很有可能出现,任务完不成、却饮恨他乡的情况发生。 可现在,卡秋莎却主动站出来,说她要亲自前往英国,处理这件事。 你去? 你去,不是直接去送死吗? 这是在开玩笑吧? 问题是,你死了也完不成任务啊。 卡秋莎的话音落下很久后,现场十数名高管才醒过神来,相互对望了一眼,最后都看向了波斯塔夫:无论大家心底有多么看不起卡秋莎,可人家是西伯小公主啊。 波斯塔夫只是看着孙女,久久的都没有说话。 其实他也知道众高管在想什么,更知道人家没有想错。 卡秋莎,无论她有多么聪明好学,但一年前她还是个不谙世事、近乎于野兽的野孩子。 一年的时间,在波斯塔夫的苦心培养下,她的身体、容颜都有了让上帝也震惊的变化,可这不代表着她的办事能力,也会跟她的外形成正比。 依着她的智商、江湖经验,要想跟那些臭名昭著的吸血虫硬碰硬,绝对是连她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更何况,她可是除波斯塔夫之外的最后一个西伯人,是老头子苦苦祈祷多少年,才获得上帝怜悯,赐予他的。 波斯塔夫可以不要西伯集团,甚至可以去死--他也只想卡秋莎,能平平安安的活下去,为西伯人种族延续后代。 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波斯塔夫都不会同意卡秋莎去英国。 但他又不能直接拒绝--那样,会伤害孙女的自尊心,跟难得的勇气,必须得很装比的沉默很久,故作慎重考虑状过后,才摇了摇头,柔声说道:“卡秋莎,我们大家都知道,你想为西伯集团的利益而战,像个英勇的斗士那样。可我觉得,你还是太年轻了,还缺乏跟冷血对手死拼的经验。” “爷爷,我知道你们心里是怎么想的。或许,我确实没有完成这个任务的能力。但有个人曾经跟我说过这样一句话。” 卡秋莎咬了下嘴唇,下巴却昂的更高,语气更坚定:“他说,人活在世上,总会遇到一些事,哪怕明知道是死,也得去做的。” 卡秋莎的话音落下后,会议室内的气氛,就明显改变了。 这是所有看着卡秋莎的眼神里那些不屑、甚至嘲讽,都被她这句话给吹跑了,继而本能的开始郑重看待她:原来,她才不是个只走了大运的女孩子。 “人活在世上,总会遇到一些事,哪怕明知道是个死,也得去做的。” 波斯塔夫喃喃的,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看似有些混浊的老眼中,渐渐浮上了亮光:这句话的意思,脱胎于华夏孟子的那句‘有所为而有所不为’。 他、还有瓦尔特,都没有跟卡秋莎说过这句话。 那么这个人,肯定是方圆了。 如果是在以前,波斯塔夫听到这句话后,肯定会嗤之以鼻,再教训那脑子一热就敢跳火坑的家伙:你以为现在还是‘道义江湖’时代呢,可以为兄弟两肋插刀,在所不辞的。 现在啊,可是个利益至上的时代! 人们为了利益,能使出各种手段,必要时别说帮兄弟两肋插刀了,就算把老婆孩子卖了,只要能得到想得到的,也会在所不辞的。 要不然,那些拿着国家巨额研究资金的学者、专家们,怎么可能会极力否认转基因食品无害,并向本国人民鼓吹吃了转基因食品好处多多呢? 反正他们又不吃,他们的孩子早就跳出了发展中国家,去西方国家安享幸福生活了,国民的健康,管他们鸟的事儿! 波斯塔夫也是这样认为的--如果他是铁山帝国集团老大,或许做的比他们还要绝。 但现在卡秋莎说出的这句话,却让他忽然觉得:当世人民骨子里那种敢于挑战邪恶的‘江湖道义’,原来始终存在着,从没有消失。 就像上帝在他最最绝望时,派卡秋莎来到了他身边,让他获得重生那样。 “爷爷,我要去英国。” 卡秋莎没有看西科夫等高管,只是在被波斯塔夫默默凝视很久后,才低声说道。 “好,那就你去。” 波斯塔夫深吸了一口气,缓缓说道。 “我不会让您,让各位失望的!” 卡秋莎站起身,扫了在座的高管一眼,拉开椅子快步走出了会议室。 她很清楚,现在她最需要的,就是好好休息一个晚上,为明早踏上征程而养精蓄锐。 至于谁会联系山狼雇佣军团,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从哪条路线前往英国,身边又有那些职业保镖跟随等事儿,都不需要她费神的。 波斯塔夫,还有众高管,肯定会在她醒来之前,制定好最最详细、安全的计划。 走出会议室后,她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瓦尔特。 她相信,瓦尔特已经知道她要亲自去英国了,要不然老眼中,也不会满满的都是担心,还有埋怨,更不会低声说:“卡秋莎,老爷的身体情况,并不是很好。” 卡秋莎执意要去赴汤蹈火,波斯塔夫肯定会牵肠挂肚的--如果她在英国遭遇啥三长两短的,相信老家伙的身体、精神会迅速崩溃下来,追随她一起去天堂。 “瓦尔特,你小看我了。” 卡秋莎看着老头,脸色平静的说道:“一个女人,其实这辈子只为两件事活着。第一是爱情,第二就是事业。爱情,事业又好比是熊掌与鱼,不可兼得。那么,当我决定要放弃一件时,就必须努力去经营好另外一件事。唯有这样,我才能跟人说,我是波斯塔夫的孙女,是最后一个年轻的西伯人。” 瓦尔特闯荡江湖那么多年了,绝对是老于世故,马上就从卡秋莎这番话中听出了什么,老眼中寒芒一闪:“方圆他--” “不要告诉他,只要他能快乐,幸福,无论让我去做什么,我都会心甘情愿的。” 卡秋莎抬手,打断了瓦尔特的话,接着笑着岔开了话题:“瓦尔特,你对山狼雇佣军团了解多少呢?” 山狼雇佣军团,脱胎于法国外籍军团。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山狼雇佣军团的重要组成成员,基本都是从法国外籍军团最精锐的a军退役的。 其实法国外籍军团中,才没有退役这么一说:只要你愿意干,还又有能力,你想干多久,就能干多久。 所谓的退役,就是某人在合同期满后,抛除受伤、能力不济等因素,那就是厌倦了这种腥风血雨的生活,或者又找到了更好的赚钱工作,才会离开。 这批在当今还算和平年代,也总穿梭在枪林弹雨中的雇佣军们,可谓把‘金钱至上’的法则,诠释的淋漓尽致,就像他们比山狼还要残酷那样。 当然了,他们也比任何人都看重信誉。 打个比方,有两个相互仇敌的雇主,都来雇佣他们去干掉对方--只要他们接了其中一人的单子,那么哪怕后来者付出比先来者高十倍的价格,都不会再撕毁合同的。 金钱虽然重要,可在信誉面前连渣都不是了。 要不然,山狼雇佣军团的秘密会议室内墙上,也不会悬挂着一副华夏字画了。 上书两个大字:信誉。 大字的下面,是一张长条形的会议桌,十数名年龄不同、肤色不同、有老有少的男女,默默的坐在椅子上,有人吸烟,有人擦拭军刀。 却没有谁说话。 会议室内不得私自交头接耳,这是山狼雇佣军团成立那天开始,就定下的规矩。 已经有十一年了。 十一年中,也有两个自以为很厉害的家伙,尝试着违抗这个臭规矩--结果,他们都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当雇佣兵去了。 正是凭借有些冷的冷血制度,所以才能让山狼雇佣军团比起其他军团来说,更能出成绩,最终成为全世界实力最强劲的雇佣军团。 正所谓店大欺主:已经是同行业中大明星的山狼雇佣军团,才不会像其它雇佣军团那样,是个生意就接。 他们得选择,衡量,没有足够的利益,是绝对不会接单的。 他们人人都是亿万富翁--当钱多到只是一个数字时,就会懂得用拼命挣来的钱,去享受别人享受不到的。 比方眼镜蛇开了一家赌场,野兽喜欢在大海遨游,老板娘却装起了贵妇,开了个会所做生意,每天巧笑嫣然、搔首弄姿的调戏那些大款。 他们,才是山狼雇佣军团的真正创始人,幕后大老板。 平时,雇佣军团内的业务,都是交给巴拉斯中尉来打理的,他们就管着享受幸福生活,拿分红,几乎很少过问具体事宜。 所以,随着不断有老人退出,新人加入,除了巴拉斯中尉之外,在座的诸位,没有谁知道他们三个人的存在。 巴拉斯中尉,就是这些冷血军人的首脑。 门开了,巴拉斯中尉阔步走了进来。 哗啦一声,所有军人都马上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尽管他们没有身穿军装,但他们昂首挺胸双手紧贴腿根的标准军人站姿,就能让他们散出一股子萧杀之气。 以往,巴拉斯中尉走进会议室后,会直接走到会议桌的主位坐下。 这次,他在进来后,却闪在了一旁,啪的一个立正,挥手敬礼,沉声喝道:“请!” 第565章:最可怕的雇佣兵 谁会来秘密会议室? 来者又是谁,能让巴拉斯中尉这样尊敬? 十数个佣兵,用眼角余光看到巴拉斯中尉站在门后挥手敬礼后,都在愣了下后,生出了这样的疑问。 很快,他们就看到了答案。 有三个人鱼贯走进了会议室,走在最前面的那个,竟然是个身穿红色露背礼服,脚踩绑带细高跟红色皮凉鞋的妖娆少妇。 在她身后,则是个身高足有两米,敞着坏露出一丛黑色胸毛,满脸横肉好像大猩猩那样的男人。 第三个的个头,却又忽然矮了下来(相比起野兽来说,矮了很多),是个男人,玉树临风的绝对是个欧美帅哥,只是满脸的阴骘之色,让人跟他对望一眼,就有种被响尾蛇给盯上的错觉。 咔,咔咔的细高跟鞋踏在水泥地上,发出有节凑的悦耳声,身穿红色礼服的女人,袅袅婷婷的直接走到了巴拉斯中尉平时坐的椅子前,双手扶着会议桌,缓缓扫视了众人一眼,这才轻启朱唇淡淡说道:“都坐下吧。” 没人动作,别说是坐下了,哪怕是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就像聋子那样没听到美女的话,更像不屑听从她的命令。 “特么的,都聋了啊,坐下!” 大猩猩般的男人,狞笑一声,抬手按在了一个女人肩膀上。 这是个三十多岁的黑人女战士,身材瘦削,也就是一米五多点的样子,男人在她面前就像金刚那样庞大--他在用力后,女战士死死咬住嘴唇,双手撑在桌子上,努力抵抗大猩猩下压的力道。 “好了,野兽,别再考验他们了,他们都是合格的。” 就在女战士嘴唇被她自己咬出血来时,穿红礼服的美女说话了。 “嘿嘿,巴拉斯,看来你还是用心了的。” 野兽这才松开女战士的肩膀,转身冲巴拉斯中尉咧嘴一笑,满嘴整齐的大白牙,闪着森寒的光芒。 “坐下!” 巴拉斯中尉这才发话。 哗啦一声,就像大家刚才一起站起来那样,又随着巴拉斯中尉的命令,齐刷刷的坐下了,始终昂首望着对面的战友,面无表情。 他们,只听从巴拉斯中尉的命令,无论何时,何地,又是守着什么人,这是铁的规矩,没有谁敢反抗。 “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三位是山狼雇佣军团的创始人,也是我们的幕后大老板。” 巴拉斯中尉的介绍,相当干脆,接着就沉声喝道:“敬礼!” 刚坐下的十数名雇佣军人,接着再次起立,挥手间半转身,看向了野兽三人。 这次,不管是敞着怀的野兽,穿西装的响尾蛇,还是风骚万种的老板娘,都用无比认真的态度,给他们的手下抬手还礼:规矩,是他们自己定的,手下既然严格遵从,他们没有丁点理由去破坏。 “他叫野兽,他叫响尾蛇,我叫老板娘。” 老板娘放下手后的自我介绍,也是相当有特色的:“至于谁才是山狼雇佣军团的老板,你们不用去考虑。你们只需知道,我就是你们的老板娘,你们所有人都得听从我的任何命令,这就足够了。” “好,大家都坐下吧。接下来,我们开始商议业务问题。” 不等大家完全理解她这番话中的意思,老板娘白生生的小手往下压了下,率先坐了下来。 齐刷刷的,包括巴拉斯中尉、野兽俩人在内的所有人,都端坐在了椅子上,侧脸看着那张风骚小脸蛋。 “相信大家都应该很清楚了,我们三人的到来,就足够证明这次业务的重要性。” 老板娘说着,拿出了一颗烟叼在了嘴上。 野兽马上就捧起打火机,啪哒一声给她点燃。 喷了个烟圈后,老板娘才继续说:“就在我来之前,巴拉斯中尉就接到了俄国人的电话,他们开出的条件,能让在座的都动心--但很可惜,早在他们打电话联系巴拉斯中尉的四个小时前,我们就接下了美国铁山帝国集团的单子。” “很有趣,他们是仇人。” 老板娘呵呵轻笑一声,说:“可能是为了争夺某份重要文件。至于那份文件是什么,又是在哪儿,这都不管我们的事。” 弹了弹烟灰,老板娘脸上的笑容收敛,淡淡的说:“我们只要帮美国人,来对付俄罗斯人就行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俄罗斯人在接洽我们失败后,会迅速寻找别的雇佣军团。所以呢,这次业务,肯定是一场雇佣军团之间的惨烈碰撞。” 老板娘抬了下手,巴拉斯中尉马上就拿出一个笔记本,打开--墙壁上,就出现了一条河。 “这条河,就发源于英格兰西南部的科茨沃尔德山泰晤士河,最西南也是地形最复杂,最能适应雇佣军小集团作战的战场。” 老板娘用俏生生的手指,指着墙壁上的画面说道:“铁山帝国的人告诉我们,我们只需在这一段挡住俄罗斯人找来的雇佣军团三天,让他们无法靠近这段河岸,我们的任务就会完成。他们,已经跟英国方面打了招呼,所以在接下来的这几天内,不会有无辜平民进入你们的猎杀视线。” 你们能看到的活人,只要不是你们的战友,那么就得在第一时间,把他们消灭掉! 这就是老板娘这番话的最终意思。 “根据我们的判断,俄罗斯人很可能会雇佣近来在东欧大放异彩的猛虎军团。” 老板娘看了眼巴拉斯中尉,后者立马敲打了下键盘,画面上出现了一个亚洲男子,很彪悍的样子。 “我相信,大家都应该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他叫武修华,南越人,是猛虎军团的创始人兼首脑。南越最为精锐的特种部队退役教官,麾下的雇佣兵,也主要是由东洋、南越、北朝还有华夏人所组成。”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次东西两方最强大雇佣军团的对抗,关系到以后市场的占有份额。如果我们要是败了--” 老板娘说到这儿,缓缓在众手下的脸上扫视了一遍,才说:“以后都不会再有山狼雇佣军团了。” 她的话音未落,刚才被野兽按住肩膀的黑人女战士,马上举起了右手。 老板娘点了点头:“你说。” 女战士站起来,冷声说道:“败的,只能是亚洲人。” “为什么要这样说?” 老板娘饶有兴趣的问道。 女战士依旧面无表情的说:“东方人在身体的柔韧性、抗打击、血腥等方面,都比不上我们的。他们,只会把肉煮熟了后才吃。只享受美味,却忽略营养,更因此而变得多愁善感,心慈手软。” “你说的很有道理。” 老板娘再次点了点头,缓缓说道:“但我觉得,你最好退出这次任务。” “为什么?” 女战士一呆,脱口问道。 “因为你犯了轻敌的大忌,更忘记当世最强的十大特种兵国家,亚洲就占了三个席位,分别是排名第一的华夏、排名第三的南越,排名第八的北朝。” 老板娘微微眯起眸子,看着女孩子冷笑道:“尤其是有华夏人参与的雇佣军团,你永远不知道他们有多冷血,有多可怕。” 方圆可没觉得自己有多可怕,反而觉得自己很讨人喜欢。 要不然的话,伊娃两个俄罗斯美少女,也不会在他舒服的泡澡时,穿着超性感的比基尼,眉梢含春的赖着不走。 尤其是看向浴池的目光,更带着母狼才有的贪婪。 她们,好想跟姑爷玩鸳鸯戏水的游戏哦。 方圆不想玩。 哪怕是失忆了,他也不想在好不容易轻松一个晚上时,背着卡秋莎跟这俩美少女胡来--那样,岂不是成了人形播种机? 所以呢,当伊娃大着胆子,吃吃娇笑着抬起俏生生的小脚,要迈进浴池内时,方圆只好温柔的说了句很伤人的话:“唉,我可是答应过你们小姐,绝不碰你们的。” 伊娃俩人脸上的娇笑,马上就凝固了,随即满脸哀怨的深深凝望了他一眼,倒退着退出了浴室门外。 “放着美女不碰,我是不是有些傻呢?” 方圆舒服的躺在水枕上,把自己左脚抬出了水面,稍稍晃动了下,灌了水的两个小银铃,就铃铃铃的响了起来。 忽然间,方先生文思泉涌,朗声说道:“小美人儿绣花鞋,红纱白玉小牙床,鸳鸯戏水被翻浪,呢喃轻语飘出窗--好诗,好诗,真特么的好诗,我怎么能做出这么优美的一首好诗?话说,哥们这脚丫子,貌似跟绣花鞋不搭边吧?” 就在方圆盯着自己左脚,不断晃动小银铃,琢磨他怎么可以能做出这么意境优美的好诗来时,浴室的房门又开了。 方圆不用回头,也能从猫儿一般惦着脚尖走路的脚步声中,听出这是伊娃来了,有些头疼的摇了摇头,刚要义正词严的跟女孩子说,他才不是那种背着老婆在外偷人的好男儿时,美少女低低的声音响起:“姑爷,瓦尔特跟您打电话来了。” “哦,他给我打电话干啥,帮卡秋莎查岗吗?啧、啧啧,你看看,我们幸好还保持着清白吧,要不然我可真没脸见人了。” 没有卡秋莎在场的方先生,彻底回归了他总爱胡说八道的本性,哗啦一个翻身,趴在了浴池边上,抬起了右手。 伊娃却没把手机递给他,而是把雪嫩的膝盖跪在了地板上,俯身伸手,把打开接听键的手机,放在了方先生左耳边。 这样,方姑爷就能一边打电话,一边欣赏她‘这边独好’的风景了。 或许,方姑爷在打完电话后,会让她去浴池内,好好‘欣赏’一下呢? 不过伊娃失望了。 因为方圆在接完瓦尔特的电话后,就闭上了眼睛,好像死了那样,趴在浴池上一动不动。 “姑爷。” 等了足有三四分钟,没看到方圆有所动作后,伊娃有些担心的轻声叫了声。 方圆睁开眼,邪魅的笑了笑:“去,把雅克斯基叫来。” 第566章:十万火急的大事儿 怪不得姑爷总是婉拒我们,原来他喜欢满心口都是黑毛的雅克斯基! 伊娃在走出浴室时,心儿都碎了。 更为西伯小公主鸣不平,犹豫着要不要把这个大秘密,告诉小姐。 同样,正在别墅院子里跟手下说话的雅克斯基,听伊娃说泡在浴池内的方姑爷,竟然让自己进去后,也是吓了一大跳。 但接着就是满心的狂喜:姑爷,是咋知道哥们喜欢男人的?吓,就他那小身板,能受到了吗?我看还是我来承受吧! 下定决心要做出牺牲的雅克斯基,马上就在伊娃异样的眼神中,迫不及待的冲向了浴室那边。 原来他也不是个正常人! 伊娃猛地发现了雅克斯基最大的秘密,心口更是疼的要命。 话说,她可是对雅克斯基很有好感的,几次做梦在合同期满后,去追求他的。 今晚心儿接连碎了两次的伊娃,穿着白色的风衣站在客厅门后,好像没了灵魂那样的呆然不动,让她的好友克丽丝很是担心,赶紧低声询问怎么了。 “克丽丝,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今晚他们就要私、私奔了!” 犹豫了好久,伊娃才决定把这个大秘密告诉好友。 “啊,谁,谁要私奔了?” 听她这样说后,克丽丝被吓了一跳。 “姑爷,跟雅克斯基要私奔了!” 反正已经说出来了,克丽丝又是自己的好友,所以伊娃索性把她刚才对俩男人细致观察后的结果,简单说了一遍。 “吓,不、不会吧?姑爷就不怕小姐生气?雅克斯基,他还想不想活了呢!” 克丽丝轻叫了声后,赶紧捂住嘴,四下里看了几眼,没发现惹人注意后,这才松了口气。 “哼哼,在爱情面前,任何困难、威胁都是苍白的。” 伊娃轻声冷笑两声,说:“你要不信的话,咱们就打赌。” 克丽丝问道:“打赌?打什么赌?” “我赌等会儿雅克斯基出来后,肯定会跟大家说,他们有十万火急的大事,要在今晚连夜离开彼得山。” 伊娃的话音未落,浴室的门就开了,一脸凝重的雅克斯基快步走了出来,沉声说道:“去,通知别克拉夫(保安队的副队长),让他用最快的速度,在山下准备好车子,我要跟姑爷今晚连夜离开彼得山--不要问为什么,十万火急的大事!” “什么十万火急的大事啊,三更半夜的瞎折腾,还让不让人睡觉呢?唉,这些有钱人啊,就是任性,想出一出就是一出。” 披着一场毛毯,赤脚站在阳台边看着下面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有些夸张,但也差不多了,毕竟方姑爷要连夜出行,十数个伺候他的人,谁敢躲在屋里睡大觉啊)的黛米小姐,黛眉微皱的摇了摇头。 下面折腾了足有十几分钟后,才看到好多强光手电,快速离开了11号别墅,迅疾下山去了。 “看来真出事了。” 黛米小姐再次摇了摇头,才转身走进了阳台门内。 此时已经是初冬的十一点多了,整座彼得山上的所有别墅居民,估计也都睡着了,除了孤身一人的黛米小姐外,相信没谁会在被惊醒后,走到外面来看看。 被冷风一吹后,黛米小姐的睡意小了很多,索性来到了客厅内,准备小饮一杯白酒,看会儿电视后再去休息。 啪哒一声,黛米小姐打开了照明开关,刚要转身时--却觉得后心猛地剧烈一疼! “呃!” 低低的惨叫一声中,黛米小姐缓缓低头,就看到一把锋利异常的刀尖,从她前心为止刺了出来。 这刀子得有多么的锋利,刺杀她的人得有多么的恨她,才能把她刺个透心凉? 黛米小姐盯着刀尖,凝视片刻后伸手,扶住了墙,艰难的转过了身子。 身上的毛毯缓缓飘落时,鲜血已经箭一般的蹿在了墙上,就像一朵朵的腊梅在雪地上傲然绽放那样,迷人。 艰难转过身的黛米小姐,看到了一个女孩子。 女孩子穿着一身黑色的运动装,满头的秀发,却被一根白色绷带,紧紧缠在了额头上(就是东洋武士那样的装扮),正死死咬着嘴唇,脸上肌肉不断抽着,比绷带颜色还要白,一步步的往后退。 “南、南昭雪,你……你为什么要杀、杀我?” 黛米小姐一手捂着心口,一手指着女孩子,倚在墙上,缓缓坐在了地上。 这个趁她开灯时在背后狠狠刺了她一刀的女孩子,正是傍晚跟方圆‘私定终身’的南昭雪。 黛米小姐认识南昭雪,也就是才几天的工夫,是在上山路上偶然相认的。 也不知道为啥,黛米小姐刚见到南昭雪后,就喜欢上了她,并邀请她去自己别墅内作客。 南昭雪答应了她,说有机会肯定会来作客的。 今晚,她来了。 带着一把锋利异常的尖刀,狠狠刺进了黛米小姐的后心。 南昭雪虽然给予了黛米小姐致命一击,可她本人的样子,却比被人刺一刀还要难受,害怕,抬手捂着嘴干呕了两声后,慢慢跪倒在了地上。 “为,为什么要杀我?我跟你。无冤无仇,你--” 感觉生命飞快流逝的黛米小姐,艰难的再次问道。 “你、你跟我无冤无仇?呵,呵呵,呵呵呵!” 南昭雪惨笑声中,猛地抬起头,双眸在灯光下血红,满是骇人的仇恨,导致她的声音都改变了:“清河燕子,你再仔细想一想,你跟我是无冤无仇吗?” “啊,你是、是樱花,南诏樱花!” 即将合上眼的黛米小姐,闻言身子猛地打了个寒战,嘎声问道。 “是,我就是南诏樱花!” 化名南昭雪的南诏樱花,咬牙切齿的站起来,泪流满面的嘶声喊道:“我就是那个无比信任你,真心真意把你当做我母亲的南诏樱花!” “原来是你--你、你做整容手术了呢。” 确定刺杀自己的南昭雪,就是南诏樱花后,化名黛米的清河燕子,即将失去生命的双眸中,浮上一层浓浓的愧疚。 是的,南诏樱花没有说错。 清河燕子以间谍身份,潜伏在南诏博士身边,成为他的枕边人后,南诏樱花并没有跟其他丧母反对后娘的女孩子那样,总是对她冷言冷语。 而是真心的把她,当做了母亲。 可她的母亲,却在她家蛰伏七年后,引来华夏杀手,让南诏博士惨死在海滩上。 她那么信任她,爱她,她却背叛了她,导致她父亲被杀后,就逃之夭夭了。 “是,我做整容手术了,是不是变得比以前更能吸引男人了?呵呵。” 南诏樱花依旧跪在地上,泪如雨下时还笑着:“可我不做不行啊,因为你们都该在电视上看到过,我发誓要杀掉你们的镜头,都认识了我--所以,我只能去做整容手术,还学习了其它很多特殊技能。” 南诏樱花说着,双膝挪动跪着走到清河燕子身边,向去年这个季节那样,轻轻把女人揽在怀中,咯咯娇笑着哭着问道:“小妈,你说我现在的样子,是不是比以前好太多?” “你、你--” 清河燕子听到她称呼自己小妈后,心好疼。 不是被刀刺的,而是因为南诏樱花这个称呼,比狠狠刺她一刀,还要疼一万倍! 疼的她,再也说不出话来。 “小妈,你别动,就听我说好了。” 南诏樱花哭着,笑着,右手却抓住了刀柄(只要拔、出来,清河燕子就会立马气绝身亡),说:“我知道,你才不喜欢我当前眉梢眼角含春的样子,更不喜欢我跟苍老师学那些伺候男人的特殊技能。你只喜欢,我永远像以往那样,单纯的就像一张白纸。” “可那样不行啊。” 南诏樱花狠狠吸了下鼻子,再次咯咯笑道:“那样的我,怎么可能杀得了你?尤其是那个方圆--咯咯,有人告诉我,杀你或许很容易,但要想杀方圆,必须得用我最大的武器,就是我的身体。” “你、你--你要杀方圆?” 本来已经闭上眼的清河燕子,听到这儿后,身子猛地一抽。 “我当然要杀他!” 南诏樱花猛地咬牙,嘎声说道:“我也确定,他很快就会死了。肯定是我爸在天之灵保佑我,所以才能让我在彼得山上,都遇到了你们。呵呵,你知道吗?就在今天傍晚,我遇到了他,并把银戒送给了他。小妈,你还记得那个被我爸供在神龛中的那枚银戒吗?” 清河燕子在南诏家生活了那么多年,当然知道他家的神龛中,供奉着一枚银戒。 但也只是样子普通而已。 据南诏博士说,这枚银戒是东洋战国时期流传下来的,很古老了。 戒指,从来都象征着爱情啊啥的,可南诏家的这枚银戒,却是一枚魔戒:任何人戴上它,都会遭到横死的噩运。 数百上千年来,已经有上百人戴着这枚魔戒死去了。 魔戒上那个古老的诡异图案,是东洋古代神话中的一个恶魔,叫鬼婴。 魔戒是受所有邪魔祝福过的,无论谁拥有它,只要想杀人,就把魔戒給他戴--那么,这个人就不会活太久,很快就会横死。 魔戒,是南诏博士无意中在街边古董店里淘到的:任何人得到鬼婴后,都不能随便抛弃的,只能把它供奉起来,要不然它就会残害主人。 “你、你看到了方圆?” 清河燕子此时才没心思去考虑魔戒的事儿,只是满眼不相信的看着南诏樱花。 “是,我看到了他。” 南诏樱花依旧笑着,用力攥着刀把,说:“小妈,你别担心会孤独,因为他很快就会去陪你了--咯咯,说不定,还有我。” “是、是谁,告诉你,是方圆杀了你爸的?” 清河燕子的瞳孔开始放大,她真得很想告诉南诏樱花:方圆早就死了,你怎么可能会看到他? 可她却偏偏用积攒的力气,来问是谁告诉南诏樱花,方圆杀了南诏博士。 “是丰田秀敏,一个很厉害的女人。” 南诏樱花倒没有瞒她。 第567章:无法抛弃的魔咒 在龙头长达十数年的布局中,清河燕子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人物。 所以别看她没有任何的武力值,但她相比起铁辽等人来说,能知道更多的绝密‘内幕’,其中就包括龙头利用方圆布下的那个局。 方圆真得死了,无论是从科学角度,还是从‘传统’角度来看,那都是个死的不能再死的家伙了。 当得知方圆确实牺牲后,尽管清河燕子从没有见过他(为了保险起见,她连方圆的照片都没有见过),可还是为失去这么一个优秀的战友而心痛。 正如丰田秀敏所预测的那样,清河燕子从东洋回到华夏青鸟市后,就遭遇了‘车祸’,尘世间再也没有了这号人--她成了一个自由人:她已经付出了太多,绝对有资格享受该享受到的幸福生活了。 只是谁都没有想到,南诏樱花竟然找到了她,成功刺杀了她。 清河燕子并没有怨恨南诏樱花,因为她很清楚自己在这个女孩子心目中,是什么样的地位,哪怕是被刺杀,也没有太多的怨言,只有说不出的愧疚。 因为欺骗了一个本性纯真、真心尊重她的女孩子而愧疚:能够死在南诏樱花手里,或许算是是一种解脱了吧。 她以为自己可以安享的死去了--但就在她即将离开这个让她感觉很茫然(我来尘世间走一遭,究竟是为了什么)的世界时,就听南诏樱花说,还要去刺杀方圆。 方圆已经死了,她怎么还去刺杀她? 这个疑问,把清河燕子灵魂深处最后一丝生命潜力激发了出来,才睁开眼问她:是谁告诉你,南诏博士是被方圆杀死的? 南诏樱花告诉她说,是丰田秀敏。 就像不认识方圆那样,清河燕子也不认识丰田秀敏,但却知道这个女人在东洋当局,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 “她--她告诉你说,是方、方圆杀了你父亲?” 清河燕子逐渐扩散的瞳孔,骤然一缩,竟然抬起了右手伸向南诏樱花的脸。 “是,就是她。” 南诏樱花脑袋后仰,想躲开。 她没躲。 因为她能从清河燕子的眼神中,只看出了关心、担心,就没有丝毫的敌意。 清河燕子的右手,在南诏樱花脸颊上缓缓抚摸了下,嘴唇颤抖着哑声道:“樱、樱花,她、她骗你的,你父亲根本不是方圆杀的……” “你撒谎!” 不等她说完,南诏樱花就尖叫着抬手,打开了她的手:“你都快要死了,还想骗我吗?你可知道我爸死的多么惨?头、头颅被那个混蛋一刀劈成了两半!丰田秀敏告诉我说,是那个混蛋用一把叫昆仑的陌刀,杀死我爸的,你却--你究竟还想说什么?” 有血,从清河燕子的嘴里淌出来。 心口被洞穿后,她还能活这么久,也算是个奇迹了。 这个奇迹,是爱创造的:南诏樱花昔日对她的尊重,她对女孩子发自真心的关怀。 潜意识中,清河燕子已经把南诏樱花当做了亲生女儿,所以才会被她刺杀后,无怨无悔,极力挣扎着活下去,想告诉她:你,被骗了。 被那个别有用心的女人,给骗了,她是在利用你对我们的仇恨,来对付一个早就死去的人。 清河燕子想说出这番话来,劝南诏樱花赶紧回国,过原本属于她的平静生活,就当已经发生的这一切,是个不堪回首的噩梦。 其实她更想知道,丰田秀敏为什么要骗一个女孩子,骗她找一个死人算账。 但,她还有机会吗? 她被南诏樱花打开的右手、再次极其费力的缓缓抬了起来时,无力的垂了下来时,眼睛也永远的闭上了--受愧疚折磨的灵魂,却促使她嘴巴里吐出了几个字:“方、方圆,他已经……” 生命到此,嘎然而止。 就像段子里所说的那样,每当将死之人要说出一个最关键的人名时,死神总是很狗血的出现,一把捂住她的嘴巴,狞笑着把她带走,然后般个小马扎坐在黑暗中,欣赏接下来要发生的精彩桥段。 并做好了,随时再带走一个临死前才恍然明白真相的可怜人。 “方圆他已经怎么了?” 看到清河燕子寂然不动后,南诏樱花就知道她已经死了,可还是不甘心的晃着她肩膀,哑声喝问:“你说话呀,方圆他怎么了?” 死人是不会跟活人说话的,最多也就是有一滴晶莹的泪水,从眼角缓缓滚落,带着说不出的痛苦,还有解脱。 如果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世界人民能够平安相处,像生活在一个大家庭中的家人那样,远离彼此的伤害,多好? 那样,清河燕子就能在南诏博士身边呆一辈子,真心照顾那个对她很好的老头子,跟他一起幸福的看着南诏樱花,披上洁白的婚纱。 很可惜的是,老天爷从来都不喜欢人世间风平浪静,总是指示某些人做出损人利己的破事,来牵动别人本来安定的生活。 清河燕子是真希望,在南诏博士身边就那样安静的呆下去,直到头发变白时,还能替南诏樱花看孩子。 可那个不知死活的老头子,却非得主动来破坏她的幸福生活(极力赞成东洋帮助北朝,来牵制华夏),迫使她必须站在正义的一方,把本来的幸福活生生的葬送。 她死了后还淌下的这一滴泪水,那是因为她已经预感到:她希望能过上安定幸福生活的南诏樱花,或许很快就能追随她。 或许她可能还在想到:终于,不用再以人的形式,活在这个肮脏的世界上了。 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的南诏樱花,根本看不懂清河燕子死后才留下的泪水,只是疯了似的晃着她肩膀,逼问她究竟要说什么。 清河燕子才不回答她,永远都不会再回答她。 “他已经对我产生了怀疑?” 好像终于意识到清河燕子已经死了后,南诏樱花停止了晃动,痴痴看着她没有生命力的脸,慢慢地抬手,替她擦去了那滴泪水,喃喃的说:“小妈,你是不是想告诉我,方圆已经开始怀疑我的出现了?那你跟我说,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南诏樱花抱着清河燕子的尸体,茫然呆坐在客厅的地上。 呆坐了不知道多久后,才松开她,脚步有些踉跄的走向了门口。 就像心里吊着个八百斤重的秤砣那样,勒的她喘不过气来,走不动。 她真的很想就此罢手。 因为在清河燕子死后,她才发现报仇雪恨后,恶魔般死死缠绕着她的痛苦,并没有松开她,依旧狞笑着蛊惑她:你还得去杀方圆呢,唯有杀了她,你才能彻底的安心。 外面好冷。 南诏樱花双手抱着膀子,走出别墅客厅房门后,昂首仰望着璀璨的星空,又呆愣半晌后,才忽然转身又走了进去。 十几分钟后,南诏樱花回到了她的三号别墅。 她从酒柜上拿下一瓶白酒,坐在露天阳台上的案几旁藤椅上时,山巅处的那栋别墅里,已经冒出了浓烟,有红色的火苗在闪烁。 更有度假别墅区的工作人员,吹着凄厉的哨子,大喊救火的声音传来。 她才不会管这些,只是用嘴对着酒瓶子,一口一口的喝。 当最后一滴酒,被她用力颠着滴落在她嘴里后,就证明她已经喝了整瓶的高度白酒。 她醉了,在外面人喊马嘶的喊叫声中,咯咯的傻笑了起来,把酒瓶子随手抛在脚下,伸手去拿花瓶里的那朵花。 那是一朵红色的郁金香,是方圆送给她的。 拿回来后,她精心修剪了下后,就插在了花瓶中,倒上了清水。 离开枝干的花儿,是活不了多久的,但却能从清水中吸收足够的养分,抢在彻底枯萎之前,拼命的绽放。 今夜,郁金香傲然绽放。 花儿,好美。 “方圆,就算你已经怀疑我,那又怎么样?我早晚,会把你杀掉的。因为我是南诏樱花,一个让你无法拒绝的女子。就像这朵花儿,生命结束之前绽放出的美丽,可不是你们这些臭男人能拒绝了的。” 南诏樱花喃喃的说到这儿时,右手碰到了花瓶。 她觉得,她这番话很有哲理:性本色的臭男人,是决计无法抗拒美女的,就像美女不能抵抗鲜花对她的诱惑那样。 南诏樱花喝多了,在拿到那朵郁金香时连花瓶也碰倒了,摔在了案几上--脆响过后,那个红色的玻璃花瓶,碎成了几半。 清水洒在案几上,又顺着案几淌下了桌子,却无法把那个东西冲下去。 月光,就照在那个东西上,让南诏樱花看的无比清楚,双眸瞳孔,猛地紧锁--鬼婴,魔戒。 那个在东洋古代传说中,被视为至邪之物的鬼婴魔戒,早在昨天(现在已经是凌晨时分了)傍晚时,就被她送给了方圆。 可是现在,它怎么又会出现在南诏樱花的花瓶里? 本来如水银般的银白色月光,照在鬼婴魔戒上后,一下子变得惨白。 就像清河燕子那没有了生命力的脸,带着诡异的死亡气息。 “难道,就因为我曾经戴上过你,你就认准我了吗?” 南诏樱花死死盯着那枚鬼婴魔戒,呆愣了不知道多久,才慢慢拿了起来。 银戒体积很小,两根手指头就能捏起来。 可南诏樱花却像拿起了一座大山,直觉的整个世界都在往下沉,就像它的传说:鬼婴是一个神秘的怪物,看上去像一个婴儿。 它非常险恶,有人进入它的视线,它就开始像婴儿一样狂哭。 出于人之常情,人们就想找出这个孩子然后安抚他--但当人们把它抱着来安抚时,它就会马上迅速地增加体重,可能多达300公斤! 而抱着它的人,从抱起它后,就再也无法把它放下,直到被压死。 “好吧,既然我无法抛弃你,那你就跟着我吧。” 南诏樱花嘴角不住抽着,缓缓戴上了这枚银戒。 第568章:泄密的人就是你! 又是新的一天。 老人们常说,新的一天新气象,不管昨天之前遭遇了多么不顺心的事儿,在太阳重新升起来时,最好是忘记那些不快,享受新的生活。 韩斌无法享受,正如新生起的太阳,也无法驱赶他在昨天之前的烦躁,苦闷。 未来之所以有着它迷人的魅力,那就是因为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 哪怕是你渴了后忍不住喝了一口凉水,也有可能会成为你生命的转折点:上班时忽然就肚子疼,疼的要命,不得不请假去医院治疗。 你就有可能坐在走廊椅子上,等待专家大夫看病时,发现旁边坐着的竟然是个美女:美女是早起后嘴馋吃了个冰激凌,结果也肚子疼,才跑来医院看病的。 然后,你就有可能会没事找话跟美女搭讪--从此相认,最终把她泡上了你的床,你告别了单身狗的苦比生活,成了个幸福且愚蠢的老黄牛,为获得美女老婆的一个香吻,就拼死累活的加班。 看,你这么犯贱的幸福着,就因为你喝了一口凉水。 韩斌没有喝凉水,却遭遇了比喝凉水也塞牙的倒霉事:最近三个月内,有十一笔本来铁板钉钉能挣大钱的大生意,不知道咋回事,竟然都出意外了。 生意倒是没有黄了,可挣不到钱、甚至还赔钱的生意,没谁喜欢。 同时,这也证明了韩斌这个海外第一副总的能力,很值得让人怀疑。 神通快递在国际物流方面投资那么大,关系又那么硬,可至少三个月的颗粒无收,想让夏小韵不过问都不行。 韩斌这次回国,就是来跟夏总汇报近期海外工作情况的。 跟他一起回来的,还有罗小玉。 跟韩斌一样,罗小玉也是黛眉紧皱,实在搞不清他们的运气,咋就差到了这种地步。 “韩副总,罗副总,你们好。” 快步走上台阶来到总部大楼大厅门前的韩斌,对腆着谄媚的笑脸过来打招呼的老刘,点了点头后正要走进门内,罗小玉却忽然说:“韩副总,请稍等。” “怎么了,小玉?” 韩斌回头,看着罗小玉。 俩人经过大半年的配合后,都对对方产生了一定的好感--毕竟男未婚,女未嫁嘛,而且俩人无论是从职务,还是外形上来看,也是相当般配的。 “你还是称我罗副总吧。” 罗小玉扫了眼左右两边,低声说:“尤其是在夏总面前,更要注意。” “好。” 韩斌从罗小玉的凝重脸色中,敏锐察觉出了什么:“罗副总,有什么事吗?” “我有种很强烈的预感--很不好的预感。韩副总,等会儿见到夏总后,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得必须保持该有的冷静。” 罗小玉轻咬了下嘴唇,抬手拢了下鬓角的发丝。 韩斌双眼微微眯起,沉默片刻后,才问:“为什么要这样说?” “不为什么。” 罗小玉摇了摇头时,忽然说了两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大半年了,我都没有听到过方助理的消息。倒是听说张良华副总,现在很受夏总的信赖。唐王第一家女子会所的创建、经营,就是他一手主抓的。” 韩斌没说话,只是用力攥了下双拳,接着转身,快步走进了大厅内。 他又不是傻瓜,当然能明白罗小玉跟他说这番话的意思。 就像你喝了一口凉水,就泡了个美貌跟泼辣并存的老婆那样,韩斌能够成为神通快递的第一副总(在神通快递,他的地位压过了公司元老老王,仅次于夏小韵的),那都是因为他是方圆的发小。 到目前为止,韩斌已经知道很多方圆跟夏总之间的破事了,更是打心眼里希望,自己哥们能把这个娇滴滴的美女老总泡上--那样,他就算是给自己哥们打工了,第一副总的位子,是别人使出吃奶的力气来,也撼不动的。 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韩斌能平步青云多亏了方圆,可方圆要是在夏总那边‘失宠’,或者--死了呢? 那么韩斌,能否在没有方圆的情况下,仍能稳坐他的第一副总宝座? 几个月之前,韩斌还是很有信心的:就凭他出色的业绩,夏小韵只要脑子不进水,才不会因为方圆不在的原因,把他更换掉。 可现在不行了。 他已经连续数月没有为公司挣到一分钱,但却每个月都需要庞大的开支。 夏总,还会继续容忍他愚蠢的坐在那把宝座上? 能者上,庸者下,这句话尤其更适合以业绩为重的商场。 韩斌现在就是庸者,无论他有多么的不心甘。 能者呢? 自然就是已经逐渐被夏总视为左右手的张良华了。 所以罗小玉才提到了张良华的名字,更说她有种不好的预感。 其实,韩斌自己,又何尝没有那种不好的预感? 只是,他实在想不到,这个不好,会来自哪儿。 “韩副总,罗副总,夏总吩咐过了,等你们来了后,直接去小会议室。” 韩斌俩人刚走出电梯,秘书处的周倩,就快步迎了上来。 “好的,多谢周秘书。” 韩斌俩人点头对周倩道谢后,加快脚步走向了小会议室。 小会议室,是夏小韵召开集团高层会议时的专属会议室。 会议室空间不大,装潢却很豪华,相当上档次了。 “夏总,各位。” 脸上还带着风尘仆仆样子的韩斌,一进门,就点头向夏老板等人问好。 “韩副总,罗副总,两位请坐。” 端坐在会议桌最中间的夏小韵,微微欠身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在华夏,开会时的座椅安排,可是很有讲究的,哪怕韩斌实权再大,但只要老王副总在场,那么他就会坐在夏总的左首第一的位子。 坐在夏小韵右手边的,是一位花信女郎,罗小玉认识:她在圆耀酒店当礼仪小姐时,杨经理就是大堂经理了。 就因为把方先生给伺候的非常满意,杨经理在短短半年中,职务就实现了三连跳:现如今,她已经是圆耀酒店一方,在神通快递国际物流的主要负责人了。 看到罗小玉后,杨经理冲她点头笑了下,事宜她过去坐在身边的空位上。 就算杨经理不示好,那个地方也是罗小玉坐的。 张良华,就该坐在罗小玉下手。 而韩斌这个被夏小韵格外器重的第一副总(原指国际物流这一块),往常应该坐在老王副总的下手才对--这是神通快递集团的第三号人物。 可就在韩斌给夏小韵,以及各位高管问好,再抬起头来时,却发现本该坐在罗小玉下手的张良华,已经坐在老王副总下手、本来该他坐着的椅子上了,正满脸儒雅笑容的,对他点头示意。 韩斌的眼角,就突地一跳。 罗小玉走向杨经理那边时,低低的咳嗽了一声。 韩斌这才松开攥了下的右手,跟着走了过去,坐在了罗小玉的下手。 摆明了,夏小韵要撤掉韩斌这个副总,扶持张良华上位了。 只是,她在高层会议室内,这么‘旗帜鲜明’的做,好像有些太过了:无论韩斌在近几个月内,有没有做出成绩,但他终究是方圆的兄弟、第一副总,算是海外物流业务的实际创始人了。 夏小韵好像全然忘记了这些。 或者说,她有这么做的确凿理由。 “韩副总,就请你向各位汇报一下,这几个月来的业务情况吧。” 韩斌俩人刚坐下,端起茶杯轻轻抿了口的夏小韵,就开门见山的言归正传了。 看着夏小韵那张淡淡然的俏脸,韩斌轻吸了一口气,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内,拿出他跟罗小玉俩人精心准备的汇报表,吐字清晰的汇报了起来。 七八分钟后,韩斌放下报表,很惭愧的自我批评道:“夏总,王副总,杨经理,各位,在此我要向集团说声对不起。三个多月来,我没能带领海外物流,为集团奉献任何的利益。我想,我是--不称职的。” 他最后这四个字,可是在谦虚了。 因为他觉得,就连老天爷也该知道,他这段时间的工作有多辛苦,绝对能对得起夏小韵給他开出的高额薪水。 这四个字,也隐晦的表示了,他对夏小韵‘翻脸不认人’的不满。 夏小韵当然能听得出来,嘴角却微微翘了个冷笑的弧度,淡淡的说:“韩副总,我现在特别想搞清楚,为什么接连十一笔大生意,你却没有丝毫的盈利呢?” 韩斌如实回答:“我也很奇怪,对方怎么就知道我们的盈利底线。” 国际物流的盈利底线,就相当于竞拍时的底价,属于公司的绝对机密。 比方,韩斌在跟某公司洽谈,运送一批货物,运费的最底线是一百块,他得跟人家要两百块,甚至更多--这就是所谓的‘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了,其实他心目中的价格是一百三十块。 可人家呢,却异常精准的,一口咬定就給他一百块钱的运费:你要是不答应,我们完全可以另寻别家物流公司,以后再也不合作了。 为了抓住长时间合作的大客户,韩斌只能答应人家的价格,操心劳神的白忙活了。 本来,这种事在商场上也是很正常的,反正只要抓住客户,就能创利的。 奇怪的是,接连十一笔大生意,都遭遇了这种情况。 夏小韵脸上的冷笑之意,更浓:“韩副总,那你说,别人是怎么知道我们的盈利底线的?” 韩斌嘴巴张了张,接着低头沮丧的说:“我也不知道,但正在派人调查,是谁泄露了公司绝密。” 夏小韵又问:“知道公司绝密的人,都是有哪些?” 韩斌没说话,只是抬头扫了眼在座的十几位高管。 意思不言而喻。 “那你是怀疑我们当中,有人泄漏机密了?” 夏小韵声音更冷。 “没、没有。” 韩斌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哑声回答。 “我们当然没有谁泄漏机密。” 夏小韵眯起眼眸,缓缓说道:“因为泄漏机密的人,就是韩副总你本人。” 第569章:我能相信你吗? “什么!?” 满脸惭愧低着头的韩斌,闻言猛地抬头,看向了夏小韵。 夏小韵的俏脸上,已经浮上了明显的厌恶之色,语气也更加深沉:“泄露机密的那个人,就是韩副总你本人。” “不可能!” 韩斌这才醒悟过来,腾地一声站起身,脸色扭曲嘎声道:“夏总,你这是在胡、在冤枉我,给我扣莫须有的大帽子!” “韩斌,坐下!跟夏总说话,要客气点!” 看到韩斌有些失去理智后,同样被夏小韵那句话给震的不行不行的罗小玉,慌忙伸手拽住他衣角,厉声呵斥他。 “我--我没有泄露机密,我怎么可能会泄露机密呢?” 韩斌本能的挣扎了下后,才醒悟过来,随即满脸通红的抬手,拍着自己的胸膛,声音嘶哑的说道:“夏总,我可以发誓。我如果泄露公司商业机密,那就让我出门就被汽车撞死!” 韩斌说出这番话来,就证明他已经彻底失去了理智。 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利益至上的商场上,必须得讲信誉,却没有谁会把毒誓当回事。 韩斌气急败坏的表现,只能让夏小韵更加看不起他,无声的冷笑着端起茶杯,很休闲的抿了口水后,才淡淡的问道:“韩副总,看在方圆的面子上,我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 韩斌此时也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太幼稚了,赶紧深吸了一口气,连连点头:“夏总,请讲。” “三个多月之前,你一直都在使用136xxx的那个手机卡号吧,还是公司给你办理的。” 夏小韵问道。 “对,是--” 韩斌点头刚要说什么,就被夏小韵打断:“几个月前,你就换了卡号,跟总部联系,说在逛商场时手机被偷了,又是在国外,不方便补号,就用了现在才用的新卡,对不对?” 看出夏小韵不喜欢自己说话后,韩斌也就只能用点头来表示:yes,就是这样。 “可那个号,还在用。” 夏小韵说着,抬起了右手。 站在她身后的劳拉,马上就递给了她一个手机。 夏小韵在手机上点了几下后,放在了桌子上。 马上,就有个老外的声音传出来:“韩副总,我最多只能给你一百万美金。” 一个现场任何人都没听过的男人声音,回答说:“希拉克先生,一百万美金太少了点吧?我把我们公司的盈利底线都告诉你了,让你至少省了四百万美金。所以我觉得,你至少要给我一百五十万。” 韩斌呆了。 好像木鸡一般的呆住。 还有他旁边的罗小玉,也是双眸圆睁,一脸看到鬼的样子,盯着那个手机。 虽说跟希拉克先生通话的男人声音,大家都很陌生,但小孩子也知道,能随便下载个手机软件,就能改变跟人通话时的声音了。 这个人,就是韩斌。 他向希拉克先生泄露公司盈利底线后,索要至少一百五十万的报酬。 三个月前,他说他的手机被偷,又因为在外地无法补卡,那只是一个借口:他是用这个号,来跟希拉克等人,进行私下里的龌龊交易。 出卖公司利益! “那、那不是我,不是我。” 当第三段通话录音播放完后,韩斌全身的力气就像被抽走那样,颓然坐在了椅子上。 夏小韵拿起手机,关掉了录音,冷冷的看着他。 会议室内的气氛,无比的压抑,没有谁说话。 罗小玉倒是很想为韩斌辩白,说她很清楚他为了公司,是多么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问题是,证据就在这儿摆着呢,就算她把天说破了,谁信? “那不是我,不是我!” 失魂落魄般的韩斌,猛地抬起头,看着夏小韵神色激动的喊道:“夏总,请你相信我,我绝对做不出这种事来!” “那么,是谁?” 夏小韵冷冷的问。 “除了我之外,在座的至少有六个人,都知道我们的盈利底线!” 韩斌嚷出这句话的话音未落,罗小玉就啪哒一声拍在了桌子上,厉声喝道:“韩斌,你胡说八道什么呢你!?” 韩斌被吓得打了个激灵后,这才知道自己又错了。 老王副总等‘旁观者’的脸上,都浮上了愤怒的神色,只是碍于夏总在这儿,不好冲他发火罢了:丫的,你倒是开始乱咬了。 “对、对不起。” 韩斌再次深深的垂下头,双手抱住了脑袋。 夏小韵凝神看着他,过了片刻后才缓缓的说:“韩副总,看在你是方助理兄弟的份上,我就不去警方立案调查你了。我只希望,你能主动把十一笔生意中,得到的九百万美金,都交出来,来弥补你为公司造成的巨额损失。” “九百万美金?” 韩斌松开抱着脑袋的双手,腮帮子不住的突突乱跳。 “你也可以不交。” 夏小韵冷笑了声,不再看他,眸光从在座诸位的脸上缓缓扫过后,才说:“从今天起,张良华副总,将接替韩斌的所有职务。罗小玉,因协助韩斌工作不力,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将不再担任国际物流第二副总职务,降为第三副总,接手张副总此前的工作。” 夏小韵当然很清楚罗小玉跟韩斌当前是啥关系,所以只是把她职务下调,绝对是很给她面子了,这还得多亏了她跟夏总,有着良好的私人关系。 罗小玉的俏脸,攸地煞白,却只能轻咬着嘴唇的,点了点头。 “至于韩总,从明天起,就去公关部找张欣部长汇报吧。” 夏小韵说着,看向了张美女。 张欣赶紧点头,表示理解夏总的意思:无论怎么样,韩斌终究是方助理的铁杆发小,在他犯了这么大错误后,夏总还把他安排在方圆的‘大本营’,也算是没有对他赶尽杀绝了。 韩斌却摇了摇头,声音苦涩的说:“多、多谢夏总的好意,我想……我已经不适合在神通快递上班了。至于那九百万美金,我会查清楚是谁拿走的。” 说完,他就站起拉开椅子,对夏小韵深深鞠了一躬后,才转身,脚步踉跄的走出了会议室。 出来小会议室后,韩斌没有走电梯,顺着楼梯走下几个台阶后,就瘫坐了下来。 脑门贴在冰凉的墙壁上,并没有給他带来一丝清醒,只能痛苦的闭上眼,倾听脑子里有个声音在狂喊:是谁,在陷害我? “韩、韩副总,你没事吧?”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从韩斌耳边响起。 他茫然的睁开眼,抬头看去,就看到了一张比天山雪莲还要干净的小脸,带着满满的关心。 他认识这个身穿一身白色职业套装的女孩儿,正是夏总的专职秘书,漠北北。 同样,韩斌也早就听说过,这小姑娘跟方圆的关系很不错。 人家这时候来关心他,就是看在方圆的面子上。 可他呢,却丢尽了方圆的脸。 “呵,呵呵,我没事。” 韩斌强笑了几声,扶着墙站了起来,深吸一口气后再说话时,语气已经流畅了很多,就像跟小妹聊天那样:“小北,最近夏总也没有方圆的消息吗?” “没有。” 漠北北的眼神,攸地黯淡了下来,小嘴动了动,欲言又止。 韩斌眉头微微皱起,没说话。 漠北北犹豫了片刻,才低声说:“好几次了,我都看到夏总独自发呆,盯着桌子喃喃的说‘你怎么就死了呢,你死了,我该怎么办’的话。” “方圆,不会--死的。呵呵,说不定啊,下一刻他就会从你眼前冒出来,跟你说他这段时间在哪儿潇洒呢。那家伙,从小就是这副德性,最喜欢让人为他担心了。” 韩斌虽然笑着,但他比任何人都相信,方圆已经死了。 要不然,依着那家伙的脾性,一个月不折腾出点动静来,他就会觉得活着没味儿。 “还有啊,你应该也从网上看到过了,几个去罗布泊探险的驴友,就曾经在沙漠上碰到个自称叫方圆的家伙。唉,以前我也想去,但公司--呵呵,现在好了,我想我是该去那边找找他了,那家伙,每次去好玩的地方,都不会喊我,亏我把他当兄弟。嗯,等我找到他后,非得采住他头发,狠狠揍他几耳光。” 韩斌白痴般的笑了几声,动作很自然的抬手,在漠北北胳膊上轻轻拍打了几下,走下了楼梯。 “韩副总,你--” 漠北北刚要劝他什么,韩斌却头也不回的摆了摆手,快步去了。 “其实,你也知道他已经死了。他既然死了,神通快递就没多少好玩儿的事了。至于夏总,呵呵,还能威风几天呢?嗯,你走了也倒好,毕竟杀他的发小,总会有些不忍的。” 漠北北俏生生的脸上,慢慢浮上一抹诡异的笑,随即转身,采着细高跟小皮鞋,哒哒的走了。 看到一双白色小皮鞋出现在自己视线中后,韩斌才抬起头。 茫然中,他已经来到了总部门前的停车场内,站在了一辆黑色宝马车前。 罗小玉就站在车窗前,默默的看了他片刻,低声说:“我相信你,才不是那种人,别灰心。” “我是方圆的兄弟,就算是死,我也不会給他丢脸的。可除了你之外,还有谁能相信我?” 韩斌晒笑了一声时,就听有个很好听、还有些沙哑的女人声音问道:“我能相信你吗?” 韩斌俩人都没想到车里还坐着人,更没注意到车窗落下了一块,有袅袅的青烟冒出。 车门打开--韩斌俩人就觉得眼前一亮:车子里,坐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女人。 纯黑色的西装,尤其是这种款式严谨的,貌似不怎么适合女人穿。 尤其车里的这个女人,有着一张祸水红颜,还有一具哪怕是坐在车里,都无法遮住的魔鬼身材。 这样的女人,不该身穿露肩小吊带裙子,露出大半截粉嫩的腿子,踩着九寸高的细高跟红色小皮鞋,风情万种的走在大街上,让男人去撞电线杆的吗? 干嘛,要打扮成一个小寡妇的样子? 第570章:水暗影的圆美人 一万个人在看到水暗影后,最少得有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能从她的穿着打扮、精神面貌上看出她是个小寡妇。 那个看不出来的,是个瞎子。 以往哪怕是披着个破麻袋包片子在路上装乞丐,也能把那小蛮腰扭出维利亚女郎风情的水水姐,现在暂且不提她眉宇间带有许多愁了,单说她穿着款式严谨的黑西装、黑色半高跟皮鞋,还穿着黑衬衣,秀发却用一根白丝带束着的外形吧。 谁要是敢说她不是俏生生的小寡妇一枚,她铁定会一个大耳光抽过去,把人家牙齿给抽碎了。 我就是个死了丈夫的小寡妇,这辈子都不会再嫁人。 我还是个专门克夫的小寡妇,就像苏省人参果楼宇湘那样,接连克死了两个本来都能跟我幸福生活在一起的男人。 我是小寡妇,我自豪-- 别人,包括那个黑暗世界中的邪物,涉足中原的九幽王,都在为方圆到底是生、还是死而头疼万分,但水暗影却知道,那个男人已经死了。 特么的,那个混蛋还没有让水水姐尝到男人的滋味,就自个儿死了。 尽管前段时间,网上曾经疯传过一段方圆的传说,吸引了好多人的注意,可水暗影却很清楚,那只是龙头精心布置出来的障眼法罢了。 在方圆真死了后。 对方圆的死,水暗影比任何人都痛苦,自责。 这段时间,她爱上了美酒,香烟。 她希望,烟酒能尽快摧毁她的生命--如果不是潜意识内,还抱着有一天会看到方圆的侥幸,她可能早就香消玉损了。 像水水姐这样的超级大美女,为个臭男人殉情的狗血桥段,可不仅仅存在于传说中的。 尘世间,真有这事! 水水姐,就是用烟酒,来可劲儿糟蹋自己的美好生命。 不过很奇怪,别人酗酒抽烟,整夜整夜的失眠,用不了多久,就能变成‘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模样,但水水姐,却偏偏越来越水灵,就像她的皮肤,比煮熟了的鸡蛋白,还要细腻,白瓷般的光滑。 这可能是用了方圆留下的那些中药美容品的缘故吧? 那个死鬼,去年就嚷着跟水水姐合伙做生意,说是要开发一款纯天然的美容护肤产品,担当起让天下所有美女(请注意,只是美女,东施那样的就先靠后吧)永保青春的重任啥的。 可等很无聊的水水姐动心之后,他却偷着跑回了唐王,来给夏小韵当走狗了。 对于这种毫无骨气的男人,水水姐压根不屑跟他说那三个字,最多也就是在心儿荡漾时,暗中收购了神通快递总部大楼斜对面的写字楼,着实装修一番后,准备当做待研制出来的美容产品公司总部。 方圆无视水水姐的眉目传情后,她很受伤,很受伤--要不是急于主动去北朝寻死,来报复那个混蛋,她肯定让人把已经种在唐王远郊的草药基地(方圆从燕四小道姑那儿拿来的种子),都特么的拿硫酸浇一遍了。 生命,从来都是不屈不挠的。 就像那些侥幸逃过水水姐毒手的草药们,趁着她躺在炕上装死(养伤),想男人时,开始疯狂的成长,成熟,并被早就安排好的工作人员,顺利收割,送进了生产基地。 等水水姐终于从炕上爬起来后,第一款产品,已经研制成功了。 产品研制成功后,那些吃水水姐、喝水水姐、睡--的工作人员,当然得先把它交给伟大的水总,显摆一下,并欣喜若狂的说,这玩意多好多好,娘们用了后,能变回十八岁,小姑娘用了后,能变成娘们等等。 如果不是这玩意是那个死人留给水水姐的,就算别人哭着喊着的跪在她面前,脑袋把地板磕的咣咣响,她也不屑用一点点的:姐姐,才不要什么美容品,最好是一夜间就变成个老太婆。 死鬼死后,尘世间再也没有谁,有资格能欣赏水水姐的绝世容颜了。 既然这是方死鬼留下的,哪怕是一坨狗屎,水水姐也会措在脸上,走上大街上满世界的晃悠,并说真是白活了这么多年,都不知道狗屎才是最好的美容护肤品。 于是她就用了。 于是,她的皮肤就变得越来越好了。 于是,无论她怎么用烟酒来折腾自己,那双媚眼儿哦,咋就特么的越来越水灵呢? 好东西,这确实是好东西,别看不起眼,好像方死鬼那样,其实却有着能让人惊喜的作用。 最后于是--为寄托对方死鬼的哀思,水水姐就正式在京华,创建了‘圆美人集团’。 嗯,圆美人集团,这名字是特俗气,特狗屎,可这有什么呢? 水水姐现在就喜欢这个调调! 谁敢不服气,那就得小心小寡妇半夜去踹他大门,让他老婆也变成小寡妇。 还有啊,谁要是圆美人集团员工上门推销美容产品时,敢说个不字--哼哼,想想号称镇南京的那个货色好了。 家住京华,却能把南京都能镇住,这就足够镇南京此人有多么的厉害了。 就这么一个厉害的人物,在拒绝了圆美人集团推销员的当天下午,就有至少一个加强连的保安、街头混混,提溜着棍子,把他那座超豪华的别墅,给砸了个稀巴烂! 更是把镇南京那个干女儿,给倒吊在了游泳池上方,下面放上两条从动物园拉来的鳄鱼--奶奶,这娘们疯了啊,比疯狗还疯。 镇南京在她眼里,就像癞皮狗那样,哭着喊着的说,他愿意拿出一笔钱来,包销60%的圆美人美容品。 看在镇南京知错就改的份上,水水姐才勉强点头同意,并给了他十二折(就是比原价还要高出两折)的特大优惠,笑吟吟的去了。 然后,镇南京就是各种哭,找各路大人物,请给评评理,看在当局正在大力提高道德素质的份上,能站出来給他主持公道。 很遗憾,那些大人物,都不约而同的跟他柔声安慰了他一番后,才送给他一句警世名言: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警世名言啊,必须得记住,牢牢的记住! 镇南京记住了,就代表着全京城的人(跟美容行业有关的),都记住了。 再然后呢,圆美人集团就以火山爆发般的速度,迅速在全国各大城市扩张。 不过水暗影却没有出面。 特牛的那些人,不都是懂得低调吗? 反正现在这个社会,最不缺少的就是人才了,只要你能拿出够多的钱,那个啥的博士啊,海归啊等等,就会很一副‘富贵不能淫’样子的,跪在你面前,求你給他一次机会,看他是怎么在商场上大显身手的云云。 短短半年的时间,圆美人就冲出了亚洲,走向了世界。 就在上周五晚上,美国某大公司,正式宣布跟圆美人合作,开发美国当地市场。 唉,没办法,谁让这看起来一文不值的草药产品,会拥有那么神奇的力量呢? 据说,就连当今红遍世界影坛的新星楚楠楠小姐,都在《光速杀手之五》的开拍仪式上,公然宣称:以后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圆美人。 名人效应,在那一刻蓦然爆发,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全世界都知道圆美人了。 用‘日进斗金’这个词,都无法形容圆美人集团当前的赢利状况了。 但更可恶的是,就在全世界爱美女士,都异常渴望能收到三周前就订下的产品时,圆美人集团的官方网站上,却刊登了一条让人心碎的消息:减产,提价。 特奶奶,这不是饥饿销售法吗? 真当世界人民的脑子进水了啊? 水水姐才不管她每天会被多少人骂,只是很享受这种被骂的感觉。 她觉得,自从方圆死了后,她就越来越犯贱了。 不但享受被人骂,还隔三差五的,从千里迢迢之外的京华,驱车赶来神通快递总部大楼前,坐在车里回忆方死鬼的音容笑貌。 当天来,当天走,点上一颗香烟,痴痴凝望着斜对面那栋大楼。 水暗影早就决定,要把公司总部设在唐王,就跟小夏妹妹做邻居。 但直到三周前在纽约的代销点挂牌,唐王这栋大楼也没丝毫的动静。 她不想这栋大楼忙碌起来--因为,这儿距离那个男人生活过的地方,太近了,会影响到他从地狱里跑出来看家的。 从凌晨四点就在车里枯坐到现在的水暗影,决定吸完这颗烟后,就驱车赶回京华时,失魂落魄般的韩斌过来了。 他不认识水水姐,水暗影却认识他,知道他是她那个死鬼老公的唯一发小。 更何况,韩斌也‘当着她的面’,亲口说他不会做对不起方死鬼的任何事。 那么,水暗影就觉得,她得露面,伸出她温柔的小手,来拉一把这苦比家伙了。 “你、你是谁?” 被水水姐那绝世容颜,给惊得愣了下后,韩斌就傻乎乎的问道。 他的话音未落,罗小玉就抬手掩嘴,轻叫一声:“啊,你、您是方助理的妻子!” 水暗影以前来神通快递找方圆时,罗小玉曾经见过她一面。 刚才没有认出她来,实在是因为水水姐的气质形象,跟以往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得好好审视一番才行。 原来她就是方圆的合法妻子,水暗影。 韩斌猛地明白了,鼻子一酸时,下意识的伸出了手:“能得到你的相信,是我的荣幸。” 要是别的男人主动向水水姐伸出他的爪子、哦,不,是伸出手,她肯定是理也不理,最多也就是撇撇嘴问;你有没有洗过手? 可这个人是她死鬼老公的唯一发小,又是眼圈发红很委屈的样子,水暗影心中轻叹一声,就伸出小手跟他握了下,淡淡的说:“严格的说起来,我是相信方圆。” 正所谓爱屋及乌,因为爱死了(那家伙,还真是被爱死了)方圆,所以水暗影才相信他的眼光:怎么可能会有个不靠谱的发小呢? “谢,谢谢。” 韩斌诚惶诚恐的道谢。 第571章:方圆的圆美人 不知道怎么回事,平时在人前能说会道的韩斌,在水暗影面前,却好像变成了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 尤其是在看着她回答她的问题时,更是紧张的要命,说话都结结巴巴的,甚至额头上都有细细的汗珠冒了出来。 没办法,任何男人在水水姐面前,总能被她十足的女王范儿气场,给压迫的喘不过气来,韩斌能跟着她走上那栋大楼的台阶时,没有失足摔倒,就已经很不错了。 “你不用紧张,只要把我看做是你的弟妹,就行了。” 水暗影停住脚步,转身看着他说出这句话时,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亲情滋味。 “好,好的,弟、弟妹。” 韩斌连忙点头,接着深吸了一口气说,不住发颤的腿子,这才恢复了正常。 心里却在替方圆惋惜:唉,兄弟啊,有这么漂亮的媳妇,你却去另一个世界了,真该遭雷劈啊。 早就装修好,随时可以使用的大楼,虽说没有挂牌营业,不过却有包括保安在内的十数个工作人员在内。 当初水暗影决定把圆美人总部设在这儿时,安排在这儿的工作人员,自然都算得上是她的心腹手下。 所以当看到圆美人的幕后大老板驾临后,大楼负责人--一个表面精干的中年人,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了她面前,弯腰点头:“水总。” “这是圆美人集团的唐王负责人张宏源。” 水暗影冲张经理点了点头,又看着韩斌说:“张经理,这是韩斌,原神通快递国际物流的第一副总,你们两个认识一下吧。” 马上,张宏源就满脸堆笑,主动对韩斌伸出了手:“韩先生,您好。” “您好,您好。” 韩斌连忙双手握住人家,稍稍用力摇了下时,心中却是惊骇万分:这儿是圆美人集团的唐王办事处吗?张经理,怎么称呼弟妹为水总,难道说…… 他不敢想下去了。 别看韩斌这一年来,始终都全世界的奔波,可既然是商人,那么当然得很关注国内商场上的动静了,没理由不知道圆美人集团的强势出现。 更曾经听人说起过,圆美人集团的幕后大老板,是个相当强势的,就连京华商场上的‘霸王’镇南京,都被收拾的服服帖帖。 神通快递自从跟圆耀集团合作后,虽说业务上有了质的飞跃,可是相比起圆美人集团这个商场新秀来说,却足够被甩到下十七八条街。 说白了,神通快递挣的都是‘赶脚’的辛苦钱。 可人家圆美人集团呢,却只要坐在家里,全世界那些爱美的女士们,就哭着喊着的送钱上门--绝对的实体产业。 以后只要能保证产品质量,增加广告力度,很快就能成为美国宝洁集团那样的化妆用品大鳄。 夏小韵的神通快递,跟圆美人集团根本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只是,韩斌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他会忽然发现,最近在商场上风头强劲的圆美人,貌似跟自己弟妹很有关系啊。 水暗影并没有让他费脑子,反正她都自称弟妹了,索性开门见山的说:“我就是圆美人集团的常务副总,原先担任京华启新集团的老总,现在已经辞去那边的职务,专心打理这边业务了。” 启新集团,算是龙头给水暗影预备的后路。 当初让她退出风声部门时,只想她能成为一个‘普通人’,过上平静幸福的生活。 却没想到水水姐不甘寂寞,被情所伤后,重新返回了某强力部门,这才去了北朝。 自打北朝回来后,水暗影没有再去启新集团。 她觉得,既然她还死不了,那么就该潜心打理死鬼老公遗留下的产业,做大,做强做出成绩,也算是給他一个交代。 那家伙呢,在阴曹地府内,就多了个吹牛的资本:喏,马面老兄,知道阳世的圆美人集团不?那可是兄弟法律上的老婆开的,你要想变漂亮点的话,我可以给你打三折哦。 啊,果然跟弟妹有关! 可她却自称是常务副总,那么谁才是真正的大老板呢? 听水暗影这样说后,韩斌在震惊(尽管他早就猜出水暗影跟圆美人有关,可在听她亲口说出她是集团常务副总后,还是很震惊的)之余,也有了一丝好奇。 当然了,他是绝不会多嘴乱问这个问题的。 多嘴鸭,是活不了太久的。 水暗影仿佛知道他在好奇什么,抬头看了眼天花板,淡淡的说:“圆美人集团的真正大老板,就是方圆。” 猛地,韩斌一下子明白了。 圆美人集团之所以称为圆美人,那就代表着‘方圆的美人开的公司’的意思。 水暗影,绝对称得上‘美人’二字,她是方圆的美人儿。 方圆虽然死了,可为了纪念他,水暗影还是把他的名字(方圆姓方,名圆),当做集团的名字--这足够说明,圆美人对他有多么的痴情了。 水暗影的痴情,让韩斌又想到了他那个短命的兄弟,更加的黯然伤神:兄弟,多好的美人,多好的人生啊,你咋就想不开,这么早就滚阴间去了呢? “斌哥。” 就在韩斌虎眼含悲,哀悼方圆时,就听水暗影这样叫他,本能的答应道:“啊--啊!水、水总,使不得,这可使不得,你还是叫我韩斌吧!” 水暗影黛眉皱起,不悦的问道:“你是方圆的大哥,我是方圆法律上的妻子。虽说他已经不在了,可有些规矩、身份却无法改变,我就该喊你哥的。你却不喜欢,这是不承认我是圆美人吗?” 你是圆美人,绝对的圆美人,更是可怕的圆美人,我敢不承认吗? 韩斌心儿咚的大跳,刚消下去的细汗,再次噌地从额头冒出,慌忙说:“水、水总,不敢,不敢,随便您怎么称呼我。” “那你还叫我水总。” 水暗影皱着的黛眉,这才缓缓松开。 “弟妹。” 这次,韩斌的反应倒是很快速,同时心中也叹了口气:唉,有这么一个弟妹,斌哥我也算是三生有幸了,就是觉得在她面前压得慌。 “斌哥,你说你在被夏小韵辞退之前,是在神通快递担任副总的,是吗?” “是。确切的来说呢,是神通快递国际物流部的第一副总,直属夏总领导。” “那,我想你来圆美人集团,担任第一副总,你愿意来帮我吗?” 水暗影这才说出了她的本意。 方圆不在了,那么水暗影就觉得,她得把照顾他身边近人的担子接过来。 虽说对韩斌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不过还是那句话:她信得过方圆。 她相信能被方圆当做兄弟的韩斌,人品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至于商场上的能力--韩斌既然能在神通快递担任第一副总,那么就足够证明他有着一定的能力。 有能力的韩斌,有水暗影这尊惹不起的大神支持下,铁定会在他的第一副总位置上,发挥出他最好的水平。 “来,来圆美人集团担任第一副总?” 韩斌呆了。 今天他呆愣的次数太多了。 这次呆愣的指数,却是比前些次加起来还要高:哇靠,比神通快递高不知道多少个档次的圆美人集团第一副总啊,绝对是一人之下--哦,是一人一鬼之下,万人之上的宝座啊! 我韩斌,上辈子究竟做了啥大善事,这辈子才能认识方圆这么个兄弟啊? 韩斌晕晕乎乎中,水暗影再次问了他一遍。 奶奶,这不是做梦,这是事实! 韩斌狠狠咬了下舌头,又深吸了一口气后,才沉声说道:“水总,请允许我以圆美人集团第一副总的身份,以后在公主场合称呼您水总!” “好。” 水暗影笑了,看向张经理轻声说道:“张经理,从现在开始,你就受韩副总的直接领导,开始圆美人集团总部挂牌营业的准备工作吧。” 自从被打发到唐王后,张宏源做梦也想总部早日开张(这才是真正的总部),毕竟有着七年外企高管丰富经验的博士,整天蹲在这儿看大楼,也委实有些郁闷的。 “是,水总!” 所以听水暗影这样说后,他立即喜上眉梢,用力点头。 “你们,以后都别忘了称呼我为水副总。” 水暗影轻飘飘的说了句,转身走向了电梯。 站在大楼天台上,水暗影翘首北望。 从这儿看过去,能看到被李诗仙称为‘天上来’的黄河。 河水静静的流淌着,就像一条舒缓的玉带,两岸丛林中,鸟儿的叫声此起彼伏。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 每当站在河边时,卡秋莎总会在心底,轻哼起这首歌儿。 这首备受俄国人民喜欢的歌曲,对卡秋莎来说,更有着特殊的意义。 先后有两个人,教给她唱了这首歌。 一个是母亲--她已经死了。 一个就是方圆,她现在实质上的丈夫,但却注定有一天会离她而去,像草原上的雄鹰那样翱翔在天空,唯留下她站在俊俏的岸上,看着河面上柔曼的轻纱,唱着美妙的歌曲,思念她心爱的人儿。 瓦尔特就站在她身边,花白的头发被风吹乱,却让他看起来更像一头北极熊。 最后一个音符,被有些凉的风给吹散后,卡秋莎才轻轻叹了口气:“唉,这就是泰晤士河了,不愧是英国的第一大河,河面波澜壮阔,就像我们的伏尔加河。” “能够葬身这条大河中,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尊重。” 瓦尔特轻声回答。 他说的他们,当然是西伯集团那几名高管了。 “但他们不会白死的。更不会孤独,很快就会有人陪他们了。” 卡秋莎无声的笑了下,转身向后面看了过去。 她身后,还站着七八名身穿黑西装的彪形大汉,一个个神色冷峻的,审视着来往的行人。 第572章:卡秋莎不见了 这些黑西装保镖,都是瓦尔特精挑细选出来的,个个都是从俄特种部队退役的,身手那是相当彪悍,以一当百的。 仅仅从他们往那儿一站,就能散发出的凛然气势中,就能给人足够的安全感了。 不过卡秋莎本人,却没有太多这样的感受:如果是在恶劣的复杂环境下,这些拼杀主要是靠枪械来制敌的出色保镖,能被她逐一用锋利的牙齿咬断咽喉。 卡秋莎本人长的像个花瓶,这些最不像花瓶的保镖们,对她来说才是花瓶。 这些人加起来,也比不上那个人的一根小手指头--他们,能在那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世界内,只凭借听力,就用撑杆捅死一个个不明生物吗? 肯定不能。 如果换成他们遇到那些可怕的不明生物,只能变成美餐。 “卡秋莎,我们是不会去那边的,就算铁山帝国的人知道你亲自来到英国,他们也不敢在闹市区,把你怎么样的,所以你大可不必为他们的能力不济而担忧。” 看出卡秋莎望着那些保镖眼里的轻蔑后,瓦尔特忍不住的说道。 “他们,还算是优秀的。” 卡秋莎好像终于明白蔑视那些保镖,可不是一个贵妇该有的风度,更是对瓦尔特能力的一种质疑,抱歉的笑了笑,却又忍不住的说道:“不过他们跟姑爷相比起来,终究还是差了太多。” “他们,一刀也能把案几劈成两半的。” 瓦尔特很为卡秋莎总是看不起自己保镖而头疼,抬手挠了挠后脑勺,也忍不住的辩解道。 “呵呵,姑爷可不仅仅能把案几一刀劈成两半,他有多可怕,你永远都想不到的。” 卡秋莎再次轻笑一声,岔开了话题:“武修华他们,什么时候去格林山那边?” 格林山,只是泰晤士河河水所到之处,一座山的名字。 这座山之所以被卡秋莎关注,那是因为这儿将会成为武修华他们,跟铁山帝国集团武装力量硬碰硬的战场所在地。 当初西伯集团的某名高管,在车子即将砸落在水面上的瞬间,把装有机密文件的保险箱扔出了车子--放水、防爆性能绝好的密码箱,随波逐流数十公里后,有80%的可能,会在格林山水域附近出现。 因为泰晤士河河水流过的格林山这边,有一个落差极大的瀑布。 沉水的密码箱,很可能会被河水砸进瀑布下深达数十米的水涡中,再随着漩涡浮上来,被水涡下密集的水草缠住。 西伯集团都能知道这个地方,那么早就全力搜寻密码箱的铁山帝国,实在没理由不抢先下手,在宽大数百米的河面中,寻找那个密码箱。 卡秋莎等人从俄国启程时,可是祈求上帝保佑:在我们赶到之前,敌人千万别找到密码箱。 上帝这一次站在了卡秋莎这边:他们拍马赶来这边时,敌人还没有找到密码箱。 被西伯集团重金聘请的猛虎雇佣兵团,也马上开始紧张的备战工作,随时赶赴格林山那边,展开早就注定的一场血腥厮杀。 时间再紧,猛虎军团也得经过细致准备后,才能投入战争的--大家是为钱而来,可不想在没充分准备时,就跑到危险地带送命。 “最迟今晚九点,他们就会出发的。” 瓦尔特回答。 “嗯。” 卡秋莎嗯了一声时,冷风忽然大了起来,吹起她长长的秀发,让她打了个寒战,下意识的抬手裹了下衣服。 “卡秋莎,我们回酒店吧。” 瓦尔特看向宽阔的河面,喃喃的说:“你这次来英国,无论能不能抢回密码箱,相信集团那些高管,也会对你刮目相看的--卡秋莎,做事时最重要的,并不是成功,而是你在努力时,所表现出的能力。” “瓦尔特,我觉得你说错了。对我来说,唯有拿回密码箱,才是对我能否成为西伯集团下一任掌舵人的根本。” 卡秋莎也看向河面,低声说:“我,必须得拿到密码箱。” “拿不到密码箱,无论我们付出多大的代价,都证明我们本次任务失败了。” 武修华站在桌前,缓缓扫视着十数名手下,左眼眼角那块伤疤,在灯光下闪着凶狠的光泽:“现在我们可以确定,我们的敌人,80%的,很可能就是纵横欧美的山狼雇佣军团。” 十数名手下,眉梢都猛地跳了几下。 他们都很清楚,猛虎军团相比起山狼雇佣军团来说,在佣兵界,算是小弟般的存在了:早在他们组团之前,山狼雇佣军团,就已经是此界的传奇了。 传说,山狼雇佣军团迄今为止,还从没有失败过一次。 无论是谁跟他们作战,都会有沉重的精神压力。 如果不是西伯集团开出的价格,实在无法让猛虎军团拒绝,他们还真不想这么快,就跟佣兵界的泰山北斗对掐。 尽管,他们在组团后的两年内,就在中东战场上,创下了诺大的名头。 更被佣兵界,视为唯一能威胁到山狼雇佣军团地位的挑战者。 但那只是被人相当然的以为罢了。 “怎么,听说对手是山狼军团后,都胆怯了?” 武修华猛地一瞪眼,眼角那块伤疤,显得更加狰狞,真像一头个头不大、却凶悍异常的猛虎。 他的话音未落,一个面目阴骘的男人就说话了:“我会让他们明白一个道理,山狼再狡猾,终究不是猛虎的对手。” “好,四号说得不错!” 武修华马上挥手,用力砸了下桌子,沉声说道:“山狼军团是有很大的名头,可名头才不是决定一切的关键。关键--还是看谁更凶狠!” 就像所有雇佣兵,都不用自己的本名那样(像老板娘、响尾蛇等等),猛虎军团的团员,却是用数字来为代号的。 武修华的拍桌子声,立即激发了猛虎军团所有成员的戾气,纷纷高举起拳头吼道:“猛虎必胜,猛虎必胜!” 成功挑起成员的昂扬斗志后,武修华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开始再次嘱咐细节问题:比方在黑夜作战,为避免误伤同伴,大家都得戴有醒目的标记、口令等。 另外,在格林山那种情况特别复杂的环境内(那边,算是一个自然公园吧,崇山峻岭的,这也方便英国方面,以某种军事演习为名,禁止游客出现),绝对会出现近身格斗,所以必须得准备好最少三把以上的冷兵器。 砰,砰砰--武修华刚说完,房门就被人急促的敲响。 距离房门最近的九号,马上就把手枪藏在背后,贴着墙壁快步走到门后,从猫眼里向外看去,确定来者不是危险人物后,才打开了房门。 脸色很不好看的瓦尔特,带着两个保镖快步走了进来,开门见山的说:“最新消息,敌人已经拿到了密码箱,正准备撤离彼得山地区!” 武修华一楞,随即说道:“我们马上提前行动!” “事成之后,我们会多付三成佣金。” 为鼓励这些冷血杀手去送死,瓦尔特又大方的提高了佣金:“直升机已经准备好了,能在半小时内赶到格林山脚下。相信他们还没办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走出不适合直升机飞抵的格林山地区。” “这次的争夺行动,变成了一场狙击战。” 瓦尔特说着,扫了眼猛虎军团众成员,缓声说道:“所以会变得更加惨烈。我希望,各位能在敌方破解自爆密码箱的密码之前,能帮我夺回来。” “我喜欢惨烈的激战,现在就已经迫不及待了。” 一个脸上被人砍了一刀后,留下很长一道伤疤的佣兵,语气阴森的狞笑着回答。 “出发!” 武修华没有过多的废话,马上挥手低声喝道。 几分钟后,包括武修华在内的十二名猛虎军团成员,全副武装的出现在了酒店天台上--三架高价租来的直升机,螺旋桨正在轰轰的响着。 “祝你们马到成功。” 目送武修华等人飞快的登机,三架直升机立即呼啸着腾空而起后,瓦尔特挥了挥手,低声说:“不要让我,让小姐失望--”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呢,一个黑西装就疯了似的,从大楼内跑到了天台上,嘎声叫道:“瓦尔特,小姐不见了!” “什么?!” 就像被雷劈了一下那样,瓦尔特雄伟的身子,猛地踉跄了一下。 “小姐,小姐不见了--呃!” 冲过来的保镖,刚说到这儿,就被瓦尔特一把采住了衣领子,猛地抬手举在了空中,愤怒的咆哮道:“你们是怎么看护小姐的?” 上帝也很惊讶,年过六旬的老家伙,在狂怒之下的力气竟然这样大,能单手把一个重达90公斤的保镖,给生生举起来。 “您、您去找那些佣兵时,小姐离开了房间,说是去、去洗手间……” 快被瓦尔特勒死的保镖,挣扎着说出了这句话。 “废物,废物,一群废物,连小姐都看不住,我要你们做什么用!” 瓦尔特吼叫着,猛地把保镖狠狠摔在了地上,就像一头北极熊那样,在原地来回走动着,喃喃的说:“小姐,肯定在那三架直升机上--如果,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们都别回去了,直接从天台上跳下去好了。” “快,快去开车,用最快的速度,赶往格林山!” 瓦尔特狂怒下,抬手狠狠给了自己一大嘴巴(他在懊悔自己怎么就没看出,卡秋莎要亲自去格林山那边呢?压根就没想到,某个已成人妇的女孩子,这样做有多任性,更不会责怪她),扑向天台门口时,还没有忘记嘶声吼道:“立即联系威尔斯,让他发现小姐在直升机上后,必须返航!” 威尔斯,就是被瓦尔特重金雇佣的三架直升机老板了。 虽说瓦尔特让他返航后,肯定能耽误阻击铁山帝国的人,再也无法夺回密码箱,从而让西伯集团遭遇沉重打击。 可瓦尔特很清楚:就算西伯集团不存在了,卡秋莎,也不能出现丁点的意外! 第573章:脑子有毛病的姑爷 以武修华为首的十二名猛虎佣兵,分乘三架直升机前往格林山地区。 每架直升机上,加上飞行员总共是五个人才对。 不过当直升机起飞后,武修华才发现这架直升机上,多了一个人。 阴暗的灯光下,看不出这个人是谁,甚至看不出是男是女,最多能看出他的个头很高,坐在那儿后两条腿子伸出老远,也穿着猛虎军团成员才穿的迷彩服,大兵靴,头上还包着一块黑色的丝巾,怀里抱着一把长形物体。 这应该是一把刀。 这个人是谁? 来自东洋的五号,看向了武修华。 瓦尔特早就说过了,三架飞机总共三个飞行员。 可现在却多了个陌生人--难道他是搭顺风车的? 这可不是去旅游,而是去玩命。 就算是傻瓜,在发现有陌生人混进自己团体内后,会无动于衷的。 马上,藏在武修华背后的右手一翻,就多了把寒光四射的军刀,缓步走到那个好像闭目养神的人面前,大声(不大声不行,飞机螺旋桨太响了)喝问:“你是谁!?” 那个人抬起了头,脸上涂着油彩(就跟武修华他们一样),看不出是谁,只能看到他一双眼睛相当的亮,张嘴淡淡说了句什么。 武修华根本听不到,再次厉声喝问对方是何方神圣。 那个人的嘴巴又动了下--他还是没听到。 靠,明知道飞机上噪音这么大,你还蚊子哼哼似的说话,这不是玩我吗? 武修华怒了,懒得再问他什么,左手猛地伸出时,右手中的军刀攸地横扫他的脖子--可不是要干掉这个人,只是想揪住他衣领子,把刀子架在他脖子上,问问他是谁。 那个人却没动,任由武修华采住他衣领子,猛地把他拉过去,刀子搁在了他脖子上。 “你究竟是谁!” 武修华瞪眼时,终于听到这个人淡淡说出的话了:“我就是你们的雇主。” “我们的雇主?” 武修华一呆。 他当然知道自己的雇主是谁:不是北极熊般的瓦尔特,而是一个好像大洋马般的漂亮女孩子。 漂亮女孩子,无论到哪儿,都能惹人关注的。 所以当大家看到那个被瓦尔特等人簇拥着,好像小公主般的女孩子后,哪怕猛虎军团这些好汉们,个个也都是玩惯了各种肤色美女的超级恶狼,审美眼光那是不一般的强,可眼珠子还是立马直立了。 更有甚者,还想不顾信誉的绑了她,才不管她是不是雇主呢。 当然了,他们也只是有这想法而已,可不敢付诸行动。 因为他们都很清楚,俄罗斯西伯集团是个多么厉害的存在,他们真要是伤害了卡秋莎--结果,铁定是后悔为什么来尘世间走一遭的。 “你、你是卡秋莎小姐?” 武修华呆愣片刻,慌忙松开了手,拿开了刀子。 卡秋莎抬手,整理了下被采乱了的衣领,解开了包着头的纱巾,金色秀发立即瀑布般的洒落了下来。 “你怎么会跟来了?” 看到这头缎子般的秀发后,武修华终于确定这就是雇主、那位号称西伯小公主的卡秋莎小姐了,苦笑着双手合十赔礼道歉。 “我来英国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夺回密码箱的。” 卡秋莎淡淡的说着,再次依着舱壁坐了下来,把怀里的长条形物体横放在膝盖上,抬手用纱巾把头发重新包了起来。 不知道为啥,在确定这人就是卡秋莎后,她再说话时,武修华能听得很清楚:“卡秋莎小姐,你跟随我们去格林山,很危险的。” “我知道,你们也很危险的。所以你们能去,我也能去。” 卡秋莎包好头巾后,又说:“你放心,我不会成为你们的累赘。” 就你娇滴滴的样子,只适合在大炕上跟男人滚着玩儿啊,自称不会成为我们的累赘,鬼才信呢。 唉,这些有钱人的公子小姐的,就是任性啊。 可你知道吗? 如果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西伯集团不得把我们猛虎军团连根铲除? 在心里重重叹了口气后,武修华觉得哪怕是放弃本次任务,也得确保卡秋莎毫发无伤。 “卡秋莎小姐,我想--” 武修华打定主意后,刚说到这儿,就看到前面开飞机的威尔斯,回头大声喊道:“尊贵的卡秋莎小姐,瓦尔特先生让我们立即返航!” “继续飞抵目的地,不许返航。” 卡秋莎想都没想,就这样回答。 “哦,对不起,卡秋莎小姐,我想我还是听从瓦尔特先生的建议--” 威尔斯很无奈的耸耸肩,拿起话筒正要通知其它两架直升飞机的飞行员时,眼角余光就看到寒芒一闪:一把刀锋犹如有流水鸿水般的长刀,搁在了他的脖子上。 近在咫尺的武修华,在卡秋莎长刀出鞘挥出去的瞬间,立马就感受到一股子从没有过的冷森萧杀之意,攸地扑来,迫使他下意识后腿两步,脱口喝道:“好刀!” 特么的,当然是好刀,要不要搁在你脖子上试试? 威尔斯先生在心里骂了一句后,抬起左手接连摇晃着,说了几个‘no’,意思是说哥们不多事了还不行,你愿意去送死,那就由着你吧。 卡秋莎这才缓缓撤回长刀,低头用手指,在刀刃上轻轻擦拭着,满眼中的痴情,就连昏暗都遮不住。 这就是方圆死都不松手的昆仑陌刀。 方圆刚醒来时,可是要把这把刀给扔掉的,就因为卡秋莎说她不喜欢。 波斯塔夫替他收藏好了--因为他知道,方圆以后还得用着这把刀。 只是老谋深算的波斯塔夫,却真没想到:不等方圆来要这把刀呢,他那宝贝孙女,就先悄悄的带来了英国,准备靠它在战场上大显身手了。 卡秋莎以万金之躯(绝对的万金之躯)跟随武修华等人前往格林山的行为,说白了也像当初的水水姐那样,掺杂着太多的冲动:如果我要是真死了,你就会彻底解脱了吧? 方先生做梦也没想到,他在跟卡秋莎通话时,那声情不自禁的松气声音,给这女孩子造成了多大的打击。 唉,这个女人啊,为啥总是在脑袋瓜子发热时,会做一些不理智的行为呢? 就连毛驴都跟不上,人家驴哥还一看大势不妙,撇下二哥就撒腿跑人呢。 识时务者,乃为俊杰也! 卡秋莎可不是俊杰,她只想当个能跟方圆白头偕老的小女人,用生命去珍惜他,包括他的东西。 她更不知道,当她好像在抚摸方圆的脸颊,轻轻擦拭着昆仑陌刀的刀锋时,有一双贪婪的眼睛,躲在暗中死死盯上了她。 心中忽地腾起自己好像被躲在暗中的毒蛇给盯上的不好感后,走在最前面的老板娘,猛地一个侧扑出去的同时,厉声喝道:“卧倒,有敌人!” 她的话音还未落下,十几颗子弹在黑夜中划出幽蓝色的弹道,从前、左右三个方向,咻咻厉啸着飞了过来。 所有神经早就绷紧的响尾蛇等人,在老板娘还没有扑倒在地上时,就已经做出了相同的动作,身子还没有落地,怀里的微冲就已经喷出火舌--反应速度那叫一个快,不愧是佣兵界最强的王者。 可走在佣兵最中间的几个男人,反应速度却没有他们这样快。 尽管他们是铁山帝国集团总部最优秀的保镖,但在复杂情况下的临场发挥,相比起这些佣兵来说,还是差了一个档次。 猝不及防下,四个人都发出惨叫--有两个人,脑袋更是被直接打爆,好像烂西瓜那样,红的白的的乱溅。 这其中,就包括拎着密码箱的那个人。 “响尾蛇,率第三小组保护密码箱,野兽、巴拉斯,跟我反击!” 老板娘才不管那些人的死活,猛地抬头向对面来了个扫射后,就迅速蹦起,依靠树木、乱石的掩护,好像母豹那样向前扑去。 东西双方最精锐的佣兵团,就这样毫无征兆的碰撞到了一起。 一场惨烈异常的小规模战斗,正式拉开了帷幕。 所有的枪支,都安装了消音器,所以只能看到横飞的幽兰弹道,被打飞的乱时间、树叶,却听不到枪声。 但就算这样,雅克斯基还是紧张的咽了口吐沫,不断活动中握枪的五指。 一只手伸到了他的下巴处,掌心放着两粒口香糖,是方圆:“按说,缓解紧张情绪的最好是来跟香烟,不过这时候吸烟,纯粹是自找不利索,会被当做枪靶的。所以,还是吃几颗口香糖吧?” 横坐在树杈上的方圆,没有受仅仅相隔数百米之远的激战丝毫影响,依旧像个娘们似的,唧唧歪歪:“哦,对了,那些战争大片中,勇猛的海方空战士,在打仗时可都是吃口香糖的,看起来很酷。你没看过吗?” 低头看了眼十数米高的脚下,左手牢牢抱着树干的雅克斯基,有些发颤的右手,接过了口香糖:“看,看过。” 雅克斯基能够成为波斯塔夫的心腹,率领很有规模的保镖队伍,就足够证明这也是个猛人了,不管是在战场上,还是跟男人在炕上-- 可问题是,不管他在特种部队服役时,还是呆在老爷身边后,所历经的战斗,都是人多欺负人少,更有相当完备的后勤支援,只管放心厮杀就是了。 啥时候,他跟那些异常冷血的佣兵,短距离交锋过啊? 如果不是‘忠诚’这鬼东西作乱,雅克斯基才不会听从方圆的建议,连夜从彼得山跑来这鬼地方呢。 更重要的是,方姑爷脑子有问题。 草! 你看,他要是脑子没问题的话,怎么可能在那边惨叫声接连传来时,还兴致勃勃的问他:“那你说,那部枪战电影最好看?” 买嘎的,那边都已经短兵接战了,厮杀声越来越近了,咱们却在这儿讨论哪部电影好看。 姑爷,你脑子真有毛病啊-- 雅克斯基用力嚼了几下口香糖,才哑声回答:“我、我觉得史泰龙的《第一滴血》系列不错。” 第574章:很眼熟的刀光 在过去的两个多月里,方姑爷只要是醒着,除了发呆、跟卡秋莎鬼混外的其它时间,都在看电影。 在这段时间内,方圆看了足足两百部枪战电影,对每部堪称经典的枪战片,都能娓娓道来,还能指出片中的不足之处。 就像现在,他就在给雅克斯基解说:“第一滴血啊?嗯,故事情节还倒是可以,跟施瓦辛格一个类型,都是突出自己的英雄气概,却非常的虚,一点都不接近现实,纯粹是为了追求视觉效应,来哄着观众玩儿的。” “是,是吗?” 雅克斯基真想找个东西,把脑残姑爷的嘴巴给堵上--你不远万里跑这鬼地方来,不是跟我说来援助小姐的吗,咋就跟我讨论电影了呢? 再说了,小姐这时候是跟瓦尔特他们在一起,我们应该是去市区好不好! 喝喝,还真不知道你这脑残是怎么想的,非得说小姐会背着瓦尔特,亲自跑来这鬼地方,参与东西两大佣兵团的对抗。 喝喝,你以为小姐会跟你一样的脑残啊? 要不是你特么的拿爪子掐住哥们脖子不放手,我才懒得跑这儿来跟你坐在树枝上,好像猫头鹰似的,在这儿听你瞎比比! 瞎子般的方姑爷,才没发现雅克斯基看着他的愤怒眼神,只是双手扶着横伸出去的树枝,两条腿子还不住的荡悠着,好整以暇的说:“咋就不是了?你没看电影里的老史、老施动不动的,就抱着大功率的重机枪,对敌人猛扫?切!” 不屑的撇了撇嘴后,方姑爷才说:“他们以为重机枪,是没有任何后坐力的玩具呢。就那规模的机枪,别说是抱着了,就算趴在地上扣扳机,那后坐力也得让人不住往后出溜。” 对方姑爷这种说法,雅克斯基倒是很认可。 毕竟他也是常玩枪的人儿,平时在靶场内端着步枪打靶时,都被步枪的后坐力,给冲击的接连后退了,那就别说是杀伤力最强的重机枪了。 “更可笑的是,我好几次看到美国英雄,能抱着车载多管机枪,对敌人扫射。” 方圆哈的一声笑:“哈,那是反飞机、反坦克的高射机枪好不好?他能一个人抱起来--我嚓,我真佩服他们的妈妈,能生出这么奇葩的儿子。” “姑爷,你对枪械,很精通的样子啊。” 既然不敢堵住方姑爷的嘴,更不敢把他一脚从树上踹下去,摔死个比的--雅克斯基也只能配合,偶尔问个问题来助兴了。 “是啊,我对枪械很精通……” 方圆脱口说到这儿时,愣了下,看向了雅克斯基,问道:“我对枪械,真得很精通?我怎么就,对这玩意很精通呐?” 亲爱的姑爷,我哪儿知道你为啥对这玩意很精通啊,是你在这儿瞎比比好不好? 雅克斯基嘴里好像塞着跟黄瓜那样,嘴巴动了好几下,都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啊!” 一声惨叫声响起,就在前方数十米处乱林中。 下面的激战,已经逐渐向这边移动过来了,总算让方姑爷闭上了他呱呱的鸭子嘴。 横飞的幽兰弹道,已经消失了。 东西最精锐的两大佣兵组织,开始了混战,以那个密码箱为中心点,双眼血红的吼叫着,野兽般的用冷兵器相互残杀着。 没办法,混战开始后,这群经验丰富的冷血佣兵,都不约而同的抛弃了枪械,亮出了刀子--什么军刺、军刀大砍刀的,把把都是那种要人小命特别轻松的利器。 刚开始时,采取突袭战策的猛虎军团,在猝不及防发动进攻后,还是打了山狼军团一个措手不及,哪怕老板娘带领野兽等人,拼死反冲锋,但他们必须得分出响尾蛇等人,去保护那个密码箱,从而削弱了攻击力度,情况很不妙。 枪声停止时,山狼军团这边已经有四人伤亡。 至于铁山帝国派来的那几个人,纯粹就是不堪一击的废物:四个人,无一生还。 按照原本的协议,老板娘等人只负责拦阻西伯集团来抢密码箱的人,不用管箱子能否保得住。 不过,在找到箱子后,老板娘却接到了雇主的电话,说给他们加倍的佣金,保护箱子安然送出格林山外的直升飞机。 见钱眼开是女人的好习惯--所有哪怕老板娘很不满意计划的突然变动,但在对方很‘无礼’的把佣金提升两倍后,她还是答应了下来。 再说了,早就有所准备的铁山帝国集团,也在箱子被找到后,就立即派遣了大批援兵,火速赶了过来。 所以在枪声停止,混战开始后,本来处于劣势的山狼军团,马上就依仗大批黑西装的加入,很快占据了上风。 当然了,依着老板娘的性格,在看到援兵都身穿一水的黑西装后,肯定会在肚子里骂几声‘看你装比,会遭雷劈’的。 “老大,敌人越来越多了!四号,八号挂了,十一号,还有七号,九号都负伤了!这不再是单纯的雇佣兵对抗了,而是敌人要以多胜少,对我们形成合围,我建议立即撤出战斗,放弃本次任务!” 一刺把一个很装比的黑西装刺死后,满脸是血的二号,跑到武修华身边这样说。 二号没说错,忽然涌现的黑西装,足足有上百人之多。 虽说他们顾忌开枪会误伤同伴,也只能使用冷兵器,单兵作战水准,更加没法跟山狼军团相比,但好汉架不住人多啊,人家十多个人打你一个呢。 所以说呢,武修华就算现在撤退,西伯集团也没啥脾气:大家是来挣钱的,可不是来送命的,那时候你可没告诉我们,会有这么多‘局外人’参战的。 也只能说铁山帝国集团,太特么的卑鄙了,不是好汉所为。 相信山狼军团,也不会因为猛虎军团撤退,就笑话他们没种--这场战争,已经演变成一面倒的局势了,可谓是胜之不武。 要不然,老板娘那个嚣张的婆娘,也不会咯咯浪笑着叫喊什么:猛虎军团的兄弟们,你们还是赶紧回家洗洗睡吧,再呆在这儿可没啥好果子吃。 “好,撤退!” 武修华能够成为猛虎军团的老大,自然得有杀伐果敢的魄力,一看大势不妙,必须得赶紧撤退了。 他也相信,山狼军团还有那些黑西装,才不会对他们穷追猛打:大家又没啥深仇大恨的,就是为了挣钱而已,只要有一方退缩,事儿就算完了。 说不定,大家以后还会合作一把呢。 “撤,撤退!” 二号马上嘶声吼叫着,全力拼出几刀,逼退围上来的黑西装们后,掉头就跑。 武修华刚要跑,就看到始终跟在他身后、抱着一把鲨鱼皮鞘长刀、扮东洋酷武士的卡秋莎,却左手抬起,右手一挥--仓凉凉的龙吟唱中,有寒芒直冲云霄。 始终做壁上观的卡秋莎,竟然在武修华决定撤退时,高举着长刀独身扑向了被至少三十个黑西装团团包围的密码箱那边。 “回来!” 武修华大惊,连忙嘶声吼道。 刚下飞机挺进格林山时,他就接到了瓦尔特的电话:我们可以不要密码箱,你们也可以死光了,但必须得保证我们小姐的绝对安全。 她如果少一根毫毛,你们,还有你们的家人,都将遭到最最残酷的惩罚。 生不如死。 我发誓! 就算瓦尔特不发誓,武修华也相信那老东西不是在开玩笑。 是,猛虎军团的众好汉,都是一群把腰带拴在裤腰带上的亡命徒。 但他们的家人呢? 不管他们掩藏自己身份的手段有多高,可依着西伯集团的实力,铁定会查出他们的老底来,哪怕付出最可怕的代价,也会给予他们最冷酷的惩罚。 啥江湖相争,不殃及家人啊? 在痛失爱孙的波斯塔夫眼里,狗屁都不是的。 所以在看到卡秋莎傻乎乎举着一把刀扑上去后,武修华就觉得心都蹦出来了,刚嘶吼着要跟上去,却觉得左肋下一麻:却是一个黑西装,用猝了毒的精钢弩箭,趁机射中了他。 “必、必须带她回去,要不然我们全完蛋了!” 这是武修华在眼前发黑时,对扑过来抱住他的二号,死也要说出来的话。 “特么的,回来,回来!” 二号嘶吼着,用力跺脚刚要松开武修华追上去,几道快逾闪电的蓝光,再次激射而来。 他只好抱着武修华猛地卧倒,接连几个翻滚,藏在了一块乱石后。 “怎么办?” 来自华夏的三号,这时候也一个虎扑,扑在他们身边。 二号伸头看去,就看到刀光霍霍中,那个有着一双大长腿的大洋马,已经陷进了重围,再也没有被救回来的可能了,只能说:“撤,带着受伤的兄弟、死难的兄弟尸体,撤!” 正像武修华所预料的那样,猛虎军团在迅速撤退时,老板娘俏生生的小手抬起,挡住了要去追杀的野兽,淡淡的说:“让他们走。这场碰撞,真特么的没意思。” 她所希望的是,能够正面跟猛虎军团来一场硬碰硬,哪怕是伤亡再惨重,但只要能把对方打残了,就能一举奠定山狼军团在佣兵界,无法撼动的绝对地位。 可大批明显有准备的黑西装加入后,让这场碰撞,彻底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就算把猛虎军团的人都赶尽杀绝了,佣兵界的同行们,也只会笑话他们,不是好汉行为的。 “嘿嘿,那边还有一个人。” 刚来劲儿的野兽,嘿嘿桀然一笑后,晃了晃手里的大砍刀,看向了不远处唯一一处厮杀点,就要过去过过瘾。 就在这时候,响尾蛇阴恻恻的声音忽然响起:“我要是你的话,只会过去帮那个人,才不会杀他。” “你放什么狗屁呢,这么臭!” 野兽不满的骂道。 “臭屁,能让你清醒的。” 响尾蛇右手中的亮银军刺,缓缓翻转着,就像他阴阳怪气的声音:“难道,你没发觉那道刀光,看上去很眼熟的样子?” 第575章:似曾相识的感觉 还有眼熟的刀光? 听响尾蛇这样说后,野兽回头凝神向那边看去。 别看野兽好像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样子,其实他如果真像外形这样野蛮的话,就算他运气再好、功夫再厉害,有一百条命也没了。 很多时候,他的心思比老板娘还要细,眼光比响尾蛇还要毒,所以在回头仔细看了一眼后,双眼瞳孔就剧烈收缩,嘎声道:“她、她怎么会在这儿!?” 野兽等人认识方圆五六年了,刚认识他那会儿,就知道他身边有个木头人似的女孩子,擅使一把犀利的陌刀,跟方圆一起闯出了诺大的名头。 曾经享誉国际道的盗圣,才不是方圆一个人的功劳:他只负责决定偷什么,却绝不会杀人,无论任何情况下,哪怕某个人该死一万次。 杀人这种事,都交给了一个女孩子--昆仑。 水银泻地刀锋起,妙手空空头落地,这句貌似七言绝句的话,就是来形容方圆、形容昆仑的。 或许,除了方圆、山羊之外,就再也没有谁能比老板娘三人,更知道昆仑有多可怕了:她,就是杀神转世,只要方圆觉得该杀的人,无论那个人是谁,都无法逃过她那把刀。 那把刀的名字叫昆仑,用昆仑杀人的人叫昆仑。 野兽敢发誓,他在亲眼见识过昆仑杀人后,很多次午夜梦回时,都会有种刀锋乍闪过眼前的心悸敢,就会情不自禁的去摸脖子,嘴里喃喃着上帝保佑,一辈子都别跟那把刀对敌。 后来,随着方圆的隐退,那把让野兽在做梦都忌惮的刀,就像蒸发了那样,绝迹于江湖,迄今为止已经五年了。 五年的时间,这个世界总能发生很多大变化,就像曾经风靡全世界的诺基亚倒毙,擅使一把陌刀的可怕女孩子逝去。 昆仑可能死了。 这是野兽潜意识内的想法,毕竟数年都没有她的消息,哪怕去年陪同方圆前往塔希科雪原时,那个可怕的女孩子也没出现。 慢慢地,野兽等人,就忘记了昆仑这个人。 最多也就是,会偶尔想到昆仑陌刀刀锋起时,那惊鸿一瞥般的无坚不摧,然后再幸福的蹉跎一番:唉,她怎么就死了呢……真好。 可是就在野兽已经彻底忘记那个人时,今晚却看到了那把刀在挥起时,乍现的寒芒! 刀,是一样的刀,就像人是一样的人,都有鼻子耳朵小麻雀那样,但声音、气质形象却完全不同,所以那把刀在刀锋起时的寒芒,也肯定会带有独特的凛然气势。 这种气势,恰恰是野兽等人,致死都不敢忘记、并深深忌惮的:他们才认识方圆时,就连性格最‘活泼’的老板娘,在昆仑面前都一副乖宝宝的样子。 尽管昆仑从没有对他们露出过敌意,可你跟老虎呆在一起时,哪怕明知道它不会吃你,你是不是也会害怕? 昆仑对于老板娘三人来说,就是不吃人的老虎。 所以在看到那道独特的到刀锋乍现后,不但野兽会双眸皱缩,就连阴阳怪气说话的响尾蛇、刚才还淡定无比的老板娘,都下意识的攥紧了枪把。 没办法,谁让那把刀是站在他们的对立面呢? 三个人无比的肯定:就算他们从不认识方圆,可也不敢跟这把刀为敌的。 “走!” 响尾蛇低喝一声,转身要走时,却听老板娘忽然说道:“等等。” “还等什么?” 响尾蛇低着头,哑声道:“难道,我们要跟她为敌?别忘了,她可是方圆的影子,她--” 老板娘没有看响尾蛇,始终死死盯着那把刀挥起的方向,缓缓说道:“是那把刀没有错,却不是那个人。” “什么?” 响尾蛇一楞时,就听到野兽长长的松了口气:“呼,老板娘说得不错,不是她。” “不是她?” 没理由的,响尾蛇一下子镇定了下来,声音恢复了正常。 “刀锋起,头落地。” 野兽用力抿了下嘴角,缓缓的说:“可现在,刀锋挥起的次数已经够多,你有没有看到有脑袋紧随刀锋飞起?” 昆仑杀人,从来都是只用一刀。 被杀的人,在刀锋起时,都能看到自己的身子--好像,整个人世间,从没有谁能值得昆仑,对他(她)第二次挥刀。 响尾蛇当然也知道这些,更能看出那边刀光霍霍时,并没有脑袋飞起,只有那些黑西装的怒骂,还有一种很尖锐、就像小母兽发出的古怪叫声:瓦奥,瓦奥! 刀,是那把刀。 人,却不是那个人。 “果然不是她!” 响尾蛇呆愣片刻,也像野兽刚才那样,长长吐出一口气,但接着就奇怪的问道:“她的刀,怎么会在别人手中?难道说,她、她真得死了,刀被别人拿走了?” “不知道。” 老板娘缓缓摇了摇头。 三人在这儿低声交谈时,巴拉斯中尉他们,都在旁边神情放松的吸烟,相互谈笑着什么,庆祝他们获得一笔天价酬金,计划着要去哪儿度假放松。 至于那几个伤亡的同伴--生死,对于这些职业佣兵来说,已经被看的很淡了:今天别人死了,他们不会伤心;同样,等他们明天死了,别人也不会伤心。 血腥、死亡,本来就是职业佣兵生涯中最不缺少的现实罢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 响尾蛇活动了一下脖子,问道。 老板娘没说话,却看向了始终盯着那边的野兽。 野兽没有看她,只是嘴角剧烈抽了几下,才缓缓说道:“我想,我们该拿到那把刀……无论那个人是谁,他都不配拥有那把刀。” “但我们不一定亲自动手。” 老板娘做出了决定,抬手向那边的巴拉斯中尉招了招。 巴拉斯中尉立即跑过来,侧耳倾听老大的吩咐,接着点头答应了一声,转身快步走到那群吸烟谈笑的战友面前,低声说了句什么。 马上,佣兵们就停止了交谈,背起了伤亡同伴的尸体,迅速向格林山外撤离,很快就消失在了黑暗中。 “那也是个女人,可惜她不是昆仑。” 野兽此时已经从手持昆仑陌刀的厉喝声中,听出那是个女子了。 很陌生的声音,没有一点点的印象。 “真是可惜了那把陌刀。” 老板娘重新恢复了她该有的轻松,懒洋洋的倚在一棵树上,抬头看着天上的冷月,喃喃的说:“你们说,等我们把刀交给方圆后,他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那个对老娘从来都很客气的小混蛋,会不会抱着刀子落泪?” “如果他还活着的话,肯定会这样。” 响尾蛇低声回答。 方圆死在北朝的事儿,表面游戏风尘、其实比谁都关注天下任何大事的老板娘三人,实在没理由不知道。 不过他们却像真不知道那样,没有做出任何的反应动作,甚至三人也从来没有谈论过这个问题。 就仿佛,方圆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从不认识的人。 你会关心一个不认识的人,生死吗? 老板娘刚才说的那番话,是他们三人之间,第一次提到方圆的名字。 响尾蛇的话音未落,野兽就冷笑着说:“哼哼,你觉得他会死?” 响尾蛇摇了摇头,却又接着说:“是人,就会死,尤其是抱着核弹跳到了火山岩浆中时。” 不等张嘴刚要说什么的野兽说什么,老板娘却抢先说道:“方圆不会死。” 响尾蛇马上反问道:“那么,他会在哪儿?” 方圆就在格林山上,坐在一棵树上,两条腿悠闲晃着,跟雅克斯基谈论史泰龙的电影,深入浅出的,很是一针见血的样子。 雅克斯基却想拿枪崩了他的脑袋,就像打碎一颗烂西瓜那样。 可惜他动不了--就在他准备抬枪时,方圆右肘看似很随意的撞了他左肋一下,然后他全身都麻了,只会本能的死死抱住树干,才能防止从十数米的高空摔下去,满脸、满眼的都是愤怒,还有怨恨。 他实在想不到,姑爷明明亲眼看到小姐独自挥刀,好像飞蛾扑火那样的杀进那群黑西装中后,却没有丝毫该有的吃惊反应,就像看戏那样,坐在树枝上晃着脚,继续跟他谈论该死的电影。 方圆,为什么无视小姐的死活? 雅克斯基很想问问方圆,只是他此时不但全身麻木,就连嘴巴也失去了说话的功能,只能无比痛苦的,听他在这儿叨叨,心底却有说不出的凉气腾起,攸地散尽了四肢百骸中:他,希望小姐死? 是了,他就是希望小姐死! 因为他现在是小姐的姑爷,小姐如果死了的话,那么他就会成为西伯集团的唯一继承人(西伯人的古老传统中,女婿也可以继承家产的)。 要不然的话,他为什么坐在这儿袖手旁观,眼睁睁的看着小姐独自挣扎? 方圆,我就算是死,也要把你的险恶用心告诉老爷! 异常痛苦的雅克斯基,咬牙想到这儿时,忽然听方圆问道:“你是不是很奇怪,我为什么不去救援卡秋莎?” “是!” 雅克斯基说出这个字后,才意识到自己上半身能活动了,马上举枪抵在了方圆的脑门上,食指就要扣下去时,却又犹豫了。 他真得很想知道,方圆为什么要无视卡秋莎的死活。 不等他问,方圆就给了他答案:“从得知卡秋莎主动请缨要来格林山时,我就有了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 “什么感觉?” 雅克斯基才不愿听他这儿瞎比比,他更想去帮小姐突围,只是两条腿子还有些麻木,如果强行下树的话,差不多会直接摔下去。 “似曾相识的感觉。” 方圆说出这句话时,脸上浮上了痛苦的茫然之色,喃喃的说道:“我能确定,在我失去的记忆中,就有一个女孩子因为生我的气,故意去最危险的地方,以寻死来报复我--我想不起她是谁,可我却能肯定,卡秋莎现在,就在做她曾经做过的事。” 第576章:大展神威的卡秋莎 方圆只是失忆了,却没有变成傻瓜。 在接到瓦尔特的电话,听那个老头子强压着怒火跟他说,卡秋莎已经决定亲自率人赶往英国夺回密码箱后,方圆就敏锐察觉出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了。 都是因为他在跟卡秋莎通话时,听她说今晚不回来后,那种发自内心的轻松叹气声,狠狠刺伤了深爱着他的女孩子,这才导致她做出了亲自出马的愚蠢决定。 方圆很自责,也没有责怪瓦尔特表示出的不满,更是在忽然间,灵魂最深处腾起了似曾相识的感觉。 方圆已经失忆了,当然记不起他在失忆之前曾经伤害过水暗影,致使那娘们脑子发热,主动去北朝地下古城找死,导致他被迫赶往那边……最终他倒是活了下来,却再也想不起以前的任何事了。 他只是忘记了而已! 但失忆却无法改变以往曾经发生过的那些事,就像一个被黑色塑料布蒙住的东西,有风吹来时就会掀起一角,让人看到下面盖着的是辆汽车。 不过不等方圆看清楚这辆汽车是什么牌子,风就消停了,塑料布重新落下来,再次盖住了车子。 他不知道那辆汽车是什么牌子,却能断定塑料布下盖着的是一辆汽车--就像他在听说卡秋莎亲自去英国的消息后,马上就想到了水暗影,也做过这种蠢事。 以自己的安危,来报复男人,这可是女人最擅长做的事儿了。 该遭到惩罚。 任何女人,不管是水暗影还是卡秋莎,只要做出蠢事,就该遭到惩罚:看她以后还敢不敢这么任性! 坐在高处看卡秋莎好像怒海中的小舟那样挣扎,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让她从残酷的现实中认识到她的错误,从而改变任性的脾气,这就是方圆对她的惩罚。 当然了,如果不是看出那些黑西装,压根不敢伤害卡秋莎,方圆在她挥刀现身时,早就比兔子还要快的窜过去,大展神威……带她跑路了。 由此也可以看出,铁山帝国的这些黑西装,也已经知道卡秋莎的是谁了。 铁山帝国为维护自己的利益,敢撞死四名西伯集团的高管,抢夺那份绝密文件,甚至为此重金聘请山狼军团,导致数十人伤亡--这些,在铁山帝国、西伯集团两大集团的首脑眼里,其实算不了啥。 为了争取利益,很多时候都得拼个你死我活,死上百八十个人,很正常啊。 不过铁山帝国的首脑却很清楚,死再多的人,也不能伤害卡秋莎。 因为他们很清楚,卡秋莎对于波斯塔夫、对于西伯集团来说,有着多么无法替代的重要性。 如果她死了,波斯塔夫铁定会动用所有的能量,使出所有能使出的手段,来疯狂报复铁山帝国集团的所有人。 甚至还会发动恐怖袭击,改变美国当前的政治格局,那是铁山帝国不想看到的。 他们所争取的,只是金钱利益,却不是跟同等量级的西伯集团,拼个玉石俱焚。 也正是因为笃定铁山帝国不敢伤害自己的孙女,所以波斯塔夫才同意让她亲自出马来英国,并特意嘱咐瓦尔特,来到英国后,要在公众场合露一面,算是‘告诉’敌人,西伯小公主驾到了。 正如波斯塔夫所预想的那样,犯不着跟西伯集团玉石俱焚的铁山帝国,才严令那些黑西装,绝不能伤害卡秋莎一根毫毛。 所以,卡秋莎才能手持昆仑陌刀,好像长坂坡上杀了个七进七出的赵子龙那样,威风八面的所向披靡--才不知道人家曹操(铁山帝国)是有意放她一马。 就算是这样,卡秋莎杀的也很辛苦:人家不敢杀她,难道还不能拿石头啊,棍子啥的,招呼她修长的腿子,翘翘的屁股? 看到那些人真敢招呼卡秋莎的不致命处后,方圆才能放心的坐在这儿,看戏。 卡秋莎当前的处境,比起当初的水暗影来说,委实‘幸福’了太多。 “啊,方、姑爷,真是这样?” 听完方圆的解释后,雅克斯基下意识的缩回手枪,瞪大眼睛看向战团那边。 可不是嘛,别看那边厮杀声很激烈,数十名黑西装潮水般的,一会儿涌上、一会儿退下的,却没谁对卡秋莎形成致命威胁,大家只是小心着,别被她那把锋利的刀子给斩伤就可以了。 至于那个密码箱,早就在巴拉斯中尉等人撤退时,被铁山帝国的头目带着一道溜走了。 大家伙,在这儿陪卡秋莎玩游戏呢。 “看出来了没有?” 方圆问发呆的雅克斯基。 雅克斯基沙比般的点了点头,喃喃回答:“昂,还真是这样。” “所以我们坐在这儿看戏,不随便插手才是正确的。我们一旦乱插手,肯定得造成那些黑西装的惊惶,就有可能误伤了卡秋莎。” 方圆淡淡的说着,像更远处的黑暗中看了一眼:“藏在那边的几个人,才是最危险的。不过你放心,他们好像也对卡秋莎没什么杀意,只像咱们这样的坐山观虎斗。” “姑爷,您说的还真正确。” 被方圆点开迷津后,雅克斯基有了种醍醐灌顶的恍然,本能的对方圆又尊敬了起来:“那您说,他们什么时候才会放小姐离开?” “你仔细观察他们的人数,是不是比刚才少了几个?” 方圆晃荡了一下双脚,回答。 雅克斯基瞪大眼睛看去,果然发现围攻卡秋莎的黑西装,越来越少了:人家,正在有组织、有秩序的逐步撤离。 等把卡秋莎挥刀的力气不济时,人家就会齐声发一声喊,哗啦啦的做鸟兽散,只留下西伯小公主,独自对月长叹高手寂寞了。 雅克斯基得到方圆的点拨,发现卡秋莎没危险后,老板娘三人也肯定能看得出。 “那个女孩子,是铁山帝国惹不起的。” 老板娘很有兴趣的说:“最起码,铁山帝国还没有做好应付西伯集团疯狂反扑的准备,所以他们不能伤害这女孩子。咯咯,看来我们要发大财了。” “发大财?” 响尾蛇有些不明所以时,野兽说道:“当然是绑架这可怜孩子,跟西伯集团索要巨额赎金了。” “啊,我知道了,原来她就是波斯塔夫那个老顽固的西伯小公主!” 响尾蛇恍然大悟,一双阴骘的眼里,攸地散出贪婪的光泽,更是伸出舌尖舔了舔嘴唇,喃喃的说:“传说,西伯小公主是天使跟魔鬼的结合体,是误入凡间的精灵,高贵幽雅,是最后一个西伯贵族--任何人,如果能够得到她的话,哪怕是立即死去,也会心甘情愿。” “哼,你最好不要打这样的主意,如果你还想回到你家赌场的话。” 老板娘冷哼了一声,随即皱眉问道:“可是很奇怪,她怎么会有昆仑的刀?” “相传,昆仑总共有七把。” 野兽说:“她拿的这一把,不一定是昆仑的那把刀。” “相传,除了昆仑那把刀,其它六把刀都不出关的。” 老板娘模仿野兽的语气,说道:“难道说,华夏昆仑该出关了?” “也许早就出关了。” 响尾蛇接着说道:“还记得去年,在东洋、北朝两地,接连有重要人物被杀的惨案吗?好多人,都是被昆仑把脑袋劈成两半的。” “那些只是谣传,我们没有亲眼所见,当不得准。可现在,我们亲眼看到了这把刀。” 老板娘说着,看向了野兽:“还要从那个小公主手里收回来吗?” 三人中,老板娘才是老大。 可很多极其重要的决策,她得征求野兽的意见。 貌似没多少大脑的野兽,才是三人中的真正决策者。 要不然,老板娘也不会跟他滚床单,而不理睬长相更加英俊的响尾蛇了。 “最起码,我们得问问。” 野兽想都没想,就回答:“等那些黑西装都撤退后,我们再过去。” 他刚说完这句话,就听到那些黑西装,齐声高喊了一声什么,十数个人一起扑向了卡秋莎。 卡秋莎本能的挥刀后退时,那些傻鸟却再次齐声咋呼了一句,扑棱棱的扑闪着翅膀,反身四散而逃,眨眼间就没了踪迹。 他们,怎么就走了? 卡秋莎双手紧握住陌刀,茫然的站在一棵树前,实在想不通这是咋回事。 话说,姐姐我可是还没有使出绝招来呢--卡秋莎放下刀时,才觉得全身乏力,几乎虚脱了那样,靠在树上,低头大口大口的喘了起来。 很遗憾的是:她拼杀了这么久,一个黑西装都没干掉。 更幸运的是:她拼杀了这么久,自己除了腿子、屁股生疼外,一点伤痕也没有。 她只是感觉无比的累,累得都没力气来考虑这是怎么一回事,只是顺着树干,慢慢出溜到了地上,陌刀横放在膝头,正要闭眼休息片刻,再大展神威挥刀一直追杀到铁山帝国在美国的总部时--却有一条幽灵般的黑影,从前面不远处的一棵树后,闪身走了出来。 “谁?” 本能的,盘膝而坐的卡秋莎,就重新抄起陌刀,正要腾身而起时,却听那个人说:“卡秋莎小姐,是我,猛虎军团的五号。” 猛虎军团的五号,是个东洋人,叫小山柞木。 卡秋莎可是猛虎军团的雇主,需要他们拼死也得保护的对象(来时的路上,武修华可是一再这样嘱咐过的),所以她在看到小山柞木出现后,马上就松开了刀柄,重新放松,淡淡的说:“你怎么还没有撤退?” “保护您的安全,才是我们本次任务的重中之重。” 小山柞木说着,已经缓步走到了卡秋莎面前,弯腰伸手:“卡秋莎小姐,请允许我代表猛虎军团,护送您安然返回市区,跟瓦尔特先生会合。” “不用,我自己能走。” 虽说对方是‘自家人’,可卡秋莎还是不想让他碰到自己,摇头拒绝后,抬起刀刚要当拐杖用拄着站起来时,却觉得手腕一紧。 陌刀被人夺走了。 第577章:杀人,是一种享受 有这样一个国家,在它弱小时,它会装孙子、甚至去装狗,用最最诚挚的态度,却学习别的国家那些先进技术、制度等。 等它一旦强大后,就会撕下面具,露出狰狞的嘴脸,用比疯狗还要凶狠的态度,去撕咬它曾经尊敬的国家,毫不留情,极其残忍。 但很可惜是的,无论它有多么的丧心病狂,凶残,它终究是一条疯狗。 只要不被这条疯狗给咬死,它终究会遭到无比沉重的打击,再次变得老实、甚至懦弱了起来。 它却不会消停,只是躲在狗窝里,用舌头舔自己带伤的伤口,用更大的毅力、更认真的态度、更团结的力量,来休生养息,时刻准备着东山再起。 要想东山再起,身为这个国家公民的自豪感,是绝对得保持着的。 就像小山柞木先生,哪怕他早就成为一名为金钱而拼死的职业佣兵了,却从没有忘记他是东洋人,更没有忘记早在去年时,就曾经听说当局急需寻找一把陌刀。 那是一把名叫昆仑的陌刀,产自华夏,存世七把。 七把陌刀,关系到一个能改变东洋国际地位的大秘密。 任何东洋人,都有责任、有义务找到这样一把刀,并把它带回东洋。 从去年开始,小山柞木就一直留意,并渴望能找到这样一把刀,献给敬爱的祖国,换取无上的荣誉。 正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今晚,他终于看到了一把传说中的陌刀。 东洋武士,没有不爱刀的,他们更是把刀视为生命,所以他们也算是当世最懂刀的人,只需打眼一看,就能看出一把刀的好坏。 所有最出色的武士刀,在这把陌刀面前,都只能算是渣! 这是在直升机上,看到卡秋莎亮出昆仑陌刀时,小山柞木心中最真实的想法:我要得到它,不惜一切代价! 激战中,趁机干掉卡秋莎夺走那把刀,是小山柞木的计划。 只是让他很失望的是,卡秋莎一直都呆在武修华身边,怀里抱着陌刀的样子,比他更像一个酷酷的东洋武士,压根没有机会夺刀。 他只失望,不着急。 上帝早就说过了:机会,永远都在,只看你能不能抓住它罢了。 小山柞木抓住了机会:武修华中箭昏迷、二号代替他下令撤退时,卡秋莎傻乎乎的独自扑向了敌人。 开始时,在战友撤退他却藏起来的小山柞木,还是有些惋惜的:听闻西伯小公主很貌美,是西伯族的最后一个贵族,这样的极品女孩子就这样死了,却不能得到,能不可惜吗? 不过很快,小山柞木就发现他白担心了:那些黑西装,根本不敢伤害卡秋莎。 他的智商很高,甚至比响尾蛇还要高,所以很快就想通那些黑西装的用意了,立即狂喜万分:霍霍,今晚注定是我的幸运日啊! 确实是小山先生的幸运日,因为接下来的一切,都是按照他最希望的那样进行的:黑西装迅速鸟兽散,卡秋莎累得脱了力。 如果小山先生这时候不赶紧露面,尝尝西伯小公主鲜嫩嫩的滋味,再干掉她(他可不敢奢望绑架卡秋莎,给自己当老婆,除非他能有办法去火星上生存)后,拿着那把刀闪人,那他岂不是有愧于祖国? 至于卡秋莎被奸那个杀了后,波斯塔夫会有多么暴怒,小山先生觉得,铁山帝国肯定会想方设法的,来对付那老东西,压根不需要他来费心。 他当前所做的,就是抢在瓦尔特等人赶来之前,拿刀、要人,跑路这么简单的三部曲罢了。 卡秋莎就像一头小母兽那般的凶狠,才没被小山柞木放在心上--如果连一个脱力了的女孩子都对付不了,那么他干脆去死得了。 三部曲的开始,进行的很顺利:小山柞木借着搀扶卡秋莎的动作,猝然捏住她手腕,夺过了那把刀。 “啊,你、你要干什么!?” 卡秋莎大惊,本能的尖叫着伸手,要抢回那把刀来。 早就养精蓄锐的小山先生,冷笑一声没有躲闪,只是猛地把她向自己怀里一拽,左膝盖已经狠狠撞在了她的胃部。 “呃!” 就像被大铁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虚脱的卡秋莎连惨叫声都发不出,就单手捂着(那只手,被小山先生给攥着呢),门哼着跪倒在了地上。 疼的她脑袋垂下,早就不被纱巾包裹的秀发,瀑布般的垂了下去,离开岸的鱼儿那样,大张着嘴巴剧烈喘着。 小山先生看都没看她,只是看着手中的昆仑陌刀,连声赞叹:“好刀,好刀,果然是一把好刀!怪不得丰田秀敏开出那么高的条件,来寻找它。” 他对自己刚才这一膝顶,有着绝对的信心:占有卡秋莎后,她也不一定恢复过来,话说小山先生可略懂‘撞穴’功夫的。 “刀好,人更好。” 刷刷刷的挥舞了几下后,小山先生觉得他该进行第二步了,反手把陌刀插在背后(动作那叫一个潇洒、飘逸),低头看着已经双手捂着胃部,蜷缩在地上的某小公主,格格笑道:“有人曾经说过,痛并快乐着,才是人生的最大享受。你的运气很不错,马上就能品味到那种滋味了。” 小山先生说着,弯腰刚要伸手,却听到背后有个男人的声音,淡淡的说道:“让她痛并快乐着的这种小事,怎么好意思麻烦您呢?” “谁!?” 就像见了鬼那样,小山先生全身的汗毛孔,攸地炸开,厉喝声中迅疾转身的同时,右手已经伸向了背后。 那把仿似能斩断整个世界的陌刀,就在他背后。 他有绝对的把握,能在一瞬间拔、出陌刀,继而施展东洋绝学--比方迎风一刀斩之类的,把背后这个人劈成两半! 哪怕这个人是小山先生的亲爹,胆敢跟他装神弄鬼,也得必死无疑。 受了老大一惊的小山先生,此时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只是他迅疾伸到背后的右手,却抄了个空。 刀呢? 特么的,刚才明明插在背后的--这个疑问电闪般浮上小山柞木的脑海中时,他才看到那把刀,竟然被一个人拿在了手中。 此时的月亮,更加的亮了。 水银般的月光,洒在那个人的脸上,所以能让小山先生看到他的模样:一个亚洲小白脸。 他好像比小山柞木还要对这把刀感兴趣,翻来覆去的看着,嘴里还叨叨着:“嗯,确实是一把好刀。不过好刀之所以好,是因为它在杀人时,不会让人感到痛苦,只会有种腾云驾雾般的快、感--这句话,是谁告诉我的?雅克斯基,你别傻站在那儿装木头,赶紧替我想想。” “八嘎,你是谁!” 被无视的羞辱,惊醒了小山先生,沧浪一声拔出了腰间的肋差,愤怒的咆哮着问道。 “他是我丈夫,方圆。” 躺在地上的卡秋莎,在方圆刚出现后,胃疼就神奇的消失了,让她小脸娇红,发亮的双眸中,尽是崇拜的神色。 当一个小媳妇,用崇拜的眸光看她丈夫时,就证明这孩子没得救了,这辈子都得给男人当牛做马了。 “方圆?好耳熟的名字啊--” 这是小山柞木活着时,说出的最后九个字。 说到最后那个字时,他好像看到一道闪电攸然划过,惊鸿般的一闪即逝。 然后,他就飞了起来。 在半空中翱翔的他,看到了一具没有脑袋的身子,脖子里正在喷泉般的向外喷血。 “你应该能感受到,痛并快乐着的真实感受。” 这是小山柞木活着时,听到活人说出的最后一句话。 并且,他觉得很有道理,因为他此时正是那种感觉。 他很想跟人分享,该死的上帝却不给他机会--他的脑袋,在空中盘旋片刻后,就重重砸在了地上,滚在了雅克斯基脚下。 雅克斯基喜欢男人,上帝也知道。 可他真不喜欢只有一颗脑袋的男人,还会本能的怕,想都没想,就抬脚踢了出去。 把那颗脑袋踢飞后,曾经参加过数次战役(当兵时)的雅克斯基,就觉得恶心异常,全身发软,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弯腰张嘴呕吐了起来。 边吐,边哭。 他不是没见过杀人,更是亲手杀过人,可他真没见过这么杀人的。 方圆刚才那一刀,已经不再是杀人,而是艺术。 本来唯美的艺术,忽然跟血腥纠缠在一起后,被太平生活给腐蚀了的雅克斯基,就再也无法保持该有的冷静,这才跪下又吐有哭。 唉,好可怜的孩子。 用怜悯的目光,看了眼雅克斯基后,方圆心中叹着气,摇了摇头。 他手中那把昆仑,刀锋清澈,没有一丝污血,清纯的就像方圆再看向卡秋莎的眼神,柔声说道:“你先不要着急起来,再躺几分钟,试着慢慢的深呼吸,你的五脏六腑就能复位了。” “我、我想你帮我呼吸。” 全然忘记自己其实很疼的卡秋莎,娇嗔着半张开小嘴,暗示某个家伙来个热吻先? 在没有彻底解决危险之前,方圆才不屑跟自己老婆热吻(啥时候亲嘴还不行啊,非得选这时候?好无聊啊你)呢,温文尔雅的笑了下,就不理睬她了。 转身看向右侧十数米外的一堆乱石后,方圆说道:“你们也该出来了吧?” 如果不是早就看出藏在那边的几个人,对卡秋莎没啥敌意,方圆也不会用这种心平气和的语气,跟他们说话,早就拍马杀过去,刀锋起、头落地了。 学着昆仑杀人的样子,砍掉东洋友人的脑袋后,方圆忽然觉得,杀人是一种享受。 三个人,从乱石后走了出来。 不用去看他们的脸,仅仅从他们走路的姿势来看,方圆能看到走在最前面的,是个娘们。 她脸上涂着油彩,身上还有新鲜的血迹,本该是个杀神般的存在。 但她走路时的样子,却偏偏像被客人带走的出台小姐那样,腰肢扭得那叫一个欢快。 第578章:是我欺骗了你 “我就说,你这个小混蛋才不会死了呢。” 也不知道为啥,每次老板娘看到方圆时,就会本能的向他展现自己女人魅力。 不但走路时的腰肢左右乱晃,好像毛驴摇尾巴那样的夸张,说话的声音,更是腻的让人嗓子眼发堵,以至于双眸中喷射出的贪婪,反而不被人注意了。 方圆承认,老板娘走路的姿势确实很好看,说话的声音也很好听--可她,凭啥要拿捏出一副很亲热的样子来啊,还娇嗲嗲的骂我小混蛋。 “我跟你很熟吗?这样说我。” 方圆有些诧异的问道。 “也不是很熟,最多也就是你至少七次偷看我洗澡了。” 老板娘吃吃的笑着,走到方圆面前,张开双臂说:“来,让姐姐抱抱,嗅嗅你身上那迷人的味道。” 早在塔希科雪原上的前德军指挥所内时,老板娘最后一次主动对来方圆发嗲时--遭到了方先生义正词严的拒绝,最后说一直把她当姐姐来看的。 尽管老板娘很想吃了这个小弟,可方圆既然那样说了,她也只好强压下虎狼之心,假借姐弟相见的机会,好好的吃这家伙一顿豆腐的。 在张开双臂,露出她温暖的怀抱时,方圆不但没给她一个拥抱,反而后退了一步,再次皱眉问道:“你是谁?” “我是你姐。小混蛋,你不认识我了呀!” 老板娘从没有多想,还以为方圆在装比逗她玩儿呢,咯咯娇笑着向前迈了一步。 刀光一闪--那把锋利异常的陌刀,搁在了老板娘修长的脖子上,方圆淡淡的声音响起:“停步,别割伤了自己的脖子。” 方圆觉得,如果不是守着卡秋莎在场,尽管他真不认识这娘们,可看在她走路姿势很好看,说话声音很好听的份上,跟她来个亲热的拥抱这件事--也不是不好商量。 关键是,现在越来越任性的卡秋莎就在呆着呢,他要是不拿捏出一副‘美女不能淫’的嘴脸出来,岂不是表示他很希望跟别的女人也有一腿? 真正的男人,是绝不会在别人面前,伤害自己媳妇的。 所以,方圆希望这把刀,能让老板娘冷静一下。 没有谁,在被昆仑搁在脖子上时,还不冷静下来的。 老板娘也是这样,全身的神经,攸地绷紧。 那啥的剪水双瞳啊,也迅速浮上了惊悸之色。 “方、方圆,你这是什么意思?” 野兽终于察觉出不对劲了,赶紧低喝一声。 “咦,你们也知道我叫方圆?” 方圆奇怪的咦了一声,手腕一翻,昆仑陌刀不见了。 “他--失忆了。” 卡秋莎低低的声音,适时的响起。 “什么,他失忆了?” 老板娘三人,异口同声的惊问道。 说过无数次了,方圆只是失忆了,却没有变傻,所以他这时候终于相信:他应该跟老板娘三人认识了,而且关系还不一般。 一般的关系,哪个娘们会守着外人跟男人发嗲? “对不起,我失忆了,真记不起你们是谁了。” 方圆一脸抱歉的说道。 “你、你怎么就失忆了呢?” 老板娘轻轻咬了下嘴唇,喃喃说出这句话后,却又噗嗤一声娇笑:“不过失忆了也好,最前起码比失去小命要强无数倍了。” “你们,知道我以前做过那些事吗?” 方圆抬手擦了擦嘴角,看了眼卡秋莎,又说:“我妻子,她也不知道我不在南韩打渔后的那几年,去哪儿混了。” “你在南韩打过渔?我嚓,你有没有搞错,你会去那鬼地方打渔,你--” 听方圆自称说在南韩当过渔夫后,野兽就觉得比听到母鸡生了个小花狗还要奇怪:特么的,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最讨厌的就是那个宣称整个世界都是他家的国度啊,怎么可能会去那边打渔! “咳!” 老板娘的一声咳嗽,打断了野兽的话,看着卡秋莎问方圆:“她是你媳妇?” 野兽虽然智商很高,但在遇到男女之事时,他终究比不上心思缜密的老板娘。 方圆说他失忆了,却说他此前在南韩当过渔夫来着--那么很明显,他知道的那些事,都是他媳妇跟他说过的。 说白了,就是欺骗他,隐瞒了他的真实过去,所以才能成为他媳妇。 这小公主的运气还真好,上帝怎么就不让老娘抢先遇到方圆呢,那样我也可以跟他说,我们以前是恩爱的两口子了。 唉--老板娘内心幽幽叹了口气时,就看到卡秋莎的双眸中,浮上一抹感激之色(在感谢她帮忙打断野兽的问话呢),轻声说:“是的,我们已经成婚两个多月了。” 说着,卡秋莎偷偷看了眼方圆。 方圆神色淡然,没有一丝怀疑的异象。 可她心里,却隐隐感觉出了一丝不妙:她的男人,才不是个傻瓜,铁定看出事儿来了,只是碍于有外人在,不方便说什么罢了。 “唉,真遗憾啊,你们成婚时,我们没有参加你们的婚礼。” 老板娘很遗憾的摇了摇头,有很真诚的说:“妹子,早知道你是我的弟妹,就算拿刀杀了我,我们也不会帮那些美国佬来对付你的,还请你原谅--来,我扶你起来。不过说实在的,你找的那些佣兵,可真不咋样,还想打你的主意。” 女人的唧唧歪歪声中,已经做了两件事:第一,自然是帮卡秋莎揉揉被撞疼了的小心肝。 第二,则是决定利用小山柞木反噬雇主的事实,来大肆宣传、打击猛虎军团,让他们彻底失去撼动山狼军团的能力,随风飘零:再厉害的雇佣军团,却反噬雇主,谁还敢雇佣? “好了妹子,我兄弟说的没错,你只要坐在这儿休息片刻,很快就能恢复的。嗯,今晚我还有别的事儿要做,就不打搅你们了。” 老板娘说着,又对方圆点头笑了笑,接着转身拉着好想跟方圆抵足长谈一番的野兽俩人,快步去了。 当他们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中后,雅克斯基也停止了呕吐,爬起来擦了擦脸上的泪痕,拿出手机跑一旁打电话去了。 清冷的月光下,卡秋莎坐着,方圆站着,两个人都没说话。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卡秋莎才扶着树干,慢慢的站了起来。 方圆伸手,搀扶住了她的左臂时,就听她哑声说道:“对、对不起。” 方圆笑了笑,没说话。 他当然知道卡秋莎,为什么要跟他说对不起。 “是我欺骗了你。” 卡秋莎用力咬了下嘴唇,不敢看方圆的脸,低着头说:“你、你骂我吧,打我也行。就是别、别打脸,我不想变丑,那样你会不喜欢的。” 唉,可怜的西伯小公主啊,你可知道别说你长的人比花娇了,就算你是恐龙级别的,但只要你是波斯塔夫的亲孙女,那么就是最美的女人,能吸引这个世界上99%以上的男人追求,可你却怕被打丑了,会让方圆看不顺眼。 她得有多么的爱方圆,才能这样犯傻? 方圆能感觉出来,所以才摇了摇头:“不,你说错了。” “我、我说错了?” 卡秋莎更加紧张了,嘴角一个劲的跳,很想哭的样子。 “你没欺骗我,就算我现在死了,我也能看出,你是发自内心的爱我。” 方圆总算是说了一句人话。 却让卡秋莎瞬间泪如雨下,扑在他怀中,放声痛哭。 很远处,传来瓦尔特气急败坏的咆哮声,把那些保镖当狗撵。 但很快,他的咆哮声就停止了,所有鸡飞狗跳的声音也都消失了,自然是因为雅克斯基出现,跟他说姑爷正跟小姐,在那边郎情妾意的,最好别去打搅。 “好了,别哭了,再哭就真不好看了。” 方圆捧起卡秋莎的下巴,很男人的把她脸上的泪痕,吻去了。 “你坐下,我跟你说。” 卡秋莎轻轻吸了下鼻子,低声说。 “你可以不说的。” 方圆很虚伪的摇了摇头,说:“我对当前的幸福生活,很满意的。” “坐下呢。” 卡秋莎挽着方圆的胳膊,轻轻往下一拉,方先生就顺势坐在了地上。 卡秋莎也顺势--坐在了方圆的怀中,抬手轻抚着他的脸颊,星眸半眯(其实是哭肿了)的望着他,好像梦呓似的说道:“你知道吗,我以前是把你当叔叔看待的。” “侄女却变成了我媳妇,我该死。” 方先生很及时的展开了自我批评,接着又说:“不过就算是去死,我也要得到你。” “你以前就是这样哄女孩子的吗?怪不得,在你失踪后,会有那么多人为你而伤心。” 卡秋莎说出这些话时,只觉得嘴里发苦。 因为她很清楚,在她决定把方圆的真实过去,都说给他听候,就等于为这个男人打开了笼子门,让他从此可以在蓝天中翱翔,再也不能像现在这样,属于她一个人了。 但她必须说。 其实,卡秋莎在接下来的‘娓娓道来’中,还是在某些地方欺骗了方圆。 她刚见到方圆时,并没有把他当作叔叔--而是当做了父亲。 一个父亲死后才出生的孩子,在那种环境下遇到能真心对她好的男人时,不都是会本能的,把他定位为父亲吗? 父女俩人,同样可以相依为命的。 但后来,随着卡秋莎的身体、思想在短短一年内,起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已经不再满意有方圆这样的一个父亲了,而是希望他能成为她的男人。 西伯小公主的王子。 上帝被她感动了,所以才派方圆来到了她身边,让她如愿以偿。 不过上帝从来都是个古怪的老东西,最擅长的就是喜欢拿着人折腾了。 折腾来,折腾去,就让一直被蒙在鼓里(或者说被真爱圈养)的方圆,得到了获悉真实过去的机会。 卡秋莎,还不能有一点点的隐瞒--要不然,她或许会得到方圆的人,却能失去他的心。 卡秋莎讲得很慢,方圆听得很仔细。 夏小韵、水暗影、林舞儿、铁辽、秦摘花等人的名字,被卡秋莎说了出来。 第579章:原来我那么厉害啊 卡秋莎知道的这些事情,都是波斯塔夫告诉她的。 波斯塔夫能知道这些,都是他暗中安排人去华夏查到的--当铁腕总统告诉他说,方圆的来历非常复杂后,他不能不认真对待。 铁腕总统并没有告诉他太多,毕竟那算是机密了,有些事俩人关系再好,也不能随便说的。 至于波斯塔夫派人打探到这些,对华夏来说也不是什么秘密,甚至还是龙头故意放出来的风,就为了迷惑某些人。 所以卡秋莎所知道的,基本都是跟事实相差甚远的传说,真实性很低。 不过对于方圆来说,却仿佛被带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哦,原来我以前不是打渔的,曾经是华夏的顶级特工。 有一个叫夏小韵的妞儿,跟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水暗影,是我在华夏法律上的老婆。 林舞儿是我的一个兄弟。 铁辽、秦摘花他们是我的战友。 我现在俄罗斯,那是因为我们这些人,曾经为了国家利益舍生忘死。 只是我命大了些,所以才能活下来,遇到了对我痴情的卡秋莎。 医疗器械检测不出我有生命迹象,那很可能是因为我被某种邪毒伤害过、又遭到强有力的核辐射,结果两种都能杀人的东西相互中和,才造成了当今特殊的体质,骨密度增强,比大象还能抗摔。 除了卡秋莎之外,瓦尔特他们肯定把我看做是一个怪物了。 一个就算是知道了过去,却依旧回想不起来的怪物。 那我要不要找个万丈深渊跳下去,看看自己能不能摔死? 如果摔不死的话,那就证明哥们确实是这个世界的救世主。 可要是摔死了呢--咳,那个啥,还是别去验证了,话说没有记忆的活着,貌似也比清醒的死去要好很多,最起码尘世间有很多漂亮妞儿记挂着我,可不敢让她们为我心伤、憔悴。 “方圆,你是不是回、回想到以前了?” 就在方圆仰望着东方逐渐发白的天际时,猫儿般伏在他怀中的卡秋莎,低低的问道。 呆愣许久的方圆,这才如梦初醒,低头问道:“我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 “其实,你比我所说的还要厉害。你,对于我,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谜,最迷人的谜,让我深深陷进去,再也无法自拔,所以才千方百计的隐瞒、欺骗你,想把你据为己有。” 卡秋莎抬起头,红艳艳的小嘴,在他下巴上轻轻啄了下,双眸中浮上伤感的解脱:“可无论我怎么努力,上帝都不会成全我的。说起来,我也该心满意足才对,毕竟我独自拥有了你好多天。” 卡秋莎并没有告诉方圆:其实她每天陪着他时的压力,也无比的大。 如果方圆只是个普通人,充其量就是个走了大狗屎运的家伙,那么卡秋莎绝对没有那种‘患得患失’的焦虑,哪怕正如波斯塔夫当初所想的那样,用镣铐把方圆锁在她的绣房内--只要能每天见到他,一切都足够了。 可偏偏这家伙的来历,无比的复杂,复杂到铁腕总统都插手、波斯塔夫都不能用野蛮办法留住他,而且总是暗示卡秋莎,说这厮是一头早晚都要翱翔在蓝天中的苍蝇、哦,不,是苍鹰,无论孙女有多么的疼爱他,都无法挽留住。 就因为这样,所以她每天都在遭受‘指不定哪一天,就能失去方圆’的焦虑折磨,幸福快乐的表面下,有着太大的压力。 现在,这一天终于来到了。 老板娘三人的意外出现,彻底粉碎了卡秋莎精心编制的谎言。 她知道,她跟方圆的缘分‘尽了’,心中当然无比痛苦,可同时又有了种无法言喻的解脱,就像卸下了千斤重担那样,好轻松啊。 尘世间,最重的东西,莫过于爱情了。 方圆低头看着怀中猫儿般的小女人,久久的凝视着,就在她被看的有些心慌意乱,闭眼正要挣出他的怀抱时,男人低头吻住了她的唇儿。 卡秋莎马上就不动了,全身绷紧的神经,瞬间放松,双手搂住他的脖子,温柔而热烈的跟他吻着。 俩人共同生活了那么多天,早就发生过最亲密的关系了,热吻最多只能算是家常便饭,貌似平常的不能再平常了。 可这次卡秋莎却觉得,他此时的吻,跟平时大不相同。 他在用心、用爱,来吻她。 过去的那些天,无论方圆跟卡秋莎在做什么,只是用男人的本能而已。 说白了,就是他对卡秋莎,并没有太多的爱。 现在,他的亲吻中,带有了让卡秋莎幸福的泪水横流的温柔。 最美好的东西,总是在即将失去时,才让人感受到。 很远的地方,隐隐传来一声咳嗽,那是瓦尔特在提醒他们:你们卿卿我我呆在一起的时间够久了,是不是得干点正事了啊? 方圆抬起了头,卡秋莎睁开了眼,两人四目相对片刻后,一起笑了。 “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卡秋莎抬手,轻轻抚摸着男人的脸颊。 方圆想了想,认真的回答:“如果你不愿意让我走,那我就永远陪在你身边。” “真得?” 卡秋莎眼眸攸地一亮。 方圆郑重点了点头:“真得。” “那--” 正要说什么的卡秋莎,目光凝滞了下,摇头轻声说:“方圆,谢谢你。” “你是我媳妇,对吧。” “嗯,可我们还没有举办任何的结婚仪式。” “但你是我媳妇,对吧。” “嗯,我是你媳妇。” “夫妻之间,是不需要说谢谢的,更没必要说道歉的话。因为我觉得,无论我们对彼此做过什么,都是应该的。” 方圆想了想,才说:“等我忙完外面那些事,我就回来找你。” “我等你。” 卡秋莎点了点头,轻声说:“无论等你多久,我都会等你。” “可我要是我再也回不来了呢?” “我还会等。” 卡秋莎抓起他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闭眼喃喃说道:“我这儿,已经被你占满了,再也放不下别人了。不管他有多么的优秀,也不管爷爷有多么的不满意。” 波斯塔夫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孙女能给他生个胖孙子。 他才不管胖孙子的老子是谁呢,哪怕是个要饭的叫花子,只要能把西伯人的生命延续下去,那就足够了。 卡秋莎现在却跟方圆说,她心里只有他,再也无法接受别的男人。 偏偏这家伙注定要离开,或许一辈子都不会回到卡秋莎身边--那么,波斯塔夫的心愿就会落空,会失望,会不满意。 很明显,波斯塔夫的不满意,是针对方圆来的:要不是他占据了孙女的芳心,又怎么能让西伯人面临绝种的危险? 所以当看到跟卡秋莎手牵着手一起走进来的方圆时,连夜赶来英国的波斯塔夫,那张老脸上没有一点笑容,唯有欠揍的冷漠。 “爷爷,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 卡秋莎松开方圆的手,快步走到波斯塔夫面前,屈膝伏在了他的膝头上,轻咬着嘴唇的低声道歉。 “爷爷才没有失望。” 低头看向孙女时,波斯塔夫的老眼中,全是爱怜的神色,柔声安慰道:“只要你能好好的,比什么都强。至于西伯集团这次会遭受什么样的打击,损失会有多大,那都是次要的。” 老家伙说是可是真心话。 在接到瓦尔特的急电,说任性的卡秋莎私自去了战场后,波斯塔夫就像屁股上着了火的猴子那样,火急火燎的连夜赶来了英国。 在飞机上,他就下达了一系列的命令--前提,是卡秋莎有啥的三长两短,那么在美国本土、铁山帝国总部所属的那座城市内,就会发生大规模的恐怖袭击。 卡秋莎,是上帝在他最最绝望时开恩赐给他的。 任何人都该想到,卡秋莎在他心中占据着什么地位--如果失去了卡秋莎,那么他就失去了一切,会无比的绝望。 无比绝望的人,在绝望中无论做出多么不理智的事,都是很正常的。 甚至,波斯塔夫都给铁山帝国总部打去了电话,冷冷的告诉他们,做好迎接灭亡的思想准备。 严格的说起来,美国佬比波斯塔夫,还要害怕卡秋莎会发生意外。 幸好,上帝最多也就是折腾几下,从来都不希望他所统御下的世界,就为了个女孩子,发生惨不忍睹的时间,所以才让卡秋莎平安出现在了波斯塔夫面前。 方圆就站在不远处,静静的看着这对祖孙低声交谈着什么。 站在门后的瓦尔特,走到酒店床前,哗啦一声拉开了窗帘。 金色的朝阳,攸地洒了进来,让整间屋子里都充满了生机。 “老爷,小姐,该用早餐了。” 瓦尔特低声说道。 “好,是有些饿了。卡秋莎,你去洗个澡,脏兮兮好像小花猫那样。呵呵,别愧疚,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你能平安,爷爷我什么样的打击都能应付。” 波斯塔夫说着,抬手拍了拍孙女的后背。 卡秋莎低低嗯了声,站起来在伊娃的陪同下走向门口。 伊娃开门,接着后退请她先出去时,卡秋莎却回头看着波斯塔夫,脆生生的说:“爷爷,我不喜欢你训方圆。” 波斯塔夫一楞,卡秋莎已经快步走出了房间。 “哼,她不喜欢我训你,真是女生外向。” 波斯塔夫老脸无光的,抬手摸了摸下巴,冷哼着看向了方圆。 方圆笑了,跟老家伙对视着,回答说:“我本来就没有做错什么,你也没理由训我。卡秋莎的担心,有些多余了。” “呵呵,你没做错什么?” 波斯塔夫冷笑着,问道。 方圆走到他对面,坐了下来,反问道:“我哪儿做错了?难道,你不希望我在卡秋莎最危险时出现,杀掉那个东洋人?” “杀掉不讲职业操守的东洋人,这是你该做的,谈不上对与错。” 波斯塔夫点上拿起一颗雪茄,淡淡的说。 第580章:小姐怀孕了! 波斯塔夫说的没错。 为了救自己的媳妇,方圆杀掉不讲职业操守的东洋人,这确实谈不上对与错,就是他应该做的。 方圆也点上一颗烟,才纳闷的问道:“那你为啥想要训我呢?” “你应该知道卡秋莎,为什么自告奋勇跑来英国涉险。” 波斯塔夫这个老东西,年纪越大,说话时就爱越绕圈子,搞得他很有深度似的。 卡秋莎亲自赶来英国,就是为了赌气,找到那个事关重要的密码箱,来为她以后接手西伯集团,积攒足够的威信。 诚然,因为铁山帝国的充分准备,卡秋莎的行动失败了。 不过,波斯塔夫觉得,如果方圆不是坐在树上看热闹,而是出手争抢密码箱的话,那么依着他的本事,貌似应该能帮卡秋莎夺回来。 毕竟他可是很厉害的。 更何况,铁山帝国雇佣的山狼军团,跟他也有着‘姐弟情深’的关系--总之,波斯塔夫坚信:方圆要是出手,铁定能夺回密码箱! 这家伙,才是本次行动中的关键人物。 偏偏在最关键时刻,选择了袖手旁观,眼睁睁看着他媳妇好像个小母兽似的,在那儿孤身死磕强敌。 这种不关心媳妇、不愿意为媳妇分忧解难的家伙,不该挨训吗? 挨训是轻的--哼哼,如果不是因为卡秋莎,波斯塔夫现在掏枪崩了他的心思都有。 方圆想了想,才搞清楚波斯塔夫要表达的意思,轻笑一声后回答说:“如果我不在意卡秋莎的生死,我肯定会出手的。” “什么?” 波斯塔夫愣了下。 方圆不说话了,低头吸烟。 “你小子,也敢跟我老人家绕圈子了。” 波斯塔夫盯着方圆呆了片刻,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说了。 当时那种情况下,方圆如果及时出面,差不多能抢到那个密码箱--但别忘了,不惜一切代价带密码箱回去,却是山狼军团、还有上百黑西装必须完成的任务。 方圆一旦拿着密码箱逃窜,那些佣兵、黑西装,铁定会紧追不舍,乱枪齐发。 到时候,方圆就算本事再大,在那么复杂的环境下,也无法保证卡秋莎不受伤害的。 从那些黑西装忽地出现后,方圆就知道他不能再趟这谭浑水了,更能确定铁山帝国一方在抢到密码箱后,就不用再对卡秋莎斩尽杀绝了。 所以,要想保证卡秋莎在那种环境下不受伤害,舍弃密码箱,才是最正确的。 有时候,不去争抢,懂得放弃,才是最好的明哲保身。 “其实绕圈子挺累的,不过貌似你老人家很喜欢。” 方圆抬起头,很友好的笑了笑。 想清楚方圆袖手旁观的利弊后,波斯塔夫脸色好看了许多,轻轻叹了口气后,转移了话题:“卡秋莎,都跟你说了?” “嗯,她知道的,都说了。” 方圆点了点头,问:“你老人家,还有没有要补充的?” “我知道的,并不比她多。” 波斯塔夫叼着粗大的雪茄,淡淡的问:“那你是怎么决定的?” “我跟卡秋莎说过了,我听她的。她希望我咋做,我就咋做。” 方圆很诚恳的说。 却换来了波斯塔夫两个字:“卑鄙。” 方圆抬手摸了摸自己腮帮子,实在找不到自己脸上哪儿有卑鄙的神色。 波斯塔夫很反感方先生的装傻卖呆,再也没心思跟他绕圈子了,冷着脸的说:“你明知道卡秋莎被迫说出真相后,就再也不能挽留你陪在她身边了,你却还大言不惭的说,一切要听她的。这不是卑鄙,又是什么?” 方圆无言以对,只能在沉默片刻,才问:“那你老人家说,我该怎么说?” “你该说,你永远陪在她身边,从此不问世事。” “我这样说过了。” “可她却不想你为了她,不去承担那些责任。” “老爷子,我现在开始怀疑,你当时就躲在旁边,听我们两口子说悄悄话了。” 方圆由衷的赞叹着,竖起了右手大拇指。 “你--哼,卑鄙。” 波斯塔夫刚要发火,却又冷哼一声,欠起的身子重新坐了回去。 站在窗前的瓦尔特,嘴角接连抽了几下,心中叹息:唉,也就是这家伙,才敢对老爷无礼。不过话说回来,这小子实在太聪明,而且更是冷静的可怕。如果换做是我,昨晚肯定会让卡秋莎受到伤害了。这是个妖孽,可不是卡秋莎能降伏的。让他滚蛋,或许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瓦尔特不知道的是,老爷跟他想的一个样,在用力吸了口雪茄后,才问:“你有什么具体打算吗?看在你是我孙女婿的份上,只要我能做到的,我都会尽量帮你。” “不用。” 方圆摇了摇头,眼里浮上了茫然的神色:“我只是从卡秋莎那儿,知道了我的过去。但实际上,我依旧丁点印象也没有,哪有什么具体的打算?” 波斯塔夫皱眉:“那你就这样回国?” 方圆抬头,看向了窗口,很久后才说:“可能,很多人都在盼着我回去。” “你不认识那些人。” 波斯塔夫提醒道:“他们有对你好的,也有想害你的。你在失去记忆后,根本无法应付那些要害你的人。” 方圆笑了,轻声说:“我只是失忆了,又不是变傻。如果看不出别人要害我,那我也没必要回去了。每天陪着卡秋莎,看你老人家抓耳挠腮的着急,多好?” 波斯塔夫花白的眉梢,猛地跳动了几下,才长长吐出一口气:“你该看出,我在强忍着不发火。” “土都埋到脖子上的老家伙了,发怒只会让你死的更快。” 方圆轻飘飘的说:“不想卡秋莎那么快就为你披麻戴孝的话,以后就别总想发火。” 砰的一声,波斯塔夫把桌子上的咖啡杯,狠狠砸在了地上。 吓了瓦尔特一跳,正琢磨着是不是过来劝说一下时,却看到老爷仰天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你说的不错,我老人家要想活的长久一些,就不能发火生气。” “不但不能发火生气,还得趁着牙口好时,多吃点山珍海味的来增强身体素质。” 肚子里早就咕咕叫的方先生,立即提出建议。 “好,瓦尔特,去点早餐,山珍海味的上!” 波斯塔夫就像个土财主那样,大手一挥很慷慨的样子。 这家伙,要是就此走了,还真是可惜,我已经很多年没看到老爷,被人惹得这样开怀大笑了--瓦尔特临出门时,看着方圆的眼神,无比的幽怨,让方姑爷情不自禁的打了个激灵。 方圆心目中的山珍海味,自然是他最爱的中餐了。 说起来瓦尔特也算是他的知己了,特意搞了一桌大鱼大肉。 满满一桌子的美酒佳肴,就坐了五个人:方圆两口子、波斯塔夫跟他的老奴才,外加雅克斯基。 相比起瓦尔特来说,雅克斯基在听老爷亲口说,让他也坐下来时,幸福的差点晕过去。 这代表着,他终于被老爷认可为绝对心腹了,以后就能代替瓦尔特的角色,忠诚的守候在小姐身边。 他更清楚,老爷能知道他有多么忠心,方姑爷在其间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雅克斯基没有猜错,方圆确实跟波斯塔夫,狠狠夸赞了一下他的忠心。 只是他根本不知道,方姑爷提携他的最重要原因,还是因为他喜欢--男人。 唯有喜欢男人的男人,成为卡秋莎的贴身保镖,在外面‘流浪’的方先生,才不会担心会戴上绿帽子。 唉,其实这种人才是尘世间最卑鄙无牙的家伙,却偏偏能被别人喜欢,看来上帝也有犯傻的时候。 “来,卡秋莎,尝尝这九转大肠,这应该是华夏鲁菜的经典菜,没想到在英国也能尝到。” 方圆才不管别人怎么看他,很狗腿的夹起一块九转大肠,放在了卡秋莎的小碟子里,还劝她:“你不能总是吃清口的,又不需要减肥。我呀,其实最喜欢丰满些的女孩子了,肉肉的特有手感。” 受他感染,西伯小公主也无视爷爷就在桌上了,不要脸的吃吃笑着,非得让方圆喂她--方圆当然不会拒绝,还一只手揽着她的小蛮腰,很恩爱无比的样子。 雅克斯基也痴痴望着方姑爷,想:如果我是小姐,该多好? 瓦尔特才没雅克斯基这种恶心想法,又不愿意干瞪眼遭受单身狗的折磨,只好干咳了声,问脸色也不怎么正常的波斯塔夫:“咳,老爷,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密码箱已经被铁山帝国抢走了,人家很快就能把那份‘西伯集团破坏国际大豆价格’的草签协议公布于众,呼嘘广大同行一起对老巴竖中指…… 虽说遭受打击的现实,已经无法改变,但西伯集团必须得想出应对之法,来尽可能的减少损失才对。 提到正事后,很为孙女在某人面前没有丁点贵妇气质而郁闷的波斯塔夫,眉头才微微皱起,沉吟半晌张嘴正要说什么时--刚咽下充满着爱的九转大肠的卡秋莎,却忽然推开方圆递到嘴边的菜,抬手捂住嘴巴,干呕着站起来,拉开椅子跑向了洗手间。 “啊,卡秋莎,你怎么了?” 看到宝贝孙女跑进洗手间后,连门都来不及关,就跪在马桶面前呕吐起来后,波斯塔夫吓了一跳,赶紧站了起来。 方圆也被吓得不轻,慌忙跑了进去,替卡秋莎轻轻捶背,低声询问哪儿不舒服。 “雅克斯基,快去找玛丽医生过来!” 瓦尔特的反应倒是很快,马上就吩咐雅克斯基,去找小姐的私人医生(玛丽医生,可是随时都陪伴在卡秋莎身边的)。 “哦!” 雅克斯基慌忙站起来时,却又蓦然一呆,鬼使神差般的脱口喊道:“我知道了!小姐她、她--怀孕了!” “什么?” 雅克斯基的话,就像一个炸雷那样,从波斯塔夫头顶上方喀嚓一声炸响,让他猛地踉跄着,噗通坐在了椅子上。 全身,筛糠般的哆嗦着。 第581章:你要是敢骗我…… 能够成为一个女人,生一个宝宝--这是雅克斯基最大的梦想。 无数次午夜梦回,暗恨上帝怎么把他变为男儿的雅克斯基,最爱读的刊物,就是有关妈妈抚育宝宝的类型了。 所以在发现卡秋莎好好的,忽然就开始呕吐起来后,绝对是本能的,雅克斯基就想到了他从书上看到的那些知识了。 身为卡秋莎的保镖,他当然很清楚小姐的身体有多健康。 一个健康、却又整天跟男人鬼混在一起的女孩子,吃了肥腻的九转大肠后却忽然呕吐,这不是怀孕现象,那还能是什么? 脱口喊出那句话后,雅克斯基也被自己的莽撞给吓了一跳,可在看到老爷如遭雷击的坐在椅子上后,心中就蓦然狂喜。 让卡秋莎生个孩子,无论男女,无论孩子的父亲是谁--只要健康,就是波斯塔夫最大的心愿了,整个西伯集团都知道,也都衷心祝愿老爷能心想事成。 所以说,第一个跟老爷说小姐有喜了的家伙,铁铁的会得到让人晕眩的恩赐。 就像被一块八百斤重的馅饼,从天而降狠狠砸中那样,幸福的要死。 “老爷,小姐她、她肯定怀孕了,肯定!” 狂喜之下的雅克斯基,忽然就咆哮着蹦了起来,还狠狠一拳砸在了桌子上,就像他本人无数次祈祷上帝,让他怀上一个可爱的小宝宝那样, 这时候,没谁指责雅克斯基的失态。 没办法,这时候卡秋莎在忙着吐,方圆忙着给她捶背,波斯塔夫忙着发呆,瓦尔特忙着老脸憋得通红,老泪纵横--谁有心思管雅克斯基发疯? “快,快,请玛丽医生过来,快!” 又是瓦尔特最先清醒过来,大猩猩似的,双手在自己胸膛上,猛烈抨击砸打着,唯有这样才能让泪水肆意迸溅,才能把最想喊出来的话,吼出来。 雅克斯基飞身扑向门口,火速去请玛丽医生的路上,也不知道摔到了几次,把上嘴唇都磕破了,眼珠子更是发红,吓得外面走廊中那些保镖,都夸夸的亮出了家伙,迅速抢占有利地形。 “老爷,老爷,小姐,小姐--她怀孕了,怀孕了!” 瓦尔特好像受委屈的孩子那样,低低哭喊着,双手扶住波斯塔夫的胳膊,缓缓的跪倒在了他身边。 “卡秋莎,卡秋莎真怀孕了,真要给我生个小孙子了?” 就像傻了那样,波斯塔夫喃喃的说着,语气苍老了至少三十岁,还有气无力的。 但就算是傻瓜,也能从他的脸上看出,他此时至少年轻了三十岁。 波斯塔夫不愧是见过大风大浪的老鸟,就在瓦尔特伏在他膝盖上,孩子般的那样呜咽哭泣时,清醒了过来,脸上的潮红慢慢散去,伸手揉搓着老奴才花白的头发,笑曰:“瓦尔特,现在还没有确定,我们最好是低调一些,对吧?” “不用低调了。” 有人说道:“我刚给卡秋莎把过脉,是喜脉。” 眼中寒芒一闪,极力压抑狂喜、却又担心这是一场梦的波斯塔夫,抬头看去,就看到方圆已经搀扶着卡秋莎走出了洗手间。 卡秋莎小脸还有些发白,可她那水灵灵的眸子哦,却像滔滔不绝的伏尔加河水,孕育了无数的俄罗斯人民。 “你--会把脉?” 波斯塔夫当然知道,把脉是东方那个有着数千年历史的国度、特有的医术,而且相当准确,比b超都精准。 “也不是太精通。” 方圆神色自若的回答。 “你要是敢骗我--” 波斯塔夫眼珠子一瞪,再也憋不住的刚要大吼时,却听方先生又说:“我说我不是太精通,只是谦虚一些罢了。” 幸好,雅克斯基这时候疯子般的,拽着跑掉一只高跟鞋的玛丽医生冲了进来。 要不然,波斯塔夫铁定会抄起一个盘子,把某个这时候还在装比、自称谦虚的家伙脑袋,劈成两半。 其实他怎么知道,方先生此时装比谦虚的嘴脸,就跟他一样,只是极力压抑心中狂喜的一种不正常表现罢了。 卡秋莎怀孕了,谁的功劳最大? 当然不是波斯塔夫,不是瓦尔特,更不是雅克斯基。 是方圆,方姑爷! 毛功劳都没立的波斯塔夫等人,都狂喜成那个鸟样了,谁还有权利来指责方先生,这时候装比装谦虚的? 别忘了,人家才是卡秋莎肚子里孩子的老爸! 尘世间所有有出息的男人,在确定把自己老婆搞怀孕了后,不都该是最自豪,最骄傲,也是最幸福最该狂喜的那个人吗? 人家狂喜下,装比装谦虚,谁能管得着? 哼,要不是看在卡秋莎的面子上,我非得把你满头的白毛都揪下来,当蒲公英吹着玩儿--也不知道为啥对自己把脉技术很自信的方姑爷,狠狠瞪了波斯塔夫一眼后,却又紧张的看着开始给卡秋莎检查的玛丽医生那张脸,准备等她眉头一皱,就扑上去采住她头发,先抽掉她满嘴的牙,再问她:你特么的懂不懂把脉啊,跟我学! 方姑爷根本不知道,玛丽医生在中医上的造诣,那是相当高的。 要不然,她也不会被波斯塔夫钦点为西伯小公主的私人医生,年薪上百万美金,随便去酒吧找帅哥寻欢作乐了。 从医经验丰富的职业医生嘛,或许会为了买菜时多花了一毛钱,就恶毒诅咒小贩长鸡眼、遭雷劈的--但他们肯定见惯了生死,所以才能在给任何患者诊断时,保持该有的镇定。 当然了,事关西伯小公主,老爷还有他最忠心的奴才,都在旁边憋得老脸通红、大气也不敢喘一口的候着,就像待接受处决的囚犯那样可怜--更有双手紧攥的姑爷,虎视眈眈的盯着她,玛丽医生必须得再三确认后,才能说出她的诊断结果。 轻拍了拍全身肌肉都绷紧的卡秋莎,玛丽医生才抬起头,看着波斯塔夫说:“老爷,诊断结果出来了,但你得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以免发生意外。” 刷地一声,就像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子冷水那样,心中烈焰熊熊的波斯塔夫,全身都在发冷,嘎声说道:“我、我已经做好准备了。卡秋莎,其实、其实并没有怀孕,对不对--呵,呵呵,我就知道,上帝怎么可能这样眷顾我。” “玛丽医生,你到底会……” 方圆可不愿意听这种话,尽管他在把脉的造诣,只是略懂皮毛而已,但这也关系到他的声誉,他必须得站出来,问问这老娘们,到底会不会把脉。 “姑爷,老爷心脏不好的。” 抢在方圆发火前,玛丽医生看着他说。 “啥?” 方圆还没明白玛丽医生干嘛要扯那老东西心脏的不好呢,就听她对波斯塔夫说:“老爷,小姐怀孕了,是双胞胎,两个男孩。脉象表示,她已经怀孕两个月了……” 身为波斯塔夫钦点的私人医生,玛丽医生没理由不知道老家伙身上那些破毛病。 如果她在确诊后,就把卡秋莎怀了个双胞胎,还都是男孩的消息说出来--百分只八十的可能,波斯塔夫会高兴的直接挂掉。 她这才故意卖了个关子,先打压了一下老巴,让他迅速冷静下来后,再把这个消息说出来时,对他的冲击力,就能小很多了。 唉,还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医者心啊。 可就算这样,在听她说卡秋莎不但怀孕,而且还是怀了两个男孩后,她接下来又说了些什么,波斯塔夫就再也听不到了。 因为他已经脸朝下的,趴在一盘爆炒腰花里了。 自然,又是一阵大乱。 幸亏有玛丽医生在,掐人中,人工呼吸(雅克斯基自告奋勇,当仁不让)啥的,折腾了足足三分钟,波斯塔夫才悠悠醒来,随即老泪纵横的,猛地站起身,抬手撕开衣服,推开瓦尔特扑到窗前,对外仰天长啸。 后背左肩下,那颗黑色的骷髅头,随着他泪水滚滚落下,身子筛糠般的哆嗦,迅速‘活’了过来,就像他在狂喊:“哈,哈哈,我们又回来了!!” 费了老大力气,才让波斯塔夫慢慢镇定了下来。 可就在这短短几分钟内,他已经重金赏赐了雅克斯基、玛丽医生,甚至还把一个贴身侍女,给了人老心不老的老瓦尔特,却独独忽略了最大的功臣方圆先生。 正所谓患贫患不均--方先生不高兴也是很正常的了。 更有些莫名的心疼:嚓,你这么不过日子的打赏属下,可是花的我儿子的钱! “摆宴,重新摆宴,让所有人,都摆宴!” 总算恢复理智的波斯塔夫,立即高声吆喝着,重新大摆宴席。 必须得大摆宴席,还得给所有跟来英国的人发红包。 至于被铁山帝国抢走的密码箱,西伯集团将要遭到哪些打击,这些都特么的不算事! 只要卡秋莎能把西伯人种延续下去,就算让波斯塔夫去要饭,他也心甘情愿的。 老爷一声令下,属下谁敢不从? 于是乎,那些在暗中监视他们的铁山帝国密探,在察觉出情况不对劲后,赶紧就电告总部,称曰:忽,俄国人狂喜,撤全部警戒,齐聚一堂,大宴之,反常,必有妖。 至于铁山帝国那些人会是啥反应,波斯塔夫才不管。 要不是卡秋莎死死抱住酒瓶子,说他要是再敢喝一杯,她就马上去医院堕胎--相信刚才没有狂喜而死的波斯塔夫,肯定会喝死拉倒。 可不敢让孙女说那种疯话,波斯塔夫慌忙举手发誓,说他以后再喝一滴酒就天达五雷轰。 又命令瓦尔特,紧急联络铁腕总统,告之这个天大的好消息,请他通过外交手段,重金聘请英国方面派遣战机,为西伯小公主归国而保驾护航。 听他下达了这个命令后,方圆就觉得这老头子疯了。 却又偏偏受了点感动,觉得自己必须得做点什么,才能替没出世的儿子,来感谢一下这个便宜老外公。 要不然,他还真没脸,回到属于他的世界中去。 第582章:有份绝密的报告 繁华落尽,曲终人散。 无论多么疯狂的一刻,终究会结束,让人重新回归现实,面对某些棘手的问题。 卡秋莎才不会去想那些,诸如西伯集团将遭到铁山帝国严重打击的破事。 在确定自己怀了双胞胎儿子后,她就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还没出世的孩子身上了。 昨晚,更是从没有过的,婉拒方姑爷要跟她亲热一番的正当要求。 被缠急了,还指着门口说什么:你不是想走吗,这就可以滚蛋了…… 搞得方姑爷很没面子,满脸都是幽怨的哀伤。 看的善良(只针对方圆有限几个人的)的卡秋莎,实在不忍心,就半推半就的,用她从某部电影女主身上学来的功夫,动作生涩的帮他解决了问题。 唉,这个女人一旦犯傻,就总会做傻事。 这不,清晨睁开眼时,卡秋莎还觉得嘴里有股子怪怪的味道,只想干呕。 才没人管她会不会干呕,因为昨晚那个甜言蜜语哄骗她的家伙,早就不在房间内了,也不知道死到哪儿去了,等她慵懒的穿好衣服时,还没有回来。 帮、帮帮,轻轻的敲门声,证明外面那个人很有礼貌,或者说不能没礼貌,要是敢直接闯进来--除了方圆外,不管他是谁,波斯塔夫都能让他终生铭记‘进门要敲门’的基本礼节。 等卡秋莎朱唇轻启的说进来后,雅克斯基才在伊娃的陪同下,满脸谄媚笑容的出现在门口,低声说:“小姐,老爷让我来通知您,我们得赶去机场了。” “哦,等我洗漱一下。” 卡秋莎淡淡的哦了声,才问:“姑爷呢,他去哪儿了?” “姑爷?” 雅克斯基一呆,脱口回答:“姑爷不是已经走了吗?” “走了?” 正走向洗手间的卡秋莎,身子一晃,转身看着他,嘎声问:“姑爷,他、他去哪儿了?” 方姑爷,正在前往美国的飞机上。 就像一个最有教养的淑女那样,方圆在飞机起飞后,就始终静静的看着舷窗外,看那云卷云舒,花开花谢--是看不到的。 优雅安静的美男子,总能轻易吸引妇女同志们的注意。 就像芳龄二十八岁的空姐艾丽沙,已经踩着猫步来来回回的,从安静的美男子身边,走过十八次了,可他愣是没看她一眼。 这让艾丽沙很是黯然伤神,开始怀疑这家伙是个同志了。 要不然,绝不会无视她当前散发出的浓郁雌性荷尔蒙气息,话说远处的那个老头,都已经擦过几次口水了。 “先生,请问您需要饮料吗?” 艾丽沙决定,最后一次试验下方圆。 “哦。” 不知道在想啥的方圆,这才回头看向了艾丽沙。 在他回头的瞬间,艾丽沙的心儿怦然动了。 依着她丰富的经验,准确捕捉到了方圆在回头的瞬间,第一眼就是扫向她傲人的胸膛,然后就像一只无形的小手那样,顺着她结实的腰肢滑过挺翘的臀,很轻易就能发现她两条美腿,足有一米长。 最后,那种带着热切的目光,才火箭般的攸地上窜,落在了她那张含羞带怯的脸上,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时,牙齿好白,好整齐哦。 这绝对是一个懂女人的男人。 要不然,他才不会在下意识中,懂得先欣赏女人的哪个部位。 他不是同志,只是个阅尽人间美色、面对任何美女都能安然若定的王子。 尤其是他那极有王子气质的微笑,竟然让艾丽沙瞬间有了种,想跪倒在他面前,亲吻着他的脚尖,双手献上她最真挚的爱。 特么的,刚才就顾着回想跟老波斯塔夫的那些话了,却忽略了飞机上还有这么个动人的娘们,真是该死--在艾丽沙心目中,拥有无比优雅气质的方王子,暗中骂了自己一句后,才微笑中说道:“一杯苏打水,谢谢。” “好,好的,您稍等……对、对不起,我替您擦一下!” 忽地遭受到华夏传统老话‘倾城一笑’魅力打击的艾丽沙,心情激动下,端着苏打水的右手一抖,洒在了方圆的裤子上,慌忙掏出手帕,不顾他的客气,就单膝跪在地上,替他擦了起来。 姑娘,你这动作会走光的,喏,你那儿怎么长了颗黑痣啊,唉,简直是遗憾遗憾啊--哎,往哪儿嚓呢这是? 欧美姑娘,就是热情奔放,看来以后等卡秋莎生产后,有机会得带她多坐几次航班,省的‘正常生活’时,也羞得没脸见人的样子。 方王子心里唧唧歪歪着,赶紧伸手去阻止艾丽沙的动作时,却觉得手里多了个小纸条。 这可是艾丽沙早就准备好的了,上面写有飞机落地所在城市内,某酒店的房间门牌号,还有她的联系方式,以及兴趣爱好等等。 她真怕王子般的男人,会无比绅士的拒绝。 所以在塞给方圆纸条后,就赶紧站起身,在很多幽怨(为什么不对我提供这种温馨服务)的眼神中,推着餐车就走。 方圆却叫住了她:“请等一下。” 他还是拒绝了我。 艾丽沙的心儿,噗嗤一下沉了下来,强颜欢笑的停步转身,看向了方圆。 方先生虽然失忆了,可也知道要是拒绝了美女的好意,说不定马上就会打雷,把这架飞机给劈掉--可不敢让那么多无辜者陪着自己去死。 所以在艾丽沙回头看来时,他就郑重其事的,把那个小纸条装进了口袋内。 艾丽沙笑了,花儿般的那样美丽。 当然了,如果她要是知道方先生在下飞机后,就会把这张小纸条扔进垃圾桶内,让她独自在酒店客房内辗转反侧的等到天亮,她肯定不会笑得这样美了。 “飞机还得多久,才能抵达纽约?” 方圆问出了他的问题。 “还要三个多小时吧。” 艾丽沙连忙回答:“本来是用不了这么久的,可因天气原因,航班要在莎莎机场降落,等云层散去后,才能继续起飞。” 莎莎机场,是欧洲某国的一个机场。 那儿,还有一些乘客,要登机同行。 “哦,谢谢你,美丽的小姐。” 方王子温文尔雅的点头道谢时,左眼微微眯了下时,嘴角更是弯起邪魅的笑。 这就是红果果的暗示了:美人儿,我会去找你的。 心花怒放的艾丽沙,开始想象不久后就会到来的浪漫之夜了,有模有样的对他回眯了下左眼后,这才推着餐车,哒哒的去了。 怪不得旁边座位上没人,原来这是为莎莎机场旅客预留的位子。 方圆看了眼旁边的空位,顺手从前面小案几上,拿出一本杂志,翻看了起来。 他很喜欢这本杂志,因为内页的美女彩照够多。 有美女玉照时,方圆从来都不会再关心那些文字写了些什么了。 最多也就是翻到最后一页时,心中腾起‘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慨,只能无聊的再次回想跟波斯塔夫的对话。 “你要去纽约?” 波斯塔夫在问出这句话时,那双老眼中闪过的精光,足够证明他早就睡醒了。 “是的。” 方圆语气平静的点了点头。 “你要去铁山帝国集团总部,抢回那个密码箱。” “我觉得我能做到。” “你这样做,就是因为要报答卡秋莎替你怀了两个儿子。” “不是替我,严格的说起来,是我们替你实现了你最大的希望。” “你说的很对。” 波斯塔夫没再辩解,只是问:“你能拿到?你可知道,铁山帝国肯定预料到我会派人去美国抢,早就做出了最细致的安排。” “我能不能拿到那份草签协议,这不是重点。” 方圆想了想,才说:“重点是,他们肯定会利用那东西,来败坏西伯集团的名声。我要做的,就是想个最好的办法,让他们不敢随意泄露那些东西。” 波斯塔夫没有说话。 只是静静的看着方圆,过了足足一分钟后,才说:“相传,在铁山帝国总部的最高层,也是警戒最为森严的绝密资料室内,有一份他们为什么向某些国家,倾销转基因农作物的报告。” “那份报告,早就在十数年前,就已经存在了。” 波斯塔夫说:“只是从来没有谁,能拿到那份报告。” “我会拿到。” 方圆淡淡的说:“以前没有谁能拿到,那是因为我没有动心。” “你凭什么,会有这么大的信心?” 波斯塔夫眯起双眼,沉声问道。 “卡秋莎告诉我说,我以前闯荡江湖时,人家都叫我盗圣。” 方圆懒洋洋的笑了下,才说:“虽然我失忆了,可我却没有我那些特长。” 波斯塔夫再次沉默,很久后才说:“这是很危险的行为。” “谁也不能伤害我儿子的母亲,还有你这个不怎么样的老外公。” 方圆想到这儿时,就听到机舱内,传来艾丽沙那柔美的声音。 本次航班的中转站,莎莎机场到了,请各位旅客系好安全带,飞机马上就要降落了。 一阵很像卡秋莎尖叫时的颤抖过后,飞机安全降落了。 艾丽沙说,航班将在莎莎机场停留半小时,还请广大旅客别乱遛达,在机场草坪上晒晒太阳,呼吸下新鲜空气好了。 当然了,也可以坐在毯子上,跟心仪的人儿小饮几杯,就像她跟方圆那样。 有美女请喝酒时,方圆想不出理由来拒绝。 肯定的是,他得主动亲吻一下美女的小嘴,算是谢意--做人嘛,总不能只索取,而不付出的。 幸福时光,总是弹指既过。 这不,还没有等借着照顾晕机旅客的艾丽沙,再跟旅客详谈她的乘机心得时,时间就到了,她只好遗憾的站起来,礼貌的邀请方圆登机。 方先生排在队伍最末尾,最后一个登机来到座椅前时,已经有人坐在那个空位上了。 这是个坐飞机还戴着黑纱礼帽、茶色眼镜的都市女郎,正捧着一本杂志在看,听到方先生那彬彬有礼‘请缩一下您的腿子,让我过去’的声音后,才抬起了头。 第583章:广为流传的英雄事迹 “对不起,请让一下。” 看着都市女郎脸上的大墨镜,方圆再次微笑着,冲她点了点头。 他有些奇怪:都市女郎在抬起头看着他时,窈窕丰满的身躯,明显颤了下,拿着杂志的右手手背上,淡青色的脉络,更是腾地突起。 她这反应,明显是走在深夜中空无一人的小胡同内,碰到鬼的样子,这让方先生在奇怪之余,也有些不高兴。 毕竟没谁愿意自己被人看做是鬼的,幸好他当前正在装绅士,要不然肯定会耷拉下脸来,问问她哥们到底哪儿可怕。 “哦,哦,对、对不起啊,我刚才看书看的太入迷了,你一说话,把我给吓了一跳,失态了,请原谅。” 眼镜女郎说着,赶紧半拧蛮腰,两条被黑色牛仔裤包裹着的腿子,并在一起向左靠在座椅上,动作优雅。 “呵呵,说起来是我的错了。” 方圆温文尔雅的笑着,擦着她的膝盖走到了自己座椅上,坐了下来。 不小心让女郎受惊了--方圆当然得有所表示,拿出一瓶口香糖打开,递给了女郎:“起飞前吃一粒,有助于缓解失重造成的不适。” “谢谢,我、我不用的。” 女郎摇了摇头。 方圆虽然看不到她墨镜下的眼睛,不过却能猜出她眼神里,肯定含有警惕神色:年轻貌美的女郎们,在外一个人瞎转悠时,千万别乱吃陌生人给的口香糖啊,喝殷勤送上的饮料。 说不定,等她们吃了、喝了后就会睡过去,再醒来时,已经有好几个长满胸毛的哥们,光着屁股对她嘿嘿的笑了。 这是人之常情,方圆当然不会因此而生气,再次笑了下,自己倒出几粒填进嘴里后,顺势也拿起了一本杂志。 方先生只是失忆了,可才不会犯贱呢,既然人家对他心生警惕,那他也没必要死皮赖脸的跟人家说话了,尽管这是旅途艳遇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很快,收敛心神的方先生,就沉浸在了知识的海洋中--盯着杂志上的某个女星写真照片,琢磨如果卡秋莎穿上这身衣服后,会不会更性感。 飞机起飞了,很顺利,很平稳,在艾丽沙那温柔的提示声中。 当方先生入翻到第四个女郎照片时,就听到旁边的眼镜女郎,低声问道:“先生,你、你要不要喝点饮料,我帮你拿。” 方圆抬头,才看到艾丽沙推着餐车从前面走了过来,小蛮腰扭得那叫一个风情万种,眸光在跟他对视的瞬间,轻飘飘的飞了个媚眼。 眼镜女郎主动跟方圆搭讪,可能是看出他不像个坏人了,顺便为刚才的心生警惕而道歉。 “谢谢,来杯果汁吧。” 对自己有点小误会的女郎,主动释放善意时,方圆当然不会拒绝,尽管他在飞机起飞前,就跟艾丽沙喝过不少了。 “两杯橙汁,谢谢。” 眼镜女郎对艾丽沙轻声道谢后,接过一杯橙汁递给了方圆。 方圆再次道谢时,眼镜女郎伸出了白生生的右手,轻声道:“自我介绍下,我来自华夏苏省,姓田,叫田敏。” “嚯,你也是华夏人啊,真巧,我也是。” 方圆很为能在旅途中,偶遇同胞而感到高兴,连忙伸手跟田敏轻轻搭了下,随即松开:“我姓方,叫方圆,来自华夏东省。” “方--圆?” 田敏的语气中,带有明显的惊讶。 “是的,我就叫方圆。” “方先生,您能告诉我,您是哪个方,哪个圆吗?啊,对不起,请原谅我冒昧的这样问,因为我以前,就听说过这个名字。” “哦,你听说过我的名字?” 方圆笑了:“我是大方的方,圆静的圆。呵呵,这个名字有些女性化,也很常见吧。叫这个名字的人,没有十万,也得有八万。你听到的那个方圆,可不一定是我的。” “我也无法确定,我听说过的方圆,是不是您。” 眼镜女郎说着,摘下了脸上的茶色眼镜,顺势也把黑纱礼帽摘了下来。 乌黑色的秀发,顿时犹如瀑布般的披散下来,一双略微狭长,算不上太好看的眼睛,却给她平添了些许冷傲之美。 秀挺的琼鼻,有些大的嘴儿,略尖的下巴--总之,田敏五官要是分开来看,都跟完美搭不上边,但组合在一起后,让人盯着她看上两秒种后,才会发现她整个人忽然变了。 变得不再那样普通,浑身都散出一股子精干的飒爽,倔强,让男人突地腾起一股子想征服她的莫名冲动。 尤其是那双狭长的眼眸,微微转动时,竟然能让你联想到冰激凌。 这是个相当有个性,独立性非常强,还有很傲气的女人,看上去最多也就是二十五六岁,根据她当前牛仔裤、旅游鞋的穿着,差不多是个野外运动爱好者。 说白了,就是那种在荒山野岭中碰到恶狼,也会沉着冷静对付的猛女。 根据方圆说不出的经验来判断,这种女人对老头子没多少吸引力(毕竟老家伙从来都不适合驯服小母兽的),但对所有有能力的年轻男人来说,却是一座想折服的最佳对象。 不为别的,就为她骨子里散出的迷人野性。 尤其是野性中,还带着一股子让人忌惮的阴柔。 方圆盯着田敏,只在短短几秒钟内,心中就做出了这样的判断,抢在她黛眉要微微皱起(这种性格的女孩子,都不喜欢被男人眼神直勾勾的盯着看)前,笑着挪开了目光:“请问,你所听说过的那个方圆,又是个什么人呢?” “他是一个英雄。” 田敏很干脆的说:“为了国家利益,牺牲在了北朝。” “幸好,我不是英雄,所以我才能活着。” 方圆松了口气,接着说:“看来,我得考虑一下改名字了--哦,对了,能不能跟我说说,那位英雄的光荣事迹?还有啊,他的英名在华夏,被广为流传了吗?抱歉啊,我这个人呢,平时很少关心国家大事的。” 表面无比淡定的方英雄,内心还是很得意的。 他有百分百的把握,确定田敏所说的那位英雄,就是他。 只是碍于做人要低调的原则,他得费老大的力气,才没有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子,跟美女说他就是方英雄,还不投怀送抱更待何时? 别说方先生当前温文尔雅的绅士嘴脸,最能引起女孩子的好感了,仅仅看在他跟方英雄同名同姓的份上,田敏就觉得她有义务,更有责任,把英雄的光辉事迹,吊炸天的正能量,拿出来跟他分享一下。 接下来,田敏所说的这些,跟卡秋莎告诉方圆的那些,基本上是相同的。 “我能知道的这么多了,那是因为在川南县大撤退时,我恰好在东北呢,跟几个朋友一起,参与了照顾撤退群众的志愿工作。” 说到这儿后,田敏双眸看向舷窗上面,来了一声很不符合她外形的幽幽叹息:“唉,很可惜,方圆已经牺牲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我肯定会对他展开疯狂的追求--他,是我的偶像。” 你的偶像,此时就坐在你面前,听你替他吹嘘呢。 不过,你的口才相当不咋样,如果换成我的话,才不会用这种平铺直叙的叙说方式,而是添油加醋时再配合有效的肢体动作,保管让你热血沸腾,恨不得现在就从飞机上跳下去,为英雄殉情。 看着满脸幽怨的田敏,方圆笑着轻摇了摇头。 田敏黛眉皱起,语气不悦的问道:“你笑着摇头算什么意思呢,觉得我再替我的偶像吹嘘?还是对他的牺牲不以为然?” 这番话,才附和你桀骜不驯的气质--方先生连忙再次摇头,说:“你误会了,我可不敢对你的偶像不以为然,我摇头只是遗憾时的习惯动作。遗憾当时我怎么就没有去东北,亲耳倾听人民对英雄发出的感激心声。” 听他这样说后,田敏的脸色才好看了起来。 方圆又问:“哦,对了,你说的那个方圆,长什么样子呢?” 他觉得,既然他的英雄事迹在华夏广为流传,那么他的样子肯定会出现在电视、报纸上。 所以在问出这句话时,方英雄特意挺了下胸膛,昂起下巴,希望美女先是愣一下后,接着就从座椅上蹦起来,猛地尖叫着问道:英雄,难道真的是你!? 果不其然,田敏发现了他这个动作,下意识用审视的目光,看着他的脸。 很遗憾,就在方英雄已经做出抬手捂她嘴巴(美女,低调,低调,我可不想让人知道我还活着,那样肯定得被人们追着签名的,很累)的准备时,田敏双眸中却份上一抹讥讽神色,看向别处淡淡的说:“说实在的,你跟他不但名字相同,而且长的也有几分相似--但也仅仅是有几分相似罢了。” “有几分相似?” 方圆有些不高兴了,开始怀疑田敏的眼神有问题了,差点就拍着胸膛跟人家说,哥们就是方英雄了。 “昂,就是有几分相似。” “都是哪儿相似?” “咦,你很关心这个问题啊。” “嘿、嘿嘿,谁不想跟英雄扯上点关系,增加几分自豪感呢?” 方圆这才发现他有些爱慕虚荣的嫌疑了,赶紧讪笑了几声辩解道。 “脸庞、眉宇间都有几分相似,不过--” 田敏再次抬眼看着方圆,欲言又止的样子。 方圆问:“有啥就说啥,说错了也不要紧的。我这人,心胸很广阔的。” 田敏外形本来就是那种敢爱敢恨的样子,在得到方圆的鼓励后,也就说出了实话:“不过你们两个人,一个是翱翔在九霄间的苍鹰,一个却是站在枝头上的麻雀,没有任何的相比性。” “吓,不会吧,我跟、跟他的差别那么大?” 方圆心气不爽下,差点撕下绅士的虚伪面具。 “你还别不服气,我有他的照片,不信我给你看看。” 田敏倒没有在意方圆的态度。 第584章:有眼不识方英雄 就像很多哈狗哈猫的追星族那样,会在自己手机内储存偶像的玉照,田敏的手机内,也有方英雄的照片。 “这是我从报纸上拍下来的,真人我也没见过。” 田敏找到照片后,把手机递给了方圆:“你仔细看看呢,你们两个是不是有几分相似?” 方圆接过了手机,只看了一眼就在心中大骂:这是哪个混蛋,把哥们照片搞得这样丑? 嗯,以后非得告他侵犯肖像权! 正如田敏所说的那样,她手机中的照片,是从报纸上拍下来的。 本来,照片在被刊登在报纸上后,就有几分失真,再加上这张照片明显做过特殊处理,让方英雄显得又黑、又壮,满脸历经沧桑的样子,就像饿了八百天侥幸没死的大猩猩那样,散发着不是好人的迷人气息。 现实中的方英雄,要比照片上的方圆,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至少上百倍,难怪田敏有眼不识方英雄。 “我没说错吧?他啊,让人一看就能看出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你呢?就是个小白脸而已……咳,对不起啊,我这人说话有些不经脑子,你别生气。” 田敏说到这儿后,才意识自己说错话了,赶紧讪讪的赔礼道歉:毕竟俩人才刚认识,关系还远远没有说这种话的地步。 幸亏方英雄大人大量,才不跟她一般见识:唉,谁会好意思的训斥自己粉丝呢? “嘿嘿,没事的,反正就是闲聊着玩儿。” 方圆笑了下,把手机还给她时,还犹豫着要不要跟人家说,他就是方英雄…… 田敏可没給他太多的犹豫机会,更觉得刚才自己那番话有些伤害别人自尊心了,就乖巧的改变了话题:“方先生,你去纽约出差呢?” “你还是叫我方圆吧,大家都是同胞嘛,没必要这么客气的。” 方圆吸了下鼻子,才说:“嗯,去那边出差。” “好啊,方圆,你现在供职什么单位?” 田敏倒是很从善如流,马上就改变了称呼。 “我在西伯集团上班。” 方圆随口就说出自己老婆的企业名字了,问道:“有没有听说过这家公司?” “是俄罗斯的西伯集团吗?” “昂。” “哇,那可是世界级的大企业,可谓是路人皆知的。” 田敏来兴趣了,很八卦的问道:“你在西伯集团担任什么职务?哦,对了,你有没有见过你们集团的西伯小公主?她长的真像传说中那么漂亮迷人,是天使跟魔鬼的组合体吗?” “你也听说过我们集团的西伯小公主?” 没有谁不喜欢听被人夸赞自己老婆漂亮的,这会让男人倍感自豪(嚯嚯,那么漂亮的美人儿,是我的),所以方圆也来兴趣了。 “当然听说过呀,只要是混商场的,好像就没几个人没听过西伯小公主的大名。” 田敏双眸中,浮上了明显的惊羡之色,喃喃的说:“我最大的希望呢,就是能在她身边工作。那样,我肯定能变得更自信,更有女性魅力了。” 方圆有些纳闷了:“我当然见过她。她确实像你所说的那样,是天使跟魔鬼的组合体,浑身都散发着让人仰视的冷傲--可问题是,她的魅力好像没你所说的这么夸张吧?” “切,你懂几个问题,还在西伯集团工作呢。” 田敏撇了撇嘴,说道:“难道你没听说过,西伯小公主可是最后一个西伯贵族了?西伯人,号称是全世界七大贵族之一,也是调零最快的贵族,所以才更备受人们的关注。” 所谓的七大贵族,有华夏的孔家、英国的罗斯菲尔德、俄罗斯的西伯人等等。 田敏不说,方圆还真没听说过。 同时也为征服西伯人最后一个贵族,而更加自豪,作怪的虚荣心,继而促使他问道:“你刚才还说,如果方圆还活在世上的话,你就会去疯狂的追求他……咳,那么我就想问问啊,假如方圆真得还活着,还接受了你的追求;而西伯小公主也请你去她身边工作,你会选择谁呢?” 不等田敏回答,方圆又说:“记住哦,这可是个单项选择题,只能选其一,不能说在西伯小公主身边工作,再去追方圆。” 想都没想,田敏就说:“当然是去西伯小公主身边工作了。” 方圆低头,恶狠狠咬了下牙,再抬起头来时,依旧笑面如花--就是有些尴尬:“哈,难道在你心里,英雄还比不上一个外国女人?” “也不是。” “那是为啥?” “英雄之所以被称为英雄,那是因为好多像我这样的女孩子,都会崇拜他,追求他--嘻嘻,我可不想成为他的女朋友后,整天得去应付那些痴情女人的骚扰。” 田敏嘻嘻一笑,说道:“反倒是去西伯小公主身边工作,沾染她一些出尘的气质,提高自己的形象。这个女孩子啊,只要自身形象上去了,想要什么样的男人,还犯愁吗?” “有,有道理。” 方圆言不由衷的,竖起了大拇指。 田敏还没有说完:“所以呢,英雄只是用来崇拜的精神力量,气质却是对自己最有用的现实好处,我当然会选择去西伯集团工作……哦,对了,方圆,你还没告诉我,你在西伯集团担任什么职务呢。能不能有有门路,让我也去那边工作?” “对不起,我在那边就是个看大门的,可没啥能力让你去西伯集团工作。而且,我也肯定的告诉你,西伯集团,还有所谓的西伯小公主,并没有你所想象的那么好--哈欠,困了,先睡会儿,得养足精神值夜班。” 心中很不爽的方英雄,张嘴打了个哈欠,不等田敏说什么,就闭眼靠在了舷窗上。 他能想象出,他忽然的冷淡,肯定让田敏很尴尬。 不过这管他毛的事? 对这种表面飒爽、实则爱慕虚荣的女孩子,就不能有好脸色! 希望她能从哥们的态度中,好好反省一下,她已经有些扭曲的人生观吧。 方先生心里这样想着,还真沉沉的睡了过去。 漫长的旅途中,睡觉不但能打发时间,还能养精蓄锐。 不过方先生好像刚闭上眼,耳边就传来艾丽沙柔美的声音,说是终点站到了,请大家做好下车、下飞机的准备,带好行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欢迎下次继续乘坐本航班,她会再次为大家提供最最满意的服务。 别人是怎么想的,方圆才不管。 反正他对艾丽沙是很满意的,甚至考虑是不是真去那个酒店过一宿,再去忙正事--不过想到卡秋莎婴儿般睡在他怀里,俏脸上带着恬静笑容的样子后,方先生就正义感爆棚了:真正的男儿,怎么可以背着媳妇,在外寻花问柳呢? 那个不知道为啥得罪了方英雄的田敏,貌似也不愿意再跟他说话了,飞机刚一停稳,她就重新戴上礼帽、茶色眼镜,连狗的白都没说一句,就扭着个小蛮腰走了。 唉,爱慕虚荣的女孩子就这样。 方圆才不会放心里去,等旅客都下车后,他才接过艾丽沙殷勤递过来的湿巾,擦了擦脸,又怀着无比愧疚的心情,主动给了人家一个热吻后,才在她小声说‘今晚不见不散’的嘱咐声中,温文尔雅的微笑着下了飞机。 纽约,可是全世界数得着的大都市。 人口众多,什么黑得白的黄的棕色的人,那叫一个应有尽有。 站在候机大厅的台阶上,向远处看去,到处都簇拥着白毛、金毛黑毛的人头--自然也少不了男人最关注的各种丝,毕竟现在才刚初冬季节,还不是太冷。 爱美的女人们,正抢在寒冬来临之前努力展现着她们大长腿的魅力。 方圆很遗憾台阶上没有水啊,香蕉皮啥的。 因为有那些东西的话,就有可能让他擦倒,躺在地上光明正大的看美女裙子下面,到底有没有穿衣服了。 一辆很普通的黑色福特轿车,缓缓停在了方圆面前。 车窗落下,一个长了红毛胡子的男人,从里面恭敬的问道:“您是来自英国的方圆,方先生吗?” “我就是方圆。” 方圆点了点头,伸手去拉车门时,才发现田敏就站在他右边不远处,怀里抱着个背包,正向这边看来。 方圆不用跑过去摘下她墨镜看她的眼神,也觉得她该羡慕自己有车来接机,说不定还想搭个顺风车啥的。 方圆才不屑主动邀请她呢,没得被沾染了‘爱慕虚荣’的市侩臭毛病。 就像从没有认识过她那样,方圆目光从她脸上轻飘飘的扫过后,就开门上了车。 车子马上启动,驶出了飞机场。 看着车窗外两侧迅速向后退去的绿化带,方圆忽然又想到了个田敏:除了知道她是来自华夏苏省、叫田敏外,别的就再也不知道了。 可她,却在谈话中,把我的底细套了干净。 一抹轻蔑的微笑,从方先生嘴角浮起:这个女人还真不简单,幸好她不知道我就是方圆,方英雄。 “你,是那个让我感兴趣的方圆吗?” 望着方圆消失的方向,丰田秀敏墨镜下那双狭长的眸子,微微眯了起来。 早在乘坐航班之前,丰田秀敏就得到消息,说南诏樱花在俄罗斯的彼得山,顺利铲除了清河燕子,并说在哪儿发现了方圆的踪迹。 丰田秀敏压根不相信南诏樱花能碰到方圆。 因为她比好多人都清楚,方圆已经死了,死的不能再死了。 当初丰田秀敏把方圆的素描,交给南诏樱花欺骗她说这就是残杀南诏博士的凶手时,才没指望那傻孩子能找到早就死的连渣也不胜的方圆,最多就是‘灵机一动’时的游戏罢了。 可是今天,她却在偶然的机会,遇到了活着的方圆。 只是她不敢确定,此方圆是不是彼方圆。 在她的印象中,方圆可是那种哪怕明知上前是个死,也得咬牙持刀走向水暗影的真男人,才不是这种装绅士装的让她恶心的小白脸。 第585章:除非那个人是死人 飞机上那番促膝长谈时,假装爱慕虚荣的丰田秀敏,在跟方圆谈话时,始终观察着他的每一个神色变化。 这是一个相当爱慕虚荣的男人。 如果不是亲自跟方圆打过一次交道,被他骨子里那种华夏儿郎特有的血性所震撼过,仅仅凭借身材相貌这两点,丰田秀敏就能确定这个方圆,就是那个方圆。 但随着她变着花的套问方圆,心中的疑心也是越来越大:他是很像那个方圆,尤其在说话时,带有明显的习惯(啥啊啥的),可却又不像那个可怕的男人。 最起码,那个男人的皮肤,没有这个方圆的这么白,这么细致。 眉宇间,更没有让她恶心的虚伪。 一个人的名字、甚至身材相貌都可以改变,但眼神,却永远不会改变。 真正的方圆,就像一头最危险的狮子,哪怕是爪子折断了,牙齿被敲光了,站都站不起来了,还能散发出逼人的萧杀之气,让任何轻蔑他的人,到另外一个世界后悔去吧。 这个方圆呢? 尽管他在竭力装绅士,但也无法掩饰他轻佻、空洞的眼神,让丰田秀敏一眼就能看得出:他,就是个爱慕虚荣的小白脸罢了。 他跟他相比,除了五官、身材很相似外,完全是两个世界中的人。 不过,无论怎么样,丰田秀敏都决定必须得试探一下:这个方圆能熬过去,就证明他是真得方圆;熬不过去呢--一个爱慕虚荣的小白脸,死了也就死了,她才不会有丝毫的愧疚之心。 当一辆加长林肯黑色房车,缓缓停在丰田秀敏面前时,马上就有个看似无关的男人,从旁边抢步上前,替她拉开了车门。 “去找那个乘坐一辆福特轿车的男人,杀了他。” 丰田秀敏弯腰低头上车时,淡淡的说了一句。 “是。” 那个男人压根没问她,为什么要杀方圆,更没问方圆会去哪儿--他能做的,就是毫无条件的服从丰田秀敏的命令。 依着山口组织在这座城市的能量,要想查到那辆福特轿车,找到跟丰田秀敏一起来纽约的某位旅客,不说是不费吹灰之力,也不是太难的事。 “丹麦那边有什么最新情况?” 摘下礼帽放在身边座椅上后,丰田秀敏就忘记让人诛杀方圆的事了。 这说明,在她心里,她压根就不相信这个方圆,就是她最想找到的那个男人。 一个身穿黑色职业套裙的小女人,马上就停止正在给她冲咖啡的动作,弯腰低头轻声回答:“昨天下午,当地人在美国驻丹麦大使馆门前,举行了第九次游行示威,严重抗议转基因农作物倾销本国内。” “哼哼,马修这老东西,越来越像一个废物了。要不然,也不会否决我六年前提出的建议,这才导致今天的大麻烦。” 丰田秀敏冷笑一声,才摘下了脸上的墨镜,接过了属下递来的咖啡杯。 她没有说错。 早在六年前,当得知丹麦国内相关科学家,开始郑重对待转基因农作物时,刚接替前任担任铁山帝国秘密董事的丰田秀敏,就建议派人或以金钱,美女来收买他们,为转基因农作物鼓吹。 对于那些不爱金钱美女的老东西,索性直接采取武力,直接让他们消失好了--总之,依着丰田秀敏的建议,那就是不择手段的,隐瞒转基因农作物对人类的加害,把它变成一个长期才能见效的大工程,让那些愚蠢的民族,在百年后自己灭亡。 现在地球上人那么多,资源有限,有些民族的存在,确实妨碍、制约了最优秀的大和民族等发展,继而影响到整个人类的文明进步。 只是很可惜的是,脑子已经僵化了的铁山帝国董事长马修,却否决了丰田秀敏最正确的建议,说什么凡事不能做绝了,毕竟先进的文明社会,也得需要一些愚蠢的民族来服务。 就像国王要想为所欲为的永远幸福生活下去,总得有人来伺候他那样。 对于这种事,同属优秀民族却在伺候丰田秀敏的小女人,可不敢擅自插嘴。 慢悠悠的品了一口咖啡后,丰田秀敏才淡淡的说:“马修再打电话来时,就告诉他,说我很累,需要好好休息一下。等明天这个时候,我会自己去铁山帝国总部的。” “哈依。” 小女人点头,轻声答应着。 懒洋洋的靠在座椅上后,丰田秀敏看向了车窗外。 车窗玻璃,映出了她的样子。 可不知道咋回事,她越快自己的倒影,越觉得像极了另外一个女人--异常可怕的九幽王。 女人很年轻,很漂亮,金色长发迷人的三围,尤其是那双仿佛有水在流动的眸子,好像只需轻轻勾你一眼,就能让你失魂落魄的,跟着她走进浴室内,来一次幸福的鸳鸯浴。 方圆也承认这个女人很漂亮,而且应该还是那种‘功夫’相当高的,如果要是在喝醉了的情况下,说不定他还真会做出对不起卡秋莎的事儿。 很遗憾,他喝的是茶,不是酒。 所以无论美女怎么对他搔首弄姿的,他都能保持一颗圣洁之心,更是在放下茶杯后,淡淡的说:“彼得诺夫,请这位小姐走吧,我还有事要问你。” 彼得诺夫,就是从机场接方圆回酒店的那个人。 “好的,姑爷。” 彼得诺夫马上答应了一声,拿出一张早就填写好的支票,动作很娴熟的放在了美女那鼓囊囊的中间,才抬手指着门口,做了个请的手势。 美女很受伤--为不能有幸伺候尊贵的客人,挣到更多的美元,可又不敢死皮赖脸的留下来,所以只能美目含怨的,一步三扭的去了。 美女在开门时,方圆就看到门口左右,还站着两个膀大腰圆的俄罗斯猛士,卷腮胡子大墨镜,一看就不是好相与的。 “是小姐吩咐你这样做的吧?” 等美女关上门后,方圆才问。 彼得诺夫双手放在小腹前,弯腰恭声回答:“是的。小姐说,希望能找个可人的女性,来伺候姑爷您在美国的生活--她,是一个二线影星,据说是nba某个著名球星的小姨子。” “小姨子?你不早说。” 方圆低低说了句,才皱眉问道:“难道,卡秋莎不怕我会得了脏病?” “姑爷,我可以用脑袋担保,她没有任何脏病传染源的。” 彼得诺夫赶紧拍着胸脯打包票。 看来,这家伙在这笔拉皮条的生意中,拿到了很丰厚的回扣,毕竟能有幸伺候方姑爷的女人价格,最少也得百万美金以上。 “你不早说。” 方姑爷第二次发出相同的感慨后,才开始说正事:“你们早就做好准备了吧?” 方先生相信,当他跟波斯塔夫说要来美国走一遭,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拿到某份绝密报告后,那老东西铁定会立即吩咐这边的人,做好尽可能详细的准备了。 果然,彼得诺夫马上就打开了案几上的笔记本电脑。 屏幕上,是一栋摩天大楼,以及方圆周围一公里内的建筑、街道等。 这栋高达77层的大楼,就是美国铁山帝国的总部。 大楼内不但有方圆希望拿到的东西,更是目前已知所有农作物用来做转基因试验的场地,外形看上去,就像一把插在地上的诸神之剑。 方圆伸手,在键盘上随意敲打了几下。 画面立即改变:大楼的主体建筑图,包括地下十数层,停车场、电梯、发电中心等设施。 用脚丫子也能想到,波斯塔夫能搞到这些东西,绝对是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幸好,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你能拿出足够的好处,就会有人替你办事,无论是出卖自己的公司,还是祖国。 “这儿,就是铁山帝国的绝密档案室所在,濒临天台,也是整座大厦戒备最为森严的地方。” 彼得诺夫敲打了几下键盘,等画面转变后,才指着大楼主体最上方:“天台的面积,足有一个国际足球场那样大。上面不但至少三十个24小时全天候警戒的护卫,而且还有三架随时都能起飞的直升机。” 这三架直升机,可不是用来运人的。 而是专门为转移机密档案所准备的:一旦发现有人用武力攻击大楼,在警卫不能抵抗时,直升机就会迅速腾空--带着铁山帝国最机密的文件。 “最最机密的文件,都被放在三号柜子里。三号柜子,不但带有防水、防爆还有密码错误后的自爆功能,还被两根异常坚固的钢丝绳拴着。” 彼得诺夫说着,伸手指着屏幕上的虚拟模式图,解释道:“这两根钢丝绳,通过上方的玻璃顶,被死死固定在直升飞机上。一旦有无法应付的意外发生,直升机就会马上升空,吊起保险柜,撞破玻璃顶子。” “好严谨的守备方式。” 又仔细看了会模拟图后,方圆才笑了笑,问道:“保险柜的密码,知道吗?” 彼得诺夫摇头:“不知道,我们花费两百万美金才买通的线人,只能知道这些。不过他却说过,保险柜的密码锁,唯有五个董事聚齐后,才能打开的。” “五个董事?” 方圆明白了:“也就是说,缺少一个董事,都没法打开保险柜。而且,这五个董事,也很可能只知道自己的密码。” 彼得诺夫回答:“线人也是这样说的。” 方圆点上一颗烟,静静的盯着屏幕,过了很久后才问道:“那你说,我能不能拿到那份01号文件。” 01号文件,就是铁山帝国的那份绝密报告了。 彼得诺夫并没有听出方圆只是说的‘我’,而不是‘我们’,迟疑了下才摇了摇头,说:“线人说,这儿比白宫档案室还要牢靠,任何人都无法拿到那份文件。除非……” 方圆问:“除非什么?” 彼得诺夫讪笑了下,才说:“除非那个人是死人。” “除非那个人是死人?” 方圆双眼微微眯起,看着自己的手轻声说:“他或许说对了。” 第586章:他乡遇故知 线人跟彼得诺夫说,除非那个人是死人,才有可能拿到那份文件,可不是开玩笑。 因为铁山帝国总部大楼的七十层之上,就属于禁地了,只有五大董事,才能被授权进入。 就算某人能胁迫董事之一,出现在七十层之上的任何楼层,那么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他都处于警卫的随时监控中,会根据他的所在位置,敲打某个键盘…… 然后,墙壁上、天花板上,就会出现一只只自动步枪,对着目标哒、哒哒--然后,目标就会很惨烈的挂掉。 无处不在的监控头,让当世最出色的特工,用最先进的障眼法(利用光学研制的某些道具),也休想躲开. 因为不管‘入室盗窃’者的障眼法玩的多牛比,可他是个活生生的人啊。 活生生的人,就能散发生命的热能,就能被热感仪器捕捉到,并迅速扫描出虚拟人形,成为影像出现在显示器上,变成一个活靶子。 所以线人才说,除非那个人是死人(死人才不会拥有热能,才能躲过热感扫描仪的扫射),才有可能不被发现,秘密潜入到绝密档案室内。 但这还不算完,死人必须得具备能打开密码锁的超高开锁本领。 开锁三次失败后,就会轰地一声--死人变成一片片的碎肉,彻底死的不能再死了。 很明显,死人是无法做这些事的。 更何况,一墙之隔的天台上,还有那么多的守卫。 他们,当然也不是吃素的。 所以线人才敢拍着胸脯说,没有任何人,能拿到那份文件。 “哦,我知道了。” 听完彼得诺夫的详细解释后,方圆合上了笔记本,抬手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 “姑爷,您要休息吗?” 彼得诺夫犹豫了下,才低声说:“如果您需要的话,我一个电话,就能让那个金发美女再回来的。” “真得?” 方姑爷眼睛一亮。 彼得诺夫赶紧点头:“真得。” “还是算了吧。” 方圆却又接着冷笑:“哼哼,老彼,你以为我没看出,你这是在替小姐考验我啊?我要是真跟那女人上了床,小姐铁定看到我们的现场直播,你也能拿到一笔不菲的奖金了!” 彼得诺夫立即喊起了撞天屈:“姑爷,我冤枉啊,我可不敢这样陷害您!小姐,更没有这意思,请您相信我,我敢对上帝发誓!” “哈,哈哈,逗你玩儿呢,姑爷我岂是那种没素质的人?” 方姑爷哈哈大笑着,抬手拍了拍彼得诺夫的肩膀,抬脚走向门口。 彼得诺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连忙很狗腿的跟了上去:“姑爷,您这是要去哪儿?” “去外面随便逛逛,看看能不能发现让我心动的美女。” 方圆说:“你们就不要跟着我了,那样会让我不爽的。” 彼得诺夫胆子再大,也不敢让方姑爷不爽的。 话说,方姑爷现在可是整个西伯集团的大恩人--人家,竟然把西伯小公主给整的怀孕了,还是个双胞胎! 嚓,这功夫厉害吧? 如果小姐没怀孕,老爷就会愁死。 老爷愁死了后,小姐就会伤心。 小姐伤心后,心情就会不好,就会做梦也想怀孕,就会四处找男人,从而出现‘君王不早朝’的现象,无心打理集团业务,导致集团迅速垮台,最终影响到靠集团吃饭的广大员工,让他们成为苦比的失业人员。 但方姑爷的‘壮举’,却避免了这一系列惨事的发生。 随着西伯小公主即将孕育出下一代,西伯集团就像早上的太阳那样,生机勃勃。 没有谁不喜欢在生机勃勃的企业内工作的--所以追根刨底,方姑爷就成了十数万西伯集团员工的大恩人说法,可不是空穴来风的。 只是彼得诺夫有些不解,抬手挠着自己后脑勺,喃喃的说:“外面的美女,会有我花百万美金找来的小姨子有滋味吗?哦,或许真有,可问题是……” 自言自语的说到这儿时,彼得诺夫忽然想到,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忘记告诉方姑爷了:据线人的可靠消息,明晚铁山帝国总部大楼内,将举办一场盛大的新闻发布会,说是要向同行宣布一个大消息。 彼得诺夫当然很清楚,铁山帝国要宣布的这个重大消息,就是西伯集团跟丹麦的草签协议,要让所有同行,一起鄙视破坏国际大豆市场价格的俄国佬。 为能打脸打的更狠一些,铁山帝国除了邀请国际同行、当地政府政要、多家媒体之外,还会邀请数位当红影星前来助阵。 这是一场盛宴,只属于铁山帝国。 西伯集团,在这场盛宴中,只能扮演一个备受谴责的苦比佬。 “唉,算了,反正姑爷跑来纽约,也只是履行他姑爷的责任跟义务,来走个过场罢了,他还真以为偷到那份文件,会比让小姐怀孕还简单啊,差不多后天就能打道回府了,何必着急跟他说这些事?” 摸着自己的腮帮子,彼得诺夫苦笑了声时,手机响了起来。 看到来电显示后,彼得诺夫眼珠子登时一亮,赶紧快步走到窗前,接通了电话:“小姨子,咳,我跟你说,我们的客人不想对不起他妻子,所以才拒绝了你。不过,你要是空虚的话,我倒是有时间。” 方圆也很有时间。 坐了那么久的飞机,昨晚还又折腾那么晚,到现在他还精神百倍的,信步走在大街上,不断对那些各种肤色美女评头论足,很专家的样子。 没谁愿意打理个边走路还边喃喃自语的家伙,就连铁山帝国总部大楼门前的保安,在轻飘飘的看了他一眼后,就状态威严的抬手,指着远处示意他去那边画圈圈. 方圆很乖,就按照保安的意思,走到对面小公园的长椅上,翘起二郎腿昂首看着大楼,嘴里哼着他酷爱的《卡秋莎》小调。 77层的大楼,真得好高。 而且还是四周全是玻璃幕墙,这给攀登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当然了,方圆才不会傻到从外面爬上去--要是一个不小心摔下来,那岂不是害的卡秋莎成了小寡妇。 哦,哥们真要摔死了,尘世间不止一个卡秋莎成为小寡妇,貌似华夏还有个叫水暗影的--现在她应该当小寡妇当腻歪了吧,差不多会给老子戴绿帽子了。 想到自己在华夏的那个‘小寡妇’的后,方圆心中就叹了口气:唉,都怪我昨晚就知道那个啥了,也没想到问问卡秋莎,我那个华夏老婆,还有那啥的夏小韵啊、林舞儿的长啥样子。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哥们长的这样玉树临风的,老婆长的应该也差不了哪儿去吧,能有卡秋莎一半漂亮,也就行了。 最好是,能跟这娘们一样……咦,这不是楚楠楠吗? 方先生思绪天马行空的乱想时,就看到一个身穿蓝色衣裙的美女,快步从前面不远处的人行道上走过,后面还跟着个男人。 无意中被他发现的美女,正是靠一部《光速杀手》而名扬国际的新星(飒爽派,因为楠楠姐实在称不上婉约派)楚楠楠。 方圆能认识楚楠楠,可不是因为俩人早就认识、并深情拥抱过,而是因为他在俄罗斯闲的无聊看电影时,从枪战电影中认识她的。 尽管楠楠姐在电影中,也总是跟脑残的海方特战队员那样,双手抱着个重机枪,就能一扫一大片--可方圆觉得,他不能用评论男人的词语,来要求一个美女。 尤其这个美女,还是他的同胞。 就看在同胞好不容易成名的份上,方圆觉得也得睁只眼闭只眼的支持她。 为此,还特意让身边那些侍女,都花钱订阅了《光速杀手》。 尽管楚楠楠还远远称不上方姑爷的偶像,不过能在异国他乡看到她,还是本能的有种亲近感。 尤其是看到她背后,紧跟着个哈巴狗似的死来外后。 其实那个死老外,方圆也认识(当然也是从电影内认识的了),正是跟楚楠楠演对手戏的男主欧特,一个相当有魅力的死老外。 不过欧特再有魅力,方圆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欺负自己的同胞。 当然是欺负了,你没看到他紧追几步,伸手要扯楠楠姐、被用力打开手后,还恬不知耻的继续去拉她? “特么的,真以为我们华夏人好欺负啊。” 尽管也听说过,欧特跟楚楠楠好像早就拍拖了,不过方圆才不管这些,低低骂了一句后,马上就站起来快步追了过去。 “商,你听我说!” 欧特可不知道,他已经被一个猛人给锁定了,依旧疾走两步,去拉扯楚楠楠的胳膊。 “滚开!我不想听你说什么!” 楚楠楠再次头也不回的,用力打开欧特的手,半转身走进了小公园内。 相比起在唐王干警察时那会儿,楚楠楠的形象气质,就算没起到卡秋莎那样天翻地覆的变化,可也有了一定的改变。 尤其是气场,举手投足间,尽显国际影星大腕才有的高傲。 也比以前懂得化妆了,啥眼影啊、鼻影的不在话下,脚踏着红色绑带细高跟皮凉鞋,十个脚趾头上都涂着妖蓝色的指甲油,为她特有的飒爽英姿中,平添些许迷人的野性魅力。 “商,你先别发脾气,听我跟你说完好不好?” 欧特一路紧追不舍的,跟随楚楠楠来到了小公园伸出的竹林前。 “好,你说,你给我说!” 忽地一声,楚楠楠猛地转身时,用力咬着嘴唇,死死盯着欧特的双眸中,已经有明显的水雾浮上。 欧特不敢跟这双眸子对视,下意识的低下头,拿出香烟,递了一根过去:“先抽颗眼,冷静一下。” 楚楠楠倒是没有拒绝,接过香烟叼在了嘴上,从口袋里拿出火机,动作娴熟的点燃。 尼古丁,可能真有镇定的作用。 狠狠吸了几口烟后,楚楠楠变得冷静了很多:“欧特,我先问问你,我是不是你唯一的女朋友?” 第587章:你终究不是他那样的人 楚楠楠刚来到《光速杀手》剧组时,就把欧特给迷住了。 相比起那些热情奔放的欧美影星来说,从小生长于华夏的楚楠楠,不但有着东方美女的传统美,更有着欧美影星缺少的内涵野性。 所谓的内涵野性,就是她的野是发自骨子里的,才不像那些动不动就露个点来博取别人眼球的欧美美女--用欧特的话来说就是:上帝把楠楠姐派到了他身边。 可不敢浪费上帝他老人家的好意,欧特马上就对她展开了狂热的追求,无论是从工作,还是生活中,都给予了她极大的帮助。 很可惜的是,那时候的楠楠姐,一颗芳心早就被某个渣男拿走了,不管欧特再怎么献殷勤,他都无法打动她。 要说欧特的毅力还是很让人佩服的,尽管楚楠楠一再跟他说,姐们已经有相好的男人了,你还是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吧,他还是不遗余力的狂追滥打。 那段时间,楚楠楠被他缠的不厌其烦,但看在他的追求方式还算光明磊落的份上,也不好太对他扳着个脸的,只得跟他说:你追我也行,只要你能打败我的男朋友,让他从此后远离我,我就答应你。 欧特狂喜--这孩子却不知道,他被楠楠姐给耍了。 她觉得,就算欧特貌似很能打,但相比起她的小方来说,绝对差了不止一条街,真要向他挑战,绝对会被揍的爹妈认不出来。 整天叨叨着要跟小方决斗的欧特,终于等来了机会--去年趁着剧组放假,楚楠楠回家探亲的机会,跟脚狗一样的跑去了华夏,一路上都在发誓,他会一个左勾拳,一个右勾拳的,让某人跪地求饶,恭贺他赢得美人归。 那一次,上帝再次垂青了欧特,给了他不战而胜的好运。 满心欢喜要给小方一个惊喜的楠楠姐,回到方家打开客厅的照明后,就看到了异常肮脏的一幕:她的心上人,正在跟她闺蜜的老娘,在那儿鏖战不休。 楚楠楠傻了,呆了,崩溃了,疯狂了,绝望了。 总之,是各种难受,以至于后来被半小时差点干掉都记不起来了,只知道在欧特的照顾下,迷迷糊糊的回到了剧组。 从那之后,楚楠楠就像再次彻底变了一个人:只要不拍戏,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装修女,很快就憔悴的让导演也不满意了。 说实在的,就在楚楠楠迎来她人生中第二个低谷时,还真多亏了欧特,想方设法的开导她、让她开心,带她出去兜风啥的。 正所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欧特不遗余力的进攻,终于打动了楚楠楠的芳心,在一个夕阳如金的傍晚,她答应了做他女朋友。 不过楚楠楠也有言在先:答应给你做女朋友可以,但必须得是唯一的,如果哪一天要是知道你在外面背着我玩小三小四的游戏,咱们就白白了吧。 爱死了楠楠姐的欧特,自然是狂喜着连连点头,好像小鸡啄米似的。 只是让他有些郁闷的是:楠楠姐虽然正式答应了他,可到现在为止,他除了能牵牵她的小手外,别说是抱着上炕了,就是亲个小嘴儿都不行。 欧特很明白,楚楠楠这么古板,还是因为没有完全信任他。 说白了,就是还没有彻底的爱上她,要想抱得美人归,必须还得努力。 但就在欧特先生百般努力时,命运又给他开了个大大的玩笑:剧组幕后大老板,竟然在前天通知楚楠楠,让她明晚参加一场名流宴会,陪一个叫马修的老头子。 人家说的很含蓄,很客气,其实就是把楚楠楠当做了一个为达到某种目的的筹码,让她陪马修睡一晚。 相当然的,俩人在得到通知后都异常愤怒。 要不是欧特拦住,性格火爆的楠楠姐,铁定会拿着刀子去找某老板,二话不说的給他来个透心凉:尼玛,真以为姐姐我是那种‘富贵能淫’的女星呢,我就是不当演员了,也不能去干这种事儿! 楚楠楠的反应,早就在某老板的意料之中。 人家才懒得跟她面对面的谈条件,只是派了个律师,拿出签约合同指着其中一条给她看:自签约之日起,她有责任也有义务,听从剧组安排,包括私生活。 那时候,律师是这样解释的:我们一旦把你培养成国际巨星,肯定得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为了能获得更大的收获,你必须得懂得在私生活上检点一些,千万别闹出什么绯闻,来破坏公司全力为你打造的正面形象。 对这一条,楚楠楠当然不会拒绝。 本来嘛,楠楠姐就是很正派的女子,才不会因为自己地位提高了,有钱了,就去包少爷来潇洒呢。 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就在她万般愤怒的拒绝时,律师却又这样跟她解释那一条了:为了投资方的利益,让你去陪马修先生睡觉,也是私生活,你必须得听从安排。 哦,不听啊? 那好,我们都是文明人,现在是个法制社会,那就按照合同上来办吧。 你不听剧组的安排,那就是违约,我们有权把你告上法庭,让你拿巨额赔偿。 所谓的巨额赔偿,别说是对楚楠楠了,就算对任何人都是个天文数字。 她不但得把这一年多的所得都拿出来,还得再去夜总会干八百年的出台小姐,外带不能休息的,才能还清。 楚楠楠傻了。 她的男朋友欧特也傻了。 再然后,剧组就有人找到欧特,让他去劝说楚楠楠:嗨,不就是陪个老头子睡一觉嘛,反正女人本来就是陪男人睡觉的,只要你们不说,我们不说,有谁知道啊? 事后,你继续当你的明星,挣你的美金,来享受这个花花世界,我们也能给大老板交差,岂不是两全其美的事儿? 为了把楚楠楠逼到绝境,人家也把欧特利用上了:不答应,马上开拍的《光速杀手》之五,就再也不是欧特的男主了。 不但如此,还会对他进行至少长达三年的雪藏、封杀。 别看欧特他们在荧屏上,总是一副大杀四方的好汉形象,其实他们在幕后大老板眼里,就是随意被摆弄的橡皮泥,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 就像绵羊最怕的就是没有草吃那样,欧特最怕的就是被封杀,雪藏了。 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他在痛苦了整整一个晚上后,才选择了屈服,开始劝说楚楠楠:唉,你就从了这苦比的现实吧。 要不然咋办? 楚楠楠也知道,他们两个都已经走投无路了,傀儡般的任由人家摆弄,就是唯一的结果了。 只是她不甘心,真得不甘心! 她来拍电影是为了啥? 是为了改变生活,享受新的人生,却不是被当做一个道具,来陪一个不认识的老头子睡觉的。 这次屈服了,那么下次呢? 有了第一次--以后,再有这样的私生活安排,她就无法拒绝了。 那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她圆死,也要反抗。 她希望,欧特能够全力支持她,所以才在狠狠吸了几口烟后,问出了那个问题。 “商,你当然是我唯一的女朋友了!” 欧特不知道楚楠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只是抬手发誓:“我敢向上帝保证,在我追求你的这一年多来,除了你之外,我从没有跟其他任何女人来往过!” “我相信你没有骗我。” 楚楠楠又接连吸了几口烟,就把烟头摔在地上,细高跟捆绑皮鞋在上面狠狠碾压了几下,认真的说:“那,你甘心眼睁睁看着,你从没有碰过的我,却被一个我们都不认识的老头子压在身下?” “不甘心!” 欧特眼角猛地抽了几下,涩声问道:“可我们,又有什么办法?” “有一个办法。” 楚楠楠冷冷的说:“就是看你,敢不敢跟我去做了。” “什么办法?” 欧特在问出这家伙时,忽然有了种强烈的不好预感。 “去死。” 果然,楚楠楠那张惹人的小嘴里,吐出了这两个冷冰冰的字眼。 “什么!?” 欧特的脸色,攸地苍白。 楚楠楠的俏脸上,却攸地浮上病态的嫣红,大声道:“我就算是死,也不会陪那个马修睡觉的!我更知道,如果我不去死,就算到死也赔不完违约金。既然左右都是个死,那我为什么不用死,来向这不公抗争呢?” 楚楠楠决定了:她要从铁山帝国总部大楼跳楼自杀,以这种无奈的方式,来抗争无法抗争的命运,让世界人民来谴责某些拿着女星不当人的渣渣! “欧特。” 楚楠楠越说越激动,抬手抓住欧特的左手,嘎声说:“你曾经不止一次的跟我说过,我们无法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太阳死--我很喜欢你这样说。现在,机会来了。我发誓,等我们死后再投胎转世后,我就会给你生生世世的做老婆。” “你愿不愿意?” 楚楠楠看着发呆的欧特,用力晃了晃他的手:“你说话呀,愿不愿意!” “你、你疯了。” 欧特喃喃说出这三个字后,忽然猛地挣开她的手,低吼道:“我不愿意!我承认,是你迷倒了我,我才疯狂的追求你。我追求你,是因为想跟我所爱的女孩子,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却不是陪你去死!” 抬手抓住楚楠楠的肩膀,欧特继续吼道:“商,不就是陪人睡觉吗?我不在乎,反正你也不会因此就少了一块肉,对不对?何必,非得以死来抗争呢!” 楚楠楠脸上的病态嫣红,攸地消退,目光呆滞的看着欧特,就像不认识他那样。 呆愣很久后,她才苦涩的笑了下,挣开他的手,喃喃的道:“可我--在乎。” “我们,无法反抗的!” 欧特很清楚,今天必须得说服楚楠楠,要不然以后都别想再过当前的好日子。 楚楠楠看着他的眼神,更加的黯淡:“我现在才知道,你永远都不会成为他那样的人。” 第588章:你从阴间来的吗? “他是谁?” 当心灰意冷下的楚楠楠说出这句话后,欧特本能的脱口问道。 楚楠楠没说话,只是傻傻的盯着他过了片刻,忽然笑了。 午后的阳光洒在她的侧脸上,让她看起来是那样的美丽,且又神圣不可侵犯。 不知道为什么,欧特不敢跟这样一张脸,一双满含着讥讽的眸子对视,赶紧挪开目光,腮帮子猛地鼓了几下,再次嘎声问道:“他,是谁?” 不等楚楠楠回答,欧特猛地醒悟过来,霍然抬头看着她:“你说的那个他,就是你的前男友,方圆吗?” “是,就是我的前男友方圆。” 楚楠楠此时的脸色,变得无比平静,就像她说话的声音:“或许,他从来没有把我当做他的女朋友。可在我心里,他就是我的男朋友。” 欧特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双手紧攥,却没有说话。 本来,对于心高气傲的欧特来说,听自己所爱的女孩子,说他不如她的前男友后,肯定会觉得这是对他的奇耻大辱,继而愤怒。 可现在他却没理由愤怒:一个男人,不管是任何原因,在苦劝自己心爱的女孩子,去陪一个不认识的老头子睡觉后,都已经算不上男人了。 不是男人的男人,有什么脸去愤怒? 只是他不心甘,再次咽了口吐沫,才哑声说:“商,可你知道吗?就算换成是他,遇到当前这种情况后,他也唯有屈服的。” “他会屈服?咯,咯咯!” 楚楠楠忽然就咯咯娇笑起来,抬手捂住嘴,笑得那叫一个花枝乱颤,却有泪水哗哗的淌下,声音无比清脆的说:“你根本不懂那个混蛋。我敢说,如果他还在我身边,是我的正牌男朋友的话,如果有人跟我说,让我去陪一个老头子睡觉,我才不会当回事呢!” “为什么,为什么不当回事?” 欧特傻了般的问道。 “因为无需我说什么,做什么,他都会帮我搞定,让那些打我主意的人,后悔产生这么愚蠢的念头。” 楚楠楠笑容蓦然收起,抬手狠狠擦了把泪水,大声说出的话中,带着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骄傲。 但接着,她的这份骄傲,就变成了无比的痛苦:“可惜,我不是他的女朋友--他圆可去睡一个比他大好多岁的女人,都不要我。” 欧特呆了下,接着又说:“更可惜的是,他已经死了。无论他在你心里有多么厉害,他都已经是个死人了,再也无法帮你。” “对,你说的不错,无论那个混蛋有多么的厉害,他都是个死人了。死人,是从来不管活人事的。” 楚楠楠木然的点了点头,转身就走:“所以,我才希望去死……欧特,你说我要是死了,他在看到我后,会不会很奇怪的问我,不好好当我的大明星,干嘛要去哪儿呢?” 欧特也像魔障了那样,跟了上去:“差不多,会问吧?” “那,我该怎么说?” “你就实话实说好了。” “嗯,可那混蛋啊--他才不会可怜我,心疼我,只会幸灾乐祸的讽刺我。” 楚楠楠呵呵笑了下,轻声说:“我跟你说啊,别看你把我当做宝那样,其实我在那个混蛋眼里,连他身边那条狗子都比不上的。人家要是敢踢他那条狗子一脚,他就能跟人拼命。人家要是欺负我,呵呵,他只会在旁边看戏的。” “那,你还想去死吗?” 欧特赶紧抓住机会问道。 “去啊。” “他会笑话你的。” “哼哼,他敢笑话我,我就打掉他满嘴的牙!” “你--” 欧特忽然发现,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欧特,你回去吧。我知道,你这样做也是被迫的,你也没办法。因为,你终究不是那个混蛋,谁敢欺负他的人,他就挽袖子揍人,才不管后果怎么样。” 楚楠楠停住脚步,头也不回的说:“哦,对了,谢谢你在这一年多来的关心。如果真有来生的话,我希望--我们从没有认识过。” “商!” 欧特无比的痛苦,抬手抓住楚楠楠的肩膀,正要再做最后一次努力时,就听人在背后说:“我真纳闷,像你这种极力去劝自己女人陪人睡觉的男人,咋就还有脸活着。” “谁?” 欧特猛地回头,俊朗的脸儿攸地狰狞起来。 楚楠楠可以用这种话来打击他,但别人--剧组幕后大老板也可以,但别人休想,真以为欧特帅哥,是那种好欺负的男人啊? 话说那身踺子肉,可不是用来让女人痴迷的,还是揍人的最大依仗。 “谁--” 几乎是跟欧特同一时间,问出这个字的楚楠楠,却像被雷劈了一下那样,所有的神经绷紧,所有的细胞,就欢快的呐喊起来:是他,是他是他就是他! 他,来了。 有人说,尘世间有一种声音,能让你到死也无法忘记。 那就是母亲的声音。 不过,当母亲搬着个小马扎,领着你儿子去外面晒太阳后,你就只记得一个声音了:初恋的声音。 方圆,就是楚楠楠的初恋。 别看她在提起他、想到他时,都会因为他的肮脏、卑鄙无牙而恨的牙根痒,可毫无疑问的是:不管她嫁给谁,又是跟谁幸福的白头到老,临闭眼撒手人寰的那一刻,也不会忘记他的声音。 他,不是死了吗? 怎么会来这儿了? 难道,老天爷可怜我,才特意派他来阳间,带我去他那个世界? 全身都在发颤的楚楠楠,极其艰难的转过身时,就看到一个家伙,正一拳狠狠揍在欧特的脸上。 那么强壮的欧特哦,满身都是坟起的腱子肉,好像砍上一刀,也能把刀刃崩个豁子似的欧特哦,现在却像稻草人那样,被人一拳打飞了出去,足足四五米。 女人都是善变的。 唉--上帝在心里叹了口气:要不然,刚才还想哄着人家欧特跟她同年同月同太阳死的楠楠姐,为啥在他被某渣男一拳打出去后,却看都没看他? 只是呆呆望着方圆,神游天外,不知今夕是何年。 “我们--以前认识吗?” 一拳把那个健将打昏过去后,方圆这样问傻了的楚楠楠。 驴哥可以作证,圆哥的听觉灵敏度,比它老人家都变态,实在没理由听不到刚才欧特跟楠楠姐所说的那些话。 以为死老外要欺负同胞的方圆,尾随来到小公园深处后,本想立即出手教训一下欧特来着,结果才发现人家是恋人。 恋人嘛,别说是吵架后拉拉扯扯了,就算滚在草地上做运动,方先生也觉得他没权利管--最多,也就是躲在旁边偷听一下、 毕竟明星的私生活,总能惹人感兴趣不是? 不偷听还好,方圆听着听着,就听到了他的名字。 天底下,那么多叫方圆的,所以方先生真不敢确定,商大明星所说的那个渣男,就会是他方姑爷。 但有差不多应该是。 因为人家也说了,渣男方圆早就死了。 方姑爷,岂不是也是从鬼门关前爬回来的吗? 只是,卡秋莎可没跟他说过,在他以往的生活中,会认识商大明星的。 所以他才在一拳打昏不男人的男人后,用求证的眼神看着楚楠楠,问出了那句话。 果然是你。 你没有死。 真好。 可你特么的怎么就没死呢? 要不然,死人是无法装傻卖呆的,问我认不认识你! 脑子里乱成一大团的楚楠楠,呆望着方圆过了足足三分钟,都没有说话。 “咳,那个啥,看来是我想错了,我们根本不认识。商小姐,非常抱歉我打了你的男朋友。可是我觉得他该揍,咋就把你往外推呢,真是不懂得珍惜。” 方圆被楚楠楠痴呆的目光,看的有些发毛,讪笑着抬手挠了挠后脑勺,转身就走时,还没有忘记劝她:“我觉得吧,你男朋友说的也没错。不就是陪个老头子睡一觉吗,反正也少不了啥--” “闭嘴。” 楚楠楠终于说话了。 “我偏不闭嘴。” 方先生有些不爽了。 “你过来。” 楚楠楠抬手,冲他勾了勾葱白般的小手指。 “当我啥人呢,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少爷?” 方圆皱眉,更加不满。 “三百块。” “啥?” “三百块,你过来。” “五百。” “好,成交。” 楚楠楠说着,马上就兜里掏出一张面额五百的钞票,递了过去。 方圆扫了眼那张钞票,又看向了楚楠楠的脸,眼角微微跳动了几下。 他忽然有了种无比奇怪的感觉:他跟楚楠楠刚才的这番对话,绝对是下意识发挥出来的,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见钱眼开’的货色。 西伯小公主的丈夫,会是一个为了五百块就弯腰的家伙? 当然不是! 可又为啥,刚才跟她这番对话,是那么的流利,并且无比的享受着呢? 方圆犹豫了下,才走了过去,接过了那张钞票,举起来对向太阳时,就听楚楠楠冷哼一声说:“哼,是真钞,我会骗你?” “这可没法说,世风不古啊,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会骗人。” 灵魂深处那扇玄黑色的大门,忽然间就敞开了一道缝,有类似万古幽魂的飘渺声音,从里面穿了出来,带着要冲出来的急不可耐,咣咣的撞着大门,让方圆脑子无比的疼痛,赶紧狠狠咬了下舌头。 舌尖上的剧痛,就像一座土山那样,忽地就飞到了那扇大门前,把那道缝隙,给堵了个严严实实。 欲裂的头疼消失。 却留下了真切的似曾相识,让他清晰的意识到:原来,我跟她果然是认识的,而且以前也打闹惯了,用这种不要脸的方式。 方圆因为头疼而咬舌尖的动作,才没有逃过楚楠楠的慧眼。 装,你特么的就跟姑奶奶装! 心中冷笑一声后,楚楠楠才发现她现在的心情,竟然是从没有过的平静--就像死狗那样躺在旁边的欧特,甜甜的睡着,很纯洁的样子。 “你是从阴间来的吗?” 楚楠楠歪着下巴,看着方圆问道:“什么时候回去?” 第589章:开弓没有回头箭 “你这是在咒我死呢。” 方圆的脸色更加难看了。 毕竟没谁喜欢,听人说他是从阴间来的,又问他啥时候回去的。 但同时,他也更加确定了:我,以前的确认识楚楠楠! “哼哼,你本来就是个死人,不是吗?” 楚楠楠哼哼时,心中却涌起说不出的幸福感。 她觉得,这厮在装傻卖呆的不认识她,还又趁机讹诈了她五百美元,她该非常生气才对。 更何况,这个混蛋以前就做过对不起她的破事呢? 可实际上,她真有种从没有过的幸福感,就像眼看就要被漩涡漩进海底的人,被人救上了船,而且这个人恰好是她最在乎的家伙。 从这一刻起,她不再在意他对不起她的那些事,只想享受有他出现的生活。 楚楠楠以为,她在讽刺他就是个死人时,方圆肯定会像以往那样,火冒三丈的叫嚷着回骂,说她才是死人,全家都是死人呢! 方圆却在腮帮子鼓了鼓后,颓然一声长叹:“唉,是,你说的不错,我本来就是个死人。” 在当世最先进的医疗器械检测下,都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的人,能不是个死人吗? 至于死人是怎么让西伯小公主怀孕的,这事儿还得去问老天爷。 方圆懒得去问,主要是不知道除了‘升天’这条路之外,还有哪条路可以去他家。 楚楠楠双手抱着膀子,又问道:“你不认识我了?” “嗯,失忆了。” 这句话,绝对是方圆认识楚楠楠以来,最认真说出的一句话。 “失忆了” 楚楠楠黛眉微微一挑,挑起一丝邪魅:“你真失忆了?” “拿着失忆开玩笑很好玩吗?” 方圆反问。 楚楠楠向前走了一步,问道:“那,你想不想知道失忆前的那些事?” “你知道!?” 方圆眼睛一亮,语气很急迫。 卡秋莎在跟他坦白后,除了跟他说过夏小韵、水暗影等人,还有一些大事件外,别的就不怎么清楚了。 可就算他知道了那些人,那些事,却依旧没有任何印象,所以就无比迫切的希望,能知道自己更多的以前,希望能找回失去的记忆。 现在,他遇到了一个能知道他以前的人,当然得听她仔细聊聊了。 楚楠楠却慢悠悠的说:“呵呵,我当然知道。可问题是,我可不会随便跟你说出来的。嗯,最起码,不能无偿说出来。” “你想要什么?” 方圆看着楚楠楠,有了种她开始磨刀准备狠狠宰他的直觉。 “我想要什么?” 楚楠楠呵呵轻笑着,围着方圆毛驴拉磨那样的转了起来:“你说呢?” 方圆真的很讨厌她这种磨磨唧唧的行为,却又不敢乱发脾气,只能跟着她转,把刚收下的钞票递了过去:“这是你刚给我的。” “太少了.” 楚楠楠看都没看一眼,淡淡说道:“五百块,就想让我告诉你那些以前?呵呵,你还是继续做梦吧。” “那你想要多少?” 方圆想了想,才说:“你开个价--但也别狮子大张口了。” 楚楠楠嘴角邪魅的笑容更浓。 就在方圆觉得她笑容无比阴森,预感到某种不好时,就听她轻飘飘的说:“我只要你。” “啥?” 方圆愣了下,眨巴了下眼睛问道。 “我说,我只要你的人。” 楚楠楠总算停止了转动,却依旧双手抱着膀子,看着他认真的说。 “要我的人?” 方圆笑了,轻声问道:“你确定?” “非常确定。” “你觉得,我会答应吗?” “你肯定不会。” “为啥?” “因为你是个混蛋。” “你错了。” “我怎么就错了?” “混蛋之所以称为混蛋,就是他才不会拒绝你这种大美女呢。” 方圆伸出舌尖在嘴唇上舔了舔,做出了无比荡漾的表情:“美女,你不会打算在这儿让我要了你吧?” “当然不会。” 