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号酒馆·判官》 第一章申冤在我,我必报应 l城,海滨大道王子路七号。午夜。 查理停好车,掏出钥匙打开房门,摸黑走到客厅的角落,从冰箱里拿出一罐汽水。 他开了灯,转身,易拉罐在手中被猛然捏紧——屋子里有不速之客。 年轻男人,很瘦弱,反戴棒球帽,身上是快递员经常穿的那种灰色快干衣裤,五官英俊,神色中带有一种天真的好奇。 他在沙发上坐着,身体有节奏地左右摇摆,对查理露出礼貌而周到的笑容:“这么晚归,最近很忙吗?” 查理个头不高,开始谢顶,常有人到中年后独特的不如意的神情,但他每周去四次健身房,专注练习搏击与散打。因此,一眼交锋后,他甚至不认为自己该恐惧——如果对方手里没有握着那把相当大的银色手枪的话。 他识货,那玩意儿是真的,上好了膛,子弹正无声地等待着一个血肉横飞的打斗场面。 短暂的惊愕之后他镇定下来,坐到来客的对面,拿纸巾擦去手上的水迹:“您是哪位?” “叫我塞班吧,如果一定需要一个名字的话。” 塞班——海边的美丽城市,曾经有过的好时光。这个名字可以打开回忆的塞子,任大大小小的故事流淌一地。 查理抬起头:“爱丽丝雇你来的?” 对方的神色姿态都没有丝毫的改变:“听起来毫不意外?” 查理耸了耸肩,语气平和:“我们相互憎恨已久,这一段婚姻如同噩梦,不管她是买凶还是亲自动手要我的命,我都能够理解。” 杀手笑起来,笑得与月光一般柔美:“您太太对您的所作所为的确颇有微词。” “颇有微词”这四个字像一个精巧的冷笑话:“说我家暴、冷热兼备、残酷无礼,对吗?还有,虐待她的父母和狗?” 他言语中没有怨恨或激愤,每一个字都像对着提词器念诗歌。塞班侧头倾听,姿态像是在表示同情,只不过手里的枪一直非常稳定地指着对方。 查理的话戛然而止。 塞班善意地提醒他:“你似乎忘记了自己爱上另外一个女人的事实。” 查理警惕地往后靠了一下:“这和你有关系吗?” “当然没关系,我只是帮你太太辩护一下。” 听到“太太”两个字,丈夫的神情中露出明显的厌恶,他似乎急于摆脱和自己老婆的一切纠葛,无论用多么极端的办法。 他在健身房遇到了那个女子,眼神初次交汇时他就知道,她那是自己的毕生之爱,和她在一起的每分钟都是上帝的赐予,满是战栗、狂欢,喜悦像无穷无尽的高潮,叫人愿意随时匍匐在地,乞求从来没有体会过的幸福。 为此爱丽丝恨他入骨,而这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把他炸个粉身碎骨。那些曾经共同享受的热情与保守的秘密,一旦两人开始互相憎恨,就变成了噬骨的蜈蚣。 他摇摇头,想晃掉这些不愉快的想法,切入正题:“我不知道爱丽丝给了——或者承诺会给你多少钱,事实上,我想你们根本就收不到钱。” 他没有半点说谎的迹象,或许也根本不必要。 “她自己除了一些首饰,没有任何财产,我的财产早已立了遗嘱,也公证了,没有半毛钱留给她。” “唯一可能的大宗收入是人身保险,我死了对她很有好处,所以她希望你们帮助大自然缩短其中的过程。”查理对猜测胸有成竹,而塞班不置可否,由他去说,“但何必这么麻烦呢?我可以多付给你们一倍或者两倍的钱。”他点点头,像对着虚空中的某个神只起誓一般,十分郑重,“要是你们可以反过来帮我干掉她,十倍都不是问题。” 这样的生死关头,查理镇定得像是在超市和人讨论今日水果的成色。杀手脸上掠过一丝微妙的钦佩之色:“我如何相信你?” “此刻,撒谎对我有何好处?” 与塞班这样说着的同时,某些微茫的往事忽然涌入了查理的记忆。他和爱丽丝是在塞班度的蜜月——如胶似漆的两周,以极致的享乐庆祝他们刚刚共同完成了人生中的第一件大事,满怀不可复制的深挚的喜悦。 谁也无法预料时间会给爱情什么出路。 他的优厚条件动摇了对方,塞班沉默了一阵,将双手合在一起摇了摇,仿佛正在天人交战,然后轻轻地说:“你说得对。” 查理感觉自己微微松了一口气,无论怎么自以为镇定,肾上腺也并没有放缓工作的步伐。 “那么,爱丽丝现在就在地下室。” 查理一怔,下意识地反问:“地下室?” “当然,你家的地下室,藏尸体不都应该在地下室吗?”塞班站了起来,“我们查过你们的财务状况,你说得对,干掉你,人身保险赔付要很长时间,而且万一警方怀疑爱丽丝涉嫌杀人,这笔钱我们根本就拿不到。” 他看着查理,推心置腹地说道:“做生意嘛,应该使利益最大化,对不对?” 查理机械地点了点头,有几个字在大脑中轰鸣——爱丽丝死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点儿没有怀疑塞班的说法。 这个消息并没有困扰查理太久,他感觉自己全身心都放松了下来,语气也轻快了:“那么,如果是真的,我明天就会安排付款。”他的手往西服的内袋摸去,像要拿一支笔,“或者,立刻给你开一张支票?” 随后,查理咧嘴笑了:“当然,为安全起见,要等明天我跟银行确认了才能领取。”他眨了眨眼,“安全第一。” 这时候,无论哪一种幽默感都不合时宜,但查理表现得毫不勉强。塞班意味深长地注视着他,忽然摇了摇头:“至少你应该假装出一点儿哀悼,那毕竟是曾和你患难与共的妻子。”他探身过去,一把抓住查理伸向口袋的手,“等等!” 他的手指非常有力,像钢丝一般,几乎要嵌入查理的骨头。后者本能地弓起脊背,眼睛紧紧地盯着那把枪,但塞班只是说:“你在收集古印度的壁画拓本?” 查理的脸色变了,似乎塞班知道他有收藏的小爱好才是今晚最令人震惊的事,他迟疑了很久才承认:“是,你对这个有兴趣?” 塞班继续说:“我听说,你拥有的收藏品的数量也许在全美国都排得上号。” 两人对视,塞班有一双奇异的灰色眼睛,晦暗得像个瞎子,瞳仁很大,眼白非常少,但白得透明。偶尔有一阵光芒掠过,不知道主吉还是主凶。 这双灰色眼睛带来的压迫力令人难受,查理往后退了一步,塞班顺势放开了他的手。 “跟我来。只要能换我一条命,我不关心下半辈子是不是要为失去这些收藏品而哭。” 杀手的笑声细微而愉快,毕竟是得偿所愿:“哦,别这么说,你不会的。” 他们一先一后上了楼,第二层只有两个房间——卧室和没有窗户的书房,书房里最醒目的家具是一整排铜色的收藏柜,柜子是昂贵的货色,四角装饰着精美的纯金雕饰,正中唯一的一格玻璃柜里放了整套sommelier的手工水晶杯。查理一边从书桌抽屉中拿出钥匙开柜子,一边对杀手介绍:“这是结婚时收到的最昂贵的礼物,从没用过,爱丽丝舍不得。我曾经想过,如果离婚,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摔掉它。” 塞班对这个价值一千美金的纯手工水晶酒杯毫无兴趣,他只是建议:“你现在可以随时摔掉它了。” 查理苦笑了一下,打开柜门,露出他心爱的收藏。那是他三十年的心血,花掉了半辈子赚到的大部分钱,它们比老婆、情妇、儿女都更珍贵——当然不如命珍贵。 他做了一个潇洒的手势,意思是:您自便,该拿拿,该搬搬,事儿完了咱们都好睡觉。 但杀手岿然不动,视线投向了另一处:“很不错,但我想看看那里面。” 他说的是书桌最下面的一个抽屉,装了密码锁,也许装着有钱人真正重视的东西。 查理的笑容忽然变得有点勉强:“那是爱丽丝的首饰,收拾出来准备搬走的。” 他似乎想起了什么,迟疑了一下,继续说:“你有太太或者女友吗?拿一两件回去送人吧。她有不少华道夫和宝格丽的限量品。”他吞了吞口水,发出一声干笑:“当然,全部拿走我也没有意见,我没资格有意见,对不对?” 杀手眯起眼睛,点点头:“听起来很不错。” 他轻轻拍了查理一下,向前走去,枪口微微下垂,偏离了目标。 财帛动人心,这是塞班放松警惕的唯一一刻,就在与查理擦身而过之时,后者突然以一个寻常的中年死胖子根本不应该有的速度猛烈发动,全身撞上塞班,手肘往塞班的肋下软弱处狠狠顶去,随后抓住他的前襟,过肩,尽全力摔下,然后压在塞班的身上,两人贴在一起轰然倒地。查理动作极快,腰一挺,立刻翻身跃起,手从胸兜里摸出一把雪亮的军刀,俯身对着塞班一刀刺下,刀锋刺破织物,然后便是皮肤,柔软温暖的抵抗徒劳无功,军刀紧接着刺进塞班的内脏——胃,甚或有脾。他双手握住刀柄,抽出又再刺,看起来很乱,却刀刀致命,鲜血大量涌出。 塞班不再动弹,查理松开匕首的柄,喘着气站起来,双手互绞在一起,闭上眼睛回味杀人的快感——如此酣畅淋漓,如此难得,比醉得最深的那一刻还美妙。 过了销魂的数分钟,他终于平静下来,有工夫俯视地上的那具尸体,想着应该怎样处理。地下室,他想,第一站当然是地下室,那是最适合藏尸体的地方——塞班刚才也这样说。 但他的思绪忽然之间被冻住了。 他看到一双灰色的眼睛,和死人一样毫无光彩,但死人不会露出嘲弄的眼神。 倒在地上的塞班对他眨眨眼,双肘撑着地面将上半身支起来,低头看了看身上的伤口:“真高兴让你死之前还high了一下,就像最后的晚餐什么的,挺人道,不是吗?”塞班语气柔和而真挚,爬了起来,“不过,一想到你以前也是这样high着干掉了不少无辜之人,我就觉得,今晚真的应该多花一点时间在这里呢!” 他完全站起了身,敞开快干衬衣,伤口处闪耀着鲜艳的光,却与人无害。查理仿佛被一个悠长的噩梦钉在了原地,无论怎么挣扎都无法醒来,他眼睁睁地看着塞班悠闲地踱到书桌前,两根手指夹住密码锁轻轻一扳,整块抽屉板便被卸下。 里面只有一个长长的木盒,盒子里红色丝绒衬底,整齐地放置着一些小东西。 都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女孩子戴的廉价项链,几缕卷成一束的长头发,甚至还有两颗牙齿。 塞班蹲在那里,仔细地看着那些东西,口中喃喃,仿佛在念一些人的名字。而后他低下头,双手合十致意,以极轻微而温柔的声音说:“申冤在我,我必报应,时候已到。” 第二章申请有时,受理有时 那一夜非常漫长。 逝者倘若真的有灵,那么这一夜很多灵魂都会齐聚在查理家的上空,默默地看着他受尽折磨,求死不能。复仇的芬芳烈酒流过鬼魂们青铜铸就的咽喉,就算为此要付出在地狱中沉沦的代价,它们也都无所畏惧。 当清晨来临,塞班完成了自己的全部工作。他好好洗了一个澡,将查理家打扫得干干净净,换了另外一身一模一样的快递员制服,将帽子戴好。 他仔细地查看了所有查理的收藏品,并把它们全部放进那个硕大的工作袋,背好,肩上又扛了一个贴好了寄件单的箱子,然后走出查理的房子。 天气非常好,虽然只是三月底,但太阳已经很有威力。塞班一路走向目的地,他沉默而轻快,与经过的人和狗都友善地打招呼,不会有任何人意识到他的存在有什么特别。 三十分钟后,他来到市中心,上班的人渐多。一家名为“车与象”的咖啡厅坐落在警察总局对面,是警察们一天三顿饭的非官方指定供应商。他走进去,对在吧台后忙着煮咖啡的服务员露出和善的笑容:“收件。” 服务员接过那个大箱子:“哎呀,又是涂根警长的,这回是什么,炭疽还是报废的枪?”看来这位警长经常收到些不靠谱的包裹。 塞班笑笑:“不知道哦,我只负责送件而已。” 服务员一面帮忙签收,一面看了塞班一眼:“新来的?”又看了一眼寄件单,“e快递公司?没听说过。” 塞班热情地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宣传单塞给服务员:“刚开张,同城最便宜,国际快递八折,帮我给警察局介绍一下!” 他买了一瓶奇异果汁,坐下吃了一个三明治,然后在第一个吃完早餐的警察埋单的时候离开。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他张开双臂伸了个懒腰,眯着眼仰望碧蓝的天空,而后拿出手机,输入一个简单的信息并发送出去。 “暗影城,连环匕首杀人案,done。” 在他的身后,咖啡厅里陆陆续续坐满了人,大部分都在警察总局上班,文职很多,也不乏第一线的警探。进门靠窗那个视野最佳的位子始终空着——所有熟客都知道,它属于涂根。 这位传奇警探已经五十岁了,却还在第一线浴血冲锋,是所有人的偶像和骄傲,没有男人不尊敬他,没有女人不爱慕他,而他却永远是“你们最好不要当我存在”的奇怪态度。 八点四十分,他准时走进来,要了一杯黑咖啡、两个肉包子、一个水煮蛋和一碗水果麦片,中西结合,营养全面。这时候服务员把那个箱子扛了过来,满怀着尊敬之情说:“涂根警长,有您的包裹。” 常常有人寄东西给涂根,警察总局出于安全考虑,不接收任何来路不明的邮件。给警员的包裹,特别是很大的那种,不是因为爱死他们,就是因为爱他们死,无论哪种情况,他们都得小心。 于是这家咖啡厅成了中转站。 涂根点头致意,一只手拿着肉包子吃,一只手开箱子。而后,有整整五分钟的工夫,他保持着同一姿势钉在那里,一言不发,一动不动。 所有人都围了过来,第一件事是确定老涂根没有中风或者睡着,第二件,就是一起看那个箱子。 每个人的脸色都变了。他们不约而同屏住了呼吸,以至于那个街区当天pm2.5的浓度瞬间下降了不少。 箱子里有一个人头。 而人头之外的那些东西更加离奇。 在暗影城,所有警察在过去的十一年中,共同背负着一个噩梦。十九件连环杀人案,在十一年内很有耐心地择期出现,无论警方怎么努力,抓了多少人去蹲大牢——有几个甚至被不少有效的证据锁定。在真凶似乎马上就会被绳之以法的时候,下一桩案件又发生了,夸张得像一种公开的挑衅。 不计其数的警员被这个案子折磨成胃下垂或神经衰弱。岁月流逝,胃和神经都没有好转,杀人案却如期而至,比例假和信用卡账单都更准时。 现在,挣脱噩梦的法宝从天而降。 涂根面前的包裹里,整齐地陈列着连环杀人案中所有受害人的照片、详细资料,受害经过的照片、光碟以及他们遗留下的物品。 那个头颅,经过专业手法的处理,清洁端正,临死前想必参加了地狱半日游,神情中全是深深的悔恨与痛苦。 他的嘴唇抿着一张卡片。 涂根伸手,将那张卡片拿出来——手掌大小的雪白压纹铜版纸,上面只有八个漂亮的手写小楷:“申请有时,受理有时。” 警察们冲出咖啡厅,在自己桌上留下面额不一的现金应付账单,等到一直在吧台后忙活的服务员走出来,端着面包和咖啡茫然一看的时候,咖啡厅都已经空了。 和服务员一样目送着警察们奔命般杀回办公室的还有塞班,他在街道对面吹着愉快的小口哨,打了一个电话:“嗨,正式收工了,来接我吧。” 他一边打电话,一边往警察局的反方向走,步履轻快:“哦,爱丽丝也已经处理好了吗?手脚真快。你干脆把爱神的名字给我,让她改叫雅典娜吧——又能穿好看的衣服又能战斗的女神。” 他这一走走了很远,上了车,上了飞机,一直飞到了阿姆斯特丹机场。他坐在头等舱,全程都保持着清醒和端坐,眼神定格在黑暗的舷窗外,也许心思如潮,也许是内心在酣睡。 混杂在出机场的人流中,塞班不紧不慢地走着,推着一个标准型号的桃红色登机箱,和他的风格非常不搭调。 在到达厅外有一辆车在等着他,加长林肯礼宾车,后座有浴缸和全套按摩设备。他坐进去,门窗自动关好,车子缓缓启动,他打开那个桃红色的小箱子,开始换衣服。 三件式白色西装,剪裁和面料都精致绝伦,量身定做,与他紧紧契合。打上领结之后,他从一个精致的黄金镶嵌的木盒中拿出一条玫瑰红色的手帕,小心地别在自己的胸兜上。 “l城如何?” 换完衣服,和司机之间的屏障缓缓落下,开车的人转头朝他看了一眼,眉眼露出妩媚的笑。那是一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人,却穿着全套司机才会穿的制服。 塞班也笑了:“今天的代班司机真美,可否亲一下?” 他真的凑过去,在女人的耳垂上印下一吻,随即说:“l城顺利,证物和人头都已经交给了当地的警长涂根。” 女人点点头:“那个凶手上个月还在作案,l城的警察真是无能。” 塞班的看法很公平:“责任不完全在他们,凶手行伍出身,反侦查能力非常强,而且耐心细致,处理细节天衣无缝。要不是他有收集战利品的嗜好,我们根本拿不到确认他有罪的证据。” 女人抛过来一个媚眼:“那应该归功于谁?” 塞班拍拍她的肩膀:“当然是你,如果不是媚行者迷得他神魂颠倒,以至于自己的老婆是连环杀人的同案犯,他也要离婚,我们怎么可能突破爱丽丝,从她手里找到这么多证据?” 女人点点头:“是啊,好险。” 她收敛了如玫瑰一般的笑容,眉眼露出忧色:“要是再杀错一次,组织内一定会乱的。” 塞班也严肃起来:“是的。”低头看了看腕上的表,“诸葛回来了吗?” “回来了,在总部等你,只要斯百德一到,会议可以开始了。” 车子打了一个弯,漂亮地漂移出去,插进车流中一个可遇不可求的小缝隙,然后拐入大道边的一条小巷,一路狂奔。在他们的身后,一辆破旧的福特一个急刹,立刻转向想要跟上,却被堵在茫茫车海之中。开车的人沉下脸,远远注视着林肯消失的方向,拿起电话:“我跟丢了。” 电话中的声音苍老而沉郁,但又充满着不可抗辩的威严。 “他们几个人?” “爱神和冥王两个,判官和罗德都没有出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 “盯着机场,不要松懈,他们的年度董事会就在这几天,错过了这个一网打尽的机会,下一次就在三年后了。” “明白。” 第三章无理赌局 任凭点唱机热力四射地唱着《sexy back》,十号酒馆却忽然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围着屋子正中那张圆桌,眼睛放光,嘴巴紧闭,集体呈现出一种被人下了“降头”似的愚蠢表情,愣愣地望着桌子上的那些东西。 那些东西我上辈子没见过,下辈子估计也不会有机会见。 如同楚汉河界,一桌之隔,似乎正在与所有酒客对垒的人,名字叫斯百德。 在十号酒馆,除了各种各样的酒以外,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各样奇怪的人,但就算把大家集合起来搞个竞赛,斯百德也足以稳保前三不失。 总体而言,他是个美男子,尽管先天条件跟酒保约伯相比还差一两个等级,但他胜在形象出位:锃亮的光头上寸草不生,鹰钩鼻,在气温平均三十五摄氏度的六月中,他也每天三件式西装配正式领结,前襟胸兜里还永远放着一块粉红色的手帕。 在这间重建没多久就显出末日之态的酒馆里,他两个月前的某夜从天而降,简直就像在猪圈里出生的黄金圣斗士。 此刻他脸上露出愉快的笑容,似乎对大家的反应十分满意,他的手拂过桌上的东西,问我:“决定了吗?” 我十分娘儿们地咬住了嘴唇,仿佛马上就要经历一阵分娩般的剧痛,微微俯下身,凝视桌面,企图用意志力一举突破斯百德设置的陷阱。 但我很快意识到,意志力从没帮我干过什么好事儿,要说到助人为乐,恐怕还是吧台后的酒保约伯比较可靠。 我打了一个暂停的手势,挤出人群回到吧台,身后传来人们不满的嘘声,这些死爱凑热闹的就是唯恐天下不乱。 约伯在埋头擦那些永远也干净不了的杯子,仿佛对酒馆中心轰轰烈烈发生的一切都毫无感觉。我拍拍他:“这事儿,你怎么看?”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干吗问我?” 我低声下气:“你见多识广,你看了那两件东西没有?” 约伯把手里的杯子放回杯架,站起来爬上吧台,就这么遥遥地、居高临下地看了一眼,然后爬下来对我说:“真的。你死定了。” 这六个字把我说蒙了。 真的。 十三颗金丝成串的极品血天珠。 巴掌大的老坑玉绿佛。 红得像白雪公主的嘴唇。 绿得像白雪公主老公的帽子。 这些东西随随便便地放在两张揉皱的餐巾纸上,刚才斯百德把它们掏出来的时候,那马虎劲头还不如懒汉掏耳朵。 我不懂天珠,我也不懂玉,但我有基本常识——如果是真的,那这样成色的两样东西,随便就能把十号酒馆买下来。 我缓慢地走回桌子旁边,沉思了一会儿,问斯百德:“这是你最后的局吗?” 这个问题我很久前就想问了。 两个月前的某一天晚上,斯百德第一次来到十号酒馆,他要了最贵的纯波本,喝得又快又开心。给钱的时候,他非要把一百的钞票说成二十不可,收钱的人表示反对,他不惜与之翻脸。于是约伯立刻将他视为平生知己,兜着他的肩膀周游酒馆,带他去和所有人寒暄,每说一声hello,斯百德就请整个酒馆的人多喝一巡酒。大家都知道这是生意,不是友谊,但也不妨碍每个人都马上和他熟起来。 从那之后,他每天都准时到十号酒馆报到。有一天,他号召大家玩一个小游戏。 “喏,我有一支钢笔,笔尖是纯金的。” 他一边说,一边把那支钢笔放在桌子上,然后指指花爷——十号酒馆最穷的一个酒客:“你有什么?随便拿一样出来。” 花爷除了脚上那两只长得还略微不一样的拖鞋,全身上下没有哪件东西是完好的。但他脖子上挂着一串项链,由很多廉价的贝壳歪歪扭扭地串成,是来自花爷孙女孩提时的手工精品。自从那小女孩长大去异国上学之后,这就成了老头儿一辈子最珍爱的东西。 于是他把项链拿出来,和那支钢笔放在了一起。 接下来谁也没想到,斯百德离开桌子,专程越过“千山万水”,从酒馆的男厕所里把我揪了出来——我他妈那会儿还在吐,就那么擦着嘴被揪到大家面前。然后他问我:“这两样东西中哪一样更贵重。” 他说如果我猜对了,就给我一千块钱。 我告诉他,就算把我的内裤脱下来当培养基孵蘑菇,我全身上下也凑不出一百块,今晚的酒还是赊的,刚才吐得很心疼,这么贵的游戏我玩不起。 但斯百德摇摇头说:“不不不,你不用给钱,你什么都不用给,你就猜吧,猜对了,一千块;没猜对,没有任何损失。” 送上门的便宜不占,绝对天理难容,逆天行事可不是我的风格。于是我一捋袖子,当机立断地指向花爷的项链,还转过头问其他人:“对吧对吧没错吧?” 俗话说帮理不帮亲,十号酒馆的客人在关键时候都是正直的,大家异口同声地说那贝壳项链凝聚着亲情之美,不但足以打败纯金笔尖,而且还价值连城,甚至送去大英博物馆做专题展出都不亏。斯百德对这样群体性的睁着眼睛说瞎话显示出了良好的适应能力,他掏出一千块现金给了我,然后叹了口气说:“这支笔是限量版的宝格丽金公爵,去年在汉堡私人拍卖会上我花了好多钱才买回来,结果居然在这里折戟沉沙。不把它摔成十一段,实在难解我心头之恨啊!” 然后他就把那支笔扔在地上,踩了一脚。 看热闹的酒客们最喜欢看人家恼羞成怒,当即有了一种阿q摸了尼姑般的欢乐感。我拿着那一千块看了又看,发现居然不是假钞,于是赶紧去找约伯,还了当晚的酒债之后,还帮在场的兄弟们买了一瓶哥顿金共享。这种天下大同的感觉如此珍贵,以至于大家都没有去追究怎么会有人无聊到玩这种赌局。 但不管是为了什么,斯百德都没有就此收手的意思。 过了几天,我喝到差不多半夜两点,准备走的时候,他拦住我,而后直接找上了酒保。 “约伯,把你最贵的酒给我。” 约伯什么都没说,走进后面的酒窖,拿出一瓶真正1982年的正庄拉菲出来拍在桌子上。酒客们停止扬尘的舞蹈和吹牛打屁,集体倒吸一口凉气,围过来瞻仰。 斯百德对着那瓶酒行了个举手礼表示敬意,而后从裤兜里摸出一本书。我特意留心看了看他的裤兜,跟所有正装西裤一样标准,但瞧他摸东西的模样,简直当自己是哆啦a梦似的,要什么有什么。 b5笔记本大小的书,很厚,纸质蜡黄,被纯金丝织的外皮妥妥地包住,一个角都没有露出来。书脊上是一行古英文字,虽然旧,但显然主人保养得很精心,丝毫不见磨损的痕迹。 他举起那瓶酒和这本书,展示了一圈,问道:“这两样东西,哪个贵?” 大家都没出声。 大家都看着我。 连约伯也看着我。 我一下跳起来:“干吗,干吗?” 斯百德慢吞吞地往桌上拍了一大沓现金,至少有一万块。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锐利而专注,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但还是远远不如那些钱美貌动人。 我吞了吞口水。 最近我的主要工作是去邻居三太婆家给她做护工,还有每周一次到东门菜市场子弟小学兼职,负责处理该学校的校园暴力事件。应子弟学校校长的邀请,我每周六下午四点去把该学校肇事的小霸王们集中起来统一打一顿,照我的专业判断,基本只要打上两三个月,他们的校园风气就够评文明先进了。 光靠着这种事混日子,可以想见我的经济状况会怎么样。 更可以想见那一万块钱对我的吸引力会比环球小姐三强脱光了站门口还强大。 出于某种自我保护的本能,我最后喃喃地问了一句,也不知道问谁:“干吗要我来?” 结果大家异口同声:“你不来谁来?” 第四章无事摔拉菲,非奸即盗 在十号酒馆,我和医生摩根一样,身份介于酒客和员工两者之间。摩根经常要帮被老婆一瓶子打破头的朋友缝针,而我要帮约伯确认他买的酒是真的还是假的,或者值不值那个价钱。 我对酒其实毫无研究,不论产地、味道、品牌还是文化,统统一根毛都摸不着。 我只会喝。 