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小医神》 第1章皇天不负有心人 树上的蝉鸣让人心烦意乱,清风一缕接着一缕,由南山头吹往北山头,尽管如此也没能将这烦人的暑气带走。 沈欢无暇顾忌脸上的汗液,看着手中的小册子和玉佩一句话也不说。 按照秘籍记载,他这十几天一直待在家里修炼,除了修炼时眼部会有异感以外,没有表现出任何实际作用。 沈欢内心已经开始出现动摇,但他没有资格放弃,无论是为了完成师父遗愿,还是为父亲治病,都必须参透这本小册的秘密! 调整好心态以后,沈欢再次开始了枯燥无味的修炼之旅。 与之前不同,今天眼部的那种清凉之感异常清晰,就好像将薄荷叶沾水敷在了眼上…… 一个小脑袋从门口探了进来,是个皮肤白皙、模样俊俏的小丫头。 看到盘腿坐在床上的沈欢后,她眨了眨灵动的大眼睛,问道:“欢子哥,你怎么像个和尚似得在那打坐啊?” 见沈欢不搭理自己,小丫头有些生气的嘟起小嘴,伸手便在沈欢腰间拧了一把。 “疼!”那种清凉之感很淡,沈欢一下子就被腰间的刺痛给拉了出来。 小丫头脸上闪过一丝不忍,但嘴上却气呼呼的说道:“哼!谁让你装作没听见的。” 她正说着,发现沈欢双眼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眼珠子都不转一下,好像变成了一个呆子。 “你——”小丫头刚想说些什么,呆滞的沈欢却忽然开口,“小、小贝,你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能像小时候一样光着膀子乱跑呢!” 在他眼中,牛小贝身上除了贴身的粉色吊带以外,几乎和赤果没什么区别。 虽然只有十七岁,但身材已经初具规模,单靠吊带并不能遮掩那女性独有的诱人风景。 牛小贝听到沈欢这话,脸唰的一下就红了,“谁光着膀子了,你乱说什么!” 是啊,小贝已经十七岁了,怎么可能光着身子来找自己? 想到这儿,沈欢连忙揉了揉眼睛,可这一揉——牛小贝身上什么都没了! 还没来得及仔细观赏,洁白的皮肤便渐渐褪去,露出藏于皮下的血肉,之后连血肉器官都消失一空,直接变成了骷髅架子! 这诡异的场景,吓得沈欢连忙闭上了眼睛。 见他举动如此怪异,牛小贝担忧道:“欢子哥,你怎么了?是生病了么?” 沈欢小心翼翼的睁开眼睛,发现一切恢复正常后大松了口气,摇头道:“没什么。”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他内心却并没有平静下来。 刚才之所以会出现那种情况,应该是因为长时间待在屋子所出现的幻觉……吧? “没事就好!”牛小贝见沈欢没事儿也就放心了,接着道:“我哥准备去买牛,让我来问问你去不去。” 牛小贝的哥哥叫牛大宝,和沈欢是发小,每次有什么事儿,他总会喊沈欢来凑热闹,这次也不例外。 沈欢心想十多天不出门,也是时候出去走走了,向母亲打过招呼后,就和牛小贝一起赶往地里的牛棚。 “欢子哥。”两人正在路上走着,牛小贝忽然喊了沈欢一声。 “嗯?” 牛小贝笑嘻嘻的盯着沈欢,“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儿。” 沈欢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只能顺着问道:“什么事儿?” “你刚刚说我光膀子是怎么回事儿?”牛小贝一脸严肃,活像电视上审问犯人的青天大老爷。 “啊?”沈欢有些心虚,脑袋快速运转寻找借口,“你最近不是长个子么,我就感叹时光飞逝,你已经不是那个光膀子跟我到河里摸鱼的小丫头了。” 牛小贝似乎并没有被他这个借口给打发了,“可我记得你当时好像不是这么说的。” “你听错了吧?”沈欢干笑着说道。 牛小贝撇了撇嘴,“好吧,算我听错了。” 本以为这件事已经糊弄过去,可牛小贝接下来的一句话差点没让他把命给赔进去。 “欢子哥,我妈说了,一个男人看光了一个女人的身子是要负责的,等我再大点,咱们就结婚吧!” “咳咳咳!”沈欢被这话呛的不轻,田边小路比较颠簸,他这一不留神,就被小石头给绊倒在了地上。 牛小贝捂着肚子,哈哈大笑,“欢子哥你真可爱,人家不过是和你开玩笑啦!” 沈欢起身拍打灰尘,看着牛小贝蹦蹦跳跳的背影,无奈道:“这小丫头,越来越不可爱了……” 牛棚距离沈欢家很近,没一会儿就到了。 “欢子来了。”牛父见沈欢过来,熟络的打起招呼。 沈欢笑着点头,喊了一声牛叔。 正在鼓捣牛车的牛大宝,也从车上跳下来欢迎自己的死党。 因为还有正事儿,几人小聊了一会儿便赶往县城牛厂。 到市场以后,牛父和贩子们谈买卖,牛大宝帮衬着装牛犊,沈欢则四处转悠,看看能不能找到些让他感兴趣的东西。 牛小贝和往常一样,像个小跟屁虫似得紧跟在他身后。 没过一会儿,一头卧在地上的成牛引起了沈欢的注意。 和其他身形矫健的成牛不同,这头牛身形消瘦,看上去病怏怏的。 沈欢不是兽医,看了半天也没办法断症确诊,只能放弃,可没走两步就停了下来。 “欢子哥,怎么不走了?” “等一下。”沈欢摆了摆手,之前在家里发生的事情令他耿耿于怀,所以想利用身前这头病牛试试,究竟是眼睛出现了幻觉,还是其他原因。 他缓缓地闭上眼睛,等到那种清凉之感再次凝聚在眼部时,便睁开双眸。 若是距离近些就可以看到,原本黑棕色的眼眸,正泛着微弱的青光。 看着皮肉渐渐褪去的病牛,沈欢难以压制内心激动,自己推测没错,之前并不是幻觉,而是小册子激发了眼部的奇特能力! 可很快就出现了一件更令他激动的事情,在这病牛胆囊附近,有一颗比巴掌还大的卵形黄褐色硬物。 这一刻,沈欢连呼吸都静止了。 别人或许不知道这是什么,但他却知道,这是一味名贵中药,价格堪比黄金,不!是比黄金更加贵重的天然牛黄,市场价格约是黄金的两倍! 这么大的天然牛黄,最少得有三斤,按照一克四百多元的价格,至少能卖六十万! 第2章杀牛取黄 家境贫寒的沈欢并不清楚六十万是个什么概念,但他知道,若把这块牛黄弄到手,家中困境可以得到很大缓解! 病牛肚子里有牛黄的事情,绝对不能说出来,唯一办法就是把牛直接买下来,可他这次出来完全是为了放松心态,身上并没有带太多钱,只能去找牛父商量,看看能不能暂借一笔钱让他买牛。 这病牛要肉肉没有,要命命不长,本以为借钱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些挫折,没想到牛父却异常爽快的答应了。 事后才知道,牛父和牛贩子是老相识,搭送一头病牛只是件小事儿。 到家以后牛父去安置牛犊,沈欢把正准备去帮忙的牛大宝喊住,“去拿宰牛刀。” “拿它干嘛?”牛大宝不解得看着沈欢。 沈欢指向病牛说道:“把那头牛给杀了。” 牛大宝愣了一下,他没想到沈欢会提出这样的要求,“我爸不是说等他找兽医确定这牛到底得了什么病,再决定杀不杀么?” “你听我的就是。” 这病牛到牛贩子手里已经有段时间了,要是真能治好早就治了,除了杀掉好像也没别的路子了,想到这儿牛大宝也没再多言,绑腿、放血、开膛破肚,熟练的做着一切。 正杀着他忽然大叫一声,“卧槽,这牛肚子里,怎么有个石头!” 虽然早有预料,但看到牛黄时,沈欢依旧激动不已,“这不是石头,是牛黄!纯天然的牛黄!” “干嘛用的?”牛大宝想不明白,一块石头而已至于激动成这样? “是一味药材,需求量很大,但是产量却很少。”沈欢做了几个深呼吸,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你放秤上称一下有多少斤。” “哦……”听到和中药有关,牛大宝就没了兴趣,随手将牛黄给放到了秤上,“两公斤多一点。” 沈欢将拳头在空中挥了一下,“八十五万!这天然牛黄能卖八十五万!” “就这破石头,你说能……”牛大宝吞了口唾沫,“欢、欢子,你确定能卖八、八十五万?” “具体我不清楚,但最少也得八十五万。” “妈、妈了、了个……我、我……”牛大宝半天没说出话,忽然起身朝着牛棚走去。 “你干嘛去?” “杀牛!” “牛黄不是每头牛都有,这是一种病,和人得胆结石差不多。”沈欢正说着,发现牛大宝并没有停步的意思,“你怎么还走呢?” “杀病牛!” “……” 解释了半天,牛大宝终于明白这牛黄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了。 “欢子,当时你坚持要买,该不会是早知道这病牛身子里有牛黄了吧?” 听到这话沈欢先是一愣,笑道:“只是一种感觉,感觉这东西不是每次都准。” “唉,要是你能看出来,那我们就发财了,怎么也得娶个城里媳妇。”牛大宝有些失望。 沈欢白了他一眼,“就算我真能看出来,也不是每病头牛都得了胆结石,这东西可遇不可求。” 这话是在对牛大宝说,也是在对他自己说。 因为几率问题,想要靠天然牛黄发家是不可能的,这次能够碰到,运气占了很大成分。 “沈欢,我听说你准备搞养殖?还挺有自知之明,像你这种人,除了种地养猪也没别的选择了。”两人正聊着,一个刺耳的声音从不远处传了过来。 来人叫李华,是现任村长的儿子,表情嚣张无比,还不停地啧嘴:“看来你已经做好磕头的准备了。” 沈欢的心思还在牛黄上,没有多想,随口道:“什么磕头?” 李华听到这话,冷笑道:“别给我装蒜,当初咱们说好,这次高考成绩出来以后,分数低的要给分数高的磕三个响头!” 见沈欢似乎想起了什么,李华也变的得意起来,“啧啧,沈欢,再过几天,我妈就要带我出去旅游,要不今天你就把这头给磕了吧,免得我回来时,你不见人影。” 这个穷鬼高考发挥的一定不怎么样,不然也不会躲在家里十来天不出门。 “你他妈说什么!”牛大宝本来就看不惯李华这幅嘴脸,现在又这么羞辱沈欢,他心里的火一下子就燃了起来,提起宰牛刀直接朝对方走去。 “大宝!”沈欢快步拉住牛大宝,然后看着李华说道:“明天才出成绩,你着什么急?” “我着急?我是怕有人反悔!”虽然沈欢拦住了牛大宝,但李华胆气已经被吓散,说了句保面子的话,便狼狈离去。 “刚才你要是不拦着我,非得把这小子砍成七八块不可。”牛大宝心里的气劲依旧没有下去,“从小这傻叉就爱找你麻烦,我就想不明白,这种人你搭理他干嘛!” 沈欢笑了笑没说话,这种事儿从小到大不知道发生过多少次了,他一直都没放在心上。 “算了不说这些!这牛黄的价钱我们是知道了,可你知道我们卖给谁么?”牛大宝也不想再这件事儿继续纠缠,索性转移到令人开心的事情上去。 这话还真把沈欢给问住了,他沉默了一会儿,“药店、药厂,或者私人药商,应该都收这个。” “咱们这小破县城哪有药厂啊!虽然有几个小药房,但它们应该也不可能一次性拿出八十多万……”牛大宝拉松着脸,一时间也没那么兴奋了。 牛父忙活完回来,一眼就看到了地上的牛尸,皱眉道:“怎么把牛给杀了?” “欢子让杀的。”牛大宝老实直说,同时给自家老子分享喜悦,“爸,我跟你说,我和欢子从这头牛肚子里弄出了一个四斤多的牛黄!” 光听前半句话,牛父便已经气得不行,刚想开骂,却忽然顿住,眼中满是不可置信的看着牛大宝,“你说什么,多少斤的牛黄?!” “就在那儿,四斤多呢!”牛大宝见自家老子这么惊讶,心里老开心了。 牛父用手拨了拨还未完全干枯的胆汁,拍腿大叫,“哈哈哈!牛黄,真他妈是牛黄!” 养了这么多年牛,牛父很清楚这块牛黄的价值,认真道:“欢子,这东西可贵重的很,要是去卖,记得让你妈跟你一起过去。” “这我知道,就是卖家难找。”沈欢心里明白,卖肯定能卖出去,不过时间长短就说不定了。 “这还不简单么!”牛父拍着胸脯,“出路叔给你找!。” 身为村里的养殖大户,牛父和各行各业都有交情,几通电话打下来,还真帮沈欢联系上了一个买家,“好了,那家伙正好在隔壁村收药材,一会儿就过来!” 挂掉电话没多久,一辆轿车就停在了牛场门口。 牛父认得车型,刚想上前迎接,可看到来人后却又停住了脚步。 因为从车上下来的并不是他老友,而是一个女人,一个漂亮的女人…… 第3章医者眼中无男女 漂亮女人有很多,但像面前这样的美女,沈欢是第一次见到。 在她身上,你找不到任何瑕疵,美得不知道该用什么话来形容,因为任何词语都无法与她的容颜匹配。 美女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二八分黑色烫发将她精致的面孔完美呈现,黑色的ol连衣裙,时尚不失优雅,搭配着黑色丝袜又让她多了几分妩媚。 但她脸上毫无笑容,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艳。 “大牛,你说的牛黄在哪呢?” 直到牛父老友开口,众人才回过神来。 “这儿!”沈欢举了举牛黄,女人很美,对任何男人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但对他来说,将牛黄卖出去才是要事。 看到沈欢手里的牛黄,中年人有些傻眼。 毫不夸张地说,眼前这颗牛黄,是他自从事以来,见过最大的。 他甚至有些怀疑,这颗天然牛黄究竟是不是真的。 鉴定师得出结论以后,那一直没有说话的女人,终于开了口。 声音很冰冷,似乎毫无感情,“九十五万,这牛黄我要了。” 牛黄等三宝向来有价无市,并且这个价钱已经远远超出沈欢的预想,他没有任何迟疑,直接以九十五万成交。 林妙诗是个雷厉风行的女人,交易完成后二话没说就准备上车离去,沈欢却开口将她拦下,“等一下。” 见她停下脚步,沈欢试探道:“你的胃是不是一直隐隐作痛,可不管吃什么药都只能止一时?” 林妙诗脸上出现了一丝变化,正如沈欢所言,她的确有胃病在身,并且有些年头了,白天还好一些,晚上却愈发剧烈,想睡个安稳觉都很难。 大小医院已经逛遍,华夏名医也一一拜访,可并没有什么效果。 见林妙诗下意识点头,沈欢也松了口气,“我懂一些医术,你这病……我也许能够治好。” “不用了。”林妙诗没有丝毫犹豫,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 连那些神医都束手无策,更何况眼前这个连二十岁都不到的少年。 “我有九成的把握!” 林妙诗表现的有些迟疑,拜访了那么多名医,见面就能看出她身体状况的,只有沈欢一个。 “需要我怎么做?” 虽然回答不是那么直接,但也表示出她愿意让沈欢尝试。 “把你的手给我就好。”沈欢话刚说完,林妙诗的玉手便出现在了他面前。 他从没想过世界上会存在这样的女人,单是一只玉手便让人觉得口干舌燥,似乎比当初透视牛小贝时的冲击还要大。 不过在碰触这只玉手的刹那,沈欢便冷静了下来。 在燥热的夏季,这只玉手依旧散发着一股凉意。 林妙诗等了半天也不见沈欢开口,忍不住皱了下眉头,要不是因为对方目光清澈,她恐怕会直接抽手走人。 对沈欢来说,除却父亲林妙诗是他第一个病人,所以必须慎重一些。 确诊以后,沈欢决定用针灸来进行治疗。 林妙诗并不觉得意外,以前那些中医也是使用针灸来医治自己。 按照沈欢的说法躺好以后,林妙诗便闭上了眼睛,可没过多久又忽然睁开双眸,一把抓住沈欢的手腕,眼神中满是警惕,“你想做什么?” 沈欢的手还放在裙角上,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被抓现行的色狼,“我需要针灸你腹部的中脘穴。” “换个穴位。”林妙诗语气中透漏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味道。 但沈欢回答的语气也是一样,“医者眼中无分男女。” “让他们离开,然后你用这个蒙住眼睛。”说着林妙诗递给了沈欢一条丝巾。 遮不遮眼,对拥有透视眼的沈欢来说,没有任何区别,所以他毫不犹豫的接过了丝巾。 “开始吧。”林妙诗将裙角提到了腹部,表情一如既往的冷淡,只是脸上多了一些血色。 比基尼式档位的黑色连裤袜,身材凹凸有致没有一丝赘肉,只看一眼就足以激发男人深处最原始的欲望。 身为小处男的沈欢,根本经受不了这种刺激,不过好在眼部的清凉让他清醒不少。 “感觉怎么样?”为了避免自己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他已经及时的收回了透视眼。 “有些热,又有点凉……很奇怪。”以前针灸的感觉都是酸胀麻痹,这一次虽然奇怪,但感觉却异常舒适。 确认自己的方法有效后,沈欢轻弹一下针尾,将银针收了回去,“可以把裙子放下了。” “这就好了?”按照林妙诗的想法,针灸至少要持续半个小时,沈欢却只针灸一个穴位,两分钟都不到。 “你可以感受一下。” 发觉胃痛消失后,林妙诗脸上第一次露出了诧异的表情,不过很快便又恢复了平静,“需要多少医药费?” “不用了,你买我的牛黄,已经是帮了大忙。”沈欢笑着摆了摆手,这正是他出手医治林妙诗的原因。 而且,病者求医,寄以生死,单凭这份信任就足够了。 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每天来针灸一次,大概半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完全康复了。” 听到这话,林妙诗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她并没有太多时间,但这病只有沈欢能治,最终还是答应了。 “欢子!”就在这时,牛大宝忽然从外面跑了进来。 看他这慌张的样子,沈欢心中生出了一股不祥的预感,“怎么了?” 牛大宝手撑膝盖,喘了几口粗气,“伯父,他又犯病了!” 只是简单的七个字,却让沈欢犹遭雷击,他二话没说像疯子一般跑出了牛家。 “欢子,你等等我!”牛大宝迈开步子就准备追上去。 一旁的林妙诗却将他拦住,朱唇轻启道:“他父亲患了什么病,以他的医术都没办法治好么?” “自从沈家伯父六年前在田里昏倒以后,一直没好过,头一年就把家里给掏空了,要不是欢子的师父孙老头儿,恐怕人已经没了。”牛大宝无奈的叹了口气,“可现在连孙老头都去世,沈家伯父这病……” 牛大宝没再说下去,甩了甩头,“我得过去帮欢子的忙,你们自便吧!” 只是转眼的功夫,院子里就只剩下了林妙诗等人。 中年人看了眼腕子上的手表,“小姐,我们该回去了。” 林妙诗看着门口没有动步,“再给之前的那个账户打五万进去。” 声音依旧和以前一般冰冷,但仔细聆听似乎又多了一丝暖意…… 第4章龙有逆鳞,触之则死! 沈父四十多岁,由于常年待在屋里,肤色不像其他村民般发黄发黑,而是病态的苍白。 他表情痛苦的躺在床上,双手紧紧抓住被褥,身体还略带一些颤抖。 “爸,我是小欢,你别怕,慢慢放松身体,我帮你针灸一下就没那么痛了。”沈欢安慰着病发的父亲,内心远不如表面这般平静。 平常只要针灸,父亲的病痛就会减轻,可这一次针灸根本没有起到任何效果。 师父说过,如果幸运还能再拖三年,不幸的话……父亲随时可能丧命! 对照着眼前的情况,“不幸”很可能就在今天发生。 本以为将牛黄卖了,再找个时机送父亲到省会的医院试试,可现在…… 怎么办?自己究竟该怎么办! 沈欢懊恼的抓着头发,就在他快要绝望时,眼眸忽然一亮。 如今我已经参透了小册子的秘密,也就是说……眼睛除了透视,很可能还有治病的能力! 想到这儿,沈欢闭起眼睛,快速催动开启透视眼的气门,等到再睁开时,青色光泽再次出现。 他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起到救人的效果,只能将视线不停地在那些穴位上乱转。 忽然周围环境猛地一顿,景物一个接一个淡化,最终只留下几根竖立的银针。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不等沈欢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双眸内的青光化作一个个带尾光点没入银针。 银针泛起亮光的同时,眼中本就不明显的亮光彻底暗淡下来,周围环境也逐渐恢复正常。 见沈父恢复平静,在旁帮衬的牛大宝也松了口气,可当他看向沈欢时却是愣了一下,“欢子,伯父没事了,你还哭个什么劲?” “哭?”沈欢下意识摸向脸颊,发现眼睛正在不停地涌出泪水。 紧接着,他便感觉脑部传出一股剧烈的疼痛,整个身体好像失去了控制,直接朝前栽去。 “谢谢!”感觉自己被人扶住后,还未完全从痛苦中走出的沈欢道了声谢,当看到是何人扶住自己时,他身形猛地一颤,“爸?!” 自从父亲生病以后,别说站立行走,就连坐着都有些困难。 可现在,父亲不仅站了起来,还扶住了差点摔倒的自己! “你没事吧?”沈父表情担忧道。 沈欢边擦泪水边摇头,“我没事!爸,把手给我,我帮你把把脉。” 把过脉后,沈欢像个傻子一般笑了起来,“好了!全好了!” 牛大宝兴冲冲的跑出去,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沈母和牛父。 人逢喜事精神爽,应沈欢要求,牛大宝一家子也留下来一起吃饭,期间沈欢把卖牛黄的事儿告诉了沈父,并决定将其中一半给牛父。 可牛父死活不要,一直用“以后再说”来推脱,沈欢只能暂时作罢。 在这双喜临门之际,从不喝酒的沈欢,也喝得酩酊大醉,以至于一大早起来就头痛不已。 沈欢走到院子,准备打水洗脸,忽然听到一阵剧烈地敲门声,与其说是在敲,倒不如说是用脚在踹。 行事如此嚣张,也只有村长儿子的李华了。 果然,沈欢一开门,李华那阴阳怪气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哟?竟然开门了,我还以为你会怕得不敢出来呢。” “还站着干嘛?走吧!”李华一挑眉头,讥讽道:“为了这事儿,我今天一早就打开了电脑,放心,我家是地板砖,干净的很,你磕头时响得一定够脆!” 沈欢没搭理李华,依旧按照原计划洗了洗脸,才跟他一起离开。 两家距离并不算远,几步路就到了。 比起沈欢家,李华家要华丽不少,两层半的小洋楼,现代化家用设备一应俱全。 到了卧室以后,李华指着自己的分数页面,得意道:“看到没?五百二十六分,虽然没到一批分数线,但只要我爸出点钱,就能够进省重点,你这次输定了!” 这样的分数足以自豪,不然他也不会一大早就去找沈欢麻烦。 “到你了!”李华离开座位,让沈欢坐到了电脑前。 见他半天不动弹,一旁的李华催促道催促道:“怎么不动啊?你是学籍号没带,还是不会用电脑?要不我帮你!” “不用。”沈欢熟练地操纵电脑,将学籍号输了进去。 不等信息页面刷出来,李华便将沈欢推开,他要在第一时间宣布分数,然后好好羞辱这个穷鬼! “沈欢,总分七百零二,哈哈哈,才七百零二怎么可能上——”李华笑到一半,整个脸都白了,“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考七百零二!” 总分七百零二,已经不仅仅算是高分这么简单了,以沈欢这个分数,别说进省重点,恐怕就算是成为今年的理科状元都没有问题。 “算错了,一定是算错了!”李华胸膛剧烈的浮动着,“你一个边做农活边学中医的烂穷鬼,怎么可能考出这么高分数!” 两人都在县城重点高中读书,因为同村的关系,班主任时常拿他们做对比。 用沈欢这样的卑贱贫农和他这个村长公子比较,根本就是一种羞辱,所以李华一直将对方视为眼中钉。 为了将沈欢这个穷鬼踩在脚下,他开始不停地学习,本以为经过三年努力,就会达到目标,可现实挨却狠狠地给了他一巴掌。 面对李华的谩骂,沈欢皱了下眉头。 他不信佛,但也曾听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 有人谤你、欺你、辱你、笑你、轻你、贱你、骗你,如何处之? 只要忍他、让他、避他、由他、耐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 之前沈欢觉得这话很有道理,也一直这么做,可现在看来,还是太祖的话比较有道理。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沈欢本来没打算让李华履行赌约,但现在他觉得,应该让对方长下教训了。 “说好的三个响头,磕吧!你说过,你家是地板砖很干净,而且磕起来响得一定够脆!” “磕尼玛逼!我堂堂村长儿子,绝对不会向你这样的穷b磕头。”李华越想越气,用手指着沈欢大骂,“我告诉你,别以为考个高分就行了,你有钱付学费么?你爸那个药罐子,迟早拖死你全家!” 龙有逆鳞,触之则死。 而李华根本没注意到,自己已经触动了沈欢的逆鳞! 第5章冲动的惩罚 “瞪什么瞪,我说的有错么?”面对怒视自己的沈欢,李华依旧不以为然,“老子心情很不好,给你三秒钟时间,马上滚——啊!” “蛋”字还没出口,便被一声惨呼所取代。 李华捂着自己犯痛的脸颊,脸上满是不可置信,“你、你竟然敢打我?你他妈别忘了,我爸可是村长!” 沈欢抓住李华的领子,一把将他拎了起来。 自古医武不分家,沈欢跟着孙老头锻炼了四年,加上一米八多的个头,别说打一个李华,就算打三个都没问题。 “村长的儿子又怎样?侮辱我爸,就算是天王老子我也照打不误!”怒火中烧的沈欢,根本不会计较李华是什么身份,说着就又是一拳,刚好打在鼻梁骨上。 李华疼得眼泪直流,可嘴上依旧不服软,“你再打一拳试试,信不信让我爸带人把家给你抄了!” 在他眼里,父亲就是长乐村的老天爷,沈欢现在完全就是找死! 可回答他的,依旧是沈欢那硕大无比的拳头。 “沈欢,你疯了么!”李华已经有些怕了,可是村长儿子的尊严不允许他求饶。 疯了?没错,沈欢是疯了,平时他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可这一切都是李华逼得! 你可以瞧不起他,甚至可以打他骂他,但是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侮辱自己的亲人家庭! “道歉!” “你最好弄清——啊!” “道歉!” “哎呦!我、我……我都还没回答,你为什么打我!” “因为你欠揍!” “别打了,我错了,我不该侮辱你爸,你放过我吧!” 接连几拳下来,李华已经快被打蒙了,这个时候哪还顾得上什么尊严,跪在地上不停地求饶,连沈欢什么时候离开都不知道。 沈欢从村长家出来以后,心情也慢慢平复。 打了村长儿子会有什么后果他很清楚,可他并不为刚才的举动所后悔。 如果有再选择一次的机会,他还是会这么做。 由于沈父大病初愈,回到家后,沈欢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心里却在想,究竟要用什么方法来应对村长的报复。 大队部,村长办公室。 “我知道这是好事,可村里的地方——”李平安正在对身前的西装男说着什么,话没说完,手机就响了起来。 看到来电人以后,他皱了下眉头直接挂断,可刚挂没多久,李华就又打了过来。 儿子虽然被自己宠坏了,但做事还是有些分寸的,现在这么着急的给自己打电话一定是出了什么事儿。 “我先接个电话,你别介意。” 见西装男点头,李平安这才接起电话,“出了什么事儿?” “爸,我被人打了,是沈欢那个王八羔子,你快点回来吧!” 听到儿子的哭腔,李平安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他知道李华和沈欢之间的恩怨,不过小孩子之间有所竞争很正常,一直没怎么在意,可没想到沈家这个落魄户竟敢对自己儿子动粗。 “待会儿挂了就给你妈打电话,让她带你去医院,不管伤得重不重都待在医院里别出来,听到了没有?”在交代李华的同时,李平安又用座机电话拨通了另外一个老友的号码,“老王么?来村里拿个人,具体什么情况,一会儿再跟你说,你先准备准备。” 等李平安挂了电话以后,西装男开口问道:“需不需要我帮忙?” “不用,小孩子闹矛盾而已。”李平安笑着摇了摇头,似乎并不想和西装男在这个问题上有过多的讨论。 既然对方不需要帮忙,西装男也不会热脸贴冷屁股,重新谈起了正事儿,“那关于地方的事情——” 不等他说完,李平安便开口道:“我刚想起来东头正好有几块田紧挨着河边,那可是块风水宝地,绝对适合用来建造您说的湿地公园!” 说这句话的时候,李平安嘴角带着一丝古怪的笑意,因为他嘴里的那块风水宝地,正是沈家的祖坟所在! …… 正午烈阳悬空,村民都待在家吃饭,长乐村显得格外宁静,行驶进村的警车让村中多了几分喧闹,最终停在了沈欢家门口。 “李哥。”中年胖子一下车,就和等待良久的李平安打起招呼,然后转身对属下说道:“你们进去抓人,要是反抗就往死里揍。” 两人应了一声,就去敲沈欢家院门。 “电话里我都说过了,知道该怎么做吧?”李平安从兜里取出一根香烟递了过去。 中年胖子接过香烟,笑道:“李哥你放心,小华也算是我侄子,把那小子带到局子以后,绝对不会给他好果子吃。” 两人正说着,沈欢便被两名年轻警员给押了出来。 他表情平静,这种情况早在预料之中,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警察同志,我家小欢一直很乖巧,你们是不是弄错了?”沈父沈母紧随其后。 见李平安好像和警察很熟络,沈父连忙说道:“村长,我们家小欢你是知道的,这些警察同志一定是误会了,您帮帮忙!” “帮忙?我没听错吧,你让我帮忙?”李平安面带冷笑,“看来你们还不知道警察为什么要抓他吧?那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因为……他打了我李平安的儿子!” “这、这怎么可能?!”沈父有些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小欢揍了村长家儿子?! 中年胖子很有眼力,知道李平安不想和沈欢父母有过多交谈,吼道:“起开,再拦着,别怪我告你们妨碍公务。” “开车!” 警车渐行渐远,消失在了沈父沈母的视线中。 沈母还想向李平安求情,可李平安早就回到自家院子,并且将门反锁。 “孩子他爸,这可怎么办啊!”沈母焦急地流出了泪水,因为沈父病倒,他们家和外界交际很少,更别提和警方有关系的。 这时一辆红色的宝马x6停在了两人旁边,冰冷的声音也随之从车窗内传出,“请问,沈欢沈医生在家么?” 第6章你有什么本事跟我斗? 镇派出所,审讯室内…… “知道为什么抓你么?”中年胖子对沈欢问道。 沈欢看了他一眼,“打了村长的儿子。” “放屁!”中年胖子一巴掌就拍在了桌子上,“这和你打了谁的儿子没关系,抓你来是因为你故意伤人,并且构成了轻伤!” “鼻青脸肿也算轻伤么?”揍李华时沈欢并没有下死手,那样的伤势绝对构不成轻伤。 “都把人打住院了,到你嘴里就成鼻青脸肿了是吧?” 到了现在这种地步,沈欢还能如此平静,已经出乎中年胖子的预料。 “呵……”沈欢不屑的笑了一声,“有什么话你就直说,不用拐弯抹角。” “故意伤人构成轻伤,依法判刑三年。”这是早就安排好的罪名,中年胖子说起来眼睛都不眨一下。 沈欢皱了下眉头,“你这是诬陷!” 这个李平安真是歹毒,揍了他儿子一顿,就要让自己吃三年的牢饭。 “老子就是诬陷,你又能怎样?要怪你就怪你不分尊卑!”中年胖子冷笑一声,“公事儿办完了,咱们来解决一下私事,你的态度让我很不爽,所以……” 没把话说完,就一巴掌打向沈欢的脸蛋。 你不是仗着身体优势欺负李哥儿子么?那就让你从进局子的那一刻起,一直挨揍到出狱那天! 可他的手还没碰到沈欢,就被扣住了手腕。 “松手!”中年胖子有些意外,这小子戴着手铐竟然也这么灵活。 松手就要挨揍,只有傻子才会松手。 见沈欢不把自己的话当回事儿,中年胖子抬腿就准备来一脚,沈欢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在中年胖子抬腿的刹那,沈欢便将他甩到了一旁。 “妈的!”中年胖子活动着酸痛的手腕,一边骂着脏话,一边朝沈欢冲去。 沈欢背靠墙壁,将腿一伸准备把他给顶回去。 谁知中年胖子冲地太猛,竟然被自身肥膘给弹倒在了地上。 “你他妈还敢袭警!”中年胖子肺都要气炸了,单靠他一个人还真拿沈欢没有任何办法。 沈欢耸了耸肩,“是你自己撞过来,和我可没关系。” “待会儿有你好受!”中年胖子说完便走出了审讯室,看样子是去喊人。 一个体能低下的胖子沈欢还可以对付,但人多起来,就有些麻烦了。 不是对付不了太多人,而是他不能还手伤人,不然袭警的罪名就会坐实,可若是不还手就会挨揍。 大概过了两分钟,沈欢还不见中年胖子带人过来。 “叫人需要这么长时间么?”带着心中的疑惑,沈欢抬步向门外走去,准备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可没到门口他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林小姐?” 林妙诗的声音很有特色,只要听一遍就不会忘记。 和中年胖子做争论的正是林妙诗,听到沈欢被警察抓走以后,她就直接赶了过来。 “他故意伤人造成轻伤,我们是不会放人的。”中年胖子对林妙诗有所顾忌,二十出头便开得起豪车的年轻女性,动脑袋想想就知道对方背景绝不简单。 人是得罪不起,但只要死咬沈欢故意伤人的罪名,对方也拿他没有办法。 林妙诗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漠,“有法医的鉴定证书么?” “这……”中年胖子一下子愣了,他没想到林妙诗会问这样的问题。 “达不到轻伤标准只需支付一定费用赔偿即可,如果你非要扣人,那应该要找我的律师过来一趟了。”林妙诗说着便拿出了手机。 中年胖子知道自己碰到了硬茬,要是僵持下去,别说帮李平安报仇,他这乌纱能不能保住都是问题,最终只能咬牙放人。 从局子里出来后沈欢有很多问题想问,也有很多话要说,可到了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最后只能很老土的说声谢谢。 “不用,我只是怕没人继续替我治病。” 看着毫无表情波动的林妙诗,沈欢唯有一脸苦笑,就算是真的,也没必要这么直接啊! 回村以后,沈欢发现有很多村民正慌慌张张的往村东方向走,出于好奇,他探头对其中一个村民问道:“叔,你们这么着急干什么去?” 那村民没想到这车里会探出个人头,被吓了一跳。 等看清楚以后,他一脸诧异道:“欢子,你怎么还在这儿呢?不知道村长要平了你沈家祖坟建什么湿地公园吗!” “你说什么?!” 长乐村东头,沈家祖坟所在…… “你们凭什么动我们老沈家的祖坟!” “是不是以为我们沈家没人?” “啰嗦那么多干嘛,拿家伙跟他们拼了!” 沈姓是村中大户,人口几乎占了村里的三分之一,虽说前两年因为矛盾分为了两派,可这祖坟却还在一起。 一听说村长要平了自家祖坟,双方二话没说便集合到了一起。 放在平时,像沈家这种硬茬子,李平安也不愿发生正面冲突,但今时不同往日,有开发商在,他可不怕这些刁民。 表面功夫该做还是要做,他咳嗽两声清了清嗓子,“大家冷静一下听我说!我和开发商谈过了,迁坟的费用全都由他们承担,并且会对你们沈家进行高价赔偿。” “咱们种地打工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挣钱养崽么!人家看上这一块地是咱们村的福气,等公园建好,会有大量的市民过来游玩,到时随便开个农家乐,就能赚不少钱。” 李平安演技倒是一流,先是叹了口气,然后一脸心痛道:“你们就算不为我考虑,也要为村子的未来考虑啊!” “别听他放屁!”就在这时沈家的人堆里传出了一个声音,“其他人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儿,我还会不知道?不就是欢子打了你儿子嘛,想报复可以,但带上我们姓沈的一大家子是什么意思?” 此话一出,刚安静下来的沈家人又沸腾了起来。 为首的沈三爷看了眼那人,继而转向沈母问道:“小二说的是不是真的?” 见沈母低头不说话,沈三爷便知她是默认了,“你们家可真是生了个好儿子啊!” “我说怎么回事儿,原来是你们家欢子惹出的祸!” “小二说的没错,他们家惹的事儿凭什么拉上我们!” 众人说的话越来越难听,甚至有几个妇人都要指到沈母脸上了。 看到这个场面,李平安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打我儿子坐几年牢就完事了?没那么简单!老子不仅要你儿子坐牢,还要你们做父母的在村中无法立足,最好能逼得你们一家子背井离乡! “一人做事一人当,这件事是我做的,自然由我承担!” 沈欢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人群后面,借着体内的气劲,声音显得异常洪亮。 李平安眼神一凝,脸上不带一丝笑容。 按照他的剧本,沈欢此时应该正在局子里挨揍,根本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沈欢满脸怒气的看着李平安,“村长您的手段可真是毒辣。” “没错,老子就是毒,可你又能怎样?”事到如今李平安也不再继续使用伪善的面孔,他根本就没将沈欢放在眼里,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小屁孩,有什么资格和自己斗? 第7章你相信报应么? 身为一名医者能够救人,自然也能杀人! 现在是法治社会,沈欢当然不会真的动手杀了李平安,但他有数百种方法令人生死不如死,主动跪下来央求原谅。 这时李平安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刚接起电话,西装男的声音便传了过来,“李村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你不是说没有一点问题么!” 现在旅游业极其发达,长乐村依山傍水是块不错的宝地,这次建造湿地公园只是试验项目,一旦成功,他们就会大力开发这一带的旅游资源。 可就这么一件小事,李平安都没办好。 “你放心吧,我稍微打点一下就没事儿了,最迟明天就可以——” 正说着,李平安忽然紧抓胸口,露出一副痛苦的表情。 看到这情况,沈欢眼眸一亮,“村长,你相信报应么?” “如果真的有报应,我还有机会站在这里么?”李平安冷笑一声,“别用那些迷信的法子来唬我,没用!” “是么?”沈欢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你现在是不是心痛发汗,还有些眩晕恶心?” “你怎么知道?!”李平安表情诧异。 沈欢笑了笑,“还记得我刚才的问题么?你做了太多的坏事,现在报应来了!” “放屁!老子在太阳底下站了这么久,出现一些中暑的迹象很正常!” 李平安所表现出的症状,的确不是什么报应,但也绝对非中暑那么简单。 按照透视眼得到的结果,他很明显是患了急性心肌梗死,加上在烈日下站了这么长时间,随时都有可能猝死。 “你现在收手,或许还有活命的机会。” 李平安听到这话大笑了起来,“哈哈哈,沈欢,就算你想威胁我,也要找些合适的理由,只凭你一句话,根本——呃!” 话还未说完,心脏处忽然传出的剧烈疼痛使他半跪在了地上。 “呼哧——呼哧——” 面对此情此景,几乎所有人都露出了惊恐的表情,难道真是报应? 沈欢跟着孙老头学了四年的中医,一定是看出自己有病患在身,所以才会说出那种话。 想到这儿,李平安再也没有任何报复的想法,开口哀求道:“救、救我——求你——” 沈欢只是想让李平安就此收手,自然不会眼睁睁的看他死去。 可是一切都晚了,话刚出口,他便倒在了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李平安这个照面人死了,在新村长上任之前,湿地公园的计划只能就此搁置。 村民都比较封建,李平安的死因越传越玄乎,大队部也决定和开发商讨换地事宜。 等一切琐事都处理完以后,已经是下午了。 林妙诗似乎并不善于应付沈父沈母的热情招待,见沈欢回来,便开口问道:“可以开始了么?” 关于沈家祖坟,林妙诗一句也没问,似乎真不在意沈欢死活以外的事情。 “可以了。”沈欢将她带到了屋里,准备进行第二次针灸。 有了上次的经验,林妙诗将ol连衣裙换成了开襟衫,无论背心还是打底裙和丝袜,都是纯粹的黑色,不带一丝杂色,也只有黑色才能衬托出她那高贵冷艳的气质。 “你戴上去。”林妙诗这次拿出来的是一副眼罩。 沈欢接过丝巾无奈的笑了笑,看来她对自己还是有所警惕。 不过要是知道本来只需要露出小腹,却因为眼罩的原因而被看遍全身,恐怕会跳起来杀了自己吧? 和脸蛋一样,林妙诗身体每一个部位都十分完美,尽管沈欢没有刻意去窥探,但依旧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 “可以施针了吗?” “嗯。”林妙诗轻轻地应了一声。 沈欢尽量只将视线停留在腹部,他怕多看其他地方一眼,就会乱了方寸。 大概过了三分钟,沈欢收针道:“好了。” “以后可以用汤药取代针灸么?” 正在收拾银针的沈欢愣了一下,“针灸的话最好,如果改用汤药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是药三分毒——” 不等他说完,林妙诗便开了口,“开药吧。” 沈欢心里有种莫名的失落感,一是因为长期饮用汤药的确没什么好处,二是因为……他有些不舍。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说不喜欢林妙诗这种绝世美女是不可能的,当然也仅限于喜欢而已。 说白了,他和林妙诗的关系不过是医生和患者,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 如果不是因为那块牛黄,恐怕两人一生都不会有交集。 “按照这个方子,早晚两次,饭前服用,经期服一剂就可以了,早晚不限。” 林妙诗皱了下眉头,没有说话,接过药方便准备离开。 沈欢看着佳人背影,深吸了口气,“我送送你吧!” 这可能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了。 “不用——呃!”林妙诗头也不回,可没走两步便听了下来,高挑的身姿也逐渐变得弯曲。 腹部剧烈的疼痛让她失去了平衡,眼看就在栽倒在地,沈欢连忙上前将其扶住。 “你怎么了?”沈欢低头向怀里的林妙诗看去,他这一低头就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 有些东西若隐若现,远远要比完全暴露在眼前要震撼得多,比如女性那圣洁不可侵犯的部位。 从领口可以清楚看到它们的样子,可能是由于挤压的原因,双峰之间形成了一条深不见底的沟堑,似乎一个不留神就会被吸进去。 “疼!”林妙诗略带痛苦的声音,及时将沈欢给拉了回来。 见她双手紧捂腹部,沈欢忍不住皱了下眉头,又是胃痛? 一分钟之前刚刚进行过针灸,怎么会突然胃痛呢? 难道是自己弄错了病因?可如果弄错了病因,之前针灸就不可能有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面对心中一连串的疑问,他选择先将林妙诗抱回床上。 沈欢从未和异性有过亲密接触,若有若无的体香不停地撩拨着鼻翼。 “得罪了……”沈欢深吸了口气,将林妙诗护在腹部的双手拨开,手拟剑指轻摁着胃部,“这里么?” 林妙诗摇了摇头,沈欢又继续尝试下一个位置。 “疼!” “怎么会是这里?”沈欢这次所摁的地方是脐下三寸的关元穴。 这个地方疼痛的可能性有很多,受凉、肠痉挛、附件炎,如果是女性还可能会是妇科疾病。 药之不及,针之不到,必须灸之。 既然针法不管用,只能尝试灸法,可他身上只带有银针,看林妙诗的情况,也支撑不到他去药庐取艾炷过来。 沈欢咬了咬牙,运转气门开启青眸,然后将银针刺于关元穴。 当带尾的青气出现在视野当中时,他大松了口气,“这样应该就没问题了吧?” 话还未落,他的脸色便被震惊所取代——林妙诗关元穴吸收灵气的速度竟然是父亲的两倍! 父亲的穴位多达七处,而她只有一处,难道说……她的病比父亲还要严重?! 沈欢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如果真是这样,就代表这次病痛很可能要了林妙诗的性命! 按照目前这种程度,灵气就算被抽光也不一定有多大作用,而且他的脑袋已经出现了眩晕感。 要是自己昏迷,那情况就更不妙了。 沈欢连忙收回了青眸,不过林妙诗的关元穴似乎并不想就这么放过他,又吞了几缕灵气才作罢。 沈欢揉着痛涩的眼眸,“还清醒着么?回答我!” “嗯……” 林妙诗回答了他,声音和以前的冰冷完全不同,若只是多了些痛苦也就算了,可这声回应中更多的好像是一种舒适的满足。 沈欢将手挪开,看向了林妙诗。 只见林妙诗双眸紧闭,脸蛋潮红,贝齿轻咬下唇,双腿似开似闭,腰部向上微微拱起,身体一抽一搐的颤抖着。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身为小处男的他,根本没办法抵抗这种刺激。 趁人之危,非君子所为,但问题是……沈欢可从来没把自己当成过君子! 第8章这是打算同居嘛?! 沈欢还是放弃了龌蹉的念头,他虽然不是君子,但也不是禽兽。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林妙诗忽然醒了,并且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还、还没收针呢。” 翘起二郎腿后,林妙诗随手将银针拔下,冷视着沈欢,“刚才怎么回事?” 你问我?我还想问你呢!不过看她表情不似作假,好像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你刚才正走着,忽然……”沈欢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不过对于刚才看到的情景却是只字未提,他有种感觉,要是自己说出来,绝对会遭受酷刑——弹小弟弟一百下的那种。 林妙诗皱着眉头,事情和记忆中并没多大差别,但怎么会出现那种情况?女人出现这种事很正常,可是自己…… “我这是什么病?” “暂时没办法确定。”沈欢摇了摇头,接着补充道:“不过我感觉这种病很可能会致命,胃痛也应该只是病发前的征兆。” “治好了么?” “没有……并且随时可能复发。” 林妙诗皱了下眉头,“你能治吗?” “能——吧?”沈欢回答的很没底气,青色灵气虽然有用,但效果不大,并且真要治愈不知道要赔上多少灵气才够。 “需要多久?” “不确定。” “跟我回江明。” “哦……”沈欢忽然愣了一下,“你说什么?!” 林妙诗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因为在附近收购药材,我这几天都住在市里的酒店,今天是最后一天。” 联系一下之前的事儿,沈欢好像明白了些什么,“你之所以中断针灸改用药汤,是因为要回江明?” “没错。”也不管他同不同意,林妙诗像对属下发布施令般说道:“收拾一下,明天我会来接你。” 起身后她并没有离开,而是将手后伸将床单给抽了出来,“刚才治病出了很多汗,把床单给浸湿了,我带回去帮你洗一下。” 沈欢连忙上前阻拦,“不用,我自己洗就——” “我说我帮你洗!”林妙诗反应很激烈,整个脸冷若寒冰,尤其是眼神,吓得沈欢连忙把手收回。 沈欢觉得林妙诗的举动有些奇怪,就算要洗被单,也没必要把被单当成裙子系在腰上吧? “我送你。” “不用。” “你一个——” “我说不用!” 面对女人的强势,沈欢唯有苦笑,目送她离开。 因为林妙诗抽床单时没有回头,把床铺弄得很乱,沈欢收拾时意外发现床褥上残留着一小块湿迹。 “汗出了这么多?”沈欢下意识伸手摸了一下,手感有些发黏,并不像是汗液,从整体来看,这滩水迹正好和之前林妙诗双腿间的位置对上。 再回想下她走前那种怪异的行为方式,沈欢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做梦! 第二天一大早,林妙诗便来接人。 昨天沈欢已经把要去江明的事情告诉了二老,两人一致同意沈欢过去。 一来是为林妙诗这位恩人的病情考虑,二来是想让沈欢出去见见世面。 从自身角度考虑,这次江明之旅对他百利无一害。 “昨晚睡得怎么样?”上车以后,林妙诗假装无意的问道,虽然证物已经被销毁,但她还是担心有所遗漏。 因为昨天的事情沈欢当然不可能安稳睡大觉,但脸上却装得精神满满,“睡得很香!” 为了掩饰尴尬,沈欢一直将视线停留在车窗外,可能是出于同样的心理,一路上林妙诗也没说过一句话。 林妙诗居住在江明市中心的别墅区,无论是建筑风格还是占地面积,都将“奢华”二字完美展现。 沈欢就像是刚进大观园的刘姥姥,嘴巴问个不停,“这房子不便宜吧?” “不贵。”对林妙诗来说,几千万的确不贵。 “你一个人住这儿么?” “嗯。” 如果说外面是天堂,那么在进屋的刹那,沈欢就觉得自己走入了地狱。 乱!很乱!不是一般的乱! 沈欢从来没有想过,一个女人的屋子能够乱成这样,用沈母的话来说就是,“这是人住的地方么?简直就是猪窝!” 可他现在觉得,和林妙诗相比,自己房间根本没获得这份“荣誉”的资格。 无论桌上还是地上,到处都是外卖饭盒、啤酒罐子,没有一点规律,显然就是吃喝完随手乱扔的结果。 除此之外,衣服鞋袜也散落在各种地方,最让沈欢喷血的是,灯罩上还挂着一个不知道穿没穿过的黑色蕾丝文胸。 刚巧有一阵风吹了进来,那东西直接从天而降落在了他脸上。 沈欢连忙摇头让它掉下去,有些结巴的问道:“你、你家遭小偷了?” “本来就这样,坐吧。”林妙诗脸色很平淡,像是早就料到沈欢会有这样的表情。 坐?我说姐姐,你屋乱成这样我怎么坐啊! 经过两次接触,沈欢也摸清了林妙诗的脾气,要是不坐估计又得挨瞪。 他蹑手蹑脚的走到沙发旁准备坐下去,可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沙发上也是一样,嗯,还有几个黑色的三角短裤。 面对这种情况,沈欢欲哭无泪,“那啥……我还是站着吧!” 林妙诗随手将杂物拨到地上,“坐。” 沈欢没反应她也没再邀请,自顾自的从冰箱里取出一罐啤酒,一边喝着一边坐到了沙发上,然后当着沈欢面,将高跟鞋熟练的踢飞出去,没错,是踢不是脱! 这真是自己印象里那个优雅不可侵犯的林妙诗么? 见沈欢一直盯着自己,林妙诗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将手中的啤酒递了过去,“给你,我再取一瓶。” 姐姐,你脑袋里装的究竟是什么啊!我不是想喝啤酒,而是想听你解释啊! 得,看林妙诗那无所谓的样子,显然是过惯了这种生活。 沈欢本没打算喝啤酒,可看到罐口的唇印,还是下意识地接了过来。 林妙诗打开新拿的啤酒,说道:“楼上除了主卧还有几间空房,你随便挑一间。” “噗!”沈欢把刚喝进嘴的啤酒全都喷了出去。 她这么说的意思……是要和自己同居么?! 第9章若隐若现才是最美 似乎是怕沈欢多想,林妙诗开口道:“住在一起,治病方便一些。” 管你出于什么原因,孤男寡女住在一起,迟早都要摩擦出火花。 不过看着屋内的一切,沈欢还真无法确定,他留下来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喝完啤酒以后,林妙诗将手里的罐子随手一扔,“我去洗澡,你自便。” 说完,头也不回得走进了浴室。 出于安全考虑,沈欢选择了距离林妙诗最近的房间,这样无论对方出现什么情况,他都能第一时间知道。 昨天某个原因,令沈欢一宿没合眼,确定房间后,直接倒头大睡,等到起来时已经是傍晚。 他本想找点东西填填肚子,但冰箱里除了啤酒还是啤酒,无奈之下只能向林妙诗求助。 沈欢找了半天也没见人影,忍不住嘀咕道:“奇怪,不在客厅也不在卧室,还能去哪?” 他话音刚落,就听浴室里传出了一阵咳嗽声。 不会吧?自己都已经睡了几个小时,她还没洗完? 沈欢试探性喊了一声,“林小姐?” “嗯。” 我去!还真洗了这么久。 “不知道你还需要多长时间?我有点饿了。”沈欢也想绅士一把,奈何肚子太不争气。 浴室内,林妙诗沉默了良久,“你去卧室帮我取身睡衣。” 从这简短的一句话中,沈欢好像忽然明白了什么,惊讶道:“该不会是这个原因才待到现在吧?” “让你拿衣服就拿衣服,说那么多干嘛!” 这就是所谓的恼羞成怒? “好了,我这就帮你取!”沈欢刚转身,林妙诗的声音便再次传了过来,“你只需要取睡衣就好,别开里面的抽屉,懂么?” 经她这么一提醒,反而勾起了沈欢的好奇心。 好奇害死猫,打开抽屉后,沈欢差点没喷出两股鼻血,里面全都是清一色的黑色文胸。 “实力、心境缺一不可,贪恋俗物怎么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医者!”沈欢深深感到自责,只是简单摸了两下,便拿着睡衣下楼。 将衣服从门缝里递进以后,沈欢心里有些纠结,究竟是看还是不看呢? 他必须尽快做出抉择,不然就会错过一些精彩画面。 “叮咚,叮咚。” 就在沈欢做出决定之际,门铃忽然响起。 “开门,看看是什么人。” “哦、哦。”沈欢做贼心虚,连忙按照吩咐做事。 门外站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身后还跟着两个中年妇女。 本来一脸微笑的周阳,在看到沈欢后,先是一愣,皱眉道:“你是什么人?” “他是我的私人医师。”从浴室走出的林妙诗,语气不冷不热,“你来干什么?” 看到她,周阳脸上开满了鲜花,“我这不是带人来帮你收拾房间嘛!顺便邀请你参加明天的生日宴会。” “没空,我房间也不用收拾,你走吧。”林妙诗态度冷淡。 周阳早已熟悉她的脾气,也不生气,笑道:“妙诗,你何必——” “妙诗是你叫的么?已经说过一次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林妙诗眉眼之间的厌恶表露无遗。 周阳的表情已经没有之前那么好看,可他也不敢在林妙诗面前发作,不然之前所做的一切就全都前功尽弃,只能把怒火发泄在身后两名妇女身上,“愣着干嘛,还不快把房间收拾一下!” 这次林妙诗没再拦着,不过也没和他交流的意思,拿出手机对沈欢问道:“想吃些什么?” “随便,能填饱肚子就成。” 刚才只顾着讨好林妙诗,直到沈欢开口,周阳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一号人,“妙——林小姐,刚才说他是你医师怎么回事儿?看他年纪还不到二十岁,穿着打扮跟个农夫似得,该不会是骗子吧?” 沈欢听到这话,脸上闪过一丝不快,刚想开口,林妙诗先一步说道:“闲杂人等可以离开了。” 周阳面色一喜,指向沈欢,“没听到么?你这样的闲杂人等还不快点离开!” “闲杂人等说的是你。” “我?”周阳一脸不可置信,表情多番变化,最终干笑道:“好、好吧,那我就先走了,不过明天的宴会你一定要来。” 说完,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对于周阳和林妙诗是什么关系,沈欢没心思知道,他只等着外卖快点送来。 饭菜送来时,两个大妈正好把房间打扫完毕,整个别墅看起来才像是那么回事。 林妙诗似乎无酒不欢,见她又去拿啤酒,沈欢忍不住皱眉道:“酒水多饮伤胃,在没有确定病情之前,你最好不要再喝了。” “没事。”对于劝阻,林妙诗丝毫不以为然,三口两口就解决了一罐啤酒,这还没完,刚把罐子扔了,就又取了一罐。 当喝到第五罐时,沈欢再也无法忍耐,伸手将啤酒抓住,“既然不听取我的建议,你还让我来江明干嘛!” 林妙诗怔了怔,不过并没有松手的意思,一时间屋内气氛极为尴尬。 “真……真是麻烦!”林妙诗打了个酒咯,将手松开,摇摇晃晃地起身。 沈欢将啤酒放在茶几上,“你去干什么?” 林妙诗醉眸瞪了他一眼,没好气道:“再、再……取一罐。” “都喝成这样了,还喝什么!”沈欢起身,又想强夺。 林妙诗迈步闪躲,本就醉酒失衡,踏出那一只脚还正好踩在啤酒罐上,整个人直接摔倒在地。 她用玉手捂住脚踝,迷醉的眼眸闪过一丝痛意。 “都说不要你喝酒,现在出事了吧!”沈欢嘴上说着,也不管林妙诗同不同意,直接双手放在了脚踝上。 “还不是因为你非得抢我啤酒!”林妙诗面色不悦,“用不着帮忙,我自己会揉!” “只是淤肿还好,伤到骨头可就严重了。”利用中医推拿,沈欢不断在她诱人的脚踝上摸索。 林妙诗脸上多了一抹绯红,她挣动着脚腕,板脸道:“放开!都说我自己会揉!” 和这样的女人没办法解释,沈欢索性不再吱声,继续推拿去淤。 林妙诗尝试挣扎多次无果,脸色多番变换,最后长叹一声没再说话。 见其不再反抗,沈欢将她抱到沙发上,准备进行更好的治疗。 方才他理直气壮完全出于医者之心,但现在就不同了,视线由下至上,美腿与裙摆之间的朦胧交界尽入眼帘。 这种若隐若现之景,无时无刻不刺激着沈欢。 见对方没有提出任何意见,沈欢壮了壮胆子,将美腿稍稍上抬,一双贼眼紧巴巴地盯着那朦胧之处。 隐约间好像看到了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看到。 当他准备再进一步时,林妙诗忽然将腿收回。 沈欢吓得汗流浃背,起身一看才发现,对方并不是看出了他的心思,而是睡着了。 虽然只是虚惊一场,但他也不敢再有邪念。 考虑到林妙诗喝了不少酒,在客厅睡觉容易感染风寒,沈欢将她背到卧室,盖好被子这才放心。 因为白天睡得太多,到了晚上沈欢反而没有一点困意。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决定到其他房间看看。 “没想到她还有一个这么雅致的书房。” 书房摆设很是古朴,屋内有两个架子,一个摆放书籍,另一个摆放着古董。 沈欢随意瞟了古董一眼,便准备到书架拿两本书来打发这无聊的夜晚。 但一瞟过后他忽然发现,无论是陶瓷花瓶还是奇石雕刻,表面都散发着一层微弱的青光。 幻觉? 沈欢揉了揉眼睛,青光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愈发明显。 “难道这些古玩里面隐藏着某些东西?”有了透视的经验,沈欢也没太过大惊小怪,只是有些担心,会不会像传言一般,在这些古件上都依附着灵魂。 他深吸口气,壮了壮胆,小心翼翼地走向古玩架子,当距离在半米左右时,古玩上的青光忽然化作一缕缕灵气涌入眼中。 等回过神时,无论是灵气和青光全都消失一空…… 第10章只是动了一下手指而已 虽然从出现到被吸收只有数秒时间,但沈欢可以确定,古董上的那些青光和自身修炼的灵气一模一样! “古董上蕴含有灵气?!”沈欢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方才瞬间,无论是陶瓷画卷,还是奇石雕刻,每种古玩上所蕴含的灵气都有数十缕,加起来已经过百缕。 本身灵气耗尽需要三天恢复,而想要增加灵气数量,只能以一天一缕的速度自行修炼。 也就是说,刚才那一瞬间,几乎等于他不停地修炼半年! 十缕灵气就可以治疗父亲的绝症,这上百缕灵气,岂不是连癌患都能治好? 想到这儿,沈欢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 遗憾的是,除了架子上这些古董以外,别墅内已经没有其他古董存在,想要印证猜测是否正确,只能等白天到附近的古玩市场看看了。 第二天…… “林小姐,那个……”见林妙诗从楼上下来,沈欢连忙迎了上去,刚想询问下附近有没有古玩街道之类的地方,对方却好似没听到一般,“准备一下,和我去参加个宴会。” “啊?”沈欢想起了昨天周阳的邀请,“我还是不去了。” 他对周阳不感冒,而且比起宴会,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处理。 “我的病随时都会复发,所以你必须去!”林妙诗很强势,或者说她一直都是这么强势,就好像是君王在发布施令。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更何况沈欢还欠了她一个恩情,只好暂时放下去古玩街试验的想法。 昨天明明拒绝了邀请,今天却又要参加,真是应了那句“女人心海底针”。 “我需要换身衣服么?”刚说出这话,沈欢就有些后悔了。 从小到大,他没参加过一次高档宴会,正装也只有蓝白相间的高中校服而已。 “不用。”林妙诗玉指划过发丝,虽然她衣服的颜色从没换过,但款式各不相同,从两人认识至今,从没有一天是重复的。 沈欢看了看身上的t恤和大裤衩,终究觉得有些不妥,“你等我一下!” 也不管答没答应,直接跑回卧室换上了校服。 林妙诗见他穿着一身校服上车,脸上表情没有任何波动,似乎并不在意沈欢会给宴会上的朋友留下什么印象。 周阳举办生日宴的地方是江明最大的娱乐会所,光看外面的豪华装饰,就给了沈欢极大震撼。 林妙诗的出场将宴会推向了高潮,好像这次主角不是周阳而是她。 “妙诗,你来了!”周阳是最开心的一个。 “我说过了,妙诗不是你叫的!”林妙诗此话一出,宴会气氛猛地安静了下来。 良久后,一个富家子弟打破了这种尴尬的气氛,“林姐就是这个脾气,如果和阳哥关系不好,她就不会来了!” “没错,没错。” 宴会气氛缓和后,大家各忙各的,沈欢跟着林妙诗在角落坐下。 “那小帅哥长得倒是挺不错,可是这衣着品味真是……” “你懂什么,人家林妙诗就爱这种口味,小正太嘛!” “星爷的喜剧之王你们看过吧?她估计就和里面那个土豪顾客一样,找初恋呢!” “就她这种性格还谈恋爱?我说,你们别开玩笑了好么!” 在沈欢印象里,嚼舌根是乡下农妇的专长,现在他觉得,这种人哪里都有,和身份学历没有任何关系。 “去干嘛?”见他起身,林妙诗皱了下眉头。 “上厕所。”沈欢随便找了一个借口,在经过众千金身边时,故意装作没看到直接撞了进去,“哎呦!原来这里有人啊。” 什么叫原来这里有人啊?本小姐这么大一个美女你是眼瞎了才没看到么! 千金小姐们之所以会说出那些污言秽语,就是因为嫉妒之心,虽然她们长相不如林妙诗,但任何一个单独放出来都是美女。 沈欢的话,等于直接无视了她们姣美的容颜。 一个个刚想发脾气,沈欢却一脸歉意道:“对、对不起,我刚刚急着去厕所,所以才没看到,姐姐们千万不要介意啊!” “下次小心点!” 虽然她们喜欢嚼舌根,但在明面上还是要摆出一副大家闺秀的风范。 而且,沈欢样子讨喜,尤其是那窘迫的样子,众人心里也没留多大气劲。 狼狈的沈欢刚走几步,又调回了头,“漂亮姐姐。” “我们都很漂亮,你找哪位呢?”众人心里很开心,看看,这小帅哥虽是跟着林妙诗来的,却更喜欢我们! 林妙诗也在关注,之前她还担心沈欢会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现在看来完全是多余的。 “就、就这位身材最好的。”沈欢羞红着脸,指向嚼舌根的引导者。 女人心中大为得意,嘴上却说道:“弟弟是说,姐姐脸蛋不美咯?” “不、不是,我、我……”沈欢佯装了半天纠结,咬牙道:“姐姐你有病!” 听到这话,女人脸上的笑容一下子便消失不见,对沈欢再没一丝好感,“你说谁有病!” “你真的有病!” “你这小子果然不是什么好鸟!”女人一脸怒气,伸手便准备赏沈欢已耳光子。 沈欢护住脸蛋,急促道:“你是不是时常腰酸背痛、口干舌燥,还有些疲乏无力?” 女人将手停在半空中,不可置信道:“你怎么知道?” “我、我是医生,看出来的。”沈欢傻笑道:“所以现在相信你有病了吧!”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女人听着总有些不大舒服,“没想到你还是个医生呢,我这病症怎么治?” “我不会。” “你不是说自己是医生么!”女人感觉和沈欢交流实在太费劲了。 沈欢眨了眨漆黑的眼眸,一脸天真无邪,“刚才太着急了话没说完,我是中医学徒,只跟师父学会了怎么看病,不知道怎么治病。” 如果说之前沈欢给她的感觉是可爱,那么现在已经和弱智没有区别。 不等她开口赶人,沈欢话锋忽然一转,“虽然我不知道怎么治,但我知道病因。” “姐姐你这种状态是纵欲过度的原因,只要以后次数不要那么频繁,专注和一个伴侣调和就好了!”沈欢板着指头继续道:“再这么乱搞,姐姐迟早要患上那种见不得人的病症。” “你乱说什么!”女人恼羞成怒,自己行为不检点众人皆知,但因还没哪个人敢拿到明面来说。 这小子一定是林妙诗派来,故意羞辱自己的! “我没有乱说啊!”沈欢摆出一副委屈的模样,“要是姐姐不相信,就等等看,师父说患上那种病,最先表现出的症状就是小便失禁。” 还好还好,虽然智商低,但情商还可以,知道给自己一个台阶下。 女人正在暗中庆幸,等回过神来,忽然发现身边众人正以一种惊异的目光看着自己,“你们……” 顺着众人的视线低头一看,她本人也变得花容失色,“啊!!!” 女人裤子某处显露湿迹,并且犹如爆发中的洪流快速蔓延。 有人想拿出手机,记录下这世纪性的一幕,可想到女人背景,他们全都打消了这个念头。 没记录下证据,不代表这件事情没有发生过。 女人用lv包包遮住裆部,大哭着跑出了会场。 至于罪魁祸首沈欢,在第一时间返回自己座位喝起了饮料。 林妙诗用手敲了敲酒杯,随意道:“你做的?” “不是啊,身为医者,我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情呢!”看着林妙诗的表情,沈欢耸了耸肩,叹息道:“好吧……我只是动了下手指而已,真的!” 沈欢说得是实话,他只点了一下那女人的腹部,其余什么也没干。 腹部正中线,脐下二寸五分,名曰止泻,别名利尿穴! 第11章我真不会喝酒 尿崩风波,几乎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周阳和那女人关系不错,为了平息风波,只能宣布舞会提前开始,来避免麻烦。 “周少,小女子是否有荣幸邀您共舞一曲呢?”一个长相不错的千金小姐,走到他身边做出邀请。 周阳笑着摇了摇头没说话,视线始终停留在不远处的林妙诗身上,谁都看得出是什么意思。 他放下酒杯,走到林妙诗身前,微微躬身,一手邀请一手负后,贵族般的绅士气质完美展现,“林小姐,周阳有幸邀您共舞么?” 在场女性看向林妙诗的目光充满了嫉妒,但那又如何? 自从林妙诗出现在江明以后,这个平日里风流纨绔的周家大少,像忽然变了个人似得,全心系于她一人之身,无论风吹雨打都毫不动摇。 “我没空。”声音一如既往的冷淡。 家世显赫,样貌气质皆属上等,这样完美的男人,竟然被一个外来户一次又一次的拒绝! 周阳表情有些尴尬,干笑道:“如果妙诗不方便,我也不好强……” “因为,我已经有舞伴了。”林妙诗说着,指了一下身旁的沈欢。 这句话犹如平地惊雷,整个大厅除了音乐意外,再也没有任何声响。 她疯了么? 拒绝周少邀请也就算了,竟然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邀请一个校服土鳖共舞! 林妙诗来江明时间不长,但脾气在圈内却是出了名的臭。 从入场到现在,沈欢一直觉得不自在,这个圈子虽然高贵,但并不适合他。 所以在惩戒完那个毒舌女以后,便只喝饮料,一句话也不说。 本以为今天这场宴会再也没他什么事儿,可谁能想到林妙诗会来这么一手。 我是你舞伴?林大小姐,你可从没跟我说过啊! 所有人都在等着周阳发火,一个除了身材长相什么都没有的女人,有什么资格如此矫情? 想象中“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剧情并没有发生,周阳反而咧嘴笑了,“既然这样,是我唐突了。” 女人们无一不想上前抓花林妙诗那张绝色脸蛋,可周少都不生气,她们上去又有什么用。 第一个邀请周阳共舞的千金小姐再次放出邀请,和别人不同,她很高兴,甚至很感谢林妙诗拒绝了周阳,如果不是这样,她又怎么可能有机会和周阳跳舞呢? “抱歉,我现在没什么心情。” 周阳一句话,让女人心境大变,对林妙诗也从感激变成了愤恨。 沈欢见林妙诗起身,小声道:“喂,你该不会是真的准备跟我跳舞吧?” 林妙诗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可我不会跳啊!”广播体操沈欢手到擒来,可说到跳舞,他是一丁点都不会。 林妙诗依旧没有说话,主动将玉手伸到了他面前。 “谁让你是老板,跳就跳!待会儿我踩你可别怪我。” 周阳看到这一幕,双手愈握愈紧。 他费尽心思,都未能碰触林妙诗分毫,现在对方却主动将手伸向了一个穿着校服的土鳖! “周少,我老早就想问了,那小子究竟是什么人?”周阳身旁的一名青年忍不住开口道。 “是妙诗的私人医师——”说着周阳又摇了摇头,“具体身份,我目前还不清楚。” “阳哥,这事儿难道就这么忍了?”男子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刚才刘小姐失禁,我怀疑也是这小子捣的鬼!” “听他这么一说,还真像那么回事儿……周少,今天你才是主角,要不咱们兄弟几个教训教训他?” 受众人怂恿,周阳的心思也开始活跃起来,“可是妙诗还在,恐怕……” “阳哥,你真是关心则乱!”小年轻嘴角带着一丝邪笑,“其实这件事儿很简单,我们只要……” 沈欢并不知道一场针对他的阴谋已经展开,只是满脸尴尬的不停道歉。 他手脚灵活,但因为心理太过紧张,跳舞时表现得像个笨鸭。 舞步踩不踩的准不知道,踩足却是脚脚到位。 如果对方只是一个普通女性,沈欢或许不会这样,可与他共舞的是林妙诗啊! 在倾心对象面前,任何人都想表现出自己最完美的一面,但多数结果和预想截然相反。 越是如此,越是紧张。 林妙诗黑色高跟上有着无数重叠的脚印,可她却不以为然,只是摇了摇头。 手揽腰,指扣肩,新一轮的舞术指导再次开始。 林妙诗不是一个好老师,沈欢也不是一个好学生,不过两人之间似乎有着天然的默契,经历一次次失败后,终于变得协调融洽。 沈欢忽然感觉手中一空,紧跟着林妙诗的声音便传入耳中,“回去了。” 曲终人散,这场共舞随着曲毕而结束,虽然意犹未尽,但沈欢心中已经很是满足。 两人刚刚入座,周阳便带着一群朋友走了过来。 见林妙诗面露不悦,他连忙解释道:“林小姐莫要误会,我这次来是想和你这位朋友认识一下。” 紧盯双手回味的沈欢听到这话,脑袋稍微一转,便明白了对方来意。 这小子是来玩报复了! 见林妙诗没有拒绝,周阳也不问沈欢这个正主的意见,直接坐在了他身旁,“大贵珠宝行,周阳,我们之前见过。” 剩下的人也跟着自报家门: “赵昊,这酒店我家开的。” “张三!” “李四!” 赵昊笑嘻嘻拿出一副扑克,“来来来,玩牌增进一下感情,二十一点,我坐庄,输了的要罚酒一杯。” 他话音刚落,就有人在桌子上放了几瓶白酒。 红酒慢品不醉人,狂饮也只是后劲大,既然是整蛊,当众出丑才是最好,所以赵昊特地让人回办公室,把他爹珍藏的极品珍酿给拿了出来。 “二十一点是什么?我不会玩,而且也不会喝酒。”沈欢表现得有些窘迫。 自己名字都不需要报,就说交朋友,这种演技,还想玩自己? “不会玩咱们就换个玩法,德克萨斯怎么样?要不,你会玩什么就玩什么。”赵昊直接将沈欢的退路堵死,笑道:“至于喝酒嘛,你从娘胎出来的时候就会了,当喝水一样就好!” “咱们只是娱乐,你要撑不住,随时可以退出,不过真这么办的话,可就不像男人了。” “我们在江明年轻一辈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你一点面子都不准备给?” 沈欢思绪转动,想着怎么应付这两难之局。 如果拒绝,这些个公子哥,恐怕会直接以不给面子为由给他颜色。 如果同意,这么多人灌下来,他酒量就算再好,也要折戟沉沙。 “走。”林妙诗已经看出众人的意图,起身为沈欢解围。 不等周阳等人开口,沈欢竟主动说道:“再玩一会吧,他们都是大家公子,而且还这么热情,直接走人有些不大好吧?” 赵昊大乐,本来还怕林妙诗横插一脚让人跑了,没想到这小子却自断门路想要攀附他们。 “你说得没错。”周阳拍了拍手,“说吧,咱们玩什么?” “我、我只会比大小,就是抽掉大小王,剩下的a到k分别对应1到13,谁点数大谁赢,不分花色。” 果然是个土鳖,扑克牌竟然只会玩比大小。 赵昊咳嗽了两嗓子,“咱们这么来,牌面第一的不用喝,第二喝一杯,第三喝两杯,以此类推,最后一名的话,有几个人就喝几杯!” 他们酒量本就不错,现在吃了东西垫底,加上特效解酒药,只要不是玩命喝绝对不会出问题,而且五个人难道还没一个能比沈欢点数大的? 这种乡下土鳖,估计两杯下去就倒了。 “好、好……” 见沈欢答应,赵昊将洗好的牌摊在了桌子上,“顺时针抽牌,由我开始!” “我是13点!”周阳第一个把牌漏出来,是张红心k。 剩下的人也纷纷露牌,沈欢扭捏了半天,最后在他们“力邀”之下终于让牌露面。 众人哄堂大笑,“ace只有一点,看来这次你要喝六杯啦!” 沈欢也在笑,不过笑得却有些诡诈…… 第12章你听我解释! “能少喝点么?”沈欢露出一副快要哭了的表情。 “不能!” 沈欢只能起杯,还真就是喝水的架势,不过刚进口就咳嗽了起来,众人心里大乐,可表面却全都扳着脸——不喝完,我们可就要怪罪了! 这些酒杯,每个都有二两之多,六杯下来都有一斤多了。 但众人并没有就此放手,一个个起哄要求继续。 “这、这么赌、赌没意思,我、我们赌钱吧!”沈欢摆着手,浮动很大,说话时舌头有种打结的感觉。 “赌多少?” 看沈欢那扭七歪八的样子,加上这说话的口气,众人确定这小子已经醉的差不多了,至于赌钱,一个土鳖能赌多大? “一、一……一百、一百……” “才一百块。” 沈欢像拨浪鼓一般地摇头,“不是,一、一百万!” “一百万?你有那么多?” 一百万对挥金如土的公子哥来说算不得什么,可要说沈欢这土鳖能拿出来一百万,怎么都不能让人信服。 良久没有说话的林妙诗在一旁开口道:“我可以证明,他的确有这么多钱。” “既然小兄弟想玩,我们就陪到底!”赵昊性格浮夸,平日游手好闲,赌博根本就是日常消遣,现在沈欢提出来正好对他口味。 鱼儿终于上钩了! 摆手成了沈欢醉酒后的标志性动作,声音大小也不受控制,“我、我只有一百万,玩一、一盘就没钱了,这样吧,我们、们只赌一局,最大的通吃,出现平局就平分,没胆的离桌!” “怎么不敢!” 最大通吃,也就是说这盘赌局只有一个赢家,总共七个人,其中有六个都是自己人,胜算将近九成都不敢赌,他们也不用在江明继续混下去了。 而且,沈欢不过是酒后狂言,等到明天酒醒了,估计会后悔的想自杀吧? “梅花10。”最先亮牌的依旧是周阳,他脸色不大好看,10点虽然够大,但没有绝杀的把握,剩下几人比他还要小,难道真要让这土鳖赢走六百万? 他刚生出这种想法,身旁的赵昊忽然甩牌至桌面,大叫道:“黑桃queen!” 稳了!刚刚周阳已经抽走了一张king,赵昊这张queen几乎可以说是必杀牌。 “呵……呵呵呵呵……”就在众人如释重负之际,沈欢忽然大笑起来,看上去好似傻子一般。 赵昊厌恶的皱起眉头,“笑什么!难道你比我还大不成?” 说着,他一把将沈欢的牌给揭开。 牌一露面,众人呼吸戛然而止。 方块king! 鲜红的标志,像是一把利箭,瞬间刺透心脏。 “给、给钱,快点给——嗝!”沈欢打着酒嗝,开始讨要赌债。 “妈的,你小子竟敢出千!”赵昊大骂一声,伸手就要抓起沈欢暴揍。 林妙诗柳眉一皱,起身将沈欢护住,“你是输不起么?” 赵昊不是输不起,平时推锅输个几百万很正常,可输给沈欢这个土鳖,他怎么都不甘心! 不等他开口,周阳便笑呵呵道:“林小姐哪里话,愿赌服输,我们又怎会赖账。” 说完,带头将钱转入沈欢的账户。 “继续!” “没错,咱们继续!” 赵昊是气不过,其余人则是赌红了眼,想要把钱给赢回来。 “好、好,咱们继——”沈欢也举手赞同,可这话还没说完,脸“啪”得一声就栽在了桌子上。 林妙诗没说二话,搀起沈欢就准备离开,赵昊想阻拦却被她给喝退,“喝成这样还怎么赌?” “以后有得是机会,这次就算了吧。”有周阳出面,赵昊等人也不再说话,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两人离去。 “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 周赵两家虽说有所差距,但真比起来也是半斤八两,赵昊输的上火,已经不再准备给周阳面子。 要说火气,周阳一点也不输给赵昊,“放心,这事儿不会这么算了!小四,去给我查清楚那小子的身份,明天把所有资料送到我面前!” 这一次,周阳是动了真火,在一个农村穷鬼手里吃瘪,他周大少还是第一次! …… 林妙诗打开车门,然后对着被搀扶的沈欢道:“你要装到什么时候?” 一听这话,沈欢连忙起身,挠头干笑,“原来已经出来了,我以为还在里面呢。” 虽然和沈欢接触时间不算太久,但林妙诗对其性格已经有所了解,再加上她无意间看到的那一笑,更加肯定沈欢不会出事,不然也不会只在一旁看着。 她本就不爱说完,上车后更是一言不发。 回到别墅,林妙诗先去浴室清洗身子,虽然屋子从没有打理过,却很注重自身卫生。 沈欢则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一口气连喝一斤二两,说不醉那是不可能的。 算起来,这才是他第二次喝酒。 借着醉醒参半,用透视眼一举拿下六百万,如今却是七分醉意三分清醒,根本没心思去偷窥林妙诗洗澡,屁股一沾沙发便睡着了。 “水……水……”客厅内,沈欢喉咙中发出一阵沙哑之声,喊了半天也没人应答。 无奈之下,只好睁开眼睛,自己去取水饮用。 客厅内空无一人,沈欢迷糊糊的看了一眼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 虽然过去不少时间,但醉意并没有减轻多少,他试图用冷水刺激一下自己,可惜并没有什么用处。 反正这个时间点也干不了别的事情,沈欢决定回屋继续睡觉。 进屋以后他衣服都没脱,直接钻进了被窝。 “好软……林妙诗对我还真是了解,知道我搂着抱枕才睡得舒服,好香,呵呵。” 怀里的柔嫩香气,让沈欢感觉异常舒服,忍不住抱紧了几分。 “床用大抱枕”加上深沉的醉意,没多久便进入了梦乡…… 宿醉也没能把沈欢多年的早起习惯打破,第二天一早便睁开了眼睛,可这一看不要紧,他发现怀里搂的哪是什么抱枕而是一个女人,脑袋下面也不是什么枕头,分明是一对丰腴的胸器啊! 在这栋别墅里,只有林妙诗一个女性,这饱满的主人是谁显而易见。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 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他根本就没心思想别的。 林妙诗没有反应,应该是还没睡醒,一定要在她醒之前离开! 这想法刚生出来,一个冰冷的声音便在沈欢耳边响起,“躺够了么?” 沈欢吓得直接坐起,正好对上林妙诗那冷冰冰的目光,“你、你听我解释,昨晚我喝多了,所以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 “你看,我衣服都没脱,所以我一定没对你做那种事情!” “说完了么?说完就给我出去!”林妙诗的眼神已经不是冰冷那么简单,如果眼神可以杀人,那么沈欢早已死了无数次。 现在沈欢哪还敢多说半句,二话没说就跑了出去,可没一会儿又将头从门缝里探了进来,“那个……你能不能带我去附近的古玩市场看看?” 回答他的,除了一个“滚”字以外,还有一只白色的枕头。 与此同时,周阳办公室。 “沈欢,祖籍长乐村,家中世代务农……前日抵达江明,近几天都在林妙诗别墅留宿……” 资料上的一字一句无不刺激着周阳,他猛地将酒杯摔碎,咬牙切齿道:“沈欢,我一定要杀了你!” 第13章血玉碎块 林妙诗的气劲一时半会儿是下不去了,沈欢继续待在别墅只会让事情更加恶化,他在电脑上查好路线后便匆忙离开。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古玩收藏已经逐渐形成一种文化时尚,不再是一些土豪乡绅才能玩得起的艺术。 身为中州省会,江明有着天然的地理优势,不少商贾都在此投资古玩行业,前几年的“南北之争”更是将古玩收藏推向高潮。 卖牛黄加上之前坑周阳几人的钱,沈欢也算是实打实得百万大户,他没有选择最出名的江明古玩城,而是选择了距离最近的汉唐街。 江明古玩城太过高档,最次的藏品价值也在万元以上,沈欢还是一个菜鸟,平民化的汉唐街才是最佳选择,而且最容易出现“捡漏”之类的奇遇。 由于时间太早,汉唐街并没有太多人,直到九点以后店铺才一个接一个开门,原本的空地也被小贩摊子占据。 在市场徘徊的,大多是四十岁以上的中年人,像沈欢这种小年轻,刚开始转悠,就吸引了一些小贩的注意。 古玩行当称最容易骗的人叫棒槌,而棒槌主要包含两个人群,一个是刚入行的新人,一个是略懂皮毛的半新。 从年龄和举动来看,沈欢很显然属于棒槌的一种,在前街这种小地方就看得眼花缭乱,很可能还是纯新。 “小兄弟来看看了,我这儿可都是好东西!” “李二狗别用你那些蹩脚货来坑新,小伙子,老头子我这儿才是俏货,你看看这青花!” “家道中落,小哥儿只要价不黑,就算走宝我也卖了!” 众人使尽浑身解数,但眼前这个“棒槌”只是笑着摇头,根本不上前一步。 古董本身价值并不重要,只有那些蕴含灵气的古玩,才是沈欢所需要的。 眼看这前街就要逛完,却没有发现一个古玩带有青光,他不免开始着急。 难道自己想错了?还是说这种地摊货品阶太低,才没有聚集灵气? 想到这儿,沈欢决定到店铺里看看。 古玩铺子明显比街上人少,看上去虽然冷清,但格调更高。 终于出现了! 货架上那些古董有不少物件蕴藏灵气,但数量远不及林妙诗书房里的那些,最多不过十几缕。 沈欢佯装观察,将灵气吸收后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直接走到了店主身前:“把店里的好东西都拿出来吧。” “都拿出来?”店主语气质疑,面前这个年轻人穿着打扮不像大家出身,看年纪至多是个大学生,别说都拿出来,恐怕单件都不一定买得起,之所以面带微笑,那完全是职业习惯。 “没错,都拿出来。” 虽有所迟疑,但店主还是照做,反正看两眼又不会少肉。 他一共拿出来四样东西,每个都弥漫着灵气,细数之下基本都有三四十缕,尤其是那尊玉观音,竟然有六十多缕。 由于数量太多,沈欢吸收花费的时间略长,店主忍不住催促道:“买不买?不买我可就收回去了!” 沈欢没有回答,指向货架,“那上面的古玩多少钱?” “便宜的几百,贵的上千进万。”店主发出一声不屑的鼻哼,没钱装什么装。 沈欢也不生气,又指了指身前的四件古玩,“它们呢?” “价格在五万到六万之间。” 听到这话,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倒非价格太贵,而是与预计答案有些出入。 按照他的想法,灵气多少和古董价格有关,价格越高,灵气也就越多。 那尊玉观音所含灵气是其他三件的两倍,价格却相差无几。 见沈欢完全没购买的意思,店主直接将古董收回,半句话也不愿多说。 “店主,能再拿出几件东西么?” 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这么厚的,什么都不买还敢继续让拿东西,真是得寸进尺! 店主动了真火,吼道:“来人!把这捣乱的小子给我赶出去!” 沈欢被赶出去以后,并没有放弃,这汉唐街可不止一家古董店。 一早上时间,他逛了七家店,结果和第一家相同,没看几件就会被赶出来。 虽然有些狼狈,但总算得出了结论。 古董的确蕴含灵气,不过并非绝对,只有本身价值在千元之上才有,并且价格越高灵气数量也就越多,而玉制品是同价古玩的两倍。 最令沈欢兴奋的是,这一早上的时间,眼眸吸收的灵气已经有六百缕之多,几乎等于他不眠不休修炼近两年。 似乎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与古董,就算获取上万缕灵气也不在话下。 上万缕灵气,这世间还有什么病是治不好的? 世界上没人会觉得钱多,对沈欢来说,灵气的价值比钱还要珍贵,自然不可能就此满足。 但由于“行为不检”,他早已在汉唐街有了名声,后面几家店铺根本连进都不让进。 “算了,贪多嚼不烂,而且以现有灵气,给林妙诗治病已经没有任何问题。”沈欢想着便准备离开,可走到街口时忽然停下了脚步。 正在抽烟的摊主,见有人驻足,连忙扔掉烟头招呼,“小兄弟看上啥了?” 沈欢没有说完,弯腰蹲下,紧紧盯着摊子上的一个玉件。 看样子像是玉镯的一段碎块,拇指长短,没有太多雕饰,整体呈血红色,有深有浅,上面满是破碎的纹路。 卖相上没什么特别,之所以会将他吸引,是因为上面的几缕红光。 见到这玉件之前,古玩只有带灵气和不带灵气两类,这种蕴含红色灵气的古玩,沈欢是第一次碰到。 红光给人的感觉和青色灵气一样,不过无法吸收。 虽然一时间无法解惑,但他感觉如果不拿下这东西,迟早会后悔。 “这东西怎么卖?” 看到沈欢挑中的玉件,摊主并不觉得意外。 古玩这一行没有血玉这个称呼,大多把这种带红沁的玉件叫做血沁,传闻有很多种,关键字都和死尸、人血有关。 血沁能够大幅度增加古玉价值,是玉器收藏者的一种荣耀,所以自打这玉件摆出来,便有不少人来询问价格,但最后都没买,一是因为卖相,二是因为货不真。 乍看之下是有那么点味道,可仔细看漏洞就太多了。 若非当初那家正举行丧事,又听村民说了血玉诅咒的故事,他也不会打眼,在乡下淘这么一件荒货。 说得越多,暴露越多,摊主索性直接让沈欢出价。 沈欢不懂价格,所以学起路边算卦的老头,朝摊主伸出了一根手指,至于是一百还是一千,随他自己想。 “一百?成交!”这货是摊主二十块收的,要真卖一百也算是赚了,这货再放下去说不定要烂手里。 沈欢却摇了摇手指,摊主见状两眼一瞪,“十块?你寻我开心呢!” “谁说十块了?我是说一半,五十,爱卖不卖!” 从摊主表现,沈欢已经确定了玉件价格,说完便佯装起身准备离开。 “五十就五十!” 得到玉件后,沈欢直接装进了兜里,准备回去后再仔细观察,刚到路口,一辆出租车停在了他身前,“小伙子到哪去?顺路的话算你便宜点。” “兰苑。” “正好顺路,上车!” 反正在出租车司机嘴里,只要不是一个往东一个往西都顺路。 沈欢急着回去,没多想直接上车。 车上除了司机以外,还有两个年轻人,从打扮上看,不像是什么善茬,其中一个还有纹身。 沈欢没心思管那么多,将兜里的血玉碎片给掏了出来,这东西卖相很差,无需担心有人见财起意。 只是这一会儿时间,红色灵气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几缕,颜色也比之前更加鲜艳,就像是一团凝固的血液。 直觉告诉他,这些红色灵气比青色灵气更加强大,可是尝试了半天结果依旧和之前一样,根本无法纳为己用。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等回去再看看吧。 沈欢将血玉放回兜里,下意识看了一眼窗外,这一看不要紧,两只眉毛猛地一皱,“师傅,这不是去兰苑的路吧?” 第14章以德报怨的沈欢 兰苑是市中心的别墅区,现在司机却把他拉到了郊外,这好像已经不是顺路不顺路的问题了。 “问那么多干嘛!”纹身男一脸凶神恶煞,说着将手扣在沈欢肩头,“先送我俩你不乐意是不是?” “怎么会呢……”沈欢干笑两声,没再说话,心思不断活跃。 这两个混子型人物很明显是和司机一伙的,打劫?自己穿着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个头又超出常人一大截,要打劫也不应该找自己,至于劫色那就更不可能了。 唯一可能就是周阳等人输钱输的不甘心,找人来对他进行报复,之所以没在路上动手,应该是还没到地方。 在空地上对付三个人沈欢不敢说游刃有余,但绝对算不上困难,问题是现在路的两边都是水渠,在车内发生冲突,很容易发生车祸。 如果他们手里有刀具,在车内这种狭小空间动手,吃亏的还是自己。 等到了目的地再动手风险就更大了,谁知道那里有多少人在等着他。 沈欢身手不错,仅限于身体素质,并不懂功夫套路,想脱身不是那么容易。 就在这时,后方忽然传来一声巨响,伴随而来的还有一股冲劲,差点没将出租车掀翻过去。 不仅沈欢没反应过来,就连司机三人也是一样,很显然没想到在这种地方还能发生车祸。 “干嘛去!”纹身男一手抓住准备趁乱开溜的沈欢。 沈欢没回头,朝着身后就是一肘子,正好撞在纹身男鼻子上。 眼看就要逃脱,从上车后就没说过话的黑背心冷笑出声,“跑啊,怎么不继续跑了?” 沈欢身体僵直,脸上满是冷汗,这些人的确带了刀具,并且其中一把已经架在了他脖子上。 “敢打老子!”纹身男骂骂咧咧的想要动手,却被司机制止,“我们有的是时间报仇,先下车看看什么情况。” “草!”纹身男恶狠狠的瞪了沈欢一眼,才跟着下车。 撞车的是辆面包,他们前脚刚落地,对方的人也随之下来,手里全都拎着撬杠、钢管之类的器械。 照这形式看,刚才的事情似乎并不是意外那么简单。 “兄弟们这是什么意思?”司机是老地痞,并没有表现得太过慌张。 为了避免对方报警,他们下车时将匕首由脖颈转到了后腰。 “没你事儿,识相的把人给我。”为首的光头用钢管指了指沈欢。 这话一出来,司机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按照雇主的说法,沈欢是乡下人,在江明无权无势,怎么会出现一车人来搭救。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一行有一行的规矩,就这么把人放了自然不可能。 纹身男是个暴脾气,地头蛇当惯了,听声音就知道光头是外地人,即便对方人多也没心怵,骂道:“老子今天就不放了,你能拿我怎么着?” “给脸不要脸,兄弟们上!” 随着光头一声令下,众人抡起棍棒就冲了过来。 看到这阵仗,黑背心也顾不得挟持沈欢,连忙上前帮忙。 光头等人什么来头沈欢也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对方绝对不是来救他的。 理由很简单,在江明他只认识林妙诗一个,而林妙诗也没什么人缘,加上这一路都没机会求救,怎么可能会有人特地跑来帮忙。 “人太多,不能硬拼,癫狗你打电话喊人,老黑带那小子去见老板。”司机一边用车上的矿泉水瓶砸人,一边做出部署。 黑背心回头一看,脸色大变,“李哥,那小子跑了!” “你说什么?!”司机先是一愣,紧接着朝反方向转身疾跑,“撤!” 江明,兰苑别墅区…… 沈欢现在的样子很狼狈,为了躲避光头等人,他一路狂奔,打林妙诗电话也没人接,要不是有个过路的拖拉机,今天能不能回来都是个问题。 因为早上的事儿,他没敢摁门铃,用密码开门后,准备偷偷溜进去,可刚进去就看到了惊人的一幕。 林妙诗脸蛋泛红、醉眼朦胧的躺在沙发上,身上穿着一件半透明黑纱睡衣,若只是如此,无疑是一幅美景,但在她身旁还有一个蠢蠢欲动的周阳。 “你想干什么!”沈欢大喝一声,快步上前,朝着周阳脸上就是一拳。 “谁他妈敢坏老子好事儿!”好不容易等到药效发挥,眼看就要一偿夙愿,半路却杀出个不长眼的,还打了自己一拳,周阳心中的怒火都够自燃用了,可看到来人是沈欢后,表情瞬间变得无比诧异,“沈欢,你怎么可能——” 他没想到沈欢会在这个时候回来,而且根本不像是已经被人教训过的样子。 “怎么?周少见我没事很惊讶吗?”沈欢面带冷笑,那些人果然是他派来的! 林妙诗已经迷失意识,周阳也没再装下去,“没想到你还挺有本事的,能从老李他们手里逃出来。” “就因为我赢了你一百万?” “一百万在我眼里不过是一堆数字,你千不该万不该和本少抢女人!”周阳发出撕心裂肺般的怒吼,指向林妙诗,“还有这个给脸不要脸的碧池,我费尽心思讨她欢心,却连笑都不对我笑一下,好,这些我都可以忍,但是她竟然把身子给了你这个农村来的土鳖!” “我本来打算让老李他们阉了你,让你一辈子做不了男人,不过现在也好,可以让你亲眼看着自己的女人被我侵犯!” 说完,周阳便伸手准备扯去林妙诗的衣物。 “你当我不存在?”沈欢抬腿就是一脚,不过这次周阳没有中招,而是以手肘挡住了攻击。 “我还真没把你放在眼里。” 想要吸引女性,甚至挂上江明一少的名头,可不是单凭家世长相就够的。 周阳在武道一途,有着不小的天赋,如今已经是跆拳道黑带四段高手,在同龄人中以一敌三也是小菜一碟。 在他眼里,这个农村出身的乡下小子,能接下一拳就不错了。 经过交手,沈欢也看出周阳是个练家子,比自己这半吊子要强不少。 若是只是他一个人输了也就输了,但现在还关乎到林妙诗的清白,无论如何都不能输! “林小姐你醒了?快来帮忙!” 醒了?不可能,药效应该不会这么快就过去。 趁对方失神之际,沈欢朝着肋下的章门穴就是一拳。 “咳咳!”周阳中拳后,只是吸口气,就感觉胸腔疼痛难忍,本以为憋气会好一些,没想到还是一样,整个身体因为疼痛根本就使不上力气。 沈欢不懂功夫路数,但身为中医的他对人体穴位极其了解,只要有一次出拳的机会,这场架基本就稳了。 偷袭不是君子所为?这个时候还在意那些的不是君子而是傻哔! 乘胜追击,双拳齐出,一攻肩井,一攻环跳,直接让周阳上下肢体通通失去知觉。 “你说我是土鳖,顺便还想阉了我是吧?”沈欢蹲在地上,笑眯眯的看着周阳。 “都、都是误会……万事好商量,给你多少钱都没问题。” “千金难买我愿意。”沈欢说着,拿出了一根银针。 周阳表情慌乱,几招就让人全身瘫痪,让他深刻意识到了沈欢的厉害,“你想干什么?!” 沈欢没有回答,而是直接将银针刺入他的腹部,然后微笑道:“没什么,你不是想阉了我么?我以德报怨,只让你一辈子缩阳就好了。” 话音刚落,周阳便感觉胯下一凉,他与小丁丁的距离似乎更近了…… 第15章加藤老师,请赐予我力量吧! 对于男人来说,最重要的东西无非是钱、权、女人,不过从周阳身边夺走这些并不现实,所以沈欢选择了最简单的办法——直接让对方当不成男人。 “你对我做了什么?!”下体传出的异动,再加上那些话,周阳已经猜出沈欢干了什么,但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明知故问,沈欢才懒得回答这个问题。 “你别得意,这笔账我迟早要讨回来!”因为身体原因,计划无法继续进行,打又打不过,留下来只是自取其辱,所以周阳放了句狠话便离开。 看着他狼狈的身影,沈欢嘴角翘起一丝玩味,“还想算账?到时候不来求我就算好的了!” 正说着,他猛地一拍脑袋,“糟了,只顾着报仇,把林妙诗给忘了!” “林小姐,你没事——”沈欢快步走到沙发旁,这话还没说完,一条玉臂就挽在了他脖子上,整个人硬生生的被林妙诗搂在怀里。 光这样也就算了,她还不停地扭动着身子。 要知道,沈欢脸蛋和圣女峰只隔了一层衣服,这种暧昧举动,完全就是在诱人犯罪! 继续自然是好事儿,但也得为自身性命考虑,再这么下去,迟早被憋死。 挣脱后,沈欢开始打量沙发上的林妙诗。 肤色泛红、双眼迷醉、喘息声重,加上那欲求不满的表情,很明显不是之前想得醉酒那么简单。 “这该死的周阳,竟然下了媚药!” 沈欢又恼又急,恼怒是因为周阳所使用的手段太过卑鄙,急的是他必须在药效完全发挥之前解除药性。 媚药类型有很多,大致分为柔性和烈性,前者通常在夫妻生活中起助兴作用,而后者几乎可以称作毒药,若是不及时发泄出去便会魂归黄泉。 让一座冰山,变成眼前这幅模样,是柔是强一目了然。 想要解决烈性药只有两种办法,一是让中药者通过一些不能描写的方式发泄出去,二是配制解药,但在不知道是什么配方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制出解药。 难道真的要自己—— 有没有搞错,我可还是童子之身!不过……对方是林妙诗,吃点小亏似乎也没什么。 经过一番挣扎,沈欢还真就啪啪啪了,但并非啪人而是啪脸。 “乱想什么呢,别忘了,你可是个医生!”这几巴掌不仅把他打醒,还打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利用浴室的喷洒对人体进行降温。 事关人命,来不及想太多,抱人直接冲进浴室。 在冷水冲击之下,林妙诗有没有好转不知道,沈欢反倒快要崩溃。 睡衣本来就单薄,经水这么一淋,基本上该看的不该看的,全都看到了。 不是早透视过了么?湿漉漉和光溜溜能他妈一样嘛! “该死!体温怎么还没下降。”沈欢真的慌了,降温法不行,在他面前就只剩下两条路,要么眼睁睁的看着林妙诗熬空体内水分枯竭而死,要么抛弃童子身来场舍身取义。 纠结良久,沈欢终于做出了选择,只见他手拟剑诀,一脸虔诚道:“加藤老师,请赐予我力量吧!” 说完伸手就要探向某片神秘领域…… “我是傻哔么!”伸到一半,沈欢忽然把手给收了回来,表情有些懊悔,但更多的是兴奋。 对普通医者来说,想要解除药性,只有两条路,可他还有第三条路,就是眼眸中的灵气! 连绝症都可治愈,还会被一点媚药给难住? 开启青眸后,沈欢发现一个问题,还未开始治疗,眼中灵气就少了数十缕,难道从古董上的灵气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消失? 我呸!现在可不是思想开叉的时候,救人要紧! 灵气如之前一般无往不利,只是几个呼吸之间,林妙诗便完全平静下来,可能因为体能消耗过大,她依旧处于昏迷状态。 夏日虽然炎热,但经过这一冷一热的刺激,很容易患上外感,趁着林美人还没醒,沈欢将她抱回房间,顺便把湿透的睡衣换掉。 这个过程一样是煎熬的,毕竟他从没帮女人换过衣服。 不过和方才相比,换个衣服简直就是小儿科。 总算结束了,为使自己冷静下来,沈欢必须转移注意力,将兜里的血玉给取了出来。 “又涨?” 原本红色灵气只有九缕,上出租车时多了两缕,现在已经有十九缕之多,灵气增加的倍数正好是失去灵气的一半。 难道说是这血玉吸收了眼里的灵气?想到这儿,沈欢尝试主动将灵气送过去,看看会有什么反应。 灵气刚刚飞出,红色灵气便如赤练蛇一般,将其疯狂吞噬。 送出去的只有一缕,但是紧接着又飞出了第二缕,速度极其缓慢,像是被人凌空拉扯。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红色灵气才得以将它吞掉。 吸收两缕青色灵气后,红色灵气增加了一缕,与此同时,青色灵气又不受控制的从眼中飞出。 这东西太邪乎了! 沈欢连忙将血玉扔到一旁,按照这个进度,他眼中的灵气迟早要被吞噬一空。 一事未了,一事又生,林妙诗竟然在这个时候醒了,发现自己衣服被换以后,二话没说,朝着沈欢脸上就是一巴掌。 “你干什么啊!”沈欢心里那叫一个憋屈。 林妙诗用被子护住身体,咬牙切齿道:“你自己心里清楚!” “你能不能别老误会我?”沈欢知道自己长得不像英雄,可跟猥琐小人绝对没一毛钱关系,一次也就算了,这么接二连三的玩谁受得了,“还有,做事之前能动动脑子吗?早知道,让周阳得手算了,自己也不用背这黑锅!” 见林妙诗想要开口,沈欢挥手打断,“闭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出去是吗?好,我走!” 都是爹生娘养,谁还没点脾气,这差事老子不干了! “站住!” 知道错了? 转身时沈欢的气劲就已经消得差不多,对方毕竟是个女人,换位思考一下,反应过激很正常。 本以为林妙诗会道歉,说个对不起什么的,事实上却…… “记得把门关上。” 我他妈还是走吧! 第16章林妙诗的道歉方式 “欢子,你确定要报江明大学?” 虽然牛大宝没上几年学,但也知道华夏名校有哪些。 仅限于中州来看,江明大学是不错,可和华京大学、江南大学、金陵大学这些重点名校相比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以沈欢的成绩,就算是全国十大名校也得抢着要,却偏偏死盯着中州境内,不免让人郁闷。 电话另一头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说道:“没错,这样离家近点,听说高铁开通以后,不到一个小时就能到家。” “这就是理由?我爸说你要进了江明大学那就是屈才,现在大伯身体不错,家里还有我——哎,爸你干嘛呢!”牛大宝正说着,蓦地发现有人抢自己手机,回头一看竟然是自家老子。 “让我和他说!”牛父夺过电话,苦口婆心道:“欢子,最近有不少名校打电话过来,费用全免都是普通的,甚至有些学校出钱要人,牛黄虽然卖了点钱,可养不了你一辈子啊!” “叔,这些我都知道,好学校只是起跑线比普通院校高,但真进了社会还得看个人能力,再说,明大也是重点,差不了多少。” “唉……”听到这话,牛父无奈的叹了口气,这欢子什么都好,就是把事物看得太透,一旦下决定就成了倔驴拉都拉不回来。 “先别急着下决定,等你从江明回来,再和沈哥、嫂子商量商量。” 挂掉电话以后,牛父颇有点恨铁不成钢的味道,“这个欢子,华京大学送钱都不去,那可是全国第一的名校啊!” “爸,大伯和大娘还在呢!”牛小贝一脸埋怨,“我还都没跟欢子哥说话呢,你就把电话给挂了!” “大哥你别介意,欢子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又救过大宝性命,我完全把他当自己儿子才会——” “我想到了!”牛大宝一拍大腿,猛地站了起来。 牛父被吓了一跳,“你呜呜喳喳的想吓死老子啊!” “不是,我想到欢子为什么不去华京大学了!” 听到这话,众人都很好奇,牛父更是忍不住催促道:“知道就说,卖个狗屁关子。” “我记得当初欢子说过,孙老头儿走前不仅给了他玉佩和医书,还刻意交代,让他这辈子都别去燕京!” 牛大宝说得没错,沈欢的确是因为师父遗言选择放弃华京大学。 华大身为全国名校之首,几乎是所有高考学子向往的圣地,他自然也不例外。 但师命难违,更何况还是临死前的遗命。 沈欢调整了下状态,便踏步走入客厅,对正在喝着啤酒的林妙诗说道:“跟你说件事儿,我要——” 他准备回家,这是考虑一晚上的答案,林妙诗救他一次,他也救了林妙诗一次,两人之间已经不存在什么恩情,只要把病治好就可以离开。 话还没说完,林妙诗便开口打断,“陪我去逛街。”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气恼道:“林大小姐,你能不能听我把话说完?” “有什么话等逛完街再说。”说着,便拉起沈欢的手,朝门外走去。 本来因为不受尊重生了一肚子火,可在双手接触的刹那,他心里什么火气都没了,脑里只剩下一个念头,林妙诗竟然主动牵自己的手! …… 逛街,是女人的心头爱,自到江明以来,这是林妙诗第一次提出逛街。 陪女人逛街在大多数男人眼中都是一件苦差事,沈欢没有经验,心情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 两人一路都没说话,到了地方以后,林妙诗直接把他给拉进了男装店,指着一件棒球服说道:“把那件衣服取下来让他试试。” “你说逛街,是帮我买衣服?”沈欢表情诧异的看着林妙诗,对方没承认也没否认。 买就买,反正看样子她也没准备道歉,这衣服就当歉礼了! 开始时沈欢还心安理得,可紧接着林妙诗让他试了五六套衣服,鞋子也买了不少,只要合适就付账,这让他开始心虚起来。 沈欢从不走大男子主义的路子,可让一个女人帮他买这么多衣服,多少有些不自在。 林妙诗给他挑的衣服什么款型都有,大多是浅色或亮色,看上去很有朝气。 试试,可以,买! 两人一路上都是这个对话模式,半句话都没多说。 “好了。” 终于结束了! 沈欢已经深刻意识到,逛街对男人来说是多么痛苦,这和身体累不累没关系,而是心灵疲不疲惫的问题,实际上两人逛街并没有花多少时间。 “不是回去么?” 林妙诗没把车开向兰苑方向,而是继续朝市中心走。 “前阵子你说想去古玩城看看,今天正好有时间带你过去。” 只是今天有时间?好像自从到江明以后,你没上过一天班吧? 不对,她怎么可能这么好心?是了,一定是弄清了事情经过,想跟自己道歉,又拿不出脸面,所以才会这么做! 忽然间沈欢发现,这个女人似乎没他想的那么讨厌,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可爱?算了吧,可爱两个字和她可没关系。 林妙诗最终把车停在了江明古玩城,这里可以说是整个江明古玩界最高档的地方,光是街头装饰就看得人眼花缭乱。 古玩城主要是以商户形式贩卖古董,只有周六周日才会允许小贩摆地摊,并且需要支付不菲的租金,所以摊位上也有不少真材实料。 今天正好是周末,卖家多买家也多,热闹非凡。 林妙诗对古玩似乎不怎么感兴趣,只是跟在沈欢身旁一句话也不说。 上次在汉唐街已经得到结论,所以沈欢也不再浪费时间,直接进店里看珍品。 两家店还没转完,沈欢便停下了脚步,他忽然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当灵气数量达到九百九十九缕时,无论使用什么方法,都无法继续吸收灵气。 “怎么不看了?” “没什么,咱们先回去吧!”沈欢摇了摇头,将手里的青花还给了店主。 本以为在修炼上不会再有问题,没想到还是碰上了这么一个麻烦。 上车后,林妙诗从包里取出了一块东西,“在地上捡到的,应该是你的东西。” 沈欢一看,是那块邪乎的血玉。 该死,竟然忘了这茬,他接过血玉,二话没说,打开车窗就准备扔出去,这种妖物绝对不能留在手里! “小帅哥,手下留情!” 这时一个娇媚的声音,忽然在沈欢耳边响起…… 第17章各怀鬼胎 这一声娇喊,让沈欢感觉浑身发麻,好像无数只玉手在他身上轻柔抚摸一般。 林妙诗冰山一座,不可能发出这种声音,但车里就她一个女人,不是她又是谁? 难道是这块血玉? “没错,声音是奴家发出的,还请公子手下留情。” “卧槽!” 这、这玉里面有活物?! 不是沈欢胆子不够大,而是情形实在太过诡异。 若在电影里看到这种剧情,他一定会骂编剧幼稚,但发生在身边的话,意义便完全不同。 林妙诗皱起柳眉,疑惑道:“怎么?” 沈欢还没回答,那妩媚之声便再次出现,“小帅哥果然是怜花惜玉之人,奴家在此谢过了。” “你他妈能不能闭嘴!”这话刚出口,沈欢就发现林妙诗脸色变得有些不快,他连忙解释道:“林小姐,我不是说你。” 林妙诗冷笑讥讽,“难道这车里还有别人?” 你说得没错,这车里除了你我还有另一个人,应该说是一个不知道是人还是鬼的东西! 沈欢很想这么说,但真讲出来,恐怕林妙诗会毫不犹豫的把他送进精神病院。 本来两人关系因为逛街已经有所好转,这下可好,功夫全都白费了,重新进入冷战状态。 误会就误会吧,现在沈欢也没功夫解释。 血玉倒听话,经这么一喝,一路上都没再说话。 回到别墅后,沈欢直接返回自己房间。 在路上他已经考虑过,血玉虽然邪乎,但应该没什么实质能力,不然也不会哀求饶命,至少暂时是这样。 所以完全没有害怕的必要,要怕也是血玉怕他。 为了避免发生意外,沈欢刻意开了青眸,尽管并没有什么攻击能力。 “三缕,怎么会这样?”映入眼帘的血玉,只剩下了三缕灵气。 既然知道血玉是活物,沈欢也懒得自己去想,开口问道:“你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耳边一片寂静,没有任何声音发出。 他又尝试了几次,结果依旧没反应。 “好,不说话是吧,我砸了你!”说着,沈欢便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小铁锤。 果然一看这情形,血玉连忙开口,“别别别,奴家在呢。” “既然在,为什么不说话?” 血玉幽怨道:“公子方才不是命奴家闭嘴嘛。” 只是一句话,就让沈欢脑中勾勒出一个楚楚可怜的弱女子形象。 “接下来我问一句,你答一句。”沈欢深吸了口气,强装镇定,“你是什么东西?” “奴家乃一缕残魂。” 妈的,真是个女鬼! “奴家并非女鬼,按照划分应属狐仙一族。” 沈欢吓得将血玉扔到一旁,“你、你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 “公子不必惊慌,所谓十指连心,只有肉身与玉石接触,奴家才知公子心中所想。” 听到这话,沈欢安心多了。 狐仙?是狐狸精吧!早该猜到,那种娇媚之声也只有狐狸精发的出来。 经过一番询问,总算弄明白了血玉的来历。 狐狸精名叫苏璃,说自己本是安分修炼的狐仙,却被一个疯道士剑斩,将九尾魂魄封印在玉镯内,并将其分为九块散往各地,这块血玉正好是起主导作用的本命尾魂。 不过在沈欢看来,应该是这九尾狐妖滥杀无辜,被一名正义之士斩杀封印,为避免其再次作乱,才将玉镯击碎分散。 让他想不通的是,既然道法颇强的高手都无法将其斩杀九,尾狐妖为何要怕自己? “还请公子怜惜,收集其余八块玉镯碎片,还奴家自由之身。” “对不起,我做不到。”无论从强行吞噬灵气,还是身份背景来看,都绝能答应九尾狐妖的要求。 苏璃哀叹一声,“奴家方知公子还有所顾虑,但奴家句句属实,绝无半点隐瞒。” 天下所有骗子都这么说的,信你才怪。 世界安危距离太远,沈欢才没心思去管,但如果没意外的话,这九尾狐妖出来第一个要干掉的就是他,标准的“农夫与蛇”套路。 “公子,请相信奴家。” 见沈欢不搭理自己,苏璃没有就此放弃,不停地呼唤着。 “你能不能别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可能是和林妙诗相处久了,沈欢不大习惯这种娇柔嗲声,“还有别再奴家、公子的说话。” 这种半古半今的语法,听得沈欢心里直发毛,真不知道是活了多久才会这么讲话。 “小帅哥不喜欢,那姐姐就不说咯。”苏璃语气突变,似乎是改了攻略,“看样子你是不相信我刚才所言,那咱们做个交易如何?” “不——”明知沈欢会拒绝,她又怎么会给对方机会,紧接着说道:“你现在不是为灵气溢满而苦恼么?我帮你解决这个问题!不仅如此,如果答应交易,姐姐将会指点你今后修炼时遇到的所有困难!” 不得不说这个条件很诱人,秘籍上除了修炼法门以外,没有任何辅助性记载,一切都得靠自己摸索,如果有人指点,必定省去不少麻烦。 但问题是,他没有理由相信苏璃这个狐狸精。 苏璃自顾自继续说道:“杯子容量不会变化,但装满了石头还能装沙子进去,沙子满了还能装水进去,若是将石头和沙子都换成水,承载的东西自然更多,道理相同,眼眸容量不会增加,但灵气凝合炼化之后不仅灵力变强,空间也会增加……” “凝合炼化,需要怎么做?” “你还没回答姐姐是否同意交易呢!” 该死,中计了!不过……听她的话的确有些道理。 “你说过,当初那个疯道士将玉镯化为九块,华夏版图庞大,想要找到恐怕没那么——” 苏璃早知道沈欢要说什么,笑呵呵道:“我也说过,自己是本命尾魂,其它尾魂在哪,姐姐大多有所感应。” “好,这个交易我答应了!”沈欢面带微笑,心里却在想,等到灵气凝合,就直接把这邪物给扔了! 血玉中的苏璃,同样摩拳擦掌,“哼!等尾魂融合,本座重临人世,第一个就杀了这小混蛋以泄心头之恨!” 第18章那就先来一个亿吧 “可以教我怎么凝聚灵气了吧?”沈欢满心期待的看着血玉,苏璃却给他浇了盆冷水,“现在还不可以。” “喂,咱们可是说好的!” 摊牌后苏璃也不再装柔弱,玩味道:“我只是说现在不可以,又没说不教你。” 沈欢一翻白眼,没好气道:“按照你这理论,我是不是也可以说,收集的事儿咱可以缓缓,反正以后多得是时间?” “哎呦,小帅哥真心急。”苏璃娇媚一笑,接着道:“不是姐姐不帮你,而是姐姐现在灵力不够啊!” “对了,我记得你从我眼里吸收了不少灵气,怎么会只剩下三缕?”沈欢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一茬子事儿。 “唉……”苏璃叹了口气,无奈道:“还不是因为你的小情人。” 小情人? 沈欢愣了一下,她说的难道是林妙诗? “你那小情人体质特殊,姐姐我积攒几百年的灵气,一晚上就被她给吸光了。”苏璃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本以为碰到沈欢这个atm,要不了多久就可以神魂化形,谁知又遇到一个百分百克制她的煞星。 想起当初被吞噬灵气的经历,沈欢背脊也是一凉,“听你这么说,她不是有病在身,而是体质原因?” “有病?放心吧,她身体好着呢!” 让林妙诗痛苦万分的毛病,到苏璃嘴里反而成了好事儿。 “那她病发时为什么会腹痛难忍?” “这个嘛……我也说不清楚,姐姐是狐仙,和人类修士不是一个体系,只知道一些皮毛。” 沈欢心里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那你也敢说帮解决我修炼之路上的任何困难?” “咳咳,狐仙一族主修瞳力幻术,碰巧了,碰巧了,你要真是实打实的道修,姐姐也帮不了什么忙。” 小家伙年龄不大,怎么和老头儿一样贼精贼精。 沈欢不想在这问题上继续纠缠,摆手道:“废话少说,究竟怎样你才能帮我凝聚灵气?” “只要你将眼里的灵气分给姐姐一半就行了。” 一半?那就是五百缕左右,虽然从古董上吸收灵气废不了多少工夫,但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俗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谁知道这狐狸精是想帮人还是害人。 “去个零还差不多!” 苏璃娇滴滴道:“但姐姐想要帮你,至少得一百缕才够啊!” “那就只给一百缕。”沈欢说着,便朝着血玉输送起了灵气。 “啊~爽,好爽!嗯~继续,继续……快点,再快点……亲哥哥奴家爱死你啦……” “你他妈能不能好好吸收灵气!” 沈欢内心是崩溃的,经历这件事,他坚信,这血玉里住的一定是狐狸精,别的东西根本就干不出这事儿! “人家是真的舒服嘛。” “以前怎么没见你这样。”信你才有鬼! 苏璃娇羞道:“第一次谁都会害羞的啦。” 第一次你妹啊!能不能别总说些让人一听就觉得很内涵的话。 “怎么不继续了?” “一百缕够了!” “别啊,姐姐我刚来感觉,很想要的。” “滚!” …… “呼……”沈欢长吐一口浊气,摇了摇头,“还是不行,我说狐狸精,你这法子究竟有没有用啊?” 苏璃义正言辞道:“跟你说多少次了,姐姐是狐仙,和狐精那种小妖小怪不是一个级别!若非诡皇媚后突然失踪,小小道修又怎敢欺我狐族。” “狗屁的诡皇媚后,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在转移话题!” “着什么急,姐姐这不正想着呢嘛!”被沈欢这小屁孩一眼看穿想法,苏璃觉得很没面子,不过心里真的是在想办法。 人妖殊途,用精怪修炼的法子放在人类身上自然行不通。 “想起来了,人族道修每次晋级都需要筑基。”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眼中的灵气,基本上都是来自于古玩,想要筑基的话,应该找个物件辅助一下就可以了。” “什么物件?”在修炼一途,沈欢和白痴没什么分别。 苏璃很是光棍的说道:“这个姐姐就不知道了。” “我尼玛——” 刚准备来一场“泼夫骂街”,却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等会儿有你好看!” 开门后,沈欢看着林妙诗挑眉问道:“有事儿?” “楼下有人找你。” “找我?”沈欢感觉有些意外,在江明除了林妙诗,他谁都不认识。 “是周阳。” 一听这话就全明白了,这几天碰到的全是衰事,今天终于有个好事了。 下楼后沈欢发现,来的不止周阳一个,他身边还坐着一个中年人,两人眉眼有些相似,应该是有血缘关系。 “我是周阳的父亲。”周大贵主动起身,想行一下握手礼。 沈欢却装作没看到,“找我有事儿?” “沈欢,别给老子装糊涂,你知道我为——” “闭嘴!”周大贵一巴掌就打在了周阳脸上,然后面带歉意的看向沈欢,“犬子年幼无知,还请沈医师不要见怪,此次前来一是道歉,二是为了让您放过犬子,将隐疾治好。” 如果有其他人在,一定会惊讶到不行。 周大贵是谁?整个中州珠宝行的大鳄!这低声下气的样子,和千古奇闻相比也差不了多少。 但谁又知道,这几天为了让周阳恢复正常,他花费了多少心思,中州这么多家医院,竟然没有一家能治。 若非走投无路,他也不会带着儿子来低头认错。 “我没见过有人道歉还一脸凶神恶煞。”沈欢才不管对方什么身份,周阳既然不长教训,那就当一辈子太监好了。 周大贵愣了一下,他没想到沈欢会这么不给面子,不过那一缕阴沉转瞬即逝,笑道:“是我教子无方。” 说着,抬手又要再来一巴掌。 周阳连忙服软,“我错了!沈欢,我真的知道错了,求你原谅我。” 见沈欢没有反应,周大贵转而看向林妙诗,“妙诗你来江明这么久,叔父待你也算不错,帮小阳说几句话,算是我这做叔父的求你了。” 本来沈欢准备装会儿逼,这事就算了,但这周大贵实在是太不要脸了,你儿子差点把人家给那啥,还有脸求人说情。 “这病我治了,不过在医治之前,咱们是不是应该先把医药费谈妥?” 周大贵心里松了口气,别的不敢说,钱他多得是,“您尽管开口。” “那就先来一个亿吧!” 听到这话,周大贵差点没喷出一口老血,一个亿?你他妈开什么玩笑! 第19章不服你来咬我啊 周大贵压下怒火,强颜欢笑道:“沈医师,一亿似乎有点多了吧?” “多么?其实一点也不多,我帮你算算。”沈欢自问自答,然后扳起指头,继续说道:“周家九代单传,传宗接代这种事情全在周大少一个人身上,若他无法人道,周家便会绝后,救一人等于救全族,我这医药费看似昂贵,收得却合情合理。” 从逻辑上来讲,这话不错,一亿和周氏家产相比,不过九牛一毛,但让我儿子变成这样的人可是你啊! 周大贵很想教训沈欢一顿,终究还是忍住了,“您看一千万怎么样?” “不怎么样,一亿,给得起就治,给不起就不治。” 一笔千万医药费,在医学界可谓天价,符合沈欢之前“敲诈”的想法。 如果周阳诚心认错,周大贵也没这么不要脸,他一定会按着原来的计划去做,现在嘛……骚瑞,老子明摆着就是不想治,你他妈有本事咬我啊! 周大贵也看出来了,这小子压根儿就没出手的想法,既然这样他也没必要再拉下老脸,去求一个小辈,瞬间卸去所有伪装,冷哼道:“我不信这偌大的华夏,除了你就没人能治这病!” 周阳也憋了半天气,愤而起身,“沈欢,别忘了,你家里还有父母,我倒要看看,最后谁会求谁!” “你再说一遍?”沈欢表情已经变了。 “我再说——”周阳话还未出口,一旁的林妙诗面色冰冷道:“周伯父,若沈欢家人出事,周家必定无法在华夏立足,你应该知道我有这个能力。” 周大贵流了一身冷汗,林妙诗有没有这个能力不知道,她身后的势力绝对有这个能力。 如果仅仅是沈欢和周阳有矛盾,大可不在意这句话,但沈欢之所以动手是因为周阳差点做出混蛋事儿。 要是传到他们耳朵里,不用林妙诗主动要求,周家这个江明豪门也会被瞬间击垮。 “碧池,这里没你——”周阳不清楚林妙诗的具体背景,开口就骂,反正已经得不到了,也没必要再装什么君子。 话没说完,周大贵就一巴掌乎在了他脸上,“放肆!” 接着,露出一副复杂的笑容,“妙诗你放心,这是我们和沈欢的私人恩怨,绝对不会牵连其他人。” “希望周伯父说到做到,妙诗就不送了。” 周大贵说了几句客套话,便带人离开。 “爸,那碧……那女人究竟是什么身份?”周阳知道林妙诗身份不简单,对方来到江明后,周大贵与他彻夜长谈,总结下来就一句话——无论花费多大代价心思,都要将林妙诗追到手! 周大贵瞪了他一眼,“别动什么歪心思,现在沈欢攀了一棵大树,报仇的事以后再说!至于治病,只能看你爷爷有没有什么办法了……” 这是周家崛起后,第一次吃瘪,但那又怎样?想要在社会洪流中屹立不倒,必须识时务,知道什么时候该硬,什么时候该软! 周阳没说话,但不代表他真的会将仇恨放下,自己得罪不起,还不能拿别人当枪使么?前几天阻拦老李行事的人,已经调查清楚,那可是把好刀…… 别墅内,林妙诗看着沈欢道:“你太冲动了。” 有没有搞错,我这么硬气,连一千万都不要,还不是为了帮你出口恶气! 沈欢心里一万个委屈,但林妙诗紧接着一句话让他什么委屈都没了,“不过……谢谢了。” 谢谢?天,不是幻听吧!冰山女竟然给自己道谢,这可是打认识以来头一次! “你医术虽然厉害,但还称不上当世无双,周阳的病应该要不了多久就会痊愈,你最好想办法防备一下。” “要是第一天就有圣手医治,痊愈也不是不可能,但他缩阳超过三天,经络堵塞,就算治好也无法供应血气,就是不能勃……”话说一半,沈欢脸就红了,当着女人面聊男人那点事儿,真是越来越无脑了,“反正到时候他肯定还得来求我。” “报复嘛,做这事儿的时候我就想清楚了,大不了鱼死网破。” 话是这么说,不怕周阳临走前的威胁可能么? 父母是最重要的,如果因为他出了什么事,沈欢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放心,有我在,你爸妈绝对不会有事。” 听到这话,他心里很感动,但从林妙诗嘴里说出来,总觉得不是那个味。 沈欢刚想开口道谢,却发现林妙诗又开始喝起了啤酒,这次他没有抢夺,“酒这种东西对身体不好,以后还是少喝点。” “习惯了。” “多注意一些吧,时间不早,我先去睡了。” 回到房间后,沈欢将经过告诉了苏璃,这个狐狸精活了成千上百年,应该会有不错的解决办法,可得到的答案却是——“这还不简单,你再多给点灵气,姐姐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他。” “现在是法治社会,能不能别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沈欢差点没被气死,这都什么破办法。 苏璃用一副看透人世的语气说道:“这和时代没有关系,人类本性如此,你不杀他,他迟早也要杀你,善良的人从来没什么好下场。” “我也这么认为。”沈欢深以为然的点头。 苏璃娇笑道:“不愧是姐姐看中的小帅哥,杀伐决断才是豪雄应有之风。” “所以呢,我不能当好人,收集那事儿,您老还是找别人吧。” 苏璃反应极快,连忙改口,“人之初,性本善嘛,好人有好报!奴家身姿婀娜、貌美动人,等出去以后一定终身侍奉。” 沈欢懒得再搭理这个狐狸精,认识到现在,嘴里从没一句真话。 逛逛街,玩玩古董,一天也够累的,脑袋刚沾枕头就睡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欢忽然感觉被什么东西压住,还伴随着一股强烈的酒味。 睁眼一看,林妙诗正醉醺醺的压在他身上,嘴里不停嘀咕着,“对不起啊,是、是我误会了你,我也、也想道歉……可、可就是说不出口,所以才会带你逛街……” “你喝多了吧?” “我、我没喝多,谢谢,真的谢谢……你是我到江明以后,第一个真正关心我的人,我——”林妙诗正说着,眼里哗地一下就流了出来。 牛父那个大烟枪曾经说过,接触烟是因为创业时压力大,久而久之就戒不掉了,与其说是习惯,倒不如说烟草已经成为一种精神寄托。 林妙诗应该也是一样,从刚接触沈欢就觉得她有心事,毕竟没人天生就是冰山一个。 他见不得女人流泪,更从没想过林妙诗也会有哭的一天,想安慰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你、你喝多了,我扶你回屋睡觉吧。” 说着,便将手搭在林妙诗背上准备起身,可这一摸,沈欢直接傻了眼,脑中只有一个想法——她、她竟然没穿衣服?! 第20章千缕筑基?你确定不是开玩笑! 浴袍应该不算衣服吧? 林妙诗身上湿漉漉的,应该是刚洗完澡,沈欢不是柳下惠,说不动心那是假的。 血玉中的苏璃也跟着出声凑热闹,“第一次难免会紧张,不过你放心,有姐姐在这儿指点,一定会很顺利的!” “你怎么还没睡!”沈欢已经够头痛了,根本没心思理会苏璃。 林妙诗是真的醉了,时而大笑时而大哭,没事儿再来个手舞足蹈,嘴巴从开始就没停过。 半个小时以后,沈欢看着悠然而睡的林妙诗,感叹道:“总算安静了。” 此时她双眸紧闭,微微蜷缩在被子上,像是一只可爱的小猫咪。 在此之前,沈欢打死也不会相信,“可爱”两个字会和林妙诗扯上关系。 “父母双亡么……”想起刚才的那些话,他发现自己对林妙诗有着很深的误解。 “唉……她也是个可怜人。”沈欢叹了口气,准备把林妙诗抱回房间。 可刚一起身,原本正在熟睡的小猫,就将他的手紧紧抓住,“不要走……” “我不走,只是送你回去。”沈欢一边安慰,一边试图把手抽回去,但他越是用力,林妙诗便抓得越紧,最后只好无奈的留下来。 等睡着了,就抱她回房! 沈欢这么想得,但事实上,只要一有动身的念头,就会被林妙诗牢牢拉住。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抵挡困意,就这么靠着床头睡去…… 一缕刺眼的阳光打在林妙诗脸上,她下意识想要揉下眼睛,却被一个棍状物体挡住了去路。 是护栏么?但自己床上好像没有这种东西。 林妙诗稍微清醒了一些,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睛。 这一看,整个人都愣住了,在她面前的哪是什么木质护栏,而是……这怎么让人说出口呢! 它的主人似乎感应到了什么,将林妙诗的手给拨开,调整了一下姿势。 沈欢又喝多跑到了自己床上?不对,昨晚喝多的好像是自己。 林妙诗用手抚住额头,面色有些焦急。 谁知这时候沈欢正好醒了,“头痛?帮你把把脉吧。” “不、不用!”林妙诗连忙摆手,然后用被子将下半边脸给挡住,只露出两只凤眸,“昨、昨晚我喝多了,所以才……” “我知道。”沈欢说着,便拉开了外套的拉链。 “你想做什么?!” 沈欢愣了一下,解释道:“你睡姿不好,身上的浴巾应该已经乱了,先披上这外套,等我给你拿新衣服过来。” “麻烦了。” 沈欢笑了笑没说话,一离开林妙诗的视线,就靠在墙上不停地喘着粗气。 实际上他比林妙诗更早醒来,但是手被拉着无法脱身,只能继续装睡。 本以为林妙诗醒来后,会二话不说给自己一巴掌,没想到竟然会发生那种事情。 回想刚才那一刹那的触感,他忍不住吞了口唾沫,硬是做了几个深呼吸才平静下来。 林妙诗换好衣物后,又变回了冰山美人的模样。 沈欢也不自讨没趣,对昨晚的事情绝口不提。 “昨天晚上——” “咳咳……”怕什么来什么,见林妙诗主动问起,沈欢连忙道:“我什么都不记得了,那啥,我出去遛弯,咱们回聊!” 说完,便撒丫子跑人。 血玉中的苏璃幸灾乐祸道:“反正你什么都没做,干嘛心虚?” “谁说我心虚,我、我想出来透透气行不行?” 苏璃才不会相信这种拙劣的借口,“切,就这种胆量,一辈子都泡不到妞!” 要不是因为修炼的事儿还得求助她,沈欢真不想和这狐狸精打交道。 “你们人类男女的请爱,姐姐我没什么兴趣!”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废话少说,经过一晚上时,姐姐已经想明白了,若要筑基,古董上蕴含的灵气至少要在千缕以上。” “千缕?你开什么玩笑!”沈欢忍不住想要骂娘,他见过蕴含灵气最多的古董也不过八十多缕,千缕这么多,上哪去找! “姐姐可没心情给你开玩笑,我感应过了,其它碎片不好说,有一块碎片可以明显感应到有封印加持,应该在那疯道士的传人手里。” “直接要肯定不会给,只能强抢,以你这实力过去,估计一巴掌就被拍回老家了,所以说,你越强对我越有好处,姐姐是不可能害你的。” 见沈欢还没什么兴致,苏璃提议道:“先去周围的古玩城看看,运气好说不定会有收获。” 反正现在也没事儿做,碰碰运气吧! 既然要千缕之多,江明古玩城是唯一的选择。 “把你们这儿最贵的古董拿出来。”这话听着豪气,实际上沈欢只是不想浪费时间而已,既然已经确定价钱越高灵气越多,根本就没必要在便宜物件上浪费时间。 这话一出,无论是店主还是顾客,眼神都颇为怪异。 在古玩这行当,没什么是最贵的,有些人眼里一文不值的便宜货,也许会是别人愿意出价数十万的心头好。 一听就不是行内人,还把最贵的拿出来,你以为点菜呢! 店主不知沈欢深浅,命人拿了个物件过来,“清代银口紫砂壶,虽比不上明代,但也不是俗品,市场价在二十万到三十万之间,您瞧瞧?” 沈欢摇了摇头,上面的灵气只有百缕,根本不够筑基。 接下来几家店也是一样,价格浮标一般都在三十万左右,再贵的没有,就算是玉制品翻倍,距离千缕也是遥遥无期。 胖老板脾气比较暴躁,见沈欢不喜欢自家物件,没好气道:“这都不行,你小子胃口还挺大,想买贵的那还不容易么,到拍卖行去吧,那里的东西多贵都有!” 这话倒是提醒了沈欢,不过上拍卖会的话,就必须掏钱买下那物件,因为只有在半步以内的距离,他才能吸收灵气。 就在沈欢打算离开的时候,血玉中的苏璃忽然开口道:“等一下!” “怎么了?” 听她的语气,似乎有些激动。 “抓住刚才从你身边经过的那个老人,要快,他手里有咱们想要的东西!” 第21章十二月花神杯 擦肩而过的是一位六十来岁的老大爷,身形属于消瘦那种,走起路来也不快,就说话这时间,大门都没迈出去。 苏璃说的那么焦急,沈欢不敢大意,连忙上前将人给拦住,“大爷,等一下。” 老大爷表情有些警惕,下意识将手里的木盒往回拢了一下,“有事儿?” 沈欢也觉得自己唐突了,微微躬身以示歉意,接着道:“您手里的东西我能看一下么?” “你也对花神杯有兴趣?”见对方彬彬有礼,老大爷放心不少,脸上的警惕被笑容所取代。 木盒里是什么东西沈欢不知道,至于花神杯他更是听都没听过,但嘴上说道:“没错,我找了很久,不知道大爷您能不能割爱?” “刚到手里还没暖热乎呢,你到别处找找吧。”老大爷笑着摆了摆手准备离开。 “不能放他走,若用那东西筑基,你以后的修炼之路会顺利数倍。” 人家不卖,难道还要硬抢不成? 看着老人的身影,沈欢忽然拍了下脑袋,“该死,越活越回去,竟然忘了自己是干什么的!” “大爷,留步!” 老大爷这次就有些不悦了,“小伙子,你的心情我了解,可不卖就不是不卖!” “这次找您不是为了杯子。”沈欢深吸了口气,“而是为了您的身体,我本职是中医,刚才见您——” “就这点年纪还中医?”老大爷忽然大笑起来,“现在的小年轻花招可真多,还是那句话,我这杯子不卖!” “您听我说。”沈欢还想继续说下去,老大爷却不再理他,步伐也加快了几分。 苏璃催促道:“跟他废话那么多干嘛,直接硬抢,怎么说你也算半个道修,这儿还没人拦得住你。” “都说多少次了,现在是法治社会!” 苏璃不屑道:“你怕那些衙役捕快?都是些豆芽菜,姐姐当初打个喷嚏就能吓死不少。” 沈欢没再说话,两人三观不同,有些问题根本就没办法交流。 “该死,跟丢了!”回神后才发现,在他与苏璃交流那会儿,老大爷已经没了人影。 “狐狸精,那大爷的杯子,不能用其他东西代替么?” “倒不是没有,花时间先不说,单说品质差距就没法保证。” 算了,君子不夺人所好,不过那老大爷的病情…… 沈欢心思复杂的走在路上,身为医者,见死不救是大忌,但老大爷故意躲着他,想找到恐怕不是那么容易。 “大家伙看好了,这老头儿是自己摔倒的,和我可没关系。” 不远处的巷子口围了不少人,似乎正在为什么事儿争论。 “难道是……”沈欢想到一种可能,连忙跑了过去。 “老头儿,快起来,我碰都没碰你,别搁这儿装蒜。”中年人说话不中听,但表情却很紧张。 人群中有人提议,“老人家应该是犯病了吧?谁给120打个电话,耽搁太久怕会出人命。” “有没有医务人员,看看怎么回事儿。” “我是医师,大家让一让!” 中年人一听这话,大喊道:“还愣着干嘛,赶紧让路请医生过来啊!” 开口的是沈欢,看清老人模样后他松了口气,果然是那位老大爷。 他一边用手揉捏老大爷手腕处的内关穴,一边对着中年大汉说道:“帮个忙,把鞋子脱了。” “啊?”中年人有些不大愿意,但看沈欢神情,应该是有两把刷子,只好硬着头皮去做。 沈欢摁了几个穴位,见老人仍旧没什么好转,立马开启青眸将灵气输入穴位。 “将灵气用在凡人之躯真是浪费,给姐姐多好。”苏璃小声嘀咕道。 有了灵气的治疗,只是呼吸之间,老人便睁开了眼睛,“这是怎么回事儿?” “您心脏病犯了,不过现在已经没事,以后少抽点烟。” 看到是沈欢救了自己,大爷老脸一红,“小伙子,是老头子有眼无珠,误会了你!这花神杯就送给你了,算是歉礼。” 方才沈欢一心想着救人,没想到有意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老大爷竟然直接把杯子送给了自己。 “这上面灵气不过百缕,你是不是搞错了?”沈欢用透视眼观察了一下,发现所谓的花神杯根本没有达到筑基标准。 由于苏璃吸收了不少灵气,两人已经可以直接用意念交流。 “我可没说过‘只要得到它你就能筑基‘这种话,难道你没感应到上面的灵气有些特别么?” “什么特别?” “它是残缺的。” 沈欢还没明白过来,老大爷又开口了,“这青花五彩十二花神杯,十二件为一套,一杯一花,老头子我收集了五年才到手四个。” “我年纪大了,收集齐是没指望了,就交给小友你了。”说着,老大爷拍了下沈欢肩膀,“等我给老婆子打个电话,让她把剩下那几只也送来,别跟我客气,东西再好,也没命重要。” 老大爷家距离古玩城不远,没多久杯子就到了。 刚开始给钱,老大爷死活不要,最后沈欢开出五万一只的低价,他才把钱收下。 说不兴奋是假的的,但也不算太大。 十二只花神杯,每个都有百缕灵气,结合以后的确达到了千缕的标准,不过按照几乎一年一个的收集进度,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筑基。 苏璃看出了他心中所想,没好气道:“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一套完整的花神杯可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用它筑基,不仅以后修炼事半功倍,灵气也比用其他物件筑基得来的更强。” “你们人类修士最注重道基,和盖房子一个道理,地基不稳,再华丽也只是外表。” 沈欢没好气道:“道理我都懂,但还有八只杯子,到哪去找啊!” “万事开头难,已经有了四个,其它八个还会远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按照你这想法,那些一闭关就十来年的道修,岂不是可以去死了?”见沈欢还没想通,苏璃继续道:“再说,要真找不齐,用其它古玩代替不就得了,又不是没有退路。” 果然是自己钻牛角尖了。 正感叹着,沈欢感觉好像踢到了什么东西。 一个刺耳的声音也随之而来,“怎么走路呢,是不是不懂规矩,这摊子能随便跨么!” “对不——”沈欢刚想道歉,低头一看摊主手里的物件,整个人都愣住了,又是一只花神杯?! 第22章前功尽弃? 沈欢手里目前已经拥有水仙、芙蓉、月季、梅花四只花神杯,看绘图,地上这只应该是七月兰花杯。 为防止意外他开启青眸观察了下,上面的灵气与其他四只相当,最令人惊讶的是,在摊主身后包袱里,竟然还有五只! 沈欢按耐激动,尽量保持平静,问道:“老板,你这杯子卖不卖?” 本来还一脸不快的摊主听到这话,瞬间变得热情起来,“卖,当然卖!小哥好眼力,这花神杯可是好东西,你开个价。” 沈欢伸出食指,笑道:“一百块。” 摊主被气得不轻,“一百块就想买花神杯,你脑袋没发烧吧!” “真的花神杯当然不会这么便宜,可你这货不真。”沈欢表情淡然道。 摊主先是一愣,然后举起杯子,“不真?你看看这花卉,看看这诗句,‘大清康熙年制’看到没?不懂别乱说话!” “单看一只,恐怕道行稍浅的专家也没办法看出真假,但加上你身后包袱里那五只,恐怕谁都看得出来这杯子是仿品。” 摊主的心直接提到了嗓子眼,该死,他怎么知道我还有五只? 这杯子刚接手时,摊主就知道不真,如果是真货那朋友也不会一下子送六只过来,还全都是兰花杯。 所以他耍了点小手段,就是一只一只往外卖,反正做工这么精良,也不怕没人上钩。 没想到一笔买卖还没做成,就被人看穿。 “明人不说暗话,十二月花神杯单个到手不难,但想收集一套基本是天方夜谭,所以我准备收些做工精良的仿品弥补遗憾。”沈欢先找了一个借口,接着道:“咱也别再绕弯子,六只杯子总共一千块,行的话我就要了。” 摊主沉吟半天,咬牙道:“一千五!” “成交。” 六只兰花杯到手后,沈欢表情很是兴奋,若非吃定摊主觉得兰花杯是假货,他也没办法捡这漏。 别人怎么鉴定古董不知道,但沈欢鉴定古玩真假的方式只有一个,那就是是否蕴含灵气。 这六只兰花杯蕴含灵气大致相同,很明显都是真品。 沈欢将杯子收好后,对苏璃问道:“十只花神杯,灵气加起来足够我筑基了吧?” “现在还不行,姐姐之所以让你用花神杯筑基,可不只是为了凑够千缕灵气那么简单。”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解释道:“十二月花神杯所蕴含的灵气之间存在着灵绊,只有十二只不同的杯子才可以将绊激活,重复的杯子是没办法做到的。” “你的意思是,那五只兰花杯我白收了?” “也不能这么说,等你筑基完成,可以将灵气吸收,比没头没脑的瞎转悠强多了。” 虽然和预期相差不少,但沈欢也知足了,一天内完成别人五年才能做成的事儿,已经够让人羡慕。 至于剩下七枚花神杯的下落,靠他自己显然不可能收集齐全。 思来想去,似乎只有求助林妙诗这一条路。 说曹操,曹操到,这刚想起,林妙诗的电话便打了过来。 “我、我犯病了,回、回……你快……嘟嘟嘟——” “该死!”沈欢暗骂一句,急忙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返回兰苑。 刚进客厅,就看到了倒在地上的林妙诗。 有了上次的经验,沈欢不敢耽搁,直接开启青眸。 刚送过去几缕真气,林妙诗的关元穴便进入吞噬状态,眨眼之间,沈欢就损失了数十缕真气。 “浪费,真是浪费!”苏璃发表着不满,但声音却有些颤抖,似乎是在害怕。 一百缕……两百缕…… 关元穴吸收了六百多缕,依旧没停下来的意思。 若这灵气是修炼得来,沈欢至少损失了近两年的修为。 “这就是个无底洞,没有经过凝合炼化的灵气,根本不可能填满它。”苏璃声音开始急促起来,若沈欢灵气耗尽,下个被吞噬的就是她了。 “快点停下,再这么下去,她没死你就先死了!” 沈欢也想就这么停下,但现在事态已经超出了他的控制。 九百多缕灵气,说话这会儿,就只剩下了两百缕不到。 地上的林妙诗依旧处于昏迷,没有任何清醒的迹象。 沈欢抓起一只兰花杯,一边补充灵气,一边想着怎么脱身。 五只多余的兰花杯也没能撑太久,一会儿就被吸收干净。 看着剩下的花神杯,沈欢一咬牙,“拼了!” “不要,没有激活灵绊便吸收灵气,得不偿失。” 筑基再重要,也没自己性命重要,活下去才是王道。 沈欢已经管不了那么多,就在他准备将灵气吸收时,关元穴的吞噬力忽然一弱,紧跟着完全消失不见,几缕停留在半空中的灵气,又重新回到了眼眸之中。 “差点没被你这小混蛋吓死!” “你不是说她身体很好么,怎么还会出现这种情况?”沈欢一屁股做到地上,对正在吐槽的苏璃问道。 “具体原因姐姐也说不出来,不过可以肯定,这小丫头比我邪乎多了。”现在苏璃仍旧后怕不已,“刚刚那情况,不是你死就是她亡,说不定还会把姐姐我给搭进去。” 沈欢沉默着没说话,经过刚才的吞噬,现在他眼里只剩下了六十多缕灵气,前后加起来,损失灵气数量将近一千五百缕。 如果林妙诗的问题解决也值得,但看刚才的情形,这事儿估计以后还会发生。 “难道一点办法都没有,你不号称是除了诡皇媚后以外最强的狐狸精么?” “都说了人妖殊途,根本就不是一路人。”苏璃没好气道:“至于办法……上策没有,倒有个下策,就是每当她发病,你就填补灵气,直到填满为止。” “前提是你必须筑基,因为筑基后,不仅体质会得到淬炼,青眸的能力也会变强,再加上姐姐的辅助,应该能治好她这怪病。” 沈欢叹了口气,“看来是自己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按照他原本的想法,治疗林妙诗百缕灵气就已经足够。 至于筑基,沈欢不是很着急,不然也不会老老实实的去收集十二月花神杯。 林妙诗幽幽转醒,睁开眼睛后,猛地坐起。 “你没事——” 不等说完,林妙诗便急忙摇头,“没事!去楼上帮我拿个被子!” 看着这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表情,沈欢忍不住吞了口唾沫,她该不会是又那个了吧? 第23章致富之路 沈欢猜得没错,林妙诗再次陷入了之前治疗时的尴尬情况,而且看表情、听语气,似乎比在他家里的那次还要严重。 “地上凉,要不你先起来到沙发上,然后我再给你拿被子过来。” 顺其自然才是最高超的演技,要真那么听话去拿被子,以林妙诗的智商,迟早会发现问题。 至于真是这样,还是另有他想,就只有沈欢自己知道了。 林妙诗怎么可能抛下面子起来,以怒掩羞道:“去拿被子,你没听到吗?” “这就去拿,这就去拿。”沈欢说着,掉头朝楼上走去。 上次带走了床单,难不成这次还能把地板带走? 身为中医,沈欢对人体了解不少,按理说关元穴不可能成为敏感部位,实在想不通,林美人为何会有这么激烈的反应。 “嘴里整天嘀咕什么法治社会,没想到也是个小人。” 不用想,嘴巴这么毒,除了苏璃也没第二个了。 “你瞎说什么!” “是不是瞎说你自己心里清楚,照姐姐说,做伪君子不如做真小人。”苏璃发出娇媚之声,蛊惑着沈欢,“童子身对修炼虽然大有益处,但找个双修道侣也不错嘛,不仅可以满足私欲,对修炼也有不少益处。你这小情人体质特殊,双修绝对大有好处,说不定来个几次,她那怪病就完全好了。” “信你才怪!” 苏璃收起笑意,认真道:“姐姐虽是开玩笑,但大部分是真的,双修道侣在古时也有不少,进度上与童子身无异,甚至还略胜一筹,只是灵气不如童身单修精纯,通常会导致道基不稳,出现走火入魔的迹象。” “若你真找齐十二月花神杯来筑基,加上姐姐在旁护法,双修的益处绝对大于童身单修……而且,照我的经验来看,你这小情人再发几次病,估计连命都没了。” 沈欢沉默半天没说话,不想双修那是假的,可这世界上太多事情不是想做就能做,就算他同意了,林妙诗能同意么? 两人关系说好听点是朋友,说难听点连朋友都算不上。 再说,十二月花神杯也不是那么容易收集。 “人类真麻烦。”苏璃知道暂时无法说服沈欢只好放弃,她也有点私心。 当年那疯道士斩她不过三剑,后代传人就算再不济,也得有追星境实力,比起沈欢这个连道基都没筑成的半吊子,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 “被子拿来了。”沈欢将被子递了过去,心里却在嘀咕,故意拖了这么久,她怎么还躺在地上。 林妙诗将被子盖在身上,没有动身,“天气太热,我今天在地上睡。” “也行,我帮你打盆洗脚水。”