楚楠楠严肃的说:“话说,我可是个非常正经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在公主场合,跟一个男人恩爱呢?” “好,这句话说得好。” 方圆翘起右手大拇指,问道:“那你说,咱们去哪儿?” “那边有个酒店。” 楚楠楠转身,看向左后方:“看到了没?” “布谷鸟连锁酒店?” 方圆笑了:“好啊,那就去。不过,开、房的钱你得出。” “当然是姐姐出,毕竟是我要你,又不是让你要我。” 楚楠楠冷哼一声,抬脚就走。 方圆却说:“等等。” “怎么,不装了?” 楚楠楠回头,看着方圆,无声的冷笑时,还外带咬牙切齿的:我特么的都快要被人逼的去跳楼了,你还跟我玩失忆,混蛋! 方圆正色解释道:“我可没装傻卖呆,我是真失忆了。为了找回丢掉的记忆,我圆愿付出包括我身体在内的所有代价。当然,只针对你这样的大美女。” 楚楠楠咬了下嘴唇,冷冷的问道:“那你还啰嗦什么?” “他咋办?” 方圆指着躺在地上甜甜睡着的欧特:“你这男朋友虽说不像个男人,可也不能让他睡在这儿吧?” 楚楠楠撇了撇嘴角,淡淡的说:“就让他睡在这儿吧。他肯定觉得这地方,要比酒店里的床还要舒服的。” 女人,就是一种睁着大眼说瞎话的生灵。 小公园内冰凉的地上,哪有布谷鸟连锁酒店的炕舒服? 尤其还有个国际美女影星陪着时,方圆更是这样认为了。 “来吧。” 楚楠楠伸手拉住方圆的手,缓缓后仰躺在了炕上。 方圆挣开了她的手。 楚楠楠冷笑:“小子,你特么的不装失忆了?” “我没装,得让我说多少遍,你才能相信?” 方圆有些苦恼的说。 “那你还啰嗦什么?只要你从了我,我就马上跟你说出你的以前!” 楚楠楠说出这句话时,忽而升起了一股子很爽的罪恶感:看,明明是我要被这混蛋上,却非得说是我要了他,楠楠姐的脸皮,委实够厚的了啊。 “我就是想问问,你真得这样做,才肯告诉我那些?” “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楚楠楠的回答,斩钉截铁。 “那好吧--你,不脱衣服?” “女人穿着裙子,跟不穿衣服,还有什么区别吗?” “有,最起码裙子下面还有碍事的东西。” “那你把那碍事的东西揪下来,不就得了?” “你自己来吧。” “你来。” “我害羞。” “我害臊。” 楚楠楠故作贞节烈女的说出这三个字后,抬手就要把方圆推开,然后扑到他身上,给予他连撕带咬的暴风雨般的惩罚,再哭着骂他什么时候,才能不这样欺负她了,才能体会到她当前无助的绝望。 只是她刚抬起手,就觉得腿子一紧。 “啊!” 她下意识的轻叫一声,刚要蜷缩起腿子时,就看到一个熟悉的黑蕾小裤裤,被方圆随手扔了出去。 对自己能够这么快的就能解除女人最后的武装,方先生还是很有几分自豪的。 看着楚楠楠攸地血红的脸儿,方圆格格怪笑道:“最后一次机会--我实在不想占你的便宜。” “龟孙子,你要是不把姑奶奶上了,你就是个龟孙子!” 楠楠姐怒了。 是真怒了。 她有百分之一万的把握,肯定方圆就是在跟她玩! 别看他挥手间,就把那条质量上佳的小黑蕾给扯烂了,也开始解他的裤腰带,可他仅仅是摆出一副恶狼嘴脸来吓唬她罢了、 特么的,真以为楠楠姐会被吓倒啊? 以前,姐姐光光的躺在炕上任由你欺负时,你也不是很没种的躲在墙角睡了一宿,屁都没放一个么? 自以为很有信心的楠楠姐,却不知道现在的方圆,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方圆了。 话说以前方圆不敢动她--她知道圆哥忍得多苦吗? 要不是担心她会被花小妖那小妖精干掉,别说楠楠姐主动钻他被窝了,只要她稍稍散发出一点点雌性荷尔蒙的味道,方圆也会化身看到肉骨头的毛驴那样,张牙舞爪淫笑着扑上去的。 失忆,真好。 最起码不会有这样那样的顾忌,完全可以由着美女的意思,做男人最喜欢做到事儿--才不愿意当龟孙子的方圆笑了。 “来呀,你特么的来呀,真以为露出个恶心的东西,就能把我吓倒啊?” 楚楠楠根本不敢看某渣男的武器,只是异常嚣张的叫嚣着,满脸都是看不起他的鄙夷神色。 但很快,这丝鄙夷,就被剧痛所代替了:“啊!!” 那个混蛋,真的敢来! 楚楠楠疼得惨叫一声时,脑子里攸地空白,全身的神经、肌肉都绷紧,睁大的眼眸中,却全是说不出的不信,还有惊惧。 方圆问:“后悔了?” “后,后悔了。” 楚楠楠傻了般的点头。 “可晚了--开弓没有回头箭的。” 方圆有些遗憾的笑了笑,轻声说:“以后啊,千万不要激怒男人把你上了。在这种事上,不管女人再强势,最后吃亏的都是她。” “我知道了,知道了……” 楚楠楠喃喃的说着,闭上了眼。 她终于相信,方圆不是在骗她了。 他是真得失忆了。 而且更像他所说的那样,为了找回失去的记忆,他圆愿付出任何代价。 只是他这次付出的代价,貌似也太轻松了些。 就像本善有及,纽约山口组织的四号杀手,压根没费了多大的力气,就打听到了老大要杀的目标,大半个小时前,就跟一个美女进了这个房间内。 虽说当前正是光天化日之下的,可一对年轻男女跑来酒店开房,还能做啥慈善事业不成? 铁铁的,在做那种大家很舒服的破事而已! 当本善有及慢慢推开门板时,嘴角就浮上了一丝阴狠、得意的笑意。 就算是聋子,也能从房间内传来的女人叫喊声中,断定他们激战正酣。 这时候,恰好是杀人的最好机会。 如果那个女人长的还不错,本善有及不介意在把她也干掉之前,顺势享受一下男人最爱的快乐。 他慢慢推开了门。 一扇死亡之门。 第590章:人生自古谁无死 所有情窦初开的花季少女,都会偷偷幻想跟她第一次有关的事。 她生命中的白马王子会是谁。 他们会怎么样的相爱着。 最最重要的是,当她被男人,从女孩子变成女人的过程,是否够浪漫! 一点都不浪漫! 甚至,还特别的让她愤怒:这,就是被我幻想过无数次的第一次? 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交给了这个家伙,好像游戏般的,从女孩子变成了女人。 我一直以为他故意拿捏出色狼的嘴脸,跟我开玩笑好不好? 谁知道这混蛋是来玩真的啊。 混蛋,混蛋,该死的混蛋,我要杀了你! 等脑子一片空白的楚楠楠,终于从愤怒、疼痛中清醒过来时,才惊恐的发现:她的身子,早就在那个混蛋的征伐下,彻底的放松了,才不管她的灵魂有多么的不甘,只是促使她发出本能的欢愉叫声,尽情享受从没有过的飞翔感。 她觉得受到了羞辱。 从没有过的羞辱。 她要杀了他。 用--什么方式好呢? 掐死他,还是咬死他? 貌似,都特么的不怎么管用啊,越掐越咬,这混蛋就越来劲,她就越没力气,可偏偏那嘹亮的叫声,让她恨不得自己掐死自己:咱,还能不能要点脸啊? 靠,算了,都这时候了,还提什么要脸不要脸。 就当是被狗咬了一口吧,只是这小狗看起来很顺眼--最起码,比那个不认识的老东西马修,要顺眼许多。 再说了,姐姐成了他的女人后,不管他再怎么混账,可也得帮我对付马修了吧? 昂,就是这样。 反正已经成为现实了,再也回不到从前,为啥不好好享受当前,非得整些不开心的事,来折磨自己呢? 这小子,啥时候身上带了这么一把长刀啊,寒光闪闪的老吓人了。 咦,慢来,慢来,房间里啥时候出现了个黑西装? 脸上还带着狰狞的笑容,整的跟野兽似的,手里也拿着一把刀。 那把刀虽说没有方圆的长,可也足够把人给刺个透心凉了。 啊,他是来杀我们的! 媚眼如丝又哭又笑的楚楠楠,看到本善有及先生狞笑着举起刀子、而方圆毫不知情只在那儿吭哧吭哧后,猛地打了个冷颤,尖声叫道:“方圆,背后有人!” 极端惊恐下,楚楠楠的这声尖叫,叫的足够响,却不够及时。 因为在她叫声刚出口时,本善有及的短刀,已经对着方圆的后心,狠狠刺了下来。 完了! 随着一道电闪般的刀光一闪而过,有鲜红的血花攸地溅起,让楚楠楠全身的神经都在瞬间绷断,再也无法动一下,却有个恶魔在她心里狂笑着,咆哮:方圆死了,你也会死! 死就死,那又怎么样? 反正我早就打算要死的,能够在死之前,尝尝男人的滋味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也算老天爷待我不薄了。 “呵呵,人生自古……谁无死?” 刀光闪过血光迸溅后,楚楠楠全身心再次放松了下来,甚至还能笑着,念出一句千古绝句,来为自己这辈子苦比的命运送行。 一个声音在她耳边响起:“能不能跟刚才那样,别死人般的动也不动?” “啊?啊!” 楚楠楠呆滞的眼眸,被这声音跟惊的转动了下后,才重新拥有了聚焦功能,然后就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带着些许不满的神色。 吓,这、这不是方圆吗!? 楚楠楠猛地醒悟了过来,霍然抬起头来时,就看到一具无头尸体,躺在方圆背后的地上,还不断哆嗦着,好像在向上帝抗议:谁家男人,在跟女人恩爱时,手边还放着一把刀啊,草! 方圆杀了他,就在他举刀刺下来的瞬间,用那把长刀,一刀就削掉了他的脑袋。 呆呆望着那具无头尸体,楚楠楠终于明白了过来,随即就重新仰面躺了下来,开心的大叫道:“小子,无论你今天想玩什么花样,姐姐都随你了!” 方圆喜欢这样的楚楠楠。 生龙活虎好像小母兽那样,浑身充斥着让人吃惊的活力,竟然一次次的发动反击--幸好方先生可不是一般人,总能在她疯狂反扑时,给予她最最沉重的打击,让她哭着求饶。 就像不管你多么留恋某一刻,那一刻也会随着时间逐渐远去那样,再大的狂风暴雨,也有停歇的时候。 静。 非常的静。 甚至连呼吸声都听不到,却能嗅到空气中,依旧弥漫着浓浓的血腥气息。 说实在的,要不是地上还躺着个没了脑袋的死人,楠楠姐真想就这样睡过去,最好是永远不再醒来。 她太累了,却又无比的充实,不管是身体还是精神上。 方圆也不喜欢守着个死人,就总是趴在女人身上当死狗,叹了口气后抬起头,看着女人如丝的媚眼,问道:“现在,你该跟我说说我的以前了吧?” 就像梦呓那样,楚楠楠喃喃的反问道:“我如果不说呢,你是不是也要拿刀砍掉我的脑袋?” 方圆认真的想了想,才说:“不会,但我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滚蛋,姐姐现在就是这样了啊。” 楚楠楠抬手,轻轻抽了他嘴巴一下,才说:“可守着个死人,我不想说话。” “那你想去哪儿?” “去河边吧,距离这儿不是太远。” “好,那就去。” “等等。” “咋。” “这个死人怎么办?” “哪有死人?” “你眼瞎了啊?” 这五个字,仿佛还在楚楠楠舌尖上打转,就看到大股大股的浓烟,从见证了她第一次的那个房间窗户内,冒了出来。 不管是方圆,还是楚楠楠,都有本事让房间内的防火警报、自动灭火装置失效。 等浓烟冒出窗口时,房间内已经变成了火海的世界。 杀人、放火这俩词语,从来都是最亲密的兄弟。 不过方圆才没有为给酒店造成损失而愧疚--在本善有及能顺利开门走进他们房间,免费看到一场好戏、却得用生命来当门票的那一刻起,布谷鸟酒店就注定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了。 叮铃铃--方圆很有礼貌的给楚楠楠打开出租车车门时,她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欧特的。” 故意用发丝遮住半边脸(怕被粉丝们认出来)的新晋娘们,看了眼来电显示后,举起手机问道:“我接不接?” “这可是你的权力。” 方圆关门坐在了她身边。 楚楠楠不再说什么,直接关机后,就对司机说了个地名。 从河面上吹来的风,总能吹散人们心中的某些闷气,让人精神一振。 用河水洗了把脸后,楚楠楠看向了方圆。 那家伙就坐在一块石头上,静静的看着她。 那把骇人的长刀,就藏在他左袖内,也不怕被割伤。 “你不洗洗?” 楚楠楠看向了他的裤脚,说:“你刚才那一刀是很利索,可裤脚上还是溅上了鲜血,一点也不好闻。” 方圆没说啥,倒是很乖巧的走到她身边坐在岸上,屈膝脱下了左脚鞋子--露出了缠在脚腕上的那圈红布。 “包的什么?” 楚楠楠随口问道。 方圆犹豫了下,才说:“是一个脚链。” “脚链?” 楚楠楠愣了下:“你一个大男人家的,怎么会戴脚链呢?” “这得问你了。” “问我?” “嗯,就是问你。” 方圆说:“有人跟我说,这串脚链是我母亲,给我留下的护身符,所以我必须得戴着--你以前不是就跟我很熟吗,那你肯定知道这串脚链的事了。” “我看看呢。” 楚楠楠说着,伸手解开了缠在他脚腕上的红布,看着那两个小银铃,黛眉微微皱起,做出回忆状。 方圆没打搅她,点上了一颗烟。 等他喷出一口烟雾后,楚楠楠才摇了摇头:“我对这脚链,没什么印象。” “真没印象?” “没有。” 楚楠楠肯定的说:“最起码,我还在华夏时,就没看你戴过这玩意。” “那你的意思是说,这可能不是我母亲留给我的了?” “我也无法肯定啊,我只能确定你以前没戴过脚链。” 楚楠楠看着他,幽幽叹了口气,淡淡的说:“你以前对我来说,就是个谜;现在,你仍然是个谜。” “我也是这样觉得。好了,脚链也不是啥重要的事,以后会知道的。现在,我只想听你跟我说我的以前。” 方圆不再关心脚链的事,把脚伸进了水里,随意的踢踏着。 楚楠楠却说:“你得先跟我说说,你这段时间死哪儿去了。” “你先说。” “你先说。” “你先--好吧,我先说。” 看在刚要了人家第一次的份上,方圆觉得他得男人一些,就把他醒来后,就跟卡秋莎生活在一起,到他为什么要来这儿的全过程,简单说了一遍。 “没、没撒谎?” 楚楠楠说话时的语气中,全是满满的苦涩。 其实,她当然能看出方圆没有撒谎。 一般来说,要想知道自己过去的失忆者,是不能欺骗知情者的。 楚楠楠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才觉得嘴里发苦:他原来已经是西伯集团的东床快婿了。那么--我该怎么办? 方圆摇了摇头。 “好吧,那我就相信你所说的这些。” 楚楠楠重重吸了下鼻子,抬手拢了拢垂在脸上的发丝,看向了河对岸。 方圆知道她心情不咋样,也没催促她赶紧说她的以前。 可是,楚楠楠始终都没说话,就傻愣愣的望着对岸,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方圆实在忍不住了,就问:“该你说了。” “我要是不说呢?” 楚楠楠淡淡的回答。 “啥?” 方圆愣住。 “我要是不说,你是不是就会用你那把长刀,把我的脑袋砍下来?” 楚楠楠这才侧脸看着他,神色认真的问道。 方圆腮帮子鼓了几下。 他能看出,这娘们真要食言了。 她欺骗了他,骗他上了她后,就翻脸不认账了。 方圆盯着楚楠楠的眼神,越来越冷。 后者毫不退缩,跟他勇敢的对峙着,默不作声。 很久后,他才慢慢抽、出了昆仑陌刀。 第591章:方圆动手了 “这把刀名叫昆仑,削铁如泥。” 方圆低头看着陌刀,左手几根手指在刀锋上擦拭着,眼神温柔的,就像不久前看着楚楠楠那样。 “我、我知道。” 楚楠楠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我亲眼看到你用、用它砍下了那个人的脑袋。你是不是,也要用它来砍下我的脑袋?如果我拒绝告诉你以前那些事情--”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眼前寒芒一闪,那把散发着凛然杀意的长刀,就已经搁在了她修长白嫩的脖颈上。 让她全身神经猛地绷紧,下意识停止了腰板,昂起了下巴,屏住了呼吸,眼神中更是蓦然浮上恐惧的神色。 方圆出现之前,楚楠楠就决定以死,来抗争这不公的命运。 她觉得她才不怕死,尤其是从一个女青年变成女人后,最后的夙愿都得偿了,貌似实在没啥好遗憾的了,死不就是以后不再喘气、不再吃饭、不再大声的笑,更不用为某些烦心事伤心的哭了吗? 有时候,死亡不但不可怕,反而充满了诱惑,代表着解脱。 方圆长刀搁在她脖子上之前,楠楠姐还是这样想的。 可当她感受到那萧杀冰冷的刀锋后,从没有过的恐惧,却像恶魔那样,一下子抓紧了她的心脏,使她丰满窈窕的身子,情不自禁的颤抖了起来。 骤缩的眼眸一转,看向了方圆。 方圆脸色木然,眼神却带着绝情的冷漠,就像他现在的声音:“我数三下,算是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说出来,我帮你解决你当前最大的困难,以后继续当你的明星。如果不说出来呢--人活着,总归是要死的,不是吗?” 楚楠楠很想点头说是。 可绷紧的神经,夺走了她点头,说话的本能,只能让她那双眸子中,出现了太多的痛苦:这就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吗?就为了想知道他的以前,竟然拿刀来逼迫我,全然忘记了我们刚才的有多么的恩爱! 无比的心痛,让楚楠楠觉得方圆是那么的陌生。 她多么希望,方圆还是以前那个不要脸的混蛋,尽管口口声声说他才不管她的死活,可肯定会在她最危险的时候出现,替她轻易解决危险,还会借机讽刺她,吃她的豆腐占她的便宜。 他变了。 变得很陌生,再也不是以前的方圆了。 呵呵,人活在尘世间,又有谁总是一成不变的呢? 就像我,在拍电影后,不是也有了质的变化吗? 楚楠楠悲哀的想到这儿时,就听方圆低声说出了最后一个数字:“三。” 在她本能的胡思乱想时,方圆开始读数了。 他在吐出最后一个数字时,握刀的右手手背上,青筋蓦然崩起,一种让楚楠楠从没有感受到过的杀气,仿佛在电光火石之间就充斥了整个世界,掐住了她游离不定的灵魂,让她凄声叫道:我说! 我说,还不行吗? 在死亡的威胁下,楚楠楠以为她张嘴喊出了这句话。 她却没有听到自己的声音--从没有过的恐惧,让她的声带丧失了本能:她的大脑明明下达了要投降的指令,可声带却没有执行。 绝对是在她猛地醒悟的同时,脖子一疼。 有鲜血,顺着雪亮的刀锋,缓缓淌了下来。 在阳光下,那一缕好像蛇儿般的血丝,是那样的妖艳,悲哀。 方圆动手了。 他真动手了! 就因为楚楠楠没有告诉他的以前,丝毫不顾他们不久前还恩爱的情分,更没有看出她是多么的想投降,就悍然动手,用锋利异常的陌刀,割开了她的脖子。 一点也不疼。 可能是刀子太快了吧? 或者是因为刀锋太冷,冻僵了痛感神经,所以她才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最多只能确定方圆动手割开了她的脖子。 新鲜的鲜血,针尖一般的刺进楚楠楠的视线中时,她所有的神经攸地松弛下来,所有的恐惧都灰飞烟灭,所有的痛苦,都化成了一抹银铃般的笑声,使她的声带恢复了正常,声音无比的流畅,就像脚下向前流动的河水:“咯,咯咯,方圆,你真杀了我。好,好,很好。” “好,很好。” 夏小韵看完计划书后,接连赞叹了两声后,才抬头看向了张良华:“张副总,一切都按照你制订的计划来进行。我相信,只要我们能踏踏实实的干下去,总有一天神通快递会成为国际上最出色的物流公司。” 受到夏总的大力表扬后,张良华才没有出现受宠若惊的模样,最多也就是浮上该有的小兴奋,点头说道:“得到夏总您的支持,那么我们国际物流方面,就能放开手脚大干下去了。” “嗯,等你们取得更大的成绩,我会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亲自为你们颁奖的。” 夏小韵放下那份计划书,端起咖啡杯轻抿了一口,才说:“张副总,你现在可谓是神通快递的中流砥柱了,平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身体,要懂得提拔、赏识那些有能力的人,让他们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莫要像诸葛孔明那样,事必躬亲。” 张良华淡然一笑,回答说:“我明白的,多谢夏总关心。” “我看,女子会所那方面的工作,就交给罗小玉来负责吧。” 夏小韵看似很随意的话锋一转,提到了女子会所。 唐王霓裳女子会所,是帝皇集团跟神通快递在唐王地区,联手创建的第一家女子会所。 会所的选址、装修、开业以及所有业务,都是由张良华一力负责的。 就像当初韩斌主持国际物流分部工作那样,女子会所可谓是张良华在神通快递的大本营了。 韩斌因以权谋私而落马后,张良华接替了他在神通快递内的所有工作,从物流集团的第三副总,一跃成为仅次于夏小韵的二号实权人物--可谓是官运亨通了。 那次事件中,罗小玉也受到了韩斌的牵连,被夏小韵降职,接替了张良华原本的第三副总负责的后勤工作。 但也仅仅是后勤工作,原本该属于张良华负责的女子会所工作,却仍旧被他抓在手中。 可现在,夏小韵却看似很随意的,以关心张副总身体健康为由,让他把女子会所那一块,交给罗小玉来负责--这,就是摆明了要分他的权力了。 别看罗小玉被降职了,她却是夏小韵一手提拔上来的嫡系心腹。 夏小韵在提出这个建议后,就端起杯子继续喝咖啡,仿佛就是随口一说那样。 张良华却知道,夏总正用眼角余光,观察他的反应。 很坦然的笑了下,张良华回答说:“夏总,稍后我就向罗副总交替女子会所那边的业务。” 夏小韵笑了,很欣慰的样子,抬头看着他:“张副总,我可不是忌惮你功高震主,这才要分你的权力,希望你别误会我的意思。” “夏总,我才没有误会您的意思。” 张良华点了下头,又提议道:“夏总,要不这样吧,您打电话请罗副总过来?” “不用这么着急吧?呵呵。” 很虚伪的笑了下,夏小韵回头看了眼站在旁边的漠北北。 一身精干黑色职业套裙、半高跟小皮鞋的漠北北,马上会意,哒哒的走过来拿起桌子上的话筒,拨了个号后低声说了句什么。 “张副总,你请坐。” 夏小韵这才好像发现张良华一直站着那样,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又吩咐漠北北:“小北,给张副总泡茶。嗯,就用一号茶罐吧。” 夏大老板办公室内的柜子里,放着几种咖啡、茶叶。 有人来老板办公室后,用什么样的茶叶招待,就代表着夏老板对他的看重等级了。 像一号茶罐里装着的,据说是极品大红袍。 至于是不是极品大红袍,这个才不重要。 重要的是,夏小韵让漠北北给张良华泡一号茶罐的茶叶,就表明了她对他的态度。 话说,以往张良华来汇报工作时,夏总可都是让漠北北給他泡二号茶罐的茶叶的。 “谢谢莫秘书。” 坐在沙发上的张良华,接过漠北北递过来的茶杯道谢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就坐在门口后面沙发上的劳拉,马上就站起来打开了门。 脸儿明显有些憔悴了的罗小玉,对给她开门的劳拉点头致谢后,又看了眼张良华,这才快步走到夏小韵的办公桌前,双手放在小腹前,微微弯腰轻声问道:“夏总,您找我。” “罗副总,这些天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还算舒心吧?” 夏小韵关心的问道。 “还、还行吧。” 罗小玉眼角余光,再次扫了那边的张良华一眼后,才轻声说道:“可能是因为刚接手张副总的工作,得需要一段适应时间,来理清头绪。” 端起茶杯刚要喝茶的张良华,眉梢微微挑了下,就恢复了正常。 夏小韵的黛眉,也稍稍皱了下,淡淡的说道:“那你得抓紧了,现在公司就像一条顺流而下的帆船,说是日行千里可能虚了些。但毫无疑问,当下正是发展速度更快的时候,作为一名高层管理者,你必须得尽快适应这个节奏,以免给整艘船拖后腿。” 按说,夏总在说出这番话后,罗小玉肯定会诚惶诚恐的连声说好,甚至得举手发誓,说她绝不会让夏总失望云云才对。 可现在她却抬头看了眼夏小韵,嘴巴动了动,又低下了头。 夏小韵看着她的眼神,一下子变冷了。 却没有说话,只是端起了咖啡杯。 办公室内的气氛,随着罗小玉这个不正常的反应,一下子凝重了起来。 夏总没说话,那是因为她是老板,得让罗小玉这个嫡系心腹,主动说出要说的话,她再做出正确的反应。 沉默了足有半分钟后,罗小玉才重新抬起头,看着夏小韵轻声说:“夏总,对不起,我让您失望了。” 夏小韵放下杯子,依旧没说话。 “我想,辞职。” 罗小玉垂下眼帘,低低的声音说道。 第592章:夏小韵的领导艺术 古代的君王,不管有多么器重某个大臣,都不会把所有权力都交给他,反而会故意提拔他的对立敌人,来分他的权力。 这是一种领导艺术。 避免一家独大,尾大不掉,用重臣的对立人,来制衡他。 有时候,平衡才是最重要的,才是最符合领导利益的,哪怕在玩平衡的过程中,会因为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而浪费一些好机会,也得这样做。 夏小韵当前就在玩平衡:她想用罗小玉,来牵制地位越来越高的张良华。 张良华是干将,罗小玉却是她的心腹。 只要他们相互‘敌视’,继而暗中争斗,那么夏小韵才能安心的坐在老板椅上,潇洒自在的看那云卷云舒,花开花谢,不用担心会出现被人架空的局面。 凭良心说,夏小韵这样看重罗小玉,绝对是她的上辈子才修来的福气:她以前只是圆耀酒店的一名礼仪小姐,现在却被夏大老板视为左右手,这不但是福气,更是荣耀。 可谁能想到,就在罗小玉该感激涕零的,对夏老板誓死效忠时,她却说--她要辞职。 原本神色淡然的夏小韵,双眸猛地眯了起来。 刚退到旁边的漠北北,也惊讶的抬头看向了她。 劳拉倒是没什么明显反应,倒是张良华的腮帮子,明显鼓了一下。 在场的众人,谁也没想到罗小玉竟然要辞职,在夏总最看好她的时候。 她在说出那四个字后,轻轻吐出了一口气,再次低下了头。 看得出,她早就想跟夏小韵提出要辞职了,只是一直没敢说。 现在终于说出来后,她就有了无比的轻松。 夏小韵定定的看着她,片刻后才语气平静的问道:“你辞职,是不是因为韩斌的离去?还是--因为我把你降职了?” “不是因为降职。” 罗小玉摇了摇头,语气真挚的说道:“夏总,您对我有提拔之恩。正因为您,我的命运才有了质的改变。所以别说您只是降了我的职务,就算您让我当一名普通员工,我也依旧会感激您,专心工作的了。” “呵呵,那就是因为韩斌的离开了。” 听她只解释后一个问题后,夏小韵笑了。 罗小玉倒没有否认:“夏总,相信您也听说过了,我跟韩斌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今天,我不想再为他辩解,他是不是无辜的了。我只是觉得,他既然为公司带来了较大的损失,就该付出该付出的代价--” 夏小韵打断了她的话,一针见血的问道:“就因为你们是恋人关系,现在他走了,所以你也不会留下。” 罗小玉没回答,可就算傻子也能看出,她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要辞职的。 “夫妻同体、同进共退,呵呵,真感人。” 夏小韵晒笑了一声,再也不看她,抬手挥了挥:“你现在就可以去人事处,解除你的用工合同了。” “对不起,夏总,我让您失望了。” 罗小玉弯腰低头,给夏小韵深深鞠了一躬后,这才转身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无比的心烦,让夏小韵再也无法保持淡定,端起杯子大大喝了一口后,就重重顿放在了桌子上,发出砰的一声响。 张良华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低声说:“夏总,我先去忙了。” “嗯。” 夏小韵深吸了一口气,看着他说:“张副总,你先按照计划书上所说的去工作。至于女子会所的工作--我想,也不是唯有罗小玉才能担任。” “是。我随时都会做好交接准备的。” 张良华很聪明的这样说后,才离开了办公室。 尽管罗小玉的当面请辞,让夏小韵丢了个大人,可她还是没有忘记必须得分张良华的权力,免得他尾大不掉了。 这一点他很明白,也没任何权力保持不满。 不满的,只有夏小韵,等张良华关上房门后,她端起杯子,随时就狠狠砸在了地上。 啪的一声大响,精致的咖啡杯被摔了个粉碎,咖啡的苦香气息,迅速弥漫在了空气中。 “夏总,当心别气坏了身子。” 跟不善言辞的劳拉对望了一眼后,漠北北才低声劝道。 “我没事,摔个杯子心里就好受多--” 夏小韵冷笑着耸耸肩,说到这儿时忽然看向了她,眼神很古怪,好像今天才认识她那样。 漠北北被她看的心里发毛,下意识的后退两步,喃喃的问道:“夏、夏总,您有什么吩咐吗?” “我记得,你在上大学时,学的是企业管理吧?” 夏小韵答非所问。 “是,就是企业管理。” 漠北北低声回答。 夏小韵马上问道:“如果,我让你去主持霓裳女子会所工作,你有没有信心干好?” “啊……夏总,您、您让我去管理女子会所?” 漠北北愣了下,接着连连摇手:“我可做不来!夏总,您太高看我了,我不行--” 夏小韵打断了她的话:“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你还没有去做,怎么就知道你不行呢?只要我看你行,你就会行。” “夏总,我真不行的!” 漠北北只是摇手拒绝,刚要再说什么,却听夏小韵低声说:“你,是方圆生前推荐到我身边的人。” 漠北北摇手的动作,一下子僵住了。 夏小韵垂下了长长的眼睫毛,说:“还有公关部的张欣,你们两个都算是他的人了(只是在工作上)。我现在除了信任你们之外,还能去信任谁?” 她的声音虽然低,却带着浓浓的苦涩:如果方圆在我身边的话,我又何必在意张良华的一家独大,何必面临‘无将可信’的地步? “夏总。” 漠北北沉默片刻,才轻咬了下嘴唇,抬头说道:“既然您这样看重我,那么我尽力不会让您失望。” “好。” 夏小韵吐了一口气,说:“我会给你一定的适应期限,让公关部的张欣,接替罗小玉离职后的工作,由她来带你管理女子会所那边,希望你能尽快的独当一面。罗小玉,她比你大不了多少的。” 如果不是公关部当前的工作,确实重要(神通快递正在疯狂扩张之间,正是公关部重交际花大展身手的时候),夏小韵肯定会把张欣,调整到女子会所那边。 依着那个娘们的泼辣、却又圆滑、出色的工作作风,肯定会比张良华还要适合女子会所那边的工作。 无人可用(没有能帮自己分忧解难的心腹)的夏小韵,被迫提拔漠北北后,让张欣帮衬着她,确实一招妙棋了。 尤其是把张欣提拔为兼管公关部的第三副总,更算是夏小韵的画龙点睛之笔。 要问神通快递集团内,谁最跟张良华不对眼? 除了欣姐之外,好像就是方死鬼了吧。 听说有张欣帮衬自己工作后,漠北北又有了几分信心:“请夏总放心,我会努力向张部长学习的。” “嗯。” 夏小韵想了想,才说:“不过,我想听你先说说,要先从哪方面展开工作--别怕说错,这也算是在考校你了。” 漠北北双手环抱在胸前,原地来回走动了几步,才说:“我觉得,会所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其实是保安工作。” 任何一家企业的安保工作,不能说可有可无,但绝对算不上是最重要的工作。 但对霓裳女子会所来说,安保工作却是至关重要的:能够有资格出入会所的女会员,绝对是非富即贵,像什么官太太啊,老板夫人等等。 这些‘豪门贵妇’之所以甘心每年缴纳大笔的会员费,去会所休闲娱乐,那是因为她们觉得在那种地方,才能摘下‘贤妻良母’的面具,露出本性着实放松一下。 各种嘴脸--会所有必须为其保密的责任跟义务。 如果会所胆敢利用这些贵妇的真实嘴脸,来胁迫她们做某些事,她们也只能乖乖照办。 所以说,女子会所的保安工作,其实才是最被会员所重视的。 霓裳女子会所的成立,都是张良华一手抓(帝皇集团那边,只拿资金、传授运营经验来入股,至于怎么经营,完全是这边说了算的)的。 那么相当然的,会所最重要的安保工作方面,都是他提拔上来的嫡系心腹。 漠北北要想彻底打消张良华在女子会所的影响,从安保工作下手,无疑是最正确的了。 “不错。” 听漠北北这样回答后,夏小韵欣慰的笑了:“你,总算是没有让我失望。” 失望这个词语,都无法来描述楚楠楠此时的心情。 她觉得,就算她死了,也无法瞑目的。 又有几个女孩子,在被她所深爱的男人,拿刀子割断脖子后,能心甘情愿去死的? 她不但失望,还是绝望,更多的却是后悔。 她后悔在临死前,怎么就把清白的身子,交给这样一个不懂爱的混蛋--啊,不,混蛋用在他身上,都能亵渎了这个词。 他应该是个没有人性的畜生才对。 泪水顺着楠楠姐的脸颊,滚滚淌下,更是发出让杜鹃也泣血的鼻音:“多、多好啊,我会死在你手中,真好啊!方圆,我死,也不会放过你的!” 趁着还没气绝身亡,楚楠楠猛地咬牙,双手十指就像十把利剑那样,狠狠刺向那张可恶的脸。 哪怕是快要死了,她也得抓花这张脸! 最好,是能把那双带着笑意的眼珠子抠出来,填进嘴里咔吧咔吧的嚼着吃了。 很明显,方圆才不愿意被人抠出眼珠子来呢,所以在楚楠楠手指狠狠刺过来后,他就抬手抓住了她两只手的手腕,很无奈的叹了口气,问道:“唉,你都已经死了,按说就不能撒泼了才对。” “对尼玛个大头鬼,你这个畜生!” 楚楠楠嘶声叫着,挣扎着,跪坐起来歪着下巴张嘴,就像毛驴那样的咬向方圆的脖子。 方圆抬起左手,拇指食指伸进她嘴里,猛地一张撑住她腮帮子,似笑非笑的看着她问道:“你确定,你快要死了?” 第593章:请给我一次犯贱的机会 脖子都被方圆拿刀子割断了的人,能不死吗? 楠楠姐可是亲眼看到自己的鲜血,顺着刀锋淌下来的,就像她此时满脸绝望的泪水那样,没有一点点的虚假。 可这个混蛋却问她:她确定自己快要死了? “你个畜--” 嘴巴被两根手指头撑住,骂人都很费力的楠楠姐,在骂出这三个字后,蓦然愣住:貌似,她没有死呢? 脖子被割断了的人,或许还能骂人,可绝不会骂的这样‘畅快’,更没力气变身为小母兽,扑上来连撕带咬的。 唯一的解释,就是楚楠楠的脖子,只是被某混蛋割破了。 但也仅仅是割破了一点皮,距离死亡还远着呢。 “你现在肝火太旺盛了,适当的放点血,对你的身体健康有好处。” 方圆说着,从楠楠姐长大的‘樱桃小口’内拿出手指,在衣服上擦了擦,好像人家嘴巴脏了他的手指头那样。 方圆这番话,可不是在胡说八道。 楚楠楠在接到剧组幕后大老板,指派她去陪个死老头子的通知后,肯定是异常愤怒,继而在挣扎无效后陷进了绝望,身体里积攒了太多的不甘怨气。 绝望的怨气,化为怒火,烘烤着她的肝脏。 怒伤身,这可是在书本的,略懂中医皮毛的方圆,只需从她眼眸中就能看出来。 用放血的方式,来释放她的怒火方式,虽说很愚蠢,也很吓人,不过却很管用。 更重要的是,方圆恰好可以借此机会,来威胁她说出那些事。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楠楠姐竟然比地下党还地下党,不但圆死不屈,还能对他又撕又咬,要抠出他眼珠子来。 碰到这么个不惧生死的刚烈小泼妇,方先生除了暗叹自己惹祸上身(既然要了人家,以后就不能不管她了,要不然还算男人吗)外,也没别的好办法了。 傻呆呆的楚楠楠,愣怔半晌后,才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嗯,虽说粘粘糊糊的,却没有被割断。 原来,这混蛋只是拿刀子吓唬她,才不敢真割了她呢。 靠,楠楠姐是被吓大的主? 真是瞎了你的狗眼! 你以为你拿把破刀,就能吓住我啊,有本事你真把姑奶奶给杀了,来,来,谁不杀,谁特么的是龟孙子! “别动,有蛇!” 就在楚楠楠双眸开始灌血,发出母兽的狠戾,把银牙咬得咯吱咯吱作响,准备掀起惊涛骇浪时,方圆脸色却猛地一变,指着她坐的那儿嘎声叫道。 十个女孩子里,有九个会怕蛇--剩下的那一个,却是在书本上看到毛毛虫后,也会被吓得面无人色。 尽管她们有时候动起来时,就跟蛇儿那样。 “啊!” 满腔怒火的楚楠楠,立即尖叫一声,用比眼镜蛇腾起时还要快的速度,猛地扑进了方圆怀中,闭上眼瑟瑟发抖:“蛇、蛇在哪儿?” 在怀里女人的后背上,轻轻拍打了几下后,方圆才茫然的问道:“哪有蛇?” 这个混蛋,又在骗我! 楚楠楠马上明白过来了,猛地抬头,双手掐住了他咽喉,桀桀笑着问道:“你想死,对不对?” 方圆认真的回答说:“死有什么好玩的?如果死了后去的那个世界内,能有你这么漂亮风骚的娘们,那么我会考虑一下。” 正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方先生轻飘飘的一句话,就化解了楚楠楠的满腔怒火,让她掐着他脖子的双手松开,咬着嘴唇的呆愣片刻,才抬手在他心口轻轻砸了一拳,声音中带着哭腔的说道:“我早晚,会被你给玩死的。” “那是最大的犯罪行为,我是绝不会犯的。” 方圆连忙说:“最多,我只想你能跟我说说,我的过去。” 用力吸了下鼻子,楠楠姐很软骨头的依偎在了他怀中,闭眼喃喃问道:“你真想听?” “做梦都想。” 方圆实话实说。 “那你就做梦吧。” 楚楠楠这样回答。 “天还早,不是做梦的时候。” 方圆抬头,看了眼已经西下的太阳,说道:“其实我很清楚,为啥在我告诉你我醒来后所发生的那一切后,你就不愿意跟我说--” 楚楠楠抬手,捂住了他的嘴巴,喃喃的说:“既然你知道,那就别说出来了。” “我必须得说。” 方圆脑袋后仰,躲开她的手:“卡秋莎都怀孕了--我还是要走。” 卡秋莎是怎么让‘身负重任’的方圆,陪了她两个多月的? 那是因为,她欺骗了方圆,没有告诉他真相。 卡秋莎的行为,提醒了楚楠楠:既然别人能骗你,那我为什么不能瞒着你? 是,就算我瞒着你,也无法像那个俄国女人那样,把你拴在身边长达两个多月,你肯定会返回华夏,寻找想知道的答案。 你既然在要了我后,还要走,去找你的水暗影,你的林舞儿,你的夏小韵--却唯独不要我,这么无情,那我凭什么要让你如意? 心中发苦的楚楠楠,觉得除了给这家伙在寻求真相之旅,給他平添尽可能的麻烦,就是对他的最大报复。 她会感到很高兴。 最起码,这一刻他是属于她的。 她能幸福的依偎在他怀中,惬意的叹了口气:“唉,你走你的,就算你真得死了,我也不会在意了。反正我现在心满意足了,也不在乎陪死老头子去睡觉了。以后啊,我就像别的大腕明星那样,过属于自己纸醉金迷的幸福生活了。” “你觉得我会愿意?” 方圆问道。 “你有什么资格,不愿意?” 楚楠楠睁开有些红肿的眼睛,问道。 “你已经是我--” 方圆话说到一半时,又闭上了嘴。 “呵呵,你是不是想跟我说,我已经是你的女人了,就不能再陪别的男人睡觉了?” 楚楠楠嗤笑一声,问道:“你有资格这样说吗?如果你能留下来,永远留在我身边,随便你说什么,我都会乖乖听你的。你敢答应吗?” “我不敢。” 方圆低声说。 楚楠楠的眼神变冷,淡淡的说:“那你就别跟我说那些让我恶心的话,更不要管我去陪别的男人睡觉。反正,你要了我,也是用强,更不是我心甘情愿的。别人,自然也能用任何手段,来得到我。” 说着,她叹了口气:“唉,谁让我长的这么迷人,却又没谁能真心呵护一辈子呢?” 方圆嘴角动了动,没说话。 楚楠楠忍不住的说:“你想吐,就吐出来,别憋着,那样会有损健康的。” “我们以前很熟悉,你早就对我有意思了。” 方圆说道。 “那又怎么样?” 楚楠楠无声的冷笑。 “我只是有些纳闷,我以前为啥没有对你动心。” 方圆又说。 “那是因为,你心里只有夏小韵。” 楚楠楠脱口说出这句话时,才意识到方圆这是在变着法的套问她,马上就冷笑道:“哼哼,劝你啊,别再用这么卑劣的手段,来套问我的话了。” “你真聪明。” 方圆伸手在她鼻子上刮了下,嘻嘻的笑着说:“跟我说说那个叫马修的老东西吧。” 楚楠楠眼睛一亮:“你真要管我的事?” “你已经是我的人了,这一点我无法否认。” 方圆说:“无论我们以前是啥关系,有没有爱过你,但现在我必须得做我该做的事。”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我才没有求你帮我对付那个老东西。” 楚楠楠咯咯一笑,懒洋洋的说道。 “我知道,我是心甘情愿的。” “你这是在犯贱,就像我主动让你要了我那样。” “是,我是在犯贱,请你给我一次犯贱的机会吧。” 方圆有些头疼。 他隐隐觉出,这个表面大大咧咧的新晋娘们,以前貌似没有这么多心眼的。 他更有种本能的感觉:他的变化也很大。 貌似,他以前可不是看到个美女,就能很轻松跟人上炕的。 至于他本身怎么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方圆实在想不出答案。 “你以前不是这样的,我以前,也不是这样的。我们,都变了。” 楚楠楠抬手,轻轻摸着方圆的脸颊,轻声说:“你变得越来越精明了,所以才不会放过送上门的便宜。可我却越变越傻了--难道说,胸大无脑这个词,就是专门为我准备的?” 其实,没有楠楠姐那样傲人的胸的马修,可能是因为年龄的缘故,导致脑干萎缩不够用的了,要不然他也不会放着那么多金发美女不要,偏偏挑中了这个亚洲女孩。 相比起年轻男人来说,今年已经快七十岁的马修,按说不该喜欢楚楠楠这种脾气暴躁的胭脂马才对,毕竟驯服烈马对于身体的要求,可是很高的。 他选中楚楠楠,有三个原因。 第一,就是听说这女孩子还是个处:并不是所有的外国人,都不在乎女孩子是不是处,马修就是一个处控。 第二,他想通过野性十足的楚楠楠身上,找到他当年叱咤风云的雄姿。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有人在发现他对楚楠楠有意思后,马上就表示愿意帮他实现这个愿望。 这个人姓花,来自英国,也是铁山帝国五大董事之一。 据说,这个姓花的年轻人,来自当世最古老的家族之一:早在八百年周朝时期,他的家族就存在了,说起来比孔家都古老多了。 至于花家有没有这么深厚的历史背景,他们又是何时去英国发展了等等--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花冷夕不但是花家在铁山帝国五大董事之一,也已经代替他那个号称金融奇才的小妹,成为了花家新一代的掌舵人。 其实,他那个叫花小妖的小妹,相比起楚楠楠来说,更胜一筹,尤其是那身材、皮肤,十七岁女孩子却有三十几岁少妇特有的成熟,才是最让我着迷的。 想到这儿时,坐在会议桌正中间位置的马修,用眼角余光看向了花冷夕。 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的花冷夕,马上就查觉到了,冲他微笑着轻轻点了点头。 无比儒雅的绅士样子。 第594章:死人是没威胁的 会议室内人不多。 除了端坐在会议桌前的五大董事外,就只有两个负责为他们端茶倒水的年轻女郎了。 这两个金发碧眸,身材火辣的美丽女郎,都是聋哑人。 要不然,她们也没资格能留在会议室内,听五大董事谈论这些最高机密了。 正在发言的是一个银发老者,比马修年龄还要大,戴着个老花镜读稿子时的语速,慢腾腾的,好像一口气上不来,随时都会挂了那样。 丰田秀敏非常讨厌这样的老头子:他们,除了倚老卖老外,经常做出一些混蛋决策外,还能有什么让人惊喜的建议? 不过就算她心里再讨厌这些人,表面却是很平静,认真听讲的样子。 银发老者,正在宣读他做出的计划书。 主要有两点:第一,围绕着今晚九点半正式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第二,则是预测即将备受打击的西伯集团,将会做出哪些垂死挣扎。 好不容易,他才说完他那些早该闭嘴的陈词滥调,丰田秀敏心中长长松了口气,端起杯子喝了口咖啡。 她刚放下杯子,旁边的花冷夕就从聋哑女郎手中,拿过水壶替她满上了。 “谢谢。” 丰田秀敏微微弯腰低头,鞠躬致谢。 “客气了,丰田君。” 花冷夕微微笑道:“为尊敬的女士服务,是我的荣幸。” 丰田秀敏也笑了下,没有再说什么,心中却对他很不齿:你没说错,像你这种刚一爬上台,就把你小妹捧起来的女星送给马修那个老混蛋的人,能够给我满茶倒水,确实你的荣幸。 五大董事中,丰田秀敏虽说是唯一的女性,不过她的情报来源,绝对是五个人中最及时、广泛的了。 她不但知道其他四个董事在集团内的一举一动,就连他们的私生活,也是了解的够透彻。 就拿花冷夕来说吧。 他虽然号称花家第三代男丁中的佼佼者,但比起他的小妹来说,却相形见拙了太多。 尽管没有参与花家培植下一代掌舵人的决策,丰田秀敏也能猜到:如果不是花家现代掌舵人年龄太大,随时都有挂了的危险,花小妖今年才十七岁,那么压根就没有花冷夕的任何事,她铁铁的就是花家第三代掌舵人了。 偶然的机会,丰田秀敏见识过花小妖一次。 仅仅一次,她就能从那个女孩子看似单纯的外表中,看出花小妖才是花家最难对付、或者说是最可怕的人。 相术发源于华夏,却没有被华夏人所垄断,丰田秀敏逝去的老师活着时,可是曾经请教过华夏潘龙语的。 没有谁喜欢跟一个心机极深的女孩子打交道,哪怕是盟友也不行。 更何况,她还没有长大成人呢,一旦成熟了,她将会变得更可怕。 所以,必须得在跟花小妖争夺花家新一代掌门人的明争暗斗中,帮花冷夕取胜--这是铁山帝国其他四大董事,共同的心愿,并在暗中给予了极大的帮助。 众志成城下,花冷夕终于在花家老掌舵者两个月前仙逝后,把花小妖踩在了脚下,成功上位。 花冷夕成为花家新掌舵者后,丰田秀敏还在心中大呼侥幸,但很快就发现了一个事实:花小妖,并没有在那场‘夺嫡’之战中,有太出色的表现。 就像,她才不在乎必须得成为花家的掌门人。 可是,难道她也不在乎,花冷夕在彻底掌权后,不但把她软禁了起来,还会想方设法的打击、瓦解她此前培育的‘嫡系’势利吗? 每当丰田秀敏想到这个问题时,都会不解。 不过她相信,花冷夕比她更清楚这个问题,所以最近才变本加厉了:在看出马修对花小妖捧红的楚楠楠有意思后,竟然主动把她双手供奉,来讨好了。 听说那个楚楠楠,以前跟方圆的关系不一般的。 只是后来因为受到刺激,才转而投入了欧特的怀抱。 唉,那个华夏女人的命,也真够苦的,先后爱上了两个男人,一个死了,一个却徒有硬朗的外表,不得不眼睁睁看着她被老马修抱在怀里,遭受凌辱。 绝对是出于大家都是女人的缘故,所以丰田秀敏想到楚楠楠时,才会暗中叹了口气。 但也仅仅是叹了口气罢了,她才不会为了一个戏子,就站出来主持公道,同时得罪马修,花冷夕呢。 下意识的摇了摇头后,丰田秀敏又想到了方圆:昨天在飞机上碰到的那个家伙,到底是不是真正的方圆呢? 很有几分相术的丰田秀敏,昨天可是好好给某人相了一面的。 结果没有让她惊讶,只有--茫然。 就是茫然:她忽然发现,以往帮她很多次的相术,竟然在方圆面前起不到丝毫作用,无论她怎么凝神努力,都无法看出他是个‘什么东西’。 说白了,就像她从来都不曾懂得相术那样。 就像身体再好的人,也会感冒发烧那样,丰田秀敏相人失灵后,也没太在意,最多也就是派人去试探一下,干掉他罢了。 丰田秀敏相信,她在纽约的属下,肯定会遵照她的命令去做,查到那个家伙,付诸行动--但到现在,她还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可能是因为看她长途跋涉后有些累,手下才不敢拿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来打搅她休息吧? 或许,手下早就完成了任务,只是她没有问,他们就不说。 等散会后,再打个电话问问吧--丰田秀敏想到这儿时,就觉得放在桌子上右肘被人碰了下,下意识的抬头时,就看到马修正盯着她。 “董事长请你发言,补充一下布什先生的计划。” 悄悄碰了她胳膊一下的花冷夕,在旁边轻声提醒道。 丰田秀敏这才知道,自己刚才想那些事走神了,没听到马修在跟她说话。 冲花冷夕点头致谢后,丰田秀敏轻咳一声说道:“咳,我觉得布什先生的计划,很详细,考虑到了所有能发生的意外。” 戴着眼镜的布什先生,马上冲她友好的笑了笑。 回笑了下后,丰田秀敏才话锋一转:“不过,我还是有个问题,想请大家仔细考虑一下。那就是现在的西伯集团,绝不会束手待毙,他们绝对会竭力做出反扑的。” 马修花白的眉毛皱了下,才问道:“丰田小姐,以你的看法,西伯集团要反扑的话,会采取哪些行动?” “在今晚即将举办的酒会,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搞破坏,才附和一般人的逻辑。” 丰田秀敏说道:“但在我看来,从来都以杀伐果敢而著称的波斯塔夫,是不屑用这种惯用方式的。他要么不做,要么做就做大的--让我们,再也不敢当众宣布那份草签协议。” 马修紧接着追问:“那,他所做的这个大的,又是哪方面呢?” “如果我是他的话。” 说到这儿,丰田秀敏犹豫了下,才抬头看着天花板,轻声说:“我会打那份报告的主意。” “藏在绝密档案室内的那份01号报告?” 布什先生满脸的皱纹,猛地一紧,就像快速枯萎的菊花那样。 不等丰田秀敏回答,这皱纹就攸地松开,发出了一声轻蔑的怪笑:“呵呵,丰田小姐,你可能把波斯塔夫想的太天真了。” 丰田秀敏没说话,端起了杯子。 她很明白,别看这老东西说波斯塔夫想的太天真,其实就是在讽刺她呢。 谁不知道铁山帝国的绝密档案室,是全世界最最保险的地方,从创建那天开始到现在,就从没有谁,能入侵档案室半步! 波斯塔夫唯有脑子进水了,才会想得到01号绝密文件呢。 看到丰田秀敏被自己驳的哑口无言后,布什先生的老脸上,闪过一抹得意时,却听花冷夕说:“我倒是觉得,丰田小姐的顾虑,并不是多余的。” 一直没说话的另外一名董事,这时候总算找到代表他存在的机会了:“花先生,你觉得能有人,悄无声息的入侵绝密档案室?” “也许真有这么一个人。” 花冷夕说到这儿时,看了眼抬头看向他的丰田秀敏,才说:“如果他能来的话,那么我们最好是加派所有能加派的警戒人员。” 马修沉声问道:“那个人,会是谁?” “他可能姓方,叫方圆。” 丰田秀敏把话接了过去。 “方圆?” 马修皱眉,摇头:“我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他是哪国人?” 丰田秀敏不答反问:“我想在座的各位,都该听说过盗圣白展堂吧?” “盗圣!” 马修那双混浊的老眼,猛地一亮,腮帮子突突的跳了起来。 他相信,在场的任何人,都没有谁比他更清楚盗圣多么可怕,可恶--八年前,他一副价值数千万美金的毕加索名画,就是被盗圣偷走的。 偷走他一副名画也还罢了,竟然还趁着他熟睡时,拿刀子剃光了他、他身上除了汗毛之外的所有毛发,更把那个被他欺负了的三线小明星的黑蕾,塞在了他嘴里。 奇耻大辱,绝对的奇耻大辱! 要不是因为盗圣根本无迹可寻,马修铁定会拿着两把菜刀,约他单挑! 就因为那次事件,马修身边的人,谁也不敢跟他提到盗圣的名字。 慢慢地,他也忘记了。 今天,丰田秀敏又提到了盗圣,就像打开了一扇闸门,羞辱的回忆,洪水般的从马修先生脑海中呼啸而过,裹杂着一万头草泥马。 丰田秀敏也知道马修这段屈辱的历史,所以看出他很有羞恼成怒的趋势后,连忙接着说:“不过,盗圣已经死了。死人,是对我们形不成任何威胁的。” “盗圣死了?” 马修又问。 “据说,他早在去年时,就死在了北朝。” 花冷夕把话接了过去,接着却又皱眉说道:“不过,我倒是觉得他没有这么容易死掉。” 丰田秀敏不爱听了,问道:“他死的,还很容易?” “我早就听人说过,他就算必须得死,也不会是这种死法的。” 花冷夕淡淡的回答。 第595章:绝望的诅咒 “在某个现象,还没有震惊世界之前,方圆都不会死。” 花冷夕说道:“就算他把自己的脑袋割下来,也得重新活过来。” “呵,呵呵,我还是第一次听人这样说--” 丰田秀敏觉得花冷夕真是无聊透顶,冷笑一声刚说到这儿时却被他打断:“你第一次听说这样的话,那是因为有很多事,你根本不了解。” “我不了解?” 丰田秀敏脸上的笑容一收:“哦,花先生你很了解了。” 花冷夕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只是侧脸看着她,问道:“丰田小姐,我相信你对我们花家的家族史应该非常了解了吧?” 丰田秀敏愣了下,接着摇头:“我为什么要对你们花家的家族史很了解?我自己的事儿还忙不过来,哪有心思去考虑别人家的事。” 对这女人言不由衷的回答,花冷夕根本不在意,只是说:“我们花家,早在数千年前的周朝,就已经存在于东方那块大方上了。东晋之前,我们是比孔家还要有影响力的大族。但后来,我们却从华夏消失了,远赴英伦,从此过着不为人知的隐居生活。” 铁山帝国的董事会,五名董事能够聚在一起开会,所讨论的话题,那绝对是值得当世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得注意的事。 在这么重要的会议上,新晋董事花冷夕,却要畅谈他的家族史,这未免有些‘不干正事’的嫌疑。 布什先生花白的眉梢挑了下,刚要说什么时,却看到董事长马修,已经拿捏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后,就闭上了嘴。 就像没有看到有人不满自己在这儿胡扯那样,花冷夕端起杯子喝了口咖啡后,才继续说道:“也正是从那之后的一千多年中,我们花家的列代先祖,除了我爷爷之外,所有的男丁,都没有活过五十岁的--我想,这一点大家其实心里都很清楚的。” 听他说出这些后,本来有些不耐烦的布什,也来兴趣了。 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年轻人还是老头子,都有着一份好奇心的。 当然了,能够吸引其他几位董事的好奇心,这个事儿必须相当的与众不同才行。 正如花冷夕刚才所说的那样,不只是丰田秀敏,在座的所有董事,都很清楚花家的家族史,知道这个隐藏在暗中的家族,才是华夏最古老的家族之一。 同样,他们也知道花家的男丁,除了前些天刚谢世的花家老人外,上千年来,从没有哪一个能活过五十岁。 所有男丁的‘夭折’过程,也都非常的稀奇古怪,有被鱼刺卡住咽喉而死的,有摔了一跤后,后脑勺恰好砸在倒立着的钉子上的-- 最让人感到无语的是,花冷夕爷爷的爷爷,是被一只蚊子叮了一口后,就全身浮肿死了。 而被那只蚊子咬过的其他人,却屁事也没有。 大家都知道这些,却不知道花家的男人为什么这么命苦。 真正的绅士,是从来不会打探别人悲痛隐私的。 不过既然花冷夕貌似要自己说出来,而且这个隐私貌似还跟某个人的生死有关,所以就连马修也忍不住的问道:“为什么会这样?” “花家,受到了诅咒。” 花冷夕淡淡的回答。 “花家受到了诅咒?” 马修等人愣了下,面面相觑,觉得花冷夕这个回答,简直是太扯淡了。 某个家庭接连发生不幸后,人们在提到他们时,就会说他们受到了诅咒--这是傻瓜也能有的反应,可却又是傻瓜也不会相信的。 就像人人都说天堂好,却没谁愿意去那儿那样,人人都说某某某受到了诅咒,才不会相信人家是真受到了诅咒。 丰田秀敏却没马修等人那样的不屑,认真的问道:“谁的诅咒?” “人的诅咒。” 花冷夕笑了笑,轻飘飘的回答。 “人的诅咒?” 丰田秀敏有种被耍了的感觉,脸色刷的就难看了好多:“什么人?” 花冷夕的回答,更加高深莫测:“真正的人。” “呵呵,花先生。” 布什先生实在忍不住了,呵呵笑着插嘴道:“开会的时间也不早了,我们还是谈论正事吧。” 这就是在明确告诉花冷夕:别在这儿闲扯淡了! 花冷夕却没有理睬他,抬头看着天花板,梦呓似的自顾自说道:“东晋之前,我们花家,还有华夏一些其他豪门大族,都是华夏的主宰者--可有一天,我们的先祖却忽然发现,尘世间多了一个他们自己。” “什么?” 丰田秀敏一呆:“什么叫多了一个他们自己?” “就是一个跟你一样的人。” 花冷夕的声音,飘来飘去的很不真实:“任何人在看到一个无论是身材相貌,举止谈吐,还是思想都跟自己完全相像的人,忽然间现在我们面前后,会有多么的恐怖,我想在座的各位应该能想象得出吧?” 一个身材相面、举止谈吐还有思想,都跟我完全一样的人,忽然出现在我面前? 有着丰富人生经历的马修等人,再次面面相觑的了一眼,都能从对方眼睛里,看出说不出的心悸:这得有多么的可怕? 他们更能明确感受到,花冷夕不是在扯淡,而是在讲述一件真事:花家的诅咒。 花冷夕说完这番话后,就疲惫的闭上了眼,不再说话了。 会议室内的气氛,忽然一下子凝重了起来,再也没有任何声音。 “咳。” 丰田秀敏用一声干咳,率先打破了死一般的沉寂,声音也有些沙哑的问道:“当这种诡异的事出现后,你们祖先们,肯定会很恐惧--恐惧,能表达出那种看到另一个自己的感觉吗?” “不能。” 花冷夕睁开眼后,眼里已经全是痛苦:“那是绝望。” 绝望,才是比恐惧更让人害怕的。 就像花冷夕一千多年前的那些列祖列宗。 他们发现这个世界上,忽然多了一个同样的自己后,要想做出击杀对方,确保自己才是‘真品’的利益时,却已经晚了。 因为等有人发现忽然多了一个自己后,他身边很多亲朋好友,都已经被忽然出现的他们的自己,给替代了。 他们的自己,杀了他们,代替他们来享受本该属于他们的幸福人生。 没有谁知道,这些他们的自己来自何方。 只知道他们要是不做出反击的话,最终都会被他们的自己所代替。 而他们本人,则会被他们的自己所杀死。 于是他们展开了大反扑--但因为实在无法分辨身边的亲人,还是不是本来的‘自己’,所以他们只能相互猜忌,在确保自己就是真正的自己时,相互残杀。 可别人,又怎么知道他们,才是他们本来的自己? “那段时间,绝对是华夏当世豪门大族在人类发展史上最最黑暗的日子。” 花冷夕轻轻叹了口气,脸上浮现痛苦之色:“就在人们为争夺生存权,跟另外一个自己拼死厮杀时,造成了整个国家的混乱,西北游牧民族趁机大举入侵。” 当时,主管华夏朝野的那些豪门世家,都在不断的自相残杀中,再也没有谁能组织汉人抗御胡人,这才造成了华夏历史上,最让中华民族心痛的五胡乱华。 抛除民族团结这一点先不谈,单说事实:五胡乱华时,汉人就像被肆意宰杀的牛羊,在短短数年内,就有90%的汉人,死在了胡人屠刀下。 那些野蛮的胡人,更是犯下了‘吃人、把汉人当做两脚羊’的滔天大罪。 据说,当鲜卑族撤退时,曾经掳获足足五万名汉族少女,押着回老巢。 一路上,那些少女被宰杀,充当军粮--当行至易水时,还有八千少女没有吃完,慕容鲜卑不耐烦下,就下令把这八千少女全部赶进了易水。 易水,为之断流。 当汉民族面临灭族望种时,有人登高振臂大呼,广发杀胡令,号召天下仅存的汉族男儿团结起来,站出来共抗强胡。 这个人,就是被奉为华夏第一勇士的冉闵大帝。 当汉民族面临来自异族的生死威胁时,那些跟他们自己相互厮杀的人们,终于醒悟了过来--无论他们哪一个才是真得,但都不想就这样死在异族屠刀下。 于是,他们‘尽释前嫌’,团结起来,跟随冉闵大帝转战中原,誓杀胡族。 不得不说,真正的汉民族,在任何时候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民族。 在冉闵大帝的号召下,汉家儿郎在短短数年内,就把入侵中原的胡人,给杀了个七七八八。 “直到我们的祖先跟随冉闵大帝,痛杀胡狗时才发现,本来承诺要跟他们一同抗胡的‘自己’,却已经携带他们的财产,家人,南下长江了--这就是史书上记载的衣冠南下。” 花冷夕说到这儿后,苦笑了下,才继续说:“当时征讨胡人的祖先们,随着冉闵大帝的被俘遇难后,死伤惨重,再也无力跟他们的自己争夺了。” 那时候,除了花家之外,绝大部分的豪门大族,都遭遇了这个比噩梦还要可怕的现实。 当时大家在响应杀胡令时,就有人提出:为确保汉人的血脉,必须得选出一些精英,远离这场战争,跟随那些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人,一起南下,算是为各大豪门留下火种了。 尚未发现有自己出现的花家,很有幸的被选中了,没有参与那场战争。 但他们却没有南下--因为,他们也怕会遭遇其他豪门的噩梦,选择了西逃。 “因为我们花家的西逃,导致各大豪门南下的家人,全部被他们的自己所代替,备受其他豪门生存者的怨恨,也是很正常的了。” 花冷夕说到这儿后,端起杯子轻轻抿了一口时,就听丰田秀敏说:“如果我生活在那个时代,我也会怨恨你们的自私。” 不等花冷夕说什么,她接着又问:“这就是你们花家遭受诅咒的由来,对不对?” 第596章:没有后代的豪门 在那段最最黑暗的日子里,那些在华夏有着数千年历史的豪门,在抵抗外来侵略时,把稳定后方的工作,交给了花家。 但花家却违背了当初的誓言,担心会被那些‘自己’所替代,没有南下,而是为保全自己的家族,选择了西逃。 得知花家背信弃义西逃后,那些豪门大族仅存的‘真人’,自然会无比的怨恨他,这才在神庙面前发毒誓诅咒他们--诅咒他们花家的男丁,都遭横死。 在那段黑暗日子里幸存下来的人们,当然不甘心就这样被替代,准备包扎好伤口后,继续跟那些自己战斗。 可他们,却遭到了他们‘自己’派来的武士捕杀。 那些‘自己’,要想完全替代他们,必须得把他们全部消灭,这也是很正常的行为了。 那些人被逼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后,才终于找到了他们‘自己’来自哪里的答案。 “原来,那些自己,都是来古西域,也就是现在塔克拉玛干沙漠旁边的罗布泊下。” 花冷夕没有在意丰田秀敏的愤慨,依旧淡淡的说:“没有谁知道他们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物,更不知道他们怎么可能会变成‘自己’,最多也就是确定他们来自某个邪恶的世界。” 只是他们发现的有些晚了。 等他们终于找到答案后,他们已经被他们的自己所派来的武士,包围在了那个神秘世界的出入口--要么去拼死战斗,要么就逃进那个世界。 在场的人,不但觉得花冷夕所说的这些异常匪夷所思,也都听入迷了。 要不然,最最不屑的布什先生,也不会在他稍稍停顿时,就着急的问道:“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神秘世界?” “传说,那是一个只被笼罩着的世界,没有光,没有风,却能适合生命的生存,还有一些奇异的动植物在里面。” 花冷夕喃喃的说:“我们把那个世界,称之为九幽世界。” “九幽世界?” 丰田秀敏黛眉微微皱了下,说:“原来,那地方叫九幽世界。” “呵呵,丰田小姐,你听说过这个世界?” 花冷夕眼光一闪,看着她呵呵笑问。 “嗯,反正华夏某神秘部门,正在追查这件事--这对我们来说,好像也不是什么秘密。” 丰田秀敏并没有否认。 “花先生,你继续往下讲。” 布什先生很不满丰田秀敏打断花冷夕讲故事,皱眉看了她一眼。 丰田秀敏心中冷笑一声,不再说什么了。 花冷夕这才继续说道:“我们的先祖(其实并不是花家的先祖,因为那时候整个花家,都已经西逃了),在跟那些被自己派来的武士殊死搏斗后,死伤惨重,最终被迫逃进了九幽世界。” 真正的豪门大族,被逼进九幽世界后,他们的人生,就算彻底跟代替他们的不明生物替换了。 那些能冒充他们的不明生物,代替了他们,享受外面那个花花世界时,自然也担心他们会从九幽世界逃出来惹事,就想方设法的压制他们。 也正如他们所料的那样,被逼进九幽世界的那些人,时时刻刻都在想方设法重回光明,争回本该属于他们的光明世界。 但很可惜的是,无论他们怎么努力,都没有成功。 甚至,他们在九幽世界生活了很久之后,还没有找到那些他们的‘自己’,是怎么复制他们的方法,只能屈辱的活着,等待重出的机会。 “可已经替换他们的自己,怎么可能会让他们得逞?” 花冷夕说:“那些‘自己’,已经高居庙堂之上,完全可以利用国家的力量,来阻止他们重归人间的。” 他刚说到这儿,就被马修打断了:“花先生,我有个疑问。” 花冷夕微笑着,抬手做了个请他提问的手势。 马修咳嗽了一声,才问:“暂且不管花先生你所说的这些,真实性有多大。我只想问问,当前的华夏汉人,根本不是真正的汉人,而是从九幽世界内出来的不明生物的后代,对不对?” “不对。” 花冷夕摇头。 马修皱眉问道:“怎么就不对了?” 花冷夕笑道:“呵呵,我刚才就已经一再提到‘豪门大族’这个字眼。意思就是说呢,唯有东晋时期的豪门大族,才有可能被那些‘自己’所替代。平民百姓,依旧是他们最真实的自己。” “哦,原来是这样。” 马修这才恍然,但接着又问:“那,花先生能不能说说,当今华夏都是哪些豪门大族,才是那些替代品的后人?” “没有。” 花冷夕缓缓摇头。 马修不明白了:“怎么就没有呢?难道说,他们在替代那些豪门大族后所生的后人,就没有传下来吗?” 花冷夕又说:“他们,根本没有任何的后人传下。” 马修张了张嘴,不知道该问什么了。 花冷夕解释道:“那是因为,他们虽然跟豪门大族的相像度,达到了恐怖的百分百,也成功替代了很多人--或许,是老天爷也不希望这些替代品,永远在光明下存活、繁衍下去吧,就剥夺了他们的生育权。” “啊,他们、他们不能生育?” 这次,连丰田秀敏都吃惊了。 花冷夕点了点头:“这就是我刚才说的,他们为什么会被逼到九幽世界内的豪门大族,发现他们的破绽所在--他们诚然能在九幽世界内繁衍子息,却无法在光明世界内,拥有我们正常人的性、生活。” 性那个生活,虽然提起来会让我们这样的‘正人君子’所不齿,但毫无疑问的是,也正是这种生活,才让人类生命时代繁衍下来的。 那些不明生物虽然成功替代了当世的豪门大族,享受本该属于他们的荣华富贵,可他们却失去了那种生活的功能。 没有了那种生活,他们怎么可能会繁衍后代? 不管是谁,没有后代后又不能长生不老,那么随着他们的死亡,就彻底消失在历史长河中,这也是很正常的了。 不正常的是,哪怕他们在临死前,也不想那些被他们逼进九幽世界的‘真人’们,重犯家园,而是留下遗书,颠倒黑白说那些人是至邪之物,永世都不要放他们出来,要不然中原就会遭遇大难。 毫无疑问的是,昨天所受的伤口再深,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愈合。 就像遭遇五胡乱华时被屠杀的汉人,在经过上百年的休生养息后,终于迎来了汉家的又一个王朝:杨坚创建的大隋帝国。 同样,随着汉家王朝的重新崛起,当年被逼进九幽世界的那些豪门大族,也就随着他们‘自己’留下的遗言,变成了至邪之物,随时都有可能涉足中原,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任何一个帝国、王朝,无论谁来掌权,都不会希望国家遭到灾难,这是肯定的,只能像那些‘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尽可能的压制九幽世界内的那些人。 他们当然不甘心,一次次的失败后,再试图一次次的冲出来-- 慢慢地,那么多年过去后,他们终于发现了九幽世界内最大秘密:那些不明生物,是怎么把他们代替的。 “原来,九幽世界内的不明生物,能在一千多年前逃出那个世界,替代当时的豪门大族,都是因为两朵花……” 花冷夕说到这儿时,丰田秀敏嘎声问道:“彼岸花!?” “是的,就是彼岸花。” 花冷夕笑了,端起杯子扫了众人一眼,说:“唯有并蒂彼岸花开,九幽世界内的人,才能冲出那个世界,来到尘世间。” 当然了,就算没有那两朵花,九幽世界内的人,也能冲出来的。 但如果那两朵花不盛开,他们就算冲出来--他们也只能像那些替代他们先祖的不明生物那样,无法繁衍后代。 花不开,怎么结果? 而那两朵花,或许就是苍天留给九幽世界那些可怜人,唯一能在外界繁衍子孙的希望:没有谁知道那两朵花,是从什么时候出现的,又是为什么出现的。 只能确定那两朵彼岸花,就像某些宗教传说中所说的那样,天生就在人世间。 九幽世界的人,在发现这个秘密后,竭力希望那两朵花能盛开。 可同样,已经把他们当做不明生物的中原人,也在竭力遏制两朵花的盛开。 又经过不知多少年的正邪之战后,九幽世界的人,发明了‘人造彼岸花’。 但很遗憾的是,人造彼岸花,却没有天然彼岸花的能力,就算是盛开,他们也无法达到想要的目的。 更为邪门的是,在那两朵天然彼岸花盛开之前,这两朵花是不死的。 “就像我刚才所说的那样,哪怕方圆的脑袋被割下来,他也得活过来的--花还没有盛开,他怎么能死?” 花冷夕说着,看向了丰田秀敏,微笑着说:“丰田小姐,现在你总算明白,我为什么笃定方圆不会那样容易死掉了吧?” “等等!” 丰田秀敏还没有说话,马修就着急的问道:“那个方圆,就是盗圣,就是彼岸花?” “马修先生,你说的很对。方圆就是盗圣,就是两朵天然彼岸花中的一朵。他,在花盛开之前是不死的,这是上天让他存在的理由。” 花冷夕说:“同样,他也是光明、九幽两个世界的关键人物。目前,无论哪一个世界,都无法确定他们为什么要担负这个重任的。可,这就是现实。” 马修的腮帮子鼓了鼓,接着晒笑道:“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故事。” 花冷夕淡然一笑,回答说:“如果只是故事,我们花家上千年来,不会遭受男丁活不到五十岁的诅咒,更不会把这些当做家族中最大的秘密,保存下来。” 丰田秀敏马上追问:“那你为什么要说出来?” “因为我不想在五十岁之前死去。无论花家的祖先做错了什么,我都不想再承受这样的诅咒。” 花冷夕看着丰田秀敏,轻声问:“我这样想,没有错吧?” 第597章:最可怕的人 除了那俩聋哑女郎外,在座的五个人,智商那都是相当高的人。 高智商的人,才不会相信花冷夕所讲的这个故事。 因为这完全不符合科学逻辑:尘世间,怎么可能会有那种东西存在? 可偏偏,他们在不相信之余,内心却又觉得:或许,还真有在诡异的事。 “呵呵,幸好,这种诡异的事,只发生在华夏。” 丰田秀敏看着笑吟吟望着自己的花冷夕,呆愣片刻后才呵呵轻笑着回答。 花冷夕却摇了摇头:“你错了。” “我怎么就错了呢?” 丰田秀敏有些不解。 “我说你错了,那是因为早在上千年前,不仅仅只有华夏被替代了。” 花冷夕看着她,缓缓的说:“而是全世界,所有出现文明的国度。” 早在灾难涉足中原之前,九幽世界内的不明生物,就已经存在不知多少年,代替过多少人了。 他们也不是随便替代的,而是专门捡着那些文明发达的国家,那些国家内最优秀的精英人士--就像他们只替代华夏东晋的豪门大族,却不鸟普通老百姓那样。 代替豪门大族,他们可以安享人类的荣华富贵。 代替那些苦比哈哈的老百姓……受苦吗? 还不如呆在九幽世界内,过他们本来的生活呢。 据说,早在九幽邪恶涉足中原之前,他们的祖先,就已经‘横扫欧亚美非’大方,所有的文明国度。 像创造了金字塔、空中花园等世界奇迹的古文明国度,都留下了他们的脚印。 甚至在更早的以前,他们就已经替代、并让某个文明因为他们的无法延续后代,而消失在历史长廊中,比方曾经被世人关注的玛雅文明。 “不、不会吧?” 听花冷夕这样说后,饶是马修已经决定把他说的这些当故事听了,可还是忍不住的问:“既然那些九幽邪恶,早在数千上万年前,就终结了伟大的玛雅文明,那他们为什么到了一千多年前,才涉足华夏?” “华夏有龙脉。” 花冷夕淡淡的说:“昆仑,就是抵挡他们南下的龙脉。龙脉如果没受某些影响的话,他们永久都无法南下涉足中原--那么,现如今的九幽世界内,被关着的也就没有华夏人了。我们花家,也不会西逃英伦。” “真是扯、不可思议。” 刚才内心还对这个故事真实性有些信的马修,听花冷夕提到龙脉后,立即面带晒笑的耸了耸肩。 一群仗着工业文明就自以为能征服世界的土鳖,你们又懂几个问题--花冷夕微微笑了下,不再解释什么了。 丰田秀敏却问道:“花先生,刚才你说,这是你们花家上千年来最大的秘密?” “是,唯有族长才能有权利知道。” 花冷夕点了点头,接着就说道:“我今天主动说出来呢,就是希望大家能帮我,帮我打破花家的诅咒。当然了,也是帮你们自己--因为,我能确定方圆,会来拿那份草签协议。或者,他会很干脆的出现在我面前,拿枪指着我们,让他们乖乖听从他的吩咐。” 仿佛不存在的另外一名董事,再次跳出来表现自己了:“花先生,你想的太多了。暂且不提那个方圆是谁,有没有你说的那样可怕。但我敢保证,他是绝不敢在众目睽睽下,威胁我们做什么的了。” “对,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布什先生点头附和:“只要波斯塔夫还有些理智,他就不会那样做。” 花冷夕笑了:“那么,我们就该注意那份绝密文件了。” “你真以为,他真能偷到那份绝密文件?” 不等别人说什么,马修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喃喃的说:“如果方圆真是盗圣的话,我倒是无比渴望他能出现,那样我才能还给他给我的羞辱--好了,坐的太久了,很累,我要去休息下了。” 布什先生俩人,也都随着马修站了起来,低声谈笑着走出了会议室。 丰田秀敏却没有离开,就静静的坐在那儿,小口小口的喝着咖啡。 “他们不信我说的那个故事。” 花冷夕看着她过了片刻,忽然笑着说道:“其实,我自己也不信。” “但在你讲出这个故事之前,它都是花家唯有族长才有权知道的。” 丰田秀敏抬头,回答说:“我信你这句话。” “谢谢。” 花冷夕道谢,随即忽然说:“其实,我知道的这些,也是从别人那儿听来的。” 丰田秀敏眉头皱起,不明所以的样子。 “是我那个金融天才小妹,花小妖跟我说的。” 花冷夕看似很随意的笑道:“她才是爷爷心目中的新族长,她才有权知道这个故事。” “那么,她怎么会告诉你了呢,就因为我们大家伙帮你,从她手里成功夺取了族长之位?” 丰田秀敏问话的口气,很随意,就像在跟老朋友聊天那样。 尽管,她跟花冷夕的关系,还远远谈不上朋友。 而且这个不是朋友的男人,在回答她这个问题后,让她心里猛地一缩,霍然抬头,双眸中有杀意崩现。 花冷夕说:“花小妖跟我说完这个故事后,才告诉我说,任何听了这个故事的人,都不会活太久的,这也是个诅咒吧?呵呵,不过你别担心,这个诅咒只是针对男人来的,对女人,好像没什么效果。” 丰田秀敏犀利的眼神,一下子缓和了下来,淡淡说道:“原来,花小妖告诉你这些,只是想让你死。” “我倒是很希望,这个诅咒能灵验。” 花冷夕抬头看着天花板,喃喃的说:“因为我实在无法忍受,像我们花家列代男性先祖那样,在五十岁之前就不明不白丧生的现实。我只想看看,当两个诅咒同时降临在我身上时,会出现什么样的奇怪事。” “可你告诉了马修他们。他们也是男人。尽管老了些。” 丰田秀敏几乎是一句一顿的说。 “他们活的够久了,脑子也不好用了。” 花冷夕笑了笑后,脸上的笑容攸地收敛,冷冷的说:“脑子不好用的人,就会忘记当年花家,为什么要拿出大批资金,来提供铁山帝国研究转基因农作物的初衷了。” 丰田秀敏眼皮猛地一跳,脱口说道:“你们大力支持转基因,原来是别有用心,想依靠这些,来对付那些让你们花家不得不蛰伏的人!” “如果没有好处的事,谁会做呢?” 花冷夕说着站起来,到背着双手走向了门口。 丰田秀敏没有动,依旧坐在那儿,用力攥着咖啡杯,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哦,对了,有件事差点忘记告诉你。” 已经走到门口的花冷夕,忽然停步转身笑道:“我跟你讲的这个故事,千万不要告诉别人。要不然,你会莫名其妙的死去,哪怕你是个女人。” 咔吧一声,被丰田秀敏攥在手里的杯子,被她硬生生的挤碎了。 她的脸色却始终保持着平静,缓缓扭头看向了花冷夕:“花小妖,也是个女人。” “可她才是真正的花家的族长,又是女人,不再被诅咒之列的。” 花冷夕慢悠悠的回答。 丰田秀敏嘴角动了几下,冷笑着问道:“哦,这样说的话,那么花家的女人,想杀谁的话,只需告诉他这个故事就行了?” “是,确实如此。” 花冷夕坦然承认。 丰田秀敏笑了,很娇媚的样子,一点都不在乎她那双好看的手,已经被杯子碎片刺出了鲜血:“那么,到现在为止,有多少人听你们花家女人讲过这个故事后,莫名其妙的死去了?” 花冷夕却摇了摇头:“从没有人。” “呵呵。” 丰田秀敏笑得更加好看:“没想到,你们花家列代女人,都是大善人啊。” “也不是。” 花冷夕又摇了摇头后,才说:“因为自从我们花家西逃英伦后,一千多年来,花小妖是花家的第一个女人--她,是个连爷爷也搞不懂的异术。所以,才会从小备受宠爱,想让她来当新族长的。” 猛地,丰田秀敏就像跌进了冰窟中,全身都开始发颤。 “我想,你终于想到我们花家,在此前的一千多年中,为什么没有一个女孩子出现了。可惜,你们以前,好像从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最多,也就是以为我们花家有特殊的遗传基因,只能生儿而不能生女。” 花冷夕的声音很轻:“其实不是的。故事里还说,当花家终于可以生出女儿,并保证她能安然活过十三岁后,诅咒就会结束了--但,也得有条件的。” “什、什么条件?” 丰田秀敏颤声问道。 “我也不知道,花小妖不跟我说。” 花冷夕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说:“她从小,就很倔强的,说不说,就算你整天让她跟群蛇呆在一起,她也不会说的。” “你把她,放在了蛇窟中!” 丰田秀敏身子再次一颤,嘎声问道。 “很奇怪,那些饿得都开始自相残杀的毒蛇,却不敢动她,真得很奇怪。难道,就因为她肩膀下,也有那样一朵诡异的彼岸花?” 花冷夕却像没听到丰田秀敏的问话,只是皱眉摇了摇头。 忽然间,丰田秀敏就觉得花冷夕,才是一条站着的蛇。 毒蛇! 这条毒蛇,正在利用其他四个董事的财力、人力还有技术等,做他想做的事。 很可笑的是,此前丰田秀敏等四个董事,才没有看得起他。 原来,他才是尘世间,最最可怕的人。 那个刀砍不死的九幽王,跟他相比起来,纯洁的就像个婴儿。 “你肯定想到了很多,可我却不希望你说出来。太多嘴的人,总是活不了太久的。” 花冷夕的双眼里,慢慢浮上诡异的笑意,声音却是温柔的让她发冷:“当然了,我今天所说的这些话,你可以选择不信。哪怕是亲眼看到,死了的方圆忽然出现在你面前。” 花冷夕走很久了,她依旧傻了般的坐在那儿,不住的想:方圆,你真得还活着? 第598章:我们之间只是交易 方圆当然还活着。 而且除了失忆了之外,活的还比以前更洒脱。 男人洒脱的意思呢,就是他去哪儿,都有大美女陪着,想做啥就做啥。 在俄罗斯时,卡秋莎让他享受到到了王子般的待遇--结果,时间一久,他就暴露出男人喜新厌旧的嘴脸,做梦都想离开卡秋莎,去过一种新生活了。 看在这家伙遭受太多磨难的份上,老天爷成全了他,这才让卡秋莎终于解开了用爱情编织的锁链,让他好像毛驴那般跑来了纽约。 然后,他就遇到了商大明星,并很‘被迫’的把她上了。 这要是放在以前,做任何事都有底线的方圆,是不敢想象的。 在没有了道德的约束后,他甚至可能连毛驴都比不上。 要不然,在窗外的朗朗乾坤下,他为什么还不肯放过楠楠姐,依旧恶狠狠的折磨她,让她哭都哭不出声音来了,只能有气无力的哼哼着? 哦,原来都是商大明星自找的,非得说要爱过够才行。 “行了,我觉得你该接听欧特的电话了,他现在肯定急死了。” 出了一身大汗的方先生,稍事休息后伸手,替她拿过了又响起的手机。 “不接。” 闭着眼享受某种滋味的楚楠楠,懒洋洋的回答。 “那家伙虽然没啥骨气,不过对你还是很不错的。你自己也这样说不是?所以我觉得,看在以往他很照顾你的份上,你最好还是安慰他一下。” 方圆劝说着,替她按下了接听键,放在了她耳边。 “商,你现在哪儿?我、我可是从昨天下午就找你--你如果再不接电话的话,那我真会报警了。商,你还好吧,那个方圆有没有欺负你?” 站在一座高楼平台上的欧特(他希望站得高,看得远,能发现楚楠楠的影子),抬手擦了擦还隐隐作痛的下巴(被方圆揍的),声音里满是欣喜。 当然,也不缺少愧疚。 如果不是这种愧疚,他昨天下午醒来后,就会去报警了。 “呃--你轻点,啊,用力呢。” 手机内,忽然传来楚楠楠杂乱的哼哼声,还有巴掌扇在屁股上后,才会响起的那种声音。 很急促。 欧特脸上的狂喜,一下子凝固。 他就算用脚丫子去听,也能听出楚楠楠现在做什么:百分百,在跟那个方圆恩爱呢。 她这时候才接电话,就是告诉他:欧特,无论我能不能闯过这次难关,我都已经是方圆的人了,咱们以后就再也没可能了。 “商,我、我想知道,你还去参加马修邀请你去参加的宴会吗?” 只觉得满嘴苦涩的欧特,傻楞半晌后,才声音沙哑的问道。 “去--啊,怎么不去--啊?” 楚楠楠在那边哼哼的回答。 “好,那、那我就放心了,咱们晚上见。” 欧特说完,就扣掉了电话,然后猛地把手机,狠狠砸向了天台下。 “他肯定会被你气的把手机砸了。” 方圆抬手,抓住了楚楠楠不断拍打他腿子的右手,皱眉说道:“别装了。这要是传出去,会影响我形象的。” “狗屁的形象,你好像从来都没有过形象好不好?” 楚楠楠翻身坐了起来,冷笑道:“我知道,你现在特看不起我,觉得我就是那十足不要脸的贱女人。你能乖乖的听话跟我上炕,那是因为我能带你混进酒会上,接触到马修那个死老头子,帮你偷东西。” “行,随便你怎么说,反正我们之间也没啥感情,就是交易。” 方圆被她的蛮不讲理,给说的有些生气,抬脚下地快步走进了浴室内。 “交易?呵呵,听上去好特么耳熟的样子。” 楚楠楠望着被砰的一声关上的房门,呆愣片刻才傻笑了声,喃喃说道:“你错了,这才不是交易,我是真得喜欢你--我这样跟你说话,故意主动犯贱,只想彰显跟楚词的与众不同罢了。” 尽管楚楠楠凭着一部《光速杀手》,已经跻身国际一线影星行列,可她骨子里还是存着乡下孩子才有的自卑。 这种自卑,让她每当想到夏小韵也喜欢方圆时,就会心疼的要命。 觉得在某些先天性条件上,她始终比不上夏小韵,没资格跟人家争抢方圆。 在她看来,就算她在说话时把嗓音腻出水来,也比不上夏小韵那种与生俱来的温柔,所以才决定‘另辟捷径’,想以这种反复无常的举动,来给方圆留下深刻的印象。 哪怕只能留下讨厌。 但只要能够让方圆牢牢记住她,她就心满意足了。 爱情,总是能让人变傻。 现在的楚楠楠,并没有意识到她已经改变了太多。 她已经是个国际大影星了,想跟某个男人玩浪漫时,都不需要用这么另类的方式,只需伸出白生生的小手指头,轻轻一勾,男人就会匍匐在地上,舔她的脚趾头的。 她冲他勾了勾好看的小手指头时,刚洗澡出来的方圆却撇了撇嘴,屁都不放一个的,坐到旁边沙发上吸烟去了。 唉,没办法,谁让她在对方先生勾勾小手指头前,没有摆出一副不可侵犯的冰清玉洁样子,而是化身一个春风荡漾的女人呢? 这个男人啊,只要彻底得到了一个女人,才不在乎她现在有多么高傲。 “切,怂鬼。” 楚楠楠也撇了撇嘴,也没用毯子包着身子,就这样甩着两条白花花的腿子,扭着小蛮腰赤脚走进了浴室内。 半小时后,她才开门探出脑袋,问玩手机的方圆:“嗨,怂鬼,你说我今晚穿什么衣服呢?” 方圆依旧看着手机,头也不抬的回答:“能不能不穿衣服?” “行!” 楚楠楠咬牙切齿,恨恨的说:“只要你愿意,我就光着屁股去参加酒会!” 方圆可不敢真让这小泼妇不穿衣服,就去参加酒会。 再怎么说,她的第一次可是交给了他,是他的女人了。 就算再不要脸的男人,也不会允许自己女人做那种伤风败俗的破事。 这不,就因为楚楠楠穿的水粉旗袍,开叉开的稍稍高了点,方圆就满心的不愿意,哪怕是以司机身份来到铁山帝国总部后,还拉着个脸的。 楚楠楠当然能看出他为啥不高兴,所以她才很高兴,更是在走路时,故意把那小蛮腰晃的都要折了那样,看到男人,不管是认识还是不认识的,都跟人家主动打招呼,搞得跟交际花那样。 方圆知道,她是故意惹自己生气。 唯有他生气了,才能证明他很在乎她--这种想法,是不是很幼稚? 没办法,热爱中的女人,本来个个都是脑残,明明吃了老鼻子的亏了,却非得装出她把整个世界都上了的嘴脸。 “商!” 早就侯在大厅内的欧特,看到楚楠楠进来后,满是忧郁的脸色顿时一亮,快步迎了过来。 用眼角扫了眼进来后,就走向墙角那边的方圆后,楚楠楠才看向了欧特,微笑着问道:“你早就来了?” 走过来后,担心楚楠楠不理睬自己的欧特,看到她主动伸出右臂后,所有的担心立马化为乌有,连忙抬手轻轻挽住她的胳膊,竟然有泪花浮上,哽咽着低声回答:“嗯……也是刚来不一会儿。” 楚楠楠抬头,看着满大厅的人,依旧笑着轻声说:“我跟方圆上炕了。” “我、我知道。” 欧特嘴角用力抿了下。 楚楠楠看都没看他,只是缓步前行:“你不在乎?” “不--在乎。” 欧特沉默了片刻,才说:“只要你喜欢他,就行。” “可等酒会结束后,我还会跟一个老头子上炕。” 楚楠楠这才看向了他,淡淡的问道:“你在乎吗?” 欧特费了老大力气,才哑声回答:“在乎……可、可我没办法。” “是啊,你没办法。别看你在屏幕上高不可攀,但你在那些大人物眼中,也就是一条能为他们挣钱的狗罢了。” 楚楠楠好像笑了笑,看似很随意的说道。 欧特不知道说什么,只是用力咬紧了牙关。 “其实,我们俩都是一样的人,都是为别人摆布的玩具。” 楚楠楠看向了欧特,脸上的讥讽笑容消失,很诚恳的说:“欧特,你是个好人,应该找一个能理解你的女人,而不是受到打击后,就要拖着你一起去死的。” 当恋爱中的女人,跟男人说他是个好人,应该找一个更适合的女人时,就代表着她要说拜拜了。 欧特当然能听得出来,可他还是不甘心。 他觉得,他是真心喜欢楚楠楠的。 要不然,也不会在她跟方圆上炕,今晚又要陪个老头子睡觉后,还能接受她,希望能跟她在一起了。 “商,你听我说。真正的爱情,跟身体上所受的创伤没太多关系的,只要我们精神上真心相爱--” 楚楠楠挣开他胳膊,轻声说:“精神上,我也不再爱你了。” 那你爱谁? 爱那个方圆吗? 就算他出现了,那又怎么样,今晚你不也是乖乖来到酒会现场了吗? 欧特很想问出这些话,只是楚楠楠却不给他机会,已经快步走向了大厅中间:那边站着今晚酒会上的主角,正举着酒杯,跟客人们低声交谈着什么。 如果没有这些主角(其实欧特只认识马修,让他害怕的花冷夕)在场的话,他肯定会追上去,拉住她的胳膊说爱她。 只要她能回心转意,欧特就会当着满大厅数百号有头有脸的人,跪在她面前向她求婚。 可马修两个人,就像两座拦路的大山那样,让欧特望而却步,只能看着楚楠楠随手从侍者的盘子里拿过一杯酒,风情万种的走了过去。 “我敢保证,现在你如果敢冲过去,给那个叫马修的老混蛋狠狠一记耳光,然后拽着她就走的话,她肯定会被你感动的。” 就在欧特盯着那边,眼角不住的跳动时,有人在他身边说到。 他猛地回头,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西装,嘴上有两撇小胡子的男人,举着酒杯对他做了个请的手势。 第599章:等会儿要停电 在剧组幕后大老板,还有马修等人的眼里,欧特或许只是个赚钱的工具。 可毫无疑问的是,能够成为当世最火、收入最高的男星之一,欧特在一般人面前,肯定有着该有的傲气。 尤其是在他当前心情极度不爽时,听到有人在旁边说风凉话,无处发泄的怒火,腾地一声就蹿了上来,才不管这个小胡子是谁,抬手就要去抓他的衣领子:“你是什么东西,敢跟我说这样的话!” 屏幕上的英雄,现实中的健将,要想抓住这个小胡子的衣领子,貌似应该很轻松。 只是他左手刚伸出去,就觉得手里多了个东西。 是酒杯。 小胡子端着的酒杯。 靠,我是要采你衣领子的,你给我酒杯算什么? 欧特心中骂了一句的瞬间,也意识到小胡子是用这种方式在涮他,怒气更盛,想都没想就把酒杯狠狠向外撇出去。 他能清晰的看到,高脚玻璃杯正用超过八十米的秒速外飞行,应该在下个瞬间,就能摔在一个端着银盘走过来的侍者身上。 至于砸到侍者后,大厅内众人会是一种什么反应,狂怒的欧特根本不去想。 他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給小胡子来一记狠狠的右钩拳! 拳头已经打了出去,马上就要碰到小胡子的下巴--手腕好像在疼了下后,右手手心中又多了个东西。 是那个明明已经被他抛出去的酒杯。 咦,它怎么又回到我手中了? 欧特一楞,再次抬手撇出去--不等他做出下一个反应,那个酒杯又出现在了他手中。 他再抛,酒杯再回来:就像这酒杯认准了他,哭着喊着的也得让他拿着,无论他怎么用力向外撇,都能抢在他五指重新攥拢前,出现在他掌心中。 接连数次后,欧特终于豁然醒悟:被撇出去的酒杯,才不是自己飞回来的,是眼前这个小胡子,用他肉眼根本看不到的动作,抢在酒杯飞到更远处之前,抓住拿回来又塞到他手里的。 这得需要多么快的速度,才能做到? 欧特傻了,呆望着眼前的小胡子,眼中迅速浮上见了鬼的惊骇。 正常人中,没有谁在遇到这种事后,还能保持从容淡定的。 侍者走过来时,小胡子抬手从银盘中,又端了杯红酒,很绅士的点头道谢:“谢谢。” 举杯看向呆愣当场的欧特,小胡子笑道:“欧特先生,喝一杯先?” 就像个听话的木偶那样,欧特跟他轻轻碰了下后,仰首把那杯酒一饮而尽。 带有苦涩且又凉爽的酒水,顺着咽喉淌下去后,欧特脑子也清醒了许多,死死盯着小胡子,轻声说:“你是方圆。” 欧特终于想到这个小胡子是谁了:除了那个一拳就把他打昏,又把楚楠楠泡到炕上去的方圆外,还能有谁? “是,我就是方圆。” 方圆那张大变样的脸上,浮上了真挚的歉意:“欧特先生,我要跟你说声对不起,因为是我抢走了你的女朋友。” 就像没听到方圆的道歉那样,欧特只是盯着他,喃喃说道:“原来,你真像她所说的那样厉害。” “惭愧,兄弟只是个会几手把式的乡下人而已,远远谈不上厉害。” 方圆很谦虚。 只是这谦虚,很有些装比的嫌疑:能够一拳打昏欧特先生,再把商大明星泡上炕的家伙,会是个仅会几手把式的乡下人吗? “呵,呵呵。” 欧特现在可没心情跟方圆寒暄啥,只是古怪的轻笑了几声,说道:“可你就算再厉害,那又怎么样?你能阻止商去违背大老板的意思,去陪马修睡觉吗?” 他觉得,如果方圆真厉害的话,就不会眼睁睁看着楚楠楠,陪在那个死老头子身边,让那只长满老人斑的左手,挽住她白藕一般的手臂时,还轻笑着满脸幸福的样子了。 只要是有点血性的男人,看到这一幕后,也会--会无比痛苦万分的,就像当前的欧特。 方圆抬头向那边看了眼,问道:“那你觉得,我该怎么做?” “冲过去,给那个老混蛋狠狠一记耳光,然后拽着她走!” 欧特想都没想,就把方圆刚才‘激励’的他的话,还了回去。 方圆却摇了摇头,一脸不忍心的样子。 欧特冷笑:“呵呵,你不敢?” “我的样子像是不敢吗?” 方圆有些奇怪的看着他,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子,认真的说道:“我只是不忍心。” “不忍心?” 欧特咬牙,低声说:“你把胆小当做不忍心,还真能说会道。那你跟我说,你怎么就忍心让、让你的女人,被那个老东西挽着了?” “有些话,要是直接说出来,还真没意思了。那我就给你打个比喻吧。” 方圆想了想,才说:“比方啊,一个死囚马上就要被枪决了,在临上刑场前,是不是可以享受人生中的最后一顿美餐?” “是--” 欧特点头说出这个字时,脸上的血色,再次哗的退却,嘎声问道:“你、你要杀马修!?” “我这人从来都是个心地善良的,尤其是对死人,更是大方。” 方圆呵呵笑着,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不说这些了。在这种充满光明、博爱还有浪漫的晚会上,要是让别人听到咱们正在谈论死人不死人的,肯定会伤情绪的。” 他要杀马修? 他真敢为了商,去杀马修? 欧特呆呆望着方圆,满脑子嗡嗡的都是这个问题,傻了那样。 “唉,吓到你了,真不好意思。” 方圆抱歉的举起酒杯:“喝口酒,压压惊吧。” 欧特傻瓜般的举起空杯,做出了标准的饮酒动作,尽显他高层人物的修养风范。 为了商,他真敢去杀马修--就在欧特还在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听错了时,方圆又问他了:“哪一个,才是你的幕后大老板?哦,就是逼迫那小泼、楚楠楠跟老头子睡觉的那一个。” “站在马修身后的那个年轻人,就是我们大老板了。” 欧特本能的回答着,看向了楚楠楠那边。 可能是因为真被方圆说要杀马修的话给吓坏了,要不然欧特在看到楚楠楠时,也不会觉得她忽然漂亮了很多。 就是在忽然间,原本只能用野性的飒爽来让男人着迷的商大明星,那张迷人的小脸上,散发出成熟到极致的女人,才会有的妖媚魅力。 这一刻的楚楠楠,魅力值要比昨天至少高了八百个百分点。 自己所爱的女人越漂亮,欧特就越痛苦,甚至都不敢再看她了。 “你现在最恨的谁?” 方圆忽然问他:“是那个要泡楚楠楠上炕的死老头子,还是你那位绅士风度十足的大老板?” “我最恨的是--我自己。” 欧特艰难的回答。 他恨自己空有一副能迷倒万千少妇的强壮体魄,却在大老板要夺走他爱的女人、让她陪马修睡觉时,选择了妥协。 尽管,在这些真正的权势面前,他除了逆来顺受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的反抗力。 “你能说出这句话,也不枉楚楠楠喜欢你一场了。” 方圆淡淡的说:“但在我看来,最该死的还是那个老头子。如果他对楚楠楠没有那种意思的话,你的幕后大老板也不会为了讨好他,把她给双手奉上。这种死到临头还春心不死的老东西--你想不想,狠狠給他一记耳光?” “想!” 欧特脱口说出这个字后,却又痛苦的低声道:“可我,不敢。” “等会儿,这满大厅的灯光会灭了。” 方圆抬头,看着天花板上中间那个造价不菲的吊灯,说道:“那时候,无论谁狠狠给那老东西一耳光,他都不知道是谁干的。不过,你也只能对那个老东西下手,千万不要招惹你的大老板。那个人,要想杀你,绝对不费吹灰之力的。” 方圆不认识花冷夕。 而花冷夕,从来都是给人一种温文尔雅的绅士样子,仿佛别说是让他杀人了,就算让他说一句脏话,他都不会说似的。 可方圆在看到花冷夕后,却有了种本能的警惕,所以才警告欧特,千万别意气用事。 他更知道,逼着楚楠楠陪马修睡觉的花冷夕,也是该死的。 不过方圆却没打算对他动手:花冷夕,是楚楠楠的幕后大老板,他要是死了,会对楠楠姐的事业造成一定的影响。 楚楠楠正在事业的上升期,确实不该出现这种重大变故。 最多,也就是让花冷夕明白一个道理就行了:以后,千万别惹楚楠楠。 欧特却没完全领会方圆的这番话,只是也跟着抬起头,看向吊灯:“待会儿,会停电?” “停电的时间不会太长,所以你想做什么,最好是抓紧点。至于你怎么接近那老东西身边,就不用我教了吧?欧特先生,我跟你说句实话吧。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女人都比楚楠楠要更适合你的,你实在没必要一棵树上吊死。呵呵,祝你今晚玩的愉快些。” 方圆轻笑了声,对欧特举了下酒杯后,转身走了。 一个身穿黑色露背礼服、脚踩红色绑带细高跟皮凉鞋的女人,拎着裙裾姿态优雅的走过来,声音有些发颤的问到:“我、我是卡戴珊,能有幸跟你共饮一杯吗?” 欧特看向卡戴珊时,脸上已经挂上了他昔日成功男人特有的矜持,微笑着举起空杯:“尊敬的小姐相邀,欧特不胜荣幸。” 这个卡戴珊,可是欧特的超级粉丝了。 正是得知欧特先生今晚要来参加酒会后,她想方设法才弄到了一张请柬,就是想趁此机会,跟他说她有多么的迷恋他。 卡戴珊在来到酒会现场后,就一直在等跟欧特单独相处的机会,现在终于等到了。 就像欧特也恰好需要个女伴,能陪着他接近马修。 可等会儿,真会停电吗? 欧特挽住卡戴珊的胳膊时,下意识的回头去找方圆。 方圆,早就消失在了人群中。 第600章:我不喜欢杀美女 铁山帝国不愧是财大气粗的国际大企业。 高达77层的大楼总部,除了拥有培育各种转基因农作物的实验室、员工办公室外,还有这个能容纳数百人开酒会的大厅。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厅内的人越来越多。 身穿各式晚礼服的漂亮女郎,神态优雅的绅士,统一服装的侍者,单手托着银盘,穿花蝴蝶那样在人群中来回往返着。 有许多扛着摄影机的各大媒体记者,围着欧特这样的特邀嘉宾,不住的扣下快门。 今晚,方圆会来吗? 跟其他尽可能展现自己女性魅力的女郎不同,丰田秀敏的妆扮有些‘落伍’,只是穿了一身白色小西装,脚踩一双很普通的细高跟黑色皮鞋,站在最不起眼的角落中,左手环抱胸前放在右肋下,右手端着一杯果汁。 一双略显狭长的眼眸,被故意垂下来的发丝遮住了一只,使她看上去更加的不起眼了。 现场那么多孔雀开屏般的漂亮女郎,任何一个人都比丰田秀敏惹人,才没有谁来主动跟她打招呼--这正是她所希望的。 这样,她就能躲在暗中,仔细观察每一个男人,看看能不能发现那个本该死去的男人。 丰田秀敏所站的位置,就在楼梯口附近,也是人最少的地方,就连那些侍者都很少光顾这个地方,自然也没谁能看到,她在暗中观察每一个人。 她看向了楚楠楠。 没办法,在这种正式的高级场合下,任何人都会注意本次酒会(还有稍后的新闻发布会)的东道主,哪怕他是个脸上长满了老人斑的死老头子。 尤其是马修先生的臂弯中,还挽着个艳光四射的青春女郎,动作很亲密的不时刻的低声谈笑几句什么时,就会让人情不自禁的想到某位大诗人的诗词:一树梨花压海棠。 楚楠楠作为刚跻身一流的当红女星,肯定会被很多人认识。 也会被很多女人羡慕、嫉妒--没有谁觉得,她陪在马修身边是辱没了她。 事实上,在场的上百淑女贵妇中,至少有八十八个人,想取代楚楠楠的位置,跟那个行将就木的死老头子,共渡今晚的两人世界。 权力,金钱,总能让最丑最老的死老头子,变成最迷人的王子。 但所有羡慕嫉妒楚楠楠好运气的人,都不知道她有多么痛恨马修,还有身后那个一脸温文尔雅的花冷夕。 丰田秀敏也不知道。 她只是在看到楚楠楠满脸欢愉的陪着马修时,心中冷笑:这就是跟方圆有过一段感情的楚楠楠么?一个徒有光鲜外表、实则拿身体来换金钱地位的俗女人罢了。 对于这种浅薄的女人,无论她是谁,丰田秀敏都不屑在她身上浪费太多的脑细胞,只是轻飘飘扫了她一眼后,就看向了马修。 脑子里,却又回想起花冷夕的那句话:任何一个听过花家家族史的男人,都不会活太久。 马修,布什,还有来自法国的彼得,三个加起来已经超过两百岁的老头子,会应验吗? 丰田秀敏不敢确定,下意识的又看向了花冷夕。 就像此前他们(马修等人)对他的看法那样,花冷夕站在几个董事之间,脸上挂着微笑,偶尔有某个董事看向他时,他的微笑中,就会平添些许讨好的神色。 哪怕大家都是地位相等的董事,不过在马修等人的眼里,花冷夕不仅仅是个后辈,更是个靠他们暗中帮衬才上位的‘傀儡’。 有谁会在意傀儡对自己讨好的笑吗? 当然没有。 可马修等人却不知道,丰田秀敏在看到花冷夕这副‘奴才’样子时,心里就会感觉更冷,危险感更强,更后悔以前小看了他。 或许,也唯有方圆才能对付这个可怕的男人吧? 莫名其妙的,丰田秀敏忽然想到了这儿时,就听有人在身边轻咦了声:“咦,这不是田敏小姐吗?” 方圆!? 当方圆有些惊讶的声音,震响丰田秀敏的耳膜时,绝对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她就想到是谁在跟她说话了。 被发丝遮住的右眼眼角,猛地跳了下后,丰田秀敏才慢慢回过了头。 听到熟悉的声音后,丰田秀敏怵然一惊,那是因为她今天傍晚时,接到了手下的电话:奉命搜寻、斩杀方圆的本善有及先生,已经光荣殉职了--生前被人一刀砍掉了脑袋,又被烧成了焦炭。 得到这个消息后,丰田秀敏差点就失态,尖叫出声:原来,那个人果然是真得方圆! 方圆有把刀,名叫昆仑,削铁如泥,砍人脑袋更是不费吹灰之力。 一刀砍掉要刺杀他的本善有及脑袋,也很符合情理。 但紧接着,丰田秀敏就生起了疑心:如果他真是方圆,那么他现在肯定会躲在暗中才对,而不是因为有个三流货色去布谷鸟连锁酒店刺杀他时,就暴露了他的真实身份。 所以说这个方圆,肯定是个假的。 他故意以这种最残忍的方式杀人,就是要告诉别人:我就是方圆,我才没有死! 假的方圆为什么要故意暴露自己身份? 当然是为了迷惑包括丰田秀敏在内的很多人了。 很可惜,华夏某部门精心策划的这一系列计划(包括罗布泊内出现方圆的行踪),都没有逃过丰田秀敏那双法眼。 反而让她更能确定:方圆,是真得死了。 不过,偏偏花冷夕却异常肯定的跟她说,方圆才不会那样轻松死掉。 那么,方圆到底是死了,还是没死,就成了让丰田秀敏最苦恼的烦心事。 所以在听到方圆的声音后,她才会有那么剧烈的反应。 但等她缓缓回头看向方圆时,双眸中的震惊却已经消失,唯有不知所谓的茫然:“你、你是谁?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现在方圆可是贴了两撇小胡子,脸上更是涂了些粉子啥的,让他相貌全然改变,要不然欧特也不会认不出他来了。 丰田秀敏假装没认出他,也是很正常了。 方圆得意的眯了下左眼,轻声笑道:“我是方圆啊。田敏小姐,我们可是一起乘坐航班来纽约的。没想到,咱们还真是有缘啊,又在这场合相遇了。” “你、你是方圆?” 丰田秀敏楞了下,才恍然大悟的样子:“西伯集团的那个方圆?” “对,对对,就是鄙人。” 方圆依旧得意的笑着,献宝似的抬手,摸了摸自己唇上的两撇小胡子问道:“我神奇的易容术,让你受‘精’了吧?” “嗯,嗯。” 丰田秀敏可没察觉出到方圆会占她便宜,只是不解的问道:“你是让我受惊了--你怎么会变成这副鬼鬼祟祟不敢见人的样子。” 看在她自己主动承认受‘精’的份上,方圆决定原谅她的不礼貌问话,嘿嘿笑道:“我化装成这样,当然是身负重任了。” 丰田秀敏一脸的好奇:“什么重任?” “我们西伯集团的一份重要文件,被铁山帝国那些孙子给抢走了,我们老板--就是你很崇拜的那个西伯小公主,当然不肯善罢甘休,这才命令我万里迢迢赶来纽约,看看有没有机会抢回那份草签协议。” 方圆说完后,才抬手拍了下自己后脑勺:“哎呀,这可是绝密命令,我咋就大嘴巴的跟你说了呢?田小姐,你不会把我出卖了吧?” 丰田秀敏眨巴了下眼睛,反问道:“我要是把你出卖了,你会不会杀了我?” “我从来都不喜欢杀美女的。可必须时,我也只能被迫露出屠夫本色了。” 方圆脸上的笑容收敛,冷冷的说:“就像我昨天刚来到纽约,就有个不知所谓的家伙,趁着我跟女人睡觉时,就想暗杀我--结果呢,却被我一刀砍掉了脑袋。” 原来果然是他砍掉了本善有及的脑袋! 丰田秀敏眯起双眸时,脸上浮上惊恐神色,抬手捂住了小嘴,颤声说:“你、你会这样残忍?” “我有时候会残忍,有时候却很和善,甚至善良。” 方圆又笑了,看似很脑残的问道:“田小姐,你希望我是残忍呢,还是善良?” “我、我不喜欢残忍的人。” 丰田秀敏连忙摇头,接着说:“其实、其实你是在吓唬我,你才不敢砍人脑袋--你是在骗我呢。哼,在飞机上时,你还骗我说,你根本不认识西伯小公主。现在,你却又口口声声的说,你是她派来的了。” “啊,我有说过那样的话吗?” 方圆满脸疑惑的想了想,摇头说:“我可记不起来了,肯定你记错了。” 丰田秀敏才不跟他扯这些,只是问:“你是怎么混进来的?” “既然我们老板能派我来,那就说明我相当不一般。哼哼,如果连酒会现场都混不进来的话,那我岂不是很没用?” 方圆一脸傲然的轻哼两声后,才问道:“哦,对了,你怎么也来这儿了?” “我是跟我们老板来的。” 田敏抬手,往远处人群中指道:“喏,看到他了没?” 方圆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就看到一个留着地中海发型的中老年亚洲男人,正端着酒杯,跟一个身穿黑色礼服的女郎,在那儿低声谈笑着什么。 “那是你老板啊,长的跟猴子似的。” 方圆看着地中海,问道:“他是谁,啥公司的老板?” “他叫张望祖,华夏‘金种子’公司的老板,也是我国农业方面的佼佼者,正是他从铁山帝国引进了转基因大豆,为我国的转基因食品,做出了特殊贡献。才被美国相关部门,授予了博士学位,受邀才参加这次酒会的。” 说到张望祖后,丰田秀敏满脸都是崇拜的神色。 方圆却看着那个张望祖,皱眉问:“可我从网上看到,张望祖在华夏被人骂为美帝国的走狗,肩负要毁掉华夏的重任。奇怪,你却很崇拜他的样子。” “他有钱。” 丰田秀敏轻飘飘的回答。 “可人要是太有钱了,就会犯愁到死也花不完的。” 方圆笑了笑,说。 第601章:黑暗中的铃声 “怎么,你要杀他?” 丰田秀敏从方圆这句话中,听出了明显的杀意。 方圆却淡淡的反问道:“如果你跟我说,你们老板全家平时就是吃转基因食品的话,我就会非常崇拜他,相信他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 “他从来不用。” 丰田秀敏脱口说出这句话后,才说:“其实,就算你杀了他,最多也就是斩杀一条走狗罢了,根本动不了他背后站着的那些大人物--那些人,才是转基因农作物的真正受益者。我们老板死了,马上就会新的老板站出来,继续为他们服务的。” “那就出来一只,杀一只好了。” 方圆轻笑着回答。 丰田秀敏黛眉皱了下,说道:“你有些愤青了。” “还有些傻。” 方圆倒是坦然承认了。 丰田秀敏又说:“我倒是觉得,转基因食品并没有你、我们所认为的那样可怕。” “谁敢保证常年食用那玩意,不会有可怕的后果发生?” 方圆问道。 “一切都在摸索中。” “美国人在摸索了二十多年后,现在不也是跳着脚的骂人?” “那是有人在故意抹黑铁山帝国。” 丰田秀敏摇了摇头,转变了话题:“你真是那个被传说的神乎其神的方圆?” “我当然是,我肩负着拯救世界的重任--在飞机上没跟你承认,那是因为我从来都喜欢低调……哎哟。” 方圆胸膛一挺,正要拿捏出一副救世主的样子来时,却又左手捂住了肚子,哎哟一声说:“肚子疼,这些红酒肯定是假冒伪劣的,先去洗手间,回来再聊!” 不等丰田秀敏说什么,方圆就转身上了楼梯,奔向洗手间去了。 目送他的背影转过楼梯后,丰田秀敏眼里浮上了冰冷。 她觉得,她得做点什么了:她不喜欢这个方圆,以那个男人的形象,在这个世界上活太久,从而恶心到她。 “好好的一个人,干嘛要自己找死?” 丰田秀敏喃喃的说着,把酒杯放在了楼梯栏杆上,准备抬脚走上楼梯时,就听到大厅门口那边,忽然传来了一阵骚动声:“几位,请留步,请出示你们的请柬!” 她回头看去--就看到了方圆。 方圆穿着一身银灰色的西装,内衬白衬衣,脖子里还打着个黑色蝴蝶结,寸许长的头发上肯定打了发蜡,要不然不会这么亮。 自以为穿的很人模狗样儿的男人,总是会有被夸大了的自信。 尤其背后还跟着几个膀大腰圆的黑西装保镖时,要不把鼻孔对准了天花板上的吊灯,那肯定会影响他卓尔不群的光辉形象了。 方圆!? 就像刚才听到方圆(去上厕所的那个)的声音时,会有种全身过电的反应那样,丰田秀敏再次有了这种感觉。 并在一瞬间,就确定这才是真正的方圆。 在她的潜意识,真正的方圆,就该是这样一副双眼朝天目中无人的样子。 唯有这副嚣张的样子,才能配得上他当初在北朝地下古城时,明知是死、也要去救水暗影的气势。 真有本事的男人,才有资格去嚣张,哪儿像刚才那个西贝货,一看就是个痴呆。 他、他果然没死,他果然来了! 上午开会时,花冷夕就曾经提醒过大家,说有个人就能从铁山帝国的绝密档案室内,偷走那份01号报告。 那个人,就是化名盗圣白展堂的方圆。 再然后,他就用花家的家族史,来竭力证明方圆不会轻易死掉。 至于方圆,为什么会帮西伯集团来铁山帝国盗取那份报告--当时,大家都忽略了这个问题。 事后,发觉花冷夕很可怕的丰田秀敏,才回想起了这个问题。 只是,她对花冷夕已经有了深深的忌惮,不敢轻易去问。 绝对是受花家惨痛家族史的影响,丰田秀敏的潜意识内,才觉得方圆真有可能会出现在酒会上,来证明花冷夕的那个故事,并不是扯淡。 尤其是那个白痴方圆也来到这儿后。 现在,真正的方圆,就以他本该就如此拉风的形象气质,让丰田秀敏心儿咚地大跳一下时,下意识的看向了花冷夕。 距离有些远,丰田秀敏看不清花冷夕的脸色变化。 但被马修挽着的楚楠楠,却在呆了下,失声叫道:“方、方圆,你--” 本来就已经确定这个方圆是真品的丰田秀敏,亲眼看到楚楠楠这种反应后,更加笃定自己的想法了,立即反手伸向了后腰。 她的后腰处,别着一把小巧的手枪。 她掏枪,可不是想干掉方圆,而是一种遇到敌人后的本能反应。 但就在她右手刚掀起西装后摆时,眼前却是一黑。 停电了。 堂堂铁山帝国总部大楼,在举办一场盛大晚宴时,竟然停电了。 随着眼前骤然变黑,本来那些嘈杂声(低声谈笑、碰杯声。方圆的忽然出现,其实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就像没几个人认识他是干啥的那样),就像被一把锋利的刀子,一刀斩断那样,鸦雀无声。 这可是人们从光明,蓦然进入黑暗后,最该有的反应。 当然了,这种发呆的时间很短,甚至都没有一秒钟,就会有惊讶声响起:哦耶,咋就停电了呢? 可就在这种该有的惊讶声,即将出现时,丰田秀敏却听到了铃声。 黑暗中的铃声:铃,铃铃。 铃声很轻,却很清晰,还又异常的空灵,飘浮不定,仿佛看不见的游龙那样,在极短的一瞬间,就从黑暗某处出现,围着诺大的大厅急速飞转。 给了现场所有人一个错觉:那铃声,就是从自己背后响起的。 空灵的铃声忽然出现,再次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把即将脱口而出的惊讶声,硬生生的憋在了嘴里。 同样,这也是人们的本能反应,只是因为铃声的蓦然出现,却不在乎它为什么会出现,又是谁在黑暗中,晃响了那个小银铃。 啪! 就在被人们延迟了的惊讶声,终于脱口而出时,一声极其响亮、清脆的大力耳光声,传遍了大厅的整个角落。 “啊!” 一声夹杂着痛苦的惨叫声,在数百人本能发出的惊讶声中,显得是那样与众不同。 “谁--是谁打我耳光!?” 真切感受到自己满嘴的假牙,都被人狠狠一耳光抽飞了后,马修本能的暴怒之下,抬手捂住腮帮子,发出一声愤怒的吼声。 铃声响起之后、耳光声响起之前,这极为短暂的时间内,楚楠楠却能察觉出,有人在她傲人的左边,狠狠掐了一把。 这猝然起来的袭击,让她在傻楞片刻后,也发出了一声尖叫:“啊!” 但随后,她就闭上了嘴。 黑夜内被人趁机狠狠吃了豆腐,依着楠楠姐的脾性,接下来的反应,按说应该是暴怒,跳着脚的大骂,是哪个王八蛋,活的不耐烦了才对。 她现在心里却甜滋滋的,尤其在听到某人从她耳边,轻声说‘哟,这会儿就比下午时大了很多啊’后,最多也就是故作咬牙切齿的模样:特么的,只摸了一下就滚蛋了吗? 可没有谁知道,楠楠姐现在非常渴望被人摸--大厅内那些安保人员,立即拿出了小手电(这玩意是必备品,随时都得带在身上),乱糟糟的吆喝着什么。 有说保护马修先生的,有说赶紧去送电的。 去送电的人,嘴里吆喝着让一让,擦着丰田秀敏的肩膀,疾步冲向了楼梯。 丰田秀敏趁机贴在了墙上,手枪已经被握在了手中。 如果说,在看到极其拉风的方圆出现后,丰田秀敏还不敢肯定他就是方圆时,那么当黑暗中的铃声响起后,她就百分百的确定:方圆真没死,他来了。 在场数百人中,唯有丰田秀敏一个人,曾经听到过这个铃声。 到现在她都无法忘记,每当铃声响起时,会有多少勇猛的北朝守卫,还有那些僵尸战士,惨叫着摔下深渊。 那时候的铃声,就像死神收割生命的法器,每响一下,都会有人被杀。 现在,熟悉的(或者说特有的铃声--丰田秀敏在逃出地下古城回国后,曾经专门研究过铃声,试着摇晃了至少上百个银铃,都无法发出那种很空灵,还又很邪魅的声音)再次响起来了. 铃声响起,就会有人死去。 今夜,谁会死掉? 丰田秀敏想到这儿时,又猛地想到了花冷夕所说的那些话:所有听过花家悲惨史的男人,都活不长了。 那么这样说起来的话,五大董事内,除了我之外,其他四个人都有可能死亡--丰田秀敏用力咬住嘴唇时,才觉得浑身竟然在发抖。 其实,她一点都不怕方圆。 哪怕他身上带有死神降临时的银铃声。 她怕得,是花家家族史的邪恶诅咒,以及方圆是朵不会死的彼岸花。 砰--应该有这种无声的声音响起后,被马修发出的惨叫声,给搞得有些发慌的人们,就觉得眼前一亮。 再次齐声惊呼一声后,大家都闭上了眼。 来电了。 当光明再次驱走黑暗,让人们欢呼雀跃时,欧特已经混进了远离马修十数米的人群中,用力攥了下有些发麻的右手,心中无比的畅快。 他发誓,他刚才趁着灯光骤灭时,狠狠抽出的那一巴掌,绝对能让马修到死也忘不了。 这,也绝对是欧特一生中,揍人揍的最痛快的一次。 还有什么事儿,比狠抽仗势抢走自己心爱女人的老男人,更爽的事吗? 没有,不会再有了。 可惜,没有把他下巴抽下来。 欧特轻轻吐出一口气时,眼里浮上了感激,还有崇拜的神色,看向了大厅门口。 大厅门口,不速之客方圆方先生,依旧到背着双手,鼻孔朝天的站在那儿,接受欧特先生的膜拜:方圆,谢谢你。 除了方圆,欧特实在想不到,还能有谁帮他做到他想做却不敢做的事了。 只是,这家伙貌似也太厉害了些。 刚才还贴着小胡子一副腿子模样,这会就变成骄傲的大少爷了。 第602章:谁是你的女朋友? 铁山帝国总部大楼正在召开重要酒会时,忽然停电了,这可算是个大事件了。 这还不算,今晚的绝对男主马修老先生,竟然在停电时,被人狠狠抽了一记耳光,连满嘴的假牙都抽掉了,捂着肿起来的老腮帮子,暴跳如雷。 马修董事长被抽耳光,可是比忽然停电更让铁山帝国众安保人员,更震惊的大事了。 大到都没有谁,再管站在大厅门口装比的方圆了。 “董事长,您、您没事吧?” 保镖头目赶紧扶起已经疼得蹲在地上的马修,接着抬头对手下厉声喝道:“关上大门,给我搜,一定要找出那个胆敢伤害马修--” 他刚说到这儿,却被一声充满恐惧的女人尖叫声打断:“啊,死人了,死人了!” 死人了? 所有人都是脸色一变,齐刷刷的看向女人尖叫声传来的方向。 那边的人们,开始四散散开。 别处的人,却迅速围向了那边:死人虽然很可怕,可要是不亲眼看一下,就会遗憾终生的。 丰田秀敏当然也有这想法,快步走过去,挤进了人群,踮起脚尖看向地上--一个留着地中海发型的中老年男人,侧脸趴在地上,很死不瞑目的样子,眼睛睁得老大。 这个人,正是丰田秀敏的‘老板’,来自华夏金钟子集团的老总张望祖。 趴在地上的张望祖,下巴后面有一截不锈钢钢叉。 钢叉从下巴力贯而进,顺着嘴巴、鼻腔刺进了大脑,鲜血淌了一地,就算神仙来了,也救不活了。 是方圆杀了他! 丰田秀敏看着张望祖的尸体,猛地想到了刚才跟方圆说过的那些话,缓缓抬头看向了门口。 刚才她随口说张望祖是她的老板时,有着一撇小胡子的方圆,就曾经流露出过明显的杀意--灯光忽灭后再亮起来时,他就死了。 黑暗中,有银铃的声音响起过,那是死神来收割生命的前兆。 可是,要想杀张望祖的方圆,是那个跑去解手的假方圆,才不是在他解手时就出现的真方圆--那么,到底是谁杀了张望祖? 到底哪个方圆,才是真正的方圆? 趁着刚才灯灭的瞬间,方圆不但杀了张望祖,还狠狠给了马修一耳光。 他为什么不杀马修,却只杀张望祖呢? 这些疑问,好像火山爆发那样,攸地从丰田秀敏脑海中腾起,让她无比的头疼。 她用力咬了下嘴唇,强迫自己迅速冷静下来:这个方圆才是真得,因为他出现后,银铃才响起的。 那个小胡子的方圆就是个西贝货,流露出要杀张望祖的意思,张望祖就死了,那是因为真正的方圆,早就想干掉他罢了。 巧合,这绝对是巧合。 只是那个小胡子的方圆,又在今晚扮演着什么角色? 就在丰田秀敏脑子里嗡嗡作响时,两个保镖已经冲到了方圆身边,抬手就去推他的肩膀,还厉声喝道:“滚出去!” 如果没有死人,马修董事长没有被人抽耳光,保镖们就算不满方圆的强行闯进来,守着那么多尊贵的客人,也得表现的文质彬彬才对。 现在可没心情装比了--有时候,还是蛮力更加管用一些。 他们都知道的这个道理,方圆身边那几个黑西装保镖,没理由不知道的。 “别动,敢动,我就打死你!” 随着几声冷喝,方圆身后那几个黑西装,竟然亮出了家伙。 手指都已经碰到方圆肩膀的两个保镖,立马傻掉。 背后,更传来胆小女人的尖叫声:靠,我们穿的这样花枝招展,是来卖弄风骚的好不好,你掏出枪来吓唬人,算咋回事嘛! 她们可就不如楠楠姐了。 看到方圆的人掏出枪后,人家那双眸子里,立马浮上骄傲的神色:嗯哼哼--也就是姑奶奶的男人这么嚣张,不但敢当众杀人,抽死老头子的耳光,吃老娘的豆腐,还敢在铁山帝国的地盘上亮家伙! “都,都退下吧!” 就在铁山帝国这边的保镖,也纷纷亮出家伙,从四面八方要冲向门口时,捂着腮帮子的马修,从地上站了起来,含糊不清的下了命令。 到底是见过世面的大人物,哪怕被人抽掉了满嘴牙,也能在最短时间内,从愤怒中清醒过来:可千万不能在这儿发生枪战,会死很多人的。 随着马修的一声令下,那些正要蜂拥而上的保镖们,立即潮水般退了回来,可枪口却始终对着门口。 “把家伙收起来吧,要是吓着美丽的女士们,多不好?” 现身后就双眼朝天的方圆,总算是低下了他骄傲的头颅,看向了马修,淡淡的问道:“你就是铁山帝国的董事长,马修先生?” “是,我就是马修。” 马修擦了擦带血的嘴角,深吸一口气后,那种舍我其谁的霸气立马散发了出来,两只眼更像老鹰那样死死盯着方圆,问道:“你是谁?” “我姓方,叫方圆。” 方圆说真,挪开了跟马修对视的目光,看向了他身边的楚楠楠,语气也温柔了起来:“方是大方的方,圆是圆静的圆。” 可能盛装的楠楠姐,此时散发出的魅力实在让人无法抵抗,所以才能让方圆跟一个老外,说啥大方的方这种废话,全然忘记人家根本分辨不出那个方跟路是啥意思。 但马修的反应,却比能分辨出方圆的名字,更加的激烈,竟然下意识的后退两步,才哑声问道:“你、你就是方圆?” “我就是方圆,如假包换。” 方圆这会儿又绅士十足的,右手抚胸,微微颔首后,才骄傲的笑了笑,曰:“呵呵,没想到我方圆的名字,竟然能被马修先生得知,还一副如雷贯耳的样子,实在是让方某人我感觉不胜荣幸,三生有幸啊。” 马修才不理睬这厮的咬文嚼字,只是继续问道:“你就是盗、盗圣白展堂?” “我是盗--” 方圆眉头微微皱起,脸上的笑容消失:“你怎么知道我是盗圣白展堂?” 方圆话音未落,围观群众中,就响起此起彼伏的惊讶声:“啊,他会是盗圣白展堂?” “上帝,他还没有死呢。” “欧野,原来他就是盗圣,简直是太帅了,我好、好想哭!” 说最后这句话的肯定是个女人,至少得做过十八次她在某夜被盗圣采了的美梦(真正的淑女,都有被江洋大盗祸害的奇怪渴望),终于得见真人比传说中的更帅后,才发出的由衷赞叹。 马修才不会做那种傻瓜梦,更不会在看到盗圣本人后,就想哭,只是咬牙、哦,是咬着牙床,恶狠狠的盯着方圆,目光像毒蛇那样狠辣,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因为,我们曾经打过交道。” 正双手抱拳,感谢他那些女粉的方圆,听马修这样说后,有些奇怪的问道:“我们打过交道?我为什么记不起来了?” 马修冷哼一声,回答:“哼,那是因为你偷了太多人。” “哦,原来是这个样啊,抱歉,抱歉。” 方圆马上再次抱拳,对马修微微弯腰,以表示他竟然忘记‘客户’的歉意。 “你今晚,来这儿来干什么?” 马修当然不稀罕方圆的道歉,更知道今晚就算看到他,守着这么多人,也不能把他怎么样,这才追问他的真正来意。 “我今天晚上来呢,是有两个原因。” 就像故意在拖延时间那样,方圆在想了想,才说:“第一个原因,则是要带我女朋友回家的。” “你女朋友?” 接过保镖递过来的假牙,重新戴进嘴里后,马修说话的声音明显清晰了很多:“谁是你的女朋友?” “呵呵,她就在你身边。” 方圆笑了笑,看向了马修身边的楚楠楠。 法科有,这个只会演戏的小表杂,会是盗圣的女朋友,上帝真是瞎了眼--视盗圣为梦中情人的好多女人,看向楚楠楠时,毫不掩饰眸子里的愤怒。 “她、她是你女朋友?” 马修愣了。 方圆扳下了脸,冷冷的说:“马修,我没想到你会打我女朋友的主意,让她陪你睡觉--看来,你跟剧组幕后大老板,都是嫌命活的太久了。” 这个女人,会是盗圣的女朋友? 她、她不是跟欧特是一对吗? 马修脑子有些转不过弯来了,回头去找花冷夕。 却没有找到。 花冷夕在方圆出现后,就已经用最快的速度,离开了大厅。 方圆可是花小妖钦点的老公,是盗圣,又是怎么整也整不死的一朵彼岸花,如果让他知道,花冷夕已经把花小妖囚禁起来、还又把楚楠楠主动推向马修的怀中,这厮肯定会发疯的。 发疯的人,其实才是最可怕的人。 花冷夕要是不赶紧闪人,那么他就不配被丰田秀敏称为最可怕的人了。 没找到花冷夕后,人老姜辣的马修董事长,立即就想明白什么了,心中大恨:好你个姓花的,敢特么的陷害爷们!行,等我处理完眼前这事,再跟你算账! 马修强压着心中的怒火,重新回头看向方圆时,却发现很多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卧槽,没想到这老东西还是人老心不老呢,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想玩亚洲胭脂马。 亚洲胭脂马,可是很多把楠楠姐奉为梦中情人的粉丝,对她的昵称。 如果胭脂马为了金钱利益主动向马修靠拢,她会被粉丝们蔑视,形象会一落千丈。 但当得知她是小胳膊拧不过大腿,被迫陪侍老马修的话,那么人们就会看不起这老东西了。 再怎么说,现场众人也都是高素质的文化人,尤其是牵扯到男欢女爱这种破事上,讲究的就是个情投意合的浪漫。 仗势欺人,算什么英雄好汉? “小圆--” 就在很多人都怒目看向马修时,新晋国际影星的楠楠姐,已经梨花带雨,发出一声低低的泣声,双手拎着裙裾跑向了他。 刚跑了两步,她却又转身,一个大步就站在马修面前,抡圆了右手,给了人家狠狠一个大嘴巴。 第603章:我从来不屑做正经生意 忽然停电时,有人趁黑狠狠给了马修一嘴巴,打掉了他满嘴的牙。 他在跟方圆说话时,忠心的保镖替他拣起了假牙,用白酒清洗一下后,又塞进了嘴里。 不过马修还没有说多少话呢,满嘴的假牙,就再次被楚楠楠一耳光抽了下来。 相比起欧特来说,楚楠楠毕竟是女孩子,手劲要小一些,可对马修先生造成的伤害,却要比刚才被抽的那一耳光,要沉重一万倍。 欧特是在黑暗中抽了他,楚楠楠却是当着那么多尊贵客人的面--不但打掉了他满嘴的牙,更把马修先生所有的尊贵,给狠狠抽在了地上。 马修做梦也想不到,在他眼里应该是个玩物的楚楠楠,竟然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就拿巴掌招呼他,一下子被抽傻了。 现场那么多人,也仿佛都被抽傻了,大家都直愣愣的看着马修,屏住了呼吸,诺大的大厅内,死一般的圆静中,唯有楠楠姐潇洒拧身,昂首就像那归林的乳燕那样,展开双臂扑向了方圆。 其实,马修先生那些保镖中,还是有人清醒着。 更知道他们这时候应该站出来,直接把胆敢侵犯马修先生的楚楠楠拿下。 可问题是,方圆、哦,不,是盗圣在场。 如果方圆只是方圆,哪怕他身后带有八百个黑西装,马修先生这些保镖,也会怒吼着扑上去,把这些人撕成碎片。 方圆却不仅仅是方圆,他还是盗圣白展堂。 盗圣不杀人,只是怎么解释那句‘水银泻地刀锋起,妙手空空头落地’? 盗圣的威名,可不仅仅给马修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只要是吃保镖这碗饭的,就没有谁没听说过:话说,这厮可是被世界各国,列为头号通缉要犯来全力缉捕,却始终没有成功的。 那么多国家都没做成的事儿,指望这些保镖来完成--嚓,开什么鸟几把玩笑呢,还是装傻卖呆事后再咆哮几声来的好啊,那样才能避开头落地的灾难。 “小圆--” 在数百人呆傻之人的注视下,楚楠楠纵身扑向方圆怀中时,已经是一副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样子了,让人看了都想忍不住张开双臂,把她抱在温暖的怀抱中,轻拍着她的香肩,说别怕,有我在,就算天塌下来又能怎么样? 方圆却在楚楠楠即将扑进他怀里时,斜斜的向后垮了一步,伸手搀住了她的胳膊,强笑了一声说:“商、楠楠,你先站在旁边看着,看我是怎么帮你教训那个老不死的。” 楚楠楠一呆,随即笑道:“好啊。小圆,你别杀人,我很胆小呢。” “不杀人,嘿嘿,我怎么会杀人呢。” 方圆嘿嘿笑着时,楚楠楠已经站在了他背后。 这时候,马修眼前的小星星消失了,终于清醒了过来,接着就弯腰一连串的咳嗽,不时喷出带血的血沫子,看上去就像一个很让人可怜的孤苦老头子。 只是却没有谁去搀扶他,包括他身边那些保镖。 因为谁都知道,这时候去搀扶他,铁定会被他狠狠的推开--他必须得用这种方式,来维护他该有的尊严。 要说马修终究是拿得起还能放得下的大人物,在咳嗽一阵后才直起腰时,已经拿出手帕擦干了嘴角的血渍,竟然还能微笑着对他的某个保镖说:“麻烦你,帮我去洗一下假牙好吗?” “啊--好,好!” 那个保镖才如梦初醒,赶紧点头答应着,弯腰拣起牙套,飞一般的去了。 马修没有看楚楠楠。 无论这个女人給他造成了多大的伤害,让他丢了多大的人,她都是个用一根小手指头就能碾死的小蚂蚁,随时随地。 他只在意她身边的方圆。 这才是需要他必须强敛心神关注的危险人物,早在数年前就已经在偷走他一副名画时,顺手挂掉了他除了汗毛之外的所有体毛。 “方先生,很对不起,我不知道她是你的女朋友。在此,请接受我诚挚的歉意。” 马修盯着方圆,就在后者轻蔑的笑了下要挪开对视的目光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慢慢的弯下了腰,鞠躬道歉。 方圆脸上的笑容,呆滞了。 他身边的楚楠楠,也着实愣了下。 但接着,就一下子明白了很多:马修,你这一手玩的相当漂亮,以‘忍气吞声’外加‘知错就改’的道歉行为,一举扭转了我刚才带给你的羞辱,获得了别人同情,算是重新树立了你卓尔不群的形象。 可你知道吗,你这一套在真正的方圆面前,压根不管用! 也就是这个西贝货,能被你这一手给镇住罢了。 如果他是真得方圆,这时候才不会因为你当前的聪明,就给搞得不知所措了呢,就算不过去再给你一耳光,也得讽刺挖苦你一顿。 唉,无论你扮的再怎么像,可你比起那个小混蛋来说,还是差了太多--楚楠楠想到这儿时,看向了此时脸色已经正常了的方圆。 就在他刚出现时,楚楠楠还以为他就是真得方圆。 只是在听到他说出‘为什么’时,就觉得有些不对劲:那个家伙,才不屑用这么正规的言辞,从来都是啥啊啥的老土的要命。 让楚楠楠确定他才不是方圆的是,在她乳燕归林般的投向他怀抱时,他竟然躲开了,不敢把她抱在怀中。 特么的,那个混蛋刚才趁着天黑时,都狠狠吃了姑奶奶一下豆腐,现在众目睽睽之下,光明正大的占我便宜,岂不是更合他的胃口? 这只是个吸引人注意,来掩护真正的方圆,去做某件事的西贝货罢了。 不过这家伙装的还真像,他是谁? 楚楠楠下意识看向雅克斯基时,他双手手心已经全是汗水了,心更是砰砰的跳,得拿出一万倍的努力,才能竭力保持该有的镇定。 因为他很清楚,现场那么多保镖不敢动他,只是都被姑爷以往的威名给震慑住罢了。 哪怕他露出一点点的破绽,依着马修这个老狐狸的毒辣目光,铁定能看出他是个西贝货,再大手一挥--雅克斯基先生,还有他几个手下,绝对会死的惨不忍睹。 幸好,姑爷的易容术确实厉害。 雅克斯基暗中轻吸一口气时,马修已经抬起了头。 不等这老东西说什么,总算明白自己现在是什么角色的雅克斯基,就淡然一笑:“马修先生,你太客气了。正所谓不知者不怪,我恰好也是很大方的人,那就原谅你这次了。” “多谢方先生。” 马修从保镖手中拿回假牙戴上,砸吧了下嘴后,又变得吐字清晰了:“方先生,你今晚来此的第二件事,是什么呢?” 这才是有着丰富经验的老狐狸,才有的反应:在受到一个女人殴打羞辱后,不但没发怒,反而诚挚的道歉,以此来挽回在众人心目中即将崩溃的形象;又在见好就收时,迅速岔开了话题,彻底转移了大家的注意力。 雅克斯基在心中赞了一个后,才说:“第二件事呢,是公事。” 马修老眼中有冷芒一闪,笑问道:“什么公事?方先生,你莫非想跟铁山帝国合作吗?” “呵呵,我从来都不屑做什么正经生意。” 雅克斯基竭力模仿着方圆说话的样子,昂起下巴,鼻孔朝天的燕子,尽显他的嚣张无耻--却收获了好多少妇痴迷的眼神:这才是盗圣,这才是男人! 饶是马修是经验丰富的老狐狸,但在这种把无耻当做乐趣的人面前,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能尴尬的笑了下:“那么,方先生所说的公事,又是什么呢?” “唉,马修先生,你确实老了。” 雅克斯基没有回答,却轻轻叹气摇头,一脸惋惜的样子。 这家伙是在故意拖延时间,来帮方圆去盗取那份绝密报告。 只是,方圆能得手吗? 站在雅克斯基旁边的楚楠楠,有些焦虑的看向了楼梯那边,侧耳倾听。 她准备,那边只要有喊杀、枪声传来,她马上就会用最快的速度扑过去。 依着她当年在警校内学到的本事,在铁山帝国这些保镖眼里,实在不算回事--可如果让她在方圆遭遇危险时,却趁机扭头跑路,她实在做不到。 有一道目光,就在楚楠楠下意识看向楼梯那边时,从她视线内闪了一下。 她下意识的去捕捉那道目光,就看到了一个身穿白色小西装的女孩子,正低头悄悄的向后退去。 坏了,这个女人不简单,她从我脸上看出什么来了! 楚楠楠的心,马上就一沉。 雅克斯基却没有发现丰田秀敏,已经从楚楠楠脸上的焦虑中看出了什么,依旧在那儿装比,呵呵笑道:“马修先生,我说你老了,那是因为你好像忘记了,我是干什么出身的了。” 马修下意识的问道:“你不是个靠盗窃来--呵呵,抱歉,请恕我说话有些直接。” “没事,因为我本来就是一个贼嘛。如果你非得把一个贼,说成是个大侠,那我倒是会觉得,那才是对我最大的耻辱。” 雅克斯基慢条斯理的说到这儿时,脸上笑容收敛,淡淡的说:“我今晚来这儿,就是要跟马修先生要件东西。” “什么东西?” 马修花白的眉头一挑时,就觉得背后衣襟被人拽了下,有个女人低低的声音响起“这个盗圣,是假的。” “什么,他是假的?” 马修一呆,下意识的脱口说出这句话,霍然抬头看向了雅克斯基。 特么的,到底是露馅了,该死! 楚楠楠心中猛地一跳,伸手就去拉雅克斯基的胳膊,让他赶紧跑路时,就看到他仰首哈哈狂笑起来:“哈,哈哈,你说我是假的?” 靠,他是怎么看出是假姑爷来的? 雅克斯基狂笑声中,大脑在急促转动,希望能找到应付的办法。 撒谎骗人要被拆穿时,那就赶紧用狂笑来争取想到应对办法的时间--这是方圆给雅克斯基的忠告。 第604章:方圆的长刀 方圆的忠告很管用。 雅克斯基极其嚣张的狂笑声,把包括马修、丰田秀敏、甚至还有楚楠楠在内的所有人,都给笑懵了,下意识的去考虑这厮为什么狂笑。 “哈,哈哈--你竟然说我是假的,还真是好笑。” 就像神经病那样,足足狂笑了一分钟的雅克斯基,笑到最后嗓子都有些哑了,仿佛他刚才听到了尘世间最好笑的笑话,要是不这样笑的话,就会遭雷劈。 马修也不是吃素的,迅速回头看了眼丰田秀敏,看到她轻轻点头后,也笑了。 当然是狞笑:嚯嚯,一个西贝货,打着盗圣的大招牌,就跑来我地盘上羞辱我,简直是忘记死字是怎么写的了。我发誓,我肯定会让你去了地狱后,还能铭记这个字的。 尽管马修平时在丰田秀敏面前倚老卖老,可却知道这年轻女人是相当可怕,心机深沉的。 她既然能一再肯定方圆是假的,那么他就只能是假的了。 马修回过头再次看向雅克斯基时,那双混浊的老眼中,已经浮上了残忍之色。 就在他准备厉声喝令众手下,给他不顾代价的把方圆给拿下时,雅克斯基那好像被踩了脖子的鸭子般的笑声,却嘎然而止,头也不回抬起了右手。 马上,站在他身后的保镖,就从背后解下一个长形物体。 那是一把刀。 刀鞘,是用鲨鱼皮制成,修长挺拔却又带着优美的弧形,还没出鞘,就已经散发出了凛然的冷森之意。 雅克斯基向后伸出的右手,握住了刀把,缓缓前抽--唰! 所有关注他的人,都觉得眼前猛地一亮,有从没有感受过的森寒,刺的眼疼,下意识的或低头,或闭眼。 一把刀,长达一米、略带弧形的陌刀,被雅克斯基缓缓平举在了脸前。 灯光下,长刀的刀锋上有冷芒,急躁的来回迅速流动着。 或者说是咆哮着,就像一条被冰封在刀刃中的毒龙那样,只需拿着刀的人随便一挥--它就能嘶吼着冲出封印,张开血盆大口对现场众人,肆意杀戮! “昆仑!” 有女人的惊叫声响起,异常的刺耳,带着说不出的惊骇。 女人的惊骇叫声,却没有吸引谁去看她,只是看着雅克斯基手中那把刀:这把刀的名字,就叫昆仑吗? 好威风的名字,好霸气的长刀! “什么昆仑?” 马修愣了下,本能的回头问道。 “这是方圆的长刀。” 丰田秀敏的脸,被垂下来的长发遮掩住,却无法阻挡她声音中的惊惧之色。 她不是在怕这把刀,更不怕方圆。 她怕,还是因为花家的家族史。 就在刚才,她已经从楚楠楠的焦虑中,敏锐捕捉到了什么,这才大胆断定方圆是个西贝货,身心完全放松了。 可随着这把刀的出现,她松懈的神经,却再次绷紧了。 这是方圆的昆仑--只是,她在因花家家族史而惊恐之余,却忘记了昆仑好像总共有七把刀的,一把刀的出现,才不能证明持刀的方圆,就是不死的彼岸花! 马修可不理解‘方圆的长刀’这五个字,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可他却能从丰田秀敏说话的语气中,听出从没有过的惊骇,也就本能的受到传染,再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重新拿捏出一副可怜老头子的嘴脸,看向了雅克斯基。 雅克斯基正在装比。 很努力的装。 他右手握刀,左手三根手指,在‘流光溢彩’的刀锋上轻轻抚过,眼神就像看着他最爱的女人,喃喃的道:“有多久,你不曾喝过新鲜的血液了?嗯,貌似昨天下午时,你刚砍掉一个人的脑袋吧?可,你为什么又不安份了?” 在没有搞清楚这把刀,为什么会给丰田秀敏造成惊骇的原因之前,马修选择了配合(配合雅克斯基尽可能的拖延时间),故作好整以暇的也抬手,头也不回。 等了片刻,却没有他想象中的事儿发生--那些都该挨千刀的保镖们,难道忘记马修先生只要做出这个动作,就是表示他需要来跟雪茄装比吗? 保镖的不配合,他只好动作潇洒的打了个响指,缩回右手后笑呵呵的问道:“方先生,你今晚来铁山帝国,到底是想要什么东西?” 谢天谢地,总算是唬住他们了,幸亏有人能认出这把刀是姑爷的--雅克斯基心中暗叫一声侥幸,手腕一翻挽了个绚丽的刀花后,昆仑陌刀已经藏在了右肘后,却又接着咧了下嘴角。 没办法,无论是谁在装比时,不慎被刀锋割破后肩后,都会疼得咧嘴不是? 雅克斯基轻轻叹了口气,才说:“唉,我听说,铁山帝国总部大楼的最顶层,有个绝密档案室。保险柜里,装有一份01号绝密文件--马修先生,我说的对吗?” 雅克斯基说的很对,因为方圆已经来到了顶层的绝密档案室内。 正如彼得诺夫花重金买到的线索那样,从七十层楼以上,他就没有再看到一个人。 而且电梯按键都是加密的--就算不加密,方圆也不会乘坐电梯上顶层的,正所谓生命在于运动,走楼梯也是不错的健身运动。 当然了,跟电梯按键加密一样,从七十层往上的每一层楼梯口,都装有一扇能防爆的钢化玻璃门。 门旁的墙上有指纹扫描器。 马修先生真该庆幸,当初在安装这些密码锁时,没有用眼角膜扫描,要不然方圆在断电黑下来的短暂时间内,必须得抠掉他一颗眼球,而不是用胶泥,来趁黑盗取他的指纹了。 方圆拿不锈钢叉子,刺进楼道漏电保护器内之前,就解开了包着小银铃的红布,故意弄出铃铃铃的空灵响声,来加强他‘忽左忽右’的神秘感,吸引人的注意。 大厅内黑下来的短暂时间内,方圆做了个三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经过楚楠楠身边时,狠狠在她刚被‘开发出来’的某部位抓了一把:趁黑吃自己女人豆腐,也算浪漫了吧? 谁敢说不是,圆哥跟楠楠姐这对狗男女,铁铁会抽掉他满嘴牙的。 第二件事,是在欧特趁黑狠狠抽了马修一耳光时,用胶泥盗取了他的指纹。 那时候被人一耳光打懵了的马修,肯定察觉不出曾经有人,曾经温柔的牵起他那只长老人斑的手儿,在胶泥上轻轻摁了一下。 如果欧特知道的话,那么就能从他鼓励自己趁黑去抽马修耳光中,看出他是在利用自己了。 第三件事,则是用那把断电的不锈钢餐叉,品尝到了某人新鲜的脑浆滋味。 无论张望祖有多少条理由来解释他拼命鼓吹转基因农作物有多好多好,仅凭他自己不吃那些食品这一点--方圆就有足够的理由,来当一次愤青了。 再说,就算误杀了一位为国为民的好人……历史上,含冤而死的好人很多,也不缺张望祖一个人了。 要是换做别人,要想在断电的短暂时间内,能够做成一件事,就已经算相当了不起了,毕竟黑灯瞎火的不说,大厅内又多达数百人,单单去吃楚楠楠豆腐时,就有可能找错对象。 可对方圆来说,黑暗却算不了什么--没有谁能看到,他微微眯起的双眼,会在黑暗中闪出莹白的光泽,能看清他想看到的任何东西。 吃豆腐、盗指纹、杀人三件事一气呵成后,方圆即刻马不停蹄的蹿上了楼梯,就像一条从地狱内逃出来的鬼魅那样,青烟一般的向上飘去。 前面曾经说过了,铁山帝国到处都是监控器,而且还是那种带有敏锐度很高的热感摄像头。 如果真有人敢趁黑入侵,哪怕是再黑的环境下,大楼几个监控室内,都能从荧屏上捕捉到他的热能影像,然后做出最正确的反应。 只是谁也没想到,尘世间会有那么一个人,无论用多么先进的医疗设备,都检测不出他带有丝毫的生命迹象。 方圆,就是一个活着的死人。 还能让西伯小公主怀孕,让楚楠楠好像在天上飞--这就是个不该存在于世的异类,但他偏偏存在了,今晚又来盗取绝密文件。 这,或许是老天爷特意搞出这么个异类,来狠狠打铁山帝国脸的。 大厅内断电后,24小时全天候守候在天台上的那些守卫,很快就嗅到了危险的味道,立即振作起了精神,做好了随时战斗的充分准备。 他们很清楚,大楼才不会无怨无悔的断电,尤其是在即将召开重大新闻发布会时。 不得不说,这些守卫的警惕性还是蛮高的,就算没从监控器上发现任何的风吹草动,可小头目还是派了两个四人小分队,从天台去了大楼内,逐层搜寻有可能存在的隐患。 安全。 七十层之上的所有楼层,都像往常那样安全,没有丝毫的异样。 巡逻到七十层的楼梯口,都没发现有啥意外现象发生的巡逻队,很快就用蓝牙通话器,向领导汇报了实际情况。 在得到撤回去的命令后,八个人才说说笑笑的,走上了天台。 “今晚夜色好美,星光璀璨。” 守卫头目抬头看着璀璨的夜空,惬意的深吸了一口气,有想作诗的灵感涌现时,却听到一个非常讨厌的鬼叫声,蓦然响起:“啊,档案室的门,怎、怎么是开着的!?” “什么!?” 守卫头目身子猛地一抖,就像他趴在女人身上的动作结束那样,猛回头时的眼神凶狠,看向了鬼叫的手下。 手下指着屏幕的手,一个劲的哆嗦:“look--看!” 守卫头目瞪大眼睛看去,接着就在心中大叫一声:欧野,上帝! 屏幕上清晰的显示出,档案室的防爆玻璃门确实开着。 那个能被直升机随时带走的保险柜,也是开着的…… 守卫头目眼睛一黑,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时,还没有忘记嘶声吼道:“快,快!” 快什么呀? 没人敢问,其实也不用问,就知道该快点去做什么了。 所有守卫就像疯了那样,扑向天台门口。 第605章:绝密报告被盗! 谁都知道铁山帝国总部大楼顶层,有一间绝密档案室。 档案室内的防爆保险柜内,装有一份被视为绝密中的绝密:01号报告。 这份报告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存在了。 也正是因为这份报告,才有了铁山帝国的存在。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那份报告在,铁山帝国在,那份报告中的内容一旦泄露出去,铁山帝国就会在瞬间崩塌。 据说,那份报告内,有铁山帝国为什么要研究转基因农作物、以及利用这些异类农作物用来做什么的理由。 除了固定的五大董事,还有美国几个地位超绝的大人物之外,谁也没有看过这份报告--以前不会,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有人,能看到报告内容。 这是马修敢用脑袋来担保的。 为了保护这份报告,铁山帝国在安全防卫上,可算是投入了大批资金了。 现在,盗圣先生却提到了这份报告。 毫无疑问,以偷盗而闻名于天下的盗圣,今晚来此的第二个原因,也就是他所说的公事,就是想拿走这份报告。 开玩笑。 马修觉得,盗圣先生在开玩笑。 这个玩笑,比八百个绝世美女哭着喊着的去爱一个老乞丐,还要让他觉得可笑:嚯嚯,你以为你的盗圣,往这儿一站,就能拿到那份绝密报告? 搞清楚盗圣先生为何来此后,马修反而不紧张了(因为他很清楚,尘世间没有谁能偷到那份报告的),无比放松的语气问道:“方先生,我能问一下,是什么人请你来拿这份报告的吗?” 盗圣就是个贼--如果没人給他足够的好处,他会这么自以为有两下子,就跑来办公事的吗,肯定有人出重金雇佣了他。 雅克斯基故作沉吟了下,才淡淡的说:“我想,马修先生应该能猜出是谁让我来拿那份报告的了。在这儿,我不想说出我雇主的名字,那样会有损他的清誉。” 马修才不管什么狗屁清誉不清誉的。 话说他今晚两次被人两次抽掉满嘴牙后,就更不把清誉这玩意当回事了,只是温和的笑了下,悠悠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重金雇佣你来拿这份合约的,就是俄罗斯西伯集团吧?” 雅克斯基笑了下,没说话。 在场众人都能从他的这个反应上,看出他已经默认了。 马修更加得意,微微昂起还带有血渍的下巴,故作大方的淡然曰:“年轻人,虽说你以前就曾经冒犯过我,今晚更加让我颜面尽失--但我不怪你。身为一个贼,拿别人钱为别人办事,也是你的工作。” 越说越有感觉的马修,呵呵轻笑,继续曰:“可我必须得给你一个忠告。” “什么忠告?” 雅克斯基这才开口问道。 “从哪儿来的,就回哪儿去吧。” 马修淡淡的说:“我不会阻拦你。年轻人嘛,谁还没有犯过错的时候。我只是希望,你能从今晚吸收一些教训,懂得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事不是你这种旁门左道有资格掺和的。回去后告诉波斯塔夫,就说任何人出做错事,都得付出相应的代价。” 啪、啪--马修先生的话音刚落,就有个很崇拜的女粉丝,排起了小巴掌,喃喃说道:“这、这才是真正的绅士。” 受她感染,再加上他今晚的表现,的确征服了在场很多人,掌声就迅速从四面八方,哗哗的响了起来。 好多人啊,都边鼓掌,边冲他颔首微笑。 那个女粉,更是鼓足勇气跑到他面前,轻轻搂住他的脖子,在他那张干瘪的唇儿上,来了个香吻。 这就是尊严。 马修先生用他的表现,重新赢得了人们的尊严。 甚至,还有好多盗圣先生的女粉,也开始改变了立场,幻想能跟马修先生共谋一醉了。 但丰田秀敏,却从这热烈的掌声中,感觉到了某种越来越强烈的阴谋,却又偏偏捕捉不到这种阴谋来自何处。 “咦,大家鼓掌干啥呢?那老东西发表了一场让人起‘性’的演讲?” 有个还算熟悉的声音,打乱了丰田秀敏的沉思,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就看到身穿黑西装、嘴上还有两撇小胡子的方圆。 “你刚才,去哪儿了?” 丰田秀敏下意识的问道。 “去拉屎了--咳,扫瑞啊,鄙人说话有些粗俗了,应该是去大便了。” 方圆满脸愧疚的道歉后,又看着门口的雅克斯基,好像见了鬼那样的问道:“嚓,那个家伙是谁啊,咋就长的跟我一个样呢?特么的,这不是故意侵犯我的肖像权?不行,我得去找他算账,真是岂有此理。” 唧唧歪歪中,方圆从旁边侍者手中拿过一杯酒后,快步走向了门口。 “等、等等!” 看着方圆走去的背影,丰田秀敏脑海中忽然有灵光闪现,立即脱口叫道。 方圆回头,看着丰田秀敏笑问:“啥事啊,小甜妹子?” “你、你才是真正的盗圣,方圆!!” 丰田秀敏语气发颤的厉害,导致声带都失真了。 “嘿嘿,我早就跟你说过,我就是空前绝后五百年的盗圣方圆了,可你就是不信。唉,现在的年轻人啊,为啥就奇缺对人的信任感呢。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方圆诡异的笑着叹了口气,接着转身走了。 他是方圆。 原来,他真是方圆! 丰田秀敏脑海中回荡着这个声音时,只觉得浑身发冷,好像掉进冰窟中那样。 她全身心的发冷,当然不是从方先生说话很老土(啥啊啥的)的习惯中,确定他就是方圆了,更没有因此而怕他本人(她到现在,都有十足的信心,能一刀劈死这装神弄鬼的家伙),而是猛地确定了:01号绝密报告,已经失窃了。 要不然,西贝货方圆也不会故意拖延时间,方圆无故消失这么久,在回来后又一脸的轻松样子。 可是,他怎么能从绝密档案室内,偷到那份文件的? 心思电转间,丰田秀敏就要抬手--她手里,始终死死握着那把小巧的勃朗圆手枪。 凭着她的枪法,绝对能在此时一枪打爆方先生的脑袋,送他去阴间装神弄鬼。 但她刚要举枪,脑海中又闪过花冷夕的话:在某个异常可怕的灾难来临之前,方圆就算被人割掉了脑袋,他也得必须活过来! 事实上正是这样。 问世间,除了方圆之外,还能有谁在抱着小核弹头纵身扑进火山爆发的岩浆中后,仍能在这儿活蹦乱跳的装比? 好像唯有方圆而已。 那么大难不死的方圆,会被她能一枪干掉? 猛地醒悟过来的丰田秀敏,想到了早就遁走的花冷夕:必须得找到他,听他说什么! 雅克斯基才不管丰田秀敏此时在想什么,又是去要做什么,只是看到方姑爷悄悄走过来后,提着的那颗小心儿哦,这才总算咣当一声落在了地上。 看着洋洋得意的老马修,雅克斯基也抬手鼓掌:真正的绅士嘛,大家都在鼓掌,他却像楚楠楠那个只咬牙而不鼓掌,岂不是会影响多年积攒的贵族形象? 看到盗圣先生也在鼓掌后,老马修更加得意,大佬气质十足的抬手,缓缓往下压了几下。 马上,现场的掌声就停止了,只有他那温和的声音,在众人耳边回荡:“年轻人,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我会走。” 雅克斯基很光棍的回答。 马修又笑了:“那就不送了。更希望,以后要是有机会的话,我能请到盗圣先生,能为大家表演一下妙手空空的绝技。喝,喝喝。” 这是摆明把盗圣先生当猴来耍了。 看在他很快就要哭的份上,雅克斯基原谅了他的口吐狂言,回答说:“不过,在走之前,我想告诉马修先生,我已经拿到了那份01号绝密报告。” “什、什么?” 马修脸上的得意笑容,瞬间冰冻。 雅克斯基抬起了右手--他的手中,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慢悠悠的问道:“马修先生,我想你该认识这个东西吧?” 马修先生那张混浊的老眼,骤然一缩,面无人色。 他就算瞎了眼,也能确定雅克斯基手中那个大信封,就是铁山帝国的‘镇山之宝’01号绝密文件! 可是,这份文件怎么会在盗圣的手中? 怎么可能!? 马修先生身子踉跄着后退,他那些保镖这次很有眼里价,赶紧搀扶住了他。 “唉,真是对不起啊。各位,打搅了,请各位继续玩,祝大家玩的开心些。” 雅克斯基轻轻叹了口气,潇洒的转身,带着楚楠楠还有他那几个保镖,走向门口时才说道:“马修先生,如果您想拿回这份报告的话,请来纽约大酒店找我。我们,必将扫榻以待。” 纽约大酒店,就在铁山帝国总部斜对面不远处,下楼后步行五分钟即到,可谓是省时省力。 “他,他怎么拿到那份报告的,他怎么拿到的?” 马修此时完全傻掉(其实傻掉的不止他自己,还有一直没机会表现自己的布什,跟彼得先生),任由保镖搀扶着喃喃许久后,才猛地醒悟过来。 一把推开搀扶着自己的保镖,刚才还从容淡定的马修,此时再也顾不上什么狗屁绅士风度了,好像一头频临死亡的雄狮那样,满头白发竖起,嘶声吼道:“去,去夺回那份报告!” 身边的保镖们,立即用最快的速度,扑出了门外。 “他怎么会拿到那份报告的?” 马修痴呆般的看向彼得时,守卫天台的那些护卫,才急吼吼的窜进了大厅内,嘎声叫道:“绝密档案室被盗!!” 欧野,盗圣就是盗圣,就站在门口叨叨了一顿,就能把铁山帝国的命根子给盗走了! 上帝,他是怎么做到的? 戒备森严下的绝密报告,他都能轻易搞到手,为什么我开着窗户睡觉,他也没来看过我一眼? 好多差点转投马修的女粉,重新被盗圣神出鬼没的神偷绝技而倾倒,望着他消失的方向,眸子里全是幽怨之意。 第606章:死人无法担任董事长 别人都知道铁山帝国总部绝密档案室内那份报告有多重要,这些护卫自然没理由不知道。 更何况,大家可都看到马修等几个董事,都面无人色的摊在地上了,能不赶紧亡命徒般的冲出总部大楼,要夺回那份报告吗? 只是大家伙刚一出门--不管是先冲下来的,还是后冲下来的,都齐刷刷的停住了脚步,满脸惊惧的望着停车场内。 正对着大厅门口的停车场内,竟然多了十数辆汽车。 所有的车灯都打开,雪亮的光芒聚焦在了门口。 汽车后面,有数不清的黑西装,双手持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他们。 那是一种无声的警告:谁敢上前一步,休怪哥们乱枪齐发,把你们打成马蜂窝了。 就算再尽职的保镖,也会在面临当前情况下,权衡小命跟金钱哪个更重要。 还是小命重要,这是毋庸置疑的。 保镖头目慢慢抬手,往下压了压,示意大家伙别特么的举着个枪跟真事似的了,就不怕会惹来狂风暴雨般的子弹? 保镖,护卫们也不傻,立即放下了枪。 这时候,有个苍老的声音,从车灯后面响起:“都把枪扔到台阶下,我数一二三!” 还没有等这老东西数数呢,铁山帝国这边的人,就把手枪都扔了出来。 最后一把枪在台阶上弹跳着,落在地上时,有两个风度翩翩的老男人,从车子后面走了出来,身材魁梧的那个,落后半步。 “我是西伯集团的波斯塔夫。” 波斯塔夫的声音不高,却能让人听得很清楚:“请你们转告你们的董事长,就说我会在纽约大酒店等他,去拿回这份报告。另外,还请他放心,在他拿回报告之前,我是不会私自偷看里面内容的。” “我以西伯家族的名誉发誓。” 说完最后一句话后,波斯塔夫才转身,在瓦尔特的陪同下钻进汽车。 汽车一辆辆的转向,调头驶出了停车场。 最中间那辆房车内,瓦尔特亲自开车。 本次‘战斗’中荣立大功的雅克斯基,则坐在秘书(就是副驾驶)坐上,满脸激动的把牛皮信封,双手平举着递给了老爷。 “你先拿着吧,唉。” 波斯塔夫却没有接那个至关重要的信封,反而低低叹了口气,看向了对面的三个年轻人,嘴角浮上了无奈的苦笑。 依旧穿着黑西装的方圆,已经把小胡子撕掉了,露出他本来的嘴脸。 不过现在他有些后悔过早的撕去了--小胡子,虽说无法把他整张脸都捂住,可再怎么说,也能遮掩一些尴尬吧? 唉,实在不能不尴尬啊:左胳膊被卡秋莎抱着,右胳膊却是被生死不怕的楚楠楠,抱的更紧。 楚楠楠在外打拼一年多了,无论是生活经验还是经历,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不可能没听说过俄罗斯西伯集团,不知道表面很绅士的波斯塔夫,是个多么心狠手辣的主。 更何况,方圆在遇到她之前,就已经跟卡秋莎成为夫妻,被整个西伯集团十数万员工都承认了的姑爷了,更让西伯小公主怀上了双胞胎男孩-- 无论从哪一点来看,楚楠楠跟卡秋莎相比起来,都处于绝对的劣势。 她就不服气,哪怕是在波斯塔夫、卡秋莎面前,也想争夺领土那样的小母兽那样,死死抱着方圆的一根胳膊,跟人平分秋色,在所不辞。 如果不是已经知道她早就对方先生产生情愫,波斯塔夫铁定会让她去阴间给自己示威去,才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她苦笑。 都是你小子四处留情,来纽约帮我办事就办事吧,干嘛还要招惹人家? 波斯塔夫瞪了眼满脸无辜的方圆,又看向了冷着脸的孙女,心中再次叹息:唉,孩子啊,你不老老实实呆在莫斯科,非得哭着喊着的跑来纽约,我老人家怎么可能跟着来这儿,你又怎么可能知道你男人在外沾花惹草,徒增无奈的烦恼了? 自从得知卡秋莎在英国时亲自上了战场后,波斯塔夫就发誓:以后孙女在哪儿,爷们就跟到哪儿! 他圆可丢掉整个西伯集团,也要保证孙女的生命安全。 尤其是得知,乖乖的宝贝孙女,肚子里还有两个小西伯人男丁后,就更加笃定这个信念了,所以才在卡秋莎必须得来纽约,跟她的王子并肩战斗时,只能带领大批人手,屁颠屁颠的跟着跑来了。 卡秋莎的到来,跟方圆就是前后脚的事儿。 也正是他们的到来,让方圆用演技更胜一筹的雅克斯基,换掉了彼得诺夫--最终,成功盗取了那份绝密文件。 不过这些辉煌,都随着楚楠楠、卡秋莎俩人正式碰面后,就变得微不足道了,只留下了满腔的无奈,还有苦恼。 “咳,到了。” 波斯塔夫咳嗽了一声时,汽车停了下来。 在众多保镖的簇拥下,波斯塔夫一行人走上了大酒店台阶。 “方圆,你跟我单独来一下,我有话要跟你说。” 波斯塔夫在说这句话时,其实很想让人把不要脸的楠楠姐给扔出去的。 看在这丫头貌似很对方圆的胃口份上,老波也只能把她跟卡秋莎一视同仁了。 楚楠楠对这个待遇相当满意,却在卡秋莎不情不愿松开方圆后,才松手。 方圆就像卸下两座大山那样,立即感觉浑身轻松,赶紧加快脚步跟着波斯塔夫走进了电梯。 楚楠楠也要跟着走进去时,卡秋莎说话了:“你等等,我有话要跟你说。” 楚楠楠停步,转身看着卡秋莎,下巴扬起双眼一翻,淡淡的说:“很凑巧,我也话要跟你说。” 方圆才不管这俩娘们要说什么呢,跟着老波出了电梯走进总统套房内后,重重关上了房门后,才长长的松了口气。 他觉得,夹在卡秋莎跟楚楠楠俩人中间,比他去偷最难偷的东西,都觉得累。 波斯塔夫却不这样想,坐下后第一句话,就是郑重道谢:“方圆,谢谢你。” “没啥,这是我应该做的。” 方圆客气着,坐在了波斯塔夫对面的沙发上。 既然他都这样说了,波斯塔夫也就不再客气了:“不过说实话,我还真没想到,你能拿到这份绝密报告。那时候,我答应你来试一试,只是想满足你报答卡秋莎对你的好。” “是,你说的不错,我就是想报答卡秋莎对我的好。当然了,就算我为她偷一万个这样的报告,也比不上她对我好的万一。” 方圆扫了眼案几上的那个牛皮纸信封后,接着说:“其实你早该相信,我能拿到这东西的--那些能在黑暗中检测热能影响的监控器,对于我来说没有一点用处。而我,又恰好有能打开任何密码锁的特长。” “但不管怎么说,我都该谢谢你,是你救了整个西伯集团,更给我带来重生的希望。” 波斯塔夫顿了顿,才轻声说:“我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只能把你跟卡秋莎的儿子,努力的培养成才,让他们来继承集团。” “那就该我对你说声谢谢了。” 方圆笑了笑,看着他说:“另外,我还有个请求……” 波斯塔夫打断了他的话:“你放心,我是绝不会伤害楚楠楠的。” 方圆愣了下,才说:“你倒是很开通。” “不开通,不行的。” 波斯塔夫淡淡的说:“除了楚楠楠外,你在华夏还有好几个女人,我总不能因为卡秋莎,把那些女人都杀掉吧?” 方圆没吭声,却低下了头。 直到现在,他都搞不明白,他对漂亮女人为什么没有一点点的抵抗力。 就说那个田敏吧--如果那个女人要想对她流露出那样的意思,他不管多忙……也得成全了人家的一番好意。 难道说,我在以前就是这样一个花心大萝卜? 可要真是这样的话,楚楠楠为啥还是个小处呢? 狗窝子里能存住锅饼,可真是奇怪了。 “你杀了张望祖。” 就在方圆很为自己某些抵抗力而担忧时,波斯塔夫岔开了话题。 “我觉得他该杀。” 方圆的回答,很是简单明了。 波斯塔夫却摇了摇头:“他,只是某些大人物放在台前的一条狗。你杀了他,很快就会有新的狗子出现,做他要做的工作。” “我知道。” 方圆说:“但不管怎么样,他的被杀,肯定会让下一条狗在站出来时,心生忌惮的。” “杀狗,不管是再血腥狠辣的方式,都只是治标,无法治本的。” 波斯塔夫说着,拿起那份报告递向了方圆:“你想治本的话,得从这里面寻找答案。” 方圆没有接那份报告,摇了摇头说:“你曾经跟人说过,以西伯人的名誉来保证,是绝不会拆开看的。我虽然不是西伯人,却不想你跟卡秋莎,还有我未来儿子的名誉受损。” 波斯塔夫笑了,很是欣慰的样子。 那是因为他能看得出,方圆现在可是实心实意的为卡秋莎着想了。 方圆也笑了,轻飘飘的说:“我更知道,你那样跟人说,是不想把事情闹到无法收拾的地步,那样对你,对敌人,都不是好事。” “身为一个合格的领导人,任何情况下,都得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波斯塔夫有些得意的,跟孙女婿吹嘘道。 “以后,我会搞清楚里面写了些啥。” 方圆拿起案几上的雪茄,甩给了站在旁边的雅克斯基:“干得不错。” “姑爷,是多亏了您的精心安排!” 雅克斯基赶紧接住雪茄,满脸受宠若惊的模样,凝视着他的双眼中,全是浓浓的深情。 幸好方圆没有注意到,要不然肯定会反胃。 等方圆也点上一颗烟后,波斯塔夫才轻轻拍打着沙发帮,轻声说:“马修也该来了吧。” “来的不会是他。” 方圆却摇了摇头。 波斯塔夫拍打沙发帮的动作停住,眉头皱起:“为什么不会是马修?他可是铁山帝国的董事长。” 方圆淡淡的说:“一个死人,是无法担任董事长的。” 第607章:盗圣杀了马修三个人 大厅内的灯光灭掉,再亮起来后,丰田秀敏就没有再注意花冷夕。 等她在确定方圆就是小胡子,心中生起莫名的恐惧再去找花冷夕时,却发现他已经不见了。 花冷夕为什么要躲起来,丰田秀敏很清楚。 无非就是因为他在四大董事的支持下,夺走了花小妖的花家掌舵人之位,更是变态到极点的,把她关进了蛇窟中。 方圆可是花小妖钦点的丈夫--无论他们之间的关系怎么样,方圆在知道这些后,会放过他吗? 丰田秀敏觉得不可能。 那么花冷夕也很肯定很清楚,所以才在看到方圆出现后,立即悄无声息的逃离了现场,躲在暗中密切关注大厅内的一举一动。 方圆拿到了那份绝密报告,一旦公布,那么对铁山帝国来说,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 必须得夺回那份报告,不计一切代价。 丰田秀敏这样想着时,看向了马修等三人,恨恨的低声骂了句废物。 那三个平时在她面前倚老卖老的老头子,现在都像烂泥那样的瘫倒在了地上,再也没有了平时那种‘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嘴脸,完全就是如丧考妣的样子,让她看上去异常的恶心。 花冷夕说的不错,他们确实老了。 老的再也没有了年轻时的雄心,只会躺在功劳簿上,过纸醉金迷的日子,一旦遇到当前这样的沉重打击,就会毛了手脚,不知所措了。 看到马修咆哮着严令手下夺回报告的样子后,丰田秀敏更觉得他老了--方圆既然敢在拿到报告后,堂而皇之的走出去,那么肯定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事实正如她所预料的那样。 等她跟随那些保镖冲到一楼大厅门口时,就看到了数十名俄罗斯人,持枪对准了门口……那些保镖还有护卫,屁都不敢放一个,就只能乖乖的扔掉了手枪。 躲在人群后,听波斯塔夫说完那番话后,丰田秀敏就立即转身跑进了电梯内:这时候,她必须得跟其他四名董事(哪怕马修三人都是废物)呆在一起,商议应对办法。 她重新返回酒会现场后,马修三人已经不见了。 看来,他们都去小会议室了。 丰田秀敏没有丝毫的停留,甚至都来不及乘坐电梯,顺着楼梯向上狂奔七层,来到了小会议室门前,没有丝毫的犹豫,就抬脚跺在了门板上。 咣的一声大响后,小会议室的实木门板,被她大力一脚跺开。 里面,却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他们人呢?“ 丰田秀敏呆愣了下,迅疾转身再次顺着楼梯,又跑回了酒会现场。 大厅内,应邀前来的嘉宾们并没有离开,三五成团的站在一起,窃窃私语。 他们也已经得到消息,说下面停车场内出现了好多不明来历的武装分子--唯有脑子秀逗了的人,这时候才会着急的离开。 要是万一吃了枪子咋办? 倒是那些记者,个个都像打了鸡血那样,扛着摄影机四处乱拍,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 丰田秀敏没心思管这些,抬手拽住一个侍应生,往怀里一拉,低声喝道:“董事长他们的人呢?” “你、你是谁?” 侍应生可不认识丰田秀敏,就是铁山帝国的五大董事之一,要不然也不会很生气的,抬手就就推她的下巴。 只是他的手刚要碰到女人下巴时,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就抵在了脑门上,让他骤觉浑身发冷,两条腿子剧烈哆嗦了起来。 “董事长他们人呢?” 丰田秀敏再次低声喝道。 这次,侍应生可不敢有丁点不满了,颤声说:“董、董事长他们去、去了顶层。” 看来我也失去最基本的理智了,要不早就该想到他们会去绝密档案室内的--丰田秀敏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用枪柄轻轻拍了拍侍应生的脸颊后,这才缓步走向了电梯那边。 电梯上升到七十层后,停了下来。 随着叮当一声轻响,电梯门缓缓打开。 丰田秀敏向外看去,就看到外面走廊内站了好多持枪的护卫,枪口都对着电梯内,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相比起‘有眼不识泰山’的侍应生们来说,这些护卫可都认识她。 马上,他们就赶紧收起了枪支,还没说什么呢,就听丰田秀敏冷冷的问道:“董事长他们,都在档案室内?” “是,丰田小姐。” 一个护卫头目,低头小声回答。 “嗯。” 丰田秀敏随口嗯了声,按下了电梯上的密码键。 电梯门再次关上,这才继续上行,到了七十七层后又停了下来。 这层走廊中没有人,空荡荡的,让丰田秀敏急促的脚步声,显得有些刺耳。 快要走到档案室门口时,她忽然停住脚步,猛地回头看去时,已经贴在了走廊墙壁上,手枪举在了左脸颊边。 来时的走廊中空荡荡的,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丰田秀敏眉梢却极快的跳了几下,一种莫名的不安从心头腾起时,嗅到了空气中淡淡的血腥气息。 怎么会有血腥气息? 丰田秀敏有些紧张的咽了口吐沫,双手紧攥着手枪,贴着走廊墙壁缓步走到了档案室门口,用枪管顶在门板上,慢慢顶开了虚掩着的房门。 接着,她就忽地站在门口,手枪一抬--却又放下了:档案室内的桌前,坐了四个人,不是四大董事又是谁? 就像往常五大董事来这儿时那样,马修这个董事长,依旧坐在桌子最中间的位置上,左手边是布什,还有彼得先生。 他右手边的位置是空着的,那是丰田秀敏的座位。 新晋董事花冷夕,就坐在空位下首,正回头看过来,脸上带着温文尔雅的笑,轻声说:“丰田小姐,你怎么才来?我已经等你很久了。” 他该说‘我们’已经等你很久才对,现在却只说他自己。 丰田秀敏紧张之下,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松了口气后收起手枪,推门走了进来:“我刚才去楼下看了看,发现--” 她说到这儿时,声音就像是被一把刀给切断那样,嘎然而止。 狭长的眸子瞳孔更是骤然一缩,盯着马修。 马修坐在正中的椅子上,睁着眼--只是,那双本该满是愤怒还有恐慌的老眼中,却像被蒙上一层灰色薄膜那样,再也没有丁点的生机。 一般来说,咽喉上被一根钢筋刺穿(刺穿他咽喉的钢筋就抵在桌子上,所以才能让早就死去的马修,依旧抬着头)的人,眼里就不会再有任何生机了。 马修,布什还有彼得,铁山帝国这三大资格最老的董事,都已经死了。 唯有花冷夕,还活生生的坐在那儿,脸上带着坦然的笑意。 冰冷的感觉,让丰田秀敏如坠冰窟,嘴角不住的抽着,缓缓抬头看向了花冷夕,声音嘶哑的问道:“他们,都死了?” “是啊,他们都死了。这是个很让人遗憾的现实。唉,我也没想到,他们真像我们花家自古流传下来的传说那样,应验了。” 花冷夕低低的叹了口气,笑容被不忍的遗憾代替,缓缓摇了摇头:“是盗圣杀了他们,我亲眼看到的,他用四根钢筋(平台上的避雷针折断了),逐一次刺死了董事长他们,真是残忍的要命。” 他在小会议室内讲完他花家的家族史后,就在事后明确告诉丰田秀敏,说任何听过花家家族史的男人,都不会活太久。 事实就像花冷夕所说的那样,马修等人白天刚听到那个传说,晚上就被盗圣残忍的杀死了。 “是、是盗圣杀了他们?” 丰田秀敏看向了花冷夕,眼角不住的跳,浑身神经也全部绷紧:“你亲眼所见?” 如果花冷夕告诉丰田秀敏,残杀马修三人的凶手不是盗圣,而是随便说一个人,她或许都会相信。 可他偏偏说是盗圣是杀人凶手--难道,他真以为丰田秀敏是痴呆患者,没有亲眼看到方圆已经跟俄罗斯一起走了吗? 而且更重要的是,方圆走时,马修三人还是好好的。 更何况,他们是死在总部顶层的绝密档案室内。 就算盗圣再神出鬼没,又怎么可能会瞒过那么多森严戒备的护卫,跑来档案室内杀人呢? 盗圣已经拿到了绝密报告,又何必杀马修他们? 真想杀他们的话,为什么不在下面大厅动手,非得来档案室内呢? 杀人者--只能是花冷夕。 “是啊,我亲眼所见。” 花冷夕却一脸认真的样子,看着丰田秀敏有些茫然的问道:“怎么,丰田小姐,你不会怀疑我在撒谎,怀疑是我杀了马修先生他们吧?” 花冷夕在残杀马修三人后,明知道丰田秀敏不是傻瓜,却仍装傻卖呆,这就足够他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可怕。 丰田秀敏握枪的右手手背上,青筋已经暴凸时,却又镇定了下来,看着花冷夕淡淡的说:“你说的不错,我也亲眼看到是盗圣,残杀了董事长他们。” “唉,盗圣还真是残忍。我很为董事长他们的遇害,而感到无比的悲伤。” 花冷夕轻轻叹了口气:“不过,我们不该沉浸在悲伤中,应该振奋起来,继承他们的遗愿--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拿回那份绝密报告。丰田小姐,你说对吗?” 不等丰田秀敏说什么,他接着说:“我觉得,俄罗斯人重金雇佣盗圣杀人、盗取绝密文件后,出于某种忌惮,他们不会把那份报告公开的。最多,只会当做筹码,来跟我们交换西伯集团的那份草签协议。” 丰田秀敏没说话,心中却一直有冷气再冒:事实,正如花冷夕所说的那样,丝毫不差。 “他们在等我们去交换。” 花冷夕站起来,慢悠悠的问道:“丰田小姐,你说我们俩人,谁该代替马修先生,以董事长身份去跟俄罗斯人交涉呢?” “自然是你了,花董事长。” 丰田秀敏沉默很久,才轻声回答。 第608章:她们搞什么鬼呢? “你觉得马修会死?” 正准备闭目养神的波斯塔夫,听方圆那样说后,立即瞪大了眼睛。 “这是别人把他取而代之的最好机会,我如果是那个人,就会趁乱杀掉他,再让我来背黑锅。” 方圆点了点头,这样解释道。 波斯塔夫沉默片刻,才又问道:“那个人是谁?” “他是《光速杀手》剧组的幕后投资大老板,楚楠楠告诉我说,他好像姓花,是某神秘家族的新晋掌舵人,也是铁山帝国的五大董事之一。” 方圆想了想,回答说:“为了讨好马修,就把她主动推向那老东西怀中。一般情况下,这是后晋新人为讨好前辈才用的手段,用来迅速巩固自己的地位。不过据我暗中观察,这是个很危险的年轻人,实在没必要用这么下作手段来讨好别人。” 花冷夕却偏偏这样做了。 这样做的结果,却只会让人看轻了他,不再提防他。 一个本来很可怕的人,却故意示弱去讨好别人,那么他肯定有所图。 而且所图甚大--利用盗圣盗走绝密文件时,暗杀马修,让盗圣来替他背黑锅,帮他谋取到更大利益,才符合他‘忍气吞声’付出的代价。 “就算他很可怕,他好像也不敢趁乱刺杀马修吧?” 波斯塔夫的神色凝重起来,说道:“就算他能像你所推断的这样,趁乱杀了马修,可除了马修外,铁山帝国还有其他老资格的董事。他也不一定--” 方圆打断了波斯塔夫的话:“他既然决定要杀人了,那么就不会只杀马修一个人。” 波斯塔夫怵然一惊,失声叫道:“你是说,他会杀掉上进路上的所有绊脚石!?” 方圆笑了,淡淡的说:“既然决定用这种手段往上爬,那么杀一个人,跟杀四个人,好像都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波斯塔夫嘴角紧紧抿了下,才低声问道:“你怎么能确定,他肯定会这样做?” “可能是直觉吧?” 方圆含糊不清的回答。 从看到花冷夕的第一眼,方圆就从他儒雅的笑容中,感觉到了危险,这才警告欧特趁黑去抽马修耳光时,千万不要招惹他。 方圆断电重新返回大厅内,去做他做过的三件事时,清楚看到了花冷夕曾经迅速扑向马修背后,手中有寒芒闪过--但就在那时候,欧特已经扑上去,狠狠给了马修一记耳光。 响亮的耳光声响起后,方圆又看到花冷夕迅速退了回去。 黑暗中,别人看不到的事,方圆能看到。 不过他才没兴趣去管:这些人最好能自相残杀的个干净,那么尘世间就少了很多害虫了。 “直觉?” 波斯塔夫不信方圆的直觉,就像他根本不知道,他孙女婿的眼睛在黑暗中,能拥有猫头鹰那样的夜视功能那样,视黑暗如白昼。 方圆笑着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了。 “瓦尔特,我要那个人的详细资料,要快。” 波斯塔夫回头,低声吩咐瓦尔特。 瓦尔特马上答应了一声,对雅克斯基使了个眼色,俩人快步走了出去。 房间内,就剩下了波斯塔夫跟方圆。 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俩人都没有说话,只是相对着默默吸烟,想着各自的心事。 帮、帮帮,有人轻轻敲响了房门。 波斯塔夫把雪茄放在了烟灰缸上,看向门口:“进来。” 门开了,瓦尔特从外面快步走了出来。 老瓦的办事能力楞是要得,这也有力证明了西伯集团在情报方面,也投下了很大的资本,要不然才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把花冷夕的详细资料给搞到了。 花冷夕,今年才二十三岁,比方圆还要小几岁,却有着方圆没有的成熟,或者干脆说是阴沉。 花家早在一千多年前,就跑到英国发展了,可却一直没有被‘洋化’,始终保持着华夏古老豪门大族才有的传统规矩。 同样,也是早在一千多年前,花家男人就娶洋人为妻了。 按说,他们的后代都该是标准混血儿才对--但很奇怪的是,这个家族来到英国繁衍的数十代中,除了十七年前生下了一个女孩外,其他后代竟然都是男丁。 而且这些男丁,也不像其他混血儿那样,继承东西双方的优点,变得‘不伦不类’,始终保持着纯正的东方血统,无论是基因还是外形。 唯有十七年前生下的那个女孩儿,是标准的混血儿:既有东方女性特有的内涵,还有西方女性才会有的银发、碧眸,高鼻梁等等。 由此可以看出,花家的东方基因相当强大,强大到繁衍数十代,都无法改变男丁的血统。 更让人不解的是:上千年来,除了两个月前刚去世的老族长外,花家历朝历代所有的男丁,从没有活过五十岁的,都死于让人‘啼笑皆非’的意外。 就像遭遇了诅咒那样。 “我们重金收买的线人还说,花家的老族长在去世前,本要立那个未成年的女孩儿当新族长的。但在铁山帝国四大董事的力挺下,女孩儿的亲哥哥,也就是花冷夕却成了新的族长。” 瓦尔特低声说道:“据不确定的消息,花冷夕在成为新族长后,马上就把那个女孩儿囚禁了起来,更是全力打击、瓦解她的势利,其中就包括把商--送给马修。” 波斯塔夫静静的听着,一直没有说话。 方圆也在听,脸上神色从容淡定,就是在听一个陌生人的故事。 他才没有意识到,那个被囚禁起来的女孩子,跟他有着相当纠葛的关系。 最多也就是在心中撇嘴,对这种老牌大家族亲人之间为争权夺利,而感到不屑。 当然了,花冷夕企图把楚楠楠当礼物送给马修的行为,已经让方圆感到非常不爽了,觉得以后要是有机会了,得跟他仔细说道说道。 “嗯,我知道了。” 听瓦尔特说完后,波斯塔夫才点了点头,抬手刚要说什么时,房门又被敲响。 雅克斯基站在门口,低头轻声说道:“老爷,铁山帝国的人来了。是个叫花冷夕的年轻人,他说他是铁山帝国的临时董事长。” 果然正如方圆所说的那样。 波斯塔夫花白的眉梢微微一挑,接着恢复了正常:“请他去11号房间稍等,就说我很快就会过去。” “是。老爷。” 雅克斯基答应了一声,转身快步去了。 “你推断的很正确。” 波斯塔夫从沙发上站了起来,问方圆:“你要不要跟着一起去看看?” 方圆摇头:“不去。我怕我会忍不住掐死他,耽误了你的大事。” “呵呵,那你就在这儿等着吧--她们,差不多也该来找你了。” 老波幸灾乐祸的笑了下,到背着双手缓步走出了屋子。 瓦尔特拿起案几上的那个牛皮纸信封,临走前轻声说:“姑爷,小姐现在有身孕,玛丽医生嘱咐过,必须得让她时刻保持愉悦的心情,才能生出更健康的宝宝。” “我知道,只要她能开心,就算让我抽自己嘴巴,我也肯定照办的。” 方圆有些头疼的摆了摆手,示意这老家伙别在这儿叨叨了。 卡秋莎怀着双胞胎,可不敢让她生气。 不过,她要是不生气,那么楚楠楠就会跟方先生翻脸--想到这儿时,方圆更加头疼了,开始暗恨自己在那方面的抵抗力,简直是太弱了。 这可是深刻的教训啊,以后说啥也不能用下半身考虑问题了。 门外走廊中,传来细高跟皮鞋鞋跟,敲打地面的清脆响声,很悦耳。 还没有看到人,方圆眼前就浮上两个女人,扭着腰肢款款走来的样子,那样风情万种的,就是脸色都不好看,好像全世界男人都欠她们一个晚上似的。 唉--咦,我没看花眼吧? 就在脚步声出现在门口,方圆唉声叹气的抬头看过去时,却一下子愣住了。 门口那俩魅力四射的女人,手挽着手儿,俏脸含笑的比亲姐妹还要亲,哪有情敌该有的半点仇恨? “哟,好大的烟味呢,某些臭男人啊,才不管我们女人吸二手烟的危害有多大呢,尤其你还怀着宝宝。” 迈进一只脚的楚楠楠,抬手在眼前挥了挥,黛眉紧皱的低声抱怨着,就像压根没看到已经含笑站起来的方圆那样,双眼朝天的样子很欠收拾。 吓得跟在她们身后的雅克斯基,连忙后退了几步,拿出香烟偷偷扔在了地上。 “楠楠姐你说的没错,就该把那些从来不知道关心女人的男人,关进小黑屋,等他什么时候戒烟了,再放出来。” 还没有显怀的卡秋莎,这时候却左手托着后腰,好像明天就能生产了那样。 我去,这是咋回事? 方圆真愣了,搞不懂这俩女人究竟吃错啥药了,不久前还相互敌视的样子,现在却站在同一战线上,把他给当做了透明人,女同似的相互挽着胳膊,款款坐在了波斯塔夫刚才做过的沙发上。 如果楚楠楠故意拿捏出这副‘目中无人’的嘴脸,方圆还不会觉得有啥不对劲--本来嘛,叫嚷着要上了他的小泼妇,没啥干不上来的事。 可卡秋莎呢? 平时在方圆面前,乖巧的比宝宝还要听话,现在怎么也跟楚楠楠那样,无视她最爱的男人了呢?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满脸狐疑的方圆也没说话,重新慢慢坐了下来。 他想看看这俩娘们,到底在搞啥子鬼。 “卡秋莎妹妹,西伯集团真能接手《光速杀手》剧组?” 楚楠楠坐下后就翘起了二郎腿,红色高跟鞋一颠一颠的,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安分的货色。 哪像人家卡秋莎,在坐下后就把两条腿子并紧,斜斜的靠在沙发上,右手还放在膝盖上,一副标准的贵妇嘴脸:“楠楠姐,他们要想拿回那份绝密报告去,就不敢不答应我们这个小小的附加条件。” 楚楠楠很开心的点头:“嗯,那我就放心了,以后有妹妹你罩着我,就再也没谁敢欺负我了啦!” 第609章:危险的疯子 “这个是自然的。” 卡秋莎淡淡的说:“以后谁要是敢欺负姐姐你,我就让他后悔的走投无路。不过,你确定男主依旧用那个欧特?” 听卡秋莎提到欧特后,楚楠楠脸色明显变了下,用眼角扫了眼‘空气先生’,才强笑了下低声解释道:“此前的几部《光速杀手》男主,都是欧特来担任的。对他的形象,观众们早就先入为主了。如果续集换掉他的话,那么肯定会影响票房的。” 卡秋莎摇了摇头:“西伯集团不在意那点票房的,关键是配合姐姐你男主,得让你看着顺眼才行。” “唉。” 楚楠楠再次瞟了眼方圆,幽幽叹了口气说:“我看着顺眼的男主,不一定喜欢演电影啊。其实吧,我觉得欧特这个人还是不错的,虽然胆子小了点,顾虑多了些,人品却不坏的。” “好。” 卡秋莎说:“既然姐姐你愿意跟欧特搭档,那么我会再给他一次机会。不过,他得答应以后不许再纠缠你--我不怎么喜欢那个人。” “这个没问题,我会亲自跟他说清楚。” 楚楠楠笑道:“而且我也能猜到,当他得知我跟西伯小公主拜了姐妹后,就算他胆子再大,也不敢再纠缠我的。倒是某个男人,让我每当想到他,就觉得他异常讨厌,恨不得把他脑袋揪下来,当球踢。” 卡秋莎饶有兴趣的问:“那个人是谁呢?” 楚楠楠抬头看着天花板,阴阳怪气的说道:“他好像姓方,叫方圆吧。” 卡秋莎装傻卖呆的问:“他在哪儿?” “他帮我们拿到这份绝密报告后,就带着该得的酬金走了。” 波斯塔夫抬手挥了下,旁边的瓦尔特马上走过来,把那份绝密报告放在了案几上,看着花冷夕沉声说:“花董,请你检验一下,我们并没有私自打开偷看报告的内容。” “呵呵,不用检验了,我相信波斯塔夫先生的一诺千金。” 花冷夕微笑着摇了摇头,也没着急去拿那份绝密报告,看着波斯塔夫语气诚恳的说:“我代表铁山帝国的临时董事长,忠心的希望波斯塔夫先生,能帮我们缉拿残杀马修董事长、张先生(张望祖)几个人的凶手。” 波斯塔夫看着他,脸色木然的问道:“花先生,你确定是我们雇佣的盗圣,杀害了马修他们?” “除了他之外,我想不出还有谁,能有这个本事,能在数十名护卫的保护下,在我们的绝密档案室内,残杀马修董事长他们。” 花冷夕脸上的笑容收敛,语气也开始变得生硬起来:“警方在勘察过凶杀现场后,也确定是盗圣所杀。” 旁边的瓦尔特忍不住的问:“花先生,据我所知,盗圣做案时,是从来都不会杀人的。” “凡事都有第一次。” 花冷夕又笑了,慢悠悠的说:“毕竟我们在争夺贵集团那份草签协议时,也不小心造成贵方数人伤亡。我个人就觉得吧,贵方为了报复我们铁山帝国,完全可以开出让盗圣心动的价格,雇佣他在偷盗报告的同时,顺手杀--” “放肆!” 瓦尔特大怒,正要走向花冷夕时,波斯塔夫却抬手拦住了他:“瓦尔特,退下。花先生,我现在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我们并没有雇佣盗圣杀人。” 顿了顿,他又接着说:“至于贵集团确定是盗圣杀了马修他们,要缉拿他归案,那是你们的事,我们不想掺和。我亲自赶来纽约,除了要拿回那份签约报告外,还想跟贵集团讨回一个公道。” 花冷夕伸手端起杯子,喝了口咖啡后也没说话,从西装内里口袋拿出一张支票,放在案几上后,又轻轻推到了波斯塔夫面前。 这是铁山帝国给西伯集团那数名高管的安葬费,无论放在哪个国家,都丰厚的让人无法拒绝。 人既然已经死了,再也无法活转过来,那么为他们争取更大的赔偿,就是最好的讨要公道方式了。 波斯塔夫拿起支票看了眼上面的数字,随手递给了瓦尔特后,才说:“还有一件事,算是附加条件吧。” “你请说。” 花冷夕轻声回答的样子,就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大姑娘,指不定啥时候就会脸红。 也幸亏波斯塔夫从方圆那儿得知,这个年轻人很不一般,所以才不会被他‘怯懦’的外表所迷惑,沉声说道:“我希望,西伯集团接手《光速杀手》整个剧组。至于转让费用,随便花先生开,我都能满足。” “一美元。” 花冷夕没有丝毫的吃惊,仿佛早就算到波斯塔夫会开出这个附加条件,抬手伸出了一个手指头。 “什么?” 饶是波斯塔夫是江湖老鸟了,可现在还是呆愣了下。 “既然波斯塔夫先生对拍电影感兴趣,那么我现在就可以跟你签订正式转让合约,整个《光速杀手》剧组的转让费,只要一美元就可以了。” 花冷夕在说这番话时,脸上带着笑容,仿佛这一美元是一个亿那样。 其实《光速杀手》剧组(自然是包括导演、演员等整套人马)价值何止是一亿美元? 前几部电影的票房加起来,就突破了上百亿,说是一座金山也不虚。 任何人拥有这么一座金山,都不会轻易放弃的,波斯塔夫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在提出这个附加条件时,还在心里埋怨卡秋莎胡闹:你帮你情敌,就已经出乎我老人家的意料了,怎么还能被她说服去玩电影? 玩就玩吧,最多把楚楠楠高价挖过来,再请国际大导演,为她量身定做一个角色,干嘛还要把整个《光速杀手》剧组给买过来? 如果花冷夕拒绝了,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无论波斯塔夫有多么不情愿,但看在乖孙女怀孕的面子上,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当面向花冷夕提出了这个条件。 花冷夕的反应,却让波斯塔夫大吃一惊的同时,也更意识到他真像方圆所说的那样,很危险,也很可怕,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如果花冷夕不是疯子,怎么可能把市值无法估量的剧组转卖给他,只要一美元? 疯子,才是最危险,最可怕的。 “呵呵,波斯塔夫先生,对我提出的转让价格不满意?” 花冷夕跟波斯塔夫对视片刻,呵呵笑道:“如果一美元还嫌多的话,那我可以倒贴--” “成交。” 波斯塔夫打断了他的话,缓缓说道:“从明天起,西伯集团在英伦三岛的部分也业务,会撤回国内。” “那可就多谢了。” 花冷夕没有拒绝,很客气的问道:“波斯塔夫先生,你还有什么附加条件吗?” “没了。” 波斯塔夫摇头,说道:“明天上午,我们就会离开纽约。” “那祝你一路平安。” 花冷夕站起身,弯腰伸出了右手:“这是一次愉快的合作,希望下次还能有跟贵集团合作的机会。” “合作倒不必了。” 波斯塔夫缩回手,看着花冷夕过了片刻,才说道:“年轻人,有些事不要做的太绝了,那样对你没什么好处的,这算是我送你的忠告吧。” “谢谢,我会牢记在心的。” 花冷夕始终微笑着,拿起案几上的牛皮纸信封,又向瓦尔特点了点头后,在数名保镖的簇拥下,走出了门外。 瓦尔特送他们走进电梯后,才快步返回屋子里,对皱眉沉吟不语的波斯塔夫说:“老爷,这个人是个疯子。” 疯子可以指男人,也可以指女人。 在方圆眼里,楚楠楠就是个疯子,疯婆娘。 如果她还保留一点理智的话,就不会在他洗澡时,抬脚踹开门走进来,满脸都是恶少欺负小良家的狞笑,丝毫不介意卡秋莎还在外面沙发上看电视。 “你、你想干啥?” 方圆赶紧扯过浴巾,裹在了自己身上,迅速退到了墙角,全身瑟瑟发抖的好像一只小绵羊。 “哈,哈哈,今晚你是姐姐我的了!” 楚楠楠仰头狂笑着,大踏步的逼过去,伸手就把他搂在了怀中. 不顾他的反抗,现在他脸上狠狠亲了一口后,就把他打横抱了起来。 为在荧屏上塑造一副女战士的形象,她平时很注重健身的,着实有膀子力气,抱着方圆就跟玩儿似的。 “靠,你到底想干啥?” 碍于某些破事,方先生不得不扮演悲情小绵羊的角色,抬手在楚楠楠胸膛上用力捶打着时,心中无比的愧疚:我是不是太不要脸了? “我想干嘛?哈,哈哈,美人儿,大爷我自然是要好好享用你一番了。” 恶霸形象十足的楚楠楠,几声狂笑后才低头,得意的小声说道:“刚才我跟那傻妞儿玩剪刀、石头、布。我出的是剪刀,她出的是布。本来是我输了,可本大爷告诉她说,我这剪子很犀利的,能把石头也剪破了,她竟然信了。哈。” 两个女人刚才说好了,赢者今晚就能拥有跟方圆睡觉的权力,楚楠楠是输了的,可她耍赖,很有女王范儿的卡秋莎却不在乎,承认她赢了。 “你真卑鄙。” 方圆听完后,有些哭笑不得。 “你其实比我更卑鄙。” 楚楠楠脸上的笑容一收,冷冷的说:“我就不信你没偷听到我们在外面说的话,还装出一副小绵羊的可怜样子,其实心里都乐开花了吧?” 方圆讪笑两声,无话可说了。 “小子,算你有艳福。” 楚楠楠抱着方圆,从卡秋莎面前走进套房内,抬脚关上房门后,就把他扔到了炕上,接着纵身扑在他身上,嘿嘿阴笑道:“今晚,要是不把大爷伺候爽了,就别想睡觉了!” “等等。” 方圆抬手,撑在她下巴上问道:“你先跟我说,你们是怎么化敌为友的?” “那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才不会告诉你。” 楚楠楠打开他的手,低头狂吻了下来:“明天要是还能让你站着走路,大爷我的名字倒过来写!” 第610章:如果方圆还在 夏小韵拉开抽屉,拿出一盒烟时,办公室的房门被敲响了。 她迟疑了下,把烟盒放在桌角上后,才说:“进来。” 推门进来的是劳拉,怀里抱着一叠文件。 自从漠北北调到霓裳女子会所去后,劳拉就暂时充当了总裁秘书的职责。 其实以前夏小韵也没秘书(专职秘书),至于曾经有过一个助理--方助理貌似在日常工作中,给她的帮助并不是很大,绝对是可有可无的人物。 所以说以前有没有秘书的,对她来说本来都无所谓。 可在把漠北北调到身边的这段日子里,夏小韵却感觉到了有秘书的好处。 那个心细的女孩子,每次都能把她要处理的公务分类,还会在某些工作上,尝试着写下自己的处理意见,这在无形中减少了她的工作量。 漠北北这一调走,夏小韵就立即感觉出累了,这几天正琢磨着,是不是把周倩升为专职秘书,来接替劳拉呢。 唉,话说劳拉打架耍酷、甚至玩神道(现在她彻底迷上了风水学)都有一套,不过秘书工作却干的相当差劲。 “夏总,这是今天各处室递上来的工作报告。” 劳拉把那些文件放在桌子上后,看到了桌上的香烟,犹豫了才低声劝道:“夏总,吸烟有害健康的。” 夏小韵微微一笑:“你平时躺在炕上看书(看风水学)时,不是也吸烟吗?” 劳拉有些尴尬的耸耸肩,说:“我身体素质好,不要紧的。” “嗯,我知道了,以后每天最多抽十颗烟不行吗?” 夏小韵拿起烟盒,揪出一根递向了劳拉。 劳拉摇头拒绝:保镖跟老板两个女人,在办公室内吞云吐雾的,貌似有些不正经。 她吸烟是习惯,夏小韵吸烟--却是吸的寂寞。 夏小韵也没勉强她,自己拿起打火机,动作娴熟的点上烟。 惬意的闭着眼吐了个烟圈后,她才睁眼问道:“那边,有毛驴的消息了吗?” 前些天,不断有方圆出现在罗布泊的消息传来。 最值得让人相信的是,林舞儿竟然也在沙漠中,遇到了方圆。 别人或许会撒谎,以讹传讹,不过劳拉却觉得,林舞儿主动给夏小韵打电话来,说她亲眼看到方圆这件事,应该没有任何虚假。 劳拉更觉得,夏小韵在听林舞儿说完后,就该立即启程赶往罗布泊那边的。 她却没有那样做,甚至跟林舞儿通话过后,就不再提这件事了。 夏小韵的反常态度,让劳拉很不解--她却没有问。 因为自从那棵被倒着栽种的石榴树发芽后,劳拉就觉得夏小韵彻底改变了,很神道,也更有主见了,就像撸掉韩斌的第一副总帽子那次,就很麻利干脆。 可现在,夏小韵却又主动提起了这件事。 她知道,无论她是一副什么样的态度,劳拉都会帮她留心这些事的。 果然,劳拉就没任何犹豫的摇头:“没有,一直没有毛驴的消息。” 林舞儿在给夏小韵打电话时,当然得提到毛驴,说它在看到方圆的反常反应。 再次吐了口烟雾后,夏小韵才缓缓问道:“劳拉,你觉得那个方圆的真实性,会有多么大?” “如果林舞儿没撒谎的话,那个方圆的真实性不到1%。” 劳拉想都没想,就说:“我们第一次去罗布泊内时,我就看出毛驴跟方圆的关系相当不寻常了,说是生死兄弟也不为过。既然是生死兄弟,那么身为一条狗子的毛驴,仅仅凭借嗅觉,就能判断出那个人是不是真得方圆。” “嗯,这个道理很简单,依着林舞儿的聪明,她不可能想象不出来。” 夏小韵点了点头,说道:“当时她没察觉出,只是惊诧于毛驴的反常反应,那是因为乍一见到活着的方圆后,心神激荡下失去了应有的判断能力--现在,她肯定已经醒悟过来了。” 林舞儿还没有醒悟过来的话,那么就不会这么多天,也没再给夏小韵打电话。 夏小韵自然也不会主动给她打电话,那是因为她很清楚现在林舞儿有多么的愧疚:她肯定觉得是她的痴心,害了毛驴。 就算毛驴本事再大,但它终究是一只智商相当于四岁小孩的狗子罢了,孤身逃进茫茫沙海中后,活着跑出来的希望很渺茫。 “你觉得,毛驴能活着出来吗?” 夏小韵把烟头掐灭在了烟灰缸内。 劳拉没说话。 她实在不忍心说出那个‘不’字。 她可是比毛驴要强大很多倍了,当初要不是方圆,早就变成一堆被野狼啃咬干净的白骨了。 “算了,不提这件事了,反正无论人还狗子,早晚都得死。” 夏小韵晒笑了声,又点上一颗烟后,才拿起一份文件看了起来。 劳拉替她把杯子倒满水,刚要悄无声息的退出去时,却听她说:“九点半,漠北北那边要招聘保安,我们过去看看?” “好的。” 无论夏总说是去做什么,劳拉都会马上这样回答。 几分钟后,电梯落在了总部一楼大厅。 电梯门刚开了一道缝,就听有人骂道:“嚓,张良华,你别以为你现在是副总了,就可以肆意妄为的欺负我们保安!告诉你,爷们可是为神通快递服务的,不是为你!还是收起你那副高高在上的丑陋嘴脸吧,什么东西!” 大厅内,围了好多人。 大部分都是保安,还有一些来神通快递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 被几名属下围簇拥着的张良华,气得脸色铁青,抬手指着秦大川的脸,还没说出一个字呢,就被大川哥一把打开:“拿开你的爪子,瞎点化谁呢?” “真是岂有此理!” 张良华憋了半天,总算是吼出来了:“秦大川,从现在起,你就被开除了,现在立马收拾东西,滚、离开公司!” “嚯嚯,好大的官威啊。” 秦大川张嘴在地上狠狠吐了口吐沫,冷笑着骂道:“草,你算个屁。” “大川,冷静些!” 旁边的保安队长刘佩立,满头大汗的劝他:“说起来这件事还是怪祥子的,是他做错了,被罚钱也是应该的。” 今天早上上班后,保安们像往常那样,在停车场内打扫为生。 一个刚来不久的小保安,拿着水管子刷地时,一个没注意,呲了刚下车的张副总一身。 当前正春风得意的张副总,今早刚换上的西装就被呲湿了,当然很不爽了,张嘴就扣掉那孩子的半个月奖金,算是以儆效尤了。 小保安祥子来自外地乡下,冒犯张副总被罚款后当然不敢说什么,最多也就是急得泪汪汪的--秦大川就有些看不下去了,马上跑过去給他说情。 正所谓近墨者黑……秦大川既然跟夏总是前后院的邻居,那么就算没啥交情,但肯定能混个脸熟,被提拔为保安队的副队长,也算是很正常的了。 秦副队长都腆着脸的帮祥子说情了,张副总就该卖个面子才对。 只是打心眼里没看得起保安的张副总,却不买他的账,反而训斥他这队长是怎么干的,培养出这么个没眼力的手下。 本来就有几分痞性,几分傲气,几分怀才不遇的秦副队长,立马就不愿意了,当众顶撞了起来。 你不是替你手下出头,当众顶撞领导吗? 那好吧,连你一块儿罚着! 讲情不成反被罚款,秦大川当即就像屁股着火的猴子,一蹦三尺高,从外面一直追到大厅内,跟张良华吵闹了起来。 “老刘你闪开!” 秦大川不耐烦的,一把推开老刘,怪叫道:“你听到没有,他不但要罚我,还要开除我!卧槽,老子还就不干这破保安了,今儿也得教训教训这孙子!” 他的话音未落,就听有人淡淡的说:“秦大川,你现在就可以去人事处,解除合同了。” “谁,谁特么--” 秦大川更怒,骂着抬头看去,接着傻掉。 看到夏总玉大驾光临后,那些围观的员工,全都哗的一声散开了。 “夏总。” 张良华连忙向前走了几步,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惭愧神色。 就仿佛,秦大川这么嚣张,都是他教导失误那样。 “嗯,你去工作吧。” 夏小韵冲张良华点了点头,也没再看秦大川一眼,就带着劳拉快步走出了大厅。 无论秦大川是为了什么,才跟张良华爆粗口大吵大闹,但只要守着外来客户,她就必须得支持张良华。 现在张副总可是夏总的左膀右臂,地位在公司内至关重要,如果被一个保安搞得威信全无,那么他此后还能怎么开展工作? “夏、夏总。” 傻傻的大川哥向门口追了几步,才停住脚步,抬手在自己脑门上拍了下,开始后悔自己的不理智了。 “哼,哼哼。” 平时在夏总面前,都是不卑不亢的张良华冲他冷笑几声,走向了电梯。 “孙子,你特么的别得意!” 秦大川霍然回头,对张良华背影恶狠狠的骂道:“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知道得罪老子,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就在大川哥花子咬牙穷发狠时,老刘走过来,拍了拍他肩膀叹了口气:“唉,大川,你太鲁莽了。” “屁。” 反正已经被开除了,大川哥索性拿捏出光棍的嘴脸,刚要说几句场面话,就听老刘又感慨的说:“如果方圆在的话,那就好了。” 如果方圆在的话? 如果他在的话,韩斌怎么可能会被张良华给挤走,我怎么会被开除? 秦大川愣了片刻,才若有所思的说:“嗯,很可惜,他已经不在了。不过我估计,用不了太久,张欣,还有漠北北,都有可能步我们的后尘。” “什么?” 老刘没听清秦大川说的什么。 “没什么。老刘,好好干,别再撞到那个沙比手里。” 秦大川嘿嘿笑了几声,转身就走:“特奶奶,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哥们堂堂七尺高的汉子,还怕找不到混饭吃的地方?最多,也就是不知道该怎么跟小妹解释。唉,头疼啊。” 第611章: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男子 “劳拉,你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 当开车的劳拉第三次回头看过来时,低头看文件的夏小韵,放下了手头的工作。 “没有。” 劳拉犹豫了下,摇了摇头。 “还记得咱们前年去罗布泊,巴桑小镇的一家旅店内,遇到燕随意后,当时我曾经因为你干涉我的私生活,要辞掉你的事吗?” 夏小韵提到这件事时,眼眸中浮上了明显的温馨神色。 那时候,夏天问刚卷款潜逃,夏小韵历经磨难后才在方圆的暗中帮助下,带领神通快递从低谷内爬了出来,创建了国际物流公司。 时过境迁,仿佛昨天才发生的事,却已经过了一年多。 现在的神通快递,要比那时候壮大了不少,不但跟圆耀集团合作的国际物流公司,取得了让她做梦都笑醒的经济效益,更是跟楼宇湘合作,创建了唐王地区的第一家女子会所。 夏小韵比起那时候来要风光了许多倍,因为有圆耀集团、帝皇集团这两大集团罩着,再也没有哪家贵人只需出的出动一只走狗,就能把她逼的走投无路了。 可现在她却觉得,她还不如走投无路的那时候。 因为那时候,她身边有方圆。 现在方圆却已经死了--就算她遇到再大的困难,那个贼兮兮的家伙,也不会出现在她面前,听她当面跟郭易行吹嘘‘盗圣他老人家’了。 夏小韵唯一能信任的人,就是她曾经要赶走的劳拉。 只是,劳拉就算再忠心,也无法解决被夏小韵刻意屏蔽了的真正危险:潜藏在她身边的九幽王,随时都会出现,夺走她的小命,让她辛苦打理的神通快递,在瞬间就轰然倒塌。 她无比的怀念那个时候,有方圆在身边的日子。 “过去那么久了,我已经忘记了。” 劳拉回头再次看了眼夏小韵后,这样回答。 “我没有忘记,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夏小韵轻轻的叹了口气,说:“劳拉,我知道你想提醒我,无论是前些天离开公司的韩斌,还是刚开除的秦大川,都是方圆的人--如果方圆在的话,无论他们犯下什么样的错误,我都不会让他们走。” 劳拉没说话,车速却慢了下来。 “其实,我也知道韩斌是冤枉的,有人在暗中精心布置了个圈套陷害他,目的就是把他赶出神通快递。还有在公司内看似没什么地位的秦大川,也是那些人的眼中钉。” 夏小韵笑了下,说:“以后,或许主管公关部的张欣,霓裳女子会所的漠北北,都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被我赶走……” 劳拉终于忍不住的说话了:“夏总,你既然知道有人在针对他们,想方设法清除方圆安排在公司内的心腹,那你为什么还要赶走他们,而不是保护,提携他们聚拢在身边呢?” 夏小韵却说:“劳拉,问你个问题。” “夏总,你问。” “你说,被赶走好呢,还是被我提携保护后却突遭意外伤害好呢?” “什么--” 劳拉脸色一变,方向盘一打,车子贴边停住,回头问道:“夏总,你是说,如果你不赶他们走,他们就会出意外,有生命危险?” 夏小韵看向车窗外,从包里拿出一颗烟点上,才淡淡的说:“张良华,只是那些人安排在明处的代言人。” “你也看出张良华不老实了?” 劳拉问出这句话后,才知道自己失言了,很有讽刺夏总脑残的嫌疑,赶紧道歉:“对不起,夏总,是我误会了你。” “没事的,你现在是我最信任的人。我能看得出,无论你想说什么,做什么,都是站在我的利益角度上的。” 袅袅的轻烟中,夏小韵的声音很轻,有些不真实。 劳拉定定的看着女孩儿,越看越觉得看不透她:“夏总,你既然知道张良华居心叵测,那为什么还要大力提拔他?” “因为他有能力,能帮我创造韩斌他们做不到的利润。” 夏小韵呵呵轻笑道:“我敢跟你打赌,国际物流交给张良华后,利润会有质的飞跃……那些人,既然选定张良华作为他们的代言人,自然得突出他的能力,对公司的重要性。” 劳拉明白了:“那些人,想利用张良华来架空你。” “不只是这样。” 夏小韵却摇了摇头,解释道:“神通快递现在虽然壮大了许多,可相比起国内那些大集团来说,就是个蚂蚁般的存在。如果仅仅是想借用张良华来架空我,得到公司,他们压根不需要费这么大的力气。” “那他们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呢?” 劳拉又不解了。 “这也是我现在考虑的问题。” 夏小韵秀美微微一皱,缓缓的说:“我想来想去,无非是两个原因。第一,有人想利用打压我,来试探方圆到底还有没有活着;第二,那个人特别痛恨方圆,哪怕是他真死了,也想通过来剥夺我一切的方式,来报复他。” “夏总,我、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劳拉脸上的不解,已经转变成了茫然。 “呵呵,走吧,马上就九点半了呢。” 夏小韵却没有再给劳拉解释。 劳拉也不好再问,重新启动了车子。 等车子驶进霓裳女子会所门前的停车场内时,劳拉才忽然明白了过来:“夏总,我知道你为什么这样说了!你是说,现在很可能有两股力量,躲在暗中对付你。而很凑巧的是,他们都选择了张良华!” “不是两股力量选择了张良华,是三股。我,也是其中的一股。咱们的张副总啊,可算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了。” 夏小韵微微一笑,抬手开门,棕色的细高跟小马靴,款款伸了下去。 “谁能想到,原先被方圆总是讽刺为脑残的夏总,也学会玩深沉了?” 看着斜挎着小包袅袅婷婷走向会所台阶的夏小韵背影,劳拉有些头疼的抬手,搓了搓脸颊后才推开了车门。 说实话,劳拉不喜欢夏小韵变成这样:花儿般年龄的女孩儿,还是脑残些好。 心机深沉的女孩子,不但会老的快,而且还会给人传播一种负能量。 而像漠北北这种形象、性格都特别单纯的女孩儿,哪怕以会所总经理的身份,出现在那些前途都被她捏在手中的应聘者面前时,也是微微垂着头,双手环抱着公文夹,走路都怯生生的样子。 就好像,她才是应聘者那样。 尤其是很小心翼翼的坐在桌子后面的动作,看的前来协助她工作的张欣,忍不住的暗中摇头叹息。 应聘室的长桌前面,放了三排椅子。 十数个体格健壮,相貌飒爽的年轻女人坐在上面,腰杆笔直,双手放在膝盖上,昂首看着长条桌后的主考官们。 这些女子,都是从上百名应聘者层层挑选出来的。 她们有的是退伍军人,有得是警校刚毕业的学生,自然也不缺乏来自江湖上的‘女侠’。 霓裳会所招聘女保安的消息一传出,就在唐王地区引起了轰动。 女保安,本来就是一个让人注意的职业--女孩子,不都该五冬六夏的穿着性感小套裙,踩着细高跟小皮鞋,每天描眉画眼的当白领吗,干嘛要应聘这种本该属于男人的职业? 再加上会所的广而告之中,明确表明女保安的薪酬福利待遇超级高,所以能吸引更多人注意,让这些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汉子前来应聘,也是很正常的了。 这些女汉子,从明天开始,就会替代会所原先那些男保安。 那些人,可都是张良华一手提拔起来的,在工作岗位上也很尽职,更是时刻牢记不会去骚扰会员的底线,更已经熟悉了本职工作。 说起来就这样替换掉他们,也好像有些对不起他们。 不过漠北北要想彻底掌控女子会所,消除张良华在这边的影响,就必须得从保安部下手,提拔自己的心腹。 她们只要能闯过今天最后这一关,就能成为会所职员,明天就能走马上任了。 所以,这些女汉子今儿都算精神百倍的,希望能给今天刚露面的莫总,留下深刻的良好印象。 只是等漠北北怯生生的坐在主位上后,女汉子们就有些傻眼:吓,就这小妹子,会是会所老总? “你们没有看错,这就是霓裳会所的漠北北莫总。” 敏锐观察到女汉子们一楞之后,就下意识浮上轻蔑神色后,张欣冷冷的说话了。 相比起阳春白雪般的漠北北来说,浑身都散发着浓郁迷人风情的欣姐,更像一颗熟透了的桃子--只是,这颗桃子只在男人面前,才会妩媚的笑着很风骚的样子。 她在陌生的同性面前,却总是拿捏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让人情不自禁的会产生自卑感,不敢跟她对视。 “你们每个人,说是百里挑一也不为过。但你们根本没有任何骄傲的资本,只能有侥幸应聘之后的感激,用忠诚来回报莫总的青睐有加。” 张欣这娘们,确实懂得该怎么说,才能打击这些女汉子:“因为会所给你们开出的福利待遇,足够让你们在亲朋好友面前自豪了。” 顿了顿,张欣又淡淡的说:“考校开始。我希望各位都在心中祈祷,祈祷能够淘汰别人,自己成为会所一名光荣的员工。就从第一排左首开始吧,逐一接受莫总的考校。” 左首第一张椅子上的女汉子,马上就站起来向前走了一步,双脚脚后啪的一顿,抬手敬礼朗声说道:“叶长芳,现年二十七岁,民族汉,曾在东北军区女子特种大队服役七年,精通近身格斗,近、远程狙击,追踪跟反追踪!” 张欣那番话,给了漠北北很大的自信,腰板挺直了很多。 只是,她仍旧缺乏跟女汉子长时间对视的足够勇气,很快就挪开了目光,看向了别人时,才轻轻点了点头,小声说:“好,你被录取了,明天七点整,来会所报道吧。” 第612章:我就是来看看 按照事先商议好的流程,漠北北要在现场考校应聘者的文化素质,以及动手技能等等。 既然霓裳会所能给保安开出高达九千的实习月薪,那么就要求她们必须足够优秀,不但要有扎实的打架基本功,还得有相当的文化素质修养才行。 为此,张欣还给漠北北特意准备了尽可能全面的考卷,以此来考校应聘者。 只是谁也没想到,第一个应聘者叶长芳刚自我介绍完后,漠北北就跟人家说,明天就可以来会所报道了。 妹子,你有没有搞错啊? 你这样轻易让她过关,她或许会感激你‘慧眼识英雄’,可也会让她缺乏了备受刁难才侥幸过关后才会有的珍惜、忠诚度啊。 张欣秀眉微微皱了下,侧脸看了眼漠北北。 漠北北立即意识到自己做错什么了,小脸一红赶紧低头,有些紧张的小声问:“欣姐,我、我这样做是不是做错了?” “没。你可是会所的老总,无论你怎么做,都是正确的。” 张欣心中苦笑,可为了维护漠北北的威信,她只能这样说。 “哦。” 漠北北这才松了口气,看向了第二个站了起来的女汉子。 其他女汉子谁也没想到,叶长芳站起来后,只是拿捏出一副英姿飒爽的模样,就轻易获得了莫总的青睐,在羡慕之余,紧绷着的神经也都松了下来。 正所谓前头有车,后头有辙,叶长芳的成功,算是给大家做出了榜样。 随后逐一站起来的五个女汉子,也都相当干脆利索的一番自我介绍后,毫无意外的成了会所一名光荣的女保安。 小北啊小北,这样可不行。 依着你这样的考校法,现场这十八名应聘者,都得被招聘啊。 别忘了,咱们说好要至少淘汰两个人的--等漠北北第六次对某女汉子伸出橄榄枝后,张欣终于忍不住的了,轻咳一声:“咳,莫总,我想提个建议。” 正看向第七个应聘者的漠北北,马上就看着她说道:“欣姐,你请说。” “嗯,那个什么,我个人觉得吧,莫总你这样招聘员工,好像太、太--” 饶是张欣性格泼辣,就没有她不敢说的话,可也不能当众指责漠北北有些儿戏,哪怕是委婉点的呢。 毕竟漠北北不再是公关部的员工,可是被夏总寄予厚望,能跟她平起平坐的会所老总了,实在不好意思过多干涉人家的职务内工作。 漠北北虽然单纯,却不傻,很快就从张欣的欲言又止中醒悟了什么,赶紧低声说了句对不起。 张欣自然含笑摇头,表示不敢当。 轻轻咳了一声后,莫总深吸了一口气,看向了已经站起来的第七名招聘者。 这是个女孩子,不是女汉子。 她既没有叶长芳那种飒爽的英姿,又没有四号应聘者的彪悍外形(貌似纯爷们的风度),只有漠北北那样的单纯秀气,还有明显的紧张。 “报告莫总,我、我叫林盼盼,现年十、十八岁,是本市秦琼武校的第四届学员,本次--” 林盼盼有些结巴的刚说到这儿,漠北北就抬手打断了她:“对不起,林盼盼同学,你还不适合我们会所的保安工作。” 林盼盼一呆,下意识的问道:“莫、莫总,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你不合适。” 漠北北淡淡的说:“下一个。” 哟呵,我刚说要增加点难度,你就立竿见影了。 只是,就算你淘汰这孩子,可也该给人家一个合适的理由啊。 就一句轻飘飘的没有为什么,这好像无法服人啊--张欣有些哭笑不得的看向漠北北,下意识的摇了摇头。 “看,协助我工作的张总,都摇头表示你不行了,那么你就是真得不行。” 漠北北看着林盼盼,这样说道。 莫总,伟大的莫总,我摇头,只是苦笑的反应好不好? 其实这个叫林盼盼的孩子,我是很看好的。 虽说她年龄小了点,不像是年满十八岁的,但一身功夫确是相当了得的,我可是在初赛中,亲眼看到她能一拳打碎板砖的,更有高职证书(秦琼武校算是职业学校了吧,国家承认的那种),相比起你此前招聘的那些女汉子们,也不逊色多少的。 更重要的是,这孩子气质形象很合适会所,可你怎么就直接说no了呢? 张欣有些头疼的抬手,掐了掐脑门,有心解释自己摇头的动作,才不是不同意呢,却又不好当众让莫总‘出丑’。 她只能看着林盼盼,再次摇头暗中叹了口气时,却忽然发现这个女孩子,好像有些眼熟,貌似从哪儿见过似的。 “莫、莫总。” 林盼盼急得眼眸中浮上泪花,说话也结巴了起来。 最后索性不说话了,拉开椅子走到前面,深吸一口气后,猛地抬脚出拳,虎虎有声的打了一套太祖长拳。 太祖长拳属于南拳门派,传说因夏太祖赵匡胤而得名,讲求实战攻防,起如风,击如电,前手领,后手追,两手互换一气摧,套路动作严谨,步法灵活,刚柔虚实兼备,纯粹是刚猛路子,不适合女孩子的。 林盼盼的现场发挥,却改变了人们这个观念:再秀气的女孩子,也能打好太祖长拳的! “嗨!” 林盼盼低喝一声,右脚狠狠跺在点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谁也没想到,这个表面柔弱的小姑娘,竟然有这样一身好功夫,把其他应聘者都看呆了。 “莫总,您看,我能不能应聘会所保安一职?” 林盼盼却没有丝毫的得意,满脸忐忑的看着漠北北,希望她能点头说好吧。 “不行。” 漠北北就像瞎了那样,才没有被她的出色表现所打动,再次冷冰冰说出了这两个字。 “莫、小北姐,我为什么就不行嘛!” 泪水,刷的就从林盼盼脸颊上淌了下来。 听林盼盼在激动下喊出小北姐后,张欣猛地醒悟了过来:我说怎么看着她眼熟呢,这不是方圆跟漠北北俩人,赞助的那个小女孩吗? 听说,她为了还恩人的账,曾经去圆耀酒店卖鲜花来着,结果却被崔家区医院的马院长给碰到--当时,要不是方圆在场,谁也不敢保证这小姑娘会不会被糟蹋了。 可她怎么不好好上学,却来应聘保安呢? 而且这么秀气的小姑娘,又是怎么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练就了这么一身‘横练’功夫? 哦,我知道了,她肯定是有感于总是被人欺负后,才去了秦琼武校,算是‘投笔从戎’了,想以此来保护自己母女,更想应聘保安成功,能多挣钱,快还账。 认出林盼盼的一瞬间,张欣就搞清楚咋回事了。 同时也更清楚,就算自己没有‘提醒’莫总,她也不会让林盼盼过关的。 “我说不行就不行,下一个。” 漠北北才没有被林盼盼的泪水打动,小脸上甚至都浮上了怒意。 无论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她都想林盼盼能像她跟方圆所希望的那样,好好读书,等大学毕业后再找一份不错的工作,赚钱来还债,而不是中途转校去学武。 她生气,则是因为林盼盼‘跳槽’,竟然没跟她这个大恩人商量。 “我、我--” 林盼盼泪水淌的更急,必须得死死咬着嘴唇,才能强迫自己不能哭出声。 “莫总。” 张欣有些不忍心了,小声提议道:“反正,她已经选择了要走的道路。如果这时候再让她重回校园,我估计--呵呵,要不,就给她一次机会吧。” 人生阅历相当丰富的张欣很清楚,像林盼盼这种此前备受别人欺凌的孩子,一旦掌握了些许武力值,心态就会发生变化,再被别人欺负时,就会加倍的打击别人。 那样,才会彻底的毁了她。 倒不如,在她自己选择的这条路上,给予她正确的领导。 “谢谢,谢谢张总,谢谢莫总!” 林盼盼也是个聪明的,不等漠北北说什么呢,就不听的鞠躬道谢。 “唉。” 漠北北可算是被俩人赶上架了,轻叹了口气才问:“林盼盼,你今年多大了?” “我十、十八了--” 林盼盼不敢看漠北北,低头小声回答。 她当然不足十八岁,不过她的身材,发育的却相当不错,再加上从武校内狠练了这一年多,说是二十岁也有人相信的。 “好吧,既然你执意要这样,那你明天就来报道。不过,以后你会遭受很大的磨难……到时候,可别后悔,更不要责怪我没有提醒你。” 漠北北看着她过了片刻,才这样轻声说道。 “谢谢小北姐!” 林盼盼狂喜,再次弯腰给漠北北俩人深鞠一躬。 张欣有些奇怪的看向了漠北北,心想:小北这番话,很有相面神棍的嫌疑啊。 林盼盼的出现,只是个小插曲。 但也给漠北北提了个醒,接下来的考校中就严厉了起来,接连刷下了四个人,搞得好像要拿着人家出气那样。 不过这四名应聘者,可没有福气能打动欣姐,帮她们说话,只能满脸遗憾的退出了考场。 十八个人刷下四个人,虽说力度稍稍大了点,不过也不是不行,反正以后人手不够再招聘就是了--张欣看着最后那个缓缓站起来的应聘者,想到这儿时,房门被敲响。 不等漠北北说进来,会所某部门经理就推开了门,轻声说:“莫总,夏总来了。” 夏总来了? 哟,那可是咱们的大老板,赶紧列队相迎。 坐在桌后的张欣等人赶紧站了起来。 刚站起来,风姿绰约的夏大老板,就在劳拉陪同下款款走了进来。 “都坐下吧,我就是顺道过来看看罢了。” 现在说瞎话不脸红的夏小韵,先冲众应聘者淡然一笑后,才走到了桌后。 口口声声说自己是顺道来的观摩者,却当仁不让的坐在了主位,气场十足的问道:“进行到哪儿了?” “夏总,还有最后一位。” 漠北北恭声回答。 “哦。” 夏小韵点了点头,看向了最后那个女汉子。 第613章:你会生孩子吗? 九点半时,夏小韵就已经来到了霓裳会所。 她没直接去招聘现场,而是以客户身份参观了会所。 夏小韵把漠北北安排在会所,也是为分张良华权的无奈之举,当然担心她玩不转,就借此机会明查暗访一下。 结果很让夏小韵满意:漠北北调任会所这边后,在张欣的帮助下,用最短的时间,就用各种手段彰显了她才是会所老大的现实。 当然了,夏小韵在巡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些许不足。 但她相信只要给漠北北充足的时间,这些问题都不再是问题了。 等她来到招聘现场时,招聘已经接近尾声了,只剩下一个女汉子,有幸、或者说是不幸,接受集团大老板的亲自考校。 最后这个女汉子,其实也很秀气,只是身子有些单薄,脸色也有些苍白,看上去就就像个痨病鬼那样。 就这样的人,也来应聘保安工作? 负责海选、复试的那些考官,是什么眼神呢? 看着那个女孩子,夏小韵秀眉微微皱了下。 夏总这个不经意的动作,被张欣敏锐的捕捉到了,立即知道在接下来,自己要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了。 同时也有些不忍:考校还没有开始,你就已经被淘汰了,只能怪你命苦了,希望你这次失败后,能出现在下次的应聘中。 就在张欣的不忍中,女孩子抬头,神色木然的扫了各位考官大人一眼。 那眼神,不像是来应聘的,倒像她才是来考校诸位考官大人的仲裁者--相当的狂妄,却又无比的自然,仿佛她天生就是掌控别人命运的人那样。 有没有搞错,用这眼神看我们! 刚才还为女孩子命运不公而有些不忍的张欣,立马就不爽了,觉得这种人被应聘后,才是最不应该的,也不知道哪个考官,让她走到最后面试这一步的。 “你到前面来,开始最基本的自我介绍吧。” 夏小韵淡淡的说话了。 女孩子默默点了点头,拉开椅子走了过来。 她坐着时,就已经让夏总等人决定要淘汰她了。 让她来前面自我介绍下,纯粹就是走过场。 但等她开始走路后,各位考官才发现,她竟然是个--瘸子。 一个瘸子,也来应聘会所的安保人员? 不但夏小韵等人有这反应,就连其他前来参与招聘的女汉子们,也觉得有些匪夷所思:靠,她不是靠关系才走到这一步的吧? “谁是她的复试考官?” 看着缓步走过来的女汉子,夏小韵脸色很不好看的轻声问道。 招聘工作,分为海选(也就是初试),复试跟今天的终试。 夏小韵觉得,无论这女孩子有多么的优秀,暂且不说她漠然看大家时的眼神,单说她身体上的明显缺陷,负责海选、复试的考官,就相当的不称职。 本次要招聘的保安,诚然要注重她们的能力,可也得看外表。 毕竟这是女子会所,来往的皆是贵妇名媛,搞个瘸子保安竖在这儿,算什么呢? “是我,夏总。” 有人在夏小韵身边,低声说道。 夏小韵侧脸,看向了漠北北:“是你?” “嗯,是我。” 漠北北再次回答。 “理由呢?” 夏小韵淡淡的问。 漠北北稍稍犹豫了下,才说:“她姓方,叫方--方圆。” “她叫方圆?” 夏小韵愣住。 凭良心说,方圆这个名字更加倾向于女性化。 别人在只闻其名不见其人时,本能就会根据人名,眼前浮现出一个很干净的小姑娘样子。 就像漠北北的名字,本身确实透着干净,人如其名。 一百个人中,在听说方圆的名字后,至少会有八十个人,觉得方圆是个女孩子,而不是圆哥那种卑鄙到无牙的货色。 就像人们听到毛驴,就是以为它是一头拉磨的驴子,才不会想到竟然会是一只贱狗那样。 所以呢,这个腿脚有缺陷的女孩子,名叫方圆也是很正常的了。 可却又不正常。 因为她跟夏总、莫总还有张副总有着不同关系的那个家伙同名,这或许是导致漠北北选择她的主要原因吧。 说白了,就是‘睹物思人’,本能中对叫这个名字的人,有种说不出的亲近感,这才让她杀入了最终的决赛。 只是,她的形象也太那个了点--不是她长的吓人(其实这个方圆还是很秀气的),而是腿有缺陷。 “我、我、我叫方圆。方是大方的方,圆是圆静的圆,汉族,现年二十四岁,有在国外闯荡的经历。至于文凭--” 自称方圆的方圆,想了想才缓缓说道:“公司需要什么样的文凭,我就能为提供什么样的文凭。这一点,你们不用怀疑。” 方圆在说话时,明显有些口吃。 这个女孩子,不但是个瘸子,更是个结巴。 如果把她换做是其他女人,自身缺陷这样明显,别说是跑来应聘保安了,估计平时都没胆子上街的,怕人笑话。 可是她在‘色香味俱全’的夏总等人面前,真没有丁点的自卑,就像她看着大家的眼神那样:我能来应聘你家公司的保安,是你们的荣幸。 有谁,会拒绝给予荣幸的人才啊? 夏小韵终于明白漠北北,为什么要让她进入决赛了:除了她叫方圆外,还因为她相当的自信,甚至的狂傲。 一个口吃的瘸子,要是没有点真本事,却很狂傲的话,那么证明她就是上天的弃儿--先给她身体上的明显缺陷,再给予她备受打击的狂傲,让她终生被人讨厌。 夏小韵希望,这个不知道自己有多可怜的女孩子,千万不要是后者。 她决定了,只要这个方圆稍微有点真本事,就给她一次过上好日子的机会。 唉,看她穿的虽然很干净,利索的样子,但都是地摊货啊,两百块钱就能把她‘装备’起来的。 盯着方圆在心中叹了口气,夏小韵问道:“方、方圆,你有什么特长?” “我会九种外语,二十一种世界土著用语。会开汽车,开飞机,如果有坦克的话,我也能熟练操纵。我还会骑马,开枪,五百米内的射击命中率为百分百。至于打架的本领,我自信能在三秒钟内,能斩杀至少七个以上的柔道黑带。” 方圆说着,那双木然,还有些呆滞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回忆幸福的神采:“我是世界上最出色的烧烤大师,中餐水平比那些特级厨师要高很多倍。在野外,我能用最普通的野菜、野味,做成尘世间最好吃的美味。” 方圆越说,越牛叉:“我还能在四分钟内,用野草编织出一双标准42码的鞋子。能抱着体重70公斤的男人爬山,健步如飞。还能把一条土狗,训成……” 听着听着,夏小韵等人(也包括其他应聘者)都呆了:哇靠,我没有听错吧? 会数十种语言,能开各种交通工具,还是功夫高手,更是牛叉的厨师、裁缝,大力士--奶奶,这哪是人啊,应该是全能超人才对! “等等。” 听她滔滔不绝的(关键是还是结巴着说的),大有用一整天时间来说她能上天入地的意思后,早就听得晕头转向的夏小韵,赶紧抬手打断了她。 方圆马上闭嘴,眉头稍稍皱了下,貌似很不喜欢夏小韵的不礼貌。 “咳。” 夏小韵抱歉的干咳了一声,问道:“还有什么本领,是你不会的?” 这个方圆会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夏小韵干脆问问她不会什么,那样反而能节约时间了。 方圆稍稍歪着下巴,想了想才认真的回答:“我、我想不出,还、还有什么是我不会的。” “那你会生孩子吗?” 鬼知道夏脑残是犯病了,还是被这个方圆给吹糊涂了,就脱口问出了这句话。 话刚出口后,她就有些后悔了:我堂堂一大老板,守着这么多员工,竟然对一个天生就能生孩子的女人,问出这个问题,可真够丢人了! “哈!” “咯咯!” 那些应聘者,还有张欣等人,都被夏老板这句‘神来之笔’给逗的,忍不住失笑出声。 本来嘛,再听方圆吹嘘她多超人时,其他应聘者就不满了:你不知道你越吹嘘自己多厉害,就越显得我们无能啊? 现在夏总忽然出言讽刺(大家可不知道夏老板是脱口问出的,还以为她是故意讽刺这怨地不平的女人呢)她,大家在瞬间就有了种狠出一口气的轻松。 自然也有幸灾乐祸。 方圆那木然的眼眸却呆了下,随即攸地浮上绝望的痛苦,闭上了眼睛。 听到别人失笑出声后,也忽然有了种自豪感的夏小韵,正要借题发挥时,却在看到方圆的眼神后,心儿颤了下,生出了浓浓的愧疚,自责,赶紧道歉:“对不起啊,我是跟你开玩笑的,你别介意。” “没事,这也算是个问题的。” 方圆睁开眼,摇了摇头,淡淡的说:“我、我不会生孩子。” “啊,抱歉,真对不起。” 夏小韵一听,更加内疚。 她以为,方圆坦然承认不会生孩子,肯定是身体上的缺陷,就像她是个瘸子,结巴那样。 正所谓打人不打脸,无论方圆刚才那番话吹的有多么让人反感,但讥笑一个女人的身体有缺陷,却不是好汉、哦,不是有素质的淑女所为。 “没什么的。” 好像知道夏小韵想到了什么,方圆缓缓解释道:“我不是不能生孩子,是因为尘世间,已经没有哪一个男人,够资格让我给他生个孩子。” 卧槽! 张欣差点就爆粗口:方妹子,你得有多么的狂妄,才能说出这句话啊? 就你这样的,能够有男人喜欢就不错了,自己却吹嘘所有男人都没资格让你給他生孩子! 就是欣姐我,也没脸这样吹啊--张欣实在忍不住了,插嘴问道:“那你说,什么样的男人,才有资格让你給他生个孩子?” “不用太出色,多情,英俊。” 方圆抬头看着天花板,好像梦呓似的说道:“只要能是他,就行。” 第614章:杀不死的自己 我也要给你生个孩子。 这句话,楚楠楠念叨了一个晚上,哪怕是睡着时,都不时的喃喃。 一个女人得有多么迷恋某个男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正常的女人要给男人生个孩子,应该是很简单的。 不简单的是那个‘也’字:我也要给你生个孩子。 一般来说,当女人对男人说出这句话时,就代表着男人已经跟别的女人,有了小孩,她只是爱死了男人,才用这种方式来抒发深沉的爱意。 确实不错,方圆已经让卡秋莎怀孕了,还是双胞胎。 从来都不甘落人后的楚楠楠,当然得超这个目标努力了。 于是在把方圆狠狠扑倒在炕上后,就是各种玩--一直玩到天都蒙蒙亮了,才昏沉沉的睡去。 好吧,看在她盼子心切的份上,方圆就原谅了她的疯狂,得费老大力气,才没有喊出那句‘小淫、妇’来。 为了帮她实现梦想,方先生也奉献了好多,总算才让她心满意足的睡着了。 他以为,在他全力以赴后,接下来总算该休息了吧? 噩运还没有结束--就在他吸了颗烟,准备入睡时,房门开了:穿着一袭黑纱睡袍的卡秋莎,就像午夜逃出地狱的幽灵那样,赤着一双白生生的小脚,悄无声息的走了进来。 你要干啥? 玩车轮战? 咱还能不能要点脸啊,这儿还躺着个小泼妇呢! 好吧,就算无视了楚楠楠这大电灯泡,可你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这时候秀恩爱,可是对孕妇最危险的,懂不懂? 啥书? 我不认字! 你以为,你拿着一本某色狼著写的《孕期生活》,就能让我屈服在美色之下? 简直是开玩笑! 好吧,其实两口子之间,适当的开个小玩笑,偷偷摸摸的来点小情调,也不是不可以的,总之只要小心注意,应该还是能避免意外发生的。 唉,我屈服,可不是被美色击倒,而是实在受不了她怨妇般的跟我说:你明天就要走了,这是咱们儿子出生、甚至好多年后,最后一次拥有我了,所以我必须听你的。 我听了你的,满足了你的愿望。 但你,在小泼妇醒来后,为什么不羞愧的掩面疾奔,而是跟她一起--优秀的男人,总是这样命苦,有时候会遭到两个以上的女人蹂躏,惨无人道,不顾羞耻。 整整一个晚上,外加一个早上啊。 要不是我身体素质足够强悍,估计这会儿早就回归天国了,又怎么可能在悠悠醒来后,靠在炕头上盯着天花板发呆,回想那一刻的春色疯狂? 傍晚的夕阳,透过窗帘缝隙静静洒在白色的被单上,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泽,也让整个世界显得无比安圆。 没有一丝丝的动静,静到能听到阳光中灰尘在跳舞的声音。 空气中,弥漫着两个女人交杂在一起的体香,随着微弱的气流缓缓飘浮,久久舍不得散去。 连她们的体香,都这样如此的留恋方圆,更何况她们的人? 方圆慢慢吐出一口青烟后,又幸福的叹了口气。 他知道,那两个女人之所以‘不顾羞耻’的一起侍奉他,就是希望他再回到莫斯科。 只要他肯回去,那么天天都能享受‘两女共侍一夫’的艳福,再也不用理睬那些烦心事,就这样醉生梦死的活到老。 曾经有那么一刻,方圆也真得心动了,差点就答应猫儿般的低低叫着,求他别走的卡秋莎,跟她们回俄罗斯。 他还是忍住了。 因为卡秋莎曾经跟他说,他在华夏还有一个叫水暗影的妻子,有个叫林舞儿的兄弟,一朵跟他有着相当复杂关系的彼岸花,还有一条叫毛驴的狗子-- 除了她(它)们之外,还有很多以为他已经死了的人,都在渴望他能忽然出现。 