约伯是酒保,但酒保事实上几乎不喝酒,而我什么酒都喝,不管是酱香型还是清香型的中国白酒,来自新世界还是旧世界的葡萄酒,单一还是混合的麦芽威士忌,只需酒滴沾上我的嘴唇,味道进入我的鼻腔,颜色映上我的眼帘,它们就变成了二维状态——所有细节摊开,一览无遗,赤裸裸、鲜艳艳、直端端,无处隐藏,无从隐瞒。 是真的还是假的,好的还是坏的,好到什么程度,坏到什么地步都无所谓。 如果再给我一张合适的价格表,在十号酒馆就不会有任何假货或残次品能顺利通过质检而不被一把揪出,当场正法。酒差一点儿都不行。 约伯从不少算我酒钱,但每当我成功地帮他把供应商气得哭鼻子的时候,他就跳上吧台大声宣布:“丁通,没有你我可没法儿活!” 如今,显然大家都认为除了酒之外,我对艺术品也有同样高明的鉴赏力,我说你们是不是一个个都没睡醒? 斯百德耸耸肩,催我:“哪个贵?一万块。猜对了拿钱走人,全现金,没人要提成。” 我再度吞了吞口水。 房租费要交了,水电费要交了,小铃铛他们家的伙食费要交了,我刚在来十号酒馆的路上还寻思着要拿把小刀闯进三太婆家逼她结账呢,再不给护工费,这活儿就没法儿干了,都两年了。 我七情上脸,心如鹿撞,这时候斯百德往骆驼背上加了最后一根稻草,慢条斯理地道出一个致命的威胁:“玩不玩?不玩这两样东西都玩儿完!” 约伯很警惕地从吧台后探出头来:“你什么意思?” 斯百德指了指那两样东西——一本书,一瓶酒:“不玩的话就没意思了,没意思的东西留着干吗?” 怎么没意思啊?留着看看不行啊?卖了做慈善不行啊? 他脸上忽然掠过一丝极为疯狂的表情,这表情叫我打了个寒噤。 我觉得很不对,这一点儿也不像个所谓的游戏。 斯百德一面冷冷地把那两样东西举起来,作势要摔,一面转过头逼视着我:“来吧,猜吧,猜对了,你就得到了全世界,不是吗?错了,你也毫无损失。” 我活生生就在那里被他憋住了。 整个酒馆的人都在看着我,我终于明白了“骑虎难下”这四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那瓶酒其实我不稀罕,那是我过手的,九万多是市价,只是外面炒起来的。1982年的拉菲虽然名声在外,但真喝起来,也无非就是那样子。 以我超越人类一光年的味蕾标准评判,至少有十种单价比之低一百倍的酒质量和它差不多。 但我的眼光落在那本书上,一种奇异的惋惜感从我心底升腾起来,如烟雾一般慢慢笼罩了我。 尽管我根本不是一个爱读书的人,但这一瞬间,我忽然非常舍不得那本书。 金色的封面不是关键,而露在外面的那些古老纸张的质地,在我眼中却焕发出温柔的橙色光芒,像一盏在窗边等了一百年的灯,蜡烛不肯熄,离人不肯回,那种随时间沉淀下来的深深的惆怅,幻化成一张美丽的脸孔,似隐似现,那眉眼中的忧愁,似乎能够在书页的边角凝结成黏稠的露珠,滴落在地,沉重有声。 眼前出现的就是这么诗情画意小清新的场面,栩栩如生,我晃了晃脑袋,略微清醒过来,心中诧异。这是有女鬼穿越到老子身上了?还是说古英文的外国女鬼! 斯百德眼中发出狂热的光芒,死死地盯着我,忽然大吼一声:“哪个贵?!” 我好像被他狠狠地推了一把,脚下莫名其妙一个趔趄,满屋子的人都露出怪异的神情,对着我虎视眈眈,似乎是逼我上斗兽场帮大家赚生活费。 喝人家的脑残啊?叛徒! 我心一横:“书贵。” “咣当”,我话音都还没落,斯百德大笑一声,一挥手,应声那瓶九万多的拉菲便被摔碎了,玻璃残片四处飞溅,好酒独特的浓郁酒香散到四周,资深的酒客们赶紧抽鼻子,瘾头儿重的说不定还想去找个小勺子什么的舀起来点儿尝尝味道。 但我却意外地松了一口气,莫名其妙地忽然觉得放松了。 反应最大的人是约伯,他之前一直挺直了身子,像僵尸一样站在吧台后面,双臂硬邦邦地举起来。瓶子一摔,他就立刻捂住自己的胸口,好像要吐血的林黛玉一样,眼看就会晕倒在地,但离他最近的人也没准备过去扶他一把——大家都清楚他的德行。 果然,刚缓过一口气,约伯就干脆利落地把pos机一把塞给斯百德,简洁地说:“刷卡!” 斯百德耸耸肩,非常爽快地掏出一张看起来额度非常大的卡,我溜了一眼,发现那张卡上印的“发行银行”我压根就没听说过,要不是有“master”的字样,简直就像是伪造的。 约伯说不定有同样的担心,但卡刷得很顺利、很成功,当收银条的打印声传来,他兴高采烈地递给我一杯啤酒,说:“on the house!嘿,幸好昨天我没亲手把这瓶拉菲摔掉!老子受够了供着一瓶酒当亲外公了。” 斯百德刷了九万多的拉菲,给了我一万块现金,顺便请在座的所有人喝了一杯。 皆大欢喜,但我陷入了难以自拔的惴惴不安。这事儿实在不能不令我警惕。 俗话说得好:无事摔拉菲,非奸即盗。 我摸着口袋里那硬硬的一万块,左思右想,坐立不安,终于忍不住摸出手机来,对着斯百德的脸拍了个特写。 他对我眨眨眼,似乎毫不在意,接着又喝了几杯纯伏特加之后,他就穿着那套白色三件式西装跳到桌子上唱起歌来。 怪里怪气的歌,日本调子,歌词里却反复出现“你是人类大救星”的句子,艺术流派十分费猜,我听得百爪挠心。约伯对我冷眼旁观,忽然过来推我一把:“摩根今晚不会来。” 我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在等摩根?” 不用跟人收钱的时候,他总是那张永远不动声色的扑克脸:“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他对我眨眨眼,“小霸王丁通。” 如果把我拍扁了,夹在一本足够大的百科全书里,图解对应的词条就是:街头混混。在烟墩路到东门菜市场一带,提到小霸王丁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我是孤儿,小得还不记事的时候爹妈一关门就走了,字条也没留一个,靠着邻居们的善心(主力是小铃铛她妈),百家饭吃了若干年,这才勉强活下来。 关于童年这么深情的话题,我唯一愿意回忆的事就是小铃铛把一碗饭摔到我脸上,恶狠狠地说:“吃,赶紧吃!恨死你了,我妈又把肉都夹给你了!” 铃铛妈的肉没白费,在下十几岁就迅速长成一条汉子,一米八多,健身房去不起,墙根下捡两块砖每天举一举,持之以恒也练出许多硬邦邦的好肉。在发现自己对酒有天生的判断力之前,我唯一的特长是打架,专攻下三路,无师自通各种格斗技巧,活生生打成了东门一霸。地盘上任何犄角旮旯、猫途狗道,我都了如指掌,大到凌晨运货入库的大卡车,小到新疆兄弟卖的羊肉串,哪一样都能插一脚分点好处,实在是意气风发。 这市面上能镇住我的只有三个人,两个女的——小铃铛和她妈,另外一个就是医生摩根。把他拍扁了放在百科全书里,条目也是四个字:医学天才。 他刚好和我生活在世界的两个极端。他有三个医学博士学位,全部来自一流的专业学府;他认识拉丁文、希伯来文、古英文;他认识所有山上和海里的生物以及植物。 我们唯一的共同点是:我们都将生命的一大部分耗在了十号酒馆里,以浪费生命作为人生的主要任务,不管那生命的质地与价值到底如何,我们感觉彼此灵魂相通。 第五章他的目的就在你 约伯说得对,摩根和我一样,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在酒馆前门打卡,如果这个点都没有出现,那今天是不会来了。 他住在市中心一栋小破楼,地段绝佳,但四下都没有其他建筑物,远远看上去,那栋房子符合都市鬼屋的一切条件。 我从酒馆走过去,大概十五分钟就到了,敲了一下门,他就开了。 从房子里先和我打招呼的是他的额头,就算完全不了解他都能估量出他的智慧,因为很少有脑门那么突出的人。 他是高个子,除了额头,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双纤细却有力的手,还有他如同舞蹈或做手术一般的动作,任何动作都精确、优雅、有分寸,不浪费任何一丝力气。 他是约伯最好的朋友,但他看人的眼神和约伯也刚好是两个极端。约伯对任何人都没有兴趣,而摩根则永远洋溢着好奇,久久注视,聚精会神。这么盯着大姑娘看大家都可以理解,盯着八十岁的糟老头你口味会不会重了点?有一次我这么问他,他耸耸肩说:“只是想看看以那个人的身体状况应该从什么地方开始解剖。” “有一天如果我死了,绝对不要解剖,务必直接把我烧成灰拉倒,谢谢,任何原因致死的都让它随风去吧!请千万不要追究!” 他想了想很勉为其难地说:“连福尔马林浸泡都不想尝试一下?” 我大吼起来:“老子连精油玫瑰泡浴都不想尝试!” 他让我进去,倒了一杯水给我,被我放在旁边——我,还有任何跟他打过交道的人,都绝对不会吃喝他家里的任何东西。然后他问我:“你干吗?” 我把十号酒馆发生的事讲给他听,两次赌局发生时他都没在场,但事情不复杂,他点点头:“你要我干吗?” 聪明人问问题就是这么简单粗暴,那我也就不客气了,我把手机打开,调出照片递给他:“帮我搜一下他什么来头。” 掐指算算,斯百德到十号酒馆没超过两个月,算上被砸掉的那支钢笔和刚才那瓶拉菲,至少已经花了三十万。 发神经的人年年都有,但很少有神经病会有钱到这个程度。既然是这么罕见的品种,理论上他一定会在世界上留下痕迹。 摩根对此表示同意。他拿着手机往书房走,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身走到大门边的鞋柜旁,拿起一样东西递给我:“你说砸掉的钢笔,是不是这个?” 那是一个小朋友装水果或葡萄干的不锈钢盘子,里面散碎着好多圈圈,厚薄几乎一样,我仔细看了很久,才反应过来那确实是一支钢笔。 把它们拼在一起,就是斯百德丢在地上踩了一脚的那支钢笔。 但他明明就是踩了一脚啊,怎么会变成这个模样?就算用机械切割,断面都很难光滑均匀到这份儿上——我什么零工都打过,还有一级钳工上岗证呢。 摩根说:“不是机器切的。” 他拈起一个圈,看了看:“约伯搞卫生的时候发现了这支笔,陷在十号酒馆的地板里面。”他做了个手势强调“里面”两个字,“碎成一圈一圈的,而且跟刻意镶嵌过一样,钉死在地板深处。” 我心里一激灵,赶紧下手一数,我擦,十一段!那王八蛋真的说到做到啊! 我的下巴都要掉下去了:“这是什么……什么意思?” 摩根露出一丝奸诈的笑,拍拍我的肩膀:“意思就是,兄弟,你被真正很奇怪的人盯上了。” 摩根的工作室是他的秘密基地,据说里面有超迷你的全科医院,还有世界级水准的实验室。他并没有刻意对我们隐瞒这一切的存在,但正常情况下,来访的人都很自觉地和那儿保持距离。 所以和往常一样,他叫我待在外面看看书,自己走进工作室帮我看看怎么找那个人。 摩根的书柜容量巨大,占据了整个起居室的四面墙,柜里的书琳琅满目,无所不包。但我最爱的始终是他的美术画册收藏,哪个国家哪个流派的都有,普通小美术馆的收藏估计还没法跟他一拼。摩根曾隆重宣布那些画册的存在是为了帮助他进一步了解人体的结构与细节,但鉴于我看上几眼就想进洗手间解放一下,这些玩意儿的学术效果实在堪忧。 画册翻到第三本,摩根出来了,打了个响指:“在找。” 在找?以我对他办事效率的了解,我有点狐疑,心想:莫非你其实是在里面看电子人体画册,把老子的正事遗忘了,现在来敷衍我吗? 他完全看穿了我的腹诽,瞪我一眼接着说:“为了找人,我同时侵入了几个主要的人口数据库,量太大了,排查需要时间。” 他拖了一把椅子坐到我身边,推心置腹地说:“小子,你到底是什么事儿惹到人家了?” 我感觉自己比窦娥她妈还冤:“我上辈子都不认识他,而且看他那范儿,我得多少辈子加起来才能混到那个层面上去得罪他啊!” 摩根不同意:“那可不见得,有时候你被毛毛虫咬了一口,也会气得要烧掉整片松树林以出一口恶气,麻烦这种东西不长眼睛的。” 我被他这番话憋死了。读书人就是特别讨厌,随便讲个道理都用比喻,我光顾着想那个比喻有多带感,就忘记怎么反驳了。 但摩根还是很仗义的。第一,厮混得久了还是有感情;第二,约伯弄来卖的酒向来都不靠谱,没有我在那儿看着,天天都会有人酒精中毒,摩根可治不过来。 他问我:“就算把这人揪出来了,你也不能报警,你觉着,这事儿会怎么发展下去?” 我想起那支被裁成一串口哨糖的限量版钢笔和彻底粉身碎骨的拉菲,打了个寒噤。横的怕硬的,硬的怕邪门的,斯百德那个人,把他拍扁了,就能在百科全书里面加一条“邪了门了”。 “钢笔?拉菲?” 摩根细长的手指在桌面上弹啊弹,目光炯炯地望着我:“他怎么跟你赌的?” “给钱。让我猜哪样东西贵,猜对了就给我钱。” “赌注多大?” “上次一千,这次就直接一万了。” “他给你?” “嗯,我猜对了,就给。” “你需要给什么出去吗?” “毛都不用,就动下嘴皮子。” “然后呢?” “然后?” 说到这儿,我有点儿醒悟过来了。 天上哪有对着你嘴巴往下掉的馅饼? 摩根两根手指在桌面上移来移去,好像在下一盘想象中的国际象棋,他喃喃自语:“现实红利诱惑开局,纵深陷阱,连环诱导。” 这些专业术语我一句都听不懂,所以我直着脖子跳起来:“说人话!” 他立刻号出来:“人家玩你呢!” 玩我?什么时候我的三围对男人有那么大吸引力了? 摩根耸耸肩:“你觉得,他接下来会干什么?” 我没好气:“鬼才知道!要是他一次接一次发神经,迟早老子要眼睁睁地看着他点火烧王羲之的真迹。” 摩根眼前一亮:“王羲之的真迹,帅啊!” 他跳起来,扳着手指算:“钢笔,拉菲,一千,一万。”他猛然间就闪现出高智商的宅男光辉,胸有成竹地看着我,“他的目的就在你,这是在设局,让你一步一步被卷进去,局里的诱饵肯定是逐步升级的,这就像做药物试验那样,先用老鼠,再用类人猿,最后才到临床人体试验。” 我大惊失色:“什么?他喜欢男人也应该去找约伯啊!” 摩根摇摇头:“no,no,no,他仿佛是在试验你。” “试验?试验什么?老子又不是类人猿。” “很简单,是你判断事物价值的能力啊。”摩根拍拍我表示安慰,“冷静,他说不定是星探啊,代表某个拍卖行来的,把你挖去当艺术总监什么的。耶,以后你就有钱啦,记得给我点儿让我升级一下我的私人手术室。” 我白了他一眼,打了个哈欠。摩根进去看了一下,对我说:“数据库还在筛呢,一时半会出不来,你回去睡吧。” 我表示接受他的合理建议,走出去,他又追出来冲我喊:“下次他再设局,逼他当场就升赌注。” 我站在路灯下,一边瞌睡兮兮,一边吼回去:“升到多少?” 摩根想了想,显然既不相信我的品位也不相信我的定力,最后大叫了一声:“我到时候去,听我的就行!” 第六章最后的局 眼下,就是摩根所说的第三局。 斯百德果然没有让我等太久。第二个礼拜一,我把那一万块老老实实地交给了小铃铛当生活费,然后去菜市场小学拿了点酬劳,生活顿时就显得丰盛富足起来。 走去十号酒馆的路上我甚至还想,要是经常有那种莫名其妙的外快,日子好像还蛮好过的,我也不用去向卖羊肉串的收保护费了。 一跨进门,就看到了桌子上的天珠和翡翠。 对我来说,这已经非常接近想象中那最后的砝码了。我抓住桌子的边角,问了一句:“最后的局?” 斯百德耸耸肩,用一种人畜无害的表情看着我:“最后不最后,有什么关系吗?” 他指了指桌子的另一角,那里有一堆我一直努力避免去看的东西。 五万块。现金。 五万块我可以吃半年了啊!随便怎么吃大排骨都行啊,还能给小铃铛买点儿化妆品什么的,夏天快来了,她要出去干活,能抹点防晒霜才好,高级点儿的那种。 但想到这里,我的心忽然被刺了一下,好像是被自己的穷、窘迫和猥琐刺中了。 就在一瞬间,从馋涎欲滴到恼羞成怒,连半点过渡都没有,我那股子从小烂命一条的青皮邪性猛然蹿上来了。 我没有在意摩根有没有给我指示,一下子伸手抓过那两堆刺眼的珠宝,往旁边一推,浑不吝地说:“一次给老子全都摆出来,一次全都给你猜了!要么,你就赶紧有多远滚多远,再跟我来这一套,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他听完我的狠话,干了一件我做梦都想不到的事。 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块粉红色的手帕捂住嘴,转头到一边嘻嘻地笑了起来,是真的笑,不知道什么事那么可乐,乐得他打嗝。我那个气啊。有钱佬挨揍一样疼好吧!一卷袖子,我就准备爬到桌子上来个猛虎扑食。 这时候,有手从旁边伸过来,死死拉住了我的皮带——那是藏在群众中的摩根,他悄悄地提醒我:“想想那支钢笔。” 那支钢笔?钢笔?粉身碎骨得特别有规律、有规格的钢笔? 什么意思?难道斯百德还能把我一脚踩成那么多圈不成? 但那个景象深深地震慑了我,我忽然觉得,这事好像不是开玩笑。 这撒泼到一半,继续不是,停下来也不是,幸好斯百德终于笑完了,把粉红色的手帕折好,放回口袋,给了我一个台阶下:“好,一次猜就一次猜。” 他慢条斯理地抬起手来,拍了拍。 十号酒馆的大门随着他的拍掌声轰然打开,大家纷纷望过去,只见两位异人正推门而入,体形当真可观,高大魁梧,虎背熊腰,却又长发飘飘,素洁裙子,高跟皮鞋,可谓正面是姑娘,背面是罗汉。两人手里抬了一个巨大的箱子,近一米高,两米长,看起来非常重,但抬放的动作却极轻柔,如同对待小婴儿一般。 箱子放在地上被打开,里面是另外两个小箱子,并排放着,再度打开,四个小箱子露出来。 大小箱子逐一打开,大家都屏息静气。我眼珠不错地看着那两朵奇葩开箱子,咬着手指寻思着莫非接下来会有妙龄女郎穿着比基尼跳出来,娇滴滴地说一声:“生日快乐!”那我怎么办呢?我必定要大喝一声:“你搞错日子了,傻逼!” 但我的桃色幻梦总是落空,所有箱子打开,罗汉姑娘戴上厚厚的白色手套,像搬亲妈的遗体一样小心地往桌子上摆下七个罐子——一模一样的七个青花罐。 我本能地紧张起来,从前看过的几本恐怖小说的情节涌上头脑。万一里面装的是人的骨灰?嗯,骨灰不可怕,除了不能吃,百般无害,但万一是虫子呢?满满一罐子吸血噬骨的变异虫子。老子天不怕地不怕,最怕软绵绵的小虫子。 斯百德似乎能看穿我的心思:“想什么呢?” 他站起身来,也戴上手套,轻轻抚摸着那七个罐子,比摸女孩儿还温柔:“猜一猜哪个比较贵。”还不忘介绍一下背景知识,“这几个,全部是古董真品,每一个拍卖价格都在五千万以上,其中最贵的那个,价值四亿多。” 连摩根一直扣在我皮带上的手都颤抖了,连他那双一边喝酒一边动手术的手都颤抖,这得是多大的震撼啊! 而我的眼珠子更没操守,奋勇地离家出走,想弹射到比较近的地方去见见大世面:“你骗鬼吧,这玩意儿拿来做泡菜差不多,加起来值七八个亿?” “保守估计。”斯百德诚恳地看着我,“所以,沉住气,别冲动,猜猜最贵的是哪个。” “否则呢?” “否则,我会七个都摔掉。” 我顿时就蒙了。这丫完全是个疯子!百分之百是个疯子啊! 整个十号酒馆都凝固了,跟被塞进了水泥浇注机一样,被定得死死的。上次杀手来灭门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这么震惊过。 我直视着斯百德的眼睛,他唇边仍然带着刻意的微笑,眼睛里面却毫无感情,像一块冰凉的黑曜石,看不到纵深与反射。每个人都下意识地相信,他说得出,就一定做得到。 理智告诉我,我应该撒丫子走人,不管他一会儿是摔掉四个亿还是四个一,都不关老子一毛钱的事。那些玩意儿前生后世都跟我没有任何交集。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步都挪不开。 我就像一个警察,发现江洋大盗绑架了七个人质,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使命感促使我低下头逐个扫视,目光沉重得能叫飞机坠毁。不管我猜还是不猜,猜对还是猜错,巨大的损失就在眼前。 我紧紧地闭住嘴,生怕无意间发出的声音会引来误会,而后立刻就导致乒乒乓乓连城珍奇碎一地的惨剧。 斯百德半点都没有逼迫我的意思,他只是好端端地坐着,静静地等待——也许是在等待我的崩溃。 这时候,鸦雀无声的人群里,忽然有人懒洋洋地说:“真好笑,什么时候奇武会的人变得这么婆婆妈妈?” 以凑热闹为人生己任的酒客们齐刷刷地把头扭过去,然后约伯嘀咕了一句:“咪咪,你怎么来了?” 那位叫咪咪的,其咪咪并无任何可观之处,因为他是个男的。胡子拉碴的颓废男,衣服皱皱巴巴,也没见哪儿破了,但一眼看上去就觉得他是从某个垃圾站被挖出来的。他挤出人群,摩根医生立刻迎上去,惊喜地说:“哟,你是躲追杀终于躲到这儿来了吗?那得是多大一个娄子啊!” 这两位是多年故旧,也不知道是哪家医学院当年这么背,同时收了他们俩当学生。摩根和咪咪伸出手,七扭八缠,共同做了一套印象中只有黑人兄弟才有的打招呼操,然后那位咪咪先生一把把我推下椅子,自己挪上去,敲敲桌面:“有事说事,我想喝酒了,别占着地方。” 斯百德毫无表情地看着他,心中似在嘀咕这到底是何方神圣。 咪咪节省了时间,他了然地点点头,伸手从屁股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丢到斯百德面前:“check it out!” 大红色的,如同血一般鲜艳的手帕。 我眼尖,一下就看出来,这块手帕跟斯百德胸兜里的那块除了颜色深浅有别,其他都一模一样。 斯百德的脸色立刻就变了,他再度拍拍手。 罗汉姑娘们比机器人都更有效率,立刻反向操作那些罐子和箱子,没过两分钟就把东西搬得干干净净,而后斯百德站起身来,对咪咪点点头:“谢谢你。” 咪咪还是那副懒得想瘫软在地上的样子,好像十天都没睡觉似的,摆摆手:“不必谢,这位是我兄弟的兄弟,麻烦你对他客气一点。” 斯百德居然没笑,也没露出其他表情,很简单地说:“一定。”然后他搂住我的肩膀,亲切地说,“借一步说话。” 我没有答应他借一步说话。 没那么简单。 第七章天然的感应 在十号酒馆门外,无声无息地停着一辆车,很大,很威风——蓝色的宾利,国王顶级版,车内的每一寸皮饰估计都比我将来结婚要穿的礼服还干净。 我一看到那辆车,整个人就往酒馆里面蹿,但一步都还没有蹿出去,斯百德便牢牢地抓住了我,如同千斤压顶那么牢固。 我跟他说,不管要干吗,我都强烈要求约伯或者摩根同去,万一出点什么事,至少他们能听见我的遗言。 但斯百德很固执,认为没摩根他们什么事儿,而且我今天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看他的样子,如果其他人非要跟上我们的队伍不可,宾利的后备厢说不定就会跳出一队手执冲锋枪的杀手,把这儿清理得干干净净。 我这人在真正的威武面前,从来就没有节操可言,多年街头混迹教会我一个浅显的道理:识时务者通常都会活得比较久。 所以我这一让就让了差不多七十公里,从烟墩路一路狂飙到了城外。 斯百德跟我一起坐在后座,他不跟我说话,自始至终都在兴致勃勃地看自己的手指甲,司机也自始至终屁都没放过一个。大概一小时的车程里,我一度出现了幻觉,以为除了我,其他人都不需要呼吸,赶紧咳嗽了两声才把自己从《活死人黎明》的恐怖中拉了回来。 一小时后,车子驶进东城郊的一处别墅区,在3235号独栋别墅前停下。我下车看了看,尽管是深夜,这小区里的灯却经过巧妙的掩映和反射,照耀出了一种黄昏将近的感觉,恬静而闲散,令人心旷神怡,而植物与园林的设计更是入了化境。 我这辈子都没来过这么高级的地方。如果把我的眼睛蒙上带我进来,解开后对我说,欢迎来到国家超一级风景区,我绝对相信,一个字都不会质疑。 这些判断流过我的思绪,跟我在园林设计的专业上好像有什么深厚造诣似的那么自然而然,对真正的好东西,我似乎的确有一种天然的感应。这种感觉从来没有那么清晰地涌入过我的脑海,我开始想,斯百德来找我,也许真的不是误会或巧合。 但他要我做什么呢?真的是去拍卖行吗? 我问他:“这是哪儿啊?” 斯百德漫不经心地去开门,说:“我们的小产业,全世界有一千七百多处,这个算不怎么漂亮的。” 一千七百这个数字把我给征服了,我本能地估量了一下面前这栋房子的价钱以及斯百德所谓的漂亮地方该是什么模样,然后正式进入了“富贵随便淫”的状态。 跟随着斯百德进了别墅的外门,穿过一条圆形石子铺成的小道,我四处看看,庭院很大,一眼甚至看不到里面的墙壁在哪儿,但其中寸草不生,地面光秃秃的,露出深褐色的泥土,几棵小树东一棵西一棵杂乱地立在角落,基本死得透透的。这种荒凉令人触目惊心,尤其和大门外的旖旎幽静相比,全然是两个世界。我在生活中苦苦挣扎惯了的嘴脸本能地露出来,一边走一边跟斯百德套近乎:“嘿,这房子挺好,就是绿化不行,请我来整治一下嘛,我有上岗证的!” 他诧异地看了我一眼,脚下加快了速度,我猜测那是赤裸裸的回绝,遗憾地跟了上去。 小道的另一头是门廊,三级木台阶上去,推开门,扑面而来一片深得诡异的黑暗。我下意识地退了一步,斯百德对我咧嘴一笑,微微弓腰:“欢迎光临寒舍!”