不管林妙诗怎么阻拦,沈欢自顾自的走进浴室里拿盆接水。 其实那种事情说开了也没什么,谁还没个生理反应。 第一次梦遗时他比林妙诗还害羞,现在发生的话,就只剩下了一个想法——又他妈得洗裤衩了。 将盆子放下后,沈欢猛地一拍脑袋,“忘了接热水,盆先放这儿,再给你加点热水。” “不用了!太麻烦。” 这个笨蛋,难道真以为自己要在地上睡觉么? “没事儿,我不嫌麻烦。”沈欢笑着摆了摆手,一副贴心暖男的样子,说着便准备往盆里加热水。 谁知刚一弯腰,身体就失去了平衡,像小丑般手舞足蹈,一脚踢在了脸盆上。 水流了满地,林妙诗身下更是成了重灾区。 “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沈欢表情慌乱,不停地道歉,“全湿了,你先上去换身衣服,剩下的我来收拾。” 林妙诗有些气愤,毕竟沈欢的行为在她看来,完全是没事儿找事儿,可一听后半句话,她什么怒气都没了。 本来还不知道用什么办法脱身,现在有水迹掩盖,倒不用再担心,她咳嗽两声,道:“你做事太冒失,还是我换好衣服以后自己来收拾吧。” 沈欢也没再客气,回了卧室。 “年龄不大,歪点子不少,别以为姐姐没看出来你是故意的。” 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若非因为修炼问题,沈欢真不想和苏璃在一起凑合。 见沈欢不搭理自己,苏璃也没气馁,继续道:“不过照我看,你也不是真想帮那丫头,找个借口出去不是更好?别急着解释,你临走前盯住人家身子不放,姐姐可全都看到了。” 沈欢脸蛋涨红,反驳道:“放屁!我要想看,直接用透视眼就可以了,何必浪费那么多功夫!” “这可说不准,家里也能做饭,但有人偏偏爱在酒楼吃食,一人一个爱好,谁知道你是不是变态,就喜欢穿衣服那种口味。” “……” 林妙诗发病没有规律,沈欢不敢再乱跑,老实的待在别墅。 十二月花神杯的事情跟林妙诗提过,但她不爱古玩,在江明也没人际关系,帮不上什么忙,提议沈欢到网上看看。 现在网络发达,上面什么都有卖的,沈欢也认为是个好主意,可很快就放弃了网购花神杯的打算。 不是因为没有,而是……实在太多了。 无论单个的,还是成套的,随手一搜就是十几页,就算他这个没网购经验的也知道,里面至少有九成是假货。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沈欢顺手查了下花神杯的价格,这一查不要紧,就这么小个杯子,每个估价都在二十到三十万左右,若拿出来拍卖,价钱甚至更高! 从老大爷手里得来的四只花神杯,花了二十万,地摊上的六只兰花杯一千五就拿下。 若把这些杯子倒手卖出去,光是利润就有二百多万!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他之所以关注古董,完全是因为上面蕴含灵气,能为修炼省去不少时间,从没想过用它来赚钱,毕竟古玩行当需要经验,不是一朝一夕可成。 但现在仔细想想,他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经验,单靠青眸就够了。 找到致富之路的沈欢大为兴奋,刚想找些古玩知识填补空缺,门铃却忽然响了起来。 看了下时间,应该是送外面的,可一开沈欢表情就不大好看了,“我家不要保险。” 西装男先是一愣,急忙用脚将门抵住,“您误会了,我不是卖保险的。” “保健品也不要。” “我、我……”西装男何时受过这等待遇,但想起老爷子交代的话,他只能忍着,勉强露出笑意说道:“周先生请您到家里一聚。” 第24章父母被绑?! “周先生?哪个周先生。”沈欢当然知道西装男说的是谁。 整个江明姓周的,他只认识一家,那就是周大贵那家子。 说起自家老板,西装男一脸自豪之色,“大贵珠宝行的周家,老板让我来请您过去吃顿便饭。” “没空!”沈欢没半句好话,朝西装男的脚尖轻踢了两下,“起不起?不起开,可别怪我手下无情。” 西装男下意识收脚,但恍惚间想起了什么,又连忙用手把门撑住,“沈医师,我上有老下有小,在周家有份差事不容易,求您别为难我了。” “我不为难你。”沈欢面露不忍,“把手收回去吧,弄伤就不好了。” 听到这话,西装男总算松了口气,这手刚收回去,只听“嘭”的一声,沈欢就把门给关上了…… “外卖还没到?”回去的时候,林妙诗正好从楼上下来。 沈欢没打算把事儿说出来,顺着说道:“没到呢,刚来个卖保险的,被我给赶跑了。” 林妙诗没多想,走到冰箱前拿了罐啤酒。 自从知道她那病和喝酒没关系以后,沈欢也不再管了,重点是他根本管不住,说了等于白说,还不如不说。 之后门铃又响了几次,都是沈欢开门,按铃的依旧是西装男。 最后他索性懒得管了,反正送外面的过来会提前打电话。 果然,没一会儿外面就消停了。 “叮咚,叮咚——” 可没过几分钟,轰炸式的门铃声再次响起。 “这次我去吧。”林妙诗看出了些端倪,不过她刚起身就被沈欢拦下,“我去!” 说完,就怒气冲冲的走了出去,开门二话没说,张口就是一顿臭骂,“给脸不要脸还是听不懂人话?我他妈说多少次了,不去就是不去,想让我过去,让他自己——” 骂到一半,沈欢愣住了,“你是……送外卖的?” 上门的是名年轻人,提着外卖篮子,那心有余悸的样子,应该吓得不轻,“是、是啊。” “对不起啊,我以为你是那推销保险的。”沈欢尴尬的挠了挠头,接着道:“不过你也是,怎么不打个电话?” 年轻人面露苦笑,“我打了好几个呢,都打不通,您应该是关机了。” 关机?沈欢掏出手机一看,该死,没电了! “这事儿怪我,给你道个歉,千万别往心里去。” 年轻人嘴里说着没事儿,但估计这辈子都不想往这儿送外卖了。 “你先吃,我手机没电了,去充个电。”把外卖放桌上以后,沈欢就找插头给手机充电,这两天只顾着在网上研究古玩知识,手机很久没用过了。 刚开机,就是一阵铃声提醒。 拿起来一看,好家伙未接来电竟然有数十条。 “这外卖小哥够卖力的,打了……”沈欢正说着,忽然一愣,“大宝?牛叔?” 下面两个号码分别是牛大宝和牛父的,最早的记录是前天晚上,算起来两人几乎不间断给他打了几十通电话。 难道家里出事儿了? 沈父和沈母不会使用智能机,一般有事儿都是牛家父子代打。 想到这儿,沈欢连忙给牛大宝回拨电话。 “欢子,你这两天去哪了,电话怎么也打不通!”牛大宝的语气很焦急,说话时还隐约能够听到牛父的声音。 “大伯是不是去找你了?” “我爸?没啊。”沈欢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 牛大宝大叹了口气,后悔莫及道:“我就说那群人在撒谎,如果是你让人来接大伯和大娘肯定会给我打电话。” “你再说仔细点,到底怎么回事儿。”沈欢的声音已经开始颤抖,难道自己最不想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么。 “前天有辆江明牌照的豪车过来,说是你朋友,要接大娘和大伯到江明玩,我当时就想打电话证实一下,但你关机……欢子,你在听么?” “等会再联系你。”沈欢挂掉电话,继续翻查未接来电。 如果对方是绑架父母威胁自己,一定会打电话过来! 林妙诗皱眉道:“你父母出事了?” 虽然她没听到牛大宝说什么,但从对话和语气变化上,已经猜出了个大概。 沈欢急着找号码,点了点头没说话。 最终,在一堆未接来电中找到了一个陌生号码,时间是昨天凌晨,他刚准备拨过去,门铃又响了起来。 “我去开门。”林妙诗去开门的同时,号码也拨通了。 “喂——”那边刚有人接电话,沈欢就把电话挂了,因为他从屋里已经看到门外站的是谁。 周大贵见沈欢疾步走来,笑道:“现在我亲自来了,沈医师您总该……” 话还没说完,沈欢一把抓住对方的衣领,“说,你把我爸妈怎么样了!” “你、你说什么?”周大贵有些发蒙,他们之间虽然有仇,但也不至于一见面就大动拳脚啊。 “别给我装蒜!”沈欢抬手便准备来一拳。 林妙诗急忙出声喝止,“沈欢,你冷静些!看样子,伯父伯母的事情应该和他没关系。” “江明和我有仇只有他们,不是他还能有谁!”在沈欢眼里,这件事肯定是周家父子做的,要是求和,应该会像上次一样亲自过来,但周大贵只派了个下属,显然不是那么回事儿。 周大贵养尊处优惯了,从没人敢和他动手动脚,这猛地来一次,双腿都吓得有点发软,“沈医师,我当着妙诗的面说过,绝对不会找你父母麻烦,而且我有求于你,又怎么会干出那种事情。” 自从周阳做了上次的事以后,林妙诗便打算和周家断绝来往,之所以出面阻拦,完全是为沈欢着想。 这一拳要是打下去,谁也不能保证,周家会不会做出些疯狂的事情。 “周伯父,现在我以林妙诗的身份问你,这事和你究竟有没有关系。” 周大贵苦笑道:“如果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沈医师家人发生了什么事儿,你信么?” 林妙诗没有回答,转而看向沈欢,“伯父和伯母究竟出了什么事儿。” 听完沈欢所讲的话之后,林妙诗的表情再次变得质疑,“他说的话也有道理,这事你们周家嫌疑最大。” “可我根本就没命人干这种事儿啊!”周大贵心里那叫一个冤枉,这事儿还偏偏不是几句话就能证明清白的。 沈欢冷哼一声,“你没做就是周阳做的!” 周大贵心中一凉,这事儿……估计还真和他儿子有关系! 第25章可恨之人必有可爱之处 “沈医师你放心,这件事要真是小阳做的,我必给你个交代!”周大贵拍了拍胸脯,接着道:“如果是其他人做的,我定帮你把他们给揪出来。” 后半句显然比前半句说得有力,他内心也不希望是周阳做的。 周大贵眼光毒辣,虽然只和沈欢见了一次面,但对于这个不到二十的年轻人已经有了一定了解。 有仇必报,知道抓住敌人软肋以弱搏强! 这是一个聪明人,一个小心眼的聪明人。 “是不是周阳做的,当面对质后就知道了!”沈欢呼吸还是有些急促,事关父母安危,不可能因为两三句话就冷静下来。 周大贵的目的本来就是邀请沈欢回周家为周阳医治,但现在这个结果他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其实沈欢已经相信这件事和周大贵无关,不过周阳的嫌疑依旧无法排除。 有林妙诗作陪,他也不担心周家耍什么花样。 由于气氛太过压抑,三人一路上都没做交流。 “爸,林小姐,沈医师……”见周大贵带着沈欢两人回来,周阳立马上前迎接,态度极其恭敬。 正如沈欢所说,他缩阳的毛病已经治愈,但依旧无法人道,说穿了,治没治好几乎没区别。 但没想到,自家老子刚下车就一耳光打在了他脸上。 “爸,我、我……你怎么又打我!” 打你是护着你! 这话周大贵自然不会说出来,狠声道:“沈医师父母的事儿和你有没有关系?” “我、我不知道啊!”周阳一脸懵逼,根本就不知道父亲在说什么。 周大贵松了口气,看样子这事和儿子没关系,顺便说了说事情的大致经过。 谁知周阳听到后,脸色“唰”一下白了,在场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沈父沈母的事儿肯定和他有关系。 “你、你……你真是要气死我!”周大贵胸脯急促起伏,若这事不是周阳做的,事情还有回转余地,可现在…… 沈欢一把抓住周阳肩头,“我爸妈在哪!” “我、我不知道!这、这事儿不是我做的。”周阳吞了口唾沫,“我、我只知道,刘芊芊前阵子打听过你的身世。” “你以为我会相信你么?” 什么狗屁刘芊芊,沈欢连听都没听说过。 林妙诗柳眉微皱,“这件事可能真是那个女人做的。” “什么?” 怎么连冰山也帮周阳这傻哔说话,难道她忘了上次的事情? “还记不记得当初在宴会被你整的那个女人。” 一听这话,沈欢就想起来了,“刘芊芊就是毒舌女?” “沈医师,这件事和小儿没多大关系,您看……”周大贵暗自庆幸,“放心,我与刘家关系不错,定能保你父母相安无事。” 沈欢没有回答,拿出手机,再次拨通了那个陌生号码。 “我还以为你真不关心自己父母的死活呢。”电话刚一接通,一个女声便传了过来。 “刘芊芊,你要敢伤我爸妈一根头发,我绝对不会让你好过!”沈欢恶狠狠的还击,放在平常他不会说出这样冲动的话,毕竟这种话最容易激起绑匪撕票。 刘芊芊沉默了一会儿,应该是惊讶沈欢为什么会知道她的身份,不过她本来就没打算隐瞒。 报复人是为了出气,如果对方不知道自己是谁,这气不是白出了么。 “呵呵,现在你父母在我手里,竟然还敢出言威胁我,不觉得可笑么?”刘芊芊顿了一下,对手下吩咐道:“那两个老家伙还没吃饭吧?再去弄点猪食,让他们吃个够!” 沈欢气得浑身发颤,“你敢!” “哟,现在说话利索了?也不害羞了?”刘芊芊已经通过对话想象出沈欢那副咬牙切齿的样子。 至于威胁她根本就没当回事儿,一个农村出身的小家伙,靠山只有林妙诗,能有多大本事。 一旁的周大贵见状,连忙安抚,“沈医师,让我来说。” 沈欢也明白单靠他办不成这事,将扬声器点开。 “芊芊,我是你周伯父——” 周大贵话没说完,刘芊芊便讥讽道:“周伯父?呵呵,沈欢你以为随便找个傻哔过来,我就会相信你?” 傻、傻哔?! 周大贵差点没被气死,“我是周大贵!你现在带人来周家,要是他们有半点损伤,我就给刘二狗打电话!” 这次轮到刘芊芊傻眼了,“你、你真是周伯父!我这就带他们过来,您可千万别给我爸打电话!嘟嘟……” 挂掉电话之后没多久,刘芊芊便带人赶了过来。 本以为沈父沈母会受到不少折磨,谁知两人脸泛红光、面带笑容,丝毫不像是受了折磨的样子。 “周伯父,人我给带来了,您没给我爸打电话吧?”在周大贵面前,刘芊芊倒没一点大小姐脾气。 见周大贵摇头,她心中悬着的大石总算放下了。 “爸妈,你们没事儿吧。”沈欢本想上前将父母接过来,却被刘芊芊的手下拦住。 沈父沈母看这情况有点发蒙,“欢子,你们不是朋友么?刘小姐带我们到江明以后,好吃好喝照顾,还帮我们脚底按摩,怎么看起来……” 好吃好喝,脚底按摩?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沈欢还没回过神,刘芊芊一脸得意道:“你现在知道错了吧?脚底按摩,疼得要死,那杀猪般的声音,真该录下来让你听听!还有那个酒店里的饭菜全都难吃的要死,和猪食没什么区别,我让你爸妈每顿都吃那些,就问你怕不怕?” 疼那是你肾不好,饭菜难吃是你嘴巴太刁! 沈欢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估计在这位大小姐心里,吃难吃的菜、做脚底按摩,就是这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了吧。 人人都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经历这事儿以后,沈欢认为,应该是可恨之人必有可爱之处。 “误会,看来一切都是误会。”周大贵出来做和事佬,幸好刘芊芊胸大无脑,不然事情还真不好解决。 “什么误会?”刘大小姐还没反应过来,对沈欢道:“只要你下跪求饶,我就放了他们。” “再不把人放了,我可真给你爸打电话。”周大贵再次动用克制刘芊芊的终极武器。 刘芊芊二话没说,急忙放人,虽然心有不甘,但也只能狼狈离去。 周大贵命人将沈父沈母送回长乐村以后,这事儿总算是结束了。 “沈医师,现在可以为小儿治病了吧?” 这件事周大贵帮了不少忙,沈欢也不再矫情,“可以,不过医药费照付,就按你说的一千万。” 要说这事儿和周阳没有关系,他打死也不信,一码归一码,钱照要不误,也好让周大少长个记性。 一千万就一千万,他周大贵不差这点钱。 谁知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从不远处传了过来,“一千万?呵呵,看来华夏中医的医药费,比我们东瀛汉方师贵多了!” 第26章没事儿多踢两下 开口的是一个中年人,看上去四十来岁,要不是因为他自称来自东瀛,很难从语言和长相上看出是东瀛人。 中年人见吸引到视线,继续道:“高桥广康,来自东瀛。” 做完自我介绍,高桥广康扭头看向沈欢,“没想到没落的中医,还会有年轻人继承,真是不怕死。” 中医现今的确不怎么讨喜,不然也不会出现“去看中医的人要么没病要么没治”的说法。 在明知道沈欢是中医出身的情况下还这么说,很明显是找茬来了。 “他们都说解铃还须系铃人,我不怎么相信,神经反射区失觉,就算是你们口中的神仙来了也没办法解决吧?” 高桥广康通过温经散寒类药方解决了周阳的缩阳症状,却无法使其完全恢复正常,便断诊此病为无法治愈的绝症。 谁知周大贵说沈欢这个施针者可以治愈,让他感到颜面无存。 之前沈欢老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东瀛人一直找茬,现在明白了。 “如果我能治呢?” 高桥广康听到这话大笑起来,“绝无可能!” 汉方医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产物,他都没办法医治,中医又怎么可能治好。 “咱们打个赌怎么样?” 众人有些搞不明白沈欢在玩什么把戏,全都一脸疑惑。 高桥广康也来了兴致,“赌什么?” “就赌你包里的花神杯!”沈欢本来没打算和东瀛人纠缠,但苏璃的一句话让他改变了想法。 不知道是运气太好,还是机缘太巧,对方身上竟然有一只花神杯。 高桥广康愣了一下,下意识用手摸了摸包裹,他怎么知道自己带着花神杯? 沈欢继续蛊惑道:“我也有几只花神杯,若是输了,就全给你。” “洪都捏?”高桥广康一激动直接说起了东瀛语,意识到失态后,改口道:“你这话当真?” 他来周家就是为了花神杯,若非在等待周老爷子归来的这段时间和周大贵闲聊,也不会去医治周阳的缩阳症。 沈欢笑了笑,“想骗你的话,我不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来。” 周阳的神经反射区说是坏死也不为过,以目前科技绝无可能治愈! 想到这儿,高桥广康道:“我答应你这个赌局。” 就知道你会答应,愚蠢的东瀛人! “你过来。”沈欢对周阳招了招手,不等开口询问,抬腿就是一脚,直接踢在了裆部。 周阳疼得直流汗,“你干什么!” “治病啊。”沈欢一脸认真。 高桥广康看得哈哈大笑,“这就是你的治疗方法?华夏不愧是泱泱大国,原来揍人也可以称之为治病。” “弹丸之地出来的人,果真没见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沈欢给予还击,这家伙实在太不上道,在华夏境内还敢暗讽华夏。 “你——”高桥广康还想开口,沈欢先一步说道:“你什么你?自己看,病是不是好了。” “这、这怎么可能!一定是假的。”高桥广康满脸不可置信,因为被他断定为终生无法人道的周阳,此时已经雄赳赳气昂昂地撑起了蒙古包。 “是真是假,你拉着周大少找个没人的地方不就好了?” 沈欢也就一句戏言,没想到高桥广康还真就这么做了,不管有人没人,伸手便扒周阳的裤子。 周阳把高桥广康推开,“我自己来!” 林妙诗面色不改,转身回避。 “我好了,哈哈哈,我好了!”看着有以一敌万之势的小丁丁,周阳激动的差点跳起来。 当了将近一周的太监,终于在今天恢复了男人雄风。 “这不可能,不可能!”高桥广康不停地摇头,如果使用的是正常方法,他也不至于这样,可对方明明只是踢了一脚啊! 沈欢只想把花神杯弄到手,懒得浪费时间,直接伸手道:“愿赌服输,把花神杯交出来吧。” 高桥广康咬了咬牙,将包裹递给了沈欢,然后对周大贵鞠躬道:“周先生,待周老先生归来,请替我转告,这次有关收购花神杯的交易就此取消。” “在离开前,我有一个疑问,你究竟是怎么治好周小先生的?” 沈欢比划了一个踢腿的动作,“就这么治好的。” 高桥广康面色一僵,“之前是我礼节不当,在此给您道歉,希望您能告诉我真正的治疗方法。” “四个字。”沈欢伸出四根指头,咬文嚼字道:“针刺会阴。” 高桥广康似有所悟,行了个大礼,“多谢老师指点。” 等到他离开以后,林妙诗皱眉道:“为什么要把方法告诉他?” 听语气,她似乎很讨厌东瀛人。 “你不会真信了吧?我骗他的!”沈欢语气有些无奈,狗屁的针刺会阴,周阳之所以会痊愈,完全是因为青眸中的灵气。 至于那一脚嘛,只是单纯的报复。 林妙诗瞪了他一眼,没再说话。 “多谢沈医师治好了小儿的病。”如今儿子好了,再也不必担心传宗接代的问题,周大贵心里异常畅快,命人拿来早已准备好的支票,“这是一千万,您收着。” “小意思,不过为了避免周大少再犯病,最好有事儿没事儿就按我之前的姿势踢两下。”沈欢一边伸手接支票,一边说道:“刚刚听说那东瀛人是为了花神杯而来,难道老爷子手里也有花神杯?” 周大贵点了点头,“家父上年纪后酷爱收藏,十二月花神杯只是其一,好像除了桂花杯和兰花杯以外都已经到手。” 兰花杯沈欢手里有六只,而刚刚从东瀛人手里得到的正好是桂花杯,岂不是说,只要把周老爷子的花神杯弄到手就全齐了么! 沈欢咳嗽两声,佯装随意道:“如果我要老爷子的花神杯,你能弄出来吗?” “这个恐怕不行。” 周老爷子脾气倔强古板是出了名的,又怎么会把心头好给让出来。 “不是恐怕不行,而是一定不行!”就在这时,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不仅杯子不会让,那一千万你也别想带走!” 周大贵回头一看,惊讶道:“爸,您不说下午才回来吗,怎么会……” “你闭嘴!”周老爷子喝了一声,虎目瞪着沈欢,“整治了我孙儿,还敢打花神杯的主意,你这狂徒休想走出我周家大门!” 话音一落,数名保镖从两旁冲出,瞬间将沈欢围住…… 第27章我是说让你跪下! 周老爷子性格古板,知道有东瀛人上门收购十二月花神杯,不想让华夏瑰宝流落外族之手的他,随便找了个借口出去遛弯。 谁知道还没陪老友杀一盘棋,家里就有人汇报,欺负他孙子的年轻人来了,二话没说就赶了回来。 身为周家九代单传的独子,周阳在家中极受宠爱,他那骄横跋扈的性格,完全可以说是周老爷子惯出来的。 保镖有十来个,看架势似乎都有些本事。 “他们是冲我来的,待会儿趁人不注意,你马上跑知道么?”沈欢身体素质不错,但要他同时对付十个受过专业训练的保镖,根本不可能做到。 林妙诗美眸中闪过一丝诧异,在这个时候,沈欢首先想到的竟然是她。 周阳兴奋不已的走到周老爷子身旁,“爷爷,您说的没错,绝对不能放过这小子!现在孙儿好了,没必要怕他。” 说着,一指林妙诗,“还有那姓林的碧池,给脸不要脸,她要是从了孙子,您早就抱上重孙了。” 现在有爷爷这个大靠山在,自己终于可以一雪前耻! “闭嘴!”周大贵气得直咬牙,好不容易把事解决了,这傻儿子又惹祸端,林妙诗身后的势力发起火来,连你爷爷也挡不住! 周老爷子比他火气还旺,“该闭嘴的是你!小阳受了气,你不帮忙出气也就算了,还要他低三下四的道歉,周家脸面都让你丢尽了!” “爸,你不知道,这事儿——” 不等周大贵说完,周老爷子就瞪眼对保镖们喝道:“小阳的话,你们都没听见么!” 周大贵跟着也是一喝,“谁敢伤林妙诗,现在就给我卷铺盖滚蛋!” 保镖们相互看了两眼,老板这意思是不是在说,女的别碰,男的随便打? “都他妈傻了,快打啊!” 周阳一开口,他们也不敢再迟疑,派出两名保镖一前一后,同时对沈欢出手。 青眸除了治疗透视以外,没有任何攻击性效果,这场架只能靠身体硬拼。 沈欢侧移躲过了面前的攻击,却没能躲过后面的,小腹硬是吃了一记鞭腿。 “半蹲转身,右勾拳击其太阳穴。” 这时苏璃的声音在脑中响起,按照指示,沈欢虽然没能得逞,但也将对方逼退数步。 “右移甩腿,击肋——” 话没说完,沈欢就又吃了一记硬拳。 对方动作太快,等按照指示去做已经晚了,如果加快语速,沈欢又不一定听得清楚。 该死! “呼……”沈欢揉着发痛的手臂,不停后退,两人一前一后,根本不给他反击的机会。 苏璃从来没见过这么憋屈的道修,心中又急又恨,以沈欢目前的实力,疯道士那名传人,估计挥挥手就完事儿了。 “老娘拼了!”她一咬牙,说道:“小子,我现在要依附在你的青眸上,千万别让眼睛受伤,听到没?” “什——”沈欢还没把话问出口,周围的景象忽然一滞,紧接着两名保镖的动作也变得缓慢起来。 “还愣着干嘛,姐姐那点灵气撑不了多长时间!” 听苏璃这么一说,沈欢也不再耽搁。 之前一直处于弱势,是因为对方攻击过于频繁,反应力无法跟上,现在好了,对方的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和当初对付周阳的方法差不多,直接一击让对手丧失攻击能力。 对于沈欢的突然反击,其余保镖也是一惊,这小子藏拙了? 不过,两个人就把他真本事给逼了出来,八个人应该能一举拿下。 想是这么想,真动起手来,他们才发现自己错了。 仅仅一个照面,最先冲出去的三人,就已经倒地不起。 “你们用小擒拿抓住他,我负责攻击!” 这话刚落,又一个人倒下了。 沈欢心里那叫一个痛快,大杀四方是每个热血男儿的梦想,他也不例外。 以前虽然没在拳脚上吃过亏,但也从来没像今天这样干净利落。 二十来秒的时间,十名身手矫捷的保镖只剩下了三个。 就在沈欢准备乘胜追击之时,苏璃的声音响了起来,“姐姐我撑不住了,剩下的你自己应付!” 说完,眼前的一切便恢复到了正常状态。 好在刚才那股威势还在,剩下的三名保镖都不敢主动出手。 “我周家怎么养了你们这群废物!”周阳嘴上骂着,一把将外套脱下,“拉住他,我亲自动手!” 拉住?你说得轻巧,没看到只要近他身就玩完吗! 算了,谁让自己领人家工钱呢,死就死吧! 三名保镖完全是以拼命架势上去的,谁知道力还没出完,就把人给拿下了。 “你不是能打么?现在怎么不打了?”周阳走到他身前,伸手就准备来一巴掌。 沈欢手脚被困,但脖子还能动,向后一仰想躲过去。 不过周阳这巴掌也没打空,把他脖颈上挂的玉佩,硬生生地给扯了下来。 “乡下来的土鳖还带玉佩,装什么装!”周阳说着,就准备把玉佩给扔了。 这玉佩是孙老头临死前留给沈欢的遗物,也不知他哪来的劲,差点没把三名保镖给甩开,“还给我!” “这玉佩似乎对你还挺重要的……”周阳嘴角翘起一丝玩味的笑容,“来人,拿锤子来,我要当着他的面把这破玉给砸了!” 锤子没来,玉佩倒是先被人给拿走了。 “妈的!”周阳刚想骂人,转身一看,拿走玉佩的竟然是周老爷子,连忙改口,“爷爷,您别来凑热闹了,免得这小子发疯伤到你。” 周老爷子没理会周阳,双眼直勾勾的盯着沈欢,“这玉佩是你的?” “难道还是你的?快点还给我!” “妈的,到现在还敢嘴硬!”周阳刚想动手,一个魅影护在了沈欢身前。 林妙诗看向周大贵,“你们周家确定要这么做么?” 周大贵有苦难言,一方是自己父亲,一方是林氏千金,他两边都得罪不起,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 这时一旁周老爷子忽然出声,“跪下!” 周阳先是一愣,接着喜上眉梢,“爷爷说的没错,站着挨打太便宜他了,你们海——” “我是说让你跪下!” “什、什么?”周阳还没反应过来,只见周老爷子率先跪在了地上,“罪人周子阳,叩见恩公!” 看到这个情形,在场之人无不目瞪口呆。 周老爷子他……疯了么?! 第28章生女为妾,诞子为奴 沈欢本人也没搞清楚现在是什么情况。 “爷爷你在做什么啊!”周阳气得直跺脚,当着这么多人下跪,周家的脸都丢光了! 周老爷子怒目圆睁,瞪了他一眼,“我说的话也不听了么?我说跪下!大贵,还有你,也给我跪下!” 周阳还想开口,却被周大贵摁了下肩头,“听爷爷的话,跪下。” “凭什么!”周阳甩开自家老子,让他给沈欢下跪,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周大贵苦笑难言,从周老爷子的态度,他已经猜到了一种可能,“唉……若你还当自己是周家子孙就跪下吧,否则以父亲的脾气,恐怕会将你逐出家门。” 逐出家门,为了一个沈欢? 周老爷子脸色冷若寒霜,除了跪下二字不再多言一句。 “咯吱吱——” 周阳双拳紧握,骨骼互相摩擦出声,最终也只能随着周大贵向沈欢下跪。 事态严重,甚至关乎周家秘辛,管家连忙命人散去,整个大院只剩下了沈欢等人。 “把玉佩还我。”沈欢不知道周家玩得这叫哪一出,他现在只想将师父的遗物给要回来。 周老爷子没有二话,原物奉还。 “一群神经病,我们走!”沈欢拉起林妙诗的手准备离开。 周老爷子急忙张开双臂,“恩公留步。” “我和你们周家只有仇怨,哪来的恩情,让开!”尊老爱幼是华夏传统美德,但也要看对方是什么人。 方才若非苏璃帮忙,沈欢现在就算不死也会半残。 周老爷子岿然不动,试探道:“不知……孙神医身体可好?” 听到这话,沈欢整个人猛地一愣,“你嘴里的恩公是我师父?” “你果然是恩公的传人……”周老爷子松了口气,“当年周家面临灭顶之灾,多亏孙神医及时出手相救,才得以苟延残喘。” “恩公言命数将尽,需找传人继承旷世医术,不能久留,随后离去。子阳有恩无处报,正逢贱内有孕,便立下誓言,生女为妾,诞子为奴!” 听到周老爷子当初的誓言,周阳脸色煞白,愤而起身,“荒唐!不过是救了爷爷一命,就要周家后代为奴为妾,实在太荒唐了。” 说老实话,沈欢也比较赞同这个说法,荒唐这词形容的恰到好处。 “闭嘴!”周老爷子一巴掌打在了周阳脸上,“你知道什么!我周家本是羊城望族,却在一夜之间染上怪病,散尽家财也无法医治,如果不是孙神医出手,周家恐怕会直接灭族,又哪会有你在世间享福!” 周阳与周老爷子的名字同带“阳”字,可见对其有多疼爱,别说打他,平时连骂都没骂过。 这段往事本应该由周大贵传给周阳,但已经过去四十多年,想来那神医应该是没找到传人死了,就没再讲过,谁知现在会杀出个沈欢。 “我周家一直以诚信为本,没有知恩不报的子孙,你若有不满,现在就给我滚出周家!”周老爷子喝骂道。 爷爷竟然真的因为沈欢这个土鳖,而将自己逐出家门? “爷爷,我错了,不该和您顶嘴。”在尊严与利益之间,周阳选择了利益。 离开周家,他就是一坨烂泥! 沈欢现在对周家的感情很复杂,因为周老爷子的转变实在太极端了,前一刻还是一个护短不讲道理的蛮横人,转眼却变成了重情重义的爽快人。 “我不求你们周家子孙为奴为妾,只要你把花神杯还有医药费给我,一切就算两清。”这是考虑之后的结果。 不管周家人怎么想,在沈欢心里,这份恩情是师父的,与自己无关,而且他也不想和周家再扯上什么关系。 周老爷子没有二话,直接命人把花神杯取了过来,和周大贵说的一样,除了桂花杯和兰花杯以外,其他都齐全了。 “小恩公放心,我一定尽快帮你找来剩下的两个花神杯,无论付出多大代价。” “不用。”沈欢摇了摇头,对身旁的林妙诗说道:“我们走。” 目送两人离开后,周老爷子找周大贵了解了一下实情,最终下令这个月禁止周阳外出。 沈欢说两清了,周老爷子可没同意,说白了,周阳不仅没办法报复,以后见了面,可能还要绕道走。 车上,林妙诗主动开口说道:“没想到你师父还是位奇人。” 沈欢干笑着没说话,本以为随着师父去世,他会将心中的疑团忘却,没想到今天被再次勾起,尤其是关于不得踏入燕京的禁令。 “谢谢了,如果刚才不是你,我恐怕要吃不少亏。” 林妙诗听后摇了摇头,“是我应该谢谢你。” “现在已经是饭点了,正好今天我赚了不少钱,请你吃饭怎么样?”沈欢将话题转移,免得气氛继续尴尬下去。 “我现在还不饿,下次吧。” “那好……” 和林妙诗聊天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她很少说话,而且大多时候的回答,都让人无法继续接下去。 到了别墅后,林妙诗去浴室洗澡,沈欢则带着花神杯回了卧室。 现在十二月花神杯已经收齐一套,终于可以开始筑基了。 “狐狸精,起来了!”沈欢对着血玉喊了一声,里面的苏璃却没有回应。 难道她为了帮我,导致元气大伤无法开口? 想到这儿,他连忙开启青眸确认,一看之下发现,血玉上只剩余的灵气还不到十缕。 “喂,狐狸精快起来,别吓我!”沈欢有些慌了,对于这个被封印在血玉中的狐狸精,他一直怀有戒备之心,但通过今天的事情,已经大有改观。 而且,想要筑基还得依靠苏璃指点,她要是出了事儿,可没什么好处。 沈欢连忙将储存的灵气,朝着血玉中输送。 “咦?怎么才这么点,人家付出那么大代价,你再多给点呗。” “臭狐狸,我就知道你没事!”沈欢嘴上骂着,心里却大松了口气,“十二月花神杯齐了,要怎样才能筑基?” 苏璃打了个哈欠,“按照月份,顺时针方向摆成圆圈。” “弄好了,接着呢?”沈欢摆好后问道。 “接下来检查你眼里的灵气已经达到充盈状态,也就是九百九十九缕。” 沈欢一听这话,差点没一屁股跌坐在地,“你他妈怎么不早说!” “你也没问啊。” “……” 第29章打破鸡缸杯神话? 对沈欢来说,收集灵气不算什么,只是一下午的时间,便再次达到充盈状态。 当十二月花神杯按照顺序排列时,那些灵气竟然自主排列连接。 十二个花神杯,每只蕴含百缕灵气,按理说应该有一千两百缕之多,可在融合之后,却变成了一千缕。 数量上有所减少,但直觉告诉沈欢,这股泛着荧光的灵气,比两千缕灵气还要强大! “现在灵绊已经激活,摒弃杂念,待心境平稳,就将这些灵气吸入你的青眸之中。”苏璃在旁辅佐,语气异常认真。 沈欢将灵气吸收后,眼中青光大涨,良久之后才逐渐平息。 待到光芒内敛,青眸有了明显变化,不仅颜色更为浓郁,瞳孔和黑睛边缘,也全都转化为了暗红色。 筑基不过一瞬,沈欢却流了满身大汗,“呼……已经好了么?” “喂,狐狸精,我和你说话呢!” “等一会儿!”苏璃的语气有些不大对劲,似乎有些焦急。 沈欢心生不妙,“难道筑基失败了?” “都说了,让你别说话!” 苏璃现在的心思很乱,她无法相信眼前所看到的。 沈欢的青眸是何种功法无法确定,但从暗红色瞳孔传出的灵力感应,明明是狐族才有的魅惑之眸啊! 自己明明没有教过他修炼魅惑之眸的方法,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道修拥有奇瞳异眸者很多,大致分为两类,一种是天生异瞳,此类异瞳拥有者多为妖族,眼眸在出生时就拥有奇特能力。 人族当中也有,如西楚霸王项羽、五帝之一的虞舜都拥有双瞳圣眸,只是数量太过稀少。 第二种为后天修炼所得,沈欢的青眸便是其中代表。 可现在青眸,竟然有向魅瞳发展的趋势,这根本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难道和诡皇一样? 那也不应该啊,诡皇是与媚后双修之后所得,我连身体都没有,双个屁修啊! 想不通,无论怎样苏璃都想不通。 在她胡想八想这段时间,沈欢已经开始试验筑基前后的变化。 首先是眼眸内的灵气,数量变成了六百六十六缕,质量上至少比未筑基前强大三倍。 接着是身体,体型没有什么巨大变化,但经过试验,无论是力量、速度、耐力、灵敏还是柔韧都得到了极大提高。 在单对单的情况下,足以秒杀周家那些受过专业的保镖,同时对付三个应该没什么问题。 其余变化,暂时无法直观的表现出来,不过光是目前这些变化就足以令沈欢兴奋,毕竟他原本只是想让青眸多吸收些灵气而已。 最终沈欢将目光放在了十二月花神杯身上,除却完整的一套花神杯以外,还有八只散杯,总共二十只。 按照一枚二十万的价格卖出去,至少能卖四百万,这还是分开卖,如果将成套的十二月花神杯进行拍卖,价格估计会再翻一倍。 没人会嫌自己钱多,沈欢也是一样。 在确定筑基成功后,就开始想怎么处理这批花神杯,已经失去灵气的古董,对他来说没有任何价值。 林妙诗不懂古玩,所以沈欢直接在网上寻找出路。 综合来看,拍卖是最好的选择。 现在不比以往,大小拍卖行虽说没达到满地都是地步,但也绝对不少。 查阅了一些信息后,沈欢决定联系一下江明最大的徳信拍卖公司。 “您好,这里是德信拍卖公司,请问有什么能帮到您的么?” “我想拍卖一个物件。” “请问具体是什么东西呢?” “成套的十二月花神杯。” “请您稍等……”对方似乎是在进行转接,过了一会儿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男声,“不好意思先生,看不到货我们也无法判断真假,可能需要您带东西来我们公司鉴定一下。” “要不我报下地址你来我这儿吧,我有些不方便。”今天下午收集灵气的时候,就让林妙诗陪着出去了一回,现在又让她到拍卖公司,估计没那么容易。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行,我明天早上过去,要不……就现在吧,我姓吴!” “没问题,我叫沈欢,地址是……”沈欢报完地址以后,就挂了电话。 约莫一个小时左右,门铃声响起,沈欢一开门便看到了身穿正装的中年男子。 “沈先生?” “吴先生?” 确定身份后,沈欢没说什么废话,将吴先生带往楼上的卧室。 看到桌子上摆着的二十个花神杯,他有些不可置信的揉了揉眼睛,“不是说一套么?” “哦,其余的是平时闲着没事儿收来的,有不少重复。”沈欢随意道。 吴先生心里有些迟疑了,单个来说十二月花神杯不算太稀有,但成套的几乎闻所未闻。 除了中州开封博物馆收藏了一整套五彩十二花神杯以外,就连燕京故宫博物馆也只有几个单品而已。 所以他一听到有人要拍卖成套花神杯,就立马赶了过来。 谁知道对方一下子拿出了二十只花神杯,看来这次多半也是仿品,白乐了。 “您不是来鉴定的么?”沈欢在一旁提醒道。 吴先生回了回神,“我先看看。” 说着,他取出便携式视频显微镜,仔细检查起了那些花神杯。 “这——”吴先生看过月季杯后,身体明显出现了一丝僵硬,紧接着去看其余几件。 良久之后,他放下显微镜,拿出手帕一边擦汗,一边问道:“沈、沈先生,您确定要交给我们德信拍卖么?” “没错,难道你们接不了?” “不不不!”吴先生连忙摇头,“只是太意外了。” 这可是二十只货真价实的清康熙青花五彩十二花神杯,最重要的是其中还有十二只可以搭配成套!成套啊,可不是单品! 如果在德信拍卖,足以让他们公司名扬中州,不对,就算名扬整个华夏也没有任何问题! 沈欢也松了口气,“我说嘛,看网页上你们最近有一场瓷器专拍……” 这边还没说完,吴先生就激动了,“瓷器专拍?沈先生,您不要开玩笑了,十二月花神杯怎么可能在瓷器专拍这种小场面上拍卖!” 沈欢有些郁闷,成套的十二月花神杯再值钱,也不会超过一千万,至于激动成这样么。 “这一套花神杯,若是放在秋拍,说不定可以打破鸡缸杯的神话啊!” 明成化斗彩鸡缸杯,成交价——8亿元港币! 第30章想想这钱怎么花 网上信息虽然不少,但太过繁杂,其中有真有假。 就拿花神杯单品价格来讲,平均二十万这个价位并不完全对,准确的说,应该是几十万到一百多万之间,如果出现两虎相争的情况,三四百万也不是没有可能。 单独一个就这么值钱,那成套的呢? 得知鸡缸杯的拍卖价格后,沈欢半天都没回过神来,最后在吴先生的呼唤下才签了合同。 为了将五彩十二月花神杯拍出高价,德信拍卖公司下足了功夫。 不仅在网上大力宣传,还承包了几片公交站牌的广告。 收藏界爱好瓷器、字画、玉器者居多,花神杯算不上泛滥,但民间至今也没见几人能够收集成套,所以消息一出反响极其热烈。 不仅江明的收藏家开始活动,就连明珠、燕京、鹏城等地的富豪也纷纷赶来。 物以稀为贵,这种场面早在德信拍卖公司的预料之中。 而且十二月花神杯的广告出来后,有不少卖家联系,想要借着这股潮流出手物件。 当天沈欢特地带着林妙诗赶了过去,毕竟他也想亲自看看,十二月花神杯能不能打破鸡缸杯这个神话。 由于拍卖会还没开始,大部分人都在前厅等待,熟识的也会打个招呼,闲聊一会儿。 吴先生从走廊那边走了过来,“真是对不起,今天实在太忙所以来晚了。” “没事。”沈欢笑着摇了摇头,介绍道:“这位是拍卖公司的吴先生,这是林妙诗。” 吴先生看着林妙诗愣了老半天,眼中满是惊艳,“沈先生真有福气,可以娶到林夫人这样的妻子。” 妻子?我可没这么说过!冰山该不会因为这一句话把我给废了吧? 沈欢小心翼翼的瞅了林妙诗一眼,见对方表情无所波动,心思开始活络起来。 没反对,是不是默认了? “这是牌子,等工作人员布置好以后,就可以进去了。”吴先生从包里取出两个拍牌,递到了沈欢手里,“我这儿还有事儿——” 正说着,他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不好意思。”吴先生面带歉意,转身接起了电话,“恩,是我……什么?你再说一遍!” 挂断以后,他转过身来,面色凝重道:“沈先生,出了点意外,今天十二月花神杯的拍卖价格可能要大打折扣了。” “怎么,难道有杯子碎了?”一听这话,沈欢也不淡定了,那可是上亿元的东西,能不心疼么。 吴先生摇了摇头,“杯子没碎,只是……唉!您自己看吧。” 沈欢接过手机,是今天的网络头条——清五彩十二月花神杯,艳惊四座,拍出1。3亿高价! 收到花神杯后德信只顾着宣传,忘了观察内地以外的行情,没想到事情就是这么巧,在十二月花神杯香拍卖之前,香江苏仕比拍卖公司先人一步。 以现在的信息传送速度,估计要不了几分钟,这些买家就会收到消息。 最可恨的是,内地豪商大多被吸引来了江明,香江那边缺少竞争对手,导致花神杯无望超越鸡缸杯,价格止步于1。3亿。 有了这个先例,场内买家绝对不会再以原有的心理价位进行拍卖。 这等于德信拍卖公司,变相性的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大坑。 沈欢皱了下眉头,问道:“你觉得会比之前预想的低多少?” “变数太多,我也无法确定。”吴先生摇了摇头,“主要还得看这群买家的兴致,如果他们之中有花神杯的狂热者,拍出比苏仕比更高的价钱也不一定。” 后半句话,他说的很没底气。 国内富商不少,花神杯狂热者也不少,但是富商的同时又是花神杯爱好者就真的很少了。 有句俗话说得好,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好在最初沈欢就没想过能卖太高的价钱,没多久便平复了心情,“能拍多少是多少吧,有些事强求不来。” 卖家都这么说了,吴先生也没再多言。 不过进场时沈欢发现,在收到消息后,收藏者对于花神杯的兴趣似乎并没有减少。 “沈欢,没想到我也会来吧?” 沈欢和林妙诗刚坐下,一个声音就从身后传了过来,回头一看竟然是刘芊芊。 见两人视线如愿的转到自己身上,刘大小姐一跷二郎腿,得意道:“我就知道你今天会过来……听说你很喜欢花神杯?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得到它们!” 沈欢和林妙诗相对一视,从对方眼中得到了同一个答案——别理这个白痴! 刘芊芊见两人没一个搭理自己,气得直跺脚,但因踩时太过用力,差点没把脚给崴了,“狗男女,待会儿有你们好看!” 随着一声锣响,拍卖会正式开始。 “先生们,女士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光临德信拍卖公司特别举行的夏季拍卖会……”拍卖师念完开场白,请上了第一件拍卖品。 通过频幕来看,似乎是一副古画,由于距离太远,沈欢心不在此,也懒得开启青眸观察。 随着时间推移,拍卖品一件接一件,虽然没有流拍,但也没出现你争我抢的局面,应该都是在等十二月花神杯出场。 也不知过了多久,万众瞩目的花神杯终于上场,在拍卖师的一番介绍下,各个都像是打了鸡血。 这边刚报出起拍价,就有人开口加价,不多时便超过千万门槛。 刘芊芊被众人的竞价声吵醒,不快的揉了揉眼,“沈欢,你怎么还不出价。” 自己买自己东西,脑抽了才会去做吧? 这话沈欢自然不会说出口,他笑了笑,“不着急。” “还不着急,都到两千多万了,你有那么多钱嘛!”刘芊芊鄙夷道。 沈欢没再说话,静静的看着价格飞速上升。 可是在达到四千万以后,之前的竞价热度“腾”一下就没了。 “四千两百万第一次,四千两百万第二次……” 如果没有香江那出拍卖会,花神杯的价格至少过亿,让人四千万得手,沈欢心里有些不甘,恨不得抓起别人的牌子举起来喊价。 “五千万!”林妙诗举了下手里的牌子。 见沈欢一脸惊异的看着自己,她淡然道:“杯子不错,我挺喜欢的。” “五千一百万!”刘芊芊喊完价,不屑道:“没想到有些人要靠女人出钱,才能买来自己喜欢的东西。” 林妙诗看都不看一眼,继续加价,“五千五百万。” “你、你——”其实五千一百万已经超出了刘芊芊的支付能力,但为了让林妙诗吃瘪,她宁愿冒着被老子揍的危险,也要强行竞价,“五千六百万!” 可能两人竞价动摇了一些人的心思,这次没等林妙诗开口就有人报价,“六千万!” 经过一波接一波的起伏,最终这套十二月花神杯的价格以八千四百万成交。 听到这价格,沈欢也没心思犯愁,只想着这八千四百万该怎么花。 “接下来是慈善拍卖,所得款数将全部分给山区的留守儿童,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进入慈善拍卖环节后,已经有不少人起身离去。 刘芊芊见沈欢两人没走,也跟着留下,“我还以为你多有钱呢,不是也没买到花神杯。” “林小姐不过是帮我抬价而已。”沈欢佯装忽然想起什么,“对了,忘了跟你说,那花神杯其实我的。” 听到这话,刘芊芊整个人都傻了眼,“骗谁呢,那花神杯怎么可能是你的,我、我不相信!” 沈欢懒得再理会这个智商上有缺陷的千金小姐,转身对林妙诗说道:“我上个厕所,待会儿回来。” 拍卖十二月花神杯时,他由于紧张,喝了不少水,憋这么久也是时候释放一下了。 可这步子还没迈开,苏璃的声音忽然在脑中响起,“别走,台上那东西,无论花多少钱都要拿下……算姐姐我求你了!” 第31章苏璃化形 苏璃不是第一次求人,但这次听上去很真诚。 自从上次筑基成功后这狐狸精就一直没说过话,害得沈欢还以为她出了什么事儿。 “用得着我就说话,用不着就不出声是吧?” “以后再跟你解释,算姐……算我求你了。” 沈欢一点也不着急,其实不用青眸查看,他也大概猜到现在台上拍的是什么东西。 之前发现十二月花神杯时,苏璃虽然激动,但也没到如此地步,毕竟不关乎己身。 现在这么着急,那拍卖品多半和她被封印的魂魄有关。 大屏幕上显示的是一条玉坠,除了主饰以外,其它全是由颜色各异的玉石串联。 “这件玉坠,名为华夏虹彩,是唐大师的练手之作,由各代玉器残品拼接而成,起拍价六万元……” 和之前相同,场内气氛算不上激烈,但也有不少人出价。 见价格不再猛涨,沈欢举了下牌子,“十三万。” “十三万,还有更高的么?如果没有的话——” 拍卖师话都没说完,刘芊芊就又跑出来瞎胡闹,“二十万!” 别说,她这么一喊,不少人朝这边看了过来。 沈欢皱了下眉头,他现在有点明白,古人为何说出“唯女子小人难养也”这种话了了。 “二十五万。” 这边话还没落,那边声音就起,“三十万!” “五十万。” “一百万!”刘芊芊是存心和沈欢过不去,上千万暂时拿不出来,但几百万对她来说并没什么压力。 “你喜欢这东西?让给你吧。”沈欢耸了耸肩,看样子似乎不准备继续竞价。 刘芊芊先是一愣,好像想起了什么,“别说这破玉坠子也是你的。” “该死的混蛋!!!” 见沈欢只笑不说话,她就知道自己又上当了。 慈善拍卖没多久就结束了,沈欢和那些拍卖到物品的买家赶往后台进行交接。 “国际惯例,扣除百分之十的佣金,余下的七千五百六十万已经全都转到了您的账户。”八千四百万这价格,对吴先生来说还是很满意的,“至于剩下的那些杯子,我们已经发往其他分行,想必经过两次高价竞拍,单品花神杯的价值也会提高不少。” 沈欢那叫一个心痛,八百多万就这么没了。 林妙诗打了个哈欠,看上去像是困了。 “你先到外面等会儿,我上完厕所咱们就回去。”沈欢说完便转身离去,看上去很急,不过他去的并不是厕所方向…… 刘芊芊很郁闷,今天明明是来气沈欢那小子的,没想到她自己反倒憋了一肚子气。 “该死,这事儿不会就这么完了,咱们等着瞧!” 话音刚落,沈欢的声音便从她身后传来,“不用等着,咱们今天就把事儿说开了吧。” “啊!” 隧道灯光比较昏暗,沈欢这一开口,把刘芊芊吓得不轻,“我、我们没什么好说的。” “来,看着我的眼睛。” 这小子干什么?难道喜欢上了我,不可能,他已经有了林妙诗,又怎么……这个该死的小混蛋,究竟想玩什么把戏! 刘芊芊心里很乱,表现得却很强硬,“看就看,难道本小姐还会怕你不成?” 说着,便瞪大眼睛与沈欢对视,谁知视线刚一接触,她的意识便陷入空白,紧接着耳边响起一阵玄幻之声,“把华夏虹彩给我。” “好、好……”刘芊芊双目无神的从包里取出玉坠。 沈欢接过玉坠后,表情有些惊讶,狐狸精没骗我,青眸竟然真的多了催眠能力,不再拘泥于透视和医治。 血玉中的苏璃催促道:“你现在境界太低,只能让普通人失神三分钟,快点走吧!” 沈欢收起玉坠,打算闪人,可没走两步又停了下来,走到刘芊芊面说道:“叫爸爸。” “爸爸……” 见沈欢从会场出来,林妙诗忍不住皱了下眉头,“怎么这么久。” “啊?哦,可能是凉饮喝了太多,拉肚子了。”沈欢随便找了个借口。 本以为上车后,两人又会进入静音模式,谁料平时开车基本不说话的林妙诗,竟然主动开了口气,“这笔钱你打算怎么处理。” “不知道。”沈欢说得是实话,从卖牛黄的第一桶金,到现在身家九千来万,时间连一个月都不到。 对自幼家境贫苦的他来说,一下子赚这么多钱,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这钱应该够花一辈子了吧。” 他现在和暴发户没什么区别,钱是多了,但想法仍旧停留在乡村水准。 林妙诗似乎早就料到了这个答案,“做生意吧。” “做生意?我哪是这块料。”沈欢苦笑着摇头。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做生意不是件容易事,就算有钱也不能说一定成功。 华夏是关系社会,没有路子什么都做不了。 九千万看似不少,但真要用开公司疏通关系,根本就不够用。 林妙诗也没再说话,似乎做生意这个建议只是随口一提。 回到别墅后,两人各干其事,互不干扰。 “快点把那玉坠取出来。”这边还没坐下,苏璃百年开口了。 “帮我筑基那会儿,也没见你这么急。”沈欢发了句牢骚,然后取出玉坠放在了桌子上,指着上面一颗红色的玉珠道:“这个就是封印你尾魂的血玉吧?” “没错,没错。” 将两枚碎块放在一起后,玉珠子上面的血色快速褪去,没多久就变回了原本晶莹剔透的样子,而血玉上的红色则更加浓郁。 “哈哈哈,老娘终于可以化形了。”血玉中,苏璃的语气极为兴奋。 “不就是化形——”沈欢刚想吐槽,忽然一愣,化形?难道说自己可以看到这狐狸精的样子了? 苏璃那娇媚声音听得人心里直痒痒,加上在古籍中,狐狸精都拥有倾城之姿,他老早就想一睹芳容,只是一直没说出来罢了。 沈欢忍下心中激动,佯装随意道:“你说的化形是什么意思?” “现在姐姐我已经拥有两魂之力,可以凝聚虚体,现形于血玉之外,在不超过十平方米的距离内活动。”要说激动,还属苏璃本人。 自从被封印之后,她有上百年没有活动过,只能随着血玉移动。 对别人来说十平方米不算什么,但对以前的苏璃来说,这完全是一种奢望。 “好了,姐姐要出来了,小弟弟不要眨眼哦~” 话音刚落,一个半虚半实的身影便出现在卧室之中。 “噗!”原本一脸期望的沈欢在看到苏璃的面容后,直接喷出一口老血。 说好的倾城之姿呢?这尼玛不是如花嘛! 第32章该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说如花只是第一印象,再看第二眼,那模样和十万个冷笑话里的初版哪吒差不多,接着看第三眼——还他妈没初版哪吒好看! 肩宽膀粗,还非得穿着一身唐式裸肩红群。 脸蛋是标准的国字脸,胡茬唏嘘,头发凌乱,加上那令人蛋碎的扣鼻屎动作,沈欢简直恨不得一刀砍了她! 说好的美女呢?说好的妖娆呢?说好的一笑倾城再笑倾国呢? 大汉苏璃扭了扭水桶般的腰肢,媚眼一眨,“姐姐是不是很瞟了呢。” “漂亮,的确漂亮,如果放在侏罗纪时代,一定是第一美人!”沈欢欲哭无泪,自己竟然被一个该死的人妖戏耍了这么久! “哎呦,小弟弟真会说话,听得姐姐心里好开心。”大汉苏璃轻捂唇角,笑得腰肢乱震。 词没用错,就是乱震,这腰子搁游泳池里晃两下,估计得掀起滔天巨浪。 现在沈欢总算明白,疯道士为毛会一剑砍了苏璃,人家那是在拯救世界人民的眼球啊! “姐姐说了,若有朝一日脱困,必定终身侍奉,虽然现在没有肉身,但姐姐懂得一套神交之法,必定让你爽得飞起,来,先亲一个。” 你他妈亲鬼去吧! 以貌取人?那请问,你会和母猪一见钟情吗?连网上都说这是个看脸的世界好么! “你再往前一步,老子就把这血玉给砸了!” 这下子终于轮到苏璃慌神了,“不过是开个玩笑,至于激动成这样嘛!” 说着,大汉摇身一变,恢复了女子之身。 荧光散落,沈欢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不是没见过美女,就拿林妙诗来说,无论脸蛋和身材都称得起绝世无双,但由于性情冷淡,少了几分真实感。 苏璃则正好与之相反,身穿红裙的她,就像是一团烈火,足以将任何男人焚烧。 灵蛇髻与长鬓随风要摆,魅眸似含秋波,红唇娇艳如火,蛾眉之间的三纹花钿更是让人如痴如醉。 当然,沈欢的视线主要还是停留在胸前。 这么大,要两只手才能握住吧? “咕咚。”沈欢不停地吞咽唾液,这样的视觉冲击实在是太大了。 仙女令人神往而无心亵渎,苏璃却是妖艳至极,让人迫不及待的想要推倒。 “我说,人家都变回来了,你可以把锤子放下了吧?” “啊?”沈欢先是一愣,然后将头侧过一旁,咳嗽了几声,“你这样子,哪里有半点仙气。” 他不敢与林妙诗对视,是怕对方把自己给吃了,不敢和苏璃对视,是怕自己忍不住把对方给吃了。 “谁说仙就要有仙气?那完全是你们人类自己臆想出来的。”苏璃伸了下懒腰,肩头的飘带落至肘部。 沈欢现在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能不能变得普通一点,你这样有点……” “受不了么?”苏璃抚唇而笑,“可姐姐本来就是这样子啊,现在不能亲自帮你解决,但过过眼瘾还是可以的,就在这儿怎么样?绝对比东瀛人拍的小电影刺激。” “咳咳,那啥,我先上趟厕所,你自便。”说完,沈欢就一溜烟的跑出了房间。 这该死的妖精,差点没要了我老命! 按照原本想法,他现在应该去浴室冲凉冷静一下。 “咔嚓!” 开门进去以后,沈欢便准备把衣服给脱了,可衣服脱了一半,他就停住了。 人倒霉的时候真是喝口水都塞牙,林妙诗竟然正在浴室里泡澡! “呵、呵呵呵……”沈欢一脸干笑,“我说自己只是想洗澡,你信么?” “你觉得呢?”林妙诗面色如常,眼神故意在某处扫了一下。 沈欢低头一看,瞬间想死的心都有了,兄弟,你这时候出来,不是害我嘛! “我觉得的吧……”沈欢用t恤挡住某处,“我还是先出去吧!” 这都叫什么事儿啊! 沈欢在客厅里来回踱步,那种感觉没了,他却不敢回卧室,看了那狐狸精几眼就成这样,待在一起睡觉还不得精尽人亡。 “到你了。”没多久林妙诗也从浴室里走了出来,正用毛巾擦着头发。 沈欢摆了摆手,“不用了。” 林妙诗整个人仿佛定格了一般,静静地看着他一句话也不说。 想了想,自己的话似乎没什么毛病,沈欢再次说道:“真不用——” 这话说到一般,他总算想明白自己错在哪了。 刚刚那么急说是为了洗澡,现在人家出来,又反倒不洗了,再加上之前的情形,得,这次真解释不清了。 林妙诗没说话,到冰箱里取了罐啤酒,“你谈过恋爱么?” “问这个干嘛?”沈欢疑惑道。 “只管回答就好。” 沈欢在校期间也收过几封情书,但因为沈父的病情他全都婉拒了。 不知道是不是男人的自尊心在作祟,沈欢选择了撒谎,“有啊,怎么了?” 林妙诗喝了口啤酒,“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这他哪知道,考虑了半天,才开口说道:“你会非常喜欢和她在一起,但却找不到理由,你会时常挂念她担心她,以至于忽略了自己……” 沈欢静静地诉说着,就像是真的恋爱过一样。 “那女孩子一定很美。”林妙诗晃了晃酒罐,发现没酒后随手扔在了地上。 看着起身取酒的倩影,沈欢感叹道:“是啊,她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美的人。” “你们为什么会分开?”拿到啤酒后,林妙诗翘起二郎腿,重新坐在了沙发上。 分开?都没在一起,又哪来的分开。 沈欢一直想不到合适的理由,急得满头大汗。 “对不起,我不该问这个问题。”这次林妙诗喝的很慢,只是轻轻一抿,便将啤酒放下。 听到这话,沈欢大松了口气,“不碍事……对了,你还没说,为什要问这个。” 他总觉得今天林妙诗有些怪怪的。 “没什么,随口问问。”林妙诗指了指茶几上方的笔记本,“电脑不用的话,我就收回去了。” “不用了。” 林妙诗走后,沈欢并没有离开,因为他忽然想到了一件事,问这种问题,岂不是说她根本就没谈过恋爱? 沈欢端着脑袋,摇了摇头,“不可能吧,这么漂亮怎么可能没谈过恋爱呢。” “不对,她这么问,也可能是有了 第33章和小贝一起去旅游 沈欢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看起来是有那么点荒唐,但仔细想想,似乎还真有这个可能。 林妙诗回到江明以后,几乎足不出户,接触到的男人只有他一个,难免有日久生情。 “与其自己一个人想,倒不如让姐姐帮你出谋划策。” 一听到苏璃的声音,沈欢就变得警惕无比,但四处看了看,整个客厅就只有他一个人,“我就说嘛,那狐狸精只能在十米范围内活动,怎么可能会在——” “姐姐在这儿呢,抬头。” 沈欢一抬头,差点没被吓死。 苏璃的脑袋和吊灯一样,倒挂在天花板上。 看到沈欢那惊恐的模样,苏璃幸灾乐祸地笑了笑,这才慢慢悠悠的飘下来。 “你不是说活动范围只有十平方米么。” “我说过么?可能是你听错了!”苏璃说起谎话来,眼都不眨一下,“以血玉为圆点,十米为半径,只要在这个空间里,姐姐都能随意活动。” “聊这些没意思的东西干嘛,还是来说说你小情人吧。”苏璃侧卧在半空中,翘起了兰花指,“想当年姐姐裙下之臣,没有一千也有几百,感情这事儿……喂,臭小子,我跟你说话呢!” 沈欢懒得理会,这个满嘴谎话的狐狸精,信她还不如上网上查呢。 “怎样判断一个人是否有喜欢的人?” 看着网上的一条条言论,沈欢觉得有所收获后,又开始查询下一个问题,“怎么判断对方是否喜欢自己?” …… 第二天一早,沈欢便被手机铃声给吵醒。 “喂……吴哥?嗯,是我,剩下的杯子也拍出去了?那你……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儿,我知道了,你派人送过来吧。” 在沙发上睡了一宿,他感觉整个身体都不怎么舒服,刚想起来活动一下,林妙诗的声音却传了过来,“什么事?” “德信那边的电话,说是十二月花神杯给他们公司带来了不少好处,所以送给我两张云来山双日游的门票。”沈欢正说着忽然一愣,不对啊,网上不是说外出游玩是增进感情的最好方式嘛! 想到这儿,他忍不住试探道:“反正没什么事儿,我要不咱们一起去?” 林妙诗面色平淡道:“公司刚刚来消息,我需要出一趟差,两天后才能回来,你自己去吧。” “那还是算了吧,我打电话让他们不用送了。”沈欢心里有些失落,说着便拿出了手机。 如果她真的对我有好感的话,又怎么会拒绝呢,看来是自己想多了,唉…… 林妙诗伸手将手机拨到一旁,“他们公司也是一番好意,你就这么拒绝的话,情面上说不过去。” “那你是答应陪我去了?”沈欢兴奋道。 “说了要出差,你看看其他人有没有空。”林妙诗整理了一下秀发,“我先回公司,有事电话联系。” 这该死的医药公司,早不出差晚不出差,非得在这个时候出差。 沈欢咬了咬牙,决定再赌最后一次,“对了,我觉得除了黑色,你穿其他颜色的衣服一定也很好看。” 无论男女,只要有了喜欢的人,都会非常注重仪表,甚至会因为对方随口一句话,而改变长期的穿衣习惯——《某犬的恋爱准则:暗恋篇》 林妙诗只是淡淡的应了一声,没再说话,直接开门离去。 没过多久,德信公司就把云来山双日游的门票给送了过来。 一场孤独的旅行听上去很文艺,但沈欢可不是什么文艺青年,思来想去,他决定联系一下牛大宝。 云来山和长乐村都隶属怀州市,只有一县之隔,正好顺路。 “大宝,我是欢子,你不是一直想去云来山玩么,我这儿有两张双日游的门票,咱俩一起——”电话打通后,沈欢直接说出了目的,但话没说完,对面便传来了一个女声,“好你个沈欢,每次有什么好事儿只知道喊臭大宝,从来不带上我。” “小、小贝?!”沈欢没想到接电话的会是牛小贝,“你哥呢?他怎么没接电话。” 牛小贝气哼哼道:“别转移话题!刚才的问题你还没回答我呢。” “要不……我把票寄回长乐村,你们俩再一起过去?”反正林妙诗不去了,他再去也没什么意义。 “我才不和臭大宝一起呢。”牛小贝话音一转,“再说了,他最近忙着相亲呢,才没时间陪你乱跑。” “相、相亲?”要放在别人身上,沈欢也不会诧异,毕竟农村结婚往往要比城里早一些,尤其是牛大宝这种辍学在家的,虽然不能领证,但在乡下只要摆了酒席事儿就算定了,证件等年龄够了再补也不迟。 只是牛大宝从小立志,一定要娶个城里媳妇,现在年龄没到又怎么会去相亲呢? “当然是被我带着去的,啊!你又转移话题!”电话那头的牛小贝极为活跃,光是靠语气就能想象出她现在是什么表情,“不管,我在家闲着没事儿好久了,这次你一定要带上我。” “咱俩去?不太好吧……”沈欢有些为难道:“牛叔他不会同意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都没说话,他不禁开始着急起来,“小贝,你生气了?” 还不说话,看来小丫头是真的生气了,早知道就答应了。 沈欢这正懊恼着,牛小贝的声音从听筒里传了过来,“我和老爸说过了,咱们什时候去?” 你要和牛叔商量,打声招呼能死么,浪费我半天感情! “要不就今天吧,我这两天正好没什么事。” 林妙诗出差,要两天后才回来,与其一个人待在家里,还不如趁机出去玩两天。 “行,我在火车站等你。” 城际铁路还没开通,坐火车要两个小时。 不过从车站里出来以后转乘公交,下车后订房的酒店会有专车免费接送。 “喂,我到了,你在哪呢?”沈欢出站后瞅了半天,也没看到熟悉的人影。 “我看到你了,抬头往前看。”牛小贝说完,就把电话给挂了。 沈欢往前看了看,依旧没找到,忍不住嘀咕,“这丫头毛毛躁躁的,到底跑哪了?” “这里这里!”这时一个小巧的身影朝他不停地挥手。 “小贝?” 牛小贝今天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刚好有一阵微风拂过,将她头顶的沙滩帽吹到了地上。 比身材相貌,无论是苏璃还是林妙诗,牛小贝哪个都不如,但她身上那股清新的邻家小妹气质,让人感觉很舒服也很亲近。 “啊,我的帽子!” 沈欢回神后,帮忙捡起沙滩帽,递给了牛小贝。 小丫头嘟起小嘴,委屈道:“都脏了。” 沈欢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再耽搁下去可就玩不了了,咱们先上车吧。” “都说多少次了,摸头摸多了会不长个子的!” 大概过了快一个小时,终于是到了酒店。 可一下车,沈欢的表情就变得尴尬起来,牛小贝更是满面羞红。 这个吴哥,干嘛没事儿订个情侣酒店啊! 第34章林妙诗也来了?! 云来山风景优美,依山傍水,旁边的情侣酒店自然也不会太差。 沈欢简单看了一下,房间构造很有情调,遗憾的是只有双人床。 “待会儿咱们玩回来,你睡床,我睡外面沙发好了。” 牛小贝差不多已经冷静了下来,俏皮的撅撅嘴,“你找臭大宝玩,却订的情侣酒店,难道你俩——” “小丫头,再胡说就撕烂你的嘴巴。”沈欢无奈的摸了下额头,现在小女生脑袋里装得都是些什么啊。 因为才刚刚七月份,云来山的游客并不算多。 沈欢也没来这儿玩过,就买了份旅游指南。 按照上面的说法,云来山景区算不上小,想要领略全部的风景魅力需要两天时间。 “咱们先去坐车到朱石峡看看吧。” 景区内景点比较分散,步行估计得把人累死。 牛小贝用粉舌舔了下冰棍,“你说了算。” 朱石峡算是云来山景点的精华,游客相对多一些。 刚进去就感觉一阵清凉,再也没有半分暑意。 “好壮观!”看着眼前的景色,牛小贝忍不住兴奋欢呼。 沈欢表现得倒比较平淡,主要是心不在此。 逛了大概不到四十分钟,牛小贝就开始喊累。 沈欢朝四周看了看,指着前方的水潭道:“前面有个潭子,要不咱们进去玩一会儿,就当休息了。” 牛小贝撇了撇嘴,小声嘀咕道:“就不知道背背人家。” “你说什么?” “没什么,快去玩水啦!” 沈欢扁起裤腿,走进了水潭。 “哇,还有鱼,欢子哥,快点抓住它!” 那活泼劲,哪有半分累了的样子。 不过此情此景,倒是勾起沈欢不少儿时的记忆。 小时候他和牛大宝经常到村边的河里捞鱼,牛小贝总会像跟屁虫一样,紧紧地跟在后面。 “没想到一眨眼,十几年就过去了……呼,干嘛呢!”沈欢还没感叹完,就被人泼了一身冷水,真应了那句“透心凉”的广告。 只见牛小贝在那幸灾乐祸的大笑,手上还带着些水迹。 “好你个小丫头!”沈欢捧水还击。 两人一来一往,颇有点鸳鸯戏水的味道。 “啊!臭沈欢,你往哪泼呢。”牛小贝脸蛋羞红的捂着胸脯。 沈欢也是一脸尴尬,“我不是故——” 话还没说完,牛小贝猛地躬身,朝他拨去大片潭水。 面对突发情况,沈欢一点也不着急,轻松地躲了过去,就知道这小丫头没那么矫情。 牛小贝一脸惊恐,不停地弓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现在才知道求饶?晚了!”沈欢话刚说完,就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小丫头道歉的对象好像并不是自己。 难道泼到别人了? 沈欢转过身一看,差点没掉水里,“林、林小姐?!” 他打死也想不到,会在这里碰到林妙诗。 牛小贝开始也觉得在哪见过林妙诗,现在沈欢这么一开口,她总算想起来了。 林妙诗双手交叉放在胸前,静静地看着两人一句话也不说。 “您不是要出差吗,怎么来这儿了……”沈欢现在心情有些复杂,高兴有点,疑惑有点,心虚也有一点,至于为什么会这样,他自己都想不明白。 “水里凉,咱们到岸边坐会儿?” 林妙诗没做表示,转身朝岸边走了过去。 “呼……吓死我了,这姐姐还是和以前一样,冷冰冰的。”牛小贝一脸后怕的拍着胸口。 林妙诗不在身边,沈欢表现自然不少,安慰道:“她又不是老虎,怕什么。” 这话换来牛小贝一脸鄙夷,“还说我呢,你也没强多少,汗都出来了。” “……” 这丫头的观察力,什么时候变这么强了。 到岸边以后,沈欢咳嗽了下,主动出声,“你怎么也来这边了?” “出差的地方正好在这附近,客户还没来,就准备玩一会儿。”林妙诗回答完,眼睛直勾勾的盯了过来,“不是找不到人一起,准备一个人来玩么?” “呃,我本来是想找大宝的,后来……”沈欢将经过解释了一遍。 林妙诗“哦”了一声,将视线放到别处,没再说话。 沈欢小心翼翼的提议道:“要不咱们一起玩吧,反正还有很多景点没逛,人多也热闹。” “我不喜欢热闹,一个人正好。” “那个……天气这么热,我给你买个冰棍吧!” 林妙诗还没回答,牛小贝却主动跳出潭子,“我去,你和林姐姐多聊会儿!” 让她一个人和林妙诗独处?那还不得被冻死。 牛小贝离开后,沈欢想活跃一下气氛,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静静的待在原地。 忽然,林妙诗用余光瞟了他一眼,“会捉鱼么?” 沈欢下意识点了点头,“会啊。” 林妙诗起身朝潭子深处走去,头也不回道:“教我捉鱼。” “啊?”沈欢有点回不过神来,刚才不是说喜欢一个人玩吗,怎么现在…… 他转头一看,不远处正有一家子在潭里捉鱼,估计是那热闹的气氛感染到了林妙诗。 “小贝应该快回来了,她也想看我捉鱼,咱们等她……”沈欢正说着,忽然打了个冷颤,抬头一看,林妙诗正用冷冰冰的眼神盯着自己。 他连忙改口道:“我先教你,不等小贝了。” 捉鱼景点是默许的,毕竟没有专业工具,鱼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抓到。 要真抓到了也没事儿,岸边有个摊子,游客把抓到鱼到那称一下就可以花钱带走,附近酒店也都有烹制服务。 进去以后,林妙诗忽然把手搭在了沈欢肩膀上,不等询问,她便主动解释道:“我不会游泳,这样安全点。” 这水潭最多半米深,就算掉下去也淹不死人吧? 沈欢心里嘀咕,脸上却没多少变化,一本正经道:“捉鱼和武术一样,讲究快准狠,它们的鳞片很滑,抓肯定抓不到,我们得先用手摁住,然后……” 说完一大堆徒手捉鱼的要素以后,沈欢示意林妙诗自己试一下。 “没听懂。” “要不,我手把手教你?” 见对方默认,沈欢也壮起胆子,抓住了林妙诗的小手。 两人刚连在一起,牛小贝的声音就从背后传了过来,“欢子哥,你和林姐姐在干嘛呢?” 怀有贼心的沈欢被吓了一跳,激动之下连忙松手。 松手不要紧,可他太过慌乱,还顺带推了一把。 林妙诗失去重心,整个人直接朝前栽去。 沈欢救人心急,连忙伸手揽住,“对不起,我不是——” 话说到一半就停了,表情也变得尴尬无比。 又软又有弹性,这种手感……该死!自己不会是摸到不该摸的地方了吧? 第35章她真的喜欢自己! 想到那种可能,沈欢连忙松手。 林妙诗还没站稳,突然松手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掉到水潭里。 死就死吧,被骂一顿,总比让她变成落汤鸡要好! 沈欢一咬牙,再次将手伸了出去。 这次只能勾到背,应该不会再碰到那种不该碰的地方了……吧? 想象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他的确没有碰不该碰的地方,可是却把不该扯断的东西给扯断了! “哗啦啦!” 荡起的水花,溅了沈欢一身,他没心思计较这些,急忙以公主抱的方式,将林妙诗从水里抱了起来。 “咳咳!”林妙诗一边将水咳出,一边用杀人般的目光看了过来。 沈欢欲哭无泪,黑衬衫都扯变形了,扣子也掉了几个,这让我怎么解释啊! 牛小贝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欢子哥,你、你好厉害!” 要不是你突然杀过来,能出这事儿么! 其实这件事和牛小贝没多大关系,人家只不过是随口一问,要怪也只能怪沈欢自己做贼心虚。 “嘶——”林妙诗忽然倒吸了口冷气,表情痛苦道:“崴脚了,你慢点。” “哦、哦……”沈欢小心翼翼的把人放到岸边,“对不起,刚才我……我还是想帮你看看脚崴的严不严重吧。” 林妙诗伸手将他推开,“我没事,不用你管!” “林姐姐,欢子哥医术很厉害的,你就让他看看吧。”牛小贝在一旁帮腔。 林妙诗摇了摇头,“不严重,回酒店喷点云南白药就好了。” “我送你。”犯了这么大错,沈欢想趁机表现一下,挽回些好感。 不等拒绝,沈欢便强行把她背了起来。 “我说了,自己能回去!” “小贝,把我放在岸边的外套拿来,给她披上。”沈欢佯装没有听到。 旅程提前结束,牛小贝有些不乐意,但出了这种事儿也没办法。 “哎呦!”没走两步,沈欢便感觉腰间的软肉被人拧了一把,忍不住惨呼出声。 “怎么了,欢子哥?” “没、没事儿。”沈欢咬牙干笑,拧就拧吧,要不是自己,她也不会落魄成这样。 沈欢拦了辆出租车,让牛小贝和林妙诗坐后面,然后才坐到副驾驶位置上。 司机问道:“到哪?” “去……”沈欢这才想起,自己还没问林妙诗住在哪儿。 林妙诗将视线放在窗外,随口道:“连理枝。” 连理枝?!这不是自己和小贝住的情侣酒店么,林妙诗一个人怎么会住这种酒店? 牛小贝眼中闪过一丝亮光,“林姐姐是和男朋友一起来的吗?” 林妙诗皱了下眉,反问道:“难道一个人就不能住情侣酒店么?” “呃……”牛小贝吐了吐舌头没有说话。 酒店距离景区很近,十分钟没有就到了。 到酒店以后,沈欢在电梯口停了下来,“你在哪个房间?” “五二一。” 五二一?我和小贝在五二零,岂不是说她就住在隔壁! 在云来山附近出差还能用巧合解释,住一个酒店也不算什么,可这房挨着房就不能用巧合来解释了吧? “欢子哥,欢子哥,我们到了,在想什么呢!” 直到牛小贝的呼唤声传来,沈欢才回过神来,“你先回房,安置好林小姐以后我就回去。” “你一个大男人多不方便,还是我来照顾林姐姐吧。” 沈欢也没多想,点了点头。 林妙诗一路上都没说话,可能是气劲还没下去。 “好了。”治疗崴脚这种小伤,只用一缕灵气就已经足够。 沈欢拍了拍牛小贝,“走吧,让你林姐姐多休息会儿。” “我一个人嫌闷,就让小贝陪我在这儿聊聊天吧。” 听到这话,牛小贝脸色吓得煞白。 在生人面前,这小丫头脸皮薄得很,最终也没拒绝。 “要不我也留下?” 不需回答,在看到那眼神以后,沈欢便连忙闪人。 回到房间后,沈欢总觉得有些心神不宁。 早知道把那狐狸精给带来了,虽然说话不中听,但有个人聊天总比没事儿干好啊。 差不多过了两个小时,牛小贝终于回来了。 “饿死我了!” “我这就给前台打电话,让他们送饭过来。”沈欢一边用手机拨号,一边装作随口问道:“你们都聊了点什么?” “什么都聊啊,林姐姐也没想象中那么恐怖,人挺好的。”牛小贝趴在沙发上,晃了晃小脚丫子。 “咳咳。”沈欢挂掉电话以后,继续问道:“那她有没有提起我?” “说了啊……对了!”牛小贝好像忽然间想起了什么,猛地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欢子哥,你什么时候谈得女朋友,我怎么不知道?快点老实交代!” “女朋友?”沈欢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牛小贝点了点头,“是啊,林姐姐说你之前谈过一个女朋友,我听都没听说过。” “我那是骗她的!” 沈欢话音刚落,林妙诗的声音就从门口飘了进来,“原来是骗我么?” 她、她怎么来了? “刚刚忘了告诉你,林姐姐也没吃饭,我就邀请她一起过来,故意没关门。”牛小贝说完,上前挽住林妙诗的胳膊,“看吧,我就说欢子哥没我不知道的事,什么女朋友一定是骗人的。” 喂,有没有搞错,这小丫头竟然为了一个刚认识的人,把自己这个认识了十几年的哥哥给卖了! 女人,真是一种神奇的动物。 吃饭时林妙诗和牛小贝聊得火热,沈欢完全成了局外人。 “林姐姐,你穿得这身淑女装,比之前的黑衬衫好看多了。” 沈欢这才发现林妙诗换了身衣服,不仅颜色变了,连款型也变了。 变了,她真的因为自己一句话而改变了着装! 这样的话,一切都解释通了。 林妙诗来云来山,不是为了出差,而是为了来找自己!她订隔壁房间不是巧合,而是为了距离自己更近一些! “欢子哥,你说是不是?” “啊?”沈欢回过神后,也连忙称赞,“是、是,真的很好看。” 林妙诗眼眸里闪过一丝喜色,表情却还是一副淡然的样子,“哦,最近那家店打折,我看便宜就买了,还凑合吧。” 等吃完饭以后,牛小贝提议趁时间还早再逛逛,沈欢也觉得待在酒店没什么意思。 可没等三人出门,就下起了大雨,再次游玩的计划算是泡汤了。 双方各回各屋,准备等明天再看看。 “别伤心了,明天不还有一天么?现在去睡觉,咱们明天早点起来把该逛的地方都逛了。”沈欢安慰道。 “好吧。”牛小贝一脸不甘心,但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也只能这样了。 沈欢在沙发上睡着没一会儿,就被牛小贝拽了起来。 他揉了揉眼睛,无奈道:“又怎么了?” 牛小贝可怜兮兮道:“打雷,我一个人怕得睡不着。” 话音刚落,一道惊雷就从窗外划过…… 第36章全世界的女人都怕打雷 “轰隆隆——” 雷声震耳,牛小贝发出一声尖叫,就朝沈欢怀里钻。 “没事了,没事了。”沈欢拍了拍小脑袋,安慰道:“沙发太小,我们到床上去睡吧。” 如果牛小贝穿着一身轻纱睡衣,他绝对不敢这么说,不过对方很明显是走可爱路线,穿着连体的小猫睡衣,根本勾不起那种心思。 上床后,还没来得及把被子盖好,牛小贝就将他牢牢搂住。 看到这情形,沈欢无奈的笑了笑,刚想把灯关掉,外面忽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酒店服务人员应该不会过来打扰住客休息。 这里是情侣酒店,特殊的上门服务服务服务更不可能。 “你等一下,我去看看怎么回事儿。” “一、一起去!”牛小贝死不松手,目光躲躲闪闪的看着窗外,生怕又有惊雷闪过。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到门口,当沈欢把门打开后,无论是他还是牛小贝,都有些发愣。 只见林妙诗正抱着被子,一动不动的站在门口,见两人这么亲密,似乎有些不悦。 “林小姐,你这是……” “下雨了。”林妙诗没头没尾的答道。 沈欢挠了挠头,“然后呢?” “怕你冷。” 听到这话,沈欢差点没傻笑出声,她果然是喜欢自己! “酒店里被子只有一件,把它给我们,林姐姐你不就没被子盖了么?”牛小贝说话时,偶尔还会回头看一下窗外。 林妙诗摇了摇头,“他睡沙发,咱俩睡床上。” 沈欢听到这话差点没栽到地上,这到底什么意思? “你要睡这儿?”沈欢有些不解道。 林妙诗点了点头没说话。 “那我也不用睡沙发啊!”沈欢无奈道:“这么着,你和小贝睡这儿,我到你那屋睡。” “行!”林妙诗说着,便把被子塞进了他手里。 沈欢走出门外时,忍不住回头,“我能问问为什么吗?” 看到林妙诗那冰冷的眼神,他咳嗽了两声,“我还是不问了。” 两个房间构造差不多,沈欢一盖被子蒙头就睡。 这眼刚闭上没多久,就又传来一阵敲门声。 “呃……忘带东西了?”开门后不出意料,还是林妙诗。 她没说话,直接走进了屋里,后面还跟个牛小贝。 沈欢无奈的抚了抚额头,“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怎么回事儿?” “刚刚又打雷了。”回答他的是牛小贝。 沈欢有些郁闷,这雷声有什么可怕的,你哥那呼噜声更恐怖,再说了不是还有林妙诗嘛。 “然后呢?” 牛小贝看了一眼林妙诗,见对方表情没什么波动,才开口道:“林姐姐也怕打雷,所以……咱们仨睡一块吧!” “你也怕打雷?”沈欢看着林妙诗,表情有些质疑。 林妙诗瞪了他一眼,“全世界的女人都怕打雷。” 想想也是,她再强势说到底也是个女人,女人嘛,怕打雷、虫子这些东西也很正常。 不对!刚刚小贝说的是三个人一起睡?不会是自己听错了吧。 沈欢吞了口唾沫,“小贝,你是说……咱们三个睡一块?” 他发誓,这么问只是为了确认自己耳朵有没有毛病,绝对不是为了什么龌蹉的想法。 “是啊,咱们三个只有你一个人不怕打雷。” “躺一个被窝?” “是——”牛小贝正说着,脸蛋一红,“欢子哥,你想什么呢!” 林妙诗更直接,“如果今天晚上敢动歪心思,我就阉了你!” 沈欢捂着裆部,像拨浪鼓似得不停摇头。 “你躺中间,我和小贝躺两边……”林妙诗说完,率先带着牛小贝钻进了被窝。 躺进去以后,沈欢并没有得到想象中那种感觉。 林妙诗只把外套脱了,牛小贝又穿着连体睡衣,闭上眼,只知道身边躺着俩人,性别都弄不清楚。 就这么睡吧,反正小贝在这儿,想干什么也不敢啊! 不知道是不是天公作美,忽然一声惊天雷响,让两女全都紧紧的将他抱住,就是力道大了些,差点没被勒死。 一次还好,前半夜几乎都是这情况,这让沈欢生出一种“睡觉还是一个人好”的错觉。 后半夜雷雨停了以后,两女总算是消停了,不过手却是没有松开。 沈欢斜眼朝两边看了看,发现两女呼吸平稳,应该是睡着了。 本来他也想就这么凑合睡,但鼻子总能闻到一些不知道是体香还是洗发水的味道,让人心神不宁。 早上那些事几乎可以证明她喜欢的人是我,摸摸手不算什么吧? 沈欢想着,动了下胳膊,凭感觉找准位置,轻轻的将玉手握住。 心脏怦怦直跳,一是因为紧张,二是激动。 紧张是怕牛小贝发现,激动是可以确定林妙诗真的睡着了。 看来当初那些灵气没有白费,手已经没以前那么冰凉。 时间久了,光是摸手已经满足不了沈欢,他将另一只手放在柳腰上轻点了一下,见林妙诗没什么反应,便想顺势向上再进一步。 但移到一半就停了下来,原因无它,刚才移动时他清清楚楚的看到,林妙诗睫毛微微颤抖了一下。 她在装睡! 想到这个可能,沈欢背脊一阵发凉,他之所以这么胆大妄为,完全是以林妙诗睡着为前提,现在这个情况根本不在意料之中。 不对,既然是装睡,自己摸了小手儿这么久都没反抗,岂不是说她真的喜欢自己? 沈欢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之前的答案只是推测,没什么证据,甚至有一些自恋成分,现在已经完全可以肯定,他不是自恋过头! “呼……”做完深呼吸,他决定做一个原来压根就没想过的壮举。 先是将手放回腰间,然后探头对着那白嫩的脸蛋吻了过去。 林妙诗的身体明显紧绷了一下,不过依旧在装睡。 她越是如此,沈欢胆子越大,顺着脸颊慢慢朝嘴唇划去。 “嗯……”眼看就要成功,林妙诗忽然翻了下身子,只留下一个背影。 沈欢有些不甘心,想要再试一次。 不对!她都背对自己了,这手怎么可能还被我握着? 卧槽,不会是拉错人了吧! 沈欢吞了口唾沫,转头朝牛小贝那边看了一眼。 她毕竟年纪还小,演技没林妙诗那么自然,不仅脸蛋泛红,额头上也紧张的满是汗液。 一看这情况,沈欢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有没有搞错,这两个人竟然都没睡! 第37章《药王经》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床上只剩下了沈欢一个。 晚上发生的事情,让他心虚不已。 如果只有林妙诗一个,倒不用太担心,但牛小贝就不是那么容易解释了。 一直以来,他都当自己是牛小贝的哥哥,可现在……唉!你说这都叫什么事儿啊! 起来以后,沈欢在屋里找了半天都没看到人影。 “她们该不会为了躲我,提前回去了吧?”想到这种可能,他脸上的表情也随之变得苦逼起来。 “算了,还是先回自己房间吧!”沈欢叹了口气,准备回五二零洗漱一下再想其它。 进屋后,他揉了揉眼睛,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两女。 林妙诗和牛小贝不仅没走,还提前订好了饭菜,正端坐在饭桌等他。 “去洗洗再吃饭。” “哦……”沈欢应了一声,朝卫生间走的同时,也在观察两人的表情。 牛小贝脸上看不出一丝古怪,林妙诗也和往常一样没啥变化。 是自己想多了? 吃完饭以后,沈欢提议道:“昨天刚下过雨,我们去云来飞瀑看看?” “不了,我爸刚刚打电话,说臭大宝相亲很成功,让我回去庆祝庆祝。”牛小贝顿了一下,接着道:“欢子哥,你和林姐姐有时间的话,咱们一起回去吧,大伯和大娘也想你了。” 江明之行是沈欢第一次出远门,期间有过无数次想回家的冲动,如今牛小贝提起,更是思乡情切。 他看了看林妙诗没有说话,对方毕竟还带着一个老板身份,总得征询征询人家意见。 “那就一起回去吧,待会儿我给公司那边打个电话,把差事推了就好。” 到现在还把出差挂嘴边,你骗鬼呢! 林妙诗是开车过来的,回去时省了不少功夫。 大概一个钟头,就到了长乐村。 牛大宝知道沈欢要回来,老早就待在村口等着。 “欢子,你可回来了!”见沈欢下车,他上来就是一个熊抱。 发现林妙诗以后,熟络的打起招呼,一点都不面生。 沈欢搂住牛大宝肩头,笑呵呵的问道:“我听小贝说,你相亲挺顺利的,怎么,不打算娶城里媳妇了?” “城里的也相了几个,不是我看不惯她就是她看不惯我,有代沟,还没村里的得劲儿。” 由于沈欢太久没和牛大宝见过,四人分成了两派,他俩一边走路一边聊,林妙诗和牛小贝则先开车回去。 一进家门,沈父和沈母便迎了上来。 沈欢忽然感觉鼻子一酸,紧紧地抱着二老不说话。 “来来,都别站着,吃饭吃饭!”牛父招呼众人坐下,说道:“欢子,这阵子你也别走了,过两天大宝这小子摆订婚宴,多呆几天再走。” “一定,一定。” 沈母放下筷子,表情有些担忧,“林小姐的病还没治好?” 沈欢苦笑着点了点头,别说治不治得好,他现在压根都不知道是什么病。 “不行的话,让林小姐到大医院里看看,你别耽搁了人家。” 上饭桌后一直没说话的林妙诗忽然开口,“沈医师医术很好,只是我的病有些难缠。” “欢子没给您添麻烦吧?” “是我麻烦他。” 沈欢听到这话心里美滋滋的,虽然聊得是医生和病人那些事儿,但在他耳朵里,就跟婆媳聊天一样。 吃完饭以后,牛父把牛大宝相亲对象的照片拿了过来。 女孩皮肤白皙,扎着双边麻花辫,脸上有俩小酒窝,猛地一看和某个网红的民国学生照挺像。 沈欢拍了下肩膀,笑呵呵道:“行啊大宝,眼光可以啊!” 牛大宝平时脸皮厚的跟鞋底一样,现在一听这话,竟然脸红了。 牛父一脸得意,刚想夸夸未来儿媳,一旁的牛母却说道:“人才的确不错,可惜是个哑巴。” “就你儿子那黑炭样还挑呢!不会说话怎么了?省的你儿子埋怨又给他找了个娘。”牛父气呼呼的瞪着眼睛,说得好像牛大宝不是他儿子似得。 众人习以为常,全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妈,你真糊涂,欢子哥医术那么好,等嫂子进了门,让他治好不就得了。” 听到牛小贝这话,牛母拍了下额头,“还真是,把这茬子给忘了。” “婶,你放心,这事包在我身上。” 陪父母聊完天,沈欢打算回药庐看看,林妙诗也闲着没事儿跟了过来。 进屋后,林妙诗朝周围看了看,随口道:“看来你师父是个很严谨的人。” 沈欢点了点头,“师父曾经说过,医者马虎犹弃病人生命于不顾。” 看着屋内摆设,沈欢的思绪回到了五年前。 那时候还是初中生的他,已经背上家庭重担,孙老头见他一片孝心,才收其为徒。 转眼间,五年过去了,师父也远离人世,但有些话犹在耳边。 如今中医每况愈下,让中医再次被大众所接受,一直是孙老头的愿望。 沈欢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灵气的确可以治愈很多病症,但拥有这种特殊能力的医者只有他一个。 一人医术高超说明不了什么,只有将整体水平提升,才是中医崛起的希望。 沈欢一直以来都很迷茫,没有明确目标,考虑得都只是眼前的一些事情,现在有了目标,他忽然觉得肩上的担子重了不少。 “怎么了?” 沈欢摆了摆手,“没什么,睹物思人,想起了一些事情。” 药庐太久没来,多了不少灰尘,他找到抹布,准备好好打扫一下。 “我帮你。” 按照平时观察,林妙诗可不是什么勤快人,沈欢当她是在客气,摇头道:“不用,很脏的,你坐那儿休息会儿。”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找点事儿做。”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沈欢也没理由拒绝,指了指药橱,“那你把抽屉里的那些药拿出去晒一晒吧。” 没过多久,林妙诗突然道:“过来看看。” 沈欢放下手头的工作,走了过去,“怎么了?” “这柜子好像有夹层,应该是藏了什么东西。”林妙诗说着,还用手敲了敲。 为了不破坏药橱,沈欢决定开启青眸看一下。 谁知一看过后,他的呼吸忽然变得急促起来。 夹层里藏得东西,竟然是师父说过的医道至宝——药王经! 第38章沈欢的狂想曲 《药王经》乃医道瑰宝,不过时过境迁,到了现代已转变为都市传说,只闻其名不见其物。 甚至曾有德高望重的老中医发表声明,《药王经》并不存在,只是后人对古时医术的一种幻想。 即便孙老头时常提起《药王经》如何精妙,沈欢也从来没把它当一回事儿。 “药王经?难道是燕京李家医书的手抄本?”林妙诗仔细观看后,又摇了摇头,“看书页质地,好像不是现代的东西。” 沈欢还是闭口不言,不过是被惊讶的说不出话。 即便不看书中内容,他也可以确定,这本《药王经》是实打实的真品! 因为在它周围,围绕着数不清的金色灵光。 这些灵气并不是蝌蚪形状,而是一个个飘逸狂乱的草书字体。 “望、闻、问、切,这是四诊之法!” “精气神元,五行阴阳,脏腑经络,概况医理。” “药石、针灸、推拿、食疗、刮痧、气功……这些是治疗手段!” “千金翼方、青囊秘经、岐黄脉诀、黄白丹论……” 沈欢喃喃自语,看得眼花缭乱。 一旁的林妙诗什么也不看到,以为他入了魔怔,“你……没事吧?” “我没事。”沈欢摇了摇头,《药王经》所带来的震撼,远超之前所遇到的任何事物。 他接过药王经,不停地翻动着。 忽然发现在气功疗法的篇章少了几页,很明显是被人撕下去的。 再仔细一看,整本《药王经》的字迹,竟和记载青眸修炼之法的小册子如出一辙。 难道青眸之术,本就出自《药王经》? 可是如果师父想要将《药王经》传给自己,直接给不是更好么? 就在沈欢疑惑之时,一个信封从《药王经》中掉了出来。 “爱徒沈欢亲启。” 这是师父留给自己的遗书?! 沈欢连忙将信封拆开,观看起上面的内容: 欢儿,你发现信封,《药王经》必然已是被你找到…… 天眼术可以激发瞳眸潜能,为你凝气筑基,利用气功篇章内的手法,方可治愈你父亲的病…… 如今为师已经仙去,无法在旁缚束,但仍要切记,在未完全掌握《药王经》所载之前,绝不可踏入燕京一步! 看完信的内容以后,沈欢脸上满是泪痕。 明白了,全明白了,为何临走前,师父执意让自己修炼小册上的秘密。 因为上面记载的并非旷世医术,而是透视之法! 师父不是没有参透,而是为了让自己开启天眼,好找到《药王经》! 解救父亲的办法也不是什么青眸灵气,而是《药王经》中的气疗之术啊! “给。”林妙诗从包里拿出张纸巾,朝沈欢递了过去。 沈欢擦过眼泪后,做了几个深呼吸,“你之前不是让我做生意么?” 林妙诗稍感意外,不自觉地点了点头。 “咱们两个合伙吧。” “什么意思?”林妙诗还是有些不解。 沈欢深吸了口气,“你觉得保健品这个行业怎么样?” “华夏经济水平上升的很快,加上老龄化严重,是个不错的选择。”林妙诗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你想让舒适帮忙做保健品?” 沈欢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接着问道:“养颜化妆产品近些年貌似也很火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加上女人是天生的购物狂——” 这次没等林妙诗说完,他便继续说道:“如果现在市场上,忽然多出一款纯中药华夏版的万艾可,是不是也会大卖呢?” “再或者,一款能让身高低矮人群长高的药物,一款能够治疗近视眼的药物,一款白发变黑、脱发重生的药物呢?” “到底发生了什么?”林妙诗感觉沈欢现在似乎有些不正常,见对方不说话,她只好回答道:“你说得这些非常诱人,一旦推出,整个华夏市场都将受到巨大冲击,但是……这些东西,并没有办法凭空捏造出来。” 没有但是,因为这些东西,我全都能做出来! 沈欢很想这么说,但话到嘴边,却变成了,“你说得没错,果然,空想是不切实际的。” 他刚才所说的药物,《药王经》中都有记载,但问题是,它们所需要的药材全都太珍贵了。 量产几乎全无可能,就算要寻找廉价而又无副作用的替代品,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事情。 “咱们也打扫的差不多了,回去吧。” …… 由于牛大宝订婚这事儿,沈欢得在长乐村多待几天,林妙诗闲着没事儿,加上病情需要,也留了下来。 家里只有两个卧室,沈欢自然不可能让父母腾地方,他把卧室让给了林妙诗,自己睡沙发。 “欢子。” “妈,你还没睡啊?”沈欢连忙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有事儿?” 沈母点了点了头,“你爸什么性子你也知道,大宝改明儿就订婚了,你却连个女朋友都没有。” 听老妈这意思,是来催婚了? “小林来咱们家,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咋又说起林妙诗了,草!老妈不会是看出什么了吧? 这种自己吓自己的感觉很不好受,沈欢苦笑道:“妈,你到底想说什么啊!” “我寻思着,是不是该把房给盖了。”沈母扳了扳指头,“上了大学你一定会处朋友,要是人家来了,总不能像小林一样挤在那吧。” “咱们村儿盖个房子,再装修装修,应该二十万左右,你卖牛黄的钱还能剩下一些。” 什么嘛,搞了半天原来是想盖新房子。 其实沈母说的这些事儿,沈欢也想过,他试探道:“妈,你说咱们在市里买套房怎么样?交通方便,你没事儿还能跟爸到公园逛逛。” “市房价太贵,再说,人生地不熟的,连个聊天的人都没有,而且你还没毕业,在哪工作也不确定……” 沈母的回答,和他猜测得差不多。 “那行,等明天我到城里把牛黄赚得钱,都转到爸的卡上。” 沈欢没打算把最近在江明赚得钱说出来,主要是怕父母担心,毕竟他才十九岁。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沈母才回房睡觉。 沈欢眼睛闭了半天也没睡着,沉思良久后,他蹑手蹑脚地朝林妙诗所在的房间走去…… 第39章化妆品用多了会毁容的! “林小姐,睡了么?”为确保不被发现,沈欢先试探性的喊了两声。 见林妙诗没回应,他便朝着床边摸去。 屋子里漆黑一片,沈欢做贼心虚,不敢把窗帘拉开,眼睛适应了很久才习惯。 不知道是不是天生体寒,林妙诗似乎很喜欢蜷着身子睡觉。 脖颈上雪白的嫩肉,勾得沈欢心里直痒痒。 除了呼吸声以外,再也没有其他声音,就是外面时不时传来的狗吠有些煞风景。 沈欢轻手轻脚的坐到床边,他怕吵醒林妙诗,先将手伸进去试探了一下。 见对方没有任何反应,沈欢松了口气,慢慢地把被子掀开。 和在宾馆那会儿一样,林妙诗只脱了外套。 就当沈欢准备抬脚钻进去的时候,林妙诗忽然睁开了眼睛,“有事儿?” “啊?”沈欢根本没想到她会这时候醒过来,“我、我怕你睡不惯,进来看一下……刚刚你把被子踢开了,我帮你盖盖。” “可能是太热了。”林妙诗自己整理了下被褥。 沈欢干笑道:“乡下没有空调,比不上江明那边。” “哦。” “那没事,我先走了。”说完,他便连忙跑了出去。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免得狗急跳墙,呸!什么狗不狗的。 经历刚才那事儿,沈欢也老实了,不过他还是睡不着,索性直接起身开灯,看看《药王经》。 当初他觉得依靠青眸,可以在古董一行捞金,但还是有些不现实。 现在古董文玩已经由小众转大众,捡漏不是那么容易,而十二月花神杯那种奇遇,更是可遇而不可求。 今天在药庐时的那些想法虽然是一时冲动,但仔细想想,似乎是目前最合适的赚钱办法。 白天他说的那些药物,基本上都是在《千金翼方》里找到的。 现在面临唯一的难题就是无法量产,就拿益寿茶来讲,无大疾大病者,服用后可延年益寿。 但光是药引武夷山母树大红袍,就让人望而止步。 身为稀世之珍,除非有人主动拿出来拍卖,不然就算有钱也买不到。 而商业大红袍品质繁杂,便宜的几十贵的过万,还不一定具有药引的效果。 目前来看,就龙凤合鸣有量产的可能,其中主药西夏枸杞并不难得,怀州山药沈欢更是吃过不少。 但这种房中秘药,总感觉有些上不得台面。 …… 沈欢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等睁开眼时,已经是晚上了。 “怎么这么吵?”人都有起床气,被人吵醒,心情更是不佳。 “这镯子漂亮吧?pt999纯铂金!就是太贵,小飞非得买,你说我这当妈的能不接么,那孩子就是太孝顺。”院子里,一个妇人正在那跟沈母显摆。 她那打扮说好听点是时尚,说难听点就是乡村非主流,几十岁人了还浓妆艳抹。 “要说咱们女人,不管年纪多大,都要打扮,亏谁都不能亏自己!你看我这皮肤,是不是比以前滑了不少?”妇人摸了摸自己脸蛋,“都是小飞送那些化妆品的效果!” “对了,欢子是今年高考吧?成绩怎么样?不行的话,就别让他上了,白浪费钱,我家小飞上学花不少钱,不过还好,现在全赚回来了。” 沈欢实在是忍不住,从屋里走了出来,“堂哥是咱们老沈家的明日之星,比起我,自然是强多了。” 妇人吓了一跳,“你这小崽子在家呢,出来也不打声招呼,想吓死你大娘啊!” “这不见我大娘心里激动嘛,怎么,堂哥从外地回来了?”沈欢将手搭在沈母肩头开始按摩。 提起自家儿子,妇人一脸得意,“可不是么,长大了,知道孝顺了,给我买了不少东西呢!你看这镯子,还有这些化妆品,全都贵着呢!” “化妆品?”沈欢忽然停下动作,一脸吃惊道:“大娘,您没听说吗,化妆品里都是化学物质,对皮肤有好处只是假象,用得时间久了会毁容的!” “你、你可别瞎说!”妇人嘴上说着,忍不住在脸上挠了两下。 沈欢猛地一指她脸蛋,紧张道:“哎呀,大娘,您脸上都起痘痘了,应该是对那些化学物质过敏,快点回去洗洗吧,不然您这脸可就毁了!” “啊,快中午了,我先回去给小飞做饭!”妇人随便找了个借口,飞快的跑出了院子。 沈欢看到这情况,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 沈母面色担忧道:“欢子,你说得是真的?那些化妆品真的会毁容?” 沈欢无奈的干笑两声,“我那是骗她的,您怎么也信了,化妆品化妆品,不含化学成分还叫化妆品嘛。” “那你大娘脸上的痘痘……” 沈欢踢了踢脚边的花盆,“大娘对花粉过敏,我故意把屋里的花拿了出来,她不长痘痘才怪!” “这有些不大好吧,你大娘要知道了……” “知道又怎样,谁让她没事儿爱显摆,带个镀银的镯子,就说是铂金。”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再说,那会儿爸病重,他们家不借钱帮忙也就算了,还落井下石,说爸是做了黑心事儿被恶鬼缠身,我没找他们算账已经够客气了。” 听沈欢提起往事,沈母脸色也是一变,当初若不是妇人乱倒胡话,亲戚们也不会那么早就催人还钱。 “那你也不能——” “好了,我有分寸,大娘的过敏体质不是太严重,只要不吃热量高的食物,那些痘痘过不了一个钟头就能消。”沈欢说着,朝屋里看了看,“爸还没起来么?对了,我刚回屋里看了下,林小姐不在,是出去了?” 沈母点了点头,“她早上接了电话,说是好像要到隔壁村子看看药材,一会儿就回来。” 原来是忙工作的事儿,估计是待在家里太无聊了。 “妈,我出去会儿,中午饭就不跟家吃了。”沈欢拍了拍母亲肩膀,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虽然妇人在炫耀时,沈母没说什么,但沈欢看得出来,母亲还是有些羡慕的,只是嘴上不说罢了。 这次回来突然,也没带什么礼物,本来还不知道买啥好,现在他知道了。 周老福,怀州分店…… 由于江明那些衣服没带回来,沈欢现在穿得是老家的常装,看起来有些“朴素”。 他指着一条铂金项链道:“把这个拿出来让我看看。” 销售员脸上有些不快,递过项链的同时,小声嘀咕道:“看了这么多,也没见你买一件,想长见识,到网上看图片不就得了,浪费我时间!” 沈欢也不生气,看完项链后便还了回去,然后隔着玻璃指着柜子里那些饰品,“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他一口气指了十来个,然后说道:“这些全都不要。” 销售员差点没被气死,你全都不要,指个屁啊! “剩下的,我全都要了!” 听到这话,销售员表情可谓是精彩万分。 全都要?不是开玩笑吧? 剩下的饰品虽然不多,但造型佳成分足,单个价钱比其它的加起来都贵。 要真的全买下来,都抵上她好几年工资了! 第40章我还以为是真的呢 直到沈欢离开,销售员都觉得自己是在做梦,那可是几十万啊,就这么刷了,连眼都不眨一下。 沈欢一共买了五件铂金首饰,都镶了钻。 项链和手镯打算给母亲,耳坠送牛小贝,戒指自然是给林妙诗,不过意义有点特殊怕她不收,拿吊坠留后手。 买完首饰,沈欢又去市里最大的化妆品店看了看,什么bb霜cc霜他都不知道是干嘛用的,最后在店员的推荐下买了几件套装。 不知道是不是被勾起了购物欲,沈欢又跑去烟酒专卖店,买了些好烟好酒,这才打车回去。 “小飞真是懂事儿了,本来今天中午该我做饭,他非说油烟对身体不好,硬带着我和老沈到县里的川菜馆搓了一顿,还真别说,味道就是好!” 沈欢还没进门,就听到院子里传来自家大娘炫耀的声音。 “大娘,您怎么又来了?”沈欢提着东西进院,语气明显有些不快。 妇人听到后一转身,像是看到了救命恩人,“欢子,你可回来了,快帮大娘瞅瞅,痒死我了!” 看到她脸上痘痘增加,沈欢一点也不意外,随手将东西放在了板凳上,“我就说那些化妆品会毁容,您还不信我。” “不、不是不信,我这不卸妆了嘛。”妇人有些窘迫道:“你看能治不?” “您这是对化妆品里的化学成分过敏,本来就不该吃大热量食物,还跟着堂哥去吃川菜。”沈欢顿了下,继续说道:“待会儿跟我到药庐抓点药,吃两剂就好了。” “能治就好,能治就好!”妇人长相不怎么样,对自己脸蛋看得倒挺重。 这时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人,疾步走了进来,“妈,都说了现在中医不行,沈欢那小子才学几年,有没有真本事都不知道!跟我到镇医院,打一针就好了。” “还不是你那些化妆品害得!” 沈飞面带苦笑,“那店员说是纯天然,没有任何化学成分,我哪知道会这样啊!” “医院就不用去了,欢子说能治。”妇人说着,将声音压低了一些,“找他看病又不用掏钱,能省一笔是一笔。” 沈飞瞅了沈欢一眼,脸上的鄙视没有一点掩饰,“见面连声堂哥都不叫,没一点家教!” “堂哥这话可言重了,我是太惊讶,当初在学校门口劫钱的小混混也能穿上西装了。” 你不是话里藏针么?我就给你来个话中带刀! “你——” 妇女还有求于沈欢,不适合现在闹矛盾,连忙打圆场,转移话题,“欢子,你提的这一堆都是什么东西啊?” “哦,也没什么。”沈欢腼腆的笑了笑,“大娘您晌午不是让我妈看了那铂金镯子吗,她嘴上不说,心里却羡慕得很。” 妇女一听这话,很是得意,“都是女人,我懂我懂。” “像您那种屁踢九九九的我自然是买不来,只能买些pt950的。”沈欢说着,取出一条项链,戴在了沈母脖颈上,“质量上没法跟您比,只能数量上来凑了。” 说着,把吊坠也戴上了。 见沈欢还没停下的意思,妇人脸色变得尴尬起来,那些首饰不仅色泽造型远胜于她,还多了几颗钻石,和镀银假货根本就不一个级别。 沈飞不屑道:“不过是些假货,有什么值得炫耀的!” “假的么?早知道让堂哥这种大能人陪我一起去了。”沈欢故做惊讶,将鉴定证书举高,“唉,我还以为是真的呢。” 看到证书上的印章和签名,沈飞眉角明显抽搐了一下。 “您没打过耳洞?”沈欢本来准备把耳坠也给戴上,谁知沈母竟然没有耳洞。 “算了,反正堂哥说是假的,扔了吧!”说着,随手一甩就把耳坠给扔到了旁边的枯井里。 这情景看得沈飞一阵肉痛,鉴定证书都在那了,你是不是傻! 傻?他要是真傻,不是对自己更好么! 沈欢把东西当面拆包,一脸诚恳道:“堂哥,我还买了点烟酒和化妆品,你帮忙看看是不是真的。” 08黄鹤楼?真龙盛世?金钻芙蓉王?这简直就是传奇级香烟大聚会啊! “堂哥,你回来趟不容易,送你一条解乏吧!”沈欢随手拿起条黄鹤楼,不过递到一半又收了回去,“算了,那些首饰是假的,我看这烟也不真,送你假烟,心里终归过意不去。” 假个屁啊! 人要脸树要皮,沈飞只能硬生生地把伸出的手给收回去。 “唉,跑了半天,却买了堆假货!”沈欢一脸郁闷道:“妈,你先把东西收屋里吧,待会儿我再去趟怀州,看看能不能把货给退了。” 待到沈母离开后,沈飞一脸亲切的走到沈欢身旁,“堂弟啊,最近在哪发财?” “发财?”沈欢不解的挠了挠头。 “就是在哪赚钱!” 沈欢这才摆出一副了解的模样,“这样啊,我跟别人当私人医师呢!” “当医生能赚多少钱!这次你可别说堂哥有好事儿不想起你。”沈飞说着神秘兮兮的朝着四周看了看,低声道:“巴菲特认识不?” “貌似在哪听过……堂哥你认识他?听名字像是外国人。”沈欢说着猛地一拍大腿,羡慕道:“表哥混的真是厉害,竟然都有外国朋友了。” “咳咳!”沈飞不自然的清了清嗓子,股神巴菲特都不认识,学习好的,果然全都是呆子! “现在炒股很流行,三千变三十万的太多了,老哥研究股票很久了,不是我吹,选10支股,9支都飘红!你要是拿三十万出来,变三千万都有可能,要不是我钱少,早就发了!” 妇人也在旁帮腔,“没错,你堂哥这次回来,就是为了带领咱们老沈家发家致富,本家们都投了不少钱,就差你家了!” “我记得炒股不是要开户么?” 听到这话,沈飞一愣,这小子竟然还知道开户? “你一个人炒能赚多少?咱们把钱集中起来,不是赚更多嘛!到时候按比例分钱,如果你怕赔钱,我每月给你百分之三的利息,不相信的话,堂哥现在就可以跟你签合同!” 沈欢就算不懂得炒股,也听出这事儿有些不对劲。 天上不会掉馅饼,就算掉了,后面也会跟着一个能把你砸死的大铁饼。 “既然你这么厉害,能不能帮我看看这支股怎么样?”这时林妙诗忽然从房里走了出来。 她什么时候回来的? 沈欢这正疑惑着,一旁的沈华开口问道:“这位是?” “我是雇佣他为私人医师的病人,最近刚刚开始玩股票,听你的意思,炒股似乎很厉害,所以想请教请教。” 那就是老板咯?哈哈,没想到竟然钓到了条大鱼! 沈飞装模作样的将视线移到了笔记本上,“恩……走势不错,但只是表面,过不了多久就会跌。” “你确定?” 沈飞皱眉道:“小姐,相信我,说我是华夏巴菲特也一点都不夸张!” “原来股神连心电图和k线图都分不清,真是长见识了。”林妙诗似笑非笑的说道。 沈飞面色一僵,知道骗局被戳破后,恼羞成怒,“不懂就别瞎说,道不同不相为谋,妈,我们走!” 沈飞母子狼狈离开后,沈欢笑道:“你出来不会是因为担心我上当受骗吧?放心,我早看出来了。” 林妙诗将笔记本合上,理都不理他,直接回了屋子。 不等沈欢回神,沈母从屋里走了出来,“欢子,你该不会弄错了吧,我看了看证书,这首饰好像是真的。” “钱都已经打到爸卡上了,我哪来的钱买真的,都是假的,您戴两天就掉色儿了。”沈欢不打算把实情说出来,若沈母知道这是真品,恐怕不仅不会高兴,还得臭骂他一顿。 “天凉了,您赶快回屋里休息吧。” “你跟院里还有事儿?” “没事儿,活动活动筋骨,您快进屋吧。” 将母亲推到屋里以后,沈欢立马跑到枯井旁,栽头就准备往里跳,可看到枯井那么深又有点心虚。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早知道扔房顶都比扔井里强啊! 第41章饭菜有毒?武侠小说看多了吧! 长乐村这边的习俗是去女方家订婚,男方负责准备材料以及彩礼。 牛家在村里是独户,牛母那边也没什么亲戚,加上沈欢一家也没几个人。 在宴席正式开始之前,沈欢先帮未来弟妹郭晴瞧了瞧病。 “怎么样?”牛父比牛母还要着急,虽然他嘴上说着不介意,但心里多少有些遗憾。 郭家人也紧盯着沈欢不说话,眼神里有希翼也有质疑。 一般无法说话的病人,大多是听力丧失引起的,听不到话,自然不会发音。 经过测验,郭晴的听力正常,舌头、咽喉、鼻腔这些发声所需的主要器官也没任何问题。 “要不要看看在医院拍得那些片子?”郭父见沈欢看着自己女儿半天不说话,不免开始着急起来。 郭母白了他一眼,“人家是中医,哪用得着那些东西!” 沈欢的确用不着片子,不过和是不是中医没多少关系。 用望诊排除一些可能后,他用透视眼观察了一下脑部。 “欢子,到底能不能治,你说句话啊!”牛大宝忍不住了。 “能治。”沈欢顿了一下,转头看向郭父,“医院应该出过诊断书吧?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令嫒无法出声发言,是因为幼时脑部受过重创,淤血成块,压迫了语言神经,确切的说不是哑巴,而是失语症。” “光看两眼,就说出了病症,比医院里那些医生强多了,小晴这次有救了!”郭母一脸兴奋。 郭父却依旧有些担忧,医院那些医生也看出来了,不还是没得治么。 沈欢取出一根银针,消毒后在言语区落针。 与之前不同,他没有使用提插捻转这些基本手法,轻弹针尾之后便顺势收针,落于下个穴位。 半分钟没过,沈欢就把银针放回了袋子里,“好了。” “这就好了?”别说郭父不相信,其他人也是一样,这种行云流水般的速度,还能叫针灸吗? 沈欢站到一旁没说话,给郭晴打了个眼色。 “爸、爸……” 此声一出,整个院子都静了。 虽然有些结巴,但已经能发声叫人,好了!缠了女儿十年的失语症终于好了! 郭晴自小聪慧,若不是因为那场意外导致失声,也不会在学校被人欺负的无奈辍学。 所以郭父郭母一直觉得,欠了女儿太多。 “多吃些活血药物,咱们县城里的药房应该就有卖,最近半个月不要吃高脂肪类食物,甜品冷饮也最好别碰。”沈欢又交代了几句,知道这情况不适合有外人打扰,就拉着牛家人走了出去。 一出门,牛大宝就开始道谢,“欢子,谢谢你,真的!” “咱俩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说这些干嘛。”沈欢搂住他肩头,“说谢谢,还不如说说你俩当初是怎么聊天的。” 相亲可不是光看长相就够了,再说牛大宝也不是那种只看长相不看内在的人。 “刚开始去的时候我没报啥希望,聊天的时候很费劲,我说了半天她也不肯声。”回想起当时的情况,牛大宝满脸笑容,“后来一看她写的字,我就有些好感了,母老虎不是常说字如其人么?小晴的字可好看了!” “见完面,我就让老妈打听,除了不能说话,都是好名声!” 没聊多久郭家那边的亲戚到了,郭父出来邀请众人入席。 “我代小女,敬沈神医一杯!” 沈欢客气了几句,一仰脖子便将酒喝完。 “这位是你女朋友吧?”郭父指了指林妙诗,又晃了下酒瓶,“也来点?” 您真有眼光!沈欢忍不住想对郭父竖大拇指。 他刚准开口把这酒给拦下,谁知林妙诗主动道:“对不起,我不能喝酒,就和小贝她们一样,用饮料替代吧。” 不能喝酒?什么时候转得性? 不对啊,没有否认女朋友的身份,岂不是说她默认了! 昨天沈欢把礼物分发了一下,唯独戒指和吊坠没敢往外送,这两天林妙诗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见他连个招呼都不打。 晚上,不,下午就把戒指送给她,顺便表个白,说不定就可以…… “吃菜啊,你想什么呢!” “哦。”沈欢回过神,用筷子加了片小车牛肉,可刚放进嘴里就吐了出来,“呸!把筷子放下,这菜不能吃!” “怎么不能吃?都是好东西啊!”牛大宝说着,撇了根鸡腿,抬手就往嘴里塞。 “啪!”沈欢一巴掌将鸡腿打在了地上。 牛大宝揉着手,表情郁闷道:“你干嘛啊!” “酒水和这些菜搭配起来,会产生一种致命的毒素……总之全都放下筷子!”沈欢一脸认真,得来的却是哄堂大笑。 “饭菜里有毒?这小子武侠小说看多了吧。” “武侠小说里还得用银针试呢,这小家伙吃一口就尝出来了。” “我头不晕气不喘,有个屁毒啊!” 说话的大都是郭家亲戚,牛家这边一听沈欢说这话,立马放下了筷子。 “大家别吃了。”郭父起身帮腔,谁知得到的也是一阵嬉笑白眼。 “老郭,歇歇吧,今天你闺女订婚,开这种玩笑可不好。” “是啊,你跟个神经病乱起什么哄。” “郭叔没起哄,那个人也不是神经,饭菜里确实有毒,是我亲手下的!”这时那名负责做菜的年轻人从酒席间站了起来。 众人先是一愣,笑道:“旺子怎么你也跟着捣乱。” 郭旺没有理会,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药效差不多该发挥了。” 话音刚落,就有人大喊肚子痛,没过多久,不少人已经倒在地上抽搐打滚。 林妙诗等人吃得少,要好上一些,但脸上全都呈现着痛苦之色。 “他们和你无冤无仇,为什么要这么狠毒!”沈欢先用银针锁穴,阻止毒素蔓延。 郭旺冷笑一声,“无冤无仇?我喜欢小晴,整个村子都知道!” “郭叔说我没本事,不同意这门亲事,好,我到外地学厨艺长本事,可回来后,又故意刁难,说我没有存款。” “这些我都可以忍,但说好的给我三年时间,现在三个月都没到,就要把小晴嫁出去,我不服!” 他越说越激动,表情也变得狰狞无比,“我得不到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 “你无父无母,又没学历,让我怎么放心把女儿交给你!”郭父咬牙忍痛,“还有,我说过很多遍,小晴一直将你当哥哥,根本就没其他意思,不信你让她自己说。” “小晴根本就不会说话,还敢说你不是刁难我!”郭旺说着,拿着菜刀就冲向了郭父。 沈欢一脚把他踢到了地上,“把解药交出来!” “我是为了杀他们来的,怎么可能会有解药?别以为你打我我就会怕,杀人抵命,今天我就没打算活着回去!”郭旺说着,从兜里掏出一瓶农药给自己灌了下去,“小晴……呃……咱们黄泉路上见……” 从挣扎到死亡,沈欢都无动于衷,没有任何施救的打算。 他环望四周,面色冰冷,大喝道:“给我滚出来!如果这毒药是郭旺配得,他根本用不着喝农药自杀!” “我知道你在这儿,快点滚出来!” “啪!啪!啪!” 随着鼓掌声响起,一个藏身于黑袍之下的身影,从角落里走了出来,“好好好,不愧是药王孙真的传人,果然有几分本事!” 第42章把药王经交出来! “解药给我!” 酒无毒,菜无毒,合则毒生。 这类复合型毒药研发难度极高,破解过程就像是在做以人命为赌注的限时谜题,甚至一味药用错,就会提前送中毒者找阎王爷玩牌。 青眸灵气?沈欢早在银针锁穴时就试过了,只能起到抑制作用,拖延毒素蔓延的时间而已。 就连透视能力,放在黑袍人身上也不再管用。 “哈哈哈哈!”黑袍人大笑两声,讥讽道:“看来我刚才看走了眼,药王孙真之徒也不过如此。” “不给是吧?”沈欢说完,朝着头部就是一拳。 黑袍人躲也不躲,手拟剑指轻轻一叩,便将拳头拨到一旁。 这一击并不只是防御那么简单,碰触瞬间,沈欢感觉自己的手臂,好像被人强行撕裂了一般,险些没有昏厥过去。 “就这点本事还想用强?”黑袍人语气极为不屑。 沈欢拿出银针,将右手的痛觉暂时封闭,咬牙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筑基后的他,身体素质大幅度增长,按照世俗的力量体系,单打独斗就算不是无敌,也能立于不败之地,对方却只用了一招。 黑袍人答非所问,“虽然银针锁穴可以暂缓毒素蔓延,但治标不治本,相信过不了一刻钟,你的这些朋友就会丧命……与其关心我是什么人,倒不如多花些心思,想想怎么解毒吧!” “怎么,想不通?给你一些提示,解药就在饭桌之上。” 虽然不知道对方在玩什么把戏,但有一句话说得没错,现在最重要的是救人。 至于提示是真是假,沈欢也只能试试看了。 饭桌上的菜式上没什么特别,标准的酒席宴。 难道解药是某盘菜?不可能,要想人人中毒,必须在每种菜上下毒才能做到。 毒药是结合而出,解药自然也是一样的道理。 如果需要将菜式搭配才能配出解药,也就是说每个人中的毒都不相同。 因为所有人表现出的症状都是腹痛,所以自己被误导了? 还是不对!每个人吃的菜都不一样,解药岂不是千变万化? 时间越来越紧迫,要是再找不到解药,大家全得没命! 沈欢思考的同时,视线不停地在饭桌上扫视,由于太过着急,连咬破嘴唇都毫无察觉,直到血液滴到手上才回过神来。 看着手上的血迹,沈欢眼睛忽然一亮,“我知道了,这不是什么组合毒药,你根本就是将毒药下在了筷子上!” 根据本地礼节,需要先饮茶酒才能正式开席,所以在发现有毒后,才会觉得这是组合毒药。 但他忽略了一点,郭晴失语症刚刚治愈,除了白开水以外,不能食用任何饮品。 而那壶热水是单独烧的,郭旺根本没有接触的机会,郭晴却和其他人一样中了毒。 “你算准我在尝出毒药后,会阻止众人进食,所以一早将解药放在菜里,等到我近乎绝望时,再将实情讲出,给予最后一击!” 黑袍人笑了笑,“你说得这些不过是凭空推测,若解药真的放在菜中,不是应该相互抵消么?他们又怎么会中毒。” “巧妙的地方就在这里,因为真正的解药,需要食用全部的菜式。”沈欢顿了一下,继续道:“每个人喜好不同,总会有所挑拣,就算有人什么都吃,也因为时间太短,而无法凑齐解药!” 黑袍人耸了耸肩,“既然你这么有自信,怎么不试着去解毒呢?”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就如对方所说,一切都不过是他的推测,若是其它试几次又何妨,但眼前的可都是人命啊! 大丈夫该断则断,现在不是顾虑的时候。 试,还有救人的机会,不试,所有人都会死! 沈欢一咬牙,回厨房取出干净碗筷,将菜集合送进了一个中毒者的嘴里。 服用后,那名中毒者不再痛苦,呼吸也恢复正常,随后昏睡了过去。 赌对了! 沈欢大松了口气,连忙按照这个方法,将其他人的毒解去。 “你现在是不是觉得自己好聪明,能够及时想到解毒之法,救了所有人的命?”黑袍人忽然出声,语气玩味道:“解毒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服用完全可以破解毒性的药物,另一种则是用毒性更强的药物,将之前的毒素覆盖,不知道……你听说过百日眠吗?” 听到这话,沈欢身体猛地一僵。 百日眠在《药王经》的万毒篇中有所记载,“服者昏迷百日,知觉全无,枯竭而亡!” 简单来说,这是一种将正常人瞬间变为植物人的致命毒药! 看到沈欢的表情变化,黑袍人继续火上浇油,“其实你的猜测距离事实已经很接近了,不过间接让人死在你手中,又哪有让你亲自下手杀死亲朋来的好玩呢?” “眼神可杀不了人,而且论手脚,你也不是我的对手。” 沈欢双拳紧握,咬牙拿出了银针。 按照《药王经》记载,想要破解百日眠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针刺百会诸穴的同时,再加以气疗辅助,使中毒者苏醒。 “没想到孙真对你如此看重,竟然连蜻蜓点水都倾囊相授。”黑袍人在旁只是看着,时不时评论两句,也不动手。 “想要解百日眠,须得掌握气疗之术,当世想要学习通气法门,除了药王经,再无其他途径……药王经果然在你手中!”等到沈欢将人全部救醒后,黑袍人冷声道:“把药王经交出来,我会让你死得体面一些。” 他搞了那么多事,竟然只是为了确定自己手里有没有《药王经》?!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药王经》乃医道至宝,绝对不能流落在邪徒手中。 沈欢一边装傻,一边对身后众人说道:“他的目标是我,你们快跑!” 牛小贝晃了晃手机,“欢子哥别怕,我已经报警了。” 现在根本不是报不报警的问题,以对方的身手可以杀了这里所有人,反正有郭旺背黑锅,根本无需顾虑。 “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罚酒,我也只好随了你的愿。”黑袍人活动了下手腕,接着道:“我最大的爱好就是折磨人,在你面前杀光这些人,应该比折磨你本身更痛苦吧?” “走啊!”沈欢大喝了一声,从后腰取出刚才在厨房取的水果刀,朝黑袍人冲了过去。 两人实力差距太大,沈欢还未近身便被扣住脖子,凌空提起。 “不自量力!”黑袍人冷哼一声,便要将其脖子捏碎。 沈欢已经听到了颈骨互相摩擦的声音,强烈的窒息感让视线渐渐开始模糊。 自己不能死,不然爸妈他们谁也活不了! 沈欢眼中闪过一缕红光,艰难道:“给……我……滚、滚开!” 黑袍人动作猛地一滞,不过很快就回过神来,但仍旧晚了,因为……沈欢已经用水果刀刺穿了他的喉咙! 第43章治愈林妙诗的方法 警察来了以后,表情非常震惊,镇子至少有十来年没出过命案。 由于事情重大,他们将所有人都带回了警局。 上次沈欢和胖警察发生过冲突,为避免对方借机报复,林妙诗特意联系了自己的律师。 根据村民证词,沈欢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做完笔录后,警察示意众人可以离开。 回到长乐村后,沈欢回到自己房间良久没有出门。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这都是他第一次杀人,内心难免有所波动。 而且黑袍人明显是冲着《药王经》来的,嘴中的孙真很可能就是指孙老头。 师父身上究竟藏了些什么秘密,不让我去燕京和这个黑袍人有关系么? “欢子?”牛大宝将头从门口探了进来,见沈欢有些心不在焉,他走上前说道:“别想太多,警察都说了,你是正当防卫。” “我不是在想这些。” 牛大宝叹了口气,“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你心里有没有事儿,我还看不出来嘛!” “小时候那件事,加上今天这事儿,我欠了你两条命了,恐怕这辈子都还不了了。” 沈欢皱了下眉头,佯装不悦道:“你平时挺痛快的,怎么老在这些事上犯浑。” “是小贝教我的,说这样可以转移你的注意力。”牛大宝傻笑道:“你看,我这么一说,你不就没工夫想其他了么。” “别人都说人命太短,我倒觉得人命太长,三天两头遇事儿让人憋心,眼前的就够受了,再考虑那么多以后,还不得累死!” 大宝说得没错,我坐在这里干想也没办法把问题给解决了,倒不如考虑一下眼前。 黑袍人的出现,让沈欢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医术上的不足。 这次灵气失效,以后难免会出现同样的问题,尽快将《药王经》研习通透才是要事! “对了,欢子你确定去哪个学校了么?” 沈欢沉吟了一会儿,“华京大学。” 牛大宝本来就是随口一问,听到这话,瞬间变得兴奋无比,“你终于想通了!” 沈欢笑了笑,“是啊,想通了。” 有些事情是躲不掉的,黑袍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当初他有些想不明白,既然师父要将秘籍交给自己,为何要绕这么大圈子,现在他明白了。 恐怕当初师父决定是否将传给自己时,也异常矛盾吧。 《药王经》是宝物,也是祸端,就如古人说得那般,“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随着医术飞速提升,沈欢在中医界扬名是迟早的事,到时就算他不去燕京,对方也会找上门来。 与其让父母受到波及,倒不如让他一人承担。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大家去!”牛大宝一溜烟的跑了出去。 沈欢没想到,消息散出后,第一个来找他的人竟然是林妙诗。 “你准备去华京大学?” “是啊。”沈欢顿了一下,问道:“有问题吗?” 林妙诗沉默了一会儿,摇头道:“没什么,最近公司事情比较多,你收拾一下,我们今晚回江明。” “今晚就回去?” 她没有回答,直接走出了卧室。 “什么嘛,才几天就又要走。”饭桌上,牛小贝有些不快的说道。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以后有的是时间,等你林姐姐的病治好我就会回来。” “等到那时候暑假都过完了,一开学又要去燕京……”牛小贝小脸上写满了不开心。 牛父借机插嘴道:“要是舍不得你欢子哥,就好好学习,争取到时候也考进华京大学。” “我哪有这个本事啊!”牛小贝的心思活络起来,华京大学她是考不上,但燕京可不止一所高校啊! 吃完饭后,沈欢和父母聊了两句,就和林妙诗一起离开。 没了牛小贝,林妙诗又变成了静音模式。 沈欢摸了摸兜里的吊坠和戒指,白天事儿太多,现在两人独处是时候办正事了。 “这个送给——”他刚把东西拿出来,林妙诗便猛地转过头来,“对了。” 由于太过突然,沈欢心中一虚,就想把东西塞回兜里,但时间上已经来不及。 慌乱之下,他脑子一热,直接把吊坠和戒指从车窗外扔了出去。 靠!自己究竟做了什么样的傻哔事啊! 回过神来时,沈欢肉痛无比,但为了避免被对方看出破绽,他强颜欢笑道:“你先说。” 谁知林妙诗竟然异口同声。 “你先说吧,我就是嫌闷,想活跃活跃气氛。”东西都没了,他还说个屁啊! “想问问你,我的病是不是真有办法医治?” 听到这话,沈欢面色也凝重了几分,“老实说,我之前一直都无法肯定你患了什么病,只能寸步不离的待在你身边,等到发病时,尽快抑制住病情。” “这么说,你现在已经确定了病情?” 沈欢点了点头,那晚他不止看了《千金翼方》,还看了《怪症杂论》。 林妙诗的情况,和里面的先天体寒症极为相似。 所谓先天体寒症是一种统称,多为女性所患,表现症状不一,头疼、胸闷、腹痛等诸多病症皆在其中,唯一相同的地方便是会吞噬医者真气使气疗无效。 “那……你找到治愈的办法了么?” “找到了。” 不知为何,林妙诗听到这句话后,表情有些失落。 沈欢话锋忽然一转,“但……都不适合用在你身上。” 治愈方法有两种,其中第一种就是沈欢之前所做的,用灵气填补先天所缺,不过前提要看病患的先天体寒症到底有多严重。 以林妙诗病发时吞噬灵气的速度,这种办法对他来说显然行不通。 至于第二种,是让一个体质完全相反的男性,与其进行双修,达到一定次数后便可恢复正常。 说真的,当沈欢看到第二种方法时,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竟然真的被那狐狸精给说中了。 体质相反,也就是说先天阳火过盛,他身为正常人,显然不符合要求。 但要让他把林妙诗拱手让人,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样么……” “不过你也别担心,再给我些时间,一定会有办法治好的。”沈欢咳嗽了几声,“不过你能不能先把车停一下?我、我东西掉了……” 第44章老娘一耳光抽死你! “啊,你这小坏蛋总算回来了,知不知道姐姐都快憋死了。”沈欢刚进屋,苏璃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抬头一看,这家伙正在空中飘来飘去,脸上满是幽怨。 “喂,你想把人吓死啊!” 苏璃盘腿坐在半空,“放心,能看到我的只有你一个。” “不是说好两天就回来么?这都几天了!”说着,飘到沈欢身前,作势轻抚脸蛋。 “滋!” 在她摸到沈欢的刹那,一道金光闪过,整个魂魄差点化为千万粒子。 林妙诗皱眉道:“刚刚的闪光是怎么回事?” “啊?可能是打雷吧!我还有事儿,先上去了。”沈欢随便找了借口跑回卧室。 进屋后,他朝着蜷缩在血玉附近的苏璃走了过去,“喂,狐狸精你没事吧?” “别过来!你、你带了什么回来?”苏璃面色痛苦,原本半虚半实的身体,此变得更加模糊,那条碰触沈欢的手臂,更是几近透明。 沈欢下意识的摸了摸手提袋,难道是《药王经》伤了她? 很有可能,医者悬壶济世,《药王经》身为医道至宝,上面充满了浩然正气,苏璃被其所伤也不为过。 “只是一本医书。”沈欢将《药王经》取出,放在了桌子上,接着道:“你不是说自己是仙非妖么?怎么还会被它所伤?” “我什么时候说自己是仙了!”苏璃对《药王经》似乎很恐惧,连看都不敢看一眼,“我们虽有仙气,但和狐妖同根同源本命妖气难除,是为半仙半妖之体,普通正气无所畏惧,只有至宝灵物才能……” “至宝灵物?”苏璃先是一愣,然后近乎疯狂道:“你出去不过几天,竟然得到了至宝灵物!那本书叫什么名字?” 沈欢有所迟疑,但最终还是说道:“药王经。” “药王经?你竟然得到了药王经!”苏璃的表情已经不能用惊讶来形容。 《药王经》乃医道宝典,这个狐狸精怎么会知道? 虽然魂体无需呼吸,但苏璃胸口有着明显的起伏,声音都开始颤抖起来,“那真的是药王经?” 沈欢感觉有些无语,“我激动还能够理解,毕竟是个医师,你有必要这么激动吗。” “你知道个屁!”苏璃毫不客气的骂道:“药王经刚著成时的确只是一本医书,但每代药王在寿终正寝前,都会写入一生心德,将其修订重著!” 每代药王虽然都是医者,但精通之处各有不同,并且他们也不止医师一个身份。 久而久之,《药王经》已经从医道至宝,晋升到了救世圣宝的地步,其中一些养生炼气之术,甚至比道修门派的修炼功法还要强大。 最重要的是,《药王经》是唯一记载有修复灵魂的医书! 苏璃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如此激动。 “按照里面的疗养灵魂之法,我很可能不用将尾魂收齐,便可以魂魄入道,重现人间!” 沈欢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我劝你最好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你说的养魂术我看过,前提是灵魂必须完整。” “我不信!” “不信你就自己看啊。” 苏璃瞟了《药王经》一眼,身体忍不住颤抖了一下,“算了,姐姐还信不过你嘛。” “不过……药王经乃是药王门的传承秘典,怎么会到你手里?” 沈欢听得有点头晕,“这是师父传给我的。” “你师父?”苏璃一把抱向沈欢的肩头,但由于是魂体,扑了个空,“天啊,有没有搞错,你竟然是新一代的药王!” 与药王为友,犹多九命! “什么新一代药王?你能不能说些让人听得懂的话!” “刚刚不是说了,药王经是药王的传承品,现在它在你手里,你自然就是新药王咯。” 如果我是新一代药王,那么师父岂不是上一代药王?! 不对,师父医术虽然厉害,但是还没有达到苏璃嘴中所说的药王境界。 《药王经》的确如她所说,堪称包罗万象,可要说救世圣宝有点太过夸张。 可能是苏璃嘴中里的《药王经》,并不是我手里这本吧。 “当药王的朋友,就可以多九条命,要是当老婆岂非想死都死不了?”苏璃说着,故作乖巧道:“小帅哥,奴家尚有几分姿色,不知可入您法眼?” “滚!” …… 林妙诗说公司事多得提前回来,并非是找借口。 最近舒适医药公司,一款新产品即将上市,各部门人手急缺,她这个高层又不在,可以说是乱成了套。 沈欢只好跟着她,前往舒适总部。 “你们看到没?林总竟然带男人来公司了!” “我的天,原来不是我眼花啊!” “这消息太劲爆了!” 保安室内乱成了一片,这情景在他们眼中,比天上下钱雨都夸张。 “会议室几楼来着?”沈欢挠了挠头,表情有些无奈。 林妙诗急着开会,指了指厕所方向就上了电梯,忘了把楼层告诉他。 嘴巴不光是用来吃饭的,也可以问路。 沈欢走到前台,对着接待员问道:“小姐打扰一下,请问……” 不等他问完,接待员便回答道:“三楼,左拐第二件屋子就是。” “谢谢了。” 上电梯后,沈欢总觉得有些不大对劲,但也没多想。 到了地方后,刚准备出电梯,一个身材走形的妇女忽然走了进来,“跟我到楼下搬几箱药。” “我?” “不是你还能是谁?”胖女人脸色有些不快,“上面急着用,快点!” 看来对方是把自己当成员工了。 但仔细想想,大家都在林妙诗手下打工,也算是在一个体系之内,就当顺手帮忙了。 “没听懂我说的话么?手脚利索点,不想干就滚蛋!” “说话这么难听干嘛?”沈欢不是没打过工,被上级骂是很正常的事情,但那会儿不反抗,是因为你要从人家手里领工资。 现在他是出于好心,胖女人这么做就有些过分了。 “嫌我说话难听是吧?老娘一耳光子抽死你!”胖女人抬手就是一巴掌。 沈欢躲过后,皱了下眉头。 就算在农村,他也没见过这样的悍妇,一言不合就要大打出手。 “还敢躲?我让你躲,让你躲!”悍妇还没罢休,一巴掌接着一巴掌。 沈欢实在忍无可忍,抓住她手腕以后,一把甩了出去。 “你、你竟然打女人?”悍妇有些无法相信事实,“你知道我哥是谁么!” “第一我没打你,第二你似乎和女人这两个字没啥关系,第三你哥是谁关我毛事儿?” 沈欢说完就准备离开,谁知悍妇忽然扑起抱住了他的小腿,“你别想走!来人啊,快来人啊!” 这时,当初和林妙诗一起去收牛黄的中年人,急忙走了过来,“沈先生,总算找到您了,林总让我过来接您上去。” 本来还想借机装可怜的悍妇一下子傻了眼,他不是员工? 林总?这、这小子究竟是什么人! 第45章首席医师 “吴燕,你趴在地上做什么?”中年人看到胖女人后,表情颇为意外。 沈欢见她把手收回去,心里也大概明白了怎么回事儿,“估计是天气太热,想凉快会儿吧……对了,这些药我搬到几楼?” 一听这话,吴燕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这种事儿哪需要您干啊,我做就好了。” “你不是说不搬这货,就让我卷铺盖滚蛋嘛。”沈欢扣着药箱没放,继续道:“刚才把你摔着了,要不咱们先到医院看看?” 吴燕吓得面色煞白,强行挤出一丝谄笑,“不、不碍事儿,我那是跟您快玩笑呢,开玩笑。” “哦,原来是跟我开玩笑呢,不早说。”沈欢将药箱放下,叹息道:“这种玩笑以后少开点,我怕公司的地板不够换。” 中年人也看出来他是在讽刺悍妇,皱眉道:“吴燕,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吴燕的作风他也有所了解,典型的欺软怕硬,仗着和高层有亲戚关系,整体作威作福,在她手底下,有不少人连学徒期都熬不过去。 “王经理,我下次不敢了,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求您千万别把这事儿告诉林总。”吴燕一边说着,一边自赏嘴巴。 她已经四十多岁,要能力没能力,要学历没学历,要长相没长相,全凭关系进了舒适医药公司,如果被开除,下半生就全完了。 沈欢只是想惩戒一下悍妇,现在目标达到,也不会继续落井下石。 “等我有时间再收拾你!”中年人低喝一声,然后满脸笑容的转向沈欢,“沈先生这边请。” “其实我们公司不算太大,前台没跟您说会议室在哪么?” “问了,不过她没等我说完,就让我去三楼,估计是把我当应聘的了。” “这也不能怪她,公司最近急缺人手,有人来应征,都是直接让他们到三楼应聘,不再派人下来迎接……” 两人的身影消失在电梯内后,吴燕揉了揉微微泛肿的脸蛋,踩着高跟鞋,直接走到了前台,二话不说,一巴掌就打在了接待员脸上。 接待员先是一愣,接着眼泪夺眶而出,“吴姐,我、我又没得罪您,您打我干嘛……” “打你还算轻的,让我吃这么大亏,今天不打死你这小婊砸,我就不姓吴!” 几个巡视的保安看到后,小声嘀咕道:“悍妇又打人了,那前台也够憋屈的。” 年纪稍大的老保安,打了个哈欠,“你都说‘又’了,有什么稀罕。” “打我进公司起,咱这前台换了有五六个吧?”之前说话那板寸头说道。 跟在两人身后的年轻保安皱眉道:“这事儿咱们不管?” “不想收拾铺盖滚蛋,最好别管。”老保安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别不服气,谁让人家上面有人呢。” “上次不是有个前台的男朋友把她车给砸了吗,怎么还不收敛?” “嘿,悍妇巴不得多碰上几次那种愣头青呢!那小子最后不仅得赔钱,人还在拘留所待了半个月。” 几人正聊着,吴燕忽然转身对他们大喝道:“别以为老娘听不见,是男人就把刚才那些话当老娘面再说一遍!” 保安们一听这话,连忙闪人,被这悍妇纠缠上准没好事儿。 打完了前台,吴燕心里的气并没有消多少,同时也担心沈欢把这事儿捅出去,走进电梯准备找自己表哥把这事儿反应下。 人力资源部…… “我还以为多大事儿,放心,就算真把你开了也没事!”刘水生弹了弹烟灰,安慰道。 吴燕却是急了,“我什么成色你还不知道?要真被开除,和天塌了没区别!” “本来老马退休后,这分公司总经理的位置就该轮到我做,谁知道上面空降了一个小丫头片子过来。”刘水生冷哼一声,“抢了我的位置也就算了,还把大权集中在王卫国一个人手里!” 吴燕有些不耐烦道:“表哥,这些话林总刚来那会儿你就说过了,现在又说这些干什么!” “你着什么急?”刘水生用手敲了两下桌面,“兴瑞联系我有一阵子了,到时候我自然会带你过去。” 吴燕听到这话,眼眸中闪过一丝兴奋,“好,那我就忍这几天,到时候一定请人好好教训一下那小子!” …… 由于会议还没有结束,王卫国让他现坐在旁边等待。 在公司里,林妙诗还真有那么一点女强人的味道,和之前简直判若两人。 如果这些人看到她在家里的样子,估计会惊得把牙都掉光吧? 沈欢闲着无聊,随手翻了翻新药的档案。 “好了,既然一切正常,那么明天就将新药发行上市!” 林妙诗话音还没落下,沈欢便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等一下。” “有事情,等开完会再聊。”林妙诗说完,便准备拍手散会。 “我说的这件事和你们生产的新药有关。”沈欢说着,拿出了档案中的那张配方单子,“这方子有问题。” “你是什么人?我们已经将成药在人体身上实验过,绝对没有任何问题!”其中一个高层忍不住皱了下眉头。 当时大部分人思绪都集中在会议上,并不知道沈欢是王卫国带来的人,对那名高层的说法相当认同。 沈欢没有理会他们,继续说道:“你们这次生产的药是为了医治痔疮,但从方子来看,效用应该不大,并且长期服用,很可能会导致大便郁结,起到相反的效果。” 林妙诗沉吟了一下,“收回新药的上市通告。” 众人皆是一惊,没想到总经理竟然因为这个年轻人一句话,就改变了推出新药的主意。 “林总,这次新药的药方虽然是从民间收来,但是我们依旧花了不少研发费用,就这么停止的话,恐怕……” 不等那人把话说完,林妙诗便摆手道:“按照我说的去做。” “对了,向大家介绍一下,沈欢,公司新聘请的首席医师!” 这个年轻人是新的首席医师?林总不是开玩笑吧! “散会!” 从会议室出来后,沈欢忍不住问道:“你究竟想做什么?” “现在医药公司越来越难做,没有专利药品,根本无法出头。”林妙诗摁下电梯楼层后,紧紧地盯住他的眼睛,“其实那天你在药庐里说的那些药,都是真的……对么?” 第46章被阴了 沈欢半天没有说话,回想一下,那天表现得确实有些激动,虽然最后以开玩笑了之,但还是被看出了端倪。 “看来我猜对了。”林妙诗踏步走出电梯,在前带头走入了办公室。 办公室的装修走典雅路线,除了办公室和书柜,还有一片地方被布置成了休息区。 “坐。”林妙诗指了指沙发,说话的同时,将一缕秀发别在了耳后,很有女人味。 沈欢不知道她要干嘛,只能乖乖的坐在沙发上。 林妙诗取出一块茶饼,沿着边缘搓下一茶叶,亲自沏茶倒水,整个过程就如沈欢施针般自然。 将茶放在沈欢神前后,顺势坐在了对面。 她脸上依旧如平时那般冷淡,但眉眼之间多了几分认真。 “咳咳!”沈欢觉得有些不大自在,“你能不能别这样看我?” 不知道是气质原因,在这种对视下,有股莫名的压力。 “还记得我之前,问过你准备怎么处理那笔钱么?”林妙诗总算开了口,顿了一下,转而道:“当时推荐你做生意并不是随口说说,准确来说,是我想和你做生意。” “什么生意?”沈欢心里大概已经有了一个猜测,但他不希望结果是那样。 最好是掏出一把钞票,玩“今晚你是我的人”这类游戏,出卖身体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可惜林妙诗并没有满足他这个愿望,而是直接了当道:“医药公司到民间收配方很正常,你说得那些药物每一个都是无价之宝,如果舒适得其一,随时都可以在医药界崛起。” “不行……”沈欢苦笑着摇了摇头,不等他解释原因,林妙诗继续说道:“我并不是收购药方,而是以合作方式共同盈利。你提供药方,我负责生产推销,五五分成。” “林小姐,真不行。” 林妙诗皱了下眉头,这样的条件就算放在整个医药界也是极高,她想不通沈欢为什么会拒绝。 “你六我四。” “这不是钱的问题。” “七三分成。” “真不是钱的问题!” “八二分成,你八我二!” “都说了,不是钱的问题。”沈欢无奈了,为毛她在进入女强人模式后,完全就像是变了一个人。 林妙诗也看出来,沈欢没有在撒谎疑惑道:“那是什么原因?” “你说得没错,我的确拥有哪些药方,但皆是古方,里面所需的药材在现代都极其名贵,就算造出来,也不会有多大收益。” “中药有上千种,难道就不能找出替代品?” “药效有强弱利害之分,想要从中找出替代品谈何容易。”沈欢叹了口气,“而且花费巨大,并不是个人能承担起的,秘方之所以称为秘方也正是如此。” “难道就没有造价低的药么?” 林妙诗还真问到了点子上,《药王经》中的方子,几乎包含了所有疑难杂症,但全都是特效药,造价自然不会便宜。 不对,《药王经》中的方子造价昂贵,可自己也知道一些性价比极高的秘方啊! “我可以提供一剂胃药方子,名为善食散,算是处方药,比市面上大部分胃药都要好得多。” “谢谢,那么价格就按照之前……” 沈欢摇头打断,“不用了,善食散就当是一次实验吧,也算弥补你们这次新药的遗憾,我这把方子给你写出来。” 善食散主治胃痛炎症以及消化不良,所需要的都是一些常见药,舒适储存的药材完全够用。 制造出成品后,林妙诗将药名改成更为现代化的“胃夜舒胶囊”。 为了让沈欢早日将《药王经》中的药物量产化,林妙诗特地给他开辟了一个私人实验室,并且提供大量药材供其使用。 本来一切进行的都很顺利,但在替善食散申请专利时却碰到了麻烦。 办公室内,沈欢在看到通知单后,满脸不可置信,“不可能,善食散是师父为了治疗自身胃病而研制的,专利名额怎么会被占用?” “我已经派王叔去查,应该很快就会有消息。”林妙诗也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 “咚咚咚!” 这时一阵敲门声响起。 “进来。” 来人是刘水生,他看了沈欢一眼,然后将视线转向林妙诗,“林总,合同已经到期,这是我的辞职信。” “辞职?”林妙诗皱了下眉头。 刘水生点了点头,“还请林总签名,帮我结算一下。” “这次新药专利被占,是不是和你有关系。”林妙诗语出惊人。 刘水生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笑道:“林总,这次新药研发我都没有参与,怎么可能是我做的。” “唉,没想到您会怀疑到我身上,看来辞职是个正确的选择。” “您别这么看着我,就算是我做的又能怎样?专利已经被人申请,您就算是想告我也没证据啊。” 这算是变相性承认,胃夜舒胶囊专利被提前注册和他是有关系的。 “对了,在走之前,我推荐您看看今天兴瑞新药的发布会。”刘水生说完,便大笑着离开。 他刚出去没多久,王卫国就走了进来,“林总,您打开电脑看一下兴瑞新药发布会的网络直播,他们新品的药效和我们想要推出的胃夜舒基本一模一样!我怀疑咱们中间出了内鬼。” “不用怀疑了,刚刚已经有人承认了。”沈欢说着掰了下手指,发出一阵骨骼摩擦的声音。 “是谁?” “刘水生。”林妙诗说着打开了电脑。 除非抗癌类药物,不然没有公司会邀请记者展开新品发布会,兴瑞公司这次举动很令人怀疑。 三人看的时候,刚好进行到试药环节,但是患者吃下药物后,忽然倒在地上抽搐起来,嘴中不停地喊痛,记者们看到这情况,纷纷起哄质疑。 王卫国疑惑道:“刘水生就是为了让我们看这些。” “应该不是。”林妙诗摇了摇头,她也没看出来,兴瑞公司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这时兴瑞的管理人从兜里取出了一盒药物,当场让那名患者服下,接下来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患者竟然在瞬间痊愈。 “记者朋友们,很明显这次是有人针对我们,对新药做了手脚。”那名发言人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还好我们公司早有准备,刚刚治愈这位患者的药物,才是我们这次真正要发布的新品!” “我在此代表兴瑞公司,警告那些想通过不正当手段竞争的同行,如果再发生此类事件,我们必将用法律手段讨回公道!” 在江明,可以兴瑞竞争的就只有舒适! “好毒的手段,不仅偷取善食散的秘方进行盈利,最后还将矛头指向了我们舒适。”王卫国咬牙切齿道:“这群该死的混蛋!” 良久没有说话的沈欢,忽然脸色阴沉道:“我一定会让他们十倍奉还,一定!” 第47章爱上厕所的沈欢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一直是沈欢的行事原则,兴瑞这种行为,已经彻底激怒了他。 “刘水生这个该死的混蛋在哪?”王卫国也被气得不行。 林妙诗脸上没有太大的表情波动,“他已经离开了公司。” “当初吴燕离职我就应该猜到的,那婆娘没有后路,又怎么可能会主动申请离职呢!”王卫国很是懊恼。 “你去干什么?”见沈欢朝门外走去,林妙诗急忙问道。 他没有回头,淡淡道:“上厕所。” 和沈欢相处了这么长时间,林妙诗对其已经有了一定了解,上次整蛊刘芊芊提她出气时,用得就是这个借口。 “别冲动,好好在公司等着,我一定会给你个交代!” 沈欢停下脚步,回身露出一副笑脸,“我真的只是去上厕所而已,放心吧。” 林妙诗还是有些不放心,“王经理,你陪沈医师一起去。” “好、好……”王卫国有些不解,沈医师不像是冲动的人,林总这么紧张,害怕他去杀人不成? 见沈欢没有反对,林妙诗总算将心放下了一些。 过了一会儿,秘书走进办公室,微微躬身道:“林总,外面来了几个记者,说是就兴瑞新药发布会上的意外,做一下简单访问。” “让他们到休息室等一下。” 话音刚落,王卫国就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林、林总不好了,沈医师不见了,他、他不会真的去杀人吧?” 林妙诗眼神先是一滞,然后对着秘书说道:“通知安保部,遇到沈欢后,立马把他给拦下!” 说完,转而看向王卫国,“你把具体经过说一下。” “是这样的,沈医师在进厕所之前都很正常,还说上完厕所准备跟你商量商量,怎么为下一个新产品造势。” “我等了他一会儿,不见出来,就进去看了看,谁知道厕所里面根本没人。”说到这儿,王卫国吞了口唾沫,“林总,他不会真……” 他越想越有这种可能,沈欢平时虽然沉稳,但毕竟是个年轻人,办出些疯狂的事情,也很正常。 “这件事不要对任何人说,知道么?” “我知道,我知道。”王卫国擦了擦头上的冷汗,林总这算是默认了我的猜测么? 沈欢自然不可能去杀人,此时他已经到了兴瑞公司的总部。 “对不起先生,没有预约的话,我们老板是不会见你的。” 沈欢摸了摸鼻子,“那我想见下刘水生先生可以么?” “你是说刚来的刘经理?”前台愣了一下,“他明天才会来上班。” “这样么……那打扰了。”沈欢说完朝门口走去,谁知刚走没两步,一个尖锐的声音便在他身后想起,“你,给我站住!” “就是说你呢,给老娘转过身来。”吴燕感觉这背影很熟悉,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当她看清沈欢长相后,先是一惊,然后立马兴奋起来,“原来是你,真是应了那句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快点来人,给我把这小子抓起来!” 吴燕来兴瑞没几天,但是在公司里担任的职位比之前在舒适还要高,加上脾气暴躁,保安们对她唯命是从。 这一声令下,四名保安拿出橡胶棍就把沈欢给围了起来。 “小子,没有林妙诗那小婊砸给你撑腰,我看你怎么办!动——” 她的话还没说完,四名保安便全都倒在了地上。 沈欢用小拇指扣了扣耳朵,“呃……对不起,我刚才没听清楚,你能不能再说一遍?” 黑袍人实力可以碾压他,不代表这些保安也可以。 “你、你……来人,快来——”吴燕大声呼喊着,想要招来更多的保安。 “聒噪!”沈欢伸手点在了她的哑穴上。 吴燕发现自己无法出声后,脸上瞬间布满了冷汗。 打打不过,喊人又喊不来,这次完了! “如果不想一辈子变哑巴,就回答我接下来的问题,听懂了就眨眼。”见对方眨眼,沈欢接着问道:“刘水生是怎么偷走善食散秘方的,现在人又在哪里?” “他用钱收买了王卫国身边的小跟班,因为舒适已经试验过,所以兴瑞直接申请了专利,发布会也是表哥出的主意,和我没有一点关系!”吴燕恢复语言能力后,将所有知道的事情都吐了出来,“现在他应该在兴瑞帮他在梅苑买的那座别墅里,再具体我就不知道了。” 得到想要的信息后,沈欢再次点了吴燕的哑穴,“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可没讲过‘你说出来,就会放过你’这样的话。” “为大众着想,你这种悍妇,还是当哑巴好些。” 接着沈欢用青眸催眠的能力,让众人失去了他来过兴瑞的记忆,然后对处于催眠状态的吴燕说道:“将这包药,加在兴瑞的胃药里。” “是、是……” 梅苑别墅区…… 刘水生坐在客厅内,翘着二郎腿,边听音乐边品茶,样子好不快活。 “叮咚叮咚。” 听到门铃声,他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这别墅我才搬过来没两天,连老婆都不知道,谁会这时候来找我,难道是张总?” 带着疑惑,刘水生透过猫眼看了看来人,发现是沈欢后他先是一惊,不过很快便恢复平静。 笑呵呵的把门打开,“不知道沈医师来找我有什么事儿?” “把你出卖公司机密的证据交出来。” 听到这话,刘水生差点没笑出声,这小子是傻哔么? 可当他看到沈欢的眼睛时,整个人都变得呆滞无比,转身朝里屋走去。 沈欢看了看他带出来的东西,是封交易合同。 催眠术对普通人的时效只有三分钟,但对于使用次数并没有限制。 将刘水生带到警察局门后口,沈欢对他下达了自首的命令…… “你去了哪里!”刚回办公室就碰到了林妙诗。 “咳咳。”沈欢有些不敢正视对方的眼睛,“我上厕所啊。” “你还好意思说上厕所!”林妙诗好像真的生气了,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 沈欢调整好心态以后,笑嘻嘻道:“你这么关心我,该不会是喜欢上了我吧?” 林妙诗脸蛋猛地一红,“我、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其实沈欢也没想到自己会有胆子这么大,竟敢当着林妙诗的面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 “那个还是说正事儿吧,新药我已经研究出来了。”谈到新药,他脸上挂起了自信的笑容,“一款可以治疗近视眼的药……” 第48章希望你不会后悔 随着时代发展,科技给人类带来不少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坏处。 电子产品的增多,让新一代祖国花朵的童年从丢沙包、推铁环,变成了电脑、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 在以前,眼镜这种东西,基本上和学问有着直接关系,可以说戴眼镜就等于学霸。 至于现在,十个里面有九个近视眼,和学问也没什么关系,就算不是玩游戏玩的,多少也和现代的数码产品有关系。 然而治疗近视眼的手段却不多,最广为人知的就是激光手术。 虽然近几年技术提高,大幅度减低发生后遗症的几率,但只要存在几率,不管有多低,都要承担一定风险。 眼睛只有一双,光明更是无价之宝,大部分人都不大愿意去冒这个险。 林妙诗脸上并没有表现出太多惊讶,“会有什么副作用?” 沈欢摇了摇头,“没有任何副作用,不仅可以完全矫正视力,正常人服用还可以起到明目养神的功效。” 这一次,林妙诗显得有些动容了。 先不谈隐藏在背后的巨大利益,如果这款药品真的问世,沈欢这个名字绝对会留名青史。 “有一点比较麻烦,整个产品分为两部分,内服药和眼药水,缺一不可。”沈欢有些无奈道:“经过更改后明目丸药效大幅度减退,以近视三百度为例,服用一个疗程就会有显著效果,但真正治愈,可能需要三个月的时间。” 你无奈个毛线啊! 激光手术至少需要半年才能恢复稳定,三个月治疗三百度近视,就算用神速来形容也不为过。 “你确定要把这个配方交给舒适?”林妙诗顿了一下,认真道:“我希望你能考虑清楚,这款药几乎可以说是无价之宝。” 沈欢愣了一下,“怎么感觉你似乎不想让我把这个方子交给舒适,你之前不是——” 正说着,他忽然明白了这话里的意思。 林妙诗虽然是舒适医药公司的总经理,但说到底也是在帮别人打工。 以朋友的身份来说,她并不希望沈欢把这个方子交给任何人。 “林小姐……”沈欢深吸了口气,“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用那笔钱开了家医药公司,到时请你过来帮忙,你会答应么?” “等你什么时候有了足够的资金,再说这种话吧。” 原本以为有了九千万,基本上一辈子都不用发愁,但现在看来钱还是不够。 “除了你说的这个明目丸,还有没有研究出其他药物?”林妙诗又将话题给拉了回来。 沈欢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两声,“还有一个龙凤合鸣,效果和万艾可差不多一样,男女皆可服用……” 本来他也就是随口一提,谁知道林妙诗竟然真的将龙凤合鸣定为了舒适的新产品。 江明市东城分局……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等回过神来就成这样了!”刘水生可怜兮兮的对着中年人说道:“你一定有能力把我拉出来对不对?” “拉你出来?刘先生,你知不知道这件事会对公司造成多大的打击!”中年人表情阴沉道:“这次要受牢狱之灾的,不仅是你,还有刘先生!” “我也不想啊!都说了,我只记得自己在家里喝茶,等到醒来的时候就到了这里,反悔有用的话,我也不敢麻烦您啊!”直到现在刘水生也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这种事情。 中年人很明显不相信刘水生所说的话,“说吧,舒适那边给了你多少好处?” “你为什么就是不相信我呢!”刘水生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中年人看看。 中年人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起身到窗边打了个电话,“张总,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只能选择私下解决……刘水生的嘴巴很紧,可能事情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好,我现在就去舒适那边找林妙诗谈判。” “你要去哪里!”刘水生见他要离开,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中年人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公司会收回你的别墅使用权,至于会不会被判刑入狱,就全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从警局出来后,中年人直接前往舒适公司。 被秘书带入办公室后,他走到林妙诗身前,伸出右手道:“你好林小姐,我是兴瑞医药公司聘请的律师,这次来是想找您谈谈关于刘水生盗取贵公司商业机密的事情。” 林妙诗没有说话,看了沈欢一眼,表情似乎是在问,“这是你搞的鬼?” 沈欢耸了耸肩,装作一副我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 见对方没有和自己握手的想法,中年人也没有表现出不快,这种情况早在他的预料之中,“这次兴瑞做的确实有些不对,但走法律程序的话,对我们双方都没有好处,不是么?希望这件事咱们可以在私底下解决。” “你想怎么解决?”林妙诗喝了口咖啡,将杯子重新放回了桌子上。 中年人一看有门,连忙说道:“那些用来攻击贵公司的记者,我马上通知他们撤离,由于已经开过发布会,现在停止生产,一定会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为了让双方共同盈利,我们会授予舒适胃夜舒的制作权。” “当然,我们也会提供一定费用来弥补贵公司的损失,具体价钱由您决定。” 不等林妙诗开口回答,沈欢便说道:“这点利益,就想堵住我们的嘴,恐怕没那么容易吧?别忘了,胃夜舒本来就是我们的东西。” 中年人的脸色有些难看起来,他刚刚开出的条件已经是最大限度,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能忍气问道:“不知道您想怎么解决?” “立马归还善食散,也就是胃夜舒的专利,同时停止药品上市销售,并且提供五千万,不,应该是一个亿的商业损失费。” 这次不仅中年人认为沈欢是在无理取闹,林妙诗也觉得有些过分了,不过并没有开口。 按照她对沈欢的了解,对方绝对不会做没把握的事情。 “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沈欢无所谓的耸了耸肩,“那就请回吧,希望你不会后悔做出这个决定。” “哼!”中年人冷哼一声,直接甩门离去。 “你葫芦里究竟卖得什么药?” 沈欢看着中年人离开的背影,神秘地笑了笑,“等明天你就会知道了。” 第二天江明日报头条——兴瑞医药公司新产品“胃夜舒胶囊”致三十名患者腹泻不止,现有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第49章因祸得福 “是你做的对不对?”在看到新闻的第一刻,林妙诗就这知道这件事一定和沈欢有关系。 见他不说话,林妙诗继续说道:“这不像你,身为一名医生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 “别激动,你也说了我是医生,再怎么报复,也不可能拿患者的性命开玩笑。”沈欢没想到林妙诗会这么激动。 “虽然有关部门已经回收了市场内所有的胃夜舒产品,但是患者数目依旧在不断增加,你还说没有拿他们的命开玩笑?” 沈欢知道这事儿不解释是不可能了,无奈的叹了口气,“这些患者全都不会有事,他们的病情看起来夸张,实际上是一种治疗过程。腹泻是因为他们体内存在大量对人体有害的杂质,等到排完以后,不仅会恢复正常,身体素质还会更胜以往。” “你说得是真的?” “我只是想让兴瑞吃个大亏而已,身为医者,又怎么会拿人命来开玩笑。”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 林妙诗指了指新闻上的画面,“他们需要多久才能恢复?” “呃……三天?一周,或者……半个月?这个要看每个人的体质而定,要知道现在大多数人的身体状况都处于亚健康状态,所以……” “你——”林妙诗气得说不出话来,拉肚子这种事情,一天就够麻烦的了,要是维持半个月之久,就算身体没事儿,心理上也会有一辈子阴影吧。 “有关部门已经知道胃夜舒真正研发者是我们舒适,现在派人让你这位首席医师去医院协助调查,总之这件事是你搞出来的,你自己想办法解决!” 对于沈欢来说,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在不知道具体配方之前,洗胃也没办法解决病患目前的情况。 就算医院那边没派人来,他也不会让无辜的患者拉上半个月这么久。 胃夜舒的“受害者”,都在江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受诊,医生们忙得焦头烂额,兴瑞公司更是被他们从头骂到了脚。 “我们反复检查过胃夜舒的配方,找不到里面有什么物质会导致腹泻不止。” “根据鉴定科送来的资料当中,兴瑞在配方上应该有所隐瞒。” “舒适那边还没派人过来么?” “主任,舒适那边已经派人过来,说是他们的首席医师,也是胃夜舒的原本研发者。” 主任听到这话,连忙道:“快点让他进来!” 当沈欢进入会议室时,众人都感觉有些荒唐,一个在江明数一数二的医药公司,竟然请了一个连二十岁都不到的年轻人担任首席医师。 对于这种质疑的目光,沈欢并不觉得意外,简单地自我介绍以后,他写出了让病人恢复正常的方子。 “就这么简单?”众人看过药方后,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们费尽心思都未能解决的病症,怎么可能让这么一剂普通的中药方子给治愈。 “就这么简单!”怕他们还不放心,沈欢继续说道:“如果患者出现意外,我们舒适会全权承担,至于其中缘由,一会儿我会在记者招待会上解释。”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医生们也没再出声。 大概半个小时以后,所有病患全都恢复正常,记者招待会也正好开始。 兴瑞这次医药事件,在江明闹得沸沸扬扬,之后刘水生主动自首,坦言盗取公司机密后,更是将整件事情推向了高潮。 面对群众的质疑,总要有人站出来解释。 等相关人员发言完毕后,接下来就是沈欢这个舒适医药的代表。 “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公司深表遗憾,幸运的是,现在所有患者都已经康复。”沈欢先说了几句体面话,这才进入正题,“想必这阵子的新闻大家都看了,废话我也不再多说,正如大家看到的那样,我们舒适才是胃夜舒的真正研发者。” “反复测验后,我们发现胃夜舒的药性极不稳定,所以就放弃了发行上市的想法,但没想到兴瑞会收买员工将配方偷走,进而上市发行。” 沈欢现在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仅让人在潜意识里提高舒适的道德地位,还狠狠的将兴瑞推进无底深渊。 经过这次事件,兴瑞不仅要面临企业查封的危机,还要对舒适进行高价赔偿,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风波结束后,林妙诗因为病情,继续在家休假,将一切交由王卫国来打理。 沈欢则停止了将古方量产化的研究,寻思根除林妙诗病症的办法。 目前来说,第一种方法是可行的,只要尽快提升实力就好,但很快,沈欢便遇到了麻烦。 筑基后,青眸虽然依旧可以吸收古董上的灵气,但是质量却没有被同化依旧是原来的样子。 所以现在他眼中存在着两股灵气,一股是经过筑基强化的高等灵气,一股是古董上蕴含的普通灵气。 筑基灵气唯一的生产方法就是自行修炼,和之前一样,以每天一缕的进度增长,消耗完毕后需要三天时间恢复。 “狐狸精,你想通了没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苏璃端着脑袋,想了一会儿,“根据你在药王经上找到的说法,天眼不过是辅助医生治疗的一种手段,并非什么内功心法,但是你在不知道的情况,以此来筑基,算是走上了一条没人走过的道路。” “喂,什么叫我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明明是你怂恿的好嘛!”沈欢没好气道。 苏璃脸上没有一点尴尬,无辜道:“都说了姐姐对你们人类修士了解不多嘛。” “我他妈对封印你的血玉还不了解呢,是不是不用找了?” “哎呀,你别着急嘛!”苏璃连忙露出谄媚的笑容,“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其实呢,我刚刚已经想到了解决办法。” “什么办法?” “天眼只是辅助技能而非内功心法,所以最快进度也不过是一天产生一缕灵气,想要借此来医治你小情人的病显然不现实,至于办法么……很简单,你只要从药王经中找出一门功法修炼即可。” 苏璃娇笑道:“与其说是祸,倒不如说是福,一般人都是有内功心法以后才会选修辅助功法,你不仅反其道而行,还在阴差阳错之下以此筑基。” “简单来说,普通人终生只有一次筑基机会,而你……却有两次!” 第50章这个世界没有如果 对于筑基,沈欢也多少有些了解,医书有云“痛是不通,通则不痛”,说的就是通脉畅气,全身无病。 虽然道修筑基稍有不同,但也无非就是一个增强体质的过程。 对于能够二次筑基,他心里多少有些高兴,毕竟当初被黑袍人碾压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那是不是还得收集十二月花神杯这种带有灵绊的器物为筑基做准备呢?”功法沈欢倒不担心,《药王经》中的炼气养生之法繁多,随便选一个就是。 如果像第一次筑基那样,需要带有灵绊的器物,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了。 苏璃打了一个响指,“你猜得没错!” 这下子沈欢就没有那么兴奋了,开什么玩笑,之钱前能够集齐十二月花神杯,运气占据了九成因素。 所谓风水轮流转,谁也不能保证接下来运气究竟是好是坏。 “别不开心啊!”苏璃在旁蛊惑道:“要多往好的方面想想,如果你找到让天眼升级的方法,那就不止是两次筑基那么简单,每次大境界的晋升,你都可以收获双倍的好处!” “虽说越境挑战有些困难,但在同境界内,绝对是无敌的存在!” “安慰人是安慰人,但你能不能别把我当傻子?”沈欢没好气道:“你也说了,前提是找到升级天眼的办法,而且想要得到双份好处,必须是先让天眼晋级,然后再用内功心法提升境界,我哪有那么多时间!” “时间?如果将普通人的寿命比作湖泊,那么道修的寿命就是浩瀚无边的大海。”苏璃用脚丫子挑了两下飘在空中的缎带,“而且药王经内记载的功法,大多都是以延年益寿为主,与其担心没时间,倒不如好好想想怎么打发时间!” 沈欢没心思和狐狸精斗嘴,取出《药王经》开始在里面寻找适合的功法。 正如苏璃所说,《药王经》中都是些养生炼气的法门,属性偏向柔和,总结起来就八个字,“延寿健体,祛病救人”。 “喂,你找好了没?找好了就快把东西收回去。” “类型全都差不多,随便找——”沈欢正说着忽然停了下来,眼睛死死的盯住页面,“就这个了!” “什么什么?” “逍遥长生诀!”沈欢选择这篇功法没有其他原因,就是因为一句话——吐纳可成仙! 其他功法或多或少,都需要肢体动作来协助,而逍遥长生诀只需将特定的呼吸养成习惯,就足以修至大乘。 苏璃听完沈欢的选择理由后,没好气道:“你有没有搞错,这个方法虽然容易,但是进度缓慢,等修炼到一定境界,你那小情人估计早就死了!” “那就长春不老功吧!” 这次不用接沈欢介绍,苏璃便直接否定,“现在把每个功法都介绍一遍,让姐姐帮你选!” “玄龟寿元经,每日以龟势而卧,纳天地之灵气……”沈欢也不知道自己念了多久,眼皮子都打架了。 “就这个!” 苏璃兴奋的声音,把他吓了一跳,“哪个?” “太玄阴阳诀!” 沈欢看了下介绍,忍不住摇头道:“可以修炼出阴阳二气,阳气可祛病救人,阴气可惩奸除恶,看着不错,但是修炼进度是比其他功法慢了一倍……” “就这个!”苏璃摆出一副我比你懂的样子。 “好吧,那我就听你的。” 其实她让沈欢选择这个功法,只看重了一点,那就是带有攻击性的阴气! 想要将血玉集齐,和人动手是迟早的事情。 由于之前修炼过天眼,沈欢可谓是轻车熟路,很快便进入了状态。 半个小时后,他终于在丹田内凝聚了第一缕真气,泛着淡淡的白光,其质量与古董上蕴含的灵气差不多。 太玄阴阳诀与其他功法不同,修炼出白色灵气后,必须修炼出黑色灵气,才能再次增加白色灵气。 修炼黑色灵气的时间同样是半个小时,虽然看似修炼出两缕灵气,但实际上对林妙诗病情有用的还是一缕。 和以前一天一缕的速度相比,太玄阴阳诀的确快上不少,但一想比其他功法慢了一倍,沈欢心里就没多兴奋了。 “按照这个进度,我想要筑基需要多场时间?” “无论是筑基还是晋级,前提条件都是灵气达到九百九十九缕,按照你这个速度,除去吃喝拉撒、逛街游玩这些时间,大概两个月就够了。” “两个月?!”沈欢感觉自己的头一下子就大了。 按照他原本的想法,是一个月内达到可以医治林妙诗的级别。 现在光筑基就需要两个月,想要医治林美人岂不是得等到猴年马月? 沈欢耐下性子,问道:“如果我想要治愈林妙诗,得达到什么境界才可以?” “道修共分四大境界,由低至高,分别为追星、奔月、逐日、飞仙,每个境界又分初中后三个时期,灵气在三百三十三缕及以下为初期……” “等等,四个境界……那筑基算什么境界?”沈欢脸上写满了懵逼。 苏璃拿出一副看白痴的表情,说道:“奠筑道基只是开始,踏入追星境才算得上是一名真正的道修。” “以你那小情人吞噬灵气的速度来看,你大概需要修炼到追星境中期圆满,也就是在晋升到追星境后,自主修炼出六百六十六缕灵气。” 灵气达到九百九十九缕,寻找器物筑基。 筑基后再修炼出九百九十九缕,再找器物晋升境界。 达到追星境后,还得修炼到六百六十六缕灵气……尼玛,这确定不是坑爹吗! 不算还好,这一算,沈欢差点没一屁股坐地上。 “如果太玄阴阳诀的灵气,可以像天眼那样从古董上吸收就好了……”正说着,沈欢眼睛忽然一亮,“不能吸收,难道我还不能转移嘛!” 苏璃不屑道:“收起你那点小心思吧,仙道一途,漫长无比,绝无投机取巧的可能,你那法子要行得通的话,别说百年飞升,只需数载就够了!” “你说真的?如果行得通,我要不了几年就能飞升成仙?”沈欢问这句话时,下意识的吞了口唾沫。 苏璃点头道:“没错,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 “是啊,这个世界没有如果,因为……”沈欢声音几近颤抖道:“我刚刚已经成功了!” “你说什么?!” 第51章柳暗花明又一村? 沈欢不仅成功将眼眸内的古董灵气转入丹田,而且那些灵气,已经自动转化为阴阳二气。 可能是《太玄阴阳诀》比较特殊,虽然灵气数量已过千缕,但并没有占据全部空间,应该是阴阳二气都达到九百九十九缕才可以筑基。 苏璃还是有些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小子,你说得是真的?” “除了经过筑基强化的灵气无法导入,古董灵气都可以。”沈欢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苏璃在空中飘了几个来回才落到地上,表情由惊转喜,看样子如果不是因为身体所限,她都会抱住沈欢狠狠的亲一口,“哈哈哈,有了这样的本事,还怕什么疯道士传人,给你三年时间,这天上地下恐怕没人能拦得住你。” “有这么夸张?” “怎么没有!”苏璃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医者、道修,说到底同根同源,但前者只追求长生济世,少有人在武力一途研究,恐怕就连天眼的创造者,也没想到还可以这么使用。” “若在道修多如狗的年代就发现这个秘密,恐怕你手里的药王经,会成为所有修者的必争之宝!” 沈欢用手敲了敲膝盖,“你不说我还没想起来,按照你的说法,在你那个年代道修有很多,怎么到了现代一个都没了?” “一个都没有肯定不可能,至少疯道士就有传人在世,不过说没落倒是真的。” 不然我也不必等上几百年,找你这个道修白痴来完成聚魂的愿望。 在心里小声嘀咕完以后,苏璃继续说道:“至于原因嘛,姐姐也不知道。” 沈欢端着脑袋想了想,“会不会是神魔大战之类的?” “要真的战了,现在也没你们什么事儿了。”苏璃迟疑了一下,“不过也真有可能,自从诡皇失踪以后,这三界就开始乱了。” 沈欢翻了下白眼,“吹,接着吹,你嘴里的诡皇再厉害,也不过是在狐仙一族的地位,连神魔的事儿都敢管,活得不耐烦了吧?” “姐姐可没吹牛,诡皇称号诸多,他最大的名号叫天……哎,你这人,我跟你说话呢。” 沈欢可没工夫和苏璃瞎扯淡,下楼跟林妙诗打了个招呼,便跑去了江明古玩城。 “喂,狐狸精,现在我阴阳二气都达到了九百九十九缕,这次应该找个什么物件?”在古玩城内收集灵气很快,不过沈欢也面临着一个难题。 在短时期内,店家应该不会收购新货,照这种情况看,他再来两次,估计就没什么油水了。 苏璃打了个哈欠,“灵气在千缕以上的,或者带有灵绊,组合起来灵气超过千缕的都可以。” 标准还是没变,沈欢心里下气了不少,“难道再收集一套花神杯?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啊!” “带有灵绊的花神杯又不止十二月花神杯一种,再说以你现在这身价,买个灵气在千缕以上的玩意儿,也不是什么难事儿。” 苏璃这话从逻辑上看没问题,但价值过千万的物件,恐怕没人会在私底下交易,上了拍卖会后,究竟多少钱能拿下也是个未知数。 “对了,姐姐吸收尾魂后,比之前多了不少能力,若是你再找到有灵绊可筑基的物品,只需一件,我就可以感应到其余几件的下落。” 说了半天,总算有个好消息了。 两人逛完整个江明古玩城,也没找到有灵绊,或者灵气超过千缕的古董。 沈欢正为这事儿头痛的时候,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是德信拍卖公司的吴先生,“喂,吴哥,有事儿?” “是这样的,剩下的单个花神杯我们都已经拍卖出去,价格不等,扣除佣金,剩余的四百万已经全都打到了你卡上。” “麻烦您了。” “不麻烦,是我打扰您休息了,希望以后还有机会合作。”吴先生说着就准备把电话给挂了。 “吴哥问你个事儿。”沈欢最终还是将希望放在了拍卖公司上,“德信最近有没有一些估价在千万以上的古董。” “千万以上?您是要瓷器还是字画?” “什么都行。” 吴先生那边沉吟了一会儿,“我帮你留意一下吧。” 德信虽然因为十二月花神杯提升了不少名气,但价值千万的物件,一般都是为秋拍做准备,一时间让腾出这么个物件还真不是什么容易事儿。 “那麻烦了。”沈欢挂掉电话之后,无奈的叹了口气,“现在筑基的物件都这么难找,以后要是想晋升你说得那些什么星月日的,不是更找不到么!” “谁说晋升追星境也需要古董来筑基的?” 沈欢心里负担忽然轻松不少,“难道不用?” “当然不用,当初姐姐已经和你打过比方,奠筑道基,就好比建房,你见过盖到一半还打地基的房子吗?” “听到这话,我是不是应该高兴的大哭一场?”沈欢自嘲解闷,“算了,想在古玩城找到千缕灵气的古董不太现实,还是回去从长计议吧。” 他这前脚刚抬起来,就听身后传来一阵吆喝,“看一看,瞧一瞧,今天是我们玲珑轩建店二十周年,特地从缅甸那边弄来了一批毛料,大伙儿都来凑个热闹,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沈欢回头看了看,是之前逛过的那家玉器店。 因为灵气千缕这个限制,来到古玩城后,最先逛得就是这些玉器店,毕竟玉器所含灵气是其他古玩的两倍。 玲珑轩围了不少人,不过没几个人去挑石头,按照那伙计的话说,全都是捧人场的。 当初沈欢想以古玩发家致富的时候,对赌石也稍微有些了解。 翡翠也是玉石,对普通人来说是一刀天堂一刀地狱,但自己有透视眼,必定稳赚不赔,说不定运气好,还能来个柳暗花明又一村,提前找到筑基物件。 想到这儿,沈欢挤进人堆里看了看那批毛料,大概过了三分钟,他开口问道:“伙计,你这石头怎么卖?” 一听有人打听价钱,伙计也来了精神,“小的二十,中号一百,大点的三百。” “这毛料跋山涉水的过来,哪还有什么好石头。” “搁咱们这儿,还不如赌核桃呢。” “赌玛瑙也比这个有搞头啊。” 围观群众全都把沈欢当成了冤大头,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 伙计也不生气,笑呵呵道:“讨个喜气而已,不然也不会这么便宜,玩玩嘛!” “伙计说得没错,玩玩而已,今天给你们玲珑轩开个好彩头。”沈欢说着指向了里面最大的那块原石,“我就要这块了!” 第52章柳暗花明又一坑! 什么东西只要和赌字沾边,都会吸引一些人围观。 虽然他们明知道这毛料开不出什么东西,但还是忍不住往前紧凑,想看看会不会出现奇迹。 相比他们,沈欢这个买家反倒淡定不少。 “师傅,咱能不能磨皮慢慢来?”石头里有什么东西,沈欢看得清清楚楚,如果会切的话,他更想亲自动手。 “都说了是破料,还磨什么皮啊,直接一刀切得了!” “看脸挺生,估计是附近学校出来的学生,瞎胡闹呢。” “快点啊,我这儿等的花都谢了。” 切石师傅也忍不住皱了下眉头,他本来是切玛瑙的,因为和玲珑轩老板是旧友,才过来只是义务帮忙,自然是越早结束越好,“就横面切吧!” 说完,用石头磨了磨刀直接开切。 石头有成人张开巴掌那么大,开始倒挺顺利,可切到一半,忽然发出一声脆响,从缝隙中溅射出不少火星。 “卧槽!”切石师傅也吓了一跳,嘴里忍不住嘀咕道:“伙计,你这石头到底搁哪整的,差点没把机器给我整废了。” 伙计干笑两声,“从缅……大理那边弄得。” “小兄弟,这石头有问题,咱换一块?”切石师傅扭头问道。 沈欢摆了摆手,“继续切吧,我也没余钱了,第一次玩,就想看看这里面有什么东西。” 切石师傅无奈的点了根香烟,中间切不动,他只好绕着切。 花了一番功夫,石头里的东西终于露面了。 大小和普通核桃差不多,是个不规则的多面菱体。 “翡翠不是以绿色居多嘛,这货怎么是个白的,难道是干白种?” “看着像是软玉,不过就刚才那情况,真玉也没这硬度吧?” “你家软玉是石头里开的啊!要我说,这东西有点像切玛瑙时开出的那些废水晶。” 围观人群里有懂行的,也有不懂行的,但谁都没看出来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说是软玉,没那么白,说是水晶,又没那么透。 “估计是石英块。”切石师傅顿了一下,笑道:“不管是什么东西,它啊,肯定不值钱!” 伙计心里也郁闷,就算什么都没切出来,也比现在强啊! 产地从缅甸改到大理,本来就有些站不住脚,又切出这么个东西,是不是毛料都难说。 剩下的这堆石头,估计是卖不出去了。 “瞎玩,瞎玩。”沈欢脸上没有任何沮丧,笑呵呵的将东西装进了兜里,“大伙儿继续,我先走了!” 从古玩城走出去以后,他再也憋不住喜色,大笑起来。 那群人说的没错,这东西不是玉石,但要说值不值钱得看在谁手里。 对沈欢来说,它就是无价之宝! “你小子的运气真不是盖的,在这种破地方也能让你弄到块灵石。”苏璃虽是感叹,但语气中妒忌的成分更多。 沈欢还沉浸在喜悦之中,根本没空搭理。 灵石并不是指蕴含灵气的石头,如果按照这个标准,那么玉也可称为灵石了。 真正的灵石,是由天然灵气凝聚而成,简单地说,就是灵气的固体模式。 单论硬度,世间凡铁无法对其造成丝毫损伤,所以磨刀在和它碰触时才会迸发火星,甚至差点歇菜回炉。 因为是由天地酝酿,灵石大小不一,品质上也有所不同。 这种核桃大小的灵石,所含灵气数量不多不少,正好在千缕以上,因为品质尚佳,以它筑基和使用带绊灵物筑基的效果相同,都会带来翻倍的益处。 先不说灵石本身的好处,单论价格,就够沈欢乐上一阵子了,毕竟按他原本的想法,可是准备动用上千万来购买这次的筑基物品。 这世上能让苏璃嫉妒的事儿已经不多了,发现天眼妙用时,她也只是惊讶一番。 就算在道修盛行的年代,灵石也极其稀少,按照凡间货币来算,可谓千金难求。 本来因为灵绊的关系,天眼筑基便已经强化翻倍,现在再以灵石筑基,已经不是两次或四次筑基那么简单。 放眼数千年的道修历史,仅有沈欢一人。 距离开学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虽然有天眼这种堪比外挂般的存在,但为了避免意外,沈欢不敢耽搁半点时间,连忙返回别墅进行筑基大业。 他回到别墅时,林妙诗正好在门口送人离开。 “发生了什么事儿?” 林妙诗转身朝别墅内走去,“办理一些手续。” 她显然没有细讲的心思,沈欢也很识趣的没问。 回到房间后,沈欢将灵石紧握在手心,盘坐地上,就在他准备开始筑基时,却忽然停了下来,“草!” “一惊一乍的,干嘛呢!”在旁护法的苏璃被吓了一跳。 沈欢面色苦逼道:“这半天我们全都白忙活了!” “灵气达到千缕的灵石不是已经有了么?” 沈欢本打算拿出《药王经》让苏璃自己看,但想到《药王经》对她的伤害后,只好亲自将残忍的结果说出来,“太玄阴阳诀和普通的内功心法不同,由于阴阳二气的原因,筑基所需的不是一件千缕灵气的器物,而是他妈两件啊!” “咳咳!”听到这话,苏璃也被呛得不轻,这个《太玄阴阳诀》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奇葩功法,竟然需要两件灵物才能完成筑基。 本以为有了灵石,会省下一笔开销,现在看来,这哪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分明就是柳暗花明又一坑啊! “你再把太玄阴阳诀的介绍给我念一下。”上次苏璃只听到“阳气去除救人,阴气惩恶除奸”这段,就让沈欢选择了这门功法,对其还不是很了解。 “修炼出阴阳二气后,灵气储量是普通修者的一倍,筑基所需物件成双,但筑基效果翻倍……” 听完以后,苏璃总算松了口气,“我就说嘛,修炼速度比普通功法慢上一倍,又怎么会没有好处。” 她已经懒得再算,沈欢这种情况究竟算是筑基了几次,似乎已经习惯了。 “筑基的好处再多,起不了高楼又有什么用!”任何事情听多了都会嫌烦,沈欢现在这种情况,虽然距离听到“筑基”就想吐的境界还有点远,但也八九不离十了。 沈欢话音刚落,林妙诗的声音就从门口传了进来,“什么筑基?” “哦,我正在看小说呢,看小说……” 靠!她什么时候进来的? “哦。”林妙诗应了一声,然后指了指楼下,“有人找你,自己下去看看吧!” 说完,便转身离去…… 第53章做人不能跟钱过不去 沈欢在江明待了也有一个月,但认识的人一个巴掌就能数过来。 下楼后,他表情有些意外,竟然是德信的吴先生。 见人下来,原本在沙发上坐着的吴先生连忙起身,“没有通知便过来打扰,给您和沈太太造成麻烦了。” 沈欢先是看了下林妙诗的表情,对方似乎没什么反应。 又没否认?呃……也可能是懒得解释。 “吴哥说得哪里话。”沈欢走到冰箱前取了两罐啤酒,“家里没茶水,这天气也热,就用啤酒凑合吧。” 他说话的同时,明显感觉背后传来了一股凉意。 啤酒还没来得及放桌子上,林妙诗就一把抢了过去,“谁说没有茶水,我去拿。” 没一会她就回来了,把东西往桌子上一放,“喝吧!” “冰、冰红茶?” 你确定这他妈不是饮料? “不爱喝?”林妙诗皱了下眉头,又从塑料袋里取了几瓶饮料。 沈欢一看,不错,绿茶、乌龙茶、茉莉花茶全齐了! “我看沈太太也是关心您身体健康,毕竟饮酒伤身。”感觉到气氛不对,吴先生打起了圆场。 沈欢觉得吴先生真是太年轻了,林妙诗哪是关心他身体,这个嗜酒如命的女人,分明是想留下来自己喝好嘛! “让吴哥见笑了,不知道你这次来找我……” 吴先生推了下鼻梁上的眼睛,“是这样,您不是让我留意一下,最近有没有什么价值在千万左右的物件吗,我找到了!” 沈欢心里大乐,看来自己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逆天,缺什么来什么! “不过……”正说着,吴先生话锋忽然一转,表情也变得有些为难。 “不过什么?” 吴先生笑了笑,“您也是玩古董的,应该知道咱们拍卖界有春拍秋拍之说,这种价值千万的物件,一般都是为秋拍做准备,所以……” “所以,你是想让我等到秋拍?”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秋拍,顾名思义,就是秋季拍卖会。 从暑假等到秋天,他可没这么多时间。 “您别着急,先听我把话说完。”吴先生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其实是这样的,因为您现在是德信的贵宾,收到消息后,我特地联系了几位买家,看是否可以私下交易。” “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位,正好是咱们江明这片的,由于急着用钱,他想和您当面交易。” “这不是问题。” 见沈欢答应,吴先生也暗地松了口气,“不知道您什么时候有时间?” “我随时都有。” “那好,我现在联系一下那位卖家。”吴先生起身到旁边打了个电话,不多时便回来了,“已经联系好了,今晚八点,他在盛世皇廷的中餐厅等您。” 沈欢感觉有些意外,不是说对方急需用钱吗?怎么还会约在盛世皇廷这种高档的五星级酒店见面? “就这么定了,到时候你会来接我,对吧?” 吴先生一愣,笑道:“那地方我可去不了,不必担心上当受骗,那位先生也是我们德信的信誉用户,到时您自己开车过去就行了。” “不是怕被骗,主要是我没车,也不会开车。” “您就别拿我开玩笑了。”吴先生笑着摆了摆手,“我还有事儿,就不打扰了。” 沈欢忽然觉得,自己该买辆车了。 林妙诗似乎还有事情要忙,万般无奈下,他只能选择打车。 盛世皇廷身为江明最顶级的五星酒店,还没几个客人是打车过来的,迎宾颇感意外,不过因为职业素养,他们还是露出了微笑。 到了中餐厅以后,沈欢才想起忘了问吴先生对方在几号桌,就在他准备打电话询问的时候,一个中年人走了过来,“请问您是沈欢沈先生么?” “没错,你是……” 得到肯定答复后,他摆出邀请姿势,“请随我来,您的桌位在这边。” 沈欢没来过这么高档的地方,心里有点小紧张。 由于对方还没到,他先拿菜单看了看。 没多久,一个声音在对面响起,“想吃什么,随便点。” 沈欢觉得这声音有点熟悉,抬头一看,二话没说就准备起身走人。 周大贵连忙拦着,“沈医师,别急着走啊,古董您难道不要了?” “早知道卖古董的是你,我来都不会来!”沈欢皱着眉头,轻拍了一下对方胳膊,“让开。” 周大贵苦笑道:“咱们坐下谈谈好么?就一会儿。” “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谈的。” 周大贵还是不死心,“十分钟,就耽搁十分钟时间,这件价值千万的元青花,就当是给您的补偿。” 沈欢迟疑了一会儿,缓缓地坐了下去。 跟谁都可以过不去,但绝对不可以跟钱过不去。 周大贵松了口气,拿着菜单问道:“不知道沈医师想吃些什么?” “你只有十分钟时间,有什么话快说。” “就按我平时吃的来一桌。”周大贵也不敢再耽搁,直接进入正题,“沈医师,我知道咱们之间有所误……恩怨,但我爸那么大岁数了,他一生的愿望就是报恩,您就算行行好——” 沈欢摇头道:“我说过,经过上次那件事儿,所有恩怨已经一笔勾销,他老人家不再欠我什么。” “沈医师说笑了,要真是这样,您刚才一看来人是我,也不会急着离开了。”周大贵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知道您不需要我帮忙,但上次刘芊芊绑架令尊令堂的事情难免会再次发生。” “你威胁我?”沈欢的目光冰冷了几分。 周大贵连忙摇头,“没威胁您的意思,只是想说,如果您给我父亲还愿的机会,我周大贵可以保证,在中州境内,绝对没有人能伤到您的父母!”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难道你真不怕我把你当奴隶使唤?” “这是我们周家欠你的。”周大贵笑着摇了摇头,“再说,我自信还有几分眼力,别人我不知道,至少你沈欢绝对不是那样的人。” 都是做子女的,周大贵这么做无非是一片孝心,沈欢也没必要为难他,“好,我答应你,不过你也别忘了答应我的事情。” “当然不会!”周大会心中的大石总算放下了,“再过几日就是父亲大寿,希望您届时能够参加。” “一定!”沈欢咳嗽两声,“不过在这之前,你能不能先把包里的元青花给我?” 第54章脱胎换骨 青花瓷产于唐代,兴盛于元代,是大多数陶瓷收藏家的挚爱,之前“鬼谷下山”拍出3亿高价,更是掀起一阵青花狂潮。 不过普通民众对其了解,大多是因为那首曾经火遍大江南北的《青花瓷》。 元青花完整品,国内现存很少,其价值不言而喻。 虽说学习了不少古玩知识,但凭沈欢现在的眼力,这元青花盘究竟是真是假,他也没办法判断。 不过对他来说,真假并不重要,灵气够了就行。 这元青花盘上面的灵气,比那块灵石还要多一些,就算不是真品,价值也必然不菲。 回去的时候,林妙诗已经睡了。 沈欢直接返回自己房间,准备筑基事宜。 “这玩意儿可以啊,从哪弄的?”苏璃像个好奇宝宝一般,把头凑了过来。 沈欢摆好架势,没好气道:“护你的法吧,问那么多干嘛。” 苏璃扭了下柳腰,也不生气,静静地站到了一旁。 本以为有了一次经验,这次筑基会简单不少,但出乎意料的是,以内功高心法筑基的时间,远远要比之前长上不少。 “咔嚓!” 大概过了十分钟,沈欢右手握着的灵石生出丝丝裂纹,元青花盘上的光芒也暗淡不少。 不多时,灵石完全化为齑粉,随风而逝,元青花盘则不见一丝光芒。 正处于玄妙状态的沈欢,对此毫无所觉,只感到自己似乎流了很多的汗。 其实流出的并非是汗,而是一些浓稠乌黑的液体,随着时间增长,液体也越来越多,此时的他看起来,就像是掉进了臭水沟的泥人。 “咯——咯——咯——” 忽然,一阵沉闷之声在沈欢体内响起。 苏璃美眸中闪过一丝诧异,“只是筑基怎么可能出现骨响?” 筑基淬体,追星锻骨,奔月洗血,逐日炼腑,飞仙蜕凡。 追星境才会出现的锻骨过程,这小子竟然在筑基就开始了。 响声连绵不断,就像是一声声空谷雷响。 “嘭!嘭!嘭!” 待骨响沉寂之后,沈欢身上又不断炸出小口,一时间鲜血四溅,像是点燃了缠身的鞭炮,表情也随之痛苦起来。 “有没有搞错,这不是奔月境才会出现的洗血么!”苏璃惊讶得有些说不出话,“老娘就不信,筑个基还能直接蜕凡飞升不成!” 也不知是不是她的话起了作用,等洗血完成后,沈欢身上并没有出现炼腑的迹象。 从闭眼到筑基完成,整个过程大概花费了三个小时。 “我靠,怎么回事儿,这种味道……啊,好臭!”沈欢刚醒就感觉一股比粪便还要难闻的味道直冲鼻孔。 苏璃虽是魂体,但也能想象出那种味道是何等刺鼻。 “这些是你身体中的杂质,去洗一下就——” 不等她把话说完,沈欢便已经冲了出去。 还好现在这个时间点,林妙诗已经入睡,不然沈欢非得糗死不可。 那些血污混杂的粘稠液体很难清洗,废了大半瓶沐浴露才搞定,至于被侵染的衣服,则直接被他扔到了外面的垃圾桶里。 回到房间后,沈欢对飘在空中的苏璃问道:“以前筑基怎么没出现这种情况,到底怎么回事儿?” 我还想问你怎么回事儿呢! 淬体、锻骨、洗血同一时间进行,简直闻所未闻。 “应该是筑基翻倍带来的好处。”苏璃随口应付道:“你有没有感觉现在的身体和之前有什么不同?” 沈欢起身活动了两下,“身体很轻,各项能力至少比天眼筑基时强了两倍,精力好像也旺盛不少,都这个点了也不觉得困……应该还有一些其他变化,只是想不到语言来形容,很怪,但挺舒服。” “从这儿跳下去。”苏璃朝窗户指了指。 沈欢像是一只炸了毛的公鸡,“你开什么玩笑!这高度最起码有四米,跳下去死不死不知道,但肯定变残废!” “在尾魂没有收集完全以前,姐姐绝对不会害你。” 反正青眸里的灵气有治愈作用,只要不是脑袋先着地,应该没什么事儿。 心里是这么想,但走到窗边的时候,沈欢还是迟疑了。 “这不摆明不相信我嘛,以后修炼上再遇到什么事,你也别找我了。” 听到这话,沈欢一下子急了,“谁说不跳了,准备!准备你懂么?” 苏璃一翻白眼,没好气道:“那你准备好了吗?” 沈欢没再说话,看着地面一咬牙,直接从窗口跳了出去。 幻想中的骨裂并没有出现,反而极其平稳的落在了地上。 “这、这怎么可能?”沈欢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双腿,从四米高的地方跳下来,竟然屁事儿没有。 飘到窗口的苏璃打了个哈欠,“别急着惊讶,先跳上来再说。” “跳上去?”沈欢愣了一下,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苏璃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跳就跳! 沈欢做了几个深呼吸,将力量全都凝聚在小腿处,接着猛地一跃,整个人好像飞起来了一般。 虽然没能直接从窗口跳进去,但也达到了将近三米的高度。 如果再加上助跑,跳到四米也不是全无可能。 “跑一下百米,用你最快的速度。” 有了前两次的经历,接下来苏璃所安排的一系列测验,沈欢全都照做。 百米跑五点八秒! 原地跳二点八米! 拳击巨石虽然不至于破碎,但也延伸出数道裂纹。 这样的体能,已经完全超出了人类的范畴。 沈欢感觉,如果是现在的自己对上当初的黑袍人,恐怕一拳就足以打穿对方的脑袋吧。 但苏璃给出的评价却是,“还凑合。” “这样都是还凑合,那飞仙境的道修,岂不是可以撕天裂地了?” 面对沈欢的疑问,苏璃只说了四个字——洗洗睡吧! 任何事儿都是图个新鲜,等新鲜劲过了也就没了多大兴趣。 在现代社会,武力值高低已经不是那么重要,自保足矣。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周子阳明天的七十大寿,沈欢必须到场,所以天一亮,他就找林妙诗商量了一下。 和预想中的一样,林妙诗并不准备过去。 “礼物准备了吗?” “什么礼物?不是买个蛋糕就可以了?” 林妙诗眉角明显抽搐了一下,转过身没再搭理沈欢。 其实沈欢也就是开个玩笑,至于礼物嘛,他早就准备好了,而且还是份大礼…… 第55章别给爸爸丢脸 身为江明第一大户,周子阳的七十大寿办不可谓不热闹,商界和政堂的大鳄都来了不少。 “那我先走了。”沈欢临行前打了个招呼,没想到林妙诗却紧随其后。 “不是说不去么?” 林妙诗表情淡然道:“你不会开车,我送你。” 想想也是,上次坐出租车去盛世皇廷,就吸引了不少目光,他可不想在寿宴也成为焦点人物。 周家距离兰苑不算太远,没多久就到了。 “你停这儿,剩下的我自己走就可以了。” 虽然之前周阳连林妙诗的小手都没碰到,但身为女人,心里总会留下些阴影。 其实别说林妙诗,就连沈欢也没办法释怀,若非周大会态度诚恳,他才不会来参加这次的寿宴。 林妙诗没有说话,把车开进贵宾区才停下,“反正已经到了,打个招呼再走。” 人家都不计较,沈欢也没再矫情。 “沈医师,您总算来了!” 今天来人身份都比较尊贵,还有不少长辈,不过周大贵一早站在门前迎宾,主要是为了接待沈欢。 一些刚到的商户看到这情景,心中不免一惊,能让周老板这么热情的人,在江明绝对不多。 陪着林妙诗而来,莫非也是那边的公子哥? 想到这儿,商户们纷纷热情的打起了招呼。 “妙诗也来了,来,里面坐。” 因为上次的事情,周大贵心里一直悬着块石头,生怕惹得林妙诗背后势力的不满,现在总算能放下了。 父亲大寿,沈欢的到来也了了他一桩心愿,再加上林妙诗,今天真可谓是三喜临门。 周大贵把沈欢两人的位置,安排在周老爷子旁边。 在下坐之前,沈欢假装随意道:“这大喜的日子,怎么不见周大少?” “犬子犯了大错,父亲虽然没将他逐出家门,但也怕见了心烦,让他到花旗留学以作反省。” 普通人挤破头皮都不一定能做到的事情,到周大贵嘴里反倒成了一种惩罚。 不过这对沈欢和林妙诗来说,算是好事一件,若周阳在场,恐怕这饭吃到一半就该离席了。 由于寿宴还没开始,宾客们大多都在偏院休息。 林妙诗不喜欢热闹,沈欢随便找了个偏僻的位置坐下休息。 “这不是林妙诗么,她旁边那小子是谁?” “冰山女神转性了?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男人了?” “看着脸熟……我想起来了,上次在周少的生日宴会上见过!” 认识沈欢的人不多,但是认识林妙诗的可不少。 正在与人打牌消遣的赵昊循声望去,眼角明显抽搐了一下。 “昊哥,那小子不是周少的对头么?上次吃了我一百万,这笔账还没算呢!” “我也是,被个土鳖欺负,这心里的滋味可不好受啊。” “要不趁今天的机会,咱们吧场子找回来?” “都他妈闭嘴!”赵昊喝了一声,从席位起身,朝沈欢走了过去。 “沈少、林小姐,好久不见。” 沈欢也早就注意到了他,本以为是来找茬的,没想到却是这么个开场白。 “咱们之前有些小误会,希望您大人不记小人过。”赵昊举了举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冤家宜解不宜结,如果还是沈欢还是之前那个乡野村夫,他绝对不会自放身段过来道歉。 但今时不同往日,周阳临走前把一切都告诉了他。 沈欢从也猜出了些什么,笑道:“赵少别开玩笑了,您可从没得罪过我。” 说到底,沈欢还得好好感谢一下赵昊,要不是他怂恿周阳,还没那六百万呢。 赵昊松了口气,微微躬身,“我就不打扰你和林小姐了,有时间一起喝酒。” 他还没转身,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便传了过来,“没想到你们这对狗男女也会来给周爷爷贺寿。” 能说出这种话的,除了刘大小姐估计也没别人了。 由于刘芊芊的声音太大,整个院子瞬间安静了下来。 今天是周家的大日子,无论有什么恩怨,都要给主家个面子,留到以后解决。 所以众人都想看看究竟是谁这么大胆子,敢在周老爷子的寿宴上闹事儿。 发现是刘芊芊后,他们心里便释然了。 刘家小姐行为放浪、脑袋缺弦,在江明上流圈子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她要不惹出什么事儿,那才叫奇怪呢! 这里是周家的地盘,做客人的自然不好意思出面解决,而且他们也多少有些看热闹的心思。 老子刚刚示好,你这丫头就跑过来捣乱,不是存心跟我过不去嘛! 赵昊心里那叫一个郁闷,“刘小姐,今天是周老爷子七十大寿,你这么做恐怕有些不好吧?” “赵日天你没发烧吧?竟然帮这对狗男女说话。” 刘芊芊这话,差点没把赵昊呛死。 自从网上流行起“赵日天”这个大名后,不少人都拿他名字开玩笑,但一般都是在私下称呼玩闹。 刘芊芊倒好,直接在这种庄重的场合喊了出来,真不知道她是真傻还是假傻。 “沈欢,本小姐跟你说话呢!”刘芊芊见二人不搭理自己,心中甚是恼怒。 林妙诗皱了下眉头,似乎是想要开口还击。 沈欢将她轻轻摁下,然后笑嘻嘻的看向刘芊芊,“叫爸爸。”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 让刘家小姐开口喊他这个同龄人爸爸,不是开玩笑嘛! 但紧接着刘芊芊的举动,让所有人都傻了眼。 “爸爸。” 哇靠!有没有搞错,竟然真的叫了! “闺女真乖,赶紧找地方坐下吧,别给爸爸丢脸。”沈欢笑着挥了挥手,那语气就跟刘芊芊她亲爸似得。 还好刘父不在,不然估计又要闹出事端。 风波随着寿宴的开始而平息,周老爷子看到沈欢后,表情兴奋无比,“来喝酒喝酒,吃菜吃菜。” 身为老寿星竟然主动给客人倒酒夹菜,又是引起一阵唏嘘。 “对了,周老爷子,我也没什么好东西能送您的,您不是也喜欢古董么,看看这物件合不合心意。”说着,沈欢将礼盒放在了桌子上。 周老爷子拆开一看,顿时喜笑颜开,“上品元青花,子阳在此谢过恩……沈医师!” 正举杯和人喝酒的周大贵,一听这话,差点没把喝到嘴里的酒从鼻孔里喷出来。 他这是什么意思?怎么又把东西给送回来了! 周大贵这正疑惑着,门外忽然传来一声通传高喝,“燕京林逸轩林公子,前来为周老爷子贺寿!” 第56章我可是纨绔子弟! “燕京,姓林,莫非是林家公子?” “除了燕京林家,还有何人敢这么通报。” “周老爷子好大的面子,过完这个寿宴,周家在江明的地位,恐怕无人可以撼动。” 宾客互相低声交流,脸上表情都十分震惊。 周老爷子还算淡然,周大贵却是连忙起身上前迎接。 沈欢随之抬头,一时间竟有些失神。 来人年龄不大,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着一身银白色小西装,后面跟着一名手捧礼盒的中年人。 失神的原因,不在其装扮,而是其面貌。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这句诗文,似乎是专门为眼前这年轻人而作。 五官精致分明,极具古典之风,漂亮的足以让女人羞愧。 沈欢第一次发现,原来“美”字,也可以用来形容男人。 “不知林公子前来,有失远迎。”周大贵亲自从下人手中接过礼品,举止恭敬无比。 林逸轩笑着摆了摆手,“周伯父言重了,是我不请自来,给您和老爷子造成困扰,还请见谅。” 说着,他又朝周老爷子鞠了一躬,“祝老爷子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入座吧。”周老爷子笑着点了点头,手指轻抚元青花盘。 周大贵本想指引林逸轩坐下,没想到对方直接走到了沈欢身旁,“我想坐这儿,能否割爱让下位置呢?” 沈欢本来没打算让位置,这小子长得太帅……太“娘炮”,要是把林妙诗拐跑了怎么办。 可没等他开口,林逸轩便对林妙诗微笑道:“姐。” 姐?他是林妙诗的弟弟! 该死!自己早该想到的,两人同姓林,又都生的这么俊俏,很明显是一个妈生的。 算起来,这不自己的未来小舅子嘛! 小舅子是所有男人的巴结对象,千万不能得罪。 想到这儿,沈欢连忙起身,把座位给让了出来。 “姐,你怎么不说话呢,难道不想我吗?”林逸轩说着顺势想要把手搭在林妙诗的肩膀上。 这下子林妙诗说话了,不过只有一个字,“滚!” 林逸轩的手停在了半空中,表情颇为尴尬。 “我说的话你听不懂?”林妙诗皱了下眉头。 一看这情况,林逸轩二话不说,连忙起身,“我懂,我懂。” “位置还给你,我、我到别处坐。” 沈欢迷迷糊糊的坐下,在印象中,林妙诗性格冷淡,从未爆过粗口,一时间他算是摸不清这姐弟俩的关系了。 周大贵腾出位置,让林逸轩坐在了老爷子的右手边。 沈欢难耐不住心中的疑惑,小声问道:“他不是你弟吗?怎么……” “吃饭。”林妙诗说着,用筷子夹了块鱼肉。 林逸轩来了以后,寿宴的焦点就放在了他身上。 而他又是看林妙诗脸色行事,沉默着不敢说话,导致整个桌子的气氛都很尴尬。 周大贵是个聪明人,知道什么事儿该管什么事不该管,静静地坐在那儿也不说话,只有周老爷子会时不时的和沈欢聊上两句。 宴席吃到一半,林妙诗忽然放下了筷子,“吃饱了,走吧。” 说完,就拉起沈欢朝门外走去。 林逸轩看到这情况,对周老爷子行了一礼,“老爷子,我还有事,不便久留,告辞!” 说完,也跟着离开。 周大贵想起身送一送,却被周老爷子拦了下来,“他目的不在祝寿,很明显是为了林妙诗那小丫头而来,坐下吃饭吧……” 贵宾停车区…… “姐,你别走那么快,等等我啊。” 沈欢回头看了一眼,“你弟弟喊你呢。” “多事。”林妙诗打开车门道:“上车!” “我、我……”看着绝尘离去的二人,林逸轩“我”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 他回身对着随行的中年人说道:“你去把周大贵喊过来。” 见周大贵出来,林逸轩上前问道:“和我姐姐一起的那个小子是什么人?” “他是林小姐的朋友。” “朋友?”林逸轩皱了下眉头,“什么朋友?哪里人士?现居何地?” 唉,果然,他是看在那么多客人的面上才喊得那声周伯父么。 周大贵调整了下心态,“应该是很要好的朋友,怀州市尊乐村人士,现在和林小姐一同居住在兰苑的别墅。” “你说那小子现在和我姐姐住在一起?!”林逸轩呼吸变得不稳定起来,“当初姐姐来江明的时候,我就说过,无论发生什么事儿,你都要向我汇报!这么大的事儿,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过?” 我敢提嘛!这事一出,你们铁定要派人过来调查,到时候周阳做的事被发现,周家可就全完了! 一旁的随从试探道:“少爷,这件事要向家里反映么?” “等我查清楚再说。”林逸轩咬了咬牙,“走,先跟我去姐姐住的地方。” 林妙诗一路上都没说话,显然是在刻意回避刚才的事情,进屋后,她和往常一样,先到浴室洗澡。 沈欢心里装着事儿,坐在客厅打算等林妙诗出来后,好好询问一下。 “叮咚——叮咚——” “小舅——林公子,有事儿?”刚开门,沈欢就看到了林逸轩,差点没喊错了。 姐姐竟然真的和这小子住在一起! 林逸轩一把将沈欢推开,本想就这么冲进屋里,可将脚探进去后,他又连忙收了回来,“我姐姐呢?” “哦,在洗澡呢。” 林逸轩一听这话急了,“你说什么!你、你——你和我姐姐究竟是什么关系!” 我是你姐夫! 沈欢很想这么说,但他现在和林妙诗的关系并没到那个地步,只好把明面上的身份说了出来,“我是林小姐的私人医师。” “贴身医师?!” 你他妈耳朵有毛病吧,老子说的明明是私人医师好嘛! “沈欢,是不是林逸轩来了?”浴室里传出了林妙诗的询问。 林逸轩吓得一颤,连忙捂住沈欢的嘴巴,“不是,我在看电视呢!” 喂喂喂,我的声音才没这么娘好吧。 不知道是不是林妙诗耳朵进水了,竟然还真信了。 林逸轩没敢再出声,把沈欢拽到了门外之后,才说道:“知道我谁不?” “小……弟弟!” “没错——谁他妈是小弟弟!” 林逸轩被气得不行,良久后才恢复平静,然后摆出一副凶狠的模样,“警告你,离我姐姐远点!” 沈欢用手比划了下浴室到门口的距离,“我们现在离得好像也不近。” “别给装蒜!”林逸轩摆出一副,就问你怕不怕的表情,“我可是燕京有名的纨绔子弟!纨绔子弟懂么?有一百种方法弄死你。” 沈欢打了个哈欠,“要是没啥事儿,我就继续啃我的西瓜了。” “西瓜?也给我来一块,要冰镇的!” “……” 尼玛,说好的纨绔子弟呢! 第57章纨绔子弟什么都做得出来! “咯~”林逸轩打了个长嗝,将沈欢递来的第七块西瓜推到了一旁,接着用纸巾擦了擦嘴,“不吃了,饱、饱了。” 沈欢咬了口西瓜,“你是不是属猪的?” “你怎么知道?”林逸轩问完后,双手猛地一合,“我知道了,你是麻衣相士!不对啊,你刚刚说自己是医师来着,难道现在医生也开始流行起兼职了?” 兼你妹的职啊! 这么大个西瓜一共切了十二块,你一口气就吃了他妈六块! “你也来一块。”沈欢又拿了一块,朝中年人递了过去。 林逸轩半路出来打劫,将西瓜抢了过去,“给我吧,忽然间又饿了。” 沈欢眉角明显抽搐了一下,这世界上还存在着几块西瓜就能打发的纨绔子弟? “这次真吃饱了。”林逸轩将西瓜皮抛出一个完美的弧度,扔进了垃圾筐里,“咱们还是好好谈正事儿吧。” “我觉得你这人不错,不过你和我姐差距太远,还是早点放弃为好。” 给你吃几块西瓜,人就不错了?这都是什么逻辑! 但他这话没错,自己和林妙诗之间,无论长相还是身家,都有着不小的差距。 “当然,就让你这么离开,也不公平。”林逸轩将手搭在了沈欢肩头,“咱俩年纪差不多,还在上学吧?这样,我出钱送你到国外的名校念书怎么样?” “好啊!” “你这人果然不错!”林逸轩大笑了两声,“现在收拾东西离开吧。” 沈欢不解道:“我为什么要离开?” “送你出国留学的前提条件,就是离开我姐姐啊!”林逸轩拿出一副看白痴的表情。 沈欢耸了耸肩,“那我不去了。” “本来还对你有点好感,但没想到你这么不识时务。”林逸轩面色阴沉道:“我之前警告过你,我是纨绔子弟,什么都做得出来。” 沈欢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玩裤子弟嘛,我知道,我是玩衣服哥,幸会幸会。” “敬酒不吃吃罚酒,这是你逼我的!”林逸轩说着起身,对中年人使了一个眼色。 中年人点头会意,手呈爪状,直接朝沈欢肩头锁去。 “还没解决?”林逸轩背对着两人,等了半天也没听沈欢发出惨叫,疑惑的转过了身子。 “卧槽!” 沈欢还坐在那儿啃西瓜,见他回头,露出了一个阳光的微笑。 至于那中年人,则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不知是死是活。 “你、你把他怎么了?” 沈欢无辜的摊了摊手,“我可没动他,是他自己踩西瓜皮上了。” 林逸轩仔细一看,地上还真有个被踩过的西瓜皮,“还说自己是特种部队的精英,竟然被一个西瓜皮给撂倒了。” “看来只有本少爷亲自出手了。”说着,他朝前一踏,竖掌劈向沈欢门面。 别说,单看气势还真那么点意思。 “林……逸……轩!” 林逸轩感觉一股冷气猛地将自己包围了起来,连忙收手,退到一旁,对着疾步走来的林妙诗,干笑道:“姐……” “姐,别、别,我、我自己来!”一看林妙诗抬手要揍自己,林逸轩二话没说,直接抱头蹲下,在地上翻起了跟头,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滚”。 看到这情况,沈欢直接惊呆了,这两个人真是亲姐弟? 转了两圈后,林逸轩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姐、姐,我不行了,头、头晕。” 林妙诗没有理会,转身走到了冰箱前。 “我回来时买的西瓜呢?” 面对质问,正在啃西瓜的沈欢,义正言辞的指向林逸轩,“他吃了。” “姐,我没有,是他、是他让我吃的!”被污蔑的林逸轩,急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沈欢看了看林纨绔,又看了看林妙诗,“要不我回避一下?” “不用。”林妙诗坐在沙发上,翘起了二郎腿,“谁让你来的。” “我、我自己来的。”林逸轩说这话时,眼神有些闪躲。 见林妙诗有起身的架势,他连忙改口,“是老头子!他知道你辞去舒适总经理一职后,就想派人过来看看是怎么回事,我刚好没事儿就过来了。” “你辞职了?我怎么不知道。”沈欢表情有些诧异。 林妙诗淡淡道:“龙凤合鸣签的是授权分成合同,就算我不在,舒适依旧会给按照季度营业额给你汇款。” “龙凤合鸣?什么东西,好吃吗?”林逸轩问的时候,嘴角好像还多出了一些口水的痕迹。 沈欢没好气道:“好吃的让你睡不着!” “姐,给我来两块呗,就两块,我绝对不多吃!”林逸轩还真信了,边说边拍胸脯。 不愧是亲姐弟,一个平时冷似天女,回家后成了邋遢大王,一个在人前是翩翩公子,人后就是一吃货。 “我辞职是因为想休息一阵子,现在你可以回去了。” “别啊,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就这么回——”看到林妙诗的眼神,林逸轩连忙改口,“姐,你的病现在怎么样?老头子终于把李家那边说通了,反正你现在也没事,要不跟我一起回去吧,咱先把病给治了。” “沈欢已经找到了病因,无需你和爷爷操心。” “就他?”林逸轩打量了两眼沈欢,“他才多大岁数啊,而且人品也不好。” 我人品不好? 林妙诗拿了块西瓜,“我的事不用你管,回去吧。” “姐——”林逸轩声音那叫一个婉转,如果头发再长点,完全就是一个撒娇少女的形象。 “滚!” “我现在就走!” 林逸轩离开口,沈欢咳嗽了两声,假装不经意道:“怎么说都是你亲弟弟,这样有点太绝情了吧。” “他不是我亲弟弟。” “就算不是你——”沈欢正说着,忽然一愣,“他不是你弟弟?” “他是我大伯家孩子。” 我靠,本来还以为是林妙诗父母的基因好,现在看来这姓林的一家子都是妖孽啊。 “叮咚——叮咚——” 沈欢开门一看来人,笑道:“不怕你姐了?” “不、不是,我把随从忘这儿了。”林逸轩说话的同时,眼睛鬼鬼祟祟朝里瞅了两眼,估计是怕林妙诗忽然杀出来。 沈欢这才想起来,中年人还在地上趴着呢。 “你自己进来抬吧,顺便再吃几块西瓜。” “谢谢,你真是个好人!”林逸轩一脸感激的走进了客厅,看到林妙诗后,连忙解释道:“我、我是来拉人的,拉完就走!” 说着,便用手抓住中年人的脚腕往外扯。 “小帅哥,你回来了怎么不通知人家一声,让姐姐等到好辛苦……”这时苏璃的声音从头顶传来过来。 沈欢刚想回头说上几句,林逸轩脸色忽然一白,尖叫道:“啊!鬼呀!” 说完,便昏倒在了地上。 他……看得到狐狸精?! 第58章约会大作战(上) 卧室内,沈欢看了眼昏睡在床上的林逸轩,转身对苏璃问道:“你不是说只有我能看到你么?” “按理说是这样没错……至于这小子为什么能看见,我也不知道。”苏璃语气有些不悦,侧卧在半空,“姐姐我虽是魂体,但模样这么美,和女鬼哪有半点关系。” 她漂亮不假,但无论谁看到一个飘在半空中的虚影,跑都来不及呢,哪还有什么心思去看长相。 “小帅哥,姐姐建议你最好杀人灭口!”苏璃说着,用手在脖颈处来回划了两下。 “整天杀杀杀,你自己不觉得烦么?” 沈欢无奈的揉了揉太阳穴,随着关系越来越好,这狐狸精连伪装掩饰的想法都没了。 “你在和谁说话?”这时林妙诗端着一杯热水推门而入。 沈欢吓了一跳,干笑两声,“跟你堂弟,我想看看他是不是装昏……这世界上哪有鬼啊,你说是吧?” “不管是真晕还是假晕,等他起来,就赶他出去!”林妙诗将杯子放在床头后便转身离去。 林逸轩面色苍白,冷汗直流,显然不是假晕,想把他弄醒也容易,但在这之前必须让苏璃藏起来,以免再次发生意外。 就在沈欢准备施救的时候,又有一个人影走了进来,“你对我们家公子做了什么!” 中年人面色恼怒,但走到沈欢身前一米左右时,却连忙停了下来。 自己是怎么被一击放倒的,他心里记得一清二楚,绝对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呼哧——呼哧——” 林逸轩被救醒后,呼吸依然急促,表情惊恐道:“鬼,鬼啊!” “别装了,你不就是为了留在这儿嘛。”沈欢将使用过的银针,消毒回收,“你那点小心思,早被你堂姐一眼看穿,她说了,只要你醒过来,就让我请你立刻离开。” 林逸轩抓住沈欢肩头,不停地摇晃着,“真的有鬼啊!是一个红衣女鬼,你一定要相信我!” “身为二十一世纪的新时代青年,怎么能这么迷信。”沈欢叹了口气,“如果你觉得自己走不方便,我现在就喊你堂姐过来,让你滚出去。” 说完,便作势起身。 “别、别,我走还不行嘛!”林逸轩扒着中年人,急忙从床上爬了起来。 在他心里,林妙诗似乎比女鬼还要可怕,鞋子没穿就跑了。 “这林家人的体质有古怪。”苏璃慢悠悠的从衣柜里飘了出来。 沈欢一边收拾着床铺,一边问道:“有什么古怪?林逸轩的身体素质很好,没有任何病症。” “我不是说身体健不健康的问题。”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林妙诗的情况你我都知道,暂且放下不谈,这个林逸轩也一样。” “当初姐姐之所以说只有你一个人能看得到我,是因为只有道修才能看到我这样的灵体。” 沈欢愣了一下,“你想说……林逸轩也是道修?” “他很明显不是,所以我才会说有古怪。”苏璃算卦般的动了两下手指,不知在想着什么…… 林逸轩离开兰苑后,并没有返回京城,而是住进了盛世皇廷的总统套房。 “少爷,我觉得还是将事情向家里通传一下吧。”房间内,中年人向林逸轩提议道。 林逸轩摇了摇头,“现在还不是时候,要是老头子知道姐姐和一个农村小子住在一起,一定会马上派人过来,将她强行带回燕京。” “这不是理所应当的么?”中年人有些不解。 “你脑子能不能转转圈?”林逸轩无奈道:“我刚走,老头子便派人过来,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姐姐,这事儿是我告的密嘛!” “好,就算我不怕得罪姐姐,可我废了这么多功夫从老头子手底下逃出来,还没痛痛快快的玩上两天就回去,岂不是白忙活了?” 林逸轩正说着,仿佛想起了什么,皱眉道:“对了,你的身手我见识过,怎么会踩到西瓜皮上把自己给摔晕了。” “我不是摔晕的,是那个沈欢动的手。”中年人面色有些尴尬,以他的身手,虽然不敢说天下无敌,但在江明这中小地方,单对单绝对没人是他的对手。 可今天,却被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人一击放倒,脸上多少有些挂不住。 “以我的实力,都没走过一个回合,对方很明显不是乡野村夫那么简单。”中年人朝四周看了看,压低声音道:“属下怀疑,他是那边派过来的人,很可能会对小姐不利。” “那边?哼,如果真是这样,我必然让他有来无回!”林逸轩晃了晃手中的酒杯,“周大贵应该隐瞒了一些东西,真不知道他哪来的胆子。这一次你亲自派人去调查,我要沈欢的全部资料,听清楚,是全部!” “是!”中年人应了一声,转身准备去办事儿。 林逸轩却又开口把他喊了回来,“在去调查之前,先去找几个本地有名的大师过来,顺便让厨房上几道好菜,本少饿了……” 林家人的到来,让沈欢感觉到了一些危机,他决定好好加深一下自己和林妙诗的感情。 所以第二天一早,便坐在客厅等林妙诗下来。 可当人下来的时候,他又有些说不出口了。 林妙诗现先是摸了摸脸蛋,确定没沾上什么东西后,问道:“干嘛一直看着我,有事儿?” “咳咳!”沈欢咳嗽了两声,想掩饰下自己内心的紧张,“没事儿,就是想问问你为什么要从舒适离职。” “昨天说过了,我想休息一阵子。”林妙诗打开啤酒喝了一口,可能是太凉,她忍不住眯了下眼睛。 休息? “既然是休息,那就出去走走吧。”沈欢抓住机会,说完又怕林妙诗发现自己的动机,急忙补充道:“多走动,对你的病情也有好处。” “以前没听你说过。” 沈欢将视线移向外面,“以前不是没找到病因嘛。” “那我上去换身衣服。”林妙诗放下罐子,朝楼上走去。 换衣服? 该死!约会攻略上说了,形象是第一要务,我竟然把这点给忘了! “我也去换衣服!” 回到卧室后,沈欢连忙拿出手机观看攻略。 约会着装要点:太过庄重,会使对方感到拘谨,太过随便,会让对方觉得不尊重。 简单大方,干净利落,为第一标准。 如果是在校学生,或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可以选择阳光时尚的休闲类服装。 照着攻略忙了半天,沈欢总算把衣服换好了。 下楼后,沈欢并没有发现林妙诗的影子,嘀咕道:“还没换好?也是,女人嘛,都比较麻烦,况且还是和喜——” 他这儿话还没说完,林妙诗就从楼上走了下来。 “运、运动服?!” 林妙诗低头看了看着装,“怎么了,你不是说要出去走走吗?这样方便点。” “好、好……”沈欢脸上露出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 看来这次,自己真的是想多了! 第59章约会大作战(下) 林妙诗穿得是一身灰白相间的运动服,原本一直披散的头发也被绑成了马尾,只留下三七分的刘海搭在额前。 气质上少了几分冷淡,多了几分活力。 沈欢无奈倒不是因为林妙诗这身打扮不好看,而是显得太过随意,哪有人在约会时穿运动服的,亏他还废了那么多心思去打扮。 出门后,林妙诗轻轻弯腰,做起了热身运动。 沈欢本来还有些闷闷不乐,可看到眼前的情景后,鼻血差点没喷出来。 尤其是弯腰时,那优美的弧线让他心痒难耐。 “咳咳!”后面看够了,沈欢打算看看前面,一边装着做扩胸运动,一边朝前移动。 夏天的衣服都比较单薄,即便运动服也是如此。 虽然包裹的严严实实,但那种一波接一波的涌动,却是藏也藏不住。 晃得这么厉害,待会儿会不会掉了? 身为一名慈悲为怀的医者,如果掉了自己一定要接住。 在这爆日之下,林妙诗运动了十来分钟,一点汗珠都没有,只是让白皙的皮肤多了几抹绯红,“走吧。” “其实我说的出去走走不是跑步。”沈欢干笑两声,“就真的只是走走而已……天气这么热,跑步的话很容易中暑。” “热么?”林妙诗摸了摸额头,“天气还可以。” 你是先天寒体症,当然不觉得热了。 现在已经是七月下旬,加上几日无雨,闷热无比,大街上根本看不到一个人影。 若非担心未来小舅子过来捣乱,他也不会选这种天气出来。 林妙诗体质特殊不怕炎暑,沈欢因为《太玄阴阳诀》调理,感觉适中,算是不冷不热。 “那就去公园吧。” 兰苑附近有个很大的公园,本来是给别墅住户提供的,不过最近几年被广场舞大妈队给占领了。 现在这个时间点,应该没什么人,公园里有湖泊喷泉,作为约会地点倒也可以。 林妙诗性子冷淡,沈欢又太过“腼腆”,转了半天都没交流。 不能这样下去!看看攻略怎么说。 “咳咳,你今天真漂亮。” “哦。”林妙诗淡淡的应了一声。 攻略上说的几种情况个都没出现,这让沈欢有些傻眼。 只要不是眼瞎,都能看出来她漂亮吧?自己说的这不是废话嘛! 沈欢一咬牙将手机装进了裤兜,恋爱这么高贵的事情怎么能用套路来对待! “差不多到饭点了,咱们去吃饭吧。” “哦,我打电话定外卖。”林妙诗说着,就准备把手机拿出来。 沈欢急忙拦了下来,“别,外卖吃多了对身体不好,反正咱们都出来了,到饭店里吃吧。” “而且,这么久了,我还没好好请你吃顿饭,以表谢意呢。” “谢我?” 沈欢点了点头,“如果不是你带我来江明,我也没办法赚这么多钱。” “你凭借的是自己本事,和我没关系。” “话不能这么说,如果不是你牵线搭桥,这钱也到不了我手里。”沈欢铁了心要约会,感谢宴正好成了他的借口。 话说到这个份子伤上,林妙诗也没再拒绝。 一般约会里的吃饭环节,都是指下午茶时间。 不过两人从早上到现在没吃过一点东西,就得去有硬菜的地方了。 为了显得逼格高一点,沈欢特地选择了附近的一家西餐厅。 菜的味道好不好不知道,但是服务员的态度不错。 沈欢没吃过西餐,但也听过关于牛排几成熟的笑话,本来还想浪漫,现在却不知道该怎么点菜。 林妙诗似乎看出了沈欢的窘迫,接过菜单看了看,“沙朗牛排、蛤蜊浓汤、香煎鹅肝、苹果沙拉,最后上马卡龙和黑咖。” 点完后,林妙诗看了一眼沈欢,“你还想吃其他东西么?” “来份意大利面吧。”对于吃西餐,沈欢也非全无准备。 华夏面食最为出名,意大利面则是西餐中最广为人知面食。 都是拌面,味道应该和炸酱面差不多吧? “对了,顺便拿双筷子。” 与其待会儿丢人,还不如直接承认自己不会用刀叉。 服务员离开后,沈欢借机开口,“你经常来西餐厅?” “一般,我不太喜欢西餐的口味。” 该死!自己为什么不问一下呢! 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你给的不是我想要的”? 带着沉重的心情,两人吃饭时基本上没多少交流。 吃完饭后,沈欢准备让服务员过来结账,林妙诗却开口道:“等一下。” “不用了,说好我请——”沈欢正说着,忽然愣住了。 她竟然亲自帮自己擦嘴? 林妙诗似乎也意识到有些不对,动作明显停顿了一下,“刚刚喝咖啡沾到了。” 有门!非常有门! 从餐厅里出来后,林妙诗看了时间,“出来很久了,回去吧。” “看完电影再回去吧。”沈欢按照原计划,提议道。 林妙诗愣了一下,“看什么电影?” “爱情片……动作片、喜剧片都可以。” 最好是爱情动作片,能够一边看一边学习。 “我的意思是,没事看什么电影。” 沈欢真想给自己一耳光子,只听字面意思了,话里的意思却没听懂。 他心一急,随口道:“你别多想,其实看电影对你的病情有好处。” 林妙诗这次没说话,但眼里的意思很明显,看电影对我的病有好处?你当我是白痴么! 为避免露出破绽,沈欢一脸认真道:“看电影可以放松你的心情,一个良好的心态,对任何病都有好处。” 林妙诗沉默了一会儿,“那就去吧。” yes! 沈欢高兴的差点没跳起来,接下来一定要把前面的遗憾给补上。 暑期档的电影有不少,本来他打算带林妙诗看惊悚类的,但想想还是放弃了,国产惊悚电影,呵呵…… 最后沈欢选择了一档叫《我的极品女室友》的爱情电影,听名字应该是讲同居的事情,刚好符合他和林妙诗现在的情况。 谁知道现实远远超乎了他的意料,电影一开始就是老套的英雄救美,之后情节更是不用看就能猜出来,男女主角也是演技颜值全无。 本来还打算在浪漫氛围下来个热吻的沈欢,一不留神就睡着了。 等他神游回来,电影刚好进行到男主角和女主角一吻定情的画面。 好机会! 沈欢深吸了口气,一把抓住玉手,“我、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 “你他妈没睡醒吧?老子是男的!”对方说话的同时,猛地将手抽了回去。 本来因为害羞而不敢抬头的沈欢,一听这嗓门,直接就傻了眼。 林妙诗呢? 沈欢四处搜寻,发现林妙诗正面色古怪的站在入口的拐角处。 不是……你听我解释,事情绝对不是你看到的那样! 第60章嘿嘿嘿 发生这种事情,沈欢也没心思再观赏电影,尤其是看到林妙诗转身朝场外走去,他更加没法淡定,连忙追了出去。 “林小姐,等等……事情不是你看到的那样,我是直的!”沈欢一边追一边喊,这时正好赶上另一个电影散场,他这一喊引来不少人围观。 随着几部耽美网剧的冲击,攻受、直弯之类的名词也变得广为人知,众人看得都饶有兴致。 别人怎么看自己,沈欢一点都不在意,就是怕林妙诗误会。 他借着身体优势,在人群中穿梭,终于在通道入口追上了林妙诗。 “林小姐,我……” 不等他解释,林妙诗便开口道:“现在时代开明,你想说的我都懂。” “不是,我……”沈欢急得满头大汗,舌头像是打了结,硬是说不出话来。 就这么会儿时间,两人已经坐电梯出了电影院。 原本急着解释的沈欢,像是被人点了哑穴,直到上车也没再说一句话。 “林妙诗。” 听到这称呼,林妙诗明显愣了一下,沈欢从来没这么称呼过她。 “什么事情。” 沈欢一脸认真,“你知道的对不对?” 林妙诗点了点头,“我也是才知道,原来你喜欢男人。” “别装了!”沈欢声调忽然提高了几分,“你知道我喜欢你对不对?” 林妙诗没想到他竟然会有这么大勇气,脸色开始有些不自然了,“你在开玩笑?” “我没开玩笑!” 沈欢深吸了口气,死就死吧! “当时你问我有没有谈过恋爱,我说有,其实是在骗你。” “我知道。”林妙诗把车停在了红绿灯前,“之前我以为你是出于男性的自尊心,才会那么说,但现在看来……其实你是为了掩饰自己某些不被世人所接受的事实,对么?” “这样绕弯子有意思?”反正已经决定豁出去了,沈欢也不再扭捏,“你也喜欢我对不对?如果不喜欢,我拉你的手,你怎么从来不反抗?” “还有那天在连理枝,我知道你在装睡,所以、所以才亲的你。” 正在开车的林妙诗忽然来了一个急刹车,表情冰冷道:“你亲过我?” 卧槽!难道自己搞错了,她那天没有在装睡? 不对,她是在吓唬自己,一定是这样。 这种事儿都畏畏缩缩,沈欢,你还是男人么! 沈欢一咬牙,“没错,我亲了,不仅之前亲了,现在我还亲!” 说着,他便伸手揽住林妙诗的脖子,猛地亲了过去。 双唇相对,林妙诗的身体明显颤抖了一下,沈欢也有一种触电般的感觉,单是用语言,根本无法完美阐释这种奇妙的感觉。 沈欢探出舌头,奋力撬开本贝齿,想要再进一步。 “啊!” 车内旖旎的气氛,被这声惨叫瞬间破坏。 沈欢捂着嘴巴,支吾道:“你、你干什么!” 这剧情不合理啊,霸道总裁不都是这么做的吗,难道自己身上缺少了一些王霸之气? 林妙诗满脸红晕,强装愤怒道:“我还想问你干什么!” “就算我做的不对,你也别这么狠啊。”沈欢感觉口腔内,满是腥甜的血味。 狠?要是真狠,早把你的舌头给咬掉了! 沈欢抽了张纸巾挡在嘴前,没一会儿,单薄的纸巾便被鲜血浸透。 林妙诗目光闪烁,显然没想到自己这一口会咬的这么严重,“要、要不咱们去医院吧。” “不用。”沈欢说着将头扭向了窗外。 他不会生气了吧? 这是清醒状态下的林妙诗,第一次看到沈欢生气,心里难免有些紧张。 “对、对不起,我那是正常反应,我、我……” 林妙诗从未想象过,自己会对一个男人如此低声下气的说话。 沈欢似乎是真的生气了,无论林妙诗说什么,他的视线都一直停留在窗外。 “喂……沈欢。”林妙诗又喊了几声,见沈欢还是不搭理自己,便将车停下,准备伸手拍两下。 谁知她刚一靠近,原本“气愤不已”的沈欢,忽然转身将她摁倒,再次进行强吻。 林妙诗本想反抗,但又怕像刚才那样惹沈欢生气,渐渐地放弃了抵抗。 而且……她也很喜欢这种奇妙的感觉。 大概缠绵了三分钟,两人才分开,一缕缕热气不断地从鼻孔传出。 沈欢目光依依不舍,但更多的是尴尬,因为刚才的刺激,小沈欢已经悄然觉醒。 之所以没有进行下去,一是怕吓到林妙诗,二是不想第一次就是车震这么高能。 现在的林妙诗完全是一副小女儿姿态,目光中再无一丝冰冷,躲躲闪闪的不敢正视沈欢。 沈欢的脸皮越来越厚,咳嗽了两声,直接拉住了小手儿,“现在我们应该是情侣了吧?” “嗯……”林妙诗发出一声蚊鸣般的低哼。 成功了!自己终于要脱离单身狗的行列了吗? 她娇羞的样子,真是越看越可爱,虽然不能做那种事,但再亲两口总可以吧? 想到这儿,沈欢准备再次行动,谁知他刚刚俯身,就被林妙诗给推到了一旁。 “都老夫老妻了,害羞什么。” “谁和你是老夫老妻?别误会,刚、刚才只是因为我嘴巴太干了……” 唉,这么爱面子,刚刚都同意当自己女朋友了还这样。 算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让她好好开车,等会回家以后……嘿嘿嘿! 林妙诗尽量保持着冷静的样子,“这件事,不要对任何人说,知道么?” “知道,知道。” 在江明能和我说话的就你一个,还能告诉谁啊。 “你发誓。” “好,我发誓。”沈欢三指朝天,做发誓状。 林妙诗似乎还有些不相信,“你真的不说?” “真的,谁说谁是小狗!”沈欢说话的同时,在心中“汪汪”叫了两声。 “你发誓。” “我发誓。” “你真的不说?” “我……” 有没有搞错,都说恋爱后智商会下降,可怎么连性格都变了? 距离别墅越近,心怀不轨的沈欢就越激动,但真的到了,他脸色反而难看起来,因为未来小舅子正带着一班打扮古怪的人马站在门前。 林逸轩一看有人回来,来忙上前,“姐……” “不是让你回燕京么?”林妙诗皱眉道。 林逸轩讪笑几声,然后开始睁着眼说瞎话,“姐的话我哪敢不听,可是一想到这屋里的女鬼,我心里就不踏实,所以特地请来了几位大师,来打扫打扫!” 沈欢一听这话,也没工夫生气了。 如果是之前,他一定会对这些所谓的大师嗤之以鼻,但苏璃的存在,证明这个世上确实存在一些玄妙的东西。 这些大师要有真本事,苏璃岂不是危险了? 不行,绝对不能让他们进去! 第61章大师?神棍! “都什么年代了,还鬼啊神啊的,你该不会……” 沈欢不是别墅主人,主动出面,说不定会引起怀疑,所以当导火索是最好的选择。 他这话看似随意,实则使用的是杀人诛心之道,林妙诗听了自然会有反应。 林逸轩也不是傻子,急忙解释道:“我真看见了!刚刚这几位大师也在门外看过,说屋里的确有脏东西!” “没错,林小姐,单是站在屋外便感凉气扑面,必有妖邪无疑!” “老夫以罗盘观势,再以天眼辅佐,屋舍周围黑气隐现,此邪物来头不小呢!” 那些大师你一言我一语,说得是煞有其事。 出乎预料的是,林妙诗不仅没有拒绝,而且还主动开了门,“进来吧。” 有没有搞错! 沈欢连忙上前,走到林妙诗的耳边小声说道:“难道你没有看出来你堂弟的心思?” “我知道。”林妙诗淡淡地点了点头,心里的滔天巨浪却是一直都没停过。 她不仅知道林逸轩的目的,连沈欢的那点小心思也知道。 与其让沈欢的不轨想法得逞,还不如让林逸轩在这儿做场戏看看。 若是知道林妙诗心中的想法,沈欢恐怕会把肠子都悔青了。 要说最意外的,还是林逸轩,他打小就喜欢跟着林妙诗,自己这位姐姐是什么脾气,他最清楚不过。 姐姐今天怎么忽然转了性子? 林逸轩年纪不大,但很迷信,这和小时候的一些经历有关系。 他这次来,驱邪占一大半,还有一小半是想会会沈欢。 进屋后,那些大师们开始从包里取工具,各有不同,其中一个穿着道袍,拿出来的却是耳机无线电之类的东西,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 年大些的老头儿最有架势,桃木剑、黑驴蹄、八卦镜,还有一些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的瓶瓶罐罐。 林逸轩上次受了惊吓,在佩戴的墨镜上贴了两张符箓,畏畏缩缩地躲在这些大师的身后。 “咕咚咕咚。”林妙诗从冰箱里拿了一听啤酒,直接一口气喝完。 沈欢刚想劝两句,林逸轩却先一步开口,“去把我特地给姐姐带的德拉克黑啤拿过来。” 我、我……要不是因为你很可能成为我小舅子,我就、我就…… “小帅哥,今天怎么来了这么多人,哟,还有几个道士,该不会是来抓我的吧?”苏璃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身旁。 沈欢心中一惊,焦急低语,“既然知道,你还出来干嘛?” “切,几个装神弄鬼的普通人罢了。”苏璃语气极为不屑,“他们身上连半点灵气反应都没有,骗骗凡人还可以,想骗姐姐……绝对没门!” 听到这些大师不过是神棍,沈欢心中也松了口气,“那你也不能就这么出来啊,别忘了林逸轩那小子能看到你。” “就他现在这幅样子,别说是我,恐怕连你也看不到吧?” 沈欢看了一眼林逸轩的打扮,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至于这样嘛。 拿着无线电的中年人,忽然一指楼上,“在上面!” “没错,罗盘所指,那妖物就在楼上!”那老道也跟着说道。 剩下的两名大师纷纷附和,命令徒弟们抄家伙。 本来沈欢还有些顾虑,现在完全没了,人就在我身边,你跟我说在楼上,这不瞎扯淡嘛。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找点乐子。 “这个房间不能进。”沈欢将准备进入主卧的大师们给拦了下来,这里是林妙诗的闺房,他进一次都不容易,又怎么会让这些神棍进去。 这个估计是他和姐姐同居的房间。 想到这儿,林逸轩帮腔道:“这房间咱们先不看,如果确定那邪物不在其他房间再过来吧。” 雇主说话,可比沈欢管用多了,大师们纷纷同意。 “这个房间……” 沈欢挑了下眉头,“这是我的房间,怎么,那不干净的东西就在这屋?” “你和姐姐不在一块睡?”林逸轩激动的取下了墨镜,见状苏璃静悄悄地飘到了他身后。 “我什么时候说过跟你堂姐睡一屋了?”沈欢没好气道。 原来他们两个还没好到共处一室的地步,这下子老头子那边好交代了。 和之前一样,几位大师用眼神交流过以后,说道:“这屋没问题。” 林逸轩这才想起来,女鬼的事儿还没解决,连忙又把贴符的墨镜给带了上去。 又过了几间屋子以后,众人在书房停了下来,大师们看到橱柜上的古董时,眼睛明显一亮。 中年大师面色凝重道:“没错,就是这个屋子!” “在、在哪呢?”林逸轩像是受惊的兔子,躲在了沈欢的身后。 “妖邪们一般都依附在有年头的器物上颐养生息,很可能就在这些古董当中。”老道士说着,手中的符箓凭空自燃,朝着橱柜扔了过去。 可飘到一半,就燃烧殆尽,化为灰尘跌落在了地上。 老道猛地吐出一口鲜血,后退数步。 “这妖物法力甚强,各位道友,快助我一臂之力!” 沈欢眉头一皱,扭头看了眼苏璃,“你做的?” 苏璃无辜的耸了耸肩,“姐姐现在还没这么大能力,这几个家伙明显是在演戏呢。” 沈欢用鼻子轻嗅了几下,果然没有丝毫的血腥味。 看来吃这口饭也不容易,就冲这演技,进演艺圈都能拿影帝了。 “拿符来!”几位大师从徒弟手中接过符箓,耍了几下把式,然后有序的将符贴在古董上。 林逸轩听没了动静,小声问道:“解决了?” “还没。”老道士长舒了口气,解释道:“这妖邪并非一只,而是一群,纷纷依附在这些古董之上,现在已经被黄符镇压,不过……” “不过什么?” 这次却是中年人开的口,“我们工具不齐,这里的阳气也不够,想要斩尽杀绝,需得把这些古董送往泰山之顶焚毁!” “那倒是快啊!”林逸轩不耐烦道。 中年人面色为难,“这些古董价值昂贵,我们是否先征询一下主家的意思?” “都是些垃圾而已,毁了也没事儿,到时候我会给姐姐讲的。” 大师们听到这话,眼中都闪过一丝喜意。 沈欢算是看来出来了,这群家伙很明显是在打古董的主意。 摧毁?恐怕带走还没暖热就给卖了吧! 不过……我沈欢的东西,是那么好拿的吗? 第62章人吓人,吓死人 这些东西是林妙诗的,但林妙诗谁的?他沈欢的! 一群神棍不仅破坏了自己好事儿,还想顺手捞油水,我的油水有那么好捞? “来人,把东西都搬走,记住要轻拿轻放,免得因为磕碰而放出里面的妖物!”老道士指挥着徒弟们搬东西。 “哎呦!” 林逸轩忽然发出一声惨叫,吓得众人都是一惊。 中年人连忙问道:“林先生怎么了?” “有、有东西扯我头发!”林逸轩一脸惊慌的用双手护着脑袋。 老道抚了抚胡须,“林先生多虑了,如今妖魔已被老道等人降服,你那应该是错觉。” “就算还有妖邪,但我等在场,又有谁敢作乱!”一名大师说着,挥起手中的铜钱剑。 可正舞着,那系剑的红绳忽然断裂,铜钱哗啦啦散了一地。 沈欢面色惊恐道:“剑怎么断了?该不会这屋里还有什么脏东西吧!” 屋子内气氛一凝,那大师挠头笑道:“无碍无碍,我这铜钱剑年久失修,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大家还是快将古董搬出,即日送往泰山之巅焚毁吧。” 老道给徒弟打了个眼色,命他快点行动,但人刚走到橱柜前便发出一声惨呼,紧接着跪地不起。 “发生什么事儿了?说话啊!”林逸轩听到惨呼后,整个人变得神经兮兮,紧紧地抓住沈欢肩头不放。 中年人笑了两声,安慰道:“没事,他腿抽筋了而已,继续,继续。” 剩下的弟子也开始行动,但结果无二,只要靠近橱柜就会惨呼倒地。 一次是意外,两次是巧合,现在所有人都这样,该怎么解释?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们不是说已经降服那些妖魔了嘛!”林逸轩的身体已经开始颤抖,就差没尿裤子了。 “难道真有……”那舞剑大师的脸色苍白无比。 老道瞪了他一眼,低声道:“老夫自出道以来,已有数十载,什么时候见过鬼怪?不要自己吓自己!” “妖邪厉害,弟子们道行低微,无法镇压,这次由我亲自动手!”中年人也不信邪,说着踏步上前,伸手抓向其中一只花瓶。 见距离五六厘米都没事儿,众位大师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 “哎呦!” 一声痛呼响起,中年人身子明显一抖,下意识后退了几步。 老道看着发出惨叫的林逸轩,恨声道:“林先生,您又怎么了!” “刚、刚又有人拔我头发!”林大少都快哭出声了。 罪魁祸首沈欢看着都忍不住心酸,他原本只打算拔一次,可谁知道这群人胆子这么大,没办法之下才拔的第二次。 “林先生身子薄弱,没有道法护体才会被这些该死的邪物干扰,待会儿等运走这些古董邪灵,我再亲自为您写上几道黄符即可。”中年人说完,再次伸手去取花瓶,这回出事了。 “啊!” 中年人发出惨叫的同时,像触电一般将手收了回去。 “到底怎么回事儿!”老道气得用桃木剑敲了下地面。 中年人指着刺在手背上的黑发,“头、头……哎呦!” 话还未说完,他又跪倒在了地上,还有几分磕头的架势。 “头发?刚刚林先生说有鬼拔他头发,现在又……”大师脸色煞白,“真、真的有鬼!跑啊!” 有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众人一哄而散,就连刚刚被放倒的那几个,也全都忍痛逃离。 “大师,别走啊,你们走了我怎么办!”林逸轩说着,拉了沈欢一把,“快跑吧,那女鬼太厉害了,再不走,我们也得搭在这儿!” “鬼你个头!”沈欢用手在他脑袋上轻敲了一下,“这些全都是我做的。” “你做的?”林逸轩先是一愣,然后猛地后退数步,把墨镜给取了下来,“难、难道你被鬼附身了?” 我附你妹啊! 沈欢算是服了这个燕京大少,“刚刚那些所谓的大师,明显是骗子,说是要将古董带到泰山之巅焚毁,我看是想中饱私囊。” “所以我就拔了你几根头发,等人靠近橱柜时,便以指力弹出吓唬他们。”沈欢顿了一下,继续道:“如果他们真是大师,自然不会有所畏惧,然而事实证明,他们确实是骗子。” “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是!这群死骗子,敢骗到我这纨绔子弟的头上,找死!”林逸轩说着便捋起袖子,准备去找那群骗子算账,但没走两步又拐了回来,“你刚刚说……我头发是你拔的?” “是啊。” “草,你他妈怎么不拔自己的!”林逸轩气得差点没跳起来。 沈欢咳嗽了两声,“那啥,我发质不是没你的好嘛,不好发力。” “说得也是,就我这头发,全华夏也没几个人比得上。”林逸轩的表情开始得意起来,“我先去找那群混蛋算账!” “对了!” 沈欢刚想回去收拾下屋子,林逸轩的声音又传了过来。 “有事儿?”他没好气的转身问道。 林逸轩面色变幻不定的指着他身后,“有、有……” 沈欢皱了下眉,试探道:“切克闹?” “鬼啊!” 说完,林大少身子一软,又晕了。 “你怎么又出来了!”沈欢头顶黑线,回头道。 苏璃一脸委屈,“谁知道这小子会来两次回马枪啊!” “现在怎么办?”沈欢犯痛的揉着脑袋。 “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了,和上次一样,等他自己醒不就得了。”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总之你先躲在我房间里别出来。” 待到苏璃飘走后,沈欢轻点几个穴位,林逸轩立马醒了过来,“鬼、鬼啊!真的有鬼!沈欢,你要相信我!是个女鬼,穿着红裙子,皮肤很白,胸也很大,像是泡肿了一样!” “咳咳……”沈欢拍了拍他肩膀,“这世界上没有鬼,应该是你看错了。” “这个世界上有鬼,自从经历——”林逸轩话说到一半,林妙诗忽然走了进来,“楼下来了位道长,说是来除魔的。” “又来?我看他们真是活的腻歪了!”林逸轩说着,就跑下了楼。 林妙诗剑沈欢没有动作,问道:“你不下去?” “不了,先把屋子收拾好再说。”沈欢说着,顺手将古董上的符箓撕下了几张。 林妙诗没再说话,离开了书房。 “小子!” 狐狸精? 沈欢停下手中的动作,回头道:“不是说让你先回我屋吗?怎么又——” “楼下来人了。” 沈欢无语道:“不过是神棍骗子,你紧张什么。” “那人不是骗子,而是追星境初期的道修!” “你说什么?!” 第63章把那丫头赔我就好了 苏璃的话对沈欢造成了巨大冲击,他现在不过刚刚筑基,就可以随意戏耍普通人,那比他强大至少三倍的追星境道修,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沈欢深吸了口气,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我和他发生正面冲突,胜算有几分?” “只是普通筑基的道修,在追星境修者手下走不过一个回合,至于你……”苏璃沉吟几分,这才说道:“你的情况太过特殊,我也没办法判断。” 如果说普通人的道基是混凝土,天才的道基是钢铁,那么沈欢的道基便是金刚石! 这般强大的道基,完全可以说是道修界的一朵奇葩。 “你先藏回血玉里,我下去看看情况再说!”说完,沈欢便向楼下走去。 “老骗子,有、有、有……有本事你站住!”林逸轩双手放在膝盖,勉强将自己撑住,说起话来上气不接下气。 林妙诗还在喝着啤酒,眼前的追逐似乎和她毫无关系。 被林逸轩称为老骗子的,是一个看起来六七十岁的老人。 白色发丝略显凌乱,用一根麻绳随意束缚着。 长时间未清洗的青色道袍,被磨得油光发亮。 道鞋只有一个,另一只脚丫子上的袜子,还漏了半截拇指。 沈欢下来的时候,他正一边用葫芦饮酒,一边用变色儿的桃木剑伸进后背挠痒,“小家伙,道爷我说了,你这屋子有污秽,道爷帮你收了也不要钱,来两壶酒就成。” “别说酒,就算是凉白开都不给你!再不走,我、我可就报警了!” 林逸轩刚下来时就憋了一肚子火,看到这老道士的打扮,更是火冒三丈。 人家那些骗子,最起码体面上还算过得去,你倒好,家伙事儿都不准备就来了。 老道士嘿嘿一笑,“报警?道爷可不怕那些小家伙。” “你——”林逸轩想骂人,但多年养成的素养,竟然让他不知道该骂些什么。 沈欢没有以貌取人的习惯,更何况根据苏璃的感应,这老道士可是追星境初期的道修。 “老先生不过是想喝酒,我带你去附近酒吧喝个够怎么样?” “我呸!”老道士一口浓痰直接吐在了地上,“洋鬼子酿的那些马尿能喝嘛?” 沈欢愣了一下,笑道:“不知前辈想喝杜康还是……” “老道什么好酒没喝过?如今独爱二锅头,没别的特点,就是够劲!嘿嘿。”老道士没有半点高人模样,一谈起心头挚爱,笑得就像是碰到了真空上阵的美女。 林逸轩放心的蹲在了地上,“沈欢,别和他废话,快点把这死皮赖脸的老骗子给赶出去。” “你随从呢?” 身为大家公子,追人揍人这种小事儿,交给下人做就好了,像林逸轩这种亲力亲为的公子哥,沈欢还是第一次见。 不提这事儿还好,一提林逸轩脸色更难看了,“在那边!” 沈欢顺着他所指的方向一看,总算明白老道为何只穿着一只道鞋了,因为另一只正待在中年人的脸上。 中年人口吐白沫的躺在地上,看样子像是晕了,但在身体本能的促使下,时不时还会抖两下。 “你怎么不把鞋子给他拨开呢?” 林逸轩眼睛一瞪,“你去啊!” 我去就我去,不就是只鞋子嘛。 沈欢走过去,腰刚弯到一半,就捏着鼻子站了起来,“我觉得吧……咱还是打120吧。” 他转向老道士,说道:“前辈,现在我去跟您买酒,你到别处捉鬼成不?” 老道士一脸享受的眯着眼睛,“道爷我不喜欢欠别人东西,待我除了祸害,再向你小子讨酒喝。” 说着便起身,摇摇晃晃的朝着楼上走去。 “我们这屋子干净的很,哪来的什么妖魔鬼怪,您看错了吧?”沈欢拦在楼梯口,干笑道。 老道士没说话,手中桃木剑一挑,就想把沈欢给拨开。 见沈欢轻易多开,他睁开了眯着的眼睛,“不错,你小子有几分本事,跟道爷比划比划?” “我哪是您的对——” 不等沈欢说完,老道士便摆手道:“小子莫要藏拙,道爷我虽然年纪大了,可这眼却没花,你有多少斤两,我还是看得出来的。” 说完,手中桃木剑又是一抖,再次朝沈欢门面袭去。 看来必须动手了,不然这老道士是不会走的。 老道士的境界比他要高,所以沈欢在出手时,直接施以全力。 “咔嚓!” 剑拳相交,老道士手中的桃木剑直接断裂。 “好小子,你竟敢弄坏祖师传我的桃木剑!”老道士身上的气势猛然一变,再没半点邋遢的影子,站在对面的沈欢明显感觉到一丝压力。 生气了么?这种情况下,自己能挡他几招呢? 老道士还未出手,沈欢就紧张到了极点。 如果苏璃之前未说出老道士的境界,他的情况应该会比现在强点儿。 “你……”老道士每走一步,沈欢心中的压力便加大一分。 忽然老道士一屁股坐在地上,搂着脚脖子大哭了起来,“你赔我桃木剑,你赔我桃木剑!这可是祖师亲手传给我的啊,就这么被你打坏了,等我百年归老,怎么面对九泉之下的祖师爷啊!” “你赔我桃木剑!你赔我桃木剑!” 这、这尼玛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这是……碰瓷的? 管那么多干嘛,只要不动手,什么都好说。 “老爷爷,别哭了,我赔您还不成嘛!” “赔?你赔得起嘛!这可是祖师给我的。”老道士先是一瞪眼,说着,又大哭了起来,“祖师爷啊,老道我对不起你啊!” 哭得挺惨,就是雷声大雨点小,这演技也没谁了。 “您看一万块怎么样?” 老道士还没说话,林逸轩就急了,“你干嘛呢,没看出来这老骗子是碰瓷的吗!” “一万块?你打发叫花子呢!”老道士更为不满,“再说,道爷这桃木剑,是钱财那种污秽之物能比的么!” 沈欢换了个套路,试探道:“那……我给您弄两壶上好的二锅头?” “好、好……”老道士听到后,眼睛果然一亮,还忍不住砸吧了两下嘴,但到了最后却改口了,“好个屁!” 看到这情况,沈欢忍不住开始质疑自己的判断,难道那桃木剑真的重要无比? “你小子咋这么笨呢!”老道士见沈欢不吭声,一下子急了。 沈欢干笑两声,“还请前辈您明示。” “其实很简单。”老道士说着一指林妙诗,“把那丫头赔给我就好了!” 我、我……卧槽尼玛! 第64章奇葩的老道士 本以为这老道士不过是想讨点酒喝,没想到他竟然把主意打到了林妙诗身上。 这事儿能忍?显然不能! 打不过?现在沈欢哪还有心思管打不打得过,狗急了还会跳墙呢! “你再说一遍?” “把那小丫头赔给道爷,这件事儿就算了。”老道士扣了扣鼻屎,“每个东西都有价值,而这整间屋子和我那桃木剑等价的,也只有那小丫头了。” 生气的不止沈欢一个,林逸轩更是气得直接跳起,“别给我得寸进尺,敢打我姐姐注意,信不信本公子让你吃一辈子牢饭!” “牢饭好啊,省得自己去讨了。”老道士的脸皮可谓厚到了一定程度。 沈欢强压怒气,“我敬你前辈,最后再给你一次面子,换个条件!” “换个条件也不是不可以。”老道士嘿嘿笑了笑,用断剑一指楼上,“你把那狐狸精给我就好。” 听到这话,沈欢怒气一下子就消了,剩下的只有丝丝寒意。 这个老道士不仅知道屋子里有阴魂居住,还说出了苏璃的真实身份! “怎么不说话了?舍不得?”老道士大笑道:“小家伙,现代法律可不允许什么齐人之福,更何况上面的那只还是妖怪!” “现在道爷给你两条路选,要么把小丫头交给我,要么把楼上的狐狸精给我。” 沈欢面色阴沉,“要是我全都不给呢?” “全都不给?”老道士没成想会得到这么一个答案,但很快便回过了神,“那就别怪道爷心狠手辣了!” 一时间,整个客厅的气氛冰冷到了极点。 林逸轩被两人的对话搞迷糊了,“什么狐狸精?怎么好像沈欢你也知道,难道这老骗子和我一样,能看到那女鬼?” 林妙诗皱着眉头没说话,似乎也想开口询问。 “没什么,这不过是个老神经病而已。” 老道士听得不乐意了,“你说谁神经病?本道爷可是太乙金光门第十六代掌门人玄阳子……的师弟,屠宰子!” “兔崽子?这老家伙果然是神经病!”林逸轩对沈欢的判断深表认同。 “什么兔崽子,是屠宰子!取‘屠戮魑魅,宰杀魍魉’之意!” 反正不管老道士怎么解释,他神经病的身份已经不可更改。 见此情况,老道士气得叽呱乱叫,断剑一横,狠声道:“小子,道爷给过你机会,既然你执迷不悟,就别怪我——” “屋子里地方小,咱们到外边打!” 嘴上说不通,那就用拳头来交流。 “道爷正有此意!”老道士说着,也走了出去。 等两人离开后,林逸轩拨通了江明市精神病院的电话,“喂,是精神病院么?这儿有个病人,你们赶快派人过来,我在兰苑这边的别墅区,门牌号是257……” 别墅外…… “小子,动手吧!”老道士说着,从袖子里掏出了一把桃木剑。 沈欢皱了下眉,“你不是说那桃木剑是祖师爷给你的吗?怎么又有一把?” “啊?哦,这把是我自己做的,材质不一样,也没祖师爷的仙气。”老道士被问得有些心虚,袖袍一挥,“跟你这与妖魔为伍的小子说那么多干嘛,看剑!” 可能是因为晃动太过厉害,他这正说着,袖子里面的桃木剑全都跌了出来,模样都和所谓的亲传桃木剑一模一样。 也不知道他那袖子到底有多大,竟然能容纳五六把木剑。 出现这样的情况,就连老道士这种厚脸皮,也忍不住面色一红,“看什么看,道爷见你没有兵器,才拿出这些桃木剑供你挑选,免得败了又说道爷仗物欺人。” 沈欢也不客气,随便挑了把,刚想站回去摆架势却被老道士给拦下了,“白拿啊?五十五块一把!加上刚才弄坏的那把,算你一百好了!” “你他妈不是说那把是祖师爷亲传么!”沈欢说着,甩了甩手里的桃木剑,“桃木剑市场价也就二三十块,你要五十五?坑爹呢!再说,以你这人品,是不是真桃木都说不准呢!” “道爷保证,全都是货真价实的肥桃之木!掌门师兄玄阳子亲自开光,那价格能和普通桃木剑一样嘛!”老道士蹲在地上,小眼睛一闪一闪,精明的像个商人,“你要不要?不要算了!” “那我不要了!”沈欢说着,直接把手里的桃木剑给扔到了地上。 老道士一看这情况,急了,“别啊,就按市场价,两把五十块!” “你有没有觉得,有点不对劲?”沈欢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 老道士点了点头,深以为然,“没错,的确有些不对劲!这么卖的话,我得赔钱,不好对厂家那边交代。” 屁啊!咱们俩出来是为了决斗,而不是为了买卖好嘛! 沈欢不耐烦道:“还打不打!” “打!怎么不打!”老道士说着,捡起一把桃木剑扔了给沈欢,“你要是赢了,这剑免费送你,如果输了,就按原价付账!还有,无论狐狸精还是小丫头,道爷我都要带走!” “打得赢再说吧!”沈欢说着,便用剑朝老道士腰部戳去。 老道士一边闪躲,一边骂道:“你小子竟然偷袭!不过,别以为这样就能赢过道爷我!” 单论速度力量,老道士比沈欢还要差上几分,但是他总能在关键时候挡住攻击。 两人打了几个来回,谁都没吃亏,但谁也没沾光。 可能是年纪的原因,老道已经有些气喘,“小子,没想到你的实力还挺强的,应该也是道修吧?” 沈欢没有说话,试图找出破绽,将他拿下。 “你很古怪,实力远胜筑基道修,但又比追星境初期稍弱一些。”老道士说着一笑,“现在就让你见识一下,追星境界和筑基小修的区别吧!” 说完,老道士手拟剑诀,由剑柄划至剑尖。 待毕,桃木剑周围的空气好像受到了烘烤一般,开始颤动起来。 “灭!” 老道士低喝一声,手持桃木剑直斩而来! “咔嚓!” 沈欢连忙抬剑抵挡,谁知经过灵气加持的桃木剑,犹如切豆腐一般,轻易将他手中的桃木剑斩断。 还好因为危机感的提示没有选择硬拼,不然非得丧命不可! “痛快痛快!”老道士大笑两声,拿出葫芦准备痛饮几口,谁知倒了半天也未见半点酒水。 发现没酒后,他将葫芦收起,咳嗽了两声,“小子,再给你最后一次,真的是最后一次了,你想清楚再回答。” “你再问几次都是一样。”沈欢说着,身形猛地一动,出拳袭向老道士的胸口。 本以为这一击没办法得手,谁知却实贴贴的打在了老道士身上。 “哎呦呦,你小子想要了道爷的老命啊!”老道士倒在地上,不停地发出哀嚎,眼角还挤出了几滴眼泪,模样不似作假。 打中了? 不对啊,以他之前的反应力,自己根本没办法偷袭得手,难道故意放水? 就在沈欢疑惑的时候,地上的老道士开了口,“小子你别得意,若非酒没了,你根本伤不到我一根汗毛。” “你的意思是说,没酒你便打不过我了,对吧?”沈欢语气玩味道。 老道士刚想点头,恍然间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摇头,“谁、谁说的,道爷我……你、你别过来!” 虽然不明白酒和实力有什么关系,但沈欢已经可以确定,现在的老道士和普通人没有区别。 “我、我报警了!我真的报警了!” “哎呦,快来人啊,有人打老人啦!” 无论老道士说什么,沈欢的步伐都没停一下。 眼看拳头就要砸到自己脸上,老道士一咬牙,“只要你放过道爷,我就告诉你怎么治那小丫头的怪病!” 第65章你还是杀了我吧 “妙诗的病你能治?”沈欢将信将疑的放下拳头。 老道士松了口气,“道爷又怎么会骗你一个小小的筑基修士。” “我凭什么相信你。”沈欢说着,又将拳头举了起来,“你应该知道耍我会是个什么后果吧?” 见状,老道士不敢懈怠半分,急忙道:“那小女娃时常胃痛,严重时疼痛会转到关元穴,若是不以灵气填补,就会一直处于昏迷状态,道爷说的错还是没错?” 看来这老家伙,还真有几分本事。 “少废话,怎么救治?” “这个嘛,道爷我呢,只要喝不到酒,脑袋就转不灵光啊!”老道士的伤势似乎已经减轻不少,就地一坐摆起了谱。 沈欢冷笑一声,“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我大概也能推测出来,你的实力和酒水有这直接关系,等你喝酒恢复实力,还会告诉我救治的办法么?不报仇就算好的了!” 被人说中心事,老道士面色一沉没再说话。 他生性懒散,酷爱饮酒,加上时代变迁,道修已经不容于世,所以就自创了一套功法《酒气诀》,满足口舌之欲的同时,还可以修炼。 怎奈道行不够,创出的功法也残缺不全,导致必须每日饮酒,一旦在半个小时内没有沾酒,就会无法动用灵气。 要说在世俗当中,就算不能动用灵气,也无须太过惊慌,毕竟经过筑基锻骨的身体还在。 可谁想到老道士会这么倒霉,竟然碰到了沈欢这个筑基界的奇葩。 “现在的年轻人都不知道尊老爱幼么?道爷我年龄这么大——” “你说不说治疗的办法?” 如果真的只是一个普通老人,沈欢绝对不会做到这种地步,但这老道士普通么?一点都不普通,而且比碰瓷的还可恶! 老道士还想再搏一搏,“小子,我看你面相不像恶徒,怎么会与妖魔为伍呢?听道……听老头子一句劝,那狐狸精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见沈欢不说话,老道士以为有门,继续说道:“根据我的观察,那狐狸精道行高深,她此时还未显露恶性,多半是因为魂魄不齐,应当早日诛杀,免得人族受难啊!” 说真的,沈欢实在没办法把一个满嘴胡言的老道,和以拯救人类为重任的正义之士联系到一起。 老道士说的这些,也不是没想过。 但长久相处下来,苏璃和起初想象的魔女形象并不相符,能在修炼一途有所进展,也全都是靠这个满嘴胡言的狐狸精。 两人现在的关系,亦师亦友,忘恩负义的事儿,他可做不出来。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沈欢故作凶狠,“治疗的方法你到底说不说?不说的话……哼哼!” 老道士算是明白了,眼前这位是个软硬不吃的主,只好说道:“好吧,我说。” “那个小丫头其实不是得了什么怪病,之所以会出现哪些症状,完全是因为体质原因。” “这个我知道,不就是先天体寒症么。”沈欢有些厌烦道。 还以为这老道士有什么高见,结果还不是和《药王经》上面记载的一样。 “狗屁的先天体寒症!”老道士正骂着,意识到情况不对,连忙改口道:“我是说,她可不是什么骗鬼的先天寒体症。” “有屁快放!” “她的体质是弱水之体。”老道士不敢耽搁,解释道:“所谓弱水之体是一种对修炼极有好处的体质,修炼速度几乎是所有体质中最快的,纳入丹田内的灵气也更加精纯。” “最重要的是,若以此种体质进行双修,无论本人还是道侣,修炼速度都会翻倍提升!” 本来气已经消得差不多的沈欢,听到这话怒火又生,“所以你刚刚让我交出妙诗,就是想与她双修咯?” “我可绝对没有这个意思!”老道士急忙为自己辩解,“虽然双修有很大好处,但老头子从来不干这种事情。” “之所以想要你交出那丫头,只是想找个继承衣钵的徒弟。” “刚才我也说了,弱水之体的修炼速度是所有体质中最快的,刚巧我进去时,那丫头正在喝酒。”老道士见沈欢心情平复,也放松不少,“我就想着将酒气诀传给她,有她这样的弟子,到时候我脸上不也有光嘛。” “我就暂且相信你。”沈欢正说着,朝老道士的脑袋上就来了一下,“绕这么大弯子,你还没说到底怎么回事儿呢。” “这不正打算说嘛。”老道士一脸委屈,自从师尊过世后,他哪受过这种气。 “弱水之体,放在道修鼎盛的年代,绝对是各大门派争抢的天才对象,但是自从末法时代来临以后,资源凋零,这些圣体就成了废体,还没普通人培养起来容易。”老道士虽然懒散,但怎么说也是道修界的一员,谈及末法时代忍不住感叹起来。 他这儿还想感叹两句,可一看沈欢脸色,立马回到了正题,“我刚刚说的就是病因之一,不仅是弱水之体,其他圣体若不踏入道修一途,都会出现各种稀奇古怪的症状。” 沈欢眼睛一亮,“这样说,是不是只要开始修炼,怪症就会解除?” “没错!我想带走小丫头,其实也是为了救她。”老道士苦笑道:“现在解决办法我已经说了,你看是不是……” “放你走?”沈欢无奈的摊了摊手,“为了防止你以后报复,我不能放你离开。” 一听这话,老道有些慌了,“喂,小子咱们是有冲突,可也不至于杀了我吧!” “谁说杀你了?”沈欢没好气道:“我只是想将你软禁而已!放心,不仅不会折磨你,还会整天好吃好喝的供着你,至于酒嘛,你就别想了。” 苏璃对人族道修半知半解,老道士就不同了,他可是货真价实的道修,有他在身边,之后的修炼道路肯定会一帆风顺。 “不能喝酒?那你还是杀了我吧!”老道士知道酒虫作怪时,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那还不如死了来得痛快。 沈欢笑着拍了拍他肩膀,“放心吧前辈,我不会囚禁你太久,只要等我到了追星境就会把你放了。” “什么?!等你到追星境?”老道士面如死灰,脖子一仰,“你还是杀了我吧。” “……” 第66章道劫日 老道士脾气上来,还真不怕死,从外面到客厅,求死求了一路。 林逸轩有些无法忍受这种杀猪般的叫喊,“现在精神病院的服务效率越来越慢了,这都几点了,怎么还没人过来。” “道爷我不是神经病!”老道士急得吹胡子瞪眼,但奈何全身被麻绳绑着,说起话来没一点气势。 沈欢对林逸轩打了个手势,“他们应该不会来了,先打120把你的随从送医院吧。” “你不是中医么?整两针得了。” “我还有点事儿。”沈欢说着,就准备把老道士给拎到楼上。 林逸轩表情十分鄙夷,“我看你是怕臭吧?” 这种低端的激将法,对沈欢一点用都没有。 “你现在可以打得过追星境的道修?”刚进屋,苏璃就看到了被五花大绑的老道士。 沈欢把老道士扔到床上,“事情有点复杂,待会儿再给你解释。” “妖魔不要得意,别以为道爷被抓就拿你没办法,我和掌门师兄关系如铁,他知道我被软禁,一定会来救我!” 苏璃对追星境的道修还是有些恐惧,远远的飘在一旁,“杀了他,免除后患。” 沈欢已经懒得再给这狐狸精讲什么道德荣辱观,这方面两人代沟太大,讲了也是白讲。 “还是那句话,咱们没啥大仇大恨,只要我修炼到追星境就会放你离开。” 不讲这话还好,一说,这老道士又开始求死了。 “你他妈还是杀了我吧!等你到追星境,老子离死也不远了!” 沈欢心里不免郁闷,“追星境而已,至于这样么。” “几个月?你确定不是开玩笑!”老道士冷哼一声,“小子,你也是道修,光是筑基都需要十年,就算你天赋好,由筑基到追星境最起码也需要二十年!” “那可是二十年,不是他妈二十天啊!” 苏璃皱了下眉头,“老道士,虽然我不是人族,但也知道百日筑基的典故,怎么到你这儿反倒需要十年这么久?” “那都是几百年前的事儿了,难道你不知道……”老道士正说着,忽然一愣,嘀咕道:“也对,看你的魂力波动,受困估计也有几百年了,不知道道劫日也不奇怪。” “道劫日?”沈欢沉思了一会儿,“现在道修稀少,和道劫日有关?” 老道士眼睛一瞪,“小子,你师父是谁?连道劫日都不知道,还算是道修么!” “我本职是医师,从踏入道修到现在也不过一个多月,要说师父么……”沈欢用嘴指了指一旁的苏璃,“喏,就是她。” “哼,让一个妖精当师父,真是丢我们道——”老道士正说着,眼睛忽然瞪得和铜铃一般大小,“你说什么?你开始修炼不过一个月?” “放、放屁!就算道劫日之前,筑基也需要百日,你怎么可能一个多月就能完成?” “你觉得我有必要骗你吗?” 不就是筑基嘛,搁苏璃嘴里这就是垃圾,大惊小怪。 老道士双眼紧紧地盯着沈欢,看他那架势,如果不是被麻绳束缚,都恨不得上去摸两把。 “我早就觉得你有古怪,不过是一个筑基小修怎么可能拥有比老夫还要强悍的肉身。” 他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震惊道:“难道以妖修之法入道,可以打破道劫日留下的后遗症?” “这你可猜错了。”见老道士真的无法反抗,苏璃的胆子也大了起来,“他虽然是受我指点,但修炼的却是实打实的人族道法。” “那他怎么可能一个多月就筑基!”老道士越来越觉得奇怪,一个月筑基?这不是天方夜谭嘛! 这个问题沈欢自己也回答不上来,打断道:“先别说这些,你说的道劫日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那得往几百年前说了。”老道士说着一斜眼儿,“道爷我说了这么久,有点累了,给点酒润润喉咙吧?” “酒没有,冰红茶要不要?”沈欢才不会给他脱身的机会。 这小子贼精贼精的,想要从他手里脱身,恐怕没没那么容易咯。 老道士见脱身无望,只好老实道:“所谓道劫日,说的是几百年前的一天,天尊敕令,普天之下,所有奔月境及以上修士,无论妖魔鬼怪,火速到昆仑仙境集合……” “然后呢。”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老道士叹了口气,“自从那天起,这世上便再也没有奔月境以上的修士。” 沈欢有些不大相信这说法,“天尊是什么东西?他就这么厉害,随便传了个令,就让所有人都集合了?” “天尊啊,那可是掌管天道的第一修士!” “咳咳!”沈欢被这话呛得不轻,“你就往哪瞎扯淡吧,虽然对于修炼我不大懂,可也知道天道是怎么回事儿,就连神话里的玉皇大帝也只能位列天道之下,你说的那天尊比玉皇大帝还厉害不成?” 老道士脸一红,也知道自己这牛皮吹大了,“这、这我就不知道了,总之那时候道爷还没出生,掌门师兄也是从师父那听得。” 苏璃面色有些凝重,“就算这样,修炼方法总不会变,只要还有内功心法在,道修界也不至于后继无人吧?” “如果仅仅是高等修士失踪,又怎么会说是道劫日呢!”老道士叹了口气,“从那日起,整个地球的灵气大量减少,道修根本不为天地所容,如今整个华夏的道修之数,连一百个都没有。” “是法则变了……”苏璃脸色很难看。 沈欢听得有些稀里糊涂,就像是在听天书一般,“什么法则?” 苏璃摇了摇头没有说话,法则更替,那是天骄换代才会出现的情况。 难道诡皇死了?不可能,这三界之内根本无人能够伤诡皇分毫。 那个人回来了?也不对,媚后说过,那人已经放弃了逆天之举,前往周天万界中巡游。 按照这小道士的说法,道劫日与我被封印的日子,应该相差不远,该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古董上面不是有灵气么?还有灵石也可以啊!” “古物是古人智慧的结晶,蕴含灵气倒也不奇怪,但是没有任何修炼之法可以吸纳它们。”老道士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至于你说的灵石,那就更不可能了……因为在道劫日那天,灵石矿脉全都被移到了昆仑仙境,如今谁要是找到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灵石,运气都可以说是逆天了!” “什么逆天?”推门而入的林逸轩一脸疑惑,见没人回答自己,他转而看向沈欢,“出来一趟,本公子有点事儿想和你好好谈谈。” 第67章想和你做个朋友 “唉,沈家小子,你把道爷身上这绳子解开再走啊!”老道士在床上像跟头虫似的,“让我跟这狐狸精在一起,道爷迟早被吸光精血啊!” “狐狸精?!”林逸轩一听这三个字,虽然没抱头鼠窜,但也差不多了。 沈欢心里也是一惊,要再见苏璃一次,这未来小舅子不还得晕嘛。 “放心吧,他现在没办法看到我。”有了前两次经历,苏璃暗自和沈欢订了一个契约,除了沈欢本人,或者高过沈欢一个境界的人才能看到她。 沈欢还是不打放心,为了避免意外,他把林逸轩拉到了门外。 到了阳台以后,沈欢问道:“说吧,找我什么事儿?” “你的身份我已经调查过了。”林逸轩倒是没有一点隐瞒,也不怕告他侵犯隐私权。 沈欢挑了下眉头,大概猜到了他的来意,“又想说我和你姐的事儿?” “猜得没错,我也不和你绕弯子。”林逸轩点了点头,接着说道:“你会医术,功夫也很厉害,本来怀疑你是那边的人,直到资料过来,我才确定你对我姐姐没有歹意。” “毕竟就算是那边的人,也不会花上二十年的时间来设局。” “那边?”沈欢表情有些疑惑,“那边是哪边?” 林逸轩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有些事,你最好还是别知道的好。” “说句心里话,经过这几次接触,我觉得你这人不错。”正说着,他话锋一转,“不过想要当我姐夫,就差远了。” “那可不一定。”沈欢笑了笑,“有些差距是可以弥补的。” 林逸轩摇了摇头,“但也有些差距是一辈子都没办弥补的,比如……身份!” 这话沈欢就不大认同了,“身份会随着地位的不断变化而升降,万一我要是白手起家了呢?” “在这个时代,想要白手起家就好比痴人说梦。”林逸轩摇了摇食指,“好,我就算你能够有所成就,但你一人之力莫不成还能比得上林家数代之功?” 他没打算给沈欢反驳的机会,继续说道:“我没有歧视农民的意思,不过自古以来,这人就分三六九等,你要明白自己处于什么位置。” “身份地位不同,需求和谈吐也不同,可能有些时候我们在说什么你都听不懂。”林逸轩顿了一下,“你懂了么?” 沈欢老实摇头,“不懂。” “我都说得这么直白了还没听懂!”林逸轩气得不行,说了这么多还没懂,他不是白准备了么。 沈欢撇嘴耸肩,“你刚刚也说了,地位不同,交流有些困难,要不……你再说一遍?” “好你个沈欢,竟敢耍我!”林逸轩算是看明白了,这家伙是在跟自己装傻呢。 沈欢无辜的眨了眨眼睛,“我可不敢耍您啊,人嘛,贵在有自知之明,我有啊。” “我说不过你。”林逸轩甩手准备离开,但没走几步,便又转身走了回来,“跟你说句实话,就算我这关过了,老头子那关你也过不了,和我姐谈恋爱可不是件容易事儿。” 沈欢摊了摊手,“无论恋爱的对象是谁,都不是容易事儿。” “你自己好自为之吧!”林逸轩无奈的叹了口气,“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的良苦用心。” 未来小舅子离开后,沈欢拍了拍脑门,苦笑道:“你劝我离开你堂姐,可我这儿还不知道我俩关系确定了没,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接下来几天,林逸轩依旧会过来,那些不敢对林妙诗说的话,都撂在了沈欢这里。 有他在这儿捣乱,沈欢根本就没机会和林妙诗再进一步。 为了躲避这个啰嗦的小舅子,沈欢只好足不出户的待在屋子里修炼。 大部分时间是和老道士聊天,但两人各怀心思,交流起来并不是那么方便。 修炼久了,人也会闷,而且他的主职是医师,没事儿也会拿《药王经》出来看看。 老道士无所事事,见沈欢拿出《药王经》,忍不住凑起了热闹,“小子,你手里拿的是什么,让道爷看看呗?” “给你看了也不懂。”几天相处下来,沈欢已经摸清了对方的脾气,你越是对他好,他就越摆谱。 “道爷我的见识,难道还没你这黄毛小子多?”老道士舔着脸说道:“就让我看看呗,这几天虽然吃得好、喝得好、睡得好,但就是闲得慌!我说,不就是本破书么,让看看,我就看一眼。” “喏,看吧!”沈欢将《药王经》在老道士面前晃了晃,便有重新收了回去。 “我还没看清呢!”老道士对于这种不尊老的行为,极其反感。 “就一眼,已经够了。” 沈欢只当他是生活中的调味剂,玩玩也就罢了。 按照苏璃的说法,《药王经》在未经历道劫日以前,在道修界也极富盛名。 若是老道士看后起了歹意,又是一件麻烦事儿。 说起苏璃,沈欢心里多少有些郁闷,自从听说了道劫日以后,她就一直躲在血玉里不出来。 “喂小子,我问你个事儿。”老道士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你之前说你主职是医师,对吧?” 见沈欢点头,老道士的眉头明显跳动了一下,“你手里的这本该不会是药王经吧?” “你怎么知道?”这回轮到沈欢惊讶了。 得到确切的答复后,老道士的眼神简直可以用狂热来形容,“小子,咱们之前那都是误会,误会你懂么?” “你这老家伙到底想说什么?”沈欢说话时,将《药王经》放在了身后。 老道士尽量露出一副祥和的笑容,“你这么怕干嘛,弄成现在这情况,无非是因为那小妖怪,咱俩之间又没有什么恩怨是不?” “你看,这几天老道一直在耐心指点你,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是不?要我说,咱们来个一笑泯千仇如何?” 沈欢被老道士盯得有些发毛,“有话咱能直说么?” “没啥,我就是想和你做个朋友。”老道士咧嘴露出大黄牙,“你也真是,身为新一代药王,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你看这事儿闹得。” 没想到自己能有如此奇遇,竟然在这里碰到了新一代药王。 药王啊,那可是结交便可多一命的传说级人物啊! “呵呵……”正说着,沈欢听到楼下传来一阵吵闹声,似乎是林妙诗发出来的。 他没工夫和老道士瞎扯淡,连忙走到楼下,发现来人是林逸轩后,没好气道:“林大公子,你真是越来越厉害了,竟然敢跟你堂姐吵——” 忽然,沈欢把接下来想说的话,生生地咽了回去,因为他看到,来得不仅林逸轩一个,旁边还有一名脸生的中年人! 第68章灾星林妙诗? 中年人看起来四五十岁,留着赌神式的大背头,不过上面没有擦那么多发油,整齐的黑发中夹杂着些许白发。 国字脸加鹰勾眼,嘴角自然下拉,给人的感觉很不好相处。 他抬头看了一眼沈欢,便又将视线移到了林妙诗身上,“他又是什么人?” “我的事情不用你管。”林妙诗似乎对中年人很反感,即便是长辈,说起话来也毫不留情面。 中年人脸上多出一丝怒气,“你就是这么对自己三叔说话的?” “三叔,别生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姐姐的脾气。”林逸轩一边打圆场,一边在暗地里对沈欢打手势,让他快点离开。 如果是之前,沈欢一定会选择离开,现在他不会离开,也不能离开。 在自己女人受难时逃跑,这种人不配称男人,只配称懦夫! “先生想知道我是谁,何不直接问我呢?”沈欢说着,坐到了林妙诗的身旁,同时将小手儿拉住,笑道:“自我介绍一下,沈欢。” 不知道是不是中年人在场的原因,林妙诗并没有反抗。 中年人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但没有说话。 林逸轩则有些傻眼,大哥,我都说让你走了,还来参合这事儿干嘛,三叔可没我那么好说话啊! “我对你们之间的关系没兴趣,所以不用在我面前显摆。”这句话算是中年人对沈欢这个幼稚举动的回应,说着他又看向了林妙诗,“我再问最后一次,你到底跟不跟我回燕京!” 回燕京?沈欢心中忍不住一紧。 对于中年人的目光,林妙诗没有丝毫畏惧,“我在这里很好,没有回去的必要。” “啪!” 中年人一巴掌拍在了桌面上,“你很好,但你爷爷呢?他现在卧病在床,当孙女的,难道不应回去一趟么!” “你来之前,我已经问过小轩,老爷子身体很好。”林妙诗的语气也一样强势,“请三叔不要再将我当成三岁的小孩子。” 林逸轩一听这话,就知道惨了,想要摇头否认,可又怕林妙诗生气。 一个是叔父,一个是姐姐,这位纨绔子弟谁都得罪不起。 慌乱之中,林大少想到了一个脱身的办法,那就是装糊涂! “那个……我来之前,老头子的身体确实很硬朗……三叔,老头子生病了吗?” “你走后没几天,父亲就病倒了,如果不是这样,我会亲自来请她回去?”中年人目光阴冷,对林妙诗说道:“咱们两个关系怎么样,你自己心里清楚,对我来说,你在外面呆得越久越好,最好永远不要再踏入我们林家大门一步!” 林妙诗沉默了一会儿,“就算是真的,有李家人在,爷爷的病还会治不好么?” “李家在燕京什么地位,你比我清楚。”谈起这个,中年人似乎更加生气,“治愈父亲病情的难度和你一样,只有李老夫人亲自出手才可能治愈。” 林逸轩瞳孔一缩,惊疑道:“李老夫人的规矩是三年只出手一次,而爷爷又把争取到的机会让给了姐姐,这岂不是说……” “没错!”中年人咬了咬牙,“这个灾星害完了大哥大嫂还不够,如今又来害父亲,我恨不得——” “够了!”林妙诗忽然起身。 林逸轩的表情也有些不快,“三叔,多少年前的事情了,而且老头子说过,这件事以后谁也不许提么。” “生气了?我还以为你没有一点感情呢。”中年人讥讽道。 沈欢明显感觉到林妙诗的手劲加大了许多,妈的!长辈了不起?敢欺负我的女人,老子管你是谁! “先生,你不觉得身为长辈,这样说话很过分吗?” 中年人瞟了沈欢一眼,冷声道:“我们林家的事情,还轮不到一个外人来参合!” 俗话说,宁毁一桩亲,莫管一家事。 沈欢身为一个外人,参与他人的家庭矛盾的确不太好,就算现在他们拿刀互砍,也砍不断那份亲情,到时候还是一家人。 外人就不同了,得罪可就真的是得罪了。 但问题是……沈欢并没有拿自己当外人。 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他虽然不是正人君子,但也不愿意当流氓。 当然,现在还不能把话说得太绝。 “既然你们是一家人,又有什么恩怨放不下呢?”沈欢摊了摊手,“你之所以对妙诗不满,无非是因为她抢占了林老爷子的救治名额,把这个名额还给你就是。” 中年人还没说话,林逸轩却是急了,“喂,我姐姐如此待你,你怎么能拿她的命开玩笑呢!” 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 该死!这不是明摆着告诉三叔,在我心里,姐姐的地位比老头子更重要嘛。 “放心,我已经找到了治疗你姐姐的办法。” 之前沈欢一直没说,就是怕把病治好后,会中断两者之间这种暧昧的关系。 中年人大笑两声,“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竟然敢出此狂言,她的病就算是李老夫人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治好,就凭你?” “而且名额早就上报给了李家,已经无法再做更改。” 沈欢同样报以微笑,“我既然能够治好妙诗的病,那就同样能治好老爷子的病。” “笑话!”中年人已经没兴趣,再跟沈欢胡扯下去,“林妙诗,我再问你最后一句,到底跟不跟我回去!” 林逸轩的声音,不适宜的响起,“咳咳……三叔,这话你刚才说过了。” 听到这话,中年人恨不得一耳光打在林大少的脸上,你他妈到底跟谁一国呢! 林妙诗看了沈欢一眼,“我会回去,但不是跟你。” “你好自为之!”中年人说着,起身便准备离去,“逸轩,我们走!” 林逸轩挠了挠头,刻意将视线回避,“三叔……我就先不走了,反正姐姐已经准备回去,我陪她一起吧!” “哼!”中年人没再说话,踏步走出了大门。 中年人离开以后,林逸轩心急道:“沈欢你真有办法医治老头子的病?我不是质疑你的医术,只是连李家人都治不好,你还这么年轻……” 其实这个问题,也是林妙诗想问的。 在没见到林老爷子之前,沈欢也没办法确定自己究竟能不能治,但想到《药王经》,他肯定道:“一定能治!” 林逸轩还是将信将疑,但现在说那么多也没什么用。 “姐,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明天!” 第69章我冷了 夜,阳台…… 沈欢迟疑了半天,最终还是忍不住问道:“你真的决定回燕京?” “嗯。”林妙诗淡淡应了一声,没再说话。 “其实……”沈欢咬了咬牙,“那晚你喝醉的时候,说了很多话。” 林妙诗美眸中闪过一丝诧异,不过很快便消逝,“是么。” “先问一下,咱们现在……是情侣关系了吗?” 听到沈欢的问题,林妙诗没有丝毫犹豫,“不是!让你拉手是因为我的手冷,和你接……只不过是天气干燥,怕嘴皮崩裂而已。” “你说不是就不是呗。”本来沈欢还没多想,毕竟这阵子发生的事情,只是他一厢情愿而已。 现在经林妙诗这么一解释,内心又开始活络起来。 指尖划过栏杆,悄悄地放在了玉手上。 “我、我现在手不冷,拿开!”林妙诗刻意装作很冷静的样子。 沈欢死皮赖脸的笑道:“可我的手冷了啊。” 你要是真不愿意,早就把我手给拨开了。 林妙诗沉默着没说话,沈欢得寸进尺道:“我现在嘴干了,能不能……” “不能!”林妙诗一下子就把手给抽了回去,同时脸上的表情也变得异常警惕。 沈欢苦笑了几声,果然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 不对!都这个时候了,自己还在那些龌蹉的事情,她现在最需要的是安慰啊。 “妙诗……” “嗯?” “就算所有人都不要你,我也会要你的。”沈欢说起这话,脸一点都不红。 若是被别人看到,一定会大骂他无耻。 人家这么漂亮还怕没人要?哪轮得到你这小吊丝操心啊! 令人意外的是,林妙诗竟然默认了,“我那天……都说了些什么?” “这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秘密。” 沈欢在第一次看到林妙诗时就心动了,因为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不过还谈不上是爱,硬要说的话,只能算一时间的悸动。 来到别墅后,心中的神女形象更是完全坍塌,邋遢、嗜酒,不听劝告,一意孤行,这全都是他所不能接受的。 毕竟在沈欢的印象里,老婆不一定要长得好看,不一定要懂得撒娇,不一定要会说暖心话,疲劳归来时的一碗热粥,比任何甜言蜜语都要让人心动。 那时的林妙诗,和他心中的最佳配偶完全相反。 直到那晚醉酒,沈欢那颗沉寂的心,再次跳动起来,同时也明白了一些道理。 有些人的性格并不是天生就不讨喜,只是他们经历一些,常人所没经历过的事情。 渐渐地,沈欢发现自己深陷泥潭无法自拔,无奈的是,两人之间有着太多差距。 林妙诗就像是一朵玫瑰,高贵而冷艳,但枝茎上的勾刺又让人不敢靠近,尽管它们不会主动伤害你。 就在他想要放弃的时候,奇迹出现了,这朵玫瑰竟然也喜欢自己! 人生幸事莫过于此,但随着林逸轩和中年人的出现,让沈欢明白,想要有情人终成眷属,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沉默良久后,林妙诗忽然没由来的说道:“我冷了……” “给你穿。”沈欢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将身上的外套脱掉,披在了她身上。 林妙诗用手摸了摸外套,摇头道:“还是冷。” “我回屋给你拿衣服。”沈欢说着,就准备离开。 可刚刚转身,就感觉有东西拉住了自己。 回头一看,林妙诗正用手扯着他的衣角,“冷。” “我这不回去给你拿——”沈欢正说着,恍惚间仿佛想到了什么,眼眸中充满了震惊。 手冷的才让你拉得手,嘴干了才让你接得吻,现在……我人冷了!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说话都开始结巴起来,“你、你是想让我——” “冷。”林妙诗还是那句话,冰冷的眼神中,竟然透露着一股楚楚可怜的味道。 沈欢没再说话,一把把她抱在怀里,“暖、暖和了么?” 林妙诗轻轻地点了点头,“好了一点。” “现在呢?”沈欢又加大了几分力度,让两人的身体紧紧地贴在一起。 “嗯……”林妙诗将头埋在胸口,“你刚才说的是真的么?” “啊?”被发丝上那股清香所迷倒的沈欢,有些回不过神。 “就算所有人都抛弃我,你依然会留在我身边……”由于林妙诗低着头,沈欢看不到表情,但是可以明显感觉到,她在说这句话时,体温上升不少,是从她脸颊上传来的。 沈欢又将她抱紧了几分,“只要我还活着,就绝对不会让你一个人!” “我已经不冷了。”林妙诗忽然将手松开,顺便将外套还给了他。 该死,自己难道说错了什么吗? 沈欢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但又不敢出声询问,他怕问过以后,林妙诗会更生气。 凝视夜空良久后,林妙诗又出了声,“爷爷对我很好,所以我不希望他出事……” 沈欢安慰道:“放心吧,我绝对能够治好他。” “但是你现在连我都没治好不是么?” “我……”沈欢咬了咬牙,决定说出实情,“其实我有很多办法可以治好你的病,但是我不敢告诉你,因为……我怕你好了之后,就会离开我。” 死就死!既然我选择了这条路,就不能骗她! “我知道……” 林妙诗的回答,让沈欢很意外,“你知道?!” “你的演技很烂。”这时正好有一阵微风吹过,林妙手玉指轻合,将被风吹乱的头发拨到了耳后。 “又不是演员,要那么高演技干嘛……”沈欢小声的嘀咕道。 “时间不早了,明天就要去燕京,早些休息。”林妙诗说着,便离开阳台,朝卧室的方向走去…… “真是令人感动呢,姐姐眼泪都要流出来了。”苏璃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一旁。 最近她一直待在血玉里,这么突然出现,把沈欢吓了一跳,“你想吓死我啊!” “你死了对姐姐可没什么好处。”苏璃笑了笑,接着道:“说正事儿,如果你去燕京的话,那老道士怎么办?” 沈欢一天都在担心林妙诗的情况,苏璃这么突然一问,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看来是时候跟他好好谈谈了……” 第70章姐姐?阿姨! 沈欢进屋后发现老道士没睡,也没啰嗦,直接进入主题,“跟你商量个事儿。” “商量什么,你说,道……老夫我全都答应!”老道士露出一脸谄媚的笑容,恨不得趴地上舔鞋。 沈欢眉眼间有些厌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自从这老道士知道他是药王传人后,简直不要太热情,和电视剧里那些献媚的公公差不多。 “我要去燕京一趟,所以准备放了你。” 老道士听到这话,表情一乐,刚准备开口,又被沈欢给打断,“希望你不要耍什么小聪明。” 不怕报复是假的,这次能把老道士拿下,完全是因为对方太过轻敌,甚至还有很大一部分的运气因素。 他要是准备充分过来报仇,沈欢还真有点对付不了。 出乎意料的是,老道士竟然摇头道:“去燕京就去呗,把我一个人留这儿也行,老道个把月不吃饭,都是小问题。” 以前不放人,要死要活,现在主动放他走,又非得死皮赖脸的待在这儿不走,这都什么人啊。 “不行,一个人待在这儿,那狐狸精说不定会对老夫动手。”老道士从床上弹起,笑道:“那啥,道爷我在燕京认识不少人,这次陪你一起去如何?” “你也去?” “没错,我跟在身边,不也放心嘛。”老道士一本正经道:“你要是出了什么事儿,我非得后悔死不可。” “前辈……”沈欢表情怪异的问道:“你没发烧吧?” 这老头儿怎么回事儿?我们之间虽然算不上生死之仇,但恩怨也不算小了,怎么现在反倒担心起我的安危来了? “什么发烧?道爷我可不是神经病!”老道士面色一板,“跟你说老实话,这世界上最不能得罪的并非权贵和至高强者,而是药王!” “和药王做朋友,可以多九条命,和药王做敌人,命有十条变半条。” “而你,就是新一代的药王!”老道士说着,忍不住感叹道:“药王已有五十年没有出世,我还以为会从此断层,没想到你小子就是新一代的药王!” 话说得这么明显,沈欢也听明白了。 不过这老道士也太没立场了吧? 再说,是否真的是药王继承者,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算了,你愿意跟就跟。” “嘿嘿。”得到肯定答复后,老道士乐开了花,“掌门师兄一直说我不务正业,现在老子和新一代药王结交,羡慕死他!” 