有些男人,命中注定不该享受这种让人羡慕的稳定生活。 他就是个天生的劳碌命,如果企图改变自己的命运,那么他就可能死的很惨。 为了让自己能长命百岁--咳,方圆决定必须得回去。 卡秋莎,知道的还是太少了。 除了夏小韵等几个人外,还有谁跟方圆有着不一般的关系,她就不知道了。 更重要的是,卡秋莎竟然不知道方圆的敌人是谁。 像方圆这么优秀的男人,怎么可能会没有敌人呢? 哼哼,她肯定也对我隐瞒了很多,就是妄想用这种方式让我回去后吃足苦头,觉得还是呆在她身边最好,然后就会用最快的速度,出现在她面前,求包养。 看着袅袅散去的青烟,方圆笑了,喃喃的自言自语道:“人生之所以有趣,那是因为明天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假如能提前知道一切,那多没意思啊?” 看在卡秋莎还有小泼妇都很爱自己的份上,方圆给她们找了个她们隐瞒自己的充分理由后,心里就舒服了很多,扔掉烟头下炕,晃着膀子走进了浴室内。 浴室内花香扑鼻,大大的浴缸内,放满了水。 水面上,飘满了玫瑰花瓣,还有三只白色的小塑料鸭子,静静的飘浮在水面上。 方圆走过去,扶着浴缸慢慢蹲了下来,才发现三只鸭子上,都写着一个人名。 左边的鸭子身上,用汉文写的是楚楠楠。 右边的,则是用俄文写着卡秋莎的全名。 被两只鸭子围在中间的那只上,则用两种文字,写着同一个男人名字。 那两个痴情的女人啊,希望用这种方式来让方圆触景生情,以后看到鸭子就能想到她们--真是没文化。 方圆右手慢慢伸进了浴缸内,三只塑料鸭子就随着散开的玫瑰花瓣,慢慢的向缸沿漂荡了过去。 水温刚好。 那俩女人就像猜到方圆会在这时候醒来那样,提前放满了热水,等他进来时,水温刚好。 两只写有女人名字的鸭子,漂呀漂的漂向前漂。 写有方圆名字的那只,却向相反的方向漂--三只鸭子越飘越远,就像她们返回莫斯科,方圆却要回华夏那样。 “浴缸就这么大,我们又能漂到哪儿去?” 方圆右手从水下伸过去,用臂弯把两只鸭子逼回到‘自己’身边后,笑了下低头,就像一条没有骨头的蛇那样,缓缓钻进了水中。 在水下静静的憋了很久后,他才慢慢的浮了上来。 被温烫的水泡了那么久后,血液循环加快下让他的皮肤变红,可他的眼神却有了冷冰冰的厌恶之色。 那是因为他发现:就算他在水底躺上三天三夜,他也不会憋死。 他在水下时,竟然不需要呼吸,就像传说中的水鬼那样。 没有谁喜欢当水鬼的。 所以方圆现在无比讨厌自己的这具躯体:明明是具没有任何活人特征的身体,为什么能让女人怀孕,会饿,会渴还会累? 他圆可当一个被人赶来赶去的叫花子,也不想变成当前这副鬼样子! 只是,他貌似无力改变,只能遵照老天爷的意思,恶心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为遭受许多未知的磨难。 或许,等老天爷啥时候玩够了,才会放过他,让他长松一口气的赶去地狱报到,永世不得超生吧? 方圆觉得他真死了后,肯定会去地狱。 那儿,有天上地下,最美丽的彼岸花。 他低头,看向了自己左肩下的那朵彼岸花。 依旧是开了一点点的样子,色泽妖艳,就像一个拥有绝世容颜的女鬼,在狰狞的望着他笑,让他突地生起一股子没来由的愤怒,双手一按缸沿,起身迈腿走出了浴缸。 柜子上,放着一叠崭新的衣服,从头到脚。 衣服旁边,还放着一把长刀。 鲨鱼皮的刀鞘不见了,可能是被卡秋莎那孩子给带走了,算是留作分别后的纪念。 这样才能让静静的金色夕阳洒在上面,随着方圆走动时的角度变幻,好像有条金龙在锋利的刀刃上,回旋翻转。 卡秋莎告诉过方圆,这把刀有个名字叫昆仑。 是当世最锋利的七把刀之一,削铁如泥。 也确实削铁如泥,削人脑袋(那俩可怜的东洋孩子)时,更是不费吹灰之力。 方圆觉得,依着这把刀的锋利,应该很轻松割开自己的皮肤,把左肩下那朵讨厌的彼岸花给捥出来。 他圆可受疼,哪怕是死去--只要能捥掉那朵破花就行。 刀锋一闪,带起一片金色流光时,方圆已经狠狠削向自己左肩下。 那么锋利的锋刃,狠狠斩在了肩膀下,不该出现血花溅起的正常现象吗? 没有。 就像用木刀,斩在厚实的橡胶制品上那样,刺啦一声下滑,最多只留下一条淡淡的白印。 方圆呆了下,再次举刀。 这次,他是用刀尖对准自己左肩,用了足足七分力气,腾地刺下。 这次,见血了。 但也仅仅是见到了鲜血的颜色,却没有鲜血淌出来。 “原来,我不是杀不死的,这就好。” 方圆低头看着那个红点,喃喃说了句,随手把到扔在了地上。 木地板的质量肯定不咋样,要不然方圆也会在随手抛出去后,刀尖就入木三分了。 “其实刀枪不入也不是啥坏事。最起码,混得实在走投无路时,也可以去街头上表演铁枪穿喉绝技。到时候,肯定会把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土鳖,唬的乖乖拿出银子来。” 想到可以籍此去骗人后,方圆开心了起来,抬脚就踢向了长刀:“到时候,老子这样一脚踢去--啊!” 刚才,方圆要想用陌刀捥去左肩下那朵破花时,可是用了足足七分力,才勉强见红的。 现在他心情大悦下,才不想寻死玩自残的,这一脚踢向长刀,纯粹就是兴趣所致,显摆一下罢了、 但他做梦也没想到,当他脚心刚碰到刀刃,就传来了剧痛。 刀枪不入的方先生,脚心竟然被长刀割破,有鲜血顺着刀锋淌下。 “卧槽,这是咋回事?老子刀枪不入的超能力忽然间就消失了吗?” 脚底板无比疼痛的方圆,抱着脚丫子刚坐下,眼前就攸地发黑,仰面摔倒在了地板上。 第615章:请叫我吸血鬼 幸福来的太突然了。 就在刚才方圆还自残来着,结果累出一身汗也没在身上搞出一点点的伤痕,让他无比的绝望,厌恶自己这具躯体。 等他好不容易想开了,觉得这样也不错时,不经意的踢出一脚后,脚底板却被刀锋割破了。 他连忙坐下来抱着脚丫子检查伤口,却眼前发黑的咣当栽倒在地上,什么也不知道了。 想极力做到却做不到的事,就这样毫无征兆的来临了,这不是幸福是什么? 只是这幸福也太特么的扯淡了些,怎么着也给方先生个心理准备好吧,就这样死狗般的摔倒在地上昏过去,算啥事呢? 话说,这种幸福可是很伤自尊的。 幸好方先生不管是失忆前,还是失忆后,都不是太在乎自尊。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你想牢牢把持自尊的话,就得拒绝太多好东西。 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方圆缓缓睁开眼睛,呆愣片刻后才慢慢坐了起来,扳起右脚看去。 足心被陌刀的锋刃,划了一道七八厘米长的伤口。 他在昏迷时,鲜血已经凝固了。 不过伤口两侧却翻着灰白色的肉,看上去很是恶心瘆人的样子。 他就这样静静的坐在地上,看着足心的伤口,一动不动的就像泥塑那样,直到房间内的光线慢慢暗下来后,这才伸出了右臂,手腕放在了陌刀刀刃上,缓缓下滑。 他想看看,他刀枪不入的本事还在不在。 还在。 接下来的几分钟内,方圆以身试法的反复试验,终于搞清楚了:除了足心的肌肤不堪一割外,其它地方包括他下面小兄弟的外衣,都是割不破的。 双脚脚心的涌泉穴所在之处,就是他‘刀枪不入’的命门。 而且最重要的是,哪怕只是稍稍刺出一点鲜血,就会疼得要命,撕心裂肺那样,好像他所有的痛感神经,都击中在了脚心那样。 看来,以后他最好少光着脚丫走路,免得被钉子刺伤后,就会像呆头鹅那样咣当一声摔倒在地上,开始装死狗。 或许,这才是我生命特征的显现之处吧,如果用医疗仪器检测脚心的话,能察觉出我有生命迹象。 已经完全沉浸在黑暗中,却能把周围一切都看的很清楚的方圆,忽然想到了这些,觉得有机会的话,再去医院检查一下。 虽说刚才误伤自己后疼得他很想骂娘,不过却能在无意中找到了跟正常人相似的地方,对他来说可算是伤有所值了。 嘿嘿傻笑了一声后,方圆心情从没有过的好了起来,正要站起来找急救包(酒店房间内,都有这东西的)包扎一下足心伤口时,才发现那道看起来很可怕的伤口,在他陷入沉思时竟然自己愈合了。 足心,虽说是他全身最脆弱的命门所在,可自我修复伤口的速度,却快的让他惊讶,更没留下哪怕一点点的伤痕。 “有意思,真得有意思。” 方圆摩挲着自己脚心,开心的接连喃喃说了几遍后,才从地上一跃而起,哼着熟悉的《卡秋莎》再次走进了浴室内。 同样是泡澡,现在泡澡就比刚才泡澡时感觉好了太多。 水温几乎没太大的变化,三只小鸭子还有那些玫瑰花瓣儿,也依旧漂在水面上,唯一有变化的,是方圆的心情。 他开始躺在水下,幸福的幻想,以后要不要拿刀枪不入这一点去装比--不过还是算了吧,做人最好是低调一些,可不敢像那些暴发户那样,刚有了几个小钱,就烧的好像老子天下第一那样。 没素质。 真正有素质的人,总能在所有人面前示弱,打消人家对他的戒心,从而得到更多的好处。 方先生觉得,他天生就是个聪明人。 尤其是穿上卡秋莎为他精心挑选的行头,站在镜子前时,望着里面那个帅哥,他都忍不住的恋上了自己。 不得不说,卡秋莎这小妮子、哦,不,是小娘们,为男人买衣服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 笔挺的藏蓝色竖领中山装,不但让方圆看上去英俊了太多,还有了几分出身名门的贵族风范。 搞得前来送晚餐的那个美女服务生,在摆餐具时也总拿眼角瞅他,不断的大送秋波,很有只要方先生一开口,她马上就会投怀送抱的趋势。 老子是个贵族,才不会在单身一人时,跟胸口长了几颗大黑痣的美女苟且呢--等美女服务生摆好餐具,含羞带怯的刚要说什么时,方贵族微笑着拿出一张大面额的美钞,放在了餐车上,接着轻轻摆了摆手,示意她可以走人了。 “先生,我可以伺候您用餐,还可以--” 已经彻底被方贵族而迷倒的服务生,却不想就这样离开,咬了下牙后拿起一把餐刀,就要坐下来,自荐枕席。 她在拿起餐刀时,可没有注意到拿的是刀刃。 餐刀刀刃不是太锋利,但足够她在心情激荡本能的用力时,割伤了自己的手掌边缘。 “啊!” 手掌被割破的疼痛,才让她如梦初醒,发出了一声低低的惊呼,赶紧松手,带血的餐刀啪的一声掉在了桌子上。 “对不起,先生,我、我不是故意的,请原谅!” 服务生不小心割破自己手后,那些不健康的思想也攸地灰飞烟灭了,脸色苍白的赶紧赔礼道歉。 现在美帝国内失业率那么高,尤其是在纽约大酒店当服务生,她可不想因为自己的失误而失去工作。 嗯,就是失去清白(仅限于今晚吧)的身子,也不能失去工作。 方圆可是贵族--相当然的微笑着摇了摇头:“没事的,以后小心些就好了。” 美女服务生在自己的‘美色’下失魂落魄才导致割伤自己,方贵族觉得他有责任表示一下,他该有的贵族风范。 他再次拿出一张大钞,放在了餐车上:“美丽的小姐,请你自己去包扎一下吧,我来收拾餐具好了。” 服务生可真没想到,方贵族竟然这么体贴她,当时就攥紧那两张钞票,激动的哽咽着说不出一句话来,只有接连給他弯腰道谢后,才推着餐车走了出去。 “唉,都说蓝颜是祸水,这句话还真有道理。看来,我以后再也不能穿的这样帅气了,要不然会出人命的。” 等服务生关上房门后,方先生叹了口气,接着就抛开贵族气质,把盘子拉到怀中,风卷残云般的大吃了起来。 说实在的,纽约大酒店的餐饮还是很不错的,虽说不如中餐好吃,但也算得上色香味俱全了。 尤其那道来自阿拉斯加的小牛肉,更是肉质细腻,味道鲜美。 这顿晚餐,也是卡秋莎在离开之前,为方圆特意点的。 可能是知道方先生昨晚太辛苦了,不但给他要了三个人才能吃得下的数量,而且很多都是大补--嗯,就是能养肾的好东西。 甚至,还夸张的給他搞了根鹿鞭。 看着这玩意,方圆自然又得唉声叹气,很为卡秋莎再也不纯洁而感到心痛的同时,也觉得这玩意确实不错,咔吧咔吧的好像嚼黄瓜那样,吃完了还想再来一根。 三个人的餐饮下肚后,方圆兴犹未尽的拍打着肚子,抬眼看着天花板皱起了眉头:“怎么总觉得,好像还没吃饱?不是,不是没吃饱,是没吃到最想吃的某个东西--那是什么东西呢?” 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时,方圆看着天花板的双眼瞳孔微微缩了下,缓缓低头,目光落在了那把割破美女服务生小手的餐刀上。 餐刀上的鲜血已经凝固,变成了红黑色。 再漂亮的女人鲜血,也会有种让人作呕的血腥气息。 这是很正常的人,才会有的反应。 方圆却已经不正常了--就像他看着那把餐刀上的鲜血,眼角剧烈跳动了好多下,都没能阻止他慢慢伸出手,拿起那把刀子。 他很想--喝血。 从没有过的想,就像四十六岁的老光棍,在荒山野岭内的小湖泊内,看到有个孤身少妇在出浴后,什么素质啊,人性啊,不要不要的啊,统统的滚蛋,先干了再说! 就像方圆因为极力忍耐,脸蛋都很狰狞了,也没忍住慢慢张开了嘴那样。 略微带点腥、咸还有甜滋滋味道的血,在跟方圆的舌尖刚一接触,就像瞬间复活了的小精灵那样,攸地从他触觉神经内扩散到了四肢百骸,所有本来很安静的细胞,都疯狂呐喊起来:我要,我要,我要更多! 嗜血。 这个词在很多时候,都代表了残忍野蛮杀戮的意思,本意却是很喜欢喝血,就像那些靠吸血为生的蚊子、水蛭那样。 还有西方传说中的恶魔,吸血鬼! “原来,我变成了一个吸血鬼。” 看着被自己拿舌头舔的很干净的餐刀,方圆就觉得四肢冰凉,有种想嚎啕大哭一场的冲动。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咋了嘛。 好好的一个人,咋就变成嗜血的吸血鬼了呢? 在看到鲜血时,无论他用多么大的毅力,都无法阻止去吸血。 可以前--最起码,在醒来后的这两个多月内,他为啥就没这种恶心的爱好? 别忘了,在英国彼得山,在布谷鸟连锁酒店时,他都曾经用陌刀把一个人的脑袋砍掉,那鲜血可是像喷泉一样攸地喷起的……那时候,他为啥没有这种渴望? 最多,不会像正常人那样,会恶心的呕吐,仍旧保持他淡淡然的贵族风范。 今晚距离斩杀本善有及才数十个小时,他咋就变成嗜血的吸血鬼了? 方圆不解,很不解,更恐惧:相比起还没有找到自己能被干掉的命门时,他更怕变成一个吸血鬼。 “草!” 方圆狂躁之下猛地抬脚,刚要把案几踹翻时,却又停住了。 他好像明白了什么:刚才,我脚底板被割伤,流过血。 “难道是这样?喝喝,以后,请叫我吸血鬼。” 看着自己的右脚,方圆脸上慢慢浮上一抹诡异的笑意时,案几上的电话爆响了起来。 第616章:十七年前的一副素描画 像纽约大酒店这种超一流的酒店客房内,不但得有为客人精心准备的安全用品外,至少还得两部以上的固话。 一部是外线,红色的。 一部是内线,白色的,还带有视频功能。 现在响起来的这部电话,就是内线那部白色,屏幕上清晰显示着来自下面的前台客服。 客服找方圆干啥? 不会是要诬陷他把那个送餐美女服务生给办了吧--哼哼,如果真敢这样说,方先生不介意抽掉她满嘴的牙,甚至还会咬破她脖子上的血管,饱饮一顿。 “有事?” 方圆拿起了话筒,看着屏幕上那个前台金发美女客服,淡淡地问道。 他能看到前台客服美女,对方却无法看到他,这自然是为了保护客人隐私了。 “请问,您是方圆,方先生吗?” 客服美女很客气的问道。 “是,我就是方圆。” “方先生,您好,有位叫格林德的先生找您。请问,您要不要见他?” “格林德?” 方圆皱了下眉头,说:“我不认识啥格林德--哦,你可以把电话给他。” “好的,请您稍等。” 客服美女含笑点头后,把话筒递向了柜台外面时,又调整了一下视频角度,才能让方圆看到台前还站了个身材高大的死老外。 死老外很是彪悍的样子,不过脑袋上却戴着帽子,搞得跟恐怖分子似的,怪不得会有两个酒店保安,就站在他身边不远处,满脸警惕的盯着他。 格林德才不在意,拿过话筒后就抬手掀掉了帽子(连衣帽),语气急促的小声说道:“方先生,我是格林德。” “有事?” 方圆淡淡说出这俩字时,也清晰意识到这个格林德,很可能认识他,要不然也不会这样口气说话,只是自己实在想不起他是干啥的了。 “方先生,我能不能去你房间,跟您说话?” 格林德声音更低,更急促:“我怕那些始终在追杀我的人,会找到这儿来!” “你把电话交给前台客服吧。” 方圆稍稍沉吟了下,才说。 格林德马上就把话筒递给了客服美女。 “好的,方先生,请您放心,我是不会随意向人透露格林德先生来过酒店的,这是我们的责任,不用谢。” 客服美女在视频内对方圆微微弯腰点头后,才扣掉了电话。 几分钟后,格林德敲开了方圆的总统套房。 方圆就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的看着他,也不说话。 话说,他对格林德实在没啥印象,更不想让人看出他已经失忆了,此时故作深沉才是最正确的。 “方先生,您好。” 格林德关上房门后,快步来到方圆前,弯腰行礼问好。 “坐下吧。” 方圆抬手,随意指了指对面的沙发。 “谢谢方先生。” 格林德道谢后,却没有坐下,而是后退了两步,双手十指交叉的放在小腹前,微微弯腰,目光看着方圆的左脚。 从他的反应来看,方圆能确定他不但认识自己,而且还很尊重自己,就像雅克斯基那样。 “想喝点啥,自己去拿。” 在尊敬自己的人面前,方圆没必要跟他们客气,要不然人家会不安的。 “谢谢,我不渴。” 格林德神色紧张、甚至惶恐的跑来找方圆,当然不是为了喝东西,摇头道谢后,再次弯腰深鞠一躬,声音就变得有些沙哑了:“方先生,请您一定要想想办法,救救我们小姐!” 正要点烟的方圆,闻言动作凝滞了下后,才恢复了从容,却依旧没有说话。 格林德可不知道方先生对任何人都抱有戒心,更不想让人知道他已经失忆了,此时保持该有的沉默,是他最好的应对方式。 格林德还以为方圆不说话,就是摆架子等他自己说出来呢,再也不敢犹豫,就把他此行前来的目的,详细说了一遍。 就像波斯塔夫的心腹手下是瓦尔特,雅克斯基正在为成为卡秋莎的绝对心腹而努力那样,任何一个大有来头的公子小姐的,都得有自己绝对信得过的心腹。 格林德,就是英国花家千百来唯一一位小姐的绝对心腹。 方圆已经忘记了,在过去的数年中,他曾经几次去黑唬(就是恐吓)花小妖,想迫使她离开自己,别总是缠着哥们去残杀别的女人时,都被神机妙算的小妖精给算到,提前布局,把他生擒活捉--格林德,就是那几次活捉盗圣行动的具体负责人。 当然了,格林德能得手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方先生从不杀人。 而他呢,在活捉方圆后,最多也就是把他五花大绑的,让他死狗般的躺在高傲的小妖精脚下,羞愧的要用脑袋把地板砸开个大洞,也好钻进去…… 除此之外,格林德可不敢对方圆有丝毫的不敬。 除非他,还有他老爸老妈,一个老婆两个情人,三个女儿四个私生子都不想活了--只要有点脑子的人,就能看出主子有多么的在乎方圆。 甚至,花小妖还千方百计的讨好方圆,要不然当初也不会固执的把查尔顿大酒店,更名为圆耀酒店了。 所以呢,很清楚自己主子跟方圆那些破事的格林德,在得知花小妖被花冷夕‘篡位’,并囚禁在蛇窟内,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后,就一直在苦等方圆。 花冷夕篡位之前,早就预感到不妙的花小妖,就把格林德派了出去:如果我一旦遭遇花冷夕的暗算,你就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希望了。 格林德在逃离花家时,花小妖交给他了一个信封。 信封里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唯有花家列代族长才有权利看。 花冷夕一天抓不到格林德拿到这个信封,那么他就一天不敢杀花小妖。 “方先生,这就是小姐交给我的信封,请您收下!” 详细说完自己所知道的那些后,格林德才长长松了口气,就像卸下了千斤重担那样,接着贴身取出了一个不大的信封,走过来放在了案几上。 方圆拿起那个信封,仅仅凭借手感,他也能断定里面放着的是一个优盘。 随着当前科技的高度发展,天大的秘密都可以压缩成一个小文件,藏在优盘内。 方圆还能看出,信封是特殊材料制成的,防水防火防屁股(寓意这玩意不能擦屁股用),从没有被打开过。 他也没打开信封,看了几眼后就重新放在了案几上,神色不变的说:“格林德,你再详细的说一遍,我是怎么跟你家小姐认识的。认识后,我跟她之间,又发生了哪些事。” “啊?好的。” 格林德楞了下,搞不懂方圆为啥要让他讲述某对狗男女的恋爱史。 他还以为,方先生是要考验他有没有变节投敌,或者怀疑他是别人冒充的西贝货,这才让他说这些。 他哪儿知道方先生让他说这些,乃是别有用意的。 格林德对花小妖确实忠心,连带他不会违逆方圆的意思,哪怕觉得讲述主子的恋爱史这种很扯淡的事,乖乖的从头到尾详细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咽了口口水润了润嗓子,低声说:“方先生,小姐两个月前被囚禁后,我就在大酒店附近等您--” “等等。”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你此前,没有听说过我已经死在北朝的消息?” “当然知道了。” 格林德说:“而且,在您出事后,我也曾经跟随小姐去过华夏东北。” “你明知道我已经死了,那为什么还要找我?” 方圆问:“这也是你家小姐安排的?” “是。” 格林德回答说:“小姐跟我说,您不会死的。” “她没说我为什么不会死吗?” 方圆又问。 “我、我也不知道。” 格林德一脸的茫然,犹豫了下才说:“不过我个人以为,您在遭遇那种危险后,生还的希望极其渺茫。可小姐却笃定你还没有死,才安排我在她出事后,必须得找到你,把这个东西交给你。” 方圆笑了,看似随意的问道;“你没有看里面的内容?” “小姐曾经严厉警告过我,任何男人一旦看过里面的东西,都活不长的。” 格林德举手发誓:“其实,就算小姐不这样说,我也绝不会看的。” “呵呵,我相信你,就是跟你开个玩笑罢了。” 方圆虚伪的笑了下,又问:“那你怎么确定,我就是真得方圆呢?刚才你自己也说了,在今晚之前,你已经听到过我重现江湖的很多传说了,大部分都跟罗布泊有关。你想找我,该去华夏罗布泊内才对,怎么会来到纽约了呢?” 格林德没有说话,却从衣服口袋中又拿出一个信封,递给了方圆。 方圆伸手接了过来:里面只有一张纸。 这是一幅画,用铅笔画的素描。 画中,有一座大楼,正面墙体上写有‘纽约大酒店’的字样。 数十层高的酒店,肯定有很多房间,很多窗户。 画上所有窗户都是关着的,唯有中间某个窗户是开着的,能看到里面有个人。 从窗户外‘看进去’,看不到这个人的样子(其实就是空白面孔),但却能看得出这个人,穿着一身板正的竖领中山装,背后案几上,还放着把没有刀鞘的长刀。 方圆当然能看出,这副素描中唯一的主人公就是自己。 看来,画这副素描的人,已经知道方圆就躲在纽约大酒店内了。 他不屑的笑了下,正要放下这幅画时,却听格林德低声说道:“方先生,小姐把这幅画像交给我时,曾经嘱咐我,请您留意这幅画的日期。” “啥,这是你小姐交给你的?” 方圆一呆,下意识的看向素描最下面。 正如格林德所提醒的那样,素描最下面确实有日期,只是不怎么清楚,所以才被方圆忽略了。 但就算日期再不清楚,方圆在看到后,心头还是猛地一紧:23.5.2000。 这副素描的完成时间,竟然是十七年前的5月23号那天! 也就是说,早在十七年前,画这副素描的那个人,就已经知道了今天。 第617章:坟里有个女孩子在讲故事 失忆了的方圆现在已经知道,自己是曾经名满国际道的盗圣了。 偷儿嘛,除了偷香窃玉之外,自然对古董字画也是很有研究的。 要不然,费了老鼻子劲却偷来一副赝品,那岂不是会让人很不爽? 所以说呢,只要敢对古董字画下手的偷儿,必须得具备鉴定古董年代的如炬慧眼,以防‘上当受骗’。 方圆鉴定字画的眼光,想比起他泡女人的本事,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自然能在看到日期后,凝神审视起了这副素描画的‘成形年代’。 刚才他只是看画,却没有注意到其它地方。 现在仔细审视后,很快就断定这幅画,确实早在十数年前就已经存在了(铅笔在纸上画画后,铅笔的石墨分子跟纸张的纤维,会随着年代的推移,出现深浅不一的融合度)。 十七年前,方圆才十岁,据说(卡秋莎说的)还在唐王上小学三年级,最多也就是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就连他自己都不敢确定,今天会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 那么,画这副素描的人,又是怎么在十七年前,就知道他会在十七年后来到纽约大酒店,并穿上一身竖领中山装,案几上还有一把陌刀的呢? 方圆表面镇定的盯着那副素描画像,只觉得脖子后面冒冷气。 更有种只需一抬头看向窗外,就能看到外面很高,很远的夜空上,竟然还站着个白胡子老头那样的错觉。 “方先生,您怎么了?” 看到方先生脸色有些发白,额头还有冷汗冒出来会哦,格林德忍不住关心的问道。 “没啥,就是想到了从前的一些事,感受颇深的,呵呵。” 方圆最后笑了笑时,所有未知的恐惧攸地消失:草,一副十七年前就预测到今天的画像,相比起哥们刀枪不入水淹火烧都不死来说,算个毛啊? 方圆想的没错。 无论是谁在十七年前精准预测到了今晚,并留画作证,都无法跟方先生发现自己刀枪不入相比。 装神弄鬼的小儿科罢了,不值一提。 “哦。” 格林德也没多想,随口应了声。 “咳。” 把那幅画叠起来,放进自己口袋中后,方圆开始问话了:“格林德,你小姐在把这幅画交给你时,有没有跟你说,这是谁画的呢?” “说过。” 格林德坦然回答:“她说,这是老族长在十七年前画的。十七年前的5月23号那天,就是小姐出生的日子。” 花小妖出生后,花家的老族长,就画了这幅画。 等她长大懂事后,才把这幅画交给了她,嘱咐道:孩子,老朽我预感到你以后会有大劫难,这是我给你的保命锦囊,等你预感到大势不妙时,就打开--别问为什么,因为我是诸葛孔明转世。 方圆得问。 不问心里就会不舒服:“你没因为你们老族长,早在十数年前就预测到了今晚,而感到很奇怪?” “说实话,我肯定会感到很奇怪,而且还很害怕,因为这也太神奇,太不可思议了!” 格林德抬头看着方圆,继续说:“但更多的却是自豪。这充分表明我被上帝选中了,成了救小姐脱离苦海的唯一希望。” 很自豪的格林德,抢在花冷夕篡位之前,逃离花家后,就迅速跑来了美国纽约,躲在纽约大酒店附近,等候某个早该死去的家伙出现。 早在苦苦守候他的到来的这段日子之前--格林德就听到很多方圆现身罗布泊的传说,要不是牢记小姐的吩咐,说不定他就赶去华夏了。 那样,他就有可能再也回不到美国,看不到方圆,让主子最终遭遇不幸。 幸好,格林德是个极其认真听话的好孩子,始终藏在纽约大酒店附近,关注着有可能会出现的方圆,最终守的云开明月现了。 “嗯,我清楚了,都清楚了。” 方圆点上一颗烟,看着袅袅升起的青烟,淡然的一副高深莫测样子。 他也不是完全在装,最起码,他正在梳理从格林德那儿听来的这些消息,希望能找到一条主线。 主线的根源,自然得从两千年的5月23号那天开始了。 那一天,有个小精灵降生在了英国花家。 此前的千百年来,花家从没有女孩子出生过(格林德不经意间说出来的),小精灵的出现,让老族长欣喜若狂,立即大手一挥--画了一副素描画像。 感恩于上帝送来一个女孩的老族长,无比珍惜她,自然得倾力培养她一个有用的人才。 在她十几岁时,就不顾其他四个乖孙子的颜面,公然宣布花小妖将会在他百年后,接替他的族长之位。 老族长在把画像交给孙女时,肯定会指着上面那个身穿中山装帅哥,跟她说:乖啊,看到这个才俊没有,他就你未来的真命天子啊。 从那之后,本性纯洁的小女孩,思想就变得龌龊了起来,整天盼着她能早点遇到她的真命天子,跟她携手漫步人生。 小女孩在十三岁那年的生日当天,带着大群走狗漫步在夏威夷的海滩上时,她的真命天子出现了,鬼使神差般的轻吻了她一下。 然后,她就认真的跟某个苦比男说:你呀,从此就是我的人了,以后要是敢背着我去招惹别的娘们,休怪妹子我跟你不客气。 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方圆亲吻她的三年内,先后有七个风情万种的娘们,死在了她魔掌下。 发誓终生不杀人,只造人--的方圆,几次讨公道失败后,被迫狼狈逃窜回国,隐匿了起来。 只是不管他藏的有多严实,神通广大的小妖精,都能动用包括银环蛇、钱猴王在内的江湖好汉,满世界的寻找他。 最终找到--最终找到时,等了很久很久的格林德,终于忍不住的低声说:“方先生,有什么事咱们在路上再说好吧?小姐,她还在受罪,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 畅游在想象中的方圆被打断后,很不满的看了老格一眼,才问:“你们小姐,被关在哪儿呢?” “在英国西南郡的格林山。” “英国西南郡的格林山?” “是的。” “不早说,我貌似前几天刚从那边来美国。” “我也不知道您曾经去过那边的。” “那个花冷夕,咋把你家小姐关押在那兔子不拉屎的地方?” “格林山最西南处,就是花家的私人墓葬处。” “哦,原来是坟地啊。” 方圆这才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到背着双手来回走动着,嘴里念念有词:“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坟地,坟里有个女孩子在讲故事。讲的什么呢,从前有座山--” 格林德抬手擦了擦脑门的汗,再次说:“方先生,我们能不能快点回去?机票,早在几个月前,我就已经给您订好了,就是凌晨一点的。” “这才九点不到,距离凌晨一点还早着呢。” 连续两次被格林德没礼貌的打断后,方圆更加不爽了,决定惩罚他一下:“你现在就去铁山帝国总部,看看那个胆敢囚禁我老婆的花冷夕,还在不在?特么的,敢动我的英国小老婆,还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方先生啊,花冷夕不知道天高地厚,我可知道啊!” 听方圆要派自己刺探花冷夕还在不在铁山帝国总部后,格林德差点跪下,悲情万分的叫道:“他现在最想抓的人就是我了,我要是被他碰到,铁定会有死无生啊--” 方圆也打断了他的话:“反正人活着早晚都得死,早死会儿跟晚死会儿有啥区别?反倒是想死,却死不了,才是最最痛苦的。” 看着方先生摇头叹气的样子,格林德情急之下计上心来,慌忙说:“方先生,我知道您想为小姐讨还公道,要在美国让他伏法--可您想过没有,他会没想到你会找他算账?肯定早就做好了充分准备,说不定不等你干掉他,他就已经下令让看守小姐的人,残杀小姐了。” “嗯,你说的也很对。” 方圆想了想,才说:“那样会打草惊蛇,反而会害了花小妖。看来,在救出她之前,我只能暂时放过他了。” “对,对,就是这样!” 听方圆这样说后,格林德心中那块大石头才落了下来。 方先生又开始讲故事了:“从前有座山,山--叫格林山。” 就在几天前,方圆曾经带着雅克斯基,坐在山上的某棵树上,笑看天下大乱风云淡,最终拆穿了卡秋莎的谎言,赢得了讨回自由的权力。 正所谓故地重游,物是人非。 山,还是那座人迹罕至的山,人,却已经不再是最会讨好的雅克斯基了,而是换成了总是一副愁眉苦脸比样的格林德。 苦苦等候方先生的女孩儿,也不再是对他唯命是从的卡秋莎了,是从十三岁起就霸占他三年多的花小妖。 被一个毛还没长全的小女孩霸占数年,最终只能狼狈逃回华夏隐姓埋名,这对任何一个爷们来说,都是人生中最大的污点。 要不是在路上格林德总是夸他的主子,有多漂亮性感,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出落的跟两个孩子的小良家那样惹人--方先生觉得,他还真不一定会这么快的故地重游。 当然了,方圆就算再不愿意来,也不忍心让她住在坟地里的。 “我说格林德,你别总苦着个比脸的好不好?就你这样子,你主子能万事如意了才怪。没听说一个人的消极气场,很容易惹病上身?” 漫步在夕阳下的泰晤士河旁,方圆觉得自己此时的风姿,肯定特别像个诗人,跟周围游客混在一起,大又鹤立鸡群的优越感。 诗人嘛,自然会妙手偶得一首诗的,就像方先生这样,想了半天才朗声吟道:“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格林德,你说我做的这首诗怎么样?” “好,好诗,端地是好诗,真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 格林德还没说啥呢,就听到一个嗲嗲的女人叫好声,从旁边响起。 第618章:我不是那样的人 失忆这种病,绝对是一种很神奇的病。 就拿方圆来说吧,他记不起自己是谁,也记不起他以前认识的那些人,发生过的那些事,却能清晰记住上小学时,就学过的《登鹳雀楼》,并很不要脸的跟人家格林德显摆。 其实方圆也知道,格林德这种眼里只有金钱美女的土鳖,又怎么可能会理解我大中华流传千年的千古绝句? 问他,也就是方圆除了他之外,实在不认识别人了。 只是他没想到,在这种蛮夷之地,竟然还有识货之人。 而且从那娇嗲嗲的声音来判断,这识货之人应该是个美女--要不然,对不起她这么好听的声音啊。 方圆闻言转身看了过去,就觉得眼前一亮:一个身穿黑色风衣,内衬乳白色小套裙,脚踩棕色细高跟小马靴的美女,跃然闯进了他的视线中。 尽管是穿着黑色风衣,也无法掩盖她高挑身材的完美曲线,更是长发披肩,肩上扛着一把小花伞,嘴角含笑的站在那儿,哪怕是个泥塑的,也能让男人对她生出强烈的非礼冲动。 这足可以证明女人有多么美,或者干脆说那风骚气质有多么迷人了,就这脸上还戴着个茶色大墨镜呢,让人看不清她的庐山真面目。 如果她要是把大墨镜给摘了,再妩媚的一笑,方圆估计格林德这没出息的,铁定会跪倒在人家面前,亲吻美女脚尖,万般哀求的求包养。 地上很脏的,可不能跪--方圆舔了舔嘴唇时,下意识看了眼地上:其实,也不是太脏,貌似跪一下也没啥的。 “这位先生,你刚才那首做得那首诗,确实精彩到了极点,犹如天籁绕江三日而不绝啊,小妹我甚是佩服,佩服。” 就在方圆只看了女人一眼,就为她浑身散发出的成熟魅力,给撩拨的心儿砰砰跳时,女人款款走了过来,很大方的伸出小手:“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岳婉晨,来自华夏东省。” “岳婉晨?好名字,人如其名啊。” 方圆点头称赞着,伸手握住了那只嫩白的小手:“方圆,也是来自华夏东省。呵呵,这算不算是人生四大喜中的他乡遇故知?” 可能今天刮北风的缘故,又是在黄昏时的河边,岳婉晨穿的又少,所以小手有些凉,不过皮肤细滑的让人吃惊,握在手里就像握着一匹缎子那样,稍稍松了下就滑走了,却偏偏留下了看不见的凝脂香气。 “方圆?咯,咯咯,你也叫方圆?” 岳婉晨缩回手后,抬手掩嘴咯咯轻笑后,向后退了两步,上下打量起了他。 “看来岳小姐也很关注国内罗布泊的某些奇闻,所以才会对我感兴趣。” 方圆也趁机打量着人家,笑道:“我劝你别看了,因为在看到那些消息后,连我自己都差点相信了,我就是罗布泊那个可能是不明生物的方圆了。” “哦?” 岳婉晨轻轻哦了声,才说:“不过方先生你跟传说中的那个方圆,确实有着六七分的相似。只是,你比他(影像资料)更年轻,秀气了些。要不然,单凭你的声音,我还真以为你就是他呢。” 方圆眼中有亮光闪过,看似随意的问道:“怎么,岳小姐听过那个方圆的声音?我倒是也想听听,只是在视频上搜不到。” “我可不是在视频上听过的,而是在现实中。” 岳婉晨轻笑了声,说:“他呀,此前在东省唐王的一家快递公司工作过,前年我曾经去那边联系过业务,偶尔碰到过他。唉,如果那时候我知道他会这样出名,我肯定得跟他来张合影,再要个签名的--说不定呀,还会追求他呢。” “原来是这样啊,他能够被岳小姐这样的美女所青睐,实在是他的福气。” 方圆脸上露出羡慕的神色,开玩笑道:“岳小姐,就是不知道我能不能入的了你法眼?” “方先生,时候不早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去办正事了?” 就在方先生跟岳婉晨相谈甚欢,本能的想泡人家时,站在他旁边的格林德,却偷偷揪了揪他的衣袖,提醒他:咱们来这儿是为了救小姐的,可不是为了泡妞的。 “哟,你同伴有些不耐烦了。咯咯,方圆啊,那就这样吧,我不打搅了,以后有缘再见吧,拜拜。” 岳婉晨再次抬手掩嘴,咯咯娇笑一声,不等方圆说啥(最起码得留下个联系方式吧),就转身打着小花伞,扭着纤细的小蛮腰,袅袅婷婷的去了。 “靠,我还不知道是来办正事的?你以为我跟她搭讪是想泡她啊,我只是想在行动之前,放松一下有些紧绷的神经罢了。” 方圆被格林德说的很没面子,老脸有些发烫的狡辩了几句后,接着忽然呆住,望着带子般的河面。 尽管他已经失忆了,再也记不起失忆前那些没发生的事,还有人。 可他在被格林德抱怨后,却又猛地想到了什么:我以前,才不是这个样子的,看到漂亮女人后,就本能的想要跟她上炕,随时随地都行。 夕阳洒在河面上,随着涟漪不断的闪烁,就像一条条想要腾空而起的金龙那样,带领方圆去寻找他失落的记忆。 “方先生--” 格林德看到方圆忽然盯着河面发呆后,着急的刚要再催促他时,就听他说:“我不是这样的人。” “什么?您不是哪样的人?” 格林德一楞,刚要再问什么时,才发现方圆原来是一脸茫然之色,缓缓蹲在了河边,双手抱在胸前放在膝盖上,眼神有些空洞的样子,看起来很不正常,就再也不敢打搅他了。 “我以前,绝不是看到美女,就把持不住自己的人。” 就在夕阳完全被黑暗所融化,河边再也没有几个游客,腿子都站疼了格林德,才听方圆缓缓的说:“现在我才确信,我想跟那个叫岳婉晨的女人上床,其实并不是我真正的想法。就好像--我身体里,有股子很陌生的力量,促使我想跟她那样做。” 方圆说着,抬头看着格林德,双眼在黑暗中闪着荧光,很邪魅的笑道:“最重要的是,我能感觉到她想跟我恩爱。我能感觉到她的灵魂在呐喊,召唤我身体里那股子陌生的力量。” “她、她的灵魂在呐喊什么?” 忽地打了个冷颤,格林德结结巴巴的问时,心中也很茫然:我怎么就没看出,那个女人有想跟你上床的意思? 人家还在我不耐烦时,很知趣的走了。 如果她真想的话,好像就算我拿鞭子抽她,她也不会走的,毕竟你老人家刚才看人家的眼神,就像色狼那样。 唉,方先生现在的神经很不正常,小姐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对不对--格林德想到这儿时,就听方圆古怪的笑了声,缓缓说道:“她在呐喊我扑上去,用最粗暴的方式占有她,才能填补她内空虚的灵魂。” “是、是吗?” 格林德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强笑道:“我没有看出来,更没有看出她有多空虚,只看到她就像尘世间最高傲的贵妇那样,举手投足间尽显贵族风度。这样的女人,怎么会空虚?” “你感觉不到的。” 方圆轻轻的笑着,声音被越来越大的夜风刮走:“我能感觉出她原本疯狂的爱着一个男人,可那个男人却不在了,只留下她孤独的呆在尘世间。无论,她的外表有多么的高贵优雅,却极其渴望找个男人来替代她爱的那一个。那样,她才不会遭受空虚的折磨,才不会在一个人时,歇斯底里。” 女人,尤其外形气质越高傲的女人,在歇斯底里时就越吓人。 就像岳婉晨,走进酒店客房内抬脚除掉鞋子、脱下风衣尽显她傲人的身躯时,还是贵妇十足的样子。 但当她从卧室内裹着浴巾走进浴室内后,门都没关,就像忽然犯了羊癫疯那样,猛地把浴巾扯下来,狠狠扔在了地上。 接着就低低的尖叫一声,打开冷水淋浴,洒在了自己头上,身上。 她希望,能用冰冷的水,来浇灭心中那团邪恶的火焰。 那团邪恶的火焰,已经在她身体里燃烧了太久。 没有谁能看得出,在她典雅高贵的皮囊下面,隐藏着一个多么丑陋的灵魂--她希望,能有至少八百个男人,用最原始的方式把她致死。 唯有那样,她才不会遭受大地龟裂般干渴的痛苦煎熬。 她戴着墨镜,可不是装酷,而是希望籍此能让自己看不清男人的样子。 尤其是跟那个男人有几分相似的任何一个男人,她都想母兽般的把他扑倒在地上,拼命的榨取。 甚至,只要是个男人,就行。 曾有好几次,她午夜梦回时,都差点上街去找那些肮脏的乞丐。 无论是不是乞丐,只要是个男人,有男人的正常功能,让她得到渴望已久的满足就行! 她还知道,她本人不想这样做的。 她才不是那种猥琐的女人,就算曾经跟丈夫之外的某个男人有过一段荒唐生活,她也希望那只是一场再也回忆不起来的恶梦。 恶梦醒来后,她依旧像以前那样纯洁。 恶梦却迟迟不肯散去,还在让她身体越发迷人时,有个邪恶的东西,自灵魂最深处疯长:狞笑着,鼓动她去每天都要去找强壮的男人! 哪怕是在恶梦中,她也知道自己灵魂的改变,都是因为这副越来越年轻、迷人的躯体,已经被一种叫做‘艳阴使’的邪恶之物占领了,驱使她无比渴望年轻男人的浇灌。 尤其在泰晤士河旁边看到那个方圆时,岳婉晨不知道费了多大的力气,才能借着他同伴的不满,决然转身离开。 现在她只希望,冰冷的水,能把那股子火焰浇灭,把那个艳阴使的恶魔淹死! 但很可惜的是,无论水有多么的凉,哪怕她已经把大腿掐成青紫、甚至都渗出血来,也无法打败灵魂深处的恶灵。 第619章:九幽之门 唯有在两种情况下,女人才有可能会自己折磨自己,简称自虐。 一种是因为快乐,一种是因为痛苦。 前一种是心理有毛病,后一种是精神有问题。 岳婉晨就是后一种,她现在精神上是无比的痛苦,希望用折磨自己身体的方式,把灵魂中那个邪恶的恶灵驱赶出去。 哪怕是暂时的压制也行,为此她不惜一拳打碎了墙上的镜子,用碎玻璃片在她绸缎般的皮肤上,狠狠划下去。 哪个部位有无法压制的强烈冲动,她就划哪儿去,就像小孩子拿小刀胡乱割纸那样,横七竖八的没有一点规律,纯粹是率性而为。 不过小孩子那刀子割纸不会出血,她每一次划下,都会有鲜血淌出,丰满的身子猛地哆嗦,剧痛让她着嘶哑的叫声,慢慢躺在了地上,像只大虾米那样蜷缩了起来,一动不动的,任由凉水继续洒下。 凉水洒在她满是伤痕的躯体上,把鲜血冲淡,淌下了下水管内。 灵魂的不安,身体上的痛苦,把岳婉晨折磨的筋疲力尽--可她很喜欢这种感觉,唯有在这种情况下,她才能真正的安静下来,闭眼睡过去。 呲呲的水声继续,好像下雨那样,只要供水不断,就会始终洒在女人的身上,才不去理会什么惜香怜玉。 如果换做是别的女人,这么一通折腾后,估计早就半死不活了。 说不定还会伤口感染,引起发烧等病状,最终导致休克。 可这一切对于岳婉晨来说,却像躺在最舒服的床上,鼻息轻轻张合着,熟睡中的婴儿般恬静。 水还在洒下,冲走了她身上的血污,洗‘愈合’了的她伤口。 没错,清水就像尘世间最最有效的疗伤圣药那样,一通洒下来后,竟然让她的伤口愈合了,缎子般那样光滑细致,从没有被划伤过。 岳婉晨发疯,自己折磨自己,最后在凉水中香甜睡去的全过程,始终都在一双眼睛的注视下。 她自己也知道,有这么一双眼睛盯着她发疯,看着她睡去。 不过她才不在乎。 在这些天内,岳婉晨已经习惯了被这双眼睛盯着,看她发疯。 同样,那双眼睛也已经习惯了,她每次入夜后都会发疯的症状。 那双眼睛的主人,就在沙发上盘着身子,等岳婉晨睡去后,才会默默的闭眼,脑袋伏在了爪子上。 这是一条狗,外形很普通的土狗,却有个很可笑也很拉风的名字:毛驴。 到现在为止,毛驴都没搞懂岳婉晨是什么样的女人,怎么会有那么稀奇古怪的病状,每天入夜后都得自己躲在浴室内,歇斯底里的自虐一番后,躺在冰凉的地板上,让冷水洒在她身上才能睡着。 它只知道,是这个很诡异的女人,跟它大哥方圆有着它都能理解的关系,也是她把它带出了罗布泊。 它还知道,从罗布泊内跟二哥分手后,就不能再跟她呆在一起了。 如果它还执迷不悟的守在林舞儿身边,不但会害了自己,还有可能让二哥也遭遇意外。 它更清楚,当前除了跟着这个诡异的女人外,它已经无处可去--它就像一个灾难,呆在谁身边,就会给谁找来杀身之祸。 不过它这个灾难,唯独对这个诡异的女人无效,因为她本身就是个魔。 这些天内,毛驴每晚都要‘见证’岳婉晨发疯后,才能睡着。 哪怕它只是一条狗子,刚开始看到她这样时,也是惊恐不已的。 但随后就习惯了,就像岳婉晨每次发疯只是它饿了要吃东西那样正常。 毛驴有了明显的改变,比以前沉默了许多,从不独自出门,总是盘在沙发上发呆,一呆就是一整天,每次午夜过后,才会准时醒来。 因为这时候,就是岳婉晨醒来的时候。 她会来到它身边,抱着它喃喃说些它很难听懂的话,一直到清晨五六点后,才会‘放过’它,就像它以前跟着大哥在外流浪时,身子蜷缩在盘在地上,睡到中午。 她,是一个睡觉时从来都不上炕的女人。 当、当--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了教堂内的钟声。 午夜到了。 毛驴睁开了眼。 然后就看到女人已经从浴室内走了出来,身无寸缕,赤着白嫩的脚尖,昂着傲人的胸膛,小蛮腰微微扭动着,就像一个午夜幽灵那样,幽幽的飘到了它面前。 毛驴下巴抬了下,懒洋洋的晃了下尾巴,算是跟她打招呼了。 “饿了没?” 岳婉晨走过来,侧身屈膝缓缓跪坐了沙发前,抬手掀起遮住半截脸庞的秀发,下巴昂起时拢到了脑后的动作,是那样的迷人,风情万种。 除了你半夜爬起来吃东西外,还有谁会在睡得好好时,起来梦游? 毛驴懒得回答她这个问题,只是张嘴打了个哈气,脑袋重新搁在了爪子上。 驴哥绝对是个正人君子,在光光的美女跪坐在它面前,好像伺候老爷的小妾那样时,才不会盯着她看--却又担心不看她会损伤她的尊严,所以每次只好看向她背后。 岳婉晨的后背,也是那样的堪称完美,皮肤细腻水光溜滑的,该细的地方细,该翘的地方翘。 如果她翘臀上没有刺着两扇诡异的玄黑色大门,毛驴肯定会对为这具尘世间最完美的躯体大加赞赏。 说不定,还会像方圆那样,妙手偶得一首千古绝句,来称赞这个女人的美艳。 到底是条狗子,无论它多么精明,都无法达到人类的审美境界,所以当然不知道越是性感迷人的美女,就越喜欢刺在迷人部位上,刺上一些蝎子毒蛇啥的--这样,才能越激发男人骨子里的邪性。 “我知道,你一直不明白我后面,为什么会有这么两扇玄黑色的大门。” 岳婉晨说着,轻舒藕臂,从案几下拿出一袋薯片,纤纤手指捏起一片,填进嘴里后才说:“其实我也不想有。因为这是艳阴使必有的特征。呵呵,哪怕他--是个男人。” 说到这儿后,岳婉晨自嘲的笑了笑,身子斜斜趴在沙发上,脸颊贴着毛驴的嘴巴,薯片放在了地上,盯着袋子的双眸中,浮上明显的痛苦之色。 早在数年前,当她发现丈夫身上忽然有了这样的刺青后,还是很不解的。 她只是觉得,一个男人即便是刺青,也该在在胳膊、后背上描龙刺虎的,干嘛却在屁股上,刺上这样两扇黑色大门呢? 看着就恶心。 现在她才知道:黑色大门,是艳阴使的身份特征。 只要是艳阴使,就必须得有这样的刺青。 九幽夫人曾经告诉岳婉晨,说这两扇大门可不是普通的大门,而是象征着能通往九幽世界的大门。 因此,这个刺青也有个很拉风的名字:九幽之门。 艳阴使唯有携带九幽之门后,才能在九幽世界跟尘世间,出入自如。 所有艳阴使的屁股上,都刺着两扇九幽之门。 但屁股上刺着九幽之门的人,却不一定非得是艳阴使。 这是九幽夫人告诉她的。 至于夏天问到底是不是艳阴使,岳婉晨不想知道。 她只想彻底的忘记他,就像她不喜欢自己再叫陈婉约,而是更名为岳婉晨那样。 她的身体,已经发生了不同寻常的变化。 她觉得,早在她见到九幽夫人之间,陈婉约就已经死了。 现在,她只是岳婉晨,一个比以前还要年轻很多岁,性感漂亮很多倍的女人。 “我知道,你其实挺不愿意跟我在一起,很讨厌我的,就像我讨厌我自己,恨不得拿刀子把自己割成碎片。” 岳婉晨沉默很久,才又捏起一片薯片填进嘴里,慢慢嚼着说道:“可你必须跟我呆在一起,就像我必须活下去那样。唯有你跟我呆在一起,才不担心会连累谁。我必须活下去,才有可能看到那些邪恶被压制。” 她唧唧歪歪的说了那么多,毛驴最多只是听懂了一点点,自然会觉得索然无趣,再次张嘴打了个哈气,伸出舌头在女人脸颊上舔了舔算做是安慰后,又闭上了眼。 “唉,你如果是男人多好?” 岳婉晨幽幽叹了口气,微微抬头看着毛驴。 毛驴只好不情不愿的睁开了眼睛。 它能听懂女人这句话:如果它是个男人,那么她就不用每晚都用自虐的方式,来折磨她旺盛的性、欲了。 “呵呵,也幸好你不是男人。” 岳婉晨又轻笑了声,抬手抚着毛驴的脑袋,眼神痴迷的看着它喃喃说道:“要不然,你根本熬不了几天,就能精尽人亡的。你根本不知道,我现在能同时对付八个以上的男人。” 对于这种很伤驴哥自尊的话,它才不喜欢听,又闭上了眼。 可它接着再次睁开,因为女人忽然说:“今天傍晚在河边,我遇到了方圆。” 毛驴蓝汪汪的眼睛一闪时,岳婉晨却又说:“很可惜,他也是个西贝货。他的仿真度比罗布泊内那个让你还怕的方圆,还要低。” 听说又是个西贝货后,毛驴再次失去了聊天的兴趣。 岳婉晨却自顾自的说道:“他看上去比方圆更年轻,尤其是皮肤,好的都让我羡慕,只要戴上假发穿上超短裙,没有谁能认出他是个男人。” “更让我确定他才不是方圆的,还是因为他在看我的眼神。” 岳婉晨嘴角轻轻一弯,弯出一个轻蔑的笑:“我能看得出,那个西贝货无比渴望办了我,哪怕就在沙滩上,只要我稍微做出一点点的挑逗动作,他就会撕下虚伪的绅士面具。” “可你大哥,那个在床上从来都不知道怜惜我的混蛋,就算有人拿把枪顶着他,他也不会对我流露出那种意思,只会故作清高的给我几个耳光,让我滚蛋--我想跟他睡觉,必须得跪在他面前,像奴隶那样的求着他,他才会勉为其难的同意。” 岳婉晨说着,又叹了口气:“唉,其实那个可恶的小混蛋,才是世界上最虚伪的人。” 第620章:河中间有座孤岛 格林德觉得,被小姐寄予厚望的方圆,不但是世界上最虚伪的人,更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从河边回到酒店的路上,他还口口声声的说肯定会救出小姐,并让格林德早点休息,养好精神午夜后就赶去彼得山。 当时还把格林德激动的,在沙发上辗转反侧很久,才画着十字在‘小姐,今晚我们就要去救你脱离苦海了’祈祷声中,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但当距离酒店很远的大教堂内,午夜的钟声敲响,格林德一个鲤鱼打挺从沙发上蹦下来,快步走到套间门口刚要抬手敲门,叫醒方圆问问他是不是该行动时,才发现房门是虚掩着的。 方圆不见了。 被小姐寄予厚望的家伙,早就趁着格林德熟睡时,悄无声息的自个儿走了。 如果换做是别人,或许会以为方圆独自去救花小妖了,可格林德绝不会这样认为,因为他为黑夜行动才精心购置的装备行囊,依旧放在床边。 方圆要想去花家的祖坟,必须得经过水流湍急的泰晤士河。 花家祖坟的风水那是相当好:泰晤士河在经过格林山最西南一角时,会被山势不平的山脚阻拦,不得不分流而过,让那个山脚变成了一座河中孤岛。 这座小孤岛,就是花家列祖列宗的长眠之所,就像河水中的一颗明珠,早在数百年前,就被花家买了下来,成为了私人领地。 根据英国西南郡的律法,公民是有权利在私人领地上带枪的。 所以从花家第一位先祖安葬在那儿后,孤岛上就常驻全副武装的守墓人。 到了近代,守墓人已经不再是老头了,被更加彪悍勇猛的退役军人所代替,足足有两个班二十个人,全天候24小时在岛上持枪巡逻。 有人或许会说:花家这样做也太大题小作了,不就是守墓吗,有必要搞出这么大阵仗? 那么这样说的人,肯定不知道花家祖坟,已经是全天下盗墓者心中的圣地了--据说,坟墓里埋葬着足可以比美埃及金字塔的金银珠宝,无论是经济价值,还是古董价值,都高的让比尔盖兹也眼红心热。 这么多稀世珍宝,却陪伴在一具具白骨躺在冰冷的墓室内,岂不是暴殄天物? 职业盗墓者,肯定是全天下最看不起浪费的人了。 他们无比的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把这些稀世珍宝,从墓室内挖出来,让它们产生价值来造福人类。 既然有这样一批反对浪费的职业者在,花家又怎么不会在孤岛上,成立专业守墓队? 据格林德的不完全统计,在最近三百年内,至少得有三百五十二个职业盗墓贼的尸体,被扔进冰凉的泰晤士河中喂鱼了。 这些盗墓贼,来自世界各地(坟墓中的稀世珍宝,可是没有国界的),都是本行业内顶儿尖儿的主。 有两个人,还是从埃及胡夫金字塔内活着回来的,但也被扔进河里喂鱼了。 孤岛。 本属于格林山一部分、花家祖坟所在处的名字,就叫孤岛。 这是所有盗墓贼的生命禁地。 要想强行拿到那些稀世珍宝,除非得动用军队才行。 孤岛上戒备森严,平均每半年就会迎来一拨盗墓贼,所以岛上守卫的实战经验,那是相当丰富的。 铁山帝国五大董事之一的丰田秀敏,两个月曾经到此一游。 那么骄傲的女人,在观察了孤岛地形,以及那些护卫的精悍档次后,都不得不坦言承认:就算给她一年的细致准备工作,也休想躲过那些护卫,盗墓成功。 这也是花冷夕在篡位成功后,为什么要把花小妖囚禁在这儿的原因。 他有绝对把握,任何人,任何天气下,在没有他的许可下,都无法登上孤岛半步! 临岛的河面下,有围绕孤岛一整圈的铁栅栏,密集度连三斤以上的鱼儿都游不过。 如果有人奢望用锯子之类的工具,割断几根铁栅栏钻进去,那么就得做好被高压电流直接电死的思想准备了。 铁栅栏是被胶皮密封着的,不但能防腐蚀,内里更通着电。 有谁,能在悄无声息中,突破铁栅栏后登上孤岛? 没有谁。 哪怕那个人是盗圣,也不行。 因为就算他能化身为一条三斤以下的鱼儿,游过那些铁栅栏,可只要登上孤岛,哪怕他伪装的再好,他的生命磁场,也会在特殊的扫描仪下暴露无遗,显示在监控室的屏幕上,继而遭到至少九把以上的冲锋枪扫射。 是,那个被花小妖视为绝对心腹的格林德,在事发之前就逃走了,带着花冷夕最渴望拿到的东西。 他也应该很清楚孤岛上的防御格局(以前花小妖在清明节来此扫墓时,可都是格林德陪同的),不过这有什么呢? 毕竟人们知道某些危险,并不代表着就能解决这些危险。 格林德也很清楚这个道理,更知道自己只要擅闯孤岛,铁铁的是死路一条。 可他还是必须得这样做,因为他是花小妖的绝对心腹,唯一被救的希望。 不堪承担所负之重的格林德,在找到方圆后,才轻松起来--至于来这儿营救主子,结果是不是还是个死,那反而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已经把重担交给了方圆,只需做好以死来报答主子恩典的心理准备就行了。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等他午夜醒来时,方圆却已经不见了。 那个被小姐视为唯一希望的男人,趁着他睡着时,独自跑路了。 “混蛋,可恶的混蛋!” 格林德站在门口呆愣很久,才猛地扑到行囊前,双手紧攥成拳噗通跪倒在地上时,已经是泪流满面了:“你怎么可以让小姐失望,你怎么没有死在北朝?那样,你就不用再活着出来恶心我了。” 方圆承认,不管是他失忆前,还是失忆后,他都有可能是个标准的混蛋,但他绝不会去做恶心人的事。 再混蛋的男人,也是有底线的,就像毛驴每晚遭到岳婉晨的骚扰时,都会很有骨气的选择装傻卖呆,视红颜美女为白骨骷髅。 方圆也不喜欢别人做恶心人的事,比方花冷夕明明是花小妖的亲哥哥,却把她囚禁在坟地里。 花冷夕的所作所为,绝对是尘世间最恶心的事了。 方圆就觉得,他有责任,也有义务把那个据说美的不行不行的小妖精救出来,无论跟他有关系,还是没关系--要是没关系,他是不屑大半夜的跑来这儿的。 天底下恶心人事儿多了去了,方先生不能啥事都管吧,他又不是救世主。 河水很凉。 这边的水流,因为孤岛拦路分叉的缘故,比上下游都要湍急很多倍,老远就能听到哗哗的水声。 格林山北岸距离孤岛,至少得有七百米的距离。 远远的看过去,没有一点灯光的孤岛,就像一尊蹲在那儿的洪荒猛兽那样,大张着嘴巴希望能有新的猎物,主动跳进去成为它的美餐。 从纽约飞回来的路上,那个没多少脑子的格林德,已经把孤岛这边的防御布置,尽可能详细的告诉了方圆。 但是方圆能察觉出,他没有说实话。 或者很直白的说就是,格林德怕孤岛的森严防御,会把方圆给吓倒,所以在说起这些时,总是一副轻松自如的语气,貌似只要他站在岸边跺跺脚,就能嗖的一声飞过去了。 格林德真要那么想的话,无疑是个沙比,希望方先生能跟着他一起当沙比的沙比。 方先生可不喜欢当个沙比--在河边一块石头上坐了很久后,才打了个哈欠,抬手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哈欠声未落,方圆身子就出溜进了冰冷的河水中,只留下一双举过头顶的手,向河中间迅速移动。 随着河水的不断加深,那双手也慢慢消失在了河面下,就像他从来没有来过。 无论有谁来,花小妖都不会正眼看他一眼,只是盘膝坐在木板床上,低头盯着脚下那些游来游去的毒蛇发呆。 就好像,她天生也是这群毒蛇中的一员。 要不然,这些被拔掉了毒牙的毒蛇,也不会在她被关进来后,从来都不骚扰她。 毒蛇的毒牙被拔掉,那是因为花冷夕还不想她死。 一般来说,活人的利用价值,要比死人更高。 他只希望,能用这些毒蛇把花小妖吓坏,说出格林德去了哪儿。 此前他还固执的以为,花小妖在被关进蛇窟内后,肯定会被吓昏死过去--就跟绝大多数女孩儿那样,还是少女的花小妖,也特别还怕蛇儿。 事实证明花冷夕没有判断失误:花小妖在被推进来的几秒钟内,就被吓昏了过去,浑身打摆子似的,口吐白沫。 只是出乎花冷夕意料的是,那些毒蛇可能是不满他拔掉了它们的毒牙,才不愿意帮他做事吧,竟然没有一条蛇,愿意帮他去吓唬花小妖,反而围着她形成了一个大圈,就像保护女王的卫士那样。 假如换成别人,用毒蛇吓唬花小妖失败后,或许就会换成别的可怕动物,比方老鼠啥的。 花冷夕没有这样做。 他从那些毒蛇的异常反应中,领悟到了什么:或许,先祖们的在天之灵,在保护花小妖吧? 别忘了,她可是花家西逃后的一千多年中,唯一的女性成员。 可能真受到了先祖们的保护,花小妖在醒来后,就不再害怕那些毒蛇了,神色淡定的盘膝坐在木床上,日复一日的发呆,至今已经有两个多月了。 “你是不是在想,我现在特别后悔,不该把你囚禁在这儿的?” 花冷夕很亲切的声音响起后,盯着毒蛇看的花小妖,才知道是他来了。 大家是亲兄妹,花小妖就算对他再不满,也得給他特别的待遇。 她抬头看向了铁窗口,淡淡的说:“我现在想什么,你该比我更清楚。” “我确实很后悔。” 花冷夕说着,推开了铁窗。 盘踞在花小妖面前的几条毒蛇,猛地箭一般的窜起扑了上去。 第621章:祸国殃民小妖精 蛇窟是建在地下的,地面距离充当天窗的铁窗距离,至少得有三米高。 花小妖(还有群蛇)每天所需要的饮食,都是由专职看守她的女护卫,用竹篮吊下来的,吃完后再提上去。 奉花冷夕的命令,三个女守卫每隔一个小时,就会来铁窗前巡视一次。 花小妖习惯了,陪伴她的群蛇也习惯了,大家都例行公事般的,你看你的,我发我的呆。 群蛇呢,也从来没有在人打开铁窗时,忽然做出当前这种犀利的攻击动作。 这次花冷夕来了,几条毒蛇却疯了似的扑了上去,让花小妖都惊叹于它们攻击时的弹跳性,原来是这样的出色。 花冷夕也被吓了一跳,不过几条被拨了毒牙的毒蛇,还远远无法给他造成直接威胁,他只需在皱眉的同时,看似轻松的一抬手,就抓住了一条毒蛇的脑袋。 微微用力--那条蛇就变成了死蛇。 说起来慢,其实花冷夕杀蛇的动作相当快,只是在一个呼吸间,就有四条毒蛇变成了尸体,被他重新扔了下来。 可其它的毒蛇,却视同伴的壮烈牺牲而不顾,依旧嘶嘶的叫着,争先恐后的扑向铁窗口的花冷夕,仿佛看到夺妻仇人似的。 “都停下吧。” 就在花冷夕瞬间又捏死三条毒蛇时,花小妖说话了。 就像女王给她忠诚的侍卫队下令那样,随着花小妖这句话说出来,很是汹涌的群蛇,立马就安静了下来,三两条的纠缠在一起,做它们最喜欢做的事儿去了。 (蛇性本淫,群蛇盘踞在一起时,绝大多数时间内都在秀恩爱的。) “呵呵,没想到你还有驽兽的天赋,这可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了。” 花冷夕拍了拍手,盘膝坐在了铁窗口,满脸儒雅微笑的样子,就跟兄妹俩人平时说话聊天那样--当然了,前提是花家老族长还活着。 “我也没想到。” 花小妖昂首看着花冷夕,脸色平静,没有丝毫憎恨他的意思。 花冷夕很不习惯这样被花小妖盯着,看的他脸上的笑容都有些生硬了,索性收敛了笑容,冷冷的说:“可你肯定早就猜到在爷爷死后,我会对你动手了。” 花小妖坦然承认:“是。要不然,我也不会把你想要的东西,提前交给格林德,让他躲起来。” “就算他能躲起来,那又怎么样?他能躲得了一时,但躲不了一世的。” 花冷夕不屑的撇撇嘴,说:“或许,他对你也足够忠心,更清楚只要他不出来,你就不会有危险。不过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天底下没有绝对的忠诚,那是因为背叛的砝码不够。” 花小妖静静的听着,也不争辩。 花冷夕也不在意,自顾自的继续说道:“我已经让人通知他所有的亲朋好友了,如果他能在一个月内,拿着那件东西回来,我不但不会伤害他,还会把40%的圆耀集团股份送给他,让他世世代代的安享荣华富贵。” 花小妖依旧神色不变,淡淡的说:“他肯定会心动的。” “他不心动也无所谓,因为我还有一招妙棋。” 花冷夕微微笑着,低头俯身看着花小妖,柔声说:“小妖。我觉得依着你的智商,应该能猜出我这招妙棋是什么吧?” “你会找一个人来假扮方圆。” 花小妖稍稍想了想,才说:“因为你也很清楚,我提前让格林德躲起来,就是为了让他等候方圆。只要你的方圆一出现,他就会主动从暗中跳出来的。” “唉,你果然是花家上千年来,智商最高、最适合当族长的人。爷爷的眼光,毒辣的让我汗颜。” 花冷夕发自真心的感慨着,却在眉梢微微挑了下时,话锋一转:“小妖,你既然这样聪明,早就猜到我会取代你,那你为什么不跟格林德,一起逃出去呢?” “从小,我就是花家的公主,就连步行超过五百米的时候都很少,我如果跟他一起逃走的话,除了能让你用最快速度追到我,还能有什么好处?” 花小妖淡淡的说:“更何况,我又长的这样迷人,无论到哪儿都会引人瞩目,举手投足间的一个小动作,就能让男人失去理智,忍不住的要占有我,膜拜我。那样,会因为我而发生大乱。我不想因为我的不幸,而去连累更多的人受到伤害。” 花小妖这番话,就是典型的自卖自夸了。 可花冷夕却知道她说的都是事实--花小妖,从来都不是个自恋的,更不会自夸,无论她解说哪件事,都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冷静而理智的分析。 或许,出于是在夸赞自己的角度上,她说的还有所保留:当这个尚未成年,却已拥有极致少妇身材、骨子里都荡漾着妖媚的女孩子,一旦逃亡步入社会,铁定会引发一场无法控制的大争抢。 到时候,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贩夫走卒,都会参与其中,为争夺她而大打出手,继而发生流血事件。 她,才配得上‘祸国殃民小妖精’这句话。 “小妖,你太善良了。” 听完花小妖的‘自述’后,花冷夕轻轻叹了口气:“要不然,你也不会早在看出我们兄弟四人,都对族长之位有所垂涎时,却忍着我们。圆肯被我关在孤岛上,陪着列祖列宗。” “你错了。” 花小妖却否认了花冷夕对自己的称赞。 花冷夕一呆,问道:“我怎么就错了?” “我才不善良。” 花小妖长长的眼睫毛垂下,梦呓似的说:“相反,我无比的阴狠毒辣。我只有一张祸国殃民的外表罢了,内心却是一个魔的本质--甚至,我本人就是个可怕的魔鬼。我的每次出现,都能为这个世界,带来血雨腥风的灾难。” 花冷夕儒雅淡定的神色,再也不见,死死盯着花小妖的眼神,比下面蛇窟中的毒蛇还要可怕,就像不会说话那样的嘎声问道:“你、你为什么要这样说?” 他知道,花小妖从来都不撒谎。 哪怕是拿刀架在她的脖子上,跟她说‘你只要把这张白纸说成是黑的,就放过你,要不然就杀了你’,她也不会说这张纸是黑色的。 花小妖,从生下来的那一天开始,她就这样骄傲。 骄傲到,她从来都不屑撒谎。 “花冷夕,我也觉得,依着你的智商,你该想到我为什么这样说。” 花小妖睁开眼,双眸清澈的就像一潭古井,无波,却又透着让人心悸的深邃。 花冷夕咬住了嘴唇,双眼更是眯成了一道缝。 每当他凝神思考问题时,才会是这副模样。 静。 无比的静。 甚至都能听到远处传来的流水声,守卫巡逻的脚步声,还又群蛇安眠时的呼吸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花冷夕才抬起头,苦笑着说:“我、我想不出。” 接着,他又用无比诚恳的语气说:“小妖,还请你教我。” 花小妖满足了他:“我在看出你对族长之位图谋不轨时没有逃走,除了不愿意连累太多的人被我拖累之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唯有我留下来,你们兄弟四人,才会为争抢族长之位,拼个你死我活。” 她的话音未落,花冷夕的脸,就刷地惨白,面无人色。 他终于听懂了花小妖想说什么了。 她如果逃走,都在偷窥族长之位的四兄弟,为向世人(尤其是花家的其他人)证明什么,必须得齐心协力的寻找她。 不管有没有找到她(找不到的可能性很大,因为就算找到她,也得想方设法让她再也无法回到花家),一旦搞的世人皆知后,兄弟四人最终都得用最文明的方式,推选出新的族长。 新的族长产生后,可因为不是被指定继承人,那么威望势必会低很多,为堵住其他兄弟三人的嘴巴,族长得拿出足够的利益,来分给他们。 这样一来,上千年来都像一个紧攥着的拳头的花家,就会因此而逐渐四分五裂。 可如果花小妖被囚禁起来呢? 那么花冷夕兄弟四人,在外界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可以放开手脚的自相残杀,胜者成为最终的族长-- 花冷夕的运气相当不错,在铁山帝国其他四大董事的帮助下,最终干掉了其他三个兄弟,坐在了族长的宝座上。 花家就像古代皇家那样,从来都不缺少为地位而自相残杀的勇气。 “原来,你只是想借着我的手,来把老三他们铲除。然后,你再把我取而代之,成为花家上千年来唯一的女族长,堵住旁系家族的悠悠诸口。” 可能是夜太深了,气温有些冷,花冷夕在说这些时,不但声音发颤,就是身子也再不住的抖。 花小妖好像笑了下,依旧是满脸纯洁的样子:“武则天在登基做女皇之前,也是被满朝文武所反对的--你们男人啊,就是不愿意看到女人成为王者,哪怕你们四个加起来,都没有我聪明。” 当年老族长在宣布花小妖是新一任族长时,不但花冷夕兄弟四人反对,就连旁支花姓也是很不愿意。 但碍于老族长的威信,他们只能把不满藏在肚子里。 直到老族长死后,这些不满才爆发了出来。 要不然,花家那么多人,也绝不会眼睁睁看着花小妖就被囚禁,花冷夕四人自相残杀却没有谁出面干涉。 但如果最具备成为族长资格的花冷夕兄弟四人,都死伤殆尽后,花小妖却还活着,那么她就是唯一有资格成为族长的人了。 唐朝武则天在做皇帝之前,必须得想方设法的,让有资格成为皇帝的太子、皇孙啥的,都一命呜呼。 哪怕这些死人中,有她的亲生儿子。 花小妖,就是花家的武则天。 花冷夕呆望着花小妖,过了很久才晒笑了声:“呵,你就算再聪明,那又怎么样?现在还不是我的阶下囚?如果我想杀你的话,你绝不会活过今晚。一个死了的女孩子,无论如何都无法成为族长的。” 第622章:就凭他还活着 “我不会死的。” 花小妖淡淡的说:“最起码,在你今晚过来找我之前,就已经晚了。” “什么晚了?” 花冷夕冷冷的问道。 花小妖嘴角抿了抿,没有说话。 花冷夕慢慢明白了:“你是说,他会有来救你。” “他肯定会来的。” 花小妖这才说道:“说不定,现在你只要一回头,就能看到他。” 花冷夕本能地猛回头--背后,除了那三个站在囚室门后的女卫士外,哪有什么人? “你很害怕他。” 花小妖又说话了:“因为你很相信我跟你说的那些话,他是个死不了的人。只要他死不了,他就会来救我。我要是你的话,现在才不会坐在这儿跟我说话,而是用最快的速度逃走。逃得越远越好,千万不要被我抓住,要不然你就会遭受花家第一条家法的惩罚了。” 任何敢违逆犯上的人,都将接受人彘(zhi)的惩罚! 这,就是花家家法的第一条。 (彘就是猪,人彘是指把人变成猪的一种酷刑:把四肢剁掉,挖出眼睛,用铜注入耳朵,使其失聪,用暗药灌进喉咙割去舌头,破坏声带,使其不能言语,然后扔到厕所里。 发明这个酷刑的人,是汉高祖刘邦的老婆吕雉,用来对付戚夫人的。 戚夫人又称戚姬,随刘邦征战了4年,是他的宠妃,她在惨遭吕后虐杀后,被华夏北方某些地区,奉为厕神。 当然了,后来武则天在对付唐高宗那两个妃子时,也是这样做的,但却是把她们放在坛子里养着--这种刑法,想想都很可怕。) 花冷夕脸色再变,伴随着咬牙声。 “你是不是下决心,要先用家法第一条来对付我,再也不在乎能不能得到花家历代族长才拥有的秘密了?” 花小妖又问。 花冷夕笑了,阴恻恻的说:“小妖,你总是这样聪明。不过,也幸亏你提醒了我,让我再也不用为得到那个东西而犯愁了--你说的不错,只要我们兄妹五个人,死的只剩下一个人时,无论他有没有那个东西,都只能是唯一的合法族长。” 花冷夕越说,越开心:“当然了,看在我们是亲兄妹的份上,我在对你施行第一条家法后,不会把你扔进厕所里当猪养,会把你放在瓮中,有空了就会跟你聊天。” “呵呵,看着咱们花家上千年来唯一的女性成员,总是被爷爷号称小妖转世的花小妖,却变成个让人惊惧的怪物被养在坛子里,我想我肯定很痛心,但却又无能为力。毕竟,残酷而不容置疑的家法,才是维系花家传承这么多年而不倒的主要原因。” 花冷夕身子一挺站了起来,到背着双手俯视着脚下的花小妖,继续说:“至于你说在我今晚来找你之前,就已经晚了的那些话,我觉得依着你的智商,实在不该说出来的。” “我只是实话实说。” 花小妖不温不火的辩解道。 “好,那你跟我说,方圆凭什么能突破孤岛上的森严防御,把你救走?” 花冷夕此时的神色,已经重新恢复了他昔日的儒雅从容。 “就凭他还活着。” 花小妖接下来的话,接连用了几个就凭:“就凭你在纽约看到过他,就凭格林德能够顺利在纽约大酒店内找到他,就凭我已经让格林德給他送去了一张素描。” 方圆还活着这一点,花冷夕是深信不疑的。 除了花小妖跟他说的那个家族史之外,他还亲眼‘见证’了方圆,偷走了铁山帝国绝密档案室内的01号文件,迫使他不得不亲自去纽约大酒店,找波斯塔夫讲和。 可是,他不明白花小妖所说的那副素描,是怎么回事。 花小妖解开了他的疑惑:“那张素描,是十七年前的5月23号那天,我刚出生时,爷爷就画好的一副素描。纽约大酒店是那幅画中的主体,灵魂却是酒店某个窗口内的年轻人。” 说到这儿时,花小妖那双好像有雾气在流动的双眸,微微眯了下,露出痴迷的神色:“他穿着一身藏青色的竖领中山装,背后的案几上,放着一把名叫昆仑的陌刀--我十三岁过生日的那天晚上,爷爷把那副素描交给了我,跟我说,等我有难时,就把这幅画交给一个心腹,去画中的纽约大酒店去找那个人。” “然后,那个人就会来救我。” 花小妖无声的笑了笑:“我已经算过日子了,他会在今天赶来孤岛,像个王子那样把我从蛇窟中救出去。至于你让你自豪的孤岛防御--哥哥,你觉得,这儿能比得上铁山帝国的绝密档案室吗?” “是谁告诉你,他去过铁山帝国绝密档案室的!?” 花冷夕的脸色,猛地再次煞白了起来。 他只觉得手脚冰冷:孤岛上,肯定有她早就安排好的人! 要不然,她绝不会知道方圆已经去过铁山帝国总部了。 防御如此森严的孤岛,在他眼里其实就像个筛子底。 他或许根本不用做什么,当格林德带着他来到格林山后,孤岛上的守卫,就会把他接应进来! 花冷夕全身发抖的样子,让花小妖看了无比的舒服。 惬意的张开双手,伸了个风情万种的懒腰后,才喃喃的说:“哥哥,就你这样的智商,又有什么资格来担任花家的家主?” 花小妖既然早就看出等老族长仙逝后,花冷夕等人就会推倒她篡位,那么她有什么理由,不提前为自己安排后路呢? 看到花冷夕一脸惨白说不出话的样子后,花小妖有些不忍。 在放下双手时,幽幽叹了口气:“唉,其实,在从来跟你不对路的杰拉德(花家的旁支。旁支虽是花家的人,可他们却没资格姓‘花’,只能入乡随俗的起个蛮夷名字),忽然改变态度支持你,并提议把我囚禁在孤岛上时,你就该想到一些什么。” “这儿,安葬着花家的列代祖先,他们的在天之灵,能不保护我这个合法继承者吗?” 花小妖说着,低头看向了那些群蛇,轻声说:“要不然,这些蛇儿为什么不敢靠近我,还要誓死保护我呢?爷爷生前曾经跟我说过,上千年来花家那些最忠诚的勇士,才有资格葬在孤岛上的。他们在被安葬后,就会变成一条条的毒蛇,履行它们忠心为主的义务。” “我要杀了你,现在!” 花冷夕越听越觉得浑身发冷,再也无法忍耐的低吼一声,蹲身猛地伸手拉开铁窗的同时,已经亮出了手枪。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花小妖没有丝毫的惧色,淡然道:“你不敢开枪的。” “为什么?” 正要扣下扳机的花冷夕,下意识的问道。 “因为你不知道我说的这些话,是真还是假。” 花小妖悠悠的说:“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为什么要在方圆前来救我之前,跟你说这些?那岂不是自己找死么?” “啊,对啊,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花冷夕就像个捧哏的相声演员那样,再次问道。 话刚出口,他猛地醒悟过来:“你说的都是真得!因为,你从不撒谎!” “谁规定从不撒谎的人,不可以撒谎的?尤其是关系到自己的生死时。” 花小妖依旧慢悠悠的问道。 “那,那你到底是在说真话,还是在撒谎?” 花冷夕只觉得脑袋生疼。 平时,他觉得自己已经足够优秀,无论遇到任何事,不管是遇到谁,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做出最正确的反应。 可现在,他在花小妖面前,却像个智商不到七十的傻瓜那样,被她一番话给绕的晕头转向,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看着满脸痛苦的花冷夕,花小妖那双清澈而深邃的眸子里,攸地闪过一抹冷笑,声音忽然变得无比柔和,充满了安抚的魔力:“你是不是很痛苦?” 双手抱着脑袋,用力揪着头发的花冷夕,嘎声回答:“是,是,我很痛苦,头都要裂开了。” “你想不想甩开这种痛苦的折磨?” “想!” “那好,你听我的。” 花小妖从木板床上站了起来,双眸却始终死死盯着花冷夕的眼睛,更没有停止她带有魔力的声音:“拣起你脚下的枪,对准你的脑门--对,就是这样,扣下扳机……等枪声响起后,你的痛苦就会结束,你就会像小鸟那样,在云端里飘浮,无比的轻松,惬意。” 按照她的‘指点’,花冷夕已经用枪口对准了自己脑袋,扣着扳机的食指,不断的发抖,那双刚才还满是痛苦的眼睛里,却浮上了浓浓的茫然之色。 他真得很想按照花小妖所说的那样,用力扣下扳机,像小鸟那样,轻松的在云端里飞翔。 可潜意识内,却又觉得不该这样做,所以迟迟的无法扣下扳机。 至于为什么不该这样做,他自己也不清楚,有两个小人在脑袋里打架那样,一个说你赶紧扣下去啊,一个却说千万不要扣。 “你还犹豫什么呢?” 花小妖双拳紧攥着,指甲都刺破了掌心,声音却更加的温柔,就像哄着宝宝睡觉的年轻母亲,在唱催眠曲:“只要扣下去,一切痛苦都会结束,你就彻底轻松了--快点,扣下扳机!” 说到最后一句话时,花小妖忽然厉喝。 始终犹豫不决的花冷夕,身子猛地一顿,来不及有任何反应,就扣下了扳机。 “家主!” 就在花冷夕扣下扳机的同时,一名早就察觉出不对劲的女卫士,猛地尖叫一声。 砰--的一声枪响,子弹出膛的瞬间,花冷夕脑袋已经迅速后仰。 花小妖能清晰的看到,子弹擦着他的额头激射而过,打在了囚室上方的水泥墙壁上,崩起一簇暗红色的火花。 真是可惜了。 花小妖心中惋惜的叹了口气时,花冷夕却突地放声狂笑起来:“哈,哈哈,小妖,你不愧是花家千年以来最最聪明的人。凭着一点迷、魂功夫,竟然把我蛊惑的差点自杀!” 第623章:那就是个没担当的男人 人们在做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时,如果刚开始就失败,或者是半途而废,那么她不会感到沮丧。 毕竟刚开始做这件事时,就做好了失败的思想准备。 可如果马上就要成功了--就是差一点! 只差那么一点就成功,还是失败了呢? 哪怕这个人是花小妖,也会感到沮丧,暗恨那个及时提醒花冷夕的女守卫,但表面上却依旧淡然的样子:“不管怎么样,我都没有成功。花冷夕,这次你赢了。是杀还是剐,都随你的变吧。” 花小妖说完这句话后,就盘膝坐在了木板床上,低头盯着被枪声所惊醒的群蛇,又像往常那样发呆。 假如她在失败后,会露出沮丧,痛恨‘天要亡我’的神色,花冷夕会感到无比得意,更会狂笑着冲她扣下扳机。 可她偏偏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才不把失败当做一回事,丝毫不在意生死的淡然,就让生性多疑的花冷夕有些懵,缓缓放下了持枪的右手,语气森然的说:“你肯定会死,但不是现在。要死,也得等我把东西拿到手后。” 冷哼一声中,花冷夕抬脚用脚尖,把铁窗关上,接着转身说:“萨利亚,至少三天不要给她送一点饮食。” 三天不给水、不给饭吃,就是花冷夕对花小妖暂时的惩罚。 等他拿到想得到的东西后,他绝对会用家法的第一条,来把这个女孩子变成一个怪物。 不知道为什么,当想到花小妖会被斩断四肢、剜掉双眼割掉鼻子拔掉舌头用水银灌耳--后,花冷夕就有了种说不出的兴奋。 他现在基本可以肯定了:从不撒谎的花小妖,这次为了蛊惑他自杀,撒谎了。 什么十七年前的素描,什么她甘心被囚在这儿,就是希望借用花冷夕的手,把他的另外三个兄弟做掉,她再干掉他,成为花家唯一有资格的族长继承人等等,都是在撒谎! 最多,也就是岛上真有她早就安排好的内奸,所以她才能得知盗圣现身,偷走铁山帝国绝密档案室01号报告的事,并拿来做为蛊惑他自杀的最大法宝。 那个内奸,绝不是主持孤岛防务的杰拉德--花冷夕觉得,他在成为族长后,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可是给了杰拉德很大的好处,对方实在没必要背叛他。 无论内奸是谁,花冷夕发誓在天亮之前,必须得找出来,把他碎尸万段,再喂蛇。 等萨利亚答应了一声后,花冷夕到背着双手在蛇窟上方来回走了几圈后,才又说:“你现在出去,把杰拉德给我叫来,我有话要问他。” “是。” 萨利亚再次答应一声,马上转身开门,走出了囚室。 花冷夕笑了笑,走到旁边一张椅子前坐了下来,抬手摸着被子弹擦伤的额头,喃喃的说:“刚才,还真是好险,差点就着了她的道。看来,有些东西不一定非得拿到手,也得把最大的威胁铲除掉才行。” 他开始考虑现在铲除花小妖后,会有什么得失利弊了。 蛇窟下面的花小妖,也能猜出他在想什么,却始终没有再说什么,仿佛毫不在意自己的生死那样。 家主在考虑重大决策时,那俩女守卫可不敢随意打搅,都木头人那般的站在门后,屏住了呼吸。 囚室内,再次安静了下来,能隐隐听到外面传来的水流声。 但也仅仅是水流声,却没有该响起的脚步声。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花冷夕脸色开始变得难看起来。 蛇窟中的花小妖,嘴角却慢慢浮上了一丝笑意。 花冷夕知道,在他今晚驾临孤岛时,负责守卫工作的杰拉德(能够负责孤岛的守卫工作之人,必须是家主最看重的人。为换取杰拉德的支持,花冷夕才把他安排到了这儿),可是陪伴他过来的。 家主就在囚室内,那么孤岛的主要领导,当然不会远离这边,随时待命才对。 所以萨利亚出去喊杰拉德进来的时间,绝不会超过一分钟。 可现在,已经过去足足五分钟了,也没有脚步声传来。 就算花冷夕再傻,这时候也该领悟出外面出问题了。 他抬头死死盯着囚室的门板,过了片刻后才说:“索菲,你们出去看看。” 他不敢派索菲一个人外出--两个人一起出去,一旦遭遇意外,总能有人及时传回讯息的。 索菲俩人对望了一眼,同时拿出了腰间的手枪,咔嚓一声打开保险,转身开门慢慢走了出去。 索菲开门的时候,花冷夕能看到外面的夜空。 方圆三十公里内没有任何一家污染企业的格林山,夜空就像一面墨蓝色的镜子,有星星不断眨着眼睛。 风从西北方向吹来,抢在门被关上之前,刮到了花冷夕脸上。 很凉,让花冷夕猛地打了个冷颤,噌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拿出手机开始拨号。 堂堂的花家族长,半夜驾临孤岛,当然不会一个人来。 最少,也得有四名以上的保镖随同。 不过这些保镖,却没有来囚室这边,而是呆在河边吸烟看星星。 叮叮当--凌晨时分,手机铃声显得非常刺耳,哪怕是湍急的水流声也压不住,能顺风传出老远。 没有谁接听电话。 喉管被人割开、鲜血已经流干了的人,是无法接电话的。 几具尸体不远处,不断有黑影来回走动。 他们当然也能听到手机铃声,更能判断出是谁打来的电话,却没有谁理睬。 接连两遍铃声落下后,才有几个挎着微冲的黑影,一人拖着一具软绵绵的尸体,跟随杰拉德走了过来。 “把她们都扔在这儿吧,算是合葬了。” 杰拉德指了指那些已经僵硬的保镖尸体,示意手下把三个女卫士的尸体,也扔在这儿。 几个手下把三具尸体扔在了浅坑中,才没有因为她们是女性,就对她们有丁点的惜香怜玉--尸体,是不分性别的。 “柯林斯第,格林德怎么还没有来?” 杰拉德转身看向河对面,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不满:“托比他们去多久了?” 柯林斯第,也是花家的一个旁支,前来孤岛担任守卫小头目之前,曾在英国某特种大队服役服役三年,身手彪悍。 刚才就是他,用胳膊把萨利亚活生生勒死的。 托比,是另外一组小队的头目,早在花冷夕驾临之前,就已经带人去找格林德了。 “已经有一个小时十三分钟了。” 柯林斯第抬手看了下夜光表,才抬头说:“他这样磨蹭,很可能是为了赢取格林德的信任。或许,还会发生误会。” “嗯。” 杰拉德嗯了声,扭头看向了囚室那边,很久都没有说话。 “小姐,她不会有事吧?” 柯林斯第也看向了那边,低声问道。 “如果花冷夕还有理智的话,就不会伤害小姐。” 杰拉德微微摇了摇头:“小姐早就说过了,依着花冷夕的聪明,他应该能看出伤害小姐,要比不伤害她好太多。” “那,等他走出来来时,我们要不要--” 柯林斯第说着,抬起怀里的微冲,做了个扣下扳机的动作。 “小姐没有说,但我们都知道应该怎么做,不是吗?” 杰拉德阴森森的笑了下时,有人低声说:“格林德他们来了!” 杰拉德转身看去,就看到河对面有手电光忽明忽灭了几下。 这是托尼返回时的暗号,代表已经顺利接来了格林德。 “让他们过来。” 杰拉德深吸了一口气,吩咐道。 柯林斯第马上也拿出个手电,冲着那边接连晃了几下。 几分钟后,一个原来藏在水下的木筏,飞速的划了过来。 上面站了几个人,个子最高的那个,正是满脸惊讶的格林德。 哪怕托尼找到他后,已经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了他,可格林德还是有些做梦的感觉,更有些说不出的苦涩。 他做梦,是不相信这一切都是小姐早就安排好的,只是以身犯险,来铲除所有窥探家族位置的花家兄弟。 他觉得苦涩,则是因为小姐没有告诉他真相,而是利用他的忠诚,来给花冷夕等人演了一场逼真的戏。 就算他可以为小姐去死--可也不愿意自己的忠诚,被利用。 从木筏上跳到岸上,看到那七八具尸体后,格林德才确定托尼说的都是真得。 正如柯林斯第所预料的那样,托比为了取得格林德的信任,可是费了好多口舌,才让他在半信半疑间来到这儿的。 原来,我藏匿在纽约的这两个月内,小姐的人一直在暗中盯着我,要不然也不会等我跟方圆刚回来,托比就找到我了--嘴里发苦的格林德,低头狠狠吐了口口水。 “格林德,我知道你现在是什么想法,但小姐也是不得以而为之的,正所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从格林德吐口水的动作中,杰拉德看出了什么。 “没事,只要小姐安好就行了。” 格林德闷闷的回答。 “你这样想最好。” 杰拉德点了点头后,才看向他身后那几个人,声音就突地一变:“他呢,怎么没有跟你一起来?” 他,当然就是跟格林德在一起的方圆了。 “零点之前,他就已经走了。一个人走了,不知所踪。” 格林德淡淡的回答。 午夜醒来刚看到方圆悄无声息闪人后,格林德还是异常愤怒的,觉得他愧对了小姐的厚爱,应该被八百个老乞婆践踏一万遍。 但现在,格林德却觉得方圆很可爱--最起码,他没有被小姐所利用,欺骗。 不管是贪生怕死,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方圆没有按照小姐的计划,凌晨时来到孤岛,格林德就会觉得很爽。 “他走了?” 杰拉德愣了下,随即冷哼一声:“哼,我早就看出那是个没担当的。” “算了,不理那个华夏人了,大家做好准备,花冷夕应该快要出来了。” 杰拉德抬手挥了下,语气阴森的说:“等他出来后,都看我的手势行动!” 第624章:谁才是赢家? “花冷夕,我现在真有些佩服你了。” 就在花冷夕几乎把枪柄也攥扁了时,脚下蛇窟内传来花小妖淡淡的声音。 “你、你佩服我什么?” 花冷夕嘴里发苦的问出这句话时,枪口却始终对着囚室房门那边。 “你明知道萨利亚她们再也不会回来,整座孤岛都被我的人控制,你所有的心血都已经付之东流,为我做了嫁衣,却还能保持相当的冷静。” 花小妖幽幽叹了口气:“唉,不愧是我的亲哥哥,哪怕是同父异母的,也算是人中龙凤了。” “你这是在提醒我现在就干掉你吗?” 花冷夕一个健步,就跳到了蛇窟天窗前,枪口朝下,脸色狰狞。 “你如果够聪明,就不会开枪的。”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花小妖丝毫不惧:“不管你是怎么对我的,可我是绝不会残杀自己哥哥的。当然了,从现在起,你就跟花家没有丝毫关系了。不过,这也没什么,最起码你还是铁山帝国的董事长。花家在那边的投资,我不想要了。” “为什么不想要了?” 花冷夕有些不解。 “因为--他现在应该特别讨厌花家支持转基因农作物的研究。” 花小妖说着抬手,捏起一缕银色的发丝,无比从容优雅的样子。 “他对你,就这样重要?” 花冷夕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哑声说:“无论你做什么,都要为他考虑。” “他不是对我重要,是对整个花家,整个--花冷夕,有些事你根本不知道的。或许,唯有等你死了后,才能让爷爷他们告诉你。” 花小妖低头,看着自己白生生的小脚丫轻声说:“所以,你最好不要着急知道这些。” “可你,可你也在利用他。” 花冷夕狰狞的脸色忽然一凝,慢慢恢复了昔日的儒雅:“我知道了,你心里藏着个谁都不知道的大阴谋。为了这个阴谋,你设计让我跟老三他们自相残杀,利用格林德对你的忠诚--就连那个自以为是的方圆,其实也是你的一颗棋子。对吧?” 花小妖头都没有抬起,淡淡的说:“不知道有些事,比知道要好很多。” “呵呵,反正我已经败了,败得一塌糊涂,还有什么好不好的?” 花冷夕晒笑一声后,才说:“原来,你根本不爱方圆。你为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围绕你的阴谋来进行的。” 花小妖终于抬起了头,看着花冷夕,片刻后才轻声问道:“你今年多大了?” “我、我--” 花冷夕嘴巴动了好几下,都没说出来。 “你距离五十岁还很早,为什么不好好享受这段美好的时光呢?” 花小妖说着,轻轻摇了摇头时,干净的小脸上,满是不解的神色。 “我、我能安然离开孤岛?” 花冷夕用力抿了下嘴角,枪口垂了下来,有气无力的问道:“杰拉德他们,会放我走吗?” “你还没有试试,就怎么知道他们会不会放你走?” 花小妖轻轻的回答。 “我觉得,我活着离开的希望不是太大,呵呵。” 花冷夕再次呆愣半晌后,才傻笑一声,把手枪随手扔在了地上,脚步蹒跚的走向了门口。 “你总算是真聪明了一次。” 听到开门的声音传来后,花小妖屈膝抬起右脚,踩在木板上喃喃的说:“他要是看到我这个样子,会不会感到心疼?嗯,那么,我要不要告诉他,其实我在被送进蛇窟之前,衣服里就藏有了足够的雄黄,还让杰拉德在花冷夕来时,偷偷在他衣服上洒上了能让毒蛇暴躁的药粉?” 花小妖关心的这些,花冷夕才没心情去管。 一个快要死了的人,是没心情管别人那些闲事的。 他只能预感到,在他走出囚室后,很快就能听到密集的枪声。 然后,他就会像打摆子那样的,张开双手浑身哆嗦着,去另一个世界,给他三个兄弟赔礼道歉。 并告诉他们:我们都是失败者,花小妖才是唯一的赢家。 或许,花小妖也真想放过他,毕竟也真需要人去打理铁山帝国那边的业务。 可花冷夕却能确定:杰拉德等人,才不会任由他安然离开。 正所谓放虎归山,后患无穷--杰拉德等人真不敢肯定,被耍疯了的花冷夕,不会暗中对付他们。 要想永久性的解除某个人的威胁,让他变成死人才是最管用的法子。 正如花小妖事先所预料的那样,在这场争夺族长的搏杀中,彻底惨败只为他人做嫁衣的花冷夕,哪怕明知道自己走出囚室就是个死,可也不敢伤害她。 死虽然可怕,却绝对比不上变成一个没有手脚、耳鼻还死不了的怪物更可怕。 更何况,就算花冷夕真要枪杀花小妖--也会在她的预料中,并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所以花冷夕想来想去,就悲哀的发现,唯有死在杰拉德那些人的抢下,才是他最好的谢幕方式。 于是他走了出来,很光棍的样子。 他闭眼站在囚室前,张开双臂像个哲人那样,等待狂风暴雨般的子弹袭来。 他好像等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都没有等到子弹。 只有冰冷的风,掀起他的衣角钻进去,舔着他的肌肤,就像多年不见的老情人。 花冷夕很奇怪,慢慢睁开了眼。 眼前没人。 一个人也没有,仿佛整个世界唯有他还存在那样。 “怎么回事,该死的杰拉德他们呢?” 花冷夕喃喃的自言自语着,抬脚缓步前行。 他走的很慢。 从囚室到河边,最多也就是三百米,他走了足足十分钟。 一路上,都没有子弹从黑暗中射来,更是连个人影也没有。 岸边,却有新鲜的血腥味道。 花冷夕看到了很多人--有死人,也有活人,差不多二十六七个之多。 但不管是活人,还是死人,都躺在了地上,一动不动的。 唯一的区别呢,就是死人睁着的眼珠子不动,活人的眼里,散发着黑暗都遮不住的恐惧。 脚下有个手电。 花冷夕弯腰伸手,捡了起来,打开往地上照了过去。 他看到了死不瞑目的萨利亚等人,也看到了满脸肌肉都僵硬了的杰拉德,还有他这两个月内做梦都想找到的格林德。 这些活着的人,都像死狗那样的躺在地上,枪械扔了一地。 望着右手还死死抓着枪柄的杰拉德,花冷夕沉默片刻后,开心的笑了:“呵,呵呵,你是不是很想杀我?因为你怕我以后会报复你们。” 杰拉德很想说是。 只是无论怎么努力,他都张不开嘴,满是恐惧的眼里,也浮上了怨恨,还有茫然的神色。 因为到现在为止,他都不知道自己这些人,怎么就忽然躺在这儿,再也无法动弹一下子了。 就像是做了个可怕的梦--鬼压床:脑子很清醒,也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就是动不了。 反倒是格林德,一脸的坦然,在花冷夕看向他时,能跟他从容对视着,不喜不悲,一副很厉害的世外高人样子。 “现在,是我干掉你的最好机会。” 花冷夕冲格林德礼貌的点了点头后,又看向了杰拉德,笑着说:“不过,我不会杀你的。因为有人,肯定不希望我杀人。但你们活着,才是我最想看到的。我喜欢,人们在想到我时,就会心惊胆战,哈,哈哈!” 花冷夕狂笑着,把手电用力掷进了河水中,快步走到岸边,一个箭步就纵身跃上了木筏。 在拿起撑杆前,他回头看了眼囚室那边,笑着喃喃道:“小妖,你在利用他时,就没想过他不甘心被利用吗?方圆,我欠你一个情,但我会还你的,加倍的还你,呵,呵呵。” 花冷夕在笑,花小妖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 从听到花冷夕的狂笑时,她就猜到了什么。 只是她无能为力。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的阴谋诡计,都会变得苍白可笑。 哪怕,那个人已经失去了记忆。 可他那些做人做事的底线原则,却没忘记。 东边的太阳渐渐升起时,杰拉德等人终于出现在了天窗前。 看着仰面盯着自己的花小妖,杰拉德满脸都是羞愧的样子。 “你还能活下来,就已经很不错了。” 花小妖淡淡的说。 “对、对不起,小姐。” 杰拉德躲开了花小妖的目光时,就看到她黛眉微微一挑,马上就意识到了什么,赶紧改口:“对不起,家主。” 花小妖这才说:“你现在最该做的事,不是跟我说对不起。” 开玩笑,老大还在不是人呆着的蛇窟中呢,你还在这儿磨蹭,这不是找死的节奏啊? “是,是!” 杰拉德这才如梦初醒,赶紧回头喝道:“快,打开蛇窟的门!” 艳红色的太阳,慢慢爬上了都市高楼大厦的上端,已经洗了个热水澡、又换上一袭白色长裙,好像不食人间烟火小精灵般的花小妖,站在了岸边。 就像两个月前的那些日子那样,格林德习惯性的站在她背后两米之外,也看着河面,不知道在想什么。 “唉。” 盯着河面过了很久,花小妖才叹了口气,转身对格林德说:“把东西给我吧。” “什么东西?” 格林德一楞。 花小妖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格林德有些犯傻,下意识的把手伸进了口袋中--然后,就在左边裤子口袋中,拿到了一个卷起来的信封。 这个信封,正是花小妖在被篡位前,交给格林德让他带给方圆的那个信封。 当初花小妖跟他说,信封内装有花家最大的秘密,是家主必须掌控的‘权力法杖’。 在没有家主的许可下,任何人都不许私自偷看,要不然就会遭到可怕的诅咒。 格林德牢牢遵守花小妖的命令,把信封给了方圆。 可他搞不懂,信封啥时候回到了他的裤子口袋中的? 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能看出信封除了褶皱了些外,封口是完好无损的。 方圆,根本没有看过里面的东西。 “他怎么没看?” 格林德茫然问道。 第625章:花家祖祠内的壁画 信封的优盘内,藏有花家族长才有资格看的东西。 为了得到这些,花冷夕才没有在篡位成功后,把花小妖干掉,以绝后患。 他必须得拿到这个代表着花家族长的‘权利法杖’,不惜一切代价,这是格林德都知道的。 所以格林德觉得,尘世间没有谁,能抗拒信封内的秘密,就连方圆也不行。 但方圆却被花小妖‘授权’可以看。 最该有权利看的人,却没看,反而又悄无声息的还给了格林德。 他怎么不看呢? 小姐,又是怎么知道他把信封又还给了我? 格林德满脑子都是疑问的,把信封递给了花小妖。 “他果然够聪明,不甘心被人、哪怕是被我利用。” 花小妖接过信封,看了看完好无损的封口,微微摇头后转身,随手就把信封抛进了泰晤士河中。 “家主!” 旁边的杰拉德大惊,下意识的叫道。 “那里面装着的,只是一个空白优盘,扔掉又有什么可惜的?” 花小妖淡淡的解释道。 “空、空白优盘?” 杰拉德傻掉。 “唉,走吧。” 花小妖也没心情再解释什么,幽幽叹了口气后,缓步走向岸边。 托比等人已经抬着个橡皮筏跑了过来,搭上舢板后,恭请家主登船。 几分钟后,在杰拉德等人的目光恭送下,橡皮筏停靠在了对岸。 “家主,请。” 负责撑船的托比,赶紧又搭好舢板,躬身请花小妖上岸。 花小妖双手拎着裙裾,在贴身心腹格林德的搀扶下,刚要走上舢板,却又停住了脚步。 “小姐--” 格林德有些不解的刚要问什么,花小妖就猛地回头看向了孤岛那边,眼角不住的跳动,脸色也有些吓人。 孤岛的最南端,是花家的祖祠。 祖祠的建筑格局,跟华夏国内那些古建筑完全一样,青砖绿瓦,金色屋脊上蹲放着一个个的小神兽。 眼神好的人,从这儿看过去,甚至都能看到小神兽最前面的骑凤仙人。 (说起这个骑凤小仙人,怎么跟一群神兽混在一起,爬到了屋脊上去,还有一个小故事,忍不住想在这儿叨叨两句,不喜勿喷。 话说这个骑凤仙人,在民间也叫仙人骑鸡。 小仙人有两层身份,一说他是姜子牙的小舅子,想利用姜子牙的关系往上爬。 老姜看出小舅子心里是咋想的了,可也知道他才能有限,就对他说啊:“你的官已升到顶了,如果再往上爬就会摔下来。” 古代的建筑师们呢,就根据这个传说,把小舅子放在了檐角的最前端,寓意如果再往上爬一步,就会掉下去摔得粉身碎骨,劝人别贪婪。 另一说他是齐泯王,在位期间不务正业,昏庸无道,所以遭到群众的憎恨,打仗时再也不给他出力了。 失去民心的国君跟敌人作战,肯定会败的一塌糊涂,在被敌人追到一条大河边,眼看就要走投无路时,忽然有凤凰(一说是鸡)飞到眼前,他急忙骑上去,飘飘的跑掉,最终化险为夷了。 人们这才看出,国君命不该绝,就连凤凰都来救他,于是就把他放在建筑脊端,寓意着逢凶化吉。) “怎、怎么了?” 格林德也回头看去,喃喃问道。 “没什么,走吧。” 死死盯着祖祠那边过了半晌,花小妖才声音苦涩的摇了摇头。 托比这时候总算看出点什么来了,低声问道:“家主,你是怀疑有人偷进了祖祠内?” “不是怀疑,是肯定。” 花小妖迈步走下了舢板后,才轻声说道。 “不,不可能吧?” 托比本能的摇头:“孤岛防御这样森严,从没有谁能私自--” 花小妖打断了他的话:“你们,还不是莫名其妙的遭人暗算了?” 托比的脸,一下子通红。 方圆却是神色正常,到背着双手站在祠堂墙边,如有兴趣的看着那些壁画。 古代很多祠堂内,除了供奉列祖列宗牌位、画像之外,还会在墙上画上一些画。 这些壁画记载的,当然是跟祖宗的光荣事迹有关,比方第几代先祖在某年间曾经高中头名状元等等。 花家祖祠的壁画,却不像传统的祖祠壁画那样,只有一些简单线条汇成的人形,还有一些奇怪的文字。 就像一直能牢记‘白日依山尽’那样,方圆也能认出这些文字,应该是古代伊朗语。 不过他却看不懂,就像你能认出某份报纸是英文报纸,却不认识上面写了些什么那样。 既然看不懂文字记载了些什么,方圆也懒得费那个脑子,索性只是看画。 东墙上刻画的,是几个手举长矛的人在捕猎。 手持自持长矛捕猎,是出现在壁画中最多的一些活动记载了,还有接下来他又看到的购物,踏青,甚至战争。 等他看完东墙,又走到西墙前时,看到了一个王者:壁画中能坐着接受别人跪拜的人,基本就是那个时代的王者了。 看不出性别的王者,貌似正在接受某人的拜见,身边站着三个人。 其中两个手持长矛之类的东西,站在他右侧,左侧的那个是空手的。 看来,这三个人,应该是王者最信任的文武。 接下来的壁画中,又出现了祭祀。 在所有古代的种族中,祭祀绝对是最被看重的大事了。 壁画中的王者,带着他的三个文武大臣,都跪拜在一个高台下面。 高台上,有个人躺在上面,旁边还有个拿着刀的人。 看到这儿后,方圆兴趣更浓,继续往下看时,就看到王者已经躺在了地上,手里举着个小人,送给两个跨刀的武士,那个文臣却不见了。 “看来,那个文臣叛变了,杀害了王者。王者临死前,就把自己的后代,托付给了两个跨刀的武士,委托他们把孩子抚养长大,再给他报仇雪恨。呵呵,很多电影里,都是这样演的。没想到花家的祖祠内,也有这样的狗血桥段。” 方圆不屑的笑着摇了摇头时,再看下去时,壁画想表达的意思,却让他无法琢磨了:壁画上,依旧是那跨刀的武士为主,一个手里还抱着个孩子。 原本的两个武士,却变成了四个,正在举刀厮杀。 王者的手下,当然不会只有两个武士,就像叛逃的文臣手下,也会有忠于他的武士,帮他要来残杀忠于王者的武士那样。 让方圆有些琢磨不透的是,四个捉对厮杀的武士,每一对的厮杀动作都是完全相同的。 从接下来的几幅壁画上,方圆就觉得当初作画之人,好像在表达一个意思:让后人看到这些后,会误以为两个武士,都是在跟另外两个跟自己相同的武士厮杀。 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个武士怀中,始终抱着那个小孩子。 “这是啥意思呢?” 方圆皱眉盯着这几幅壁画看了很久,也没琢磨出啥意思来。 更让他能确定自己没猜错的是,接下来的七八幅壁画,都在向他表明这个意思,只是人数忽然增多了,从两个武士,增加到了数十个。 壁画中所有人,都在捉对厮杀,用相同的动作,一点也不混乱,好像早就选择好了对手那样。 慢慢地,就有被对手斩杀在地的画面了。 再接着往下看,这群捉对厮杀的人旁,多了很多骑马的人。 这些骑马的武士,分为五股,每一股看上去都很团结的样子,正高举着大刀长矛的,杀向那些厮杀的武士。 然后,整个画面就彻底的乱了。 这是强敌入侵的节奏--怀里抱着小孩(方圆能从他始终抱着小孩的动作中,锁定他才是壁画中的关键人物)的武士,开始向画面外逃。 那个原本跟他捉对厮杀的武士,却向相反的方向跑去。 再接下来,壁画主要是以征伐、厮杀为主,就是那种军团作战的大场面。 等一个骑马的人,被拉下来砍头后,混乱的战争才结束,抱着孩子的武士,重新出现在了壁画上。 只是,他,还有一些人,却被更多的武士,堵在了一个洞口前。 洞口的左方,有太阳升起时,抱着孩子的人,带着他的同伴,逃进了洞里。 然后,战争就彻底的结束,以两个非常古怪的东西,作为了结尾:一双鞋子,一朵并蒂花。 鞋子是绣花鞋,这一点刻画的很细致。 鞋面上绣着的花儿,跟那朵并蒂花完全相同。 当看到这朵并蒂花儿后,方圆脸上的微笑已经凝固,死死盯着壁画的双眼,也有隐隐的荧光闪烁,双拳更是攥紧,就像他的神经。 就仿佛,只要他稍微动一下--哪怕仅仅是眨了下眼,壁画中的那些武士,也会从墙上跳下来,挥刀把他斩杀那样。 方圆没有眨眼,他只是慢慢的低下了头,看向了自己左肩下。 墙上的那些武士,依旧乖乖的站在墙上,就像它们从存在那天开始那样,始终一动不动。 方圆来花家的祖祠,就是受了格林德的影响:上千年来,可没哪个‘盗宝人’能踏上孤岛半步,方先生现在既然已经知道自己是大名鼎鼎的盗圣了,那么就算不盗宝,也得来花家最神圣的地方到此一游吧? 更何况,他非常讨厌被人利用,哪怕格林德把他小姐夸成了一朵花儿。 他希望,用这种擅入‘花儿’祖祠的方式,来给她一个小小的教训。 当然了,如果祖祠内有成堆的稀世珍宝--他不介意带走那么一两件。 话说‘贼不走空’,可是此行业中的祖训,是万万不能违抗的。 只是他没想到,花家祠堂的壁画中记载着的东西,竟然跟他有些关系。 就算再傻的人,在古代壁画上,看到有跟自己身上某处完全一样的东西后,也会有种新奇、或者莫名的恐惧。 方圆盯着自己左肩下看了很久,才缓缓抬起了头。 他现在连自己是谁都想不起来了,又怎么能根据一朵破花,想到更多呢? 他忘记从哪部电影中,看到这样一句话了:再大的谜,也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第626章:牌位排成的大门 不管是小说,还是电影电视中,祖祠的牌位前,都会放着香炉,还有贡品。 花家的祖祠供桌上,自然也有香炉。 香炉还超级大,根据方圆的眼光来看,这个青铜香炉的年代,至少也得是汉代的,这要是拿出去拍卖,肯定能拍出个天价。 毕竟不是每一尊保留下来的香炉上,都会有七条团龙图案,而且还是罕见的‘阳线’,就是凸出来的。 凹进去的叫阴线。 在古代,唯有皇家、亲王之类的祖祠,才有资格用阳线团龙图案。 当然了,如果是皇家御用之物,那么团龙数量就会是九条--九龙至尊就是这个意思了。 亲王是八条,郡王是七条,跟皇家关系每隔远一层,团龙就会少一条。 团龙七条是最少的了,这就足够证明了一个事实:花家祖祠内的这个香炉,如果不是盗取、或者拍卖来的,而是祖传的话,那么他们的先祖,就是个郡王了。 再不济,也是个很受皇恩恩重的大将军--据野史记载,汉代冠军后霍去病的祠堂内所用香炉上,就有汉武刘彻亲许的七龙图案。 不过凡事也不能太绝对了,毕竟唐夏时代有好多仰慕我中华文化的番邦小国,也有资格用八龙四爪图案,更是为了笼络人心,广撒七龙香炉。 但方圆能从盘龙香炉的制作工艺上,能确定这是一尊货真价实的正统货。 当时的番邦蛮夷,才不会有这么高的筑炉技术。 看来,花家的祖先当年在华夏,是个大人物。 只是大人物的祠堂供桌上,除了有必须存在的三性(就是祭祀所用的牛马羊)外,为什么还要把一双年代久远的绣花鞋,摆在香炉的下面? 方圆刚进来时,就看到了香炉,看到了三性还有墙上那些壁画。 等他看完壁画,走到祠堂正面关注这个三鼎香炉(就是三根腿)时,才发现下面竟然还藏着一双绣花鞋。 从绣花鞋的色泽面来看,方圆能断定它跟香炉,应该是同一天入住祠堂的,才不是谁家迷路的大妹子,跑这儿来避雨时,把湿了的鞋子放在下面,临走前忘记拿了。 那双绣花鞋,摆放的很是整齐。 祠堂,那可是任何一个家族最为神圣的地方了。 有很多祠堂,都不许女孩子入内的,害怕她们会‘玷污’了祖先(具体是怕啥她们的啥东西玷污了祖先,你懂得)。 更何况,女子所穿的绣花鞋,在唐夏时代可是被归类于‘那根带子’的范畴了,唯有到了明清时代,那些文人骚客才脱下女人鞋子当酒壶用-- (这位仁兄,就是明代戏曲理论家何元朗,当场脱下‘女王’王赛玉的绣花鞋,做饮酒的杯托,传行席间,先嗅脚味,后品酒香,划拳行令,很是热闹一番,后被传为佳话。) 很明显,花家的祖先中,没有何仁兄那样的雅士。 但偏偏有双绣花鞋摆在这儿,就说明有故事了。 嗯,很古老很古老的故事,很可能跟那些壁画有所牵连。 方圆低头撕下了一条衣襟,包着手拿起了一只鞋子。 他拿鞋子,自然不是像何仁兄那样举在鼻子面前嗅嗅,而是想近距离的看看鞋子有什么特殊之处,毕竟在香炉下看的不是太清楚。 鞋子很轻,做工很精细,尤其是鞋面上缎子,应该是蜀锦(古代的蜀锦,可是最好的锦缎了)所蒙,刺绣技术,却是苏绣了。 很平常,或者说很正常的一只鞋子,看不出有什么蹊跷来,最多也就是刺绣功夫相当高,鞋面上的彼岸花是栩栩如生。 他微微晃了下,有个东西就从鞋里滚了出来,发出了铃铃铃的脆响。 鞋子里,藏着个小银铃。 看着小银铃,方圆的嘴角紧紧抿了几下。 如果不是确定自己脚腕上那串‘祖传’的脚链,就被一块红布牢牢包裹着,那么他肯定以为鞋子里的这个小银铃,就是他戴着的其中一个。 每只鞋子里,都藏有一个小银铃。 这两个小银铃的材质,上面雕刻着的饕餮,包括刻画神兽的工艺,甚至发出的铃铃声响,都跟方圆‘祖传’脚链上的小银铃,是完全一样的。 方圆身上有两个他搞不懂的东西,一个是左肩下的彼岸花,一个就是左脚脚腕上的脚链。 可这两个东西,却都出现在了花家的祖祠内。 就算是傻瓜,也应该能联想到,他跟花家的祖祠,貌似有着某种未知的神秘关系。 到底是啥子关系呢? 没人会告诉方圆。 他现在也不想去探索这些--在想知道这些之前,他最好是先搞清自己为啥叫方圆。 方圆把那双藏有小银铃的绣花鞋,重新放回了香炉下面时,好像明白了什么。 香炉三鼎如山,上有团龙七条张牙舞爪,绝对是辟邪、镇邪的无上法器。 绣花鞋被放在了香炉下面,那么是不是就代表着:把这双绣花鞋郑重其事放在这儿的人,是想利用团龙香炉,来压制这双鞋子呢? 这样看来,这双鞋子代表着的某股子邪恶力量。 方圆觉得,他可能找到了鞋子出现在香炉下面的答案。 只是真搞不懂,鞋面上绣着的彼岸花、里面的小银铃,又是跟他啥关系? 不会寓意着戴着这两种东西的我,也会被香炉压制着吧--方圆想到这儿时,升起了一股子想把香炉掀翻的冲动:我让你压制我! 他忍住了。 毕竟偷偷摸摸跑来别人家禁地,就已经是素质低下的人才能做出来的,要是再把人家老祖享受香火所用的饭碗给掀翻,那也太过分了。 “好吧,希望你们别是针对我来的,要不然我以后肯定会再来这儿,掀翻你们吃饭的家伙。” 方圆自言自语的说着,抬头看向了祖祠正面的那些牌位。 祠堂的正面墙上,一般都会悬挂着某家族三世祖的画像,也就是三个最早的老祖宗,中间那个是创始人,左边是长子,右边是长孙。 至于长女--我们家的祠堂,有你外嫁之女啥事儿? 跟所有祠堂悬挂的祖先像那样,花家三世祖的挂像,也是相当高大上的:方头大耳朵,俩眼微微眯起,不怒自威的样子让人不敢仰视。 当然了,就算方圆抬头盯着它们长时间的看,它们也不会有啥意见的。 挂像下面,是密密麻麻的灵牌了,好像金字塔那样,顶儿尖儿的那个牌位,自然是花家的老祖先花某人。 随后,就是他人家的两个儿子,数个孙子,十数个重孙子,数十个玄孙子,上百个滴答孙--从灵牌的数量来判断,就能看出花家人相当旺盛。 不过自从五代之后,牌位又少了(五代再下去,除了长房长支外,其他人都只能算是旁支了,死后没资格把牌位摆在这儿,只能重新‘开山立派,但却能被收录到家谱中)。 对牌位的多少,就像方圆不会关心花家老祖旺盛的繁衍能力那样(单说英国这一支花姓,跟大方无关的,姓花的朋友别介意),他只是随便看看而已。 牌位又不是大姑娘小媳妇的,实在没多少看头。 方圆摇了摇头,正准备看看供桌下有没有让他感到惊讶事儿时--灵感,又来了。 这些牌位的排列,猛地一看很像金字塔,但如果在不经意间扫上一眼后,却更像两扇门。 两扇玄黑色的大门(灵牌全是黑色的),跟方圆脑海中那两扇关着他过去记忆的大门,无比的相似! 咕噔一声,方圆能听到自己咽口水的声音。 人在不知不觉中咽口水,只能是一种情况,那就是相当的紧张。 是的,方圆现在就是相当的紧张。 花家的祖祠内,出现跟他很有关系的彼岸花图案、藏在绣花鞋内的饕餮小银铃也就罢了--为什么,花家历代祖先的牌位,又排成一个能关押他记忆的黑色大门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 方圆盯着供桌下面,过了很久才深吸了一口气,接着后退十几步,来到了祠堂的中间位置盘膝坐了下来,慢慢抬头看向了那些灵牌。 方圆没有看错。 那些灵牌的组合,确实就像两扇玄黑色的大门,紧紧的关着,显得是那样的沉重,神秘莫测。 他盯着那些牌位看了几分钟后,闭上了眼。 人在长时间盯着一个东西,再闭上眼后,那个东西就会清晰的浮现在眼前,这是很正常的现像。 方圆闭眼后,就看到了那两扇门。 他希望,能用他某种不听驾驭的力量(比方意志力),来打开那两扇大门,放出他失落的回忆。 要想驽使意志力去做点什么,必须得静心才行。 嗯,彻底的静下心来,眼观鼻,鼻观心,才有可能起到作用。 方圆静静的等待,等待意志力把那两扇大门打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两扇大门还真有所变化了:在移动。 大门没有打开,仅仅是在移动,一晃一晃的。 方圆在俄罗斯闲得无聊时,肯定会上网乱逛,见识过很多能动的表情,其中就有一个写有‘路过’的,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俩字,是被写在一美女屁股上的。 随着翘臀美女前行,两个字就会不断的闪烁。 此时,方圆竟然想到了那副表情。 因为他的意志力‘看到’,那两扇黑色的大门,就是贴在美女屁股上的,这才能一晃一晃的。 “卧槽,在这么庄严肃穆的地方,我竟然能把大门跟美女的屁股联想起来,也确实是天才了。” 费了老大的劲,都没能把那两扇贴在屁股上的大门驱赶出脑子后,方圆只好低低的骂了句,睁开了眼。 他得走了。 总是呆在人家祖祠内打搅人家的历代先祖,好像有些不礼貌。 可是,花家的列代祖先,你们能不能帮个忙,告诉我怎么做,才能打开那两扇关押着我记忆的大门吗? 方圆在临走前,虔诚的许愿:如果你们帮我,那我以后就有空常来坐坐,陪你们聊天。 第627章:走狗的命运 冰山雪莲。 以往格林德在看到,哪怕是想到自己的主子时,就会想到这个词。 他觉得,尘世间亿万女子,唯有花小妖才能配得上这个词。 她天使般的容颜,魔鬼般的身材,遇到任何事都能淡然相对的出尘气质。 尤其是骨子里散发出的那种骄傲,还有无法形容的妖媚,都像一朵天山雪莲那样高高在上,让所有看到她的男人,忍不住会对她匍匐在地,双手合十的膜拜,甘心受她驱使,哪怕是死,也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但现在,当他站在花小妖身后,看她以花家族长身份召开家族会议,随便一个命令就能决定很多人的命运,杰拉德等人俯首帖耳唯有点头后,却没有任何的骄傲(毕竟他可是花小妖最信得过的人),只有说不出的茫然。 还有让他自己都惊恐的厌恶。 他,竟然开始讨厌他的偶像,曾经发誓圆死也要保护的主子了。 格林德知道,他对花小妖有了这种感觉,绝不只是自己的忠心被她所利用了--身为主子的心腹,为她赴汤蹈火都是很正常的,更何况被她当棋子所利用? 主要是看出了他在花小妖心中的地位:主子,只是把他当个傻瓜看待罢了。 或者干脆说:正因为他够傻,还愚忠,所以才能被花小妖当做心腹。 格林德很不喜欢这种感觉,他想到了华夏的一句古话: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出自《史记刺客列传》,如果君主以国家栋梁的待遇对待我,我就要为他做出国之栋梁所应做的贡献。) 唯有那样的君主,才能获得格林德的绝对忠诚,而不是利用信任、荣誉还有富贵,来收买他的忠诚。 看着杰拉德等人都连连点头,一脸忠诚的样子,格林德忽然觉得很可笑。 他当然能看出,这些人的忠诚都是装出来的。 杰拉德等人之所以帮花小妖一起,算计花冷夕,自然是因为得到了足够的好处。 没有足够的好处,杰拉德好像没理由必须支持花小妖当家主的。 看来,唯有他才是最聪明的--格林德嘴角浮上一抹讥讽时,又想到了那个人:方圆。 就在午夜醒来发现方圆不辞而别时,格林德还是无比的愤怒,用最恶毒的话来诅咒他……可等他搞清楚某些事后,才知道方圆所做的一切,都是有理由的。 当格林德拿出那副来自十七年的素描后,方圆就看出这是花小妖针对花冷夕的一个圈套,要利用他,帮他来铲除她的敌人了。 很简单:既然花小妖早在十三岁生日那天,就拿到了这副代表着她有大劫的素描,那么她没理由不提前布局。 最起码,她也不会轻易被花冷夕囚禁起来,而是早就动手,或者脚底下抹油走人了。 她明知道老族长去世后,她就会遭到囚禁,却只派了格林德携带花家族长的‘权力法杖’,提前逃出了花家,作为自己的护身符,来让花冷夕不敢伤害她。 就算她无比的信任格林德,又怎么能把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他,而不是握在自己手中,跟花冷夕等人讨价还价? 仅凭这一点,方圆就知道被格林德以命来保护的信封内,根本没啥重要东西,这才在临走前,把信封又放回了他口袋中。 为了证明自己没判断失误,方圆午夜后偷上了孤岛。 孤岛那套让所有职业盗墓者都无法逾越的森严防御,在方圆看来就是一个没啥难度的小游戏,他都懒得跟人显摆,他是怎么突破那些防御,躲在杰拉德等人不远处,听他们说了些什么。 最多,也就是不甘心自己被一个女人利用,这才出手放倒了杰拉德等人,算是给了花冷夕一条生路。 方圆觉得,花冷夕活着,要比死了更好--喏,相信很多人都听到了,花冷夕在离开孤岛前,曾经说他欠方圆一个情,早晚会加倍偿还的。 方圆很喜欢别人欠他的情分,无论是失忆前还是以后。 别人欠自己的感觉,比欠别人的要好很多。 为了提醒某个小女人千万别拿他当傻瓜看,方圆又大摇大摆的去了花家祖祠,在里面墨迹了很久后,才飘飘然的离开,不知所踪。 想到这儿后,再想到杰拉德说到花家祖祠门后有人随地小便后的愤怒,格林德就想笑。 于是,他就扑哧一笑的笑了。 “你是不是在笑我,其实很傻很天真呢?” 主子那好像从来都不会有任何波动的声音,从格林德耳边响起。 “啊,啊?” 格林德怵然一惊,赶紧抬头,才发现会议室内空荡荡的了。 杰拉德等人不知道啥时候已经走了,现场只剩下他跟花小妖。 花小妖背靠着桌子,左手抚着桌沿,右手拎着裙裾,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 一袭乳白色拽地长裙,如银秀发瀑布般垂在肩头,妖媚而干净的小脸仿似千年不变,让人看不出她在高兴,还是在生气。 “我、我没有。” 格林德只跟花小妖对望了一眼,就赶紧低下了头。 “你有的呢。” 花小妖淡淡的说:“我能察觉的到呢。” 以往听主子嗲嗲的说话,总是会在尾音带上个‘呢’时,格林德就觉得这才是天籁之音。 可在从孤岛离开时,她好像没有用这个尾音。 看来,她在生气、紧张或者害怕时,就会忘记这个尾音。 唯有在大局在握时,才会这样说,尽显她的天真,纯洁。 格林德忽然想到了夏小韵--早在华夏东北时,那个敢爱敢恨的女孩子,就曾经对花小妖说:你说话的声音好贱呢! 他可不敢说,花小妖这样说话时的声音,就是好贱。 “有些事,你真的不知道呢。我其实也不想这样做的,我是真心喜欢他呢。” 花小妖没有再逼问格林德,长长的眼睫毛垂了下来,轻声说:“格林德,你走吧,我会替你照顾好你的家人呢。” 不等格林德说什么,花小妖就转身,双手拎着裙裾,衣袂飘飘的去了。 她已经看出我对她的尊重,忠诚都打了折扣,这才要赶我走。 可却又不许我带我的家人走,自然是因为我知道她太多的事,她不想我在外面胡说八道呢--呵呵。 格林德情不自禁学花小妖那样,在心中晒笑了一声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大街上。 他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走过来的。 只知道自己从此之后,就成了一条丧家之犬。 嗯,如假包换的丧家之犬,有家不能回,有亲人不能相见。 如果他胆敢违逆主子的意思,偷着回家带着家人远走天涯--无论他用多快的速度,都逃不出这个城市。 能把花冷夕兄弟四人玩的团团转的花小妖,要想杀他,绝对是易如反掌的。 可是,花小妖真会放他走? 他知道的,太多了。 一个对主子不再忠诚,不再尊重的人被赶走后,哪怕家人还在主子的掌控中,他也有可能会说出那些让主子不愿意听到的话。 花小妖,才不是真心放他走。 他得死。 唯有死人,才能保守所有知道的秘密。 看在他效忠那么多年的份上,花小妖没有亲口下令让人杀他,却希望他--以一个非常体面的自杀方式,来结束他曾经骄傲的一生(任何人成为花小妖的绝对心腹后,都会骄傲的。) 让格林德以体面的方式自杀,算是他为花小妖服务那么多年的恩赐了。 如果他不想死,那么花小妖就只能派人送他去天堂。 体面的死法,又是怎么死? 慢慢想通了这一切的格林德,站在街头上满脸茫然的扫视着四周,想寻找一个能让他体面的死法。 吱嘎--随着突如其来的刺耳刹车声,有狗子惊惶甚至愤怒的咆哮声,从抬头仰望某座大厦平台的格林德身边响起:“锥--汪,汪汪!” 下意识的,他赶紧半转身低头看去。 才看到一辆黑色的雪佛兰轿车,已经停在他身侧半米处,一条黄毛狗子,大难不死的从车轮下猛地蹿出来后,顺势躲在他身后,对汽车翻起了冷森的獠牙,狂吠。 这座大都市内,怎么会有这样一条模样难看的土狗? 看了眼这条狗子,格林德本能的浮上这个念头时,顺势脑补了他刚才没看到的那一幕:这条土狗肯定在过公路时没看红绿灯,差点被那辆汽车撞到。 幸亏司机车技够高,猛打方向盘,让车子贴在了路边,才没造成任何车祸。 这狗子也是,你不看红绿灯就乱过公路,差点导致车祸发生后还对汽车狂吠,你还有理了你? 难道你不知道,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你是一条狗,无论是贵妇狗还是曾经很忠诚的走狗,强者想杀你,你都只能接受悲惨的命运? 唉,你没有被撞死,就已经很不错了,还叫唤个毛啊,赶紧滚蛋吧--格林德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抬脚在狗子后腿上轻轻踢了一下,提醒它:赶紧跑人、哦,不,是跑狗,免得狂吠惹怒了开车人,拿着大扳手跳下来把你脑袋打碎。 草,好端端的,你特么的踹我腿子干嘛? 格林德觉得,在他好心的踢了狗子一脚,它却猛地回头冲他低低咆哮一声时,肯定是这样骂他的。 看在大家都是一条任人宰割的‘走狗’份上,格林德没打算跟它计较,甚至还友好的笑了下,双手抄在口袋中迈步走下了人行道。 刚才他已经看好了:公路斜对面的那座大厦天堂,足够他从上面飞下来后,在感觉到痛苦之前死去了。 砰的一声,格林德刚走出两步,就看到那辆黑色雪佛兰的车门打开,一个身穿黑色运动服的年轻人从上面跳了下来,扑向了那条土狗。 特么的,你这下知道我为啥踢你了吧? 格林德再次晒笑着扭头看向狗子时,眉梢却猛地挑了起来:年轻人手里拿着的不是大扳手,而是一把手枪。 第628章:一个男人叫毛驴 开车在路上正常行驶中,忽然有一条狗子乱过公路,让司机本能的猛打方向盘,差点酿成车祸--相信所有遭遇过这种事的司机,都会很生气,会教训一下那条不遵守交通法规的狗子。 任何人在看到这一幕后,也不会多管闲事。 毕竟人类才是这个地球的主宰,任何能威胁到他们安全的其他生物,都会被列为打击的对象。 更何况,这只是一只看外表就不值钱的土狗呢? 死了,绝不会让人类为它流下一滴的眼泪。 假如从车跳下来的那个年轻人,只是举着一把大扳手,格林德肯定不会多管闲事。 最多也就是在看一眼后,就继续踏上通往天堂的路。 但生气的雪佛兰司机,却偏偏拿了一把手枪。 而格林德又偏偏从那条土狗身上,联想到了自己的苦比命运--好像,他就是那只不被人在乎生死的土狗。 那么,就算他很快要死了,也得在临死前,救那条跟他相同命运的狗子。 “干什么,放下枪!” 不甘心‘自己’因为犯了个小错,就被人一枪打死的格林德,双眼瞳仁攸地灌血,想都没想就低吼一声,转身扑向了年轻人。 他在扑向年轻人时,并没有看到那条本该立即夹着尾巴逃窜的土狗,竟然已经目露凶光,正要抢在年轻人开枪之前腾身扑上。 格林德的及时回扑,恰好挡住了土狗扑向年轻人的路线。 格林德能够成为花小妖的贴身心腹那么多年,近身格斗的本事可不是盖的,最起码得跟电影中那些英勇的方战队员那样,三拳两脚干到三五个小蟊贼不在话下。 这一点,从他拧身回扑时的速度,就能看得出来。 正要对土狗扣下扳机的年轻人,真没想到格林德会横插一杠子,本能的迅速把枪口朝天时,左拳已经狠狠打向了他的下巴。 砰的一声--格林德也没想到年轻人的反应速度会这样快,等他发觉不对劲赶紧歪头闪避时,对方拳头已经狠狠打在了他下巴上。 如果换做是个练跆拳道的,肯定会被年轻人这一拳,给揍的像沙袋那样,嗖地向后摔出。 幸好格林德从来都不屑练那种‘健身操’,只是在下巴剧痛的同时,再次大喝一声采住了年轻人的衣领子,右膝盖飞速抬起,重重顶在了对方小肚子上。 就像格林德没想到年轻人会是个打架行家那样,他也没想到格林德也不是一般人,在中了他狠狠一拳的同时,竟然能组织起有效的回击,当即疼得闷哼一声,双手抱着肚子踉跄着后退。 咻--的一声厉啸声响起,这是手枪在安装消音器后子弹出膛时发出的声音。 一击得手正要摆出一副义正词严的嘴脸,谴责年轻人怎么就拿把枪来对付一条狗子,难道就不怕会误伤伟大的人类……的格林德,听到这种熟悉的声音后,绝对是本能的,全身神经猛地绷紧,内心哀嚎一声:死了! 尽管他早就决定,以死来向花小妖表示他的绝对忠诚,可也不想就这样死去。 他真得很担心,人们在提到他时会这样说:“还记得格林德吗?” “当然记得啊,他不是死了吗?” “是啊,是死了。那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 “知道啊,那沙比为了救一条土狗,被人打爆了脑袋。” “嘿,他死的是不是很可笑?” “不但可笑,还特别沙比,就为了救一条狗,被不明来历的人打爆了脑袋。” 不怕死的格林德,真怕他死后很久了,人们还会这样议论他。 他是个勇士,无论是部队服役时,还是给花小妖当贴身心腹时,他都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了他是个合格的勇士。 可是,一个合格的勇士的最终下场,却跟一条土狗有着不清不白的关系,这是他圆愿从大厦天台上往下跳八百次,也不愿意看到的。 但正在发生的事实,却让他没有丝毫的选择余地,只能悲嚎一声等死。 他没有等到死亡来临,却等来了狗子愤怒的咆哮声:一道土黄、色的狗影,在他眼角余光内划出一道残影,甚至比离弦之箭还要快,擦着他肩膀就射了过去。 一滴温热的液体,洒在了他的脸上。 岳婉晨不知道自己已经急哭了,泪水从光滑细嫩的脸颊上洒落,随风飘零。 她只是在发现毛驴不见了后,就有了种天塌下来的感觉。 就仿佛,毛驴不再是一条狗,而是她支撑她能在这个世界上艰难活下去的爱人。 等她被一颗小石子隔疼了右脚,痛苦的闷哼蹲下时,才发现小拖鞋早就跑丢了。 如果是你,跟女朋友走在大街上时,却忽然看到有个女人赤着一双雪白小脚丫,只穿着一袭白色碎花小睡袍,每跑出一步,那双能让所有男人都在瞬间沙比般呆愣的长腿,毫无遮掩的闯进你视线时,你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 好像水儿做成似的小女人,边跑边掉泪,还深情呼唤‘毛驴’时的样子,是那样的楚楚可怜,让人马上就能猜到她被一个叫‘毛驴’的男人给甩了,或者说骗了。 昨晚,他们俩人还恩爱异常的躺在炕上卿卿我我,搞的女人很累--一直在午后才醒来,却发现男人已经悄悄离开了,带着她所有的爱。 当然了,她所有的积蓄,也得带走才行。 然后,背着丈夫跟毛驴在酒店幽会的小女人,就伤心的连衣服都没换,穿着小睡袍,小拖鞋追了出来。 泪水从她脸颊上洒落,小脚丫被小石子隔破了,疼的她紧咬着唇儿、黛眉紧皱着,很无助的蹲在路上时--是个真正的男人,就会升起极致的愤慨:帮她找到那个叫毛驴的混蛋,狠狠揍成猪头后,才问他怎么就舍得抛弃这样的小尤物? 马上,没有老婆在身,或者是还是单身狗的数名男士,立即就快步走到了小女人面前,本土风度十足(自然是绅士风度)的问道:“尊敬的女士,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 “我要找毛驴,我要找毛驴。它、它怎么可以抛下我独自走了?说好一起来英国找他的,它怎么就趁着我在睡熟时,独自跑了?” 岳婉晨才不在乎自己穿成什么样子--自从以未来丈母娘的身份,爬上女婿炕的那一刻,她就忘记自己的脸被放在哪儿了。 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找到毛驴。 只要能找到毛驴,无论让她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她都心甘情愿,哪怕是陪满大街的男人挨个睡上一觉。 毛驴是方圆的兄弟。 她是方圆的女人。 尤其是这段日子里,毛驴每晚都会陪她熬过那种无法描述的痛苦,已经在她的内心中,占据了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 很自然,她已经不再把它当做一条狗了,而是把它当做了分担痛苦的朋友,无话不谈的‘闺蜜’,唯一的精神支柱! 她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毛驴已经变成了她生命中的一部分。 这段日子,最最让她期盼的时间,就是痛苦过后午夜醒来时,能依偎在毛驴身边,跟它说她心里在想什么。 而那条从来都懂得该怎么哄美女高兴的贱狗,总能给她一种‘温馨港湾’的感觉,让她很多时候,都会有种邪恶的想法--毛驴,可是能当爸爸的货色。 这种想法很强烈,进一步的引领着她走上不归路:渴望彻底的违反人伦。 夏小韵七岁之前的岳婉晨,可是个相当正常的女人:对当前生活相当满意,幸福生活无比高,只想这辈子都在家相夫教子,等老的没了牙时,能搀扶着丈夫的胳膊,领着外孙女一起漫步在夕阳下的沙滩上。 (她可不知道,她能认识、嫁给夏天问……她的人生,都是被人操纵的)。 但后来太多的磨难,算是彻底改变了这可怜的女人。 命运,给了她无比诱惑的外形条件,却污染了她的思想,这才让她不再相信任何人(连同床共枕多年的丈夫,都那么陌生,还能有谁?自然了,也包括方圆),而是去相信一条狗子。 毛驴,虽然只是一条狗子,连一个最残次的男人都比不上,可它却不会欺骗岳婉晨,只会在她抱着它脖子又哭又笑时,那双蓝汪汪的眼睛里,流露出同情的哀伤。 毛驴真的很可怜这个女人,在没有搞清楚老大到底是特么的死了、还是活着之前,也甘心做她倾泻负面情绪的垃圾桶。 为此,对岳婉晨的每一个决定,它都是坚决的拥护:她说有人说在英国格林德见到过大哥,要来这儿寻找他,那么它就会陪着她来,一路上就像照顾二哥那样的,照顾她。 只要能找到大哥,别说让毛驴远涉重洋来英国格林山了,就算是去地狱--它得好好考虑考虑。 为了找到大哥,毛驴从来不违逆岳婉晨,无论她说什么,都是屁都不放一个的。 可是,她为什么要施展她迷人的妖媚魅力,来勾引一条狗子犯错误? 老天爷敢担保:如果岳婉晨身上,没有让毛驴熟悉的方圆气息,在这女人企图非礼它时,它绝对会半推半就的从了她-- 话说,大哥可是传授给毛驴许多那方面的经验了。 还记得大明湖畔的--还记得方圆第一次认识夏小韵的时候不? 那时候,方圆在威胁她给钱,要不然兄弟俩就会把她怎么着、怎么着时,毛驴也不会前爪子伏在大哥腰间,做出那种标准的恶心动作了。 可岳婉晨,是大哥的女人。 所以毛驴在看出这女人越来越邪恶时,圆可去死,也不会答应的。 当然了,在没有找到大哥之前,毛驴才不想死,要不然当初在罗布泊时,它也不会扔下二哥,独自拍马绝尘而去了。 这次,毛驴就像当初不得不撇下二哥那样,趁岳婉晨蜷缩在地板上熟睡时,悄悄离开了她。 哥既然不能碰你,那哥就只能走。 第629章:大哥曾经说过的话 就像往常那样,躺在冰凉的地板上,才能沉沉睡去的岳婉晨,午时准时醒来后,却发现毛驴不见了. 毛驴再特么的聪明,可也不会写字,能给岳婉晨留下个小纸条,跟她说:娘们,哥走了,独自去找大哥了。你一个人时,要懂得珍惜自己,好好的活着,没听过老人们说过‘好好活着慢慢拖,一年还有一万多’的话吗? 最多,毛驴只能跑进卧室里,把岳婉晨的睡袍叼过来盖在她身上,然后就义无反顾的离开了酒店,踏上了独自寻找大哥的艰险旅途。 它却不知道,它在满世界的找大哥时,有人也在找它。 它找到大哥,只想兄弟俩人抱头大哭时骂他,怎么就这么狠心扔下哥们不管。 别人要找它,却是要它的命!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唯有毛驴才能辨认出那个装神弄鬼现实存在的方圆,是个西贝货。 它活着,就是对那个西贝货最大的威胁。 毛驴更不知道,被龙头授权、能调动隐藏在世界各地军情特工的方圆,也已经在听说某人现身格林山的消息后,来到了英国。 岳婉晨却知道。 所以在她醒来,发现身上盖着睡袍,毛驴却不见了后,她就意识到要发生什么事了。 毛驴如果就此出事死了,还有谁能在每个晚上,用充满忧伤、同情的目光看着她遭受痛苦的煎熬? 又有谁,能一句话都不反驳的,听她讲述她的故事,并用舌头温柔的舔去她脸颊上的泪珠? 在发现毛驴不辞而别后,岳婉晨就觉得她的精神支柱,轰然倒塌,再也顾不上别的,披上睡袍,踏上酒店提供的小拖鞋,在初冬的这个午后,跑出了酒店。 满世界的找,深情的呼唤。 只是,世界这么大,毛驴那样小,她该去哪儿找? 从没有过的孤独,无助,让岳婉晨蹲下后捂着脸痛哭起来。 好心的男人们,都围了过来,纷纷摩拳擦掌的,发誓要帮她找到那个负心汉毛驴,让他尝试以下英国男人的铁拳,受到刻骨铭心的教训:这样出色的女人你都敢抛弃,草,不要--给我啊! “毛驴不、不是人,它只是一条狗!” 听到男人们关爱的问话后,岳婉晨才蓦然惊醒,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不用一个人去寻找毛驴,完全可以发动所有关心她的人,按照她对毛驴的描述,寻找它。 啥? 毛驴不是男人,只是一条狗子? 美女,你有没有搞错啊,就为一条狗子离开了你,你就像被负心汉抛弃了的小媳妇那样,哭的那叫一个山河落泪? 难道说,那条狗子在某些方面,比猛地一弯胳膊,就能爆出满身疙瘩肉的哥们,还要让你着迷,无法自拔? 你这是在侮辱我,赤果果的侮辱我! 而且你还是个变态,实打实的变态! 正常男人,没有谁喜欢给一个变态女人打交道的,哪怕她长的再水灵,可只要一想到她就在昨晚,还跟一条狗子--绅士十足的男人们,就只剩下愤怒了:还想哥们帮你去找那条狗子?嚯,嚯嚯,这要是搁在中世纪,你会被抓起来沉河的,啥玩意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女人还真有着让男人无法抗拒的魅力啊,尤其在发现没人帮她、咬牙又站起来向前狂奔时,随风荡起的睡袍下,竟然还有两扇玄黑色大门,快速的左右摇晃,晃出无法抗拒的邪恶。 好吧,看在无法抗拒的邪恶份上,哥们答应跟你一起去找那条狗子了。 只是,你跑的那样快干嘛? 快到泪水都随风飘落在行人的脸上了,瞬间就清晰感觉出了它的温度--感受到有滚烫液体洒在脸上的格林德,目光紧追向那道土黄的残影后,才看到是那条土狗。 毛驴以格林德无法想象的速度,把第二个下车冲着它开枪的年轻人,狠狠扑倒在了地上。 同伴即将击杀毛驴、格林德却忽然犯病般的冲上来阻止后,开车的年轻人想都没想,在推门跳下车后,就对毛驴扣下了扳机。 既然能被龙头选中当一枚暗棋隐藏在英国,那么年轻人肯定有他的过人之处,最起码出枪的速度、枪法都是相当高超的。 如果换成是别的狗子,哪怕它是一条藏獒,年轻人也有绝对把握,在看似随意抬手扣下扳机时,一枪把它的脑袋打爆! 毛驴不是藏獒,也不是别的狗子,它就是毛驴。 它曾经在大哥遭遇无法躲闪的危险时,及时弹跳起来替他挡过子弹。 更能带领林舞儿在茫茫沙海中,依靠直觉找到方圆。 那么,它就能在年轻人冲它扣下扳机时,以‘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御’的实际行动,丝毫不顾左耳被打穿的痛苦,只是一个凶狠的虎扑,就把那个优秀的特工扑倒在了地上。 (真正的玩枪高手,在看似很随意的冲目标甩手一枪时,已经算到目标的躲闪路线--子弹,铁铁的就会出现在目标躲闪的方位,一枪致命。 但他却疏忽了毛驴根本不是人,更不知道他们的行为,已经彻底激怒了驴哥,所以才没有躲闪,反而对他展开了最凶猛的进攻。 猝不及防下的年轻人,被毛驴一个虎扑扑倒在地上,也就理所当然了。) 毛驴当年代替昆仑,跟随方圆闯荡江湖时,大哥就不止一次的教导它:如果有美女对你大抛媚眼,不管你有多讨厌她,你都得让她以为你是个彬彬有礼的绅士。 但如果有男人用子弹啊,刀子棍子盘子碟子啥的--只要不是用票子来招呼你,毛驴,你长了那满嘴的牙,可不只用来啃骨头的。 还能掐断男人的脖子! 如果不是方圆,毛驴早就冻死在街头了。 所以方圆不但是大哥,更是值得它牢记住他每一次教诲的恩人。 方圆说过的每一句话,有得或许会被它当做狗屁放掉,但绝对不会忘记。 现在,有人趁着大哥不再时,对毛驴动了子弹,而不是很受兄弟俩欢迎的票子,那么毛驴就会用锋利的犬牙,来进行反击。 毫不留情! “啊!” 一枪没能起到效果的年轻人,做梦也没想到毛驴的反应会这样犀利,等他猛地反省过来时,在午后阳光下闪着雪白森光的犬牙,已经在他咽喉上猛地扣下。 而他,压根无法躲闪,只会发出一声濒死前的惨叫。 眼看犬牙即将扣合,年轻人的喉管就会被咬断,格林德却有如神助,猛地大吼一声:“住手!” 此时眼睛已经灌血的毛驴,才不会听他那些狗屁--不过大哥好像还说过这样一句话:遇到真心对你好的人,你无妨給他个面子,听他先叨叨些啥。 格林德对毛驴真心好吗? 算是吧。 毕竟就在第一个年轻人举枪要招呼毛驴时,格林德可是及时扑上来‘救驾’的。 既然他勉强算是对毛驴好的人,那么它就得遵守大哥的教诲,給他一个面子。 要不然,会被人笑话驴哥不讲义气的。 毛驴这一犹豫时,格林德已经趁势弯腰伸手,抓起年轻人的左脚脚腕,再次大喝一声,砸向了曾经跟他对掐过的年轻人。 这时候,遭到格林德右膝重创的年轻人,发现同伴即将丧命驴口后,已经顾不得肚子刀搅般的疼痛了,赶紧举枪要点射毛驴呢。 只是他的反应还是慢了格林德半拍--等他举枪要对准毛驴时,他同伴就像个大炮弹那样,狠狠砸在了他身上。 “快跑!” 格林德砸出年轻人后,冲毛驴吼了一嗓子,率先转头就跑。 从两个年轻人,貌似不计一切代价要击毙毛驴的反常动作中,格林德当然能看出驴哥来历相当不寻常了,再加上他也不想在临死前,跟陌生人扯淡,所以才选择了及时远遁。 他觉得,依着毛驴刚才表现来看,绝对能听懂他的话,知道此时脚底抹油溜之大吉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事实证明格林德没有猜错,驴哥可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人--咳,谁让它最大的依仗不在,敌人又人多势众还拿着枪呢? 此时不跑,才是个沙比呢。 大哥可是不止一次的教导毛驴,圆可当个被人骂的混蛋,也万万不能去做被人笑的沙比。 嚓,还用你来提醒我赶紧跑路? 要不是看在你刚才帮忙的份上,我肯定会一脚把你踢一边去,让你挡住我如飞远遁的去路--毛驴从格林德快速交换的两条腿子下面呼啸而过时,回头用鄙夷的神色看了他一眼。 忽然间,它觉得这死老外貌似有些眼熟。 嗯,还真是有些眼熟,很像小妖精身边那条忠实的走狗格林德啊。 话说在过去的数年中,大哥可是好几次刺杀小妖精失败,被这走狗捆成死猪样子扔在她脚下了,搞得驴哥都很没面子,只能对他呲牙咧嘴以表示不满,却很快就被那小妖精给收买了,连带着原谅了他。 就在毛驴觉得格林德很眼熟时,本来满脑子都琢磨着该怎么死的死老外,也在它回头的瞬间,脑洞就毫无征兆的大开了,嘎声叫道:“毛驴!?” 草,听你这叫声中,充满了浓浓的亲情,无比的狂喜,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喊亲爹呢--毛驴很鄙夷的回了句肯定的汪汪时,却不知道格林德在认出它后,确实好像是看到了亲爹。 或许,此时的毛驴在格林德眼里,比他亲爹还要亲。 他亲爹,在花小妖要干掉他时,就算把他亲妈给贡献出来,也救不了他的。 但毛驴却能--它,是方圆的兄弟。 生死兄弟! 所有知道方圆的人,都知道毛驴在他心目中的位置:它,就是他的……影子。 无论是谁,哪怕是花小妖,要想得罪方圆的影子,都得考虑一下后果(当然了,想诛杀毛驴的人,又另当别论)。 格林德如果能跟毛驴狼狈为奸勾搭在一起--花小妖,还敢逼着他去死吗? 这一刻,格林德想狂笑,想泪流满面的狂笑:天,不绝我也! 第630章:狗与人谁更重要? 坐落在泰晤士河沿岸的英国某城市,是西南郡最大的城市。 这儿是集经济、文化、娱乐还有花边八卦新闻为一体的集结地。 自从网络信息大爆炸时代来临后,这座城市里每天都会向全世界,散发至少一百五十条‘特大新闻’。 比方英超某国足的小姨子,跟她二姐当堂打官司,争相嫁给号称喂猪专业户的四姐夫啦;某人中了六合彩后,却在狂喜下把彩票吃进肚子里,搞得兑奖中心只能化验他的大便来辨别真伪了等等。 只有你想不到的新闻,就没有他们传不出来的。 但今天下午,所有的重量级新闻,却都被人们无视了。 盖因今天下午发生的这两起新闻,都是有图有真相的,可信程度非常高。 第一条新闻,就是在曼联路上,有个风情万种的小女人,浑身上下只穿着一件白色小睡袍,沿街狂奔寻找她一条叫毛驴的狗子,质问它得有多么狠心,才能撇下她,不管嗷嗷待哺的七岁儿子。 第二条新闻呢,也跟狗子有关: 好多的警察,已经紧急动员了起来,搞出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封锁各个道路借口,彻查一条毛发为土黄的狗子,说它身上携带着《生化危机》中的埃博拉病毒,警方正在争相奔走警告市民们最好赶紧回家躲起来,以免被咬了,变成丧尸。 哟,这两条新闻刚出现在本市各大报纸的官方网站上,就引起了市民们的热议,纷纷谈论女人,跟那条狗,是啥关系。 其实,新闻里说的清清楚楚,那条狗子身边还有一个体格健壮的大男人。 但当有女人跟狗的组合成立后,谁还会在意那个臭男人? 花小妖在乎。 看着电脑屏幕上的监控录像,她依然是表面平静。 杰拉德却能通过眼角,敏锐捕捉到家主那双清澈的双眸中,曾经闪过浓浓的不甘心。 “家主,那只是他身边一条正道走狗罢了。格林德以为,他跟那条狗子混在一起,就能改变他的命运,也确实太可笑了些。” 自以为很清楚家主是怎么想得的杰拉德,小声说道:“既然他背叛了家主的意愿,那么我们可以帮他重新成为一名勇士。至于那条狗子,就算误杀了,也仅仅是一条狗罢了。只要我们做的够隐蔽,谁能看得出来?再说了,现在也有人正面诛杀它,我们完全可以浑水摸鱼--” 花小妖抬手,打断了杰拉德的话。 就像她在蛇窟中,曾经问花冷夕那样的问道:“杰拉德,你今年多大了?” 杰拉德一呆,下意识的回答:“还有五个月,是四十周岁了。” “幸亏你不是花家正统,不用五十岁之前就会意外死亡。” 花小妖淡淡的说:“所以,你该珍惜眼前的生活。力争能在八十岁时,还能看到这个其实很无趣的世界。” 杰拉德的智商,相比起花冷夕来,可不是差了一点半点。 要不然,在花小妖把话说的这样清楚时,他也不会还傻乎乎的说道:“家主,您的意思是……” 看在大家当前利益共享的份上,花小妖原谅了他的愚蠢,朱唇轻启的问道:“你觉得,方圆要是杀你,会有多大的难度?” 杰拉德总算还不算太蠢,马上就从花小妖的这个问题中,联想到了什么,小脸上攸地浮上恐惧的神色:那晚,方圆要想杀他,貌似比放个屁还要更简单。 为了让他以后千万别看不起驴哥,花小妖又举了个例子:“如果我跟你看不起的那条狗子,同时要掉进万丈深渊内,方圆只能救我们其中一个,那么他肯定会救我,事后再跪在他兄弟的尸体前,陪它喝酒说说心里话。” “可如果是我杀了毛驴。” 花小妖淡淡的说:“他就会拿着酒瓶子,坐在我的坟前,跟我说他必须得这样做的各种原因,让我哪怕是在地狱中,也会为伤害毛驴而后悔莫及,还得原谅他。” 杰拉德呆了。 他真搞不懂,一个人得变态到哪种地步,才能因为家主这样无比出色的女孩子,杀了一条狗后,却必须得让她赔命? “甚至,他都不需要亲自动手来杀我。” 花小妖抬头,看向了窗外。 “那、那会是谁?谁,谁又能有他那样的本事,能伤害得了家主您?” 杰拉德等了片刻,终于忍不住的问道。 “你根本不知道,在他心里毛驴不但是他的兄弟,还是他的影子。” 花小妖说:“无论你们能不能理解,都得相信有得人,是有两个影子的。当其中一个影子被害后,他的另外一个影子,就会出现。” 花小妖回头看着杰拉德,脸色依旧那样平淡,可语气却带有了明显的生涩:“毛驴发怒,最多只会用牙齿来对付你。可方圆的那条影子,却能让你的头落地。” 杰拉德猛地醒悟,嘎声说道:“刀锋起,头落地!盗圣中的昆仑?” “昆仑杀人,从来都不需要理由。” 花小妖长长的眼睫毛垂下,轻声说:“更不会因为我是花小妖。如果她明天杀我,你们后天就得选出新的家主了。” 假如花小妖说的是别人,杰拉德还不会信。 可如果那个人是盗圣中的昆仑--杰拉德想破脑袋,也绝不会想到,尘世间有谁能躲过她那惊鸿一刀。 昆仑,早在四五年前,就是方圆的影子了。 后来,她的位置被毛驴所代替。 但懂得方圆的人都知道,昆仑从来都没有让自己离开过他,只是把对他的感情,都寄托在了毛驴身上,希望它能代替她陪伴在他身边,陪他喝酒,晚上看星星,为讹诈别人三十块钱而开心的放声高歌。 有细细的汗珠,从杰拉德额头冒了出来。 不用家主再说什么,他也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了:撤回所有监视在格林德身边的人,就让他随波逐流去吧。 因为某个人的存在,花小妖不敢对格林德动手。 同样,也因为某个人的存在,方圆却不惜动用官方的力量,请英国警方大举出动,封锁市区,追杀那条本该是他兄弟的狗子。 花小妖想杀格林德,却忌惮他身边的毛驴,这才收起了屠刀。 方圆是直接针对毛驴,才不管它身边那个死老外,是什么来历。 他只知道:这次无论谁出面,都休想救下毛驴! 只为了杀一条狗子,就动用这么大的阵仗,相信驴哥就算真得被杀,也该笑傲九泉,万古流芳了。 至于那个穿着小睡袍到处寻找她‘男人’的小少妇,方圆没打算招惹。 因为他很清楚,那个姓岳的女人,来自他暂时他招惹不起的黑暗世界。 可他更清楚,这很可能是岳婉晨最后一次在尘世间露面了--那个黑暗世界内邪恶力量,绝对能从她如此‘关爱’毛驴的动作中,看出什么的。 “秦少。” 随着房门的吱呀一声响,一个劲装年轻人快步走了进来。 当初在罗布泊时,铁辽曾经称呼他别的名字,他就提醒老铁喊他方圆。 那是因为他不喜欢,或者说不相信铁辽,会实心实意的帮他办事。 但自己的心腹称呼自己秦少,他却没有丁点的不悦之意。 他其实无比讨厌方圆这个名字,更觉得郭易秦要比方圆这名字,好听太多倍了。 如果方圆当初没有那样残忍的对待白玉雯,郭易秦也不会这样对待毛驴。 郭易秦都能容忍白玉雯在怀孕两个月时,跟她‘明媒正娶的丈夫丁白康’的贴身打手小东苟且,方圆凭什么为了夏小韵,就把她掉在泉城大酒店窗外,导致女人受惊吓过度而流产? 只要白玉雯能为他生下个孩子,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她想过什么样的生活,郭易秦就给她什么样的生活。 这一点毋庸置疑的,也是跟白玉雯当面坦言过的:我跟你之间,没有任何的感情,你能怀上我的孩子,那是老天爷的意思;我不会干涉你的私生活,你只需把孩子给我健康的生下来,这就够了。 所以那个女人,才会更加的狂妄,才不在乎丁白康的生死,更没有把夏家母女当人看待。 结果她却招来了杀身之祸。 嗯,就是杀身之祸:在确定她流产后,郭易秦就安排她跟小东,高唱着‘树上的鸟儿成双对’,夫妻双双把家还了。 对胆敢杀自己孩子的凶手,无论她是孩子的母亲,还是方圆,郭易秦都会让他(她)明白后悔这两个字,为什么会出现在世界上。 白玉雯已经去阴间后悔去了,那么方圆有什么理由不后悔? 或许,方圆真死了,也许还真得活着--但无论他是死了还是活着,郭易秦都希望他能在听到毛驴被杀的消息后,后悔的拿脑袋撞墙。 郭易秦还觉得,他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仁慈的人了:别人杀了他的孩子,他只是杀别人的一条狗,再根据上面的意思假扮那个人,去照顾那些女人而已。 像我这样的人,委实不多了--郭易秦在心中喃喃说了句后,才转身看着他的心腹,淡淡的问道:“有没有联系到巴拉克警官,请他继续加大警力,必须得在天黑之前,击毙那条带有致命病毒的狗子?” 巴拉克警官,是这个城市的警方老大。 心腹马上回答:“已经联系到了,可--” “可什么?” 郭易秦眉头微微一皱。 “他说,他在参加一场意义重大的派对,让我们有什么事,直接跟他的副手磋商就好了。” 心腹如实回答:“但他的副手,却没有增派更多警力的权力。看来,他对我们的‘病毒狗’说法,还是不相信的。” “给我拨他的号,我亲自跟他说。” 郭易秦晒笑一声,低声吩咐道。 巴拉克警官的手机再次震动起来时,他正跟来自华夏圆美人集团的总裁,轻声谈笑着什么。 “水总,对不起,我先接个电话。” 巴拉克眉头皱了下后,这才笑着说抱歉。 第631章:来自华夏的水美人 巴拉克警官,是这座城市的大人物。 警方老大嘛,麾下有数百上千的警员,一个命令下去就能让数百万市民鸡飞狗跳,想要什么的美人儿没有啊,还用来派对上猎艳? 哼哼,要不是老婆非得缠着来,就是拿八抬大轿,也休想让他放弃午休的时间,来参加这无聊的派对。 不过等他来了后,就感激老婆了。 派对上有美女。 他从没有见过的美女,无论是气质还是还是相貌身材,都比那些以牺牲色相露了点、摆臀搞绯闻来博取大众眼球的‘性感女神’强太多。 那些在媒体上风光八面的小姨子啥的,在来自华夏的水暗影面前,说是村姑还好听些,难听点就像揽客的站街女,哪怕穿的再时尚,也无法拥有人家那种含蓄到骨子里的贵族美。 看到水暗影的第一眼,巴拉克就被她深深吸引了。 要不是顾忌自己的超然身份,还有家里那个醋坛子跟随,巴拉克肯定会在第一时间跑过去,把那些肥头大耳的所谓本地名流(就是商人)挤到一边去,像最忠心的护花使者那样,守在水暗影身边,倾情凝视哪怕她一个眨眼的动作,都会幸福的要死-- 没办法,当水水姐收敛她习惯的放荡,拿捏出一副贵族嘴脸来时,绝对比尘世间所有贵族名媛,还要贵族一百倍。 话说,谁让人家从娘胎里出来,就带有那种高高在上的气质了? 本市、本次派对上最大的大人物巴拉克,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希望她能主动过来,跟自己寒暄,那样就能握着她柔嫩的小手,矜持的笑着跟她说,认识美丽的女士,我很荣幸之类的屁话了。 然后,他在适时的摆一点架子,让水美女意识到想要在这座城市干生意(到现在为止,他只知道水美人是做化妆品的,却没在意他做的是啥品牌),必须得有他罩着…… 那样,巴拉克相信,水美人铁铁的会对他暗送秋波。 接下来的一切,都像往常那样顺理成章了。 可那些可恶的本地名流们,一个个肥肠满脑的模样,也不知道恶心,就像苍蝇那样把美女团团围住,自以为还很有哲人般的谈笑风生呢,一点也没意识到巴拉克警官很想掏出枪来,把他们都给轰掉。 好不容易,等那些苍蝇‘吃饱喝足’后,才嗡嗡的四散而去时,巴拉克警官的脸色,已经阴沉的几乎要滴出水来。 幸好,水美女轻移莲步的主动来到他面前,只是抱歉的笑了下,巴拉克警官满腔的怒火,就不翼而飞,重新变得温文尔雅起来。 水美女是华夏圆美人集团的总裁,本次来英国西南郡,自然是为了推广她的产品,认识一下当地名流,以备日后前来大展拳脚--她,就是本次派对宴会的东道主。 俩人举着酒杯‘轻声慢语’中,水暗影向巴拉克警官委婉表达了她的歉意,以及极力掩藏的无奈:唉,要不是那些老不死的围着我,我早就跑来跟您举杯共饮一杯无了。 风度迷人,气质高雅好像女王那样的水美女这样说后,巴拉克警官当然无比的开心,更是不顾自家媳妇那含有嫉妒的责备目光,从非常专业的角度,向她阐述了在本市做生意的种种好处。 自然也有种种难处,像当地黑帮小混混会收取保护费啊等等。 目的就是希望水美女,能够进一步知道他在本市的特殊地位,更进一步的给予他想要的好处。 水美女一点都不傻,等巴拉克稍稍流露出这个意思后,立即就接茬请问警长先生,啥时候有空能赏脸,去她暂时下榻的某度假别墅内,单独小饮一杯。 有空,只要你‘真诚’相邀,我可是全天候24小时有空的! 就在巴拉克微笑着沉吟着,该怎么说才能让水美女很清楚他可不是随便请到的贵客时,手机响了。 这个手机号,刚才就响过一次了。 要不是必须得在水美女面前保持绝佳的绅士风度,相信巴拉克肯定会骂娘:不是跟你说了,有事找我助理,别特么的来烦我了吗! 心中的怒气刚刚平息不久,电话又响了。 任谁,在勾搭美女的关键时刻被打搅,也会怒火填膺的--巴拉克费了老大的劲,才能维系他脸上的绅士笑容,不会减少一点点成色,礼貌的道歉后,拿出了手机。 还是那个手机号,还是该死的华夏人! 哦,不,并不是所有的华夏人都该死的。 相反,谁要是敢让水暗影这样的美女去死,巴拉克铁定让他嗅到死亡的味道。 “我是巴拉克。” 巴拉克接通电话后,语气中才浮上不满的神色:“刚才,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嘛,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找菲利浦警长(他的副手)就行了--你、你是方先生?哈,方先生啊,你放心,我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赶回警局,出动所有警力,全力捕杀那只携带病毒的狗子。” 如果是别的华夏人,在自己的地盘上,巴拉克绝不会把他放在眼里。 但既然这个人是方先生嘛,喝喝,对不起,如果巴拉克不全力配合的话,那么估计他明天就得失业--这可是他顶头上司亲口说过的。 美女诚然宝贵,可终究没有自己的帽子重要。 如果帽子一旦没了,别说是美女了,就是那些歪瓜裂枣的,又有谁来主动理睬他了? “对不起,水总,我还有点要事必须离开,以后有机会再相聚吧。” 巴拉克满脸的抱歉神色,向水暗影伸出右手,准备握手告别。 “公务要紧,我们以后有的是机会的。” 当水暗影那白白嫩嫩的小手,从巴拉克警官手中滑出时,很随意的问了句:“那位给您打电话的方先生,也是我们华夏人吗?” “是啊,你同胞。” 巴拉克警官正惆怅于水暗影这么快就缩回手的失落感中呢,听她问话后想得都没想,就点了点头。 水暗影也就是随口一问:她可没从方先生的姓中,联想到谁。 毕竟天底下姓方的多了去了,她总不能听到一个方先生,就想一次那个死鬼吧?那样,会心疼死的。 但在看出巴拉克很是恋恋不舍后,她爱慕虚荣(捉弄男人)的毛病又犯了,仿佛有水在流动的眼眸忽闪了下,又问:“一条携带什么病毒的狗,能值得您亲自赶回去指挥呀?” “说是埃博拉病毒。” “埃博拉病毒?” “是的。” 清晰看到水暗影眼眸中有讥讽闪过后,巴拉克也有些脸红,赶紧辩解道:“是方先生这样说的。嘿,其实我也觉得吧,科幻电影中的病毒,怎么可能会出现在现实中?可方先生就是这样说的。他还说,那条狗子是从罗布泊内逃出来的,在那里面,它可能感染了奇怪的病毒……吓!水总,您怎么了,哪儿感觉不舒服吗?” 巴拉克准备解释几句就走的,水暗影却忽然紧紧握住了他的手,而且脸色也攸地通红,接着惨白,娇美的身子都有了轻微的颤抖。 就像,她终于认出巴拉克警长,原来就是她失踪四十多年的儿子那样。 “那、那条被方先生要求你全力捕杀的狗,是不是叫、叫毛驴?” 巴拉克提到方先生,提到狗子时,水暗影都没多想。 在她心里,方圆可是早就死了的。 没有谁知道,她费了多大的力气,才从失去方圆的愧疚、痛苦中挣扎出来。 为了不让自己再那样痛苦,潜意识里自动屏蔽了跟方圆一切的有关信息。 这段时间内,更是把所有的精力,放在了生意场上,丝毫不理睬那些满天飞的小道消息(方圆复活了的行踪)。 因为她比很多人都清楚:那个方圆,只是义父塑造出来的西贝货。 所以呢,刚才巴拉克提到方先生,提到狗子(方圆身边有条狗)时,水暗影都没多想。 可当他把方圆、狗跟罗布泊联系起来后,水暗影潜意识内砌起的那堵墙,就轰然倒塌了,无比的愧疚跟痛苦,就像洪水那样,狠狠冲开了记忆的闸门,使她迅速想到了什么。 她也关心那条狗,好像比跟我交往还要关心啊。 看出水暗影激动的攥紧他的手,好像抓住半夜爬上她炕头的男人不许他走的小寡妇那样,却只是关心那条狗后,巴拉克很有些吃味,酸溜溜的说:“具体那条狗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哦,对了,我在赶来宴会时,网上就有关于那条狗的视频了。” 他的话音未落,小寡妇就像扔垃圾那样,甩开他的手,从小包内拿出手机,纤纤玉指飞快的动着,在搜索框内输入了‘病毒狗’的信息。 有图,有真相。 手机视频内,一个死老外,正跟一条狗玩命逃窜。 “果然是它,果然是毛驴!” 尽管监控录像的画面不是太好,可水暗影还是一眼就认出驴哥了,激动的狠狠咬住了嘴唇。 有个当老大的义父,水暗影总能比别人多知道一些什么。 早在很多天前,她就知道林舞儿带着毛驴傻乎乎的跑去了罗布泊,结果却遇到了个方圆的西贝货,害的毛驴不得不孤身逃进了大漠,到现在生死未卜。 毛驴是方圆的兄弟。 水暗影是方圆的合法妻子。 现在方圆死了,那么当嫂子的自然有责任,也有义务照顾兄弟了。 可她没有去--罗布泊又大又诡异,那儿又承载着水暗影不敢去回想的痛苦(或者说是甜蜜)往事,在没有完成方圆的遗愿(帮他照顾身边人,比方韩斌)之前,她不能轻易涉险。 如果她要是再出事了,谁来照顾韩斌、夏小韵他们? 太多的顾忌,让水暗影不敢轻易涉险。 如果是在都市内呢? 不管在世界上任何一个都市内,有谁胆敢追杀毛驴,水暗影绝对会站出来,展开双臂为兄弟提供一个绝对安全的港湾。 第632章:那一声凄厉的哀嚎 她会认识那条病毒狗? 看着满脸激动,几乎要放声大哭的水暗影,巴拉克有些不解的摇了摇头时,手机再次爆响了起来。 特么的,今天这手机怎么了,就不会让老子安圆些! 很为自己在水美人心中,竟然连条狗子都比不上而烦躁的巴拉克,暗中骂着,却又不能不接,只能看了眼来电显示,才接通电话。 刚要厉声叱喝那个手下没事打个狗屁的电话时,手下就在那边抢先叫道:“老大,已经发现病毒狗的踪迹了,现在沿斯波而坦大街向西!” 斯波而坦大街? 靠,不就是我现在所处的位置? 嚯嚯,还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啊,且看我是如何单枪匹马击毙那条祸害人世间的病毒狗! 巴拉克警官精神一振,也不骂手下了,更为了彰显他对这座城市的重要性,以及他一心为民的绝世风姿--当着那么多名流名媛的面,巴拉克反手就掏出了手枪,舌绽春雷般的大声喝道:“大家,都注意了!” 一派喜庆祥和的酒会上,忽然有人掏出枪来,大家伙想不注意都很难啊。 几个胆小的贵妇,更是被吓得面无人色,失声尖叫:“我不喜欢这样的枪!” 巴拉克才不管她们喜欢哪种材质的枪,霍地一个转身大踏步的走向门口:“最新消息,有一条携带埃博拉病毒的狗,正沿着斯波而坦大街向西!还请大家都保持冷静,呆在屋子里,千万不要擅自外出,以免被病毒感染。” “一切,有我!” 喊出这四个荡气回肠的字后,巴拉克已经冲出了大厅门口,带着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气质,自然又收获些许崇拜英雄的贵妇好感。 呜啦,呜啦! 凄厉刺耳的警笛声,就像炸了马蜂窝那样,从斯波而坦大街的四面八方,向这边聚来。 巴拉克跑出来后,才发现平时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几乎看不到一个行人了--这是个市民高度注重自己安全的年代,没有谁傻到会在这时候跑来街头看热闹。 最多,也就是像派对上那些名流贵妇一样,躲在窗口向外看。 数百米原处,有人正疯了般的向这边狂奔。 一条毛发土黄的狗子,就跟在他身边,边跑边汪汪的叫着。 靠,我一个人能挡住那个大个子(格林德)吗? 尽管老远就能看出格林德还有那条狗,都跑的筋疲力尽了,可那家伙好像大猩猩一般的健康体魄,还是让近年来过惯了美酒香车日子的巴拉克警官,心里直打鼓。 他可真没把握对付格林德,哪怕手上有枪。 甚至,他都有些后悔,自己不该逞英雄跑出来,独自横刀立马的搞劫杀了。 可牛皮已经吹出去了,背后有好多双冒着小星星的眼眸正盯着他,这时候他要是扮演缩头乌龟--估计这辈子,他身上的两个脑袋,都别想再抬起来了。 脑袋抬起来重要,还是自身安全更重要? 这还真是个艰难的选择题。 幸好,一辆及时从巴拉克背后小巷内杀出来的警车,帮他解决了这个问题:当然是市民们的安全,更重要! “大家都做好准备,听我命令后再开枪。能否成功击杀那条病毒狗,保护广大市民们的安全,就看我们的了!” 尤其看到东边不远处的小巷内,又神兵天将般的驶出两辆警车后,巴克利信心更足,领导气场更强大。 在领导的英明指导下,四名持枪警员立即抢占有利地形,枪口对准了已经跑到一百米处的那条狗,还有那个人。 携带可怕病毒的狗,是必须要杀掉的。 保护病毒狗的人,如果不双手抱着脑袋跪在地上投降,也得死! 任何人,任何狗,敢威胁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英勇的警方都会给予他们最最犀利的惩罚,没有商量的余地,哪怕是送给巴拉克警官一个水美人那样的美女,也休想打动他那颗赤诚的心。 他只会用更坚定,轻蔑的目光盯着那一人,一狗:喝喝,你们停下来,就能逃走吗? 我们逃不掉了。 这次,是真得逃不掉了。 没想到,就算我遇到了你,可也没有逃脱被干掉的厄运。 格林德贴在一棵树后,前后看了眼街道上两侧缓缓逼进的警员,接连深吸了几口气,才让那颗几乎要蹦出嗓子眼的心脏,稍稍安份了些。 他已经没有多少奔跑的力气了,就像他做梦也想不到,警方会插手捕杀毛驴的行动中,哪怕他们变成一只苍蝇,也休想躲过围剿的现实。 格林德累了个半死,其实毛驴又何尝不是肺子都要跑炸了? 甚至,它比格林德更加的绝望--毕竟本来它可以不用死的。 只要它能装傻卖呆的答应那个女人,现在肯定还在酒店内,过它大爷般的幸福生活。 不过老天爷觉得,毛驴应该不会后悔。 尘世间,有些狗子就像有些人那样,都有着自己的底线原则:该做的事儿,哪怕是腿子被砸断了,也得去做;不该做的,就算老二被割了去,也不能去做。 所以老天爷觉得毛驴不会后悔,最多也就是愤怒,还有浓浓的绝望。 它还没有找到大哥,还没有告诉二哥以后看到西贝货时,能不能把那双无神的大眼擦亮些--就死在假扮大哥的西贝货手中,它就是做鬼,也没脸去见大哥的。 但那又怎么样? 在巴拉克的指挥下,十数个警员已经平举着手枪,贴着墙根向他们缓缓逼了过来,更有人在高声喝令格林德:还不双手抱头的趴在地上,等着吃枪子吗? 毛驴抬头,看了眼格林德。 格林德笑了,喘着粗气的骂道:“你特么的敢小看我,还不如你一条狗子有骨气?不就是死嘛,人谁不死啊,最多也就是早死,晚死会儿罢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还真有些不甘心。” 格林德咽了口吐沫,盯着街道不住的扫视着:“你大哥应该还在这儿,咱们闹出这么大动静,他怎么就没出现呢?唉,也没下水道,那样你就能钻进去独自逃生了。” 毛驴不屑的吧嗒了下嘴巴,老天爷替它翻译,曰:逃亡的这一路来,我可是看到好多能供我钻进去的下水道的,要不是为了跟你个愚忠傻帽同甘共苦,又怎么会被人家堵在这儿等死? “怎么--” 格林德刚要问怎么办,一颗子弹就咻咻厉啸着飞来,打在了他藏身的树干上。 这是警告。 子弹来自他们左后方的二楼窗口,有狙击手已经就位,要不是因为毛驴躲在死角,相信他们都懒得警告格林德。 他们警告格林德,只是因为他是个人,不能就这样干脆的把他脑袋打爆,怎么着也得喊几句‘缴枪不杀’后才行。 “嗷--嗷!” 枪声未落,毛驴忽然昂首发出了一声凄厉的长啸。 那啸声,就像雪夜独狼对月长嚎,带着无尽的苍凉,还有来自恒古的神秘。 所有听到毛驴这声凄厉长啸的人,神经都没来由的一紧。 就仿佛,这是魔王的召唤! 当啸声停止时,就会有铺天盖地的黑雾,用让人恐怖的速度,从这座城市的四面八方翻腾而来,无数逃离地狱的恶灵,隐藏在黑雾中,狰狞的笑着,张开了血盆大口。 “开枪!” 巴拉克也有了这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再也无法忍受,猛地举起手枪,厉声大喝。 所有各就各位的警员,都开始扣动扳机。 砰,砰砰! 接连几个点射打出去后,那些张牙舞爪的恶灵脑袋,就像烂西瓜那样的爆起一团血雾,瞬间灰飞烟灭,有个很喜庆的女声恭贺道:“闯关成功,欢迎再来一局!” 方圆没搭理它,起身走到了窗口,拿出了香烟。 这个游戏,早在彼得山养老时,方圆就已经玩的相当娴熟了,要不是为了等待下午四点半才直飞华夏的航班时,实在闲的没事干,他也不会来游戏厅。 还差一刻钟,才四点呢。 这时间啊,有时候走的可真慢,难道就不知道圆哥急于飞回华夏,寻找他曾经的辉煌过去? 同样,这个城市也很无聊,每天都有那么多特大新闻产生。 就像今天吧,据说就有个只穿着小睡袍的小女人,赤脚在大街上发疯。 还有一条携带埃博拉病毒的狗子,正被全城的警员追杀。 唉,到底是西方国家啊,哪怕是针尖大的一点事,也会大动干戈,当做特大新闻来博取民众的眼球。 方圆才不屑关心这种新闻,甚至连看一眼视频的兴趣都没有。 最多也就是听游戏厅的人说,现在那条病毒狗已经被困在前面的斯波而坦大街(一街之隔),插翅难逃时,轻蔑的笑了笑就不再理睬了。 特么的,这世界上啥时候有病毒狗了? 最多,只有发疯的人罢了。 方圆叼上一颗香烟时,心里还这样不屑的想着。 下意识的摇了摇头后,他打着火机低头,刚要点燃烟卷,就听到了一声凄厉异常的嚎叫声,街对面的那排建筑后面传来。 斯波而坦大街之所以出名,可不是因为满街都是高楼大厦,而是街道上有一半的建筑,是中世纪的老房子,所以方圆才能听到那声一街之隔的凄厉哀嚎。 闪电。 你有没有独自走在漆黑的深夜中,深一脚浅一脚看不清路却忽然有道闪电从头顶上方蓦然亮起、瞬间就让你看到脚下但不等你看清,就重新回归黑暗的经历? 经历过? 好吧,那么你现在可以充分了理解到,方圆在听到这声似狼非狼的凄厉嚎叫声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了。 那是被闪电击中的感受! 无比的清晰,却又无比的痛苦。 清晰,是因为他在听到这声长嚎后,那两扇死死禁锢着他记忆的黑色大门,猛地被闪电劈开,让他看到了一条狗。 那条狗是--是什么? 方圆无比的痛苦,就是因为他在即将想到那条狗时,大门却又关闭了。 第633章:听过狗哭的声音吗? 那不是狼的叫声。 那是一条狗在哀嚎。 一条狗,怎么可能会发出狼才会发出的嚎叫声? 那是因为它当前处于了从没有过的绝望中,导致它的声带,它的气场甚至精神,都有了明显变化,所以才能发出这么凄惨的哀嚎。 这声哀嚎,真得就像一道闪电,猛地让方圆想到了什么,却又迅速忘记。 灵光一现。 仅仅是灵光一现而已。 这就足够--足够方圆的灵魂,顷刻间就咆哮起来,支使着他用最快的速度,从游戏厅三楼窗口一跃而下。 一现的灵光,让他确定了他跟那条正处于绝望中的狗子,有着不一般的关系。 就好像,那条狗不是狗,而是值得他圆死也要保护的兄弟。 “啊,那个人,那个人疯了吗!?” 方圆纵身跳下窗口时,恰好有对好基友手挽着手的走过来,也想在窗口吸烟来着,却看到他忽然跳窗了。 这是游戏厅的三楼,就算不是太高,可下面不是河流更不是气垫床,而是冷冰冰的街道,还有穿梭不息的汽车啊。 从方圆纵身跃出窗口下落时的弧度,这对好基友能确定:他在落地时,绝对会落在街道中间。 至于他会不会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汽车,给狠狠撞出去,还真得看他的运气了。 好基友狂扑到窗口后,看到了方圆的运气--很糟糕:他在即将落地时,恰好一辆汽车跑过来。 驱车正常行驶的司机,有谁想到一个疯子,会好端端的从天而降啊? 既然想不到,那么他当然不会踩刹车,车速当然不会停了。 在那对好基友的‘密切关注’下,眼看疯子先生就要落在汽车前、再被车速超过五十迈的汽车撞出去、说不定紧接着前后轮都得从他身上碾轧过去时,他的右脚脚尖,却极快的在车头上点了一下。 法科有,他怎么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伸脚碰着汽车呢? 那对大张着嘴巴的好基友,真得很怀疑汽车车头上安了弹簧。 要不然那个疯子也不会嗖地一声,好像超人那样在空中迈了几步,再落下来时,已经又踏在了街道对面的一辆汽车上。 再然后,那辆汽车的车顶上,也像安了弹簧那样,把疯子直接弹到了对面一排老房子的屋顶,身形一晃,就特么的不见了。 “超人吗?” 这对好基友对望了一眼,怀疑刚才所看到的那一切,是在做梦。 绝不是在做梦,巴拉克警官敢发誓:这是现实! 哪怕是做梦呢,他也没想到在他下令开枪后,那个让他很想跟她‘畅谈人生’的水暗影,会忽然出现在他身后,一把就夺走了他的手枪。 枪口就抵在巴拉克警官的脑门上,冷冰冰的,就像水暗影说出的声音:“让你的人,都放下枪!” 咋回事? 美女,咋回事? 咋就忽然抢了我们老大的枪,又对准他脑门子,威胁我们扔下枪呢? 咋回事--所有即将扣下扳机的警员,全部懵逼,实在搞不懂美女怎么就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袭警夺枪还敢顶着老大的脑袋。 姑奶奶,难道你不知道《大英律法》中,有袭警罪名这一项吗? 那是要坐牢滴,搞不好还会被砍头滴! 当然了,如果他们知道水水姐,曾经面带惹人小媚笑,用大砍刀好像砍西瓜那样,接连砍了十一个男人脑袋的光辉事迹后,就不会这样为她担心了。 水暗影,从来都是个反复无常的娘们。 她这段时间以来装淑女,扮贵妇,也只是想用工作,来蒙蔽无法承受的痛苦罢了。 一旦有翻脸的机会--就像当前,她就会让人们忽然想到那条被忽略了的千古真理:越美的女人,才越危险! 就像所有的毒物,色彩最最鲜亮那样。 水水姐懒得给这群懵逼解释什么,右手手背上青筋猛地一崩,再次厉声喝道:“让你的手下,都把枪放下!” “啊?啊!放,放下枪,都放下--” 巴拉克警官这才如梦初醒,再也顾不得自己伟岸的英姿了,连声吆喝着手下赶紧放下枪,听候美女的吩咐。 只是他的话还没有喊完,就猛地看到一条黑影,以他眼睛无法捕捉的速度,从他左前方的二楼窗口处,咻的一下激射而来。 他根本看不清激射而来的是啥玩意,只能看到死神正狰狞的笑着扑过来,而他却无处可躲,只能像好多突遭厄运后不幸儿那样,张嘴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惨叫:“啊!” 一般来说,短促的惨叫过后,不幸儿就会命丧当场的。 巴拉克警官很幸运,他竟然没有死。 但是他接着就感觉到裤裆里湿漉漉的了,懵逼的样子更真切,傻呆呆的抬头看去。 有东西激射而来的窗口,是一排中世纪的两层老房子(就是那种大石头砌成的),现在正经营着户外健身运动器材生意。 一个外形俊朗,气质出众的年轻人,就站在窗口朝他抱歉的笑着,右手中拿着一把复合弓。 这不是来自华夏的方先生吗? 原来,刚才那道黑影,是他射来的利箭。 只是,咋没把哥们干掉呢,还满脸虚伪笑容的点头,这是在遗憾失去了水准吗? 就在巴拉克警官想到这儿时,听到旁边有个女人声音传来,带着无比的怨恨:“郭易秦!” 郭易秦? 郭易秦是谁啊? 巴拉克警官回头看去,就看到水暗影正从地上爬起来--在她背后的树干上,刺着一支特殊材料制成的羽箭,几进半截。 由此可以看出,这一箭的力道有多大! 又有多么的准:就是擦着水暗影左耳过去的,从她跟巴拉克几乎要贴在一起的脑袋中间。 如果是在平时,巴拉克警官亲眼目睹了如此射箭神技后,肯定会鼓掌大赞:真乃神射手也! 可现在,他却没那心思了。 哪怕很快就明白了过来,也是迅速向后跳了一大步,嘶声吼叫下属:“都傻了呀!?” 老大刚才被美女拿枪点着脑袋,事发突然你们没反应,我不怪你们。 可现在老大已经脱离魔掌,你们还一个个的站在那儿装懵逼,这就是你们的不对了,能怪巴拉克警官发火吗? 巴拉克的当头棒喝,惊醒了众手下。 要说英国皇家警察的反应速度也不是盖的,刚清醒过来,就有至少三把手枪,点住了水暗影。 一个个杀气腾腾如临大敌的样子,大有你敢动一下、我就打爆你脑袋的狠戾。 其实就算这些警员没威胁,水暗影也不会动了。 她比毛驴更绝望。 就像她从没有想到,郭易秦会那么厉害,就连七杀手中最为刚猛的铁辽对上他,都得甘拜下风。 郭易秦假扮的方圆,必须要杀毛驴,这是龙头默许了的。 甚至她都知道,必要时郭易秦完全可以假扮方圆,爬上她的床--这也是龙头默许了的: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只为阻拦来自黑暗世界的至邪之物,任何人只有配合的义务,却没有阻拦的权力。 要不然,就得死。 所以当看到假扮方圆的郭易秦出现后,水暗影就绝望了:就算她拼死反抗,她今天也救不了毛驴。 郭易秦,真敢杀她,而且还不会承担丝毫的责任,打着公事公办的幌子。 我不能死。 韩斌他们还需要我去照顾。 可毛驴呢? 难道,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它,被警方击毙? 呵呵,郭易秦,你委实的好算计啊,哪怕你只需一伸手就能结果了毛驴,你也希望假手英国警方,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是你要杀它。 水暗影惨笑了声,缓缓低头看向了郭易秦所处窗口的下面。 毛驴,就躲在台阶后的死角处,也正在看着她,那双蓝汪汪的眼里啊,为什么会有让她看了就心悸的柔情? 它明白了。 它已经明白水暗影再努力,也无法改变它的命运。 格林德看着它,想:如果它会笑的话,这时候肯定会轻笑几声,来嘲笑这个虚假的世界。 毛驴站了起来,舒舒服服的伸了个懒腰后,就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到了街道中间。 哗的一下,格林德的泪水,忽然就喷涌而出了。 他知道,毛驴之所以从死角处,主动走到大街中间,就是不想连累他一起被射杀。 他也终于知道,方圆为什么会把一条狗当兄弟,谁敢杀它、就会杀谁了。 可惜方圆不在。 他无法看到他的兄弟,傲然站在街头,就像个王者那样,很轻蔑的扫了一眼那些警察,就看向了二楼的窗口。 那儿,站着一个跟它大哥一模一样的人。 却不是大哥。 因为大哥就算是站在窗口看热闹,也不会拿捏出这副儒雅的装逼样子来。 大哥只会抱着膀子倚在墙上,或者干脆蹲在上面,满脸懒散的骂它赶紧滚过来,要不然热闹就结束了。 “预备!” 巴拉克等人肯定被毛驴的找死行为给震撼,或者说是感动了。 要不然,他也不会在呆愣片刻后,才想到他要击毙这条病毒狗的使命。 只是他在重新抖擞精神喊出这两个字时,声音里带有了明显的尊重。 尽管即将被射杀者,只是一条领导下令必须击杀的病毒狗,可这一刻,巴拉克等人感受到了生命结束前的尊严。 毛驴的眼睛忽闪了下,正要低头时,却骤然亮起,张嘴再次发出一声长长的嚎叫! 它刚才也发出过一声长嚎,带着无比的绝望。 这一次,却带着--带着明显的哭腔。 你,听过狗哭的声音吗? 哭也有很多种的,有绝望,有喜极而泣。 毛驴的这声长嚎,就像在外流浪多年的孩子,终于看到了父母,再也无法压制的跪倒在地上,喜极而泣。 下意识的,水暗影抬头看了上去。 就看到一个年轻人,蹲坐在房檐上,微微歪着下巴看着毛驴,满脸都是茫然的神色。 方圆。 方圆--水暗影那双因绝望而干涸的眸子,瞬间流彩飞扬起来,张嘴想喊出这个名字,却有什么东西堵在那儿,发不出一点点的声音。 第634章:我的王子走了 其实方圆的样子变了太多。 皮肤白了太多,头发长了太多,年龄也小了太多--他跟他从前的样子相比起来,就像原先他只是个被奶油小生扮演的角色,现在才是他的真面目那样。 要不然,跟他同机飞往纽约的丰田秀敏,也不会不敢确定他就是该死的方圆。 毛驴却能认出他--哪怕方圆忽然变成个老头子,那种熟悉的气息,也无法躲过毛驴敏锐的嗅觉。 水暗影也能认出他--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爱,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吗? 需要吗? 不需要! 她爱他,已经爱到了痴迷的地步,仿佛她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这个男人。 她找了她足足二十八年,才在前年时找到他,才在去年时知道--他,原来也是在乎她的,为了救她,他可以化身飞蛾扑向火中。 她以为他死了,才必须活下去:痛苦的活着,就是最大的煎熬。 她不止一次的想象,她什么时候才能去死,又以什么样的方式去死,才算是彻底的解脱。 现在她不用死了。 谁要是敢再蛊惑水水姐去死,她铁定一巴掌把他满嘴牙抽掉,再认真的告诉他:我还是个黄花闺女,还没有尝到男人的味道,你就让我去死,是不是太残忍了? “能不能,先别开枪?” 就在水暗影无论多么努力,都无法喊出跑到嗓子眼的那个名字时,她所爱的男人说话了,是对巴拉克警官说的:“因为我在没搞清楚咋回事之前,还不想杀人。” 特么的,这才是我水暗影的男人! 威胁别人,也这么鸟! 水水姐幸福的哭了,双手掩面,上气不接下气,就是不出声。 “什么?” 始终死死盯着毛驴的巴拉克警官,这时候才发现屋顶上的方圆。 他明显愣怔了一下,才不解的问道:“方先生,你怎么爬到屋顶上去了?” 就在刚才,尊敬的、了不起的方先生,还站在二楼窗口,用一支利箭,把胆敢拿枪威胁老大的水美人给吓跌倒在地上,咋就一眨眼的时间,就跑屋顶上去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华夏真功夫,能在眨眼间钻天入地……巴拉克被方圆神出鬼没的移动给惊呆了,完全忽略了他后面不想杀人的话。 幸亏,他还没有忘记他的老大,曾经跟他说过的那些话:不要问什么,你必须得无条件的,全力配合方先生做任何事! 既然是这样,既然方先生提议大家先别开枪了,巴拉克肯定不会违逆了。 事实上,他也是有人性的--要不然,刚才也不会被毛驴所感动。 “都把枪放下!” 巴拉克马上就下达了新命令,却又觉得哪儿不对劲:方先生,貌似比刚才年轻了很多啊,衣服款式好像也变了。 唉,神秘的华夏人啊,你总是能给我们带来--带来莫名其妙。 也不能怪巴拉克很莫名其妙,因为就像国人看老外基本都是一个样那样,老外看国人,也有那种‘色盲’现象。 “谢了。” 方圆倒是没想到巴拉克能叫他方先生,更没想到这么听话,就为自己刚才威胁人家有些小惭愧了,这才很大方的道谢。 不过他可不会傻到问问巴拉克,是怎么认识他的。 那样人家就会知道他失忆了,会把他当傻瓜来看的。 要是万一这个老外警察,以前就是他大舅子呢--打个比方罢了,方先生当然很清楚巴拉克真是他大舅子的话,才不会叫他方先生。 还有老外身边那个漂亮娘们,咋就在看到哥们后,激动的要死要活的样子? 却又不说话。 算了,跟陌生人打交道啊,还是少说话为妙,幸亏格林德这傻货还在这儿,有些事可以问他就是了--方圆心里这样想着时,已经伸手掰住屋檐,就像大猩猩下树那样,身子一荡在二楼窗口点了下,纵身跳到了地上。 他在落地时,曾经向二楼窗口里看了一眼。 不知道为什么,方圆在屋檐上时,就有种奇怪的感觉:下面窗口里面,站着个人。 窗户里站着个人,很正常啊--警方这样大举出动的来击毙一条狗子,只要稍微有点智商的人,就会围观的。 但方圆却能感觉到,里面站着的那个人,却不仅仅是围观者。 方圆能从脚下,感觉出一股子明显的杀意。 可等毛驴仰天长哭时,那股子杀意却不见了,就像从没有过出现过那样。 些许小事,不足挂齿,还是先搞清楚这条狗子跟我啥关系吧。 众目睽睽下,方圆让人见识了一下他飞檐走壁的出色功夫,也没等有人鼓掌喝彩,就站直了身子,一直盯着毛驴。 泪流满面这个词,能不能用在毛驴身上? 事实证明,是完全可以的。 方圆刚站直了身子,毛驴就锥锥的一声轻叫,以一个比尘世间任何女孩子纵身跃起时还要好看百倍的动作,扑向了方圆怀中。 方圆本能的再次弯腰,伸开了双手。 毛驴把脑袋藏在了他怀中,瑟瑟发抖。 很奇怪,抱着毛驴,方圆就像抱着他最亲近的亲人。 尽管双方没有丁点的血缘关系,却有着陌刀也斩不断的‘情丝’,让他产生了一种清晰的错觉:这条狗,就是我的影子。 “他们,为什么要击杀它?” 方圆轻轻抚摸着毛驴的后背,回头看向了格林德。 格林德抬手,狠狠擦了把脸上的泪水,哑声说:“他们、他们说毛驴身上携带埃博拉病毒,必须得击毙!就、就在你刚来时,冒充你的人,站在窗口指挥警方剿杀它。” “冒充我的人?” 方圆闻言抬头看向窗口,若有所思的神色。 “是,就是冒充你的人。” 格林德这会儿脑洞大开了:“他要杀毛驴,可能是因为它能从你们的身体气味上,分辨出真假,拆穿他的阴谋。” “我身上有味吗?” 方圆抬起胳膊,在袖子上嗅了下,问毛驴。 毛驴当然不会告诉他:在某些方面,动物可是你们人类拍马都赶不上的。 好吧,既然毛驴装比不说,那么方圆只好再问格林德:“你怎么会跟它在一起?依着你家主子的势利,还能把你们逼到走投无路的地步?” “我……一言难尽。” 格林德无声叹了口气,低声说:“方先生,我们是不是先离开这儿,找个地方仔细说道说道?” “你是地头蛇,你说去哪儿,那我们就去哪儿吧。” 对格林德的提议,方圆自然是毫无异议。 他觉得,是时候跟这死老外说,圆哥已经失忆的事了……反正失忆了又不是长了梅毒,没啥丢人的。 再说了,方圆也想通过格林德,来仔细了解一下跟毛驴的关系。 为什么,当他听到它那声凄厉的哀嚎时,会有种亲人被欺负的难受? “方先生,他们把你看做是假扮你的人了,你完全可以跟他们要辆车,再让他们结束任务。” 接下来,格林德又提了个相当正确的建议。 方圆照办了。 就算他刀枪不入,可在被这么多警员给围着时,也会感觉不舒服的。 巴拉克再次忠诚的执行了老大交给他的任务,尽可能去满足方先生的要求。 “走吧,有我在,没谁敢再欺负你的。” 方圆拍了拍毛驴的脑袋,率先走向一辆警车。 “方先生,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请给我打电话。” 巴克利警官,跟方圆握了握手后,马上就带着他的众手下撤退了。 临走前,再也没看屈膝蹲坐在地上,满脸都是痴呆笑容的水暗影,只是心中暗叹:老祖宗说的对啊,美人就是毒药啊,这个深刻的教训可得牢牢记在心里。哼,如果不是看你跟方先生很熟的样子,休想我这么轻松放过你! 我的王子来了。 水暗影其实能站起来的,实在没必要蹲坐在冷冰冰的地上,拿捏出一副弱不禁风的嘴脸来装可怜。 但再坚强,狠毒的女人,在有些时候就得装可怜。 她希望,方圆能走过来,就把她从地上拦腰横抱在怀中,低着头跟她长久的对视着,什么话也不用说--她就会幸福的昏过去。 当然了,在昏过去之前,她是必须得牢牢搂住男人脖子的--希望,一辈子就这样被他抱着,天山地下永不分离。 送走急需回家换衣服的巴拉克警官后,方圆看向了水暗影。 泪水,又不争气的从眸中喷涌而出,模糊了她的双眼,再也看不清这个世界,看不清这个男人。 这是幸福的泪水呀,就让她畅快的流淌吧! 我的王子已经来了,为什么还没有伸出你温暖的双手,让我感受你大山般的温暖胸怀哟? 无声抽噎着等了很久的水暗影,总算抬手擦了把泪水,抬头正要哭着笑着骂那个小混蛋,咋就这么狠心让水水姐坐在地上,就不怕凉着屁股时--整个世界,又凝固了。 大街上好多人,都在三三两两的交头接耳,更有人盯着她看。 好多人中,却独独没有方圆。 我的王子呢? 他滚哪儿去了? 难道说,要在背后捂住姐姐的如水秋眸,让我猜猜他是谁? 这个小混蛋哦,花样就是多--呼吸都感觉很费力的水暗影,用很慢很慢的动作,才慢慢回过头。 背后,也没看到她最想看到的人。 反倒是她从国内带来的那些手下,这时候也都醒过神来了,赶紧跑过来作势要搀扶水总起身。 也不怪这些人:毕竟大家都是良民,啥时候敢做袭警的大事? 水暗影抬手,挡开了要搀扶她起来的手下,声音空洞的问道:“方、方圆呢?” 几个手下没谁见过方圆,可是都听说过那个家伙,曾经跟老大发生过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所以才能在水总提问时,不会傻呆呆的反问那是何人。 有个乖巧的小女生,只会大着胆子告诉她:“方、方先生已经走了,就在刚才。” “方圆走了?” 水暗影呆愣很久,才傻笑着喃喃重复道。 第635章:恬不知耻的盗圣 方圆当然得走。 在没有找到回忆之前,他不想跟任何不认识的美女套近乎。 他可是有老婆的人了--在俄罗斯有个卡秋莎,在华夏据说还有个叫水暗影的。 如果刚才他真像那位美女用双眸所暗示的那样,把她横抱在怀里……这可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又是在号称全球最大新闻生产基地的城市,相信用不了十分钟,这段视频就会出现在网络上。 卡秋莎看了或许不会生气,可他在华夏那个姓水的老婆呢? 东方女人在这方面可是很传统的,肯定无法接受他堂而皇之出轨的现实,等他回去后,就会跟他搞那些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 那样,他会被搞得焦头烂额的。 所以就算方圆很想抱起水暗影,最好是马上去酒店开个房间(现在他对美女没有丝毫抵抗力,稍微有点姿色的敢撩拨他,他就会半推半就),但考虑到不良的影响,他只能无视了她。 “那个美女是谁,你认识吗?” 警车驶出几条街道后,方圆终于憋不住地问道。 “不认识。” 格林德的回答,让方圆有些失望:“不过我能看出她认识毛驴,要不然也不劫警察的枪,威胁他们放过我们了。” 格林德又说:“而且,她好像还认识那个假扮您的人,曾经喊过他的名字。” “假扮我的人,叫什么名字?” 方圆问。 “好像姓郭吧,具体叫什么,我还真没听清楚,刚才可是很紧张的。” 格林德讪讪的回答。 “嗯,在那种情况下害怕也不是丢人的事。” 方圆很体贴的说了句,低头看向了毛驴。 毛驴蜷缩在座椅上,已经睡着了,就像个孩子那样。 在跟格林德逃亡的这大半天内,毛驴的表现要比很多男人还要有骨气。 尤其是最后不愿意连累格林德,独自走到街道上受死的行为,更是感动了很多人。 但方圆出现后,表现比男人还要男人的毛驴,就把脑袋藏在他怀里,全身都瑟瑟发抖,丝毫不掩饰它的惊惧,跟那会儿的表现判若两狗。 或许,唯有在方圆面前,毛驴才会表现出它怯懦的一面。 它也有理由,有资格去软弱。 因为它很清楚只要在大哥面前,就再也没有谁能伤害它了--既然是这样,那它为什么还非得咬着牙的逞英雄? 大哥曾经说过,咬牙逞英雄的都是傻瓜。 毛驴不愿当傻瓜,它只想当一条幸福的土狗,就像在唐王时那样,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跑到大哥卧室内,拿舌头給他洗脸,催他起床做饭,然后兄弟俩人骑着三轮车,去送快递。 方圆送快递的那段日子,对于毛驴来说是最幸福的岁月了,比呆在二哥身边,还要自在很多。 毛驴所希望的好日子,很快随着方圆的回来,而回来了。 车子停在了郊外的一座小山下,距离市中心大约三公里左右,站在最高处,能看到很远处好像银带那样蜿蜒流向远方的泰晤士河。 车门刚一打开时,毛驴就醒了,抢先跳了下去,抬起后腿先痛痛快快洒了泡尿后,就围着大哥俩人欢快的转了起来。 当然了,它肯定很纳闷:在它从大哥两条腿子中间钻来钻去时,方圆为啥没像以往那样抬脚踢它的屁股,骂它滚蛋。 而且它肯定能看出,大哥的形象气质都有了较大的改变,要不是那种熟悉的气息,它或许真不敢确定这就是大哥了。 “我失忆了。” 方圆看着毛驴,好像很随意的说道。 毛驴再聪明,也搞不懂失忆是啥意思,只是看出大哥不想跟它玩踹屁股的游戏后,就有些意兴阑珊的跑到别处玩耍去了。 “什么?” 正向外拿烟的格林德,愣住了。 “我失忆了。” 方圆屈膝蹲在一块石头上,从格林德的手中拿过一颗烟,叼在嘴上点燃后,才说:“三个月之前发生的那些事,我都记不起来了。” “方、方先生,您不是开玩笑吧?” 格林德喃喃问出这个问题时,其实他已经相信了。 方圆就算是开玩笑,也不会拿这个话题,来跟他一条‘丧家之犬’开玩笑。 “你仔细想想咱们在纽约大酒店见面时的情景,你就该看出我不是在开玩笑了。” 方圆笑着弹了下烟灰,淡淡的说:“格林德,你对我的以前了解多少?” “不、不是太多。” 格林德深吸了一口气后,也跟着坐在了旁边。 “但肯定比我知道的要多。” 方圆吸了口烟,说:“说说吧,说的越详细越好。” 其实格林德也没说错,他所知道的那些,早在纽约大酒店时,就被方圆套走了。 现在再让他说,他也不会说出更多。 不过看在方圆看着他的眼神中,充满了迫切的希望,格林德只好绞尽脑汁的去想,甚至去推理。 五年前,方圆有个叫昆仑的兄弟,俩人合伙在国际道上,创下了盗圣的名头,直到现在江湖上还流传着他们的传说。 毫无疑问,像方先生这种有些小虚荣心的家伙,其实很很喜欢听自己那些光辉传说的,要不然也不会不厌其烦的,让格林德肯定他确实做过那些大事儿。 这让格林德有些哭笑不得,看出他很有虚荣心后,索性添油加醋起来,说什么当年方先生要盗走某富豪的白玉小美人,提前三天就给主人留了张小纸条。 上面写着一段话: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也真难为格林德一个老外,能牢记住古龙大师所著《楚留香》中的这段经典台词,并恬不知耻的用它来恭维方先生。 前面早就说过了,方先生只是忘记了他以前经历过的那些事,那些人,却没有忘记在书本上读过的一些名句,要不然也不会总‘妙手偶得’一两首绝句了。 所以呢,当格林德把描写盗帅楚留香的这段话,来恭维他时,他还是很清楚的,可却假装不知道,只是拿捏出一副恶心的向往样子,双手轻轻鼓掌,大赞自己的文化功底很有深度。 脸有些发烫的格林德,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后,话锋一转,开始讲述方圆跟昆仑反目成仇的心伤经历。 毫无疑问,格林德能知道这些,就是因为此前他奉花小妖之命,满世界的搜寻方圆下落时,听别人说过的,真实性不大。 方圆跟昆仑的分道扬镳,除了山羊外,几乎没谁知道真相。 江湖上传言,盗圣分家也是因为分赃不均。 “唉,就为了一些黄白之物,我就跟昆仑翻脸了--格林德,你觉得我不像那种视金钱为粪土的人吗?” 方圆不胜唏嘘过后,很认真的问格林德。 “话说,你还真不像。” 格林德苦笑一声,说:“你第三次刺杀小姐时--” 说到主子时,格林德的眼神明显黯淡了下,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语气轻松的说:“小姐让我放你走时,你顺手偷走了我刚买的金表还不算,又跑我家里,把我媳妇的底裤也都偷走了……” “我靠,我会那样无耻,连女人的底裤都偷!” 方圆很气愤,抬手在格林德后脑勺上抽了下后,才问:“继续说,后来呢?” “后来你就回到了唐王老家,认识了夏小韵、林舞儿还有楚楠楠。” 格林德抬手挠了挠后脑勺,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 方圆回到唐王后,认识了哪些人,又做了哪些事,格林德吹嘘的那些更加离谱,无非就是方先生虎躯一震,浑身散发出了王霸之气,让那些美女哭着喊着的都靠上来罢了。 毫无疑问,方圆也很喜欢听。 一直缠着格林德说到太阳落山,寒风乍起后,他仍旧一副兴犹未尽的意思。 要不是毛驴在旁边锥锥的叫着,提醒他是不是该找地方大吃一顿了,估计他得让格林德从头到尾的再给他说一遍。 “吃饭慌啥呢?还没说完正事呢。” 方圆抬手把毛驴从怀里推出去后,总算转移了话题:“格林德,说说你吧,你又怎么个一言难尽了?嚯嚯,看你很狼狈的样子,不会是被你的主子给赶出来了吧?” “方先生,你倒是一说一个准。” 格林德苦笑着点头。 “这也没什什么,因为我没有按照你主子的计划帮她做事,而你又知道的太多了。” 方圆抬头看着天上的星星,淡淡的说:“你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你主子开恩了。” 格林德用力抿了下嘴角,低头沉默了片刻才忽然问道:“方先生,如果你是我们小姐,你会不会这样对我?” 方圆想都没想,就回答:“不会。” 格林德目光一闪,问道:“真不会?” “假的。” 方圆屈指一弹,烟头飞了出去,懒洋洋的站了起来:“走吧,还真有些饿了。” “方先生,我现在除了跟着你,已经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 格林德说出这句话时,声音都开始有些发颤了。 “好啊,那就跟我走吧。” 方圆看似很随意的说着,迈步走下小山。 “方先生,我是认真的,请您能理解一个走投无路之人此时的心情。” 格林德急急的跟了上来。 方圆停步转身,看着他说:“我看过你跟毛驴逃亡的视频。” 格林德一呆,不明所以:“方先生,您--” “你刚才也跟我说了,毛驴是我的兄弟。你看,像我这么有素质的人,会拒绝一个救过我兄弟的人,在走投无路下跟着我混吗?” 方圆笑了:“不过,以后就别再方先生方先生的叫了,看在我比你大几岁的份上,你就喊我圆哥好了。” 格林德今年都三十六了,比方圆可是大了好多,可人家在说比他大好几岁时的样子,就像真比他好几岁。 语气真诚的更是让格林德无法拒绝,甚至都把他感动的虎目含泪了:“是,圆哥。” 第636章:听,有狗的叫声 格林德给方圆留下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 别的不说,单说他被主子利用,怀揣‘滔天绝密’,孤身躲在纽约两个多月等待方圆这件事,就能让人看出他是值得信任的人。 花小妖抛弃他,也只是因为发现他对她的忠诚度动摇了--花小妖所图甚大,所以就算再欣赏格林德,可也不敢再用他了,更为了全局,必须得忍痛把他干掉。 嗯,就是忍痛,毕竟这年头培养一条忠实的走狗,可是相当不容易的。 在花小妖看来,她逼死格林德没啥不对:心腹之所以成为心腹,就得有时刻为主子牺牲一切的思想准备。 可她却根本不知道,对主子再忠诚的手下,也是有尊严的,尤其希望能获得主子的尊重,那样他才能心甘情愿的为主子赴汤蹈火。 花小妖的智商很高,心机很深,不过身份的高度,决定了无论她再聪明,也无法理解底层人的思想--她,只是把格林德当做了必要时能牺牲的棋子,却从不去考虑这枚棋子,有没有自己的想法。 方圆就不一样了。 他会在乎所有跟他交往的人,哪怕是毛驴,有时候方圆也会站在它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 比方现在,当毛驴张嘴啃起一撮枯草时,方圆就知道它很饿了,是该找个地方饱餐一顿了。 “格林德,你知道毛驴怎么会来到这儿的吗?” 车子启动后,方圆才想到了这个问题。 毛驴今天的表现,是很妖孽。 可再妖孽的毛驴,也只是一条狗子罢了。 一条狗子,是不可能从华夏远渡重洋跑来英国西南郡的,肯定是别人带它来这儿的。 那么,那个人会是谁呢? “我也不知道,圆哥。” 格林德摇了摇头,回答说:“我在街头上看到它时,它正被人追杀。” “哦。” 方圆哦了一声,低头伸手摸着毛驴的脑袋,轻声问道:“你能不能跟我说,你是跟谁一起来这儿的?靠,摇头算啥意思?不会说话?行,那你总能带我去找那个人吧?” 毛驴张嘴打了个哈欠,算是回答了。 “看你一脸懒洋洋的样子,骗你来英国的人,不会是个女人吧?” 方圆抬头看向车窗外,脸上浮上了明显的期待神色。 他现在对女人很感兴趣。 岳婉晨却不知道。 在回到酒店之前,她还无比的渴望:一进屋,就能看到毛驴趴在沙发上。 很遗憾,她失望了。 客房内就像她离开时那样,没有一点点的变化。 天已经很黑了,她很饿。 任何人在大街上跑了大半天后,也会消耗太多体力的。 如果是平时,她现在已经跑到浴室内,用凉水、痛苦来抵抗自己罪恶的身体,然后睡到午夜时分再起来用餐。 今晚,她的身体很安份。 可能是因为太累的缘故吧,那种最最原始的罪恶感觉,好像冬眠了那样没有一点动静。 可她圆愿遭受那种生不如死的折磨--那样,最起码毛驴还会在她旁边,用关爱的眼神看着她。 她走进了浴室,也没脱掉身上的小睡衣,就打开冷水淋浴,盘膝坐在了地上。 以往冷水洒下时,她感觉不到丁点的凉意,反而会埋怨冷水不够凉,无法扑灭她躯体里的邪恶罪恶之火。 今晚当冷水当头洒下后,她却猛地打了个寒战,下意识的双手抱住了肩膀,向旁边挪动了一下。 很冷,很饿。 这时候,其实最好先饱餐一顿,再泡个热水澡的,然后再美美的睡一觉。 她也想这样。 不过刚要伸手撑地站起来时,却又笑了笑,重新坐回了淋浴下面。 她希望,能用这种自己折磨自己的方式,来赎罪--无论她已经变得有多么邪恶,她都不该对毛驴动心的。 那条智商最多也就是四岁小孩的狗子,得有多么的妖孽,才能看出她对它‘图谋不轨’后,趁着她睡觉时悄然离去? 如果她没有那种邪恶的想法,那么毛驴就会一直守在她身边,听她叨叨心里话。 现在毛驴却走了。 它既然已经决定离开,那么以后都不会再回来。 随着毛驴的离开,岳婉晨唯一的精神支柱,也轰然倒塌,只剩下说不出的茫然:以后,我该何去何从?呵呵,九幽夫人的一月之期已经到了,我却没有回去,她肯定很生气,会派人找我,杀死我。 在过去的一个月内,岳婉晨只要一想到一月之期,想到诡异神秘的九幽夫人,就会打心底里冒冷气。 九幽夫人说是一个月为限,那么肯定就是三十天,不会少一天,更不会多一天。 一个月后,无论岳婉晨有没有确定方圆是死了还是活着,她都必须得给夫人一个答案。 正确的答案。 唯有给九幽夫人正确的答案,她才有可能继续活下去。 如果没有正确的答案,岳婉晨会遭到什么样的惩罚--她不敢去想。 有谁,敢去想象自己被关到一个黑屋子里,任由一些没有表皮却是靠吃肉来生活下去的不明生物撕成粉碎,吃下去? 所以在这一个月内,岳婉晨为了打探方圆的生死,可谓是使出了浑身解数。 尤其是在找到毛驴后,她好像距离活命更近了一步。 但让她绝望的是,毛驴并没有给她带来好运,更在看出她对它‘预谋不轨’后,悄然离去了,算是彻底把她打进了黑暗的深渊。 当然了,就算毛驴从了她--没有离开,那么它也无法帮她来解决来自九幽夫人的危险。 可最起码,她能在同情的目光中被带走,哪怕是来自一条狗子的同情。 那样,她在彻底离开这个肮脏的世界时,或许能感受到一点点的温暖吧? “我,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注定是个被全世界抛弃的垃圾,一辈子生活在羞辱、肮脏龌龊之中,呵呵。” 陈婉约抬手,擦了擦冰凉的脸庞时,听到外面客厅内传来了开门声。 她的身子猛地一颤,兴奋的嘎声叫道:“毛驴--你、你回来了吗!?” 没人回答,也没有传来毛驴那熟悉的锥锥声,就像客厅房门只是被风吹开了那样。 北风。 好冷的风,瞬间就把岳婉晨的血液刮冷,让她情不自禁的抱住膀子,牙齿格格打颤。 其实她很想站起来,冲出浴室,用最快的速度,扑出窗外--从住进酒店的那天开始,她就不止一次的演习过了。 她有绝对的把握,能在四秒钟之内扑出窗口,借着外面的流水管道迅速下滑,等滑到三层楼的高度时,再猛地一蹬墙壁,好像一头老鹰那样扑向那棵梧桐树。 只要扑到那棵梧桐树上后,岳婉晨就能用力一荡,荡出四米之外的墙外,以一个标准的跳水动作,扎进外面那条排水沟内。 排水沟里的水,脏兮兮的还有些腥臭,扑进里面顺流而下时的感觉,肯定不咋样,但相比起被干掉,却要好了太多。 岳婉晨反复策划的逃亡路线,是那样的清晰,可行。 可当危险已经走进客厅时,她却放弃了。 甚至,她还觉得那个逃生计划无比的可笑:九幽夫人的人,既然能找到精准的找到她,又怎么会给她逃走的机会? 就算她能在猝不及防下逃走,能多活几天? 就算一辈子都能躲过九幽夫人的追杀--这样肮脏的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当岳婉晨脸上浮上浓浓的自嘲时,有人出现在了她的视线内。 两个人。 两个身穿西装的男人,看上去文质彬彬的样子,就像那些推销保险的业务员。 “你在洗澡?” 两个男人站在客厅内,看着她问了句废话。 “是啊,我在洗澡。” 岳婉晨笑着,回了句废话。 “还得需要多久,才能洗完?” 问话的男人又问。 “那得看你们的心情了。” 岳婉晨说着,解开了睡袍的带子,露出了傲人的身体,咯咯一声娇笑中,带着十足的荡意。 两个男人死死盯着岳婉晨的身子,眼里都露出毫不掩饰的垂涎神色:“只要你喜欢,可以洗到天亮。嗯,最多也就是到天亮,你就该上路了。” “上路?” 岳婉晨缓缓跪了起来,反手脱下了睡袍,凉水直接洒在她身子上,冻得她声音有些发颤:“不、不用再带我回罗布泊了么?” “无论你回去,还是不回去,结果都一个样的。” 那个男人咽了口吐沫,呼吸有些急促的说:“虽说你没有完成夫人交代的命令,但总的来说你也尽力了。夫人为表彰你在这段时间内的努力,才特意开恩不用让你回罗布泊的。” “真好,唉。” 岳婉晨叹了口气,抬手关掉了冷水,扶着墙站了起来:“最起码,不用成为那些东西的美餐……” 始终没说话的那个男人,打断了她的话:“其实说真的,成为那些东西的美餐,最多也就是疼一下子罢了。死人,是体会不到被撕成碎片的痛苦的。反倒是我们兄弟俩人--” 岳婉晨也打断了他的话:“怎么,落在你们手里的结果,会是生不如死么?” 不等俩男人说什么,岳婉晨轻晃着丰满的腰肢,走到了浴室门口,倚在门框上:“最多,也就是被你们合伙享用个够后再死,还能惨到哪儿去?” 两个男人对望了一眼,都笑了。 从他们得意的笑容中,岳婉晨敏锐查觉到了什么,脸色一变:“你们--想怎么折磨我?” 两个男人异口同声的回答:“你想不到的。我们敢发誓,就算你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的。” “你、你们!” 脸色苍白的岳婉晨,下意识的退进了浴室内时,脸上却又忽然浮上了迷人的媚笑:“你们听到了没有?” “听到什么?” 先说话的男人眉头皱起,竖起了耳朵。 岳婉晨向前走了一步,看向了客厅门口,轻声说:“狗的叫声。” 两个男人侧耳细听,果然听到有狗不安的叫声传来:锥,锥锥。 然后他们就笑了:“你不会天真的以为,我们会怕那条狗吧?” 第637章:是他让我杀他的 岳婉晨还没有走出罗布泊时,就遇到了毛驴。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女人跟狗就组成了一对奇怪的组合,四处寻找方圆的生死真相--这些事,这俩男人当然清楚。 甚至,他们都知道岳婉晨在某些时候,还有想非礼那条狗的肮脏意图。 不过他们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因为没谁比他们更清楚,岳婉晨现在有多么渴望男人:艳阴使,从来都是靠异性来生存下去的。 如果她们没有异性,那么她们身体里那些邪恶的东西,就会像魔鬼那样的折磨她们,让她们生不如死。 而岳婉晨呢,又不想彻底的堕落,圆肯每晚遭受那种无法忍受的煎熬,也不想像其他艳阴使那样,去找男人。 所以她有时候对毛驴产生那种非分之想,也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狗是不会说话的,绝不会在事后第二天,就跑大街上满世界的显摆它睡了个美女--那,恰恰是岳婉晨想要的自欺欺人方式。 两个男人还知道,那条狗叫毛驴,被方圆视为兄弟。 或许,也正是因为它是方圆的兄弟,所以才让岳婉晨对它有着特殊的感情吧? 可这有什么呢? 毛驴只是一条狗子罢了,它既然不能帮岳婉晨找到方圆,那么它自然也无法改变这个女人悲惨的命运。 所以在岳婉晨提醒他们有没有听到狗叫的声音时,两个男人都笑了。 岳婉晨也笑了,笑得比他们更好看,轻声说:“天真的不是我,而是你们。” 左边的男人问道:“我们哪儿天真了?” “你们有没有想过,毛驴为什么取而复返呢?” 岳婉晨轻声问道。 “它跟你有感情了,放不下你?” 男人在说出这句话时,脸上浮上了明显的邪恶之色。 “错了。” 岳婉晨当然明白他这句话暗指什么,毫不在意的摇了摇头,说:“就算它对我有感情了,可它一旦走了,就不会再回来。” “那它为什么要回来呢?” 两个男人可没有觉得岳婉晨有多墨迹。 相反,他们还很享受跟她探讨问题的感觉:猫儿在抓住老鼠时,不都是玩够了再吃吗? “那是因为有人要它回来。” 岳婉晨眸光流动,妩媚无比的问道:“你们再猜猜,那个让它回来的人,会是谁?” “呵呵,不会是方圆吧?” 一个男人总算明白陈婉约想表达什么意思了,脸上了浮上明显的讥讽。 “百分之九十九的,就是方圆。” 岳婉晨轻轻的说着,看向了客厅门口,眼神迷离的喃喃道:“看来,老天爷待我还是不薄的,能让他在我最需要他时及时出现。” 两个男人刚要张嘴说什么,就被岳婉晨堵了回去:“我如果是你们的话,现在就会用最快的速度扑出窗户,顺着下水管道滑到三楼,再借助下面那棵梧桐树荡到墙外,一头扎进外面的排水沟内。” “排水沟不深,但很脏很臭。依着那个小混蛋的洁癖啊,你们还没有资格让他为杀你们,就跳进脏水内的。” 岳婉晨说到这儿时,语气里夹杂了明显的关怀之色。 就好像,这俩奉命前来干掉她的男人,是跑来她家里偷情的情夫那样,现在她丈夫回来了,他们不该赶紧逃走吗? “他为什么要为了救你,就杀我们?” 两个男人再次对望了一眼,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可笑的神色:仅仅凭借几声此时已经消失了的狗儿叫声,这女人就把他们当做没脑子的傻瓜来糊弄,还故意拿捏出一副关心的嘴脸,劝他们赶紧逃走。 好玩。 嗯,真得很好玩。 两个男人觉得,岳婉晨为了活命就把他们当傻瓜来糊弄的行为,绝对是尘世间最好玩的事儿,这在他们晦暗、枯燥无趣的人生中,算是让他们很久都难以忘怀的亮色。 所以他们才有足够的耐心,跟这女人继续玩下去。 “因为你们要杀我呀。” 岳婉晨这样回答。 “就算我们要杀你,那关他什么事呢?” 一个男人笑眯眯的说:“我们三个人才是来自一个地方的,他只是个外人罢了。只要稍微有些理智的人,就不会为了救你,而得罪我们的。” “因为,我是他的女人呀。” 岳婉晨忽然吃吃的笑了起来,问道:“你们两个,不会不知道我曾经跟他同居了很久吧?” “当然知道。” 那个男人慢悠悠的回答:“我们还知道,他其实无比的讨厌你,因为你是以未来岳母的身份,把他勾搭上手的。如果我是他的话,为了堵住别人的嘴巴,不但不会救你,而且还会帮我们把你灭口的。毕竟,一个男人跟自己的岳母发生那种关系,也够丢人的。” “可我才不是他岳母,我只是我,岳婉晨。” 岳婉晨依旧咯咯的笑着,侧脸看向客厅房门那边时,却又叹了口气:“唉,刚才让你们走,你们不走,现在你们想走,也走不了了。他,已经来了。” “就在门外吗?” 两个男人也一脸笑意的看向门口,还煞有其事的问道:“方圆,你在外面吗?如果你真在的话,那现在请你进来好吗。” 他们的最后一个字话音未落,门开了。 进来的,不是方圆,而是毛驴。 有大哥在身边时,毛驴才不在乎房间里多了两个男人,最多也就是轻飘飘看了岳婉晨一眼,闪过一抹不满。 然后走到沙发前跳了上去,伸了个舒服的拦腰,身子蜷缩成一团,微微歪着脑袋看着那俩男人,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瞧,它、它在埋怨我没有穿衣服呢。” 看到毛驴这么淡定自若的样子后,岳婉晨眼眸更亮,身子都在发抖,赶紧退回浴室内,关上了房门。 在听到毛驴那熟悉的叫声后,岳婉晨说它会把方圆带来时的那些话,其实底气一点也不足的,要不然也不会‘好心’劝说那俩男人赶紧跑路了。 她真得不敢相信,老天爷真会她所渴望的那样对好了:在她最绝望时,她最想看到的人,会脚踩七彩祥云的出现在她面前。 但当毛驴镇定自若的进屋,理都不理睬那俩男人就趴在沙发上后,她才相信尘世间的‘美梦成真’这个词,原来并不是随意杜撰出来的。 毛驴看她那一眼中的不满神色,是代替方圆来表达的:你既然是老大的女人,干嘛让别的男人看你身子? 看懂毛驴眼中的不满后,岳婉晨才赶紧退回了浴室内。 这娘们跟这条狗子,还真能唬人--两个男人不屑的笑着,其中一个更是很认真的样子,问蜷缩在沙发上的毛驴:“你大哥真来了吗?” 毛驴没有搭理他:底气十足时的驴哥,可不是谁问它问题,它都回答的。 男人没生气,继续客气的问道:“能不能让你大哥进来,就说我们很想认识一下,一个死人是怎么走路的。” 他的话音刚落,有人在门口淡淡的回答:“我会满足你们的。” 两个男人霍然转身,看向了门口。 嘴角叼着烟的方圆,走进来时还回头看着格林德叹了口气,有些遗憾的样子。 搞得格林德莫名其妙,不知道圆哥为啥看着他叹气。 圆哥叹气,是因为他在出场时,没能像电影里的赌王那样,身披黑色的风衣,背后跟随的走狗也只有格林德一个,未免有些不威风。 “你、你真是方圆?” 随着方圆走进来,那俩男人都下意识的后退几步,眼睛都眯了起来。 “是,我就是方圆。” 方圆点了点头,认真的问道:“我比你们所想象中的,是不是帅了太多?” 格林德很想捂住耳朵--就算他已经决定誓死效忠圆哥了,可还是受不了老大这副自恋的嘴脸。 “是啊,是帅了很多。” 两个男人楞了下,接着笑了,上下打量着他说:“不错,不错,还真有他的六七分像。唉,她为了活命,看来也是下血本了,才能找到你来糊弄我们。” “她没有糊弄你们。” 方圆正色道:“我真是方圆。” “好,呵呵,好,就算你真是方圆好了。” 一个男人呵呵笑着,看似很随意的抬手:“方先生,你赶紧滚蛋吧,别耽误我们干正事。唉,年轻人啊,你有必要为了那个要死的女人,来把自己的小命搭上吗?” 方圆有些不愿意了,皱眉问道:“那我究竟该怎么做,才能让你们相信我就是方圆?” “除非你能杀了我。” 遇到这么个不知死活的年轻人,一个男人终于不耐烦了,大手一挥脱口说出了这句话。 然后他就死了。 看到了自己的尸体,看到鲜血喷泉般的向外喷涌,更看到了一抹惊鸿般的刀光。 然后格林德就呆了,浑身发冷,双眼圆睁,腿肚子都在打软。 就在傍晚时,格林德为了讨好圆哥,可是添油加醋的炫耀他曾经的辉煌,什么刀锋起,头落地啥的。 其实他才不信,尘世间会有那么快的刀,那么出手狠辣的人! 现在他亲眼看到了--方圆挥刀斩杀那个人的动作,比他添油加醋说出来的那些还要快,快到他只来得及看到寒芒一闪,那个男人的脑袋就飞了起来。 陌刀刀尖垂地,有血滴从上面缓缓滴落时,无头的尸体才缓缓屈膝跪倒,扑倒在了他自己的脑袋上。 “是他让我杀他的。” 盯着那具尸体,方圆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后,才回头看着格林德,问道:“刚才,你有没有听到?” “听、听到了!” 面无人色的格林德,勉强说完这句话后,就猛地抬手捂住嘴,转身冲出了房间。 他看过别人杀人,也杀过人。 可他从没有见过杀人后,还能像方圆这样保持绝对冷静的人。 就仿佛,方圆杀的不是人,而是一条狗--不,连狗都算不上,最多也就是小孩子拿着玩具刀,一刀斩断一棵玉米那样,很得意的样子。 这得多么冷血残酷的人,才能做到这一点? 第638章:闭上你的臭嘴 杀人,才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办法。 方圆也知道这个道理。 但毫无疑问的是,有时候杀人却是最有效的解释方式。 没有谁在脑袋被砍掉后,还以为他是开玩笑的。 “你,还想用什么方式,让我来证明我的就方圆?” 目送格林德跌跌撞撞的跑出去后,方圆才转身看着另外一个男人,轻声问道。 男人没说话,只是死死盯着方圆,就像一尊雕像那样,动也不动。 他是被吓傻了,就像盘在沙发上的毛驴一样,彻底被吓傻了。 大哥很厉害--这一点,毛驴早就知道,兄弟俩狼狈为奸四五年了,它可以说是最了解他的那个‘人’了。 可它现在却忽然发现,它已经不再了解大哥了。 要不然,它也不会被吓傻。 很厉害的大哥,在它的印象中从没有杀过人,哪怕那次它及时跳起来给他挡子弹的那次,他也没杀人。 酒后,他已经跟它说过好多次了:他曾经答应过收养他长大的恩人,这辈子都不会杀人的,任何生命,都该受到该有的尊重。 毛驴记得很清楚,大哥在说要对所有生命尊重时,可是啃着一根鸡腿的--这很有些口不应心的嫌疑。 不过它不在乎。 它只在乎大哥既然那样说,就不会肆意滥杀任何生命:跟一个不会滥杀无辜的人在一起,是不是才有安全感? 现在,方圆却食言杀人了,当着毛驴的面,就因为人家说了几句冒犯的话,他就抽刀,杀人了。 “对不起,我也不想杀人的,可刚才按耐不住了。” 好像从毛驴那傻呆呆的眼神中,感觉到了什么,方圆用力抿了下嘴角,低声道歉。 他没有撒谎。 在他走进屋子里看着这俩男人时,方圆内心忽然狂躁了起来,就像地震即将来临之前,动物就会敏锐察觉到,提前跑路那样。 感觉很奇怪,更真实,方圆得费老大的力气,才能用平和的语气,跟那俩男人说话,希望他们能听岳婉晨的话,赶紧滚蛋。 只是这俩倒霉催的,偏偏不解风情,还敢说有你杀了我,我才会相信你是方圆的话。 倒霉鬼的那句话,就像点燃炸药包的导火索,一下子就让方圆极力压抑的烦躁爆炸,完全是本能的抽刀,挥手--头就落地了。 所有的烦躁,在抽刀挥手的那一瞬间,蓦然消失。 让方圆的心,无比的静,却又偏偏酝酿着让他自己也害怕的惶恐:我,怎么会因为一句口角之争就擅自杀人了? 就在方圆也为自己的莫名表现而害怕时,那个男人终于醒悟了过来,嘶声叫道:“我、我相信你,我相信你就是方圆!!” “嗷!” 男人嘶哑的叫声,惊醒了傻呆呆的毛驴,嗷的一声叫就从沙发上弹身跳下,箭一般的窜了出去。 它真担心,现在很是有些古怪的大哥,会对它来那么一刀。 “那就赶紧走吧。” 方圆低头,右手握着陌刀向门后走了几步,让开了门口时,低声说:“回去告诉你的主子,以后有什么事直接来找我好了,没必要欺负那个可怜女人的。” “好,好,我、我一定带到,一定带到!” 男人连声答应着,横着身子慢慢向门口挪动,然后猛地撞在了门框,压根顾不上肩膀老疼了,如飞一般的去了。 盯着那具无头尸体看了片刻,方圆走到沙发前,用刀尖挑起罩子,盖在了尸体上。 尽管尸体被盖住后,也改变不了方圆滥杀无辜的现实,但在看不到尸体后,心里多少会好受一些。 “你不用为杀了他而愧疚的。” 方圆缓缓坐在沙发上,低头盯着陌刀时,浴室门吱呀一声响,有个女人的声音柔声说道:“如果你知道他手里,至少得有十数条无辜者的生命,你就会感觉好多了。” “真得?” 方圆头也不抬的问道。 “你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希望,我怎么会骗你?” 岳婉晨缓步走了过来,轻声说:“而且如果不是你及时来到,今晚死的人就会是我了。” “嗯,听你这样说后,我整个人都变好了很多。” 方圆笑了笑,抬起了头。 “是、是你?” 在方圆抬起头后,岳婉晨脸色猛地一变。 她做梦也没想到,被她‘望眼欲穿’的方圆,竟然就是那天傍晚,在泰晤士河边遇到的那个小白脸。 “我有了很大的变化,对吧?” 方圆随手把陌刀放在了案几上,上下打量着岳婉晨:“其实我也没想到,毛驴是跟你在一起的。” “变了,你变得更年轻,更英俊,也更--邪气了。” 岳婉晨轻咬了下嘴唇,慢慢俯身伸出了右手。 方圆做了个想躲的动作,却又停住了,任由那只冰凉的小手,在自己脸颊上慢慢的摸索着。 “不但你变了,我也变了。” 岳婉晨慢慢跪在了地板上,昂起下巴看着方圆,满眼都是痴迷神色的喃喃说道:“我,我再也不是那个陈婉约了。尽管每次想到这个名字,就能让我想到耻辱,可我觉得,那时候的陈婉约,才是活生生的一个人,不是现在这具更加年轻,放荡的身体。” “谁是陈婉约?” 方圆问道。 正要伏在他膝头上的岳婉晨,呆愣一下霍然抬头。 那张堪比花娇的脸上,已经苍白的没有一点点的血色,嘴唇都在颤抖着:“你、你不知道陈婉约是谁?” “不知道。” 方圆摇了摇头。 “不知道?” 岳婉晨嘴角轻轻的抽了十数下后,忽然笑了。 女人笑起来时,方圆就觉得眼前一亮,整间屋子里都忽地充满了暧昧的春意。 “呵,呵呵,不知道陈婉约是谁也好,那样我们以后在一起时,就不用有丝毫心理负担了。” 岳婉晨说着,屈膝站起来,一手搂住他的脖子,红唇了过去,闭眼轻声说:“我能感觉出,你现在无比的想占有我,就像我想渴望拥有你那样--我等这一天,已经太久太久了。抱起我,去房间。” “我失--” 方圆当然能从岳婉晨刚才的神色变化中,看出她有多么的伤心,就因为自己忘记了陈婉约是谁,正要跟她说自己失忆了时,嘴巴却被她堵住了。 岳婉晨说的没错,那天傍晚他们在河边第一次见面后,就都有了占有对方的强烈冲动。 那时候,因为有外人在场,他们还能保持该有的冷静,理智。 但现在,当岳婉晨的红唇堵住方圆的嘴巴,香舌好像蛇儿那样钻进他的嘴里后,他就再也不想考虑别的了,只想用最快的速度,得到这个女人。 迫不及待的,不能有丝毫的停留! 方圆把岳婉晨横抱在怀里,快步走到套房门口,一脚踹开门板时,俩人的热吻都没有丝毫的停留,女人鼻子更是发出让他心情澎湃的哼声,就像猫儿。 刺啦一声,方圆伸手就扯掉了女人身上湿漉漉的小睡袍,向外一抛--岳婉晨就娇媚的叫着,砸在了床上。 床的弹性相当不错,女人砸在上面后,身子接着就弹了起来。 再落下时,女人修长的右腿已经挽花般的叠在了她左腿上,却接着用左手托住了香腮,眉梢含春的对方圆伸出了右手食指,轻轻一勾,猫儿般的叫着:“来呀,来呀,你还愣着干嘛?” 方圆把岳婉晨狠狠扔在床上,正要以一个标准的恶狗扑食动作扑上去,狠狠惩罚这个胆敢勾引自己的女人时,却又愣住了。 盯着岳婉晨的翘臀。 他看到了一扇黑色的大门。 那不是刺青,绝不是刺青,而是女人身上自然长出来的。 你可以说那是黑色素的沉淀,也可以说是她体内有什么毒素导致才形成的--但就是不是刺青,而是自然形成的,就像方圆左肩下的那朵妖艳的花儿那样。 在看到这扇大门后,方圆终于猛地醒悟:这个女人,为什么对自己有这么的吸引力了。 就是因为在她的身上,有这样两扇黑色的大门。 就像是磁铁,哪怕在他看不到时,也能对他形成无法抗拒的吸引力。 方圆以往的回忆,就被这样的两扇黑色大门,死死禁锢着,无论他怎么努力,又是多么的痛苦,都无法推开这两扇门,放出他的回忆。 在继花家祖祠内,看到由牌位组成的两扇黑色大门后,他又在一个女人的身上,看到了它们。 而且他能明显感觉到,他的头又在疼痛。 无比的疼,就像要裂开那样--这么疼,则是因为女人总是在不断转换着两条腿,让那两扇黑色大门左右摇晃。 晃的他脑袋疼。 却又偏偏能想到,他在花家祖祠内曾经闭目沉思时,用意念‘看到’那两扇大门,是在一个女人的屁股上。 难道,这就是那两扇禁锢我以往回忆的大门? 只要我能打开,就能找到曾经的过去? “来呀,来呀,小混蛋,还发什么呆呀?你不会不敢上来吧?呵呵,如果不敢的话,那就向后转,齐步走--” 如果此时有第三个人在场,除了会看到看方圆脸色狰狞的吓人之外,还能看到岳婉晨也有了不正常的疯狂神色。 原本婉约如水的女人,此时完全化身成为了一个女魔,蛇儿般的在床上妖娆着,鲜红的舌头更是不时的吐出嘴外,发出嘶嘶的声响。 方圆转身,走向门口,双手抱住了脑袋。 他转身向外走,当然不是因为岳婉晨让他走,更不是他头疼的几乎要裂开,而是因为害怕。 他怕--无论他做了什么,可还是回想不到从前,仅仅占有了个女人罢了。 潜意识内有个声音,在呐喊:打开那两扇门,你就能找到你失去的回忆了! “混蛋!我就知道你根本不敢碰我,你没想到我会活下来,以为我还是你的岳……” 看到方圆真转身向外走后,岳婉晨猛地翻身坐了起来,瞬间就泪流满面的,疯子般的破口大骂起来。 “闭上你的臭嘴!” 方圆霍然转身,大喝一声中扑了上去。 第639章:无比真实的梦 现在很多公知号上,都在不遗余力吹嘘西方国家多么多么的好。 养老制度健全,看病不花钱,买房就像去市场上买颗大白菜,马桶盖子就像隔壁杰斯太太小手的温柔--还有就是他们国家的下水道,更是保用五千年都不带搭理的。 事实上不是这样。 公知们只是把这些国家最好的一面晒出来了,才不会告诉你西方国家大街上有很多流浪者,看病没钱要敢闹事,马上就会有警察扑上来,抡起警棍一通狂揍。 更不会跟你说,当下都初冬的深夜了,刘易斯等人还在冷风中,穿着破旧的工作装,在灯下清理城市下水道排出口的淤泥。 其实淤泥早就有了,在去年夏天时,这个排水口就已经堵了,只是一直没人管,直到深秋最后那场大雨降临,污水流淌不畅从市区冒出来后,才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 然后就是个种规划,扯皮,招标--最后,跟市政府民义调查室里斯克先生的表弟的邻居的小舅子是小学同学的刘易斯,才过五关斩六将拿到了这个工程。 预计花费九千英镑薪酬的工程,到了刘易斯手里时,只剩下了两千二百英镑,而且还不包括他请小学同学全家七口人吃饭的花销。 再加上他也得雇几个人帮着干活,刨除一切费用后,最多也就是能收益一千英镑。 一千英镑的纯利润,也已经让刘易斯心满意足了。 毕竟挣这一千英镑,最多也就是一个晚上就能搞定的(白天河边有人太多,可不能干这种扩散气味的脏活,那样会影响这座城市的光辉形象)。 工程的难度,多少有些出乎刘易斯的意料。 他们用抬筐把排水口外面那些淤泥抬走,向里挺进了四五米,就看到了一面黑黝黝的东西,在灯光下发着恶心的油光,还有污水从上面渗出来。 “法科有,下水道内怎么会有一个包装箱?” 刘易斯走上前,伸手揪住蒙着包装箱的黑色塑料布,有用铁锨在上面狠狠铲了几下后,才搞清楚这是啥玩意。 这是个包装大型机器的包装箱,用松木板子外加铁钉钉做起来的,属于可利用回收垃圾。 只是刘易斯等人真搞不懂,这么大一个玩意,怎么就跑下水道中了? “可能是去年下大雨时,麦西来工地塌陷时落下来的吧?” 一个工人这样说。 去年夏天某次大雨天时,麦西来工地确实发生了塌陷,据说几辆铲车都陷下去了,当时把人们吓得不清,还以为是地陷了呢,事后费了老大的力气,才把那些铲车弄上来的。 至于这个包装箱是不是麦西来工地塌陷时的‘产物’,这已经不重要的了。 重要的是刘易斯能确定,只要能砸开这个包装箱,那么大家就可以回家洗洗睡了。 “玩、兔、思睿!玩、兔、思睿!” 在好像紧闭的大门一般的木质包装箱面前,铁锨当然用不上力气了,刘易斯也懒得再去找电锯,索性指挥几个帮工,大家伙一起抱起一根长长的铁架管,在他的号子声中,一下一下的撞向木板。 听着铁管狠狠撞在木板上发出的‘咣咣’声音,刘易斯忽然产生了一种错觉:很像二十年前他征服他老婆的某个动作,铿锵有力的撞击声,带着诱惑的旋律。 咣、咣的声音不就是啪、啪吗? 他的号子声,不就是奋勇向前的冲锋号吗? 木板被狠撞时发出的咔吧咔吧声,不就是女人既痛苦且又无比欢愉的反应? “加把劲,马上就能把折扇该死的‘大门’给撞开了,玩、兔--” 看到被铁管撞断的地方,都已经向外哗哗的淌水,整扇‘大门’都有瞬间倒塌的驱使,刘易斯精神大震,喊着响亮的号子,抱着铁管狠狠撞向最后一块木板。 咣--噗嗤,哗! 