说完便一马当先地走进去,迅速在屋子里消失,过了一小会儿,一道雪亮的白色光环忽然在我的视线深处出现,我定睛一看,那儿开了另一道门。 我嘀咕了一声“疯子”,缩了一下头,闭着眼睛也冲了进去,但其实里面毫无凶险之处,空荡荡的走廊连接着那一道白色的圆门,门的后面是灯光,而不是地狱或天堂。 雪白的一间房,毫无装饰,四壁乍看是墙,但其实都是超大的内嵌显示屏,显示屏下贴墙架着狭长楼梯状的陈设架,上面放着精致小巧的主机,完全没有印象那是什么品牌或型号,都在幽幽地闪着蓝光。房子的正中间有一圈黑色的皮质沙发,可以坐三四个人。 我就在那儿坐下。斯百德围着房子走了一圈,说:“这个地方弄好很久了,各种设备都很过时。”然后走到我面前,叉着腰叹了口气,“不过,将就用用吧。” 我顿时毛骨悚然,脱口而出:“用?用什么?” 他不答话,只是久久地看着我。 那不是人看人的样子,也不是人看狗的样子,如果非要比喻,我觉得很像盗墓贼看秦始皇陵的样子,也不知道搞不搞得定,但就是想一铲子把门打开,瞧瞧里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看得我都有点手痒想揍他了,斯百德转身从身后的陈列架上拿了一个遥控器,对着空中一按,所有的显示屏突然同时闪亮,形成巨大的光阵,几乎叫我瞬间失明。 随即闪光退去,一张照片出现在显示屏上。 从正面拍的,整体特写,中年人,但必定保养有道,身形一点儿都没有走样。拍照的时候他可能正从超市买了东西准备回家,穿着灰色运动中裤、白色polo衫,方正的脸略偏,像正在和旁边的人打招呼,眼中有一丝柔和的笑意,深深的法令纹从鼻子两侧一路曼延而下,消失在临近嘴角的地方,皮肤偏黑,但显然是在海滩上晒出来的、刻意为之的那种健康黑色。 我随便瞄了一眼,然后表示对于跑这么远来看一个男人的照片这件事很不满。 斯百德没有什么幽默感,他不理我,只是再按下遥控器的一个按钮,那张全景照片退去,随即更多的照片涌出,各种形状和大小的照片拼接起来,占据了全部显示屏。 全部是刚才那个男人的照片。他穿着正装在开会,提着公文包上车,与人会谈或进餐,此外,还有在游泳池边一边看书一边晒太阳的半裸照等大量的家居照片。他笑,他皱眉,他神情严肃或轻佻,他吃着、打盹、行走、凝视……至少有一两千张,逐张看过去的话,几乎很快就可以把这个男人的生活拼凑成一个整体,因为细节实在太多、太过鲜明,令人感觉极为熟悉,简直如同每日目睹自己的邻居进进出出。 但这个男人的生活跟我有什么关系? 斯百德摇摇头:“跟你没关系。” 他低头看着一张纸片,用毫无感情的声音读出来:“史蒂夫·辛格,白人男性,四十五岁,物流业商人,千万富翁,出生在三藩市,现居芝加哥,结婚十二年,有两个孩子,男孩七岁,女孩三岁,最高学历企业管理硕士,毕业于芝加哥大学。” 不等我问任何问题,他挥挥手,显示屏上的图像如同驯服的鹿群四散,另外一组照片从白色屏幕深处浮起来。 这一次终于比较养眼——是女的,而且是美人。极为完美的身体,比例像雕塑或偶像,如同《黑衣人3》中所说的那样,所有的模特原来都是外星人,她的确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美得与真实脱节。 “薇薇安·绍恩,白人与亚洲人混血女性,二十三岁,十年模特生涯,现为签约服装设计师,出生在日本,现居芝加哥,未婚,没有固定男友,没有孩子,最高学历是高中,鼻子做过微型整形手术。” 美丽女人的照片和影像资料理所当然更多,她的生活也很快纤毫毕现地在屏幕上流淌过,我非常遗憾没有看到她的裸照出现,否则我就会英勇地跳起来要求定格十秒甚至更长——好歹有点东西安抚我今天饱受惊吓的心。 斯百德注视着我:“看清楚了吗?” 我还留恋着美人的笑颜不肯松口气,但一阵不祥的预感蛇行上我的膝盖,而后到尾骨,最后盘踞于肩膀之上,令我两股战栗,心如火焚。我本能地握紧了拳头,身体往后缩,不期然摆出了战斗的姿势,肾上腺立刻吭哧吭哧干起活来。 我没有猜错,他接下来说的话,没有一个字是我喜欢的。 他说:“找出这两个人里,哪一个该死。” 一秒钟都没有等待,简直像预设了反应按钮一样,一按我就立刻爆粗了:“我操,你以为我是上帝啊!” 猜猜石头、剪刀、布,玉石、珠宝、元青花,猜不猜都全一把火烧掉,so what?!大不了都是钱的事儿——还不是我自己的,虽然我天生有点欠,别人的东西也看着心疼。 但这是活生生的人命,有血有肉有妻有子有前途,而且我连鸡都没杀过。 斯百德耸耸肩:“不用你动手。” “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你读过书吗先生?” 他毫不动容:“该死的人因他的罪孽而死,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他再度挥手,暗淡的屏幕又亮了起来。 这一次出现的不再是人。 不再是真正的人。 他们被浸泡在了血泊中,或被分成了很多块,都已经万分悲惨地死去。有一双眼睛令我印象深刻,不能瞑目似的圆睁着,从屏幕中直视着我,充满死气沉沉的愤怒。 “这是芝加哥去年八月开始到今年三月的一桩连环杀人案,凶手专门针对独居在家的老人下手,被害者家里的财物现金都没有被动过,不是为了劫财。而从第一桩案件的手法来看,凶手也不是惯犯,是纯粹为了乐趣杀人,而后在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犯案中成长了起来。” 我一愣:“是刚才那两个人干的?” 斯百德纠正我:“是其中一人干的。” 我喉咙发干:“你怎么确认?” “我们经过精密的排查,与这两个人有关的一切我们都着手调查过,具体情形你不需要知道,只需要相信我们的结论,在这两人之间,必有一个是凶手。” 第八章所谓的组织 小时候,我和小铃铛在家附近一个小学的操场上玩躲猫猫游戏,那个操场周围种满了芒果树,夏天芒果成熟的时候,一眼看去,好像挂了好多黄色的椭圆形的灯。有一次我正猫在树下的草丛里等着小铃铛来抓我,忽然一个硕大的芒果凌空坠下,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发出就砸在我的后脑勺上,当时的第一感觉根本不是疼,而是麻木。 从被撞到的那个点开始蔓延,一直到整个脑袋都麻木了,让我觉得自己一下去了另外的世界,五官忽然都失去了它们的作用。 这一刻,我忽然又重温了那时候的感觉,尽管没有任何东西真的打中我。 我盯着斯百德看,仿佛想确认这是在做梦,或者干脆穿越了,我们两个说不定是戏剧学院的同学,正在彩排着中秋晚会同学联欢的节目,否则何以解释这期间如此荒谬的对话? 他随便我盯着看,既不催促,也不啰唆,任凭时间静静地流逝,直到我终于冷静下来。 “你们到底是谁?” 斯百德做了一个手势:“我们,我,属于一个组织,具体什么组织,我觉得你暂时不需要知道太多。” “组织?好吧,说真的,你们不嫌烦吗?这个组织那个组织。随便从菜市场卖盗版书的地摊上捡起一本书,里面的坏人就属于一个什么什么会。太没有创意了吧!” 斯百德似乎对我的批评深有同感:“我个人也觉得这很没有创意。” 但他很快就露出了反对派的嘴脸:“但吃饭睡觉杀人放火,又有哪件事是新奇有创意的呢?” “太阳底下无新事”,这句话是个人就会说,说了一万遍,已经不新鲜了。 但它是真的。 “我不能向你详细解释我们组织的具体情况,但能保证我们不作恶。” “请问你是google的不作恶程度,还是希特勒的不作恶程度,老实说差得好远呢!” 斯百德对我笑了笑:“你好像还是读过一点书的嘛,嗯,这样吧,想象一下我们是做慈善的生意人组织好了,一群有钱的人聚集起来,想帮这个世界做点儿好事。” 我破口而出:“杀人是好事吗?” “杀坏人不是好事吗?” 我一时语塞,有种感觉很不对,但我说不出那是什么,只觉得他正义凛然的言辞中有浓烈的阴影,被小心翼翼地掩藏了起来。 我一时间无话可说,喉咙好像被一把火烤干了,后脑的麻木感越来越强烈。许久,我吐出一句:“为什么是我?” 斯百德似乎很满意这个问题终于被提上了台面儿,他很快说出答案,甚至带着一种满怀骄傲的激情,都不知道他在得瑟个什么:“由于某种巧合,你进入了我们的视野,迄今为止,我们观察你很久了,你有一种分辨的本能,无须经过逻辑或分析,直接抵达真相的核心,这就是我们现在急需的东西。当实证无法引导出明确的结论,我们就需要本能的帮助。” 他一口一个“我们”,但我根本不在乎那个“我们”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只觉得肾上腺工作的方式好像有点不对,为什么我连嘴都开始麻了:“如果,我拒绝……” 斯百德笑了,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我觉得这个人情商偏低,对于什么时候应该调用什么表情,他简直毫无概念:“我们完全尊重你的决定,毕竟这是属于你的本能,如果你不想用,那是你自己的事。” 天杀的,如果这句话到这里打住,那就完美了,我可以跳起来说“晚安,再见”,然后回家。 但接下来还没完。 “而我们能做的,就是把两个都杀掉。” 斯百德稳稳地站在我的面前,说到杀掉两个人的时候,连眼睛上的一根毛都没有动。 他似乎早已盘算过故事发展的所有走向和结局,对任何一种都既不觉惊奇,也不觉感动。 “我们知道这样做对无辜者是不公平的,但老实说,这是最后的办法,如果让凶手因此而逃逸,我们付出的一切都会显得毫无意义,那是不可接受的。”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死一般的沉默充满了整个房间,唯一嗡嗡作响的是电脑的主机。 后脑的麻木感全面占领了我的上半身,被打晕一般的幻觉让我好像连手都动不了了,我终于忍不住咆哮起来:“变态!你们全他妈是一群变态!” 斯百德对辱骂或怒气都无动于衷,他语气轻快平淡:“丁通,我们已经决定要以这样的方式行事,无论什么样的攻击——真正的还是口头的。”他强调了一下,“都无法改变我们的决定。” 他伸出手来抓住我的胳膊,那种可怕的麻木感猛然就退散了,因为真正的肉体疼痛取代了幻觉中的不适。斯百德的手并不大,也不显得强壮,但他抓住我的感觉犹如烧红的铁钳。我倔犟地哼了一声,身不由己地被他推着走出了房间。 我们一路穿过圆形的门洞,走出房子,走过小道,走到外面,那辆宾利车不知几时又回来了,悄悄地在不远处等待。司机在抽烟,烟头的红光明灭在漆黑的夜色中,仿佛他也心事重重。 斯百德帮我打开车门,轻轻一推,让我在座位上坐稳了,然后他俯下身来,两眼炯炯地看着我,比烟头的红光还要亮。他一面举手向我告别,一面说:“你有一个礼拜的时间,保重。” 车子远去,他在后面孤独地站着,四下有风,猎猎如耳语。 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像一直在凝视。 只有一个礼拜。 这句话像魔咒一般困扰着我。 我坐在宾利车上,车行平稳快捷,也许太困了,也许刚才太紧张,我昏昏然陷入了白日梦的状态,梦中翻来覆去都是那两个人——史蒂夫·辛格和薇薇安的影像。有时候他们中一个人死了,有时候两个人都死了,有时候是我自己死了,那种血淋淋的影像实在太深刻了,简直像是一伸手就能摸得满手鲜红一般。 司机没有问过我住哪里,但他一路把我送到了正确的地方,到了我家门口,他把我叫醒。费了好大劲我才挪下车,翻来覆去一直抵抗着一种冲动——想跟司机说,你回去转告天杀的斯百德,我不跟你们玩这些有的没的,你们爱杀谁就杀谁吧,远远滚出我的生活,不要回来。 但接下来我耳边就一阵轰鸣,听到钢笔被踩碎的声音、拉菲酒瓶被摔破的声音,还有天珠和翡翠放在火中焚烧的声音、元青花罐跌落在地的声音。 以及无辜的人被残忍地杀害的声音。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当英雄,但却莫名其妙地不得不担负起为其他人和物负责的任务,我是不是活见了鬼? 我掏出钥匙想开门,手却一直在颤抖,对了好几次都没对准锁眼。今天完全没沾酒,却是一副喝得快要死的样子。 想到“喝死”这两个字,我一激灵,把钥匙放回口袋里,拔腿狂奔,一路跑到了十号酒馆。 来回城郊两三个小时,这会儿已经是凌晨,但酒馆中仍然热闹。我一头撞进去,冲到吧台冲着约伯嚷嚷:“给我一杯双份威士忌,赶紧的!” 他一句话都没说,倒了酒给我,我定定神一饮而尽,杯子递过去:“再来一杯。” 他拿着不放:“小丁你不能这样喝,你上次这样喝,去摩根那里住了一个月才爬起来。” 我瞪他:“少废话!我就喝两轮不会死的,你叫我尝酒也不止这么点。” 他摇摇头:“我叫你尝酒的时候会给你的后心一掌,让你喝了马上吐出来,但现在是要给钱的,吐了就是浪费。” 有你这样卖酒的吗?我脑子里的影像左右冲撞,似乎马上要爆炸了,要是没有一杯清凉又热辣、喝下去后能把整个世界都ps成柔化效果的威士忌,我感觉自己马上就要狂叫出来。 这时候我的救星来了。 医生摩根,他走过来从约伯手里接过酒杯,顺手倒了一杯他自己的啤酒给我,等我端到唇边要喝,他忽然慢条斯理地说:“我找到那谁的资料了。” 我一口啤酒全喷在约伯的身上,他龇着牙就进厨房去了,我丢下杯子一把揪住摩根:“什么来头?能报警不?能直接把他抓起来枪毙了不?” 摩根翻了翻眼睛,想想:“枪毙?”然后摇摇头,“没戏。” 他放下自己的啤酒瓶,拍拍我:“来,跟我回去。” 我们晃晃荡荡地回到摩根家,这次他特许我进了他的书房。在电脑面前坐下,他打开skype上某一个头像的对话框,从聊天记录里选了一个网址,复制下来,那个头像暗着,上面的名字很拉风——秘密神医。 “真的是神医吗?” 摩根看了一眼:“咪咪?嗯,咪咪是神医,就是你刚刚在酒馆看到的那个人啊。但他只能秘密地当神医,每次曝光都会被通缉。”一边操作一边说,“这回也是来跑路的。” “通缉?跑路?他到底干了什么?” 摩根轻描淡写地说:“通常都是不小心治死了几个千万不能治死的人喽,有什么?” “呦,你们医生的世界,听起来也还蛮凶险的。” 他不再理我,将那个网址输入页面,网址由一些相互之间毫无关系的字母构成,很长,普通人看一眼根本没可能记住。 带宽给力,主页很快显现出来,基础底色是柔和的绿,界面简明友好,最上面一行大字是这个网站的大名——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 我的注意力被左侧不断滚动的信息条吸引过去。 里约热内卢,杀婴案,done。 东京,妓女追杀者,done。 民居围攻纵火者,done。 也有后面跟的备注不是done而是doing。 飞汶城,特大抢劫案,doing。 网站注册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和登录选项下有一行提醒:本中心只受理一次性求助,登录过的账号将自动注销,禁止同一申请人多次重复注册。 摩根最小化这个网页,打开另一个搜索页面,输入关键字:里约热内卢 杀婴案。 资料很快一条条地跳出来:里约热内卢杀婴案发生在七个月前,凶手将锋利但非常小的瑞士军刀藏在手指间,在公园里寻找大人带出来呼吸新鲜空气或者散步的小婴儿,割喉致命。他选择的地方都没有装摄像头,并且巧妙地躲开了人们的视线,一直到第四个受害婴儿出现,警方都没有得到任何线索。惨不忍睹的血案令人人自危,无论天气多好,所有家庭都选择把小孩子藏在家里。尽管来自媒体和公众的压力非常大,侦骑四出,但七个月过去了,案件仍然毫无进展。 尔后,某一天早上,有人将一个巨大的包裹寄到了警察局前台。 包裹里放的是杀人凶手的小鸡鸡,连根拔下,而且非常彻底,彻底得绝不是让凶手成为公公就算了那么简单。警方根据包裹里附送的凶手的详细资料,搜查了他的家和电脑,证据确凿。而且,包裹里还有一段被大家忽略的摄像视频,据说大家都以为那个摄像头坏了,所以没去查看,但实际是好的。 摩根又把网页调回到之前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的主页上。 所谓的done,就是凶手已经伏法。 而doing,就是案件侦破正在进行。 我想到史蒂夫·辛格和薇薇安,心头一紧,叫他赶快搜一下“芝加哥 独居老人的连环杀人案”。 一秒钟之后,两个页面上都出现了相关资料。 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的主页上面写得很简单,就是一个地点和案件名称,后面加上“doing”标志状态。 我瞄了一眼搜索资料就把头转过去了。 那些血淋淋的照片刚刚在斯百德那儿我已经看得够清楚了,实在不想再看。 顾不得摩根家的饮料可能都跟福尔马林有不清不楚的关系,我走去倒了一杯水喝下压惊,然后转过头问:“你刚才说你查到了斯百德?” 他这个人很谦虚,毫不邀功:“是咪咪帮我查到的。” 他从聊天记录里面复制了一段出来,叫我自己看,我凑过去,寥寥几行字: 奇武会创始人之一,外号蜘蛛,是组织中的整体协调者和主要决策者。 斯百德,spider,可不就是蜘蛛嘛。 奇武会,就是他们那个所谓的组织了,下面有两句简单的介绍:以交流格斗与武功为初衷建立的个人组织,之后因为某种神秘原因得到了大笔财富,并通过商业运营成为庞大的财富集团,在能源和国际轻军工市场具有垄断性的地位,但都作为影子持有者存在,不为外界所知。 交流格斗和武功? 刚才斯百德不是说他们是生意人建立的慈善组织吗?关武功什么事?难道幕后大老板是少林寺住持? 摩根表示光头和尚搞追杀这个想法很带感,但暂时不确定,这些都是咪咪给的信息。 “他收留并救治过过奇武会的一个创始人,我记得名字好像叫冥王,所以知道一点儿。” 都是些怪名字,都是些死变态。我这么嘀咕着,顺手打开那个主页:“这个呢?” 他啪地一掌打过来,觉得我是个猪脑袋:“还不够清楚?这个网站就是他们的慈善工作啊!追杀全世界的连环杀手,这就是他们一直在做的事。” 第九章奇武会年度董事会 “美国中央情报局设在匡提科的情报分析中心,收纳了大概全世界最完全的关于连环杀人案的数据,根据我们的了解,每年可归入类型的连环杀人案有百分之七十完全无法在第一时间侦破,这个比例在刑侦水准较低的其他国家会更加大。 “司法界的大部分调查都建立在一个痛苦的基础之上——只有等杀手再次犯案,才有可能得到更多线索,受害人越多,凶手暴露的可能性越大。无论对于潜在的受害者还是追捕者,这个等待的过程都完全是一个噩梦。” 一个单调冰冷的声音回荡在会议室之中,像是机械合成,但确实出自真人之口——那是站在高高的讲台上的一个中年男子,亚裔。尽管穿了隆重的白色正式礼服,胸口也平整地放了一块桃红色的手帕,但他全然灰白的头发却乱糟糟的,鹰隼一般狭长而锐利的眼睛周围布满沉重的黑影。像他这样惯于在暗夜中睁开眼睛逼视世界的人,注定一辈子都缺觉。 会议室呈圆形,不算大,天花板、地板和墙壁的装饰都有着鲜明的十八世纪室内风格,简单的t字讲台在一端,讲台后面,全息投影屏幕占据了整整一面墙。 其他人互相隔得远远的,围坐在房间内,一共五位,其中有四位和主讲者一样都穿着极正式的白色三件式正装,唯一的区别是他们的胸兜处手帕的颜色,在红与粉红之间渐变。 最引人注目的是端坐正中那唯一的女性,她大异其趣地被包裹在沉重的男性化的白色西服中,衣服式样呆板,但剪裁贴身,容颜与身体曲线都极尽完美,如珠玉下一般熠熠生辉。 所有人都正襟危坐,静听着那高大男子的声音久久回荡。幻灯片一张一张地随着他所讲的内容而自动变换。 每一张的右下角都有一个用印章盖出的名字作为标记——诸葛。 这是主讲人的名字。 仅仅从形式上看,那是一个纯粹的商业报告,充满了表格、数据、分析、standard operation process和无懈可击的逻辑。 他所讲的,也全然像是一桩生意。 报告已经到了尾声,这名叫做诸葛的男人正在作最后的总结: “奇武会在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这个项目上所动用的投入,折合现金已达到了九位数,诸位能看到逐年预算表上的走势,一直呈上升趋势。 “而所涉及的人力资源更不是金钱可以计量的,请看我们的执行团队区域分布图。北美、欧洲都是传统重镇,而随着亚洲经济的发展和政治军事局势的动荡,所需要派驻的人力数量也在日益增多。 “我们名下的生意动辄有数百亿的现金进出,但对在座的诸位来说,那只是一个数字。真正对我们重要的核心业务是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个人来说,我们几乎为此投入了全部的时间和精力。 “过去一年之中,本会经由网站共受理一百三十七宗案件,每一宗案件都在三个月以内结束,其中有百分之三十五是抢在连环杀人犯第二次作案之前成功狙击。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们过去的十三年里确乎造了不少塔。在往年,说到这里,就是我们应该全体起立鼓掌的时刻。 “但,恐怕今年在座的各位董事会成员都没有这个心情。” 高大男子的陈述告一段落,幻灯片也暗下去了,他鹰一般的眼睛缓缓扫视房间四周,在每个人的脸上都投下意味深长的一瞥,所有人都或多或少地避开了他的视线,空气中有一种奇异的不安。 而后,他指名道姓地问到了一个人头上。 “蜘蛛,你可以告诉大家这是为什么吗?” 所有人都转过头去,看着坐在讲台左手圆环最远处角落里的那一位。 斯百德。 他缓缓站起来,胸兜里的粉红色手帕摆放得一丝不苟。 他身体站得笔直,直得简直有一丝痛苦之色。 然后,斯百德从自己的座位上离开,慢慢走上讲台,他向诸葛点头示意,后者在全息屏幕上按下几个按钮,用户名log off走人。 屏幕短暂地暗了一下,接着又亮了,这一次进入的幻灯片页面右下角有一个黑色蜘蛛的标记,显示这是斯百德的作品。 他的风格与诸葛不同,除了冷冰冰的数据之外,还提供了大量的图片,偶尔还出现一两个冷笑话,配在幻灯片的边角位置,跟主题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没有一张图片是令人愉快的。 没有与任何人的眼光对视,他直勾勾地看着全息屏幕墙,用一种刻意平淡而低沉的声音说:“各位现在所看到的,就是诸葛所说的我们不能为去年的所作所为欢呼鼓掌的原因。” “我们杀错了人,而且不止一个。 “这是贝尔法斯特灭门案,我们追踪了两个月零十七天,最后在贝尔法斯特飞往迪拜的飞机头等舱里将我们认定的凶手正法。然后真正的凶手被北爱尔兰国家安全机关拿获,全盘招供了所犯罪行。 “非常讽刺的是,我们所干掉的那个人,二战时五岁,居住在波兰,德军入侵后屠城,他是他们全家三十一口人中唯一的幸存者。 “我想他的命运说不定就是横死,只不过推迟了六十多年。 “但是,他的命运不是我们为自己开脱的理由。 “我们错了。 “并且错得无可挽回。” 幻灯片上,那个在头等舱超大平放座椅上熟睡的老人永远不会醒来了。 他从空姐那里接过的某杯1994年加州黑皮诺红酒中,隐藏着缓释的毒剂,毒剂的气味带着橡木与葡萄混合的复杂香气,能与任何葡萄酒天然契合。 任何爱喝葡萄酒的人想自杀的话,都应该用这玩意儿才完美。 在座的无人动容。 他们看多了生死,也许连自己的生死也早已放在了天高皇帝远的地方,顾不上揣摩与猜测。 但无辜者在天堂或地狱中的灵魂,或者并不这么想。 “二十八宗。” 一个一个卷宗的摘要看过去,各种各样因为各种理由被奇武会执行团队盯上的冤死者。 斯百德的嘴角神经质地抽动了一下,像是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笑容。 “有时候我想,他们的家属会不会也上我们的网站来申请复仇的服务。” 没有人笑。 他耸耸肩,继续说下去: “杀错太多人,是我们必须反省的第一个原因,第二个说来有点突兀,那就是——我们在赚钱。” 他放大了幻灯片上的一个文件,整整一面墙的面积上,展示出一个简洁而极为清晰的财务报表。 支出,收入,明细。 支出的部分能和诸葛带来的数据相互印证,而预算逐年上升,去年为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这个项目支出的总数超过一亿七千万,包括各项必需商业成本和硬件设备的更新。 但令人惊讶的是,这完全不是一桩赔本的生意。 因为收入那里的总数是三个多亿。 “我们杀错了人,但与此同时,我们杀错的人为我们带来了金钱。” 他在“金钱”这个词上加重了语气。 