一夜无话…… 机票是林逸轩订的,只需要一个半小时就可以到燕京。 沈欢第一次坐飞机,拘谨的同时又有些兴奋,遗憾的是,空姐们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好看。 林逸轩拍下了沈欢的肩膀,“你回去帮爷爷治病的消息,已经传回去了。” “然后呢?” “最好小心点,我三叔是个小心眼,这次回去他肯定会针对你。”林逸轩的表情很认真,一点也不像是开玩笑。 沈欢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只要把老爷子治好不就得了,对了,你干嘛忽然这么关心我?” 说这话时,他蜷缩了下身子,“你小子该不会有什么特殊癖好吧?” 也怨不得沈欢这样想,林逸轩这样子,真心很难把他朝正常人的方面去想。 “能吃算么?”林逸轩天真的问道。 “……” “其实我这也算不上是关心你。”林逸轩朝林妙诗那边看了一眼,见她没往这么回头的意思,才继续说道:“我是最了解我姐的,她从来就没对哪个男的笑过。”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她也没对我笑过。” “唉你这人,我就打个比方,打个比方懂么?”林逸轩有些无语,“我的意思是,我姐对你和对其他人不一样。” “所以?” “所以,你有可能成为我的姐夫。” 沈欢觉得,这是他认识林逸轩以来,听过最好的话,“能不能把最后那俩字再说一遍?” “姐夫?” “哎,真乖。” “低俗!幼稚!无聊!”林逸轩也知道自己被耍了,气呼呼道:“我只是说可能,实际上你的机会很渺茫!” “希望小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根本就没有希望。” “哼,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林逸轩说完,把头朝向了另一边,看起了时尚杂志。 …… 这就是燕京么? 江明在沈欢眼中,已经算是大城市了,但和首都燕京比起来,还是有一段差距的。 林家早就派人过来,三人一下飞机便上了车。 虽然路边那些高大的建筑给了沈欢不小的震撼,但他并没有太过留恋,相比起来他还是更喜欢长乐村的风景,尽管那个地方已经住了十几年。 林家大院的位置有些特别,大概过了一个小时才到地方。 “逸轩,你终于回来了!” 林逸轩一下车,一个女人便上前抱住了他。 女人看上去还不到三十岁,打扮的很时尚,和林家大院那种质朴的气息,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林家人也不知道怎么长得,怎么个个都这么漂亮。 “她是你姐姐?”沈欢试探道,因为从外表来看,这个女人的年龄只是比林妙诗扫尾大一点。 林妙诗还没开口,林逸轩却是急了,直接从女人怀里抽身出来,“你眼睛长哪了,她哪像是我——” “臭小子闭嘴!”女人用手敲了一下林逸轩的脑袋,然后笑呵呵的对沈欢说道:“小伙子真会说话,没错……我就是他姐姐!” 林逸轩沉着脸,“妈,你能不能别闹了?” 妈?这个看起来不到三十岁的女人,竟然是林逸轩的母亲?靠!有没有搞错! “臭小子闭嘴!”女人拧着林逸轩的耳朵,骂道:“说多少次了,在外人面前别叫我妈,要叫我姐姐!” 意识到错误后,沈欢连忙躬身,“阿姨好!” “臭小子你看到没,阿姨!阿姨!”女人一边说着,一边加大力度,疼的林逸轩哇哇大叫。 “咳咳。”这时林妙诗咳嗽了一声,女人才回过神来,娇羞道:“妙诗回来了啊……那个,小伙子让您见笑了,咱们先进去吧,爸等你们很长时间了。” 姓林的这一家子该不会都是奇葩吧? 想到这儿,沈欢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要真是这样,以后和这些亲戚打交道可真是够累的。 “在想什么?”林妙诗见他没有动作,疑惑道。 沈欢摇了摇头,“没什么……总觉得好像把什么东西给忘了。” 与此同时,中州,江明,兰苑别墅区,257号,二楼,沈欢房间内传出一声哀嚎,“忘了带我也就算了,你他妈总得把绳子给我解开吧!” 第71章打赌 进入林家的深宅大院后,沈欢感觉自己好像是回到了古代。 建筑风格全都是华式化,假山鱼塘,听林逸轩讲在后院还有一片人工湖。 湖中心有座小岛,平时到了夏季,林家人一般都在岛上的凉亭开会。 越是这样,沈欢越是开心不起来。 在他的印象里,林家是一个豪门,但还没豪气到这种程度,单是这大宅的气派,恐怕比古代王府有过之而不及吧。 因为病重,林老爷子待在内院。 林逸轩的母亲在前面带路,她表现得很热情,唯独对林妙诗多了一丝冷淡。 准确的说不是冷淡,更像是一种恐惧。 到了内院以后,在外守候的林三叔一看到沈欢,便冷哼一声,“不怕死的东西,竟然真敢跟来!” 沈欢不是没脾气,听到这话心里的火蹭蹭的往上涨,但不管怎么说对方都是林妙诗的长辈,正面冲突要不得。 他笑道:“三叔是吧?咱们打个赌怎么样。” “你也配称我三叔?”林三叔语气不屑,“打什么赌?” 沈欢拍了下手,然后摊开,“如果我能治好老爷子的病,你是不是应该跟我道声歉呢?” 林三叔怒极而笑,“好,我跟你赌,若是治好了家父,我不仅会跟你道歉,还会送你一大笔钱财,保你一生无忧!” 说着,他的语气猛然一转,“不过,要是没治好,就给我自断双手!” “三弟,你说得是什么话!”林逸轩的母亲,喝了一声,“你都快四十岁的人,跟小孩子计较什么!” 说完,她转向沈欢,无奈道:“小伙子,你别生气,老三就是这倔脾气,别理他就好。” 林三叔似乎有些惧怕女人,嘀咕了两声没说话。 “我爸呢?”林逸轩朝四周一边瞅一边问。 “没良心的兔崽子,一回来就问你爸,你可从老娘肚子里爬出来的!”女人说着,朝脑袋上就又是一下。 林逸轩一边揉头,一边吼道:“刘慧欣!我说多少次了,如果你再打我的头,就跟你断绝母子关系!” “哟,出去一趟长能耐,学会顶嘴了是吧?”刘慧欣将手抚过玉臂摆出一副战斗姿态,朝林逸轩走了过去。 “你、你别过来!我、我会还手的!”林逸轩也是张牙舞爪,不过看表情比当初林妙诗骂他还要恐怖。 “爸!你在哪呢,再不出来你儿子就要被你娘们打死了!” “你爸也管不住我!”刘慧欣揪住林逸轩的耳朵,就准备来一套红油猪耳。 这时一个年龄比林三叔稍微大些的中年人,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住手!还有外人在,像什么样子!” 沈欢干笑两声没说话,这话里的意思,是不是等没外人这娘俩就可以继续战斗了? 果然是基因决定一切,刘慧欣给了沈欢不少惊喜,林逸轩的父亲也是一样。 身上穿着一身笔直的西装,模样和刘天王有些神似,不过棱角更为分明一些。 见两人消停,林国栋看了一眼林妙诗,淡淡道:“回来了。” “嗯。”林妙诗应了一声,没再开口。 林国栋也没和她继续聊下去的意思,转而看向沈欢,对林逸轩问道:“这位是?” “他是我姐姐在江明那边找的私人医师。”对于自己父亲,林逸轩表现的则要恭敬许多,“这次跟姐姐过来,是想看看能否医治老头子的病。” 林国栋皱了下眉头,如果只是普通朋友,命人招待招待也就算了,没想到还挂着个医师名头。 “治病?”林国栋笑了笑,“想治病也可以,不过在进屋前,总得拿出些真本事吧?” 林三叔有些幸灾乐祸道:“忘了说,别说替家父治病,你可能连这屋子都进不去。” 沈欢没理会这个怨夫,笑道:“不知道怎样才算真本事?” “你先把把脉,看看我身上有没有什么病患。”林国栋说着,便将手朝沈欢递了过去。 在递到一半的时候,沈欢然摆了摆手,“不用了。” “哼,知道进退,倒也不完全是傻子。”林三叔说着,朝手下挥了挥手,“来人,拿刀来!” “林三叔先别着急,我说不用,并非不敢把脉,而是已经看出来了。”沈欢说着,转而看向林国栋,“林先生最近是不是经常失眠,唇口干苦,还伴随着一些便秘的症状?” “没错。”林国栋点了点头,“看来你有几分本事,不过……” 不等他说完,沈欢便开口道:“不过,肝火上升并不是什么难诊的病症,从你的面眼发赤,很容易看出来,对么?” 林国栋沉默着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还不够?那就来一记猛料! “您还有隐疾在身,这病除了你我知道以外,您夫人也知道。” 这下子林国栋完全傻了眼,刘慧欣也是一脸的震惊。 “年纪轻轻便有如此医术,佩服!” 林逸轩疑惑道:“我知道沈欢医术厉害是因为他治好了姐姐的病症,爸,你怎么看出来的?” “还有,什么病只有你们三个知道?难道不能让我们知道么?” 如不过这不是自己亲儿子,林国栋绝对会一巴掌把他给打死。 尽管已经习惯这位大少的高智商,沈欢依旧有些哭笑不得。 “停一下!”林国栋仿似想起了什么,惊异道:“你说他治好了妙诗的病?” “是啊,不信你问我姐。” 林妙诗点了点头,“是真的,他的医术,不下于李家的李凤仙,甚至可能与李老夫人相当。” “一个黄口小儿而已,说得那么神乎其神,若真是如此,就不是他亲自过来,而是我们请他过来了!”林三叔依旧不相信沈欢能够治好老爷子的病。 林国栋也是一样,沈欢医术高明他承认,但想要与女医仙相提并论,还是有些夸大其词。 刘慧欣提议道:“不管如何,还是先让小医师进去看看吧。” “好,看看再说。” 以沈欢的医术,就算治不好老爷子,也不至于闹出什么生命危险。 为了确保一次成功,在进屋之前,沈欢便开启了青眸,可当他看到躺在床上的林老爷子时,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起来! 第72章趁火打劫的沈欢 林氏一家基因优良,林老爷子虽然上了年纪,但从边框棱角来看,年轻时应该也是帅哥一流。 如果单看外貌,他气色红润,精神豹猫,几乎没有任何病情特征。 但在沈欢的青眸中,这已经是一个将死之人。 五脏六腑溃烂萎缩,血液色泽也不正常,分明是油尽灯枯的征兆。 癌症?! 这是沈欢脑中第一个闪过的念头,只有癌细胞才能把身体器官搞得如此不堪,但很快他就否定了这个想法。 人再怎么作死,也不可能全身是癌,况且从屋内摆布来看,林老爷子是一个很注重养生的人。 在他思考之际,躺在床上的林老爷子开了口,“妙诗回来了,快到爷爷这儿来。” 他是自踏入林家以来,唯一一个对林妙诗露出和善笑容的人。 林逸轩东看看西瞅瞅,嘀咕道:“老头子这样子不像是生病啊,该不会是想骗我姐回来,故意演戏吧?” “你给我闭嘴!”林国栋怒喝一声,抬手就准备来一巴掌。 刘慧欣上前护在林逸轩身前,美眸一瞪,“你敢动我儿子一下试试。” “唉!”林国栋似乎有点怕老婆,纠结了半天还是把手给放下了,“这小子的脾气都是你给惯得!” 这家子的关系,还真令人摸不透。 林老爷子也没管他们,和林妙诗小聊几句之后,问道:“这个小伙子是?” “他是姐姐的私人医师!”林逸轩接话接得最快,“对了老头子,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姐姐的病已经好了!” “什么?!”林老爷子心头一震,抓住林妙诗的手感受了一下温度,虽然还带着一些凉意,但已经不像之前那么刺骨。 “好,很好!”林老爷子大笑了几声,“不知这位小神医用了什么手段将你治好的?” 林妙诗回答道:“一些练气养生的口诀。” 这回林老爷子是真的震惊了,李家一直推脱不想医治林妙诗的病,就是因为药引难寻,既费时又费力,没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只用一些养生口诀就治好了自己孙女。 “真是英雄出少年。”林老爷子感叹一声,然后面带歉意道:“老朽身体不便,不能亲自下床行礼,还请小神医不要见怪。” 沈欢一心推测病情,并没有注意到他的举动。 林三叔见状,讥讽道:“装模作样,我父亲如此待你,还不快快回礼!” “无碍。”林老爷子摆了摆手,看着沈欢,对林妙诗问道:“你带小神医回来,是想帮我治病吧。” “嗯……” 林老爷子开怀大笑道:“还是妙诗孝顺啊。” “不对啊。”林逸轩还是有些不解,“老头子,我看你气色挺好,不至于李老夫人亲来才能治好吧?还有,我也挺孝顺的,怎么从来没听你夸过我?” “你!”林国栋气得直想跺脚,“父亲,对不起,是我教育不当,才让小轩他——” “我们爷儿俩的事儿你就别参合了。”林老爷子先是摆了摆手,然后对林逸轩说道:“你家老头子不是有病,而是命不长咯。” 林逸轩听到这话,表情有些慌神,“别开玩笑了,咱俩魂斗罗还没打通关呢,等打完你再说这话。” 林老爷子笑了笑没说话。 别看林逸轩整天老头子前老头子后的,其实他们爷儿俩的关系好得很。 “沈欢,你医术那么厉害,一定能救老头子的对不对?”林逸轩的精神起了波动,抓住沈欢肩头,不停地摇晃。 沈欢回过神后,见众人都围观着自己,“怎么了?” “可笑,医生竟然问我们病人家属怎么了。”林三叔不放过任何嘲讽沈欢的机会,“别忘了,外面还有把刀等你开锋呢!” 沈欢皱了下眉头,迟疑道:“这病……我好像能治。” “什么叫好像?”林三叔又想开口,却是一旁的林国栋喝退,“老三,你别说话!” “小医师,不知道你有什么办法?” “不能说……”沈欢无奈的笑了笑,“如果你们相信我的话,现在就请全部出去,等我喊你们的时候再进来。” “和父亲独处?不可能!”一听这话,林三叔像是变成了炸毛的公鸡,就差没动手了。 林国栋没有说话,但态度也和林三叔差不多。 林逸轩知道众人在顾虑什么,解释道:“我调查过了,沈欢不是那边的人。” “好了,你们都出去吧。”林老爷子也随之挥手,对众人说道。 林国栋有些着急,“爸,小轩的资料并不一定准确,等我——” 林老爷子摇了摇头,笑道:“我不是信资料,而是信妙诗。” 简单的一句话,让林三叔等人无话可说。 待到众人离开后,林老爷子笑着问道:“可以开始了么?” 沈欢看了看一旁的林妙诗没说话。 “我也要出去?”林妙诗读懂了他眼中的意思。 沈欢干笑两声,“抱歉。” “我知道了。”林妙诗也没再细问,直接离开了房间。 林老爷子挪动了一下身子,换成更舒服的姿势,“说吧,我这病怎么治?” 沈欢深吸了口气,鼓足勇气,“在我说之前,能不能先谈谈条件?” 林老爷子先是一愣,然后大笑道:“你不像是医师,更像是商人,不过看病花钱乃是天经地义。” “这样吧,若你真能治好,待遇和李家一样,五千万诊金,加林家一个人情。” 沈欢舔了下嘴唇,“用钱和人情换一个承诺可以么?” “现在的年轻人,还真是让人看不透。”林老爷子笑着摇了摇头。 他在商界打滚数十年,见过各式各样的人,沈欢这种小年轻人也不是没见过。 但他今天发现,自己竟然看不透这个年轻人心里在想什么。 五千万,不管放在什么地方,都是一笔不菲的财产,更何况还有林家的人情,可谓是全世界最高的医药费。 沈欢却全都不要,只想换一个承诺。 “说吧,你想要什么承诺?” “我想娶妙诗。”这五个字说出来,沈欢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要掏空了一般。 趁火打劫的确有些不地道,但这是缩短两人之间距离的唯一办法。 林老爷子听到这话,脸上的笑意戛然而止,面色阴晴不定,“你最好考虑清楚。” “我考虑清楚了,只要您答应这个条件,我随时都能将您治愈!” 丑媳终需见公婆,如果错过这次机会,以后想要提亲就更难了。 “老朽这辈子最讨厌就是被人威胁,不过看在你是妙诗朋友的份上,我不跟你计较。”林老爷子叹了口气,“至于承诺,还是先让你听个故事再说吧……” 第73章我姓沈,不信邪! 故事?难道这世上还有比人命更重要的故事。 沈欢心里有些疑惑,但也没开口询问,本来趁火打劫就有损自身形象,要再多几句嘴,来个神魂俱灭就完蛋了。 少说少错,多言惹祸,这个时候最好的选择就是闭嘴聆听。 林老爷子整理了下被子,“在讲故事之前,我想问一下,妙诗有没有说过她父母的事情?” 沈欢点了点头,觉得有些不妥,又摇了摇头,“知道一点,不多。” 虽然林妙诗醉酒那天吐露的都是真心话,但也因为神志不清,说话前言不接后语。 有很多东西都是沈欢自己总结出来的,究竟是不是实情也无法肯定。 “看样子妙诗和你的关系不错。”林老爷子正笑着,话锋忽然一转,“你知道她父母双亡,但知道她的父母因何而死吗?” “不知道。”沈欢说的是实话,不过关于二老的死因,他心里多少有些推测。 林老爷子抬头看着天花板,“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就在妙诗出生那天……她母亲身体向来不好,又突然早产,送到医院后,濒临一尸两命的危险。” “本来在外地出差的永兴收到消息后,立马开车往医院赶。”说到这儿,林老爷子解释了一下,“永兴是妙诗父亲的名字。” 电视剧里遇到这类情节,医生总会问保大还是保小,但在现实中医院默认保大。 医院也是按照这个标准来走,但出乎意料的是,林妙诗的母亲没能抢救成功,反而是没有施救的林妙诗活了下来。 “永兴收到消息时,正在高速公路上开车,他接受不了现实,失神出了车祸,抢救无效也走了……” 林老爷子看着沈欢,“你现在还想娶妙诗么?” 沈欢耸了耸肩,笑道:“不过是巧合罢了。” “巧合么?”林老爷子不知道是不是悲伤过度,还是气急而乐,也笑起了起来,“就在同一天,同一个时间,林家牧场养殖的鸡鸭牛羊全都死了。” “妙诗去幼儿园第一天,和她玩过的那几个小朋友,一直高烧不下,差点没把命搭进去,接下来类似的事情不断发生,一直持续到小学到她小学毕业。” “随着年纪增长,妙诗越来越懂事,为了避免再发生之前的事情,她断绝与人来往,所以直到进入大学之前,都相安无事。” “进入大学后,妙诗依旧不与人接触,但逃避永远解决不了问题,她的相貌优异,吸引了不少男生,其中有三个表了白……你知道结果是什么?即便她没有理会,那三个男生依旧在表白当天的夜晚猝死!” “咳咳!”林老爷子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有些吃不消。 沈欢帮忙推拿背部穴位,情况才有所好转。 “看你的表情是不相信我说得,对么?”林老爷子深吸了口气,“这些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你也许打听不到,但有一件事你一定能够打听到。” “两年前,秦家不信邪,为了家族发展,选择与我们林家联姻,只是用电话表态,还没派人来详谈,秦家继承人便在半路身亡。” “妙诗虽然什么都没说,但是我知道她心里有多大的压力,别说外人,就连林家都有不少人在暗地里称她为灾星,所以我才会托关系让她离开燕京,前往江明。” 林老爷子叹了口气,“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让你考虑清楚了么?不是怕癞蛤蟆吃天鹅肉,而是怕你知道真相后根本没有勇气接受。” “我的条件还是不变。”沈欢无所谓的耸了耸肩,“我也不觉得这世界上存在什么灾星,如果真是诅咒,您和逸轩待她很好,为什么没事呢?至于您刚刚说得表白,我表白过了,不也没事么。” “难道你觉得这么多事都是巧合?” 沈欢似笑非笑道:“如果说是巧合的话也太巧了,巧得就像是有人刻意安排的一样。” 林老爷子沉默着没有说话,良久之后忽然大笑了起来,“你真是一个浑身都充满惊喜的年轻人。” “不过你这个承诺,恕我不能答应。” 这下子沈欢开始着急了,“为什么?” “和谁结婚是妙诗的自由,我管不了,自然没有资格去答应你这个承诺。” 沈欢听出了林老爷子话里的意思,心头一喜,但为了避免出现自作多情的情况,他开口确认道:“您的意思是说,只要妙诗同意,我俩就可以在一起对吧?” 林老爷子摆手笑道:“有些话,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说出来反而没意思了。” 卧槽,这老头子该不会是在跟自己玩文字游戏吧? “妙诗的婚事您决定不了,您自己的事儿总能决定了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沈欢接着道:“只要您答应我不管妙诗的婚事,我就帮您治病。” 林老爷子表情玩味的看着沈欢,“你怎么肯定,妙诗一定会选你?” “您到底答不答应?” “老朽本来就是这么想的,所以不存在什么答应或不答应。”林老爷子顿了一下,“看你一时间也想不出其他承诺,这样吧,老夫欠你一个承诺,具体是什么承诺等到你想起来再说,如何?” 沈欢考虑了一会儿,点头道:“行吧!” “那敢问小神医,现在是否能帮老朽治病了?”林老爷子挑眉问道。 虽然之前一直谈笑风生,但也没达到看淡生死的地步。 毕竟他还有很多心愿没有完成,最放不下的就是林妙诗。 沈欢摇了摇头,没说话。 林老爷子表情有些不大好看了,“治不了?” 沈欢还是摇头不语。 “难道你根本不会治,只是想那老朽消遣?” 这次沈欢终于开口了,“我可没那胆子,之所以摇头,是因为您的病已经好了。” “好、好了?”林老爷子先是一惊,然后一脸怒气道:“这半天你连碰都没碰过我,还敢说不是在拿老朽消遣!” “我碰了啊。”沈欢无辜道:“好没好,您自己下床感受一下不就好了。” “我浑身是病,哪还有力气下床,你这种小混混还想娶妙诗,给我滚!”林老爷子说着,坐起来就想把沈欢推出去,可这手抬到一半就停了。 脸上的愤怒,被惊异所取代,“这、这怎么可能?你、你什么时候出的手,我怎么会毫无感觉?” 早有预料的沈欢,笑嘻嘻道:“就推背那会儿啊。” 此话一出,屋内猛地一静,可闻针落! 第74章男人的承诺 “爸,你没事吧?”林国栋是第一个冲进来的,林三叔紧随其后,“还都愣着干嘛,给我抓住他!” “老头子,发生什么事儿了?”林逸轩硬是从人堆里挤了出来,还顺便帮林妙诗开辟了一个通道。 刘慧欣看着林老爷子,惊得用手捂住了嘴巴,“爸,你、你站起来了?!” 众人这才意识到,林老爷子似乎……好了。 “都给我出去!”林老爷子皱眉将护院喝退,然后对林三叔说道:“还不快请小神医坐下!” “我请他?小神医?”林三叔满脸不可置信,“爸,你别被这小子骗了,他可能是给您打了什么激素,这病好没好,等咱到医院检查检查再说。” 林老爷子似乎也不怎么喜欢林三叔,冷声道:“我身体怎么样,难道自己还不清楚么?” 林三叔低下头,没有说,对沈欢摆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 林逸轩上前,左摸一下,右摸一下,“身子骨和以前一样啊。” 他并不知道,林老爷子之前连床都下不了。 “沈欢,你怎么治的?”林逸轩嘀咕道:“就算开刀也不可能这么快吧。” 开刀?这小子只是在我背上推了两下而已! 这种医术,简直可以用神乎其技来称呼。 林国栋的表情还是有些担忧,“爸,老三脾气大你也知道,不过他说的没错,咱们先去医院检查检查再说吧!就算是李家人,治您的病也没这么快吧。” “别说李家的后代,恐怕就算李老夫人亲自出手,都不见得能比他强多少。”林老爷子是真心感叹,之前他只顾着生气,冷静下来仔细感受过后发现,身体不仅复原,甚至比以前还要好上不少。 “治疗我姐,你就教了一段口诀,治疗老头子不到半个小时。”林逸轩忍不住说道:“我说沈欢,你该不会是神仙转世吧?” “没那么夸张。”沈欢有些“害羞”地摆了摆手,“我只不过是利用推拿手法,将林爷爷一些堵塞的经脉打通,想要痊愈还需要服用别的药剂,只不过这药剂里有几种药材比较难得……” “我们林家还是有些财力的,需要什么药材你尽管说。”林老爷子现在心情大好,沈欢要心性有心性,要实力有实力,加上之前的那些话,他基本上已经把沈欢当孙女婿来看了。 “有些东西不是有钱就能弄到的。”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算了,我还是先把方子写出来,如果找不到,我再换别的方子。” 在林老爷子的吩咐下,很快就有人把纸笔拿了过来。 沈欢将方子写好后,递到了林老爷子手里。 林老爷子看了看药方,“这其中只有野生的冬虫夏草比较珍贵,算不上什么。” “您看仔细了再说。”为了避免太过吓人,沈欢刻意把最难得到的东西,写到了下面。 “武夷山母树大红袍?!”看到最后,林老爷子终于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林老爷子爱好品茶,在燕京群内可谓总所周知,平时有人送礼,大多都是茶中珍品。 所以他明白,想要入手母树大红袍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别说沈欢开出了这方子,光他自己就废了好几年的心思。 “哼,治不了就直说,开出这样的方子是什么意思?”林三叔见缝插针。 林国栋看过药方后,也有些怀疑,“我怎么感觉你这方子不像是药,更像是大补汤。” “说是大补汤也可以。”沈欢嘴上没说,心里却在想,拿益寿茶当大补汤?恐怕古代那些皇者帝王还有可能,至于现代……能熬出一两剂就不错了! “爸,你也听到了,我看这小子就是一个骗子!”林三叔说着,就又准备喊人、拿刀、挑手筋。 “你给我闭嘴!”林老爷子气劲也上来了,“补汤,什么时候喝补汤?那是身体只虚不病的时候才喝!” 他看向沈欢时,又变成了一副笑脸,“小神医你也真是的,老朽不过是随口提了一句想尝尝母树大红袍,你就开出了这样的药方。” “放心吧,我这两个儿子虽然不成材,但都挺孝顺,就算你不这么做,我说了他们也会买的。” 听到这话,众人心里都明白了,原来是为了讨好父亲,难怪会开出这种方子。 沈欢却疑惑的挠了挠头,“老爷子,你什么时候说过自己想喝大红袍了?” 这小子,刚刚还挺精明的,怎么现在变得傻乎乎的,难道老夫看走眼了? 林三叔算是看出来了,林老爷子是可以在袒护沈欢,他这当儿子的也不能驳了自家老爹的面子,索性站到一旁闭嘴不言。 “这是真的药方。” 沈欢在舒适搞实验做研究那会儿,林妙诗也时常过去,其中有一项就是关于益寿茶量产的实验数据。 林老爷子却误会了她的意思,以为是孙女在袒护自己的恋人。 “既然这样,国梁啊,帮我联系一下那几个老朋友,看看他们手里有没有母树大红袍。” 沈欢也心思再解释,反正他该做的已经都做了。 “那个,妙诗,我想上厕所,但你们家院子太大了,能不能带我过去?” 林妙诗还没开口,林逸轩却跳出来了,“我正好也想去一趟,咱们一起吧!” 我说你出来捣什么乱啊! “你去别处,我陪他一起去。”林妙诗看出了点什么,说着,便想要拉手离开,但沈欢却躲了过去。 “?” “没什么。”沈欢摆了摆手,用左手牵起了林妙诗的右手,明目张胆的走了出去。 两人在院中行走时,正在干活的家丁看到后,纷纷开始交头接耳的小声议论。 林妙诗似乎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什么,想要把手松开,沈欢却紧紧的握住死不放手,“你的事儿,爷爷已经全都告诉我了。” 林妙诗眼眸中闪过一丝震惊,似乎还带着一些绝望,“那……你还不快点松开。” 沈欢笑了笑,“我说过,就算所有人抛弃你,我也不会离开你,这是承诺,一个男人的承诺。” “你太傻了。”林妙诗眼眶有些泛红,她内心深处很怕沈欢知道这个秘密,就像当初沈欢隐瞒救治方法的心理一样。 “对了,我特地让你出来,其实是想告诉你,老爷子的情况不完全是因为生病……可能有人在他的饮食中下了毒。”沈欢说着,将右手朝下一震,两道紫色的血液,分别从食指和中指溅射而出。 第75章你的脸疼么? 看着花坛内的两滩紫血,林妙诗愣了一下,“你刚刚躲我,是怕手上的毒素伤害到我吗?” 沈欢点了点头,取出一根芒针在紫血上沾了沾。 由于时间太短,他没办法确定林老爷子中了什么毒,所以在打通经络的同时,依仗体内灵气充足,将毒液全都吸到了右手上,接着又用阳灵气修复了那些受损的脏腑。 这一切,都是在他为林老爷子推拿止咳时完成的。 至于最后的益寿茶,也不是随便开出来难为林家人,因为就算没有毒素入侵,林老爷子的身子也撑不了多久。 如果在接下来半年内,没有饮用益寿茶,林家就得准备老爷子的丧事了。 不过这话,沈欢不打算对林妙诗说。 “是什么人向爷爷下的毒?” 沈欢摇了摇头,表情有些凝重,“暂时还不知道,不过我觉得,下毒和让你成为灾星这两件事,出自同一人之手。” “你是说,和我有关的那些事情也是人为的?!”林妙诗震惊无比,这些年不仅别人说她是灾星,其实连她自己也这么认为。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如果放到别人身上,恐怕她早就看出猫腻来了。 “虽然人们常说,现实比小说更加离奇,但我不觉得这个世界上会存在灾星这种事情。”沈欢抚摸了下林妙诗的手背,继续道:“难道你不觉得奇怪么?为什么只有在燕京的时候,你这颗灾星才会灵验,到了江明却什么事儿都没有?就拿周阳来说,按照灾星定律,他早就不知道死几次了。” “还有,林逸轩和爷爷不是也好好的嘛,所以我推测这一系列的事,都是有人刻意针对你而做出来的。”说到这儿,沈欢顿了一下,“林爷爷和我的想法是一样的。” 林妙诗沉默着半天没有说话,因为这些话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 从小到大,她一直在谩骂和愧疚中度过,但现在知道真相后,依旧没有任何开心的感觉。 即便是有人施加毒手,也是因她而起。 “说到底,还是我害死了他们。” 沈欢摇头安慰道:“是凶手害死了他们,而不是你害死了他们。” 林妙诗沉默不语,可能是在消化刚才的那些讯息,良久之后才开口说道:“爷爷知道自己中毒了么?” “我没说。”沈欢有自己的顾虑,林老爷子和他想法相同,也就是说,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杀死自己儿子儿媳以及让孙女背负骂名的真凶。 之所以没找到,有两种可能,一是对方隐藏的太深,二是真凶是一个老爷子从没怀疑过的人。 沈欢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这点是从林老爷子中毒这件事情上得出来的。 老爷子中的是慢性毒,一般这类药都是下在日常饮食当中,而能够在食物中下毒的,只有林家的内部人员,甚至可能是林家嫡系。 之所以没对林老爷子说,是怕他现在的身体承受不住打击,至少要等喝过益寿茶再说。 而且在没有绝对证据之前,这些都只是臆想,贸然提出,可能会把刚刚赢得的好感全给赔出去,毕竟这些想法有股反间计的味道。 说完原因后,沈欢继续说道:“想要弄明白真相,这件事只能由我们两个来查,绝对不能再让第三个人知道。” “逸轩呢?” 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妙诗对林逸轩态度那么冷淡,是为了保护他,并非真的厌恶。 “不说为好。”沈欢怕林妙诗误会,解释道:“按照年纪来看,逸轩不可能是凶手,但难保你二叔不会做出那种事,一个是父亲,一个是堂姐,很难保证他会选择帮谁。” “当然,就算这些假设全不成立,我们也不能说。”说起这未来小舅子,沈欢的表情有些无奈,“虽然才认识没几天,但按照我对他的了解,如果他知道这件事,恐怕全世界都会知道吧。” “……”林妙诗算是默认了这个说法,“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静观其变,最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敌暗我明,打草惊蛇就不好了。”沈欢说着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我们回去吧,离开太久可能会引起真凶的注意。” 两人刚进屋,林逸轩的声音就传了过来,“怎么这么久,我拉肚子都比你们快。” “呃……我有点认生,得熟悉几分钟才能习惯。”沈欢觉得自己这未来小舅子真是越来越不讨喜了,哪壶不开提哪壶。 林逸轩还想说点什么,却被林老爷子抢先一步,“今天难得我们一家子聚在一起,小神医又治好了我的病症,让厨房做顿好的吧!” “我同意!”谈到吃的东西,林逸轩比谁都有精神,“让厨子烤几斤羊里脊,整大块儿的,老配方,多放点孜然!” “整天就知道吃!”刘慧欣白了林逸轩一眼,然后用手遮了下脸蛋,“弄瓶红酒,来碟鱼子酱,顺便做个鱼翅羹吧,好久没吃了。” 之前沈欢一直不怎么相信“女随父,子随母”的说法,现在却是被这六个字深深折服。 这母子俩一个比一个能吃不说,还全都是奇葩型人物。 “客人还没说吃什么呢,你们就开口,也不嫌丢人!”林国栋面色阴沉,说着,对管家摆了摆手,“让川厨炖个驴肉火锅。” 得,之前的话收回,这一家人都他妈是奇葩啊! 爱吃不是罪过,口舌之欲沈欢也有,可这大夏天的,点什么火锅啊! “他们两个就是因为抢城南老店的驴肉火烧认识的。”林老爷子早已见怪不怪,“小神医想吃什么?家里的厨子空闲有阵子了,今天让他们好好展示一下身手。” 沈欢摆了摆手,“吃饭之前,我想跟林三叔说几句话……咱们之前打的赌您还记得吧?” “当然记得,不再检查——”林三叔又准备提检查结果,被林老爷子硬生生给瞪了回去。 “不过你这药方很明显有划水的成分,如果这药方是真的,我就认输。” 他正说着,一名下人走了进来,“老爷,李凤仙少爷来了。” “来得正好,快请!”林三叔眼中闪过一丝兴奋,“李凤仙来了,那药方真假他一看便知!” 话音刚落,一个身穿复仿古白袍的年轻人便走了进来。 眉宇间的英气加上那一身白袍,活像是从古装剧中走出的俊俏书生。 林逸轩虽然俊美,但还能分清性别。 这位李凤仙,沈欢则真的分辨不出是雌是雄。 不过,这人好像在哪见过…… “林老爷子,两位林叔叔……凤仙打扰了。”李凤仙对众人一一示好,至于沈欢则被完全忽略。 林三叔想要借机把药方拿出来,没想到李凤仙却先拿出了一个药方,“这是太奶奶给林爷爷的药方,其中主药武夷山母树大红袍比较难得,正好当年皇家赏赐的那些还有剩余,就给您带来了一些。” “你、你说什么?!”林三叔忍不住惊呼出声,剩下的人也是一样。 李凤仙没有询问的意思,双手抱拳,“我还有事处理,不便打扰,就先告辞了。” 等他离开后,林逸轩拿起两个药方对照了起来,“竟然一模一样?!” 沈欢看着面色阴晴不定的林三叔,玩味道:“三叔啊,你的脸……疼吗?” 第76章创造第二个医王世家? “你的脸……疼么?” 沈欢的声音不停在林三叔耳中回响。 李凤仙带来的药方,竟然和沈欢的一样?这怎么可能! 震惊的不止他一个人,就连林逸轩这个神经大条的纨绔子弟,都有些说不出话来。 如果是李凤仙开的方子,也不至于如此,但李凤仙刚说了,他不过是跑腿的,这开方之人是李老夫人。 这么一看,沈欢的医术岂不是和李老夫人一个级别? 沈欢留给林老爷子的印象不错,不过是否真的把孙女交付给他,还在考虑当中。 门当户对并非全无道理,无论是下嫁和高攀都要承担不少风险。 前者要看是否心甘情愿,后者要看是否真心诚意。 沈欢无惧任何困难都要娶林妙诗,除了真心实意这个可能以外,还有一个可能——他是一个聪明人,看穿了灾星的假象,表面装作真心,实则是来攀附林家。 毕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但现在林老爷子有些动摇了。 不谈出身,凭借这手可以比肩李老夫人的医术,沈欢出人头地是迟早的。 在燕京可能有人不知道他们林家,但所有人都知道被御封为“医王世家”的李家! 林三叔回神后,咬牙道:“愿赌服输道歉即可,何必出言讥讽!” 沈欢无辜的摊开双臂,“我何时讥讽您了?您还没说脸疼不疼呢。” 之前跟我说话的时候,怎么不知道“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这个简单的道理? “别跟我装傻充——哎呦!”林三叔正说着,忽然用手捂住了脸蛋,不停地发出痛呼。 沈欢在旁叹了口气,“现在知道我真的只是想问你脸疼不疼了吧。” “事有巧合罢了!我这牙疼是老毛病!”林三叔说话时太过激动,没说两句就又开始哀嚎起来,右边脸蛋已经有泛肿的趋势。 沈欢憋住笑意,尽量表现凝重的样子,“人们常说,牙疼不是病,疼起真要命,这话前半句虽然是错的,但后半句绝非玩笑。” “牙齿,几乎和人体每个部位都有关系,疼痛可不止是发炎那么简单。” “危言耸听!”林三叔忍痛冷哼了一声,“父亲,我还有事,今天就不在家吃饭了。” 说完,便狼狈离去。 林国栋的表情有些不快,虽然林三叔脾气不讨喜,但毕竟是林家人。 “沈医师,你方才说得可是真的?”林老爷子的表情有些担忧。 “我确实没开玩笑。”沈欢收起了玩味的表情,对待这位长辈,他还是很恭敬的。 林老爷子叹了口气,“老三的脾气向来都是这样,希望你不要介意,如果到时候真的出现意外……” 老爷子这是在帮自家儿子求情啊!。 听出话里的意思以后,沈欢主动说道:“林爷爷您放心,身为医者绝对不会见死不救。” “那我就放心了!” 林逸轩等的有些不耐烦了,“还要聊多久?我这都饿了。” “你这小子。”林老爷子笑骂了一句,说道:“时间也不早了,大家吃饭去吧。” 林家的饭桌很大,足够容纳数十人就餐,上面摆放的食物看得沈欢眼花缭乱,除了几道常见的菜之外,大部分他都叫不出名字。 “这……也太丰盛了。”沈欢说的时候,忍不住吞了口唾沫。 林逸轩倒不客气,拿起一串烤肉就塞进了嘴里,“不、不算什么,满汉全席我都吃过,那才叫多呢。” “注意点吃相!”林国栋拍了下桌子。 刘慧欣配着红酒尝了口鱼子酱,“都不是外人,自然点好。” “说话就说话,你抢我的锅里的驴肉干嘛?” 两口子因为一块驴肉,又掐起来了。 沈欢总觉得这画风和背景有些不协调,本来他还担心在大家族里吃饭,会有诸多规矩,没想到比普通农家吃饭还随便。 “怎么不吃?”林逸轩见沈欢没动作,用餐巾擦了下嘴,笑道:“吓到了?我们在家一般都这么吃饭,只有出去的时候才会注意一些。” “所以我总喜欢待在家里吃,比去参加什么聚会自在多了。” 林逸轩说着,无奈的叹了口气,“当个纨绔子弟其实很累的,在人前太冷,会被说没礼貌,太过亲热,又不符身份。” 一打开话匣子,他就停不下了。 “吃饭时别说话!”林国栋寒面怒喝,“你怎么又吃我的驴肉!” 沈欢觉得在饭桌上想要和这家子进行交流,实在是太困难了。 林妙诗平时话就很少,吃饭时更是如此,加上有心事,整个过程一言不发,只有林老爷子会和他聊上几句。 “咱们爷孙俩一见如故,妙诗还没给你准备住的地方吧?”见沈欢点头,林老爷子笑道:“那就住这儿吧!” 其实就算林老爷子不邀请,沈欢也会死皮赖脸的留下,他可不放心林妙诗一个人待在这儿。 “来,咱们爷俩儿再干一杯!” 两人你来我往,喝了大概一瓶白酒。 沈欢担心老爷子的身体状况,装作不支,让林妙诗搀扶着离开了饭桌。 这时候,林逸轩一家子也吃得差不多了。 “国栋啊,你先别走,留下来陪我说会儿话。” 刘慧欣见状,把林逸轩给揪了起来,“别吃了,跟老妈逛街去。” “我还没吃——”林逸轩本来还一脸委屈,可看到亲妈的眼神后连忙改口,“我去还不成么!对了,老头子,今晚有时间来我房间,咱们继续玩魂斗罗!” 待两人离开后,林老爷子率先开口,“你觉得沈欢这个年轻人怎么样?” 林国栋沉吟一会儿,说道:“有些本事,可惜太过狂妄,成不了大事。” “他要是没点脾气,我还不放心呢。”林老爷子收起笑容,“你觉得他会不会创造出另一个医王世家?” 林国栋知道父亲若有所指,摇了摇头,“沈欢医术不错,但李家走到现在这个地步,靠得不止是实力,更多的是机遇运气,恐怕他很难——” “如果我们林家给了他这个机遇呢?”林老爷子眯眼笑道。 林国栋听到这话,心中一惊,眼睛不由瞪大了几分,“父亲的意思是……” “把李凤仙送来的药方还回去,就说有人开出了同样的方子,并且不费吹灰之力就治好了妙诗的病。” 林老爷子说完,凝视门外叹息道:“沈欢,希望你不要让我这个老头子失望啊……” 第77章凤仙奉曾祖母之命,特来提亲! 李家,佛堂内,一名鹤发童颜的老人正跪在蒲团上诵经礼佛,李凤仙和一名中年人恭敬的站在一旁,默不作声。 老人诵完经文,捻了两下佛珠,“说吧,有什么事。” “林家留下了母树大红袍,却让人把益寿茶的方子送了回来。”李凤仙先是鞠了一躬,然后将药方递到了老人面前,“据林二叔所说,是因为有人开出了同样的药方,并且……” 老夫人没有说话,静待李凤仙继续讲下去。 “并且那人已经治好了林妙诗的病症。” 李老夫人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闭着的眼睛也缓缓睁开,“林家当真是这么说的?” “凤仙也觉得有些奇怪。”李凤仙面露疑惑,“益寿茶的方子只有我们李家才有,那人怎么会得到。” “而且林妙诗的病症,就连您都说不易治愈,又怎么可能有人能够治好。” 李老夫人摇了摇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益寿茶的方子也不止我们一家独有。” “我不相信这世上有人比太奶奶您的医术还要厉害。”李凤仙顿了一下,接着道;“凤仙怀疑,那人应该是使用了一些手段,让林妙诗暂时恢复正常,至于益寿茶应该是碰巧。” “没有么?”李老夫人笑了笑,不过笑得有些奇怪,“这世上至少还有两人的医术在我之上。” 在李凤仙心中,这位太奶奶无人可以超越,就算是本人这么说他也不相信,“太奶奶无需谦虚,您的医术天下第一众所周知,若真有人比您厉害,我为何从未听过?” “就算您不是谦虚,那二人年龄也与您相差无几,但根据林家所言,治好林爷爷和林妙诗的,只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李凤仙面带傲色,“同龄人中我的医术可称翘楚,他不可能比我厉害,更不可能和太奶奶您比肩!” 这次李老夫人眼中闪过一丝诧异,“是个年轻人?” “没错。”李凤仙点了点头,“应该只是一个徒有虚名的骗子。” “既然如此,你便去揭穿他的把戏吧。”李老夫人重新闭上了眼眸。 李凤仙等的就是这句话,“太奶奶放心,我们李家经过数代努力,才得以让中医在医学界保留一席之地,凤仙绝不会让奸诈小人,毁我中医之名!” 待李凤仙离开之后,一直没说话的中年人开口道:“林家行事一直严谨,就算真有异士治好了病症,也不会主动将药方退还,孙子觉得他们应该另有目的。” “我知道。” 中年人愣了一下,“那您怎么还……” “凤仙天资聪慧,如今医术已经不在你之下,但也正因如此,导致性格傲慢。”李老夫人叹了口气,“是时候让他遭遇些挫折了,想要成为医道宗师,单有实力是不够的,心境也同样重要。” 中年人面带苦笑,“就怕那个年轻人,连做垫脚石的资格都不够。” “能为中医除害,也是一件美事,总之无论真假,结果都是有益无害。”李老夫人说完,又敲起了木鱼。 林家…… 沈欢心情很郁闷,他留在这儿,表面上是不放心林妙诗,实际上是想增加一些揩油的机会。 谁知道林老爷子给他安排的房间,距离林妙诗住的地方,都有两座山那么远了。 燕京是人类都城,有风水高手布阵,苏璃每说一句话都要耗费不少灵气。 为此两人约定,尽量减少交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一夜简直可以用煎熬二字来形容,还好夏季太阳出来的比较早,不然沈欢还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在下人的邀请下,他换了身衣服后,便赶往膳厅。 屋子内除了林三叔以外,都到齐了。 林逸轩还是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一边打哈欠,一边喝肉粥。 相比昨天,林家这顿早餐要简单不少,基本上都是一些清淡又营养的东西。 “尝尝咱老燕京的特色,焦圈儿蘸着它更好吃,再加上这特制酱菜,妙不可言,妙不可言啊!”林老爷子说着,自己先吃了起来,表情比品茶时还要陶醉。 沈欢看了看老爷子极为推崇的豆汁,灰绿色,比豆浆要稠,闻起来有些发酸。 虽然样子不大好看,闻起来也不香,但林老爷子这么推崇,还是试试吧! 其实主要还是因为林老爷子的吃相,那如痴如醉的样子,恐怕谁看到都会忍不住想试一试。 “咳咳!”谁知道豆汁刚一入口,沈欢便开始咳嗽起来,要不是因为林妙诗等人在场,他非得喷出来不可。 林逸轩看到后大笑了起来,“老头子的还也信,哈哈哈,吃亏了吧。” “你这臭小子懂什么!”林老爷子脸色一板,“唉,想想也是,现在没多少年轻人能受得了这味道,比起茗茶他们更喜欢那些西洋传过来的碳酸饮料,文化传承就是这么一点接一点消失的。” 沈欢无奈苦笑,他很想当文化的传承者,可这味道他实在有些不敢恭维,毕竟众口难调,没有什么东西能让所有人都喜欢。 这正感叹着,李凤仙在家丁的带领下走了进来,“凤仙不请自来,有所叨扰,还请林爷爷、林伯父……不要见怪。” 和上次一样,他一个接一个的点名问好,唯独不谈沈欢。 “见外了,不知道你这次来有什么事儿?”林老爷子明知故问。 “我这次来是想确认一下,您和林小姐是否被江湖术士所骗。”李凤仙说着上前,走到了两人身边,“还请两位借手一用,让凤仙把脉确诊。” 这些都在林老爷子的预料之中,二话没说主动配合。 “这——”李凤仙为老爷子把完脉以后,表情明显流露出一丝震惊,他紧接着又想为林妙诗把脉,却被沈欢拦了下来。 看什么看?哥就是小心眼,别以为是娘炮,就能摸我女人的手! 李凤仙玩味道:“你出面阻拦,是不是怕我揭穿你的把戏?” 沈欢也不生气,反问道:“林小姐怎么说也是女人,难道以你的医术单凭望闻二诊还没办法判断?” “医者眼中无男女,连这种心境都没有,就算不是骗子也是个半吊子,我更要切诊才是!”李凤仙说着,手腕一震,想将沈欢的手给弹开。 可惜,他那点力气,想要震开筑基小霸王根本不够。 沈欢挑起眉头,“你这是变相承认医术不如我么?” “医术高低要比过才知道,你可敢与我比试一场。”李凤仙等的就是这句话,其实早在为林老爷子把脉时,他就确定沈欢并非骗子。 沈欢不屑道:“医术是为救死扶伤,而非用来比试,这点道理都不懂,还好意思跟我谈心境!” “是么?”李凤仙说着,忽然面朝林老爷子单膝跪在了地上,“凤仙奉曾祖母之命,特来林家向妙诗小姐提亲!” 第78章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 “李凤仙你什么意思!”沈欢气得差点没跳起来。 李凤仙看了他一眼,“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你——”沈欢本来还想说些什么,可想到林老爷子的话,又把心收了回去。 反正老爷子说过,不会插手妙诗的婚事,你求他也没用! 谁知林国栋竟然在这时候开了口,“李家乃药王世家,和我们林家也算是门当户对,我觉得挺不错。” “是啊,妙诗也到了出嫁的年龄,况且……”刘慧欣话没说完,但大家也都明白她是什么意思。 林逸轩小声嘀咕道:“比起李凤仙,我还是觉得沈欢好——”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林国栋给生生瞪了回去。 “咳咳,我觉得李凤仙挺好,至少长得没沈欢那么寒碜!” 虽然我长得不帅,但尼玛也绝对和寒碜没关系好么! 沈欢肺都快气炸了,这一家人添什么乱呢!还好做主的是林老爷子,他对我印象不错,并且说过不插手婚事,应该没什么问题。 林老爷子也随众人点了点头,“的确很般配……” 喂喂喂!您老人家昨天说的话都喂狗了么! 李凤仙看到沈欢那紧张表情以后,笑道:“想让我收回刚才的话也可以,和我比一场。” “比就比!”沈欢这话一出口。 不仅李凤仙露出了笑脸,就连林老爷子也大笑出声。 他这才意识到,中计了。 林妙诗在燕京是出了名的灾星,这事儿李老夫人自然知道,又怎么会派李凤仙来提亲呢?这分明是在使激将法啊! 不过说出来的话,沈欢不会收回,并且他也不后悔说出来。 我的女人,不是让你用来随便开玩笑的! “说吧,怎么比?” 李凤仙收起笑容,“这里没有病人,我们李家在附近有座分医馆,正好有几位专家在那里开会,也可以请他们做个见证。” 商量好以后,便朝着医馆出发,林老爷子和林逸轩也跟过来凑热闹,至于林妙诗则以“你不会开车”为借口,当起了沈欢的私人司机。 李家的这座分医馆的建筑及其复古,分正偏两院,前者用来接待普通病人,后者只接待贵重病人。 由于李凤仙来钱已经打过了电话,所以一进屋子沈欢就看到了不少老中医。 “这位是陈医师,这位是于医师……” 李凤仙一个接一个的介绍身份,出于对前辈们的尊敬,沈欢也一一躬身至意。 “这位便是和凤仙比试的年轻人?” “看上去好像比李家小子的年纪还要小上一些。” “凤仙特地找我们当见证,这小子的医术应该不错。” 自从一年前,李凤仙连胜十个名医后,已经很久没和人比试过了,所以众人对这次比试都充满了期待,并且纷纷猜测沈欢是什么来历。 “医术比试共三场,分别为断症、开药、针灸,胜两场者为赢家。”李凤仙说着,递给了沈欢一份表格,“这是今天待诊的病人,为表公平病人由你随机抽选,确诊后在纸上写出病症,判出输赢后再开药方。” 沈欢随便选了一个号码,“二十二号。” 二十二号病人进屋的时候吓了一跳,这么多人?还有几个好像在养生讲堂上见过,自己、自己该不会是得了什么绝症吧? 经过解释后,他总算是把心中大石给放下。 李凤仙对沈欢摆出一个请的姿势,“为表地主之谊,你先。” “不用。” 李凤仙也没再客气,上前把脉号诊。 沈欢治好了林老爷子的病给他增添了不少压力,所以整个过程前所未有的认真异,诊断期间手不离脉,眼不移面,大概过了两分钟,才松开患者手腕,退到一旁站着。 见沈欢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一名老中医忍不住催促道:“小伙子,还愣那儿干嘛,该你了。” 沈欢摇了摇头,按照之前的约定,执笔在纸上写出了病症。 直到现在众人才明白,他之前那句“不用”究竟是什么意思。 好狂妄的一个小子! 李凤仙皱了下眉头,他不认为沈欢单凭望诊就可以断言病情,也将诊断的病症写在纸上。 “写好了?亮出来吧!”老中医让他们将手挪开。 “都是肝火上升,看来是这位年轻人更胜一筹。” “该死!”李凤仙暗自懊恼,病患眼赤面红、口干唇裂,单凭望诊他也可以做到,这次不是输在医术,而是输在太过小心谨慎。 既然断症输了,就必须在药方上扳回一局! “方子也写好了?咱们来看看。”在陈医师的带领下,众人围观两张病方。 李凤仙开的方子是“去火花茶”,以菊花、桑叶等药物为主,建议病人忌食辛辣,常饮柠檬水,十天左右便可痊愈。 “恩,不错,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这样温和的方子对病人来说无疑是个好方子,不过这位年轻人的就不大好说了……” 与李凤仙相反,沈欢开的是一剂猛药。 “番泻叶都用上了,前面几种药熬成药汤,已经有通便去火的作用,这么一来不是让病人受罪么?” “不对,这方子有古怪……”陈医师摇了摇头,似乎并不认同之前那人的说法,“你看,这几味药材正好和番泻叶综合,似乎又不是猛药。” “小子,你这开得到底是什么药?” 几位老中医全都看不明白,忍不住向沈欢询问。 沈欢指了指二十二号病人,“病人身穿职业正装,应该是趁着上班空隙过来检查,表明时间稀少,同时牙齿松动甚至磨损,这是长期饮酒应酬影响钙质吸收的结果。” 二十二号病人面露惊讶,“小伙子,你真是神了!” 老中医们却觉得沈欢有些答非所问,肝火上升又不是职业病,就算从外表推断出患者身份又能有什么用? 沈欢知道众人没听明白,继续解释道:“温和调理的确不错,但肝火上升导致易烦躁易怒,对人际交往有很大影响,时间太长可能会让这位病人损失大量订单,所以我才会选择用猛药,而且方子药效综合后,并不会有太大副作用,饭后饮用,睡前上趟厕所,休息一晚就足以恢复正常。” 话已至此,不需再讲太多,陈医师忍不住点头感叹,“现代人负担沉重,生活节奏极快,为了家庭保障而四处奔波,我们却讲究养病,莫说十天,可能三天不见效患者就会转而寄望于西医……不是中医没落,而是我们不懂变通才会被时代抛弃啊!” “也不能这么说,我觉得凤仙开的方子更合适一些,若是求快,何必看中医,直接看西医不是更好?” “没错,和西医喝口水就能吃药治病的节奏相比,花费时间烧熬汤药依旧太慢,药材异味,也非现代人所能接受,单纯比快没有意义。” “今天是比医术,和中西医无关,这两个方子各有所长,我看平局如何?” 陈医师的话并非所有人都认同,经过几番争论,这局被判定为平局。 但在李凤仙心中,这一局要真论输赢,输的人依旧是他。 那些老中医不过是看在李家的面子上,为他说好话而已。 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这才是身为医者该有的心境。 沈欢做到了,他却没有做到。 如果真让病人去选,病人一定会选择沈欢的药方,而不是他的。 这是李凤仙自出师以来,受过的最大打击,在自尊心的支撑下,他咬牙道:“还有最后一场针灸,我一定会赢你!” 第79章蜻蜓点水 “那个,你们能不能先给我开药?”二十二号病人有些无奈的说道。 他现在也看出来了,这哪是什么特诊,分明是两个小年轻拿自己练手,然后让前辈们评胜负呢! 陈医师笑着安慰道:“马上就好了,针灸最多三十分钟。” “三十分钟?”二十二号病人脸色更苦了,“我是请假出来的,就一个小时,要是回不去会扣工资的,别针了,把这位小兄弟的药给我开一份就好。” 说着,他指了指沈欢。 这个情况虽然在李凤仙的预料之中,但当他真正听到是时,仍然有些无法接受,不知不觉竟然咬破了自己的嘴唇。 沈欢摆了摆手,“不用。” 由于第一次“不用”给了老中医们不小的惊喜,所以这次他一开口,老中医们的表情就变得期待起来。 他们很想看看,这个年轻人究竟还能使出些什么手段。 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李凤仙居然附和了沈欢的意见,“他说得没错,我们不用真的针灸,只需要写出要针灸的穴位以及手法,就可以判断出胜负。” “若写出一些知道,却不会用的手法,岂不是纸上谈兵?” “而且真实效果也没办法判断。” 陈医师在众人当中似乎最有威望,“先试试看吧,毕竟病人时间不够了,我们就从穴位数目还有针灸时间上判断吧!” “也只能这样了。” 沈欢又把刚才说的话重复了一遍,“不用。” “我说你小子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能不能别卖关子,戏耍老人可是犯罪行为!” 沈欢耸了耸肩,“我没卖关子,肝火上升而已,只需要针灸一个穴位,耗时不到一分钟就可以痊愈了。” “一个穴位?不到一分钟?小伙子,你这牛皮可吹大了!” “老夫虽然不精通针灸,但也知道,针灸讲究得是量的累积,就算肝火上升,针灸一次能痊愈也堪称神技了!” 这次陈医师没再帮沈欢说话,显然是认同其他老中医的说法。 吹牛?要不是亲身经历,林老爷子也会认为沈欢是在吹牛,现在嘛……你们这些老家伙等着被问脸疼不疼吧! “能不能,试试不就知道了。”林逸轩没好气道:“还有,我觉得胜负早就分出来了,很明显是我欢哥赢了啊。” 这句话显然戳中了李凤仙的痛处,他看着沈欢咬牙道:“我不相信你会这么厉害!” 一个穴位,一分钟泻去肝火,就算是太奶奶也没办法做到,沈欢虽然厉害,但怎么也不可能强过太奶奶。 “没错,别光说不练,我倒想看看,你到底是怎么个一穴一分泻肝火。” 沈欢笑了笑,走到二十二号病人之前,“介不介意把裤腿卷起来?” “我觉得吧,还是开药好点……”二十二号病人面带苦笑,人家这么多专家都说不可能了,你这年轻人还非得逞能干嘛。 虽然沈欢方才给了他不少惊讶,但毕竟太过年轻,没老中医那么有说服力。 “那就不卷裤腿了。” 一听这话,二十二号病人瞬间放心多了,“这才对嘛,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些前辈的话还是要——” 话还没说完,沈欢便取出一根银针刺在了病人的小腿外侧,几乎在落针的瞬间,他用中指轻弹了一下针尾,便又将针收了回去,“好了。” “这就好了?” “隔着衣服施针,我倒是头一次见。” “估计针都没入穴吧!” 老中医们你一言我一语,话中的讽刺之意都很明显,唯独陈医师和李凤仙有些失神。 “我输了……”李凤仙深吸了口气,“你很厉害,我输的不怨。” “什么输了?老夫怎么没看懂?” “快看,那病人脸色已经恢复正常,似乎真的管用了!” “不会吧,这、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啊!” 二十二号病人,听到这话,感觉了一下身体的变化,兴奋道:“好了,哈哈,全好了!小神医,真是谢谢你了。” “不用,这是身为医者的本分。”沈欢笑着摆了摆手,“肝火上升而已,称不上是神医。” “不管怎么样,都要谢谢你,我还赶着上班,就先走了!”二十二号病人打完招呼,便匆忙离开。 病人走后,屋子里的气氛极为怪异,尤其是那几个出言讽刺的老中医,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治疗肝火的穴位很多,行间、太冲、大敦尤为出名,你为何偏偏选择阳陵泉穴?”李凤仙不想让自己输的不明不白,他虽然看出病人好了,但没看透沈欢用得是什么手法。 “肝胆互为表里,肝气通过胆经排泄,一穴泻肝火,阳陵泉穴是最好的选择。”沈欢说到这儿,干笑着撇了撇嘴,“除了这个原因以外,还有一个原因……你说得这些穴位的确可以泻肝火,但都位于足部,万一那位病人汗脚,我怕大家受不了。” 李凤仙问完一个问题,又开始问第二个问题,“你是怎么做到在呼吸之间完成针灸的?” “这是针法的原因。” “能问一下,你使用的针法是蜻蜓点水么?”这次发问的是陈医师,声音近乎颤抖。 “您怎么知道?”沈欢愣了一下,笑道:“没错,就是蜻蜓点水。” “哈哈哈,四十年前,我有缘得见神技,没想到老天待我不薄,竟然在四十年后再次重现眼前!”陈医师像是疯了一般,他在大笑,也在大哭,泪水划过脸上的沟壑滴落在地。 沈欢试探道:“您认识我师父?” “你师父?可能是吧,当年我年少轻狂,自认针灸之术天下无敌,却败于以为无名老人之手,多番打听之下,才得知针法名为蜻蜓点水……”陈医师正说着,忽然一愣,“凤仙,这针法名称还是李老夫人告诉我的,难道你没看出来?” “太奶奶知道?”李凤仙眼眸一亮,“我有要事处理,先走一步。” 说着,他有转身对沈欢鞠了一躬,“事出突然,改日空闲,凤仙必登门道歉!” 李凤仙走后,屋内的气氛有所好转,老中医们纷纷询问沈欢姓名,以及师承何处。 “小子沈欢,至于家师……说来惭愧,我也不知道姓甚名谁。” 老中医们都没听过沈欢这个名字,但他们可以肯定,经此一役,沈欢必将名扬中医界! 第80章中医复兴的希望 李家佛堂内,李老夫人闭眸轻捻佛珠,“输了?” 李凤仙的表情有些诧异,太奶奶怎么可能知道我输了?难道她老人家一早就知道我会输? “输了……” 李老夫人依旧面不改色,问道:“输了几场?” 李凤仙虽然心有不甘,但在这位太奶奶面前,她不敢有任何隐瞒,“诊症、开方、针灸,三场全输了……” 这一次淡然的李老夫人终于睁开了眼睛,神色间还夹杂着几缕惊讶,“全输了?” 李凤仙的本事她是知道的,即便人外有人,也不可能在同龄的比试当中全盘皆输。 见李凤仙点头默认,李老夫人继续问道:“怎么输的?” “诊症比试当中,他单凭望诊……”李凤仙先将第一场经过讲了出来。 李老夫人了然点头,“因为对方治好了林家的一老一少,便将其视为大敌处处谨慎,表面来看你输得冤枉,实则是你心境不够……第二场呢?” 听完第二场的比试经过,李老夫人的表情就有些精彩了,“妙绝!小陈说得没错,那小子的确是块奇才,说不定会成为中医复兴的希望。” 中医复兴的希望,盛赞莫过于此,更何况这句话出自第一女医仙李老夫人之口。 李凤仙苦读医书、辛习医术,不就是为了得到这样的称赞么? 他曾幻想过很多次,可最后,李老夫人却将这样的盛赞给了沈欢。 “觉得我谬赞于他?”李老夫人看出了李凤仙心里的那些小心思,“物竞天择,人类之所以能够站在食物链的顶端,除去智慧以外,就是其应变能力。” “中医也是一样,若不能跟上大时代的节奏,失传在所难免。” “这小子的观念和行医方式,倒是挺像我那位老友,可惜他失踪太早,不然中医也不会落魄如此。” 感叹完后,李老夫人开始询问第三场的明细。 “你说什么?!”之前李老夫人最多不过眼带诧异,这一次则是直接站起。 李凤仙看到这举动,口舌有些苦涩,太奶奶果然知道蜻蜓点水的来历,“陈老医师说沈欢使用的针法名为蜻蜓点水。” “蜻蜓点水……蜻蜓点水……”李老夫人不停呢喃针法的名字,良久后开口问道:“那病人被施针后,可有什么不良反应?” “没有任何不良反应。”李凤仙回答完后,问道:“太奶奶,您知道这门针法的来历?如此神技,为什么我们李氏医库毫无记载?” 李老夫人没有理会李凤仙,依旧在自言自语,“他真的成功了?还是病情不重,所以才没有后遗症……” “太奶奶?” “没什么。”李老夫人深吸了口气,重新跪坐在蒲团之上,“断诊输在心境,开方输在理念,针灸输在实力,凤仙,你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李凤仙咬了咬牙,行礼道:“如今除了带有封建色彩的气疗之术,其余知识手段,也一一掌握,我已经无路可走……敢问太奶奶,路在何方?” 李老夫人叹了口气,“想要变强,就和沈欢做朋友吧,在他身上你可以学到很多我无法给予的东西……” 李凤仙听到这番话,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太奶奶这是变相承认自己不如沈欢? 他……真有那么厉害吗? “胜不骄败不馁,才是医王之道。”李老夫人缓缓闭上了眼睛,“守匾擂比马上就要开始,你好好准备一下吧。” “凤仙告退。” 待到李凤仙离开后,李老夫人对在旁侍奉的中年人说道:“我需要沈欢的全部资料。” “孙儿这就前去。”中年人说着便准备离开。 可他刚刚转身,李老夫人便又开了口,“算了,无论世俗发生何事都与我无关,一切随缘吧……” …… 和那群老中医猜测得一样,沈欢与李凤仙胜出的消息,在一夜直接传遍整个燕京中医界。 加上林家暗地里的推波助澜,沈欢这个之前从未出现过的名字,被众医师牢牢记在了心中。 声名鹊起,也不全都是好事儿,这才一早上的时间,林家的门槛都快被踩破了。 沈欢的交际能力一般,加上这些人来头一个比一个大,一紧张几乎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在他这儿是紧张,可到别人眼里那就是孤傲。 还好有林老爷子帮腔,不然这些颇有名望的老中医们,非得指着鼻子骂他狂妄自大不可。 这种明星般的感觉,沈欢还真有些受不了,直到中午就餐时,才能停会儿。 “老爷,外面又来几位医师,好像是从海津市赶过来的,想邀请沈医师到外面吃顿便饭。” 正吃着饭的沈欢,脸色一垮,什么食欲都没了。 林老爷子倒是挺高兴,不过也没敢表现的太明显,咳嗽道:“让他们先离开吧,就说沈医师累了,想要休息休息。” “欢哥现在可成了大名人,要不是爷爷把那些商家给拦下,你现在恐怕光是代言费就拿到手软了吧?”林逸轩语气颇有些感叹的味道,毕竟他也算是看着沈欢崛起的见证人。 这话多少有些夸张,因为沈欢的一夜崛起,确实有几个药厂想要商谈合作,不过名气都不大,别说代言费,恐怕只是想借他名义发行新药而已。 “这么下去不是办法。”林妙诗眉头微皱,对沈欢说道:“不如我们回江明吧。” 在林家小日子过的虽然不错,但失去了太多自由。 自从到了这大宅,别说接吻了,连小手儿都没拉过几次。 林妙诗这提议,可谓正中沈欢的心意,不过他还没来得及点头,就被林老爷子打断,“这么着急干嘛,年少成名,对小欢以后的路也有好处,现在距离暑假结束还早,多在燕京玩阵子。” “你不是考进了华京大学么?我和陈院长关系不错,到时候一起吃顿饭,让他好好照顾照顾你。” 林逸轩皱了下眉,疑惑道:“陈老头儿不是上半年就退休了么?” “怎么,退休说话就不算数了?”被孙子当面戳穿,林老爷子面色忍不住一红。 林国栋提议道:“不如把接待的事儿交给我吧。” “那真是太好了!” 这边正聊着,家丁跑来汇报道:“老爷,李凤仙少爷正在大厅等候,陪他一起来的,还有陈一守医师。” “今天就来道歉,这李凤仙也太着急了吧?”林逸轩忍不住嘀咕道。 林老爷子和林国栋相对一视,嘴角都翘起了玩味的笑意——李家终于来人了! 第81章守匾擂比 陈一手和李凤仙端坐在沙发上,等待着林家人和沈欢的到来。 “你真的打算邀请沈欢?”陈一手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如果这次你也输了的话……” 虽然话没说完,但这里面的意思已经很明显。 李凤仙表情有些凝重,做了一个深呼吸,“只有在这样的压力下,我才可能超越极限。” “能赢还好,若是赢不了,那可就——”陈一手正说着,沈欢等人从门外走了进来。 他连忙停止话题,和李凤仙一同起身施礼。 “两位不必客气,不知这次到府上有何事?”林老爷子一边说着,一边让人替换新茶。 “凤仙这次前来,是为上次的失礼之举道歉。”李凤仙说着,朝众人鞠了一躬,“为了激沈医师比试,凤仙口出妄言,还望各位不要见谅。” 林逸轩小声嘀咕道:“就算是真的,我姐也不会嫁给你这个娘炮。” 要说娘炮这词,放在他自己身上,比放在李凤仙身上合适。 两人虽然都是走俊美路线,但后者英气要多一些。 “也是,用婚姻大事来开玩笑,确实不妥。”林老爷子装作不悦,不过说到一半便转为了笑脸,“不过你我两家向来交好,看在李老夫人的面子和你认错的态度上,这事儿就不计较了。” “除了道歉,我这次来还有一件事儿——” 李凤仙刚想说出这次来的主要目的,陈一手忽然开口,“还是先说我的事儿吧,老朽这次来,是想向沈医师请教一下针灸之术,不知道是否有空?” 重头戏被打断,林老爷子心里有些不快,但为了大局,只能忍住不说。 “陈医师若是为了蜻蜓点水,沈欢只能得罪了。”沈欢无奈道:“这门针法师父去世前曾交代过,除了嫡系弟子,不能传于外人之手。” 陈一手二话没说,竟然当着众人的面,跪在了沈欢身前。 沈欢被这情况吓了一跳,连忙上前搀扶,“陈医师,你这是干嘛?” “既然想要修研蜻蜓点水,必须是嫡系弟子,那么今日一手便在此拜师,还望师父成全!”陈一手说着,纳头便要叩拜行师礼。 沈欢有些傻眼,他之所以那么说,只不过是在敷衍陈一手。 蜻蜓点水这门针法看似简单,实则门道颇多,单是炼气这条路,都能把这位老人家给堵死。 沈欢回过神后,苦笑道:“陈医师,你这岁数都能当我爷爷,别开玩笑了。” “这和年龄没有关系,达者为师,以你的医术,足以做在下的师父。”陈一手早有预料,不以为然道。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陈前辈,您这是何必呢,若想提升医术又何必拜师,咱们平时多做些学术上的交流就可以了。” “但我拜师并非为了提升医术,而是蜻蜓点水这门针法。”陈一手倒是挺坦率,“难道你不想我这老头子受罪,准备破除门规,直接把蜻蜓点水传授给我?” “这……” 为了避免沈欢把话说绝,陈一手乘胜追击,“在四十年前,我便被令师的手法折服,最终花费十年时间,总结出了蜻蜓点水的手法,可惜一直不得要领。” 说着,他拿出一个本子递了过来。 沈欢接过一看,表情变得极为惊讶。 陈一手推测的手法,和蜻蜓点水的真正手法已经八九不离十。 只是见过一次,便领悟了这么多,他在针灸一途,完全可以以天才相称。 但想要掌握蜻蜓点水,单有针法是不够的,还要掌握炼气的手段。 当初沈欢也是个半吊子,直到练习了《太玄阴阳诀》才有能力施展真正的蜻蜓点水。 “陈前辈,我实话跟您说吧,不是我不想收你这徒弟,只是……”沈欢叹了口气,将实情说了出来,不过关于只传嫡系这点却是没有更改。 倒不是他想要藏技,而是因为蜻蜓点水的针法普通人很难掌握,能做到陈一手这地步的,恐怕还不到十指之数。 陈一手听完解释,脸色不由暗淡了几分,苦笑道:“我年事已高,修炼气功为时已晚,看来蜻蜓点水和我终究是有缘无分。” “陈前辈放心,只要找到合适的人选,我自会把这门针法传承下去。”沈欢确实有这个心思,以一人之力来改善中医现状根本不可能,找人传承技艺,必不可少。 陈一手从地上起身,忍不住赞叹,“有如此心胸,不愧是李老夫人看中的中医之星。” “中医之星?”沈欢有些疑惑。 不等陈一手解释,林老爷子便说道:“凤仙啊,现在老陈把他的事儿说完了,说说你的事情吧。” “再过两日便是守匾擂比,我想邀请沈医师前往参加。” “守匾擂比又是什么?” 这一老一小说的都是什么啊! 面对沈欢的疑惑,李凤仙也不嫌麻烦,亲自讲解守匾擂比的来历。 身为华夏中医界的龙头,李家一直以光复中医为己任。 为了刺激中医发展,李家每一代继承人在二十岁成人礼时,都会举办一场比试。 无论年龄多少,都可以来参加。 只要将守擂的李家子弟击败,就可以获得李家的无双匾。 这无双匾也是大有来头,当年皇帝爱妃感染恶疾,群医束手无策,最终被悬壶民间的李老夫人治好。 皇帝对其大加赞赏,赏黄金百两,更是御笔亲题“当世无双”四个大字。 无双匾,可以说是中医界最高的荣耀。 李家敢摆出这样的擂台,就不会怕人挑战,况且沈欢对这些虚名没有兴趣,摆手道:“这个热闹我就不凑了。” “若是赢了,不仅无双匾是你的,我也会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奉献给你!”李凤仙又加大了赌注,双眼中满是战意。 “输了又不会吃亏,畏手畏脚的像什么样子!”林老爷子瞪了沈欢一眼,接着对李凤仙笑道:“守匾擂比,小欢一定会去,凤仙你就放心吧!” 李凤仙点头致谢,“凤仙还要去通知其他医师,就不再打扰了,告辞。” 那边前脚刚走,沈欢就忍不住说道:“老爷子,你这是干嘛啊,还嫌我事儿少么!” “老头子我花费那么多心思,还不是为了你这小子!”林老爷子一激动,差点说漏了嘴。 “什么?” “没什么,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 第82章中医杀人了! 守匾擂比,是中医界的大事儿,参赛的想赢得无双匾,围观的想看无双匾到底花落谁家。 不过也有部分人对守匾擂比不感兴趣,毕竟两次比试,谁都没能从李家把无双匾抢走。 在他们看来,所谓的守匾擂比,不过是给李家新一代的接班人扬名而已,与其当踏脚石,还不如守着自己的老本,多治几个病人赚钱呢。 等候厅内,众人闲着无聊,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着。 “你说今年有没有人能把无双匾给摘走?” “我觉得不大可能,一年前李凤仙已经挑战过燕京的十大名医,全赢了,剩下的人就更不够看了。” “前两天有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人把李凤仙给赢了,你不知道?” “你说那个沈欢?” 沈欢这个名字,在燕京中医界泛起了不小的波澜,所以一有人提起,就会惹来一片议论。 “没错,我听说他也来了,这无双匾,李家估计是保不住了。”一名医师颇有些幸灾乐祸的说道:“几十年来,我们这些普通医师,一直被当做继承者的磨刀石,看来今年李家是玩脱了。” “这不过是传闻罢了,如果真有个叫沈欢的赢了李凤仙,他们李家哪还敢摆擂比啊!” “我听几位中医公会的前辈谈过沈欢这人,他们说此子的学术,都可以位列公会的名人堂了。” 对于沈欢这个人是否存在,众人说法不一,但多数人认为是不存在的,大概又过了半个小时,这次守匾擂比终于开始。 在此之前,守匾擂比一直是中医界内部的事情,从不对外宣传,这次李家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不仅请了电视台的人,还邀请了许多网络媒体,就连正火的网络直播平台也来了不少。 擂比和一些的选秀流程很像,经过一系列筛选以后,留下三名医师,和李凤仙直接比试医术。 不过由于沈欢内定的关系,最终通过的只有两名医师。 “李先生可以开始了么?大家都等着急了。” 堂内的李凤仙看了眼门口,摇头道:“还得等一个人。” “是等最近的传奇医师沈欢先生吗?”一个媒体记者抓住关键,问道。 李凤仙点了点头,“没错。” “听闻那位小医师,曾经胜过您,这是真的吗?” “如果是真的,为什么还要举行擂比呢?难道您就不怕丢了无双匾吗?” “还是说,您已经有了必胜的把握?” “请问,关于沈欢这次事件,是你们李家故意炒作吗?” 记者们的问话有好有坏,李凤仙没有一一作答,简单回应了两句,便看向门外不语。 既然林老爷子已经答应,他就一定回来……一定! 又过了半个小时,比试还没开始,不仅是媒体着急,就连参赛的两位老中医也开始急了。 其中那名年长的老者率先开口,“李公子,到底还比不比?” 中年人的话就有些难听了,“你们李家该不会是怕我得到无双匾,所以在故意拖延时间吧?” 此话一出,记者们见缝插针,问题也变得尖锐起来。 这时一名李家成员走到李凤仙身边,在他耳边低声说了些什么。 “耽搁各位这么长时间,真是不好意思。”李凤仙歉意行礼,接着说道:“沈医师有些事,暂时没办法赶过来,我们先开始吧。” “这是说那个沈欢弃权了么?” “我看根本就没沈欢这个人!” “都闭嘴,好好看比赛,能学不少东西呢。” 守匾擂比的决赛流程和上次沈欢二人比试的方式差不多,不同的是还有一场关于解毒的比试。 “比试分为诊、疗两场,诊以对错分输赢,疗试不分方法,以优劣判胜败,时间为一炷香,现在开始吧!”李凤仙简单介绍了一下比赛规则,便准备开始。 “等一下,我觉得这题目有些不公平。”中年人将准备点香的工作人员拦下,“这场比试是你们李家准备的,病人得的什么病,你还会不知道?” “这四名病人全都是由中医公会在决赛开始后临时筛选的。”李凤仙的表情有些怪异,如果是海选时有人问这个问题还能理解,怎么到了决赛还有这种人。 中年人沉默了一会儿,“看在你们李家的面子上,我暂且相信了!” 一炷香过后,三人都已经完成答题,将答案递了上去。 “陆易斯和李凤仙给出的都是完美答卷,刘老先生技弱一筹,接下来的决赛环节,将由陆易斯和李凤仙比试。” “太简单了。”陆易斯面露不屑,“下一关来点有难度的。” 他的态度令人有些不爽,但实力摆在那里,众人也不好说什么,开始介绍第二场比试的流程。 第二关,共有两名患病相同的病人,最先治好病人的获胜。 李凤仙断诊后,取出银针为病人针灸。 陆易斯不屑的笑了一声,没为病人把脉,就从怀里掏出了一颗药丸,“吃了它,不出三分钟你就可以痊愈。” 李凤仙皱了下眉头,只要是医者都知道,这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病都能治的神药,不然也不会有对症下药一说。 病人临时随机抽选,就连他也不能提前知道,病人患了什么病症,陆易斯又怎么可能提前准备好药丸呢? 这个人有问题! “真的好了,厉害,您真是神医。”那病人脸上的暗黄已经消失不见,看表情也是极为精神,顺便还在原地跳了两下。 “神医,这个称呼我喜欢!”陆易斯大笑道:“李家小子,你输了!” 他的话音刚落,被他治愈的那位病人,忽然倒在了地上,身体不停抽搐的同时,口中还吐出了一些白色泡沫,像是犯了癫痫。 陆易斯见状大惊,“这、这怎么可能,我的万金丸,可治百病,你这该死的家伙快起来!” “中医杀人了!” 不知谁突然喊了一声,场内瞬间躁动起来,差点失去控制。 就在这时,一个身影忽然走到了擂台上,“大家不要激动,只是小问题而已,三分钟内,我必定让此人起死回生!” 第83章只有庸医才会杀人! 来人西装革履,看上去三十来岁,与场内一些复古式的服装显得格格不入。 在李凤仙的示意下,保安们推开,让他走到了堂内。 “自我介绍一下,罗伯特,燕京西医协会会长。”他一边说着,一边取出注射器。 用酒精消毒后,便准备给那名正在抽搐的病人进行注射。 “等一下。”李凤仙摁住对方的手腕,皱眉道:“你使用的是什么药剂。” 罗伯特吐出一串英文名字,自嘲道:“跟你说了,你也不懂,总之我们西医不会像你们中医一样,随便用药杀人!” 李凤仙感觉到了一丝不妙,“这件事发生在李家,就应该由我承担!” “不管谁治疗,总得先让病人康复吧?”罗伯特佯装无奈的叹了口气,“你们这些就是这样,总把名誉看得比病人生命还要重要,连身为一个医者最基本的医德都忘了!” 说着,他便将药剂注射到了患者体内,几乎呼吸之间,病人便冷静下来,平稳入睡。 “不可能,以我绝伦的医术,配制出无双的药丸,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不可能!”陆易斯还在大叫着,样子就好像发疯了一般,“是你们李家害我!无双匾是我的!” “来人,把他给我拿下!” 守匾擂比上发生这样的事情,李家这次的脸面都快丢光了,李凤仙又会不恼。 “啧啧,这就是中医啊!”罗伯特眼带怜悯的摇了摇头,对着中医公会的那些病人说道:“看看这群只要名誉不要医德的中医,他们为了所谓得比试,竟然那你们的生命来开玩笑!” “你乱说什么!” “我看这小子分明是来闹事的,大家抓住他!” “你再敢说中医一句坏话,老夫就跟你拼命!” 义诊,被说是那患者生命开玩笑,为了刺激中医发展的守匾擂比,被说成只图名誉。 李凤仙算是看出来了,这个西医协会的会长根本就是来找麻烦的。 但看出来又怎么样,看那些患者的表情,罗伯特已经成功将中医贬得一文不值。 所以他只能尝试安稳住这些老中医,以免发生更大的麻烦。 可惜,在怒火之下,没人把他的话听进心里。 “哼,中医!”罗伯特冷哼一声,现在目的已经达到,是时候离开了,至于落井下石,有哪些记者就够了。 谁知刚刚抬脚,一个声音忽然在人群中响起,“哇,西医杀人了!” 这句话就像是被人用喇叭喊出来的一般,将场内的所有杂音覆盖。 罗伯特身体一僵,除了那句“中医杀人了”,他可从来没请过拆自己台的演员啊。 除了他以外在,众人都在寻找是谁出的声。 “唉,死了,真的死了。”这时那声音又在比试台上响了起来,“啧啧,看来还是中医好点,最起码还抽搐了一会儿,西医一下子就死了。” “哎哎哎,也不对,西医死得更痛快一些,不用受什么折磨,中医就惨了!”那人一边说着,一边点头,“没错没错,还是西医好!” 李凤仙看清那人的面貌后,眼眸中满是震惊,“沈——” “嘘……”沈欢暗地里打了个手势,然后继续在那感叹,“西医好,西医妙,西医杀人呱呱叫,呱呱叫!” 他现在穿着一身宽大到离谱的病服,加上举止行态,就像是个神经病人。 “滚开!”罗伯特抓住沈欢肩头,想要把他给推开。 滚?那就让你滚好咯。 “飞咯~飞咯~” 沈欢用暗劲一抖肩头,将罗伯特这将近一米九的高个子,硬是给甩飞了出去。 摔到地上的罗伯特,忍不住发出两声惨叫,但为了西医的名声,他还硬生生爬了起来。 这次他没动沈欢,沈欢自然也不会动他。 罗伯特在探鼻息时,身形猛地一滞,在确认没有心跳后,更是吓得直接跌坐在地,“死、死了?!怎、怎么可能,我明明只是……” 我明明用得只是镇定剂啊!陆易斯,一定是陆易斯,是他的药丸害死了这个人。 原本正在装疯卖傻的陆易斯见罗伯特朝自己看来,也慌了,“我的药丸,只会让脑部,短暂缺氧,造成癫痫的假象而已,是你的针剂害死了他,这事儿和我可没关系!” “各位,你们要给我作证啊,这一切都是罗伯特指使我的!”陆易斯急得眼泪都快了露出来了,“我刚刚从花旗回来,和中医无冤无仇,要不是他说给我钱,我又怎么会敢有辱中医的事情呢!” “你、你给我闭嘴!”罗伯特气得浑身发抖,以他的关系,就算真死了人,只要死不承认,就会能了事儿。 现在陆易斯吐出一切,等于把他逼上了死路。 “好呀,原来是演双簧,来污蔑我们中医,揍他!” “咱们都是文明人,动手动脚哪像话,报警吧,让警察来处理这事儿。” “没错,咱们都是守法的公民,不能知法犯法,打电话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这时李凤仙忽然拍了拍手,“各位冷静一下,这里没有死人,这位患者不过是因药剂冲突,进入了假死状态罢了。” 说着,他便蹲在了那位患者身旁,用银针刺穴,没一会儿,那被罗伯特判定为死人的患者,便醒了过来。 沈欢暗中对李凤仙竖起了大拇指,然后蹦蹦跳跳的站了起来,“哦哦,中医好厉害,中医好厉害。” 李凤仙有些哭笑不得,若非看到了沈欢打出的手势,就连他也认为这个患者已经死了。 为了中医的名声,不惜装疯卖傻,太奶奶说的没错,他才是中医复兴的希望。 “这精神病看着有些眼熟啊,啊!我想起来了!” “是沈欢,曾经赢过小凤仙的那个沈欢!” 两个和见过沈欢的老中医,认出了他的身份。 关于沈欢的一切消息,都是通过报纸和语言传播,除了一些中医界的泰山北斗,很少有人见过其真面目。 所以,此话一出,引起了不小的波澜。 沈欢被众人热情搞得很无奈,他之所以选择以这种形象出现,就是为了隐藏身份,没想到还是暴露了。 他捋顺那些故意拨乱的头发,表情认真的看着罗伯特说道:“罗伯特先生,中西医的目的都是为了救人而诞生,所以不存在杀人之说,要说杀人,也只有庸医才会杀人!” 他这是在说自己是庸医么?罗伯特的脸色阴沉的好像滴出了水,自己竟然被一个小毛孩给耍了! “沈欢……我会记住这个名字的!”他放完狠话,狼狈的离开了比擂堂。 看着像洪流般涌来的老中医,沈欢扭头就准备闪人。 开玩笑,话匣子一打开,谁知道要花费多少时间! 他这儿刚转身,就感觉有人拉住了自己,回头一看,是之前互换衣服的那位胖病人。 “那啥,神医,你的衣服我还能勉强盖住胸口,可这裤子我只能穿到脚踝……咱俩把衣服换回来吧,咋样?” “……” 第84章以命相赌! 经过这么一闹,守匾擂比算是没办法进行下去了。 沈欢自然是没有跑成,不过在李凤仙的安排下,他并没有接见太多人,都是些之前见过的老面孔。 “这次真是谢谢你了。”李凤仙这句话发自内心,这次如果不是沈欢出手,中医在华夏的地位,可就全完了。 沈欢笑着摆了摆手,“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嘛,我也是中医,帮你就是帮自己。” “中医界真是后继有人,若是你们二人联手,我想中医要不了多久,就会再次成为主流。”一名老者看着两人,忍不住感叹道。 沈欢谦虚道:“前辈言重了,想让中医发扬光大,不是一两人就可以做到的,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努力。” 不骄不躁,这少年的前途真是无可限量啊! “沈欢,你应该还没加入地方的中医公会吧?不如直接加入我们总会吧!” 老者听后眼睛一亮,“这个提议不错,现在中医人才匮乏,有小沈加入,可是件大好事啊!” 中医公会,和书法协会的结构类似,是华夏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中医药学术团体。 “恐怕还不行。”李凤仙忽然开口。 众人听到这话都挺疑惑,难道李家小子怕沈欢加入公会后,会压他一头? 李凤仙发现众人面色不妥,连忙解释道:“各位前辈不要误会,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沈欢还没有行医资格证,没办法入会。” “这倒是个问题。” 李凤仙能够在这个年纪拿到行医资格证,除了实力以外,还有李家继承人这么一个身份。 其他同龄人想要拿到就有些困哪了,不仅得本科毕业,还需要在医疗机构实习一年才可以。 “狗屁的问题。”老者笑骂道:“有我们这些老家伙联名担保,还不能从卫生部手里讨个行医资格证嘛!” “这件事就不劳烦各位前辈了,交给我们李家就好。”这次李家可谓欠了沈欢一个大人情,行医资格证这事儿,正好可以还上。 老者看了下墙壁上的挂钟,“时间不早了,咱们一起出去吃顿饭?” “等一会儿吧。”李凤仙轻咬了一下嘴唇,“我和沈欢还没有比试。” 毫不夸张的说,这次守匾擂比,在他眼中的对手只有一个,那就是沈欢。 老者知道李凤仙在想什么,竞技切磋在中医界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儿,况且错过上次比试,一直是他们心中的遗憾。 “守匾擂比总不能有头没尾,我们这些人虽然没摘匾的能力,但当个见证还是绰绰有余,开始吧!”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其实守匾擂比没开始时他就到了,若非有人捣乱,他根本连现身的心思都没有。 经过几次接触,李凤仙是个什么性格,他已经摸得差不多。 简单说就四个字,好胜心强。 只要不赢,挑战就永远不会停止。 对方要是个美女也就算了,想想还挺暧昧,跟个男人这么纠缠,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还是算了吧,我觉得咱们还是商量商量怎么发扬中医,毕竟这事儿重要些,别被个人间的胜负误了大事儿。” “医术达到一定境界后,只有切磋才能有所提升,多比试比试对你们两个也有好处。”老者说着一板脸,“上次你们两个比试都没通知老夫,我这心里可不是滋味的很。” 话说到这面子上,沈欢除了答应也没别的办法,“成!不过我得加个条件,这次比试结束后,咱们就别再比了。” “凤仙,快开始吧,我这儿都眼馋了!”老者暗地里给李凤仙打了个眼色,装出了一副心急的样子。 李凤仙点头致谢,说道:“我们直接从最后一个环节开始吧,比毒。” “比毒?”沈欢愣了一下,虽说医毒本一家,但后者的名声多少有些不好,李家身为医王世家,最后一关竟然是比毒,不免让人称奇。 李凤仙耐下心思,解释道:“所谓比毒,不仅是比下毒的功夫,还有解毒的功夫。” “我们双方以这里的药材配毒,给对方下毒,先破解者为胜。” “胡闹!”老者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 比毒的确是守匾擂比的最后环节,也是最能表现出医术高低的方法,但以往都是在牲畜身上比试,李凤仙这规则,根本就是拿命在赌,怎能不让人生气。 沈欢也忍不住在心中感叹,唉,好胜心这么强,以后谁要是嫁给他,铁定倒霉。 “前辈放心,在配制毒药的同时,我们也要配出解药,在危急关头服下就好。”李凤仙说着,话锋一转,“不过先服下对方解药者算输。” 老者还是不同意,“不行,按你的个性,恐怕死也不会认输。” 沉默良久的沈欢忽然笑道:“前辈也别太担心,到时他要是不主动服用解药,你们捏着鼻子给他往下灌不就得了。” “也是,那就开始吧。”老者笑了笑,他们这些老家伙加起来将近十人,还不至于拿李凤仙没办法。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两人都把解药和毒药配了出来。 将毒药放在酒杯中以后,这场毒比终于正式开始。 “干杯。” “干杯。” 李凤仙和沈欢的模样,不像在比试,更像是两个老友在谈笑风生。 将毒酒一饮而尽后,两人纷纷拿起纸笔,根据身体内传出的感觉,来判断身中何毒。 因为规则,配出的毒药必须及时发效,所以饮下毒酒没多久,感觉便上来了。 “呃……”沈欢不停用手拈捻太阳穴,希望能缓解一些痛苦。 李凤仙则是脸色苍白,满头大汗,捂住腹部一言不发,另一手执笔在草纸上写出了数个药名,“不对!” 说着,他将草纸搓成一团,扔进了垃圾筐,重头再来。 沈欢则一直没有动作,连捻穴的右手也停下了。 五分钟后,依旧没人配出解药。 老者忍不住开始担忧起来,“不行的话,就服用解药吧!” “不用!”李凤仙咬着牙,再次重头开始。 “呼……”沈欢忽然吐出了一口浊气,起身走向了药橱。 “看来这次,又是小沈计胜一筹啊!” 对于老者的感叹,李凤仙视线依旧放在纸张上,因为他知道,沈欢绝对不可能将这毒解开! 第85章输赢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麻黄、杏仁、桂枝、甘草……”老者看到沈欢从药橱中取出的药材,略作思索,有些遗憾道:“原来是麻黄汤。” 一名老中医,也跟着感叹道:“没办法,从反应来看,小凤仙的毒专攻脑部,在疼痛的刺激下,别说想出破解之法,就算是思考恐怕都有些困难。” “沈欢下毒的手段还是太柔和了,腹痛虽然难以忍受,但远不如头痛对思绪的影响。” 沈欢的确很无奈,这种虫蚁入脑的痛感,让他很难平定思绪去想解毒之法。 他煮出麻黄汤喝了以后,整个人轻松不少,不过也仅仅是和之前相比。 没一会儿李凤仙也站了起来,疾步走向药橱取药。 “茯苓、桂枝、大枣、甘草……看来凤仙也支撑不住,需要开药止痛了。”老者忍不住笑道:“这种势均力敌的比试看着才有意思。” 李凤仙喝下苓桂甘草汤以后,本打算继续思考药方,但刚刚坐下,便发出一声闷哼,趴在了桌子上。 “这是怎么回事儿?”几位老中医没看明白。 李凤仙却已经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将头艰难的抬起,对沈欢说道:“厉害。” 沈欢忍着剧痛,干笑了两声,“你也一样。” “我懂了!”老者大笑道:“沈欢早就想到小凤仙会开药止痛,而大部分的止痛药剂,都会用到桂枝,所以小凤仙现在不仅没能止痛,反而加深了毒素的入侵。” 接下来,李凤仙没再去过药橱那边,毕竟老者的说法只是一种猜测,究竟是哪种药材加重了疼痛,现在还不得而知。 其实沈欢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乐观,止痛药起效并不全都是好事。 痛感减低的同时,距离毒药成分的真相也就越来越远。 “从下毒到现在,已经十五分钟了,他们快撑不住了吧?” 老者沉吟了一会儿,“准备解药吧。” “不用!”李凤仙说着,猛然起身,跌跌撞撞的走到药橱。 见她取得药材不再是止痛药,众人大松了口气,应该是要配制解药了。 再看沈欢,他们的表情全都担心无比,“小沈趴在桌子上已经有短时间了,该不会是……” “药发到致命,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没那么容易死。”李凤仙一边说着,一边开火。 熬药大概花费了五分钟,药剂一成他便连忙喝了下去。 “呼……”等到痛感消失以后,李凤仙长舒了口气,“我赢——噗!” 话未说完,他猛地吐出一口鲜血,跪在了地上。 “这、这怎么回事?” “毒血攻心,快拿解药!”老者立马命人行动,按照这个架势,要不了两分钟,李凤仙就要下去找阎王了。 他们还没来得及行动,一个身影便出现在了李凤仙身旁。 “沈欢?!” 看清来人相貌后,众人皆是一惊。 此时沈欢的脸色虽然凝重,但已经没有一点中毒的迹象。 他手拟剑诀,朝李凤仙的胸口点去,可是这一点,他的身体忽然颤抖了一下。 “不好,小沈也撑不住了,解药,快拿解药。”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我、我没事,毒已经解了,让他把解药喝了就好。” 李凤仙艰难的将头抬起,“不、不可能,你没配药,怎么可能解毒……而且丧魂散的解药,只有我们李家的传承者才知道,你……你不要硬撑了。” 就算是医王世家,也不可能代代都是医王,无论什么事情,都是讲究天赋的。 谁都不是圣人,李家自然也有私心,在促进中医发展的同时,他们也不希望丢了面子,所以就在最后一关玩了点小手段。 丧魂散,就是守匾的最后王牌。 这种毒由李老夫人亲手所配,除却医王名号的继承人以及李老夫人本人,这世界上不会再有能配出解药的人。 破解丧魂散,就代表沈欢超越了李老夫人,李凤仙怎么会接受这个结果。 沈欢有些不敢正视他的眼神,将头别到一旁后才敢说话:“你还是先、先把解药喝了吧。” 命都快没了,还计较输赢干什么。 “我不喝,你说,解药的配方是什么!”李凤仙挥手将沈欢递来的解药推开。 “你不喝,我就不说。” “你不说,我就不喝!” 嘿,我这暴脾气,我…… 最后沈欢还是软了,“这是解药的方子,你看吧。” “我输了……”李凤仙流出了两行清泪。 之前他一直在找借口为自己辩解,自己并非不如沈欢,只不过是大意罢了。 可现在证明,他不是输在大意,而是真的技不如人,甚至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沈欢干笑道:“喝药吧。” “不用了。”李凤仙凄惨一笑,对于失败他早有打算,那就是死! 医王传人,是不允许失败的。 “输赢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小沈,你和他说那么多干嘛,就按你之前说的,由我们来给他灌药!”老者说着,便招呼同行,准备强灌。 沈欢一听这话,着急道:“不、不用各位前辈出手,我自己就可以了。” 李凤仙还想说话,沈欢却不再给他机会,趁着张口这会儿,直接把药给灌了进去。 众人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小凤仙,你这脾气得改改,医师不是武士,何必将输赢看的那么重。” 如果只是输赢他又怎么会这般在意,这可是关乎到医王李家的荣誉啊! 就算活着,他以后也没勇气,再以李家传人自居。 冷静后,李凤仙拿出之前推断的毒药方子,对沈欢问道,“你的毒药可是由这些药物配制的?” “没错。”沈欢看后点了点头,“不过你少算了一样东西,那就是作为药引的酒。” “原来如此,我输了,很彻底的输了。”李凤仙苦笑两声,擦去嘴角的血迹,起身对老者鞠了一躬,接着对沈欢说道:“明天,我会亲自将无双匾送到府上。” 沈欢摆了摆手,“我无意争夺匾额,而且贵府举办比试,也是为了促进中医发展,这和我目的相同,与其把匾额送我,不如联手发扬中医。” “不错,不错!这才是重中之重。”老者笑着感叹了两句,“既然已经比完,咱们就一起去吃饭吧。” “我忽然间有点急事儿,以后有时间一定请几位老前辈吃饭!晚辈先告辞了。”沈欢说完,健步如飞,直接冲了出去,眨眼便消失不见。 老者有些不快,“这小子,究竟怎么回事儿啊,说走就走!” “不对!”李凤仙忽然出声。 老者深表认同,“是啊,这么做也太不对了。” 李凤仙摇了摇头,“我是说,过程不对,他药方虽然正确,可除了配制麻黄汤,他根本就没去过药橱,又怎么可能把毒解了!” 此话一出众人皆惊,这么看的话……沈欢岂不是根本没有解毒?! 第86章男的女的? 沈欢不是没解毒,只不过没用汤药来解毒。 其实早在他去药橱取麻黄汤的材料时,便已经用真气将毒素化解。 丧魂散的确很厉害,不幸的是,这门在李凤仙眼中,只有李家才知道的解读之法,却在《药王经》上记载的清清楚楚。 之所以玩那么多手段,就是怕以绝对优势取胜后,李凤仙接受不了,玩什么求死游戏。 没想到,事与愿违,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 跑出李家后,沈欢直接钻进了一亮红色suv。 “怎么这么久?”林妙诗的语气虽然平淡,但沈欢还是能从中听出一些不快,连忙解释道:“出了点意外……” “哦。” 林妙诗应了一声之后,便沉默不语,沈欢也是看向窗外,一句话不说。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发出一声感叹,“应该是感觉错了吧……” “什么感觉错了?”林妙诗疑惑道。 “没、没什么……”面对询问,沈欢表现的有些紧张,似乎是在心虚。 林妙诗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继续问下去。 沉默一会儿,沈欢居然主动找她聊了起来,“妙诗,问你一个问题。” “说。” 沈欢深吸了口气,“喉结突出肯定是男的吧?” “问这个干嘛?”林妙诗说这话时,下意识摸了一下脖子,确定没有异状后,稍稍松了口气。 “没、没什么。”沈欢恨不得给自己一耳光子,这样的问题,谁都能问,为什么非得问妙诗啊! 如果让她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可就全完了。 “发生了什么事?” 放在以前林妙诗肯定不会询问,现在两人虽然没有确立关系,但行为上已经算是情侣,沈欢的状态,很明显是在刻意隐瞒什么。 考虑了一会儿,沈欢决定把事情讲出来,“李凤仙……是男的还是女的?” 见林妙诗皱起眉头,他的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 该死,妙诗不会是发现了什么吧? 呸!行得端坐得正,心虚个什么劲啊! “你……近视了?不如咱们先去配个眼镜吧。” “这问题,和近不近视没关系吧?”沈欢心里有些郁闷,这怎么又和近视扯上关系了。 林妙诗没好气道:“分不清男女,不是近视,难道是老花么?” “这样看的话,他是男的了?” 面对这种白痴问题,林妙诗已经懒得再回答。 李凤仙虽然长得俊美,但无论是从打扮还是声色,很明显是男人。 要说像女人,也是林逸轩更像一些。 沈欢现在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不过仔细想想妙诗说的话,似乎的确是自己多虑了。 现在这年代,又不分什么男尊女卑,李凤仙根本没有女扮男装的必要。 那种手感,应该是错觉,如果束胸的话,更像铁板才对。 经过一阵自我安慰,沈欢总算从疑云中走了出来。 同时也得出一个道理,那就是绝对不能和长得太娘气的女人走太进,否则被掰弯只是早晚的事儿。 刚到林家大宅,沈欢就看到了等在门口的林老爷子。 下车后,沈欢礼貌性的打了声招呼,“林爷爷,您这是要出去?” “我这老胳膊老腿儿的,还能往哪跑,是专门来接你的。” 听到这话,沈欢表情有些诧异,在燕京待得这几天,他已经完全了解林家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林老爷子亲自在门口迎接,这事儿要是传出去,估计又要引起一阵不小的风波。 “天热,先进屋,喝点解暑汤,咱们爷俩慢慢聊。” 沈欢不是傻子,在林老爷子非要自己参加守匾擂比的时候,他就感觉出,这阵子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和老爷子有着不小的关系。 只是一直想不通,老爷子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难道林爷爷准备跟自己摊牌了? 带着疑惑,沈欢跟着林老爷子,走进了宅院。 “来,先喝点东西,解解暑气。”林老爷子命下人把汤端过来了。 沈欢作势喝了一口,“林爷爷,有什么事儿,您就直说吧,这气氛弄得我有点紧张。” “咱们爷俩喝个茶聊聊天,有什么可紧张的。”林老爷子笑骂了一句,接着正经道:“没错,我让你单独过来,的确有些事儿,想和你谈谈。” 沈欢没有说话,示意老爷子继续讲下去。 林老爷子装作随意的问道:“你有没有想过,创造第二个医王世家?” “这个我还这没想过。”创建医王世家对沈欢来说太远了,既然是世家,那自然不可能是一代之功。 他现在的想法很简单,尽快完成学业,然后步入社会立业成家,让父母不再为自己担心。 “如果有这个机会,你会去做么?” “应该会吧……”沈欢说着又摇了摇头,“其实也不大可能,等到中医复兴后,我就想回长乐,或者找个山村隐居,种种田聊聊天,过些清淡的日子。” 父亲病重的那段时期,让沈欢记忆深刻,所以在他心里,人生应求的不是什么大富大贵,而是家和平安。 如果他不会医术,从大学毕业后,依旧会选择会村子。 也许在有些人眼中,种地养殖上不的台面,但在沈欢心里,职业无分贵贱,开心就好。 林老爷子无奈的笑了笑,其实经过这阵子的旁敲侧击,他已经大概了解沈欢是个什么样的人。 就在他准备跑出一些热血言论,改变沈欢想法时,一名家仆走进客厅,通报道:“老爷,刚才外面来了个怪人,说是沈医师的老朋友,让我把这封信交给他。” 老朋友? 沈欢是第一次来燕京,哪里来的老朋友,他拆开信封,发现里面是张邀请函——诚邀小友,至兰亭一聚。 打扮怪异……难道是老道士来了? 但以他的性格,应该会直接闯进来,送邀请函这种事儿,他才不会做。 不管怎样,还是先去看看再说吧。 “林爷爷,有朋友找我,等回来咱们再聊。”沈欢行礼起身。 “用不用我派人送你过去?还是让妙诗送你?” 沈欢摆了摆手,“妙诗也累了,我自己坐出租车过去吧,也挺方便。” 沈欢离开后,林老爷子拿起邀请函看了看,沉吟一会儿后,他对着管家说道:“这事儿有些不大对劲,派几个人暗中跟着小欢,以免发生什么意外……” 第87章去华京大学当讲师?! 兰亭距离林家不算太远,建立于七十年代,之所以以兰亭为名,是为了纪念古时的书法大家王羲之,厅内有一块《兰亭集序》的石碑。 虽然比现在的大公园少了点华丽,但也多了一些其他公园所没有的古韵。 一般来这儿的,都是一些遛弯健身的老人。 沈欢去得时候,正有几个老人在亭子里下棋。 “我叫沈欢,不知道是哪位大爷找我?” 他表现得算是彬彬有礼,但正在下棋的胖老者不乐意了,“观棋不语,观棋不语,你一个小年轻乱说什么话!” 这都能挨骂?沈欢心里那叫一个郁闷。 坐在他正对面的高个儿老人,呵呵笑道:“老王啊,你技不如人,也不能把脾气发在人家年轻人身上啊。” “这小伙子脾气要是暴躁点儿,你哪还能坐这儿。” 脾气暴躁,我就真是暴脾气也不敢打啊,赚的那点钱,还不够赔呢。 “哎,我说你个老李,能不能扒点好的?”王姓老人嘴上这说,表现却是温和了不少,“你叫沈欢是吧,啥事儿?” “有人让我来这儿,这亭子里只有你们几位,我就寻思是不是您们找我。”沈欢耸了耸肩,“现在看来不是了,打扰几位下棋,十分抱歉。” “我想起来了。”高个儿老者说着,从脚边取出了一个包裹,“刚才有个快递小伙放了个包裹在这儿,说是让沈欢拆收,我还纳闷呢,这一片哪有姓沈的,原来是给你的,拿去吧。” 约好见面,却只送来了一个包裹,这是什么意思? 沈欢接过包裹,坐在亭边的石凳,把包裹慢慢拆开。 “电子表?”看到包裹里面的东西以后,沈欢愣了一下,是个台式的电子表,样子看上去很普通,“零点零分二十六秒,时间也不对。” “不是,这秒怎么倒着——”他正说着,脸色忽然一变,将包裹给扔了出去,同时转身对那些老人喊道:“跑!” “炮?”王姓老人看了下棋盘,眼睛一亮,“妙,太妙了!将军!” 李姓老者不高兴了,“不算,你这是耍赖。” “跑啊!”沈欢急得满头大汗,“有炸弹!” “炸弹?”老者们刚开始还以为沈欢是在开玩笑,可一看他的表情,全都吓了一跳,腿脚方便的撒丫子就跑,不方便的弯腰就往桌底下钻。 沈欢背靠石柱,祈祷炸弹的威力不要太大。 “嘭!” 和预料中的一样,电子表的确爆炸了,不过威力就和普通的炮仗差不多。 老人们一看这情况,脸色全都黑了下来。 “你这小伙子怎么回事儿,跟我们这些老头开这样的玩笑,很有意思么!” “我、我……”从一开始就处于被动状态的沈欢,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只能弯腰道歉。 见他态度诚恳,老人们没再计较,不过经历了这种事,也没什么心思下棋,纷纷离开了兰亭。 “妈的,究竟是谁没事儿干,玩这种恶作剧!”沈欢一边骂着,一边朝包裹的残留物走去。 地上都是一些五彩纸片,和婚庆用的那些礼花有些相似,除此之外,还有一张比较大的羊皮卷,上面还写了几个字。 “孙真之徒,欢迎你来到燕京。” 黑袍人?! 看到这句话,沈欢脑海中最先闪现的,就是当初想要抢夺《药王经》的黑袍人。 自己明明已经把他给杀了,怎么会…… 难道,打《药王经》主意的不是单人,而是组织? 想到这个可能,沈欢朝四周张望的同时,嘴中大喊道:“出来,我知道你就在附近看着,藏头露尾算什么好汉!” 这次没人拍手,也没人出来。 刚开始骂得还挺晚,后面祖宗十八代,不管男女一个都没放过。 这时手机铃声响起,是条短信,“送你的见面礼还喜欢吗?没能看到你屁滚尿流的样子,真是遗憾呢。” “妈的!”沈欢骂了一句,回拨号码,但对方并没有接听,而是回了条短信,“不用着急,我们终会有见面的一天。” 沈欢用手机的时间不长,打字太慢,而且文字也没直接骂出来爽。 可再次拨通号码时,系统却告诉他,这个号码是空号,对方发过来的两条短信也变成了乱码。 沈华咬了咬牙没再空骂,用打车app叫了一辆出租车。 与此同时,林老爷子也收到了管家汇报的消息,“你是说有人故意整蛊沈欢?” “根据下人的回报,沈医师骂得很难听……”管家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按照老仆对沈医师的了解,能让他口出秽言,应该不止是整蛊那么简单。” 林老爷子沉思了一会儿,“让人去调查一下,送请帖的是谁,那个快递员也审问一下。” “我这就命人去办。” 管家离开后没多久,林国栋和一个女人有说有笑的走了进来。 女人看起来三十岁左右,发丝过颈不及肩,斜刘海三七二分,束着高短辫。 黑衬衫、浅灰职业装,加上黑色蕾丝紧口长筒袜,给人的感觉,成熟不失优雅。 大部分人戴上眼镜,或多或少都会减低颜值,但这个女人恰恰相反,黑框眼镜搭配精致的面孔,反而更能衬托出她那种知性之美。 若不是知道自家儿子的品格,林老爷子都要怀疑,林国栋是不是背着儿媳找了情人。 “爸,这位是华京大学的新上任的院长,沈君兰女士。” 在林国栋的介绍下,沈君兰对林老爷子行了一礼,“见过林老爷子。” 见父亲面露疑惑,林国栋解释道:“您不是让我帮沈欢打打关系吗,谁知道沈院长却先联系了我,说要找沈欢谈点事儿,我就把她给带来了。” 他说着,朝四周看了看,“听家丁说,小欢出去了,现在还没回来么?” “快了。”林老爷子回应过后,问道:“不知道沈院长找沈欢有什么事?” 沈君兰没有拐弯抹角,轻笑说出了来意,“是这样的,学校中医系不少讲师都到了退休的年龄,师资力量空缺,所以我想请沈先生来担任中医系的讲师。” 听到这话,不仅林国栋,就连林老爷子都有些不淡定了,这丫头看着挺精明,怎么会有这种傻想法。 沈欢才十九岁啊,而且再过没多久就会成为华京大学的学生。 让一个学生当讲师?这不是瞎胡闹嘛! 第88章有点晕,缓缓就好了 林老爷子不是觉得沈欢无法胜任,老实说,如果沈欢能够当上华京大学的讲师,肯定是好事儿一件,但说到底,这事还是有些不靠谱。 沈君兰能以三十之龄坐上华京大学校长的位置,可不仅仅是因为有背景那么简单。 察言观色这些最基本的东西,她早已掌握,所以一看林老爷子面色不对,便开口解释道:“是君兰突兀没有讲清楚。” “在华夏很多事都讲究资历,中医这门专业更是如此,但沈先生是个例外,我想他要是当讲师,中医界内应该不会有人反对。” 林老爷子笑着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沈君兰说的没错,沈欢当中医讲师,中医界不会有人反对,甚至很多人会举双手赞成,可讲师面对的人群不是中医而是学生。 中医是门高深的学问,现在年轻人因为环境影响,一个比一个心高气傲,老教授都不一定给面子,又怎么会给一个同龄人面子。 这些问题,沈君兰自然不会想不到,她之所以选择沈欢的原因,也不是表面上说的那么简单。 她从国外留学归来后,发现国内的教育制度不是一般的差劲。 倒非崇洋媚外,恰恰相反,沈君兰是个恋家的人,无论大家还是小家,不然也不会放弃高薪,返回华夏来做那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差劲,不是说国内教育制度落后,而是一些老师,已经忘了为人师表应有的师德。 现在不少学校,已经谈不上教书育人,行为和商家几乎无所区别。 什么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因材施教、循循善诱早被忘得一干二净,这种强烈的反差感,让沈君兰很失望。 其实这次大批退休的,不止是中医系,其他系院退休的数量,不比中医系少。 自然退休,当然不可能出现这种成批的现象,基本上都是以各种“迫不得已”的理由提前退休。 年轻人尚且心高气傲,更何况这些活了数十年的老人,嘴上说老了不中用了,实则是想给沈君兰一个下马威。 沈君兰对于倚老卖老的行为很反感,她更崇尚《少年中国说》这种思想,未来是属于年轻人的。 所以上任这半年以来,她一边拉拢想法相同的教授讲师,一边物色年轻人作为新的师资力量。 其他专业找起来只能算是不容易,而中医专业简直可以用艰难来形容。 有实力的,根本不在乎华京大学讲师这名头,没实力的,沈君兰又担心他们误人子弟。 除了师资问题外,学生方面有些不小问题,华京大学的医学院在国内也算闻名,但中医专业的学生加起来,连一个教室都占不满,其中还有一部分选修中医,只是为了混学分。 原本她想请李凤仙,无论资历背景,都让人无话可说,但和那些有实力的老医师一样,人家根本不在乎,而在华夏医科院学习的同时,也担任了一定职务。 沈欢名震中医界的新闻,让她看到了曙光,医术高超、年轻有为,这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选! 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林国栋开口道:“沈院长,你的想法可能无法实现了……” 见沈君兰面露不解,林国栋解释道:“沈欢今年刚刚参加过高考,等暑假一完,就会到华大读书,一个学生,又怎么可能当老师呢,而且他才十九岁。” “十九岁?应届考生?”沈君兰明显一愣。 难怪自己会觉得沈欢这个名字熟悉,原来他和那个中州省的理科状元是同一人。 沈君兰沉默了一会儿,“我想这些并不是问题,十九岁已经成年,可以享受各种相应权利,而且国内又不是没有在校学生担任讲师职位的例子。” “我们说再多也没用,还是的沈欢回来,您亲自跟他说吧。”林老爷子正说着,沈欢刚好走进了客厅,“什么等我回来……” 说话时,他也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沈君兰。 沈欢以为在见过林妙诗和苏璃的绝世容颜以后,他不会再被其他女人惊艳到,但在看见沈君兰的第一眼,他就知道错了。 与前两者不同,沈君兰的相貌身材同样出色,但她更出色的是那种浑然天成的知性气质。 “这位是?”沈欢回神后,疑惑道。 沈君兰起身,将手伸到了他身前,自我介绍道:“沈君兰,华京大学的院长。” “您好……”沈欢刚想握手,身形忽然一僵,“院、院长?!” 无论经历多少大风大浪,沈欢的主要身份还是学生,对于学生来说,院长是站在学校金字塔顶端的角色。 可以这么讲,在他心里,大学院长比林老爷子这个林家管事人的身份还要震撼。 “您是来找林爷爷处理要务的吧,我、我就不打扰了。”对于校长之类的角色,沈欢有种源自于内心的恐惧,把被人戏弄的事儿都忘了。 沈君兰笑了笑,用手将沈欢拉住,“我这次是来找你的。” 手指紧贴手心,和林妙诗拉手时不同,沈欢能够明显感觉到从对方手心传来的热度,纤细不失肉感很柔嫩。 可能是因为身份之类的原因,只是握手,就让小沈欢有种想要崛起的冲动。 “咳咳。”沈君兰发现了沈欢的异状,不过因为年龄差距,她并没有朝别的方面想,只是咳嗽提醒了一下。 沈欢以为对方看出了自己龌蹉的想法,脸蛋跟猴屁股似得,连忙解释道:“对、对不起,因为您的身份,我、我太紧张了。” 沈君兰将手松开,轻笑道:“和我印象中的有不小差距,果然以后还得抽时间好好了解一下啊。” 她不笑还好,这一笑差点没把沈欢的鼻血给逼出来。 和苏璃那种故作妩媚不同,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沈君兰一个简单的动作,都能刺激他身上的每一个细胞。 冷静,冷静,妙诗才是最好的,专一、长情、有责任感才是一个好的男人! 要不……再看两眼?反正看看又不算是出轨,恩,就看两眼,绝对不多看! 沈欢一边想着,一边开启了透视眼。 “我这次——”沈君兰刚准备谈正事,忽然发现沈欢脸上多了两条赤色血龙,“你没事吧?” 沈欢用手抹去鼻血,目不转睛的摇了摇头道:“没事儿,就是有点晕奶,缓缓就好了……” 第89章今晚就住你这儿吧 在《太玄阴阳诀》的作用下,沈欢总算平静了下来。 还好,刚才沈君兰没听清楚他在说什么,不然以后绝对是没办法抬起头做人了。 尤其是林老爷子还在,当初信誓旦旦的说什么爱妙诗爱到海枯石烂,如果老爷子知道他刚才在想什么,就算不死也得脱层皮。 “当中医讲师?!”刚刚平复下来的心情,因为沈君兰一句话,又起了波动。 这种事儿沈欢根本就没想过,毕竟从小到大,他扮演最多的就是学生角色。 沈君兰点了点头,“我不是在和你开玩笑,是认真的,我希望你能好好考虑一下。” 为了缓解沈欢的担忧,她把之前对林老爷子说过的话又说了一遍。 良久后,沈欢深吸了口气,“老实说,我有这种想法。” 自从背上复兴中医的担子后,他考虑过很多办法,兴办中医类院校,无疑是最直接的一种方法。 社会人的价值观已经相对稳定,想要改变没有那么容易,学生就不同了,他们现在正是一边吸纳知识,一边构架自己世界观的时候。 去华京大学当讲师,也可以看成一种尝试,不管成功与否,总能多谢经验。 “但是我没有教师资格证,这就有些难办了。” 沈欢的语气有些无奈,以前没什么感觉,现在经历了一些事情后,他感觉证件在生活中简直必不可少。 沈君兰这才想起来,自己竟然把证件的问题给忽略了,沉吟一会儿后,说道:“这样吧,你到时先去讲课,如果效果不错,我再帮你去申请特例。” “那就麻烦院长了。”沈欢说着,干笑着挠了挠头,“我从未当过老师,不知道需要准备些什么。” “不用,到时候跟着你的感觉走就可以,我相信真正有实力的讲师,不需要准备任何东西。”沈君兰笑了笑,接着转身朝林家父子鞠了一躬,“叨扰这么久真是不好意思,还请老爷子见谅。” “哪里的话,谈正事嘛,总会花点时间。”林老爷子看了眼挂钟,“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您搁这儿吃完饭再走吧。” “实在抱歉,君兰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沈君兰婉拒后,又说了几句客套话便离开。 “林爷爷,要是没事,我就先去找妙诗了。”无论是差点把他掰弯的李凤仙,还是知性诱人的沈君兰,都让沈欢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危机感,要再不和林妙诗亲近亲近,非得出事儿不可。 很多人说,“十个男人九个花,一个不花身体差”,其实也不全对,那个身体差的不是不花,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罢了。 其实无论从生理学还是心理学来讲,男人花心是很正常的表现。 年龄不同,经历不同,都会导致不同的伴侣需求。 并且,此种理论不仅适用于男人身上,女人也同是如此,准确的说,有些法则适用于整个人类。 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女人,而背后有一群女人的男人,在古代会成为帝王,在现代就会成为……马云? 总之不管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大多数都不喜欢被扣上花心的帽子,沈欢也是一样。 来燕京这么久,他和林妙诗独处的时间太少了。 听到敲门声后,正在看电视剧的林妙诗随口道:“进来。” 发现来人是沈欢后,她连忙关掉了显示器,“你怎么来了?” “我不能来么?你在干什么呢,偷偷摸摸的,该不会……”沈欢面露坏笑,“是在看小电影吧。” 林妙诗被说得脸蛋一红,但依旧装出冷淡的样子,“有什么事?” “没什么,就是……”沈欢说着,身形一动,绕过林妙诗的手臂,打开了显示器的开关。 画面的确有点黄,不过只因为上面布满了郁金香,一男一女坐在花海当中,情形很是浪漫。 稍后画面一转,显示出了剧名,是个叫《郁金香的回忆》的韩剧。 她竟然在看韩剧? 林妙诗颇有些恼羞成怒的味道,“你干什么!” “没什么,只是没想到你也会看韩剧。”在沈欢印象里,看韩剧一般都是对童话式爱情充满幻想的女生,性格冷淡的林妙诗显然不在这一类女人当中。 林妙诗脸色又红了几分,“只、只是无聊,随便点开的而已,你、你看只是第一集。” 啊啊啊!完了,怎么会是他,万一让他知道,自己是为了学习怎么恋爱才看的韩剧,他一定会很伤心,怎么办,怎么办。 不行,绝对不能让他知道! “你很无聊吗?那咱们就来做点有趣的事情吧。”沈欢说着,便用手将她抱住,脸蛋慢慢靠近那绝美的红唇。 “我现在不冷。” “可是我冷啊。” “我嘴也不干。” “可是我嘴干啊,做人不能那么自私啦。” “我、我……”林妙诗被暖意所吞噬,渐渐地放弃了反抗。 沈欢先是吻了下脸蛋,他怕直接从嘴唇开始,自己会忍受不住,做出些冲动的事情。 眼看就要从脸蛋滑向嘴角,林逸轩的声音忽然从背后传了过来,“姐,我发现了一个店的烤肉特别好吃,咱们一起——我靠!你们干嘛呢!” 沈欢吓得连忙起身,而林妙诗则是双手捂脸,掩耳盗铃,看上去颇为可爱。 “我、我不知道你们在……对、对不起,我这就走!”林逸轩说完,便一溜烟的跑了。 本来想要解释的沈欢,硬生生把话给憋了回去,回头对捂脸不放的林妙诗说道:“他已经走了,你可以把手放下了。” “不!” 沈欢睁着眼说瞎话,“反正他什么也看到。” “你骗人!” 一计不成,沈欢又生一计,“刚才我正好把你挡住,等再见他,就说我是在帮你擦脸或者掏耳朵,他一定会相信的。” “真的?” 沈欢继续追击,“当然,我是不会骗你的。” 林妙诗这才将手指松出一个缝隙,将美丽的双眼露出来,“你真会给他解释?” “一定!” “没骗我?” “没骗你。” “那你发誓。” “我发誓。” “你真的没骗我?” “没有。” “你发誓。” “……” 沈欢有些哭笑不得看着林妙诗,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总像是变了个人似得。 “妙诗。” 林妙诗依旧没把手放下,“嗯。” “我今晚……住你这儿吧!”沈欢说这话时,眼神有些飘忽,生怕林妙诗站起来给他一巴掌。 可谁知道…… “好、好。” “?!” 第90章代凤仙前来提亲 人不能高兴的太早,不然迟早有哭的时候。 沈欢看着地铺半天没说话,得,我还是回自己屋里睡吧! 凡事都讲究循序渐进,感情也是如此,快了不一定就是好事。 一夜无话。 和之前一样,一大早林老爷子就派人喊他吃早饭,不过没再让他喝豆汁,而是准备其他的早点。 饭桌上也分派系,林国栋一家子算一派,林老爷子和沈欢算一派,林妙诗只吃饭不说话,林逸轩是哪个都要参上一脚。 这边正聊着,一个家丁从外面走了进来,说是李家来人了。 林老爷子命人把饭桌收拾了一下,然后带着沈欢众人赶到了客厅。 发现来人里面没有李凤仙以后,沈欢大松了口气。 “原来是致远贤侄,咱们有阵子没见了吧?”林老爷子笑着和为首的中年人打了声招呼。 李致远笑着起身道:“伯父的意思是在怪我,太久没来跟您要压岁钱嘛?” 林老爷子笑骂了两句,谈起了正事儿,“说吧,你这么多人有什么事儿?” “是这样的,沈欢沈医师赢了凤仙,我们来把无双匾送给他。”李志远说着,他身后的家丁便掀去了红布。 由于保护得当,无双匾上面并没有太多岁月摧残的痕迹。 除却来历以外,这块匾额的材料也很珍贵,海南黄花梨、纯金镶边,就算不懂行情,也能看出其价值不菲。 沈欢开启天眼看了看,上满布满了灵气,而且和《药王经》一样,是金色的灵气,不会色泽上要更淡一些。 沈欢走到无双匾前,轻轻用手抚摸了一下,本来他没打算将灵气给吸收,以为和《药王经》一样,无法吸收,谁知在接触到灵气的刹那,它们竟然自主涌入了眼中。 和青色灵气的清凉不同,金色灵气有股淡淡的暖意,舒服得想让人睡觉。 “沈医师?” 直到李致远呼唤,沈欢才回过神来。 林老爷子忍不住笑骂道:“它已经属于你了,什么时候不能看。” 沈欢摇了摇头,“这匾额我不能要。” 李致远听到这话倒是有些意外,毕竟从刚才的表现来看,沈欢很喜欢无双匾。 见李致远面露疑惑,沈欢解释道:“无双匾是赐给李老夫人的,而我现在的医术不及李老夫人,所以没资格拥有这块匾额。” “那你的意思是……” 接触的人多了,沈欢也开始懂得察言观色,换位思考后,才说道:“等到实力足够那天,我会亲自从李老夫人手中赢过无双匾!” “你很自大。”李致远笑了笑,命人将牌匾收了回去,“不过奶奶每三年只会出手一次,想赢她老人家可能会有些困难。” 沈欢回以自信的眼神,“如果太简单,拿到无双匾又有什么意思呢?” “我想奶奶她老人家,会等到你来取匾的那天。”李致远顿了一下,转而看向林老爷子,“不知道林伯父和沈欢是什么关系?” “我算是他的长辈吧,怎么?”林老爷子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得意,其实他更想说是孙婿,但沈欢年纪还小,太早说出来,也容易惹来非议。 等沈欢年龄够了,就让他和妙诗去领证。 三年的时间,加上林家暗地推波助澜,沈欢足以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我看到时候还有谁敢说我们家妙诗是灾星! 李致远暗中松了口气,“您能做主就好,其实我这次除了来送匾以外,还有一件要事想和老爷子您商量一下。” “什么事?”林老爷子生出了一丝不好的预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李致远并没有发现林老爷子表情的变化,笑着说道:“是这样的,我想代凤仙,向——” “不行!”不等李致远把话说完,沈欢就急了。 这家人到底怎么回事儿啊,为毛非得跟自己过不去。 输了就要认,老子现在连无双匾都不要了,你倒是得寸进尺,来抢我女人是吧? 李致远愣了一下,他想不明白沈欢为何会有这么激烈的反应。 “沈医师……” “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答应,这事儿老爷子说了不算,得本人愿意才行。”沈欢说着,对林老爷子问道:“老爷子,当初咱们说好的,你可不能像上次一样反悔。” “放心,我答应人的事儿,从来不会反悔。”林老爷子心里也叫一个郁闷,上次他是为了配合李凤仙激沈欢出手,才佯装同意。 难道李家人现在也不怕诅咒了? 别说林老爷子,李致远是最蛋疼的,试探道:“林伯父,你们是不是误会了我的意思?” “应该没什么误会,妙诗是不会嫁给凤仙的。”自从林老爷子开始“第二医王世家”的计划,就把所有重注都压在了沈欢身上。 要说李凤仙的身家背景,比林妙诗还要好一些,但也正是这个原因,林老爷子才不放心。 沈欢由林家提拔,到时功成名就后,也不会欺负林妙诗。 李凤仙就不同了,他从小在世族成长,多少会有些少爷脾气,加上林妙诗不善交流,到时李家肯定会各种挑剔。 李致远听到林老爷子的话后,先是一愣,良久之后无奈的笑了起来,“林伯父,沈医师,你们都误会了!我这次来,不是代凤仙向林小姐提亲,而是向沈医师提亲!” 老爷子平时挺聪明的,今天怎么会这样糊涂,就算林妙诗的病好了,可她灾星的名字还在,这样的儿媳妇恐怕整个京城都没人敢要吧。 “向沈欢提亲?” 李致远这句话,可谓是平地惊雷,屋子内的人全都是一副傻眼的表情。 林逸轩表情怪异道:“李凤仙不是男的吗?向沈欢提亲,那是让他当老婆,还是当老公……不行,我得出去透透气。” 不是当事人的林逸轩都这样,更何况沈欢本人,“李先生,您、您是在开玩笑对不对?就像逸轩说的那样,李公子是个男人,咱们国家现在虽然开放,可也还没到男男都能结婚的地步啊!” 林老爷子也忍不住开口,“致远,我知道你小子从小就调皮,但现在都四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还这么不稳重,婚姻大事是拿来开玩笑的么!” “各位先别激动,其实凤仙是女孩子,算了说我一时半会人也解释不清楚,让她进来再说吧。”李致远说着,朝门外喊道:“凤仙,进来吧。” 话音刚落,一个身穿白色哥特洛丽塔服装的女孩子从门外走了进来。 这、这尼玛是李凤仙?! 第91章我拒绝 在华夏很少有人会穿哥特洛丽塔之类的服装,李凤仙此时身上穿得,更像是经过东瀛改造的版本。 服装整体呈纯白色,在裙角、衣领和臂口,都缝着淡蓝色缎带,白色的长手套和长筒袜,搭配白色洛丽塔高跟,给人的感觉清新不失高雅。 之前李凤仙留的就是长发辫子,现在换成了披肩直发和空气刘海,精致的五官加上纯白头饰,很难再和之前的英气版李凤仙联系起来。 女人……该死,他、她竟然是女人! 沈欢感觉自己的脑袋有些晕眩,如果没有提亲这个环节,他一定会庆幸,毕竟能够证明性取向正常,是好事一件。 但是现在…… 这他妈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联想到那天沈欢怪异的举动,林妙诗的表情冰冷到了极点。 被这么多人注视着,李凤仙有些不好意思的把头低了下去,这是她第一次将自己的女生形象公之于众。 为了能够让沈欢接受,她特地传了这种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方便的,洛丽塔服装。 “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林逸轩的脑袋有些转不过圈了。 李凤仙是女人?和自己被称为燕京双秀的李凤仙竟然是个女人? 林逸轩连忙摸了摸裆部,确定某个兄弟还在,这才松了口气。 李致远笑了笑,“凤仙本来就是女孩,不过她的性格太过好强,因为父亲的随口一句感叹,便发誓要变成男儿身,所以这十几年她一直对外声称自己是男人。” “可这关我什么事?”沈欢已经感觉到林妙诗的怒火,苦笑道:“她是男是女和我没关系吧?” 一直保持笑脸的李致远听到这话,面色猛地一变,“怎么没关系!难道当初和凤仙的约定,你都忘记了吗?” 我他妈和她有个屁约定啊! “林伯父,当时你也在场,这小子耍无赖,您总不会忘记吧?” 林老爷子还没回过神来,听他这么一问,更疑惑了,“怎么,这事儿跟我也有关系?” “当时凤仙说了,只要沈欢参加守匾擂比,不仅会以无双匾做赌注,还用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加注,引沈欢上钩。”李致远说到这儿,叹了口气,“对于女孩子来说,什么东西最珍贵,我想在座的各位都知道吧?” “我们李家不能让凤仙败坏门庭的事情,但也并非不守信之人,所以才来提亲。” 实际上这只是原因之一,李家现在很看重沈欢的医术,而且也想用这个方法,把无双匾给弄回来。 都成一家人了,还分什么你我。 不过由于沈欢拒绝接受无双匾,使他没能实现一箭三雕的计划。 听完解释,林妙诗也意识到自己误会了沈欢,冷意减轻了几分,但仍旧没原谅的意思。 “李先生,您说的一切,都是在我得到李公……李小姐最珍贵的东西为前提,但现在我们并没有发生你想象中的那种事情,所以没必要以结婚收尾。”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李小姐也没必要履行这个赌约。” 李致远想到了一切,就是没想到沈欢会拒绝这门婚事。 别说李家在中医界的地位,就算是整个医学界,都可以称得上是泰山北斗。 其他医者,巴不得扯上点关系,沈欢却将这种好事拒之门外,这他妈不是傻缺么! 但考虑到沈欢的中医水平,李致远也厚起了脸皮,“身为医者,我们李家向来注重诚信,怎会做那言而无信的小人?” 言下之意就是,这婚你不结也得结! “致远弟,你这话可就有些过分了。”林国栋这时开了口,“当初的赌约是小凤仙一厢情愿,沈欢并没有答应,而且他也没想过让小凤仙履行婚约,所以这件事完全可以当做没有发生过。” “国栋兄,我看事实上没那么简单吧?”李致远冷笑一声,“我算是看出来了,你们是想把沈欢留下当你们林家的女婿对不对?” 被戳中心事,林国栋依旧面不改色,“话不能这么说,年轻人的事情,应该交给年轻人自己处理,我们绝对不会干涉他们的自由。” “我可从来没有让沈欢当我姐夫的想法,按照找李叔你这标准,倒不如说你们李家是早有预谋,故意下套让李凤仙许下赌约,然后借机逼婚,收个医道高手做女婿吧?”林逸轩也站出来为自家老子说话。 “闭嘴!”不等李致远说话,林老爷子先喝了一声,“事关凤仙名节的事情,能拿来随便开玩笑吗!” “老头子,你的胳膊肘怎么——” 林逸轩还想说话,却被一旁的林国栋拉住。 “致远,刚才国栋说的没错,这种事情要看年轻人自己的意见,我们谁都管不了,不是么?” 李家在燕京的地位,比林家只高不低,所以林老爷子不想在这种地方撕破脸,说话也极其委婉。 “好,就按伯父说的。”李致远说着,将视线放在了沈欢身上,“只要你入赘我们李家,我们会提供最好的医书,传授给你最好的医术,并且不需要你改姓,到时候生两个孩子,一个跟你姓,一个跟凤仙姓就好。” 见沈欢默不作声,李致远皱眉道:“怎么,难道我们家凤仙配不上你?样貌、身份、礼节,样样都属上等,可谓人上之人,你还有什么不满意!” 说真的,李家开出的条件,对沈欢没有一点诱惑,你们李家的医书,难道比历代药王心血凝结而成的《药王经》还重要么? 不用改姓,那也是入赘! 别说李家,就算是对林妙诗,沈欢也从未想过入赘。 当然,女生模样的李凤仙就如李致远说的那样,是人上之人,但她那副男性打扮给沈欢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 而且在见过那么多美女之后,李凤仙虽然给了他震撼,但还没到惊为天人的地步。 就算不说以上这些理由,也不谈沈欢对林妙诗有多么深的爱意,沈欢仍旧不会接受,因为他对李凤仙根本没有爱。 试问一个只看利益,不谈爱情的婚姻,能维持多久呢? “我拒绝……” “你——”李致远气得吹胡子瞪眼,刚想骂两句,李凤仙却已经跑出了客厅,“要是凤仙出了事,我绝对不会放过你!” 说完,他也急忙跟了出去…… 第92章死得好啊! 李家人走后,客厅里的气氛依旧没多少改善。 林老爷子看着沈欢没说话,尽管他已经拒绝了李家,但老爷子还是有些不放心。 身为医王世家,李家最恐怖的地方不在于自身的医药产业,而是其庞大的关系网,几乎国内所有巨头家族,都受过李家恩惠。 如果不是因为沈欢,李家也将进入受惠名单。 所有接受李老夫人受惠的家族,所要付出的代价全都相同,五千万医药费,顺带一个人情。 一旦林家和李家发生冲突,李老夫人只要一句话,就可以让普通人眼中的庞然大物,无法在华夏寻找立足之地。 沈欢也是医师,相比林家,李家给出的利益更加诱人——李氏医库,所有医者向往的圣地! 现在林老爷子手里只有一个筹码,那就是沈欢对林妙诗的爱。 爱情这种东西很玄妙,谁都无法预料,它会朝着什么方向发展。 可能前一秒爱得痴狂,下一秒就会形同陌路。 “我对妙诗的心,永远都不会改变。”这句话是沈欢对林老爷子的保证,也是对林妙诗的承诺。 “我说过,关于年轻人感情上的事情,我不会参与。”不知道是不是沈欢的话起了作用,林老爷子脸色好看了不少,“李家不是表面那么简单,以你现在的实力,还没到撕破脸的时候。” “您的意思是……” 林老爷子叹了口气,“待会儿好好准备准备,去趟李家吧。” 现在这个情况,确实得过去一趟把事情讲清楚。 沈欢看了眼林妙诗,似乎是在征询意见。 林妙诗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去吧。” “我马上回来。” 待到沈欢离开后,林老爷子开口道:“妙诗,你喜欢沈欢么?” “我和他只是朋友。”林妙诗回答时,视线依旧停留在沈欢离开的方向。 林逸轩有些看不下去了,“姐,我都能看出来,你为什么还要隐瞒呢?沈欢这人除了长得有些残疾,其他都挺好的。” “你说谁长得残疾?” 林妙诗那冰冷的眼神,盯得林逸轩心里直发毛,小声嘀咕道:“还说不喜欢沈欢……” “妙诗,爷爷年纪大了,思想和你们年轻人有些出入,但我觉得,有句话说的挺对,喜欢就要去争取,别等到失去时才追悔莫及。”林老爷子表情少见的认真。 没人比他更了解这个孙女,从小到大的遭遇,让林妙诗的性格极不讨喜,就算没有灾星这个buff,也会让不少人望而止步。 见林妙诗还想说什么,林国栋开口道:“父亲,你也说了,这些事交给他们年轻人自己处理吧。” “希望沈欢不要让我失望啊……”林老爷子无奈的叹了口气,沈欢是他人生中最后的赌局,如果输了,恐怕会死不瞑目啊! 李家…… “四爷,沈医师来了,说是要找少……小姐。”李凤仙突然变回身份,这些佣人们一时间还有些无法接受,毕竟叫了十几年的少爷,突然改叫小姐,总感觉有些奇怪。 李致远冷哼一声,“说小姐不在家!” “老四。”屋内一个稍微年长的中年人,喊了李致远一声,然后对着那名佣人说道:“带他到佛堂。” 李致远有些不满中年人的安排,“二哥,佛堂除了我们李家嫡系,就算是下人也不让进,沈欢一个外人怎么能去佛堂呢!” “这件事你本来就不该管,等奶奶安慰完凤仙,你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中年人说着,朝佣人摆了摆手,示意他听命行事,无需顾虑。 李致远不甘道:“我们李家什么时候吃过这么大亏,那个姓沈的以为自己有几分本事就目中无人!” “还有,我就想不通了林家那个灾星,哪里比得上凤——” 中年人像是动了怒火,喝道:“四弟,闭嘴!我跟你说多少次了,言多必失,你已经四十二岁,不再是二十四岁,你的一举一动都代表李家,怎么还像从前那般轻浮!” 李致远似乎有些惧怕中年人,苦笑道:“知道了二哥,我以后会注意的。” 在佣人的带领下,沈欢到了佛堂所在的后院。 “沈医师,我们这些下人,不允许踏入佛堂禁地,接下来这段路,您自己走吧。”佣人说完,鞠躬离开。 由于佛堂关着门,沈欢轻叩了几下,听里面没有反应,他开口道:“晚辈沈欢,特来向李小姐道歉。” “进来吧。”里面传出一个声音,并不是李凤仙那熟悉的声音。 进屋后,沈欢看到了一老一少。 李凤仙还是那身衣服,脸上梨花带雨,看到沈欢进来,她连忙擦去眼角的泪水,退到了老人的身后。 “你就是沈欢?”李老夫人开口问道。 从刚才佣人的反应,加上李凤仙的举动,沈欢已经判断出了老人的身份,微微弯身,以示礼貌,“晚辈沈欢,见过李老夫人。” 李老夫人点了点头没说话,走到沈欢身旁,示意他把头低下。 “前辈,您这是做什么?”见李老夫人作势要摘自己的玉佩,沈欢连忙捂住了胸口。 李老夫人没说话,只是紧紧盯着与玉佩相连的红绳。 “您想看玉佩?还是我取给您吧。”沈欢说着,将玉佩取下,递到了李老夫人面前。 李老夫人用手轻抚了一下玉佩,便将它还给了沈欢,“孙真的身体可好?” 沈欢的身体明显僵了一下,他现在已经可以确定,孙真就是师父的名字。 不过得到这个结果的过程并不愉快,想起师父的遗言,沈欢对李老夫人多了几分警惕,“您认识我师父?” “你果然是他的徒弟。”李老夫人点了点头,“没错,我认识他,要说关系……算是朋友吧。” 尽管如此,沈欢心里的警惕依旧没放下多少,“师父他老人家在两个月前去世了。” “死了?!”李老夫人先是一愣,然后大笑了起来,“死得好,死得好啊!” “老夫人,我尊您是前辈,希望您能把刚才的话收回去。”师父是沈欢最尊敬的人,要不是因为对方身份特殊,他早就一拳打过去了。 李老夫人感觉到了沈欢眼神中传来的怒气,笑道:“不愧是孙真的土地,脾气简直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看来你对孙医师不怎么了解,对他来说,死才是一种解脱。”李老夫人没有细说,将话题转移,“你来是为了找凤仙吧?老妇还要诵经礼佛,你们到外面去聊吧。” 李凤仙还有些迟疑,但想起太奶奶刚才那些话,她鼓起勇气,走到了沈欢身旁,“我们出去吧……” 沈欢点了点头,刚准备出去,苏璃的声音却忽然在他脑海中响起,“等一下!” 第93章让你心甘情愿的入赘李家! 因为天都燕京的结界,苏璃到了燕京以后,几乎一句话也没说过,现在忽然开口,一定是发生了重要的事情。 沈欢背对着佛堂停下了脚步,用意念问道:“怎么了?” 李凤仙见他忽然停下脚步一动不动,露出了一个疑惑的表情。 “没什么,鞋带开了。”沈欢说着半蹲在地上,把鞋带解开又慢慢系上。 过了大概两分钟,苏璃依旧没有回应。 难道是太久没有和狐狸精说话,出现了幻听? 沈欢干笑两声,起身道:“打了死结,现在好了,我们走吧。” 他前脚刚刚踏过门槛,苏璃的声音突然出现,“供桌……香炉下……石头……必须……到手……重要……” 她的声音断断续续,似乎是废了很大力气,才说这些话,之后就再也没有声响。 虽然听得不太清楚,但至少证明刚才不是出现了幻听。 供桌香炉下的石头吗? 沈欢厚着脸皮,将踏出的脚收了回来,转身朝香炉看去。 “鞋带又开了?” 听到李凤仙的文化,沈欢干笑两声没说话,毕竟这话在他听来,多少有些讽刺的味道。 供桌上的确有香炉,但是香炉下面空空如此,并没有苏璃口中说的什么石头。 实际上就算有,沈欢也没办法开口讨要,他现在和李凤仙的关系终究有些特殊。 “走吧!”沈欢咬了咬牙,和李凤仙一起走出了佛堂。 待到他们离开后,闭眼诵经的李老夫人忽然睁开了双眸,眼神中的诧异一闪而过,她看着香炉,叹了口气,“就算死了,你仍旧要让传人把那东西取回去么……” “你死的一定很急吧,连药王令的秘密都没告诉他。” “林家那群小家伙也是可笑,竟然想利用新一代药王成立新的医王世家,呵呵,他们也太小瞧药王之威了。” “得罪李家,至多无法在华夏立足,但得罪药王……恐怕已经无福存活在这世上了吧。” 李老妇人忽然止住苦笑,表情变得夸张无比,“什么?你说沈欢还没有成长,想让我帮忙?你求我啊!求我,我就会帮忙!” “孙真,你欠我的太多了,这笔账,就让你的徒弟来还吧!” …… 林家有一片人工湖,李家没有那么夸张,他们似乎和植物更加亲近,有处仿皇城的御花园,各类花草醉人乱眼。 沈欢和李凤仙站在花海中,谁也不说话。 “李小姐……”组好语言后,沈欢试图开口,却被李凤仙打断“不用说了,你想说的我都知道……我只想知道你拒绝的原因,是因为……我之前一直是男生打扮吗?” “这和你之前什么身份没关系。”为了安慰对方,沈欢也只能睁着眼睛说瞎话。 李凤仙听到回答,反而更加不解,“那是为什么?” 无论是身份背景还是相貌,她都自信绝对不输林妙诗,而且同样身为医者,两人有着林妙诗所无法弥补契合度。 要说唯一弱势的地方,恐怕就是某个地方比较平了,但这是天生的,她又有什么办法。 做手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能随意更改! 身为医王世家的继承者,也不允许她亲近他国妖术。 “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你能不能先回答一下我的问题……” “你说。” 沈欢深吸了口气,“你爱我吗?” 换回女装的李凤仙,心态似乎也转变了回来,听到这样直接的问话,脸蛋发烫的同时,也升起了两片红晕,“这、这和我问你的问题有关吗?” “有很大的关系。”沈欢暗地松了口气,李凤仙的反应和他猜测的一样,“如果你不爱我,就算我们两个结合,也不会感到快乐。” 他不敢把“我也不爱你”这种伤人的话说出来,不过他也承认,曾有那么一瞬间,对李凤仙心动过。 但那就像是第一次看到林妙诗一样,那只能算是悸动,还谈不上心动成爱。 “只要家族能够吸纳你这样的人才,我就会快乐。”李凤仙眼神异常的坚定,她一直将家族的利益放在地位。 随着时代发展,医王世家其实已经名不副实。 相比死板没落的中医,他们对商军政的兴趣更多一些。 为了保证医王世家不断香火的同时,照顾后代的自由,李老夫人每代只对一人进行培养。 不看意愿,只看天赋。 最终,这个重担落在了李凤仙身上,她也一直以此为荣,并没有什么不开心。 沈欢叹了口气,“你一直将家族的重担背在身上不累么?人生苦短,难道你就没有想过为自己活一次吗?” 李凤仙迷茫的摇了摇头,她有些听不懂沈欢在说什么。 “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情,用一辈子换取一时的利益值得吗?”沈欢并没有放弃,摊手道:“至少我不会甘心。” “值得,甘心……我不知道你说的爱情是什么,我想大多数人也同样不知道。”李凤仙顿了一下,直视沈欢的目光说道:“就像你说的那样,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以免到死再后悔。” “对我来说,只要家族受惠,都会开心,这就足够了。” 沈欢有些哭笑不得,这些话他准备很久,但是没想到李凤仙是一个如此固执的人。 不过现在可不是认输的时候,他考虑了一下,说道:“你觉得我一个人能给你们李家带来多少好处?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有李老夫人在,你们李家其实并不像表面上那么需要我。” 李凤仙没有回答沈欢的问题,而是自问自答道:“你知道太奶奶今年多大了吗?已经九十九岁了!” “如果她不用操心李家的事务,就算再活十年也在话下,但她为家族花费了太多心思,谁也不确定她老人家还有多少时间。” 话已至此,不需多言。 医王世家表面上看着风光,但单论医术,已经再也没人能够达到李老夫人的程度。 一旦李老夫人撒手人寰,李家将一蹶不振。 李凤仙天赋虽好,但也没有超越李老夫人的把握,但沈欢可以,这就是她为什么不惜一切,也想和沈欢完婚的原因。 “不管你会怎么想,我都不会退却,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心甘情愿的入赘李家!” 第94章药母石 不知道为什么,听着李凤仙的豪言壮语,沈欢总有种被人在精神上强叉了的感觉。 “看来我们没什么好谈的了。”沈欢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 道理该讲的都讲了,至于以后会发生什么,已经和他没有关系了。 李凤仙低下头没有说话,当初她跑出林家时,真的很伤心,但和李老夫人聊完天以后,她便冷静了下来。 无论是医术还是爱情,都存在着竞争。 竟然是比试,那么她就一定要做赢的那个! “后会有期……”沈欢道了声别,就准备离开,可没走两步,一个中年人便把他给拦了下来,“沈医师请留步。” 从相貌上看,中年人和李致远有七八分相似,不过脸更长一些,给人的感觉很刚毅。 “二伯。”李凤仙躬身打了声招呼。 中年人点了点头,转而看向沈欢,“李常胜,小凤仙的二伯,你可以随她一起称呼,也可以和朋友们一样称呼我李二。” 两人年龄差了一辈,李二肯定喊不得,不过二伯也不能喊,沈欢现在最不想发生的事情,就是和李家扯上关系,“李先生您好,找我有事儿?” “不是我找你,是奶奶找你。” “老夫人?”沈欢不由怔了一下,显得有些意外。 李常胜点了点头,“没错,她老人家在佛堂等你,快去吧。” 李老夫人找我干嘛? 带着疑惑,沈欢下意识朝佛堂的方向走去。 李凤仙也想跟上,却被李常胜拦了下来,“奶奶只让他一个人去,凤仙你留下吧,正好二伯有点事想和你聊聊。” 听到这句话,李凤仙也开始疑惑起来。 