最后一块木板被撞断后,始终承受背后太多堵塞物压力的‘大门’,就轰然倒塌,夹杂着树叶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污水,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呼的一声从门后喷涌而出,竟然带着骇人的声势。 “卧槽,快跑!” 刘易斯可没想到,被堵塞的污水来势这样凶猛,赶紧扔掉铁管转身就跑。 刘易斯等人的反应速度很快,但终究快不过压力瞬间被释放的污水。 就像一条恶龙那样,污水咆哮着,夹杂着那些你以前扔过、没扔过的垃圾,瞬间就把几个工人给淹没了。 “我、我要死了!” 在被黑色污水彻底淹没之前,刘易斯发出了这样一声凄惨的嚎叫。 接着,就陷进了毫无知觉的黑暗中,却又隐隐能听到一个女人的尖叫声,重复着那句话,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很快就消失了。 就像在泰晤士河的河水里静静的飘浮,天上有明晃晃的太阳,岸边青草茂盛,开满了鲜花,偶尔会有小鸟的叫声传来,浑身无比的舒畅,只想就这样随波逐流,最好是永远都不再醒来。 这就是方圆现在的感受。 他真得不愿意醒来--醒来的那个世界,太残酷了。 活了二十多年,他好不容易才爱上夏脑残,决定要跟她恩爱到白头了,可老天爷那个吃了撑的没事干的老东西,却偏偏跟他们开了个大玩笑。 先是让他们变成亲兄妹,遭受‘想好就得违反人伦’的痛苦,接着又在方圆发现俩人才不是狗屁亲兄妹时,跟夏脑残的老妈陈婉约上了床--算是彻底关上了他们在一起的大门。 一个夏小韵来折磨他,老天爷还不满意,其间还掺杂了一个水暗影。 唉,那个娘们表面上看上去,要比小夏精明很多倍的样子,其实脑残的程度相比起夏小韵来说,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就为了方圆不愿意跟她来往,她就带着‘必死的信念’,跟铁辽他们一起去了北朝。 在北朝,这个傻瓜娘们得遭了多大的罪啊,才能变成那副鬼样子(差点变成女僵尸战士)--方圆只要想想,就心疼。 算了,还是不想北朝那些破事了,毕竟当英雄抱着小核弹跳下坑洞的行为是值得世人赞叹,高度崇拜的。 可方圆才不屑去当啥英雄,他更喜欢干快递员的那段日子:苦比、累比但却温馨,安圆,尤其是跟毛驴争抢一只烤鸡时,绝对是充满天伦之乐的…… 还有林舞儿:兄弟,你说你好好假扮你的娘炮不好吗?干嘛要跟哥们轻易说出那个字啊,难道不知道‘爱’是不能随便说出口,一旦说出来就得负责的吗? 唉,那也是个脑残。 这个世界上,咋就那么多脑残啊? 不过脑残者也不全是让人心烦的,还有让人开心的,比方秦小冰。 哪怕是在昏睡中,只要一想到秦小冰,方圆就忍不住的想笑:那个小丫头,到底得有多么可爱,才能把哥们当成一个败家子,又把她自己定位为一个拯救败家子的圣母玛丽亚,为此不惜把积蓄拿出来让我挥霍。 还有--想到这儿时,昏睡中的方圆眉头皱了下,喃喃说了句什么时,已经洗了个热水澡,裹着浴巾走进来的岳婉晨,轻轻咬了下嘴唇,缓缓坐在了炕沿上。 “九幽王……谁能想到,她会假扮燕四道长,陪我一起去北朝地下古城,帮我解决了我无法面对的那些困难?” 方圆喃喃说到这儿时,岳婉晨心儿一跳,哑声问道:“九、九幽王?” “她送了我一个脚链,说是护身符--在我获救后,卡秋莎却说那是我母亲传下来的,让我毋须的带着。靠,那小丫头片子、哦,现在我儿子的母亲了,她懂得个毛啊,就会知道跟商脑残胡来。” 方圆继续瞎叨叨着,眼皮都没动一下。 岳婉晨这才知道,他在说梦话。 他说夏小韵,说水暗影,说林舞儿,说秦小冰说毛驴说--陈婉约。 就像生命中只剩下美好回忆、等待上帝召唤的老人那样,昏睡中的方圆,说出了他所接触过的所有人,某些事。 更有他在清醒时,打死也不会说的心里话:“陈婉约,其实就是个可怜女人。唉,小陈,我知道你是个被丈夫利用,被女儿的安全挟持了、才不顾一切做出傻事的女人。我更知道,你活的比谁都累,比谁都苦……” ‘小陈’听着方圆的叨叨,泪水缓缓淌下了脸颊。 她伸手--很想抱住这个家伙的脑袋,哭着跟他说:小陈才不是夏小韵的母亲,不是你的岳母,我就是小陈!你,跟我其实都不用内疚的。 可她伸出的手,接着缓缓缩了回来:就算告诉他这些,又能怎么样? 他会因此而爱上我,像夏天问那样娶我吗? 呵呵,当然不会。 小陈只是个残花败柳罢了,还是很邪恶的那种,一天没有男人就难受--岳婉晨得用力咬着嘴唇,才能逼着自己哭不出声来。 然后狠狠擦了擦泪水,赤脚走到了外面客厅内,找到纸跟笔,唰唰的写了起来。 唰唰的书写声,就像春蚕在吃桑叶,也像方圆喃喃的梦呓,更像外面不知道何时下起来的细雨。 初冬的细雨,再也没有了春季时那种蓬勃的朝气,只带着对这个世界浓浓的不舍,还有幽怨。 方圆的世界里,也在下雨。 春天的雨。 他嘴里叼着一根草梗,坐在小亭子里的长椅上,遥望着原处的高楼大厦,刚要‘妙手偶得’一首千古名诗时,毛驴这家伙却浑身湿漉漉的跑了过来,狗腿气息十足的伸出舌头,给大哥洗脸。 “滚蛋,跟你说多少次了,在没刷牙之前别来恶心我!” 方圆低低骂了句,伸手推开毛驴睁开眼后,就愣住了。 毛驴就在他面前,满脸都是谄媚之色的大摇着尾巴,可小公园、小亭子还有细雨以及原处的高楼大厦,都不见了。 刚才方圆所看到的那些人,那些事,都只在他的梦中。 无比真事的梦。 第640章:你该死在我面前的 隋末唐初的时候,有个叫淳于棼的人,家住广陵。 有一年他过生日,亲友都来祝寿,一时高兴多喝了几杯,就坐在自家大槐树下睡着了。 他做了梦。 梦到他到了大槐安国,正赶上京城会试,报名入场,三场结束,诗文写得十分顺手,高中了第一名。 殿试中,皇帝看淳于棼生得一表人才,非常喜欢他,就亲笔点名让他做了状元,还把公主许配给了他。 状元公又成了驸马,这位老兄的婚后生活非常幸福,夫妻感情十分美满,公主不但对他体贴,还很孝顺父母,后来还给他生了五个儿子,两个女儿。 后来,这位老兄被皇帝派往南柯郡任太守,在那里,受到百姓爱戴,皇帝奖赏,一呆就是20年,五个儿子都有了爵位,两个女儿也嫁给王侯。 再后来,敌国寇边入侵,大槐安国的将军率军迎敌,几次都被敌兵打得溃不成军,败报传到京城,皇帝震动,急忙召集文武群臣商议对策。 大臣们都怕成了狗--纷纷说割地求和最好。 皇帝大怒,点着众大臣的鼻子狂骂了一顿,又在宰相的推荐下,启用驸马淳于棼为大将,率本国虎狼之师抗敌-- 只是很可惜,这位老兄对兵法一窍不通,结果惨败而归。 屋漏偏逢连夜雨,这时候他妻子也因重病死了。 皇帝震怒,就把他,还有他的孩子们抓起来,还把他送回原来的家乡--很不甘心的老兄气得大叫一声,睁大眼睛欲向老天爷喊冤时,但见月上枝头,繁星闪烁。 原来,这位老兄所经历的那些酸甜苦辣啥的,只是一个梦。 无比真实的梦。 淳于棼、哦,是方圆。 方圆呆望着毛驴过了足足五分钟,都没搞清现在自己是醒着,还是在做梦,却想到了‘南柯一梦’这个典故。 真得感谢他的语文老师。 大哥总是一副呆比的样子不说话不动弹,毛驴就有些怕,锥锥叫了几声后转身跑了出去。 等它再冲进来时,格林德关心的声音在外面响起:“圆哥,你还好吗?” “啊?啊,好,非常好,从没有的好,好的不得了。” 方圆这才如梦初醒,长长吐出一口浊气,闭上了眼。 圆哥昨晚跟某位姓岳的漂亮女士,不顾客房内有具无头尸体,还在那儿鏖战半宿的事儿,格林德当然知道。 更知道这时候最好不要打搅圆哥,毕竟任谁在早上睁开眼发现美女不辞而别后,心情都不会很好的。 也就是毛驴这家伙仗着跟圆哥感情深,等的不耐烦了后敢去骚扰他,还又拽着格林德的裤脚--嚓,让我也来看圆哥的光屁股吗,我又不搞基! 在心里骂了毛驴一句后,格林德又表了几句忠心(我就在对面客房内,随时待命)后,才快步出了屋子,关上了房门。 毛驴虽然是自己兄弟,不过终究不是岳婉晨那样的美女,所以方圆也有些不习惯在它面前光着屁股,翻身坐起时顺势抬脚把它踢开后,才跳下了床。 浑身粘糊糊的很难受,当然不如泡在浴缸的热水中想事情舒服了。 床头柜上放着一个便条筏,上面写满了娟秀的圆珠笔字,更是以‘方圆’两个字开头的,那么他当然得看看。 全身泡在热水中,再点上一颗烟的感觉,委实不错。 当然了,这时候要是再来几个美女,给搓个背啊,递个酒啊,拿个小提琴演奏一首《月光曲》的话,就更好了。 算了,看在浪费可耻的行为上,方圆很大度的忽略了这些,开始看起了便筏。 便筏自然是岳婉晨写下的,第一句话就算道破了主题:方圆,我就是陈婉约,那个主动勾引女婿的无耻岳母。 “其实你也算不上我丈母娘的,我跟夏小韵又没结婚。” 方圆笑了下,为自己找了个不用脸红心烦的借口后,才继续往下看。 早在陈婉约被‘传染’尸毒,悄然离去后,方圆就以为她已经死了。 最起码,是死定了。 因为他想不出陈婉约,还能活下去的任何理由。 岳婉晨在便筏中也是这样写的,她主动离开方圆的当晚,就想找个最‘舒心’的自杀方式,来结束她苦比的一生。 很遗憾,她没能死成,而是被人抓走,带去了罗布泊。 那个地方,叫九幽世界。 九幽世界内的最高‘领导人’,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自称九幽夫人。 九幽夫人不让岳婉晨自杀,给她解了尸毒,让她变得更加年轻美貌,当然不是可怜她,而是因为要把她改造成艳阴使,成为一条忠实的走狗。 九幽夫人跟岳婉晨说了很多,多到她必须得写很多字,才能把所知道的那些,全部‘说’给方圆听。 九幽世界,是个神秘诡异莫测的世界,相传他们的祖先,才是这个世界古代文明的创造者,但后来却被原本居住在这个世界里的一些至邪之物,所假冒替换,并把他们赶到了九幽世界中。 他们当然不甘心。 上千年来,一直渴望能够像取代他们祖先的那些邪物那样,为能冲出九幽世界而努力,努力促使并蒂彼岸花开,让他们重见光明,重新掌控这个本该属于他们的世界。 但很遗憾,外界却不再需要他们,就像以盗版、推举某系民营医院的某度,当前所面临的尴尬境界那样:他们自称更了解祖国,可民众却回复说祖国不需要他们。 于是乎,更大的矛盾就发生了,一个非得出来,一个非得不让他们出来。 五十个一个周期。 每过五十年后的第一个春分,就是他们能否重新拥有这个世界的契机开始。 至于每一个周期内,得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成功--九幽夫人没有说,岳婉晨自己估计应该是三到五年,甚至更多,主要取决于两朵彼岸花能否盛开。 并蒂彼岸花开,灾难现。 这个类似于预言的传说,有着科学无法解释的真实性,就像越来越年轻的岳婉晨,完全违背了‘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却又确实存在着。 “还有你,方圆,难道你就没有考虑过你是怎么大变样的吗?” 方圆翻到下一页时,耳边仿佛传来了女人的画外音:“那天傍晚在河边看到你时,我只是感觉你应该是方圆,包括你拿古诗来显摆的不要脸,都是我所熟悉的你--可我又不敢相认,因为你的变化太大了,年轻了不说,关键是你的气质。” “如果昨晚你没有来,没有听到你说梦话,死了我也不敢相信你就是方圆的。” 岳婉晨的画外音继续:“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在梦中说那些,你又是怎么活下来的,在什么地方养尊处优。但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方圆,我是岳婉晨。” “陈婉约已经死了,在主动爬上你的床时,她就死了。现在只有岳婉晨。” 看着看着,方圆就情不自禁的读出了声:“依着你的智商,肯定能看出岳婉晨的名字,只是把陈婉约的名字倒过来念罢了。但其中的意义,才不像改个名字那么简单。我改掉的,是我全新的人生。以后,我们要是还有机会在一起,最起码不用顾忌夏小韵了。” “嗯。你说的不错,这是你全新的人生。” 又用了几分钟,才看完岳婉晨的所有留言后,方圆喃喃的说着,把便筏慢慢放进了浴缸内。 便筏遇水后,上面的字迹很快就随着纸张的变软,而模糊起来。 方圆五指张开,从水下缓缓托了上来,再慢慢的攥起--便筏就变成了一团纸浆。 水滴,从指缝中滴滴答答的落在水面上,就像岳婉晨在写这些时,滴在上面的眼泪。 她说的这些,对于方圆来说是相当陌生,或者说是很重要的。 就仿佛,把他带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里。 千百年来,都有一条不变的定律:知道太多的人,总是活不长的。 或许,岳婉晨能知道这么多,并把这些都告诉方圆,正是九幽夫人的意图。 不过这并不是她能活到老的理由,现在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鸟尽弓藏的命运,数千前就已经注定了,从来没有被改变过。 岳婉晨也知道这些,所以她在完成九幽夫人交给她的‘任务’后,这才飘然离去。 其实她也可以不走的。 反正她就是她,跟夏小韵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这一点,她是笃信不疑的),无论她用哪种姿势来勾搭方圆,都不用去考虑小夏会是什么感受。 只要她留在方圆身边--哪怕方圆也无法改变她被杀的命运(盖因九幽夫人太强大的,仅仅外界一个九幽王,方圆就招架不了),可死在他面前,也总比孤苦伶仃的死在外面好很多吧? 依着岳婉晨的智商,她当然能想到这些。 但她还是走了。 她不想连累方圆。 她觉得,能够在本来要死的这个晚上,能够跟他疯狂恩爱一个晚上,就已经是老天爷赐予她的最大恩惠了。 洋洋洒洒这么多字内,岳婉晨在提到跟方圆的关系时,只表达出了一个意思:男欢女爱。 是的,就是男欢女爱,男女之间的所需罢了,跟感情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不用像那些痴情男女那样,去牵挂、想念对方。 “你就这样走了,会让我觉得欠了你莫大的情分。” 方圆张开右手,看着掌心的那团纸浆,淡淡的说:“难道你不知道,我这个人最不愿意欠人情分?就算你必须得死,也得死在我面前才对。” 岳婉晨早就走了,当然听不到方圆所说的这些话。 她更不知道,她的出现对于方圆来说,有着多么重要的作用。 甚至,她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城市后,都不知道方圆失忆了。 在跟她疯狂恩爱一场后,才打开了那两扇禁锢他以前的大门,找回了他自己。 这是她没想到的,也是方圆没想到的。 把岳婉晨彻底改造成艳阴使的九幽夫人呢? 她有没有想到这一点? 第641章:太帅也会吓到人的 镜子里的帅哥,长发飘逸,面容俊朗,十足的南韩脑残奶油小生形象。 尤其是那一身的细皮嫩肉--就像乳白色的锦缎那样,让女人看了都会嫉妒的要发狂,恨不得用砂纸狠狠打磨一遍:你一个臭男人,皮肤这么好,还让我们女人怎么活啊? 方圆其实也无比讨厌自己这身‘娘炮肉’,不过既然卡秋莎喜欢,他也就懒得拿砂纸打磨了。 左肩下那朵彼岸花,方圆才不去管,只是从镜子里看向了后背。 记忆回复后,他才想起后背曾经被九幽王给打过一拳,留下了一个黑色印记,就像附骨之蛆那样恶心。 现在,那个黑色印记却没有一丁点了。 看来,他在遭遇大难时,身体里的尸毒,也已经消失了。 想想也是,现在最先进的医疗器材检查下,他还是个没有任何生命迹象、除了脚底板全身都刀枪不入的人,区区一点尸毒的消失,又算得了啥啊? 九幽王。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方圆想到了九幽王。 九幽王是刀枪不入的,现在他也是那样的了,那么就证明俩人算是一个‘物种’了,那个妖孽的命门,应该也在足心的。 “唉,不管怎么样,都是该回去的时候了。” 方圆晃着脑袋,幸福的叹了口气时,毛驴的锥锥轻叫声,从门外传了进来:大哥在浴室内呆了那么久,不会是淹死在浴缸内了吧? 幸亏方圆没想到毛驴会这样想,要不然踹不死它? 话说有个小弟还真不错,尤其是格林德这样的。 这不,方圆在泡澡时,人家就已经把那具无头尸体,连带着脑袋都收拾干净了--当然了,只是藏在套间衣柜里了。 但这有什么呢,反正这儿又不是方圆的家,今晚之前就要离开了,谁还管打扫卫生的清洁员,在整理衣柜时会吓个半死? 不过心地善良的方圆,还是在衣柜上贴了张纸条,上写一行大字:小心,内有死尸! 很为自己吐沫会有胶水功能而沾沾自喜了一小下下后,方圆才开了一张清单,让格林德外出采购。 都是些常见的不伤身的化学药剂,格林德有些纳闷,就问圆哥要这些干嘛。 “唉,你没发现我太帅了吗?” 方圆叹了口气,左手从额头向后拢去,拢起一头如丝秀发的样子,让格林德只觉得胃里直泛酸水,再也不敢多问半个字,马上就转身冲出了房间。 “太帅也会吓到人的,对吧?” 方圆笑着问了毛驴一句,坐在了沙发上,拿起了陌刀。 对大哥不要脸的自夸,毛驴无比的欣喜,用力晃着尾巴:这才是驴哥所熟悉的方圆好不好--吓,你拿刀在自己脑袋上比划啥啊,想自杀? “滚开,哥们只想自己理发罢了,你瞎掺和啥呢,这要是割伤英俊的小白脸,你赔得起吗?” 方圆一脚就把张嘴扑上来,想抢回陌刀的毛驴给踹倒了一旁。 接着,他就一副无限向往的黯然伤神样子:“毛驴,其实人活着能被刀子割伤,才是一种幸福。” 对大哥这种类似于放屁的话,毛驴从来都不屑搭理的,扭头看向了窗外。 接近正午的初冬阳光,还残留着一些秋老虎的威风,把树叶都晒得耷拉着个脑袋,无精打采的样子,唯有在凉风吹来时,才会死蛇复活般的快速摇摆了起来,但很快就从树上飘飘洒洒的落了下来。 一片树叶,被凉风夹裹着从敞开着的窗户里飘了进来。 距离窗口最近的中年人,连忙转身抬手,刚要关窗时,一个微弱低沉苍老的声音响起:“开、开着窗吧。” 中年人刚抬的手,马上就落了下来,恭声回答:“是。” 中年人是医生,姓王。 别看王大夫年龄不是太大,却是华夏当前中医圣手的得意弟子,要不然也不会被派来照顾龙头了。 只是就算王大夫医术再高,也无法能让油尽灯枯的老人,熬过这个即将到来的冬天。 甚至,都无法熬到天亮--就像刚飘进来的这片树叶,它又何尝想离开树枝,落在地上后最终化为泥土? 只是季节到了,它不能不落下。 “铁辽,扶我起来吧。” 已经连续四天都没说话,没睁开眼更没吃过一点东西的龙头,看着铁辽的双眼里,竟然有精芒闪过,蜡黄的脸上,更是浮上了一层红晕。 回光返照。 铁辽心中一颤,强压着心中的悲痛,表面镇定的点了点头,弯腰伸手抱着龙头的肩膀,把他从床上扶了起来。 陈断玉马上就从旁边拿了两个枕头,递给了站在床前的秦摘花。 腮帮子鼓了几下后,秦摘花默默的把枕头塞在了龙头背后。 他不敢去看龙头的脸,甚至都不敢去看老人的身子:遥想当年,川南县大撤退时,龙头还一副泰山压不倒的巍峨样子。 但仅仅过了不到一年,他就--最多,也就是三十公斤重吧,这可是个身高超过一米八的铁汉! “我熬不过今晚了。” 龙头抬手,轻轻挡开陈断玉递过来的水杯,看向了王大夫。 王大夫右眼一跳,脸上赶紧挤出一丝强笑,低声说:“首长,您只是体力不济而已,只要能增加营养--” “王大夫,谢谢你这些天来对我的照顾。” 龙头微笑着打断王大夫的话后,又吩咐陈断玉:“断玉,替我送送王大夫,更别忘了带我向外面那些照顾我的护士们说声谢。” “好的,我知道了。” 陈断玉用力咬了下嘴唇,快步走到了王大夫面前,轻声说了句什么。 王大夫弯腰低头,缓缓给龙头鞠了一躬后,才跟着陈断玉快步走出了屋子。 这是一栋只有五间北屋的小院,位于京华的西北远郊。 龙头在彻底垮下来的这两个月内,拒绝上面让他在医院的好意,坚持回到了这儿--这是他的祖宅。 他在这儿出生,也即将在这儿死去。 今晚天上的星很亮,夜空不再是以往那样的灰蒙蒙,可陈断玉在抬起头来时,泪水却再也无法压制的滚落了下来。 院门外的乡间土路两侧,停了很多车子。 每辆车前,都站了几个人,大家都像雕像那样的望着这边,动也不动。 “节哀,顺便。” 王大夫在上车前,轻轻拍了拍陈断玉的胳膊,重重叹了口气,转身上了车子。 泪眼模糊中,陈断玉目送王大夫车子后尾灯消失后,才抬手狠狠擦了把泪水,转身--就看到有两个人缓步走了过来。 这是两个道士妆扮的人,偷上都戴着斗笠。 走在前面的那个来到门口灯下后,摘下了斗笠。 陈断玉认识:跟龙头有着莫名关系的燕四道长。 “道长,你们要进去吗?” 陈断玉再次擦了擦泪水,才低声问道。 燕四道长犹豫了下,才说:“我、我在院子里就行。” “好。” 陈断玉看了眼燕四道长的同伴,眼睛一亮,却没有再问什么,当先快步走进了大门。 在掀开芦苇编织的门帘时,陈断玉回头看了一眼,就看到燕四道长俩人已经站在了敞开着的窗前(窗户敞着,是龙头还没有昏迷前就嘱咐过的,至于为什么,没有人问)。 “断玉,你再去外面等着吧,等会儿会有一位自称来自漠北的贵客到来。” 陈断玉左脚刚迈进门槛,龙头那中气十足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来自漠北的贵客? 陈断玉楞了下,但还是默不作声的点了点头,转身重新返回了大门口。 “等那位贵客来了后,你们也都出去。记住,无论她用什么口气跟我说话,又是对我做了什么,你们都不要管,都要放任她安全离开。” 可能是说话说的有些急了,龙头脸涨的更加红,竟然显得有些妖艳。 “是,我们记住了。” 铁辽跟秦摘花俩人,异口同声的低声回答。 “把那片树叶给我拿过来吧。” 龙头张着嘴,无声的咳嗽几声后,看向了窗户那边。 他当然能看到窗外站着的那两个道姑,更知道站在燕四道长背后的那个人,就是他的亲侄女、被她逐出七杀手的夜搜魂。 铁辽默不作声的走过去,拿起窗台上的树叶时向外看了一眼,用目光询问她们要不要进来? 燕四道长回头看了眼夜搜魂,然后缓缓摇了摇头。 “落叶归根,都说是落叶归根,其实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的。” 龙头从铁辽手中,接过树叶后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下才喃喃的说道。 从年轻时,龙头就担负了某位老人家交给的绝密任务,到现在为止已经数十年了,其间做出的牺牲,一般人根本不知道。 他也不在乎,没打算被人知道,只是在临死前觉得没有愧对老人家,没愧对这个他所热爱的祖国,就已经足够了。 龙头也有很多亲人--可今晚能够来为他‘送行’的,却唯有站在窗外的夜搜魂。 其他的亲人,除了不知情的水暗影之外,其他人都已经为国捐躯了。 当然了,龙头还有七个学生(说起来是六个,毕竟夜搜魂是他侄女),但也只有铁辽、秦摘花、陈断玉三人侯在床前。 至于另外三个人,除了早就去跟阎王爷喝茶的方圆外,其他两个人去了哪儿,对于铁辽三人来说,都是不许打探的绝密。 绝密到龙头都要死了,他们也不能前来送行。 这才是最让铁辽等人心中难受的。 “人总是要死的,没什么难受的,也没必要难受。” 龙头把树叶放在身上,再次抬起头看向铁辽时,脸上的红潮已经消退了很多,语气中也带有了昔日淡漠的威严:“铁辽,我那样重用郭易秦,你们是不是都不服气?” “不--是的,是不服气。” 铁辽本想否认的,但话到嘴边却又改了。 他实在不忍心骗一个快死的老人。 “呵呵。” 龙头呵呵轻笑了下,又问:“那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要重用郭易秦,甚至把所有的机密大权都交给他吗?” 第642章:如果方圆没死呢? 铁辽、秦摘花等人,可不是刚认识郭易秦。 早在很多年前--确切的来说呢,是早在龙头成立七杀手组织时,就认识了郭易秦。 出身豪门世家的郭易秦,绝对是京华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 跟喜欢‘寻找失落’的燕随意不同,郭易秦更向往热血的军营生活。 他在十几岁时就被特招入伍,并在十九岁那年,夺得了所在大军区的比武冠军。 这样的俊才,当然有资格会被龙头纳为七杀手人选之一:当然了,事先得经过郭家的同意,毕竟人家可是郭家第三代中最出色的领军人物,肩负中兴家族的重任,被你征调成一特工算啥啊? 可最后圈定的七个人名单中,却没有郭易秦。 堂堂的郭家大少爷,竟然惨遭淘汰,这不但对郭易秦是个耻辱,甚至对郭家也是个无法咽下的怒气--人活着不就是争口气吗? 铁辽记得很清楚,当年选拔七杀手到了关键阶段时,龙头可是忽然改了赛制,改为了淘汰赛,就像小组足球世界杯那样,八进四,四进二,最后决赛的胜者,才有资格成人选。 他还记得,在决赛中把郭易秦淘汰的人,就是方圆。 时隔这么多年,每当想起那次淘汰赛时,铁辽还会感到莫名其妙。 依着他的眼光来看,无论从哪方面相比,方圆明显都不是郭易秦的对手。 可就在最关键的一次对掐中,本该能躲开方圆一拳的郭易秦,却被狠狠的直接揍昏了过去。 那一刻的方圆,绝对是有如神助啊。 神仙都开始帮着方圆了,郭易秦委实没理由不败。 铁辽承认,郭易秦败得是有些莫名其妙,可同时也很庆幸他没有入选七杀手--没谁,喜欢跟一个残酷冷血的人当兄弟。 从那之后,铁辽就很少听到郭易秦的名字了。 但谁能想到时隔那么多后,郭易秦会再次冒出来,并成为了龙头最信得过的人? 铁辽想不通,倒不是因为争权,而是真得想不通。 他早就想问问龙头,为什么忽然启用郭易秦了,只是一直没机会问。 现在,处在回光返照下的龙头,却自己提了出来,铁辽相当然的就是一楞,下意识的问道:“为什么?” “因为他骄傲,残酷,冷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龙头淡淡的回答。 “就、就为这?” 铁辽有些傻,跟秦摘花对望了一眼。 “还有一点更重要的。” 龙头轻轻吸了口气,闭眼低声说:“他恨方圆。” 他很方圆,才是龙头重用他的主要原因! “就因为他很方圆?” 秦摘花忍不住的失声惊问:“这、这也算理由!” 窗外的燕四道长,身子猛地颤了下:儿子牺牲快一年了,可每次听到别人提到他的名字后,她的心还是会疼一下。 很疼。 龙头没有说话,就像没听到秦摘花的惊问那样。 铁辽嘴巴也动了下,但接着就闭上了。 忽然间,他好像明白了什么。 同时,他对龙头的神秘莫测,又有了新的认识:骄傲冷血的郭家大少爷,不也是龙头手里的一枚棋子吗? 龙头用来制衡方圆的棋子! 难道说,如果方圆不死的话,他会为祸世间? 嗯,龙头肯定有这样的担心,毕竟方圆是并蒂彼岸花之一,跟那个神秘世界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谁也不敢保证他不会变成邪恶的帮凶。 郭易秦在这些年中,肯定经历了太多的痛苦,发誓要彻底的把方圆打败,洗刷当年被淘汰的耻辱,绝对会知耻而后勇。 只是方圆已经牺牲了,郭易秦这颗棋子好像已经失去了他的作用,龙头为什么还要把重权托付給他呢? 就在铁辽心思电转间想到这儿时,休息片刻的龙头,终于睁开了眼:“铁辽,你已经从当初的年少轻狂,逐渐成长性格稳重的人,要不然我也不会想把你培养成新一代的天狼星。可你跟郭易秦相比起来,终究还是太宽厚了些。” “是,您教导的是。” 铁辽心中苦笑,想到了在罗布泊内的那一次:毛驴在发现方圆是郭易秦假扮的后,马上做出了正常的反应,而郭易秦也当机立断要出手斩杀它。 当时要不是铁辽躲在一旁,毛驴铁定躲不过郭易秦的毒手。 现在回想起来,铁辽不能不承认:郭易秦的反应,才是最正确的。 为了遏制来自黑暗世界的灾难,已经牺牲了那么多人,更何况一条狗呢? 就因为毛驴是方圆的兄弟,铁辽就舍不得下手,从而才埋下了‘别人在假扮方圆’的祸根--说起来,确实铁辽的宽厚惹得祸。 但如果让铁辽重新选择一次呢? 他,或许还会阻止郭易秦斩杀毛驴吧。 “方圆虽然牺牲了,我眼看也要死了,但有些事却不会结束,必须得有个杀伐果敢的人,来接替我的位置,带领你们抵抗拼死也要阻止的灾难。” 龙头说到这儿时,铁辽就听到大门外隐隐传来了说话声。 “所以,从现在开始,你们都必须无条件遵从郭易秦的命令。” 龙头说话的声音,稍稍停顿了下,才说:“好了,该跟你们说的,我都说完了--你们,把我抱在外面去吧,我想看看天空。” 该说的,龙头当然没说完,比方七杀手中的另外两个人,为什么在他临死前都没赶回来給他送终? 只是他不说,铁辽也不敢问,只好按照他的吩咐,小心翼翼的把他抄在了臂弯中。 老人的身子很轻,好像眨眼间的工夫,就变成了一片毫无重量的羽毛。 却又仿佛比泰山还要重,重到铁辽得提起全部的精神,才能迈动沉重的步伐。 他想看看天空。 在临死之前,再看看头顶那片熟悉的天空。 任何人,都没理由拒绝一个老人最后的要求。 当铁辽抱着龙头走出房门时,秦摘花已经在躺椅上铺上了厚厚的被褥,这样就能让他感觉舒服一些。 舒服的看看天空。 龙头望着天空,那双混浊的老眼中闪过一抹明显的贪婪,还有不舍,张大嘴巴深吸了一口气,仿佛要把这口气带去那个世界,慢慢的享用。 有低低的哭泣声传来。 铁辽回头看去,就看到夜搜魂已经双膝跪倒在了地上。 燕四道长站在她身边,缓缓弯腰行礼。 “我不喜欢有人哭。” 龙头喃喃的说。 他说,他不喜欢哭。 可他的老眼内,为什么会攸地浮上干涩的水雾? “你们--能不能,先出去?” 铁辽用力攥紧了双拳,低头盯着地面,哑声问道。 他没说谁……可除了燕四道长跟夜搜魂外,还能有谁? 女人,不管是多么坚强的女人,在生离死别面前,总是会这样的脆弱不堪。 “无量天尊。” 燕四道长低低的喧了一声道号,弯腰搀起了夜搜魂,快步走出了院子。 她也看到了龙头老眼中混浊的泪光,对他的恨意在这一刻,蓦然消散,实在不忍心打搅这个老人安静的离开,这才果断拽着夜搜魂离开了。 “她--还没有来吗?” 龙头始终盯着星空,喃喃的说:“我,已经坚持不了多久了。” 今晚星光灿烂,少有的好天气,夜空就像一面墨蓝色的镜子,透着来自恒古的神秘,更像有听不到的声音,在低低呼唤老人离开。 他在坚持。 因为他在等那个人。 刚才在屋子里时,铁辽也听到院门口有人说话,知道可能又有人来了,却没想到会是老人苦苦等待的人。 那个‘他’会是谁呢? 铁辽,秦摘花都看向了院门口:本来站在门口的陈断玉,已经不见了。 铁辽腮帮子用力鼓了几下,再看向龙头时,发现他双眼瞳孔有呆滞的现象,心中一揪,嘎声说道:“我还有个问题!” 铁辽这时候忽然说有个问题,就是想把肯定开始向黑暗中滑落的老人‘拽’回来,希望能挺到他想看到的那个人。 果然,龙头眼珠动了下,却依旧没有离开夜空,轻声问:“什么,问题?” 龙头的反应,让铁辽精神一振,连忙问道:“如果方圆没死的话,我们又该怎么办?” “方圆没死--的话?” 龙头那具即将失去生命的身子,触电般的猛地一震。 自从他预感到自己很快不仅久于人世后,就反复思索该怎么对付那些邪恶,深思熟虑后才最终决定,把重权交给了郭易秦。 但他从没有想过,方圆如果没死的话,会怎么样。 谁,会去考虑一个‘如果’呢? 可‘如果’的事情一旦发生了,龙头却把大权交给了郭易秦--那么,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濒死的龙头忽然发现,他竟然忽略了一个最最关键的问题:尽管,这个问题得建立在‘如果’上。 “他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你没必要为此合不上眼,更没必要把这个愚蠢的问题带到阴间去,折磨自己。” 就在龙头嘴唇剧烈哆嗦起来时,一个异常空灵却又带着淡淡媚意的女人声音,从院门口那边传来。 铁辽俩人霍然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全身上下都被黑色衣服包裹着、只露出一双眼睛的女人,从门外缓步走了进来。 龙头等的那个人,终于来了。 没想到却是个女人。 铁辽低头想轻声问问老人,这是不是他等的人时,就看到他眼神再次亮了起来。 女人的到来,再次激发了他即将消失的生命力,连带他说话的声音,都无比的镇定:“你们,都出去吧。把门关好,退出三十米之外。” 关上门,还得退出三十米之外,这是不想铁辽他们听到他跟女人说些什么了。 铁辽俩人当然不会违抗,低低答应了一声,快步走向了门口。 在经过那个女人身边时,俩人都嗅到了一种淡淡的冷香,就像唯有在午夜才会盛开的昙花那样。 “能不能摘下你脸上的纱巾,让我最后一次看看你的模样?” 铁辽在关上大门时,听龙头向那个女人提出了这个要求。 第643章:破军星亮 龙头为了等这个神秘的女人,始终坚持着不咽气。 在她来了后,就把铁辽等人轰出了院子,不想任何人听到他们的谈话,这就摆明了他跟女人之间的关系很不同寻常。 到底有多么不寻常? 最后关上大门的铁辽,听龙头‘迫不及待’的向女人提出那个要求后,心中就是一动,隐隐猜到了什么。 他真想违逆龙头的意思,想留下来偷听--心中却猛地一酸,随即低头快步追向了秦摘花:龙头这么迫不及待的提出那个要求,那是因为他怕坚持不了太久,所以才无法顾忌某些秘密会被别人听到。 每个人都有他的秘密,这是他的权利。 铁辽觉得自己没任何理由,来窃听一个为国付出那么多的老人的秘密。 “你就不怕别人会听到你说的这句话?” 女人回头看了一眼门口,又看向了龙头。 龙头本来仰躺在藤椅上的身子,竟然颤悠悠的坐了起来。 女人下意识的伸手,看样子想去搀扶他,就像伺候久病在床的丈夫的妻子那样,只是手刚碰到龙头的衣服,却又缩了回来。 “能不能摘下你的面巾,我想最后看一眼你的样子。” 龙头只是盯着女人脸上的面纱,再次提出了这个要求。 女人却后退了一步,冷冷的说:“不行--你还记得当初,不顾我的苦苦哀求,你还是坚持要离开我时,我曾经说过的那句话吗?” 龙头没说话,刚挺起的身子,又慢慢躺了下去,呼吸明显急促了起来。 女人替他说道:“那时候我哀求你,只要你肯留下来陪我,无论让我做什么,我都答应你。你不让我出来,我到死也不会离开那边半步。你要是死了,我会给你殉葬--可你还是要走,坚持要走。” “你说,如果我走了,这辈子都别想再看到你的脸。” 龙头盯着女人蒙面纱巾的那双老眼,眼神慢慢的黯淡下来,就像他越来越微弱的声音:“你更知道,我有多么痴迷你的容颜,你--” “不要再说了!” 女人用一声尖锐的低喝,打断了龙头的话,被黑夜裹着的丰满身躯,也明显颤抖起来:“你再痴迷我,那又怎么样?还不也是为了你的事业,你的国家,你的世界,不管我的苦苦哀求,坚决离开了我?” “我知道,那时候你之所以坚持要离开我,是因为你根本没有算到,有一天我会成为最关键的人物!” 女人越说,声音越低,但带着的怨毒之意却越来越浓,可以说是咬牙切齿了:“你可知道,我走到今天这一步,付出了多少磨难?呵呵,说起来都是拜你所赐!如果不是你抛弃了我们母女,我也不会--” 她说到这儿时,才猛地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声音嘎然而止。 “你们……母女?” 仰躺在藤椅上的龙头,身子再次猛地颤了下,竟然霍地坐起,抬手一把就抓住了女人的手腕,嘎声问道:“你、你有了女儿?” “是,我有了女儿,跟你一起的女儿。” 女人盯着龙头,缓缓的低声回答。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龙头急促的呼吸着,哑声说道:“你在骗我的,你肯定是在骗我--如果你有了女儿,我没理由看不出,算不到的。” “呵呵,你以为你跟潘龙语学的那点微末之技,就能洞察天意了?” 女人冷笑:“其实你应该很清楚,最最正宗的古文化在哪儿。” “是,我该知道的,我该知道的,要不然尘世间怎么会有艳阴使的存在?” 龙头喃喃的说着,右手五指已经松开,身子再次缓缓向后躺去。 他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右手已经松开了女人,依旧做出抓着东西的形状,喉咙里发出一声咕的响声后,才艰难的问道:“我、我们的女儿是--谁?她、她还好吗?” “我不会告诉你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哈,哈哈!” 女人说到最后时,纵声狂笑起来,双眼也攸地泛起莹白色的光泽,带着无比解恨的疯狂。 哪怕明知道龙头即将死去,却偏偏不告诉他,他没算到的那个女儿是谁,让他死不瞑目--这算不算是尘世间最最痛苦的惩罚? 龙头笑了。 是真得笑了。 因为他忽然醒悟了:他又何必非得知道女儿是谁? 只要知道他们俩人有个女儿就好了。 他还能算到,依着她的性情,就算把所有对他的恨意,都强加在他们的女儿身上,让女儿备受磨难,可绝不会去伤害孩子。 女儿,是他们两个人的女儿--是他生命的传承,却是她的血肉。 “今晚的星星好亮,就像二十五年前,我刚认识你的那个晚上。那晚,我们坐在沙丘上,抬头看着天上的星辰。风吹起你的发梢,打在我的脸上,痒痒的。” 龙头用尽所有的力气,抬头望着西北方向的北斗星座,缓缓说道:“还记得吗,你指着北斗星跟我说,将来你--你……” 龙头说到这个‘你’字时,天上北斗七星中的破军星座,就像午夜盛开的昙花那样,攸地绽放出绚丽的亮泽,一闪即逝,却永远定格在了他的双眼中。 一颗流星,摇曳着长长的尾巴,从银河深处攸然闪过,跌向了永恒的黑暗中。 龙头死了。 他坚持了太久,不管是活着,还是死前的这个凌晨。 任何人做任何事,只要总是坚持,都会很累,很累,哪怕是活着。 彻底油尽灯枯的龙头,终于不再坚持,彻底解脱了,就像那棵跌入黑暗中的流星--它在陨落时,不也是挣扎坚持了太久?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解脱也代表着轻松。 龙头死后,终于可以轻松了。 只是,他死后的双眼里,却为什么浮上不可思议的震惊,狂喜,还有无奈的悔意? 那是因为,他在临死前的瞬间,看到北斗七星中本来光泽晦暗的破军星,竟然攸地爆亮,充斥着无比强大的生机。 如果方圆没死呢? 这个问题,是铁辽为拖延龙头的生命,才提出来的,前提是建立在‘如果’上面。 任何建立在‘如果’上面的问题,对于龙头这种大人物来说,都是不屑一顾,不值得去费脑子考虑的。 可当‘如果’不可思议的成为现实了呢? 龙头又该怎么办? 他不用再想办法了,因为他已经死了。 女人却没死,所以她在看到本来星光黯淡、摇摇欲坠的破军星,忽然星光大亮,直冲中枢贪狼星后,心就咚的大跳了下,双眸中的荧光之色暴增,就像有两颗星镶嵌到了她的眼眸中。 “方、方圆真、真得没死!?” 女人呆望着北斗七星的方向,不知道费了多大的力气,才哑声问出了这句话,低头看向了龙头。 北斗七星中的破军星光蓦然大亮后,就像电焊弧光那样刺痛了女人的双眸,使她忽略了那颗摇曳着长尾陨落的流星。 无论龙头在外面布下了多少疑局,也成功让女人不敢确定方圆是不是真死了,但她内心却笃定方圆必死无疑了。 今晚她来,就是想送龙头最后一程时,顺便告诉他,她要动手了。 可就在今晚,破军星却忽然亮了。 破军星的亮泽度,要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高。 极度惊骇之下,说不出什么感觉的女人次低头看向龙头时,却发现他已经走了。 就在破军星乍亮的那一瞬间。 女人低头望着他,久久的都没动一下。 冷风吹来,吹动树上的叶子,发出了哗啦啦的声音,像是在拍手,又像是在哭泣。 “你,终于死了--你还不知道你女儿是谁,你还没有最后看一次我的样子,怎么就死了呢?” 女人喃喃的说着,身子缓缓矮了下来。 她跪在了藤椅前,就像二十五前的某个夜晚,扯掉了蒙在脸上的黑纱,慢慢贴在了龙头的膝盖上,抓起他已经发凉的手,在手心里轻轻的吻了下,放在了自己的脸颊上。 他努力的活着,想看看她的样子时,她拒绝了。 他死了后,她却温柔的吻了他的手,让这只手来抚摸自己的脸颊,就像多年前的那个夜晚那样,带着发自内心的爱怜。 陈断玉侧脸,躲开了秦摘花要给她擦泪的手,低声说:“我没事的。” 秦摘花没有说话,也没有放下他的手,很固执的样子。 用眼角看了眼到负手而立站在不远处,抬头望着西北长空的铁辽,陈断玉犹豫了下,才任由秦摘花的手,轻轻擦掉了她眼角的泪水。 “别太伤心了,人总是要死的。有一天,我会死,你也会死,我们大家都会死,但我们的后代,这个国家,却注定会永远存在下去。” 天知道秦摘花得费了多大的力气,才能在这种场合下,说出这么有内涵的情话。 陈断玉嘴角微微抽了下时,就听到背后数十米外的院门,发出了吱呀一声。 负手而立的铁辽,慢慢转身看去。 那个让龙头坚持等候的女人,缓步走出了院门,向他们这边走来。 她走的很慢,却又仿佛很快,不等铁辽做出什么反应就走了过来,却看都没看他们一眼,从他们三人中间飘然走过时,轻飘飘的扔下了一句话:“水凌川已经去了。” 水凌川,是龙头的名字。 尽管早就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可在听她说出这句话后,铁辽三人心中还是猛地一沉,就像从云端上一脚踩空那样,没有一点着力之处,只有不知所措的茫然。 等傻呆许久的陈断玉清醒过来,回头看去时,哪儿还能看到女人的影子? “敬礼!” 铁辽忽然间猛地一声大喝。 那声音中,夹杂着无比的尊重,难言的悲壮,还有初冬来临时才有的萧索。 哗! 停在龙头院外土路两侧,数十辆车前的上百名本来泥塑般的黑影,随着铁辽的这声铿锵的暴喝,齐刷刷的对着砰地并腿昂胸,抬手敬礼。 第644章:看清楚我这张脸! “敬礼!” 面对西北方向,李子并腿昂首敬礼。 只有他一个人敬礼,却在挥手间甩出一抹铺天盖地的萧杀之气。 就仿佛,在他背后深沉的初冬凌晨夜幕中,还站有一排排、一纵纵看不到的军人那样。 他敬礼,是因为潘龙语跟他说龙头走了,你替我给他敬个军礼,算是給他送行吧。 潘龙语在说这句话时,语气无比的淡然,就像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 但李子在敬礼时,脸上庄严肃穆的表情,却像国歌奏响,红旗冉冉升起时。 李子比很多人都清楚,龙头对这个国家做出了多么大的牺牲,他的离世对于某个格局的影响有多大,会有多少大人物在得知他今晚逝世后,坐在书房内眼望着西北方向沉默不语。 潘龙语在说完那句话后,也是久久的沉默不语,抬头遥望着西北凌晨的夜空。 那边的夜空墨兰,异常罕见的纯净,所以显得星光格外的亮。 亮到连李子能清晰看到,一颗流星曾经从星海深处,摇曳着长尾滑落。 今晚,有星陨落。 李子想到这六个字时,才慢慢放下了举着的右手,看向了潘龙语。 潘龙语依旧看着那边,动也不动。 借着星光,李子能看出潘老师的寿眉,在不断的突突跳着,这证明在他表面上虽然古井不波,可心却乱了。 破军星亮,这才是潘龙语心乱的主要原因。 “唉--你错了,我也错了,我们都错了。” 良久之后,潘龙语才轻轻叹了口气,低头转身看向了李子。 “潘老师,您有什么吩咐?” 李子垂下眼帘,低声问道。 “反而是你,说对了。” 潘龙语说话了。 可他说出的这句话,李子一点也听不懂;我说对了? 我说对了什么? 我什么时候又说对了什么? “左右破军星动的不是天意,竟是人为。那个人说他不能死,他就不能死--我们所有人都忽略了她,忽略了唯有她才能跟他的那层看不透的关系。可惜,已经有些晚了,晚了。” 潘龙语喃喃的说着,脚步蹒跚的走向了屋门口。 李子连忙跟上去,心里琢磨:那个人,是谁? 是郭易秦。 当看到一辆黑色大越野,扬起一串黑夜都遮不住的黄龙(尘土),无视道路两侧上百举手敬礼的军人,嚣张异常的按着喇叭,呼啸而来后,陈断玉用力握紧了手中的长刀,泪水被双眸中的冷芒所遮掩。 这时候,无论是谁,都没有资格在龙头刚逝世时这样嚣张,哪怕从车上走下来的是郭易秦,是龙头明文指定的接班人。 秦摘花伸手,握住了陈断玉握刀的手,缓缓摇了摇头。 铁辽更是斜斜的跨了一步,挡在了她面前,目光平淡的看着郭易秦,淡淡的说:“龙头刚走,你闹的动静太大了,会惊扰到他的。” 郭易秦停住了脚步,双眼朝天的笑了,轻飘飘的反问道:“如果人死后,还能被惊扰到,那么尘世间怎么可能还有死人?” 哗啦--数声整齐划一的手枪保险被打开声,从道路两侧的军人手中发出。 上百的军人,来自不同的部门,因为职责原因他们或许互不认识,但这并不妨碍他们都是龙头亲手挑选出来的精锐,可以随着那个老人一句命令,眉头都不皱一下的赴汤蹈火。 现在,备受他们尊敬的老人刚刚去世,就有人在他面前大放厥词,这绝对是对在场所有热血军人赤果果的羞辱,必须得以鲜血来洗刷。 “我姓郭,我叫郭易秦。” 就像没看到那些愤怒的军人动作那样,郭易秦只是看着铁辽,笑眯眯的问道:“老铁,你们不会没有听说过我的名字吧?” 就像看不见的惊涛骇浪般的杀气,随着郭易秦的自我介绍,攸地消失。 郭易秦,是龙头生前指定的接班人。 龙头仙逝后,郭易秦就成了现场所有人的直接领导人,只需一个命令--哪怕是让他们跳崖,他们也得头也不回的纵身跃下。 因为他们是军人。 服从命令就是军人的天职,更不许任何人对发布命令者,有丝毫的不敬。 铁辽腮帮子用力鼓了几下,还没有说什么,郭易秦就抢先冷冷的说:“谁若对我有意见,或者怀疑龙头的命令,完全可以退出去,我绝不阻拦--任何人。” 现场鸦雀无声。 “既然没谁想退出去,那你们就得看清我这张脸,牢记住我的名字。” 站在雪亮车灯下的郭易秦,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转身指着自己的脸,缓缓的说:“都看清了,听清了,我不希望下次还有人,在对我产生丁点的敌意。” “我走。” 郭易秦的话音未落,秦摘花从铁辽背后一步跨了出来,脸色平静的说道。 陈断玉一呆,张嘴刚要说什么,秦摘花却冲她笑了笑,说:“你留下。因为你比我更冷静,更理智些。” 秦摘花没有说错,陈断玉确实比他更理智,更冷静,但这绝不是他要走,她却得留下的理由,因为他们不但是战友,更是恋人。 现在恋人要离开了,陈断玉就算再冷静理智,又怎么可能会单独留下? “我--” 陈断玉刚说出一个字,却看到背对着郭易秦的秦摘花,左眼冲她飞快的眯了下,心思电转间来不及想别的,就哑声说:“我留下。” 郭易秦眉梢一挑,笑了,再次扫视着所有人,问道:“还有谁,要离开?” 没有谁吭声,没有谁离开。 “好,很好,秦摘花,你可以走了。” 郭易秦点了点头,才看向了秦摘花,脸上的笑容一收,淡淡的说:“人可以走,刀留下。” 秦摘花眼角猛地抽了下,腮帮子鼓了起来。 怒了。 郭易秦才不在乎,从容对视着他愤怒的目光,再次说道:“刀,必须留下。” 秦摘花喉结缓缓动了下,紧握着的左手缓缓张开:“好,刀留下。” 一把刀锋如水的长刀,被秦摘花双手举起,放在了郭易秦眼前。 他这个充满敬意的动作,不给郭易秦的,而是给这把刀。 “好刀,果然是好刀。这么好的一把刀,却在不该持有的人手中,呆了那么多年,确实受委屈了。” 郭易秦丝毫不掩饰眼中的贪婪神色,也是举起双手,接过了昆仑陌刀后,左手三根手指在刀锋上缓缓抹过时,丝毫不在意对秦摘花的冷嘲热讽。 如果是换在平时,除了龙头外,哪怕是秦摘花的亲爹,要是敢跟他这样说,他也会拔刀相向-- 很奇怪,现在他竟然没有生气,只是自嘲的笑了笑:“是,你说的很对,我是七杀手内最不成器的一个,能拥有它多年,这已经是老天爷眷顾我了。” 说完这番话,秦摘花再没片刻的犹豫,转身就走。 很快,他孤独且又单薄的背影,就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中。 “现在,我就是这把刀的主人了,有谁不同意吗?” 郭易秦才不管秦摘花去哪儿,只是单手举刀缓缓转了一圈。 没人说话,包括铁辽跟陈断玉。 郭易秦这才笑了下,手腕一翻,陌刀隐在了右肘后,大踏步的走向了院门口。 院子里很静。 静的吓人。 星光下,有一张藤椅。 藤椅上躺坐着一个早就没有了生息的老人。 老人的脸上,蒙着一块黑纱丝巾。 黑纱丝巾的一角,绣着一朵白色的并蒂彼岸花。 “现在,我就是这把刀的主人了,你同意吗?” 郭易秦走到藤椅前,看着永远都不再说话的龙头,扬起手中的刀,重复了一遍他曾经问过铁辽等人的那句话。 龙头是不会回答的,他只是静静的躺坐在那儿,脸上盖着一块黑色的纱巾。 “你不说话,这就是同意了。” 郭易秦盯着龙头过了很久,握刀的右手猛地一抖。 刀光闪耀下,那块蒙在龙头脸上的黑纱丝巾被刀尖挑起,在空中飞扬。 刀光骤灭,纱巾依旧随风在空中飘扬--却变成了数十上百块,就像一只只黑色的小飞蛾,被风吹过小院围墙,无数精灵一般的消失在了黑夜中。 “你这辈子,都是个悲剧。你也太累了,好好睡吧。” 郭易秦看着龙头的脸,片刻后转身走向了院门口,淡淡的说:“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对我失望的。” “我让你失望了。” 已经喝了整整两瓶白酒的方圆,坐在小坟头前的草地上,望着远处不断拿脚在轰赶咬他裤管的毛驴的格林德,笑了笑说:“我现在不但学会了杀人,还变成了一个不人不鬼的登徒子。嗯,怎么说呢,就是看到漂亮女人,就想跟人家困觉的那种人。” 晃了晃手中的酒瓶子,方圆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随手扔在了一旁。 他有些后悔拿来的酒太少了。 如果再多拿两瓶,那么他在守在坟头到天亮的这段时间,就好熬多了。 “这棵树,是山羊替你栽上的吧?嗯,夏天时可以替你遮荫。不过我倒是觉得,依着你老人家那副烙铁都烙不伤的厚脸皮,应该不怕太阳晒吧?” 方圆喃喃的说着,翻身跪在了地上,开始拔草。 边拔边骂:“山羊那个家伙,其实比你更该骂。你说你都死了,他还活蹦乱跳的活着,就不能每年给你送你最爱吃的土豆时,静下心来帮你拔拔草吗?” 坟头上的草,在冬季已经来临时,仿佛比别处的草枯萎的更快一些。 方圆揪住一把草叶,还没有用力呢,就断了。 草叶断了,草根却留在了地下。 “算了,总不能为了给你拔草,就挖开坟帮你除根吧?” 方圆总算明白,山羊为啥总是无法把坟头上的草‘斩草除根’了。 意兴阑珊下拍了拍手,顺势躺在了上面,双手抱着后脑勺,翘起了左腿看着露出曙光的东方叨叨着:“我记得,在你六十五岁生日那天,你喝多了后跟我说,你最希望等你死后,棺材里能装满土豆。那样,你可以边死,边吃。” 第645章:爱吃土豆的土豆老 死后希望棺材里能装满土豆,可以边死边吃--这个心愿,确实不是太高。 依着那时候方圆的本事,别说老人希望死后的棺材里能装满土豆了,就是装上十个女人……只要他提出来,又能让方圆破戒杀人,也能被满足的。 这个在方圆十三岁那年快要冻死在街头时把他收留、并抚养长大的老人,上辈子可能是个被土豆撑死的,要不然这辈子绝不会这样酷爱土豆。 更不在意方圆总是没大没小的,喊他土豆老。 可土豆老就这点小心愿,那时候就‘名满江湖’的方圆,竟然没有帮他实现。 等得知土豆老心脏病突发去世后,正在大洋彼岸‘做生意’的方圆,以最快的速度赶回来时,他的尸体已经被火化了。 方圆一直以为,别看昆仑是土豆老的孙女,可他才是这老东西的亲孙子。 亲孙子,是不是比孙女还要更亲一步? 所以亲孙子就觉得,暂时先不追究孙女没有照顾土豆老的责任,但也得等他回来后,再办理老人的丧事才对。 最起码,得让他这个亲孙子,最后看土豆老一眼吧? 只是等他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来后--土豆老却被火化了。 装了骨灰的骨灰盒,是没法像死尸那样躺在棺材里,穿着最正统的寿衣,被数百斤土豆团团包围的。 为什么不等方圆回来,土豆老就被火化了? 原因很简单--惹下滔天大祸的昆仑,在土豆老死了后,被吓坏了,竟然傻了似的藏进了深山,怕方圆会掐死她。 昆仑比谁都明白,平时跟土豆老没大没小的方圆,要比包括她这个孙女在内的任何人,有多么的尊重、或者说疼爱老人。 因为她贪杯从而导致土豆老心脏病发作后,没能及时送到医院而一命呜呼的现实,让昆仑不敢面对,只是满脑子想象方圆会不会掐死她的场景,这才仓皇躲进了深山中。 医院只是看病救人,但却不是慈善机构,尽管他们有时候也会脑子发热,做点善事--比方会拨点专款,先把某个死了都没人管的老东西,送到火葬场,让他变成一堆有机肥。 等在深山里躲了两天后,才意识自己躲着终究不是办法的昆仑,再次来到医院里时,土豆老已经变成一捧骨灰了。 再然后--再然后,无论昆仑怎么跪地认错,方圆在安葬好土豆老后,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那一年,方圆走后就没有再见过昆仑,也没再回到土豆老的坟前。 他不见昆仑,是因为他实在找不到理由,来一刀斩杀土豆老的孙女。 他不来上坟,是因为他没脸去见土豆老-- 他非常的担心,在他回来上坟时,土豆老会从坟里钻出来,揪住他耳朵问他:你个小兔崽子,当初你可是答应我老人家,在我死后的棺材里堆满土豆的,咋就让我被烧成一捧有机肥了? 土豆老只喜欢吃土豆,却不希望变成一捧有机肥,来供养土豆长的白白胖胖(土豆老总是这样描述他最爱的土豆),让别人吃。 只是土豆老难道没想过:死人,才是能让土豆长的白白胖胖的好肥料吗? 所以方圆觉得,土豆老跟他说那个心愿时,肯定是喝多了,才忘掉这个事的。 但不管怎么说,方圆都没有完成恩人的心愿,更在他死后违背了当初的誓言,开了杀戒,又变成了让人不耻的登徒子。 “其实我还知道,你比谁都希望,嗯,前提是你真能存在于为我们这个世界上的话。” 方圆顺手拔了一根草梗,叼在嘴上后才继续说:“希望我能原谅昆仑。虽然是她害死了你,可毕竟是你的孙女。好吧,如果你能这样跟我说,那么我现在就可以原谅她。但咱得说好了,这是交易,就像以前我求你夸我一句,你都得把偷来的东西都搜刮干净那样的交易。” 方圆跟土豆老的关系,没有谁能理解,哪怕是昆仑。 他们俩人明明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可土豆老却比拿着他比孙女还要亲。 一般来说,很亲近的两个人交往,就不会太在意面子了。 所以土豆老总是不要脸的,想方设法的搜刮方圆偷来的东西,并为此沾沾自喜。 方圆呢,也很贱,每次被搜刮之前,都像被人拿刀子割肉那样,紧捂着钱袋子双眼发红的说要给老东西来一招‘天雷碰地火’灭了他。 但最后,哪怕他嚎的再惨,最多也就是能换老东西一句‘好孝顺的孙子,没白养活你一千七百一十八天,终于懂得孝顺老人了,一看就是知道是我不小心失落在外面的孙子,这副贼抠的模样特像我’。 谁家的亲爷爷,能像土豆老那样,能清晰记得他扶养了亲孙子多少天? 他们俩人,只是特别喜欢这种肉麻的打劫方式罢了,并乐此不疲。 其实方圆很清楚,无论他从外面偷回多少钱,土豆老除了爱喝、爱吃土豆外,别的钱都捐了出去。 土豆老才没有捐给那些慈善机构,而是化身为东方版的‘圣诞老人’,直接拿钱砸开那些急需要钱来看病、养家糊口的百姓窗户。 方圆跟昆仑偷,满世界的偷,为了偷不惜杀人,玩命--可他们偷的再多,也比不上土豆老败的快,还总是给他们打电话哭穷,说要是再不寄钱回去,他就要快拖着一根棍子满大街的要饭,边要,边骂他养了两个不孝顺的白眼狼。 后来方圆因偶然的机会,入选了七杀手。 他以为,他总算不用再做个贼了,满世界的给那败家老头偷东西去,从此可以变成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改过作新。 只是好梦没做多久,他就被夜搜魂诬陷半夜非礼,被老头毫不客气的逐了出来。 改过作新的希望破灭后,方圆彻底的堕落了,用实际行动来发泄对这个社会的不满,带着昆仑用了仅仅数年,就创下了盗圣的大名。 就在他春风得意时,土豆老死了。 然后,方圆就离开了昆仑。 然后,他就遇到了花小妖。 再然后,昔日牛皮轰轰的盗圣,就带着毛驴鼠窜到了唐王。 最后的然后--就像从‘南柯一梦’中醒来的那位老兄一样,方圆对这个世界有了全新的认识,才来到了他多年没有来过的土豆老坟前。 他多么希望,已经曙光乍现的黑夜中,传来土豆老那老不要脸的声音:乖孙子啊,你就原谅昆仑吧。最起码,她是我孙女,你杀人的本事再大,也不如她拿手的。有她在你身边,谁还敢欺负你,让你半死不活了大半年啊? 方圆在等。 等土豆老的声音从曙光中传来,为此还瞪大了眼睛看着那边。 很可惜,就算他把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太阳公公都露出羞红的小脸、担心是不是被他看出昨晚没做啥好事时,土豆老的声音也没传来。 不管是天上,还是地下。 倒是方圆的肚子,咕噜噜的叫了起来。 “好吧,这就算你说话了。嗯,不过我得好好想想,才能给你答案。” 方圆好好想了足有一秒钟,就翻身坐起,转身拍着坟头,淡淡的说:“我答应你了,彻底的原谅昆仑--看,我就是这样一个心软的人,在不想杀人时,从来都不愿意杀人的。” “行了,天都亮了,我得走了。” 方圆屈膝站了起来,拍打了一下屁股上的枯草,认真的说:“别送了,请留步,我怕你那丑样子会吓到格林德跟毛驴。” “当然了,今天是你祭日,我得好好庆祝一下--嗯,那就吃顿大餐吧,土豆大餐,希望毛驴能喜欢,那个贱狗现在太不喜欢吃素了,这可不好,会高血压的。” 方圆走了几步,又站住了脚步,开始解腰带:“还要不要跟我比比,咱们谁尿的更远一些?当年你可是总跟我显摆说,你年轻时能逆风尿三仗的,估计是吹。” 风在吹。 吹起的落叶打在了格林德鼻子上,毛驴好心的伸过嘴巴去給他拿掉时,迷迷糊糊睡过去的老外恰好睁开眼,接着就怪叫一声,抬手推开好心的驴哥,然后就是各种法科有。 毛驴才不会像死老外那么没涵养,最多也就是用鄙夷的眼神,看了他脑袋一眼,嘴巴翻了翻,露出了贼笑的样子。 格林德更加生气,也更痛恨某位大哥:为啥非得让我剃光了脑袋,搞得好像个大电灯泡那样? 其实毛驴更苦--它一点也不喜欢大哥用染料,把它打扮成为一条豹纹狗。 “嘿嘿,现在学会自恋了不是?” 就在格林德摸着自己的光头黯然伤神时,方圆得意的笑声从后面传来。 “我才不自恋,只是特别不舒服。” 格林德哪儿都好,就这点不好,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一点都不懂的撒谎来迎合领导。 “真得不舒服?嗯,那也得忍着,只要我觉得舒服就行了。” 方圆到背着双手,披着朝阳织成的彩衣,出尘仙子那样的从格林德身边飘然而过:“下山后,买副大墨镜戴上,再搞个没用的蓝牙塞耳朵里,那样才有职业爪牙的样子,能彰显出本大少更像个文明人好吧?” 格林德这才知道,圆哥让他剃成电光,刮掉他最钟爱的小胡子,就是为了看上去更像爪牙,来衬托大少的文明形象。 哦,他把毛驴满身的黄毛搞成豹纹,也只是想让人误以为他带了一只豹子逛街。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只是一只土豹子罢了--看着毛驴打哈欠流泪的爬起来,懒洋洋跟在圆哥后面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后,职业爪牙的心情立马好了很多。 “快点跟上,今天我请你们吃大餐。” 方圆回头瞪了眼很想找地方趴窝的毛驴。 一听说是吃大餐,不但毛驴来精神了,现在饿得前心贴着后背的格林德,也是眼睛发亮:“吃海鲜吗?” “海鲜吃多了,会消化不良的。” 方圆慢吞吞的说:“我请你们吃土豆大餐。” 第646章:土豆大餐 李记私房菜,在这座小县城内绝对是一块响当当的招牌。 尤其是其中的那道名叫‘九转大肠’的鲁菜,更是被称为镇店之宝,非等闲人无法尝到的。 所谓的非等闲人,当然是跟钱没啥关系了--再有钱人的人,要是对不上大师(饭店老板,兼特级厨师)的脾性,也休想吃到正宗的九转大肠。 跟顺眼不顺眼有着直接关系:大师看哪一个客人顺眼,就会给哪一个客人献上他的绝活(前提是客人得点这道菜),哪怕是没有一分钱的叫花子。 至于看不顺眼的--对不起,就算你是县太爷,就算你用钞票砸死老李,也休想让尝到他做的这道菜。 大师的私房菜能在小县城内红火这么多年,跟这道菜,他不走寻常路的性格,有着决定性的关系。 越是无法轻易得到的东西,人们才越趋之若鹜不是吗? 所以呢,哪怕有人曾经在私房菜对面开过一家鲁菜馆,任何人只要能花一百块钱,就能品尝到正宗的九转大肠,可还是没能坚持过半年,就关门大吉了。 两座饭店对着干,都搞一样的菜,一边敞开供应、只要有钱就是娘;一边挑挑拣拣的还得看缘分,结果敞开供应的那家却关门了。 说起来,这确实有些不可思议。 可仔细一琢磨,就能品味出个中三味了:比方两座饭店都是丽春院,里面美女都是同一个级别的,可一边美女就像公交车,只要有钱就能上,另外一边美女却像误入红尘的大家闺秀,只等有缘人。 两者同样是卖的,可层次上却差着境界:公交车,能跟大家闺秀相比吗? 靠着这个特点,大师的私房菜买卖是越来越红火。 但不管生意怎么样,大师仍旧跟过去那样,每个月只做三次九转大肠。 翠花老板娘可是记得很清楚,昨天当家的刚把本月第三次做的九转大肠,亲手端给了一位刚退休的小学老师,这个月是别想有人再尝到他的手艺了。 “服务员呢,点菜!” 听到大堂内有人拍桌子叫唤着要点菜时,正在吧台后面算账的老板娘,黛眉皱了下,却没有理睬他们。 其实,那两个人刚进门时,老板娘就看到他们了。 一个身穿藏青色立领中山装、自以为很飘逸出尘的年轻人;一个是脑袋铮亮,就算是晚上也戴着个大墨镜摆酷的死老外。 俩人身后,还跟着一条狗子。 这样两个人一条狗,走路都是鼻孔朝天的模样,想不被人注意、想不被人看出他们就是混社会的都很难啊。 一般来说,开饭馆的都很忌惮混社会的。 不过翠花才不怕,自家掌柜见的世面大了去了,什么狗屁混社会的啊,派出所就在对面呢,只需一个电话,担任副所长的娘家哥哥就会立即拍马杀到。 “呕!” 看着拍着桌子点菜的方圆,格林德低头跟毛驴对望了一眼后,同时呕了一口气,嗅到了明显的土豆味。 格林德本以为,方圆看在大家陪他在荒山野岭中冻了一宿的份上,就算不请吃海鲜大餐,怎么着也得点上几个像样的菜犒劳一下吧? 可谁能想到,方圆下山找了个饭馆,就掏出一叠钞票--点了一大锅炖土豆。 还特别声明,不许有半点肉星。 不放肉也就罢了,为毛连盐也不许放? 据说,方圆那个已经被埋在坟里的恩人,最爱吃的就是清水炖土豆。 就因为他的恩人老先生爱吃这口,结果方圆就带着他跟毛驴,上午、中午的接连吃了两顿清水炖土豆啊。 每次都要一大锅,每次都甩出数千的钞票,砸人砸的那叫一个狠。 就仿佛花几千块钱吃一顿清水炖土豆,不是吃得土豆而是人参那样,还特意嘱咐格林德、毛驴吃饱,一点汤水都不能剩下,要不然就是犯罪。 毛驴能犯罪--因为它是吃不动了后,就翻着白眼的躺在地上装死。 格林德也想犯罪,可想到跟一条狗子学实在没啥出息,如果就因为被迫吃两顿土豆就跟热情的方大少翻脸,貌似又有些不值当的,所以只能把自己当成猪,尽可能往肚子里塞。 结果搞得他到了现在,放个屁都带着土豆味,更无比的痛恨这座小县城,恨不得立即插翅飞出去,永远不再回来。 方圆却不着忙。 格林德真不明白,方大少急吼吼的动英国跑回华夏,又马不停蹄的跑来这儿,就是为了带着他跟毛驴,在这座小县城里悠哉悠哉的吃一天土豆。 问世间,还有比这个更让正常人感到痛不欲生的吗? 现在方大少又开始点菜了。 单看他那副点菜的架势,就能让人看出他要大出血,改善一下生活水平了。 可如果谁要是这样想的话,那就是大错特错了。 上午跟中午吃得那两顿饭,哪一次方圆进了饭店后,不是先把人家招牌菜问一遍,最后甩出一叠钞票,弱智无比的就要一大锅五个人也吃不下的清水炖土豆? 现在,让人恨的牙痒的方大少,又要故伎重演了。 格林德呕出一股子‘清新异常’的土豆味时,毛驴已经翻着白眼的四爪子朝天躺在桌子下面了。 唉,就算你以此来祭奠你恩人的祭日,可你也别这么折腾我们啊--格林德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才把拱到嗓子眼的无盐土豆咽了下去。 可不敢吐出来,格林德亲眼看到不堪受虐的毛驴吐出来来着,结果愣是被方圆逼着又吃了下去。 “先生,请问想吃点什么?” 服务生快步走了过来。 你们这店里,都是有啥招牌菜--不等方圆回答,格林德就在心里这样说道。 上午,中午时,这句话就是方圆跟服务生的开场白。 “你们这店里,都是有啥招牌菜?” 方圆左手扶在桌面上,屈起的右手中指,在桌子上轻轻的敲着,昂首挺胸好像半截坐着的标枪,那叫一个直立。 唉。 格林德心里又叹了口气:方大少一个人吃得土豆,比他跟毛驴加起来还要多两倍,能不昂首挺胸吗,估计是连腰都弯不下了。 “哟,我们店里招牌菜可多了,有黄闷小公鸡,醋炒玉河鲤--” 服务生立即卖弄起了口才,滔滔不绝的接连说了七八道菜,最后才问:“先生,你们想吃点什么?” 方大少是不会回答你的,他会先掏出厚厚的一叠钞票,用力摔在桌子上,跟你说马马虎虎吧,就吃掉这些钱的--格林德心里这样想着时,方圆掏出一叠钞票,啪地摔在了桌子上:“马马虎虎吧,就吃掉这些钱的。” 嚯嚯,遇到满世界显摆的土包子了。 男服务生温柔的笑了下,拿起本子跟笔,洗耳恭听方先生要点哪些菜。 一锅土豆,就用中号锅(这口锅煮出来的菜,大概够五六个人吃吧),记住,清水煮,不许放盐,更不要放肉,必须得保持土豆的原汁原味,要是让我们吃出炖鸡的味道,哼哼,你这个店就别想开了! 格林德在心里模仿着方大少嚣张的土老财口气时,可能是想到太多次土豆的缘故,他就又忍不住想吐。 但接着就忍住了。 因为方大少并不是按照他所想的台词来说的:“一盘小公鸡,一道玉河鲤,记住要刚杀的那种,再来一个海带排骨汤……” 咦,大少不要清水炖土豆了? 格林德有些吃惊的抬起头时,躺在桌子底下装死的毛驴,也噌地一声翻身爬了起来,泪汪汪的望着大哥,疯摇尾巴,一副大难得脱的可怜样子。 “最后,再来一个九转大肠吧。” 一口气点了六七个菜后,方圆把钞票往服务生面前一推,淡淡的说:“小伙子,你刚才报菜时,好像没报这道九转大肠吧?” 李记私房菜可是名闻小县城的,服务生没报这道菜,却不代表着前来吃饭的人,不知道这道菜的存在,哪怕是操着外地口音的外地人。 “对不起,先生,小店这个月的九转大肠,昨天时就已经做过最后一次了。” 服务生客气的解释道:“想吃的话,得等到下个月,看看先生有没有缘分了,呵呵。” 什么,我们脑门上贴着明晃晃的‘冤大头’三个字,跑来你家饭店吃饭,点了个破菜不给上也倒罢了,还说就算等到下个月想吃这道菜,还得看缘分? 我靠,有没有搞错啊,方大少好不容易才发善心,不让我们吃土豆了,你却这事那事的净是事,就不怕把他惹毛了,再点上一锅子清水炖土豆啊? 心中暴怒的格林德,一扫刚进门时的瘟鸡模样,噌地一声就从椅子上蹦了起来,抬手就狠狠拍在了桌子上,用‘你挖了我祖坟’的凶狠眼神看着服务生,语气阴森的说:“有种的,你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话说格林德的电光形象,还是很有恶人场面的,尤其是满脸横肉直哆嗦的样子,更是吓人。 服务生却是被吓大的,才不管格林德模样有多凶恶,毛驴又接连做出虎扑过来把他秒杀的动作,依旧面带微笑的,声音就像春风般的让人心醉,把刚才那番话重复了一遍。 这可真是给脸不要脸了。 早就决定要给圆哥当一辈子走狗的格林德,正想找个机会在方圆面前刷一下存在感呢,闻言无声的狞笑一声,也懒得再说什么,抬手就去掐服务生的脖子。 “老板娘,他们要打人了!” 服务生早就有所准备,迅速后退几步高声叫道。 吧台那边马上就响起拍桌子声,伴随着老板娘阴恻恻的冷笑:“哼哼,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李记私房菜打架闹事?” 靠,貌似这家饭店还是个很有背景的--格林德心里骂了句。 不过他才不在乎:存心让圆哥的小弟不爽的人,再有背景也得被碾压成渣。 “李大头呢,让他出来见我。” 就在格林德准备发飙时,就听方圆淡淡的说道。 第647章:私房菜的李大头 李记私房菜的老板有两个名字。 一个是因为他是特级厨师,再加上又有些许背景(大舅子就是对面派出所的副所长),所以被人尊称为大师。 另一个自然是印在身份证上的官方版,叫李大头。 不过除了大师老爹之外,就连老板娘也不敢叫他这个名字。 话说李大头这名字有些拿不出手,多少带有一点游戏风尘的意思,别人叫起来很顺嘴,他听起来却不顺耳。 从三年前李大头拎着十万现金,去医院给某个被打折腿的人赔礼道歉后,就没谁在饭店内喊这个名字了。 就是德高望重的领导来了,也只会亲切的称呼他小李。 可现在,却有个操着外地口音的家伙,不但在饭店内说出了李大头的名字,更牛皮轰轰的说啥让大师出来见他。 靠,这小年轻带了个光头老外,就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啊。 听方圆这样说后,服务生吓了一跳。 还没有等他说啥呢,老板娘就已经从吧台后面扭着小蛮腰,咔咔的走了过来,连连冷笑:“嚯嚯,是谁的嘴这么欠抽啊?” 老板娘生气了。 看到老板娘生气了后,正在大堂内忙活的其他几个服务生,也都立马放下手里的工作,挽起袖子凑了过来。 “哟,这是要打架的节奏啊。” 格林德笑了。 他还真没想到,就在这小县城,因为圆哥说了个李大头,就招惹想动手了,立即狞笑晃了几下脖子,响起了几声卡巴卡吧的爆豆声。 面对‘大兵压境’,方圆却无动于衷,只是看着左手掐腰走过来的老板娘,再次淡淡的说道:“李大头呢,让他出来见我。” “给我揍他!” 老板娘的回答,更简洁明快。 看来大师平时对几个服务生相当不错,要不然也不会随着老板娘的小手一挥,立即就低吼着齐刷刷扑了过来。 最先扑过来的服务生,被格林德一脚跺了出去,狠狠砸在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上,发出咣的一声大响,接着就是疼死了的惨叫。 “特么的,还真是无法无天了!” 外地老的率先动手,彻底惹怒了老板娘,连声尖叫着让手下扑上去,更回头冲着厨房那边高喊掌柜的赶紧出来,别忘了多拿几把菜刀。 格林德今天吃土豆吃出了一肚子的火气,正无处发泄,现在盼着打一场架来活动活动呢,机会就来了,抬手就把桌子掀了出去。 饭店这方人多势众,但格林德能够被花小妖当做心腹那么多年,当然是身手不凡的,坐一个右钩拳,右一记霹雳腿的,把几个服务生揍的是满地找牙。 当然了,他也从圆哥召唤李大头出来的语气中看出了什么,下手也有分寸,表面看上去下手挺狠,其实不会给人造成大的伤害。 片刻工夫,私房菜大堂内就盘子碟子的乱飞,乱作了一团,吓得旁边看热闹的食客,都纷纷躲到了墙角。 就在格林德大展神威后,毛驴也不甘落后,躲在他后面冷不丁的冲出来,咬住某服务生的裤管向后猛拖--要不是方圆接连踹了它两脚,它肯定会让老板娘懂得什么叫擒贼先擒王。 “谁,谁敢来这儿闹事,草,活的不耐烦了吧!” 随着一声大吼,一个身高七丈、哦,不,是七尺的彪形大汉,手舞两把菜刀,带着几个脑袋大脖子粗的年轻人,从后厨冲了出来。 这个人,正是李记私房菜的老板李大头。 “掌柜的,这小毕崽子吃了豹子胆,赶来咱家踢场子!去,废了他,我这就给孩子他舅打电话,让他们把牢底坐穿!” 被格林德的勇猛给吓得不轻的老板娘,立即抱住李大头胳膊,连连尖声叫骂。 “草,还特么的用你来叨叨,滚一边去,看老子我不把--” 脑袋比正常人大了一圈的李大头,不耐烦的甩开媳妇,手中双刀一碰,正要呐喊一声扑上去时,动作却又猛地顿住,就像见了鬼那样瞪着方圆,脸直抽抽。 “掌柜的,你还愣着干甚呢!” 看到掌柜的忽然呆住后,正要去吧台那边打电话的老板娘急了,转身伸手正要推他一把时,李大头却右手中刀交左手,腾出的右手抬起,咣的一声抽在了她脸上。 耳光声很清脆,不但老板娘彻底傻呆,就连那些已经祭起菜刀,拿捏出‘从南天门杀到蓬莱东路’嘴脸的厨子(都是李大头的徒弟),也都懵了,搞不懂他这是演的哪一出,咋就动手抽自己老婆了呢? “李大头,你敢打我,老娘我不活了!” 要说老板娘还真是个火爆性子,瞬间呆愣后就清醒过来,伸出纤纤十指就要撒泼,却被扔掉菜刀的李大头抓住手腕,扬起了右手。 “行了,李大头,打自己老婆算啥英雄好汉?” 就在李大头刚要赏老婆第二个耳光时,方圆说话了。 其实他也能看出,李大头这次右手举的老高,不过却没有在该抽下来时抽下来,摆明了只是做个高姿态罢了,就等着他发话呢。 虽说对老板娘这种张嘴就带鸟的泼辣货没啥好感,可也不好眼睁睁看着她因为冒犯自己就被老公揍,只好及时说话了。 李大头马上就借坡下驴,恶狠狠推开老板娘,点着她鼻子骂道:“要不是圆哥儿替你讲情,今儿我非得抽掉你满嘴的牙。哼,你个臭婆娘,平时惯德你太厉害了!” 骂完自己老婆,李大头抬手扒拉开一个傻呆呆的厨师,快步走过去,点头哈腰的说:“圆哥儿,你来我这小地方,怎么不提前说我一声呢,我也好早有准备不是?” 谁都能听出李大头在埋怨方圆,也都能从他满脸肥肉堆起的讨好笑容上,看出他比看到亲爹时还要亲。 这个圆哥儿,能让见了县城一把手都不卑不亢的李大头这样对待,着实不简单,何方神圣啊? 不但周围看热闹的人看出来了,就连已经暴走的老板娘也瞅出不对劲了,赶紧闭嘴抬手擦了擦泪水。 方圆抬头看了大堂内的其他客人,笑了笑也没说话。 李大头马上明白过来,转身冲服务生吼道:“还都愣着干嘛,还不赶紧招呼大家坐下--诸位,今晚的单都免了,算是兄弟我给大家压惊了!” 服务生们这才如梦初醒,赶紧打扫战场。 “李大头,想吃你做的九转大肠了。” 方圆接过李大头递上的香烟,等他双手捧着火机点燃后,才慢悠悠的说。 “圆哥儿你等着,最多二十分钟!” 李大头没有丝毫犹豫,用力点了点头后转身刚要走,就听方圆假惺惺的说:“刚才我听服务生说,你这个月已经做过三次了,要不还是算了吧,我可不喜欢强人所难。” “圆哥儿,你这样说是在打我李大头的脸呢!” 李大头满脸悲愤样子的,抬手在自己胖脸上用力拍了几下,接着转身跑进了厨房。 从李大头对方圆的客气--哦,不,客气这个词,都已经无法形容李大头对方圆的态度了,表面一口一个圆哥儿叫的挺亲,就算傻瓜也能看出,他就是那受人赞扬的孝子贤孙。 头大目中无人的老公,用这种态度来对待方圆,擅长察言观色的老板娘要是再看不出什么,她干脆让李大头从她身上取料做九转大肠算了。 “哟,圆、圆哥儿,刚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冒犯您了,还请您大人大量,别跟我一个头发长见识短的妇道人家一般见识,我这就跟您赔礼了。” 老板娘再走到方圆面前时,已经是笑面如花,弯腰给他深深鞠了一躬。 方圆当然不会跟她一般见识,更没有跟她寒暄啥,只是摆了摆手示意她去忙自己的。 看出方圆并没有跟自己‘套近乎’的意思,再联想到丈夫对他的态度,老板娘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赶紧亲手泡了一壶好茶,端过来后就快步走进了厨房内。 “圆哥,你该早说你认识老板的,那样我也不用动手了。” 格林德坐下后,端起茶杯也不管水热不热,一口喝了下去。 方圆双眼朝天,冷笑道:“哼哼,你是被满肚子的土豆给撑出来的火气吧?” “你--咳,这水好热。草,毛驴,又拿我裤子擦嘴!” 格林德低头踹了毛驴屁股一脚。 驴哥很抱歉,马上抬腿洒了点水出来,給他洗了洗。 今年三十七岁的李大头,没结婚前是小县城内的一个混子,很讲义气的那种,却在无意中得罪了个大人物,被人家整的快要家破人亡了,一个爱吃土豆的老头出现了。 就像小说中的那些狗血桥段那样,土豆老帮他解决了大麻烦,还看在他特孝顺的份上,不但传了他一手‘九转大肠’的绝技,更拿出一笔钱来帮他开了这家私房菜。 那个时候,方圆刚被土豆老收养,时不常的就跟昆仑一起,随他来找李大头混吃混喝。 没有土豆老,就没有李大头的今天。 所以李大头不但把土豆老奉为再生父母,更是亲切的称呼为方圆为圆哥儿--尤其他跟昆仑在国际道上闯出那么大的名头后,李大头更懂得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跟他交往了。 “后来土豆老挂了后,我也就走了。眨眼间就是六七年,再回来时没想到这小子已经娶媳妇了,还做出这么一番事业。不错,不错,我很欣慰啊。” 简单给格林德叨叨了几句后,方圆又叹了口气,接连摇头的样子很有几分‘物是人非’的装比感慨。 其实格林德对这些才不感兴趣,他更希望能像毛驴那样,不用拿捏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躲在桌子下面吃黄闷小公鸡。 最后一道菜,是由李大头亲自端上来的九转大肠。 大师做出来的招牌菜,确实能让闻者落口水,更何况满肚子土豆的格林德? “你们先吃着。” 方圆没有动筷子,问李大头:“找个房间,我有话要问你。” 第648章:黑色白睛石鱼 方圆跑来李记私房菜找李大头,当然不是只为了吃他的招牌菜。 就像《西游记》中女儿国的国王请唐僧留下来,御弟哥哥的托词那样:多谢女王陛下,可我有事,是真得有事啊。 方圆记得很清楚,他最后一次跟土豆老闲扯淡时,老家伙曾经很随意的跟他说:我把一些东西放在李大头那儿了,或许你以后能用得着。 但土豆老的忽然去世,给方圆造成了很大的打击,把他安葬好后,也没有来找李大头那东西,就撇下昆仑头也不回的走了。 一走就是六年。 六年中,方圆连坟都没给土豆老上过一次,自然没来找过李大头。 昨晚在坟前陪了土豆老一个晚上后,方圆才想到了他曾经说过的这件事。 方圆忘了那些东西(也不是真忘了,他是不愿意去回想),李大头却没有忘,甚至可以说随时都在等待方圆来拿。 所以听他提起这些后,李大头马上就把他带到了饭店的后院。 后院是一座两层小楼,是李大头夫妻,还有那些服务生的宿舍。 小楼下有个地下室,这是饭店的禁地,除了李大头外,哪怕是老板娘也不能进去,铁门上的锁头都生锈了,费了老大的力气才打开。 铁门一推开,马上就有股子霉味扑面而来。 李大头有些抱歉的笑了下,低声说:“东西放这儿后,我从来没有进来过。” “嗯。” 方圆点了点头。 李大头打开灯,率先走了进去。 地下室不大,防潮做的也不错,地面上很干燥。 七八平米大的地下室内,只在靠墙处放了一张桌子。 桌子上放着个小木头箱子,就像老式台式电脑显示器包装箱那养大,没有锁,伸手就能掀开盖子。 方圆走到箱子前时,背后传来了关门声--李大头很知趣的退了出去。 看着箱子,方圆沉默了很久,才掀起了盖子。 箱子里面还有一个箱子,是铁箱子,体积跟盛着土豆老骨灰的骨灰盒差不多,也没有上锁。 方圆打开了铁箱子盖,然后就看到了一条黑色的鱼。 确切的来说,这是一条用黑色石头雕刻出来的鱼。 石鱼。 一条只有一只白色眼睛的石鱼。 而且白色的眼睛也不是镶嵌,更不是粘贴上去的,纯粹是天然形成。 方圆盯着这条石鱼,眼睛慢慢眯成了一条缝,盯着它看了片刻后,才慢慢伸手拿了出来。 石鱼很坠手,材质很凉,就像拿着一块冰。 根据方圆的鉴宝眼神,能从石鱼的雕刻手法上,能看出它是两晋朝代时期的古物,雕刻技术相当的细腻,且又带有年代更加久远的古朴之风。 暂且先不管石鱼到底出自哪个年代,单说材质--方圆在拿到手里后,就有了种熟悉感。 他清晰的记得,早在父母没有离奇失踪之前(方天明失踪不久,所在单位领导曾经去过方家,告诉方圆他老子是在海上失事的,去南海某岛采集矿石样本的途中,但后来又否认了这个说法,等方圆去单位找相关负责人时,那个人却已经意外去世了),方天明就总是带一些石头回家。 不过那些石头,随着方天明的失踪,也跟着不见了。 可在林舞儿老爸林东海出事,马经天来找她回明珠,方圆想跟着她一起走时,夏小韵却拿出了那些石头中的一块,逼着他不许去。 夏小韵用来胁迫方圆不跟林舞儿去明珠的那块石头,就跟这条石鱼的材质差不多,都算是玉石的一种吧,只是没太大的实用价值。 土豆老,怎么早在六七年前,就把这样一条石鱼交给李大头,让他收藏,却没有直接给方圆呢? 他留下的石鱼材质,怎么又很凑巧的,跟方天明曾经带回家的那些石头一个样呢? 这就充分说明,方天明带回家的那些石头,跟这条石鱼是来自一个地方。 哪儿,才会有这种材质的黑色石头呢? 方圆当然知道。 当初夏小韵拿出那块石头,威胁他不许跟林舞儿走后不久,方圆就曾经找地矿专家‘鉴定’过这种石头,确定它是产自塔克拉玛干沙漠中。 沙漠中不仅仅只有一望无垠的黄沙,还有古西域三十六国时期的一些古国遗址,比方楼兰。 楼兰遗址中的一些古建筑底座,就有这种墨色石头的存在。 相关专家正是根据这些,才能推断出早在古西域三十六国没消失时代,附近某处有座这样的黑石山。 古楼兰的居民,在修建房屋时,肯定会就近从这座山上开采石头。 但后来随着楼兰等国的消失,再加上过度开采等原因,那座山也像绿洲那样,慢慢被黄沙埋在了地下。 这种黑色石头,也只能出自塔克拉玛干沙漠中。 因为专家曾经告诉方圆:除了在楼兰遗址发现这种黑石头外,还没有从其它任何一个地方,发现这种石头。 说起来,这种石头比更名贵的鸡血石还要罕见,毕竟鸡血石的产地有好几个。 这种黑石不是纯正的玉石,没啥炒作价值,所以不被太多人知也是很正常的了。 黑石是不是玉石,方圆一点也不关心,他只是死死盯着石鱼,极力想搞清楚:土豆老給他留下的这个东西,为啥跟他父亲带回家的玉石,来自一个地方? 更重要的是,土豆老为啥要把石鱼要留给他! 方圆看着石鱼,一动不动的也不知过了多久后,觉得眼睛有些生涩,本能的眨了下眼时--出现了错觉:那条被他捧在手心中的石鱼,忽然动了起来! 明明只是一条黑色白眼的鱼儿再动,方圆却能脑补出了另外一条:白鱼,黑眼。 就像道门八卦图中的阴阳鱼(又叫太极阴阳鱼)那样,无摆动、无震动的旋转,会随着人的视线、意念正旋,反旋,不断的变幻,每次变幻都衔接的那样完美。 每次衔接时,都会产生新的力量,生生不息,永无止境。 大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万物。 方圆看呆了,再次眨了下眼睛,想看的更清楚一些时--只看到了手中的那条黑色石鱼,白色黑眼的鱼儿悠忽不见。 就是一条黑色的石鱼,被他捧在手中,一动不动的。 幻觉,绝对是幻觉。 任何人只要长时间盯着这样一个雕刻的栩栩如生的石鱼,都有可能出现幻觉,这没什么稀奇的。 甚至,方圆能自动脑补出另外一条白色黑睛的鱼儿,也是因为看出石鱼是被雕刻成了太极阴阳鱼的样子。 可是为什么,方圆在出现幻觉时,能从这两条鱼中,清晰感受到绵绵不绝的生息,引致身体里也出现了一股子凉气,若有若无的顺着经脉缓缓流淌? 更感觉到背后有冷风吹来,慢慢回头看去时,地下室的房门关的很紧,不可能有风吹进来。 “咕噔。” 方圆听到了自己吞咽口水的声音,这是因为太过紧张所致。 他深吸了一口气,盘膝坐在了桌子上,拿出打火机,把火苗调到最大,放在了箱子上。 又从衬衣里抽、出了一根棉线,用箱盖压紧,垂在火苗旁边。 打火机的火苗,在没有一丝风的环境内,是正直向上的,不会有一丝晃动。 方圆希望能通过打火机的火苗,来‘验证’是不是曾经有冷风从背后吹来。 布置好这些后,方圆才低头看向了手中的石鱼,眼睛一眨不眨。 看着看着,石鱼又开始缓缓动了起来。 接着,另外一条不存在的白色黑睛鱼儿,也‘浮上’了方圆的视线中,两条鱼首尾相连,没有任何震动的旋转起来,会随着他的某个意念,出现正旋,反旋。 看了不知多久,方圆很累--总是睁着眼,不敢眨一下,当然很累。 可不管有多累,他都坚持不眨眼,就这样死死盯着那两条不断旋转的鱼,并从中慢慢感受到了某些变化。 他发现,当两条鱼正旋时,他身体经脉内的那股子凉气,就会从上到下的游动。 当两条鱼在他的意念转换间,开始反旋时,那股子凉气就会由下至上游动。 那股子凉气由上至下时,方圆的情绪就会低落:离奇失踪的父母,逝世六年多的土豆老,夏小韵的泪水,水暗影的哭声--就像电影快进那样,所有一闪而过的画面,都是让人心情不好的。 最后,他脑海中就会浮上两朵艳丽异常的彼岸花。 本来已经开了一点点的花儿,在缓缓绽放-- 不等它绽放开来,方圆的意念一动,两条鱼天衣无缝般开始反旋。 随着凉气回首上升,彼岸花消失,开始有朝阳、河流、草地、微风,湛蓝的天空,吐出枝条的柳枝等等,就左右了方圆的情绪,让他变得无比惬意,神清气爽。 就像刚才最后看到彼岸花盛开那样,方圆这次看到了小孩子:一个还在娘肚子的小孩子,张嘴,蹬腿伸拳头……直到孩子呱呱落地,咯咯笑着慢慢长大。 孩子慢慢长大了,变成了方圆当前现在的样子,双手抄在裤子口袋中,走在春天的河边,毛驴无精打采的跟在后面,也不管落在它耳朵上的蝴蝶。 前面不远的地方,站着个身穿拽地白色长裙,秀发如瀑的女孩儿,正冲他甜甜的笑着,大大的眼眸眯成了一条线。 是夏小韵。 受她无比干净的笑容传染,方圆也笑了。 只是笑容刚从他嘴角弯起,河水里忽然窜出一个长发女人,嘴巴大张着露出森寒的牙齿,张开尖尖十指猛地扑了过来:“哇!” 方圆大惊,眼睛猛地一眨,来不及看清那个女人的样子,所有一切都攸地消失。 他手里,仍旧只有那条黑色白睛石鱼。 他,依旧盘膝坐在桌子上。 地下室内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动静,偏偏方圆能感受到刚才有冷风再次吹过他的后背。 方圆慢慢侧脸看去--打火机已经灭了,气早就用光了。 那根丝线,已经被烧成了灰烬。 第649章:菜地里吃土豆的老头 被烧成灰烬的棉线,依旧保持着棉线的样子。 方圆鼓气轻轻吹了一口,灰烬丝线晃了几下,却没断掉。 他再次稍稍用力,又吹了一口后,丝线才从中断掉,跌落在了桌子上。 有风曾经从方圆后背吹来过,就在他全神贯注的观察黑色白睛石鱼时,导致本来处于静态(当然不是绝对的静态)中的火机火苗,因气流改变方向,点燃了旁边的丝线。 风,是从哪儿来的? 为什么方圆没有盯着石鱼进入那种状态时,没有风生起呢? 虚幻中的两条鱼儿在旋转时,怎么会让方圆经脉中产生凉气,并能随着正旋、反旋方向来左右他的情绪? 这条黑色白睛石鱼里,到底存在着什么样的玄妙? 土豆老是从哪儿得到这条石鱼,又是为什么要交给方圆的? 土豆老这样做,到底有什么意义? 还有就是,方圆在‘施功’时引导凉气上升,让他自己情绪安定总想好事后,他能明显感觉出自己精神好了许多。 正气。 对,就是正气。 可是正气,不该在阴阳鱼正旋时,才会产生吗? 如果正气是阴阳鱼反旋时才有的气场,那么就不是正气了。 但事实上确实这样。 还有很多很多的疑问,就像朝阳斜映在微风吹过的河面上,反射出的粼粼金波那样,不断从方圆脑海中闪过。 他却想不到这些问题的一个答案。 哪怕仅仅一个答案,他都无法想得到。 “锥,锥锥。” 地下室那扇紧闭着的铁门外面,传来了毛驴有些不安的叫声,接着就有爪子划拉门的响声。 “我没事的,你吃饱了就去睡觉好了,不用管我。” 看在毛驴很关心自己的份上,方圆说话是的语气很温和。 唉,话说这才是自己兄弟啊,哪像格林德那个死老外,整天就会拍着毛茸茸的胸膛对天发誓他有多忠心多忠心的,却连两顿清水炖土豆都享不了。 洋鬼子嘛,不该都是很爱吃土豆的吗? 听到大哥还活着后,毛驴这才停止了挠门。 “土豆老,你究竟是何方神圣呢?” 方圆又低头看着石鱼,轻笑着喃喃自语。 土豆老在方圆心目中是什么样的地位,从他赶走自己的影子就能看得出。 同样,土豆老在把方圆拉扯长大的这些年中,对他甚至比对自己的孙女好。 但这并不代表着,土豆老非得告诉方圆,他是何方神圣。 土豆老传授给方圆天下无双的偷技,还有打架的本领--方圆就算是个智障,也能看出老头不是一般人,但却从没有打探过他的过去。 就仿佛,土豆老天生就该拥有这么牛叉的本领,就像他天生爱土豆那样。 他是把方圆抚养长大、传授给本领的恩人。 有谁,非得逼着自己的恩人,说道说道他以前那些破事? 或许会有人那样做,但方圆不会。 最起码,今天之前他没这想法。 更何况,那个爱吃土豆的老东西,已经死了呢? 可是现在,方圆对土豆老到底是谁,来自哪儿等等,有了浓厚的兴趣。 “老东西,你在九泉之下,不会责怪我想追查你到底是谁吧?嗯,你肯定不会,死人是没法说不的。” 方圆笑了下,展开双臂伸了个懒腰,这才从桌子上跳了下来。 黑色白睛石鱼是个好东西,可不能再留在这儿了,李大头能保管这么多年没有死,也确实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了。 幸亏石鱼不是太大,可以放在中山装的口袋里。 拍了拍口袋后,方圆又不甘心的翻了遍箱子,确定真没有别的东西后,这才走向了地下室门口。 咕噜噜--方圆伸手开门时,肚子里传来放屁般的叫声。 “老子现在的胃消化能力,是越来越大了,刚才跟李大头说话时,那土豆还一个劲的往嗓子眼外拱呢,现在就饿了。” 方圆左手揉了揉肚子,拉开了铁门。 毛驴没有走,就趴在地下室门前的楼梯台阶上等着他呢。 看到大哥出来后,立即就站起来开始摇尾巴。 “死老外呢,现在有没有被撑死?” 方圆问道。 死老外没有被撑死。 被撑死的人,是不会端着个牙缸子,蹲在水龙头前的地上刷牙的。 “靠,吃那么多你还能蹲在地上,了不起。” 方圆顺着台阶来到地面上后,一眼就看到了院子里的格林德。 这句话刚说完,他就呆住了:金色的阳光,洒在格林德那张幸福的脸上,肯定在怀念大肠的味道。 现在,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了。 方圆抬手用力揉了揉眼睛,再睁开时,眼前一幕并没有任何的变化。 是的,这就是早晨。 方圆是昨天晚上八点多跟李大头来地下室的,自我感觉在里面最多也就是呆了一个小时,再出来时应该是午夜时分才对,怎么就是第二天的早晨了呢? 不知不觉中,他竟然在地下室呆了整整一个晚上。 怪不得毛驴不放心他,才給他叫门。 一个晚上十余个小时,方圆都没有合眼休息过,却没有感觉到丝毫的倦意。 而且,他在走到院子里,抬头看着朝阳时,能清晰感觉到身体里那股子凉飕飕的气息,又开始由下至上的缓缓流动起来。 带着新的生机。 这种感觉,让方圆很惬意,很享受,感觉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那个人,再看格林德那个光头时,明显顺眼了许多。 “圆哥,我们早饭吃什么?” 格林德端着牙缸子站起来,神情有些紧张的问方圆,真怕他会轻启朱唇,飘出两个字来:土豆。 “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方圆的回答,让格林德眼睛大亮,充满了勃勃生气,转身就走:“我这就去找老板,跟他说我、说圆哥你还要吃大肠!” “你们吃,我还有点事要出去一趟。” 方圆摆了摆手说。 圆哥要去哪儿,做什么,格林德才不管--只要不让他吃土豆就行。 毛驴可不像死老外这样没觉悟,很想跟着大哥一块出去,话说今早起来就跑李大头厨房内偷吃了一只褪了毛的鸭子后,还真有些撑得慌,怎么着也得去溜溜腿,消化一下食吧? “你去干啥,要是吓着人家大姑娘咋办?在这儿等着--特么的,老子跟你说多少次了,以后偷吃东西时,记得把嘴巴擦干净,嘴角夹着块鸭子皮算咋回事?” 可能是觉得毛驴偷东西吃的行为,会严重影响自己在李大头眼里的光辉形象,方圆毫不客气的抬腿,在它屁股上踹了一脚。 自感理亏的毛驴,赶紧夹着尾巴贴着墙边,溜溜的钻出了后院小门。 后院小门外是块菜地,种着白菜等菜。 毛驴兴趣缺缺的边走边看,来到菜地中间时忽然停住脚步,张嘴做了个要吐的动作,赶紧转身跑了。 这边的地埂上,种着一行行的土豆,叶子已经发黄(土豆种植的时间不限,有春天栽种的,还有秋后栽种的,一年季没问题的),到了收获的季节。 毛驴可不认识土豆苗,要不然打死它,它也不会跑过来的。 它知道这儿栽种的是土豆,那是因为它看到了一个老头,就坐在田埂上,笑眯眯的拿着个土豆在生啃,在它看过去时,还很客气的拿起一个土豆,冲它谦让了下去。 毛驴圆愿被大哥拿脚踹死,也断断不会吃土豆的。 再说了,大哥才不会因为毛驴总是用色迷迷的眼神看美女,就会踹死它呢。 只是,大哥去哪儿看美女了呢? 这才是毛驴关心的问题。 有好多个地方,都能看到美女。 比方车展上,电影院里咖啡厅里--医院,哪怕是小县城医院内,也得有那么一两个美女护士的。 就算没有美女护士,可总得有两个感冒啊,打胎的美女病人吧? 方圆运气不错,碰到了个美女实习医生。 当然了,说是美女,也是相对比而言的,就算小姑娘鼻子上有几粒明显的雀斑,屁股也不是太翘,可相比起方圆今天看到的其他女孩子,优秀了很多。 很客气的把排在自己前面的某老头拨拉到后面去后,方圆走进了科室内。 不等那个老脸被气白了的老头抬手教训他,方圆就及时关上了房门,才一脸尊敬的笑着问好:“大夫,早上好。” 小姑娘昨晚休息的肯定不错,要不然亲眼目睹了方某人不尊老人的一幕后,也不会没有生气,在他问好时小脸一红,轻轻点了点头:“好--你哪儿不舒服了?” “心脏总是没来由跳的厉害,血压也忽高忽低的,尤其是看到美女时,症状更明显。” 方圆说着,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喏,现在就症状发作了,有些头晕--哎呀,地上怎么多了个大窝子?” 可不敢让这么会说话的帅哥摔进坑里,美女医生连忙搀扶住了他胳膊,帮他坐在了椅子上,开始給他量血压。 “你的血压很正常啊。” 接连量了三四次后,小脸更红的小姑娘,却像个瞎子那样没看到方先生的手,已经慢慢爬到了她白嫩的手背上。 “可我心跳的厉害啊,要不然你摸摸。” 方圆抓起人家的手,放在了自己心口,轻声说:“你能感觉到它跳的很厉害,它在呐喊吗?” “我、我感觉到了。” 抢在科室同事推门进来之前,小姑娘及时缩回了右手,低眉顺眼的说:“那、那就检查一下心脏吧,用心电图。” “好啊,好啊,你让我咋做,我就咋做。” 方圆一脸我卖给你了的恶心样子,跟着人家走进了里间的心电图室。 小县城的医疗设备,当然没法跟大医院的相比,但也足够能检测出正确的结果了。 “你的心跳率每分钟七十下,很正常的,没有任何症状。” 小姑娘把心电图纸递给了方圆,小声说。 “你、你可别骗我,我--我看不懂这玩意的。” 方圆死死捏着心电图纸,看着上面波浪般的曲线,忽然很想一头栽倒在地上。 第650章:自古红颜多薄命 美女实习医生真得很想给方圆好好检查一遍:心、肝肾啥的。 如果这家伙再有车有房的话,那么給他检查一辈子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让她很失望的是,在检查完血压、心脏后,这家伙就一脸失魂落魄的走了。 临走时,还傻子似的喃喃着:“我正常了?我正常了?” 难道他希望身体不正常吗? 早知道这样的话,刚才我真该撒谎骗他,说他是高血压,心率过快到都两百五十下了--等方先生孤独的背影消失在视线内后,小姑娘忽然无比的后悔。 “我正常了,草,我有生命迹象了?” 走出县城医院后,站在街头上看着穿梭不息的车辆,脚步匆匆的行人,再看看冉冉升起的太阳,方圆笑了。 就像个蒙娜丽莎那样的笑了,笑容很神秘。 神秘的,其实就是诡异的。 不过方圆才不在乎这些,只在乎他能在医疗设备下的检验下,有了生命迹象。 诚然,没有生命迹象的人,去偷个东西时,无法被热像仪发现,更能吓人一大跳,说不定还能凭此来发家致富(收钱让科学家研究自己的怪异身体),但这些跟方圆想变成一个正常人的迫切,压根没法比。 只要能变成一个正常人,他圆肯变成一个一无是处的废物--当然了,别人不能欺负他;在他心情不爽时,想揍谁就揍谁;想花钱时,送钱的人得排着队。 “嘿嘿,老子失忆后,跟陈、岳婉晨睡了一觉,好了。昨晚参悟了一个晚上的石鱼,身体就有了仪器能检测出的生命迹象。现在,就剩下刀枪不入这个臭毛病了。老天爷,你啥时候发发慈悲,决定永远别收回去?话说,被人砍一刀却屁事也没有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方圆对着太阳,傻笑了足有五分钟,终于发现行人都用看傻瓜似的眼神看他了,这才晃了晃有些发僵的脖子,吹着口哨调头走了。 “我决定了。” 吃饱喝足的格林德刚迎上来,方圆劈头就说出了这句话。 光头老外脸色一白,脱口问道:“中午要吃炖土豆?” “不。” “这就好,吓死我了。” “我要种土豆。” “圆哥,你还是把我吓死吧!” 听格林德惨叫一声后,方圆轻蔑的笑了笑说:“死人,可不会干活的。” 不管是格林德,还是毛驴,都对方圆忽然要在土豆老坟前开辟一块土豆地,并在这儿守墓无限期的决定,感到异常的愤怒,还有纳闷。 可没办法,方圆怎么说,他们就得怎么听。 谁让人家才是老大来着? 当小弟,就得有当小弟的觉悟,哪怕自己累的大汗白流(拿着农具翻土),老大却躺在枯草中跟毛驴‘卿卿我我’,格林德除了狠狠向手里吐口吐沫继续干之外,压根没有任何反抗的权利。 唯一的好处是,只要格林德不愿意,可以一辈子都不用吃土豆了。 其实土豆做好了还是很好吃的,完全可以弄成薯片那样的零食。 想象一下,当楼宇湘那样的顶级大美女,用两根葱白似的手指捏起一片,动作优雅的填进性感小嘴里的迷人样子时,这里面岂不是也有土豆的功劳? 正是受她的影响,林林也很喜欢吃这种零嘴,并在不知不觉间模仿老板吃零嘴的样子。 现在老板就在吃,她就站在旁边站着,听潘经理汇报工作。 潘经理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妇女,丝毫没有因为楼总在听她汇报工作时吃零嘴有任何的不满,脸上始终带着严谨的态度。 楼总本人或许有时候浪兮兮的欠收拾、哦,是欠揍,不过却不喜欢任何属下在她面前有丁点嬉皮样子,这是所有有资格能向她汇报工作的下属,都牢记在心的。 以往楼总这样子听取下属报告时,哪怕是眨一下眼睫毛的动作,也会迷倒林林--但现在林林在看着她时,却会觉得有些陌生。 楼宇湘美人如玉,心如蛇蝎,前后三任丈夫都是被她给弄死的,还有一些诸如此类的事儿,林林这个绝对心腹都知道,却从没有觉得楼总做的有什么不对。 但自从楼宇湘开始正式算计林舞儿后,林林却觉得有些过分了。 楼宇湘早就想从苏省进军明珠。 可明珠本土势利在燕春来的带领下,牢牢抱成了一个团,铁板一块,可谓是水泼、针扎不进,楼宇湘十数年来都始终不得而入,引为憾事。 一年前,楼宇湘终于找到了机会:受方圆邀请,前去给林舞儿站队,并当场施展雷霆手段,帮她赶走了沈玉海,彻底掌控了东海集团。 那时候,楼宇湘帮林舞儿,一来是卖方圆个面子,主要却是想找适当的机会,慢慢吞下东海集团,成为帝皇集团进军明珠的桥头堡。 方圆当场就看透了她的心思,不过却没有说出来。 后来,方圆牺牲在北朝后,楼宇湘就觉得机会来了,可以是时候动作了,龙头却给予了她很直接的警告,警告她绝不能对林舞儿动心思。 如果是别人敢警告楼宇湘,那绝对是绵羊警告恶狼别来家里,要不然就给丫的砸断腿子--但来自龙头的警告,她却不敢不认真对待。 哪怕她是楼宇湘,也惹不起那个老人。 为此,楼宇湘郁闷了很久。 没好处,好处小的事,楼美人是不屑为之的。 在龙头光明正大的站出来保护林舞儿后,啥好处都没得到的楼宇湘,就想逐渐撤回帮林舞儿帮忙的下属时,机会就忽然降临了:龙头病危。 龙头,这个楼宇湘最忌惮的林舞儿的保护神,马上就要挂了--哪怕他是楼宇湘的师兄,但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她还是自己开心的痛饮了三杯,并立即改变了计划,派遣更多的精英前往明珠,大力扶持林舞儿。 天真的林舞儿,为此还感谢楼总够义气,却不知道这条美人蛇已经对她悄悄张开了嘴,露出了獠牙,只等她的保护神一死,就会立即发动致命攻击。 龙头死了。 他并没有让楼美人煎熬太久,就在那个破军星忽然大亮的晚上,溘然长逝。 林舞儿的保护神轰然倒塌,楼宇湘再也没有了忌惮:远赴京华参加完龙头的追悼会,她就下达了夺取东海集团的计划。 近一年的时间,已经足够楼宇湘的心腹,成为东海集团内的中流砥柱,占据了集团最核心的几席位置。 在这种形势下,林舞儿没有丝毫的反抗力,只能眼睁睁看着东海集团被楼美人慢慢吞掉。 不得不说,楼宇湘早在一年前就布下的局,如果不谈对错,单论商场吞并案例来说,绝对堪称完美的教科书。 商场,就是没有硝烟的战场,甚至更残酷,无论谁胜谁败都没有绝对的定义,只有永恒不变的利益,所以楼宇湘这样做,其实并没有错。 谁要是有好的胃口,不管用什么样的手段,都可以来把帝皇集团给吞下去啊,她才不会觉得有啥不对。 所以,她也没觉得吞下东海集团有啥不对,更不会对林舞儿有丝毫的怜悯。 可林林却觉得她太过分了,好像这才发现楼总原来是个蛇蝎美女似的,满心不愿意看到她去欺负林舞儿。 林林自己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同情林舞儿。 难道说就因为她父亲变成植物人,还是因为她跟方圆的关系? 都不是。 林林考虑了很久,才知道她为什么同情林舞儿,反感楼总吞并东海集团了--因为那个女孩子对爱情的痴迷:竟然单身挺进罗布泊,去寻找方圆。 尤其是想到方圆刚牺牲,林舞儿在东北那边哭得很无助的样子,就更引起了林林的怜惜:她已经失去了父亲,失去了所爱的男人,要是再失去东海集团的话,她会遭到什么样的打击? 但林林也很清楚,她最多也就是敢在暗中同情林舞儿罢了。 不但不敢劝说楼总放她一马,甚至都不敢把对林舞儿的同情表现出来。 没有谁比林林更懂楼宇湘有多么阴狠,冷血:利益面前,没有任何的亲情,更谈不上同情,林林要是表现出对林舞儿的同情,那么下场就是-- 知道格林德,是怎么被花小妖给一脚踢出来的吧(林林当然不知道)? 格林德还有方圆这个靠山,才能化险为夷,林林呢? 只能是死路一条罢了。 “嗯,潘经理,你做的不错。” 就在林林胡思乱想时,楼宇湘说话了:“不过步子还该迈的更大一些,我已经等太久了。” “楼总,我也这样想过,也能轻易做到。可我担心,舆论会对帝皇集团不利,所以--” 潘经理刚说到这儿,就被楼宇湘抬手打断。 那么小巧白嫩的手,轻轻一挥间,却带着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霸气:“这个你不用管,放手去做就是了,我有办法让那些瞎叨叨的人闭上嘴。” “是,楼总,我这就去安排。” 潘经理微微弯腰低头,转身要走时,又大着胆子轻声问了一句:“林总、就是林舞儿,如果发生意外呢?” “自古红颜多薄命的,这确是憾事,也是最无可奈何的。” 楼宇湘朱唇轻启,轻飘飘说出了一句很有哲理性的话。 潘经理马上就明白了,点头后转身走了出去。 下达正式全面总攻的命令后,楼宇湘却觉得浑身一阵轻松,轻舒玉臂,伸了个风情万种的懒腰后,才看向了林林,懒洋洋的问道:“这两天,又有方圆的什么新消息传来没有?” 就像水暗影那样,在华夏有着相当势利的楼宇湘,也知道了方圆的‘频频出没’,只是龙头玩的骗人鬼把戏。 最近一次听到有关方圆的最新消息,是传言方圆在英国西南郡出现了,并且当街带走了那条叫毛驴的贱狗。 不过楼宇湘才不相信,听闻后都懒得分析了。 在她看来,方圆总是出现的消息,就是‘狼来了’的故事罢了。 骗鬼的。 第651章:方圆的朋友圈 “自从方圆出现在英国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 林林用肯定的语气回答。 “嗯,我那个胳膊肘向外拐的师兄去世了,这个冒充计划也就半途而废了。” 楼宇湘懒洋洋的嗯了声:“算了,不说那两个可怜人了,早点休息吧。” 这才晚上八点半多,洗了个热水澡的夏小韵,就已经穿着一身小蓝色碎花睡袍,倚在了床头上,屈起的膝盖上放着一本杂志。 每晚九点之前上床,十点之前入眠,早上六点半起来--这是夏小韵近一年来的作息时间,非常的有规律。 叮铃铃的手机铃声,从枕头旁边响起。 刚翻了一页杂志的夏小韵,拿起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后,就笑着接通了电话:“楠楠,现在忙什么呢?” 给夏小韵打电话的,是当前身在莫斯科的楚楠楠。 两地的时差差着五个多小时,现在这边是八点半,那边才是下午三点左右。 “午饭后就开始被背剧本,背的脑子昏沉沉的。” 楚楠楠应该是站在大楼天台上,夏小韵能听到呼呼作响的风声。 华夏这边入冬没多久,那边天气已经零下十几度了。 楚楠楠并没有告诉夏小韵,她所在的整个《光速杀手》剧组,都已经被西伯集团给买下来了,她本人也有了大靠山,再也不用担心有哪个老不死的,想骑乘一下东方胭脂马的滋味了。 她不跟夏小韵说自己换了东家,那是因为她很清楚小夏才不关心这些,只要她能过得开心,就足够了。 楠楠姐现在过的当然很开心:事业上有卡秋莎这个大靠山罩着,大批银子砸下来,以后可谓是一帆风顺;感情上-- 感情上的事儿,她可不敢跟闺蜜说,她不但跟方圆一起滚过被单了,还跟卡秋莎一起,让那个混蛋享受了一晚上的‘两女共侍一夫’的超绝滋味。 特么的,那种事只要想想就怪丢人的,脸皮薄薄的楠楠姐,怎么好意思跟别人说呢? 更何况,楚楠楠可是很清楚夏小韵跟方圆是啥关系的,所以要想像以前那样保持俩人的闺蜜关系,那就必须得守口如瓶。 俩人扯了段时间的闲话后,楚楠楠又把话题引到了方圆身上:“楚词,你真不相信方圆还活着?” 楚楠楠跟随卡秋莎回到莫斯科后,就给夏小韵打了电话,跟她说了方圆还活着的事。 当然了,因为心中有鬼的原因,楚楠楠只说她也是听人说,方圆在美国、英国出现过的消息。 对楚楠楠‘听说’的消息,夏小韵自然是不置可否。 毕竟在方圆牺牲的这近一年中,几乎每个月都会传来他现身某处的消息,更是有图有真相的--夏小韵却很清楚,那些都是假的。 也不知道哪儿来的信心,才让夏小韵很坚定的以为:假如方圆真活着的话,肯定会在第一时间跟她联系的。 现在,楚楠楠旧话重提,夏小韵笑了下,就问道:“现在晚上,还拍夜场吗?” 听夏小韵这样回答后,楚楠楠幽幽叹了口气,犹豫片刻后才下定决心,沉声说道:“楚词,我没有骗你。方圆,他还活着的。我都已经跟他--” “你都跟他见过面,说过话了?” 夏小韵打断了她的话,在杂志上胡乱画着小圈的左手食指停住,低声说:“楠楠,我跟你说,如果你真看到方圆的话,千万不要接近他。哪怕是他身边带着毛驴,你也不要接近他。” “为什么?” 楚楠楠刚鼓足勇气,正要跟她坦白自己已经跟方圆上床的事,被打断后一下子泄气了。 “方圆是假的,毛驴也很可能是假的,这一切,只是个你掺和不起的圈套。” 事关自己好朋友的安危,夏小韵觉得她必须得用严肃的语气,来让楚楠楠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林舞儿曾经去罗布泊内寻找方圆的事吗?嗯,那次算她命大,当时没能让她及时看破那个方圆,所以才能活着回来。如果,她那会儿就看出方圆是个西贝货,相信现在她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 夏小韵苦口婆心的继续劝道:“楠楠,说句伤你自尊心的话,在方圆的朋友圈内,你只是个外围人员,毕竟你刚认识她没多久就出国拍电影了,有很多事你都不知道。所以只要你别关心他的问题,麻烦就不会主动去找你。” 我是个外围人员? 穿着一身黑色貂皮大衣,站在大楼平台上的楚楠楠,闻言唯有苦笑:姐姐的身子啊,脸皮啥的都已经给了那混蛋,已经跨入他的核心朋友圈啦。 但她也知道夏小韵这样做,是真心为了她好。 有心再鼓气勇气跟她坦白,嘴巴动了好几下,却只低低的嗯了一声。 “好了,别再为这些破事劳神了,安心拍你的电影,我还盼着等你回国时,让你给我签名留念呢。咱先说好了啊,到时候不许拒绝。” 夏小韵嘻嘻一笑,岔开了话题。 “切,就算我想拒绝,我敢么我?” 楚楠楠在那边撇了撇嘴,闷声回答。 “不早了,我也得休息了。等你忙完这一阵子,咱们再仔细聊聊。临分手时,亲一个?” 俩人又闲聊了会后,夏小韵笑嘻嘻的开了个玩笑。 波的一声,很响亮的亲嘴声,从手机内传来。 “拜拜。” 夏小韵也在自己手背上亲了下,才扣掉了电话。 她其实很羡慕楚楠楠的。 哪怕楚楠楠现在不是正在走红的国际影星,还是崔家区的一个小警察,月薪四五大千,连套房子也买不起,只能租房住。 最起码,人家有‘清白’的身份,有最‘正宗’的亲人,不像她这样,爹不要,娘不疼的,除了一个方圆之外,就再也没有哪一个男人,有资格、有能力能陪在她身边了。 夏小韵总觉得,她已经被全世界所抛弃了。 她之所以还活着,过着安定悠闲的小日子,那是因为尘埃还没有落定。 等方圆还活着的消息,不再隔三差五的传来时,尘埃就会落下,她夏小韵就会在某一刻,忽然消失了,再也不会出现。 方圆出现在罗布泊,出现在莫斯科,出现在纽约--二十多天前,他又出现在了英国西南郡某城市的街头上,带走了毛驴。 从那之后,他就像以往那样安顿了下来。 按照以往的‘规律’,夏小韵估计就在这几天,很快就会有他的新消息传来了。 这一次,他又会在哪儿出现? 不会是在南极洲吧? 呵呵。 夏小韵目光落在杂志上,也不知道想了多久,才无声的晒笑了声,接着就重重叹了口气,把杂志放在旁边,准备睡觉。 手机又响了起来。 这次,是水暗影打来的电话。 对水暗影,夏小韵现在是半点好感都欠奉。 如果不是她任性赌气去北朝的话,方圆这时候还在神通快递装保安,骗人家小空姐,惹夏总生闷气呢。 可以这样说:方圆,就是间接死在水暗影手中的! 她害死了方圆还不算,更是拿捏出方圆遗孀的嘴脸,替他照顾韩斌等人。 她照顾韩斌就照顾吧,可她貌似也该跟夏总说一句,她已经请韩斌担任圆美人的第一副总了吧? 如果夏小韵知道这些,也不会在看到韩斌‘耀武扬威、人模狗样儿’的开着个大奔驰,出现在神通快递总部大楼门前时,会守着那么多人傻楞了下了。 是,韩斌去神通快递,是打着业务(圆美人需要向国外海运一批产品,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态,这才找到了老东家)的幌子去的,但那故作矜持的样子,尤其是见到夏总的恭敬样子,才是最华丽的打脸好吧? 这个女人,不但害死了方圆,还又借着重用韩斌、罗小玉等人的现实,来打夏总的脸,也确实太过分了。 知道现在神通快递的员工们,私下里是怎么谈论的不? 大家都说啊:方助理不幸挂了后,夏总就翻脸无情,把他那些心腹都给踢了出去,跟张良华副总的关系,倒是越来越融洽。 可这有什么呀,夏总以为她踢出韩副总等人后,人家就没没法活了啊? 错,绝对是大错特错! 看看人家韩副总,现在开着大奔的威风样子,比在神通快递时强了何止百倍啊? 唉,可惜咱们不是方助理的心腹啊,要不然的话,就算不被夏总踢走,也得想方设法的自己走人,去圆美人集团的-- 看,这就是水暗影做的好事! 是她害死了方圆,还又转过脸来当好人,收容韩斌等人,给夏总脑袋上扣了一顶‘不仁不义’的大帽子,备受员工们的暗中谴责。 水暗影知道夏总为啥要踢走韩斌吗? 她不知道! 她更不知道,夏总不但要踢走韩斌,秦大川他们,还要找个合适的机会,把漠北北、张欣等人,都踢走。 唯有让方圆的心腹们,都远离神通快递远离夏小韵,才是最安全的。 夏总的苦衷,又有谁知道? 满心苦楚无人倾诉的夏总,早在二十多天之前,就接到过水暗影的电话,还是从英国打来的,说她在英国街头上看到了方圆,还有毛驴。 当时夏总就这样默默的听着,任由那个狐狸精自个儿瞎叨叨。 等她叨叨完了后,夏总才很矜持的说了句‘俺知道了’,然后就扣掉了电话。 水暗影肯定懵逼--肯定会接着打电话,但夏总不接,就是不屑结,她能咋样? 那狐狸精可能是琢磨出啥味儿来了,这才消停了下来。 现在,她又不消停了。 看着不断闪烁的手机屏幕,夏小韵没理睬。 手机接连响了三次后,终于沉默了,慢慢黑了下来,就像水暗影的脸。 秦大川很纳闷,水总那水灵灵的面皮,在沉下脸来时,怎么会变得这样黑,好像刚从煤矿里爬出来似的,就剩下俩眼珠子动弹时,才会泛出的白眼球了。 第652章:一朵花驾临唐王 夏小韵为什么不接自己的电话,水暗影心里很清楚。 如果是放在以前,区区一个小夏就敢这种态度,水水姐早就眉开眼笑的找上门去,跟她‘仔细’聊聊,给她留下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了。 可那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现在,水暗影才是导致方圆出事的罪魁祸首,跟方圆有着非同一般关系的夏小韵,没有上门直接在她脸上狠狠抽几个大耳光,再采住头发照着她肚子上来几脚,就已经算是很给她面子了。 不接她电话,又算个毛呢? 但夏小韵知道水暗影心中的苦衷不? 她、她知道不? 方圆出事后,水暗影绝对是当世最最痛苦的人。 要不是为了帮方死鬼照顾他那些心腹,水水姐差不多早就找棵歪脖子树把自己吊死了。 有时候,人不得不活着,才是一种无法逃避的痛苦。 上门求见(好几次了)被婉拒,打电话人家不接,让夏楚辞给搞得半点尊严也没有了的水水姐,用了足足五分钟,才让自己黑着的脸逐渐恢复了正常。 这才发现,在她黑着脸的这段时间内,小会议室内的所有人,都屏声静气的低着头,一副无比忐忑不安的样子。 “呵呵,我给夏总打电话,只是想跟她洽谈一下那笔业务的细节,没想到她--在忙。” 水暗影强笑了下,放下手机:“这么晚了,她还在忙,也委实敬业的。” “夏总平时就很敬业的,好几次我在值班时,都看到她凌晨才回家。” 罗小玉马上就笑着点头应和。 韩斌,张宏源,还有几个公司高层,也都纷纷点头,并说工作得懂得张弛有度啥的。 其实大家都能看出,水总碰了个大钉子。 “韩副总,这件事还得麻烦你,明天亲自到神通快递公司找夏总,请她催催物流那边的速度,我们客户都等急了。” 水暗影说着,开始整理桌子上的文件。 韩斌自然是点头应允,反正他现在已经摆正了态度,能坦然面对夏楚辞了。 “今晚就到这儿,散会吧。” 水暗影整理好文件后,抬手看了下腕表,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韩斌等人也跟着站起来,恭送水总踩着小皮鞋哒哒的走出了办公室。 圆美人唐王总部挂牌营业后,水暗影本人就常驻唐王市了。 其实,她一点也不愿意住在公司内。 尽管她在顶层的房间,装修的五星级酒店还要豪华,晚上还有保安替她看门(当然不敢侯在她住房门口,就是下面大厅内)。 她更希望,自己能住进方家。 也有足够充分的理由住在方家,毕竟她才是方圆法律上的妻子,那家伙挂了后,她有权利继承他的一切财产。 可是,现在那个家里却住着夏楚辞。 要是别人住在方家,不管她是啥来头,水水姐早就扑上去,先给她几个大耳光,再采住头发冲她肚子上,狠狠来几脚了。 但那个人偏偏是夏楚辞。 全天下,也唯有夏楚辞能让水暗影吃瘪,不管受再大委屈也得打掉牙齿和血吞。 想到这儿后,水暗影因夏楚辞拒接她电话的闷气,就消了很多。 “算了,反正她也不容易,我又何必跟她一般见识呢?唉。” 来到顶层走进自己房间的水暗影,轻叹了口气后,随便踢了几下,把细高跟小皮鞋踢到了一旁,踩着雪白的小棉袜,走到酒柜前倒了杯红酒,这才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 女人临睡前喝一杯红酒,还是有助于美容养颜的。 当然了,再吸上一颗烟,感觉更不错。 轻抿了口红酒,放下酒杯又点上一根香烟后,水暗影抬手打开了案几上的笔记本,接着又点了下鼠标。 她在看视频,看她在英国西南郡某市当街挟持巴拉克警官的那段视频。 每天只要一回到房间内,她就会反复看这段视频,盯着里面的方圆,反复回想看到他后的每一个细节。 根本不需要任何的理由,水暗影就能肯定:后来出现并带走毛驴的方圆,就是让她近一年来冥思苦想的人儿。 可是,他为啥不理睬水水姐呢? 还用那么陌生的目光看着她,就像根本不认识她那样。 那天水暗影刚清醒过来后,还以为方圆不理睬她,就是因为她曾经的不理智而生气,才故意给了她个没脸,带着毛驴飘然离去。 但后来,当水暗影重金从某记者(水暗影举办的派对上,就有当地媒体记者的)手中,买到这段视频反复观察后,才发现当天方圆看她是的陌生眼神,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他,是真得不认识她。 换句话来说就是:这个被毛驴能接受的方圆,也是郭易秦那样的西贝货。 要不然,就算他痛恨水水姐害他差点死了,也该先扑上来给她几个大耳光,再采住她头发,抬脚对她肚子--然后再飘然离去,也不该用这眼神看她的。 方圆,可能是真得死了。 那个能被毛驴接受的西贝货,应该是龙头的有一枚棋子,跟郭易秦联手唱戏的。 至于自己为啥在看到他后,会产生那种小寡妇半夜出门偶遇老光棍的奇怪感觉,也只是因为思念方死鬼过度,而产生的幻觉罢了。 水暗影很想问问龙头,实情是不是她想的这样。 但那时候的龙头,就已经处于弥留之际了,任何人都不能打搅他。 十多天前,龙头就已经去世了。 水暗影参加了他的追悼会。 追悼会上,水暗影并没有哭泣,只是看着静静躺着的老人,心里在滴血。 接到龙头过世的电话通知后,水暗影那一刻有了无比清晰的感觉,就仿佛她的亲生父亲逝世了那样,呆愣良久后,才发现她疼的有些喘不过气来。 她以为,龙头的逝世给她这种感觉,是因为在她心里,她早就把他当做了自己的父亲。 她根本不知道,她就是龙头的亲生女儿。 龙头到死,她也没有喊他一声爸。 龙头死后,接替他职位的,不是水暗影心内相当然的铁辽,而是郭易秦。 对于郭易秦,水暗影除了知道这号人物的存在外,并不是太了解,甚至都不知道他跟方圆当初的恩怨。 最多,也就是终于发现郭易秦原来是那样的可怕,而且很有魄力,刚上任的当晚,就把秦摘花驱逐了出来,留下了那把陌刀。 失去龙头这座最大靠山后,水暗影终于明白,她以后绝对得懂得低调才行,更不能肆意插手某秘密强力部门那些事了。 以后,她就是个特别纯粹的小商人,跟夏楚辞一样。 当然了,如果有人觉得水水姐很好欺负,有事没事的就想来踩一脚,那么她不介意打断那个人的腿。 失去靠山的水暗影,就算变成个乞丐,也不是任谁能欺负的。 盯着笔记本彻底陷进沉思的水暗影,在长长的烟灰落下来后,长长的眼睫毛才眨了一下,闭眼吐出了一口浊气,喃喃的自言自语:“方圆,你到底是活着,还是真死了?” 忽然爆响的手机铃声,回答了她这个问题,吓得她身子猛地一颤。 “特么的,吓我一跳,这么晚了谁还给我打电话?” 水暗影低低骂了句,伸手从沙发旁边拿起了手机。 屏幕上闪烁着三个字:一朵花。 能被花儿般的水水姐,称为一朵花的人,除了她唯一的‘闺蜜’明珠叶明媚之外,还能有谁? 水暗影笑了,这才想起自从方圆死后,她好像就没再跟叶明媚联系过了,更别提见面了,真不知道那骚不啦唧的娘们,这一年来都忙什么了。 “忙什么呢?” 叶明媚可没因为近一年没跟水暗影打过一次电话,就有丝毫的生疏感,声音依旧像往常那样慵懒的要命,带着欠那个啥的味道。 “这个时候,除了躺在炕上想男人外,我还能忙什么?” 水暗影的回答,也很直接,通俗易懂。 “出来喝一杯?” 叶明媚又问。 “你在哪儿呢?” 水暗影把手机放在眼前看了下,又问:“不会是在唐王吧?” “昂,就是在唐王,今天傍晚刚到的。” 叶明媚回答。 “咦,你怎么来唐王了?” 水暗影笑道:“呵呵,你堂堂的明珠一朵花,怎么会来唐王这个小地方?” “狗屁的一朵花,老娘我现在就是一只瘟鸡,根本不惜被人待见。” 叶明媚骂了句,才说道:“来灰姑娘吧。你知道这地方吧?” 灰姑娘是唐王最好的酒吧,水暗影当然知道,就在方圆家往南直线一公里,坐落在巨野河边,从这儿驱车也就是十几分钟。 十几分钟后,水暗影那辆红色法拉利,就停在了灰姑娘酒吧门口。 这个时间段,才是酒吧气氛最活跃的时候,更是那些猎艳高手纷纷登台亮相的良宵。 所以当身穿一身黑色紧身皮衣,脚蹬细高跟高腰马靴的水暗影,扭着迷人的小身段刚一走进酒吧后,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嚓,极品啊! 所有男人的眼前,顿觉一亮。 有反应快的,已经端起高脚杯,整理了一下本来就很整齐的行头,面带绅士微笑的迎了上去。 “尊敬的小姐,我是韩--” 最先走到水暗影面前的男人,刚自我介绍这儿,就觉得眼前白影一闪,听到了一记清脆的耳光声,还有一声冷叱:“滚开。” 韩先生原地转了两圈后,左边腮帮子就用肉眼看得见的速度肿了起来,眼前金星直冒,不知今夕是何年。 等他两个转圈圈的眼珠子重新聚焦后,才发现那位黑皮衣美女,已经坐在了窗前的卡座上,从小包里拿出一捆没解封的现金,放在了侍应生的盘子里。 能够来酒吧消费的,肯定都不缺钱。 可在貌似更不缺钱、脾气还很不咋样的极品美女面前,前去搭讪的冲动,无疑就会小了很多。 这年头,要是没个在派出所当副所长的表姐夫啥的,谁家美女敢在酒吧内,随手就抽人大嘴巴啊? 第653章:这就是叶明媚 灰姑娘酒吧不是夜总会,更不是鱼龙混杂,混混满屋子跑的迪厅。 能够来这儿消费的,可都是上档次的人,就像他们的行头那样。 也可以直接说,都是些斯文败类,是不屑跟暴力合作的文明人,目标就是披着小良家外衣的空虚寂寞冷们。 所以呢,当水暗影当场就给了韩先生一大嘴巴,更拿出成捆的钱,好像扔垃圾那样的扔在服务时盘子里后,在场所有人就看出,她是那种很有钱,还又有点小背景的白富美了。 特么的,来这儿还装什么狗屁的小良家,这不是故意逗着哥们玩啊,真是素质低下,懒得再搭理你--很多眼珠子曾经一亮的绅士们,随着水水姐的嚣张、没品表现,都对她失去了兴趣。 在没心情时,水暗影轰赶苍蝇的动作,就是这样直白,干脆。 如果韩先生不服气,还敢再来骚扰的话,马上就会被她单手掐住脖子,问问他今年贵庚-- “呵呵,以前我还觉得,女人学这些打打杀杀的本领,就是一种自降身价的愚蠢。现在我才知道,女人要想永远得瑟下去,还是得会几手才行。” 叶明媚说着,摘下了戴在头上的帽子,随手放在了一旁。 我靠,那边坐着的原来是个美女,我怎么到现在都没发现啊,这双眼珠子真该扣了去--看到躲在角落中的叶明媚,摘了帽子抬起那张明媚异常的小脸后,现场所有男人,都在心中大呼可惜。 其实,他们该大喊侥幸才对:水水姐在心情不好被男人骚扰时,最多也就是給他一耳光,但叶明媚却会砸断他一根腿。 嗯,只要是在华夏,不管是在哪座城市里,叶明媚都有抬手随便打个响指,就会有猛人出现打断某男腿子,事后拍拍屁股云淡风轻走人的实力。 “我现在也就是只配欺负欺负这些不长眼的了,对于那些大人物,我得先抱好脑袋,才敢往人跟前凑。” 水暗影晒笑了声,继续说:“哪像你啊,想收拾谁只要打个响指就行,随时随地,都可以在大街上横着走,倒着走,爬着走的各种走,都没谁敢招惹--咦,明媚,你好像憔悴了很多啊。” 水暗影这才发现,从来都是素面朝天来显摆她这朵花有多妖艳的叶明媚,今晚竟然化妆了,要不是自己眼神够犀利,还真看不出来。 从桌子上拿了一颗烟叼在嘴上,动作优雅的点燃吐了个烟圈后,叶明媚才淡淡的说:“何止是憔悴,距离枯萎也不是太远了。” “怎么,你怀孕了?” 水暗影来兴趣了。 叶明媚准备等燕春来过完去年的生日后,就给他生个孩子的事,水暗影早就知道,所以才这样问。 “怀个狗屁的孕。” 叶明媚冷笑一声,骂道:“就算我想怀孕,可特么的得有给我撒种的才行。” “咯咯,就你这样,想找个撒种的还不容易啊。只要你打个广告,前来献身的臭男人,估计得从京华排到明珠。” 水暗影咯咯一声轻笑时,酒吧侍应生端来了她点的鸡尾酒。 叶明媚早就不要脸的跟方圆滚过床单了,更因为他的‘所属权’,曾经跟水暗影翻过脸--暂且不管那个家伙死没死的,可随着水暗影彻底的爱上他后,按说俩人该是敌人。 水暗影以前也这样想过,不过今晚坐在叶明媚面前后,她却感觉到了从没有过的轻松,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俩人关系,就跟不认识方圆之前一个样。 她也很奇怪,在叶明媚面前怎么会这样轻松。 不过她才不想去找答案--近一年来,她已经痛苦、消沉了太久,难得放轻松一次容易吗? “唉,你还是你,总是在我摊上事时,无比的幸灾乐祸。” 叶明媚端起酒杯,跟水暗影轻轻碰了一下。 “没办法。” 水暗影实话实说:“你也知道,我这个人吧,从来都是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遭遇不幸,我才开心的自私货。就像我男人死了,我就盼着别人的男人也死了才好。这好习惯,这辈子是改不了了。” 轻抿了口酒后,水暗影放下杯子:“不扯这些没吊蛋味的了,说吧,你跟燕春来闹别扭了?” “昂,翻脸了。” 叶明媚一脸落寞的点了点头。 “翻脸翻到什么地步了?” 水水姐在问出这句话时,双眸里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 “我想做什么事,就做什么,就算想跟马路上的乞丐睡觉,他也只会笑眯眯的问我,需不需要他跑腿买一块地毯让我带着。” 叶明媚的嘴角轻微抽了几下,端起杯子一饮而尽,冲侍应生打了个响指。 水暗影脸上幸灾乐祸的笑容,慢慢地收敛了。 等侍应生再次给叶明媚端过一杯酒后,她才轻声问道:“你跟方圆的事,他知道了。” 叶明媚坦然承认:“不但知道了,还差点把我们堵在屋子里。” “什么时候的事?” “燕春来过生日的那晚。” “你特么的是不是有病啊,背着他跟人偷情,什么时候不行,非得挑那个特殊的日子?” “我就是有病了,淫风病。” 叶明媚嗤笑一声,说:“不被你那个死鬼丈夫办,就难受的要命。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也幸亏那晚玩了个痛快。要不然--嘿嘿,你懂得。” 水暗影自动过滤了她不想听的那些话,只是问:“他怎么会起疑心了?” “这事还得怪你。” “怪我?” 水暗影一楞:“怪我什么?怪我当初没有阻止你跟他上床,让你变成一个真正的荡、妇?” 叶明媚说怪水暗影,可不是瞎说。 当初水暗影要是不脑袋瓜子发热的,主动去北朝寻死,方圆又怎么会着急寻找她的下落,又怎么会给叶明媚打电话,才引起燕春来的怀疑? “当时我在接你死鬼老公电话时,没觉得露出破绽啊,谁想到燕春来会琢磨出来,并提前在下榻的圆耀酒店包厢内安装了监控器,一抓,一个准。” 叶明媚简单说了一遍后,目光中慢慢浮上了明显的怨恨之色:“如果仅仅是被燕春来捉、奸在床,我叶明媚也就任打任杀了。可那个混蛋明明把一切都掩饰过去了,却在离开明珠时,给燕春来打了电话!” 水暗影明白了:“方圆在电话里,把你们的关系,都告诉了燕春来。” “对。” 叶明媚咬了咬牙,语气阴森的说:“他也就是死了,要是还活着--你猜,我会让他品尝到什么样的滋味?” “他会爽的不行,毕竟你是明珠一朵花,又‘天赋异禀’的,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你这种表里如一的尤物,确实得需要很大的运气才行。” 水暗影淡淡的回答。 叶明媚没说话,但看着水暗影的眼神,却越来越冷。 水暗影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也拿起一根烟叼在了嘴上。 等她吐出个烟圈,满脸惬意的闭上眼时,叶明媚才缓缓的说:“水水,龙头已经死了。” 水暗影睁开眼,眼神也冷了下来:“是,龙头死了,方圆可能也死了,我也跟以往的工作彻底了断了,现在就是干生意的小寡妇一枚,你想办我,只需动动手指,明年的今天,就是我的祭日。” “可是--” 水暗影话锋一转,毫无畏惧的跟叶明媚对视着:“水暗影当年,也是拿砍刀接连砍掉十一颗脑袋的疯子。” “别人的死活,我不会在意的。” 叶明媚悠悠的说。 “那我在西郊河边等你的人,来杀我。” 水暗影端起杯子,一饮而尽后站了起来,双手扶着桌子,居高临下的看着叶明媚:“我知道,你今晚来找我,其实就是实在受不了燕春来的无视,所以才把对方圆的怨恨,都撒在了我头上。因为,你很清楚,我不但是他明媒正娶的老婆,更是真心爱上了他。正所谓夫债妻还,方圆欠你的由我来还,也没什么不对。” “等等。” 就在水暗影扔下这番话,转身要走时,叶明媚喊住了她:“我今晚来找你,也不一定非得杀你。毕竟你是我唯一的朋友,不到万不得已的那一步,我也不会这样做。” 水暗影满脸的讥讽,斜眼看着她:“想让我做什么?” 咬了下嘴唇,叶明媚才低声说:“我被你丈夫办了,我丈夫很生气,所以才冷淡我。我想,只要你被我丈夫办了,这笔账咱们就一笔勾销了。” 这就是叶明媚。 不走寻常路,就连处理事情的想法,也这样奇葩。 而且还是相当认真的,是考虑很久才做出的决定。 她没觉得这样说有什么不对。 是,去年时,她是在燕春来的生日那天,给了他无比沉重的一击。 但这能怪她吗? 方圆如果没有把她强办了,没有让她尝到那种永生难忘的滋味,她怎么可能无法控制的走上通、奸的道路? 她只会为燕春来守身如玉,直到白头。 可就因为方圆,导致她陷进了当前的困境,无比的彷徨--她很清楚,如果没有了燕春来,她叶明媚就算再漂亮,在那些大人物眼里,也只是一朵被人采摘的花儿罢了。 为了能让自己永远过这种她喜欢的日子,那么在跟燕春来大吵一顿冷静下来后,就明白必须得获得他的谅解。 哪怕只是表面上的谅解,也行。 叶明媚表面嚣张狂妄还很有脑残嫌疑,其实她比大多数女人都聪明。 燕春来不能原谅她,就是因为她被别的男人办了。 可如果把她办了的男人的老婆,主动要求来被燕春办了呢? 他肯定会很解气,觉得彻底报复了給他戴绿帽子的混蛋。 所以,叶明媚思前想后,才决定来找水暗影。 “水水,我知道你在听我说出这些后,肯定很生气,也不会同意。” 叶明媚抿了抿嘴角,低声说:“但你如果不答应的话,你铁定会被他列为打击对象,我能清晰的感觉到。毕竟龙头死了,再也没有谁能罩着你了。” 第654章:死人是没有影子的 杀父之仇,夺妻之恨。 尽管叶明媚并没有被方死鬼抢回家去做老婆,可对在华夏有着不一般实力的燕春来来说,被办跟被抢的区别,也没太大的区别。 方圆如果还活着,燕春来铁定会动用一切能打击他的力量,来干掉他。 方圆死了--大人物眼里,是没有‘人死账消’这个概念的,只有‘父债子还’,没有父母孩子,那么就得有老婆来还。 燕春来才不管方圆的老婆是谁,以前又跟他是啥关系。 他只知道在方圆死后,水暗影就得替方死鬼还债:以命还债! 叶明媚说得不错,以前水暗影有龙头罩着,就算再给燕春来八百个胆子,他也不敢有所动作。 可龙头死了。 水暗影最大的靠山倒了,燕春来就再也没有了顾忌,开始筹划怎么打击水暗影了。 燕春来不做就不做,做,就做狠的。 他打击水暗影的方式,只有一种,那就是让她去死。 跟他同床共枕那么多年的叶明媚,嗅到了这个味道,这才赶来了唐王,劝说水暗影能听她的话,给燕春来一个报复方圆的机会。 水暗影答应,她就不会死,叶明媚也能在他怒火减弱后,保持住当前的地位。 至于水暗影被办了后,会是一种什么感觉--人,只要能活着,哪怕是屈辱的活着,貌似也比死了要好吧? 再说了,依着燕春来的身份,他也绝不会在办了水暗影后,就满世界的咋呼。 所以说呢,叶明媚力劝水暗影主动献身,除了为自己考虑外,也勉强算是替好朋友的安全着想了。 水暗影慢慢地坐了下来,眨巴了下眼睛时,已经想通了叶明媚想表达的所有意思。 然后,她就笑了,轻声说:“明媚,你觉得,我把方圆害死后,活着还有意思吗?” “没意思。” 叶明媚摇了摇头,说:“你是个相当痴情的女人,比爱情看的比什么都重。” 水暗影脸上的笑容收敛,淡淡的说:“那你还说这些,做什么?” “你既然感觉活着没意思,那你为什么要活着呢?” 叶明媚答非所问。 “我--” 水暗影的脸,攸地苍白。 她明白了:燕春来不但要报复她,还会对所有跟方圆亲近的人下毒手。 而水暗影能坚持活下来,就是为了保护韩斌等人。 “水水,如果那样的话,你就算死了,还有脸去见方圆吗?” 叶明媚低声问道。 “没脸。” 水暗影木然的摇了摇头。 叶明媚又问:“那你该怎么办?” 水暗影深吸了一口气,说:“我会死。” “你就不怕他们死?” “死人,会怕什么?” “你决定了?” “决定了。” “不再更改?” “明媚,你现在的废话太多了。方圆要是真活着,他肯定不喜欢跟你这种废话多的女人上床。” 水暗影冷笑着站了起来。 叶明媚脸色也冷了下来,说:“水水,你走出这个门口,一切都晚了。” “刚才我就说了,让你的人放马过来就是,水暗影又不是那种任人宰割的软蛋。” “可很有可能,不止是我的人。” “燕春来的?” 水暗影想了想,才问。 “龙头死了的消息传来后,燕春来就已经派人来唐王了。” 叶明媚抿了抿嘴角:“只是那时候,我还没有想到他会对你动手,还一直以为是来暗中调查方圆的生死。毕竟,那个混蛋还活着的消息,现在穿的越来越有鼻子有眼了。” 水暗影笑了下,说:“你们两口子谁的人,我也不怕。” 叶明媚却自顾自的说:“这次他派来唐王的人,来自境外。你以前干了那么多年的风声老大,对‘蜥蜴浩克’这个名字,应该不会陌生吧?” 美国的科幻电影中,有个绿巨人浩克。 现实中的国际杀手榜上,却有个排名第三的蜥蜴浩克。 传说,蜥蜴浩克是巴西人,早在盗圣还没有名动国际道时,他就已经存在了,只是他为人比较低调,而且更像蜥蜴那样擅藏。 水暗影嘴角,马上就剧烈抽了几下。 她当然听说过蜥蜴浩克的名字,更知道他是相当残忍的,像银环蛇那样的杀手,跟他相比起来,单纯的就像个小孩子了。 “我还能确定,在我匆忙赶来唐王后,燕春来就猜出我来找你做什么了。如果你能答应我说的条件,你好我好大家都好,蜥蜴浩克也会从唐王消失。” 叶明媚低低叹了口气,才继续说:“唉,可你要是独自走出这扇门--水水,留下来陪我吧。有些事,其实一闭眼就过去了。” “明媚,我希望,下辈子我们还能做朋友。” 水暗影走到叶明媚面前,弯腰伸手跟她轻轻拥抱了下,抬头时顺势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接着就转身踩着高腰马靴,哒哒的走了。 叶明媚呆愣良久,才又点上了一颗烟。 “漂亮的女士,我能不能坐在这儿?” 一个穿着很有品的男人,微笑着站在了叶明媚对面。 那个有钱任性惹不起的白富美走了,她的同伴却没走。 而且她的同伴,无论是论身材,还是论相貌,都一点也不输给她,更有着哪怕是眨一下眼睛,也能让男人倾倒的妖媚。 看到这个男人捷足先登后,包括比腮帮子很疼的韩先生,都在暗中顿足:又特么的晚了一步! 不过大家都是文明人,既然落后于人,才不会出现蜂拥而上、争风吃醋的不文明现象,最多也就是在心里大骂几句泥腿子才会骂的话罢了。 “哦?” 叶明媚笑了,妖媚异常的笑着甜甜说道:“行呀,你既然喜欢坐,那就坐下呗,最好以后连走路也坐在椅子上。” 男人大喜,赶紧拉开椅子,坐在了某白富美刚坐过的地方,浑身都轻飘飘的,张嘴刚要再说什么时,却看到对面这位漂亮的女士,站了起来。 “哎--” 男人愣了下时,就听女士说:“打断他的左腿。” 说完这句话,叶明媚就头也不回的走出了酒吧。 什么啊? 男人扭头看着门口,莫名其妙的摇了摇头时,就听有人冷冷的说:“把左腿抬起来吧。” 男人怵然一惊,赶紧回头看时,就觉得左腿裤管一紧,被一个西装年轻人搬到了卡座上。 还有个年轻人,从后腰衣服下拿出了一根双节棍,低头看着他的左腿,笑眯眯的说:“好修长的一根腿啊。” 水暗影的腿是很长。 尤其是在穿上紧身皮衣、高腰马靴时,那两条腿子,更是能惹起所有雄性动物的注意。 蜥蜴浩克也是男人。 但却是两个男人,一个叫蜥蜴,一个叫浩克,就像盗圣那样,是个两人组合。 不过因为太低调的原因,水暗影今晚才知道他们是两个人,而且还是双胞胎。 长相,身材,还有穿着,以及盯着水暗影那双腿子看时,眼里露出的贪婪神色,都是那样的一模一样。 河边。 在酒吧内时,水暗影曾经告诉叶明媚,说她会在河边等。 她就来到了河边。 她必须得来,哪怕明知道来了后,也不会逃过蜥蜴浩克的毒手。 但最起码,人在死了后,是不用再担心韩斌等人的安全了。 起风了。 冬天的风,很冷。 夜色更是深沉的可怕,没有一丝星光,看来今晚或许会下雪。 能够死在今年第一个雪夜中,貌似也很浪漫的。 “你们,谁是蜥蜴,谁是浩克?” 水暗影手里的军刀(从车里带来的,就算她做好了被杀的充分准备,也不想伸长脖子等着被人宰杀,怎么着也得挣扎一下吧),缓缓挽了个刀花后,笑吟吟的看向了西边的浩克。 “我是浩克,是哥哥。” 浩克抬手,点了下自己的鼻子,说话的语气,就像在跟熟人聊天那样。 “哦,我还以为蜥蜴才是哥哥呢。” 水暗影轻轻吸了下鼻子,问道:“你们两个,是一起上呢,还是单个的来?” “我是哥哥,当然得我先来了。” 浩克说着,藏在袖子的双手伸了出来。 借着郊外河岸上的路灯光芒,水暗影看到他双手上都戴着精钢指套。 眨了下眼睛,水暗影看似很天真的问道:“这玩意,能不能摘走我的心脏?” “应该能吧?” 浩克缓步走了过来,说:“不过我从没有那样做过,太血腥了。还是用它来撕裂脖子上的大动脉更好一些。当然了,用它来撕开美女的皮裤,也是很顺手的工具。” “为什么要撕开我的皮裤呢?” 水暗影又天真的问道。 “你是个美女,我是个男人。” 浩克语气诚恳的说:“有好的资源,却白白让你浪费了,我会心疼的。” “可你,就不怕被我杀掉?” 水暗影咽了口吐沫,下意识的向后退去。 “你自己也知道,你杀不了我们的,要不然就不会后退了。” 浩克得意的笑了笑。 “你知道我是谁的妻子吗?” 水暗影停止了后退。 她不想在临死前,还畏惧。 她早就听龙头说过:越怕死的人,死时就会越痛苦。 “知道,你是盗圣的妻子。” 浩克给出了还算准确的答案,接着说:“但他已经死了。死人,我从来都不去考虑,他能给我带来什么样的威胁。” 水暗影深吸了一口气,缓缓抬脚迎向了浩克:“可是盗圣,就像你们蜥蜴浩克那样,是两个人的。我想,你们应该很清楚这一点。” “呵呵。” 浩克笑了,慢悠悠的说:“你是说昆仑?如果昆仑还在的话,方圆又怎么会死?人们早就说,昆仑是他的影子--死人,怎么可能会有影子的呢?” “是,死人是没有影子的。” 水暗影在说出这句话时,只觉得满嘴苦涩,慢慢抬起头喃喃说道:“如果昆仑还在的话,你们,又怎么敢来欺负他的--” 她说到这儿时,忽然闭上了嘴。 因为她看到了一个白色的影子,就沿着岸边向这边走来。 白影走的很慢,而且还有些瘸,每走一步,右肩就会下沉一下。 第655章:我要跟你决一死战! 做好事时,就像扶老大爷过马路,满大街的人看着,也不会有丝毫的在意。 做坏事时,哪怕最凶恶的人,忽然发现有个乞丐从旁边经过,也或多或少的受点影响。 就像蜥蜴浩克兄弟俩,看到有个白影从路边走过来后,就暂停了要做的事,向那边看去。 这是个身穿白色外套的行人,虽说这个时间段的郊外路上,除了来往的汽车外,很少有行人经过,但这个人既然出现了,也是很正常的。 而且三个人都能看出,走过来的这个人是个瘸子,走路速度很慢,很艰难的样子。 蜥蜴浩克没说话,那是因为他们正在做坏事。 水暗影也没说话,那是因为她不想连累无辜的路人。 很默契的,三个人都静静的站在河边,看着那个人一步步的走进。 那个人虽然走得很慢,但只要脚步不停,总能走过去的。 那个人却停住了,他看到了站在河边的水暗影三人,可能是心中奇怪大冷的天,有人站在河岸边干嘛呢。 “看什么呢看,没看过别人玩三角恋吗?赶紧滚蛋!” 就是浩克脸上露出很甜蜜的微笑,冲蜥蜴点了点头时,水暗影抬头就对那个人骂道,还不耐烦的挥了挥手。 她很清楚,路边那个人只要再盯着他们看几秒钟,蜥蜴浩克就会用最快的速度干掉他--这个人活这么大了,难道不知道有些热闹最好别看的道理吗? 那个人迟疑了下,又抬起了脚。 刚要扑上路边的蜥蜴笑了:他虽然是个职业杀手,可在没收入的情况下,也不愿动手杀人的,正所谓饶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是? 不过有些人却像活这么大,就是为了专门在某一刻出现在某个地方等死那样。 穿着一件白色甩帽衫,戴着帽子的路人,可能就是这样一个人:水暗影明明挥手赶她滚蛋了,他不但没有赶紧滚蛋,还走下了公路,一瘸一拐的向河边走来。 特么的,还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呢。 蜥蜴浩克兄弟俩对望了一眼,都齐声叹了口气,无奈的摇了摇头:唉,好吧,我们也只好做一次好事,免费送人下一次地狱了。 “滚呀,你走下来干嘛!” 水暗影却急了,尖声叫骂着用力挥手。 可能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原因吧,从来都不在乎陌生人死活的水暗影,现在是无比的愤怒,焦急,嘴里骂着正要迎上去,把这不知死活的人推走时,就听到他说话了。 这个人不但是个瘸子,还是个结巴,声音更是木木的没有一点点的感情,理都没里水暗影,只是看着已经缓步走向他的浩克:“你、你刚才说的那句话,我没听清,能不能再、再说一遍?” 看到这个人的好奇心这么大后,水暗影不打算再劝他了。 浩克两只手垂在腿边,精钢指套藏在掌心,脸上带着和气的笑容,走到那个人面前仰脸(河堤是有坡度的)看着他:“我说过的哪句话?” 既然这个人主动来送死,那么浩克不介意成全他,就当是办正事之前的热身了。 “就、就是死人没、没有什么的那句。” 不知自己双脚已经踏进鬼门关的那个人,还很认真的问道。 因为这个人是背着光的缘故,浩克看不清他的样子,但也没打算看清--有谁,会在乎死人的脸是什么样子? “格格。” 浩克怪笑声中,右手抬了起来:“我说,死人是没有影子的。这下,你可听清楚了?” “听、听清楚了。” 那个人缓缓点了点头。 “那么你可以去死--” 浩克说到死的时候,藏在手心的精钢指套猛地亮出,整个人就像一条早就蓄势待发的毒蛇那样,猛地弹身扑向那个人。 蜥蜴浩克兄弟俩人,既然能跻身当今国际杀手榜上的前三名,能让骄傲的水水姐遇到他们后,只盼着能死的痛快一些,那么杀人时的扑击动作,自然是快的相当厉害了。 其实何止是快,简直就像是在飞。 哦,不是简直就像,就是在飞--浩克在猛地弹起时,貌似看到了一道乍现的寒芒,接着他就飞起了足足三米多高。 这可是他从没达到的高度,这让他本人也感觉有些奇怪,就下意识的往下看去。 然后,他就看到了他自己的身子--没有脑袋的身子,鲜血正向喷泉那样,从脖子上呲地窜出,就像有朵大红玫瑰在黑夜的岸边绽放那样。 再然后,他就听到那个该死的瘸子,用没有丝毫感情的声音说:“你、你错了,死人,也是有影子的。” 再然后……他就觉得世界剧烈蹦跳了下(脑袋落地弹跳了几下),一切都安静了下来。 刀锋起,头落地! 在寒芒乍闪,浩克脑袋嗖地飞起时,水暗影猛地想到了这六个字。 昆仑。 “你是昆仑!?” 水暗影嘎声叫道。 极度的狂喜(毕竟没谁愿意去死)下,水暗影的声音已经走调,就像被人用脚狠狠踩住脖子那样,说话时无比的艰难,却倔强的再次喊道:“你是昆仑!” 是的,她就是昆仑,方圆的影子。 也唯有昆仑,才能用使出这惊鸿一刀。 哪怕是比她更为残忍、犀利的九幽王,也无法在砍人脑袋时,能斩出如此行云流水般的一刀。 “是、是的,我是昆仑。” 昆仑看着水暗影,很认真的点了点头。 昆仑来了,水暗影不用死了。 哪怕是要杀她的是九幽王,可只要昆仑在场,她也能有机会逃走。 水暗影全身就像筛糠那样,剧烈哆嗦着,刚才明明还能喊出两句话,现在无论怎么努力,张大的嘴巴里都发不出一个音节了。 泪水,却像涌泉那样,哗哗的向外喷涌。 这自然是喜悦的泪水了。 问世间,还有比当你深陷绝望中,却有强大靠山忽然出现,更幸福的事儿吗? 哭。 必须要哭,得发动全身的细胞,一起哭! 蜥蜴也想哭。 但他的哭,跟水水姐却截然不同了。 人家孩子是喜极而泣,可他呢? 难道因为无比的恐惧,就像个死了娘老子的孩子那样,大放悲声? 孬好不说,蜥蜴也是跻身国际杀手榜前三的大人物吧,就算明知道遇到昆仑,他生还的希望比能救活浩克还要小,但怎么着也得死命维护最后一丝尊严。 用力深吸了一口气后,蜥蜴战栗的身子,就仿佛被郊外清新的空气给充满,停止了颤抖,缓步走向了昆仑,右手中握着他在杀人时最擅长的蝴蝶刀,几乎把刀柄攥扁。 “你的刀呢?拿出来!我,要跟你决一死战!” 在说完这句话后,潜藏在浩克骨子里的勇气,就像一条毒龙那样,昂首摆尾的咆哮着,化作一股子凛然的杀意,狠狠扑向了昆仑。 一种从没有过的自豪感,让浩克眼睛蓦地发亮:你是昆仑又怎么样,我肯定会被你杀死那又怎么样?可我不怕你! 昆仑也没打算让浩克怕她,更没有打算跟他决一死战--浩克,还远远没有逼她这样做的资格,她只是满足了他临死前的最后一个要求,亮出了藏在肘后的刀。 然后,浩克就再次看到了那一抹乍现既逝的刀光。 一切结束,随着他的脑袋攸地飞起,像他哥哥那样。 “我还没有准备好!” 这是浩克临死前,喊出的最后一句话。 难道说,决一死战前,不该让大家都充分准备好的吗? “你、你的废话太多了。” 看着浩克的脑袋,好像皮球那样蹦蹦跳跳的跳进河里后,昆仑才木木的说了句,接着转身向公路走去。 她依旧走的很慢,每走一步,右肩就会下沉一下,看上去很可笑的样子。 但觉得她可笑的蜥蜴浩克,现在却已经尸首分家了。 傻呆呆的水暗影,看着昆仑走上公路,缓步走向市区方向后,这才猛地清醒,哑声叫道:“一、一起走?” “水--暗影,你是他的媳妇,无论何时何地,面对任何人,做任何事,都不用有任何的顾忌。” 昆仑头也不回的说到,语速很慢,就像她不曾停止的脚步。 再次,水暗影被那种潮水般的幸福所包围:是啊,我是他的媳妇,有昆仑在我身边,又何必在乎燕春来之流? 燕春来再厉害,能躲过昆仑的一刀吗? 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水暗影再看向路上时,昆仑的背影已经被黑夜稀释的模糊不清了,于是她就大声喊道:“你,愿意做我的影子吗?” 叶明媚看着自己的影子,很久都没动一下。 好像傻了,更像她今晚才发现,她的影子原来也是那样诱人。 王华也盯着她的影子,就保持这个动作,动也不动的站了足有十分钟了:太太在发呆时,最好别招惹她,以免惹来杀身之祸。 最近太太的情绪,越来越古怪。 就在上个月,因为小孟(也是个保镖,王华的下属)走路时,看到一颗小石子下意识的抬脚踢到了路边,叶明媚就忽然暴怒。 太太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严重到小孟踢飞石子的那条腿,被钢管硬生生的打断了。 “说。” 就在王华做好更长时间的静止心理准备时,发呆的叶明媚总算说话了。 “太太,那个人的左腿已经被打折了,我可以保证他下半辈子,都得坐在轮椅上走路了。” 王华这才微微抬头,语气恭敬的说道。 “哪个人?” 叶明媚黛眉挑了下。 她已经忘了在灰姑娘酒吧时,让王华把敢去搭讪她的男人腿子打断这回事了。 “就是在酒吧--” 王华刚说到这儿,背后传来几声轻轻的敲门声。 “谁?” 王华转身,皱眉问道。 他进屋时,已经郑重嘱咐几个手下,千万不要搞出点声响啥的来太太,以免招惹想不到的麻烦。 现在却有人敲门了,他当然有些生气。 他的话音未落,房门开了,一个女孩子出现在了门口。 第656章:你可以叫我九幽王 “你是谁?” 看到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子,忽然自己开门走进来后,王华呆愣一下后,本能的问出了这句话。 尽管这是在酒店,不是在叶明媚自己的家里,可傻瓜也知道,在没有客人的允许下,任何人都不许擅自进屋打搅客人。 更何况,这个客人还是叶明媚,门口还竖着好几个保镖呢? 王华问出那句话后,才猛地想到了这一点,顿时大怒:外面那些家伙怎么搞的,怎么随便让人敲门进太太的房间? 这个女孩子看上去也就是二十多岁,穿着很普通,身材不错,但那张脸上却没有半点出彩的地方--简单的来说,这就是个扔在人群中就认不出的普通人。 女孩子没有理睬王华,进门后就顺势反手关上了房门,看向了叶明媚,语气淡然的问道:“你是明珠燕春来的老婆,叶明媚?” 叶明媚还没说话呢,彻底顿悟过来的王华,抬手就狠狠推向了女孩子右肩,恶狠狠的骂道:“特么的,你算什么东西,敢跟太太这样说--” 他最后那个‘话’字还没有说出来,就猛地感觉心口剧痛,声音嘎然而止。 下意识的,王华慢慢低头看去,就看到女孩子的胳膊,好像伸进了他的心口内。 “啊!” 背后,传来叶明媚凄厉的惨叫声。 任何人,在看到王华的后心,忽然波的一声冒出一只手、那只手上还有一颗鲜红的心脏时,没有当场吓死过去,就已经证明叶明媚的抗畏神经相当强大了。 那只手的五指,慢慢的并拢,把心脏一点点的攥紧,再慢慢地松开时,已经变成了一团烂肉。 王华双膝弯曲,就像正在跟女孩子求婚那样,缓缓跪倒在了地上。 女孩子缩回了手时,他才斜斜侧躺了下去,脑子里还在想:这个女孩子,肯定是一年前被我奸杀的那个乡下女孩,在她的周年祭日这个晚上,来找我讨债了。 以极其残忍的方式杀了王华后,女孩子依旧正眼看都没看他一眼,就像刚才只是抬手轰走了一只苍蝇那样,眉头微微皱了下,淡淡的对叶明媚说:“闭嘴。” 叶明媚虽说是蛇蝎美女,从来都不拿着别人的生死当回事,但却相当在乎自己的死活,所以在她刚要张大嘴巴,再次发出一声更加凄厉的惨叫时,就乖乖的闭上了嘴巴。 有尿骚的味道,出现在屋子里。 “你很怕死?” 女孩子缓步走到沙发前,微微俯身看着叶明媚的双眼中,带着空洞的木然。 浑身都在打摆子的叶明媚,肯定无比痛恨自己为什么没有被吓昏过去,要不然就不用面对这个残忍的杀人恶魔了。 “燕春来呢,他是不是也很怕死?” 看到叶明媚接连用力点头,证明她很怕死后,女孩子又问出了这个问题。 叶明媚还是点头。 就算她吓傻了,点头只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动作,却无比的正确。 越是身份超然的大人物,其实就越怕死。 “今晚,我不会伤害你的。” 女孩子又说。 所有的恐惧,随着女孩子这句话,就像退潮的海水那样,哗的一声退了下去,让叶明媚重重吐出了憋在心里的那口浊气,瞬间就恢复了该有的理智。 只要不受到伤害,那就没什么可怕的了。 “你们的人来唐王,就是为了对方圆的身边人下毒手,我已经知道了。” 女孩子说着,转身走向了门口:“你现在就滚回明珠,告诉他说,如果以后还敢派人来唐王找麻烦,那么我就会去明珠找他。” “你、你--是谁?” 叶明媚的小嘴巴,跳上岸的鱼儿那样,快速张合着。 “你可以叫我九幽王。” 女孩子回头笑了笑后,脚步不停的消失在了门口。 九幽王。 就算叶明媚是个一点也不喜欢暴力血腥的善良人儿,可因为方圆的原因,她还是知道这个九幽王的存在的。 传说,九幽王来自西北罗布泊内的那个黑暗世界。 为了阻止她涉足中原,华夏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也没起到任何的效果。 她顺利找到了方圆,并跟他一起去了北朝等等,这些事,叶明媚都听说过。 更知道连龙头那么强大的人,所肩负的使命就是阻止她--但也失败了。 只是叶明媚做梦也没想到,九幽王今晚会出现,在她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情况下,以招牌式的杀人动作,让王华惨死。 传说中的魔头现身,就为了燕春来要对付方圆身边的人。 如果是别人,敢威胁燕春来怎么着怎么着,叶明媚都会当做是个屁。 可说这番话的,既然是九幽王,那么无论谁来安慰叶明媚说别怕,都会被她当做是个屁。 她叶明媚也好,燕春来也罢,不管平时有多么的厉害,在强大到无法杀死的九幽王面前,都只能算是个渣渣般的存在。 “啊!” 就在叶明媚牙齿格格打颤,很想站起来却无论怎么也站不起来时,酒店的保安终于拍马赶来,发出了一声无比悦耳的惊呼:这才是正常人的声音。 “走,走!我、我要走!” 叶明媚腾身从沙发上跳起,向门口扑去,压根没意识到她正穿着睡衣,踩着小拖鞋,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唐王。 刚冲出两步,她就重重扑倒在了地上:她的双腿,直到现在还不受她使唤。 可她就像不知道自己已经摔倒在了地上那样,双手扒着地面向门口爬去,边爬边喊:“走,我要走!” 格林德也想走,马不停蹄的走。 毕竟没谁喜欢在冬天来到时,还得住在荒山野岭内。 要是非得在那儿住也行--最起码,得有个正儿八经的房子吧? 搞两间窝棚算咋回事嘛! 更过分的是,两座窝棚中间,就是一座孤零零的坟头,害得格林德半夜起来撒尿时,总觉得背后有个爱吃土豆的老头,在他脖子里吹凉气。 没有美女陪伴,没有电视可看,没有暖气供暖--什么都没有,只有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能听到的鸟儿声,还有连绵起伏望不到头的小山峦。 赤果果的原始生活啊,现在是21世纪了好不好? 而且格林德能看出,已经在这儿住了半个月的圆哥,貌似还很悠哉,今早一起来,就望着南山妙手偶得了两句好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好吧,对于圆哥的不正常,格林德忍了:谁让华夏的传统文化中,有‘丁忧’这个说法呢(丁忧也叫丁艰,是古代遭父母之丧的通称,早在周朝时期,就有明文规定了:丧父母的子女,要在坟前守墓三年)。 方圆要对土豆老尽迟来的孝道,格林德原谅了他,可毛驴那条贱狗,为啥也每天做出一副‘如丧考妣’的样子,却在方圆看不到时,就冲格林德做鬼脸,无论他怎么蛊惑(闹事,咱得走),都不带搭理他的? 唉,圆哥不会真在这破地方,给土豆老守三年的坟吧? 格林德懒洋洋的躺在窝棚里,嘴里叼着一根没点燃的香烟,左手轻抚着自己的光头,不住的无声苦笑:就在昨天,他脑袋上好不容易冒出了一层头发,却被圆哥无比蛮横的,用那把吓人的陌刀,又给他剃了个精光。 方圆还跟人家解释说:在我们华夏,当爷爷的挂了后,当孙子的都得剃成光头,以表示对爷爷沉痛的哀思。 格林德这才知道,方圆为啥让他剃光脑袋了:原来不是为了让他耍酷,只是为了给土豆老当孙子尽孝。 上帝你个比,圆哥才是土豆老的孙子好吧,干嘛他不剃光脑袋尽孝呢? 再不济,也得把毛驴脑袋剃光了,那样心里就多少平衡些了。 就在格林德盯着窝棚顶,独自黯然伤神时,一条湿漉漉的舌头,在他铮亮的脑袋上舔了起来。 “滚开!” 格林德抬手就推来了毛驴的脑袋,翻身坐起,用无比悲愤的目光看着它,恨恨的骂道:“每天都是你来叫我下山挑水浇土豆,自己却特么的跟着遛腿。” 毛驴不屑的瞥了他一眼,转身懒洋洋的晃着尾巴走了:话说不跟这死老外下山挑水,在那边看大哥迎着朝阳做广播体操也不错。 “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小格,顾得毛圆!” 方圆一脸健康的微笑,就像瞎子那样看不到小格脸上的幽怨之情。 “早上好,圆哥。” 跟方圆问好,走到远处搞完个人卫生后,格林德顺手拿起了扁担,情绪更加低落。 以前啊,就算打破他脑袋也没想到,有一天他会如此有幸的,用泱泱大国远古流传下来的扁担,挑着俩塑料桶下山挑水。 唉,那小溪,就不能从土豆老的坟前经过吗? 冬天已经正式驾临这片大地了,格林德半个月前种下的两垄土豆,能熬过这个漫长的冬季吗? 带着这些疑问,格林德慢吞吞的走下了山。 来到山脚下那条小溪前,格林德随意回头看去时,就看到毛驴爬在枯草堆里,微微撅起的屁股上,有个明显的脚印--大哥不喜欢他在做广播体操时,被毛驴盯着看。 看到毛驴挨揍后,格林德心情好了很多,哼起了古老的家乡小调,刚要把水桶放在小溪内,毛驴却忽然猛地从枯草堆内蹦起,汪汪叫着冲向了东边。 格林德向那边看去,就看到有个穿着灰色夹克外套的干巴老头,到背着双手好像土财主似的,顺着小溪从那边走了过来。 毛驴认识这个老家伙,要不然也不会跑过去后就大献殷勤。 老家伙没让毛驴失望,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块熟牛肉,递给了它。 是递,不是扔。 格林德很清楚,如果有人用施舍的嘴脸喂毛驴,它肯定会懒得理。 “这是一只很有尊严的狗子。” 老头走到格林德面前这样说到。 “那是因为它不饿。” 格林德上下打量着老头,问:“你是谁?” “我是山羊。” 留着山羊胡子的老头,笑眯眯的回答。 第657章:从死气中获得生机 山羊之所以叫山羊,肯定是因为他比毛驴要对格林德好多了。 最起码,他不会像毛驴那样,在格林德挑着水艰难的爬山时,只会装成向导那样在前面带路,而是到背着手陪着格林德说话。 这老东西的手肯定是有毛病,要不然也不会在我不小心滑了一跤,水都洒出来时却无动于衷--格林德心里这样想后,心情又好了许多。 不过当他看到山羊跟圆哥像搞基那样拥抱在一起后,心情又不咋样了。 放在以前,不管俩人多久没见面,也不会搞出失散父子般的恶心样子。 由此可以看出,俩人这次能在阳光下见面拥抱,是多么的激动了。 但也仅仅是激动罢了,距离抱头痛哭还有至少十八条街的距离。 而且这段距离中,还有让方圆无法忍受的狐臭味:唉,山羊再有钱,也不会割掉他腋窝下的臭腺,说那是他父母给的,可不能就这样随便被人割走。 “我就知道你不会那样死掉的,所以在李大头给我打电话时,我老人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惊讶。只是我很纳闷,你怎么就没死呢?” 山羊在被方圆推开时,满是求知欲的老脸,在方圆眼里很像一个练拳用的沙袋。 对山羊很遗憾自己不死的屁话自动忽略后,方圆坐在了石头上,指着土豆老的坟,说:“我记得,这是你为他挑选的地方吧?” “还是我跟昆仑一起,把他的骨灰盒安葬在坟里的。” 山羊也坐了下来,望着小小的坟头,很自豪的说:“你有没有仔细看看,这是青龙望月的格局?土豆老的坟头所处,就是龙珠所在,主管后代孝子贤孙上战场能逢凶化吉,做生意能财源广进,上赌桌能大杀四方,泡娘们能老少皆受--” “好了好了,别胡说八道了。” 方圆翻了个白眼,抬手打断了他的话,说:“我就是想问问你,当初你在安葬他时,有没有在他坟墓里放啥东西殉葬?” “放东西殉葬?” 山羊严肃的说:“那对我来说,是一种浪费,必须得坚决抵制才行!” “我是认真的。” “没有。就一个骨灰盒。” “没有石头啥的?” “啥石头?” “就这个样的。” 方圆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了那个黑色白眼石鱼,递给了山羊。 因为以前的职业关系,方圆在古物鉴定这方面,也算是有很深的造诣了。 不过他跟山羊相比起来,可就是小巫见大巫了:最好的古物鉴定专家,就是山羊这种老资格的盗墓贼,哪怕是个瞎子,只要用手感跟直觉,也能判断出某件古物的年代。 “这是两晋时期的东西。” 山羊接过黑色石鱼后,只看了一眼,就得出了跟方圆同样的结论。 方圆点了点头,张嘴刚要问什么时,山羊稀疏的眉毛,却急促的跳了下:“咦,不对!” “咋,不是两晋时期的?” 方圆问道:“还能比两晋更早?是汉朝时的?” 山羊没说话,只是脸色凝重的,双手捧着黑色石鱼,仔细的端详了起来。 有人说,男人在认真工作时的样子,是最有魅力最可爱的了。 不方圆却觉得,山羊这幅猥琐的样子,就算再认真一万倍,也跟魅力、可爱这俩词语没啥关系。 最多--也就是正经些罢了。 “不是汉朝。” 山羊翻来覆去的,看了足有三分钟后,才低声说:“比汉朝,甚至比秦朝,还要早!” “那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了?” 方圆也有些惊讶。 “不是。” 山羊双手捧起黑色石鱼,凑到鼻子上嗅了嗅后,声音变得有些沙哑了,却很肯定:“还要早!” 汉唐之前是秦朝,秦朝是华夏第一个封建王朝,统一之前是春秋战国时代。 那么,比春秋战国时代还要早的就是东周了。 “还,还要早!” 山羊的声音,不但沙哑,而且开始发抖了。 方圆闭上了嘴。 可以质疑山羊说他不爱财的狗屁,但绝不能质疑他在鉴定古物时的眼光。 既然他说这个黑色石鱼比春秋战国时代还要早,那么这东西的年代,就只能更早。 没有任何的理由,山羊在古物鉴定这方面,有着无法解释的天赋,就像毛驴天生就是一条狗子,最大的梦想是跟大哥一起混吃等死那样。 “那就是东周了。” 当格林德又挑着一担水,在毛驴的‘指导’下开始浇土豆后,方圆才低低的说道:“不能再早了。” 不能再早了的意思,就是这个黑色石鱼的雕刻工艺,在东周时期出现,就已经很,很是匪夷所思了。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东周时代的工匠,就算把他脑袋砍下来,也掌握不了雕刻黑色石鱼的工艺。 “还,还--还要早。” 山羊颤声说出这句话时,额头已经有冷汗淌下,老脸蜡黄,浑身都在打哆嗦,就像发高烧那样,赶紧闭上了嘴。 殷商时代? 方圆只是这样想,却没敢说出来。 诚然,在这个星球上,到目前为止,还有很多奇迹让人茫然:那个时代的人,得有多么的神奇,才能做到这一切? 比方英国的巨石阵,比方墨西哥的酷库尔坎金字塔等等,都是公元前数千年前都存在了,可到现在为止,还没能解开它们的存在之谜。 “可能,它比你从教科书上看到的任何朝代,都要早。” 也不知过了多久,怀抱着黑色石鱼的山羊,才慢慢睁开眼,缓缓的说道。 额头上的冷汗已经消失,发黄的脸色已经正常,语气低沉但却有力,眼神更是带有春来的色泽--相比起用眼睛、意念来感受黑色石鱼的方圆来说,在这方面有着独特天赋的山羊,更能用精气神直接来吸取连绵不绝的生机。 方圆笑了:“呵呵,那就只能是三皇五帝时代了。” 三皇五帝,对于华夏子民来说,就是个纯粹的传说,跟古希腊神话一个样,值得骄傲,却实在无法让人相信,两个大神打架后,会把撑天的柱子撞断,搞得女娲娘娘只好用五彩石子来补天。 方圆说,只能是三皇五帝时代,是因为八卦阴阳鱼,就起源于人文始祖伏羲。 “嗯,也只能是这样。” 山羊点了点头。 方圆又说:“你能从这个石鱼中,感受到一股子神秘的力量,对吧?” “正旋是生机,反旋是死气。” 山羊回答。 方圆愣了下,才说:“可我感觉到的,恰恰跟你相反。” 山羊看着方圆,眼神很古怪。 “咋了,我说错了?” 方圆眨巴了下眼睛,抬手就把石鱼抢了过来:“嚓,你这老家伙,不会是心生贪婪,想把这宝贝据为己有吧?” “唉,贪心会死人的,我能抱着它这会儿,已经是祖坟上冒青烟了,如果你要是让我抱到太阳落山,明年你可以顺便给我来这儿扫墓了。” 山羊很认真的叹了口气。 方圆眼睛微微眯起:“这话,咋说?” “两条鱼正旋反旋,周而复始,没有任何的摆动,更没有丝毫的震动,衔接是绝对的无比自然,任何正常人都能从中感受到它所带来的生机、死气,会随着两条鱼的旋转而旋转,再也无法自制。” 山羊抬起头,看了眼天上的太阳,才说:“白天时,生机勃勃,万物生长。日落后,死气沉沉,万籁俱寂--包括生命。” “你是说,任何人抱着这个石鱼后,都能在阴阳相济(昼夜交替)的瞬间,生命结束?” 方圆想了想,才这样问道。 “天地阴阳,昼夜交替,这是大自然万物生长的必备规律,任何是生物都无法突破这个圈子。只是,因为自身物种、所处环境等原因,寿命长短不一罢了。” 山羊也想了想,才解释道:“就像毛驴的寿命,相比起咱们人类来说,要短了很多。” 蚊子只能活短短数天,乌龟却能活数百年,但它们都曾经活过,也不会有谁长生不老,那是因为单体的生命是有限的,只能用传承的方式,把生命延续下去。 所以说,任何的生物,无论寿命有多长,都会死亡。 但任何的生物,哪怕是能活上千年的乌龟,只要能从这块黑色石鱼中,感受到了那种无瑕疵交换的气息,就能在白天时生机勃勃,夜幕来临时骤然死亡。 所有的生命,在感受到这个石鱼所包含的东西后,生命就只有一个白天了。 山羊刚才看着方圆时,脸上露出古怪的神色,那是因为他说:他在感受到石鱼里的生机时,那两条鱼(其中一条是不存在的)是反旋的。 在八卦阴阳鱼中,所谓的正旋,是指按照太阳生起落下时的轨线来确定的。 反旋,就是黑夜降临后--这也是世界各国共同认知的常识。 方圆偏偏从代表死寂的反旋中,感受到了生机。 那么,山羊要是不奇怪才怪呢。 “我确实从石鱼的反旋中,感受到勃勃生机的,还是在晚上。” 方圆除了实话实说外,根本没有任何的合理解释。 “所以,按说你应该是个死人。” 山羊看着方圆,过了很久,才缓缓说出了这句话。 方圆笑了,轻声说:“是,你说得不错,我本来就该是个死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为啥还活着,而且还能让女人怀孕。” 接下来,方圆就从北朝地下古城,到现在的全部经过,简单讲述了一遍。 末了,才舒服的伸了个懒腰,说:“喏,这就是一个活着的死人的真实经历。看来,我能坐在这儿跟你说话,是老天爷特意安排的,让我是这样的与众不同。” “你身带死亡之花,本来就是与众不同的。” 山羊看向了方圆的左肩,目光无比的虔诚。 可方圆却很清楚,如果现在偷走他的钱包,山羊就会立马翻脸的。 “好了,不说这些了,老天爷让我活着,那么我就活着呗。” 方圆笑了笑,轻声说:“我倒要看看,这贼老天究竟想怎么折腾我。” 第658章:是谁在欺负林舞儿? 生命何时、何处,特别是怎样起源的问题,是现代自然科学尚未完全解决的重大问题,更是人们关注和争论的焦点。 历史上对这个问题也存在着多种臆测和假说,并有很多争议,像创造学说、进化学说,还有化学说。 美国的国家地理频道,曾经制作过一个《一滴水》的专辑:地球上,原本是没有任何生命的。 但忽然有一天,天上下雨了。 雨水中,带有最古老,最原始的生物细胞。 暂且不说雨水中这些生物细胞来自哪儿,单说这滴蕴含着生命的雨水,降落在地球上后,不知过了多少年,在阳光照耀下慢慢有了变化(这些书本上都说过)。 无非就是单细胞割裂,把事儿搞复杂了,越来越复杂的细胞,在无比漫长的岁月中慢慢进化--终于有一天,某一滴水内的原始细胞,进化成了人类。 但人在死后,生命又去了何方? 不知道。 不过据说,在2012年之前搞得全世界都人心惶惶的玛雅人的祖先,曾经搞掂过这个问题,留下了十三颗会说话、还会唱歌的水晶骷髅头,能说出生命来自哪儿,最终又到了哪儿去。 但古玛雅人那些不肖的后世子孙,却把老祖宗留下的骷髅头给搞丢了(必须得十三颗骷髅头都找到,它们才会高唱‘对面的姑娘你看过来,看过来’,缺一不可)。 至此,生命的起源已经归处,就成了个永恒的谜。 为了探索这个永恒的谜,所以各国人民都有着自己的神话传说(得刨除美国那种没有自己历史的国家),其中最有影响力的,就是古希腊神话了。 不能不服气,因为连我们炎黄子孙都知道雅典娜女神,却没几个人知道曾经撞断撑天柱子的那位老兄是谁。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神话,也绝不只是神话。 空穴来风这个成语,就能把这层意思给解释透了。 能在昼夜间转换生死气场的石鱼,或许就是来自某段神话中的一个关键。 它同样拥有着古玛雅人所创造的水晶骷髅头的魔力,能让山羊清晰感受到生命的周而复始。 可他就算想破脑袋,也别想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更能拍着瘦骨嶙峋的胸膛,赌咒发誓说就算方圆把石鱼交给全世界,研究一万年,也休想从中找到生命的规律。 这不是神话,只是一种人类无法解释的现象。 就像只有三岁以下的小孩子,才能在不干净的屋子里,看到可怕的东西,会被吓得哇哇大哭,大人却特么的只能傻瞪着俩眼珠子,来给孩子演绎啥叫傻鸟一只。 牵扯到最奥妙的生命,生死,当世所谓的科学,就成了笑料。 方圆毫无生命迹象却能活蹦乱跳的亲身经历,就曾经让那些科学家怀疑自己是做梦,一个石鱼内能蕴藏着如此奥妙的能力,就算很正常了。 “好好收藏它,千万别让你我之外的第三个人知道这个秘密。” 山羊在说出这句话时,看向旁边浇地的格林德,老眼中闪过一抹明显的杀意。 方圆看不惯这老东西这样看他唯一的忠诚走狗(毛驴是兄弟),抬手就在他后脑勺上抽了一巴掌,问:“那我是不是也该把你做掉啊,那样更保险些。” 山羊的老脸上,马上就浮上被八百个老娘们给轮了一遍的悲壮,咬牙切齿的说:“你,这是在羞辱我!” “我会把它放在谁也找不到的地方。” 方圆没理这老东西的丰富表情,开始说正事:“还应该有一条这样的石鱼,是白色黑睛的。” “肯定有。” 山羊抬手擦了擦嘴巴,皱眉说:“按照阴阳理论来说,这条黑色白睛石鱼,应该是主管黑夜的--哦,对了,你是从哪儿得到这个石鱼的?” 太阳都已经爬到他们头顶了,山羊才想到问这个问题。 方圆没说话,只是看向了坟头。 山羊明白了。 土豆老,是从哪儿得到这个石鱼的? 什么时候得到的? 以前,他为什么没拿出来--等等问题,山羊很想知道。 不过他更知道,就算他问出来,方圆也无法回答,索性就不问了,毕竟废话说多了,就能让人感到口渴。 “我只看到了这一条。” 也有些口渴的方圆,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生土豆,递给了山羊:“你脑子里想着它是苹果,它就是苹果味道。” “我想喝酒。” “毛驴会尿尿。” “滚蛋。” 山羊骂了一句,拿过土豆恶狠狠的咬了一口,就像再啃人参果似的,咔吧咔吧直响,惊动了远处的格林德,接着拎起水桶就跑下了山。 “还没有洗,你就吃?” 方圆又拿出个土豆,走到窝棚前从水缸里窑水冲洗几遍后,才好心的提醒山羊:“毛驴拿嘴巴给我叼过来的,而且那家伙恰好又吃了一滩鸟粪。” “再说半句让我老人家胃抽缩的屁话,我屁也不会放一个,马上就走。” 山羊冷冷的说。 “唉,好吧,就当是放屁了。” 方圆咬了口土豆,细嚼慢咽的咽下去后,才看着山羊认真的说:“我有种预感。” “你会找到另一个石鱼。” 山羊说道。 “嗯。” 方圆又咬了口土豆,看着山脚下的远处,淡淡的问道:“山羊,你说如果把两条石鱼放在一起,就像八卦图中的阴阳鱼那样,会发生啥神奇的事?” “不知道。” 山羊的回答,就像他咔吧咔吧嚼土豆的声音,一样干脆。 方圆笑了下,才说:“或许,我能白昼飞升。” “到时候,别忘了带着我。” 山羊马上说:“这可是我从小就有的梦想。还有,也别忘了带着林舞儿。” 方圆嚼土豆的动作停住了,抬头看着他轻声问道:“她过的,很不好?” “何止是不好,呵呵。” 山羊无声的冷笑一声,说:“我在来找你的三天前,就听说她要变成一个穷光蛋了。” “是叶明媚?” 方圆又问。 他觉得,处心积虑要让林舞儿变成穷光蛋的人,很可能是叶明媚了。 毕竟他在去年离开明珠时,狠狠摆了那个不知好歹的娘们一道。 依着那个娘们的脾性,绝对会在追杀方圆无果后,把怒气撒在林舞儿头上。 叶明媚欺负林舞儿,有理由,有条件更有实力。 可不等山羊回答,方圆就摇了摇头:“不对,不是叶明媚。” 如果叶明媚想收拾林二的话,才不会只让林二变成穷光蛋就罢休了,最起码得让她变成跟她老子那样,才算出一口恶气。 还有一点就是,叶明媚要想下手,早就下手了,绝不会等到现在。 叶明媚没把林舞儿怎么着,很可能有人在罩着她,让那个娘们心有忌惮--很快,方圆就想到了龙头。 也唯有龙头,才能让狂妄的叶明媚,只敢对林舞儿咬牙切齿的穷发恨,却不敢把她怎么着。 紧接着,方圆又想到了另外一个关键问题:龙头,很可能已经死了。 龙头要是不死的话,连叶明媚都不敢动林舞儿,别人就更不敢动她了。 那么,顺理成章的推理下去,不杀林舞儿却只会让她变成穷光蛋的那个人,也就呼之欲出了。 “是苏省帝皇集团的楼宇湘。” 想到那个小女人后,方圆又笑了。 他发现,他现在要比以前爱笑了,心胸也宽阔了许多,在猜出是谁欺负自己兄弟后,他竟然没怎么生气。 山羊的回答,证明方圆没有推断错误:“是的,就是她在幕后主使的。不过说起来,你才是帮楼宇湘欺负林舞儿的始作俑者。” 当初,如果不是方圆请人参果去给林舞儿站队助威,她怎么有机会,派人插手东海集团,并慢慢把林二架空,等到龙头死后,不需用多大的力气,就能搞定? “我以为,她不会这么贪婪的。” 方圆淡淡的回了句,又问:“龙头,是怎么死的?” 正式跟山羊提到那个老人后,方圆就觉得心里好像疼了一下。 无论那个老人在过去,对方圆做过什么,但有一点全世界的人都无法反对:他把他的家庭,生命,都奉献给了他所热爱的这个国家。 这,就已经足够获得每一个华夏人的尊重了。 “没有谁能让那么强大的人意外死亡。” 山羊说:“他的追悼会上,所有的大人物都到场了。” “他有资格让所有大人物都到场的。” 方圆沉默片刻,才问:“知道是谁接替了他的职务吗?” “我只是一个慈善家,从来都不关心政治的。” 山羊说这句话时,有些不安的抬头看了眼天,发现天晴的杠杠的后,这才松了一口气。 “好吧,那我们来聊聊平民的事。” 方圆把话题转移到了林二身上:“你觉得,我现在是出面帮她呢,还是再等一段时间?” “当然是再等一段时间,最好是等过了春节后。” 山羊想都没想就回答说。 林舞儿现都快被人欺负傻了,是最需要方圆帮忙的时候,山羊却劝他再等一段时间。 如果林舞儿在场的话,肯定会先给这老东西几个大耳光,然后再采住他头发,冲他肚子上狠狠踹几脚。 方圆却点了点头,笑着说:“嗯,跟我想的一个样。” 他确实在笑着,可他的眼神为什么却冰冷的,像土豆老坟前的那块墓碑? 接过方圆递过来的香烟后,山羊才问:“你怎么不向我问问昆仑?” “她现在唐王,这有啥好问的?” 方圆想都没想,就这样回答。 “唉,你特么的一猜一个准。” 山羊叹了口气,说:“不但她在唐王,九幽王也在唐王。就是十几天前,唐王那边的警察差点忙死--你还记得蜥蜴浩克吧?” 方圆嘴角勾了勾:“那两个废物,也敢来华夏挣钱了?” “你死了,他们当然敢来华夏了。” 山羊说:“而且我敢肯定,他们这次来华夏的佣金,不会超过三十万美金。要是再变态一点的话,他们说不定还会倒贴。” 第659章:躲在暗中观察别人 对于蜥蜴浩克兄弟俩人,方圆可以说非常熟悉。 早在刚被龙头逐出七杀手的时候,方圆曾经让前来华夏挣钱的蜥蜴浩克吃过一次大亏,要不是感慨上天有好生之德,那俩人早被昆仑把脑袋砍掉了。 也就是在那一次,方圆逼着蜥蜴浩克以后绝不能涉足华夏,要不然就是个死。 方圆给这兄弟俩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阴影,随后数年果然没敢踏进华夏半步,心里却把他给恨死了,盼着他赶紧去死。 蜥蜴浩克发誓,方圆真死了,他们肯定会让他的亲朋好友,临死前也得痛骂他,当初为什么要招惹杀星。 上帝满足了蜥蜴浩克的心愿,终于在去年时,他们得到了方圆葬身北朝的消息。 为此,他们可是好好大醉了三天。 不过,因为他们很清楚盗圣(刚被惩罚那会儿,他们还是不知道方圆就是盗圣之一的)中最可怕的不是方圆,而是他的影子,昆仑。 所以他们还得等,等昆仑也会尾随方圆而去。 这一等,就等了接近一年。 一年的时间内,昆仑消息全无--再三暗中调查后,他们就以为昆仑差不多也死了,悬在他们脑袋上方那把可怕的刀,终于被上帝拿走了。 确实到了该让他们扬眉吐气的时候了。 就在他们打瞌睡时,送枕头的人来了--燕春来的人找到了他们,请他们去华夏收拾方圆的亲朋好友。 为报复某人给自己戴了绿帽子,燕春来就不惜重金聘请蜥蜴浩克出面,由此就能看出他有多么的痛恨方圆了。 山羊猜的没错,燕春来打算雇佣蜥蜴浩克来华杀人时,还是准备了重金的,可双方一接触,这兄弟俩人的反应却很出乎他的意料:不要钱,白白的替你杀人。 这是蜥蜴浩克第一次免费替人杀人,也是最后一次。 就在他们准备好好折磨一下方圆的正牌老婆时,昆仑出现了。 在国际杀手榜上那么厉害的兄弟俩人,在昆仑出现后还没有拉开架势呢,就被人家两刀,砍掉了两颗脑袋,两缕‘香魂’痛哭着飘飘西去了。 “看到了没有,打蛇不死反受其害,这就是当年你假惺惺对谁都仁慈的结果。” 山羊简单讲述了一遍后,抬手点着方圆的鼻子,拿捏出长辈嘴脸教训道:“这次幸亏昆仑及时出现,才让水暗影躲过了大劫难。以后啊,你小子可千万别像娘们那样--” 方圆抬手打开他的手,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问道:“当年如果不是我像娘们那样,假惺惺的仁慈,你还有机会坐在这儿跟我装比吗?” 一句话,就把山羊说的面红耳赤。 方圆跟山羊能够成为生死兄弟,可不是俩人一见面就惺惺惜惺惺的,握手言欢然后斩鸡头、烧黄纸拜把子的,也是先打了一架。 要不是方圆假惺惺的仁慈,山羊的脑袋早在十数年前,就被刚出道不久的昆仑,一刀砍下来了,哪儿还有机会坐在这儿教训别人? “行了,再跟我说说九幽王。” 看出山羊有翻脸的趋势后,方圆赶紧转移了话题。 “没兴趣说了。” 山羊冷冰冰的说。 “伤你自尊心了?” “昂。” “你也有自尊心?” “哼哼,我老人家在别人面前,才不在乎什么狗屁自尊心。” “唉,好吧,算我错了还不行?给你赔礼道歉,还请大人大量的山羊大爷原谅小人。” 方圆叹了口气时,脸上浮上真诚的道歉神色。 山羊继续冷笑:“老子不接受!” “真不接受?” 方圆双眉挑起,不等山羊说什么,脸上的笑容一收,淡淡的说:“我数一二三,你要是--” “九幽王找上了叶明媚,以她的招牌杀人动作,干掉了她一个手下。” 可不敢等这混蛋数完一二三,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也,自尊心虽然很重要,不过跟被这家伙蹂躏一顿相比起来,山羊就觉得实在算不了啥。 方圆没说话,只是看着他凝神静听。 只要不惹方圆翻脸,山羊还是随时能像现在,抬手拍着他肩膀语重心长的说:“小子,据我老人家这双慧眼观察,那个女魔头差不多真爱上你了。要不然,她也不会允许昆仑在唐王暗中保护水暗影,更不会亲自出面对付叶明媚。” 方圆嘴角抽了两下,拿出了香烟。 山羊说的没错,只要有昆仑在唐王,燕春来就别想伤害水暗影他们。 可问题是,昆仑的陌刀再厉害,在燕春来这种大人物眼里,也最多就个是个靠‘蛮力’来反抗的莽夫罢了,完全可以动用他在华夏的强大力量,以各种手段来把她解决掉。 但九幽王的出现,却会让燕春来脖子后面发凉:就算他在华夏的实力再大,在连龙头都挡不住的九幽王面前,这一切都成了笑话。 方圆都死了,九幽王为什么还要站出来保护他身边人? 或许只能像山羊所说的这样:那个女魔头,可能真爱上方圆了。 不过很明显,被一个女魔头爱上,貌似也不是太好的事。 爱,其实才是世界上最大的麻烦。 看出方圆不愿意谈论这个话题后,山羊也闭上了嘴。 俩人面对面的闷头吸烟,很久都没说话。 趴在远处的毛驴,有些受不了这种沉闷的气氛,摇着尾巴溜溜的走了过来,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了舔山羊那张老脸。 “我得走了,明天孤儿院还有个捐款仪式,今晚我得准备一下。” 山羊拍了拍毛驴的后背,从石头上站了起来:“你什么时候去明珠,提前跟我说一句。” 方圆点了点头,把烟头随手弹了出去:“行,我知道,你也多费点心,别让她崩溃了,就不好了。” “这个不用你嘱咐,我知道该怎么做。” 山羊吸了下鼻子,才说:“方圆,我不知道你会怎么对付楼宇湘,我只想跟你说,从她算计林舞儿这件事上,就能看出这是个相当可怕的女人。所以,你最好是心里有个数。毕竟林舞儿以后还得在国内讨生活的。” 方圆点了点头。 “毛驴,走,去送送我老人家。” 山羊冲毛驴打了个响指,就到背着双手下山。 毛驴颠颠的跟了上去时,他却又忽然回头,问方圆:“你为什么不提她?” “在没有确凿我真死了之前,她都是安全的。” 低头轻弹着鞋面灰尘的方圆,头也不抬的回答。 “你没死,她更安全了。” 山羊笑了笑,这才转身下山。 山羊走很久了,方圆还坐在石头上,叼着根草梗看着土豆老的坟头发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圆哥,吃饭了。” 格林德提着个食盒,兴冲冲的走了过来。 毛驴在后面疯摇着尾巴,看着他的那双小眼里全是讨好神色。 唯有在这个时候,格林德在驴哥眼里才是个有用的人,毕竟人家孩子会开车,能去县城李大头的私房菜买饭吃。 等格林德把食盒中的饭菜拿出来,摆放在一个木墩子上后,方圆忽然问他:“格林德,你说我是不是不该躲在这儿?” “当然!” 格林德想都没想,就脱口回答。 他敢对上帝发誓,他是真过够当前这种日子了,做梦都盼着赶紧离开这鬼地方,去他所熟悉的都市生活。 “真得?” 方圆又问。 “当然是真--” 格林德话还没说完,就吧嗒了下嘴巴,情绪立马低落了下来,无精打采的说:“不过从大局来看,圆哥你躲在这儿是最好的。有人曾经跟我说,要想看清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躲在暗中观察他。” “嗯,既然你也这样说,那就证明我这样做没错。” 方圆这才站起来,走向水缸那边,喃喃的说道:“就是需要我们观察的人稍多了点,不过我相信,收获也肯定会很大。” 圆哥的收获会有多大,格林德还真没什么兴趣,只知道当前这种苦比日子,他得继续熬下去,想到明天一早就得早起下山挑水,他就头疼的要命。 接着很快就怒了,腾地蹦起来扑向正溜溜跑向枯草丛中的毛驴,怪叫道:“你又偷吃我的牛排,我要杀了你!” 牛排的味道很不错,不过有教养的人,是绝不会为了一块牛排,就跟一条狗子拼命。 张良华就是个有教养的人。 慢条斯理的吃完一块牛排后,他拿起餐巾在很干净的嘴角轻轻擦了几下,这才抬头看向对面的女人。 跟在楼宇湘身边总穿着一身黑色套装不同,林林今晚换上了一身颜色明媚的冬装,更瞄了点眼影,涂了点口红,整个人的形象气质,有了较大的改变。 如果不是她主动说话,俩人就算在大街上走个迎碰面,张良华肯定认不出她就是林林。 这是唐王市区最上档次的西餐厅,两个人吃顿饭就能花费数百的地方,绝对是小资白领们的最爱。 而张良华跟林林俩人现在的穿着,就像是白领,所以他们俩人来这儿吃饭,压根不会受到任何人的关注。 张良华拿起餐巾擦嘴角时,林林已经开始咬着吸管喝果汁了。 张良华静静的看着他,面带儒雅的笑容,那眼神就像看着自己心仪的女孩,脉脉含情。 “张副总,我这次为什么来找唐王找你,相信你心里很清楚吧?” 林林很不习惯被张良华这样盯着看,放下果汁后,就直奔主题了。 “林秘书,我当然很清楚。” 张良华回答说:“这段时间内,我一直都按照当初跟楼总协商好的来做,所以还请你回去后转告楼总,就说我不会让合作伙伴失望的。” “你还不配成为楼总的合作伙伴,这一点你最好记清楚。” 林林脸色不变,说话的声音却冷了很多。 张良华笑了笑,没说话。 林林黛眉皱起:“怎么,我说错了?” “林秘书,你没说错,可你看错了。” 张良华轻声说:“你始终没看出,我跟楼总就是合作伙伴关系。” 第660章:脚踩两只船的游戏 “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说是楼总的合作伙伴?” 要不是当前身处西餐厅内,林林绝对会拍案而起,才不会把声音压得这样低。 从楼宇湘正式召见张良华的那个晚上,林林就看他特别不顺眼。 至于为什么不顺眼,林林自己也说不出来,最多也就是觉得这个很有儒雅君子气质的男人,就是一条等待时机蓄势待发的毒蛇。 没谁喜欢一条毒蛇的,所以在跟张良华单独相处时,林林从来都不会給他好脸色看,更不在意以极其狂傲的语气,来讽刺甚至直接训斥他。 就像现在,当张良华一再‘点明’他是楼宇湘的合作伙伴后,林林立即就毫不客气的,对他展开了是个男人就无法忍受的羞辱。 张良华是男人,面对林林赤果果的羞辱,没有丝毫生气的意思。 有些反常,跟他在神通快递员工面前‘狗仗人势’的浅薄样子截然不同。 淡淡的笑了下,张良华轻声说:“林秘书,我觉得你该想想,依着楼总在商场的超然身份,她有必要派你这个贴身秘书,亲自跑来唐王找我这个小人物吗?” “这里面,有国际物流上个季度所有的业务,每一笔都很清楚,还请林秘书把它交给楼总。” 张良华说着,拉开椅子站了起来,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个优盘,放在了桌子上:“对不起,林秘书,今晚我还约了别人,就不奉陪了,再见。” “等等!” 林林低声喊住了他。 张良华微笑着看着她:“林秘书,你还有事?” 林林轻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的情绪恢复了正常,淡淡的说:“我想知道,你除了跟楼总--合作外,还跟谁来往?” “林秘书,你为什么要这样说。” 张良华的脸上,露出了恰到好处的惊讶:“这是楼总的意思吗?” 林林没有理睬他的问话,依旧淡淡的说:“张副总,我不想说什么明人不做暗事,我就觉得你应该很清楚,当初要不是我们帮你把韩斌轰出神通快递,你现在也不会成为夏楚辞倚重的左右是手。充其量,也就只能管辖女子会所那一块。” “这是事实,我心里很有数。” 张良华脸上的惊讶消失,又恢复了让林林看上去无比别扭的儒雅。 “那你心里更应该有数,不该把我们当傻瓜的。” 林林的声音稍稍提高:“你以为,我们看不出你除了跟我们合作外,还跟别的势利暗中来往?” “林秘书,你终于承认我跟楼总是合作关系了。” 张良华笑眯眯的说:“所以我希望你能搞清楚,我们也仅仅是合作关系罢了。我既然不是帝皇集团的员工,那么我就有跟别人合作的权利。当然了,前提是不会损坏我们双方的利益。这一点,我可以保证。” “你跟谁合作?” 林林马上追问。 “林秘书,我不想重复太多遍,我们之间仅仅是合作的关系。” 张良华笑了笑,又拿出几张钞票放在桌子上,转身扬长而去。 目送张良华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后,林林才端起了果汁,秀眉微微皱起的咬住了吸管。 她终于发现,此前她都一直小看了张良华。 张良华说的没错,他现在跟楼宇湘的关系,说好听了就是合作关系,说难听点就是相互利用,合伙想谋夺夏楚辞的国际物流。 林林还知道,楼宇湘刚接触夏楚辞时,是真没把神通快递看在眼里的,哪怕后来看出小夏是个人物,双方才合作创建第一所女子会所后。 不过到了后来,由韩斌主持的国际物流方面,引起了楼宇湘极大的兴趣。 诚然,国际物流所创造的利润,还没有被楼总放在眼里。 但是她对国际物流的业务模式很欣赏:哦,原来做物流可以这样做啊? 楼宇湘就觉得,如果换她来经营国际物流的话,投入大量资金后所产生的效益,绝对是很吸引人的。 不过楼宇湘更清楚,任何新创的行业,都得有个不断探索的磨合期。 很凑巧,她没心思去探索什么,只喜欢耍手段夺取别人的胜利果实--于是,楼总就暗中再次驾临唐王,召见了张良华。 双方经过一番细致的详谈后,就变成了合作伙伴的关系。 楼宇湘很注重这件事,每个季度都会派绝对心腹林林,亲自赶来唐王,跟张良华暗中协商国际物流业务的下一步走向。 同时,这个在商场有着相当天赋的小女人,也从每季度的详细报告中,敏锐的察觉出除了她之外,张良华竟然还有别的合伙人。 要不然,国际物流方面所创造的利润,也不会这样大。 楼宇湘很生气,很想知道是谁这么大的胆子,敢跟她争夺即将到嘴的蛋糕啊,难道不知道她有几分小洁癖? 可张良华的反应却是柔中带刚,几次拿合作关系来说事,让林林无言以对。 盯着门口琢磨了很久后,林林才放下杯子拿出了手机,拨通了楼宇湘电话,低声向她汇报了刚才跟张良华的每一句对话。 林林是个称职的秘书,在跟楼总详细汇报这些事事,完全是站在客观的角度上来说的,不带有自己一点点的情绪。 这样,就不会干扰楼宇湘她自己的判断了。 “呵呵,既然有人主动帮我打工,这份好意我只能笑纳了。嗯,那边的事先放放吧,明珠这边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等搞定了这边,我再让张副总明白他到底有没有资格,成为我楼宇湘的合作者。” 听完林林的汇报后,楼宇湘在那边稍稍沉默了片刻,才呵呵轻笑着扣掉了电话。 楼总很轻松,林林却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很清楚楼总实力的张良华,究竟抱住了多粗的大腿,才能敢跟楼总分庭抗礼? 张良华当然不会告诉林林,他当前所抱着的最粗的大腿,会是郭易行。 来自京华郭家的郭易行。 现在张良华已经知道了,早在两年之前,郭家一条叫丁白康的走狗,就把夏楚辞全家逼上了绝路:父亲夏天问携款潜逃,母亲陈婉约精神失常至今下落不明,夏总本人更是生不如死。 至于夏楚辞是怎么闯过那一关的,张良华没兴趣。 他是个只注重眼前利益的人,懂得选择跟谁合作,更清楚自己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夏楚辞,只是张良华飞黄腾达的一块跳板而已。 你会在踏上跳板,仰望新的高度时,去考虑脚下跳板在被制成之前,生长在哪片森林中,又是经过多少年的茁壮成长才长大成材的吗? 想到自己的跳板,竟然差点被郭家的一条走狗踩踏断后,张良华就对郭家二少爷的好感少了很多。 但也仅仅是少了很多而已,他是绝不会在脸上流露出来的,看着郭易行的目光中,依旧带有无比诚恳的真诚:“郭二少,让您久等了。” “没事,反正我也没别的事情。” 郭易行懒洋洋的样子,尽显他世家子弟独特的风采。 只是他不知道,张良华才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如果不是他背后郭家这块金字招牌,张良华更不会冒着得罪楼宇湘的危险,玩脚踩两只船的游戏。 竟然看不起京华郭家的二少爷--每次面对郭易行时腾起这个想法后,张良华就忍不住的骄傲,想放声高歌。 曾几何时,他还只是个为找一份好工作努力奔波的打工仔。 但短短一年多的时间,经过他自己的不懈努力,现在他竟然能跟楼宇湘、郭易行这种大人物平起平坐了。 将相本无种也! 现在张良华切身感受到了,这句话总所包含的雄心壮志。 “今晚,张副总去朋克西餐厅,跟朋友吃饭了?” 就在张良华对端茶过来的服务生点头道谢时,郭易行说话了。 “嗯,帝皇集团楼总的秘书,每个季度都要凑一起吃个饭的,只是没想到今晚会凑巧赶到一块了。” 张良华没因为郭易行派人暗中监视他而生气,相反还趁机抬出楼宇湘的招牌,来反击这纨绔公子的狂妄。 他很清楚:京华郭家虽然厉害,可相比起楼宇湘来说,还是差了一个档次。 只是郭易行的反应,有些出乎张良华的意料:“呵呵,依着楼宇湘的聪明,她还察觉出你还跟别人合作了吧?” “是的,郭少你说的不错。” 张良华点了点头时,心思电转:他有什么底气,敢直呼楼宇湘的名字? 郭易行点上一颗雪茄:“那你是怎么回答的?” 张良华笑了笑,轻声说:“我对林秘书说,我跟楼总只是合作伙伴的关系。” 郭易行满意的笑了笑,举起茶杯:“你说的不错,合作而已--如果真到了翻脸的那一步,你也不用担心,万事有我。” 万事有他? 郭家真不怕楼宇湘了? 奇怪--这个疑问,一直到郭易行告辞郭易行,走出茶馆上车启动后,心里还这样想着。 张良华怕楼宇湘吗? 当然怕。 他早就仔细研究过人参果的个人资料了,很清楚那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女人。 不过张良华觉得,他出色的智慧,足够他在楼宇湘面前保护自己。 要不然,他也不敢在郭易行主动上门亮明身份谈合作时,稍稍考虑后就答应了下来。 张良华觉得,他完全可以利用郭家来对抗楼宇湘,并在两股势力中间,找到适合他生存并谋取更大利益的平衡点。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是按照他所想象的那样发展,很顺利。 可今晚郭易行那句霸气测漏的‘万事有我’,却让张良华猛地醒悟了:郭家,从来都没忌惮过楼宇湘,要不然也不会横插一脚了。 那么,据说在京华只数二流家族的郭家,究竟有什么底气,敢跟楼宇湘叫板? 带着这个疑问,张良华拿出钥匙打开了房门。 随着房门被打开,客厅内沙发边的声控台灯亮了。 张良华走进来正要随手关门,却看到有个人,就站在窗前背对着他。 第661章:给我当走狗吧 早就是副总的人了,又一直备受夏楚辞的看重,张良华现在这片高档小区买套房子,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也唯有在自己的小世界内,张良华的脑子才更加清醒,能想到所有的问题,并找出解决它们的办法。 想了一路都没想清楚郭易行有什么底气的张良华,现在最迫切想做的事,就是泡在舒服的热水中,全身心的放松去考虑问题了。 谁知道他刚一进屋,却发现有个人站在窗口,背对着他。 我进错家了? 愕然一愣后,张良华下意识的想到了这一点。 但很快就醒悟了过来:不是他记错家了,是有人在没经过他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闯进了他家里。 一般来说,唯有那些‘夜盗百户’的大侠才这样做。 很明显,当前突兀出现在张良华视线中的这个背影,不是大侠。 再狂妄的大侠,也不会在主人回家后,还敢站在窗前拿捏出一副‘举头望明月’的嘴脸。 而且,从这个人略显单薄的背影上,张良华能确定这是个女人。 女人,只要不是楼宇湘、水暗影的那样的女人,就是软弱的代名词。 张良华才不惧怕软弱,尽管他也很清楚这个‘软弱’能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家里,也不像是软弱的。 “你是谁?” 张良华看着女人的背影,语气镇定的让他自己都佩服自己:试问天下,有几个人能在这种情况下,做到我这般的镇定自若? 背对着门口的女人,缓缓转过了身子。 很不错的身材,很平凡的相貌,这是个年约二十三四岁的女孩子。 借着台灯的灯光,张良华一眼就清了对方。 “关上门。” 女孩子说话时的声音,听上去很木然,不带有一丝感情。 但说话的口气,却像她才是这个小家的主人,张良华只是来访者。 张良华犹豫了下,轻轻关上了房门,缓步走到了沙发面前坐了下来。 他走过来坐下时,女孩子一直在看着他,却没说话。 “你是谁?” 张良华第二次问出了这个问题:“你是怎么来我家的?难道,就不怕我报警,让警察把你抓起来吗?” “今晚,你见了楼宇湘的秘书,还有京华郭家的郭易行。” 就像没听到张良华那些废话那样,女孩子只是问她想问的话。 张良华正要伸手拿烟的动作,微微僵了下。 楼宇湘能察觉出他跟别人合作,郭易行能知道他今晚见了林林--张良华都没觉得有啥奇怪的,毕竟那两个人在华夏,都有着普通人想象不出的能量。 可这个看似平凡的女孩子,怎么可能知道张良华今晚所做的事? 张良华在沉吟时,女孩子没有逼问他,依旧站在窗前,一动不动的像个雕像。 “是,我是见了你说的这两个人。” 张良华拿起一根烟,叼在了嘴上才回答。 “你果然算是个人物,怪不得夏楚辞那样器重你。” 女孩子这才淡淡的说道:“不过,她对你也不是完全放心的,要不然也不会安排漠北北,去接受女子会所了。” “你是神通快递的人。” 张良华抬头,看着女孩子:“你对我们公司员工的职务变动,很清楚。” “是,我就在神通快递上班。” 女孩子有些木然的语气中,带有不屑否认的傲气。 张良华笑了:“那,你今晚来找我,到底是有什么事?” “以后跟着我干。” 女孩子很干脆的说明了来意。 “什么--咳,咳!” 饶是张良华的镇定功夫,已经到了相当高的境界,可听她说出这句话后,还是被刚吸进去的一口烟,给狠狠呛了下,剧烈咳嗽了起来。 就像一个浑身都描龙刺虎的混混,光着膀子在大街上闲的想找个人活动下筋骨时,却有个十几岁的小孩子跑到他面前,叫嚣着要狠狠教训他一顿--张良华,现在就有这种感觉。 可笑,还又很愤怒:特么的,你以为我不敢打死你啊? “我说,你以后就跟着我干。像条狗那样,乖乖的听话,我是不会亏待你的。” 等张良华终于停止了咳嗽后,女孩子才又淡淡的说到。 “你去死吧!” 张良华彻底被女孩子这番话给激怒了,正所谓该出手时就出手,男人的尊严,有时候必须得通过暴力来维系。 随着一声低吼,他抄起桌子上的大玻璃烟灰缸,狠狠砸向了女孩子的面孔。 这么重的烟灰缸,要是真砸在女孩子的脸上,绝对能砸她个鼻梁骨折、满脸开花。 但这有什么呢? 张良华现在恨不得一烟灰缸砸死这个臭女人! 就算真砸死她,张良华也不会太大责任的:良民在跟小偷搏斗中,误杀了她,最多也只能算是个防卫过当,找找关系拿出一笔钱就能搞定了。 咣! 一声爆响。 烟灰缸真砸中了没做出丝毫躲闪动作的女孩子,不过却不是张良华所希望的脸,而是她的右手。 烟灰缸发着破空声音狠狠砸过去时,女孩子伸出了右手--看上去那么纤美的一只小手,被烟灰缸狠狠砸中后,烟灰缸就像砸在石头上那样,碎成了千万片。 玻璃碎屑在灯光下就像下雪那样,四下里飞溅开来。 女孩子那只小手,却连丁点的伤痕都没留下。 张良华傻掉。 彻底的傻掉,大张着嘴巴双目圆睁的样子,像一只抽象的鸟。 女孩子很随意的甩了几下右手,抬脚绕过地上那些大片的玻璃茬,走到了案几前。 格,格格。 张良华听到了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很想站起来不顾一切的逃出家门,只是两条腿子却像患了软骨病那样,无法动弹一下。 眼神木然的女孩子,跟张良华对视的几秒钟后,才缓缓低头看向了案几。 本能的,张良华也低头看了过去。 这是一张红木案几,美观大方,无论摆在哪儿,都透着一股子厚重。 实际上它也很厚重,张良华一个人是搬不起来的,木质更是坚硬如铁。 女孩子那只打碎烟灰缸的右手,五指缓缓的伸开,纤长,动作就像绽放开来的菊、花花瓣,没涂有任何指甲油的指尖,慢慢抵在了桌面上。 她这是什么意思? 张良华潜意识内,升起这个疑问时,就看到女孩子的纤纤五指,一点点的插、进了桌面内。 能想象出用筷子插、进豆腐时的情景吧? 女孩子纤细的五指,就像五根筷子,坚硬厚实的桌面,就是一块豆腐。 筷子刺进豆腐内,根本没有任何的难度,就像女孩子停止下刺的动作后,五指已经全部没入桌面下。 然后,她又把手指慢慢的提了上来。 红木桌面上,多了五个手指粗细的小孔--孔沿没有丁点的木刺,就像自然长成的那样,很有几分艺术的美感。 “你、你是谁?” 张良华呆呆盯着红木案几上那五个手指洞,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第三次问出了这个问题。 “你听说过九幽王这个名字吗?” 害得张副总连续问了三遍这个问题后,女孩子总算给了他答案。 “九、九幽王?” 张良华嘴角猛地一抽,接着啊的一声惨叫:“啊,你是九--” 他刚惨叫半声,就嘎然而止。 九幽王才不屑伸手去堵住他的嘴巴:她如果对张良华伸手,只会摘走他的心脏。 她只是用木然,还有些空洞的眼神看着他,张良华就再也不敢骇叫出声,只能脸色死灰,全身都在剧烈颤抖着,有尿骚的味道,渐渐弥漫在了空气中。 张副总被吓尿裤子了。 不过这也没啥丢人的,像叶明媚那么狂傲嚣张的女人,不也是被她给吓尿了? 当然了,叶明媚被吓尿了的事,张良华肯定不知道,但他前几天却听区分局的老赵说过,九幽王曾经在酒店,以她的招牌式杀人动作,残忍摘走了一个人的心脏。 早在张良华刚去神通快递时,九幽王就已经在唐王的南部山区,残杀过三个年轻人了,时隔一年后,再次现身杀人,肯定会在当地警界引起极大的恶劣影响。 不过张良华却不在意。 他觉得,九幽王跟他之间的关系,就像国民听说叙利亚难民的悲惨命运后,最多也就是摇头叹息,遥遥祝福他们快点过上安稳日子,但随后就会抛在脑后那样:那些悲惨,距离我们太远了,只存在于电视中,报纸上。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跟他丁点关系都没有的杀人魔王,今天晚上会出现在了他面前,现场表演了她是怎么能摘走人心的绝技。 张良华的身子骨,可没有红木家具硬。 “以后,你就是我的一条狗,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做错了,你会受到惩罚,做好了,就会得到奖励。有我在,你不用惧怕楼宇湘,京华郭家。” 九幽王双眸盯着张良华的心口,右手五指看似随意的弯曲了几下,才淡淡的问道:“我说的话,你都听明白了没?” “听、听明白了。” 张良华牙齿格格打颤,连连点头。 “你会照做吗?” 九幽王又问。 “会,会,会!” 张良华接连说了三个会。 他不敢不会,因为他实在无法抵抗可怕的九幽王。 躲在暗中暗算夏楚辞的楼宇湘,京华郭家,跟九幽王相比起来,简直善良的就像两个乖宝宝。 “脚踩两只船的游戏,并不好玩,但我支持你在楼宇湘、京华郭家还有夏楚辞三股力量中,脚踩三只船。只要你忠心的给我做狗,我不会亏待你的。” 九幽王好像笑了笑,不等张良华说什么,就转身轻飘飘的走向了门口。 出门后,她还很体贴的替张副总关上了房门, 等她走到电梯口时,才听到张副总那害怕的哭泣声隐隐传来。 “其实,做狗有什么不好的?” 九幽王缓步走进电梯里时,还喃喃的自言自语:“毛驴,不就过的比很多人都要好吗?当然了,前提得够忠心。” 无意识中提到毛驴后,九幽王忽然很想去一个地方。 第662章:谁敢杀我? 前些日子偶然的机会,九幽王听夏楚辞吩咐劳拉,抽空去市场上订制一个玻璃房,也好把卧室窗前那棵石榴树保护起来,免得被严寒冻死。 果树跟槐树,柳树这些易成活的树木相比起来,确实脆弱了一些,但很少有被寒冬给冻死的,这是大家也知道的常识。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夏楚辞现在居住的方家卧室窗前,什么时候多了一棵石榴树? 对于方家,九幽王还算清楚:胡同口有两棵龙槐,家里除了石桌上方的葡萄架外,就只有西墙根那棵小柳树了,哪有什么石榴树? 况且,九幽王也知道潘龙语曾经去过方家,一再嘱咐他们万万不可破土动工,以免会坏了风水--尤其是方圆卧室窗前实为死地的生门处,更是不能轻易破土的,就算栽上也不会成活。 但那天夏楚辞就是这样吩咐劳拉的,而劳拉也马上去订制玻璃房了。 无意中听到她们这样说后,九幽王早就想去看看,不过后来发现唐王多了些陌生人,她就暂时把这件事给放下了。 现在那些陌生人,已经被她跟昆仑赶跑了,晚上再也不用出去当夜游神了,多少有些无聊,从张副总家里出来后,就想去方家看看。 当然了,她去了后也只会在门口看看:那个破宅子非常的邪门,害得她不敢随意踏进一步。 子时刚过,大街上除了偶尔呼啸而过的车辆外,一个行人都没有。 整座城市,都在夜色的安抚下,香甜的沉睡了过去。 尤其走过那个青石板小桥来到老城区后,连路灯的光芒都昏暗了许多,除了左边巨野河里的哗哗水流声外,别的什么动静都听不到了。 黑暗,对于九幽王来说,从来都不是问题。 相反,她还非常享受在黑暗中行走的感觉,毕竟她在这种环境内生活了二十多年,早就习惯了。 眼眸中荧光一闪时,九幽王看到了方家胡同口的那两棵龙槐。 昏暗的灯光下,两棵早就落没了叶子的龙槐,树枝张牙舞爪的,就像要从地狱内冲天而起的恶灵,很对九幽王的审美观。 也不知道谁,在胡同东边那棵龙槐上绑了一根白色的丝带,随着夜风飘舞,异常的显眼,就像缩小了的招魂幡那样,起舞时还会泛起一抹萤火,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成的。 九幽王加快了脚步,很快就来到了方家胡同口--她却没有右转,而是左转走下了河堤,来到了巨野河岸边的红砖小道上,向后看了一眼后,就顺着河边向西走去。 两年前的某个秋夜,方圆就曾经带着毛驴顺着岸边,向西走了很久去了近郊,看到了时隔三年后,才终于找到了他的花小妖。 现在九幽王走的路,就是方圆当初走的那段路。 就连停下的地点,也是出奇的一致:河堤的斜坡上,有个半人高的大柳树墩子,当初毛驴曾经在上面洒过一泡尿。 九幽王当然不知道这些,要不然她才不会坐在上面,就像个无家可归的野鬼那样,一动不动。 直到有一个看起来更像幽灵的白影,从西边轻飘飘的飘过来后,她才睁开了眼。 这是个在大冬天还穿着一袭白色轻纱长裙,脚下踩着一双绣花鞋的妖媚女人。 夜风吹来,吹起她的轻纱长裙,就能看出里面什么衣服都没有,还能嗅到一股子明显的男欢女爱气息--艳阴使。 这是一个刚跟男人恩爱过了的艳阴使。 她当前的妆扮,也跟老四在前年春节深夜时看到的陈婉约一个模样。 “小姐。” 艳阴使抬手把刮起的纱裙压了下去,弯腰屈膝烟视媚行的给九幽王行了个古代蹲礼,嗓音有些沙哑,看来跟她今晚的夜生活很有关系。 九幽王眉梢微微皱了下,才淡淡的问道:“有什么重要事,约我来这儿?” 就像算准九幽王今晚会去方家胡同口那样,艳阴使提前在一棵龙槐上,绑了一根白色丝带:见到这根白色丝带,九幽王就得来这个地方。 “小姐,夫人让我通知您两件事。” 艳阴使直起腰身时,盘膝坐在柳木墩子上的九幽王,却已经站在了地上,做出了她刚才做过的动作。 九幽王不是在给艳阴使行礼,而是因为接下来她将代替九幽世界中的最高领导,向九幽王‘宣读圣旨’了。 嗯,差不多就是圣旨了,不过缺少了那些繁文缛节,更加通俗易懂。 “第一件事,夫人让小姐最迟明天下午,就得离开唐王,回归九幽世界。” 代替夫人宣旨的艳阴使,不但可以昂首挺胸接受九幽王的参拜,还能用高高在上的口气,清晰说出每一个字。 九幽王身子微微颤了下,却没有说话,更没有抬起头来。 在夫人的圣旨没有宣读完毕时,九幽王要是抬头,打断艳阴使的话,那么就是对最高领导的极大不敬,要接受常人无法想象的惩罚。 想象历史上那些著名的‘抗旨不尊英雄’就知道了:十三道金牌召回的岳飞,冤死在风波亭;连下九道诏书才回京述职的袁崇焕,让崇祯皇帝绑在午门,被万千子民活活咬掉-- 宣读完第一件圣旨后,就观察九幽王反应的艳阴使,看她没有丝毫违逆意思后,眼里闪过一抹失望(她其实很希望九幽王抗旨不尊的)之色,才接着淡淡的说道:““第二件事,临走前杀掉水暗影。” “好了,小姐,就是这两件事。” 说出这句话时,艳阴使说话的语气,再次变得恭敬起来。 九幽王却没有抬头,只是轻声问道:“为什么要让我杀水暗影?” “传信的人,并没有跟我解释这一点。” 艳阴使摇了摇头。 “那么,为什么又要召我回去?” 九幽王又问。 “这--” 艳阴使犹豫了。 看来她知道夫人为什么要召九幽王回去,却不知道该不该说。 “我想知道。” 九幽王这才缓缓抬起了头,脸色依旧平静,就像她平凡的相貌。 只是,她在说出这四个字时,眼眸中曾经有荧光暴涨过,出卖了她内心深处的不甘,以及即将暴走的愤怒。 艳阴使很清楚小姐为什么不甘,又是为什么愤怒。 这个世界,太美好了。 跟小姐所熟悉的九幽世界相比起来,这儿绝对是天堂--就连人的鲜血,也是那样的可口,让她乐不思蜀。 夫人让召回小姐,就好比让一个享受惯了锦衣玉食的公子哥儿,去拖拉着根棍子去当叫花子那样,让谁,谁也不甘心的。 可不甘心又能怎么样? 谁敢违抗夫人的命令? 想到这儿后,艳阴使嘴角又浮上一抹淡淡的幸灾乐祸之意,决定把实情告诉她,那样才能让她更加痛苦:“方圆,还活着。” 艳阴使在说出最后一个字时,刮过河面的夜风忽然呼的一声大了,竟然刮的西边十数米外那棵杨树的树枝,发出咔吧一声脆响。 “咳!” 就在艳阴使下意识的要回头看过去时,九幽王重重的咳嗽了一声,随即嗓音发涩的问道:“你、你说什么?” “夫人已经确定了,方圆还活着。” 看到九幽王满脸震惊的样子后,总是唯她命令是从的艳阴使,感到了爽的滋味。 方圆到底是死,还是活着,谁也说不准。 这得‘得益于’上个月才去世的那位老人,满世界的遍布疑阵,搞得很多人,哪怕有一万个理由相信,方圆决不可能在那种情况下还能生还……可在没有看到他的尸体,或者说有确凿证据证明他确实死了之前,谁也不敢肯定他真死了。 这些人中,也包括九幽王。 但就在她慢慢等待,耐心快被丧尽了时,艳阴使却告诉她说,方圆还活着。 她能不震惊吗? 除此之外,更多却是心寒:她之所以能从九幽世界内涉足人世,就是为了促成两朵彼岸花开,甚至都有希望代替夏楚辞,成为彼岸花中的雌花。 方圆的死,让九幽王的美梦破灭,仅仅是抱着侥幸心理(方圆万一没死呢),才能安心蛰伏在夏楚辞身边。 现在,她的侥幸实现了(她不会怀疑夫人会骗她,更知道就算剐了艳阴使,也不敢假传圣旨),但夫人却要召她回九幽世界。 这代表着什么? 只能代表着夫人对九幽王涉世后的表现,相当的不满,这才决定把她召回去。 回去后,会遭受夫人什么样的惩罚? 九幽王不敢想,只是觉得心里发寒,冷的牙齿都开始打颤,死死盯着艳阴使,嘎声问道:“如果,如果我、我不回去呢?” 艳阴使笑了。 她特别喜欢看到九幽王害怕的样子,这会让她从中获得一些满足,双手一摊:“小姐,你回不回去的,这不关我的事。我就是个传话的--当然了,你也可以现在就杀了我,当做从没听我说过什么。” 艳阴使脸上的笑容收敛,语气变冷:“不过我想,无论你用什么方式杀我,夫人事后都能查出来的,而且还会继续派人来通知你。所以,我希望小姐你能三思而后行,千万别做无所谓的傻事,免得害人害己。” 艳阴使说完,根本不等九幽王说什么,轻纱长裙一摆,转身向西而行。 她说的没错,就算九幽王假装没接到命令,而杀她灭口,事后夫人也能查出来的,所以她才不怕。 九幽王木然站在那边,看着她走到十数米外那棵大杨树前面后,却忽然说:“如果是别人杀了你呢?那么,我就能假装没有接到命令,也不用担心会被夫人追究了。” 艳阴使闻言停步转身,看着九幽王咯咯娇笑一声:“咯咯,小姐你太会说笑了。别人杀我?除了你之外,我实在想不出还有谁敢杀我。” 艳阴使的话音未落,就听到有个结巴的女声,从背后响起:“我、我敢。” “谁!?” 艳阴使怵然一惊,猛地回头看去。 然后,她就看到了一道乍现的闪电。 第663章:这个世界的真正王者 一闪即逝的电光,把艳阴使带进了再也不会醒来的黑暗世界。 九幽王就站在柳木墩子那边,静静的看着电光闪过,艳阴使的人头飞起,尸体扑倒在地上后,一个白影,抬脚跨过无头尸体,一步步的走了过来。 白影走的很慢,每走一步,右肩都会往下沉一下。 这是个瘸子,手里握着一把黑夜都遮不住森寒光芒的长刀,一步步走来时的样子明明很难看,浑身却偏偏散发出一股子桀然的傲气。 “昆仑?” 九幽王那张平凡的脸上,浮上没有表情的笑意。 “九、九幽王?” 昆仑走到九幽王面前三米处后,才停下了脚步,语气虽然平静,但握刀的右手手背上,青色的经脉已经微微凸起,可以看出她已经做好了拼杀的准备。 她曾经跟九幽王交过手,哪怕她劈出了此生中威力最大的一刀,也没能给敌人造成丝毫的伤害,反被人家一拳打中了后心,夺路而逃。 那是昆仑出道以来,第一次败在敌人手下,更是第一次败逃。 但她没有在意,更没有感觉那是必须得用鲜血来洗刷的羞耻,只知道在那种情况下,她必须得逃走,用最快的速度--她唯有活着,才有机会给方圆报仇。 死人,不管死的多么壮烈,让后人扼腕叹息,也无法做到活人才能做到的事。 这是昆仑在上次逃走后,第一次见到九幽王。 “你想杀我?” 九幽王扫了眼昆仑右手中的长刀,轻声问道。 “是。” 昆仑在说一个字时,从来都不会结巴。 “可是你杀不了我。” “是。” “那你为什么还想杀我?” “总、总有一天,我能砍下你的头。” 昆仑沉默片刻,说出这句话时,刀光一闪,那把骇人的长刀,从她右手中消失。 “你永远杀不掉我的。” 九幽王淡淡的说:“我本来就是杀不死的,这一点你应该很清楚。而且最重要的是,就算我不是刀枪不入的,仅凭近身格杀,你也会死在我手中的。” “总、总有一天,我能砍下你的头。” 不善言辞的昆仑,只是重复刚才说过的话。 对这种不会聊天,甚至连发狠都不会的木头女孩子,九幽王有些头疼,脸色一冷:“或许,真会有那么一天,可我不会给你机会等到那一天。比方,我今晚就能杀掉你。” 昆仑摇了摇头。 九幽王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不会杀你?” “你、你若杀了我,谁来替、替你斩杀召你回那个世界的艳阴使?” 昆仑冷冷的反问道。 她虽然不善言辞,语气也很木然,却有一颗七窍玲珑的心。 打个比方:你欠小姨子三万块钱好几年了,人家对你各种付出后你却始终不还债,于是一怒之下把你给告了,法院就会给你下传票,约你去那儿喝茶,好好聊聊这件事。 你要是接到传票,必须得在规定的期限内,跑去法院主动坦白你为啥赖债。 可你如果接不到传票,那么法院就无法对你采取强制性措施。 因为你完全可以摆出一副茫然的嘴脸,说你没接到啥子传票,干嘛要去法院喝茶啊,风骚漂亮的女法官又不是你大姨子。 现在九幽王就是欠债的姐夫,艳阴使就是送传票的人,九幽夫人就是法院。 送传票的艳阴使,见到九幽王传达九幽夫人的口谕后,那么无论她有多么的不愿意回到九幽世界,她都得回去。 要不然,违抗夫人命令的九幽王,将会遭遇生不如死的惩罚。 但昆仑的出现,却替她化解了危及:干净利索的干掉了传达口谕的艳阴使,那么她就可以假装没收到夫人的口谕,继续留在人世间逍遥自在了。 而且昆仑反问的这句话,也算在表态度了:以后,就由我来对付给你传达口谕的艳阴使,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昆仑用杀戮,暂时解决了九幽王当前面临的困境,只要她脑子没有进水,就没什么理由去杀害帮她的人。 九幽王静静的看着昆仑,轻声问:“你为什么要帮我?” “你帮了水、水暗影。” 昆仑的回答,简洁明快。 “就算我没有出面帮水暗影,只要有你在,她也不会有事的。” 九幽王摇了摇头,说:“我知道,燕春来的势力虽然强大,却没被你放在眼里,所以这不是你帮我的理由。” 昆仑没说话。 九幽王也没追问。 过了很久后,昆仑才说:“我、我觉得,唯有你跟你、你那个夫人翻脸,才对我们有好处。” 九幽王笑了,声音很清脆,还带有媚意:“不错,你说的很对。你利用我喜欢这个世界,不想回到九幽世界的机会,来制造我跟夫人的矛盾--简单的来说呢,就是你很希望能策反我背叛夫人,让我们自相残杀,那样才符合你们的利益。” 昆仑慢慢抬起头,看着她问道:“我、我这样想,错了吗?” “没错,无比的正确。” 九幽王好像发出了一声自嘲的嗤笑,轻声说:“可你,太高看我了,也小看了夫人。” “怎、怎么说?” 昆仑问道。 “我能肯定,不管唐王来多少向我宣召的艳阴使,都逃不过你的陌刀。甚至,她们以后再也没机会见到我的,因为你很清楚我会告诉你,艳阴使来到唐王的某些踪迹。” 九幽王说到这儿,原地走动了几步:“只是,你有没有想过,当你接连斩杀艳阴使后,夫人会看不出我不想回去,是在跟你合作来逃避回归?你以为,她不会亲自出面来到唐王吗?” “昆仑,我敢说,你在面对我时,还有逃走的机会。但在夫人面前……” 九幽王摇了摇头,声音有些苦涩的说:“我想不出,你在遇到她后还能逃走的任何理由。” 昆仑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脚尖后,才缓声问道:“既、既然她这么厉害,为什么,不亲自出世,而是派你来呢?” 九幽王呆住。 昆仑问的没错:某夫人那么厉害,她干嘛不亲自涉足人世间,而是派九幽王替她做事呢? 那是因为,在并蒂彼岸花盛开之前,有股子神秘的力量,不许她逃离九幽世界! 这个道理很简单,简单到昆仑不需太费脑子,就能想出来。 可九幽王却从没有往这方面想过。 从懂事那一天开始,她就始终接受‘必须得忠于夫人,夫人是天上地下最厉害的’等教育,这些思想早在她心中牢牢扎下了根,成为了一种不需要去想的习惯。 如果不是这个世界太美丽,无法让九幽王拒绝,她也不会生出抗拒夫人‘圣旨’的念头--但心里肯定很害怕,怕夫人会忽然出现在她面前,给予她无法想象的残酷惩罚。 从小就对夫人形成的恐惧,让她忽略了两个人之间,还有一条无法逾越的天河,完全可以不用理睬夫人,永远留在当下这个美好的世界中。 正所谓当头棒喝,一语惊醒梦中人,昆仑简单的一句话,就驱走了九幽王对夫人的恐惧,顿觉全身无比的舒畅起来。 人们在无比舒畅时,是不是该用笑声来抒发心中的欢愉之情? 就像呆愣片刻后,双肩就开始剧烈耸、动的九幽王,无论她费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压制她猛地抬头,展开双臂原地转着圈子,发出了银铃般的狂笑:“哈,哈哈,哈哈!” 九幽王仰天狂笑时,昆仑下意识的接连后退几步,那把闪着森芒的陌刀,又出现在了她的手中。 她能看出,狂笑的九幽王,好像已经魔障了。 魔障的人,很容易做出不能自己的疯狂行为。 简单的来说就是,这个时候的九幽王,是最危险的,随时都给予昆仑致命一击,来抒发她心中的喜悦,随后再后悔万分-- “并蒂彼岸花开之前,她是不敢出来的,哈,哈哈,她是绝不敢出来的!” 展开双臂踉踉跄跄原地转圈的九幽王,狂笑声越来越响,也越尖锐,就像有针在刺昆仑的耳膜那样,迫使她不得不抬手掩住了耳朵。 河面上,更有几条鱼儿蹦出水面,再落下时已经肚皮翻白的昏了过去。 昆仑心中大骇,终于意识到她好像做错了什么。 是,九幽王是无比惧怕夫人,怕到接到‘传票’后,无论她多么努力都不敢反抗的地步,只能借用藏在大杨树后面的昆仑,替她斩杀了艳阴使。 昆仑也承诺,以后前来给九幽王宣旨的艳阴使,都交给她了。 这是昆仑第一次尝试着,去策反敌人,也成功了。 为此,她还开导人家九幽王别怕夫人--这才彻底惊醒了九幽王,就像当前她狂笑着说出的话:“哈,哈哈,夫人啊夫人,你再厉害,再强大,只要我不回九幽世界,你能把我怎么样?只要并蒂彼岸花不开,五十年以内你就别想再出来!” “我,才是这个世界上的真正王者!” 哈哈狂笑的九幽王,笑声猛地收敛,霍然转身看着昆仑,眼眸已经变成了莹白色,真像游戏中那些魔王:“我想杀谁,就杀谁!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你、你想杀我?” 昆仑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尽管声音有些发涩,却没有丝毫的恐惧。 她承认,九幽王现在想要杀她,她不会像上次那样幸运的及时远遁了。 上次,九幽王被她的惊鸿一刀给震慑住了,哪怕只是一瞬间,可也足够她逃走了。 但这次,就算昆仑能使出同样威力的一刀,九幽王却再也不会吃惊了。 昆仑却不害怕。 就像,她从来没有怕过谁那样。 她只喜欢过谁。 从她八岁那年,她就是喜欢上了那个男人,立志要成为他的影子。 “你算是唯一对我有威胁的人了,不能不死,咯,咯咯。” 九幽王咯咯娇笑着,缓步走向昆仑。 昆仑慢慢举起陌刀,第一次说话没有结巴:“你杀了我,方圆就会杀你。” 第664章:我的世界真美 现在脑袋已经滚进河中的艳阴使,曾经亲口告诉九幽王,说方圆还活着。 当时躲在大杨树后面的昆仑,听的是清清楚楚,这才在蓦然狂喜下,下意识的抬脚要冲出来问个明白时,却又接着醒悟缩回脚时,不小心踏断了一根枯枝。 枯枝被踏断的声音,在凌晨时分的河边,是那样的清晰,有所察觉的艳阴使刚要回头,九幽王却及时干咳了一声,拽回了她的注意力。 直到脑袋飞起来时,艳阴使可能都没想到,大杨树后面会藏着昆仑。 可能是不敢接受必死无疑一年的方圆会复活的消息吧,所以在昆仑现身后,她跟九幽王都很默契的没有提到他。 她们都希望,得找个没人的地方,细细品位方圆复活的消息。 女孩子的幸福,不就该一个人躲在自己的世界中,痴迷的享受吗? 不过当九幽王眼露杀机,缓步逼过来后,知道自己再也没有逃生希望的昆仑,只能提前拿出这个幸福,来跟敌人分享。 在她提到方圆的名字时,全身绷紧的神经(哪怕是昆仑,在面对九幽王时,也得把全身神经都绷紧了),忽然全部放松了下来。 死亡降临后的未知恐惧,更像烈阳下的薄雪那样,再也没有了一丝丝:就算你杀了我,那又怎么样? 方圆,会给我报仇的。 昆仑可以不相信地球是圆的,不相信鱼儿离了水会死,却能相信谁杀了她,方圆就算是死,也得把杀她的那个人弄死! 因为她是方圆的影子,永世都无法抛开的影子,哪怕他已经足足五年没有看她一眼了,却能真实感受到他从来都没有放下她。 这就足够了。 只要他能永世的牢牢记着我,就算现在死了那又怎么样? 或许,现在我被九幽王杀死后,他会记得我更深! 当这个念头从昆仑心底浮上,她忽然无比的渴望--被九幽王杀死。 昆仑的眼睛,亮了,浑身都散发出骄傲的幸福,双手紧握着陌刀,微微侧身缓步迎向了九幽王。 九幽王却停住了脚步。 她很清楚昆仑没有说错。 在北朝地下古城时,她曾经亲眼看到那个倔强的男人,是怎么在站都站不稳时,还要去救水暗影的。 她更清楚,方圆对水暗影并没有多少意思。 他救她,不顾生死的去救她,就是因为他必须得去救她。 方圆为了救水暗影都那样了,如果九幽王残杀了他的影子,他会是什么反应? 昆仑死后,方圆活着就只剩下一个目标了,那就是不择手段、不惜代价的斩杀九幽王! 那不是九幽王想看到的。 如果没有了方圆,就算她成为世界上之王,又有什么意思? 命运早就注定了:她这辈子如果能有一个男人的话,那么只能是方圆。 她现在要是残杀昆仑,就等于彻底失去了方圆。 “你走吧,今晚我不会杀你。” 九幽王眸光中的荧光消失时,淡淡的说道:“继续回到女子会所,去当你的方圆吧。” 昆仑明显楞了下,再说话时又开始结巴了:“今、今晚你放走我,以后有机会,我还是会斩杀你。任、任何对他不轨的人,都得死。” “那得看你的本事了。” 九幽王从来都懒得理睬这种毫无意义的威胁,很随意的摆了摆手,转身就走。 昆仑才不会觉得九幽王这个动作,对她来说是一种羞辱。 独自生活的这五年,足够她想通很多事,放下一切跟面子有关的东西,只想痛苦的活着,来保护方圆身边的人。 现在方圆复活了(她跟九幽王一样,对九幽夫人说方圆没死的消息,没有任何的怀疑),那么她就更该活下去。 幸福的活着。 哪怕是一辈子都躲在黑暗中,看着方圆跟别的男人谈情说爱--她也是幸福的。 她总是固执的以为:只要方圆幸福,她就是幸福的。 放下斜举的陌刀时,昆仑说道:“不、不许伤害水暗影。” 对昆仑这句话,九幽王懒得理睬。 彻底从恐惧中解脱出来的九幽王,只对她该怎么把夏楚辞取而代之感兴趣,才没打算听从夫人的话,去杀一个可怜的小寡妇。 只要能阻止彼岸花开,可怕的九幽王夫人在近五十年年内,就只能生活在九幽世界中--当然了,九幽王也知道她能强行冲出来。 可她还知道:如果在并蒂彼岸花前,九幽夫人强行冲出九幽世界的话,那么就会死,而且因她牺牲后才能涉足人世间的手下,就算占领了全世界,也无法生育、延续后代。 所以,九幽王敢肯定,九幽夫人是绝不敢冲出那个世界的。 从现在起,她,才是这个世界上的王者,有资格更有权利,享受她想享受的生活。 当然了,九幽王如果能顺利找到那两只绣花鞋,得到方圆的爱,彻底把夏楚辞取而代之跟方圆结合的话,彼岸花还是会盛开,九幽世界的人还是会冲出来。 不过那有什么呢? 九幽王有百分百的把握相信,等到了那一天时,她已经为昔日的‘乡亲们’,准备好了最舒服的归宿:话说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时,九幽世界的人,也曾经成功冲出来过,但还没有跑出罗布泊,就随着几颗原子弹化为了灰烬。 “这个世界真美--我的世界,真美。” 九幽王再次走过老城区那个青石板小桥时,东边已经出现了曙光,还带有丝丝的彩色。 天,很快就要亮了。 当第一辆上早班的汽车,从方家胡同口门前呼啸而过时,洗漱完毕的夏楚辞,已经坐在了石桌面前,看着那棵石榴树。 劳拉的办事能力越来越出色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总是扳着个酷酷的保镖脸了,不但爱读书了,做出来的饭菜也是让夏总赞不绝口,更何况给石榴树订做一个避寒用的玻璃屋呢? 本来叶子都已经落光了的石榴树,在‘住进’玻璃屋后,枝条又开始有了泛青的绿色,甚至都看到一个小嫩伢了。 被倒栽种在死地的石榴树,不但活了,而且还活的很好。 事实就像一只有力的大手,狠狠抽了那个姓潘的老头一巴掌。 装神弄鬼骗名声的老头子,满嘴牙齿被抽掉的样子,应该很可怜吧--想到这儿时,潘龙语的身影就浮现了夏楚辞眼前,让她忍不住微微一笑。 有些遗憾,她不知道该怎么联系那个老头子。 要不然肯定会打电话让他来家里,亲眼看看这棵活着的石榴树,把当初被骗去的三千块钱(看宅子风水的报酬),乖乖的双手奉还。 现在事业蒸蒸日上的夏总,当然不缺那三千块钱,可也不愿意白白的被神棍给骗走。 “夏总,饭好了。” 系着红色大围裙的劳拉,端着托盘从厨房内走了出来。 “今早吃什么?” 夏楚辞莞尔一笑。 “小米饭,煎鸡蛋,海带丝小咸菜。” 劳拉把托盘放在石桌上,说:“还有面包--等回来后,我准备跟食堂的王师傅,学习一下怎么蒸馒头。” “还要学习蒸馒头?呵呵,你真想变成家庭妇女呀?” 夏楚辞笑着问道。 “嗯,我现在才知道,做一个平凡的家庭妇女,其实很幸福的。” 劳拉点了点头,很认真的回答。 “好,以后我会成全你的。” 夏楚辞点了点头,接过劳拉递过来的小碗后,岔开了话题:“几点的航班?” “十点半,还早呢。” 劳拉回答说。 就在几天前,夏楚辞接到了楼宇湘亲自打来的电话,邀请她去明珠当‘嘉宾’,现场祝贺她是怎么收购明珠东海集团的。 很大气的楼总还在电话里说,如果夏总对饲料方面感兴趣的话--看在双方合作愉快的份上,她可以卖给神通快递最多10%的股份,大家一起在明珠大展拳脚。 明珠东海集团,主要经营业务就是饲料,现在产品已经遍及东南亚,成为四大品牌之一了。 夏楚辞很清楚,明珠东海集团是林舞儿的产业。 不过,现在却要姓楼了。 夏总也是在商场摸爬滚打数年的商场精英了,论眼光、手段,都比林舞儿强了太多,所以在听说楼宇湘‘大力支持’东海集团后,就预感到那个娘们没安好心了。 那时候,她就想提醒林舞儿,小心楼宇湘。 可却始终没说--方圆死后,自感来日不长的夏楚辞,实在没心思却考虑别人的生死。 更不想在这种情况下,还得罪楼宇湘。 正如夏楚辞所预料的那样,楼宇湘现在终于露出了她吃人的獠牙。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楼宇湘明明知道夏总跟林总之间,有着相当微妙的关系,却偏偏邀请她前往明珠‘观礼’,并大方的承诺,会卖给她10%的股份。 夏楚辞没有拒绝,那是因为她必须得去一趟明珠。 “唉。” 想到林舞儿现在的处境,跟自己当时被郭家相逼时何其相似,夏楚辞就没了吃饭的胃口,轻轻叹了口气。 “夏总,有些人,有些力量,不是我们能抗拒的。” 劳拉也跟着放下了筷子,低声劝道:“只要我们能尽可能的帮她,做到心中无愧,也就是了。” 林舞儿的遭遇,楼宇湘的邀请,夏楚辞做好什么准备等等,劳拉都很清楚。 “嗯,你说的不错。” 夏楚辞又叹了口气:“唉,问心无愧就好了。劳拉,等会儿再通知一下白处长(公司财务处的),让他多准备三百万的现金支票--林舞儿,现在最缺的就是钱了。希望,她能撑过这一关,正面面对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吧。” “好的,我知道了。” 劳拉点了点头后,忽然说:“如果方圆真活着,就好了。” “他要是真活着,楼宇湘的牙齿就会被崩掉。” 夏楚辞拿起餐纸,擦了擦嘴角后站了起来,转身走向石榴树那边:“可惜,他已经死了。” “昆仑呢,会不会去帮她?” 夏楚辞走到石榴树前时,就听劳拉这样问道。 第665章:想死其实很容易 前些天,在国际道上有着赫赫威名的蜥蜴浩克兄弟俩,在巨野河边被人砍掉了脑袋这件事,夏楚辞已经知道了。 蜥蜴浩克是被昆仑一刀斩杀的,就因为这兄弟俩来唐王要杀水暗影。 至于是谁要杀水暗影,为此还不惜雇佣蜥蜴浩克,夏楚辞还没有本事打探到,但她却知道了昆仑就在唐王。 昆仑保护水暗影,是因为那娘们是方圆的合法老婆。 那么林舞儿呢? 她可是被方圆视为兄弟的。 一年前,方圆更当着很多明珠当地名流,向人家单膝跪地求婚(每当想到某人两次对两个不同的女人跪地求婚,夏总心里就发堵)。 所以夏楚辞就觉得,昆仑也该‘有义务’去保护林舞儿。 不过随后她就想通了:昆仑是不会去明珠的,一来是林舞儿没有性命之忧,只是‘破财’罢了,二来是她再厉害,也无法分成两个人,一个留在唐王,一个跑去明珠。 只要林舞儿生命无忧,昆仑就不会出现。 相信在听说蜥蜴浩克兄弟俩在唐王丢了脑袋后,楼宇湘就知道她该怎么做了。 她会把林舞儿请出东海集团,给她一笔钱:好好过日子去吧啊,就你这种智商,还真不适合混商场,被人卖了还得帮人数钱呢,幸好这次遇上的是我这个大善人,要是遇到个狠角色,绝对会把你连皮带骨的一口吞下去,渣都不留的…… 不用费太多的脑子,夏楚辞也能想到楼宇湘会这样做,更能猜出依着林舞儿的脾性,绝对会很有骨气的‘不吃嗟来之食’。 这也是夏楚辞决定帮她的主要原因:给林舞儿私下里准备了一千万。 再加上刚吩咐劳拉通知白处长多带上的三百万,这一千三百万,足够林舞儿安身立命,东山再起的了。 夏楚辞能帮她的,就只能这么多了。 毕竟,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貌似从没有和睦过,可以说是正道情敌。 林舞儿摊上夏楚辞这样一个情敌,绝对是林家祖坟上冒青烟了。 听夏楚辞简单解释了一遍后,劳拉才点头说:“嗯,夏总,你分析的有道理--我、我也准备了十万块钱,希望林舞儿别嫌少不要。” “你也准备了十万?” 正在看树上那个嫩芽的夏楚辞,有些诧异的转身看着她:“劳拉,你家里兄弟姐妹众多,可都是指望你在外面拼命挣钱了。说句不好听的,十万块还不一定被林舞儿看在眼里,但对你家来说,却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她会接受的,我们在罗布泊内时,也算是共患难的朋友了,没有谁会在困难时,拒绝朋友的真诚帮助。” 劳拉语气肯定的说完这句话后,犹豫了一下,才低声说:“反倒是夏总你的钱……我觉得,她不会要。” 夏楚辞黛眉猛地挑了下,随即自嘲的笑笑:“呵呵,劳拉你不说这些,我都没想到这一点。不过,她或许会接受呢?毕竟她现在算是被逼上绝境了,如果她能认清现实,就会接受的。” 说到这儿时,夏楚辞又回想起了是夏天问卷款潜逃,她为了拯救摇摇欲坠的神通快递,又是做出哪些荒唐的决定了。 回想起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夏楚辞的情绪低落了很多,再也没心情赏树,说话了,快步走进了客厅内。 到现在为止,夏楚辞也没觉得她当时做出那些决定,有什么不对:身为人女,为了保护母亲,付出一切能付出的代价,其实算不了什么。 不过,这却不一定适合林舞儿。 夏楚辞坐在沙发上,随手拿过电视遥控器自嘲的笑了笑时,就听正在外面收拾桌子的劳拉问道:“谁?” 来人了? 夏楚辞楞了下,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从住进方家之后,除了去年地震时秦大川来敲过门后,就没谁来过了。 夏楚辞走出客厅时,劳拉已经从大门后快步走了过来,小黑脸上带着兴奋的神色,低声说:“是、是那个潘大师。” “哪个潘大师?” 夏楚辞下意识问出这句话时,猛地明白了:“就是那个叫潘龙语的老神棍?” 劳拉点了点头,接着支支吾吾的说:“其实我、我觉得他也不完全只是个老神棍,最起码他在网上还是有很多神奇传说的--” “切。” 夏楚辞嗤笑一声,撇了撇嘴角说:“那他怎么解释这棵石榴树?昂,他来的正好,赶紧让他进来,我正想听听他还会说些什么鬼话呢。” 死树发芽、开花结果,可能跟我装修这个院子很有关吧? 嘿嘿,如果真是这样,以后可以尝试着给人去看宅风水--小黑妹心里得意的想着,打开了大门。 外面,站着潘龙语,还有上次跟他一起来的李子。 大门一开,潘龙语就看到了那棵石榴树,老眼立即眯了起来,白色寿眉更是剧烈跳动着,一副大白天看到鬼的样子。 至于心底已经把潘龙语奉为‘大神’的李子,这时候更是被震的不能自理。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明白了,这是天数所归,人力无法抗衡的--” 傻盯着窗前那棵石榴树,潘龙语喃喃出声时,劳拉说话了:“潘大师,进来坐坐?” “啊,哦,哦,好的,好的。” 潘龙语这才如梦初醒,连连点头,到背着双手很有一派宗师风度的,缓步走进了方家院子里。 夏楚辞就坐在石桌前,正拿着个小镜子‘对镜贴花黄’,就像个瞎子那样没看到老潘俩人进来,一点淑女该有的素质也没有。 看到潘大师站在石桌前足有十秒钟了,夏楚辞始终对镜自盼的,李子就知道她是故意的,这就怒了,猛地向前跨出一步,抬手在石桌上狠狠拍了一下:啪! 不等李子疾言厉色的说啥,夏楚辞就放下小镜子,冷笑着说道:“嚯嚯,你这人是不是有病啊,跑我里来还敢拍桌子砸板凳的,真以为我不敢报警抓你们啊?” “你--” 李子眼珠子一瞪时,老潘左手抬起,看着夏楚辞慈眉善目的笑道:“夏总,他有些冲动,还请你能原谅。” “我从来都不跟没素质人的一般见识,谈不上原谅不原谅的,只要别再惹我生气就行。” 夏楚辞看都不看李子一眼,坐在锦墩上的屁股,更是抬都没抬起,只是看着老潘问:“老东、老潘是吧?” 依着老潘八十多年的丰富阅历,当然能听出夏楚辞故意要说出‘老东西’的意思,不过却不以为意,假装没听出来,依旧慈眉善目的样子:“呵呵,夏总的记性不错,还能认出老潘,真是不胜荣幸啊。” “其实你也没必要觉得太荣幸了。” 夏楚辞双肩抖了下,不屑的嘴脸样子十足:“我这个人吧,从来都能牢记是谁骗过我的钱--哦,对了,老潘,你这次主动来登门拜访我,是不是要还我那三千块的看宅子钱?” “啊,不是啊?” 不等老潘说什么,夏楚辞就柳眉倒竖:“我可警告你,老潘,你今天既然自投罗网的来了,那么就必须把三千块钱还我,要不然别想走出这个院子。” “夏楚辞,你、你太过分了你!你知道潘老师是谁吗?” 看这嚣张女孩子如此羞辱自己的偶像,李子暴怒,下意识伸手就要来采她的头发,准备好好的教训她一顿,让她知道马王爷为啥三只眼。 只是他刚伸出手,就觉得后腰被一个锋利的刀尖给抵住了,劳拉酷酷的声音传来:“想死,其实很容易。” “李子,休得对夏总无礼。” 就像所有贪生怕死的老东西那样,潘龙语立即低声训斥忠心维护他尊严的李子:怎么可以对不要命的人耍横呢,这不是自找苦吃吗? 李子可不敢让老潘反感自己,赶紧低头答应了一声。 看他不再对夏总动手动脚后,劳拉才冷哼一声收回了刀子。 就算劳拉从网上查到很多关于老潘的传说,也无限向往--可她更清楚自己是夏总的心腹保镖,知道在关键时刻得帮谁。 “夏总,请原谅他的无礼。” 老潘不请自坐在了夏楚辞对面,笑道:“至于那三千块钱,我是不会还你的。唉,没办法,这是行规,只要拿到手的钱,就不会再还回去的了。” “你倒是个属貔貅的,只吃不、不--咳。” 夏楚辞终究不好意思对一个八十多的老头说粗话,干咳一声问道:“说吧,你今天来干嘛呢?” “去年,我曾经跟你说,那个地方是死地。” 老潘抬手,指向了卧室窗台那边的石榴树。 “对啊,那时候你还把我唬的一愣一楞的呢,我没忘记。” 夏楚辞说:“可现在,那地方长了一棵石榴树,我想请潘大师给解释一下,你是怎么自砸招牌的。” “死地,而生--置之死地而后生。” 老潘没有在意夏楚辞的冷嘲热讽,只是盯着那棵石榴树,左手五指迅速的掐算着,嘴里念念有词的样子,很神棍。 “夏总,我想问你个问题。” 老潘左手五指停止掐算后,才看向夏楚辞:“你栽种这棵树时,是不是它已经死了?而且,它是被倒栽在坑里的。” “你怎么--怎么能说出这么没科学道理的话来?” 夏楚辞黛眉一抖,随即双眸朝天,做出孤傲的样子冷笑道:“老潘,现在你给我弄棵死树来,再倒栽在坑里,要是它能活了,我再给你三千块。” “呵呵,不用了。” 老潘呵呵一笑,站了起来:“打搅夏总了。” “怎么,这就走?” 夏楚辞有些奇怪:“不多聊会儿,再骗几个钱花花了?” “就不耽误夏总出远门了。” 老潘的心胸还是很广阔的,自动过滤了那些不想听的话。 “咦,你怎么知道我要出远门呢?” 夏楚辞更加奇怪,跟着站了起来。 “当然能看得出。” 老潘一脸高人般的微笑着,伸手指向了客厅门口的两个拉杆行李箱。 第666章:惩罚我吧,我有罪 看在这老东西说话很有趣的份上,夏总决定送他到大门口,还嘱咐他有空常来。 “夏总这次远行,最好是取消。” 跟小夏客气了几句,老潘又稍稍犹豫了下后,才这样说。 夏总笑了,好像春天里的花儿那般得瑟:“为啥,难道路上有艰险?” “呵呵,没什么,我就是想再骗你几千块钱花花罢了,没想到你却这样警惕,还是算了吧。” 老潘多少有些羞涩的笑了下,微微点头后转身,带着李子缓步去了。 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胡同口后,夏楚辞脸上的得瑟笑容,也慢慢地的收敛,若有所思的样子,走回到了石桌前。 “夏总,老潘还是很有几分本事的,没想到他能懵对那棵石榴树是……” 关好大门的劳拉,快步走过来说到这儿时,夏小韵却抬手打断了她的话:“他不是懵的,他是个真有本事的。” (写到这儿后,才发现女主夏小韵名字中的最后一个字,有些混了,太多次用了辞别的辞,而不是楚词的词,还请大家原谅,以后会改过来的) “他是真有本事的?” 劳拉有些傻,喃喃的说:“既然是、是这样,那夏总刚才为什么那样说?” “我不想知道我未来的命运是什么。” 夏小韵抬头,看着大门方向,缓缓的说:“他其实想劝我别去明珠的,可他更看出,他越是劝我,我越不会听他的话。我倒要看看,我的命运已经够跌宕起伏了,还能有什么惊喜等着我。” “她去了南方会收获惊喜的,但更多的却是失望,愤怒,继而失去理智。” 潘龙语到背着双手,沿着河岸人行道,信步向西前行。 “哼,最好是那样。” 李子愤愤的冷哼一声:“她简直是太狂妄了,就该让她多吃些苦头。” “唉,她不是狂妄。” 潘龙语叹了口气,抬头看向了苍天。 李子愣了下,问道:“就她刚才那样子,不是狂妄,又是什么?” “她是在害怕。” “害怕?她、她是在害怕?” “用看似幼稚的狂妄,来遮掩她的恐惧。” 潘龙语低头,看着左边的河面,轻声说:“在她听到我说出那棵石榴树的栽种方式后,她就怕了。明确感受到她无论是用正常态度来面对人生,还是叛逆,都无法躲避她早就注定的多劫命运,这才变得极端起来。” 李子明白了:“她相信了您说的那些话?” 潘龙语点了点头。 李子又说:“正因为她相信了,所以她才固执的南下。” “她想看看,命运还想怎么折磨她。” “那--她会死吗?” “不会。” 潘龙语淡淡的说:“破军星重新入世,就是拜她所赐,两人气场已经完全相连,命运一体,当前只差并蒂彼岸花开……还有谁能伤的了她?如果有一天她真会受伤害,伤害她的人,也只能是她自己。” “她自己,会伤害她自己?” 李子有些茫然的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后又问:“潘老师,那么,那个早就决定要把她取而代之的九幽王呢,也伤不了她?” “九幽王?” 潘龙语的老眼微微眯起,摇了摇头:“她,从来都没有资格成为左右这场‘游戏’的人,最多,也只能算是个命运多劫的可怜孩子罢了。” “她会是个可怜人?” 李子嘴角又抽了好几下,实在想不通老潘怎么会把极度凶残的九幽王,形容成一个可怜孩子,却又不方便在这个问题上问的太深,只能苦笑着抬头,看到迎面走来一个落魄汉后,忍不住的喃喃道:“这才是个可怜人好吧?” “看什么,没见过赌钱输光了的可怜人啊!?” 大冬天只穿着一身单衣(还是脏兮兮的),满脸憔悴的秦大川,从李子脸上看到怜悯的神色后,登时大怒,虎目圆睁,一副你敢回嘴,我就特么抽掉你满嘴牙的凶狠。 大川哥以为,哪怕是把裤衩子都输光了,也不能输掉一分的尊严。 尊严,才是一个男人的脊梁,是支撑他傲然屹立在有钱人面前而不倒的必需品。 现在,却有人企图用怜悯,来剥夺大川哥的尊严,这绝对欠揍行为。 “你--呵呵,没什么,对不起。” 要不是潘老师在身边,李子会让这家伙去河里清醒一下:赌博你都能输成这样,还有脸对我大呼小叫的,真是不知所谓。 “哼,真是不知所谓。自以为穿的行头好了些,就敢用这眼神来蔑视天下英雄。” 冲那对老、青组合背影吐了口吐沫后,大川哥的心情才多少好了一点,转身继续往家走,还不断的低骂着:“特么的,三角眼他们几个肯定是耍老千了,要不然老子不会输的这样惨。唉,四万多块啊,就这样喂狗了。” 说实在的,大川哥还真没把几万块钱放在眼里:有几个历经过生死的好汉,会在乎这些区区铜臭之物? 他犯愁的,是怎么跟小妹交代。 这几万块钱,可是他在被夏小韵开除出神通快递后,拿出来让他去出租车公司租辆出租车来养活自己的。 (街头上跑的那些正规出租车,都是车主向出租车公司缴纳三到四万块的押金开回来的,每辆车的使用期限基本都是六年,每个月向公司缴纳四千块左右的‘租赁费’,如果勤劳些呢,每个月能挣七八千左右吧)。 本来,秦大川也真想当一名出租车司机的,虽然累点,挣钱也不多,但不用看那些高高在上的领导嘴脸啊不是? 可谁知道--想到那天去某出租车公司询问时,遇到以前的赌友三角眼后,秦大川就恨不得拿把菜刀,把自己手指头给剁下来:都是你,总是忍不住想摸摸骰子的感觉! 这一摸不要紧,秦小冰給他的那几万块,几天工就跟了别人了。 今天上午,小妹要飞回唐王,哪怕秦大川一万个不甘心,可也得赶紧乖乖回家,勇于向小妹承认错误,赌咒发誓以后打死也不赌了。 但愿心地善良的小妹,能理解我这个当哥哥的,活的有多么累--走到胡同口时,秦大川觉得自己必须得更坚强一些,绝不能在需要他来照顾的小妹面前,流露出哪怕一点点的脆弱。 来吧,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当秦大川走到胡同口,一眼就看到自家门前站了个倩影,正准备拿钥匙开门后,就在心里用力喊了一嗓子,紧握双拳咬牙快步走了过去。 已经打开锁头的秦小冰,听到有沉重的脚步声后,本能的抬头看了一眼,接着就弯腰伸手去拉拉杆箱--她竟然没有认出这位大侠,就是她亲爱滴哥哥。 可她的手指刚碰到拉杆箱,却又猛地醒悟过来,慢慢地抬起了头,满脸不信的样子看着秦大川:“哥、哥?” “小冰,你惩罚我的吧,我有罪!” 已经豁出去的秦大川,快步走到秦小冰面前后,竟然噗通一声的跪倒在了她面前,一副随你杀剐的样子。 “啊,哥,你这是干嘛呢!?” 秦小冰大吃一惊,赶紧伸手去扶他。 “我有罪,小冰,你惩罚我吧,用、用这个,对着我这儿来。” 秦大川从腰带上摘下钥匙扣,打开上面的小刀子,塞到秦小冰手里后,指着自己的脖子,满脸悲壮的样子让人看了想哭。 “哥,你犯什么病呀你?” 就像是触电那样,秦小冰小手猛地一哆嗦,把钥匙打落在地上后,忽然明白了:“你、你又去赌钱了你?” 以前,秦小冰可不知道总跟自己要钱的大哥,酷爱赌博的。 后来‘定居’方家胡同后,秦大川某次醉酒后,自己叨叨了出来。 为此,秦小冰还狠狠训了他一顿,要不是看在他是当哥哥的份上,说啥也得把他轰出家门,亲人关系一刀斩断。 秦大川醒酒后,自然是后悔不迭了,赌咒发誓的说以后要是再赌一次,压根不用小妹说什么,他自己就把手指头剁了去。 正所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看在他总算浪子回头(去神通快递干保安了)了,秦小冰原谅了他,为此还在大川哥的提议下,兄妹来人下馆子好好庆祝了下。 “我有罪。” 秦大川脸上的悲壮,迅速转化成了羞愧。 “把我给你的那四万五千块钱,都输没了?” 秦小冰开始咬牙切齿了。 “还、还剩下一些。” “剩下多少?” “五、五--” “五千?” 秦小冰实在忍不住了,抬脚作势欲踢:“秦大川啊秦大川,你还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啊,这才几天工夫啊,你就输了四万块!” “不是五千,是五、五块。” 秦大川好不容易说出实话后,就立即抱住了脑袋,连声大骂自己有罪。 四万五千块,就剩下五块钱,他还有脸说他自己有罪! 这岂止是有罪啊,简直是该杀。 就是当哥也不行--秦小冰暴怒之下,尖尖的细高跟小皮鞋,就重重踢在了秦大川的肩膀上。 “啊!” 秦大川长声惨叫着,翻身摔倒在了地上。 “啊--啊?哥,你没事吧?” 秦小冰可不知道,大川哥在外面挨揍次数太多了,早就总结出了一套丰富的保命经验,哪怕是被手指头碰了下,也得装出命根子被踩断的悲惨,那样就能让揍他的人,不敢下狠手了。 此法,果然是百试百灵。 就在大川哥眯缝着眼看小妹一脸惊惶、手足无措的样子而感到心中愧疚,琢磨着是不是真被她揍一顿时,就看到方家的大门开了。 身穿白色短款羽绒服,下面黑色小短裙,黑丝、袜,高腰长筒小马靴的夏小韵,在劳拉的陪同下快步走了出来,关心的问道:“怎么了?” 靠,老子就算真被小妹揍死,也不能让你看笑话! 秦大川暗骂了一声,反手撑地麻利的站了起来,拍了下屁股上的泥土,双手抱着膀子,鼻孔朝天的淡淡说道:“没怎么,就是想哄小妹开心。” 第667章:屋漏偏逢连夜雨 不管秦大川混得有多么惨淡,他都是个骄傲的人。 人要是骄傲了,自尊心就会强一些,所以秦大川把被夏小韵当众开除出神通快递,视为奇耻大辱。 更何况,那次跟张良华争执的过错不在他,夏小韵凭什么要把他给开除啊,问个理由都不问的,就是小手一挥尽显她的总裁本色,让大川哥丢尽了人。 要不是租住的这个院子条件着实不错,仅凭跟夏总是前后院邻居这一点,秦大川肯定会搬离这儿。 被开除后的这些天内,秦大川还是好几次跟夏小韵在这条胡同内相遇的,但每次他鼻孔朝天,旁若无人的跟她擦肩而过,骄傲到了极点,让某总裁深刻感受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威武不能屈。 秦大川不止一次的发誓:以后就算夏小韵抬着八抬大轿来请他,他也不会去神通快递上班。 只是他从没有想过,夏小韵怎么可能会那样做,他在神通快递内仅仅是个保安而已,他不理睬人家,人家就稀罕理睬他了? 大不了,双方在胡同内相遇时,就装作不认识的陌生人罢了。 还有好几次,秦大川都会想,如果有人找上门来欺负夏小韵该多好? 如果真那样,他铁定会、会搬个小马扎坐在大门口,翘着二郎腿的看戏--欺负夏小韵的人没有出现,反倒是自己跪地向小妹认罪的恶心样子,被人家看到了。 她还假惺惺的关心,问是怎么了。 切,怎么了,管你屁事? 感觉丢人丢到姥姥家的秦大川,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拿捏出一副淡淡然的样子来,伸手挽住小妹的胳膊:“小妹,有什么事我们回家再说。” 关心秦大川却碰了个软钉子,夏小韵多少有些尴尬,俏脸也随即冷了下来,抬脚正要走时,秦小冰却甩开她哥哥的手:“夏总,有件事我想问问您。” 对于秦小冰,夏小韵还是很有几分好感的,很单纯,被方圆给骗得团团转,也没丢掉她挽救一个‘败家子’的善良。 看了眼秦大川,夏小韵才微笑着问道:“有什么事,尽管说。” “小冰,别说!” 好像知道小妹要说啥的秦大川,可丢不起那人,赶紧又伸手挽住她胳膊,看着夏小韵冷冷的说:“这个世界这么大,工作那么多,也不一定离开某人后就没法活了。” “是啊,几天工就把四万五千块钱输光的赌博也是一个工作,你继续去工作呀,别拉扯我!” 愤怒之下的秦小冰,守着外人没有给大川哥留一点面子。 秦大川很是憔悴(连续几天不眠不休的奋战在赌桌前的人,基本都这样)的脸,攸地通红,赶紧松手捂住脸,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秦小冰才不在乎,再次甩开哥哥的胳膊后,才说:“我这次出差,路上曾经听人谈起过方圆,说他没有死,前些天还在--” 夏小韵本以为,秦小冰是要跟她说好话,让秦大川重新回公司上班呢,没想到她却提到了方圆,心中登时没来由的一疼,摇头打断了她的话:“别信,那是假的。” “假的?” 秦小冰愣住了:“夏总,您、您怎么知道那是假的?” “嗯,就是假的,他已经死了。” 夏小韵不想跟她解释太多,看了眼秦大川,岔开了话题:“如果你想给你哥找个工作的话,我可以帮他问一下大华公司的王副总,相信--” “不需要!” 秦小冰还没说话呢,秦大川就怒冲冲的叫道:“我就算是去讨饭,也不用你来假惺惺的给我找工作!” 看着斗鸡模样的秦大川,夏小韵笑了下,不再理他,抬手在还在发呆的秦小冰手背上拍了拍,低声说:“他已经死了,别再为他伤心了。” “可、可我好几次都听人说过,他还活着呢。” 低头沉默片刻的秦小冰,再抬起头来时,夏小韵已经带着劳拉走到了胡同口。 早在去年时,秦小冰就知道方圆已经死了。 可在这近半年的时间内,她无意中听别人几次谈到方圆,说他还活着。 至于为什么这么多人谈论方圆,他一个小保安,又怎么忽然跑去北朝送死--这些事,单纯的秦小冰并没有想太多。 她有自己的理解方式:方圆败落前也是个开着兰博基尼的主,正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去北朝掺和某些事,死后又被人关注,很可能是因为他以前也曾经辉煌过的原因吧。 “小妹,走,先回家吧,我还没有吃早饭呢。” 错以为小妹主动跟夏小韵说话是为了給他找工作、其实却是在关心方圆的大川哥,现在更有了深深的被抛弃感,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沧桑之意。 “没吃早饭?饿死活该!” 秦小冰咬牙切齿的瞪了他一眼,忽然抬手拧住了他的耳朵,小皮鞋踢开大门,就把他往院子里拽:“来,秦大川,你不是还没有吃早饭吗?吃黄瓜凉拌猪耳朵怎么样,我让你吃个够!” “小妹,饶命,饶命,你的行李箱还在外面!” 秦大川真没想到小妹会拧他的耳朵,本能的刚要挣扎,却看到她眼眸里全是水雾,心就狠狠疼了下,觉得唯有让小妹把耳朵拧下来,才能算是个合格的大哥。 秦小冰恨恨的说:“不要了!一个破箱子加上里面的东西,才值多少钱啊,还不够你在赌桌上潇洒一把的呢!” “哎,哎,话可不能这样说,蚊子再小也是肉不是?哦,你手机,你手机响了,你先接电话,我去给你拿箱子。” 秦小冰手机叮叮当当响起来时,秦大川才趁机挣开她的小手,捂着耳朵用最快的速度冲出了大门。 倚在门板上,大川哥差一点就虎目含泪的仰望着苍穹,无声的感慨道:“苍天啊苍天,你真要把我往绝路上逼吗?要不然,为什么让拿到三条k时,三角眼却拿到了三条a?” “什么,我的考核没通过!?” 就在秦大川痛恨苍天无眼时,就听小妹在院子里这样尖声问道。 考核没通过? 靠,不会吧,屋漏偏逢连夜雨的破事,还真让我摊上了? 秦大川再也顾不上埋怨苍天了,赶紧拉着拉杆箱跑进了家。 去年时,小妹获得航空公司某领导的赏识,提拔为了小领导,只等一年的考察期过后,就会坐镇二线,薪水翻番,再也不用飞来飞去的了。 秦大川记得很清楚,月初时小妹还开心的告诉他说,考核已经通过了,应该很快就会正式下文,她会离开空姐岗位,正式成为中层领导中的一员,过上那种早就梦寐以求的好日子(就是传说中靠一杯茶,一张报纸就能消磨一整天的生活)。 这才半个多月的时间,怎么忽然又变成考核没通过呢? 秦小冰也想搞清楚这个问题,拿着已经扣掉的手机站在院子里,满脸都是茫然之色。 今天上午九点半,公司老总将召开会议,研讨公司中高层干部的工作调动问题。 秦小冰将会成为主管哪方面的领导,也是本次会议中的一个议题。 她记得很清楚,她在回家前,刚才给她打电话来的小手下,还跟她开玩笑说,等她上班后得请客,让姐妹们好好为她庆祝一下。 秦小冰自然是没口子的答应,很豪气的说想去哪儿吃,咱就去哪儿。 可现在,她再也不用破费请大家伙吃饭了。 “小妹,到底是怎么回事?” 看秦小冰呆愣半晌没有动静后,秦大川走过去伸手把她揽在怀中,低声问道。 “铃铃(给她打电话的小空姐)说,会议结束了,我的考核没通过,不适合担任领导工作,司处长在会上建议,我最好转为地勤工作,去卫生科--” 秦小冰说着,说着,泪水就淌了下来。 只要是在航空公司上班的都知道,秦小冰在成为小领导后的这一年内,是多么的努力,更是经常的加班加点,毫无怨言,尽显新时代领导人的风范…… 月初时,当初提拔她的那位领导,就私下里给她打电话庆祝,说她已经通过了考核,做好迎接新岗位的准备吧。 领导的这句话仿佛还在她耳边回荡,坏运气就这么突兀的降临了:她不但没通过考核,而且还要被调离当前的空姐岗位,转为地勤卫生科。 别人或许不知道卫生科是干啥的,但秦小冰可是很清楚的。 所谓的卫生科,其实就是飞机场的清洁工,扫马路啊,打扫厕所啊啥的,除了几个年龄大的男性职工外,其他都是从乡下招来的大婶。 虽说工作没有贵贱之分,可问题是从高高在上的空姐,一下子成为扛着拖把清扫厕所的清洁工--这么大的反差,让谁,谁也接受不了啊。 别忘了,秦小冰还是个二十来岁的爱美女孩儿。 “哦,原来这就是卫生科啊,名字很不错嘛,挺雅致的。” 听小妹梦呓般的解释完啥叫卫生科后,秦大川笑了,很随意的问道:“那位建议你去卫生科的司处长,全名叫什么?在公司内的具体职务是做什么的?” “司明达,人事处的处长。” 脑子里嗡嗡响的秦小冰,这会儿是有问必答,说完后就伏在哥哥怀中,低声呜咽了起来:“我知道了。就两个月前,他就给我打过一次电话,说了很多不着调的话,让我给骂了一顿--呜,呜呜,他这是在报复我呢。” “哎,说什么呢,听听人家这名字,就知道不是心存龌龊的人。” 秦大川轻拍着小妹的肩膀,走向了屋子里:“小冰,不就是不提拔你当领导,不让你干空姐,让你去干月薪只有三千块的清洁工吗?又不是天塌下来了,没事,别哭了,先去洗个澡,我出去给你买点好吃的。” “乖,有哥在,天塌下来又能怎么样,我撑着。” 秦大川又安慰了小妹几句,才去卧室换了身衣服,匆匆洗了把了脸,走出了家门。 第668章:大川哥这样的男人 航班晚点,从来都不是啥稀奇事儿。 这不,夏小韵原本是乘坐十点半的飞机前往明珠的,赶来机场后却被告知,说航班要晚点两个小时,理由是天气原因。 两个小时也不是太难熬,坐在车内闭眼听几首轻音乐就过去了,算是早起后的回笼觉吧,反正去明珠也没太着急的事。 本次跟随夏总前往明珠的,除了劳拉之外,还有左右手张良华副总,主管公关部的张欣、财务处的白处长等人,一行人恰好十个人。 性格活泼的欣姐,可没夏总那样的定力,能在车上听两个小时的音乐,就跟两个相熟的属下,随意在停车场内遛达了会后,坐在了绿化带旁的椅子上。 这时候晒晒太阳,还是好处多多的。 “老韩,我都跟你说很多次了,以后洒水别洒这么多,现在天冷了,地滑,要是结冰摔着人,你就得吃不了兜着走。” 就在张欣跟同伴小声说着去明珠后,空闲时去哪儿逛逛时,就听到有个威严的男人声音,从左侧不远处响起。 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张欣就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西装男,正在训斥一个清洁工大姐。 从清洁工大姐那张黝黑的脸面,张欣就能看出她是机场的临时工,被那个比她年龄小好几岁的男人训斥时,只敢谦卑的笑着,连连说下次一定要注意。 “这次罚你一百,下次如果再犯,那就别干了。” 根本不顾老韩大姐的低声哀求,男人铁面无私的扔下这句话,就到背着手从张欣面前缓步走了过去。 “草,就特么的知道欺负老实人,不就是打扫卫生时多洒了点水吗?” 跟随张欣一起韩军,低声骂了句。 张欣笑了笑,没说什么。 就算她说了,那又怎么样,她又不是航空公司的老总。 最多,也就是在老韩大姐擦着眼角从她面前走过时,忽然说道:“大姐,请等一下。” 老韩大姐赶紧用力抹了把脸,再回头时,谦卑的笑容又浮在了脸上,用很土的话小心问道:“大、大妹子,你是在叫俺吗?” “昂,是叫你呢。” 张欣点了点头,指着老韩大姐脚下:“你的钱掉了。” 老韩大姐一愣低头,就看到脚下有一张百元钞票。 弯腰拣起地上的钞票后,老韩大姐摇了摇头:“这、这不是俺的钱,俺工作服里没钱的。” 韩军说:“嗨,大姐,钱确实是你掉了的,我看的很清楚,你刚才掏手帕时,从口袋里带出来的。” “不、不可能啊,俺真没装钱的,是别人掉的吧?” 老韩大姐还是摇头,接着又看着张欣几个人问:“大妹子,这钱不是你们的?” 张欣回答:“不是,我们都看到是从你口袋里掉出来的。” “俺没装--” 老韩大姐还想再说什么时,刚才那个大腹便便的领导,又快步走了过来,老远就喊:“都愣着干什么呢,还不赶紧干活!” “快去工作吧,要不然你领导又得罚你钱。” 韩军摆了摆手,看向领导时随口问道:“你领导叫什么名字啊,这么有魄力。” “他是人事处的司处长。” 老韩大姐这时候也明白过来了(这一百块,很可能是张欣他们,在看到她被领导罚款后,于心不忍故意把钱扔在她脚下,说是她丢了的),把钱塞给了韩军,低声说了句谢后,就转身去干活了。 “欣姐,人家不要。” 韩军苦笑了声,把钞票还给了张欣。 张欣随手把钞票装进小包内,看向那个又折身回去的司处长,冷笑着低声骂道:“特么的,就这种谄上欺下的混蛋,真该庆幸没有在神通快递供职,要不然姑奶奶不把他蛋黄整出来算跟他姓!” 一个主管人事的处长,还不是副总呢,就对最底层的清洁工这么耀武扬威的,实在是让欣姐看不顺眼。 欣姐的话音未落,就听有人在身后淡淡的说:“这个世界上不公平的事太多了,你管不过来的。” 欣姐连忙回头,才发现夏总在劳拉的陪同下,就站在她身后呢。 连忙站起来,刚要打招呼,夏小韵摇了摇头,示意她坐着就行,看向了司处长那边。 司处长在人事处,却伸手管环卫工作,确实有些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嫌疑,不过人家下周一就能成为副总了,在最底层员工面前摆摆威风,又有啥不对劲的? 没看到航空公司的常务副总来视察卫生工作了吗,司处长自然得在领导面前好好表现一番--至于会不会被人暗中嗤笑他现在一副奴才样,他才不去考虑。 即将当副总的人了,得有宽阔的胸怀。 说起来,司处长能够成为击败其他副总的有力竞争者,还得多亏了苏省楼家啊。 别看航空公司的老总也算是一号人物了,可在楼家眼里,其实啥都算不上。 这不,楼家一个电话,就改变了航空老总要提拔别人的决定,改为提拔他了。 司明达万分感激楼家那个小女人,仅仅是答应她要整治一下秦小冰,就换来了一个副总宝座--到现在,他都有种做梦的不真实感。 当然了,至于楼家为什么要针对一个小空姐、秦小冰美梦破灭后去卫生科干粗活后心里有多苦等事儿,司处长才不屑去考虑。 谁让那小丫头在拒绝他的求爱时,还摆出一副贞、洁烈妇的嘴脸,把他给痛骂了一顿,说威胁他说再敢骚扰她,就要去找老总告发他耍流氓。 想到娇滴滴的小空姐,马上就要跟老韩大姐那样的乡下村妇一起,扛着扫把打扫卫生了,司处长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爽。 他还就不信了,秦小冰能干得了那种活,用不了几天就得辞职,或者约他外出吃饭--楼家那位贵人,可没说不许他打秦小冰的主意。 想到秦小冰会梨花带雨的苦苦哀求自己,司处长嘴角就浮上一抹得意的笑,但望着常务副总的眼神里,却全是满满的忠诚。 点头哈腰的回答了副总几个问题后,就很自觉的跟在后面,成为了巡视卫生组的一员。 司处长等人簇拥着常务副总走过来时,张欣就听到夏总忽然轻轻咦了一声,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夹克的年轻人,右手藏在怀里,从旁边停车场内快步走向司处长等人。 “哟,那不是秦大川吗?” 张欣这时候也认出年轻人是谁了,随口说道:“他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 大川哥可没有看到夏总一行人。 现在他那双喷着怒火的眼里,只有司处长一个人。 司处长现在这么风光,秦大川想从清洁工嘴里打听到他,简直是太容易了。 如果,敢打小妹主意的司处长,是大川哥这样的青年才俊,还又单身的话,那么秦大川最多也就是先给他几个大耳光,再采住他衣领子冲他肚子上狠狠踹几脚--最后,再点着他鼻子说:孙子,看在你很有审美眼光的份上,老子今天就放过你。 可问题是,司处长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满脸油光的样子让秦大川看了都恶心,就这样的败类,也敢垂涎小妹不成后、以权谋私的来报复她。 秦大川很清楚,小妹在被提拔成小领导后,工作是多么的努力。 好几次了,秦大川都跟回家后就累的瘫坐在沙发上不愿动弹的小妹开玩笑说:这才是当个小中层干部呢,你就这样拼。如果让你去当副总了,你还不得把自己也奉献给公司啊? 小妹的超值奉献,没有获得回报,甚至连空姐都当不成,要扛着扫帚打扫厕所--这都是拜司处长所赐,所以秦大川觉得,他这个当哥哥的如果不站出来,为小妹出一口恶气,那他干脆去死得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男人你可以踩他、骂他鄙视他,但你绝不能去伤害他最在乎的人,要不然他就会跟你玩命。 秦大川就是这样的男人。 司处长也是、也是在忽然觉得肋下一疼时,知道他是这样的男人了。 一刀,就狠狠刺在司处长的左肋下后,双眼血红的秦大川,在其他人的目瞪口呆注视下,仰天狂笑。 秦大川笑得面目狰狞异常,猛地低头看着司明达,哑声说道:“司明达,你好好看清我这张脸,记住我的名字。我叫秦大川,秦小冰就是我小妹。如果你还敢打击报复我小妹,等我从监狱里出来后,你就没有这次的好运气了!” 秦大川在来时的路上,就已经计划好了。 他会给司明达一个终生难忘的教训,但他不会在事后逃逸,会留在远处乖乖的等候警方的到来。 秦大川相信,他看似无比沙比的疯狂,才是保护小妹安全、事业的唯一办法:有谁,敢再欺负有个亡命徒哥哥的女孩子? 真有? 好吧,那就去欺负秦小冰吧,但得做好等她哥哥出狱后,比疯狗还要疯的疯狂报复! 秦大川觉得,在他爱上赌博后,他的整个人生就已经毁了。 保护小妹,让她像所有女孩儿那样幸福的生活,就是他还活着的唯一使命。 “杀人了,杀人了!” 秦大川对司明达吼出那番话后,常务副总等人才如梦初醒,纷纷抱头逃窜。 “切,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鳖。” 秦大川嗤笑一声,抬脚把双眼翻白昏厥过去的司明达踹到在地上后,从口袋里拿出一盒烟,悠然自得的点上了一颗。 远处的保安,正拍马向这边疾驰。 不过大家都很清楚,谁跑得快,谁就有可能倒霉--所以别看他们大呼小叫的,却在跑到大川哥面前十数米后,都摆出要跟他决一死战的架势,大喊他缴枪不杀。 滴,滴滴! 就在秦大川抬头笑了下时,有刺耳的车喇叭忽然响起,一辆黑色轿车从停车场内呼啸着冲了过来。 “大家闪开,闪开!” 保安们纷纷躲避中,汽车吱嘎一声停在了秦大川身边。 车门打开,一只手伸了出来。 第669章:你哥,杀人了! 忽然有辆车停在自己身边后,秦大川肯定很纳闷。 还没有等他搞清楚咋回事,车门就打开了,一只手从里面伸出来,抓住他肩膀(他是蹲着的)就像老鹰捉小鸡那样,把他拽进了车里。 大川哥也是身高一米八的彪形大汉了,更是常年在江湖的闯荡中,练就了一身街头对掐的好本事,猝不及防下被人死拉硬拽进车里后,本能的反应就是抵抗。 更何况,他还是被人家脸朝下的惯在副驾驶座上的呢? 男人的面子啊,尊严啥的,都丢光了。 “谁,谁啊这是?” 感觉受到羞辱的大川哥,无比愤怒,正要翻身坐起来时,一把黑黝黝的手枪,就出现在了他鼻子上,有个冷冰冰的声音响起:“想活命,就别动。” 好吧,大川哥承认他在手枪的威胁下怕死了,只好乖乖的趴着不动。 开车的人伸手关上车门时,车把一打,脚下油门几乎踩到了底。 呜,呜呜 奥迪轿车发出愤怒的吼声,原地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调头,急速运转的轮胎,在公路上冒出一股子青烟后,猛地向前蹿了出去。 可不敢阻拦这辆疯了般的汽车,话说上个月的奖金还有一半没发呢--围在旁边的机场保安们,齐齐发一声喊,四散奔逃。 就像脱缰的野马那样,奥迪轿车眨眼间就冲出了机场。 秦大川光天化日之下拿刀子行凶伤人,这辆车更在众目睽睽下,救走了伤人凶手……朗朗乾坤下,还真以为你们能逃得了? “快,打电话报警,凶手驾车逃逸了!” 伤人凶手逃逸后,常务副总马上就恢复了他睿智的领导风范,咆哮着抬脚,踢在了一个满地找东西的保安屁股上:凶手又没变成蚂蚁,你盯着地下看个毛啊? 现场一片大乱时,站在候机大厅门口台阶上的张良华,却微笑了下,转身走进门后,拿起公用电话拨打了报警电话。 机场持刀伤人者,姓秦叫秦大川,家住老城区某某号。 帮他逃离现场的叫劳拉,是个外国小黑妹,驾乘一辆车牌号xxx的奥迪轿车,正沿着机场路向南逃窜。 以上,就是张良华拨通报警电话后所说的话,末了自然得说几句‘不要问我是谁,请叫我正义者’的话,来让警方感受一下当代市民敢同邪恶势力作斗争的高素质。 大白天的,有人敢在机场持刀行凶,事后还敢驱车大摇大摆的离开? 我去,这作案者的智商也太特么的逊了吧,肯定是脑子被门给夹了--扣掉电话后,机场分局的李队长,马上就带领七八个在家的兄弟,用最快的速度跳上车,拉响警笛冲出了大门。 “李队,机场那边刚打来电话,凶手驾乘的奥迪轿车,正以时速超过一百五的速度,向南狂窜!” 当车子顺着转盘急速拐上机场高速路后,副驾驶上的小王,手持通话器扭头汇报道。 “通知大王分局那边,设置路障,务必把凶手拦截在市区外!” 李队长当机立断,刚下达完命令,手机震动了起来。 是市局来的电话。 这边的行凶伤人案刚刚发生才几分钟,市局那边就已经收到消息了,由此可见--现代的通讯,有多么的发达。 “喂,哪位?” 李队长点开手机,刚问出这句话,接着身子就猛地一挺:“陈局,我是机场分局的李书城,我们正在执行抓捕--什么,什么?” 正要通知大王分局那边的警员,听李队长这种口气后,暂时停下手头活,回头看了过来。 “是,是,我明白,是!” 满脸惊诧神色的李队长,接连答应几声后,才扣掉了电话。 “李队。” 警员正要问怎么了,就听李队长说:“行动取消,收队,回分局!” “啊?” 开车的警员也愣了:“行动取消?” “市局陈局亲自下达的命令,我没听错。” 李队长为表示自己没听错,还特意用手指挖了下耳朵。 “你没听错,就是取消拦截那辆车的任务。” 再次对大王分局负责人下令后,陈局才扣掉电话,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缓步走到窗前,看着外面低低叹了口气,喃喃的道:“水暗影,这是我帮你最后一次了。希望,不会因此给我惹来没必要的麻烦。” 劳拉很佩服夏总,敢用实际行动向警方叫板:look,就是我的人把行凶伤人的凶手救走的,你们有什么问题直接来找我好了,我会在机场等你们。 “劳拉?” 双手抱着脑袋脸朝下、两条腿子还搁在劳拉腿上的大川哥,偷偷向后看去时,登时愣住了:“是你!” “你没看错,就是我。” 劳拉酷酷的说着,把大川哥的腿子掀到了一旁, 秦大川赶紧坐好,一脸傻鸟模样的问道:“你、你想把我带哪儿?” “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随你的便。” 劳拉说着,脚下轻踩刹车,车子靠边停了下来。 “你不该带我出来的,我--” 秦大川正要告诉劳拉,说他早就做好了要把牢底坐穿的准备时,劳拉冷笑着打断了他的话:“夏总让我问问你,你为什么要杀那个人。” “我没打算杀他,就是想给他个深刻的教训,顺便警告航空公司那些狗屁领导,以后别欺负我小妹。” 秦大川反正豁出去了,也没啥顾忌,就把他为啥要教训司明达的原因,简单说了一遍。 说完后,他才发现劳拉手里拿着手机。 手机里,传来夏小韵淡淡的声音:“秦大川,你有没有想过,那个司处长,为什么要这样欺负你小妹呢?” “哼,自然是垂涎小妹的美貌了!” 看在夏小韵好像很关心自己的份上,大川哥才不介意跟她说几句。 “那我再问你,他区区一个处长,又怎么能左右公司高层提拔后备人选的决定呢?” 夏小韵的声音,依旧是不温不火的。 “我怎么知道?” 秦大川脱口说出这句话后,才猛地觉出这件事貌似不简单。 “秦大川,有人要整你的小妹,那个司处长只是帮人办事的一条狗。” 夏小韵在那边说道:“你要是真被警方抓捕去坐牢,我敢说你没机会活着出来。” 冷汗,刷地一声就从秦大川额头冒了出来,嘎声问道:“没、没你说的这么严重吧?” “严重不严重的,以后你就知道了,赶紧跑路吧,跑的越远越好。至于秦小冰,我会帮你照顾的,你放心。” 不等秦大川说什么,夏小韵就在那边扣掉了电话。 “谁要整我小妹?我小妹得罪谁了?” 秦大川呆望着劳拉,喃喃问道。 “夏总说了,以后你会知道的。” 劳拉说着,拿出一叠钞票放在了仪表盘上,开门下了车:“这辆车有gps定位系统,出了唐王后,你找个路边停车场放下就行,我会派人去取的。” “赶紧跑路吧,晚了就来不及了。” 劳拉说完,砰的一声就关上了车门。 她才不在意自己会被警方抓捕:夏总既然吩咐她这样做,那么就有把握保证她的安全。 “劳拉,麻烦你给我小妹打个电话,借口自己去找!” 秦大川总算意识到了什么,开门把自己的手机扔了过来。 劳拉伸手接住手机时,秦大川已经发动了车子,向前疾奔而去。 “你也不是太傻嘛。” 望着远去的汽车,劳拉笑了笑,低头打开了手机。 叮铃铃的手机铃声,惊醒了发呆的秦小冰。 是哥哥打来的。 秦小冰不想接,只是手机总是在响。 “哥,有什--” 秦小冰有气无力的刚说到这儿,就被对方打断:“秦小冰,我是劳拉。” “劳拉?” 秦小冰愣了下后,才问:“你怎么拿着我哥的手机?” 大家是前后邻居,平时见面后也会打招呼的,所以秦小冰跟劳拉并不陌生。 “是这样的,秦大川现在又回神通快递了。” 劳拉在那边沉吟了下后,才说:“他主动找夏总承认了错误。看在他以前在公司表现不错的份上,夏总答应再给他一次机会,让他随我们一起去明珠出差。他怕你担心,又不好意思跟你说,所以才委托我给你打这个电话。” 秦大川被开除后,心里恨死了夏小韵这件事,秦小冰当然知道。 更知道她哥是个死要面子的家伙,这次忽然跑去给夏小韵认错,肯定是受她的影响(眼看小妹就要成为清洁工了,收入大大的降低,他就不能再胡混了)。 秦大川能走上正道,这对秦小冰来说是个好事,心情好了很多,连声给劳拉道谢。 不过,她还没有高兴太久,电话又响了。 这次,还是那个小姐妹。 秦小冰发誓,以后再也不接这个小姐妹的电话了--第一次给她打电话,是跟她说她被司处长建议调到卫生科,第二次,就是跟她说:你哥,杀人了。 秦小冰懵了:刚才劳拉还打电话来说,我哥改邪归正跟她去明珠出差了,怎么眨眼间就变成去公司,拿把刀子把司明达捅了呢? 这是怎么回事? 秦小冰呆愣片刻,猛地从沙发上蹦了起来:“秦大川,你太混了--哥,你疯了啊,就为了那个垃圾,去葬送自己!” 秦小冰单纯,善良,被方某人给骗得团团转,可一点也不傻,很快就分析出两个电话中的信息,哪一个才是真的了。 依着秦大川的脾性,他只能去机场杀人! 他这个人虽然混蛋了些,在秦小冰面前更没有丝毫男人尊严可言。 但秦小冰敢发誓:不管她多大,又在哪儿工作,如果有人敢欺负她,秦大川还会像她十一岁那年时,敢拿把菜刀就跟五六个个要非礼她的小流氓拼命。 哪怕被人群殴的鼻子嘴里都是血,也会像一座山那样,把小妹护在身后。 “哥,你太混了,大不了我不在航空公司干就是了,干嘛要这样糟蹋自己啊,呜,呜呜。” 秦小冰哭着,刚冲出房门,却看到有个女人从大门外快步走了进来。 第670章:我从来不口头威胁人 “你是谁?” 正要用最快速度赶回公司的秦小冰,看到有人走进自己家里后,赶紧停住了脚步,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水。 尽管现在秦小冰心急似焚的,可在看到这个女人后,还是不得不在心中暗赞一个:好漂亮的女人 能让秦小冰这个小美女赞为好漂亮的女人,自然得相当有魅力的。 水暗影本来就很有魅力,无论是身材长相,还是气质穿着,尤其是穿着一身黑色紧身皮衣时,哪怕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也能让所有男人某个部位直立起来。 其实,秦小冰还是见过水暗影的:方先生在京华时,秦小冰曾经給他找过一个干保安的工作,当时水暗影还差点开车撞着她。 只是她现在心情大乱,哪儿能记得这些事? “我叫水暗影,我觉得你该听说过我这个名字。” 水暗影开门见山的回答。 “水、水暗影?啊,我知道了,你是方圆的妻子。” 觉得这名字很耳熟的秦小冰,很快就想起她是谁了。 秦小冰去年时,曾经给假扮保安的方圆当过女朋友,帮他‘对抗’过楼宇湘。 事后不久,秦大川就跟她说,人家方圆是结过婚的人了,还是个法拉利美女。 秦小冰没当回事:她只是看不惯楼宇湘欺负方圆,才以女朋友身份站出来帮他的,又没打算跟他发展感情,只是把他当朋友罢了。 相反,她还为方圆能够有个有钱的老婆而高兴呢。 只是不等她跟方圆聊聊他那位法拉利美女,那家伙就死在了北朝。 现在,方圆的老婆却忽然出现在了她面前。 “是,我就是方圆的媳妇。” 水暗影点了点头,问:“能不能进屋去说话?” “对不起,我现在有急事,想出去一趟,真得对不起!” 秦小冰倒是很想跟水暗影聊聊(哎,姐们,你有没有听说你老公其实没死的消息啊),只是现在秦大川的事儿,让她无比揪心:俺哥都操刀子杀人了,我哪有空跟你聊天? “是为了秦大川在机场持刀行凶吧?” 水暗影又问道。 “你怎么知道?” 秦小冰一惊。 “我就是为这事来的。” 水暗影迈动两条大长腿,走进了屋子里:“别担心,你哥没事的。” 秦小冰犹豫了下,跟着她走进了屋子里:“随便坐吧,租来的房子,是跟--咳,喝茶,还是咖啡?” 差一点,秦小冰就脱口说出她跟方圆合租的这座院子的话了。 虽说那个家伙已经死一年了,她跟他之间也没啥见不得人的事,不过要是真这样说,心里肯定会感觉怪怪的,所以她才赶紧把要说的话又咽了下去。 “白开水就好了,也不是太渴。” 水暗影无所谓的说了句。 等秦小冰给她端上盖杯后,她才问道:“你能不能跟我说,你是怎么得罪楼宇湘的?” 秦小冰有些茫然:“楼宇湘?楼宇湘是谁?” “那你听说过帝皇集团吧?” 看出秦小冰不像是睁着大眼说瞎话,水暗影只好提醒她。 “我当然知道帝皇集团啊,那是苏省乃至整个南--” 说到这儿时,秦小冰总算明白了:“楼、楼宇湘就是帝皇集团的那个楼宇湘?” “对,就是她。” “我得罪她?她那么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我有什么资格去得罪人家啊?” “你再仔细想想呢。” 水暗影稍稍沉吟片刻,才说:“刚才来时的路上,我就给你们公司老总打过电话了。他虽然说的很含糊,不过我能听出你考核通不过,被那个姓司的建议去打扫卫生,就是她在背后推动的。” 秦小冰当初能在航空公司当个小领导,是水暗影跟那边打了招呼的。 现在水水姐虽然不像以前那样风光了,可毕竟也是身居过高位的人物,仗着昔日的面子,问问航空公司老板咋回事,还是不会遭到拒绝的。 航空公司不但得买水水姐的账,就是唐王警方,又何尝不是这样? 秦大川持刀行凶伤人后,夏小韵当机立断让劳拉带着他跑路,随后就给水暗影打了电话,跟她说了这件事。 夏小韵很清楚,秦大川也算是方圆的朋友了,他现在出事了,以‘方太太’而自居的水暗影,绝对没有拒绝帮他的理由。 夏小韵算是找对了人。 接到她的电话后,水暗影立即就致电给唐王市局局长,让警方放秦大川一马。 水暗影现在就是纯粹的小商人一个,警方其实没必要买她的账。 不过陈局却很清楚在她身边,还隐藏着怎么样的势力:蜥蜴浩克被斩杀在巨野河畔,明珠叶明媚的保镖被九幽王摘走心脏--就算再给陈局十个胆子,也不敢无视水暗影的。 得到警方的承诺后,水暗影才驱车赶来,想搞清楚她一个小空姐,怎么就得罪楼宇湘这尊大神了呢? “放松些,慢慢想,不慌,你哥不会出事的。” 看秦小冰手指用力搅着衣服,努力去想时,水暗影把水杯递给了她。 “我想起来了。” 秦小冰接过茶杯时,终于搞清楚自己怎么就得罪楼宇湘了。 “就为这点事?哼哼,这个女人也太小心眼了些。不过,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她最近见过你,要不然时隔那么久后,她不可能还记得你抹过她的面子。” 听秦小冰说完她跟楼宇湘是怎么结的梁子后,水暗影连声冷笑着,拿出了手机。 她最近见过我? 我怎么不记得了? 这些大人物,个个都这样心胸狭窄吗? 秦小冰竭力回忆她最近啥时候见过楼宇湘时,水暗影已经拨通了那个女人的电话。 “哟,水总,你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来了啊?” 电话一接通,楼宇湘那好听的声音,就从那边传了过来:“不会是想跟我合作开发圆美人产品吧?咯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太好了,对我来说,这绝对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啊。” “楼总,你好事太多了,我怕再跟你合作,会撑坏了你的胃。” 等楼宇湘说完后,水暗影才淡淡的说道。 “呵呵,水总,你这样说可就错了。我楼宇湘的胃口还是不错的,吃掉区区一个东海集团,还是撑不着的。” 楼宇湘依旧在笑,只是她的笑声有些发冷。 她以为,水暗影给她打电话,就是为了林舞儿。 水暗影是方圆法律上的老婆,她替方圆的兄弟撑腰,也是很正常的。 如果水暗影现在还是风声老大,楼宇湘就算再想吞掉林舞儿,也得看看她同不同意。 不过正所谓落毛的凤凰不如鸡,最关照水暗影的龙头已经死了,她也彻底蜕变成了一介小商人,就算身边有昆仑那样的猛人保护,那有什么? 毕竟楼总吞掉林舞儿,在商场上也是很正常的现象,跟暴力无关的。 所以,楼宇湘实在没必要忌惮水暗影的。 “楼总,你怎么吞掉东海集团,那是你的事,我现在没本事阻止,更没资格插手其间。” 水暗影也无声的冷笑一声,才说:“但你堂堂的帝皇集团老总,也不该为了去年的一点不快,就把一个小空姐往死路上逼。” “什么小空姐?” 楼宇湘有些莫名其妙。 楼宇湘莫名其妙的反应,倒不是装出来的。 前些日子楼宇湘坐飞机时,偶尔看到过秦小冰,就想到她曾经跟方圆一起得罪过自己了,随手给航空公司那边打了个电话,说很希望看到这小空姐去打扫卫生。 堂堂的楼总,想要惩罚某个犯错的小空姐--这个面子,航空公司的某处长得给,恰好可以扯着楼总的大旗,来狐假虎威的竞争一下副总。 其实就算航空这边不惩罚秦小冰,楼宇湘也不会在意,就像她打过那个电话后就忘记了那样。 “楼总还真是贵人多忘事。” 水暗影看了眼秦小冰,才说:“她叫秦小冰,跟我家那口子是朋友。” “秦小冰?哦,想起来了,嘻嘻,就是某航的那个小空姐啊。” 楼宇湘这才恍然醒悟:“怎么,水总今儿给我打电话,是看不惯她去打扫卫生啊?嗨,其实吧,不管是当空姐,还是去打扫卫生,都是工作嘛。工作嘛,当然是不分贵贱--” 水暗影打断了她的话:“她哥为了这事,杀人了。” “她哥为这事杀人了?” 楼宇湘的笑声收敛,问道:“杀谁了?” 水暗影看向了秦小冰。 秦小冰低声说了个名字。 “司明达。” 水暗影说:“一个卑鄙无牙之辈,只是没想到竟然会认识楼总。” 水暗影这就是在拐弯抹角的,骂楼宇湘卑鄙无牙了。 “呵呵,水总,你还真不了解楼宇湘,我本来就是那种睚眦必报的卑鄙无牙货色。别人得罪我一分,我就还回十倍去。” 楼宇湘依旧在笑。 只是那笑声阴森了许多,带有明显的威胁味道:“那个小空姐就在你身边吧?那麻烦你告诉她,她哥这次死定了。而她,以后也别想在航空公司上班了。” 水暗影眯起眼睛,问:“你真要这么做?” “楼宇湘从来都不屑只给人口头威胁的。” 楼宇湘针锋相对。 水暗影点了点头:“好,很好,那麻烦你杀了秦大川后,跟我说一声,我也好通知昆仑,说方圆的朋友被你楼总干掉了,让她自己看着办吧。” 楼宇湘不说话了。 水暗影也没说话。 秦小冰更不敢说话,只想哭:怎么说着说着,人家就要杀我哥,还要把我踢出航空公司呢,这都是些什么人啊? “水总,你确定昆仑会为了一个小空姐,跟我做对?” 楼宇湘再说话时,语气软了很多。 昆仑是谁,又有多么的凶残,相信楼宇湘很清楚。 她之所以敢欺负林二,就是把这件事定性为了商战,笃定昆仑不会为了‘正常’的生意来往,就对她怎么着。 但如果把事情闹大了,逼死了秦大川,那么昆仑肯定不会再袖手旁观了。 她可不想为了个小空姐,就得罪那么一个杀才。 第671章:遵纪守法的秦小冰 一般的杀手在楼宇湘的眼里,屁都算不上。 但楼宇湘在昆仑的眼里,也仅仅是楼宇湘。 这么说很别扭,却又很现实,楼宇湘根本没有任何把握,能抵挡找她索仇的昆仑,毕竟盗圣夜走百户的威名不是吹出来的,杀她貌似比偷她的东西,还要简单一些。 听楼宇湘那样说后,水暗影就知道她仅仅是怵头昆仑,要放过秦小冰罢了,但绝不会因为昆仑的存在,就放弃替司明达‘讨回’公道。 毕竟,楼宇湘在华夏可是有着不一般的地位,如果她被一个混社会的给恐吓时而服软,那么肯定会成为别人的笑柄,以后就别想抬起头来了。 所以,哪怕她真心不愿意去招惹昆仑,可也必须得硬着头皮不能全面退缩。 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后,水暗影才回答她的问题:“在昆仑的世界里,只有方圆一个人。” 方圆,就是昆仑的唯一。 谁敢对付方圆,昆仑就去对付她,没有丁点商量的余地。 秦小冰兄妹,都算是方圆的朋友,那么有人如果对这兄妹俩不利,就相当于对付方圆--昆仑,是绝不会袖手旁观的,这就是水暗影对楼宇湘的提醒。 “水总,麻烦你转告那位小空姐,就说我不会再找她的麻烦。不过,她哥哥刺伤了司明达这件事,呵呵--” 楼宇湘在那边拿定了主意,轻笑一声说:“我是不屑插手的,可我也不会干涉警方缉拿他。毕竟这是个法治社会,任何人触犯了法律,都得付出一定的代价。” 楼宇湘确实是个聪明的女人,在水暗影抬出昆仑来威胁她时,她考虑再三后放过了秦小冰,却没有对秦大川松口,利用所谓的法律来做幌子。 秦大川,必须得‘绳之以法’,这就是楼宇湘最大的让步了。 如果昆仑还不依不饶的,那么她不介意动用她能动用的力量来对抗--昆仑,只是针对她一个人,她却能打击方圆身边的所有人。 楼宇湘相信,不管是水暗影还是昆仑,都不会为了一个秦大川,跟她全面开战。 事实上确实如此,水暗影现在能够维系当前的局面,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凭什么跟人家楼宇湘全面抗衡? 相信昆仑也能看清这一点,不会在警方追捕秦大川时,去找楼宇湘的麻烦。 “好,既然楼总这样说,那么我也无话可说了。” 尽最大努力才保住秦小冰的水暗影,只觉得心里发苦,轻声说:“希望楼总不会因为今天的决定而后悔。” 楼宇湘在那边不咸不淡的回答:“无论我做出什么决定,从来都没有后悔过,因为我非常的理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还不劳水总操心。” 水暗影笑了笑,没再说什么就掐断了电话。 她跟楼宇湘在电话中这番交谈,秦小冰听了就像打哑谜那样,等水暗影刚扣掉电话,就急急的问道:“水、水总,她肯放过我哥吗?” 她张嘴就问秦大川,却不关心自己,由此可见她那个不成器的哥哥,在她心中有多重要。 “楼宇湘说,她不会再找你的麻烦了--不过,你哥触犯了国家法律,无论是谁都不能凌驾于律法之上。” 水暗影嘴角弯起一抹讥讽,看似自言自语的说:“楼宇湘,什么时候懂得尊重法律了?” “哦。” 秦小冰却松了口气:“只要她不再对付我哥就行--水总,你说我是不是该找到我哥,劝他去自首?那样的话,他就能减轻所犯的错误了。” 盯着桌面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水暗影,听她这样说后,眉梢就挑了下,满脸诧异的神色看着她:“什么?你说她不再对付你哥,你还要去劝他自首?” 不等秦小冰说什么,水暗影就点了点头,说:“嗯,你说的对,也不对。对呢,是楼宇湘不再为难你们俩了。不对的呢,是你说要劝你哥去自首。” “我哥触犯了刑法,我劝他去自首来争取宽大处理,这怎么就不对了呢?” 秦小冰瞪大的眸子里,全是不明所以的样子。 秦小冰是个乖乖女,从小就接受诸如‘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此类的教育。 在她看来,秦大川既然触犯了法律,那么就得遭受律法的惩罚,去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的出路。 她哪儿知道,在很多人眼里,法律只是他们用来对付普通人时最有效的武器,但对他们自己本身来说,其实就是个笑话。 别人不说,单说刚才还在电话里口口声声说‘依法办事’的楼宇湘吧,谁都知道有很多人死在她手里,至于违反犯法的事儿也做了一火车--可现在,她小日子还不是过的很滋润? 刚听秦小冰说要劝秦大川去自首时,水暗影的第一反应就是:你傻啊? 但随后,她就醒悟了过来:秦小冰不是傻,而是她太、太干净了。 是的,她就太干净了。 她根本不知道那些看上去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们,在高贵无比的表皮下面,隐藏着多少肮脏,那些人跟她相比起来,连渣都算不上,却偏偏能左右她的命运。 水暗影不忍心把这些告诉她,怕玷污了秦小冰的干净。 让一个干净的女孩儿,知道某些肮脏,就是一种犯罪。 “说起来,是该让哥去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水暗影眼珠一转,说道:“就算你哥听你的话,去自首了,也争取到了最大限度的处理,但他还是得去坐牢,对不对?” “对啊,对啊。” 秦小冰连连点头:“毕竟,不管司明达犯了多大的错误,我哥都没权利以暴力去伤害他的。” “好,那你想过没有,你哥一旦坐牢,那他的名声岂不是全毁了?” 水暗影满脸都是为秦大川考虑的担心之色:“小冰,你也该很清楚,现在年轻小伙找个女朋友有多难。满大街跑的年轻人中,得有一小半是单身狗哦,还是从没有触犯过法律的单身狗--你,明白我要说的意思了吧?” 秦小冰明白了,要不然她小脸上也不会浮上后怕的神色。 她觉得水总没说错:在这个‘狼多肉少’的社会里,比秦大川优秀很多(最起码,人家不会把创业的钱拿去赌博啊)的年轻人,还有很多找不上老婆呢,有哪个女孩子,会瞎了眼的嫁给一个坐过牢的? 如果她真劝秦大川去自首、坐牢,那么她哥在走进监狱大门时,就算迈进了光棍大军中。 这可是秦家的悲哀,毕竟秦大川肩膀上担负着为秦家传宗接代的重任。 秦小冰想着想着,眼前就浮现上父母那绝望的脸面了,还有画外音在响:小冰啊小冰,你哥为了你才去杀人,你却劝他自首,这不是故意绝我秦家的后嘛,我们死后又有何面目去见秦桧先祖? “不行,绝不能让我哥去自首!” 越想越怕的秦小冰,连连摇头,更是大恨自己刚才的幼稚:“那样,我就成了秦家的罪人,我爸我妈死了也不会原谅我的!” 善良而单纯的女孩子,在秦家后代跟律法面前,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 “你说的很对。” 水暗影心里这才松了口气,满脸知法懂法却必须得去犯法--的样子,认真的说道:“所以,你不但不能劝说你哥自首,还得想方设法的包庇他,替他打掩护,警方找你时,你就一口咬定不知道他的下落。” “我本来就不知道他会逃到哪儿,就算想说也说不出来的。” 秦小冰说出这句话后,眼里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神色(我真不知道我哥在哪儿呢),接着却又紧张的问道:“可我哥差不多会给我打电话联系,要钱……我給他钱,算不算是包庇他?” 这孩子,干净的没救了。 水暗影嘴角微微撇了撇,正色道:“不是算,就是包庇。” “啊?那,那我会不会去坐牢?” 秦小冰张着小嘴怕怕的样子,很可爱。 “会。” 水暗影接着问:“那你是想你哥坐牢呢,还是你坐牢?” “我去坐牢。” 秦小冰想都没想,就给出了答案。 秦大川去坐牢,肯定会打一辈子光棍,找不上媳妇后就会让秦家绝后,父母就算死了也没脸去见列祖列宗。 秦小冰要去坐牢呢? 就算坐上十年后再出来,她仍旧是大美女一个,在这个狼多肉少的社会里,她要是没人要--哼哼,全世界的光棍,都该去死! “好,那就行。记住啊,无论警方怎么问你,你都得一口咬定不知道你哥在哪儿,要不然一切都完了。” 费了老鼻子力气才把秦小冰说服后,水水姐没有丁点的自豪感。 因为她很清楚:真正要收拾秦大川的不是法律,而是楼宇湘。 那是个比法律还要可怕的存在,可不是坐牢就能解决得了的。 “我得走了,相信警方很快就会找上门来,你就按照我所说的去做。” 水暗影从沙发上站起来,说:“至于你哥在外面,会逃窜到哪儿,会不会受到难为这些事,就交给我来办好了。呵呵,我朋友很多的。” “那就谢谢水水姐,谢谢你!” 秦小冰赶紧跟着站了起来,给水暗影深深鞠躬致谢。 我就是给你吃颗定心丸罢了,其实,我现在除了唐王,哪儿也不敢随便去的--水暗影心中苦笑着,婉拒了秦小冰的相送后,快步走出了秦家。 走出胡同,水暗影看着小桥对面的新城区,低声说:“秦大川,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至于你能不能逃过楼宇湘的魔掌,那还得看你的运气了。 秦大川的运气不错。 最起码,在逃离唐王两天后,他还没有被警方盯上。 这都得益于水暗影的插手,才能让他用最快的速度逃离了唐王,坐上南下的火车。 至于最终逃往哪儿,他没有任何的目的地。 只知道他必须得逃。 劳拉说得不错,如果他被警方抓住的话,他就别想再活着出来了。 第672章:偷车被抓 秦大川很后悔。 他后悔,不是为了小妹就去拿刀子杀人,而是后悔当场怎么没有一刀结果司明达。 一刀干掉那个傻叉,秦大川就算死也找了个垫背的。 秦大川当时想的太简单了,只想用亡命行为来告诉那些敢欺负小妹的人,却没想到他刺伤司明达,跟直接干掉他的命运,其实都是一样的。 直到劳拉跟他说了那番话后,他才猛然醒悟,他有多么的傻。 但无论怎么样,已经发生了的事不会改变,就像现在他必须得想方设法的逃过警方追捕,稍稍有点大意,就会踏进万劫不复的境界。 他不能死。 他要是死了,谁来照顾,保护小妹? 聪明单纯善良的小妹,才是秦家的未来,才是为父母养老送终的孝子,就让他这个不成器的哥哥,躲在黑暗中保护她、为她祝福吧。 秦大川没觉得自己有这种想法,算不算是伟大的。 他就是觉得他必须得这样做,既然已经走上了这条不归路,哪怕是腿子被人打断,他也得咬着牙的爬下去。 离开唐往后第一天晚上,秦大川就扒上了一辆西行的火车:在火车站,他看到自己出现在了通缉令上,就像遗像那样被挂在墙上,很丑。 很爱面子的大川哥,真想找到那个印发他照片的警察,先劈手給他来几个大耳光,再点着自己的鼻子说:看清楚了,哥比照片可帅好多了! 当然了,他就是想想而已,其实他很明白自己当前的样子,要比照片上难看许多--所有在逃的通缉犯,有几个能维持他昔日风采的? 天马上就要黑了。 秦大川蹲在小河边,双手捧水洗了把脸后,又警惕的看向了路边。 很好,路边过往的车辆,没有谁注意到这家伙就是个会跑的金元宝:通缉令上明码标价,任何人抓捕到秦大川后,都会得到三百万的悬赏花红。 三百万啊,靠! 大川哥第一次发现,他原来是这么值钱。 早知道这样的话,他还有必要去赌桌上赌嘛,把自己卖掉不就是百万富翁了? 以后要是真有钱了,我再也不叫秦大川了,就改名叫秦百万。 秦百万掏出一颗烟点上后,坐在了枯草堆里,慢慢等待天完全黑下来。 唯有天全黑下来后,他才会出现在街头,买点吃得,然后找家最不起眼的小旅馆,睡到清晨五点半时,才趁黑离开(冬天早上的五点半,还是蛮黑的),继续他的逃亡之旅。 劳拉给的钱,能供秦百万逃出境外吗? 肯定不够,刚才他就点过了,总共还有三千块。 不考虑这些了,正所谓车到山前必有路,该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先去吃饭--秦百万把自己的头发往下拽了拽,遮住额头后又戴上夹克帽子,双手抄在口袋里,这才慢吞吞的走上了公路。 不时有车辆从秦大川身边经过,但除了那辆打着暴闪的警车出现时,能让他赶紧蹲下装着系住鞋带随时准备跑路外,其它车辆不在话下,压根挡不住他前进的步伐。 肚子咕噜咕噜的叫,秦大川又饿又冷,步行接近一个小时后,才在晚上七点来到了小县城。 小县城晚上还能开门的,基本上都是餐馆,饭店。 还有一家洋快餐。 好吧,虽说被很多年轻人喜欢的汉堡包在大川哥眼里,就是洋垃圾,平时连让他正眼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但现在先凑合着吧。 拿着两个汉堡,一杯奶茶,秦大川坐在了路边某商铺(已经关门了)前的台阶上,吸了下鼻子后,就张嘴大吃了起来。 他不敢坐在灯火明亮的快餐店内吃饭--真怕吃着吃着,会有警察忽然冲进去,拿枪点着他的脑袋,去换取那三百万。 秦大川的对面,就是一家饭店。 饭店门前的霓虹招牌上,几个大字非常显眼:李记私房菜。 秦大川一路走来,发现就这家饭店生意好,门前停了好多车,还有好多人从饭店里打包回家吃。 秦大川才不关心谁来这儿吃饭,他更在意哪辆车没有锁好,那样他就能趁机偷辆车了--他喜欢自驾游。 当最后一口奶茶,把最后一口洋垃圾送到肚子里后,秦大川看到了他早就盼望的一幕: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缓缓听在路边,有个穿着羽绒服的光头佬走下来,车门都没关,就晃着膀子走进了饭店内。 这个沙比,是老天爷特意派来给我送车的吧? 秦大川矜持的笑了笑,双手抄在口袋里,好像闲庭信步那样走过了公路。 站在车门前,他往私房菜内看了眼,就看到那个背对着门口的光头佬,就站在吧台前,跟一妇女在那儿闲扯。 兄弟,对不起了,以后等我发达了,我会还你一辆大奔。 在心中默默道歉后,秦大川不再犹豫,弯腰钻进了车里,砰地关上了车门。 肯定是因为如此轻易就搞到一辆车的缘故,导致大川哥有些激动,在关车门时的力气大了些,引起了别人的注意。 嚓,饭店服务生啥时候有这么高的警惕性了? 正拎着个食盒出门的服务生,听到关车门的响声后看向了这边,随即扯开嗓子吼了起来:“谁,谁上了那辆车!?” 是你大爷。 秦大川得意的笑了下,启动车子时,还好整以暇的抬手跟服务生做了个拜拜的手势。 等在吧台前跟老板娘扯淡的光头佬,飞身冲出来时,大川哥已经驱车疾驰出数十米之外了。 “唉,坐车的滋味就是比走路舒服多了。” 秦大川幸福的叹了口气后,又喃喃说道:“如果,再有个美女陪着就好了。” 提到美女后,大川哥就感觉背后好像有双大眼睛,在盯着他看。 我去,老天爷,你不会真对我这么好吧? 我说希望来个美女,你就真给我个美女,大川哥可不是那种偷了别人车子,还要再把人家马子给掳走的混账,做人要厚道才行。 做人厚道的大川哥,只想偷一部车子用用,可没打算把人家女人也给偷走,那样会遭雷劈的--秦大川回头,果真看到了一双大眼睛。 好漂亮的大眼睛哦,蓝汪汪的,还在黑夜中闪着荧光,要多么有神,就有多么有神,如果是长在美女脸上,绝对会引起无数男人的尖叫。 真可惜啊,这双大眼睛是长在狗脑袋上的。 嚓,车后座上还有一条狗!? 秦大川心中惨叫一声,本能的踩下了刹车。 老天爷说,大川哥天不怕地不怕,敢拿着小妹的血汗钱上赌场,也敢当众刺伤司明达,可他偏偏就怕狗。 这可能是跟他在六岁那年,差点被一条野狗给咬死有关,留下了超级大的心理阴影,平时从来都不敢贴近任何狗子的三米之内。 狗,在大川哥心中,绝对是尘世间最可怕的东西,甚至比那个想整死他的人还要可怕。 不信? 喝喝,坐在后座上的那条狗,为啥在秦大川回头时,会猛地张嘴咬向了他的咽喉? 这是谁家养的狗子? 太特么的可恶了,竟然懂得‘欲擒故纵’,亮出锋利的犬牙后却不是真咬,只是作势欲咬:老实点,敢再动一下试试? 秦大川可不敢动,哪怕这条恶狗不这样威胁他,仅仅在站在背后三米内,他两条腿子就会打颤,脱口喊道:“大侠,饶命!” “谁特么的敢偷我车子?” 秦大川的惨叫声未落,车门被人打开,车主,就是那个光头佬,满脸狞笑的伸手,一把就掐住了他的脖子,猛地把他从车上撇了下去。 随后,就是咣咣的两脚,疼的秦大川大张着嘴巴,却喊不出心里话来:尼玛,好疼啊! 跟随光头佬一起追过来的人,立即围了上来,群情激奋的吼叫着:“格林德,打死他,打死他!” 秦大川剧痛过去后,才发现光头佬原来是个外国人。 没想到我秦大川纵横江湖十数年,今晚却折在了一只狗子身上,真是天亡我也--秦大川心中悲惨的大叫一声后,闭上了眼。 既然老天爷要亡大川哥,那他干嘛还挣扎? 反正被警方抓住也是死,偷车被揍死也是个死,死跟死之间,还有什么区别吗? 最怕的就是,人家把他狠狠揍一顿后,再送到警局。 “咦,这个家伙有些眼熟啊?” 就在秦大川闭目等死时,有个女人的声音响起。 不会在这儿遇到哪个曾经跟哥们滚过床单的老相好了吧? 听有女人声音说看着自己眼熟后,秦大川的希望之火忽地腾起,赶紧睁大眼睛,希望能看到他最想看到的一幕:女人会欣喜若狂的扑上来抱住他,在他怀里痛哭,边哭边用小拳头捶打他的胸膛,骂他这些年跑到哪儿去了,当初怎么狠心抛下了已经怀孕三个月的她…… 秦大川所希望的这一幕没有发生,女人接下来的一句话,更是把他打进了地狱内:“嚯嚯,这不是通缉令上那个叫秦大川的家伙吗!” 哥们的大名还真是普照世间,连这小县城都能照耀到,实在没理由不死啊--秦大川心中重重叹了口气时,光头佬格林德弯腰抬手抓住他衣领子,把他凌乱的发丝拨拉到脑后,露出了整张脸。 大川哥跟这个死老外静静,哦,不,应该是含情脉脉的对视着,默不作声,一切都在对视中。 “嘿,嘿嘿,你真是通缉令上那个秦大川?” “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正是秦大川。” 秦大川淡淡说出这句话时,心中腾起了从没有过的骄傲,就仿佛他就是‘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大人,早就看透了生死,只为追逐他心中的梦想。 “你真是秦大川?” 光头佬双眼冒光的再次问道。 大川哥轻哼一声,双眼朝天没有搭理他,只想抬手拢一下头发,最好是甩一下。 那样会更帅一些。 “发了,哈,哈哈,发了!” 光头死老外仰天狂笑:“毛驴,这次咱哥俩可立了大功!” 第673章:荒山,孤坟,死人 死老外狂笑着,挥手让看热闹的都一边凉快去后,就把秦大川从地上提溜了起来,塞死狗似的塞到了车子里。 就像知道大川哥最怕狗子那样,死老外竟然没有給他采取任何的捆绑措施,只是让那条叫毛驴的贱狗也坐在后面,自己跳上车子狂按着喇叭,向西风驰电掣而去。 一路上,死老外都在狂笑着说他发了发了的,就连那条狗子,也把舌头伸的老长,差点就舔到秦大川脸上了,吓得他动也不敢动一下。 秦大川用脚丫子也能想到,死老外为啥狂笑着说发了:奶奶,大川哥可是价值三百万呢! 想到自己竟然给别人创造了这么大利润,自己却啥好处都得不到,秦大川就不由得悲从心起,泪水再也止不住的噼里啪啦掉了下来。 “嚓,你还哭了?” 死老外格林德回头看他时,脸上没有丁点的同情心,只有让秦大川恶心的得意:“跟哥们说说,你是犯了啥事,才被警方通缉的?” 你一个死老外,还特么啥啊啥的土鳖的要命,老子就是不说,你敢把我怎么滴? 秦大川狠狠吸了下鼻子,扭头看向了车窗外。 他这才发现,车子已经驶出了县城,在郊外狂奔。 咦,这家伙怎么不把我送县分局里去呢? 秦大川有些奇怪,就问格林德:“你、你要把我送哪儿?” “哼哼。” 格林德刚才被秦大川无视后,心气很不爽,这才哼哼狞笑着回答:“那个地方,你是做梦也想不到的。荒山、野岭,孤坟,土豆--总之,等你去了那地方后,你会惊喜万分的。” 荒山野岭,孤坟这几个因素加起来后,貌似就跟乱坟岗很相似。 乱坟岗那是啥地方? 自然是草菅人命的最佳所在。 原来,他们都懒得把我送到警局走程序了,只想拉我到乱坟岗就地干掉。 唉,从此尘世间失去一侠者--只是,那土豆是怎么回事,难道让我在临死前,还要吃一顿土豆? 不对! 秦大川想到这儿后,全身的毛发都竖了起来,嘎声叫道:“你、你们想把我杀掉后,再埋在地里当肥料,来种土豆?” “哈,哈哈!” 格林德又狂笑了起来。 那条狗子,也仿佛在笑,身子都在哆嗦。 这一人,一狗,就像魔鬼那样,死死扼住了秦大川的咽喉,让他全身没有一点点的力气,更丢掉了反抗的勇气,好像死人那样瘫坐在那儿。 死老外笑声就像被刀子切断了那样,嘎然而止后,语气阴森的说:“等你死了被埋在土豆地里后,每逢有月亮的深夜,一个年轻人就会蹲坐在地头,用看老婆那样的眼神,看着那一垄垄的土豆,会问‘你在那边过的还好吗?’” 随着死老外的描述,秦大川下意识看向了车窗外。 外面的夜空好美,一轮明月悬挂在头顶,月光就像撒在大地上的水银那样。 秦大川眼前,慢慢浮上了一个年轻人,蹲在地头看着脚下的一垄垄土豆,低声问:“你在那边过的还好吗?” “你不说?” 方圆笑了笑,回头看了小坟头一眼,喃喃自语:“是不愿意说,还是不想跟我说,你其实并没有去那边?” “唉,到现在我才想到了一些不对劲的地方。” 方圆叹了口气,蹲坐在了地上,抬头看着天上的明月,就像梦呓似的说道:“比方昆仑,她应该比谁都明白,你在我心里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就算是害死了你,可她也不该被吓得逃进了荒山,两天后才出来。” “等她出来后,你的尸体已经被火化了。” 方圆揪起一根枯草,叼在嘴里:“无论怎么样,她都该守着你的尸体,等我回来再说--她在你死后逃进荒山,听起来很合理,是怕我责怪她。可是,土豆老,我觉得你该比我更了解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昆仑怎么会逃进荒山?” “你是用啥办法,把她给吓坏的?” 枯萎了的草梗,一点也不如青草好嚼,方圆张嘴吐了出去:“还有就是,你给我留下那个黑色白睛石鱼时,是不是就算到有一天,我会用到它,来恢复没有的生命迹象?” “那条鱼呢? 它在哪儿? 如果我把两条鱼都找到,并把它们合到一起的话,会出现啥情况? 土豆老,能不能跟我说清楚这些,你再去死? 我保证,等你再死去后,会用土豆把你埋起来,让你边死,边吃。” 方圆就像魔障了那样,喃喃说到这儿时,就看到两道雪白的光柱,从远处飞速向山脚下向这边移动。 “咦,格林德今天犯啥病了?” 看着疾驰而来的车子,方圆有些奇怪。 以往让这个家伙去县城拿饭时,他是能在外面墨迹多久,就在外面墨迹多久,回来时更是把汽车开出牛车的速度。 想想也是,是个正常人就不愿意在荒山野岭上住,还守着个孤坟。 但今晚,格林德却把别克开出了法拉利的速度,丝毫不顾道路有多坎坷(土路,好多小坑),哞哞叫着泛起一条黄龙(尘土),就像背后有疯狗追着咬他似的。 借着明亮的月光,方圆没看到车子后面有啥人。 “可能这家伙在发疯吧,嗯,可以原谅,年轻人嘛,总憋着也不好。” 方圆笑了笑,点上了一颗烟。 秦大川也很想吸烟。 以往他在赌博最紧张时,就会一颗接一颗的吸烟,仿佛吸烟就能改变他的坏运气那样。 他也向死老外提出了这个要求。 可就这点小小的要求,死老外都不满足他,只是狞笑着把他从车上拽下来,招呼毛驴在后面跟着,沿着羊肠小道向山上爬去。 格林德招呼毛驴跟着秦大川,那是因为他总算看出大川哥特别怕狗了:有毛驴在,秦大川别说反抗了,就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 “放开我,我自己会走!” 当秦大川被死老外推搡着来到小山最高处时,毛驴从他旁边搜地窜了过去--只要能离开他三米之外,失去了力量,还有脾气,就奇迹般的归位了。 “秦大川,你小心点走,别踩了土豆,要不然毛驴会咬死你。” 格林德狞笑着,又在他后背上推了一把。 “靠,小心我跟你翻脸!” 秦大川骂了句时,看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就冲着月亮,水银般的月光洒在他脸上,所以能让秦大川把这张脸看的很清楚。 “我、我这就死了吗?” 秦大川觉得,他可能是死了。 如果没有死的话,怎么可能会看到早就死了一年多的死人? 别以为在大黑夜的,大川哥就认不出站在他前面的这个人,就是方圆。 只是,大川哥啥时候死的,又是怎么死的,怎么就没有一点感觉,就像爬山那样,一步就踏进了阴界,看到了死人? 冷月,荒山,孤坟,死人。 咕噔一声,秦大川听到自己咽口水的声音,接着长长松了口气:“呼--死了也好,省的再像丧家之犬那样,满世界的逃窜,听到警笛的叫声,就会腿肚子转筋了。” 死人说话了:“秦大川,你都做了什么坏事,才被人逼成这副熊模样的?” “特么的,大家都是死人了,你还跟我拽什么呀?” 秦大川骂了句,走到死人面前,动作很流畅的从他口袋里拿出烟,点上一颗美美的吸了一口后,才转身扫视着周围的环境,赞叹道:“方圆,你找的这地方风水不错啊,左青龙右白、虎,还有小窝棚住。” “问你话呢,你都做啥坏事了?” “我做什么狗屁坏事了?” 秦大川说到‘狗屁’时,有些忌惮的看了眼毛驴,接着双眼朝天说道:“就是拿刀子扎了一个欺负小冰的垃圾,然后亡命天涯。” “是谁欺负小冰?” “司明达。” “司明达是干啥的?” “航空公司的一个鸟处长,快要提拔为副总了。早就见小冰长得漂亮,想打她的主意,被拒绝后,愣是在公司高层会议上,否决了小冰的考核成绩不说,还特么的要安排小冰去打扫卫生。草,老子不弄死他?” 秦长城狠狠往地上吐了口浓痰后,才忽然想到了什么:“你不知道这些?” 方圆摇了摇头:“不知道。我只是听格林德说,你的通缉令出现在县城里了。具体你犯了啥罪过,我找谁打听去啊,距离那么远。” 方圆可没撒谎。 他现居住在荒山野岭中,身边就只有格林德、私房菜的老板李大头俩人,只能跟远在明珠的山羊联系(现在,他密切关注着明珠那边的风吹草动,唐王那边有水暗影、昆仑俩人,基本就万事无忧了),还真没想到秦大川,会上了通缉令。 “切,你不是死人吗?” 秦大川嗤笑一声:“死人,不都是能洞晓天下事的吗?特么的,你却什么也不知道,看来也不是个合格的死人。” 方圆愣了片刻,才总算搞清楚这家伙在看到自己后,为啥没有被吓得鬼叫(见鬼了啊),更没有看到妹夫般的狂喜--原来,他以为自己死了,这儿是阴间。 嗯,这地方还真像阴间,我以前咋就没发现呢? 方圆扫了周围一眼,才对格林德说:“你有啥好办法,能让死人活过来不?” “圆哥,这事就交给我了,嘿嘿!” 正在旁边吸烟的二号走狗,闻言狞笑几声,把烟头狠狠吐出去后,晃着膀子好像大猩猩般的走了过来。 暴力,不但能让活人变死人,有时候也能让死人变成活人的。 就像接连挨了格林德几记左勾拳的秦大川,剧痛中终于猛然清醒,惨嚎着叫骂:“卧槽,方圆你个孙子,你特么的竟然没死!” “唉,又是一句屁话。” 等秦大川有被格林德一拳打倒在地上后,方圆才叹了口气,双手到背在身后,抬头望着天上的那轮明月,幽幽的说:“我要是死了,那么这个世界该多没趣啊?” 第674章:我就是一只狼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她已经死了。 林舞儿就是后一种人,别看她像所有人那样,身穿黑色职业套裙坐在桌子后面,可她木然盯着对面楼宇湘的眼神,却是一片空洞的死意。 前年的春节时,她‘失去’了父亲。 去年的那个秋季,她失去了爱人。 今年的此时此刻,她将失去她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个依仗:东海集团。 股权转让会议结束后,林家数代先祖辛苦经营的东海集团,就会被帝皇集团正式吞并,成为明珠商业史上的历史。 林舞儿没有怨恨坐在对面的那个小女人,更没有谴责坐在她身边的夏小韵。 她只是痛恨自己太天真了,竟然没有在方圆死后,看出楼宇湘就已经对她伸出了魔爪,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渗透到了东海集团的每一个重要岗位。 林舞儿觉得,她到死也不会忘记,当潘经理把公司本季度的报表,放在她案头上时,还在想念某个人的她,看到那些数字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天,塌下来了。 这句话,就可以形容林舞儿当时的感觉:就在上个季度,业务还蒸蒸日上的东海集团,仿佛在一眨眼的工夫,就被逼到了破产的地步。 任何公司的倒毙,不外乎两种情况。 一是产品滞销,要被淘汰出市场,却没能及时研发新产品。 第二种情况,也是最常见的:资金链断裂。 东海集团的主打产品,就是饲料,喂猪,喂牛喂养喂狗喂猴子--除了人之外,只要是能张嘴吃饭的动物饲料,东海集团都生产。 经过十数年、尤其是楼宇湘帮忙后,东海集团的饲料跻身为华夏四大品牌内,畅销整个东南亚地区。 就这样畅销的产品,自然不会被淘汰了。 林舞儿倒在了资金链断裂上,像大多数倒闭企业那样。 就在上季度的总结表彰会上,潘经理拿出了厚厚的一叠订货单。 林舞儿看过那些订货单:总共三十二家企业,遍布东南亚数个国家,基本都是新兴的大型养殖场。 这些企业在下订单时,也交了比国内订单高两成的订金。 东海集团生产饲料,自然是向外卖的,所以无论谁在接到这么多订单,收了人家的订金后,都得卯足力气加班加点的生产。 林舞儿也是这样干的,并郑重告诉潘经理:全力以赴的生产产品,如果遇到资金不足等困难,她会想办法解决。 工作能力出众的潘经理,已经被林舞儿视为左右手了,取得了她的绝对信任。 尤其是在林舞儿外出(每逢听到方圆的下落,她就会撇下一切去找他)时,潘经理也能把公司打理的井井有条。 其实,沈玉如曾经委婉劝过林舞儿,说潘经理虽然很优秀,但她终究是‘借调来’的外人,不适合让她独揽大权的。 林舞儿却很豪气的说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一切都在林老板的掌握中,小妈你就把心款款放在肚子里吧。 好吧,林老板既然这样说了,沈玉如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但很快,林舞儿就跌进了无边的深渊中:三十二家大批购买东海集团产品的企业,全部--破产。 很凑巧啊非常的凑巧,这三十二家企业破产前夕,刚从东海集团提走大批的货,据说连原料都没有了。 为了生产出更多的产品,来满足广大用户的需要,林舞儿先后三次去银行贷款。 贷款时,她还喜滋滋的盘算,等这批货的货款收回来后,她的身价就会暴涨几倍呢。 结果--就像从云端里摔下来那样,还是脸朝下,把她给摔得那叫一个惨。 阴谋,这是楼宇湘的阴谋,目的就是夺走东海集团,成为帝皇集团进军明珠的桥头堡。 林舞儿其实也不是太傻,好像遭雷劈了一下那样后,马上就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了。 那三十二家订货企业,都是帝皇集团在背后一手操纵的,等林舞儿这边把压箱底的钱都拿出来投入生产后,才会使出致命一击。 对不起。 这三个字,是潘经理在给林舞儿送上季度报告后,低头轻声说出来的。 没关系。 这三个字,是林舞儿傻楞良久后,才回答潘经理的话。 正所谓成者王侯败者贼,无论楼宇湘是用哪种龌龊的手段,来夺走东海集团,她都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操把刀子去拼命。 她只会认命。 不认命,又能怎么样? 别说是现在了,就是放在以前,林舞儿拿什么跟楼宇湘抗衡? 天塌下来后,沈玉如曾经抱着账本四处奔走,希望能从中找出控告楼宇湘强抢民女--财产的罪证,把她死死钉在耻辱柱上。 可楼宇湘是干啥的啊? 那可是商场中的白起(坑杀四十万大军的秦国大将),坑起人来压根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沈玉如能拿到的那些账本,早就被她的人给换掉了。 拿着一些假账本,沈玉如凭什么能告倒人家? 至于真账本--近一年的时间内,早就被楼宇湘渗透到东海集团的那些人拿走了。 拿哪儿去了? 鬼知道,林舞儿却不知道。 就算她知道了,那又怎么样? 她有什么本事,能从人参果手里,拿到那些账本? 所以无论怎么样,林舞儿都得接受这悲惨的事实。 我要在股权转让会议上,见到楼宇湘。 这是林舞儿跟潘经理提出的唯一要求。 楼总是个大度的人,甚至连犹豫都没犹豫下,就一口答应了下来:她非常的喜欢,欣赏败将在看她时,那几乎要吃掉她的愤怒。 这会让她更享受大局在握的感觉,就像拿着一根肉骨头,在撩拨一条被铁链子拴着的狗子:来呀,骨头就在这儿,你来拿呀! 楼宇湘还能预料到,当昔日针扎不透,水泼不进的明珠商界那些大佬,发现她竟然吞并东海集团后,肯定会大呼狼来了。 我就是一只狼。 吃人不吐骨头的狼。 表面平静,实则内心异常兴奋的楼宇湘,淡淡看着对面的林舞儿,忽然有了好久都没有过的感觉:特别想找个男人。 嗯,身材魁梧,折腾三个小时都不能软的那种。 也唯有彻底的疯狂几个小时后,才能宣泄她这种兴奋吧? 想到这儿后,楼宇湘微微扭了下身子,慢悠悠的抬起了左手。 马上,站在她背后的林林,就给她递上了一根香烟:楼总,唯有在享受胜利时,才会吸烟的。 香烟虽然细了一点--不过,却是当前最能安慰楼总的东西。 看着淡淡的青烟从楼宇湘那张小嘴里慢慢吐出来,以‘嘉宾’身份坐在她左边的夏小韵,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她很清楚,当她坐在楼宇湘身边时,林舞儿就已经把她视为了敌人。 不死不休--尽管这孩子现在已经没有了丁点的反抗力。 夏小韵不想来,却又不能不来。 任何违抗楼宇湘意愿的人,基本都没啥好下场。 夏小韵现在还不想跟楼宇湘火并,也没资格:双方相比起来,无论是身份地位,还是财力物力,神通快递在帝皇集团面前,就是个小蚂蚁般的存在。 楼宇湘之所以把她拉来,可能是想找人分享她的喜悦? 呵呵,谁知道呢。 夏小韵垂下眼帘,就发现楼宇湘两条腿子,在情不自禁的相互纠缠、摩擦,本能的愣了下后,随即就明白了:这个女人,竟然用这种方式,来庆祝她的阴谋得逞。或许,也唯有这种方式,才能形容她此时有多开心了吧? 就在夏小韵眼角盯着楼宇湘的一只小脚,从镶钻细高跟小皮鞋里拿出来,在她自己的小腿上轻轻摩擦时,林舞儿说话了:“楼总,潘经理呢?” 那只小脚停止了动作,悄悄的伸到了鞋子里去后,楼宇湘才说:“潘经理今天有些不适,无法参加本次转让会议。林总,你找她有事?你可以告诉我,我代你转告她的。” “没事,就是看她不在场,随口问问。” 林舞儿摇了摇头,接着深吸了一口气:“楼总,时间不早了,我们开始吧。” 楼宇湘向后举着香烟的手指一松,烟卷自然垂落--林林及时伸手,捏在了手中。 看着自己那只好像白玉生烟般的细腻左手,楼宇湘笑了:“林总,你不再仔细看看转让合同了?” “不看了,再看,也无法让楼总吐出到嘴的肥肉。” 林舞儿嘴角微微撇了下,拿起了桌面上的合同书,蹭蹭地的签上了自己的大名,才不理会笑吟吟的楼宇湘。 林林眉头皱了下:楼总唯有在相当生气时,才会这样笑。 林舞儿既然已经连最后一只袜子都输掉了,逞这些口舌之利,还有什么好处吗? 签上自己的名字后,林舞儿把合同书推到了桌子中间。 坐在她身边的沈玉如,用力咬住了嘴唇。 她知道,从楼宇湘拿过合同的那一刻起,东海集团就彻底消失了。 她很想夺回来--可是,她凭什么? 会议室内数十个人,除了她跟李杰陪着林舞儿,就连律师都没有一个。 反观楼宇湘那边,当真是‘人才济济’啊,不管是来文的还是动武的,甚至是比美--己方也会一败涂地的。 “呵呵,我想林总你误会了。” 楼宇湘却没有拿合同,甚至连看都没看一眼,就淡淡的说:“跟你签合同的,不是我。我今天来这儿,只是出于林总你的要求罢了。” “什么,不是你要跟我签合同?” 林舞儿愣了下,下意识的看向了夏小韵。 敌方是由帝皇集团、神通快递两个公司组成的,楼宇湘既然不肯签合同,那么就只能是夏小韵了。 夏小韵也有些惊诧,侧脸看了眼楼宇湘,接着缓缓摇了摇头:“也不是我。” “那是谁?” 林舞儿问道。 楼宇湘没回答,而是抬起一双小手,轻轻拍了一下。 林舞儿等人齐刷刷的看向了门口。 门开了,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的年轻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第675章:一无所有的林舞儿 “玉海,你、你怎么来了?” 身穿白色西装的年轻人走进来后,林舞儿还没有说话,坐在她旁边的沈玉如,登时愣住。 沈玉海是她一奶同胞的亲兄弟,从小就娇生惯养,长大后自然变成了最像纨绔的纨绔子弟,只是沈家的地位实在不够看,所以他也只能在普通老百姓跟前充老大。 直到后来沈玉如嫁给了林东海--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随着沈玉如成为东海集团的老板娘,沈玉海的身份地位也发生了质的变化,一跃成为了‘上流人士’。 林东海没出事前,沈玉海就仗着‘国舅’的身份,在东海集团内担任了副总,每天纸醉金迷的小日子,好不逍遥。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林东海好好的,沈玉海绝不敢生出要把他取而代之的念头:这人虽然不学无术,却有几分小聪明。 但后来林东海意外变成植物人后,沈玉海那颗心就不安顿了,马上就在暗中展开了积极的活动--恰好,燕春来正想培植一个人,来打击跟方圆有兄弟关系的林舞儿,所以就选中了他。 燕春来过生日那天,如果不是方圆及时出现,用实际行动狠狠抽了沈玉海一记耳光,相信也轮不到楼宇湘来谋取东海集团,早就姓沈了。 沈玉海被方圆狠狠教训了一顿后,他暗中培植的势力,也全部被清理出了东海集团。 至于他本人--沈玉如这个当姐姐的,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只是在想到他时,有些黯然神伤,觉得自己既对不起娘家,也对不起丈夫。 沈玉如希望,有一天她能当和事佬,把沈玉海、林舞儿叫到一起,大家坐下来开诚布公的谈谈,毕竟都是她的亲人,她不想双方闹得太僵。 只是还没有等她付诸行动,沈玉海今儿忽然出现了。 以一副相当潇洒、飘扬傲然的样子,在几个人的簇拥下缓步走进了会议室内。 就像没听到姐姐喊自己那样,沈玉海只是轻飘飘看了眼林舞儿,阴恻恻的笑了下,就快步走到楼宇湘面前,双手贴在腿根,弯腰恭声说道:“楼总。” “沈总,别客气,坐下吧。” 楼宇湘淡淡的笑着,抬手指了指右手边的空位。 “是。” 沈玉海点头后,才拉开椅子坐了下来,双手十指交叉放在桌子上,正襟危坐,目不斜视的,一点平时浪荡的嘴脸样子也没有,让沈玉如看上去很陌生:“玉海,你怎么会--” “小妈,别说了。” 林舞儿打断了沈玉如的话,看着楼宇湘淡淡的问道:“他,就是要跟我签字的那个人吧?” 楼宇湘笑了,动作慵懒却又风姿万千的扭了下小蛮腰:“我来给林总正式介绍一下,这位沈总是东海集团明珠分公司的总经理。以后,就由他来负责这边的业务。我相信,依着沈总的能力,他肯定能把分公司打理的井井有条。” 沈玉如这才如梦初醒,腾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尖声叫道:“玉海,你怎么可以这样!?” 沈玉海双眼一翻,嗤笑着反问:“我怎样了?” “你、你要帮她,来对付你的亲姐姐?” 因为太过气愤的原因,沈玉如全身都在发抖,俏脸通红。 沈玉海却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她,说道:“姐,我只是帝皇集团旗下的一名分公司老总,无论楼总把我安排在哪儿,我都会尽心尽力的工作,谈不上对付谁的。你这样说,我一点也不明白的。” “玉海,你、你太混蛋--” 沈玉如正要再说什么,沈玉海却猛地抬手,重重拍在了桌子上,阴骘的笑道:“我混蛋?哈,咱们俩之间,也不知道谁才是混蛋,帮着外人来对付自己娘家人!嘿嘿,怪不得老人们总是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果然是这样。好,你说我混蛋,那我问你,一年前我被人肆意羞辱打击时,你在哪儿?” “那是你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 沈玉如也怒了,抬手指着沈玉海的鼻子:“那时候,在公司做你的副总多好?怕什么,你要联合外人来谋取舞儿的产业?受到羞辱?活该!” 面对沈玉如的指责,沈玉海只是冷笑,懒得回口。 “玉海,你不但混蛋,你还傻啊你。” 沈玉如用力咬了下嘴唇,才逼着自己不会流泪,低声说:“你根本没有看出,你现在被人家当做傀儡来用,还沾沾自喜的。我敢说,人家利用你彻底掌控东海集团后,就会被踢到一边,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 她还要再劝,脸色阴沉的楼宇湘却说话了:“林夫人,你这话说的我可就不爱听了。你这是摆着指桑骂槐,就差明说是我……” “咳。” 林舞儿用一声咳嗽,打断了楼宇湘的假惺惺,看都没看她一眼,对沈玉海说:“沈总,既然你是东海集团股权转让的负责人,那么就请你签字吧。” 反正东海集团已经被人吞了,至于是被谁吞下去的--这个问题对于林舞儿来说,貌似并不是太重要。 她不想再看楼宇湘那副‘大局在握’,还假惺惺的嘴脸,只想赶紧离开这儿,最好一辈子都不再跟这些人打交道。 楼宇湘还是第一次,在公主场合被人无视,双眸微微眯起,看向了林舞儿。 林舞儿也看向了她,目光平静,毫不退缩。 这就斗上了,就像斗鸡那样,两个女人的目光交织在一起,谁都不肯挪开。 会议室内一下子静了下来,气氛变得越来越凝重。 现场那么多人都看着林舞儿、楼宇湘俩人‘斗眼’,没有谁敢擅自说话,却能明显感觉到有看不见的杀气,从俩人的目光中不断释放出来。 除了女孩子最后的傲气外,林舞儿是一无所有,她没理由在跟巧取豪夺她全部的仇人对视时,有丝毫的退缩。 楼宇湘呢? 她却没觉得把谋取东海集团当回事:商场上嘛,从来都信奉‘成王败寇’的法则,没有对错之分。 所以她才不会因此就对林舞儿心生愧疚,只会因为这孩子的无礼挑衅而生气,让她无比的愤怒,决定要用犀利如刀的目光,把对手最后一丝勇气也给打残。 隔着一张桌子,两个人就这样定定的看着,谁也不肯眨眼,更不会率先挪开目光,仿佛东海集团的归属,就是有本次对视来决定的。 两个人在相互敌视对方时,时间超过两分钟后就会感觉很累,盼着忽然有声大响传来,然后再借此机会装作被吓了一跳,就赶紧眨眼了。 楼宇湘就这样渴望--更有些后悔,不该用这种浅薄的方式,来跟一个失去所有的可怜人较劲:人家除了傲气(或者说是最后的尊严)之外,就一无所有了,能不拼上命的跟她‘鏖战’? 可偏偏,不管是林林,还是沈玉海,都不敢出声,生怕会弄出一点点的声响,打搅到楼总,会惹她勃然大怒,所以嘴巴闭的那叫一个紧。 这些废物,难道没看到我快坚持不住了吗? 就在楼宇湘眼珠子都开始僵硬,眼角不住的突突跳时,沈玉如说话了:“舞儿,别……我们该走了。” 是啊,你该走了。 你都一败涂地了,不走还留在这儿干啥呢--楼宇湘紧绷着的眼角,攸地放松了下来。 她知道,在本次的‘鏖战’中,她再次挥刀把林舞儿斩于了马下。 果然,林舞儿轻轻吐了口长气后,垂下了眼帘。 会议室内的压抑气氛,一下子就得到了缓解,好几个人都忍不住低声咳嗽了起来。 楼宇湘傲然一笑,又盯着林舞儿看了片刻,才眨巴了下眼睛,看向了沈玉海。 沈玉海抬手擦了擦有些冒汗的额头,拿过了股权转让合同,粗粗看了几眼后,在上面刷刷刷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合同是一式四份,林舞儿、代表帝皇集团的沈玉海,明珠公证部门,还有某律师事务所,人手一份。 从沈玉海签上字的这一刻起,东海集团就算正式消失了。 “走吧。” 林舞儿拿着自己的那份合同,站起来时,却听楼宇湘说:“沈总,这位是神通快递的夏小韵夏总,也是帝皇集团明珠分公司的大股东,你们两个认识一下吧。” 帝皇集团跟神通快递一起‘分享’东海集团这事,楼宇湘实在没必要当着林舞儿的面说出来。 她现在故意说出来,不次于再在林舞儿身上恶狠狠踏上一脚:你跟夏小韵,不都算是方圆的女朋友吗? 现在方圆死了,就连夏小韵都来欺负你,我这个外人谋取你的产业,又有什么不对劲呢? 林舞儿嘴角剧烈抽了下时,就听夏小韵说:“沈总,您好,我是夏小韵,以后还请多多关照。” 就在沈玉海矜持的笑着,向夏小韵伸出手时,林舞儿快步走向了会议室门口。 不得不承认,夏小韵的加入,给林舞儿造成了更沉痛的打击。 她很想哭,找个没人地方的角落,哭个撕心裂肺。 但现在她绝不能哭,哪怕她已经一无所有,也必须得昂起下巴。 “这是神通快递的张良华,张副总。以后,就由他来负责--” 关上的房门,就像一把刀子那样,切断了夏小韵的话。 却搁不住有掌声,从门缝中隐隐传来。 今天,是楼宇湘等人欢庆的好日子,也是林舞儿命运的转折点。 东海集团资金断裂破产后,林舞儿的别墅,车子啥的,都已经被银行抵押还债。 连沈玉如的首饰,名牌包包都拿出来典当了,才好不容易补上了缺口。 林舞儿,现在是一无所有。 早在前天,她就已经把林东海‘转移’到了明珠郊外的一座平民小区内。 从踏出会议室后,林舞儿所考虑的不再是夺回东海集团,而是每个月必须缴纳的五千块钱房租。 会议室外的走廊中,站了还多人。 没有人说话,都静静的看着她。 第676章: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这些人,都是东海集团的员工,早在林东海时代,就已经在公司内供职了。 林舞儿掌管东海集团后,也待他们不薄。 不过就算林舞儿对他们再好,大家也都气愤楼宇湘巧取豪夺东海集团,可他们终究是为人打工的员工,根本没有谁能改变现状。 林舞儿脚步停顿了一下,接着快步走了过去,脸上也浮上了淡淡的笑容:“王叔,张姐,大家好。” “林总,对不起。” 年龄最大的王叔,低头道歉。 他们道歉,是内疚没有帮林舞儿守住公司,愧对林家父女那样看重他们。 “呵呵,这不怪你们的,要怪,就只能怪我自己,是我自己瞎了眼鬼迷心窍,才把你们的忠告当做了耳旁风,去信任别人。” 林舞儿笑着摇了摇头,接着说:“好了,不说这些了。王叔,张姐,大家以后好好干。我相信,无论谁来公司当老总,都不能没有你们的--祝大家好运,再见。” 对大家从容优雅的点了点头后,林舞儿昂起下巴,迈步走向了电梯。 “林总--” 王叔低声说着,右手伸进了口袋中。 沈玉如却摇了摇头,说:“老王,别这样。谢谢,谢谢大家,被人看到不好的。你们,也有拖家带口的不容易。别担心,我们会好起来的。” 老王等人都已经知道,林舞儿现在已经是一无所有了,所以十数个老员工商量了一下,就凑了一笔钱,想帮她支撑过当前的难关。 可沈玉如却很清楚:林舞儿在跟楼宇湘彻底翻脸后,要是再接受老王等人的帮忙,那个女人铁定会把他们给踢出去的。 当电梯门开了后,林舞儿忽然转身,对老王等人弯腰,久久的没有抬起来。 泪水,终于像断了线的珠子那样,噼里啪啦的砸在了地板上。 无声的哽咽,才是心最疼的表现。 林舞儿深深的鞠躬,除了对老王等人表示感谢外,更多的却是向努力才创建东海集团的祖辈,赔罪。 老王等人,也慢慢地弯下了腰。 “小姐,我们走吧,如果让别人看到就不好了。” 看了眼掩面无声哽咽的沈玉如,李杰低声劝道。 林舞儿这才重重吸了下鼻子,直起腰身又对老王等人笑了下后,才转身快步走进了电梯。 外面的太阳很亮,照在身上暖暖的。 像往昔那样,停车场内停满了各种车子,年轻漂亮的礼仪小姐,在门口笑吟吟的招呼每一个客人,几个保安站在远处,正对这边指指点点的。 前面的公路上,车辆穿梭不息,行人如织。 一切都没有改变,包括明珠冬季不太冷的风。 变得,只有林舞儿的命运。 她平时驾乘的车子,早就被银行拍卖了。 她要想回郊区的租房内,只能打车。 来到路边时,林舞儿擦干了脸上的泪痕,回头看着李杰笑道:“李杰,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李杰,可谓是对林家父女忠心耿耿了,要不然现在也不会陪在林舞儿身边。 林舞儿还知道,楼宇湘曾经派人找过李杰,想聘他来帝皇集团明珠分部当保安处长,无论是地位,还是薪水,都要比林家給他的薪水,要高很多。 那个无比妖艳漂亮的小女人,想用这种办法,来让林舞儿感受到啥叫众叛亲离。 李杰却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他无法改变小姐的现状,却绝不会帮人再在小姐心头狠狠刺一刀。 林舞儿现在问李杰有什么打算,自然是暗示:我们也该分道扬镳了,我现在连房租都得自己挣,怎么可能再雇佣保镖呢? 李杰也很清楚林舞儿为什么这样说,马上回答:“我想先好好休息一下,再出去找工作。” “行,你是该好好休息几天了,这些年你好像很少放假的。” 林舞儿轻轻吸了下鼻子,说:“那你先走吧--不用送我们了啦,我跟小妈一起打车回去。” “小姐--” “叫我舞儿吧,我已经不再是什么小姐了。” “小姐,你得收下这张卡,密码就写在背面,不要推辞。嗯,怎么说呢,就算是提前烧冷灶吧。呵呵,我有种预感,小姐你有一天会东山再起的,到时候,还请你别忘了我。小姐,你要好好的保重自己,我随时等待你的召唤呢。” 坚持喊林舞儿小姐的李杰,把一张银行卡强行塞到了她手中。 不等她说什么,就转身快步向西走去,恰好一辆公交车停在前面,他上车了。 其实不管是他,还是林舞儿,都知道她东山再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李杰这样说,只是想让林舞儿收下这张银行卡罢了。 他只是个擅于打打杀杀的粗鲁男人,一没势力二没背景的,能够在林舞儿落难时,陪她到最后,再给她一笔钱,这已经是他力所能及的极限了。 “我、我会好好的。” 林舞儿攥紧了那张银行卡时,泪水再次淌了出来。 一辆黑色的奥迪轿车,缓缓停在了林舞儿面前。 车窗落下,露出了一张温文尔雅还略显憔悴的脸。 马经天。 开车的人,是一年没见的马经天。 林舞儿站在路边,马经天坐在车里,俩人静静的对视着,谁也没说话。 反倒是旁边的沈玉如,在看到马经天出现后,眼里闪过一抹喜色。 早在多年前,马经天就已经是林舞儿的正牌男朋友了。 而且他也是发自内心的喜欢林舞儿。 如果不是某股让马家无法抗拒的大势力插手,相信林舞儿早在一年前就跟他订婚,现在差不多是马太太了。 沈玉如眼露喜色,是因为她确信马经天还是爱着林舞儿的。 这时候出现,应该是旧事重提。 前些日子,沈玉如抱着那些假账本四处奔波时,也曾经考虑过马家,找过马经天,只是那时候他不在明珠,据说是去京华学习了。 沈玉如觉得,现在马经天出现的时机,绝对是恰到好处,走投无路的舞儿,肯定无法拒绝他的追求,仅仅凭借林东海需要照顾,她也得放下她对马家的某些怨念。 当然了,沈玉如更清楚,依着马家的势力,哪怕是在明珠,也压根无法跟楼宇湘抗衡。 不过,楼宇湘就算再跋扈,好像也没理由阻止林舞儿嫁到马家吧? 只要林舞儿答应马经天,安心做她的马太太,不但不用再遭受生活的磨难,还给她带来了东山再起的机会。 所以,当看到马经天出现后,沈玉如就觉得这个世界,貌似也不是太残酷。 跟林舞儿默默对视良久后,马经天终于说话了,声音有些沙哑:“舞儿,你还好吗?” “不好。” 林舞儿摇了摇头,实话实说:“一点也不好。” “我、我求过爷爷。” 马经天垂下眼帘,握着方向盘的双手手背上,有青筋崩起,由此可见他的内心,是多么的不平静,更多的却是无奈。 林舞儿没说话。 “没办法。” 马经天重重吐出一口气后,才抬头看向了林舞儿,声音苦涩的说:“我,我没办法。” 沈玉如刚刚温暖的心,随着马经天这句话又瞬间冰冷。 他求过马家老爷子。 求他做什么? 是帮林舞儿对抗楼宇湘? 沈玉如觉得不可能,因为就连她这个不怎么关心政治的小女人,都能看出楼宇湘有多么的强大,马家的掌舵人唯有脑子进水了,才会为了林舞儿去对抗楼宇湘。 马经天绝对也清楚这一点,所以他才不会求马家老爷子,帮林舞儿跟楼宇对抗。 他求马家老爷子,肯定是--他想重新追求林舞儿。 但马家老爷子却拒绝了:现在谁帮助被楼宇湘打击的林舞儿,谁就是她的敌人。 斗争经验丰富异常的马老爷子,没理由不知道‘打蛇不死反受其害’的道理,更不可能不知道楼宇湘是个多么阴狠毒辣的人。 斩草而不除根,才不是她的作风。 楼宇湘这次能放林舞儿一马,肯定是因为有马家不知道的顾忌。 但这个顾忌,也仅仅是让楼宇湘放她一马罢了,谁要是敢做‘接盘侠’,来给林舞儿东山再起的机会,铁定会遭到那个女人的阴狠打击。 为了整个马家,在马经天求他去追林舞儿时,马老爷子就毫不犹豫的一口拒绝了,并严厉警告马经天:绝不能擅自跟林舞儿来往! 自己所爱的女孩子,穷途末路时,自己却帮不上任何忙,甚至连追求她都不行--这对马经天来说,绝对是个无比痛苦的现实。 他也很想不顾一切的,跟林舞儿在一起,哪怕是被马家逐出家门。 可他不能这样自私,因为没有谁比他更清楚,马家为了培养他,付出了多大的心血。 如果他为情就此一走了之,就算他死了,也没脸去见马家的列祖列宗。 正所谓‘忠孝不能两全’,马经天在痛苦的抉择中,只能选择向林舞儿道歉。 在走出会议室的那一刻,林舞儿好像一下子成熟了,更聪明了很多。 要不然,她也不会从马经天的这声对不起中,看出他有多么的无奈,痛苦。 搁在以往,林舞儿差不多会冷笑几声,说几句‘我可担当不起马少跟我说对不起’的怪话,现在她却只是柔柔的一笑,轻声说:“你不要对我说对不起,你从来都没有对不起过我。谢谢,你能在这时候还来看我。” 抬手揉了揉鼻子后,林舞儿笑得更加灿烂:“马经天,你该走了,什么都不要说,我心里明白。” 马经天用力咬了下嘴唇,缓缓启动了车子。 他的口袋里,装着一张支票。 上面的数字,足够林舞儿开一家小公司了。 可他没勇气拿出来--他怕,亵渎了这个坚强的女孩子。 他当前能做的,就是像狗那样夹着尾巴,用最快的速度逃离,然后把车子停在一个僻静的地方,双手抱着脑袋,用力磕碰方向盘。 “走吧,小妈,一切都结束了。” 林舞儿目送马经天的车子消失后,一脸轻松的笑着说。 第677章:追逐利益的疯子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此后,明珠、乃至华夏,再也不会有谁记得林舞儿是谁,再也没有谁关心她的死活,以往的富家千金生活,对于她来说就是过眼云烟了。 新的生活,从这一刻开始。 只是这新生活,充满了荆棘,有来自某个小女人的‘随时关怀’,她林舞儿,唯有像所有为生活而奔波、为省下一角钱而跟菜贩子讨价还价的家庭妇女那样,她才能平安生活下去。 不知为何原因放她一马的楼宇湘,就像一座大山那样,死死压在林舞儿身上,替她‘拒绝’任何人的帮助,直到她慢慢蜕变成一个满脸沧桑的妇女后,或许才会放过她吧? 别人的新生活,都充满了希望,跟无法预测的机遇(自然也有灾难)。 唯有林舞儿的新生活,一眼就看到了终点。 年轻轻就看到自己终点的人,活着也仅仅是活着罢了。 生活的魅力,也就提前结束了。 沈玉如当然明白林舞儿为什么这样说,更知道她没有丝毫改变悲苦命运的能力,除了轻轻挽起她的胳膊,说我们回家外,实在没有别的话可说了。 “我送你们吧。” 又有一辆轿车,缓缓停在了林舞儿身边。 “劳拉?” 林舞儿低头向车窗内看了一眼,笑了。 她可以鄙夷‘落井下石’的夏小韵,但对这个小黑妹,却没有任何的不满。 劳拉推门下车,绕过车头后打开了后面的门,看着沈玉如。 林舞儿问道:“你不怕你老板,会因为你的行为被连累?” 劳拉酷酷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我老板是我老板,你却是我的朋友。我送我朋友回家,任何人都没权利干涉。” “好,那你送我回家。” 林舞儿说着,先搀扶着沈玉如上车后,又回头看了眼。 她知道,在那栋大楼的某个窗前,肯定有人盯着她一举一动。 劳拉也知道,但她不在乎。 就像她所说的那样,她是林舞儿的朋友,谁都没权利制止她帮朋友,哪怕是夏小韵,也没这个权利。 “其实,你不该跟楼宇湘针锋相对的。按照她跟夏总所说的,是绝不会让你空手离开公司的。” 劳拉没有上车,就站在车前看着林舞儿,认真的说道。 林舞儿反问:“你觉得,我会接受她假惺惺的馈赠?” “但最起码,钱是不会假的,它能帮你照顾好你的家人。” 劳拉毫不客气的说:“一个人可以有骨气,要尊严,前提是要让家人过上好日子。林舞儿,我不赞成你都落魄到这一步了,还不想放下尊严。” “劳拉,你不懂的。” 林舞儿摇了摇头,轻声说:“尊严,现在已经是我最后的东西了。我如果也丢掉的话,那么我就彻底完了。这辈子,都别想再抬起头来。” “或许,你说的对。” 劳拉沉默了片刻,才说:“夏总让我给你带来了一张支票,这是她当前能拿出的最多了,毕竟当前神通快递用钱的地方也很多。嗯,一千三百万。” 林舞儿嘴角用力抿了抿,才坚定的摇了摇头:“替我谢谢她。帮我转告她,我不会再恨她了。” “你本来就不该恨她,她也是有苦难言的。她当前所面临的压力,比你还要大。但是她,要比你坚强太多,你该向她学习。” 劳拉说话很直白。 林舞儿笑了笑,没说什么。 从她的笑容中,劳拉就看出她是怎么想的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转身从车里拿出了一个信封,递给了林舞儿:“这里面是十万块,是我的钱。” 林舞儿看着她,轻声问:“我可以拒绝吗?” “可以,你有拒绝的权利。” 劳拉点了点头。 “我收下了,因为这是朋友的关心。” 林舞儿轻笑着,拿过了信封,接着张开双臂:“能不能拥抱一下?” 劳拉抱住她,在她后背上轻轻拍了几下。 松开林舞儿后,劳拉又给她打开了车门。 等林舞儿上车,替她关上车门后,劳拉才抬头,冷冷看了眼大楼某个窗口那边。 就像能看到劳拉眼里的冷意后,楼宇湘嘴角微微抽了下,看似随意的说道:“夏总,你这个保镖很有个性啊。” “她本来就很有个性的。” 就站在她身边的夏小韵,淡淡的说:“在我心里,她不仅仅是我的保镖,还是我的姐姐,亲人。” “哦?” 楼宇湘嘴角浮上一丝笑意,看着她:“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她帮林舞儿,就是你的意思了?” “林舞儿不会接受我的帮助,尽管我是真心想帮她。” 夏小韵摇了摇头:“她只会把劳拉当做朋友。” “呵呵。” 楼宇湘轻笑了下,转身抱着膀子,双手环抱在胸前,精致的镶钻细高跟小皮鞋,在地板上踩出来的声音,很悦耳,就像她的声音:“夏总,你这样说可就有些过了啊。明明是咱们两个一起发财,结果你却在让我独自背黑锅不说,还暗中同情她。” “楼总,我不想解释什么。” 夏小韵想了想,才说:“我只想问问你,你确定方圆,真死了?” 楼宇湘脸上的笑容,猛地僵住。 足足半分钟后,她才慢慢回头看向了夏小韵,声音发冷的问道:“夏总,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夏小韵抬头,看着窗外的天空,淡淡的说:“他把林舞儿当做了兄弟,当初楼总能插手东海集团,更是他一手促成的。我很理解他的为人。” “哦?” 楼宇湘脸上慢慢浮上笑意,轻声问:“夏总,你说说,在你眼里,方圆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可以在占尽道理的情况下,尽情的欺负他,无论你用什么手段。他除了做些恶心事给你添堵外,绝不会对你下黑手。” 夏小韵微微歪着下巴,继续说:“他,就是一个不要脸的人。如果别人欠他哪怕只有160块钱,哪怕欠他钱的人是个美女,也别想赖掉他的账。他会想方设法的要回去,还会恬不知耻的加利息,哪怕你以身相许,也休想改变他。” 顿了顿,她才又说:“可如果有谁敢欺负他的兄弟--我曾经亲眼看过,来自京华的两个大少爷,在街头上欺负林舞儿,他就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痛扁了那两个大少,更把他们的豪车,给砸了个稀巴烂。” 说着,夏小韵笑了:“人家只是揍了林舞儿几下,他就发了那么大的脾气。可我在被那两个人欺负--嗯,就是那种欺负。他却没有那样丧心病狂。” 楼宇湘明白夏小韵想说什么了:方圆不在乎被人欺负,但谁要是敢欺负他兄弟,他铁定会让那个人后悔到姥姥家。 林舞儿,就是方圆的兄弟。 楼宇湘很清楚这一点,更帮方圆给林舞儿捧过场。 现在,林舞儿就被她给欺负傻了,方圆会愿意吗? 他当然不愿意! 可问题是,就算他不愿意又能怎么样? 想到这儿后,楼宇湘笑了:“夏总,你好像忘了,一个人不管他有多么出色,只要他死了,就再也无法对活人形成任何威胁。” “所以我才问楼总,你能确定方圆真死了?” 夏小韵看着她,再次问出了这个话题。 “我能确定。” “为什么?” “因为你。” “因为我?” 夏小韵黛眉微微皱了下。 “你跟方圆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我就不必重复了。” 楼宇湘一脸的轻松,还有掩饰不住的自得:“如果他还活着,你怎么可能会站在这儿?” 夏小韵的脸色,稍稍变了下,却没说什么。 楼宇湘再次缓步走动了起来,小皮鞋咔咔的继续说道:“我相信,包括林舞儿在内的所有人,都以为你来明珠,是被我利用,帮我彻底打击她的。” 夏小韵说话了:“难道,不是这样?” “确实这样,但不是全部。” 楼宇湘停止脚步,看着她笑吟吟的说:“你也在利用我。” 夏小韵眨了下眼睛,摇了摇头:“楼总,我不明白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方圆,我师兄--哦,就是龙头他们相继死后,你就再也没有了靠山。” 楼宇湘低头,看着自己白嫩的小手,眼里浮上了明显的自恋神色:“指不定哪一天,你就会遭遇想不到的意外。没有谁愿意遭受意外的,你也一样。所以,你必须得找一个强有力的靠山。” “于是,我就找到了你。” 夏小韵接过了她的话。 “我楼宇湘,足够做任何人的靠山。” 楼宇湘傲然回答。 夏小韵又问:“楼总,你明知道我的命运很复杂,你还结纳我靠上来,难道就不怕被那股子势力所殃及?说实在的,我不觉得楼总能对抗那些东西。” “呵呵,我为什么要跟那股子强大的势力对抗?” 楼宇湘笑了,轻声说:“我只是对夏总的神通快递感兴趣罢了。” 夏小韵用力抿了下嘴角后,明白楼宇湘想说什么了。 楼宇湘结纳她,当她的靠山,只是帮她对付尘世间的压力。 但当那股子邪恶势力要针对夏小韵时,楼宇湘铁定会跑的比谁都快,才不管夏小韵的死活,甚至还会盼着她死。 夏小韵要是死了,那么她的神通快递集团,就只能由楼宇湘接手了:谁让人家是合作伙伴来着? “夏总,在我楼宇湘的眼里,只有利益。” 楼宇湘又说:“为了利益,我可以去冒险,但我不会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当赌注。所以呢,我们可以合作,我可以帮你想对付你的人。但那些邪恶的东西--夏总,对不起,请恕我无能为力。” “楼宇湘,果然是楼宇湘。” 夏小韵再看楼宇湘的眼神里,已经浮上了钦佩的神色:“如果那一天真得来临,我会提前告诉楼总,做好接盘准备。” 一个能把阴谋说出来的女人,不是傻瓜,就是为追逐利益才存世的疯子。 智商相当高的疯子。 楼宇湘就是这种人,由不得夏小韵不佩服。 第678章:她算啥的大人物 一场大雪,从昨晚下到今天早上九点多时,才慢慢地停止。 小县城地处华夏西北位置,往年可没下这么大的雪。 大雪过后,站在小山头上四下里看去,到处都是雪白的一片,风景非常的迷人,让圆哥忍不住妙手偶得一首好诗:“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好诗,好诗!” 圆哥话音未落,格林德就鼓着掌的从窝棚里走了出来:“圆哥你这首诗,端地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必定照耀千古,源远流长。” 他算记住在英国泰晤士河边时,岳婉晨曾经大拍方圆马屁的那些话了。 “呵呵,过奖了,过奖,妙手偶得之罢了。” 方圆脸上满是得意之色的,开始谦虚。 毛驴仿佛也被大哥这惊才绝艳的佳句而狂喜,围着他不住的陡起了圈子,还不时的人立而起,就像要跟他索要签名那样。 “呕--” 从窝棚里爬出来,哪怕是裹着黄大衣也被冻得瑟瑟发抖的秦大川,低头做出了干呕动作。 也算是名牌大学毕业的秦大川,没理由不知道圆哥这首绝句,是唐代柳宗元的大作,只是他真搞不懂:尘世间,怎么真有比他脸皮还要厚的人,让他都忍不住的为之作呕了。 “圆哥,这小子在笑话你。” 格林德马上就对秦大川怒目而视,毛驴更是左扑又跳,嗓子里发出低低的咆哮声,一副随时都会扑上来把这个胆敢讽刺大哥的家伙扑倒在地的样子。 “秦大川,皮痒了?” 方圆满脸的得意,化成了狞笑。 “让那条贱狗滚开,我要跟你们两个单挑!” 秦大川猛地一声吼,左脚抬起,双手朝天,摆出了一副金鸡独立的架势。 “跟我们单挑?” 方圆跟格林德对望了一眼,同时放声狂笑起来:“特么的,老子正想活动活取暖呢,就有人靶子主动向跟前凑了。” “老大你在这儿给某家观敌瞭阵,毛驴且闪到一旁,看俺如何阵斩敌将的,哇呀呀!” 最近从收音机听京剧听上瘾的格林德,哇呀呀怪叫声中,猛地一个前空翻,接着就青蛙一般的纵身扑向了秦大川。 “来得好,儿郎们,看俺是怎么温酒斩死老外的!” 秦大川毫不退缩,猛地一晃膀子扒下黄大衣,狠狠砸向了格林德。 看着两个人就像泼妇打架那样,抱在一起在雪地上滚来滚去,毛驴则在一旁大叫着过瘾的样子,方圆笑了笑,点上了一颗烟。 此前把挑水看做是磨难的格林德,现在都跟秦大川抢着干了--由此可见,这段日子实在是太无聊了,也怪不得这两个家伙,会拿捏出这副沙比嘴脸来玩闹。 其实,方圆又何尝不觉得无聊? 他在明珠的兄弟,现在被楼宇湘给欺负的都去快餐店洗盘子去了;唐王的水暗影舍出了老脸,才保住了秦小冰继续当个小空姐;昆仑力斩蜥蜴浩克兄弟俩后,铁定会吸引官方的注意,指不定啥时候就得被‘围剿’。 肯定不甘心就此罢休的燕春来两口子;始终潜伏在夏小韵身边的九幽王等等,好多事,好多人,都无比渴望他的出现。 但他却像被整个世界都忘记了那样,整天呆在这儿,跟格林德他们玩最弱智的游戏。 还不到出山的时候。 这是山羊在每次打电话来时,总是反复重复的一句话。 到底得等到什么时候,方圆才能离开这座小县城,正式踏进属于他的江湖? 方圆也不知道。 山羊,更不知道。 他们只知道,方圆躲在暗处,要比站出来宣告他又回来了,要好很多。 “老大,今天中午想吃什么?” 就在方圆坐在木墩子上,向远处眺望时,已经把秦大川给揍的脑袋钻进雪窝里的格林德,才喘着粗气的凑了上来。 “土豆烧牛肉吧?” 方圆看了他一眼,慢悠悠的问道。 咕噔一声,格林德咽了口吐沫,没说话。 都过去那么久了,格林德还是在听到土豆后,会本能的反胃。 “牛肉,还有牛肉啊。” 方圆加重了语气说:“你不要只想土豆,而忽略了牛肉。就像你在欣赏一个美女时,不能总想她放得屁是不是臭的,也会跟你一样吐浓痰,你得去想她的腰肢,她的腿子,她盘在你身上时的那--哎,你干啥去?” “吐一会儿去!” 格林德抬手捂着嘴巴,用最快的速度跑向了秦大川那边。 刚跑过去,秦大川却猛地一招蝎子摆尾,一脚重重踢在他胸膛上,把他踹出老远。 然后,又是一阵疯子般的厮打。 站在旁边的毛驴,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慢悠悠的来到了大哥身边,蹲坐在了雪地上,看向了县城方向。 “你怎么不去玩会儿?” 方圆问它:“给那俩傻子当裁判也行啊。” 毛驴甩了甩脑袋上的雪沫子,懒得打理他。 “我知道,你是在埋怨我,怎么就忍心眼睁睁看着你二哥被欺负。” 方圆抬手拍了拍毛驴的后背,笑了下后才说:“你还是不懂啊,有时候忍得时间越久,收获的利益也就越大。” 毛驴当然不懂,无论它有多么的聪明,它都无法理解人跟人之间的斗争,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残酷的。 林舞儿当前的处境,确实有些凄惨。 李杰,劳拉俩人,给她凑了二十万。 二十万块钱,要是放在普通家庭,就算不是一笔巨款,只要精打细算,也能坚持三两年了。 可她家里还有个林东海。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她跟沈玉如都没有放弃給他治疗--各种治疗,希望他有一天能醒过来。 一个家里,任何时候都不能缺少男人。 哪怕林东海醒来后,还是只能躺在炕上,但沈玉如母女就会有主心骨的。 方圆很清楚这一点,几乎每隔几天,就能从山羊那儿得知她的最新消息。 他却一直在忍。 就像他跟毛驴说的这样:忍耐的时间越久,收到的效益才越大。 不能否认的是,不管林舞儿有多么的努力,在商场上她都无法跟楼宇湘相比。 同样是把饲料当做主打品牌,林舞儿掌管东海集团时,最多也就是能畅销东南亚(这还得多亏潘经理等人的帮忙),但换上由楼宇湘后,饲料已经在上个月,成功登方美国市场了。 业务量,翻了不止一番,厂房更是接连扩建--楼宇湘,为了打造她进军明珠的桥头堡,动用了她能动用的力量。 她接手东海集团的短短四个月内,就让集团扩大了三倍,力压华夏其它三大品牌,毫无争议的一枝独秀。 “你知道不?那个娘们干的越欢,我越高兴。因为她是在给你二哥打工啊。” 方圆笑眯眯的说:“等到了合适的机会,我们就会收过来。到时候,你二哥就会摇身一变,成为明珠有数的小富婆了。嘿嘿,正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懂不懂?” “不懂。” 这俩字,当然不是毛驴说的,而是被格林德揍成熊猫眼的秦大川,一屁股坐在雪地上,无所畏惧的抬脚,把毛驴踢到了一旁。 毛驴大怒,抬起了左后腿,一股子琼浆玉液洒在秦大川身上后,才开心的锥锥叫着跑了。 “特么的,早晚我会拿刀子阉了你!” 秦大川屁股抬起,做了个作势欲追的姿势后,又坐下来抄起一团雪,在身上擦了起来。 跟毛驴朝夕相处几个月后,秦大川终于克服了对狗子的恐惧症,这也算是他逃亡后最大的收获吧。 “你怎么就不懂了?” 方圆看到格林德跟着毛驴下了山后,才递给了秦大川一颗烟。 点上烟,秦大川说:“你可能不知道,我在大学毕业后去的那家单位,就是帝皇集团的一个子公司。用句很通俗的话来说呢就是,所有隶属帝皇集团的公司里,都流传着她的传说。” “你可以说这个女人不要脸,说她残忍,甚至都能骂她没人性。” 秦大川吸了一口烟,继续说道:“但你不得不佩服她的手段,以及躲在暗中准备猎杀猎物时的忍耐力。” 楼宇湘从布局,到彻底吞并东海集团,足足用了接近一年的时间。 在这段时间内,林舞儿竟然没有丝毫的查觉,由此就能证明她的手段,是何等的高明,滴水不漏。 就这样一个无论做什么事,都会反复计算利益得失后才会出手的女人,在终于露出獠牙吞下东海集团后,又岂能轻易让人把东海集团夺走? “我就觉得吧,这个女人既然敢做,那么她就做好了迎接暴力的准备。” 秦大川擦了擦还有些瘀肿的嘴角,说:“所以呢,你就算拿把刀子搁在她脖子上,她也不会屈服的。像这种大人物,要是怕死的话,她也不会爬到今天这个高度了。” “她算啥狗屁的大人物?” 方圆不屑的笑了笑,说道:“她或许真不怕死,那是因为她没有机会知道啥才是真正的恐惧。” “怎么,你要绑架她?” 秦大川来兴趣了:“我相信,依着你的本事,要想绑架她也不是难事。嗯。那个啥,我有个不情之请--” “是不是想跟我一起绑架她?” 方圆斜着眼的问道:“最好呢,是在绑架她后,把她交给你,你会用最原始的方式,让她懂得像你这种男人,可不是她能轻易得罪的。” 秦大川咽了口吐沫,毫不掩饰的说:“我在单位上班时,就听人说她外号人参果了。嘿嘿,如果能尝尝人参果的滋味,我这辈子就没什么憾事了。” “行,我答应你。” “真得?” “我像撒谎骗你吗?” “不像。” 秦大川摇了摇头:“你本来就是在骗我。” “如果你不在乎秦小冰的生死,我就不骗你。” 方圆淡淡的说。 “你--” 秦大川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什么了。 “好好想想,我去接个电话。” 听到有悦耳的手机铃声从窝棚里响起后,方圆拍了拍秦大川的肩膀,站起来走了。 第679章:坚强的林舞儿 林舞儿现在很不好。 电话是山羊打来的,不等方圆打招呼,他就说出了这句话。 方圆脸上依旧带着笑容,只是那笑容有些冷,就像这漫山遍野的白雪,站在很远处的秦大川,仿佛都感受到了温度的下降,下意识的裹了衣服。 这是春节后的第一场雪,也是去年那个冬天的最后一场雪。 这场雪后,大江南北的气温就会随着春天的到来,有明显的回升。 秦大川在用脚搓开地上的积雪时,甚至都能发现一星点的绿色。 无论寒冬有多么漫长,雪下的又是多么大,但终究有过去的一天。 等雪化尽后,群山或许会在一个晚上的时间,就能变为黛绿色。 再寒冷的寒冬,也无法阻止春天来到后的万物复苏。 但肯定的是,会有好多生命都没有熬过来--林舞儿很庆幸,她熬过了这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季。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她那双昔日比好多钢琴手都要好看的手,已经变得粗糙,手指骨节甚至都有些变粗了,这是经常干体力活的特征。 林舞儿在商场上的天赋不如楼宇湘,不如夏小韵,但她毕竟是出身商贾世家,又干了两年的总裁,完全可以去企业做个月薪上万的小白领。 对此,她也很有信心,能把工作干好,挣到更多的钱来补贴家用(主要是要给林东海做康复治疗),甚至还能像所有年轻人那样,每个月存点小钱。 只是很可惜的是,无论她去哪家企业应聘,都没有人肯应聘她。 不是她没有工作能力,而是有人不喜欢她干这种‘文雅’的工作--这个人,就是楼宇湘,具体执行者,则是林舞儿往昔的小舅,沈玉海。 刚离开东海集团的第三天,安顿好家里的林舞儿,就去了一家电子公司,应聘市场部经理一职。 不得不说,干过两年老总的林舞儿,在这方面有着一般人没有的眼光,那家公司老总亲自面试了她,并当场拍板她可以明天来上班,月薪暂定为一万六。 一万六的薪水,在明珠的白领中算不得什么,甚至还不够林舞儿以前买件衣服的,但此一时彼一时,现在人家能给她开出这个薪资,她已经很满意了。 一万六,只要精打细算的花,相信每个月还能存点下一点钱。 再说了,这还是在试用期间,等她的工作能力得到肯定后,公司肯定会给她涨薪的。 对此,林舞儿有着近乎于盲目的信心。 她在被人狠狠摆了一道后,无论是智商还是工作能力,都有了质的飞跃。 为此,她还有些感激楼宇湘。 当一个人,开始感激她不共戴天的仇人时,就说明她对未来充满了信心,自身会爆发出一股子正能量,来感染周围的人,从而影响到事业,大踏步的前进。 终究有一天,我会把你拿走的东西,再收回来! 这是林舞儿应聘成功、走出那家公司后站在大厅门口时,在心里默默说出的一句话。 一个晚上。 仅仅是过了一个晚上,这句话仿佛还在她耳边回荡,她就被现实狠狠打了一拳。 “林小姐,对不起,我们发现原来你并不适合我们公司。” 这就是那句像大铁锤一样,狠狠击打在林舞儿身上的那句话,是从电子公司老总嘴里说出来的。 时至今日,林舞儿都能回想到老总在说这句话时,眼里包含着的无奈,愧疚甚至愤怒的神色。 林舞儿茫然。 她不知道怎么回事。 她还没有走马上任,没有让老总看到她在商场上出色的工作能力,怎么就在过了一个晚上后,就关上了她走向希望大道的大门? 她没有生气,更没有跟好像在耍着她玩儿的老总讨要个说法,只是看着他凝视了片刻后,对他慢慢弯腰鞠了一躬后,转身走出了公司。 她已经失去了东海集团,失去了所有曾经拥有过的东西,只剩下了谁都剥夺不走的尊严,那么她就得牢牢守护尊严。 尊严,不允许她在被老总婉拒时,让她愤怒,尖叫着质问对方怎么会食言。 走出那家电子公司后,林舞儿就看到了一个人。 沈玉海。 都过去那么久了啊,林舞儿还能把那天记得清清楚楚:身穿一身白色西装的沈玉海,头上戴着同颜色的礼帽,脸上还扣着一副大墨镜,倚在他的奔驰车上望着林舞儿笑的样子,就像一个帮鬼子带路的汉奸。 看到满脸得意的沈玉海后,林舞儿猛地醒悟了:不是电子公司老总所说的那样,她不适合担任市场部经理一职,而是因为有人觉得她不适合,就通知了老总。 这个人就是沈玉海。 区区一个沈玉海,在两千多万人的明珠,压根算不了什么,远远没有嚣张到能威胁电子公司老总,不许他结纳林舞儿的地步。 让老总发怵的人,是站在沈玉海背后的楼宇湘。 也唯有那个正式登方明珠的强势小女人,才能让明珠所有企业,不敢给林舞儿一席之地--这些企业,或许不会惧怕楼宇湘,毕竟她能力再大,也只是个‘外来户’,双方拼杀起来,鹿死谁手还尚未可知。 可问题是,谁会为了一个已经落魄的林舞儿,去得罪跟叶明媚齐名的人参果? 就连最该、也最有能力帮助林舞儿的明珠马家,都退避三舍了,别人实在没必要为了她跟楼宇湘厮斗。 就像那些不倒的大家族一样,商场上也永远追求一个‘利’字。 没有谁,敢拿自己的心血,去做一件害处比好处大好多倍的事。 楼宇湘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敢让沈玉海露面,跟林舞儿直白的说:“我觉得,林小姐无论在华夏哪座城市,只能适合三个工作,那就是端盘子,洗碗,扛大包。” “为什么,楼宇湘要把我逼到绝境?” 林舞儿这样问沈玉海。 “这也算绝境吗?绝境这个词所代表的含义,就是快要死了--林舞儿,我看你身体健康,气色红润,距离死还远着呢,所以你千万不要再提到‘绝境’这个词,我担心你会真尝到身处绝境中的滋味。” 沈玉海优雅的笑了笑,又说:“至于楼总为什么要安排你的生活,那是因为你那天在股权转签字仪式上,不该让她守着那么多人没面子的。” 就因为那天林舞儿让楼宇湘丢了面子,所以她才遭受到小女人的继续打击。 搞清楚咋回事的林舞儿,发现自己又成熟了很多:她竟然没生气。 “谁敢让楼总没面子,她就会让谁没有尊严。” 沈玉海笑嘻嘻的开门,上车时说道:“林舞儿,看在我们还算是亲戚的份上,我给你一个忠告,千万不要再违逆楼总了。” 说着,他压低声音,就像做贼似的那样说:“告诉你个有关楼总的秘密--她现在的生活很无聊,总希望能找点事做呢。哈,哈哈!” 狂笑声中,沈玉海驱车疾驰而去。 楼宇湘很无聊,收拾林舞儿就成了她当前的乐趣。 起因,就是林舞儿那天让楼总丢了面子。 为了楼总的面子,林舞儿此后的工作,只能是端盘子,洗碗扛大包。 林舞儿毫不怀疑,沈玉海既然这样说了,那么楼宇湘肯定就会这样做。 所以她没必要再去别家公司应聘。 因为她很清楚,就算顺利被招聘了,第二天还是会被公司婉拒的--这是楼宇湘闲极无聊时玩的游戏,以林舞儿的尊严为道具。 林舞儿不想被人拿着自己的尊严去玩儿,所以她没有再去企业应聘,而是很直接的去了一家餐馆。 不得不说,依着林二的身材相貌,无论是给哪家餐馆洗碗端盘子,都会受欢迎的,甚至有对她非分之想的餐馆老板,还给她开出了c级厨师的月薪(六七千左右吧)。 对于这种‘好心’的老板,林舞儿当即扭头就走:她知道,这就是楼宇湘最想看到的。 那个小女人,就是要用这种肮脏的方式,来报复当初她的不理智行为:敢尼玛的让我丢面子,我让你丢、身子! 谁都知道,在餐馆端盘子洗碗这种活,能把人累个半死,但薪水绝不会超过五千。 而五千,才刚够租房的房租。 端盘子洗碗扛大包这三个工作中,前两种就别考虑了,只剩下去车站、码头扛大包了。 扛大包,一个月也能挣一万左右--那是强壮的男劳力。 林舞儿虽然当过一段时间的男人,可她终究只是个体重不超过五十五公斤的女孩子,这两年更是养尊处优惯了的,怎么可能会干得了这种粗活? 可不干怎么办? 从哪儿挣钱,来交房租,吃饭,给父亲支付康复费用? 所以,只要能在楼宇湘的‘许可’下,别说是扛大包了,就算是下地狱,林舞儿也得去干! 于是,林舞儿再次剪掉了她的披肩长发,全身都抹上了那种能让皮肤变黄的药水,拿出了她那张叫‘林武’的身份证,去了码头成为了一名扛大包工人。 老人们常说:这个人啊,没有受不了的罪,只有享不了的福。 老人们说过的话,总是这么有道理:没有谁知道林舞儿是怎么混在那些强壮的男人群中,吃了多大的苦,才慢慢熬到能扛起90公斤大豆‘健步如飞’的。 她纤长的手指关节在变粗,小腿强壮有力,能像所有码头扛包男人那样,用牙齿咬开啤酒瓶子盖,不用杯子就能一饮而尽。 她的笑声,越来越爽朗。 她的眼睛,也越来越亮! 对一般女孩子来说无法承受的磨难,却让林舞儿从中找到了更加坚强活下去的信心。 “这是那个女人不愿意看到的。” 简单说完林舞儿这几个月的遭遇后,山羊才淡淡的说:“她更喜欢,你兄弟能活的像条狗那样,四处乞讨,最好是去站街。” 方圆笑了,轻声问:“你说,林二要是去站街的话,我该不该去捧场?” 第680章:方圆不想再等了 林舞儿的现状,方圆早就知道了。 山羊每隔几天,就会給他来一次电话,向他通报林二的最新情况。 不过为了能让方圆在深山内安心‘蛰伏’,山羊每次在说起林舞儿所遭受的磨难时,总是尽可能的轻描淡写。 就好像,林舞儿只是换了个不怎么愉快的工作,但距离走投无路还有十八条街呢,所以方圆实在没必要因为她暂时的不愉快,就放弃蛰伏计划。 方圆也不傻,当然能从山羊说话的语气中,猜出林舞儿当前所面临的情况有多难。 可就像刚才他跟毛驴说的那样(暂时的忍耐,只是为了谋取更大的好处),为了整个大局,他只能选择无视林二的苦难,安心在这儿给土豆老守墓,等待复出的那一天到来。 方圆蛰伏,当然不仅仅是为了借用楼宇湘来给林二‘打工’,那个自以为是的人参果,还远远没有达到让他得这么小心的地步。 方圆苦苦的等待,远离都市,每天都在荒山野岭中朝饮白露,夕眠苍霞的,是为了等待九幽王、燕春来,还有龙头继任者的反应。 昆仑在巨野河畔秒杀蜥蜴浩克兄弟、九幽王用她招牌式的动作杀人后的第七天,山羊就打探到了那个晚上所发生一切:蜥蜴浩克兄弟,是燕春来雇佣去唐王,要斩杀水暗影的。 那晚,叶明媚曾经跟水暗影交谈过,劝她能放下身价值,以‘方夫人’的身份,主动去伺候燕春来,来化解方圆曾经造下的罪孽。 燕春来夫妻就像楼宇湘那样,自以为在华夏能呼风唤雨的拿着王法不当回事,想踩谁就去踩谁--但他们在早就开了杀戒的方圆眼里,只是一群活着的死人罢了。 他想让他们三更死,他们哭爹喊娘的,也逃不过五更! 水银泻地刀锋起,妙手空空头落地的名头,可不是用嘴吹出来的,而是用鲜血书写出来,被国际刑警组织确认了的。 方圆真正担心的,甚至都不是九幽王--而是那个神秘的夫人。 还有,龙头的继任者。 他想看看,九幽王背后的夫人到底是什么人。 龙头的继任者、方圆曾经的竞争对手郭易秦(现在他已经知道郭易秦继承了龙头的职务,并把秦摘花给逐出了七杀手,收回了昆仑陌刀),又会在他安心蛰伏下去后,要做出哪些事。 还有企图利用他的花小妖,东洋的丰田秀敏、不知道跑哪儿的岳婉晨等等,这些人对于方圆来说,远远比出面教训楼宇湘、燕春来夫妻他们更重要。 或许,更重要的是--夏小韵。 确定方圆早就一命呜呼的夏小韵,在他‘死后’的这一年多里,小日子竟然过的无比滋润。 不正常。 九幽王、郭易秦、丰田秀敏还有夏小韵,他们当前的表现都不正常。 老人们也总说:事出反常必有妖。 方圆就想看看这个‘妖’,到底是一些什么妖。 本来,方圆跟山羊都觉得,他有足够的时间等,哪怕等个三两年都行,总能等到那些妖自己跳出来,反正他又不着急从九幽世界内跑出来。 荒山野岭的日子虽说无聊了些,但确实比那个黑暗世界要好了太多,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可是楼宇湘,为什么不给方圆继续等待下去的机会,偏偏要‘想方设法’的逼着他出去呢? 这就是她的不对了。 方圆觉得,楼宇湘这种做不对的事、还做的津津有味的女人,实在是讨厌到了极点。 尤其是山羊这次打电话来说,楼宇湘已经不满足林舞儿扛大包,只想她去当一个站街女时,表面平静的方圆,并没有看到他已经把手指关节,攥的发白、发紫了。 “汪、汪汪!” 窝棚外面远处的羊肠小道上,传来毛驴兴奋的吠叫声后,方圆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时,山羊说话了:“现在还不是时--” 砰的一声,方圆抬手一拳,狠狠打在了支撑窝棚的木柱上。 足有碗口粗细的木柱,被他硬生生一拳打断,吓得刚跑到窝棚前的毛驴,马上就迅速调头,转身夹着尾巴用最快的速度狼窜而去。 大哥在上次发脾气时,还是毛驴钻到一个女孩裙下扯掉人家小裤裤时--那次,大哥就是一拳打断了一颗小树,然后用树枝没命的抽它。 把它打了个半死后,才把它抱在怀里认真的跟它说:以后,你可以假装耍流氓。 假装耍流氓的意思呢,就是不许来真的。 毛驴钻到人家裙下扯下人家小裤裤的行为,就是真的耍流氓……这是要遭受惩罚的,一次就足够让它铭记终生,永不敢犯。 但那次方圆却给毛驴留下了终生难忘的阴影,所以时隔数年再次看到大哥打出愤怒的一拳后,它就想也没想调头鼠窜,躲在了秦大川后面,全身都在瑟瑟发抖。 “方圆,你丫的犯什么病呢?” 秦大川也很惊讶,搞不懂方圆干嘛要一拳打断窝棚柱子:难道,他不知道柱子被打断后,窝棚就会坍陷,上面的茅草就会把他埋在底下? “我要是你的话,我就不会这么多嘴,只会下山去打猎,去私房菜那边做一锅土豆炖兔子。” 手里拎着两只野兔的格林德,抬手拉住要过去看看的秦大川,一脸认真的说。 看看塌陷的窝棚那边,再回头看看满眼都是惶恐的毛驴,秦大川终于明白了什么,点了点头:“好,那我们去抓兔子。” “还有,以后不要叫老大的名字。” 走在前面的格林德,头也不回的说:“无论你跟老大的关系有多么的铁,但你既然决定要跟他混下去,那么你就得懂得老大之所以能成为我们的老大,就得受到我们发自内心的尊敬。” “我就算是叫他名字,也改变不了我很尊敬他的现实。” 秦大川沉默片刻,才低声辩解道。 格林德回头看了他一眼,笑了下后继续下山:“那随你吧,只要你觉得合适,把我这番话当做是放屁好了。” “你本来就爱放屁的--哎哟,卧槽。” 当秦大川不小心擦倒在地上,顺着小道上的积雪向下滑去的惊叫声,传到方圆耳朵里时,他已经抬手推开了砸在他身上的窝棚。 山羊在电话那边,当然看不到他已经一拳打断了柱子,却能断定他现在无比的愤怒:他不想再等下去了。 在林二要被楼宇湘逼着去站街时,方圆如果还能忍下去,那么……就算事后他能得到比天还要大的好处,他也无法再抬起头来面对这个世界。 山羊很想告诉他:只要再坚持一段时间,或许最多一个星期,早就憋不住要动的那些人,就会跳出来,到时候可以尽情收获等待的果实了。 可他不敢说。 山羊很清楚,如果他再劝说一句,方圆就会跟他翻脸。 是真正的翻脸:当初他跟昆仑翻脸后,那个倔强的女孩儿,用了几年的工夫、又做了哪些事、吃了多少苦,才获得了他的原谅? 山羊不想成为第二个昆仑。 哪怕他是全心全意为方圆着想的。 “你想什么时候来明珠?” 山羊轻声问道。 “明天。” 方圆回头,看了眼不远处那座孤坟,低声说:“最迟明天下午,我就会去找你。今晚,我想好好陪陪土豆老。” “好,那我等你。” 听方圆这样说后,山羊松了口气:只要方圆能说明天下午才会赶去明珠,就代表着他还没有被某个马上要倒霉的小女人,气昏头脑而失去理智。 嗯,唯有时刻保持冷静头脑的人,在遇到危险时,才都能做出最正确的反应。 发烫的手机屏幕黑下来后,方圆从‘废墟’中站了起来。 走到孤坟后面的那块大石头上,方圆远眺着东南方向,喃喃的说:“既然老天爷憋不住的让我先跳出来,那我就出来好了。希望,你们都准备好了。” 格林德准备等上山后,哪怕不吃饭,也得先把老大的窝棚重新搭起来。 既然决心给人当小弟,那么就得有当小弟的觉悟才行,总不能晚上自己睡在‘五星级’的窝棚(秦大川自嘲的话)里,却让老大露宿吧? 以往来到山头时,都是毛驴率先跑上去向大哥献殷勤,然后再用鄙夷的目光看着格林德俩人:两个土鳖狂啥呀狂,有本事你们也整根尾巴插、屁股上晃啊? 这次,毛驴却落在了最后。 话说大哥发怒都过好久了,毛驴的心儿在砰砰跳,总担心会被没头没脑的抽,更发誓要改掉总爱偷偷往秦大川俩人鞋子里撒尿的坏毛病。 “毛驴呢?” 躲在最后面的毛驴,等秦大川最先走上山头后,正要悄悄从别处爬上去时,就听到大哥问它了。 马上,毛驴就从格林德腿子中间钻过,摇头摆尾的出现在了大哥视线中:大哥有召时,可不敢捂住耳朵装听不到,那样会更倒霉的。 “对不起了,刚才吓着你了。” 方圆蹲在窝棚前,一脸诚恳神色的跟毛驴赔礼道歉。 毛驴要是个女孩子的话,肯定会哭着扑进他怀里,用小手捶打着他胸膛:你坏死了,你吓死人家了-- 毛驴不是女孩子,才不稀罕方圆的道歉:疯狂摇晃着讨好的尾巴马上停止,一脸傲然的看向了远处,才不屑搭理某个翻脸无情的家伙。 “草,脾气还不小,滚蛋。” 方圆抄起一把雪,砸在了毛驴脑袋上。 然后毛驴就开心的扑上来,伸出长长的舌头给大哥洗脸:这才是正常的大哥嘛。 不耐烦的推开这条贱狗,方圆看到了格林德扛着的那根木头,就知道他要干啥了,笑了笑还没说话呢,秦大川就抢先说道:“这根木头是我在树林里伐的,老大,你觉得用它来给你搭窝棚怎么样?” 靠,明明是我一刀一刀砍断的,怎么就成了你伐的了--格林德对抢功劳的秦大川怒目而视时,就听方圆说:“别费那个力气了,明天咱们就走。” 第681章:你不怕,我怕 “明天就走?” 秦大川眨巴了下眼,觉得自己可能听错了,又问道:“老大,你说咱们明天就离开这儿?” “是,你没听错,咱们明天就离开这儿。” 方圆看了眼秦大川,从地上站起来到背着双手,看着东南方向重复了一遍。 他又不是聋子,当然能听到秦大川不再喊他方圆,而是跟格林德一样喊他老大了。 其实他早就跟格林德说喊圆哥就行,不过那个死老外总觉得圆哥这个称呼,不如老大威风,叫着也顺口。 方老大是个心胸开阔的人,才不会因为小弟擅自改变对自己的称呼,就生气:既然小弟说喊老大顺嘴,那就由得他去吧。 现在秦大川也改口喊老大了,这肯定是格林德跟他说过了什么。 方圆没觉得秦大川改口喊老大有什么不对:如果大川哥有本事,能让方圆跟着他混,肯定会喊他老大的。 历史已经证明,所有混得开的小弟,都懂得该怎么去尊重老大。 行,秦大川总算开窍了。 方老大有些欣慰的暗中点了点头时,就看到格林德跟秦大川俩人,忽然齐声欢呼起来,又蹦又跳的。 死老外尤为的夸张,竟然双膝跪倒在雪地上,不住的在眼前、心口划着十字,嘟囔着感谢上帝一类的屁话,庆祝他终于结束这长达数月的半野人生活。 特么的,你该感谢的是老大好吧? 信不信老大忽然开口说等到春暖花开时才离开? 到时候,你还会再感谢你的上帝? 方老大鄙夷的看了死老外一眼,又看向了秦大川。 秦大川倒没有表现的像格林德那样夸张,最多也就是双手合十,低头高喧一声佛号:“我佛慈悲!” 信不信我让你在下一刻,就痛骂你佛没长眼? 唉,还是毛驴好啊,听说终于要离开这穷山僻壤后,既不感谢上帝,更不它佛慈悲,只是疯了似的在山头上转圈圈。 这三个混蛋。 好吧,看在他们忙活大半天,才搞来的土豆炖野兔的份上,方老大决定原谅他们的喜不自禁,先尝尝兔子肉咋样。 嗯,李大头现在的手艺越来越棒了,竟然把区区一道土豆炖野兔,做出元宝虾的味道来--哦,原来烫下面真放了元宝虾啊,我说那个家伙做饭的手艺,也就是九转大肠做的还不错,其它的只配喂猪。 方圆把一只兔子腿随手扔出去,在雪地上撒欢的毛驴,一个漂亮的后空翻把兔子腿叼在嘴里后,秦大川凑了过来。 太兴奋导致他脸上的两颗青春痘都在闪闪发光,说话都有些结巴了:“老、老大,咱们明天就回唐王吗?” 在确定方圆真没死后,大川哥最大的心愿,就是跟他一起回唐王。 甚至,当他双脚踏在唐王的土地上后,第一句话怎么说,他都想好了:我胡汉三,又回来了!凡是吃了我的,都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都给我还回来,别忘了带利息! 大川哥敢有这么深厚的底气,那是因为他已经知道老大是多么恐怖的存在了。 只要跟老大在一起,别说是那些胆敢欺负小妹的混蛋,会被吓得屁滚尿流了,就连缉拿他的警方,也得乖乖把他的通缉令‘下架’。 他都想到得花言巧语的说服老大,陪他走一趟唐王航空公司,得让那些人看看,大川哥是一个多么惹不起的存在! 方老大的回答,多少有些让秦大川扫兴:“不,咱们明天启程去明珠。” “楼宇湘那个臭娘们,现在明珠?” 秦大川想到楼宇湘后,就会自然的咬牙切齿。 方圆抬手在他后脑勺抽了下,骂道:“草,咱们都是文明人,就算对那个臭娘们再不爽,也得拿捏出儒雅君子的嘴脸。” 秦大川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 “你知道啥了?” 方圆又拿起一根兔子腿,扔给了毛驴。 秦大川盯着被毛驴迅速擒在嘴里的兔子腿,咽了口口水后,才认真的说:“那些所谓的君子,其实都是一些披着儒雅外皮的败类。” 从没有谁规定,败类都得像电影里那样,都是满眼的奸诈、满脸的横肉,就差脑门上贴着‘我是败类’的小纸条了。 还有可能是像燕随意这样表面儒雅的君子,哪怕在关注一个连司机老董都不屑的站街女时,他脸上都没有丝毫肮脏的意思,只是轻咦了声就说:“停车。” 无论随意让做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什么也不要问,更不要管。 好多年过去了,老董都没有忘记老爷让他第一次来机场接机前,嘱咐过的这句话。 也正是老董牢记住了这句话,所以燕随意在盯着那些站街女,让他停车时,他马上就把车子溜边,缓缓停了下来。 这儿距离机场差不多得有十公里左右,绝对是明珠郊区了。 这是个小镇。 别看房租正在努力向市中心看其,不过不管是居住环境,还是‘文化底蕴’,都无法跟市区相比--最起码,市区内的夜晚街头上,哪怕是最偏僻的地方,都不会有穿着暴露的站街女出现。 小镇上就有,而且还是屡打不尽:总有些打着来明珠打工幌子的外地妇女,不怎么重视女人最该重视的清白,而是选择了‘一本万利’的站街工作。 老董曾经听人说过,小镇站街女之所以屡打不尽,那是因为她们都受超高的利益所吸引,只要运气好的,一个晚上挣五六千块是没问题的。 三百块钱一次,一次最多半小时,就在小树林后面,还不用缴税--老董觉得,他要是个女人的话,受家庭经济压力所迫,或许也会走上这条路。 但他从没有看不起这些廉价的站街女。 那是因为他很清楚:市中心那些金碧辉煌的大酒店内,从来都不缺少一晚上数千上万、甚至十万上百万的陪床女人。 只是那些女人更懂得用名气(比方当红影星歌星啊,模特了啥的)来包装自己,一个晚上,或许就能挣到普通人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钱。 尽管她们才看不起这些站街的‘同行’,更是在男人提上裤子后,她们马上会在脸上贴上‘纯洁’的面具。 所以,老董才觉得,就算燕少年少轻狂,想找个女人的话,也该去找那些影星,或者模特的,反正明珠燕家又不缺钱,也没谁敢嘴贱到到处说,干嘛要对一个站街的感兴趣呢? 老董心里纳闷归纳闷,却不会问,只会在看到燕随意自己推门下去后,马上就跟了上去,还反手摸了摸后腰的枪柄。 保护燕少的绝对安全,是他的职责。 就像只要燕少一指某个站街的,他就会马上甩出一叠现金那样。 “哟,大哥,是不是想找个人陪呀?” 站在阴影下的站街的,眼睛却是雪亮的,看到有个风度翩翩的大少,从黑色卡宴中下来后,当然能看出这是个‘肥羊’。 没看到他身后,还跟着个五大三粗的保镖吗? 要是能够成功吸引到他,收入肯定得顶半个月的。 所以燕随意刚走上人行道,七八个浓妆艳抹的站街的,就像苍蝇闻到臭鸡蛋那样,轰的一声就围了上来。 相比起北方来说,明珠气温要高好多。 不过这时候还是很阴冷的。 可那些站街的,为了‘工作方便’,基本都是大衣里面没穿几件衣服,在苍蝇般的围上来后,就敞开大衣,争相给燕随意看她们的优质资源。 燕随意却对她们没有丁点的兴趣,只是抬头看向了街边最黑的地方。 那儿还站着个摩登女郎。 跟别的摩登女郎大衣披肩长发、裹着黑丝、脚下踩着高腰马靴不同,这个摩登女郎是男人般的短发,穿着有些臃肿的冲锋衣,更没浓妆艳抹的。 她不像站街的,倒像是上市(所谓上市的,就是乡下闲劳力早上会到人才市场,干一些像抹墙皮、砸石头扛大包之类的粗活)的。 但她又明明站在唯有站街女才会出现的地方。 如果不是老董的车灯偶尔照过来,燕随意又恰好看向这边,而且他的记忆力相当强悍的话,也不会注意到这个摩登女郎很眼熟,很像一个人。 “闪开,都闪开!” 看到燕少对这群女人没啥兴趣后,老董马上就知道他该怎么做了,从口袋里掏出一叠足有七八千的现金钞票,随手扔在了绿化带中。 轰的一声,那些摩登女郎就舍弃了燕随意,纷纷尖叫着去争抢那些钞票。 老董并没有鄙视她们,只是觉得心酸:谁家孩子,如果不是被残酷的现实给逼到这份上,会来这儿站街? 燕随意用欣赏的目光看了老董一眼,迈步走向了那个孤零零站在墙边的摩登女郎。 “林舞儿?” 燕随意走到摩登女郎面前,停住了脚步,轻声问道。 “先生,你认错人了。” 摩登女郎身子明显颤了下后,接着冷冷的说:“我叫小花。” 小花,就像那些整天胡吹的网络小说写手所用的笔名那样,是她的‘艺名’。 燕随意没有接小花的话题,只是问:“为什么要做这个?做多久了?” “这关你什么事?” 小花依旧冷冷的回答。 “楼宇湘,有些过分了。” 燕随意沉默了片刻,才转身对老董说:“老董,还有多少钱?” 老董马上返回车里,拿来了全部的现金,大概有三万多的样子。 “你先拿着用,等我办完事情后,再找你。” 燕随意把手里的钱,递了过去。 小花却看都没看,只问:“白白送我的?” “嗯,白白送你的。” 燕随意点了点头。 他虽然对方圆没有丁点的好感,但却看不惯楼宇湘这么欺负林舞儿。 “我不要。” 小花摇了摇头。 “为什么?” 燕随意问出这句话后,接着明白了什么:“你怕她会找我麻烦?” 笑了笑,燕随意淡淡的说:“这个你别怕,燕随意从来都不是一个怕麻烦的人。” “你不怕,我怕。” 小花冷冷的回答。 第682章:那你好好的活下去 龙头过世后,燕随意就猜到楼宇湘要对林舞儿下手了。 他知道这些,是因为燕春来是他的四叔。 燕春来作为明珠商场上的老大,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没理由看不出楼宇湘要做什么--但在楼宇湘彻底撕下伪装之前,他只能干看着。 没办法,如果他要擅自插手的话,楼宇湘肯定会蛊惑林舞儿就地反扑:东海集团是我的,我想卖给谁就卖给谁,干别人啥事? 燕春来还能看出,楼宇湘是想把东海集团当做帝皇集团大举进攻明珠的桥头堡,来全力经营的。 只要楼宇湘能站稳了,依着她背后不逊色燕家的深厚势力,在短短数年内,就能在明珠跟燕家相抗衡。 话说,当初燕家进军由楼家霸占的苏省时,不也是采用这种手段吗? 人家楼宇湘现在所做的,只是以彼之道还彼之身罢了,无论她使出什么招数来,燕春来能做的就是全力抵抗,力争在她没站稳之前,把她赶出明珠。 为了遏制楼宇湘在明珠的渗透发展,燕春来肯定会把所有事,都告诉京华那边的大本营,所以燕随意知道这些,也就不稀奇了。 他只是有些奇怪:彻底被打残了的林舞儿,究竟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才导致楼宇湘吃饱喝足后,还紧抓着她不放,甚至还要把她逼上绝地? 等小花说出那句话后,燕随意明白了一些:她来这儿站街,不是怕被楼宇湘打击报复,而是因为她还有个半死不活的父亲。 楼宇湘,肯定是以林东海来要挟林舞儿,逼着她走上这条路。 燕随意敢拿出钱来给林舞儿,那就证明他不怕楼宇湘。 相信楼宇湘也不会因为这件事,就跟燕家第三代中最出色的佼佼者撕破脸皮,就像没有谁肯为了区区一个林舞儿,就跟楼宇湘做对那样。 艺名叫小花的林舞儿却怕:她能百分百的肯定,今晚要是接下燕随意的钱后,父亲还有沈玉如,或许连天亮都活不到。 她现在后悔了--后悔不该在逆境中,还表现的那样坚强,才深深刺激到了楼宇湘,决定把她逼上绝路。 既然那个女人很喜欢她越惨越好,那么她为什么不遂了楼宇湘的愿,做出一副卑贱的活下去就好的样子呢? 林舞儿真没想到,楼宇湘在铁了心收拾一个人时,会这样变态。 无论怎么样,已经发生的现实,都无法更改了:她唯有按照那个女人的意思,来当一名站街女,这样才能保住父母。 至于以后的生活? 呵呵,相信楼宇湘看在我已经没有任何尊严的份上,会高抬贵手放过我吧? 看着燕随意手里举着的钱,林舞儿艰难的笑了笑,才轻声说:“其实,我也可以要你的钱。” 燕随意却把钱收了回去,递给了老董。 林舞儿嘴角用力抿了下,没说话。 “我知道,你决定要我的钱,是因为你要陪我。” 燕随意说话了,声音很轻:“但我帮你,却不是为了能让你陪我。我这个人,有时候也很卑鄙的,为了某个目标,能视别人即将渴死在沙漠中而不顾。但更多的时候,我都有自己做事的底线。” “你今晚先回家,明天,最迟明天下午,我会帮你搞定。” 燕随意说完,转身就走。 “你等等。” 林舞儿却叫住了他。 燕随意回头看着她,听她说道:“今晚,是我的第一次--也必须得卖出去的第一次。无论是我回家,还是你带我走,结果都是我父母活不到天亮。” 嘎崩。 燕随意的右手手指关节,发出了一声脆响。 林舞儿走了过来,轻笑了一声说:“既然今晚我必须找个男人,献出我的第一次,那我为什么不找你呢?毕竟你不但有钱,而且长的也不错。” “老董。” 燕随意向后退了一步后,看向了停在不远处的一辆车,面无表情的说:“你能不能把里面那两个人的手脚砸断?” 燕少是老爷最看重的年轻一代,无论他说什么,哪怕是让老董现在就找辆车撞死,老董也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更何况,是去把那两个监视林舞儿站街的爪牙,手脚给打断呢? “当然没问题,呵呵。” 老董望着那边的车子,狞笑着晃了晃肩膀,刚要走过去时,却听林舞儿说:“沈玉海说过了,谁敢动他一根汗毛,我父母就会少一根汗毛。” 燕随意沉默,老董停住了脚步。 那个女人,既然丧心病狂的要把林舞儿逼到绝境,那么她肯定已经做好了细致的安排,把各种因素都考虑进了去。 “燕随意,你帮不了我的。” 林舞儿吸了下鼻子,看似毫不在意的说:“这个世界上,没有谁能帮得了我的,这,是我的命。” “看来,她已经有把握对付昆仑了。” 燕随意盯着林舞儿沉默片刻,猛地想通了什么。 “什么?” 林舞儿没听清燕随意说的什么。 “没什么。” 燕随意摇了摇头,满脸苦涩的说:“对不起,林舞儿,我没办法帮你了。” “呵呵,我刚才就说了,这个世界上没有谁能帮我的。” 林舞儿不以为然的笑了笑,说:“能帮我父母好好活下去的,唯有我自己--你走吧,我不需要怜悯,真得。” “那你好好的活下去,或许能等到你希望看到的那一天。” 燕随意说完,转身快步走向了轿车。 老董也急匆匆的跟了上去。 他不明白,燕少既然决定要为林舞儿打抱不平了,也有这样做的实力、资格,可为什么忽然放弃了? 揣着这个疑问,启动车子的老董从后视镜内,看了眼阴沉着脸的燕随意时,又看到了一辆车,缓缓停在了路边。 那群刚才抢钱的摩登女郎,又苍蝇一般的围了上去。 “老六,你确定刚才那个撒钱的家伙,是燕家老爷的司机老董?” 等那辆卡宴擦着车子缓缓驶过去后,沈玉海才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心有余悸的问道。 “就是他,我认识他,也早就记住那辆车的车牌号了。” 老六也松了口气,才说:“但我不认识跟他一起的那个年轻人。看来,那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要不然老董也不会对他那样俯首帖耳的。” “哼哼,就算他再是了不起的人物,那又怎么样啊?” 沈玉海强自镇定的冷笑了声,说:“最后还不是乖乖的走了?他不敢惹楼总生气的,更不可能为了那个骄傲的小贱人,就跟楼总全面放对!” “是。沈总你说的很对。咳,又来人了,这次看看她运气怎么样。” 老六嘴上称呼着沈总,实则心中讨厌沈玉海比讨厌粪便里的蛆,还要厉害。 老六觉得,就算楼总要彻底毁掉林舞儿的手段有些残忍,可执行这个命令的人,是谁都可以,但独独不该是沈玉海。 正所谓不看僧面看佛面,别忘了林东海当年健康时,对沈玉海还是很不错的。 更何况,现在他姐姐沈玉如,也正跟林舞儿相依为命的来照顾林东海,那么就算沈玉海再怎么痛恨林舞儿,也不该主动请缨,亲临现场来看她是怎么毁掉的。 沈玉海啊沈玉海,你根本不知道楼总的为人,等你没了利用价值后,你就会后悔所做的一切了,希望,到时候我还能有围观的机会。 老六心中冷笑了一声后,才把注意力集中在了站街女那边。 “都、都特么的给老子站好了,让大爷我看看,哪一个最顺眼!” 就像刚走了的燕随意那样,自称‘大爷’的人,也带着个五大三粗的保镖,只是说话、举止上,要粗鲁了很多,一看就是个暴发户。 “真特么的怪了,今晚还真有有钱人来这种地方找乐子。” 老六喃喃说了一句时,那七八个摩登女郎,已经迅速排成了一列,就像接受领导检阅的士兵那样,个个昂首挺胸的,尽可能突显出自己的本钱,是多么的与众不同。 有钱人,就是有钱人,钱多的花不了时,完全可以学这个外形猥琐的有钱人,就像买牲口那样,抬手捏住一个站街女的下巴,迫使她张开嘴巴后,凑过去闻了一下,接着骂道:“特么的,你吃屎了啊,嘴里这么臭!” 摩登女郎也是有尊严的,闻言大怒:“草,尼玛的,老娘我……”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呢,跟在有钱人后面的保镖,就把一叠钞票摔在了她脸上。 她马上就喜笑颜开,娇嗲嗲的说:“先生,人家真没吃屎哦。” “我去,你这个都耷拉到肚子上去了,还特么的好意思出来卖?” 有钱人这样骂第二个女郎。 受同行的启发,女郎只是陪着笑的:“先生,这样方便孩子吃饭的--哎哟,谢谢先生,谢谢!” “你,打扮的跟白骨精似的。” “你,特么的别笑了,再笑眼睛都没了。” “你,这是屁股长到腰上了?” 买菜般的检查完最后一个女郎,有钱人很遗憾的摇了摇头:“晒特,没有一个合我老刘的口味啊,真特么的扫兴。” “刘哥,看--哦,应该是洛克(look),那边还有一个呢,就是穿的不怎么样。” 散财童子般向外扔了足有三两万钞票的保镖,忽然发现了站在远处的林舞儿。 老刘马上就向那边看去,接着抬手打了个响指,暴发户嘴脸十足的骂道:“你,给我过来!站在哪儿干嘛呢,装蝙蝠侠呢?” 林舞儿犹豫了片刻,才缓步走了过来,盯着老刘看。 老刘被一个摩登女郎看的很不舒服,眼珠子一瞪:“我去,你看个毛啊?啊,不对,毛看什么呢?卖不卖,给个话,刘爷,我不缺钱!” “十万块,今晚我就是你的。” 林舞儿确定自己不认识老刘,对父母的安全不会有任何威胁后,才直接开出了价格。 “我靠,你的镶金边了啊,张嘴就要十万块!” 被林舞儿报价给吓了一跳的老刘,张嘴骂出这句话时,又一辆汽车停在了路边。 第683章:一个死老外恶棍 楼宇湘只想用逼着林舞儿来站街的方式,彻底的毁掉她就行。 至于林二的第一次卖多少钱,她不管,也嘱咐沈玉海不要管,哪怕是白白送给不相识的‘客人’,或者要价一百万,都行。 所以当林二要出十万块的‘天价’时,坐在车里严密监视着她的沈玉海没觉得怎么样,倒是那个暴发户被吓了一大跳。 站街嘛,自然是一些不够档次的做这种事,就像暴发户刚才挑人时骂的那样,不是口臭的厉害,就是耷拉的过分--只适合那些打工的‘消费’,两三百块钱就搞定了。 林舞儿却觉得,跟这个暴发户要价十万块,一点也不多,甚至对她来说都是个羞辱,毕竟她此前曾是堂堂的东海集团总裁,虽说现在凤凰脱毛了,可骨子里的那种傲气,却不曾消失。 其实,如果不是暴发户一出现,就摆出一副很有钱的嘴脸,心灰意冷的林舞儿,肯定会‘随行就市’的,别人要多少钱,她要多少钱。 等完事后,她就可以跑回家,拿被子捂住头,痛痛快快的大哭一场,算是缅怀她本该是花儿般的人生。 她更相信,第二天的明珠媒体上,都会刊登这样一条内容:昔日美女总裁,当今的站街女-- 依着楼宇湘的阴狠,没理由不这样做,也知道唯有这样,才能彻底毁掉林舞儿,让她从此自暴自弃,才算让她彻底为当初的骄傲,付出最为惨重的代价。 既然无论如何都逃不开这悲哀的命运(哪怕堂堂燕家大少出现,都不能改变这残酷的现实,林舞儿还能有什么出路),恰好又有个暴发户出现,她当然得把价格要得高高的。 “我还是个处、女。” 林舞儿扫了眼又停在路边的那辆车子,淡淡的说:“要你十万块,一点也不多的。你要是同意,那就成交。不愿意的话,也没谁勉强你。” “你还是个处?” 正要张嘴大骂的暴发户,闻言愣了下,上下打量着林舞儿,满脸都是不信的神色:“真得?” “这位大爷,别听她的,什么处不处的啊?能在这儿出现,是处才特么的怪呢!” 旁边其他的女郎,在听到林舞儿的要价时,也是被吓了一跳,觉得这女人疯了--但在看出暴发户老刘竟然动心后,她们又眼红了:十万块啊,这得接多少客人,站多久的街,才能积攒起十万块来啊? “这里有没有处、女?” 那个女郎的话音未落,有人就在路边喊了一嗓子。 这个人,就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来这边找站街的那样,还非常可笑的想在这地方找个处--这就好比要在鸡群里找个凤凰那样可笑。 “哟,先生,先生,我还是处!” 林舞儿十万块的要价,彻底激活了这群女郎的‘生意’头脑,纷纷娇声说着她们都是第一次. 至于客人在发现她们不是第一次后,会怎样的生气--嘿嘿,反正该做的事也已经做了,是不是处的貌似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能让客人满意,获得比以往更高的报酬就行了,哪怕是被采住头发狠狠踹两脚呢,也行。 暴发户老刘回头看去,张嘴就骂:“哟,还特么的有比我嚣张--” 骂到一半,老刘闭嘴了。 这个唯恐别人不知道他是来找女人的家伙,是个身材魁梧的死老外,大电光头在灯光下闪闪发亮,满脸的横肉来回哆嗦,听到老刘骂他后。立即就抬眼看了过来,双眼里露出凶狠的狰狞。 老刘身边也跟着个五大三粗的保镖。 不过他的保镖跟这个光头死老外,在凶恶程度上相比起来,貌似要弱了不止一个档次。 有钱人嘛,不怕跟人斗富,最怕的就是碰到亡命徒。 光头死老外,很明显就是这种人,衬衣敞开着,露出毛茸茸的胸膛上,刺着一只斑斓猛虎,更不介意让人看到他左边的腰里,还别着一把刀子。 这是个外国流氓,不是一般有钱人能惹得起的。 再说了,老刘今晚也不是来惹事的,而是受某人所雇,来把林舞儿带出苦海的,刚才出场后的表现,只是演戏给沈玉海看的。 现在忽然出现了个死老外,从他眼里看出旺盛的斗志后,老刘就隐隐觉得事情不对劲,再也不敢跟他对视了,回头一把就拉住林舞儿的手腕:“跟我走,十万块!” “我不走的,要来,就去那边。” 林舞儿挣开老刘的手,指了指更加黑暗的绿化带后面。 “草,那地方怎么办事?” 老刘大怒:“你想让老子站着干?别啰嗦,快跟我走!” 老刘再次伸手去抓林舞儿的手时,一个劲的给她使眼色。 “白搭的,我必须得在那边,这是沈玉海特意要求的。” 林舞儿愣了下,低声说道。 老刘一呆时,又听她说:“我不想知道你是受谁委托来的,可他的势利肯定比不上燕随意。” “那、那谁可没跟我说,你必须在这个地方的,她只让我把你带到酒店,好好休息一个晚上就行的。” 老刘看了眼沈玉海那边,也低声回答。 “替我谢谢委托你来的人。” 林舞儿反手抓住老刘的手,转身就向绿化带后面走去,惨笑一声说:“反正谁都无法改变我的命运,就让我卖个好价钱吧。” “哎,哎!” 老刘挣扎了下时,就看到有三四个身穿黑衣服的人,从不远处的树后慢慢走了出来,有得手里还玩着刀子,刀锋在街灯下,不断闪森芒。 老刘明白了:这些人,就是帮沈玉海来监控林舞儿的。 谁要是敢用蛮力带她走,这些人就会给谁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老刘只是在明珠某街面上混得,还远远没有跟那些大人物正面冲突的勇气。 虽说他也很希望,借着林舞儿的主动邀请,顺势尝尝昔日美女总裁的滋味。 只是他更清楚如果真那样做,藏在不远处的那个小黑妹,就会让他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我、我还是算了!” 老刘觉得他没发再撑下去了,用力挣开林舞儿的手,转身刚要走人,却撞在了一个人的怀里。 还没有等他反应过来呢,脖子就被人给捏住,顺势拨拉到了一旁去。 是那个光头死老外。 老刘带来的保镖(一个跟他混街头的小弟),还真亏了大哥平时那么看重他,在光头死老外动手后,只是愤怒的吼叫了声‘你干啥’,就躲到一旁去了。 “都特么的滚蛋!” 光头佬轻蔑的骂了句,左手一扬--好多天后,那些站街女还在怀念这个美好的夜晚:先后有两个钱多人傻的家伙,当街撒钱让她们抢。 其实不用光头佬骂,在钞票飞出去后,那些不甘心围上来要争取跟他做生意的女郎们,就轰地一声去抢钱了。 “你是个处?” 光头佬看着林舞儿,用力晃了晃脑袋时,脖子里发出咔吧咔吧爆豆子的声音。 “是。” 面对人高马大的死老外,林舞儿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今晚,你就是我的了。跟我走,保管你以后再也不用跑这儿来站街了,吃香的喝辣的,就等着过好日子吧。” 光头佬说着,一把抓住了林舞儿的胳膊,转身就走。 “我、我不能走,我不走!” 林舞儿挣扎着。 光头佬才不管她,仗着人高马大的优势,好像老鹰抓小鸡那样,拉着林舞儿就向车子那边走去。 “你放开我,你个恶棍,放开我!” 林舞儿尖声叫着,抬起穿着运动鞋的右脚,狠狠踢向了光头佬的裆部。 她拼命反抗,一来是楼宇湘不让她跟人走,二来则是她很害怕死老外。 就算她必须得以站街方式,来接受羞辱,可也不希望自己的第一次,会交给一个外国人。 更何况,外国人还得带她离开这儿呢? 谁能保证这个死老外所居住的地方,只有他一个人啊? 谁又能保证,死老外在办完事后,会给钱啊? 林二当初可是闯荡过江湖的,也打了不少的架,这记‘撩阴脚’还是很有杀伤力的。 真要踢在死老外那地方,就算不把他踢成太监,也得把他踢昏了的。 只是,无论林舞儿出脚的速度有多快,多狠,多刁钻,在死老外眼里都算不上啥,人家只是嘿嘿一笑,看似轻描淡写的一扭腰,那一脚就踢在了他胯骨上。 就当是在給他捶腿了。 “走吧,别挣扎了,我就喜欢你这种脾气大的,哈,哈哈。” 死老外得意的仰天哈哈大笑时,那几个晃着刀子原本打算对付老刘的黑衣人,已经围了上来,个个默不作声的,只用阴狠的眼神看着他。 在这些人出现后,其他站街的女郎都意识到了不好,赶紧四散逃去,却又不想错过看热闹的好机会,就躲在远处冲这边指指点点的。 装暴发户的老刘,也在手下小弟的搀扶下,赶紧跳上车子,一溜烟的跑了。 “哟,啥时候站街的还佩带保镖了?” 死老外才没有被几个拿刀子的黑衣人给围住,就有所惧意,只是狞笑着再次晃了晃脖子。 “这位兄弟。” 一个假装很儒雅的男人声音响起:“你真想照顾她的话呢,就在那地方,绝不能把她带走。呵呵,看在天色也不早的份上了,你就随便给点钱,哪怕三五十的也行,算是处理了,哈,哈哈。” “沈玉海,你个畜生!” 林舞儿霍然回头,看着由老六陪同走过来的沈玉海,几乎把牙齿咬碎,双眸出火。 她早就看到沈玉海在那边的车里监视她了,也知道他有多么的恨她--但不管怎么说,从沈玉如的关系上算起来,他就算林舞儿的正道小舅了。 可现在,当小舅的沈玉海,却主动跳出来,跟死老外说这些话。 林舞儿觉得,老天爷可能真瞎了眼。 “你就是沈玉海?” 死老外却没有在意林舞儿的愤怒反应,眼里闪过一抹狰狞杀意的问道。 第684章:你老大到底是谁? “咦,你认识我,还是曾经听说过我的名字?” 沈玉海有些惊讶于死老外的问话语气,不过随后就淡然一笑,学着盗帅楚留香的样子,抬手摸了摸鼻子:“是,我就是沈玉海。” “帝皇集团明珠分部的总经理?” “是。” “嘿嘿,没想到今晚会在这儿碰到你。” 死老外松开了林舞儿,缓步走向了沈玉海:“沈玉海,你还记得四年前的今天,你曾经在春花路上糟蹋了一条德国贵妇犬吗?你让它不堪羞辱卧轨自杀,我一直在找你,整整找了四年啊!嘿,嘿嘿,感谢上帝,能让我今晚碰到你。” “放屁,你这是在放狗屁--” 听死老外说竟然污蔑自己竟然糟蹋了一贵妇犬,沈玉海原本很有些儒雅的脸,顿时涨红,接着发黑,暴跳如雷的尖声骂道:“老六,把这个混蛋给我弄死,弄死!” 就算是再傻,沈玉海等人这时候也能看出,死老外是来帮林舞儿脱离苦海的了。 不管他有没有羞辱沈总,单凭他想强行带走林舞儿的意图,老六等人就得狠狠教训他一顿,让他明白这不是在他的国家。 现在的华夏,再也不是随意被死老外给欺负的年代了。 “打断他一条腿吧。” 要不是沈玉海主子般的暴跳着下命令,老六或许还真想弄死这个死老外--可就是看不起沈玉海,打心眼里看不起他,所以老六才故意跟他对着干,让那些黑衣人把死老外的一条腿打断就行了。 再说了,明知道楼总要收拾林舞儿、谁敢带她走就是跟楼总做对、还敢出面的人,肯定也有几分势利的,所以就算是收拾这个死老外,也不能把事做的太绝。 正所谓,多个敌人多堵墙不是? 但为了维护楼总的威严,也不能就这样放过死老外,那么打断他一条腿,绝对是‘不痛不痒’的警告。 警告他背后的人:这次楼总就给你留面子了,下次可就没有这样的好事了! 早就围上来的几个黑衣人,听老六这样说后,齐声低喝一声,高举着刀子就扑向了死老外:这家伙身强力壮的,大家伙单打独斗还不一定是他对手。 砰,砰砰! “哎哟,啊!” 几个黑衣人一起扑上来时,死老外也动了。 沈玉海亲眼看到:那几个高举着刀子的黑衣人,在扑上来后忽然就变成了稻草人,被死老外一脚一个,给狠狠踢了出去。 是,今晚陪同沈玉海来的这些黑衣人,只是楼宇湘手下的‘大方货色’,远远没法跟她那些心腹保镖相比。 可不管怎么说,他们也都是收拾三五个普通小伙很轻松的猛人了,又是三个对付一个,就算还是会败下阵来,可也不能败的这样干脆利索啊? 特么的,简直是没有一点点的抵抗力是,真不知道平时是怎么腆着脸的拿楼总薪水的。 几脚踢飞那几个耍刀子的哥们后,死老外才不管他们的死活,狞笑着扑向沈玉海,发誓今晚必须得给他那条贵妇犬报仇雪恨。 “兄弟,我最后一次提醒你!” 老六及时挡在了沈玉海面前,高声喝道:“你知道我们是谁的人--” “我特么的管你们是谁的人,敢拦着我找这畜生算账,我就是揍谁!” 死老外大喝声中,一记凶狠的左勾拳,就像大铁锤那样,狠狠击打在老六的下巴上。 “呃!” 猝不及防的老六,只来得及发出一声闷哼,就张嘴喷着满嘴牙的飞了出去,重重砸在了绿化带中。 论起打架的功夫,老六可比那三个黑衣手下要厉害很多了。 只是他没想到,死老外竟然趁着他‘好心提醒’时,突出黑拳,一下子就把他打飞了。 “想走?嚓,门儿都没有的!” 依旧没有理睬被一拳打飞的老六,死老外狞笑声中,一把揪住了转身要逃的沈玉海的肩膀,猛地向怀里一拉。 “我是奉帝皇集团楼总的命令--” 事发紧急,沈玉海赶紧自报家门,希望能用他老大的威名,来让死老外冷静点,搞清楚要是敢打他,就是再打楼总的脸。 无论谁敢打楼宇湘的脸,她都会让那个人全家都生不如死! “楼宇湘算个毛?” 死老外才不管沈玉海抬出谁的大名来,狞笑声中采住沈玉海的头发,猛地向地上一贯去。 砰的一声,那么结实的路面啊,沈玉海竟然奢望想用他额头磕出个窝子来,简直是痴心妄想。 一下子,沈玉海就没动静了,估计就算是没被碰死,醒来后也会得脑震荡。 人家都这么惨了,死老外还不罢休,骂骂咧咧声中抬脚,狠狠踢向了他肋下。 咔嚓--咔嚓的骨折声,让无比痛恨沈玉海的林舞儿,都浑身打颤,被吓得脸色苍白,牙齿格格作响。 死老外,得有多么痛恨沈玉海,才会接连踢断他七八根肋骨,疼的他从昏迷中醒来,凄惨的叫声划破了明珠的黑夜? 就这,还不算,死老外最后一脚,狠狠跺在了沈玉海的裆部。 “啊!” 沈玉海的惨叫声,都无法遮掩鸡蛋被跺爆了的‘噗’声,然后身子猛地一挺,再次昏死了过去。 “你不是很流弊吗?滚起来啊?” 死老外却没当回事,反而双眼发亮的继续抬脚,重重跺在了沈玉海右手上。 他的右手,被死老外一脚就跺断了七八处。 正所谓十指连心,整只右手都被跺碎,沈玉海竟然没有一点点的反应。 由此可见,死老外跺出他蛋黄来的那一脚,给他造成了多大的痛苦。 “特么的,不说话啊?好,那再换一只手。” 死老外骂着,抬脚把沈玉海踢了个滚,准备再跺碎他左手。 “住、住手!” 林舞儿实在看不下去了,扑上来一肩膀就把死老外撞了出去,大瞪着双眼,尖声骂道:“你这样折磨他,你还是个人吗!?” 死老外愣了下,随即冷笑:“嘿嘿,我不是人。可我绝不会做出他做出的那些事,帮他主子欺负自己的外甥女,还要亲临现场监工。林舞儿,我们老大说的没错,你就是太善良了,所以才被人逼到了这一步,活的连条狗都不如!” “你、你老大,你老大是谁?” 愤怒一下子消失,林舞儿脚下接连踉跄了几下,声音嘶哑的问道。 死老外抬头,看了眼已经从绿化带后爬起来的老六,淡淡的说:“你很快就会知道的。” “你老大是谁,告诉我!” 林舞儿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一步步来到死老外面前时,依然是泪流满面:“你老大,凭什么要这样说我?你们可知道,我被楼宇湘逼的有多惨?我、我怎么跟她反抗?” “我来时,我老大就跟我说,你肯定会干涉我教训沈玉海。” 死老外冷冷的说:“你只是看不下去沈玉海被折磨,却忘记了他有多么的可恶,就算他被一刀一刀的剐了,也是罪有应得。我老大还说,如果不是沈玉海在楼宇湘面前煽风点火的,你会沦落到今天来站街的地步?” “林舞儿,醒醒吧。你的善良,只是被人利用来打击你的最佳武器。” 死老外冷笑着,抬手抓住林舞儿的胳膊,就向车边走去:“如果不是你这么蠢,我老大又怎么可能在最不该出来时,必须得站出来救你?” “你、你老大是谁,告诉我!” 林舞儿这次没有挣扎,被死老外开门推进车里时,只想知道他老大是谁,凭什么这样说她,说她愚蠢,骂她耽误他做某件事。 “天亮后你就会看到我老大的。” 死老外砰的一声,给林舞儿关上了车门,转身看着走出绿化带的老六,嘿嘿狞笑着说:“给楼宇湘打电话,让她做好接受惩罚的准备吧。一个臭女人,仗着有点小资本,就特么的敢肆意践踏一个女孩子,还真以为自己是统治世界的女王了?” “以上这些话,是我老大让我说的。” 死老外说完这句话后,才开门上车,启动了车子。 嘴巴肿的好像猪嘴那样的老六,目送那辆车迅速消失在黑暗中后,才对几个手下摆了下头,快步走向了车子。 在经过沈玉海身边时,老六看都没看他一眼,仿佛他就是一坨狗屎那样。 很快,老六等人的车子,也迅速消失在了黑暗中。 那些站街女,则叽叽喳喳的好像麻雀那样,小心翼翼的走了过来。 有好心的,还拨打了报警电话:这样,以后要是不幸被抓到局子里,也能说她在某年某月某天的晚上,她也曾做善事,能不能争取宽大处理? “那个光头死老外,真狠。” 街对面不远处路边的一辆汽车里,老刘喃喃说着,抬头看向了驾驶座的劳拉。 “你们走吧。” 劳拉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扔给了老刘:“我不希望你以后会跟别人说,我曾经找过你做事的消息。” “哎,哎,我懂得,嘿嘿,我懂得!” 老刘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抱着那个大信封,跟扮演保镖的小弟下了车。 等他关上车门时,劳拉拨了一个手机号。 “夏总,刚才有个外国人,带走了林舞儿。” 等手机拨通后,劳拉就把刚才所看到的一切,简单描述了一遍。 “能看出是谁做的吗?” 夏小韵在那边沉默片刻,才轻声问道。 “看不出,我从没有见过那个外国人,下手特别狠,很像西方某国的退役军人。” 劳拉犹豫了下,才接着说:“不过,我觉得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他,有一点的印象。至于他是谁,真想不起来了。” “嗯,先不用管他了,赶紧回来吧。就驱车赶回唐王,连夜。” 夏小韵在那边嗯了声,这样吩咐道。 “好的。” 劳拉点了点头,才说:“楼宇湘不会这样善罢甘休,今晚或许就会对林东海下手--” “那个你不用管,外国人既然敢把这样折磨沈玉海,带走林舞儿,不可能想不到这一点。” 夏小韵淡淡的说道。 第685章:爷们,少管闲事 张老头最近总失眠,在凌晨时分。 大半夜的又没处可去,只能坐在阳台上跑上一壶金银花,远眺着星空回想他的年轻时代。 “又要去阳台发呆了?” 台灯被拧亮后,老伴醒了过来,满脸都是担忧的样子:“等小军(儿子)休班时,让他带着你去市区大医院好好检查一下吧,总这样可不是个事儿。” “嗨,就是没事干闲的失眠而已,又没什么大毛病,麻烦小军干什么?等过两天,我就出去找个力所能及的工作,扫扫马路,搞搞绿化,有活干就没事了。你睡你的,明早还得去送孩子上学呢。” 张老头说着,裹上外套下了地,走向阳台那边还喃喃的说:“失眠虽说很烦人,但相比起楼上住的那户人家,我可是幸福老多了。我啊,要是真有那么一天,还是干脆死了拉倒,免得半死不活的拖累你。” “你个死老头子,说什么呢。” 老伴嗔怪了一句后,扯了下被子躺下了。 张老头住的是二楼。 三楼是一家三口--很有些不协调的一家三口:男主人是个植物人,也不知道睡多久才能醒来。 女主人呢,啧啧。 一想到女主人,坐在阳台窗前的张老头,就摇了摇头:那么年轻漂亮,跟她家女儿差不多大,一看就是男主人后来娶得小老婆。 唉,这个男人啊,有钱就是好,要不然也不会在原配去世后,还能娶个跟自己闺女差不多大的女人当老婆。 还有现在的女人啊,只要娶她的男人有钱,她才不管他有多大。 真不知道女人是嫁丈夫,还是嫁给钱。 不过楼上那个植物人也算是个有福气的了,最起码在昏迷不醒后,娶得小老婆没有扔下他不管,还能守在他身边伺候他,也算是个有福的了。 只是苦了那家的女儿--听说,那么一漂亮的女孩子,现在竟然去码头当扛包工。那是强壮男人才干的活好不好,也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摔打出来的。 张老头还听说,植物人以前很有钱,只是公司被闺女给鼓捣破产了,所以才来这小区租房住。 嗯,他家肯定还欠了一屁股的外债,要不然女孩子也不会去当扛包工。 可看那小姑娘很精神的样子,应该很有文化吧,怎么就不去企业上班,非得去扛包呢? “这家人啊,还真是有些奇怪,让人搞不懂。” 张老头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时,就觉得窗外好像有什么东西,忽地从高处落了下去。 “眼花了?” 张老头一楞抬头时,就听到有惨叫声从外面传来:“啊!” “坏了,有人坠楼了!” 张老头的反应速度还是很快的,马上就意识到了什么,赶紧放下水杯站起来时,又看到一个黑影,张牙舞爪的从窗前一闪而逝。 接着,又是一声惨叫声响起。 “吓,接连两个人坠楼?” 张老头大惊,赶紧冲到窗前,拉开了窗户时--第三个人惨叫着从上方传来。 他抬头,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衣人的人,胡乱舞着四肢,从上面急速下坠。 完全是本能的,张老头就伸手去抓他。 也抓到了个那个黑衣人,只是他怎么可能像英勇的美国方战队员那样,能在千钧一发之间,施展大力金刚爪,把飞速下坠的人抓住呢? 他伸出去的五指,还没有并拢,那个人就重重摔在了地上,疼的长声惨叫。 很明显,摔在地上的三个人,只要还能长声惨叫,那么就证明他们没有被摔死--证明他们坠楼的楼层,不会太高。 可是这三个人摔倒在地上后,都只在原地挣扎,却无法站起来,有一个的右腿,更是弯出了一个诡异的角度。 很明显,这三个人的腿都断了。 或许,不仅仅是腿断了,就连胳膊也断了,在从上面坠下来时,就已经断了。 随着他们三人的长声惨叫,整座沉睡于凌晨中的小区,一下子就被惊醒:好多窗户都亮了起来,更有很多人像张老头这样,拉开窗户向外看。 “谁,谁在上面?” 明显感觉出有双眼睛正在上面盯着自己后,张老头猛地打了个激灵,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就看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就从三楼窗口向外探着身子,正在看下面那三个人。 凌晨小区内,街灯肯定亮了起来,只是却照不到这个人的脸上。 只能让张老头看出他有一双很亮的眼睛,也很阴森,就像准备择人而事的恶魔那样,让人看了不寒而栗。 “你、你是谁?” 张老头可以肯定,这个人绝不是三楼那户人家的任何一个人。 “嘿嘿,爷们,去睡你的觉,管这么多闲事干啥?” 从这个人嘿嘿笑着的说话声音中,张老头能听出这是个年轻人,还是外地口音。 “我--” 张老头正要再说什么时,就看到年轻人身子忽然向前一扑,就像刚才坠楼的那个三人那样,急速摔向楼下。 接着,就有个女人的惊叫声响起。 张老头听出来了:发出惊叫声的女人,是三楼那户的女主人,刚搬过来时,还曾经来他家借过螃蟹,说她家要吃醋…… 女主人为啥现在才惊叫,张老头没管。 因为他已经被亲眼所见的一幕给惊呆了:那个劝他别管闲事的年轻人,坠楼后,本该就算摔不死,可也得摔个大马趴吧,搞不好还得手断腿子折了的。 可就在张老头的亲眼目睹下,头下脚上的年轻人即将落地时,却像蝙蝠那样,很自然的一个后空翻,稳稳当当的站在了地上。 尽管他是从三楼摔下去的,也就是六七米的高度,可问题他是脑袋朝下的啊,怎么搞得好像跳水运动员那样,还带玩花的呢? 年轻人落地后,抬脚踩在了当先落楼的一个人的膝盖上。 人家都摔了个半死了,你不赶紧把他们搀扶起来也倒罢了,怎么还拿脚丫子踩人家膝盖呢? 简直是太过分了。 但更让张老头觉得过分的是,那个被年轻人踩住膝盖的可怜孩子,马上就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 二楼窗口距离地面不是太高,所以张老头能听到骨折的喀嚓声:年轻人,一脚把那个人的膝盖,给踩了个粉碎性的骨折。 这个人,得有多么凶残,才会活生生的把人膝盖踩碎啊? 就在目瞪口呆的张老头、肯定还有其他小区居民的注视下,年轻人就像闲庭信步那样,一步一步的从那三个人的膝盖上走过。 每走一步,都会发出一声瘆人的咔嚓声,还有嘎然而止的惨叫。 没有谁,能被人活生生把两个膝盖都踩碎时,还能保持清醒,不昏过去的。 残忍,无比的残忍! 也不知道多少双盯着年轻人的眼睛里,在夜色中书写着这句话。 方圆也不想残忍。 事实上,他还是很尊重生命的。 如果这三个人今晚要伤害的是他,他最多把这些人给打昏过去,给他们一个教训拉倒:以后奉你主子的命令来欺负人时,最好是先打听好要欺负的人谁。 可这三个人,今晚要欺负的却是已经成为植物人的林东海,跟手无缚鸡之力的沈玉如。 如果,他们在扑进林家租住的房子里后,直接亮出刀子要干掉林东海夫妇,方圆也不会这样对他们下狠手。 他们不仅仅是要干掉林东海夫妇,还又垂涎于沈玉如的美色,准备做点男人爱做的事儿后,再送他们归西--这,就让方圆看着不顺眼了,才决定折磨他们。 如果不是担心向外偷看的小区居民中,可能有未成、年人存在的话,方圆铁定会像他的走狗格林德对付沈玉海那样,把这三个人都变成太监。 就为了不给祖国的未来的花朵们,留下恐怖的心理阴影,方圆才只打断了他们的四肢,又踩碎了他们的膝盖。 “有这么一批没有人性的属下,楼宇湘实在没理由过当前这种好日子。” 方圆抬头仰望着夜空,喃喃说出这句话时,一辆商务车呼啸着从小区门口那边冲了过来。 吱嘎一声,车子停在了方圆面前,还没有等猛地下沉的车头抬起来,车门就被打开,四五个人从上面跳了起来,直接扑向了单元门洞。 这几个人手里,还拿着一副担架,头上都戴着针织帽子,也看不清他们啥模样。 方圆倒是没戴帽子,张老头等人也能看到他是啥模样,不过没有谁知道他已经易容过了。 很快,那几个戴着针织帽子的人,就用担架抬着林东海,搀扶着沈玉如,急匆匆的走了出来。 “你、你们是谁?” 沈玉如本能的挣扎着,问方圆:“要把我们带到哪儿去?” 方圆懒的跟她说什么,只是抬手挥了挥。 要不是看在她始终守在林舞儿身边的份上,单凭她兄弟沈玉海做出的那些事,方圆才不会管她。 那些人不由分说的,先把担架抬进车里后,又把沈玉如推了进去,接着砰地关上了车门,调头疾驰而去。 小区内肯定有保安,也肯定都看到方圆是怎么施暴的了。 但没有谁敢过来管闲事:保安那点薪水,还远远不够保安们为之卖命,圆死也要把方圆留下,让他接受法律的严惩。 所以当方圆到背着双手,好像梦游患者那样脚步飘飘的经过传达室时,两个保安都很默契的缩回了脑袋。 出了小区门,方圆右转前行数十米后,秦大川从车上跳了下来,为他打开了车门:“老大,请。” “我倒是不反对你叫我老大,只是麻烦你脸上别带有假惺惺的谄媚好吧?” 方圆鄙夷的看了他一眼,说:“你特么的连毛驴都比不上。” “靠,你这是羞辱我呢!” 秦大川一瞪眼。 “还就是羞辱你了,你敢把我咋样?” 方圆问道。 “我敢--老大,赶紧上车,啰嗦个毛啊,等警察来了就麻烦了。” 秦大川唧唧歪歪着,自己先上了车。 “要不要去春花路?” 等方圆上车后,秦大川满脸兴奋的问道。 第686章:就怕贼惦记 明珠上档次的酒店,基本都在春花路上。 像楼总那个档次的大人物,既然来到明珠,当然得住在春花路上,而且还是在以安全措施最为出名的圆耀酒店。 不过秦大川却很清楚,哪怕酒店保安、楼宇湘那些保镖,把那边防守成铜墙铁壁,也休想挡住老大惩罚她的脚步。 正所谓趁热打铁--反正今晚已经把林东海夫妻送走,格林德也解救了林舞儿,那么干脆今晚就去找楼宇湘。 大川哥都已经想好了:当那个心狠手辣的小女人,就像一条可怜虫那样,匍匐跪倒在老大面前哀求放她一马时,他肯定会先狠狠抽她几个大耳光。 话说,既然老大不许大川哥用最最原始的方式,来教训楼宇湘,那么亲手抽大人物几个耳光,貌似也很爽的。 甚至,这都可以当做牙齿掉光了时,跟孙子吹牛的资本:话说当年爷爷年轻时,可是带着盗圣惩罚过楼宇湘的。唉,你们是不知道,她小皮肤那叫一个水灵娇嫩,一巴掌抽下去,立马就出现了五条鲜艳的血痕啊,我见犹怜的-- “不去。” 方圆摇头拒绝了大川哥的提议,说:“打开导航,去北郊小丘山。” “哦。” 秦大川有些泄气的答应了声,启动了车子。 “秦大川,你啥时候才能变理智些?” 方圆说着话的工夫,从旁边包里拿出一条湿毛巾,开始擦脸。 “我已经很理智了。” 秦大川不服气的反驳道:“老大,难道你就不怕她趁机逃离明珠,躲起来?” 方圆反问:“她为啥要躲?” “当然是因为你来了。” 秦大川脱口说出这句话后,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老大离开那座小县城后,就易容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没有谁认识他就是方圆,他已经来到了明珠。 楼宇湘敢对林舞儿下手,那是因为保护她的方圆、龙头等人都死了,依着她在华夏的地位,就算燕随意,也不会为了一个林二,就敢撕破脸皮的跟她对阵。 无法否认的是,楼宇湘肯定很忌惮方圆。 她要是得知方圆‘死而复生’后就跑来给林舞儿出气,肯定会害怕的,毕竟她现在已经很清楚方圆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了。 方圆却没有以真面目来到明珠--那么,除了山羊之外,就再也没有谁知道他已经来了,楼宇湘当然也不知道,更不会想到会是他。 既然这个人不是龙头不是方圆,还能有谁,能让楼宇湘在得知她手下接连被废后,仓皇抱头鼠窜离开明珠,跑回她的大本营藏起来? 没有谁,哪怕是昆仑,现在也没这个资格,能让楼宇湘那样害怕。 那么毫无疑问的是,当楼宇湘得到林家三口被人带走、她的数名手下都惨遭折磨后,仅仅是为了她的面子,她也不会离开明珠。 而是发誓要动用所有能动用的力量,来找出那个敢跟她做对的人,把他(她)碎尸万段! “她不会离开明珠的。” 方圆放下手里的湿毛巾,侧脸看向车窗外,淡淡的说:“最起码,在她没有真害怕之前,她是不会走的。可就算她怕了,要不顾一切的逃走--世界虽大,她又能逃到哪儿去?” “老大,你要、要吓唬她?” 秦大川总算有些开窍了,隐隐猜出方圆要怎么对付楼宇湘了。 对一个人最残酷的惩罚,不是打断他的四肢,踩出他的蛋黄,而是让他时刻感受到危险就在他身边,他却无处可躲。 危险,就像是跗骨之蛆那样,阴魂不散的跟着他,全天候24小时的陪伴着他,才是对一个人最残酷的惩罚。 折磨到某人精神彻底崩溃,远比直接干掉她,还要残忍许多。 这就好比老人们常说的那句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我觉得,唯有这个样,才能配得上楼总高高在上的身份。” 方圆笑了笑,接着皱眉喃喃的说:“只是我不明白,她怎么对昆仑毫无忌惮了?看来,她已经有足够的把握,确定昆仑无法照应舞儿了--她的把握,又是来自哪儿呢?” 看到老大陷进沉思中后,秦大川不再说话,再次踩了下油门。 方圆想不通的问题,秦大川自然也想不出。 他只能想象到,当楼宇湘得知林东海夫妻被人接走后,会有多么的愤怒。 楼宇湘在愤怒时,会是什么样子? 林林当然很清楚,因为她正陪着楼总。 楼宇湘之所以是楼宇湘,那是因为不管她有多么的愤怒,她都不会像叶明媚那样,乱砸东西,甚至还会拿手下人撒气。 她只会笑。 无比妩媚的笑着,喝一口红酒,吸一口香烟。 美酒加香烟,就像一个让人无法理解的魔术师,能让有的人迅速憔悴,也能让人更加迷人,双眸闪闪发亮,好像吃了神话中的人参果那样,十万八千个汗毛孔都张开了,尽情呼吸着这自、由的空气。 楼宇湘就是后面这种人。 这种人,才是最可怕的。 哪怕林林是她的绝对心腹,站在那儿就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至于老六,还有那三个膝盖被硬生生踩断了的手下,无论有多疼,也都咬紧牙关,极力不敢让自己发出一点点的声音。 “你是说,带走林舞儿的是个外国人?” 楼宇湘慢悠悠的喷了口烟雾,看着自己一颤一颤的右脚。 没有任何形容词,能形容这只没穿丝袜的小脚,有多么的美。 反正低头的老六看了一眼后,心脏就漏跳了一个节拍。 他敢发誓,只要这个小女人跟他说‘你亲我脚一下,就从十七楼窗口跳出去吧’,他就会毫不犹豫的跪下来,亲一口后义无反顾的,从窗口飞翔在夜空中。 有些女人,不管是她歹毒的心肠,还是妖媚的外表,都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尘世间才对,但她们偏偏来了,所以这个世界就被改变了很多事。 “似、是的,就是个外国人,光头。” 被格林德一拳打掉满嘴牙的老六,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保证自己说出来的话,能够让楼总听清楚。 “你能看出他是什么来历吗?” 楼宇湘的右脚继续颤着,脚尖勾着的绣花小棉拖,就像钟摆那样摇摇欲坠的,却又舍不得离开这只小脚。 “能稍稍看出一点。” 老六说:“从他出手时本能的习惯来看,他应该在英国的特种空勤团服役过,我有个朋友就是在那只部队退役的,所以我--” 楼宇湘打断了他的话:“说重点。” 老六连忙点头,说道:“这个人从没有在国内出现过,甚至都不是在国际道上混得。从他说话时的口吻来看,又不像是刚退役的,倒像是国外某些大人物的随身保镖--楼总,我仅仅是猜测,说错了还请您原谅。” 仅仅从格林德说话的口吻,打架时的习惯动作,就能推断出这些,足以证明老六蛮对得起楼宇湘的看重了。 “这么说来,是有境外势利,要为了林舞儿跟我做对了?” 楼宇湘放下了酒杯,右脚一停止了颤抖,好看的黛眉慢慢拧了起来。 她狂妄,可不像叶明媚那样仗着燕春来,那是因为她本身就有狂妄的资本:无论遇到任何事,她都能始终保持该有的冷静,来仔细推敲事情的本质。 直到早就熄灭了的烟灰,自己落下来后,楼宇湘才抬起头对老六说:“嗯,我都知道了,你下去吧。” 呼! 老六心中长长的松了口气,实在没想到楼宇湘会这样轻松宽恕他,赶紧点头转身要出去时,又忍不住的提醒说:“楼总,我觉得,那些人敢插手这件事,就是做好要冒犯您的充分准备了。” “这个我知道。” 楼宇湘淡淡的说着,摆了摆手。 老六没有问楼总,已经被变成太监的沈玉海该怎么办。 老六很清楚,楼总才不会因为沈玉海变成了没用的男人,就放弃他--而是,要把他最后一丝利用价值给榨干后,才会把他扔在垃圾堆里。 “你们呢,还有什么话要说的?” 等老六把房门关上后,楼宇湘才再次点上一颗烟,笑吟吟的看着那三个废人。 那三个人都已经面无人色,更能从楼宇湘甜甜的笑容中,嗅出了死亡的味道。 可他们该说的都说了,再说也只能是重复,或者求饶了。 不求饶或许还好些,他们一旦说出半个求字,就再也别想看到明天的太阳了--楼总固执的以为,男人之所以是男人,就必须得有男人‘圆死不屈’的骨气,求一个女人宽恕算咋回事? 这种男人,就不配再活在这个美好的世界上了。 所以他们不敢说一个字,只能看向站在楼宇湘背后的林林。 林林用力抿了下嘴角,低声说:“楼总,我觉得这次不怪他们。事先,我们可是谁也没想到,有人胆敢在暗中对付我们的。” “哼,一群废物。” 楼宇湘脸上的笑容收敛,看着那三个人冷哼了一声。 那三个人,立马泪流满面:楼总甩下脸子来骂人,就证明已经宽恕他们了。 林林也松了口气,抬手轻轻拍了下。 房门马上打开,有人出现在了门口。 “把他们三个都送医院去吧,最好的医院。” 林林看似冷淡的吩咐着。 门口那个人低低答应了一声,抬手冲走廊里挥了下。 七八个黑西装就迅速走进来,手里都抬着担架。 等这些人都走了后,楼宇湘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望着窗外淡淡的问:“你说,那个敢露面救走林东海夫妻的人,会是谁?” “最可能那样做的人,应该是昆仑,或者水暗影。” 林林想了想,才说:“不过如果是她们两个的话,这几个人绝不会活着回来。而且,那个人也不是个女人。所以我就想到了一个人。也唯有他,有胆子、有能力,还勉强有理由来插手这件事。” “谁?” 楼宇湘问。 “秦摘花。” 林林低声说道:“我早就听说,他跟方圆的关系很不错。” 第687章:我们,回来了! 秦摘花是谁,又是什么身份,曾经做过哪些事,现在又是一种什么状况等等,林林都知道,楼宇湘实在没理由不知道。 正如林林所说的那样,除了昆仑、水暗影这两个方圆的‘死党’外,敢为了林舞儿要跟楼宇湘做对的人,好像也唯有秦摘花了。 秦摘花的武力值,胆量,做事时的谋略等等,这些都不用细说,只要知道他曾经是华夏七杀手之一就足够了。 而且这家伙跟方圆的交情很深厚,绝对算得上是患难与共。 要是放在以前,秦摘花还‘有组织有纪律’的时候,就算他想帮林舞儿,也得争取领导同意后,再正面跟楼宇湘交涉。 毕竟他那时候所代表的不是他自己,而是整个强力部门,谁都没有权利跟资格,拿国家力量来解决私事的。 但现在不同了,自从龙头去世后,他就被郭易秦给逐出了七杀手,成了一个自、由人,无论想做什么,都不用再像以前那样受条规的约束了。 所以他躲在暗中帮林舞儿抵抗楼宇湘,也就变得很正常了。 “楼总,我觉得只能是他,才有理由、有能力有胆子做这件事。” 简单分析了一下是秦摘花在对抗楼总的可能后,林林末了才说:“我们还知道,除了秦摘花之外,七杀手内的铁辽、陈断玉等人,也跟方圆关系很好,但他们却始终没有任何的动静,肯定是有人警告了他们,不许擅自插手此事。” “嗯,你说得不错。” 楼宇湘沉吟良久,才点了点头,随即就是嗤笑一声:“呵呵,区区一条丧家之犬(秦摘花被逐出七杀手,再也没有了家),就想凭借一股子武勇,勾搭境外恶势力想跟我做对,简直是不知所谓。” 林林没有再说话。 身为楼总的绝对心腹,该说的她都说了,至于楼宇湘接下来该怎么做,她只需听从命令去做事就行了。 “天亮后,你就去彻查,看看秦摘花是哪儿人,家里还有什么社会关系。” 楼宇湘说完,才抬手捂着小嘴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时间不早了,也该去休息了。” 林林点了点头,慢慢退出了房间。 关上房门后,林林没有去对面自己房间休息,对守在走廊中的那些保镖点头打了个招呼,缓步走到走廊窗口,拉开了一扇窗户。 带着残冬的冷风,立即从外面吹了进来,带着清新的泥土气息,让她忍不住的闭眼张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新鲜的空气在肺里转了一圈再吐出来时,林舞儿精神好了许多。 她现在一座小山的最高处,站在这儿向南瞭望,能清晰看到市区内那些被轮廓灯勾勒出来的摩天大厦。 灯光不断的忽闪着,在凌晨后的夜色中格外显眼,却又无比的静,就像她小时候依偎在妈妈怀着,看夏季银河中那些星星。 星星很远,那是天堂。 这是她第一次关注星星时,妈妈告诉她的话。 过去那么多年了,林舞儿始终牢记着母亲说过的这句话,并固执的认为:母亲其实并没有离开她,只是去了遥远的天堂,化成一颗星星,温柔的俯视着她。 她也相信,总有一天她也会去天堂,跟母亲那样化作一颗星星,眨着眼睛看着地上所爱的那个人。 只是那个人在哪儿? 母亲去了天堂后,还能俯视尚在人间的她,那么等她变成一颗星星后,又该关注谁呢? 她所爱的那个人,早就先她一步去了天堂,化成了一颗星星--可是这漫天的星辰中,哪一颗才是方圆? “咳!” 有咳嗽声,从不远的地方传来,惊醒了望着市区那边发呆的林舞儿。 那个把她强行带到这儿来的光头死老外,就倚在一棵树上默默的吸烟,背对着她。 死老外带她来这儿时,就说他的老大要见她。 可眼看东方已经慢慢泛起了鱼肚白,他的老大却始终没露面。 这个下手异常残忍的死老外,仿佛把她骗来这儿,就是为了让她看星星。 如果是换成别的女孩子,大半夜的,被一个蛮横的死老外带来荒郊野外,肯定会怕的不行,别说是看星星了,这会儿早就抱着膀子蹲在那儿,瑟瑟发抖哀求送她回市区了。 林舞儿不怕。 她连‘无偿’像老刘献身这种事都不怕,还怕死老外会欺负她? 她只怕,她的父母现在有没有被楼宇湘的人伤害。 来到小山上已经老半天了,林舞儿至少问了他八百次:你老大是谁? 你知道你惩罚沈玉海,就是把我父母推下悬崖吗? 无论她问什么,死老外都不说话,只是鼻孔朝天拿捏出一副恶心的不屑表情:真不知道这死老外哪儿来的底气,敢跟楼宇湘做对。 来到小山上后,死老外就没有再说一句话,就像忽然哑巴了那样,却又不允许林舞儿下山半步,只是让她在这儿等。 耐心的等。 好吧,林舞儿打又打不过人家,骂他他又不还嘴,还一脸贱笑聆听天籁的样子--她除了在这儿等,还能做什么? 被打断回忆后,林舞儿的不耐烦又冒上来了,快步走到死老外面前,抬脚在树上狠狠踢了一脚,尖声问道:“你家老大,怎么还没有来?” 被林舞儿踢了一脚后,不怎么粗的树上有露水落下,滴落在死老外那光光的脑门上,让他本能的打了个激灵,向前走了一步才转身看着她。 林舞儿又问:“你哑巴了呀,我问你什么,你都不说!” 看了眼山下,死老外总算是说话了:“我不是哑巴。” “那你怎么不说话!” “我想给你个惊喜。” “什么惊喜?” 林舞儿皱眉问出这句话时,忽然隐隐听到狗儿的叫声,从后山头后面传来。 在荒郊野外的听到狗儿叫声,这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对林舞儿来说,却又不怎么正常,因为她觉得这狗儿的叫声很熟悉。 “是、是、是--” 林舞儿双拳猛地攥紧,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忽地一下涌上头顶,脸儿涨红大张着嘴巴,想用最大的力气喊出一个名字,却又不敢。 她怕她会说错。 死老外替她说道:“是毛驴。” 毛驴。 林舞儿只觉得眼前一黑,脚下猛地一个踉跄,赶紧抬手扶住了树,慢慢蹲在了地上时,泪水已经忽地浮上了双眸,再看向这个世界时,看什么都是模糊不清了。 “锥,锥!” 一条黑影箭一般的蹿上小山头,急不可耐的叫着,绕过死老外扑了过来。 林舞儿张开了双手,毛驴用力撞进了她怀里,直接把她撞倒在了地上。 地上有已经开始泛青的荒草,草上有露水,很凉。 林舞儿却感受不到丝毫的凉意,只是紧紧抱住那条狗子,任由它热热的舌头在自己脸上舔来舔去的,哑声哭泣道:“你、你这段时间内,死、死到哪儿去了?你可知道,我被人欺负的很、很惨,几乎都要支撑不住了?” 毛驴是林舞儿的兄弟,更是她的精神支柱。 就仿佛:只要毛驴在她身边,她就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了。 任何危险、肮脏的龌龊,都别想对她造成伤害。 自从毛驴在罗布泊内决然离开林舞儿,杳无音信后,厄运就把她围拢了起来,狞笑着用最慢、最残酷的方式,来折磨她的身体,摧残她的神经。 林舞儿坚持的好苦,牢牢守候着她最后的尊严。 只是她所有的努力,在那个实力强大的小女人眼里,都只是笑话。 她越坚持,楼宇湘就笑得越开心,等她自以为终于熬过最艰苦的时期后,才伸出一根小手指,就让她竭力堆砌的高墙,轰然倒塌。 所有的坚持,尊严,都被无情的践踏,林舞儿只能被迫向恶势力低头,认命。 没有谁知道,在失去东海集团后,林舞儿有多么的想念毛驴,就像没谁知道她坚持的有多苦那样。 现在好了,她精神上的支柱、她的兄弟,踏着黎明前泛起的鱼肚白,梦幻般的出现在了她面前。 就像迷失在外的孩子,终于得见家乡的亲人那样,林舞儿幸福的哭泣着,死死抱住毛驴,生怕一松手,它就悠忽飞上了天。 毛驴能被方圆、被林二当做兄弟来看,就是因为很多时候,它都能看懂‘哥哥们’的想法,心情,并精准判断出它又该做什么。 奋力挣开了林舞儿的搂抱,毛驴疯了般的冲向山头的南边。 林舞儿大惊,赶紧翻身爬了起来,嘎声叫道:“毛驴,你要去哪儿?回来!不许再抛下我!” 毛驴这次既然出现,怎么可能再抛下二哥? 它只是疯了般的冲到山头最南边的那块大石头上后,就扬起脑袋张开嘴巴,从嗓子里发出一声愤怒的嚎叫。 就像啸月的独狼那样:“嗷--” 毛驴这是在告诉那座还在熟睡中的城市,告诉城市中的某些人:我们,回来了! 嚎声悲惨、凄凉且又悠扬,在连绵起伏的山野中,犹如张开大嘴的恶龙那样,上下盘旋,久久不绝。 很多人,都在这个黎明前的黑暗时刻,听到了恶狼愤怒的吼声。 可这声音听在林舞儿耳中,却像小时候在哭泣时,妈妈拍打着她后背时的轻轻安抚声,驱走了她的惶恐,让她在瞬间就变得无比安静了下来,听到了有脚步声,从背后传来。 她转身。 很慢很慢的转身,就仿佛千年古墓的墓室大门那样,早就生锈,她得使出全身的力气,才能转过身,看向站在她身后的那个人。 那个人脸朝着东方。 东方泛起的曙光,并不是太亮,却足够林舞儿看清楚那个人的脸。 方圆的脸。 方圆看着她,眼神里满满的都是心疼,还有自责。 当初,如果不是他请楼宇湘来站队,又怎么可能会把林舞儿逼到生不如死的地步? “方--圆。” 林舞儿呆望着方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嘴唇才艰难的动了下。 第688章:最好让那个女人去站街 林舞儿觉得当前在做梦,就像以往那些午夜梦回的时候。 如果不是做梦的话,怎么可能会看到方圆? 却又不像在做梦--在她以往做过的那么多次梦中,方圆从没有这样真实过,真实到能嗅到他身上的气息。 她觉得,她在说出方圆这两个字时,已经用上了全身的力气。 女孩子在全力尖叫时的声音,可以达到恐怖的一百二十分贝--仿佛能让全世界的人都能听到,让站在她面前的人,耳膜都能刺穿。 只是,她为什么没有听到她发出的尖叫声? “方--圆。方圆,方圆!” 林舞儿全身哆嗦着,泪水哗哗的留着,嘴唇急促的张合着,一遍遍重复这个名字,用她全身的力气,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能听到,她在喊方圆。 没有谁听到她的声音,就连她自己也听不到。 失声了。 就在她最该用力喊出什么时,她却失声了。 泪水为什么却越流越急,心儿也砰砰的,几乎要从嗓子里跳出来那样? 方圆一步就走到了林舞儿面前,伸手把她轻轻揽在了怀中,低头在她短发中深深吸了一口气,才附在她身边低声说:“我,回来了。” 说实话,就像死老外训斥林舞儿的那样,得知她为了保留自己的尊严,不屈不挠的跟恶势力作斗争,却把自己一步步逼进绝境后,方圆还是很生气的。 他能预感到,只要再多等一个星期,那些也在苦等他出现的人,就会再也忍不住的跳出来了--这时候,就像两个斗眼的人,谁再坚持哪怕一秒,谁就能胜利,取得先机。 可就在方圆有百倍信心,确定那些邪魅们很快就要跳出来时,林舞儿的骄傲,却逼的楼宇湘对她下死手了。 林舞儿‘危在旦夕’,方圆再也不能蛰伏下去了,只能抛弃眼看即将到手的胜利,让过去这几个月的努力全部付之东流,率先走了出来。 从离开土豆老坟墓的那一刻,方圆就注定失去了先机,只能被动的应付各股势利的打击,搞不好得疲于奔命。 那么多天的努力都付之东流后,方圆肯定会对林二的‘愚蠢’而不满了,所以这才授意格林德,在带她来小丘山时,恶狠狠训斥了她一顿。 甚至,方圆在安顿好林东海夫妻,赶来的路上,还想象过见到林舞儿后,该怎么再狠狠训斥她一顿--最好是点着她鼻子,重要的话说三遍:蠢货,蠢货,蠢货。 可当林舞儿艰难的转身,面对着他张嘴喊他的名字,却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时,方圆才猛地察觉到:真正的蠢货不是林舞儿,而是他自己。 林舞儿面对楼宇湘无法抗拒的淫威时,始终固执坚守她最后的尊严,根本没有错,就像她已经两次跟毛驴一起,深入罗布泊寻找他那样。 就这样一个为了找他,敢跟一条狗子挺进死亡者的女孩子,又怎么可能失去自己的尊严,让楼宇湘之流狞笑着践踏她呢? 有的人可以去死,却不会放弃她心中的原则。 林舞儿是这样的人,方圆,又何尝不是? 既然大家都是一样的人,那么他又有什么资格,来点着兄弟的鼻子说她是蠢货? 真正愚蠢的是方圆自己:为了等待最佳时机,任由在乎他的好多人,都在苦苦的支撑。 在跟某些势力的争斗中,取得先机真那么重要吗? 两个决定高手对决时,唯有没信心打败对方的一方,才会努力去争取先机的。 方圆就是那个一心要争取先机的高手--却没意识到他在这样做时,就已经在气势上输给了对方。 任何的先机、阴谋,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会变成笑话。 更可笑的是,方圆还曾经为林舞儿的愚蠢而生气。 “我错了。” 这是方圆在林舞儿耳边说的第二句话。 他不敢跟林舞儿说,为啥在她最绝望时才会出现。 他只想用这三个字,来向女孩子表达他深深的歉意,以及决心:以后,我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你一根汗毛。 林舞儿终于有了反应。 她张开的嘴巴,依旧发不出丁点的声音,却能抬起手,一下一下捶打着方圆的胸膛。 很用力,却又一点力气也没有。 所有的力气,都已经变成了泪水的催动剂。 林舞儿每捶打一下,方圆躯体里那个自私的恶魔,就会哀嚎着后退一步。 她不断的捶打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力气越来越小,动作越来越缓慢,直至右手缓缓的垂了下来,琼鼻里发出熟睡时的轻鼾。 林舞儿睡着了。 泪水还挂在她长长的眼睫毛上,展开的双手上长满了茧子,手指关节甚至都开始变粗,身子却不再发抖,苍白的脸上也慢慢浮上婴儿般的红色,嘴角更是翘起一丝恬静的笑意。 那么多天过去了,她终于可以卸下肩头上的千斤重担,能够在她所爱的男人怀中,用最安详的姿势好好睡一觉了。 她很清楚,只要这个男人出现了,那么就再也没有谁能伤害得了她。 一根汗毛都不行! 有着人参果之称、背景深厚还又阴狠毒辣的楼宇湘,在他面前就是一个笑话。 楼宇湘根本不知道,当初林舞儿在死亡之海内希望有场盛大的篝火晚会时,就拥有了那样一场篝火晚会--方圆有多么强大,她根本不知道。 林舞儿不打算告诉她,只想脱掉臃肿的冲锋衣,换上他所希望的小皮裙,黑丝、袜,九寸高的细高跟小皮鞋,姿势优雅的坐在小马扎上--吃着爆米花看戏。 爆米花的味道真不错,让林舞儿回味悠长,嘴唇动了几下时,终于说出了她想说出的那个名字:“方--圆。” “嗯,我就在这儿。” 盘膝坐在树下的方圆,低头看向了怀中的林舞儿。 林舞儿笑了笑,眼睛都没睁开。 他这才知道,她还没有醒来,刚才只是梦呓。 一个外套盖在了林舞儿身上,接着就是一支被点燃了的香烟,放在了方圆的嘴唇上。 大川哥有时候总是这样细心,害怕老大在吸烟时,烟灰会落在林舞儿身上,所以先给她盖上了外套。 得知林舞儿所遭受的磨难后,秦大川才知道小妹当前的生活,有多么的幸福。 最起码,秦小冰还有水暗影在竭力保护着,她以往积攒下的‘香火之情’,来保护一个小空姐不被打发到卫生科去,还是绰绰有余的。 慢慢地,秦大川就觉得他以往对楼宇湘的恨意,实在不该有那么大:人家只是想让秦小冰扛着扫帚去扫厕所罢了,又不是逼着她像男人那样去码头扛大包,更不会让她去站街。 就是一个小小的惩罚而已。 唉,可秦大川连这点打击都受不了,竟然拿刀子当众刺伤了司明达,这才变成了丧家之犬。 如果不是偶遇格林德,这会儿他估计已经逃到境外,备受当地黑帮的剥削,甚至都有可能去当人妖登台献艺了。 看来我的胸怀,还是不够广阔啊--秦大川默默摇了摇头时,就听方圆问他:“你说,咱们该咋办,才能让那个女人后悔,她确实不该这样欺负人呢?” “让她去站街。” 想都没想,秦大川就回答。 方圆笑了:“她才不介意去站街。只要能给她从容布局的机会,就算每天让她去接八百个男人,她也不会拿着当回事的。再说了,让她也去站街,貌似有剽窃人家创意的嫌疑,显得老子没多少头脑,这可不行。” “那就按原计划来。” 秦大川说:“先恐吓,等她被吓得不知今夕是何年时,再逼着她去站街!” “你是不是想成为她的第一个客人?” 方圆抬头看着秦大川,鼓励道:“说实话。” “想。” 秦大川根本不用鼓励,就说出了实话。 大川哥是个诚实的孩子,绝不会在想要什么时,却假惺惺的说不要。 “格林德,你让这家伙清醒一下。” 方圆冲格林德喊道:“离我远点,我想休息会。” “好咧!” 格林德立马狞笑着走了过来,挽起了袖子。 “卧槽,我已经很清醒了!” 秦大川连忙辩解。 格林德却不听他的,只是狞笑着逼了上来。 自付还不是死老外对手的秦大川,只好抱头鼠窜。 毛驴最喜欢看到秦大川被收拾了,马上就欢快的叫着,尾随格林德向后山下追去。 “要想保持绝对的冷静,必须得放弃龌龊的私心杂念,不要被情绪所左右,那样以后才能睡觉睡安稳些。” 方圆低头,看着依旧酣睡中的林舞儿,笑了笑后抬起了头。 东方,金红色的朝阳,已经慢慢挣开了云海的束缚,散出了满天的金光,照耀着明珠这座伟大的城市。 一百五十多年前,这还是一座偏僻的小县城,上海捕鱼是维持这座城市居民生存下去的唯一职业。 那些早就逝去的先人们,就算在九泉之下,也绝对想不到短短一百多年的时间,明珠就成了对世界都很重要的国际化大都市。 如果他们能像燕随意这样,站在窗前远眺的话,哪怕重新再死一次,也不会相信这就是他们的家乡。 燕随意敢保证他们会这样想,就像也敢保证楼宇湘那样对付林舞儿,肯定是找到了不惧昆仑的理由。 楼宇湘是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人,如果没有绝对的把握,她是绝不会冒险招惹昆仑这种‘光脚’狠人的。 所以说呢,她一旦无视昆仑的威胁,那么就只能证明昆仑对她没有任何威胁了。 按照燕随意对楼宇湘的理解,能确定这个小女人,绝不会为了收拾一个林舞儿,就调动她所能调动的能量,来消除昆仑的威胁。 她只会,在别人消灭昆仑的威胁时,锦上添花。 那么,谁最想昆仑变得不再有威胁了? 除了在她手里吃过一次大亏的燕春来外,燕随意实在想不到别人了。 这也证明,燕春来跟楼宇湘联手了。 燕家,是消灭昆仑威胁的主力。 楼宇湘是帮凶。 第689章:谁能对付九幽王? 到现在为止,燕随意都不知道四叔,为什么要对水暗影下手。 为此,还不惜动用了在国际上都是声名狼藉的蜥蜴浩克兄弟。 数年都没来华夏的蜥蜴浩克兄弟现身唐王,目的就是为了伤害水暗影一事,引起了很多老人的不满,更给京华燕家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一定的压力。 水暗影不是一般人。 她不但为华夏做出过无法磨灭的贡献,更是龙头唯一在世的亲生女儿,无论她犯了多大的错误,燕春来都不该用这种肮脏的方式来对付她的。 为了平息这件事对燕家的不良影响,燕家老头子不得不割让了太多的利益,用了足足四个月的时间,才摆平了这件事。 燕随意记得很清楚:蜥蜴浩克死后的第三个晚上,四叔就被老爷子召到他的书房,狠狠训斥了一顿。 没有谁知道老爷子跟燕春来说了些什么,燕随意却能看到四叔在走出书房时,脸色煞白,腿都开始打软了。 燕春来,肯定受到了老爷子的严厉警告,甚至都有可能以找人替代他掌管明珠这边,来让他牢牢记住以后无论做什么,都要站在燕家利益立场上去考虑问题。 燕随意还能猜到,哪怕老爷子把四叔训成了‘孙子’,但有些事却不会就此罢休:燕家的声誉,是绝不会任由一个盗贼来肆意践踏的。 昆仑必须得死。 燕随意不需要费力太多的脑细胞,就能确定在这几个月内,燕家始终都在策划这种事--他是不会参加的,燕家老人不许他参加,因为他是燕家第三代中的领军人物,不能参与这种暗计划中。 燕随意也很清楚这些,从来都没过问过。 但这不代表着他不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仅仅对付一个昆仑,哪怕她能力逆天,在燕家这个庞然大物前,也只能算是个挡车的螳螂般存在。 真正让燕家忌惮的,而是很可能暂时跟昆仑联手的九幽王。 她们肯定联手了,要不然九幽王也不会在四婶面前出现,以招牌式的杀人动作,干掉她一个心腹保镖。 九幽王跟昆仑暂时联手的理由,燕随意也很清楚:这两个人,无非都跟方圆有着很大的关系罢了。 收拾昆仑容易,可收拾九幽王--燕随意很清楚,无论燕家有多么大的能量,都无法铲除这个女魔头:如果区区一个燕家就能干掉她,那么华夏还会这样头疼? 所以呢,要想动昆仑,必须得先考虑九幽王。 这样一环一环的推算下来,就组成了一个有趣的关系链:九幽王--昆仑、水暗影--林舞儿。 直白点的说呢,就是九幽王保护昆仑、水暗影,这俩人再保护林舞儿。 要想把林舞儿逼上绝境,那么就得考虑九幽王,完全可以忽略中间的昆仑,水暗影俩人。 现在楼宇湘对林舞儿动手了,那么就证明她已经跟燕家联手,有了制衡九幽王的把握。 燕家,楼家加起来的势利,确实很逆天,但两家就能摆平九幽王……依旧是个笑话罢了。 既然是个笑话,那么楼宇湘又怎么敢对林舞儿下手? 那个小女人脑子,忽然这样做,可不是因为脑袋被门夹了,而是她有了至少八成的把握,来确保她这样做不会引来任何麻烦。 她敢无视于九幽王,就证明蛰伏数月、忍气吞声的燕春来,很快就要抬起头,做他想做的事了。 燕春来为什么要对水暗影下手,燕随意不想去考虑,他只想搞清楚四叔凭什么就以为,跟楼宇湘联手后,就能对付九幽王。 或许,还有别的势利参与了进来,只是我不知道--看着窗外的燕随意,想到这儿时,才确定老爷子派他来明珠的真正用意了:要让他,来把四叔取而代之。 而在他彻底接替四叔之前,燕春来还要为他扫清一切麻烦。 “唉,四叔,你的忍气吞声,还是没能让爷爷放心啊。” 燕随意轻轻叹了口气,低声说道:“我如果是你的话,就不会跟楼宇湘联手。那个小女人,从来都不是个能吃亏的。她,最擅长的好像就是惹麻烦,再从争斗中博取只属于她的利益。” 帮、帮帮,有敲门声响起。 “进来。” 燕随意关上窗户,整理了一下衣领,才转身轻声说道。 门开了,是老董:“燕少,老爷刚才打电话来,请您去海天别墅。” 海天别墅,是燕春来在明珠的家,坐在院子里的躺椅上,就能看到大海。 燕随意走下汽车时,就看到有十数辆挂着各省牌照的豪车,就停在别墅门前。 “燕少,请。” 老董打开车门后,弯腰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老董,不要这样客气,反正我也不是外人。” 燕随意笑了笑时,一辆银灰色的劳斯莱斯轿车,在两辆奔驰的护卫下,缓缓驶了过来。 “是帝皇集团的楼宇湘。” 