奇武会富可敌国,能源业和军火买卖的营业额动辄以百亿计,但那些都被好好地把握在专业团队手中运作。在座的董事会成员只是所有人,他们不参与任何实际的运营。 他们唯一亲自管理的就是这个慈善项目而已。 这一个多亿的收入不算什么大事,关键的问题在于——这钱是怎么赚到的? “我们的初衷是以纯慈善机构的方式运营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任何有机会进入我们网站主页的人都能免费得到我们的服务。 “事实上,我们的确没有向任何申请者收取过任何费用,问题出在我们调查和追杀的过程中。 “很多连环杀手犯案是因为病态,他们生而为恶,解决他们可能不容易,性质却很单纯。 “但另外一部分杀人狂,甚至是很大的一部分,是我们所说的contract killer。 “他们收取巨额报酬,拿人钱财,帮人消灾,在清除他们的过程中,我们的执行团队能够接触到大量各种各样的信息,其中有一些信息是非常值钱的。” 这时候,有人愉快地打断了他的话。 那个声音从圆环的右边第三位那里传来,大家跟看网球赛一样齐刷刷地偏过头去盯着那一位。 冥王。 身体瘦弱的冥王,不穿西装的时候总是穿得像个快递员,他和爱神是形影不离的良伴,表情中常常带着天真的好奇,但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有多能打。 冥王负责在追杀任务中执行团队的培训、分派和管理,只要他有空,他也非常乐意亲自去第一线干点力气活。大家公认他总是干得最精细、最彻底的那一个。 也许这就是他名字的由来。 他对于斯百德正在谈论的话题似乎相当不满,但声音还是那么愉快,大家因此都打了一个寒噤,因为他说话的语调越是轻快,说明内心正在翻腾的情绪越是危险。 如果没有成为干掉杀人凶手的人的话,他大概就是最恐怖的那个杀人凶手吧! 谁也不希望这个推论有被验证的一天。 “你的意思是说,我的团队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见财起意?” 斯百德即刻冷冷地反驳:“这不是我的原话。” 他即刻将财务报表上明细的那一栏放大,一百三十七宗案件密密麻麻地陈列在巨大的全息投影上,每一个字都带着阴影,带着血,后面都盘踞着数以十计的冤魂。 而真正用血红的标记标出来的那一些,正是那些杀错了人的案子。 巧的是,那些案子后面所标注出来的财务状况,刚巧也都是赢利最高的。 “默多克·赫本,这是全职杀手中最臭名昭着的一位,我们盯上他是因为玻利维亚发生的驯犬谋杀案,所有受害者都是被训练有素的大型犬攻击致死的,而默多克刚好有在农场驯养狼犬的经历以及养狗的爱好。 “但我们的人盯上他,除了被他的这些显而易见的特征吸引以外,还因为他的工作只收受钻石。 “我们干掉了他,还从他的住所搜到了价值数百万美金的钻石。” 冥王粗暴地打断了他:“他们私吞了这些钻石吗?” 斯百德承认:“没有。你的队伍非常诚实,他们按照我们所定的规矩,上交了所有的战利品。” 冥王丝毫不认为对方这话算是任何一种程度上的恭维,但他又好像高兴得快要吹起口哨来了,音调奇妙地上扬,带着迫不及待的欣喜之意。坐在他身边的爱神不安地向他投以温柔的凝视,他迅速按住爱神的手,捏一捏,像安慰对方:“那么,有什么问题?” 斯百德稍微提高了自己的声调:“问题就在于,几乎所有错杀的案例都显示,当我们有两个嫌疑人,一个有大量附加利益,而另一个没有的时候,我们总是干掉有钱的那个。” 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让爱神觉得有点好笑。 她展露出美艳不可方物的笑容,冥王看着她,鼻翼皱了皱,似乎有点看呆了,眼神中慢慢出现一种真正的温柔之色,并且毫不顾忌地凑过身去,轻轻亲吻了爱神的耳垂,得到一个更为妩媚的眼风。 爱神说:“既然反正都要冒着杀错人的风险,不如先捞点儿钱,喂,很公平哦!” 不知是因为她的语调还是内容,室内的肃杀之感顿时被冲淡了,大家都松了一口气——爱神是冥王唯一不会冒犯的人。 诸葛主动接过话题:“那么,蜘蛛,作为组织的整体分析者与协调者,你有义务指出我们必须采取的修正举措。你的建议是什么?” 斯百德点点头,环视一圈,一字一顿地说:“我的结论是,在新年度的行动开始之前,我们必须找到新一任的判官。 “没有判官,任何案件的判断和执行可能都会走上岔路。错误防不胜防。 “我们的本意是帮这个世界清除掉那些伤害无辜之人的杀手,但如果我们的差错率继续上升,我们自己就会成为最可怕的那个杀手。” 这时候,一直坐在房间圆环另一端的角落、一直保持沉默的那个人举起了手。大家惊讶地看过去,那是一个好像得了痨病一样脸色苍白、头发稀疏的矮小男人,看不出他的年龄,看不出他的人种,也看不出他的脾性,他从头到尾像从未存在过。 现在,他对大家在讨论的一切似乎也毫无兴趣,只是简单地说:“we have company.”(我们有伴儿了。)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十五分钟过后,不远处的天空中传来巨大的直升机轰鸣声。 第十章注定要面对的敌人 奇武会的董事会自从成立后就每年在阿姆斯特丹举行聚会,他们买下了阿姆斯特丹运河下游的一栋十八世纪的建筑物,花了超过这栋楼市值十一倍的价钱进行内外部的维修和护理。 没有人知道所有人的真正身份,但感兴趣的人也许会猜想那必是来自遥远亚洲的暴发户们,因为这文物级的建筑物门前新立了一块檀木方牌,上面简洁地镌刻了一个狂草的毛笔字:zen。 下面有小小的中文翻译:禅所。 除了买下这栋房子,奇武会还花了大价钱陆续买下周围的土地,并且将相邻的建筑物一一拆除,渐渐整理出偌大一片空地却无所作为。看起来屋子的主人对空旷情有独钟。 每天熙熙攘攘的游人从远处的道路和河流中经过,对这一栋特立独行的房屋远眺,不知道里面到底有些什么玄机。 时间回到他们的会议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太阳正挂在天空的正中,这是欧洲百年不遇的反常气候,地面热得像要蜷曲起来,老城区的街道上静静的,没有什么人经过。 一辆破旧的福特车悄然从远处驶来,围着禅所兜了一圈,又停回建筑物的正面。车子里坐了两个人,开车的是年轻得接近稚嫩的男孩子,皮肤呈象牙色,鲜洁透明,大概是黑人与黄种人的混血儿。像所有风靡全世界的新生代偶像一样,他留着长长的鬓角垂在耳朵两边,刘海几乎盖住眉毛,剪得精致而女性化,五官温柔,从侧面看几乎是一个女孩子。 但如果第一眼看到的是他放在方向盘上的手,也许就会打消自己的全盘看法——那手真是异乎寻常地大而强壮。 何况他确乎有喉结。 坐在副驾驶位的人,形象与这男孩子则完全相反。那是一个光头、高个子的白种男人,眼珠湛蓝,神情冷酷,四十岁出头,有一种经过千锤百炼的沉重感,露在黑色外衣外的手臂肌肉纠结,上身呈现完美的倒三角。一个海碗大的圆形黑色文身覆盖了他的后脑——带着箭头的粗犷线条彼此缠绕穿越,互相紧密连接。 如果有识货的人在旁边,就会看出来那是来自北欧凯尔特人古老传说的传统图案,象征着生与死之间的循环与联系。 他手中握着一部极薄的手机,手机屏幕上正循环播放着几个人的影像。 图片,视频,声音。 里面的人有时沉默,有时交谈。 有一个人熟练地切换着四种以上的语言和不同的人会面,事关各种各样的话题。 英文,法文,日文,中文。 生意,天气,球赛,生死。 亚裔男孩对日文和中文格外注意,他侧耳听着其中一些片段,不时轻轻嘘口气。 然后他忽然说:“这是谁?” 屏幕定格,上面是一个有着浓重黑眼圈的中年男子,正从一架湾流私人客机上下来,似乎不经意地瞥向摄像头,他的眼神警醒而冷静,顾盼之间带着奇异的压迫力。 “诸葛。” “真名吗?” 光头男子摇摇头:“恐怕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名。” 他端详着手机上凝固的影像——那套刺眼的白色三件式西服,还有那条桃红色的手帕。 “他是奇武会的最终决策和战略制定者,拥有一票否决权,但一个财政年度只能动用两次。” “奇武会最初是一群极限格斗技和功夫爱好者的组织,所以,他的特长会是什么?还是他只负责当管理者而已?” 光头男犹豫了一下,他接下来所用的词汇显然不在他的知识及语言储备之内。 “阵法和暗器。”他坦白,“完全不晓得那是什么意思,但资料介绍上就是这么说的。” 他看了看表,把手机放进裤子口袋:“恐怕这些都不是以你的权限应该知道的,时间不多,对表吧。” “对表。” 两个人的手腕上戴着一模一样的深海潜水专业表。 十二点十五分。 亚裔男孩嘴角露出温柔的轻笑:“还有十五分钟。” 光头男子的目光穿出车子,望向禅所三楼最左边的那个窗户,半开半闭的窗户。白色的轻纱窗帘,随着微风偶尔飘拂,窗户内是一片柔和的幽暗。 彼处向西,阳光还没来得及直射进去。 他又看了一次表,然后吩咐:“stand by,听我命令。” 他的命令准时下达,随着最后一个音节落下,像变魔术一般,从禅所周边空地外的四面八方猛然涌出潮水一般的重装特种部队。他们全副武装,身上却没有任何代指身份的标志。自动地快速分成不同的小队,分别封锁了建筑物的大门、地下室出口、防火门出口,另有两队摆出了重型的迫击武器压制所有窗户和屋顶。 如此迅猛的行动却没有发出任何一点不必要的声音,所有人似乎都经过了一再的演练,对自己的每一个行为步骤都了然于心。禅所的外面,一整支部队在静悄悄中如临大敌。 地面行动布置完成之后,巨大的轰鸣声表示庆祝一般从远处传来,两列清晰的黑色阴影从高空投下,遮蔽了这一带的阳光。福特车里的两个人眯起眼睛望过去,看到大约十二架攻击型直升机停在禅所上空。 巨大的机翼极速转动,唱着一首重金属风格的死亡摇滚,期待着许许多多的血与火横飞。 亚裔男孩喃喃道:“阵仗真大。”他比画了一个开枪的姿势,“我以为里面只有六个人。” 光头男子声色不动,但他从头到尾没有眨过眼,紧紧盯着那个点,说:“五个。” 亚裔男孩做了个鬼脸,似乎不能相信:“一百二十名前海豹六队和摩萨德精英成员、十二架鹰式攻击直升机,抓五个人?” “干掉。”光头男子纠正他,“不是抓住。” 光头男子摇摇头,第一次露出鲜明的表情——那是尊敬与憎恨的奇异交织:“那是奇武会最核心的成员,没有人可以活捉他们。” 他们说话的时候,现场活动全部静止下来,当十二点三十五分来临,所有分队队长都高高举起右手,大拇指上竖,表示一切准备就绪。 这个信号实在是完美无缺地清晰而简洁,不管对于敌对的哪一方都是如此。 一切将动未动,大战前最后一刻的宁静转瞬即逝。之后,光头男子一直死死盯住的那扇窗——三楼左边第一间忽然整个飞了出来。一整扇窗户,没有任何的破裂或损伤,甚至还覆盖在玻璃上的窗帘都是完美无缺的,没有听到任何拆卸的响动,它就这么高高地飞了出来。地面的人一阵骚动,但这些来自一流特种部队的战士仍然保持了基本的镇定,不管那扇窗户的行为多么特立独行,那毕竟只是一扇窗户而已。大家都把视线投向了窗户里面,手指在扳机处握紧。枪林弹雨,一触即发,只要那里再发出任何一点点动静。 但那里什么动静都没有。 窗户从空中笔直坠下,坠向一块偌大的空地,理论上它的命运就是在那儿粉身碎骨。手执防护盾牌的防守战术小队挡在了最前面,其他人趴下以防备有可能发生的爆炸。但富于经验的人们有着基本的判断,就算那是炸弹,也不可能有太大的当量,否则禅所整栋房子可能会比站在下面的人报废得更快。 他们是对的。 但他们也错了。 窗户本身确实只是一扇窗户。 窗户里面或外面,也没有任何炸弹。 但就在窗户接触到地面的一瞬间,忽然有一道娇小的身影从窗帘后射出,那速度完全超越了人类的想象,如同闪电或者光,像一把带着火焰的长刀,连续高度跳跃中鲜明地切向了离禅所距离最远的迫击炮分队。 破旧福特车中的光头男子失声大叫:“糟了!” 他将车门一把推开,蹿了出去,速度也不慢,但在那道光一般的身影前就相形见绌了。在这么一两秒的时差之间,那道人影已经旋风般卷到了四台迫击炮的队列后。她的目标非常明确,是直接操作迫击炮的特种兵,而手段更是简洁明了。 以手为刀,命中咽喉,如死神带着镰刀席卷而来,四条人命顷刻归天,从咽喉那儿喷出来的血形成一个扇面,染红了迫击炮的炮身。 然后那人踏在尸体之间,站直身体,优雅地做了一个伸展的动作。 娇小的女人,有着完美无瑕的身体曲线,长发飞扬,脸被包在一块玫瑰红色的手帕之中,看不到她的表情,但她眼神中闪烁着无邪的笑意。仿佛她刚刚并没有手刃四人,而是刚从一场海棠春睡中醒来,还在惦记那场初会情郎的好梦。 所有人都惊呆了。 这根本不应该是人类有的速度和力量。 这时候光头男子咆哮了起来:“开火!开火!” 大家如梦初醒,手指扣上了扳机,弹药没命地奔出枪膛,向站立在那儿好整以暇的女人倾泻而去。 光头男子似乎也不畏惧那些炮火会把自己也打个对心穿,他一面急速向女人奔去,一面挥手甩出一样光闪闪的东西。那玩意儿在空中发出强烈的啸叫,尖锐得甚至能压住枪械轰鸣的声音。 但不管是冷兵器还是热兵器,女人似乎都没放在眼里,在一切攻击到位之前,零点几秒之内,她已经轻盈起跳,足尖点在其中一台迫击炮上,而后像跳蹦床的运动员一般在空中翻了一个大大的身,再起落一次,直接翻上了数十米开外的福特车顶,蹲在车顶上,她的长发和蒙面的玫瑰色手帕边角一同被风吹得高高扬起。女人从腰间抽出一条长长的带子,顺势一抖,带子发出风吟一般的声音,在空气中猛然变得坚硬而锋利。她对准驾驶位一把插下,带子轻而易举就穿透了金属车顶。 首先解决对危楼困守来说最有威胁的重型武器。 接着擒贼先擒王。 她的所有行动都目标明确,逻辑清晰。 这一次她遇到了比较像样的抵挡。亚裔男孩身体后仰,那双大得与身体和脸孔不成比例的手合拢,干脆利落地攫住了那条带子,丝毫不惧锋刃可能带来的伤害,一声断喝,坚决往下猛夺。 女人的速度与精准度无与伦比,但她毕竟是女人,在绝对力量上并没有太大的优势。 她立即发现自己与对方在这一点上很难抗衡,于是当机立断地放手,根本不见借力或作势,整个人随之往后翻了一连串的跟斗,漂亮得像舞台上一场彩排了一万次的杂技表演。在所有的瞄准器转移方向之前,她已经消失在遥远的街道尽头。 亚裔男孩从车上跳下来,向光头男人奔去,两人对望了一眼。 “爱神。奇武会核心的唯一女性,媚行者,擅长色诱,轻功,还有身刃。” “身刃?” “她身体的任何一部分都能变成杀人的利器,比任何匕首都锋锐。” “这是什么特技?!” 亚裔男孩觉得不可置信,而另外一件不可置信的事情是——“她是怎么藏在那扇窗户上面的?一百多双眼睛看着。” 光头男子皱了皱眉:“那是传说中的缩骨功。可以将身体拉长到无法想象的程度,而后折叠或弯曲,我猜她刚才是让身体顺着窗框与之完全重合在一起了。” 亚裔男孩似乎很有心给自己两个耳光,确认这场行动不是发生在梦中:“我以为传说只是传说而已,或者,根本算无稽之谈。” 光头男子的眼光投向死在迫击武器后的四个人,脸色阴沉得犹如雷暴天气:“那些人也许不这样想。” 身为这场行动的总指挥,他无暇再谈论传说与现实,随即扭身向大部队奔去。手指塞进嘴里发出长长的口哨,声音尖锐得如同防空警报,这是事先商议好的指令——强攻,全体强攻。 所有掩护、殿后、埋伏的团队全部动作起来,天空中的直升机也列出了攻击队形,包围圈犹如天罗地网,本着宁杀错不放过的原则,第一步就是对各个出口进行灭绝性的扫射,接着投放催泪弹。这一切迅速进行的同时,大家还是难免担心楼上会再度出现像刚才那扇窗户一样凶险莫测的袭击,就算直升机在那儿罩着,还是有人不时分出精力,仰头望天。 那根防备的弦绷得如此之紧,杀气如此之重,以至于有两只正在慢悠悠地飞过的鸽子在禅所上空都刹了一翅膀车,赶紧转到其他地方溜达去了。 那两只鸽子渐渐变成空中的两个白色小点。所有的出入口都被耐心地清理过了,没有埋伏,也没有机关。各个分队正准备分批次进入,这时候有人又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发出了惊讶的声音。 天空中忽然充满了许许多多的白色小点,像大雪初降之时的景象,纷纷扬扬的白往下坠落,遮天蔽地,浩瀚无边。 阿波罗驭日的神马似乎忽然之间喝得有点儿高,便让位给了风雪之神。在正午最热一刻的阿姆斯特丹,世界变成一片素白,并且有冷冽的寒意伴随,这方圆之地像突然进入了另一个季节。 连直升机的轰鸣和实体都被完全遮挡了,它们近距离盘旋所发出的惊人的噪声似乎瞬间进入了另外的空间,远远的,远远的,远得毫不真实。 尽管被包裹在重重的战斗服之下,却有人忍不住打起了寒噤,更有人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想去接那看起来十分真实的雪花。 但他所得到的只是手腕上微微的一凉,些微错愕过后,动脉血管悄无声息地破裂,鲜血喷涌到其他人身上,起初是温热的,随后就冰凉而黏稠。 雪花的凉意对每个人都很公平,只要能够接触到细微裸露的皮肤。 在第一个死于雪花的人倒下之前,光头男子已经发现了事情的蹊跷,他伸手从背后摸出一把微型冲锋枪,对着漫天飞舞的雪花给了一排精确的点射。 子弹在空中与许多锐利而坚硬的东西狭路相逢,那爆裂的脆响与硝烟的味道如此清晰真实,令所有人如梦初醒——这绝对不是冬玩飞雪的风雅时刻。反应过来的人抱着被愚弄的愤怒和迷惘,所有枪膛上指,顷刻之间将漫天的白色暗器打得七零八落。 但为时已晚,满地死伤狼藉,残肢四处,七零八落。对手只出现了一人,其他的头都没露,就将这号称超级精锐的雇佣兵队伍打成了筛子。 亚裔男孩显然被激怒了。 他从光头男子手中夺过枪,以步话机指示直升机掩护,而后大步向禅所走去。他那双执枪的手青筋暴起,力量感体现得淋漓尽致,就这么身先士卒地闯入了禅所的大门,暴怒的命令在他身后回荡:“跟着我,遇到活物一律格杀勿论!” 所有人都消失在了房子里面,光头男子仍然纹丝不动,他抬起头,看到第三楼第一个房间那空空荡荡的窗口,忽然出现了好几张人的脸。 中年人饱经世故的脸,年轻人瘦弱温存、嘴角还含着笑意的脸,阴沉不祥、冷冰冰、拒人千里之外的脸,苍白如雪痨病鬼一般的脸。 他们都在凝视着光头男子。 房子里久久地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光头男子倒吸了一口凉气。 脚下好像被定住了,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禅所里面,几十个全副武装、全身心做好杀戮准备的职业军人早已应该深入每个角落——那里最多只有七八百平方米的面积。 但半小时缓缓过去了,里面没有传来任何声音。 没有死的声音,也没有生的声音。 安静得像无人呼吸的暗夜。 那四张脸仍然堆积在窗口。 光天化日之下,如同成了气候的鬼魅,丝毫不畏惧人世的阳光。 光头男子退了一步,奋力出手,那先前攻击过爱神而未逮的明亮的武器划过长空,带着壮志未酬的啸叫,向那窗口扑去。 只是在它到达之前,那些人似乎已经看够了,他们在某一个时刻开始逐一离去,很慢,也很快,幻影一般地消失了。 那长长的、没有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凝视,似乎只是一个例行的仪式——为他们命中注定要面对的敌人。 第十一章去了芝加哥 芝加哥。 那天晚上,我在摩根家里看完了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的官网之后,基本上整个三观都崩塌了,我想赖在地上装死,或者找人随便借点钱就玩消失。摩根对这两个想法都没意见,他只是提醒我:“那两个人就都完蛋了。” “我靠!你少说两句会死吗?” 我哭丧着脸,顺手把那个狗屁网站关掉了,坐那儿深呼吸,深呼吸,却去除不了心上那沉甸甸的闷气。 摩根陪我坐了一会儿,拍拍我的肩膀,跑去做他的新药研发的小白鼠试验了,还挺高兴地哼着什么歌儿,我觉得所谓的天才就是老天爷多给了他们一大堆脑容量之余,却根本少给了他们一根筋。 这时候咪咪从外面进来,还是那副好像被人从垃圾站踢出来的鬼样子,不晓得去干吗了,他随便地对我点点头:“谈得怎么样?” 我指指自己如丧考妣的模样:“你觉得呢?” 他不置可否,问摩根:“那几只白鼠的药物代谢完了没有?完了今天晚上好烤来吃了。” “我求求你们,去外面吃点正常东西啊!菜市场的大盘鸡专卖店还没关门呢。” 咪咪简洁地说:“懒得出去了。” 他的理由还挺充分:“不吃掉怎么办?越养越多很麻烦的。” 然后转回他刚才问我的问题,一来一回衔接得你不知道有多自然:“他叫你干掉谁?” 我把事情又说了一遍,他的第一个反应不是跳起来大骂斯百德发神经或者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而是:“一个礼拜?一个礼拜当然不够。” “我错了,我应该去正常人的世界寻求帮助啊!” 咪咪扑哧一笑:“哪个正常人会叫你一言定生死?” 他摸着下巴沉吟了一下,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电话,看了看,拨了一个号码。 开口是倍儿溜的日文,我竖起耳朵想听听看会不会有我熟悉的词汇出现,但很遗憾,“干巴爹”和“亚买碟”似乎都和他在谈论的话题无关。 接着他电话一挂就跟我说:“三个礼拜。” 我说:“什么?” 他清清楚楚地说:“三个礼拜的时间,确定你要干掉谁。他们的行动组已经全部安排好了,三个礼拜之后,你没有确定人选,他们就两边同时动手。” 我叹了口气,喃喃地骂。 然后,我们三个人就去了芝加哥。 之前,我连护照是什么样子都没见过,考虑到我在派出所打架斗殴的小案底有一本书那么厚,我还很担心国家机关压根就懒得发护照给我。 但约伯拍胸膛跟我担保那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 他还拿了好几本给我选呢,里面有的贴了日本的终身签证,有的贴了南非的长期居住签证,有的贴了欧洲八个国家的联合签证。老子连“签证”两个字的意思都没有搞清楚,就发现那张贴在证件上的我已经去过他妈二十七八个国家,个个戳儿看上去都是真的,而且那张照片也是真的! 除了搞搞护照和签证,本来约伯说他也要来,这让我和摩根都很高兴。根据以往的经验,有约伯在,我们就好像带了一本《超级人形孤独行星全球版》,无论去到哪里,要干什么,他都能第一时间搞定,我和摩根完全可以弄瓶二锅头什么的谈谈人生理想就行了。 但后来十号酒馆的厨子木三去请示了一下老板的意见,老板说小王八蛋你今年一年烧了老子三次酒馆,休了四个月的假,现在又想丢下生意不管,你想死在芝加哥就赶快走吧,不要回头。 老板这个人虽然很少出现,但言出必行,我们都很了解他。他说要你死在芝加哥,你就算请了全世界最好的杀手狙击自己,也没可能会死在去芝加哥的路上。 所以约伯含泪留在了十号酒馆继续忽悠酒客和糟蹋姑娘,一边殷切地希望我们的行动九死一生,他好得到舍生取义孤注一掷的机会来救我们。 飞往芝加哥的航程大概有十五小时,我在飞机上一开始老实看电影,后来实在坐得烦了就开始“坑蒙拐骗偷”,等从飞机上下来,我赢了邻座的英国夫妇一小笔英镑,还有后面的牙买加姑娘的一块表以及无数巧克力和免税香水。咪咪对此表示不可思议,他说那种超简单的红蓝铅笔的骗局理论上连三岁小孩都蒙不到,但到最后居然包括空乘人员在内,整个飞机的人都在排队玩,排队输给我,甚至连必要的语言沟通我都不需要。 我告诉他术业有专攻,打仗,我不行;打牌,你不行。摩根说应该改成“打针,我不行”。 机场一出来,咪咪就一改整趟航程委靡不振的死猪状态,立马活蹦乱跳地拉我们去踩点。踩点这事儿我熟,东门菜市场卖羊肉串那俩维吾尔族兄弟老没个定点,要去收保护费之前,我非得踩一回点看看他们今天在哪儿开卖不可。 但咪咪的点就高级太多了。 西尔斯大楼。 曾经是芝加哥的骄傲,全美最高的摩天大楼,现在在全世界也能排上号,不少游客排队在那儿等观光梯上摩天台看风景,每个人都一副兴奋激动、傻乎乎来大都市见世面的样子。 我比那些游客还等而下之,离那个楼还有一百米就开始深深地自惭形秽,一到大门口直接腿肚子转筋,摩根和咪咪死拖活拖都没把我拖进去。同是保安,这楼里面的兄弟看起来可跟我们家楼下王大爷的档次相去甚远啊! 摩根好言相劝:“没事,他们不会揍你的。” 咪咪则直接对我的紧张情绪表示不满:“你怕个毛线,我们是租户好吧,给钱的大爷好吧,米饭班主好吧,他们要对你敬礼的!” 我哭丧着脸:“什么跟什么,你要我租哪儿?门口那块儿垫脚的地方吗?” 