单独会面,太奶奶找他究竟想干什么? 佛堂外,虽然门开着,但出于礼貌,沈欢还是敲了敲门。 “进来吧。”李老夫人说着,也停止了礼佛,离开蒲团站了起来。 沈欢有些拘谨,毕竟面前站着的,是被誉为当今中医第一人的女医仙。 之前有李凤仙在还没什么,现在单独见面,他明显从李老夫人身上感觉到了一股压力。 沈欢尽量表现出平静的样子,“不知道老夫人找我有什么事情?” “听小四说,你拒绝接受无双匾是因为,想要在日后亲自从我手中夺走它,有这回事儿吗?”李老夫人说话时,手上的动作并没有停下,不时地捻动两下佛珠。 原来是因为这事儿,看她表情该不会是准备找自己麻烦吧? 对于李老夫人,沈欢确实有些顾忌,但顾忌不等于害怕,自己说过的话,他也绝对不会收回,“没错,我是说过这样的话。” “敢做敢认,不错。”李老夫人点头称赞了两声,紧接着话锋忽然一转,“开始吧。” 沈欢有些摸不着头脑,“开始什么?” “比试。”李老夫人说着,朝佛堂两边的药橱指了指,“这里的药比守匾擂比上的更加齐全,和凤仙比试的规则一样,互相下毒,谁先解毒方为获胜。” 本以为李凤仙就够狠了,没想到李老夫人更狠。 人的体质不同,也会导致毒药威力有所起伏。 李老夫人年已近百,这根本就是老寿星上吊,活得不耐烦了。 “对不起前辈,我自认现在的实力还不足以和您比肩,况且我对无双匾并没有什么兴趣。” 无双匾上的那种特殊灵气,已经被沈欢吸收,关于名气的东西他也不在意。 当初之所以那么说,只是想给李家一个台阶下。 “我何时说过要以无双匾作为赌注?”李老夫人说着,张开了手掌,露出了手心里的白色乳石,“赌注是这个。” 石头?难道这个就是苏璃不惜花费大量灵气,也要拿下的那块? 见沈欢面露疑惑,李老夫人冷笑一声,“不用装了,你来燕京不就是为了这块药母石吗?” “药母石?”沈欢更听不明白了。 药母他听说过,药方中被药引所引导的药材统称药母,另一种解释是根据体、色、气、味、形、性、能、力,八个方面将药材分类。 但是药母石,则闻所未闻。 见沈欢表情不似作假,李老夫人身体一僵,疑惑道:“难道孙真,从来没有告诉过你药母石的作用?” “我从未听师父讲过。” 孙真竟然没有让传人来取药母石? 既然把药王令都传给了沈欢,怎么会不交代他来取药母石。 药王的继承者,经、令、石,三宝缺一不可,以孙真的性格,绝对不会做出这种糊涂的事情。 “你不知道也不要紧。”李老夫人解释道:“就如字母意思那般,药母石乃是万药之母,只要得到它的认同,在熬药时只需清水加药引,便可熬出你想要的汤药。” 按照这种说法,药母石就等同于一个随身药橱,根本不需要亲自采药配药。 沈欢潜意识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想起苏璃的态度,以及李老夫人的地位,他已经信了八九分。 这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没什么用处,可对医者来说绝对至宝。 尤其是对沈欢来说,如果得到这块药母石,就能够实现量产古方神药。 而且认主以后,既不怕人偷,也不怕被有心人,偷走那些古方。 《药王经》里的丹药房子配上药母石,根本就是无敌的组合啊! 难怪苏璃会说,无论花费多大代价,也要将药母石弄到手。 虽然沈欢眼中的贪婪只是一瞬,但仍旧被李老夫人捕捉到,“现在你同意比试了吗?” 沈欢深吸了口气,尽量让自己激动的心情平复,“开始吧。” 最初因为治疗的病人少,不知道自己的医术到底处于什么水平,经过与李凤仙的比试,他已经可以肯定,自己绝对担当得起神医这个称呼。 李老夫人虽然厉害,但有《药王经》在,想要胜她也不是全无可能。 沈欢渴望得到药母石,不过出于对老夫人的身体考虑,他并没有调制太烈的毒药。 两人速度极快,几乎同时将毒药调好。 李老夫人没有二话,直接将毒药饮尽,轻描淡写道:“该你了。” 沈欢也没迟疑,可毒药入腹后,脸色直接变得煞白。 他感觉自己饮下去的不是毒药,而是岩浆! 不及反应,腹内便已经翻天覆地,沈欢直接喷出一口毒血,半跪在了地上! 第95章有仇不报非君子 沈欢感觉死神的镰刀已经架在了自己脖子上,他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接触死亡。 “既然是比毒,当以猛药为先,你给我下肠里针可没多大用处。”李夫人一边说着,一边将手指放在刚刚盛毒的杯沿,说话间就涌出数滴黑紫血。 当血液颜色转为正常红色时,便将手指收了回去,“看你的情况,应该是撑不了多久了。” “入赘李家或者跪地求饶,我都会给你解药。” 沈欢艰难的坐在了地上,强笑道:“对不起,我没有求饶的习惯,而且也不是一个为了活命,就会毁人一生幸福的怕死鬼。” “既然这样,那你就只有去死了。”李老夫人说着,便转身朝蒲团走去,看样子是真的不打算对沈欢施以援手。 这时,因为不放心在门外偷窥的李凤仙,匆忙跑了进来,“太奶奶不要啊!” “为什么不要?我们李家得不到的东西,其他人也休想得到。”李老夫人冷哼一声,接着道:“竟然放着凤仙你这样可人的女孩不要,真是瞎了眼!” “太奶奶,你不是说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您不会插手吗?”看着沈欢那痛苦的样子,李凤仙急得流出了眼泪,“太奶奶,我求求您放过他吧……” “放了他?”李老夫人皱了下眉头,“若是就此放过他,我李家颜面何存!” “再说,此子年纪轻轻便有如此本事,若放任成长,将来报复我离家如何?” “不会的,沈欢绝对不会报复的。”李凤仙说着,看向沈欢,眼泪直流,“你不会报复的对不对?” 好汉不吃眼前亏,身为男人就应该像小弟弟一样,该软则软,该硬则硬,所以……“有仇不报非君子!” “你、你……”李凤仙着急的说不出话来。 太奶奶随手制作的丧魂散,就难倒了无数医者,更何况现在一心想将你置于死地,除了她本人,这世上根本没人能救你啊! “好一个有仇不报非君子。”李老夫人称赞完后,面作遗憾,“不过前提是你得活着!” “太奶奶——” 李凤仙还想说话,却被沈欢打断,“犯不着求她,况且我也不一定会死!” 说着,沈欢取出两根银针,分别刺在了印堂、谭中、神阙三穴。 李老夫人诧异过后,嘴角竟然翘起了一丝笑意。 大概过了两分钟,沈欢双手握拳锤在了地上,三位穴位上的银针,被他体内的气劲震出。 同时,三缕毒血随银针迸发而出,就像丝线一般落在了地上。 “呼……”沈欢一边调整呼吸,一边掀起t恤准备擦汗。 李凤仙见他没事,心里也松了口气,同时将长手套取下,递了过去,“用这个吧。” “谢谢。”沈欢很累,没注意对方递过来的是什么。 长手套的材质非同寻常,虽然李凤仙带了很久,但质感依旧柔顺清凉,上面还带着一股若有若无的清香。 “对、对不起。”沈欢回过神时已经晚了,随着汗液从毛孔中排除的毒液残留物,早已将手套染成了浅绿色。 毒素比油脂更难清晰,这做工精致的长手套,应该是再也戴不了了。 李凤仙摇了摇头,“你没事就好。” “阳炎蚀的滋味如何?”李老夫人语气玩味道。 沈欢也没恼,面带笑意,“感觉挺不错,跟喝了闷倒驴那种度数的酒差不多,就是有点烧胃。” “有意思。” 有意思?有意思的还在后面呢! 沈欢从来不打没准备的仗,不然刚才也不会说出那种话。 虽然因为中毒能力稍减,但以现在的状态,就算李家人一起上也拦不住他。 当然,能用拳头解决的问题,都不叫问题。 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和一个老太太动手动脚,而且他也不敢。 一个普通老人,都要赔的倾家荡产,像李老夫人这样身份尊贵的,估计他这阵子赚的钱,得全赔进去。 “这局我输得不服。”沈欢从地上站了起来,顺手把李凤仙的长手套给塞进了兜里。 李老夫人挑了下眉头,“哦?那你想怎样?” “很简单,我们再比一场。”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刚才我担心您年纪大了,承受不住强劲的药力,所以选了相对柔和的毒,不过现在看来是我想多了,您老身体倍儿棒,根本无需顾虑。” 刚才李老夫人是怎么排毒的,他看得清清楚,能使出那种手法,绝对是有灵气在身。 这样的老人家,还能当是普通老人看待吗? “好,那我就再和你比一场。” 这个小家伙的性格,和年轻时的孙真,简直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想报仇就直说,非得拐弯抹角,说的正正经经。 “太奶奶,算了吧。”李凤仙完,又对沈欢道:“输了就是输了,你之前不是还对说输赢并不重要吗?” 比一次沈欢就痛苦成那样,再比一次还不得见阎王。 而且,无论是沈欢出事,还是李老夫人出事,都不是她想看到的。 沈欢笑了两声没说话,他现在没心思跟李凤仙解释那么多。 大道理谁都会说,但真正遇到却不一定会那么做,况且他并不是为了胜负,才要求再比一场。 不管李凤仙怎么劝说,两人谁也不听,全都自顾自的准备毒药。 她知道单凭自己是劝不住了,只好离开佛堂,到外面搬救兵。 李老夫人闻了一下沈欢配出的毒药,笑道:“似乎比上次要厉害一些。” 沈欢也装模作样的闻了一下,李老夫人配出的毒药,不过什么味道也没有,“直接干了!” 毒酒下肚后,两人表现的都很平静。 李老夫人是个什么情况沈欢不清楚,他自己则是用体内灵气将毒液包裹,延迟期药效发挥的同时,尝试分析组成的药材有哪些。 不过这次的毒药显然要比上次厉害,腐蚀灵气的速度,差不多和林妙诗关元穴吞噬灵气的速度差不多了。 “咳!”这时李老夫人忽然咳嗽了一声,虽然没有像沈欢那般把血给喷出来,但嘴角也多了一丝殷红的血迹,“给我下阳炎蚀?真不知道该说你……不对,不是阳炎蚀!你给我下的什么毒?!” 李老夫人的表情慌张到了极点,沈欢心中大乐,“求我,我就把解药——咳咳!” 正说着,沈欢也开始咳嗽起来,他刚刚太过激动,忘了填补灵气,让两滴毒液流到了胃里。 李老夫人面色阴晴不定,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良久之后,她拿起药母石扔进了煎熬汤药的砂锅当中。 我、我草泥马!不带这么作弊的! 第96章三宝聚,药王现(上) “你这是作弊!”沈欢气得身子发抖,要不是因为运动会加快毒药入侵的速度,他早就上前把药母石给夺走了。 李老夫人用丝巾擦去了嘴角的血液,“作弊?算不得,只不过是老婆子我手脚慢,不想到处拿药罢了。” “别忘了,就算是药母石,也要药引引导才能成药。” 她正说着,又用勺子把药母石给捞了出来,“年纪大了,这脑袋也不中用咯,忘了药母石需要先认主才能使用。” 这老婆子究竟想干什么,是在故意提醒自己药母石还没有认主吗? 现在毒素已经进入血液,再不祛毒,别说拿到药母石,小命保不保得住都是问题。 想到这儿,沈欢再也顾不得其他,连忙盘坐在地。 李老夫人这次使用的毒药,开始时并没有阳炎蚀那么强烈,但随着时间推移,痛苦程度也会翻倍增加。 第二次是第一次的两倍,第三次是第二次的两倍,以此类推,每次疼痛的时间为三分钟。 沈欢不知道接下来还有几轮,但可以肯定,等到第六轮,就算以他的体质强度,也会被生生的疼死! 这种以倍数递进式的毒药,在《药王经》中的《唐门毒经》就有记载。 类似李老夫人下的有三种,经过筛选,沈欢推测自己应该是中了九浪滔天,一共九轮,每轮持续三分钟,疼痛翻倍,使中毒者肝肠寸断。 普通人撑不过三轮就会被活活疼死,是专门对付内家高手所炼制的剧毒。 解决办法有两种,第一种,在第四轮开始之前用灵气逼出,再饮用泉眼活水,方可解毒。 前面的,沈欢都可以做到,但在佛堂中寻找泉眼活水显然不可能。 所以他只能使用第二种方法,配制解药。 其中有几味药材并非汉药而是藏药,也不知这里有没有,只能赌一把看看。 佛堂中的药材按照阴阳分为两个药橱,沈欢配齐解药后,微微松了口气,“看来是自己多虑了,既然毒药是用这里的药物配制,就一定会有解毒的药材。” “破了九浪滔天,不错。”李老夫人看到他手里的药材,称赞了一声。 沈欢一边熬药,一边笑道:“还是先破了我的毒再说吧。” 李老夫人身形一滞,“你的毒很像阳炎蚀,但又多了种截然不同的冷意,忽冷忽热很奇怪。” “谈这些没用,解的了才是硬本事。”说话间,沈欢已经熬好了解药,“看来,这局是我赢了。” 说完,他便饮下了解药。 李老夫人看着经过药母石侵泡的清水,无奈的叹了口气,“是啊,这局是我输了。” “这、这不可能!”李老夫人话音刚落,李凤仙的声音便从门外传来。 和他同样惊讶的还有李常胜和李致远两人,李家的不败神话,竟然亲自承认败在了黄毛小子的手里。 李老夫人摇了摇头,“输了就是输了,能告诉我这毒的名字吗?” “冰火两重天。”沈欢是一个正直的人,配制的毒药自然也非常的正直。 “热如灼烧,冷若寒霜……却是配得起冰火两重天这个名字。”李老夫人顿了一下,“配方是什么?” 仇报了,加上对方已经认输,沈欢也没再藏着掖着,将配方说了出来。 “将阳炎蚀、寒霜凝两种截然相反的毒药综合,妙绝!”李老夫人眼中闪烁着兴奋,可能是因为太过激动牵引毒发,她再次吐出了一口鲜血。 “奶奶!”李常胜连忙上前将老夫人扶住。 李致远也急得不行,大喝道:“沈欢快点将解药交出来。” “晚了,从我离开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分钟,毒已入髓,太奶奶没救了。”李凤仙的脑袋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自己对沈欢没有爱意,发生这种事情不是应该恨他吗?但自己为什么只是悲伤,却没有任何恨意。 李凤仙,他伤害太奶奶,从根基上打击了李家,你一直以家族利益为先,为什么不恨他,为什么! 沈欢本来是打算解毒的,但李致远的态度令他不爽,“哎呦我的耳朵怎么听不见了,难道毒没解干净?” “你别给我装蒜,来人!”李致远准备吆喝家丁助阵。 见此情况,李常胜连忙说道:“小四,别乱来!” “可奶奶她——” “胜败乃兵家常事,难道只允许我赢,而不允许我输么?”李老夫人换了口气,趁着冰火转换的时机开口。 将两种截然相反的毒药搭配成新的毒药,可不单是混合那么简单。 在不知道沈欢用什么方法将它们综合起来以前,谁也推测不出解药是什么,就连李老夫人也不例外。 玩火要谨慎,不然一不小心就会变成灰。 以沈欢现在的实力,和李家发生正面冲突,绝对是种不理智的行为。 “啪!” 他打了一个响指,对李老夫人躬身道:“方才只是和前辈开个玩笑,还请不要见怪。” 李老夫人刚想回话,忽然又吐了口鲜血,和之前不同,这次的血液除了颜色不同外,味道还有些腥臭。 李常胜和李致远都不懂医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是李凤仙,“毒已经结了?!” 解毒的方式有很多种,这种完全由施毒者掌控的毒药,闻所未闻,简直可以称之为妖术。 身为医者,沈欢还没下三滥到使用邪术的地步,不过他的确用了些小手段。 说好听点,他配制的毒药叫冰火两重天,实际上不过是用阴阳二气化解两种药力上的冲突,一下子送到李老夫人肚子里而已。 一旦放弃掌控,两种毒药变回因为药力冲突化为乌有。 李老夫人用桌子上的香茶,漱了漱口,“孙真收了个好徒弟。” “应该说我找了个好师父。”为师者最重要的是品德,而非实力。 沈欢将视线放在了药母石上,“依照赌约,这块乳石应该是我的了吧?” 其实这话说得有些厚脸皮,按照规定,他们之间只有一场比试,就算加上第二场也只是一胜一负而已。 但为了药母石,别说厚脸皮,就算不要脸都可以。 “它本来就属于你的。”李老夫人拿着药母石走到了沈欢面前。 接下来,她做出了一个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举动。 只见李老夫人单膝跪地,将药母石举至头顶,恭敬道:“药王门第十二代弟子,李思,拜见掌门!” 第97章三宝聚,药王现(下) 李老夫人的这个举动,把佛堂内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就连沈欢都有些弄不明白,之前还冷嘲热讽想要弄死的老太婆,怎么会突然之间行如此大礼。 “前辈,您这是干什么?”沈欢一脸惭愧,顺手接过药母石塞进了兜里,整个动作极其自然。 这话不仅他想问,其他人也是一样。 “说来话长……”李老夫人一脸陷入回忆的表情。 沈欢见状连忙上前搀扶,“前辈,起来说话,您一直这么着,我可是会减寿的。” 整个大厅的气氛都很怪异,就连最看不惯沈欢的李致远,都没敢随便说话。 李老夫人在太师椅上坐稳以后,说道:“孙真和我都是药王门的第十二代弟子,算起来,我得喊他一声掌门师兄。” 师父是她的是师兄,那自己就得喊她老人家一句师叔了。 想到这儿,沈欢连忙回礼,“师侄沈欢拜见李师叔。” 说完又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劲,但到底哪不对劲,一时间他又想不起来。 “算来算去咱们都是一家人,您早点儿说,我也不至于弄什么冰火两重太难啊。”沈欢客套了一句,接着道:“不过您刚才称呼我为掌门是什么意思?” 李老夫人没有回答,反问道:“还记得之前我看的那块玉佩么?” 沈欢从脖子上取下了孙老头留给他的玉佩,“您是说这块玉佩?” “没错。”李老夫人点了点头,“此物名曰药王令,只有每代掌门才有资格佩戴,难道孙师兄没有跟你提过吗?” “这块玉佩虽然是师父临终前交给我的,但他没有提过作用,就连药王门也从未谈及。”沈欢面带苦笑,师父,您老人家究竟还有多少东西是瞒着我的。 李老夫人愣了一下,“以他谨慎的性格不该如此……” 沉吟过后,她开口问道:“你能解开九浪滔天,可是因为《药王经》?” “没错。”对这事沈欢没有隐瞒。 李老夫人听到这话,又是一阵呢喃自语,“传了药王令和药王经,却没有嘱咐来燕京取药母石,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师叔,这里面恐怕有些误会。”沈欢干笑了两声,“其实《药王经》并不是师父传给我的,而是我自己找到的。” “什么?!”李老夫人先是一惊,接着问道:“能把具体情况告诉我吗?” “是这样的……”沈欢组织了一下语言,把不必要的地方删减,尽量说的简单一些,“……根据心里面的内容,师父不仅没有让我来取药母石,还交代我未将药王经悉数掌握之前,绝不允许踏入燕京一步。” 听完后,李老夫人沉默了良久,才开口说道:“既然你来到了燕京,也就说药王经的内容你已经全都掌握咯?” 沈欢干笑着摇了摇头,《药王经》森罗万象,就算以他的天赋,想要全都吸纳,至少也得十年之久。 “那你岂不是违背了师命?”李老夫人说着,竟然笑了起来,“是为了林家那个小丫头吧?” 被人说中心思,之前脸皮厚到连电钻都打不透的沈欢,竟然开始脸红起来。 “你们都先出去吧,我想和沈欢单独聊聊。” 李常胜等人很有眼色,行礼后纷纷离开,唯有李凤仙显得有些失魂落魄,出门时甚至忽略了门槛,差点摔倒。 待他们完全走出院落以后,李老夫人将视线从李凤仙的背影上收回,笑骂道:“你和孙真一样,别的本事不知道,沾花惹草倒全都是信手捏来。” 怎么看表情听语气,这李老夫人怎么像是个被始乱终弃的怨妇? 卧槽! 沈欢总算想起来,为什么第一次见到李凤仙时会感觉有些熟悉了。 是眼睛!李凤仙的眼形和师父的简直如出一辙! 这么说,李凤仙可能是师父的后代? 要真是这样,这医王世家就不该姓李,应该姓孙啊! 不对,师父德高望重,又岂是始乱终弃的薄情男,一定是自己想多了,一定是这样。 “好了,咱们谈正事。”李老夫人正了正脸色,“药王令是药王门的象征,但药母石和药王经却是药王的象征,每代药王一定是药王门的掌门,但药王门的掌门却不一定是药王。” “我不知道孙真为什么对你如此畏手畏脚,但如今三宝已聚,你便是新一代的药王。” “从你之前和凤仙的两场比试来看,你的想法已经到了成为药王的标准,方才我和你比毒,是在实验你的实力。”李老夫人叹了口气,“你的医术以世俗眼光来看,已经可以称之为神医,但距离药王活死人,肉白骨的基本条件,还相差甚远。” 沈欢差点没被呛死,活死人,肉白骨,只是药王的基本条件,那全盛时期的药王该是怎样的存在? “为了不损药王之威,以后一旦有时间就过来一趟,我会亲自指点你的医术。” 沈欢还在沉思当中,李老夫人的这些话,他只推断出了一小部分,剩下的内容一时之间很难消耗。 “怎么,看你的样子是觉得我不配指点你么?”李老夫人扳着脸,说道:“莫要以为比毒胜了我,医术便真的在我之上。” “医理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在达到一定境界之后,实力的评判标准不是掌握了多少医理,而是经验!在这一方面,我远在你之上。” 沈欢回过神后,连忙解释,“不是这样,只是您刚才说的我一时间消化不了了,同时还有一些疑惑。” “疑惑?你说。” “按照您的说法,我师父是药王门掌门,医术应该在您之上,但据我了解,他只是比普通医者厉害一些……” 李老夫人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胡说,孙师兄的医术在我们众多师兄妹当中,独占鳌头,怎么可能只是比普通医者厉害一些!” “这其中的缘由,恐怕只有他师父本人知道了。”沈欢苦笑道,自己这位师叔的性格还真是飘忽不定,之前还一直讥讽师父,现在却不让人说师父一句坏话。 “好了,你出去吧,今天我耗费了太多元气,需要好生静养。”李老夫人摆手下了逐客令。 老人家的情绪不稳定,沈欢也不便久留,道别后便离开了佛堂。 刚走没多远,他就看到在院中亭亭玉立的李凤仙,本想打声招呼,没想到李凤仙却先开了口,“太、太师叔……您和太奶奶聊完了吗?” 太师叔?这尼玛是什么称呼啊! 第98章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吗 别说沈欢听着别扭,实际上李凤仙喊着更难受。 原本两人同辈,不管结婚还是入赘都好说,现在倒好,沈欢直接成了她爷爷辈。 刚发的誓,还没暖半天,就要硬生生的吞回去。 “那个……你还是别这么叫了,各叫各的。”沈欢干笑着说道。 他不让自己改口,是因为在意自己么?如果不论辈分,让他入赘李家为婿,就依旧有希望! 李凤仙越想越兴奋,但很快有平静了下来,就算沈欢同意平辈相论,太奶奶也不会同意吧。 “如果称呼不尊,太奶奶会怪罪的。” 这丫头怎么一直认死理呢!转个弯不就过来了。 实际上这点两人很相似,就像沈欢一旦认准,就不会轻易改变,不然牛父也不会说他像头倔驴。 “你又不是药王门的弟子,没必要遵循什么礼节,说到底你年龄上还比我大一岁,不说太师叔,就算师叔辈我听着都别扭。”沈欢是有些恶趣味,但也看是对什么人,李凤仙这一声太师叔他可真应称不起。 李凤仙的表情还有些迟疑,估计一时半会儿这太师叔的名头是去不掉了。 没办法之下,沈欢只能用起转移话题这个老办法,虽然老套,但也最管用,“还是先说说,你找我有什么事儿吧。” “没、没什么……”李凤仙摇了摇头,讲话也结巴起来。 她这次来找沈欢,其实是为了收回之前的誓言,但真的面对时,又变得说不出口。 李凤仙之前一直女扮男装,恋爱这个词语距离她实在太远。 离开佛堂后,她一直问自己,为什么不恨沈欢,后来得到了答案,那就是在她心里沈欢的地位,比太奶奶还要重要。 什么样的情况才会让一个外人比亲人更加重要,甚至是曾经无比崇拜的太奶奶,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恋爱了。 爱上了这个连胜自己两次的男人,这个连太奶奶都可以击败的男人。 李凤仙身上背负太多,但说到底,她仍旧是女孩。 每个女孩心中都有一个像童话般完美的爱情,对李凤仙来说,医术高超的沈欢,就如那身披金甲战衣,脚踩五彩祥云的盖世英雄。 爱情是中很奇怪的东西,没人能够解释,有些人经历数年坎坷,才走到一起,而有些人,仅仅是因为一个回眸、一个微笑,便许诺终生。 “那……没事我就先走了。”尽管已经见了不少美女,但沈欢真正接触过的并不多。 打个比方,在电视上见再多的美女,也不如亲眼见到一个可人的邻家小妹惊艳。 说到底,就是实战和理论上的差别。 以他现在的定力,和李凤仙待久了,保不准会发生什么事情。 虽然和沈欢一起时,自己的心跳总会不由自主的加快,身体就像发烧一般滚烫,但李凤仙很喜欢这种感觉。 她想拦下对方,却无法鼓起勇气,只能看着背影呢喃自语,“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吗……沈欢说的没错,这些年为了家族,自己损失了太多东西。” 在院落中冷静了一下心情以后,李凤仙朝着佛堂走去,这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每次有心事,她总会找李老夫人聊天。 李凤仙敲了敲门,“太奶奶,我是凤仙。” “我今天很累,有事明天再说吧。” 是啊,今天太奶奶和沈欢比毒,一定很累了。 “太奶奶您没事吧?” 佛堂内传出李老夫人的声音,“只是有些疲惫,并无大碍,退下吧。” “打扰了,望太奶奶早日恢复元气。” 李凤仙说完,便转身离开。 不过,佛堂内的老夫人,并没休息,竟然正在用手机通话,“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什么问题?”听筒里传出一个怪异的声音,不男不女,应该是经软件处理过的。 李老夫人面色有些难看,“关于孙真医术只有普通医师水准,是不是你搞的鬼。” 那边传来一阵怪笑,“小师妹你还是那么可爱,孙师兄的事情怎么可能和我有关系呢,他五十年前就失踪了,我也找了很久呢。” “别这样阴阳怪气的根我说话!”李老夫人怒喝道。 对方也不生气,依旧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自从入门我就如此阴阳怪气,就算不用软件修饰也是一样呢。” “哼,这件事最好跟你没关系,不然我绝对不会放过你!” “这种威胁,你七十多年前就跟我说过了,我现在不还是好好活着吗?”又是一阵怪笑过后,那人说道:“小师妹,你已经五十多年没有关注过孙师兄的事情了,这次怎么想起向我询问了?难道又发现了他在外面的情种吗?”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啦,孙师兄的脾性你比我了解,这么多年了,还没想通——” 不等对方说完,李老夫人就挂掉了电话,手机号在界面短暂停留了一下。 如果沈欢看到,一定会惊异无比,因为这个号码,正是当初整蛊他那个神秘人的电话…… “竟然忘了怎么问怎么和药母石认主!”从李家出来后,沈欢一阵后悔,回去询问肯定是不可能了,只有等下次来学习医术的时候再问了。 “不用……我能……解释……你运气……防护罩……说话……” 这时血玉当中,又传出了苏璃断断续续的声音。 “你能不能把话说明白啊!”沈欢听着很郁闷,这些话合起来看,根本找不出有什么联系。 “看来得抽个时间离开燕京一趟,不然交流起来太不方便了!” 沈欢说着,用手机软件喊了一辆出租车。 李老夫人喜欢安静,所以李家的位置有些偏僻,地图定位加解释,废了半天劲才和司机解释清楚在哪。 沈欢等车无聊,掏出手机看起了小说,这是他刚从林逸轩那里学会,以前在他的印象中,手机除了通话也没别的用处了。 没看两页,手机便响了起来,是那个司机打来的,“到了?我就一个人啊,怎么没看到你……那你打下转向灯吧,我好找——” 这话还没说完,不远处就传来一声大吼,“看这里!” 沈欢循声望了过去,这一看,整个人都愣住。 卧槽!老道士?他怎么找到这儿了! 第99章镇灵诛邪阵 老道士上来就给沈欢来了一个亲热的拥抱,“可算是找到你了,这狗曰的镇灵诛邪阵!” 他本来就是修士,知道守护燕京阵法的名字,不足为奇。 “你怎么找到我的?”这才是沈欢最疑惑的问题。 燕京这么大,想要找一个人可不是件容易事,就拿打车软件比方,具体地点都知道了,这半天还没过来。 谈起这个,老道士也是一脸的自豪,“嘿嘿,道爷在你身上下了追猎千里香,只要在五万米的范围以内,我只要运转真就可以找到你。” “追猎千里香?你什么时候下的,我怎么不知道。” 按理说只要是药《药王经》中就会有记载,但追猎千里香这个名头,他却从来没有听过。 “就咱俩pk那会儿,我见打不过你就下了点追猎千里香,到时候只要大概知道你的方位,我就可以找到你报——”老道士正说着,忽然用手捂住了嘴巴。 我这臭嘴,一不留神,差点把真实想法说出来。 “找到你报恩!” 当时两人处于敌对状态,如果沈欢有能力他也会选择同样的办法。 “别扯淡了,你是怎么出来的?我记得当初好像忘了帮你解绳子吧?” 老道士表情更加得意起来,“我用毛虫走路的姿势滚到客厅,然后从冰箱里取了两罐啤酒,用来调动灵气,很简单就把绳子给解开了。” 沈欢不明白这种事儿有什么好得意的,但想想老道士为了出来一定受了不少苦。 “对了!道爷忽然想起来一件事。”老道士挠了挠头,“那啥,道爷出来的时候,不会开门,所以直接把门给毁了,你回去的时候记得修修。” “你来燕京时间不短了,一定知道哪里的二锅头最够劲,咱们去喝两——”老道士正说着,忽然发现沈欢的脸色有些不大对劲,“怎么了?担心有鬼怪入侵?放心,道爷我早就想到了,所以临走前在门前布了一个阵法,保证任何妖魔鬼怪都进不去。” “你咋还是不开心呢,难道老道做的还不够?就算阵法不起作用,有那狐狸精的味道在,实力低微的阴魂也不敢踏进半步。” 沈欢终于忍不住爆发,“我放你妹的心!老子不是在担心狗屁阴魂,而是怕有小偷啊!” “我还以为你担心什么呢,能住那么大别墅,还害怕别人偷那点东西么?”老道士拍了拍胸脯,“放心,我出来之前,已经把屋里值钱的古董都卖了,它们全都变成了二锅头,老老实实的待在道爷肚子里,绝对没有便宜那些匪类。” 古董也卖了?卧槽泥马,这事儿我他妈怎么跟妙诗解释啊! “那别墅不是我的,是妙诗的!” “看你脸色变那么难看,我还以为是你的呢,害得我虚惊一场。”老道士拍了下沈欢肩膀,“放心,这事儿交给我来解释,保准没任何问题。” “前辈,算我求你了,成不?别再让我放心了,我现在很放心!” 沈欢数不清老道士说了几句放心,但他已经产生了一种错觉——只要这老道士说放心的事儿,绝对他妈没一个能让人放心的。 平复心情后,沈欢打听起了正事儿,“对了,你刚刚说得镇灵诛邪阵怎么回事儿?” “你说那个傻叉阵法啊,也和道劫日有关系。”说起镇灵诛邪阵,老道士也颇为不满,“当初天尊让那些修士集合的地方就是燕京,在离开前,他们以燕京五环为边,重修了镇灵诛邪阵才离开。” “所谓镇灵诛邪阵就和字面意思一样,镇灵是指追星境以上的修士到了这里,修为都会被强行压制到追星境界,不过因为是天尊亲自指导,就算是追星境修士,每天在这里施术的次数也有限制。” “诛邪就更简单了,外面的邪物没办法进来,里面的邪物直接被诛杀。” 老道士正说着,“对了,你应该把那狐狸精也带来了吧?她死了没?” 沈欢摇了摇头,应该是血玉保护了苏璃,不然她以魂体进来,恐怕会直接灰飞烟灭吧。 “没死?看来他的发力果然强大。”老道士认真道:“兄弟,道爷跟您说句老实话,以那狐狸精原本的修为,就算放在道劫日之前,也没多人能够对付,你还是早日把她消灭为好,以免为祸人间。” 沈欢实在弄不明白这老道士哪里来的正义感,“这件事我自己有分寸,你要是真想管,咱们俩大不了再来一场。” “您说的这是哪里话,我就是提议,提议!”老道士满脸谄媚,开玩笑,无论是道劫日前,还是道劫日后,得罪药王的全都没有一个好下场。 “有没有办法,破解这个阵法?” 老道士被沈欢的突然问话,吓了一跳,“破了阵法?万万不可,若是阵法被破,燕京的龙运风水就会被毁掉。” “先不说现今懂得阵法的宿土派精英有几人,单是阵法上的那些灵石,就没办法凑齐。” 老道士仿似忽然想起了什么,“兄弟,你身为新一代药王,该不会真的想和妖魔为伍吧?我不都说了嘛,以后你的修炼之路全都交给我,不必再依靠那狐狸精!” “我只是想问有什么方法可以暂时破解阵法的效果,而不是毁去整个镇灵诛邪阵。”沈欢就闹不明白了,为毛这世上总有那么多脑洞大到不可思议的人。 “嘿,我还以为你说什么呢,原来是这个啊!”老道士大松了口气,“方法很简单,运转避阵诀就可以做到,不过时间只有半个小时,一天只能用三次。” “不是道爷跟你吹,这避阵诀除了我们这些名门弟子的,其余人一概不会……” 沈欢没好气道:“少废话,快点把避阵诀说出来!” 得到避阵诀以后,沈欢总算明白苏璃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了。 打个比方,如果将镇灵诛邪阵看成覆盖整个燕京的信号屏蔽器,那么避阵诀就是自造信号塔。 利用灵气在周身形成一个防护罩的存在,就可以让范围内的镇灵诛邪阵失去屏蔽效果,但压制效果仍旧存在。 由于此口诀是由老道士嘴里的天尊所创,使用起来花费不了多少灵气。 知道沈欢是和狐狸精说话,老道士很有眼色的退到了一旁。 沈欢刚刚使用避阵诀没一会儿,苏璃的声音便从血玉中传了出来,“憋了这么久,老娘终于能说话了!” 感叹完以后,苏璃又变成了一个娇媚的女子,“小帅哥,快把你的神农石拿出来,让姐姐看看!” “什么神农石?”沈欢一时间没明白过来她再说什么。 苏璃翻了个白眼,“就是你从老太婆手里得到的那块石头!” “神农石?不应该是药母石吗?” 第100章无价之宝,神农石! “什么药母石,这分明就是神农石!”苏璃从血玉中伸出了洁白的玉臂,“没错,是神农石,不过还是初始状态。” 沈欢有些听不懂了,按照李老夫人的说法,药母石和《药王经》、药王令一样,都是从药王门创建时便传了下来。 怎么到了苏璃嘴里,反倒成了神农石,而且她语气如此肯定,应该没有说谎。 反正不管药母石还是神农石都只是称呼而已,重点是沈欢现在还不知道使用的方法。 “我感应过,这上面没有灵气,按照李老夫人的说法,需要认主以后才能使用。”沈欢顿了一下,接着说道:“现在认主的方法我还不知道,你能不能先说说这药母石,除了李老夫人说的那种作用以外,还有其他作用吗?” 苏璃摆了摆手,“那个老太婆说得只对了一半,如果是全盛时期的神农石当然有那种能力,但初始状态的神农石,在没收集灵药以前,和普通石头没有区别。” 初始?全盛?这都哪跟哪啊。 苏璃看出了沈欢的疑惑,解释道:“神农石内自有一片空间,可以移植任何植物入内,只要灌溉灵气,里面的植株就会翻倍增长繁殖。” “初始神农石的空间只有一亩大小,想要开辟空间,就得灌溉灵气,它的升级模式和修者相同,达到顶级所需要的灵气和早就一个飞仙境道修的灵气差不多,前提是持有者先一步达到飞仙境。” “当你收集所有药材,并且培育出成片的药田后,你手里的这块神农石,就可以达到所谓药母石的程度了。” 听完解释,沈欢感觉自己的头都大了。 自从把林妙诗治好以后,他对修炼便没了多大心思。 修炼耗时耗力,反正现在已经够用,无需去浪费那些不必要的时间。 如果按照苏璃这个说法,他不仅得修炼,还得比其他人付出双倍的努力,不然神农石永远也没办法成为药母石的一天。 沈欢之所以迫切想要得到药母石,就是看中了包含万药的功能,苏璃的话相当于拉了条瀑布从他头顶浇了下去。 “你小子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习惯什么时候能改改?”苏璃没好气道:“你知不知道在道劫日之前,神农石是所有族群追求的至宝,有了它就等于有了一个移动药库。” “道修也怕死?”在沈欢印象里,道修都是追求仙道的存在,动不动就出来个长生不死。 医者追求神农石倒好解释,道修来参合干嘛? 如果不是因为防护罩太小,苏璃绝对会飞出来给沈欢一巴掌,“这世间有何人是不怕死的?说的难听点,你们人族道修,都是些怕死鬼,不然追求那长生不死作甚。” “道修界也有类似医生的职位,名为丹师或者炼药师,除去救死扶伤的丹药以外,还有一些能够增加修为的丹药。”苏璃忍不住感叹道:“如果有人得到了完美形态的神农石,再找到一个仙品丹师,只需数十年,便可飞升成仙。” “增加修为,是灵气么?” “可以这样理解。” 沈欢眼中闪过一丝精光,之前他一直将《药王经》中的黄白丹论当成类似千金翼方的药方来看待,一直没有细看。 按照《药王经》包罗万象的规则,黄白丹论一定存在着增加修为的丹药。 完美状态的神农石搭配《药王经》,再加上他这个圣手,岂不是说可以量产仙人? 他之前不追求修为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担心自己有早一日飞升成仙,林妙诗却还是凡人,眼睁睁看着伴侣老去却无能为力。 量产古方算个毛线啊! 只要等哥哥收集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药材,到时候拉着一卡车的仙人,分分钟灭掉东瀛一雪国耻! 苏璃总说沈欢得了便宜还卖乖,实际上她也有一个习惯,就是总在关键时刻颇沈欢冷水。 这不,看见沈欢那得意忘形的样子,冷水又来了,“别臭美了,一切等你把药材收集齐再说吧,先不谈那些闻而不见的灵株,就算你们凡人划分的药材,也有万种之多,等你收集全,差不多也该百年之后了。” 沈欢的脸色发生了些变化,不止是因为苏璃。 收集问题暂且不谈,这世间已经有不少药物绝迹,只留下了一些标本传世,如果神农石只能装活物,造仙计划就可以彻底抛弃了。 “神农石能装死物么?” “只要是植物,不管死活,都能移植,就算是标本也能变成活的重新繁殖,不过……”沈欢的笑容还没挂在脸上,苏璃的话锋便猛地一转,“在道修界药物一共分为凡、珍、灵、仙四品,神功石也是一样,要达到相应级别,才能使药材起死回生。” 沈欢手里的神农石还是初始状态,也就是凡品,需要注入一千股灵气,才可以升级到珍品。 这点很容易做到,因为升到珍品的灵气,完全可以从古董上摄取。 想要升级到灵品,就有些麻烦了,只有追星境的灵气才可以。 “说了这么多,你还没告诉神农石的认主方法呢。”沈欢现在才想起来,在神农石没有认主之前,一切都只不过是空想罢了。 “方法很简单,平躺后将神农石放在头部,然后运转真气,如果神农石认同你,就会主动吞噬你一缕神识,将你认为主人。” 沈欢的脸皮还没厚到,随便就往大街上躺的习惯,将神农石装回了裤兜。 尽管如此,他的思绪依旧停留在神农石上。 量产仙人做不到,量产古方上面的那些奇药总可以了吧? 不过现在神农石只有一亩良田,选择药物时一定要谨慎,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第一需要太多钱的排除,这些钱还要留着在奇药量产后开公司使用,第二太难得到的排除,因为马上就要开学,他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开学后更是少之又少。 经过一番考虑,沈欢终于有了打算,那就是先移植武夷山大红袍的母树! 它虽然被保护了起来,但以他的身手,深夜潜伏移植也不是全无可能。 不需要钱,也不需要大量时间,而且益寿茶除了武夷山母树大红袍这个药引以外,其他药材并不算难寻。 然后用益寿茶的盈利,去购买其他药材,这样就轻松多了。 这时沈欢叫的那辆出租车终于来了,他拉着老道士直接上了车,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在开学之前量产益寿茶! 第101章就差那么一点 回到林家后,沈欢先去找了老爷子,说了下武夷山之行的想法,至于究竟是为了什么事,他也没有明说,毕竟在事情没有确定之前,全都是纸上谈兵。 两人谈完后,林老爷子看着老道士,向沈欢问道:“这位道长是?” 由于太匆忙,沈欢也没有帮老道士打理,他现在的样子和之前差不多,恩,鞋子总算穿齐了。 不等沈欢开口,老道士便开始了自我介绍,“道爷乃太乙金光门第十六代掌门人玄阳子——” “玄阳子大师我认识,你和他有点不一样。”林老爷子说得已经很隐晦了,要不是看在沈欢面子,他早就派人把这邋遢的老道士给赶出去了。 “你这人,等我把话说完啊!”老道士又把之前的话重复一边,“玄阳子的师弟,屠宰子!” “刚才道爷听说你认识我师兄,那咱们就是一家子人了!”老道士一点都不面生,完全是一副自来熟的模样,“我看你这宅院挺大,弄两壶好酒出来尝尝呗。” 林老爷子被弄得有些哭笑不得,玄阳子他见过,浑身正气,道骨仙风,没想到其师弟却是这幅模样。 “来人,给兔崽子大师,拿几壶好酒过来!” “屠宰子,不是兔崽子,取自屠魑魅,宰魍魉之意。”被人喊错道号,老道士颇为不满,“看你的样子像个文化人,怎么连屠宰和兔崽都分不清楚呢!” 分得清楚才怪! 任谁听到这道号,都会下意识听成兔崽子吧。 两人年纪差不多,林老爷子没办法摆长辈的谱,一时间尴尬不语。 沈欢见状,连忙开口缓解气氛,“前辈,你这道号很容易被人误解,不如把俗家名字告诉我们,以后也好有个称呼。” 说起来也搞笑,两人认识的时日不短,他到现在都还不知道老道士唤什么。 “俗、俗家名字?那东西早在道爷踏入道门的时候就抛弃了!”老道士的面色变得有些古怪,“免贵姓李,你以后就喊我李道长吧!” 沈欢让李老道留下和李老爷子聊天,他则前往林妙诗的闺房。 发现房间没有锁门后,他就悄悄的走了进去。 卧、卧槽,这他妈什么情况?! 沈欢一进去就傻眼了。 只见林妙诗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住了整个身子,时不时颤抖两下,还伴随这一些粗重到极点的喘息声。 难道她在……不可能,妙诗怎么可能做那种事情,再说,以现在的关系,有特殊需求也应该找我啊! 沈欢摇头将龌蹉的想法甩了出去,走进几步,刚想喊人。 被窝里忽然伸出一只玉手,扔出了一片卫生纸,上面还有些晶莹剔透的粘稠液体。 草,她竟然真的在做那种事情! 沈欢感觉脑部一阵缺氧,就愣神这会儿,又是几个纸团扔了出来。 他再也无法忍受,一把将被子抽开。 哼,平时亲个嘴都抗拒,现在被我逮到了吧?今天一定要告别处男身! 沈欢心里想着,就准备说出来,可是当被子下的画面呈现在眼前时他又傻了。 和想象中的画面完全不同,林妙诗没干那种事情,而是眼泪哗哗的看韩剧! 纸巾上的液体也不是他想的那种,而是鼻涕! 妈的,沈欢真想给自己一耳光子,妙诗冰清玉洁,怎么会做那种事情呢! 不怪世界太肮脏,只怪自己太污啊! “沈、沈欢?!”林妙诗发现沈欢后,连忙把笔记本盖上,“你进来怎么也不打声招呼呢!” 沈欢平复了下心情,干笑道:“见门开着,我就直接进来了……不是我说你,这大白天的,看个电视剧至于钻被窝里看吗。” “你全都看到了?”林妙诗脸一红,将脸蛋埋在膝盖处,羞的不敢见人。 完了,完了,他看到了怎么办?不,自己不能慌张,上次他发现后也没朝学习恋爱经验的方面想,自己一定要淡定,淡定! “就看一点,还是上次那电视剧?”沈欢顺势坐在了床边。 林妙诗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你来找我什么事?李家的事,解决了?” “解决了。”沈欢简单的把经过说了一下,然后说出了此行的目的,“我今天下午,要去建安一趟。” 林妙诗不解道:“去建安做什么?” “现在先不告诉你,等回来后一定会给你个惊喜!”沈欢笑着说道。 等医药公司成立,给妙诗一个ceo的位置,她一定会很开心吧? 林妙诗没想到沈欢去建安竟然是为了自己,心中不由一暖,但脸上还是装出一副冷冰冰的样子,“我又不需要什么惊喜。” “是么?”沈欢说着,猛地将林妙诗扑倒在了床上,“妙诗,咱们都认识这么久了,要不今天把事儿办了?” “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林妙诗脸蛋红的不成样子,看得沈欢心中泛起阵阵旖旎。 “就是那种事情啊。”其实沈欢也有点说不出口,脸皮薄厚要分什么情况。 如果他是一个久经沙场的老手,说起这事儿,绝对是连眼睛都不眨。 林妙诗还想拒绝,沈欢一咬牙,对着嘴巴就吻了过去。 这种事情,男人一定要主动。 双唇接触,林妙诗感觉身体一阵酥麻。 沈欢这边也是一样,小沈欢恨不得顶开拉链,来个大杀四方。 之前接吻时,他都比较老实,不敢做别的事情,见林妙诗没有反抗,他的胆子也大了起来。 手朝着某处圣地慢慢移去,碰触时,林妙诗的身子明显颤抖了一下,就像是触电了一般。 两人呼吸逐渐沉重起来,还伴随着一些唾液声。 “不、不可以!” 沈欢刚刚解开衬衫的第一个扣子,就被林妙诗推开,也不知她哪来这么大力气。 “怎么了?”沈欢一边调整呼吸,一边可怜巴巴的说道。 刚才进展挺顺利的,怎么在关键时刻掉了链子! 林妙诗趁机用被子将自己盖住,“总、总之就是不可以。” 这种情况下想做那种事情,肯定是没机会了。 反正迟早是自己的,不能急于一时,太着急把人给吓跑就不好了,而且现在最重要的是去武夷山移植母树,量产益寿茶。 想到这儿,沈欢摸了下鼻子,“那我先走了,等回来,一定会给你一个惊喜。” 等他离开后,林妙诗将头从被窝里探了出来,脸上的红云还没散,只是眼神却有些复杂,有羞涩、有喜悦,但更多的却是绝望,犹如被打入十八层地狱般的绝望! 第102章母树大红袍?假的! 夏季是旅游旺季,武夷山的游客自然也不会少。 沈欢本来打算自己一个人来,但李老道死皮赖脸非得跟着,还说要效犬马之劳,实在没办法,只能把他也带了过来。 天游峰和九曲溪竹排漂流,是武夷山最著名的景点,不过沈欢心不在此,直接赶往九龙窠观察地形,说难听些的就是踩点,毕竟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并不怎么光彩。 峡谷峭壁连绵,逶迤起伏,九形如龙。 石径两侧满是武夷岩茶,可以闻到淡淡的清幽茶香。 除了上面的两个景点,九龙窠的游客也不算少,毕竟想一观茶中之王的不止沈欢一个。 母树根植在峡谷最深处的峭壁上,旁边石壁写着“大红袍”三个红字。 为了确保不出现失误,沈欢特地翻查过资料。 表面上母树一共六棵,但实际上只有三棵称得上母树大红袍。 其余三棵分别名为奇丹、雀舌、北斗,被称为纯种大红袍。 观察完地形后,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几十米的高度,光凭蛮力很难上去。 周边保护措施做得很好,加上人员看守,计划施行起来有些困难。 李老道兴奋半天了,“想好怎么弄了没?” 沈欢真有些摸不准这老道士的虚实,这还是那个嘴里嚷嚷着斩除妖邪的正义之士吗? “别这么看我,少个一株两株又不会死人。”李老道咳嗽了两声,“偷溜上去难度太大,要我说,你就先配制些迷香,把他们弄晕后,我们再慢慢弄。” 老道士不爱品茗,但玄阳子经常提起,所以他得知沈欢出行的目的后,就非得跟来,好弄一些到自家师兄面前炫耀。 “先回去再说。”沈欢摇了摇头,迷药的法子虽然简单,但他这次并不想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就算没被抓到,到时候益寿茶发行也会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由于太过匆忙,他还没来得及让神农石认主。 苏璃说过,神农石自有灵性,若得不到认同,就无法使用。 除了时间上的原因,实际上沈欢也有些担心,自己无法让神农石认主。 为了避免在认主过程中受到打扰,沈欢特地订了两个房间,等李老道回房后,他便按照苏璃所说的方法,尝试让神农石认主。 当开始运转真气时,沈欢的感觉就像是有人在为自己做头部按摩一般,舒服到了极点。 这应该表明神农石接受了自己吧? 正想着,沈欢感觉眉心忽然一痛,好像被针扎了似得,不过这种感觉一瞬即逝,很快便又重新恢复了那种舒适放松的状态。 同时,他发现,自己的神识竟然可以探入神农石之中。 里面的情况和苏璃说的大致相同,里面空无一物,只有一亩大小,土质呈嫩绿色,周围围绕着浓不可透的白雾。 “呼……”确定认主后,沈欢大松了口气,同时呼唤了苏璃一声,“我需要怎样才能把灵株移植进去?” “只需要动下念头就可以了,不必担心被人发现痕迹,神农石移植的结果,在普通人看来就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 苏璃说着幻化成魂体,飘了出来,“憋了那么久,还是出来舒服,什么时候到的,你也不跟姐姐说一声。” 沈欢一心还在母树上,“峭壁大概有几十米高,以我现在的身体,也没办法以一马平川的方式上去,用迷药,我又怕横生枝节,你有没有好的办法。” “这点小事儿就把你难倒了?”苏璃摇头叹息道:“我怎么会有这样蠢的同伴。” “有办法就说,老埋汰我有意思么!”沈欢顿了一下,补充道:“不准说,杀了多简单。” “姐姐可是淑女,淑女怎么会随便打打杀杀呢!”苏璃拍了拍胸脯,一时间波涛荡漾,“你的眼睛有魅惑能力,只要将看守的人控制住,还愁没有办法?” 苏璃可谓一语惊醒梦中人,沈欢豁然开朗,对啊,只要利用天眼的魅惑能力,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不过只有三分钟,我还得想办法,怎么才能快点做完一切。” “说你蠢还真蠢上了!”苏璃白了沈欢一眼,“单凭蛮力自然上不去,不过只要懂得轻功身法,上下采摘轻而易举。” “姐姐这儿正好有一套我们狐族的身法绝技,灵狐步。”苏璃轻抚发丝,摆出一个诱人的姿态,“你想不想学呢?” “你他妈问得不是屁话吗,赶快教我啊!” “这么粗鲁,姐姐好怕呢。” “……” 经过一下午的修炼,沈欢已经完全掌握了灵狐步。 灵狐步步伐诡异,优势在于闪躲回击,攀岩登高稍有不足,不过现在除了它,沈欢也学不到别的身法,只能凑合用了。 入夜后,沈欢和李老道直接赶往九龙窠。 “留我把风,有没有搞错啊!”李老道对于沈欢的安排颇为不满。 “你愿意就留在这儿,不愿意走人!” 虽然老道士的修为比他高不少,但对于他的人品沈欢很不放心。 一听这话,李老道连忙笑道:“别生气,你说什么就什么,我就是发个牢骚,发个牢骚而已。” 按照原计划,沈欢利用灵狐步,闪现到看守人身前,魅惑住以后,二话不说,直接朝母树所在奔去。 几十米高的悬崖峭壁,如履平地,没一会儿就到达了目的地。 沈欢刚想用意念召唤神农石,移植其中一棵大红袍时,苏璃忽然开口道:“不对劲!” “什么不对劲?” 苏璃解释道:“这不是母树大红袍。” “大姐,你能不能别乱开玩笑,如果这还不是母树大红袍,这世界上就没有母树大红袍了。”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苏璃神情认真,“姐姐虽然不爱品茗,但未被封印之前,也来过武夷山,当时寺里僧人给我送的大红袍,并不是从这里采的。” “你确定?”沈欢有些慌了,按照这说法,这峭壁上的大红袍岂不是假的? 他曾经试验过,用其他武夷岩茶配制出的益寿茶是没有作用的。 “我确定,这几株茶树虽然很像,但并不纯正。” 该死!如果这都不是真正的母树,那真的母树到底在什么地方? 第103章败家神器 魅惑的时间只有三分钟,若三分钟内没有找到真正的母树,看守人就会清醒,到时通过对讲机,找来其他帮手,就算有魅眸也没用。 沈欢还是有些迟疑,母树大红袍在什么地方,只要爱茶的人都知道,现在苏璃却说这是假的,如果真是假的,国家花费那么多力气保护它干嘛。 拼了!不管真假,先移植再说! 沈欢一咬牙,就准备移植母树。 “等一下!”苏璃看出了他的意图,连忙阻拦,“现在神农石空间狭小,用一分则少一分,你最好考虑清楚。” 在她看来,将母树大红袍移植到神农石当中并不划算。 首先它不是药材,用得到的地方,也只有益寿茶,比起可以增加修为的灵药,它就是垃圾! “你现在最重要的是增长修为,移植大红袍不过是为了增加流动资金,方便采购稀有的灵药,千万不要本末倒置!” 听到苏璃这些话,沈欢心里的冲动减轻不少,但并没有完全打消念头,“你说它不是母树,那真品母树究竟在哪里?” “当时是僧人直接给我的,究竟在什么地方,我也说不清楚,但这几株绝对不是真的。”苏璃的语气很肯定。 来之前沈欢从未考虑过真假问题,看了下时间两分钟已经过去,再找不到就只能离开了。 不行,得走了! 就在沈欢准备离开的时候,苏璃忽然开口道:“我想起来了!当初那个主持曾经说过,上为次下为珍,应该就在这附近!” “下面?”沈欢回头看了看,除了那几株纯种以外,再也没有别的植株,“你是不是记错了?” “不会有错……”苏璃说着,咬了咬牙,“姐姐就再帮你一次!” 说完,她幻化而出,漂浮在空中,嘴中轻喃着什么。 大概过了十来秒,她指着不远处的路边,位置在崖壁之下,“就在石土之下,虽然只剩下枯死破烂的根茎,但只要移到神农石就有起死回生的机会。” 再有半分钟,魅惑就会失效,沈欢也管不得那么多,飞跃而下,下去的同时,顺手摘了几片被苏璃否定的母树大红袍。 “嗯!”落地后,沈欢忍不住发出一声闷哼,虽然身体经过筑基强化,但从几十米的地方直接飞跃下来,对他也造成了一些伤害。 “深两米左右,直接用神识控制神农石收取就好了。” 慌张加上第一次使用神农石,沈欢废了老半天劲,才将干枯的根茎移到里面。 “值夜班真受罪……”这时看守人已经从魅惑的状态中走出,他一边感叹着,边拿出香烟提神。 刚把烟点着,他就发现有些不对劲,猛地朝沈欢所在的方向看去,“什么人?出来!” “别紧张,用灵狐步开溜,他发不了现你。”苏璃安慰道。 其实不用她开口,沈欢也会选择这么做。 他之所以怕引起骚动,是怕人发现母树大红袍少了一株,现在他只采了几片叶子,就算被发现也不用担心。 夜里光线不强,看守人只能朝着手电筒的方向去看。 “嗖——” “什、什么声音?!”沈欢从旁经过时,把他吓了一跳,拿着手电筒到处乱照。 等到平静后,看守人才敢睁开眼睛,朝四周看了看,虽然没了声音,但他依旧有些害怕,“妈的该不会是有脏东西吧?不行,得把小李他们喊过来。” 自言自语时,他用手电照了一下母树,确定无碍后才把心放下。 …… 把风的李老道一看沈欢过来,急忙问道:“到手没?” “先回去。”沈欢脚步并没有停下,直奔订房的山庄。 进屋后他直接将门反锁,把李老道给挡在了外面。 “卧槽,就算要睡觉,你他妈也得告诉道爷东西到手没啊!”李老道着急了,他在把风那会儿,可是想了不少炫耀方法,谁知道现在却是这么一个情况。 喊了半天,也不见沈欢回答,李老道只好回自己房间。 沈欢用灵气疗伤过后,将神识入侵到了神农石当中,“这破根烂茎就是你说的真品母树?” 眼前这棵母树大红袍的根茎有些惨不忍睹,干枯不说,还缺了不少地方,若不是用神农石移植,恐怕挖出来都成一段一段了。 “应该没错。”苏璃的声音有些虚弱,放在以前别说一个寻灵诀,就算十个她也一点事儿没有,但现在这个状态下使用寻灵诀,对她的消耗实在太大了。 “只要注入灵气它就会复活么?” 苏璃没有力气说话,算是默认了。 沈欢正准备往里面输送灵气,忽然白雾之中飘出一缕青光,落在了上面。 紧接着,它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直到变成小树苗才停止。 “我还没开始输送灵气呢,这是怎么回事儿?”沈欢忍不住疑惑道。 苏璃的状态也恢复了一些,开口解释道:“用来升级的那些灵气并没有消耗,而是储存在了神农石当中,当有灵株移植后,它便会以一个时辰一缕的速度,来滋养植株。” “一个时辰一缕,也不算太多……”沈欢正说着,眼睛猛地一怔,“卧槽,一株一天十二缕,量产益寿茶至少需要十株,这样每天就是一百二十缕!” 这还只是益寿茶,别说以后将天下万药收集齐全,就算这一亩地,也不是沈欢能够消耗起的。 比起钱,沈欢更需要灵气,现在一看,这神农石那是什么赚钱利器,根本就是败家神器啊! “不要想太多,神农石的灵气是可控的,只要下令就会停止,植株成熟后也会自动停止。” 听到苏璃这话,沈欢心里稍微好受了一些。 目前他的灵气来源还不算单一,但也并不乐观。 古董灵气来源最快,但总有坐吃山空的一天。 修炼灵气来的最稳定,但速度上差了太多。 看来等益寿茶量产后,自己要尽快炼制增加修为的丹药了。 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先看看这母树大红袍是不是真的再说。 “母树大红袍需要多少灵气才可以达到成熟状态?” 苏璃想了一下,“应该只需要四到五缕就够了,它珍贵是在稀有,不是药力。” 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荼而解之。 荼便是茶,沈欢可不敢小瞧母树大红袍的药用价值,他小心翼翼的调动灵气,朝着真品母树大红袍输送而去,但灵气刚刚脱离天眼,他就傻了。 草,自己怎么把这种灵气送进去了! 飘入神农石的,不是普通青色灵气,而是当初在无双匾上吸收的淡金色灵气。 等他回过神时,淡金色灵气已经完全融入了根茎大红袍当中…… 第104章惊喜一波接一波 这些淡金色灵气加起来有一千多缕,无论是古董灵气还是经过筑基强化的青色灵气,与其都没有冲突,像是一种单独的存在。 之前沈欢想研究研究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一直没有时间。 惊恐不是因为心疼,毕竟淡金色灵气有一千多缕,他担心灵气不同,会使这株根茎大红袍发生一些无益的变化。 两者融合时,发出一阵金色的光芒,等光芒消失后,这株大红袍竟然直接成长为完全状态,树枞将近一米,神农石本身也多出一股大红袍独有的桂花幽香。 不是说需要四到五缕,才可以成长为完全状态么? 难道一缕淡金色灵气,等于五缕普通灵气? 这些问题还没得到解决,沈欢就发现,在这颗母树蔓延出的根茎上,又生成一颗新的茶树苗! 按照这个速度,岂不是很快就能拥有一亩根茎大红袍?! 沈欢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当年20克母树大红袍,就拍出了十六万的高价,要是将新鲜的母树大红袍,拿出来拍卖,恐怕…… 他已经不敢再想下去,不行,要冷静,一定要冷静,先确定这大红袍到底是不是母树再说。 来之前,他就准备好了配制益寿茶的材料。 益寿茶算是中药冲剂,不需要熬煮,倒是省了不少时间。 泡好后,沈欢轻轻尝了一口,身体忍不住开始颤抖起来,是真的!而且效果比古方记载上的还要好! 如果长期饮用,别说延长寿命,恐怕对身体素质都会有不小的强化。 古方上的益寿茶可没有强化体质的能力,莫非是因为淡金色灵气改善了这株母树大红袍的药效? 想到这儿,沈欢又取出一些茶叶,然后将顺手采来的母树大红袍,分别冲成茶叶,开始品尝起来。 由根茎重生的大红袍,无论香气还是口感,都远在母树大红袍之上,并且就算不搭配其他药材,也能给身体带来一些好处。 不管这株大红袍是不是真品母树,其价值都完全超越了名义上的母树大红袍,甚至称为稀世之珍都不为过。 大红袍属乌龙茶,而乌龙茶在众多茶类中的药用价值最高。 除了降血脂、防癌症,还可以用在减肥美容方面。 这么看的话,根茎大红袍不仅可以横扫老人为主的养生保健市场,就连女性减肥养颜的市场也可以霸占! 为了确保是淡金色灵气起到了作用,沈欢又使用普通灵气,对另一株根茎繁殖的大红袍进行催化生长。 经过比较,普通灵气催化的那株比母树大红袍要好上不少,但对身体方面的效用,并没有进化版根茎大红袍那么强烈。 果然,确定想法后,沈欢没有急着用金色灵气,再次制造进化版的根茎大红袍。 一是因为他现在还没确定淡金色灵气会在什么样的古董上出现,必须要谨慎使用。 二是因为神农石现在的空间有限,如果全都种植成进化版根茎大红袍,到时其他灵株便没了位置。 “狐狸精,跟你说件事。” 虽然嘴里依旧是狐狸精、狐狸精的喊个不停,但在不知不觉中,沈欢早已将苏璃当成了最信任的人。 听完后,苏璃的美眸当中满是诧异,她之前对人类道修并不算太了解,在得知人类道修不可以随意吸收古董灵气后,就明白沈欢很可能走上了一条与普通道修截然不同的道路。 她考虑了一会儿,提议道:“你尝试一下,淡金色灵气,能不能转入丹田。” 转入丹田?! 只是四个字,沈欢便明白了话里的意思。 如果淡金色灵气,可以转入丹田,岂不是说只要有足够的淡金色灵气,他就可以像筑基一般简单,快速晋升追星境界?! 经过试验,沈欢的神色已经不足以用激动来形容,“阴阳二气的数量以相同数目增加了!” 苏璃则比较淡定,“试试转化为天眼灵气。” “也成功了!”这时沈欢的声音已经开始颤抖,“淡金色灵气的数量转化完毕后,我差不多可以踏入追星境!” “别那么猴急,你接触古玩时间这么长,只有李家无双匾的灵气是淡金色的,可见其珍贵程度,先留着,姐姐觉得用来培养灵株,比转化灵气更加划算。” 苏璃的话,让沈欢冷静了下来,“没错,我必须加快节奏,只要有了资金,就可以收集其他珍贵药材,让自己飞速晋级!” 黄白丹论中的炼气散,使用珍品药材就可以制作,虽然效果没那么夸张,但只要批量炼制服用,便可以弥补质量上的不足。 “奇怪,我记得刚刚明明采了不少,怎么茶叶还是如此茂盛。”沈欢的神识还停留在神农空间内,发现进化版根茎大红袍的变化后,他又采了一些,将视线停留在上面没有移动。 大概过了三分钟,白雾中飞出一缕灵气,没入了茶树之内,被采摘的茶叶竟然重新长出。 而另一株繁殖的大红袍,却没有这样的效果,看来淡金色灵气改善的不仅是品质。 按照这样的复原力,进化版根茎大红袍,已经完全没有在浪费淡金色灵气来进化其他大红袍。 为了便于分辨,沈欢将进化版根茎大红袍称为仙品大红袍,其繁殖的后代命名为超品大红袍。 超品大红袍,虽然没有仙品大红袍那么神奇,但已经完全超越母树大红袍,用来制作益寿茶绰绰有余。 至于仙品大红袍,他决定用来压轴。 接下来沈欢都在拟定以后的计划,直到李老道拍门,才发现天已经亮了。 “小子,都一晚上了,你总该告诉我,母树大红袍到底到没到手了吧?” 因为这事儿,李老道也是一宿没睡,不过以他追星境的实力,就算十天半个月不合眼也是小意思,所以脸上除了着急,没有表现出任何的疲惫感。 沈欢将早就准备好的超品大红袍递给了他,“到手了,过程有些复杂,昨天有急事儿,所以才没给你。” “嘿嘿,够兄弟,一下子给道爷这么多!”李老道搂着茶袋,就差没亲两口了,“你摘了不少吧?我估计那群人看到后,估计得气死!” 沈欢随口道:“也就一两株吧。” “才一两株,不算——”李老道正说着,瞳孔猛地一缩,“我靠,一两株?母树大红袍总共才几株!咱们还是快开溜吧,免得吃牢饭!” 就算老道士不说,沈欢也会立马赶回去。 现在万事俱备,只差一道东风,而那道东风……就在燕京! 第105章身冷嘴干沙眯眼 “沈医师……” 沈欢在林家已经成了熟面孔,一些做杂工的家丁,见面都会打招呼以示礼节。 他让李老道去跟林老爷子打招呼,自己则朝着林妙诗的闺房走去。 “妙诗,告诉你件好消息。”为了避免上次的意外,沈欢还没进门就开了口。 林妙诗轻轻将笔记本合上,应该又是在看韩剧,“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回来。”沈欢说着,就想把佳人搂在怀里。 随着两人关系越来越亲近,林妙诗反而比以前害羞了不少,只是搂搂抱抱,脸上就多了两抹绯红,“现在天气热了,我一点都不冷。” “可是我冷啊。”沈欢很配合的睁眼说瞎话。 “被人看到……不好。” “这屋里只有你和我,没人会来偷看的。”说着,他故意板了板脸,“再说了,咱们也不怕看,关于你我的事儿,林爷爷早就同意了。” 林妙诗一愣,表情很是意外,“爷爷他……同意了?” “咳咳。”沈欢干笑两声,“虽然没亲口说出来,但也算默认了吧。” “我热了。”林妙诗还是有些不自在,轻推了两下。 沈欢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但还是故意露出猥琐的笑容,“热了?那咱把衣服脱了吧。”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总之、总之你别靠这么近好吗?算我求你了。” 这是林妙诗第一次以哀求的口吻说话,沈欢被吓了一跳,连忙把手松开,退后了一些距离,“妙诗,发生了什么事?” “没、没什么。”林妙诗摇了摇头,她的表情有些纠结,过了一会儿,开口问道:“沈欢,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在骗你,你会生气吗?” 沈欢不知道林妙诗为什么会这么问,但还是回答道:“被骗了当然会生气,不过要是你的话,我估计眨眨眼气就消了。” 正说着,他忽然一愣,“难道你不喜欢我?” “在感情方面,我绝对没有骗过你,只是……”林妙诗咬着下唇,良久没有说出后话。 “只要这方面没欺骗我,其余一切都没事儿。”沈欢摊了摊手,“反正我也是光棍一个我,没啥可被你骗的。” 林妙诗的眼眶微微泛红,沈欢有些慌了,“别、别哭,我哪里说错了吗?要是错了,你说,我一定改。” “没有,沙子眯眼了而已。”林妙诗揉了揉眼睛,可越揉越红,眼泪险些夺眶而出。 这屋里哪有什么沙子,这丫头就是爱逞强。 “我冷了。” “哦……啊?”沈欢有些摸不着头脑了,刚刚还硬生生的把自己给推开了,怎么现在又说冷了? “我冷了!”林妙诗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沈欢二话没说,直接将其抱住,这次他脑海中没有任何龌蹉的思想,只想安安静静的陪着这个“心口不一”的女人。 有些时候,可靠的臂膀,远远比任何安慰都要管用。 “我嘴干了。” “咳咳。”沈欢被吓了一跳。 林妙诗脸泛红,眼巴巴的看着他,重复道:“嘴干了,会破皮的。” 这不是勾引我犯罪嘛! 沈欢吞了口唾沫,慢慢将靠近那张绝美的脸蛋。 “啊!”双唇接触没多久,沈欢便发出了一声惨叫,“你、你干嘛咬我啊。” 林妙诗正色道:“我牙痒了,不乐意吗?” “乐意,当然乐意。”沈欢苦笑道。 天下果然没有白吃的午餐,无论做什么总会付出点代价。 不过这这点小疼痛,换来妙诗一次主动太值得了。 两人分开后,林妙诗脸上红晕渐渐退去,“你不是说从建安回来后,会给我惊喜吗?” 沈欢这才想起来,自己此行的目的,“你先闭上眼睛。” 林妙诗闻言照做,不多时,沈欢便让她睁开了眼睛。 看着身前这些茶袋,她露出了疑惑的申请。 沈欢笑了笑,“打开看看。” “茶叶?这就是惊喜?”林妙诗还是有些不解。 “母树大红袍,这些全都是。” 在回来的路上,沈欢又进行了一些实验。 虽然神农石不会主动修复超品大红袍,但只要主动灌输灵气,同样可以复原。 灵气数量为四缕,和重新繁殖一棵茶树的数量一样。 仙品大红袍也一样,全部采光,需要一缕淡金色灵气来恢复。 根据和苏璃交流得知,如果不施以灵气,神农空间生长速度,是外界的正常速度的十倍。 想要加快速度,就得施加灵气。 相对来说,如果不着急,自然恢复是最好的办法。 那些用来实验的茶叶,全都被他包装了起来,拿给林妙诗的都是超品大红袍。 这个数目的超品大红袍,弄成现在市面上那些茶包大小贩卖,已经能够制作百袋之多。 不过沈欢并不想贩卖药效完美的益寿茶,加上超品大红茶效果远超母树大红袍,制作成品保健品至少上千袋。 按照一盒十代的标准,一季超品大红袍,大概可以生产百多盒益寿茶。 “这么多?”林妙诗说着眼睛一亮,“你找到了量产益寿茶的办法?!” “恩,差不多算是吧。”沈欢说着,单膝跪地,摆出求婚的架势,“林小姐,鄙人准备开家医药品公司,但是对于经商一窍不通,想邀请您担任公司的ceo,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 林妙诗比他要冷静不少,“新公司新产品,想要有好销量很困难,你的那些钱,创办公司够了,但宣传费用和制作成本加起来,恐怕还是有些不够。” “钱还不够吗?我会尽快想办法。” “其实最主要的问题不是钱,而是关系网,我在燕京的情况你是知道的。”说到这儿,林妙诗眼神有些落寞。 沈欢轻抚了一下她的发丝,“放心,关于这些我已经有了办法。” “你有办法?”林妙诗诧异道。 沈欢自信地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林爷爷,这茶叶怎么样?”沈欢将茶壶放下,笑嘻嘻的问道。 林老爷子一脸震惊,“味道比李家送来的那些母树大红袍还要香醇,你从哪弄来的。” 上次李家送来的那些茶叶,除了配制益寿茶外,老爷子特意留了一些用作品茗,不过由于数量稀少,他一直舍不得喝。 沈欢笑着摆了摆手,“您别管这些,只要想喝,我就给您弄,品质更好的也有。” 更好的自然是指仙品大红袍,好东西自然要一点一点慢慢露头,太早出现就失去了压轴的作用。 “还有更好的。”饶是见过大世面的林老爷子,眼中也忍不住流露出一丝贪婪。 正说着,他仿佛想起了什么,笑骂道:“无事献殷勤,一定是有求于我,说吧,什么事儿,咱们爷儿俩,没必要拐弯抹角。” 沈欢等的就是这句话,立马把想要开医药公司,还有量产益寿茶的想法说了出来。 “没想到你还有这么大野心。”林老爷子眼中满是赞赏,“不过,这事儿你找我,算是找错人了。” “林爷爷,您就别开玩笑了,以林家的地位,这种小事儿还不是轻轻松松就拿下了!” 林老爷子笑着摇了摇头,“我可没跟你开玩笑,林家在商界的确有不小影响力,但并没有涉足药物和保健品界,想达到你口中的效果,还是有些困难的。” 沈欢的心直接凉了半截,这路走不通,他之后的那些计划就全都作废了。 “平时脑袋瓜子挺灵光的,怎么现在却不知道转弯了呢?”林老爷子顿了一下,接着道:“何必舍近求远,你身边不就有个医药界巨头嘛!” 沈欢眼中精光一闪,“您是说……李家?” 第106章计划赶不上变化 林老爷子的话一下子就把沈欢给点醒了,李家虽然以治病为主,但这些年也有不少子弟从商,其中就有在药品行当创出名头的。 以他现在和李老夫人的关系,帮这个忙并不算难。 益寿茶的事,自然是越快解决越好,沈欢又和林老爷子说了几句话,便赶往李家。 看着他匆忙的身影,林老爷子无奈道:“这小子比那李道士还急,这才几句话就跑了。” “不过他的目标若真的实现,所创造出的财富,就连我们林家也要眼馋……总算没看错他。” 李家老宅…… 由于当家的交代过,沈欢进去时没有遇到任何阻拦。 到了佛堂内,他还没来得及开口,李老夫人便劈头盖脸的骂了过来,“我不是说只要用空就过来么?怎么今天才来,难道你当真以为自己的医术已经天下无敌?” 沈欢苦笑道:“我这几天有点事,所以才……” “算了,现在来也不晚。”李老夫人说着,就准备开始今天的医术课程。 沈欢咳嗽了两声,“那个……其实我今天来找您,也不是为了学习医术。” “你说什么?!”李老夫人被呛得不轻,这么多天没来,来了又说不是为了学医术,你小子拿我开涮呢。 事到如今,沈欢只能选择厚着脸皮,把来意说了出来。 “医药品公司?你准备把药王经中的古方拿出来用?”李老夫人眉头一皱,“古方药物难寻,绝无批量生产的可能,我劝你还是早些放弃。” “我已经找到了量产益寿茶的办法。” 李老夫人又是一惊,“当真?” “当真!” 看沈欢那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李老夫人就知道,这小子说得不假,并且能够批量生产的,恐怕不止是益寿茶那么简单。 涉及商业机密,李老夫人没问得那么详细,沉吟一会儿后,说道:“现在从事医药行业的是致远,你去找他吧。” 这回轮到沈欢蛋疼了,要是李常胜还好说点,但李致远就有点难办,因为李凤仙的事儿,两人之间可发生了不少冲突。 “放心,在经商方面,致远不会为难你。”李老夫人顿了一下,交代道:“记住,谈好以后,速速归来学习。” “师侄明白了。”沈欢躬了下身,转身走出了佛堂…… 自从医药公司走上正轨后,李致远就当起了甩手掌柜,有闲情就到公司转两圈巡视巡视。 此时他正在葡萄架下乘凉,新鲜的葡萄经过冰块冰镇,吃得好不惬意。 “李四叔。” 李致远听到这称呼一愣,看清来人相貌后,连忙起身,“原来是师叔啊,您这声四叔可折煞我了。” 按照沈欢的想法,就算李致远不为难他,也不会给什么好脸色,现在这情况远远出乎意料。 李家之所以有现在的成就,说是李老夫人一人之功也不为过。 别说李凤仙把老夫人当成最尊重的人,整个李家都是如此。 所以在知道李老夫人和沈欢的关系后,李致远哪还敢使什么脸色。 “不知道师叔这次来找我有什么事儿?” 听到李致远问话,沈欢这才回过神来,“其实我这次来是想找您帮个忙。” “有什么事情,尽管说,只要能力所及,我绝对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说这话时,李致远又是拍胸脯,又是加强语气,可是听到沈欢的计划后,整个人却又沉默了下来。 “四叔要是觉得不妥,咱们可以——” 不等沈欢把话说完,李致远便连连摆手,“不是不妥,而是太震撼了!您确定成功了吗?” 虽然他不钻医术,但怎么说也是医王世家的子弟。 当初公司成立,他就想过将一些古方量产化,可真正进行起来却异常困难。 对李致远来说,研究消耗的资金是小事儿,难的是有些古方根本无法用其他药材取代,益寿茶便是其中之一。 得到确定的答复后,李致远神情更加激动,“师叔,贵公司成立的事情,我一定尽力帮忙,到时只要和致远药业有合作的药店保证都能上架。” “那真是麻烦李四叔了。” “小事儿……”李致远说着干笑了两声,“不知道我可以入股贵公司么?或者合作模式也可以,我们致远药业可以提供药材培养基地。” 沈欢接下来还要上学授课,没有多少时间,亲自生产肯定不方便,建造药材培养基地的事情势在必行。 只不过创造基地的费用,不比建立医药公司便宜。 而且他在燕京势单力薄,创造出巨大收益后,说不准会有眼红的人出来捣乱。 李致远提出的这个建议,可以说打破了他所有的顾虑。 “那就多谢李四叔了!” “合作愉快,合作愉快!” 事情谈妥后,李致远派人草拟合同,确定无误后,两人分别签字留名。 有了他的入股,沈欢资金方面的压力减轻不少,他决定拿出一部分资金,用来收购炼气散的药物。 只要神农石再升一级,就可以将里面的植物外移,这样制作益寿茶的事情,便不需要他亲力亲为。 计划赶不上变化,不过还好,事情总算是在朝好的方面发展。 两人又聊了一些相关事宜,沈欢便返回佛堂跟李老夫人学习医术。 李老夫人对医道见解独特,且字字珠玑,只是一堂课便让他收获不少。 不过除了医术方面,老夫人强调最多的是医德方面。 有医术,无医德,不配称医! “好了,今天就到这里。”李老夫人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下次来,我会让凤仙带你去医馆进行实践,以便增加经验,之后都是这样,学习实践相交替,明白吗?” “师侄明白。”沈欢已经被深深折服,同时也意识到,自己在医道一途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李老夫人满意的点了点头,“凤仙在后花园等你,过去一趟吧。” 沈欢没想到临走前,还有这么一出事,按照他原本的想法,见面次数越少越好,但李老夫人亲口交代,也只能去一趟了。 到后花园时,李凤仙正在手摘花瓣,嘴里还呢喃着些什么。 “李小姐。” 沈欢的轻声呼唤,吓得她连忙扔掉手中的怀菊,“你、你来了……” “嗯,师叔说你找我有事,不知道是什么事?” 李凤仙手指缠在衣角,纠结半天,才说道:“我转校到华京了,中医系,为、为了追你,我、我说过一定会让你心甘情愿的入、入赘李家。” “中医系?”沈欢听后一愣,干笑道:“可我报的是西医专业啊……” “……” 第107章步入正轨 李凤仙愣了半天,笑道:“别骗我了,以你的医术怎么可能报西医专业。” “我报得的确是西医专业。”沈欢摇了摇头,语气很肯定。 李凤仙想不通其中缘由,脸色难看道:“为什么要报西医,难道你准备抛弃中医,转而走向西医的道路吗?” 这种凌厉的语气和眼神,似乎又变成了男性化的李凤仙。 “中医我这辈子都不会放下。”沈欢说着,无奈的叹了口气,“以我现在的医术,继续在华京读中医也得不到任何益处,而且我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老师。” 也还好他没有报中医专业,不然等到开学,岂不是自己讲给自己听? 李凤仙点了点头,算是认同了这个理由,但她眼神中的质疑依旧没有退去,“就算如此,你也没必要选择西医这个对头专业。” “话不能这么说。”沈欢并不认同李凤仙的观点,“我不认为西医和中医是对头,就如音乐圈曾经说音乐没有国界一样,我认为中西医也是相同,两者结合方为王道!” 李凤仙沉默良久,难道这就是太奶奶觉得我永远也没办法追上他的理由吗? “西医和中医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你在那个方面并不一定拥有如同中医的天赋,切忌舍本逐末。” 沈欢笑着摇头,将手放在了胸口,“我不会那么做,做人最重要的是不能忘本,我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 “你真是一个很奇怪的人。”这时李凤仙也笑了。 沈欢耸了耸肩,没有说话,人之所以活得累,就是因为太过在意别人的目光。 随波逐流,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你追逐的,是否就是自己想要的。 “不管你在什么专业,中医讲师的名衔是丢不掉的,我并不是全无机会。”李凤仙眼中闪烁着炙热的目光。 我说姐姐,怎么绕了个大弯子,你又给转回去了! 接下来一阵子,沈欢的日程几乎被安排满了,还好有林妙诗帮忙,不然不知道会忙成什么样子。 关于公司注册、收购炼气散之类的事宜,全都是林妙诗在办理。 沈欢上午去古玩市场收集灵气,扩充超品大红袍的数量,下午学习医术,或和李凤仙一起到医馆实践,晚上则马不停蹄的修炼。 他必须在开学之前,完成所有计划。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直到开学前一周,这种拼命般的节奏终于停下了。 “呼……”沈欢吐出一口浊气,慢慢地睁开了眼眸。 他整个人的气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果露的上身全是流线型的肌肉,结实却不显壮。 本来飘在半空中小憩的苏璃,也睁开了眼睛,看到沈欢的变化后,惊异道:“达到追星境了?” 沈欢点了点头,这阵子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 不过,看着凌乱的房间,他无奈的笑了笑,全都是炼气散的药渣和包纸,这只是一晚上的战果,如果没有仆人打扫房间,恐怕他这里会变成垃圾堆吧。 没办法,为了冲击追星境,根本就没有打扫的时间。 “两个月,从普通人变成修者,就算放在道劫日前,也是妖孽般的存在,姐姐的眼光果然没错。”苏璃的眼中也满是兴奋,对她来说,沈欢越强,集齐血玉碎片的希望也就越大。 沈欢对于这样的结果并不是很满意,剩下一周开学,从时间上看,还是太赶了。 现在体内的灵气已经足够,他决定全都用来升级神农石。 只要境界达到,灵气恢复只是小问题。 “已经可以种植灵品植物,现在就差公司和益寿茶量产盈利了。”成功将神农石升级后,沈欢稍稍松了口气,这阵子乱七八糟的花销加在一起,他手里现在只剩下了一百多万。 他准备梳洗一下,去找林老爷子,这阵子实在太忙,很久没有深聊了。 沈欢刚脱下几件衣服,一阵敲门声就传了过来。 “进来。”话音刚落,他就傻眼了。 按照惯例,这个时间点过来的,只会是打扫卫生的仆人,没想到来的竟然是林妙诗。 更可恨的是,沈欢浑身上下只剩裤头儿没脱了。 林妙诗见状脸蛋一红,轻轻退了出去。 沈欢也顾不得什么梳洗,连忙将拿好的新衣服套在了衣服上,“我弄好了,进来吧。” 当人进来时,他又满脸尴尬的挠了挠头,“屋子有点乱,你别介意,我平时不这样的。” 林妙诗摇了摇头,显然不介意。 沈欢这才想起来,虽然自己的房间很乱,但比起林妙诗这位王者级邋遢达人,差得还真不是一分半点。 “公司事宜已经处理好了,只要提供出原料,益寿茶就可以量产发行。” 谈起正事儿,林妙诗女强人范儿十足。 也不管她同不同意,沈欢上去就亲了一口,“妙诗你真是太棒了。” “这、这是身为员工应该做的。”林妙诗脸蛋有些泛红,“你不要再、再这样了,如果再这样,我就告你办公室骚扰。” 沈欢不以为然,“我这儿又不是办公室,告就告吧,再说了,夫妻那点事儿,也不是外人想管就能管得。” “谁、谁跟你是夫妻了!”林妙诗脸蛋更红了。 这种红彤彤犹如熟透苹果的样子,看得沈欢一阵心动,恨不得现在就把她给吃掉。 “等我年龄够了,领证是迟早的事儿。” 沈欢还是第一次恨自己年纪小,果然有很多事儿,得长大才能办啊。 林妙诗躲避着炽热的目光,“我、我又没说要嫁给你。” “哼!”沈欢佯装生气,冷哼道:“你要是敢嫁给别人,我就毒死他全家。” 不知道是不是最近小说看多了,他总觉得这样很有霸道总裁的风范。 但林妙诗一句话,就把他打回了原型,“德行!” “稍微”亲亲我我了一会儿,沈欢便开始办起了正事。 废了不少功夫,终于把神农石内那几百株超品大红袍移植到了致远药业的培养基地,一切总算步入正轨。 夜里林老爷子特地摆了一桌宴席庆祝,自从沈欢入住林家以后,林三叔就没再出现过,今天也是一样。 而老道士在他闭关时,也拿着超品大红袍返回太阴金光门给玄阳子炫耀。 总的来说,这顿饭吃得挺开心。 唯独林逸轩有点失落,沈欢上学晚一年,他是早一年,开学对于大部分休完长假的学生来说,都是史诗级灾难片。 “小欢,还有一周才开学,你打算怎么度过?”林老爷子问这话时,特意朝林妙诗看了一眼,想要表达的意思已经很明显。 但沈欢早就想好了干什么,视线停留在门外,笑道:“回家!” 第108章林国栋的隐疾 不离家,永远永远不知道家是多么温暖的地方,更何况沈欢是个极其恋家的人。 这和矫情、年龄无关,是种深深刻在血脉中的感情。 大厨做得饭再好吃,也不及母亲的一碗热汤面,因为她们有种秘方,叫做妈妈的味道。 从江明到燕京,每当闲暇或受挫时,沈欢总会想家,即便生活再艰辛,那也最温暖的地方。 林老爷子愣了半天,笑道:“现在像你这样的年轻人真是少了,拿老三来说,这都出去多久了,连个电话都没打过。” “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不过我觉得,鸟儿飞累了,总会有归巢的一天。” 当初父亲病重,以及师父的去世,让沈欢深刻明白什么叫“子欲养而亲不待”,他已经后悔过一次,所以不想后悔第二次。 “我听妙诗说你们村子的风景不错,要不是我这老胳膊老腿有些不方便,一定要亲自过去看看。”这话里有开玩笑的意思,但也是实话,林老爷子也到了该服老的年纪。 沈欢摆手道:“林爷爷,您年纪可不算大,这头上还有黑发呢。” “黑发?”林老爷子愣了一下,伸手在头上摸了摸,那唯一的黑发,竟然被拨掉了,“这不是我的,国栋,你又开始掉头发了?跟你说多少次了,少熬夜,怎么就是不听。” 一旁的林国栋干笑两声没有说话,只是低头吃饭。 林逸轩很紧张的摸了摸自己的秀发,“还好还好,我的发质不错,应该不会被遗传。” “得了吧,你爸追我那会儿也是一头乌黑亮丽好头发,现在嘛……”刘慧欣说着在林国栋头上抚了两下,“估计过不了多久就可以演唐僧了。” “你干嘛呢!”林国栋一脸气愤,正说着,一根头发直接掉进了碗里,“不吃了!” 说完,就朝外面走。 “头发掉了,脾气倒涨了不少!”刘慧欣看样子也是生气了。 沈欢拍了下林逸轩,“你爸妈闹别扭,不管管?” “管什么,要离早离了,哪还有我啊。”林逸轩像是早就习惯了两人之间的斗嘴,“放心,我爸出去溜两圈,回来的时候,带点驴肉火烧俩人就好了!” “小兔崽子要不是有了你,我早就离了!” 沈欢面色还有些担忧,林老爷子笑道:“夫妻间闹别扭是难免的,别太放在心上,以后你和妙诗说不定也是这个情况。” “爷爷,你说、说什么呢!”林妙诗说完,低头离开了膳厅。 “我出去看一下。”沈欢起身跟了出去。 林老爷子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看来我这老头子还没到老眼昏花的地步。” 正在气头上的刘慧欣泼了老爷子一头冷水,“您儿子当初也是这么追的我,现在还不是天天斗嘴嘛。” “……” “没事吧。”沈欢拉住了林妙诗的手腕。 林妙诗点了点头没说话,脸蛋还是有些泛红。 老爷子之前只能算是默许,没想到今天会当着这么多的面直接说出来,也没让她心里有个准备。 “没事就好……”沈欢不时会朝另一个院落看两眼,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林妙诗也冷静的差不多,问道:“有心事?” 沈欢本想摇头,但最终还是点了点头,“你二叔不止是掉头发那么简单。” “难道二叔还患了其他重病?” 虽然幼时林国栋表现的没有林逸轩和林老爷子那么热情,但也算中规中矩,既没表现出特别喜欢,也没特别厌恶。 如果他患了什么重病,林妙诗还是比较担心的。 “不能说是重病,称为隐疾比较合适……”沈欢怕林妙诗听不懂,又添了几句,“轻微的话会对夫妻生活造成影响,严重的话可能会促使你二婶跟他离婚。” “这么严重?你能治吗?” 果然,她还是没听懂啊。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既然林妙诗没有听懂,他也没必要再讲出来,毕竟为患者保密,是医者最基本的道德。 “能治,我找你二叔聊聊。”沈欢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我看你没吃多少东西,要不回去再吃点吧。” “不用了,我再去看看企划案是否有没注意到的地方。” 两人分开后,沈欢朝着林国栋所在的院落走了过去。 “二叔,您的情况恐怕不适合抽烟吧。” 正在吸烟的林国栋被吓了一跳,“原来是小欢,我还以为是谁呢。” “你不喜欢抽烟,我这就把烟灭了。” 沈欢摇了摇头,“不是这个原因。” 林国栋愣了一下,毕竟烟才抽一半,就这么扔了他也心疼,“刚才的事儿把你吓到了?别在意,夫妻都这样,床头吵架床尾和。” “也不是这个。” “那是?”林国栋有些闹不明白了,虽然沈欢在林家待得时间不短了,但像这种单独聊天的场面,还是第一次出现。 沈欢觉得还是老实直说比较好,“我来是为您治病的。” “治病?我没病啊!”林国栋的表情有些怪异。 沈欢干笑道,果然关乎这种事情,只要是个男人都会回避吧。 “就是咱们当初第一次见面时说的那个病。” 林国栋苦笑了两声,他以为沈欢声名鹊起后,就会把这事儿忘了,没想到现在竟主动提起。 “小事儿而已,到时我吃些补品就好了。” “二叔,大家都是男人,在医者面前,病人应该知无不言,隐瞒对病情是没有好处的。”沈欢顿了一下,接着说道:“讳疾忌医是大忌。” 话都说道这个份上了,林国栋也没办法再隐瞒,“我也看过医生,他们说是年轻时熬夜留下的病根,补药方子吃了不少,但都没多大用……你有把握治好?” 得到确定的答复后,沈欢终于松了口气,看来自己猜得没错,林二叔患的肾虚之症。 “我先帮您针灸看看吧!” 以他如今的医术,隔衣施针已是小事。 “之前那些补药之所以无效,是因为经络堵塞,如今我已经帮您打通了经络,不过有些事儿还得您自己注意一下。”沈欢针灸完后,叮嘱道:“烟酒熬夜是大忌,刺激油腻类食物也尽量避免,恢复到年轻时那种状态可能有些困难,如果您真想回味一下,可以买些舒适产的龙凤合鸣,那药的配方是出自我手一定有效。” “关于脱发,我这里有个配方,大概服用三天情况就会好转,多久复原看体质而定。” 经过针灸,林国栋可以明显感觉到身体有所改善,感激道:“麻烦你了。” “小事儿,我在林家这么长时日,也不能白吃白住,您说是吧。”沈欢笑着摆了摆手,“我明早的飞机,就先回去休息了。” “等一下。”林国栋将他拦下后,并没有继续开口,看脸色应该是在顾虑什么。 沈欢笑道:“二叔放心,关于您的病情我不会乱说。” 林国栋摇了摇头,将声音压低道:“关于妙诗是灾星的事情,我怀疑是有人在刻意针对她!” 第109章都给我住手! 沈欢听后心中一惊,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有这种怀疑的只有他和林老爷子,没想到林国栋也有这种想法。 “不知道,二叔您有没有怀疑的人?” “暂时没有,可能是外边的人,也可能就在你我身边。”林国栋无奈的叹了口气,“相互猜忌是林家大忌,这事儿你自己心里有谱就行,千万别告诉父亲。” 沈欢点了点头,装作随口问道:“您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的?” “妙诗离开燕京之后,不过真正肯定是在你来了之后。” “多谢二叔提点,我会留意的。” 林国栋笑着骗了拍他肩膀,“别想太多,妙诗应该不会有事儿,这么多年过去,对方若是想下杀手早就做了。” 他急着和刘慧欣实验,治疗到底有没有效果,简单聊了两句便离开了。 沈欢则还在院落里,刚才他之所以不提,是怕打草惊蛇。 即便林国栋说出了这番话,依旧没有走出怀疑对象的行列。 就像当初对林妙诗说的那样,在真相没有浮出水面之前,一切都是未知的。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事关重要,除了林妙诗和林老爷子以外,他不能相信任何人。 虽然这次林妙诗回来,没有发生任何怪事儿,但沈欢还是有些不放心。 不过这种事情,不是单靠脑袋瓜就可以想出来的。 在院子里停留了一会儿,他便返回了房间。 …… 为了避免意外发生,沈欢特地让林妙诗陪他一起回去。 可能是因为身份原因,和上次比较,林妙诗这次表现得有些紧张。 这次回来沈欢没有通知任何人,就是想给二老一个惊喜。 “怎么这么多人?”沈欢快到家时,发现门口围了一堆人,而且一个个气势汹汹,七嘴八舌的说着什么。 沈母站在门外,不停摆手:“人真不在这儿。” “欢子他妈,虽然他家和你们是亲戚,但这事儿你最好不要管!” “难道你忘了,当初他们是怎么诋毁老沈的吗? “跟她啰嗦那么多干嘛,我看见了,他们就在老沈家,再不让开,咱们就动粗!” 那些人一听这话,也从劝说变成推搡,沈母势单力薄,身子柔弱,这么多人差点没将她推倒在地上。 “都给我住手!”沈欢见状大喝一声,连忙从车上走了下来。 “谁敢动我大娘!”他这儿刚下车,就见街口牛大宝一家子冲了过来,手里还拿着农具,颇有一副干架的气势。 众人一看这阵仗,气焰都消了不少,被牛大宝用牛叉避到两旁后,并没有就这么离开。 “欢子!”牛大宝见沈欢回来,露出一脸喜气。 沈欢皱着眉头,问道:“妈这是怎么回事儿?” “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开口的牛父,他表情有些怪异,似乎是有点不情愿。 “怎么回事儿?这得好好问问你那堂哥沈飞!” “我那些棺材本全都被他给骗了,这以后可怎么活啊!” “快入土的人可以放放,我儿子娶媳妇的钱都没了,你让我怎么办!” 看看围堵人群的相貌,再加上刚才的话,沈欢大概猜测出了些什么,暗骂了一声,然后说道:“各位叔伯婶娘,这事儿跟我爸妈没关系,你堵我家门口也没用,与其浪费时间,还不如去找正主把这事儿解决了。” “你说的正主儿就在你家!” “我们也没想闹,如果不是你妈非得护着他们,我们也不会干这种事儿。” “没错,只要把沈大一家子交给我们,绝不再难为你们家!” 沈欢听到这话,朝沈母看了一眼,她低下头没说话,算是默认了本家们说的。 “妈,你——”沈欢气得有些说不出话,当初发现沈飞是在行骗后,他就等着这种事儿发生,没想到麻烦最后却落在了自家身上。 母亲心好他是知道的,只是没想到沈飞一家子的脸皮这么厚,竟然躲灾躲到这儿了。 “嫂子,把人给他们吧,这事儿本来就和咱们没关系。”一旁的牛父提议道。 牛大宝则是挥了挥叉子,“要账就要账,今天谁要敢动大娘,我非得在他身上戳两个窟窿不可。” 两边人数上有差距,但牛大宝还是愣头小子,他们人到中年,手里又没武器,都没敢上前。 “就你家有年轻人是吧,孩子他爹跟狗蛋打电话,他亲妈被欺负了,还上个屁班!” “没错,跟铁锤打电话,把他在工地的朋友都喊过来!” 要真发生冲突,不用牛大宝动手,沈欢一个人就可以把他们全都撂倒。 但这些人全都是本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而且说到底这事儿和他没多少关系,根本不值得动粗。 “妙诗,报警!” 林妙诗晃了下手机,“我已经说过了,警察马上就来。” “警察来了正好,看你们怎么护着沈大一家子。” “我们才是受害者,警察来了也是帮我们。” 没想到这群人不仅不怕,气势上还增加了几分。 眼看两拨人就要动手,一声高喝传了过来,“都给我住手!” 沈三爷拄着拐杖,在女儿的搀扶下气哼哼的走了过来。 “三叔,您来了也没用,他们今天要是不交——”一名本家正在气头上,就算是家族里当家的来了也不怕。 沈三爷一墩拐杖,“闭嘴!” “主要过错在沈飞身上没错,但落得今天这个下场,谁敢说和你们自己没关系?”他气得咳嗽了两声,继续说道:“当初我就跟你们说过,不要占小便宜,不要占小便宜,你们谁听了?一听说能赚钱,一个个恨不得把所有存款都塞沈飞手里。” “现在好了,被骗了,在村里不停闹事儿,是不是非得把咱们老沈家的脸丢光了你们才乐意!” “你们是受害者,沈大夫妻也是,他们是被自己亲儿子骗,难道还没你们苦?” “警察已经在处理这件事了,迟早会给出一个交代,你们闹事有什么用?难道闹闹钱就能回来。” “你们这样耽误不了别人,与其浪费时间,还不如去工作,尽量将损失减到最低!” 众人全都沉默不语,不过还是没离开的意思。 沈三爷见状,气得举起拐杖,“如果你们还把我当长辈,现在就全都回家,该干嘛干嘛!” 村民还是很注重的辈分的,而且被老爷子这么一骂,也清醒了,本家们一个接一个离开沈欢家门口。 沈三爷叹了口气,沈母问道:“老大他们一家在你这儿吧?” 沈母点了点头没说话。 不等老爷子进去,沈欢先一把将门推开走了进去。 这事儿太他妈憋屈,必须得发泄发泄! 第110章我明天就结婚 正在和沈父诉苦聊天的沈大夫妇,发现有人进来,扭头便跑。 “大伯大娘,人已经被三爷骂走了,你们可以出来了。” 听到这话,两口俩把头探了出来,发现来人是沈欢等人后大松了口气,“原来是你这小兔崽子,想吓死你伯啊!” 沈欢一边朝父亲走去,一边笑道:“你家兔崽子闹这么大事儿都没把您吓死,我又怎么有这本事呢。” 沈大听到这话,一下子就急了,“有你这么跟长辈说话的么!” “哟大伯,现在想起来您是我长辈了?”沈欢讥讽沈大的同时,对林妙诗使了一个颜色,让她先带二老回屋。 沈大面色一僵,“你这小子就是欠揍!” “我觉得堂哥比我还欠揍。” “麻痹的,我打死你这小哔崽子!”沈大骂骂咧咧的,一撸袖子,就准备赏沈欢几个大耳光子。 沈三爷见状,连忙喝止,“都是一家子,全给我住手!” 可沈大根本没把他老人家放在眼里,不仅没停手,反而加快了速度。 沈欢一把扣住其手腕,“叫你一身大伯,那是给我爸面子,当年你家做了些什么事儿,你自己心里清楚!” “祸是你儿子惹出来的,和我家没关系,有本事就自己去扛!” 沈大没想到沈欢竟然敢还手,紧张道:“你、你给我松手!” “子不教父之过,沈飞能有今天的本事,可全都您教导出来的。”沈欢冷哼一声,将沈大甩到了一旁,跟这种动武,不仅解不了恨,还会脏了自己的手。 沈大气得浑身发抖,打又打不过,说理理又亏,只能将怒火转到别人身上,“老二,看看你家欢子,你到底是怎么当爹的!” “我爸教的再不好也比你强,至少我没把本家骗个遍……听说连本家爷的棺材本都没放过?” “你、你——”沈大气得有些说不出话,“大人们的事儿,你少参合!” “沈大,你给我闭嘴!”沈三爷说着就用拐杖在他屁股上敲了一把,“现在你有求于人,还这幅德行,这罪就该你们家受!” “三叔,您怎么也……”沈大还想说些什么。 沈三爷却没给他机会,“怎么?非得让沈欢一家子把当年的事情搬出说说你才开心?” 沈大咬了咬牙,转身朝屋里走去,见妻子还在做思想工作,不耐烦道:“你跟他说那么多干嘛。” 说着,转而对沈父道:“老二,你就说借不借吧!” 沈母面带苦色,“大哥,不是不借,你要个七万八万我们还能拿出来,但几十万……毕竟欢子年纪不小了,我们得用那些钱给他盖房子。” “男人说话,你个女人插什么嘴!”沈大虎目一瞪,“不想借就明说,什么欢子大了,那小哔崽子毛都没长齐了,娶个卵子媳妇!” “最后一句话,借不借?不借咱这关系也就到这儿了!” 沈大嗓门本来就不小,再加上这么一喝,沈欢在外面听得清清楚楚。 本来沈三爷在这儿,他不准备把事儿弄得太难看,没想到这沈大得寸进尺,你他妈还真以为老子是那个半大孩子? “沈欢,不要!”见沈欢二话没说进屋,沈三爷就知道要出事儿,但开口阻拦已经晚了。 “啪!” 一声脆响,沈大直接被沈欢一耳光扇倒在了地上。 “你、你他妈敢打我?我可是你大伯!” “啊?”沈欢用小拇指掏了掏耳朵,“刚才您不是说不借钱就断关系吗?我还以为你现在不是我大伯了呢,外人欺负我妈,我都是这反应。” “那钱是你爸的,你凭什么做主不借?” “你还真搞错了,这钱是我的,原来呢,是那位小姐的。”沈欢说着,朝林妙诗指了一下。 沈大还是有些不死心,“老二你真不借?” 不等沈父开口,沈欢便瞪眼道:“你他妈是不是听不懂人话,不借就不借!” 沈大还想说话,却被一旁的沈大娘拦了下来。 “欢子,他就这脾气,你别介意。”沈大娘见沈欢不为所动,继续说道:“谁家没个困难的时候你说是吧?盖房子的事儿稍微缓缓,大娘保证在你结婚之前,一定把这钱还你。” “要是我明天结婚呢?” “这不可——”沈大娘干笑道:“你要明天结婚,大娘明天就把钱给你。” “那真不好意思,我正好明天结婚。”沈欢说着,一把将林妙诗搂在了怀里。 她没想到沈欢会做出这种事情,虽然没有表现的太亲昵,但也没反抗。 沈大娘这次傻了眼,沈大更是看不下去,“几个破钱而已,老子还不要了呢!咱们走!” 说着,他便硬拉着沈大娘离开了沈家。 牛大宝一脸不可置信道:“我了个大草,欢子,你明天真的要和林小姐结婚,那岂不是比我还早吗!” 沈欢无语道:“想什么呢,我就是为了搪塞沈大那家子。” “你骗鬼呢,手都放那儿了,还搪塞……”牛大宝说着,用嘴指了指沈欢那不老实的手。 沈欢低头一看,卧槽,什么时候把手放这儿了! 林妙诗脸蛋已经红的不成样子,将他轻轻推开,朝里屋跑去。 原本还一脸愁容的沈母,也喜笑颜开,“欢子,你刚才说的是真的?” “妈您怎么也跟着瞎起哄啊!”沈欢不是不想承认,相反他恨不得用村里的大喇叭吆喝,通知给全村人听。 但林妙诗一直半推半就,说得太早,把人给吓跑就不好了。 沈父严肃道:“没谱的就别乱说,省得破坏人家林小姐名声。” “欢子,做人不要好高骛远,尤其是结婚这种事儿,一定要门当户对,门当户对懂不懂?就像我家丫头这种的。”牛父趁机道。 这话里什么意思,就连牛大宝都听出来了。 “欢子,有时间吗?三爷想跟你说点事儿。”沈三爷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过来。 对于这位长辈,沈欢还是很尊敬的,当初沈父病重,除了牛家他是第一个拿钱出来的,而且不辞辛苦,亲自做担保人,让本家们筹钱。 沈欢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出去后直接说道:“三爷有什么事儿您跟我直说,能做到我一定做到。” “沈大一家子为人的确不怎么好……”沈三爷踌躇了半天才开口,谁知沈欢一听脸色就沉了下来,“三爷,您别说了,沈大的事儿我绝对不会管。” “我不是让你管沈大的事儿,只是想让你帮帮那些受骗的本家……”沈三爷叹了口气,“他们除了爱贪小便宜意外,本质其实都不坏,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姓沈的一家散了啊!”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好吧,我尽力……” 第111章两全其美的好事 中午牛沈两家一起吃饭,牛小贝和林妙诗两人太久没见,表现的很亲热,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姐妹俩呢。 沈大夫妇引起的不快,在这顿团圆饭中烟消云散。 吃完饭后,沈欢提议想去新家看看,牛大宝自告奋勇在前面带路。 村子里一般盖新房,都是在村边靠近田边的地方。 沈欢家也是一样,因为村长知道牛沈两家关系向来不错,特地划了一个距离牛家比较近的地方。 当然因为牛棚的原因,两家还是有些间隔的。 新家现在还只是个框架,看样子是准备盖两层的小洋楼。 “现在还没弄好,等盖好了,就是咱们村里占地面积最大,样子最豪华的房子!”牛大宝那一脸兴奋的样子,说得就好像这是自家房子一般。 几人在房子周边聊了一会儿,就回去了。 由于林妙诗在,沈父特地到县城里买了几个冰镇西瓜。 “爸,家里没有冰箱,你买这么多干嘛啊,而且妙诗她也不太喜欢想吃凉的。”沈欢有些无奈的笑道。 牛大宝直接拿了块西瓜往嘴里塞,“什、什么不爱吃,你看嫂子吃得不挺开心嘛!” 沈欢回头一看还真是,林妙诗吃得津津有味,喜欢一个人,就连她吃饭的动作,都显得比别人好看不少。 牛小贝听后疑惑道:“什么嫂子?” “就是——”牛大宝刚想说,却被牛父给瞪了回去,接着解释道:“你哥想你嫂子了。” 牛小贝撇了撇嘴,“有了媳妇忘了娘,说的就是我哥吧?” “嘿,你个小丫头片子!”牛大宝这厚脸皮也忍不住脸红起来。 众人吃完西瓜,聊了聊天,便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临行前牛大宝拉着沈欢,小声道:“我爸就是瞎凑合,你别听他的,我看林小姐除了不太爱说话,无论长相还是心地都挺好的。” “有你家小晴晴漂亮吗?” “当、当然没有了,我媳妇最好看,嘿嘿。”谈起郭晴,牛大宝一脸开心,多少还带些不好意思,“这次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我想在家多陪爸妈两天。” 牛大宝拍了下沈欢肩膀,“走的时候说一声,咱们哥俩儿喝几杯,算给你送行。” “对了,我年前就会办事儿,到时候不管你有没有空,可都得回来,听到没?” “放心吧!” 等人走了以后,趁着沈母和林妙诗去洗碗的空隙,沈父问道:“三叔跟你说了些什么?” 沈欢沏了壶大超品大红袍,“想让我帮帮本家们。” “唉……”沈父叹了口气,“你爸我这性格不行,不然也不会——” “爸,您没必要自责,是沈大一家子太过分。”沈欢安慰道。 沈父没再说话,详细点讲他们是父子,笼统来说都是男人,他不想让儿子觉得自己是懦夫,但又总是过不了亲情这个坎,“你能理解就好……想好怎么帮本家了吗?” “暂时还没想好。”沈欢摇了摇头,若在没有成立医药公司之前,那些钱足够接济本家们,可现在他手里只有一百多万,这么多人,分下来完全是九牛一毛。 沈父眼眶泛红道:“是爸不争气,所以才——” “您怎么还说这些,我不说了吗,这事儿跟您没有关系。”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放心吧,我一定会办好的!” 说句老实话,如果不是沈三爷亲自开口,这事他不会管。 当初虽然沈三爷举行了众筹,但真正借钱的没几家,至少今天来吆喝沈大还钱的,没有一个帮助过他家。 不过就像老爷子说得那样,这些人本质上都不坏,不能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沈家凋零。 思来想去,沈欢觉得这事儿只能跟林妙诗商量,以她的阅历说不定会有什么好办法。 “授人予鱼不如授人予渔,就算你有足够的资金分发出去,也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并且还可能让他们形成依赖性。”林妙诗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更坏一些,甚至有人会得寸进尺,把你当成烂好人、取款机,这和你想让沈家发展壮大的观念不符。” 听完后,沈欢试探道:“你的意思是说……把他们拉近医药公司,自食其力?” 林妙诗摇了摇头,“商业界有一句话,就算是亲兄弟也不能合伙做生意,无论成绩好差都会有不小麻烦,更何况是上下级关系。” 沈欢沉默着没说话,这种事他从没有经历过,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出什么办法。 这时苏璃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真是被你蠢哭了。” “你个思想落后几千年的狐狸精就别出来凑热闹了!”沈欢用神识没好气的说道。 苏璃听到后不满意了,“姐姐虽然几百年没有出入人世,但有些东西,就算再过千年也不会改变。” “在汉朝那会儿,有个当皇帝的说过一句话,夫农,天下之本也!你何必让他们舍本逐末。” 沈欢摇了摇头,“华夏虽然是农业大国,但在这个时代单靠种地养殖很难出头。” “那是对普通农夫来说……别忘了,你的神农石可不只是为药材而生,天下一切植物皆可受其灵光改造!” 沈欢听到这句话,眼中闪过一丝精光,“我想到了!” “我就说姐姐的办法管用吧!” “想到了什么?” 苏璃和林妙诗几乎同时开口。 沈欢组织了一下语言,对林妙诗说道:“我决定让他们种植药材!” “种植药材?有没有搞错,他们是菜农,种什么药材啊!” 苏璃没有听懂沈欢什么意思,林妙诗却是听懂了,“这的确是个好办法。” 医药公司现在还小,但迟早有大量收购药材的一天。 李致远的医药基地,用来培养普通药材又有些大材小用。 让本家们转职药农,不仅对他们有好处,对医药公司来说,还可以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自给自足,可谓两全其美。 本来这次回来只是简单的探亲,没想到还会遇到一桩这样的好事儿。 之前因为沈大造成的乌云,在沈欢心中完全消散。 为确保能够成功,他特地和林妙诗拟定了一系列的计划。 但真去实践的时候,又碰到了麻烦…… 第112章完美解决 “我们当了一辈子的菜农,种什么药材。” “不说经验的事儿,我们的本钱全都被沈飞那小子骗去了,拿什么来买药籽?” “三叔还说你能帮我们,出的叫什么办法,我还以为你准备替沈大一家子还钱呢!” 沈家祠堂内,沈欢刚提出种中药的想法,就是一片倒的回应。 不过这种情况在他和林妙诗的预料当中,“大家静一静,先听我把话说完。” “说,我看你能说出个什么花样。” “刚才各位叔伯婶娘说得问题,我都考虑到了,咱们先捋捋。”沈欢蹲了一会热,接着说道:“首先是经验问题,这点大家放心,我会请专业的老药农过来指点大家,至于药籽的问题,将全都由我提供,大家不用花一分钱。” 听到这样的条件,本家们已经开始松动起来。 “哪有这种好事儿,三叔说了,我们上次受骗就是因为贪小便宜,这种当我们绝对不会上第二次。” “没错,就算你都做到了,我们种的药材卖不出去怎么办?还有,种菜才要多长时间,药材呢?恐怕没个几年下不来吧!耽误的收成,我们找谁要去?” “周围已经有村子种药材了,头一个吃螃蟹的人才能赚钱,现在要我们菜农变药农?晚了!” 本家们之前被沈飞骗得太惨,所以这次沈欢提出种植中药,全都表现得异常警惕。 “叔伯们说得我都考虑到了,大家没必要担心药材的出路,因为所有药材都将会由我身边的这位林小姐收购。”沈欢指了下林妙诗接着说道:“想必大家对舒适医药公司应该有印象吧?” 舒适本来在中州名声就不小,加上前阵子龙凤合鸣上市,现在可谓人尽皆知。 “她是舒适医药公司的人?” 沈欢笑着摇了摇头,“没错,这位林小姐在之前,是舒适医药公司的总裁。” “之前是?那也就是说,现在不是咯?” “没错。”见众人又要开口,沈欢话锋猛地一转,“因为她现在已经和朋友自主创业,是燕京欢妙药业的ceo。” “欢妙药业,我怎么没听过?” “没听欢子说是燕京的医药公司嘛,没听过很正常。” “燕京那可是天都,一定是个大公司!” 一边倒的形式已经得到缓解,不过七嘴八舌的,以沈欢的耳力也有些听不清楚了,“这样吧,人太多,一起开口,我也不知道先回答谁,不如叔伯婶娘们总结一下,然后派个代表出来提问吧。” 他的这个提议,得到众人的认同。 最后一个本家伯父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叫沈常春,除了沈三爷他在年轻一辈中的影响力是最大的。 并且外出打工了十几年,阅历见识都比其他人多一些。 “大家现在主要还有一点不放心,就是药材从种植到有收成的时间太长了,短的也要两三年才有收获,长的要八到十年,这些损失我们承担不起。” 这个也在沈欢的考虑之内,应答如流,“欢妙药业提供给大家的药籽都经过科学改造,投产期和咱们种的萝卜白菜差不多,大概三到四个月就可以成熟。” 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空口无凭,为了表示不欺骗大家,我会和大家签订合同,并且请三爷做公证和担保人。” “合同?什么合同?” “这么整还不如给钱来的实际。” 有不少村民,连合同是个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其实我已经对你信了七八分。”沈常春无奈的笑道:“但是大家伙的反应你也看到了。” 这个还真出乎了沈欢的意料,没想到沈飞诈骗的事情,会对本家们造成这么大的影响。 “直接清账,你们是不会上当了,但我们欢妙呢?”一直沉默不语的林妙诗忽然开口道,“当然,为了让你们安心,欢妙会提前支付你们一半佣金,至于剩下的那一半,等收到成品我们再支付。” 沈欢感激的看了林妙诗一眼,论起在商业方面的应变能力,自己终究还是差了一些。 “好!这事儿就这么定了!” 本家们总算是同意了。 不过这时候,沈常春却走他身边,小声道:“欢子,中草药对土质也有要求,我们这边地种粮食蔬菜还凑合,种草药恐怕……” “伯父现在已经相信你是为了大家好,但我看你身边这位小姐也不是好对付的角色,到时要没种出满意的药材……” 虽然他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但沈欢依旧感激的行了一礼,“谢谢常春伯,不过您说的情况绝对不会发生,因为我在欢妙也有一些股份。” 沈常春面带惊讶,愣了半天,才笑道:“没想到咱们沈家年轻人中,最有本事的竟然是你小子。” 沈欢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这还得多谢常春叔那会儿参加众筹,不然我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呢。” “才一千来块钱,我都不好意思提。”沈常春面带愧疚,“说起来惭愧,因为你堂哥结婚,才几个月,你娘就催你还钱。” “都是过去的事儿了。” 这还真是沈常春想多了,和沈大这个亲大伯比起来,这个本家做的好太多了。 有句话说得挺好,好不好都是比出来的。 在沈三爷的见证下,合同很快便签好。 村里刚收完玉米,还没来得及种麦子,倒是省了不少时间。 沈欢直接把昨晚通宵改造的草药种子,分批发放给了本家。 “唉,要是欢子早办这样的事儿,我们也不会信沈飞那个杀千刀的小子了!” 领完种子后,众人并没有离开。 虽然沈欢办了件好事儿,但他们仍旧没有从“股神骗局”的伤害中走出。 骗子们把钱骗到手后,就算花个一干二净也差不多了,想追回来基本没有可能。 有些话沈欢不方便直接说,只能安慰道:“事情总会解决,而且三爷不是说了吗,我们不能只顾眼前,不然将会损失更多利益。” “没错,我现在就回家去种草药,把那些被骗的钱给赚回来!” “别说,按照欢子这套,别说赚回来,发财那也是迟早的事儿!” 本家们一个个都开心了起来,沈欢也忍不住感叹,“事情终于完美解决了。” 可就在这时候,一个妇人急匆匆的冲进了祠堂,眼眶泛红,焦急的对沈常春说道:“孩子他爹,丫头又犯病了,你、你快回家看看吧!” 第113章鬼上身?! 沈常春二话没说,拉着妇人就朝家里赶。 见状,沈欢对身边人问道:“常春伯家小妮得了什么病?” 一名本家叹息着摇了摇头,“说不准,到医院检查都说没病,可小妮那丫头每隔一阵子就会……村里都说是撞邪了!” “撞邪?”对于这个回答,沈欢并不怎么满意。 说起小妮的病,那本家可谓谈之色变,“是啊,发病的时候怪得很,有时候口吐白沫身体抽搐,跟发羊癫疯似得,但有时候就像鬼上身,不仅骂人有时候还会掐住人脖子不放!” 沈欢皱了下眉头,刚才他也看到沈常春脖子上有几道红印,只不过没想到竟然和小妮的病有关系。 无论是上次那些抓鬼的神棍,还是林妙诗的灾星真相,他都不相信这世界上有什么鬼怪。 “妙诗,你先回去,我到常春伯家看看是怎么回事儿。”因为怕林妙诗受到伤害,沈欢没有带她一起过去。 还没进家门,沈欢就听到一阵摔喷撂碗的声音。 “小妮,我是妈妈啊,快醒醒!”常春娘带着一股哭腔。 沈欢进去以后,直接被院子里情形惊呆了。 沈常春正和小妮做搏斗,他正值壮年,竟然连一个七岁孩童都打不过。 小妮此时口吐白沫,双眼无神,手呈爪状,拼命得朝脖颈抓去。 “小妮!小妮!”沈常春累的面色通红,不停呼唤女儿的名字,但却没有任何的好转。 “常春伯,这是怎么回事儿?” 听到沈欢的声音,沈常春连忙说道:“欢子?快来帮——咳咳!” 只是一个分神,他便被小妮掐住了脖子。 沈欢见状,连忙上前帮忙,怕伤害到小妮,他没敢用多大力气,但没想到小妮的力量,远远出乎了他的预料。 用了三分之一的力气,才把两人给分开,这力道已经是普通壮年的两倍! “啊!!!”小妮被分开后,发出一阵不似人声的吼叫,朝他冲了过来。 沈欢单手擒住双臂,在不伤害小妮的前提下,他只能用另一只手取出银针,刺在穴位将其弄昏了过去。 “小妮!”常春娘从旁跑了过来。 沈欢解释道:“小妮没事,我只是让她暂时昏了过去。” 说着,他把沈常春也扶了起来,“您没事吧?” 沈常春喘了几口粗气,摇头道:“没、没事。” “小妮,她……”刚才小妮所表现出的爆发力,已经超出了常识,沈欢也开始对自己的判断产生怀疑。 他相信这个世界有阴魂存在,苏璃就是个例子,但不觉得会存在可以附身的恶鬼。 如果可以,苏璃应该早就不在血玉里待着了。 沈常春长叹了口气,双手抓头道:“这都是我造的孽啊!” 他们家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男的比沈欢大五岁,前些年结了婚。 自打儿子成家后,夫妻俩就把感情全都放在了小妮身上。 可是一个月前,小妮突然得了怪病,去了几家医院全都查不出患了病。 沈欢倾听的同时,检查了一下小妮的身体,结果令他意外——没病!没有任何病! “脑部做过检查吗?” 健康无碍的话,那就只可能是精神上出了问题。 “检查了,没事。” 这下子沈欢想不到其他病因了,只能开启天眼,看看小妮的身体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一看不要紧,他身体上的神经全都紧绷了起来。 阴魂! 在小妮身上竟然真的存在着一个阴魂! 阴魂披头散发,看不清面貌,只能看到躲在发丝后闪烁的红色双眸。 妈的,还真是这脏东西搞的鬼! 此时阴魂也注意到了沈欢,见对方不怕自己,便发出一声只有道修才能听到的嘶吼,化为一缕青烟钻进了小妮的鼻孔。 原本昏迷的小妮,忽然身体绷直,睁开了眼睛。 “这、这怎么回事儿?!”沈常春见状大惊,小妮每次发病结束后,要过一段时间才会复发,节奏这么频繁的情况,从没出现过。 “伯、娘,你们先出去,交给我处理就好了!”沈欢见两人不放心,继续道:“我绝对不会伤害小妮,而且病因也找到了。” 沈常春夫妇依旧有些迟疑,若是孙老头他们还放心,但沈欢就…… 就说话这会儿时间,阴魂已经借着小妮的肉身,对沈欢发动了攻击。 这次它似乎发现来人不好对付,直接使用了最大的力气。 “妈的!”沈欢甩了甩轻微发酸的手臂,这种力道最起码是普通壮年的三倍。 阴魂刚才带着一击必倒的信念,现在见沈欢没事,多少有些慌神。 “啊!!!” “叫你妹!”沈欢说着便伸手朝着小妮的肩头抓去,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出击。 双方无论是速度和力量都有着巨大差距,将小妮抓在手中后,他连忙扣住肩部的穴位,让其无法动弹。 “滚出来!” 这具肉身是小妮的,沈欢不敢下重手,只能尝试将阴魂给吼出来。 “哇哇哇……” 谁知他这么一吼,小妮忽然开始大哭起来。 沈常春夫妇一看这情况急了,纷纷想要上前。 “不要过来!相信我,小妮不会有事!”他们看不到,沈欢却可以看到,表面上小妮是哭了,但依附在她身上的阴魂却在笑,笑得发丝乱舞。 如果不是为了救人,沈欢真不想跟这种脏东西打交道,长得也太他妈丑了!跟苏璃那种根本不是一个级别。 种草药的事儿,让沈常春对沈欢多了不少信任,只能狠下心拉着媳妇不再上前,“交给欢子。” “狐狸精,快出来!”见呐喝没用,沈欢只能对血玉中的苏璃求助,两者分属同类,应该有办法对付这阴魂。 “干嘛?”苏璃声音有些慵懒,说话间便在旁边化形。 不等沈欢回答,她便猛地睁开眼眸,看向了阴魂,“哎呦,还有个小家伙,这种补品好久没见到了呢。” 与此同时,阴魂也发现了她。 看到苏璃后,阴魂身体明显颤抖了一下,直接放弃对小妮的控制,转身就逃。 “还愣着干嘛,快追啊!这种好东西绝对不能放过!” 第114章去你妹的特殊癖好! 斩草要除根,如果不灭了这阴魂,小妮的“病”迟早要再犯。 沈欢将小妮平稳的放在凉椅上,扭头对沈常春夫妇说道:“你们照顾孩子。” 说完,凌空一跃,就跳到了房顶,看得沈常春夫妇两眼发呆不已。 沈常春家在村中心的位置,房子密密麻麻的一片,大多都是平房,四平八稳,追逐起来并不麻烦。 阴魂的速度没有想象中那么快,除了可以上下浮动外,几乎和被风吹动的熟料袋子差不多。 沈欢几步跟上,伸手便抓,没想到却扑了个空。 “妈的!”他暗骂一声,对紧随自己的苏璃问道:“抓不到怎么办?” “桃木可以碰触阴魂,用黑狗血也可以让它现形。” 开什么玩笑,长乐村主种菜粮,别说桃树,就连果树也没几棵。 狗村里倒是有不少,但纯种黑狗他在长乐生活这么多年没见过一个。 阴魂见沈欢拿自己没办法,胆子也大了起来,索性不再逃跑,血盆大口一张,犹如狂吠的猛犬。 可还没叫两声,它的身体就不由自主地朝沈欢这边飘了过来。 原本凶神恶煞的阴魂,表情瞬间惊恐所取代,转身想逃身体却不听使唤,反而向后退。 沈欢这时也感觉到耳边传来一阵呼啸的风声,转头一看,也吓了一跳。 苏璃不知何时化成了一只雪白的狐狸,张着血盆大口,硬生生将那阴魂给吞到了肚子里。 见沈欢还在发呆,狐形苏璃娇笑道:“姐姐的本体是不是很漂亮呢?” 除了额头上的火莲印记,以及脖颈、狐耳、狐尾尖端等一些关节处的毛发是红色以外,可谓通体雪白,不连尾巴都有三米多长。 身上披着一条红色缎带,两端一尺处各系一个铃铛,两条狐尾摇摆不定,后腿上还刻画着玄妙的纹路。 沈欢不得不承认,这是他这辈子见过最好看的狐狸,而且没有半点妖气的感觉。 “看得眼睛都发直了,难道小帅哥有某些特殊癖好?”苏璃玩味道:“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只要你帮姐姐把剩下的血玉碎片找齐,不管是人还是兽,姐姐我会满足你呢!” 沈欢被这话呛得不轻,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他刚刚看得那么入神,只是像观看山水古董一样的欣赏心态。 “还好姐姐的尾巴够大,不然可就全都被你看到了呢。” “滚粗!”沈欢都快崩溃了,“老子根本就没有什么特殊癖好好吗!” 这臭狐狸嘴里果然没有一句好话! 苏璃娇笑两声,变回了人形状态。 实际上若非迫不得已,她也不会变成狐形,对狐仙一族来说,原体代表着某种特殊意义。 沈欢没好气道:“既然你能吞噬阴魂,干嘛不早点弄,害我浪费这么多功夫。” “哎呀生什么气啊,姐姐刚才忘了而已。”苏璃见没起作用,继续道:“来给姐姐笑一个!” “真生气了?”见沈欢不搭理自己,苏璃有些慌了,“好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以后也许不用再把修炼出的灵气分给我了。” “真的?”沈欢半信半疑的问道。 自从得到神农石之后,他就发现灵气极度稀缺,若是能够减掉苏璃这份负担,绝对是件大好事儿。 苏璃不悦道:“姐姐什么时候骗过你?” “得了吧,你没骗我的次数,一只手就够数了!” “这次是真的啦,阴魂被吞噬之后,可以被姐姐转化成灵气,只要有足够的阴魂,恢复到两尾的实力就不成问题。” 沈欢忍不住皱了下眉头,“我怎么从没听你提起过?” “不是我没提,而是你没问啊!”苏璃本想开句玩笑,一见沈欢又要生气,她连忙正经了起来,“阴魂的修炼方法只有两种,一种是相互厮杀,一种是吸收生人阳气,只要修炼到一定境界,就可以成为鬼仙,重塑肉身。” “姐姐原本可是狐仙,吸收生人阳气这种事儿,我还拉不下那脸。” 沈欢摇了摇头,“不对,按照你的性格,应该会怂恿我去抓鬼,说不定还会煽惑我放弃医师身份,去当什么茅山术士。” “没想到你已经这么了解姐姐了呢。”苏璃娇笑两声,继续道:“说老实话,自从被封印以来,我已经几百年没见过阴魂这种小角色了。” “加上之前从兔崽子那里听说了道劫日,便以为这世上已经没了阴魂这种东西。” 沈欢发现苏璃只要一说起道劫日,脸色就会发生变化,好像是有什么心事。 “总之呢,以后姐姐恢复灵气这事儿就交给你了。” 沈欢很无语,“我靠,你真想让我去当抓鬼的?” “你就帮帮人家嘛,姐姐都说事成之后,不管是人还是——” “我抓还不成嘛,求您老别说了!”沈欢都快哭了,“不过咱可说好了,这事儿除非碰到了,或者主动找上门来,我才会去弄,其余情况一概不理。” 害怕倒谈不上,就是太寒碜人,就刚那阴魂长得,让如花披头散发,再丑上十倍就差不多了。 想到这儿,沈欢忽然开始有些可怜李老道了,他这辈子应该和阴魂打了不少交道吧? 苏璃知道沈欢这性格逼不得,所以也没继续开口怂恿。 “对了,刚才你说只要灵气充足就能恢复两尾的实力,那现在的是多少尾?” “半条……不到……吧?” “……” 回去后,沈欢又检查了一下小妮的身体,除了有些耗力过度外,没什么其它毛病。 “这是适合儿童服用的大补汤,让小妮喝上半个月就好了。”沈欢将写好的方子递给了沈常春。 沈常春一脸感激道:“欢子,谢谢你,以后只要有事,伯能帮上忙的一定帮!” “这是身为医生应该做的。”沈欢笑着摆了摆手。 “欢子,我刚才见你跳到房上,好像是在追什么东西,小妮是不是……” 沈欢笑着摇头道:“您多想了,我是去隔壁栗子家摘石榴来着,没见我一下来,就赶紧给小妮喂了些石榴吗。” “都什么年代了,鬼怪这些东西,早没了!” 关于阴魂的事儿,沈欢不打算告诉沈常春夫妇,知道的越少越好。 “那就好,那就好!”沈常春长舒了口气。 沈欢本来打算再客气几句离开,可刚转身便想起了一件事儿,“伯,刚刚不是说需要帮忙就跟您讲嘛,我这儿还真有一件事儿需要您帮忙!” 第115章可怜天下父母心 沈常春也是个痛快人,听到这话,大笑道:“尽管直说。” “是这样的,咱们的药田迟早会做大,开始时这么分散播种还可以,以后还这样效率肯定不行,所以我想找个负责人统一管理。” 之前沈欢让本家们推举代表人,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这个。 其实这话,在祠堂的时候就该说的,只不过小妮突然发病,才拖到了现在。 要不是及时想起来,没准待会儿他还得过来一趟。 “我觉得这位置您挺合适的,当然,因为这项目才刚刚开始,负责的东西可能有点多,欢妙也会多给您一些提成。” 沈常春一愣,欢子这哪是要我帮忙,而是在帮我忙啊! “行,这事儿交给我吧!” “那就多麻烦常春叔了,您把电话给我一下,到时会有人专门联系。”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沈欢便回去了。 接下来两天,还算平静,如果沈大夫妻没来的话…… “欢子,算大娘求求你了,救救你堂哥吧!”沈大娘跪在地上痛哭流涕。 无论沈父和沈母说什么,就是不起来。 “不帮就算,你这臭娘们跪在地上干嘛?老子的脸都被你丢光了!”沈大在一旁气呼呼的说道。 沈大娘泪眼含珠,“你现在还撑什么威风,有本事,你在听到儿子被绑的时候别哭啊!” 沈大脸色一僵,将头别过一旁没再说话。 “欢子,我知道你有本事,之前都是大娘和大伯不长眼,就帮一次,一次好不好,你堂哥还年轻,他不能就这么死了啊!” 沈欢一句话也不说,自顾自的沏茶。 沈大娘见状,转向沈母哀求,“弟妹,欢子最听你的,你就帮帮姐姐跟这个忙吧!你也是做母亲,应该能理解我的心情,之前都是做嫂子的不对,你打我也行,骂我也行,就算杀了我都可以!” “求求你,求求你救救小飞,他才二十三岁,二十三岁啊! “嫂子,小飞是你的心头肉,小欢也一样是我的心头肉啊!”沈母面色为难,她心地善良没错,但帮不帮忙也要看什么事。 如果沈飞因为诈骗的事儿被判了刑,让沈欢帮忙找律师缓刑,也不是不可以,可现在沈飞是被社会人扣押啊! 今天早上沈大接了电话,是个陌生人打来的,说沈飞在赌城欠下巨额赌债,让他们赶快还钱,若是一周内没有凑够,就派人过来给沈飞收尸。 如果是小数目,沈大就算砸锅卖铁,也会把儿子赎回来,但那可是一千万啊!他哪有本事凑这么多钱! 加上最近沈欢的一系列帮助沈家的举措,两人只好厚着脸皮过来。 “老二。”沈大忽然喊了沈父一声,就在所有人都认为他又要大放厥言的时候,只听“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 “因为你小时候一直生病,爸妈把好的东西都留给了你,就是结婚那会儿给得钱,也比我多一倍,所以我一直嫉妒你,直到二老走了都没放下。”沈大眼眶泛红道:“但我现在知道错了,真的知道了!” “上一辈的事情不应该牵扯到小辈身上,看在血脉的情分上,看在小飞是你亲侄子的面子上,帮帮他吧!求求你!” 沈父叹息道:“大哥,你说得这些我全都知道,所以从来就没怪过你,只是这次的事情……” “你还在生我气对不对?要是打我骂我能泄气那就来吧!”沈大见沈父不为所动,咬牙道:“怕打我脏手,我就自己来!” 说着,朝着脸上就是一顿狂扇,没有一丝的作假,不仅脸肿了,就连牙龈都打出了血。 沈父连忙上前拦了下来,“大哥,你做这种事干嘛!” “你、你答应了?”沈大说这话时,眼睛忍不住抽动了一下,应该是疼的。 听到这话,沈父低下头没说话,沈飞是独生子,沈欢也是一样,人都是自私的,无论沈大说什么,他都绝对不会让沈欢去冒险。 沈大夫妇并没有这么放弃,一个纠缠沈父,一个纠缠沈母。 两人从自抽嘴巴,到不停磕头,为了沈飞就算是命他们都可以交出去。 “求求你,求求——” 沈大正磕着,忽然被人拦了下来。 他慢慢抬起头,用手擦去沾在眼皮上的血迹,“欢、欢子?!” “喝茶吧,凉了就不好喝了。”沈欢将沏好的超品大红袍递到了两人手里。 夫妇两人,眼中燃起一丝希望之火,“你决定帮小飞了么?” “地都被磕出坑了,还得填土,先起来吧。”沈欢说话的时候,也给沈父沈母把茶递了过去。 “你不同意,我们就不起来!” 沈欢坐回椅子上,“你们这么做,威胁不到任何人。” “我、我们不是在威胁你!”沈大着急了。 沈大娘的眼睛却是一亮,“起来,快起来!” “不能起啊,欢子还没答应呢。”沈大摇头,死抓着地面凸起的位置不放。 “欢子话里的意思你还没听出来吗,他是答应了!” 一听这话,沈大急忙问道:“欢子,这、这是真的吗?” “把人带回来以后,我会直接交给警察。”沈欢看着沈大夫妇,面无表情道:“这是他应得的。” 沈大夫妇不停点头道:“好好好!只要他能活着,不管怎么样都行!” “先去药铺把伤口包扎一下吧,感染就麻烦了……” 两人还没走远,沈母便说道:“欢子,你——” 沈欢知道母亲想说什么,笑了笑,“妈,你放心吧,我不会有事儿,你儿子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可是——” 沈父上前拍了拍她肩膀,“相信儿子。” “我跟你妈先睡了,你也早点睡。”临走前沈父目光复杂的看了沈欢一眼。 从头到尾一直没说话的林妙诗开口道:“你真的准备帮忙?” 沈欢点了点头,没说话。 “赌城是自由城,和内地不同,就算是我们林家的手也伸不到那边,太危险了……”林妙诗咬了咬牙,“你不是很恨你大伯一家吗?为什么要帮他们。” “我不是在帮他们……”沈欢看向父母的卧室,叹了口气,“可怜天下父母心。” 我不准你去! 林妙诗原本想这么说,但在碰触到沈欢的目光后,她改口道:“我陪你一起去!” 第116章谁怕谁惦记? 赌城是华夏唯一赌博合法化的地方,轻工业、旅游业、酒店业和娱乐业都极其出众,就算放在国际上也可称为繁华地带。 因为是自由城的缘故,这里可谓龙蛇混杂,回归后军队驻扎的日子,使情况好转不少,但有些问题依旧存在。 毕竟这世界上总有些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就算黑夜消散也会有影子供它们躲藏。 刚到酒店,沈欢的手机便响了起来,“到了没有。” 沈欢投过观景窗,俯视着脚下的高楼大厦,“还没,怎么,着急了?” “最好快点,我们只给你一周的时间!” 沈欢笑了笑,“你也说了,还有一周时间。” 对方显然没想到他会这么回答,愣了半天才说道:“难道你不怕我杀了他?” “你们不过是为了求财,要杀他早动手了,何必玩什么期限。”沈欢说着,用手翻看了一下林妙诗递过来的报纸,“其实你们把他杀了更好,这样的人渣留在世上只会害人。” “你、你到底是不是他弟弟?”对方从没有见过这么不按套路出牌的人。 “是弟弟,但不亲。” 一听这回答,对方气急败坏道:“不是亲的你瞎凑什么热闹啊!” “让我听听他的声音。”沈欢打了个哈欠,开着外放,将林妙诗手里的啤酒夺了过来,“病好不容易好了,喝茶吧!” 林妙诗没说话,只是一脸委屈的看着他。 两人对视了一会儿,沈欢便败下阵来,“喝吧,不过别喝太多。” “咕咚咕咚。”林妙诗喜笑颜开,至于沈欢说的话,她估计一句都没听进去。 “让他过来听电话……老实点!” 一阵嘈杂过后,沈飞的声音传了出来,“欢子,你带钱了没?快点啊,再不给钱,他们会杀了我的。” “你在什么地方?” “我、我不知道,他们把我关在一个小屋子里,现在还有人在旁边看着我!”沈飞带着哭腔,结结巴巴道:“欢子,这次你救了我,堂哥到时炒股赚钱一定会双倍还给你!” “那我先谢谢了,你把手机还给他们吧。” “怎么样,想清楚了吗?”对方接过手机后,气势足了不少。 沈欢不冷不淡道:“哦,你们把那傻哔做了吧!” 说完便把电话给挂了。 与此同时,赌城某居民楼内,全家捅一脸不可置信被挂掉的手机,“卧槽,这尼玛完全不按套路出牌啊!” “咋了全哥?”一名小弟问道。 全家捅,捅全家,在赌城混了这么久,何时遇到过这种情况。 他用手拍了拍大光头,“不行,我得再打个电话。” “已经做了?来给我报喜?” 全家捅咧嘴干笑,“兄弟,你就别给我开玩笑了,一千万不是小数目,要是七万八万,我也不至于跟你玩这手段啊。” “你也说了一千万不是小数目,我一时半会儿也凑不齐,还是把他给做了吧。” “要是把他做了,能换一千万,我早整了!”全家捅是真拿沈欢没办法了,“老实跟你说,赌城干我们这行的太多了,本来以为钓了条大鱼,谁知道连个狗屁都没捞着。” 电话那头的沈欢问道:“我很好奇,以你们的手段,应该不至于犯这种低级错误吧?而且还是一千万这么一大笔数额。” 全家捅被问得有些说不出话,“想我全家捅也算是这一行的老前辈了,谁能想到会被这小子个唬住啊!” 沈飞不是第一次来澳港地,刚开始欠的并不多,也就一二十万。 反正手里押着信息,全家捅就给他半个月时间,让他回家取钱。 没想到沈飞不到半个月便回来了,户头上直接多了将近两百万。 还完钱以后,沈飞又杀进了赌场,待了不到一个小时,又是输个精光。 全家捅见他这么本事,加上最近生意不怎么景气,寻思着长线钓大鱼,不断借钱给沈飞,直到本钱加利息达到一千万以后,才意识到不妙。 派人一查,这小哔崽子是个狗屁的富二代! “大家都是江湖儿女,混口饭吃不容易,这钱要不回来的话,我也不好跟上面交代。”全家捅委屈道:“再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就当可怜我,把钱还了吧!” “那成,我现在到纽葡京酒店门口了,你派人来接我吧。” 纽葡京酒店? 全家捅愣了一下,拎着沈飞衣领问道:“你这堂弟什么来头,竟然住得起顶级酒店。” “他因为生得好看……也可能是那活儿比较厉害,被个富家女包养了,全哥你放心,他、他一定有能力还钱的!”沈飞结巴道。 全家捅摇了摇头,“看办事风格,不像是小白脸……草,我他妈管那么多干嘛!” 说着,他便踹了沈飞一脚,“如果你堂弟还不了钱,就把你丢进大环海滩喂鱼!” …… 沈欢挂掉电话后,说道:“我们可以下去了。” “你确定这办法行得通。”林妙诗放下啤酒,脸上还是有些担心。 “一定行得通。”沈欢笑了笑,摆出一个绅士邀请的姿势。 林妙诗将玉手搭在上面,起身道:“我相信你。” 两人在酒店下面等了没多久,一辆轿车便停在了两人身前。 全家捅打量了一下,试探道:“沈欢?” “捅全家?” “咳咳……上车吧。”全家捅觉得不能和沈欢做太多交流,不然完全就是自找罪受。 挡车行驶出一些距离以后,他才开口道:“钱呢?” “去附近的娱乐场就行了。” 一听这话,全家捅急了,“草,真当老子好骗呢,有钱就快点拿出来,还不了全款也没事儿,要是够多,再给你一周也可以。” “我说了,去附近的娱乐场。” 全家捅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小子别忘了你现在在我车上,而且这里还是赌城!” “欠你钱的又不是我,大不了报警呗。”沈欢无所谓道。 全家捅冷哼一声,“报警?自寻死——” 话还没说完,沈欢随手朝车窗上捣了一拳,玻璃直接碎得不成样子。 “咕咚!” 全家捅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如果是普通玻璃也就算了,这他妈可是防弹玻璃啊! “凭你们的本事还拦不住我。”沈欢用湿巾擦了擦拳头上的碎渣,“不知道是我惦记您可怕,还是您惦记着我可怕呢?” 全家捅脸色煞白,咬牙道:“兄弟,老全服了!不过这钱拿不到我依旧得死,你别——” “我没说不还钱,去附近娱乐场,不出半个小时一定把钱交到你手上!” 来赌城是为了救沈飞? 沈欢是有那么一丁点善心,不过最主要的原因是——最近手里缺钱啊! 第117章运气逆天?这是实力! 住得起顶级酒店,身边又有美女作伴,身手还这么恐怖,全家捅已经摸不清楚沈欢是什么身份了。 事到如今,他也没别的办法,只能按照沈欢说的把车开到了娱乐场。 到了娱乐场后,全家捅还是有些不放心,“沈兄弟,我还是想说一句,想从赌场捞钱不现实,你还是——” “看我眼色行事,进去以后别再叫我沈欢,称呼我林少。”沈欢好像没有听到一般,自顾自说道。 全家捅不知道他葫芦里卖什么药,迟疑一会儿后,才把话传给手下。 进去之前,沈欢先向全家捅了解一下规矩,调整好心态后才步入赌场。 “先换一百万筹码玩玩!”沈欢说着便把早就换好的现金,扔到了台面上。 荷官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见他只是一百万就这么嚣张,目光中忍不住传出了一丝鄙夷。 按照事先安排好的角色,全家捅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愣着干嘛,还不赶紧去帮林少换筹码!” 说话时,还故意眨了眨眼。 “原来是全哥的朋友,刚才失礼了,还请不要见怪。” 全家捅在这一片还是比较出名的,荷官连忙把筹码换了出来,“不知道林少还需要什么帮助吗?如果对赌场不太熟悉,我们会派专人在旁陪伴指导。” “有我在还用得着别人帮忙?”全家捅佯装不快。 荷官连忙笑道:“是我疏忽了,祝几位玩的愉快。” 等到几人离开后,他摁下耳机上的通话按钮,“这里是荷官9527,全哥带了条肥鱼,汇报完毕。” 场内…… 全家捅将赌场内的娱乐方式全都说了个遍,然后问道:“玩什么?” “骰子。”沈欢说话时朝四周望了望,场内的气氛很热闹,第一次来这儿确实会有种大开眼界的感觉,五花八门的玩法看得人眼花缭乱。 全家捅愣了一下,骰子算是最古老的赌具之一,但想要在半个小时内用一百万博一千万,显然有比它更合适的玩法。 “只玩骰子。”当初在周阳的生日宴会上,沈欢也说了些实话,那就是扑克牌中,除了比大小和斗地主以外,其它的都不会玩。 可谓赌术知识全无,目前唯一的优势就是天眼,骰子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单单是为了赢钱,沈欢没必要带全家捅过来,带他就是为了领路。 骰子方法简单,而且有古装电影和现代赌片作为经验,沈欢也没让全家捅做介绍,直接坐在了位置上。 想象中的骰子绝技并没出现,一切都已经被科技所取代,荷官摁下开关按钮后,摆出邀请的姿势,“请下——” “哗啦啦!” 话音未落,沈欢便将全部的筹码扔在了大上面。 旁边的几个赌客全都一脸诧异,骰子玩得一般都比较小,也是场内下注额度最低的游戏,像沈欢这样的豪客说九牛一毛都算轻的。 全家捅也是一脸肉痛,“沈……林少,您……” “出来就是寻开心的,反正都要输干净,快点慢点无所谓。”沈欢摆了摆手,纨绔气质暴露无遗。 说话间,电子显示屏上就显示出了数字——14点。 荷官换了两个1m的筹码,推到了沈欢面前。 开始新一轮下注后,沈欢和之前一样,毫不犹豫的将二百万筹码扔到大上面。 “看什么看?不管什么东西,本少都喜欢大的!”沈欢不理会众人诧异的目光,笑眯眯的看着女荷官,“就像这位姐姐一样,大点才好嘛。” 原来是个纨绔子弟,我说怎么这么嚣张。 众人没再围观,全都各自下注,不管别人输赢那都不是自己的,还不如祈祷多赢点钱。 12点,大! “靠,这小子运气怎么这么好。” 别说周围人这么想,就连全家捅也是一样,见沈欢又要潇洒扔筹码,他连忙俯身小声道:“别赌了,已经四百万了,先把这点钱还了,我再给你一周时——” “啊?你说什么?”沈欢随手把筹码扔了出去。 “……”全家捅欲哭无泪。 “卧槽!又他妈是大!” 沈欢像切牌一般切了切手中的筹码,对全家捅笑道:“现在还觉得我是在骗你吗?” 这种自信的眼神,难道……他是赌术高手?! 没错,一定是这样。 其他游戏赌得大,赚得多,但对于高手来说,骰子这种节奏,才是最快赢钱的办法啊! 连着中的有没有?有!但像沈欢这样大手笔,还连中的却绝无仅有! “哎呦!”新一盘投注开始以后,沈欢准备下注时,手一滑筹码全都掉在了地上。 等抬起头时,下注已经完毕。 “我还没下注呢!唉。”沈欢一脸悲催,话刚说完,电子屏上便显示了两个字——围骰。 “我去他莱莱的,庄家通杀了!” “草,这小子运气也太好了吧!” “没错,按照他刚才的玩法,这把应该输光的!” “运气逆天了吧!” 众人接连感叹,只有全家捅带着一丝不屑的笑容,运气?早不掉晚不掉,非得在出现豹子的时候掉? 一群凡夫俗子,这分明是高手在扮拙! “大!押大。” “没错,咱也跟着沾沾喜气!” 沈欢之前说过只押大,所以这群人全都押了大。 可到了沈欢本人的时候,他却把筹码扔向了小,“有些地方我还觉得小点好,就像这姐姐的小嘴儿——啊!!!” 正说着,他忽然发出了声惨叫。 “看什么看,本少嗓子有痰,清清嗓子行不行!”喝别人的时候挺威猛,面对林妙诗时,沈欢却是一脸苦笑,“咱们说好了,这是演戏,她、她没你好看。” 林妙诗冷冰冰瞪着他,虽然没说话,但眼里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你要是再敢夸那女荷官一句,我保证你走不出这赌场的大门! “老子他妈不玩了!什么狗粪运!” “扯淡呢吧,这小子又他妈赢了。” “什么破摊子,换换换!” 众人全都是破口大骂,礼仪好的保持着平静,不过眼神中满是羡慕。 9点,小! 不到十分钟,沈欢手里的筹码就从一百万变成了……一千六百万! 第118章老鬼陈万千 “对不起各位,机器出故障了,可能要等一会儿,我马上通知工人过来维修。”荷官说着摁了下耳机,“嗯,出了问题,请您赶快派人来维修一下。” 众赌客面色不喜,“怎么回事儿啊,还没玩呢就出事儿了。” 全家捅却是皱了一下眉头,他低头在沈欢耳边小声说道:“赢了太多吧,现在收盘应该是赌场觉得你在出千,反正钱已经够还了,见好就收吧。” 沈欢也清楚这个道理,这也是为什么他之前没有来赌城的原因。 就在他准备起身离开之际,女荷官却开口道:“这位先生,经理特地开了贵宾间供您玩乐,请随我来。” “今天谁是值班经理?”全家捅混迹赌城这么多年,自然知道荷官留人是什么意思。 荷官面带微笑道:“是陈先生下的命令。” 听到这话,全家捅眼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在陈老鬼眼里,这千八万还不至于请人到贵宾间吧?”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陈先生也请全哥一起过去。”荷官说完后,又摆出一个邀请姿势。 “草!”全家捅骂了一句,他很清楚陈老鬼是什么来路,沈欢要是进去,就算不是躺着出来,也会输个精光。 让他想不通的是,陈老鬼竟然因为一千多万,而亲自下令。 “贵宾间?不错,适合我的身份。”沈欢作势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全家捅本来还想再劝,但想起方才沈欢的本事,又安心了不少。 赌术手段不是纸上谈兵,必须经过多番磨练,沈欢是这一道的高手,又怎么会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在荷官的带领人,几人前往贵宾间。 “噼里啪啦!” 沈欢一进屋就把桌面上的扑克牌推到了地上,“我只玩骰子。” 荷官有些迟疑,这时她的耳机里传来了一个沙哑的声音,“给他换骰子桌。” 与此同时,监控室内,一个眼窝深陷,外加黑眼圈的中年人,正紧紧的盯着屏幕,上面正放着刚才沈欢赌大小的画面。 值班经理不停用丝巾擦着汗液,“陈先生,您看出来这小子怎么出千了么?” 出千这种事儿,在赌场内时有发生。 赌场也专门设立有破千组,但没想到会在陈万千巡视的时候发生这么一出事儿。 “把屏幕分开,一个回放刚才的画面,一个对贵宾间进行直播。”陈万千的声音很沙哑,配上天生的凹眼眶,使得整个监控室极其压抑。 “陈先生,那小子又赢了了一千万,您看这——” “闭嘴!”