老董向那边看了眼后,低声说道。 楼宇湘今天穿的非常正式,一身黑色小套装,半高跟黑色小皮鞋,白衬衣的领口,还打了个艳红色的蝴蝶结,如丝的秀发却只用一根白丝带拢在了脑后,看上去少了七分本该有的妖媚,却多了三分从没有过的单纯。 这身非常正式的妆扮,显得她比实际年龄要小了至少五岁。 如果不是她身边那些保镖簇拥着,走在大街上肯定会被人误以为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 燕随意快步走了过去,微笑着点头打招呼:“湘姑,您来了。” 楼宇湘喊燕春来一个四哥,那么燕随意就只能喊她姑姑了,尽管这个姑姑看上去比他还要年轻,又守着老董等人,不过燕少却没有丁点的不好意思,满脸的真诚。 “随意,别这样客气,喊我湘姑?呵呵,还不如直呼我名字呢,这样也避免别人会听成村姑。” 楼宇湘抿嘴一笑时,那双桃花眼在燕随意脸上轻轻打了个转,欲语还羞的样子,让他心里一跳,赶紧垂下眼帘:“宇湘姑姑您说笑了。” “宇湘来了?” 就在燕随意跟楼宇湘在门口寒暄时,燕春来夫妇携手走出了别墅门。 “四哥,四嫂。” 楼宇湘马上就撇下燕随意,娇笑着迎了上去:“哟,四嫂,你比以前可要更年轻了啦。” 楼宇湘经过长达近一年的布局,从她一口吞掉东海集团后,她就成了明珠本地商场势利共有的敌人。 燕春来等人,绞尽脑汁的想把她赶出去,必要时或许还会动用见不得光的江湖手段。 不过在他们正式会面时,却会哥哥嫂子的,叫的无比亲热,好像一家人那样。 哪怕恨不得拿刀子把对方捅死,见面时也得像失散多年的亲人--才是所有成功者必须拥有的个人修养。 “宇湘,你这是在夸你自己呢吧?” 叶明媚哥哥抬手掩嘴咯咯轻笑着,松开丈夫的胳膊,很自然的挽住了楼宇湘。 楼宇湘夸叶明媚更年轻了些,倒不是在睁着眼的说瞎话:本来以丰满来铸就一朵花艳名的叶明媚,在清减许多后,确实有了此前从没有过的魅力。 叶明媚为什么会清减,楼宇湘心中当然很清楚。 但她同样不知道,燕春来要对水暗影下手的真正原因。 “随意,一起回家,呵呵。” 燕春来冲侄子笑了下。 自己侄子,没必要太客气了。 燕家的别墅院中,站了数十个明珠当地名流,都是来自明珠当地的政商两界。 就像燕春来对楼宇湘的真实态度那样,这些人心中也是讨厌死了人参果,却在能以最最谦恭的态度,跟她逐一握手。 燕春来请这些当地名流、楼宇湘一起过来,就是要表明一个态度:从今天开始,明珠算是正是结纳了帝皇集团,成为了商场的一分子。 所以说,楼宇湘才是今天的主角。 最起码,那些当地名流是这样想的。 既然已经无法阻击楼宇湘,只能接受她的存在,那么聪明人都会掩藏心中的不满,退而追求合作的最大利益。 对于商场上这些勾心斗角,燕随意并不是太感兴趣。 可他绝不会让现场任何一个人,看出他心里在想什么,大半天的时间内,都是以后背的姿态,来跟当地名流们交谈的。 午后刚过不久,那些当地名流纷纷退场,楼宇湘却没有离开的意思。 燕随意就知道:在四叔正式表明态度后,双方就开始为利益而谈判了。 至于林舞儿昨晚被人带走,楼宇湘手下吃了个大亏那件事,压根不会被她、被燕春来放在眼里,更不会摆在桌面上。 不过有人却猜到是谁救走林舞儿后,就提起了这件事。 郭易行。 当郭易行从后花园那边漫步走来后,燕随意才知道他也来明珠了。 原来,四叔不仅仅是跟楼家联手,还有京华郭家--燕随意主动跟郭易行点头示好时,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遮掩住眼里的不屑。 跟燕家,楼家相比起来,京华郭家也就是个二流豪门。 至于郭易行这种不学无术的浪荡子第,更是连想都不要想,有一天他能代表京华郭家,跟燕春来、楼宇湘俩人站在一起,谈笑风生,更自作聪明的说道:“呵呵,宇湘姐,我听说昨晚有人冒犯了你?” 听他敢称呼楼宇湘为宇湘姐后,燕随意笑了,心想:如果不是郭易秦,就凭你这声姐,你就能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楼宇湘那张娇俏的小脸上,浮上了恰到好处的惊讶:“哦,易行,你也听说过这件事了?” 不等郭易行回答,楼宇湘就满脸黯然的叹了口气:“唉,看来你宇湘姐真老了,就连收拾一个小姑娘这种事,都做不到了。看来,是到了我隐退江湖的时候了。” “宇湘姐这句话严重了啊,区区一个秦摘花,还远远没有让你退隐的资格。” 郭易行转动着酒杯,很是傲然的说:“宇湘姐,就秦摘花那只丧家之犬,就不劳你亲自出手教训了,我会办妥的!” 第690章:我是燕家的罪人 郭易行现在这么有底气,敢跟楼宇湘这样说,因为他大哥郭易秦,已经接替了龙头的位置。 坐在龙头曾经坐过的椅子上,郭易秦敢跟华夏任何一家豪门,说他想说的心里话。 这一点不但燕随意明白,楼宇湘更清楚,所以才在听到郭易行很慷慨的说这事包在他身上时,小女人脸上马上就浮现出‘受宠若惊’的样子,连声道谢。 燕随意知道,其实她心里已经笑掉了大牙。 更知道,楼宇湘在来燕家之前,就已经派人去对付秦摘花了:她的心腹手下林林都不在身边。 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楼宇湘假装、郭易行得意的样子后,燕随意忽然觉得索然无趣,在他们三个人越聊越投机,走向书房那边时,他趁机走出了客厅,来到了别墅后面。 燕家别墅后面,是个很大的花园,有游泳池,健身小广场。 在寸土寸金的明珠海边,能拥有这么一座别墅,那是普通老百姓想都不敢想的事。 在燕随意眼里却是很正常,就像手里端着的红酒滋味,不是太辣,有些苦涩。 坐在游泳池旁的白色藤椅上,燕随意望着微微晃动的池面出神很久后,水面上慢慢浮上了一个女孩子的影子。 那是夏小韵吧? 燕随意从九岁那年后,就很清楚自己如果有一天,能够想到一个女孩子的话,那么只能是夏小韵。 那时候,夏小韵或许才刚会跑。 前年在西北的巴桑小镇上,他是第一次看到夏小韵。 果然,夏小韵就像他此前所想象的那样,漂亮,有魅力。 嗯,最起码对他自己来说,是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 九岁那年,燕随意才知道燕家之所以辉煌,是因为他的一个姑姑,做出了一个关乎燕家命运的决定:她牺牲了自己,拯救了整个江河日下的燕家。 至于那个姑姑是谁--到现在为止,燕随意都不知道。 或许,等老爷子仙逝的那一天,燕随意才知道那位姑姑是谁吧? 他觉得,四叔也肯定知道那个姑姑,只是当做活着时的最大秘密,死也不会说出来。 燕家的所有晚辈,包括嫁给燕家的婶婶嫂嫂弟妹的,就算偶尔听说过,也从不敢乱问。 二十多年前,那位不知名的姑姑,做出了大牺牲,拯救了燕家。 但她的牺牲,却无法永保燕家长久辉煌下去的--所以,如果有一天,燕家一个最出色的晚辈,如果能娶到一个叫夏小韵的女孩子,那么燕家的辉煌,就会再顺利延续数十年。 燕随意觉得,他该担负起这个让燕家继续辉煌的重任,娶到夏小韵。 九幽王,既然能一门心思的把夏小韵取而代之,跟方圆相结合,让并蒂彼岸花开,那么燕随意也同样能把方圆取而代之,成为夏小韵命中注定的心上人,来遏制花开。 该怎么才能取代方圆,得到夏小韵的真爱,就成了燕随意九岁之后最大的心愿。 更是燕家老爷子的希望。 为此,燕随意选择了探险、考古行业:在人类科学当前无法解释的某些领域,才有可能存在一些匪夷所思的方法,让他最终成功代替方圆。 要想把一个人完全的取而代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得深刻了解他。 所以,燕随意每每想到他当初在罗布泊被只救走夏小韵,却没有理睬方圆的死活后,就会后悔,甚至还会埋怨爷爷: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方圆就是那朵彼岸花的雄花代言人? 那时候,其实并不是冷血的燕随意,之所以撇下方圆任其自生自灭,纯粹是因为他不许任何男人接触夏小韵的私心。 至于后来他才知道方圆就是夏小韵天生的另一半,他已经错过彻底了解‘被替代品’的绝佳机会后,也没有太多的后悔,而是选择了耐心等待。 等待龙头想方设法分开方圆跟夏小韵后,他再趁虚而入,赢取小夏的芳心。 方圆的死,对于燕随意来说,绝对是个好事。 不过在九幽王这个意外因素出现后,就算燕随意恨不得现在就出现在夏小韵面前,牵起她的手,认真的说会照顾她一辈子--也得忍着。 九幽王在,燕随意不敢轻易有所动作。 现在好了,燕春来他们终于找到了铲除九幽王的机会。 那么,接下来燕随意要做的,就是准备等新的九幽王出现在夏小韵身边时,及时出击赢得她的芳心。 只是,四叔他们到底是用什么办法,才能铲除九幽王的? 就在燕随意盯着水面发呆时,一个轻飘飘的女人声音,在背后响起:“随意,你在想什么呢?” “啊?啊。” 燕随意眨了下眼睛,本能的回头后,马上就站了起来:“四婶。” 穿着一身白色裙装的叶明媚,就站在藤椅后,微微一笑说道:“没有打搅你想心事吧?呵呵,看你刚才温柔的笑着,肯定是在想谁家的姑娘了。” “跟四婶说说,你喜欢哪家姑娘呢,我帮你考察一下,看看她有没有资格配得上咱家随意。” 叶明媚很有长辈范儿的说着,坐在了距离燕随意最远的那个椅子上。 尽管俩人是婶、侄关系,不过年龄相差不是太大,所以就算是在自己家里单独相处时,也得注意点影响。 “四婶你说笑了,我哪儿有什么中意的姑娘。” 燕随意俊脸稍稍红了下,赶紧讪笑着坐了下来。 叶明媚姿势优雅的抬起左腿,压在膝盖上后又及时拽了下裙子,咯咯笑道:“男大当婚,女大当娶,这是很正常的啊。你年龄也不太小了,是该考虑一下自己的终身大事了。” 对于自己这个以美艳著称的四婶,燕随意还真没多少好感, 她过于跋扈了些,典型的胸大无脑,还又心狠手辣,再加上四叔对她一向宠爱有加,才导致她越来越不可一世,幸好年前被九幽王着实吓了一跳后,这才安稳了许多。 如果放任她这样下去,早晚会给燕家惹来大、麻烦的。 看到燕随意不想谈论这个话题后,叶明媚也就话锋一转:“唉,随意,我想你也该看出我跟你四叔,最近在闹矛盾了吧?” 燕随意眉梢一挑,摇了摇头时回答:“我还真没看出来。四婶,四叔其实很在乎你的,这一点整个燕家都知道。” “可,可--可如果,我做了对不起你四叔的事呢?” 叶明媚沉默片刻,忽然问道:“你说,我该怎么才能取得他的原谅?” “嗯?” 燕随意愣住。 叶明媚嫁给燕春来很多年了,燕随意当然知道明珠一朵花的噱头,更知道别看这个女人表面放荡,把四叔当做臭袜子来不当回事,但她骨子里却是相当保守的。 或者说她相当聪明,知道自己唯有忠于燕春来,才能确保自己继续过当前这种幸福生活。 但她现在,怎么会说出这种话? 而且,就算她想找人说说她的私人感情,貌似也不该跟自己侄子说啊。 “我知道,我的那些破事,不该跟你说。” 叶明媚就像知道燕随意心里在想什么那样,自嘲的笑了笑才说:“可我现在除了跟你说,我不知道还有谁能帮我。” 燕随意沉吟片刻,才轻声说:“四婶,既然你觉得该说,那就说,我尽可能的帮你。” “我被方圆糟蹋过。” 叶明媚看着游泳池的水面,看似很随意的说道。 燕随意的身子,猛地打了个哆嗦,幸好及时闭嘴,才把那个‘啊’给堵了回去。 方圆跟叶明媚早在前年时,就曾经发生过矛盾这件事,燕随意早就知道,不过却跟燕春来一样,没把这件事当回事。 在他们看来,这只是一个嚣张的娘们,像以往那样欺负人时,却是踢在了铁板上,疼的抱着脚丫子乱跳会儿后,就会过去了。 可他做梦也没想到,叶明媚跟方圆之间的矛盾,不仅仅是因为马军(明珠马家的人,也是叶明媚的外甥),竟然是她被方圆给、给糟蹋了。 傻楞片刻后,燕随意才恍然大悟,总算明白当龙头去世后,四叔为什么要对水暗影下手了:她是方圆的名正言顺的妻子,不找她算账,找大街上要饭的? 只是,燕春来为什么没有在方圆还活着时,对他动手呢? 燕随意相信,在前年时,四叔肯定跟他一样,都不知道方圆的真实身份。 时隔两年后,四叔才对一个小寡妇下手,那么--这里面肯定得有不得不说的故事。 叶明媚不得不说,满脸的羞愤之色,几乎把嘴唇咬破了:“那、那个混蛋,在把我糟蹋了后,给我拍了照,威胁我必须得跟他继续好下去,要不然就会、会让我身败名裂。” 某登徒子强行糟蹋一个小良家后,用拍艳、照的恶心手段,来威胁小良家继续服从他,这是所有登徒子最惯用的手法了。 只是,叶明媚是那种没见过世面的小良家吗? 燕随意很怀疑,却又不得不信:后来才嫁到燕家的叶明媚,肯定比他更珍惜燕家的名声。 “就在某次他、他胁迫你时,我四叔发现了。” 燕随意深吸了一口气,才缓缓的问道。 叶明媚点了点头,依旧盯着池面说:“你还记得,你四叔过生日的那个晚上,他曾经出现在圆耀酒店大厅内,帮林舞儿对抗沈玉海的那一次吗?” “记得。” 燕随意沉默片刻,才说:“那晚,我四叔发现了。” “呵呵,我其实很怕死的。” 叶明媚没有再说下去,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轻笑一声说:“我该在被他糟蹋后就去死,那样你四叔也不会伤心,更不会把怒气撒在水暗影身上,导致九幽王出现,连累整个燕家的声誉受损。” “我,就是燕家的罪人。苟且的活着,生不如死。” 叶明媚喃喃的说着,走向前院。 “该死的,是方圆,不是你。” 燕随意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后,叶明媚笑了。 那笑容,好像花儿那样明媚。 第691章:做一个昆仑那样的人 盛世时期善人多。 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从明珠阳光孤儿院就能看得出。 现在无论是不是周末,总有一脸阳光的青年男女,会带着孩子们最爱吃的事物、书刊来到孤儿院,做一天的义工。 自然也有身价不菲的老板,怀着一颗虔诚向善的心,把在商场勾心斗角挣来的钱,为孤儿院采购积木、木马等玩具,从而来洗涤曾经犯下的罪恶,离开时就会心情轻松,抖擞精神继续挣他们该挣的钱。 每逢有这种人来,山羊都会堆起最最谄媚的笑脸,领着一帮孩子手捧着鲜花,就像欢迎来访的国家元首那样。 高兴了,他还会跟孩子们一起喊比他年轻很多的老板叔叔阿姨-- 只要有人来孤儿院献爱心,别说让山羊喊叔叔阿姨了,就算喊亲爹亲妈,都不带犹豫的。 他没觉得这是在乞讨,是在丢脸。 向孤儿们捐赠财务是献爱心,为了孩子们舍弃脸面,同样是一种捐献。 今天又有老板来献爱心了,山羊早就换上了他那身长袍马褂。 他觉得,唯有穿成这样,拿捏出一副旧社会老学究的嘴脸来,才能最大限度的满足那些老板的高傲虚荣心。 有钱人从别人身上得到高傲的虚荣心时,那么在献爱心时就不节制了。 听方圆这样解释山羊为什么要穿上长袍马褂后,秦大川不屑的撇了撇嘴。 方圆抬脚在他腿上踹了一下:“你觉得这是丢人?” 秦大川嘿嘿一笑,没说话。 “秦大川,我问你个问题。” 方圆转身看着他,问道:“当初你为了小冰去刺杀司明达时,你有没有想过那是在犯罪?” “想过。” 秦大川说:“但就算是犯罪,我也得去做,这叫圆可站着死,也不屈辱的活--” 方圆抬手,打断了秦大川的吹嘘:“既然你能为了小冰不在乎生死,那你有啥资格笑话为了孤儿们谋福利而舍弃尊严的山羊?” “相比起小冰丢掉空姐的工作来说,这些没有父母的孩子们,才是最可怜的。” 方圆说话的声音低沉了下去:“所以,没有谁有资格笑话山羊的不要脸,正如没有谁会在听说你为了小冰刺杀司明达后,就会笑话你脑残那样,明白了没?” 秦大川没说话,但脸上的嬉皮神色却收敛了起来。 “小子,老大终究是老大,眼光可不是你能比得上的。” 格林德趁机大拍老大的马屁,还学着了方圆的样子,抬脚在秦大川腿上踹了一脚。 “滚,你个死老外!” 秦大川大怒,张开双手扑向了格林德,把他扑倒在了沙发上,差点砸到蜷缩在上面的毛驴,嗷的一嗓子蹦下来,张嘴咬住了他的裤脚。 很奇怪,每当格林德跟秦大川乱腾时,毛驴都会坚定不移的站在死老外一边,让大川哥每次都会大骂一顿‘崇洋媚外、汉奸’之类的屁话。 方圆现在是两个人的老大了,当老大的人,当然不会像小弟那样不稳重,尽管他也想在被格林德压倒在地上的秦大川腿子上踩一脚,不过还是忍住了,抬脚走出了屋子。 这排平房就在孤儿院的后面,属于‘闲人免进’的地段。 没办法,任何人在走到后院门口,看到山羊带孩子们捡回来的那些废旧垃圾后,都会立马捂着鼻子闪人。 只是谁也不会想到,只要经过那些垃圾堆走进屋子,再穿过后门,就会看到一条小河,斜斜的河堤上,修整出了一段空地,撑上一个大大的太阳伞,再摆上几张桌椅,种上三五颗垂柳,一丛青竹,就会变成天然的后花园了。 新世纪以来,华夏各大城市都很注重环境保护,所以这条小河里的水很清,甚至偶尔都能看到有条小鱼蹦出水面,荡起一圈圈的涟漪。 林舞儿就坐在小河边的青石板上,也不嫌凉,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下巴搁在膝盖上,定定的望着河面发呆,许久都没动一下了。 方圆走到她身边,跟她并肩坐了下来,点上一颗烟后才问道:“沈玉如,对这边的环境还算满意吧?” 林东海夫妇,就住在孤儿院最靠里的那间房子里,也是最幽静的一座,是山羊专门为前来捐赠的慈善者短暂休息时用的。 内里的装潢当然好不到哪儿去,不过却很干净,采光也不错,只要推开后窗,就能看到蜿蜒的小河。 孤儿院的前身,是明珠近郊的一个小纺织厂。 山羊慈善心大发后,就跟破产关门了的纺织厂,签订了长达五十年的租赁合同,该修成了当前的孤儿院。 所以这地方说起来,又是山羊的私人领地,任何人在没有他授权的情况下,是不能乱闯的,现在肯定满世界在搜寻林舞儿一家下落的楼宇湘,才想不到他们会藏在这儿。 “世外桃源。” 林舞儿笑了笑,侧脸看着方圆轻声说:“我小妈说了,这地方就是世外桃源。她很希望,以后能永远住在这儿,每天跟童真无邪的孩子们在一起,做些力所能及的事。那样,她的人生就会有意义多了。” 林舞儿还没有被楼宇湘轰出东海集团时,沈玉如可是一直都住别墅的,出行有保镖跟随,做饭有保姆效命--绝对的贵太太生活。 可那时候她异常的空虚。 林舞儿为了做生意,很少回家,丈夫现在就知道装死人……除了保镖、保姆外,就再也没有谁跟她说话了,让她深刻体会到一个真理:别墅越大,人就感觉越空虚。 如果让沈玉如来选择的话,她圆可住在五千块租赁来的房子里,也不想再回去住别墅了。 山羊这儿,可是比租房那边的环境好太多,关键是能看到一大帮孩子们。 任谁,整天跟一大帮童真无邪的孩子们在一起,那么她的心态就会变年轻。 “你可能不知道吧,我小妈在嫁给我爸之前,可是在大医院做护士的。” 林舞儿轻轻吸了下鼻子,笑吟吟的说:“我是看出来了,她很有在孤儿院做医护的想法。” “有这想法,就做医护好了,不用找山羊商量,我说了就算。” 方圆抬头看了那边的房子一眼,才说:“就让他们住那个房子吧,反正山羊也说过了,那所房子也很少用到。” “我也很喜欢住在这儿,长久的。” 林舞儿说着,回头又看向了河面,很是随意的样子说:“这才刚住了两天,我就爱上了这种环境,这个地方。方圆啊,要不你跟山羊说说,给个我副院长的官职,薪水不用太高,够吃饭的就好了。” 方圆没说话,只是吸烟。 林舞儿也没等他回答,拿起一颗小石子轻轻抛落在河面上,等涟漪飘呀飘的向岸边荡来时,又说:“以前那种为挣钱就绞尽脑汁,勾心斗角的生活,我真是过够啦。” 方圆抬手刚要把烟头弹进河里,又掐灭后揉碎了撒在草丛中时,问道:“你舍得?” 林舞儿的眉梢,微微挑了下,低声说:“唯有在这儿,我才能感到心安,不会害怕会被人算计,可以睡个舒服觉。” “如果我希望你能振作起来,不要就此消沉下去呢?” 方圆在问出这个问题时,心里轻轻叹了口气。 他又不傻,当然能听出林舞儿为什么要说这些话。 林舞儿遭遇那么多残酷的磨难后,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谁敢惹她就拍桌子叫着要打碎谁满嘴牙的林二了。 楼宇湘让她懂得了太多,更是彻底打残了她的傲气,让她在跟方圆谈话时,也变得这样小心翼翼了。 她是在用留在孤儿院,来试探她在方圆心目中,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难道仅仅是兄弟么? “舞儿。” 方圆抿了下嘴角后,伸手牵起了林舞儿的左手。 林舞儿全身都颤了一下,本能的想挣开时,方圆用了攥住了她的手:“那晚在小丘山上时,我就曾经发誓,要好好保护你一辈子,不让任何人再伤害你一根汗毛。” 林舞儿本来很是柔弱无骨的小手,长满了茧子,方圆摸上去竟然有些刺手,心也疼了下,声音更低:“你该明白我想对你说啥,也没有哪个男人,能拒绝你--可是,我想提醒你,我现在不是一个人了。” 方圆在俄罗斯有个卡秋莎,再过几个月他就会成为一对双胞胎的父亲了。 跟卡秋莎在一起的,还有一个越来越不要脸的楚楠楠。 再说了,远在唐王的水暗影,才是方圆是合法妻子。 方圆出事后,水暗影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了她不但是他的合法妻子,更是一个合格的。 所以就算方圆再没有良心,也不能为了哪个女孩子,就去伤害现在始终咬牙苦苦坚持的水暗影。 更何况,唐王还有昆仑,还有天生注定要跟他纠缠不清的夏小韵? 这么多女孩子,哪一个都有资格跟理由,让方圆去真心对待--而林舞儿呢? 她会甘心像昆仑那样,只想做方圆一辈子的影子吗? 林舞儿很清楚,方圆这番话是发自真心的,也是无法改变的。 历经这次大磨难后,她确定自己深深爱上了方圆。 很可惜,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无法独自得到方圆。 要么成为昆仑那样的人。 要么,死心塌地跟他做一辈子的兄弟。 林舞儿再也没有第三路可走。 但这两条路,都不是她喜欢走的。 慢慢地,林舞儿把手缩了回来。 方圆也松开了手。 “咯咯。” 林舞儿忽然咯咯一笑,斜眼看着他:“我是不会让你为了我,去抛弃你那些姐姐妹妹的,我没有能力,更没有这个资本。但我有权利,让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方圆嘴角咧了下,苦笑着问:“啥条件?” “你先回答我,答应不答应吧。” “答应。” “好。” 林舞儿依旧满脸似笑非笑的样子,轻声说:“如果给你当兄弟当腻了,想转变一下角色了,你不许拒绝我。” 第692章: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我没有打搅到二位谈心吧?” 山羊在穿上长袍马褂时,再说话就会酸了很多。 一点也不如毛驴直接,很蛮横的挤在两个大哥中间,伸出舌头在俩人脸上各自舔了下后,就安心等待有手在给它挠痒痒了。 方圆在毛驴脑袋上拍了下时,林舞儿向旁边靠了下。 女孩子在任何时候,尤其是守着山羊这种思想龌龊的家伙时,必须得表现的矜持点才行。 “酒呢?” 方圆才不在乎。 “什么酒?” 山羊走下河堤,坐在了白色藤椅上,掀起长袍后翘起二郎腿的样子,老学究的嘴脸更盛。 “没酒你来这儿干啥?” 方圆打了个哈欠,摆手正要让他滚蛋时,一个易拉罐就从脑后飞了过来。 看都没看一眼,方圆抬手接住打开,一口气喝干后,才把空瓶子扔给毛驴,让它咬着玩。 “两天前,楼宇湘去了燕家别墅。” 山羊装老学究没装多久,就从椅子上下来,蹲在了地上。 他更喜欢这种休息的方式:一个人站的越低,就越不会被人放在眼里,那么他再做事时,成功的机会就会大很多。 “他们两家早就认识的,楼宇湘去燕家也没啥奇怪的。” 看着咔吧咔吧咬易拉罐的毛驴,方圆说:“楼宇湘好像喊燕春来四哥的。” 早在前年燕春来过生日的那天晚上,方圆可是在圆耀酒店的大堂内,亲眼看到楼宇湘跟他们夫妻寒暄来着。 “还有一个人,也去了燕家别墅。” 蹲坐着的山羊又说:“那个人姓郭。” “郭易秦?” 方圆眉梢微微皱了下。 现在的郭易秦,代表的可不仅仅是京华郭家,而是龙头传承给他的那个强力、且又神秘的部门。 “不是,是郭易行。” 山羊摇了摇头,说:“京华郭家一个地位不咋样的纨绔,是郭易秦的兄弟。” “原来是他。” 方圆笑了。 他又想到了两年前,受雇于夏小韵给她当爸爸时,郭易行就曾经去过夏家,小夏扯着盗圣的虎皮大旗,满天吹嘘一番的当晚,方圆拿到了一块百达翡丽。 “你别小看他。” 山羊眯着眼说:“他出现在燕家,就是代表着京华郭家。最起码,郭易秦很相信他。” “我从不小看任何人,要不然我也不会活到现在。” 方圆随手揪下一片草叶,噙在嘴里嚼了几下才低声说:“现在我总算搞清楚了,楼宇湘那么精明的女人,怎么会不顾忌昆仑了。原来,他们几家联手,已经找到了对付九幽王的办法。” “就凭他们几家,就能对付九幽王?” 山羊晒笑了一声。 “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绝对对付不了的人。” 方圆嘴上的草叶来回动着,若有所思的说:“毫无疑问的是,郭易秦他们三家联手,也不如龙头在世时,能给九幽王造成的威胁大。可他们却动手了,这就证明……” 说到这儿时,方圆闭上了嘴。 听得出神的林舞儿,抬头看了他一眼后,又低下了头。 山羊也没说什么,只是皱眉看着他。 本来把易拉罐咬的咔吧咔吧响的毛驴,也停住了动作。 方圆盯着河面,很久都没动一下。 气氛,竟然有些压抑。 林舞儿有些受不了,抬手伸了个懒腰,刚要打破当前的压抑圆静时,方圆忽然说:“夫人。” “啊--你、你在叫我?” 林舞儿一呆,双眸攸地亮了起来。 方圆却没注意到林舞儿的反应,依旧盯着有一只小鸟横掠而过的河面,缓缓的说:“我知道了,原来是她。” “她是谁?” 山羊低声问道。 “夫人。” 方圆这才抬起头,仰望着唐王方向:“除了她之外,还能有谁敢招惹九幽王,知道她的致命弱点?我、我早该想到这一点的,在听说昆仑跟九幽王联手时,就该想到夫人会出面的!” “你是说--” 山羊那张好像橘子皮似的脸上,全是惊讶:“九幽夫人,为了铲除要挣脱她掌控的九幽王,竟然跟郭易秦他们联手了?” “暂时的联手,就为了铲除九幽王。” 方圆说着,腾身站起:“我要回唐王,马上。” 山羊也跟着站了起来,一脸的凝重:“昆仑,危险了。” “九幽王一出事,郭易秦他们首先要下手的目标,就是昆仑。” 方圆说着急匆匆走向河堤。 他现在特别痛恨自己,为什么没早点想到郭易秦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会跟九幽夫人联手。 可以肯定的是,当楼宇湘在决定把林舞儿逼上绝路时,针对九幽王的一张大网,早就悄悄的张开了。 九幽王的死活--方圆可以不放在心上。 可是昆仑呢? 一个人如果永远失去了他的影子,那么他跟行尸走肉又有什么区别? 当初因为土豆老一事,方圆可以扔下昆仑,头也不回的走掉,任由女孩子跪在冰凉的地上无动于衷,更不在意她随后数年的自残惩罚。 方圆却很清楚:无论何时,昆仑在他心中都占有一定的位置,哪怕他死了,都无法改变。 所以在‘后知后觉’后,方圆才痛恨自己的大意,更意识到他在情报方面,除了一个山羊外,就再也没有任何来源了。 这是一个大缺陷,要想跟那些渴望他死的人作斗争,就必须弥补上。 他得快点回去,一刻不停的! 方圆在站起身就走时,林舞儿却没有动,依旧坐在那儿,只是用力咬住了嘴唇。 她得用很大的力气,甚至得把嘴唇咬破了,才能强忍着泪水没有在瞬间迸溅出来,只是有个声音在脑海中疯狂的呐喊着:林舞儿,无论你怎么努力,你都无法让他在听到他兄弟危险时,为你考虑一下,哪怕几声安慰! 我不能哭,我要坚强,这个世界上,无论谁离了谁,都能过下去的--林舞儿艰难的深吸了一口气,倔强的抬起头看向了远处,正要强迫自己露出笑容,冲方圆的背影说一句路上小心些时,有人揽住了她的肩膀。 方圆屈膝,弯腰把林舞儿抱在怀里,用力抱了下后在她耳边低声说:“我很快就会回来的,替你拿回本该属于你的东西。别忘了,我刚答应过你一个条件,无论是做兄弟,还是别的,都是你说了算的。” 说完这番话后,不等林舞儿有什么反应,方圆就松开她转身冲向了河堤:“毛驴,你跟秦大川一起留下来陪二哥。格林德,快点滚出来!” 刚才那么用力才忍住的泪水,为什么一下子就决堤般的,哗的淌了出来? 林舞儿搞不懂,她怎么会一下子就开心起来,只想一个猛子扎进小河内,变成一条只有七秒钟记忆的鱼儿,彻底忘掉刚才要疯狂的心痛,欢快的在河里游来游去。 当一个人盯着鱼缸里悠闲游来游去的鱼儿时,就会把自己想象成一条鱼,没有任何的烦恼,只是为单纯的活着而活着,游来游去。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昆仑忽然想到了这句话。 这还是六年前,方圆跟她说过的。 其实她很清楚这句话是谁(出自《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说的,不过方圆却说是他妙手偶得之--那么昆仑就会固执的以为,这句话就是方圆说的,跟庄子惠子的没啥关系。 如果谁敢来跟她争执这句话的‘版权归属’,她肯定会用陌刀让那个人明白:这句话,就是方圆说的! 现在,方圆应该变成一条在水里游来游去的鱼儿了吧? 嗯,肯定是这样。 昆仑知道方圆最后是抱着一颗小核弹,纵身跳下了那个满是水的大坑洞。 人死在水里后,会变成一条鱼吧? 或许,会变成一个水鬼。 但无论方圆化成了一条鱼,还是变成了水鬼,昆仑都是无比渴望去他纵身扑下去的那个大坑洞看看--只是,那地方,在方圆死后不久,就已经被厚达数百米的火山岩浆给封盖住了。 无论昆仑有多么厉害,陌刀有多么的锋利,她都无法割开那些岩浆,看到那个大坑洞。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用陌刀斩断了至少八十个人的脖子! 没有谁知道,方圆死后不久,北朝那边有无数参与核试验的高层、科学家,哪怕是普通军人,随后遭遇了多么恐怖的袭击。 外人不知道,那是因为那个国家在封锁本国消息上,有着当世任何国家都比不上的手段。 昆仑也没打算让别人知道,她曾经去过那个愚昧的国家,杀过一些没有良心的人--她,只要能让自己的心好受些,就足够了。 “方圆,你过来帮我一下。” 就在昆仑盯着鱼缸内的鱼儿发呆时,有人在喊她。 昆仑回头,就看到林盼盼站在会所门口,冲她摆手。 对这个小姑娘,昆仑还是很有好感的:如果没有方圆的话,估计她早就被马院长给糟蹋了,母亲也不会慢慢好起来,现在都能来会所打工了。 会所的莫总不喜欢林盼盼放弃学业,跑来会所当保安。 昆仑却觉得小姑娘没做错,如果她是林盼盼的话,也会这样做:唯有那些虚伪的、没几分羞耻的人,才会借着自己的贫寒来博取到别人的同情后,心安理得的坐在教室内,追逐所谓的梦想。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欠谁的,只有得到后的付出,跟付出后该有的回报。 就像林盼盼现在招呼昆仑过去帮忙,那么她就付出了‘喊叫的力气’,就该得到昆仑去帮忙的‘回报’。 昆仑站起来走向门口,丝毫不顾忌来往的贵妇们,看她时那鄙夷的眼神。 门外左右两边,放着两个大花篮。 花篮里的花儿已经枯萎了,刚去了办公室的莫总,随口吩咐林盼盼扔掉那些花。 “叶队长(面试时第一个通过的女保安)她们去了天台,听说屋顶有些漏水。” 等昆仑走过去后,林盼盼才笑着解释为什么喊她帮忙。 昆仑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伸手要去抓花篮时,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缓缓停在了台阶前。 第693章:走廊中的钉子 霓裳女子会所开业后,此前铺天盖地的广告起到了很大作用,唐王地区那些自以为有头有脸的贵妇人,都会以拥有一张钻石卡而自豪。 甚至,还有来自外省的一些贵妇,也会跑来这儿,甩出一百万(一百万办张钻石卡)时,就像扔给乞丐一块钱那样,相当的潇洒。 这些人,可是阴楼宇湘这块金字招牌才来送钱的。 不管是捧场也好,还是真心喜欢这儿也罢,反正会所自从开业后,就被人形容成了一只吸金猛兽,让那些前来送钱的贵妇都眼红。 只是大家都很清楚:就算眼红,也没有谁敢在唐王地区办理第二家女子会所了. 帝皇集团的楼总,从来都不喜欢别人侵犯她的利益。 真有人敢乱伸手,被斩断爪子绝对是最轻的处罚了。 会所近乎于抢劫所带来的暴力,促使会所不断提升自己软硬件的档次,继而变得更有魅力,来吸引更多的贵妇。 像这种限量版的玛莎拉蒂,如果是停在别处,肯定会受人注意,但在女子会所门前停下--所产生的影响,不会高过你在路边看到有人骑了辆自行车。 最起码,昆仑跟林盼盼俩人在看这辆车时,就是用这眼神。 来客人了,俩人暂停了要搬花篮的动作,看着穿着大红旗袍的‘泊车’小妹快步迎上去,动作恭敬的打开了车门。 一只穿着黑色丝袜的腿,缓缓从车里伸了出来,当足有九寸的细高跟落在地上后,一个浑身洋溢着成熟魅力的女人,从车里走了下来。 女人身穿墨蓝色吊带裙,露出雪白粉嫩的双肩,下面银灰色的皮草裙,脖子里围着一条白色的围巾,脸上戴着个大墨镜,黑丝秀发盘在脑后,左耳晶莹的耳垂上,吊着一颗白色珍珠。 墨镜太大,几乎遮住了女人的半截脸,让人看不清她的样子。 而且,她穿的也好像有些‘不伦不类’,但偏偏让人看着非常顺眼,哪怕是林盼盼,也能从她身上感受到明显的意乱情迷。 这是个连女人都能吸引的女人,尤其是那种只走了一步,纤细且又丰满的腰肢荡出来的风情,足够秒杀所有的雄性动物。 没有谁再在乎她长什么样子,又是多大的年龄,只会让那些刚才还鄙夷昆仑是个瘸子的贵妇们,都自惭形秽的躲到了一旁。 “你们总经理的办公室,在几楼?她下班了没?” 女人款款扭着腰肢走上台阶,红唇对林盼盼轻轻吐出这句话时,昆仑才发现她身后,还跟着个年轻女人。 这应该是她的保镖,长的也不错,但在女人身边却仿佛不存在那样。 “啊,啊,您好。” 林盼盼这才如梦初醒,连忙后退一步,挪开了看向女人脸上的目光,回答说:“我们总经理还没下班,不过也快了--她的办公室,就在九层走廊最东边。” “谢谢了,小妹妹。” 女人嘴角微微翘了下时,又看了昆仑一眼,才在保镖的陪同下,踩着细高跟哒哒的走进了大厅。 “呼!” 林盼盼这才松了口气,抬手拍了拍已经发育良好的胸膛,对昆仑不好意思的笑了下,低声说:“嗨,这位夫人好大的气场啊,哪怕是戴着墨镜,我都不敢跟她对视。嗯,肯定是楼总从外地介绍来的大人物,唐王这边,还没有那个贵妇人,能给人这么大的压力。” 林盼盼在说这些话时,昆仑一直盯着贵妇人的背影,眉头微微皱着,好像在琢磨人家走路时,怎么就走的那样好看。 花枝招展这个词,都无法形容贵妇人走路时的风度。 “怎么,方圆,你也被她给迷上了啊?” 林盼盼抬手在昆仑胳膊上拍了拍,嘻嘻笑着问道。 昆仑好像也笑了笑,仍旧没说什么。 林盼盼知道方圆(昆仑)结巴,平时几乎从不说话,所以也没在意,搬起一个花篮时,望着里面枯萎了的花儿叹了口气:“唉,再美的花儿,也有凋落的时候啊。” “跟天、天亮,就会黑,人活着就、就会死一个道理的。” 很少说话的昆仑,抱着另外一个花篮跟着走下台阶时,低声说了这么一句。 “昂,这是谁都无法改变的真理,所以我有时候才纳闷,人活这一辈子,究竟是图个什么呢,这么累,还个个都不愿意去死。” 特殊的成长环境,让林盼盼早熟,没事时就琢磨这些不该是她这个年龄去想的这些事。 昆仑慢慢跟在她后面,走向停车场一脚的垃圾桶那边:“你、你还小,现在吃点苦,不、不代表着以后总吃苦的。” “我也不想太享福了。” 林盼盼回头,看向九楼高度的某个窗口,轻声说:“以后,能取得小北姐这样的成绩,我就心满意足了。” 已经取得一定成绩的小北姐,会心满意足吗? 当然不会。 对她来说,只要还没得到某个男人的爱情,无论她是生活在墓地中,还是现代化都市里,区别都不是太大。 不过有一点,她可以确信:只要自己持之以恒的追求那个家伙,总有一天能打动他,继而给予她甜蜜的爱情。 可那个家伙,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 在过去的几个月内,再也没有方圆仍然活着的消息传来。 看来,那些假扮方圆来回折腾的人,总算折腾累了。 窗外的夕阳,正慢慢向下沉去。 如果有人在漠北北身边,凝神盯着她眼睛的话,就能看出她的瞳孔,也在随着外面变黑的天色而改变,就像猫儿那样。 帮、帮帮--轻轻的敲门声响起,打断了漠北北目送夕阳回家。 “进来。” 漠北北转身,坐在了办公桌前,开始收拾上面的文件。 门开了,是她在会所的秘书小李:“莫总,有客人来了。” “哦?快,快请进来!” 马上就要下班了,却有客人来了,漠北北有些纳闷,但还是赶紧很客气的请客人进来。 会所是贵妇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地方,绝大多数顾客都会在傍晚来,但没有谁来‘打搅’莫总,唯有那些办卡的. 现在又有某位贵妇来给会所送钱了,莫总自然没理由向外推。 “好的。” 小李答应了一声,后退了一步抬手说:“夫人,您请。” 昆仑俩人见过的贵妇人,出现在了漠北北的视线内。 饶是漠北北对自己的相貌无比自信,但在看到已经摘下墨镜的贵妇后,还是愣怔了下,这才笑着从桌后绕了过来,客气的连连请客人落座。 “谢谢莫总,我是楼宇湘的好朋友,夫家姓龙,你就叫我龙太太吧。” 自称龙太太的女人,第一句话就道明了自己的身份。 “您好,龙太太,我是女子会所的漠北北。” 漠北北走到龙太太面前,伸手跟她轻轻握了下:“喝茶,还是咖啡?” “白开水吧。” 龙太太坐在了沙发上,抬头打量着屋子里的装潢,这是人在到了陌生环境内后,一种本能的反应。 漠北北当然不会在意,就像她不会忘记招呼站在龙太太背后那个保镖落座一样。 女保镖摇了摇头。 漠北北也只是客气一下而已,毕竟她也很清楚,保镖是不会跟主子平起平坐的。 按照龙太太的要求,小李为她端上了一杯白开水。 “谢谢。” 谈吐气质都不俗的龙太太,微笑着向小李道谢后,再次很干脆的说明了来意:“莫总,我是来办理会员卡的,很抱歉在你快下班时打搅你。” “龙太太,您太客气了。” 漠北北轻笑着摇了摇头,问道:“请问您想办理哪种会员卡?哦,我们会所有白金、钻石、紫金以及紫钻。” “哪一种会员卡最高级?” “紫钻。” “好,那我就办理紫钻会员卡吧。” 龙太太压根没有问办理最高级会员卡,年费得需要多少。 买东西只要贵的,还不问价,这才是所有商家最欢迎的顾客。 漠北北也喜欢--她越来越喜欢当前这种生活了,如果再拥有某个人的爱情,那就更完美了。 “请问,洗手间在什么地方?” 就在漠北北要给龙太太详细解释一下,紫钻会员会在会所内,享受到多么尊贵的服务时,她那个女保镖低声问小李。 莫总的办公室内,自然也有单独的卫生间。 不过,可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用的。 嗯,最起码,像小李啊,女保镖这样的就没资格用。 “请跟我来,我带你去。” 站在旁边等着满茶倒水的小李,马上客气的带着女保镖走出了办公室。 用了七八分钟的时间,漠北北从相当职业的角度,给龙太太介绍了紫钻会员在会所内所拥有的超级权利。 “嗯,很不错,你们会所开业数月,就能提供这些服务,我很满意。” 见过大世面的龙太太,不置可否说了句后,看向了门口,好看的黛眉微微皱了起来。 漠北北这才醒悟过来:她的保镖去洗手间这么久了,还没有回来。 “龙太太,请您稍等,我去看看。” 漠北北抱歉的笑了下,快步走到门口,轻声喊道:“小李?” 九楼的公共洗手间,就在西边的走廊尽头。 走廊会传音的,漠北北不需要用太大的力气,就能让那边的人听到。 “哎哟!” 小李的声音,果然从那边传了过来,却是带着疼痛的惊讶。 “小李,怎么了?” 漠北北想都没想,就迈步走进了走廊中,准备过去看看。 她的右脚刚落在走廊地上,眼前就忽然一黑:走廊的灯,灭了。 走廊的灯忽然灭了,这对漠北北来说算不了什么--但让她心里猛地一沉的是:她的右脚脚心,攸地传来被刺穿的剧痛! 会所老总办公室门前的走廊中地上,怎么可能会忽然出现一块钉板? 明显是特殊材料打造三角形钢钉,很轻松就刺穿漠北北的鞋底,从她脚面钻了出来。 “呃!” 漠北北痛哼一声,屈膝蹲下时,眼前一亮,灯又着了。 第694章:你相信我吗? 夜幕降临时,夏小韵正在回家的路上。 看着车窗外川流不息的车辆,夏小韵的黛眉拧成了一个小疙瘩。 劳拉从后视镜内看了她一眼,刚要踩油门超过前面那辆车的右脚,又提了起来:夏总在费脑子考虑某个重要问题呢,最好不要让车速打搅到。 “劳拉。” 劳拉刚收回看向后视镜的目光,就听夏小韵说:“我到现在都没想清楚,楼宇湘怎么就敢对林舞儿下狠手。” 同样的问题,劳拉从明珠回来的路上,就已经在琢磨了。 不过她的智商可赶不上夏总,所以到现在都没想到这个问题的答案,还总是琢磨那个带走林舞儿的光头死老外是谁。 现在她可以肯定,她在某处见过那个光头死老外,却又实在想不到他是谁了。 劳拉为此有些苦恼,毕竟以往她都很为自己超高的记忆力而自豪的。 “我也不清楚,她的胆子怎么就变得那样大了。” 劳拉摇了摇头,回答说:“难道她就不怕会彻底惹怒昆仑……” “原来是这样!” 夏小韵猛地一拍前面座椅的靠背,低低尖叫着打断了劳拉的话。 吓了劳拉一跳,赶紧把车子溜边,回头问道:“夏总,你想到了什么?” “昆仑,还有隐藏在我们身边的九幽王,要有麻烦了。” 夏小韵用力抿了下嘴角,低声说:“也唯有这两个人自顾不暇,楼宇湘才敢对林舞儿下手--我想错了,我以前真想错了。我一直以为,楼宇湘敢那样做,只是赌昆仑无法顾及那边。” 其实,在接到楼宇湘对林舞儿下手的消息后,夏小韵就想到了这一点。 就像人们在吃花嘎那样,要想吃到里面的肉,得先把贝壳撬开才行。 在楼宇湘眼里,林舞儿就是花嘎里的肉,昆仑、九幽王则是保护小鲜肉的贝壳。 楼宇湘想吃小鲜肉,那么势必要先砸开贝壳才行,这个道理很简单,简单到夏小韵不需要费力多大的力气,就能想到这一点。 可正因为很容易能想到这一点,所以夏小韵才不敢相信,依着楼宇湘的本事,怎么可能对付得了昆仑,九幽王。 或许,她能对付昆仑,但九幽王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不敢招惹的存在。 所以哪怕夏小韵想到了这一点,也不相信楼宇湘敢抗拒九幽王的能力。 很自然的,就把夏小韵带进了一个思想误区,从而把很简单的问题,给想复杂了。 “她肯定找到了能解决九幽王、昆仑俩人的力量,而且绝对有把握。要不然,依着她的小心,决不可能做出这种事。” 正所谓一点通,点点通,夏小韵恍然醒悟后,立即就想清楚了整件事:“昆仑,昆仑危险了,还有水暗影!” 就跟方圆一样,夏小韵在意识到昆仑俩人危险了时,都忽略了九幽王的生死。 看着飞快的拿起手机,开始拨号的夏小韵,劳拉呆愣片刻也明白了过来,赶紧问:“那、那我们该怎么办?” “找到昆仑,让她赶紧离开唐王,越快越好!” 夏小韵盯着不断闪烁的手机屏幕,头也不抬的回答。 “夏总,你知道谁是昆仑?” 劳拉还以为夏小韵打电话,是直接打给昆仑的,才这样问。 “我也不清楚,但水暗影肯定知道--她怎么不接电话?” 夏小韵接连拨打水暗影的电话,都没人接听后,有些懊恼的低低骂了句什么,接着扔掉手机,吩咐劳拉:“快,去霓裳会所!” “昆仑在霓裳会所?” 劳拉问出这句话时,已经启动了车子。 “不敢确定,但那边有个叫方圆的女保安。” 夏小韵说着,又伸手拿起电话,开始拨打漠北北的手机。 她想告诉漠北北,让那个叫方圆的女保安,接电话。 数月之前,当昆仑以方圆的名字去会所应聘保安后,夏小韵就意识到了什么。 但在随后,她没再打探过这个‘方圆’的身份背景,就像才不在乎是不是昆仑那样。 现在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这一步,无论那个女保安是不是昆仑,夏小韵都得问个清楚。 漠北北没有关机,夏小韵这边能听到彩铃声: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白狐的曲调,在莫总的办公室内响起时,她正跟龙太太低声谈笑着走出会所大厅。 昆仑、林盼盼俩人,今晚是夜班。 按照莫总的吩咐,她们处理了那两个花篮后,就站在大厅旁边的台阶上,看前面路上那些川流不息的车辆。 可能是受到了昆仑的影响,生性活泼的林盼盼,现在也觉得倚在柱子上默不作声的看车流,其实是一种享受。 长时间盯着公路上,那些噪音就会慢慢地消失,川流的车辆就会变成奇怪的慢动作,两辆车交错而过时,就会闪出一抹时间永恒、或者流逝的光辉,让人在瞬间就感悟到了什么,想抓住却非常的难。 昆仑跟林盼盼说过,这种现象就是所谓的悟道。 无论盯着什么东西看,就算闭着眼,只要能让心彻底平静下来,就能感受到这个世界上某些奇妙的气场,从而领悟到一些东西。 传说中的那些佛祖啊,宗室巨匠之类的大人物,都是在这种情况下顿悟的。 林盼盼可不想像佛祖那样顿悟来顿悟去的,从一个小王子顿悟成了和尚--所以在清脆的高跟鞋敲打大理石地面的声音传来后,她马上就从‘悟道’中清醒了过来。 还抬手碰了下旁边盯着公路发呆的昆仑,低声说:“哎,莫总出来了。” 昆仑回头看向大厅门口时,漠北北也正向她看来。 只看了她一眼,接着就挪开目光,继续跟龙太太谈笑起来。 莫总好像喝了点小酒--泊车的小妹都嗅到了,更能看出莫总小脸红扑扑的,走路都有些不稳了,得让某贵妇的女保镖搀着胳膊。 就这样,漠北北还娇嗔着埋怨龙太太怎么不多喝一点,让她略尽地主之谊等等。 只是泊车小妹并没有注意到,莫总在看向昆仑的瞬间,双眸中是流露出了多么骇人的惊恐、绝望。 “莫总,真不好意思,还让你亲自送我去酒店。” 龙太太来到车前后,抱歉的笑了笑,对女保镖说:“玉明,你替莫总跟会所说一句,就说我们要去我下榻的酒店畅谈了--莫总,跟谁说一句呢?” “不、不用说。” 漠北北挥了下左手的样子,一点也不像她平时谦虚低调的风格,可能是喝了酒的缘故吧,就连声音也大了很多:“我是会所的老总,我去哪儿,没有谁能管得着。龙太太,我们、我们走吧。” “跟你值班的经理说一句,就说莫总陪我去圆耀酒店了,有什么要紧事,可以去1707号房找我们。麻烦了。” 龙太太这么高贵的人,在跟泊车小妹说话时,也是这样的客气。 让泊车小妹倍感受宠若惊,连声说记住了。 目送龙太太的车子缓缓驶离停车场后,泊车小妹才快步走进了大厅内。 “方圆,你说那位贵妇人多大的来头啊,能让清傲的莫总这么看重,我--哎,方圆,你要去做什么?” 林盼盼说到这儿时,就看到昆仑快步走下了台阶。 俩人平时喜欢呆在一起,在林盼盼的印象里,哪怕是天塌下来,昆仑也会像蜗牛那样走路,不懂掩饰她身体上的缺陷。 但现在她忽然发现:昆仑在走向一辆车子时,不但步伐快的让人吃惊,而且没有丝毫的瘸拐。 甚至,短短十数米的距离,昆仑竟然能走出‘水银泻地’般无焊接的洒脱。 “方、方圆,你--” 林盼盼发呆时,昆仑已经来到了一辆银色的兰博基尼前,抬手一拳,就把防爆玻璃给打碎,伸手从里面推开了车门。 她要干什么? 林盼盼怀疑自己眼花了,抬手用力搓了搓眼睛时,昆仑已经亮出了一把长刀。 那么长的刀子,她是怎么藏在身上的? 那把刀子,怎么可以那般的锋利,只是看似轻轻一滑,兰博基尼的仪表盘,就像豆腐般的被切开,露出了五颜六色的电线。 兰博基尼没有钥匙,昆仑要想驱动它,必须得接线。 谁都知道,豪车之所以动不动就数百万,除了安全系数好到变态外,就连点火驱动装置,都异常的复杂,一般二般的偷车贼,就别想以接线来点火。 但这昆仑来说,却算不了什么,她一只左手就能在十数秒内搞定。 “呜!” 被点火驱动起来的兰博基尼,发出一声铿锵有力的闷吼时,林盼盼站在了车前。 小姑娘双手张开,满脸都是惊惶的样子:“方圆,你搞什么呢你,好好的干嘛要偷车!?” “闪开。” 昆仑淡淡的说。 “不,我不闪开!有本事,你从我身上轧过去!” 林盼盼用力摇头时,看了大厅那边一眼,压低声音劝道:“快,你快下车,趁着还没有谁发现。至于--” 昆仑当然不会听她说这些,回头看了眼。 车后面,就是会所的主体大楼,根本没发退车。 林盼盼又挡在车前,脸上满是你撞死我,我也不会闪开的决然。 “那你快上车。” 昆仑知道,要想甩开林盼盼不可能了,只能皱眉让她上车:“有什么事,我会在路上跟你说的。” “啊?不,我不能上车。那样就成了跟你同流合污了,方圆,咱们能在小北姐手下工作,是咱们的福气--” 林盼盼决然的再次摇头时,就听昆仑冷冷的说:“你再墨迹,你的小北姐就死定了。” “什么?” 林盼盼呆了。 “你相信我吗?” 昆仑问。 “相信!” 林盼盼用力咬了下嘴唇,不再迟疑,闪身跑到副驾驶这边,开门跳上了车子。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选择了相信昆仑,无条件的。 林盼盼上车后,还没有来得及关上车门,兰博基尼就猛地向前蹿去。 第695章:救我! 傍晚时分,恰好是路上车辆最多的时候。 就算劳拉的车技够好,等她们赶来霓裳女子会所时,也已经是晚上七点半了。 开春的晚上七点半,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看到会所门口有人出进,泊车小妹殷勤的替每一个来宾开车门后,夏小韵松了口气:“呼,还好,总算没有来迟,一切都还正常。” 滴滴! 就在劳拉驱车刚驶进停车场入口时,一辆跑车从对面急速驶来,没有丝毫减速的意思。 “吓,搞什么呢,怎么不从出口离开?” 劳拉被吓了一跳,赶紧猛打方向盘,让车子溜边时,那辆银灰色的兰博基尼,几乎是擦着宝马车,好像闪电那般疾驰而去。 忽然有车从停车场入口狂奔而出,如果不是劳拉车技够好,差不多就会发生剐蹭事故后,夏小韵当然很生气,在两辆车擦肩而过时,冲那辆车驾驶座位置狠狠瞪了一眼。 也就是夏总素质修养很不错罢了,如果换上大川哥那种人,早就骂娘入祖宗的了,要是换上楼宇湘--哼哼,给我去查开车的人是谁,把他两条腿都打断好了。 夏小韵看向那辆车时,开车的人也向外看来,俩人目光刚碰到,就随着疾驰的车子电光火石般分开了。 虽然是在瞬间,可夏小韵还是看清了开车的是谁:不是那个自称叫方圆的女保安,又是谁? “是那个方圆?” 劳拉也看清开车的人是谁了。 方圆只是一名月薪数千块的女保安,就算开车也该开个几万块钱的吉利金刚,撑破天来个十数万的长城哈佛,她现在开着的却是一辆豪华跑车。 就算傻瓜,也能从中看出不对劲,就别说夏小韵俩人了。 “她这是要去哪儿?” 劳拉回头,看着车子迅速消失在车流内的方向问:“要不要追上去?” “先等等,去大厅那边,问问再说。” 夏小韵刚要点头,却又觉得必须得搞清楚咋回事再去追。 劳拉答应了一声,驱车刚驶到大厅门口,就看到一个贵妇从大厅内跑出来,抬手就采住了泊车小妹的衣领子,吼叫着问她:“是谁,开走了我的车!” 夏小韵现在没时间去管这件事,开门跳下车,脚步匆匆的跑上了台阶。 刚走进大厅,会所大堂经理恰好从迎面跑过来,看样子是发现门口有人发生争执了,要赶去处理,忽然看到大老板玉趾驾临后,连忙停步弯腰问好:“夏总。” “漠北北呢?” 夏小韵张嘴就问。 “就在几分钟前,莫总已经陪着某位贵宾外出了。” 大堂经理可是亲眼看到莫总跟龙太太一起出去的。 “去哪儿了?” 夏小韵又问。 “莫总临走时,那位贵宾曾经说过,如果有急事找莫总的话,可以去圆耀酒店的1707号房。” “那位贵宾是谁?” “我、我不知道,好像是来办理贵宾卡的。” “那她怎么不接电话?” 接连问了几个问题后,夏小韵也不等大堂经理回答,再次拿出手机,开始拨打漠北北的手机号。 夏小韵的手机内,刚传来嘟嘟的声响,就听到有个异常惶恐的叫声,从电梯那边传来:“莫总,莫总出事了!” “啊,小李--你、你怎么了?” 大堂经理向那边看去时,跟在夏小韵背后的劳拉,已经飞身跑了过去,抬手就采住小李的衣领子,沉声喝道:“莫总出什么事了?” 小李是漠北北在女子会所的秘书,平时可是经常陪同她接待夏总、也去总部开会的,自然认识劳拉是谁,更看到了走过来的夏小韵,所以倒也怎么紧张,只是嘴唇发抖的说:“莫、莫总被人挟持了。她、她还受了伤,在办公室门口流了好多血。” “走,带我上去看看。” 夏小韵径自走向电梯时,头也不回的吩咐大堂经理:“王经理,告诉门口那位丢车的太太,就说我们会所承担她的全部损失。另外,不要引起其他客人的惶恐。” 她嘴里吩咐着,心里却在想:方圆偷车应该就是为了去追被挟持的漠北北了,只是那个人为什么要挟持她呢,难道说,她就是-- 叮当一声响中,电梯停在了漠北北办公室所在的九楼。 电梯门一开,夏小韵就抢在劳拉前面走了出去。 走廊内,在天台察看漏水的会所保安队长叶云芳,恰好带着两个手下急匆匆的走过来,看到夏小韵从电梯内走出来后,连忙停步问好。 夏小韵摆了摆手,也没说什么,快步走向走廊最东边的办公室那边。 还没有走到门口,夏小韵就看到门口那边的地上,竟然放着一个一平米大小的钉板,足有九寸长的三角形钢钉,密密麻麻的全部朝上。 钉板的最中间位置,有一摊血迹。 血刚刚凝固,很新鲜。 夏小韵走过去,停住了脚步,看着在灯光下闪着寒芒的三角钢钉,下意识的打了个寒战:就算用脚丫子去想,任何人在没有注意的情况下,要是一脚踩上去,那铁定会是脚掌被刺穿的下场。 “我、我陪那位龙太太的保镖去了洗手间后,就觉得后脑疼了下,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等我醒来后,莫总,还有那位龙太太,以及保镖等人都不见了,只看到了这个东西--” 浑身发抖的小李,在说话时,牙齿都在咯咯作响。 她也不知道这个特殊的钉板,怎么就忽然出现在了莫总办公室门口了。 只能看出有人曾经踏在钉板上--而这个人,很可能就是莫总了。 漠北北被人绑架了,绑架她的人,是一位相当有魅力的贵妇人,自称是龙太太。 这是可以肯定了的。 只是夏小韵不明白:就算那个龙太太要绑架漠北北,可也没必要动用钉板这玩意,来把她脚丫子给刺伤后再带她走啊。 完全可以拿刀子,或者那把枪逼着她,乖乖的照办就行,有必要大费周折的搞个特殊的钉板,弄出这血腥的现场来吗? 就在夏小韵盯着钉板,心思电转时,就听劳拉忽然说:“夏总,你看地上好像有字!” 钉板左面的地板上,也有血迹,夏小韵刚来时就已经看到了,只是却没有多想,还以为这是踩中钉板的人,脚掌流出的血呢。 被劳拉提醒后,她才连忙歪着下巴仔细看去:“写的什么--救……救我?” 是的,地上这两个用鲜血写成,看起来无比潦草的子,就是‘救我’。 “这肯定是漠北北留下的。” 劳拉低声说:“可是,我们该去哪儿救她呢?” “叶队长,拨打方圆的电话,问问她现在哪儿?” 夏小韵轻咬了下嘴唇,回头吩咐叶云芳。 “好!” 叶云芳答应了一声,赶紧开始拨打方圆的手机。 方圆倒是没有关机,不过接连拨打了两遍,都没有人接听。 “劳拉,我们走,去圆耀酒店的1707号房间!” 摆手示意叶云芳不用再呼叫方圆后,劳拉转身快步走向电梯。 等她脚步匆匆的走出大厅门口后,那个车子被偷的贵妇,已经被大堂王经理给劝住了,但依旧无比生气的在那儿比划着:“你们会所怎么搞的,招保安也会把偷车贼招来!幸亏我无意中从窗口往下看了一眼,恰好看到她在打开我车子的车门。” 客人的兰博基尼被偷,这是小事。 夏小韵相信只要能来这儿消费的会员,都该很清楚楼宇湘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也就是在这儿训斥几句罢了,是万万不敢把事情闹大的。 夏小韵也没时间理睬这些,直接开门上了自己的车子。 劳拉驱车驶出停车场后,就加快车速向圆耀酒店那边驶去。 夏小韵在给圆耀酒店的总经理打电话,请他派遣得力保安守住1707号客房,但不要进去,也不要放里面的客人出来,至于为什么等她到了后再解释。 神通快递跟圆耀酒店可是合作伙伴关系,上任总经理能够高升,就跟夏小韵有着很大关系(其实是跟方圆),所以这任总经理对夏总还是很客气的。 再说了,依着他的智商,当然能从夏小韵打电话的内容、语气中领悟到不寻常之处,自然得全力合作了。 “那个方圆,就是昆仑。” 等夏小韵扣掉电话后,开车的劳拉才向后看了一眼,低声说道:“只是我没想到,大名鼎鼎的昆仑,原来是个、个身体有缺陷的人。” 夏小韵没有接着劳拉的话谈下去,只是反问道:“那么,漠北北呢,又会是谁?” 劳拉嘴巴动了动,却没说话。 俩人都开始怀疑,漠北北很可能就是隐藏在夏小韵身边的那条毒蛇--九幽王。 只是,无论是夏小韵,还是劳拉,俩人都不怎么相信外表那样干净、漂亮的漠北北,会跟至邪之物有牵扯。 再说了,她们都知道九幽王是刀枪不入的,一个打不死的存在,有谁能把她给挟持? “你知道漠北北的家在哪儿吗?” 夏小韵沉默了片刻,低声问道。 “我可以向人事处打听一下。” 劳拉说着,拿起了电话。 任何人在神通快递工作,家庭住址都得在人事处备案,这是肯定的,所以劳拉拨通人事处处长电话后,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人事处处长不用去查档案,就能张嘴说出漠北北当前的住址,自然是因为她现在是公司高层领导了--任何有上进心的人,都会牢记每一个领导的确切地址。 “先去她家看看。” 夏小韵说出这句话后,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 无论现在是种什么样的情况,再着急也白搭,唯有冷静下来去分析某些事,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对于夏总的吩咐,劳拉自然毫无异议,马上就从前面路口左拐,才不在意是不是红灯,会引多少人破口大骂。 “这就是她家,听说她是跟父母一起住的--” 劳拉来到301门前,刚说到这儿,脸色就忽然一变。 她嗅到了明显的血腥气息。 第696章:那只遗落的拖鞋 漠北北来到神通快递工作后,夏小韵就注意上了她。 谁让她对夏总喜欢的方圆,有着瞎子都能看得出的爱慕之情呢? 更在夏总给张良华站队时,毫不犹豫的站在了方圆身边,同进共退--夏小韵想不去了解她的底细都不行。 漠北北是独生女,家住唐王远郊的沈塘镇,那是一个交通不怎么发达的地方,听说九幽王还曾经在那边大展淫威,杀过三个无辜青年来着。 漠北北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当地山民,母亲身体不好,常年有病。 她被神通快递入取后不久,就在方圆的帮助下,在这个小区租了房子,把父母接了过来,算是过上了城里人的幸福生活。 漠北北的情况,在华夏很正常,任谁听了都会竖起大拇指,夸一声:好有志气、好孝顺的女孩儿。 当然了,她的运气也特别好,遇到了方圆。 方圆的大力推荐,才让漠北北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从公关部的一个小职员,坐到了当今的霓裳会所老总的宝座上。 不过她却没有着急买房子,依旧跟父母租房住。 在来到漠北北家门口时,夏小韵还在琢磨着,等见到她父母时,该怎么说话,才能套出自己想知道的那些。 只是还没有等她看到漠北北的父母,脸色大变的劳拉,就拉住门把猛地打开的同时,右手的手枪对准了里面,低喝一声:“别动!” 门竟然是虚掩着的,劳拉才能从门缝里,嗅到难闻的血腥气息。 客厅内没有人,白色地面砖上,却有两摊鲜血。 正面的墙上,更用血画了一个图案--这个图案,夏小韵一点都不陌生:前年她母亲陈婉约在离开夏家别墅时,就曾经在卧室的墙上,用某个倒霉鬼的鲜血,画了一朵花儿。 彼岸花。 相传,彼岸花来自阴间,盛开在黄泉路边,接受过十万神魔的祝福,被誉为天上地下最美丽的花儿,由鲜血浇灌而成。 鲜血画成的彼岸花,无比的妖娆,夺魄。 劳拉只看了一眼,就扑到主卧室门前,抬脚踢开了门板。 两间卧室内都没人,就连死尸也没有一具,唯有地板上的鲜血,墙上的那朵彼岸花。 妖艳夺魄的彼岸花,对于夏小韵来说,就是邪恶的象征。 现在这朵花,却又出现在了漠北北家。 漠北北,刚被某个贵妇人挟持不久,那么,夏小韵实在没理由猜不出那个女孩子,身份无比的‘悬疑’。 不过这样也无法有力的证明,漠北北确实就是九幽王。 无他,九幽王的刀枪不入,这一点就能立于不败之地,怎么可能会被人乖乖的挟持走呢? 还有,区区一块钉板,就刺伤了她的脚--想到这儿时,夏小韵脑海中灵光一闪,嘎声说道:“我知道了!” 正趴在客厅窗口向外看的劳拉,闻言赶紧转身:“夏总,你想到什么了?” “漠北北,就是九幽王。” 夏小韵双拳紧攥,用极其确定的声音,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了出来。 劳拉眉头皱了下时,夏小韵抢先问道:“劳拉,你还记得你把方家装修好了后,我们,还有漠北北,曾经去过方家,她却在门口刺伤了脚的那件事吗?” 有个青年俊才死在陈婉约卧室内后,夏小韵就放弃了夏家别墅。 方圆请假跑到明珠去帮林舞儿后,夏总当仁不让的,决定以女主人身份进驻方家。 潘龙语大师看过风水后,劳拉随后装修了方家。 装修完成的当天中午,夏小韵带着劳拉,还有新晋小秘书漠北北去参观她的新家。 夏小韵记得很清楚,走在最后的漠北北在进家门时,不小心被下脚料扎伤了右脚,当时把她疼的脸色都狰狞起来,很吓人的样子。 那时候,夏小韵跟劳拉俩人都没太在意,毕竟无论是谁脚底板被扎伤,疼起来的模样都不会好看--就主动批了她几天假期。 随后,夏小韵就把这事儿给抛之脑后了,直到现在她回想到漠北北办公室门前的那个钉板后,脑海中才灵光一闪,把两件事联系了起来。 被夏小韵提醒后,劳拉先愣了下后,随即顿悟了过来:“原来、原来她也不是完全刀枪不入的,脚心,就是能杀死她的命门。所以,那个想要挟持她离开的贵妇人,才给她布置了陷阱,让她丧失了抵抗力,这才从容把她给带走。” “对,就是这样,原来她的致命处,是在脚底板。” 夏小韵说着,双拳紧攥时,嘴角翘起一抹欣慰的笑意。 不管是谁,在获悉自己那个无法战胜的敌人,原来也有致命缺陷后,她都会感到很开心的。 劳拉也很开心--小黑妹可是靠小夏来发财的。 她巴不得夏总能长命百岁,财源滚滚,那样她才能得到丰厚的报酬,来抚养她那群远在非洲的兄弟姐妹们。 “她在办公室门口,留下了求救信号。” 劳拉还是很纯朴的,尽管她也无比讨厌、更害怕九幽王,还是忍不住的说道:“那个方圆、哦,就是昆仑,偷了别人的车子,很可能就是为了救她去了。” “呵呵,谁能想到,九幽王会跟昆仑达成了某种协议?” 夏小韵笑了笑时,全身无比放松的样子,悠悠的问道:“劳拉,你说我要是有救九幽王的能力,那我该不该去救她呢?” 劳拉张嘴,刚要本能的说‘才不管’,却不知为什么,又闭上了嘴。 “我知道,你想提醒我,如果不救九幽王的话,昆仑、水暗影,还有远在明珠的林舞儿,以及方圆身边所有亲近的人,都有可能有危险。” 夏小韵围着地上那两摊血迹,来回转着圈子,放在肋下的双手,不时的攥拳,又松开,这个本能的反应,证明她现在心里非常的矛盾:“那你说,我该怎么做?” 劳拉沉默片刻,才垂下眼帘低声说:“夏总,我说实话,你可别生气。” “我不会生气的。” 夏小韵摇了摇头,轻笑道:“你也不用说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劳拉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没有再说什么。 “别说我没有任何能力去救她,就算能--我会救一个随时都准备着把我取而代之的邪物?” 夏小韵停止了转圈子,盯着血迹的眸光,越来越冷:“除非,我是个真的脑残。” “夏总。” 劳拉忍不住的说:“可如果她出事了,昆仑、水暗影她们,就会遭到那些人的加害--” 夏小韵抬手,打断了劳拉的话,声音轻飘飘的说:“别人的死活,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自己,还没有从危险的泥潭中挣扎出来呢。” 劳拉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可是,就算九幽王被那个夫人杀了,还是无法改变再有那些至邪之物要找你的。” “你的意思是,我不能无动于衷?” 夏小韵斜着眼看着劳拉,脸上神色古怪的问道。 劳拉躲开她的目光,看向了窗外,低声回答:“最起码,我们得努力争取一下,看看能不能帮到昆仑。毕竟,她是方圆的兄弟。” “方圆已经死了。” 夏小韵冷冷的说:“昆仑来到唐王,也只是为了保护水暗影、韩斌他们。什么时候,她会管我的死活?” 劳拉嘴巴张了张,发现自己无话可说。 她知道,夏总没说错,事实情况就是这样。 但为什么,她在听小夏这样说后,心里会有些不舒服? 叮铃铃--当充满血腥气息的房间内,气氛忽然凝重起来时,悦耳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是夏小韵的手机。 看了眼来电显示后,夏小韵接通了手机。 还没有说话,圆耀酒店唐王分店的总经理,就叽里咕噜的说了起来。 他没有听从夏总的安排,在派人守住十七层的07号房间不久,出于好奇心的驱使,还是忍不住让人拿备用钥匙,打开了客房的门。 然后,老外经理就彻底被吓尿了裤子:客房内,有两具老年人的尸体。 他们死的非常惨,心脏被人活生生的摘走,哪怕是死了,大张着的嘴巴好像仍向苍天控诉,为什么要遭遇这种厄运。 就跟漠北北家一样,酒店客房内的墙壁上,也用鲜血画了一朵妖艳至极的并蒂彼岸花--现在,唐王警方已经迅速赶去,封锁了案发现场,正在确定两个死者的身份。 那两具老年人的尸体,就是漠北北的父母。 当然不是她的亲生父母--九幽王的亲生父母,会这样惨遭杀害? 至于那俩可怜的老人是谁,怎么被漠北北拿来冒充爹妈的,夏小韵没兴趣去追问这些,就像她在接到总经理的电话后,就不想再去圆耀酒店那边瞎掺和了。 “漠北北父母的尸体,在圆耀酒店的1707客房内。” 夏小韵扣掉电话,语气清淡的说了句后,又问:“劳拉,就算我想救九幽王,来间接帮助昆仑她们,可我有那个能力吗?” “我、我不知道。” 劳拉摇了摇头,低声说:“不过,我能感觉到,漠北北写在地板上的那两个字,就是写给留给你的。” 暂且不说漠北北在求救时,把希望寄托在了她的‘生死大敌’夏小韵身上这件事,单说她凭什么以为,手无缚鸡之力,又没啥深厚背景的小夏,能救她呢? 夏小韵也在考虑这个问题,又开始围着那两摊血迹转圈子。 “先走吧,这屋子里的空气实在不怎么样,脑子昏沉沉的。” 夏小韵耗死无数脑细胞都没能想到她有什么能力去救漠北北,有些烦躁的摇了摇头,快步走向门口。 即将走到门口时,夏小韵随意抬脚把一只鞋子踢到了一边,碰在旁边的鞋柜上,发出咚的一声轻响。 这是一只女式拖鞋,款式很老旧的那种,应该是漠北北的‘母亲’,在家穿的。 她在被杀害、尸体被运出去时,这只鞋子就遗落在了这儿。 走到门口刚要开门的夏小韵,忽然缩回了手,死死盯着那只拖鞋,低声说:“绣花鞋。” 第697章:夏小韵变了 九幽王陪同方圆前往北方那个国家,历经一番生死后,最终才跟铁辽、秦摘花俩人逃了出来。 得知方圆死在那边后,夏小韵就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去,然后就在‘难民营’河对岸的小树林外,看到了九幽王。 那时候,九幽王就告诉夏小韵,说方圆死的不能再死了;任何人,都别想奢望查出她在神通快递的身份;她在逃出地下古城时,带来了一只绣花鞋。 夏小韵记得很清楚,九幽王当时说起绣花鞋时,曾经很有把握的告诉她:任何女孩子,穿上那只绣花鞋,都能突增让男人无法抗拒的魅力。 哪怕是方圆,明明得知九幽王是个至邪之物,在她穿上那只绣花鞋后,也彻底丧失理智的,把她扑倒在了稻草堆里。 幸好九幽王拼死反抗,才力保清白不失-- 九幽王还说,等有机会的话,一定会让夏小韵见识一下绣花鞋的魅力。 不过那个妖魅说话就像在放某种气体,方圆都死了一年多了,她也没让夏总得偿所愿。 搞得夏小韵无聊时,总是期盼有一天,能穿上那双鞋子,扭着小蛮腰的在大街上走一遭,看看能不能吸引众多青年才俊的热情。 以往,夏小韵也就是在无聊时,才会想想那只鞋子而已。 现在她可不无聊--任谁,在发现这么多大秘密后,都会有种语言无法描述的兴奋,怎么可能会无聊呢? 兴奋而不无聊的人,脑袋瓜子转的是最快了。 就像夏小韵,在随便踢出那只拖鞋后,就猛地顿悟了过来,九幽王为什么要向她求救了:她让夏小韵,拿到那只鞋子,来换取她的安全。 那只绣花鞋不但有着让丑女变成西施的魔力,更是那个黑暗世界中的至邪之物,要想冲出来的必需品。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谁能拿到那双鞋子,哪怕只是一只,就能向那些至邪之物,提出任何条件,并肯定能被尽可能的满足。 给你们想要的鞋子,把漠北北放了! 想到自己对某些人说出这句话后,那些人就会乖乖照办时的样子,夏小韵就想笑--于是她就笑了起来。 刚开始时,她还是无声的笑,很得意的那种。 渐渐的,她就开始轻笑出声,笑声银铃般的悦耳。 最后,却是狂笑,把李太白诗中那句‘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桀骜,给形容的那叫一个淋漓尽致。 “夏、夏总,你怎么了?” 看到夏总在说了个绣花鞋后,就神经质般的狂笑起来,笑道泪水飞溅,大有一头撞死在南墙的不正常后,劳拉有些害怕,赶紧搀扶住了她,在她背上轻轻拍打了起来。 “哈,哈哈。劳拉,我们总算熬过了最困难的黑夜,迎来了属于自己的曙光了。我们、我们的命运,从此可以被自己把握了……再也没有谁,敢随意欺负我了。” 狂笑三声后,夏小韵猛地抬头,笑声就像被一把刀给切断那样,嘎然而止,继而语气阴森的说:“从此之后,京华郭家算得了什么?不可一世的楼宇湘,又是什么东西?至于脱了毛的水暗影之流,更是我想怎么踩,就怎么踩的可怜虫!” “夏总,我送你去医院看看吧?或许,是这屋子里有邪气。” 满头雾水的劳拉,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夏小韵了。 “我没有病,我也没有被邪气感染,我只是看到了我不一样的明天。” 夏小韵深吸了一口气,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花后,才拍了拍劳拉的胳膊,认真的说:“劳拉,从今晚起,我会让你看到我是怎么变成一个强者的。无论任何时候,你都是我最要好、最信任的姐妹。” “走,我们走,回霓裳会所,用最快的速度!” 不等劳拉说什么,夏小韵就拉着她快步走出了莫家。 无论劳拉有多么的茫然,但她都会严格执行夏总的吩咐,用最快的速度,驱车返回了霓裳女子会所。 要说会所这些中层领导,还是很称职的,老总被人掳走后,她们并没有着急报案,而是耐心等待夏总的指示,这才有效避免了恐怖事件的扩散,会所依旧在正常运行中。 夏小韵再次出现在九楼时,张欣也赶来了。 她是夏小韵安排辅助漠北北打理会所的‘顾命大臣’,小莫出事后,会所方面当然得通知她了。 “夏总,有莫总的消息了没有?” 看到夏小韵脚步匆匆的走出电梯后,早就得到消息正侯在办公室门口的张欣,赶紧快步迎了上去。 “莫总没有生命安全的,至于她现在哪儿,该怎么营救她平安归来,我自有主张,你们不用担心,做好本职工作就好了。” 夏小韵说到这儿后,停顿了下才继续说:“张总,从现在起,你暂时主管会所业务,力保会所正常运行。至于公司那边,你可以自主挑选信得过的人手,来帮你工作。” 夏小韵这是在对张欣释放明确信号了:好好干,我相信你。 张欣先是呆了下,随即狂喜,连忙躬身道谢后,就很知趣的转身离开了:嗯,得好好琢磨一下,该提拔谁来给本副总当左右手,韩军那小子怎么样? “劳拉,你在外面等。没有我的许可,任何人都不要进来。” 吩咐了劳拉一声后,夏小韵走进漠北北的办公室,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绝对是预感--夏小韵坚信:漠北北就是九幽王,她从北朝地下古城内拿来的那只鞋子,就在她办公室内。 这儿,才是漠北北的私人小领地。 除了她之外,任何人都没权利去她休息室翻箱倒柜。 漠北北没把绣花鞋放在家里,那是因为她信不过她的‘父母’。 夏小韵已经进屋二十多分钟了,还没有出来。 守在门口的劳拉,能隐隐听到翻箱倒柜的声音,以及瓶子罐子被摔碎的咣咣声,由此就能判断出夏总的情绪有些激动,或者说不耐烦了。 忽然间,这些声音都消失了,就像没人在屋子里那样。 夏总--担心夏小韵出啥事(要是万一触电了呢?神经有些失常的人,总能干些正常人想不到的事儿)的劳拉,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倾听了几分钟,正要推门进去时,听到了笑声。 夏小韵的笑声。 不久前,劳拉就曾经在莫家,听夏总笑过一次,很怕人。 现在,她再次听到了这种从无声到有声,从有声到狂笑的笑声。 一模一样的笑声。 只是夏小韵笑到最后时,劳拉竟然能听出了明显的邪气。 就仿佛,在屋里狂笑的人不是夏小韵,而是一个来自黑暗世界的妖魅那样。 这让她浑身打了个冷颤,抬头看向了窗外灰蒙蒙的夜空,喃喃的说:“夏总,变了。” 夏小韵的确是变了。 不但劳拉能从她的笑声中,清晰听出了邪恶之意,她也能从洗手间内的大壁镜里,看到自己变了。 不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夏小韵,而是全身都焕发着妖魅邪气的、的女妖。 嗯,也唯有‘女妖’这个词,才能形容夏小韵当前的形象气质。 她敢发誓,只要她走到大街上,随便站在一个男人面前,不管那个男人是贩夫走卒,还是巨贾高层,她只需勾勾小手指,男人就会匍匐在她脚下,亲吻她的脚面,嗓子里更会像发、情的狗那样,低低的咆哮有声。 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穿上了一只绣花鞋。 左脚的绣花鞋,只有一只。 仅仅一只绣花鞋,就能让夏小韵无可救药的迷上了镜子里的自己,更何况是男人呢? 如果,她再找到另外一只绣花鞋,穿上后,会对男人形成多么无法抗拒的魅力? 夏小韵不敢去想,只是在狂笑声中发誓:“我,一定会找到那只鞋子的!” 在看到这只鞋子后,夏小韵就像尘世间最无可救药的酒鬼,找到一瓶库藏八十年的美酒那样,无论谁来争抢,她都会拼命反击,圆死也不会把鞋子送出去。 至于漠北北在被劫走之前,留在地上的那个‘救我’,自然得被夏小韵给忽略。 她又不傻,干嘛要拿这么个好东西,去换取一个大敌的性命呢? 救她回来,把自己干掉么? 当然了,看在漠北北很可怜的份上,夏小韵不会让人知道,她已经得到了这只绣花鞋。 只要漠北北咬紧牙关打死也不说出绣花鞋的下落,那么她最多也就是多吃点苦头,是不会被杀死的。 吃点苦头嘛? 呵呵,反正此前她也残忍杀过很多人,让夏总担惊受怕好多天了,吃点苦头算什么啊,就当是赎罪了。 还有就是,九幽王的落网,会让燕春来之流再对付昆仑、水暗影时,不会有任何的顾忌,会连累她们遭到厄运这件事,夏小韵望着镜子里已经开始无声狂笑的自己,心里问道:方圆已经死了,她们活着还有什么价值么? 她们,早该在方圆死了后,就去殉情了的。 夏小韵无声的狂笑着,烂泥般的瘫倒在地上,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趴在膝盖上时,泪水哗哗的淌了出来。 这两年,她遭遇了太多的磨难,是个人就想欺负她。 凭什么呀? 那些曾经想欺负她的人,有没有想过,有一天她会站在这么高的高度上,去俯视他们? “你们,都会死的。我发誓。” 夏小韵慢慢抬起头,看向了左脚。 灯光下,那只绣花鞋看上去是那样的美丽,让人无法抗拒。 她很想穿着鞋,在这儿坐一辈子。 不过有些事干坐着是做不来的,就像她必须得脱下这只鞋子,才能去寻找另外一只。 她脱下了鞋子。 这只鞋子,就像是专门给她订做、她已经穿了十万年那样,无比的合适,熟悉,更像她身体的一部分,所以在脱下来后,她能感觉到自己灵魂都在不舍的咆哮。 但在鞋子彻底离脚的那一刹那,灵魂安静了。 只有说不出的茫然:“我,刚才怎么那样想呢?” 第698章:针对昆仑的圈套 还是那条河,还是那条河段。 水暗影静静的坐在草丛中,看着静静流淌的河水向前流淌,承载着她的回忆。 仿佛就在昨天晚上,她在这儿独自面对蜥蜴浩克兄弟。 现在回想起来,水暗影没有任何的后怕。 老人们常说,人生艰难,唯有一死。 一个快要死的女人,无论她在临死前遭受什么样的折磨,只要最后能死掉,那么死亡就能洗刷干净她生前所受的玷污。 最多,也就是留下些许的不甘。 幸好,昆仑的及时出现,才能让水暗影免受玷污,也活了下来。 昆仑,就是霓裳会所中那个女保安,方圆。 水暗影早就确定了这一点,只是有些不明白:昆仑,为什么不来圆美人集团呢,那样姐妹们相互扶持,岂不是更好一些啊? 想来想去,水暗影就觉得,昆仑不来她身边,就是因为站在远处,才能看清近处看不到的危险。 一阵夜风出来,顺着水水姐的领口,蛮横的钻了进去,相当流氓的轻舔着她的傲人,让她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从天马行空中再次回归了凡尘。 现在几点了? 水暗影抬手把皮衣拉链往上拉了拉后,去掏手机--手机不在,出来时忘记带了。 嘿,管它现在几点干嘛? 反正回去也是睡觉,明早起来开始忙碌--这样的生活,确实很无趣。 水暗影自嘲的摇了摇头时,就隐隐听到有汽车的沉闷吼声,从市区方向传来。 河堤上面就是公路,现在天应该还不是太晚,总有车辆穿梭而过,有辆车从那边跑来也是很正常的。 水暗影能从汽车发动机的吼声中,听出这是一辆价格不菲的豪华跑车。 而且,在这辆车的后面,还有一辆跑车呜呜的叫着,如影随形般的紧紧追随。 这是有人在飙车。 水暗影明白了。 有钱人晚上开着豪车,来郊区外公路上飙车很正常,左右不过是一群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东西,用这种沙比方式来发泄多余的精力罢了。 水暗影觉得,老天爷没瞎眼的话,应该让这种人破产--嗯,最好是连一顿饱饭也吃不上,到时候看看他们还能这样嚣张不。 嗡、嗡嗡--吱嘎! 就在水暗影很愤青的想到这儿时,已经狂奔到她左边数十米外的那辆跑车,却忽然一个急刹车。 开车的人技术不错,水暗影看的很清楚,车子原地一个三百六十度的转圈后,车头一歪,竟然驶下了河堤。 “草,沙比青年。” 水暗影骂了句,起身弯腰躲进了旁边的一棵树后。 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才来飙车的沙比青年们,如果看到河边坐着个身穿紧身皮衣的大美女,又是在大晚上的,雄性荷尔蒙要是不急促分泌做点什么,那他们还有脸活着继续当人渣吗? 水暗影当然不惧这些青年。 别看她现在是一只脱了毛的凤凰,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收拾几个人渣还是易如反掌的,只是她不想惹麻烦,索性先躲起来吧。 这要是搁在水水姐是风声老大那会儿,早就走过去,抬手给推门下车的那个人,反反正正来上四五六七八记耳光了。 嗡! 又是一声刹车声传来,躲在树后的水暗影,就看到紧随其后的那辆跑车,也停了下来,却没有像同伴那样,把车子开下河堤的河边。 就在水暗影觉得无聊,想转身从另外一边离开时,就看到那辆停在河边的车子里,有人被从里面狠狠推了出来,疼的发出一声低低的闷哼。 闷哼声虽然低,不过水暗影能听出这是个女人的声音。 接着,又有人从上面跳了下来。 今晚没有月亮,可先后停下的两辆车车灯都很亮,所以水暗影能看到第三个下车的人,也是个女人。 最后这个女人下车后,抬脚就踢在了瘫倒在地上的女人身上,疼得她惨叫一声:“啊!” 三个人,开车的是个男人,背对着水暗影,头上还戴着一顶帽檐低低的棒球帽。 两个女人,一个被欺负,瘫坐在那儿瑟瑟发抖的不敢动弹。 嚯嚯,原来是有钱人来河边玩‘欺男霸女’的游戏啊。 水暗影以为自己搞清楚咋回事了,心中冷笑一声闪身就要走出来。 她可以不管这些年轻人晚上玩飙车,但绝对不允许他们在这儿欺负一个女人--无论被欺负的女人是谁,水暗影都觉得有义务去管一管。 她刚抬起右脚,接着就缩了回去,用最快的速度再次藏在了树后,向河对面看去。 巨野河不是太宽,也就是五六十米的距离吧,所以当有狙击步枪的瞄准镜,在车灯照耀下,远远闪过一抹寒芒时,水暗影就能看的很清楚。 刚才那一闪即逝的闪光,绝对是狙击步枪瞄准镜反射出来的,而且还是那种安装了红外线夜视仪的--水暗影当过那么多年的风声老大,如果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的话,那么她早就是阎王爷的座上宾了。 有狙击手出现后,可不是单纯的欺男霸女了,这两辆车,更不是单纯的飙车。 这个时候,就算水暗影想走,也走不了了。 她敢肯定,只要她暴露行踪,对岸的狙击手铁定会一枪把她脑袋打爆。 她现在要做的,就是一动不动的装死人,盼着这些人赶紧滚蛋,别耽误她回家洗白白了再美美睡一觉。 看着对岸有光芒闪过的地方,昆仑沉默了片刻,才对捂着嘴总想呕吐(车速太快了)的林盼盼说:“盼、盼盼,你会开、开车吗?” “没--证。” 林盼盼摇了摇头,接着又点头:“不过,我、呃,我能开,在武校时,就从开教练那辆破桑塔纳。” “好。” 昆仑仅仅抿了抿嘴角,很慢很慢的说:“你现在,独、独自开车回家。” “啊?” 林盼盼愣了下,也顾不上反胃了,连忙放下手,问道:“你呢?” “我--留下,救、救人。” 昆仑右手五指缓缓张开,又用力攥紧。 “不!” 林盼盼马上摇头,语气坚决的说:“我也留下,帮你救小北姐!” “你、你走。” 昆仑摇了摇头,又看向了河对面,低声说:“这、这是一个圈套。漠北北,不在这辆车上。” 当发现河对面有狙击步枪后,昆仑立即就意识到这是个圈套了。 那个被人从车里推下来的女人,也不是漠北北。 那么,这辆被她紧追不舍的车子,自然也不是那个贵妇人的车子了。 尽管这也是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但它的作用,只是吸引昆仑来追,把她引来河边,再对付她。 那辆载有漠北北的车子,肯定是在某个路口拐弯处时,用最快的速度熄灯停在了路边,这辆车就像接力赛那样,继续向前狂奔,吸引昆仑。 也唯有这样,才能解释昆仑为什么能轻易发现、并能死死咬住这辆车了。 这是一个圈套,早就针对昆仑布置好的圈套。 昆仑想明白这些后,只觉得满嘴都是苦涩。 在发现这是个圈套后,她就知道今晚无论如何,她都躲不过去了--对方为了对付她,不惜出动了成编制的武警部队。 她相信,就在她停下车子时,早就埋伏在附近的武警部队,就会用最快的速度赶来,迅速编织成一张无论她怎么挣扎,也逃不开的网。 能指挥军队来诛杀昆仑的人,只能是龙头的继任者:他有这个权利。 而且他动用军队把昆仑诛杀后,还能为全世界铲除一颗大毒瘤:盗圣中的昆仑,可是被世界各国视为最顶级的危险人物之一,手中冤魂无数,血债累累的。 任何国家,任何人,只要能成功把她诛杀,这都是一个了不起的大功劳。 以往‘正义的力量’无法诛杀昆仑,那是因为她神出鬼没,没有谁能确定她的具体位置,甚至都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 现在好了,龙头的继任者,成功把昆仑引进了伏击圈,任由她插翅,也难逃! 人家之所以还没有急着动手,那是胜券在握后想追求更大的功劳,比方把她活捉。 活捉某江洋大盗,可比击毙她更露脸的。 但如果昆仑想驱车逃跑的话--成编制的武警部队,在合围某罪恶累累的江洋大盗时,会不做好她突围的准备吗? 想都不用想,也能猜到军方早就准备好了带有‘热感追踪技术’的火箭筒之类的重型武器,她不跑还倒罢了,一跑,铁铁的会让林盼盼,跟随她一起勇赴极乐。 昆仑,已经再也没有活着离开的理由,为什么还要拽上林盼盼呢? 林盼盼可没看出这是个圈套,只是在听昆仑说小北姐不在河边那辆车上后,就要推门下车。 昆仑抬手,抓住了她肩膀,淡淡的说:“你下车,就、就是个死。” 林盼盼用力咬了下嘴唇,颤声说:“方、方圆,那我--” “走。” 昆仑看着她,低声说:“回、回到市区后,马上辞、辞职。去圆美人集团找水暗影,就说、说你认识方圆。” “我……” 林盼盼终于意识到什么了,反手抓住昆仑,哑声说:“我们,一起走!” “那样,我们都,会死。” 昆仑笑了。 林盼盼就觉得眼前猛地一亮。 她真没想到,从来都是一张木呐脸的昆仑,在笑起来时,竟然这样美丽,就像夏季田野中飞呀飞的萤火虫,虽然无法照亮整个世界,但却足够让面对它的人,感受到来自光明的呼唤。 “你,还年轻,我,早就该死了。回--去吧,听话。” 昆仑抬手,在林盼盼头上轻轻抚摸了下,推门下了车。 快走,再晚了,你也会死! 这是昆仑在关上车门时说的话,很有力,就像车门发出的‘砰’声。 “你能告诉我,你到底是谁吗?” 林盼盼坐在了驾驶座上,从车窗里问道。 昆仑没说话,甚至都没有回头,只是抬手在空中摆动了下。 犀利异常的陌刀,在车灯下划出一道刺眼的森芒,为她的背影镀上了一圈光晕。 第699章:我始终都在明处 昆仑亮出长刀的这个动作,让林盼盼终于意识到当前情况有多危险了。 远远不是她一个十七岁女孩能掺和的,尽管她很想像昆仑那样,为了救小北姐‘虽千万人吾往矣’,可想到跟她相依为命的母亲,在狠狠咬了下嘴唇后,猛地挂挡,踩下了油门。 正如昆仑所预料的那样,那些引她们来这儿的人,主要目的就是她。 至于林盼盼这个小保安,还远远没有被他们看在眼里,所以她急速调转车头向来路狂奔而去时,埋伏在周围的那些狙击手,并没有谁阻拦她。 林盼盼没有驾照,年龄也不大,开车技术却相当的不错,几乎是在眨眼间,就驶出十数里路,才猛地一个刹车,停在了公路中间。 她不能不停,因为有辆车从对面直直的撞了过来,车灯雪亮,无论她往左还是往右,都能及时封堵她前进道路,让她只能在两辆车要重重撞在一起的瞬间,及时踩住了刹车。 冷汗,从林盼盼额头冒了出来,她死死盯着那辆也及时停住的车子,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抓着方向盘的双手,手背上有青筋崩起。 最终,人家还是不想放她离开。 林盼盼没有着急下车,她很清楚当前最正确的做法,就是坐在车里等待逃亡的机会,踩在油门上的脚尖微微翘起,兰博基尼就像睡着了那样,发着匀速的轻鼾声。 不过一旦有逃跑的机会,林盼盼绝对会松开刹车,让这辆车变成一头择人而食的猛虎,用最快最凶猛的速度扑上去。 她清晰的看到,对面那辆车的车门打开,一个身材高大的人跳了下来。 这是个身穿黑色西装的死老外,还是个光头。 那脑袋,在车灯照耀下就像个特大的电灯泡,脸上还带着恶心的奸笑,肯定是因为他能成功逼得林盼盼停车而得意。 光头死老外下车后,就倚在车门上拿出香烟,好整以暇的点上一颗后,才双手抄在口袋里,慢悠悠走过来,笑眯眯的说道:“小妹妹,这辆车好像不是你的吧?” 兰博基尼的车窗玻璃,在霓裳会所门前时,就已经被昆仑一拳打碎,所以林盼盼当然能听到光头死老外在说什么,迟疑了反问道:“不是我的,是你的?” “赶紧下来吧,免得惹我老大生气。” 死老外也没回答林盼盼的问话,斜跨一步,又倚在了车头上,依旧笑眯眯的说:“别害怕,我是不会伤害你的。要不然,在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后,你漂亮的小脑袋瓜子上,就会多了个小血洞的。” 林盼盼眉梢急促挑了几下,看向了死老外右边裤子口袋那边--有个似枪管样的东西,明显凸出了口袋半寸,正对着她的脑门。 “你、你是谁?” 林盼盼额头冷汗更多,沉默了片刻,才慢慢推开了车门。 如果昆仑不曾一拳把车窗玻璃打碎的话,林盼盼还能仗着豪车所自带的保护措施,落下门锁再打电话报警--现在她没有任何的依仗。 仅仅看死老外好像狗熊那样的身体,她就知道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 忍一下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真正的聪明人,才不会处在对自己不利的局面下,逞英雄呢。 这是武校教练私下里常说的一段话,林盼盼算是记住了。 “我是救世主--” 死老外脸上的奸笑消失,换上正气凛然的神色,回头看了眼后继续说:“的手下第一员大将,人称大金刚的格林德。” 林盼盼有些懵,却敏锐捕捉到了死老外眼里闪过的那丝得意,恐惧迅速潮水般的退去,轻轻松了口气:死老外,只是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来吓唬她罢了,根本不会伤害她。 “你、你为什么偏偏拦住我?我又不认识你。” 林盼盼问出这句话时,对面车子车门又打开,死老外所说的救世主走下了车。 救世主--以前林盼盼只要看到、听到这三个字,眼前就会浮现一个全身被黑色、或者白色麻布紧紧包裹着的家伙,只露出一双装比、哦,是睿智的眼睛,充满怜悯的看着这个世界。 这明明只是她自己对救世主啥模样的瞎想,却没想到今天所看到的‘救世主’,还真是这副熊样子。 光头死老外所说的救世主,可不就是全身被白色麻布包裹着,只露出一双眼睛,好像死了老婆的男人那样吗? “唉,小妹妹,这辆车子是我们的。你偷走我们的车子,我们不拦你,拦谁?” 死老外叹了口气,双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耸耸肩摊了下双手。 “哦,原来车子是你们的,对不起。” 林盼盼这才猛然醒悟,车子是昆仑偷来的了,本能的赶紧弯腰鞠躬致歉。 “格林德,把这孩子送回市区吧。” 死老外还没说什么,披麻戴孝般的救世主说话了,语气木然,不带有一丝感情。 “好的。” 死老外点头,向后退了一步,抬手对林盼盼做了个请的手势。 “我--” 林盼盼犹豫了下时,救世主走了过来,在她肩膀上拍了拍,依旧是死人口气的说:“放心,他不会伤害你的。” 救世主在抬手拍向林盼盼的肩膀时,她下意识的要躲,而且反应也不慢,但就是没躲开,就像她不曾做出过躲闪动作那样。 嗡! 林盼盼茫然的低头看着自己右肩时,兰博基尼发出了低沉的咆哮声,车子急速后退出十数米远,接着就是一个超级变态的原地一百八大摆尾,呼啸着向前冲去。 “他、他好像认识我。” 望着那边呆愣良久的林盼盼,才忽然说道。 好像很是有些多愁善感的死老外,又叹了口气:“唉,救世主嘛,自然认识好多人了。” “你、他,到底是谁?” 林盼盼抬头,看向死老外。 “我是格林德,他是我老大救世主啊,不是跟你说了吗?” 死老外再次耸耸肩,转身走向车子:“走吧,我送你回家。唉,小姑娘家家的大晚上不在家好好学习,干嘛要穿一身老虎皮跑到荒郊野外来呢?幸好,那些人还没有伤害你的打算,不然你可跑不了这么远。” “你、你们早就知道前面有伏兵,要对付方圆姐?” 林盼盼快步跟了上去。 “呵呵,我们老大说了,你方圆姐现在心有些乱了,要不也不会睁着眼的往人家圈套里钻。” 死老外回头笑了下,那副得意的样子,很想让林盼盼在上面揍一拳。 林盼盼拉开副驾驶的车门时,不甘心的再次问道:“你老大到底是谁?” “救世主。” 死老外抬手,在自己额前、心口胡乱划了两个十字,却又高喧了一声道号:“无量天尊,他就是救苦救难的救世主。” 昆仑很清楚,当她走下车子后,就算是已经踏进了鬼门关,哪怕科幻电影中的救世主现身,也别想改变她的命运。 她不怕死。 从她九岁那年,对爷爷发誓说她会替某人去杀人的那一刻起,就做好了随时去死的心理准备。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始终在时刻准备着去死。 但今晚她又不想死。 她死后,谁来保护水暗影? 可有些事一旦发生,就再也没有谁能改变。 我只能做到这一点,我尽力了。 昆仑长刀慢慢落下,缓步走下河堤时,心里这样想。 夜风吹来,吹起昆仑脑后的长发,打在她的脸上,有些疼。 她走到河边的石子小路上,低头看了眼蜷缩在车前的那个女人,没说话。 “起来吧,没必要再演戏了。” 始终到背着双手,看着昆仑缓步走下来的男人,淡淡的说道。 那个女人,马上就抬手扶着车头翻身站了起来,跟同伴一起掏出手枪,对准了昆仑。 “都把枪放下。” 男人又说话了,声音有些冷:“这么近的距离,她想杀你们的话,你们的脑袋早就飞到河里喂鱼了。” 那俩女人愣了下,赶紧讪讪的放下枪,知趣的快步向东了过去。 昆仑看着男人,低声道谢:“谢、谢谢。” 她谢男人,是因为他给了她足够的尊重。 尽管,尊重并不能改变她的命运。 “不用谢。” 男人摇了摇头,说:“无论是谁,都没资格用这种‘猫戏老鼠’的态度对你--对了,你是怎么看出破绽的?” 昆仑没说话,只是抬头看了眼河对岸。 男人也看了一眼,接着叹了口气:“唉,如果铁辽他们在那边的话,是绝不会被你发现的。” “你、你是龙头的、的……” 昆仑嘴角轻轻抿了下,把长刀慢慢插在了河堤上。 “我就是龙头的继任者,郭易秦,也是前段时间冒充方圆的人。不过,我失败了,我没有骗过那条叫毛驴的狗子。” 郭易秦依旧到背着双手,转身缓步向前走去。 昆仑跟了上去,没有带走她插在河堤上的长刀,声音苦涩的说:“除了我之外,他、他身边的任何人,哪怕是一、一条狗子,也是聪明的让人吃惊。” “你不用妄自菲薄。如果没有你,水暗影早就被人干掉了。我们其实都很清楚,方圆并不可怕,他能闯出这么大的名头,就是因为有你在身边。” 郭易秦缓步前行,语气平静的说:“你的存在,是我唯一羡慕他的地方。很可惜,他貌似不怎么珍惜你。” “那是,因为我,不值得他珍惜。” 昆仑语速极慢的说着,踏着郭易秦走过的脚印,丝毫不差的跟在后面。 两个人,就像漫步深夜河边的情侣那样,走的每一步都那样的协调。 郭易秦来到一棵大杨树前后,停住了脚步,转身。 昆仑也停步,依旧跟他保持着精准的三米之遥。 “我真的很欣赏你,弃暗投明吧。” 郭易秦看着昆仑的眼睛,语气真诚的说道:“我需要你这样的人帮我,一起来对付来自黑暗世界的邪物。” “我,始终,都在明处。” 昆仑淡淡的回答。 第700章:心中的太阳 “方圆要是还活着,我永远都不会跟你说这句话。” 郭易秦看着昆仑,轻声说:“他就是你的太阳,你所有的一切。可他早就死了,你的太阳已经沉没,永远都不会升起来。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当前就在暗中,需要重新寻找你的太阳。” “你,有资格,做我的,太阳?” 昆仑唯有在语速极慢时,才不会结巴:“我,听他说过,当初,你们为七杀手竞争时,你,败在了他手下。所以,那把刀,归了我。这,也是你,永生都无法,忘记的羞辱。你觉得,我会看得起,他曾经的,手下败将?” 郭易秦腮帮子鼓了下,声音还是那样轻,却有些发冷:“你可能不知道,当初我败给了方圆,那是因为有人不希望我进七杀手。” “也、也许,你说的是真的。” 昆仑沉默片刻,才说:“你有没有,听说过这样,一句话?” “心中的太阳,永不落?” 或许受到了昆仑的影响,郭易秦说话时也几乎一字一顿了。 昆仑没说话。 当别人替她说出她想说的话时,她不愿意再说话了。 说话,对她来说就是一种比杀人都费劲的工作。 “你就这样死了,真可惜。” 郭易秦等了片刻,才缓缓摇了摇头,说:“我知道,你现在唐王,就是为了保护你在乎的那个男人的妻子,也就是水暗影。可我想,你根本没搞清楚,死人是无法保护任何人的,只会让我感到惋惜,失去了一个最好的助手。” 昆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欲言又止的样子。 郭易秦知道,他这番话已经打动了昆仑的心,眼里攸地份上欣喜的神色。 今晚,他对昆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实话,发自内心的希望她能弃暗投明。 无论是谁在拥有昆仑这样的助手后,都有足够的理由去高兴。 所以他没有催促昆仑,耐心的等她说话。 昆仑并没有让他等太久,就抬起头,声音有些苦涩的说道:“燕春来,能放过,水暗影吗?楼宇湘,能把东海集团,还给林舞儿吗?” 燕春来放过水暗影,楼宇湘把东海集团还给林舞儿,昆仑就‘弃暗投明’。 这是她向郭易秦开出的条件。 郭易秦的那番话,到底是打动了昆仑。 她不怕死,却不想水暗影、林舞儿她们,随着她这个最后的依仗轰然倒塌,迎来无法想象的厄运。 郭易秦嘴巴动了动,没说话。 就在他的愿望即将实现,只需点头说可以,昆仑就能成为他最得力的助手时,他却无法跟人家一个肯定的答复。 哪怕是他撒谎。 郭易秦是骄傲的。 他或许比任何人都冷血,残酷,必要时可以跟大敌联手,来铲除当前的最大的敌人九幽王,但却绝不会撒谎骗人。 哪怕这个人,是他无比渴望能收服的昆仑。 昆仑看着他,眼神平静。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样,郭易秦才艰难的摇了摇头:“不、不能。我没有任何的权利,能力,让那两个人听我的安排。我跟他们,只是暂时的联手,为了铲除九幽王--取消你对他们的威胁,是他们答应我联手的唯一条件。” 昆仑笑了。 就像有昙花,在黑夜的岸边悠然绽放那样。 几乎从来都不笑的女孩子,笑容才是最最美丽的。 面对如此美丽的笑容,郭易秦竟然不敢直视,看向了河面,底气不足的说:“可只要你活着,燕家就会在对付水暗影时心有顾忌,不敢把她往死里逼。林舞儿,最多也就是被逼出华夏--你可能还不知道吧,有人救走了林舞儿。据我猜测,那应该是方圆生前在境外相交的朋友。” “我要燕春来确保不伤害水暗影的保证书,我要楼宇湘把东海集团还给林舞儿!” 昆仑一口气说出这番话后,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没有结巴,明显楞了下后,再说话时就恢复了老样子:“这、这两个条件,你必须、必须答应。” 郭易秦抬手,有些烦躁的用力抓了抓头发,哑声道:“我--没那能力。” “你想用刀,还是、是空手?” 昆仑看向了郭易秦左肋下,淡淡的说:“我、我知道,秦摘花的陌刀,就、就在你身上。” “呼!” 郭易秦长长吐了口气,神色恢复了正常:“昆仑,如果我给你公平决斗的机会,你确定能打败我?” 昆仑没说话。 别人在说废话时,她从来都不屑搭理的。 当然了,如果那个人在她耳边唧唧歪歪时,哪怕是从年初一说到大年三十,她都会满眼痴迷的看着他,把他所说的每一句废话,都牢牢记在心里,并绞尽脑汁的,搜刮自己可怜贫乏的语言文字,来应和他。 郭易秦,不是那个人。 “好吧,我承认,我不是你的对手。” 郭易秦说着,抬头看向插在远处的那把长刀,轻声问道:“男人向一个女人认输,应该不算丢脸吧?” “你,算是个、个人物了。” 昆仑很认真的说完这句话后,转身走向河堤,背对着河对面的狙击手。 郭易秦,在河对面安排了某武警部队的三名特级狙击手。 短短数十米的距离,三个特级狙击手,要想秒杀昆仑,就跟他们平时训练时打碎一个瓶子,应该没什么区别。 郭易秦的诚实,最终还是赢得了昆仑的好感,让她放弃了死前最后的挣扎。 她不想再杀人了。 很多人都听说过昆仑那已经成为传说的传说,以为她嗜杀如命:她,好像就是为了专门杀人才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 但又有谁知道,昆仑最最厌恶的事,就是杀人了。 所以,她才苦练刀法,刀锋一起时,人头已经落地--唯有在电光火石般的杀掉一个人,才能让她迅速压制住胃部的翻涌。 郭易秦诚心实意的招揽她,并不惜冒着大不韪替她洗白身份,就是看中了她能杀人,会杀人,敢杀任何人。 所以,郭易秦永远都代替不了方圆。 唯有方圆知道,昆仑最厌恶的事就是杀人了。 她杀人,只是单纯的因为方圆曾经向土豆老发过誓,他不杀人。 昆仑,就是替代方圆杀人的--那把独立的刀。 临死前,终于不用再以杀人的方式谢幕,这让昆仑感到了无比的轻松。 她更知道,在她踏步走上河堤时,郭易秦的右手正在缓缓举起。 等他的右手猛地挥下时,凌厉异常的狙击子弹,就会把她的头颅打爆。 她不在乎。 那是因为她等这一刻,已经等了足足十四个月零二十一天。 十四个月零二十一天之前,就是方圆死的那天。 昆仑在为水暗影等人努力争取过后的失败,诚然有些遗憾,对她却是解脱。 月亮,忽然从灰蒙蒙的夜空中钻了出来。 很奇怪,刚破云而出的月亮,几乎是在瞬间,就点亮了整个世界。 夜风也无比轻柔,吹拂在昆仑的脸上,暖洋洋的,让她情不自禁想到了方圆曾经‘妙手偶得’的两句诗: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昆仑一步步的走上河堤,缓缓转身看向了河对面。 郭易秦的右手,依旧高高的举在空中。 他实在舍不得挥下手,眼睁睁看着昆仑被击毙眼前。 但他又不能不挥下手--昆仑,只属于方圆,从来都不会属于任何人。 “唉。” 看着仰面看向月亮的昆仑,郭易秦轻轻叹了口气,高举着的右手正要猛地落下时,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却在背后响起:“你敢动一下,就死。” 郭易秦挥手的动作,猛地僵住,眉梢却骤然跳了几下,接着笑了:“水暗影?” “让她走。” 水暗影闪身从树后走了出来,右手中的东西抵在了郭易秦后脑上:“要不然,大家一起死。” “呵呵,刚才劝昆仑劝的,我都彻底忘记你也在这儿了。” 郭易秦依旧笑着,刚要回头时,水暗影就尖声叫道:“别回头!手,手,更别落下来!” “水暗影,你真傻。” 郭易秦才不理睬水暗影的话,不但回头了,还转过了身,看着她手中都在发抖的树枝,笑得无比开心:“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早就躲在这儿?” 脸上的笑容一收,郭易秦淡淡的说:“你是下午四点半来这儿的,一直都坐在那边的石头上发呆。我引昆仑来这儿后,你才藏到这棵树后的。” 水暗影绝望了。 郭易秦说的一点也不错,她在下车(她的车子,就停在距离这边足有一公里的路边,沿着河岸信步走过来的)时,曾经随意看了眼仪表盘上的时间,就是下午四点半。 那时候,郭易秦的人就已经到位了,埋伏在以此为中心的方圆两公里之内,密切监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郭易秦在这儿停车,就是因为早就知道她在这儿了,只是刚才跟昆仑‘相谈甚欢’,忽略了她的存在。 水暗影,早就被取消了带枪的资格--她却天真的以为,拿根小树枝当枪使,就能哄住郭易秦。 “让、让她走!” 水暗影没有看昆仑,只是死死盯着郭易秦依旧举在空中的右手,好像她的目光就能锁住这只手不落下那样,颤声说:“我、我可以答应你的一切条件--是一切条件,无论你让我做什么!” 郭易秦却摇了摇头:“你对我来说,跟大街上那些要饭的叫花子,没什么两样。你觉得,我会为了一个花瓶,去得罪燕家、楼家?” “郭易秦,你、你--妈、的!” 被郭易秦红果果的无视后,水暗影俏脸攸地涨红,银牙一咬双手紧攥着树枝就要刺向他的咽喉。 手刚动,却又缩回去,把树枝扔掉,双膝一软:“求求你,放她走!” “别下跪,我不希望践踏你最后的尊严。” 郭易秦左手伸出,及时搀住了水暗影时,高举着的右手猛地落了下来。 咻! 狙击步枪子弹破空时发出的尖啸声,就像恶鬼在笑。 第701章:你不是九幽王 陈世华,现年二十四岁,民族汉。 陈世华十八岁应召入伍,已经在部队服役六年。 如果他不是最优秀的狙击手,肯定早就在三年前复员回家了。 他的教官,曾经当着很多人的面这样夸赞他:假如现在是战争年代,我相信陈世华会成为让敌人最最头疼王牌狙击手,会称他为生命收割者。 教官并没有夸大其词。 陈世华,仿佛天生就是个狙击手,无论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他都能精准测试出现场的风度、潮湿度甚至回音时对子弹破空飞行时的干扰,并保持着长达十一个小时一动不动、却能一枪打中七百米外突然飞起的飞碟记录。 让这种天生的狙击手,埋伏在河对面,击毙区区数十米外的某个大活人--更何况,还是让他跟其他两个战友一起,这对陈世华来说,算是一种羞辱。 不过羞辱在命令面前,就啥也算不上了。 无条件的服从命令,才是军人的天职。 所以当陈世华看到郭易秦右手猛地落下后,立即就扣下了扳机。 狙击步枪撞针狠狠撞在子弹上时,那种熟悉的震感,过电般的从陈世华肩膀上,用最快的速度传到了他每一条神经,最后汇集到大脑皮层,让细胞开始欢快的呐喊:任务,结束了。 是的,在陈世华扣下扳机的瞬间,不等子弹出膛,他的任务就结束了。 没有谁,能在这么短的距离,这么清晰的视线中,能躲过陈世华那颗注定要打爆目标脑袋的子弹。 子弹出膛,带着骇人的破空声,以秒速超过八百米的极速,在空气中穿行。 目标--是夜空。 就是夜空,陈世华那双视力绝佳的眼,确保他能看到那颗摇曳着幽兰弹道的子弹,直直的飞向了旷阔无垠的夜空。 他的目标,是那个穿着保安制服的女孩子,怎么可能换成了夜空? 陈世华一呆的瞬间,全身都战栗了起来。 昔日那么敏锐的感觉神经,这时候才给他传回了正确的判断消息:就在他扣下扳机的瞬间,有股子外力托了一下他的枪管。 很轻,就像花儿般的小媳妇,拿春葱般的小手指,在撩拨儿子的小雀雀那样,带着无法形容的温柔。 只是让枪管向上抬了那么一点点。 但这一点点,就已经让陈世华懂得了什么叫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 怎么回事!? 心中巨骇的陈世华,本能的要抬头时,后脖子却像被一扇铁门给狠狠砍了下那样,意识攸地消失,昏迷在了地上。 可他的眼睛却还没有闭上,所以才能看到一个白色的影子,就像鬼魅那样,踩着果露出河面的石头,向河对面飘去。 接着,枪声大作--这是埋伏在这边的数十名武警战士在开枪,没有安装消音器的制式微冲,在夜色中是那样的嘹亮。 子弹也仿佛借助了枪声的威势,变得犀利异常,且又无比的精准,全部打在了那个白影后背上。 狂风暴雨都无法形容的子弹,狠狠击打在白影身上后,他却没有惨叫着扑倒,更没有殷红色的血花,在月光下迸溅,反而借助子弹强大的推进力,化成了一道白色残影‘抢在’陈世华眼睛闭上之前,扑到了郭易秦面前。 枪声停止。 郭易秦在那边,没有哪一个战士敢再次扣下扳机。 战士们,也已经深陷说不出的恐惧中:打不死的,是人还是鬼? 又是在什么时候,潜伏在我们身边的? 当人们遭遇无法科学无法解释的诡异现象时,总能情不自禁联想到小时候听奶奶讲过的那些传说--这是人之常情。 郭易秦不会这样想,他只有震惊。 当然还有害怕。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在面对九幽王时,不会害怕,哪怕是神秘的龙太太。 所以在看到白影出现,视狂风暴雨般的子弹为无物后,郭易秦本能的就以为九幽王来了。 电光火石间,一股子彻骨的凉气,就从他的脚底,迅速传遍全身了:那个女人,还是让她逃了出来! 郭易秦害怕,也很正常,因为他实在没有任何的把握,能逃过九幽王的魔掌。 “你、你终于还是来了!” 跟如坠冰窟的郭易秦不同,看到白影出现后,水暗影却是狂喜:昆仑,终于不用死了! 刚才她可是要下跪,要拿自己全部来哀求郭易秦,为昆仑换一条生路了。 昆仑没说话,依旧站在河堤公路边上,静静的看着九幽王。 站在高处面对河面,所以她比谁都看的清楚。 却没有谁能看到,九幽王出现后,昆仑也松了口气--这是人类在免遭被杀厄运后的本能反应,跟贪生怕死没有丝毫关系。 白影站在郭易秦对面,就像昆仑看着他那样,看着郭易秦慢慢推开水暗影,缓缓亮出了一把长刀。 郭易秦,终究是被龙头选定的接班人,短暂的恐慌过后,就迅速恢复了冷静,哪怕明知道今晚无论怎么努力,都是个死的结果。 其实,他完全可以抢在九幽王动手之前,挟持水暗影,来为自己争取逃生的机会。 不过他没这样做。 有些人,不管他的品行、处世态度怎么样,他都是个骄傲的人。 真正骄傲的人,是绝不会用威胁一个女人,来为自己争取活路的。 郭易秦不知道,正是他反手推开水暗影的这个本能动作,让白影那双闪着荧光的眼里,杀气攸地消失了很多。 “我不是你的对手。连天狼星都不是你的对手,我自然更不是。” 郭易秦深吸了一口气后,彻底恢复了冷静,手中长刀斜斜的放在右肩上,握着刀柄的双手,几乎把刀柄攥扁,语速很慢的说道:“但我还是希望,能给你决一死战。” “呵,呵呵。” 白影笑了,笑声空洞,木呐,就跟传说中的九幽王笑声一个样。 郭易秦双眼眯起时,腮帮子用力鼓了下,嘎声问道:“怎么,不给我机会?” “让你的人,都撤了吧,我不想杀那些战士。” 白影语气木然的回答。 郭易秦没有丝毫的犹豫,立即举起长刀,在空中挥舞了下,嘶声吼道:“撤退!” 军令如山。 郭易秦吼出的‘退’字还在夜空中飘荡,河对岸、河的东西两个方向,以及河堤公路北面的野地里,包括那两个跟他一起引昆仑来这儿的女人,就像退潮的潮水那样,哗的一声向远处撤离。 郭易秦毫不犹豫的让那些战士撤退,那是因为他很清楚在刀枪不入的九幽王面前,那些战士的留下,除了亲眼看到他是怎么惨死之外,没有丝毫的作用。 像他这么骄傲的人,就算是死,也不想让太多的人看到。 他还希望,水暗影,昆仑也能离开。 所以他看向了水暗影。 这娘们却像瞎子那样,视他带有些许哀求的目光,视而不见。 反倒是昆仑,在郭易秦抬头看向她时,就转身快步走向她的长刀那边。 郭易秦给了她尊重,她没理由不给予他应得到的。 “你也走吧。” 就在郭易秦冲背影点头致谢时,却听到九幽王淡淡的说道。 他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有些诧异的回头看向了九幽王。 白影眼眸中的荧光忽闪了下,就像灯那样熄灭了,语气却依旧木呐的没有丝毫波动:“龙头没有提拔铁辽做他的接班人,是正确的。也唯有你,有资格继承他的一切。” “我本来就是那个最有资格的人!” 郭易秦用力咬了下嘴唇,声音有些沙哑的回答。 “我这次放你走,不是因为龙头的眼光有多高。我要你活着离开,是要你告诉燕春来,楼宇湘他们,做好迎接我冷酷报复的准备。” 白影好像呵呵笑了下时,郭易秦忽然大喝一声:“你、你不是九幽王!” “我啥时候跟你说,我就是九幽王了?” 白影轻飘飘的回答。 即将走到长刀那边的昆仑,霍然转身看向了这边。 水暗影,也满脸惊讶的抬手,捂住了她好看的小嘴。 “你不是九幽王,你不是九幽王……” 郭易秦死死盯着白影的眼睛,傻了般的喃喃重复了几遍,才问道:“你、你不是九幽王,怎么可以打不死?” “九幽王打不死,打不死的人,却不一定就是九幽王。” 白影悠悠的回答。 “那,你是谁?” 郭易秦的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兴奋之色。 “你以后会知道的,这一点我可以保证。” 白影格格怪笑了一声,回答。 “什么时候?” 郭易秦追问道。 “当我教训完那些不知死活的人,找你算账时。” 白影刚刚有了些灵动的声音,再次木然了起来:“你虽然比铁辽更适合坐在这个位置上,有一点你却永远也比不上他。我想,泉下有知的龙头,当初在选择你为接班人时,也肯定是反复权衡过才做出的无奈选择。” “蜀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 白影说着,抬头看着天上越来越亮的月亮:“天狼星葬身西北后,就再也没有谁,有资格来让龙头死而无憾了。” “我,要跟你决斗。” 郭易秦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后,长刀再次慢慢举了起来。 他圆可死,也不愿意被白影看不起。 白影才没有丝毫跟他动手的意思,依旧看着那轮皓月,淡淡的说:“郭易秦,你觉得龙头要是还活着的话,他会跟九幽夫人合作,一起来对付背叛他的九幽王吗?” 郭易秦愣住。 “他不会的。” 白影说着,摇了摇头,木呐的语气低沉了下来:“他圆可像天狼星那样,淌干身上最后一滴血的死去,也不会跟那个邪恶的女人合作的。” “可他--” 郭易秦张嘴刚说出这两个字,却又闭上,慢慢放下刀,低头看着白影的双脚,哑声说:“是,你说的不错,我没资格接替他的位置--我,会等你来找我算账,随时随地。但你要小心,我已经知道你刀枪不入的弱点了。” 第702章:你喜欢听我说什么? 郭易秦走了。 走的很干脆,毫不拖泥带水,没有回头,昂首挺胸, 昆仑就站在十数米外,静静的看着这边,动也不动的就像月光下的一尊雕塑。 看了她一眼,水暗影才小心翼翼的问白影:“你、你到底是谁?” 白影没说话,就像古代那些临河而站、心中正酝酿一首千古绝句的大诗人那样,在夜风吹起白色袍角时,大有他要御风而去的装比。 水暗影不甘心:“你为什么要帮我们?你到底是谁?” “你真想知道我是谁?” 白影忽然发出桀桀笑声,低头看向了水暗影时,双眼中有荧光闪动。 “我、我想。” 水暗影下意识的后退一步,咽了口吐沫。 “那你来揭下我的面巾,看个清楚吧。” 白影说出这句话时,语气森寒的让水水姐打了个冷颤。 “我、我又不想了,反正只要你不伤害我们就行。” 可怜的水水姐哦,在这一年多的时间内,昔日的嚣张狂傲,已经被挫折给磨了个干净,蜕变成了一个怕事的小女人。 嗯,这是一种好现象。 女人嘛,就该在家相夫教子洗衣做饭,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整天满脑子的不健康,琢磨穿什么衣服,化什么样的妆,才能吸引丈夫之外的男人苍蝇般的围上来才是正事,干嘛要拿着刀子砍人脑袋? “不伤害你们?格格,这可不一定,今晚老子心情不错,才会放过你这个胸大无脑的笨蛋。” 白影再次桀然一笑,看似不耐烦的挥挥手:“赶紧滚蛋吧。记住,以后绝不能再向任何男人屈膝求饶,无论是为了谁。要不然,我打断你这双腿子。” “特么的,你还有完没完了!” 水水姐终于怒了,下巴昂起正要逼过去,撕下这个白影看看他那张臭脸到底是谁时,一只手忽然掐住了她的脖子。 手冰凉,就像一条毒蛇。 白影的手。 他刚才明明距离水水姐还有至少三米的距离,现在却已经站在了她面前,绝对是面对面的,鼻子对着鼻子,眼睛对着眼睛,浑身都散发出浓郁的死亡气息,就像他从牙缝中挤出来的话:“记住我今晚说过的话,明白了吗?” 彻底傻掉的水暗影,茫然点了点头。 白影抬手--身高超过一米七,体重五十五公斤的水暗影,就像一条黑色的大鲶鱼那样,被他轻松抛了出去。 “啊!” 水暗影失声尖叫时,却发现自己已经稳稳落在了河堤上,就仿佛是她一步步走上来的那样。 “水暗影,你,先走。” 不远处的昆仑,终于说话了。 声音中带有明显的颤音,还有无法压抑的狂喜。 她已经认出白影是谁了,也猜到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水暗影--那个男人啊,以往总是彪炳自己最喜欢天然的东西,包括女人。 他不希望昆仑为他杀人,只希望她能按照她最喜欢的生活而生活。 昆仑,其实最该像个整天就知道坐在窗前绣花,累了后,就用手托着腮看书的女孩子才对--而不是手持当世最犀利的长刀,闯出诺大的凶名。 他也不希望水暗影,从昔日的嚣张狂傲,蜕变成当前的小女人样,为了挽救昆仑,想跪地求饶。 水暗影不再嚣张跋扈了,那她还是水暗影吗? 就在刚才,水暗影应该仰天哈哈浪笑着,拍着傲人的胸膛对郭易秦说:想杀昆仑可以,但得从姑奶奶的尸体上踏过去才行! 他喜欢一切最天然的东西,包括这些在乎他的女人们。 这个世界,之所以精彩到无法形容,那就是因为事物的多样性。 恶人就是恶人,装啥的假惺惺? 好人就是好人,装啥的穷凶极恶? 水暗影就该是水暗影,在看出再留下来只能徒增羞辱后,就像现在这样,拿捏出一副很不甘心的嘴脸,狠狠一跺脚,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 至于昆仑的死活--姐们,自求多福吧。 唯有这样,水暗影才能保持她最好的状态,才不会做出自己主动去北朝寻死的破事,才能释放出她本身所具备的独特魅力。 难道,这个娘们不知道男人有时候就爱犯贱,喜欢野蛮女友吗? 昆仑再变一万年,也不会变成野蛮女友。 野蛮这个词在文化程度不高的昆仑看来,就是刀子再锋利一些,砍人脑袋的速度再快一些-- 这个最喜欢坐在窗前绣花看书的女孩子呀,哪怕已经激动的不能自己,很想扑到方圆怀中,畅快淋漓的大哭一场,可她骨子里残存的淑女矜持,却只会让她久久的看着他,站在原地。 方圆也站在那儿,动也不动的看着昆仑。 他多么希望,昆仑能像九岁那年被恶狗追咬时,能扑在他怀中哭着喊哥哥救我? 到底是从哪一天开始,昆仑不是昆仑的了? 嗯,是在他九岁那年的除夕夜,土豆老让方圆跪在地上,让他发誓以后绝不能杀一个人,他就反问别人要是杀他,他该怎么办时--昆仑站了出来:我,来替你杀人。 是的,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昆仑再被恶狗追咬时,就不会再哭着扑到方圆怀中求救了,她只会死死咬着嘴唇,在恶狗掐住她左臂时,右手手指,却狠狠刺进恶狗的双眼中。 没有谁知道,土豆老为了训练昆仑杀人,让一个最喜欢绣花看书的女孩子,在短短五年内,徒手杀了多少只恶狗。 直到后来每当有饿了一个星期的恶狗,扑向背对着它的昆仑,她头都不会的向后打出一拳,就能精准打碎它的咽喉后,土豆老才满意的点了点头,终于不再满县城的收狗了。 时至今天,方圆都无法想象土豆老怎么会那么残酷的对待亲孙女,就为昆仑说了句她会替他杀人。 就像,方圆到现在都知道,昆仑最想过的生活,就是坐在窗前绣花,看书那样。 她,终究无法突破土豆老给她戴上的禁锢,哪怕方圆死而复生站在她面前,也只会呆站在原地,全身打颤的看着他。 她就不能鼓足勇气,挣开土豆老为她戴上的枷锁吗? 方圆看着她,眼神越来越热烈,迫切时,却听她说:“我、我是不是,该,从你眼前,消失?” 方圆忽然很想哭。 六年了,足足六年了。 六年前,办理完土豆老的丧事后,方圆对跪在他面前、用不发一眼的沉默,来哀求他别离开她时,说道:我永远,都不想再看到你。 六年了,昆仑依旧牢牢记着这句话,全然忘记了六年的时间,已经足够改变一个人了。 她为什么,还没有丝毫的改变,只是牢牢记住了这句话? 就仿佛,她的生命,在六年前就已经停止了。 方圆木木的看着女孩子,缓缓的点了点头。 “我、我就知道,会,是这样。” 昆仑身子猛地踉跄了下,接着转身,顺手拔、出长刀,用最快的速度向前狂奔,很快就消失在了方圆的视线中。 砰! 方圆单膝跪地,一拳打在了水暗影曾经做过的石头上。 碎屑迸溅,三个人头大的石头,变成了数十瓣。 手指关节发白,却没有丝毫鲜血淌出,压在方圆心中那口郁闷,让他忍不住的张嘴--发出了一烦躁异常的怒吼:“啊!” 他无比的痛恨,刚才自己为什么要点头。 难道,他真不打算结纳昆仑,一辈子都不要他的影子了吗? 不是这样的,绝不是。 他圆可什么人也不要,也希望能有昆仑跟随身边,再加上毛驴,兄弟三人像以往那样,组成一个江洋大盗。 那是因为他永远无法忘记,一个九岁的小女孩,在说出那句话时的样子。 可他为什么要点头呢? 就像昆仑明明想扑过来趴在他怀里,哭着说她有多么的想他,却非得问出她是不是得消失那样。 方圆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是仰面朝天,死鱼般的大张着嘴巴,艰难的呼吸着。 他的样子很吓人。 真得很吓人,尤其是双眼完全变成莹白色后,吓得格林德都不敢过来了。 直等到方圆疲倦的闭上双眼时,格林德才小心翼翼的说:“老大,我已经把那个小姑娘送回去--” “昆仑呢?” 方圆猛地睁开眼,打断了格林德的话。 “昆仑?” 格林德满脸的茫然,摇了摇头:“我没看到她啊。” “带我去找她,现在,马上,立即!” 方圆右手一撑碎石,一跃而起。 眼看老大情绪很不正常,格林德连屁都不敢放一个,马上就跳上车子,用最快的速度向市区方向狂奔。 这边距离市区也就是三十公里,昆仑跑路的功夫就算再变态,她也比不上时速超过一百五的车子。 几乎就是在眨眼间,车子已经飞驰进了市区内。 就在格林德想问问坐在后面的方圆,该去哪儿找昆仑时,却听他声音嘶哑的说:“别、别开这样快了。找不到她了,她已经离开了唐王。” 格林德马上就松开了油门,汽车就像垂死的老牛那样,大喘着粗气缓缓靠边停了下来。 昆仑问方圆:是不是让我消失? 方圆点了点头--那么,昆仑就会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唐王! 以后,只要有方圆所在的地方,她都不会出现。 或许,这才是她已经熟悉了六年的生活吧? 一辈子注定,只能躲在黑暗中,怀念九岁那年她扑在方圆喊哥哥的感觉。 “我其实,是个混蛋,不折不扣的混蛋。” 方圆看着车窗外,默默的吸了四颗烟后,才忽而笑了笑,轻声问:“死老外,你现在有没有后悔,跟着一个混蛋混?” 听老大喊自己死老外后,格林德立马精神抖擞了:这才是正常的老大。 赶紧落下车窗,深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拍着胸脯正要说些他死是老大的人、死是老大的鬼时,却听老大又说:“把那些屁话咽下去吧,我不喜欢听。” 那你喜欢听我说什么? 望着重新启动远去的车子,躲在树荫下的昆仑,抬手捂着嘴慢慢顺着树干坐在了地上。 第703章:夜色下的白狐 车子停在了小桥的东面路边,格林德坐在车上看着方圆缓步走了过去。 他现在已经知道了,小桥那边就是老大的家,不过现在却有一个女孩子住在里面,听说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就很蛮横的大肆装修了一遍,以女主人自居了。 那个女孩子就是夏小韵了,格林德知道,明里暗里的也见过她几次,更知道自己原先的主子花小妖,其实很羡慕她。 原主子为什么会羡慕夏小韵,格林德一直都没搞明白,现在也不想知道跟原主子有关的一切信息了。 他本以为,他一辈子就会呆在花小妖身边,为她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只是谁能想到,花小妖会逼着他自己去寻死,要不然就会把他妻儿给干掉。 格林德有些茫然:他早就在上帝面前发誓,这辈子都效忠花小妖了,怎么还会落到这个下场? 看来,任何年代,任何老大,也不会无条件相信心腹的,一旦觉得他的存在对自己形成了威胁,就会立马翻脸无情。 无论给谁当小弟,都要尽可能的不去参与老大私事--这是格林德当初被花小妖逼着去自杀时,参悟出来的真理,所以他在换了东家后,就始终谨慎的远离这条红线。 可有一点他很不明白:方圆跟花小妖不怎么相似。 高兴时,方圆会踹他的屁股。 烦躁时,也会拿脚踹他的屁股,还会点着他鼻子大骂他死老外--看上去,方圆对他,就像对毛驴那样随便。 千万不要以为,被方圆当做毛驴就是尊严受到了伤害,其实格林德很清楚毛驴在老大心中,那是兄弟般的存在。 老大会对对他忠心耿耿的兄弟翻脸吗? 貌似不会。 尤其是上个月,格林德接到妻子的电话后,才知道方圆在点着他鼻子大骂他死老外时,就已经通过他不知道的途径,把他的妻儿从英国移民到瑞士了,还给了老大一笔钱,足够娘儿三人在那边幸福的生活了。 “特么的,擦干你脸上的猫尿,收回你那些感谢的屁话,真要是觉得我这个老大还算称职的话,以后少跟秦大川这狗东西背后骂我没人性就好了。” 这些话,是格林德扣掉妻子电话后,跑去方圆面前,正要以欧洲最最崇敬的单膝跪地骑士礼,表示致谢时,方圆点着他鼻子骂出来的。 骂完后,方圆又在他光脑门上抽了一巴掌,一脚踹在了他屁股上,让他下山挑水浇土豆,并威胁说如果渴死一棵土豆,就会把死老外倒栽种在地里当肥料。 这样的老大,会因为小弟知道他太多的秘密,像花小妖那样在某个时间段就会翻脸逼着他自杀吗? 还是那句话:貌似不会。 并不是所有的老大,会像花小妖那样翻脸无情。 也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有资格成为方圆的小弟。 我跟秦大川,只是在最恰当的时候,很凑巧的出现在了老大面前,命运才有了质的改变--望着方圆消失的方向,格林德情不自禁的笑了笑,伸手从西服内里口袋中,拿出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他贤惠美丽的妻子,跟他一双可爱的儿女,母子三人依偎在一起,脸上都带着幸福甜蜜的笑容。 照片上母子三人的背后,是一栋崭新的小别墅。 那是他们的家,也是格林德能够感觉到幸福的希望所在,更是方圆一手安排的,没有‘征求’他的意见。 “宝贝,记得每天要快乐,我会好好工作的。希望有一天,你们也能来这个充满了人情味的美丽国度。” 格林德低头,在照片上轻吻了一下,才把照片装进口袋里,吹着口哨向外随便看去时,就从后视镜内看到有个人拖着拉杆箱,沿着路边袅袅婷婷的走了过来。 方圆右拐,走进了方家胡同内。 胡同还是那条胡同,狭窄,幽深,不过路面不再是以前半截拉块的红砖了,而是平整的水泥地,这样就算是下雨,也不会踩一脚的泥水。 方圆家前邻的屋山上,还安了路灯。 以往那两扇‘古色古香’的门板大门,也已经换成了白铁皮的,上面还盘着两条张牙舞爪的龙,龙头冲着充当门环的吞金兽--猛地一看挺威风,多看几眼就会想到‘不伦不类’这个词了。 谁家门板上有盘龙的大门前,不都会蹲放着两尊石狮啊,一雌一雄,雌狮脚踩自己孩子尽显它母性温柔,雄狮则是脚踏绣球,威风凛凛的二货样子。 没有了两尊石狮后,大门上这两条龙就会显得很搞笑了。 唯有会搞笑的女人,才会搞出这么搞笑的大门来。 方圆额头贴在门前,从门缝里往里瞅--他能看到,客厅、卧室里都亮着灯,由此就能判断出夏小韵在家,只不过还没有休息。 方圆还看到,卧室窗前原先空荡荡的地方,还多了一棵树。 也看不出那是什么树,只能看出被一个大玻璃盒子罩着,搞得很像一个竖着的水晶棺那样,要多么的晦气,就有多么的晦气。 反倒是西墙根下那棵小柳树,一年多不见,竟然长这么高了,随着徐徐的春风吹来,嫩嫩的枝条上已经泛起连黑夜都遮不住的绿色,轻轻摇摆时,特像女孩子的发丝。 石桌没有动,依旧像一尊洪荒猛兽那样,默默蹲坐在黑夜里,葡萄架下。 除了那棵被水晶棺罩着的不知道啥树外,庭院的布局没有丝毫改变,也就是门窗都换成了现代化的塑钢产品,屋子里也应该被装修了一遍--只有不到三十平米的客厅内,安装那么大一个吸顶灯,就不怕浪费电? 既然都来我家住了,干嘛不把我的房子翻盖一下,顺便再养上一只小花狗,蹲在屋门口,爱吃肉骨头--方圆笑着摇了摇头,在心里说:没有孩子跟毛驴的家,还真不像个家,死气沉沉的。 吱呀一声响,就在方圆笑了下转身要走时(他今晚只是来看看,还没有打算见小夏妹妹),他家客厅的房门开了。 一个走路晃着膀子的人走了出来。 走路晃膀子,是年轻男人的习惯,在雄性荷尔蒙分泌过量的刺激下,总觉得路不够宽--方圆眉头皱了起来:这个男人是谁? 小夏很蛮横的占据了方圆家,圆哥在不能回来时才不会生气。 但她搞个男人回来一起住……方圆想不生气都不行。 只是他眉头刚皱起,接着就松开了,再次摇头暗笑:才一年多不见,劳拉变得更加强壮了。 这个走路好像男人一样的人影,正是夏小韵的绝对心腹,劳拉。 对这个重情义的小黑妹,方圆还是很有几分好感的,总觉得小夏运气比他要好许多:大家同样有个死老外跟随,格林德啥时候能像劳拉这样,成为老大在遭遇暴风雨时的避风港? 当然了,就算方圆在遭遇暴风雨时,格林德想把他揽在怀中,就像劳拉那样轻拍着夏小韵的后背安慰她时--方圆敢肯定,他绝对会一拳把这死老外的满嘴牙打掉。 看,这就是老大,想怎么对小弟,就怎么对小弟。 “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就在方圆想到格林德满嘴牙都被打掉后,会是一副怎样的可怜样时,忽然有歌声从客厅门口传来。 歌声响起后,劳拉就快步走进了西厢房,也就是林舞儿曾经住过的房间内,关上了门。 歌曲还在响,是方圆很喜欢的那首《白狐》。 当一个男人喜欢《白狐》这种绵软且又哀伤忧郁的歌曲时,应该是在幻想他自己就是那个没良心的书生,偶尔救了一只白狐后,好运就大爆发了,最后娶了个公主做老婆。 至于那只帮书生金榜题名的小狐狸--喏,野外旷阔无垠,清风徐徐,星光璀璨,你就去那儿跳一支舞吧,别来打搅我跟公主的洞房花烛夜。 然后,男人想象中的白狐,就会穿上一身白色轻纱长裙,在夜空下随着曲调翩翩起舞,边舞边唱,抒发她心中的忧伤。 尽情时,还会来几个胡旋。 隋唐之前,西域胡人带来中原的舞蹈,主要动作有两个,一个是像吃错药那样总甩头发,大又不把自己脖子拧断不罢休的狠劲;另外一个动作就是胡旋了,就是原地转圈圈,让裙摆旋成伞的样子,露出一双白花花的腿子,还有一只--绣花鞋。 方圆想到胡人女儿在隋唐贵族前大跳胡旋时,真看到了一只绣花鞋。 不是一双,就是一只。 左脚的那一只。 鞋面上绣着彼岸花的大红绣花鞋,就被夏小韵穿在左脚上,当白色轻纱睡袍伞一般的旋起时,就像一把带血的利刃,狠狠刺在了方圆的眼珠子里。 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方圆在看到这只绣花鞋的一瞬间,就万分确定,这是他跟九幽王在北朝地下扶余古城王宫龙椅上看到的那只。 这,才是梦魇一般把他紧紧缠绕的那双绣花鞋之一,本身具备让他万分忌惮的神奇魔力:女人在穿上这只鞋子后,就会让男人变为无法控制的精、虫,哪怕刀架在脖子上,也得不顾一切的把那个女人占有。 方圆记得很清楚,这只鞋子是被九幽王拿走的,现在怎么会出现在了夏小韵的脚上? 很明显,夏小韵在穿上这只鞋子在黑夜中翩翩起舞后,她一下子就变了。 不再是夏小韵,而是一只迷死人不偿命的白狐。 白狐在跳,白狐在笑,白狐在向方圆勾着小手指,媚媚的笑着说你来呀,来呀…… 白狐的每一个动作,都对方圆造成了无法抗拒的诱惑,让他嗓子里猛地发出一声低低的咆哮,抬手刚要推开大门,扑进去把那个女人‘干掉’时,却听背后有个怯怯的女孩子声响起:“谁、你是干嘛的?” 第704章:当头棒喝 只要脑子清醒,身体上遭受任何的外界干扰,都不会是问题。 问题是,绝对算‘重生’过的方圆,本以为依着他现在的本事,肯定能压制人类灵魂深处那个恶魔的。 可是,在看到夏小韵穿着一只绣花鞋(另外一只白生生的小脚是光着的,踩在地上也不嫌凉),模仿哀伤的白狐大跳胡旋舞时,他压根无法控制灵魂深处最迫切的需要。 这个瞬间,老天爷都敢保证方圆彻底失去了理智,低低咆哮一声后,准备大力推开大门,扑进去把明显变邪恶了的小夏妹妹就地正法。 有当头棒喝声,从背后传来。 声音不高,还带着明显的颤音--说白了,就是害怕。 如果你是秦小冰这样的单纯女孩儿,凌晨回家时却在长长的胡同里看到个黑影,趴在后邻家大门口一动不动后,你会不会被吓一跳? 接着,你就应该赶紧跑进自家,关上大门落插,然后再跑进卧室扯过被子蒙在头上,做到‘两耳不闻窗外事’。 再或者,你会扯着嗓子大喊孩子他爸、他二爸、他三爸四爸五爹都赶紧滚起来,外面来歹人了,出去看看咋回事! 胆儿肥、或者干脆说有些脑残的秦小冰,则在跑进自家片刻后,又拿了根棍子,悄悄的走了出来。 女孩子胆小,却是正义感爆棚,哪怕跟后邻夏总相处的不咋愉快,却也不能放任有歹人半夜趴在她大门前偷看,决定以大无畏的态度,去赶走歹人。 秦小冰搞不懂,那个趴在后邻大门上的歹人,究竟是看啥看的这样出神,竟然连她拉杆箱在地上滚动的声音都听不到,好像自挂人大门前的吊死鬼那样。 这歹人可能是个聋子吧? 秦小冰双手紧攥着木棍,不断吞咽着吐沫,心中高唱着《义勇军进行曲》给自己壮胆,微侧着身子,好像小螃蟹的那样的横跨着,一步一步的走到了歹人背后。 是敲他后脑勺呢,还是揍他的腿子? 我这一棍子砸下去,会不会把他给敲死? 如果是砸在腿子上,再把他砸残废的话,人家不会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理由来告我上法庭,要求我陪他一个轮椅吧? 我要是败诉了,必须得給他买个轮椅,那得买什么品牌的? 淘宝网上的轮椅,啥时候才能搞活动,打三折--老天爷也搞不懂,他造出来的秦小冰,怎么会在这种情况下,想了这么多。 想的头都疼了,也没想通,只能点头夸一句:嗯,小冰是个好孩子。 就在好孩子手里举着棍子,对着歹人后脑跟腿子部位,来回比划着拿不定主意该砸哪儿时,就听到歹人嗓子里发出一声野兽般的低低咆哮声。 秦小冰怕了,张嘴就问:“谁、你是干嘛的?” 灵台已经彻底被灵魂深处恶魔给左右了的方圆,受精、哦,不,是受惊(终于被惊动了)后猛地转身,双眼发这骇人的荧光,嘴巴大张开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死人最后咽气般的,发出了一声轻嘶时,双手抬起,十指张开。 厉鬼。 方圆当前的样子,就是厉鬼。 他已经被灵魂深处那头厉鬼,彻底的所控制。 没有谁不怕厉鬼的,尤其是秦小冰这样的单纯女孩儿,在方圆猛地转身,看到他双眼发着荧光张嘴抬爪作势要扑过来时--张嘴,就发出了一声高达一百二十分贝的尖叫:“啊!!” 这高分贝的尖叫声,就像大力水手吃菠菜那样:赐予我力量吧! 然后秦小冰浑身就充满了力量,就连最最专业的棒球运动员,也打不出她在本能下打出的这记本垒打。 尖叫的音波,还在黑暗中迅速扩散,秦小冰手中的木棍,就狠狠打在了厉鬼的额头上:砰--咔! 砰的一声,是木棍砸在方圆额头上的声音。 咔的一声,则是木棍被震成两截的断裂声。 这才是真正的当头棒喝。 又咋呼又有大木棒的,一下子就把方圆灵魂中那头恶魔,给震了个屁滚尿流,赶紧抱头鼠窜,狼牙滚滚的跑回它的栖息地去了。 云雾拨开,皓月展现,方圆眼中的荧光攸地灭了,张开的嘴巴也闭上,抬起的两只魔爪,也下意识的去揉额头。 刀枪不入的方先生,当然不会被小北妹妹一棍子把脑袋砸破。 他抬手去揉额头,只是人类挨揍后的本能反应罢了,跟疼不疼没啥关系。 “靠,你敢打我?” 方圆张嘴就骂了句时,就猛地醒悟过来了:刚才,他在看到夏小韵穿着一只绣花鞋跳舞时,心中生起了魔障。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拿着断了的木棍发呆的女孩儿,把他惊醒后,又給他来了个当头棒喝,算是把他从魔障中解救了出来。 他,真该感谢秦小冰才对,要不然被灵魂恶魔彻底左右的他,指不定会做出啥后悔终生的破事来呢。 秦小冰可不知道,她的脑残行为,能把某人从邪恶的悬崖边上拽了回来,更没有听出厉鬼在愤怒的质问她时,声音是那样的熟悉。 她只是,在呆愣瞬间后,就再次举起棍子,对着方先生的脑袋,狠狠砸了下去。 秦小冰真被方圆刚才的样子吓坏了。 同时,歹人的恐怖样子,也激发了女孩儿‘誓死不向邪恶低头’的彪悍:就算给你买八百个轮椅,我也得打断你的腿! 方圆的腿子,是长在脑袋上的吗? 当然不是。 不过这时候的小冰妹妹,才不管这么多,一心只想‘为民除害’,下手更狠,尖叫声更响亮:呔,孽障受死吧! 没有谁在清醒时,还喜欢被人拿棍子砸脑袋的。 哪怕拿棍子的是个小空姐--特么的,谁规定漂亮的小空姐,就能随便拿棍子砸爷们脑袋了? 方圆抬手,一把就抓住了木棍,稍稍用力一震,秦小冰的双手手腕,就像被电击了一下那样,赶紧松开了手。 “秦--” 方圆正要说啥时,却听门后院子里,传来劳拉的暴喝声:“谁在外面!?” 秦小冰刚才那声尖叫声,绝对是响彻四野,肯定能压过正在唱《白狐》的手机,惊醒已经化身为白狐的夏小韵,以及躲在西厢房内心事重重的劳拉。 夏小韵也不跳舞了,抓起手机就兔子般的跳进客厅内,脱下绣花鞋开始四处藏。 劳拉则单手握枪,好像一只黑豹那样,用最快的速度扑向了大门。 方圆当然不怕见到劳拉。 不过他现在还不想让劳拉看到自己,所以当前最正确的做法,就是赶紧溜之大吉,等以后再堂堂正正的出现在她面前,欣赏小黑妹大白天见到鬼的可笑表情。 “啊--” 劳拉的暴喝声,也惊醒了发呆的秦小冰,张嘴就要再发出一声尖叫时,方圆毫不客气的一把把她扯到怀里,抱着她的小蛮腰低头,对着她张开的小嘴就狠狠亲了下去。 太感谢这小丫头了,要不是她及时给方圆当头棒喝的话,方先生苦心制订的计划,就会从此付之东流了。 嗯,得好好感谢一下,那就给她个甜蜜的吻吧,顺便把她的惊叫声给堵回去。 小嘴被一张大嘴给彻底堵住后,秦小冰彻底的傻掉。 话说,这可是女孩子的初吻。 就这么被一个眼里能冒出荧光的厉鬼,给蛮横的夺走了? 临了,还在她在耳边轻声说了句:“好香!” 啥东西好香啊? 秦小冰半张着小嘴发懵时,方圆已经抢在劳拉打开大门前,拍马疾驰而去,狼烟滚滚的。 “你是--秦小冰?” 劳拉打开大门后,左手拿着的手电,就照在了秦小冰的脸上。 “啊,我是、是秦小冰。” 小冰妹妹眨巴了下眼睛,很认真或者说很痴呆的回答。 “你鬼叫、叫什么呢,大半夜的。” 劳拉眉头紧皱着,拿手电在胡同里晃来晃去的,除了秦小冰之外,就连个鬼影也看不到了。 “我、我看到--” 受强光手电的惊扰后,秦小冰不知道飘哪儿的灵魂才攸然归位,刚要解释自己刚才看到有个人,趴在你家大门口往里偷看,被我一棍子打跑时,就被劳拉毫不客气的低声打断:“秦小冰,无论你刚才看到了什么,最好是赶紧忘记,一辈子都不要向任何人提起。要不然,你就会大难临头。” 劳拉这是在警告秦小冰,声音虽低,却带着不容反抗的森冷。 她这是为秦小冰好。 劳拉可是夏总的绝对心腹,已经知道她太多的秘密,以后的结果肯定好不了哪儿去--话说,没有哪个老大喜欢别人知道自己太多秘密不是? 更何况,劳拉今晚可是看到夏小韵是经过一番多么痛苦的抵抗后,才一败涂地的穿上了那只充满邪恶的绣花鞋。 遭受那么多磨难淬炼的夏小韵,竟然无法抗拒那只鞋子的魔力。 这对她,对劳拉来说,都是一个无法避免的灾难。 是灾难,就会死人的。 劳拉决定再次回到夏小韵身边时,就做好了随时‘牺牲’的充分准备,所以她才没有劝夏小韵千万不要穿那只鞋子,最好是一把火少了拉倒,只按照她的吩咐,用手机下载了那首《白狐》,然后就躲在西厢房内欣赏舞蹈了。 劳拉已经不在意自己的生死,却不想秦小冰会卷进这件事中,才这样厉声警告她:“如果以后夏总问你今晚的事,你就说下班回家后,发现大门口盘了一条蛇。” 说着,劳拉抬脚在地上重重跺了几脚,然后大声说:“别怕,只是一条没有毒牙的蛇儿罢了,脑袋都被我跺碎了。赶紧回家吧,好好睡一觉就没事了,我去把它扔进垃圾箱。” 劳拉说着,抬手扯过发呆的秦小冰,低声说:“记住我跟你说的话,牢牢记住,一辈子都别忘记--现在,你对我说谢谢。” “谢谢你,劳拉--这条蛇,可吓死我了。” 秦小冰真不懂劳拉为什么要这样吩咐自己,却能从她脸上的恐惧中,意识到了什么,这才乖乖的照办。 第705章:他亲了我的嘴儿? 劳拉关好大门,再次走回客厅里时,夏小韵已经换上了一双棉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了。 “夏总,时候不早了,也该休息了。” 劳拉反手掩上房门,就像往常提醒夏小韵早点上炕休息那样,神色坦然。 “嗯。” 穿着一身白色轻纱睡袍的夏小韵,低低嗯了声后看似很随意的问道:“刚才,是谁在外面大喊大叫的?” “住在前面的秦小冰。” 劳拉不置可否的笑了笑,解释道:“她刚下班回家,拿钥匙开门时,才发现门前竟然盘着一条蛇。呵呵,女孩子嘛,除了我这样的,很少有不怕蛇的。那条蛇的命也不怎么样,刚刚熬过冬眠期才多久啊,就跑出来招惹杀身之祸。” “哦,原来是这样啊。要是换上我大半夜的看到一条蛇,也会被吓个半死的。” 夏小韵轻吸了下小鼻子,把右脚抬在了沙发上,伸手从纸抽盒里揪出一张纸,擦起了脚丫下的泥土,动作自然,神色平静。 劳拉的嘴角,却紧紧抿了下。 她能看得出,夏小韵才没有相信她为秦小冰开脱的那些话。 她有些失望,还有些伤心--夏小韵,不是应该无条件相信她,在怀疑她在替秦小冰开脱时,就该毫不掩饰的质疑她吗? 夏小韵没有这样做,而是本能的反应,把某些不满藏在了心底,这就代表着她对劳拉,有了她自己也没察觉到的隔阂。 “夏总,我先去休息了。” 看着夏小韵一张纸一张纸的擦她自己的脚丫,劳拉低低说了句后,走向了对面卧室门口。 “劳拉,我控制不住自己。” 夏小韵忽然说话了,擦脚的动作却没有停止,语气更是平静的吓人:“其实我自己也在抵抗,抗拒那只鞋子给我的诱惑。我很努力,最终还是失败了。就像--有着三十年吸毒毒龄的瘾君子,哪怕把家里搞得家破人亡,也得去做不想做的事。” 夏小韵把那只绣花鞋,看做是毒品,又把自己形容成三十年毒龄的瘾君子,这个比喻是无比形象的。 劳拉嘴巴动了下,刚要说什么时,夏小韵就抬起头看着她:“而且,我还有一种更可怕的直觉。” “什么,什么直觉?” 劳拉语气生涩的问道。 夏小韵低头,看向了自己的左脚,轻声说:“那只鞋,已经苦苦等了我一万年。很像白狐那首歌里所唱的那样,我就是书生,它就是白狐,耐心等我轮回转世多少次后,才在今生等到了我。” “夏、夏总。” 劳拉深吸了一口气,沉声说道:“可你该很清楚,那双鞋子对你来说,有着多么不一般的意义。以前,我还对你穿上那双鞋,就会让彼岸花开,灾难外出的说法,持怀疑态度。” 但现在,当劳拉亲眼见识到夏小韵在穿上绣花鞋,浑身散发出的妖魅魅力,让她这个女人都无法抵抗后,她才相信那些传说,并不仅仅是传说。 更何况,夏小韵现在只穿了一只鞋。 如果,她要是把两只鞋都穿上,那么她会变成什么样子? 劳拉不敢想象。 只能确定夏总再也不是现在的夏小韵了,某些科学无法解释的灾难,或许就会在某个清晨,就毫无征兆的降临,毁灭整个世界。 “我能看得出,夏总你刚才两个比喻,都很贴切。或许,它真苦苦等待了你一万年。” 顿了顿,劳拉才缓缓的说:“如果您能把那只鞋子交给我,让我去把它彻底的销毁,我肯定不会让您失望。” 这是劳拉再次返回夏小韵身边后,第一次跟她谈话时,用上了敬语:“至于九幽王、昆仑还有水暗影她们的命运,我们不会再管。我还能保证,无论您以后遭受多么大暴风雨,我都会忠诚的守在您身边。” 劳拉说完这些后,就目不转睛的看着夏小韵,等她反应。 夏小韵依旧低垂着头,看着自己白生生的左脚,沉默了足有三分钟后,才轻声说:“劳拉,时候不早了,该休息了。” 失望,潮水般迅速覆盖了劳拉的双眸。 夏小韵没有看她,起身快步走进了卧室内。 劳拉站在原地,呆望着卧室门口。 一声很轻的开关时声传来后,夏小韵卧室内的等熄灭了。 劳拉无声的叹了口气,走到门后把吸顶灯关掉,脚步沉重的走进了自己房间内,鞋子也没脱,就平躺在了炕上,望着黑黝黝的天花板。 总是在黑夜中盯着天花板看,眼前就会浮现上一些虚无的幻象。 尤其是一个人,在午夜的绝对静谧气氛中,这种幻觉出现的几率更大。 更何况,秦小冰又亲眼看到了那个厉鬼。 嗯,那就是个厉鬼,或者说是个恶魔。 如果不是厉鬼的话,眼睛怎么会是骇人的莹白色? 还会张开嘴巴,露出森白的牙齿,张开两个鬼爪子仿佛要把秦小冰给吃掉那样? 厉鬼--想到这儿时,厉鬼的样子,就慢慢出现在了天花板上,俯视着平躺着的秦小冰,异常诡异的笑着,好像随时都会扑下来那样。 吓得秦小冰动也不敢动,赶紧闭眼在心中大喊三声:姜太公在此! 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任何的邪魔鬼祟,统统滚蛋--那可是个能封神的主,尘世间的万神,都是受他管辖、封赏的,敢不听他老人家的话? 姜太公他老人家,很称职的履行了他的本职工作,驱走了那个依附在天花板上的厉鬼。 当然了,肯定会把小冰妹妹给吓出一身冷汗来的。 冷汗会让人难受,却也能让人脑子迅速清醒。 秦小冰再次慢慢睁开眼时,已经想到了一些什么:那个厉鬼,会不会是早就死了的方圆呢? 后邻就是方圆的家,他死后在外游荡累了,完全可以回家看看嘛。 可能是因为方家的大门上,忽然多了两条张牙舞爪的辟邪银龙,搞得他有家不能回,只能趴在门上怀念他曾经的岁月-- 秦小冰继续脑补:肯定是那个家伙,要不然,身为无恶不作的厉鬼,也不会在被我狠狠砸了一棍子后,没有伤害我。 他这是在念旧情啊。 奇怪,我跟方圆有啥子旧情嘛,以往帮这个败家子,只是看他顺眼罢了。 那他,干嘛要抱着我,狠狠亲了个嘴儿呢? 可能,这是错觉吧? 其实没谁来亲我的嘴儿,只是我被吓坏了后的幻觉。 但那种感觉,确实很真实啊。 嗯,就当你亲了我吧,反正我也没损失什么,可你以后绝不能再出来吓唬我,要不然我就在门口挂上一面镜子--想到这儿时,秦小冰翻身从黑暗中坐了起来,双手抱住双膝,下巴搁在膝盖上,继续胡思乱想。 她记得小时候,奶奶给她讲过很多古老的故事,除了‘姜太公在此’外,大门口上方悬挂一面镜子,也是有效的辟邪手段。 (乡下很多冲着荒地,或者路口的大门上方,都会挂着一面镜子,寓意照妖镜,就跟过年时贴门神那样,用来挡煞用的。 但这玩意一定要慎用,镜子是阴寒之物,搞不好还会坏自家的风水--郑重说明,不是兄弟在宣扬封建迷信,而是在讲述一些小时候听到的传说。 跟人讲传说,应该不会被打击吧? 还得心里老揪着,不敢细说。) 秦小冰觉得,如果那样的话,方圆的鬼魂,应该不敢再半夜跑回来‘探家’了。 至于那个吓人的鬼魂,怎么没追到秦小冰家里,来继续索吻--吓唬她,那是因为奶奶曾经说过:每一家都有自己的守护神,阻挡那些邪魔鬼祟的入侵。 明天,要不要买两张门神来贴门上? 想到这儿时,秦小冰张嘴打了个哈欠。 她零点后才下了飞机,早就困得不行了,要不是遇到个鬼魂,她早就去梦乡内找哥哥了:该死的秦大川,也不知道现在跑哪儿去了,是死是活,害得每次给家里打电话,都得帮你找各种理由。 “哥,你在哪儿,就不知道给我来个电话吗?” 秦小冰闭着眼喃喃的说着,歪倒在了被子上时,又变成念叨方圆了:“你个逞英雄的败家子,放心吧,我是不会在门口挂镜子的。可你以后也不能吓唬我,要不然我跟你没完……” 喃喃声,就像窗外的夜风掠过树梢后,悠悠消失在了黑暗中。 整个世界,恢复了它该有的平静。 不过,站在窗外云端里的老天爷,肯定在竖着大拇指的赞叹小冰妹妹:你得有多么的没心没肺,才能被狠狠惊吓了一番后,仍能甜甜的睡着,都不去考虑劳拉干嘛要帮你撒谎。 怪不得老人们常说‘脑残烦恼少,弱智快乐多’,看来,这句话果然是有着它一定的道理。 不过当很有弱智嫌疑的格林德,睡得正香被惊醒后,却没有得到快乐,反而因为本能的骂了句谁没事来打搅洒家的美梦,被方圆在脑门上抽了一巴掌。 “老大,你回来了?” 格林德来不及擦嘴角的口水,赶紧坐直了身子,嘿嘿笑道:“我还以为,你会在今晚来个艳遇--咳,跟你说的,你刚走不久,就有个下夜班的小空姐,顺着你走过的路哒哒的走过去了。” “小空姐走路时扭的小腰肢可好看了,高跟鞋敲打路面的声音啊,也很悦耳。” 格林德帮老大点上香烟后,继续说:“老大,你是不知道啊,我可是差一点就下车搭讪她,想做点--” 方圆一口烟雾,喷在了他脸上:“草,那你怎么不去做啊?我敢保证,你个死老外要是动了那心思,就等着秦大川拿刀子跟你拼命吧!” “啊?他凭什--啊,我知道了,那个小空姐,就是他小妹!” 格林德总算搞清楚了,满脸遗憾的摇了摇头:“唉,真是可惜了。不过,我觉得老大你可以、咳,那个什么,我保证不会说出去的。” “滚蛋,老子会是那样的人?” 方圆骂了句时,吧嗒了嘴,想:那个小丫头的嘴儿,倒是很香。 第706章:那可能就是爱 看到老大吧嗒了下嘴巴,脸上就浮现上向往的神色后,格林德就神经兮兮的笑了:“嘿,嘿嘿。” 方圆很奇怪,问他:“你呲着大板牙的笑啥,笑得跟母驴似的。” “老大,你在回味某个销、魂的时刻。而且我能看出来,是你刚亲身经历的。” 格林德转投方圆、尤其是得知老大在悄无声息的把他家人安排好后,就觉得跟老大在一起的每一刻,都是那样的幸福、甜蜜-- 更重要的是轻松,心里咋想的就咋说:“老大,你别瞪眼,更别否认,我可是个过来人了。” “好吧,我承认你是个过来人,毕竟你老婆都替你生儿育女了。” 方圆懒得跟这死老外夸耀,他已经碰过多少女人,更要马上当一对双胞胎的爹了,只是蛮横的说:“我有个问题,你这个过来人得我解释清楚。要是解释不到位,哼哼。” 格林德马上就缩了缩脖子,抬手抱住脑袋,有些后悔的说:“老大,你就尽情的不耻下问吧,我尽力给你最满意的答复。” “嗯,你这段时间没白学习,最起码懂得用成语了。” 方圆赞了一个,沉吟片刻后才说:“有一个男孩子,其实很喜欢一个女孩子。只是他们两个,都跟一个不怎么靠谱的传说有关,身上有奇怪的标记,还有一双绣花--” “老大,你就直接说是你跟夏小韵好了。” 格林德实在无法忍受方某人腆着脸的自称男孩子,刚打断他的话,方圆抬手就在脑门上用力抽了一巴掌,骂骂咧咧的教训了他足足三分钟。 直到让这家伙懂得了不能随便打断老大说话的简单道理后,才继续讲述一个男孩子,跟一个男孩子的故事。 方圆觉得,无论是他死了,还是他仍活着,他都是夏小韵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并不需要任何的理由,天生注定的。 在方圆‘死后’,形单影只的夏小韵,就该团结在跟他有关系的人身边,跟昆仑、韩斌、水暗影还有林舞儿抱成团。 毕竟老人们常说:人多力量大,马虎来了不害怕(所谓的马虎,应该是民间对狼的老称呼)。 就算她们抱团也敌不过燕春来、楼宇湘还有郭易秦等人,可只要能跟痴心想留在这个美丽世界上,称王称霸的九幽王达成同盟,相信还是能支撑很久的。 那样做,不但能利用强大的九幽王,来对抗尘世间的恶俗力量,还能策反来自九幽世界的阴谋。 方圆更觉得,总是被他笑话脑残的夏小韵,其实有时候也不是太脑残,再说水暗影也不是蠢货,三个臭皮匠还是能抵一个诸葛亮了。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文有夏小韵、水暗影、林舞儿;武有九幽王跟昆仑,这股子力量如果拧成一根绳,就算最终还是败了,也不是没有一站之力。 夏小韵却没有像方圆所想象的那样去做,反而跟楼宇湘狼狈为奸,去算计林舞儿。 这让方圆很不高兴。 幸亏山羊給他分析说,夏小韵可能是受到了楼宇湘的胁迫,不得已而为之的。 好吧,就算事实就是这样,那么为什么在九幽王出事后,昆仑遇险时,夏小韵却无动于衷? 九幽王出事,这确实大大出乎了方圆的意料,算是彻底打乱了他的计划,使他不得不火速赶来唐王‘救场’,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方圆承认,依着夏小韵当前的能量,就是个小蚂蚁般的存在,比林舞儿强不了多少,楼宇湘只需一根春葱般的小手指,就能把她硬生生的碾死。 她屈服于人参果的淫威,一起算计林舞儿,方圆可以不怪她。 但她为什么,却在九幽王、昆仑最需要她的帮助时,拿走那只绣花鞋后就躲在家里跳舞呢? 她,根本不在意九幽王,昆仑,还有水暗影等人的死活! 方圆不是傻子,在亲眼看到夏小韵穿上那只绣花鞋后,就能凭此来推断出很多事了:那只鞋子,是九幽王保命的根本所在,她是通过隐蔽方式,才让夏小韵得到的。 依着九幽王的本意,夏小韵在拿到那只鞋子后,就该跟昆仑在一起,找到那些人:谁敢动她一根汗毛,永世都别想再看到那只绣花鞋了! 那只鞋子,对暂时跟郭易秦等人联手的九幽夫人来说,有着无法描述的重要性。 鞋子在,那个世界就有希望。 鞋子毁了,那个世界就毁了。 所以只要夏小韵牢牢抓住那只鞋子,不但能成功救下昆仑,或许还能把九幽王收为己用,成为她最得力的打手。 方圆才不相信,依着夏小韵的智商,她会看不出九幽王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把保命的东西交给她,给她制造了‘一鸣冲天’的绝佳机会。 夏小韵没有要这个机会,而是眼睁睁看着昆仑、九幽王等人去死。 “她到底是啥意思?” 方圆把心中的疑惑,简单叙说了一遍,末了看着格林德:“你给我说说呢。” 格林德大张着嘴巴,一脸弱智样子摇了摇头:“不知道。” “你不是自吹是过来人吗,咋搞不懂女人是怎么想的?” 方圆满脸狞笑,抬手说:“把你脑袋伸过来,像乌龟那样!” “再给我十分钟的时间,我仔细想想!” 格林德连忙喊道。 “一分钟!” “三分钟!” “两分钟,多一秒都不行了!” “好吧,等我喊可以后,你再倒计时。” 格林德哭丧着脸,暗中发誓:以后就是打死,也不吹嘘自己是过来人了。 方圆把烟头弹出车窗后,冷冷的说:“到点了。” “再给我--我想出来了!” 抢在方圆抬手之前,格林德连忙说:“夏小韵拿到那只鞋子后,就对昆仑她们的安危无动于衷,只能有一个可能!” “说。” 方圆抬起的右手五指,来回的屈伸着。 “那只鞋子,有着老大你不知道的超能力!” 格林德眼角瞅着方圆的右手,语气很肯定的说:“比方,任何女人在穿上它后,就会变身为超人,双脚一跺,就能上天入地,唯我独尊,再也不怕任何人--哎哟。” “你说的话,比毛驴放得屁还臭。” 方圆抽了格林德的光头后,接着又说:“不过,你说的好像很有道理,那只二手货,确实有点邪门,就在刚才--满脸委屈的样子干啥,是不是觉得说对了挨揍,就愤愤不平了?” “哪敢,就是用目光反抗你一小下下罢了。” 格林德讪笑着,回头启动了车子,问:“老大,我们现在去哪儿?” “找个小酒店好好休息一上午,下午返回明珠。” 方圆抬头,目光复杂的看了小桥那边一眼,有些自言自语的说:“希望,我们的猜测都是错的。毕竟,我真不愿意跟她做对,更不想她变成一个自私自利的人。” 格林德启动了车子,又问道:“那,被挟持走的九幽王呢,就这样任由她自生自灭?” “她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的,其实就算是被干掉,那又关我屁--” 方圆随口说到这儿时,脑海中却又猛地浮上了一副画面:就在他抱着那个小核弹,纵身投下火山岩浆爆发出的坑洞时,曾经亲眼看到那个妖邪,嘶声吼叫扑过来。 要不是铁辽俩人死死拉住她,她肯定会追随他跳下去。 九幽王当时要纵身跳下去,不是因为方圆的死,跟她的使命有多重的关系,只是因为她--在那个瞬间,她看着他的目光,就像《泰坦尼克号》里的露丝,最后坐在橡皮艇上,看着杰克慢慢沉下水下时的那个样子。 方圆觉得,那可能就是爱。 爱,是天下间最伟大,也是最最纯净的没有一丝杂质的东西了。 那时候的九幽王,就是用这种眼神看方圆的。 一个妖邪之物,怎么能有那种眸光? 哪怕只是短短的一瞬间,但也足够证明她已经改变了。 就像她平时出现在方圆面前时,是以漠北北的样子。 漠北北,才是九幽王的真正面目吗? 我,是不是真得可以忽略她的生死? 方圆侧脸看着车窗外向后退去的夜景,沉默很久后闭上眼睛时,漠北北的样子,却攸地浮上了他的眼前。 她还是那样的美,单纯,干净的让人不忍对她产生亵渎之意。 尤其是她在跟方圆对视时,那双深邃的眸子里,总是带有怯怯的懦弱。 如果不是已经确定漠北北,就是当初打自己一拳、害得自己身中尸毒、又异常残忍冷酷且又强大的九幽王,假如格林德敢说她就是个妖邪的话,就算方圆心胸哉宽阔,也肯定会把这死老外的满嘴牙打碎。 漠北北,你怎么会是九幽王呢? 方圆心中低低叹了口气:唉,你是死了好,还是活着才好? 漠北北不想死。 在见识过这个世界的美丽后,她就不想死了,只想永远生活在蓝天白云下,再也不回那个寒冷潮湿的黑暗世界中。 她知道,她这样想是错误的。 九幽夫人把她悉心养大,并传授给她强大的武力值,就是希望她能涉足中原,来促成并蒂彼岸花开的。 事实上,漠北北刚来到华夏后,也是抱着‘杀身成仁’的想法,来报答夫人的。 只是,她从没想到,尘世间还有一种可以毁掉她的东西:贪婪。 龙头判断的没错,贪婪可以改变九幽王。 贪婪,促使她长出了很大的野心,竟然敢跟九幽夫人对抗,为此还跟昆仑联手,接连斩杀了七个来给她‘传旨’的艳阴使。 漠北北笃定,夫人就算再怎么不甘,也无法把她怎么样。 漠北北很清楚:在九幽世界内,九幽夫人就是个无敌的存在,想杀她的话,绝对不会费吹灰之力。 可夫人在并蒂彼岸花开之前,就算能涉足外界,她那身恐怖的本事就会自动消失,充其量只能算是个美的不行不行的贵妇。 在外界,绝对是天下无敌的漠北北,会害怕一个娇嗲嗲的贵妇吗? 第707章:让你在幸福中死去 贪婪能促生人的野心,也能蒙蔽漠北北那颗七窍玲珑的心,让她忽视了一件最重要的东西。 她离开九幽世界后,九幽夫人诚然拿她无可奈何,哪怕亲自涉足外世也只能变成没有任何武力值的贵妇人,对她没有任何伤害力。 漠北北却忘记了:她既然能通过跟昆仑合作,斩杀那些来‘宣旨’的艳阴使,那么九幽夫人为什么不能跟外界人合作,一起来对付她呢? 要说最了解漠北北的人是谁--除了九幽夫人外,还能有谁? 九幽夫人养大了漠北北,传授给了她一身恐怖的功夫,除了没有算到她的贪婪心这么强烈外,对她的每一个强项,每一个缺点,都是了如指掌。 比方,漠北北刀枪不入的命门,就在脚底:只要能刺伤她的脚底流血,她就会变成一个最脆弱的女孩子,任人处置。 那块钉板,彻底击残了漠北北。 如此强大不可战胜的漠北北,最终会折在一块钉板下,如果铁辽等人听说这个消息后,肯定会觉得匪夷所思--偏偏,这就是现实。 都说现实是残酷的,漠北北现在终于品尝到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她双手双脚,都被特制的镣铐锁住,拴在墙上的粗铁环上。 这些镣铐,对她来说算不了什么,只是为了折磨她的道具罢了。 对她真正的威胁,是刺在她耳后风池穴、脚底涌泉穴的四根金针。 她当前的样子,就像一个被严刑拷打的义士那样,整个人被四根绷紧的铁链,固定在了离地半尺的低空中,身子微微后仰,呈现一个‘大’字形,背后还有数十根钢针。 锋利的针尖,在灯光下闪着幽森的寒芒,紧贴着漠北北的后心衣服。 她必须得绷紧全身的肌肉,努力太高身子,才能避免针尖刺疼她的后背。 在足底涌泉穴、耳后风池穴受制后,漠北北就成了最普通的女孩子,再也不会刀枪不入,钢针刺进后背时,照样会疼。 不但疼,还痒的要命--针尖上,涂抹了美洲大红蚁的毒液。 疼痛可以忍受,但那种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抓到的奇痒,才是最折磨人的。 漠北北很清楚后背这些钢针有多么的吓人,所以才努力绷紧身子,尽力不让针尖扎到。 只是,一个被倾斜吊在空中的人,就算有着超长的意志力,她能支撑多久? 汗水,已经湿透了漠北北的衣服,银牙即将咬碎,那张单纯干净的脸,狰狞的好像一个女鬼--倾尽所有的努力,也只能让她最多支撑两个小时。 当她再也忍不住的,全身肌肉放松身子下压时,闪着幽兰锋芒的钢针,就毫不客气的刺进了她后背。 “啊--呃!” 就像是被电击了一下那样,漠北北身子猛地一哆嗦,再次挺直,黄豆大的冷汗从额头滚滚落下,针尖刺体的疼痛还没有消失,想让她把自己舌头咬断的奇痒,就像一万只蚂蚁钻进身体里那样,顺着血管噬咬着她的每一根神经。 她真得很想一口咬断自己的舌头,就此喷血而亡。 只是刺进她耳后风池穴的那两根钢针,只能让她发出凄厉的惨叫,却没有让她咬舌自尽的力气。 她也很想昏过去。 哪怕她曾经真昏过去一次,那些比恶魔还要恐怖一万倍的蚁酸,就迅速把她弄醒,迫使她的身子不断的扭,打摆子似的哆嗦。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这八个字,就是漠北北当前处境的真实写照。 漠北北不怕死,真得不怕死,她只怕一辈子就这样不死不活下去。 她现在还年轻,就像刚绽放的花儿,还没有品尝到她所奢望的幸福,就已经开始备受磨难了。 就像没有谁比九幽夫人了解漠北北那样,她比任何人都了解九幽夫人,知道那是一个多么心狠的存在。 在把漠北北带进这间屋子时,九幽夫人就语气温柔的跟她说:“小北,我保证你能至少能活到四十八岁,更保证你能比任何人,充分享受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每一分钟。” 让今年才二十出头的漠北北,活到四十八岁--就意味着,九幽夫人要让她受苦小三十年,这一万个日夜,她都得遭受生不如死的煎熬。 漠北北哀求、大骂,诅咒夫人,不求夫人放过自己,只求能赶紧杀掉她。 夫人只是笑,笑容像以往那样温柔,甚至还带有母性的光辉。 漠北北却怕这种笑,她更希望夫人能撕下这虚伪的面皮,用烧红了的烙铁,把她一寸寸的烧熟;用锋利刀子,把她一片片的凌迟。 夫人的笑,比大蚂蚁的蚁酸,还要让漠北北感觉可怕十万倍。 恶魔这个词,都无法来形容夫人。 那该用什么词呢? 漠北北不知道,只知道当自己筋疲力尽身子落下时,钢针又刺进了自己后背,那种每次至少得痒十分钟的奇痒,第若干次顺着她的血管,传遍她的每一根神经。 就像死人诈尸了那样,漠北北身子猛地一挺,嘴里发出呜咽的哀嚎时,又落了下来--她实在没有力气,能让身子挺起避开这些毒针了。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享受’,用她仅存的意志力,来逼迫自己身子不再扭,忽视这种比死还要难过的奇痒,紧咬着牙关,瞪大眼睛看向上方。 这不是阴暗潮湿的地下室,而是一座--海景房。 有谁能想到,关押漠北北的地方会在海边,只要她抬起头,就能看到湛蓝的天空上,有朵朵被风吹着的白云,就能看到大海深处,那些影影绰绰的桅杆。 海景房的前面,还有一个小花园。 出了小花园再向前行数百米,就是金子般的沙滩。 哪怕海上吹来的风还有些冷,却有很多游人出现,更有一些牵着手的小情侣,肩膀挨着肩膀的信步前行。 一只白色的猫儿,借着冬青的掩护,猛地扑向一只站在花梢上唱歌的小麻雀,眼看锋利的猫爪就要捕到它了,它却啾啾的大叫着,一下子扑向了地面,接着就扑棱着翅膀飞走了。 猫儿有些扫兴的收回爪子时,一个小皮球砸了过来,吓得它像刚才那只麻雀那样,脑袋一缩就消失在了冬青丛后。 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清脆的咯咯笑着跑过来,拣起小皮球,转身冲他的妹妹喊道:“小雪,接球!” 小雪要比她哥哥小两岁,穿着一身白色小运动衣,两只眼睛就像黑葡萄那样水灵灵的,乌黑的头发披散在脑后就像传说中的白雪公主。 还有--还有很多东西,都能证明这栋海景房,是处于旅游区内的。 这个季节能来海边玩耍的,肯定是一些家庭条件宽松的人家。 幸福人家。 让漠北北睁眼就能看到幸福,看到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景色,却遭受没人能忍受的折磨,求死不能到四十八岁--就是九幽夫人对她背叛的惩罚。 奇痒,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 涂抹在钢针上的蚁酸再可怕,但用的次数多了,药效也会慢慢消失的。 漠北北全身的神经、肌肉才彻底放松了下来,长长吐出一口气,无比疲倦的闭上了眼。 她想睡一会。 钢针上的蚁酸,被她的血液给稀释了,不过针尖却刺进她身体足足寸许,无比的疼。 漠北北却觉得,疼痛跟奇痒相比起来,那就是需要歌唱来赞美的幸福享受。 吱呀一声,漠北北刚闭上眼,玻璃房门被推开了。 她没有睁眼,从沉重的脚步声中,她就能听出是谁来了--给她送饭的。 这个世界上最最冷酷的监狱内,狱卒在给犯人送饭时,最多只是把掺杂了口水、还有冰冷干硬的猪食扔在地上,让犯人狗一般的跪在那儿吃。 漠北北却没有那么好的待遇。 那种待遇,对于她来说,可能比挖到一座金山的老光棍乍富后去找女人,还要高级--沉重的脚步消失,那个比猪还要可恶的胖女人声音响起:“张嘴。” 漠北北赶紧张嘴。 只是那种痛苦的折磨,已经耗去了她所有的力气,所以哪怕她真得很想张开嘴,可也只是嘴角动了一下而已。 胖女人没有再说什么,抬手就掐住了漠北北的下巴。 漠北北有力气了,拼命挣扎着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一张比脸盘小不了多少的胖脸。 在这个世界上,最恶毒的是什么? 除了贪婪之外,妒忌绝对算是其中的一种。 身高不到一米五,体重却足有两百斤的女人,最厌恶就是漠北北这种好身材的女孩子了。 她自己哪怕是死也无法拥有这样骄傲的身材,自然就希望能让所有具备傲人身材的女孩子,都变成跟她一个样。 那样,她就不会再自卑,不会再妒忌别人了。 胖女人无法让全世界所有身材好看的女孩儿变成她这样,只能左右漠北北--才不顾漠北北的挣扎,嘶哑的喊叫,胖女人狞笑着从背后拽回一根透明的胶皮管子,填鸭似的塞进了她嘴里。 然后,她就又抓住了一个黑色的手柄,开始上下压了起来,发出‘哐吃、哐吃’的声音。 这是一个款式老旧的喷雾器,里面装了至少半桶的流食。 如果小孩子吃到这些流食的话,肯定会拍着小手的大叫好吃--流食是由米粥、奶油、足够多的糖搅拌起来的甜食。 甜食对小孩子来说很有诱惑力,但对成年女孩儿来说,就是摧残美丽的恶魔了:用不了太久,无法动弹的漠北北,身材就会变胖。 “我要让你变的比她还要胖,还要丑陋。不但胖,还会换上糖尿病,高血压等病。我不会杀你,只会让你巨胖无比下,自身器、官再也无法承受来自你身体的压力,慢慢衰竭,直至幸福的死去。” 漠北北拼命挣扎着,也无法吐出已经插、进嗓子里的胶管时,眼前又浮上了夫人笑吟吟的样子:“瞧,我对你多好?” 第708章:跑。马上跑! 晚上十一点之前睡觉,第二天早上六点半准时起来,洗漱完毕后喝上一杯温开水,在空气清新的地段慢跑半小时,再回住所之处洗澡,吃早饭。 工作到中午十一点半,略事休息后十二点吃午饭,散上十几分钟的步,午休二十分钟左右--这是一个好习惯。 任何女人在养成这个习惯,并坚持十数年后,都会变得越来越年轻,漂亮,皮肤像剥了壳的蛋白那样细腻,身体健康。 楼宇湘就是这样人。 现在年过三旬的她,皮肤还像十七八岁的花季少女那样水灵,眉梢眼角却又充满少妇才有的魅力风情。 今天天气不错,窗外回荡着徐徐清风,吹动窗帘,一卷一卷的打在玻璃上,发出的轻轻扑簌声,一点也不讨人厌,相反还很动听。 “呼!” 楼宇湘长长吐出一口气,双手上伸再缓缓落下来,放在了脑后。 午休醒来后,就地来三十个仰卧起坐运动,也是楼宇湘的好习惯之一。 正确的仰卧起坐运动,不但能瘦腰,还能有效防止颈椎、腰间盘突出等病,可谓是好处多多,路人皆知。 却没几个路人,在午休醒来后,能像楼宇湘这样做。 当然了,没有谁能有幸看到楼总在做仰卧起坐,哪怕是林林也无缘得见,因为她习惯在休息时,不穿任何衣服。 就好像,所有的美女都喜欢果睡,叶明媚是这样,水暗影是这样,楼宇湘,也是这样。 不穿衣服的美女,在做仰卧起坐时的样子,肯定很迷人。 楼宇湘就是这样认为的,更清楚她是个非常小气的人,从来不想任何人来分享属于她的幸福,就像当前她做完仰卧起坐时,只给自己看。 民间有个说法:镜子是不能对着床的。 镜子是阴寒之物,不但能辟邪,也能夺魄--而人在熟睡过去后,他(她)的元神(也就是魂魄),就会出窍四处放松游荡,却能被镜子的阴寒而夺走,继而吓得赶紧归位,让躯体迅速苏醒,冷汗直流。 所以,卧室内的镜子,在民间又被俗称为‘吓一跳’。 楼宇湘当然知道这个传说,但是她才不在乎。 她休息的卧室内,不但有镜子,而且还是很大很大的镜子,大到只要她睁开眼,无论从那个角度看过去,都能看到床上那个迷人的小尤物。 尤其是在做运动时,从镜子里欣赏着自己优美躯体的健康动作,这绝对是一种不能跟任何人分享的幸福。 “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 楼宇湘微微拧着腰肢,第二十五次从床上抬起时,手机响了。 几乎所有大老板的手机(当然是只供最亲近人联系的那个),都是二十四小时开机的,楼宇湘也是。 不过每次休息时,她都是把手机放在床下的地毯上,这样就能有效避免辐射了。 楼宇湘黛眉微微皱了下,却看也没看那个手机。 能够拨响她这个手机的人,不会超过十个人。 可这十个人,都该很清楚楼总在这个时间段,在做健身运动--那,为什么还要打电话来呢? 天,又没塌下来,怎么着也得等楼总健身完毕后再说。 “三十。” 楼宇湘喊出最后一个数字时,刚停了一会儿的手机,再次叮叮当当的响了起来。 顺手拿过搭在床头上的毛巾,搭在脖子上后,楼宇湘才抬脚下地,就这样大刺刺的坐着--反正除了镜子里的那个自己外,又没别人能看到她这个不雅的样子。 弯腰拿起手机,楼宇湘点了接听键,淡淡的问道:“有事?” “没事,我是不会给你打电话的。” 一个比她声音更冷淡的男人声音,从手机那边传了过来。 “那就说。” 楼宇湘拿起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细细的汗珠,站起来在厚厚的地毯上,来回走动着。 男人问道:“凌晨两点、四点,早上六点,七点半、八点,八点半,十一点,这七个时间段,我都给你打过电话,你为什么不接?” “呵呵,有些抱歉了,你说的这七个时间段,恰好是我从来不接电话的时候。” 楼宇湘呵呵轻笑着,轻摆着腰肢袅袅婷婷的走到大镜子前,身子微侧,右脚脚后跟抬起,屈起的右膝叠放在了左膝盖上,摆出了一个让她自己都很满意的动作后,才骄傲的昂起了下巴。 男人的声音有些生硬:“那你在可以接电话时,为什么不给我回电?” “给你回电?” 楼宇湘轻蔑的笑了下,双膝相互调换了下位置后,左手掐腰摆出一个更加风情万种的动作,再说话时的语气,也冷了很多:“郭易秦,你以为你坐在龙头曾经的位置上,就能像他那样,让我对你俯首帖耳的尊敬有加?” 那边的郭易秦没说话。 楼宇湘再次笑了下,丝毫不掩饰语气中的轻蔑:“在人前,我能给那个蠢的不像话的郭易行好好说话,就已经算是很给你面子了。郭易秦,我现在都开始有些怀疑,你用这口气跟我说话,不会是真把自己当做龙头了吧?” “我永远也不会成为龙头。” 郭易秦淡淡的说:“如果我是龙头的话,最多给你拨打一次电话,就绝不会再管你的生死了。” “我的生死?” 楼宇湘那双水灵灵的眸子,攸地眯了起来。 郭易秦在那边轻笑了声后,有火机点烟的声音传来。 “那个鬼女人,跑了?” 楼宇湘低声问道。 她说的那个鬼女人,就是九幽王了。 她可是很清楚九幽王出现在叶明媚面前后,曾经把那个狂妄自大的女人,给吓得小便失禁了。 尽管楼宇湘的嚣张,相比起叶明媚来说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她要比一朵花更为聪明,也确定如果换上自己面对九幽王时,反应不会比叶明媚强到哪里去。 楼宇湘也怕九幽王。 甚至比无知者无畏的叶明媚,更加的怕! 所以在听郭易秦说出有关她生死的话后,楼宇湘马上就想到九幽王逃跑了。 九幽王逃走后,是绝不会放过敢跟她做对的任何一个人--楼宇湘,燕春来之流,绝对是首当其冲的。 “没有。” 郭易秦的回答很简单,却让楼宇湘长长松了口气,声音再次变得懒散不耐烦起来:“那么,还请郭大少跟我说,能威胁我生死的人是谁?咯咯,不会你在说你自己吧?” “一个比九幽王还要强大的人,昨晚深夜救走了昆仑。” 郭易秦懒得再跟楼宇湘绕圈子,很直白的说道:“当时,我以为我是死定了,他却放过了我--还委托我,向你转达他亲切的问候。” 郭易秦是个相当骄傲的人。 这一点,燕春来,楼宇湘都明白。 也正是看在他很骄傲,又占据着重要位置的份上,所以燕、楼两家,才屈尊跟他合作,共同对九幽王。 现在骄傲的郭易秦,却亲口跟楼宇湘说,他被人放过了,还遵照人家的意思,向她转达来自某人的亲切问候。 那个人,比九幽王还要可怕。 这也是郭易秦亲口说的--无论楼宇湘有多么的看不起他,却也知道他是从来都不屑撒谎的人。 当一个骄傲的,从来都不屑撒谎的人,亲口告诉楼宇湘,说有个比九幽王还要强大的人,要来问候她时,那么那个人就肯定会来。 “那、那个人,是--谁?” 楼宇湘说话的声音,再也没有了丝毫的镇定,脸上的血色,也攸地褪尽。 “不知道。” 郭易秦淡淡的回答。 “你、你认识的那个夫人,也不知道他是谁?” 楼宇湘再也不摆什么诱人的姿势了,双手紧抓着手机问道。 郭易秦很享受楼宇湘此时的惶恐,慢悠悠的说:“她在接到我的电话后,只跟我说了一句话,就扣掉了电话。再拨打,就打不通了。” 楼宇湘马上追问:“她说的什么话?” “跑,马上跑。” 郭易秦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出了这四个字。 “跑,马上跑?” 平时那么聪明的楼宇湘,竟然没有领悟出这四个字所代表的含义,问道:“跑什么,谁跑,往哪儿跑?” 回答她的,是电话掐断时嘟的一声响。 “你敢扣我电话!” 楼宇湘怒了,对着手机低吼了一声后,接着回拨了回去。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经关机,请稍后再拨--” 手机内,传来来很温柔的机械女声。 郭易秦,关机了。 楼宇湘当然没有再拨,只是死死盯着手机,过了足有半分钟后,才猛地转身,随手把手机扔在了床上,开始穿衣服。 她终于明白郭易秦那四个字是什么意思了:就是让她赶紧跑,跑回苏省大本营。 唯有苏省楼家的大本营,才能让楼宇湘有安全感。 三下五除二的,楼宇湘换上了自己运动时的衣服,秀发用一根白色丝带简单拢在脑后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楼宇湘是住在圆耀酒店的贵宾层,外面走廊中,有四个忠心耿耿的保镖。 至于她的贴身心腹林林,已经在林舞儿被某死老外救走的第二天,带人满世界的调查是谁敢跟楼总做对去了,所以目前负责楼总生活、安全、工作的人,是一个叫庞贝的保镖。 庞贝这个名字很出名,跟西方古文明的庞贝古城同名。 庞贝本人,也有着厚实城墙般的强壮体格,随便往那儿一站,就能给人带来安全感。 暂时替代林林职位的庞贝,才有资格来敲楼总的房门。 嗯,肯定是提醒楼总:午休时间结束,该去工作了。 楼宇湘快步走到门口,抬手拉开了房门。 果然是庞贝站在门前。 “庞贝,取消今天下午的所有工作安排,我要用最快的速度离开明珠,返回苏省!” 不等庞贝说什么,楼宇湘就语速极快的吩咐道。 庞贝站在那儿,就像一尊铁塔那样,动也不动。 “你--” 楼宇湘黛眉竖起,正要冷叱他是不是聋了时,却看到有一条红色的小蛇,从他嘴角慢慢爬了出来。 第709章:原来她也怕死 这不是一条真正的红色小蛇,而是鲜血。 眼神空洞的庞贝,可能是因为有鲜血从嘴角淌出来后觉得痒,忍不住轻咳了一声:“咳--噗!” 轻咳声刚响起,夹杂着细微碎肉的鲜血,就像喷雾剂那样猛地从他嘴里喷了出来,喷了楼宇湘满脸。 “啊!” 楼宇湘本能的发出一声尖叫时,庞贝终于缓缓瘫跪在了地上。 他的腰没有弯,头却先垂了下去。 额头抵在楼宇湘的白色网球鞋上后,整个人才缓缓歪倒在了地上。 他的背心处,有一个清晰的掌印。 清晰的意思呢,就是掌印的五根手指,就像用黑色签字笔画出来的那样。 楼宇湘在恐惧时发出的尖叫声,可能产生了能震碎某些腐朽东西的音波,所以才能让她看到庞贝后心处那个掌印下的衣服,竟然像草灰那样簌簌而下。 黑西装,白衬衣都变成了草灰。 庞贝强壮的身体,当然没有变成草灰,但那个清晰的掌印,却像烙铁那样深深印进他的皮肤内。 有人在庞贝背心拍了一掌,不但打碎了他的衣服,更打碎了他的内脏,让他在喷血时,把一些碎了的内脏喷了出来。 庞贝死了,其他三个保镖,也不会活着。 这是肯定的。 楼宇湘尖叫一声后,眼神呆滞的向走廊中看去。 只有两个保镖,都倚墙而立,嘴巴张的大大的,有得眼珠竟然凸了出来,晶体上还带着无法描述的恐惧。 第四名保镖去哪儿了? 现在的楼宇湘当然不会想到,也不会关心那个人的死活,只是亲眼看到负责她安全的三个保镖,在大白天的被人残杀了。 残杀他们的人--恶魔,却没有破门而入,干掉楼宇湘,仅仅很有礼貌的敲了敲门后,就离开了。 那个恶魔,是怎么在悄无声息间,连杀三名身手不俗的保镖的? 楼宇湘已经没空去考虑这些了。 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用最快的速度离开明珠,跑回苏省,找个固若金汤的地方躲藏起来。 如果有可能,她圆愿一辈子都不出来! “杀人了啊,杀人了!” 楼宇湘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再次发出一声尖叫,抬脚就冲向电梯那边。 嫉妒惶恐中,她忘记庞贝的尸体就在脚下,被绊倒在了走廊中,额头重重碰在了地上。 幸好,圆耀酒店贵宾层的走廊中,也铺了厚厚的地毯,才避免她光滑好看的额头,会被磕破,磕肿。 其实就算是磕破咯,磕肿了,楼宇湘也不会在意,也想不起在意,只是马上爬起来,脚步踉跄的向前狂奔。 她一直以为,老天爷给了她迷人的身材相貌,给了她超一流的智慧,还给了她视别人性命为草芥的狠辣,就是让她来这个世界上当女王的。 正是有着如此的‘良好心态’,楼宇湘才能忽视给林舞儿等人的毁灭性打击,尽情享受这个属于她的世界,她的精彩。 也正是这种心态,才能让她在跟郭易行之流寒暄客气时,享受他们白痴般得意的快乐。 当然了,相当无聊时,楼宇湘也会想到‘死’这个东西。 只要是活人,就没谁不怕死的。 楼宇湘不怕--她觉得,死对她来说,只是一个结束享受的符号,就像灯灭了那样,正常的很,实在没必要因此而担惊受怕的,还是趁着活着时,享受活着的乐趣,才是聪明人。 从来都以为自己不怕死的楼宇湘,此刻品尝到了死亡的味道。 原来,尘世间再也没有任何事,能比死亡更可怕了。 直接被干掉还好一些,怕就怕在她亲眼目睹保护她的人都死了,她还活着。 砰的一声,楼宇湘额头重重撞在电梯门上后,剧痛再次提醒她:你不但怕死,而且比任何人,都怕死! 一无所有的人,被疾病折磨的人,爱情被背叛的人--在死前,他们或许不会怕,因为他们对这个世界已经失望,厌恶,不再留恋。 极度留恋这个世界,最怕死的人,恰恰是幸福指数最高的那些人。 楼宇湘的幸福指数,绝对位列全球全人类前列,所以她真得不想死,真得很怕死,真有哪怕付出所有的一切,也得活下来的决心。 在坚决的决心下,额头在电梯门上碰肿了,不但会被直接忽略了,反而会让她清醒一些,想起电梯门是用脑袋撞不开的了,而是得用按键打开才行。 楼宇湘按下了按键。 电梯门徐徐打开,她抬脚要扑进去时,却又猛地抬手捂住了嘴--那名不在走廊中的保镖,就瘫坐在电梯内,脑袋低垂在胸前,嘴里有血丝淌出。 尸体靠着的电梯壁上,有一朵用鲜血画成的花儿。 那朵花儿画的一点也不好看,最多也就是四五岁孩子的绘画水平,却像个恶魔那样,张开满是獠牙的大嘴,冲站在电梯门口的楼宇湘,无声的大笑着。 “来人呀!” 楼宇湘用尽所有的力气,凄声喊出这句话后,双膝一软瘫倒在了地上。 砰,砰砰的脚步声响起,酒店的保安终于听到这边不正常的动静了,用最快的速度狂奔而来。 “快,救我,救我--打电话,报警!” 看到保安们出现后,楼宇湘紧绷着的神经,终于攸地放松,双眼一翻昏了过去。 被伤害、遇险后报警,这是一般人最直接的反应。 楼宇湘对此却是嗤之以鼻:身为群众保护神的警方,在她眼里跟一群跳梁小丑,貌似没什么区别。 别的不说,单说林舞儿吧,如果报警有用的话,那她为什么会被楼总逼到了去站街的份上? 警方、就跟律法那样,在楼总这种大人物眼里,也就是拿来吓唬小老百姓的工具罢了,对她们这种地位超群的人来说,就是个笑话。 可当楼总被说不出的恐惧击溃后,她才想到了报警。 其实,就算她不嘱咐保安报警,在看到死了好几个人后,酒店也会用最快的报警,并封锁现场的。 足有十数辆的警车,用最快的速度呼啸着驶进圆耀酒店大厅门前。 朗朗乾坤之下,竟然有人在圆耀酒店这种高级场合杀人行凶,一杀就是四个人--这还了得? 更何况,死者是在华夏商场跺跺脚,就能让地皮颤三颤的东海集团老总楼宇湘的保镖,明珠警方在接到报警电话后,如果不用最快的速度赶来,那纯粹是他们不想干这份工作了。 “老大,总共是十三辆车,三十七个警员,带队的是个局长。” 趴在窗口拿着望远镜向外看的秦大川,晃了晃有些发酸的脖子,回头向方圆说道。 “嗯,等会儿来的人更多。楼宇湘遭遇危险了,无论哪个城市的警方,都不敢有丝毫懈怠的。” 坐在沙发上的方圆,头也不抬的说着,缓缓翻动着右手。 格林德也看着他的右手,嘴角不时的抽一下。 尽管是他亲眼所见,可还是不敢相信,白磷这种被称为‘跗骨之蛆’的易燃品,竟然对老大右手没有丁点的杀伤力。 (白磷着火点很低,只有四十度左右,但很顽固,哪怕是在水中,不燃烧完也不罢休,需要用沙土来掩灭,燃烧完后会变成固体。越战时,美国人使用的白磷弹,让他们敌人吃够了苦头)。 楼宇湘在庞贝背心上看到的那个掌印,就是被方圆用燃烧着白磷的右手,给印上去的,很有武侠小说中那些内功高手的风采。 方圆好像很喜欢玩白磷烧手这个游戏,双手搓灭了后,又从一个小钢罐子里倒出了一点,均匀的涂在右手上,快速在空气中晃了十几下,就有绿油油的冷火燃烧了起来。 秦大川不喜欢玩这种游戏,反而还很厌恶这玩意,干咳了一声:“咳,老大,我觉得你对楼宇湘身边那些--咳,嗓子有些痒,感冒了?” “想问什么就问什么,别这么吞吞吐吐的,跟便秘似的。” 方圆慢慢挥舞着燃烧着冷火的右手,也没看秦大川。 “好吧,那我可就说了啊,说错了你别生气。” 秦大川吸了下鼻子,跟格林德对望了眼后,才说:“楼宇湘该死,无论你怎么惩罚她,我都是高举双手双脚的赞成。可我觉得,觉得她身边那些保镖不该死。” “你在责怪我滥杀无辜?” 方圆总算抬起头,面无表情的看着秦大川。 秦大川很想摇头,结果却是点了点头,艰难的回答:“是。” 坐在方圆身边沙发上的格林德,点烟的动作僵住,有些惊诧的看向了秦大川。 他还真没想到,秦大川竟然有胆子指责方圆。 “你呢,格林德。” 方圆回头,看向了他。 格林德真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可看老大眼里带有‘殷切的询问’意思,只能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喃喃说道:“我觉得,秦大川说的很有道理。作恶的,只是楼宇湘一个人,他们只是受她驱使的工具。” “你也这样想?” 方圆笑了,很轻蔑的样子。 格林德不敢再说什么了,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心里埋怨秦大川吃错药了,才不满老大的滥杀无辜。 不过说实话,格林德的想法,跟秦大川相同--现在方圆的行为,貌似跟花小妖很相似啊。 格林德不说话了,秦大川也不说了,方圆也没再问,再次低头看着自己右手。 盘在那边沙发上睡觉的毛驴,敏锐察觉到了什么,睁眼扫了一圈后,跳了下来跑到方圆面前,长长的伸了个懒腰,目光中带着明显的询问之意:驴哥在睡觉时,这俩蠢货到底说错什么了? 方圆才不屑给它解释,依旧看着右手上的冷火,说话了:“问你俩一个问题。” 方圆说话后,房间内有些压抑的气氛,才悠忽不见,格林德俩人齐声回答:“老大,你问。” 方圆问:“楼宇湘那些保镖,为什么会帮她欺压别人?” “楼宇湘是他们的老大啊。” 秦大川抢先回答:“就像我跟格林德,是你小弟一样。” 第710章:我的灵魂是非卖品 既然给人当小弟,那么就该有当小弟的觉悟,为大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这是秦大川在受‘专业小弟’格林德的点拨后,才领悟出来的道理。 方圆笑了,又问:“那我让你去死,你会不会从窗口跳下去?” “靠--咳,那个啥,好好的干嘛要让我跳楼?” 秦大川一脸的不愿意:“老大,我虽然把自己卖给了你,给你当小弟,也圆愿为你去做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可我绝不会因为你一个愚蠢的命令,就去自杀。” “好吧,那我再换一个问法。” 方圆想了想,才又问道:“我现在特别讨厌某个人,你们不用管我为什么要讨厌他,只知道我要你们把他往死里逼,让他家破人亡最好,你们做不做?” “不做。” 秦大川想都没想,就摇头拒绝了。 方圆的笑容,多了些阴森:“为什么不做?我只是让你们去帮我欺负人,又没有让你们去跳楼自杀。” “我虽然是你的小弟,可我也有自己的想法,自己判断善恶的准则。” 秦大川侃侃而谈:“更能判断事情的对错,有自己无法动摇的底线。我可以不要脸的欺骗小妹,可以帮老大你对付那些敢对你呲牙的恶棍,但我绝不会因为你随意的一个命令,就把人逼的家破人亡--” 方圆打断了秦大川的侃侃而谈:“可林舞儿,就是被人这样欺负的。” 秦大川一下子愣住。 楼宇湘为什么要欺负林舞儿,不把她彻底毁掉,就决不罢休? 就因为林舞儿当初驳了楼总的颜面--她身边那些保镖,没理由不知道这件事,但他们还是忠心执行了楼宇湘的命令,把林舞儿往死了逼。 楼宇湘并没有逼这些人,必须得去那样对付林舞儿,要不然就把他们全干掉。 他们之所以‘助纣为虐’,那是因为他们不像秦大川这样,只是把身体‘卖给’了老大,却牢牢守候着自己本性善良的灵魂,懂得自己能做什么、又是不能做什么事。 楼宇湘身边那些人,是看在钱的份上,再以老大的命令当借口,去欺负老大要打击的那些人。 “林舞儿,绝不是那些人帮楼宇湘欺负的第一个人。” 方圆淡淡的说:“他们既然能为了钱,按照楼宇湘的意愿去欺负人,甚至去杀人,那么他们就该做好被杀的准备。所以,我在杀他们时,并没有太多的心理负担。” 看了眼面色发红的秦大川,方圆轻轻叹了口气,说:“唉,同样是小弟,我的小弟,为啥没有别人小弟那样愚忠呢?看来,你们反对我,是因为我给你们的钱,太少了,少到远远不能把你们的灵魂买下来。” “我、我的灵魂,是非卖品!” 秦大川猛地抬头,勇敢的跟方圆对视着,涨红的脸开始扭曲了起来。 方圆抬手,就抄起烟盒砸在了秦大川额头上,骂道:“你妹的,麻烦你别这么正义凛然的好不好?还真以为老子把你们当小弟了啊?草,你们也不拿镜子来照照自己,哪一点有当我小弟的资格。滚,都滚,老子得睡觉,懒得搭理你们。” “我、我--” 秦大川懵了,真搞不懂方圆到底想表达啥意思。 格林德跑过去,一把扯住他肩膀,先对方圆露了个谄媚的笑脸后,才低声骂道:“秦大川,你特么的脑子进水了啊,没看到老大是在跟你开玩笑?” “开玩笑,开啥子玩笑?” 秦大川愣了下,接着就跳着脚,拿手指着方圆的鼻子大骂:“草,你敢拿我当猴耍?” “滚蛋,滚蛋。” 方圆不耐烦的摆手,回骂道:“老子上辈子倒了血霉,才收了你们这俩混蛋小弟--你妹的,谁家小弟在指着老大鼻子骂时,还能活蹦乱跳的?” 现在只要是骂秦大川,方圆总是一口一个你妹的。 唯有骂这三个字时,方圆才会想到那个真正傻傻可爱的女孩子,才能看到自己越来越邪恶的灵台中,还有一方净土存在。 或者说是良心未泯。 秦大川,格林德俩人现在方圆面前,必定是开口闭口的说老大,仿佛一句话不说这俩字,就无法表达他们当小弟的幸福-- 方圆也很享受被人喊老大的感觉,却从没有把这俩傻鸟当做走狗来驱使,逼着他们去做不愿意做的事儿。 有哪个老大,在让小弟去做某件事时,还得先跟他们商量一下? 方圆就这样。 残杀楼宇湘身边四个保镖这件事除外--那是因为他觉得庞贝等人,确实有该死的理由。 如果庞贝能像秦大川这样,敢于对老大下达的错误命令说不,那么林舞儿也不会被逼到去站街的地步。 所以说,庞贝等人才是合格的小弟,才会让方圆对他们下毒手时,不会有丝毫的心理负担。 秦大川、格林德俩人的反抗,方圆在暗叹自己不是个合格的老大之余,其实还是很开心的。 那是因为他觉得,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出卖自己善良本性的灵魂。 这个世界是美好的。 方圆喜欢看到秦小冰那种带有白痴嫌疑的纯真笑容,喜欢看到秦大川梗着脖子说他才不出卖自己灵魂的沙比样,喜欢看到格林德谄媚的贱笑模样。 更喜欢看到毛驴愤怒的跑到秦大川面前,抬脚在他裤管上尿了一泡后就跑回来晃着尾巴邀功的得意样子,伸手抱住它脖子夸道:“嗯,这才是最合格的小弟,不问青红皂白,只知道一颗红心永远向太阳。” “靠,你个贱狗,我非得杀了你炖肉吃!” 秦大川怪叫着作势要扑过来时,却忽然立正,冲方圆恭恭敬敬的弯腰,深深鞠躬:“老大,我错了。” “滚。” 大川哥好不容易正经一次,换来了老大一个干脆利索的滚。 对此,他感到很郁闷。 呜啦,呜啦--又是一阵刺耳的警笛声,从敞开着的窗外传来。 格林德趴在窗前拿起望远镜,看了片刻,回头说:“老大,又来了四辆警车,还有几辆救护车。” “救护车是哪个医院的?” 方圆问道。 格林德再次举起望远镜,向下看了几眼才说:“车体上,写的是黄江中心医院。” 黄江医院,是明珠黄江区的中心医院,也是明珠最好的医院之一。 不过,就算黄江医院是全宇宙最好的医院,也无法让内脏被震裂的庞贝等人活过来了,最多只能派遣最好的心理医生,来安慰楼宇湘。 必须得让苏醒过来后就瑟瑟发抖的楼宇湘明白,她现在已经安全了。 是绝对的安全,不用再害怕任何的恶魔。 中心医院二十七楼特护病房前的走廊内,不但有火速从苏省赶来明珠的十数个精锐保镖(楼家派来的),还有四个持枪警员。 为了确保楼总的安全,明珠警方特意封锁了整个二十七层,在没有林林(楼宇湘出事后,林林火速赶了回来)的许可下,任何人都不能擅自出现在走廊内。 违者--杀无赦。 老牌家族在华夏的威力,这一刻被释放的淋漓尽致。 不但走廊内,就连三十三层的天台上,也有至少四个人在巡守。 楼宇湘或许可以死,但绝不能让她死在明珠--这是明珠说话最有分量的人,在暗中跟齐永锋局长说过的话。 三十三层的天台、二十七层的走廊、整个黄江医院内,到处都是黄江分局、明珠市局的便衣,用最专业的眼神,搜索着一切可疑的人物。 据说,在短短一个下午内,就逮捕了三十个混社会混出刀伤来医院包扎的小混混。 种种迹象表明,为了确保楼宇湘的安全,明珠警方可是下了死力气的。 幸好,齐永锋局长很清楚,最迟明天凌晨两点,楼宇湘就会离开明珠(她当前的情绪还不稳定,得借助药物才能安顿下来,所以暂时不适合长途跋涉)。 楼宇湘该怎么离开明珠,齐局是不需操心的:苏省楼家那边早就来电,感谢明珠警方后,才说将会出动私人直升飞机,前来医院把她‘空运’走。 那个杀人恶魔本事再大,总不能真能腾云驾雾,去拦截直升那话儿? “都把眼睛瞪大点,给我看好了!还有四个小时,我们的任务就结束了,到时候,我请大家去海边大排档吃夜宵。” 头戴钢盔、全副武装的齐永锋,来到二十二层拐角处时,训了一个打哈欠的手下几句。 别看齐永锋贵为局长,不过平时待人却很和善,他手下并不是太怕他,忽视了他的大黑脸,笑嘻嘻的小声问道:“老大,您也太紧张了吧?咱们这么多人保护一个人,要是再出事的话,那岂不是会让人笑下大牙来?” “你懂个屁。” 齐永锋抬手在小伙子后脑上抽了下,低声骂道:“你知道做案的是什么东西不?那可是来自--哼,跟你们说了也不懂,都给我记住,谁敢闭一下眼,我就让谁回家连睡三个月的大觉。” “老大,您就说说呗,做案的人不会是外星人吧?” 小伙仗着局长脾气好,依旧嬉皮笑脸的。 “李大明,你小子把我的话当放屁了?” 齐永锋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李大明马上就不敢乱说话了,赶紧闭上了嘴巴:齐局的脾气虽然好,可他在眯眼时,就证明他真生气了。 “再坚持几个小时,很快就熬过来了。有些事,远远比你想象的更复杂,也更可怕。” 齐永锋抬手拍了拍李大明的肩膀,轻声说:“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如果遇到什么无法抵抗的危险,就跑。千万不要彪呼呼的拼命--有些人,其实不值得我们这些拿死工资的公仆,替她卖命的。” “是,明白,老大!” 李大明几个警员,终于意识到事情很不一般了,齐刷刷的并腿挥手敬礼。 “嗯,安全第一。” 齐永锋回了个礼后,这才走下楼梯,左手扶着蓝牙耳麦:“全体注意,都给我打起精神来。” 第711章:关于信仰 还有十分钟,就是午夜零点。 脸色苍白躺在床上紧闭着双眼的楼宇湘,就像在水里憋了三天三夜那样,张嘴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 “楼总。” 抱着膀子站在窗口向外看的林林,马上转身快步走到了床前,脸带欣喜的问道:“您感觉好些了没有?” 楼宇湘没有回答,只是定定的看着林林,就像不认识她那样,目光呆滞。 “楼总--” 林林被看的心里发怵,弯腰伸手放在了她额头上。 楼宇湘的额头有些烫,俏脸绯红。 “楼总,你在发烧,我去叫医生。” 林林转身刚要走,楼宇湘低低的说道:“不用了,扶我起来。” 林林赶紧坐在炕沿上,揽住她的肩膀,帮她坐起来后,塞在她背后两个枕头,又端过了一杯凉开水。 满满一杯水喝下去后,楼宇湘再次吐出了一口气,吸了下鼻子后,精神好了许多,还抬手在自己额头抚了片刻,才苦笑道:“确实在发烧,不过找医生也白搭的。” 林林有些不明白:“楼总,别担心,您的身体素质从来都是很不错的,偶尔感冒发烧,最多也就是喝点口服药就能退烧的。” “我发烧,不是生理上的,是精神上的。” 楼宇湘放下手后闭上了眼,满脸疲倦的问道:“林林,你听说过小孩掉魂这种事吗?” “小孩掉魂?” 林林愣了下,明白楼宇湘想说什么了:“嗯,小时候就听外婆说过。” 小孩掉魂这种事,放在乡下农村是很正常的事。 据老人们说,一两岁的小孩子都有天眼,他们能看到大人看不到的脏东西。 天眼,就是还没有长好的天灵盖那块,用手摸上去软塌塌的。 那是小孩子与生俱来的天眼,也是人类元神出窍的‘出入口’吧。 当小孩子的天眼看到不干净的东西后,就会被吓得元神出窍,无缘无故的哭闹,打激灵,体温忽高忽低,拉绿色的粑粑,需要身体强壮的男人抱着才会安静等等。 小孩掉魂后,医院是治不了的,就算暂时的药物降温,随后不长时间还会发作。 那些有经验的老大夫,就会偷偷跟孩子父母说,得找人‘叫魂’。 在乡下,小孩子叫魂的方式有很多种。 最常见的一种呢,就是在门外贴一张纸,上面写着:天惶惶,地惶惶,我家有个夜哭郎,过往君子念三遍,一觉睡到大天亮。 不过这种‘叫魂’方式,在现代社会所起到的效果并不是很大,毕竟‘君子’这玩意,比大熊猫还要罕见,绝大多数都是见钱眼开、认钱不认人的货色,别说是念三遍了,就是站在那儿念到天亮,元神没有归壳的孩子,该哭还是得哭,该闹还是得闹。 这时候呢,就得找上了年纪的老太太(也可以理解为‘巫婆’,她们信奉的是泰山娘娘,不是佛祖,更不是到现在为止都搞不懂究竟懂不懂汉语的上帝)。 老太太会拿一个茶碗,茶碗里装满了小米,再在茶碗上盖上一张烧纸,点上一颗烟,另外还得有个盛着清水的白色瓷碗。 茶碗,瓷碗,小米还有瓷碗,这些东西都可以是大方货,不用讲究。 不过盖着茶碗的烧纸,却非得是除夕夜当晚盖过生饺子、供奉过泰山娘娘的。 那样,烧纸就具备了一定的灵气。 掉了魂的孩子被母亲抱在老太太身边后,表面的惶恐不安现象就会消失,就会很认真的看着老太太--如果仔细观察孩子看着老太太的眼瞳,就能从中看出惊恐之色。 这不是孩子害怕老太太,而是侵占孩子肉身的邪魔鬼祟,在害怕,却又偏偏不敢动弹,只能眼睁睁看着老太太施法。 老太太会先吸一口烟,在孩子头顶喷几下,再从瓷碗中撩起一些清水,洒在盖住茶杯的烧纸上,嘴里念叨着回来吧,别害怕之类的话。 滴落在烧纸上的清水,不会像往常那样,以自然科学现象迅速渗透质量不咋样的烧纸,而是形成水珠,在烧纸上来回滚动。 如果只有一个水珠,那就说孩子掉了一个魂。 如果是两个或者三个呢,就是孩子掉了两三个魂。 水珠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中的哪个方向滚动,就代表着孩子在哪个方向掉的魂。 等水珠不再滚动,开始以正常的自然现象渗下烧纸后,老太太就会再往孩子头顶喷几口烟雾,拿手在天灵盖上轻轻扑拉着,轻声叫着孩子的名:二狗子,回来了没?好,回来了啊,那就好好睡一觉吧。 孩子就会很乖很乖的闭上眼,伏在母亲的怀中,香甜的睡去了。 老太太把烧纸从茶杯上拿下来后,茶杯内本来很平整的小米,就会在水珠停止滚动的下面,出现一个小窝--大概得有数十上百颗小米不见了。 老太太说,那是抢占二狗子身体的脏东西,在临走时拿走了,算是感谢它离开的酬金吧,毕竟它找个孩子折腾好多时候也怪累的,拿点沾了灵气的‘血食’享受也很正常。 (算是闲聊:兄弟老婆的老奶奶,以九十六岁高龄去世前,就是我们这边三里村五根里村的‘叫魂专家’,她学会给孩子叫魂后,经历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那个破除封建迷信,破四旧的年代。 不过那时候无论闹得有多么欢,也没谁敢对她老人家怎么着。 理由很简单,乡下农村谁家小孩没有掉过魂? 无论是村长还是有头有脸的‘乡绅’,遇到这种事后,都会抱着孩子去求老奶奶,在医院看不好的孩子,从老奶奶那儿走一遭,睡一觉再醒来后,就会活蹦乱跳的了。 小儿子十个月时,掉魂掉了回狠的。 那次记得很清楚,把儿子抱在老奶奶面前时,孩子俩眼黑的深邃,黑的吓人,直勾勾的盯着老奶奶,满是说不出的邪恶恐惧。 老太太用手抚他头顶时,他身子就猛地一个激灵,嘴里发出了狼一般的嚎叫。 兄弟以前在钢厂高炉炼铁十几年,整天白班夜班的来回倒,孤身骑自行车在乡间公路上得猛蹬一个小时,更是去公墓偷过地瓜,河边摘过黄瓜--自问,胆子还不是一般的大,八字不是一般的全,几乎从来不知害怕为何物。 不过那次儿子的叫声,着实把我给吓了一跳。 当时在场的可不是我一个人,还有好几个:儿子在发出短促的嚎叫时,我们都明显感觉到一股子阴邪之气,犹如平地惊雷般那样凭空而起,全部下意识的打了个寒战。 事后很久回想起这件事,心里还会发怵。 兄弟知道,这段经历大又宣扬封建迷信的嫌疑,还是忍不住冒着大不韪的罪行说出来,就当是给大家讲个灵异类小故事吧,千万别拨打报警电话,赶来渥太华抓我回国受审。 渥太华在哪儿,有知道的跟我说一句,最好是带我免费旅游一圈。 好了,闲话少扯,书归正传。) “对,我就掉魂了。” 楼宇湘睁眼,苦笑着喃喃说道:“都说人的天眼封闭(就是天灵盖长好)后,就算受到再大的惊吓,也不会掉魂--可我就这样了。” “楼总,其实您的胆量已经很大了。如果换成是我,说不定当场就会被吓死。” 林林没有去过案发现场,不过却听警方详细说起过。 当然了,林林的胆量可比楼宇湘大多了,她这样说只是安慰楼总罢了。 “人在掉魂发烧后,吃药不会起到太大效果。” 楼宇湘又吸了下鼻子,沉默片刻后才问:“林林,你说我是不是得有个信仰了?” 不信佛不信道,不信上帝耶稣,只信天信地信自己的楼宇湘,终于觉得自己得有一个信仰了。 就像电影中那些勇敢的方战队员们那样,无论他们手中的武器有多么的精良,后方支援有多么的强大,在执行任务之前也会划几个十字,请上帝保佑他能平安归来。 上帝是存在的,美国大兵们坚信--谁见过? 信仰,只是为了寻求一种心理安慰,算做是精神上的支柱罢了。 这个道理很简单,林林自然很清楚:“楼总,有自己的信仰也是好事--您,打算信哪一种?” 楼宇湘就是楼宇湘,就算想找个信仰玩玩,也得厉害到她去挑选。 信谁,谁就会感到无比的荣耀。 林林觉得,楼总应该信道教。 家住东岳的碧霞元君(泰山娘娘),道教重要的大神之一,是姜太公所封,在民间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不说,更是跟民间‘叫魂’,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楼总自己都说她掉魂了,那么信道也是很正常。 楼宇湘想了想,才说:“那我就信上帝耶稣吧。” “啊?哦,好,那就信上帝。” 林林明显愣了下,接着连连点头:“我现在就吩咐人,去给您找一个十字架来。” 十字架是上帝的招牌,信奉上帝的人,都得佩戴十字架才行。 “林林,你是不是很奇怪,我为什么要信奉上帝,而不信最该信的道教?” 就在林林从床上站起来时,楼宇湘问道。 林林犹豫了下,才笑了下说:“其实吧,无论信哪个信仰,只要心诚,心魔都会消失的。嗯,这就是所谓的信则有,不信则无了。” “其实,我还是比较相信华夏传统文化中那些神祗的。不过在我最该受到他们保护时,他们却没有谁站出来给予我帮助,那我为什么还要信奉他们?” 楼宇湘淡淡的说着,摆了摆手,示意林林去给她找十字架。 楼总自称相信传统道教神祗--林林却很清楚,以往她游览那么多道家名胜古迹,都没见她给众神磕头烧香的。 现在出事了,她就责怪那些受她好感的众神,干嘛不保护她了,所以才故意去信奉上帝。 只是,这种心态去信奉上帝耶稣,会管用吗? 林林不知道,也不敢再问,点了点头快步走出了房间。 第712章:谁在吓唬我? “你们当中,有谁是上帝的信徒?” 林林走出特护病房,关上房门后,就对楼家那些保镖勾了勾手指。 林老大(楼家保镖对林林暗中的称呼)问这个问题干嘛? 快步走过来的保镖们,相互对望了一眼,一个五大三粗的家伙才低声说:“林秘书,我就信上帝的。” “信上帝,管用吗?” 林林很直接的问道。 信上帝,管不管用--如果是别人问五大(五大三粗的家伙的简称),他肯定会用一个凶狠的左勾拳,把问这个问题的人满嘴牙打掉。 这是对上帝的亵渎。 如果不管用,谁还会信呢,真以为五大兄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货色,被耶和华的信徒一忽悠,就能买个十字架来戴在脖子上吗? “问你话呢,信上帝,管用吗?” 看到五大很犹豫的样子,林林不耐烦的又问了一句。 “管、管用。” 五大兄硬着头皮回答。 林林也没追问五大所说的管用,是在哪方面管用的,直接伸出右手:“你的十字架呢?” 五大连忙从脖子里摘下十字架,递给了林林。 “这上面,没有雕刻你,或者你老婆的名字吧?” 林林翻来覆去的看了几眼,随口问道。 有句话说得好:信仰这玩意,是不容亵渎的。 遥想当年,大唐帝国那会儿,大将军高仙芝率兵西征,遭遇哈里发那些狂热的信徒,一番鏖战后,那些不怕死的信徒,就让当时纵横天下的大唐府兵一败涂地,算是揭开了汉人对西域失去掌控的帷幕。 (其实,那时候如果不是大唐士兵翻阅帕米尔高原,去怛罗斯城远程作战,无论是后勤补给,还是士兵体力,都无法跟哈里发那些信徒相比,也不一定会大败的)。 由此可见,真正的信徒,是多么尊重自己的信仰。 当林林贵为楼总的第一心腹,在她反复亵渎五大的信仰后,五大这就怒了,鼻孔剧烈张合着,就像亲眼看到老婆在跟别的男人滚床单那样,双眼开始发红,就要不顾一切的发作了。 林林又说话了:“楼总要贴身佩戴。” 夹杂着冰雪的寒风,呼啸着冲过玉门关后,立即催暖了被羌笛埋怨的杨柳树,吐出了嫩绿色的小枝条,更让五大那张黑脸,瞬间冰雪融化,用颤抖的声音回答:“没、没有刻任何的名字,没有,没有!” 老天爷,楼总要戴我的十字架? 还带着我的体温的十字架,会贴在楼总那吹弹可破的雪肤玉肌之上? 荣耀,这可是十八代都求不来的荣耀! 相比起楼总赐予的荣耀,上帝,您还是先去旁边凉快凉快吧,别打搅我,我先晕会儿--五大激动的腿子发软,靠在墙上再抬起头时,林林却已经转身走进了病房内。 “嘿,嘿嘿!” 五大能明显感受到,周围兄弟们正用羡慕嫉妒恨的目光,狠狠盯着他,他无比享受这种感觉,憨厚的笑着,更是接连划着十字,感谢上帝保佑。 至于林林把十字架拿回去后,肯定会先消毒,再给楼总佩戴这种小事,当然得完全忽略了--上帝,也不能亵渎楼总的。 “很普通的,等您回家后,我再给您另外找一个戴。” 林林双手捧着清洗干净的十字架,很虔诚样子的递给了楼宇湘。 楼宇湘两根葱白样的手指,捏起十字架看了几眼,戴在了自己脖子里。 学着那些虔诚的上帝信徒,在眉心、心口认真划了两个十字后,楼宇湘才问:“我的动作规范吗?” “您的动作,就是所有信徒的标杆。” 林林昧着良心说道。 “别哄我高兴了。” 楼宇湘笑了:“不过说实在的,戴上这玩意后,我感觉精神好了许多。看来,华夏传统中那些邪魔鬼祟,对西方神祗的信物,也得退避三舍的--感谢上帝。” “上帝应该感谢您。” 林林凑趣道:“上帝应该很清楚,得到您的信奉后,他会增加多少信徒。” “你说的很有道理。” 楼宇湘坦然接受了林林的拍马,问道:“现在几点了?” “还有二十分钟,一点。” 林林抬手看了眼左腕上的坤表,说:“再有一个多小时,老爷子派来的直升机,就会飞抵医院天台了。用不了多久,我们就到家了--楼总,您要不要先洗个澡?” 昨晚楼宇湘开门后,曾经被庞贝吐了一脸的鲜血,随后更是被吓了个魂飞魄散,这种情况下,她自然顾不上去洗澡,最多也就是林林拿湿巾替她擦了擦脸。 现在看到楼总佩戴上十字架后,精神明显好了许多,林林就提议她最好是去洗个澡。 像楼总这样骄傲的美人儿,哪怕是被某些邪恶势利吓破了胆,必须狼狈鼠窜回老家猫着,但也得‘干干净净’的离开才行。 这就叫输人不输阵。 “嗯,是得去洗个澡了。” 楼宇湘抬手在胳膊上嗅了下后,黛眉皱起咽了口口水,想呕吐的样子。 “我去给您放水。” 林林连忙站起来,刚要去浴室那边走去,楼宇湘说话了:“你说,那个比九幽王更为强大的邪魔,为什么要找我?” 还不是因为您跟燕春来、郭易秦俩人联手,要干掉九幽王? 林林张嘴,刚要说出这句话,却又觉得不妥了。 从不撒谎的郭易秦曾说,那晚忽然出现的怪胎,貌似比九幽王还要强大,来自九幽世界的某夫人都害怕他,赶紧跑路了。 九幽王涉足外世后,刀枪不入就成了九幽世界邪物的代名词。 这样推断下来,那个救走昆仑的邪物,也该是来自九幽世界才对。 既然这样,同样来自那个世界的某夫人,怎么会害怕他呢? 而且更重要的是,那个邪物曾经‘委托’郭易秦给楼宇湘带话,让她做好被收拾的准备。 不知名邪物放过了郭易秦,没有去搭理燕春来,却独独对楼宇湘下手。 楼宇湘感到很奇怪,暗恨命运不公了:明明是我们合伙来对付昆仑她们的,干嘛要单独找我? 楼宇湘被吓破了胆,智商却没有受损,再加上刚刚装配上十字架,精神状态好了很多,就开始考虑这些问题了。 林林嘴巴再次动了动,还是没说什么。 她怕自己的推断,会影响到楼总--在动心眼这方面,林林自付一百个她,也比不上一个楼总的。 “那个吓唬我的鬼东西,跟我吞并东海集团有着很大的关系。” 楼宇湘不愧是楼宇湘,脑子稍微一清醒,就能找到最直接的问题了。 “跟林舞儿有关?” 林林迟疑了下,问:“楼总,您是说,那个鬼东西不忿您吞并了东海集团,才为林舞儿出头的?” “差不多就是这样了。” 楼宇湘吸了下小鼻子,眯着眼冷笑了声:“那你再想想,林舞儿身边,谁会有让郭易秦都忌惮的人物?” 林林仔细想了片刻,不确定的说:“如果方圆没死的话,他是最该值得怀疑的对象。” “绝不是他。” 楼宇湘语气肯定的说:“就算那家伙没死,他也没能力让郭易秦吓破胆。最重要的是--我相信我的眼光,那个家伙没有杀人的狠心。哪怕你把腿子砸断,他也不会用这种血腥的方式来报复你。” 林林很赞同的点了点头:“楼总,您说的很有道理。那么,是不是他昔日的那些狐朋狗友,看不惯您欺、吞并东海集团,才装神弄鬼的吓唬您?” “你会相信,那家伙有这么厉害的狐朋狗友?” 楼宇湘反问了句,又说:“如果他真有这么厉害的狐朋狗友,那么当初他也不会死在北朝了。” 林林苦笑:“那我想不出了。” “我也想不出。不过我能确定,无论他是谁,他都不会轻易放过我,还会继续用这种残忍血腥又卑鄙的手段。来吓唬我。” 楼宇湘紧紧抿了下嘴角,盯着窗外无声的冷笑:“楼宇湘,是不会这样被轻易吓倒的。我现在,无比渴望,他能再次出现。我发誓,不管他是谁,是不是刀枪不入,我都会用最最残酷的手段,让他明白装神弄鬼的吓唬我,有多么的愚蠢。” 楼宇湘有这么大的信心,来自于楼家隐藏在暗中的强大力量。 每一个传承久远的老牌家族,暗中都有一股子可怕的力量。 像受楼宇湘直接指派的九号(就是被漠北北干掉的那一个)等人,只是那股力量的边缘人罢了。 不到万不得已时,这些老牌家族是不会动用那股子力量的。 毫无疑问,当支撑楼家经济的‘摇钱树’楼宇湘遇险后的消息,传回苏省后,那股子神秘力量,就已经启动了。 这是楼家的绝密,林林还没有资格知道。 “我去洗澡。” 楼宇湘抬脚下地。 林林赶紧搀扶。 帮楼总放好热水后,林林正要出去就听她淡淡的说:“还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足够你能找到一个身材像我的女人了。直升机来了后,你跟她乘坐飞机走。” 林林愣住,刚要问什么,楼宇湘就摆了摆手,示意她可以出去了。 为楼总关上浴室房门后,林林恍然大悟,楼总为什么要安排她这样做了。 疑兵之计。 现在被吓破胆的楼宇湘,肯定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回苏省老家。 只是她很清楚:她目前的一举一动,很可能就在别人的监视之中。 乘坐直升机从天上回家,并不一定是最保险的:只要一枚传说中的火箭弹,就能把直升机给揍下来的。 为了自己的安危,楼宇湘启动她聪明的小脑袋瓜,要安排几路疑兵去吸引敌人。 只要不动蛮力,单玩智慧--楼总自信还没有谁,能玩的过她。 “我不管你是谁,敢跟我做对,不但你死定了,你想保护的人,也死定了。” 接连打了个四五个电话,楼宇湘才长长的松了口气,身子往水里滑了下,侧脸看向了小窗口。 窗外的夜空内,仿佛有双邪恶的眼睛,正狞笑着死死盯着她。 第713章:方圆的理想 黄江区中心医院住院部向北,直线距离八百米之外,是一栋海拔两百多米的高楼。 坐在高楼的平台上,用夜视望远镜观察脚下的中心医院住院部,那是轻而易举的,这才是头顶蓝天,脚踩白云,风力更是比地面大了好多倍,吹的衣角猎猎作响,大又只要展开双臂,就能御风归去的可能。 格林德很喜欢坐在天台边缘,晃荡着双脚问秦大川:“要不要在你腰里扎上一根绳子?那样,就算你坐不安稳一头扎下去时,我也能及时把你拉上来。” 放在以往,死老外敢跟大川哥这样说,早就被他喷一脸的口水,给骂的没有丝毫还嘴能力了。 格林德的汉语水平虽然很不错,不过相比起秦大川来说,还是差了最少十八条街,有时会被骂完后,还一脸口水满头雾水的,搞不懂他被问候自己老婆有什么不好。 秦大川没反唇相讥,只是死死掰着平台,身子尽量后仰,问道:“哪、哪儿有绳子啊?看在你的孝心份上,我可以答应你。” “没有,这平台光的就像我脑门,哪儿去找绳子?” 格林德回头,看了眼趴在后面打盹的毛驴,好心劝道:“秦大川,你别死要面子活受罪了。明明坐在这儿被吓得全身发抖,还硬撑什么呀?还是跟人家毛驴学点实用主义吧,反正恐高也不是太丢人,大不了以后我叫你胆小鬼。” “哥们是圆可被吓死,也绝不窝囊死。” 秦大川懒得再搭理格林德,问左边的方圆:“老大,如此良宵如此夜--咱们要不要谈谈理想?” 晃了下右脚,盯着黄江中心医院那边看的方圆,懒洋洋的问道:“就你这种人,能有啥伟大的理想?也就是祈祷在赌桌上抓到一副好牌,大杀四方罢了。” “老大,你错了,其实我才不爱赌博,更不在乎输赢的。” 秦大川摇了摇头,一脸的认真。 “嚓。” 格林德骂了声,满脸的鄙夷样子:“你不爱赌博?那是谁总鼓动我玩两把,却把我四年后的烟钱都赢走了?你不在乎输赢?好啊,从今晚开始,我欠你的那些就一笔勾销了吧。” “你想得美。” 秦大川马上回头,狠狠瞪着格林德:“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我要是还不上呢?” 格林德冷笑:“你能把我怎么着?” “钱不够,人来凑。” 秦大川狞笑着说:“话说,我看你媳妇长的还是很漂亮的,我也不嫌她生过孩子,只要能陪我四年就够了。四年后再还你时,说不定还会附送一小孩,这也算是连本带利息了。” “秦大川,你--” 格林德大怒,正要抬手作势要把秦大川推下平台时,方圆说话了:“行了,别演戏了。为了演戏不小心摔成肉饼,那岂不是亏了?” “演戏?” 秦大川看着方圆,一脸的茫然:“谁演戏了?演什么戏?” “再这副嘴脸,信不信我把你给推下去?” 方圆皱眉。 “嘿,不信。” 秦大川讪笑一声,赶紧抬腿从护栏平台上跳到了天台上。 所有给人当小弟的小弟,都希望自己老大够强大,钱够多,那样自己小日子才能过的滋润。 秦大川也是这样。 哪怕他当前除了跟着方圆外,就已经无路可走了,还是不习惯口袋总是瘪瘪的。 他当然知道格林德的妻儿,都被老大安排到了瑞士享福去了,这死老外心满意足下,就算以后总跟着老大吃糠咽菜,也不会有所怨言。 秦大川也不会有怨言,他只想当个最幸福的小弟。 大川哥以为,最幸福的小弟莫过于上了赌桌后,能拿出厚厚的叠票子,好像扔废纸那样,摔在那些土鳖面前,轻描淡写的说:输完这些,老子就走。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在老大面前是小弟,在外人面前上是老大,这就是秦大川所希望的生活。 可跟方圆‘隐姓埋名’几个月后,秦大川却有些失望:丝毫没有看出老大想创业的意思,貌似去做个副总啥的,就是他理想的最高境界了。 老大的不作为,就会直接影响到小弟的幸福指数,这可是秦大川不愿意看到的,就要挟格林德,跟他演戏来试探方圆,有没有独立创业的雄心壮志。 如果方圆有这想法,大川哥觉得他十数年的寒窗苦读,名牌大学毕业、外企几年中层管理的资历,应该是他成为老大左右手的最大依仗。 如果方圆没有--好吧,算是大川哥瞎了眼,啥也别说了。 格林德不愿意陪他演戏,秦大川就催债,各种催债,搞得死老外脑袋大了好几圈,减免了八个月的赌债后,才勉强答应会在最合适的时间,陪他演戏。 凌晨的此时,就是最合适的时间了,秦大川马上粉墨登场,以谈论理想为契机,来套方圆的话。 看在‘你妹’的面子上,方圆懒得跟这赌棍计较啥,笑了笑说:“我最大的理想,就是整天啥也不干,睡觉睡到自然醒。至于吃什么,住哪儿,出行时的交通工具等等,这些都不重要。嗯,当然最好是找个你妹那样的小媳妇,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懂了没?” “懂了。” 秦大川脸黑了下来:“简单的来说呢,你最大的理想就是混吃等死。” “对,对,你说的很对,就是混吃等死,你总算聪明了一次。” 方圆连连点头,还伸出大拇指来夸秦大川聪明。 秦大川鼻子有些歪:“我去,就你这样的,还想娶我妹那样的当媳妇?你以为我妹思想单纯,心地善良,就不羡慕那些成功人士了?” “你确定,你跟你妹是亲兄妹吗?” 抢在秦大川发脾气之前,方圆骂道:“不愿意跟着我混吃等死,那就滚蛋,没人会拦你。” “该我走时,我肯定会走的。” 秦大川毫不示弱的说:“不过,你最好做好心理准备。没有八百万以上的彩礼,我是不会让小妹嫁给你的。” 方圆冷笑:“卖妹求好生活的家伙,真是不可救药。” “我这是为我妹未来的幸福考虑!” 秦大川梗着脖子反驳。 格林德很羡慕秦大川,能这样跟方圆肆无忌惮。 他当然能看出,秦大川不找骂不舒服,方圆不骂人不舒服--这是两个没大没小的贱人。 他也想学秦大川,但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彻底抛却花小妖給他留下的‘阴影’,让他总是能在刚要放松时,提醒自己不能跟老大没大没小。 “秦大川,你要是再敢跟我瞪眼,相不相信我--” 方圆刚说到这儿,格林德忽然指着西北的夜空:“老大,直升机来了!” 秦大川赶紧回头看去,就看到那边有几个红点,忽闪着向这边急速飞来。 “到底是事业有成的有钱人,跑路也用直升机。” 秦大川羡慕的嘟囔着,拿起望远镜密切关注着那架直升机,不断汇报着:“住院部天台上有人在晃手电--直升机开始降落了,有好多人走上了天台。” 八百米的直线距离,用望远镜居高临下的看下去,实在是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 秦大川看到,直升机刚降落在天台停机坪上,那些人就急匆匆出现在了他视线中。 十数个彪形大汉,簇拥着两个女人,就像众星捧月那样,快步走向直升机。 最中间那个身材娇小,穿着黑色风衣戴着帽子的女人,自然就是被吓破胆的楼宇湘了。 穿着一身黑色劲装的林林,双手搀着她的胳膊时,边四处搜索有可能存在的危险,边跟身边保镖嘱咐着什么。 很快,在林林的搀扶下,楼宇湘,还有两名保镖,登上了直升机。 其他保镖立即散开,对直升机连连摆手,示意飞行员可以起飞。 螺旋桨没有停止的直升机,呼啸着平地腾空,好像超级大的蝙蝠那样,在空中盘旋了半圈,就向来时的方向飞去。 眨眼间,几个忽闪忽闪的红点,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紧接着,秦大川就从望远镜内看到,十数名全副武装的警员,还有从医院各个黑暗角落中出来的便衣,都纷纷跳上车子,也没拉响警笛,只打着爆闪,逐辆驶出了医院,向分局方向驶去。 再然后,才是楼宇湘那些从苏省赶来的保镖,晃着膀子在住院大厅门前的花坛前,比划着说了几分种,也上车走了。 黄江中心医院内的警戒解除,一切恢复了昔日才有的平静。 “老大,楼宇湘走了,驻守医院的警方,还有他那些保镖,也都走了。” 秦大川放下望远镜,眼神发亮的问方圆:“我们是不是也该走了?” “昂,是该走了。” 方圆跳下天台,抬手打了个响指。 趴在那儿打盹的毛驴站起来,冲大哥伸了个懒腰,无精打采的张嘴打了个哈欠。 “兄弟,精神点,马上就要去做大事了!” 秦大川抬脚,在毛驴腿子上踢了一脚。 走在前面的方圆转身,满脸奇怪的问道:“你要去做什么大事?” “当然是去教训楼宇湘那个臭女人了。” 秦大川脱口说出这句话后,接着愣了下,吃吃的问道:“老、老大,你不会没这个意思吧?” “有啊,教训楼宇湘为美女出气,对我来说自然是义不容辞的了。” 方圆没有掩藏自己内心的真是想法。 秦大川这才松了口气:“呼,刚才你问我去做什么大事,我还以为你不想去教训那个臭女人,只想回去睡大觉呢。” 方圆点头:“我就是这意思。” “什么?” 秦大川彻底懵了,就像听不懂方圆想说什么那样。 旁边格林德給他解释道:“老大的意思呢,就是现在回去睡觉。” “现在回去睡觉?” 秦大川盯着格林德傻了片刻,又看向了方圆:“老大……” “格林德没说错,就是回去睡觉。” 方圆转身就走。 秦大川急了,抢步上前一把扯住方圆:“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吧?” 第714章:你不知道她有多可怕 秦大川对这个世界的要求,并不高。 他不用太有钱,也不用非得当个金领,只要每个月的薪水够他喝酒吃饭抽烟--剩下的够他去小赌时,不用再欺骗小妹、拿着她的血汗钱往水里扔就行了。 特别容易满足的人,一般都是善良的,不会去主动伤害别人,被别人伤害后,也能站在对方的角度上,来反思自己哪儿做错了。 就像以往他在输光了被人扔出来时,总能体贴的为赌场着想:是我错了,我错在没有太多的钱,让人家坑。 只要能始终保持这种良好的心态,秦大川就觉得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他应付不了的事,大不了像上次那样被人砸断一根小手指。 反正有十根手指,砸断个一根半根的也没啥了不起的。 可楼宇湘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这个心地善良、对未来生活(确切的来说,就是坚信他会在下一次赌局中大杀四方)的年轻人:仅为了小妹曾经违逆过她,就痛下毒手了。 秦大川可以原谅砸断自己手指的人,但别人--无论是谁,要是胆敢动小妹一手指头,他都会像疯狗那样露出獠牙,跟人拼个死活。 他就是这样做的,要不然也不会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刺伤司明达,沦落到给人当小弟的悲惨境地了。 这一切,都是拜楼宇湘所赐。 楼宇湘,毁掉了一个大好青年满是希望的一生,被他视为此生中唯一的敌人,也就很正常了。 让楼宇湘尝到生不如死的滋味,就是秦大川最大的心愿了。 放在以往,就算他跪在佛祖面前把脑袋磕烂了,也休想对楼宇湘造成一根汗毛的伤害--那个小女人,在华夏好像比佛祖的势利,还要大。 幸好,在秦大川苦苦哀求下,佛祖派方圆出现在了他面前。 楼宇湘得有多么的自找死路,才敢同时得罪我跟方圆啊? 秦大川总是这样这样想。 尤其在方圆一举干掉庞贝等人,把楼宇湘给吓了个半死后,秦大川更有信心让她生不如死了。 他很清楚,方圆是故意放楼宇湘离开的,就是要让她在回家的路上,不断遭受‘孤苦无依’的恐怖折磨。 至于方圆会以什么样的手段,能把那架直升机从天上拦截下来--秦大川对圆哥,可是充满信心的,才不会去多管。 他只需跟随老大,以最快的速度赶过去,看那个骄傲的小女人,跪在地上痛哭流涕的说她错了就好。 如果老大不介意,秦大川更不会介意用最男人的方式,狠狠惩罚她一顿。 可就在秦大川摩拳擦掌,迫不及待的要赶去教训楼宇湘时,方圆却说要回去睡觉。 “睡觉就是睡觉,这有啥好开玩笑的?” 方圆抬手抽了秦大川后脑一下:“走了,傻愣着干啥,就跟个傻鸟似的。” “等等!” 秦大川快走几步,抬手挡在了方圆面前,咬牙切齿的样子很吓人:“你真不去追那个臭女人?” “不去。” 方圆淡淡的回答。 “为什么?” 秦大川一字一顿的问。 旁边的格林德,看到秦大川真急了后,才赶紧说道:“因为楼宇湘不在那架飞机上。” “什么?老大,你说她不在那架飞机上?” 听齐永锋这样说后,李大明眼珠子瞪老大了,满脸不可思议的样子。 “我也是才得到消息的。” 齐永锋皱眉苦笑了下,低声骂道:“特么的,我还以为任务顺利结束,总算把那个麻烦精顺利送走了呢。” 带领数十个手下撤出医院后,齐永锋正要带大家去吃海鲜大排档时,却忽然接到了领导的电话。 楼宇湘并没有乘坐那座直升机离开。 乘坐直升机飞走的,只是林林跟她的替身。 替身在林林的保护下,乘坐直升机飞走,这还只是疑兵之计的第一步。 第二步呢,则是等直升机飞走一个小时,也就是凌晨三点左右,还会有三辆轿车,从中心医院离开,顺高速公路向苏省方向狂奔。 第三步,才是楼宇湘真正撤离明珠的行动:她将在数名苏省楼家最精锐保镖的保护下,也是乘坐三辆汽车,沿着国道向苏省进发。 这三辆车,都是最普通的车子。 领导明确指示:全体在场警员,兵分两路,穿警服的一路,护送第二拨离开的三辆车。 齐永锋本人,则要亲自带领十名便衣,护送真正有楼宇湘乘坐的那三辆车子到苏省省境,这才算真正完成任务。 