把我血都卖光了估计都住不起这儿吧。 但轮不到我考虑卖不卖血的事,咪咪大摇大摆就进去了。说起来他的行头比我还寒碜呢,偏偏人家似乎对此毫无意见。 他上去看了一圈,找到最贵的那一处空置房随便看了两眼,发现里面有洗手间,有小厨房,水电基础生活设施完备,就马上表示满意。而后从随身背的包里摸出一大堆绿油油的美金现金,跑到物业管理的办公桌上一摔,说:“这地方我要了!” 我觉得他至今没被绑票的盯上,一定是在祖宗坟上烧了高香啊! 在西尔斯大楼租下一个贵死人的地盘,这件事跟我来芝加哥的目的有什么关系,看起来大家都不清楚,也没人交代,总之大家就这么住进去了,里面什么都没有,摩根和咪咪对此也无所谓。 开始的两天咪咪宣布要倒时差,总是猫在空空如也的房间的某个角落里蒙头大睡,照他那投入的姿态来看,我好几次都怀疑他是不是直接死了。摩根对他的了解很深,叫我不要去管他,而他自己所干的事情就是不断地看电视,买大量的本地杂志和报纸回来。本地的电视,本地的报纸,尤其专注于社交版,尤其专注于登了大幅狗仔偷拍照片的那些八卦消息。 我问他这是在干吗,他就指给我看:某某印堂发黑,估计已经得某某病到了第三期;某某手指甲下有黑色斑点,边缘锐化,癌细胞正在潜伏期;某某嘴角抽搐被拍了个特写,神经控制肯定是出了问题。 每发现一个名人即将英年早逝,他就大喜过望,那德行实在难以形容。 然后,他打开电脑给人家写邮件,预告这个令人激动兴奋的事实——为什么谁的邮件地址你都有? “人家根本不会理你的邮件吧。” “等他病得要死,他就会理了。”摩根下了个结论,“这些,就是我们的提款机,你知道吗,丁通?” 我摇摇头:“幸好老子不知道。” 这么混了好几天,某一个半夜,咪咪忽然跟鬼上身一样从角落里鲤鱼打挺般爬起来,打开冰箱找了两个鸡蛋和一碗冷饭——都是我们这几天去唐人街吃饭打包回来的残羹冷炙。他三口两口吞下去之后,穿上衣服就出了门。我眺望着窗外半夜三更的芝加哥连鬼都没几个的空旷城区,心想他这是要出门去打劫吗? 以咪咪的素质看,如果他的专业是打劫,一定也是不世出的天才打劫犯,因为天亮的时候他回来了,还带来了大量医学检验设备、治疗仪器、手术设备、全新的医生制服、办公桌、接待台以及改善候诊环境用的大株绿色植物。 最扯的是还来了个金发碧眼、看起来又漂亮又蠢得伤心的洋妞,说是我们的前台! 他先是自个儿爬上楼,打开门喊了一嗓子叫我们准备着,然后上述一切东西都被专门的人通过货运电梯和安全楼梯有条不紊地送上来。我睡得糊满眼屎,一边打哈欠一边看,被眼前浩浩荡荡的运货队伍吓了一个马趴。倒是摩根不愧跟咪咪是多年的兄弟,只见他胸有成竹地开门迎客,指挥人这里卸货那里拆包,不时亲自开箱检验设备的成色,一眼就能看出是八成新还是垃圾货。 看我实在帮不上什么忙,还经常堵在门口发愣,摩根好心递给我五十块钱和一个能塞在耳朵里的同声传译器,说这是没投放市场的实验室级高科技产品,可以同时传译四种语言。叫我下楼去汉堡王吃点儿东西,而且务必要吃久一点,最好等天黑后再上来。 我没奈何出了门去吃天杀的汉堡,传译器很好用,但解决不了不会说的问题,所以大家都以为我是个哑巴,给予了我格外热情的照顾。 汉堡王只耗了我半小时的时间,估计摩根和咪咪在上面才刚刚开始装无影灯,干点什么好呢?脱衣舞俱乐部可能会在哪个区呢? 打开随身带的城市地图研究脱衣舞俱乐部可能在的区域,忽然,我的眼睛定格在了某条街道。 芝加哥北区,距离密歇根大街四个街区,沃尔顿街。 我这辈子没来过芝加哥,上辈子也没来过,地图上所有的街道名对我来说都十足陌生。 只有两个是例外。 第十二章丁通的挣扎 我摸了摸口袋里剩下的钱,照着地图指示的路线去坐地铁,换乘公车,还走了一段。我对英文毫无概念,但靠着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对着猜站台的名字,也能估摸个八九不离十。 整个过程中我一无所想,一无所见,唯一的小插曲是在地铁里遇到两个黑人,都穿着连帽衫,看我的神情丝毫不友好,而且还慢慢踱过来,对我形成前后夹攻之势。 他们都比我高两个头,龇出白得发亮的牙齿俯视我,来者不善。 我吸了口气,瞪大眼睛,在他们还没完全逼近之时,大踏步主动冲上去,几乎和他们脸贴脸。我直截了当地戳了戳他们胸前的肌肉,用这几天才学到的英文咬牙切齿地问:“what?” 旁观的乘客都赶紧躲开,用一种“这小子真是嫌命长啊”的眼神看着我。 而我所有的全都是炙热的兴奋,心中热切地期待着一场街头混混式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酣畅淋漓的肉搏。 那个充满mri和拉丁文医学名词的世界跟老子真的没缘分。 但眼下是我熟悉的世界,不管要打架的人是白,是黄,还是黑。 估计是横的怕不要命的,气场能说话,那两位黑朋友被我戳了之后,考虑了一下,哧溜地从我身边越过,骚扰别人去了,叫我和看戏的人们都好不失望。 大概四十五分钟之后,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绕圈子,反正我就站在了那个在心中已经烂熟的地址面前。 北沃顿街1418号,史蒂夫·辛格所住的地方。 标准的美国梦实现者应该住的房子。早上八点左右,车库半开着,主人可能正准备出门工作。两部车,捷豹和克莱斯勒,角落里堆着小孩子骑的三轮自行车和滑冰鞋,自行车是蓝色的,滑冰鞋是粉红色的。 奇武会给的资料上说,他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我站在花园外长久凝视着那扇白色的闭着的门,想象着门后有一个怎么样的世界。 肯定是和我的不一样的世界。我在我的世界里喜欢吃臭豆腐,嗯,他们大概吃那种蓝色的长霉菌的奶酪,摩根给我闻过一次,我当场就翻了白眼。 习相远而性相近,貌似如此而已。 但我不会无缘无故地走进某个老太太独自居住的房子里,把她对人生最后阶段的一切计划或梦想都结束在一把锋利的刀片下,变成一种粉碎的状态,无论物理意义上还是比喻意义上。 他会不会呢? 我看着那栋房子,看不透墙壁。 墙壁比人心单纯多了。 那我又凭什么去判断一个人是不是该死呢? 他们不是一杯酒,一杯酒会把所有信息纤毫不差、恒定不变地展示在那里,只需要足够的耐心和敏感,就能把它们区分得清清楚楚。不存在冤枉,也不会有误会。 我打了个寒噤。 咪咪和摩根带给我一种奇异的舒适感,似乎这个世界上任何奇怪的事情都是顺理成章的。 就算有人会因为我的一句胡言而死于非命,这都更接近一个黑色的笑话,而不是真实的悲剧。 但现在只有我一个人,看着一个即将被摧毁的小世界。 这时候门吱呀一声开了,传来小姑娘清脆欢快的笑声,在冲着某处喊着:“爹地!!快点,我要迟到了,我要迟到了!” 我像被人当头打了一棍,转过身落荒而逃。 那天我在芝加哥街头游荡整日,心乱如麻,不断走进各种超市顺手牵羊,又在混出大门之后把东西丢回购物车里。 晚上,我回到西尔斯大楼的办公室,从电梯刚出来就以为自己走错门儿了。 烫金门牌高高挂在门外,写着咪咪和摩根的大名——全名,我都是看了他们的护照才知道的,带着各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头衔和后缀。 入门处是雅致整洁的接待台,旁边是候诊室,摆设舒适大方,那沙发看起来就想叫人摔一屁股,茶几上放着最新的八卦杂志和严肃报纸,足够迎合各种口味。 无论从哪个细节看,这都是一个完备专业的私人诊所,而且是非常高档的那一种。 最绝的是接待台后,早上咪咪带回来的那个金发笨女郎正在整理东西准备下班,看样子还蛮辛苦的,多半是工作了一整天。 她微笑地看了看我,准确无误地叫出了我的名字:“丁通先生,您的合伙人都在医生办公室等您。” “明天见!”临出门她还这么跟我招呼,跟真的一样! 而后她就施施然走了,半点都不担心自己这份工作可能压根就拿不到薪水。 我半信半疑地走进去,好家伙,这是怎么搞的?就一天的工夫,什么都齐全了,医生办公室、候诊室、治疗室、隔间都弄得漂漂亮亮的,哪儿来的鲁班牌装修队? 我溜达了一圈,回头推开医生办公室的门,摩根坐在靠墙的沙发上,咪咪靠在落地窗旁边,两个人都沉默不语,各自盯着某个点发呆。 我没惊动他们,蹭过去看了看屋子内的装饰,印象深刻啊!咪咪跟美国各种政要、好莱坞明星、欧洲王室成员的合照,摩根的各种科研成果奖、各种学位证书都框起来了,很巧妙地放在各种小地方,叫人不觉得那是炫耀,但又不可能不注意,一旦注意到就会脸都吓青,顿时肃然起敬。 我满怀钦佩:“怎么合成的?技术真好啊!” 咪咪随便瞥了一眼:“都是真的。” 他指指某照片中搂着自己正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某位名媛——传说她喜欢买不同颜色的宾利车配衣服:“各个地方都换得差不多了,再换估计就要全部散架了。”又指指另一位曾经在it世界跺一脚四方云动但现在已经挂掉了的大佬,“死活不相信我的判断,等其他人确诊已经可以死了。” 他的语气跟谈论街上有一条流浪狗爱吃肉骨头差不多:“芝加哥算比较传统的,还认这个,以前我在纽约,大家就只认钱。” 摩根这时候打断了我们:“小丁,干活。” 我以为还有什么要搬搬抬抬,挽起袖子:“干什么活?” 他手一扬,丢过来两个小纸团,我接过一看,立刻就明白了。 纸团里是那两个人的名字。 史蒂夫·辛格。 薇薇安·绍恩。 后脑勺儿很没有出息地一麻,那个小姑娘脆生生的可爱声音穿过时间和空间,在我脑海中回荡。 “爹地!!快点,我要迟到了,我要迟到了!” 我软弱地垂下手,喃喃地说:“三个星期,不是还长吗?还长呢……” 摩根冷静的眼睛一直看进了我的内心深处,看穿了我的挣扎。 “奇武会的风格你可能还不清楚,但想象一下,十号酒馆的老板乘以十,就差不多了。” 我牙齿都酸了,十倍于十号酒馆老板的德行,那是要逆天啊! “你选一个,另一个就没事了,你两个都不选,就两个都得死。” “总得搏一搏吧。” 他说得很随便,很没心没肺,但逻辑无懈可击。 我吞了吞口水,展开那两个纸团,盯着看,就像在看花爷的项链和宝格丽的金笔,在看拉菲和善本书,在看价值连城的元青花罐。 我希望有一个人的名字上会浮起一层血色,那些受害的无辜老人将冤魂附于其上,向我传达昭然若揭的暗示。 室内寂静无声。 但两个名字还是呆呆地在纸条上刻着,毫不生性。 它们只是圆珠笔写成的两个蓝色名字。彼此之间,毫无区别。 尽管摩根和咪咪都没有看我,但他们都在全神贯注地等待,那种被期待却深知自己无能为力的感觉像刀子一样刮着我的脑子,脑汁都被刮得要发烫了。 我猛然把那两个纸团一丢:“我做不到。”想了想,我纠正了自己的说法,“准确地说,我做不到只看名字就下判断。” “我要看到活生生的人,要有足够多的时间观察他们。” 咪咪好像早就预料到了我有这个要求,他给了我一个痛快:“难度不大,明天就满足你。” 然后,他转过身去问摩根:“那个病人会什么时候到诊所?” 摩根看了看表,面无表情地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应该已经上来了。” 这时候门铃叮咚一响。 摩根干脆利落地将身上的外套一脱,穿上白色的医生制服,不知上哪儿摸了一副平光眼镜戴上。我在懊恼中还有闲心八卦:“什么病人啊?” 咪咪在旁边说:“芝加哥警察局前任总局长。” 我咽了一口唾沫,被这个伟大却非常不应景的头衔镇住了:“你,是准备跟人家自首吗?” 咪咪一点笑容都没有:“哪有,我只是拿他的命跟他换点东西罢了。” 当天半夜,给前任警察局总局长朋友看完病,咪咪和摩根又循例失踪了,这两位上的可能是吸血鬼的医学院,否则没法解释为什么他们如此偏爱在月明星稀的时候大展拳脚。天亮的时候回来,门铃按得震山响,叫我到大厦停车场后面的空地集合,我下去一看,得,一人开了一辆车。 我擦了擦眼睛,实在没法相信自己的视觉能力。 但我的大脑根据它对眼前人的了解,认为这一切都是合乎道理的。 献血车。 我蹿上去看了一圈,确认这不是“西贝货”,是正儿八经来自美国红十字会的献血车,连放在门口的献血光荣宣传单和纪念徽章都是齐全的。 上哪儿弄来的?真新鲜,原来美国也有这种东西。 咪咪直乐:“美国当然有,还有献血献得上瘾的,哭着喊着拖不住的呢!”他像背教科书一样念叨,“鼓励公众义务献血是最有效得到免费血液资源的途径,应该在全世界推行。” 他穿上白大褂,也戴上平光眼镜,和摩根对拍了一掌:“我们兵分两路,丁通你先跟我去。” 我莫名其妙:“去哪儿?” 咪咪探头往驾驶室的gps上看了一眼,说:“东华盛顿街八十一号。” 我心里一沉。 那是另一个我熟悉的芝加哥地址——薇薇安·绍恩住的地方。 第十三章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车子停在东华盛顿街八十一号的路口,旁边有一处纯住宅街,断头路,在这个路口能看到所有居民的出入,无论是步行还是驾车。 路口并不宽,无论什么车或者什么人长期停在这里,都会引起其他人高度的关注。 但献血车例外,尤其是当献血车上有一个如假包换的医生的时候。 事实上很快就真的有人上来要献血,咪咪手脚利落地帮人家作检查,还聊闲天。据好几个献血者说,他那口音是标准的芝加哥北区口音,百分之一百土生土长。不管人家跟他聊什么,他好像都能接得上来,不管是男是女,都聊得人家心花怒放,直要给他留电话号码。 我曾经以为摩根是医生里面最特立独行的一位,直到我见到咪咪。如果说摩根的存在,会让你觉得“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些话都是至理名言,那咪咪的存在就纯然决然是:我擦,天是个什么玩意儿! 就这么收集了一大堆免费的血,里面还有罕见的rh阴性血,让咪咪挺开心,说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多混偏门的人有这种血型,偏偏他们成天招猫惹狗,没事就失血,导致供需很不平衡。 到下午的时候,他叫我:“看窗外三点的方向。” 我应声看去。 薇薇安·绍恩。 她比我从照片上看到的形象更高挑儿,更华丽,穿着简单的蓝色短裤和白色上衣,但脸上覆盖着浓妆,那眼线绝对防水防汗防油,画得比我的手指还粗。 她背着一个包,手上拎着短途旅行用的白色小箱子,大概刚从外面工作回来,神情有点疲惫,在大太阳下慢慢地走着。 我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走过献血车时她回头看了一眼,但脚下没有丝毫停顿的意思,就这么走了过去。 过了两小时,她又出门了一次,去两个街区外的超市买了一些东西,步行回来,身上换成一条印花风格的短裙子,露出白生生的长腿。她是白种人和亚裔的混血,高大性感,女性特征鲜明,皮肤平滑有光泽,兼顾了东西方之美,难怪十三岁就出道当模特。 但这么纯然放松的时刻,她脸上仍留着浓妆,应该补过,比之前回来的时候还要轮廓鲜明,颜色艳丽。 我怀疑她脸上的皮肤被重重的粉底压得喘不过气,一直在下面徒劳地呻吟甚至尖叫。 这一天,她最后一次出门是在晚上十点,围着住宅区慢跑了好几个圈,她又换了衣服,运动背心和长裤。我忍不住吹了个小口哨,对她的臀部曲线表示欣赏。咪咪懒洋洋地说:“假的。” 随着她的身影再度消失,咪咪发动了车子。半夜等待献血的人上门,这情形实在太感伤了,很难想象周边的人对此会有什么评价。 相对于看照片而言,活生生的人给我带来了更强烈的冲击,我无法想象她生前与死后的模样会有怎样强烈的对比。 何况我并未从薇薇安身上看到任何邪恶之意,至多是有一种——不安全感。 在咪咪开车回去的路上我对他这么说: “通常美艳绝伦的年轻女子身上惯有的那种骄横与傲慢,薇薇安身上都没有,她并不期待路人会对她行注目礼,也可能是太过于习惯注目礼,所以那只是不需要期待的一部分而已。 “她似乎一直在努力打起精神,保持自己的状态,但对于能否成功毫无信心。 “这感觉真奇怪,对吗?但我的感觉也很少骗我。” 咪咪没有给我任何回应,他显然打定主意不影响我的判断,那么如果到最后我们发现杀错了人,他也不用承担协同杀人的过失。 但我觉得他这样纯属没义气。经常治得人九死一生的超级秘医,怎么还会有这种心理负担呢。 第二天一早换我跟摩根出去盯史蒂夫,车子在北沃顿街与另一条街相邻处停下来。这里比华盛顿街的人流量更大,踊跃献血的人也更多,没一会儿就搞得有人在外面排队,其中有一个只要拿去晒晒干就能作为标准人体骨骼模型的瘾君子也上车要求为社会做一份贡献。摩根不动声色为他抽出紫色的黏稠的血,照样封存,我目送那个人一步三摇离去的样子,忍不住问:“有用吗?” 摩根看了我一眼:“救人?没用!害人?也许。” 真是狂野。 九点左右我们看到史蒂夫·辛格驾车出来,车后座的两个安全座椅里是他的那一儿一女,天使般可爱的小人儿。他们的车子经过我们献血车的时候,两个孩子齐声念起车身上喷涂的公益广告词,史蒂夫的车戛然停下,而后他跳出驾驶室,越过排队的人,向摩根探问:“会在这儿待很久吗?” 摩根从旁边拿起一张日程表看了看,简直跟真的一样:“到下午三点,然后是道宁街。” 我在车的后部看着史蒂夫。 和薇薇安相比,他更像是直接从照片上走下来的,男人不容易被服饰或化妆改变,他现在的样子我感觉好像已经看过一百次了。 蓝色衬衣,干练的短发,说话很快、很果断,有一双充满热情的眼睛。 他在和咪咪聊天的时候,车子里的两个小孩儿争先恐后地叫着爹地,挺吵闹的,尽管是令人愉快的那一种,他为此抱歉地向周围的人点头微笑。 我像被人在胸口狠狠地踹了一脚,身体往后一缩。 如果史蒂夫死了,那两个小朋友就没有爸爸了。 没有爸爸是什么滋味,我比任何人都清楚。 很小的时候,我曾经追着小铃铛,求她答应让我去她家看看她的爸爸。 对我来说,那是一个神奇而充满力量的词,每次我欺负人家的时候,十个有九个会哭哭啼啼地说:“我要告诉我爸爸,我爸爸会揍你!” 我紧紧缩在座位上,无言地注视着史蒂夫驾车离去。他没有时间献血,但和摩根说好了会尽量赶到道宁街。 “你真的去道宁街吗?” 摩根说:“当然不。”他看看表,“已经失窃超过二十四小时了,这两辆车应该已经在警察局备案,很快就不能用了。” 他对我眨眨眼:“史蒂夫会在电视新闻上再和这辆车打照面的,别担心。” 他看起来和咪咪一样,对今天的收成很满意,满意得让我怀疑这两位到底是来帮我的还是来顺手牵羊的。 然后,他一边开车,一边从方向盘下的一个小抽屉里摸出个东西扔给我:“好了。” 我接过来一看,是个手机。 很简单的一部手机,已经被淘汰了好多年的那一种,接个手柄能当锤子用。 打开看,页面已经直接开到了短信息。 我问他:“干吗?” 他指指那个手机:“把你判断好的凶手名字发个短信,给我一个,给咪咪一个。号码都存好了。” 我捏着那个手机,望向窗外,从街道到街区,飞驰的景物渐渐荒凉,而我的心,也拔凉拔凉的。 我忽然问:“你和咪咪真的只是自告奋勇来帮我的吗?” 他一个停顿都没打,还白了我一眼:“当然不是。”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更没有那么多无缘无故的自告奋勇。” 我想起咪咪来到十号酒馆那一天,摩根迎上去时致的欢迎词——你是终于跑路到这儿来了吗?这该是捅了多大的一个娄子啊! “咪咪捅了什么娄子?你们帮我,然后奇武会就帮他摆平他的麻烦?” 摩根耸了耸肩,对我能这么快反应过来表示赞赏,还乐了一下,露出他一贯与世无争的笑容:“咪咪啊,把某个地儿的国家元首给直接治死了,还是故意找上门去治死的,现在人家的亲卫队全世界追杀他,要是不抱上奇武会这条大腿,恐怕他下半辈子要在牛津找个舅舅不疼姥姥不爱的教职,隐姓埋名教教拉丁文算数吧。” 我没明白:“他跟人家有仇吗?” 摩根看我一眼:“仇?”他摇摇头,“咪咪不会跟人有仇的,他没时间。那位元首兄是一等一的暴君,有一段时间大肆搜捕和镇压国内的革命党人,刑讯逼供用得很溜,那些人跑出来了都去找咪咪治病,身体心灵一把抓,又没什么钱给,把咪咪搞得不胜其烦。” “所以呢?所以他就釜底抽薪,干脆把暴君给做了?” “是啊。” 老实说,这一手真帅啊。 然后,我二两黄豆大的脑子又回到自己的问题上来:“奇武会搞这么多事儿出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内心深处我有一种一切都不真实的迷蒙感,这事不合常理,也不合逻辑,我始终殷切地期待着有人会突然跳出来给我当头一棒,大喝一声:“呔!你这是做大梦你知道吧!” 但是摩根丝毫没有主动担负这个任务的积极性,他只是雪上加霜:“奇武会在找他们的判官,为整个组织下一步的工作设立监督机制,目前来看,你是最接近他们需要的人选。” 我呻吟了一声,大梦不但没有醒,那种迷蒙感反而被深深地坐实了。 献血车一路疾驰,围着芝加哥主城区几乎兜了一个圈子,最后来到黑人聚集区一个接近荒废、极为萧条的大购物中心,直驱停车场地下第四层的某个位置,摩根将车停下,干脆利落地清理了现场。 摩根一边动手一边教我:“这儿是摄像头的死角,车头往后泊的话,摄像头就只能看到车子后部,这儿,这儿,是最容易忽略的指纹死角,要顺着擦才行。这些东西接触过献血者的皮肤,一定要带走,否则可能会留下dna的片段。那些就没关系,可以扔得乱七八糟故意扰乱视线。” 我喃喃自语:“你这算是个什么医生啊。” 不管摩根到底是什么医生,我们反正以专业级江洋大盗的彪悍风格完成了善后工作,回到了咪咪的医学事务所。他正忙着,摩根之前的邮件显然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在候诊室里坐满了各色人等,不少戴着墨镜、帽子,化着浓妆,躲躲闪闪,唯恐人家不知道自己是个人物。 摩根打了个响指,进门就去换衣服,踊跃加入为广大名流政客只手回天翻云覆雨的行列。 我从医生办公室门前过的时候,正赶上有人出来,咪咪在里面看了我一眼,简单明了地说:“短信收到了。” 我在门外面站着,待了半天,点点头抽身走了。 等咪咪治完最后一个病人回到休息室,已经月上中天,华灯光芒万丈。我和摩根已经吃完了晚饭,正在深情回忆十号酒馆和酒保约伯的不靠谱往事,这些事迹的光荣程度咪咪的反应可以证明,他站着听了一会儿就评价说:“早知道我都上你们那儿窝着去了。” 芝加哥着名的夜景就在西尔斯大楼外闪耀,估摸着各个角落都有许多游人对着各种角度“咔嚓咔嚓”,我忍不住也往窗外看了两眼,心里想着要是小铃铛在这儿就好了,我们可以上街去轧轧马路,不管跟她说什么,她都会漫不经心地说:“别想那么多了,看,那儿有星星。” 这种态度最适合我了。 咪咪洗完手坐下,很随便地从裤兜里摸出一团像屎一样的三明治,埋头大吃,一边吃一边问摩根:“你觉得能行吗?” 他们俩给人的感觉不是gay胜似gay,完全心灵相通,这种没头没脑没线索的问话,摩根回答起来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我觉得可以尝试,不做最后一部分人体临床试验了?” 咪咪摇摇头:“来不及,我觉得问题不大。” 本来我认为这是他们领域内的谈话,跟我没关系,但他随即又问我:“你家里没什么亲人吧?遗嘱写好了吗?” 手心痒痒的,好想上去揍他。 直觉告诉我眼前局势那是相当的危险,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不到丝毫要逃开的冲动,那种听天由命的宿命感深深笼罩了我。你想想,要不是上天故意玩我,要走什么狗屎运才能在一个礼拜之间,从烟墩路的十号酒馆混到了芝加哥西尔斯大厦,跟活生生的人命闹着玩啊! 咪咪吃完了那坨三明治,上前来一把按住我,我本能地双手一推,将他拿住,顺势就想来个斯巴达式的过肩摔,他伸着脖子在我手臂的胁迫下非常冷静地说:“别摔,摔死了你就没戏唱了。” 我悻悻然放开他,咪咪活动了一下筋骨,点点头:“不错,街头格斗技过关,在芝加哥很实用。” 表扬完这句之后,他和摩根就双双站起身,对我说:“走吧。” 一直到了门口,我都没法相信,他们带我去的是这个地方。 第十四章沉重的负累感 芝加哥大学附属医学院。堂而皇之的一栋大楼,有挂牌子的,看起来绝对科班正版,绝对不是咪咪这样驰名地下世界的医生应该出现的地方。 但偏偏他就一马当先,长驱直入,犹入无人之境。接待台、医生、护士、保安,要不对他视若无睹,要不就干脆颔首招呼,自然熟稔,完全当做自己人看待。 尽管我在“佩服咪咪”这件事上已经培养出了很高的素质,但这一下仍然没忍住惊讶。 “凭良心说,你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啊?” 摩根在一边淡淡地说:“咪咪以前在芝加哥医院诊断科做md,后来走了,不过还是坚持每个月黑进他们的人事管理系统一次,保证自己的账号和权限一直生效。”就算是他,可能也觉得咪咪这么做实在是过了,“他还没事来一趟芝加哥自己给自己出差,随便在门诊治几天病,和大家混个脸熟。” “如果只在芝加哥一家医院就算了,几乎在全美所有城市都有一家医院他是这么干的!!” 真是喷死我算了:“用一个名字?” “当然不是,咪咪,你能记全自己的名字吗?” 咪咪对我发出的窃笑,不以为意:“当然记得,不然你以为我出事儿的时候是怎么到处逃命的。” 他们大摇大摆进了医院,把我拎到某间病房按下,熟门熟路地推出一大堆各种可怕的东西,比如针钩、刀叉、管子,开始折腾我。 各种活检,各种抽血,各种细胞提取,心肝脾肺肾、血液、骨骼,连头带脚,数值成分标准,天罗地网般的专业术语纷纷出笼。我一时趴着,一时撅着,一时酸,一时疼,一时被麻醉,一时被推到各种仪器里面躺得头晕眼花,整个人死去活来。但不管我怎么叫破喉咙,都没有人来理我,最多是某个不识相的在门外对咪咪同情地说:“又有很棘手的病人啊?” 那王八蛋就摆出一张“没办法,这就是我的命啊”的臭脸。 从我的角度看过去,那件医生白大褂在他身上丝毫没有光明正派之感,反而有一种凡人看不通透的神秘,他简直像从一个噩梦里飞出来的巫师。 有一些检验结果要等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出来,他和摩根跟旁边守着,尽管眼睛眯着,但整颗心显然都是醒的。 这俩一到自己的专业上活生生就是两个疯子,长夜漫漫,他们不用睡觉,也毫不知疲倦。两个人交谈的风格尤其令人印象深刻,有时候一个人的嘴皮子只动一下,字都没出来一个,另一个人就点头称是,或者顺势把该干的活干了。 终于弄完了一整套,我精疲力竭地瘫在病床上,天色将明,被抽了骨髓的腰隐隐作痛,不知道下半辈子会不会落个后遗症——风湿关节炎什么的。这时候,咪咪和摩根先后洗了手过来慰问,我终于逮到机会虚弱地问摩根:“你们到底要干吗?” 每项检查开始和结束的时候我都试图问这个问题,但他们俩跟得了热病一样,精神高度亢奋又集中,我压根插不上嘴。 咪咪工作了一个通宵,饿了,又从裤兜里摸出了一个三明治在吃。 “你那条灰蓬蓬看不出颜色的裤子里是装了一个迷你subway店吗?” 他吃东西的时候不爱说话,只是打了个响指,摩根心领神会。看样子他们是要跟我谈人生谈理想。 摩根语重心长地说:“老实说,你对于自己是判官这件事,怎么看?” 我摇摇头:“不知道应该怎么看,纯属霸王硬上弓,我只怕会害死无辜的人。” 这种沉重的负累感在眼前两个天才医生那里,在斯百德那个变态那里,甚至在约伯和十号酒馆老板这些人那里,似乎都是不存在的。 他们不知道经历过了什么,自然就可以把这一切轻轻拿捏起来,又随意抛弃到一旁。 但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我根本不知道斯百德是从什么途径得知我的,又凭借什么依据非要拖我去经历这样的考验。 有时候我想,我真正正确的选择就是双手一摊,拔腿走人。 但那种“我本来有机会救一个无辜的人,但我放弃了尝试,所以他死了”的古怪的罪恶感会在下半辈子一直缠绕着我。 没法得到解脱。 这大概就是我只能当当小流氓,永远也没法加入真正的黑社会的原因。 摩根眼中露出了然之色,他理解我,这叫我充满感激,顺便也对十号酒馆充满感激。 要不是那个鬼地方,我上什么地方去认识一个这么古怪的医生啊。 我又顺便想,这几天没我在那儿盯着约伯的酒,又没有摩根盯着喝假酒喝到晕死过去的人,十号酒馆可能又被人烧了也不一定呢。 这时候摩根把我的思绪拉回了正题:“那么,铁了心干下去吗?” 我苦笑起来:“操,说得好像老子有选择一样!” 他很无所谓:“没选择才干净,你以后就知道了。” 咪咪随手递过来一个五英寸的迷你平板电脑。 我瞅了一眼就打了个寒噤,嘀咕着转过头去:“买本《花花公子》也好啊,这一大早的。” 他强迫我正视,说:“这是芝加哥独居老人连环凶杀案的杀手profile。” 案件现场的图片旁边有字,我忍住反胃的感觉去看。 受害者的特点汇总:六十五到七十五之间,儿女长期在外或孤寡,身体有不同程度的残疾,一半以上局部瘫痪,但不影响日常生活。退休前都是专业人士或高薪企业雇员,因此都能维持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准,这从他们所住的住宅区和家居环境可见一斑。社交生活不活跃,因此大部分人受害后超过三天才被人发现。 都死于利器造成的全身性重伤,第一刀都是捅在脸上。 “这些都是谁找出来的?” 摩根说:“警察。” 当实在破不了案的时候,他们就把所有时间都花在归纳总结案件特点上面,不落下任何细节,揣摩再三,希望突然之间就灵光一闪,上帝打开一扇破案的窗户奖赏他们的执着。 “我算知道前任芝加哥警察局总局长那天是干什么来了,他真的病了吗?还是咪咪你去给人家下了毒?” 咪咪没什么,倒是摩根有点赧然,双双不搭这个话:“警察不是判官,在没有真正线索的情况下,无论搜集到多少案件的细节,都判断不出谁是凶手。” 我觉得自己脑子坏掉了:“我可以?你们是要我改行当侦探吗?” 咪咪摇摇头:“芝加哥警方不算差劲的了,而奇武会更是拥有世界上可能最好的刑侦团队。他们的风格非常精细务实,并不是想象中只凭借一厢情愿替天行道的乌合之众。所以,一种可能性是斯百德他们故意考验你,但事实上已经查出了谁是真正的凶手;另一种是,他们真的对此无能为力。” 这两个小王八蛋一搭一档跟说相声一样,搞得我沮丧得很:“他们都无能为力的话,那就是一个不解的谜题了吧?” “对于侦探或警察来说确实如此。”摩根懒洋洋地说。 照我的经验,这种口气之后,通常都跟随着一个浓墨重彩的but!! “你是个好人,but,我爱上了另一个坏人。” “这个项目实在是太好了,but,我已经投资了另一个项目。” 那么,这儿的but是什么? 咪咪半靠在病房的沙发上,伸了个懒腰说:“所有连环杀人案都是一个谜语,而这个谜语的答案,天然存在的地方就是——受害人的眼中。” 第十五章涂根警长 涂根在这一个夏初的早上,遭遇了人生最大和最后的一个转折。 他其实已经到了不应该还有什么转折的年龄,四十出头,却已经在警界第一线浴血奋斗了超过二十年,只需要再工作十一个月就可以拿满额养老金退休。 局里的人已经在为他筹备盛大的告别派对,尽管涂根从不多说话,也不在业余时间和大家一起喝酒。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独行者,连拍档和后援好像都不需要。 但他救过许多人的命,是另外许多人的导师、战友和兄弟。 每个人都希望他以一种体面而光荣的方式迎接自己职业生涯的结束。 结果他就偏偏遇到了那一件大事。 暗影城连环匕首杀人案告破,困扰了他多年的谜题,突然在三月底某个清早被一个送到咖啡馆的包裹破解了。 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后续可言,警察搜查了凶手的房子,在地下室发现了他妻子爱丽丝的尸体——和其他受害人一样,死于匕首的乱刺,此外一切都非常干净,找不出任何人来过的蛛丝马迹。 是谁干的不知道,怎么干的也不知道,大多数人觉得这种替天行道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好事,但有些人则忧心忡忡,甚至觉得作为执法者,自己被深深地侮辱了。 最被人关注的是涂根的想法,四年前他就开始主持侦办这个案子,全身心投入工作,为找出案件的真相而拼命努力。 有许多次人们都认为他已经接近了光明结果的边缘,可惜最后都无功而返。 他接手这个案子之后,连环杀手的行动频率确实一度大为降低,但很难判断这到底是涂根的功劳,还是仅仅因为杀手要养家糊口搞外遇,忙不过来。 但涂根什么都没有说,他不与任何人谈论自己的感受,技术上和文书上都干脆利落地收掉了这个案子的尾。 他继续每天去车与象咖啡屋吃早餐,从他看报纸的姿态看不出任何心情波动,只是如果有人注意得足够仔细,就会发现他常常盯着最无聊的房地产分区广告那一栏,一盯就是十几分钟。 五月第三个周五的早上,涂根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见到了一位不速之客。 面相敦厚,矮小的亚裔年轻人,穿着毫无特色的西服,明显属于大部分工作时间都在办公室度过的文职角色,只有眼神分外犀利,毫无软弱之感。 他对涂根的态度十分谦和:“警长?” 涂根没有说话,只是和平常一样坐在自己的桌子后面,静静地看着对方。 无论来者是谁,目的何在,既然来了,自然都有他的日程表要填满,自己既不需要急着发问,也不用急着回答。 “容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国际刑警特别行动b组协调专员,名叫宾格。这次来,是想请涂根警长为最近发生的一系列重大案件担当顾问。” 涂根默默地看着这位年轻的男子。 特别行动b组,宾格。 都不是特别有存在感的名字。 如果真的打电话到国际刑警组织去查,也许任何被问到的人都会矢口否认有这号组织和人员的存在。 “abcd的那个b?还是beyond的那个b?”他慢吞吞地问。 宾格微微一怔,还没来得及回答,涂根紧追不舍:“老诸葛还没死吗?” 顿时,神秘就装不下去了,涂根的两个问题摆明了自己对来者身份的了解。 宾格露出一丝微妙的了然神情,恭敬地低了一下头——不是对涂根,而是对他们在提起的那个人。 “老爷子身体还很好,是我们所有人仰慕的对象。” 涂根点点头,淡淡地说:“好人不长命,坏蛋活千年,应该的。” 然后他转回正题:“你们找我问什么?” 宾格身体微微前倾,表现出分寸恰到好处的热忱,而涂根给的反应是相应地往后躲了一点,仿佛是用身体语言表明自己惹不起还躲得起的决心。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奇武会?” 涂根说:“没有。” “从某个角度来说,他们是现在全世界最危险的恐怖组织,其主要行动是在全世界范围内追杀他们所认定需要杀或该杀的人,不择手段,没有任何监控,超越任何国家或机构的法律管辖。 “他们无法无天,行动频繁,力量强大,组织严密,而且神秘莫测。” 涂根听着,表面上不动声色,实际上宾格描述时所用的那些宏大而邪恶的名词,却在他身体内激发出一种有趣的热流,像一只埋伏已久的饿狼,突然看到肥美的羊群从远处悠然出现,“b组受命调查奇武会,三月,我们侦知他们的核心成员在阿姆斯特丹某处聚集,于是调集了大批精锐行动人员前去围捕。” 从他的语气里就知道,那次围捕想必是失败了的,而且败得相当彻底。 宾格坦然接受了涂根的判断,就算他不接受也没有办法,那一次确实是彻头彻尾的失败。 “来自日本和北欧的超一流特种精英带领总人数超过一百的专业级雇佣军开展行动,最后几乎全军覆没。” 涂根这时候举起手来,打断了宾格,问:“关我什么事?” 宾格站起来,将外套的扣子扣上:“尽管上一次围捕失败,但我们的调查和行动还在继续,我来这儿,是老爷子的意思,他希望您可以加入我们的团队。他说,他所认识的人里,只有你能帮得上忙。” “我?” “老爷子的原话——除了经验、技巧、专业素养之外,在许多事情上面,你还具备一种猎人对野兽的直觉。 “而我们现在所要面对的境况里,恰恰有许多野兽,不可以用常理分析。” 涂根苦笑了一下,不但毫无把这些恭维照单全收的意思,眼神里还闪烁出被苦苦压抑的愤怒,不知道是对自己还是对其他人。 自三月那一天匕首杀人案告破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对外人真正表露出自己的情绪。 “对于一个整整四年都无法将自己辖区内一个连环杀手绳之以法的警探而言,这种评价算是称赞还是侮辱?” 对方显然有备而来:“但您一直都知道是那个人,对吗?” 一系列的杀人案发生,他正式介入调查,那之后没多久,查理的名字就在貌似毫不重要的细枝末节的线索之中浮上水面,成为他的眼中刺。 出于本能,他敏锐地感觉到这个人的背后隐藏着案件的真相。 问题是,在常规的探案过程中,谁都找不到证据,身为警长,又被各种流程、规章、繁文缛节的程序死死拘束在自己的位置上,无法有任何出格的动作。 l城太大,他做不到时时刻刻防范杀人凶手的行动,但他的确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有好几次,他在街上见到查理,两辆车擦身而过,或者只是无意的一瞥,那一刻他的肾上腺素总好像被煮开了一样,在血液中呼啸奔腾。 那人作奸犯科,却逍遥法外,而他竟然对此无能为力。 那真是生命中最糟糕的感觉之一。 宾格柔和地重复了一次:“您一直都知道是那个人,将他绳之以法,只是时间问题以及适当的方法选择问题。” 而后他给了涂根致命的一击:“何况,我想我应当告诉您,这也是奇武会主导的行动之一。” 后者一下屏住了呼吸,身体挺直,纹丝不动,保持这个状态大概一分钟之后,他一下站了起来,把袖子挽了一下,对宾格说:“走吧。” 宾格愣了一下,把冒到嘴边的问话又吞了下去,随即起身跟上。 十分钟之后,涂根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有几件日用品,外套的口袋呈揣上了证件和几百块现金,就这么空荡荡地走出警察局的大门,与站在外面等待的宾格会合。 外面有一辆不起眼的日本车在等候,两人一上车,司机就驱车直往机场。 宾格没有料到幸福来得如此突然,忍不住多了两句嘴,向涂根保证自己会随后处理一切行政上的手续和流程,也会帮他买衣服外套帽子,给他零用钱。 但涂根只是耸了耸肩。 要是他在乎这些就好了。他就会是世界上最简单、快乐,而且十一个月后就可以光荣退休的人。 唯一让他多考虑了一下的就是:警察局同事那些预订好了的蛋糕外卖和礼物,到底还会不会给他留着呢?他还蛮喜欢吃芝士蛋糕的呢! 两个人都是实干型选手,在车上已经切入正题。 所有的人情练达、礼貌周到,都是给不痛不痒的人看的,生命苦短,效率第一。 对于正常的社交、人际关系,宾格骨子里想必毫不在乎。 幸好涂根也完全不在乎。 他接过宾格递过来的一个平板电脑,里面正在播放一个视频。 “阿姆斯特丹,b组招募和训练的主力行动队伍围剿这栋楼里的五个人,全部是奇武会的核心成员,结果三十人丧生,另有七十三人被困。追捕对象全部逃逸。 “这次行动的主脑是加雷斯,欧洲顶级安保公司mud的所有人之一,也是我们的行动顾问。这个视频是他随身携带的手机自动录得的。” 涂根的注意力完全不在宾格的介绍上,他全神贯注地看着视频,正播到一整扇窗户从天而降,从看似空空如也的窗框中,一个女子曼妙的身形梦幻般猛然伸展开,霎时间杀人于无形。 “奇武会的主脑中唯一的女性,但我们从来不知道她的名字。” 涂根一震,慢慢抬起头来,表情有一瞬间极为复杂,简直像是刚从梦境中醒过来一样。 宾格立刻感觉到了他的微妙变化,问:“您有什么发现吗?” 涂根抬头看了他一眼,说: “这是爱神。她的名字叫爱神。” 第十六章她的名字叫爱神 窗外的景色疾驰而过,尽管机场离警察局不过三十公里,但这却是一条他已经有十多年没怎么走过的路。 但在那之前,他是国际刑警组织最年轻的团队领导者。 在全世界追踪极为危险的凶犯,曾经有过一个礼拜飞往八个城市,吃喝拉撒睡都在飞机上解决的生活。 现在想想恍如隔世,而当时,真是如初生的豹子一般,骁勇无比。 是怎么遇到爱神的呢?不需要细想,那一段记忆留在最刻骨铭心的地方。 罗马。他和自己的团队追捕一个在高速公路周边随意射杀路人的变态凶犯,对方极为熟悉罗马的地形,玩命奔逃中只有涂根一人勉强能跟上,一直跟到大斗兽场。 夜晚的斗兽场空无一人,黑洞洞如猛兽环伺,择人而噬,唯有远处的灯光带来昏暗的照明,涂根没有一秒钟的犹豫就追随凶犯进入,没料到对方杀了一个漂亮的回马枪,近距离埋伏在涂根的必经之地。 二人交错之际,凶犯从涂根身侧突袭,连开了六枪。 涂根反应极快,对方扳机未扣,他已经伸手挡住自己的要害,手掌被击穿,紧接着左胸中弹,刹那间倒地不起。 黝黑中凶犯探出头来,面有得色,步步逼近,从容不迫地换弹夹。涂根仰面凝视他狰狞的神色,从不知自己离死亡会有如此之近。 事到临头,他反而心情平静,想着这就是所谓的得其所哉。 壮士马革裹尸死,将军难免阵上亡,只是手里还有一两个大案子明明已经有了眉目,这样撒手见不到结果,总是有几分不甘心。 乌黑的枪膛抵上了他的前额,大限将至。 凶犯想必看过不少黑帮电影,深谙要终结对手前千万不要啰啰唆唆误事的道理。 涂根睁大了眼,他想看清对方的面孔,牢牢记住然后再上天堂——或者下地狱。 作为一个有神论者,他的这一世和下一世之间,命运也许还会有许多纠葛。 在那一瞬间,他忽然发现,眼帘中映入的似乎不仅仅是终结者本人。 一张美艳绝伦的女子的脸孔,像幽灵一样出现在凶手的身后,肤色雪白,嘴唇殷红。 涂根眨了好几次眼睛,确认这不是自己临终的幻觉。他目力出众,紧接着就看清了她全身其实倒吊在一根极细的丝线之上,双腿交叉,将身体牢牢固定,姿态优美从容。 她有一双令人看过就无法遗忘的眼睛,似乎能一直看到人心的最深处。 眼波在涂根脸上一转,随即露出一丝妩媚的笑容,然后她从夜色中伸出手,伸到凶犯的咽喉处,直到此刻,那人都不知自己身后有人。 他也永远都想不到为什么自己身后会有人。 因为他想都没来得及想,就翘了辫子。 那双丝一般柔美的手,在一瞬间卡住了凶犯咽喉两侧的颈动脉,深深陷入,后者的身体剧烈颤抖了两下,就永远地安静了下来。 当尸体沉重地跌落在地,她手指中弹出一条白色的丝巾,在空中伸展身体,并轻柔地擦拭着自己的手指。兵不血刃。 然后这美艳的女子从空中跳舞般落下,足尖点地后第一句话是:“运气真好。” 涂根本能地认为她在说自己,尽管左胸的血已经像个小型喷泉一样,他还是挣扎着想站起来,心里犹豫要不要说谢谢。 这么古怪的救星,或者到底是不是救星都很难讲呢。 但其实人家说的是地上死掉的那个。 “我呀,很久没有亲自杀人了呢。这种锁喉法,死得毫无痛苦,又快又干净,哎哟,我一向只用来实行安乐死的。” 言下之意,完全是觉得那个一命呜呼的倒霉蛋占了她的便宜。 她蹲下来,细声细气地这么对涂根说,一手按住他,另一只手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了急救箱,给涂根除弹、止血、包扎,她手法娴熟,所用的止血药似有奇效。涂根立刻就感觉自己缓过来了一口气。 他终于看清楚了对方的穿着——黑色三件式的男士西服,极为贴身,尽管款式严肃,却仍然无法掩盖女子完美的身形,纤细而优雅。 胸兜里有一块粉红色的手帕。 “你是谁?” 她置若罔闻,垂首看着涂根,唇角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语气仍然柔细可人,且如真正的知音一般带着欣赏:“我观察你很久了,从北美到南欧,你日常的一天有十九小时处于工作状态,无畏无惧,身先士卒,既不争私利,也不慕虚荣,非常公平而清醒,这样的人,现在实在很少了。” 她轻轻抚摸着涂根的脸颊,那双手温暖得很,完全不像能杀人于无形的手。 涂根一惊。他尽管是个工作狂,但本质上还是一个正常的男人,魅力如斯的女人,哪怕只是跟他在街头擦身而过,他也不可能会不留意。 何况留意人本来就是他的职业本能之一。 她在什么地方把自己看得如此仔细?北美还是南欧?这是他在与国际刑警组织合作时的主要活动区域。 她一直追踪他,为什么? 涂根无论如何都想不出任何线索。 但女子没有给他更多的时间去好好回忆或探寻,她一直抚摸着涂根的脸,像一个真正的情人,从额头到耳朵,从鼻尖到唇角,柔情似水:“嗯,你是真正的好男人,要努力保重身体哦,我慢慢会很忙的啦,不是经常都会在你身边的。” 她俯下身,在涂根唇上轻轻一吻:“我的名字啊,叫做爱神。” 涂根整个人都蒙了,碰触她嘴唇的短暂时刻,一种电击般的战栗感从他的小腹深处窜过五脏六腑,直抵咽喉,他觉得自己全身都在发抖,但实际上却动都没动,眼前闪过奇妙的雾气,像突然迷失在无边无际的神话森林。 爱神站起身,她的长发飞扬在罗马的夜色之中,那身黑色西服隐入黑暗,神秘而性感。 她扬手,挥出无形的丝线挂在某处,身体盘旋丝线而上,如幽灵一般轻盈地爬高,似乎那丝线永无尽头。涂根一直目送着她,直到很高很高的所在,她蓦然回头对他一笑,脸孔在星辉的映衬下,如梦如幻。 随即她就彻底消失了。 远处救护车的声音呜呜而来,涂根全身无力,放松,仰头看着罗马的漫天繁星,有一个小钻子在他脑海里铛铛响着开工,刻下了一个他永生无法忘记的名字——爱神。 他再也没有见过她,也没有跟任何人说过那晚的遭遇。 但似乎中了某种魔咒,从前也不乏风流韵事的他,自此后便与女性绝缘。 并非刻意而为,但是被爱神亲吻那刻的战栗感,悍然打败了世间可能存在的一切高潮。 过了那么多年,忽然之间,在这样一个场合,再度听到了她的名字,看到了她的身影。 人世间和顺理成章一样多的,就是突如其来。 涂根甚至诧异自己能够保持如此的沉静。 时光在她身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她仍然和印象中一样轻盈而美丽。是上天特别厚待她,还是有其他的原因? 那真是一种无法言传的奇妙的感觉。 涂根意识到自己的出神引起了宾格的好奇,但他并没有掩饰的意思。 “我见过她一次。” 宾格对此表示惊奇:“亲眼见到?请问是在什么情况下见到的?” 宾格想说明自己真的不是来八卦的:“奇武会的核心成员身世神秘,没有任何资料可供参考,而且极少出现在公众面前,我们用了一切可能的手段对他们进行调查,但所获得的消息十分有限。” 涂根犹豫了一下,决定至少在这一刻还是继续保留自己小小的秘密,他绕过问话,直截了当地折去另一个关键点:“既然如此,你们是通过什么渠道锁定他们在阿姆斯特丹聚会的?” 宾格叹了口气,然后说:“你很快就会知道了。” 他们和当初冥王的路线一样,车到达机场,而后直飞阿姆斯特丹。 到达的时候是晚上七点,天空仍然明亮,在那边接应的b组兄弟们丝毫没有正常人要打尖住店吃面的概念,一接到人就直接拉往办案的现场。 运河下游的禅所仍然静静矗立,周边厮杀所余下的血迹都已被收拾干净,门扉紧掩,一片祥和。甚至还有游客近前嘻嘻哈哈地拍照,特意在那块牌子前摆出愚蠢的姿势。 涂根下车,手持那个平板电脑,一眼看视频,一眼看现场,慢慢地围着房子转了一圈。 而后他站在某个位置,抬头向上看去。 视线里最吸引他注意力的,是那扇黑洞洞的窗户。 宾格跟他一起抬头,仰望了须臾之后就说:“那是奇武会董事会开年度会议的房间,完全是空的,椅子都不见一张,已经全面搜查过了,什么蛛丝马迹都没找到。” “什么时候搜查的?” “那次行动的三天之后。” 涂根看了他一眼:“三天后?” 宾格脸上掠过一丝奇异的懊恼之色,摇摇头:“那三天之内,没有人进得了房子。” “什么意思?有人抵抗?” 涂根问完这句话,身体忽然微微一僵,极快地向宾格看了一眼,嘴唇无声翕动,像在说一个字: “谁?” 他感觉到有人来到了他们身后,已经靠得很近了,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而后就有声音在后面响起,低沉而温和,即使不使用任何敬语,也显得很有礼貌。 “没有任何人在里面。” 涂根回头看过去,首先看到的是一个覆盖在后脑的圆形文身,象征生死之间的联结与缠绕,狰狞但美丽。 那是加雷斯。 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到的,在目力所及最远的地方,孤零零停着一辆重型哈雷摩托车,应该就是他的交通工具。 他环视了一圈,走到涂根面前。 举手,行礼。 “我是加雷斯。” “跟你提过的,b组的行动顾问。”宾格在一边为他的身份做了补充介绍。 涂根已经看完了全部视频,那位特别娘的日本高手带领全体人民杀入禅所一去不回之后,画面就陷入了停顿。 既然加雷斯在这里,那就不用麻烦去推理分析猜测了,涂根问:“那天还发生了什么事?” 第十七章那天发生的事 数十名全副武装的专业军人,进入一栋全部面积只有七百多平方米的房子。 半小时之后,里面却没有发出任何动静。 二楼最左边的窗户里,四张鬼魅一般的面孔也次第消失。 