陈万千喝了一声,从沙发坐起,走到了荧幕旁边。 看出来!一点都看不出来! 以他的眼力和手段,都看不出这个小子是怎么出千的。 陈万千现在甚至有一种感觉,沈欢之所以能赢不是因为运气,也不是因为出千,而是因为他能看透骰盅! “这小子什么来头?” “听说姓林,是天都那边过来的。” 陈万千眼睛一眯,“林……燕京……难道这小子是燕京林家的那位继承人?” 贵宾间的赌注是没有上限的,若是以林家的财力,赌场这大半年的辛苦经营很可能在一夜之间打水漂。 想到这儿,陈万千不再做停留,直接朝着贵宾间走去。 值班经理见状一惊,“陈先生,难道您准备亲自出手?” “难道要等赌场败光了再出手么?”陈万千冷哼一声,“叶先生请我回来,可不是吃干饭的!” 那小子有这么厉害?竟然逼得陈先生要亲自出手? 再说贵宾间这边,荷官已经流了满头大汗,就这一会儿的时间,沈欢的又到手了两千万。 如果继续下去,别说提成,恐怕公司都要给她放年假了。 “小兄弟,我们两个来赌一把如何?”就在这时,陈万千的声音传了过来。 从气势上,沈欢一眼就看出对方不是什么小角色,全家捅有些紧张的反应,更让他肯定了心中的想法。 “这是一千万筹码,那个人渣先留在那儿,最好用些手段让他长长记性,待会儿赌完后,我会联系你去提人。”沈欢将筹码放在托盘,递给了全家捅。 现在钱已经拿到,按照全家捅往常的性格,他绝对会二话不说,转身就走,这种麻烦事儿不参合最好。 可今天却将筹码还了回去,“你是我带进来的,自然由我带出去。” 说这话时,他并没有看沈欢,而是将视线放在了陈万千的身上。 陈万千见状笑了笑,“家桐,你不要误会,我只是手痒,想跟这位小兄弟玩两把而已……您说是吗,林逸轩少爷?” 沈欢怔了怔,面色疑惑道:“你怎么知道本少的名字?” “看来是了。”陈万千笑道:“您来我们这里玩也不提前说一声,早知道的话,哪还会让您在外面跟那群匹夫们一起玩。” “姐,咱们走吧!”沈欢起身一拉林妙诗就朝外面走。 陈万千对值班经理使了一个眼色,让他把人拦下,然后说道:“林少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我靠,你还敢问我什么意思!”沈欢转过身,直接把手朝陈万千的鼻子指去,“你还好意思问我什么意思?本少这回是偷偷摸摸来赌城玩得,你能认出我,就一定认识我家那老头子。” “以我的背景,赢钱后你们自然不敢拦着,但心里也憋着一股气,把这事儿跟我家老头子一说,我就得完蛋!” 陈万千愣了半天才回过神,“原来是这么回事儿,林少放心,无论输赢,您来赌城的事儿,我们都不会通知林老爷子。” “真的?” “真的!” “没骗我?” “没骗你!” “真——哎呦!”角色代入感超强的沈欢正说着,忽然感觉腰间一痛,不用想,一定是林妙诗觉得他在模仿自己,所以生气了! 全家捅看得是目瞪口呆,高手不愧是高手,光凭这演技,都能拿奥斯卡影帝了! “为了表示尊敬,接下来由我来亲自接待您。”陈万千一边说着,一边派人把骰盅取了过来,是大理石特制的,“我觉得用机器摇骰子没什么意思,不如由我来摇如何?” 沈欢大大咧咧的摆了摆手,不耐烦道:“不管谁摇都一样,快点开始吧。” “开始前先说一下规矩吧。”陈万千将骰子放在盅里,晃了两下,好像是在找手感,“骰盅落桌后,不管骰子停没停,您都必须在三秒以内下注。” 沈欢听到这话,心中一惊,难道这人看出了我拥有透视眼?! 第119章输得心服口服 关于道修方面的事情,沈欢连最亲近的林妙诗都没怎么细说。 思来想去,他觉得对方发现自己有透视能力的几率为零,最多只是猜测而已。 “林少?”陈万千见沈欢不说话,喊了一声,心里却暗自确认,这小子应该是带了新型的透视眼镜。 直接揭穿反只会把关系搞僵,想燕京林家那种巨头,就算手伸不到赌城,也最好别得罪。 林逸轩可是林家唯一的男嗣,他要是出点事儿,谁都不知道林家会干出什么疯狂的事情。 沈欢回过身后,耸了耸肩,无所谓道:“随意,该怎么玩就怎么玩。” 陈万千笑了笑,开始摇骰。 “碰!” “请林少下注!” 骰子还在转动,在没停下之前,就算沈欢也看不出是大还是小。 为了避免对方起疑,沈欢和之前一样,直接扔了一千万的筹码,“大!” “收了。”陈万千笑了笑,对荷官使了下眼色。 全家捅皱眉道:“你还没开盅怎么知道自己胜了?” 陈万千没说话,亮出了里面的点数,“三四二,九点,小。” “不愧是陈老鬼。”全家捅开始为沈欢担心起来。 陈万千在没有进入娱乐场之前,在赌城便声名鹊起。 当年为了找出他是怎么出千的,三家娱乐场联手高价请了十名破千师,才把他给拿下。 就在三大娱乐场下令,砍掉他双手的时候,叶永盛出面保住了他。 自此名震赌城的陈老鬼,便成为了永盛娱乐场的首席破千师。 为了报救命之恩,陈万千全心全意为娱乐场服务,这么多年下来,在赌场出千者没有一个人能逃过他的眼睛。 看来这次沈欢也玄了! “继续!”输了一千万,沈欢连眉头都没眨一下。 陈万千摇骰落桌,几乎没有丝毫停留,他便将剩下的八百万扔在了“大”上。 “收了。” 钱少了,但结局和之前一样,沈欢又输了。 “看来林少是玩不下去了。”陈万千转头对荷官道:“再去免费给林少兑换一百万的筹码。” “不用!”沈欢摆了摆手,对全家捅说道:“你信不信我?” 全家捅迟疑了一下,“信!” “那就把你手里的筹码给我吧。” 一听这话,他旁边的小弟急了,“全哥,这小子明显斗不过陈老鬼,反正我们钱已经收回来了,见好就收,走吧!” “闭嘴!”全家捅喝了一声,将手里的筹码还给了沈欢。 见陈万千面露意外,他冷哼道:“陈老鬼,在我面前抢生意,有些不地道吧?” “忘了你还在这儿,是我的失误。”陈万千说着,笑道:“林少还继续吗?” “当然继续,开始吧,这次我一定赢。”沈欢说这话时,眼中满是自信,伪装出的纨绔气息瞬间消失一空。 全家捅深吸了口气,终于要动真格了吗? 陈万千不以为然,随手摇了下骰盅,“请。” “还是大!”可能是出于谨慎心里,沈欢只下了一百万。 陈万千笑着摇了摇头,“还是小!” 说完,便起盅露出了点数,依旧是小。 那小弟看到后,急忙道:“全哥,我就说着小子信不得!趁还有九百万,咱们赶紧把钱要回来吧!” 全家捅默不作声,没说话。 “还玩吗?”陈万千笑着问道。 沈欢好像是赌红了眼,“当然继续!” 就在陈万千准备摇骰子的时候,沈欢忽然开口,“等一下!” 说着,他拉起林妙诗的小手儿,“姐,你说这次压什么?” 林妙诗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仿佛是从沈欢眼睛中读出了什么,随口道:“小!” “好,这次全押小!”不等陈万千开口,沈欢便将剩下的八百万筹码押了出去。 在陈万千眼里,沈欢现在的行为就像是在破罐破摔。 就算再怎么没智商的人,也应该看出来,骰子是大是小完全由自己掌控。 “小!小!小!小!”全家捅的小弟喊得脸红脖子粗。 沈欢却没之前表现的那么激动,将手轻轻地放在了桌面。 “给林少拿筹码。”陈万千说着,打开了骰盅,“一二三点小,失手了,唉。” 失手是绝对不可能,看来对方是想让自己见好就收。 沈欢猛地拍了下桌子,“我就知道本少运气不会太差。” 正说着,他又把筹码扔了过去,“来小!” “卧槽,你他妈傻——”全家捅的小弟一看这情况,直接破口大骂。 全家捅瞪了他一眼,冷声道:“我让你闭嘴,是不是没听懂?” “可是全哥……”小弟面带不甘,甚至不能理解,全哥为什么要这么做。 不等全家捅说话,陈万千便开口道:“家桐啊,你想钓鱼也不应该把注意打我身上吧?” “我有钱乐意行不行?” 陈万千愣了一下,放在平时全家捅绝对不会跟他这么说话。 他沉吟了一会儿,大笑道:“家桐这把你赌的不小啊。” 小弟有些不明白了,赌?赌的不是沈欢那小子嘛,和老大有什么关系? 全家捅的确在赌,不过和陈万千想的有些出入。 陈万千觉得他是想借这次机会,和燕京林家搭上线,实际上他是在赌沈欢究竟有没有本事。 “既然林少想给赌场送钱,那我们就收下了。”陈万千把盅往桌上一放,里面哗哗啦啦的直响,“不好意思,这回是大。” 说完,他就想让荷官把筹码收起来。 沈欢将手指在桌面上敲击了两下,“我觉得一定是小。” “争论这些没用,我们一看便——”陈万千正说着,脸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一空,良久后说道:“我输得心服口服。” 说完,扭头对经理说道:“给林少拿三千万筹码。” “陈先生,这是……”值班经理还没看明白。 “让你去拿就去拿,叶先生那边由我来交代!” 沈欢笑着拍了拍手,“陈先生好魄力。” “应该说林少给面子。”陈万千面带苦笑,出道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在单对单的局面中落败。 沈欢从筹码中数了一千五百万递给了全家捅,“这是你应得的。” 说完,他起身对陈万千说道:“承让了,以后有时间再玩。” “那您还是别有时间了。” 等到众人离开后,值班经理忍不住问道:“陈先生,骰子是您摇的,怎么没开盅就认输了?” “你自己看吧。”陈万千说着便转身走了出去。 在打开骰盅的一瞬间,值班经理直接傻了眼——盅下没有骰子,只剩下了一堆齑粉! 娱乐场门口…… 沈欢目送全家捅坐车离开后,一脸苦逼道:“那可是五百万啊,你他妈连客气都不客气一下,真是装逼装大发了!” 第120章没错,大家都是同志! 陈万千回到办公室,回想着刚才的情景。 经过刚才的事情,他不再觉得沈欢是靠新型的隐形透视眼镜赢钱。 他不开盅就能知道骰子碎了,算不上什么本事,只是千者玩骰的入门课程而已。 沈欢碎骰则不同,赌桌长度在三米左右,在这样的距离下,就算当年的千王之王黄仕海,也没办法做到。 单凭这点来看,就已经不再是千术高低的问题。 再回想一下当时沈欢输钱的态度,哪是破罐破摔,分明就是在按江湖规矩办事——从荷官那里赢得我已经退回去了,赢你的这些我就拿走了! 这样的人,要是继续赌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果然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本以为除了去世的黄仕海,这世间再无对手,如今看来,我真是太天真了。” 正在陈万千感叹之际,办公室的门忽然推开,同时一个犹如黄鹂般悦耳的声音传了过来,“陈叔叔,什么天外有天?我听王经理说,你输给了一个来自燕京的小子?” 来人是一个年纪在十八九岁左右的女孩,不知是天生的还是后天染的,发丝微微泛黄,直垂肩头。 空气式刘海,尽量减少了对她五官的掩盖。 身上穿着复古格调的圆圈雪纺连衣裙,胸前宽松的堆领将脸庞修饰得更加秀气娇俏,裙身下摆的木耳边修饰,让人感觉唯美飘逸。 不过最吸引人注意的,还是她那杨柳小蛮腰。 “瑶瑶,你怎么来了?”陈万千一脸诧异道。 叶瑶嘟起小嘴,不满道:“您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陈万千无奈道:“没错,我输了,一败涂地……” 原本还古灵精怪的叶瑶收起了笑容,虽然是女儿身,但她从小就被当成永盛娱乐场的继承人来培养。 加上赌术天赋非凡,自七岁起就成为了陈万千的亲传弟子,直到两年前得以出师。 所以陈万千的赌术水平怎样,她再清楚不过。 当年叶瑶的出师局,是耍赖皮加小手段,才胜了陈万千。 她心里也明白,那只不过是陈万千故意让着自己罢了。 现在有人不仅败了陈万千,还让他心服口服。 叶瑶心里有些不开心,但脸上却装得很正常,“他的底细您弄清楚了吗?” “我知道你心里在打什么主意,他是燕京林家的继承人,天都不比赌城,你在那里惹事,就算叶先生亲自出面都不一定保得住你。”叶瑶很了解陈万千,同样的,陈万千也很了解她。 这大小姐一开口,身为师父的陈万千就知道她要打什么主意。 叶瑶咧嘴笑了笑,“uncle,您想多了,这点道理我还是懂的。” 她嘴上是这么说,一出陈万千的办公司,他就给叶永盛打了个电话,“爹哋,我要转学去燕京,没为什么啊,就是赌城玩腻了,想去内地玩玩啊。” “知道了,我过去绝对不会惹祸……嗯,那行,哪个大学?华京吧!” …… 沈欢回酒店没多久,全家捅就打了电话过来,“沈飞已经教训过了,我保证他以后绝对不会再碰和赌沾边的东西。” 这话就有些夸张了,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赌局,一步算错便会全盘皆输。 “什么时候把人给你送过去?” 沈欢看了一眼时间,“差不多了,你现在就送过来吧。” “没问题。”全家捅说完就挂掉了电话。 其实和沈飞相比,沈欢更想把那五百万要回来。 五百万,最少也能配五十份的炼气散了,虽然炼气散对追星境修者来说,基本上已经没什么用处,但他可以给林妙诗服用啊。 要知道,和林妙诗成为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才是沈欢的终极目标。 不过现在后悔也没用,谁让他没事儿爱装逼呢。 挂掉全家捅的电话以后,沈欢拨通了另一个号码,“郑警官吗?我是沈欢,没错,沈飞马上就到我这儿了,您带人过来吧。” 当初他那么对沈大夫妇说,其实有些恐吓的因素,就是想让他们不要再娇惯沈飞。 子不教,父之过。 如果不是他们的宠溺,沈飞也不会走上今天的道路。 娇子如杀子,古人并非是信口胡诌。 但是沈飞的态度,让沈欢下了狠心。 到了这种地步,还以“股神”的名头骗自己,说他是人渣,都是在称赞他了。 不让他进牢房吃点苦头,邪劲恐怕永远都没办法下去。 “事情差不多算是解决了,把沈飞交给警察后,咱们就回燕京吧。”林妙诗提议道。 沈欢点了点头,虽然陈万千表现的很有气度,但究竟会不会报复还是未知数。 山高皇帝远,他现在实力虽然强劲,但还没有到赤手搏火枪的地步,万事还是小心为好。 “我先去洗个澡。”和打理房间不同,林妙诗很在意个人卫生,洗澡基本上是每天必做的事情。 沈欢咳嗽了两声,“那啥,咱俩一起洗吧。” “不!”林妙诗身形一顿,满脸的警惕。 沈欢摸了下鼻子,“我保证什么都不做!” “不行!”林妙诗坚定不移。 “就一次。” “半次都不行!” 沈欢无奈的摊了摊手,小声嘀咕道:“不行就不行呗,我就不信结婚了以后还这样。” “你说什么?” 沈欢连忙起身坐直,“我说,我就喜欢你这样三贞九烈的女人!” 三贞九烈?我呸,自己用得这是什么形容词! 等到林妙诗进去浴室以后,沈欢便开启了天眼,“以为不让我进浴室,就看不见了吗?” 他这儿刚准备把视线移过去,门铃声忽然响了起来。 卧槽尼玛,这贼老天是个傻哔吧? 怎么总在关键的时候玩这种手段,都他妈多少次了! 老子今天非得看两眼再去开门,看你能拿我怎么样! 沈欢直接将目光移到浴室,没看第二眼,就连忙把头转了回来。 这次不仅晕奶,血压还升了,这不,鼻血都流出来了。 开门后,沈欢发现全家捅正和郑警官对视,气氛很是微妙。 “全警官,这位是江明的郑警官……郑警官,这位是赌城的全警官,沈飞能脱险,全靠他帮忙。” 此话一出,气氛缓和了不少,郑警官更是主动向全家捅握手,“原来是全同志啊,你也不早说,要不是小沈出来的及时,我还以为是扣押沈飞的道上人。” “没错,没错,大家都是同志,都是同志。”全家捅也是一脸热情,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人真是“同志”呢。 肿成猪头脸沈飞在旁边又蹦又跳,想指证全家捅的身份,但嘴巴疼得硬是说不出话来。 “跳什么跳!还翻天了你!”郑警官瞪了他一眼,然后说道:“沈飞,你涉嫌诈骗,证据确凿,如今江明市公安局正式将你逮捕!” 刚才还活蹦乱跳的沈飞一听这话,双腿一软,两眼一黑,直接晕倒在了地上…… 第121章陈雨婷,语不停 后天就是开学日,加上沈君兰打电话通知,沈欢马不停蹄的从赌城飞往燕京。 林妙诗先回林家,沈欢则去华京找沈君兰。 身为华夏第一名校,不仅是学子们向往的圣地,也是一些游客来燕京旅游的目的地之一。 华京前身是皇家园林,尽管经过数百年的风吹雨打,其神韵格局依旧存在。 不仅气度恢弘,又有着江南水乡的秀丽。 由于沈君兰已经提前打过招呼,在门卫小哥那里用身份证登记后便直接走了进去。 虽然明天才开学,但校园内已经有不少学生的身影。 有成群结伴的,也有单人独行的。 沈欢对校园分布不怎么了解,只能找人询问,刚好前面有个学生。 “这位同学,请问院长室在哪?”沈欢见对方没理会自己,又喊了两声,“这位同学?” 顺便还伸手拍了她一下。 女生有些不耐烦的转过头,取下了一只耳机,“还玩这种老手段有意思吗?” 连帽衫、牛仔裤、运动鞋,她的装扮让人感觉很有活力。 绑着马尾辫,五官的精致程度,除了林妙诗以外,不输沈欢见过的任何一个美女。 “什么?” “还装蒜?哥们儿,这点小手段早过时了好吗?”女生的语气有些不屑。 在这个人人都敢自称女神的年代,像她这种真女神,在学校一定有不少的追求者。 看来这丫头是把自己当成,众多追求者之一了。 想到这儿,沈欢露出一个自以为很阳光的笑容,“同学你误会了,我只是想知道院长室在哪儿。” “得了吧,笑得这么猥琐,还只是想问院长室在哪儿,呵呵……” 我尼玛怎么猥琐了?对,我承认,自己长得不是太帅,只是小帅,可尼玛也跟猥琐没关系吧? 沈欢没想继续再跟这女生打交道,“我不向你打听了成么?” “装,继续装!”女生冷笑一声。 沈欢二话没说,掉头去找别人。 为了避免发生和刚才一样的误会,他特地找了一个男生,戴眼镜,看上书生气息十足。 “同学,你知道院长室在哪吗?” 男生点了点头,笑道:“在那边,你这么直走,到第二个交叉口向左拐,然后继续走,大概有五百米左右,你再朝右边拐,然后……最后再走一段路,就到了办公楼,走楼梯上二层,右拐直走,第三间就是院长室了!你……听明白没?” “没……要不你再说一遍?”沈欢苦笑道。 “可以,我刚刚怕说得不详细,你莫不清楚地方,这回就说简单点。”男生说着,朝刚才的方向一指,“就那片儿!” “……” 见沈欢不说话,男生干笑了两声,“校园比较大,如果可以我应该带你过去的,只是时间有些不够了。” “这样吧,你打开手机地图,试着朝我指的方向走,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能到了。”男生正说着,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拿起来一看,“对不住了兄弟,女朋友打电话催了,我先闪人,要是没找到,咱们再联系!” 说完,撒丫子就跑,边跑边接电话,“没有,我跟人家指路呢,马上就到,不是,这不是女的!好好,我马上过去,红豆冰?没问题!” 沈欢看着远去的背影,无奈的笑了笑,只能按照男生说的,看看手机地图有没有指示了。 他这儿正走着,忽然有人在她背后拍了一下,“嘿,哥们儿?” 回头一看,竟然是刚才那个有些自恋过头的女生。 “去院长室?我带你过去!”女生说着,还拍了拍胸口,还好她那里发育不太好,不然又是一个奇观。 见沈欢还愣在那儿,她又拍了一下,“走啊,难道你不去院长室了?” “不是……”沈欢摇了摇头,试探道:“你……是不是有个双胞胎姐妹?” 听到这话,女生脸蛋一红,“我说哥们儿,你个大男人,没必要这么小心眼吧!刚刚是我误会你了,我道歉总成了吧?” 同一个人?这待遇差别也太大了。 “我见你眼熟,加上轻装上阵,不像是新生,以为是华京的学生,所以才误会了。” 眼熟?应该是在报纸或者媒体上看过我胜李凤仙的新闻吧。 “没事儿,我的确是新生,今天提前来看看。”就像女生说的,他一个大男人,没必要在这种小事儿上斤斤计较。 女生一听这话,拍了下手,“你看吧,我就说这事儿不能全都怪我,要不是你长得太老成,我也不会误会对不?” 行了啊!刚刚说我猥琐,现在有说我老成,哥就算不是帅得惊为天人,可也对得起五官端正这四个字啊! “那你就是我学弟了!明天来报道的时候,有学长或者学姐接待你,就报我的名字,保准服务态度满分!”女生说着,拍了下脑门,“忘了,还没自我介绍!陈雨婷,我爸说生我那天雨下个不停,怕我刚出来就生病,我妈问名字的时候,一溜嘴就起了雨婷。” 沈欢忽然觉得,这女生其实挺开朗,就是第一印象不太好。 陈雨婷将背包转到身前,取出了一个袋子,“你应该还没吃饭吧?这些本来是我准备给朋友们的,你先凑合凑合垫垫肚子。” “不用了。”沈欢有些不好意思,主要是她态度转变太快。 “别跟学姐客气!”也不管沈欢答没答应,陈雨婷就直接把驴肉火烧塞到了他手里,自己则拿着另一个开吃,“你不知道,在路上一个人吃东西,太别扭了。” 弄了半天,你就是想有个伴儿啊。 沈欢有些哭笑不得,但有人领路总算是件好事。 “对了,你报的什么专业?”陈雨婷没沉默两秒,就又开始说话,“虽然华京是名校,但有些专业其实也挺坑爹的,就拿我上的中医专业来说,下学期后两周,直接没老师了!” “西医专业。” 原来这女生是中医专业的学生,那以后应该还会见面。 “西医?有意思,早知道我也报西医专业,听说还能割青蛙的小丁丁呢!”陈雨婷面露羡慕,拍了下沈欢,“学弟,要是你也有机会解剖,一定要给学姐发个照片啊!” “聊了这么久,之前的印象应该已经消除了吧?现在觉得你学姐我怎么样?” “漂亮、活泼、开朗……”沈欢先是说了一番正面评论,然后道:“就是有点话多。” “……” 第122章我这儿信号不好 “喏,这里就是院长办公室了。”陈雨婷用手指着上面的门牌,接着拍了下沈欢的肩头,“我上了黑名单,就不陪你找死了,有什么事儿打电话给我。” “女孩子这样有些不好吧?”沈欢干笑道,这一路上,自己的肩膀不知道被拍多少下了。 陈雨婷猛地扳起了脸,“你这是在歧视女性知道吗?” “我怎么又变成歧视女性了?”沈欢有些无语。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分男女,不是歧视是什么!”陈雨婷正说着,忽然笑了起来,“跟你开玩笑呢!” “之前你喊我时,拍了下我肩膀,还以为你喜欢这动作呢。”陈雨婷看了下手表,“不行,时间不够了,我要是再不去,那群碧池会吃了我的,拜拜!老学弟!” 看着陈雨婷离去的背影,沈欢无奈的笑了笑,和这样的人做朋友不错,但变成师生关系的话,就有些不妙了。 沈欢准备敲门再进去,可只是轻轻一叩,门就自己开了。 院长室分两个部分,前面是办公场所,后面是平时沈君兰休息的地方,应该是改建的。 “沈院长?”沈欢喊了两声见没人回应。 来时门是开着的,应该是有什么急事儿,估计一会儿就回来了。 想到这儿,他在沙发上坐了下去。 在高中那会儿,因为是学习委员的原因,他去最多的地方是班主任办公室。 别说院长办公室,就连校长办公室都没进去过。 沈君兰的办公室布置很普通,甚至可以为称之为简练。 沙发、茶几、书橱、办公桌,基本上就没什么大件了。 这时窗口的几盆植物引起了沈欢的注意。 “藤三七、株樱花、铃铛花,全都是具有观赏性又对身体有好处的草药,看来院长也很注重养生啊。” 等了大概五分钟,也没见人回来,沈欢的胆子逐渐大了起来。 在屋子里走走晃晃,观察完布局,又开始看起书柜上的书,基本上都和教育有关。 等新鲜劲一过,沈欢就没多少兴致了,坐回沙发上,把手机给拿了出来。 又过了十来分钟,见还是没人回来,他有点着急了。 难道是在里面休息? 带着疑惑,沈欢把卧室的门轻轻推开。 和外面一样,卧室也是异常整洁,依旧没人。 “这人到哪里去了?”沈欢忍不住嘀咕了一声,“没办法,只能打电话了。” 拨通号码后,一阵手机铃声响起,回头一看,沈君兰把手机落床头柜了。 就在沈欢寻思该怎么办得时候,卫生间忽然传出了沈君兰的声音,“小秀吗?帮我看看是谁打来的电话。” 沈欢刚准备出声,沈君兰便又开口道:“还是算了,我把身上的沐浴露冲下就好,你先去帮我帮换洗的衣服取过来,蓝底白线的那身。” “内衣裤也洗了,顺便帮我拿一套吧。” “快点,等会儿小沈来了,看到我这样,会显得不尊重。” 沈欢想要解释,可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为了避免误会,还是先把衣服送去,然后出去等会儿,再假装刚到! 沈欢为自己机智的想法点了个赞,朝衣柜走去。 里面全是清一色的职业装,款型都差不多,只在颜色上有些差别,成套的挂着。 取内衣裤时,沈欢心里还是有那么点波动的,不过也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儿了,加上怕沈君兰起疑,他随手一抓,就把衣服从门缝递了进去。 “麻烦你了。” 沈欢没说话,转头就打算离开。 “站住!” 卧槽,该不会是被发现了吧? “小秀,你怎么还是这么毛毛躁躁的,内衣多拿了!” 听到这话,沈欢大松了口气,回头把沈君兰递来的内衣取了回去。 “呼……好险。”走出卧室后,他忍不住感叹,刚准备把门给关上,浴室内忽然传出一阵躁动,紧接着便是一生痛苦的闷哼。 “小、小秀,我崴脚了,你进来帮个忙。” 沈欢一听这话,表情变得苦逼无比。 感个毛线叹啊,就应该早点闪人!现在怎么办? 迟疑了一会儿,他决定表明身份,以免误会更深,“院、院长,我不是小秀,是沈欢。” 浴室里的沈君兰沉默了一会儿,“你看看附近有没有女职工,有的话就请她们来帮忙。” 单凭语气,听不出生没生气。 沈欢接到命令后,立马跑了出来,周围办公室一个接一个的敲门,硬是没一个开门的。 卧槽,怎么都没人?难道非要我上? 还是算了,沈欢可不想还没开学,就给学校的最高领导留下一个坏印象。 最后他只把注意打到刚刚认识的陈雪婷身上,“喂,陈学姐吗?” “是我,怎么——四眼碧池,把手机还给我!” “就不还,有本你咬我啊!豆豆,拦着这小娘皮,她这么紧张,电话一定是她凯子打来的!” 一阵吵闹后,被称为四眼碧池的女生说道:“说,你是不是雨婷的男朋友?” “不是,我找学姐有点事儿,您能先把手机还给她吗?”放在平时,沈欢很乐意和她们闲聊,可现在这个情况,根本不是玩闹的时候。 “原来是个小学弟,我就说嘛,怎么一年了都没人把那小娘皮追到手,原来是喜欢嫩的。”四眼碧池感叹了一句,继续道:“反正你只是找学姐而已,小娘皮是你学姐,我也是你学姐,说吧什么事儿。” “你能不能让她来院长室一趟?” 一听这话,那边突然静了下来。 “我靠,他让你去院长室,还好你刚才没叫我真名。” “什么?”陈雨婷惊讶的语调,从听筒里传了出来,“四眼碧池,你是不是傻?我都那么跟你摆手了,怎么还把手机给我!” 将朋友骂了一通以后,她只能硬着头皮,接起了手机,“咳咳!老学弟啊,什么事儿你说,学姐一定帮你办好!” 言出必行,果然是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学姐,是这样的——”不等沈欢把话说完,那边的演技忽然爆棚,“喂?小学弟,你说话啊?喂?学弟、弟、弟、弟……我信号不、不好……挂……嘟嘟嘟——” “……” 我去你妹的言出必行! 第123章院长成姐姐了? “您好,您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骚瑞,惹司不快伴儿——” 有没有必要这么绝情?人家沈院长,一点都不恐怖好嘛! 沈欢看着院长办公室五个大字,一咬牙,直接走了进去。 “院长,对不起,周围的老师好像都不在。” “是么……”沈君兰说着,倒吸了口冷气,“你进来帮我吧!” 什么?让我进去? 沈欢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恐怕有些不好吧。” “我的脚崴得很严重,可能骨裂了。” 一听这话,身为医者的沈欢,马上冷静了下来。 崴脚也分轻重,若是伤到骨头,那就不是小事儿了。 “吱——” 沈欢一拉推拉门就准备进去,沈君兰却忽然开口道:“等、等一下,我还没把浴袍穿——” 她突然开口,把沈欢吓了一跳,但脚已经落地,想收回去已经晚了。 “扑通!” 话音还没落下,沈欢就摔倒在了地上,还不偏不巧撞在了某处不能描写的圣地。 他明显感觉自己鼻子被撞击了一下,不过没啥酸痛感,反而还弹了两下。 想到沈君兰没穿衣服,沈欢连忙闭上眼,从地上爬起,“对不起院长,我不是故意的,请您相、相信我!” “没、没事。”胸口的虽然疼,但远比不上脚部传来的痛感剧烈,“浴袍在你的右手边,把它递给我。” 接过浴袍后,由于行动不便,沈君兰只是把它搭在了身上,遮掩住了一些关键部位。 “扶我起来吧。” 沈欢点头,将手慢慢的伸了出去。 “停!那里不能摸!”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院长,要、要不我还是出去找、找人吧。” 他现在闭着眼睛什么也看不到,就算有沈君兰指挥,也难免会碰到一些不必要的地方。 沈君兰沉吟了一会儿,“你睁开眼睛,直接抱我出去吧。” “啊?” “没事,我相信你。” 人家都不计较了,自己还计较什么。 再说了,自己是医生,冲进来是为了救人!救人! 一阵加油打气后,沈欢终于鼓起勇气,睁开了眼睛。 见他一动不动,沈君兰焦急道:“怎么还愣着,只有咱们两个还好说,待会儿回来要是被小秀看到,可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贫血还没好,我、我有点头晕。”沈欢说着,朝自己脸上就是一巴掌,“现在好了!” 说着,他直接以公主抱的方式,将沈君兰抱起。 把人放到床上后,沈欢连忙转过了身,“咱们去医院?” “你把浴室里的衣服拿出来,我先穿上再去。” 沈君兰现在的脸色很难看,脸上挂满了汗珠和水滴,说话时牙关紧咬,似乎承受着极大的痛苦。 等沈欢把衣服拿出来以后,她又摇了摇头,“还是不要了。” 在手脚不方便的情况下,换衣服只能让人帮忙。 沈君兰除了身上披着的浴袍,里面什么都没有,就连身上的水迹还没干透。 让沈欢把身披浴袍的自己抱出来,已经是她心里的最大底限。 “这样吧,您用被子把身体盖住,只把脚露出来,这样我就能帮您医治了……如果您相信我的话。” 沈君兰摇了摇头,“骨头受伤,就算针灸也不能减少多少疼痛。” “三分钟,最多三分钟时间,我就可以让您的脚痊愈。”沈欢语气肯定道。 三分钟,伤筋动骨一百天,别说三分钟,就算三天能治好,就算是神迹了。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选择相信他了。 考虑了一会儿,沈君兰开口道:“好吧。” “谢谢,院长的信任。”沈欢一边说,一边用被子将沈君兰盖住,只露出一条洁白的大腿。 他用天眼看了看,沈君兰崴的的确不轻,不仅骨裂,就连周围的一些血管都已经破裂,整个脚腕都处于血肿的状态。 “能行吗?” “可以。”沈欢说着,便运转体内的真气,慢慢朝脚腕输送了过去。 等到淤肿散去后,他便停了下来。 看看渐渐复原的脚腕,沈君兰惊讶地有些说不出话,“你、你……” 整个医治过程是在她眼皮子底下发生的,可沈欢除了推拿按摩,并没有使用其他任何手段,竟然就这么复原了? “只是祛瘀了,筋骨的损伤还在。”沈欢说着,起身擦了擦头上的汗,“没有骨裂,只是简单的扭伤,您现在应该能下地了。” 像沈君兰这种知识分子,一定不会相信什么气疗之说。 用灵气瞬间治愈骨折太过骇人听闻,而且他暂时还不想让太多人知道灵气的存在。 沈君兰试着用脚轻点了一下地面,虽然还有些痛,但已经可以忍受行走。 “谢谢你了。” “不用,这是我应该做的。”沈欢顿了一下,接着道:“要没什么事儿,我就先出去了,好方便您换衣服。” 说完,便准备出去。 “等一下。”沈君兰却忽然开口将他拦了下来。 沈欢心中有些疑惑,他急着离开,完全是换位思考得到的结果。 沈君兰没有解释,用手摸了摸他泛红的脸蛋,“疼吗?” 想起刚才在浴室内的情景,沈欢又是一阵脸红,“不、不疼。” “不用害羞,年轻人有那种想法很正常。”沈君兰一边抚摸着,一边说道:“刚才那只是意外,以你的年纪能有这种定力,已经很不错了。” 见沈欢目光诧异,她笑了笑,“我从十五岁开始就在花旗生活,思想没有国内那么古板。” 沈君兰沉默了一会儿,接着道:“你姓沈我也姓沈,以后你就喊我姨吧。” 这下子沈欢算是听明白了,原来弄了半天,正话在这儿呢。 只要拉上这层关系,就可以完全断绝他的非分之想。 “您这么年轻,叫姨不是把您叫老了吗,我以后问您叫姐!” “没想到你还挺会说话的。”沈君兰笑着点了点头,算是默认。 “嗯,院……姐,那我先出去了。”沈欢说着,就走出了卧室。 在他离开后,原本还面色如常的沈君兰,脸蛋忽然红了起来,“他、他应该没发现吧?” 尽管已经在花旗生活了十几年,可她身上流着的依旧是华夏人的血啊! 第124章华夏第一学府,我沈欢来了! 走在校园中,沈欢整个人轻松不少,他打开手机看了眼陈雨婷的号码,“到时候有你好看的!” 这话刚说完,一个声音便在她身后响起,“嘿,老学弟,没想到这么巧啊。” 回头一看,竟然是陈雨婷,在她身边还有两个女生。 长相都算不上普通,身体都有些偏瘦,一个梳大奔戴眼镜,一个个头矮一些,眼睛大大的,只不过脸上的痘痘破坏了一些美感。 是啊,有够巧的,就在我准备报仇的时候,你来了。 陈雨婷发现沈欢面色有些不对,尴尬的笑了两声,“当时信号真的不好,可不是学姐故意不讲信用!” “我知道。”沈欢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为了缓解气氛,陈雨婷指了下身边的两个闺蜜,“戴眼镜的叫景思妍,我们平时都叫她四眼,另一个脸上长痘的叫红豆豆。” 两人异口同声道:“你找死呢!” “原来你就是那个小学弟啊,样子挺帅的,没小娘皮说得那么寒碜,你叫景学姐,或者思妍学姐都可以。”景思妍不忘补充道:“我可以证明,那会儿信号真的不好!” “学姐脸上长得是青春痘,年轻而又充满活力的象征!”红豆豆说完,和景思妍一样,帮着陈雨婷说起了好话,“我也可以证明,雨婷绝对不是故意不帮你。” 得了吧,你们不解释还好,越解释越无力好吗? “你们都是中医系的?”沈欢试探道。 三人全都点了点头。 是中医专业的学生就好,以后有得是机会。 “好了好了,我陈雨婷敢做就敢认,院长室学姐这没胆子进去。”陈雨婷心里憋不住事儿,索性全都说了出来,“学姐带你到周边馆子搓一顿,算是赔罪怎么样?” “小娘皮请客,我去!”景思妍第一个举手。 红豆豆也跟着起哄,“中医系花亲自请客,真是千年难得一见,小学弟,你面子可不小呢。” “对不起,我没空!” “不是吧,学姐都这样了,难道你还不打算原谅我?”陈雨婷露出一副可怜巴巴的眼神。 实际上沈欢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生气,按理说他和陈雨婷只有一路之缘,就算人家不帮忙也很正常。 几句话聊下来,心里那股郁闷劲早已经消失一空。 他刚准备答应,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不等沈欢接电话,景思妍就看到了来电人的备注,“沈院长?!” 沈欢当着三人面,接起了电话,“沈院长,原来是这样,没,我还没出校门呢,那好我这就过来。” 挂断后他朝众人无奈摊了摊手,“我是真没空。” “能不能问一下,你去院长室到底什么事儿?”陈雨婷有些好奇的问道。 “公事。”沈欢顿了一下,玩味道:“要不一起过去吧,看看不就知道了?” “切,不想说就算了!别忘了,学姐还欠你一顿饭,到时候记得要!”说完,她对两个闺蜜打了下手势,“碧池们,闪人!” 目送三人离开后,沈欢也没敢再耽搁。 走的时候,他就觉得忘了什么,直到沈君兰打电话才想起来,两人还什么都没说呢。 估计浴室里发生的事儿,对院长的冲击也不小,不然以她的行事风格,又怎么会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情。 还是别再乱想,以后都得叫姐姐了,还是当个好弟弟吧。 进办公室时,沈君兰这个坐在办公桌前整理电脑上的一些文件。 “院长。”怕打扰到她,沈欢故意压低了些声音。 沈君兰佯装生气的瞪了一眼,“不是说以后要叫姐姐吗。” “姐……”沈欢干笑着喊了一声。 两人年纪相差十来岁,加上对方身份特殊,这声姐喊出来,还真有些不自在。 简单聊了两句以后,沈君兰便谈起了正事,“这次找你来,主要是让你领取一下证件,顺便谈谈办公室的事儿。” “办公室?”沈欢愣了一下,他还真没想过这事儿。 沈君兰点了点头,“虽然你不用备课,但是总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思考教程,这是暂时用来证明身份的证件,还有工资卡和你办公室的钥匙,上面有详细的地址。” “证件我先拿着,办公室和工资卡就不必了。”沈欢只拿了教师证,把其他的东西退了回去。 证件是用来证明身份的,他必须得带着。 工资卡和办公室他却是要不得,所谓无功不受禄,按照当时的约定,他现在还算是试用期。 沈君兰早就预料到了这种场景,打开抽屉把工资卡放了回去,“钱可以先放我这里,算姐帮你存娶媳妇钱,但办公室已经给你腾出来了,总不能让工人们白费劲吧。” “可是……” “你不用每天待在办公室,平时就住宿舍,什么时候思路不好,再去办公室呆一晚。”沈君兰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姐相信,以你的实力,这些东西是迟早要准备的。” 感受到对方的信任,沈欢也没再矫情,“那就听您的。” “明天就开学了,你现在回去好好休息一下,争取养足精神。”沈君兰指了指他手里的那张纸,“那是课程表,因为你也要读书,我故意把课程错开了,但时间上可能还是有点紧。” “没事儿。”沈欢笑着摆了摆手,高三那种每天只睡四小时的日子都熬过了,这算不上什么。 再说达到追星境后,平均每天只需要休息一个小时,就可以达到精神饱满的程度。 “那我就不耽搁你时间了,虽说不用备订教纲,但也得稍微准备一下,不拿出点真本事,那些学生可是不会服的。” “我知道。”现在沈欢有些后悔,为什么不答应陈雨婷一起出去吃顿饭,好了解了解“敌情”。 从华京大学回到林家后,沈欢去找林妙诗确认了一些公司的事宜。 因为有了沈家这片自给自足的药田,林妙诗更改了一下原本的计划,决定等到第一批药材下来再正式将益寿茶上市。 这三个多月的时间,正好用来囤积益寿茶,等到后继药材一到,就再生产一些普通药品一起发售。 虽然益寿茶有奇效,但超品大红袍每季度的产量并不多,到时就算出现前景大好的情况,也可能因为产量跟不上,导致收益减少。 而这些收益,正好可以用被益寿茶名气带动的普通药品弥补。 两人聊完,差不多都傍晚了。 吃完晚饭,林老爷子把沈欢单独留了下来,主要谈话内容就是让他不要怠慢华京讲师这份工作。 清晨,在脑中响起的刹那,沈欢便睁开了眼睛,“华夏第一学府,我沈欢……来了!” 第125章我在找板砖 今天名义上是开学,实际上只是报到日。 之后还有军训,这些完了以后,才算是正式开学。 学校正门,可谓是人山人海,不过沈欢感觉家长的数量,恐怕比学生数量还多。 有了上次经验,可谓轻车熟路,直奔西医系的招待处。 “喂,老学弟!老学弟!” 还没到招待处,陈雨婷的声音就在不远处响起。 由于人太多,沈欢转了一圈都没找到人影。 “这儿呢,这儿呢!看红帽,红帽子!” 沈欢顺着线索一招,还真找到了。 三个人,穿的都是红马甲外加小红帽。 “你怎么才来啊。”陈雨婷指着这些来报道的学生们,“都几点了。” “我家离这儿比较近,就晚来了一些。”沈欢笑了笑,“来了这么多人,你们还有闲情找我聊天?” “不说我还不气呢,本来报到日有三天呢,也不知道现在的院长是怎么想的,非得集中在一天,可苦了我们这些接待的学长学姐们。”陈雨婷埋怨了两句,“算了,不说这些,我带你去缴学费。” “喂,小娘皮不是说打个招呼就走吗,小学弟是西医系的,和我们可没关系。”红豆豆有些无语。 景思妍叹了口气,“这你就不懂了吧,小娘皮是动了春心,我说小学弟,你可要小心点,免得被这小娘皮吃得骨头都不剩。” “碧池们,有完没完了,我们都在华京这个大家庭里,分什么系呢。”陈雨婷说着,一手拉沈欢,一手拉行李箱。直接往前走。 “你那两个朋友……” “不用管他们。”陈雨婷忽然严肃道:“你知不知道,这一早上,我就等你来呢?” “等我?”沈欢愣了一下,难道真的像红豆豆说得那样,喜欢上了自己? 陈雨婷点了点头,“没错,你知道不知道,每年新生报到的时候,都会有一些妈宝,带的东西那叫一个多!你就不同了,自立性强。” “现在证明,本学姐的猜测完全是正确的,箱子这么轻,一定没多少东西。”说着,她还晃了晃手里的行李箱。 “当然,我还想跟你说说吃饭的事儿。”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自己最近好像越来越自恋了。 沈欢摆了摆手,“不用了,当时我也没真生气,道歉宴就免了,等我这边稳定下来,大家随便吃一个就好。” “那也行!”陈雨婷舔了下嘴唇,“对了,到时候报社团,一定记得报我们古玩社,福利好,活动多!” 沈欢听后一愣,“你也玩古董?” 实际上他还真有这个想法,加入古玩社,对他收集来说也方便一些,省得一个人到处乱跑自己找。 没想到陈雨婷这样的人也会玩古董,这话没有鄙视的意思,只是她的形象和古玩有些不沾边。 “我家就是干这个的,从小受了些熏陶,怎么,听你的意思,也玩?” “刚接触没多久。” 算起来沈欢接触古董的日子,只有两个月,还真不算长。 陈雨婷拍了拍他肩膀,“没事儿,有学姐领路,包你漏捡不停。” 沈欢笑了笑没说话,他玩古董和别人不同,仅是为了灵气而已。 两人聊着聊着,就办完了全部的手续。 陈雨婷把沈欢送到寝室楼下以后,指了指门卫室,“这楼的大妈有点狠,你小心点儿。” “学姐就不往里送了,免得撞枪口上,学姐还得去招待别的新生,拜拜!” 沈欢拉着行李箱,朝宿舍走了过去。 门卫大妈是五十来岁的妇女,脸有点大,加上嘴角自然下拉,看着就像是不好相处的人。 她看了眼沈欢递过的纸条,“二楼17号,上楼从朝右拐,门牌是217,你的床铺是3号靠窗的位置,进去以后别喧闹。” “麻烦您了。”出于礼貌,沈欢随口说了一句。 大妈却冷哼一声,“麻烦我的地方在后面呢!” 沈欢干笑了两声,这宿管大妈果然不好打交道。 楼层不高,寝室找起来很容易。 当初由于沈父生病的原因,就算在县城上学,沈欢也从没在学校住过,这算是他第一次住校。 虽然没经验,但也听过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对这次的大学生活,还是很向往的。 沈欢进去的时候,里面已经有人了,身体有些发福,留着很普通的毛寸,身体下的轮椅很引人注意。 “嗨,我叫沈欢,接下来四年,咱们就是室友了……”沈欢主动打招呼。 对方抬头看了他一眼,便又重新低头开始玩掌机游戏。 看来不怎么好相处啊…… 沈欢干笑两声,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没多久,就又有人推门进来了。 “我还以为自己是最早来的呢,没想到还是晚了。”来人个头和沈欢差不多,发型和穿着都很时尚,手里只拎着一个袋子,背后背了把吉他。 长相英俊,是现代女生喜欢的类型。 就连沈欢也觉得剑眉星目,这些古人用来形容美男的词语,都可以用在他身上。 时尚的同时,又充满一个古韵,这样矛盾的气质同时出现在一个身上,很引人注目。 “我的床铺是1号……”帅哥看了下纸条号码,随手将东西扔了上去,“还差一个人就齐了。” 说着打量了下沈欢和另一位室友,“长得都没我帅,这就放心了。” “估计你就是咱们寝室的室草了。”沈欢倒不怎么介意。 但那位身边不便的室友,则把头低了下去。 帅哥见状愣了一下,“哥们儿,我开玩笑呢,不会生气了吧?” 对方没说话,转了下轮椅,背对两人显然不想再做什么交流。 帅哥干笑了两声,扭头和沈欢搭讪,“咱俩睡对头,不错,你抽烟吗?” “不抽。”沈欢摆了摆手,少量烟草的危害并不大,可一旦上瘾,日积月累下来,将会对身体造成极大伤害。 “其实我也不抽,就是用来打关系的。”帅哥笑着把烟收回,又取出了一瓶口香糖,“嚼个糖吃。” 沈欢接过口香糖笑了笑,“谢了,我叫沈欢,欢快的欢,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帅哥朝自己嘴里也扔了两粒,“楚歌,西楚霸王的楚,把酒狂歌的歌。” 听他这么介绍倒是挺霸气的,但如果只听名字,只会悲哀的让人想起四面楚歌。 两人正聊着,又有一人走了进来,是个带金丝眼镜的年轻人,穿着打扮,都极其整洁,手腕上带着铂金表,一看就是富家子弟。 沈欢和楚歌刚准备出声打招呼,富家子便皱眉道:“这是什么破寝室,还有个残疾人,真恶心!” 他一句话就把两人个堵了回去,那位身体不便的室友更是身体一僵,一时间寝室内的气氛尴尬到了极点。 沈欢正打算看看楚歌怎么办,却发现他正低头在地上找着什么东西。 “你掉东西了?” 楚歌摇了摇头,一脸认真道:“没,我在找板砖。” 第126章我真是高富帅 沈欢还以为楚歌是在开玩笑,刚想借着这个机会缓和气氛。 那富家子又说道:“找板砖?四肢发达的莽夫!” “两个都是这样,我看你也不怎样。”富家子冷笑一声,“身为华夏第一学府,华京真是越来越退步了,什么样的学生都敢都收。” 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你这人有病吧!我们得罪你了?” 这人究竟哪里来的优越感? 一个人有问题,你可以说看他不顺眼,但话都没说两句,就把全寝室讽刺了一遍,脑壳被门夹了吧?。 “你们生在这世上就是个错,不用得罪。”富家子说着,从兜里掏出手帕捂住了鼻子,满眼厌恶道:“要和你们这种蛀虫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四年,还不如让我去死。” 说着,他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你怎么办事的?我说了要单人间,怎么还把我分配到了这种地方!规矩?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到底会不会办事儿?” “打扰一下。”这时楚歌笑嘻嘻的伸手拍了拍他肩膀。 “你干什么!”富家子的反应,好像是踩到了屎,不停用手帕擦着肩头。 楚歌面带遗憾,“本来想用板砖给你当见面礼的,但没找到。” “就算找到了你也不——” 不等富家子把话说完,楚歌便从身后拿出了一把折凳,“所以只好用这个招待你了。” “嘭!” 没有丝毫犹豫,楚歌说着,就把折凳砸在了富家子的脸上。 富家子被砸倒在地以后,疼的眼泪直流,用手摸了一下坍塌的鼻梁,更是发出了杀猪一般的吼叫,“啊!我、我的脸!血!血!” “你觉得这见面礼怎么样?”楚歌咧嘴笑着,看上去和善到了极点。 “等着,我要杀了你全家十八——” “嘭!” “你这脸蛋的棱角不好,我再帮你修修。”楚歌甩手就又是一凳子,打完后,他活动了下肩膀,“刚才你打算说什么来着,我没听到。” “啊……啊啊……”下巴脱臼,加上满嘴血液,富家子叽歪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来,不过从眼神中可以看出来,他依旧没有服软,想说的话,估计也不会好听。 楚歌见状,抬起折凳就准备再来一下子。 一旁的沈欢连忙把他拦了下来,“够了,再打就出事儿了,以后还要住一个寝室……” “我呸!”楚歌不屑道:“就这种货色,还想待咱们寝室……你他妈再瞪一眼试试?” “算了,跟这种人不值得。”就楚歌这力道,估计再来几凳子,富家子就没命了。 富家子用手帕遮住受伤的地方,用手指了一下楚歌,叽里咕噜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卧槽你大爷!” 见楚歌有抬起了折凳,富家子不敢再嚣张,扭头就跑。 “这种人就是欠揍,拽的跟二五八万似得。”楚歌的气劲似乎还没消,骂骂咧咧的,很难和之前那个阳光开朗的年轻人再联系到一起。 只是这一会儿,他身上便出现了多种性格,沈欢真有些摸不透到底哪个才是真的。 见沈欢不说话,楚歌干笑了两声,“那啥,太激动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不过,对付这种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拳头,跟他说话只会浪费唾沫。” “看他的穿着家世应该不简单,恐怕一会儿会来报复。”沈欢表情有些担忧。 总得来说,楚歌这人给他的印象还不错,如果那富家子真的回来报复,他一定会出手平息这件事儿。 “他想报复尽管来,我楚歌在燕京还真没怕过谁。”楚歌一脸不屑道:“那牌子也就几万块一件,还上不得台面,要说家世,我才是高富帅。” 沈欢被逗乐了,“得了吧,高帅我承认,不过和富就没关系了。” “你以为我跟你吹牛呢?”楚歌正准备证明些什么,楼下忽然传来一声尖锐的女声,“楚歌,你给我滚下来!” “草!”楚歌骂了一句,连忙蹲在了沈欢身后,“别说我在这儿!” 听声音是个女人,不过因为破音,没办法判断声音好听不好听。 紧跟着,宿管大妈的声音,也传了过来,“吼什么吼!这里是男生寝室,女生止步!” 那分贝,一点也比刚才那声音低,而且也没破音,显得中气十足。 又等了十来分钟,见没声了,楚歌才敢站起来,“我就喜欢这样的大妈,够牛!这下子那臭女人,绝对不敢再找我麻——” 他这话还没说完,忽然有人一脚将门踹开。 来人是刚才的富家子,脸上缠着绷带,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cos再不斩呢。 旁边站了一个中年人,后面还跟着几个穿黑背心的大汉。 中年人打量了一下楚歌,“就是你打的我家少爷?” “还真被你说准了。”楚歌见这情况,不仅没紧张,反而大笑了起来。 中年人冷哼一声,“知不知道我们少爷是什么人!” “那你知不知道我是什么人?”楚歌学着中年人的样子,也冷哼了一声,“我这人是讲道理的,如果你不打算讲道理,那我也没把要跟你讲道理了。” 中年人的脸色直接阴沉了下来,“燕京水很深,年轻人,不要以为考上华京,就算了不起的本事。” 自己家少爷是什么人,他很清楚,所以这次来,只是想走走过程,没想到这小子一点都不上路。 “对不住啊,华京不是我考上的,这名额打我出声那会儿就定了。” “敬酒不吃吃罚酒!”中年人对大汉们使了下眼色。 见人要进来,沈欢直接护在了楚歌身前,“这里是学校,你们放尊重点。” “谢了兄弟,不过还是那句话,打架我楚歌从来没——”楚歌正说着,那些大汉的身后又多了几个大汉,而且看样子,后面还有人,“卧槽,咱哥俩还是一起上吧。” “……” “全都住手!”中年人忽然大喝了一声,然后一脸恭敬的问道:“您、您是楚歌楚少爷?” “你觉得呢?” 听到这句话,中年人瞬间流了一身的冷汗,“楚、楚少,一切都是误会,误会,您忙,我先带人走了。” 说完,也不管富家子愿不愿意,中年人硬把他拉了出去。 “卧槽,那么多人,你看到没?差点没把兄弟我吓死!”楚歌在那庆幸道。 沈欢却在疑惑,这个楚歌究竟是什么人,难道真的是燕京的大族子弟? 那群人走没多久,林逸轩就走了进来,“沈欢是这寝室的吧?” “没走错,我姐让我来——”在他看到楚歌时,面色大变,“卧槽!疯子怎么也在这儿?” 楚歌笑嘻嘻道:“小轩轩,好久不见了呢。” “再见,不,永远不见!”林逸轩说完,掉头就跑,那感觉跟见到了鬼似得…… 第127章狂少楚歌 沈欢看了下林逸轩离开的方向,对着楚歌问道:“你们认识?” “打小就认识,没想到他胆子还是这么小。”楚歌笑了笑,反问道:“看刚才的情况,你俩好像也认识,好像还和那个灾星有关系?” 沈欢听到这话,脸色一下子就垮了,“我不知道你再说什么。” “怎么,一句话就生气了。”楚歌面带郁闷,正说着,一拍大腿,“原来是灾……林姐的事儿啊,你别介意,我就顺口一说,大家私底下都这么喊……我道歉成了吧?对不起!” “妙诗不是灾星。”沈欢语气坚定道。 楚歌又往嘴里塞了两粒口香糖,“我知道,不仅不是灾星,还可能是福星。” 沈欢见他一脸自信,不像是在奉承,忍不住问道:“怎么说?” “我说我会看相,你信吗?”楚歌笑了笑,“这件事明显是有人捣鬼,很早的时候,我就对林老爷子说过了,只是这十几年一直没动劲,应该还没查出来是什么人做的手脚。” “或者他老人家,根本就没把我的话放在耳朵里,不过当时太小,大人们不相信也很正常。” 沈欢一脸诧异,“林爷爷之所以会怀疑,是你提的醒?!” 十几年前?那时候楚歌才多大啊! “老爷子把这话都跟你说了,没想到你跟林家关系还挺近的嘛。”楚歌玩味道:“我说你该不会是在打林姐主意吧?” “敢顶着这么大压力,要么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要么就是和我一样,看穿了里面的把戏。”楚歌说着,仔细打量了一下沈欢的面相,“依我看你是两者都有。” 沈欢还沉浸在惊讶当中,他实在没办法想象,一个几岁的幼童,竟然是第一个发现猫腻的。 “你凭什么这样肯定,是有人故意陷害呢?当初你才七八岁吧?” 楚歌笑了笑,用食指指了下太阳穴,“直觉,男人的直觉。” “不跟你扯淡了,林逸轩那小子,从小就怕我,你再晚点追,估计就要到林家去找他了。” 反正两人以后都是室友,有的是时间,想到这儿,沈欢也没再墨迹,朝着林逸轩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楚歌从兜里取出了一包烟,对着那位一直默不作声的室友说道:“抽烟不?” 见对方不答话,他又把口香糖取了出来,“糖呢?” 接连吃瘪,让楚歌有些郁闷,看到对方在玩掌机,眼睛一亮,“我也爱玩游戏,咱们联机……” 话还没说完,对方就把掌机塞进了抽屉里,然后将摊子盖在身上睡觉去了。 “……” 沈欢下楼跑了没多远,就找到了正在疾步行走的林逸轩,“喂!” 谁知他喊了一声过后,林逸轩直接撒丫子开跑了。 “难道在他心里,楚歌真这么恐怖?”沈欢想着,也加快了速度,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便抓住了林逸轩的肩头。 “疯……楚歌,我真不是故意叫你疯子的!”林逸轩吓得全身发抖。 沈欢看着有些哭笑不得,“楚歌真有那么可怕吗?” 林逸轩慢慢地睁开眼睛,“原来是你啊,吓死我了,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出事儿的!” “对不起,我不该吓你,行了吧?”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接着问道:“对了,你姐让你来干嘛?” “我姐担心你找不到寝室,就让我来看看。”林逸轩脸色难看道:“早知道那疯子也在,我打死都不来!” 虽然他和沈欢一样,都是大一新生,但因为老爷子和前任院长是老相识,加上距离不远,没事儿就会过来游玩散步,对整个华京大学都无比熟悉。 “我就郁闷了,你都这么个大人了,还能丢了不成?果然,爱情是种很恐怖的东西。”林逸轩说着,无力的抚了抚额头,“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见到那疯子!” “我觉得楚歌人挺不错的,你有必要这么害怕吗。” 林逸轩一听这话急了,“什么叫挺不错?那你是不知道他都干了些什么事儿!” “还记不记得,我以前一直在你面前说自己是纨绔子弟。” 沈欢点了点头,当时的情景还算经典,他一直记在脑袋里。 “跟楚歌比,我他妈是个屁纨绔,玩裤衩还差不多!”林逸轩越说越激动,“你来燕京这么久有没有听过,狂儒双少的都市传说?” “狂儒双少?”沈欢听得是一愣一愣的。 林逸轩点了点头,“没错,这里面的狂说得就是楚歌。” “他杀过人?” “他办的事儿可比杀人牛多了!”林逸轩说着,便开始扳指头,“七岁那年,他一个人到酒吧泡妞——” 沈欢摆了摆手,“等会儿,七岁?酒吧?泡妞?你确定没搞错,也太早熟了吧!” “早熟?如果不是怀胎十月生下来的,我都认为他在母亲的肚子里发育了十年呢!”林逸轩说着,一顿,“你听不听?听就别打岔!” “因为和别人抢妞,发生了冲突,吃了点亏,不过因为人小,对方也没下重手,可是后来你知道怎么了吗?”林逸轩一边说一边比划,“他知道约炮的人,都会从后门走,所以拎个棍子蹲在垃圾桶上等,出了一个就敲昏一个,要不是楚家及时来人,那几个混混,差点就被活埋了!” 接下来,林逸轩一直说到了是十三岁,事件一个比一个离奇,若非亲眼见过楚歌,沈欢都要当他是在讲故事了。 “这些还都是小事儿,真正让他扬名,是在十六岁那年。” “那年秦家小姐生日,就是跟我姐订过婚的那个秦家。”林逸轩还不忘讲解,“疯子不知道从哪偷来的酒,把我们全灌醉了。” “大家都是小孩子,喝多了就开始吹牛,最后为了分个高下,有人提议,要是今天谁敢上了秦家小姐,那就是年轻一辈的第一人。” 沈欢已经隐约猜测出了什么,“然后呢?” 即便现在回想起来,林逸轩依旧有些心惊胆战,“然后……他就真把秦小姐给上了。” 秦家和林家一样,都是燕京的巨头家族,楚歌做出这样的事情以后,结果可想而知。 原本两个和睦的家族,差点没因此撕破脸。 楚家理亏,只能提议以联姻的方式解决这件事。 “秦小姐的哥哥,也就是跟我姐订婚后就死了的那个,心里绝对这对楚歌的惩罚太轻了,带人准备教训他,最后反倒被他给揍了。” “并且楚歌没事儿的时候,总会去秦家晃悠,顺便揍秦少几圈,直到秦少因为娶我姐出事儿才停止。”林逸轩苦笑道:“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怕他了吧?” 沈欢摇了摇头,还是有些疑惑,“说了这么多,都和你没关系,应该没必要怕他啊?” “其实吧,八岁那年还有一件事我没说。”林逸轩脸色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两声,“那天我不小心把楚歌的烤羊腿给吃了,然后他就把我在树上挂了一天……就在我家后院。” “……” 第128章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狂人办狂事儿,楚歌从小到大的行为,还真对得起“狂少”这个称呼。 “你叫他疯子又是怎么回事儿?” 林逸轩没好气道:“能办出这些事儿的人,他精神能正常嘛!” “那疯子行事风格怪异,我劝你不好跟他打交道,最好是换个寝室,让他祸害别人去!” 说这话时,林逸轩脸色极其凝重。 “好,我会注意的。” 换寝室肯定是不可能,不过对于这样的人,还真得留个心眼。 从林逸轩这里,沈欢得出楚歌是一个狂人,但从亲自接触来看,楚歌并不是一个没有脑子的人。 他甚至怀疑,关于“谁敢上”这场赌局,都是楚歌一早安排好的。 林逸轩似乎是怕楚歌追上来,没聊几句就闪人了。 “刚才忘了问,儒少是谁了,楚歌都这么有个性,相比那人应该也不简单吧。”沈欢叹了口气,便返回了寝室。 刚一进门,楚歌就迎了上来,面色尴尬道:“兄弟,哥们儿恐怕要对不住你了。” 有了林逸轩传授的经验,沈欢的神经一下子就紧绷了起来,但表面上还保持着平静,“怎么了?” “我、我……”我了半天,楚歌总算说出了口,“我他妈好像走错寝室了!” 沈欢愣了一下,“走错寝室?” “是啊,我是317室1号床,如果不是刚才宿管大妈过来,说有人临时退学,我还在迷糊呢。”楚歌顿了一下,指着1号床说道:“忘了跟你说,这个床是刚才那小子的。” “我寻思着,那小子反正也走了,就住这儿吧!” 楚歌正说着,发现沈欢表情有些不大对劲,“该不会是不欢迎我吧?” “绝对不是。”沈欢连忙摇了摇头,“我在担心宿管大妈会不会答应。” “没事儿,我跟她说过了。” 沈欢咧了咧嘴角,先斩后奏,果然是狂少的行事风格。 楚歌将手搭在沈欢的肩膀,小声道:“你觉不觉得,咱们这是有有点怪?好像不太爱说话,我都骚扰他半天了,愣是没一点反应。” 沈欢看着睡在轮椅上的室友,同样压低了声音,“我觉得可能是因为身体上的不方便,让他形成了一种自我保护的意识。” “都是一个寝室的,咱们帮帮他?”楚歌提议道:“我认识一家不错的医院,应该能治好他。” 沈欢摇了摇头,“暂时不要这么做,这类人的自尊心一般都很强,直接提出帮助,恐怕不仅不会拉近关系,反而还会引起他的不快。”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不是这个,在发现对方坐在轮椅上的时候,沈欢就观察了他的身体。 全身上下骨骼完好,只是下肢的肌肉有些退化。 说得直白一些就是——观察过后,他并没有找到病因,更没有医治对方的办法。 由于性格原因,沈欢也不能靠得太近。 反正还有四年的时候,等到互相了解的差不多,应该就能开始实施治疗了。 “林逸轩那小子是不是对你说了什么?”楚歌忽然没由来的问道。 沈欢下意识怔了一下,“没有啊。” “该死,那小子果然把我给卖了!”楚歌挠了挠头,显得有些懊恼,“其余的你都可以信,但我十六岁那年办得事,绝对是瞎掰的!” 沈欢无奈干笑道:“我觉得你这么一解释,我反而更相信逸轩说的了。” “卧槽,那小子果然把这事儿说出来了!”楚歌急得直想跺脚,“欢子,你相信我,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啊!” “你说谁是受害者?”就在这时,一个悦耳的声音忽然响起。 沈欢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是一眼便呆住了。 粉黛未施,脸蛋却依旧精致美丽。 身上专门订做的休闲式职业装,将身材完美展现,黑涩丝袜让她那纤细修长的美腿,充满了诱惑。 这个美女无论相貌还是身材,都和林妙诗同一级别。 “你是?”沈欢面带疑惑,最近怎么老碰到美女,难道桃花运爆炸了? 美女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躲哪都没用,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你才是受害者,行了吧!”楚歌拉颂着脸,不情愿地走了出来。 美女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走,陪我去逛街。” “还去?昨天都逛一天了。” 美女没说话,只是简单的皱了皱眉头,楚歌便连忙改口,“逛街好啊,锻炼身体!” “那啥,兄弟,哥们儿去陪女朋——” “嗯?” “哥们儿去陪未婚妻逛街了。”楚歌说着,对沈欢小声道:“如果我晚上八点之前没回来,你记得要到附近的宾馆帮我收尸!” 见楚歌在拖延时间,美女有些不乐意了,“你还去不去?” “去,绝对去!”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楚歌的背影,沈欢总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感觉。 听逸轩说了那么多,还从没提过楚歌又怕的人,应该是错觉无误。 第一天主要任务是确定寝室,其余时间全都由学生们自己分配。 沈欢和楚歌一样,尝试和另一位室友沟通,但得到的结果是一样的,对方根本没有理会的意思。 期间他打了几个电话,主要是向父母、林妙诗以及牛大宝等人报平安。 中午吃完饭,趁着有空闲时间,他在校园内转了转熟悉一下环境,免得明天早上去上课时迟到。 顺便还去看了下自己的办公室,格局和院长办公室差不多,有办公的地方,也有休息的地方。 等他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那位室友已经上床睡觉,楚歌却还没回来。 沈欢拿出手机,将明天想要讲的东西,稍微了解的一下。 大概七点五十左右,楚歌回来了,整个人看上去都极其疲惫,“咱们的宿管大妈也真是的,几千块钱就被收买了,说好的铁面无私呢!” 他说着,直接趴在了床上,三指朝天道:“我发誓,这辈子都不陪女人逛街了!” 刚说完,手机便响了起来,一看来电人,楚歌直接从床上弹了起来,“啊,开心,当然开心……陪你逛街什么的,我最喜欢了。” 说着说着,就哭了…… 沈欢第一次觉得,网购的出现,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拯救全世界的男人! “有个不爱逛街的女朋友,真好!” “你闭嘴!”楚歌委屈的看着沈欢说道:“现在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了吧!” “……” 第129章我是你们的新讲师 “算了,咱们聊点别的。”楚歌轻拍了两下脸蛋,似乎是想让自己清醒点,接着指向另一张空床铺说道:“那哥们儿还没来?” “应该是有事儿耽搁了吧?”刚开始的时候沈欢也有些疑惑,都到傍晚了还没来人。 楚歌盘腿从床上坐了起来,“要不咱们来猜猜这最后一位室友是什么人人吧?你先说。” 沈欢的沉吟了一会儿,开口道:“肯定是个男人。” “这他妈屁话嘛!”楚歌笑骂了一句,然后颇为认真道:“你说他好相处吗?” 沈欢说话时朝另一个室友那里看了看,“应该不错吧。” “我觉得可能不是好相处的人。”楚歌说着晃了下身子,像起了鸡皮疙瘩似得,“一看那床铺我心里就发毛。” “扯淡吧你,床铺都是学校发的,一模一样。”两人认识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因为林家的关系,显得亲近不少,所以沈欢说起话来也没太顾忌。 楚歌摇了摇头,面色严肃道:“直觉,男人的直觉。” 沈欢被逗乐了,“睡觉吧你!明天就开始军训了,听说是要去郊区的军事基地,还得早起呢。” “军训,我不用参加军训。”楚歌摊手问道:“怎么,难道你还要去参加军训?” “我也不用。”沈欢无奈的笑了笑。 他明天还要和中医系的学生们见面讲课,自然不会跑到训练基地,楚歌估计是因为特定名额的原因所以不用去。 楚歌拍了下手,“看样子,咱们寝室全都不用去!” 刚说着,他就连忙把嘴给捂住了,悄悄的朝沉默室友那看了一眼。 呼吸声很均匀,应该是睡着了。 “卧槽,咱们以后说话真得注意点,不然真容易得罪人。” 沈欢知道他话里的意思,不过想起林逸轩白天说得那些话,他故意调戏道:“燕京狂少还有怕的时候?” “不是怕不怕,这是尊不尊敬的问题。” 两人对头睡,楚歌说着给沈欢递了两粒口香糖。 这次沈欢没接,“吃多了,牙疼。” “那你困吗?”楚歌自己也没吃,又塞回了枕头下面。 “不困,有事儿?” 楚歌听到这回答,激动道:“咱们去院长室看看吧,我听说咱们的院长,是个美女,这个点过去,说不定能看到她洗澡的样子。”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经他这么一说,昨天在院长室发生的事情,似乎重现在了沈欢眼前。 “不去!” “不去就不去,你钻什么被窝啊,我说……喂!喂!”又喊了两声,见沈欢没了反应,楚歌也只好安静地躺在被窝里睡觉。 一夜无话。 沈欢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楚歌已经没了影子,那位室友则躺在床上玩手机。 简单的洗漱了一下,便赶往中医系的教室。 本来按照沈君兰的安排,今天会有校内高层带他过去,但被他以“打探敌情”的理由给拒绝了。 在不知道敌我实力差距之前,最好的办法就是融入他们。 不过就算他说自己是讲师,恐怕也不会有人相信。 距离上课还有段时间,教室里零散的坐着几个人,还有两对情侣在后面亲昵。 沈欢准备找个人多的地方,这样有利于打听消息,可还没走两步,就感觉自己被人拉住了。 “老学弟,你怎么来我们专业了?” 不用回头,光听声音就知道是陈雨婷。 旁边的红豆豆推测道:“走错教室了吧。” “用被门夹过的脑袋想想也不可能,中医系的教室和西医系的教室差了十万八千里,而且人家的教室有好几个,咱们中医系就一个,连级都没分!”景思妍鄙夷道。 红豆豆气的小嘴一撅,“是啊,你聪明,所以一年了都没男生追你。” “一码归一码,那是姐姐我看不上他们好吧。” “停停停,老学弟还没说话呢。”陈雨婷打了一个stop的手势,扭头继续道:“快说,你怎么来我们中医系的教室了?”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沈欢随便找了一个借口,“西医的课程还没开,就想到中医这边看看。” “不对!”陈雨婷摇了摇头,“你们大一新生今天应该被拉到铁牢笼里修炼,你怎么可能有空来我们中医专业的教师凑热闹。” 景思妍也在一旁起哄,“没错,老实说,是不是喜欢上我们家雨婷,特地跑过来的?” “这是真的吗?”陈雨婷皱起眉头,认真道:“如果是真的,我劝你现在最好赶快回去,不军训可是会被扣学分的!” “我说学姐,你老这么自恋,可能会发展成病症的。”沈欢无语道。 他以为自己就够自恋了,没想到陈雨婷更胜一筹。 这话一出,红豆豆和景思妍全都幸灾乐祸的大笑了起来。 陈雨婷脸色有些泛红,“就算不是这样,你不军训终归不对,快回去吧!” “我因为特殊原因,所以不用参加军训。” 陈雨婷好像明白了些什么,“你昨天去院长室就是为了办这件事?” “算是吧。” 景思妍捂嘴道:“学弟你该不会是有什么隐疾吧?这么年轻就——” “不是因为身体原因!”沈欢知道她多想了,连忙解释道。 陈雨婷刚想问具体原因,一旁的红豆豆开口道:“学弟不说一定是有难言之隐,我们就别追问了,还是聊聊新老师的事吧。” “新老师有什么好聊的。”陈雨婷将马尾移到脖颈下面,用手捻了起来,“估计又和王老头一样,是个老家伙,一讲课就让人瞌睡那种。” 景思妍深表认同,“我觉得也是这样,反正都是些老中医,我已经不报什么期望了。” “不是啊,我听小姨说,这次来的是个年轻人,不仅教我们诊断学、基础学这些科目,而是全部打包!”红豆豆开始散播自己收到的小道消息。 景思妍不屑的撇嘴道:“就算是年轻人,估计长得也是歪瓜裂枣。” “我觉得可能是个帅哥,说不定还能满足我一下师生恋的愿望呢!”红豆豆一脸希翼道。 陈雨婷拍了下桌子,忽然站起,吆喝道:“同学们听到没有,待会儿新讲师来了,咱们一定要帮豆豆拿下,如果他不答应,就赶他出去!” “没问题,婷女神。” “陈姐发话,我们一定办到。” “终于又能整讲师了!” 班级里多数学生都表现得极为兴奋。 “哎,学弟你去干吗?就算要走,也要看完我们”正在煽动教室气氛的,陈雨婷忽然发现沈欢离开了座位。 “上去被你们整。”沈欢头也不回的走上了讲台,然后用粉笔把自己名字写在了黑板上,“大家好,我叫沈欢,你们的新讲师。” 此话一出,整个教室骤然安静了下来。 陈雨婷三人,更是惊得目瞪口呆…… 第130章我不是在开玩笑 教室内鸦雀无声,静的有些可怕。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陈雨婷,她从座位起身,焦急道:“老学弟别开玩笑,待会儿新老师就过来了,快点下来!” “我去,原来是开玩笑啊,吓死我了。” “就是说嘛,看年纪比我还小呢,怎么可能是新讲师。” “兄弟,以后这种玩笑别乱开了,会把人吓出心脏病的。” 沈欢表情认真,尽量表现出一副严肃的样子,“我没跟各位开玩笑。” “哎呦,还演上瘾了。”景思妍端着脑袋,镜框后的眼睛一眨一眨,“把你的教师证拿出——” 她话音还没落下,沈欢便把临时教师证拿了出来,“现在还认为我实在开玩笑吗?” “卧槽!有没有搞错!” “这看上去还没我大啊。” “他是男的,当然没你大。” “找死呢!”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小声议论着。 陈雨婷的脸蛋已经红得不像样子,如果有地缝的话,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钻进去。 他竟然是新来的讲师,自己还叫他老学弟、哥们儿,还以为人家暗恋自己……完了,完了,加上那天没帮忙,他一定会公报私仇吧? 不行,一定要在他出手之前先出手! “现在社会连胸都有假的,还有什么是真的?” 沈欢听到这话,差点没从讲台上摔下去。 本以为来个闪亮登场,会把陈雨婷吓得说不出话来,没想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连这种话都说出来了。 陈雨婷在专业似乎很有号召力,她一开口,其余的人纷纷附和。 “原来是这样,小学弟真可恶,竟然准备的这么齐全。”红豆豆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完还忍不住嘀咕道:“如果真是老师的话也不错,长得好看的没他个子高,比他高的没他样子好看……” 景思妍这次很出奇的没有说话,从逻辑上看陈雨婷的话没错,但就事对事,这世界上恐怕没没人会无聊到扮老师来玩吧? 沉默!现在沉默是最好的选择。 和景思妍一样想法的很少,大多数都比较认同陈雨婷,尤其是一些暗恋她的男同学,已经开始不带脑子说话了。 “雨婷学妹说得没错,假的,一定是假的!” 一个肌肉男,撸了撸袖子,“再开这种玩笑,信不信我就撸翻你!” 面向比较文弱的男生,推了下眼镜,“如果你能让校领导证明你是新讲师,我们就信了。” “太麻烦,免了!”陈雨婷急忙说道。 这都什么猪队友啊,让校领导来? 恐怕沈欢会直接把院长那尊大神给搬过来,到时死得更惨! “雨婷学妹,你说怎么办?” “没错,咱们全都听陈女神的。” 陈雨婷现在被赶鸭子上架,没办法回头了。 突然她脑中灵光一闪,“这样吧,是不是真讲师,我们一人出一个问题,考考不就行了?大块头,你先问。” 沈欢和自己的年纪差不多,中医水平肯定不高。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这么多学生,难道还想不出一个难倒他的问题? 肌肉男听到女神亲自点名,瞬间兴奋了起来,拿书翻了几页,“白术的功效是什么?” “健脾益气,燥湿利水,止汗安胎。”话音刚落,沈欢的答案便脱口而出,“主要用于脾虚食少,腹胀泄泻,痰饮眩悸,水肿自汗,胎动不安。” 此话一出那些正在翻书的同学,全愣了,这就答出来了? “白术是常见草药之一,并且汤头歌诀补益之剂的第一位四君子汤就要用到,是基础中的基础,待会儿那些翻书的同学,请把汤头歌诀抄写十遍交给我。” 一听这话,学生们的脸色都不大好看了,抄写?那不是高中才有的事儿么! “还好,我是百——” “用搜索引擎的同学,和翻书的同学待遇一样。” “……” 见状不妙,陈雨婷连忙说道:“大块头,你出得什么问题,这么常见的草药,懂点中医知识的就能知道。” “原来是太简单了。” “呼,吓死我!” 陈雨婷稍松了口气,“小白脸,这次你来。” 带着眼镜的秀气男,摇了摇头,“还是想让其他人试试吧。” “我来!”这时一名学生自告奋勇,站起来向沈欢开始提问。 吸取了上次经验,这一次他问了比较少见的药材,但结果和之前的肌肉男一样。 随着时间推移,沈欢回答的问题越来越多,也有越来越多的学生相信他就是新讲师。 在越来越不利的情况下,陈雨婷开始着急了,压低声音对秀气男说道:“小白脸,都这么长时间了,你到底想到办法没有!” 秀气男摆出一个ok的手势,然后站了起来,“讲师,我这里有个方子,不知道是干什么的,您能告诉我吗?” 他虽然喜欢陈雨婷,但还没到完全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地步。 其实问到现在,沈欢是不是讲师已经很明显了。 之所以还站起来提问,除了保住陈雨婷的面子,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打压一下沈欢的气焰。 听完秀气男说的房子,沈欢不假思索便说道:“主治胸闷不畅,头痛无力,是医治伤寒症的良方。” 这方子是世俗偏方,很少有人知道,秀气男显然没想到他会这么快就答出来。 不知道是否是因为怄气,秀气男咬牙道:“蛤蚧、当归、鹿茸、西洋参、女贞子、冬虫夏草,混合熬汤,能医治什么病?” 原本淡然从容,沈欢脸色忽然沉了下来。 “这都答不出来吗?”秀气男表情有些得意。 这些全都大补之物,阴、阳、气、血无一不补。 如果沈欢说是补汤,他就会说,“我问得是治什么病,补汤?谁不知道是补汤!”以此来刁难对方。 “你叫什么名字?” 秀气男淡然道:“何乐。” “滚出去!” 何乐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不屑道:“讲师您是因为答不上来,恼羞成怒吗?” “病者求医,寄以生死,身为医者,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拿患者的生命开玩笑!” 何乐被说得有些心虚,“大补之方而已,哪有你说得那么夸张。” “夸张?大补之方?”沈欢冷笑寒声,“你开得是杀人之药!” 第131章治好了,我们就都是你的人 教室内静的可怕,因为一个随口编的药方,就让人滚出去,这个新讲师也太霸道了吧? 他们现在已经可以确定,沈欢就是讲师,虽然心里不快,但谁都没出声。 何乐是一个过度自信的人,不然也不会公然挑衅讲师那么多次。 “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再说,不过是个房子,老学……你也不至于骂人吧。”陈雨婷硬着头皮站了起来,说到底这祸都是她惹出来的。 “我说了,那是杀人之药!”沈欢表情没有任何转暖的迹象,“看样子,你们都以为补药有益无害了?” “如果真的所有人都这么认为,我觉得学校可以把中医专业废除了。” “就连普通人也知道是药三分毒!中医守则第三条,重点说明,为什么一直在强调对症下药!”沈欢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即便是补药也要依照体质写方子。” “老补阴,少补阳,壮养血气!何乐开得方子呢?只需三剂,无论少壮,全都必死无疑!” 沈欢环望着下面的学生,“你们一定很疑惑,我又没让人试过,只是凭空推测对吗?” “若真是这样,我只会告诫他切记对症下药,不会骂他一句,骂他是因为我经历过这样的事情,而差点被补药补死的,就是我的父亲!” 当初沈父患病,没多久就掏空了家里钱,只能办理退院手续。 沈母四处求医,最后遇到一名“神医”,扬言用他的方子熬出汤药,不出三剂就可痊愈。 救夫心切,沈母轻信“神医”,虽然药材价值昂贵,但只需三剂的话,比在医院花的还要少。 服用一剂后沈父确实好转不少,可到了第二剂,还未喝完,便鼻血直流昏迷不醒。 体弱者本就虚火上升,再给予补药,就如火上浇油。 如果不是孙老头儿突然出现,沈父必然当场丧命! “如果还有人觉得我在夸张,那么现在请离开教室。”沈欢将一手指向门外,“因为日后我不想听到,在我的学生中出了杀人的庸医!” “您自己也说,之所以如此激动,是因为私人因素。”何乐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当然,我也有错,不该跟您赌气,在这里向您道歉,对不起。” 躬身道歉后,何乐接着说道:“有讲师证不代表就可以要做我们的讲师,必须让我们心服口服才行,毕竟您刚才只是空口白谈。” 沈欢也从冲动中慢慢恢复了过来,方才的行为虽然有些过激,但似乎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至少,这群人……好像被自己吓住了。 他调整了一下心态,对着何乐问道:“你想怎么考?” “当然是实战。”何乐说着朝屋内为数不多的学生指了指,“俗话说十有九病,加上我们年轻不注意保养身体,或多或少都有些毛病,如果您能全都断出症状,并且开除对症的房子,我就服!” 其余的人纷纷附和,虽然已经确定沈欢讲师,但让一个跟自己差不多的人当讲师,心里老觉得别扭。 “先看看我的吧。”红豆豆怯生生的说道:“最好把我的痘痘都弄没了,烦死人了。” 沈欢搭眼看了一下,“长期熬夜,导致内分泌不调,以后注意休息。” 说着,他便准备写下方子,却忽然发现忘了带纸笔。 “老师,我这儿有!”红豆豆连忙拿出了纸笔。 写好后,沈欢把药方递给了她,“睡前服用,一周痊愈。” 红豆豆小心翼翼的接过了药方,像是宝贝一般装进了背包里。 “脊椎劳损,切忌久坐,多运动……” “你和红豆豆一样,只不过没有体现在脸上,甚至还比她严重一些,煎服,每天一剂,日服两次……” 教室里只有二十来个人,沈欢几乎一分钟就解决一个对象,并且只是望诊,根本没有把脉。 而且看那些被诊断过学生的表情,他显然说对了。 又过几分钟,就只剩下了陈雨婷和景思妍没有断症。 沈欢先看了下景思妍,“身体出奇的健康,看来你很会保护自己的身体。” “那是当然……”景思妍一脸得意,刚想自我吹捧一番,却被沈欢一句话给堵死,“除了近视眼。” 一旁的陈雨婷激动的捂肚大笑,“好玩,真是太好玩了。” “别慌,还没看你呢。”沈欢正准备过去,景思妍却伸手把他拦了下来,“你还没给我说近视眼要怎么治呢。” 经过断诊,方才的气氛已经完全消失,此话一出,引得学生们全都大笑了起来。 “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四眼碧池这么聪明呢?”陈雨婷一脸懊恼道:“早知道,咱们就用这个方法来难为他了。” 红豆豆搂着背包,说道:“我、我觉得学……老师挺好的啊,就这样算了吧。” “我说豆豆,一个还不知道管不管用的方子就把你给收买了?”陈雨婷玩味道:“你该不会是真的想玩师生恋吧?” 红豆豆一听这话,脸唰的一下就红了起来。 景思妍一本正经道:“豆豆啊,学弟已经是小娘皮的了,你还是放弃这个心思吧。” “呸呸呸,说正经事儿!”陈雨婷说着,扭头看向沈欢,“这病你没发治了吧?” “讲师同学已经够厉害了,至于近视眼嘛,我看就算时神仙也没办法治。” “估计会开一些名目的药吧。” “我觉得可以会提议到医院激光,毕竟现在治疗近视眼的手段并不多。” 沈欢微笑道:“我有说过治不了吗?” “我说讲师学弟,治不了就别硬撑。”陈雨婷显然不相信他会有办法。 其他人和她的想法一样,想要证明能治,就得当面表现出疗效,而中医又是出了名的见效慢。 “如果我治好了呢?”沈欢挑眉问道。 不等陈雨婷回答,景思妍便说道:“要是治好了,我们以后就全都是你的人!” 教室内先是嘘声一片,紧接着几个男生跟着起哄,“没错,要是能治,我们就都是你的人!” 沈欢没说话,取出一根银针,不等景思妍反应过来,他便已经落针下穴,蜻蜓点水针法再现。 “好了。” 红豆豆双眼冒起了红心,“刚才那种针法好炫,讲师你真是太帅了!” 众人正准备和这个有恋师情节的少女调侃两句,景思妍忽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我、我看得清了!” “有没有这么夸张……” “景思妍,你该不会是讲师同学的托吧!” 学生脸上全都带着质疑,扎两针近视眼就没了?开什么玩笑,就算激光都没这么快! “沈欢!”就在这时,何乐忽然站了起来,声音略带颤抖,“我想起来了,沈欢,你是那个连赢李凤仙两次的沈欢!” 此话一出,教室内只剩下一片倒吸冷气的惊讶声…… 第132章为梦痴狂 和楚歌、林逸轩这些世家大少相比,身为医王世家继承人的李凤仙,在普通民众中更有名气。 尤其是这些中医专业的学生,每次之前的老讲师生气,都会拿他们和李凤仙作比较。 讲李凤仙如何如何的好,他们如何如何的差。 可以这么说,李凤仙是他们自从进入华京大学以来最大的敌人,基本上每个人都梦想着有击败小医仙的那天。 燕京本地的学生比较少,陈雨婷三人加上何乐,只有四个,其余暑假期间都不在燕京。 所以没听过沈欢击败的李凤仙的传闻,现在听何乐这么一说话,全都一脸的震惊。 虽然以前老说学成之后,一定要把李凤仙击败,但没几个人是真有底气。 李凤仙是什么人?医王世家培养出的天才,喊着金药材长大的家伙! 他们呢?直到大学才开始接触中医,甚至还有不少人只是为了混学分。 别说有没有和李凤仙一战的实力,恐怕连面都不一定见得上。 此时此刻,没有人再觉得景思妍是托,也没人在觉得年纪轻轻的沈欢没资格当讲师。 如果连击败小医仙的他都不能,又有什么人能胜任呢? 陈雨婷这次什么歪招都想不出来了,心里不停地后悔。 他就是被燕京中医界称为“希望之光”的男人?完了,完了,全完了! “从今天起,你们就都是我的人了。”沈欢说着弹了一下景思妍的脑壳。 景思妍不仅没喊痛,反而一脸兴奋,“你的人就你的人,我看从今往后还有谁敢喊我四眼!” “我估计都敢,因为他们全都会怀疑你是不是戴了隐形眼镜。” “……” “讲师同学,我也近视,帮我也针灸一下吧!” “我也是,我也是,六百多度呢!求拯救!” “靠,这么简单就把近视眼治了?别的不说,就治疗近视这手,数钱都能数到手抽啊!” 一些近视眼的学生全都起身,朝沈欢这边围了过来,整个教室二十多名学生,近视的占了三分之二。 “安静!”沈欢摆了摆手,示意他们回到自己座位上,“中医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神奇。” 说着,他对景思妍问道:“现在还觉得近视已经被治好了吗?” “又、又模糊了,这是怎么回事儿?” 众人见景思妍不似作假,大失所望,“原来只是暂时的啊。” “没错,只是暂时的。”沈欢话锋一转,“因为迟早有一天,我们可以研究出治疗近视的药物,而且很可能就是你们其中一人!” 其中一个学生苦笑道:“讲师,老实跟您说,起初我来中医专业的目的就是为了治疗失眠症。” “久病成医,也不错。” 沈欢话音刚落下,那学生便摇了摇头,“不是,那老中医声音好像有一种魔力,就算精力再旺盛,撑不过三句就能睡着!” 这话引得哄堂大笑,不过紧接着就又有一个人站了起来,“讲师,我也跟您说句实话,我之所以选修中医专业,就是为了混学分,但我现在有股想学中医的冲动,不知道晚了没有?” “哈弗大学有句校训是这么说的,当你觉得为时已晚的时候,恰恰就是最早的时候,我们华夏的古人也曾说过,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沈欢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我很喜欢一句话,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而后是现在。” 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有第二个就有第三个。 学生们一个接一个的述说,自己报修中医专业的原因。 “讲师,我觉得自己在中医没什么天赋,我怕自己就算努力,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你都没有尝试过,凭什么说自己不可以?” “除去医道世家,中医想要学有缩成,最早也得不惑之年,我们虽然年轻,但也不敢拿十几年的时间去赌啊!” “朝闻道,夕死可矣!古代儒生都有这样豁达的胸怀,你难道认为站在巨人肩膀上的自己,还比不上他们吗?重点不是你有没有时间,而是你有没有一颗为梦痴狂的心。” 这些都是很简单的道理,甚至已经不是第一次听人讲。 但因为之前沈欢表现出的惊人医术,所有人都被调动起来,赤子之心,永不停息! 差不多众人都问完的时候,一个男生有些害羞的坐了起来,“老师你好。” “你好。”沈欢故意皱了下眉头,“我认识你,就是刚才我做自我介绍时,还在亲嘴的那个。” 听到周围的笑声,男生脸色尴尬,他旁边的女朋友更是满脸羞红的低下了头。 “别闹,说正事儿呢!”见众人不再起哄,男生开口道:“因为武侠小说,我对中医非常感兴趣,从小就梦想能成为小说中那样的神医。” “你们别笑,我、我是认真的,就因为这样,才会一直跑来偷偷听你们中医专业的课。” 沈欢心领神悟般的点了点头,“所以,你就把我们中医专业的美女给泡走了?” 虽然明知道沈欢是在开玩笑,但男生还是忍不住脸红了。 “但是家里人一直不同意学中医,就没敢朝这个方向发展,刚刚听您对他们说得那些话,让我感觉很热血,你能不能也送我一句话。” 沈欢收起了开玩笑的心思,“你不敢踏出梦想的步伐只有一个原因,因为你对失败的恐惧,大于对梦想的渴望!拦着你的不是父母,而是你自己。” 男生似有所悟,紧紧的握住女友的小手儿,“我明白了,从明天起,不,等听完您的课,我马上就把选修科目改成中医!” 这一次,没有人再起哄,教室内响起一片热烈的掌声。 沈欢摆手示意众人安静,“可能有些同学会觉得我说的那些话有些洗脑,不够现实,不够成熟,但我想说……现在不为梦想而狂,难道要等到老的时候再去做吗?” “谁说洗脑我抽谁!我现在感觉正能量满满,整个人都热血起来了!” “与其每天瞎混学分,还不如竖立一个目标奋斗。” “这不是心灵鸡汤,这是一种信仰!” 面对如此激烈的反响,沈欢挠了挠头,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实际上吧,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刚刚还卖力支持他的学生们,全都竖起了中指。 “不过,我觉得大家应该向刚才那位男同学学习,在开始疯狂之前,先找个女朋友。”沈欢咳嗽两声,“最好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我看咱们教室的美女还是挺多的。” “切~”这话又引起了一阵嘘声。 “啪啪啪!” 就在这时,一阵掌声忽然在门口响起,“很不错……如果我没听到后两句的话。” 卧槽,院长什么时候来了?! 第133章李凤仙真的转来了?! 来人正是沈君兰,华京大学的院长。 一看这情况,刚才还恨不得一飞冲天的热血男儿,全都趴在桌子上不敢出声。 沈欢干笑两声,“院长,您怎么来了?” 沈君兰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道:“从刚才的讲话,看得出你的教学方式,已经初具模型,事实证明,我请你来当讲师的选择是正确的。” 她朝黑板上看了看,“还没开始讲课吧?” “还没呢,要不我先把讲台让给您?”沈欢说着就准备下去。 沈君兰莞尔一笑,打趣道:“现在还是上课时间,这个教室里你最大,而且你现在风头正盛,我可不敢喧宾夺主。” 以为陈雨婷为首的学生们全都看呆了,卧槽,没搞错吧?这还是那个传闻中的冷面罗刹吗?她不仅会笑,而且还会开玩笑了! “好了,说正事儿。”沈君兰收起笑容,“我来主要是为了介绍一下新来的转校生,其实也不用介绍,你认识……准确的说,中医专业的学生应该都认识。” 沈欢心里嘎登一响,其他学生还没听明白,他却是明白了。 来人准是李凤仙! 沈君兰拍了下手,朝门外喊道:“进来吧。” 看到走过来的人影,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没想到她真来了。” 李凤仙换回了男装打扮,走上讲台后,做起了自我介绍,“大家好,我是李凤仙。” 说完,又朝沈欢鞠了一躬,“凤仙拜见太师叔。” 李凤仙的到来和举动,对学生们造成了巨大冲击,他们也不顾得管院长在没在,全都惊呼起来。 “我靠,这什么情况?李凤仙怎么转来我们学校了?而且还叫讲师太师叔,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儿!” “妈的,我一定在做梦,李凤仙在医科院校读的好好地,怎么可能来我们华大!” “太师叔?卧槽,我就说嘛,医术这么厉害怎么可能和我们一样大,讲师一定是精通养生易容的老怪物!” 沈欢尴尬的挠了挠头,“在学校和大家一样叫我讲师同学,或者名字就行了。” “凤仙谨遵太师叔教诲。”李凤仙一脸恭敬道。 “……” “好了,人已经带到,接下来就由你自己来办。”沈君兰说完,晃了晃手里的文件,“我还有事儿,先走了!” 等到院长离开后,整个教室一下子就炸开了锅。 “讲师同学,能不能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是啊,老学弟,你怎么成李凤仙的太师叔了,你们不是敌人吗?” “李凤仙好帅啊,突然觉得刚才停留在讲师身上的光环全没了。” “李同学,你有女朋友了吗?” “静一静,大家静一静,不要吓到新同学!至于你们的问题,说来话长,我决定以后再回答。”沈欢说着指了指几个刚刚发花痴的女同学,“对于这几位临时叛变的女同学,和之前翻书的那些同学一样,抄写汤头歌诀直到背会为止。” “你这是公报私仇!” 沈欢很认真的点了点头,“嗯,我就是在公报私仇,你咬我?” “真性情,够无耻,我喜欢!” “沈老师,我要给你生猴子!” “打倒颜值党,内涵团万岁!” 男生们对李凤仙都没什么好感,本来中医专业女生就不算太多,现在李凤仙来了,至少有一半女生的魂被勾跑了。 “都别闹!”陈雨婷忽然起身道:“老学弟,你还没说诊断我的身体有没有问题呢!” 如果说李凤仙占了女生的半壁江山,那么陈雨婷就是男女通吃,老资格说话还挺管用的。 在沈欢讲医德时,李凤仙和沈君兰就站在了门口,所以陈雨婷一开口,她便看了过去。 被两个帅哥盯着,陈雨婷心里还是有些小紧张的,“怎么样?我是不是很健康,一点病也没有?” 沈欢和李凤仙同时摇了摇头,异口同声道:“不仅有病,而且是这些人当中最严重的。” “不可能吧。”陈雨婷的表情开始紧张起来,沈欢刚刚才讲过医德,自然不可能是在跟她开玩笑,况且连李凤仙都这么说了。 见两人都极其认真,她有些慌了,“我该不会是得了什么绝症吧。” “不是。”两人又是同时开口。 沈欢有些尴尬的笑了笑,“还是你先说吧。” 李凤仙迟疑了一下,说道:“你应该患了胆结石。” 沈欢暗自点了点头,出身于医王世家的李凤仙并不简单,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没有《药王经》和天眼,之前的两场比试,谁输谁赢还真说不准。 “别紧张,结石不大,这是现代年轻人常见的病症之一。”沈欢顿了一下,接着说道:“看你的表情家里应该没人得过这种病,遗传因素可以排除,根据我的推测应该是饮食不规律造成的。” “你是不是很少吃早餐,并且吃完饭后总爱再吃一些零食填肚子?” 陈雨婷像小鸡啄米一般点头道:“没错,没错,你说的全对!但你能不能先说怎么治?” 沈欢写了一个方子,递给了她,“饭后服用,一剂喝三次,记得吃早餐,戒掉饭后吃零食的习惯,半个月后就可以康复了。” “谢谢老学弟!”陈雨婷大松了口气,刚才她还以为自己活不成了呢。 “好了,咱们课前娱乐已经结束,不过在正式讲课之前,我还有几句话想说。”沈欢又恢复了严肃的表情,“我不管你们之前是因为什么而学得中医,只在意你们现在是否是真心想要学中医。” “我们都是真心的!” “没错,我已经决定把撸啊撸戒了,为中医之崛起而读书!” 学生的们的回应都很热情,但沈欢的表情却没什么变化,“不要回答的太早,再说出这样的话之前,先问问你们的心。” 和之前的回答一样,不过语气更加坚定,所有人都在证明,自己不是一时冲动。 沈欢满意的点了点头,“好吧,现在大家可以把书收起来了。” “收书?不是要讲课吗,把书收起来有什么用?” 拥有同样疑惑的不止景思妍一个,李凤仙适宜的开口解释道:“身为华夏瑰宝,岂是几本书籍就可以解释,太师叔是要教你们真正的中医!” 听到这话,学生们的目光全都炽热了起来。 就在这时,一个身影从外面走了进来。 “站住!”沈欢开口把她喝停,“进来不知道打报告么?” 没规矩不成方圆,有些事该计较还是要计较的。 女生本来就有些分神,听到喝声明显颤抖了一下。 “学弟,菲菲生病了,所以才会来晚,之前事情太多忘了跟你说。”陈雨婷说着,朝叫菲菲的女生打了一个眼色,“菲菲,这是我们的新讲师。” 生病?女生面色正常,根本就没生病的迹象。 不过为了避免意外,沈欢还是开启天眼看了一下,只是一眼,便有些目瞪口呆。 这哪是什么生病,分明是有孕在身! 不等他惊讶完,外面又传来了一个声音,“你跑也没用,孩子必须打了!” 沈欢看清来人相貌后,脸色直接阴沉了下来…… 第134章真不是我干的 陈雨婷众人一脸疑惑,“什么孩子打了?菲菲,这男人是谁?” 有些东西越是遮掩就越会引起好奇,尤其是和两性有关的话题。 在大家的印象里,菲菲一直是个文静的女孩子,平时说句话都会害羞,又怎么可能做那种事情,还、还怀孕了。 “啊!”菲菲抓着头发大叫了一声,朝教室后面的座位跑去,似乎是想躲起来。 “我说了,不管跑到哪,孩子都得打了!”那男生说着,就准备追过去。 沈欢横身拦在了他的身前,“站住!” “你他妈让开!” 男生头也不抬,直接就想把沈欢给推开,但推了几下,硬是推不动。 “你知不知道我是……”男生正说着,在看到沈欢相貌后,忽然愣了下来,“哼,原来是你,别管闲事儿,让开!”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初被海扁了一顿富家子,即便戴着口罩也无法遮掩他的傻哔气质。 “对不起,身为这间教室的讲师,我还真不是在管闲事儿。” 富家子一听,当即大笑了起来,“你是讲师?就算想唬我也想个合理点的理由!” “你他妈耳朵聋啊,我们老师说话你听不懂?滚出去!” “傻哔渣男,不想当爹祸害人家干嘛!” 一些脾气暴躁的学生已经开骂了。 富家子看到这阵势,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沈欢竟然真的是讲师。 “看来我之前说得没错,华京大学越来越差,连你这种垃圾都可以当讲师!” 楚歌他惹不起,但沈欢这种“普通人”他还真没放在眼里。 讲师又怎么样?听到他的身家背景以后,还不是得乖乖的。 “这是我和我女朋友的私事儿,快点给我让开!” 沈欢也不说话,就静静地站在那里。 富家子冷笑一声,“真不知道你哪来的勇气和我作对!给你五千块,给我让开!” 沈欢一侧身子,还真就让开了。 “为人师表?哈哈哈哈!”富家子大笑着朝教室后面走去,可还没走两步,就感觉屁股一痛,人直接栽倒在地,来了个狗吃屎。 “好!踢得好!真他妈痛快!” 教室内一片叫好,富家子从地上爬起,“都给我闭嘴!” 回头便骂,“你他妈敢踢——” 正说着,他却发现,沈欢根本没在自己身后。 “是你自己摔倒的,和我可没关系。”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门口的沈欢一脸无辜道,说着,还用比划了一下两人的距离。 富家子咬了咬牙,没有说话,先把正事儿解决了再跟他算账! 如果被爷爷知道那碧池怀了身孕,自己就必须把她娶回家了。 他没走几步,刚才的情况就又发生了。 “妈的,有完没完!”这次富家子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站在教室外的沈欢,在窗口处摊了摊手,“真不是我干的。” “出来,是谁动的手!”富家子完全炸毛,他什么时候出过这么大丑。 就算当初被楚歌海扁,也只有两个人看到,现在呢?全班二十多个人,要是传出去,他哪还有什么脸面在年轻一辈子的圈子混下去。 富家子骂了半天,也没人理会他,教师内的学生该干嘛的干嘛。 “好,等着,你们全都给我等着!” 放完狠话,他继续朝菲菲走去,这一次他刚走两步,便猛然回头,正好看见抬脚准备踹他的沈欢。 “果然是你!” 沈欢面带无奈,“被发现了啊,这可怎么办。” 富家子以为他是怕了,冷笑道:“现在知道后悔了?晚了!” “问个问题,我现在不管还踹不踹你,结果都是一样的?”沈欢满脸的真诚。 “那是当然!你之前还——” 不等把话说完,沈欢便一脚踹在了他的小腹。 “你、你怎么还敢动手。” 沈欢耸了耸肩,“既然打不打都一样,我为什么不打呢?” 富家子被气得浑身颤抖说不出话来。 “不对,还是多打几下好了!”沈欢说着,又是几脚踹了上去。 和楚歌相比,他下手很有分寸,看似随意一踢,其实都是找准了位置才下手。 打得富家子叽呱乱叫,身上却没有留下一点伤痕。 “你、你身为老师竟然打学生,我要去校领导那里告你!这老师你别相当了!” “哪个老师打哪个学生了,我怎么没看到?”陈雨婷一脸疑惑的耸了耸肩,同时暗中打了一个手势。 众人会意,全都起身朝富家子走过去。 “你、你们想干什么?”富家子意识到不妙,也顾不得脸面,直接朝座位底下的空隙钻去。 可头还没进去,就又被人拽了出来。 “打死你个装逼犯!” “还敢说我们讲师是垃圾,你才是垃圾!” “揍他,替菲菲出气!” 身为讲师的沈欢都动手了,他们这些当学生的也得教训一下这富家子出出气不可。 “借着这个机会,我来给大家上一堂实景教学。”沈欢也没拦着,在旁边说道:“百会倒在地,尾闾不还乡,章门被击中,十人九人亡,太阳和哑门,必然见阎王,断脊无接骨,膝下急亡身。” “记住歌诀上的穴位绝对不能击打,还有别下死手,教训是教训,把人打死可就不好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富家子连骂都骂不出声了,变成了人头猪脸,这个部位的主要攻击者大多是女性。 沈欢这种见过大世面的,都忍不住心寒。 还好自己没得罪过女人,不然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讲师放心吧,我们全都动手了,绝对不会供出你的!” “没错就说是我们打的,大不了不上了。” 就在这时候,那名叫菲菲的学生,忽然从后面冲了过来。 我靠,难道自己真是多管闲事儿?剧情能不能不要这么狗血。 有这想法的不止沈欢一个,就在他们准备出手把菲菲拦下的时候,这个女生一脚踢在了富家子的裆部。 “咔嚓!” 众人好像听到一阵蛋碎的声音。 原本只是虚脱的富家子,直接被疼昏了过去。 “棒!” “菲菲学姐好样的!” 教室内响起一片鼓掌声。 这时一直在旁围观的李凤仙开口道:“太师叔,他伤得很重,如果不管的话,可能会出人命。” 学生们一听这话全都冷静了下来,虽然之前沈欢交代了,但他们正在气头上,根本就没管那么多。 “把他弄醒吧。” 李凤仙点了点头,取出银针,在富家子身上刺了几下。 没一会儿,就醒了过来。 之前富家子没看到李凤仙,现在看到后,仿佛碰到了救醒,“李少,你要救我啊,这群混蛋想杀了我!” 李凤仙没有理会,转身拱手对沈欢问道:“太师叔,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个……渣男。” 富家子犹遭雷劈,李家继承人的太师叔? 不是说真正吊炸天的存在,都出国留学了吗? 怎么全都让自己给碰到了,完了,完了,自己以后没法在燕京待下去了。 想到这儿,之前还嚣张无比的他,直接被吓昏了过去…… 第135章请同学们吃饭 李凤仙是医王世家的继承人,那他的太师叔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惹不起,富家子根本就惹不起这样的存在! “讲、讲师对不起,你看我这揍也挨了,骂也受了,能不能放我离开。”富家子说着都快哭出声了,“我感觉自己的小家伙可能不管用了。” “不管用正好啊。”沈欢没把话说得那么明白,朝菲菲那边看了看。 富家子先是一愣,马上会意,“菲菲,咱孩子不打了,我这就跟爷爷打电话,你好好待在家里养身子。” 沈欢没有说话,看来这富家子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愚蠢。 揍人出气倒还可以,其他方面他可就真插不上手了,毕竟选择权在那个叫菲菲的女孩手里。 感情这种事儿,谁都说不准。 就拿富家子和菲菲来说,前面还是喊打喊杀,撩阴堕胎毫不留情,现在倒好,几句话就又腻歪到一起了。 有了身孕自然没办法在上课,见两人要离开,沈欢也没强留。 只是临走前把菲菲喊住了,“他那活儿还没死绝,我这里给你开个药方,想做那种事情的话,就给他服用一剂,效果能顶一个晚上,不过……没这药的话,他和公公基本没区别。” 即便快要身为人母的她,听到这话,也忍不住开始脸红。 不过她心里更加明白,这个年龄还没自己大的讲师,完全是为了自己好。 有了这种药,就再也不用担心,富家子出去外面鬼混。 怀孕风波,暂且算是过去了,学生们都小声谈论,大多数表示不理解菲菲是怎么想的。 “好了,事情已经过去,大家没必要再谈论。” 众人安静后,沈欢正式开始讲课。 和之前那些老学究不同,由于年龄差不多大,沈欢嘴里的中医不再晦涩难懂,时不时掺杂几个段子,让众人觉得中医非常有趣。 中医系人少,无论是大几,全都是在一个教室内上课。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咱们明天下午再见。”沈欢说完,对台下的学生们鞠了一躬,就准备离开教室。 一名学生,连忙起身道:“等一下讲师,你还没给我们联系方式呢。” 沈欢愣了一下,指着黑板上的手机号码,“我不是已经留了号码吗?” “嘿,现在wifi已经全面覆盖,谁还打电话啊!” “就是,你把微信号给我们吧!” “微信?什么微信?”沈欢一脸迷糊。 在他眼里,手机就是用来打电话的,然后可以上网看看新闻八卦,实在无聊也可以看看小说。 其他的娱乐工具,一概不知。 那学生没想到沈欢竟然连微信都不知道,“企鹅号总有吧?” “企鹅号?”沈欢依旧是一副摸不着头脑的样子。 “过分了啊!”陈雨婷忍不住说道:“现在谁还没个企鹅号,不想说就算了,何必用这种拙劣的借口呢。” 沈欢无奈的苦笑道:“我真不知道你们说的企鹅号是什么东西。” “切,都拿普拉斯了还跟我们装,把手机拿来。”陈雨婷说着,就把沈欢的手机夺了过来。 打开一看,她惊讶道:“我去,桌面这么干净,这手机给你真是浪费了!等我一会儿,给你下载一下企鹅还有微信。” “说下,你想起什么昵称。” “昵称?” “就是网名!”陈雨婷感觉自己醉醉的,现在的沈欢就好像是刚从山沟沟里出来的一样。 这也不能怪他,因为沈父生病,他的精力全都放在了学习和中医上面,加上家庭原因,根本就没有什么时间接触手机。 “原来是网名啊!”沈欢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听说网名起得要贴切一些,就起一尘不染美少年吧!” 见陈雨婷表情怪异,他疑惑道:“不行吗?那就诚实可靠小郎君!” “土不土!土不土!还有,这两个名字和你根本就没有关系好吗!” 由于加的都是中医专业的学生,最后陈雨婷随手帮他起了一个讲师同学,等以后有好的再改。 加完全班二十多个同学,又花了不少时间。 因为是第一次使用聊天软件,沈欢玩得有些不亦乐乎。 陈雨婷拍了拍手,喊住了几个准备离开的学生,“反正大家下午都没课,我提议让新讲师请我们大家吃饭怎么样?” 此话一出,立马迎来一片附和,“好!” “去全聚德吃烤鸭!” “京面王那儿的炸酱面也不错!” 有没有搞错,我都还没答应,这群家伙就开始考虑到哪吃饭了。 不过来个聚餐,增进一下感情也是不错的。 “你们说的那些地方,容不下我们这多人,这样吧,谁对附近的大排档熟悉,咱们撸串去!” 大部分同学,对沈欢这个提议都没异议。 何乐似乎有洁癖,“讲师,大排档都不怎么干净,而且肉类吃多了对身体也不好。” 沈欢摇了摇头,“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就算药物也有三分毒,羊肉性温,既能御寒,又可补身,尤其是对一些男同学来说。” 这话一出来,男生们都开始起哄。 小胖跑出去,说道:“我记得有家烤肉店不错,佐料都是药材,没膻味,也健康。” “你是说你家的店吧!” 小胖脸皮也厚,眼睛一瞪,“难道我家羊肉不好吃吗?讲师,你放心,我一定让我爸给你打五折!” “好,就决定去小胖他们家了!” 其实聚餐要的就是一个气氛,在哪吃都无所谓。 大家连山都挂着喜色,就连何乐也不再计较卫生问题,唯独李凤仙坐在原地一动不动。 “李凤仙,你不去吗?”有女生对她做出了邀请。 李凤仙本想摇头,但看到和学生们有说有笑的沈欢,下意识点了点头。 小胖家的烧烤店距离华京不算太远,一群人走路过去,也没花费多少时间。 “就是这家。”小胖指着一家名叫老胖烧烤的店面说道。 “妈的,给脸不要脸!” 这正说着,店内忽然传了一阵吵杂的声音,透过玻璃门可以看到,几个年轻人正在轮凳子砸店! 第136章为师是在度化他们 小胖见状,也顾不得招待同学,率先朝店里冲去。 “大家跟上去看看,男生们保护一下女同学。”沈欢交代完,也朝走进了店里。 “这次只是一个警告,下次可就不单是砸店打人这么简单了!” 为首的板寸头骂骂咧咧的说了两句,将手里只剩下半截的啤酒瓶子扔到了地上。 饭店内一片狼藉,地上躺着一个中年人,捂住小腹不停地翻动。 小胖靠坐在墙边,额头流了几道血痕,发丝湿漉漉的,还夹杂着一些玻璃碎渣,看精神状态,似乎是被砸蒙了。 中年妇女看着两人,跪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妈的,闭嘴!”板寸头骂了一句,然后指向沈欢等人,“看什么看,没他妈见过砸店的?” “不想祸及池鱼,就给老子滚蛋!” 板寸头说着,就想把打头的沈欢给推开,谁知废了半天劲,人家愣是纹丝不动。 “小子,想管闲事儿?”板寸头眯起了眼睛,“以为人多,老子就怕你了?” 听到这话,他身后的那些混混,已经有人拎起了砸的变形的板凳。 这些学生年纪最大的也不过是二十出头,虽然年轻,但全都是温室里的花朵,看到这场面多少有些胆怯。 站在沈欢身旁的陈雨婷胆子最大,毫不怯场,“打人还有理了是吧?信不信,我们报警!” “报警?”板寸头听到这话,大笑了起来,“如果不是今天有事儿,你现在估计已经蹲在我裤裆下面玩爱的游戏了。” “你说什么!”陈雨婷又气又羞,拿起手机就准备报警。 板寸头眼疾手快,一把抢过手机,朝地上一扔,就准备用脚踩毁。 这脚还没落地,那只原本着地的脚却忽然脱离了地面,整个人直接朝后飞去,撞在了墙上。 混混们全都有些失神,根本就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老大,你没事吧!” 在那名混混询问板寸头情况的同时,其余几名混混全都拿起家伙事儿,“说,谁他妈动的手!” 见没人回应,一名戴眼镜的混混用板凳指着沈欢问道:“是不是你动的手?” 沈欢摇了摇头,“我没动手。” “放屁,你离老大最近,一定是你动的手!”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摊手道:“我真没动手!” “那我老大怎么会飞那么远?”眼镜男显然不相信他说得。 沈欢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原来你是说这事儿啊,不过还是那句话,我真没动手……嗯,真的,就是动了下脚而已。” “草泥马!敢耍我,兄弟们废了他!” 随着眼镜男一声号令,剩余的六七个混混全都朝沈欢围了过来。 肌肉男见这情况,一咬牙护在了沈欢身旁,“我看今天谁他妈敢动我们讲师!” 有了他带头,中医专业的男生全都朝前踏了几步,“动我们老师下看看!” 混混被男生们的气势吓了一跳,狗急了都会跳墙,更何况这群血气方刚的年轻人。 “长得挺嫩,没看出来还是个老师呢。”眼镜男伸手示意混混们后退,接着说道:“看在你学生的面子上,今天这事儿咱们就不走武力这条路,免得你丢人。” “我们老大被你打成这样,随便赔偿个几千块的医药费就好了!” 沈欢笑眯眯的说道:“几千块怎么够,最起码得五六万。” 以肌肉男为首的男生们,目光中都传出了一缕失望。 今天沈欢的一番演讲激起了他们的热血,但没想到竟然在关键的时候退缩了。 眼镜男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大笑了起来,“没想到你还挺上道,那我也不为难你,给个三万这事儿就算了。” “不行!”沈欢摇了摇头,瞪眼道:“六万就是六万,三万又怎么够呢?” 眼镜男越听越高兴,开始他还以为沈欢是个狠角色,没想到实际上只是个怂蛋。 “这几套桌椅板凳,加上酒水怎么说也得两万吧?”沈欢说着,又指了指小胖父子,“人被你们打成这样,进医院不花个四万五万估计也出不来,六万就是六万,少一分都不行!” 男生们听到这话,心中的郁闷憋屈全都一扫而空,全都兴奋了起来。 眼镜男面色多番变化后,冷哼道:“我要是不给——” 话还没说完,就和之前的板寸头一样,直接飞了出去,不过这次他没撞墙上,而是撞在了照看板寸头的那名小混混身上。 两个人虽然没像板寸头那样直接昏死过去,但也被撞的七荤八素。 沈欢这才微笑道:“不给也没什么,和你们老大一样,安静的躺在地上做个美男子就好了。” 混混们是真慌了,他们在这条街横行了这么久,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一个胆小的混混直接扔下了手里的凳子,跪在了地上,“老、老大,我把钱全都给你,求求你放过我!” 说完,直接把兜里的钱全都掏了出来,零零散散的大概有六七百块。 “别叫老大,要叫老师!”沈欢从他手里接过钱,叹息道:“今天这钱就当你交学费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下辈子别再当混混了。” “下辈子?老……老师,我学费都交了,难道您还要杀我吗!” 肌肉男有些不忍道:“讲师同学,没必要这么狠吧?” 其余学生虽然没开口,但看表情想法应该都差不多。 “我看着像那样的人吗?”沈欢无奈的笑了笑,“刚才只是说顺口了而已,让条路放他出去。” 那混混听到这话,大松了口气,临走前不听感谢,“谢谢老师,谢谢老师。” 剩下的混混见沈欢如此守信,全都有样学样,把钱给交了出来。 最后屋里只剩下了眼镜男和板寸头两个。 眼镜男是个聪明人,知道大势已去,选择认怂,“老师,我这次出来没带钱,但我们老大带了不少!” 说着,他便扯下板寸男身上的背包,将里面的钱全都倒了出来。 除了一些零钱以外,竟然还有三沓百元大钞。 “我现在能走了吗?”眼镜男小心翼翼的问道。 “还不能。” 眼镜男听到这话都快哭了,“老师,我是真没带钱,要不下次跟您补上好不好!” “我不是这个意思。”沈欢说着指了下还处于昏迷状态的板寸头,“你要走了他怎么办。” “明白,我明白!”眼镜男说着连忙起身,一阵摸爬滚打,总算把板寸头给背了起来,“老师再见,日后我一定好好做人!” “讲师,我之前只服你的医术,现在我更服你的为人,从今以后,只要您开口,让我往东绝不往西!”肌肉男拍着胸脯说道。 热血沸腾的男生们也纷纷附和。 景思妍却面带担忧,“先不说那些混混,刚才的情况算是打劫了吧?” “打劫?什么打劫?”沈欢一脸认真道:“为师是在度化他们!” “好了,不开玩笑,现在分配一下任务,思妍你数数这些钱一共有多少,雨婷你带女生把破盘碎碗收拾一下,何乐带男生先把坏桌坏椅搬到外面。”最后他拍了下李凤仙的肩膀,“咱们两个去看看小胖和伯父的情况。” 与此同时,站在店门不远处的黑袍人面色阴沉到了极点,“臭小子,竟然敢坏本座的好事!” 说着,便一掌拍在墙壁上,瞬间蔓延出数道触目惊心的裂痕…… 第137章兰香青叶 沈欢和李凤仙分工合作,一人照顾一个。 小胖的伤势主要集中在头部,比胖父要严重一些。 “伯父就交给你了,有把握吗?”沈欢一边说着,一边拿出银针开始为小胖进行针灸。 李凤仙点了点头没说话,也开始对胖父进行医治。 人多好办事儿,等到众人收拾完,小胖和胖父也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只需要把外伤养好,就可以完全复原。 小胖听同学们说完经过,眼眶一下子就红了,“讲师,本来是让你来我们家吃饭的,没想到把您也给连累了。” “说这些干嘛,现在不是好好地吗?今天吃不了,咱们改天再吃不就得了!”沈欢笑着安慰道。 胖父叹息着摇了摇头,“恐怕以后是吃不到了。” “伯父,如果您不介意的话,能不能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还是我来说吧。”身为烧烤店的少东家,小胖对于事情的来龙去脉还是比较清楚的,“刚才那群人,是我们小吃街出了门的混混,欺男霸女的事儿没少干。” “前阵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他一直带人赖在我们店里不走,吃喝全都是赊账,半个月下来,欠账已经好几千了。” “我爸忍不住提了提还钱的事儿,就发生了刚才的事情。” 陈雨婷皱了下眉头,“你们怎么不报警呢?” “他们是本地人,这边的片警和他们的长辈都有些交情,只要不太过火,一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 “都把店砸成这样,还不过火吗?”陈雨婷有些气不过,她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经过这种事情。 胖父也有些疑惑,“之前他们的行为虽然恶劣,但从来没做过砸店的事情,顶多是言语威胁,我也不知道这次是怎么回事儿。” 板寸头的包里装的现金将近四万,一个混混身上根本不可能带着这么多现金。 加上小胖的那些话,沈欢几乎可以肯定,他们是收了钱财,故意过来闹事儿的。 “伯父,您最近有得罪过什么人吗?” 胖父仔细想了想,摇头道:“我一直本本分分的做生意,从来没得罪过什么人……” 正说着,他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您的意思是说,这次的事情可能是有人报复?” “只是推测,如果您最近没和人发生冲突的话,这个推测就不成立了。”通过简单的接触,沈欢看得出小胖一家的确都是本分人。 小胖的母亲似乎想起了什么,“我们最近虽然没有得罪过人,但前阵子却发生了一件怪事儿。” “怪事儿?” 胖母点了点头,“没错,前阵子有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来找过我们,说是想收购我们中药烧烤的秘方。”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儿,不过像这种收购秘方的事儿,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应该和砸店的事儿没关系。” 沈欢干笑了两声,“看来真的是我想多了。” 说着,他转身朝学生们说道:“今天小胖家有些不方便,咱们就此解散,下次再聚餐吧!” 众人眼中多少有些失望,但也都明事理,反正以沈欢的人品也不可能赖账。 “就今天吧,后厨还有不少材料,仓库里也有几张备用的桌椅,搬过来一拼足够你们坐了。”胖父说着叹了口气,“这店以后不知道还能不能继续开下去了。” “伯父,这店一定开得下去!”陈雨婷说着,拉了景思妍一把,“四眼,你说是不是?” 这次景思妍没再和陈雨婷斗嘴,点头认真道:“伯父您放心,刚才的情况,已经向我爸反应过了,他在警界位置虽然不是太高,但保全您的店面一定没问题!” “那聚餐就应该在今天办了!”小胖笑了笑,对几个比较熟的同学摆了摆手,“走咱们去搬桌子去。” 盛情难却,沈欢等人只好留了下来。 胖父把剩下的材料全都烤了,腰子、羊肉、板筋、鸡翅只要菜单上有的,一个都没拉下,都快把三张大方桌给沾满了。 见胖父扭头又要往厨房走,沈欢连忙起身道:“伯父,够了,再弄我们该吃不完了。” “还有一箱腰片没烤呢,你们先吃着。”胖父说着,朝屋里喊了一声,“媳妇,多打几桶扎啤,今天一定要把沈老师和这些同学招待好了!” “小胖,你别在厨房忙活了,出来招待你的老师和同学们。” 小胖从厨房出来后,笑道:“讲师,我爸就这脾气,大家都开吃吧,这东西要是放凉,味道就不正了。” 在他的劝说下,学生们都开始动起了筷子。 “卧槽,我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烤肉!” 就连原本不赞同撸串的何乐也开口道:“嫩而不腻,也没那么大膻味,很好吃。” 沈欢不是个贪嘴的人,但看众人吃得这么开心,也忍不住夹了块羊肉尝了尝了。 羊肉刚刚入口,他便愣住了,眼神中满是震惊。 小胖看到后,得意道:“不错吧,我爸的烤串手艺,简直就是宗师级别的,您再尝尝这——” 不等说完,沈欢便伸手抓住了他的肩膀,“小胖,能把你家的秘方拿给我看看吗?” “可、可以……”小胖明显被吓了一跳,苦笑道:“讲师,就算好吃您也没必要激动到这种程度吧。” 沈欢摇了摇头,有些话就算说出来,小胖也不一定听得懂。 小胖离开没多久,就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这就是我们家烤肉的秘方。” “甘草、天麻、当归、迷迭香……”沈欢逐字逐句的看着上面的配料,当看到最后一味药材时,他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小胖,这个天不老是什么药材?” “原来还有你也不知道的药材啊。”陈雨婷借机嘲笑沈欢,然后对李凤仙说道:“李凤仙,你来告诉我们的学弟讲师,这天不老是什么药材!” 李凤仙摇了摇头,“我也没听过这种药材。” “你们不知道很正常,这天不老是我们老家的一种草药,平时我们都把它当做茶叶来饮用。”小胖说着,忍不住感叹道:“讲师您真厉害,这草药基本上就在我们村子那一片流传,外面人根本没机会接触,您一眼就看出了秘方的关键。” “你这里有现成的天不老吗?如果有的话,能不能拿出来让我看看?” “我记得还有一些没有磨面儿,这就给您拿过来!”小胖虽然身体胖,但行动却很利索,没一会儿就把天不老拿了过来,“以为是快递过来的,都是些干货,就这株比较完整。” 叶似青冥,奇香如兰。 这哪是什么天不老,分明就是制作回元丹和聚灵散的主药,兰香青叶! 第138章道爷屠宰子! 道修在达到追星境后,就可以使用一些神通术法。 拿灵狐步来说,短时间内使用消耗的灵气并不算多,可一旦连续使用,灵气的耗损将是巨大的。 这是追星境修者的通病,毕竟在道修旺盛时期,追星只不过是入门境界,而迅速补充灵气的回元丹,正好可以解决这个麻烦。 毫不夸张的说,若是回元丹足够,夜行千里也不是问题。 聚气散则是炼气散的一种升级品,适用于追星境道修冲击奔月境所用。 现在有了身为主药之一的兰香青叶,沈欢距离奔月境更进一步。 烤肉入口,他便感觉体内的灵气活跃不少,所以才会让小胖把秘方拿出来。 没想到,竟然意外获得了兰香青叶。 “小胖,我想研究一下天不老,这株可以带走吗?” “讲师说得哪里话,屋里还有些,要不我全都给您拿过来吧!”小胖说着,就要去取。 沈欢起身把他给拦了下来,有神农石在,一株兰香青叶已经足够了。 和无性繁殖的大红袍不同,兰香青叶只要产出种子,就可大量种植。 这时忽然一个七八岁的孩童走了进来,走到沈欢身旁说道:“大哥哥,大哥哥。” “你是叫我?” 孩童点了点头,指着门外说道:“有位叔叔说他在那边的小巷子里等你。” 说完,便跑出了烧烤店。 陈雨婷喝了口饮料,“什么人啊,弄得这么神秘。” “我先去看看,大家慢慢吃!” 走进小巷看到黑袍人后,沈欢并没有表现的太过震惊,“我就说嘛,能干出这么无聊事情的人,也就只有你们了。” “不过这次单子好像大了不少,敢在我面前现身了。” “小子,看在孙真和李思的面子上,我没再主动找你麻烦,没想到你敬酒不吃不吃罚酒,敢坏本座的好事!”黑袍人的语气中充满了愤怒。 其实在发现烤肉的配方中有兰香青叶后,沈欢就确定店面被砸的事情,一定和秘方有关。 黑袍人的行为,正好印证了他的猜测。 只是他没想到,这个黑袍人不仅认识师父,就连李老夫人也认识。 而且直呼其名,很可能是同一辈分的人。 “现在给你两条路,要么交出药王经,要么把烤肉的秘方给本座。” 沈欢嘴角上扬,玩味道:“如果我都不给呢?” “那就死吧!”说完,黑袍人抬手便是一掌。 无论速度还是力量,这个黑袍人都比上一个强了数倍,不过如今沈欢已经晋级追星境初期,实力不可同日而语。 面对黑袍人的攻击,他毫无畏惧,也没任何躲闪的念头,直接出拳硬刚。 “碰!” 拳掌相对,沈欢和黑袍人分别后退了数步。 感受着手臂的酸麻之感,黑袍人眼神闪过一丝诧异,“你的实力怎么可能增长这么快?!” 这个小子在长乐村时,连影卫都打不过,才一个多月的时间,竟然已经可以和自己正面对抗了。 沈欢的情况比黑袍人要好一些,甩了两下臂膀,笑道:“看来这两样东西,你一样都拿不走。” 李老道说过,道劫日过后,世俗道修数量不足百人,加上镇灵诛邪阵的压制,实力最多不过追星后期。 他虽然只是追星境初期,但多次翻倍筑基,使其肉身强横无比,就算碰到追星后期的道修也可一战。 面对挑衅,黑袍人再次发动攻击,沈欢的选择和之前一样,刚正面! 几个回合下来,凭借着身体的强横,沈欢的优势越来越明显,黑袍人则开始躲闪,不敢再与他硬碰硬。 “小子,你不要欺人太甚!”再次被逼退后,黑袍人终于无法冷静,气得咬牙切齿。 “现在知道什么叫欺人太甚了?当初整蛊我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呢?” 沈欢内心远不像表面那么轻松,虽然他现在占了些优势,但实际上两人处于一种谁也奈何不了谁的局面。 “如果没有这镇灵诛邪阵,早就死了!” 知道镇灵诛邪阵,那么就一定是道修了。 沈欢耸了耸肩,“可惜这世界上没有如果。” 接着,他脸色一变,“说,你到底是什么人,和我师父他们又有什么关系?还有,你抢夺药王经还有烤肉秘方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打得过我再说吧!”黑袍人说着,身形一闪,瞬间出现在了沈欢的面前,一掌将其击飞了出去。 “咳咳!”沈欢感觉胸口一阵刺痛,忍不住咳嗽了两声。 好快的速度,简直和瞬间移动没有区别。 李老道说过,在镇灵诛邪阵中,道修每天有三次使用神通术法的机会,刚刚的情况应该是黑袍人动用了神通。 如此利落的身法,这个黑袍人的真正实力究竟是什么境界。 “小子,这是你逼我的!”黑袍人说着,抬手便准备拍向天灵盖,将沈欢击毙。 这时远方忽然传来一声怒喝,“道爷的朋友也敢动,给老子滚开!” 与此同时,一把桃木剑凌空飞驰而来。 黑袍人反应极快,再次发动身法神通,躲到了一旁。 看着桃木剑刺入墙壁的位置,出了一身冷汗,要不是躲得快,恐怕这把桃木剑已经刺穿了他的脖颈。 “什么人!” “道爷屠宰子!”李老道说着,又从袖中取出了一把桃木剑,顺便饮了口烈酒恢复灵气,“小子你没事吧?” 沈欢擦去嘴角的血迹,从地上站了起来,“我没事。” 李老道见状放心不少,低声问道:“这家伙是什么人?” “说来话长,总之今天绝对不能让他离开!” 黑袍人打量了下李老道,又看了眼沈欢,“哼,今天算你走运!” 单打独斗,他不惧任何一人,但若两人联手,就算他也有些吃不消,说不定还会把自己给搭进去。 沈欢因为受伤无法追击,有些气恼的看着李老道:“你怎么不拦着他!” “你受了伤,我当然要留下来照看你啦……好吧,我承认,道爷不是那家伙的对手。”李老道苦笑道:“这个人的实力恐怕和我师兄差不多,而且刚刚为了救你,我已经用了今天最后一次施展神通的机会,追上去完全就是找死。” 沈欢知道黑袍人实力不俗,但没想到会和一方掌教的实力相当,“对不起,我太激动了。” “没事儿。”李老道大方的摆了摆手,“对了,你还没说那家伙到底是什么人呢。” 沈欢刚准备解释,巷口忽然传来一声惊呼,“爷爷?!” 第139章肥水不流外人田 沈欢被喊声吓了一跳,回头一看,竟然是李凤仙。 按身份,自己的确是她爷爷辈的,不过一声太师叔就够了,怎么有叫起了爷爷? 还是说,刚才打斗场面全都被她看到,被吓傻了? 身为医王世家的继承人,不可能只有这么点心境吧。 “您老人家什么时候回的燕京?太奶奶虽然不说,但风险看得出她很想念爷爷,这次您就别再走了。”李凤仙一边说着,一边朝这边走了过来。 “你——”沈欢刚想开口,却发现李凤仙的目标好像并不是自己。 她是在和老道士说话? 李老道眨了眨眼,从墙上把桃木剑拔了下来,“小丫头,你认错人了吧。” “爷爷,不要再装了!”李凤仙语气有些愤怒,但更多的是兴奋。 没错了,他就是爷爷! 李老道目光闪躲,喝了口酒,依旧没承认,一直说李凤仙认错了人。 “这到底怎么回事儿。”沈欢忍不住问道。 说真的,他很难把老道士和李老夫人的儿子联系到一起。 李老道耸了耸肩,“道爷自己还迷糊呢,我十二岁就被师尊收入太乙金光门,别说子嗣,就算老婆都没有,又哪来的孙女。” “太奶奶寿命无多,难道您真的不打算回去看看吗?”李凤仙说着,眼眶便开始泛红。 李老道无奈道:“生死轮回,天道循环,一切早已注定,再说,你太太要嗝屁和我也没关系啊,应该去找医生。” 说着,他拍了下沈欢的肩膀,“这位就是新一代的药王,让他去帮你太奶奶看看,保准什么病都没了。” “老道还有点事儿,就先走了!”李老道说完,一个登天梯就飞跃过了墙壁。 沈欢也看出来了,这老道士一定有什么事儿瞒着他。 至于老道士究竟是不是李凤仙的爷爷,沈欢没打算管,毕竟是人家的家事。 李老道离开后,李凤仙显得有些失魂落魄,沈欢想要开口安慰两句,但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太师叔,我也有些要紧事处理,就先离开了!”李凤仙行了一礼,说完也跟着离开了。 沈欢看到这场景,无奈的笑了笑。 “讲师,你总算回来了!”小胖看到从门口进来的沈欢,立马起身站了起来,同时扬了扬装满啤酒的大杯子,“今天是咱们师生第一次聚餐,我们大家都商量好了,一人敬你一杯。” “我不是太能喝,咱们一起起杯吧。” 现在的年轻人,怎么都这么喜欢套路呢,一人一杯。 全班总共二十多个人,好家伙这二十多杯啤酒喝下去,就算没醉,这肚皮也得被撑爆了。 “那好,咱俩先喝一个,我还得帮我爸干活,接下来你们自己弄就好。”小胖说着,一样脖子,咕咚咕咚,没几口就把一大杯扎啤给喝光了。 “嗝——”小胖擦了下嘴,“讲师我可喝完了。” 沈欢无奈笑了笑,知道这顿酒是跑不掉了,拿起杯子将酒给喝了干净。 “痛快!”肌肉男一拍手,也跟着站了起来,“讲师,我也敬你一杯!” “我靠,咱刚刚可说好了,你怎么还套路我。”沈欢有点不乐意了。 “谁让你是老师呢。”肌肉男笑了笑,他不是没跟讲师吃过饭,只是从来都没这么轻松过。 沈欢撂下杯子,一屁股坐在了凳子上,“在教室里我是讲师,出了门我就是学弟,你们不能这样欺负我。” 谁知道这话一出来,学生们更没顾忌了,一个个争先恐后的抢着灌酒,直到陈雨婷开口,情况才好转了过来。 “灌什么灌,把他灌倒了明天谁给我们讲课!” 众人听到这话,也不起哄了。 不过也有不怕的,比如景思妍。 趁着众人安静下来,她故意用不大不小的声音嘀咕道:“有了男人就把朋友们都给忘了,这才见几次面,为了他就开始吼人了。” “乱说什么呢,你看他的的脸都红成什么样了!”陈雨婷没好气道。 红豆豆也是一脸担忧,“我感觉再喝下去,老师说不定就要进医院了。” 算起来这应该是沈欢第三次喝酒,虽然只是啤酒,但顶不住量大人多,他又没用灵气解酒,整个脸蛋红的跟个猴屁股似得。 “喂,老学弟你没事吧?”陈雨婷朝沈欢脸蛋上轻拍了两下。 沈欢摇了摇头,“没、没事儿,就是想上厕所。” “何乐,你带他过去。” 正在疯狂吃烤串的何乐听到后先是一愣,然后说了一大堆话,但因为嘴里塞得都是肉,根本没人听懂他在说什么。 不过看他的表情,应该是在拒绝。 景思妍玩味道:“小娘皮,豆豆,你们俩不都对他有意思嘛,随便一个人带他去不就得了。” “别说姐们儿不照顾你们,厕所可是好地方,他现在迷迷糊糊的,说不定还能发生些什么好事儿呢。” “去死了你!”陈雨婷和红豆豆异口同声的骂道。 红豆豆很爱害羞,景思妍随口一句玩笑,又弄得她一阵脸红心跳。 “婷姐,咱们讲师之前可说了,肥水不流外人田,你们可以抓紧机会。” “是啊,讲师可是个小鲜肉,到时候被西医院的美女给泡了,你俩可别后悔。” 在同学们的轮番攻击之下,就算是陈雨婷这个厚脸皮也有些撑不住了,“都瞎起什么哄,不想送就直说,绕那么大弯子干嘛。” 说着,她一把拉起还在犯迷糊的沈欢,“起来,学姐带你上厕所去!” 景思妍还想起哄,不过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陈雨婷给瞪了回去。 “到了,自己进去。” 烧烤店的厕所在后院,平时不对外人提供,不过沈欢身份特殊,胖母开门后,就跑去厨房,叮嘱胖父做些醒酒汤。 “上完提好裤子以后,就敲门叫我,听到了没?” 沈欢没有说话,只是不停地点头。 陈雨婷见状准备把手给松开,可刚松手沈欢就开始晃个不停,活像个不倒翁。 等她回过神,准备伸手把人给扶住的时候,却已经晚了。 只见沈欢脚下一滑,整个人直接朝前栽去。 陈雨婷躲避不及,直接被他给压在了身上。 如果光是这样也就算了,喝多了磕磕碰碰是难免的。 但尼玛能不能不要这么巧,摔个跤嘴就碰一块儿了。 而且……他的手是什么时候放上去的,这个混蛋! 第140章被狗咬的 “混蛋,别装醉,快点给我起来!” 按照身高来看,陈雨婷的力气应该比大多数女生要大一些,但经过多次筑基的沈欢可不轻。 沈欢是在装醉么?当然不是,像他这种坐怀不乱的真君子,是不可能装醉的。 他是真醉了,并且醉的有些离谱,脑袋里不停地闪过一些只有在幻想中才会出现的画面。 比如此时这个捏啊捏的过程,在他的意识里,自己不过是在捏馒头看看软不软熟没熟罢了。 “快、快住手,别碰它!快点起来!” 陈雨婷吃奶的力气都快使出来了,依没能把人给推开,但也不敢喊得太大声,这时候要是有人过来,估计无论怎么解释都说不清了。 其他同学还好说,如果让景思妍那小碧池看见,基本上就等于全世界都知道了。 “别怪我心狠手辣!”陈雨婷一狠心,推是推不起来了,但她有办法让沈欢自己起来。 撩阴腿,这是每个美丽而又知性的女人,必备的防狼绝技。 但是陈雨婷很快便放弃了这个绝技,沈欢把她压得死死的,这撩阴腿根本就派不上用场。 还好本小姐技能多,撩阴腿不行,猴子偷桃总行了吧? 她的手,正好被押在沈欢腹部附近。 “疼!” 经过一番挣扎搏斗后,陈雨婷终于成功了,沈欢这一声惨叫就是最好的证明。 因为疼痛沈欢酒也醒了几分,但脑袋依旧是昏昏沉沉的,本来想靠墙站稳,没想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那感觉和摔西瓜差不多。 “你、你没事吧?”陈雨婷也觉得自己下手有点重了,不过只是嘴上关心,并没有主动靠近。 不得感叹,酒精有时候真的是个好东西,放在平时,刚才那种大杀招,沈欢至少得疼上半天,现在几句话就没感觉了。 “该死,不会被豆豆那个乌鸦嘴说中,得把他送医院吧?”陈雨婷咬了咬牙,决定先用自己的方法试试,实在不行就把他医院。 想到这儿,她走到水缸旁接了桶凉水,一咬牙,直接朝沈欢身上破了过去。 “呃——好、好……冷冷冷……” 沈欢一个鲤鱼打挺,直接站了起来,身体不停颤抖,说话都断断续续的。 原本充满红晕的脸蛋,已经被一片惨白所取代。 “有没有那么夸张……”陈雨婷正说着,忽然停住了,因为她发现自己刚刚泼出去好像不只是凉水那么简单,桶里还残留这一些冰块。 沈欢被冰水一激,醉意瞬间退去大半,虽然还有些晕眩,但意识已经处于清醒的状态。 他连忙运转灵气,驱逐寒意的同时,也将酒气从毛孔排了出去。 沈欢活动了下筋骨,确定没事后,这才发现旁边还站着一个陈雨婷,“谢谢你的冰水,我现在好多了。” 正说着,他忽然发现,陈雨婷的嘴角残留着一些血迹,“你的嘴怎么回事儿?” 不提这事还好,一提这事儿陈雨婷直接变了脸色,“被狗咬的!” “那得赶紧打狂犬疫苗啊!” 陈雨婷愣了半天,见沈欢不像开玩笑,这才说道:“你……真不记得,还是假不记得了?” “你是说这事儿和我有关系?”沈欢心中一惊,该死,自己该不会是在喝醉的时候,办了什么龌蹉事儿吧? 不应该啊,以自己的酒品来说,喝多了只会倒头就睡。 “当然有关系!”陈雨婷支支吾吾了半天,最终也没勇气把实情说出来。 她脸皮是厚,但说到底还是女孩子,这种事儿让她怎么开口。 而且她也不是矫情人,沈欢很明显是真喝多了,难道就以为这事儿让人家负责?狗血小说看多了吧! 沈欢见她一脸纠结,推测道:“你刚刚说的狗,该不会是指我吧?” “我那是气话,实际上是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你没走稳让我撞了下门框。” “那就好,那就好!”沈欢一脸庆幸的拍了拍胸口。 陈雨婷不满道:“喂,有没有搞错,就算真是你想的那样也是我吃亏好不好!” “我不是那个意思……”比起脸皮厚,沈欢也算是佼佼者了,“我是在庆幸没有毁了你清白。” “亲个嘴难道就不清白了?结婚了还有离婚的呢!年纪轻轻思想怎么和老头子一样死板。”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没说话,这和思想死板不死板没关系,反正他跟不上同龄人的节奏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也懒得再解释。 “你不是想上厕所吗?怎么不去了?” 体内的酒气已经全都排了出去,沈欢现在已经没有半点尿意,不过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怀疑,还是假装上了趟厕所。 他不知道是,陈雨婷依旧在怀疑他之前是不是在装晕。 就算冰水威力超强,也不可能让一个烂醉如泥的人,一瞬间清醒吧? 不过她也不敢确定,毕竟刚才沈欢的表现是不可能靠演技做到的。 两人刚进去,守候良久的景思妍便拦在了两人身前,“看来玩得很激烈嘛,连嘴皮都亲破了。” 陈雨婷尽量摆出一副你在瞎说的样子,“亲你妹,这是我扶他进厕所是碰的!” “装,接着装。”景思妍摆明不信。 肌肉男也开始带领着男生们起哄,“婷姐这么快就把讲师给拿下了,不错不错。” “雨婷简直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模范代表,大家说是不是!” “吃饱喝足就该干嘛干嘛去!”沈欢喊了两声,可根本就没人害怕,反而女生们也跟着开始起哄了。 如果这么轻易就被学生们给击败,他也不用在教育界再混下去了,所以直接祭出了大杀器,“看来你们是想体验一下,挂科是个什么滋味了。” 这话一出,学生们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就连景思妍也怕了,“讲师您千万别冲动,我们只是开玩笑而已,开玩笑,您和雨婷一定是清白的!” “伯母,您算下账,这顿饭多少钱。”见众人吃得差不多,沈欢喊来胖母准备结账。 小胖父子听到后,连忙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讲师,今天您帮了我们家这么大忙,哪还用得着花钱啊!” “是啊小沈,快把钱收起来,你已经把那五万多医药费给了我们,这钱我可不会再收了!”胖父说着,故意板起了脸。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拍手吸引了一下同学们的注意,“今天算是小胖请客,这店离咱们学校也不远,以后你们要是聚餐什么的,可都记得来这儿捧场。” “放心吧!就算您不说,我也会带社团的人过来!”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全都表示支持。 就在这时候,沈欢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拿起来一看,竟然是楚歌打来的。 不等他问什么事儿,听筒里便传出一阵杀猪般的叫声,“欢子,快来救我!” 第141章猪一样的队友 声音惨绝人寰到这种地步,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儿。 但以楚歌的身份,沈欢想不到有什么人能把他折磨成这样。 “你在哪?” “我在北三里的酒吧街,你快点过来,在不了你哥们儿就要挂到这儿了!卧槽——嘟嘟嘟……” 话还没说完,楚歌那边的电话就断了。 陈雨婷察言观色的能力不错,问道:“怎么了?” “没事儿。”沈欢摆了摆手,他虽然来燕京不就,但北三里的名头还是听过的。 一是因为艳遇,二是因为治安。 虽然距离主城区不远,但因为前者所带来的利益导致鱼龙混杂,尤其是在没有片警巡逻的午夜时分,更是危险万分,几乎可以比拟花旗的自由之城。 让楚歌都难于应付的狠角色,带这些学生过去,不仅帮不上什么忙,还可能连累他们遭受无妄之灾。 “陈雨婷、何乐,你们两个带队,直接回学校,别到处乱跑!”沈欢交代完就打算离开。 红豆豆忽然说道:“讲师,李凤仙还没回来呢。” “他已经先回学校了,不用担心。”沈欢说完,便拦了一辆出租车,风急火燎的赶了过去。 白天的北三里酒吧街很和谐,甚至还有游客逛街,外国人时髦女一抓一大把。 楚歌没说具体位置,电话再打过去,也没人接,沈欢只能一个一个找。 “先生,来我们店里玩吧,今天周年庆酒水全免,没有最低消费,乐师免费伴奏,还有美女陪酒哦!” 沈欢急着找人,根本没有理会。 “草!”沈欢逛了几圈还是没找到人,正好楚歌又把电话打了过来,“你人在哪呢?” 沈欢没好气道:“我还想问你呢,现在已经到酒吧街了,转了四五个店,都没见到你的影子!” “你这么快就到了?”楚歌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才说出了地址。 和之前一样,说完他便很着急的吧电话挂了。 沈欢到了地方正准备进去的时候,后门忽然窜出了两个人影,一男一女。 男的是楚歌,女的没见过,长得很漂亮。 “卧槽,你终于来了兄弟!”楚歌看到沈欢后大松了口气,将女生的手直接塞到了沈欢的手里,“她是女朋友,懂了没?” “啊?”不等沈欢反应过来,又有一个人影从后门走了出来。 一花开后百花羞,不是别人,正是楚歌的未婚妻秦小姐。 沈欢现在终于算是明白了,原来弄了半天,是楚歌这小子偷腥,被正房捉奸,所以找自己这个兄弟来顶包救场……真他妈够乱的。 “跑啊,怎么不跑了?”秦小姐双手环抱胸前,表情不冷不淡的说道。 楚歌挠了挠头,一脸疑惑道:“跑?我没跑啊。” 说着,他猛地一拍脑袋,“对了,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沈欢,我的大学室友,你们应该见过,这位呢是他女朋友。” 这演技,比沈欢都厉害。 到了这种地步,沈欢只能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秦小姐给人的感觉很强势,不过能把楚歌这样的狂人给折磨成这样,就算看上去弱质芊芊也会给人一种女强人的感觉吧。 “女朋友?”秦小姐挑了下眉头,“她叫什么名字?” 