苏省楼家为了楼宇湘能顺利逃离--就是逃离明珠回家,不惜动用高层力量,让明珠警方全力配合(唯有让警方按照他们的逃离方案来行动,才算是全力配合),总共策划了三条路线。 由此可见,苏省楼家是多么的重视楼宇湘的安全。 听完齐局的解释后,李大明等人真有些目瞪口呆,情不自禁的低声骂道:“靠,不就是一个人参果吗,有必要搞出这么大阵仗来啊,搞得比前年来访问的泰国总理还要--” 啪的一声,齐永锋抬手在李大明后脑上拍了一巴掌,厉声训斥道:“李大明,我警告你多少次了,你早晚会毁在这张嘴上!不知道祸从口出这个道理吗?” 看齐局生气后,李大明不敢再反驳什么了,只是不屑的撇了撇嘴。 他听说过楼宇湘人称人参果的外号,也知道这个外号的由来,更知道她是跟明珠一朵花齐名的女人,但却远远不知这个女人有多么的可怕。 在他看来,楼宇湘再厉害,也只是个小女人而已,有必要把自己搞得好像外国元首那样,从明珠去苏省这几步,还得布下三条路线? 这小女人,太特么的自以为是了,还真以为她的生死能关系到世界和平呢。 你自以为是也就罢了,可也别连累兄弟们都凌晨三点多了,还得跟着你团团转啊,什么玩意儿。 看出李大明心中不服后,齐永锋抬手正要再给他一下子,却又缩回来,叹了口气:“唉,李大明,你参加工作这么多年了,总该知道原东海集团吧?” “东海集团?” 李大明抬手擦了下鼻子,毫不在意的说:“当然知道,我媳妇原先就在那儿上班的,本来很不错的,就因为被楼宇湘吞并,才失去了工作。” 搞了半天,这家伙对楼宇湘不满,也不仅仅是觉得她太自以为是,其间还夹杂着私事呢。 齐永锋明白后,又好气又好笑:“好,我再问你,那你有没有听说原东海集团老总林舞儿,为什么被楼宇湘逼着去扛包吗?” “商场上那些弯弯绕,我可搞不懂。” 李大明满脸的无所谓。 “楼宇湘把她往死了逼,就是因为当初在签约时,她驳了楼宇湘的面子。” 齐永锋冷冷的说。 “什么?” 李大明有些呆,吃吃的问:“齐、齐局,你说楼宇湘把林舞儿往死里逼,就是因为当初被驳了面子?不是外界传说的那样,林舞儿不甘心就这样被吞并,总想煽风点火,所以才遭受无情的打击?” “李大明,你该知道你跟林舞儿相比起来,屁都算不上。她得罪楼宇湘,都被逼到那种地步了。如果让她听到你曾经在背后这样说他--哼哼,到时候倒霉的,不仅仅是你自己,还有你家人。” 齐永锋接连冷笑时,双眼又眯了起来。 李大明额头上,开始有冷汗滚落了。 “以后注意点。” 看到李大明真害怕后,齐永锋也有些也郁闷的叹了口气,拍了拍他肩膀低声说:“就按照领导所下达的指示去做,权当是送瘟神了。你负责跟随第二路苏省撤退人马,千万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还是那句话,必须保证自己的安全,有些人,不值得咱们去卖命。” “是!” 李大明神色凝重的抬手敬礼时,齐永锋的蓝牙耳麦传来了声音:“齐局,二号车已经上路。重复一遍,二号车已经上路。” “收到,我们的人会去春花路跟二号车汇合,完毕。” 齐永锋放下左手,对李大明点了点头。 李大明马上再次挥手敬礼,开门下车去了。 “这小子,终于知道害怕了。” 开车的司机老张,望着闪着爆闪而去的警车,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知道害怕还好些,最起码能活的更久。” 齐永锋抬手看了眼手表,才说:“老张,招呼其他兄弟,分批返回医院门口,静候出发命令。” 等齐永锋带人重新返回中心医院门口时,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 凌晨四点,是人们最为困乏的时候,就连院门口保安室内的保安,都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 一阵带着寒意的春风刮来,刮起一张不知道谁丢的报纸,飘飘忽忽的飞了起来,向医院最后面的太平间那边飞去。 提到太平间--思想再顽固的,也得承认那不是啥好地方。 不过太平间里发生的那些事,也不全是吓人的,网上最近就流传着一个段子。 话说人称王大胆的老王,某晚喝了点小酒后,就晕到太平间来了,啪的一拍桌子,豪情万丈的喝道:睡你麻痹,起来一起嗨!、 话音刚落,一个幽幽的声音就从太平间一角传来:嗨你麻痹,躺下一起睡! 王大胆知道,这是医院那些实习小年轻故意糟蹋自己大胆的名声,才编了这么个段子,传网上被人笑。 他才不在意。 慢说太平间内不会有喊他一起睡的死尸了,就算真有--王大胆手里的酒瓶子,可不是吃素的。 “妹妹她不说话只看着我来笑,我知道她在等我来抱一抱,抱一抱那个抱一抱,抱着我的妹妹上花轿。” 王大胆哼着小曲,推开了太平间的铁门。 院子里有灯,灯照在王大胆身上映在地上,映出老长,就像个幽魂似的。 王大胆脚步踉跄的走了进来,也没开灯就吼了一嗓子:“睡你麻痹,起来一起嗨!” 他的话音未落,角落里就传来幽幽的女人声音:“让他去阴间去嗨吧。” 第715章:她还会再回来吗? 工作之余,王大胆最大的乐趣就是喝口小酒,想到那些小年轻给自己编的笑话时,凌晨就会来太平间喊一嗓子,让那些死人起来跟他一起嗨。 他做这种事已经四次了。 或许,这个‘四’字确实不吉利。 就在他第四次喊出那句话时,黑黑的太平间角落中,就攸地出现一道幽兰闪电。 “什--” 王大胆只说出一个字,就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手里的酒瓶子摔得粉碎,酒香瞬间弥漫在了太平间内,跟刺鼻的苏打水混合在一起,组成了一股子说不出的味道。 当王大胆的身子终于不再抽抽后,有手电光亮起,照在他身上晃了下,就灭掉了,有个男人的声音响起:“他死了。” 杀人者的语气从容,好像刚才只是踩死了一只蚂蚁。 王大胆这种人,在楼宇湘眼里就是蚂蚁般的存在。 “自己找死,谁也怪不着,走吧。” 楼宇湘紧了下捂在脸上的大口罩,从角落中走了出来。 她不怕深更半夜的来太平间,更不在意王大胆忽然跑来耍酒疯被一枪打死--只要能成功骗过那个威胁恐吓她的恶魔,无论让她做什么,她都会去做。 手电光再次亮起,接着就马上熄灭的瞬间,能让楼宇湘看到她身边六个男人。 这六个男人,最年轻的也得四十出头了,相貌平凡到属于扔在人群中就再也找不见的那种,就像混在黄沙中的金沙。 金沙--这就是苏省楼家这个老牌家族,隐藏在暗中的那股子强大势力的代号。 除了楼宇湘等寥寥几个人外,就再也没有谁知道他们的存在,更不会知道当今国际道上最大、最专业的杀手集团,就是由他们组成的了。 楼宇湘可以肯定,这六个金沙成员如果上了战场,在同等环境下跟一个成编制加强排对杀的话,最后得胜的肯定是他们。 这是一群有着最平凡相相貌,却有着恐怖杀伤力的职业杀手。 就好像,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杀人。 除了楼家的家主之外,就连楼宇湘也没权利调动他们,更不敢像训斥自己身边那些保镖那样的训斥他们。 现在楼宇湘跟他们的关系,就是单纯的合作伙伴:他们只负责把她安全带回家,她所做的就是无条件的遵从他们的安排。 有这样杀神般的六个人存在,楼宇湘实在没必要再害怕什么。 更何况,除了这六个金沙成员外,她还做了另外的安排? 太平间的西边,就是医院锅炉房。 因为太平间就在这儿的缘故,除了几个烧锅炉的临时工之外,大白天也没谁愿意来这儿,就别说是凌晨时分了。 锅炉房墙边停了三辆普通的车子。 这只是外形普通而已,可一旦放开速度全力疾驰,就连法拉利都别想追上--改装车,从来都是低调到流弊的存在。 砰,砰砰的数声开关车门声响起后,三辆车也没亮灯,在黑夜中逐一启动,缓缓向锅炉房后面的煤炭场驶去。 煤炭场的后墙上,有个能供卡车驶进的简陋大门。 大门那两扇铁门敞开着,外面就是一条坑坑洼洼的沥青公路,或者干脆说是一个死胡同。 出了胡同,就是医院的西侧街道。 顺着街道正直北疾驰,再左转前行几公里,就是通往苏省的国道了。 车子上了国道后,路上的车就多了起来,大部分都是夜晚才能出进市区的渣土车--这些年来,明珠始终都没有停止她建设的脚步。 三辆车跟在几辆渣土车后面,匀速前行。 回头看了眼来时的方向,楼宇湘轻轻吐出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她压根没有打算,让明珠警方护送他们离开。 在她眼里,全世界所有的警务人员,只是一群穿着好看老虎皮的护院罢了,平时对一般犯罪分子、小混混小市民还有一定震慑力,却实在没资格能掺杂进她的安全防御中来。 齐永锋等人,只是楼宇湘悄悄撤出明珠的有一道‘幻影’罢了。 她才不会因为齐永锋带着十数个便衣在医院门口苦苦等待,就有丝毫的歉意,只会关心她在六名金沙成员的保护下,能否顺利返回苏省。 当车后又出现两辆渣土卡车时,楼宇湘微微笑了下,闭上了眼。 她终于可以放心的睡一觉了,希望一觉醒来后,天色已经大亮,车子已经停在她那栋秀气的白色小别墅院里。 楼宇湘清晰感受到自己紧绷着的神经,彻底放松下来后,香甜的睡去之前,心中喃喃的说道:我,还会再回来的。 就算给秦大川一百万,他也不愿意再回到太平间里去。 那种夹杂了死亡、苏打水还有鲜血的气息,还有王大胆脑袋上的那个血洞,对他的嗅觉、视觉形成了强烈刺激,足够让他把昨晚的那顿美餐,都毫无保留的吐了出来。 比他更‘见多识广’的毛驴,倒是不怎么在意当前的环境,静静的蹲坐在方圆身边,两只耳朵偶尔会动几下。 格林德把一瓶矿泉水,递给了秦大川,拍了拍他的肩膀,算是安慰。 鼓起腮帮子用力涮了下嘴后,秦大川用力把水喷在了地上,站起来用力吸了下鼻子,又擦了擦因为呕吐才流出来的眼泪,回头看着方圆,低声说:“老大,我……” “我第一次看到死人时,也吐了,这没啥丢人的。走吧,警方差不多也该过来了。” 方圆摆了摆手,抬脚快步走向锅炉房那边。 “我可不是第一次看到死人。” 秦大川很为自己呕吐而觉得没面子,就跟格林德低声说:“当年我在岭南时,就曾经看到九幽王活生生摘走了一个人的心脏。那次,我就没有吐。” “你是没有吐,可你吓尿了。” 格林德回答说:“吓尿了跟呕吐相比,差不多是一个样--啧,你别动手动脚好不好?这可是你自己跟我吹嘘的,说你绝对是华夏第一个见到九幽王的人。” “么的,那次九幽王杀人,我也没这样恶心过。” 秦大川再次狠狠吸了下鼻子,说:“况且,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九幽王虽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但她比楼宇湘那个臭女人要好多了,最起码她不会滥杀无辜。” 秦大川对九幽王有好感,是因为那个女魔头两次放过了他。 看到王大胆无辜中枪(这可是真正的中枪了)后,秦大川潜意识内就把楼宇湘跟九幽王相比,并得出她比九幽王还要残忍的结论了。 “秦大川,你知道九幽王是谁吗?” 已经走出煤炭场后院的方圆,回头问道。 秦大川吧嗒了下嘴,随口回答:“我怎么知道?我只是一个善良青年,可从没打算跟魔头当朋友。” 方圆笑了笑,说:“你认识她的。” “我认识她?哦,我当然认识她,见过她两次了嘛。” “我说的认识,不是你在那种情况下的认识,是在平静的现实生活中。而且,她的真面目,也不是你跟格林德所描述的那样,毫无特点。” “什么?” 秦大川愣了下。 已经走出胡同的方圆,顺势右转后加快了脚步:“你在岭南时,还起过要泡她的心思吧?” 两次见到九幽王,尚能安然活在这个世上呼吸自、由的新鲜空气,被秦大川誉为此生中最为自豪的两件事之一(另外一件就是他有个叫秦小冰的小妹)。 没有谁会忘掉最自豪的事,秦大川也是这样。 听方圆提到他斗胆敢泡九幽王后,秦大川立马忘记刚才好像拉稀那样的呕吐狼狈样了,挺起胸膛傲然道:“这是事实。当时,哥们看她长相虽然普通,可身材好呀。老大,你也算是色中老鬼了,应该明白女人最迷人的不是脸蛋,而是身材这个简单的道理吧?” 方圆脚步不停,自动过滤了他的自吹自擂,只是问:“那你还记得,她在岭南装服务生时,叫啥名字吗?” “她自称叫漠北北,很不错的名字。” 对方圆这个问题,秦大川是张嘴就来:“长的不咋样,可名字好的很,跟咱们公司公关部的漠北北,是一个……” 说到这儿时,秦大川猛地意识到了什么。 方圆不再问什么了,对走在最前面的毛驴打了个响指,横穿马路走进了一条小巷内。 秦大川觉得自己的腿肚子,又开始打哆嗦,紧走几步追上了方圆,声音沙哑的问道:“圆、圆哥,神通快递漠北北,就是、是九幽王?” “你被她骗过不丢人,我不也是被她给骗得一愣一愣的?” 方圆扯了下秦大川的胳膊,让他贴墙站好。 呜啦,呜啦--的刺耳警笛声,从后面街道上响起。 三辆不是警车的轿车,车顶上按着警灯,呼啸着向被疾驰而去。 “漠北北,就是那个爱吃人心的九幽王?” 秦大川双眼没焦距的看着小巷外,就像没看到那几辆车那样,脑子里乱哄哄的,更是头疼的要命。 他这才发现,他其实蠢的要命,竟然从没有把自称漠北北的九幽王,跟神通快递那个单纯干净的漠北北,联系到一起。 就在格林德拽了他一下,提醒他得走了时,秦大川才喘着粗气的问方圆:“老、老大,你没有骗我吧?” 方圆难得正经的回答:“没有。” “那她呢?” “被来自她那个世界更厉害的人给带走了。” “呼--这就好。” 秦大川松了口气,又问:“她不会再回来了吧?” 方圆反问:“你希望她还再回来?” “其实、其实如果她总是漠北北的话,还是很讨人喜欢的。” “是啊,她总是漠北北的话,确实很讨人喜欢。” 方圆重复了一遍,抬头看向了星空。 星空中群星璀璨,所有的星星都在眨着眼睛,俯视着大地。 方圆呆望着星空出了会神,无声的笑了下刚要低头时,却忽然发现有一颗星星,特别像某个女孩儿的眼睛。 怯怯的。 第716章:这才是真正的绝望 清晨五点半,天刚蒙蒙亮。 三辆车全速向前疾驰了一个半小时,早就已经驶进了苏省境内。 再走两个半小时,楼宇湘就能看到她那栋坐落在不是风景区、环境却比大多数风景区还要优美的白色小楼了。 出了明珠市后,车子也下了国道开始走省道。 五点半时,省道也不走了,打头的车子左拐向西,驶上了一条有些坑洼的郊区公路。 归途尽量避开市区,转走郊区的野外偏僻之处,是楼宇湘精心策划的撤退路线。 到目前为止,直升机、三辆被警方护送的车子,都已经安然回到了苏省楼家。 一路上,他们没有遇到任何的意外,可以说是畅通无阻。 就好像,那个委托郭易秦传话要收拾她的恶魔,并没有打算在路上做手脚,只是躲在暗中嘲笑她被吓破了胆。 接到那两路平安返回的消息后,本想打算一觉睡到家的楼宇湘,没有了丝毫的困意,放松没多久的神经,再次绷紧。 超高的智商,让她绝不相信那个恶魔,会这样轻松的放她回家,从容坐镇大本营布置对策--林林等人的平安回家,只能证明那个恶魔,识破了她的疑兵之计,只要盯紧了她就行。 那个恶魔会在哪儿? 楼宇湘用力咬了下嘴唇,慢慢落下了车窗。 她希望,清冷出晨风,能驱走她蓦然升起的未知恐惧。 她敏锐的直觉,让她产生了一种错觉:自己就是一只在铁锅上被烘烤的蚂蚁,为了逃离险境,动用了大批人手,布下了数条虚假的撤退路线,但无论她有多么的狡猾,她都无法逃过那双邪恶的眼睛。 那双邪恶眼睛的主人,就站在铁锅前,带着欣赏的目光,看她徒劳的精彩表演,还没忘记时不时的往铁锅下添一把干柴,让温度匀速上升。 清冷的晨风,夹杂着青草还有泥土的清新气息,呼呼轻啸着吹进了车内。 确实吹走了一些未知的恐惧,坐在副驾驶上的一个金沙成员,却不满的回头,淡淡的说道:“小姐,你最好是关上窗户,才能避免别人会用狙击步枪对你形成的威--” 那个金沙成员最后一个威胁的‘胁’字,还在舌尖上打转,楼宇湘就看到一朵艳丽的血花,攸然绽放! 噗! 血花飞溅时,强悍的狙击子弹打爆脑袋时好像打碎烂西瓜的声音,才击响了楼宇湘的耳膜,促使她张嘴发出了一声尖叫:“啊!” 吱嘎--开车的那名金沙成员,在猛地跺脚踩下刹车的同时,脑袋已经趴在了方向盘上,猛地左打,车子原地来了个九十度的大转弯,低声吼道:“升上车窗玻璃!” 三辆改装过的汽车,车窗玻璃都是防弹的。 楼宇湘赶紧伸手,升上了玻璃。 “路边小树林内有杀手,快走,用最快的速度!” 当司机重新启动车子,调整好方向盘时,冲衣领的远程报话机嘶声吼叫。 这时候,没有谁去考虑狙击手藏在哪儿,又是为什么预算到楼宇湘会在这时候落下车窗,才能有机会一枪打爆人的脑袋。 杀手出现后,所有金沙成员的最先反应不是停车作战,而是要用最快的速度狂奔。 轰! 司机的话音未落,在车子急促启动下脑袋碰到前面靠椅上的楼宇湘,就听到一声闷响从前面传来,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就看到前面那辆开道的车子,已经腾空而起,翻着个的。 “反坦克地雷!?” 再次猛地一脚跺下刹车的司机,嘎声叫道。 反坦克地雷? 饶是楼宇湘见多识广,可就算打死她,她都无法相信在盛世华夏境内的郊区公路上,会出现反坦克地雷。 那种能把数十吨坦克给炸翻的强大武器,却被用来炸一辆汽车,绝对是大材小用:改装再好的车子,能抵得上坦克吗? 看着那辆在十数米高空翻滚着下落的汽车,楼宇湘张大的小嘴里,足足能伸进一只拳头。 咣的一声大响中,那辆好像纸糊的汽车,重重落在地上的瞬间,车身已经彻底地分离,四个轮子在空中时就不知道飞哪儿去了。 唯有橘红色的火焰,呼的一声从车内冒了出来。 乘坐在里面的两名金沙成员--就好好的安息吧。 咕噔。 彻底傻呆呆的楼宇湘,被司机吞咽口水的声音惊醒,接着闭眼抱住脑袋,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尖叫。 她以为,她就已经够狠了。 别说是杀王大胆那样的无辜者了,就是连杀三任丈夫时,她也不笑吟吟的在旁边观看? 可从庞贝等人被杀到现在,她才知道:她以往那些让人绝望的手段,跟真正的恶魔相比起来,是这样的幼稚可笑。 这,才是真正的绝望! “白鹰,你下车,让仓鼠后退。” 额头有冷汗滚滚落下的司机,死死盯着那辆燃烧的汽车,过了仿佛有一个世纪后,才哑声吩咐。 白鹰,仓鼠,是后面两辆车内的金沙成员。 司机让白鹰下车,仓鼠自己驾车后退,就是担心回撤的路上,也被布置了毁灭性的反坦克地雷。 在这种路上埋地雷,对于某些专业人士来说,并不是多难的事。 彻底傻掉的楼宇湘,缓缓回头看去。 就看到后面十数米处的那辆汽车车门,猛地打开,却没有人出来。 也没有任何的意外发生。 就仿佛躲在暗中的杀手,在开枪打死一个金沙成员,炸掉一辆汽车后就心满意足的走了。 十多秒钟后,朝北的汽车后门也被人快速打开--与此同时,朝南的驾驶座这边车门忽地被推开,一条矫健的身影迅速扑了出来,在地上接连几个翻滚后,消失在了路边麦地里。 前两个车门打开,只是为了吸引等人的狙击子弹。 无论有没有子弹打来,白鹰都会在第三次车门打开时扑出来。 依旧没有任何的动静。 趴在麦地里的白鹰,下巴紧贴着地面,从汽车下面向对面树林内看去。 半分钟后,他才慢慢地举起手,冲已经关门坐在驾驶座上的仓鼠,摆了一下,示意可以开车后退了。 仓鼠马上驱动车子--就看到一道暗红弹道,从眼前一闪而逝。 接着,摆手示意他后退的白鹰,就发出一声惨叫。 楼宇湘再次亲眼目睹了狙击子弹强大的杀伤力,不但能打爆人的脑袋,更能让白鹰举起的右手手腕,变得像石膏那样脆弱:腕骨被爆断,只有一丝皮肉相连。 楼宇湘痛苦的闭上了眼,司机嘶声吼道:“仓鼠,后退,走市区!” 当前敌暗我明,谁下车谁死,司机已经顾不得白鹰的死活了,只希望后退时的路上,没有杀伤性的武器,那样他们就能依仗改装车的优势,以最快的速度逃向市区了。 不走市区而绕着圈子的走郊区,才是一个大大的昏招。 无论那个发誓要折磨楼宇湘的恶魔有多残忍,都不会在人口密度的市区内,埋反坦克地雷,动用狙击步枪的,那样铁定会造成太大的人员伤亡。 在行人稀少的郊区,恶魔就能能肆无忌惮的摧残她了。 司机的反应很正确,仓鼠也很清楚,立马急速后退。 仓鼠还能从打头车子被炸、白鹰手腕被打断中,看出这是更加专业的同行所为。 但看出,知道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他们目前在明处,任务又是必须得保护楼宇湘的绝对安全,所以绝不能滞留原地跟敌人死拼,只奢望能迅速逃离绝地。 仓鼠还知道,来时很安全的路上,后退时就不一定安全了。 司机让白鹰下车,那是因为白鹰的枪法,要比他好一些,比他更适合在野外枪战。 仓鼠,当前承担的就是‘扫雷’任务,十之八、九会像打头那辆车上的两个同伴那样,随着轰地一声巨响,腾空而起。 不过他没有反抗、或者选择的余地,这就是他的命运。 呜,呜呜--听着车子急促后退时发出的响声,仓鼠脑子里却在‘企盼’着那声轰然巨响。 老太爷没有让他失望。 仓鼠驾车迅速后退出二十米时,终于听到了那声巨响,也在生命彻底结束之前,感觉到自己腾空而起了。 砰的一声大响,仓鼠驾驶的车子,重重砸在了路面上,火红的火苗,蛇儿般从碎了的车船内嘶嘶厉啸着窜出来时,手腕断了的白鹰,也昏厥了过去,郊区再次恢复了它本有的平静。 死一般的圆静,能让楼宇湘听到汗水滚落,心儿砰砰狂跳的声音。 前进,后退,都是死。 下车也是死--就呆在车上,等待救援? 不会有任何人来。 那个恶魔,既然能算到楼宇湘走这条路,提前在路上埋下了地雷,就不可能算不到她会拨打报警电话,并制定了应对方案。 “呕--” 楼宇湘呆愣了不知多久,刚有点意识,浓郁的血腥气息就钻进她的肺里,让她张嘴吐了出来。 她实在无法忍受这种折磨,圆愿去死,伸手就去开推车门。 “你要干什么?” 司机连忙伸手抓住了她手腕,厉声喝道:“你不要命了吗?” “松、松开我!” 楼宇湘猛地挣扎着,嘶声叫道:“让我下车!” “你冷静些,我先下车。” 司机从死尸同伴膝盖上拿起手枪,递向她,哑声说道:“拿着,关键时刻或许能起到作用。” 楼宇湘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好。你先下车。你、你死后,我会好好照顾你的家人。” “我没有家人的,死了,也不会有人为我伤心。我死,只是履行我该尽的职责,所以你不用感谢我。” 司机看着她的眼里,闪过一抹讥讽,推开了车门。 没有意外发生。 司机甚至都没拿枪,就站在车前看着小树林那边看了几秒钟,。这才走向了昏迷过去的白鹰。 那个恶魔也觉得这样太残忍了,才要放弃猎杀我们? 看着缓步走到白鹰面前弯腰伸手的司机,楼宇湘刚想到这儿,就看到一团血雾,从他左膝盖上腾起。 第717章: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 人家到底没放过司机。 只是没杀他--只要他不像仓鼠那样的奢望驱车逃走,就不会死,最多也就像白鹰那样被打残,成了一个彻底地废人。 恶魔当前的目的不是杀人,可是让楼宇湘深陷无助的绝境内,尝到绝望的滋味。 恶魔的目的得逞了。 保护楼宇湘秘密回撤的六个金沙成员、楼家地下力量的精锐,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四死两伤,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眼睁睁看着司机惨嚎着,双手抱着被打碎的膝盖,在麦地里滚来滚去后,楼宇湘不再害怕了。 人在极度恐惧时,就会暂时忘记了害怕。 可那种跗骨之蛆般的无助绝望,却更加的清晰,让楼宇湘的灵魂都在打颤。 她打开了车门。 坐在车里,就能看到很远处有一条路,路上有汽车来回的穿梭,都很安全,不会有随时出现的狙击子弹,更不会有反坦克地雷。 同一片天空下,这条路跟那条路的距离,最多相隔不到两公里,却像处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从黑暗走向光明的距离,是那样遥不可及。 楼宇湘扔掉了司机给她的手枪,缓步走下了汽车。 西南风吹来的空气,依旧那样清新,朝阳也从东方的天际冒出了头,正式代表着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前后两辆汽车还在燃烧,冒出的滚滚浓烟随着风向倾斜,司机的惨嚎声也已经停止,跟白鹰那样的彻底昏迷了过去。 楼宇湘看向了对面的小树林。 那三颗打死、打残司机他们的狙击子弹,就是从小树林里飞来的。 树林里静悄悄的,几只被爆炸吓坏了的麻雀,再次叽叽喳喳的叫了起来。 没有人,楼宇湘瞪着那边看足足五分钟,也没看到人。 她松开了扶着车子的手,脚步有些踉跄的走向了小树林。 楼宇湘是个女人,当恐惧被绝望所淹没后,她就会像所有女人那样变得歇斯底里,圆肯去死,也得去看看那个折磨她的恶魔,到底是谁! 她咬着牙,脚步踉跄的走进了小树林。 没有子弹出现,她还能站着向树林里四处看--没有人,一个人都没有。 “你、你藏在哪儿?” 满脸是血的楼宇湘,狠狠咬了下嘴唇后,忽地嘶声叫道:“出来,你给我滚出来!让我看看,看看你是谁,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 几只麻雀扑楞着翅膀飞走了,叽叽喳喳的。 “为什么啊?废物,混蛋,有本事你就给我站出来,把姑奶奶打死,强了啊!” 勇气,攸地从楼宇湘心底腾起,让她声音更加洪亮了。 还是没人出现,更没人搭理她。 “不出来吗?咯,咯咯,不出来那我可就走了。” 楼宇湘接连深吸了几口气后,忽而咯咯娇笑了起来,转身向外走时,还狠狠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 “她在向你吐口水。” 倚在一棵树后拿着单通望远镜的野兽,对低头擦拭狙击步枪的响尾蛇说。 响尾蛇头也不抬的回答:“其实,我更喜欢她能直接吐在我嘴里。” “你就别做这种美梦了。方圆说过,这个女人还不能死,更不能被你糟蹋。” 野兽也低头,看着脚下那个黑色的蛇皮袋子,一脸的索然无趣样子:“刚接到那个家伙电话时,我还以为是个大买卖,终于能在他的祖国好好干一票了--特么的,精心准备了这么多,结果只用了两个。” 没听到响尾蛇说话后,野兽只好继续说:“最让我心烦的是,接下来没咱们什么事了,只能看着别人尽情玩那个小女人。” 响尾蛇抬起头,阴笑了声:“这样轻松不好吗?反正除了不能动上那个女人外,我是对本次任务很满意的,只开了三枪,打残几个二流小人物,就能挣到不菲的佣金。” “你说的也是。” 野兽点了点头,又问:“你猜猜,方圆会让谁给我们付佣金?” “除了那个倒霉的小女人,还能有谁?” 响尾蛇望着楼宇湘远去的窈窕背影,很不甘的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我真想看看,她在拿出佣金来‘酬谢’我们残杀保护她的保镖时,小脸上会是一副什么样子。” 楼宇湘现在是一副木然的样子。 她走过还在燃烧着的汽车,走过昏迷不醒的白鹰俩人身边时,看都没看一眼。 就仿佛,燃烧的汽车,伤残的白鹰他们,跟她没有一丁点的关系那样。 她现在只想走到那条大路上,跟那些平时看不起的普通人在一起。 叮铃铃--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楼宇湘的身子猛地一颤,好像才发觉她还有电话那样,用最快的速度拿出电话,看都没看来电显示,就接通,嘎声问道:“林、林林吗?” 不是林林,是一个男人阴阳怪气的声音:“打死黄江区中心医院看守太平间工作人员的凶手,死了没有?” “你、你是谁!” 楼宇湘拿着手机的手,哆嗦了下,差点把手机扔掉。 “你不用管我是谁。” 男人在那边阴笑几声,说:“我只想知道,凶手死了没有?” “没有!” 楼宇湘忽然尖声回答。 “是谁杀了那个人?” “是我!” “不是你,你只是个被男人干的臭女人罢了--哎哟,老大……好吧,我知道不是你。楼宇湘,我警告你,你最好是说出是哪个手下杀了那个人。” “你、你是谁,你这个恶魔,猪猡,该杀一万刀的混蛋,到底是谁?” “你不说?” 男人才不会跟她说自己是谁,只是冷笑连连。 “不说,有本事你就给我滚出来!” 楼宇湘把牙咬得咯吱咯吱响。 “真是个害死人不偿命的蠢女人。” 男人在那边叹了口气,慢悠悠的说:“唉,你回头看看吧。” “看什么?” 楼宇湘下意识的回头看去。 “一,二,三--” 那个男人在读秒。 砰的一声轻响--数十米的距离,足够楼宇湘能清晰的看到,昏厥过去的白鹰,脑袋忽然就变成了烂西瓜。 红得白得,四处飞溅。 狙击手,一直都藏在树林中。 楼宇湘呆望着那边,看着白鹰飞溅的脑浆洒在麦地上时,男人又说话了:“现在,你想到是谁开枪打死无辜者了吗?” “我、我忘记了。” 楼宇湘喃喃的回答。 “她说她忘记了--好,那就都死了吧,反正他们手上早就占满了别人的鲜血,死不足惜。” 男人慢悠悠的说完这番话时,楼宇湘猛地醒悟过来,尖声叫道:“我想起来了,杀--” 司机的身子,忽然也猛地一挺,打断了她的尖叫。 “你的记性,真是很糟糕。” 手机那边的男人,嗤笑一声说:“楼宇湘,你要为他们的死负责。我敢肯定,当你晚上睡觉时,这两个脑袋被打碎的了人,会跑到你梦里找你算账的,哈,哈哈。” “你到底是谁?” 楼宇湘屈膝跪倒在了地上,放声痛哭:“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 “我是谁,为什么要折磨你,你早晚会知道的。呵呵,楼宇湘,你以为这就算是折磨了吗?不是,真正的折磨还在后面。你呀,最好是一头撞死拉倒,那样才能免除被折磨的厄运。” 男人慢悠悠的说:“不过,我觉得你没有勇气去死--好了,祝你旅程愉快,再见。” “你是谁,你到底是谁?” 跪在麦地里的楼宇湘,慢慢瘫倒在了地上,蜷缩起了身子,呜咽着问道。 手机屏幕嘟地亮了下,通话结束了。 庞贝四个人、六个金沙成员加起来,已经有十个人死去。 楼宇湘亲眼见到了他们死后、死时的惨状。 尤其是本来不该死的白鹰俩人,被躲在小树林内的狙击手补枪死后,楼宇湘的精神彻底崩溃,像个最可怜的孩子那样,蜷缩在麦地里失声痛哭。 她的骄傲,在这一刻轰然倒塌,不敢再发恨,只会埋怨老天爷对她不公。 活该,你早就该受到这样的惩罚了--有个曾经很熟悉的声音,好像从天边传来,那是她的第一任丈夫,在她笑吟吟的观察下,被人从高楼天台上推了下去。 楼宇湘猛地睁开眼,翻身坐了起来,惊恐万分的向天上看去。 没有人,也没有鬼,她的第一任死鬼丈夫,没有出现在她面前。 “滚,滚--你个窝囊废也敢来吓唬我,敢来我就让你再死一次!” 楼宇湘闭眼尖叫过后,才听到手机铃声又响了起来。 她一把抓起地上的手机,接通放在耳边,嘶声叫道:“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 “楼总,楼总,我是林林!” 手机那边传来林林惊惶的声音:“您怎么了?” “林林?” 楼宇湘呆愣一下,随即哭着叫道:“林林,快来,快来救我,快来!” “楼总,您别怕,您现在哪儿?我马上赶过--” 林林急匆匆的问到这儿时,楼宇湘的手机没电了。 “林林,林林,你说话,你说话啊!” 楼宇湘却像没看到那样,捧着手机哑声嘶吼着。 “她很可怜。” 秦大川放下望远镜,回头跟蹲坐着地上吸烟的方圆说。 “她可怜?” 方圆嘴角动了下,淡淡的说:“王立民,外号王大胆,现年四十七岁,西省冠县人,十五年前去明珠打工,膝下有两个女儿,一个二十一岁,是个聋哑人,在家照顾身体多病的母亲。小女儿十三岁,学习成绩优秀,善良懂事,目前在黄江小学读书……” “圆哥,你不要说了。” 秦大川打断了方圆的话,闷闷的说:“我不该装什么滥好人,去同情蛇蝎般的女人。” “你不是装,你还勉强算个好人吧,除了坑骗你小妹外,你也没做过什么对不起人的事。” 方圆弹出手中的烟头,笑了笑说:“你以为,我就喜欢做这种事?我也不想,可他肯定希望,有人能站出来給他一个公道。” 秦大川没有问那个他是谁,只是抬头看向了天上。 天上,影影绰绰的好像有张男人的脸,在哭泣。 第718章:认输了吧 苏省,剑锋山。 东西两个山头,山前有个方圆一公里左右的湖泊。 湖水清澈,游鱼不时跃出水面,却被横掠而过的水鸟及时叼走,瞬间就消失在了远处。 剑锋山海拔不高,山势也不险峻,不过景色却相当雅致,漫山遍野的都是松树,翠竹等象征骨气挺拔的植物。 这就是所谓的不是景区,景色却胜过景区的地方了。 “久闻剑锋山乃苏省真正的三大名山之一,却始终无缘得见,今天一看,果然是名不虚传,山峰为龙,龙尾高翘龙首蜿蜒而下,湖泊为珠,犹如天上皓月落凡间,珠在双龙嘴边,此乃双龙衔珠之势也。” 潘龙语拄着一根拐杖,站在东山的平台之上,远眺着山下那个湖泊,连连的点头赞叹。 李子竖着耳朵。倾听老潘的每一句话:“水为安享之源,龙为安享之干,主求历代会有一女性安家,两男官路亨通,又名一女旺两男之地。湖泊不干,双龙不枯--依老朽来看,剑锋山不仅仅是苏省三大名山之一,就在全国都能排的上号。” 干啥的吆喝啥,潘龙语是以风水学问,名闻天下,那么他所说的名山,肯定跟风水有关。 跟潘龙语并肩而立的,是个相貌清廉的老者,没留胡子,尽显其儒雅风度,很像一个博学多闻的教授,定定的站在那儿,浑身却能散发出一股子让李子不敢正视的威严。 听着潘龙语的点评,老者没说话,只是淡雅的微笑着。 没看到他说话后,李子就凑趣道:“潘老师,您能说说天下三大名山,都是那几座山吗?我想,号称龙脉之祖的昆仑山,应该占有一席之地吧?” 天下龙脉出昆仑,这可是世人皆知的,任何一个懂点风水的,都得把它拍在第一位。 潘龙语也是这样,微微点头:“不错,昆仑又称万山之祖,自然是首屈一指的名山。排名第二的,就是那五岳中的泰山了。” 李子有些奇怪:“哦?潘老师,五岳之首的泰山,虽然名气大些,也是历代君王禅天的首选之地,但它的海拔高度,以及险峻形成的风水格局,相比其秦岭、长白山还是稍逊一些的吧?” 儒雅的老人说话了:“呵呵,年轻人,潘老哥把东岳排在天下名山第二位,那是有原因的。我虽然不懂风水,不过我却能说出一二,老哥不会笑话我班门弄斧吧?” 潘龙语微微一笑,说道:“明功兄,在年轻人面前你何必自谦呢?如果你也不懂风水的话,那我今天也不会站在这剑锋山上了。剑锋、剑锋,独占苏省六分灵性,才能跟楼家的显著地位相得益彰。” “潘老哥,你太客气了。那我就在年轻人面前卖弄一次,博得我兄莞尔。” 楼明功微微欠身,虽说是在谦逊,但脸上却浮现出发自内心的得意之色。 根据最古老的阴阳五行学说,泰山位居东方,是太阳升起的地方,也是万物发祥之地,因此泰山神具有主生、主死的重要职能。 由此,更延伸出几项具体职能:新旧相代,固国安民;延年益寿,长命成仙;福禄官职,贵贱高下;生死之期,鬼魂之统。 世人或许知道秦始皇第一次登泰山时,天上忽降大雨,得遇五棵松树避雨,雨过后封五棵松为五大夫,从那之后泰山才被善男信女尊为圣地的传说。 其实早在周朝时期,姜子牙就已经很青睐泰山了。 相传周朝建立,天下大定后,奉元始天尊之命,姜太公手持打神鞭开始大肆封神,赐地,忙活了好几天才勉强把那些嚷着要神位的人打发走,却独独闪下泰山没有仙尊入住。 原来姜子牙见把东岳风水绝佳,仅次于万山之祖昆仑,就起了私心,要把泰山当做了自己永久的封地,名号都选好了,就叫东岳大帝。 可就在老姜准备给自己封神时,为周朝立下过大功的黄飞虎却忽然蹦了出来,连说封神怎么可以忘记他,竟然没有挑个好地方,简直是岂有此理--他已经细细盘算过了,天下好地方几乎都被人占了,只有一个泰山,勉强配得上他的身份了。 姜太公听黄飞虎这样说后,差点气昏过去:黄飞虎算定老姜会把最好的留给自己,所以一直在旁边等着,直到他要给自己封神时,才及时跳了出来。 黄飞虎怕姜子牙不封自己,就威胁说敢不满足我的要求,我就去元始天尊那儿告你黑状,说你假公济私,把最好的留给自己。 被威胁的老姜无奈之下,只好把泰山封给了黄飞虎,好人做到底,把想好的东岳大帝名号也给了他。 “姜太公最后为什么没被封神,暂且不说,单说黄飞虎跟他争抢昆仑之下的东岳,就足够证明泰山的重要性了。更何况,第一位皇帝秦始皇,也是推波助澜,所以搞得泰山比昆仑名头还要大了。呵呵,这可是真正的山不在高,有仙则灵了。” 简单讲完泰山的传说后,楼明功呵呵笑着抬手,摸了摸干净的下巴。 “受教了,楼老。” 李子赶紧弯腰道谢。 “没事,闲聊而已,也算不得数。” 楼明功无所谓的摆了摆手,看向了老潘,狭长的老眼中有光闪过:“老哥,刚才你评论剑锋山时,尽说好处了。呵呵,剑锋山不是东岳,更不是昆仑,不可能没有缺点吧?” “有缺点,而且缺点还不小。” 潘龙语来找楼明功,可不是跟他谈论这些野史传说的,顺势说道:“剑锋山名字太为刚硬,又是满山的翠竹松柏,硬度上去了,却无法逃脱过钢易折的宿命。” 楼明功双眼微微眯起,成了一条线:“愿闻其详。” “水,为天下至柔之物。” 潘龙语抬手,指着山下的湖泊:“这个能起到刚柔并济的湖泊,应该是后来才出现的吧?” “是的。” 楼明功沉吟了片刻,才说:“这是楼家先祖,早在数百年前挖掘出来的,这才形成了当今的双龙衔珠的格局。” “湖泊的方位,精准的让人赞叹,很可惜,水面大了些。” 潘龙语微微叹了口气,继续说:“这样就不可避免造成了双龙衔珠太吃力的格局,主楼家列代女性成就,要大过男性,未免会有母鸡司晨的缺陷,继而影响整个格局的运势。” “潘老哥,你是说宇湘?” 绕了老大一个圈子后,楼明功终于忍不住的率先戳破了那层窗户纸。 这让旁听的李子,心中终于长长松了口气。 “水为至柔之物,最该懂得变通才对。当水划成冰时,却能成为一等一的利器。如果总是为冰,还好说些,可春天终究回来到,冰面总是要花开的。” 就像没听出楼明功的意思那样,老潘还在这儿绕。 楼明功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冰化了,那又怎么样?等寒冬来临时,水还是冰,照样能化为冰刀,成为一等一的利器。” 潘龙语紧紧逼问:“如果等不到寒冬来临呢?” “我想不到,这个世界上谁敢伤我的宇湘。” 楼明功下巴昂起,傲然之色溢于言表,淡淡的说:“无论是谁,都该在想到伤害宇湘后的残酷打击,不是他们能挡得住的。” “这个世界上或许没有人,敢伤害楼宇湘。” 潘龙语正色道:“但如果那个人,乃是不该属于这个世界的人呢?或者干脆说,他就是个活着的死人呢?” “活着的死人?” 楼明功愣住,搞不懂潘龙语为什么要说这句话。 “让楼宇湘认输吧。” 潘龙语也不想再绕圈子了:“我知道,让宇湘那样骄傲的女孩子认输,是比杀了她还要难过的事。但毫无疑问的是,认输是她当前唯一的出路。如果再纠缠下去,至于她还能不能回到苏省,谁都不敢保证。” 楼明功没说话,只是眼里带有了冷笑的神色。 “明功,你可知道我为什么只收宇湘为记名弟子?” 潘龙语看到楼明功的神色后,微微叹了口气。 楼明功似笑非笑的问道:“你怕宇湘给你惹祸?” “是。” 潘龙语坦然承认。 楼明功脸上的讥讽消失了。 没有谁比他更清楚,潘龙语是个多么了不起的人,要不然当初他也不会让孙女去跟老潘学个‘一技之长’了。 潘龙语在华夏,绝对是不怕麻烦的那个人,不管是在政界商界,还是在民间,甚至在所谓的道上,他潘龙语的名头,就是一张刀枪不入的虎皮。 楼明功始终搞不懂潘龙语当年,为什么会佛了自己的面子,只肯收楼宇湘为记名弟子。 刚才他看似随意回答的问题,其实就是他早就想过的了。 没想到,潘龙语会坦言承认。 潘龙语,竟然也怕麻烦,还是楼宇湘给他惹来的麻烦! “我楼家,解不了?” 楼明功微微眯起的眼睛,慢慢恢复了自然。 潘龙语摇头:“解不了。” “再加上你呢?” 楼明功又问。 潘龙语还是摇头:“解不了。” “那是一个多么危险的存在?” 楼明功沉吟很久,才低声问。 “你无法想象。” 潘龙语淡淡的回答。 楼明功转身,走到竹林前的藤椅上坐了下来,端起凉了的茶水喝了口,才问:“怎么认输?” “我说了不算。” 潘龙语犹豫了下,才说:“不过,我能猜出其中的一个条件。” 楼明功看着他,没说话。 “老人们常说,男儿膝下有黄金的。” 潘龙语缓缓的说:“宇湘,性格再坚强,她只是个被你宠坏了女孩子。” 砰的一声,楼明功把手里的茶杯,狠狠砸在了地上。 “呵呵,算我没说。” 潘龙语就知道楼明功死都不会同意楼宇湘认输了,唯有苦笑。 “老爷。” 就在楼明功拿着茶杯的右手死死攥在一起时,一个年月六旬的老头,从花径小道上急匆匆的走了过来:“小姐的秘书林林求见。” 第719章:楼宇湘的债主 楼明功知道林林是孙女的绝对心腹,比他这个当爷爷的都了解楼宇湘。 更知道林林作为楼宇湘撤退时的第一路疑兵,早在凌晨时分就已经来到剑锋山下,随时待命了。 说实在的,楼明功对楼宇湘回家搞出这么大的‘排场’,还是有些不悦的,觉得孙女过于小心了,那个杀掉庞贝的人,最多也就是个手段凶残的家伙罢了。 那家伙没敢在酒店内对孙女下手,也不是因为用那么血腥残忍的手段来让楼宇湘绝望,而是他真不敢对楼家的人下手。 不过楼明功已经习惯了支持孙女去做任何事,接到她的求援电话后,还是按照她的要求做出了详细的布置。 直到潘龙语大清早的来访,说他怕被楼宇湘连累,又说出‘男儿膝下有黄金’的话后,楼明功才猛地意识到事情不是他想的那样简单。 或许,有人真不惧怕楼家。 到底是什么人,敢这样蔑视楼家? 楼明功没心思去考虑老潘那番‘活着的死人’这些话,只想知道林林为什么要找自己,所以在管家说她求见后,立即点头让她过来。 “老爷。” 林林快步走上平台后,先对楼明功弯腰鞠躬后,又给潘龙语行礼问好。 潘龙语早就认识林林,微笑着轻轻点头算是回礼。 “老爷,刚才我接到了小姐的电话。” 林林没有绕圈子,开门见山的说明了来意。 “她现在到哪儿了?” 楼明功淡淡的问出这句话时,凝重的脸色轻松了很多。 在他看来,林林既然接到了孙女的电话,那么就证明楼宇湘已经快到家了,所谓的恐怖威胁,在六名金沙成员面前,或许真算不了什么的。 想到老潘刚才那番话,楼明功心中就冷笑:哼哼,说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不就是在委婉的提醒我,宇湘又不是男儿,没必要像男人那样在意膝下有什么,完全可以为躲过本次劫难,给人下跪求饶吗? 潘龙语啊潘龙语,我真不明白你既然看出剑锋山的风水格局,就该知道宇湘才是我楼家的颜面,你却仍劝她认输,还要给人下跪赔礼,还真以为我楼家好欺负--楼明功转瞬间想到这些时,就听林林低声说:“小姐,在电话中向我求、求救。” “什么?” 楼明功怀疑自己听错了。 “小姐在电话中,向我求救!” 事情紧急下,林林顾不上旁边有外人在了,提高声音重复了一遍。 有风从两座山中间刮来,成片的绿竹叶子,发出下雨般的莎莎声。 有些冷。 楼明功狭长的双眼,已经睁到最大限度了,全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咳。” 潘龙语在旁边干咳了一声,轻声问道:“林林,你能否说的详细一些?” 担心对楼总不利的人,会通过截听她电话的手段,来确定她的具体方位,故此林林在撤回苏省后,并没有着急跟她打电话联系。 等到天光彻底大亮后,林林算到楼总应该快到家了,才给她打了电话。 “小姐明显处于极度惶恐中,刚接通我的电话,就哭、哭着喊问我是谁。” 林林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语气清晰的快速说道:“我回答说我是林林,小姐马上向我求救,让我赶紧赶去她身边--小姐还没有说完,电话就断了,我即刻重拨回去时,已经关机。据我推测,应该是手机没电了。” “宇湘,现在什么位置?” 楼明功此时已经恢复了他本该有的儒雅风度,只是说话的声音却有些沙哑。 林林抬头看着老爷,低声回答:“小姐关机后,无法再根据gps定位系统确定小姐的具体方位,但我能根据那个时间段的小姐行程,推断出她已经到了富华市境内。根据我们预先协商好,小姐应该是在富华市西北郊区方位。” 富华市,距离剑锋山也就是两百公里,如果走高速的话,用不了两个小时就能抵达。 “呵呵,在距离剑锋山只有区区两百公里的地段,那些人就敢肆意妄为恐吓宇湘,还真是够胆子啊。” 楼明功轻轻一笑,笑声中带着明显的森寒冷意,更多的则是极力掩盖的惊惶。 剑锋山方圆两百公里,绝对算得上是楼家势利存在的区域。 通俗的来说呢,就是楼家的地盘。 现在有人竟然敢在楼家的地盘上,要对楼大小姐不利,足够证明这个人有多么的无知,无畏了。 楼明功愤怒之余也惊惶:在楼家可控制的势力范围内,楼宇湘不顾她楼家大小姐的尊严,在电话内向林林求救,就足够说明对她提供铁身边保护的六个金沙成员,已经是凶多吉少了。 六个身手强悍的金沙成员凶多吉少,但楼宇湘还暂时‘安然无恙’,那么更能证明敌人不是不敢动她,而是故意用这种手段,来摧残她的精神,让她处于崩溃的绝望中。 越是在家门口绝望,才对人精神的打击力度越大。 这个道理很简单,自然瞒不过深谋老算的楼明功。 他的眼角在突突的跳。 他忽然发现,楼家并没有他以前所认为的那样强大。 以前楼家敢横着走,那是因为他们没遇到比他们更狠的人。 现在更狠的人蹦出来了,以这种独特的方式向楼家叫板--或许,潘龙语说得对,要想保证楼宇湘的绝对安全,必须得让她认输。 如果只是赔偿,无论是赔多少钱,只要能保住楼家的颜面,楼明功都不在意。 他在意的是认输:楼家商场上的旗帜,最出色第三代领军人物,得跪地认输,这才是他圆死,也不会答应的。 可不答应,孙女的安全就得不到保障。 问题就来了--楼家的颜面,跟楼宇湘的安全,哪一个最重要? 在普通人看来,面子这东西一不能当吃,二不能顶喝的,实在无法跟人的生命安全相比较,好汉不吃眼前亏的,暂时的忍让,只是为了日后的崛起。 但楼家的颜面,对于楼家这个百年家族来说,却是比生命更重要。 楼明功敢肯定,如果把孙女换成自己,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去死。 楼宇湘--却不能死。 她不但是楼家第三代内最出色的领军人物,更是整个楼家经济来源的支柱。 她要是死了,庞大的帝皇集团,不说轰然倒塌的话,绝对算遭到近乎毁灭性的打击。 怎么办? “老爷,小姐现在情况很危急。” 就在楼明功心神已乱,抉择不定时,老管家在身边轻声提醒。 楼明功看向了老管家。 楼宇湘,从小就是被老管家看着长大的,只希望那孩子能平安回来,在跟老爷对视时,丝毫不掩饰脸上的哀求之色。 楼明功紧攥着的右手,慢慢松开时,终于拿定了主意,淡淡的说道:“楼福,你现在就向富华市警方报警,要求他们尽最大努力的,来保证宇湘的安全。” “老爷!” 听老爷这样说后,管家楼福身子一颤,随即屈膝跪在了地上,双手前伸额头触地,哀声求道:“老爷,您不能放弃小姐啊!” 林林愣了下,也跟着跪倒在了地上。 楼明功年龄比潘龙语小不了两岁,八十多岁的老家伙了,林林跪他一跪算不了什么。 “唉,明功兄,我看你还是三思而后行啊。” 潘龙语也在旁边低声劝道。 “我已经三思过了,老哥不用再劝。呵呵。” 楼明功轻笑着,从藤椅上站了起来:“老哥,我有点私事失陪一下,你先自己欣赏下我剑锋山的秀美风景,抱歉。” 不等潘龙语说什么,楼明功转身急匆匆的走下了花径小道。 “老爷,不能就这样放弃小姐啊!” 老管家从地上抬起头来时,已经是老泪纵横。 李子看了,微微感觉不忍。 潘龙语却是神色淡然,转身拄着拐杖,走向剑锋山最高处。 他才不会因为忠心的老管家哀求楼明功不要放弃小姐的样子,而感到不忍,只有心灰意冷的好笑:如果不是你们骄纵楼宇湘,她怎么又会变成当前这种人? 一切,都是咎由自取罢了。 楼宇湘不会这样想。 哪怕她现在被人一刀子捅死,她也不会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做错的,只是那个毒蛇般隐藏在暗中吓唬她的恶魔。 人在极度恐惧中呆久了后,就像痛的时间长了那样,就会麻木。 楼宇湘现在就有些麻木了,她不再哭泣,不再害怕,就这样茫然的顺着路边,走进了富华市区内。 她依旧身穿华丽得体的衣服,在小河边吸掉了满脸的鲜血后,重新向这个世界展现出了她惊人的美丽,只是昔日灵动的双眸,呆滞了太多,就像失去了灵魂的行尸走肉。 富华市内的街道上,车流穿梭不惜,脚步匆匆的行人在经过她身边时,都会好奇的看她一眼。 或许,会有男人对她产生某种浪漫的想法,不过楼宇湘那种与生俱来的气质,却让他们退缩了。 叮铃铃--楼宇湘走过一个公用电话亭子时,清脆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她下意识的停住脚步,缓缓抬头看去。 电话亭中没有人,亭子的门虚掩着,里面公用电话的来电显示屏幕,忽闪着绿色的光芒。 楼宇湘犹豫了下,迈步走了进去,接起了电话。 “楼总,你还好吧?” 电话一接通,阴阳怪气的男人声音,就从里面传了出来。 楼宇湘身子猛地一颤--她,到死都不会忘记这个男人的声音! 就是这个男人在电话中提醒她,亲眼看到白鹰俩人的脑袋,被狙击手打爆。 他就是个魔鬼。 阴魂不散的魔鬼,无论楼宇湘徒步走了多久,他都能知道她来到了哪儿,并及时拨通了公用电话。 “你、你究竟是谁?” 楼宇湘沉默片刻,问出这句话时才听出她的嗓音,竟然变得是那样沙哑,就像古墓中的石门门轴,带着死亡的气息。 “呵呵,你可以叫我债主。” 男人在电话内呵呵笑着:“向你讨债的人。” 第720章:买个老头子当老公 “债主?” 楼宇湘呆滞的瞳孔,微微转动了下,轻声问道:“我到底是欠了你什么债?” “欠了我什么债?呵呵,楼总还真是贵人多忘啊。” 男人在那边再次阴阳怪气的笑了下,说:“不过也不能怪楼总想不到你欠我什么债了,那是因为你欠人债欠的太多了,多到想不起来了。” 楼宇湘没说话,只是听着,干涸的嘴唇紧紧抿了下。 男人问道:“还记得凌晨你在离开黄江区中心医院时,被你滥杀掉的看守太平间的人吗?” “那个冲满屋子死尸吼着一起嗨的人?” 楼宇湘想起了王大胆。 “对,就是他。” “你是他的家人,还是亲戚朋友?” “都不是。” “哦。” 楼宇湘吧嗒了下嘴巴,轻声问:“我还有什么债?” “东海集团的林舞儿,相信楼总你也不陌生吧?” 男人在那边冷笑道:“就因为当初她在签约时,对谋夺她财产的人态度不好了些,你就被她往死里逼,甚至还逼着她去站街--楼总,还记得吗?” “你是她的家人,还是亲戚朋友?” 楼宇湘又问出了同样的问题。 男人迟疑了下,才回答:“都不是。” “哦,也不是。” 楼宇湘深吸了一口气,声音更低:“既然,那不是这俩人的家人,又不是他们的亲朋好友,那你为什么要帮他们讨债?” “我--哼!” 秦大川可没想到楼宇湘,会恬不知耻的问他这个问题,一时间不好回答,只得冷哼一声看向了倚在窗台上向外看的方圆。 方圆看着不远处的那个电话亭,笑眯眯的说:“你告诉她,你替那两个人要债,是因为天下不平事,就该由天下人来管--简称,替天行道。” “对,我就是替天行道!” 得到圆哥的提醒后,秦大川才用力点了点头,拿开捂着话筒的手,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 “你是替天行道?” 楼宇湘嘴角抽了几下,不等秦大川说什么,忽然就尖声叫道:“替尼玛啊,行尼玛啊,道个尼玛啊!你算哪门子的狗屁东西,敢大言不惭的说要替天行道!好啊,姑奶奶我就在这儿,你滚出来吧,让我看看你是谁!” “卧槽,这娘们还有这么大力气吼。” 耳膜给震得嗡嗡响的秦大川,赶紧把手机从耳边拿开,接着挂断后对方圆愤愤的说:“老大,她一点都不像是精神要崩溃的样子。这小娘们,神经坚韧的很啊!” “才被吓了两次,就精神崩溃了,那她就不是楼宇湘了。” 看着依旧在电话亭内对着话筒滔滔大骂的楼宇湘,方圆笑得越发开心了。 “在郊外时,她本来是被吓坏了的。现在忽然还阳了,那是因为你给打电话时提醒了她,她已经来到了她家的势力控制范围内。” 格林德对秦大川解释道:“在自己家门口,她没必要再害怕的。她也确定不会再有反坦克地雷、狙击枪出现了,当然得重新恢复她的跋扈风采了。” 格林德不愧给花小妖当了那么久的贴身心腹,很快就从楼宇湘的态度变化中,猜到她当前是种什么心态了。 “这儿就是楼家的势力范围了?” 秦大川有些纳闷:“我怎么不知道?” 方圆说话了:“你不知道,那是因为别人在说这些事时,你正忙着喝酒。” “是吗?我不记得了。” 大川哥从来都不屑理睬自己不记得的那些琐事,只是问:“老大,接下来我们是不是真该下手了?毕竟这是人家的地盘了,再不下手,就来不及了。” 看着已经走出电话亭,正抬头四下里看的楼宇湘,方圆摇了摇头。 “还要折磨她啊?” 秦大川吸了下鼻子,担心的说:“就不怕夜长梦多?” 格林德走过来,拍了拍他肩膀,满脸的语重心长样子:“大川啊,你还是单纯了些,所以不懂像楼宇湘这样的狠人,才不会轻易被搞崩溃了。” “嚓,十个人惨死在她眼前这种事,还算是轻易?” 秦大川骂了句时,猛然醒悟了过来,满脸不信的问格林德:“死老外,你是说楼宇湘在野外的崩溃样子,都是装出来的?” “最起码,有一半是装出来的,要不然她的精神,不会恢复的这样快。” 格林德也看向了窗外,喃喃的说:“说实话,我现在都已经佩服她的隐忍了。如果她是个男人,又出生在乱世的话,绝对是个枭雄般的存在。最不济,也是不拿身下之辱当回事的韩信。” “可她不是男人,不是枭雄,更不会说是韩信。所以,她还是露马脚露的早了一些。” 秦大川冷笑着,凑到窗前看去。 站在电话亭前的楼宇湘,正在抬手指着四周叫骂着什么。 那样子,十足的一个骂街泼妇,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 “她就不怕嫌丢人吗?” 秦大川有些奇怪的问道。 “她比你聪明多了。” 方圆淡淡的说:“聪明人呢,总是能在任何场合下,迅速找到最有利于自己的办法。可惜,她的聪明劲用错地方,也找错对象了。” 楼宇湘没觉得自己的聪明,用错地方找错对象了。 她只是在蓦然惊醒自己已经来到富华市后,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放在以往,有人搬座金山放在她面前,再跪在地上恳求她客串一次骂街的泼妇,她只会笑吟吟的吩咐手下,把那个人的三条腿都打折再扔出去,根本不会有别的反应。 现在没人给她搬来金山,也没谁跪在地上求她,她就当起了泼妇。 嗯,她绝对是当世气质最高贵的泼妇,本来憔悴到不行的脸面,瞬间恢复了往昔的水灵,左手掐住腰跳着脚大骂时,小蛮腰扭得好像蛇儿那样。 如果忽略她恶毒的骂词,单说她的声音,也绝对比黄鹂鸟儿唱歌还要好听。 这样一个小尤物在大街上毫无风度的骂街,能不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吸引上百人围观吗? 围着的人越多,楼宇湘就会感觉越安全。 更重要的是,她在这儿骂街会惊动警方,会让已经满富华市搜寻她的楼家人,用最快的速度赶来她身边。 如果她在骂的累了时,还没有楼家的人出现,那么林林可以去死了。 现实比楼宇湘预测的还要好,维持社会治安的警员还没有赶来,就已经有两个身穿黑西装的彪形大汉,从人群中急匆匆挤了过来,弯腰低声说:“大小姐,老爷派我们来接您回家。” “你这个没有种傻叉,就知道乌龟般的藏头露尾,躲在暗中算计老娘!我呸,老娘我衷心祝愿你的子孙后代,都以借种的方式来传宗接代!” 又狠狠骂了一句后,楼宇湘才长长吐出一口浊气,对那俩黑西装冷冷的说:“就你们两个?” “我们来的是最早的了,最多再过半小时,就会超过三十个人赶过来,由福叔亲自带队。” 一个黑西装低声回答完毕后,才小心翼翼的说:“大小姐,我们是不是先去警局等?” “警局里,会有这么多挡箭牌吗?” 楼宇湘冷笑着,扫视了一眼看热闹的人。 “那,依您的意思?” “我饿了,也渴了。” “知道了,小姐,请。” 黑西装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没种的乌龟王八蛋,老娘我现在有些累了,要去吃饭。” 楼宇湘抬头,扫视着街道两侧的商铺,然后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土菜馆,嚣张的骂道:“信不信老娘我会找个猥琐的老头子,当场给你戴上一顶大大的绿帽子?哈,你肯定不信,那你就在暗中看着啊,看我敢不敢!” 那俩黑西装,羞的面红耳赤,脑袋几乎要钻到怀里去。 他们当然都很清楚,楼大小姐虽说才不会像那些虚伪的大家闺秀那样爱惜羽毛,但也不会‘下贱’到当街说这种话的地步。 楼宇湘这样做,完全是因为这两个楼家保镖,根本没能力给她提供所需的保障,所以才被迫吸引更多的围观者,尾随她去那边免费欣赏,她怎么给男人戴绿帽子的同时,也被她利用当做挡箭牌。 果然,听楼美人要找个老头子,就在那边的小饭馆给某人戴绿帽子后,围观者的兴趣空前高涨,根本不用任何动员,就众星捧月般的簇拥着她走向土菜馆那边。 更有好多年轻人,第一次暗恨自己为啥这么年轻,又这么帅气--要不然,能给被小美人儿选中的,就不是那个在土菜馆门口领着猴儿要饭的老头子了。 猥琐,都无法形容这个老头。 只能说,这个长的比猴子还像猴子的老头子,还不如他身边那只黄毛猴儿看上去更顺眼。 正一手端着面破锣,一手拿着个小鞭子催促猴儿给过往行人行礼、翻跟头要钱的老头子,看到一个小美人儿带了那么多人来到他面前后,就相当然的呆了,实在搞不懂咋滴了。 回头看了眼‘粉丝们’,楼宇湘再看向老头子时,脸上已经浮上了妖媚的笑意:“半个小时,你能要到多少钱?” 老头子那只黄毛猴子也被吓坏了,赶紧钻到他裤裆下,抱着他腿子,两只眼滴溜溜的来回转。 老头子活这么大,可从没有这么漂亮的美女跟他主动说过话,紧张的不行,嘴唇哆嗦了老半天,才慢慢伸出三根手指:“三、三块钱吧?” “把你们的钱都给他。” 楼宇湘吩咐旁边那俩保镖。 俩保镖没有丝毫犹豫,立即翻出了所有的现金,足有五六千块的样子,扔在了老头那面破锣中。 老头可从没有见过这么多钱,不但嘴唇打电话,腿子都在打摆子,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这些钱,我买你半小时,给我当老公。” 楼宇湘看着老头子,很认真的说:“我保证,在这半小时内,无论你想对我做什么,都不会有人阻拦你,哪怕你把我按在桌子上,做你最想做的事,我都会无条件满足你。” 第721章:老头子的洞房花烛 咣当一声,耍猴老头子手中的破锣,掉在了地上。 满锣的钞票,也洒了一地,把抱住他腿子的那只猴子,被吓得吱的一声叫。 老头子却像没看到这些那样,只是傻呆呆望着楼宇湘,呼吸越来越急促,一张好像橘子皮般的老脸上,也慢慢浮上病态般的红色,两只混浊的老眼里,更是散出年轻人才有的亮光。 老头子动心了。 哪怕是个瞎子,也能看得出来。 他不能不动心。 围观群众都敢发誓,如果自己是这个老头子,也会动心。 当然了,大家都是聪明人,当然能看出小美人儿现在正跟丈夫赌气,才故意找个这样的邋遢老头子来糟蹋自己。 如果老头子真敢当面办了她--死,是老头子最终的不二结果。 能够有保镖随身陪同的小美人儿,会是一般人吗? 可这又怎么样? 只要能尝到这小美人儿的滋味,就算是死也是笑着死的,岂不闻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句话? 更何况,这邋遢老头子也没几天好活头了,真要是在临死前得到小美人儿,绝对是老天爷对他悲惨一生的最大补偿了。 “真、真得?” 耍猴老头喉结剧烈活动着,死死盯着楼宇湘的俏脸,声音嘶哑的问道。 “真得,只要你敢。” 楼宇湘依旧认真的回答。 “他、他们,不会打断我的腿,再把我扔到野地里去喂狗吧?” 老头子指着给钱的那两个黑西装,身子哆嗦的更厉害了。 到底是常年混江湖的,年龄虽大,眼光却很老道,一眼就看出那俩黑西装是楼宇湘的保镖了。 “最起码,在半个小时内,他们不敢把你怎么着--” 楼宇湘刚说到这儿,耍猴老头忽然上前,弯腰伸手,就把她横抱在了怀中。 谁也没想到,这老家伙眼看半死不活的样子了,还能抱起楼宇湘。 “放肆!” 楼宇湘身边那俩黑西装,也没想到耍猴老头敢这样大胆,本能的就低喝一声,伸手去抓他的肩膀。 “退下,这是我自愿的!” 楼宇湘及时冷叱一声,喝退了两个保镖。 被老头子抱在怀中后,搁着衣服,她都能感觉到他排骨般的身子,那种男人老了后夹不尿的气息,混合着老头子常年不洗澡才有的独特汗臭味,差点把她给熏昏过去。 她发誓,事后,一定要砍断这个老头子的两只手。 得一段一段的砍,行刑之人要是在八十刀之内就把这老东西的两根胳膊砍下来,那么就把自己的两只手都剁掉吧。 “去,去哪儿?” 美人在怀后,老头子又回到了年轻时代,腰板笔直,一脚就把抱着他腿的猴子,给踢了出去,四处寻找适合办事的地方。 “就在这家土菜馆吧,里面有桌子,客人也不多。” 楼宇湘不愧是楼宇湘,一旦决定要做什么事后,就全力以赴的认真去做,尽管当前是场不折不扣的闹剧,她也演的相当到位,两只露出衣袖的小臂,比白藕还要嫩,搂住了老头的脖子,好像猫儿那样把脑袋伏在了他怀中。 老头子不再废话,迈开大步走上了土菜馆的台阶。 围观者们,彻底地傻掉:小美人儿,真要把她自己交给一个老头? 哗啦一声,跟过来看热闹的人,都涌进了土菜馆内。 “哟,今儿怎么来这么多人啊?” 老头子抱着楼宇湘刚走进土菜馆,一个穿着无袖大红旗袍的女人,就扭着浑圆的腰肢,从二楼楼梯上踩着银色细高跟小皮鞋,嘎巴嘎巴的走了下来。 这家土菜馆内,啥时候来了个漂亮娘们? 还是个高鼻子蓝眼睛的老外--几个以前光临过土菜馆的围观者,看到女人后,眼珠子立马就直立了:以后吃饭,就来这家了! 老外娘们虽说不如被老头子抱在怀里的小美人儿精致、漂亮,但长的也不赖,尤其是人家穿着风格大胆开放,瞧瞧那旗袍开的叉,几乎都到了胯上了,一双差不多得有一米一三的大白腿,迈动起来时,都能看到里面的黑色小蕾…… “六子,八哥,都死哪儿去了,还不赶紧出来招呼客人?” 旗袍女人站在楼梯上,就像封建社会丽春院的妈妈那样,挥舞着手里的彩手帕,一口相当正点的汉语,听上去是那样的悦耳。 “来了,来了,老板娘!” 后门被人推开,两个穿着白衬衣的小伙子跑了进来。 这俩人倒是华夏人,也很有福--给这么风骚漂亮的老板娘打工,就是不要钱也行啊。 “各位请坐,请坐,想吃什么?” 老板娘可能没看到老头子跟楼宇湘,扭着腰肢哒哒的走到了吧台后,开始招呼客人。 “有、有包厢吗?” 被人围住的耍猴老头,这时候吼了一嗓子。 这一嗓子中气十足,看来在怀的美女,严重刺激到了他即将干涸的雄性荷尔蒙,开始急促分泌了。 “有,就在您背后呢。” 一个伙计满脸惊讶的看着这对老少配,幸好没忘记自己的职业,赶紧殷勤的打开了小包厢房门。 包厢不大,也就是七八平米的样子,一张大圆桌,能供七八个人在里吃饭,还很挤。 老头子抱着楼宇湘,迫不及待的走了进去,抬脚踢开几张椅子,喘着粗气的说:“招、招牌菜!你家的招牌菜,给老子挨个上一遍!老子,老子要好好庆祝一下我的洞房花烛夜!” “这是大白天好吧,老爷子--” 伙计忍不住纠正他错误时,楼宇湘一个保镖抬手就采住了他衣领子,瞪着他眼睛恶狠狠的说:“让你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废什么话!” “好,好,你松开,松开我!” 几乎被保镖单手提起来的伙计,赶紧点头。 一下把伙计推出去后,保镖狠狠瞪了所有围观者一眼,挽起了袖子,露出刺着青龙的胳膊,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好惹的。 已经进了包厢的老头子才不管这些,抬脚把包厢房门关上,就把楼宇湘横放在了桌子上,双手张开嘿嘿淫、笑着:“美人儿,哥哥来了!” 他那只黄毛猴子,也吱吱的叫着,跳上了一张椅子,给主人助威。 秀美的小脚,抵在了老头子的下巴上。 看着双肘撑在桌面上,右膝屈起,抬起左脚的楼宇湘,老头子愣住,喘着气的问:“啥、啥意思?” 楼宇湘依旧满脸的媚笑,只是那双眼睛冷的吓人,咯咯娇笑:“急什么呀?就算要享受你的洞房花烛夜,也得喝点交杯酒的吧?” “可是,可是,半小时的时间,就根本不够喝酒的!” 老头子期期艾艾的回答。 “跟我保镖说,让他分出一个人去盯着厨房做菜。记住啊,要绝对卫生,要不然我吃不下去。” 楼宇湘说着,左脚划了个优美的半圆,就像《新龙门客栈》中的老板娘那样,荡起轻盈的魅力,盘膝坐在了桌子上,吃吃的娇笑道:“半小时的时间不够,我们可以延长嘛。总之,今儿绝对是你到死都不会忘记的好日子。” “好,好,这可是你说的,我这就去说!” 老头子望着抬手拢发丝时也那么风情万种的楼宇湘,无比艰难的咽了口吐沫,转身拉开了包厢房门。 在数十道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注视下,他冲手臂上雕着青龙的保镖吼道:“我老婆说了,让你去厨房盯着做菜!记住,要卫生,一定要卫生,还要快,老子等不及跟新娘喝完交杯酒后入洞房了。” 保镖狠狠瞪着他时,就看到坐在包厢桌子上的楼宇湘,冲他点了点头,才冷哼一声,快步走向了后门。 老头子又冲吧台后门的老板娘吼道:“老板,来酒!” “哟。老爷子,想喝什么酒呢?” 老板娘这时候肯定看出不对劲来了,不过她才不想多管什么闲事,只需满足客人的需求就好了。 “啤酒,我要啤酒,啤酒不醉人,免得喝多了耽误好事!” 老头子叫道:“来一整箱,我要一整箱!” 到底是看透有今天没明天的江湖人,哪怕这时候也看出楼宇湘要买他当老公是居心不良、还有可能把命搭上,老头子依旧打了鸡血般的激动。 可能他对这个世界早就失望了,想以这种刺激的方式,对人生说再见吧? 当人们对生命不再留恋后,就敢做以往想都不敢想的事。 “八哥,死哪儿去了,赶紧给老爷子搬酒!” 老板娘马上娇声喊道。 八哥从人群后钻了出来,从吧台后面搬了一箱子啤酒,颠颠的送了过来。 “小子,知道你看不下去,可你敢进来咬我啊?” 把生死置之度外的老头子,对守在门前的那个保镖骂了一句,抬脚关上了房门。 保镖狠狠咬了下嘴唇,没反应:人们对快要死的人,总是会特别的大度。 看了眼越来越多的围观者,保镖拿出手机来到窗前,拨了一个手机号,恭声问道:“福叔,你们什么时候才能到?” 福叔在那边回答:“最多二十分钟,林林带着彪子几个,应该快到了。” “好,我知道了。” 保镖说着,就看到一辆黑色越野车,疯了般的从西边呼啸而来。 “林秘书到了!” 保镖眼睛一亮,意识到这辆车就是林林他们几个。 保镖没有猜错,这辆车正是林林跟三个手下。 他们一路上,冒着十数次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以最快的速度赶来了富华市。 根本不用问,聚集在土菜馆门口的太多围观者,就标明了小姐的所在之处。 亲自开车的林林,猛地抬脚跺下了刹车。 吱嘎一声--随着瘆人的刹车声,不再转动的四个轮子,在地上搓出足足四五米远,才停了下来。 林林在解开安全带时,彪子已经率先跳下了车子,几个健步就冲到了土菜馆门前,抬手去推堵在门口的围观者,冷声骂道:“滚开--呃!” 他向里冲的身子,忽然猛地一僵,接着缓缓低头看去。 彪子小腹上,刺着一把刀子,鲜血随着刀柄向外流。 第722章:恶魔的手下 小美人儿当街甩出数千块买个要饭老头子这种事,绝对是千年不遇的。 任何人在遇到这事后,哪怕天塌下来也得围观。 天塌下来都不怕了,还怕彪子的推搡? “推搡什么呢,怎么不去推别人?” 被彪子推了一把的那俩家伙,脾气也不小,马上就推还了回去,把他推进了土菜馆内的人群中。 那么大脾气,还又奢望好好在小姐面前表现一把的彪子,竟然没有反抗,只是像稻草人那样,在人群中被推来退去的。 不但彪子是这样,就连跟他一起冲过来的保镖,也是这样。 守在包厢门前的保镖很纳闷,快步走过去,随手推开人群走到彪子面前:“彪哥,你--你,你……” 他只来得及说出这几个字,就觉得后腰一疼,接着就迅速麻木,得费很大很大的力气,才能回过头,看到刺在自己身上的那把小刀。 趁乱刺他一刀的凶手,并没有打算要他的命,所以还有一半的刀刃没刺进去。 这一半的刀刃,蓝汪汪的,依着保镖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得出这是淬了毒药的。 毒药运行的很快,连给保镖放声惨呼的机会都不给,哪怕他嘴巴已经张开,却说不出一个字来,只能像彪子他们几个人那样,木偶般的被人推搡到了角落里。 十二生肖内的蝮蛇,是个玩毒的大行家。 如果方圆愿意,他就能在几分钟内,就让整个土菜馆内的上百人,都变成彪子般的木偶,三天内得不到解药的话,那就等死吧。 林林可不知道彪子等人已经被变成了木偶,最后一个下车后,车门都没有关,就小跑着冲上了土菜馆的台阶,低声喝道:“闪开,请让一下!” 没人给她让路,却有人在她奋力挤进人群内后,在她耳边轻声说:“我们老大说了,看在你人还不错的份上,就不伤害你了,赶紧走你的。” 这个人的声音虽然低,可却很清晰。 “谁,谁!?” 林林触电般的回头看去,只看到一张张带着恶兴趣的脸,却没看出是谁在她耳边说话。 “闪开,都闪开!” 林林担心楼宇湘的安全,也顾不上谁在她耳边说话了,厉声大喝一声,反手去拿腰间的手枪。 她准备鸣枪示警。 她坚信,只要枪声一响,这些围观者肯定是能跑多快,就能跑多快。 “都闪开!” 林林掏出手枪,枪口朝天,扣下了扳机:咔嚓! 咔嚓声,是林林扣下扳机时,撞针碰撞的声音--但却没有子弹出膛时,该有的砰砰声。 枪怎么没响? 林林有些懵,接着又扣了两下扳机后,随即醒悟了过来。 她可是玩枪的行家了,从咔嚓咔嚓声响中,就能断定枪里根本没有子弹。 手枪里,怎么可能会没有子弹? 林林记得非常清楚,在她火速赶来富华市之前,曾经检查过手枪,确定里面弹药是满着的,足够击毙七个以上的恐怖分子。 可就在她需要用手枪来开道时,里面的子弹却没了。 有人偷走了手枪里的子弹,却没拿走手枪! 林林就觉得浑身血液一冷,当机立断松开了手枪:没有子弹的手枪,对人的威慑力不会强过一把扳手的。 没有枪,她还有刀。 开刃的军刀,就绑在她右脚脚腕上。 现场虽然人挤人的乱糟糟,站都站不稳,不过林林还是能提起右脚,伸手去拿刀--刀子,不见了,空余小牛皮精心缝制的刀鞘。 林林既然能成为楼宇湘的心腹保镖,除了办事杀伐果敢很合楼总的胃口之外,自身打架的本事当然也很出色了。 但她却没有察觉到手枪内的子弹、右腿上的刀子,是什么时候被人偷走的。 如果仅仅是贴身的军刀被偷也倒罢了,毕竟现在上百人挤在一起,趁乱拿走她的刀子也是很正常的,可问题是,手枪里的子弹被偷走,她也没有丝毫的查觉。 那个偷她东西的人,偷技得有多么的高超? 传说中的盗圣,恐怕也就是这样了吧? “呵呵,盗圣?秦大川,你也太小看盗圣了。” 眼角扫了眼站在窗前的方圆,格林德连声冷笑。 “咋,盗圣再牛,他也就是个偷儿罢了。” 秦大川不服气的说:“他还能把那孩子的手枪、刀子偷出一朵花儿来?” “当然偷不出花来,不过盗圣才不会偷这种可怜的女孩子。如果他决定要下手,保管让你站在他面前,小内、裤怎么丢的都不知道。” “你就可劲为他吹吧,搞得好像你认识盗圣似的。他要真那么厉害,我就是赌圣了。” “随便你什么圣。” 格林德懒得再跟秦大川斗嘴,就问方圆:“老大,混在人群中下手的人,应该是十二生肖中的那只老鼠吧?” “什么十二生肖?” 秦大川就像个好奇宝宝,不等方圆回答就插嘴问道:“我怎么没听说过?” 看在心情不错的份上,方圆就給他解释:“所谓的十二生肖,其实是国际道上的一群混蛋,坑蒙拐骗,杀人放火无所不干--不过有时候,他们也会干两件人事。” 秦大川探头向对面土菜馆里看了一眼,嘿嘿笑道:“现在,他们就在干人事吧?” “有时候,你也不是太笨,就像他们偶尔干两件人事那样,聪明那么一两次。” 方圆竖起大拇指,夸了秦大川一句。 秦大川撇了撇嘴,问道:“十二生肖,都混进土菜馆内了?那个风骚的老板娘,还有两个伙计,都是十二生肖内的人吧?” “十二生肖中最年轻的一个,也得五十岁了,你觉得水灵灵的老板娘,像五十岁的样子?” 方圆反问道。 “哦,不像,倒像十八的,要是不把小蛮腰扭得那样夸张的话。” 秦大川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才说:“我知道了,那个抱着楼宇湘的老头子,应该是十二生肖中的那只猴子吧?” 钱猴王身边有只黄毛猴子,秦大川既然知道十二生肖中的人来这儿了,那么猜到是他也是很正常。 看到方圆点头后,很为自己高智商而高兴的秦大川,嘿嘿一笑后,又问:“圆哥,那里面,到底有几个十二生肖的人?” “要跟楼宇湘洞房花烛的钱猴王,下手偷东西的老鼠,专门拿刀子暗算人的是公鸡。还有个玩毒的大行家蝮蛇。” 方圆想了想,才说。 “哦,十二生肖内,有四个人在土菜馆。” 秦大川点了点头:“另外八个人呢,没来参加这场盛宴?” 方圆没必要隐瞒什么,回答说:“来了,他们正在对付楼家那些援兵。” 秦大川皱眉:“八个人,就能挡住楼家源源不断的援兵?” 格林德冷笑道:“哼哼,不死人,当然挡不住。只要死上那么七八个该死的,在自己地盘上更得注意影响的楼家,就不会彪乎乎的再派人来送死了。” “有道理--不说了,看戏,那只猴子开始表演了。” 秦大川趴在窗口,瞪大眼睛向土菜馆内看去。 格林德有些纳闷:“秦大川,你怎么不问问十二生肖,为什么要来帮老大呢?” 秦大川头也不回的反问道:“格林德,我记得你曾经跟我说过,你为什么被你原先的主子逼的上吊无绳、喝药五瓶的悲惨经历来着。你以为,我会像你那样傻,不懂知道的太多,就麻烦越多的简单道理吗?” 格林德愣住,随即苦笑:“靠,你确实比我聪明。” 聪明人不止秦大川一个,林林也不笨,把枪动刀子无效后,就知道围观者中有太多她应付不来的高手了,只能拼力向里挤去,嘶声尖叫:“小姐,楼总!” 楼总正在喝酒,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笑吟吟的拿着酒瓶子,跟钱猴王碰了一个后,昂首一口气就喝下了大半瓶。 放下瓶子后,她才发现钱猴王没有喝,也不再像刚才那样激动了,低头摆弄着桌子上的酒瓶子,不住的唉声叹气。 楼宇湘有些奇怪,媚笑不减的问道:“好端端的,你叹什么气,怎么不喝酒?” “唉,我也想喝,可我实在分不出哪一瓶酒喝下去,才不会感到浑身酸软无力。” 钱猴王犯愁的摇了摇头,抬手冲蹲坐在旁边椅子上的猴子打了个响指,说道:“小猴,你来帮我看看,那瓶酒没有被毒蛇那混蛋下了药。” 黄毛猴子马上就跳上桌子,拿过一瓶啤酒,直接用嘴咬开,用力嗅了几下后,随手扔在了门后,发出哐的一声爆响。 楼宇湘却像没听到那样,俩眼直勾勾的看着钱猴王,拿着的酒瓶子掉在了腿上,散发着啤酒花的酒水,湿透了她的衣服。 哐哐的,黄毛猴子把所有的啤酒都扔在了地上后,冲钱猴王胡乱摆了摆手后,腾身跳上了他肩膀上,转身看着楼宇湘,吱吱的叫了几声,抓耳挠腮,好像在笑。 “你、你不是要饭的。” 盘膝坐着的楼宇湘,很想跳下来躲在墙角,可全身却没有一点点的力气,烂泥那样的瘫倒在了桌子上。 “嘿嘿,我当然不是要饭的。谁家要饭的,敢有抱着帝皇集团楼总当众非礼的胆子?” 钱猴王嘿嘿一笑时,露出一口的大黄牙,五官都挤在了一起,活脱脱的像只老猴子,只是眼睛却无比的亮。 “是、是那个恶魔派你来的!” 楼宇湘明白了,全身发抖,颤声问道:“你、你想把我怎么样?” “不是我想把你怎么样,是你花钱把我买下来当老公的,我当然得尽到当老公的职责。” 钱猴王嘿嘿笑着,伸手把楼宇湘从桌子上抄了起来。 “别碰我,你个恶魔!” 楼宇湘尖叫。 “这不是你喜欢的吗?哦,你后悔了啊?很可惜啊,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卖,所以你今天无论如何,都得给我当新娘了,嘿,嘿嘿。” 钱猴王恋恋不舍的放开她,回头看着门口,喃喃问道:“饭店老板娘搞什么呢,特卫生的菜,怎么还没有端上来?” 第723章:春天的味道 好死不如赖活着。 楼宇湘每当听到别人说这句话时,都会不屑的撇撇嘴,一副‘竖子不与为谋’的脱俗样子。 其实就像很多官员嘴里高喊抵制封建迷信、自己换个办公室都得暗中找风水先生来仔细看看那样,楼宇湘比那些贩夫走卒更信奉这句话。 唯有活下去,无论是坚强的活着,还是赖活着,才能保留希望,做想做的事。 人要是死了,不管死的有多么壮烈,让人仰慕--死了,就是死了,最终会变成一捧骨灰。 骨灰,除了能肥庄稼外,屁的作用都起不到。 楼家老头子楼明功,也不止一次的跟她说这个道理,所以楼宇湘更加坚信无论遇到多么大的危险,困难甚至生不如死的折磨,自己都该活下去。 现在她却想死了。 圆死,也不愿意钱猴王这样一个肮脏猥琐的老头子,玷污她。 尽管她的身子,早就不是清白的了。 现在她却希望自己去死--如果钱猴王真要跟她洞房花烛的话。 房门开了,那个不知道叫六子,还是叫八哥的服务生,端着一个大托盘走了进来,脸上洋溢着祝福的喜色:“老爷子,让您久等了。” “别特么的啰嗦,赶紧摆上,等我跟娘子把酒之后,就该言欢了。” 钱猴王抬手,在服务生后脑勺上抽了下,问:“几道菜?这些菜都是你家的招牌菜吧?如果拿路边货来糊弄我,我老人家可不给钱。” 看了眼脸色苍白的楼宇湘,服务生把盘子摆在了桌子上,笑嘻嘻的说:“瞧您说的,您点了本店的招牌菜,当然得跟您上本店特级大厨师最拿手的。您请看啊,这是黄瓜拌耳朵,爆炒腰子,九转大肠,糖汁藕瓜--” 服务生说一个菜名,就摆一道菜在桌子上。 就算是傻瓜,这时候也该看出钱猴王跟土菜馆这些人是一伙的了,楼宇湘自然也能看出。 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她随便找个要饭的老东西、随便找家饭馆,竟然都是那个恶魔安排好的。 由此可以看出,那个恶魔就躲在她身边不远处,严密监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这还不是最让楼宇湘感到可怕的。 可怕的是:恶魔就像楼宇湘肚子里的蛔虫,知道她想做什么,就提前安排好了这些。 绝对是个恶魔! 如果那个人不是魔鬼的话,怎么可能猜到楼宇湘‘灵机一动’下的决定? 她想哭,想嚎啕大哭。 只是还没有等她哭出声来,就忍不住的呕吐起来--服务生端上来的六七道看似很平常的菜肴,竟然都是用、用人肉做成的! 黄瓜拌的不是猪耳朵,九转大肠也不是猪的肠子,糖汁藕瓜的藕瓜,原来是楼宇湘手下那个保镖半截胳膊,用高压锅蒸熟后,再浇上糖汁的。 如果不是看到藕瓜上面还刺着青龙刺青,那只同样是恶魔的猴子,趁钱猴王跟伙计说话时捞起来偷吃,楼宇湘也不会看到它撕开胳膊后露出的人骨头。 胳膊还没有完全被蒸熟,猴子撕下一块后,还有鲜血滴答下来。 “这、这是人、人的--” 楼宇湘很想抬手捂住嘴,只是所有的力气都用来说话了。 “当然是人的,就是你那个看起来很凶恶的保镖的。” 服务生看向了楼宇湘,原本很讨喜的笑容,变成了狞笑:“嘿嘿,其实我们饭店最拿手的就是烤全人。只是这位老爷子需要多道菜肴,一个人的材料不够,只能肢解那个倒霉蛋了。特么的,谁让他敢揪着我衣领子提起来,让我在人前丢脸的?” “你、你们这些畜生,恶魔,恶魔!” 楼宇湘吐出几口清水(从昨天早上到现在,她就没吃过饭,就算要吐也只能吐清水,好像怀孕了那样)来时,钱猴王拿起筷子,夹起一块薄薄的人耳朵,填进嘴里,咬着咯吱直响。 那张橘子皮般的老脸,满是享受的神色,格格怪笑道:“嚯嚯,你拿刀子拿枪是杀人,我们把他做成美味佳肴也是杀人。同样都是杀人,只是手段不同罢了。相比起你们杀人就抛尸野外,我们更加懂得废物利用。” “嗯,耳朵很不错,你尝尝,就是味精放多了点。吃饱了,老爷子我还得享受洞房花烛呢。” 钱猴王唧唧歪歪的说着,直接用他那只脏兮兮的手,拿起一块耳朵,递向楼宇湘的嘴上:“六子,你赶紧滚蛋,别打搅我们秀恩爱。” “好咧,老爷子,有什么需要您再喊我就是了。” 六子答应了声,转身走到了门口。 “滚、滚开--呕……滚开呀!” 楼宇湘尖声叫着,拼命晃得脑袋,不让钱猴王把那片人耳朵塞进她嘴里。 六子开门的瞬间,楼宇湘听到有个女孩子声音,在外面大叫:“小姐,楼总!” 林林。 是林林的叫声! 听到林林的叫声后,脑子开始有些昏沉沉的楼宇湘,精神大震,赶紧抬头向外看去。 她清楚的看到,林林正在奋力挤出围观人群,向这边冲来。 “林林,林林,快来救我,快来!” 楼宇湘狂喜,嘶声尖叫:“快来杀了这些恶魔,把他们挫骨扬--” 她最后一个字还没有说出口,就看到即将挤出人群的林林,忽然双眼一翻,身子软软的向后仰去。 她周围全是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哪怕她忽然失去了意识,也没有瘫倒在地上,而是被不断在原地拥挤的人群‘挤住’了。 更像一艘在怒海中上下起伏的小舟,很快就被淹没,那只扬起的右手,也消失在了人群中。 “林林!” 楼宇湘呆愣片刻,再次凄声大叫。 砰的一声,钱猴王把门关上了,隔断了楼宇湘的视线。 “恶魔,混蛋,把门我给我打开!” 楼宇湘神经质般的,哑声尖叫着。 现在除了尖叫外,她根本没有别的任何反抗动作了。 钱猴王阴笑了几声,缓步走到了她背后,抬手挑起她的下巴,让她的后脑勺倚在了自己小腹上,右手捏住了她衣服拉链(楼宇湘为了在逃亡中行动迅速,可是特意换上一身运动衣的),缓缓下拉:“老婆,别管外面那些俗人,我们夫妻恩爱才是正事。” 随着钱猴王手缓缓拉下,露出了黑蕾小片片,下面那两团白色的花朵傲然绽放,几乎要撑开似的。 “好、好本钱,果然是好本钱,不愧是人参果,还没品尝,就已经把我老人家给迷倒了。” 钱猴王那只肮脏的黑手,慢慢按向楼宇湘的好本钱。 “拿开你的脏手,别碰我,别碰我!” 楼宇湘用力晃着身子,沙哑的喊叫着。 可能看出她真不想被自己碰了,钱猴王那只即将覆盖在花朵上的手停住了。 楼宇湘能听到他的呼吸变粗,就像待宰的老牛那样,呼噜呼噜作响,更能听到有不住的吞咽口水声。 “别碰我,求求你杀了我吧,杀了我,也别碰我!” 楼宇湘终于放声大哭起来。 “你是我老婆,我怎么舍得杀你呢?好吧,我不碰你。” 钱猴王阴阴的一笑,缩回了手。 楼宇湘心中一松,哭声更大。 却没有压过钱猴王那恶心的声音:“不喜欢我碰你,那你来碰我总行了吧?喏,你该认识这是一些什么东西吧?” 泪如泉涌中,楼宇湘根本看不清什么东西,只能感觉到真有东西,从自己肩膀上爬了下来。 有好多东西--这是一群蚂蚁,头尾都是赤红色的,肚子却是透明的白色,个头只有芝麻粒那样大小,爬行速度却是非常的快。 蚂蚁,好像没什么可怕的。 可怕的是,这些蚂蚁的牙齿无比锋利,在楼宇湘那凝滞般的肌肤上咬一口,就能让她身子猛地颤一下:好疼,却又好痒。 “这、这是什么,混蛋,混蛋!” 楼宇湘哭着问。 钱猴王耐心的给她介绍:“这种蚂蚁来自撒哈拉沙漠,是一种快要绝迹的物种。它们喜欢叮咬生物的皮肤,同时也能给任何生物种下春天的味道。” “嘿嘿,楼总,我想你该知道什么叫作春天的味道吧?” 钱猴王弯腰低头,把那张丑陋猥琐的脸对着楼宇湘:“被这种蚂蚁叮咬过,哪怕是一头雄狮,也得在被叮咬半个小时后,去找母狮子秀恩爱--” 她明白了:这种号称‘春天的味道’的蚂蚁,能起到淫、媒的作用。 说直白些呢,就是这些蚂蚁是活着的春、药,它们叮咬人的同时,会分泌出一种特殊的蚁酸,能把人那股子特殊神经催醒,继而做出恬不知耻的事来。 就在她终于明白过来时,就觉得浑身猛地一热,好像跌进了一个大火炉那样,只想把全身的衣服撕光,扑进男人的怀抱中。 无论那个男人是谁,有多么的恶心! “小美人儿,你是不是忍得很苦?来吧,来吧,到哥哥怀里来,我帮你解脱。” 钱猴王的声音,从火炉外隐隐传来,带着楼宇湘无法抗拒的魔力。 “我--不!” 楼宇湘猛地张嘴,狠狠咬住了舌头。 剧痛在攸地压过那种奇痒时,她双眼一翻,昏了过去。 “钱猴王会不会趁机吃那臭娘们的豆腐?” 秦大川抓耳挠腮的,很为老大没有派自己去收拾楼宇湘,而感到不满。 方圆放下窗户上的百叶,扭头问他:“咋,你不愿意?” “不是不愿意,就是觉得,觉得有些暴殄天物。” 秦大川嘿嘿笑道:“虽说那个臭娘们无比可恶,可想到她被猴子般的老东西大吃豆腐后,我还是有种说不出的愤怒。” “你想替换钱猴王,去教训楼宇湘?” 方圆又问。 “是--咳,圆哥,我只是觉得,我比钱猴王更适合这个角色。” 秦大川干咳了声后,又趴在窗口往下看去。 “你可以去。” 方圆说。 “真得?” 秦大川大喜回头。 “真得。” 方圆认真的点了点头:“不过,事后你最好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华夏,一辈子都别再回来。” 第724章:你都憔悴成这样子了 “通知所有人,五分钟内,必须都赶到土菜馆。” 福叔双拳紧攥,一双老眼中几乎有火焰冒出来,说话的声音却冷的向冰。 他最近一次跟最先赶到小姐身边的保镖通话时,还是在四十分钟之前。 那时候,由他率领的车队,距离富华市市区还有二十分钟的车程。 楼家的大小姐,利用她超人的智商,成功吸引了上百号围观者,来免费给她当挡箭牌,去了一家土菜馆。 福叔接到这个电话后,长长的松了口气,双手合十的感谢佛祖保佑。 二十多分钟的车程,说起来绝对是眨眼即到的--现在已经过去足足四十分钟了,福叔率领的数十号人,才刚刚驶进富华市区。 一路上,他们遭遇了九次堵车,四次街斗混战。 九次堵车、四次街头混战的原因,福叔不想费脑子去考虑。 因为就算他用脚丫子,也能判断出这是有人在故意阻挠他去市区营救大小姐。 街头混战,人数涉及到数十上百人,必须得让富华市值班警员,全部都赶去现场,才能解决治安,疏散拥挤的交通。 第九次遭遇堵车后,福叔就果断下令车队驶下公路,从油菜花地里向前狂奔。 福叔的命令是正确的:不管那些人安排了多少堵车,街头小混混打架斗殴,总无法把广垠的油菜花地也给堵住吧? 十几辆车组成的车队,在历经‘千辛万苦’后,终于杀进了市区。 市区内没有油菜花地,车辆、行人更多,那些要阻拦他们去营救楼宇湘的人,更能利用有利地形,来制造多起堵车。 不过福叔不在乎。 反正那些人又不敢把大小姐怎么样,早去会儿,晚去会儿的差别,并不是很大。 福叔坚信,依着大小姐的智商,哪怕是孤身落入狮群,最终的结果也是--大小姐会坐在狮王的背上,就像出行的女王那样,潇洒的一塌糊涂。 福叔对楼宇湘的坚信,直到他拨打给他打电话的保镖,还有林林、彪子他们的电话,都没有人接听后,才意识到他的想法,好像有些天真了。 福叔的脸真正阴沉下来后,坐在副驾驶上的手下,马上就拿起手机,给其他车子下令,必须在五分钟内,赶到土菜馆! 驶进市区后就兵分三路的车队,车速再次加快。 什么红灯绿灯人行道路边的小摊啊,只要不变成铜墙铁壁,就会直接被车队无视。 碰碰咔咔的撞碎东西的声音,还有摆摊小贩的怒骂声,就像红灯那样,丝毫无法挽留车队哪怕片刻的停留。 “尼玛,着急去投胎啊?” 看到车队呜呜叫着横冲直撞过来后,利用下班时间来街头练摊的小李,及时把自己的三轮车拽到了人行道的绿化带中,随即跳着脚的指着车子大骂:“老天爷保佑你们,闯红灯时碰到大卡车上!” 老天爷听到了小李的这句诅咒--小李亲眼看到,那辆擦着他鼻子冲过去的黑色轿车,刚要扑过红灯路口,一辆重型渣土车,就像一堵墙那样,忽然出现了。 咣--的一声巨响,那辆轿车狠狠撞在了渣土车上。 大响没有停止:后面紧随而至的两辆车子,司机都紧急刹车了,在强大的惯性下,依旧狠狠撞在了前面车尾上。 强大的冲击力,把最先撞到渣土车上的那辆汽车,给挤成了包子,鲜血从碎了的玻璃内溅了出来。 四周,死一般的寂静。 没有人去考虑。市区内怎么会出现一辆渣土车。 也没有谁,再去怒骂那些着急投胎的车子,大家都被这起惨重的车祸给镇住了。 及时刹车,只让车头稍稍受损的第四辆车的司机,掏出家伙扑向渣土车时,开车的那个男人,早就用更快的速度逃走了。 “福叔,小马他们已经--” 有人跑过来,低声跟坐在第七辆车里的福叔汇报。 “嗯,我知道了,让全体人员下车,步行赶去土菜馆,我就不信他们敢在闹市区持枪杀人。” 福叔并没有因为小马他们的‘殉职’,就停歇救援大小姐的脚步,淡淡的说着刚要推开车门,最先下车扑向重卡的手下,拿着一部手机跑了过来:“福叔,凶手打给我们的电话,在重卡驾驶室内发现的!” 福叔接过电话,看了眼来电号码后放在了耳边,低声说道:“我不管你是谁,还要杀我们多少人,我只想告诉你,以后你们铁定会付出百倍的惨重代价。楼家的人,够多,无论死多少,都能撑得住的。” “是吗?” 一个男人在手机那边,嘿嘿冷笑着:“我听说,富华市算是你们楼家的地盘了。这个城市最大的官方领导,也该跟你们楼家有关系吧?那麻烦你转告他,做好引咎辞职的准备。搞不好,他还得去蹲监狱。因为有人会在网上发布视频、我们的通话记录,向广大市民曝光楼家为了一己之私,拿市民性命不当回事的丑陋嘴脸。” 楼家是百年老牌家族,肯定有着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强大实力,不管是明面上的,还是地下的。 死上三五十个人,对于他们来说,压根算不了啥,只要能成功救回楼宇湘,福叔就敢豁出更大的代价。 但问题是,这件事一旦曝光,楼家就完了。 福叔相信,如果他再不顾一切的下令去救大小姐,会死多少人先放在一边,对手铁定会把本次事件的来龙去脉,都在网上曝光。 如果只是楼宇湘利用卑鄙的商业手段,来吞并东海集团,再把林舞儿逼到去站街这些事,就算在网上曝光,也不会引起人们太多兴趣的:有钱人的战争,就像狗咬狗一嘴毛那样,实在不值得小老百姓操心劳神的。 事情牵扯到市民们自身的安全后,老百姓的反应就不会这样平淡了。 他们在痛骂那些混蛋为阻拦楼家不顾连累无辜后,会把所有的怒火发在楼家身上:你们玩你们的游戏,干嘛要连累我们受伤害? 福叔很清楚,在小老百姓的眼里,像楼家这种有钱有势力的老牌家族,比那些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更让人们讨厌。 恶魔再可恶,也只是会伤害某一个人。 楼家这种豪门大族,却是靠吸太多老百姓的鲜血,来维护他们纸醉金迷的生活。 “怎么不说话了?” 手机中的男人,静候片刻后,冷笑道:“还要考虑多久,才能放马过来?” 福叔抬起头,看着那辆被撞成包子的汽车,艰难的咽了口吐沫,缓缓说道:“我们--回去。” “不送。” 手机那边的男人,再次冷笑一声,才说道:“你最好留下这部手机,方便及时联络我。” 福叔眼角猛地跳了下,缓声问道:“你以为,楼家会向恶势力低头,求饶?” “更正一下,不是低头求饶,是跪在地上求饶。” 男人慢悠悠的说:“当然了,你们或许碍于面子,圆可楼宇湘去死,也不想她跪地求饶,那么就做好替她收尸的准备吧。” “我们大小姐,现在还好吧?” 福叔眼角再次剧烈跳动了几下。 “她在跟一个沿街要饭的死老头子洞房花烛,估计现在美的不行,上百人观礼呢,哈,哈哈。” 男人恶魔般的狂笑几声后,扣掉了电话。 “回--去。” 福叔拿着屏幕早就黑下来的手机,愣愣呆望着土菜馆方向过了很久,才艰难的吐出了这两个字。 呜啦,呜啦的警笛声响起,今天傍晚忙的脚后跟磕打后脑勺的警方,接到报警听说这边发生重大车祸事故后,警局老大立即带人急吼吼的赶了过来。 “他们走了。” 秦大川又接了个电话后,才问方圆:“圆哥,他们不会表面上撤退,其实在暗地里留下人手吧?” “肯定会留下,但不会在市区留人。他们只要不蠢,就会这样做。” 方圆坐在了椅子上,拿起一只烧鸡,撕开一半递给了毛驴。 毛驴懒洋洋的张嘴接了过去--它很不喜欢这种躲在暗中算计人的日子。 格林德也坐了下来:“老大,那个林林他们呢,怎么处理?” “找个郊区的花园,把他们都送到那儿去就别管了,反正这儿也没什么野兽,就当是在野外睡一觉了。” 方圆用筷子夹了一口菜时,房门被人敲响了。 格林德迅速把手伸到了腰后,秦大川抬手抓起一张椅子时,方圆放下筷子,叹了口气:“唉,一看你们俩就不适合躲在暗中干坏事,有点风吹草动的就像惊弓之鸟,还不如毛驴呢。” 盘在椅子上吃鸡的毛驴,得到大哥的夸奖后,摆了摆尾巴算是谢过了。 “嘿嘿,老大,你知道是谁来了?” 秦大川讪笑着放下了椅子。 方圆没理睬他。 跟格林德对望了一眼后,秦大川才走过去打开了房门。 “哟,敲了这么久的门都没人开,我还以为人都死没了呢。” 门刚打开,一阵香风就扑了进来。 身穿大红旗袍,每走一步恨不得把小蛮腰都给扭断了的老板娘,迈着两条白花花的长腿走进了进来,伸手在秦大川脑门上点了一下,美眸有水在流的娇嗔道:“小伙子,你两只眼往哪儿看呢?” 秦大川觉得,风骚万种的老板娘看上去比他还要年轻,她实在不该叫他小伙子的,就像他从来都不喜欢被女人拿手指戳脑门。 不知道咋回事,他现在却晕乎乎的,还有些甜滋滋的,恨不得老板娘再戳他一下才好--唉,这又是个只用身子,就能驱使男人为她犯罪的祸水。 “小弟,你都憔悴成这样子了,还不许姐姐我教训那些傻叉。” 老板娘扭着腰胯走到方圆身边,挨着他坐了下来,右手搂住他脖子,左手食指挑起他下巴,脸上的媚意,已经换成了心疼。 “咳,那个啥,老姐,没必要这样夸张的关心我吧?还有人守着呢。” 方圆讪讪的笑着,拿住了老板娘开始在他身上游走的左手。 第725章:爱脸红的男人没好东西 多年前,老板娘在被方圆从英国监狱内救出来后,就希望能得到他。 不同于华夏的文化教育,注定老板娘不会成为昆仑那样的女人,哪怕她在最绝望时,被方圆救了,也不会为了他这块小鲜肉,舍弃整个猪圈。 她只会在成为方圆的女人时,发自内心的去爱他,给予他想要的一切。 第二天起来后,她就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了。 想跟一个男人困觉、为了他甘心去赴汤蹈火是一回事,陪伴他终生,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老板娘有这种想法,那是因为她觉得,每个人都该过自己最喜欢的那种生活,实在没必要为了爱情,就委屈自己。 方圆也很欣赏老板娘这种想法--所以,他才不会跟老板娘发生那种负面交流的关系。 在他看来,当他主动去接受某个女人(身体还是次要的,主要是感情。这也是他跟叶明媚困了好多次觉后,却不会对她有任何好感的原因)后,就得为这个女人负责。 同样,这个女人也得为他的感情负责,那就是不能再去找别的男人,来践踏他们之间‘唯美’的爱情了。 方圆,始终都是受华夏传统文明荼毒最厉害的那群人之一。 尽管这家伙在跟山羊吹嘘时,总说他困过的女人,要比山羊见过的女人还要多。 他以往困过的那些女人,就像渴了就会喝水那样正常。 有谁,在喝完水后,还会留恋水源的? 老板娘搞清楚方圆的想法,还是在两年前的塔希科雪原上。 那次,方圆正儿八经的喊了她姐。 一般来说,成了小弟姐姐的女人,是不能再跟小弟困觉的了--老板娘很清楚这个道理,却不妨碍她故意拿捏出一副浪荡样子,光明正大的吃小弟豆腐。 “有人守着?哪有人啊,我怎么没有看到?” 吃豆腐被拒绝后,老板娘满心的不悦,把这股子邪火洒在了秦大川俩人身上,瞪大她水灵灵的桃花眼,瞎子般的四处看。 秦大川赶紧咳嗽了声,提醒老板娘他不就是个人吗? 老板娘才没理他,胳膊蛇儿般的又搂住了方圆的腰,更过分的除掉了右脚鞋子,白生生的腿子搁在了方圆膝盖上,吃吃娇笑着拿手捏起一块黄瓜,填进了男人嘴里:“像这种没眼力价的家伙,也算人吗?” 秦大川这才明白,人家装没看到他,是希望他别棍子般的竖在这儿碍事。 格林德摸了摸自己脑袋,也觉得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电灯泡了,给秦大川使了个眼色,赶紧灰溜溜的走出去了。 “就这智商的人,也能当你小弟?” 老板娘冲房门那边撇了撇嘴,转过脸时又甜甜的笑着:“弟呀,姐姐以后给你当小弟,好不好?我敢保证,我一个人就能做他俩加起来也做不成的事。” “唉。” 方圆叹了口气,问:“咱能不能正儿八经的吃点饭?” “行呀,怎么就不能正儿八经的吃饭了呢?你想吃什么,我给你拿。” 老板娘依旧吃吃的笑着,却放下了腿,松开了他的腰。 这是个聪明的女人,很清楚凡事过犹不及的道理--守着别人调戏方圆,诚然能满足这家伙的虚荣心,不过他更希望大家能保持这种轻松的关系,毕竟搂搂抱抱的会有擦枪走火的危险。 “楼宇湘现在啥情况?” 方圆拿出一颗烟,递给了老板娘。 “昏过去了。” 老板娘动作优雅的喷了个烟圈,说:“说实在的,我还真佩服那个小女人,神经确实坚韧到变态。如果换成是我,别说是看到公鸡用面捏成的假耳朵、假胳膊了,单单被钱猴王那个老东西抱在怀里,我也早就恶心的昏过去了。” “她确实不是一般人,做惯了不管别人死活的事,神经就会坚韧很多了。” 方圆又吃了口菜,问:“野兽、响尾蛇他们呢?” “没你的许可,他们可不好随意露面。” “希望他们能明白我的苦心吧。” “我知道,你是怕他们野性大发,会伤害到你的同胞。” 老板娘左手食中二指捏着香烟,姿势很优雅:“说实在的,我也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压制住那股子想杀人的邪火。啧啧,我可搞不懂了,楼宇湘惹谁不好,偏偏得惹你啊?她能活到现在,确实是个奇迹。” 方圆笑了笑:“我可没你吹嘘的那么厉害,在她眼里,我比蚂蚁强不了多少。” “不过你的心也够狠的,一心要把那样一个绝代尤物,逼成神经病。” 老板娘轻佻的目光,在方圆脸上转了一圈,轻笑着说道:“你就没想过,要得到她?我可是早就听说过,她外号叫人参果的。男人吃一口,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种滋味。” “我还不想死。” 方圆认真的说:“你也该听说过,所有尝到人参果滋味的男人,都死光了吧?” “可你不是别的男人呀?” 老板娘说:“再说了,你现在的行为,相比起吃掉她,还要让她深恶痛绝的。” 方圆反问道:“你觉得,我要是真把她给吃了,那么我还会用这些手段来对付她吗?” 老板娘愣了下,才苦笑着摇头:“不会。你不是我。” 老板娘只要想杀一个人,才不管那个人曾经是她的入幕之宾。 方圆不一样,就算他对楼宇湘没有任何感情,可一旦吃了她,就会心软。 心软的人,总是无法做出绝情的事。 对楼宇湘这种外形娇小,内心、自身实力异常强大,还又心狠歹毒的女人心软,跟拿根绳子上吊,没什么区别的。 方圆知道自己的缺点,就不会奢望尝尝人参果的滋味。 端起酒杯,把满满一杯白酒喝干后,老板娘眼眸更像有水要滴出来,斜斜的看着方圆:“小弟,以后有什么想法没?你总不能老呆在暗中不露面吧?” “当然不会。” 方圆摇了摇头,说:“可也没啥太具体的想法。我这个人,这些年习惯了过懒散日子。至于以后会做啥,我也拿不准。” “开家公司吧,我们四个人合伙,在海外。” 老板娘说道:“野兽在美国,响尾蛇在英国,我现在又转到了法国--我现在忽然想通了,也就是跟你们三个人在一起时,才觉得有意思。” “你厌倦以往的生活了?” “嗯。不但是我,野兽他们俩也这样,要不然也不会把拥军兵团扔给别人来打理了。这个人啊,当钱多到只能算是个数字后,就对任何事都失去了兴趣,反而无比想念以往的苦日子了。” “把山狼雇佣军团抛掉吧,以后别再那行里挣扎了。” 方圆语气诚恳的说:“我觉得,你是时候该找个对你真心好的男人,组成一个家庭,相夫教子了。” 老板娘只是吃吃的笑,不说话。 方圆也没再说什么,拿起酒瓶子给她满上了酒。 老板娘笑着笑着,泪水就流了下来。 方圆犹豫了下,伸手把她揽在了怀中。 老板娘身子一颤,接着呜咽着问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哭吗?” “不知道。” 方圆摇了摇头。 “你刚才说的这些话,是妈妈临死前跟我说过的。” 老板娘重重吸了下鼻子,从他怀里抬起头来,伸手摸着他的下巴,低声说:“我妈,在我九岁时,还在得克萨斯州的夜总会内出台--我从来都不知道我爸是谁,只记得我妈得了艾滋临死前,就像你刚才那样跟我说,她最大的希望,就是我能找到一个真心好的男人,能疼我爱我一辈子。” “那你就该去做了。” 方圆低头看着她:“你已经付出了太多,也得到了太多,已经有足够的资本,去过妈妈最希望你能过上的日子。” “好,我听你的,回去后就跟野兽他们说,我要撤回雇佣军团的股份,从此当一个干净的女人。” 老板娘挣开了方圆的胳膊,拿起餐纸擦了擦脸,笑着举起了酒杯:“来,为了我未来的新生活,干杯。” 当的一声轻响后,方圆举杯一饮而尽。 “小弟,你是个好男人,可惜我配不上你,要不然我会死皮赖脸的留在你身边的。” 当老板娘喝下足够一瓶白酒后,眼睛更亮,脸蛋更红,站起来时摇摇晃晃的差点摔倒,却抬手推开了方圆伸过来的手,笑嘻嘻的说:“我走啦,记住,等我找个合适的男人结婚时,无论你在哪儿,你都必须来参加我的婚礼。” “还带结婚礼物吗?” 方圆问。 “你能来,就是最好的结婚礼物。当然了,如果你能给我个孩子的话,那就更好了--咯,咯咯,看你脸又红了。唉,爱脸红的男人,其实没一个是好东西的。” 老板娘叹了口气,抬手在方圆脸上拍了下,转身踉踉跄跄的走出了屋子。 趴在窗台上,看到老板娘上了一辆车子,疾驰而去后,方圆才抬头看向了夜空。 今晚的空气质量,比昨晚更好,星星更亮,方圆却有了股子说不出的烦躁。 老板娘厌倦了当前的生活,方圆又何尝不是? 他当初跟秦大川说,他最大的梦想就是混吃等死,不是在撒谎,确实那样想的。 毫无疑问,现实不允许他过那种幸福生活。 从他出生那一天开始,命运就注定了。 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女孩子,也像他这样在苦苦的挣扎。 方圆烦躁时,身边还有大批的人可用,夏小韵呢? 除了一个劳拉外,还有谁会真心帮她? 或许,这才是她拿到那双绣花鞋,却不管九幽王等人死活的真正原因吧? 想着,想着,方圆眼前又浮上了夏小韵踩着一只绣花鞋翩翩起舞的样子。 “圆哥,楼宇湘醒了。” 方圆盯着天上的星星发呆时,秦大川俩人走进了屋子。 就像没听到秦大川在说什么,方圆头也不回的问道:“说实话,喜欢我躲在背后算计人吗?” 秦大川跟格林德对望了一眼,齐声回答:“不 第726章:谁在外面? 方圆也不喜欢。 他觉得,自从他恢复记忆回国后,他就完全变了一个人。 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喜欢躺在阳光的草地上,翘着二郎腿叼着一根草梗唱十八摸了,而是喜欢呆在屋子里。 最好是躲在角落里,眼珠子好像变色龙那样缓慢的转动,却能敏锐捕捉到被轻风吹起的窗帘,波动了多少下。 他开始厌恶太阳,开始享受在夜空下看星星时,那种把自己隐藏在深暗处的悠然。 更让方圆感到害怕的是,他不但厌恶阳光,喜欢黑暗,甚至都从内心里排斥女人--女人越漂亮,他越排斥。 要不然的话,如果是放在以前,楼宇湘敢这样玩林二,方圆就能变着花的玩楼宇湘,就像秦大川所渴望的那样,用最男人的方式。 老板娘肯定也发现了他的变化,所以才在今晚临走时,特意来找他,当着秦大川俩人的面调戏他,跟他说那些话。 表面大咧咧的老板娘,心其实很细的,在发现方圆某些观点变了后,就用那种方式来刺激他,希望能激起他的烦躁,让他意识到当前有多么的不对劲。 老板娘的一番心血,并没有白费。 烦躁的方圆终于有所顿悟:躲在暗中折磨人,爽了是爽了些,可终究是拿不到桌面上来。 最重要的是,老板娘希望方圆能搞清楚:当一个人习惯了总是躲在阴暗中后,他就再也不愿意回到阳光下。 阴暗,不但能改变一个人的思想观,还能影响到他的性取向。 男人,天生就该站在太阳下顶天立地,笑傲一切困难,不是学楼宇湘那样的小女人,躲在暗中算计别人。 “我也不喜欢。” 看着秦大川俩人,方圆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那就做我们喜欢的事,希望能让好多人都大吃一惊。” 秦大川立即恶狠狠的说道:“谁敢特么的不吃惊,我就打掉他满嘴的牙!” 格林德满脸向往的恶心样子:“老大,你说贵国的女孩子,会不会喜欢一个光头绅士?” 明显感觉到大哥有了变化的毛驴,则兴奋的人立而起,伸出舌头努力去舔方圆的下巴,还没有忘记晃着身子,提醒大哥赶紧给它洗掉那层讨厌的颜色。 方圆弯腰,满足了毛驴的心愿后,才问秦大川俩人:“你们猜猜,当楼宇湘看到我活着出现在她面前后,会是啥反应?” “啊,鬼啊!” 秦大川怪叫一声。 格林德想了想,才说:“好吖,原来是你躲在暗中算计我,方圆!” 方圆又问:“我该怎么做,才能让她以后永远都不敢跟我为敌?” 格林德想都没想,就脱口说道:“死人。唯有死人,才无法产生任何的威胁。” “那样的美女,你也舍得杀?” 秦大川鄙夷的横了格林德一眼,表情严肃的说:“圆哥,我有一锦囊妙计。只要你能按照我所说的去做,那么我保证楼宇湘以后想到你,只会心里甜滋滋的。” “你的狗屁锦囊妙计,只能拿来对付你妹那样的单纯女孩。” 看在秦小冰的份上,方圆没好意思的抽他后脑勺,抬脚在他屁股上踹了下:“对付楼宇湘这种女人,唯有让她怕。” 方圆说着转身,拉起窗户上的百叶,看着对面空无一人的土菜馆,脸上带着哲学家的笑容:“让她以后想到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打哆嗦。” “老大,女人打哆嗦,很多时候就是做那种事时。” 秦大川好心的提醒道。 楼宇湘现在就在打哆嗦,却不是在做那种事。 她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只知道哪怕是在昏迷中,浑身也在打哆嗦。 那个凶残的恶魔啊,竟然让人把她一个保镖,给肢解、炖熟了放在盘子里端了上来。 楼宇湘觉得,她就算是死,也无法忘记钱猴王吃人耳朵、那只猴子抱着一段胳膊啃的样子。 她现在不但怕的要命,还恶心。 像猴子的老东西,竟然利用一些邪恶的蚂蚁,来让她主动向他求欢,这是比杀了她,还要让她无法忍受的。 他,应该得手了吧? 楼宇湘缓缓从桌子上抬起头,立即嗅到了一种特殊的味道。 套用格林德的一句话来说就是:楼总是过来人了,实在没理由嗅不出这种特殊的味道,是怎么产生的。 尤其是她的腰很酸--裤子上那种味道,更加的浓郁。 楼宇湘呆望着桌子,眼角不住的跳动。 桌子上,还摆着六子端上来的那些菜,早就冷却了,肥腻的油脂凝固,就像为那些菜蒙上了一层白色的膜。 “呕!” 楼宇湘再次干呕起来。 这次她有了力气,能抬手捂着嘴,弯腰蹲在地上了。 清水,鼻涕,眼泪,一股脑的淌了下来,如果秦大川在场的话,肯定会摇着头的叹息:唉,再美的女人哭泣时,样子也会变丑。 老头子走了,做完他想做的事后,心满意足的走了,却没有带走那桌子人肉做出来的菜。 楼宇湘慢慢跪倒在了地上,双肩剧烈耸、动着,终于发出了低低的呜咽声,就像刚出生的小猫。 咣当--门外,有板凳摔倒在地上的声音传来,惊醒了楼宇湘,猛地抬头哑声问道:“谁?” 没人回答,就像她问出这句话时,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那样。 抬手用衣袖擦了擦嘴,楼宇湘扶着桌子站了起来,死死盯着房门,再次问道:“谁?” 还是没有人回答,她却听到了她的声音。 “谁在外面?” 楼宇湘又问。 外面死一般的寂静,就像从没有任何声音响起过。 楼宇湘眼睛盯着房门,右手慢慢伸了出去,抄起了一个酒瓶子。 砰的一声,楼宇湘把酒瓶子狠狠砸在了桌子上,啤酒花的香气四溢,瞬间就压过了那种难闻的味道。 酒瓶子的爆炸声,也彻底打破了死一般的寂静,让她因死寂而绷紧的神经攸地松缓,胆气生了上来。 她抬起了手中的酒瓶子,犬牙交错的玻璃碴看上去无比锋利,就像一把刀。 能杀人的刀,总能给人勇敢的力量,促使楼宇湘一步步的走向了包厢门口。 拉住门把,稍等片刻后,楼宇湘才猛地向后一拽,一股子难闻的气息,就忽地扑了进来。 土菜馆的包厢内亮着灯,大堂天花板上的灯是黑着的,倒是门后有两个低瓦数的壁灯,发着橘红色的微弱光芒,能让她影影绰绰看到一些东西。 那不是东西,而是几个人。 不是站在地上的人,是被绳子吊在大厅天花板上的人--简称吊死鬼。 楼宇湘右手拿着酒瓶子,左手扶着门框,泥塑般的站在门口,神色木然的看着那些吊死鬼。 土菜馆的大门敞开着。 不知道怎么回事,外面那么宽的街道上,竟然没有一辆车驶过,唯有比壁灯光还要黯淡的街灯,孤独的站在路边,低头俯视着这个充满了血腥的丑陋世界。 大厅的后门也开着,过堂风就能轻易吹过,吹动那些吊着的尸体,稍稍晃动着,慢慢转着圈子。 “瞧,她一点都不害怕死人。” 一个仿佛是从九幽地下传来的声音,在大厅最黑暗的角落里响起。 楼宇湘木木的侧脸看了过去,能看到那边有两个灰白色的人影。 两个人影也没站在地上,更不是被绳子吊在大厅天花板上的,而是好像--贴在墙壁上的。 是的,就是贴在墙壁上的,正抬着胳膊对这边点化着:“她可能也死了吧?嗯,是被那只老猴子给糟蹋死的。唉,这么漂亮的小女人,有钱有势的,干嘛不好好的活着,当她的大老板,非得去欺负一个可怜女孩子呢?” “这下好了,遭到报应了,临死前被老猴子糟蹋了不算,死后也是孤魂野鬼一只,不惹鬼喜欢。” “她还害死了很多人呢。说实话,我很喜欢她那个叫林林的小秘书。” “就是吊在最靠近门口的那个女孩吗?” “是啊,她就叫林林啊,啧啧,多好的女孩子啊,就因为瞎了眼的伺候了个混蛋主人,又不顾凶险的来救她,才被魔王手下给吊死在了这儿。” “林林他们都死了,她怎么不哭?” “她活着时不是人,死了后更不是人,当然没有一点点的人性,不会哭了。” “哟,她走过来了,我们走吧?” “走吧,走吧,公鸡快要打鸣了,鬼门关的门也快要关了,再迟了,就不能回家了。” 就在楼宇湘机械的迈着步伐,扶着墙壁一步步走向那个最黑暗的角落中时,那俩人说着说着,就凭空消失了。 楼宇湘脚步不停,一步步的走了过去。 两条白灰色影子出现的地方,原来是一个窗户。 窗户上,悬挂着跟墙壁一样颜色的窗帘。 老天爷可以保证,楼宇湘现在没有任何的恐惧--她以为,她已经死了。 一个死了的人,还会怕什么东西吗? 她走过来,就是想问问这两个人:知道那个恶魔是谁吗,知道那个糟蹋了她的老猴子,在哪儿吗? 那俩人走了,白色窗帘还在,随风扑簌扑簌的波动着。 楼宇湘伸手掀起了窗帘,就看到了一张脸。 这张脸是倒着的,头上脚下吊在窗外的一棵树上,后院中,随风飘来了很浓很浓的血腥气息,还能挺到鲜血滴滴答答的声音。 “瞧,她想进来。” 那两个声音,再次从黑暗中响起。 “她不会进来的,要不然,她就别想再回家看看疼爱她的亲人了。” 另外一个人说:“一进鬼门关,先走黄泉路,在过奈何桥时喝了孟婆汤后,就再也记不得以前的人了。” 听到这儿后,楼宇湘慢慢放下了窗帘,动作僵硬的转身走向了门口。 就像那两个躲在暗中议论她的小鬼,所说的那样:她虽然死了,可还想回家看看,看看那些疼她,爱她的人。 “小姐--楼总。” 楼宇湘动作木然的走到门口时,林林那熟悉的声音,从脑后上方传来:“你,就不看看我了么?” 第727章:我们会成为盗圣的朋友 楼宇湘没有回头,就这样木然的走出了土菜馆。 她当然能听出叫自己的是林林,她最贴心的手下,说是情同姐妹有些虚,但林林绝对是她最信任的人。 她不回头,那是因为她总算有了一点十七岁以后就再也没有了的东西:愧疚。 楼宇湘在惨遭老猴子的糟蹋之前,就亲眼看到林林拼死也要赶来救她的一幕了。 只是那些混迹于围观者中的恶魔实力太强大了,无论林林怎么努力,最终也像怒海中的一叶小舟那样,很快就倾覆的无影无踪了。 楼宇湘对林林愧疚,那是因为当初她在下决心吞并林舞儿之前,林林曾经拐弯抹角的劝说过她,请她不要去跟燕家合作,去欺负一个可怜的女孩子。 就算非得吞并东海集团,最起码也要给林舞儿留下生存余地。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林林希望楼总的吃相,不要那样难看。 依着楼宇湘的智商,当然能听出林林的委婉相劝,更能看出她的不忍,不过却没有在意,甚至都有些不喜欢她这样心慈手软,一点都不明白‘不做就不做,做就得做绝’了的金科玉律。 绝对是这么多年来,从没有谁敢违逆过自己意思的缘故,让楼宇湘在骄傲自大的同时,心理也有了些许的变态--林林不劝、不可怜林舞儿也倒罢了,楼宇湘或许真会看在龙头的面子上,给她一条活路。 身为楼总的绝对心腹,林林劝了,也可怜了林舞儿,这才让楼宇湘很不爽,恰好林舞儿又不知好歹,敢在股权转会议上给楼总难看,如果不把她往死里整,怎么会咽下这口气? 于是,林舞儿惨了,被逼到了去站街的份上。 再接下来,楼宇湘得到了报应:临死前,还惨遭恶魔派来的一个老猴子糟蹋。 如果,当初我听林林的劝,那我现在肯定还坐在舒适的沙发上,想自己最开心的事,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成为一个孤魂野鬼,还害死了林林。 楼宇湘心里这样想着,顺着橘黄街灯下的人行道,缓步向西前行。 她知道这是富华市,沿着市中心这条长街一直向西,再右转无限度的前行,就能走到剑锋山。 至于得徒步走多久,才能走到剑锋山,路上又会出现那些她应付不来的危险--一个孤魂野鬼,有必要操心这些问题吗? “她走了,一个人,背影很孤独。” 楼宇湘的背影消失在空无一人的大街远处时,刚才说话的那两个小鬼走了出来。 街灯下,最先走出来的那个人,从头上摘下了白线帽子,露出了一张干巴巴的脸,下巴上有一嘬小胡子,如果耳朵后面再长上两只犄角的话,他就是活脱脱的一个山羊。 山羊旁边那个人,也摘下了白线帽子,灯光下却是一张很清秀的小脸。 “舞儿,这下你解恨了吧?” 山羊把白线帽子扔在台阶上,顺势坐在了上面。 林舞儿也学着他的样子,挨着他坐了下来,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抬头看向橘黄的街灯。 没有听到她回答,山羊扭头看去,就从她脸上看出了明显的茫然,心中一动,轻笑道:“怎么,你是不是对楼宇湘现在的下场有些不忍了?” 林舞儿嘴角轻轻抿了下,低声问:“我能说是吗?” “你当然能说。” 山羊稍稍愣了下,脸上的笑容越发的亲切了。 他发现,他越来越喜欢这个坚强的女孩子了。 当然不是那种男女之间的喜欢,而是长辈欣赏小辈的那种。 毕竟山羊的年龄,比林东海还要大几岁,也就是为了装嫩,才不高兴林舞儿喊他羊伯伯,非得喊大哥了。 女孩子坚强是她的大优点,但远远比不上善良。 一个女孩子,能可怜曾经深深伤害过她的敌人,这就是善良。 善良的女孩子,或许会有小性子,但绝不会伤害对她好的任何人。 跟这样真正善良的女孩子在一起,山羊心里就会特别轻松,连带着声音都温柔了起来:“舞儿,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尽管说。我知道,你不敢跟方圆那家伙说,你开始可怜楼宇湘了,想让他就此放过她,怕他会骂你好了伤疤忘了疼。别怕,我来转告他。” “哼,他要是敢不同意,我老人家肯定一巴掌抽掉他满嘴的牙!” 山羊冷哼了一声,眉头皱起:“本来好端端的一个人,阳光,积极向上,自身又拥有了能应付一切危险的能力,却偏偏爱像毒蛇那样躲在暗中,去算计别人。搞得他自己都阴骘了许多,身上冒阴气,却为此沾沾自喜的。” “大哥,这样不能怪方圆。” 听出山羊语气中的不满后,林舞儿赶紧替他开脱:“任何人在遭受他那样的离奇遭遇后,别说是喜欢躲在暗中算计人了,估计早就精神崩溃了--我觉得,他也很苦,也很想改变这种阴暗的心理状态,并为此在努力。” 两个人坐在台阶上说话时,悬挂在土菜馆大厅内的那数具‘尸体’,自个儿从绳子上跳了下来,纷纷用手搓着腮帮子,小声议论着装吊死鬼的感觉,真不怎么样。 依着十二生肖中那些老江湖的本领,化装成林林、彪子等人的模样,把自己悬吊在天花板上,学着别人的口气说话这种事,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十二生肖,本来就是一伙鸡鸣狗盗之徒。 他们才没有昆仑那种刀锋起、头落地的本事,但在配合做案时,却能视刀山火海为平地。 “嗨,你们装装吊死鬼而已,哪有我老人家扮老色狼来的辛苦?” 肩膀上蹲着一只小猴子的钱猴王,哭丧着脸的坐在了壁灯下面,抬起胳膊嗅了嗅说:“谁不知道我老人家六十岁后,就再也不想那些男女之事,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味道--那头装大厨的猪呢?给我老人家滚过来,干嘛要在我身上洒这么多巴氏消毒液?” “你个老东西,谁稀罕凑到你身边啊,不知道你自己好像从那里面泡过那样啊?” 一个明显在吃着东西的声音,从后堂门后传来。 有个阴恻恻的老女人声音,随即响起:“切,你们俩只不过一个在假装老色狼,一个在假装做死人大餐,姑奶奶我可是为了让那小娘们能真实相信她被老色鬼给糟蹋了,装了一回大男人,对她百般动作的--想想啊,姑奶奶就想吐呢。” “咯咯!” 有个明明是男人,却偏偏笑的跟女人似的男人声音,笑道:“狐媚子,你以为大家不知道你对女人最感兴趣的吗?跟我说说,趴在楼宇湘身上折腾的感觉,怎么样?” “臭长虫(十二生肖中的蝮蛇),你确定你是在叫虎妹?” 十二生肖中的虎妹,阴恻恻的声音里,全是威胁之意。 立马就响起了蝮蛇的求饶声:“虎妹,虎妹,别冲动。哥哥我虽然是玩毒的大行家,可实在对付不了你下毒的阴狠--啊,救命啊!” 林舞儿回头看去,就看到有人飞快的冲出了后门,背后有人紧追不舍。 “他们是十二生肖。” 山羊好像知道林舞儿想问什么,笑着解释道:“是一群靠团体配合做案的老不死,从四十年前出道到现在,却一个人都没折损,这在国际道上也算是奇迹了。” “他们,都是方圆的朋友吗?” 林舞儿问道。 “朋友?呵呵。” 山羊笑着摇了摇头,丝毫不忌讳十二生肖能听到自己在说什么:“他们还没有资格,能被盗圣视为朋友--” 林舞儿打断了他的话:“大哥,你呢,你就是十二生肖中的羊吗?” 山羊还没说什么呢,正踩着椅子从天花板上往下解绳子的一个人,就赶紧说道:“林总可不敢这样说,会折杀我黑羊的。” “看,连他们自己都说,不敢跟我老人家相提并论了。” 山羊抬手打了个响指,满脸瞎子都能看得出的得意。 “山羊,我们十二生肖虽然是一帮见不得人的宵小之徒,可也说不定会被盗圣视为朋友的。” 最黑暗的角落中,传来一个略带尖锐的男人声音。 “老鼠。” 山羊看着那边,无声的冷笑一声,说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方圆两年前隐居唐王时,就是被钱猴王那老东西给逼出来的吧?” “山羊,我、我们也不想的。” 老鼠在沉默片刻后,再说话时的语气里,已经带有了明显的悲苦之意:“如果换成是你,你的家人都被那小妖精抓在手里逼着做事,不做就会死,你会怎么做?” 山羊淡淡的说:“我也会去找方圆。但事后会自己了断,給他一个交代。而不是像你们现在这样,依旧活蹦乱跳的,完全忘记当年方圆为了帮你们,都做了哪些事。” 沉默。 大厅内所有隐藏在暗中的人,都不再说话了,就像根本没有人在那样。 因为他们无话可说。 “大哥,你也不能怪他们的。” 林舞儿的善心又开始泛滥了,轻声说道:“而且我也相信,方圆当初帮他们,应该也不是为了他们报恩,他只是做了他以为该做的事。如果,方圆因为帮了他们,遭到他们无奈的背叛后,就必须让他们以死来相报,他心里也会不舒服,也会违逆了当初帮人的意愿。” 山羊看着林舞儿,没说话。 “我、我说错了?” 林舞儿被他看的心里有些发毛,抿了下嘴角后垂下了眼帘。 “唉。” 山羊长长叹了口气,抬手拍了拍林舞儿的肩膀:“你没说错,是我错了。我以前,并没有想到方圆帮他们,只是单纯的帮他们,才不在乎以后他们怎么报答他,还是背叛他--率性而为,做自己要做的事儿,对得起自己的善良本性,才是大境界。” “我,还是有些小气了。” 山羊苦笑一声时,老鼠又说话了:“山羊,你信不信,我们终有一天,会成为盗圣的朋友?” 第728章:阴间里的熟人 “你们确定,你们能成为方圆的朋友?” 山羊说着,从台阶上站了起来。 看出他一脸的凝重后,林舞儿也意识到了什么,赶紧跟着站了起来。 “会。” 老鼠从最阴暗的角落中,走到了大厅中间。 这是个身高不超过一米五,体重最多八十斤的老头子,秃头,小眼睛,看上去比钱猴王还要猥琐。 不过那双滴溜溜的小眼睛里,却闪着他这个年龄不该有的精光。 随着老鼠走出来,十二生肖内的其他人,也纷纷从楼上,后门走到了大厅内,站在了他身后,人人都竭力昂起胸膛,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山羊。 这些人有男有女,有高有矮,有胖有瘦,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年龄都在六十左右了,可以称得上一群老朽。 怪不得山羊刚才说,他们已经出道四十年了。 这样一群靠着鸡鸣狗盗之术,在国际道上挣扎四十年而不死的老贼们,如果没有相当默契的配合,同舟共济的精神,是决不可能活到今天的。 山羊也昂起了胸膛,声音更淡:“那,你们能不能跟我说说,你们要怎么做,才能成为方圆的朋友,而不是像以往那样,为了你们群体的利益,就出卖恩人的小人?” “就是去年腊月初八那一天,我儿子带着我那双亲亲的宝贝孙女,已经移民到北欧某国。我送他们走时,曾经跟他们说,从那一刻起,我跟他们就再也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钱猴王向前踏出一步,无声的惨笑几下,说:“他们也答应了。可我知道,无论他们以后生活在哪儿,他们都是我的后人,我生命的延续。” 虎妹接着站出来,淡淡的说:“我没有自己的孩子,却有个已经成为华夏科学研究院院士的侄子。他已经是国家的栋梁之材,无论我做什么,都没有谁敢连累他。” “还有我。” 蝮蛇阴恻恻的笑了下,说:“我那个才二十七岁的女儿,上个月刚大婚--呵呵,她肯定不知道,那个被她帮过一次、就赐给她亿万家财的老东西,就会是她亲生老子。” 十二生肖,十二个人,逐一站了出来,向山羊讲述他们肯定能成为方圆朋友的原因。 没有谁,再有后顾之忧。 没谁会利用他们的家人,逼他们做自己不愿意做、却必须得去做的事。 他们,现在就是一群天地不收的老头、老太,却始终保持着国际道上‘出道时间最长,纵横数十年无一损伤’的骄人记录。 他们解决自己的后顾之忧后,已经完成了他们父母托付他们为本家传宗接代的大任务,从此终于能为自己活着了。 按照他们想要的那种生活,而活着。 能够成为方圆的朋友,就是找到了一座大靠山。 有了大靠山后,他们才能过上大多数老人的安康日子。 山羊看着他们,慢慢的笑了,却又说了句废话:“只是朋友,不是兄弟?” “山羊,你才被他当做兄弟多久?” 老鼠冷笑一声,接着低声说:“其实,他肯把我们当朋友,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奢望了。毕竟,我们都是土埋到脖子上的人了。方圆还年轻,怎么肯交我们这群没多大用处的老不死?” “我敢保证,他会把你们当朋友的!” 林舞儿一步走到门口,看着里面这些瞬间就泛起哀伤情绪的老人们,眼睛有些发红的大声说道:“只要你们能真心对他!” “真得!?” 老鼠等人,齐声问道:“你能保证,我们真心对他,就能成为他的、的朋友?” 林舞儿咬牙,抬手一拳,就打在了门玻璃上。 砰地一声大响,玻璃粉碎,林舞儿右手手背有鲜血迅速冒出。 山羊惊呼一声,赶紧凑过来要给她包扎伤口,却被林舞儿一把推下了台阶,对老鼠等人大声说:“我当然敢保证!他要是不答应,我就像打碎这块玻璃那样,打掉他满嘴的牙!” 林舞儿的话音未落,那群老朽就疯了似的冲到窗前,门后,挥舞着拳头砸玻璃,嘴里发出带有哭腔的嘶声叫唤:“只要他能把我们当朋友,我们如果不真心对他,必将会像这玻璃一样,粉身碎骨!” 站在门外的山羊,看着这群疯了的老东西,在土菜馆内打砸特砸,吼叫着发誓,狂笑,痛哭甚至高唱,就有些头疼的抬手抱住脑袋,一副实在受不了的痛苦样子。 可当他来到马路边,看向西边的长街尽头时,老脸上却浮上得意的笑容,喃喃的说:“小子,你该怎么感谢我给你收了十二个变态小弟?不过说实在的,我可没想到舞儿会这样投入。” “呼,其实也正是舞儿的投入,才彻底打消了那群老不死的疑虑之心,死心塌地的,哭着喊着的给你当走狗。” 山羊到背着双手,慢吞吞的向西信步前行:“小子,我知道你肯定以为前途艰险,不想连累太多人,才决定躲在暗中做事的。只是,你想过没有,早晚有一天,你会跳出来。” “既然是这样,那么就算你本事再大,可也得需要一帮出色的手下吧?” 山羊回头看向已经出现曙光的东方,笑得更加欢畅:“我老人家老了,怕死了,只想在有生之年多做一些好事,来抵消以前犯下的阴损,当然不会给你去当狗腿子了。幸好,有群脑袋不正常的老家伙能替代我,嘿嘿。老天爷,你对我也太好了些,我都感到不好意思了。” 不好意思的山羊,到背着双手信步前行时,楼宇湘已经来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十字路口的四个方向,都看不到一辆车子,一个人,只有红绿灯不断转换着,提醒楼宇湘:你已经是个死人了,没必要再遵守阳世间的交通规则。 除了路上没有人,没有车之外,眼前这一切就跟楼宇湘平时走在大街上的样子,一模一样。 街道两侧的高楼上,有得窗户已经亮了,能隐隐看到人影,甚至还有人从里面探出头来,往下面看。 背后泛起曙光的天际,更是无比的熟悉。 原来,阴间跟阳世的世界,并没有任何的区别,除了看不到同路人--哦,同路鬼。 楼宇湘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 潜意识内,她应该是走了至少三天三夜。 在这三天三夜内,她没看到一个人,一辆车,更没看到太阳,只能看到璀璨的星空,还有橘黄街灯下这条一望无际的长街。 楼宇湘觉得,这么大的城市无论是住人还是住着鬼,都该有至少数十万常住居民才对。 可为什么,三天三夜过去了,她却什么人也没看到? 她的鞋子,早就走丢了。 活着时白生生的小脚,就踩在冰凉的公路上,脚底不知道啥时候已经被啥东西给割破了,鲜血已经凝固,感觉不到一点点的疼。 她身上那种难闻的味道,也被阴风给吹散了,这让她心里多少舒服了很多。 深吸了一口带有潮气的清新空气,楼宇湘看向了十字路口右侧--那边,就是回家的方向。 她不知道得徒步走多久,才能见到她最熟悉的剑锋山。 不过她很清楚:无论路途有多么的遥远,只要脚步不停的走下去,终究能走到尽头的。 “你怎么还不回家?天就要亮了。”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楼宇湘背后突兀的响起:“天亮了后,你就不能走在阳光下了,要不然魂魄就会散去,再也无法踏上轮回的黄泉路,欣赏道路两侧盛开的彼岸花,喝上孟婆精心熬制的孟婆汤了。” 男人声音响起时,楼宇湘眼角剧烈一跳,却忍住等他说完后,才慢慢转过了身。 她看到了一个男人--男人左边脑门上有个血洞,鲜血正小蛇般的顺着腮帮子往下淌,他的目光呆滞,嘴巴半张着,整个人都没有丁点的活力。 要是放在以前,楼宇湘在空无一人的黑夜街头上,看到这么个男人后,肯定会被直接吓昏死过去。 现在她不怕了。 因为,她也是个鬼,孤魂野鬼。 楼宇湘觉得,就像她活着是个人杰那样,她死了,也得做个鬼雄。 鬼雄会怕一个脑袋中枪惨死的小鬼吗? 开玩笑。 楼宇湘定定看着脑袋机械般微微转动的男人,轻声说道:“你--咳,你是谁?我看着你,怎么有些眼熟?” “我是秦大川,还记得吗?” 秦大川说着,抬手在脑门血洞上擦了把鲜血,就填进了嘴里用力吸了下手指头:“啧,自己的鲜血真好喝--我小妹,就是秦小冰。” 楼宇湘记起来了。 那还是她活着闲得无聊时,随口吩咐了司明达一句,让他去收拾秦小冰,结果秦大川得知后,就傻子般的跑到机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狠狠给了他一刀。 事后,在水暗影的干涉下,秦大川顺利逃离了唐王。 对于这种小人物,无论楼宇湘是活着,还是死了,她都不会在意的。 她只对在这儿遇到‘熟人’感兴趣:“你不是逃走了吗,怎么也死了?” “我逃到了岭南,结果却被警方发现了。在被追捕时,我只是稍稍反抗了一小下下,子弹就--” 秦大川说着,抬起右手比划出手枪的样子,顶在了还在淌血的脑门上,嘴里发出子弹的声音:“砰地一声,我脑袋就被打了个洞。哦,对了,我其实算是死在你手里的,对吧?” “是、是。” 楼宇湘后退了一步,双拳紧攥低声问道:“你要报复我吗?” “我为什么要报复你?” 秦大川有些奇怪的问她:“现在大家都是死人了,我再报复你,又能把你怎么样?” 楼宇湘这才松了口气,问道:“那你找我干嘛?” “我想请你尝尝我的鲜血味道。” 秦大川说着,伸过粘着鲜血的右手:“很甜,很好吃的,就像草莓酱。” “我、我才不吃!” 楼宇湘赶紧后退一步,问道:“阴间这么大,为什么我只看到了你自己?” 第729章:一个叫方圆的孤魂野鬼 每一个坏人,都知道自己做过哪些坏事。 每一个人死人,好像也都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最起码,楼宇湘就知道自己是被一个老猴子,给糟蹋后杀死的,秦大川,是在逃亡过程中,被警方一枪打穿了脑袋。 她还知道,林林,彪子他们,可能是被某个恶魔给吊死的。 不管是大家怎么死的,那么死人都该来到阴间,再相聚才对,所以楼宇湘有些不解,为什么到现在为止,她只看到了该憎恨她的秦大川,却没有看到林林等人。 “你不知道吗?” 秦大川眨巴了下眼睛,把粘着鲜血的手指头,在嘴里很恶心的搅和了下,才说:“人在死了后,在还没有走上黄泉路时,能看到的死人,只能是她生前的仇人。” 阴间的统治者阎王爷,本着人死债消的宗旨,会特意安排某些人在死后相见,让他们化干戈为玉帛,得到受害者的原谅后,才能去酆都城,争取投胎转世的机会。 至于对死人生前很好的那些人,在死后就没必要再相见了。 人跟人之间,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就像懒汉娶了个大美女做老婆,那不是他命多好,只是阎王爷安排大美女这辈子来还账罢了。 那些对楼宇湘好的人,在她活着时是在还账。 等她死了后,所欠的债,就一笔勾销,实在没必要在死后找她叙旧,早就快快乐乐的去投胎了。 “说不定啊,这会儿林林他们当前正在望乡台上,回首眺望他们的家乡呢。” 秦大川简单解释了一遍,又说:“当然了,也许你还会再见到他们,我不敢确定--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如果没有的话,我也该走了,我已经原谅了你活着时对我犯下的罪恶,阎王爷答应让我下辈子做个好人。” “那、那我呢,我会做什么?” 楼宇湘忽然紧张了起来。 “估计你会去当个站街女。” 秦大川想了想,才说。 “为什么?” 楼宇湘咽喉咕噔一声响:“你、你怎么知道我去当那样的人?” “你现在路上走了多久了?” 秦大川反问道。 楼宇湘回头,看了眼身后无尽的长街,茫然回答:“得有好几天了吧?” “三天了。” 秦大川抬手,打了个响指说:“这三天内,我一直跟在你身后,想跟你说,我已经原谅了你--” “那你为什么不说?” 楼宇湘打断了他的话。 秦大川苦笑:“我挨不上号--楼宇湘,你知道在这三天中,有多少被你害死的人,争着抢着的骂你,拿口水吐你,诅咒你吗?” “我、我不知道。” 楼宇湘更加茫然:“除了你之外,我一个人也没看到。” “你没看到,那是因为你当时好像个活着的梦游者。” 秦大川提醒道:“不信,你现在低头看看你的衣襟上,是不是有很多口水?” 楼宇湘低头--接着干呕出声,抬手捂住嘴的蹲在了地上。 她衣襟上太多口水,有些口水都干了,只留下了唾液蒸发后的盐分晶体。 “别恶心了,都成鬼了,还是被一个老猴子给糟蹋死的鬼,有什么好恶心的?” 秦大川不屑的笑了笑,才说:“我知道你下辈子要去当站街女,那是因为看到三个男人,手牵手的围着你,狞笑着跳着脚的诅咒你,说下辈子会去给你捧场。” 秦大川说着,好心的把从地上搀扶了起来,柔声说:“其中一个,好像在从很高的地方摔下来摔死的,都变成肉饼了。另外两个,一个是大肚子的淹死鬼,一个却是脑袋被车轮碾压碎的无头鬼。” 那三个可怜的鬼,就是楼宇湘生前的三任丈夫,都是死在她手里的。 三个可怜鬼死了那么久都没去投胎转世,就是在等楼宇湘,亲口跟她说,阎王爷看在他们似的悲惨的份上,已经答应了他们的请求,准许楼宇湘再投胎转世后,去做一个站街女。 到时候,他们会去捧场。 “我觉得,那三个可怜鬼一点风度也没有,不像是我,大人大量的。” 秦大川说完这些后,松开了楼宇湘:“好了,我的心事已了,也该走了。” “别、别走!” 楼宇湘一把揪住了秦大川的衣袖,全身发抖:“别扔下我一个人走。” “要我陪你?” “你刚才就说,你已经原谅了我。” “可你还得回家看看你家人,我要是陪你的话,会耽误我投胎转世的。” “除了你,我不知道还有谁,能原谅我活着时犯下的错。” 楼宇湘紧紧抓着秦大川的衣袖,低声哀求:“别,别走,我怕再遇到对我不好的人。” 秦大川看着她过了片刻,才叹了口气:“唉,三个昼夜的黑夜快过去了,三个昼夜的白天就要来到,我们要想步行去你老家,还不知道得走多久呢。一个不小心,魂魄就能彻底消散。” 跟故老相传的不一样,阴间的世界,是跟阳间同步建设的。 人口的增长、减损也是跟阳间成正比的。 唯一不同的是,阳间的一昼夜是十二个时辰,而阴间的一昼夜,却是七十二个时辰,所以秦大川才说三昼夜的黑夜已经过去,接下来就是三昼夜时间的白天了。 人死后,只要没能及时走进酆都城内,就会看到太阳,一个不小心,魂魄立即散去,永远的消失不见了。 楼宇湘听完后,紧张的问道:“那怎么办?” 秦大川又擦了擦脑门上的血洞,皱眉问:“你必须得回家吗?” 楼宇湘用力点头:“必须--有很多事,我得告诉爷爷,更得跟他说一声对不起。” “唉,好吧.” 秦大川再次叹了口气,才说:“希望,我们能碰到鬼车吧。” “什么鬼车?” 楼宇湘问。 “就是死人开的车,能穿梭在阴阳两世,接死人专用的。” 秦大川解释道:“他们隶属牛头马面的管辖--你是不知道啊,现在阴间也现代化了。” “鬼车,在哪儿?” 楼宇湘四下里看去时,就看到一辆车缓缓从南方行驶了过来,赶紧问道:“那、那就是鬼车?” “你的运气真好。” 秦大川说着,快步走到十字路口中间,张开了双臂:“不过,你得给开车的小鬼一些好处,他才能载你的。要不然,你就趁着你还保持着你活人时的美丽躯体,陪他睡一觉才行。” “我、我不陪他的,我有东西--这个,是白金的!” 楼宇湘慌忙摘下了脖子里的十字架。 秦大川立即冷叱道:“你真傻了,才会拿西方的鬼东西,来贿赂东方的小鬼。哼,这是对他们信仰的亵渎。丢掉,快丢掉!要是被他看到,铁铁一车撞死你,让你滚去西方抱死老外的大腿。” 就像被烙铁给烫了一下那样,楼宇湘赶紧把十字架远远丢在了路边, “快点,车快过来了,你要是拿不出让鬼车司机动心的好东西,就只能陪他睡觉了!” 看楼宇湘还在那儿犹豫,秦大川厉声低喝。 楼宇湘咬了咬牙,再次从脖子里拿下了一个东西。 这是一块墨绿色的玉佩,上面雕刻着一只精美的凤凰,栩栩如生。 尤其是两只眼睛,却是天然的红玉一点,就算用鼻子去看,也知道是个相当贵重的东西。 这是楼宇湘母亲临去世前留给她的。 玉佩也不仅仅只是一块玉佩,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女儿喜欢上一个男人后,会亲手把这个玉佩,戴在那个男人的脖子上。 楼宇湘先后给三个男人戴过,又先后三次拿了回来。 这次,她再次献了出来,却是拿来贿赂鬼车司机。 “这还真是个好东西!” 秦大川一把,就从楼宇湘手里夺过了玉佩,实在无法掩饰眼里的贪婪之色。 楼宇湘很想抢回来,可几次伸手,都没敢。 车子慢慢停在了十字路口中间,秦大川双手举着玉佩,满脸谄笑的走到了车窗前:“这个给你,搭个便车。” “去哪儿?” 一只手从车窗内伸了出来,拿走玉佩看了几眼后,一颗光光的脑袋才伸了出来,打量着楼宇湘。 光脑袋的咽喉上,刺着一根黑色的筷子,从脖子后面探了出来。 倒是没有鲜血淌出来,只是脸色惨白的吓人。 “他、他也是个外国人呢。” 楼宇湘被光头佬给看的心里发毛,赶紧躲在了秦大川背后,小声说道:“给他那个十字架,就可以的。” 秦大川还没说话了,死老外就把玉佩扔了出来。 “别乱说话!” 秦大川赶紧接住玉佩,回头厉声训了楼宇湘一句,才谄笑着又把玉佩献了上去:“老哥,她就是个没脑子的蠢女人,不知道您死前,就已经加入华夏国籍,成为一个地道华夏人了。请原谅,嘿嘿,原谅则个。” 在秦大川的一再哀求下,光头死老外才不情不愿的拿回玉佩,那双好像蒙了一层膜的眼,盯着楼宇湘狞笑了下,说:“这娘们个子虽然矮了些,不过很有味道。我还真不想要你东西--” 秦大川连忙说:“老哥,该要,该要。其实您不知道,这娘们是被人糟蹋死的,身子脏的很……” “那赶紧滚上来吧。” 听秦大川这样说后,死老外脸上立马浮上恶心的样子,摆手示意他们上车:“去哪儿?” “剑锋山。” 秦大川很绅士的替楼宇湘打开后车门,自己坐在了副驾驶上。 “哦,还不是太远。” 死老外回头看了眼楼宇湘,皱眉说:“往一边坐坐,等会儿还有个死人要上车的。还有啊,小心脚下,别踩了那些舌头,那可是刚从拔舌地狱中拿来的,味道好着呢。” 楼宇湘低头看去,全身的汗毛,刷地竖了起来。 她这才看到,脚下有一个长方形的盒子,里面放了至少一百个舌头。 有的,好像还在淌血。 秦大川倒是见怪不怪了,陪着笑脸的搭讪:“老哥,谁还要上车啊?” 死老外踩了下油门,随口回答:“一个叫方圆的孤魂野鬼。” 第730章:你的狗在偷吃我的舌头 家住建设路中段的小方,是个菜贩子。 自己有个小厢式货车,平时凌晨三点半,就得跟媳妇一起去乡下市场收菜,早上八点多钟时再返回富华市区内,给各大超市、饭店送货。 贩菜这种起三更睡半夜的活虽然累了些,不过收入还是很可观的,再加上小方两口子年轻,趁着年轻多挣点钱,也好给儿子积攒点家产,以后能找个好媳妇-- 昨天上午时,小方就跟乡下菜市场那些菜农说好了的,今早要提前半小时去。 谁成想,昨天傍晚时,忽然接到街道大妈的通知,说是建设路、平安路等几条街道,要戒严到天亮。 据说,本市区来了一批在国际道上混生活的恐怖分子,昨天下午藏在了这几条街上--为确保市民们的安全,警方在全力以赴缉拿犯罪分子时,任何市民都不得擅自上街,要不然后果自负。 接到这消息后,让从小就长在红旗下的小方,有些懵:啥时候,盛世华夏也有这种电影中才会出现的狗血桥段了? 随后,自然就是对那些犯罪分子大骂,各种问候。 还得给乡下菜农们打电话,陪着笑脸的解释,说得天亮后才能出城。 既然今早不用早起了,小方两口子也算放假了,晚上可劲儿的折腾到好久,希望能给儿子再添一个小妹妹。 两口子本想睡到大天亮的,只是数年养成的习惯,让他们在早上四点时就醒了。 醒了也不能出门,实在没事干,就干那年轻人最爱干的事吧--又是一阵折腾,等到天蒙蒙亮后,小方才来到阳台上,吸一颗最喜欢的事后烟。 滴,滴滴! 一阵清脆的汽车喇叭声,从打开的纱窗外传了进来。 小方一愣,赶紧向下看去--不知道啥时候,大街上满是早行的车子了。 建设路的戒严,解除了。 “老婆,别仰着身子劈着腿的想好事了,赶紧滚起来穿衣服,咱们出发!” 小方掐灭香烟随手扔出窗外,招呼他老婆赶紧起来时,用手捂住嘴的楼宇湘,正在想一个人:方圆。 死老外说,他还要再接一个叫方圆的孤魂野鬼。 方圆,是一个相当大众化的名字,无论是阳世,还是阴间。 所以死老外要接的这个方圆,不一定是楼宇湘想到了那个方圆。 但也有可能是--秦大川刚才就说了,亲眼看到楼宇湘那三个死了好多年的丈夫,也没去投胎转世,就为了等她来,亲口诅咒她,朝她吐口水的。 那么,死老外要接的这个孤魂野鬼,或许就是方圆。 幸好,楼宇湘自问对她所认识的那个方圆,并没做过太出格的伤害,了不起也就是在他死后,欺负了下林舞儿罢了。 楼宇湘想问问死老外,只是刚张开嘴巴,却又赶紧闭上了--她有些怕这个垂涎她美色的死老外。 吱嘎一声轻响,就在楼宇湘想那个方圆,是不是她认识的方圆时,车子停下了。 下意识的,她抬头向车窗外看去,就看到一个人站在路边,嘴里叼着一根香烟,脚下还蹲坐着一条狗。 此时恰是黎明前最黑暗的那一刻,楼宇湘在看向那个人时,那个人也看了过来。 隔着一层车窗玻璃,两人的目光也很‘有缘’的碰在了一起:那个人的眼睛,竟然是骇人的荧光色,就跟游戏中的那些大魔头那样。 “我靠,刚才我还寻思事儿不会这么巧,鬼车要接的孤魂野鬼就是你呢,原来果然是你个家伙,嚯,嚯嚯!” 那个人走到车前灯光下,楼宇湘刚看清他的脸,秦大川就怪叫一声推门跳楼了下去,一把抱住他,激动的大喊大叫:“真是阴间遇故知啊,这算不算是四大喜之一?” 他乡遇故知;久旱逢甘露;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这可是阳间的人生四大喜,秦大川把他乡改为了阴间,听起来有些不伦不类,却很贴切。 果然是他! 看着被兴奋的秦大川拉着手的方圆,楼宇湘也是发自内心的高兴:真不容易,又碰到了个熟人,而且还是跟我矛盾最轻的一个。 “行了,别特么的啰嗦了,天快亮了,赶紧上车!” 死老外不耐烦的伸出脑袋瓜,冲秦大川吼了一嗓子。 秦大川赶紧回头,陪着笑脸的讪笑了下。 就像楼宇湘搭车得贿赂死老外那样,方圆也拿出一个东西,直接抛给了他。 楼宇湘看的很清楚,那是一块名表。 “值不了几个钱,你还带着一条贱狗,让你们搭车还真是亏了。好吧,我就发发慈悲,都上车吧。” 死老外嘟囔着,抬手打了个响指。 “方圆,赶紧上车呗。” 秦大川这才殷勤打开了后车门,笑道:“你肯定想不到,车上还有你的一个熟人。” “谁?” 方圆眼中荧光一闪,淡淡的问道:“不会是三天前那个晚上,被老猴子给糟蹋死的楼宇湘吧?” “靠,我就知道你够聪明,一猜一个准!” 秦大川竖起大拇指挑赞了个,方圆语气森然的笑了:“如果不是为了等她的话,老子又怎么可能在荒郊野外的转悠这么久?” “啊,你也是为了等她,才不去投胎转世啊?” 秦大川愣了下时,楼宇湘的心,却攸地沉到了谷底。 “她敢欺负我兄弟,我要是能放过她才奇怪。” 方圆桀桀的笑着,冲脚下的毛驴吹了下口哨。 毛驴马上就跳上了车子,吓得楼宇湘赶紧把身子贴在了另一侧的车门上。 “楼宇湘,你还记得我么?” 方圆上车,砰地关上了车门,眼光莹白的看着楼宇湘,一笑时露出满嘴的森寒白牙。 “我、我当然记得、得你。” 楼宇湘牙齿打颤的点头时,一双冰冷的还带着鲜血的手,猛地掐在了她脖子上。 “啊--秦大川,救我!” 楼宇湘凄声惨叫时,方圆已经张嘴咬向了她的咽喉。 啪的一声,就在方圆已经咬住楼宇湘的脖子,正要掐断她的大动脉时,死老外用力拍在了仪表盘上,厉声喝道:“都给我老实点!有什么恩怨,去阎王爷那儿解决!再敢乱来,给我下车吧!” “看什么看?不服气是吧,信不信我把你扔在太阳下面,让你彻底的灰飞烟灭?” 方圆霍然抬头看向死老外时,他更加怒了,抬手就要下车。 “冷静些,哥们,冷静!” 秦大川连忙劝方圆:“人家说的没错,就算你想收拾这女人,也别在人家车上闹事,那样会害死我的,我可不想彻底的消失。” “哼,那就先放过你。” 方圆这才冷哼了一声,松开楼宇湘,把毛驴抱在了怀中。 “都特么的给我老实点!” 死老外又恶狠狠骂了句后,才拿出几幅墨镜,扔给了秦大川:“把车帘放下来,戴上墨镜。被阳光刺瞎眼,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们。” “可不敢变成个瞎鬼。” 秦大川说着,赶紧戴上一副墨镜,又把另外两幅递了过来。 方圆也拿过一副,戴在了脸上,拉上了右边的窗帘。 浑身发抖的楼宇湘,看方圆没有半点绅士风度的样子,只好慢慢伸手,用最快的速度抓过那副眼睛,戴在了脸上。 墨镜很黑,黑的啥都看不到,镜片就像是黑石头做的。 不过楼宇湘却很喜欢--当人们在害怕看到身边的某人时,能戴上这么一副啥也看不见的墨镜,心里就会轻松些。 车子重新启动了。 滴,滴滴--对面传来了汽车喇叭声。 楼宇湘下意识抬手摘下墨镜时,就听死老外骂道:“嚓,今天怎么这么多死人?还有肠子露在外面的,脑袋被砸到脖腔里去的,真是恶心。” 楼宇湘马上就缩回了手,尽量蜷缩起了身子,不敢发出一点点的声音。 就坐在她身边的方圆,也没说话,倒是有狗舔水的声音,从脚下传来。 开车的死老外也听到了,厉声问道:“你家的狗,在偷吃我的舌头?” 方圆淡淡的说:“几条破舌头,你也好意思的稀罕。等到了剑锋山楼家,我让他们再多给你一些好东西就是了。” 方圆说话的声音不高,听在楼宇湘耳朵里,却像惊雷那样的响,再也忍不住的尖声叫道:“你、你也要去我家!?” “是啊,我就是去你家。” 方圆森然的声音响起时,楼宇湘觉得他趴在了自己身上,鼻子对着自己鼻子的,墨镜挨着墨镜,嘴唇已经碰着嘴唇了,能清晰嗅到他嘴里喷出的血腥气息。 “你、你去我家做什么?” 楼宇湘心中呻、吟着,实在是无处可退,只能拼命往下缩身子。 方圆好像很享受给她这种压迫感,嘿嘿阴笑着又向前凑了下,才说:“楼总,你死了后也该记得,当初你吞并林舞儿的企业时,逼着她签下了一份股份转让合同吧?” 楼宇湘明白了。 方圆去楼家,就是要拿回那份合同,再交给林舞儿。 对于这种事,楼宇湘倒是不在意,无非是一些财产罢了。 只要她能再活过来,就算付出再大的代价,又能怎么样? 很可惜,她已经死了,这次回家就是看看疼爱她的爷爷,然后就投胎转世去-- “就、就为了这点小事,你在这边苦苦等了我那么久?” 楼宇湘的语气里,全是不信。 方圆好像咬了咬牙:“在你看来,或许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对我兄弟,却是毁灭性的。更何况,你还逼着她去站街。” 楼宇湘没说话,慢慢的坐直了身子。 “任何人做错事,都得付出惨重代价的,我希望楼家能给予我兄弟足够的补偿,要不然我会让他们永世不得安圆,哼哼。” 听到方圆冷哼两声时,楼宇湘就觉得怀里忽然多了一只脚。 她还嗅到了血腥气息都压不住的臭脚丫子味道,是方圆把脱了鞋的臭脚,毫不客气的蹬在了她怀里。 “拿开!” 楼宇湘本能的抬手要打时,就听方圆淡淡的说:“伺候老子舒服了,我或许会对你家人宽宏大量些。” 第731章:别回头看后面 抛却不管楼宇湘有多么的阴狠歹毒,视别人生命如草芥等特点不算,单以女性的魅力方面来说,她都是华夏最美的女人之一。 这一点,就连老天爷都得捏着鼻子的承认。 毕竟人参果这个外号的光环,可不是随便一个女人就能佩戴的。 说实话,方圆刚见楼宇湘的第一面,就被这女人特有的成熟魅力给吸引了。 不过那时候他已经自觉浑身麻烦,可不敢再招惹这种数百年才会出现一次的阴狠女人。 本来,看在她很知情知趣的份上,方圆还有心想把她当朋友来处--就是那种能相互利用的朋友,至于抵足夜谈之类的桥段,就免了。 谁成想楼宇湘的胃口,冷酷,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出色,单单让亿万小富婆林舞儿变成穷光蛋也就罢了,最终还要逼着她去站街。 这就让方圆无法忍受了,这才发狠要用最冷酷的手段对付她。 到目前为止,楼宇湘已经被折磨的崩溃了,算是到了守宫的阶段:方圆决定从今天起,就站在阳光个下,堂堂正正的跟楼家算账,让他们把吃掉林舞儿的东西,加上利息再吐出来。 以让楼宇湘无法接受的个人羞辱,也算是索要利息中的一分子吧。 方圆很清楚,当他把臭脚丫子毫不客气的蹬在楼宇湘怀中时,这个女人哪怕误以为她已经变成鬼了,现在被吓得每一个细胞都在发抖,可也肯定会感到愤怒。 彻底把她最后一丝愤怒,或者说是自尊打压下去,就是方圆对她最后一次打击。 方圆敢拍着胸膛的保证,他只是想给她最后的打击,才不会想占有这个女人,尽管当他脚丫子碰到小女人鼓囊囊的那个啥时,他的灵魂就在瞬间,催促他身体某部位开始急促分泌荷尔蒙了。 楼宇湘强忍着干呕,抬头‘看着’方圆,声音沙哑的问道:“如果、如果我非得拒绝呢,你会把我家人怎么样?” “你家老爷子,今年八十有二了吧?” 方圆答非所问。 “是,那又怎么样?” 楼家老爷子岁数多么大,这也不是啥秘密,楼宇湘没必要否认。 方圆脚趾头上下抠了抠,慢悠悠的回答:“八十多岁的人了,就没有厌世的想法?尤其是像他那样的,可以说是生活在无聊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中。” “你--” 楼宇湘愣了下,猛地醒悟方圆要说什么了,全身肌肉猛地绷紧:“你、你想伤害我爷爷!” 方圆阴恻恻的笑了笑:“他既然能纵容,或者说是支持你去伤害别人,那么我觉得他老人家应该早就做好了被人伤害的准备。” 你敢! 你要是敢动他老人家一根毫毛,我就扒了你的皮,抽了你的筋,喝了你的血,再把你颅骨制成酒器,月明之夜对影成三人--楼宇湘张嘴就想喊出这些话,只是话刚到嘴边,就意识到自己当前啥情况了。 她用力抿了几下嘴角,冷哼道:“哼,死人,能伤得了活人?方圆,你应该知道,像我爷爷他老人家所居住的地方,绝对是养生补气的绝佳之地,任何的邪魔鬼祟,都别想踏进剑锋山草庐一步。” 方圆笑了笑,轻飘飘的说:“是,你说的不错,像我们一般的死鬼,是无法接近那种地方的,可你却忘记了,有一个人能去。” 楼宇湘本能的问道:“谁?” “他说的就是我了。” 开车的死老外,替方圆回答了这个问题:“也唯有我,才能带阴魂去阳世任何地方,见到任何人--当然了,没有一定的好处,我是不会去的。” 死老外的话音未落,方圆就接着说:“我在阴间野外也晃荡一年多了,偶然的机会发现了一块商周时期的帝王玉,那可是个好东西。” 帝王玉,顾名思义就是帝王佩戴过的玉佩,年代越久远,灵性就越大。 故老相传,阴间小鬼如果能拥有一块帝王玉,那么就相当于阳世间有人花了十块钱就中了福彩特等奖,再也不愁吃喝,没老婆了。 “真得?” 死老外问出这俩字时,楼宇湘明显感觉的车子晃了下,由此就能判断出他现在有多么的激动。 方圆反问道:“我骗你,能有什么好处?” “嘿嘿,说的也是,如果你敢骗我,就等着魂飞魄散吧。” 死老外阴阴一笑,说道:“我把你带进楼明功居住的草庐中,事后那块帝王玉给我!” “不!” 楼宇湘怒了,尖声叫道:“你这是在以权谋私,是在亵渎,是在犯罪--” 方圆伸手,一根手指挑起了楼宇湘圆润的下巴,低低叹了口气:“唉,大妹子啊,你活着时,我怎么没听你说过这些话?现在我都开始严重怀疑你的智商了,难道你没听说过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吗?” 跟人间那些工作体面,生活轻松的公务员一样,阴世界的小鬼,也同样能会利用手中的权利,给自己谋取灰色福利,这也不是啥稀奇的事儿。 楼宇湘在听到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后,马上就醒悟过来了。 接着就是全身冰凉:方圆有啥子帝王玉贿赂死老外,她一个刚死没几天的新鬼,拿什么来贿赂人家? 见钱眼开,不仅仅只用于人世间的那些人,阴世界的鬼们也同样会这样的。 “所以啊,你还是乖乖伺候伺候我吧,反正尊严这东西在阴间也不是太值钱,何必这样认真的呢?” 方圆缩回手,双手抱着后脑勺倚在了车窗上,慢悠悠的说:“去你家的这一个时辰内,只要你能让我满意了--呵呵,其实我对欺负老头子这种事,也没太大的兴趣。” “你还是拒绝吧,唯有那样,我才能得到那块帝王玉!” 开车的死老外,回头恶狠狠的说道。 “你--想得美。” 忽然间,楼宇湘不再恨想方设法践踏她尊严的方圆了,而是无比痛恨能穿梭在阴阳间的死老外,尽管脸上戴着啥也看不见的墨镜,可还是冲那边,从牙缝里挤出了这几个字。 说完后,她不再犹豫,问方圆:“我怎么伺候你,你才会满意?” 方圆好像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回答:“早就听说楼总号称人参果,一旦让男人尝过就终生无法忘怀你的滋味。该怎么把男人伺候的满意这种事,还用我来教?” 楼宇湘觉得脸儿有些发烫,赶紧低头,再次狠狠咬了咬牙,颤声说:“好、好,希望你别反悔,要不然我拼着形神俱毁,也要杀了你。” “切,不就是做你女人该做的事吗?说的好像比上刀山下还要悲壮。” 方圆不屑的撇了撇嘴,喃喃的说:“赶紧地,别啰嗦了。” “秦大川?” 楼宇湘咬着嘴唇,轻声叫道。 没听到秦大川回答。 楼宇湘又叫了一声,才听到他有些迷糊的问道:“嗯,我在--在睡觉,有事?” “没事,你休息吧。” 楼宇湘深吸了一口气,心想:估计你也说不动方混蛋欺负我,你睡着了更好,这样就看不到我的丑态了。呵呵,其实也没什么,反正大家都戴着墨镜不是? 楼宇湘很奇怪自己现在竟然能笑出声来,就像她忽然觉得遭到方混蛋的羞辱,其实也算不了什么那样,心情放松的把那条腿抬起,放在了车后玻璃旁,慢慢伏下了身子。 老大还真会折磨这娘们。 嘿嘿,我是不是该用手机把这一幕给录下来,让全世界的人都看看,在他们心目中那么高高在上的楼宇湘,竟然会像个小丫头那样,抱着老大的臭脚丫子給他捶腿? 秦大川摘下脸上的墨镜,冲格林德挤眉弄眼的做了个鬼脸,指了指膝盖上的手机。 作为欺骗楼宇湘计划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大川哥现在有种说不出的成就感,第一次觉得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其实也很蠢。 死老外拿出的三幅眼镜中,方圆跟秦大川戴的都是真正的墨镜。 楼宇湘戴着的那副,就算她把眼珠子瞪暴了,也别想看到任何东西。 而且三个人都能确定,精神被折磨的快要崩溃的人参果,现在压根不敢摘下墨镜--她只要摘下墨镜,掀开车窗帘,就能看到车窗外那红彤彤的朝阳,看到来来往往的汽车。 这辆车的前后,至少得有十五辆车,是苏省楼家派出来‘护送’他们剑锋山的。 楼宇湘只要看到这一切,就会明白她被欺骗了,她根本没有死,她会立即‘复活’,精神抖擞的命令楼家那些人:把这三个混蛋都给我抓起来,切成碎片去喂狗! 很可惜的是,她不敢。 就像一头被蒙着眼拉磨的驴子,以为只要不停的走下去,就能走到终点,却不知道是它只是在围着磨盘绕圈子。 能够把楼宇湘当做驴子那样的耍,秦大川就觉得现在哪怕立即死了(最好是能像圆哥那样,再活过来),也肯定是笑着死的。 秦大川有多得意,格林德就有多得意:话说,车后面那箱子舌头,还是我找人用豆腐皮,腐乳做的,肯定有些咸,也不知道会不会齁着毛驴。 靠,毛驴这家伙真想齁死啊,还吃,还发出‘啧啧’的声音,好像东洋电影中那些女人在吃香蕉,声音这么销魂,也真成了精了。 格林德心中骂着,侧脸正要对秦大川眨巴下眼睛,算是支持他给楼总的拍照行为时,却被他抬手捂住了眼睛。 靠,搞什么呢你,不知道我在开车啊,还捂我眼! 差一点,格林德就骂出这句话时,秦大川的嘴巴就飞快的在耳边说了句:“别回头看后面!” 其实男人跟女人一样,好奇心都很强烈的。 你越是不让他看什么,他越想看。 就像现在的格林德一样,躲开秦大川的手就向后看去--只看了一眼,向前疾驰的车子,就犯病了的疯牛那样,猛地冲向了路边。 第732章:老大你真牛 农历三月初一,阳历四月三号,星期天,宜祭祀,求财,签约,嫁娶,订盟;忌开市,安床,安葬,入宅,破土。 天气晴,西南方三到四级,吹动了翠竹的竹叶,发出莎莎的声响。 这个季节,是一年四季中最让人舒服的时候,没有苍蝇蚊子,也没有叫起来没完没了的知了,唯有放眼望去一片养眼的青黛之色,偶尔还有从高处俯冲而下叼走一条鱼的水鸟。 楼明功到背着双手,站在平台的木质护栏后面,遥望着山下那个清澈的湖泊,久久都没动弹一下。 老管家福叔,双手贴在腿上,本来就有些佝偻的身子,此时弯的更加厉害了。 老爷凭栏站在那儿足有半小时了,他也在半小时内,保持着这个动作一动不动。 又一只水鸟从高空俯冲而下,叼起一条浮上水面觅食的鱼儿时,荡起层层的水波涟漪,晃碎了金色的朝阳,反射上了高处的天台,让福叔那双眯着的老眼,再次眯了下。 他没有看脚下的湖泊,只是盯着老爷的脚后跟。 福叔能清晰感觉到,至少保持了十年平淡心态的老爷,现在的心情估计跟被水鸟荡碎了的湖面更加的乱--堂堂华夏的百年老牌大族,苏省楼家,在跟某股子势利的敌对中,竟然败下阵来了。 还是在楼家的家门口。 这对整个楼家、哪怕是一草一木来说,都是个无法原谅的羞辱。 福叔不知道潘龙语在昨天傍晚离开剑锋山时,曾经跟老爷说了什么话。 他没资格去打听,也不想多嘴去问。 他只知道,潘龙语走后,老爷就給他打电话,让他带领所有前往富华市的人,立即撤回剑锋山,绝不许再动用武力,去迎接大小姐回家。 楼明功不但撤回了福叔等人,还召见了楼家在官场上的几位官员。 老爷召见那几个晚辈时,福叔倒是陪在他身边的,所以才知道老爷吩咐那些晚辈去做什么事--竟然是配合伤害大小姐的人,动用官方的力量,来戒严富华市几条主要街道,造成长达一整夜的无人街区。 福叔还知道,老爷做出这个决定,跟潘龙语没关系的。 很可能,跟福叔从富华市拿回的那部手机有关--那个要伤害小姐的人,在电话中要求楼家跟他配合。 苏省楼家,什么时候沦落到得对敌人俯首帖耳的地步了? 这可是绝对大损颜面的,依着圆可牺牲大小姐也誓不低头的老爷的倔强性格,怎么可能会服软? 看来,归根结底还是跟潘龙语跟老爷说的那番话有关。 潘龙语,究竟跟老爷说了些什么,才让楼家不得不放下骄傲的身段? 就在福叔想到这儿时,就听到老爷低低的叹了口气:“唉,宇湘,现在快到峰山县城了吧?” 峰山县城,以剑锋山为名,也是苏省楼家几代人用百年时间经营出来的大本营。 “老爷,要不要打个电话,问问林林?” 福叔微微抬起头,小声问道。 楼明功没有再回答。 福叔却知道他该做什么了,悄无声息的后退几步后,才拿出手机拨通了林林的电话。 林林带着彪子几个人,是最先赶到富华市土菜馆的。 很遗憾,他们并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明明看到大小姐近在咫尺,却被混在围观者中的那些坏人,给暗算了。 幸好,林林只是被人在胳膊上扎了一针,就失去了意识,不像彪子他们那样,人人都挨了一刀子,虽说不致命,可也得乖乖在炕上躺几天才行。 福叔是接到那个男人的电话,才在深夜赶去郊区的某个公园,找到了林林他们。 林林醒来后,拒绝跟福叔回剑锋山,而是带人待在富华市郊外,随时等候楼宇湘的出现。 黎明前的黑暗过去后,林林就打电话回来时,大小姐已经坐上了一辆车,正在向剑锋山这边疾驰而来,她率领至少三十个手下,乘坐十数辆车,跟那辆车一步不落的同行,做好了随时救人的充分准备。 别轻举妄动,带挟持宇湘的那个人来剑锋山。 这是楼明功给林林的命令,福叔一字不漏的转告给了她。 没有谁敢违逆老爷的话,林林当然也不敢,所以只能跟如影随形的跟在那辆车后,瞪大眼睛死死盯着看。 她很想看看楼总怎么样了,到底是谁绑架了大小姐。 不过那辆黑色奥迪车的车窗上,却挂着黑色的窗帘,只能看到开车的是个光头死老外,坐在副驾驶的家伙,则是满脸的血污,根本看不清他的样子。 福叔打来电话时,前面那辆正常行驶的车子,忽然猛地向右边排水沟冲去。 他们要逃离我们的‘押送’! 下意识的,林林想到了这一点,抬手正要喝令手下注意时,那辆车却又迅速回到了正常轨道上。 刚才的动作,好像只是打了个摆子那样。 “追上去,跟那辆车同行!” 林林来不及接听福叔的电话,给司机下令。 她想搞清楚,那辆车干嘛好好的就忽然冲向路边呢? 难道说,开车的那个死老外犯病了? 死老外当然没犯病,他刚才差点把车子开到排水沟里去,那是因为他看到了无法相信的一幕。 哪怕只是看了一眼,就意识到再多看一眼很可能就有被老大灭口的危险了。 但他也能确定到死也不会忘记:骄傲的、不可一世的、心狠手辣的蛇蝎美女楼宇湘,正在客串东洋电影中那些女主的角色,用她迷人的小嘴,给圆哥进行特殊的服务。 她竟然无视我跟秦大川的存在,用这种方式来讨好老大? 我靠,这也太刺激了吧? 不是说好只让她给捶腿砸背的吗,怎么换成来真格的了? 老大,你真牛! 第733章:游戏结束了 方圆承认,他确实很牛。 一个抱着核弹头纵身跃下有火山岩浆喷发的坑洞,事后只是失忆了的家伙,如果还配不上很牛,那么谁还有脸说自己是个地道牛人? 只是方圆再牛,也没想到楼宇湘,为了她老爷子的安危,竟然会曲解了他所说的‘伺候舒服了’的意思,給他提供让他无法抗拒的特殊服务。 本来,方圆已经跟两个、哦,加上毛驴的话,就是三只走狗说好了,会在去剑锋山的路上,把楼宇湘最后的一丝愤怒(或直说是尊严)给打击殆尽。 最好是让她那些俯首帖耳的手下,亲眼看到他们伟大的楼总,是怎么变成一个小丫鬟,给方大老爷捶腿的。 方圆没觉得以楼明功的安危,来迫使楼宇湘給他捶腿有啥不对--如果九幽夫人答应放过他,改变他注定的苦比命运,这五十年内不再冲出九幽世界,让方先生过上他最向往的混吃等死的小日子,就算每个月都得去九幽世界给她捶腿砸背,方圆也会答应的。 既然他这么厉害的人,为了切身利益都能拉下脸来愿意给九幽夫人当小厮了,那么最该遭到惨重惩罚的楼宇湘,给他客串一次伺候大老爷的小丫鬟,又有啥不可以? 老天爷敢拍着胸膛的给方圆担保:他希望楼宇湘把他伺候舒服了的那种舒服,真得只是把他的臭脚丫子抱在怀里,給他捶捶腿罢了,才不是拉开他的裤链,像东洋电影女主那样,以很是生涩的动作,来让他舒服的翻白眼。 唉,由此看来,这个女人啊,无论平时有多么的聪明,在某一刻也会变得愚蠢无比。 当然了,方圆在楼总抬起他的脚丫子放到后车窗上,俯身用她颤抖的小手,给丫的拉开裤链时,还是有机会,也有能力拿捏出一副‘姿色不能淫’的嘴脸,警告她:少来这一套,老子不吃! 他也这样想这样做--前提得建立在天下的猫儿都不鱼的基础上,方圆这个大男人,才能有坚韧的毅力,来抗拒来自人参果的魅力。 再精明的女人,有时候会变得无比愚蠢。 同样,再正派的男人,哪怕是柳下惠转世,也无法抗拒来自人参果的吸引。 有句话不是这样说的嘛:既然无法反抗,那为什么不闭着眼的享受呢? 方圆觉得,他就是这句话的忠诚执行者。 肯定是因为我左肩下那朵破花的缘故,才让我在美色面前没有丁点的反抗力,我不想这样的,真不想这样-- 方圆心里喃喃的说着,摘下墨镜看着格林德那光光的后脑勺,语气阴森的说:“如果再敢随便拐弯,把东西掰断了,你、你就别想再捞到半点好处。” 毛驴可就比死老外俩人强多了,在看到不该看到的一幕后,立即从前面两个座椅中间钻了过去,坐在了秦大川的腿上。 格林德不在乎要啥好处,他现在恨不得自己是瞎子,是聋子,最好是傻瓜。 唯有傻瓜,在看到老大像无力反抗的羔羊那样被女人肆虐时,才不会被怪罪。 “你这鬼车上没有音乐?” 要是论起人情世故来,独身闯荡江湖那么久的秦大川,到底比格林德脑子活泛了很多,知道这时候该做点什么才是最正确的:“最好是那种特别劲爆的,我喜欢摇滚。哦,还有就是,你这车上没有能隔开前后的窗帘吗?那样,会给我一种坐在家里窗前看星星的惬意。” “啊,有,有!” 格林德这才如梦初醒,赶紧伸手咔咔的点了几下。 很凑巧,车厢里立即响起了《她是小鸡》的摇滚,碰碰卡卡中,深蓝色的布帘从座椅后方徐徐出现,把车厢隔成了两个小空间。 “我是小鸡,我是小鸡,我是一只幸福的小鸡,每天吃饱了就是下蛋,咯咯达,咯咯达--” 在劲爆的摇滚音乐声中,格林德长长的松了口气,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很认真的对秦大川低声说:“哥们这次欠你一个情。” “可别以身相许,只要能还我一部分赌债就行了,这个要求不高吧?” 秦大川马上回答。 “能不能别提钱?提钱,伤感情的。” “不跟欠我债的人提钱,我更伤心。” “靠,算你狠,等这件事了了后,我就给老婆打电话,让她先给转来几万美金。” “切,你欠债,却让你老婆还,你还是个男人吗?” “我不是男人,能有一双可爱的儿女吗?” 格林德一瞪眼:“再说了,你能闭上每天至少要跟我讨八十次债的嘴吗?” “我记得,你收了那娘们一块玉佩不是?” 秦大川开始打那块玉佩的主意了:“老大给的破表我不稀罕,你也不敢拿它来还债,就给我那块玉佩吧,抵一半的赌债。” 格林德冷笑:“哼哼,我敢给你,可你敢要?” 只要方圆敢给楼宇湘,她就不敢不要--满嘴的那种滋味,让她恨不得把心肝肺都吐出来。 可那个恶魔却死死抓着她头发,迫使她无法抬头吐出来,只能把那些肮脏的东西,都咽了下去。 然后,两个不知道是鬼还是人的,就停止了所有的动作。 劲爆的摇滚还在歇斯底里的爆响着,方圆终于松开手时,楼宇湘才艰难的抬起头,屈辱的泪水哗哗的往下掉。 人参果之所以叫人参果,是因为她能让男人尝到无法想象的美味--她却从来都不屑去‘品尝’男人那玩意的滋味。 楼宇湘的前后三任死鬼丈夫,也不敢用这种方式对她,所以她在吃香蕉时的动作,才会那样生涩,甚至都把方某人给咬得很疼。 看在她确实很尽心的份上,大人大量的方先生原谅了她:唉,再聪明的女人,也有不会做的事儿不是? 楼宇湘没有把他的给咬断,就已经很给面子了,还求啥啊? “这下,这下你满意了吧?” 楼宇湘死死咬了下嘴唇,哑声问道。 摇滚的声音虽然大,不过俩人在这么近的距离说话,还是能听到的。 “说实在的,不怎么满意,比我想象中的要糟糕一些,不过我可以原谅你。” 方圆吸了下鼻子,懒洋洋的坐起来,稍稍收拾了下,才认真的说:“不过,我只是想让你给我捶捶腿来着。没想到--哦,对了,你跟男人在一起时,是不是把做这种事叫做捶腿?我知道,很多小夫妻之间来性趣时,都会说些别人听不懂的暗号,比方说吃果子啊,洗衣服啥的。你的暗号很特别,是捶腿。” 方圆说的没错,现在随着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两口子想办事时,才不会像以前那些没文化的大老粗那样,红果果说啥办一气之类的。 而是会用洗衣服啊,做饭啊,看花啊等诸如此类的话,来表达他们想困觉的意思。 “你、你说什么?” 楼宇湘本来浮上一抹嫣红的小脸,刷的苍白,没有一丝的血色了。 方圆轻飘飘的重复道:“我本来只想让骄傲的楼总,给我捶捶腿来着啊,像伺候大老爷的小丫鬟那样。谁想到,你会误以为我让你做这么恶心的事。看来,你的思想一点也不纯洁……” “我、我杀了你!” 楼宇湘实在无法忍受方圆占了便宜还卖乖的不要脸了,登时怒从心头起,再也顾不上老爷子的安全了,尖叫着抬手摘下墨镜,接着狠狠扑在了他身上,纤纤十指上尖利的手指甲,挖向他的脸上。 看在她刚才很认真工作的份上,内心对她多少有些愧意的方圆,虽说才不担心自己这张英俊的小白领会被挠花(话说,方某人的脸皮,可是真正的刀枪不入)。 但男人的脸,就跟下面那玩意是大还是小一样,都关系着男人的尊严。 怎么可能随便被女人拿手指甲乱挖呢? 想都没想,方圆抬手就对那张小脸,狠狠来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这个女人要是在发疯时,不被男人抽,无论是哪种抽--她是绝不会清醒的。 再说了,方圆也打心眼里厌恶楼宇湘,看她脸色狰狞的要挖花自己脸后,刚才装傻卖呆享受完后的那一点点愧疚,也被他扔到俄罗斯去了,才不会给她留情。 一巴掌,抽的她鼻子嘴里淌出血来这算啥? 她还想逼着林二去站街呢! 都特么的啥时候了,整个人都变成菜板子上的咸鱼,任人宰割了,还特么的为了她那点可怜的女人自尊,跟方先生张牙舞爪的,这不是自己找抽吗? 没有一巴掌把她满嘴的小白牙抽掉,已经是方先生手下留情了。 嗡啊嗡啊,好像一万只小蜜蜂在飞的楼宇湘,喝醉了般的微微转着脑袋,等双眸瞳孔总算对焦了后,方圆才伸手采住她的衣领子,稍微用力,就把她扯到了自己眼前,眼睛盯着眼睛的冷笑道:“你信不信我现在就尝尝你人参果的滋味?” “你、你个畜生,你个恶魔!” 楼宇湘嘴角噙着血沫,嘎声叫道:“来吧,你有本事就来!我发誓,我会让阎王爷--” 方圆打断了楼宇湘的话:“你真以为,你死了?” “你个……你、你说什么?” 楼宇湘浑身打了个激灵后,呆住了。 方圆懒得再跟这蠢娘们叨叨什么,抬手扯下隔开车厢的窗帘,冲死老外喊道:“行了,把音乐关掉吧。” “草,你算老几啊,敢跟我这样说话!” 格林德头也不回的骂了句。 他牢记现在自己是开鬼车接死人的阴差角色,得像圆哥嘱咐的那样表现。 “游戏结束了。” 方圆毫不客气的抬手,在格林德脑门上抽了巴掌,顺手拿走粘在他后脖子上的筷子。 有些人啊,就是贱,连毛驴也不如,非得等老大在后脑勺抽一巴掌后,才清醒过来。 格林德就是这样,呆愣一下后才恍然大悟,赶紧伸手关掉了音乐。 接着,他就又说了句让他终于意识到他确实蠢的话:“圆哥,刚才我可什么都没看到哇。” 第734章:最可怕的生物是女人 老祖宗有句话说得好:有些事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解释的再通俗一点呢就是:在看到某些事后,你不但得当瞎子,还得当哑巴,更得当傻瓜,把这件事彻底的忘掉。 格林德的汉语说的很遛,只是对汉文化的理解,还远远谈不上懂,所以才会说出这么没脑子的一句话来。 正在努力让自己忘记自己有时候就是个卑鄙小人的方先生,听他说出这句话后,得费很大力气才能压制住生起的灭口心思,皮笑肉不笑的问道:“你没看到啥?” 格林德腮帮子上的横肉,接连哆嗦了几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幸好,秦大川看在这厮还欠自己好多赌债的份上,赶紧挺身而出为他解围:“老大,是不是可以把窗帘放下来了?” “最好是把车窗也打开,透透气。” 方圆抬手在脸前扇了几下,皱眉问:“老格,这车子你是从哪儿找来的,味道这么难闻。” “都是小的得错,小的该死。” 格林德连忙展开自我批评,落下了车窗。 清新的风,忽地从车窗外刮了进来。 刺眼的阳光,也随着洒了进来,让楼宇湘不得不闭上眼。 她在闭上眼的瞬间,看到了林林。 林林,就在跟这辆车并驱行驶的那辆车上,正瞪大眼睛向这边看。 楼宇湘忽然很想死,真得去死。 如果她现在还看不出,她此前所以为的‘死了、阴世界、鬼车’啥的,都是恶魔为了折磨她的手段,那么她早在刚入商场的那一年,就被人连骨头都吞下去了。 假的。 一切,都是假的。 一切,都是人家给她精心布置的游戏,把她当猴儿似的耍了个不亦乐乎。 她更在刚才,用了足足一个小时,给那个恶魔提供了特殊服务-- 方圆原来没有死。 他怎么会没有死呢? 抱着核弹跳进火山岩浆内,都死不了,这算什么呢? 恶魔。 方圆就是那个隐藏在暗中对付她的恶魔。 也唯有恶魔这个词,才能形容这个混蛋! 想到恶魔这个词后,楼宇湘又想到了庞贝,想到了白鹰等人惨死的样子。 发自内心的恐惧,其实是扑灭怒火时最好的灭火剂。 楼宇湘不再发怒了,只是害怕。 她实在无法想象,方圆得有多么的能忍,才能在她把林舞儿逼到去站街的份上后,做到跟她面对面相处这么久,没有伸手直接掐死她。 最多,只是占了她一点点的‘小便宜’,还是她自己‘理解’错误的。 现在,人家已经不屑跟她继续玩下去了--稍稍有点傲气的人,就会觉得总是欺负一个神经崩溃的女人,其实很没面子的。 方圆,现在要跟她摊牌了。 他将以方圆的身份,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剑锋山,像一个贪婪而丑陋的貔貅那样,从楼家身上,恶狠狠咬下好大一块肉! 至于楼总刚才给这厮提供特殊服务的事儿--谁还会在意,她更没脸说出来,当做谈判的筹码。 这个该死一万次的恶魔,肯定早就躲在暗中算计她了。 很可笑的是,那时候她还洋洋得意的,都不怎么在意林舞儿是被谁救走的,只想跟燕春来、郭易秦合作,来达到帝皇集团在明珠站稳脚跟的战略目的。 怪不得郭易秦会给她打电话,转达恶魔的话,原来他也在方圆手里吃了大亏。 从方圆这个可怕的游戏中,楼宇湘从一环扣着一环的步骤中,能断定他在暗中隐藏了已经很久,就像一条相当有耐心的毒蛇,等到利益最大化时,才露出锋利的獠牙。 更让楼宇湘感到可怕的是,方圆能在楼家的地盘上,布置出了‘阴间’,这就足够他有迫使楼家必须低头,按照他的意思来配合他欺骗她的本钱。 以楼宇湘为代表的楼家,在跟方圆的这场战争中,可谓是一败涂地。 他一个人,竟然打败了众多豪门百年来都没做到的事情。 按说,输给这样的人,应该不丢人。 可楼宇湘,为什么会这样痛苦,不甘,唯有缺少悔恨? “楼总,楼总!” 林林从那边车窗内探出头,高声喊叫。 楼宇湘缓缓回头看了她一眼,接着抬手捂着了脸,低声呜咽着哀求道:“能不能落下窗帘,别让他们看到我当前这副丑陋的模样?” “你就是精神不怎么样,别的很正常啊。” 方圆笑眯眯的,抬手向林林打了个招呼。 对于这个面冷心热的女孩子,方圆还是有些许好感的,要不然也不会吩咐老鼠,别伤害她了。 林林看着方圆,呆了。 方圆知道得给她一点相信‘奇迹’的时间,笑了笑后又对楼宇湘说:“就这样吧,开着车窗,也能让你手下人放心。” “恶魔,混蛋,你、你为什么不杀了我,却总是这样没完没了的折磨我?” 低低的哭泣声中,楼宇湘尽可能的蜷缩起身子,努力想让自己变成能藏在角落中的一只猫。 方圆很讨厌她这副样子:“这时候知道丢人了,当初在逼着林舞儿去站街时,你心里怎么没有想过这些?给我坐直了身子,别逼我动手,让你在你爪牙面前丢大人。” 楼宇湘马上停止了哭泣,用力咬了下嘴唇,挺直了腰板。 她能确定,无论自己如何哀求这个恶魔,他都不会答应她的要求,只会更加感兴趣的折磨她,甚至还会当着林林他们的面,抱住她。 “别哭丧着个脸的好吧?终于要回到你老窝了,不该高兴点?” 方圆又说:“如果你不想回家,那我现在就可以让格林德调转车头--以后,你也别再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了,给我做个捶腿的丫鬟也不错。” 楼宇湘马上就露出了甜甜的笑容,按照方圆的要求,昂起下巴一副‘吾虽落魔窟,但汝能把吾怎么样’的傲然。 “对嘛,这才是我所熟悉的楼宇湘。” 方圆满意的点了点头,说:“我这个人还是很善良的,从来都不会把人往死里得罪。正所谓做人留一线,以后好相见。说不准,咱们以后就会成为老相好呢?话说,你嘴上的功夫可不咋样,得需要经验丰富的人好好调教。” “您,就是那个经验丰富的人吧?” 楼宇湘妩媚的笑着,看向了方圆。 “你想学的话,我可以免掉你的学费。” 方圆跟楼宇湘那双满载刻骨仇恨的眸子对视着,也是笑眯眯的说:“我这个人吧,不管走到哪儿,都希望能受主人欢迎的坐上嘉宾,尤其是去楼总你家作客。” 楼宇湘眼里的冰雪,攸然消散,咯咯娇笑一声:“好呀,无论您什么时候去我家,我都会让您感受到宾至如归。” 跟奥迪车并驾齐驱的林林,看到楼总跟方圆相谈甚欢的样子,总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如果不是做梦的话,怎么会看到早就死了一年多的方圆? 相比起楼宇湘来说,林林的脑子也不是太笨,看到方圆现身眼前的震惊过后,也马上想到那个躲在暗中伤害楼总的人就是他了。 只是她真得搞不懂,依着方圆给楼总造成的伤害,他们怎么会上演一副‘相敬如宾’的狗血桥段? 看来,楼总已经跟方圆达成了某种协议。 这就好,本来很多事的最好解决办法,就是大家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谈谈才对,干嘛要为了面子、利益啥的搞出血雨腥风呢? 看出林林明显松了口气长气后,方圆就知道这孩子把某些事想的太过美好了,可没打算跟她解释什么,毕竟在小人物眼里,大人物本身就是美好的代名词。 方圆不想破坏自己在小人物心中的光辉形象,很体贴的拿出一包早就准备好的湿巾,递给了楼宇湘。 楼宇湘从来都是个杀伐果敢的角色,一旦确定该怎么做才能对自己最有利后,就会坚定不移的按照既定方案执行下去。 “谢谢。” 很淑女的向方圆道谢后,楼宇湘接过湿巾,开始擦脸:“这些舌头,是什么东西制成的?” “豆制品,很好吃的,要不要来一块尝尝?” 方圆伸手,捏起了一根舌头,很关心的说:“楼总你好像很久没有吃东西了吧,这时候吃点可以增加体力。” “刚喝过一些据说能让女人美容的胶原蛋白,所以还不是太想吃东西。” 楼宇湘随手把用过的湿巾扔出窗外,笑眯眯的回答。 听她这样说后,方圆叹了口气:“唉。” “怎么了,好端端的,干嘛要唉声叹气的?你可是大赢家,该叹气啊,哭闹着喝药上吊的人,应该是我才对。” 楼宇湘咯的一声娇笑:“喏,你看我现在都把喝了你的脏东西,当作是一种享受了,你真该感到骄傲才对。” “我有些后悔。” 方圆摇了摇头,回答。 楼宇湘眼波流转,轻声问:“后悔那样对我?” “不。” 方圆淡淡的说:“后悔没有把你彻底地逼疯。你是个美丽的女人,也是个可怕的女人。我现在给你的伤害,以后有机会,你会讨回去的。” 楼宇湘笑吟吟的问道:“那你怎么不杀了我?现在可是你最后的机会。” “我不杀你,等你自己来找死。” “你确定,我受过这次惨痛的教训后,还会给你伤害我的机会?” “只要是机会,总会有的。” 方圆张嘴打了个哈欠,闭上了眼,喃喃的说:“只是下次,你就再也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了。你根本不知道我有多可怕。我可怕起来,连我自己都害怕的。” 楼宇湘轻声回答:“你好像说错了。” 方圆没吭声,就像睡着了。 楼宇湘自顾自的说道:“在这个世界上,女人,才是最可怕的生物。” 她这句话的话音未落,开车的格林德就停下了车子,回头说道:“圆哥,可能是到地方了。” “这么快?刚想睡一会儿呢。” 方圆睁开眼,看着车窗外问:“这就是你家?” “方圆,欢迎来到剑锋山。” 楼宇湘语气温柔的说道。 第735章:不死不休 苏省剑锋山,不是景区,景色却胜过景区。 很多人都想登山一游,只是无论他们从哪个方向接近剑锋山,都会有人忽然出现,用很客气的语气跟他们说:这是私人领地,还请止步。 如果有人不听,非得上山,那么这些说话很客气的人,就会用最不客气的手段,让他们后悔实在不该为了登山游玩,就把腿子给连累到折。 剑锋山不但对那些无知游客,当地土著居民拒绝敞开她迷人的胸怀,就连彪子这种地位的保镖,也没资格驱车踏上那条笔直的小公路。 唯有楼宇湘的贴身心腹林林,独自驾驶着一辆车子在前面开路。 “这边的景色真不错,格林德,你那儿有这么美的山吗?” 秦大川看着车窗外,开始向死老外卖弄他名牌大学高材生的文采:“虽然没有泰山之雄伟,华山之险峻,衡山之烟云,庐山之飞瀑,雁荡山之巧石,峨眉山之清凉--山也不高,却集雄伟险峻,灵气巧妙于一身,让人身临其境,误以为来到了古神话中的仙境。” 男人都有个贱毛病,那就是总在守着漂亮女人时,显摆他的与众不同。 直到楼宇湘咯咯轻声娇笑着,拍着手儿大赞大川哥文化底子很深厚时,才意识这娘们可不是一般的美女,而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蛇蝎。 他表现的越出彩,就会给她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以后找机会要报复方圆时,说不定会率先拿他开刀。 尤其是楼宇湘娇滴滴的说,既然喜欢那就有机会永远住在这儿吧时,秦大川立即就像被踩断脖子的鸡那样,默不作声了。 看,都不敢看楼宇湘一眼,只是琢磨着该怎么巧舌如簧,鼓动老大最好晚上来把她给干掉,那样才能睡个安稳觉吧? “你别吓唬他了,他虽然不怎么成器,但怎么着也算个合格的兄长,能够为了小妹不受欺负,就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对人动刀子。” 方圆用眼角扫了眼楼宇湘,语气平淡的说:“我不想说那些谁敢动我手下,我就会让谁怎么样的屁话。可有时候,很多事的发生,都是以屁话为出发点的。楼宇湘,你是个聪明人,这么简单的道理不用我多说了吧?” 楼宇湘扭头,也看向车窗外时笑容收敛,以比方圆更加平淡的语气说道:“我这个人看起来聪明,有时候却是一根筋。从来,都相信只要是敌人,就只能有一个结果。” “不死不休?” “不死不休。” “你还不够格。” 方圆抬手,在楼宇湘肩膀上轻轻的拍了拍,笑道:“我希望你能想清楚这一点。” “人,都会在不断成长的。再说了,我楼宇湘选择的敌人,自然是越强大越好。这样,我的生活才会越来越精彩。像你手下那群走狗的死活,还真没被我放在眼里。” 车子缓缓停下了,楼宇湘开始整理自己的衣服。 她不想让站在上山台阶口的爷爷,看到自己太狼狈的样子。 林林快步走了过来,为楼宇湘打开了车门。 “方圆,我如果是你的话,就会永远躲在黑暗中,当一条毒龙。那样,才是最符合你利益的。但很可惜,你却自以为很强大了,就迫不及待的跳了出来。毒龙,也就变成一条只能钻山缝的毒蛇了。” 楼宇湘在下车前,还一脸惋惜的摇了摇头。 “所以我是方圆,你只能是楼宇湘。” 对于楼宇湘这些实话,方圆并不是太在意,上下打量了她几眼,才轻声说:“你放心,你在土菜馆中时,并没有被任何人糟蹋过。你身上,只是被洒了巴氏消毒液,可以很简单就能化验出来的。” 已经下了车的楼宇湘,身子一颤,整个人的精神都好了很多。 转身弯腰低头,看着他的脸上,浮上了真挚的笑意:“以后等你落在我手里时,我会让你尝到真正的人参果滋味,再去死。” “希望能快点。” 方圆笑眯眯的点了点头。 “不会太久的,我从来都是个急性子。” 楼宇湘说完,转身快步走向了楼明功。 楼明功看着浑身脏兮兮,精神面貌却不错的楼宇湘,欣慰的笑了下:“回来了。” “回来了,爷爷。” 楼宇湘微微躬身,低声说道:“这次,我给楼家丢人了。” “没几个人知道的。” 楼明功抬头,看向走下车的方圆,淡淡的说:“再说了,如果不是有人给我说了什么,我原本打算是把你牺牲掉的。所以,你跟楼家,谁也不欠谁的,没必要内疚。” 亲祖孙俩人在谈论这个问题时,丝毫不介意流露出的‘商贾之气’。 楼明功,代表整个楼家。 楼宇湘,只代表她自己。 她让楼家丧失了颜面,楼家却打算牺牲她来保住颜面。 所以从双方来说,都不用再觉得欠了谁,大家还是快快乐乐的一家人。 听楼明功这样说后,楼宇湘才真正的松了口气,再次弯腰躬身行礼:“爷爷,我先去洗漱一下,麻烦您替我接待好客人。” 拍了拍孙女的肩膀,等她在林林的陪同下走上台阶后,楼明功才转身看着方圆,笑着问:“你就是方圆?” “老爷子,我就是方圆。” 就像楼宇湘在老头面前那样,方圆也微微弯腰躬身,給他见礼。 方先生这样有礼貌,可不是因为楼明功是楼家的家主,属于跺跺脚整个华夏就能引发地震的大人物。 他敬仰的,只是楼明功的年龄。 无论楼明功是个什么样的人,单凭他八十多岁的高龄,还能坐在家主的位置上,为亲人谋福利,就已经足够所有年轻人,对他肃然起敬了。 “你可知道,这次你绑架宇湘,让整个楼家都颜面尽失,可是犯下了多大的错误?” 楼明功又问。 方圆抬起头,跟老头子对视着,摇了摇头:“老爷子,我不觉得这是犯错。” 楼明功来兴趣了,问道:“说说你的观点呢。” 方圆解释道:“我绑架楼宇湘,楼家非常生气,就算暂时的隐忍不发,也只是为了把我琢磨透了后再动手,这是人之常情。那你有没有想过,明珠东海集团的林舞儿,跟我的关系就跟你和楼总的关系差不多呢?” 不等楼明功回答,方圆就淡淡的说:“有人要是敢把我兄弟往死里逼,我就把谁往死里整。” “呵呵,你倒是说的很有道理,也很有原则。” 楼明功晒笑一声,才缓缓的说:“只是你好像忘记了,世上芸芸众生,人跟人的价值是大不相同的。你能说,一个叫花子跟一个亿万富翁,对社会创造的利润是相等的吗?” “毛驴,过来。” 方圆回头,冲又开始在路边撒尿抢地盘的毛驴,打了个招呼。 毛驴马上开心的小跑了过来,人立而起,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了下大哥的下巴。 “老爷子,就算你花眼,我觉得你也该看出这是一条狗子。” 方圆拍了拍毛驴脑门,示意它继续去抢地盘后,说道:“可它是我的兄弟。在我眼里,众生相的命,都是相同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在投胎转世时,有的中了大奖成为了楼家的大小姐,而毛驴呢,则只能是一条狗。两者,更有谁都无法否认的相同之处,那就在死了后,都不会再喘气了。” “小子,你敢把楼家的大小姐,跟你的一条狗子相比较?” 楼明功的双眼,攸地眯了起来,有寒光闪出。 方圆毫不客气的说:“在我心里,拿楼宇湘来跟它相比较,是对它的羞辱。” “我听说你死过一次?” 楼明功右手缓缓攥成了拳。 “我希望再死了时,就别再活过来了,活着,其实很无聊的,烦心事太多。” 方圆抬头,扫了眼剑锋山高处的某些地方,轻笑道:“可你安排下的那些狙击手,他们还杀不了我。” “嗯?” 楼明功雪白的眉头皱起,明显搞不懂方圆这番话是什么意思。 方圆笑了笑,没有说话。 楼明功稍稍犹豫了下,转身看向了背后站着的福叔。 福叔现在的样子,跟他率领大批保镖,杀气腾腾赶往富华市营救楼宇湘时,绝对是两个人:一个是戴上墨镜就能变成黑道大佬的老匹夫;一个却是在主子面前低眉顺眼的老奴才。 福叔没有抬头,却能感觉的主子正在回头看着他,当即低声说:“老爷,上面--有人。” 饶是福叔是老姜一个,微微佝偻的腰身动都没动一下,可他内心却泛起了滔天波浪:我安排的两个狙击手藏的是那样隐蔽,方圆是怎么一眼就发现的? “唉,阿福,如果我想现在就杀方圆的话,你觉得我会亲自下山迎接他么?” 楼明功轻轻叹了口气,说:“你呀,跟了我这么多年,还是不明白我楼明功的为人。明天,去老家守坟去吧。” 福叔跟随楼明功,从青春年少到如今的花甲之年,足足数十年的时间,两者之间的关系,早已不再是单纯的主仆,更像一对老兄弟。 事实上,就算楼宇湘,在看到福叔时,也不敢把他当下人看,而是会恭敬的喊他一声福叔。 对主子忠心耿耿的福叔,就因为不忿方圆敢绑架小姐,才擅自安排狙击手要干掉他--结果,楼明功就毫不犹豫的把他打发回老家,去看守楼家列代先祖陵墓去了。 由此可见,楼明功能够维持诺大的楼家在近代长盛不衰,跟他赏罚分明有着相当大的关系,绝对是该出手时就出手,一切都以楼家的利益为原则。 福叔也很清楚主子的雷厉风行,听到自己被发配到老家守灵后,心中无比的苦楚,表面还是恭声说道:“是,老爷,明天一早我就走。” 楼明功盯着福叔的老眼中,明显闪过一抹不忍,但还是点了点头,转身看着方圆:“年轻人,让你看笑话了。” “没有。” 方圆摇了摇头,收起了脸上的懒散神色。 第736章:大哥跟小弟 楼明功把福叔发配不是在演戏,是必须这么做。 方圆再看向他时的眼神里,再也没有了丁点的不屑。 不管是谁,在面对为了大局利益就敢做出任何牺牲的人时,都得提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对待。 这种人,才是最可怕的。 也是可敬的。 仅凭楼明功一个人,方圆就再也没任何理由敢再轻视楼家,正色道:“老爷子,我不想让你误以为我是滥好人,收买人心啥的,我只是想说说我的真实感受。” 楼明功没说话,只是到背着双手看着方圆。 方圆想了想,才说:“毛驴是我兄弟,无论它犯了啥错误,我最多只会踹它两脚,却不会赶它走。我舍不得。或许,这就是你能成为大人物,而我只是个混混的原因吧。” 毛驴今天在楼家老爷子面前,算是大放异彩了,被大哥拿出来接连做了两次比喻。 第一次,是把它比喻成了楼宇湘,楼明功满心的不高兴。 第二次,毛驴又跟老管家做搭档了,楼明功眉梢眼角中,却慢慢浮上了感兴趣的神色,就像方圆开始正视他那样,也开始仔细打量这个年轻人了。 方圆跟楼明功的地位,不说差着从地球到月亮上的距离,但最起码得有十七八条街那么远,一个是百年老牌豪门的大家长,一个是在江湖上混得‘大哥’。 小孩子也知道,混江湖的大哥之所以能成为大哥,那是因为他讲义气:有我一口吃的,就饿不着兄弟。只有咱兄弟欺负别人的份儿,谁要是敢踹我家毛驴一脚,我把他满嘴牙都踢下来! 百年老牌豪门的大家长,则是无论做什么,都得以整个家族的大利益出发,设定了严格的规矩,任何人触犯了规矩,无论他是谁,都得遭受应有的惩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唯有严格按照规矩来,才能让整个家族的人俯首帖耳,江湖上那些所谓的义气,在楼明功眼里那就是笑话。 别说是为了确保他大家长的威严,把不经他同意就安排狙击手藏在山上的福叔给发配去当个守墓人了,就是他自己亲生孙女的危险,跟整个家族的利益相逆时,他不也是咬牙狠心要牺牲楼宇湘的? 规矩,就是百年老牌豪门不倒的根本。 义气,则是混江湖大哥能有小弟供鞍前马后驱使的原因。 两者不可混为一谈,却又有着一定的共同性。 方圆看到福叔因为忠于主子擅自做事要受到惩罚后,他本能的反应就是:嗯,这是个一心为老大的忠心小弟,无论犯了啥错误,都该被原谅--本来,这也不是啥错误,最多也就是当着人的面训斥一顿,事后再給他一颗甜枣吃才对。 鉴于自己必须讲义气的原则,方圆想当然的就给福叔求情了。 其实,如果让方圆仔细想想的话,就会觉得楼明功该当场把这老东西的腿子打断才行:让你敢对我不怀好意,活该! 看到楼明功用很玩味的眼神,总是盯着自己看却不说话后,方圆有些别扭,讪笑一声说:“老爷子,如果你觉得我说错了,就当我是在放、说胡话好了。” 楼明功笑了笑,问道:“打个比方。如果你是我,你还会用这种方式来处理此事?” 方圆眉头微微皱起,没说话。 楼明功缓缓的说:“别着急回答,想好了再说。” “不用想太久,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 方圆摇了摇头,认真的说:“如果我是你,我才不会因为忠于我的兄弟背着我做了错事,就得惩罚他。最多也就是踹他一脚,让他以后再做事时,得用用脑子。不过,事后得給他奖励,奖励他做错事也是站在我的立场上出发。” 楼明功接着说道:“你这样处理的话,那么他有可能还会背着你做事。这次犯的错可以原谅,但下一次就有可能犯下让你无法接受的错误。所以,为了杜绝未来的大隐患,必须现在严格处理,才能起到表率作用,让其他人不敢擅自行动。” 看了福叔一眼,方圆摇了摇头回答:“人都是从错误中吸取经验的。我觉得,只要給他阐明擅自行动的厉害之处,让他知道自己做错了后,就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楼明功又问:“如果他还会犯这样的错误呢?” 方圆笑了,淡淡的说:“没有谁天生就给别人当小弟的小弟,也没有谁天生就是大哥的大哥。小弟犯错后,大哥就该想方设法的保护小弟,为他解决麻烦,才能让小弟觉得给大哥当小弟当的值,他才会更加忠心。” 顿了顿,方圆又说:“如果小弟因为帮大哥而犯下错误,就遭到大哥的惩罚,那么给不给这种大哥当小弟,也就无所谓了。大哥之所以是大哥,就是庇护小弟的。” 方圆这番大哥小弟的,听上去好像在绕口令,现场所有人,却都听明白了他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阐述完自己的观点后,方圆有些羞涩的笑了下:“老爷子,在你跟前说这些,算是班门弄斧了,别笑啊。” 楼明功偏偏笑了,看着方圆的眼神越来越怪异,还连连摇头的说可惜。 可惜啥呢? 方圆有些不解,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有心想问,却又从老头那古怪的笑容中看出一丝不怀好意,就觉得还是以沉默应付好了,免得被这个老狐狸画个圈子围进去。 楼明功越看方圆越有趣,那是因为他当大家长这么多年来,终于有人敢当面质疑他的决定,并把他说的动心了。 大家族那冷冰冰的族规,诚然是让豪门屹立不倒的重要保障,却在同时也失去了人跟人之间,最最重要的感情。 楼明功不但想让楼家屹立不倒,更想让整个家族,都享受到贩夫走卒间那种温馨的亲情,只是出于必须确保家族的整体利益,始终不敢打破祖规。 现在方圆从他混江湖的角度,说出这番‘大哥跟小弟’的理论后,藏在楼明功心中那团纠结的浓雾,一下子散了开去。 混江湖的大哥,都能在小弟犯错时--无论犯下什么错误,都能站出来为小弟遮风挡雨承担责任了,那么足可以称为庞然大物的楼家,为什么就不能原谅因忠心而犯错的福叔呢? 冷冰冰的大家族,说白了也是一群人在共同讨生活,干嘛无论做什么都要站在家族的大利益角度上,无视人跟人之间最重要的感情呢? 人活着,不就是为了幸福? 幸福的含义,绝不是吃香的喝辣的,出则宝马香车,住则别墅豪宅,而是想到身边人时嘴角就会翘起,哪怕深处穷乡僻壤、吃糠咽菜,也觉得那是在仙境才对。 至于因为小弟犯错没得到该有的惩罚,下次就有可能犯下让整个家族崩溃的错误--试问从古至今数千年来,又有哪一个豪门大族,总是屹立不倒的? 花有谢时,昼有暮色,潮起潮落,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本来就是这个世界的规律,是任何人穷极毕生精力,都无法改变的。 既然无法改变楼家这座高楼大厦终究会在某一天轰然倒塌,那又何必惩罚犯错的阿福,让他来为冷冰冰的楼家族规犯错? “阿福,谢谢方先生吧。” 楼明功依旧望着方圆,淡淡的说道。 他这次没叫方圆的名字,也没喊他年轻人,而是喊他方先生。 方先生,还有他的三个走狗小弟,都没觉得楼明功这样说有啥不对,可福叔心中却霍然一惊:老爷,可是从没有对任何一个年轻人,正儿八经的称呼为先生。 福叔快步走到方圆面前,深深弯腰鞠躬:“谢谢方先生讲情。” 方圆毫不在意的轻笑道:“呵呵,如果你知道我其实很想踢你一脚,做为你敢派人暗杀我的惩罚,或许你就不会谢我了。” “是我的错。任何人做错事,都该受到惩罚的。” 福叔说着,抬起左手伸出小指,右手攥住猛地一掰--咔嚓一声响,那根小手指就贴在了他干瘪的手背上,他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卧槽,看不出这老东西对自己这么狠。” 秦大川被吓了一跳,脱口骂了一句。 方圆却像没看到那样,始终笑眯眯的看着福叔,只是眼神冷了很多:“早知道这样,我该跟你要个万儿八千的。” 福叔掰断自己的手指,就是在告诉方圆:我欠你的情分已经还了,楼家再也不用因为你为我求情的缘故,就原谅你犯下的不可饶恕。 “总站在这儿说话也不是个事,上山找个地方坐下聊。” 楼明功倒是很欣慰的对福叔点了点头,对于他自折手指来为楼家‘增颜面’的行为很欣赏,还有几分得意。 方圆走了一步,回头问秦大川:“如果你犯了跟这老头子一样的错误,会不会为我着想把自己手指头掰断?” “休想!” 秦大川想都没想,就恶狠狠的回答。 “嗯,不错,这才是有自己灵魂的小弟。” 方圆抬脚狠狠踢了秦大川一脚,满脸欣慰的点了点头。 走上台阶的楼明功,脸上的得意刷地不见,双眼中的惋惜之色,却更加的浓了。 他,在惋惜什么? 站在潘龙语曾经站过的地方,方圆远眺着剑锋山下的那个湖泊,也看出这地方的风水格局相当出色了。 他倒是很想像老潘那样,下巴上贴上一缕胡子装神棍,发一番诸如‘此地乃双龙衔珠格局,主管主家兴旺’的感慨。 不过想了老半天,他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只能妙手偶得一首诗,来抒发自己的情怀:“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老爷子,你说我这首诗做的好不好?” 啪,啪的清脆掌声,娇媚的嗓音从背后传来:“方先生这首诗,区区二十个字,就把剑锋山三十里的景色全部概括进去,端地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也。” 第737章:你能有多厉害? 方圆回头看去,就看到楼宇湘从竹林小径内袅袅走了出来。 她已经换上了一身素白长袖拽地连衣裙,刚被清水洗涤过的乌黑秀发,用一根白色丝带拢在脑后,小巧的左耳耳垂下戴了一个珍珠吊坠,白里透红的小脸,就像冬天七八点钟的太阳。 一扫此前的颓丧之气,整个人就像误入凡尘的幽谷仙子,眼眸微微流转,就能荡起春的风情,让关外的羌笛幽幽作响,催动了细细的杨柳枝。 就是女人干粮太大了些,总是让人忽略她仙子般的气质形象,从而专注于她的胸膛--未免,有些大煞风景。 幸亏秦大川、格林德还有毛驴三兄弟,被福叔带到别处去喝茶了,要不然依着那三个半吊子的定力,这会儿铁定得盯着人参果流口水了。 那样,方圆唯有掩面翻过栏杆,一头扎下湖泊中。 坐在白色藤椅背靠成片翠竹的楼明功,倒是很喜欢自己孙女这副样子,笑眯眯的点了点头后,又看了眼方圆,接着无声的叹了口气。 “怎么,爷爷您叹气,是不是觉得宇湘此前不该嫁给那三个贪婪的男人,而自毁清白,导致今天你有中意的青年才俊后,唯有叹息孙女的残花败柳之躯,实在配不上方先生而惋惜?” 楼宇湘甜甜的笑着,走到藤椅前端起木桌上的茶壶,给楼明功的茶碗里添了一点水。 楼明功只是笑,没说话。 “这是我的命。老天爷既然给了我绝大多数女人都得不到的先天性优秀资源,那么让我找不到匹配我的青年才俊,也是很正常的了。毕竟凡事都不能完美无缺的,就像当年唐太宗在贞观之治时,唯恐太完美会遭到老天嫉妒,故而把吃饭的碗打上一个豁口那样。” 楼宇湘抬头再看向方圆时,黛眉已然微微皱起,充满了幽怨之色。 “嗯,太完美的事物,老天爷是不许凡人能拥有的,很快就会收回,这也是自古红颜多薄命的主要原因。” 楼明功端起茶杯,慢慢抿了一口后才说:“不过宇湘你也别太沮丧了,说起来老天爷对你还是不薄的。只要你想成为相夫教子的好女子,而方圆又不是太在意你不幸的从前,那么爷爷我还是可以成全你们的。” 楼宇湘后退一步,双手放在腰间,微微弯腰屈膝,低声说:“宇湘早就厌倦了当前尔虞我诈的生活,只想陪我喜欢的、的人,給他洗衣做饭,跟他生儿育女,朝起送他出门工作,暮落陪他漫步晚霞,平平淡淡的生活,才是真正的幸福。” 楼明功放下茶杯,正色问道:“宇湘,你真这样想的?” “但凭爷爷为宇湘做主。” 楼宇湘再次屈膝来了个古代仕女的蹲礼后,又俏生生的回头,飞快的瞥了方圆一眼时,依然是红霞满面,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白莲花般不胜娇羞模样。 甚至双眸中还浮上了薄薄的水雾:“就怕,就怕方郎嫌弃宇湘是残花败柳。” 方郎兴致勃勃,看着这对演戏演的非常投入的祖孙,忍不住的说道:“记得去年时,我在泰晤士河边吟诵这首妙手偶得的佳句时,也有个残花败柳着实夸赞了我一番,结果后来我们就秉烛畅谈人生了。” “我这个人吧,从小就是吃苦受挫惯了的,只要掀起裙子来看看是个母的,能给我洗衣做饭,生儿育女,就很心满意足了,哪会在意这朵花被谁,被多少人采过?” 方圆也来了演戏的兴趣,甚至都有了想开家影视公司的想法,自己当导演兼主演,找一大帮娇滴滴的小娘们,到时候想潜规则谁,就潜规则谁。 岂不美哉? 楼宇湘忽略了方圆那番‘掀起裙子来看看是个母的就行’的话,俏脸上攸地散发出了幸福的光辉,左手拎起裙裾,露出半截大红色的细高跟性感小皮鞋,咔咔的扭着腰肢快步走到他面前,泫然欲泣的样子:“真、真得?” “我这个人在不撒谎时,从来都是说真心话的。” 方圆认真的回答。 “方郎,那、那你这次来了,就别再走了。” 楼宇湘慢慢靠在了方圆怀中,脸蛋贴在他心口,倾听着他有力健康的心跳,双手环抱住了他的腰,长长的眼睫毛覆住了如水双眸,喃喃的说:“我等这一天,已经等很久了。” “我也是,我觉得我是从出生后,就在等你的出现。” 方郎从来都鄙视美女在怀时却啥动作也没有的柳下惠,老实不客气的揽住了她的小蛮腰,低头在她光洁的额头轻吻了下,问道:“你洗澡时,没有刷牙吗?搞得张嘴就能散出一股子胶原蛋白的味道。” 狠狠地,狠狠地,楼宇湘在方郎的腰间软肉上掐了一下。 直到方郎开始呲牙咧嘴后,才心满意足的放开手,幽幽的说:“方郎,择日不如撞日,我们今天就结为夫妻好不好?” “好啊。” 方圆一口答应后,看向了楼明功:“不过,在我们洞房花烛夜之前,我得先办点事。唯有办完这件事后,精神才会彻底的放松,倾心享受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世界。” “什么事?” 楼宇湘问道。 方圆依旧看着楼明功,缓缓的说:“楼家撤出明珠,把东海集团还给我的兄弟。” 楼宇湘嘴角抿了下,抬头看着方圆,轻声问:“区区一个东海集团,就成为我们夫妻一体的最大隔阂,你觉得值吗?” 方圆没理睬她,只是用最简单的话,来表达自己的立场:“帝皇集团吞并东海集团后,规模扩大了接近两倍还多,就算是你们贪婪的代价吧。” “我要是不给呢?” 楼宇湘离开了方圆的怀抱。 方圆这才低头看着她,笑道:“区区一个东海集团,会是我们夫妻一体的最大障碍吗?” 楼明功没说话。 始终没说话,就是端着小茶杯不断的喝茶,好像一点也不关心这对狗男女在打机锋,寸土不让的谈判。 “我不会给的。” 楼宇湘脸上的娇媚笑意,更胜:“方圆,你不知道为了成功进军明珠,我耗费了多少心血。” 方圆毫不客气的回驳:“你那是在抢劫。” “我,跟明珠一朵花齐名的楼宇湘,难道还比不上一个东海集团?” 楼宇湘后退两步,双手拎起裙裾,露出那双曲线玲珑的小白腿,脚踩细高跟好像白色精灵那样,原地缓缓转了两圈,面对方圆正色道:“只要你得到我,就等于替林舞儿拿回了东海集团,还会跟我一起,拥有帝皇集团21%的股份--美色、权利,财产三收,还不足以让你动心?” “我只要东海集团。” 方圆笑着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如果我真答应你,我不认为我会比你前三任丈夫,能活的更长一些。” 楼宇湘脸上的媚笑,终于消失了,语气阴森的问道:“你非得跟楼家做对?” “楼家,能为了区区一个东海集团,就跟我做对吗?” 方圆说着走向楼明功,经过楼宇湘身边时,随手把她拨拉到了一旁。 哎呀一声娇呼中,楼宇湘摔坐在了地上,白生生的膝盖,被青石板给擦掉了一块油皮,疼的她黛眉紧皱额头有细汗珠冒出的样子,让坐在很远处小亭子里向这边眺望的秦大川,恨不得跑过来给老大来一脚,再狗腿的扶起人参果,问问她哪儿摔伤了,要不要替她揉揉。 楼明功看也没看孙女一眼,只对方圆说:“年轻人,坐。” 方圆坐在了木桌旁边的另一张藤椅上,腰板笔直,态度恭敬。 还是那句话,任何年轻人在楼明功这么大年龄的老头子面前,都得正襟危坐,才能显示出对生命的尊重。 楼明功拿起茶壶,亲自给方圆斟了一杯水:“喝水。” “谢谢。” 方圆双手接过茶杯,低头抿了一口赞道:“好茶。” “这是正宗大红袍。你要是能娶宇湘为妻的话,每天都可以喝到。” 楼明功淡淡的说:“她想嫁给你,是认真的,无论出于哪种目的。” 方圆回答:“我也是认真的,无论她出于哪种目的想嫁给我,都不能改变我得替我兄弟收回东海集团的此行目的。” 楼明功没有再跟方圆就这个话题打撕咬,说:“你绑架宇湘的那天,我听人说过你的过去,知道你是个活着的死人。” “实不相瞒,我可能还肩负着拯救世界的重任。” 方圆自嘲的笑了下,说:“除了我的兄弟、朋友外,没有谁愿意接近我。我就是个瘟疫,随时都能让我身边人送命的。” “楼家,并不是是你想的那样软弱。” 楼明功说:“如果不是那个人跟我说了你的事,你觉得你有十二生肖那些鸡鸣狗盗之徒帮助,就能跟楼家相抗衡?” “我很厉害的。” 方圆无比认真的回答:“那个跟你说的人,也不知道我很厉害。” 楼明功笑了。 依着他的年纪,在方圆面前实在没必要掩饰笑容中的讥讽:“在想让你成为我的孙女婿时,我就已经考虑过了。罗布泊那个黑暗世界虽然可怕,楼家毕竟是很有深度底蕴的百年大族,配合国家的强大部门,也不是不能跟那边的不明生物一战。” 方圆有些纳闷:“既然你知道这些,那你有必要为让我成为你的孙女婿,就跟那些可怕的邪物做对?楼家,从来都是以大局利益为主的大家族。我只是一个混社会的,能跟你家大局利益相比?” 方圆纳闷,那是因为他终于看出,楼明功想撮合他跟楼宇湘结合,绝不是为了贪图林二的东海集团。 区区市值数十亿的东海集团,还没有资格让楼明功对他生出招揽之心,让人参果这种特别现实的小女人,当着爷爷的面跟他打情骂俏的。 其中,定然有方圆不知道的原因。 楼明功却没打算解开方圆的疑惑,回到了刚才的话题:“你能有多厉害?” 第738章:知道我有多厉害了吧 没有谁愿意跟苏省楼家做对。 如果不是为了林二,方圆也不愿意。 以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的楼宇湘,只是这个百年老牌家族在外界的代言人罢了,正如楼明功刚才‘自夸’的那样:楼家有着除了他这个大家长之外,谁都不知道的深厚底蕴。 或者说是势利。 方圆也不知道楼家百年积攒的底蕴有多深,只知道楼明功没收手的话,他肯定能逃生,但林舞儿、秦大川甚至山羊等人,都将遭到楼家无情的毁灭性打击。 面对这种不知底细的庞然大物,方圆只能拿出他压箱底的本事,来证明他真得很厉害,希望楼明功能看在他确实很厉害的份上,能跟他以最文明的方式,喝着大茶来谈判。 “楼宇湘,你过来。” 方圆回头,冲站在栏杆那边正在检查自己膝盖伤势的楼宇湘,勾了勾右手中指,语气一点也不客气,就像暴发户跟他小秘书困觉时说的那样:坐上去,自己来。 楼宇湘很反感方圆用这种口气跟她说话,可是楼明功在场,还没有她发飙的资格,只能甜甜的笑着,眼神冰冷的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 “抬起右脚。” 方圆又吩咐。 楼宇湘眼角瞥了眼满脸兴趣的楼明功,乖乖的抬起了右脚。 方圆伸手,抓住了她的脚腕,猛地向上一抬。 “啊!” 楼宇湘本能的惊叫一声时,右脚已经被举过头顶,赶紧伸手抓住了他的肩膀,才没有摔倒在地上。 虽说大家族中的人,并不怎么在意私人的‘脸皮’这东西,可在爷爷面前,人参果被方圆猛地抬腿露出她里面的小黑蕾,还是羞怒异常,正要发火,就觉得有只魔爪,在自己腿上掐了一把。 “方圆,你--” 楼宇湘暴怒,正要蹄之时,一把枪却对准了她的眉心,把她要骂人的话给堵了回去。 其实方圆想要拿到楼宇湘绑在腿上的手枪,压根不需搞出这么大动静,绝对能在对她飞个媚眼时,就能在她极速思考‘这小子干嘛对我发嗲’时,悄无声息的得手。 方圆盗圣的噱头,可不像东洋电影中那些男主那样,是用嘴吹出来的。 任何人在被黑洞洞的枪口给指着时,都会迅速冷静下来,就像楼宇湘,无论她有多大的把握,确定方圆不敢对她开枪,也不敢有丁点的乱动。 她很清楚,这把安装了消音器的小巧勃朗圆,威力还是很大的,很轻松就能把脑袋打穿,而且保险已经打开了。 这小子要是手指头一哆嗦,楼总就得香消玉损了。 特么的,本来是宇湘姐用来对付方郎的,谁知道这家伙怎么发现她不怀好意的,又用来对付她了? 剑锋山方圆一公里之内,都是彪子那种级别走狗的禁地了,更何况这是楼明功最喜欢呆的平台上? 距离平台最近的福叔(在陪伴秦大川兄弟三个),距离这边的直线距离也得有一百多米,方圆真要开枪的干掉楼明功祖孙的话,鬼都挡不住。 楼明功却没有丝毫的担心,就像瞎子那样没看到孙女脸上甜甜的笑容,已经越来越僵硬,依旧端着小茶杯,吸留吸留的喝水。 只是楼宇湘能感觉出爷爷现在对她相当的不满:任何人,都不能带武器来平台上,哪怕是一把餐刀。 不用潘龙语说,楼明功也知道剑锋山的这个平台,就是双龙衔珠的灵气所聚之地,见不到刀兵。 方圆却不在乎这些,只是拿枪指着楼宇湘,似笑非笑。 楼宇湘水灵灵的眸子,慢慢变成了斗鸡眼--细细的香汗,更是从额头冒了出来。 她圆愿方圆开枪一枪把她打死,也不想遭受这种无声威胁的压力:特么的,总是拿枪对着姑奶奶,却毫无动作,算什么事呢? “这是美国造的口径九毫米,单发子弹秒速超过三百米的‘燕式’勃朗圆,后座力度小,是专为女人设计谋杀亲夫的居家必备之凶器。” 方圆左手在楼宇湘眼前挥了下,打乱了她的斗鸡眼,重新坐了下来,端起了茶杯。 楼宇湘这才用力眨巴了下眼睛,鼓着腮帮子长长吐出一口气,正准备抬手去擦汗时,就听楼明功淡淡的说:“用左手吧。” 楼宇湘一愣,下意识的低头看去时,才发现她右手中,不知道咋就握着那把枪了。 勃朗圆的保险已经打开,楼总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抬手去擦汗--很可能,会走火,把她这颗美丽的小脑袋给打上一个血洞。 冷汗,又从楼宇湘后背上冒了出来,也激起了她的狂傲,也不擦汗了,银牙一咬,双手攥枪霍然抬起,枪口就抵在了方圆脑门上,哑声说道:“姓方的,你真以为我不敢杀你?” “你当然敢。” 方圆看都没看她一眼,就说:“要不然,你也不会拿把手枪绑在大腿上了。” “那你说,我现在要不要扣下扳机?” 楼宇湘不敢去看楼明功。 反正她已经犯了忌讳,那就索性犯个利索吧。 “你当然敢。” 方圆又把这句话给重复了一遍,才说:“要不然,我也不会让你过来了。” 楼宇湘愣住,吃吃的问道:“你让我过来,就、就是让我拿枪打死你的?” “我刚才就跟老爷子一再强调,我很厉害,是你们暂时惹不起的了。” 方圆还是看都不看她一眼的,说:“为了让你们相信我没有撒谎,才想让你给我来一枪--看看,能不能打死我。” “你、你真是把郭易秦吓跑的那个恶魔?” 楼宇湘忽地明白了。 郭易秦给楼宇湘转达方圆的话时,就说过某人比九幽王还要厉害,各种刀枪不入,厉害的一塌糊涂-- 楼宇湘或许信九幽王是刀枪不入的,也相信郭易秦没有欺骗她,但就是不信这个厉害到一塌糊涂的家伙,就是变着法折磨她的方圆。 “安装了消音器的勃朗圆,开枪时分贝不会比你放屁时响多少,惊动不了别人的,开枪吧。” 方圆懒得跟楼宇湘解释更多,有些不耐烦了,好不容易拿捏出的青年才俊风度,因为让屁这个字眼,跟楼大美人牵扯到一起后,瞬间就荡然无存了。 “你、你这个下流的混蛋!” 楼宇湘小脸攸地绯红,很不喜欢方圆这样说,却忘记她曾经主动喝过人家的胶原蛋白那件事儿,比这家伙现在所说的这个字眼,其实更该让她恶心的。 如果不是在平台上,如果楼明功没有在眼前,楼宇湘根本不用方圆催促,就干脆利索的扣下扳机了:真以为姑奶奶是吃素的啊,本宫有时候也很喜欢吃荤! “真啰嗦。” 方圆骂了句时,忽地抬手,右手四指掰住楼宇湘握着枪的手背,拇指却在她扣着扳机的食指上轻轻一碰。 砰地一声轻响,子弹出膛,以秒速超过三百米的速度,击打在了方圆的脑门上时,楼宇湘猛地张嘴,发出一声无声的尖叫,正在喝茶的楼明功,端着茶杯的手也猛地一哆嗦。 楼宇湘做梦也没想到,方圆这个疯子会主动替她扣下扳机,打他自己的脑袋。 楼明功手哆嗦,也只是在即将看到方先生鲜血迸溅时,人类本能的恐惧反应。 子弹,着实的打在了方圆的脑门上,却顺着发丝滑落了下来,没有给皮肤留下一丝伤痕,最多只是让几根头发打卷。 当然了,虽说因为子弹飞行距离超短,无法把子弹的强大惯性发挥出来,可实打实的瞧在方圆脑门上时,还是让他感觉到了一点疼,抬手揉了揉后,才感觉好了许多。 亲眼见证了啥叫刀枪不入后,楼宇湘张大的小嘴很像再吃个香蕉,楼明功也不再喝茶了。 一旦传说中的某些现象,很真实的出现在人们眼前时,所造成的视觉冲击力,总是会被无限度的扩大。 “根据世界上最权威的外科专家,以专业手段用碳十四对我研究过后,才确定我的骨骼密度,要比大象还要强。” 方圆拿起茶壶,给自己满了下水,语气平淡的说:“医学上那些太专业的术语,我也没记住,只能笼统给你们解释一下。经过他们的研究证明,我能忽然拥有这么特殊的身体素质,除了我先天性体质跟人不同外,最重要的还是我中过一种很邪恶的毒,又受到零距离的核辐射--嗯,怎么说呢?” 想了想,方圆才说:“你们可以理解为以毒攻毒后,两种毒性中和,就让我的身体,发生了不可思议的现象,骨骼密度巨幅增大,看似轻薄的皮肤坚韧性,其实比野猪皮还要坚韧。” 为了让楼家确信自己真得很可怕,方圆只好费口舌来解释一遍。 抬手把楼宇湘手里的手枪夺回来,扔出了护栏外面,动作轻佻的在小美人儿屁股上拍了下,抱怨道:“我都说的口干舌燥了,不知道添水?” 楼宇湘赶紧拿起茶壶,给他满上水,正要放下时才想到还没有给爷爷满。 楼明功抬手,示意孙女别献殷勤了,老眼放光的看着方圆,很久后才缓缓的说:“除了我跟宇湘外,还有谁知道你这个秘密?” 潘龙语不知道,要不然早就告诉楼明功了。 要不然,他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吃惊。 “如果你们告诉郭易秦,在唐王时就是我把昆仑救下来的话,那么他就是第三个知道我这个秘密的外人了。” 方圆数算了一下,才这样回答。 “就算我不说,他也会猜到。” 楼宇湘的大脑,总算开始正常运转了。 “但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楼明功说道:“他虽然对你没什么好感,可却是个相当有原则的人,知道帮你守护这个秘密,对将来对付那个世界的人,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方圆笑了笑,端起茶杯喝茶。 楼明功屈起左手中指,在木桌上轻轻敲打着,很有韵律,片刻后说道:“我答应你所有的要求。只是,你最好也考虑一下我的建议。” 第739章:无事献殷勤 方圆还没有显摆他的刀枪不入时,楼明功就真心想撮合他跟楼宇湘在一起。 为此,还不惜动用楼家的百年底蕴,来配合国家强力部门,来帮方圆对抗来自九幽世界的至邪之物。 现在看到这家伙真打不死后,老头子更加动心了。 楼宇湘却不明白,老爷子干嘛非得真心撮合他们俩。 依着她的聪明,当然能察觉出楼明功‘讨好’方圆,不惜牺牲她的色相,肯定是为了整个楼家的全局利益了。 只是这小子,撑破天也只是个后天变异的怪胎,打不死,还会几手偷儿的本领,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资格,能让楼家忽视他是瘟疫的本性? 楼宇湘不明白,也不能守着方圆问老爷子,只能再次拿捏出了脉脉含情的嘴脸,幽幽望着方郎,希望今晚小两口就能洞房花烛夜,缠缠绵绵的到天明。 方圆摇头,很坚决。 楼明功老眼中,浮上了明显的失望,轻声问道:“就因为你特别讨厌宇湘的性子?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可以担保,收回給她的一切权利,让她做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贤惠妻子。” 楼宇湘眉梢,猛地挑了好几下。 她实在无法想象,她成为爷爷所说的那种贤惠妻子后,还能活多久。 你可以尽情的欺负楼宇湘,不管欺负她的是不是人-- 但你不能剥夺她人斗的无穷乐趣:看着那些卑贱的生命,在她魔爪下徒劳的挣扎;无论走到哪儿,都会受到女王般的待遇等等,才是她所渴望的生活。 有些人,天生就是不安份的。 安份,就会死。 不过就算楼宇湘有一万个不愿意,也不敢违逆老头子的意思,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方圆拒绝。 楼明功接下来的话,却让她差点晕倒过去:“真正的大丈夫,所渴望的生活就是醒握杀人剑,醉卧美人膝,宇湘一个人或许无法让你享受到这种乐趣,不过她还有一对在英国留学的姨娘表妹,双胞胎。方圆,只要你答应,宇湘三姐妹……” 楼明功接下来说了些什么,楼宇湘没听到。 她已经被老头子开出来的这些条件,彻底的给震醉了:为了留住方圆,老头子不但要牺牲她的幸福,还要把她那对姨娘双胞胎姐妹,都锁进那个囚笼。 耐心听楼明功说完后,方圆又看了眼目光呆滞的楼宇湘,才笑着问道:“老爷子,是不是把东海集团的股权转让合同给我呢?时候不早了,我也该走了。” 楼明功为了招揽方圆,开出来的条件可谓是天花乱坠。 方圆却理都不理一下。 他或许是个愤青,听到东洋鬼子又跑去某岛上钓鱼后,会跟无数网友大喊马踏东京,再随口骂当局几句窝囊废之类的话,完事后就拿着卫生纸看东洋小电影了。 他却不是傻瓜:依楼明功在华夏的尊崇身份,竟然不惜做出这么大的牺牲来‘讨好’他,那么只能证明他对楼家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 方圆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忍住问问他对楼家到底有多重要,只知道别人越是没命的给好处,就越该像不吃嗟来之食的廉者那样:草,侮辱我人格呢,信不信老子拿巴掌抽掉你满嘴的牙?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句话能自古流传下来,就证明它是相当对的。 “唉,宇湘,你跟方先生交涉吧。” 楼明功盯着方圆,过了很久,才低低叹了口气。 “是,爷爷。” 楼宇湘低头答应一声,走向竹林小径。 方圆跟了上去,在走到小径前时,转身对老楼说:“以后如果有啥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只要报酬合适,我会乐意效劳的。” 楼明功理都没理他,让方先生觉得很丢脸,发誓以后再也不可怜年过八十的老家伙了。 楼家称得上重要的档案文件啊,合同啥的,都在剑锋山草庐中。 草庐就是草庐,一个用木头扎起来的房子,茅草为瓦,竹竿为梁,雕刻着龙凤的窗户上都是用纸糊的,除了占地面积大一点之外,实在没啥特别之处。 方圆觉得,一根火柴就能把草庐从山上抹去。 一只脚已经踏过门槛的楼宇湘回头,语气讥讽的问道:“你是不是在想,一把火把这儿烧掉?” 方圆看着她说:“我在想,要是能敞开心扉的在这儿把你给干了,那肯定会很过瘾。说实话,我还从没有在这种地方睡过女人。” 楼宇湘嘴角又开始跳--接着媚笑道:“你喜欢的话,随时随地,各种姿势,坐上去自己来也行。” “别勾引我,我现在对美色的抵抗力实在太低。” 方圆摇了摇头,说:“我得时刻提醒你是条美女蛇,才能压住火气。好了,办正事吧。” “窝囊废。” 楼宇湘冷哼一声,扭着小蛮腰走进了草庐。 是穿过草庐--这座草庐有后门,还有厢房(楼明功,就是住在东厢房的,照顾他的福叔,则住在西厢房),后面还是个简陋的草庐。 里面有很多钢化玻璃盒子。 楼宇湘谋夺林舞儿家产的那份股权转让合同,就在这些玻璃盒子里面。 除了楼明功跟楼宇湘还有她的两个堂哥之外,别人都没资格打开玻璃盒子。 “得有十五年了吧,有些不长心眼的对家,趁黑潜上了剑锋山,来草庐盗取这些文件。” 楼宇湘说着,在编着‘十七号’的玻璃盒子下面的指纹锁上按下时,随口说道:“结果呢,你猜猜。” “他们都变成了你家饲养的恶狼美餐。” 方圆看着玻璃盒子里的东西,想都没想的回答。 楼宇湘拿文件的手,僵了下回头问道:“你怎么知道山上有狼?知道这个的人,不会超过十个人。” “我家毛驴告诉我的。” 方圆吸了下鼻子,说:“有空你可以看看,你家饲养的那些恶狼,会在毛驴撒尿的地方驻足,不断的嗅,然后就发出愤怒的咆哮,来抗议它的领土被侵占。” “真得?” 楼宇湘歪着下巴,问道:“你家那条贱狗敢向恶狼挑衅,它比狼还厉害?” “毛驴在遇到狼时,它总能活下来。” 方圆傲然说道。 “吹吧,就那贱狗的样子,能杀的死恶狼?” 楼宇湘来兴趣了:“要不,现在安排你兄弟跟恶狼斗一个?如果它能打败恶狼,我输给你十万美金。你要是输了,答应我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条件就好了。” 方圆才不会上楼宇湘的圈套,冷笑一声说:“我家毛驴能活下来,那是因为它在嗅到恶狼即将出现的气息后,就会用最快的速度夹着尾巴绝尘而去。” “你、你还真不是一般的不要脸。” 楼宇湘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把那份股权转让合同拿了出来,重重摔在了他怀里:“拿走,不需找律师、去公证处公证了,东海集团就是你的了。别忘了,让林舞儿开个员工大会,让我的人都回来,免得再次被架空后,还傻乎乎的夸我的人工作能力强。” 方圆随意翻了几页合同,就踹在了怀里:“楼宇湘,看在你还算爽快的份上,给你个忠告。” “小女子洗耳恭听。” 楼宇湘冷笑着,关上玻璃盒子说:“是不是劝我找个好男人嫁了,以后别再外面兴风作浪了,免得再遇到你这样的狠角色,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 “除了我之外,我想不到还有谁能给你如此沉重的失败感。” 方圆先自夸了一个后,才说:“以后,少跟燕家来往。” 楼宇湘黛眉微微一挑:“哦,接下来,你要对燕家动手了吗?” “水暗影,是我法律上的老婆,尽管她有些脑残嫌疑,可谁也不能趁我死着玩时,就想给我戴个绿帽子。” 方圆说:“我不像你,把名节看的那样淡,只要符合自身利益,哪怕是魔鬼跟你睡觉,你也会娇笑着自己宽衣解带,还得问人家是不是你自己坐上去,自己来--草,这句话是我跟你学的,你能说我为啥不能说,还动手动脚的,信不信我在这儿真把你就地正法?” 楼宇湘忽然发现自己斗嘴不是这家伙的对手,索性紧咬着嘴唇,红影一闪,尖尖的细高跟小皮鞋,狠狠撩向某人那地方。 “跟我动手,还真是关二爷门前耍大刀,跟毛驴抢骨头,不知死活!” 方圆抬手在楼宇湘白生生的小腿上,啪地抽了一巴掌。 疼的她轻声尖叫时,方圆已经转身哈哈大笑着走出了草庐。 “站住!” 楼宇湘屈膝揉了揉被抽的有些红得腿子,蹦着追了上来。 方圆脚步不停,头也不回的说:“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两件事。” 楼宇湘说:“你就不看看那份合同的最后签名,还有夏小韵?嚯嚯,跟你有着不同关系的小夏,可也参加了吞并林舞儿之战了哦。” “她是被你逼的。” 方圆停步,转身:“别奢望用这脑残的话来挑拨我对她生气,我这人的心胸有多么的宽阔,我自己都不知道。” “随便你了。” 楼宇湘冷笑一声,左手抱着香肩走过来,伸出白生生的小手说道:“把东西还我。” “啥东西?” 方圆有些莫名其妙。 “我的玉佩。” 楼宇湘说:“你也可以不给我。反正我娘临死前就跟我说过,无论哪个男人戴上那块玉佩,都将会成为我丈夫--方圆啊,问你个事,死老外在床上的功夫怎么样,有你好吗?” “痴呆。” 方圆轻蔑的笑了笑,转身走了。 “我就是个痴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些臭男人在美色面前,无论表现的有多么假正经?