加雷斯终于定下神来,拿出手机,呼叫b组总部联系荷兰警方,封锁禅所方圆一公里内的所有道路出入口。打完这个电话之后,他在手机上以手指为画笔,素描出刚才窗户中所见的四张面孔,发给驻守在周边的安保公司嫡系行动小组,指令明确:“见到这四个人,格杀勿论!” 寥寥几笔,却画出了所有人的特点和韵味,比照片本身都更传神。 做完这一切,他并没有撤退,而是直接奔向禅所的大门。 铜色的门。半掩半开,窥不到里面半点境况。 他握紧与自己多年相伴、一同出生入死的“飞去来”,大步踏入。 涂根听到这里,说:“宾格,你不是说事情之后三天,没有人能够进入吗?” 这种话,若是换一个人,就像是在质疑或嘲笑。 但涂根不过是淡定地陈述一个事实,他确实也只是这个意思。 加雷斯点点头:“我也没有进去。” 他壮怀激烈地大步踏入,而后眼睁睁地发现自己正走出那扇大门。 面前恰是禅所外面的空地,不远处是运河水流如带,再远处是空旷的荷兰郊区景色。 千真万确,朝着房子的是他的后脑勺。 他什么都没想,立刻转身,再度冲进去,这一次使出了全身力量,直接冲撞大门。 下一秒钟,他从门里面恶狠狠地跌了出来,自己使出的力气,把自己摔了个嘴啃泥。 加雷斯坐在地上,迷惘地看了看天空,思考了大概两分钟。 他是个非常快就接受现实的人,所以没有再多尝试一次。 事情显然有蹊跷,再挣扎也是徒劳,现在不可解释的,留待将来也无妨。 所以他安静下来,又打了几个电话。进了禅所的人,连电话信号似乎都失去了,手机根本接不通。但荷兰警方反应迅速,增援大概十五分钟之后便到达了,那些警察所接受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试试看能不能突破那扇大门。 他们成功地做到了,不愧是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精英警察!干得好!一个接一个,鱼贯而入,耀武扬威,毫无压力。 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啊! 要不就进不去,要不就出不来! 跟之前那班兄弟一样,这票人又消失了!!!完完全全,没有任何声响地消失了,简直就像被这栋房子活生生吃了一样! 等全场又只剩下加雷斯一个人,他真的给了自己两拳看看是不是在做梦。 他不是做梦,这时候电话打进来,他听完之后,当机立断,转身跳上福特车,走了。 b组手眼通天,在他传出信息之后,就真的截断了附近一切交通枢纽,开始逐人逐车盘查行人。加雷斯赶往的就是离他最近的一条高速公路路口。 那里有他手下的亲卫队驻守,和当地警方还有b组的成员都隔开了一段距离,与其说在协同作战,不如说是在监督后两者的工作效率。 看到加雷斯过来,他们立刻报告,之前有一个小型车队经过,六部车,断尾的那辆是最新款的阿斯顿马丁,银色,其他那些车也几乎都在同等档次。 当地警方在拦下第一辆车之后看了一眼,就大开方便之门放行,而且敬礼目送,完全没有对后面的车再逐一检查的意思。 现在已经走出一段距离,就算追,也很难追得上了。 加雷斯立刻就炸了,被一天的匪夷所思折磨到现在,就连惯常不动如山的他都接近了情绪失控的崩溃状态。 他冲过去对警卫咆哮,愤怒得像祭坛上忽然复活的魔神。 “为什么不检查那些车?” 警卫不认识他,却完全被他冒着火焰的眼神给镇住了,犹豫了一下,不由自主地汇报:“那是摩洛哥公主的车队。有皇家贵宾特别通行证,公主陛下就在第一辆车上。” “摩洛哥公主?” 越来越多的人牵涉进去了,事情当然也就越来越复杂。 但对涂根这种天生就是警探的人来说,这一切似乎开始真正好玩起来了。 他完全被激活了,如果l城的警察局同事这会儿看到他,可能会不敢相认。 “为什么摩洛哥公主会突然在这个地区出现?” 宾格的功课做得很好:“她不是突然在这里出现,摩洛哥公主每年这个时候都到阿姆斯特丹度假。” 涂根毫不动摇:“这么巧?奇武会每年这个时候开董事会,摩洛哥公主就每年这个时候在这里出现?” 宾格一怔。他的反应落在了涂根眼里,就像敏锐的猫抓住了毛衣上一个小得可以忽略不计的线头。 要把毛衣复原成一个线团,就从这么一个小小的突破口开始。 “谁在幕后推动你们调查奇武会?又是谁给你们钱投入这些围捕和行动中的?” 他沉思了大约十秒钟,然后问宾格,盯紧了后者的眼睛,问得轻描淡写,但又不容置疑。 加雷斯在一旁站着,脸上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佩服之色。宾格咳嗽了两声使自己保持镇定,刻意从容地说:“你是什么意思?” 涂根耸耸肩:“基本的逻辑。” 他指指加雷斯:“欧洲最高级的安保公司。” 手指移向宾格:“国际刑警组织的特别行动组。” “十年前我为国际刑警组织工作的时候,你们的经费就紧张得捉襟见肘,这几年经济衰退,各国预算都在大幅度下降,b组不管怎么特别,也不可能拿得到那么多钱找加雷斯这样的专家来为自己充当顾问。” 他扬扬手里的平板电脑:“更不可能一次雇佣这么大规模的精英雇佣军团展开行动。” 这时候宾格才算是真正承认,为什么他的上级说涂根也许是唯一能够帮他们忙的人。 他外表土里土气,平凡无奇,但他能看到事情的实质,一针见血,毫不被纷繁的现象扰乱视线。 “所以,谁是金主?” 宾格叹了一口气,从随身的包里取出一个牛皮纸文件袋。 其中有一叠以传统手法冲洗的照片。 涂根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宾格明知故问:“那么,您认识他们?” “只要跟现代的传媒有任何一点接触,恐怕都很难不认识他们。” 涂根没有半点夸大。 照片上的人来自各个人种,年龄迥异,外貌美丑参差,神态各有特点。涂根就地盘腿坐下,一次次翻看那些照片,然后递给加雷斯:“你认识他们吗?” 加雷斯显然以前看过很多次了,所以他接都不打算接,只是说:“很熟。” “我的安保公司,很大一部分业务就是保护真正的有钱人,这些人很多都是我的客户,或者是客户的朋友、亲戚、生意伙伴,他们全都是商业世界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亨。北美、欧洲、日本、中国,能源、重工业、金融、传媒、互联网、地产。 “将这些人的资产加在一起,沉重得可以撬起半个地球。” 这些有钱人,为什么会跟奇武会杠上? 宾格犹豫了一下,他自己说的话,他其实也有点不相信:“我所得到的消息是,他们将这个作为一种特别的公共服务投入,希望能够遏止奇武会的大规模追杀。” “bull shit!” 加雷斯忍不住跳出来,第一个嘲笑他,他显然向来都没有信过这个论调:“你信吗?” 宾格天人交战了一把,然后承认:“我不信。” 固然有钱人经常都吃饱了没事干,但他们最多就是多花点时间折腾一下自己,或者折腾一下别人。 而追查奇武会,显然跟赏花赏月赏秋香不是一码事儿。 如果给后者知道他们大把撒钱就是为了跟自己过不去。 那可是活生生有生命危险的啊! 既然如此,促使他们这样做的原因必然是:他们已经非常有生命危险了。 第十八章变成受害人 这天早上我醒过来的时候,看到窗外有一只小鸟,停在树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呆呆的。 一只鸟也会有心事,这个世界还真是有足够多的事情让人觉得困扰。 我揉了揉眼睛,彻底清醒过来,于是习惯性地一个鲤鱼打挺,想要直接蹦下床穿鞋,结果我的腰椎和腿骨争先恐后咯吱咯吱地连续不断尖叫,像在说“操你大爷的,你悠着点儿不行吗”。 我疼得死去活来,瘫在床上,有出气没进气,折腾了好久才慢慢爬起来。这回我学乖了,一手撑着腰,一手赶紧摸过床头柜上靠着的两根拐杖,就这么一瘸一拐地下了地。 这间公寓不错,本来设计是进门一条走廊下去,两边分别是洗手间、厨房、卧室、起居室什么的,我住进来之前,一整支效率超级高的装修队在这儿捣鼓了一星期,把全部非承重墙都给拆了,装成各种玻璃和镜子。 人一进门,在客厅的玄关脱鞋,通过各种镜像转折,可以成功地看到卧室洗手间的实况——约伯,真是一个纯流氓。 我颤颤巍巍地走进洗手间,把拐杖放好,开始刷牙洗脸,所有动作感觉上都像视频在慢放一样。伸手拿个香皂,时间久得我以为自己不但已经拿到,而且已经用完又放回去了,正眼一看,你娘啊,手还在半空中费劲地蹭啊蹭啊,还抖啊,抖个什么劲啊这是! 这个过程中我一直拼命低头,既不敢去看面前的小镜子,也不敢去看身后的大镜子,问题是偏偏这个浴室里面到处都是镜子。约伯和咪咪就好像自家开了镜子店要洗货一样,逮着个什么地儿就往上镶。 但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穿衣服的时候我正视着衣帽间偌大的落地镜,深深地叹了口气。 里面有一个弯腰驼背的死老头子,脸上身上的皮皱得起厚褶子,腿脚不方便,所以得用拐杖,四肢皮肤上的斑点比烂透了的香蕉还多。 死老头子就算了,偏偏还爱俏,看我现在往身上穿的、衣橱里挂的,都是顶级的名牌,金色、大红色、糖果色,要多骚包有多骚包。 我又深深叹了口气,无精打采地把自己打扮成一看就是从文莱或者摩洛哥来的死阔佬,抓起电话说:“行了,可以出门了。” 十五分钟之后,我在家门口上了一辆闪亮的奔驰,向咪咪的诊所疾驰而去。 话说一个礼拜之前,我被咪咪和摩根抓到芝加哥大学附属医院从头到尾检查了一通,折腾得一条命只剩半条之后,图穷匕首见:“丁通,跟你说个事儿。” 来说话的是摩根,我没见过他跟谁用这么商量的口气说话。十号酒馆酒客们平时打架,打得头破血流晃晃悠悠刚要走,他突然冒出来一声不吭,按住人家就开始缝针,麻药都不带打的,就算他技术格外好,也缝得人家鬼哭狼嚎,不知道的以为这儿三天两头出一桩血案。 我当然格外警惕:“你要干什么?” 他手心里明晃晃的,亮出了一个药瓶子,棕色,拇指大小,很精细地封了口,但外观没有任何包装或说明。 他说的话非常形而上,跟他手里的东西又好像一点关系都没有。 “你对衰老这个现象是怎么看的?” 我想了想:“破产和早泄?” 他有时候半点幽默感都没有:“都不见得必然会发生。尤其是后者,有的阿伯很强的呢。” “操!老子不想知道这个,谢谢。” 摩根继续晃着那瓶药,另一只手不知为什么还来捏我的后脑勺:“所谓的衰老,就是你的身体渐渐陷入一种抑郁的状态,各种活动都慢了下来,尤其以细胞的分裂和新陈代谢为代表。后来它们就不只是抑郁了,干脆开始绝望,估计它们想的就是,操,老子们不想干了,就这么着吧。于是一切更新都停止,只有最后一班工作人员站岗站到死。” 老实说,我现在的心境非常苍凉,而且还伴随着一阵不祥的恶寒:“你跟我说这个干吗?” 摩根望了一眼咪咪,后者抄着手站在窗户旁边,眼睛亮得跟两个灯泡似的,他的风格更加直接:“我们要把你变成受害人。” 他走过来接过摩根手里那瓶药:“这个,是我跟摩根联手研发了差不多三年才几乎成功的一种新药,没有任何药物检查机构会批准它上市,也没可能大规模生产。” “那你们俩研究这个是想要身残志坚、老有所为吗?” 咪咪眼都不眨:“不,我们纯粹是为了帮人作奸犯科。” 真是诚实得令人发指。 他承认:“否则我们上哪儿拿到那么多钱开发新药?这玩意儿花钱的速度比你清明烧纸还快。” 这种药的原理、成因、测试过程,诸如此类的专业术语,老子一句没听懂,唯一听懂的是它的作用。因为摩根特意用了我绝对可以明白的大白话加以解释: “摄入这个药两个疗程之后,你的整个身体机能会全面进入老龄化状态,但这种状态是可逆的,不像真正的衰老是细胞本身停止分裂和更新,而是像科幻小说中所说的冬眠一样,身体的大部分机能被暂时冻结了,唯独剩下站最后一班岗的哨兵还保持着活跃状态。”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 “这种药怎么作奸犯科?新型的杀人手法?让人家两个礼拜就活活老死的话,法医能验出来吗?” 他们俩异口同声:“法医懂个屁!”然后交换了一个若有所思的眼神,好像被我提醒了什么事儿,那火花四射的感觉真是邪恶得没法儿说。 摩根接着说:“这点我倒是没想到,可以考虑加重px13的剂量直接致命,你觉得呢?” 咪咪点点头,做了一个待会儿再说的手势,然后转回我这儿:“我们的客户主要是用这种药代替整容和易容,成本更低,效果更好。” 原来是为跑路开发的。 “那我现在呢?”我恍然一悟,心情立刻就激动了,“二位兄弟实在是义薄云天,这是要我隐姓埋名,改头换面,逃脱奇武会的魔掌吗?如此大恩大德,真是没齿难忘啊!” 他们俩看我的眼神跟看唐氏综合征成年患者一样。 “哪有,明明说了,我们要把你变成受害人啊!” 变成空旷林地上赤裸裸平放着的一块鲜肉,等待森林里的狼闻到血腥后,寻迹前来。 于是,老年男人,独居,身体有轻微残疾,性情孤僻,中产,生活质量上乘,就是现在的我。 吃药那一礼拜的心路历程我完全不想回顾,肉体痛苦还在其次,主要是那种心理和生理的双重冲击叫人实在受不了。 你想想,头晚睡下去还是一条八块腹肌生龙活虎的精壮好汉,第二天早上起来,大小便一小时一次,连自己的口水都控制不住了,肌肉也全面松弛。偏偏这种场面对摩根和咪咪两个贱人来说比泷泽萝拉全裸自摸还性感,有点动静就围过来,手里捎带的那些扎的捅的就全都开始从我身上往外取东西作测试,我一看到就觉得不如死了算了。 到第七天,我吃下最后一份药,一秒钟都没停顿,咣当就晕过去了,等我醒过来,眼前两个大头盯着我,一个是咪咪不奇怪,另一个却是——约伯? “约伯你干什么来了?摩根呢?” 他好像觉得我口臭一样,立马直起身来叉腰站着,一脸嫌弃地说:“摩根回去看店了,最近酒精中毒的人成倍增长!至于我,妈的,给你擦屁股来了呗!老子这次为了你乐子大了,酒馆老板派木三在飞机上狙击我。” 木三是十号酒馆的厨子,也是杀手界隐姓埋名的大行家,那种“高人一出手,牛逼倒着走”的风范,我听摩根说起过一回,因此立刻无限神往。 尽管一种大事不妙的感觉正从身体各个部位隐隐传来,我还是不管不顾地抢着问了一句:“劫持飞机了,逼你返航吗?” 约伯沉默了一下,摇摇头:“没有,只是通知我前几年存在老板那儿的工资全部一笔勾销不给了而已。” 他仰天长啸,壮怀激烈:“老子怎么会觉得自己斗得赢万恶的资本家啊!!” 连约伯的豆腐都能吃得到的人,才是真男人啊,才配得上拥有十号酒馆那样一个非凡的存在啊! 我正要一骨碌爬起来好好地幸灾乐祸一把,咪咪如饿虎扑食般杀将上来,死死把我按住:“easy,easy,别轻举妄动!” 他瞪大眼睛强调自己言论的重要性:“轻则骨折,重则断根。” 我脑筋缓慢地转动了两圈,终于想起自己这个礼拜过的都是些什么日子,然后,等我想想,现在又是什么状况? 显然这个药会导致老年痴呆症,我已经深受其害。 我慢慢扭头,去看脑后四十五度位置的那面镜子。 之前的六天,我像温水中的青蛙,面对缓慢地变化,还没有太大的感觉。 但这一刻,那种药物所能造就的最终结果,都已经明确无误地呈现出来了。 我被震惊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整整瞪着镜子看了十分钟。约伯上来摸我的颈动脉,以为我就用这个回头望月的姿势死了。 我不承认,我不承认,那不是我! 但咪咪兴高采烈地上来,残酷地为我做了最富说服力的详细阐述:“你现在的身体状态总体而言在七十二岁左右,内脏的情况是你有至少三十年的不健康生活史,多处存在良性肿瘤,右下肢有神经性的退行性疾病,估计在两年之后会完全瘫痪,大脑状态良好,但心理健康则处于临界状态。” 什么七十二岁啊,内脏不健康啊,良性肿瘤啊,我都忍了,但是——两年?! “咪咪你赶紧说,什么意思?两年?” 他很冷静:“这就叫追求完美啊,静态中有动态的发展,显示身体病变的细节之美……” 怎么会没有一个雷来劈死你呢?怎么会呢? 他想安慰我一下,赶紧给了我一点儿甜头:“为了感谢你的密切配合,我们还对你的语言学习中枢动了点手脚,你现在呀,是一等一的语言天才哦,不用学就可以直接懂啦!” “打住!你对我的什么地方干什么了?” 这个时候约伯看了看表,果断地说现在不是内讧的时候,要上班了。说话间两个人左右夹攻把我扶起来,推上旁边一架显然早就准备好了的轮椅,我咳着,有气无力地问:“这是去哪儿啊,干什么呀,这是?” 答案之一是:咪咪的诊所。 答案之二是:待着。 第十九章演技派魔鬼集训 在咪咪诊所候诊厅的隔壁,他们给我准备了一个小房间,房间有一扇玻璃窗,外面看不到里面,里面却能看到外面。 我的任务就是久久端坐在那扇玻璃窗面前,像望夫石等待老公一样,努力瞪着候诊厅里的所有人。 在窗子旁边的小桌子上放了水、三明治、电话、平板电脑,就差个旅行充气睡袋了。约伯极尽体贴,还特意在电脑里为我准备了一干新下海拍爱情动作片女星的力作,赤裸裸地摆在桌面,叫我不要客气,娱乐靠自己。我苍凉地摊开自己那双最近才变得羸弱无力、还他妈长满斑斑点点的手,嘀咕了一声“操你妈”。 我就这么坐了下来,深呼吸,尽量使自己心平气和,积极向上,尽管咪咪和约伯这两个家伙的人生都很难跟“正经”两个字沾上边,但他们不会把宝贵的时间拿来玩玩我就算了。 果然,就这么坐了好几天,早上来,晚上走,咪咪和约伯不知道在忙什么,招呼都不进来跟我打一个,闷得我嘴巴里都淡出鸟儿来了。唯一的乐子是看候诊厅里的人,老实说,对照着芝加哥的八卦小报,来这儿的名人可真不少啊! 数日后的某天上午,约伯推我离开公寓的时候,隆重地提醒我:“今天,今天打起精神来啊,见真格的了。” 十一点,薇薇安走进了候诊厅。 她背着一个硕大的包,穿牛仔短裤,两条腿光滑笔直,古铜色,发出耀眼的光泽,实在是赏心悦目,脸上还是浓妆,而且比我上次见到的更夸张。 我简直觉得根本没有人会知道真正的她到底长什么样子。 她在前台打听了一下什么,然后就坐到玻璃窗正对面的沙发上,拿起一本时尚杂志开始翻。 我急忙打电话给约伯:“什么情况?我看到薇薇安了。” 他声音很平静:“她来看鼻窦炎。” 我忍不住犯蠢,问了一句:“你怎么知道她犯鼻窦炎?” 他还是那么平静:“因为我最近是她新的健身房教练,往她喝的保健饮料里面丢了一点儿东西,保证她一定会犯鼻窦炎,然后介绍一个巨牛逼的医生给她看,有问题吗?” 健身教练?好吧,我从来没有见过约伯的裸体(上帝保佑),但我完全相信在需要的时候他能秀出全美健美冠军的身段,就算他自己做不到,也有人会划开他的皮肤填两块上好的牛肉进去充数。 还有鼻窦炎什么的,约伯和咪咪联起手来,这个世界真的会好吗? 他打断了我的忧国忧民,吩咐:“你,先看着,什么事儿都不用干,听我们指示。” 我心中暗骂:你这是过上了007的瘾吗?叫我这么坐着真的生不如死,你怎么不想想啊! 过了一会儿指示就来了:“五分钟后从暗门去咪咪的办公室,从他办公室出去,在候诊室里跟这妞儿打个照面。” 打就打。我吃力地推动轮椅,这玩意儿绝对没有看起来那么好驾驭,动不动就进一退三,好不容易推到办公室那面墙,我已经出了一身汗。 墙上果然有个暗门,咪咪和摩根住进来没几天,这地方已经完全成了一个耗子洞了。 再过五分钟,我就大摇大摆地从医生办公室出来,坐到了薇薇安的对面。 她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我面无表情地回望她,然后低下头去玩自己的手指,耳机里立刻传来约伯的尖叫声:“抬头!看人,看人!” 我真想用祖传的三字经骂回去,但那样子的话周围坐着的朋友们就会建议我去看精神科,所以我只好咽下一口愤怒的口水,颤颤巍巍地抬起了头。 约伯说:“跟着我说话,调调儿学足,一个字都不要落下。声音不要大,就嘀咕嘀咕,好像自言自语那样就好咧。” 我刚要腹诽,他赶在我之前说:“这句话就不用了,谢谢。” 接着他就改了英文,而且还是颇古怪的口音,我居然听得顺溜得很,看来脑子真的被咪咪动过。 他说:“小姐,我看你那个鼻子,可整得不怎么样啊!照我说,既然要在自己身上动刀子,无论如何都得找个好一点的医生下手啊。” 我蒙了好一阵子,实在没处去找他理论,没奈何,心一横牙一咬,依样画葫芦,心想哪怕人家不是连环杀手,听到这话后也可能会上来一刀捅死我吧。 但薇薇安没有。尽管旁人纷纷侧目,并且每个人的眼神都像是在说我为老不尊,但她就像突然变成了一个聋子一样,连头发丝儿都没动。 约伯在耳机里意味深长地停了好一会儿,我差点要催他赶紧了,他才又说:“鼻子已经是败笔,真正毁掉的是你的皮肤,已经完全毁灭了,宝贝,这辈子没有mac你是没法出门了对吧?” 连前台那个长相和智商都像充气娃娃的女生都要过来揍我了,薇薇安还是没反应。 约伯这时候在耳机里提醒我:“接下来这句话要低沉伤感一点啊,自己在心里练练,一二三,走。” 他说的是:“我年轻的时候,也这么虚荣爱美过呢,看看现在,没用的宝贝,没用的……” 我这不是在找连环杀手啊,根本是演技派魔鬼集训,准备去闯荡洛杉矶啊! 可能是我演技不够好,反正我絮絮叨叨念完这一大堆之后,我想要打动的正主儿眼风都懒得给我。这时候咪咪恰到好处地叫号,把薇薇安叫进去了,我立刻松了口气,松得简直像大小便失禁一下。 赶紧推着轮椅回到了自己的小黑屋,我给约伯打电话:“什么意思啊,这是?” 他说:“你没看过薇薇安作为杀手嫌疑人的分析吗?” “怎么来的?芝加哥警察局给的?” “芝加哥警察局知道个屁,奇武会给的绝密档案。薇薇安小时候被养父母故意毁容骗取保险,之后经过很多次非常残酷的整容手术才恢复正常人的容貌。她精通化妆术,但在模特那一行也没有得到太大的发展。她从来没有在不化妆的状态下出现在公众场合,生平最恨的东西是难看的人,难看的、整过容的人,难看的、整过容的、对整容还有意见的人。” “这么说来,经过刚才那一幕,她不杀我还能去杀谁啊?” 约伯赶紧安慰我:“别急别急,史蒂夫的profile我也看了,他恨的人比薇薇安恨的还像你。他爸小时候一天揍他三顿,屎都揍出来了,等到揍不动他,他爸就离家出走了。哎,咪咪有他爸的照片,他说基本上就是照着那模样儿收拾你的。” 我真心觉得,这么着就不是二选一了好吧,那个本来不是凶手的,现在触景生情都会上来一刀捅死我啊! 要是两个人都来杀,那我们折腾个什么劲,让奇武会一起砍了不就完了吗? 交友不慎,遇人不淑,交友不慎,遇人不淑啊!! 我义愤填膺老半天,醒来发现咪咪来看过我了,桌子上搁了一块具有强烈的咪咪风格的三明治,那玩意儿长得极像狗屎,就算饿死我也不会拿来吃的。这节骨眼儿上,外面候诊厅又来了新朋友。 史蒂夫正忙着填保险卡,他自己没事,生病的是他的儿子,小男孩明显发高烧,一脸通红,昏昏欲睡地趴在爸爸的背上。我立刻在耳机里骂约伯:“禽兽!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结果传来咪咪幽幽的声音:“这个没他什么事,这个小朋友呢,是自己生病的,得的还是重症,没来找我说不定就挂了。” 我一怔:“这么巧,就找到你?” 他的声音缥缈得仙风道骨的,我怀疑他是不是把麦克风放在了肚脐眼上,现在讲的是腹语。 “关于是怎么找到我的呢,还是有约伯一份贡献的。” 约伯到底做了什么贡献我没打听清楚,因为他忽然神出鬼没地冒了出来,一路小跑把我从房间里推了出去,推出诊所,扔在走廊上。我用眼神问他干吗,他使劲儿咳嗽了一声,然后就开始对我破口大骂。 货真价实的骂啊,嘿,真是骂得我大开眼界啊!其主题是站在下一代的立场呵斥我老而不死谓之贼,病了不主动跳楼,实在浪费社会的资源、子女的感情、邻居的好心。 用词之恶毒,语气之卑鄙,句式之多变,内容之连贯,把东门菜市场一干泼妇加到一起,都无法望其项背。而就算我内心深处知道约伯真的不是我亲生的,我都被骂得心头起火,恨不得从轮椅上跳起来对他饱以老拳。那句话怎么说的?当初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喂养大,你如今却是个白眼狼!! 不过,一把屎一把尿喂出来的,能是个什么好东西啊! 他这么骂的工夫,史蒂夫背着儿子看完病出来了,听到动静,诧异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又是同情又是厌恶。按下电梯,结果电梯迟迟不来。他动了几次嘴似乎想劝约伯,都被后者的疯狂架势压得大气不能出,他只好死死按着儿子的耳朵,最后实在忍不住了,从防火梯出口夺门而出。 约伯的声音跟被刀子切了一样,戛然而止,立刻转频道:“我送你回家。” 第二十章最简单的方法最有效 等我真正明白过来约伯的意思,脊背上就产生了一阵冰凉的虫行感。那是活生生的恐惧。 诱饵已经暴露,等待的就是猎杀。 约伯把我拉上车,送回家,接着二话不说就闪了。 