沈欢听到这话,下意识朝楚歌那边看了看。 楚歌又是暗地摆手,又是眨眼。 沈欢临机一动,看了下女生衣着的颜色,“她叫小——” “别演了,女朋友的名字还需要考虑吗?”秦小姐顿了一下,转而看着那女生说道:“如果他真是你男朋友,我建议最好分手,一个连你名字都记不住的家伙,没有陪你走完下半生的资格。” 这语调沈欢有些不喜欢,皱眉道:“面对一个陌生人,我自然不会把我女朋友的名字告诉她,万一是坏人怎么办?” 楚歌听到这话明显愣了一下,他没想到沈欢会这么硬气,暗中竖起了大拇指。 秦小姐也有些意外,“好啊,那你她叫什么名字。” “薛小白。”沈欢的语气极其肯定。 美女,你可别怪我随便透视,为了帮兄弟只能这么做了。 我发誓只是看了你的身份证,其余的地方什么都没看!对了,你裤衩好像穿反了,回家的时候记得换一下。 这次不仅秦小姐愣住了,楚歌和女生也是一脸震惊。 “你——” 见秦小姐准备开口,沈欢笑道:“您还是不信,准备拿身份证证实一下是吧?” 说着,他轻拍一下女生的肩膀,“把钱包拿出来,让这位小姐看一下身份证,在手提包的夹层里放着。” 女生回过神后,拿起包包准备把身份证取出来。 秦小姐摆了摆手,“不用了。” “秦小姐难道不应该为刚才的行为道歉吗?”沈欢皱着眉头,显得有些不悦。 既然是演戏,就要一演到底。 只要是个男人,被秦小姐那么说,心里恐怕都不会痛快。 “对不起。” 楚歌见秦小姐道歉,下巴都要惊掉了,同时一脸从崇拜的看着沈欢,这叫什么来着?对,一物降一物! 秦韵说着猛地问道:“你女朋友什么时候来例假?” “一般都在上旬,可能会提前也可能延后,你要问具体日子,我也说不出来。”沈欢表情淡然,“看来秦小姐还是不信我们的关系,用不用说下尺码,或者某些亲密部位有什么特征?要不我们两个当着你的面接个吻吧?” “不可以!”沈欢入戏太深之际,女生忽然大叫着摆手,“我的初吻是要留给真男朋友的!” 卧槽!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啊! 秦小姐的饶有兴致的看着沈欢,“戏演得不错。” “还凑合。”回答的同时,他看了眼楚歌,不是兄弟不帮你,而是你的小情人太蠢了,恩,因为长得还可以,换成呆萌也行。 秦小姐一把拧住楚歌的耳朵,直接来了三百六十度的转弯,看着都疼。 “哎呦,疼疼疼,你、你听我解释!” 女生见楚歌疼成那样,也开始说起好话来,“姐姐,这位哥哥是好人,你别欺负他。” 沈欢承认楚歌不错,但和好人还真挂不上钩,毕竟没有那个好人会在七八岁的时候,就埋在酒吧里泡妞。 “就是他!”忽然一个身影从他背后传了过来,回头一看,十几个外国人。 楚歌一看这情况,直接大骂出声,“卧槽,怎么这时候来了?” “这怎么回事儿?”秦小姐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看这些人的打扮神情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 楚歌没搭理她,一边揉着耳朵,一边对沈欢说道:“兄弟,开始干架了!” 说完,捡起地上的板砖,就朝那几人扔了过去…… 第142章认真的女人好恐怖 楚歌扔板砖的技术不错,直接放倒了一下。 剩下的几人,嘴里骂骂咧咧的说着听不懂的外语,从兜里掏出利刃,蝴蝶刀、匕首,还有一个拿着瑞士军刀,不过因为太着急,弄成了开罐器。 沈欢示意女生退后的同时,对楚歌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儿?” “我也很想知道,这是为什么!”秦小姐声音很冰冷,但表情上没有多少意外,应该是司空见惯了。 “一时间也解释不清楚,先把这些洋鬼子干掉再说!”楚歌说着,闪身后退了一下。 对方下得很明显是死手,好像没有一点后顾之忧。 沈欢也不再多问,一脚把攻击楚歌的那个外国人给踹飞了出去。 “可以啊,练过吧?”楚歌眼神有些诧异,从身形可以判断出来,沈欢体质不错,但没想到竟然这么强。 看刚才的情形,应该比自己还强不少。 带头大汉没想到沈欢竟然会出手,脸色不快道:“你不要多管闲事儿!” 我靠,这他妈真是外国人?怎么说起话来,北京味比自己还重。 “对不起,这位是我兄弟,必须得管。”沈欢指了指刚刚被他踢飞那人,“离开,或者和他一样。” 大汉爆了句听不懂的粗口,带着人就冲了过来。 “这个是我的!”楚歌不知道又从哪弄了块板砖,直接乎在了大汉脸上。 砖都碎了,大汉却没什么事儿,像狮子甩鬃毛一般,将碎屑甩了下去。 楚歌一脚将其踹倒,嘴里骂骂咧咧的说道:“不赶快还手,装尼玛逼!” 说完,一甩头发,像是用了飘柔一般自信,“哥们儿实力还可以吧?” “先把他们赶跑再说吧!”沈欢有些无语,都什么时候,还有工夫管这些。 这群人胆子都挺大,带头的大汉倒了,依旧没退怯的意思,反而更猛了,冲进来“唰唰”就是一顿乱刺。 可惜他们的速度在沈欢眼里,和刚学会走路的幼童差不多,随便一闪就躲过了。 这些动手的人结果基本上都一样,不是被楚歌一板砖撂倒,就是被沈欢一脚给踢飞。 没一会儿,就只剩下了一个体型瘦弱的年轻人。 华夏的男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能打,他们不都是胆小鬼吗? 看着渐渐逼近的两人,年轻人忽然转身大喊,“打人了!打人了!种族歧视者打人了!” 酒吧后门,距离正街不远,经他这么一喊,来了不少人围观。 原本还一口顺溜普通话的他,一见人过来,华夏语说得瞬间开始蹩脚起来,“他们说我们外国人不能站在华夏的土地,我们想要理论,他们就揍我们,恳请大家帮帮忙,救救我们吧。” 虽然口音有些蹩脚,但足以让人听懂。 围观群众里,已经有人开始站在道德制高点对两人开始进行批判。 “现在都什么年代,还歧视外国人,看样子是愤青吧?” “国家的脸就是被你们这种人丢光的。” 同情弱者是人类的天性,而大多数人总会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就如现在。 好在这个世界伤,还是聪明人多一些。 “我看事情没那么简单,地上躺了七八个,手里还都拿着利器,小伙子才两个人,谁找谁麻烦还说不准吧?” “没错,就算欺负人也该找软柿子捏,还是先把事情弄清楚再说吧。” 经这些人一提醒,刚才还一脸愤怒的群众选择不说话了。 “要想知道对错还不简单,这不是有监控嘛,打电话让警察过来调查一下就知道了。” 年轻人一看这情况有些慌了,叫起地上的朋友们狼狈的离开。 楚歌撸了下袖子,“刚才要不是你拦着我,这些人没一个能站着离开的!” “我没拦你。” 听到沈欢这回答,楚歌眼角明显抽搐了一下,“和你这样的人做朋友真累,一点默契都没有。” “有你这样的朋友才累吧?”沈欢说着,朝女生那指了一下。 楚歌感觉到背后传来的杀气,连忙说道:“你别乱讲,我和这小妹妹是清白的!” 女生也在那边不停点头,虽然她脑袋不怎么灵光,但过了这么长时间,也差不多理顺了楚歌和秦小姐的关系。 秦小姐冷笑道:“我倒很想听听这是怎么回事儿。” “这件事是因我而起,还是我来说吧。”女生将事情诉说了一下。 简单来说就是个英雄救美的故事,女生因为好奇偷偷跑进酒吧玩,然后被刚才那个外国小青年盯上。 楚歌看到后,便出手相救,但没想到这个时候秦小姐却杀了出来。 “你脾气怎么样,你自己比我清楚,所以在看到你以后,我立马联系了欢子过来,就是怕你生气。” 这一看的话,一切就说通了。 沈欢没好气道:“你也不把话说明白,我还以为你出了什么大事儿呢。” “这不时间上没来得及嘛!”楚歌说着,扭头对女生说道:“快点回去吧,记住以后别再一个人来这种地方了。” “知道了,今天给哥哥造成这么多麻烦,真是不好意思。”女生礼貌的鞠了一躬,然后便离开了小巷。 楚歌用手搂住秦小姐,笑道:“还没跟你介绍,我的未婚妻,秦韵。” “刚刚对不起了。”沈欢无奈的干笑了两声,出来混,迟早得还的。 秦韵点了点头,表示并不介意刚才的事情,接着一把拧住了楚歌的耳朵。 “疼疼疼,事情不都说清楚了吗,你怎么还拧呢!” 秦韵冷笑一声,“救小妹妹这事儿你没错,但你能不能解释下,为什么本应该在学校的你,怎么会出现在酒吧呢?” “……” 沈欢觉得女人认真起来,真的是种很恐怖的生物。 “韵儿,我朋友还在呢,能不能给我点面子?” 秦韵看了沈欢一眼,“我下午还有课,你们玩……” “幸亏有你在,不然今天我可就完蛋了!”楚歌刚准备吐苦水,刚走不远的秦韵忽然回过来头来,“记得今晚陪我逛街。” 听到这话,楚歌一个趔趄差点没摔到地上,“老天,你饶了我吧!” 第143章装着砖块的水气球 酒吧街自然是待不下去了,除非楚歌想找死,因为没人知道秦韵会在什么时候再来一个回马枪。 “马上就到傍晚了吧。”楚歌抬头看了下天空,“咱们去苏西俱乐部玩玩?” 沈欢差点没被这话给呛死,“还玩?而且苏西俱乐部离这里没多远吧?” “你不懂,电影看过没?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她一定想不到我们还在这儿。”楚歌说这话时,就像是一个老油条。 沈欢没好气道:“你想死也别拉上我。” 楚歌沉吟了半天,咬了咬牙,“那就下次吧!” “你真不怕死?” “人在面对死亡时,总会做一些疯狂的事情。”楚歌一本正经道:“婚姻是男人的坟墓,所以在死去之前,像草原野马一般不羁,才是最佳的选择。” 对于这种论调,沈欢可不怎么赞同,并且直接拆台,“我记得你好像从七八岁就开始泡吧了吧?” “生命诞生的瞬间,就是死亡的开始。”楚歌遗憾的晃了晃胳膊腿,“要不是身体不争气,哥们儿三岁就开始闯江湖了。” “……” 见沈欢不说话,楚歌又聊起了其他话题,“这么早就回学校很没意思……要不咱们飙车去吧?” “不想,而且我也没车。” 对于飙车沈欢还真没什么兴趣,而且他也从来没想到买超跑之类的豪华车型。 楚歌有些疑惑,“没车?你开什么玩笑,没车的话,怎么可能这么快就赶过来。” “你又不是小姑娘,骗你干嘛?” 不提还好,提起这事儿沈欢就生气,当时一听楚歌出事儿,他直接动用灵狐步,跑了大半路程才改乘出租车。 虽然已经有了兰香青叶,但想要制作回元丹还差一种灵药,这次浪费的灵气,得三天才能补回来。 如果早知道是这样,他就不来了。 刚刚那几个外国人看着挺凶狠,但真要动起手,楚歌一个人就能解决。 确定沈欢不是开玩笑以后,楚歌一拍肩膀,“这年代没车可不行,走跟我到车行提车去!” 对于这种爽快的行为,沈欢还真有些不适应,“你可真够大方的,我没车是因为还没弄驾照,等过阵子考了驾照,就会买了。” “原来是这样,那就等你驾照下来,咱们再去看。”楚歌点了点头,问道:“对了,你考到科目几了?” “还没报名。” “哦,那也快了,等到时候证件下来,咱们就——”楚歌正说着,忽然一愣,“卧槽,还没报名,你开什么玩笑!” 到了停车场以后,楚歌让沈欢在门口等等,他一会儿就开车过来。 沈欢闲着无聊,就拿出手机看了起来,一打开微信,提示音便响个不停。 对于普通人来说,聊天软件已经不知道换了几代,但对他来说这还是种很新鲜的事物。 全都同意后,他便点开了陈雨婷的聊天框。 “到学校没?” 由于平时不怎么用手机打字,废了老半天才把想说的话打出来。 给陈雨婷发完信息后,沈欢准备给何乐也发一条,但刚打到第二字,陈雨婷就发了消息过来。 “到了,你在哪呢?”后面还加了一个卡通表情图,看得沈欢连连称奇。 “我在……”他这儿正打着,陈雨婷的消息就又过来了。 “怎么不说话?” 这次表情图片加在了前面。 沈欢把刚打好的两个字给删掉,正准备说“我打字慢”,陈雨婷又发来了一个卡通表情,是个小猫咪顶问好的图片,非常萌。 接下来这种情况又发生了几次,沈欢急得汗都流出来了,最后索性蹲在地上开始打字。 不再管陈雨婷说什么,然后以一分钟一个字的速度,把“我打字慢,你慢点说”给发了过去。 这次陈雨婷没回那么快,大概两分钟以后,发了一条语音消息。 看着语音消息的板块,沈欢疑惑道:“这图片什么意思?是在说无线网倒闭了?” 四分钟过去,消息终于发过去了。 “图片,不懂。” “啊啊啊啊!点一下就可以听到了!” 单从字面上就能看出来,对方快要崩溃了。 沈欢尝试着点了一下,扬声器马上传出了陈雨婷的声音,“我说大哥,有没有这么夸张,就算打字慢,你不会发语音啊?” 这条消息听完以后,接着又是一条,“听到了吧?听到的话你就别打字了,你打字慢,我信了,发语音吧!” 似乎怕沈欢不会发语音消息,陈雨婷补充道:“聊天框那里有个语音图标,你点它,然后按照提示就可以说话了。” 沈欢摁了一下,“喂?听得到说话吗?” 发过去后,他自己还听了一下,脸上喜滋滋的。 “听得到,我说老学弟,你也太落伍了吧?语音消息都不会发,以后在外人面前别说认识我。” “对了,你在哪里?还没回学校吗?马上就傍晚了。” 经陈雨婷这么一提醒,沈欢才想起来,这都快半个小时了,楚歌怎么还没回来? 想到这儿,他便准备起身到停车场看看,因为刚刚真玩着手机,加上是下意识的举动,并没有察觉身边有人。 “嘭!” 沈欢还没把腰直起来,就感觉自己碰到了什么东西。 刚接触时有点软,之后又有点硬,就像是气球装满水以后,又往里面装了块半硬不硬的砖头。 他没事儿,装砖的水气球却倒在了地上。 低头一看,哪是什么水气球,而是带着两水气球的女人。 女人姿色一般,加上浓妆艳抹,就算有透视眼也没办法确定她原来长什么样子。 不过,她的优势不在脸上,而是在水气球的部位,型号都快赶上苏璃了。 要是没那种砖头般的硬感,沈欢都要以为是真的了。 她跌坐在地上,原本拿在手里的手机,也掉在了地上。 因为穿的是连衣裙,加上失衡没工夫整理仪态,稍微一瞟就能看懂里面的情景。 出于男人本性,沈欢下意识的朝那看了一眼。 这一看不要紧,差点没长针眼。 卧槽!真空,竟然是传说中的真空上阵! 难道现在连丁字裤都没办法满足女性的时尚要求了吗? 女人痛的有些睁不开眼睛,并没有注意到沈欢的小动作,一边揉着手肘,一边骂道:“你没长眼睛吗!” “对、对不起,我刚才正和朋友聊天,所以没看到。”沈欢面带歉意,说着便想把女人给扶起来。 “啪!” 没想到女人一巴掌,就把他的手给打开,“滚,别用你的脏手摸我,一个连聊天软件都不会用的土鳖!” 沈欢皱起了眉头,“虽然这事是我不对,但也没必要这么骂人吧?再说我已经道歉了,如果您认为还有不妥,怕身子摔出了毛病,带你到医院——” “道歉就行了?我这手机可是七千块买的,现在被你撞坏了,你说怎么办?这还是小事儿,你看看我这胳膊,都破皮了!”女人冷哼道:“你知不知道,这一点伤疤会少让我赚多少钱?” “我赔钱给您总成了吧?” “赔钱?你配得起吗!”女人起身拍了拍裙子,“没钱就别装,那个山寨普拉斯乱转,以为大家都是瞎子?最讨厌你们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吊丝!” 用不起好手机就是吊丝?这他妈什么理论,还有,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我这手机是假的? 沈欢刚想开口理论,忽然一辆市值几十万的宝马停在了两人身旁,同时一个男声从车内传了出来,“宝贝儿,怎么回事?” 女人一听到这声音,刚才凶悍的气势瞬间消失一空,变得委屈无比,“哈尼~你看,这个臭吊丝把人家撞成什么样了!” 里面的男人听到后,直接打开车门走了下来,“是那个没长眼的——” 正说着,他的声音忽然停住,“是你?!” 男人看清沈欢面貌的同时,沈欢也认出了他。 罗伯特,当初在守匾擂比捣乱的那个西医! 第144章我不喜欢欠别人东西 女人没有察觉两人之间微妙的气氛,一脸委屈道:“哈尼,他把你刚刚送给人家的手机撞坏了,还有胳膊这里,破了这么大块皮,到医院要花很多钱呢!” 见罗伯特依旧保持着沉默,女人连忙补充道:“他手里拿着假普拉斯,一看就是个小吊丝,你一定要帮我报仇啊。” 道歉赔偿都说过了,女人还这样,沈欢再也按耐不住心中的火气,“怎么得理不饶人啊?还有,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我的手机是假货?我还说你的胸是假的呢!” 女人听到这话,身子气得一颤。 尊严对她来说一毛不值,而且还会不少讨好男人的手段,可惜就是脸蛋和身材不好。 为了踏入上流圈子,一咬牙花销十来万做了套全身整容。 俗话说便宜没好货,手术很成功,脸蛋变漂亮了,但这吓死人的锥子脸,很明显就能看出整容的痕迹,只能用浓妆遮掩。 圣女峰挺秀美丽,不过也仅限于远观,随便摸两把就能感觉出真假。 他又没摸过怎么知道是假的? 是了,他刚刚正好撞在自己那里! 该死,自己竟然被一个臭吊丝占了便宜! 女人越想越气,“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我、我那里是假的!” 沈欢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双眸,“我两只眼睛都看到了。” “哈尼,你看他,这样说人家,我不活了!”她最厉害的就是嘴巴,现在说不过,更大不过,只能向身边的罗伯特求助。 女人是什么货色,罗伯特很清楚,真假无所谓,他要得只是技术。 身为啪友的他自然不会放着不管,更何况他本来就和沈欢有仇。 虽然知道沈欢身份不简单,但有西医公会在背后撑腰,也无需太顾及,更何况他准备的报复计划马上就要开始实施了。 “看来以医德出众的中医,也不过是一个只知道欺负女人的无赖罢了!” 以偏概全,这帽子扣得可够大的。 沈欢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就算是无赖,也比只知道用下体思考的种马强吧?” “你说什么!”罗伯特眉角明显抽搐了一下,“侮辱我可以,但你绝对不能侮辱这位小姐的清白!” 沈欢听到这话乐了,“得花柳的人也能说清白了?” 得花柳的不一定乱交,但乱交的一定得花柳。 方才他差点长针眼,不是因为被异性神秘部位冲击,而是女人所患的病情。 “你乱说什么!”女人一下子就急了,说着紧紧搂住罗伯特的胳膊,“哈尼,你相信我,我绝对没有沾染那种病。” 罗伯特拍了拍她的手以作安慰,身为西医领域的精英,这个女人有没有毛病他很清楚。 “沈欢先生,凭你刚才的话,我完全可以告你诽谤。”罗伯特冷笑道:“如果交给司法机关,足够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什么时候说事实也是诽谤了?”沈欢一脸诧异道:“罗先生,身为医生难道您真的没发现伴侣患病吗?那可真是太糟了,我为你负责的病人而感到悲哀。” “闭嘴!”罗伯特气得浑身颤抖,恨不得把沈欢给揍一顿泄恨。 沈欢无辜的眨了眨眼睛,“我又没错,为什么要闭嘴呢?罗先生,我建议您最好确定一下,按照病毒入侵的速度,现在应该已经开始有异感出现了。” 说话的同时,他用中指将一缕灵气弹入了罗伯特的裆部。 “我一定会让警察来处理这件——”罗伯特正说着,忽然感觉某处一痒,忍不住挠了一下。 做完以后才想起来这里是公共场所,理智告诉他要先忍着,待会儿到没人的地方再说,可那里传来的瘙痒越来越强烈,让他恨不得拔下裤子,用钉耙来解痒。 罗伯特一边狂挠某处,一边对女人说道:“你是不是真的有病!” “哈、哈尼,相信我,前阵子我去医院做过检查,身体绝对是健康的!”女人说着,好似想起了什么,一指沈欢,“是他!一定是他搞的鬼,我刚刚看到他弹了下手指!” “如果我有弹谁谁得病的本事,刚才还跟你废话那么多干嘛。”沈欢顿了一下,对着罗伯特真诚的说道:“罗伯特先生,我建议您最好去医院检查一下……” 正说着,他又摇了摇头,“还是不要了,身为医生,要是被人知道患了这种病,恐怕是没脸在医学界待下去了!” “您放心,这事儿我绝对不会对人说的!”沈欢故作扭捏的搓了搓手,“要是您不嫌我收费贵的话,这病我帮你治了!” 罗伯特脸蛋青红不定,最后一巴掌打在了女人脸上,“妈的,臭碧池!” 隔空让人患花柳?这他妈不扯淡么! 泄了气以后,他直接转身上车,理都不理女人,急忙开车离去。 女人捂着脸蛋,双眼含恨,“你这个臭吊丝,不仅坏老娘的好事儿,还敢侮辱我!” “老娘纵横圈内多年,认识的可不止那个假洋鬼子一个,你死定了!”说完,就拿起手机,准备摇人,可放到眼前时才想起来,屏幕已经被摔坏了。 不过身为圈内人,她怎么可能只有一个手机。 从钱包里把备用手机取出来以后,刚拨通一个号码,一辆兰博基尼黄色超跑停在了她的旁边。 女人明显被这豪华的超跑给震撼住了,一看从车上下来的是个年轻人,妙计瞬间涌上心头。 她的眼泪说来就来,那叫一个凄惨,“帅哥,救救我,这个男人刚刚想要强——” 不过话没说完,那年轻人便朝沈欢鞠了一躬,“欢少,楚少刚刚打电话,说在天都俱乐部订好了房间,请您过去消遣。” 欢少? 天都俱乐部?那可是燕京四大顶级私人会所之首啊! 该死!自己得罪的这个年轻人究竟是什么来头?他不会杀了自己吧? “等一下。”沈欢摆了摆手,对着女人问道:“你的赚钱工具加上手机,一共需要多少赔偿?” “不、不用了!”女人头摇的像拨浪鼓似得。 沈欢也摇了摇头,“对不起,我不喜欢欠别人东西,这钱你就拿着吧。” 说着,一道银光从他手中飞出,落到了女人的裙摆上,是枚一元硬币。 上车后,楚歌笑得眼泪都快出来,“硬币扔的漂亮,就一个字,帅!太帅了!” “无聊。”沈欢瞪了他一眼,不悦道:“怎么取车花了这么长时间?” “做了点小运动……”楚歌正说着,好像想起了什么,“光顾着装逼了,赃物还没销毁呢,你屁股挪一下。” 不待沈欢反应过来,楚歌就从他屁股下抽出件东西,随手扔出了窗外。 如果没看错的话,好像是件红色的蕾丝文胸…… 第145章我沈欢的学生一定能够做到! 比起燕京狂少这个称呼,沈欢觉得作死小王子更适合楚歌。 刚被秦韵教训过,转眼去停车场开车的时间,就把痛全给忘了。 楚歌被沈欢看着有些不自在,辩解道:“别这么看我,那婚约是恶婆娘硬逼着我签的,准确来说哥哥还是单身呢!” “你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既然不喜欢为什么不把这婚事给退了?”花心和行为上花心是两回事儿。 让沈欢对美女进行yy可以,但真让他背着林妙诗做实事儿,他打死也做不出来,不管以后怎么样,至少暂时是这么个态度。 楚歌也来气了,“我都退多少次了,你以为我每次去秦家真是为了扁秦家那小子?我那是退婚退不了,找人撒气啊!” 空穴来风,未必无因,但听来的和现实总会有些差别,甚至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儿。 就拿楚歌的事儿来说,知道真相的沈欢虽然没有眼泪掉下来,但也开始觉得狂少这称号有些名不副实了。 沈欢朝窗外看了一眼,忍不住疑惑道:“这好像不是回学校的路吧?” “我没说回学校了,刚刚不是趁着帮你装逼的时候说了吗,咱们去天都俱乐部,房间我都订好了。” “别开玩笑了,明天我还有课呢!”沈欢真是服了,刚刚那啥过,竟然还没满足。 楚歌摇头叹息道:“哥们儿之前给你说的话全都白说了,在一棵树上吊死的男人,都不算男人!不趁着没死之前快活,以后你想快活都没机会!” 说的正嗨,他忽然愣了一下,疑惑道:“不对啊,大一新生得在燕山南麓的基地训练半个月呢,哪有什么课。” “我是不用上课,可是中医专业的学生们还得上课啊!对了,忘了跟你说,我现在还有个中医讲师的身份。”沈欢才想起来关于中医讲师的事儿,他还没跟楚歌说过。 楚歌忍不住笑道:“你是中医专业的讲师?哪个学校落魄到需要请你当讲师的地步。” “华京大学。” “华京大学,原来是这个学校啊……卧槽!”楚歌表情变得诧异无比,“你没开玩笑吧?” 沈欢明显感觉车速加快了不少,“不过是个小讲师而已,你激动个毛线啊!” “卧槽,华大讲师啊,这么高大上个职位,怎么就落到你身上了。”楚歌说着一顿,“不对,你能当讲师医术一定很不错吧?” “还好。” “李凤仙你认识吗?就是医王世家李家的那个继承人。” 沈欢点了点头,没说话。 对于楚歌认识李凤仙这事儿,他并不诧异,燕京虽然不小,但上流圈子不大,加上医王世家的影响力,两人认识一点也不奇怪。 “那你和他相比,谁厉害?” 沈欢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谦虚一些,“我罗胜一筹吧。” 话刚说完,楚歌忽然来了一个急刹车。 “我靠,你想——”沈欢刚想发几句牢骚,却被楚歌打断,“说实话,你真的比她还要厉害吗?” 这是沈欢第一次在楚歌脸上看到认真的表情,而且认真的让人觉得有些可怕。 “没错,怎么了?” 楚歌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接着问道:“那比起李老太婆如何?” “从辈分上讲她老人家是我师叔,实力上的话……各有所长吧。”沈欢顿了一下,试探道:“有什么事儿你就直说吧,看得我心里有些发毛。” 楚歌深吸了口气,“你觉得我身上有毛病吗?” “很正常啊,甚至比大多人都要健康。”沈欢想不通楚歌为什么要这么问。 楚歌有些失落,然后不甘心道:“你再仔细看看!” 难道他患了什么隐疾? 想到这儿,沈欢开启天眼,开始为楚歌检查身体。 “你的身体没有任何异常情况,除了……” 楚歌眼中闪过一丝惊喜,“除了什么?” “除了肾脏功能比常人发达。” 实际上楚歌的肾脏功能已经不止是能用发达来形容,如果把普通人的比作导弹,那么他的就核武器。 楚歌叹了口气,没再说话,但情绪上明显有些失落。 “你没事吧?”沈欢还是第一次看到,对得知自己没病后,还一脸失落的人。 “没事儿……”楚歌干笑两声,重新发动了跑车,一路上都没说话,直到回寝室还是沉默的状态,就连后来秦韵来“请”他逛街都没去。 为了避免疏漏,沈欢暗中又检查了一边楚歌的身体,里里外外全都看了个遍,结果还是一样,没病,很健康! 虽然他现在和楚歌关系不错,但相处的时间还太短,追根问底有些说不过去。 第二天早上,楚歌便又恢复了满血复活的状态,沈欢才把心放下。 另外那个室友,依旧沉默,没有和任何人交流的意思。 “你下午才有课,咱们出去……”楚歌没把话说完,只是露出了一个很猥琐的表情。 “我说你脑袋里能不能装点其他的东西!”沈欢说着,指了一下挂在墙壁上的吉他,“没事儿弹个小曲儿,陶冶一下情操也好啊。” 楚歌干咳两声,“拿东西是我用来装逼泡妞的,叨瑞咪发哨啦嘻都没弄清楚哪跟哪呢!” “算了,你做你的好男人,我做我的‘好’男人,晚上见!” 沈欢真是服了这个精力旺盛的家伙,昨晚留在的疑惑,也慢慢的散去了。 到了下午,沈欢便赶往中医专业的教室。 谁知刚进去,就被吓了一跳。 之前只有二十多个人的教师,现在变成五十来号人了。 “讲师好!”在陈雨婷的带领下,同学们和高中生一样,全体起立问好。 沈欢挠了挠头脑袋,一脸疑惑,要不是看见了陈雨婷这些熟悉的面孔,他还以为自己走错教室了呢。 “呃……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儿?” 他这么一问,刚来的学生全都忍不住开始议论起来,沈欢长相和论坛上看到的一样,但讲课水平可就没那么神了,说难听点看上去憨憨的,一点也不像是风趣的人。 “什么情况?何乐,你不是说着老师讲课很有意思吗?” “我怎么感觉憨憨的,而且那么年轻哪有真本事啊。” “亏我还逃课过来捧场,除了比我帅点,哪有论坛上说的那么厉害。” 已经发誓“效忠”的老学生们,七嘴八舌的开始解释下来。 听完后沈欢总算明白了,这些人都是老生们拉来捧场的朋友。 虽然华京大学是华夏的名校榜首,但课程和高中比起来,依旧有些松散。 有些闲得没事儿,就会跑去其他专业旁听打发时间。 “我不信,这些女学生可能是被我的魅力吸引,但男生也来了这么多就说不过去了。”沈欢摇了摇头,接着道:“老师虽然自信,但也知道自己还没到男女通吃的地步,我看这些男生都是为了咱们中医系的美女而来!” “大家谨记,肥水不流外人田,保护好我们班里的花朵,不要被这些有心人给夺去了!” 听到这话,无论新生还是老生,全都笑了起来,尤其是新生们,他们上学上了这么多年,还从没见过如此提倡恋爱的老师。 “讲师,听说你医术很神奇,连张三儿的肾虚都看出来了,能不能帮我们也看看!” 长相和风趣确定了,就只剩下实力。 “人数太多,等看完,这一下午就浪费了。”都是同龄人,沈欢又怎么会不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什么,“这样吧,今天就讲一些年轻人常见的病症,然后让老同学帮你们断诊如何?” “别开玩笑了,一下午才多长时间,怎么可能学会断诊呢。” “讲师我们虽然不是你的学生,但也都是华京大学的学生,没必要这么见外吧。” 新生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就连老生脸上也不大自信。 中医是出了名的熬时间,一下午学到的东西,恐怕还不够塞牙缝吧? 沈欢摇了摇头,表情认真道:“别人我不知道,但我沈欢的学生一定能够做到!” 第146章老师您是神仙转世的吧 “别人我不知道,但我沈欢的学生一定可以做到!” 沈欢的声音在教室内回响,犹如一首荡气回肠的诗歌。 本以为经过第一堂课以后,就不会再有热血的感觉,可这句话重新将学生们心中的热血点燃。 “你哪来的自信啊,别说一下午,就算是一天能做到你说的程度,我就服!” “这小子挺狂的,不过我就喜欢这样的狂人!” “讲师,我们相信你!” 学生们你一言我一语,让整个教室都乱糟糟的。 沈欢拍手示意众人安静,“信或不信,都派个代表出来,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教师是菜市场呢!” “我相信您有这个能力,也相信大家有这个潜力!”身为老生代表的何乐起身站了起来。 新生的代表也站了起来,“事实胜于雄辩,说再多空话也没用,如果您真的做到了,只要有您的课,我们都会来听,甚至选修中医也可以!” “成交!”沈欢没有丝毫犹豫,一是因为他有这个自信,二是现在中医界真的很需要人才。 越来越多的国之瑰宝因为缺少继承者,而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中医同样面临着这样的危机。 想要让中医再次崛起,单单几个神医是不够的,必须让整个团体强大起来。 李老夫人说沈欢是中医崛起的希望,但在他眼中,中医未来的希望是眼前的这群学生! 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 老生们嘴上说得自信,但实际上心里也不大有谱。 下午的课程也就几个小时的时间,别说学会诊断,能把上百种的脉象名称背全就不错了! “中医诊法分为四种,望诊主观病人神、色、形、态以断其症,闻诊则是以耳听其声,以鼻闻其味,问诊则是询问病人感受转变,涉及五脏六腑,饮食起居,切诊便是脉诊触诊之法。”沈欢顿了一下,接着说道:“除去切诊以外,前三种诊法西医也有运用。” 新生们已经开始感觉无聊,这些东西不用老师,随便到网上搜一下就好了。 老生们也满脸焦急,他们虽然医术不高,但这些书本上的基础知识还是有的。 “不管什么事情基础都是最重要的,就像盖房子,地基不稳就会引起建筑下沉,墙生裂纹,中医也是一样。”沈欢一点也不着急,他的自信来源于《药王经》以及孙老头的传授方式。 当初他跟孙老头学医的时候也是一样,全都是一步一步来的,没学会走就想学会跑的人迟早要翻跟头。 “年轻人最容易患得病症大概有以下几类,胃病、糖尿病、肥胖症、脂肪肝、高血脂、脊颈椎病、慢性咽炎……” 十分钟过后,新生们都快要睡着了——这讲得什么玩意儿,完全就是照本宣科! 就在这时沈欢终于开始提及书本上说没有的知识。 中医繁杂,为了方便记忆,多数断诊方式,都以歌诀的形式记载,汤头歌诀便是其中的代表。 而沈欢所念的脉诊歌诀,比市面上任何书籍中记载的都要简练,不单单是简练,简直就是精髓。 外人看来可能依旧晦涩,但对已经学习了一年甚至两年三年的中医专业学生来说,简直就是神诀,以前记不住的地方似乎一点就通。 不过因为资质和学习时长的原因,依旧有些人无法掌握。 “上面的歌诀你们无需掌握,只需要记住下面十句歌诀便可,浮为阳,病在表,软表虚,硬表实……”沈欢说完以后,对众人问道:“记住了吗?” 多数都说记住了,只有少人要求沈欢再讲一遍。 时间一点一点推移,看时间差不多,沈欢对学生们问道:“我刚刚所讲的那些知识,你们都记住了吗?” “记住了!” 老生们的回答齐而有力,将神游们的新生给拉了回来。 “好,现在开始对你身边的朋友开始断诊!” 无论任何事情,第一次都会紧张,第一次都很重要,第一次都有着特殊的纪念意义。 老生们小心翼翼的抚脉,根据脉象来寻找脑海中对应的歌诀病症。 “浮脉无力,鼻口干涩,你是熬夜导致虚火上升!” “我靠,竟然被你蒙对了!” 这样的情况,接连的在教室内发生。 一个是蒙的,两个是猜的,三个是碰巧,四个呢?五个呢? 震惊,新生们的心中只剩下了震惊。 只是一下午的课时,这些只懂得课本知识的学生们,竟然一个个都化身成了神医。 二十多个人,一个没有诊断准确,还是因为刚刚选修中医。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们一定会以为自己的朋友,是被神仙醍醐灌顶,才有了这样的手段。 天啊,自己刚刚究竟错过了什么! 新生们全都开始懊恼起来,刚刚表现出不尊敬的学生,也纷纷开始道歉。 “讲师,你、你该不会是神仙转世的吧?” “是啊,这老师太邪乎了。” 沈欢摆了摆手,说道:“其实在进教室以后,我就已经观察过你们的身体,总结下来可以分为三类十症。” 放在之前,新生们一定会认为沈欢是在吹牛,可现在他们心中之有震惊。 一进门就确定了病症?这种医术,简直和传说中的神医一般无二! “课本上的基础知识,加上歌诀引导,自然能够准确断诊。”说到这儿,沈欢笑了笑,“这么看的话,我也算是作弊了。” 作弊?这怎么能是作弊呢,完全是靠实力取胜啊! “讲师,以后跟你混了!” “太牛了,我一定要选修中医。” “愿赌服输,明天就把表格给填了。” 面对学生们的热情,沈欢并没有太过高兴,而是认真道:“对于那些已经确定选修中医的同学,我要把丑话说到前面,医者的一言一行都关乎到病人的性命,如果只是随便玩玩,我奉劝你们现在就离开,我不需要这样的学生,医学界也不需要这样的医生!” “啪啪啪!” 那些学生们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全都起立鼓掌,几乎把同时响起的下课铃声掩盖。 “好了,今天的诊断学就讲到这里,明天早上我会为大家讲解方剂学,下课吧!” 听到这话,学生们不干了。 “别啊老师,我们都还没听够呢!” “继续继续,我感觉再听几句歌诀,就可以晋升神医行列了!” 面对学生们的热情,沈欢摇头笑道:“现在已经下课了,继续讲可就得要加班费了,不过我是新人,直接要加班费院长肯定不给,所以就这么下——” 他的话还没说完,门口便传来了一个声音,“继续讲吧,加班费我给了。” 沈欢一看来人,差点没从讲台上摔下去。 说曹操曹操到,古人诚不欺我啊! 第147章挑战邀请 学生们也是一脸惊讶,院长怎么来了? 老生们则在猜测,这次是不是又来了什么转校生,如果是的话,来人估计又是李凤仙那一级别的。 “院长,我就是开个玩笑,玩笑。”沈欢干笑着解释,讲师哪里有什么加班费,多发点补贴就不错了。 沈君兰板起脸,“我可没开玩笑,学生们这么热情,你就多讲点吧。” “那成,咱们就再来讲一段。”顶头上司都说话了,沈欢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看他那尴尬的样子,沈君兰捂嘴轻笑起来,“好了,跟你说笑呢,收拾一下,有点事儿要找你谈一下。” 她离开教室以后,学生们全都沸腾了起来。 “卧槽,你们看到没,院长竟然笑了!” “眼花了,一定是眼花了。” “不过院长笑起来好美啊……” 陈雨婷招了招手,把景思妍和红豆豆聚在了一起,“你说这事儿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猫腻。” “什么猫腻?”红豆豆没听懂话里面的意思。 “你真是笨!”景思妍朝她脑袋上敲了一下,“小学弟第一天来学校就去了院长室,之后还打电话让我们帮忙,接着就变成了我们的讲师,并且每次他讲课,院长都会在门外偷听……我觉得与听说的没错,他们两个一定有猫腻。” 红豆豆挠了挠头,“我……还是没听懂。” “跟你说话真是对牛弹琴。”陈雨婷吐槽了一句,看向景思妍,“咱们跟过去看看?” “别说咱们,是你,跟我可没关系。” “你这个胆小鬼!”陈雨婷说着便起身朝外走去,可走了一半又拐了回来,“其实我胆子也不大,还是算了。” “……” 从教室里出来以后,沈欢先是礼貌问候了一声,然后才问道:“院长,您找我什么事儿?” “不是说没人的时候叫姐吗?”沈君兰佯装不快。 沈欢可不认为对方是真想做自己姐姐,估计还是在防备他动歪心思。 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沈欢笑着喊了一声姐。 实际上身为独生子女的沈欢,一直想拥有一个姐姐,不过这事儿也只能想想罢了。 人心换新人,黄土变成金,不管如何,只要沈君兰真心把他当弟弟,他也会真心把沈君兰当姐姐。 “这才对嘛。”沈君兰满意的点了点头,说起了正事儿,“你觉得换个大点儿教室怎么样?” “换教室?”沈欢愣了一下,“现在这个教室的人都没坐满,换教室干嘛?” 沈君兰朝中医专业的教室看了一眼,“照这个进度,这个教室恐怕很快就满了,刚好新教学楼已经装修好,就来问下你的意思。” “没这么夸张吧。”沈欢虽然有那么点小自恋,但还没自恋过头。 今天之所以会出现学生翻倍的事情,完全就是老生们的宣传作用。 以中医如今的地位,别说教室饱满,能保持现在的数量就不错了。 沈君兰摇头笑道:“你低估了自己的实力,也低估了中医的魅力。” “年轻人的求知欲很强,光是流行前卫的东西已经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这个时候把古老的东西拿出来,或许正好可以满足他们的胃口。” 让中医重新崛起,是孙老头的遗愿,也是沈欢准备倾尽一生想要达到的目标。 如果真像沈君兰说的这样,现在无疑是中医崛起的最好时机。 “那就听您的,换到新教室吧。”沈欢打趣道:“如果到时候,教室没满,您可别怪我。” 似乎是为了印证沈君兰的推测,接下来几天,加入中医专业的学生越来越多。 学生们深深的被沈欢的魅力所折服,每次下课都赖着不走要求拖堂。 当然,这个世界上没什么人是十全十美的,有人喜欢就会有人讨厌。 一些和沈君兰的职员,拉上被被“抢”走学生的老师,到处散播流言蜚语,到处抹黑沈欢和沈君兰。 甚至夸张到,沈欢是牺牲了色相,才有了这个讲师身份。 除此了这个麻烦意外,因为学生稂莠不齐的缘故,沈欢讲课时不再像以前那么轻松,毕竟他只有一张嘴。 随着大一新生训练结束,必定还有有学生涌入。 到时候这种把学生们混在一块的方式,肯定行不通,但进行分级制度,师资力量就会欠缺。 本来沈欢打算找李凤仙商量一下,让她分担一些压力。 但自从见到李老道后,她已经有一阵子没来学校了,就算去李家也不见人影。 沈欢曾经接着学习医术的时间,向李老夫人询问过,但她老人家闭口不提,似乎是在刻意回避这件事情。 期间沈欢抽空找林妙诗谈了谈公司的事情,闲暇时也会和父母大宝他们通通电话。 寝室这边,楚歌还是每天浪荡,其中有几次还被秦韵抓个了正着,耳朵差点没被拧掉了,但拥有不屈意志的作死小王子,并没有屈服的打算。 那位身体不便的室友,依旧没和他们两个说一句话,加上至今没有出现的另一位室友,整个寝室仿佛只有他和楚歌两个似得。 总的来说,这几天喜忧参半,过得还算可以。 “好了,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咱们明天继续。”说完这句话后,沈欢轻松了口气。 虽然有些累,但过得挺充实,而且这群学生中有几个在中医方面表现除了超人的天赋。 尤其是何乐,以他的天资,加上沈欢的教导,恐怕毕业后就可以直接拥有加入中医公会的资格。 和往常一样,学生们听到这话都不乐意了,“再讲点,关于伤寒症脉象口诀的,以及解决方法,我还没记住呢。” “是啊,刚才有关火气虚实的那段也没听懂。” “还有肾分阴阳两虚,判断标准是什么呢?” 面对学生们的询问,沈欢咳嗽了两声,“这些问题,可以向何乐以及懂得的同学们请教,讲师也是人,你们就放过我吧。” 虽然依旧有些不满,但考虑到沈欢的身体,他们也就放弃了让讲师拖堂的打算。 沈欢还没来得及收拾东西离开,沈君兰便带着一群人走了进来,“大家安静一下。” 说着,她向沈欢介绍道:“这些是国外名校的代表,这位是……” 高校交流会的事情,沈君兰曾经对沈欢提过,所以他没表现的太惊讶,准备一一握手。 可是定睛一看,这里面竟然有个熟人,“你是……” 高桥广康眼睛明显亮了一下,“没想到沈医师还记得我这个手下败将。” 他说着,忽然朝沈君兰鞠了一躬,然后道:“沈院长,其实这次来,我不仅代表学院来进行交流,同时也代表出云玄白先生,向沈医师发出医术挑战的邀请!” 此话一出,教室猛地安静了下来…… 第148章以华夏中医之名! 如果在其他地方说出云玄白的名字,没人会惊讶,但这里是中医专业的教室。 无论东瀛还是华夏,中医的地位都不高,但凡事总有例外,就好像医王世家李家。 在东瀛也有这样的存在,那便是出云家,出云玄白便是当代出云家的代表。 实际上真追究起来,出云家存在的历史比李家还要长久,可以说是当世最古老的中医世家。 当然出云家对这样的名头并不感兴趣,并且多次要求华夏医学界更正名称,因为他们是汉方医而不是中医。 出云玄白少年成名,至今不过四十多岁,在汉方医中可谓是年青一代的领军者。 加上当年以一人之力,解决横扫东瀛的伤寒病毒,完全可以看做东瀛汉方医的代表。 “找我比试?”沈欢皱了下眉头,他怀疑高桥广康是因为上次输的不服,所以找人来报仇,毕竟打了小的出来老的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高桥广康见面色不对,连忙解释道:“沈医师请不要误会,我并不是来找麻烦,而是出云君想要对整个亚洲的传统医学进行一个比试。” “邀请函一两封,其中已一封已经送往高丽,剩下的这封则由我来交给华夏中医界的代表。” 当初为了教学,沈欢也了解过其他各国传统医学现今的状态。 三者的现状都差不多,高丽医在几十年前虽然风光过,但也差点面临灭绝的危机。 再总结一下高桥广康的话,很容易就可以看出来,这事儿根本就不是比试那么简单。 很可能是出云玄白不满汉方医的根在华夏这个说法,特地举办比试,来证明汉方医才是传统医学的牛耳。 一些脑子灵光的学生,也想通了其中的关键,“妈的小鬼子,欺负人到脸上了!” “讲师,你医术这么厉害,一定能够打败那个出云玄白。” “没错,讲师一出手,看那个屁股白还怎么嚣张!” 沈欢的回答,让这些血气上涌的学生颇为失望,“对不起,我对这样的比试没有兴趣,并且以我的实力身份,也无法代表华夏参赛。” 还是那句老话,医术是用来救人的,而非比试。 高桥广康并不认同沈欢的说法,“沈医师的医术我很清楚,而且我这里还有你们华夏中医公会的推荐函,以及女医仙大人的亲笔签名。” 沈欢听到这话一愣,中医公会举荐也就算了,怎么李老夫人也来凑热闹。 最让他郁闷的是,这阵子李老夫人根本就没给他提过这件事。 惊讶过后,沈欢仔细想了想这封推荐函的意义。 难道中医公会和老夫人都想让自己参加这场比试,但按照他们的性格,应该都不是争强好胜之人,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沈欢没说话的这段时间,高桥广康当他默认,接着说道:“华夏一直自居为传统医学的发源地,所以出云君特定将比试的地点定在了天都燕京,届时还望沈医师不要迟到。” “既然是以发源地设定比试场所,那为什么要设在华夏呢?用该设在高丽啊!” 高桥广康被问得一愣,这个沈医师是什么意思,难道他是在说,高丽才是传统医学的发源地吗? 不等他询问,沈欢便解释道:“身为宇宙的发源地,高丽适合举办所有传统事物、学术比赛。” 学生们听到这话,全都笑了起来。 高桥广康虽然对高丽也没有什么好感,但华夏语水平还不到家,听得有些不明不白。 “总之,还请沈医师届时一定要来。” 沈欢收起了笑容,他现在已经想明白了中医公会的意思。 争强好胜的确不是医者该做的事情,身为医者也不应在意那些虚名,但不代表医者会随意让人摘走属于自己的东西! 至于李老夫人为什么还签字则更加简单,守匾擂比都可以让中医界轰动一时,那么整个亚洲的比试呢? 让中医重新在华夏崛起只是第一步,沈欢的终极目标,是让中医这个国之瑰宝,屹立在世界医学的金字塔顶端! “我不仅会去,还会让出云先生明白,无论汉方医还是高丽医的根,全都是华夏中医!” 这个宣言一出,教室内先是一静,然后犹如洪流爆发一般发出剧烈的掌声。 高桥广康的脸色就有些难看了,他知道的沈欢的厉害,但绝对无法超越出云玄白这样的不世天才。 “沈医师,您现在就说出这样的话,似乎有些太过目中无人了吧!” “并非我目中无人,而是出云玄白太狂妄,并且我只是在阐述事实而已。”沈欢顿了一下,接着说道:“还请高桥先生回去后告诉出云玄白,我沈欢会参加他举行的传统医术比试,以华夏中医之名!” 高桥广康表现的很有礼貌,他是否太过逼人? 对不起,在沈欢看来,高桥广康的行为无异于笑着说出尼玛哔。 “我代表出云君,期待您的到来!”高桥广康觉得没必要和沈欢进行口舌之争,谁强谁弱,等比试完以后自有分晓,现实比任何语音都更具有说服力。 他们在这里争得你死我活,但沈君兰身后的那些老外们却是面露鄙夷。 传统医学?那种和巫术一般的东西,也用得着争论这么厉害吗? 如果真的有奇效,也不让西医横扫现在的医学界,说到底无论汉方医、高丽医,还是号称传统医学起源的中医,在他们眼里都不过是垃圾而已。 之所以闭嘴不言看戏,是因为他们这次过来并非代表个人,而是整个学校。 “好了,我们去一下个院系看看吧。”沈君兰拍了拍手,示意这些高校代表转移阵地。 直觉告诉她,如果继续下去,事情就不仅仅是亚洲传统医学较量那么简单了。 “起立!”随着沈欢的一喝,学生们全体起立,朝沈君兰鞠了一躬,“院长再见。” 待到沈君兰离开后,沈欢将已经收拾好的东西,重新放回了讲台,“刚刚的情况大家都看到了,今天我不仅会拖堂,甚至可能会拖很长的时间,不知道大家介意吗?” “不介意!” 其声如雷,其势如洪。 看着这些学生,就连沈欢的目光也炽热了起来。 有这些继承者在,谁敢扬言中医再无出头之日? 第149章班长,现在咱俩也是啪友了 传统医学交流赛,在中医界引起了不小反响,不单是燕京,而是整个华夏。 甚至已经有不少外地的中医泰斗,朝燕京赶来。 目的各有不同,有人是为了见证这场世纪性的比试,有人则是担心沈欢无法战胜其他两国的代表,毕竟沈欢这个名字,之前只是在燕京周边的圈子内流传。 至于身为参赛人之一的沈欢,并没有像传言那般正在刻苦练功,而是坐在西医院的教师内津津有味的听课。 军训结束,西医专业也正式开课,沈欢深切觉得自己的时间有些不够用了。 要不是因为怀有灵气,这一天下来,他可能还真会撑不下去。 在中医专业他是讲师,在西医专业和其他人一样只是学生而已。 令沈欢意外的是,那位身体不便的室友竟然和自己一个教室,也第一次听到了对方开口,是在自我介绍的时候。 “我叫王帅……” 在军训时,有些学生已经相互认识,就算没说过话,心里也大概有些印象。 王帅没参加过军训,加上身子底下的轮椅,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老师刚才不是说了,做自我介绍的时候要站起来,你还坐在那儿,真不尊重人。”一个打扮前卫的男生忽然开了口,语气很严肃,但脸上却带着玩味。 从他的视角,完全可以看到王帅身下的轮椅。 但站在讲台上的辅导员却看不到,经他一提醒脸色瞬间难看了起来,“站起来,再做一遍自我介绍!” “哈哈哈!” 一些知情的学生开始大笑起来,不过也有不少人忍不住皱起眉头。 王帅面色通红,憋了半天,“我、我站不起来……” “站不起来?我教了这么多——”辅导员正说着,忽然一愣,“你是王帅吧?” 王帅点了点头,没说话。 “老师给你道个歉,对不起!”辅导员说着便对他鞠了一躬。 刚刚开恶趣味玩笑的男生有些傻眼,这什么情况?难道这残废大有来头?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辅导员开了口,“王帅同学身体不便,我希望大家以后对他能够多多照顾。” 原来是可怜他啊,吓死我了,男生稍松了口气。 “李雷,以后再随便拿他人痛处开玩笑,你这班长就不用做下去了!” 李雷一脸愧疚和懊恼,“老师我刚刚没看到,如果看到的话绝对不会那么说,您放心,我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王帅同学的。” 说着,还朝王帅说了声对不起。 别人没看到他的小动作,沈欢却是看到了,那微微翘起的中指可不是什么好手势。 辅导员又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以后,便离开了。 这时李雷打了个口哨,喊起周围几个男生朝王帅那边走了过去。 “李雷,你干嘛呢!”一个女生站起来,想要打抱不平,却被身旁的闺蜜拉住,“他是班长,奖学金发给谁全身他说了算,你又不是什么大家小姐,忍着吧!” “我不需要那破东西!” 李雷看了女生一眼,笑嘻嘻道:“口味挺重啊,这种人都看得上。” 女人表情厌恶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真想不通你这样的人,是怎么进入华京的!” “是啊,我这样的人不仅进来了,而且还当了班长,你不满意?”李雷也不生气,完全就是一副玩味的姿态。 也有人想要帮女生说话,但想到班长的某些权力,所以选择了退避。 更何况女生是为了王帅出头,王帅都没说话,他们凑什么热闹。 “刚听你朋友说,你家境不好?”李雷笑了笑,“这样吧,跟我当一个月的啪友,这学期的奖学金名额肯定每次都有你。” 说着,便伸手朝那女生的脸蛋摸去。 女生吓得后退了一步,然后猛地甩出了一巴掌。 “啪!” “你这碧池竟然敢打我!”李雷揉了下脸蛋,伸手就准备抓住女生的衣领。 可手伸到一半,却被人拦了下来。 “你也想管闲事儿?”李雷看着来人皱了下眉头。 沈欢笑着摆了摆手,“我不是来管闲事儿的,只是想让班长大人兑现诺言啊。” 这一声班长大人听得李雷心里那叫一个舒坦,尤其是大人这两个字,班长怎么了?班长也是官儿啊! “我对你承诺过什么?”李雷为了弄到班长这个位置,拉帮结派许下了不少承诺。 沈欢摇了摇头,“班长大人没对我承诺过什么,但对这位女同学承诺了,而且大家还都看到了。” “你说的什么意思?”李雷虽然没听太懂,但直觉告诉他,面前这小子说得不是什么好话。 沈欢无辜的眨了眨眼睛,“班长大人怎么问起我来了呢!好吧,看来你的记忆力不行,那我就情景重现一边。” 瞬间影帝上身,摆出一副霸道总裁的样子,“听你朋友说,你家境不好?这样吧,给我当一个月啪友,这学期的奖学金肯定都会有你的名字。” “妈的,你他——”李雷是看出来了,这小子就是来提这碧池出头的,可他话还没说完,沈欢猛然转身一巴掌打在了他脸上! 无视李雷那诧异到蛋疼的目光,沈欢笑嘻嘻的说道:“班长大人,刚才的情况就是这样的,你看人家一个小女生,不仅同意当你的啪友,还直接当着这么多人面开啪,你是不是也得赶紧把奖学金拿出来?” “你竟然敢涮我!”李雷气得浑身发抖。 大学里的班长和之前那些学级不同,他现在担任的位置,可以说和高中初中的班主任差不多。 县官不如现管,如果被他盯上,整个学期都别想痛快! 出来一个女生就够奇怪了,现在竟然又站出来了一个,而且下手比那女的还狠,牙都被打松了。 “你他——” 李雷张嘴便准备开骂,谁知道沈欢又给了他一耳光,并且满脸兴奋道:“班长大人,现在咱俩也是啪友了,奖学金是不是也有我的份啊?” “你、你……”李雷正说着,沈欢伸手拍了拍他衣服,“班长大人衣服脏了,我帮你拍拍啊。” “呃……啊!嗷嗷,咕咕咕!”李雷张嘴说了半天,只能发出一些奇怪的声响,却吐不出一个字。 沈欢面带笑意,俯身到他耳边说道:“这一次只是暂时哑巴,下次再敢欺负女生跟我室友,就让你断子绝孙!” 李雷感觉浑身一冷,就好像突然进入了冬季。 杀气!是杀气! 想到这儿,他双腿一软,直接吓昏了过去。 “班长!班长!” 和他一起过来的几个学生,连忙上去搀扶,由于主心骨倒了他们也不敢再找麻烦。 女生则是一脸感激,“同学,谢谢你。” “不用。”沈欢摆了摆手,准备去跟王帅说两句话。 可没走两步,手机就响了起来。 “楚歌?”沈欢迟疑了一下,还是接通了,“你小子该不会又是想让我去顶包吧?” “沈欢,我是秦韵,楚歌出事了,你快点过来,我们在北三里酒吧街,还是上次那个地方,快,一定要快啊!” 说到最后,秦韵的声音竟然泛起了一丝哭腔…… 第150章浴血的魔神 朋友出事儿沈欢不会不帮,但有个问题他想不明白。 楚歌找他帮忙,是为了顶包,秦韵呢? 两人真出了什么事儿,直接一个电话打回家里,不是比向他求助更简单效率吗? 带着浓浓的疑惑和紧张,沈欢转身便跑出了教室。 发觉他转身离开,并没过来,王帅松了口气,但眼睛里又有些落寞,不知在想着什么…… 事态紧急,加上现在这点正好堵车,沈欢没有选择打车,而是利用灵狐步另寻僻静,争取以最快的时间到达。 “呼哧——呼哧——”即便以他的体质,在经过长时间的急速奔跑后,也开始气喘起来。 “快跑啊,那个家伙疯了!” “杀人啦,杀人啦!” 到了上次那家酒吧门口以后,沈欢刚打算蹲着休息一会儿,里面就跑出了两名年轻男女。 全都是一脸惊悚,好像见到了鬼一般。 沈欢用灵气缓解肌肉疲乏的同时,伸手拦下了其中一人,“哥们儿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儿?” “杀、杀人,里面有个人疯、疯了!”年轻人一边说一边大冷颤,似乎是为了印证他所说的,酒吧内忽然响起了一声撕心裂肺般的惨叫,听后让人不寒而栗。 “啊!”年轻人也跟着大叫一声,连爬带滚的朝外面跑去。 “买噶的!魔鬼!那个人一定是魔鬼!” 接着又从酒吧跑出了两三个人,脸上毫无血色。 疯子、杀人、魔鬼,加上这些惊恐的面容,让沈欢生出一丝不妙的预感。 就在这时,两个身穿西装制服的保安也从跑了过来,从表情上看,甚至比那些平民还要夸张。 “我能问下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儿吗?” 两个保安被吓了一跳,看清沈欢的面容后,其中一个比较壮硕的保安焦急道:“你、你还站在这里干嘛,快点跑啊!” “我朋友还在里面,只是想了解一下情况。”沈欢那种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直觉告诉他,现在的情况和楚歌有很大的关系。 壮硕保安摇了摇头,“不要问那么多,趁他还没过来,你尽快离——卧槽,人哪去了!” “不、不知道。”他身旁的瘦保安,同样一脸惊恐。 “妈的!不管了,咱们先撤,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再打电话让警察过来!” 与其听别人讲,不如自己去看。 沈欢冲进酒吧后,整个人都愣住了。 看着眼前的场景,就连他的脸色也不禁开始泛白。 地上躺了十几个人,全都是老外,其中还有几个熟悉的面孔。 每个人的四肢至少有一处呈现着诡异的弯曲,地上到处都是鲜红的血迹。 秦韵跌坐在地上,小腿上插着一把匕首,鲜血直流。 沈欢忍住想要呕吐的感觉,连忙上前点击穴位替秦韵止血,“秦小姐,你没事吧?楚歌呢?” “我、我没事。”秦韵咬牙忍痛,紧紧的抓住沈欢的胳膊,“去救楚、楚歌,快去!他去了后门,不要、不要让他杀人。” 这一切都是楚歌做的?! “快啊!” “我知道了。”沈欢说话的同时,一把将匕首拔了出来。 用银针封锁穴位后,他脱下外套盖在了秦韵的腿上,“不要乱动。” 说完,便朝着后门小巷走去。 “骚瑞,爱慕搜骚瑞,求、求你,普利日莱特米够,放、放过我……”之前带人来寻仇的那个年轻老外,正在苦苦哀求,他不停地用手拖动身体,两条腿都断了,拖出一道殷红的血痕。 楚歌在他面前站着,衣服上、头发上、脸上,全都是血迹,咽喉通过鼻腔传出一阵怪异的声音,双眼如血一般猩红。 魔鬼……之前那些人比喻的很形象,现在的楚歌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浴血的魔神。 他抬起脚,就准备踩向那个人的胸口。 “住手!”沈欢连忙大喝。 外面那些看上去虽然很惨,但只是看上去,并没有生命威胁。 按照外面的结果,楚歌这脚若是踩下去,这个年轻老外绝对要回归主的怀抱。 “咔嚓!” 楚歌仿佛没有听到一般,直接踩碎了年轻老外的胸骨。 “呃——”年轻老外嘴角不停溢出鲜血,身体抖了几下便不再动弹,死不瞑目。 “妈的!”沈欢骂了一句,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牵扯到人命,这件事就不再是医药费可以解决的问题。 听到声响,楚歌缓缓的转过身子,两只猩红的双眸,紧紧的盯着沈欢,看得人心里直发毛。 与此同时,血玉中也响起了苏璃的声音,“跑……不然……会死……快……” 声音断断续续,不是很清楚,但可以听得出她很焦急,甚至有一些恐惧。 “嗖——” 就在沈欢准备开启灵气罩,询问详情的时候,楚歌忽然一拳打了过来,还伴随了一些破空声。 “嘭!” 沈欢抬起臂抵挡,硬是被震退了数步。 经过多次淬体的他,也忍不住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你他妈打谁呢!我是沈欢!” “吼!”楚歌发出一阵不似人声的吼叫,再次发起了攻击。 有了之前的经验,沈欢连忙使用灵狐步闪到了他身后。 “你疯了吗!” 疯了?没错,现在他的样子就像是失去了神智。 不对,如果只是失去神智,肉身的强度不可能增加这么多。 思考之间,楚歌的铁拳也袭击了过去。 靠着灵狐步,沈欢闪躲的同时,取出银针,对楚歌进行锁穴。 被封住穴位以后,动弹不得的楚歌显得异常暴躁。 而沈欢则是一脸讶异,如果是普通被封锁这么多穴位,早该昏死过去了,他竟然只能无法动弹。 接下来的发生的事情,差点没让沈欢的脑袋短路。 只听“叮”的一声脆响,原本深刺穴位的银针竟然被生生弹了出去。 “草!”沈欢大骂出声的同时,直接被楚歌一拳击飞了出去。 “咳咳——”这是第二次被一拳轰飞,不过心里却比黑袍人那次憋屈的多。 上次是绝对实力的压制,这次却是不能动用全力。 沈欢有顾忌,混乱的楚歌却没有,一击得手后,他便准备乘胜追击。 “楚歌!” 听到身后传来的呼喊,楚歌的身形停顿了一下,僵硬地转过身去。 “秦小姐?你来干嘛,快走啊!”沈欢连忙从地上爬去,再次取出了几根银针,三个穴位搞不定,那就六个,六个不行就十二个!老子就不信治不了你了。 “学、学姐……幽婵……”楚歌发出几个字节以后,身子猛地一怔,接着便昏倒在了地上。 沈欢和秦韵刚准备松口气,一阵警笛声便穿过街道传入了巷内。 如果被抓个正着,恐怕就算秦楚两家联手,也那么容易解决。 沈欢可不想亲眼看着,楚歌被关进牢房。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忽然在他身后响起,“跟我来……” 第151章神秘的年轻人 声音很低,但是却把沈欢吓了一跳。 回头一看,是个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年轻人。 长相俊秀飘逸,气质温文儒雅。 纯白色的t恤、淡蓝色牛仔裤,搭配白色板鞋,衣着搭配很简单,但给人的感觉却很好。 他那白皙的脸蛋,显得更加柔和,有种仙风道骨的气息。 沈欢一脸警惕的盯着对方,以他现在的实力,竟然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是什么时候出现的,而且还是这种情况下。 “你来了……”秦韵看到来人后,反而大松了口气。 沈欢愣了一下,看了眼秦韵,“你们认识?” 秦韵点了点头,可能是因为腿部的疼痛,让她忍不住皱了下眉头。 “我背这个家伙,你去照顾秦小姐。”年轻人说着,便背了楚歌。 这个关头,可不是打招呼做自我介绍的时候。 沈欢抱起秦韵,紧紧的跟在年轻人的身后。 年轻人似乎对酒吧街很熟悉,在小巷内穿梭几次后,拐进了一家名字叫苏曼的酒吧。 酒吧不大,除了柜台处的中年人以外,没有任何客人。 “福伯,关门!”年轻人交代了一句,便朝楼上走去。 “好了……”将楚歌放在沙发上以后,年轻人松了口气,对沈欢问道:“你需要什么药物或者草药,我可以派人马上送来。” “麝香、猪油、红花、白芷……”沈欢先是说了几个普通的草药名字。 年轻人指了下秦韵身上的伤势,“这些普通药草,就算治好了伤势,也会留下疤痕吧?有什么需求你尽管说,就算一些稀有药材,我也可以弄到。” “朝花香露、金蚕王磨粉、玉肌晶骨草。”见他说的这么自信,沈欢也没客气,“这三种你拿来任何一种就足以不留伤疤。” 年轻人沉吟了一会儿,点头道:“没问题。” 待到年轻人离开后,沈欢一边检查秦韵的伤势,一边问道:“他是什么人?” “算是楚歌的朋友吧。” 算是……沈欢听得有些迷糊,但也没在追问,一是他和秦韵并不算熟,二是因为现在楚歌的伤势太过严重。 虽然把十几个人揍到半死,但楚歌身上也留下了无数伤疤。 沈欢之所以要那些灵药,不是要治秦韵,而是楚歌。 因为他刚才尝试过,灵气竟然对楚歌身上的伤势,没有任何作用。 “等他回来上药以后,你腿上的刀伤就可以痊愈了。” 秦韵点了点头没说话,眼神一直停留在楚歌的身上。 看得出,她很关心楚歌。 一时间沈欢有种当电灯泡的感觉,只能在办公室里转悠。 架子上的几个古董引起了他的注意,样子很奇特,一看就知道是年代很久的东西,外面还套着玻璃罩。 沈欢开启天眼,准备随便吸取一些灵气,来当做备用。 刚打开天眼,他便愣住了。 淡金色灵气?! 虽然每个数量只有百缕左右,但全部都是淡金色灵气。 这是沈欢第二次接触淡金色灵气,而且还是多个物件上同时出现。 他下意识就准备摄取,可使了半天劲,那些淡金色灵气就是纹丝不动。 难道和玻璃罩有关? 想到这儿,沈欢便准备把玻璃罩给取下来。 “你对古董也有兴趣吗?”就在这时,年轻人的声忽然在他身后响起。 沈欢被吓了一跳,心虚道:“一点点。” “以后有时间我们可以讨论一下,但现在医治秦姐的伤势更重要一些,不是吗?”年轻人说着,将手里的药材递给了沈欢,“金蚕王没有找到,只找到了朝花香露和玉肌晶骨草,你看行吗?” 这三种药材,全都位列灵品,年轻人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了两种,加上清一色的淡金色灵气古董,让沈欢忍不住猜测,他究竟是什么身份。 “好了。”沈欢将配制好的药膏抹在了秦韵的腿上,接着准备去帮楚歌处理伤势。 年轻人却出面拦了下来,“不用管他。” 沈欢愣了一下,他不是楚歌的朋友吗,怎么看起来好像更关心秦韵。 加上秦韵之前的话,沈欢心中生出了一个怪异的想法,年轻人跟楚歌很可能不是朋友,而是情敌! 贵圈真乱! 就算秦韵被抢走了,沈欢也会觉得是楚歌活该,但前提是公平竞争,现在年轻人的做法,根本就是想害死楚歌。 看到沈欢眼中的怒气,年轻人便知道他误会了自己,开口解释道:“请不要误解,只是楚歌的体质有些特殊,任何药物以及气疗之法都会被排斥无效。” 回想方才用灵气治疗的情景,沈欢暂且相信了年轻人。 “秦姐,放心吧,楚歌不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了,很快就会康复的。”年轻人安慰了一下秦韵,“我已经封锁了消息,楚家不会知道楚歌犯病的事情。” “麻烦你了。” “都是朋友,客气了。”年轻人转而对着沈欢说道:“沈医师,你和楚歌相处这么久,找到解决他病症的方法了吗?” 沈欢干笑了两声,“老实说,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患了什么病。” 年轻人听后愣了一下,“咱们出去说吧。” 到了柜台以后,年轻人对沈欢问道:“喝些什么?” “白开水吧。” 年轻人点了点头,对中年人招手道:“福伯,来两杯蓝海之心。” “……” 喂喂喂,我要的明明是白开水好吗。 “楚歌的历史你应该都听过吧?” 沈欢点了点头,从楚歌七岁泡吧开始到现在,只要是狂事儿他都知道。 年轻人喝了口鸡尾酒,接着道:“这些事不仅和他的性格有关系,也和他的病有关系。” “无论身体还是脑部,他发育都比别人要早,并且没有任何衰退的迹象,也就是说,和人类的循环系统不同,楚歌的身体各部位一直在加强。” 这点沈欢已经做过判断,尤其是肾脏和大脑,楚歌几乎已经快要突破人类的极限。 “人类数量将近百亿,有一两个发生异变或者超常变化并不奇怪,而且还是朝好的方面,可惜……”年轻人话锋猛地一转,“这种超常的发育状态,给楚歌带来的并不全都是好处。” “在生命受到威胁,或者情绪大幅波动,他都有几率变成之前那种状态,嗜血、冷漠,没有神智。”年轻人叹了口气,“还有一个条件,会百分之百的让他进入那种状态。” 沈欢挑了下眉头,试探道:“秦小姐受伤?” “没错,一旦秦姐受到伤害,他就会变成那种状态。”年轻人用手在杯口划了一圈,“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是在他九岁时,考虑到楚歌继承人的身份,我和秦姐选择了将这件事压下,没有通知任何人,一直到了现在。” “这十年时间,楚歌发病的几率越来越高,就像女生来大姨妈那么频繁。” 相比暂时寻不到根源的病情,沈欢更好奇这个年轻人的身份。 九岁,一个九岁的孩子,竟然能在楚家这个庞然大物的眼皮子底下,将事情隐瞒下来。 果然,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楚歌的朋友也全都是一群妖孽级人物。 “直到半年前,我终于找到医治楚歌的办法。” “什么办法?” “药王经!”年轻人放下手中的杯子,双眸紧紧的盯着沈欢,“药王经是唯一记载治疗楚歌疯魔症方法的顾忌,而如今……药王经就在你的手里!” 第152章直觉告诉我,他很危险 沈欢一脸诧异的看着眼前的年轻人,关于《药王经》的事情,整个燕京只有自己、李老夫人、黑袍人、林妙诗和苏璃五个人知道。 就连林老爷子,都从未透露过,他又是怎么知道的? 看到沈欢那诧异的模样,年轻人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我猜得没错,药王经的确就在你手里。” “不要诧异,我只是在追查药王经时,顺便调查了你一下而已。”年轻人摊了摊手,继续说道:“如果你当楚歌是朋友的话,就请用药王经里面记载的方法,救救他。” “如果有的话,我一定会那么做。”曾有那么一瞬,沈欢感觉自己在这个年轻人的眼中,就好像没穿衣服那般。 在与同龄人的会面当中,沈欢还是头一次感觉到这么巨大的压力。 年轻人笑了笑,“别紧张,药王经是你的私人物品,而我的目的只是想让楚歌康复,不会像那些黑袍人一样强取豪夺。” “你知道黑袍人?”沈欢现在真的有些怀疑,还有什么事情是年轻人所不知道的了。 年轻人点了下头,“我曾经试图去调查他们的身份,但没有任何结果,比我想象中的要棘手。” “不过你放心,动作幅度越大,藏在衣服后面的尾巴就越容易露出来,只要他们再敢出现,我绝对有把握查明他们的身份。” 察觉出年轻人没有敌意以后,沈欢大松了口气,还好这样的人不是敌人,不然可有得受了。 “能不能帮个忙?” 年轻人笑道:“当然可以……你是想让我调查是谁让林小姐变成了灾星吗?” 尼玛!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这小子是不是他妈有读心术啊! “若真是这件事,我只能遗憾的说声抱歉。”年轻人无奈的笑了笑,“早在十年前,我就开始调查这件事情,但至今没有结果。” “加上还有一些其他的事情,我最多只能对于伸出援手。” 正说着,年轻人忽然转移了话题,“我在你身上发现一股很熟悉的气息……我们之前见过吗?” 他的表情很认真,不像是开玩笑,但沈欢之前一直待在长乐村,跑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一中,显然不可能见过面。 得到否定的回答后,年轻人叹了口气,“看来最近真是太忙了,以至于记忆出现了问题。” 沈欢干笑两声没说话,和这个年轻人聊天,总会有种很奇怪的感觉。 “明天就是亚洲传统医学比赛的日子,你先回学校准备一下吧。”年轻人将剩下的鸡尾酒一饮而尽,“楚歌和秦姐在我这里绝对不会出事。” 沈欢客气了几句,上楼跟秦韵打了声招呼。 等到他离开以后,年轻人看着柜台上那杯碰都没碰过的蓝海之心,无奈的笑了笑,“果然,还是应该上可乐吗。” 福伯转身取了一瓶可乐给他,说道:“少爷,你今天说话的语气似乎比平时强势太多了。” “是啊……”年轻人叹了口气,朝沈欢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苦笑道:“直觉告诉我,他很危险。” …… 离开酒吧街以后,沈欢便开启了灵气罩。 “狐狸精,当时你赶快让我离开,是不是因为发现了楚歌体质的不同?” “狐狸精?”见苏璃不说话,他有喊了一声。 没过多久,苏璃的声音便从血玉中传了出来,“没错,若是正面发生冲突,你就算使尽全力,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有没有这么夸张。” 虽然当时楚歌所表现的力量的确很强大,但并非无法抵挡。 如果使用灵狐步,加上击穴,在瞬间将他击败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对于苏璃的说法,沈欢并不怎么认同。 苏璃沉默了一会儿,“事情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要是想活命,我劝你不要再和那个楚歌接触。” 沈欢耸了耸肩,“无所谓了,那个年轻人说药王经里面有记载治疗楚歌的办法,治好他不就行了?” “那个年轻人,也最好少接触……” 沈欢总觉得苏璃今天有些怪怪的,“狐狸精,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没有……就算有也是为了你好。” “说话说一半,会让人很难受的好吗!”沈欢顿了一下,玩味道:“你不是说等你出来,就是我的人么?还说不管人形和兽形都能满足我,怎么现在连这点小事儿都要瞒我?” “你是承认自己有特殊癖好咯?”苏璃咯咯的笑了两声,然后叹了口气,“好吧,我跟你说实话,其实……姐姐也不清楚,就是一种直观上的感觉。” “又是直觉?”沈欢无奈的摇头笑了笑。 直觉这种东西,谁也说不清楚,他只希望苏璃的判断是错的。 两人正聊着,手机忽然响起了起来,是中医公会打来的,说是出云玄白已经到了,希望三方代表能见个面,顺便确定一下比试的具体地点。 “沈医师,终于等到你了。”沈欢刚下车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抬头一看竟然是高桥广康,在他身边还站着一名身穿白色西装的中年人。 因为传统医学大比的事情,沈欢对高桥广康并没有什么好感,只是简单的点了点头,主要集中力在那个中年人的身上。 高桥广康姿势恭敬地指了指身边的中年人,“首先为您隆重介绍一下,我身边的这位,就是我们东瀛汉方医的代表,出云玄白先生。” 出云玄白淡淡的点了点头,看了沈欢一眼没说话。 “哦,你好,再见。”沈欢应了一声就准备离开,比装逼谁不会? 高桥广康没想到他会做出这样的举动,连忙拦了下来,“沈医师,想必刚才中医公会已经说明,我们邀请您来的目的。” “我们已经确定了比试场地,就是这里,华夏中医公会的总部,为表公平,除了中医公证人以外,我们还邀请了其他国家的同领域专家。” 沈欢的装逼模式依旧没有关闭,挑了下眉头,“还有事情吗?没事的话我就走了。” 这时又有一个声音传了过来,不过叽里呱啦的不知道说些什么,只听懂了几句思密达。 回头一看,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个头不高,还有些秃顶。 他身旁的年轻人,开口翻译道:“许民灿医师向两位亚洲传统医学的代表问好。” 原来是从宇宙发源地来的那位高丽医,虽然长得有点猥琐,但最起码笑意连连,给人的感觉要比出云玄白好得多。 见许民灿想要和自己握手,沈欢也没拒绝,把手伸过去。 但当两人手掌接触在一起时,沈欢的表情就变得有些玩味起来。 我说怎么那么热情,原来是笑里藏刀,不过就凭你手上这点小毒,能够难倒我吗? 第153章沉睡中的巨龙 自古医毒不分家,《药王经》里记载有解毒的办法自然也有制毒的办法。 由于毒药还未发效,沈欢也不知道许民灿下了什么毒,但应该不会是致命之类的毒药。 “许医师,怎么还带着手套?”沈欢装作随意的问道。 听到这话,许民灿的脸上的笑容明显停顿了一下,然后又是一堆思密达。 翻译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是这样的,许医师在研究新药时发生了一些意外,把手给弄伤了,所以才会戴着手套,以免感染。” “哦,原来是这样。”沈欢在感叹的时候,利用真气将手上的毒粉给逼近了许民灿的手套里。 松手后,他装作若无其事的对翻译问道:“你是华夏人?” “我是高丽人,之前在华夏留学,因为工作问题,已经在燕京待九年了。”翻译说着,笑了笑,“我很喜欢华夏的文化,它们有着一种独特的魅力,除了……房价有点贵。” 翻译给人的印象还不错,应该是不知道许民灿的那些小动作。 和沈欢握完手以后,许民灿又朝出云玄白走了过去。 “没什么事儿我就先走了!”沈欢说完便准备离开。 “等一下。” 原本一直保持沉默的出云玄白竟然主动开了口。 沈欢耸了下肩,“还有事儿?” “你好。”出云玄白说着,便伸出了右手。 沈欢礼貌性的回应了一下,但出云玄白却在握手的刹那改变了态度,“出云玄白,很荣幸认识你。” “我也一样。”沈欢笑了笑,将手抽回,“我还有事儿,再见了。” 这时许民灿的翻译也开口道:“出云先生,许民灿医师还要为明天的比试做准备,就不寒暄了。” 等会场只剩下出云玄白两人时,高桥广康忍不住问道:“出云君,您为什么要主动和沈欢握手?并且还那么郑重其事的做自我介绍,他的医术虽然厉害,但和你相比,应该还有不小距离吧?” 出云玄白医术精湛,但性格是出了名的傲气,除非是同级别的人物,不然对谁都不给好脸色。 主动握手,加上自我介绍,相当于出云玄白暗地承认,沈欢是和他一个级别的高手。 “刚刚那个高丽医师,在手套上下了毒。” “您没事吧?”高桥广康先是一惊,然后笑道:“是我多虑了,一点点毒药又怎么会难倒出云君呢。” 出云玄白没有回答,依旧自顾自的说道:“传统医学的排名,应该以真正的实力来判定,而不是使用什么小手段。” “为了保证比试的公平,我试图以握手的方式,去帮沈欢解毒,但是在刚才接触的时候,我却发现他早已自己把毒解了。” 高桥广康皱眉道:“这只能证明那个高丽医的水平有限,说明不了什么吧? “那个高丽医的行为虽然蠢了一些,但他下的毒并不好解,原本我以为除了自己,再没第二个人可以瞬间解毒,那个沈欢却打破了我这个想法。”出云玄白看着沈欢离开的背影,忍不住感叹道:“他很强,医术修为,至少和我同级。” “巨龙仍旧是巨龙,即便睡着了,吞吐的龙息也不是普通野兽可以比拟。” 高桥广康心中震撼不已,出云玄白这已经不仅仅是在评价称赞那么简单。 沈欢才多少岁?不到二十! 出云玄白呢?已经四十出头! 现在水平相当,那以后呢? 身为年轻人的沈欢还处于成长阶段拥有无限的可能,但出云玄白已经到了瓶颈期,突破已经不再像年轻时那么容易。 “这次的传统医学比赛,想要夺魁恐怕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出云玄白不仅没有担忧,脸上反而露出一丝喜色,“正因为这样,才有意思!” 回寝室的路上,沈欢的表情显得有些凝重。 在没见到出云玄白以前,沈欢有着必胜的信心,但现在他对胜负的归属却没有太大把握了。 出云玄白在对他进行试探的同时,他又怎么会放过试探出云玄白的机会? 沈欢之所以能够在瞬间解毒,是因为解毒利器灵气的存在。 出云玄白做到了同样的事情,只有两种可能,第一是其医术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第二……他和沈欢一样,拥有气疗之法。 如果是第一种,还比较容易解决,沈欢自信以他如今的医术,不输任何一人,欠缺的只是临床经验。 沈欢担心的是第二种可能性,毕竟在经验上他已经有所欠缺,再失去灵气这一优势,结局几乎是必败的。 “谢谢。” “啊?”进入寝室后,沈欢一直在想明天比试的事情,忽然有人说话,让他一时间有些回不过神来。 王帅咬了咬牙,再次说道:“谢谢。” “不用,都是一个寝室的,这么客气干嘛!”沈欢笑着摆了摆手,他心里其实还挺高兴的,毕竟这是半月以来,王帅第一次主动开口搭讪。 “你……是不是觉得我今天很没有种?” 沈欢愣了一下,有些不解道:“为什么这么问?” “那个女生是因为我才被欺负的,我却没有勇气站出来……” 沈欢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既然知道了,下次改正就好了,自咎只是在浪费时间而已。” 王帅又恢复了原本的沉默,对于沈欢刚才那个拍肩的动作,似乎也有些抗拒。 沈欢苦笑两声没有说话,拿出钥匙,将《药王经》从小柜子里取了出来。 刚看没多久,手机便响了起来。 “喂,师叔,找我什么事儿?”电话是李老夫人打来的。 “你现在带着药王经来我这里一趟。” 沈欢看了眼外面的天色,“现在?” “没错,就是现在。”李老夫人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那个高丽医不足为惧,但和出云玄白相比,你还有所欠缺。” 沈欢算是明白了,李老夫人这是准备在明天比试来临以前,给他再来一次特训。 “关于去会场的事,我已经通知过了,他们明天会来李家接你。” “那成,我现在就过去。”挂掉电话后,沈欢的表情有些凝重,毕竟明天的比试,不是以个人身份参赛,而是代表整个华夏中医群体。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这在他背负振兴中医这个担子的时候,就预料到了。 看着空中的明月,沈欢双拳紧握,“明天……我一定会赢!” 第154章第一局,沈欢胜! 现今中医虽然势微小众,但也引起了一些波澜。 此时中医公会安排的会场内挤满了人,全都小声议论着这次传统医学牛耳的头衔会落在谁的手里。 其中出云玄白最被看好,无论资历、威望都是三者中最强的。 许民灿虽然年纪不大,但也是出自医学世家,并且在高丽国拥有不小的名声,算是地头蛇级别的人物。 很多人不理解,中医公会为什么要派沈欢这个后起之秀出战。 在他们心中,李凤仙才是最合适的人选,无论身家背景还是实力,都和其余两名参赛选手旗鼓相当。 至于沈欢,先在年龄上吃了个亏,接着身份来历平平,至于实力……一个被赤脚乡医培养出的人,能有什么实力? 连赢李凤仙两次?恐怕是李家为了刺激中医发展,所使用的一些小手段吧! 总之除了那些亲眼看过沈欢和李凤仙比试的人,剩下的都太看到这个代表自己的年轻人。 “还不开始吗?” “应该快了,好像是咱们华夏的代表堵车,要过一会儿才能到。” 这边工作人员正在私底下的小声议论,一名前来助威的高丽年轻人,不屑道:“我看他是不敢来了,没听到吗,连你们华夏的这些高级医师,都不看好他。” “你说什么!”这些工作人员虽然不是医师,但都是华夏人,被对方这么说,心里有些气不过去。 高丽年轻人鄙夷冷笑,“我说的只是事实,这次赢得比赛的人,一定是我们的许民灿先生。” “其实我觉得那个东瀛人,做这样的比试根本就是无意义的,早在几年前,世界便承认中医是我们的文化遗产。” “妈的!”一名脾气暴躁的工作人员已经准备动手了,他很看不惯高丽这种自居为宇宙发源地的态度。 “别给咱们国家丢人。”另一名工作人员连忙把他拦下,“到时候等那个许民灿输了,比咱们亲自动手打他还要痛。” “奈凯思密达,库奇阿尼哟!”会场中心的比试台上传来一阵高丽语,虽然听不懂说了些什么,但从语气上判断,对方应该很生气。 年轻翻译用高丽语将许民灿安抚好以后,才开口说道:“还差十几分钟就要比试了,贵国的代表却还没到,许民灿先生觉得他很不礼貌,显然是不尊重他和传统医学在世界上的地位。” 中医公会的高层互相看了看,由最年长的老人开口解释道:“沈医师因为堵车耽搁了一些时间,马上就到了。” 年轻翻译将答案转交给许民灿后,他的表情更加气愤。 “堵车这种意外,应该在预料当中,沈医师这样子,显然是故意在拖延时间。” 中医公会的人沉默着没再说话,即便对方是找茬,他们也无法反驳,毕竟道理在人家那边。 其实别说许民灿着急,他们这些中医公会的老家伙们同样急得不行。 相比许民灿,出院玄白的表现则要冷静的多,静静坐在那里品茶,一言不发。 有媒体采访,也是由高桥广康出面。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三国公证代表,经过一番商议,最终达成了协议,如果沈欢没再比试开始时赶来,就视作弃权。 “我不同意。”谁知众人刚宣布这个消息,出云玄白便站了起立,“这次来华比试,我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在完全公平的环境下举行。” “因为时间问题,便判谁出局是不公平的,我愿意等待沈医师的到来。” 原本还气哼哼的许民灿听到翻译转达的话后,竟然露出了笑脸。 “许民灿先生,无条件支持出云玄白先生的决断。” 大概又等了两三分钟,沈欢的身影终于出现了。 与之前不同,他身上穿着一件,古式医袍,除却交领、右衽、系带为暗青色玄文镶边外,一片雪白。 在胸口处,还绣着一个三叶青草的图案。 沈欢原本长得就不丑,端正的五官配上古式医袍,给人的感觉颇为飘逸。 “这是因为明知自己不是对手,所以打算在衣服上取胜吗?” “都什么年代了,还穿这种衣服。” 众人议论纷纷,其实在一开始,沈欢也不想穿上这身一副,不是嫌它风格太过古老,而是因为对习惯轻便着装的现代人来说很不不方便。 但从李老夫人那里得知这身衣服的意义后,他便义无反顾的将衣服穿了上去。 一番客套后,比试终于要开始了。 为了表示公平,这次比试的项目,三名参赛者谁都不知道,是由三国公正共同商议的。 并且为了保证真正意义上的公平,他们将项目揉成纸团,放在了日式摇奖箱内。 按照年龄,第一局的比试项目,将由沈欢来抽取。 “嘎吱——嘎吱——嗒!” 按照规定,沈欢当着众人的面将纸团打开,并宣布比试的内容,“各参赛者随机抽取号码,选出自己的药篓,将其中的草药,按照医毒分类,一炷香为限,最先完成且准确率最高者为胜。” 许民灿听到后,脸上露出一丝不屑。 “分类?这是不是太简单了?” “我觉得这事儿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如果只是分类,这里在座的恐怕都能做到吧?。” “这次对咱们中医来说,好像有不小优势呢。” 随着众人议论声逐渐的平息,三人已经各自拿到了自己的药篓。 这次比赛说白了,就是辨别草药的药性。 《药王经》的本草全科记载了万种草药,沈欢脑袋里最起码装了一半,不过由于时间限制,他胜利的把握也不是百分之百。 香还未烧三分之一,许民灿便将手举了起来,示意已经将草药分好。 那名刚才和工作人员发生过的冲突的年轻人,脸上满是骄傲,“第一一定属于我们高丽大国!” 半柱香以后,几乎在同一时刻,出云玄白和沈欢都把手举了起来。 “接下来,由各位裁判,来判断输赢。” 许民灿一脸得意,觉得此次自己必胜无疑。 出云玄白则又开始品茶,表现的很平淡,沈欢脸上也没什么波动。 经过一番商议后,裁判们公布了除了获胜者的名字,“这局比试,沈欢获胜!” 正准备起身欢呼的许民灿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起来,他虽然听不大华夏语,但也能听出来,这个名字不是自己的! 第155章这尼玛到底是什么比赛啊! 令许民灿蛋疼还不止这一件事儿,紧接着裁判念出了名列第二的名字,“出云玄白!” 最后一个不用念了,肯定是他许民灿。 不公平,这根本不公平! 许民灿因为个子低,为了表达愤怒,硬是憋足力气,在原地不听蹦跶,“阿西吧,叽里咕噜思密达!” “这个高丽医在说什么呢?” “不知道,总之我闭上眼睛就好像是在听韩剧,男主角和女主角是亲兄妹的那种。” “应该是不服这个结果吧,老实说,我对沈欢拿第一,也感到质疑。” 年轻翻译废了半天劲,终于知道怎么把许民灿的污言秽语,转而表达的更加文明一些,“许民灿先生怀疑裁判之中有人偏袒,他明明是第一个上交分组药材的,为什么会是沈欢第一?” “之前沈医师已经宣读过这局比试获胜的条件,除了时间以外,还有正确率。”那名白发苍苍的老者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虽然许医师上交的最快,但错的也最多。” “许民灿先生说不可能,他的分类绝对是正确的!” 中医公会的老者无奈的叹了口气,将头对向高丽的裁判代表,“还是你说吧,话从我的嘴里说出来,恐怕没有那么大的说服力。” 高丽的裁判代表点了点头,对许民灿说了一番话,同时也有人通过广播对大家翻译。 “如果只是医毒分类,不足以拿到传统医术大比之上,所以各位裁判通过商议,在药物选择方面动了一些小手脚。” “其中有些药物单独是无害的,放在一起却是剧毒,同理有些毒药单独有害,放在一起却无害。” “许民灿没有考虑到这个原因,所以分类的准确率连百分之二十都不到。” “沈欢和出云玄白所使用的时间相同,但出云玄白因为不认识其中一味药材,所以一分落败。” 听完解释后,许民灿不说话了。 他心中自然是不服气的,可是连本国裁判都这么说了,他还能怎么办? 高丽裁判看到许民灿的表情后,叹了口气,“这些药材汇集华夏、高丽、东瀛三国药材,不存在所谓的谁占优势,输了比赛是小,输了人品是大。” “学生知道了。”许民灿咬牙鞠了一躬,没再说话。 高桥广康见出云玄白面露笑意,开口道:“出云君,你一定是保留了实力吧?所以才会让沈欢拿到头筹。” “我已经尽了全力。”出云玄白摇了摇头,接着说道:“高桥,我说过,这个叫沈欢的年轻人,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弱,正好相反,他很强,并且拥有着极大的潜力。” 高桥广康面露担忧,“您是说这场比试赢不了了吗?” 虽然对外宣称,这只是出云玄白个人发布的比试,但实际上还有东瀛皇室的授意。 如果出云玄白输了,结果恐怕会大大不妙。 “未来的沈欢或许会强到无人比肩的地步,但是现在……”出云玄白面带傲气,一字一句道:“他还不是我的对手!” 听到这么自信的宣言,高桥广康总算把悬着的心放下了。 第二局比试的内容,由许民灿抽选。 “通过望诊断定患者得了什么病症,患者随机抽取,一炷香为限,先判断出病症者为胜,回答机会只有一次,请各位参赛者酌情处理。” 许民灿皱了下眉头,显然不大喜欢这个题目。 “好了,患者已经上台,请各位将通过望诊所得到的,写在白纸上面。” 患者是一名众人表情没有任何拘谨,应该是早就得到了通知。 这一次还是许民灿第一个把答案教了上去,不过这脸上的表情不咸不淡,似乎不再追求胜利,接下来就只剩下沈欢和出云玄白两人了。 没一会儿,沈欢便开始动笔,洋洋洒洒的洗了十几个字以后,又忽然将纸揉成一团扔进了脚边的垃圾筐,重新取出了一张白纸。 但找个时候出云玄白已经写好了病症,准备提交答案。 “看来这次沈欢要输了。” “是啊,把写好的答案都给撕了,估计是没谱。” “不应该吧,病人所表现出的病症很明显,我都看出来了,他还犹豫什么?” 就在众人议论的时候,沈欢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他竟然一笔没动,直接把白纸给交了上去。 “这是弃权了?” 不仅他们蒙了,裁判们也有些发蒙,交白卷?传统医学大比,不是初中那会儿的小测验,这可是关乎到国家荣誉的事情! 就算交个错误的答案,也比交白卷好啊! 裁判们看了看三人的答案,将许民灿和出云玄白的先放到了一旁。 “沈欢,我想问一下,你交得这份答卷是什么意思?” 沈欢耸了耸肩,“我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原本还有些期颐的老者,脸色瞬间难看起来,“那你是弃权了吗?” 沈欢摇头道:“我可从没说过自己要齐全,之所以不写,那是因为病人根本就没病。” 听到翻译转述的话,许民灿大笑了起来。 在望诊方面,他虽然不出众,但身为名医,要比大多传统医师厉害的多。 刚才那名患者双目无神,脸色枯黄,很明显是有病症在身。 没病?这个弃权有什么区别。 老者听到这话,嘴角终于翘起了一丝笑意,转头和身边的两名裁判,开始讨论起来。 因为这次抽签的是许民灿,所以结果也由高丽裁判发布。 “这局第一名是出云玄白,第二名是沈欢,第三名……许民灿!” “有没有搞错!”那名支持许民灿的高丽年轻人,恨不得从座位上跳起来,问问自己国家的这位裁判,到底是不是对方派来的奸细。 为了避免许民灿在作出一些丢人的举动,高丽国代表开口解释道:“刚才的那位患者,是华夏国的一名演员,他并没有任何病症。” “和上一局比一样,这也是我们使用的小手段。” “一名成功的医者,就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力,而不是人云亦云。” “其实本来这局出云玄白和沈欢应是平局,但经过商议,我们觉得沈欢的行为有些取巧,故而将他排在了第二位。” 说着的,现在许民灿已经想要扔牌子走人了,尼玛,请一个健康的演员没病装病,这尼玛到底是什么比赛啊! “现在有请出云玄白,进行抽题。” 出云玄白摇出纸团后,淡定的将题目念了出来,“第三场比试,针灸!” 第156章绝世神针! 现今中医最为出名的,恐怕就是针灸了。 就连花旗国的好莱坞,也曾经拍摄过有关针灸的电影,不过因为文化差异拍的有些不伦不类,但依旧可以看出,针灸在中医疗法中的重要性。 针灸之术几乎可以治疗任何病症,当然,骨折却非得让针灸治疗的话,恐怕所有的中医都会建议先去精神病院看看。 听到这局比针灸以后,笑容终于回到了许民灿的脸上。 当年高丽医协会,曾经提出who所制定的针灸穴位国际标准,其中有百分之九十九的穴位,采用的都是高丽国穴位标准。 虽然最后被人揭穿,但为了挽回颜面,高丽医协会进些年一直在对针灸进行研究,希望有一天能让自己吹出的牛哔成为现实。 而许民灿,正是其中的佼佼者。 翻盘的时刻终于到了! 能够成为东瀛传统医学的代表人,出云玄白的身份自然不可能只是汉方医那么简单,他的针灸水平同样是宗师级别。 “终于轮到了针灸了。”一名wfas的成员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在他身旁还有几个同样来自世界针灸学联会合会的成员。 坐在观众席的陈一手终于松了口气,最后一场比试是针灸的话,沈欢必胜无疑。 他不是相信沈欢,而是相信蜻蜓点水这门针法,至少这几十年来,他从未见过比蜻蜓点水还要厉害的针法。 “此次提供二十名患者,病症皆有不同,由三位自行挑选病人,针灸最先起效者为胜!” 听完后,观众们有些诧异,这次比试和之前两次的规则可以说完全不同。 二十个病人,就算望诊之术到了极致,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找到患病最轻的那位病人。 而且想要知道哪个患者的病情最轻,必须观察过全部病人进行对比才能得出结论。 一个人还好说,但现在是三个人同时参赛,对方根本不可能给出观察玩全部病人的机会。 之前的比试还有些切磋的意思,现在则是已经开始有火药味了。 待到二十名患者站好队列以后,随着裁判一声令下,针灸比试正式开始。 望诊无疑是诊断最快的方法,但许民灿对望诊并不在行,只能利用剩余三门诊法来确定患者的病症。 打规则说出来以后,他就开始感觉蛋疼了。 如果这次的比试,不是三国医师共同提出来的话,他都要认为是中医公会故意在针对他了。 他这边还没找到病症轻微的患者,出云玄白便已经选好了病人,让其躺在了沙发上。 “看来这次的获胜者依旧是出云玄白。” “那个沈欢的后起之秀,已经给了我们两次惊喜,说不定这次也可以。” “我觉得之前他只不过是运气好一些罢了,这次考证的是综合实力,谁输谁赢还说不准呢。” 不知不觉中,人们已经把焦点转移到了沈欢和出云玄白两人的身上,至于许民灿……两次比试表现得都不怎么出彩,早就被人给遗忘了。 原本对沈欢信心满满的陈一手,脸色忽然开始疑惑起来,“沈欢你还站着干嘛,现场的二十位病人,你随便找一位出来,都可以用蜻蜓点水解决,为什么不动呢!” 大概又过了三分钟,许民灿也选择好病人,开始针灸。 唯独沈欢依旧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神不停地从那些病人身上扫过。 “徐疾、提插、捻转、开阖,这是……烧山火?!” 忽然人群中有人发出了一阵惊呼。 听到烧山火三字,所有在针灸之道上有研究的医师全都朝出云玄白看了过去。 接着,出云玄白忽然改变针灸方法,看得众人又是一阵惊呼,“透天凉?!” 刺虚则实之者,针下热也,气实乃热也。 满而泄之者,针下寒也,气虚乃寒也。 《黄帝内经》素问针解篇中的一段记载,被众多针灸学者定为烧山火和透天凉的起源。 这两种针法,可以说是针灸界的千古疑案,如若谁能破解,在针灸界足以称神! 和国内那些只掌其形的针灸师不同,出云玄白仿佛已经掌握到了烧山火和透天凉的精髓。 但出云玄白给出答案,并不止这两门神技。 阴阳隐、凤展翅、龙虎战、抽添诀、子午刺…… 除了充满神话气息的肉白骨,出云玄白几乎已经完全掌握了神针八法! “输了……”一名针灸大师长叹了口气,“我在有生之年,就是想见识一下传说中的神针八法,现在愿望实现……却比没有实现更加痛苦。” 华夏瑰宝,绝世针法,重现了,但却是出现在一个东瀛医师的手上。 “今天到底想怎样!”忽然一名白发医师,气得拍案而起。 众人顺着他的视线看去,脸色变得更加难看,那是一种近乎绝望的苍白。 鬼门十三针,一直没有什么出彩表现的许民灿,竟然又使出了一种失传针法。 疼,太疼了,在座的华夏医师,无一不感觉自己的脸蛋传出火辣辣的疼痛。 这些原本属于华夏的东西,华夏人丢了,却被外邦捡起。 垃圾也就算了,可这些都是无价之宝啊! 若是这些针法尚存,中医又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就连陈一手也没有自信,沈欢能够拿下这一场比试。 蜻蜓点水虽然厉害,但太少现世,其能力究竟有多厉害,谁都说不准。 但神针八法和鬼门十三针,在医书上都有记载,它们是真正的神针! “你们五个人站这边,你们三个站中间,对,就是你们三个,还有你们站……”沈欢终于开始行动了,但看样子他似乎并不是在挑选病人,更像是在将病人分类。 可在场的众位医师,没有一人看出他是按照什么方式分类的。 加上两门神针的冲击,他们已经不再对沈欢抱有希望。 等到病人排好队列,沈欢取出银针,刺入穴位,轻弹针尾后便立马拔出,“好了,下一个!” “好了,下一个!” “好了,下一个!” 沈欢每针灸一个病人,就会把刚才的话重复一遍,而那些病人也仿佛被瞬间治愈,原本无神的双目充满了活力。 “这、这是什么针法?治愈病症竟然如此神速!” 原本已经绝望的华夏医师,被神奇的蜻蜓点水重新燃起了希望。 陈一手终于等到了这一刻,起身大喊道:“这是蜻蜓点水!” 许民灿愣住了,出云玄白愣住了,他们根本没想到,在掌握神针绝技的情况下,沈欢竟然还能后来居上,并且使用出毫不弱于两大神针的绝技。 裁判们全都被蜻蜓点水所震撼,忘记了宣布这场比试的赢家,或者说,沉浸在蜻蜓点水中的他们,已经忘了自己正在主持一场比试。 沈欢治疗好五位病人以后,并没有停下,而是走到了另一队面前,“听我的口令进行呼吸,好,开始呼……” 在他动手的刹那,之前看出出云玄白针灸手法的那名中医,再次发出惊呼,“烧山火?!” “透天凉、阴阳隐……子午刺!” “神针八法!哈哈,是神针八法!” 见沈欢同样使出了神针八法,出云玄白手中的银针脱手掉在了地上。 他只是掌握了神针八法,但沈欢却是将神针八法运用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一捻一转,一提一插,都不是他所能比拟。 “鬼封、鬼宫、鬼窟……平顶、中通、下沉,是、是鬼门十三针!” 待到沈欢走到第三队列开始施展针法时,所有的华夏中医都站了起来。 神针八法,鬼门十三针! 它们没有失传,这两门神针依旧属于中医,依旧属于华夏! 这时忽然有人意识到,在接受鬼门十三针治疗的队伍之后,还排着一队人,“不对,还有一队人,也就会说……沈欢还会使用其他针法!” 在众人的期待之下,沈欢终于走到了最后的队列前。 看到他所展现出的新针法以后,整个场内忽然陷入了一片寂静。 之前气得拍案而起的老者,声音几近颤抖道:“不死不灭,万寿无疆!传说竟然是真的……有此奇遇,不枉此生!” 第157章人类的瑰宝 疯了,在场的华夏中医全都疯了。 不死不灭,万寿无疆! 如果老者没有说错,他们也没有听错的话,沈欢现在使用的针法,就是曾经被所有中医一致否定的绝世神针——轩辕不死针! 之所以否定它的存在,是因为医书上描写的太夸张了,其效就如老者所说,不死不灭,万寿无疆! 除此之外,轩辕不死真的手法也太过匪夷所思,甚至有些根本就不像是针灸手法。 现在沈欢使用了出来,虽然不如医书上记载的那么神奇,但病人快速的好转,已经足以证明这一针法的神奇。 “呼……终于完了。”沈欢在医治好最后一个病人,直接坐在了地上,整个人看上去非常累,大汗淋漓,身上的药王长袍已经被浸透了大半。 停止针灸后,众人也从震撼中走了出来。 “沈欢!沈欢!” 随着一人的呐喊,在场的所有中医都呐喊起了沈欢的名字。 之前的一切质疑全都消失一空,沈欢代表不了华夏中医整个群体? 谁要敢再说这样的话,估计今天观看过比赛的中医,全都会暴跳如雷。 通过呐喊,三名裁判也缓缓回过了神来。 “大家请稍后,三场比试结束,我们会按照他们所表现出的实力,进行排名,结果将会在十分钟后公布。” 十分钟后公布结果? 现在在场的都可以看得出,裁判们只不过是在走过程而已。 许民灿面色阴沉的将银针扔到桌子上,二话不说,离开了比试台。 出云玄白则是完成针灸以后,才走到沈欢面前,问道:“能告诉我,你是从什么地方学习到神针八法的吗?” “神针八法本来就是华夏的东西,身为华夏人会使用这种针法很奇怪?”沈欢说着,用袖口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液。 出云玄白听到这样的回答,无奈的笑了笑。 举办这次比试,除了皇室的某种目的以外,还有这他自己的想法。 只有无敌的人才知道真正的寂寞是什么,出云玄白在来华夏之前,一直处于这样的状态。 动力来源于压力,没有压力的他,根本无法突破瓶颈,所以他才会以近乎狂妄的姿态来到华夏。 可惜,结果和预料中的,差距实在太大了。 完败,没有一丝胜算。 出云玄白深吸了口气,苦笑道:“我输了,没想到在这世上,掌握神针八法的人,不止我一个。” “在你使用神针八法时,便已经输了。”沈欢缓和的已经差不多,从地上站了起来。 楚云玄白先是一愣,接着感叹道:“是啊,在使用神针八法的时候,我便已经输了。” 这次传统医学大比,一是证明三国医术,哪家更强,二是摘夺传统医学发源地的名额。 用神针八法的出云玄白就算赢了,也只能证明当今世上,传统医学最强的国家是东瀛,而夺不走传统医学发源地的名头。 “本以为你要追上我,可能还需要十年的时间,现在看来,正好相反,恐怕就算再给我一辈子的时间,都无法追上你的脚步。”出云玄白,说着,朝沈欢深深鞠了一躬。 “经过三局综合实力的对比,此次传统医学大比的优胜者是……沈欢!” 不等宣布第二、第三,场内便响起了剧烈的欢呼声,毕竟有些赛事只有第一采油意义,剩下的排名没人会去关注。 身为本次大比的获胜者,沈欢拥有一次类似获奖感言的发言权,在裁判的邀请下,他一步一步的朝着演讲台上走去。 “这个该死的华夏人,一定会借机来羞辱我们高丽的医术!” “哼,不过是侥幸获胜罢了。” “我们高丽大国的那些名医是怎么想的,许民灿这么弱的医术,根本没资格代表我们。” 在那个年轻人的带领下,高丽国的观众席,满是议论之声。 东瀛观众席也没有好多少,只不过因为出云玄白的地位,他们将主要的火力,集中在了沈欢这个华夏中医的身上。 “我们早该想到,在华夏举办的比试,出云玄白大师,又怎么可能赢呢?” “哼,这些病人,一定和之前的那个演员一样,全都是装病。” “没错,这世界上哪有这么神奇的针法,那个沈欢的手法,就像是在表演魔术,肯定是假的!” 华夏医师中,也有懂得两国语言的存在,将两国的话翻译出来后,不少中医都愤然起身想要理论。 “我认为这次的比试是没有意义的。” 沈欢上台后的第一句话,就让整个会场安静了下来。 没有意义?这次比试的意义是何等重要,又怎么会没有意义呢! 面对众人的不解,沈欢首先对着高丽和东瀛的观众问道:“不管如何,你们必须得承认,华夏是传统医学发源地,这是不可更改的事实。” 接着他又转向了,华夏的医师群体,“但我们也得承认,现今华夏传统医学的水平,正在大幅度的下降,如果我不会神针八法,不会鬼门十三针,今天的胜利者又会是谁?。” “当然你们可以说这个假设是不成立的,因为我不仅会,而且比两位他国医师运用更好,但是……”沈欢的话锋忽然一转,“我会就能代表你们会吗?我代表不了华夏中医,其他两国选手也一样,他们代表不了国家,也代表不了任何人。” “所以,在我看来,这场比试从一开始就没意义的。”沈欢顿了一下,“如果真的想较量三国的传统医学水准,那么今天站在比试台上不应该是我们,而是处于各国医术平均线的医师们。” “那个时候,胜利的又会是哪个国家?” 差点被胜利冲昏头脑的那些医师们,全都沉默了下来。 墙内开花墙外香,说得便是中医的现状。 因为养生之道,中医的确有复苏的迹象,但那仅限于老年人,并且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 多数年轻人对中医别说喜欢,不要质疑就算不错了。 东瀛和高丽的观众们也不说话了,因为沈欢的表现和他们预想中完全不同,没有趾高气扬的炫耀,没有目空一切的自大,更多竟然是对华夏中医的自我反省。 “我支持各国传统医学的高手进行切磋交流,但目的仅限于促进传统医学的发展,而不是像江湖武者那般分个高下……”沈欢目光坚定道:“中医不属于任何国家,因为从它诞生的那刻就是为了救死扶伤。” “如果非要它属于谁,那么我只能说,中医……属于全人类!” “哗——啪啪啪——” 此话一出,无论华夏、东瀛,还是高丽的医师,全都起身鼓掌,看向沈欢的目光只有崇敬。 中医,人类的瑰宝! 第158章咱寝室来了个傻哔 传统医学大比结束了,所有人都记住了一个名字,沈欢,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 在沈欢下台以后,出云玄白走上了讲台。 “大家好,我是出云玄白,这次传统医学大比的发起人。”他叹了口气,“听完沈医师的话,我感觉很惭愧,无论是医术还是医德,都令我深深折服,恐怕在座的各位,和我是一样的感受。” 出云玄白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沈医师说的没错,传统医学从诞生的那一刻起,便已经没了国界。” “我为自己这次鲁莽的行为,向在座的所有同仁道歉。” 说到到这儿,他的话锋忽然一转,“其实传统医学不仅仅是在华夏濒临绝境,东瀛也是一样。” 这时高丽的裁判也叹了口气,“高丽所面临的情况也是如此。” “所以,我提议将传统医学大比继续下去。” 这话一出,在场的人又开始疑惑起来,难道这个东瀛名医还不死心? “还请大家不要误会,我所说的比试,是按照沈医师的理念,抽取各国处于水平线的医师进行切磋比试,每三年一次,共同促进传统医学的发展。” “这是个不错的建议。” “不过我觉得每年都在华夏举办有些不靠谱,虽然很近但我们这些老胳膊老腿可折腾不了了。” 之前针锋相对的气氛完全消失一空,所有人都是一副笑脸其乐融融。 沈欢以他的医术医德,让众人深感钦佩,出云玄白知错能改的态度,也让人深表欣慰,至于消失不见的许民灿根本就没人理会。 最终传统医学交流赛的完全确定了下来,三年一次,一年换一个地方。 对于这个结果沈欢很满意,不仅没有让华夏中医界丢脸,并且还未中医向全世界发展筑造了基石。 等观众们全都离开以后,出云玄白也前来告别,最后会场内只剩下了中医公会的几名高级成员。 “沈欢,现在你可是我们中医界的大功臣了!”为首的老者拍了拍沈欢的肩膀。 沈欢脸上并没有多少喜色,“这次虽然有收获,但终究还是在传统医学的圈子里。” 何为崛起?便是被大部分民众接受,再次使中医站在医学界顶尖的金字塔。 无论是守匾擂比,还是这一次的传统医学大比,都不过是圈内人举办的赛事,最大作用是促进中医发展,而不是被民众所接触。 中医公会的成员,相互看了一眼,纷纷叹气。 老者叹息道:“你说的这些我们也都明白,但想让中医重新恢复辉煌,绝非一日之功,还得慢慢来。” 说着,老者忽然笑了起来,“不过有你在,我看中医的崛起速度,绝对比我们这群老家伙瞎鼓捣强。” “沈医师。”这时一个年过半百的中医,忽然走到了沈欢的身旁。 处于对前辈的尊敬,沈欢连忙还礼,“前辈请讲。” “在你面前我可称不起前辈。”那中医先是笑了笑,“我是华夏名针堂的成员,有些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不等沈欢开口,一旁的陈一手便说道:“老范,我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不要说了。” 老范干笑两声,依旧把目的说了出来,“沈医师,您也知道现在中医是个什么情况,既然您懂得神针八法、轩辕不死针、鬼门十三针这些绝世针法,不知可否将手法诀窍写出来,也好让我等将这三门神针延续下去。” 见沈欢面露难色,他接着说道:“我知道,这样子可能有些不妥,但我也是为中医发展着想,希望您能认真考虑一下。” 这话看着随和,但也有带点威胁的意思。 只要沈欢拒绝,估计这伪君子的名头就会直接扣上来。 “对不起前辈,不是我不教,而是这三门针法,都需要以气御针,而现在的医师大多错过了修炼气功的最佳年龄,所以……” 道劫日过后,别说医师,就算是正统道修也需要十载才能筑基。 十年,人的一生中有几个十年? 而想要学习三门针法,筑基只不过是基础而已。 想和沈欢运用的一般出神入化,需要达到追星境界。 天眼术和炼气之术都可以传授给他人,但神农石只有一个。 等到他们学会,恐怕都已经老了。 因为天赋,一切和灵气修为有关的医术,注定不能大范围传播。 除了这些原因,还有一点令沈欢有些担心。 长生不死是道修的代名词,将这些练气之法传出以后,究竟还有多少人愿意继续行走在医师这条道路? “三门绝世神针不可,蜻蜓点水总可以了吧?” “蜻蜓点水和其他三门——” 这次不等沈欢说完,老范便冷笑开口,“什么以气御针,我看你根本就是不想将这四种针法外传而已!” “台上说得漂亮,为了振兴中医什么都能做,现在只不过是分享几门针法,就畏手畏脚,我看你根本就是一个虚伪小人罢了!” 陈一手是华夏名针堂的会长,听到自己手下说出这种话,脸色立马变得难看起来,“老范,收回你刚才的话,向沈医师道歉!” “道歉?我做不到!” “你——”陈一手气得有些说不出话来。 沈欢摆了摆手,示意两人冷静,“我想在场质疑我的,不仅仅是范医师一个人,为了避免以后误会重演,我今天就当着大家的面,证明一下我刚才所说的话。” 说着,他便取出一根银针放在了手心。 老范认为沈欢不过是在做最后的挣扎而已,以气御针,这么玄乎的事情怎么证明? “证明?怎么证——” 他讥讽的话还未出口,整个人便愣在了那里,剩下的人也全都倒吸了口冷气。 就方才老范说话的那会儿时间,那根原本贴在手心的银针,已经漂浮在了半空。 “不、不可能!他手上一定有磁铁之类的东西!”老范还是有些不服,直接抓住沈欢的手开始检查。 当他确定,银针浮动确实是以灵气驾驭后,脸上充满了绝望。 虽然众人都很惊讶,但气氛却显得很压抑。 毕竟沈欢在证明自己没说谎的同时,也代表着四门神针无法广泛流传。 看到这个情况,沈欢开口道:“还请各位放心,虽然你们无法学习到,但和我年纪相仿的年轻人却还有机会。” “并且,我手里还有一些不需用到灵气的失传针法,想必以各位的实力,很快就可以融会贯通!” 将这件事解决以后,沈欢拿出手机准备看下时间,谁知道上面是一连串的未接电话,以及几条未读短信。 “快回来啊,咱们寝室来了个傻哔,和我一起把他赶出去!” “你他妈到底跟哪呢,再不回来,哥哥可就搬出了!” “欢爷,算我求你了,快回来吧!” 无论电话还是短信,都是来源于同一个人——楚歌。 第159章我叫夏天,夏天的夏天 沈欢将苍龙摆尾、白虎捕食等不需要灵气便可以使用的针法,详细告诉众人后,便离开了中医公会。 就算没有楚歌的短信,他也会选择离开。 一致对外时无比团结,可一旦没有外敌来犯,就又会变成一盘散沙互掐。 老范说沈欢不传针法是想藏私,但他要针法,就是为了救死扶伤吗? 做个对比就知道了,当初陈一手知道无法学习蜻蜓点水后,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遗憾,同时希望沈欢能把这一绝技传承下去。 老范呢? 不仅出言伤人,还给沈欢扣高帽。 在知道沈欢没有欺骗自己,他眼神中流露出的不是遗憾,而是不甘,并且没有丝毫认错的意思。 这样的人,中医公会中绝对不止一个,毕竟无论在什么地方,总会有几颗老鼠屎。 这也是沈欢为什么和沈君兰持相同的态度,认为未来人是属于年轻人的。 不是说年轻人多么优秀,而是因为他还都是未经雕琢的璞玉,处于成长期的他们,比已经形成的自我三观的成年人,更加容易引导,以免误入歧途。 中医公会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弘扬中医,但随着人数越来越多,究竟还有几个是真正为了中医? 内忧外患,复兴中医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带着复杂的心情,沈欢回了寝室,刚到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了楚歌的怒吼,“你必须得换寝室!我也不欺负你,等欢子回来,咱们就进行投票!” 沈欢推门而入,发现楚歌嘴中的傻哔室友,竟然还是个熟人。 年轻人笑了笑,“你好,咱们又见面了。” “你也是这个寝室的?” 说真的,如果换成别人,沈欢会选择安抚政策,劝说楚歌和新室友和平共处,但是现在……还是算了吧! 和可能拥有读心术的怪物同住一个屋檐下,无论怎样都不会舒坦。 “没错。”年轻人笑了笑,“还未做自我介绍,夏天,夏天的夏,夏天的天。” “谁想知道你这傻哔叫什么,在我没发火之前快点滚!”楚歌说着,就准备踹上一脚。 沈欢站在一旁没说话,最初他对楚歌和夏天的关系判定为情敌。 但夏天为了治疗楚歌的病症,心甘情愿花费十多年的时间,显然不是情敌。 加上现在这情况,沈欢就更不搞不懂两人是什么关系了。 “欢子你回来的正好。”楚歌一把搂住沈欢的肩膀,“现在开始投票,同意让这傻哔搬出寝室的,请举手!” 王帅显然不会参合这种热闹,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玩游戏机。 楚歌见沈欢没动弹,一下子急了,“卧槽,你怎么不举手呢。” 沈欢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一脸疑惑道:“有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你们俩究竟什么关系?” “朋友!” “敌人!” 两人几乎同时开口,但说出词意却完全不同。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进行n次总结后,小心翼翼的试探道:“基友?” “去你妹的基友!” 比起楚歌急躁的样子,夏天则显得平淡许多,“小歌就这个脾气,等时间长了,你就习惯了。” “傻哔,别说得好像很了解我!” 夏天微笑着摇了摇头,“咱们从小一块长大,恐怕除了秦姐,我是最了解你的人。” “你给我闭嘴,当初要不是你,我现在会被那臭婆娘治成这样?”楚歌骂了一声,伸手就是一拳。 夏天微微侧身,躲过了攻击,笑道:“话说回来,这些年我一直都没向你要过媒人红包,你不仅没感谢过我,还到处声称从今往后和我割袍断义,真想不明白你脑袋里装得都是些什么。” 沈欢总算是有些明白了,听楚歌这话里的意思,他之所以会成为“受害者”似乎和夏天有很大的关系。 按照楚歌的性格,夏天这种行为,几乎和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没有区别了。 “有本事你就别跑!”楚歌身体素质不错,但没有经过专业训练。 面对拥有灵活身法的夏天,他废了半天劲,连衣角都没碰到。 “好了,都是朋友,没必要闹成这样。”沈欢出来打圆场。 楚歌硬声硬气的纠正道:“我楚歌没有这样的朋友!” 见他转身要出去,夏天开口道:“你去哪?” “不用你管!” “我不是想管你,就是想问问,然后再给秦姐打个电话通知一下。”夏天说着,便把手机从兜里掏了出来,当着楚歌面儿打开了通讯录。 楚歌脸色一阵变换,“算你狠!老子不出去了!” 说完,便趴会自己的床铺,用被子蒙住头当起了隐士。 夏天向沈欢打了个手势,示意出去聊。 “刚才让你见笑了。” 沈欢笑着摇了摇头,“见笑倒没有,只是挺惊讶的,没想到撮合楚歌和秦韵的人竟然是你。” “很意外吗?难道你不觉他们很般配?” 般配不般配不知道,但秦韵应该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能够治住楚歌的女人。 “对了,还没恭贺你摘得亚洲传统医学大比的牛耳。”夏天笑了笑,接着说道:“挺厉害的,三言两语就将中医提升到了人类瑰宝的高度。” 说真的,如果是被人这么说,沈欢一定会觉得对方是在夸自己,至于夏天就不一定了。 传统医学大比才刚结束,夏天就收到了消息,这样庞大的情报网,沈欢是越来越猜不透他的身份了。 “看来是说中了。”夏天顿了一下,忽然转移了话题,“医治楚歌的办法,你在药王经里找到了吗?” “暂时还没有。”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老实说,自从离开酒吧以后,我就一直在为传统医学大比做准备,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研究。” “不过你放心,只要找到,我会第一时间对楚歌进行治疗。” “不用太着急,十几年都过去了,也不差这三两天。”夏天正说着,脸色忽然严肃了起来,“闲话聊完了,我们可以谈正事了。” 沈欢愣了一下,楚歌的病情都是闲话,那正事得重要到什么地步? 第160章有必要这么神秘吗? 夏天将手肘放在走廊的围栏上,看了眼晴空,“开门见山的说,我这次来学校,主要是为了找你。” “找我?” 虽然和夏天打交道不多,但沈欢不认为对方有什么地方是用到自己的。 灵药随手就来,还有那巨大的情报网,都够不少顶端人才仰望了。 “我想让你救一个人。”夏天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关于诊金待遇和李老夫人亲自出手相同,五千万加上一个人情。” 沈欢正是缺钱的时候,不过他没有急着答应。 待遇高的同时,也代表这病不是那么好治。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可不认为自己现在的医术已经天下无敌。 “报酬等我治好了再说吧。” “那我就当你同意了。”夏天笑了笑,“咱们这就走吧。” “现在?”沈欢显然没想到夏天会这么着急。 夏天无奈的耸了耸肩,“病人现在情况危急,我们必须马上赶过去。” “你不用带任何东西,治疗所用到的工具,我们差不多都准备好了。” “和你在一起还真是让人省心呢。”沈欢感叹了一句,然后问道:“这么看的话,你说自己住我们寝室,是故意在气楚歌了?” 夏天笑着摇了摇头,“没,我的确和你们一个寝室,故意倒是真的,不过是故意把自己和小歌安排到了一个寝室,不亲自看着他,我不放心。” 沈欢表情很是怪异,憋了半天,最终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说实话,你们到底是不是基友?” “……” 和楚歌这个纨绔子弟比起来,夏天的车则要低调许多,至少从车型上看,没有楚歌那么浮夸。 见夏天朝郊区的方向开车,沈欢忍不住开始疑惑了,“治病不是应该去医院吗,你往郊区跑干嘛?” “待会儿在向你解释。”夏天说着,拿出了一个黑色眼罩,“麻烦你戴上去。” “用不用搞得这么神秘。”沈欢脸上虽然有些不乐意,但还是接过眼罩带了上去。 对普通人来说,这眼罩可能有用,但对他来说形同虚设。 等到沈欢把眼罩戴好后,夏天猛然提快了速度,直到一个山体隧道前面才减缓车速,慢慢开了进去。 隧道外面立有此路不通之类的牌子,里面也是漆黑一片。 蒙眼把人带来这种地方说是治病?不管别人信没信,反正沈欢是没信! 大概走了一半,夏天把车停了下来,不过并没有熄火,同时将手朝怀里伸去。 只要看过警匪片的都知道,他很可能是在掏枪。 沈欢在警惕的同时,又想不通夏天为什么要这样做。 先不说仇怨,就算真的想杀自己,以他的能力也没必要带到这种地方吧? 没人不怕死,沈欢也一样。 追星境道修虽然厉害,但还没到能够凌空接子弹的地步,就算是躲也不一定躲得开,更何况在这么狭小的空间内? “怎么停了?这周围的空气可不怎么好啊。”沈欢说着动作隐秘的将银针捏在了手中,如果夏天拿出的是枪械,他就在第一时间将对方制服。 夏天取东西的动作,并没停下,笑着说道:“过会儿就好。” 说话间,他想取的东西,也终于露出了真面目,是个类似遥控钥匙的小物件。 沈欢这才松了口气,看来是自己多心了。 “滴。” 沈欢摁下按键以后,正右方的墙壁上竟然出现了一个新的通道。 高科技? 新通道并不长,大概有一百米左右,到头儿以后,夏天再次将车停了下来。 然后将手从车窗伸出,摁完密码又验证了一下指纹,才把收回去。 大概过了两三秒,车身忽然开始下沉,感觉跟电梯快速下降差不多。 接着又朝前走了百来米的单行通道,视野终于开阔起来,看样子是个停车场的存在。 “到了,下车吧。”夏天在开车门的同时,不忘交代,“眼罩暂时别取,到该取的时候,我会通知你,来,把手搭在我肩膀上。” 沈欢表面平静,但随着深入,内心掀起了滔天巨浪。 因为这里的构造,基本上和电影上那些秘密基地差不多,甚至更加夸张一些。 只是经过两道门而已,他就看到了七八个手持枪械巡逻的人员。 他们的衣着很古怪,就像是将古代将士服现代化了一般,如果不是因为胸前的标志,没人会觉得这些会是华夏的士兵。 进入医疗区域以后,又走了五六分钟,夏天在一个病房前停下了脚步,周边可以闻到明显的药水味。 原本在病房门口做讨论的人员,看到他过来,立马行军礼道:“大校!” 大校? 沈欢差点没被这两个字呛死,因为上学晚一年,同届的学生大都比他小上一岁。 夏天和楚歌同龄,都是十八岁。 十八岁大校军衔?你他妈确定不是开玩笑! 夏天点了点头,算是回应,问道:“义父的情况怎么样?” 听到文化,众人皆是一脸凝重,“情况很危急,若是再找不到办法,将军恐怕会有性命之忧。” “你们都离开吧。”夏天说着指了下身边的沈欢,“如果连他也没有办法,恐怕就真的没有办法了。” 众人朝沈欢看了看,虽然疑惑,但没人去质疑夏天的说法,行完军礼就准备离去。 “等一下。”本来打算进屋的夏天,忽然停下动作,转身对准备离开的人员问道:“紫嫣呢?” “在病房里。” “还好……”夏天暗松了口气,“下去吧。” 进到病房以后,他刚准备让沈欢取下眼罩,一个女声便传了过来,“你怎么才回来!” 沈欢下意识顺着声音看了过去,又是个一个美女。 瓜子脸,丹凤眼,琼鼻柳眉,皮肤白皙,五官精致,脸上不施粉黛,梳着一个大奔头。 和之前见到的那些美女不同,女孩给人的感觉并不惊艳,但是很耐看,属于越看越漂亮的类型,尤其是眉宇间的英气,颇有些巾帼不让须眉的味道。 当然这是他见过众多美女之后的看法,按照普通人的标准,满分十分,最起码打九分。 “义父,死夏天回来了,有他照顾你,我总能出去了吧?”女孩说完,就打算开溜。 夏天伸手将她拦了下来,皱眉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就算义父同意你离开,我也不会同意。” “你凭什么管我!”女孩说着。 夏天面色阴沉,朝病床不远处的凳子指了一下,“坐在那里别动,这是军令!” “你——”女孩气得说不出话来。 “好了,别让外人看笑话。”这时躺在床上的老者忽然开了口,声如洪钟,并不像是一个生病的人。 听到这话,夏天才想起来,沈欢还在旁边,“见笑了,眼罩可以取下——” 不等他说完,病床上的老者便开口道:“对于沈医师来说,带不带眼罩都是一样的吧?” 正准备取下眼罩的沈欢,身形忽然一僵…… 第161章一点追求都没有 老者出声的同时,沈欢明显感觉有一阵寒意朝自己袭来。 夏天也随之一愣,“义父,你是说……” “没错。”老者说着,大笑了两声,“这么多年过去,没想到在临死之前,还能再见识一次天眼神通。” 本来沈欢还在怀疑老者是不是在诈自己,可一听这话就知道,人家不是在诈,而是真的知道自己的底细。 “天眼神通?”女孩也是一愣,打量了沈欢两眼,“不可能吧,根据黄字组的资料记载,历史上最年轻的药王也已经年过半百,他还没到三十岁吧?” 夏天面色有些怪异,“他只有十九岁。” “我就说嘛,怎么可能有不过三十……”女孩正说着,差点没从原地跳起来,“有没有搞错,十九岁的药王?这纪录破的也太离谱了吧!” 十九岁的药王离谱?大姐你和夏天才离谱好吗! 距离少将只有一步之遥的十八岁大校,说出来可比他这个不到二十岁的药王,要震撼得多。 夏天无奈的笑了笑,“我也没想到,除了药王门新一任掌门的身份,他还是新一代的药王。” 药王门掌门和药王完全是两个概念,一个是一方掌教,一个是传统中医的首领。 《药王经》是药王身份的象征之一,不过沈欢实在太过年轻,所以夏天只把他当成新一代药王的继承者。 但老者话中的意思,沈欢已经不仅仅是继承人那么简单,而是切切实实拥有药王级的实力。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在夏天面前他只是感觉自己像是没穿衣服,那是一种没有秘密的不安,而老者给他的,则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强到无法让人喘息。 老者似乎看出了些什么,笑道:“你不用紧张,历代药王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存在,若非数十年前,老夫被孙药王搭救过,也不会知道天眼神通的存在。” “你认识我师父?” 听到老者曾经被师父救过,沈欢心中的压力减轻不少,将脸上的眼罩取了下来。 老者还没说话,女孩就急了,“哪那么多废话,既然是药王就一定能救我义父,快点!要是治不好我就杀了你!” 说着,手里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把蝴蝶刀。 “王紫嫣!”夏天终于忍不住了。 “好了!”老者不怒自威,只是随口一句话,就让两人安静了下来,“小兄弟你觉得我这病还能治吗?” 在取下眼罩之前,沈欢已经观察过他的身体。 怎么说呢……老者身上几乎布满了男人的勋章。 除了皮表之伤以外,筋骨上的伤更加触目惊心。 从伤痕表现的程度来看,明显是老伤,用世俗人的思维,沈欢根本无法想象他是怎样撑到现在的。 不过让老者无法下床的主要原因,并不是这些老伤,而是脊柱上的枪伤。 通过天眼,可以直接看到被骨骼卡住的子弹。 即便不是医生,也应该知道脊柱的重要性。 人类本身就是一种脆弱的生物,就像陶瓷品般易碎,身为人体健康桥梁的脊柱更是如此。 子弹不是取不出来,而是没人敢取。 现在只是压迫神经,让身体不听使唤,可要是强行把子弹取出来,谁都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老者见沈欢长时间默不作声,笑道:“治不了是吗?不如这样吧,让人把子弹取出来,是死是活听天由命,我也不用躺在病床上受罪。” 夏天直接否定,“不行,如果您出了什么意外……总之就是不行!” “义父,死夏天说得没错,我们不能冒这样的险!” “这么说就着急了?”老者挑了下眉头,“如果成功了,那正好,要是没成功也正好,直接送进火葬场一把火给烧了。” “义父!” 这话一出来,夏天和王紫嫣又开始急了。 “你们以为成功把子弹取出来就没事了?”这时沈欢忽然开了口。 夏天眉头一皱,“你想说,义父并不是枪伤那么简单?” “没错。”沈欢点了点头,说道:“你们比我更了解子弹的构造,前辈身上的这颗,类似铅芯弹,不过里面的金属并不完全是铅芯,还有淬炼了一些致命毒素。” “老实说,现在老将军能活着,基本上可以用奇迹来形容了。” 王紫嫣听到后,脸色瞬间转怒,骂道:“那群该死的混蛋,老娘一定要杀了他们为义父报仇!” 夏天知道王紫嫣可不是说说那么简单,以她的想要,如果不是有人拦着,恐怕早就单枪匹马的杀过去了。 眼看两人又要动手,沈欢连忙开口道:“虽然伤势严重,但也不是没办法解决。” 老者眼中闪过一丝亮光,“药王不愧是药王,听你话里的意思,是有办法救我这个老头子了?” “我只能保证您恢复到正常人的水准,能否恢复到您原本的实力……很难说。”沈欢算是默认了。 “那也不错,说吧,你要怎么做?”老者对这个结果还是比较满意的。 “按照毒素入侵的速度,就算以您的体质,恐怕也撑不过今晚,现在去化验毒药成分显然已经来不及。”沈欢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所以我必须使用一些非常手段,用气疗之法将毒素给逼出来,过程可能不会太愉快。” 老者豪爽一笑,“活了这么久,什么痛苦没经历过,只要能把我治好,有什么手段尽管使上!” “有您这句话就成。”沈欢说着,话锋忽然一转,“不过在治疗之前,我想先谈谈诊费的事情。” 夏天愣了一下,“诊费?我们之前不是谈过了?” “说实话,对于正缺钱的我来说,五千万的确不是笔小数目,尤其是那份人情,更非金银可以衡量。”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但我目前最需要的并不是这些。” 王紫嫣以为沈欢要狮子大开口,皱眉道:“喂,小子,趁火打劫也要分分地方!” “别着急,先让他把条件说出来看看。”老者饶有兴致的看着沈欢。 现在不是矫情的时候,沈欢直接开口道:“五千万和人情全都可以作废,我只需要月华草、碧血琼珍、八角紫莲叶三种灵药。” “我还以为什么贵重东西呢,原来就是些不值钱的草药,一点追求都没有。”王紫嫣的语气有些不屑,本以为沈欢要狮子大开口,没想到只提了这么简单的条件。 老者却是大笑道:“比起上一代药王,你更像是一个商人……夏天去取药吧。” 医者从商,本来就是条不归路。 再说,和归元丹、聚气散比起来,五千万算个毛线啊! 第162章这小子开挂了吧 原始社会,脆弱的人类很容易受伤,在那时就有用草药、树叶包扎伤口,拔出体内异物,压迫止血等外科疗法。 并且在周代,就已经有专门的名称——疡医。 唐朝关于外科手术的记载,更是多不胜数。 不过最广为人知的,应该是三国时期,神医华佗打算为曹操开颅治疗的故事。 所以手术究竟姓西还是姓中,并不好说。 祛邪以救本,祛腐不伤新,祛邪不伤正。 “如果撑不住,马上告诉我,不要硬撑知道吗?” 老者笑了笑,“身为病人,自然要配合医生。” 现在毒素只是在脊柱周边蔓延,并没有渗入道骨头中。 灵气无形,比任何手术器械都要精密。 在逼毒的过程中,沈欢时刻关心着老者的表情变化,只要有一丝不妥,他就会立马停止。 老者和关二爷颇为相似,脸上不仅没有任何痛苦,竟然还和沈欢聊起了天。 不过因为正在手术当中,沈欢并没有理会他,即便有灵气这种神器,也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手术刀!” 毒素虽然被逼了回来,但伤口附近的血肉已经腐化,必须剔除。 一旁的王紫嫣没有移步,直接把手里的蝴蝶刀扔给了沈欢,“用这个,我已经有酒精灯消过毒了。” “忍一忍。”沈欢说着,猛然下刀,迅捷准确,几乎只是一个呼吸的时间,腐肉便被扔进了盘子里。 他的动作没有丝毫停留,直接金玉膏涂抹在了伤口处,并贴上八角紫莲叶,最后才是包扎。 这一次沈欢所使用的技巧并不华丽,但额头上却布满了汗液。 一是因为伤势的严重程度,二是因为老者的身份。 如果老者出事,别人先不说,那个叫王紫嫣的女孩,绝对会第一个冲上来把他给干掉。 武功再高,不敌菜刀。 更何况这里光是持枪的士兵就不知道有多少,真发生冲突,就算是沈欢也米有百分百的把握逃脱。 “完事了?”老者从始至终别说闷哼,就连一滴汗都没流出来。 沈欢点了点头,“外伤已经处理完,接下来就等伤口吸收药液愈合就好了。” “需要多久?” “大概一周的时间。”沈欢顿了一下,补充道:“这期间您最好不要下床。” “一周?那也不错了。”老者挑了下眉头,“之前你说想恢复到未受伤之前的状态有些困难,也就是说并非没有办法。” “话是这么说,但说实话,可能性很小。”沈欢无奈的笑道:“您之所以卧床不起,枪伤只能算是导火索,主要还是因为新伤引起旧伤复发。” 这话已经是朝好听方面说了,说难听点,老者之所以会有今天,完全是因为他自己作死。 那些旧伤虽然严重,但只要经过适当处理,就会痊愈。 从伤势来判断,老者显然是伤没好全,就开始玩命。 “别说这些没用的,我只想听你能不能治。”老者是个痛快人,显然不想听沈欢说那些拐弯抹角的话,“若是能让我痊愈再上战场,我可以再答应你一个条件。” 沈欢沉吟了一会儿,“我只能说试试。” “别谦虚,虽然你还没有达到药王巅峰的实力,但已经算是入门药王,这点小伤应该还难不倒你。” 难不倒?我他妈只是医生,不是神仙! “怎么不乐意?”老者佯装无奈的叹了口气,“那就算了,我原本还打算说,你要治好我,基地里的药材任君挑选呢。” “成交!”这下子沈欢没有丝毫犹豫了。 虽然到现在他还没弄白这里是什么地方,但从夏天两次取药的态度来看,这里肯定有个类似灵药宝库的存在。 只要搭上这条线,最起码追星境期间需要的药物算是稳了。 至于治疗老者的办法,说实话沈欢也没多少头绪。 灵气的疗效虽然夸张,但也不是万能的。 因为这些旧伤老龄化太过严重,灵气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唯一的办法似乎只有通过针灸来治愈。 又小聊了几句话,把疗程确定下来以后,沈欢便打算离开,待在这种地方,总让他感觉有些不自在。 因为已经知道天眼神通的存在,这次夏天没再让他戴眼罩。 在离开的路上,沈欢忽然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在一处训练室内,有几个士兵正在和机械玩着类似躲避球的训练。 “这是干什么的?” “少见多怪,连综合测验室都不知道。”王紫嫣拿着一副看乡巴佬的眼神。 如果不是老者要求,她才没兴趣和夏天一起恭送这位新药王离开。 沈欢没有理会,说实话,他对这个王紫嫣也没有什么好感,漂亮是漂亮,但说话太难听,连知恩图报都不懂。 倒也不是非得让她报恩,但沈欢废了这么大劲把老者治好,不说谢谢也就算了,一路上还冷嘲热讽的。 明明是个军人,却满身大小姐脾气,哪对得起她上校这个军衔。 夏天看出了沈欢的不快,先是让王紫嫣闭嘴,然后说道:“我待紫嫣向你道歉,她说话虽然难听了点,但人不坏。” 沈欢摇了摇头没说话,是人都有点脾气,如果一句话能消气,他又何必使脸色。 “这里是综合测验室,用类似躲避球的游戏,对人体各项数据进行测验,测验结束后,屏幕上会出现评分,由高到低分为s、a、b、c、d五级,既然你这么有兴趣,进去试试?”夏天是个聪明人,没有在原来的话题继续纠缠,选择回答之前的问题来转移沈欢的注意力。 “试试看。”自从筑基以后,他还没有试过身体各项能力成长到了什么地步,忍不住小声嘀咕道:“就算不是s级,也能弄个a级吧。” 刚安静没一个会儿的王紫嫣又开口了,“不得不承认,你在医术上确实有些成就,但在体质方面……别说a级,你能拿个b级标准分就算不错了。” 沈欢二话没说,直接走进了测验室。 “开始。” 随着电子音的提示,墙壁上的小洞瞬间弹射出了一枚球体。 沈欢轻松躲过以后,再次射击的球体直接变成了两个,接着同时三个、四个……最后球体几乎占据了测验室三分之一的空间。 “叮咚,测验结束,您的综合评分为s级。” 随着提示音的响起,原本打算看笑话的王紫嫣直接傻了眼,真是s级?这小子开挂了吧! 第163章生命在于运动 也不能怪王紫嫣这么惊讶,达到s级评分的人在基地内也不少,但那都是经过专业训练后的结果。 沈欢呢?根据资料显示,他只是一个未经受过任何训练的普通人,也就是说,这个s级评分,完全可以说是基础评分。 王紫嫣的天赋在基地可以算得上是佼佼者,但第一次参加测验时也不过是a级评分。 “一定是机器出故障了!” 夏天却沉默着没有说话,因为他比王紫嫣看到的东西更多。 s级评分是有不少,但有几个人能在测验完后,脸不红气不喘? 如果不是因为最高就是s级,恐怕沈欢获得的评分将更高。 “感觉怎么样?” “还挺有意思的。” “……” 夏天把沈欢送到华京大学门口后,便离开了。 “沈欢!”他刚打算走进校园,就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抬头一看,竟然是未来小舅子林逸轩。 林逸轩走过来以后,朝夏天的车看了一眼,激动道:“没错,这车我认识,是夏天的。” 沈欢不觉得有什么意外,他既然认识楚歌,认识夏天也没什么奇怪了。 “欢哥,我现在真是越来越崇拜你了。” 沈欢以为他知道了传统医学大比的事情,谦虚道:“只是一场切磋而已,没必要……” 林逸轩一脸疑惑,“什么切磋?算了不说这些,先说说你是怎么跟夏天搭上线的。” “你崇拜我是因为我认识了夏天?”沈欢表情怪异道。 林逸轩点了点头,“是啊,除了这些你还有哪里能让我崇拜吗?” “这有些什么可崇拜的。”沈欢有些无语,这个未来小舅子的套路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弄懂的。 听到这话,林逸轩表情夸张道:“大哥,他可是儒少啊!燕京万千少女最想求婚的对象,就算是我们这些纨绔子弟想说上几句话都困难。” “他向来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并且从小到大,就只和秦家小姐还有那疯子接触。”林逸轩表情有些小郁闷,“我就想不通了,他怎么会和你这样的人做朋友。” “够了啊,就算要抬高他,也没必要这么踩我吧?”沈欢没好气道:“还有,人家是万千少女的求婚对象,跟你有什么关系?这么激动,难道你喜欢男的?” 本来也就是随口一句玩笑,可说出来以后,再看看林逸轩那足以让女人嫉妒的脸蛋,沈欢觉得还真有这个可能。 “呸!”林逸轩连呸了几口唾沫,“你才喜欢男人呢!我之所以激动,是因为在我们纨绔圈子有一个传言,谁要是能学到儒少十分之一的手段,就可以在泡妞界拥有半壁江山!” “泡妞不应该是楚歌的代名词吗?” 说实话,和夏天打了几次交道,沈欢还真没看出来他在泡妞方面有什么本事。 “屁!那疯子连儒少一半的泡妞功夫都没有好吗!” 在林逸轩心里,夏天就是情圣的代名词。 拿偶像级人物和楚歌那个疯子相比,只有傻哔才会干出这样的蠢事! 沈欢见他这么认真,也忍不住开始八卦起来,“要我信你,总得把他的事迹说一下吧?” “事迹?”林逸轩愣了一下,“他好像也没什么事迹。” 沈欢差点没吐出一口老薛,尼玛没事迹,你吹个蛋啊! 林逸轩干咳两声,“之前不是说了吗,他这个人除了秦家小姐和疯子以外不接触任何人嘛,所以我这里也没多少资料。” “你说楚歌是狂少我还可以理解,夏天为什么会被称为儒少?” 楚歌行事不拘一格,狂少这个名头,算是名副其实。 但夏天可是大校级军官,怎么看都和儒雅扯不上关系。 “这个我知道。”林逸轩笑了笑,“儒少一是因为他温文儒雅的长相,二是其品德高尚,虽然和我们同龄人没多少接触,但长辈们大多都受过他的恩惠。” “不过最主要的原因是,从他七岁那年参加元宵灯会开始,每年花灯会上有关文采的比试,他都是第一。” 相比楚歌的故事,夏天的事迹就显得有些无聊了,没有一处尿点。 而且沈欢觉得,关于夏天的事情,林逸轩还没他了解的多。 至少说到现在,林逸轩都不知道夏天还有个大校的身份。 “算了不说这些,明天就是周末了,我打算回家休息两天,你是准备留在学校,还是打算和我一起回家?” 要不是他提起,沈欢都快忘了还有双休这回事儿,主要是这阵子实在太忙了。 “一起回去吧,我也很久没见过林爷爷了。” 林逸轩撇嘴道:“在我面前你还装什么装,想我姐就想我姐了呗!” 被说中心事,沈欢的脸蛋忍不住一烫,他是真的想林妙诗了。 回到林家以后,沈欢决定和以往一样,先去林老爷子那里报到一下。 谁知还没到地方,他就碰见了一个很久都没碰到过的人。 “哼!”看到沈欢后,林三叔冷哼了一声。 沈欢有样学样,“哈!” 令他意外的是,林三叔这次竟然没选择继续斗下去。 到了书房以后,林老爷子正在练字,一看沈欢进来,他便停下了动作,“你还知道回来啊!什么都别说,先给我弄点母树大红袍。” “这才几天您老就全都喝完了?”沈欢去学校之前,特地留了些大红袍供林老爷子品茗。 虽然不是太多,但以老爷子的性格,也不至于半个月就喝完啊。 不提这事儿还好,一提起来,林老爷子就生气,“他大爷的,本来我是好心让那群老小子尝尝好茶,没想到全都给我拐跑了,一丁点都没留下!” 沈欢听到这儿,算是明白了,估计是老爷子得到茶叶后,忍不住跟茶道上的老朋友炫耀,谁知道装逼不成,反被茶友们把剩下的超品大红袍给顺走了。 “您消消气,不过是一些茶叶而已,我屋里还有些存货,带会让就给您送过来。” “还是你孝顺!”林老爷子瞬间喜笑颜开,不过正说着,忽然严肃了起来,“这阵子妙诗为了公司的事儿,累得整个人都瘦了,你快过去看看吧。” 一听这话,沈欢二话没说,直接朝林妙诗的闺房赶去。 进屋时,林妙诗正在整理档案,玉手将下垂的发丝捋至耳边,配合落日的余晖,看上去极其动人。 小别胜新婚,虽然没结婚,但沈欢仍旧按耐不住激动,绕到身后搂住了佳人的柳腰。 全神贯注的林妙诗被突如其来的“袭击”吓了一跳,转脸的同时,正好撞在沈欢的嘴唇上。 “你、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可能是因为举动太过亲昵,林妙诗的身体有些僵硬。 “刚回来。”沈欢说着就想再亲一下,毕竟蜻蜓点水般的接吻,可没办法满足他。 在“唇齿相依”的冲击下,两人的呼吸都开始加重起来。 和之前一样,林妙诗又在关键时刻退却了,“我、我们还是先谈谈公司的事情吧!” 沈欢突然没由来的冒出一句话,“生命在于运动……” 林妙诗刚想说,那咱们去散散步吧,却被沈欢一句话给堵了回去,“所以咱们还是日后再说吧!” 第164章炼制聚灵散 华夏文化博大精深,不是华夏人不懂华夏语。 所以身为华夏子女中一员的林妙诗,对言藏深意的沈欢进行了明确回应。 人们一直说蛋疼蛋疼,但没哪个男人愿意真的蛋疼,因为那真的很蛋疼。 沈欢,一个经历过多次翻倍筑基的男人。 林妙诗,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 后者只用了一招撩阴腿,就让前者成为了一个拥有蛋蛋忧伤的捂裆派传人。 沈欢眼角含泪,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只能在原地跳抽搐版的机械舞。 “你、你没事吧?”林妙诗没想到自己随脚一击,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威力,瞬间慌了神。 “我没事……”沈欢撇嘴干笑,“只要你不建议守活寡就好。” 林妙诗脸蛋一红,“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要不我们去医院看看吧?” “不用,缓缓,缓缓就好了。”沈欢一边说着一边用灵气疗伤。 “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但那种事情,我……我……” 见林妙诗眼眶泛红,沈欢也顾不得疼痛连忙安慰,“你没错,只是我太着急了。” 说一个年轻人从没撸过,这是可能的,但要说这个年轻人从未幻想过某方面的事情,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沈欢相信我,这辈子我只会是你一个人的……” 沈欢佯装生气,板脸道:“你是说下辈子就成别人的咯?” “好了,不开玩笑,我会等你打开心结那天。” “谢谢。”林妙诗如释重负,长长的松了口气。 沈欢感觉蛋蛋恢复的差不多以后,便又将她搂在了怀里,“那种事情不能做,接吻总可以了吧?” 林妙诗害羞的点了点头,那羞红的脸蛋,让人恨不得狠狠的咬上两口。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筑基强化的原因,在两唇接触时,刚刚还因为兄弟受伤而垂头丧气的小沈欢,竟然再次崛起。 