可在看到勾引你失败的美女,却跟你一条走狗谈情说爱时,就会心里异常不爽吗?唉,真希望那个死老外,在拒绝我时,态度能坚定些。要不然,就不好玩了。” 望着方圆走远的背影,楼宇湘阴恻恻的笑了下,低头看向玉佩曾经存在的部位时,就看到那块玉佩,不知何时挂在她的脖子上了。 第740章:夏小韵越来越会演戏了 像往常那样,夏小韵午饭后休息了半小时。 起来后洗漱完毕后,精神明显好了很多,坐在办公桌后面随手打开电脑,拿起了公司中高层干部名单,盯着上面一个个的人名,手里的签字笔不断打着叉叉。 她在选择新一任霓裳会所的老总。 漠北北被人掳走后的第二天,夏小韵就发了文件,说莫总要去国外进修,会所工作由张欣副总暂时全权接管。 霓裳会所中,除了漠北北的秘书小李,张欣还有保安队的叶云芳、林盼盼几个人外,谁都不知道她已经出事了,永远都回不来了。 大家在看到文件后,除了羡慕漠北北的命好外,也没谁当回事。 早在韩斌被驱逐出神通快递后,张欣接手了张良华的第三副总职务,负责国际物流方面的后勤工作,她又是公关部的部长,再管理霓裳会所,就是身兼多职了。 张欣的工作能力很出众,也很受夏小韵的信任。 只是她一个人担任这么多重要职务,精力不逮还在其次,关键是‘位高权重’后,会引起老板的猜忌--说起来有些可笑,事实上确实如此。 张欣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早就给夏小韵递了报告,说她能力有限,请总部尽快物色会所老总,她才能有精力主抓物流后勤、公关部这一块。 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是人才,最不缺少的也是人才。 纸上的这些人名,个个都算得上‘才高八斗’,有两个更是国外名校毕业的,只是他们出众的能力,在大老板眼中却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得忠于夏小韵,值得大老板信任才行。 夏小韵,能信任谁? 当前除了劳拉,张欣还有公司元老王副总外,她谁都不信任。 她看着一个个的人名时,人名的主人就会浮现在她眼前,都是一副精明强干的模样,随时恭候夏总的召唤。 只是夏小韵却觉得这些人,都有问题。 她知道,这是她的心里某种东西在作怪,导致她思想变得晦暗,无论看谁都觉得人家可能是第二个漠北北,或者是楼宇湘的人。 楼宇湘吞并东海集团的全过程,依着夏小韵的聪明,没理由想不到。 话说林二在商场上的智商,跟小夏妹妹相比起来,得被甩下十七八条街。 夏小韵只需凭空想象,也能推断出楼宇湘是怎么一步步的把林二架空的。 楼宇湘在出任帝皇集团的老总后,能够在短短十年内,让集团规模有了大幅度提高--吞并合作伙伴,就是她的一个主要手段。 夏小韵当初跟帝皇集团合作时,也不是没想到这一点。 不过那时候她不在意:老虎可以为了吃羊狂奔一万米,才不会对飞过眼前的一只麻雀感兴趣。 林舞儿,就是楼宇湘这只老虎眼中的一头小羊。 市值才三两亿的神通快递,就是那只麻雀。 所以夏小韵当初在选择跟楼宇湘合作时,就不担心自己会被吞并。 更何况,双方合作创建霓裳会所后,夏小韵也做了精心布置:会所的主要管理人员,都来自神通快递,楼宇湘只负责‘技术指导’而已。 这一年多来,国际物流,会所业务开始蹭蹭的发展后,夏小韵越来越担心自己会入了楼总的‘法眼’,最后落得跟林舞儿相同的下场,一番努力却是为他人做嫁衣。 正是籍于这样的心态,夏小韵才会有当前的心理状态,不敢轻易相信任何人,看谁,都觉得像楼宇湘安插、收买的间谍。 “唉。” 把数十个人名看了一遍后,夏小韵有些烦躁的轻轻叹了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化名漠北北的九幽王,这个被夏小韵誉为最大的后患被人带走后,她并没有感到太多的轻松。 相反,还有些兔死狐悲的伤感。 这种感觉更奇怪:明明漠北北潜伏在她身边的意图不轨,但俩人从一年前的东北相见后,就行成了一种奇怪的合作方式。 漠北北是夏小韵的心腹大敌,又是最能保护她的那个人。 夏小韵敢发誓,如果她真遭遇什么危险,方圆的影子昆仑或许不会理睬,但九幽王肯定会全力以赴,帮她度过难关。 现在九幽王走了,夏小韵潜意识内的最大依仗算是轰然倒塌了。 更更让夏小韵有些绝望的是:九幽王被人带走的当晚,化名方圆的昆仑,也没再回到霓裳会所,也像凭空消失了。 问林盼盼,那孩子只说她跟昆仑追到半路,就被独自打发回来了。 这样一来,夏小韵当前一旦遭遇危险,除了有个不怎么靠谱的水暗影,或许还能帮她一下,就再也没有谁了。 现在‘无官一身轻’的水暗影,能够自保就很不错了。 帮、帮帮,几声轻轻的敲门声,打断了夏小韵的沉思。 “进来。” 她长长吐出一口气后,腰板微微抬起,看向了门口。 敲门进来的人是劳拉,也是夏小韵当前唯一的依仗了。 “夏总,这是国际物流上个季度的业绩表。” 劳拉把几张报表放在了桌子上:“统计科已经存档的。” 国际物流、霓裳会所等神通快递旗下分公司的季度、上月报表,都会第一时间送来夏总办公室,等她审核过后才会交给统计科入账存档的。 刚要拿起报表看的夏小韵,听劳拉这样说后,黛眉微微皱起看向了劳拉,搞不懂她干嘛要拿自己看过的报表,给自己。 “这是李星送来的季度报表。” 劳拉从肋下的公文夹内,又拿出两张报表放在了桌子上。 两张报表是刚打印出来的,还散发着油墨的清新味道。 夏小韵拿起了这两张报表,粗粗看了几眼后,又拿起了已经存档的报表。 两份报表都是国际物流的上季度报表,一份是私人发送来的,一份是张良华签字并亲自送来的‘官方’报表。 两份报表上的内容大同小异-- 问题,就出在这个大同小异上:按照私人传送来的上季度业绩报表来算,国际物流方面的业绩、业务量,要多过官方报表。 尽管数额不是太大,却足够引起夏小韵的重视。 用了足足十分钟的时间,夏小韵才对比完了两份报表,抬头看着劳拉轻声问:“李星,能确保这些不同的业绩,都是真实的?” 劳拉点了点头:“我觉得,可以信得过他--张良华,终于忍不住要露出狐狸尾巴了。” 李星,是国际物流原老总韩斌提拔上去的人。 韩斌、罗小玉接连离开神通快递后,夏小韵马上就召见了李星,向他表示了亲切的慰问:小伙子,好好干,我看好你啊,你的前途是光明的! 正值血气方刚的李星,蒙夏总青睐有加后,当即就拍着胸膛发誓:别说去做‘卧底’了,就算赴汤蹈火,也是在所不辞! 额外还有一份补助的李星,没有让夏小韵失望:张良华赴任成为国际物流的老总后,每个月,李星都会把当月物流实际的业绩报表,发给劳拉。 看到夏总又皱眉沉思后,劳拉替她倒了一杯水,就坐在了旁边的沙发上。 等她端起杯子喝了口水后,劳拉才说:“夏总,我现在马上就找张良华,问问他--” 夏小韵抬手,打断了劳拉的话:“不用,再等等看。” “还要再等等?” 劳拉皱眉。 “收拾张良华并不难。难的是,躲在背后給他撑腰的那些人。” 夏小韵无声的冷笑一声,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里面会有楼宇湘的影子。呵呵,楼总,你终于还是把我的当做第二个林舞儿了。” 劳拉不解的问道:“既然这样,那我们干嘛还要让他再在公司呆下去?” 夏小韵反问道:“劳拉,你没发现现在国际物流方面的业务,越来越好,给公司带来的利润越来越大了么?” 说实在的,历经磨难的夏小韵以为,要想收拾张良华还是很轻松的。 她现在不动手,则是因为张良华的存在,能让国际物流方面的业务越来越出色。 既然这样,已经知道他心存不轨的夏小韵,为什么不也利用他(他背后的势利),给自己捞取更大的好处呢? 还是那句话:夏小韵,才不是傻乎乎的林舞儿! 任何人要想把她给吞掉,都得冒着张大嘴却被打掉满嘴牙的危险。 而且夏小韵有绝对的信心,能把张良华(他背后的势利)的利用价值,压榨到极致后,再及时拿刀子把这颗毒瘤给挖掉。 夏小韵知道,她做出这个决定,无异于在高空走钢丝,一个不小心就会摔下去,粉身碎骨。 不过正所谓富贵险中求--现在对死活都不怎么在意的夏小韵,就跟那些人玩玩,又能咋样? “夏总,你也早就看出来了,张良华背后不止一股子势利,一个搞不好,就有可能……” 劳拉刚说到这儿,房门又被人敲响,她立马就闭上嘴,站起来走向门口时,夏小韵已经把那两份报表,都收在了抽屉里。 还真是说着王八就来了鳖,敲门的人是张良华,昨晚刚从国外赶回来,脸上还带着‘以厂为家’的风尘仆仆。 “劳拉,给张副总泡茶,要一号茶罐的。” 夏小韵对张良华的热情,让劳拉在心中叹息一声:唉,原先思想那么单纯的夏总,越来越会演戏了。 “谢谢。” 张良华不卑不亢的向劳拉道谢后,就开始向夏小韵汇报本次出国的工作收获。 夏小韵左手托着下巴,双眸‘直勾勾’的看着张良华,螓首不时的轻点一下,表示她正在用心听。 “很好,张副总,你辛苦了。” 听完他的汇报后,夏小韵关心的说:“你这段时间在外面奔波的也太累了,要不在家休息几天吧。” “多谢夏总的关怀。为了工作累点没什么,怕的就是不累,呵呵。” 张良华眼角看了眼旁边的劳拉,话题一转:“夏总,今晚,您有空吗?” 第741章:楼总的好消息 坐在旁边沙发上玩手机的劳拉,手上的动作顿了下。 夏小韵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轻笑着问道:“怎么,张副总,你要请我吃饭?” 张良华也没遮掩什么,点了点头:“还请夏总赏脸。” “呵呵,张副总你为神通快递的逐步壮大,可算是立下了汗马功劳,我早就该单独请你吃饭,以示感谢才对。” 夏小韵托着下巴的手放在桌子上,笑吟吟的看着他:“去顺河路的西餐厅吧,晚上七点半。” 大家都算有钱人,谁花钱请吃饭无所谓,重要的是夏小韵答应跟张良华共进晚餐,这就让他很开心。 “好,那就晚上七点半在顺河街的西餐厅见。夏总,我先回去了。” 张良华从沙发上站起来时,出于对他汗马功劳的感谢,夏小韵也站了起来:“劳拉,替我送送张副总。” “劳拉,请留步,不用客气的。” 张良华笑着婉拒了劳拉的相送后,开门迈着轻快的步伐去了。 他的步伐确实轻快--任谁,在心头最大的阴影被驱散后,也会感觉浑身轻松的。 化名漠北北的九幽王,被龙太太掳走到现在下落不明后,最该欢呼雀跃的人,就是张良华了。 本来,依着他的地位身份,还远远没有知道这些大秘密的资格。 可谁让人家认识京华郭二少呢? 九幽王出事不久,郭二少就来唐王找了张良华,要求他加快行动的步伐。 郭二少当然不知道张良华已经蒙九幽王召见过了,他只是在酒后随意提了一句,说他大哥多么英明神武,只是略施小计,就解决了一个的祸害。 那个祸害,可是来自黑暗世界的女魔头。 正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智商颇高的张良华,立即就想到了九幽王,然后就拐弯抹角的,开始套郭易行的话。 自以为很聪明的郭易行,在天生阴谋家张良华面前,就是个三岁小儿般的存在,在一火车滚滚的马屁驶来,跟酒精的催动下,自然得把他十二岁就偷看女人洗澡的事都说出来,更何况他大哥确实立了大功劳呢? 说,必须得说! 不说,不足以证明郭家当前正在努力崛起,总有一天会成为楼家、燕家那样的豪门大族。 于是他就说了,于是张良华就知道了,于是--张副总现在就浑身轻松,终于可以抖擞精神,为自己的幸福拼搏奋斗了。 “夏总,我总是觉得张良华,应该能察觉到,你已经察觉到什么了。” 倾听张良华轻快的脚步声远去后,劳拉才从门后走到了办公桌前。 夏小韵笑了,轻声说:“你这个不怎么喜欢阴谋诡计的人,都察觉出了,他怎么会察觉不出来?” 劳拉问:“那他为什么没有任何反应?” “那是因为他像我一样,自以为足可以火中取栗。” 夏小韵慢慢抬起双手,伸了个风情万种的小懒腰,喃喃的说:“就跟我一样,他也很喜欢挑战,很喜欢玩。” “我不喜欢。” 劳拉皱眉,劝道:“夏总,要我说,没必要为了过多的利益,就把自己置身尔虞我诈的勾心斗角中。我个人觉得,只要能维持当前的稳定就行,平淡才是福。” 夏小韵一脸的似笑非笑:“劳拉,我们能平淡下来吗?” 她的话音未落,桌子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看了眼来电显示,夏小韵笑的更加开心了:“喏,不让我们平淡的因素来了。” 楼宇湘,无论是从她的身份地位,做事的手段还是相貌风度,以及她名满商场大江南北的人参果称号,都无法跟‘平淡’这个词联系在一起。 任何人在接到楼总的电话后,都得做好两种准备:一种是好的,一种是坏的。 不会有第三种,也就是平淡的--楼总可谓是日理万机,才没空跟人闲扯淡。 “希望她能给我带来好消息。” 夏小韵在点下接听键之前,还这样喃喃的说。 果然是个好消息。 消息好到让夏小韵脑海中嗡地一声响:“夏总,告诉你一个石破天惊的好消息。方圆,真的还活着。” 方圆还活着? 他真活着? 夏小韵拿着手机,嘴角、眼角不住地跳动着。 哪怕是脑子里轰轰的响,她也能确定楼宇湘没有任何的理由,来欺骗她。 楼宇湘既然说方圆还活着,那么方圆就算死了,也得再活过来! “夏总,你怎么了?” 看到夏小韵脸色巨变后,劳拉有些担心的低声问道。 夏小韵木然的摇了摇头,又眨巴了下眼睛,脑子里轰轰的声音才慢慢消失,声音苦涩的问道:“楼、楼总,您不会是在骗我吧?” 很清楚夏小韵听到这个消息后,会是一种什么反应的楼宇湘,自然不会因为她胆敢质疑自己的话就生气,只是吃吃的笑:“咯咯,夏总,我没有骗你的。方圆确实还活着。就在我给你打电话之前,他刚从我家离开。” 一手捧着手机,楼宇湘踩着小高跟鞋,哒哒的穿过草庐,走上了竹林的小径,微微叹了口气:“唉,只是这小子变了,变得年轻了,眼光也高了。高到什么地步呢?夏总,你猜猜。” “我、我猜不到。” 夏小韵现在脑汁真不够用的了,只是木然的摇头。 “今天早上,他陪我从明珠回家后,我家老爷子亲自接待了他。老爷子今年八十有二了,那双眼绝对能洞穿人心,第一眼看到他后,就看出他是那样的与众不同,觉得他就是老天爷给楼家派来的女婿。” 楼宇湘白里透红的面皮,明明是吹弹可破的,鬼才知道她说这番话时,为什么没有浮上哪怕一丁点的羞愧之意。 “他、他是老天爷派去楼家的女婿?” 夏小韵紧紧咬了下嘴唇,强迫自己的分析思维神经迅速运转起来:“楼总,您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很好理解呀。” 楼宇湘停住了脚步,昂起下巴看着天,脸上没有一丝的笑意,声音却在笑,还带着聋子都能听得出的羞涩:“我当前不是个没男人要的小寡妇么?我爷爷很欣赏方圆,就想撮合我们两个在一起。” 如果是放在平时,夏小韵听楼宇湘说出这件事后,肯定会被震的不行不行的。 是,方圆确实很牛。 不过他的牛,也只是局限于见不得人的江湖、很普通的底层社会罢了,无论是从身份还是地位,都跟楼宇湘差着地球到月亮上的距离呢。 楼家的老爷子,唯有脑袋被驴子给踢了,才会撮合方圆跟楼宇湘在一起。 楼宇湘,也唯有脑子忽然短路了,才会提到这事儿时,表现出她小女人特有的羞涩--就好像,世人都是五十岁的老光棍,唯有方圆是个十八岁的小黄花,然后大家就各种争斗,各种抢。 唯有地球倒转,才会出现这样的事。 现在地球还是按照它特有的轨迹,正常运转,那么楼宇湘说出这件事,能不把夏楚给震傻? 幸好,还有‘方圆真得还活着’这个前提在,才能让夏小韵听到这个消息后,能保持不该有的安静:死了一年多的方圆既然还活着,那么高高在上的人参女王想找他为枕边人,也就很正常了。 夏小韵拿着手机,倾听着里面传来的鸟儿叫声(剑锋山有很多鸟儿的),轻轻的笑了:“楼总,我相信你说方圆还活着。不过我觉得,他陪你回家的旅程中,应该不怎么愉快才对。” 特么的,何止是不愉快啊? 姑奶奶被吓了个半死不说,还给那个混蛋提供了特殊服务,吞了他的--想到这儿后,楼宇湘就想呕吐,赶紧用手捂住嘴,娇笑着说:“知我者,夏小韵也。嗯,我那样说就是给自己脸上贴金罢了,那小子是用非常肮脏的手段,把我挟持回家的。路上,更是对我各种折磨,还玷污了我的清白,拿走了我的第一次。” 夏小韵想破脑袋,也想不到楼总所说的第一次是什么:一个先后整死三任丈夫的小寡妇,哪儿还有第一次? 不过这个问题不是重点,哪怕楼宇湘还是十七八的小姑娘,被方圆玷污夺走第一次后,也不是重点。 重点是:楼家,为什么想把一个收拾楼总的家伙,收为女婿。 阴谋,这里面肯定有着夏小韵想象不到的阴谋。 其实何止是她想不到,就连当事人楼宇湘也搞不懂,叹了口气:“唉,我做梦也没想到,那小子为了帮林舞儿夺回东海集团,竟然在暗中隐藏了那么久。等我费心费力的让集团发展壮大、终于走上正轨,成为我的又一台印钞机后,他才跳出来摘走了桃子。” 说不出的幸灾乐祸--哦,是高兴,让夏小韵小脸上露出真心的笑容,本能的说:“那家伙就是个眼里揉不进沙子的主,从来都不吃亏的。楼总,您大人大量,千万别跟他一般见识。至于您在明珠所受的损失--呵呵,我是赔偿不起的,但我能劝劝他,不能让您在明珠的心血都白白废掉。我觉得,他还是会给我几分颜面的。” “他都能当面拒绝我家老爷子让他成为楼家女婿的好意了,这点损失算什么?” 楼宇湘淡淡的说:“我只是纳闷,你跟他的关系,不是才很不一般的吗?他能为了一个林舞儿在暗中躲那么久,为什么却不通知你呢?” 夏小韵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僵住了。 楼宇湘说的没错,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夏小韵跟方圆的关系,都要比他跟别的任何女人都不一般。 方圆却好像没这么认为。 要不然,他在复活后,怎么没来找小夏,而是去明珠帮林舞儿了? 这就有力证明了,在方圆心中,林舞儿要比夏小韵重太多。 好像知道夏小韵现在想什么,楼宇湘有叹了口气:“唉,这也不能怪你。要怪,就怪我当初拉着你,一起吞并东海集团。方圆在拿走股权转让合同时,看到了你的亲笔签名了。” 第742章:阴盛阳衰,活死人现 吞并东海集团一案,在楼宇湘的商场生涯中,算不上最出彩的。 要是让她自己来打分的话,也就是勉强及格,毕竟时间太长了,足足一年工,这让习惯了吃东西干脆利索的楼总很不满。 不过却算是意义重大,是苏省楼家正式进军明珠的桥头堡。 楼宇湘有十分的把握,最多再给她两年的时间,她就能成为明珠商场上的一头吞金貔貅--在苏省楼家强有力的支持下,明珠那些二三流小企业,实在没有多少抗衡力。 再等两年,帝皇集团就能跟霸占明珠商场的燕家,势均力敌。 楼宇湘不觉得,算是地头蛇的燕春来,会是她的对手。 但很可惜啊,一个方圆的出现,以不走寻常路的龌龊手段,就轻易摘走了楼总辛苦栽种出来的桃子,还又给予了她精神上、身体上的沉痛打击。 偏偏,楼家老爷子的奇怪态度,让楼宇湘无法反抗,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家伙,带着他的三条走狗,仰天狂笑着离开。 耻辱,至死不忘的耻辱! 方圆既然不让楼宇湘好过,她当然也得让别人不好过,才会觉得心里平衡些。 于是,她就找上了夏小韵。 唉,没办法,谁让小夏妹妹跟那个混蛋的关系很不一般呢? 不找她,还能去找正对着东洋小电影辛苦学习的那些芸芸学子? 楼宇湘比谁都懂得,该怎么把那根刺,种在夏小韵心中。 擅于玩弄阴谋诡计的楼总,再一次成功了。 夏小韵不想跟她说什么,当初咱们合伙吞并东海集团,那是受你胁迫。 此类的话都是屁话。 夏小韵也没打算在将来跟方圆解释什么--事实,胜于雄辩的。 她只能死死咬着嘴唇,品尝到鲜血甜滋滋的味道后,才说:“多谢楼总,能告诉我这些。” “谢什么呢,咱们可是盟友,也算是好姐妹了。嘿嘿,毕竟这次受损失的,不仅仅是我自己,还有神通快递。可我觉得吧,你不用担心,就算方圆对你有什么看法,依着你们两个人以前的交情,他或许还是会把你那部分还给你的。唉,我就别想要了啊。没办法,谁让我没有迷住那家伙的魅力呢。” 接连叹了几声后,楼宇湘才说:“好了,夏总,我就不打搅了,得找个没人地方蹲着哭一会儿去。” 扣掉手机后,楼宇湘感觉舒服了很多,对站在小径远处的福叔笑问:“福叔,找我有什么事吗?” “大小姐,老爷请你去过去说话。” 一只手上包着白色绷带的福叔,微微躬身回答。 “好的,谢谢福叔。” 楼宇湘点头道谢后,整理了一下束腰长裙上的褶皱,快步走向了平台那边。 楼明功到背着双手,站在护栏前向远处眺望。 这是他用来消耗生命时最喜欢的方式。 听到背后传来细高跟鞋跟踢跶青石板的声音后,楼明功头也不回的说道:“去小亭子那边坐坐吧。” 剑锋山的最高处,有一座精致的观景小亭子。 楼明功唯有在决定什么大事件时,才会那边谈:最高处的冷风,总能让脑子处于最清醒的状态。 八十多岁的老人了,竟然不需要人搀扶,就稳稳当当的来到了小亭子里。 往更远处眺望了片刻后,楼明功才说:“宇湘,你是不是特别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招揽方圆,还不惜让你牺牲色相?” “爷爷,您能说,就说。” 楼宇湘走到老爷子身边,也看着远处说道:“就算您不说,我也会按照您的意思,全力把那个混、那个家伙拿下。您孙女别的本事没有,但论起吸引男人的魅力,我说是天下第二,就没谁敢说是第一的。” 别家祖孙再谈话时,孙女绝不会跟爷爷当面说这些。 楼宇湘却能说,楼明功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淡淡的说:“你出事时,潘龙语来过。” “他跟您说了什么?” 楼宇湘接着笑道:“呵呵,以前我可是几次三番的请他来剑锋山,他都摆着老师的大架子不来的。这次来,肯定是为了方圆而来,提醒您千万别招惹那个家伙。” 楼明功对孙女满意,除了她在商场上有着别人难以比及的天赋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相当聪明,总能在任何环境下,做出最正确的判断。 楼明功侧脸,看了孙女一眼:“你对方圆,知道多少?” 楼宇湘想了想,才回答:“我对他的了解,全部来自官方,还有他今天所说的那些。” “他对楼家很重要。” “重要到哪种地步?” “如果他能成为楼家的女婿,在百年内,楼家还会保持当前的长盛不衰。” “呵呵,爷爷,这是潘老师跟您说的吧?” 楼宇湘笑了,抬手指着下面的远山近水:“他肯定能从剑锋山的风水格局上,看出什么--不过,我还真不怎么相信,他说方圆对整个楼家的兴衰,有着太直接的关系。” “你知道,你父母是怎么去世的吗?” 楼明功忽然问道。 “不是患癌--” 楼宇湘脱口说到这儿时,闭上了嘴。 楼明功,在当前绝不会问她一个众所周知的问题。 楼明功既然问出这个问题,就证明他要把这个问题的真是答案,来告诉楼宇湘了:“他们如果还活着,楼家早在二十多年前,就会落败了。宇湘,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有些事总是科学无法解释的。你只需知道,你父母的死,是为了楼家的大局利益而死。就像你的美貌,只是从你三岁后,才发生了质的改变。” 楼宇湘没说话,只是咬住了嘴唇。 楼明功也没再说什么,到背着的双手拇指,却在不断相互按压着。 他唯有在心事重重、或者说要做出什么重大决策时,才会有这个动作。 一只白色的水鸟,从小亭子上方头下脚上的迅速扎向湖面时,楼宇湘打破了祖孙俩之间的沉寂:“您、您是说,我跟方圆有着、有着天生注定的某层关系?” 楼明功还是没说话,却微微点了点头。 楼宇湘紧紧抿了下嘴唇,继续问道:“那么,您此前为什么不跟我说?” “我也不知道。” 楼明功的回答,有些没头没脑。 “我老师告诉您后,您才知道的?” 楼宇湘又问。 楼明功的回答,还是那样云里雾里:“他也不知道。” 饶是楼宇湘聪明异常,还是被搞得晕头转向了,黛眉皱起,俏脸茫然。 “潘龙语看过剑锋山的风水格局后,看出湖泊过大,压过吸水的两条青龙,暗点你的光芒,压过了你的两个堂哥,从而让楼家有些阴盛阳衰。” 楼明功不再绕圈子了,直接说道:“他还说,如果任由楼家按照当前继续下去,或许用不了多久,就要走下坡路了。” 楼宇湘笑了:“呵呵,我就是让楼家走下坡路的罪魁祸首。” 楼明功看着她:“那是因为你的光芒太亮了。” 正所谓孤阴不长,独阳不生,世间万物都得遵守‘阴阳协调’的定律,就连天都分昼夜,那么人的生命,运数,同样离不开这个规律。 很明显,因为楼宇湘的大放异彩,彻底压过了她那两个在官场上行走的堂哥,就造成阴盛阳衰了。 孤阴不长。 这时候,就得需要阳刚来调和。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楼宇湘那两个在官场上的哥们,得连跳c级,或许才能跟她在商场上的锋芒并驾齐驱。 在勾心斗角更加磨人、激烈的官场,官升c级就是个笑话。 楼家这种大家族,才不会为了笑话就付出任何的努力。 那么,该怎么打压楼家还在源源不断扩大的阴柔,让它跟阳刚同步呢? 潘龙语说的很直接:得有人打击楼宇湘。 放眼华夏,谁能把做任何事都得披着法律外皮的人参果,彻底打压下去? 楼明功在听潘龙语说出这句话时,还不屑的笑了笑。 这个人,就是方圆。 方圆凭什么,能把骄傲的楼宇湘踩在脚下? 因为他是个活着的死人。 活着的死人,听起来会让人不寒而栗,却真实存在着,就连潘龙语在提到这句话时,都得神色凝重。 事出反常必为妖。 一个明明死的不能再死的人,却又活了,那么他就不再是个单纯的人,而是妖。 楼宇湘堪称是人中龙凤,仗着自己超高的智商,跟楼家的庞大势利,纵横天下,手下从没有过三合之将--更有着男人也比不上的杀伐果敢,狠辣,要不然也不会接连干掉三任丈夫了。 人中龙凤再牛,也牛不过超脱人类范畴的妖。 所以说呢,当潘龙语说这个活着的死人,就是对华夏、甚至对整个世界都有着相当重要意义的方圆时,早就知道他是彼岸花使者的楼明功,立即想到了父亲的遗言。 “这个刻有甲骨文的龟壳,你以前就见过的,也知道上面写了什么字,却从来没想到,它会跟你有关系,是不是很诡异?” 楼明功说着,冲楼宇湘伸出了右手。 掌心中,一块年代久远的龟壳,上面刻着模糊不清的甲骨文。 楼宇湘早就见过这个龟壳,更知道它来自哪儿。 这不是楼家历代老祖藏在夹墙壁缝里传下来的,是百年前楼明功的爷爷,在挖剑锋山下那个湖泊时,从泉眼里泛出来的。 在山脚下挖湖时挖出一口清泉,这不是啥怪事。 有一个刻有甲骨文的龟壳,被泉水泛出来,也是有迹可循,毕竟很多古物,都藏在地下,随着地震所产生的地壳运动,龟壳落在地下泉中很正常。 但龟壳上刻着的那行甲骨文,却不怎么寻常了。 阴盛阳衰,活死人现,安之。 这十个字,就是刻在龟壳上的甲骨文内容。 楼家的先祖,当初决定在山下造湖时,肯定得请非常有名的大师指点,就像他们发现这个龟壳后,还是会拿去给大师看,求指点。 十个字,一个字代表十年。 十字一百年,百年后,楼家将会迎来昌盛的转折点。 第743章:百年前的命运 百年前,楼家先祖如果没有在剑锋山人造湖泊,就不会得到龟壳。 这风水绝佳之地,很可能就会变成别家的大本营了。 无论是谁,占据剑锋山后改造风水格局,都会昌盛一百年整。 百年后,随着湖泊的水域面积越来越大,水所代表的这个家族中的女人,就会光芒四射,从而导致家族阴盛阳衰,继而结束昌盛百年的光辉历史。 要想继续维持这个家族的长盛不衰,那么就得出现个活着的死人,来改变这一切--至于活死人先生是怎么做,才能形成刚柔并济的,这个不重要。 重要的是,随着活死人的出现,本该开始从昌盛转为衰退的大家族,就会平安下去。 以上,就是百年前那位大师,在看到龟壳后,给楼家先祖的忠告。 大师的话,可不敢不听,楼家先祖在决定把龟壳当传家宝传下去时,也肯定得问:要是该死的活死人不出现,咋办? 大师微微一笑,神棍风采十足的抬手,指了指西边。 那时候,恰是个夕阳西下,晚霞满天的傍晚。 正所谓夕阳无限好,却是尽黄昏。 如果楼家找不到活死人先生来调济一下的话,就等着日落西山把家还吧。 楼家先祖当场傻掉,又问:怎么确定是阴盛阳衰呢? 任何事在要发生之前,都会有些预兆的,比方你跟你老婆的小妹幽会时,得先撒谎说是今晚要在公司加班--撒谎就是预兆。 再比方,楼家阴气大盛之前的预兆,就是某女的老爸老妈,会英年早逝……等等。 既然知道楼家百年后要发生哪些事了,楼家先祖,能不把这事当做最大的事儿,来代代相传吗? 抢在楼家日落西山前,必须得找到活死人! 这是楼明功爷爷驾鹤西归时留下的遗言,然后他老爸在追随老爸的脚步去之前,又郑重嘱咐了楼明功。 楼明功不敢忘怀,尽管他非常怀疑,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活死人的存在。 顾名思义,活死人就是活着的死人,死人怎么可能会活着呢? 直到楼宇湘的老爸老妈意外去世后,楼明功才开始注意楼宇湘。 说实在的,当看到百年预言在楼宇湘身上应了后,楼明功还真想把她掐死:我让你盛! 可他不敢啊,只能眼睁睁看着小宇湘出落的越来越迷人。 她的阴狠毒辣性子,也跟她的迷人成正比。 到哪儿去找该死的活死人,来压制楼宇湘呢? 这就成了楼明功心头最大的问题。 直到有一天,当世名气最盛的神棍潘龙语,拄着拐杖半死半活的来了,劝他别跟某个姓方的家伙做对,因为那家伙肩挑着拯救世界的重任呢。 楼明功才不管方先生肩挑着拯救世界的重担,只是满脸不屑的,要把那个敢欺负乖孙女的家伙搞死:哥们找活死人找的那样辛苦,要是找不到我楼家就会日落西山了,到时候谁还管世界和平不和平啊? 这时候敢闹事的人,一概打死,话不多说! 眼看说不服老楼,潘龙语只能继续爆料:楼弟,老哥我可警告你啊,那个家伙可是个打不死的活死人。当初在地下古城时-- 老潘随后说了些啥子,老楼没有听到,他已经被那句‘打不死的活死人’给深深吸引住了:拯救楼家日落西山的活死人,终于姗姗出现了。 留住他,必须得留住他,谁管他是怎么死的,又是怎么活过来的? 满心激动得费老大力气,才能压制自己不高歌一曲的楼明功,在装模作样的沉吟老半天后,才勉强点头,卖了老潘一个面子。 但却说要好好会会那不长眼的小子。 其实,他就是想看看,姓方的家伙,到底是是不是个活着的死人。 是,还到罢了。 不是,嚯嚯,真以为楼家的好孩子能被随便欺负啊? 潘龙语可不知道老楼心中的算盘,还自以为干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呢,兴高采烈的走了:大家都是快死的老头子了,就像不可能再去泡妞那样,不会撒谎的。 于是,楼明功这才亲自现身,来考校方圆。 本来么,楼明功还在犯愁,该怎么才能证明方圆就是那个活着的死人时,方先生就自己显摆起来了:逼着楼宇湘,在他脑门上开了一枪。 嘿嘿,毫发无伤。 咋,吓坏你这俩自大的土鳖了吧? 哥们,可是个活着的死人! 就在方先生这样得意时,却不知道老楼恨不得化身一千年妖狐,使出浑身解数来迷住这厮,把他留在楼家:想吃啥就吃啥,随便挑;喜欢哪个女人就睡哪个,随便挑-- 可是碍于百年(这儿所说的百年,可不是整整一百年的意思,或许也是八十年,八百年)老牌家族的面子,楼明功只能拿捏出一副风清云淡不在乎的嘴脸,目送方先生狂笑着离去。 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 这事,得好好合计一下。 最起码,得争得楼宇湘的同意才行。 唉,看这孩子一脸傻乎乎的样子,肯定早就忘记龟壳这件事了。 年轻轻的,就知道爱美玩爷们算计别人了,一点干正事的脑子也没有--楼明功单手托着那块龟壳,心中渭然一声长叹。 楼明功心中长叹时,却不知道楼宇湘脑海中正有阵阵滚雷,驱赶着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早知道这样的话,我干嘛非要跟那家伙做对啊,直接关灯上炕不就一切欧克了? 年轻人嘛,除了感激老祖是她生命的源头之外,才不会相信他们留下来的某些传说。 楼宇湘也是这样。 当初她在听楼明功跟她讲述这个楼家的传说时,还是刚刚高中毕业。 那个年龄段的孩子,恰恰是叛逆思想最严重,也是最容易忘事的年代:谁稀罕费脑子去记这种充斥着腐朽气息的传说啊,没看到前面那个帅哥在对我抛媚眼? 楼宇湘不知道,楼明功那次跟她说,就为了今天才打的预防针。 等家族的传说,忽然由真人开始演绎后,楼宇湘在电光火石间,就全部回忆起来了。 无比艰难的咽了好几口吐沫,楼宇湘才慢慢伸手,把那片龟壳拿在了手中,抬头看着老爷子,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哑声道:“还,要不要給他生个孩子?” 楼明功摇头:“老祖宗没说。” “哦。” 楼宇湘吸了下鼻子,又问:“是不是得必须采用一切手段,赢取他的好感--包括,主动去犯贱?”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怕牺牲,这也是一种美德。” 楼明功这句话,可谓是对‘不要脸’一刀见血的深刻剖析。 “那样,我会让楼家没面子的。” 楼宇湘又说。 楼明功淡淡回答:“面子,跟整个家族的兴亡,根本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可是,就在不久前,您还想牺牲我,来保存楼家的颜面。” 楼宇湘笑了,很轻松的样子,也没丝毫掩饰对老头子的讥讽。 楼明功也没隐藏内心的真实想法:“以前,我总是希望你能死去。或许,你的死,会改变楼家的衰退。” 既然把这些都摆在桌面上了,那么楼宇湘再说话时,也就没丝毫的忌讳了:“我去牺牲。但也不能让我白白牺牲吧?爷爷,您也知道,没有好处的事,我一向是能有多远,就躲多远的。” “我死后,你就是楼家的家主--这不可能。在楼家的历史上,还从没有女家主出现过。更何况,家主的传承,只能限于男人。” 楼明功想了想,才给出甜头:“但我可以在经济、地位上给予你最大的补偿。简单的来说呢就是,只要你不当家主,你想要什么,我都能满足。” 楼宇湘认真的想了想,才说:“金钱在我眼里,就是粪土般的存在。我最渴望的权利,你又不能给我,那么我就只好白白牺牲了,希望以后等我有了孩子后,能不被楼家人鄙视。” “谁敢鄙视你们,谁就会被驱逐出楼家。” 楼明功开始做保证:“这一点,我会跟你的堂哥说清楚,相信他们都能分得清好歹。” “其实也无所谓,毕竟我也不一定成功,成功了也不一定能生孩子。一个死人,不管是死了的还是活着的,能让我给他生孩子--啧啧,这种事想想,就会觉得不可思议。” 楼宇湘啧啧了两下后,转移了话题:“爷爷,您说,我该怎么接近他?” 楼明功最欣赏乖孙女的一点,就是她在明确自己的目标后,马上就会全身心的投入。 老谋深算般的笑了下后,他看向了明珠方向,缓缓的说:“他帮林舞儿夺回了东海集团,当然得大肆庆祝一番。” “爷爷,您跟我想到一块了。” 楼宇湘把那块龟壳,放在了木凳上,说道:“那一天,林舞儿肯定会广撒请柬,邀请明珠有头有脸的人物去观礼,庆祝她的东山再起--我,也得去捧场。” “你去捧场,肯定会让很多人大吃一惊的。” 楼明功笑道。 “我喜欢让人受惊的感觉。” 楼宇湘落寞的笑了下,低声说:“可我无论多么努力,都不如他一个早就死了的人,忽然出现在大庭广众之前,给燕春来他们的震惊大。” “燕家在震惊时,也是方圆对他们展开打击报复的时候。” 楼明功侧脸,看着楼宇湘,似笑非笑的模样:“水混了,就可以逮鱼了。而且,能有你的帮助,方圆做任何事,都会快捷很多。” “呵呵,那我去收拾一下,争取今晚就赶回明珠。” 楼宇湘说完,微微弯腰给老楼弯腰行礼后,转身走出了小亭子。 望着孙女那逐渐远去的背影,楼明功微微叹了口气时,有歌声随风飘了过来,是那首满是苍凉的《白狐》。 啥时候,现代女孩子都喜欢哼唧这首歌了? 方圆走到孤儿院后院的那排房子前时,就看到林舞儿就坐在窗前,双手托着下巴抬头仰望着星空,看来正在想象她变成一只白狐的样子。 第744章:她要得不是兄弟 林舞儿才不喜欢唱这种曲调委婉悲凉的歌。 一个因为老爸娶了个小老婆,对不起死去老妈就闹腾却被揍了一巴掌后就愤而离家出走,在江湖上混了两年,干过小偷,吃过霸王餐送过快递,敢孤身去罗布泊还能回来后去码头扛大包的女孩子--或许会混得很悲惨。 但她绝对会在被人扎了一刀子时,还能咬着牙的昂首狂笑,呼唤这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也不会唱这种歌。 要唱,也得唱‘大河向东流哇,天上的星星参北斗--该出手时就出手’。 《白狐》此类歌曲,就该那些花儿凋谢了就会扛着锄头葬花、被蚊子盯了一口就会泪水涟涟的黛玉般女孩子所唱的。 林舞儿本身不是那种抬脚踏在椅子上,敞开怀痛饮一杯后把杯子一摔,就大骂某些人有眼无珠竟然敢说她是女汉子的泼辣妹子。 可是她骨子里的傲气,跟倔强,却让她比女汉子更像女汉子。 所以当她仰望星空,哼唱起这首《白狐》时,只能说明当前她的心里很苦。 苦啥呢? 方圆不知道,只是听她哼唱这首歌后,觉得别扭,还能从她的歌声中,听出带着无边的落寞之意。 林舞儿扛了几个月大包,又被人逼着去站街的苦比命运结束后,她不该像获得新生那样,就连做菜切着手都会笑着说侥幸、没把整只手都砍下来吗? 方圆以为他已经很了解林二了。 现在却忽然发现,他对林舞儿的了解,始终局限于她的坚强,她的倔强,她的傲气她的不畏艰险她的脑残--却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她的内心。 听到婉转悲凉的歌声后,本想回来孤儿院就痛饮几杯的格林德俩人,相互对望了一眼,就会意的转身带着毛驴走了。 方圆站在孤儿院后院围墙的阴影处,双手抱着膀子倚在墙上,默默的看着她。 林舞儿唱歌唱的入神,没察觉出有人躲在暗中看着她,只是翻来覆去的哼唱了足足三遍后,才兴趣缺缺的幽幽叹了口气。 “舞儿,你怎么不给方圆打个电话,问问他怎么还没有回来?” 已经成功被山羊招聘为孤儿院‘首席’特护的沈玉如,从套间内走了出来。 林舞儿摇了摇头:“妈,不用打的,他差不多快回来了。” “他这次去苏省楼家,可--” 沈玉如有些担心的说到这儿,被林舞儿打断了:“妈,你别担心他会出事。” “楼家,是相当强大的。” 沈玉如不想说那些‘不吉利’的话,走到林舞儿旁边,牵起她的右手,开始解缠在上面的绷带,准备给她换药。 林舞儿右手上的伤,是山羊蛊惑十二生肖时,她听得心潮澎湃,一拳打碎玻璃留下的,回来后把沈玉如吓了一跳,连声埋怨她一个女孩子,干嘛要拿拳头砸玻璃啊? 本来因为这段时间下大力的缘故,手就不怎么好看了,现在又在手背上留下疤痕--男人,可都是些红果果的视觉动物。 一个女孩子,哪怕她拥有圣母玛丽亚那样一颗伟大的心,可只要模样长的很对不起社会,男人最多也就是夸她个善良,然后就会绅士般的点头示意后转身走了。 只要女人长的好看,就算她是心如蛇蝎的楼宇湘、叶明媚,谁碰谁死,可还不是又很多男人前仆后继的--在梦中跟她们畅谈人生? 所以啊,沈玉如就觉得女人不管是何种性格,都该把自己的脸蛋、身材、气质保养的好好的,那样才能吸引男人。 除了这些外,手,跟脚这两个部位,更是能否成功调到金龟婿的关键所在。 暂且不说被称为‘女人第二张脸’的脚了,单说双手吧。 天下男人,哪个不喜欢一双柔弱无骨、皮肤滑腻如凝脂般微凉的小手? 又有哪个男人,喜欢扯过一双手指关节粗大、手背上满是伤疤的手,压在自己的心口,真心的说俺爱你? 毫无疑问,方圆是东海集团走向前途无量的罪魁祸首,要不是受他牵连,楼宇湘怎么有机会渗透,最终成功谋夺? 更无法否认的是,方圆又是林舞儿东山再起的绝对希望。 只要能拢住那家伙,估计再也没有谁敢不长眼的,来欺负林舞儿了。 要想把一个身边有数个美女围绕的家伙牢牢抓住--沈玉如觉得,首要条件是林舞儿必须漂亮,有着吸引男人的本钱。 而一双毫无瑕疵的小手,就是吸引男人的本钱之一。 被楼宇湘轰出东海集团的这段日子,沈玉如怕极了。 她倒不是留恋以往的贵妇人生活,她只想能做个专心照顾丈夫的小女人,别受人欺负,能平平淡淡、平平安安的活下去就好。 没有经历过磨难的人,永远都不知道当前的生活有多么幸福,该用生命来捍卫。 沈玉如懂了,这才在漫天云雾散开,曙光乍现时,希望舞儿能牢牢抓住给她们拨开迷雾的方圆。 “妈,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 看着沈玉如小心的在手背上吹气,林舞儿有些好笑:“放心吧,他不会负我的。” 沈玉如头也不抬的问道:“你有什么资格这样说?” 林舞儿有些奇怪:“这还需要什么资格吗?” “舞儿,你还不了解男人,怎么样才能真正接受一个女人。” 沈玉如抬头,伸手在林舞儿脸颊上轻抚着:“一个身边总是有其他优秀女孩子围绕的男人,或许会被你的痴情,你的勇敢所打动,甘心为你赴汤蹈火。可事后他就会让你明白,你不是他最终唯一的女人。” “我、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林舞儿有些茫然。 她是真听不懂沈玉如在说什么。 “舞儿,你要好好保护自己,无论在任何时候,千万不要再像以前那样率性而为了。别忘了,你还有个爸爸,他需要你健康平安的活着。” 沈玉如就差跟林舞儿直说:等这次过后,可千万别再为了某人,就脑袋瓜子一热做出孤身前往罗布泊、拿拳头砸玻璃这样的蠢事了。 你死了不打紧--你爸呢,我自己可照顾不来。 林舞儿总算是回过味来了,嘴角微微抽了几下,强笑道:“妈,你想多了。方圆帮我,才不是因为我有多漂亮,就像我孤身去罗布泊找他,也只是因为、因为我们是兄弟呀。” “唉,傻孩子。” 沈玉如真有些无语了,抬手在林舞儿额头上点了下,轻声说:“女人,永远都无法跟男人成兄弟的。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走在一起,一种是分道扬镳。” 林舞儿不说话了。 因为她终于醒悟,沈玉如要说什么了。 “方圆是有妻子的男人。” 沈玉如想了想,轻声说:“舞儿,我是过来人,很清楚男人是怎么对待跟女孩子这种兄弟感情的。男人,从来都是喜新厌旧的,才不会因为娶了老婆,就为一朵鲜花而放弃外面的整片森林。他们所渴望的生活,是那种所谓的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其实不用我说,你也该知道方圆除了他妻子之外,在外面还有别的女人。他跟这些女人交往,或许是出于爱情,或者只是单纯的身体要求。” 沈玉如声音更低:“男人,总是能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来得到更多的漂亮女人。但有一种女人,男人不会碰,永远都不会碰,不在意她漂亮与否。” 林舞儿受伤的右手,用力攥起了拳头,嘎声道:“那种、那种女人,就是我这样的。” “是的。” 沈玉如点了点头:“男人都是混蛋,却又骄傲的一塌糊涂。他们总以为,他们能征服整个世界--征服世界的最重要因素,就是义气,也可以说是兄弟义气。” 林舞儿声音有些沙哑:“所以,方圆能为我做任何事,但却绝不会跟我有那种关系。甚至,他会去找站街女,也不会找我。” 沈玉如叹了口气,说:“唉,这就是我最担心的地方了。所以你得懂得让他发现你自身的魅力,慢慢转变对你的感情。” 林舞儿傻楞良久,才缓缓摇了摇头:“他--不会转变的。如果我像你所说的这样去跟他相处,哪怕是用某些手段跟他在一起了,等他清醒过来后要做的,就是能逃多远,就能逃多远。或许,还会像现在这样保护我,却仅限于暗中。” “舞儿,很多事,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关键是看你用哪种态度去面对。” 点拨醒了林舞儿后,沈玉如也没必要再多说什么,动作轻柔的在她肩膀上拍了拍,转身走进了套间。 “我用哪种态度去面对?呵呵,方圆,我该用哪种态度去面对你?” 林舞儿背靠着窗户,望着关闭的套间房门,喃喃的说着,一脸的茫然。 何止只有她茫然? 听觉异常灵敏的方圆,把她们母女的谈话一字不漏的都听到了。 刚开始听沈玉如说那些话时,方圆还是很有些好笑的,觉得她就是看瞎琢磨,拿她看待男女感情的眼光,来衡量别人的感情。 听到后来,方圆才知道沈玉如并没有说错。 人家所说的那些,对他跟林舞儿之间的关系,可谓是一针见血。 他该怎么对舞儿? 没听到这番对话之前,他始终以为林二就是他的兄弟,跟昆仑、毛驴那样,可以为了对方付出任何的牺牲。 可那只是单纯的兄弟之间的交往。 不是沈玉如、或者干脆说是林舞儿所希望的。 林舞儿希望,她能永远陪在他身边,就像梁山伯跟祝英台。 方圆,能接受兄弟变成自己女人的现实吗? 他从没有想过这件事。 他始终以为,自己能负责让舞儿幸福、谁敢欺负她就把谁两条腿打断就足够了。 事实却不是这样。 林舞儿最终想要的,不是兄弟。 我跟她,该何去何从? 方圆低头想了很久,再抬起头来时才发现,舞儿那双亮晶晶的眸子,正看着他。 第745章:借你的肩膀靠一下 “什么时候回来的?” 林舞儿隔着窗户,问他。 方圆从阴影中走了出来,笑道:“刚来--看到你好像在发呆,就没打搅你。” “哦。” 林舞儿心中松了一口气。 她还真怕方圆早就来了,听到她跟沈玉如的那番对话。 那样,会让她觉得相当没有脸--谁家的女孩儿,跟母亲在谈论自己的私人感情时,是全心全意的想跟那个男人当小三? 嗯,也只能是小三了啦。 方圆已经有了个明媒正娶的水暗影,那娘们论身材相貌,风度气质,还是身份地位以及过往的人生阅历,可都不是林舞儿能比得了的。 打个简单的比喻呢,就是如果把水暗影换成是林舞儿,楼宇湘就算胆子再大,胃口再好,或许仍能成功谋夺东海集团,却绝不敢把水水姐往死里逼。 那个嚣张到其实比叶明媚更狠的女人,可曾经亲手拿砍刀砍掉十余颗脑袋的。 如果不是方圆睡了叶明媚,让燕春来异常愤怒,他也绝不敢派蜥蜴浩克兄弟去伤害她。 水暗影不再担任国家任何要职,庇护她的龙头也与世长辞了,但她本身就是个心狠手辣的存在--说是疯狗一条也不为过。 有谁,会为了区区金钱利益,就去招惹一条疯狗的? 那么优秀的女人,不管是林舞儿,还是沈玉如,实在没信心,也不敢挥舞着锄头去挖她的墙角,只能‘退而求其次’,希望能当个小三就心满意足了。 跟自己母亲商量来商量去的,却是想方设法的给自己兄弟去当小三--这种事要是被方圆听到了,林舞儿觉得她可以去跳河了。 所以听方圆刚来一会儿,说话的语气又很正常后,林舞儿才本能的松了口气。 却又有一股子失望,从内心最深处腾起:如果他能听到多好啊? 林舞儿觉得,方圆要是能听到她跟沈玉如刚才那番谈话,就算不答应把兄弟当小三,而是满脸义正词严的训斥她一顿,说些诸如‘你这是在践踏我们之间纯洁的兄弟感情’的屁话,再甩袖滚蛋--也是好的。 正所谓话不说不透,挨草跑不出高粱地,反正早晚都是那么一回事,早翻脸早解脱不是? “你的手咋了?” 方圆走到窗前,左肘靠在了窗台上,看着林舞儿的右手问道:“咋这样不小心呢。” “没啥。” 受他影响,林舞儿说了句老土的话,把右手藏在了背后,转移了话题:“你去过苏省了?” “昂,这不是刚回来吗?” 方圆吸了下鼻子,看向套间那边:“他们都休息了?” 俩人交谈的这些,都是废话。 不过有时候废话,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比方调整心态啊,化解尴尬啊等等。 没有谁认真对待废话,就像林舞儿点了点头就说:“去河边坐坐吧。” 今晚没有星星。 不是天气不好,是空气质量相当差劲,看远处那些高楼的轮廓灯,都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河面也漂浮着一层淡青色的水雾,好像你不小心咳嗽一声,就会有个水怪从水下忽然蹦出来,嚷叫着何人胆敢惊扰它在配对。 “这是当初楼宇湘谋夺东海集团时,逼着你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书。” 方圆把一个信封递给了林舞儿,说:“她说了,你现在就是东海集团的大老板,她此前所投的那些项目、资金啥的,都当做利息给你了。只是,你得开个员工大会,给点面子让帝皇集团那些人风光的滚蛋。不用公证处,也不用去找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律师,她说这些都是你的了,那么就都是你的了。” 林舞儿用力咬着嘴唇,手有些颤抖的接过了那个信封,却迟迟的没有打开,只是身子轻轻发抖。 方圆不需要问她现在是啥感受,也知道她是啥感受,就轻声问:“这会儿,是不是想捂着脸的大哭一场,用泪水把心底那些恐惧啊,屈辱啊啥的都冲刷出来?” 林舞儿低着头,没说话。 “想哭就哭呗,反正高兴了就哭也没啥丢人的。” 方圆又劝道:“就跟把苦难憋在心里会有损身体健康那样,高兴时不发泄发泄,也同样会留下后遗症的。” “借你肩膀用用?” 林舞儿说话了。 “最多十分钟。” 方圆想了想,才说:“还得注意,不能把鼻涕留在我身上,回来时刚买的新衣服呢。” 林舞儿抬手,用力在他肩膀上砸了一拳,接着就伏在他的怀里,双肩剧烈抽、动了起来。 没有哭声,只有滚烫的泪水,很快就渗透了方圆的衣服,粘在他的心口皮肤上--刀子都割不伤的皮肤,是那样的疼。 无声的哽咽,才是最让人心疼的。 方圆抬头看着远处不断忽闪的大楼轮廓灯,右手在女孩子很是单薄的背上,轻轻拍打着,嘴巴动了好几下,都没说出一个字来。 几分钟后,他终于说:“十分钟的时间到了。你把我衣服也弄脏了,得赔我。不过我觉得这对你来说是小意思啦,毕竟是大老板了嘛。” “再、再哭几分钟。你真刻薄呢,不知道有‘批发’这个词?” 林舞儿接连用力抽了几下鼻子,又在他衣服上狠狠蹭了几下。 “哎,对了,你说我能不能向外批发我的肩膀供美女去靠?” 方圆低头问:“我觉得,这生意肯定很有前途。” “行呀,只要你开这样的公司,我第一个申请最高级的会员。” 林舞儿慢慢地抬起头,梨花带雨般的笑着问道:“不知道你会收我多少的年费?” 方圆想了想,才认真的说:“咱们是兄弟,就给你打八折吧。” 林舞儿的眸光,攸地黯淡了下来。 她知道了,方圆听到了她跟沈玉如的谈话。 方圆不敢跟她的对视,笑着看向了河面:“那个啥,要是不满意的话,打七折也行。反正就是不能白送,就是--” “就是兄弟也不行,对不对?” 林舞儿打断了他的话。 “账目清,好弟兄的。嘿,嘿嘿,我就是这么一现实的人。” 方圆讪笑几声时,林舞儿猛地抬起右手。 她实在无法忍受,再跟他做兄弟了。 她也看出,方圆在极力躲避正面面对他们间的那种感情。 正如她向沈玉如所说的那样,无论她为他做过什么,受过多大的伤害,她都无怨无悔,因为他们是--兄弟。 兄弟,这个词在以往所代表的含义,是那样的让女儿身的林舞儿向往,只要一提起来,就会想到‘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等豪迈事儿。 现在她却无比痛恨这个词,导致她蓦地丧失理智,猛地抬手要狠狠抽这个兄弟一耳光。 就算林舞儿的抽耳光的速度再快十倍,方圆闭着眼也能躲过去。 他没有躲--如果,挨抽能抵消他对兄弟那种复杂的歉意,他不介意被林舞儿抽到天亮。 林舞儿的巴掌落在了方圆脸上,却很轻。 轻的,就向今晚徐徐刮来的春风。 春风吹拂在脸上,就像情人的手。 这是谁说过的一句话? 夏小韵已经忘记了。 只记得上学时,在古龙大侠的武侠小说中,常看到这句话,就立即心神激荡,想象情人那手好像春风般轻抚自己脸颊的心悸感。 如果情人真是春风,那该多好? 劳拉把车子听在顺河街的卡西亚西餐厅时,夏小韵还痴痴的望着窗外,想这些。 春风如果是情人,最起码能在它刚一出现时,就能让夏小韵感觉到,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方圆为了林舞儿在暗中躲了很久,都没跟她说一声。 方圆不会忘记这个世界上,还有个跟他关系很纠结的夏小韵。 他在死而复活后,没有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她面前--不管是任何原因,夏小韵都无法原谅他。 只是,她又凭什么不原谅他,人家又凭什么非要让她原谅呢? 难道凭她跟楼宇湘一起,是算计林舞儿,还是凭她把韩斌、秦大川等人踢出快递公司? 甚至--如果方圆要是知道的话,还是凭她在拿到那只绣花鞋后,就无视跟九幽王暂时联手的昆仑生死? 夏小韵想来想去,都想不出方圆必须让她原谅的理由。 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仅仅局限于大家肩膀下都有一朵讨厌的彼岸花罢了。 他是他。 我是我。 他有他的世界,我有我的选择。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必须得保护谁,更没有谁必须得要求别人来照顾自己。 “夏总,到了。” 劳拉低低的声音,打断了春风给夏小韵带来的感悟。 眨巴了下眼,夏小韵看向了卡西亚西餐厅门口,就看到身穿银灰色西装,扎着蓝色领带,左手还拿着一朵花,面带微笑站在餐厅门口的绅士风度,吸引了很多女孩子的目光。 “劳拉,你有没有发现,张副总其实很有魅力?” 夏小韵笑了下,忽然问要开门下车的劳拉。 劳拉愣了下,脱口问道:“夏总,你不会是想跟他,跟他合作吧?” 夏小韵若有所思的说:“他很有能力。” “可他心术不正。” “心术不正的人,往往都是能力出众的人。而且我觉得,这样的人其实更好控制,只要给他足够的好处,他就能做出让你吃惊的成绩。” “他是贪得无厌的。” 劳拉赶紧提醒。 “呵呵,你说现在什么东西,才是我的?包括我这具皮囊。” 夏小韵轻笑一声,推门下了车。 劳拉没下去。 她不想看到夏总跟张良华在一起,更不想看到两个人笑面相对却暗中动刀子的虚伪。 劳拉只是不明白,夏总就算被方圆‘抛弃、甚至被仇视了’,非得找个盟友的话,干嘛要找张良华呢? 那只是别人控制下的一条狗而已,而且还是以撕咬神通快递为己任的。 上帝给了劳拉健壮的身子,自然不能再给她一颗七窍玲珑的心了。 所以她不明白夏小韵要做什么,更没看懂张良华,不仅仅是一条被人控制的走狗。 夏总希望能为己所用的人,是个魔鬼。 第746章:谁在打谁的脸 每次来西餐厅吃饭,水暗影都会想到一个黑色笑话。 话说非洲某国难民营中的孩子,听说有人去西餐厅吃顿饭的消费,就能供他们全家十几口人吃半年后,这就怒了:那些人是沙比吗? 没谁规定有钱人得把来西餐厅吃饭的花费,捐赠给那些为吃饭、上学而苦苦挣扎的穷孩子,就像那些穷孩子也没任何的理由,仇恨有钱人来这地方装‘沙比’那样。 不同的环境,总是造就不同的命运。 只是水暗影却在听过这个冷笑话后,就很少来西餐厅了。 今晚,要不是韩斌、罗小玉俩人邀请她来,庆祝他们俩人今天去民政局扯证成功,水暗影肯定会找各种理由来婉拒。 她现在最想做的,就是抱膝坐在阳台上,仰望着无比神秘的夜空,好像放电影那般把那个晚上的一幕幕,不断重复的放映。 她想知道那个刀枪不入,让郭易秦怕到滚蛋的人是谁。 也想知道昆仑从那晚上后,去了哪儿。 还想九幽王,现在是生还是死。 那晚忽然出现的怪物,肯定跟罗布泊内那个黑暗世界有关系,是个让她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的他的出现,能改变什么。 好多好多的疑点,就像只披着一层白色轻纱的美人儿那样,等着水水姐去揭开,哪儿有心思来西餐厅,吃半生不熟的牛排啊? 不来不行。 韩斌小两口,可都是水暗影最信得过的手下。 再说了,韩斌可是她丈夫的哥们,她这个做弟妹的,要是婉拒不来的话,那可就太不通情理了。 来就来吧。 来了后,水暗影就后悔了。 她发现她是个超级大的电灯泡,照耀的韩斌小两口说话都有些不自在了。 嚯嚯,你们是不是也后悔,不该把姐姐请来,糟蹋你们今晚的浪漫气氛? 水暗影心里怪笑了声,觉得是时候找个理由走人了,反正人家请她来,也只是因为她是老大,又是方圆的老婆罢了,面子事。 她要是不懂风情的在这儿墨迹个没完,受人家小两口的恩爱刺激,在西餐厅这种优雅、浪漫的环境下喝个酩酊大醉,再哭个稀里哗啦,埋怨自己还没有尝到男人滋味,就特么的当了望门寡--那,岂不是会让别人笑下大牙来啊? 端起酒杯浅浅抿了一口后,水暗影轻咳一声,正要说什么时,就看到一对相当般配的男女,从门外缓步走了进来。 玉树临风的先生是谁--水水姐这么高傲的人,会在意张良华是哪根葱? 最多也就是轻飘飘的扫他一眼,就落在了夏小韵的脸上。 夏小韵笑的很雅致。 嗯,就是雅致。 水暗影觉得,唯有这个词,才能形容夏小韵当前脸上的笑容。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水暗影对夏小韵的印象还是不错的,哪怕她跟楼宇湘狼狈为奸,吞并了林舞儿的东海集团。 水暗影也能猜出,夏小韵是被迫的。 更是在秦大川发疯去机场拿刀子砍人时,及时给水暗影打电话,这才帮他争取到了难得的逃亡机会。 至于大川哥现在是死是活--那种没脑子的家伙,水水姐懒得为他浪费脑细胞。 可夏小韵挽着别的男人胳膊闯进她的眼帘后,她就必须得费脑子,才能感受到不舒服的感觉了。 潜意识内,水暗影始终觉得夏小韵就是方圆的。 至于夏小韵真跟方圆走到一起,她又何去何从--谁管呢? 所以当她亲眼看到夏小韵很幸福样子的,挽着别的男人胳膊走进来后,就像喝粥喝出个苍蝇来那么恶心。 如果换成是别人,看到跟自家丈夫有着不清不白关系的女人,跟别的男人不清不白后,会很开心,说不定还会真心的祝福他们。 水暗影不会。 只会轻咦一声,站起来打招呼:“咦,夏总,你也来这儿吃饭了?” 正在眉目传情的韩斌小两口,闻言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接着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夏小韵可是他们曾经的大老板,虽说现在不会再给他们发薪水了,但她的淫威--却始终笼罩着他们脑门上,让他们本能的站起来,表示对夏总大驾光临的恭迎。 优雅笑着的夏小韵,抬头向这边看来后,笑容明显的一僵,下意识的刚要缩回挽着张良华胳膊的手,神色又立马恢复正常了,咯咯笑道:“水总,没想到你也在这儿,真是幸会,幸会。哟,韩副总、小玉也在啊。” “夏总好。” 韩斌俩人连忙微微弯腰点头打招呼。 无论他们现在那儿混日子,混得有多好,但当初如果没有夏小韵的话,俩人肯定没有今天。 “来,来,坐下。” 水暗影热情的打着招呼:“早就想跟你一起吃个饭好好聊聊了,却一直没找到机会,今晚可凑巧了。” “水总,我就不打搅你们了。” 夏小韵微笑着摇头婉拒。 水暗影这才像刚看到张良华在她身边那样,有些疑惑的问道:“这位是--” 打死张良华,他也不相信水暗影会不认识他。 这娘们现在拿捏出这副嘴脸,无非是故意奚落他罢了。 不过张良华却很清楚,依着他现在的地位,还远远没有资格对水暗影表示出丝毫的不满,只能微笑着主动伸出手,自我介绍:“水总您好,我是神通快递的张良华。” “夏总,真不一起坐坐了?” 水暗影刚才还满脸求知欲的问张良华是谁,现在人家主动伸手自我介绍了,她就开始装又瞎又聋的残疾人了。 打脸。 这就是所谓的打脸了,红果果的猛抽,那叫一个响亮:丫的,你算啥玩意啊,有资格跟我握手寒暄的。 张良华伸出去的右手,僵硬了那么一小会,就儒雅的笑着伸向了韩斌:“韩副总,罗副总,看你们满脸的喜气,不会是正式喜结良缘了吧?” 张良华还是很聪明的,一眼就从罗小玉的眉梢眼角,看出所谓的喜气了。 韩斌俩人可不敢像水暗影那样,无视张副总的存在,再说还有夏小韵在跟前呢,当然得握手,再用力晃几下,说些‘张副总的眼光好犀利’此类的废话。 水暗影为什么要故意无视张良华,夏小韵心里很清楚。 更知道她是用这种无礼动作,来表示对自己跟张良华情侣般在一起的不满。 喝喝,如果你知道我在他心里,连林舞儿都比不上,你以为我愿意跟张良华在一起? 水暗影,你还真是饱汉子不知道赖汉子饥,凭什么利用无视张良华,来对我不满啊,就因为你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 夏小韵心中冷笑着,表面却洋溢着热情,跟水暗影约定有空坐坐后,转身要走时,却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哦,对了,水总,方圆什么时候回唐王呢?回来后,别忘了跟我说一句。那个啥,我对他怎么没死很感兴趣呢。” “什么?” 水暗影呆了。 韩斌两口子,愣住了。 张良华全身的神经,攸地绷紧。 “水总,你不会知道方圆没有死吧?” 夏小韵那双瞪大的双眸中,全是不解之色。 咕噔一声,水暗影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才哑声说:“夏总,你、你是在开玩笑吧?” “没,我怎么可能跟你开玩笑呢。” 夏小韵无声笑了下,缓缓的说:“方圆没死,他早就回来了,只是一直守在林舞儿身边替她排忧解难来着,估计现在楼宇湘得被收拾惨了。呵呵,那个家伙,从来都是个吃不得亏的小心眼,有人敢趁着他假死时,谋夺他心爱女人的财产,就等着遭受无情打击吧。” “他,早就回来了?” 水暗影微微歪着下巴,喃喃说道:“那、那我怎么不知道?” 夏小韵一脸恰到好处的惊讶:“啊,水总,你真不知道?” 水暗影摇了摇头,声音枯涩的回答:“不知道。” “可能,在他心里,你还远远没有林舞儿重要吧?水总,他这样做可不对,再怎么说,你也是他的合法妻子啊。我真搞不懂,他得有多么的没良心,才能撇下你这么水灵灵的大美女,在外流浪那么久。” 夏小韵微微皱起的黛眉松开,轻叹一声:“唉,又是怎么在回来后,不来安慰你,却跟别的女人鬼混--水总啊,我觉得你挑选男人的眼光,还有待提高啊。” “好了,不打搅几位了,有空再聊。” 夏小韵莞尔笑了下,白生生的小手抬起,招财猫那般的冲水暗影等人晃了晃,主动挽住张良华的胳膊,转身走向了另外一个角落。 水暗影没听出夏小韵那番话中的真实意思,甚至都没听清她后来又说了些什么,只是傻了般的呆愣良久后,放下手中的杯子,缓步走向了餐厅门口那边。 “水总,您要去哪儿?” 韩斌正要追上来时,罗小玉及时扯住了他,轻声说:“水总现在需要静静。” 水暗影确实需要静静。 坐在公园草地旁边的长椅上,昂首仰望着灰蒙蒙的夜空,希望自己乱成一团的脑子,能够快点恢复正常。 只是她越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脑子里就越乱,偏偏能想到莫名其妙的问题:今晚,为什么看不到星星? 小孩子都知道,都市晚上看不到星星,那是因为空气被污染了。 要不就是阴天-- 属于塔克拉玛干沙漠一部分的罗布泊这边,既没有阴天,空气也没受到污染,夜空墨兰的让人心悸,星星亮的仿佛你一眨眼,就能自己掉下来。 故老相传,天上的每一颗星,都跟俗世间的人有关。 这种说法当然不科学,但秦摘花却觉得,故老相传的那些说法,才是最富有想像力的,能让月亮上有桂花,有兔子,还有美女嫦娥。 不像现代高倍天文望远镜观察到的那样,月球只是一颗冷冰冰的球体,既没有嫦娥,也没有兔子。 看着星星想月亮,是秦摘花在无聊时最喜欢做的事。 当夜风吹来隐隐的驼铃声后,秦摘花总算结束了他的无聊。 第747章:为什么要杀我的骆驼 农历三月初八,宜开光,出行,动土;忌作灶,安葬,祭祀,入殓;煞星西北-- 这段话,秦摘花至少背诵了一千遍,真正的倒背如流。 这段话是写在一张纸上的,字迹潦草,苍劲却无力,因为那是由一个油尽灯枯的老头子,在还能拿得起笔时写下来,并单独交给他的。 牢记住这些,看完后把纸烧掉。 至于你会不会按照我写的这些去做,并不重要。 重要的我,除了你之外,我想不到更好的人选了--秦摘花很难想象,油尽灯枯的龙头在说这番话时,那双混浊的老眼中,为什么会含有丝丝不舍,跟说不出的忧伤。 秦摘花逼着自己不去琢磨龙头的眼神,只是当着他的面,把那张纸上的数百字,只看了两遍,就揉巴了揉巴,填进嘴里吃了下去。 他觉得,唯有把这张纸吃下去,才能确保不会泄露一个字。 数百字,秦摘花只看了两遍,就牢记在心,这好到变态的记性,正是龙头所需要的,因为唯有记忆这么好的人,才能牢记住罗布泊内的那条生命之路。 这条横穿罗布泊最中心后,还能顺利返回的路线,是龙头二十多年前,以让人无法想象的牺牲换取来的。 龙头做梦都想,在他有生之年重返那个地方。 只是所中尸毒的逐渐发作,使他完全丧失了应付那个恶劣环境的抵抗力。 重返那个地方的人,只能是一个人--九幽世界的出入口往南数百米处,有根从来都没被黄沙掩埋过的石柱内里,只容得下一个人。 如果再多一个……对不起,数千年来死在九幽世界出入口的所有孤魂,就会有新的伙伴了。 龙头去世后的第十三天,被郭易秦逐出七杀手的秦摘花,就找到了这个石柱,藏了起来。 石柱是中空的,抬头能从被风沙侵蚀的小洞中,看到天上的星星。 秦摘花敢发誓:当世最具备想像力的人,也绝对想不到中空的石柱下面,就是一口水平面永远都保持同样高度的清泉。 大自然确实鬼斧神工,能让脚下三米深处就是一片盐碱死海的罗布泊最低处,通过一个不知道跟扎在多么深处的石柱,把清水送到地面。 很明显,石柱的材质是上水石,能过滤盐碱死海中那些有害成分的渗入。 秦摘花却觉得,上水石很像一根华表,最多也就是上面没有蹲着一尊望天吼罢了。 (望天吼,就是犼,号称是汉民族的第一大国兽,能够替供奉它的主人避妖邪、挡煞气、驱除群凶、拔除不祥、聚财、守财、镇宅,护身之兽是世间人心目中至关重要的图腾圣兽。 就因为这,望天吼才能高踞于有云朵及盘龙衬托的华表上端,与天地神灵、列祖列宗一同享受人们世世代代的顶礼膜拜。) 只要有水,在罗布泊这种气候异常干燥的环境下,保存能吃数月的食物,并不是问题。 至于拉撒--太阳正午,阳气最盛时,就是秦摘花外出散步、放风的时候了。 兴趣所致了,还能变蹲坑,边吸烟,完事后再埋上,用不了多久就会被那些生活在沙漠中的小动物们,当作美餐带走了。 目前为止,秦摘花已经在这个石柱内,蹲守了数月。 每天,他最大的工作就是逼着自己睡觉,这样才能在晚上有精神,来看星星,倾听西北沙丘后面传来的奇怪声音。 千万不要去那边偷看。 这句话,龙头在纸上一连写了三遍,很符合当前网络上盛传的那样:重要的事,得连说三遍。 你这次主要的任务,就是在三月初八那天的晚上,杀一个人。 那个人,是个女人。 那个女人,会在我死的那个晚上来看我。 她来看我时,你不能动她,要不然就会发生让你后悔十辈子都得无比痛苦的灾难。 她是谁,跟我又是什么关系,这些你不用管。 你要做的,就是在我死后,被郭易秦驱逐出七杀手后,赶去罗布泊某处,躲在那个石柱内,等候三月初八这天的晚上,那个女人的出现。 记住,你千万不能让她走过那根石柱。 必须得在那根石柱以南杀掉她。 更不要跟她说一句话,或者是正眼看她一眼。 你要做的,就是当她走到石柱前时,用你的毕生所学全力拼出一刀,把她斩成两半! 至于秦摘花任务完成后,还能不能顺利逃出罗布泊,跟任务失败后,他将又遇到什么意外,龙头没有说。 秦摘花也没有问。 他根本不用问,就能从龙头的眼神中,看出自己失败后的命运。 他也不在乎。 从成为七杀手中一员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做好了随时去死的充分准备。 唯一的遗憾,就是不能再看到陈断玉了,不能装出游戏风尘的高人,吃无知小姑娘的豆腐了。 今晚三月初八,有驼铃声从东南方向随风飘来。 一切,都像龙头所写的那样,精准的让夜风,都忽然温柔了起来。 蜷缩在石柱中间的秦摘花,等驼铃声走过一千八百三十八步远处的沙丘沙梁后,才深深吸了口气,拿起旁边的水葫芦,拧开。 那里面,是一整瓶的高度茅台酒。 秦摘花已经守了它一百多个昼夜,都没舍得喝。 今晚的此时,正是痛饮美酒,血染大漠之吉时。 一整瓶的高度白酒,总能让男人浑身的血液,用最快的速度燃烧起来。 秦摘花很想一口气喝干,最后还是留了一口:长刀、美酒、佳人这三样物体,才是尘世间最完美的配合。 当前佳人随着驼铃自东南来,秦摘花这个貌似多余的人,有什么理由不让长刀喝一口美酒? 狭长的陌刀锋刃,在点点星光下闪着幽森的光芒。 那一口美酒就像不穿衣服的美女,在刀刃上轻、吟着缓缓爬动--最后一滴酒刚来到刀尖上,干燥的空气就蒸发走了最后一丝水分。 陌刀更亮。 就像秦摘花的双眼中,有两团火在燃烧。 陌刀昆仑,秦摘花的昆仑。 谁能想到,龙头去世那晚,郭易秦把秦摘花逐出七杀手,收回陌刀,只是龙头临死前安排好的一个计划? 龙头临死前耗费这么大的心血,安排这个计划,就是为了让秦摘花一刀诛杀那个女人。 秦摘花觉得,他肯定能完成这个任务。 每次有昆仑陌刀陪伴时,他都会说不出的信心。 更何况,龙头还告诉他--那个神秘的女人,在石柱以南,是没有半点武力值的。 或许,这地方有着特殊的磁场,或者科学都无法解释的异象,才能让那个女人变成普通的贵妇人吧? 如果秦摘花连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贵妇人都杀不掉,他还有脸去见陈断玉,死后有脸去见龙头? 驼铃声,越来越近。 每晃荡一下子,就代表着距秦摘花的距离,又近三米:四根腿子走路的骆驼,总是比人走的要快很多。 风还在吹,带着隐隐的血腥气息。 秦摘花知道,这是幻觉,是昆仑陌刀即将饮血时的渴望。 他闭上了眼,双手紧攥陌刀刀柄,倾听着驼铃的声响,忘记了呼吸。 秦摘花并没有让龙头失望,在最最关键的时刻来临时,他达到了从没有过的人、刀合一。 他再也不用眼睛去观察什么,只需用他身体看不见的磁场,就能感应出石柱以北二十七厘米处,有一只蜥蜴悄悄的爬过。 近了,近了。 驼铃声越来越近了,就像骆驼也看过骆驼的诛杀计划那样,按照秦摘花诛杀上面女人的最佳出刀路线,精准的出现了。 呜--忽然加大的风,从石柱被侵蚀出的小孔中穿过时,就像鬼在哭。 哭声响,驼铃止,秦摘花动了。 那仿佛在这瞬间集天地之精华的迎风一刀,在星光下是那样的璀璨,杀气直冲云霄,仿佛是怒龙再吼。 噗-- 刀光一闪而过的电光火石间,新鲜的血腥气息,就迅速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成了!” 秦摘花暴喝一声,蓦然睁眼时,身子灵巧的来了个后空翻,稳稳当当的落在了地上。 “哞!” 一声短促却又痛苦的哞叫,从骆驼的嘴里响起。 骆驼的脑袋,却是掉在地上足有四秒钟后,无头的身躯才山一般的轰然倒塌。 血一般的雨水,从空中落下。 在月光下,闪现出绚丽的妖异色彩。 秦摘花人刀合一,居高临下劈出他人生中最最得意的一刀,却只是斩杀了一头骆驼。 按照龙头所说应该骑在驼背上的女人,却站在距离秦摘花足有十八米的地方,满脸惊讶的问道:“为什么,要杀我的骆驼?” 为什么要杀你的骆驼? 满身都是鲜血的秦摘花,在声音响起后呆若木鸡般的抬起头,看向了那个女人。 他也很想问问女人:你为什么没有骑在骆驼上? 他没有问出哪怕是一个字--没有哪一个男人,在九幽夫人一丝衣服不穿时,还能说出话来。 星光下,那个女人的身子,就像用尘世间最最罕见的汉白玉雕刻出来的,要不然也不会散发出一圈肉眼可见的光晕,就像忽然现世的观世音菩萨。 只是没穿衣服罢了。 秦摘花很纳闷:星光下,距离又是十数米远,他怎么会看清女人的模样,那双有萤火在闪动的眸子? “他,还是想杀我,无论我为他做过什么。” 没穿任何衣服的九幽夫人,就像凌波仙子那样,扭着丰满的腰肢,款款走了过来,说话时的语气中,带着明显的哀伤,还有不屑的讥讽:“只是他好像忘记了,像我这样的人,是绝不会在同一个地方,犯下同一个错误的。哪怕,现在距离那个错误,已经过了足足二十多年。” 秦摘花狠狠咬了下舌尖。 剧痛,还有自己鲜血的滋味,让他终于摆脱了那双散着荧光的眸子,立即意识到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了。 “他是不是还告诉你,千万别让我走过石柱以北?” 九幽夫人脚步不停的走过来,悠悠问道。 第748章:你会怕一个怕你的人么? 石柱以南跟石柱以北都是黄沙,沙粒还有颜色甚至海平面都是一样的,秦摘花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但龙头既然那样说了,就肯定有他那样说的理由。 对于龙头所说的每一个字,秦摘花都是坚定不移的相信:他说这妖魅女人在石柱以南没有武力,就肯定没有武力;他说她过了石柱,哪怕是一步,也会立马变成一根手指就能干掉秦摘花的恶魔,就肯定会那样。 秦摘花这些天来的冥思苦想,顿悟出这根石柱,很可能是一个‘界碑’般的存在。 冥冥之中老天爷树立的界碑,就是为了防止这些可怕的魔头涉足人间。 当他在一击失败后,接下来所做的,就是不遗余力的九幽夫人格杀在石柱以南。 狠狠咬紧了牙关,秦摘花根本不看九幽夫人,微微低着头腰身半拧,双手紧攥的昆仑陌刀斜斜举过右肩,迈着飞快的碎步,整个人呈现出一个斜三角的样式,低吼一声冲向了那个女人。 秦摘花不认为这个女人能挡得住他的第二次致命一击--前提,自然是得建立在龙头所说的那些,都无比准确的基础上。 “嗨!” 当嗅到一个异常好闻的成熟幽香(他无比的纳闷,一个女人的身体,怎么可能会发出这么迷人的香气;那香气,才不是任何人造香水能散出来的,而是她本身的体香)气息时,秦摘花吐气开声的瞬间,寒芒再次爆闪! 又是无与伦比的一刀,相比起刚才那一刀,毫不逊色。 当年王羲之醉酒后书写《兰亭集序》,酒醒后再也没能写出同样高水平的作品,故而被奉为经典--秦摘花刚才的那一刀,就是王羲之醉酒后狂写《兰亭集序》。 他以为,那一刀过后,他这辈子都再也劈不出同样的一刀了。 但当此刻寒芒乍起时,秦摘花就是狂喜:他,竟然接连劈出了两记让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快刀,就好比王羲之又写了一篇完全相同的《兰亭集序》,甚至比刚才做的还要好。 超水平发挥。 秦摘花再次超水平发挥斩出这一刀时,九幽夫人明显惊咦了声--不等惊咦声在空气中完全扩散,犀利无比的昆仑陌刀,已经狠狠斩在九幽夫人脖子左边。 整个世界,随即静止,风都不在吹了,秦摘花的心也暂停了跳动。 只是,他的双眼却猛地瞪大。 这一刀,多么犀利凶狠的一刀,斩在九幽夫人脖子上后,并没有出现秦摘花最希望看到的那一幕。 九幽夫人依旧站在那儿,一双散着荧光的眸子看着他。 被秦摘花全力劈出的陌刀,就搁在她脖子的左边--就像,秦摘花只是把刀子很小心的放上去那样,没有丁点的伤痕。 龙头,说的不对。 秦摘花呆望着九幽夫人,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后,脑海中才浮上这六个字。 龙头说的不对,九幽夫人在石柱以南,也仍然刀枪不入。 他,为什么要欺骗我? 秦摘花想到这儿时,闭眼轻轻叹了口气,把陌刀收回,顺势刺在脚下的黄沙中,盘膝坐了下来。 古人云:高手一击不中,必远遁。 无论别人怎么看秦摘花,他都是个外表猥琐、内心则极度骄傲的人,从来不说自己是高手,也从来没把那些所谓的高手放在眼里。 他,是一个比高手还要高的高手。 要不然,也不会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劈出两记自己都满意的快刀。 高手一击不中,必远遁,那么接连两击不中呢? 秦摘花觉得他第二刀,其实就是斩断了自己远遁的机会。 老天爷给了他两次超水平发挥的机会,既然仍旧没能把魔头力斩刀下,那么肯定得有一刀反噬,把他杀死。 “你怎么不逃?” 九幽夫人饶有兴趣的看着秦摘花,身子微微前倾时,胸前那对孩子干粮,更加的大,更加的迷人。 秦摘花闭着眼,淡淡的反问:“我能往哪儿逃?” “或许,我不会杀你呢。” 九幽夫人又说。 秦摘花笑了,第一次觉得自己笑的是这般具备宗师风采:“我知道,你希望能看到我像狗那样,夹着尾巴狼狈逃窜。你肯定会给我一点点的时间,让我以为已经脱离了死神。但就在我全身心终于要放松下来时,你的魔手,就会从我胸前洞穿而出。” “他调教出来的人,果然都是些聪明的。这一点,我实在不如他。” 九幽夫人呵呵轻笑道:“我给你一点点的逃跑时间,等你全身心放松下来后再杀你,那是因为唯有人在放松时,拿走你的心脏时,里面的鲜血才是饱满的……喝起来,才会可口,有味道。” 秦摘花嘴角猛地抽了几下,淡淡的说:“我现在就已经全身心的放松了。” “那就好,你做好准备,我要动手了。” 九幽夫人迈着两条长长的白腿,款款走到秦摘花背后,屈膝缓缓蹲了下来,一只滑腻到让人心悸的右手,在他后背上轻轻爬动着,很像陈断玉的手。 “你知道,从背后摘走的人的心脏,要比从前面摘走的味道,更加鲜美些吗?” 九幽夫人右手在秦摘花后心位置,缓缓轻抚着问道。 秦摘花睁开眼,昂起下巴看着满天的星斗,喃喃的说:“小时候,我听奶奶说,每当有人死去后,天上就会多一颗星星,俯视着大地,关注着他所爱的人。” “还有一种说法,那就是当有人死去后,天上就会有星星陨落。” 九幽夫人的右手,不曾停止轻抚:“前年春风的那个晚上,天狼星就曾经在这边陨落。” “我只是一个无名小卒,我的死活还远远谈不上让巨星陨落,所以只会让天上多一颗星。” 秦摘花确定,他现在的心态是无比平和。 这让他很奇怪,自己的思想境界,什么时候升华到能坦然面对死亡了? 甚至还有兴趣问道:“天狼星以前坐镇黑暗世界的数十年中,你怎么没有出来?” “那时候我走出九幽世界一步,就会丧失武力,只能任人宰割。” 九幽夫人解释道:“我现在能在石柱以北拥有武力,那是因为漠北北,已经替我斩杀了天狼星,破了他为压制我们苦苦布下的局--你可以把漠北北当做我们的先锋,也唯有她,才能在两个世界,都拥有让你们惊骇的武力。” “哦,原来是这样。” 秦摘花又问:“她死了?” “没有。” 九幽夫人好像轻笑了一声,低声说:“九幽世界培养一个先锋,得花费许多的心血,哪怕她最终背叛了我,我也不忍心杀她。最多,只会毁灭她的信心,让她慢慢变成一个真正的魔头,在你们的世界上兴风作浪。” 秦摘花微微侧脸,问道:“这话怎么说?她的信心是什么?” “漂亮。” 九幽夫人说:“我相信,当被你们称呼的九幽王去了唐王后,你们肯定在暗中调查过漠北北,知道她是一个多么漂亮的女孩儿。无论是身材、相貌还是气质,她都是这两个世界上最出色的。” 秦摘花保持着用眼角瞥见九幽夫人半个肩膀的姿势,继续问:“你毁了她的容颜?” “没有。” 九幽夫人轻轻叹了口气时,右手已经无骨的蛇儿那样,爬到了秦摘花的咽喉上:“唉,那么漂亮的一张脸蛋,谁忍心要毁掉呢?” 秦摘花没有再问什么。 在他看来,既然一个女孩子把自己的美貌当做最大的信心,别人要彻底地毁灭她的信心时,拿刀子、用硫酸毁掉她的脸,才是最正确的。 可九幽夫人却说舍不得那样做,那么她是用的什么手段? 九幽夫人解开了秦摘花的疑惑:“呵呵,我只是配制出了一种特殊的药材,添加在她的饮食中--如果用那种东西喂猪的话,一头不足百斤的猪,就能在短短一个月内,长到三百斤。” 肥胖,才是扼杀一个女孩子美丽的最顶级杀手。 抛却做事的立场,秦摘花绝对算得上一个心狠手辣之人。 只是他再狠辣,自问也做不到用特殊的食材,把一个漠北北那样的美女当猪来饲养,让她在短短一个月内,肥胖到三百斤。 这样的毁灭手段,已经不再是‘暴殄天物’这种词能形容的了。 “唉,你果然够狠。” 秦摘花长叹一声,又看向了星空。 “我从来都够狠的。” 九幽夫人得意的笑了下,说:“而且,她在肥胖起来后,就再也没有瘦下去的可能,这才是我那份药材的最特殊之处。当然了,她在肥胖起来后,也不是没有一点点的好处。” 秦摘花问:“什么好处?” “当她体重超过三百斤后,封锁她风池、涌泉穴的几根金针,就会失去效用。” 九幽夫人说:“她在逐渐肥胖过程中,她的头、双足,都会变大,脂肪变粗,克制她几处学位的金针,就会很自然的外移,失去效果,那么她那身可怕的武功,就会重新恢复了。” 秦摘花的胃部,忽然有了强烈的不舒适感。 他能听出九幽夫人说的都是真话:一个像漠北北那样外表单纯、干净的女孩儿,一个月后就变成三百多斤的胖女人,而且无法减肥后,那么她的心态肯定会发生质的变化。 简称变态。 更可怕的是,这个胖女人还有着相当高的武力值。 她本身的不幸,会促使她唯有用更加血腥、残忍的手段去伤害更多的人,才能让她感觉好受一些--想到一个重达三百斤的女人,狂笑着杀人时的样子,秦摘花不想恶心都不行。 艰难的咽了口吐沫,秦摘花哑声问:“你、你就不怕她在恢复功力后,再来找你报仇?” “不怕。” “为什么?” “因为她现在无比的怕我。” 九幽夫人咯咯轻笑:“你,会害怕一个怕你的人么?” 秦摘花呆愣片刻,摇了摇头:“我,想不出怕的理由。” 第749章:小子,算你命大 “那你还有什么想问的么?只要不是特别重要的,我都可以告诉你。” 屈膝蹲着的九幽夫人,慢慢站了起来。 她要动手了。 尽管她觉得跟秦摘花谈话很有趣,就像二十多年前她跟那个男人那样。 只是她再也不会升起要把他带回家,给他生个孩子后再苦苦哀求他留下的心思了。 秦摘花知道大限已到,深吸了一口气:“没--没有了。” 其实他还有个问题想问。 只是他不敢问。 他怕问出来后,到了地下没脸去见龙头。 “你还有个疑问。” 已经缓缓举起右手,五指张开,双眸中荧光爆盛的九幽夫人,听出了秦摘花在回答问题时的犹豫,马上就知道他想问什么了:“你是不是想知道,你的龙头为什么要骗你,说我在石柱以南,就能轻易被杀死,但事实情况却不是这样。” 秦摘花嘴唇动了动,没说话。 “他没有骗你的。” 九幽夫人的语气中,忽然夹杂了太多的哀伤,幽幽的说:“哪怕我为他付出了那么大的牺牲,他还是希望你能杀了我。” “可、可我没成功,还要死在你的手中!” 秦摘花艰难的回答。 “那是因为你太蠢了。” 九幽夫人淡淡的说:“你根本没有发现,石柱的位置已经挪动了。向九幽世界那边足足挪动了二十米--二十米,是我能做到的极限,却是至关重要的。” “石柱,石柱也能挪动!?” 秦摘花有些犯傻:“它、它不是扎根很深的死物吗?” “谁告诉你这是死物的?” 九幽夫人冷笑:“哼哼,它只是那些恶魔为禁锢我们的行动,才立下的界碑。界碑埋的很深,下面体积也很大,我们在下面用了足足二十年的时间,再让它向北挪了二十米。” 秦摘花恍然醒悟了。 龙头没有骗他。 就像从前那样,永远不会骗他。 九幽夫人在石柱以南,却是没有丁点的武力,只是石柱现在已经向九幽世界那边靠了足足二十米--也就是说,秦摘花在一刀斩杀骆驼时,九幽夫人就已经恢复了她恐怖的武力值。 当初秦摘花也曾经问龙头:既然她在石柱以南是能轻松斩杀的,那么为什么不再她刚走进罗布泊时,就动手呢? 在罗布泊内动手,跟在中原内地动手,结果都是一样的,诚然能杀掉她,却要付出让人十辈子都后悔的祸事,比方数个城市客流量最多的火车站,就会发生大爆炸…… 龙头还说,九幽夫人唯有走到石柱三米之内后,这些恐怖行动才会取消,秦摘花才有希望抢在她走过石柱之北,一刀把她击杀。 石柱以南三米,就是龙头跟九幽夫人‘商定’的死亡区域。 九幽夫人如果在这个区域内被杀,死了也就死了,绝不能连累数百上千的无辜者。 任谁都无法否认的是,九幽夫人哪怕再是个恶魔,可她却始终遵守诺言,就像当初她答应龙头,等他死的那一刻,她会出现在他面前。 龙头想到了很多,也为秦摘花斩杀她的行动计划,熬尽了最后一丝生机,却万万没有想到,九幽夫人会在石柱上做手脚。 “你、你跟他,到底是什么关系?” 秦摘花伸手,抓了一把沙子填进了嘴里。 这样,等九幽夫人猛地摘走他心脏时,他就不会因为剧痛而惨叫出声了。 高手,当然得有高手的尊严,哪怕很快就要死了。 “这是我的私人问题,你没资格知道的。” 九幽夫人毫不客气的拒绝后,又问:“做好被杀的准备了?” 秦摘花点了点头,慢慢伸手拿回了插在沙地里的陌刀,低头看着一泓秋水般的锋刃,目光变得温柔了起来。 镜子般的锋刃上,照映出了满天的星斗,也有秦摘花模糊的脸。 那张脸,逐渐变幻成了陈断玉的样子。 能够在临死前,再看心爱的女人一眼,秦摘花觉得他肯定是笑着死的。 “那,我祝你一路平安。” 九幽夫人缓缓说完这句话,右手迅速插向了秦摘花的后心位置。 秦摘花当前没有丁点反抗的意思,完全就是待宰的绵羊,九幽夫人实在没必要像跟人对掐那样,用快到恐怖的速度了。 生活,唯有慢慢地享受,才有滋味。 “秦摘花,刺她脚底!” 眼看九幽夫人右手五指,即将刺到秦摘花后心位置时,忽然有个女人的声音,在不远处尖声厉叫。 想都没想,捧着陌刀正在想陈断玉的秦摘花,在他毕生中最快的一次反应支配下,刀光一闪掠起星斗的残光,从右肋下向后狠狠刺向九幽夫人的右脚。 可以肯定的是,不管秦摘花出刀的速度有多快,角度又是多刁钻,但他不可能用从上刺下的陌刀,刺到九幽夫人的脚底。 最多,只会刺在她的脚面上。 他这样做,只是出于对那个蓦然响起的女人声,一个本能的反应罢了。 同样,在那个女人声音响起后,九幽夫人也有本能的反应动作,那就是用最快的速度,向后猛地一个空翻。 这么短的瞬间,她跟秦摘花,都没想到那把刀,从那个角度刺下来,怎么可能会刺到她脚底。 她来不及击杀秦摘花就仓促后退,也只是出于一种自保的本能。 等她身子好像蝙蝠那样的向后翻出数米后,才猛然醒悟过来--后翻的身子竟然硬生生停住,就像高速奔驰的汽车那样,重重落在了黄沙上。 妖魅迷人的面孔,攸地狰狞了起来,厉喝一声腾身跳起,扑向已经迅速向前贴地翻滚的秦摘花。 生死一线的瞬间,随着女人厉喝声九幽夫人蓦然后翻,秦摘花如果不趁此机会赶紧跑路,那么他就是死有余辜了。 九幽夫人刚才说过,石柱已经向北挪了二十米。 二十米,就是秦摘花的死亡之旅。 只要他能成功逃出这二十米,那么九幽夫人就再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了,只能站在命运圈定的区域内,对他咆哮。 二十米的距离,对于任何人来说,都算不上太远。 尤其秦摘花这种以功夫灵巧而著称的家伙,这么短的距离可以说是眨眼就到。 他很快,九幽夫人却是比他更快。 还有仅仅三四米,秦摘花就要扑出他的死亡之域了,脑后却传来九幽夫人阴恻恻的长笑:“咯咯,你还是太慢了。” 是啊,我还是太慢了! 秦摘花望着数米外的双眼里,满是绝望:人唯有在看到生机就在眼前,却抓不住时才会品尝到什么叫绝望,什么是痛苦。 “喂,这边!” 那个提醒秦摘花的女人声音,再次清晰响起时,秦摘花还听到了弩箭破空的厉啸声。 百忙中,秦摘花回头看去,就看到已经扑到他背后的九幽夫人,白生生的小脚接连踢了两下,两根淬着蓝汪汪剧毒的弩箭,就被她踢飞了。 她踢飞弩箭,不是担心会被弩箭伤到,仍旧只是一种风吹到眼里就眨眼的本能反应罢了。 虽说她在踢飞弩箭时的动作,看起来是那样的行云流水,但扑向秦摘花的身形,却得想当然的凝滞了下。 就这一小下下。 对于秦摘花来说,已经足够,张嘴猛地喷出了嘴里的黄沙:“嗨!” 暴喝一声中,秦摘花已经狠狠砸在三米外的黄沙上,又接连向前滚了两米后,才霍然翻身,单膝跪地,双手紧攥陌刀,斜斜的放在右肩上,双眼看着不远处的九幽夫人,双眼血红的犹如恶狼般吓人。 “小子,算你命大!” 九幽夫人才不在意秦摘花流露出的冲天杀气,甚至都不在乎他能成功逃脱,阴恻恻的话音未落,身形就陡然冲天而起。 璀璨的星光下,九幽夫人就像一只白色的大蝙蝠,展开双翅露出锋利的獠牙,恶狠狠扑向关键时刻接连救下秦摘花两次的那个女人。 岳婉晨。 这个在瞬间就救了秦摘花两次的女人,正是原名陈婉约的岳婉晨。 岳婉晨娇笑着发出两支弩箭后,才没有等着看九幽夫人有没有被射中,扔掉精钢弩弓转身就向南方狂奔。 “贱人,你还以为你能跑得了吗?” 在九幽夫人可以活动的范围内,她不认为岳婉晨能逃出她的魔掌,狞笑几声中,已经横掠到出了十数米。 岳婉晨当然不敢说话。 话说,说话是要费力气,影响奔跑速度的。 就跟秦摘花那样,只要成功扑出二十米之外,就能脱离危险,岳婉晨只求能在一只手洞穿她心口之前,冲过前面那个人形小沙丘。 就是一个人形小沙丘,仔细看的话,就像一个人躺在地上,只是身上被盖了一层黄沙。 黄沙是一样的黄沙,人形小沙丘的体积又太小,再加上九幽夫人此时的注意力,已经全部集中在了岳婉晨身上,当然不可能会发现地上有什么不同。 成了! 当岳婉晨用最快的速度,荡起一阵香风的从人形小沙丘上腾空跨过时,心中狂喜,正要吼出这两个字,就觉得后背猛地一疼,好像被大铁锤给狠狠砸了一下那样,身子断了线的风筝那样向前飞去,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哇!” 因为距离的原因,尽管这一拳对岳婉晨来说,还远远算不上是致命伤,但足够让她丧失逃亡的力量,趴在那儿等死了。 九幽夫人凶残的笑了笑,左脚一点沙地,身子再次腾空而起,从人形小沙丘上越过--一道好像来自地狱中的冷光,攸地从沙丘下爆闪而出! 森冷的刀尖,精准刺向九幽夫人腾空的右脚脚底。 速度,更是快到她无法躲闪。 既然无法躲闪,那么九幽夫人只能被刺中,惨叫一声:“啊!” 血滴,还没有从刀尖上迸溅而出时,九幽夫人却像一条跃出水面的大白鲢,纤细的腰肢猛地一拧,向后疾飞。 星空下,秦摘花看的很清楚:终究是魔头,在短短的一瞬间,就用肉眼无法捕捉的速度,化成一道残影,消失在了星空下。 第750章:方三夫人要开业 原来,刀枪不入的九幽夫人,命门是她的脚底。 秦摘花呆望着九幽夫人消失的方向,眨了下眼睛时,听到一阵剧烈的咳嗽声响起。 是两次救了他的岳婉晨。 秦摘花赶紧站起来时,那个人形小沙丘下也有人坐了起来,他这才意识到刺伤九幽夫人的那一刀,是这个人做的。 可惜,他还是没有得手。 在这么好的机会下。 没办法,九幽夫人太强大了,强大到她能在命门被刺、恐怖武力值即将消失前,仍能用秦摘花拍马也赶不上的速度,迅速逃匿了。 秦摘花藏在石柱内,静候九幽夫人到来后,展开了雷霆一击--他失败后,九幽夫人跟他聊了老大会儿的天,胜券在握下放松了警惕,岳婉晨及时出现,喝令秦摘花刺她脚底。 岳婉晨连发两只弩箭,成功帮秦摘花逃过劫难,再把九幽夫人引到人形小沙丘前,趁她腾空露出致命破绽后,藏在下面的人,才给予她真正的致命一击! 秦摘花三人的先后出现,就像一个最完美的诛魔计划。 哪怕最终功亏一篑,却完美的无懈可击。 秦摘花却很清楚,这才不是事前精心订制好的计划。 如果是,龙头肯定告诉他。 那么就只能说明,那两个人早就发现了他隐藏在石柱中,才利用他来制定了刺杀九幽夫人的计划。 岳婉晨,不可能是这个计划的策划者。 唯有那个从黄沙下站起来的黑衣人。 星空下,他一身黑衣,从头到脚,还有脸都被黑色的纱布蒙着,只露出一双眼睛。 他手里拿的刀子,只是一把很普通的刀子。 再普通的刀子,也能刺伤九幽夫人的脚底板。 他是谁? 秦摘花看着黑衣人,很想问问他是谁,嘴巴动了动却没问出来:如果人家想让他知道自己是谁,就没必要把自己包裹的这样掩饰了。 秦摘花只能确定这是个男人,身材修长,细腰乍背,轻飘飘的向这边看了一眼后,又看向了咳嗽着从地上爬起来的岳婉晨。 黑衣男依旧没说话,但秦摘花却觉得他在用目光询问岳婉晨(秦摘花当然不认识岳婉晨),问她伤的怎么样。 岳婉晨抬手捂着心口,再次咳嗽了几声后,才说:“咳,我、我没事的,就是五脏六腑有些移位。她那一拳,差点就把我活生生打死了。” 黑衣男右脚脚尖一挑,一个皮囊就被他从黄沙下挑了出来,扔给了岳婉晨。 岳婉晨现在不想喝水,不过却不敢违逆黑衣男,只能拿起皮囊喝了几口。 刚要放下,她就发现黑衣男目光中有不悦的神色,貌似在埋怨她喝水喝的太少。 我已经喝饱了,真得,现在一点也不渴,就是难受--岳婉晨强笑了下,刚要说出这句话时,秦摘花说话了:“你五脏六腑移位,最好的治疗方案就是喝水。能喝多少就喝多少,只要把胃撑起来,就能把其他器、官逼回原来位置的。” 岳婉晨这才明白,也顾不上渴不渴了,昂首对着皮囊嘴,咕噔咕噔的就是一阵狂饮,直到再也喝不下去,一张嘴水就能从嗓子里冒出来后,才放下了皮囊。 黑衣男没有再要岳婉晨递过来的皮囊,只是点了点头就向正南方向走去。 他走的很慢,也很悠闲,丝毫没有因为刚才差一点就干掉九幽夫人的惋惜,就像早就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那样。 秦摘花也不惋惜了:人家才是真正做大事的人,不以得手为喜,不以失手为憾。 五六分钟后,黑衣男的背影才消失在了星空下。 秦摘花看着他时,岳婉晨也在看着他。 “他走了。” 就在岳婉晨好像幽幽叹了口气时,秦摘花才问道:“你们不是一伙的。” “当然不是,我都不知道他是谁。” 岳婉晨从沙子上站了起来,身子踉跄了好几下后才站稳:“十天前我才遇到他,昨天中午,你蹲在那边吸烟想美事时,我们才赶到这儿。然后我就按照他的要求,把自己埋在了黄沙中,等你这个蠢驴对九幽夫人发动攻击。” 秦摘花的老脸,一下子红了。 他脸红,可不是被岳婉晨骂为蠢驴,而是因为他蹲在那儿吸烟时,被人看到了。 话说,他蹲着吸烟可不只是为了拉屎,有时候还会做点年轻人看东洋小电影,浪费卫生纸的那种事。 唉,没办法,任何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在这地方独自苦呆一百多天,最多的乐趣就是看星星时,总会积攒太多的精力,需要用那种方式来缓解一下的。 “咳,你既然都不知道他是谁,怎么还能跟他来这儿?” 秦摘花觉得女人,正用那种看蠢驴的眼神看自己,赶紧干咳了声,岔开了话题。 “我不来不行,他会揍人。” 岳婉晨苦笑着,脚步有些蹒跚的走了过来,说:“自我介绍下,我姓岳,叫岳婉晨。” “好名字。” 任何男人,天生就有在漂亮娘们面前拍马的习惯,秦摘花也是这样:“我姓秦,叫--” 岳婉晨打断了他的话:“你以为我在暗中观察你那么久,会不知道你是秦摘花?” 秦摘花有些无语。 “走吧,看在你还算是方圆朋友的份上,咱们结伴一起走吧。” 岳婉晨抬手,打了个风情万种的哈欠,秀美的小鼻子皱了下,说:“这地方血腥气太浓--不过,你以后得小心了,我敢说从现在开始,你就已经被九幽夫人列为必杀对象了。” “今晚能够活下来,对我来说就已经是老天爷的恩赐了,有必要为将来费脑子么?” 秦摘花晒笑了声,转身拎着长刀走向南方,死里逃生下感慨的说:“今夜星光璀璨,明天肯定是个好天气。” 今天是好天气。 明珠上空的天空,罕见的湛蓝,还有几朵白云飘在天际。 阳春三月,总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 最好的季节里,有这么好的天气,美女们如果不换上最最迷人的衣裙,踩着最尖最高的小皮鞋,咔咔的在大街上走来走去,岂不是会辜负了秦大川这副流口水的狗才样? 坐在秦大川身边的格林德,拍了拍他肩膀:“秦大川,我觉得你就该变成毛驴,那样躺在台阶旁,就能欣赏美女们的裙下风光了,保管,没有谁会因为你偷看,就把你以为是个色狼。” “死老外,我倒是不希望你能变成毛驴,只需脸朝下的趴在地上,让你的光头当镜子用就行了。” 秦大川翻了个白眼,反唇相讥:“最好是再在耳朵上再放上个微型照相机,看到真空美女过来后,拍下来晚上仔细欣赏。” 就像打架格林德会把秦大川虐的他爹妈也认不出来那样,论起斗嘴,死老外永远不会拿着鸡蛋去碰石头,嘿嘿干笑一声后,岔开了话题:“你说,今天都会有哪些商场大佬,来给方三夫人捧场?” 方三夫人,是格林德俩人在私下里对林舞儿的称呼。 老大有个叫水暗影的大老婆,在俄罗斯还有个小老婆,那么林舞儿就只能被成为三老婆,也就是方三夫人了。 无论秦大川有多么羡慕嫉妒恨死了老大,一个人就拱到了三个花儿般的美女,不过身为人之小弟,是没权利在这种事上指手画脚的,反正老大又没去祸害秦小冰。 “估计没几个人吧?” 秦大川懒洋洋的说:“人参果虽然败了,可她的淫、威尚在,只要是有点脑子的人,就不会冒着得罪她的危险,跑来给方三夫人捧场的。” “其实老大也不是太在意,必须得有很多人来捧场。” 格林德回头,看了眼重新更名为东海集团总部的大楼:“不过我觉得吧,场面太冷清了,会有些对不起咱老大的闪亮登场--哎,对了,你说现在还来不来得及,花钱找一些群众演员来捧场呢?” “还是算了吧。” 秦大川抬手,指着大厅门口的彩虹门,说:“气球,鲜花彩虹门都已经准备好了,距离剪裁开业还有不到三个小时,你到哪儿去找那么多人?” “也是。” 格林德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大红请柬(上面被他郑重填上了自己名字,这是预防冷场,必要时他跟秦大川都得客串嘉宾的),说:“这样的请柬足足上百个,都是明珠有头有脸的人,尤其是燕春来--猜猜,他会来吗?” 敬的某某先生(女士),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过去对东海集团的关注,跟大力的支持支,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肯定! 在此,再次东海集团总裁林舞儿,携公司全体员工为您送上最真挚的问候,最衷心的祝福! 我公司将某年某月某天某一刻,举行开业庆典,诚挚邀请您的莅临。 这就是请柬上的主要内容,是林舞儿特意要求的。 她就是让被邀请嘉宾们都注意到‘开业庆典’这四个字,来想象她是如何狂笑着,说‘我胡汉三又回来了’的嚣张样子。 同时,还有警告:楼宇湘都被把吃了我的都乖乖吐出来了,我倒要看看今后还有哪个孙子,敢拿姐姐当盘菜! 燕春来可以想象到,林舞儿在写请柬时,肯定就是这种心态。 他才不在乎林舞儿当前有多么的得意。 如果是放在以前,他这个明珠商会的会长,在收到这样的请柬后,看都不会正眼看一眼,就会随手扔进垃圾筐里,忘了。 现在他却用无比认真的姿态,一遍遍的看:谁在帮她,才能让属貔貅的人参果,乖乖吐出吃进嘴里的东西,而且还那样的大方? 身为明珠最大的地头蛇,地方上稍稍有些风吹草动,燕春来就能在第一时间得知。 楼宇湘派兵,从黄江区中心医院太平间跑人的撤退步骤,就连燕春来都为之拍案叫绝。 很可惜,她在楼家的家门口,被人伏击并生擒活捉了。 活捉楼宇湘人到底是谁,又有什么资格,让楼家老爷子配合等事,燕春来很想知道。 第751章:再开业大吉 楼宇湘撤回苏省之前,在明珠都是做了些什么,燕春来知道的一清二楚。 齐永锋等人,或许会隐瞒他们的上级领导,也不敢隐瞒燕春来。 除非,他们以后不想在明珠混了。 可当楼宇湘回到苏省后,燕春来能知道的,也就是比峰山县城的菜贩子小方多一点罢了。 照样搞不懂从来都以楼家大族利益为主的楼家老爷子,怎么就答应对他孙女不利的人,配合演戏,戒严数条街道,搞出鬼街的效果来欺骗楼宇湘。 那个人,究竟是谁? 燕春来现在无比渴望,想知道那个能让郭易秦销声匿迹、苏省楼家甘拜下风的人,到底是谁。 只是郭易秦已经联系不上了,这时候谁要是敢给楼家打电话询问,肯定是在红果果的打人脸--燕春来脑袋就算被人夹了,也不会打电话的。 哒、哒哒的脚步声响,从红木楼梯那边传来。 燕春来不用回头,也知道来的人是他老婆叶明媚。 他也没回头。 以前,叶明媚穿着高跟小拖鞋走下楼梯的声音,听在他耳朵里就是天籁般的听不够。 可当得知她竟然背着自己,跟方圆有了肮脏关系后……如果不是必须得保持该有的家庭稳定,要不是叶明媚在明珠的影响力(她可是明珠第一美女,出门遛个狗都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很大,不管他有多么喜欢她,都会让她以正常死亡的方式,慢慢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 这就是大人物的悲哀吧,有时候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还得在人前秀出无比恩爱的样子。 现在诺大的别墅客厅内,没有其他人,只有他们俩,燕春来就没必要那样拿捏了。 太累。 “春来,还在看这请柬呢。” 叶明媚走下楼梯没有看到燕春来回头后,眼神就黯淡了下来,再走路时就蹑手蹑脚的了,尤其是在说话时的声音,更是无比的温柔。 这在燕春来没有发现她跟方圆有一腿时,从没有过的事儿。 他已经习惯了这个女人,在他面前嚣张到好像不要脸的小泼妇样子了:那样的叶明媚,才是属于她一个人的。 她现在温柔,那是因为她做了对不起丈夫的事,想用女性的温柔,来弥补自己的过失。 到底是长了一副好皮囊却没多少脑子的蠢女人,难道不知道你越温柔,男人就越不把你当回事,还会因此轻易想到你给他的羞辱,从而更加厌恶你吗? “嗯。” 燕春来依旧没看她,只是懒懒的点了点头。 叶明媚犹豫了下,才慢慢坐在了他身边。 燕春来立即不露痕迹的借着去拿香烟,向旁边挪动了下。 春来,你难道不爱我了吗,真得不爱我的了吗? 叶明媚很想发自内心的问出这句话,只是看到燕春来眉头微微皱了下后,就咽了下去:这句话,就是个不要脸的笑话。 “那我就不打搅了,你慢慢看。” 叶明媚等了片刻,强笑着低声说了句,站了起来。 燕春来说话了:“坐下,我有话要问你。” 叶明媚眉宇间立即闪过一抹喜色,赶紧坐了下来:“你问--” 她刚说出两个字,燕春来就甩手一耳光,把她给抽的眼前金星直冒,脑子里嗡嗡直响,嘴角更有血丝淌了出来。 叶明媚双眸眯起,狠狠咬住了嘴唇,又接着松开了。 “知道我为什么要打你吗?” 燕春来淡淡的问道。 叶明媚抬手擦了擦嘴角,没有回答。 她不想再在燕春来面前,提到方圆的名字。 燕春来揍她,却不是因为方圆:“以后,再敢在晚上八点以后给随意打电话,我会把你切碎了喂狗。” 挨了一巴掌的叶明媚,顿时面如死灰。 燕春来或许不在意她被方圆玷污,但绝不允许她利用燕随意,来达到她某种龌龊的目的。 不但他不会同意,就连燕家老爷子也不想看到。 一旦她不知道收敛,到时候用不着燕春来动手,就会有人让她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燕春来这时候狠狠给她一巴掌,不仅仅是在警告她,还证明他还舍不得这女人--最起码,当前舍不得她。 叶明媚没有解释,双手放在双膝间,低着头就像等待审判的罪犯。 “去换上衣服,我们去给林舞儿捧场。” 燕春来甩了下右手,收起请柬,没事人那样的说道。 叶明媚虽然没多少脑子(干正事的脑子),却不是太笨,在看到这张请柬时,就知道燕春来铁定要去参加东海集团的再次开业大吉。 他得去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能让他的两个盟友,一个销声匿迹,一个甘愿认输。 “给我十分钟的时间。” 叶明媚马上站起来,转身快步走向了楼梯。 望着叶明媚窈窕的背影,燕春来若有所思的点上了一颗烟。 烟雾弥漫。 放鞭炮时,总是会充斥着硫磺气息的烟雾,可劲儿的污染空气。 说起来也奇怪,现在越来越注意环境保护的都市人,从来都不排斥这种气息,反而会有人用力的嗅,一副醉了的恶心样子。 没办法,像明珠这种大都市内,多少年都没有过鞭炮的气息了。 那是至少两代人儿时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今儿东海集团再开业,能够违章大放鞭炮,也肯定争得了地方上的同意。 或者干脆说,早就缴纳了足够的罚款。 高调,必须得高调,最好是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林舞儿又回来了。 林舞儿穿着白色小西装,红色衬衣领口,系了个蓝色蝴蝶结,配上她的一头短发,看上去特别的精明强干。 十点整,林舞儿在李杰等数名公司元老的簇拥下,缓步走出了总部大厅门口。 看着意气风发的林总,李杰是感慨无限。 当初李杰在告辞林舞儿时,确实说过‘我等你东山再起,再给鞍前马后伺候你’的话。 不过那时候俩人都很清楚,那是面子话。 面子话,有谁会认真对待? 就像李杰从没有想到,林舞儿竟然再次杀了回来。 如果这算是一场赌博的话,那么李杰这个昔日只配给林舞儿当保镖的大老粗,现在被委任为公司副总,占据3%的股份分红,绝对是祖坟上冒青烟才行的大收获。 从昨天到现在,李杰都像在做梦。 幸好,做梦也能看到外面的停车场内,彩色气球飘飘,很大的拱形门就像彩虹那样,能够三辆卡车并驾齐驱而过,满地的红色鞭炮纸屑,看上去就透着说不出的喜庆。 现场足有上百个记者--这些来自各大媒体的记者,可都是东海集团重金‘聘用’来的。 其实林舞儿不花钱,这些记者也会像嗅到肉骨头的小狗那样,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倒给钱,也得采访到林总是在怎么让楼宇湘,乖乖吐出咽下去的肉。 不过除了这些记者外,手持请柬来到开业现场的嘉宾,却仅仅小猫两三只,还是跟林东海有着老关系的朋友。 就连最该到来的明珠商会,也只有一个副会长驾临,却高傲的昂着鼻孔,一副‘吾随时都会御风而去’的洒脱。 林舞儿很不明白:我把楼宇湘这只大老虎赶出了明珠,不该是捍卫了明珠商场全体同仁的利益,大家该鼓掌相庆的么,怎么这么不给面子? 呵呵,都怕遭到楼宇湘的报复吧? 不过随便你们了,反正我也没打算今儿有多少人来捧场。 走到铺了红地毯的台前,林舞儿看了眼秦大川。 有着一张利嘴的大川哥,今儿被委托为开业大典的主持人。 戴着一副平面眼镜,充当文化人的秦大川,整理了整理身上笔挺的黑色西装,走到小台子上,用手指弹了下话筒,说道:“各位先生们,女士们,大家好。” 受大红包的鼓励,众多记者们立即鼓掌,算是回报大川哥的问好。 商会的那位副会长,却依旧满脸的淡然,动都没动。 其实他,还有几个来捧场的小猫,是没必要站在这儿的,完全可以坐在小台西边的嘉宾席上,品着大茶,叼着烟卷,一脸有子万事足的满意。 他们都没过去--可能是因为他们今儿来捧场时,都没带啥子贺礼,才不好意思的吧? 负责记录、收贺礼的,是沈玉如。 她真得很想借助这个机会,帮舞儿跟各位老总说几句‘以后请多照顾与’。 可没有谁过去,哪怕只给一块钱,也算能给沈玉如遮遮羞啊。 滴,滴滴。 就在秦大川很有主持人范儿的抬手,往下压了压掌声,准备再大放厥、祝贺、感谢各位的捧场时,有车喇叭声从众记者背后响起。 大家本能的回头去看,就看到几辆黑色的轿车,缓缓驶进了停车场内。 中间那辆车的车门打开,一个银白头发高鼻子的老外,在秘书的殷勤伺候下,迈步下车。 “哟,那不是圆耀酒店明珠分店的老总卡尔先生吗?” “是啊,就是他,他怎么会来给东海集团捧场呢?” “现在还不敢说是来捧场的,或许是来砸场子的呢,对吧?” “哈,是来捧场,还是来砸场子的,看看他有没有送贺礼,基本就能猜得出了。” “咦,还真是来捧场的,你看他都去收礼台那边了。” 众记者的小声议论中,林舞儿已经带着李杰等人,快步迎了过去,老远就伸出右手,感激的笑道:“卡尔先生,没想到您真得会来。” “如果不是有人让我晚点来,我可能早就过来了。” 卡尔先生很绅士的在林舞儿手背上轻轻吻了下,微笑着说。 “有人让你晚点来?” 林舞儿愣了下,秀眉攸地一挑,回头看向了背后二楼的某个窗口。 窗户玻璃后面,站着个身穿藏青色立领中山装的家伙,看到林舞儿回头看来后,有些得意的抬手摆了摆,示意她先接待客人。 忽然间,林舞儿想到两年前,她在罗布泊内看到的那场篝火晚会了。 在那种鬼地方,方圆都能召集那么多人,怎么可能会让今天这个大好日子没有嘉宾而冷场呢? 第752章:重量级人物到场 方圆算是跟花小妖彻底翻脸了,毕竟没谁喜欢被利用。 不过翻脸归翻脸,方先生恢复记忆后,当然还记得小妖精把他这些年来的存货,都搜刮一空的事儿。 这种感觉对走路拾不到钱就害腰疼的方圆来说,当然很不爽,只是当前破事太多,实在没空去找她算账,却不妨碍扯着她的虎皮给卡尔先生下通知,要求他今天来捧场。 林舞儿向整个明珠宣布她回来的开业大典上,因为苏省楼家的关系,肯定会冷场这事,早就在方圆意料之中。 既然他无法把跟林舞儿的兄弟感情,转换为那种卿卿我我的男女私情,那么就只能想方设法的在别处,给予她足够的回报。 会有很多很多人,今天来给林舞儿捧场,这就是方圆给她的回报之一。 圆耀酒店的卡尔先生到来,就是惊喜的开头--方圆要让明珠商场上那些没见识的土鳖们都看看:没有你们的捧场,舞儿也是今天绝对的女王。 世界这么大,不是谁都忌惮楼宇湘的。 卡尔先生的出现,让林舞儿心中大定。 或许,她也不在乎有没有人来給她的开业大典捧场,只是有人来,总比没人理睬要好得多。 当卡尔先生把一张填有‘十万美金’字样的支票,递给沈玉如时,后者开心的样子--估计,要不是因为现场人太多,肯定会抱住老外狠狠亲一下。 十万美金不是太多,卡尔先生代表的却是圆耀集团。 圆耀集团这种国际商场大鳄,能亲自来给舞儿捧场,谁还在乎站在那边摆着个臭架子的某副会长,那些躲在暗中瞭望风向的本地商场名人们? 在林舞儿的谦让下,卡尔先生坐在了观礼台上。 只是他没有坐在最中间,很谦虚的选择了后面最不起眼的位置。 唉,终究是有风度的绅士,无论在哪种环境下,都会保持着该有的低调,可你不知道今儿我们就指望你来救场了吗,你躲在后面算咋回事呢? 沈玉如对卡尔先生低调态度佩服之余,也有些遗憾,连连给林舞儿使眼色,示意她请老外坐在最显眼的位置,最好是脑门上再贴上一张纸条,上写‘我是圆耀集团明珠分店的总经理,今儿来就是给东海集团开业大典观礼的’的字样。 林舞儿却微微一笑,也没说话,很是胸有成竹的样子。 滴滴--就是沈玉如纳闷时,又有汽车喇叭声响起。 站在小平台上的秦大川,抬头看去,就看到一辆银灰色的劳斯莱斯,在几辆黑色越野车的簇拥下,缓缓驶进了停车场内。 “这次来的又是谁呢?” 众记者中,有脑子活泛的就隐隐猜到,随着卡尔先生到场后的低调表现,东海集团的开业大典,才不会冷场,很可能会有一些大人物前来捧场,圆耀酒店总经理的到来,只是一个先锋官而已。 “哇哦,那不是深省常为集团的老总,童亦夫先生吗,他怎么会来了?” 一个眼神很好用的记者,看到缓步下车的那个老人后,立即惊讶的低声叫道。 深省常为集团,那可是世界五百强企业。 据说市值已经超过了四千亿,总裁童亦夫更是以低调而闻名,几乎从不接受采访,最多在前段时间,曾经跟俄总统把酒言欢过。 可他今天,却很突兀的出现在林舞儿的开业典礼上了。 只是,依着他老人家的无上地位,今儿怎么跑来给林舞儿捧场了? 采访,必须得采访,谁敢阻拦我,我就跟谁玩命! 呼啦一声,上百记者扛着长枪短炮,就涌向了童亦夫先生。 看着下面被众多记者围住的童亦夫,站在方圆身边的山羊,眼角接连跳了好几下,淡淡的说:“小方,你面子还真够大的,连他都能请来。看来,咱们兄弟相交那么多年,我还是低估你在江湖上的人脉了。” “不是我面子大,是您老人家的面子大。” 方圆点上一颗烟,慢悠悠的说:“如果老先生不是你一奶同胞的亲哥哥,会理睬我这个偷儿吗?” “你!” 山羊身子一颤时,方圆转身,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好吧,算你小子狠,什么时候看出我跟他这层关系来的?” 既然童亦夫已经亲临现场,方圆又一口道破他们俩的关系,山羊也就懒得狡辩什么了。 “得有十年了吧?那时候,我还是个毛头小伙。” 方圆想了想,才说:“那年,我跟昆仑去了美国的得克萨斯州,想照顾一下某收藏大亨,凌晨两点跑去他家时,就看到老先生坐在他家,手里端着一尊唐三彩。” 当时方圆俩人还不认识童亦夫是谁,不过却认识他手中那个堪称稀世珍宝的唐三彩--就是山羊费时数月,才从秦岭某大唐王侯古墓中盗出来的。 山羊是职业盗墓贼,他在得到好东西后,肯定会以最快的速度出手。 不过那时候他却留下了那尊唐三彩,说是要当做传家宝,给子孙后代传下去。 山羊的‘传家宝’,却忽然出现在异国他乡后,方圆俩人肯定会奇怪:那晚他们没有出手,悄悄遁走的第二天凌晨,就去童亦夫下榻的酒店‘拜访’了他。 “跟老先生聊过后,我才知道他是你的亲大哥。你听到他创业遇到资金困难,四处求贷无门后,把那尊唐三彩送给了他,还替他介绍去认识那位收藏大亨。” 方圆吸了口烟,继续说:“如果不是老先生说起这些,恐怕没有谁知道常为集团能够有今天,那都是你靠盗墓来提供运转资金呢。” “我跟我大哥不一样,他从小就特别爱钻营新事物,希望有一天能创建一个大大的财团,为国为民谋福利。” 山羊苦笑了一声,才说:“我呢,却对正道没什么兴趣--”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你不是对正道没兴趣,那是因为你很清楚,老先生要想实现他的梦想,必须得有充足的资金。而盗墓、倒卖走私古董,绝对是最挣钱的行业之一。你为了老先生的梦想,才走上了这条路。” 山羊没说话,只是苦笑着摇了摇头。 方圆又说:“老先生自己也说,常为集团能够有今天,你在其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可我纳闷的是,老先生成功之后,你为啥不金盆洗手,非得还在江湖漂呢?” “就跟你一样,一天为贼,终身为贼。从我在古墓中拿到第一件殉葬品时,我就是个再也见不得光的盗墓贼了。” 山羊淡淡的说:“如果让别人知道我的存在,就能猜出我大哥在资金困难时,咬牙卖出的那些‘传家宝’,其实是我这个当兄弟的从坟里偷来的了。那对他、对集团的名声,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影响,不用我说,你自己也能猜得出。” 为了大哥,为了整个童家能够出人头地,山羊在童亦夫奋斗成功之前,靠盗墓所获得的钱财支持他,却在大哥成功后,主动断绝关系,老死不往来,这得需要多大的牺牲精神? 方圆觉得,如果把他换成山羊的话,他做不到。 递给山羊一颗烟,方圆拍了拍他肩膀,语气沉重的说:“你做出的牺牲太大了,真苦了你。” “滚蛋,谁稀罕你的安慰?老子现在过的无比好。” 山羊翻了个白眼,骂道:“你早知道我们的关系,为什么不早说?” “是老先生不让说的,他说他明白你的苦心。” “他明白个屁。他要是明白的话,今天就不该来!” “是我让他来的。” “废话,我当然知道是你让他来的。” 山羊更加生气:“既然你很清楚我不想再跟他有所来往,那你为什么还要去请他?” “今天是三月十一吧?” 方圆忽然问道。 “是,那又怎么样?” 山羊回答。 方圆悠悠的说:“十年前的那个凌晨,我去拜访老先生时,他说他最大的希望有两个,一个是让常为集团成为大企业,一个就是希望能在某个特殊的日子里,郑重跟你说一声谢。山羊,你生日这天,算不算是特殊的日子?” 山羊的老脸,一下子涨的通红。 自从当了盗墓贼后,他改名换姓,不但不再把自己当做童家的人,更是把自己的生日也刻意忘记了。 童亦夫却记得。 方圆听说后,也记住了。 “你以为,舞儿着急前天开业,我有病才惹她不高兴,非得把时间推迟到今天来吗?” 方圆又拍了拍山羊的肩膀,说:“等会儿,换上一身像样的衣服,收起你早就习惯了的谄媚笑脸,以阳光孤儿院胡院长的身份,去找老先生好好聊聊吧。我想,他等今天,也已经等很久了。” 山羊还是没说话,涨红的老脸把眼珠子也给感染了。 风一吹,就会落泪。 方圆打开了窗户,清新的风吹进来时,山羊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真正的男人,才不会守着任何人落泪。 “这老东西,总是在陌生人面前不要脸,却在自己兄弟跟前把面子看的比天还要重,真是不可理喻,本来哥们都准备好借你肩膀用用,顺便再昧下他内里口袋中那个古琉璃珠当报酬--” 方圆喃喃的说着,趴在窗口向下看去。 他跟山羊说话的工夫,又有几个在华夏商场有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大老板到场了。 这些人,方圆一点也不熟悉。 可他只要能认识童亦夫就够了。 依着老先生在华夏商场的地位,实在没任何理由,不请几个重量级的朋友,来陪他给林舞儿捧场的。 童亦夫等商场大佬的驾临,已经让林舞儿连话都说不利索了,一个劲的说谢谢。 至于沈玉如,早就拿纸巾擦过几次眼泪了,却怎么擦都擦不干净。 傻瓜也能看得出,东海集团以后的发展,绝对会高歌猛进。 再看明珠商会的那个副会长,哪敢再鼻孔朝天,正满脸堆笑的陪在林舞儿身边,充当助手接待客人。 第753章:老鼠拉木锨 如果搁在以往,林舞儿早就对这位连副会长前倨后恭的态度嗤之以鼻了,就算不出言讽刺他,也得扳起冰箱脸无视他。 现在她不会这样做了。 她已经懂得了‘给人面子,就是给自己面子’的道理,不管连副会长再怎么势利,他终究都是在华夏商场有着一定影响力的。 人家看到童亦夫老先生驾临后,迅速摆正姿态,拿出半个主人公的嘴脸,帮林舞儿应酬来宾,就在帮她抬轿子。 这个情,林舞儿得领。 这个面子,她得给。 几句话的时间,林舞儿已经开始亲热的称呼连叔了,把个连叔给高兴的不行,立即端出副会长的架子,指派最先来的那三两只小猫,帮忙照顾童老先生等人。 没有谁有怨言。 并不是所有的商人,都有机会能在给童老先生满茶倒水时,趁机混个脸熟的。 林舞儿亲热的称呼,让连叔很开心:嚯嚯,会长大人现在应该得到消息了吧,应该后悔了吧,后悔他看着我不顺眼,才打发我来参加开业典礼。 连叔拿出手帕,擦了擦脑门上的汗水时,就听有人说道:“又有嘉宾来了!” 他连忙抬头看去,就看到两辆宝马出租车驶进了停车场。 这肯定又是来参加东海集团开业大典的嘉宾,乘坐出租车到场,只能证明他们来的有些匆忙,还来不及安排这边的人接机。 商场重量级大人物的逐一到来,让记者们都养成了习惯:每当有车子驶来后,大家都会闪开一条路,把镜头对准那边,争先相看来者是谁。 两辆出租车停下后,先跳下四个彪形大汉,个个身穿黑西装,大皮鞋,脸上戴着大墨镜,耳朵上还塞着蓝牙耳麦,来到车前迅速分列两旁,双腿微微岔开,到背着双手审视着两侧的记者们。 一看,就让人知道他们是相当专业的保镖。 而且还都是好像北极熊般的东欧人种。 “嚯,这又是哪个大人物啊?” 这几个保镖如临大敌的样子,肯定让自问是良民的众记者们心中不爽,都在暗中发誓:如来者只是那种爱显摆的土财主,瞧哥们那支笔,是怎么让你求生不生,求死不死的! 四个保镖各就各位后,一个身穿黑色职业套装的东欧美女,才下车打开了前面车的后门。 大家都瞪大了眼珠子,甚至连童亦夫老先生,都饶有兴趣的望向了这边。 一只黑色的细高跟小皮鞋,从车门内伸了出来。 看到这只性感十足的小皮鞋后,众记者的眼珠子就瞪大了:今儿总算上甜品了,童老先生等人身份虽然尊贵,来头够大,但终究不如美女养眼。 但愿,这美女别让大家失望。 足踏红底细高跟黑色小皮鞋的美女,并没有让众记者们失望--本来,随后闯入大家视线中的黑丝长腿,就已经让一众经验丰富之士确定非美女莫属了,但当它的主人从车上款款下车后,还是让大家愣了下,随即哗然:“啊,是她!” 站在二楼窗口向下看的方圆,看到身穿白色小套装、黑色小皮裙,红唇一点点还抹着眼影,手里拎着小包包的楚楠楠,无比性感十足的样子后,有些郁闷的抬手拍了下脑门:“这娘们变了,变得越来越不要脸了,穿成这样给人发福利呢。卡秋莎也是太胡闹了,怎么派她来了呢?” 楚楠楠不是商场中人,可她现在各界都算是小名人一枚了。 专走‘飒爽路线’的国际影星嘛,本来穿着帆布工作服,都无法遮掩她那傲人的身躯了,现在穿上细高跟、黑丝、小皮裙还有化妆后,就把她的野性,跟她女性的妩媚,完美糅合在了一起,随便抬手拢了下发丝的动作,都能秒杀现场所有的男士。 商大影星的性感闪亮登场,确实亮瞎了好多人的钛合金狗眼。 没办法,那闪光灯几乎不间断的闪烁,能不刺眼吗? 楚楠楠早就习惯了这种场面,甜甜的,还又妩媚的笑着,左手手背放在腰间,右手拎着小包贴在黑丝长腿上,左膝微微屈起,摆了个非常专业的剖四,以方便记者们拍照。 直到有人喊出楚楠楠的名字后,林舞儿才恍然醒悟:这,这就是当年那个不要脸的小女警,才两年多的时间,就先出落成这样了? 楚楠楠的出现,让林舞儿在惊讶、欣喜(也算是老熟人了)之余,也有些黯然神伤:遥想当年,大家都在方家混日子时,她还只是个月薪几千的小女警,拍马也赶不上离家出走的林大少爷。 但短短两年多的工夫,楚楠楠就成功晋级为国际影星了,把她自身长处全部挖掘了出来,变得这样闪亮动人。 再看看林舞儿--她下意识抬起那双布满老茧的手时,想当然的会生出自卑感,觉得自己在人家面前,就是一只丑小鸭。 当然了,商大影星再光耀万丈,论起家底的厚度,她远远比不上重新入主东海集团的林舞儿。 林舞儿不注重这些,她只是因女性对某些方面特殊的敏感性,能断定楚楠楠跟她哥们方圆之间的关系,已经突破了那条被单了。 要不然,她才不会打扮的这样风骚迷人的,跑来明珠给林舞儿捧场。 林舞儿心中苦涩归苦涩,当前唯有让自己看起来更加的自信--这就是打掉牙齿和血吞了,输人不输阵,怎么着也得赶紧向前,恭迎商大影星的到来。 楚楠楠摘下墨镜,招财猫那般的抬手,冲走过来的林舞儿甜甜笑着摆了摆手,却没有迎上去去,而是后退了一步。 车里还有人没下来。 秉着‘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面’的理论,这个没下车的人,才是本次前来捧场的主要人物。 不会又是一个国际大影星吧? 众目睽睽下,一个头发花白、身材好像大猩猩般的半截老头子,从车里走了下来。 见多识广的众记者们愣住:“这是谁啊?” “不认识。” “不像在商场混得,倒像是拍电影的--很有施瓦辛格的几分风采,可不是他啊。” 众说纷纭中,林舞儿已经脚步轻快的走了过来,先对楚楠楠伸出了手:“商、楠楠姐,您来,为什么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我也好去接您。” 楚楠楠没有跟林舞儿握手,张开双臂抱住了她。 林舞儿嗅着楠楠姐身上那迷人的女性气息,忽然很想哭。 “舞儿,一切都过去了,我们都会好起来的。” 楚楠楠轻轻拍了拍林舞儿的后背,松开手笑道:“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俄罗斯西伯集团的常务副董,瓦尔特先生。” 下面人声噪杂,方圆藏在窗帘后面,却听得很清楚:老瓦啥时候成为西伯集团的常务副董了? 哦,肯定是临时的,是卡秋莎为了给我长脸,才特意让他客串一下。 方圆没有猜错。 卡秋莎本想亲自驾临的,只是波斯塔夫不愿意:俺孙女肚子里还怀着俩宝宝呢,现在哪儿也不许去。就在家呆着,装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好了。 西伯集团真正的常务副董等高管,恰好又在跟丹麦那边洽谈很重要的业务,无法赶来明珠,生性天真烂漫的卡秋莎,就灵机一动,封瓦尔特为常务副董了。 无论是谁,哪怕是一头驴--只要能脑袋上戴着‘西伯集团常务副董’的光环,拿出一张一千万的美金支票当做开业贺礼,都会受到华夏人民的热情招待,这是毋庸置疑的。 “哇,西伯集团的常务副董,也来给林舞儿捧场,这、这怎么可能呢?” 听楚楠楠吐字清晰的介绍出瓦尔特的身份后,现场人群中就像刮过一阵龙卷风那样,哗哗作响。 人们可以质疑就瓦尔特这狗熊模样怎么能当常务副董,但一千万美金的现金支票,却是杠杠的真实,这就足够了。 西伯集团在世界上的影响力,比童老先生的常为还要响亮些,哪怕今儿来的是个常务副董,不过人家是万里迢迢赶来的老外,这份情谊就足够深厚了。 学着楚楠楠的样子,瓦尔特也跟林舞儿轻轻拥抱了下:“孩子,我听说过你的坚强,很佩服你,我家小姐让让我代她向你问好。” 老头子足可以给林舞儿当爷爷了,没谁以为他拥抱她是在占便宜。 他家小姐是谁,林舞儿暂时不方便问。 最多,她也就是能感觉出:他家小姐貌似跟方圆也有着不清不白的关系。 常为集团的掌门人,西伯集团的常务副董这两尊大神的名头,已经足够响亮,更在无形中成为了东海集团大门上的两张门神:任何人,再敢打林舞儿的注意,都得好好考虑考虑这两大国家集团,跟她到底是啥关系。 这就是方圆请他们来捧场的主要原因。 明珠,是林舞儿的家,东海集团的大本营,她以后必须得这儿发展,壮大,有这两个强势集团的帮衬,就算苏省楼家,跟燕春来再次联手,也不敢轻易挑起战争了。 只要这两家不敢对林舞儿动歪歪心思,余者--不足为虑。 这样,方圆就能彻底安下心来,去做他要做的那些事了。 众人震惊感慨时,秦大川却兴奋的浑身在发抖:乖乖,老大的背景原来是这么深厚啊。 格林德脑门更亮:怪不得老大不怎么买花家的账,如果我有这么强有力的后盾,我也不会在乎。 等林舞儿把楚楠楠俩人也恭送上观礼台后,沈玉如已经在那儿接连拍心口,双眸中满是幽怨的总看二楼某个窗口,琢磨着该怎么做,才能留住某个家伙了。 “哟,现场这么热闹呢。” 众记者把长枪短炮都对准观礼台上,拍的不亦乐乎时,一声娇笑竟然压过了所有的噪杂声,让大家本能的回头看去。 一个身穿黑丝短袖旗袍,足踏黑色细高跟小皮鞋的小女人,在数名身材魁梧的西装大汉簇拥下,众星捧月般的走了过来。 第754章:姑奶奶是来看戏的 谁,才是明珠商场最近最‘光彩夺目’的那个人? 如果让一百个人回答这个问题,抛除那个处在弥留之际再也说不出话来的人之外,其他九十九个人,肯定会马上说道:除了苏省楼宇湘,还能有谁? 以往苏省楼宇湘出名,那是因为她总能给大家演绎什么才是经典的吞并;什么才是真正的心狠手辣;什么才是迷死人不偿命的人参果-- 但这次大家都能想到她,却不是因为她这些‘优点’,而是她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林舞儿,给狠狠摆了一道。 据说,早在一年多之前,楼宇湘为进军明珠,就已经在暗中布局,最终在数月前,成功把东海集团连皮带骨的吞了下去,还把败家子林舞儿逼到了上吊都找不到绳的地步。 就在很多人偶尔想到这可怜孩子,会幸福的叹口气(唉,幸亏我不是她),算是为她默哀一下,随后就忘了时,她却异军突起,逼走了楼宇湘。 不但收回了本该属于她的东海集团,还把楼宇湘接管后数月投入的庞大财力物力,也都一并‘笑纳’了,这才在今天召开盛大的开业庆典。 所有听说过这件事的人,都知道林舞儿在楼宇湘面前,那绝对是小蝴蝶跟大灰狼的差距,双方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小蝴蝶却偏偏逆袭了大灰狼--个中原因,没有谁能搞清楚,只能把极度的震撼压在心底,站在远处翘首观望。 就连最最愚蠢的人,也都认为楼宇湘不管因何种原因吃了这个大亏,她都不会咽下这口气,特定会展开更加犀利的反击行动,把小舞儿给打垮。 没有谁愿意卷进这场不公平的战争中,这也是东海集团开业,明珠商场没人来捧场的主要原因。 果不其然,就在林舞儿迎来童亦夫、瓦尔特两大门神时,苏省楼宇湘脚踩七彩祥云--在被数名彪形大汉的簇拥下,出现在了林舞儿的视线中。 这才是高手。 唯有真正的高手,才会在扭转败局时,选择敌人最强大的那一刻出手! 看到楼宇湘忽然现身后,现场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这样想的,也包括林舞儿自己:她要用现场谁都想不到的手段,来证明她楼宇湘才不会就此败退。 或许是林舞儿被楼宇湘打击狠了,每次想到这个小女人时,心里就会本能的冒冷气。 所以看到她出现后,林舞儿小脸攸地苍白,死死盯着她,用力咬住了嘴唇。 楼宇湘得有多大的把握,才敢在童亦夫、瓦尔特两大势利来助阵时,还敢嚣张的前来踢场子? 这是林舞儿等好多人的自然反应。 就连童亦夫也皱起了花白的眉头,心里开始盘算等矛盾冲突发生后,他该怎么做。 相比起童亦夫来说,同样坐在观礼台上的楚楠楠,大眼睛眨巴了几下,离座快步走到林舞儿身边,挽起她的胳膊,看着走到面前的楼宇湘,淡淡的说:“舞儿,别担心,现在谁都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欺负你了。” 林舞儿对楚楠楠的好感,火山爆发般的提高,本来有些发抖的身子,也攸地平静了下来:是啊,有方圆在,我还怕谁再敢欺负我么? “哟,这位小妹是谁呀,看起来很眼熟的样子哦。” 旁若无人的楼宇湘,那双仿佛有水在流动的眸子,上下打量着敢当面向她说狠话的楚楠楠,尽管在妩媚的笑着,只是眉梢眼角却透出了丝丝寒意。 “我叫楚楠楠,就是主演《光速杀手》二号女主的那个。” 楚楠楠这样介绍自己,可没啥显摆的意思,就是实话实说罢了:“你就是楼宇湘么,以前欺负我舞儿妹子,被崩掉满嘴牙后还不甘心,又来自找不利索了吧?” 楚楠楠就是楚楠楠,没多少脑子--向来都是恩怨分明,才不会对自己看不顺眼的人,有啥好脸色。 哪怕是像楼总那样,虚情假意的去装呢。 “楚楠楠?嚯嚯,想起来了,一个偶尔走运红起来的小演员。” 楼宇湘甜甜的笑着,语气温柔的对楠楠姐表示无视后,就不再理睬她了,看向了林舞儿:“林总,虽然我没有收到请柬,可我真是专门赶来,为你再开业大吉捧场的,你不会就这样让我站在这儿观礼吧?” 察觉出被楼宇湘刻意无视的楚楠楠,有暴走趋势后,林舞儿连忙紧了紧挽着她的胳膊,语气平静的说道:“楼总今天能够大驾光临,林舞儿自然深感荣幸,东海集团也会因楼总的到来而蓬荜生辉,怎么会怠慢楼总--请。” “林总你说话太客气了,别多心,我今儿真是来捧场的,连贺礼都带了,区区小意思,还请林总笑纳。” 楼宇湘说着,嫩白的小手后仰,跟在她身边的林林,连忙从包里拿出了一张支票,放在了她手心里。 三百万的贺礼,无论放在哪家公司开业庆典上,都是让人眼前一亮的数字。 林舞儿看着支票犹豫了下,伸手接了过来:“谢谢楼总。” 林二不认为楼宇湘给贺礼是发自真心的祝贺,却也不怕她玩什么妖蛾子,反正有方圆在,既然已经搞了她一次,那么再搞她第二次,也没啥出奇的。 “哟,那不是童老先生嘛,您也来了。” 楼宇湘跟着林舞儿走向观礼台时,才看到了童亦夫,黛眉微微皱起,接着松缓了开来,娇笑着快步走过去寒暄。 她可真没想到,童亦夫会出现在林舞儿的开业典礼上。 她倒不是忌惮老童,只是童亦夫无论是年龄、资历还是人品,都胜过她太多。 无形中,就把她想成为本次开业典礼上的最大亮点心思,给破灭了。 这让她很是有些不爽的同时,也在心里幽幽叹了口气:唉,那个不在场的混蛋,连童亦夫也能请得动,真不知道他还有多少姑奶奶搞不懂的后台,手段。 很多人都知道,大人物做事,不管是做任何事,都有着一定的目的性。 他们,绝不会干那些无聊的事儿,尤其是在当前这种场合下,所说的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值得让人反复去琢磨。 楼宇湘,无疑就是华夏商场上的大人物,背靠楼家这个庞然大物,有足够资格能跟童老先生平起平坐了。 所以呢,当她在几乎所有人都以为她的出现,就是来踢场子的,却拿出不菲的贺礼,脸上带着让瞎子都能看得出的诚意,恭贺林舞儿再开业大吉时,大家伙就想当然的懵逼了。 没有谁能看出,楼宇湘‘很不要脸’的跑来献殷勤的目的是什么。 就连方圆都猜不出。 这正是楼宇湘所希望的。 如果那家伙问她的话,她会说实话:姐姐我来这儿有两个目的,一来是让你受惊--巴结你去楼家当东床快婿;二来嘛,则是要看好戏的。至于给林舞儿捧场,则是顺手而为罢了。 楼宇湘来看戏,那是因为她笃定燕春来会到场。 燕春来,没理由不到场:就算砍了他脑袋,他也得看看是谁在帮林舞儿,竟然逼的郭易秦销声匿迹,楼宇湘惨败鼠窜。 三家盟友,有两家大败而归了,燕春来凭什么能躲在暗中嘲笑他们? 能亲眼看到燕春来大吃一惊的样子--楼宇湘就觉得,这可算是最快乐的事了。 她还知道,方圆没在场,那是因为他在等燕春来。 燕春来没来,那是因为骄傲的燕大少爷,要做被老鼠拉走的木锨大头。 自古以来,最重要的人物,不都是最后一个压轴出场吗? 楼宇湘为了能抢个好座位看戏,都舍下身价来给燕春来当陪衬的绿叶了,当然希望等会儿的戏份,能比她想象的还要精彩才行。 楼宇湘猜的没错,最该来的燕春来却迟迟不到场,那是因为他在拿捏他明珠商场老大的架子,哪怕明知道林舞儿的触底反弹很诡异,可他认为在自己的主场,没有谁能让他服软。 车子行驶到距离东海集团总部大厦三百米处后,燕春来就看到了大厅门前站满了人,稍稍落下车窗,还能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抑扬顿挫的感谢各位来宾,各位女士-- “很热闹嘛。” 燕春来微微笑了下,把手里的雪茄放在了烟灰缸内,问坐在旁边的叶明媚:“你猜猜,除了那些记者,还有商会派去的几个人外,还有谁会来给她捧场?” 有外人(司机,还有坐在副驾驶上的保镖,就是外人)在时,燕春来对叶明媚的态度,就跟从前那样,看上去夫妻俩相敬如宾的。 “不会有多少人吧?” 叶明媚也向那边看了一眼,轻笑道:“最多,也就是林东海以前交下的几个朋友。不过我觉得,商场上可没有真正的朋友。反倒是那个帮林舞儿打败楼宇湘的人,才是最该让我们关注的。” “是啊,那个人能让楼宇湘把吃进去的东西,再吐出来,也算个了不起的人物了。” 燕随意赞许的点了点头。 叶明媚马上就送上了一记马屁:“咯咯,就算那个人能让楼宇湘吞咽苦果,但在明珠,谁都得对您俯首称臣的。” “呵呵。” 燕春来笑了笑,没说话。 他很不喜欢叶明媚拍他的马,这不是他所珍惜的那个女人。 看来,以后是得找机会,让她消失了。 她虽然是独一无二的,但大丈夫何患无妻? 燕春来温文尔雅的笑着,眼角轻飘飘从她脸上扫过,看向了车窗外:“停车!” 正要跟着前面的车子拐进停车场的司机,听大老板这样吩咐后,赶紧踩下了刹车,徐徐靠着人行道停住了。 这地方本能乱停车,那边就有交警在执勤。 不过他只看了一眼车牌,就很聪明的扭过了头。 燕春来落下右边的车窗后,叶明媚看向了外面。 一个穿着银灰西装的年轻人,就站在街灯杆子旁边,满脸茫然的痛苦之色,眺望着东海集团总部大楼门前那边。 马经天。 第755章:所有的黑锅我来背 “经天,你怎么会在这儿?” 听燕春来问出这句话后,叶明媚忽然发现,她现在刻意讨好的丈夫,或许是个小人。 马经天为什么会在这儿? 只要认识他的人,都能看出他今天站在这儿,就是为了偷看‘浴火重生’的林舞儿。 马经天喜欢林舞儿,不是那种爱的死去活来的那种,是像润物细无声的春雨那样,也像当下徐徐的春风,很平淡,不夸张,却又很真实。 从他们两个定亲后,马经天就把林舞儿视为了他此生中唯一的妻子了。 无论她有多么的不愿意跟他在一起,又喜欢上了哪个男人--马经天都觉得,只要他能一如既往的关心、爱护她,总能等到她回心转意的时候。 残酷的现实,却不想给马经天的任何机会。 从一年多之前到现在,林舞儿至少有两到三次,需要他像个男人那样站出来,保护他--他都站了出来,却又被整个马家的大局利益,给狠狠拽了回去。 你是马家第三代唯一成器的人物,你无论做什么,都必须站在马家利益的立场上,去考虑,面对。 林舞儿或许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但她也是麻烦的代名词,不适合你。 大丈夫,何患无妻? 一个林舞儿,忘了,也就忘了。 以上这些话,都是马家老爷子,在马经天决定豁出性命不要,也得站出来帮林舞儿时说出来的。 这些话,就像一记记凶狠的铁锤,把马经天鼓起的勇气,给砸了个稀巴烂。 古人云: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最后一次在老爷子那炯炯有神的目光注视下退缩后,马经天就爱上了酒。 酒精,在迷惑人的大脑神经跟双眼时,也总给人看清某些事物真像的机会。 比方,在得知林舞儿竟然打败楼宇湘,重新入主东海集团的消息后,马老爷子的那声叹息,就被马经天看在眼里,在心中狂笑:爷爷,你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更让马经天感到很可笑的是,马老爷子竟然冒着得罪苏省楼家的风险,撵着马经天今儿来给林舞儿捧场。 老狐狸终究是老狐狸,从楼宇湘的败退中,敏锐察觉出了什么。 马经天不想来。 他圆可去死,也不想来。 可他不能不来,因为他是马家第三代中,唯一能撑起门面的人。 为了门面,他已经犯过太多的错误,亵渎过他最看重的爱情,今天跑来受辱,又算得了什么? 马经天很早就来了,就在秦大川跟死老外瞪着女孩子美腿流口水时,他就站在这儿向那边看了。 好几次,他想过去--也很清楚,他的出现肯定会让林舞儿开心(那时候的林舞儿,是无比期盼能有人去捧场的),只是每次抬起脚,都会觉得有千金之重。 慢慢地,林舞儿再也不需要人捧场了:连童亦夫、西伯集团的常务副董、楼宇湘这种大人物都来了,谁还会再在意他马经天? 远眺着意气风发的林舞儿,马经天就知道他们之间,其实早就结束了。 远眺伊人,来瓶美酒,尽兴而去,算是为爱情画上一个不完美的句号吧。 马经天喝完最后一滴,古怪的笑了笑时,听到了燕春来的声音。 “燕会长(燕春来在明珠最官方的身份,是明珠商会的副会长。真正聪明的人,总是喜欢干说了算的副手),你该知道我怎么会在这儿的。” 马经天慢慢地转身,看着车窗内的燕春来,足足五秒钟后,才吐着酒气的回答。 他喝了足足一瓶白酒,有七八分醉意了,但脑子却很清醒,马上就从燕春来这句话中,听出披着关怀外衣的幸灾乐祸了。 放在以前,马经天绝不敢这样跟燕春来说话,双方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马家能够在近些年走上坡路,还是走了叶明媚的关系呢。 叶明媚,只是燕春来的老婆而已。 马经天现在敢这样跟燕春来说话,就是那句‘酒壮怂人胆’的缘故了。 燕春来的目光,冷了下来,表面却呵呵笑道:“一起过去,给林舞儿捧场?” “行、行,怎么不行?” 马经天身子摇晃着,伸手拉开了副驾驶的门,看似喃喃自语道:“反正、反正我现在就是个家族利益的牺牲品,早在一年多之前沈玉海谋算舞儿时,就已经做出了最错误的选择--今天丢脸,又算得了什么呢?” 别以为我不知道,一年多之前,沈玉海敢对林舞儿下手时老头子把我喊回去,那是你在暗中操作的! 马经天,在向燕春来传达这层意思。 也是警告:谁说小人物,就得让你随便玩来着? 燕春来脸色明显变了下时,叶明媚眉梢也是一挑。 再蠢的女人,也有聪明的时候。 从马经天的这句话中,叶明媚立即意识到早就在燕春来抓住她跟方圆苟合之前,就对她产生怀疑,并布局出手,通过利用沈玉海来打击林舞儿,来报复方圆了。 只是,他隐藏的太好了。 叶明媚默默眨了下眼睫毛时,坐在副驾驶上的保镖,已经把马经天搀扶到了座椅上,替他关上了车门。 燕春来对回头用目光请示他的司机,点了点头。 车子右拐,驶进了停车场内。 “燕会长,你知道今天都是些什么人来给林舞儿捧场吗?” 司机轻轻点了下汽车喇叭时,马经天忽然回头问道,眼神清澈,没有几分醉意,只有数不清的讥讽。 “呵呵,会是谁呢?” 燕春来很不爽被马经天这样看着,呵呵轻笑着看向了车窗外。 “有常为集团的童亦夫老先生,有俄罗斯西伯集团的常务副董,还有--” 马经天说到这儿时,车子已经停下,他推门下车前,轻笑着说:“苏省的,楼宇湘。燕会长,你来的太晚了,错过了太多好戏。” 砰地一声,马经天不等眼睛猛地瞪大的燕春来有所反应,就关上车门下了车。 童亦夫老先生,西伯集团的常务副总,苏省楼宇湘! 这三个人,或者说是三股势利,一个比一个让燕春来感到震惊。 也有了说不出的恐惧。 如果楼宇湘没有到场的话,那么燕春来还会以为,帮林舞儿抵抗苏省楼家的人,就是常为集团、西伯集团两家联手。 暂且不提他们跟林舞儿是啥关系,单说这两大集团联手,或许真能说服楼宇湘吐出吞下去的东西。 可楼宇湘,这个最要面子,最不该来到这儿的人,怎么会来给林舞儿捧场呢? 燕春来发誓,无论马经天有多么的恨他(如果不是他横加干涉,他早就跟林舞儿走进结婚礼堂了,说不定现在连宝贝都有了,能不恨他吗),也都不会欺骗他,把有可能是来找麻烦的楼宇湘,说成是来捧场的。 那么这样一来,真像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了:那个敢跟楼宇湘对着干,救走林舞儿的人,不但能让她俯首称臣,还能请动常为集团、西伯集团这样的大财团,今天眼巴巴的跑来捧场。 人家,早就算好了他今天会来,而且还会是最后一个来。 最后一个出场的,是压轴的,也是那个让郭易秦销声匿迹,苏省楼家折服的人,摆好架势要好好揍一顿的。 那个人,是谁!? 第无数次,燕春来脑海中浮上了这个问题时,再次清晰感受到了某种恐惧。 说不出的恐惧,来自直觉。 “你怕了。” 旁边的叶明媚,悠悠的说道。 燕春来猛地回头,眼神凶狠的盯着她,腮帮子鼓了起来。 开车的司机,立即推门下车。 “我也很怕。” 叶明媚没有退缩,勇敢的跟燕春来对视着:“因为林东海能有今天,都是我一手造成的。那个帮林舞儿的人,早晚会查出这件事,给予我最最残酷的报复。” “你,只怕他的报复?” 燕春来从牙缝里挤出了这句话。 “但我更怕你。” 叶明媚轻咬了下嘴唇,轻声说:“那个人报复我,最多把我也搞成植物人。你不同,你刚才就想杀了我--别否认,我跟你同床共枕那么多年了,在被人祸害之前,我心里只有你一个。所以,无论你心里在想什么,我都能感觉的到。” 燕春来脸上的狰狞之色,减缓了许多:“你能感觉得出,那又怎么样?” “我可以把所有的罪过,都背下来,让你完全的置身事外。” 叶明媚说:“但你得看在我以前心里只有一个你的份上,不要再对我起杀心。春来,唯有你好好的,我才能好好的。只要你不受牵扯,就没有谁,敢光明正大做掉你的妻子。最多,也就是像楼宇湘那样,破点财而已。” 燕春来的脸色,彻底恢复了平静:“这算是交易?” “是交易。为了我能继续活下去,为了你的名声,不受任何的负面影响。” 叶明媚点了点头:“我想,你该答应我提出的交易。” 燕春来双眼微微眯起,沉默了片刻:“你有把握能替我挡住那个人?” “我叶明媚,被人称为明珠一朵花,跟苏省人参果齐名--楼宇湘,能让那个人放过她,我为什么就不能?” 叶明媚昂起胸膛,骄傲的说道:“只要你能装看不见,不在意我为了活下去,做哪些事,就行。作为交易,我也不会再干涉你的任何私生活,包括你在外面生养的小孩。” 燕春来定定的看着她,过了很久才轻笑道:“明媚,我现在才发现,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太多。” “人总是会变得。” 叶明媚也笑了,风情万种。 “好,成交。” 燕春来吐出这两个字后,推门下了车。 车子停下后,早就习惯了会闪开一条路的记者们,看到燕春来也亲临现场后,再次发出了一声声的惊诧。 至于已经走向林舞儿的马经天,立即没谁去注意了。 马经天不在乎。 这两年,他已经习惯了被人无视,脚步踉跄的走到林舞儿面前,身子晃了晃才站住,轻声道:“舞儿,祝贺你。” 第756章:你不是我的王子 看着精神气色明显不佳的马经天,林舞儿心中五味杂陈。 她又不是傻瓜,在经过这么多年的交往后,她都不得不承认:他是真心在意她。 每个女孩子在情窦初开时,都会幻想自己的白马王子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林舞儿也是。 她希望她未来的的王子,长相不用太英俊,只需儒雅有素质;脾气不用太好,但得懂得体贴关心她;可以不怎么幽默,却要懂得浪漫…… 毫无疑问,马经天绝对符合林舞儿心中白马王子的所有条件,甚至还更加的优秀。 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林舞儿在明明各方面都符合自己所需条件的马经天面前,无论做什么,都有种俩人是第一次见面的错觉:对他有好感,欣赏他,也能看出他的真诚,但就是没有那种她最想要的吸引力。 所谓的吸引力,就是林舞儿在离开马经天三天之后,就会情不自禁的想他。 事实上呢,别说是三天了,就是三十天,三百天……如果有人偶尔提到马经天的名字后,她才会呆愣一下:马经天?哦,我认识他,他就是我爸为我找的未婚夫啊。 这就是林舞儿对马经天的印象,或者说是感情。 还真是应了一句古话:君子之交淡如水。 可女孩子需要的白马王子,不是君子。 林舞儿在有些时候,就会特别的痛恨自己为什么会遇到方圆。 如果两年前没有认识方圆,或许她早就跟马经天走到一起了。 他虽然不是她最希望的白马王子,却无疑能体贴、保护她一辈子。 女孩子能够找这样一个男人陪伴终生,不也很好吗? 为什么偏偏会遇到方圆? 无数次,林舞儿都会把方圆跟马经天作比较,从举止言谈,生活习惯,以及对人生的态度。 林舞儿无数次的比较结果,都是相同的:不管从哪方面来说,方圆拍马都赶不上马经天,这家伙举止粗俗,小心眼,财迷精,习惯一手掰着脚丫子吸烟-- 只是他却像林舞儿生命中的那块磁铁,当她在某个醒来后忽然想到他就情不自禁笑出声的午夜,她才怵然发现:她,已经喜欢上了他。 她,喜欢上了他,他,却始终把她当兄弟--方圆的这种态度,让林舞儿几乎要抓狂,恨不得马上找个男人嫁了,看看这厮到底会不会痛苦! 要嫁,当然得嫁马经天……这是林舞儿最近频繁想到马经天的唯一原因。 却没想过,马家第三代中的佼佼者,却是被她当备胎来对待的。 等公司开业后,我就跟马经天认真交往! 就在今天早上,林舞儿还是这样想的。 但当马经天出现在她面前,满脸真挚神色的冲她伸出手,恭贺她开业大吉后,那种该死的‘陌生’感,再次清晰的从她心底升起,支配着她很大方的握住那只手,脸上带着最正式的热情,微笑着点头:“谢谢。” 马经天闭着眼,也能感觉出林舞儿对他是什么态度。 如果是放在以前,他内心深处会无比的痛苦,现在心头却是坦然的很,更没有拿出自己的贺礼,松开手后笑了下,说:“本来给你准备了还算丰厚的贺礼,不过来时的路上有些渴,买酒喝了。” “等会儿,还能喝酒吗?” 林舞儿也笑着问。 她当然能看出马经天在认真的开玩笑:马经天既然要来参加她的再开业典礼,礼金数目肯定会是不菲的,喝什么样的酒、喝多少酒才能喝没? 他不想拿出来,他觉得他能够来到这儿,就已经足够了。 马经天的这种态度,让林舞儿感到无比的轻松:第一次觉得跟他交往很自然。 “呵,呵呵,当然能喝,喜酒不醉人的。” 马经天呵呵一笑抬手,动作很自然的拍了拍林舞儿肩膀,看向观礼台那边说:“我先过去了,你去招呼尊贵的客人吧。” 林舞儿微笑着抬头看去,就看到身穿一身白色拽地露肩礼服的叶明媚,就像一朵光彩照人的花儿那样,轻挽着燕春来的胳膊,缓步走了过来。 林舞儿当然不知道林东海变成植物人,都是拜叶明媚所赐,更不知道早在一年多之前,就是燕春来支持沈玉海、威胁马经天不许帮她的。 她只记得方圆说过好几次,燕春来跟楼宇湘等人联手对付他。 任何处心积虑对付方圆的人,不管是出自何种原因,林舞儿都不会再把他当朋友,最多也就是在众记者的镜头前,把燕春来夫妻俩当做前来捧场的客人,态度拿捏的恰到好处。 燕春来夫妇来恭贺林舞儿再开业大吉,也没有准备什么礼金,甚至连花篮都没有带--他以为,凭借他‘燕春来’这块金字招牌,已经足够让林舞儿深感荣幸的了。 所以当他们从旁边的红色横幅上,明确表明常为集团、西伯集团还有楼宇湘等人,恭贺东海集团再开业时的贺礼后,脸上就有了明显的尴尬。 这条写有贺客贺礼的横幅,是方圆让秦大川故意挂在这儿的。 他早就算准燕春来会空手而来,自以为是的--那么,为什么不先打击一下他的自信心:你的面子,比外人(明珠商场之外的人)还要大吗? “林总,很抱歉,我们夫妇来的匆忙,没能准备贺礼,还请海涵。” 就在燕春来略感难看时,叶明媚说话了。 这娘们,确实是个睁着大眼说瞎话的好手,任何人从她精致的妆扮上,都看不出她有丝毫匆忙的意思。 “燕会长、燕夫人,你们太客气了。贤伉俪能够大驾光临我东海集团,就已经让我们顿感蓬荜生辉了。请。” 林舞儿微笑着,抬手做了个虚请的手势。 燕春来夫妇挽着胳膊走向观礼台时,出于礼貌,董老先生带头站了起来。 到底是有素质、有教养的大人物,燕春来无论心中装着什么事,都能在公众场合拿捏出恰到好处的态度,谦恭却又坦然的跟董老先生等人,一一握手寒暄。 来到楼宇湘面前时,小女人抬手掩嘴,咯咯娇笑一声说:“四哥,四嫂,你们身为东道主,可是来晚了哟。” “是四哥的错。呵呵,最近总是有些忙。” 燕春来轻笑着,携叶明媚坐在了楼宇湘的左手边。 无论是论年龄,还是影响力,从深省专门赶来的童老先生,都会当仁不让的坐在观礼台最中间的位子上。 秉着‘远来是客’的原则,代表西伯集团前来的瓦尔特、楚楠楠俩人,就坐在老先生右手边。 先燕春来夫妻赶来的楼宇湘,按说该坐在童老先生的左手边,紧挨着他才对。 她却故意空出了两个位子--这就摆明了她早就算到燕春来夫妻会来,才特意给他们提前留下了位子,免得待会儿再谦让。 毕竟燕春来年龄要比楼宇湘大,又是明珠商场当仁不让的‘大哥’,绝对的东道主,自然得作息‘主陪’的位子。 随着燕春来夫妻的到来,该来参加开业典礼的人,都已经到场了。 至于那些听说这边‘明显云集荟萃’急匆匆往这边赶来的其他老板总裁的,还没有资格,更没有胆子让燕春来等他们,所以就算来了,也只能躲在远处观望。 回头看了一眼二楼的窗口,林舞儿对主持开业庆典的秦大川,点头示意他可以卖弄嘴皮子了。 看着满脸兴奋的秦大川,站在那儿吐沫星子的乱飞--燕春来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只是满脸含笑的用眼角扫视周围所有人。 他在寻找那个让他有些惧意的人。 看谁,谁都不像。 这让他有些烦躁,嘴角抿了抿时,就听叶明媚轻声说:“那个人就算要出来,也得等到典礼仪式的最后。” 到底是同床共枕多年的人,从他手里茶杯始终在缓缓转圈的小动作上,叶明媚就知道他现在是什么状态了,这才劝他别自乱阵脚。 燕春来愣了下,随即闭了下眼,内心轻轻叹了口气:无论怎么样,叶明媚还是最能了解他内心变化的人,这让他开始后悔,不该跟她做交易,把她给推出去了。 古人云,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只要她能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燕春来鬼迷了心窍,才会把她给推出去。 不,不是我想抛弃她,是因为必须得抛弃她! 这个女人,都已经开始向随意伸出魔掌了--忽然间,燕春来想到了这些,心中刚有的不忍,再次别刚硬所替代。 “下面,有请东海集团的林舞儿林总,代表集团所有员工,向各位来宾表示衷心的感谢!” 秦大川说出这番话后,算是圆满完成了他的任务。 掌声响起,很有力度--东海集团数百名员工,这时候要不好好表示一下对林总的爱戴,更待何时? 雷鸣般的掌声中,林舞儿快步走上了小平台。 站在高处,林舞儿先缓缓扫视下面的人群片刻,才抬手往下压了压。 很有组织有纪律的员工们,立即停止了鼓掌,个个昂首挺胸一副忠于林总的样子,屏声静气恭听老大发言。 林舞儿微微转身,对观礼台那边深深鞠了一躬。 童老先生、燕春来夫妻等身份超然的人,都微微欠身算是回礼,楚楠楠、马经天等人却站了起来,点头致意。 林舞儿依旧没说话,面向小平台前的众记者,再次弯腰鞠躬,感谢他们的到来。 记者们以不停闪烁的镁光灯,算是回礼。 林舞儿第三次鞠躬,则是对以李杰为首的员工。 李杰等人,也都不约而同的弯腰,深度更大。 三鞠躬后,林舞儿才用手扶着话筒,轻咳一声说道:“各位尊敬的来宾,我代表东海集团全体员工,再次对你们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掌声,再起。 燕春来也在拍掌。 等掌声落下后,他微微侧脸看着左手边的楼宇湘,轻声说道:“宇湘,现在能告诉我,那个人是谁吗?” 第757章:林舞儿要感谢的人 燕春来自问,他跟楼宇湘的私人感情还是不错的。 因为燕、楼两家长辈的某些交情,他跟楼宇湘是以兄妹相称的,平时见面后,也都会先问候双方老人的身体健康。 至于由燕春来领衔的明珠商场,极力狙击帝皇集团涉足明珠一事,那是公事,跟私人感情没有任何的牵扯。 更何况早在前段时间,他们就跟郭易秦结成了暂时盟友--现在,郭易秦销声匿迹、楼宇湘被迫吐出东海集团,三股势利中唯有燕春来还没有被波及。 毫无疑问的是,那个躲在暗中帮林舞儿夺回东海集团,又在唐王惊走郭易秦的人,肯定不会放过燕春来了。 所以燕春来特想知道那个人是谁,也好提前做出迎敌准备,而昔日的盟友楼宇湘,是有责任也有义务,跟他说敌人是谁。 但直到楼宇湘不顾颜面亲临现场来给林舞儿捧场,都没联系过燕春来--这,就是摆明了要看热闹了。 燕春来不甘心,希望楼宇湘能看在大家私交不错的份上,能跟他说敌人是谁,这才问她。 楼宇湘眼睛盯着发言的林舞儿,微笑着轻声说:“四哥,着什么急呢?我保证,林舞儿讲话完毕后,那个人就会出现的。” 燕春来的笑意,有些发冷:“呵呵,是,我是有些急了。” 楼宇湘当然感觉到燕春来对她的气场变化,却不为意,只是轻笑:“四哥,等他出现后,你肯定会大吃一惊的。” 叶明媚马上插嘴问道:“我们认识那个人?” “昂,认识。” 楼宇湘看着叶明媚,笑的很神秘:“四嫂,你还曾经跟他发生过矛盾。” “我跟他发生过矛盾?” 叶明媚很是不解。 楼宇湘却没有再说话,只是笑吟吟的看了楚楠楠一眼。 燕春来也随即看向了楚楠楠--只是他对楚楠楠的了解,只限于知道她是个国际小影星,双方今天是第一次见面。 既然楼宇湘执意要卖关子,燕春来也不想再问了,抬头看向了林舞儿。 林舞儿好像也向这边看了眼,才对着话筒说:“我想各位,肯定会很纳闷,我是怎么又回归东海集团的--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两个人。第一个呢,自然就是苏省帝皇集团的楼总。” 林舞儿一抬手,李杰等人开始鼓掌,众记者也都想当然的把镜头,对准了楼宇湘。 楼宇湘就是一只习惯了光吃不拉的貔貅,被她装到肚子里的东西,要想再要回来,那比拿刀子割她的肉,还要让她愤怒。 尤其是她用一年多的时间,在东海集团倾注了大量心血后--除非她脑袋被驴子接连踢了八百次,才会把规模已经扩大两倍的东海集团,完璧归赵。 可她真这样做了,更在今天又亲临现场,恭贺林舞儿再开业大吉,这就足够说明她遭遇了某种不可抗拒的力量,不但得把东海集团还给林舞儿,还得捏着鼻子的来捧场。 所有人都觉得,这绝对是楼宇湘此生中最大的耻辱,尤其是在林舞儿在当前这种场合下,郑重其事的向她‘感谢’时,不次于拿鞋底子咣咣的抽她脸。 楼宇湘坦然受之。 娇笑着站起来,双手合十冲可劲鼓掌‘感谢’她的东海集团员工们,连连点头。 楼宇湘终究是楼宇湘,仅凭这种唾面自干的本事,就是很多人无法比及的。 其实林舞儿也不想当众挖苦她的,可不来这么一下,心里就不得劲。 直到她看到楼宇湘无视她的挖苦,反而连连感谢后,林舞儿才猛地想到了‘适可而止’这个成语:为了逞一时之快,惹急了楼宇湘可是大大的不妙。 抬手让众员工息掌后,林舞儿又看了眼燕春来。 到现在她都不明白,方圆每当提到燕春来时,眼里都会露出淡淡的杀意。 在林舞儿看来,燕春来比谋夺她家当的楼宇湘,可要好一万倍了,就算他做了什么错事,也不该让方圆对他生出杀心。 楼宇湘那么欺负她,方圆还不是也放过她了? 燕春来在明珠,可是个比楼宇湘还要强大的存在,方圆干嘛要那么对他? 林舞儿不知道的是,在方圆心中,燕春来要比楼宇湘更加可恶一万倍。 是,是方圆先糟蹋了叶明媚,但这能怪他吗? 老人们都说了,一个巴掌拍不响,当初要不是叶明媚想把他置于死地,他懒得跟这女人发生任何牵扯。 退一步来说,就算他对叶明媚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燕春来也不能在他‘死后’,以那种卑鄙手段去欺负水暗影。 正所谓人死账消,方圆人都死了,燕春来干嘛要对水暗影不依不饶的? 当初要不是昆仑及时现身相救,估计这会儿水暗影肯定在阴间痛哭流涕,大骂苍天干嘛要把方圆犯下的错误,强加在她身上。 每当想到蜥蜴浩克兄弟,方圆就会一阵阵的后怕,对燕春来的不满,也是呈几何形式的上涨。 林舞儿不知道这些,燕春来倒是知道,却不知道是方圆要对付他。 可在林舞儿再次不经意的看过来时,燕春来内心深处那股子心惊肉跳的感觉,就蓦然增大,下意识的挪开目光时,又看到楼宇湘脸上带着古怪的笑意了。 那个人,到底是谁!? 不知道多少次自问的这个声音,再次从燕春来脑海中响起时,就听林舞儿吐字清晰的说道:“我要感谢的第二个人,就是--他。” 林舞儿转身,抬手指向了背后总部大厅的门口。 现场众人所有的目光,都随着她的指引看了过去。 早就已经跑到门边的李杰,还有另外一个副总,伸手拉开了玻璃门。 一个身穿藏青色立领中山装的年轻人,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缓步走了出来。 这时候,停车场四角的音响内,忽然响起了《上海滩》的主题曲--就是那‘浪奔,浪涌,万里涛涛江水永不休’的歌曲。 不管你是否喜欢那个时代的电影,可有一点你必须承认,这首歌已经成为了不可逾越的经典。 每逢歌曲响起,人们的脑海中都会浮上一组慢镜头:身披黑色呢子大衣的大哥,头戴黑色礼帽,嘴里叼着牙签,满脸傲视人间的笑容,带着他的众多走狗,缓步走了过来--气场十足,有粉丝在尖叫:某某哥,我爱你! 方圆当然没有发哥(周润发主演的许文强)的风采,他既没戴礼帽,也没叼牙签,只有格林德、秦大川还有毛驴三个走狗跟随--最最关键的是,现场除了林舞儿、观礼台的数名嘉宾外,其他人都不认识他。 谁会对一个不认识的家伙,发出看到强哥那样的尖叫? 最多,大家只是在脸上写上几个字:这厮,是谁呢,这么能装比。 方圆也不想装比--他最后一个出场,只是为了给燕春来一个惊喜罢了。 只是他可没想到,在他闪亮登场时,四周会响起《上海滩》的主题曲,衬托的他好像强哥那样。 这肯定是秦大川捣鼓的,这家伙就不知道低调才是最厉害的炫耀吗? 方圆回头狠狠瞪了眼满脸得意的秦大川,加快了前行的脚步:唉,没办法,他真怕走的再慢一点,就会有臭鸭蛋横空飞来。 臭鸭蛋没有横空飞来,燕春来却像比被八百个人,拿臭鸭蛋狠狠砸了八百遍那样,以往任何时候都能保持着他豪门世家大少风范的儒雅,早就被见了鬼的震惊给吓飞了。 估计这时候就算有人把一个臭鸭蛋砸进他嘴里,他也不会知道。 见到早就死了一年多的死人,活生生的出现在眼前,这不是见了鬼,又是什么? 相比起燕春来脸上的精彩表情来说,叶明媚就显得平淡多了--人家在看到方圆出场后,竟然双眼翻白,一下子昏了过去。 幸好楼宇湘就坐在她身边,这才能及时把她揽在怀中,把自己的小香肩借给她来靠时,还在心里冷笑:喝喝,你表演的太过了吧? 燕春来夫妻俩的反应,正是方圆想要的。 为了能够让这对夫妻能够在第一眼就确定自己是谁,方圆可是特意用药水,把自己越来越细腻白净的皮肤,给擦洗了一遍,才重新恢复他昔日男人的阳刚风采。 相比起燕春来夫妻来说,马经天嘴巴倒没有睁那么大,但老天爷也能保证,他进场前喝下的那瓶酒,在瞬间就被震惊给蒸发了。 接着涌起的,就是满嘴、满心的苦涩:怪不得舞儿能从夺回东海集团,原来是他在暗中帮衬着。呵呵,也唯有他,才能让楼宇湘乖乖吐出吃下去的东西吧? 方圆‘生前’,马经天对他还不是特了解。 可他‘死后’,马经天才知道这家伙从来都是不走寻常路的不寻常人。 “他是谁呀?” “不认识。” “怎么还带着一条土狗?” 现场那些不认识方圆是谁的众记者们,开始交头接耳:“他能最后一个出场,看来也不是一般人。或许,是来自京华的公子哥。” 方圆上台后,就看向观礼台那边,冲燕春来很礼貌的笑了笑,才面对众记者,开门见山的说:“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方圆。方是大方的方,圆是圆静的圆。相信各位很少有人听说过我的名字。” “啊,你就是方圆?” 方圆的话音未落,一个记者就跳着脚的问道。 “是,我就是方圆。” 方圆有些纳闷:这哥们耳朵不好使吗,我刚才可是说的很清楚了。 那个记者继续问道:“就是一年多之前,牺牲在北朝地下古城的那个方圆?” 一年多之前差点死在北朝地下古城,是方先生一个永远的恶梦,但也是骄傲:那一刻,他真做了川南县城的救世主。如果不是他及时抱着核弹扎下坑洞,后果将不堪设想。 任何人,在别人提到自己骄傲的过往时,心情都会一下好起来,就像立马在脸上推起一个大大笑容的方先生:“呵呵,些许往事,不足挂齿。” 第758章:我们会白头偕老 当记者的,绝对是全世界腿子最勤快的一群人了。 只要是有值得被采访的事儿,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不管是天灾还是人为,不管是近在咫尺还是远在天边,只要能去,他们都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去,抢先挖掘第一手材料。 一年多之前东北鹦鹉川水库的火山爆发、川南县数十万军民的大撤退,绝对是值得全世界都关注的大事,记者们怎么能放弃前往探个究竟的机会? 时隔一年多,很多记者仍然能清晰回想起飘扬的红旗、嘹亮的军号、成千上万的子弟兵就像一把尖刀那样,剖开十数万大撤退居民组成的洪流,扑向川南县城,力图拯救每一个同胞。 那是一个让人热血沸腾的时刻,所有曾经亲身经历过那次事件的人,都无法忘记人类在天灾面前的渺小,以及那些悍不畏死的子弟兵,是用什么样的实际行动,向世人演绎他们当代军人的风采。 很多记者,都是在大撤退结束后才赶去的。 不过所有记者,都能从现场数十万‘难民’中,获悉火山爆发的真像,会听到一个人(其实是很多人)的名字:方圆。 正是方圆等数十名华夏最优秀的军人,以他们的牺牲,换来了数十万同胞的成功撤退,彻底粉碎了那个国家的疯狂行为。 任何时代,为了广大同胞而献出生命的勇士,都会被人们牢记,感激,尊重。 方圆,就是这些勇士中的一员。 当初在川南县时,龙头特意‘放任’手下,把所有勇士的照片,都印发在了宣传单上,让人们牢牢记住这些为国牺牲的勇士,明白无论到什么时候,国家都会不计牺牲的来保护每一个公民。 所以当方圆今天站在小平台上后,有个曾经在去年去过东北的记者,立马就从他的名字上,联想到那些宣传单上的勇士照片,才问他是不是那个方圆。 对于自己曾经做过的事,尤其是这种值得骄傲、受人尊敬的勇敢行为,方先生从来都不懂得什么叫谦虚。 他也没必要谦虚什么。 因为在这一刻,他所代表的不是他自己,还有牺牲在地下古城的数十名华夏军人。 他有责任,也有必要代表他们,面对记者们的提问,神色庄重的抬手敬礼,大声说:“是,我就是从那次行动中侥幸活下来的方圆!” “他真是那个方圆!” “他没有死!” “他,还有那些军人,才是真正的勇士!” 人们,哪怕是思想再龌龊人,在真正为国敢于牺牲的勇士面前,也会给予他最崇高的敬意。 更没有谁。去想方圆敢不敢冒充勇士这个愚蠢的问题,只会迅速扣下快门,疯狂拍摄着他代表数十名军魂向大家敬礼的这一刻。 方圆有资格接受人们的尊敬,毫无愧色。 他更能从记者们疯狂的呐喊,甚至还有好多女记者瞬间泪流满面的激动中,深深体会到了华夏军人的骄傲。 任何时候,军人们都配得上最可爱的人这个称号。 掌声如雷,经久不息、 这是方圆(还有那些牺牲的勇士)早就该享受到的尊重,只是人们欠他太久了。 毛驴很不适应这种气氛,夹着尾巴躲在了格林德腿子中间。 死老外深情的望着圆哥,脸上的青春痘都开始发光。 秦大川更是兴奋的手舞足蹈,双手高高的举起,拼力拍着巴掌--他觉得,能够有幸成为老大的小弟,沾光接受人们的疯狂爱戴,貌似比他在赌桌上拿到一手好牌,要让他激动太多了。 林舞儿则是连连抬手擦拭眼角。 从这些号称‘为了金钱就敢颠倒黑白’的记者们的狂热反应来看,她才知道方圆等人当初的牺牲,要远远重过她所理解的。 观礼台上,童亦夫老先生也站了起来,望着方圆欣慰的点头,鼓掌。 老先生都站起来了,哪怕此时已经被如雷掌声惊醒了的燕春来夫妻,心中有一万个不愿意,也得乖乖站起拍掌。 因为他们很清楚:在这一刻,方圆不是他们的仇家,就是最该接受他们尊敬的勇士。 他们更清楚,方圆接下来要做什么:他会当着所有记者的面,说他是如何死里逃生的,其间受到了多么非人的折磨--他甘心为国牺牲,却不甘心有些卑鄙小人,在他牺牲后,趁机欺负他的妻子。 燕春来无比的绝望:利用人们的正义感,来撕下他丑陋的虚伪面具,不但是对他最最残酷的报复,还能给燕家的名声,造成沉重的致命打击。 偏偏,面对方圆的打击,燕春来没有丝毫的还手之力。 这种从没有过的绝望,促生出了恐惧到骨子里的更大仇恨。 只是,他不再仇恨方圆,而是仇恨叶明媚! 如果不是叶明媚招惹方圆,燕春来吃饱了撑的,才在方圆为国捐躯后,对他遗留在尘世间的妻子水暗影下手。 完了,完了。 燕春来心中痛苦异常的哀嚎着:就为了个狂妄的臭女人,我就把整个燕家给搭进去了--她,怎么还不死!? 燕春来忽然侧脸,看向叶明媚。 如果可以,他现在就要用手把她活活掐死,然后再自杀。 唯有那样,他才能逃避整个燕家没落后的罪恶。 叶明媚醒来后,只是眼光呆滞的望着那个男人。 感受到燕春来恶魔般的凶狠目光后,她慢慢扭头看向了他,忽而一笑。 她觉得有趣极了,那么庞大不可战胜的燕家,竟然是毁在她一个女人手里的。 看来人们说得不错:男人生来就是为了征服世界,而女人则是可劲来毁灭男人的。 叶明媚的明媚一笑,让燕春来腮帮子猛地鼓起:他能从这女人貌似得意的一笑中,看出所包含的意思。 她不在乎死,只享受由燕家这个豪门世家陪着一起轰然倒塌的骄傲。 任何一个女人,能以自己的死,来换取一个像燕家这么牛的豪门大族没落,都将是死的‘重于泰山’。 这个女人,疯了!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就想把她给掐死的燕春来,竟然不敢面对她了,咬紧牙关转过了脸,却又看到了楼宇湘。 楼宇湘依旧满脸古怪的笑容,只有古怪,没有恐惧。 燕春来知道,她已经跟方圆做好交易了,所以今天才会有心情跑来这儿看戏。 他没有羡慕这小女人:楼宇湘,只是欺负方圆的兄弟而已,撑破天就想逼着她去站街,而他燕春来,则想把烈士的遗孀,逼成自己的地下情人,或者被蜥蜴浩克兄弟糟蹋后干掉。 同样是盟友,同样都跟方圆接下了梁子,郭易秦只付出销声匿迹的代价,人家压根没有对方圆的妻子、兄弟做什么,只想干掉九幽王,昆仑而已(铲除大盗跟邪恶,是国家赋予他的职责,谁都说不出个错字来)。 楼宇湘,只要能拿出足够方圆满意的好处,损失点颜面,不但能逃过这一劫,看样子还跟方圆化干戈为玉帛了。 唯有他燕春来,实在想不出他有什么理由,能让方圆放过他--慢来,理由……理由? 想到这这两个字后,燕春来烦躁惶恐的心,攸地平静了下来:是啊,郭易秦、楼宇湘俩人能躲过异变(方圆也杀不死了啊)的方圆,是因为他们方圆放过他们的理由,可我也有为什么要这样做的理由啊。 燕春来的理由,自然就是叶明媚了:当初,如果你没欺负我媳妇,我怎么会那样痛恨你,做出那些事? 要想逃过这一劫,必须得打出叶明媚这张牌来,堵住方圆的嘴。 就是现在! 那样诚然会让燕春来颜面丧失--但他一个人面子,跟整个燕家的兴亡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我刚才真是被吓坏了头脑,竟然向叶明媚释放出要当场干死她的信号。 燕春来长吸了一口气后,脸色恢复了平静,自信的儒雅气质,重新散发了出来,笑吟吟的看向了叶明媚。 此时掌声已经停止,众记者们已经蜂拥到小平台前,高举着话筒采访方圆,请他说说前年在地下古城所遭遇的那些,以及他怎么死里逃生的真像。 人们,总是对这种事,怀着无比的浓厚的兴趣,这也是媒体记者最喜欢看到的。 燕春来很感激这些记者:不管方圆敢不敢说出那些能影响双边关系的话,他都得先让记者们满意了。 而他‘答记者问’的这段时间,就是燕春来能否说服叶明媚的唯一机会。 短短数个小时内,就历经几次‘生死’的叶明媚,思想一下子成熟了太多,所以在看到燕春来忽然温柔的笑着看向她时,先是愣了下,接着就明白他要做什么了。 他在求我,呵呵。 叶明媚也长长吐出一口浊气。 这是她在被燕春来抓、奸后就压在心底的浊气,还有这一年多来的忍气吞声、担惊受怕,终于在这一刻释放干净,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一下子好了很多。 端起茶杯,很仔细的品了一小口后,才微微歪着下巴看着很陌生很遥远的丈夫,轻声说道:“我想在我们定好的交易上,再加上一条。” “别说十条了,就是一百条,我也会无条件答应的。” 燕春来微笑着点了点头。 “高兴了,我会把他带回家,无论我们做什么,你都不能管。” 叶明媚淡淡的说出了她的条件。 燕春来脸色没有丝毫的变化,就点头答应:“我保证。还可以再主动给你个好处,那就是你要是跟他生了孩子,我会承认孩子姓燕。” “你真好,春来。” 叶明媚眼神迷离的抬手,在燕春来脸颊上轻抚着,喃喃说道:“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燕家的名声;也保证在我忽然死去后,会有我们很快就签订的交易合同,立即在媒体曝光。请相信我,不是在吓唬你。” “明媚,我们会白头偕老。” 燕春来依旧笑着,拿起叶明媚小手,在手背上轻轻抚摸着。 夫妻恩爱的样子,让人羡慕。 第759章:来自叶明媚的承诺 任何人面对上百记者的提问,都得三思而后回答。 有些问题,可不方圆随便能回答的。 他虽然早就不再是军人,也清楚特工人员那近乎到冷酷的保密条例,事关国家的名声跟利益,他没任何权利私下曝光,当前只能采用春秋笔法、避重就轻,含含糊糊打着哈哈的蒙混过去。 现场记者们,也都是精通此道的人,看出方圆在有些事上不好回答后,就把问题转移到了他的私人感情问题上。 比方他老婆是谁啊,今天有没有来啊? 他跟东海集团的林总又是啥关系啊,俩人有没有拉过小手、亲过小嘴,在郊外车里做过对不起糟糠之妻的事儿啊等等。 总之,方圆为了应付这些记者,忙的满头大汗,真正的手足无措。 这可不是他想看到的。 他今天光明正大的站出来,只是为自己在‘牺牲’后遭到的不公正讨个公道,顺便告诉所有人,他方圆又回来了。 “各位,各位,因为时间的关系,对方先生的采访就到这儿吧。还请各位把名片交给我,以后有机会我会安排方先生接受某位的专访。” 关键时刻,秦大川再次发挥了他聪明机灵的长处,把自己当做方圆的经纪人,来帮他对付这些难缠的记者们。 记者们也很知趣,知道每当有经纪人跳出来后,他们的采访也就宣告结束了。 还没有挖到方先生的私人感情,委实有些遗憾,不过能亲眼见证勇士的‘王者归来’,这也足够大家好好咬一下笔杆子,把他塑造出最正面的英雄人物,让十数亿同胞去深受感动了。 对,就是用《王者归来》这个题目! 等众记者们都恋恋不舍的后退后,方圆才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低声对前来解围的秦大川说:“这个月的薪水,比格林德多一半。” 秦大川眼睛一亮:“能不能现在就给?” “滚。” 方圆毫不客气的骂了句,再转身面向大众时,脸上已经戴上了和气的笑容。 他看向了燕春来。 燕春来没有躲避他的目光,让方圆有些惊讶:做了亏心事的家伙,在看到债主时,不都是目光闪烁的吗,他怎么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好像根本不怕我的报复。 就在方圆看着燕春的眼神开始变冷时,叶明媚站了起来。 今天到场的人,算是开了眼界了:在华夏齐名的一朵花、人参果全部到场,还有楚楠楠这个正在走红国际影坛的小影星,三个大美女往那儿一座,啧啧,看着就养眼。 当然了,东海集团的林舞儿,也是万里挑一的美女。 不过她的美是一种饱经沧桑后硬朗而倔强的美,跟另外三个浑身洋溢着雌性荷尔蒙魅力的女人,没有任何可比性,被人忽略也就很正常了。 三大美女中,楼宇湘跟楚楠楠所穿的,都算是正装--人们,有时候总是讨厌正经的东西,所以才觉得身穿白色露肩长裙的叶明媚,更加养眼一些。 再说了,叶明媚号称是明珠一朵花,现场的人们基本都在明珠混生活,当然就把她视为自己人了。 自己人忽然站起来,双手拎着裙裾摆着迷人的小腰肢,款款走向小平台上时,肯定会吸引大家的注意力:“咦,燕太太要代替整个观礼嘉宾发言吗?” “嘿,也该由她来代表才对,她可是咱们明珠的一朵花。” “别嘀咕了,免得分散我的注意力,让我听不到燕太太在说什么。” 议论纷纷中,方圆的冷眼旁观下,叶明媚踩着细高跟小皮鞋,咔咔的走上了小平台上。 林舞儿也不知道叶明媚为什么忽然登台,跟方圆对望了一眼后,出于礼貌迎了上去:“燕太太,您--” “我有几句话要跟方圆说。” 叶明媚看都没看林舞儿,只是盯着方圆轻声说道。 “等会儿--” 林舞儿刚说到这儿,就被叶明媚第二次打断:“等不得,再等,就会有人会死。林总,你也不希望在你开业的好日子里,看到死人吧?” 林舞儿听不懂叶明媚在说什么,只知道今天不能死人--就算要死,也得给我死的远远的。 众记者,包括童亦夫等人,搞不懂叶明媚怎么就忽然登台了,倒是楼宇湘好像看出了什么,眼神古怪的看了眼燕春来。 燕春来端着茶杯,慢慢品着香茗,满脸的平静。 方圆也一脸的平静,等叶明媚走过来后,才笑着问候:“燕太太,你有啥话要对大家说吗?” 叶明媚伸手,关掉了话筒上的开关,低声说:“我有话要对你说。” “就在这儿?” 方圆皱了下眉头。 叶明媚回答:“就在这儿。” “那你说,我听着。” 方圆从叶明媚下意识吞咽口水的动作中,猜到她为什么挑这个时候上台来说话了,肯定是来谈条件,要求他闭嘴别祸害燕家名声的。 “放过燕家,放过燕春来!” 叶明媚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在提出自己的要求时,保持神色看上去很自然。 “你觉得,我该放过他?” 方圆脸上依旧在笑,只是眼神很冷。 “你该。” 叶明媚又咽了口吐沫,强迫自己笑着轻声说:“以后,我不会让燕春来动我一下,我只属于你一个人。只要你喜欢,随时随地,哪怕是守着燕春来,我都保证他连个屁都不敢放。” “这算啥,美人计?牺牲你自己,来保全燕春来,还有整个燕家的名声?” 方圆说着,看向了叶明媚的胸前。 叶明媚马上就挺了下胸膛,好让方圆看清楚她有足够改变他决定的本钱:“我还可以给你生个孩子,由燕家来抚养。” 听她说出这句话后,方圆就知道燕春来为了维护他跟燕家的名声,不惜拿出一切能拿出的代价了:把自己老婆推到别人身边还不算,还能‘宽宏大量’的替人抚养孩子。 方圆笑了笑,没说话。 看来,他在权衡答不答应叶明媚的条件。 或者说,在考虑叶明媚的魅力,有没有值得他放弃报复的资格。 叶明媚一咬牙,声音更低:“当然了,为赔偿你的精神受损,我会拿出一大笔钱。还有,我会、会把让林东海变成了植物人的凶手,交给你!” 她的最后一个条件,打动了方圆。 替林舞儿找出暗算林东海的凶手,始终都是方圆所希望的。 虽说找到凶手,也无法改变老林成为植物人的现实,但总能解开林舞儿最大的一个心结。 “好,我答应你。” 方圆再次沉吟片刻,才笑着说:“叶明媚,我这次死里逃生后,感触颇深。我觉得吧,我能重新站在阳光下,那是因为我以往做了个太多的善事,老天爷舍不得我死。所以我在活过来后呢,就琢磨着更得积善行得了。” “这不是问题。” 听方圆终于松口后,叶明媚提着的那颗心儿,噗通一声落了下来,瞬间就笑面如花:“你想让我拿出多少钱,帮你做哪些善事?” “第一次来明珠时,我就认识了阳光孤儿院的胡院长。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人性最闪亮的一面,那时候就答应他如果有机会,我会像他那样,在唐王开一家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孤儿院。” 方圆想了想,才说:“唐王有个地方不错,叫梨花山。就是距离市区有些远,得修一条长达二十多公里的公路。” “这些事情交给我来做。我承诺,半年内我就会让你在梨花山,看到一座拥有国际水准的孤儿院,还有一条整齐的公路。” 叶明媚没有丝毫的犹豫,马上承诺:“如果可以,我每年还可以再投资一千万,更进一步来完善孤儿院的设施。” “好的。” 方圆点了点头,转身打开打开了话筒,拿手指敲了敲,提醒在下面窃窃私语的人们注意后,才说:“各位来宾,在东海集团林总再开业的好日子里,我向大家宣布一个好消息。这个好消息呢,是关于燕春来燕先生的。” 他不会耍着我玩儿,假装答应我,再跟大家说出事情吧? 叶明媚刚落下没多久的心,腾地又提了起来。 本来已经胸有成竹的燕春来,也再次缓缓转动起了水杯。 楼宇湘偷偷的笑了,很得意:嚯嚯,你们以为这小子那么容易满足啊,如果他这么好搞定的话,当初姑奶奶也不会那么狼狈了。 把大家的好奇心都调动起来后,方圆才继续说道:“刚才燕太太亲口告诉我说,为恭贺东海集团开业大吉,燕春来燕先生特意在此郑重承诺,将会在半年内,在某地创建一所具备国际化先进水准的孤儿院。” 什么,我承诺要在某地创建孤儿院? 神经紧绷着的燕春来,呆愣一瞬后,马上就明白了:方圆跟叶明媚的达成协议了,他没有索要经济上的赔偿,而是拿出这笔钱来创建孤儿院。 只是,他干嘛要打着我的旗号,来当众宣布我做慈善事业呢,这不是往我脸上贴金吗? 燕春来脑子飞快转动着想到这儿时,方圆开始鼓掌。 就像恨不得所有有钱人都吃饭被噎死那样,人们也很喜欢他们能拿出大笔的真金白银来做善事--好像唯有这样,才能获取自己对为富不仁的谅解。 于是,在方圆的带头鼓掌下,所有人都面向燕春来,脸上带着发自内心的敬意,鼓掌! 掌声如雷。 燕春来浑身轻飘飘的,感觉到了从没有过的舒坦,站起来含笑抱拳,对现场众人,尤其是方圆,很认真的表示了谢意。 心里却在想:这小子被叶明媚这贱人给彻底迷住了,为了能长久的霸占她,担心我会出妖蛾子,所以才把这些钱能挣到的名声,还给了我。呵呵,这样也好,燕家是从来不拒绝好名声的。 抛出一个颇有姿色的贱人,就能让笼罩在燕家头顶的浓雾散开,还挣到了慈善家的好名声,这个结果对于燕春来来说,绝对是意外之喜。 第760章:未来的未来孤儿院 锦上添花,从来都是国人最爱做的事。 看到本该被吓得尿裤子的燕春来,却被方圆宣扬成了大慈善家,楼宇湘在呆懵之余,忽然也意识到这是个为楼家挣取好名声的机会。 等掌声稍稍稀落一点,楼宇湘当机立断站起来,快步走上了小高台。 “怎么,宇湘你也要做个大善人么?” 彻底放下心事的叶明媚,巧笑嫣然间重新焕发出了她原本的贵妇气质。 “四嫂,小妹虽然不是明珠人,可恰逢此慈善盛举,怎么可能会让四嫂专美于前?” 楼宇湘抬手掩嘴咯咯一笑,问道:“四嫂要不要给我向众记者做个简介?” “既然宇湘你要发善心了,我可不方便争抢你的风头。” 叶明媚瞟了方圆一眼,右手拎着裙裾款款走下了小高台。 “方圆,我给你未来的孤儿院捐款,这可是看你的面子哦。” 楼宇湘眼眸流动,走向方圆时低声问道:“有没有被感动呢?” 方圆后退了一步。 他忽然发现楼宇湘左脚脚后跟已经稍稍提出了鞋子,再往前走一步,就会假装崴脚哎哟一声扑倒在他身上。 只要他伸手去搀扶,这女人铁定会趁机抱住他,当着数百人做出某些暧昧动作--这样,有利于她以后跟方圆交往时,人们不会感到惊讶。 只会以为方圆趁着今天这个机会,才开始追求她。 话说楼宇湘虽然是死过三任丈夫的小寡妇,可无论是身材相貌,还是身份地位,都是尘世间顶儿尖儿的祸水,没有哪个男人在有机会把她泡上炕时,不会心动。 却没有谁知道,方圆才不稀罕对她心动。 楼明功郑重其事的要收他做孙女婿时,方圆不明白自己为啥这样抢手,只是很清楚这些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没有数十上百倍的利益回报,楼家会主动招他做女婿吗? 楼宇湘今天以失败者的身份,自降身价的跑来恭贺林舞儿,除了来看戏外,就是来讨好方圆,这也是让他更加小心的主要原因:究竟楼家想从我身上得到哪些好处,才让她不顾颜面的出现在这儿? 方圆暂时还想不通,也不想把心思浪费在这件事上,就觉得他以后对楼宇湘,采取敬而远之的策略就可以了。 所以在看出小楼要演戏,在众目睽睽下要扑倒在他怀中大玩暧昧,为以后光明正大的接近他做铺衬时,方圆及时后退了一步。 不给她任何机会。 楼宇湘的笑容,稍稍冷了下,随即恢复了正常,收起了要玩暧昧的心。 “楼总能够赞助未来的孤儿院,这是孩子们的造化,我当然很感动,相信在场的所有人都会被感动的。” 方圆笑着转身,拿起桌子上的话筒,朗声道:“各位,我相信大家都认识这位漂亮的女士,就是苏省帝皇集团的总裁楼女士--” “楼总,你也要为孤儿院捐款吗?” 有个心急的记者,高叫着打断了方圆的话。 方圆趁机闪到一旁,抬手冲楼宇湘做了个请的姿势。 当前这种场面,楼宇湘绝对是见惯了的,拿起话筒时依然在笑着,只是这笑容相比起对方圆笑时,少了妩媚的暧昧,算是很官方的样子吧。 “我这次应东海集团林总邀请,前来参加东海集团的再开业大典,深感荣幸。” 楼宇湘矜持的笑了下时,回头冲站在一旁的林舞儿,微微点头示意。 林舞儿笑着点头回礼,心中冷哼:哼,哪个邀请你来的呢? 这娘们虽说心狠手辣脸皮厚,不过舞儿跟她相比起来,无论从哪方面来讲,还都是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看着面对众记者侃侃而谈,借此机会大肆宣扬帝皇集团的楼宇湘,方圆都能感觉到自己看着她的目光中,肯定带有了欣赏的神色。 同时也有些不解:为啥越漂亮的女人,就越不是东西呢? 不是东西的楼宇湘,用她自身的魅力、出色的口才,很快就掌控了场面局势,把东海集团的开业典礼,变成了她宣扬帝皇集团文化的推广会。 甚至还接受了几个记者的询问,只要不是私人感情问题,她都能面带最亲切的笑容回答,末了更是小手一挥,当场宣布捐款三千万。 自然,又获得了大家雷鸣般的掌声。 楼宇湘微微弯腰,对台下众人接连鞠躬致谢后,才转身走下了小平台。 她在回身后才发现,方圆已经不在现场了。 今天是帝皇集团再开业大吉的好日子,林舞儿才是今天的绝对主角,方圆不想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何人,抢走了她的风头。 却不妨碍他站在二楼窗帘后面,看着童亦夫老先生也走上了台。 常为集团,将会为明珠阳光孤儿院捐款三千万。 老先生上台后,只说了这句话,就双手合十冲大家点头致意,在掌声中回到了观礼台。 他选择对明珠阳光孤儿院捐款,除了方圆跟山羊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外,其他人也都以为他这是在支持明珠建设了。 “这才是最有风度的,献爱心就是献爱心,才不会借此机会给自己脸上贴金。楼宇湘精明倒是精明了,不过相比起童老先生来说,气度上还是差了一些。” 方圆拿起一瓶矿泉水时,作为身负大小姐要给方姑爷捧场重任的瓦尔特,自然也不甘人后,在楚楠楠的陪同下登台,张嘴就宣布给未来孤儿院捐款五千万美金。 就连远道而来的俄罗斯客人,都慷慨解囊了,其他人又怎么好意思的自甘人后? 当然得‘你方唱罢,我又登场’,或多或少的献出了爱心(大家效仿童亦夫支持阳光孤儿院)。 一场开业大典,最后却演变成了一场慈善募捐,这确实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不过却是个好的意外。 最后,东道主林舞儿才来到台前,首先再次感谢各位到场的嘉宾,才宣布本次开业所收的贺礼,东海集团将一个子也不剩的,都捐给方圆未来的孤儿院。 没有谁觉得林舞儿这个明珠‘当地佬’,没有在本地做慈善有什么不对,因为大家现在或多或少,都已经领悟出她能重新入主东海集团,跟方圆有着直接关系了。 更有人在掌声刚落时,就起哄道:“林总,既然您也支持方先生未来的孤儿院,那么您干脆就在这儿为孤儿院起个响亮的名字吧!” 林舞儿低头看去,却是李杰在下面,冲她伸出了双手大拇指,满脸的兴奋。 “对,林总您就给孤儿院起个名字吧,以后我们集团可以把孤儿院定位重点援助对象,员工们休假的时候,完全可以去做义工嘛。” 其他员工在李杰的鼓动下,纷纷叫嚷了起来。 “好吧,那我就托大一次,在给孤儿院起个名字吧。” 林舞儿在这样说之前,曾经看过童亦夫,意思想请他来为未来孤儿院命名,老先生却含笑摇头,她只好羞涩的笑了下,说道:“既然大家在提到那个孤儿院时,总是会在前面加上‘未来’两个字,那么就叫未来孤儿院吧。” “好,未来孤儿院,好名字!” 李杰等人,瞬间就马屁如潮-- 开业就跟结婚那样,各方宾客到场参加完庆典后,那么接下来自然是大吃大喝的时间了。 林舞儿没有请大家去酒店,而是请大家去总部大楼大厅内。 有性子急的记者,跟在一众嘉宾后面走进大厅内后,才发现现场早就布置成了酒会的格局,东海集团公关部那些漂亮妹子,临时客串服务生,穿着统一的黑色小西装,双手捧着托盘,穿花蝴蝶般的人群中走来走去。 记者们最喜欢参加这种场合了,尤其现场名人荟萃--只是没有看到某位勇士的影子,未免有些遗憾。 九楼的总裁办公室内。 方圆亲自为瓦尔特、楚楠楠俩人泡上一杯茶后,才问道:“老波斯塔夫的身体还好吧?” 已经坐在沙发上的瓦尔特,听方姑爷提到老爷后,马上就站了起来,双手贴在腿上微微弯腰正色回答:“老爷身体状况良好。” “那就好,他得争取多活个二三十年的才行。” 方圆笑着请瓦尔特坐下后,才问起了卡秋莎。 卡秋莎在瓦尔特心中,就跟他的女儿差不多,在方圆问起时,当然不必再那样郑重其事的了,端起茶杯说道:“大小姐前两个月吐的厉害,不过现在稳住了,再有三个多月,孩子就要出世了。” “这么快?” 方圆愣了下。 “你已经跟我们分开五个多月了。” 楚楠楠接口回答。 瓦尔特可是老人精,从卡秋莎派楚楠楠跟随自己前来明珠时,就猜到她跟方圆的关系不一般,卡秋莎也知道,并结纳了她的存在。 如果这事要是放在华夏,忠于大小姐的瓦尔特心里肯定不会舒服,不过在俄罗斯嘛--尤其是对西伯文化也很了解后,瓦尔特才没觉得楚楠楠跟大小姐都是方圆的女人,感到有啥不妥。 “到时候,希望我能回到她身边,陪她一起迎接那两个小生命吧。” 想到自己竟然会有两个混血小儿子要出世,方圆就对那一天无比向往,看着窗外开始想象那些幸福的未来了。 “我也想要个孩子。” 楚楠楠抬腿,坐在了方圆的膝盖上,双手抱住他脖子,低头看着他的眼眸里,燃烧着要融化一切的火焰。 “靠,守着人呢,你咋就这样不要--瓦尔特呢?” 被从想象美好未来中惊醒的方圆,抬手刚要把楚楠楠推开,才发现瓦尔特不知道啥时候已经走了。 “我也要个孩子,我自己的孩子!” 楚楠楠不管不顾的,用力抱住方圆的后脑勺,把他脑袋塞到了自己心口上。 方圆深吸了一口气--这就受不了了。 才短短五个多月没见,这小泼妇的身材变得更加迷人了,如果不来个饿虎扑食把她扑倒在地毯上,最后让她哭泣着求饶,又怎么对得起很有眼里价的瓦尔特? 第761章:漠北北的必杀名单 酒会上的大多数食物,都是甜品。 女人从来都很喜欢吃甜品,如果不是为了保持优美动人的身材,鬼才愿意吃那些夹着生菜叶子的糕点。 漠北北哪怕是做鬼,也想吃那种糕点,而不是每天得被灌那种甜到骨子里的米浆。 她不但得总是‘吃’甜米浆,每天还得至少吃五顿。 每一次,她都被那个重达两百多斤的胖女人,用最最粗鲁的方式,把足足小半桶的甜米浆,用管子灌到肚子里。 不把胃囊撑到最大限度,咳嗽一声都会有米浆淌出来,是决不罢休的。 胖女人的行为,直接导致原本只有五十公斤的漠北北,在短短半个月内,就迅速‘膨胀’到了八十多公斤。 谁能想象一个身材苗条的女孩子,体重八十公斤后,会是一副什么样子? 玲珑的曲线不见了,胳膊变得比原先的腿还要粗,原本的小瓜子脸,已经变成了了小脸盆那样,风一吹就恨不得哆嗦起来的肥肉,更是把她昔日那双含有羞涩的眸子,挤压成了一条缝。 就这样了,胖女人还不满意,正在考虑着要不要每天给漠北北吃六顿饭。 因为夫人说过:漠北北得变成体重三百斤的胖女人后,她的任务才算完成,才能带着她毁灭美丽的骄傲,离开这个枯燥的海景房,去过她自己的美好生活。 “哭,还哭,哭什么呀哭?” 看到有泪水从漠北北眼角淌下后,胖女人把小木桶随手扔了出去,抬手在她脸上狠狠抽了一记耳光:“你特么的还有脸哭啊?要不是你的话,姑奶奶怎么会留在这鬼地方--足足半个月了啊,害得我都没碰过一个男人,你可知道这都是你犯下的错误!” 胖胖的脸,抽起来特别的有手感。 就像一巴掌拍在水面上那样,竟然能荡漾起层层的涟漪。 “小婊砸啊,我知道你恨死了我,恨不得把我生啃了。” 胖女人狰狞的笑着,用力拧着漠北北脸上的肥肉骂道:“可你也只是叫花子咬牙,穷发狠罢了!等你胖到三百斤,像头猪那样走路都费劲时,就算你想杀我,可你也得追上我呀?哈,哈哈!” 想到昔日被誉为九幽世界护花使者的漠北北,会变成一头走两步就得坐下来喘口气的肥猪,胖女人就无比的开心,狂笑。 狂笑声中,却也有热泪滚滚的落下。 她在怀念多年前那个拥有窈窕身材的女人,虽然放荡不堪,除了那一周之外,每晚都要有两个以上的男人相陪--但那时候的她,绝对是幸福的,觉得能够成为一个艳阴使,哪怕随时都能死去,这辈子也活的值了。 可就因为她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遭到了九幽夫人的惩罚。 她多么希望,多年前的她跪在九幽夫人脚下,把头都磕的鲜血淋漓时,夫人能够一刀砍掉她的脑袋,或者抓走她的心脏。 那样,也比每天被人灌这种甜到让她呕吐的甜米浆,接连灌了十七天就变成这副鬼样子,也好太多了。 这种甜米浆不但能让她迅速变胖,而且还有着无论她用什么办法,都无法减掉肥肉的邪恶特点。 到死,她都得保持当前的样子,再也回不到她的从前。 对于爱美的女人来说,剥夺她的美丽,是个比杀了她还要残忍的事。 肥胖的丑陋,不但扼杀了她的美丽,更扭曲了她的思想,让她无比渴望天底下所有的女人,都变成肥猪的样子! 尤其是像漠北北这种能让女人都心动的女孩儿。 明明是她自己犯了醋,遭受了惩罚,她却偏偏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在了漠北北身上。 每次用最粗鲁的方式给漠北北灌食,看着她无力的哭泣着挣扎,窈窕的身材一天天的被催胖,漂亮的脸蛋变成猪头--她就无比的开心。 她越开心,就会越喜欢折磨漠北北:抽耳光,拿皮鞭狠狠鞭打,用钳子死掐女孩子傲人的部位……如果不是九幽夫人严令,不许玩残漠北北,她铁定会让女孩子变成尘世间最丑的怪物。 看到漠北北每次被灌食完后,都会流下泪水,就以为是在像她那样,哀伤美丽的从前。 却忘记任何人在被填鸭式灌食后,都会无比的难受,泪腺就会分泌出泪水,来稀释这种难受。 她总是以自己的想法,去推测漠北北此时的感受。 真不知道漠北北不是在哭,只是疼--在身体有了明显的肥胖变化后,漠北北的泪水就已经流干了。 她发誓,从此之后她不会再因为悲伤等情绪流眼泪,只会用无比残酷的手段,来报复每一个被她早就列为必杀名单中的人。 这个变着法来折磨她的胖女人,自然是第一个。 夏小韵,会是那份名单上的第二个。 漠北北把夏小韵拍在第二的位置上,那是因为她很清楚:夏小韵肯定看到了她写下的那两个字(救我),从她办公室内找到了那只绣花鞋。 夏小韵只需拿着那双绣花鞋,去圆耀酒店的1707号客房,就能找到龙太太。 龙太太肯定在那边留下人的。 漠北北已经跟龙太太明说了,她有个东西要交出来,希望能换取最后一线生机。 可龙太太的人,在圆耀酒店蛰伏了好几天,都没等到夏小韵,漠北北这才知道小夏彻底抛弃了她,独吞了唯一能救她的那只绣花鞋。 漠北北没有把绣花鞋的事儿告诉龙太太,因为她很清楚,就算说出来,龙太太也只会笑着拍手称赞,说那东西本来就属于夏小韵的。 漠北北企图染指、并独霸绣花鞋,继而把夏小韵取而代之,只是个不切实际的梦罢了。 现在梦醒了。 夏小韵拿到了那只绣花鞋--漠北北甚至都能想象出,在无人的深夜,夏小韵肯定会穿上那只绣花鞋,在夜色中翩翩起舞,才不会想到自己会遭受龙太太何种的折磨。 夏小韵该死,被漠北北拍在必杀名单的第二位,确是‘够资格’的。 漠北北的必杀名单上,排名第三的人是昆仑:她空负‘刀锋起、头落地’的美名,却连自己的下落都找不到,这样的人还活着做什么? 水暗影,排在第四:那也是个蠢女人,就不知道必须得极力拯救漠北北,才能解决她当前的困境? 龙头的继任者、明珠的燕春来夫妇、苏省楼宇湘的三角组合,自然得都在漠北北的必杀名单中,占有一席之地了。 漠北北并没有觉得,她在遭受残酷异常的惩罚时,还排出这么个一个必杀名单是什么笑话。 这是她未来的计划。 最多,在等十几天,我就能恢复自、由了。 漠北北任由胖女人拿起带刺的皮鞭,狠狠抽在她身上、疼的她本能的一颤一颤时,被肥肉挤成一条线的眼睛里,却散出了疯狂的笑意。 随着身子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肥胖起来,漠北北能清晰感觉的,封锁她耳后风池穴、双脚足心涌泉穴的那四根钢针,正随着她身体脂肪的增厚,一点点的向外退。 等她体重达到三百斤左右时,这四根银针就会在某一刻,忽然失去制约她的功效,让她恐怖的武力值,在瞬间就能复原如初。 三百斤的体重诚然胖了些,但对本身具备强大武力值的漠北北来说,一点都无法制约她用最最残酷的手段,去杀人。 依着漠北北的智商,她当然能推断出这是九幽夫人故意而为之的,就是利用她报复所有人的狠戾,在尘世间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她都变成这样了,还要被九幽夫人所利用--漠北北不在乎。 她现在只在乎能活下来,等到那一天来临后,出世杀个痛快! 至于夫人会用什么手段,来保护绝不能死去的夏小韵,漠北北不去想。 “嗨,呵,哈,哼!” 胖女人在休息了十数分钟后,再次挥起了皮鞭,狠狠抽打着漠北北。 那啪啊啪啊的声音,真得很像男人跟女人在恩爱时那种响声。 漠北北倒是没经历过这种响声,不过却能想象出女人在这种响声下,会有多么的舒服。 就像这个再次奋力抽了漠北北足足三百鞭子的胖女人,终于累的扔掉鞭子,蹲坐在地上随后躺下,张大嘴巴好像死鱼那样,翻着白眼的回着气。 一看,就知道她从中享受到了无法形容的舒服。 漠北北眼角瞥着胖女人,嘴角艰难的勾勒出一个古怪的笑意:有一天,我让你永远留在这种在天上飞的舒服里。 楚楠楠终于从天上飞落了下来,回到了现实中。 看着抱着她脖子,趴在她背上那个家伙的手,楚楠楠幸福的长长吐了口气,才喃喃说道:“你、你刚才,是不是想杀了我,用男人的方式。” 方圆闭着眼,问道:“不是你自己这样要求的吗?” “那我为什么还活着?” “你能不能别这么不要脸?” “我怎么就不要脸了?有本事,你把我杀了啊。” “你是不想站着走出去吧?” “滚蛋,姐姐我现在高挂免战牌,来日方长,以后较量!” 察觉出背上的男人又开始不老实后,楚楠楠慌忙翻身把他推到了一旁。 真不能再爱了。 再下去,她就别想站着走出去了,今晚还得坐飞机飞回莫斯科呢。 楚楠楠从地上爬起来,靠在沙发上,那只涂着艳红色指甲油的右脚,搁在了方圆的下巴上,吃吃笑道:“哎,跟你说啊,我现在可是在危险期呢,说不定年初就能当妈妈了啦。” “那我提前恭喜你。” 方圆抬手把那只脚丫子打开,也坐了起来问道:“你要真怀孕了,就没法演戏了。这对你的发展,可是没有半点好处的。” “我演戏是为了谋生,帮父母抚养兄弟姐妹。现在给大老板当情人了,还有必要再去考虑挣钱?” 楚楠楠撇撇嘴,岔开话题问道:“你会怎么对待楚词?” 正要点烟的方圆,动作顿了下反问:“你觉得呢?” 第762章:灯火阑珊处为你祈福 在美国时,楚楠楠就给夏小韵打电话,说她遇到了方圆,并相谈甚欢。 她觉得夏小韵肯定会大吃一惊,说不定还会激动哭了。 但小夏妹妹的反应,却冷淡的让楚楠楠差点就把他们已经滚过被单的事说出来:她才不相信方圆还活着,还很认真的警告好友,小心这是个陷阱云云。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方圆跟陈婉约做那事,如果不是已经成为了他的女人,楚楠楠会立即飞回华夏,当面跟她说清楚:方圆,没有死。 那两个如果,制约了楚楠楠不能回来,只能尽可能委婉的表示方圆还活着。 相比起夏小韵来说,头脑很有简单嫌疑的楚楠楠,对方圆的了解真不怎么多。 而且不管是方圆,还是夏小韵,都不想让她知道太多,以免被卷进这个漩涡里来,到时候咋死的都不知道。 俩人的沉默,促使楚楠楠想到了太多:看来,楚词已经知道方圆跟她母亲的破事了,所以才不关心他的死活。 正所谓以己度人,楚楠楠觉得如果她是夏小韵的话,也不能再跟方圆来往了。 方圆回国那么久后,也没跟夏小韵联系,很可能也是这个原因。 自以为想通了的楚楠楠,因此对小夏生出了愧疚(喏,我跟陈阿姨争男人呢),就再也没有跟她联系过。 就当,大家从来都没成为过闺蜜好了。 直到现在她忽然问方圆,以后该怎么对待小夏时,才知道自己始终没有忘记那份姐妹深情。 方圆反问:“你觉得呢?” “你们,会成为好朋友吧?” 楚楠楠想了想,才轻声回答。 “我跟她会成为好朋友?呵呵。” 方圆笑了笑,吸了口烟问:“你是怎么看待我跟她的关系?” “她喜欢你。” 楚楠楠想都没想:“我很了解楚词,就算不问她,我也知道她很喜欢你。” “她为啥会喜欢我?” “你帮过她,在夏天问卷款潜逃后。而且,你们还在罗布泊内同生共死过。那时候,我要是知道这些事,我绝不会去你家,看到你跟陈阿姨--哼,我楚楠楠的脸皮再厚,也不会挥舞着锄头去挖自家姐妹墙角的。” “很多事,你都不知道。以后呢,你也别打听这些。” 方圆抬手,替楚楠楠拢了下凌乱的长发,认真的说:“好好演你的戏,等你彻底厌倦了这种生活后,就可以要个孩子了。” “我这次,不会怀孕?” 楚楠楠黛眉皱起:“你怎么能确定?” “我有很多秘密,说出来会吓你一大跳。不让你怀孕,只是这些秘密中最平常的一个罢了。” 方圆拿手拍了拍她脸颊,满脸的得意。 “起开!” 楚楠楠打开他的手,问:“我能不能知道那些秘密?” 方圆摇了摇头,认真的说:“不能。” “真不能?” “真不能。” “那就算了,姑奶奶懒得去听。” 楚楠楠从地上爬了起来,拿起沙发上的衣服走向浴室:“闲着没事,打扫一下战场吧。哼,也就是你这种不要脸的,才在别人办公室内干这种恶心事。” 方圆很想知道,楚楠楠在说这番话时有没有脸红。 明明是她采取主动,享受过后却把罪过都推在了男人头上,显得她多正经似的。 望着关上的浴室门,方圆笑了。 楚楠楠,再也不是以往那个除了破案之外,做任何事都不怎么动脑的小泼妇了。 她不但能忍着不问方圆的那些秘密,还练就了一副睁着眼说瞎话的厚脸皮--这让方圆有些怀念两年前的那个商警官。 也仅仅是怀念而已,毕竟当前的生活,才是最适合她的。 如果有一天,楚楠楠忽然告诉方圆,说她要嫁给别的男人了,他也不会感到奇怪,更不会愤怒的说不行。 他能看得出,楚楠楠是个相当自主的人,她现在愿意给方圆当情人,却不代表着她会给他当一辈子情人。 要不然的话,她刚才就不该问夏小韵,而是该关心方圆法律上的老婆水暗影。 或许,楠楠姐从没有奢望,有一天她会独霸身边有着太多美女围绕的方圆。 这个女人跳出警界后,不但相貌气质有了质的改变,人生观也成熟了,懂得自己想要什么,又必须得舍弃什么。 这,也是楚楠楠没有追问方圆那些秘密的唯一原因:她不想被牵扯到某个漩涡中,只想像卡秋莎那样,有一个跟方圆生的孩子,过着自己喜欢的生活。 爱一个男人,并不非得跟他永远在一起。 方圆打开办公室的窗口,让夹杂着些许海腥气息的风吹进来时,就听浴室内隐隐传来楚楠楠的歌声:“我对你的爱,或许就是看你在阳光下灿烂的笑,我却在灯火阑珊处为你祈福--” 方圆从没有听过这首歌。 可能是楚楠楠在拍电影时跟某外国人学的,歌曲婉转动听,满满的异域风情。 “刚才你唱的,是哪国的民歌?” 等楚楠楠穿戴整齐从浴室内出来,已经打扫完外面卫生的方圆说:“很好听。” “拉脱维亚的吧,跟一个小龙套学的。” 楚楠楠抱着膀子,看着方圆问:“怎么,你想学?” “不想。” 方圆摇了摇头,说:“我一个大男人,唱这种歌,会被人笑下大牙来的。” “切,不懂风情的蠢货。” 楚楠楠撇撇嘴,忽然张开了双手:“我得走了。” 方圆说:“我送你。” 楚楠楠摇头:“别,我不喜欢离别。” “那好吧,祝你一路平安。” 方圆走到她面前,跟她轻轻拥抱了下时,就听她在耳边低声说道:“你答应过我的,等我演戏演腻了时,会给我一个孩子。” “到时候,你或许就不想要了。” 方圆笑着回答。 “可能真会这样。” 楚楠楠松开他,后退一步歪着下巴问:“你会不会吃醋?” “或许会吧?” 方圆不确定的回答。 “那你就做好成为醋坛子的准备吧,小子,哈,哈哈!” 楚楠楠抬手重重拍了拍来方圆的肩膀,洒脱异常的转身,狂笑着离去。 “她走的很洒脱,不让我去送,执意要乘坐出租车去机场。” 这是林舞儿走进办公室后,跟方圆说的话。 方圆点头:“她以前只是假装洒脱,现在是真洒脱。” “我很羡慕她。” 林舞儿缓步走到窗前,望着外面逐渐黑下来的天,幽幽的说道。 方圆知道她为啥羡慕楚楠楠,无非就是从他们单独处在办公室内那么久,就猜到他们俩人现在是什么关系罢了。 林舞儿羡慕楚楠楠,除了她能被方圆所接受外,主要是因为人家离开时毫不留恋的洒脱样子--哪怕是装出来的,她也装不出。 方圆想了想,才说:“我跟她在一起时,还是失忆的。那时候我要是清醒着,我不会那样不负责任的对她。” “她没有责怪你。” 林舞儿头也不回的回答。 “可我会责怪自己。” 方圆走到她身边,跟她看着外面的世界,轻声说:“舞儿,我已经跟你说过了,我现在就是麻烦的代名词。我不在意麻烦,但你--” 林舞儿打断了他的话:“我知道,你故意疏远我,就是怕我受到连累。只是你想过没有,我已经被连累了。” “我不想说,你现在被我连累,相比起我要面对那些破事来说,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游戏,参与的也只是楼宇湘、叶明媚之流。他们这些人加起来,也比不上那些真正的麻烦的一根小手指。” 方圆转身,抬手扳着她的肩膀,看着她认真的说:“我希望你能平安,永远都别掺和进来。马经天,还算是个不错的男人,我相信你能看得出。” “你是不是也相信,我能嫁给他,当马太太?” 林舞儿笑着问。 “差、差不多吧。” 方圆躲开了林舞儿的眼睛。 “好吧,我会认真考虑你的建议。” 林舞儿轻笑一声,说:“我知道,等我真嫁给他时,你心头就会放下一个包袱的。” 方圆皱眉:“就不能不说这种话?” 林舞儿追问:“那你跟我说,我该怎么说啊?” 不等方圆回答,她就冷笑着抢先说:“无论我怎么对你表达爱慕,你都只把我当兄弟看待。你或许以为,你这样做的想法是伟大的,因为唯有这样才能让我不受你的连累。当我真嫁给马经天时,你还会真心的祝福我们白头偕老。” 方圆皱着的眉头,越来越紧。 林舞儿才不管,只想说个高兴:“方圆,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的做法很虚伪。你明明不喜欢我,你帮我只是因为我为你付出过,那你为什么不干脆的说,你对我没有一点点感情,却总是拿着‘兄弟’这个词来当借口呢?” “别说了。” 方圆低低的劝道。 林舞儿充耳不闻:“你可知道,想到你跟楚楠楠在我办公室里做那种事,我心里是什么滋味?明知道你对我没丁点那意思,还偏偏痴心不改、哦,不,是死不要脸的来纠缠你,却不知道你每次看到我,你就会恶心--” 啪的一声,方圆用一记耳光,打断了林舞儿的话。 林舞儿抬手捂着有血丝渗出来的嘴角,呆愣片刻后才喃喃问道:“你、你打我?” 方圆点头,还没有说话呢,林舞儿也忽然抬手,在他左脸颊上狠狠抽了一巴掌。 接着,她就像一只受伤的小母兽那样,低吼着一头撞在了他怀里。 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想把他撞倒在地上。 更是伸出十指,向他脸上狠狠挖去。 方圆也没客气,侧身闪开抬手一把采住她短发,稍稍用力就把她扔在了地毯上。 林舞儿默不作声,翻身刚要爬起,一只脚就踩在了她后脖子上。 很有力,带着绝情。 无论她怎么挣扎,都无法再抬起头来,只能用力抠着地毯,死死咬住嘴唇,才能强迫自己别哭出声。 方圆没有丝毫感情的声音,从她脑后传来:“你刚才说的那些话,一点也不错。” 第763章:知道我有多讨厌你? 林舞儿如果真是林武,那个有些娘炮的林二就好了。 方圆就会把她当做兄弟,只要她愿意,随时都能带着她,迎接普通人无法想象的狂风暴雨--既然大家是兄弟,凭什么我遭磨难,你却搬着个小马扎,坐在旁边看热闹呢?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才行。 偏偏她是个女的,还是个很有点小背景的。 本来她该过她那种无忧无虑的大小姐生活,就因为受到方圆的连累,结果搞得娘老子变成了植物人,又差点被楼宇湘给逼到万劫不复之地。 林舞儿为了寻找方圆做出的那些蠢事,诚然很让他受感动,但感动这种感情,从来都不代表爱情。 你会因为在炎热夏季晒的差点中暑了,帮某美女换好轮胎,就奢望人家在感动之余,会对你以身相许吗? 当然不能。 最多,人家也就是真诚的道谢,或许再给你一笔报酬罢了。 了不起,以后有机会能成为朋友。 方圆在下落不明后,就是那个坏了轮胎的美女。 林舞儿,就是冒着中暑危险,帮他无偿换轮胎的男人。 所以方圆感激林舞儿,也对她为了他不计后果的某些行为,被感动。 再所以,他才帮林舞儿夺回东海集团,收拾楼宇湘。 但无论林舞儿为他做了什么,他又拿什么来报答她,他都希望俩人能是兄弟。 感情很纯洁的兄弟。 他不喜欢兄弟真情被所谓的爱情所亵渎,就一再婉拒舞儿的示爱。 可她呢? 却以为凭着她的付出,足够能跟方圆走在一起,成为她的新娘。 她是真心爱他的,只是不知道她每次向方圆释放她的温柔,他都会感到无比的烦躁,一再忍让--这些话,就是方圆拿脚踩着林舞儿的脖子,居高临下的,用无比冷静的语气说出来的。 林舞儿抠着地毯的手,早就舒展开了,用力咬破的嘴唇,鲜血也已经凝固,整个人就像一个没有生命迹象的标本那样,动也不动。 方圆的脚还没有拿开,依旧在冷冷的说:“知不知道,你每次用那种眼神看我时,我都会感到胃口不好。林舞儿,你或许是一个还算合格的兄弟,在别人眼中,更是一个值得追求的好女孩。但你跟我想要的女人相比,你差了太多。” 方圆这才缩回脚,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拿出手机拨打了个电话。 林舞儿没有动,还是趴在那儿,目光呆滞。 方圆给谁打电话,又是说了些什么,她才不关心。 “起来吧,等会儿就会有人来了,你不怕被别人看到你死狗般的样子,我还担心别人会误会我把你怎么着了呢。” 方圆走过来,伸手抓住她肩膀,很轻松就把她放在了沙发上。 还很体贴的拿起餐纸,替她擦了擦嘴角的血丝。 林舞儿眼睛,始终盯着地面的某处,不声不响也不动。 方圆也不在意,继续在那儿搅动着毒舌:“林舞儿,我真得已经忍耐你很久了。是,你这个人是不错,特别看重跟我的感情,为了我不顾生死,我也很感激你。可当你趴在我怀里,抱着我说喜欢我时,我全身都在起鸡皮疙瘩啊,知道吧?” “那种感觉,就像被一个男人抱住要求寻欢那样,让我特别的反胃。甚至,我都有些后悔帮你了--就算是帮你,也该让你被楼宇湘逼着跳下火坑后。” 方圆自顾自的说着,还不断挥手来加重他的语气。 方圆该在林舞儿被逼着去站街接客以后,他再出来把她救出苦海。 那样,林舞儿在他面前就会有浓浓的自卑感,觉得再也配不上他了,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缠着他了。 “唉,那时候吧,我就是脑子一热,才没沉住气。” 方圆叹了口气,轻拍着林舞儿的胳膊,柔声说:“兄弟,别怪我有这种想法。真得,我圆愿你拿刀子来对付我,也别贱兮兮的企图用女色来折服我。” “你的姿色对我来说,真没有丁点的吸引力。” 方圆点上一颗烟,慢悠悠的说:“我现在对女人的要求,无比的高。这种心态,可能跟我死里逃生有关系,不是绝色美女,我不会稀罕的。你看看你--” 方圆说着,牵起林舞儿的手,在掌心翻腾着,还不时的捏一下她有些粗大的手指关节:“哪一点像女人?每次被你这双手碰到时,我得费好大力气,才能忍着不推开你,不对你表现出厌恶之情。你看看人家楚楠楠,现在多性感?皮肤雪白粉嫩的,一掐就能有水,那才是女人啊。” 林舞儿慢慢地缩回了手,抬起头看着他。 方圆跟她对视片刻,笑着说:“这些话,憋在我心中很久了,今儿终于能说出来,心里无比放松。别以为我在骗你,我是认真的。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好、好。” 林舞儿嘴里终于发出了两个音节,就像木偶那样,没有丝毫感情。 “你知道我为啥要放过楼宇湘吗?除了我不想因为你得罪苏省楼家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她已经是我女人了。” 方圆得意的砸吧了下嘴巴:“其实,你该看的出,她在上台跟我说话时,那双看着我的眸子里,全是水一般的温柔。啧啧。人参果,果然不愧是人参果,确是够味。” 林舞儿嘴角哆嗦了下,眼神终于有了一丝灵动。 无论她对楼宇湘是什么看法,她都不得不承认:那个女人,才是真正的女人。 “你是不是想问,我放过燕春来,也是因为垂涎他老婆叶明媚的美貌?” 看出林舞儿嘴唇动了几下,却没说出一个字后,方圆就替她说了出来。 林舞儿点了点头。 “高,兄弟,你果然是高,一下就能猜出我的追求了。” 方圆赞叹的竖起右手大拇指,接连晃动了几下才说:“明珠叶明媚,苏省楼宇湘,被人称为一朵花,人参果,艳名红遍大江南北,堪称是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 林舞儿脑子现在有些僵硬,仍能判断出方圆说的是实话。 以前她就曾经听人说起过,明珠一朵花,苏省人参果两个女人,得其一就能享尽天下艳福,死而无憾了。 只是那俩女人的身份太不一般了,而且个个骄奢跋扈心狠手辣的,更是背靠大树,除非不想活的人,才敢打她们的注意。 可听可说,却不可及。 这句话,就是男人们私下里谈起那俩女人时,经常说的一句话。 方圆自然也听说过。 他也是男人,肯定会在精力充沛的没事干时,也会跟其他男人那样,仰着身子想好事--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有这个能力,唯独缺少下手的借口。 机会终于来了:方圆假死后,这俩女人就连同郭易秦,开始报复他以往的亲朋好友了。 方圆回归后,立即还以颜色,先对楼宇湘下手。 楼宇湘为活命,不惜利用她的美色,成功迷住了方圆。 方圆也承诺,只要她能变乖,成为他永远的情人,再帮他把叶明媚也搞到手,让他享尽齐人之福,那么他就彻底饶恕她。 说到这儿,方圆得意的笑问:“现在该知道楼宇湘为啥要来给你捧场了吧?知道她燕家的关系那么好,为啥没把我还活着的事告诉叶明媚了吧?” 林舞儿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哑声回答:“她、她希望叶明媚,能跟她一起受辱。” “受辱?” 方圆点了点头:“对,对,就是受辱,这俩字用得好!” 人们一旦遭遇某种不幸,就会希望别人也像她那样倒霉,那样,她心里就会好受许多--这是人之常情,跟素质高低没啥关系。 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林舞儿再说话时的声音,流畅了很多:“叶明媚会答应?” 她的话音未落,就有人敲响了房门。 “进来。” 方圆抬头说道。 林舞儿回头看去,就看到穿着白色露肩拽地长裙的叶明媚,出现在了门口。 看到安坐在沙发上的林舞儿后,叶明媚明显愣了下。 在接到方圆的电话时,叶明媚正陪在燕春来身边,跟童亦夫老先生等人,把酒言欢。 “他让我去九楼,单独去。” 叶明媚脸上依旧带着她贵妇人才有的矜持笑容,轻声说道。 “那就去吧。呵呵,玩的开心些。” 燕春来看都没看她一眼,就像听她说要去洗手间那样正常,还祝她玩的开心些,挣开她挽着自己胳膊的手,端着酒杯走向了楼宇湘。 我会玩的很开心,很开心的。 那种很开心很开心的感觉,已经一年多没有尝到了。 叶明媚甜甜的笑着,独自来到九楼的总裁办公室门口前,还特意拿出小包里的镜子,补了下妆,这才敲响了房门。 不知道为什么,她明明知道这次来是受辱的,但偏偏有种无法压抑的兴奋,身子都有些发抖,就像唐三藏终于看到了真经那样。 只是她没想到,林舞儿会在房间里。 哦,我知道了,方圆喊我上来,是让我当着林舞儿的面,说出是谁暗算了林东海。 希望,林舞儿能保持理智,不要把我抓花我的脸--叶明媚有些紧张的咬了下嘴唇时,就听方圆淡淡的说道:“把门关上。” 叶明媚关上门,方圆抬起右手冲她勾了勾右手食指,示意她过去。 叶明媚垂下眼帘,盯着猩红色的地毯,轻轻摆动着腰肢,刚走到方圆面前,就听他说:“就跪地上吧,先帮我捶捶腿。” 叶明媚眉梢猛地挑了好几下。 这是本能的反应。 自打她成为一朵花之后,还没有哪一个男人,敢这样跟她说过话。 方圆脸色阴沉了下来,语气阴森的问道:“咋,不愿意?不愿意那就走,没谁会拦着你。” “我、我--” 叶明媚身子微微颤了下,接着咬牙,双手拎起裙裾,缓缓跪在了沙发上,就像古代那些伺候主子的小丫鬟那样,抬起一双粉拳,在方圆腿上轻轻捶打了起来。 坐在旁边的林舞儿,此时眼珠子瞪的跟嘴巴一样大了。 第764章:一个坚强的女孩子 在林舞儿心中,叶明媚跟楼宇湘一样,都是那种高高在上的女王级人物。 可望不可即这句话,都无法形容她跟人家之间的差距。 但后来因为方圆的关系,林舞儿很有幸的结识了楼宇湘,并被她大姐姐般的关怀,给感动的一塌糊涂,直到小楼露出狰狞的獠牙,才知道自己在人家眼里,始终是个小蚂蚁般的存在。 哪怕方圆回归后,把楼宇湘给打击的欲、仙欲、死,林舞儿对她的惧意,也是发自骨子里的。 昨晚午夜梦回时,还梦到自己成了站街女被吓醒。 楼宇湘明明已经被方圆狠狠踩到了地上,还能在林舞儿心理上留下这么大的阴影,那么跟她齐名的叶明媚呢? 相比起来自苏省的楼宇湘来说,身为地头蛇的叶明媚,对林舞儿更有着不一般的震慑力--以前,她可是听说过这女人太多的心狠手辣事迹。 所以当叶明媚忽然出现在门口后,林舞儿本能的愣了下,苍白的脸上堆起笑脸,抬手正要站起来打招呼时,方圆就冲这女人勾了勾手指,示意她过来。 看到方圆这动作后,哪怕林舞儿当前心中无比的难受,依旧被吓了一大跳,刚欠起的身子又落了下去。 接着,她就听到方圆命令叶明媚,跪下給他捶腿。 你脑子进水了,敢这样对她! 听方圆这样说后,林舞儿怵然一惊,张嘴刚要说出这句话时,忽然想到了他刚才那番话:我就是因为叶明媚美貌,才放过打击报复她的。 接下来,林舞儿就亲眼看到叶明媚,真像古代那些伺候大老爷的小丫鬟那样,乖乖跪在沙发前,抬起一双小粉拳,开始给方圆捶腿。 再然后,她就看到方圆非常非常得意的看了她一眼,右手顺着叶明媚的露肩礼服伸了下去。 而叶明媚,只是猛地咬住嘴唇,身子轻颤了下,就把头垂的更低了。 高高在上好像女王般那样的叶明媚,当着林舞儿的面,不但像一个丫鬟那样伺候主子,还被方圆当做一个玩物来亵渎,本身却没有丝毫的反抗。 事实,铁一般的事实。 就像一把大铁锤,狠狠砸在了林舞儿的心上,把她最后一丝倔强的骄傲,也击打成了粉碎:他说的那些都是真的,他最多只是把我当兄弟,从来没有把我当做女人。 他就算是要女人,也会要楼宇湘,叶明媚这样的极品美女,有权有势。 我跟叶明媚相比起来,就是个不堪入目的丑小鸭。 可笑的是,我还以为在他心里很重要,还--不要脸的想成为他的女人。 林舞儿呆坐在旁边的沙发上,亲眼看到方圆那只肮脏的右手,慢慢把叶明媚的露肩礼服褪了下去,露出整个好像白玉凝脂般的大半个身子。 叶明媚好像也想反抗,却只是微微挣扎了下来,鼻子里就发出猫儿般的轻轻呜咽,头吹的更低,随着方圆掐捏的动作越来越粗暴,玉面攸地浮上红云,小嘴半张着好像没了骨头那样,软软的瘫倒在了他膝盖上。 随便他亵渎,把玩。 方圆看向了林舞儿,满脸邪恶的笑意,声音中却带着明显的不耐烦:“咋,兄弟,你想现场观看我跟她秀恩爱?” “不……” 林舞儿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从牙缝中挤出了这个字。 “那你还坐在这儿干啥?” 方圆冷冷问出这句话后,忽然抬手一把采住叶明媚的头发,强迫她的脸仰起,接着蛮横的低头吻了下去。 叶明媚抬手想推开他--手刚抬起就落了下来,身子颤栗着,闭上眼任由他把她最后一丝骄傲女人的尊严,用嘴巴咬了个粉碎。 忽然间,林舞儿就觉得她成了叶明媚,被一个恶魔当着别人的面,可劲的羞辱。 她想反抗。 只是这恶魔太强大了,只需随便踏出一只脚,就能踩住她后脖子,让她无法动弹一下。 幸好,现在恶魔折磨的人是叶明媚,不是真的林舞儿。 所以她能用力咬着嘴唇,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用最快的速度冲向房门。 砰地一声,她在开门时,额头撞在了门板上,疼的她眼前金星直冒。 她身子晃荡半圈,回头看去时,方圆已经把叶明媚抱了起来,放在了他的腿上,手上动作越加粗暴,一下就扯开了她的礼服,随手扔到了旁边。 叶明媚现在全身上下就穿着三块黑色的小蕾布片,娇媚迷人的身躯一览无余,整个人都像被抽了骨头那样,瘫倒在他身上,却没忘记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 百忙之中的方圆,再次抬头看了眼林舞儿,邪魅的笑容是那样恶心。 甚至,还冲她伸出舌尖--真像毒蛇吐出信子那样,在上唇上飞快的舔了下时,手指在叶明媚后背上一划,她上身最后一块小黑蕾布片,就落了下来。 林舞儿不敢再看下去,她圆愿去死,也不愿意再看! 转身冲出门外,门也没关就冲向电梯那边。 跑的有些急了,右脚好像崴了下,鞋跟好像发出咔吧一声响--她都没管,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离这儿,找一个没人的地方,蹲坐在角落立,双手抱膝的埋头痛哭一场。 向她曾经自以为是那么美好的爱情,告别。 砰地一声,右脚鞋跟断了的林舞儿,快要跑到电梯门口时,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走廊中没有铺地毯,是很硬的大理石面,额头重重砸在上面后,砸起满天的金星。 她没抬头,顺势趴在哪儿,肩膀剧烈的抖动着,泪水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哗哗的淌了出来时,好像听到有啪啊啪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那是两个人的皮肉相撞时,才会发出的声音。 是从林舞儿的办公室内传出来的,她在冲出来时,没有关门。 “呕!” 无声痛哭的林舞儿,张嘴干呕了声,双手撑地爬了起来。 右脚脚尖刚一点地,剧痛就让她身子猛地一哆嗦--她的右脚崴了,疼的根本站不起来。 站不起来就没法跑,就得留在这儿。 可林舞儿圆愿被人把脑袋砍了去,也不想留在这儿,听到那恶心的啪啊啪。 她向电梯门爬去,就像倒在冲锋路上的战士,被炸断一条腿后,都没忘记自己要炸掉敌人暗堡的任务。 她爬到了电梯门口时,那阵啪啊啪的频率,开始了狂风暴雨般的急促,还夹杂着叶明媚啊啊的尖叫,充满了邪恶、不要脸的媚意。 林舞儿抬手捂住耳朵时,电梯门缓缓开了,一双穿着千层底布鞋的脚,出现在了她眼前。 泪眼模糊中,她抬头向上看去,就看到了一袭青色的长袍,还有那张满是不忍的老脸。 “唉。” 山羊轻轻叹了口气,弯腰伸手把林舞儿从地上搀了起来。 林舞儿没拒绝。 山羊是方圆的兄弟,可他是山羊,一个以单人之力就创建阳光孤儿院的慈善家。 林舞儿能看出,山羊在看那些可怜的孤儿时,老眼里满是浓浓的爱怜,就像爷爷看着他孙子在那儿追狗撵鸡,很幸福。 这是个好人。 他跟方圆相比起来,就是一片拿不上席面的狗肉,其实却比那个人要好太多。 “舞儿,你要坚强,有些事不是你想--不是,你能改变的。” 山羊把林舞儿搀扶进电梯内,关上了门。 林舞儿顺着电梯墙壁,慢慢蹲坐在了地上,嘴唇剧烈哆嗦着,目光呆滞。 山羊脸上的不忍之色更浓,腮帮子也一再鼓动,腾地转身嘎声说:“我去找他。他这样对你,简直是太过分了!” “别!” 林舞儿伸手,抓住了山羊的长袍袍脚,哑声说:“别去。” “舞儿,你--唉。” 山羊低头看着她,嘴巴动了好几下,才重重叹了口气,蹲下来抬手托起了她右脚。 她右脚脚腕,这会儿肿的厉害,钻心的疼。 也正是这疼痛,才让林舞儿恢复了该有的清醒,抬手狠狠擦了把泪水,竟然笑着说:“呵呵,其实说起来,他对我已经很不错了。我的付出,他成倍的还给了我--这都怪我,我该安心把他当兄弟来看才对。” 她在说这些话时,山羊右手猛地一抖。 咔吧一声响,林舞儿脱臼的右脚脚腕复位了。 脱臼的脚腕复位,尽管只是一瞬间,可也足够让人感觉的‘分筋错骨’的剧痛。 林舞儿,却好像没有感觉到,最多也就是声音有过停顿,额头猛地有细汗冒出来罢了。 山羊帮她揉了几下,又抬起她的左脚,冲地上猛地一磕,那个鞋跟也很干脆的掉了下来,这样两只鞋子就一般高了。 从长袍中拿出一叠纸巾,递给了她。 林舞儿接过来,轻吸了下鼻子,开始擦脸。 “放心,我没事的。我从来,都是一个坚强的人,不是吗?” 林舞儿擦干脸上的泪痕后,扶着电梯站了起来。 “是,舞儿你是我见过的女孩子中,最坚强的一个了。” 山羊点了点头,说道:“说实在的,你能远离那些心如蛇蝎的小人,安心打理的公司,到时候找个好男人嫁了,也是很不错的。” “我会的。” 林舞儿笑着伸手,点了下电梯键。 她说的没错,她从来都是个坚强的女孩子,在遭受来自楼宇湘全方位的沉重打击时,她不也是咬牙坚持过来了? 爱情上的打击--呵呵,能有什么呀,尘世间本来就没有值得让人抛弃一切的爱情。 最多就像一场梦,恶梦,醒来也就过去了。 她还得面对现实,不能忘记下面大厅内,还有很多尊贵的客人,需要她去招呼。 电梯落在一楼大厅内后,发出了一声叮的轻响。 电梯门刚缓缓打开,满脸都是矜持优雅笑容的林舞儿,就看到了燕春来。 燕春来可能多喝了几杯,脸庞有些发红,笑容却始终那样儒雅,可亲。 林舞儿才不相信,燕春来不知道他老婆叶明媚去做什么了。 他却始终保持着不该有的神态自若--这,才是真正的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