我一个人待在他们为我新租来的高级公寓里,楼下有制服笔挺的看门人监视着出入者,大门上安的是史密斯工业锁,不管以前住这里的是谁,他都明显很怕死。 夕阳西下,四处都非常安静,我和我的轮椅缩在卧室的一角,看着天色慢慢昏暗下来。 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而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没有太多能力阻止或反抗。 忽然之间,我深切了解了衰老意味着什么。 衰老意味着失败。 对于即将来临的对抗,失去了胜利的信念和战斗的能力。 唯一能够拥抱的就是失败的宿命。 我用力握紧自己的拳头,但手指却愚蠢地呈现出僵硬呆板的状态,根本无法与掌心接触。 风吹动了窗帘,细微的响动,让我心中也为之一惊。 这时候有人敲门。 当当当,当当当。 跟变魔术一样,我额头上的汗立刻下来了。不应该有人来敲门的,约伯和咪咪都很明确地告诉过我没什么事,他们不会过来找我。 我忘记问了,要是有什么事呢?小王八蛋们! 我屏住呼吸,慢慢推动轮椅向大门驶去,吃力地将耳朵贴在门上。 但我什么都听不到,七十二岁的耳朵,基本上已经算是报废了吧。 来人又敲了几下门,而后开始推门,力气很大,我觉得可能是个男人。 我把轮椅往后挪了两步,从桌子上摸过手机给约伯发短信:“有人在我公寓外面,看样子想进来。” 约伯立刻就回了:“冷静,我们马上过来。” 我忍了两下,没忍住又发了一条:“要是我挂了,记得帮我照顾小铃铛。” 他回:“自己的事自己做,老子哪有空!” 推门的动静更大了,忽然又停下了,而后我听到了金属撞击声。 对方开始撬锁,嗯,准确地说,还不是撬锁,是相当有技术含量的开锁。 我退到卧室和起居室的交界处,两边都是镜子,照出我苍老面孔上流露出的惊慌和恐惧。我眼观鼻,鼻观心,心观口,不再去看自己,心中打定主意:等我七十岁时如果真的老成这个德行,老子就去一死了之! 没多久,第一道大门锁就咔嗒一声被打开了,来的人在撬锁方面是高手。 第二道是普通锁,估计会阵亡得更快。 我抖擞起精神,把眼睛尽量地睁开,瞪住前方。 门轻轻被推开,有人犹豫了一下,嘀咕了一声:“有人吗?” 然后就走了进来。 史蒂夫。 穿着他去诊所时穿的衣服,这次儿子没有在身边,但他还是那一副慈父的模样。 我长长地,长长地,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那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真是快乐似神仙。 他第一眼就看到了我,一愣,立刻举起双手。 这可不是一个连环杀手应该有的姿态哦。 他完全没有想到这儿会有人,第一句话居然是:“呃,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嫌弃我那么早回来?干吗,你要埋伏在这里等着给我致命一击吗? 这时候我发现他举起的左手里,捏着一叠现金,而不是我想象中的凶器。 很整齐,都是百元大钞,有好几张。 他对我摆摆手,非常谨慎地说:“呃,别担心,这个很难解释,我知道,但是,呃,我在诊所听到你和你儿子的对话,我想你可能需要钱。” 他摇了摇那几张钞票,然后随手放在入门的鞋柜上:“我从诊所看到你的地址的。” 我彻底迷惘了。 你这是连环杀手候选人还是芝加哥学雷锋标兵评比候选人啊? 史蒂夫不知道雷锋是谁,他把钱放下,就往后退了两步,看我一直瞪着他,他忍不住多说了一句:“我和我父亲,呃,曾经也有过那么糟糕的时刻,呃,呃,等我想修复,呃,一切,呃,都晚了。” 他似乎很紧张,一紧张就会特别多停顿。 好吧,那您是把我当成了假想的爹来孝敬一下吗?我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约伯说,咪咪可是照着人家真爹的样子打造我的呢。 他完全走出了门口,我仍然保持着警惕,谁知道他是不是手上拿着钱,口袋里还藏着大刀一把呢?随时准备高举凶器,杀个回马枪什么的。 我小心翼翼地推动轮椅到大门口,躲着拉开一条缝,看到史蒂夫呆呆地站在门口看着右边走廊,不知道是为什么。 而左边电梯入口处,约伯居然也站在那儿,看样子是刚赶过来的。 他瞪着眼睛不说不动,视线和史蒂夫一致。 是物业管理正给业主放露天小电影吗?但这是七十一楼啊! 然后我就听到了一阵闷闷的轰鸣声。 我年纪大了,耳朵不好,连我都听得到,约伯和史蒂夫看样子早被震半天了。 现在我们三个人都在望着走廊尽头的落地玻璃窗。 窗户外面除了暮色中的天空,还有一架白色的直升机,驾驶员技术精湛,在很小的空间里自如回旋,随即就悬空固定在了某个角度上。 就在我们三个人都望过去的当口儿,飞机掉了个方向,机舱门正对着玻璃窗,我们没看清里面有什么人,就看到一条人影像秃鹫般展开双臂,从机舱中一跃而出,对着玻璃窗直端端地撞了过来。史蒂夫完全被吓呆了,高举双手不断叫着上帝的名字,一出惨剧眼看就要上演。 但想象中那位仁兄会跟个西瓜一样头破血流跌落街心的场景压根儿没有出现。 真正牺牲的是那面钢化玻璃。 整个地被卸下来了。 那个人的身体像具备极大的吸力,跳过来后就牢牢贴在玻璃上,赤足赤手,如履平地。他伸长身体,手指拂过玻璃的周边,还特意在四个角上敲了敲。 接着,他的手指就好像是金刚石的切割器,那整扇两人高的玻璃无声无息地就裂开了,温柔地憩息在那人的手中。他一蹿,无声无息地落在走廊上,转身将玻璃轻轻靠墙放好,而后垂下双手,向我们走了过来。 一个瘦弱的男子,中等身材,容貌清秀,脸上带着天真而羞怯的微笑,戴着一顶灰色棒球帽,穿着一身摄影师和快递员好像都很喜欢穿的卡其色快干衣。 但不管是摄影师还是快递员,必备的专业素质里面都没有包括从飞机上冲出来空手破窗这一项啊。 约伯这时候还保持了相当的冷静,他提醒我:“窗没有破,好吧。” 我说:“你这个不孝子!” 那个男子缓缓向我们走近,他好像认识我一样,深深地注视着我,从他的眼睛里看不到一丝阴险或恶毒,是一片灰色的澄净,他微微低头,说:“丁通?” 我吓了一跳。 我变成这样,就算裸体给小铃铛看,她都不会知道我是丁通,这位仁兄你我素未谋面,怎么就能一口叫破? 这时候约伯为我挽回了一点脸面,他居然也知道对方的名字:“冥王?” 瘦弱男子颔首致意,伸手从身后拿出一个包裹放在约伯的手里:“这里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我来接你们去其他地方。” 我本能地觉得这里面不会是什么好东西。这时候史蒂夫终于缓过神来,一边往后退一边盯着我们,等确认没有人想上去杀人灭口之后,就转身飞快地跑进了电梯,我猜他一下去必然要找保安八卦,但保安会不会信他,还真有点费猜。 约伯掂了掂那个包裹,表情明显犹豫了一下,随即打开。我扶着轮椅站起来,看了一眼就立刻吐了,那是一种纯生理的崩溃,猝不及防我就吐了一地。 那是薇薇安的头。 浓妆犹在,生气已失,她死不瞑目,睁着眼睛向远处凝视,似乎不知道也不肯接受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事。 约伯比我镇定,真不知道在入驻十号酒馆前他到底在哪儿干过什么,这么捧着一个脑袋,他还能逻辑完备地追问:“怎么认定的?” 冥王拿回包裹,满不在意地把薇薇安的头包起来,跟我去屠户那儿买了个猪头准备炖的感觉是一样的:“我在你的公寓里跟她撞了个正着。” 我嘴巴张成o字形:“我的公寓?” 约伯拍拍我:“你可不止一个公寓呢,兄弟。” 就是说,如果这件事没这么快解决的话,我的任务就是在不同的地方等人来杀。 约伯说:“是的,长期战斗准备是你一天换两个地儿。” 冥王好像觉得我们说得很好玩,还羞涩而温柔地向我笑笑,这和他手把人头的形象实在太不搭了:“是的,她和史蒂夫进入我们嫌疑犯的名单之后,一切行动都受到我们刻意的牵制,估计犯案的冲动已经达到了最高峰,见到你之后,立刻把你列入了下手对象。” 我摸了摸后脑勺,喃喃自语:“我住哪儿自己都不知道,她怎么知道的?” 约伯比画了一个s形,提醒我诊所里有一个蠢得和美得都叫人伤心的前台金发美女的存在。估计这会儿她的主要注意力就在描眉画目,就算把她胸部的硅胶体直接偷走,她也不会有太大的反应。 我叹了口气,不知道想为谁辩护:“万一,她只是想去我家做做客呢?” 冥王从包裹里拿出几张照片给我看:“喏,她给你带的礼物。” 防狼麻醉喷雾,用于限制受害人行动能力;非常细但结实的渔线,能把一个人的四肢捆得失血坏死;刀,非常少见的一种刀,刀刃狭长,刀身很窄,哪怕从图片都能看出那种目空一切的锋锐。 确实很适合握在女人手指细长的小手里。 “之前的受害者,伤口特征都和这把刀符合。” 他弹了弹手指,轻描淡写地说:“得来全不费工夫。” 我万念俱灰地看着那把刀。 最后问了一句:“你们,是怎么干掉她的?” 冥王又露出那种温柔的笑,笑得我足足打了十几秒钟的寒噤。看上去他和一个普通宅男没有任何区别,但他的气质里深深隐藏着一种深入骨髓的疯狂,和斯百德一模一样。 也许奇武会的人全都有这种独特的疯狂,他们才会干出那些常人无法想象的事。 他拍拍我,招呼约伯:“来吧,上天台,直升机会送你们去该去的地方。” 我们该去的地方不是地狱,而是咪咪的诊所。 第二十一章被拿住七寸 忽然间诊所里一个病人都没有了,前台美女也消失了,我衷心祝愿她只是被解雇的。 咪咪独自坐在医生办公室的椅子上,手指交叉放在身前,他对于我们一行三人的到来毫不惊讶,只是眼睛抬了抬,和冥王打个招呼,两人似乎是旧识,丝毫不需客套。 他明察秋毫:“搞定了吗?” 冥王点点头:“托你的福,比想象中快。” 咪咪看了我一眼:“最简单的方法最有效,一贯如此。” 你的方法算是简单的?那复杂的那些到底要怎么个搞法啊? 他拉开抽屉,摸出两个手机丢给冥王。 “收件箱里都有一条没有读过的短信,你自己看他的判断准不准吧。”冥王低头看了一眼,拆开电话,将卡和电池分离,两样东西都放在手心里捏了一下,变成了一团泥巴似的鬼玩意儿,丢进了垃圾桶。 他走过来,摘下帽子,俯身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谢谢你,判官。” 我扭过头去。 咪咪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我的任务完成了?” 冥王点头,说:“芝加哥站如此。” 咪咪露出快乐的笑容,对约伯竖起一个大拇指:“我想去你们十号酒馆待一阵子,你觉得呢?” 我一听就傻眼了,赶快大叫起来宣示自己的存在:“我呢?我怎么办,就这个鬼样子苟延残喘吗?” 约伯跑到旁边小药房,在冰箱里翻了半天,捏着一盒小棕瓶子给我看:“喏,这是逆转老化的药,吃一个礼拜,你就跟以前一样了。” 咪咪在一边直乐,以专业身份补充:“肝肾功能会有一定程度的损坏,寿命会不会因此减短我们也没有定论,但不管怎么样,我都会对你负责的。” 这是医学吗?这是魔术吧! 听到咪咪说要对我负责,也算是有了生命的保证,我松了口气,尽管内心有强烈的不祥之感,我还是挣扎了一下:“咪咪啊,既然没事了,那我们什么时候回去?我现在的状态能坐飞机吗?” 咪咪古怪地看了看我,咳嗽了两声,对约伯说:“你来。” 接着就转身开始打电话,电话里他如常变化着各种口音和语言,我听得懂的部分里,他在交代不同的人上来搬设备,交接营业执照手续,接收本地有价值病人的病历,诸如此类。芝加哥这个诊所搞那么大的阵仗,原来也就是几个礼拜的一锤子买卖。 我眼巴巴地望向约伯,希望他不要当花剌子模信使传达什么坏消息,但约伯无情地打破了我的幻想。 “兄弟,你现在是判官了。” 他同情地拍拍我,手劲儿大得好像想当场打得我骨折。 “判官的活儿啊,可是一桩接一桩的啦。” 什么?一桩接一桩? 我没顾上自己左腿还是右腿有退行性疾病,猛地就蹿了起来,一把揪住约伯的衣领,想想不对,揪他有个屁用,转头又一瘸一拐地揪住了冥王。 手底下传来非常奇妙的感觉,他的身体不像人的身体,而像是一块铁板、花岗岩,或者金刚钻。 非常温暖的一整块金刚钻。 我对他嘶吼:“你们要干什么都跟我没关系!没关系,你听到了吗?我不是什么狗屁判官,你们干掉谁尽管去干好了,我是丁通,丁通!!我要回家。” 咪咪转过身来,我第一次看到他露出紧张的神情,尽管一闪即逝。 一个人可以从直升机跳到七十层的楼上,顺手还能拆个钢化玻璃。 我觉得我的王八拳可能不会是他的对手。 但那又怎么样??就算被活活打死都好过被人耍着玩。 冥王被我揪着,表情还挺腼腆,都不知道他不好意思个什么。他很和气地跟我说:“我们请你来芝加哥,就是为了判断你有没有潜力成为判官啊,现在你证明了自己是判官,当然就成为奇武会的一员,这个在逻辑上有什么问题吗?” 我一时语塞,随即又被点爆了:“我操!鬼跟你扯逻辑啊,是你们威胁我要干掉那两个人我才来的好吧,我才不当什么狗屁判官!” 他笑起来,可是说的话却冷冰冰的:“来不及了。” 他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然后放到我的耳边,我莫名其妙地一听,里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正在说:“哪个神经病杀千刀的没事半夜三更打电话,你妈妈生得你没屁眼还是你妈自己就没屁眼啊……” 什么叫三九天一盆雪水淋在头上。 那是小铃铛的声音。 我一秒钟都没有犹豫,握拳、挥臂,狠狠揍上了冥王的脸。啪的一声,瞬间我五根手指的骨头就全部碎了,碎得妥妥的。 我闷哼了一声,手上疼得发疯,完全是下意识的反应,随即两只手就合过去紧紧拢住冥王的脖子,以头为槌,对着冥王猛砸。这个举动有多愚蠢我其实很清楚,但是我生平额头没有骨折过,开开洋荤也是好的。 但我被一样温暖的东西挡住了,牢牢挡在冥王的脸前方,无法动弹分毫。 那是他的手掌。从指缝中我看到他的眼睛——灰色的,像死人一样的瞳仁,有非常微茫、难以描述的感情,我感觉这是唯一的一点他是人类的证明。 他丝毫不觉得我这么想揍他是一种冒犯,还非常和气地说:“电话里这位小姐,我们刚刚投资了她一个非常好的商业创意,并且派出了整个专业团队帮助她创业。丁通先生,她是非常聪明的人,值得有美好的前途。” “这跟我预期的版本不符啊,你们不是应该派个杀手什么的蹲在小铃铛的家门口,只要我不合作,就一枪崩了她们母女吗?” 冥王摇摇头:“那是非常等而下之的手段,丁通先生,作为判官,你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而威胁和强迫都不是保证我们能顺利合作的长久之计。” 我往后退了一步,试图理清自己所面对的状况:“所以,你们帮小铃铛创业?” 他稍微修正了我的说法:“我们只是帮助她过最好的生活。丁通先生,我想你知道我们有这个能力。” 我当然知道他们有这个能力,翻云覆雨,予取予求,他们的钱肯定比我呼吸过的空气都要多。 小铃铛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她妈也没有。她一直想读书,却实在没钱去读大学,考上了也没用,住的房子一直都很破,夏天下暴雨的时候还要跑到防空洞去躲一宿。 她是个漂亮姑娘,可是大部分的时候都在做最辛苦的工作,在小店里当店员,下班后去建筑工地,跟一群大老爷们儿蹲在一起,从旧房子里拆钢筋去卖。 跟她长得差不多的女孩,有的会去酒吧里卖酒,或者干脆到卡拉ok去陪唱。 小铃铛总是用大嘴巴子把这样劝她的人打出来。 我知道她想清清白白。小铃铛的妈说了,等我能赚到钱养活自己,就让我们两个人结婚。 但我好像一直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真正赚到钱养活自己,还有小铃铛。 我不知不觉垂下了手,完全沉默了。 就像一条蛇,被人拿住了七寸,我知道自己完全失去了反抗的立场和勇气。 因为我不希望小铃铛再为钱掉眼泪,也不想她默默等待着,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真正成为可以照顾家小的男人。 冥王轻轻地在我的身上加了最后一根稻草:“她的母亲刚刚被查出癌症,我向你保证她会得到最好的治疗和照顾。” 我不由自主地望向咪咪,本能地想:得癌症这事儿,不是你和摩根干的吧? 他完全明白我的意思,耸耸肩,很平淡地说:“丁通,我们不会对朋友下这种手的。” 我叹了口气,活动了一下脖子,努力发挥我蟑螂一般的适应能力,回到现实状况中来:“那么,我们现在要干吗?” 冥王这时候才掐断电话,小铃铛在里面一直骂脏字,顿儿都没打一个,那真是骂得黄河之水天上来,功力深厚。 手机上调出图像,他给我看:“这里有十二个人,全部是奇武会投资扶持的重要财团所有人,里面有人背叛了和我们当初的协议,并且在竭尽全力团结其他人跟我们作对。” “你们怎么知道的?” “我们在阿姆斯特丹的董事会年度聚会遭到不明力量的破坏和围捕,这个年度聚会的存在和地点,只有奇武会最重要的一部分人知道。” “好吧,那我要干吗?” “判官,你要找到这个或者这几个核心背叛者的存在,否则,三个月之后,全球大部分的股市都会同时崩盘。” “什么?” “十二个人全部都要死。连他们名下的企业在内。” 第二十二章连环杀 六月五日。美国硅谷。bfe高科技公司总部大楼。 玛丽莎步入大门,对殷勤为她按下电梯的保安致以淡得几乎看不到的一丝微笑。小腹中部忽然传来一阵抽搐,剧烈而短暂的疼痛让她连掩饰的余地都没有,幸好电梯门此刻已经关上,否则保安会错愕地看到她完全扭曲的面容。 她今年四十三岁,身高一米七五,金色头发,碧蓝眼睛,纯种雅利安人的特征一览无遗。今年是她进入职场的第十三年,她的身上汇聚了一个职业女性能够拥有的全部光环:常春藤名校的高才生,bfe公司的创始人及最高权力掌管者。在硅谷她是媒体追逐膜拜的对象,人们对她的工作、生活乃至佩戴的首饰品牌和着装风格都崇拜至极,按上礼拜某it知名评论员的话来说,她是“超级英雄,引领人类上升的女性楷模”。 对于媒体而言,她也充满了大人物所特有的神秘色彩,原始的财富积累如何完成,最初一系列的商业拓展如何做得如此果断而富有前瞻性,以至于了解情况的人们一直怀疑她身后有强力左右她的决策。 但到今天,这一切都不重要,她的名字早就是响当当的金字招牌。 电梯里只有她一个人。玛丽莎紧紧靠在墙壁一角,试图在摄像头下保持镇定,但她的身体不断地颤抖。当电梯终于到达董事会成员专属的办公楼层,玛丽莎几乎是跑出电梯,在助理罗尼小姐惊愕的眼神中冲进自己的办公室,大力地关上门。 上帝啊!她心中尖叫着,对抗着身体深处不断涌现的痛楚。她无力地背靠着门,爱马仕背包从手臂上滑落。玛丽莎定了定神,一抬头,不由自主地尖叫了起来。 办公室正中,她的办公桌后,一位不速之客端端正正地坐着,对她举手行了一个礼,淡淡地说:“玛丽莎,怎么样,准备好了去死一死吗?” 六月七日。新加坡乌节路。 亚太经合组织领袖峰会最后一天的会议结束,军警护卫开道的贵宾车队缓缓驶出五星级酒店会场的停车场。日落时分,正是游客大批聚集的时刻,短暂的道路管制也造成了极大的不便。群众在隔离线外议论纷纷,一个说:“这些活王八在台上喷口水沫子到底对这个世界有什么贡献?”另一个人说:“绝对没有,不如放个大公仔上去,坐着开完几天会还能拉回家当枕头。” 一支乌黑的枪管从乌节路上一栋普通民居十一楼的某个窗户中微微探出头,枪架在窗台上,看不到狙击手的脸,但一只手始终紧紧贴在扳机上,极为稳定,令人印象深刻地大而强壮。枪口随着车队的行驶慢慢移动,最后锁定了倒数第四辆车。那是一辆黑色奥迪,深色的玻璃隔音防弹,看不出里面有几个人或坐着谁。 车队行驶到乌节路尽头,忽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前方遥遥传来一连串短促的巨响,车队的速度立刻放缓,一路到最后,那辆奥迪干脆就停了下来。等了有一阵子,情况毫无改观,车中的人似乎感到不耐烦。面对狙击手一侧的车窗缓缓摇下,露出了一丝缝隙,有人向外极快地瞥了一眼。就在这个瞬间,扳机扣下,一发子弹就像疾风中的雷电,呼啸着穿越天幕重重,扑向奥迪车窗里的一个头颅。 从车里向外张望的人猛然向后一坐,又跳了起来,刹那间脸已经变得惨白,随即又全被鲜红覆盖,呈放射状——那是他身边的人溅出的鲜血。 六月九号。日本东京。股票交易所。 川崎一夫踌躇满志地站在交易所尽头的发布台上,他名下的公司今天最终获准正式上市,作为创始人和董事长,三分钟后,他要在日本传奇企业家松本清的见证下,亲手敲响开市钟。对川崎来说,这是他人生最高潮的时刻,穷困潦倒中白手起家,历经艰难困境,终于成为名震一方的商业奇才,他对自己走过的每一步人生之路都感慨万千。 松本清这时候出现在发布台的一侧,他的保镖和助理拥着他向川崎走来,两人遥遥致意,脸上都堆上了完美的礼节性笑容,相对鞠躬时,两颗白发苍苍的头颅几乎要碰到一起。 “非常感谢您今日的鼎力支持与一向的关照……” 这是川崎一夫准备了整整半个月的开场白,除此之外,他还准备了一整篇的演讲词,尽管短得不足一分钟,但每个字都几乎改过十几遍。今天的场合对他来说如此重要,他宁死也不能让任何一个细节出差错。 但他实在没想到上帝今天心情不好,在这一刻听了他的心声忽然觉得很不耐烦,于是说:“那么你就去死吧。” 一道带着银色边缘的黑色闪电从拥挤的交易所的某个角落飞来,看起来速度并不快,似乎每个人定睛就能看清楚它的真容,但事实上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闪电带着冰冷的威风,在交易所偌大的空间中绕出一个弧形的弯。正当大家都在想这是哪个王八蛋把这儿当澳大利亚草原玩飞去来时,它猛然加速到不可思议的程度,极速折向直飞向发布台。 众目睽睽之下,那道闪电精准地从川崎一夫和松本清两人的脖子上划过,颈动脉被完全切断,鲜血喷得面前的麦克风都要短路了。两具无头的尸体愣了一会儿没明白过来这是什么意思,然后相对倒在了一起。 事情太过突然,之后有一段短暂的时间,居然没人有任何反应,也没人发出任何声音,那道闪电无声无息地出现又消失,就连摄像头都没有留下它来过、看过、宰过人的印迹。 十一天内,七宗血案。 死于非命的,都是跺一脚地球乱晃的大人物。他们活着的时候固然是上天的宠儿,跟绝大多数人活得都不一样,他们死的方式,也如同小说或传奇,每一个细节都值得再三玩味,随即掀起各路人马的轩然大波。 侦骑四出,媒介乱入,一时间甚嚣尘上的是无休无止、无边无际的猜测与调查,地球各个角落的记者都试图找到自己独特的角度报道这一系列影响重大的离奇死亡案,但绝大多数发表的文章都只值两个字来评价:垃圾。 直到有一天,这个世界上影响力极大的报纸之一,罕见地用了半份报纸的篇幅,直指所有事件的背后黑幕推手以及核心真相。 “奇武会”三个字,在头版头条,以浓墨重彩的形式暴露在全世界的面前。 他们被称为历史上最恐怖的私法执法组织,杀人狂团体,觊觎跨国财团巨大财富的野心家联盟,拥有军队级武装力量的狂热邪教,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夺取国家与个人财产的反人类力量。 他们的目的是:通过杀害和控制全球范围内的重要政商界人士,达到自己控制世界的目的。 五张模模糊糊但基本上能看清五官轮廓的照片一字排开。报道隆重说明,那是奇武会的五位核心成员,他们各自拥有难以用常理解释的神奇力量,对这个世界是巨大而不可控的威胁。 报纸呼吁所有人提高警惕,一旦发现他们的蛛丝马迹,即刻拨打全球统一免费热线通知警方。 国际刑警组织与各大国国家安全部门已经协同作战,誓为大众清除和平威胁云云。 这张报纸被高达三亿人通过纸媒与网络传阅,借助新媒体终端无孔不入的特性,毫无争议地成为有史以来最引人注目的报道。发行当天,有一位读者坐在日内瓦联合国总部附近的街心公园一边看着整个故事,一边慢慢喝着一杯滚烫的咖啡。 他对着那五张照片若有所思了良久,然后打了一个电话,语气很平淡地说:“看了吗?” 电话那头的人说:“当然。” “那张照片,倒是不大像我。” “我觉得也是,爱神则很容易被分辨出来。” “真有意思,就算发表这种报道,他们也和内衣广告主一样偏爱美丽的女性。” “嗯,那么,你的意思是?” “我们找到判官了吗?” “是的。测试任务结果很漂亮。” “那么,请密医和判官都就位吧,我们有很多事情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