两人身子贴着身子,沈欢这点变化,林妙诗感觉的很清楚,身子明显的颤抖了一下。 随着两人关系越来越亲近,沈欢的脸皮也越来越厚,表情没有丝毫变化,好像那东西根本不是他的。 两人又腻歪了一会儿,才缓缓松开。 林妙诗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头发,待到脸上潮红退去以后,又变成了冷冰冰的样子,不是真的冷,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长乐那边的药田进展不错,加上致远药业的帮忙,相信我们——” 沈欢伸出食指盖在了红唇上,“公司又不是只有你一个,那些零碎的小事儿你就不用管了。” “可是——” “没有可是。”沈欢表情认真道:“如果你和我在一起,每天都过得这么累,我看过不了多久,林爷爷就不愿意让你再嫁给我了。” “我、我什么时候说要嫁给你了。”林妙诗嘴硬道:“食君之禄,担君之忧,现在你是我老板,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 沈欢耸了耸肩,佯装无奈道:“既然这样,那我只好把你解——我、我只是开玩笑,你能不能把腿给收回去?” …… 离开林妙诗的闺房后,沈欢便回到自己房间,翻阅《药王经》看看能不能找到医治楚歌的办法。 关于疯魔症的记载有很多种,但像楚歌这种在失去意识的同时,加强体质的却不多。 为了避免遗漏,沈欢没敢一目十行的查找,基本都是逐字逐句在看。 “情绪波动过大,勾动先天戾气,导致意识混淆,并在短时间内急速强化体质……”沈欢的眼睛猛然一亮,这段有关疯魔症的记载,几乎和楚歌的病症一模一样。 “气血随时而增,年龄越大,发病几率越高,患症者若无奇遇,或得当治疗,命不过二十。” 刚生出的兴奋感,一下子就流被这句话给冲淡了。 命不过二十,是活不过二十,不是说活到二十岁才会死。 楚歌现在已经十八岁,如果不及时治疗,可能会随时丧命。 “治疗方法,治疗方法……”沈欢食指顺着字迹下滑,终于找到了医治的办法。 说起来倒也简单,只需针印堂、玉枕、膻中、关元、阴交、气海、石门七穴,十日镇压,十日削弱,十日祛除,只需三旬便可复原。 不过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施针者必须拥有追星后期的实力才可做到。 如果实力未及,便强行施针,不仅病人会被戾气反噬,就连施针者也是一样。 放在之前,这对沈欢来说,可能还有些困难。 但如今他已经有了制作聚气散和归元丹的材料,晋级追星后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以前沈欢没打算在道修这条路上有太大成就,但随着遇到的怪病越来越多,以及神农石的需要,让他越发明白,尽快提升实力才是王道。 不过普通的砂锅和陶瓷品,在炼制灵品药材时,无法激发全部的药效,成品效力会大幅度下降。 沈欢也尝试过去寻找炼丹炉这种神奇的存在,但经过试验,炼丹炉本身就是种不不科学的存在。 众所周知,熬制重要之所以会选择用砂锅和陶瓷品,是因为金属材质的物品,容易与药材发生化学反应,轻者减轻药效,重者会生成对人体不利的有害物质,甚至是毒素。 在没找到神奇的炼丹炉之前,他只能用传统的器皿来熬制丹药,虽说有些浪费,但总比漫无目的的去寻找炼丹炉要强得多。 按照《药王经》上面要求的火候和顺序,沈欢将早已准备好的药材一一放入。 随着时间的推移,药汤慢慢变成浓稠的液体,等到水分完全蒸发以后,就只剩下了一堆固体。 这只是好听的说法,说难听点,和炒菜粘锅后留下的糊状物体差不多……比炭还黑。 整个过程花费了半个小时左右,由于灵药来之不易,沈欢只能皱着眉头,用药杵研磨成粉末。 说实话,变成粉状以后,卖相上好看不少,跟黑芝麻糊有点类似,勉强和聚灵散这名字有了点关系。 好吧,他只是想从心理上寻找一些安慰,实际上除了和散字有关外,剩下的基本上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 等捏着鼻子把药粉灌到胃部以后,沈欢还没来得及感应药效,脸色便猛地一变。 原本追星境初期的他,竟然不知道在何时,退化到了筑基境界! 第165章老子跟你杠上了! 灵气减少的事情出现过一次,那是在刚刚得到血玉的时候,始作俑者是苏璃。 但自从两人达成交易后,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出现过。 而且,上次只是灵气减少,这次却是境界退化,两者意义完全不同。 一时间沈欢也想不通,其中的道理,只能打开灵气罩,向苏璃求救,“狐狸精,快出来!” “怎么了?”血玉里传出了苏璃懒洋洋的声音。 “我的境界从追星退化到了筑基!” “退化?”苏璃听到沈欢的说法以后一愣,“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道修的实力却是有退化的几率,不过那是疏于修炼,或丹田破碎才可能发生的事情。 沈欢这阵子一直勤于修炼,又没受过什么伤害,退化的几率等于零。 “可我确确实实是退化到了筑基——”沈欢正说着,腹部忽然生出一股暖流,迅速蔓延全身。 根据以往的经验,这应该是聚灵散生效了。 不过紧接着,他便感觉腹如刀绞,刺痛无比。 “呃——”沈欢忍不住发出一声闷哼。 苏璃看到这情况也开始慌了,“小子,我睡觉的这段时间,你究竟做了什么!” 沈欢咬牙忍痛,“没做什么……只是用砂锅炼制了一份聚灵散。” “是聚灵散出了问题!”苏璃好像发现了问题的源头。 沈欢摇了摇头,“应该不是,境界退化是在聚灵散还未发效以前就出现的情况——呃,妈的!” 腹部的痛感越来越强烈,让他忍不住开始捶地谩骂。 就在他准备调动灵气缓解疼痛之际,苏璃连忙开口,“千万不要运转灵气!” “为什么?” 苏璃严肃道:“你现在是筑基期,却服用了追星境才能使用的丹药,身体无法承受,如果在贸然运转灵气,恐怕会被体内的两股力量给撕开!” “不对吧……”沈欢双眉紧锁,“虽然我境界退化了,但经过灵气淬炼的肉身还在,不应该出现这种情——” 话还没说完,他便感觉腹部的痛感消失一空,境界也由筑基提升到了追星境初期。 并且体内,还传出了锻骨才会出现的脆响。 “又锻骨?”苏璃看得有些失神,加上筑基以及之前晋升追星境初期时的淬炼,沈欢这已经是第三次锻骨了,这可是需要达到追星境后期才能做到的事情。 等到锻骨完成后,沈欢睁开眼睛,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身体,“我恢复了追星境初期的实力,而且还是二曜!” 追星境分为初中后三期,再细分可以分为追星九曜。 初期为三颗星曜,中期为六颗,后期为九颗。 因为之前没有聚灵散,沈欢境界一直停留在初期一颗星曜的地步,服用完聚灵散,竟然把已经退化到筑基境界的他,直接提升到了两颗星曜。 这还没兴奋多久,沈欢的脸色就又开始难看起来。 刚刚多出的第二颗星曜,竟然在呼吸之间便消失不见了! 紧接着,丹田内仅存的一颗星曜也开始暗淡起来。 听完他的话以后,苏璃的眉头也皱了起来,这种情况在道修界几乎从来没有出现过。 像沈欢这种利用丹药走捷径的人类修士,放在道劫日之前大有人在,虽然没有一步步修炼出实力的道修强大,但也不会出现境界不稳的情况。 “难道……” 苏璃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之前她推测过,所谓的道劫日,就是天道法则破灭的日子,所以人类修士才会大量减少,就连修炼的难易程度也发生巨变。 沈欢现在这种境界退化的现象,很可能也和道劫日有关。 “按照这种速度,恐怕要不了多久我就会重新退化到筑基的境界。” 苏璃面色复杂,咬牙道:“何止是退化到筑基境界,恐怕要不了几天,你就会从一名追星境道修变成一个普通人!” “先别管那么多,在炼制一份聚灵散服用下去!” 沈欢没敢耽搁,若是变成普通人,神农石以及《药王经》中的一些气疗之法,将完全失去作用。 这两样东西,是他目前最大的依赖,没了,一切的计划都要推到重来。 等到聚灵散炼制成功后,沈欢连忙服了下去,但仍旧晚了一步——他又变成了筑基境界! 他只能将刚才的痛苦,再经历一遍。 当然也不是全无好处,追星境标志性的锻骨过程,这次也没落下。 虽说锻骨是好事儿,但在现代社会,好的身手和体质,根本无法和灵气相比。 “继续炼制服用!” 就算没有苏璃的提醒,沈欢也会这么做。 因为这次没有浪费时间,服用聚灵散时,他只退化到了追星一曜的境界。 待到药效完全发挥以后,沈欢的实力达到了追星三曜。 但和之前一样,没过多久,第三颗星曜便开始暗淡起来。 “妈的,老子跟你杠上了!”沈欢怒火上头,不管三七二十一,用五个砂锅同时开始炼制聚灵散。 不是退化吗?我倒要看看,是你退的快,还是我升得快! “沈欢,你冷静点!”苏璃看出了不妥,连忙出声制止,但沈欢仿佛根本没有听到一般。 没有实体的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沈欢利用聚灵散和退化的境界硬刚。 “咔——咔啪——咔咔嚓——” 达到追星四曜后,沈欢再次经历锻骨,不等境界退化,他便又服用下了一剂聚灵散。 星曜没多也没少,难道没事儿了? 这想法刚生出来还没一会儿,第四颗星曜上的光辉便逐渐开始暗淡。 “草!” 达到追星中期后,一剂聚灵散,只能提升一颗星曜的实力,而炼制一副聚灵散的时间,和星曜消失的时间差不多。 但聚灵散在药效发挥完之前,只能服用一剂,不然身体将承受不住药力的冲击,爆体而亡。 所以,沈欢认怂了。 “掉级就掉级,等变成普通人以后,我看你还怎么掉!” 之后他没再理会境界退化的事情,专心炼制筑基冲击追星所需的练气散,以及突破追星到奔月境的聚灵散。 到时找到境界退化的原因以后,就不用再花时间炼制,只需要安安静静的吃药升级就好。 天亮后,忙碌一整晚的沈欢,举起手臂,活动了下筋骨。 现在他的丹田内空荡荡的,除了天眼中储存的灵气意外,浑身上下再也没有一丝灵气。 “退啊?怎么不继续退了?”沈欢正说着,林逸轩推门走了进来。 他刚进门就捂住了鼻子,“我靠,你这屋里什么味儿啊!” 沈欢干笑两声,要不是经过多年的熏陶,他也受不了如此厚重的中药味,“来喊我吃饭的吧?走,咱们一起过——” 正说着,脸色忽然一变,直接吐出一口鲜血。 “你、你怎么了?”林逸轩见状吓了一跳,他一个翩翩公子哥,可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 沈欢没有说话,脸色极其难看。 他本以为退化成凡人以后,就没事了。 没想到灵气完全消失后,接下来退化的,竟然是体内的精血! 必须马上服用练气散! 可惜,精血消失的速度太快了,等到沈欢反应过来为时已晚,还没来得及转身就昏倒在了地上…… 第166章玄化散 在沈欢昏迷以后,林逸轩一下子就慌了神,连忙跑去通知林老爷子。 看着沈欢苍白的脸色,林老爷子面色大变,“这件事绝对不能让妙诗知道!” “啊?”林逸轩被这句话弄得有些摸不着头脑。 林老爷子意识到自己表现的可能过于紧张了,解释道:“最近妙诗为了公司的事儿已经够操劳了,如果再知道沈欢出事,我怕她受不了打击。” “原来是这样。”林逸轩似有所悟的点了点头,“那咱们快点把沈欢送医院吧,您不知道他刚才吐了血,差点没把我吓死!” “不!”林老爷子摇了摇头,“告诉你爸,让他尽快到李家请李老夫人过来,如果老夫人不能来,就把李凤仙给带过来!” 等到林逸轩离开后,林老爷子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怒吼道:“都已经二十年了,你到底想怎样!” 林家,后院厢房…… “情况如何?”林老爷子一脸担忧的向刚刚把过脉的李凤仙问道。 “症状很奇怪,不像是患病,也不像是中毒。”李凤仙咬了咬牙,“如果找不到治疗的办法,他恐怕撑不到明天。” 林老爷子尽量让自己保持的冷静一些,“你有办法吗?” “暂时没有……”李凤仙深吸了口气,“不过还请各位放心,沈欢是我的太师叔,我绝对不会放任不管。” 林逸轩用手端着下巴,“我能问下,为什么李老夫人不来呢?她医术比你厉害,又是沈欢的师叔……” “太奶奶说,如今沈欢的医术已经不在她之下,如果沈欢醒了,却找不到医治自己的办法,那么整个华夏的名医都不会有办法。”李凤仙语气有些无奈,她来这里与其说是救沈欢,倒不如说是来协助沈欢。 林逸轩也认识到了事态的眼中,催促道:“性命攸关,你别跟我们解释了,快点救人吧!” 李凤仙点了点头,取出银针,利用针灸之法,刺激沈欢的感官,希望他能快点苏醒过来。 “咳咳!”大概半个小时以后,躺在床上的沈欢忽然开始咳嗽起来。 “醒了!” 沈欢慢慢的睁开眼睛,看到身边的人以后,昏倒前的记忆便全都回来了。 李凤仙大松了口气,但表情依旧严肃,“你现在的情况很糟糕,如果没有医治的办法,你恐怕撑不到明天。”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沈欢表情有些意外,他记得自从李凤仙和李老道碰面以后,已经很就没有回李家了。 李凤仙先是一愣,接着皱眉道:“都什么时候,你还有心情问这些。” “你是说我的身体?”沈欢淡定的笑了笑,“没事儿,就是熬夜没睡觉,加上一晚上没通风,导致脑袋缺氧而已,没你说的那么严重。” “严不严重你自己心里清楚!” 见李凤仙生气,沈欢依旧不以为然,“那你说说我得了什么病?” “我——”李凤仙被堵的说不出话,要是她能看出是什么病情,也不用把沈欢救醒再施救了。 “说不出来了吧?其实就是操劳过度而已。” 这次李凤仙没开口,一旁的林三叔却冷笑道:“你当然不是得病……接触那个灾星总要付出点代价,没直接死掉已经算好的了。” 林逸轩脑袋一根筋,听到这话,惊讶道:“三叔,你是说沈欢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姐姐——” “都给我闭嘴!”本来还算冷静的林老爷子,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老三,你给我滚出去!” “爸,这都多少年了,您为什么还要护着那个灾星?”林三叔没有退却,咬牙道:“除了我们林家人,那些接触过灾星的人哪个有好下场?” “之前您一直拿这个小瘪三举例,现在他也要被克死了,难道您还不相信吗!” “啪!” 林老爷子一巴掌打在了林三叔脸上,“你给我闭嘴!” 沈欢看到这个情况,连忙从床上走了下来,“林爷爷您消消气,我真的没事儿。” “大哥,别硬撑了,就你现在这气色,不用化妆都能演鬼片了。”林逸轩在一旁吐槽。 还别说,一根筋有一根筋的好处,刚刚林老爷子那一巴掌让所有人都静下了,就这位纨绔子弟没啥感觉。 “不相信是吧?”沈欢说着,猛地在原地跳了一下,用手摸了摸三米高的挂灯,“现在信了吧?” “卧槽!”林逸轩激动的爆了句粗口,“这么厉害,你一定练过跑酷吧?” “跑个毛线裤子!这是轻功。”尽管脸色很差,但看沈欢的精神状态好像真没什么事儿。 林老爷子等人,也安下了心,但他骗不过出身于医王世家的李凤仙。 沈欢你究竟在做什么! 李凤仙很想这么问,但沈欢拼了老命也要表现出没病的样子,一定是有原因的,她只能把疑惑压在心头。 “小欢虽然没病,但也累了,你们都出去吧。”林老爷子说着,瞪了一眼林三叔,“以后要是再让我听到你说妙诗是灾星,就给我滚出林家!” 林三叔低着头没说话,双拳紧握,表情带着明显的不服。 待到众人都离开后,林老爷子刚打算告别,就看到沈欢忽然半跪在了地上,嘴角的鲜血顺着脸蛋不停地滴落在地上。 “沈欢,你——” 沈欢擦了下嘴角的血液,“我没事。” “这样还说没事,我这就去把李凤仙喊回来。”林老爷子还没来得及转身,就被沈欢给拦了下来,“就算请她过来也没办法治好我。” “那你自己有没有办法?” 沈欢摇头道:“暂时我只知道自己可能是中了毒。” “中毒?” “没错。”沈欢点了点头,“之前我一直想不明白,对方究竟是使用了什么办法,逃过法医的眼睛,判定死者为突发性心脏病猝死,我现在明白了。” “是毒,一种强大到,在杀完人后,好像根本就没存在过的剧毒!” 林老爷子面色担忧道:“你有没有解毒的办法?” 沈欢没有回答,而是让老爷子命人去把他抽屉里的药王经取过来。 拿到药王经以后,他立马开始翻越有关毒药的记载。 没多久,他便找到自己种了什么毒,“玄化散,中毒者腹如刀绞,顷刻丧命!配制药方:未知,解毒方法:未知。” 这种强大到连《药王经》都未记载的毒药,的确让人震撼,但更令人震撼的是——从笔迹上来看,记载玄化散的人,竟然是沈欢的师父,上一代药王,孙真! 第167章隐世家族 对于自己师父的身份,沈欢心中一直有些不解。 药王,是华夏中医最强者才能拥有的称号。 孙老头儿医术虽然精湛,但和药王这样的存在并挂不上勾,只能算是世俗人眼中的神医。 但看着记载玄化散的字迹,沈欢忽然明白了。 师父原本的实力应该很强劲,不过却身中玄化散,散去了一身功力,变得和普通人无异。 没有灵气,无法以气御针,无法施展气疗,师父救治父亲完全是凭借自身庞大的经验。 如果在相同的情况下,自己的医术又将会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 以前孙真在沈欢心中,是世界上最好的老师,但现在完全可以顶上最强医师的王冠。 惊异过后,留下来的便是怒意。 师父无奈归隐,妙诗身负灾星之名,自己落得如此田地,很明显是出自于同一人之手! 无论是为妙诗正名,还是为师父血痕,我都必须把那个躲在幕后的人给揪出来! 林老爷子见沈欢表情多番变化,忍不住问道:“方法找到了吗?” “算是吧。”沈欢随口回答了一句,“林爷爷,现在已经完全可以证明,那些人的死和妙诗没有任何关系。” “您调查了这么多年,不知道有怀疑的人选吗?” 林老爷子摇了摇头,“我查了这么多年,依旧没有任何线索。” “有句话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林老爷子没有回答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想说陷害妙诗的人是小三对吧?” 沈欢愣了一下,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无奈的笑容,算是默认了。 不过他有这样的猜测,并非是带着有色眼镜的结果。 之前林三叔不在家的时候,他没有任何事,偏偏林三叔回来的时候出了事儿。 加上之前林三叔的那些表现,显然已经不能用巧合来形容了。 “唉……”林老爷子叹了口气,“起初几年我的确没调查过这些嫡系,但最近几年能查的我都查过了。” “我可以跟你保证,小三绝对是清白的。” 沈欢皱着眉头没有说话,如果不是林三儿那会是谁? 而且听老爷子话中的意思,林国栋一家子应该也在调查范围之内。 林老爷子迟疑了一会儿,开口道:“其实我有一个怀疑对象。” 沈欢有些摸不着头脑了,老爷子刚刚不是说没有任何线索吗? “只是我不大敢确定,之所以没跟你说,也是因为心有顾忌。”林老爷子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这个信任无关,每个人心里总会有些不想让人知道的小秘密,我也一样。” 看老爷子的神态语气,事情估计是涉及到了林家的一些辛秘,这个时候沉默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应该是隐世家族的人干的。” “隐世家族?”沈欢愣了一下,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 “你不知道也不奇怪。”林老爷子叹了口气,“空穴来风,未必无因,武侠小说其实并非凭空捏造。” 听完老爷子的话以后,沈欢总算是明白了什么叫隐世家族。 所谓隐世家族,就是随着热武器的出现,而逐渐退出人们视野的武林世家。 这些人拼不过火枪,但和普通人相比,实力又太过强大,为了避免失衡,以及华夏的治安考虑。 建国初期,皇族与这些江湖中的世家代表,签订了隐世条约。 隐世条约,也可以说是一场交易。 武林世家有两个选择,一是放弃武道追求,焚烧功法秘籍,从此变为普通百姓,享受特殊待遇。 二是依旧可以追求武道,但要隐居山林不现于世,每十年可派遣一名子弟加入为国家服务的特殊部门。 唯一相同的是,无论选择哪条路,在没得到国家的许可之前,任何武者都不能对平民动手,违令者,斩! 前者经过数十年的流逝,如今已经和普通人无异,从商的从商,从政的从政。 其中有不少,已经变成了和林家一般的庞然大物。 后者,便是林老爷子口中的隐世家族。 按照条约来看,隐世家族对世俗应该没有任何影响力,再夸张点,基本上可以说是两个世界的人。 沈欢想不通,林妙诗被陷害成灾星,和这些家族有什么联系。 林老爷子接下来的一席话,总算解开了他心中的疑惑。 谁都年轻过,轻狂过,林老爷子也一样,而且因为锦衣玉食,他跟现代的一些纨绔子弟基本上没什么区别。 因为争抢啪友,年轻时的林老爷子,和一个同龄人发生了冲突。 两人都是年轻气盛,加上好像都有些背景,说话一个比一个冲,最后发展到大打出手的地步。 起初只是单打独斗,但那小子颇有几分本事,把老爷子耍的团团转,还好护院家丁们来得及时,情况才有所好转。 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那年轻人虽然厉害,但最终还是被人海战术压制。 年轻人被绑住以后,老爷子先是一顿胖揍,然后把人挂到门口,臭鸡蛋烂蔬果乱扔一通这才解气。 又过了一阵子,林老爷子忽然收到消息,那年轻人竟然是一个隐世家族的子弟。 因为隐世条约,那家族没有直接进行报仇,而是放下了一句狠话,“总有一天,你们会后悔的。” 当时林家也没把这话当回事儿,毕竟隐世家族在世俗根本就没什么影响力。 时过境迁,如今的隐世家族已经完全在世人的视线当中消失,就在林老爷子快把事情忘干净的时候,一系列针对林妙诗的事件便出现了。 从古至今,医武不分家,那些隐世家族自然也存在这用毒高手,加上十年来毫无所获,所以他才会觉得这些事是隐世家族动的手脚。 “我觉得可能性不大。”沈欢顿了一下,接着道:“如果是报复,他大可直接用玄化散屠灭林家,何必浪费二十多年的时间,来针对妙诗一个?” 林老爷子无奈的叹了口气,“你说的我也知道,但目前来看,只有这个可能性最大。” “您也别费心了,这件事交给我处理就好。”沈欢说着,朝桌子上的练气散看了一眼,“不过在此之前,我得先把身上的毒给解了。” 送林老爷子离开以后,沈欢利用练气散和聚灵散,在一个时辰内冲击到了追星四曜的境界。 因为玄化散优先吞噬灵气的特性,沈欢暂时算是遏制了毒素的蔓延。 “夏天,把你调查林家灾星事件的所有资料发给我,顺便请你帮个小忙……” 挂掉夏天的电话后,沈欢拨通了另一个号码,等到对面接听以后,他故意猥琐的笑道:“来林家一趟,有好东西等着你。” 第168章我一定会很温柔的 李家,佛堂内。 “沈欢的事情,是不是和你有关系!”李老夫人的语气中充满了愤怒。 电话另一头的那人,阴阳怪气的笑了笑,“小师妹,你还要说多少次?人不是我动的,就不是我动的,再说了,身为新一代的药王,总不可能栽到我这药王门弃徒的手中吧?” “最好是这样,不然——” “不然怎样?”那人怪笑道:“小师妹,你似乎有些关心过头了呢,我还有事情,等有时间再聊吧。” 等到对方挂了电话以后,李老夫人对身后的中年人说道:“动用一切关系网,这件事我一定要弄清楚是谁在搞鬼!” 与此同时,林家客房内…… “我知道,第一次都会有些痛,但很快就好了。” “相信我,我一定会很温柔的。” 沈欢脸上挂着猥琐的笑容,一步步朝着墙角的人影逼去。 蜷缩在墙角的人影,满脸愤恨道:“你这个骗子,原来让我过来是为了这种事情,死心吧,我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宝贝儿,你只是太紧张了,实际上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痛,就是被蚊子叮一下而已。”面带微笑的沈欢,继续循循善诱。 人影更加愤怒了,“放屁,这事儿可是要流血的!” 沈欢依旧没有放弃,“也就一点而已,还没来大姨妈的时候多。” “既然这样,你搞自己啊!为毛非得搞我!” “咳咳……”沈欢面带微笑,解释道:“如果可以的话,我绝对不会对你下手,生理知识学过吧?这东西只有你有。” “我的第一次,绝对不会交给你这样的人。” “哎呀,不要这么害羞了,反正这也是迟早的事儿。” 人影好像被说服了,羞涩道:“那、那你进来的时候一定要温柔点,不要太猛,我怕自己受不了。” “放心,我一定会很温柔的,么么哒~” 坐在不远处的夏天终于坐不住了,“够了啊!不就是抽个血嘛,怎么到你们俩嘴里,就变了味呢!” “我俩说话怎么就变味了?我觉得很正常啊,要怪也只能怪你这傻哔思想太肮脏吧?”之前还仿若受害者的楚歌,一脸鄙夷的说道,不过这正说着,身子忽然一颤,“卧槽,尼玛说好的温柔呢!” 沈欢尴尬的咳嗽了两声,“那啥,第一次用注射器,没把握好分寸,下次,下次就稳了。” “下次?去你妹的下次!”楚歌一边接过沈欢递来的纸巾,一边谩骂,“要不是为了治病,鬼才让你抽血!” 沈欢笑了笑没说话,借着阳光看了看注射器中的血液。 “怎么样?看出什么没?”楚歌脸上挂着期待,即便是他也不愿意当个人形怪物。 虽然嘴上骂骂咧咧的,但实际上他很希望沈欢能够找到破解疯魔症的办法。 “恩,和预想中的一样,随着年龄增长,你体内的戾气,已经渗透到了血液当中。” 之前沈欢已经解释过病因,所以一听这话,楚歌的脸色便难看起来。 按照《药王经》的记载,戾气在田,为初期,戾气渗血,为中期,戾气入髓,为晚期。 无论初期和中期,都可以使用《药王经》中的针灸之法治疗,一旦到了后期,就算是神仙也无能为力。 而楚歌现在距离戾气入髓,只剩下一步之遥。 “你那本破书里不是记载有办法吗?快点开搞,我还这么年轻,可不想英年早逝。”楚歌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不能痊愈也没事儿,只要能让我在活个七八年就成,这样我就差不多可以体验完所有的异国风情。” 面对这样的朋友,沈欢无奈的笑了笑,“真是受不了你,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想这个,色字头上一把刀,小心最后死在女人的肚皮上。”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楚歌收起笑容,一脸正色道:“人要是没有梦想,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一旁的夏天,忍不住吐槽道:“拥有你这样梦想的人,那可真是够糟糕的。” “你这傻哔别在那儿装清高,你是什么人我还不清楚?”楚歌不屑道:“如果不是因为王紫嫣那个野蛮女把你看得死死的,恐怕比我还疯吧?” 夏天和王紫嫣不是义兄妹吗?怎么听楚歌这话里的意思,两人好像不只是干哥哥和干妹妹的关系。 “你闭嘴!” “我偏不闭!”楚歌说着,转而对着沈欢说道:“欢子,我告诉你,其实这傻哔,比我还早破——” 不等说完,夏天便一个箭步冲上来,捂住了他的嘴巴,“别听他瞎说……咱们现在应该先谈正事儿。” “你他妈想闷死我啊!你那点儿破事儿我还不愿意说呢!”楚歌稍稍缓了口气,对着沈欢问道:“你找我来,就是为了确定我的疯魔症到了什么程度?” “恩。”沈欢点了点头,看着注射器里的血液,忍不住笑道:“我之前还很担心,不过现在放心了。” “也是,中期比晚期好——”楚歌也准备感叹两句,谁知道沈欢一句话差点没把他憋死,“我很担心你还没到戾气渗血的地步,现在放心了,要是初期,这血我可就用不到了。 “不是,我说……听你这话里的意思,是巴不得我早点死啊?”楚歌一脸蛋疼道:“你喊我来,到底是不是为了治病!” 沈欢耿直的摇了摇头,“这次叫你过来,不是为了治病啊。” “那你让我过来搞毛线!” “呃……之前太专注,忘了跟你说。”沈欢把回到林家后的遭遇告诉了楚歌和夏天两人。 “我进来时就发现你脸色不对,以为你只是纵欲过度而已,没想到是中了奇毒。” 沈欢头顶黑线,没好气道:“你以为所有人都跟你一样啊。” 楚歌没在扯淡,疑惑道:“不过你中毒和我的血又没关系,你要它干嘛?” 这次没等沈欢开口,夏天便已经明白了,“你是想利用戾气的特性,解除玄化散的毒性?” “没错。” 在不知道配方的情况下,玄化散几乎是无解之毒。 孙真用了大半辈子都没能研究出玄化散的配方,只剩下半天寿命的沈欢更不可能做到。 夏天皱眉道:“这样做是不是太危险了,若是两者没有像预想中那样相互抵消,你恐怕连半天的寿命都没有了吧?”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赌局,不敢赌的话,又何必来到这世上?况且赌输了不过是早死晚死的区别,但要赢了,我可就赚大了。”说完豪气的话以后,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再说,除了兵行险招,我已经没有别的办法。” 说完,沈欢便将含有戾气的血液,注射到自己体内。 “等一下!”血液注射到一半时,楚歌和夏天忽然开口。 沈欢面带疑惑,“怎么了?” “你什么血型?” 一听这话,沈欢后背一凉,他光顾着确定楚歌的血液中是否存在戾气,却忘了关注两人血型是否有差异。 若是血型不同,别说解毒,不死翘翘算好的了! 沈欢刚准备停止注射,腹部便猛然传出一股剧烈的疼痛,紧接着便开始向全身蔓延…… 第169章沈欢他是不是出事了?! “啊!” 沈欢感觉自己犹如被万蛇噬体,那种痛苦逼得人直想自尽来求个解脱。 楚歌和夏天发现不妙后,连忙上前将他摁住。 “欢子,安静点,你不是不想让林姐知道这事儿吗?” 安静,沈欢也想安静,可他做不到,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痛苦,一切行为已经不再他的掌控之中。 “怎么办?”对于这种事儿,楚歌没什么经验,只能向夏天求助。 夏天摇了摇头,“不知道,以现在这个情况,就算我们把他送到医院也晚了。” 楚歌提议道:“让他吃些止痛片怎么样?” “恐怕还是不行,本来他便中了毒,随便用药,可能会让事情朝更坏的方向发展。” 感觉沈欢加大了挣扎力度,楚歌又加大了一些力度,“难道咱们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他痛苦?要不把他送到你们那儿吧,地字组不是有好几个号称神医的家伙吗?” 两人在谈论些什么,沈欢一点也听不到。 现在他只有一个感觉,除了疼还是疼,整个人都好像要爆开了似得。 血液像是刚刚烧开的沸水,不停地在体内翻腾滚动。 “啊!!!” 沈欢的惨叫声越来越大,肩头处已经开始爆裂雪花,像极了奔月境才会出现的洗血,只不过这一次没有任何复原的迹象。 楚歌用手擦去脸上的血花,惊讶道:“卧槽,要不要这么夸张?那些戾气在我体内,表现得也没这么厉害啊!” 这话音还没落下,沈欢便因为无法承受痛苦,而昏死了过去。 “傻哔,我刚才的提议你到底考虑好了没有?”见夏天还不说话,楚歌气恼道:“都他妈什么时候你还顾忌那些有的没的,别忘了你家那老家伙的命还得让欢子医治呢!” 夏天咬了咬牙,违反规定就违反规定,救人要紧! 两人抬起浑身是血的沈欢,刚想出去,门口忽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沈欢?你在吗?” “卧槽!是林姐的声音。”楚歌心中一紧,“刚才欢子交代过,这事儿绝对不能让林姐知道,现在怎么办?” 夏天观察了一下房间里的地形,窗户的安保措施做的很好,基本上除了正门,根本没有其他离开的途径。 “你去把他塞床底下!” 虽然秦韵的事儿,让两人关系没有之前那么融洽,但多年来累积下的默契,让楚歌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 等到楚歌把人藏好以后,夏天这才把门打开,“林姐是你啊,找欢子有事儿?” 发现开门的人是夏天以后,林妙诗的表情有些意外,她一边朝屋里看,一边说道:“没,我刚才听到他房间里传出惨叫,就想看看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你身上这些是?” 夏天身子一僵,因为太焦急,他忘了处理身上的血迹。 “是油漆!”楚歌不知何时走到了夏天的身后,“我们三个刚刚在玩油漆大战,欢子刚才叫是因为被我泼了一身油漆。” “对了,他刚刚出去了,说是要清洗一下身子,你没有碰到吗?”楚歌说着,语气玩味道:“要不你到洗澡的地方看看吧,说不定还能来一场鸳鸯浴呢。” 他这么说只是为了让林妙诗害羞,然后离开。 但林妙诗的反应,远远出乎了他的意料,“每间客房都有独立浴室,他要洗澡没必要到外面,而且林家也没有公共浴室。” “这个……”楚歌原以为自己的演技已经够完美了,没想到还是被林妙诗看出了破绽。 “这个我们就不知道了,可能他只是找个借口出去找帮手,来找我们报仇。”夏天笑了笑,继续道:“你也知道,我和楚歌从小玩到大,自然是一国人。” 林妙诗依旧没有离去的意思,“你们两个不觉得自己表现的有些奇怪吗?好像是刻意挡在门口不让我进去。” “哪会啊!” “你是主,我们是客,又怎么敢挡你呢。” 两人嘴上说着,心里却是紧张到了极点。 “那就让开。” “这个有些不大好吧,里面挺乱的。”夏天表情有些迟疑。 楚歌忽然一拍大腿,“你该不会是担心欢子背着你玩别的女人吧?放心,我可以用人头保证,刚才这屋里就只有我们三个男的。” “让开!”林妙诗的脸色已经开始冰冷,好像又恢复到遇见沈欢之前的样子。 看到这种情况,楚歌暗地里向夏天打了个手势——打晕她? 就在他准备动手的时候,一个声音忽然传了过来,“姐?你怎么在这儿啊,我刚刚碰到欢哥,他说要去你那儿谈点事儿……” “你说沈欢去了我那里?”林妙诗皱了下眉头。 林逸轩很认真的点了点头,“是啊。” “既然沈欢不在,你来他房间干嘛?” 林逸轩有些难为情的说道:“我是来找夏天的,我也到了该交女朋友的年纪了,所以想跟他学点泡妞方法。” “我记得你以前好像很怕楚歌,见了他就像见了鬼一样,怎么这次不怕了?” 楚歌适时的开口接话,“和解,我们已经和解了!” “没错,我们已经和解了。” 林妙诗迟疑了一会儿,“既然这样,你们自便吧。” 听到这话,众人全都松了口气。 可林妙诗还没走两步,就忽然转过了身。 要不是夏天反应灵敏,恐怕她已经进到了屋子里。 “让开!沈欢在里面对不对?他出事了对不对?”林妙诗的声音有些颤抖。 以前沈欢在林家的生活基本上处于三点一线的状态,吃饭、跟老爷子聊天,接着就会去她哪里占便宜。 可是今天,沈欢早餐午饭都没去吃,也没有去找过她,而且吃饭时林老爷子等人的表现,很明显是有事情在瞒着她。 加上夏天和楚歌的反应,她已经可以确定,沈欢出事了,并且这事很可能和她有关! “咔啪——” 就在楚歌再次使用拖延战术时,房间内忽然传出一阵声响。 “我知道沈欢在里面,你们都给让开!” 楚歌和夏天知道拦不住了,只能错开身子,让出了一条通道。 欢子,不是哥们儿已经尽力了,出此下策只是迫不得已,如果你醒后知道了这件事儿,可千万不要怪我! 对自己做了一阵心理安慰以后,楚歌手呈刀形,直接朝林妙诗的脖颈砍去。 “妙诗,我在这儿呢!” 就在这时,院内竟然响起了沈欢的声音。 第170章这世界上没有诅咒 “沈欢!”看着站在院落中微笑的沈欢,林妙诗直接冲了过去,高跟鞋与大理石地板,碰撞出阵阵脆响。 沈欢见状心中兴奋不已,本想迎上去,但真正行动时,却忍不住后人退了几步,“等一下,我身上都是油漆,等洗完澡,咱们再——” 话还没说完,林妙诗便不顾一切的将他紧紧抱住,“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我、我怎么可能有事呢。”沈欢干笑着,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由于时间紧急,他破开窗户跳出去以后,就连忙绕到了院内,根本没工夫去清理身上的血迹。 “妙诗,太脏了,你……” 林妙诗没有说话,反而搂得更紧了,一刻都不想和沈欢分开。 “咳咳,那啥,咱哥几个先进屋吧!”楚歌心里很疑惑,但也没当电灯泡的习惯,把林逸轩和夏天两人给拉回了屋里。 沈欢感觉到自己胸前多了一些滚烫的泪珠,出声安慰道:“你作噩梦了吧?放心,我绝对不会出事,难道你忘了,我答应过,要陪你一辈子吗?” 林妙诗缓缓将头抬起,她脸上除了泪水以外,还沾染了一些血迹。 “对不起,把你的脸弄花了。”沈欢说着百年准备伸手替林妙诗擦去脸上的血迹。 林妙诗摇了摇头,用泪迹还未干枯的眼睛,紧紧的盯着沈欢,问道:“我脸上的这些是血,对吗?” 听到这话,沈欢的硬生生的停滞在了半空。 血和红油漆,虽然都是红色,但它们终究不同,尤其是血液独有的那股腥味。 见沈欢不说话,林妙诗继续说道:“你是不是也受到了我的诅咒?” “我说过,这世界上没有诅咒——” 林妙诗没有给他把话说完的机会,“我可以不可以当做你是在承认,自己之所以会变成这样,是和我有关系的?”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笑道:“你想多了,这些的确是血,但不是我的血,也不是其他人的血……只是一些家禽血液的混合体。” 他佯装无奈的挠了挠头,“本来我们的确准备油漆大战,但楚歌的性格你也知道,他觉得这样玩会更刺激一些,所以才……” “不相信吗?”沈欢说着,直接脱下了身上的t恤,“你看,出了血迹以外,我身上没有任何伤口。” 林妙诗带着质疑的目光,伸手朝胸口摸去。 当手指碰触胸口的刹那,沈欢身体轻微颤抖了一下,酥酥麻麻的感觉,让人充满了想要犯罪的冲动。 发现不妥后,林妙诗连忙把手收了回去,“你、你没事吧?” “没、没有,就是有点痒。” “那我就放心了……”林妙诗揉了下眼睛,又变回了冷冰冰的表情,“我不管你在学校怎么样,但回到林家一定要按时吃饭,饥一顿饱一顿,身体很容易生病。” “谢谢关心。” “我不是关心你,只是怕你这个老板生病以后,没人给我发工钱。” 真是太可爱了! 如果不是因为身上还有血迹,沈欢恨不得马上将面前的林妙诗搂住,狠狠的亲上一口。 沈欢抬眼看着天空,心中忍不住有些小得意,低声道:“是吗?我记得刚刚某人好像哭了。” “那是沙子眯了眼。” “那主动跑过来抱住我又是怎么回事儿?” “我忽然间感觉有点冷,找你取暖而已。” 沈欢将手放在嘴边轻咳了一声,“那不知道你现在还冷吗?” “不冷——都说不冷了你还抱我干嘛。” 沈欢无辜的眨了眨眼睛,“刚刚为了证明身体没受伤,我把t恤脱了,现在好冷的说。” 林妙诗刚想开口,沈欢便用自己的嘴巴堵了一下,“你冷的时候抱我,我冷的时候要是不能抱你的话,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松、松开,逸轩他们还在屋里呢。” 沈欢笑了笑,装作不以为然的说道:“我们只是取暖而已,又不怕别人看。” “我、我衣服脏了,要回去洗衣服了。” 洗衣服?说真的,相处这么久,除了洗自己的时候比较勤快以外,沈欢从来没有见过她洗衣服。 虽然明知道是借口,但沈欢还是松开了。 “晚上记得来吃饭。”林妙诗交代了一句,便匆忙的离开。 沈欢稍稍松了口气,朝房间走去,但刚一开门,就看到楚歌三人手忙脚乱的找座位。 “都是有女朋友的人了,有必要这么八卦吗?” 听到沈欢的吐槽,林逸轩缓缓地将手举了起来,“那个我还没女朋友,是不是可以八卦?” “你瞎凑什么热闹啊,我跟你姐的事儿你又不是不知道。” 林逸轩眨了眨纯真的眼睛,“那个我还真不知道,我记得你俩原来好像挺纯洁的。” “我去,你的意思是现在我和你姐就不纯洁了?” 林逸轩用食指互相打圈,“我还没满十八岁呢,你们成年人干的事儿,对我来说的确不纯洁啊。” “没你说的那么夸张,我看得出来,欢子还是个雏。”楚歌说着摇头叹息道:“我说欢子,做人就应该及时行乐,都十九岁了还没做那种事情,你不觉得丢人我都替你丢人了!” “林姐冷冰冰的,不懂风情,你想做那种事儿估计得等到结婚了。”楚歌说着颇为猥琐的笑了笑,“要不这样吧,今天我请客,请你们到天都会所玩一玩。” “好啊!”林逸轩举双手表示赞同。 夏天则是不屑的摇了摇头,完全是一副脱离尘世的高人风范。 “好了别扯淡了,咱们说正事儿吧。”沈欢摆了摆手,和楚歌聊天绝对不能聊太久,不然无论谈什么,他都能给你扯到女人的身上。 “你体内的玄什么散解了没?” “很成功,而且你的血液好像对我的身体,进行了一些改造。”沈欢说着用手指了指身体,“如果我没猜错,这些血迹应该是我的,但是我身上却没有留下任何伤痕。” “你拥有了和楚歌发狂后的自愈能力?” “没错,不过楚歌是需要发狂之后才有,我是处于正常状态就有。”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当然,自愈的速度也相对减弱了一些。” “你们说什么自愈,金刚狼吗?”林逸轩疑惑的挠了挠头。 沈欢笑了笑,“纯洁的人听不懂很正常,先去把我已经平安的事情告诉林爷爷吧。” “成!” 把林逸轩支走以后,沈欢才真正开始谈正事儿,“无论林爷爷还是夏天,都查不出凶手是谁,但我觉得凶手就在我们身边。” 楚歌用食指摸了下下巴,“因为没哪个外人会浪费二十多年的时间,特地针对一个小女孩,对吗?” “既然找不到证据,我们便用最简单的方法来把凶手找出来!” 夏天若有所悟的点了下头,“你是想用排除法?” “没错。” “那咱们的第一个目标是?” 沈欢眯了眯眼睛,“林三儿……” 第171章引蛇出洞 “林三儿?”夏天皱了下眉头,“难道你支走林逸轩,不是为了调查林国栋吗?” 楚歌也点了点头,“从逻辑上来讲,林家人中最有嫌疑的就是林国栋。” 沈欢知道两人是怎么想的,让林妙诗成为灾星的主要事件,就是林大夫妇的去世。 林妙诗的父亲死了对谁最有好处?自然是身为第二继承人的林国栋。 “如果是为了争夺家主之位,林国栋只需要害死林大伯一个人就好,根本没必要去找妙诗和她母亲的麻烦。” 楚歌摇了摇头,“虽然现代医学技术发达,可以通过孕检,判断胎儿的性别以及健康情况,但换位思考一下,既然我已经选择动手,杀一个和杀三个已经没有区别,与其让意外发生,倒不如提前斩草除根。” “你这个推理只适合用在妙诗出生以前。”沈欢也有着自己的想法,“在得知妙诗是女孩以后,他根本没必要再冒二十多年的危险,将妙诗塑造成灾星。” 夏天叹了口气,“我一直想不明白的地方是,把林妙诗变成灾星对谁有好处?” “没错,说真的,如果不是因为时间太长,我都要认为这是谁的恶作剧了。”楚歌摊了摊手,“也许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着这么无聊的人。”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任何事情都要讲究动机,而林妙诗这件事根本没有任何头绪。 针对林家的话,选择林逸轩显然要比林妙诗来的实在。 现在来看,这些事件明显是针对林妙诗一个人。 “那时候同龄人才都刚刚出生,无仇无怨也没那么大能力,林伯父和林伯母又是初恋成婚,也不可能背感情债……”楚歌不自在的扭动了下身子,“讲实话,这事儿林老头儿花那么多年时间都没解决,不是没有道理的。” 夏天也点头认同,他已经不止一次调查过这件事,其中的曲折自有体会。 沈欢沉吟了一会儿,问道:“夏天,关于我师父的资料,你们有多少?” “咱们不是在讨论林姐的事儿吗?怎么又扯到你师父身上去了?”楚歌面的不解,就算是要换个角度出发,也没必要换到两个毫不相干的事情上面啊。 沈欢干笑了两声,“对不起,我又忘了……” 当他把自己从玄化散中得到的推测说出来以后,楚歌一阵埋怨,夏天则是陷入了沉默,过了一会儿才说道:“药王向来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即便是我们也没多少资料,你别抱太大希望。” 说完,他便打了通电话。 虽然已经拥有大校级军衔,但想要提取非自身调查的资料,也要走一定的相关程序。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资料才输送到了他死的电脑上。 “来了,一起看吧。” 和夏天之前的判断一样,别说关于孙真的记载,就是历代药王的总合都没多少。 姓名:孙真。 身份:药王门第十二代掌教,第八代药王,世俗五十大族,有一半受过其恩惠,约五十年前忽然失踪,原因不明。 同门:李思思、华鹊、张仲。 药王门:传言由唐代圣手药王孙思邈所创,实情不明,地址不明。 楚歌忍不住吐槽道:“我觉得黄字组可以散伙了,这算个狗屁资料。” “我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么简单的资料……”夏天也有些无奈,“我觉得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关于孙药王的记载真的只有这么多。” “第二,以我现在的权限,还不足以拿出全部的资料,也就是说孙药王的真实背景,可能比我们想象中的要复杂的多。” 沈欢没有理会两人的讨论,指了指同门这一栏,“这个三个人的资料,你能弄到吗?” “既然写了,应该也有记载。”夏天说着便又开始电话提取资料。 这一次,只有李思思的资料比较详细,但也只是入住燕京以后,之前一片空白。 张仲则在李思思入世以前,便移居海外。 华鹊更加夸张,基本上除了名字全都不明,包括性别。 “解散吧,解散吧!”楚歌蛋疼不已,如果条件允许,他绝对会冲进黄字组,将调查药王门资料的人给海扁一顿,这他妈都是些什么东西! 夏天只能苦笑不语,黄字组一直很严谨,出现这样的情况,他也没有预料到。 沈欢脸色有些难看,现在这个情况,等于两头都被堵住。 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想要找到凶手,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其实还有一个办法。”这时楚歌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敌暗我明,在这个情况下,我觉得引蛇出洞是最好的办法。” 夏天眼睛一亮,“没错,为了让林妙诗灾星的名字坐实,对方一定会千方百计的杀死接近林妙诗的人!” “如果把我没事的事情散播出去,他一定会再次动手!”沈欢脸上终于有了一些喜色。 他之所以会中玄化散,是因为完全没有防备。 在准备充足的情况下,对方想下毒就没那么容易了,并且随时都会露出马脚。 “好,咱们就来一出引蛇出洞!” 楚歌挑了下眉头,“那林三儿我们还继续调查吗?” “当然继续,演戏就要演全套,要是被对方看出来我们是故意引他上钩就不妙了。” “那这事儿你一个人办就好了,跟我们没什么关系了吧?”楚歌说着咳嗽了两声,“你知道的,我现在没有多少时间了,所以必须要尽快享受人生。” “迟早得花柳!”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楚歌不以为然,“放心,哥哥和普通种马不同,选择的全都是品种优良的。” “对了,听说东瀛这一任的天皇好像是个漂亮到不行的女人,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唉,你们走什么,我还没说完呢!” 将种马楚和夏天送走以后,沈欢刚准备回去,一辆白色轿车忽然停在了林家门口。 这车沈欢认识,好像是李凤仙的。 第一个下车的的确是李凤仙,但接下来的几个人,沈欢一个都不认识。 三个人有老有少,身上穿着不同颜色的医者长袍,胸口都绣有标志,款型和药王门的掌教长袍很相似。 李凤仙看到门口的沈欢,明显愣了一下,“太师叔,这三位是……” 不等她介绍,其中一个身穿黑袍的年轻人,便开了口,“你就是沈欢?” 其言语间,充满了敌意。 第172章沈氏独家五谷神茶 因为对方语气不好,沈欢皱了下眉头,“没错……我们应该不认识吧?” 年轻人好似没有听到他的询问一般,“你有什么资格说中医是世界的?还是说你以为战胜了两个蛮夷废物,便以为自己的医术当世无双?”” “你是不是有病?” 沈欢得罪过他也就算了,但两人屁事儿没有。 第一次见面就用这种天是老大,我是老二的语调质问,除了有病,沈欢还真找不出其他原因了。 “我身体健康得很!”年轻人正说着,身形忽然一滞,怒喝道:“你敢骂我!” 身穿赤袍的中年人,以及身穿黄袍的老人,没有上前来阻拦的意思,在旁静悄悄的看戏。 沈欢没有继续理会年轻人,对着李凤仙问道:“他们是什么人?” “这位是毒宗少宗主,唐恨天。”李凤仙刚准备介绍其他两人,沈欢便哈哈大笑起来,“糖很甜?他一定还有个兄弟叫糖不苦。” “找死!”唐恨天冷哼一声,将袖袍朝沈欢这边挥了一下,可以隐约看到些许漂浮在空中的粉末。 先是口角鄙夷,现在说不过就直接动手下毒,真当自己好欺负? “阿嚏!”沈欢假装打了个喷嚏,然后用手捏了两下鼻子,“看来自己是感冒了。” “哼,中毒了都不知道,凭你也想当——哎呦!”唐恨天正说着,忽然开始在自己身上抓来抓去,甚是狼狈。 沈欢走到李凤仙身旁,笑道:“还未请教这两位前辈是哪门哪派的?” 黄袍老者抚了下胡须,“仙针派掌教,甄礼海。” 赤袍中年还算礼貌,微微拱手道:“天香阁阁主,蔡鹏。” 单说毒宗沈欢恐怕想不起来,但要加上仙针派和天香阁,他就知道了。 这三个门派和药王门一样,都是医道门派,再加上一个蝴蝶谷并称医道盟。 武道有七大宗六大派,医道也一样,不过前者用够武侠小说的渲染,加大了其知名度。 后者则刻意隐藏,低调行事,随着中医没落后,越发没有名气。 如今别说普通人,就算中医公会恐怕都没几个知道他们的存在。 若非《药王经》中有对医道盟的记载,就连沈欢也不一定会知道。 毒宗,不止是运用以毒攻毒那么简单,除了用毒以外,疡医之术也是五大派中最强的,并且擅治阴病,鬼门十三针便源于此派。 因为一个讲究正统医术,一个手法冷门怪癖,所以药王门和毒宗的关系并不怎么友好。 仙针派就如名字一般,主修针灸之术,神针八法便是其祖师所创。 现在中医界至少有一半的针法,是来源于仙针派。 至于天香阁……说句玩笑话,沈欢当初看到的时候,还以为是某个古代青楼的名字。 了解后才知道,这一派擅长食补,所以才会取这样的名字。 没到场的蝴蝶谷,就算《药王经》中也没记载多少,只点明此派子弟皆为女子。 现世伤寒、脾胃、滋阴、寒凉、温补、温病、火神这七大中医学术流派,基本上都是受五大派入世弟子的影响而诞生的。 说真的,在得知三人身份以后,沈欢心里还真有那么点小压力。 不过身为药王门的新一代掌门人,也没必要忌讳几人。 明面上讲四人地位相同,实际上从各派创立之初到现在,一直都是以药王门为首。 “不知道两位来找我有什么事儿?” 这是唐恨天正好把毒解了,听到沈欢忽略自己,又不乐意了,“你将本少宗主置于何地!” “对不起啊唐侄儿,叔父一时疏忽把你给忘了。”沈欢面带歉意,表情那叫一个真切。 唐恨天面色难看到了极点,本来又想施毒,但想到沈欢方才的手段,只能咬牙道:“谁是你侄儿。” 沈欢疑惑的眨了眨眼睛,“我们仨都是掌教门主,你只是待定继承人,叫侄儿有错吗?” “太师叔,您算错了。”本以为李凤仙是顾全大局说好话,谁知道她一句话差点没把唐恨天给气死,“您是药王门的第十三代掌教,按辈分,唐师兄应属孙辈。” “原来是孙子啊!”沈欢恍然大悟,拍了下唐恨天的肩膀,“对不起啊,孙子。” “啊!!!”无论言语还是毒术,唐恨天都不是沈欢的对手,只能气得在原地跺脚。 这时甄礼海忽然开口道:“沈掌门,身为主人,让我们这些客人站在门口聊天,恐怕有些不妥吧?” 沈欢耸了耸肩,拿出手机给林老爷子打了个电话,借客厅一用。 可能是一顿不挨皮痒痒,唐恨天坐下以后,又开始找茬了,“连杯茶都不上,这就是药王门的待客之——” 他的话还没说完,李凤仙便带人端着茶具走了进来。 “孙子,你刚刚说什么?” “你——”唐恨天气得有些说不出话来,“你我不是同门,自然以年龄相交!” “我觉得这句话不错。”甄礼海竟然在两人做口舌之争的时候开了口。 他能不开口吗?都六十多岁的人了,真要按李凤仙的说法,他也得喊沈欢一声叔叔。 蔡鹏好像不善言语,众人说话时,他只顾着品茗。 茶香刚一入口,他的身子便颤抖了一下,“敢问沈掌门,你这是什么茶?” “大红袍。”沈欢随口道。 唐恨天仿佛又找到了机会,冷笑道:“原来只是普通的武夷岩茶,我当是什么好茶叶。” 蔡鹏颇为认真的摇了摇头,“不像是普通的武夷岩茶。” “原来是假货!”唐恨天忍不住大笑起来。 甄礼海也喝了口茶,明显愣了一下,但没有再开口。 “唐少宗主误会了,这茶味明显是分属乌龙茶的武夷岩茶,但其香醇就连母树大红袍都无法比拟,所以我才会有此一问。” 比母树大红袍还好喝? 唐恨天也想尝一口,但想到刚才的举动,还是放下了茶杯,“比母树大红袍好喝又怎么样?物以稀为贵,再好喝也是垃圾。” 出乎预料的是,沈欢这次竟然没有反驳,反而表示出极度的认同,“我也觉得是这样。” “为了让唐少宗主满意,恐怕我得亲自去沏一壶沈氏独家五谷神茶了!” “哼,这才配得上我的身份!”唐恨天正说着,觉得有些不大对劲,“你脱裤子干嘛?” 沈欢没有回答,而是对李凤仙说道:“凤仙啊,你去把夜壶拿过来,用其他器皿我怕不方便……” 第173章你们有什么资格向我问罪? 听到这话,唐恨天总算听明白那五谷神茶是个什么东西饿了。 “你、你不知廉耻!谁要喝那种鬼东西!” 沈欢一脸不解,“唐少宗主不是说物以稀为贵吗?我这绝对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说着,放在皮带上的手,依旧没有离开。 “你厉害,我错了,这茶是真品,行了吧!” 唐恨天感觉,沈欢完全就是一个氓流,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的人,才会找这种人麻烦。 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唉,我还准备给您弄个绝版呢……您不会怪我待客不周吧?” “不会,很好很周到。”唐恨天欲哭无泪。 蔡鹏对于茶叶似乎有着一股莫名的执着,“沈掌门您还没有告诉我,这是什么茶叶呢。” “就是母树大红袍,不过是新鲜的。” 甄礼海也无法淡定了,四个人,四壶茶,四副茶具,全都是母树大红袍,还是新鲜的。 这几口下去,估计有好几万了吧? “好了各位,我也没多少时间,咱们长话短说,你们来找我什么事儿?” 也不能怪沈欢说话直,这三人一起过来,绝对不是甚好事儿。 唐恨天一上来就兴师问罪,甄礼海和蔡鹏没拦着,明显是想让小唐这个耿直boy来试试深浅。 会咬人的狗,从来都不会乱吠。 “既然沈掌门快人快语,我们也不再绕弯子。”甄礼海放下茶杯,淡然道:“此次我们三人前来,有两个目的,第一是让你将鬼门十三针和神针八法的秘籍,还给毒宗和我们仙针派。” “第二,是收回神农石和药王经,这两个药王才能拥有的物品。” 沈欢猜到这三个人不怀好意,没想到胃口竟然这么大。 表面上看是两个要求,实际上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药王经》和神农石。 看来传统医学大比,不仅让自己在世俗中医界有了名声,在医道盟也是一样。 “对不起,恐怕您这两个条件,我一个也做不到。” 消停了一会儿的唐恨天,不用人逼迫,再次主动站出来当枪,“鬼门十三针本来就是我们毒宗的针法,你未经同意便私自使用,不还也得还!” 甄礼海没说话,不过看脸上表情,那意思也一样。 沈欢将手肘放在了桌子上,用手掌拖住脸蛋,“使用鬼门十三针的不止我一个,高丽的那个医师也用了,你怎么不向他讨要?” “甄医师也别用那种眼神看我,回答一样,东瀛的出云玄白也用了神针八法,您怎么不向他去讨要呢?” 甄礼海面色一僵,“等我们处理你的事情,自然会过去说明!” “您的意思是,只要我交出两门针法的秘籍,您就会向出云玄白要,对吧?”沈欢说着,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成,您等会儿,我这就把秘籍写出来,让您带回仙针派。” “我要的是原本!” “原本?您是说药王经吗?”沈欢咧嘴笑道:“药王经乃历代药王手册,除了药王,没有任何人能够持有,您要它是想说自己才是药王吗?” 虽说随着时代推移,药王的号召力大不如从前,但药王依旧是个大帽子。 甄礼海很想戴,不过这帽子可不是想戴就能戴的,“我自然不是药王……” “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沈欢离开了桌位,走到了大堂中间,“无论是神针八法,还是鬼门十三针,全都记载在药王经中的金针歌赋。” “身为新一代药王,我不仅使用时不用征询你们的意见,就连传授他人,你们也不得过问!” 甄礼海面色阴沉道:“药王自然可以,但你还没通过药王试炼,自然没有这个资格!所以在通过试炼之前,这两样东西,必须交给医道盟来保管。” 沈欢听到这话一愣,药王试炼?这事儿他可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一旁的李凤仙,微微点了点头,告诉他甄礼海并没有在说谎。 就算是真的,沈欢也没打算把《药王经》和神农石交出去。 《药王经》乃是孙真传给他的遗物,神农石也已经认主,这两样东西他一样都不会给。 李老夫人拿着神农石的时候,不敢去讨要,现在换了我这个年轻人就立马杀了过来,真当我好欺负? “原来是这样。”沈欢笑着点了点头,“药王经我可以给你们,但神农石恐怕有些困难,因为……它已经认我为主!” 只顾着品茗的蔡鹏听到这话,手中的茶杯差点没有跌落在地,“神农石已经认主?!” 药王这个职位对于医道盟来说有重要意义,即便是上代药王指定的传承者,也需要通过药王试炼才可以担任。 而药王试炼中,最苦难的一环,就是使神农石认主。 医术达到药王级别,不一定就是药王,但被能够被神农石认主,就一定是拥有成为药王潜力的人选。 所谓的药王试炼,基本上等于,能否被神农石认主。 若是达不到这个要求,就算医术再怎么高深,也不能继承药王之位。 如今神农石已经认主,药王试炼进不进行,已经无所谓了。 甄礼海的目标就是这两大医道至宝,怎么会如此轻易的离去。 神农石得不到了,那就把《药王经》弄到手! “那你就先把药王经交给我等保管,等通过药王试炼,我们在再给你!” “不妥!”这次不等沈欢开口,蔡鹏便站了起来,“药王试炼举不举行已经没有意义,神农石一旦认主,直到主人死后,才会寻找新一代的主人,所以……” “所以你就打算让沈欢当新一代的药王吗?胡闹!”甄礼海一巴掌拍在了桌面上,“药王传承岂能如此随意,一个黄毛小儿,又怎担当得起药王大任!” 沈欢忽然大笑了起来,“甄医师,既然你有这么强的责任感,敢问当初东瀛、高丽来挑战时你在何地?” 甄礼海心中一紧,连忙道:“我、我久居深山,收到消息时大比已经结束,若老夫人在燕京必定会亲自上场!” “好,这个问题你可以说和自己没有责任,那中医受西方医学冲击没落之时,你又在哪里?”沈欢冷笑一声,“你回答不了吗?让我来告诉你!” “中医就是因为你们这些只知一己之私的人而没落的!” “若医道盟在中医危难之时挺身而出,不再闭关自守,选择弘扬国术,传承瑰宝,中医又岂会沦落到这般地位?” 沈欢横眉冷对,环视三人,“你们……有什么资格来向我问罪!” 第174章问心无愧 “你、你……放肆!”甄礼海气得直接拍案而起,“别忘了,你们药王门也是医道盟其中一员,你骂我们,就等于在骂你们药王门自己!” 沈欢脸色依旧冰冷,“没错,所以药王门传承至今,只剩下我一人,几乎等于灭门!” “欺师灭祖,欺师灭祖!”甄礼海看了李凤仙一眼,“你说这样的话,又将李老夫人置于何地?” “太奶奶入世后,便已经脱离药王门,现今李家是李家,药王门是药王门。”李凤仙不是傻子,想要拿她当枪使,可没有那么容易。 甄礼海颇感意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说道:“别以为站在道德的至高点跟我说话,老夫便无法反击,你问我怎么不传授给世俗人医术,你呢?你传授了吗!” 沈欢反问道:“我现在是华京大学中医专业的讲师,你说呢?” “当了讲师又如何?你传给他们的恐怕只是一些普通医术而已。” 沈欢笑了,“你觉得卢医四诊诀是普通医术吗?” 卢医乃是一代神医扁鹊的别称,中医学开山鼻祖,四诊之法的创始人,他所留下的歌诀是普通医术吗? “你竟然将卢医四诊诀传授给普通人,而且还是黄毛小儿,你、你……”甄礼海正说着,忽然一愣,瞬间哑口无言,脸色青红不定。 沈欢冷视对方,“没错,不仅是卢医四诊诀,接下来我还会传授炼气法门,让有天赋的学生学习气功疗法,就连你们视如珍宝的神针八法和鬼门十三针我也会传授出去!” 甄礼海低头不语,他现在已经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再说下去,恐怕就和厕所中的蛆虫差不多了。 “呵呵,说得轻巧,你当讲师还不是为了钱吗?”唐恨天似乎越挫越勇,没安静一会儿,就又出声了。 “呵呵。”沈欢学起了他的语气,“我说如果中医有一天可以再次站在医学界的顶端,我不要这分学费都可以,你相信吗?” “那是当然,讲师才有几个钱,你喝得起母树大红袍,钱自然不可能是当讲师得来的。”唐恨天收起不屑,义正言辞的质问道:“说得简单一些,你在用中医牟利对吗?” 说这话时,他表现得自信满满,似乎只要沈欢一否认,他就能拿出一大堆的证据用来讨伐。 可没想到的是,沈欢竟然痛快的承认了。 “没错,我的确在用中医牟利。” “我不认为这是一件见不得人的事儿。”沈欢耸了耸肩,接着向众人问道:“在座的各位都是出身于名门大派,敢问一下不用医术赚钱的你们,用什么来维持门派的生计?自给自足吗?” 五大派隐世之初,是有不少金银,但这么多年下来,就算金山银山也该空了,所以每过一阵子就会有人下山为门派盈利。 沈欢见众人沉默不语,语气终于不再那么冰冷,“我的确在用中医牟利,但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病人牟利!” 说出这样的话,他一点都不心虚。 什么叫牟利?谋取多余的利益! 从治病至今,除了整蛊周阳那次,沈欢从来没有主动要价。 治疗林老爷子,五千万和人情不要,只要一个承诺。 治疗夏天的义父,五千万和人情不要,只要三株灵药。 一路走来,沈欢所赚的钱,主要来源于古董、牛黄、打赌,何时以中医牟利? 龙凤合鸣市价50元一粒,万艾可市价128元一粒。 无论效果还是价格,前者都优于后者。 益寿茶,不算其他药材,单是以超品大红袍为药引,即便缩减到一个茶包只用三片茶叶的地步,也不至于一包只卖十几块,沈欢却就是这么做了。 不管商道还是医道,他全都问心无愧。 如果非得说医者不得从商,沈欢只能回骂一句傻哔,对不起,本人不接受道德绑架。 “各位全都是一方门派的代表,我也不想把话说绝,你们认为我没有担任药王的资格,可以。”沈欢看着甄礼海,“甄医师说个时间,我随时可以过去参加药王试炼!” 甄礼海眼睛一亮,“空口无凭,咱们白纸黑字写下来吧,若你没有成为药王的实力与资格,就必须把药王经和神农石还给我们医道盟。” “甄掌门,神农石一旦认主,除非主人去世,否则没有任何办法更改,你这是——” 不等蔡鹏把话说完,甄礼海便寒声道:“那就去死!路是他自己选的,怪不得别人。” 本以为这小子占据上风后,就不会再提药王试炼的事儿,没想到竟然主动找死,这可就不能怪老夫心狠了。 一直帮甄礼海说话的唐恨天,脸色也变得怪异起来,“这么做恐怕有些不妥吧。” “你们看我做什么?这是他自己选得,与我无关!” “甄医师说得没错,这条路是我自己选的,无论结果如何都不会后悔。”沈欢目不转睛的看着甄礼海,“凤仙,去拿笔墨纸砚。” 李凤仙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表情倔强的摇了摇头。 “我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情,去吧。”见李凤仙还不动弹,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还是我自己去拿吧。” 李凤仙张开双臂,拦在他身前,“不许去!” 沈欢将双手放在李凤仙的肩头,“相信我。” 两人对视良久,李凤仙将手臂缓缓放了下来,“我去帮你拿。” 待到笔墨纸砚拿来以后,甄礼海立马草拟生死契。 “签了吧。” 沈欢摇了摇头没有接笔,“这不公平。” “你后悔了?”甄礼海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后悔?没有,只是觉得不公平。”沈欢指着上面的内容,说道:“这些规则全都是对你们一方有好处的,我却半点没有,如果真打算这么来,我是不会签的。” 甄礼海迫切想要得到这两大圣物,不耐烦道:“还想要什么条件。” “第一,神农石和药王,在参加药王试炼以前,依旧放在我这里,试炼失败这两样东西才能拿走。” 反正拿到是迟早的事儿,甄礼海没有表现的太过着急,一面暴露目的,“可以。” “第二,我输了死路一条,但我要是赢了呢?” 甄礼海面带不屑,“就凭你?” “没错,就凭我!”沈欢语气玩味道:“您该不会是不敢写吧?” “不敢?笑话!说吧,你想要什么利益。” 沈欢收起了笑容,“若是我通过试炼,连同仙针派在内的四大门派,必须派遣弟子入世,进行中医授道,直至中医再次崛起!” “没问题。” 等到李凤仙重新写好契约以后,沈欢毫不犹豫的把名字签了上去…… 第175章纯属自然反应 甄礼海看着生死契,脸上满是兴奋。 药王试炼一共五关,前四关由除参加试炼者门派以外的其余四派出题,最终关为神农石认主。 沈欢拥有《药王经》,普通的关卡自然难不倒他。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甄礼海早就想好了对付沈欢的法子。 药王试炼这件事,是医道盟的大事,除了通知各大派,还要准备试炼内容,所以并没有确定具体时间,只能等通知。 三派代表离开后,李凤仙走到正在品茶的沈欢身前,“甄礼海那么说,一定想好了对你的办法。” “我知道。”沈欢阅历不多,但和甄礼海这种常年隐居深山的老古董相比,他的情商还是够用的。 李凤仙的面色更加不解,“既然知道,你为什么还答应他参加药王试炼。”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就连当初名副其实的药王孙真,也因玄化散而陨落,更何况还未完全专研透《药王经》的沈欢。 医道盟经过千年传承,根基深厚,不是常人可以比拟,虽然避世不出,但并未故步自封,实力越发强劲。 加上甄礼海刻意刁难,这场比试对沈欢来说,非常的不利。 李凤仙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还要答应。 “如果我说是为了中医的未来你相信吗?”沈欢看着天花板,无奈的叹了口气,“我说过,想让中医重新发扬光大不是一个人能够做到的,必须中医界上下团结一心。” “这次药王试炼是个很好的机会。” 李凤仙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为了中医你甘愿付出性命?” “无私奉献只是一种理念,我也有私心,当然,如果我死了能够使中医复兴,我绝对会义无反顾的去死……” 看着沈欢坚定的眼神,李凤仙有些说不出话来,这个男人远远要比她想象中高大的多。 之前她一直以为,自己是为了家族荣誉才想和沈欢成婚。 可现在,她发现自己错了。 吸引她的,恐怕正是沈欢这种高尚的人格魅力……如果,没有接下来这段话,她一定会这样认为。 “我之所以敢这么说,不是因为自己多么伟大,而是因为这件事根本不可能发生。” “……” 李凤仙离开以后,沈欢没有再去考虑药王试炼的事情,而是直接去了林妙诗那里。 这次在生死边缘游走的经历,让他明白,人生中充满了意外,珍惜眼前才是重中之重。 “你哭了?”进入闺房后,沈欢本准备和以前一样,进行偷袭伎俩,却发现坐在书桌前的林妙诗正在轻微抽泣。 听到声音后,林妙诗连忙用纸巾将眼泪擦去,装作若无其事道:“没有,只是……” “沙子眯了眼,对吗?”沈欢说着走到林妙诗身前,将其搂在了怀里,然后用嘴唇将泪水吻去。 咸咸的,又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苦味。 林妙诗没想到沈欢会做出这样的举动,稍稍有些愣神。 沈欢没有继续进行其他动作,而是问道:“妙诗,咱们认识的时间不短了吧?” 林妙诗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问,考虑了一会儿,说道:“很久了……” 三个月时间,对普通人来说,可能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但对林妙诗而言,已经很长了。 从小到大,别说恋爱,就算是朋友她都没有一个。 因为灾星的传说,她不敢接近任何人,别人也不敢接近她。 抛去心中的那份爱不谈,除去家人以外,沈欢是和她相处最久的人。 “我们……约会吧!” “什么?”林妙诗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无论男女砸喜欢人的面前都会有害羞的时候,厚脸皮的沈欢也是一样。 两人交往这么久,从来没有约会过。 上次的约会大作战?得了吧,那也算约会,根本就是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的好吗! “我们约会吧!”沈欢这次说得很大声,连屋外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 林妙诗表情显得有些慌乱,“公、公司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我、我没时间。” “如果这真是你拒绝和我约会的理由,那我决定,公司不开了。”说这句话时,沈欢表现的很认真。 林妙诗直到他说得出就做得到的性格,连忙说道:“不行!” “那就约会。” 相处了这么久,沈欢对林妙诗也算多多少少有了些了解。 你直接邀请她约会,肯定不会同意,得帮她找一个借口。 按照预想中的情况,林妙诗应该会这么答复,“为了公司考虑,我勉强陪你出去玩一次吧。” 但事实上,她的回答大大出乎了沈欢的预料,“以后……我们不要再离得这么近了。” 沈欢脸上的笑容戛然而止,“为什么?” “不为什么。”林妙诗将头转过一旁,不敢正视沈欢的眼睛。 难道她知道了自己中玄化散的事情?不对啊,就算知道了,也没必要说这种话,不应该是让自己早点找到凶手吗? “你刚刚哭就是因为准备对我说这种话吗?”沈欢伸手将林妙诗的头,慢慢的转了过来,“我记得你之前说过,这辈子都是我一个人的,现在为什么又要说这种话?” “因为……”林妙诗依旧不敢正视沈欢,深吸了口气才说道:“你顶的我很不舒服。” “咳咳!”听这话,沈欢连忙把手松开,一脸尴尬道:“那个……这个……纯属自然反应,自然反应。” 刚才两人在一起时,林妙诗表现的还算正常,现在分开了却是满面通红,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 等到小沈欢冷静地差不多,沈欢才有勇气开口,“咱们一起去约会吧?” “嗯……”林妙诗轻轻点头应了一声,声音就好像蚊哼鸣一般。 沈欢兴奋地上前拉住她的手,认真道:“我一定会让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他这儿刚说完,门口便有一个声音传了过来,“我一定会让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字句一模一样,但语气却更加浮夸。 沈欢扭头一看,竟然是楚歌那小子。 卧槽你妹妹的,这个时候你他妈来捣什么乱啊! 第176章乱开玩笑是会出人命的! 不等沈欢起身,一只玉手便拧住楚歌的耳朵,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弯。 “哎呦,疼!姐,真的疼,松、松手,我错了,快松手!” “沈欢说的话有错吗?还敢笑话人家!待会儿回去以后,把这句话跟我说一百遍再睡觉!”秦韵说着,转而看向了沈欢。 和之前不同,此时她满面微笑,直接说明了来意,“本来只是想请你吃顿饭,感谢你救了我和楚歌,没想到你却准备和林小姐一起出去。” “如果不嫌麻烦的话,咱们一起出去怎么样?”秦韵说着眼神略带埋怨的看了楚歌一眼,“我和这个家伙也很久没有出去玩过了。” 楚歌听到这话,有点不乐意了,“你能不能别睁着眼说瞎话,我们刚刚才逛过——啊!” 不等把话说完,秦韵的高跟鞋便踩在了他脚上,“你刚刚说什么,我没听清楚,能不能再说一遍?” “是、是啊!咱们也好、好就没出去过了,正、正好一起!”楚歌一边说着一边倒吸冷气,看表情都快要哭了,“姐,你、你能高抬贵脚了吗?” 秦韵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把脚给收了回去。 楚歌明明疼的不行,还非得强颜欢笑,样子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 沈欢的表情有些迟疑,向里面是投去一个询问的目光。 按照原本的计划,他和林妙诗两个人刚好,毕竟正式来讲,这算是两人的第一次正式约会。 “一起去吧。”林妙诗点头的同时,踮起脚尖在沈欢耳边小声道:“这样你就不能做坏事了。” 坏事?姐姐,我根本没这样想过好嘛! 与此同时,楚歌在一旁拼命的眨眼,就算丝毫默契没有也能看出来,他是让沈欢被答应。 快乐建立于别人的痛苦之上,沈欢对这句话深表赞同,在收到楚大少的信息后,猛地点了带你头,“那咱就一起去吧!” “草!”楚歌刚想开口大骂,但一看秦韵,连忙用手将嘴捂住,然后满眼愤恨的盯着沈欢不放。 他越是这样,沈欢心里就越开心。 秦韵对着两人问道:“对了,你们想好去什么地方了吗?” 沈欢摇了摇头,“还没,你们呢?” “因为临时改变注意,没来得及想,要不看看林小姐想去什么地方吧。”除了对待楚歌以外,秦韵对其他人总保持着笑脸。 林妙诗沉吟了一会儿,说道:“这个点了,我们先去吃饭吧。” “也行,咱们边吃边商量。” 临离开前,楚歌提议男女分配开坐车比较方便。 众人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便答应了。 谁知等到两女离开后,楚歌一下子就炸毛了,“我打了那么多眼色,你一个都没看到吗!” “看到了,所以我才会答应啊。”沈欢笑嘻嘻的说道。 “真是服了,我怎么会认识你这样的损友。”楚歌都快崩溃了,“你知不知道,从这出来以后,我都逛大半天了,好不容易有机会偷溜出去泡妞,没想到竟然被你这猪队友给破坏了。” 沈欢刚准备回答,忽然对楚歌背后说道:“秦姐,你怎么回来了!” 刚刚还骂骂咧咧的楚歌瞬间变成了笑脸,“一起出去玩多好,不能一直待在家里,什么事儿都没有女朋友重要是不是?” “哈哈——呵——咯咯咯——” 沈欢实在是憋不住了,笑起来得跟个母鸡似得。 “卧槽,这样开玩笑会出人命的你知不知道!”楚歌这才意识到,他眼中原本的老实孩子,很有可能向夏天一样,朝损友的方向发展。 四人选择吃饭的地方算不上高档,但距离燕京的几个主要景点都比较近。 女人们的感情,男人很难理解。 林妙诗和秦韵的性格都比较冷淡,虽然都是大家小姐,但从没深交过,这次可算是一见如故,两人聊着聊着,差点没把两个男伴给丢了。 楚歌像是有种化悲愤为食量的雄心壮志,一顿饭下来,半句话都没说,只有吃!吃!吃! 沈欢没有多大的口舌之欲,加上好事儿被毁,心情只能算是一般。 吃饱喝足以后,秦韵拍了下楚歌,“起来结账!” “没带钱!” “我付吧。”沈欢看得出来,这是楚歌不满自己坏他好事儿的报复手段。 吃完饭时间差不多到晚上了,一路上话都不多的楚歌忽然开口道:“去后海吧,那里夜市不错,走累了还能做摊子上吃点小吃。” 秦韵对于这个提议比较满意,转头对林妙诗问道:“林姐你觉得呢。” 见林妙诗和沈欢都表示没有异议,游玩的地点算是确定了。 不过沈欢看到,这个提议被众人一致通过以后,楚歌的嘴角微微上扬了一下。 猫腻,这事儿里面一定有猫腻! “你别说真的只是吃小吃那么简单。” “知我者,沈欢也!”楚歌嘴角翘起一丝猥琐的笑容,“后海除了小吃街,还有一条酒吧街,虽然以中式茶馆、酒肆居多,但也有那么几家店……嘿嘿嘿。” 每次和楚歌聊天,沈欢总有一种和种马交流的感觉,“你究竟是有多饥渴,别忘了秦姐还在呢!” “到时候你假装肚子痛,我在假装好心送你到医院,不就一切都解决了!”身为偷腥老手,楚歌早就做好了准备。 沈欢没好气道:“为什么是我假装肚子痛?还有我是一名中医,根本就不合适装病!” “我装病的次数太多了,那臭婆娘肯定不信,你就不同了,完全是一副居家好男人的风范,就算演技再差她也会信的。”楚歌话说的非常有条理,“你是中医怎么了?随便找几个借口,什么身上没带草药了,绣花针忘带了,一忽悠就成了。” “我——” 楚歌一板脸,“就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你都不答应,还是不是兄弟?” 这跟是不是兄弟根本就没有关系成吗! 看着楚歌那一脸,你要不答应,我就一万年不理你的表情,沈欢只能无奈答应。 进入大城市后,沈欢很少会在晚上出去,一直跟夜景没什么缘分。 后海的夜景,给了他不小的惊喜。 先有什刹海,后有燕京城。 身为什刹海一部分的后海,风景不必多说。 清风扑面,月光洒身,加上美人随身相伴好不惬意。 在湖中钓鱼的老者,待鱼上钩后,时不时的炫耀两句,气氛十分融洽。 湖边是清一色酒吧,但并没有像北三里那样给人喧闹的感觉,只有轻轻的音乐在周围环绕。 “咳咳!”当走到一家名为desirecity的酒吧附近时,楚歌忽然开始咳嗽起来。 沈欢知道,这是楚大少给自己打信号了,他刚把手放在小腹,准备上演一出肚疼大戏的时候。 不远处传来一阵蹩脚的华夏语,语气中满是嘲讽,“身为老大帝国,华夏果然是一个盛产病夫的地方!” 第177章让你见识一下真正的华夏功夫 老大帝国,表面意思是古老的大国,实际上却是指古老积弱、实力落后的旧华夏。 病夫,就算没有前面东亚二字也很容易让人理解。 这两个词可以说是对华夏最具侮辱性的词汇,任何一个华夏人听到后都会暴跳如雷。 更何况沈欢这样血气正圣的年轻人,楚歌听到这话连去酒吧嘿嘿嘿的心情都没了。 “又是哪个鬼佬在放屁,真他妈晦气!”动起脾气的楚歌,和流氓差不多,大家子弟这四个字绝对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沈欢虽然没说话,但也皱起眉头,朝出声的地方看去。 在dsirecity隔壁一家同主题酒吧门前,围了很多人。 “臭婆娘,你和林姐两个先到一旁待着,我跟欢子过去看看情况!”正在气头上的楚歌似乎恢复了男性雄风。 出奇的是,这次秦韵并没有拆他台,“下手留点分寸。” “一起去。”就在两人迈出步伐之际,林妙诗忽然伸手住了拉住了沈欢。 秦韵将手搭在林妙诗肩头,解释道:“我们待在这里,才能让他们安心。” 林妙诗没有说话,只是用那双迷人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沈欢不放。 “那就一起去吧。” 沈欢虽然还没吃药升级,但以他如今的体质,在不动用神通的情况下,就算追星境道修也拿他没有办法。 况且开口的是外国人,几乎已经和道修没了关系。 他完全有能力保护两女,不让其受到任何伤害。 “也行,咱哥俩儿联手,没人使我们的对手。” 话说到这个地步,秦韵也没再阻止,四人一起朝人群走了过去。 在人群中间,站着两个二十多岁的青年。 从外貌上来看,两人和华夏人没有太大区别。 皮肤颜色偏深棕色,头发有些微微的卷曲,眼睛略显凹陷。 从这三点判断,加上之前口出狂言,应该是南亚或东南亚那边的人。 两人脚边躺了五六个个,其中四个看穿着打扮,很有小混混的味道。 剩下还有一老一少,小的大概十七八岁,体型比较臃肿,鼻孔还在流血,眼镜被打成两半,一半还挂在耳朵上,另一半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 老的大概有六十来岁,一手扶腰一手捂着额头的大包,看上去有些迷糊。 “看什么看?不服就和小胖子一样,来挨揍!”其中一个比较矮小的异国青年面带不屑,说着还朝小胖子身上踹了一脚。 那小胖子倒也是条汉子,被打成这样愣是一句痛哼都没有,看他挣扎的样子,似乎还想站起来再跟异国青年过两招,不过看情况应该是没那个体力了,“华夏人……不是病夫!会有功夫高手,帮、帮我报仇的!” “华夏功夫?”矮小青年听后大笑了起来,“那不是你们东亚病夫构造出来的东西吗?哦,对了,花旗国曾经给过一个很中肯的评定,华夏功夫是一门哲学。” “知道哲学是什么意思吗?哈哈哈——呃,咳咳!”矮小青年正说着,一道黑影直接飞进了他嘴里,咳出来一看,竟然是一个刚拆封的套套,“是那个哎吐咧扔的,给老紫滚出来!” “就是老紫扔的,你他妈咬我啊!”楚歌学着他说起了蹩脚的华夏语,从人群中挤了出来。 “哎嘿呀!”矮小青年一边骂着,朝着楚歌脸上就是一记刺拳。 楚歌错步躲了过去,并没有趁机还击,而是后跳到一旁笑道:“原来是暹罗的朋友,萨瓦迪卡~” 对于对方躲过自己的攻击,矮小青年颇感意外,冷哼道:“哼,既然知道我来自暹罗,还敢出头,是想跟这小胖子一样躺在地上起不来?” 这时有不少人认出了矮小青年的身份,“他们两个不就是这阵子,四处挑战华夏武学的暹罗双煞吗?” “还真是……他们前两天不是还在南海之滨粤城吗,什么时候到燕京了?” “怪不得下手这么狠,原来是他们两个。” 听到有人认出自己身份,矮小青年的表情越发得意,“没错,我就是来击败你们华夏功夫哲学的暹罗拳传人。” 在普通人群中,他们两个并不出名,但这些日子,两人在华夏国术武学圈子,可谓风头正盛。 两人第一次现身是在中州嵩山少林寺,扬言要挑战华夏正宗武学,不过已经公司集团化的少林寺,无论他们怎么侮辱讽刺,并没有任何人出来应战。 天下武功出少林,武当神功世无双。 外家代表少林不敢应战,两人便前往江凌武当山,以同样的态度叫嚣挑战内家代表。 结果相同,讲究隐世无为的武当山,连理都没有理会。 就在所有武学爱好者准备看笑话的时候,两人忽然转变战略,向民间的国术武馆挑战。 一路下来,大半个华夏的国术武馆,基本上被他们挑了个遍,并且无一败绩。 这下子没人敢再看笑话了,不断有人呼吁华夏的武道高手站出来应战,但除了一些被打到满地找牙的“正宗”形意、太极传人以外,根本就没有真正的高手理会这件事。 这两个人带着暹罗拳的荣光,无情地践踏着华夏武学的尊严。 沈欢一心系于中医,根本没时间去了解武道界的事情。 带着上遍全球种族优质女性梦想的楚歌,更不会去关注。 所以听到知情人士的一轮,表情都挺惊讶。 “你们这些华夏病夫,连我的女人都打不过,还敢打着华夏功夫的名头四处招摇。”矮小青年很享受这种荣誉感,面带快意,“暹罗拳才是这世界上最强的功夫,至少近五百年来,从未有人超越。” “华夏,垃圾!”说完,还朝着围观群众竖起了中指。 “暹罗拳我知道,暹字有太阳升起的地方之意,简称日天拳,很厉害,不过嘛……”楚歌正笑着,面色忽然一冷,“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华夏功夫。” 华夏功夫的神话,早在矮小青年横扫各地国术武馆的时候就破灭了。 所以听到楚歌的话,他不仅没紧张,反而挑衅的摆了摆手,“来啊。” 楚歌制敌之策,一般就三招,插眼、锁喉、撩阴,反正能把对方撂倒就成,管他光不光明,正不正大。 矮小青年面带不屑,凭这些下三滥手段就想赢我?痴心妄——这、这不可能,自己明明摆出了抵挡的姿势,他的腿怎么可能踢中那里。 尽管有太多的不解,矮小青年也没办法思考太多,因为实在太蛋疼了,是真的蛋疼! 不等他反应过来,楚歌一把扯住衣领,朝脸上就是一顿狂扇,一边扇还一边大喊,“哇打!降猪十巴掌!” 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惊呆了——这他妈就是华夏功夫?! 第178章谁能赐我一死? 楚歌的招数确实不怎么光彩,但效果奇佳,降猪十巴掌直接把矮小青年打得分不清东南西北。 “我打啊~”打完收工以后,楚歌又是一阵李小龙的经典尖叫,不过摆的却是电影里黄飞鸿的经典姿势。 如果不是高个青年扶着,矮小青年刚才恐怕直接倒在地上。 “哎嘿呀!哎嘿呀!”被这么普通的招式打得如此狼狈,矮小青年像是发了疯一般乱叫。 楚歌和沈欢走的是一个套路,都是凭借过硬的身体素质,不过楚歌长期和小混混们动手,下手要更黑一些。 来华夏一个多月的时间,矮小青年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狼狈的情况。 要说对方是个武道宗师也就算了,输了也就输了,可他妈眼前这小子根本就不懂招式,说是乱打一通也不为过,败在这种人的手里他一点都不甘心。 “阿西吧!阿西吧!”楚歌学着他的语气和表情大叫了两声,喊完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爱慕搜骚瑞,一不小心说成高丽语了。” “我杀了你!”矮小青年又准备动手,却被身旁的高个青年拦了下来,“拉西,冷静点!” “达邦,你让开,刚刚我是大意了,这次一定打得他屁滚尿流!”拉西将高个青年一把推开,冲刺步加直拳,重新开始进攻。 楚歌对自己的身体很自信,这一次没有躲闪,选择了硬刚。 “嘭!” 双拳相对,发出一声闷响。 两人分别后退了几步,不过看步伐是楚歌占了些上风。 “好!” 围观群众看到这个情况,纷纷开始喝彩。 楚歌的痛,只有自己知道。 别看他满脸玩味,经过刚才的交手,他发现,眼前的这个暹罗人绝对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对付。 拉西虽然矮小,但是身手却很灵活,并且爆发力极为强悍,如果不是楚歌身体素质过硬,估计连两次肘击都扛不下。 想要赢这一场架,并不是什么容易事儿。 沈欢看了两眼,就没继续看下去。 对于武道他懂得不多,但也知道,打架不是光凭爆发力,耐力心态也占据着重要地位。 那个叫拉西的暹罗青年的心已经乱了,而拼耐力也绝对不是楚歌的对手。 按照这个进度打下去,楚歌获胜只是迟早的事情。 身为医者,他更比较关心伤员,尤其是那个身子骨柔弱的老人。 在经过达邦身边时,沈欢简单的点了点头。 与拉西不同,这个高个青年给他的感觉还不错。 通过天眼观察,达邦的实力应该比拉西要强不少,但看到同伴受伤,他并没有参与到战斗中,最起码这种武德值得人尊重。 而且在拉西辱骂时,他也露出了不快的表情,显然不太认同自己同伴的那些说法。 达邦点头回礼,他已经看出了沈欢的想法,解释道:“对不起,我已经打了,医生应该马上就来。” 虽然这话听起来有些前言不搭后语,但看他晃手机的意思,应该是在说,已经打了急救电话。 沈欢没再和达邦做交流,走到老人身前,问道:“大爷,感觉怎么样?” “晕……疼……”老人目光涣散,说话也有些不利索。 “您稍等一下,马上就好。”沈欢说着拿出银针,对老人进行针灸,同时用推拿手法辅助去淤。 没一会儿老人的脸色便好看不少,“谢谢,你快看看那几个小伙子,他们是为了帮我才变成这样的。” “全都是吗?” “是的。” 沈欢也是凡人,避免不了以貌取人。 除了那个小胖子以外,剩下的四个年轻人,着装很像花旗八十年代的那些小混混。 所以潜意识里觉得,是小混混和两个暹罗青年发生冲突,波及到了无辜。 经过老人解释以后,才发现事实和他想的截然相反。 老人有饭后遛弯的习惯,在经过酒吧门口时,被拉西刚从里面出来的拉西给撞倒在了地上。 达邦表现还算合理,道歉并准备把老人扶起来。 拉西却接着醉酒大骂出口,虽然说的暹罗语,但其态度恶劣,引起了四个过路小年轻的不满,上来帮忙理论。 一言不合,双方便大打出手,结果就是拉西一个人干倒四个,并且再次波及到了老人。 接下来的剧情和楚歌、沈欢来时的差不多,拉西口出狂言,全是侮辱华夏的词汇。 小胖子和楚歌一样站出来为华夏出头,结果却完全不同,不仅没挨着人家一下,反而被打个半死。 “加油!揍他,用华夏功夫揍他!加油!”小胖子的表现却出乎意料,就算在接受治疗时,依旧在关注正在打斗的楚歌二人。 除了身材体型,完全符合热血请您的形象。 沈欢忍不住打趣道:“那暹罗人下手虽然狠,怎么就把你一个人打成这样了?” “我自找的。”小胖子脸一红,“本来他把我撂倒以后没准备动手,但我心里不服,就爬起来继续干……可惜我不会功夫,太笨,只能挨揍。” 沈欢笑了笑,“不要妄自菲薄。” 他说的是实话,并不只是在安慰小胖子。 小胖子是不是武道天才沈欢不知道,但遭受这么多次打击,除了皮外伤,筋骨上的损伤还没那几个年轻人重,称为耐打王一点也不为过。 等到沈欢把人都医治差不多的时候,楚歌那边也把拉西打倒在了地上。 看他那得意的样子,大有一副“谁能吃我一屎”的感觉。 沈欢正想笑骂两句,脸上的表情忽然静止,“小心!” 刚倒下不久的拉西不知何时站了起来,捡起一块板砖,直接朝着楚歌的脑袋砸去。 “啊?”正在兴头上的楚歌,根本没有想到拉西还有站起来反击的能力,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晚了。 拉西虽然战斗力大减,但拿板砖砸脑袋,就算是楚歌也得到医院喝两壶才能出来。 沈欢顾不得太多,连忙调动天眼中的灵气,施展灵狐步冲到拉西身旁,一掌将其击飞一丈之远。 “卧槽吓死老子了!”楚歌心有余悸的看了一眼倒地不起的拉西,“还好有兄弟你,不然我就得找阎王那老小子玩斗地主了。” 沈欢很是无语,这种情况下还有心思开玩笑,楚歌也算是没心没肺的代表了,“事情已经解决,咱们走吧。” 就在两人准备离开的时候,从头到尾都没动手的达邦忽然拦在了沈欢的身前,“华夏功夫,比试!” 说这句话时,他与之前彬彬有礼的样子完全不同,双眸中充满了战意…… 第179章高手请留步 对于达邦这个举动沈欢颇感意外,摇头道:“对不起,我不会功夫。” “不,你,真正的华夏功夫。”达邦没有让步的意思,目光反而愈发坚定。 在暹罗拳年青一代,他和拉西几乎已经可以获得无敌的称号。 可无论如何,他们始终不能在师父手下走过两个回合。 “想变强吗?那就去华夏吧,在那里有可以让你们变成真正强者的人物。” 带着变强的决心和希望,他和拉西来到了华夏。 但是现实和师父所说的根本不同,一个月来的确遇到了一些身手不错的拳师,但和他们相比,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存在。 最后希望被失落冲淡,两人决定来到华夏的天都燕京,旅游放松一下,便返回暹罗。 刚才沈欢那快到极致的身法,以及无可匹敌的爆发力,让达邦心中的战火重新燃起。 “对不起,我只是一名中医,不会任何的华夏功夫,如果你想挑战正宗的华夏功夫,可以上少林武当看看,我相信你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沈欢说真,拉起林妙诗的小手便准备离开。 看着逐渐远去的背影,达邦咬了咬牙,二话不说,朝着沈欢的后脑勺就是一记直拳。 因为多番淬炼,沈欢的感知力大超常人,所以在达邦接近的瞬间,他便下意识的回身出拳。 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表情略显不快,“你干什么!” 达邦看着自己因为疼痛而发颤的右拳,眼中满是兴奋,“华夏功夫,真正的华夏国功夫!” 沈欢心中暗骂了两句,打算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谁知这次不等他转身,达邦便再次出拳,无论力量还是速度,都比之前那拳要强得多。 沈欢踏着灵狐步躲过了攻击,同时将林妙诗护在了身后,“你这是不是有病!” “比试!” “都说了,我不是武师!” 楚歌皱了下眉头,“看样子这小子是盯上你了,要不……你和他打一场算了?” 如果今天林妙诗和秦韵不在场,沈欢一定会接受这个提议,至于现在他绝对不会答应这种有煞风景的事情。 见沈欢没有应战的心思,楚歌也没再劝,而是笑嘻嘻的对达邦说道:“兄弟,你看我咋样,咱们来两——啊!疼疼疼——不动手,我绝对不动手!” 不用看就知道,他估计又是遭到了秦韵的毒手。 达邦眼中满是意外,自己做到了这种地步他都毫无反应,为什么?难道他真的不是武师? 不!他刚刚施展出来的一定是正宗的华夏功夫。 当达邦看到沈欢和林妙诗紧握的双手时,眼中闪过一丝亮光,这一次他仍旧选择进攻,但攻击的对象不是沈欢,而是林妙诗。 即便不是目标,沈欢也敏锐的感觉到了一阵拳风。 发现达邦是想攻击林妙诗以后,他一错脚步,用身体将佳人护在了怀里。 “你是不是神经病!”沈欢怒了,是真的怒了。 现在林妙诗在他心中的地位,已经和家人无异。 达邦的做法,无疑是触碰到了他的底线。 “比试!”达邦看到沈欢眼中的怒火,心中满是兴奋,对了,自己猜对了! 沈欢气得不停点头,“想比是吧,好,我和你比!” 说着,他便一拳轰了过去。 “咳咳!”达邦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就和拉西一样被击飞出去。 在普通人眼中,只看到一阵拳影,接着那个暹罗人便飞了起来。 刚才众人对沈欢的突然出现虽然意外,但并不惊讶,毕竟当时他们的关注点都在楚歌和拉西的身上,没看清沈欢是怎么出现的很正常。 可这一次,他们全都震惊不已。 和平年代到来以后,加上武林世家隐世,华夏功夫随时间推移,渐渐的消失在人们视野中。 之后国际功夫巨星李小龙的出现,以及武侠小说的广泛流传,功夫一词才逐渐回归到人们的视野当中。 但即便在华夏人看来,功夫多少有些被神话的意思,如果真的存在,也不会让暹罗拳称霸将近五百年之久。 所以刚才拉西出言嘲讽的时候,大多数人都选择了沉默。 沈欢惊艳的表现,让不少人都开始质疑自己之前的判断,华夏功夫难道真的存在? 达邦经受一击以后,并没有倒地不起,而是利索的翻身站起,样子虽然有些狼狈,但也证明他比拉西强很多。 “再来!” 达邦越挫越勇,根本不计较受了多么严重的伤。 在昏暗的灯光下,可以清楚看到,他的手指关节处全都是血,就连手肘处的衣服也被染红。 沈欢打着打着气也慢慢地消了,可这个达邦完全就是快橡皮糖,一旦粘上去就很难摆脱。 “你已经输了,不用打了。”这一次沈欢没有继续还击,而是侧身躲到了一旁。 达邦一眼微眯忍痛,咧嘴笑道:“我知道,和你比试,不是为了赢,而是变强!” “师父没有骗我和拉西,华夏功夫,高手。” 沈欢有些无语,没想到这个达邦还是一个武痴,“那你现在变强了吗?” “还没有,不过我已经触碰到了门槛,相信很快就可以突破瓶颈。”那些伤口对达邦来说,好像根本就不存在,他的眼中只有兴奋,就好像猎人看到了猎物一般。 但实际上,两人的地位却完全相反。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那你还需要几个回合才可以突破?” “我也不清楚。”达邦摇了摇头,“可能需要一百回合吧。” 沈欢是一个老好人,既然对方没有恶意,他决定把这个忙帮到底。 所以新回合一开始,他便使用了五分的力道,直接将达邦击昏了过去。 一百回合?你他妈跟我扯淡呢! 老子还在约会中,你竟然好意思说一百回合! “还请热心的朋友,帮这两位国际友人,打一下120,并且警察来的时候,顺便说明一下,我们完全是处于自卫才进行反击的。” 围观的人群中有不少人拿出了手机,在拨通急救电话的同时,还发出阵阵欢呼。 “好样的!” “华夏功夫,哈哈哈,酷爆了!” “你们简直就是我偶像!” 沈欢用纸巾擦了擦手,接着便准备拉上林妙诗的手,和楚歌两人一起离开。 可没走多久,身后便传来了一个声音,“高手请留步!” 第180章武侠中二病重度患者 沈欢从来没有把自己当做高手,刚听到这声音时,并没有回头的意思,不过回想一下又发现这声音有些耳熟,下意识的转了下身。 本来还有些蹑手蹑脚的小胖子,一见沈欢回头,脸色瞬间变得兴奋起来,“高手,你、你好!” “你……找我?”沈欢感觉有些意外,想不通这小胖子为什么跟着自己。 小胖子猛地点了点头,“我、我……你、你……” 他结巴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急得是满头大汗。 “别着急,有话慢慢说。”沈欢笑着安慰道。 小胖子听到这话,更紧张了,舌头直打架,连声都发不出来了。 楚歌看到后,拍了下沈欢肩膀,“这小子该不会是被打出癫痫,来求你医治了吧?” 沈欢摇了摇头,之前他虽然没有完全将小胖子治好,但只要休息几天就能够完全复原,而且刚才检查的时候,也没发现患有癫痫之类的病症。 “我、我……”结巴了半天,小胖子一咬牙,直接跪在了地上。 沈欢吓了一跳,古语有云,男儿膝下有黄金。 而且自华夏成立以后,跪拜之礼早已废除,除天地父母以外,不用跪拜任何人。 小胖子这礼节不是大,而是太大了! “你这是做什么?”沈欢说着就准备把小胖子给扶起来。 小胖子倔强的摇了摇头,“还请高手收我为徒!” 沈欢听到这话眼睛一亮,懂了!一定是看到自己医术高强,引起了他对中医的强烈向往。 谁说中医是迷信?谁说中医再无出头之日?谁说年轻人都对中医反感至极? 混在沙子中的珍珠,一旦发光,即便再不显眼,也会吸引人们围观,更何况中医这样的国之瑰宝。 “我从小就有一个梦想……” 看到没?因为一次偶遇,竟然勾到一个少年儿时的梦想,中医的魅力就是这么的巨大。 小胖子眼中满是炽热的光芒,“那就是成为一名仗剑天涯,斩恶除奸的侠客!” “咳咳!”沈欢差点没被这话给呛死。 妈蛋,说好的被中医吸引呢! “当身边所有人都说华夏功夫只是神话的时候,我依然没有放弃,是您让我重新看到了希望,是您证明了华夏国功夫的存在,是您——” 沈欢已经听不下去了,摆手道:“打住打住!之前我说了,自己根本不懂功夫,我的职业是一名中医,明白?” “明白,关于中医是您用来隐藏身份的事情,我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小胖子一顿,补充道:“只要您收我为徒!” “兄弟,我真不是什么武功高手。”沈欢欲哭无泪。 将他表情的精彩变化尽入眼中的楚歌,捂着肚子笑道:“没错,他不仅是高手,而且还是武当派掌门和少林寺主持的私生子。” 卧槽!这他妈算什么朋友啊! 不帮忙也就算了,还在那儿幸灾乐祸,幸灾乐祸也就算了,还整出个武当掌门和少林主持的私生子,你的生理知识是物理老师教的吧! 最令沈欢痛苦不是楚歌乱扯淡,而是小胖子在明知道不合逻辑的情况下竟然信了!竟然信了! “他在骗你,难道这都听不出来?” “不,我觉得这位朋友说的很有道理。”小胖子一脸认真的点头道:“这世间除了武当掌门和少林主持外,已经没人能创造出您这样的奇迹!” 我、我尼玛——我、我—— 沈欢被气得半句话都说不出来,看向楚歌时充满了恨意。 不过看着看着,这股恨意忽然化成无暇的爱意。 楚歌忽然感觉某处一凉,用手护在要害,紧张道:“你想干什么?” 沈欢没有理会他,无奈的叹了口气,“事到如今,我不得不将真相告诉你了。” “没错!我的确是武当、少林两派的顶尖传人!” 小胖子已经兴奋的分不清东南西北,“我就知道!” “但是——”沈欢话锋忽然一转,“在出山前我发过誓,今生只收一名弟子。” 小胖子有些失落,“那名弟子您已经收了吗?” “是的,他就是站在我身边的这位帅哥。”沈欢一边说,一边意味深长的拍了拍楚歌的肩膀。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言下之意就是——乖儿子,快叫爸爸。 楚歌这么“纯洁”的人,又怎么会听不出这话里的意思,瞬间暴跳如雷,“我他——” 没等他说出口,沈欢便点住了他的哑穴。 “看来我终究还是和武道无缘。”小胖子沮丧的站了起来,完全是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想想他对华夏功夫的痴迷程度,说不定还真可能有自杀的可能。 看到这情况,沈欢连忙开口道:“不过,你想学功夫,也不是不可以。” “难道您愿意为我破例,再收一名弟子!” 都说女人变脸比翻书还快,沈欢倒觉得这小胖子变脸比女人还要快。 就这一会儿的表情,完全可以ps一下,用来玩表情包大战了。 “凡事都要讲求规矩,没有规矩怎么能成方圆?”沈欢摆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样子,“更何况,我说出的话,从不会收回。” 眼看小胖子又要“生无可恋”,沈欢也不敢再装逼,指着楚歌说道:“不过你可以当我徒弟的徒弟。” “只要他能得到我的真传,你也就能得到我的真传!” “对啊!”小胖子兴奋的拍了下手,扑通一声,又跪在了楚歌面前,“徒弟拜见师父!” 楚歌在说不出话来,只能在原地干蹦跶。 “师公,师父这是?” 沈欢忍住笑意,尽量表现得认真,“哦,他太兴奋了,我这徒弟有个怪癖,只要一兴奋就会蹦蹦跳跳。” “原来如此。”小胖子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师父不愧是师公的子弟,行为举止皆是高手风范!” “师公和师父,还带着师奶和师娘逛街,我就不打扰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后会有期!” 小胖说完,便一蹦一跳跟个小女孩似得转身离开。 楚歌哑穴被解开以后,直接开口大骂,“欢子,卧槽李奶奶!我最多算是落井下石,你他妈完全是想让我生不如死——啊!” 不用看,光听这惨叫,就知道是秦韵又出手了,“怎么了?我觉得身为医者,欢子做得挺对,巧妙的拯救了一个武侠中二病重度患者。” “我、我——”在秦韵面前,楚歌只能一边哭着一边说好。 就在这时,刚刚离开小胖子忽然折返回来,“师公好!师奶好!师父好!师娘好!” “你怎么又回来了!”楚歌整个人都快崩溃了。 小胖子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刚才太高兴,不仅忘了要师公和师父的联系方式,就连自我介绍都没做。” “在要联系方式之前,先坐下自我介绍。”小胖子煞有其事的站在那里,“我叫牛斌,牛气冲天的牛,文武双全的斌,在学校大家一般叫我十三。” 牛斌?十三?牛十三?13……牛哔?! 卧槽,这绝对是沈欢至今听过最牛哔的名字! 第181章永远在一起 出人意料的是,在得知牛斌的姓名和外号以后,楚歌竟然一下子就从苦恼的状态中走了出来,好像还有那么一点小兴奋。 交换完联系房事后,楚歌一脸得意的看着沈欢,“我徒弟名字牛哔不?” “不就是个名字嘛,你准备炫耀到什么时候。”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在知道牛斌的名字以后,也勾让他想起了长乐的牛大宝一家子。 在沈欢家最困难的时候,是他们给予了最大帮助,这份恩情他一辈子都不会忘。 “你懂个屁!”楚歌不屑道:“知不知道有一个牛哔的名字代表着怎样的含义?” “要这名字是我的,哥哥也不拽什么西楚霸王、把酒狂歌了!” 沈欢只是有时候比较恶俗,而楚歌则是无时无刻的在恶俗。 牛斌这名字是不错,不过那只是放在别人身上,要是放在自己身上……那还是算了吧。 如果是古巨基、张根硕这些名字,沈欢可能还会考虑考虑。 牛斌的时间告一段落以后,楚歌又开始咳嗽起来。 这小子怎么还没把去酒吧嗨皮的事情给忘了啊! 沈欢虽然蛋疼,但考虑到兄弟之情,只能将手放在肚子上,演起了生病大戏,“哎呀!哎呀呀!” “你怎么了?”听到他传出痛呼,林妙诗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不仅担忧的询问,手也抓紧了几分。 沈欢不想让林妙诗担心,更不想骗她。 俗话说得好,死道友不死贫道。 在看到那眼神的刹那,他便准备把队友给卖了。 楚歌却先一步开口,“吃饭哪会儿,我就看你没吃多少东西,该不会是胃不舒服吧?” “胃病这事儿可大可小,我开车带你到医院看看!”楚歌说着,拉人就走。 可这步子刚抬起来,就被秦韵给拦下了,“欢子本身就是医生,去什么医院,咱们找个地方休息一下,让他自己给自己扎两针不就完事儿了。” 楚歌不愧是最了解秦韵的男人,说的话几乎和猜测中的一模一样。 “出来约会谁会随身带着银针啊,还是去医院吧!” 秦韵冷笑一声,“不用,我刚刚看到欢子拿出银针救人了。”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看眼神,分明是在告诉楚歌,小样儿,就你那点伎俩,姑奶奶早就看穿了! 这一瞬间,楚歌心中有种天塌了一般的感觉。 最后的希望破灭后,楚歌好像行尸走肉一般,吃饭全都靠喂,走路全都靠拉。 为了避免气氛被破坏,秦韵无奈之下只能提出兵分两路。 得到和林妙诗独处的机会后,沈欢异常兴奋,不过在大庭广众之下,最多只能拉拉小手儿。 后海小吃街的食品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种是仿膳类的官家菜,材料精细,做工讲究,店面附近的环境优美,价格自然也稍微贵一些。 第二种是民俗小吃,这个就比较容易理解了,除了燕京的特色小吃以外,还有一些地方的出名小吃。 一方土养一方人,燕京部分特色小吃的材料多为动物内脏,口味也颇为奇怪,就像豆汁一样,不是本地人一般还真接受不了。 不过这琳琅满目的小吃,看得沈欢都忍住动了口舌之欲。 两人没有边走边吃,而是将小吃打包,然后找地方开吃。 为了让林妙诗开心,沈欢特地去买了几听啤酒。 爆肚并没有想象中的那吃,味道格外的不错,不仅是沈欢,林妙诗也吃得津津有味。 “别动!” 见沈欢那么认真,林妙诗也吓了一跳,“怎么了?” 沈欢指着嘴角说道:“你脸上沾了点东西,别,千万别用舌头去舔,我用纸巾帮你擦一下就好了。” 说着,他便拿着纸巾,一点点靠近林妙诗。 就在快要碰触之际,沈欢忽然将纸巾收回,换成了自己的双唇,在亲吻的同时,还偷偷用舌头在嘴角处划动了两下。 毫无防备的林妙诗,被他亲的身子一颤,娇羞的脸蛋在霓虹灯光的映衬下显得越发红润。 如果条件允许,沈欢绝对会忍不住将其扑倒。 等到分开以后,林妙诗放下手中的啤酒,紧紧的捂着脸蛋不放,“你、你欺负我!” 沈欢喜欢她娇羞的样子,一本正经道:“都老夫老妻了,怎么能叫欺负你的。” “你就是欺负我!” 透过手指的缝隙,可以清晰看到她那通红的脸蛋。 任何人在不同的情况下,都会有不同的表现,林妙诗也是一样。 平时的她很冷淡,孤傲如雪似莲不可碰触,工作时的她很认真,做事雷厉风行没有一点拖沓,恋爱时的她很害羞,那羞答答的样子让人感觉心里很暖。 或许正是这些不同的表现,深深吸引着沈欢。 “好吧,那轮到你欺负我了。”沈欢闭上眼睛,张开双臂,大有一副请你尽情蹂躏我吧的样子。 见林妙诗没有反应,沈欢也不敢再玩下去了,正色道:“对不起,以后我绝对不再这样了。” “什么?”林妙诗忽然松开双手,虽然红晕依在,但眼神却变得冰冷无比。 沈欢这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那个,我、我是说以后绝对不会在你没同意的情况下亲你了。” 林妙诗脸色稍缓,“只有我说嘴干的时候才能……明白吧?” 她显然没办法把那两个字说出口,说着说着又用手把脸捂住了。 “那请问林妙诗小姐,你现在的嘴干了吗?” “不干……” “呼——呼——” 感觉到沈欢在自己嘴边吹热气后,连忙将双手合住,“你、你干什么!” “这样吹一会儿,你的嘴就干了。”沈欢一脸认真,说得好像是在做很伟大的事情一般。 正说着,他一拍脑袋,“啤酒没了,我这去帮你买。” 听到这话,林妙诗连忙将手松开,“我现在不想——” 话没说完,沈欢的身影便消失在了人群当中。 虽然内功心法,让身体有了不小改善,但清风拂面加上孤零零一个人,让林妙诗感觉异常的寒冷。 只能双手抱肩,在桌位附近来回踱步。 怎么还不回来?是出事了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林妙诗越来越担心,思绪变得乱糟糟的。 “小诗诗,你的啤酒,还有这个是我特地——”沈欢回来后,正准备介绍一下手里的东西,林妙诗忽然上前一把将他紧紧抱住,“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好不好。” “好、好……”沈欢没想到自己离开的一小会儿,会让林妙诗这么紧张,“对不起,是我不对,不过你看,除了啤酒我还给你带了别的礼物。” 待到林妙诗抬头,他有些激动的晃了晃手中的小糖人,“这个是我,这个是你。” 一男一女,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和现实中的情况很像,不过除了动作以外,卖相真的有些惨不忍睹。 “我自己捏的,有些不好看,你不要——” “我喜欢。”林妙诗从他手中拿过糖人,笑着擦去了脸上的泪水。 沈欢大松了口气,虽然他中医上很有成就,但手工方面就有些不堪入目了。 “妙诗,从今往后,我们一定会像这两个小糖人一样,在一起永不分——姐姐,你怎么把它吃了!” “不是用来吃的吗?刚刚我还在好奇,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甜的。” “……” 第182章你这是在侮辱我! 快乐的时间总是短暂的,周末休息完以后,沈欢又回到了华京大学,临别前他本想找林妙诗来个“分手啪”。 啪是啪了,不过啪的是脸。 这给了他一种感觉,想要摆脱处男称号,估计要等到大学毕业,领结婚证的时候才可以。 中医专业的课在下午,但这不代表沈欢有时间休息。 回到寝室后床都没碰,拿着课本就朝今天听课的教室冲去。 时间还早,教室里只有零零散散几个人。 王帅依旧坐在最角落的位置,埋头玩着掌机,似乎教室内的一切都和他没有关系。 “来这么早?”沈欢面带微笑,主动打了声招呼。 王帅愣了一下,视线从掌机上移开,有些木讷的点了点头。 沈欢用课本指了指他旁边的位置,“我能坐这儿吗?” 王帅的眼神略显意外,迟疑了一下,说道:“可以。” “谢了!”沈欢顿首以表感谢,坐在了一旁,之后拿出课本开始预习。 无论中医还是西医,都对人类做出了巨大贡献,双方各有长短,他报西医专业的目的就是取长补短,弥补中医方面的一些不足。 随着时间推移,教室内的人越来越多,一些已经熟悉的学生分批扎堆低声交流着。 沈欢看得正入迷,忽然感觉到好像有什么东西朝自己发动了的攻击,下意思起身后移。 “啪!” 一声巨大的脆响,在教室回荡起来。 “草!”李雷一边骂着一边揉手,眼角还挂着几滴泪珠。 他本打算将沈欢手里的书给拍飞出去,没想到书没拍到,却一巴掌拍到了桌子上。 学过物理的都知道,力的作用是相互的,看他那蛋疼一般的样子,刚刚下手用得力气应该不小。 看清来人后,沈欢不仅没有生气,反而笑嘻嘻道:“班长,不愧是咱们三班的最佳啪友,一见面就开啪。” “你给我闭嘴!”一提起啪友两个字,李雷就气不打一处来,“你叫沈欢是吧?” 沈欢眨了眨眼睛,没说话。 “我他妈问你话呢!”李雷说着,朝沈欢脸上就是一巴掌。 他本来是想打脸,但却打在了书脊上,瞬间便惨叫起来,声音比刚才的脆响还要大。 手指上多了一道鲜红的印记,最脆弱的小拇指已经充血泛肿。 “班长,你没事吧!” 旁边的几个学生,纷纷表示自己对啪友班长的关怀。 李雷捂着受伤的右手,一脸愤恨的盯着沈欢。 第二次,这已经是沈欢让他第二次当众出丑,班长的面子都快丢光了! “我跟你说话是不是听不到!” 沈欢摇了摇头,先是指了指李雷,又指了指自己的嘴巴,一脸的无辜。 李雷气得简直要抓狂,“你可以说话了!” “太感谢你了,不能说话,太难受了!”沈欢先是感叹了一句,然后惊讶道:“啪友,你手怎么了?!” “滚,谁他妈是你啪友!”李雷嘴上骂得厉害,身子却人后微微后移。 上次被点了哑穴以后,知道今天早上他才能出声,生怕沈欢给他来一下。 不过想到有人对自己撑腰以后,李雷的胆子瞬间肥了起来,挺身道:“说实话我很中意你,以后跟我混吧。” “班长你别酱紫了,这么多人,人家会不好意思的啦。”沈欢一脸娇羞,就像是一个腼腆的小姑娘。 “哈哈哈!” 班里不少人都看出来,他是在涮班长,全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都他妈给我闭嘴!” 看到李雷发火,那些学生很有眼力的闭嘴。 现在刚开学,除了军训时挨着的几个同学和室友以外,还没形成小团伙。 李雷已经收了不跟班,加上他班长的身份,在前期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见众人安静,他恶狠狠的看着沈欢说道:“别给脸不要脸,告诉你,能当我手下的没几个,我看重你,是你的荣幸知道吗?” “啪!” 沈欢忽然一把将书摔在了桌子上,脸上再没一丝笑意。 这样的举动,吓得李雷连忙后退,这还是他第一次见沈欢生气。 “你这是在侮辱我!”沈欢气哼哼指了指李雷身边的那些跟班,“我是这群勒色能比的?” 听到这话,李雷身边的跟班都是一脸不服,他本人却是稍稍松了口气,“他们和你自然不是一个级别的,但是……” 不等把话说完,沈欢忽然一脸悲痛道:“同学们看到了没有,我只是随便说了两句,就套出了班长内心的真实想法,在他心里,你们只是垃圾而已!” 虽然明知道沈欢是在使用离间之计,但那几个学生脸上的表情,依旧发生了不少变化。 他们跟着李雷,无非是为了奖学金。 可各类奖学金加起来的数目,还没他们一半人多。 “别听他瞎说,我刚才的话还没说完!”李雷有些慌神了,他用着奖学金这张空头支票,好说歹说才聚集了这么一点人,可千万不能让沈欢一句话给毁了。 “班长,快上课了,这事儿先算了吧。” “是啊班长,待会儿讲师来了,看到我们难为同学可是会扣学分的。” “班长,我大姨妈来了,先闪人了。” 这些人说什么的都有,简单总结下来就是一句话,老子不跟你干了。 花费了半个多月的努力,就这么没了,李雷已经不止是气愤那么简单了,如果能力允许,他恨不得将眼前这个扮猪吃虎的小子剥皮剔骨! “你等着!” 和众多反派一样,李雷放了一句狠话,便返回了自己的位置。 之前被沈欢救过的那个女生来得比较晚,听说了刚才的事儿以后,拉着闺蜜坐到了沈欢身旁,一脸歉意道:“对不起,是我连累你。” 不等沈欢玩绅士风度,女生的闺蜜便冷哼道:“关你什么事儿,要不是某些人太懦弱,哪轮得到你出面?你不站出来,这位同学也不会出手救你,归根结底都是某些人的错!” 王帅听到这话,双拳紧握,最后趴在桌子上一言不发,像是睡着了一样。 “懦夫就是懦夫!”那闺蜜似乎很看不起王帅这样的人,不停的出言讽刺。 沈欢不大喜欢毒舌妇,忍不住皱眉道:“大家都是同学,说话何必这么难听。” “残疾怎么了?我还脸残呢!自己都看不起自己,还有谁看得你!”女生闺蜜倒是挺有自知之明,她的长相的确有点对不住人民。 不过话粗理不粗,话说得也算有些道理。 见沈欢一个人劝不下,女生也开始帮腔。 但那闺蜜的火力不减反增,完全符合毒舌这个词语。 如果不是讲师来了,估计还会继续说下去。 下课铃响起以后,李雷走到沈欢身前轻拍了两下桌子,“出来一趟,西医社的毕社长请你喝茶!” 第183章如何优雅的竖中指 不报隔夜仇,这李雷倒也是个利落人,这才一节课的时间,就找到了报仇的帮手。 西医社社长,听名号对方似乎来头不小。 “你——”女生刚想帮沈欢说话,一旁的王帅忽然拍了下桌子,“李雷,有什么事儿你冲我来!” 王帅平时表现的都很老实,这突然的一喝,很有震慑力。 回过神后,李雷不屑道:“你算老几,敢这么和我说话?这没你的事儿,在我这儿挨揍都得排队,懂吗?” 说着,他朝沈欢指了指,“出来!毕社长可没我这么好说话。” 西医社在华京大学的影响力不算太大,但在医学系也算是龙头般的存在,加上县官不如现管,在西医专业很有分量。 基本上老生们,听到毕社长请喝茶六个字,都会不寒而栗。 李雷之所以敢这么嚣张,跟抱上毕社长这条大腿,多少有些关系。 可能是受那个脸残毒舌妹的冲击,王帅表现的异常激动,将手里的掌机直接朝李雷扔了过去,“你是不是耳朵有问题,我说了,有事儿冲我来!” 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现在连王帅这残废都敢对自己动手了! “妈的!”李雷越想越生气,抬起拳头便准备动手,但还来得及落下,就被沈欢给拦住。 “王帅,人家毕社长请我喝茶,你瞎凑什么热闹?”沈欢脸色一变,笑眯眯道:“班长,社长跟哪呢?那茶好喝吗?” 李雷眼神有些兴奋,但嘴上却不耐烦道:“跟我出去就好,哪来那么多废话?” “沈欢,别去,那个毕社长我听说过,他——” 怕女生坏了自己的好事儿,李雷急忙骂道:“闭嘴,别以为老子不敢打女人!” 女生还想说话,却被一旁的毒舌妹给拦了下来。 王帅目光坚定道:“我陪你一起去。” “不用了。”沈欢摆了摆手,说着一拍李雷,“班长咱们该走了。” 王帅还想跟着,同样被毒舌妹给拦了下来,“你去除了添乱还能干嘛?” “那个毕社长是出了名的坏,我们就算不能去,也得想办法帮帮忙吧?”女生的表情很是着急。 女生闺蜜笑了笑,“什么忙都不用帮,我敢肯定,那个毕社长不仅拿沈欢没办法,说不定还得付出一些代价。” 人们总强调美貌与智慧并存,毒舌妹以自身证明,上天是公平的,脸残的人一定不脑残。 王帅听到这话,眼眸中激动消减了一些。 半个多月,他虽然从来没有参言,但楚歌和沈欢谈话时,多少听进去一些。 以他的背景,那个毕社长应该拿他没办法吧? …… “班长你走快点啊!”沈欢有些不耐烦了。 李雷还没见过这么想找死的人,“快了,急什么急!” 两人又走了一会儿,就到了西医社的总部。 “毕社长!”进屋后,李雷朝坐在办公桌后的年轻人鞠了一躬,然后才说道:“沈欢我给带来了。” 年轻人头发梳得异常整齐,穿着与年龄不符的西装,听到李雷的汇报,他用中指顶了一下眼镜,刚准备开口。 沈欢却忽然骂道:“草泥马!” 整个西医社直接安静了下来了,这两年虽然有不少人在背后议论,但从来没人敢当面辱骂,更别提这么直接的词汇。 李雷心中兴奋不已,本来这个毕社长就是出了名混蛋,现在沈欢又这么直接的骂他,死定了!这小子死定了! 众人还没回过神来,沈欢就又开口了。 只见他一脸悲愤道:“别以为我不知道,顶眼镜是优雅竖中指的惯用手法之一!说好是请我喝茶,没想到一见面就骂人,是不是以为我好欺负!” 毕社长本人都没有想到,一个普通顶眼睛的动作,还有优雅竖中指这么内涵的说法。 “我很中意你。” 沈欢连忙捂住某个不能描写的部位,紧张道:“你怎么和班长一样,我可不是那种人!” 一听这话,社团的成员们看向李雷的表情,全都变得怪异起来。 “社长别听他瞎说,我也不是那种人!”李雷一脸慌张,谁知他越是解释,众人的眼神就越鄙夷。 毕社长看向沈欢的目光,却越发赞赏看了,“你很有意思,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西医社。” “社长,您不是说要帮我——” 毕社长直接打断了李雷的话,问道:“一个好鸡蛋和一个坏鸡蛋,是你你会选择哪个?” 虽然不知道社长为什么这么问,但李雷还是选择了回答,“自然是好的蛋。” 毕社长又优雅的竖起了中指,“和这位同学相比,你就是那颗坏蛋。” 今天李雷总算明白,“高深莫测的老毕”这个说法是怎么来的了,这家伙的思想和正常人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 “我不会加入的!” “什么?”毕社长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沈欢大义凛然道:“我们班长说了,西医社的人全都是群勒色,尤其是那个毕云涛副社长,更是勒色中的战斗机,所以我不会加入!” “社长,你别听他胡说!我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妈的,这小子竟然又用反间计来害自己。 毕云涛面色一冷,“不是你说的?那他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记得好像对你说过,副社长这三个字是我的禁忌吧?” “社长,我真没说过这样的话!”李雷都快哭了,不是说老毕老毕,智商无敌吗?怎么和班里那群家伙一样,被那小子一句话就给煽惑了啊。 毕云涛不为所动,冷哼道:“把这家伙带到后面,给他一些颜色!” 医学社两个比较高大的成员,二话没说,直接把李雷给拖了出去。 当看向沈欢时,毕云涛又恢复了和颜悦色的样子,“这位同学,我们西医社绝对没有李雷说的那么不堪,希望你回去能好好考虑一下我的建议。” “到时候再说吧。” 待到沈欢离开后,一名西医社成员不解道:“社长,为什么临时改变计划?那小子很明显是在装傻充愣。” 毕云涛笑了笑,“你看得出来我自然也能看得出来,不过除了这点你还看出其他东西了吗?” “其他?” “没错。”毕云涛喝了口咖啡,“本来以为只是同名而已,没想到还真是那个华京大学最年轻的讲师,我们没必要为了一个新生,和他发生冲突。” “不过,如果他主动找我们麻烦的话,那就另说了。” 看着沈欢离去的方向,他的嘴角挂起了一丝轻蔑地笑容…… 第184章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李雷被教训了一顿以后,整个人都老实多了,不仅没再拉帮结派,还主动向女生跟王帅道了歉。 讲了一下午课以后,沈欢便返回了寝室。 由于回来的比较早,寝室里一个人都没有。 虽然解掉了玄幻散,但他一直没有时间服用灵药恢复境界,现在没人是个好机会。 “嗯?”大概半小时以后,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在他印象里一服练气散,可以提供三十到五十缕灵气,这一次却只提供了十几缕。 刚开始他也没太在意,但接下来几包的情况几乎一模一样。 还好准备充足,若按照标准炼制,练气散根本就不够用。 等到晋升追星二曜的境界以后,沈欢的脸色更难看了。 聚灵散的表现比练气散还要夸张,基本上五服药剂才顶得上原本的一服。 要知道,他原本准备的药剂数量,完全可以让他突破到追星后期。 为了弄明白怎么回事儿,他开启灵气罩,把苏璃喊了出来。 了解过情况以后,苏璃没好气道:“亏你还是医生呢,这种问题都想不明白。” “这明明是道修上的事情,怎么又和医者扯上关系了?”沈欢还是有些不解。 “说你笨还真笨。”苏璃无奈的道:“简单来说,就是你的体质已经对这两种灵药产生了抵抗,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其实这种事情,经常在服食灵药晋级的道修身上发生,所以除了炼药师以外,其他道修一般都是在关键时刻才会用这些灵药辅佐突破。” 这么简单的道理,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 沈欢开始懊恼起来,产生抗体以后,可不止是药效减弱那么简单,继续服用下去,聚灵散可能会完全失去效用。 同时也代表着,想要依靠灵药突破到追星九曜的希望破灭了。 苏璃见他表情不对,出声安慰道:“你也没必要难过,道修本来就是条漫长的道路。” “除了灵药以外,你不还有太玄阴阳诀吗?再不济也可以凭借天眼摄取古董淡金色灵气晋级。” 依照太玄阴阳诀的修炼速度,想要晋升到追星九曜,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 至于淡金色灵气,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存在。 关键是他能等,楚歌呢? 楚歌的疯魔症已经进入了中期,谁都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变成晚期。 本来按照他的打算,是尽快冲击到追星后期,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治好楚歌的疯魔症。 现在因为体内产生聚灵散的抗体,一切计划都被打乱了。 沈欢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如果我现在服用奔月境的乾元丹,有没有可能晋升到追星后期?” “能不能晋升不知道,但我知道你绝对会爆体而亡!”苏璃语气出奇的认真,“每个境界所强化的部位都不相同,奔月境对应的是洗血,即便以你的体质也不可能承受住乾元丹那庞大的药力。” “那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 苏璃叹了口气,“没有,道修一途几乎没有任何捷径可寻,你能凭借丹药走到这一步已经算是不错了。” 眼睁睁看着楚歌英年早逝,沈欢做不到。 “噔噔噔——” 苏璃被突然的提示音吓了一跳,“什么声音?!” “微信,一种聊天软件。”沈欢说着拿出手机看了下。 是陈雨婷发来的消息:“不是说好加入我们古玩社吗?这都多久了还没来报名,是不是不打算参加了?” 最近事情那么多,他哪还有心思去弄什么社团。 但为人师表,答应了人家,总不能食言。 “参加。” 没过一会儿,陈雨婷便回复道:“我已经把表格填好了,你明天过来签个名就好了,记住明天一定要过来,我们古玩社刚好有活动,别错过了。”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现在这情况他那还有什么心思参加活动。 “别说来不了。” 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沈欢没法拒绝,只能回复道:“好的。” “小帅哥。” 苏璃的声音有些谄媚,这让沈欢一下子便警惕了起来,“干嘛?” “等姐姐凝聚真身,能不能帮我也弄部手机?” “你对这东西也有兴趣?” 没想到现代科技的吸引力这么大,让这个被封印了几百年的狐狸精都动了心思。 苏璃娇笑道:“是呢,我听说它能看东瀛的爱情杂技电影,姐姐对这类艺术片很有兴趣呢。” “……” 第二天起来以后,沈欢简单的梳洗了一下,就赶往古玩社。 他已经想到了晋级追星后期的办法,那就是从古董上摄取淡金色灵气。 这事儿还得让夏天帮忙,昨晚入睡前他忽然想起,苏曼酒吧办公室里的那几件古董。 虽然上面的灵气不多,但以夏天的能力,收集到的古玩应该不止那些。 并且沈欢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医治楚歌的疯魔症,以夏天和楚歌的关系,一定会帮这个忙。 不过在去找夏天之前,他必须先去陈雨婷那里报个到,毕竟是约定好的事情。 相比之前去过的西医社,古玩社要小的多,房间的布置风格更偏向古风,分为前厅和后厅两个部分。 前厅主要用来展示古董,大多都是仿品模型,剩下的几个真品也不是什么稀有货色。 想想也没什么奇怪,古玩社说白了就是一群对古董有兴趣的学生所组成,身上都没多少钱,能弄成这样的规模已经很不错了。 “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看到沈欢后,陈雨婷大松了口气,打招呼的同时将手里的表格和笔递了过去,“签个名,你就是本社团的成员了。” 等签完名以后,她开始为沈欢介绍社团成员。 除了红豆豆和景思妍两个熟人以外,还有两男一女。 “原来你就是雨婷她们经常提起的讲师学弟啊。”那名女生笑了笑,“长得也没她们说得那么夸张嘛。” 沈欢谦虚的摆了摆手,“我属于耐看型的,第一眼看起来很一般,第二眼看起来有那么点小帅,再看第三眼你就会发现,原来这世界上还有这么帅的人存在。” “哈哈哈,我受不了了!”陈雨婷毫无淑女风范的蹲在了地上。 那女生也忍不住捂嘴轻笑,“你误会了,她们说你长得又丑又老,我只是想表达你并没有那么丑而已。”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景思妍也跟着凑起了热闹。 沈欢老脸忍不住一红,这下子丢人丢大发了。 一阵闲聊以后,陈雨婷看了下手表,说道:“时间差不多了,咱们出发吧!” “那个……”沈欢刚想说自己有事儿,可能去不了。 陈雨婷却没给他机会,“老学弟,今天咱们可是要去潘家园捡漏,记得好好表现,让学姐看看你的本事!” 听到潘家园三个字以后,沈欢临时改变了主意。 俗话说,求人不如求己。 身为燕京最大的古玩市场之一,那里说不定会有自己想要的东西…… 第185章御笔诗经图 燕京有两个地方人头攒动,一个是天安门广场,所有人都扬着头看升国旗,另一个是潘家园旧货市场,所有人都低着头寻国宝。 虽然这只是戏说,但身为文玩圣地的潘家园确实拥有着这样的魅力。 沈欢等人来的时候,第一批客人都已经离开,正好是散客和国内外游客大量涌入的时间段,整个市场热闹非凡。 和江明的古玩市场那些摊主不同,潘家园的摊主略显沉稳,凭借着日积月累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出来,哪个是买主,哪个是看客,即便客人再多,也表现得游刃有余。 沈欢在来的路上得知,古玩社虽然不大,但每个月都会举办一次实践活动,上次去的是最有历史的琉璃厂。 虽说不是第一次来潘家园,但陈雨婷等古玩社成员表现的都很兴奋。 “老学弟是新人,由我来带,四眼,豆豆和萍萍就交给你了,伟哥你们两人一组。” 分好组以后,陈雨婷接着说道:“老规矩,每组带五百公费,一个小时后集合,看看哪组收获最大。” 别小看五百块,三组就是一千五,捡漏实践可以说是古玩社每个月最大的支出了,而且……还不一定花得出去。 “唉,某人就是有异性没人性。”景思妍一脸幽怨的感叹道。 陈雨婷白了她一眼,“臭四眼你说谁呢?要是不满意,就让你来带老学弟。” “那还是算了,刚才那话算我没说。” 带一个新人是什么意义,众人都很清楚。 新人第一次来这种文玩圣地,免不了因为好奇而问东问西,麻烦太多了。 身为社长兼燕京本地人,陈雨婷先带沈欢到西侧的旧书摊看了看。 由北至南,巷道云集了三百来个摊位,到处都是买主和游客。 “两元一本,甩了!” “收书,看货给价!” 摊主们不仅卖书,也收书,时不时也会吆喝两声。 除了具有收藏价值的古籍以外,也有一些实用书本摊位。 陈雨婷边走边解释,“这些摊主主要是赚一甩一收的差价,要是哪本册子成了珍藏版,就赚大发了!” “最受欢迎的是红本语录,除了这些以外……” 说着说着,她忽然间觉得有些不大对劲。 身为新人,沈欢表现得太平静了。 他在关注这些摊位的时候,犹如浮光掠影,视线从没在哪个摊位上停留超过三秒。 不仅没有文玩者的兴奋,而且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陈雨婷有些不满道:“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讲话?” “听到了。”沈欢说话时,没有去看陈雨婷自顾自的说道:“这些摊主主要是赚一甩一收的差价,要是——” 不等他重复完,陈雨婷便打断道:“我知道你在听,不用重复了!” 沈欢点了点头,忽然叹了口气,“走吧。” “走?”陈雨婷愣了一下,老气横秋道:“文玩讲得就是耐心,你不能——” “咱们不是要捡漏吗?这里没有好东西。” 陈雨婷想要反驳,但当她看到沈欢那自信的眼神时,心中竟然生出一股绝对信任的感觉,下意识认同了没漏可捡到的说法。 接下来,两人又到工艺品区看了看,结果一样,不仅没有淡金色灵气的存在,就连漏也没有。 不过沈欢并没有太失落,潘家园占地面积将近五万平方米,三千多个摊位,现在连一半都没转完,还有得是机会。 陈雨婷就显得有些无奈了,本来是她带沈欢逛市场,没成想最后反倒她成了沈欢的小尾巴。 一直疾步行走的沈欢忽然蹲在了一个摊位前面,“老太太,您这字画怎么卖?” “不卖。”老太太抬头看了他一眼,脸上没有丝毫表情,沈欢还是第一次接触到只摆不卖的摊位,一时间有些失神。 陈雨婷总算找到用武之地,一拍他肩膀,朝摊位上的牌子指了指,“看那儿。” “成对狮子头可换,只换不卖。” 潘家园里的狮子头,自然不是小吃,而是一种文玩核桃的名称。 所谓成对,说得是将两只纹理相似、大小一致、重量相当的文玩核桃配对。 狮子头,属于四大名核之一,在文玩核桃最为稀少,也是麻核桃藏家都比较喜欢的形状。 沈欢恶补过古董文玩的知识,对这个名词并不陌生。 “老太太,不知道除了成对以外还有没有别的要求?比如边宽之类?” 种类不同价格和稀有程度也不相同,他相信除了种类以外,老太太应该还有别的要求。 老太太弹开手心,露出了一枚文玩核桃,“能和这个配对就可以。” 她手里核桃是颗闷尖狮子头,尺寸大概在4厘米左右。 “老太太,您别开玩笑了,让我们拿成对的换还成,但找个差不多的闷尖配对根本不可能做到吧?”陈雨婷感觉这老太太在开玩笑,她还是头一次见人这么玩的。 老太太一合眼,没再搭理两人。 沈欢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就像陈雨婷说得那样,老太太这个要求有些过于苛刻了。 如果只是成对闷尖,他不介意花钱买一对来换,但要现场配对,只能去赌核桃才有可能做到。 沈欢拿出手机拍了张照片,接着便从摊位站了起来,“走吧。” 对于这种果断的态度,陈雨婷很是满意,但夸人的话还没出口,就差点被沈欢一句话给呛死。 “赌核桃在哪片儿?” “你真打算去赌闷尖来换?”陈雨婷有些无语,“就算字画价值不菲,你现赌也来不及啊!” “先去看看再说,一个小时,找不到就算了。” 陈雨婷没好气道:“一个小时?你脑袋没发烧吧!” 忽略价钱的话,赌核桃比赌石还要困难,有些藏家为了凑成对,甚至花了几年的时间。 别说一个小时,沈欢要是能在一个月内找出那个能配对的闷尖狮子头就算是奇迹了。 “我很清醒。” “老学弟,学姐眼力虽然欠缺了些火候,看不出那字画的真假,但对于一些市场里的营销手段还是很熟悉的。”陈雨婷苦口婆心的劝道:“那老太太明显就是赌核桃摊主派出来增加销量的诱饵。” “就算是诱饵我也认了。” 陈雨婷无语道:“不就是一副破字画,值得嘛!” “用一枚可以配对的闷尖狮子头,去换御笔诗经图,你觉得值得吗?” 听到这话,陈雨婷的嘴巴长大的足以塞下鸡蛋,“御笔诗经图?你确定不是开玩笑!” 第186章赌青皮 “嘘,小声点儿。”沈欢将食指放在嘴边,示意陈雨婷安静。 这也不能怪陈雨婷,那可是御笔诗经图啊! 御笔诗经图,全称《御笔诗经泉图书画合璧》共三十册,乃是由乾隆皇帝与词臣书写,并御令画院诸臣,将旧有的临摹,已缺的补绘。 可以说是为诗经图的历史,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其珍贵程度可想而知。 陈雨婷吞了口唾沫,“你、你确定是真品?” “没错。” “你连古董镜都没戴,是怎么看出来的?” 沈欢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若光从表面判断,累死他也说不出真假,但是在天眼的辅助下,明显可以看到那字画周围环绕的淡金色灵气。 再看看其大体布置,绝对是御笔诗经图无疑。 “一时间说不清楚,咱们先去赌核桃吧。” 冷静下来后,陈雨婷越发质疑沈欢的判断力,“我记得御笔诗经图已经收藏到了故宫博物馆,你不会是看走眼了吧?” “绝对不会,总之你相信我就好。” 其实御笔诗经图是不是真的对沈欢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看中的是那些淡金色灵气。 虽然也不算多,但足以让他晋升到追星三曜。 而且御笔诗经图应该和十二月花神杯一样拥有灵绊,若是集齐突破到奔月境也有可能。 当然,就像陈雨婷说得那样,成套的御笔诗经图,已经被收藏在了故宫博物馆。 想要靠收集齐民间的残品,估计比找成对的老款狮子头还要难。 沈欢的中医水平,陈雨婷完全会选择无脑信任,但文玩古董方面还是算了吧。 不过她也不想扫了沈欢的兴致,只好把人带到了赌核桃的地方。 赌核桃是通俗说法,圈子里一般称为赌青皮。 青皮是指那些刚下树,还没去皮的核桃。 随着近几年文玩核桃的火热兴起,赌青皮的价格越来越高,甚至有些单个核桃达到了千元起价。 在这赌青皮的角落里,围了不少“赌友”。 赌青皮和赌石一样,需要承担不小的风险。 因为青皮包裹,无法辨认核桃本身的纹理、颜色等,能否买到有价值的文玩核桃基本上只能靠运气。 这些“赌友”一是为了收藏,更是享受剥开那一刹那的刺激。 虽然赌青皮不至于像赌石那样一刀天堂一刀地狱,但要是运气好,用一对核桃换套郊外的房子也不是没有可能。 沈欢先到了一个人比较少的摊位,说比较少,只是和其他摊位相比而已。 摊位的木板上摆着三类大小不一的青皮核桃,并且明码标价,大的一对500元,中等一对260元,小的一对100元。 “我在一个文玩群里问了一下,有高手说了下注意事项,第一挑的青皮果个头不能相差太大,误差最好保持在2毫米以内,可以用摊子上有卡尺量一下,第二青皮果的成色一定要好,有黑皮损伤的不要……”陈雨婷念着从网络上得来的经验。 沈欢则闭上眼睛,开始回想那老太太手里狮子头的纹理、大小,等差不多的时候,便开启天眼,开始寻找相似的核桃。 核桃实在太多了,而且每个长得都差不多,虽不至于眼花缭乱,但也废了不少力气。 “这对吧。”为了确保可以持久战斗,沈欢先挑了一对五百的。 摊主抬了下头,笑道:“先钱后挑。” 先交钱后挑货,这是赌青皮这行当的规矩,而且剥开以后,不管成色大小如何,都得拿走,概不退换。 就在沈欢准备给钱的时候,陈雨婷却先一步把钱给了,“看什么看,这是咱们这组的公费,要是没赌出来的好玩意儿,有你好看!” 沈欢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没再说话。 这对核桃都是为了和老太太手里那个闷头狮子头配对挑选的,就算配不上老太太的,它俩也能成对。 价格会翻多少,没办法确定,但肯定比五百块要高。 摊主掂量掂量了两对核桃,“就这对,不量吗?” “不用,剥吧。” 初生牛犊不怕虎,买家都没说什么,他这卖家更不会给自己添麻烦。 “可以啊,这核桃!” “纹理成色都不错,就不知道另一个怎么样。” “要能配对,这小哥儿可就赚了。” 一些在等待的核桃赌友,看到第一个被剥开的核桃,纷纷开始议论起来。 “卧槽!” 等到第二个核桃露相后,一名赌友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大小相等,纹理几乎一模一样! 摊主也颇感意外,竖了竖大拇指,“这小兄弟运气可以。” 其他人的想法也是一样,刚刚陈雨婷念的“攻略”,他们听得比沈欢还清楚。 “小兄弟,这对核桃我要了,一千块怎么样?” “你坑谁呢,小伙子给我,两千!” “两千五,绝对良心价!” 周围的人已经开始为核桃竞价,最后停在了三千五。 陈雨婷怕吃亏,把核桃的图片发到群里问价。 没想到,之前出言提醒的那位行家,二话没说,直接开价五千,并且询问人在什么地方。 “潘家园?我在十里河,离得不远,等我十分钟,马上过来!” 陈雨婷看着信息,先是一愣,然后一脸的不可置信,缓缓拉住了沈欢的手。 “干什——啊!”沈欢还没来得及询问,陈雨婷就一口咬在了他的手腕处。 “你干嘛呢!” 陈雨婷呵呵傻笑道:“真的,竟然是真的,五百块变成了五千块,哈哈哈这漏捡大了,赢得一定是我们!” “不就是五千块至于嘛……还有,你想确定是不是真的,干嘛咬我!”沈欢有些无语道。 陈雨婷拍了拍他肩膀,“对不起哥们儿,刚才我太激动了,哎哎哎,别碰,我们这核桃有买家了!” 由于已经和照片对照过,这两个和核桃都无法和老太太的配对。 趁着那行家还没来,沈欢又去其余几个摊位看了看。 这次他谨慎了不少,基本上只要找到相似的,就会和照片对照一下。 结果令人失望,这些摊位上的核桃,没有一个能够和老太太手中的闷尖狮子头配对。 这时那名行家也赶了过来,当面用现金和陈雨婷完成了交易。 “谢谢了小姑娘,我爸过两天大寿,正愁给他老人家送什么礼物呢!” 陈雨婷只顾着数钱,没空搭理行家。 “她就这样,您别见怪。”沈欢替陈雨婷道了声歉。 行家笑着摆了摆手,“都是小事儿,只要能买到这对狮头,就算挨骂也值了。” 沈欢试探道:“您常玩核桃吗?” “还可以,两千年那会儿就开始玩了。” 听到这话,沈欢放心不少,指着手机上老太太的文玩核桃,“您有没有见过跟这个类似的核桃?” “近些年见过的麻核桃太多了,我也不一定能——”行家看到照片上的核桃以后,脸色一变,“这不是毋老太那颗闷尖狮子头嘛!” 第187章毋老太的故事 “毋老太?”沈欢愣了一下,听话里的意思,这位行家好像认识那位老太太。 行家点了点头,“没错,你要是拿别的核桃我还真不一定认得出来,但毋老太的,我一眼就能认出来。” “你们认识?” “不认识,不过这老太太最近咱们盘玩行当很出名。”行家朝手机上的图片指了指,“这颗老闷尖无论是纹缕还是大小,都堪称极品,可惜的是没配上对,加上毋老太和她老伴的故事,在圈子里很火。” 行家正说着,猛然间想到了些什么,“你该不会是为了找能和毋老太配对的核桃,才赌青皮的吧?” 被人说中,沈欢也没不好意思,大方的承认了。 “我劝你还是放弃吧,不管是为了那页御笔诗经图,还是真心想要帮忙。”行家叹了口气,“毋老太这颗是纯种野生老闷尖,圈内猜测,应该是老物了。” “现在全国野生老闷尖就三棵树,咱们燕京海淀那片有一棵,但一年才结二三十个,配成对的连十位数都上不了,更别说能和毋老太这颗极品闷尖配对的。” 行家观察了下沈欢脸色的变化,晃了晃手里的一对狮子头,“这对儿虽然和毋老太的有些相似,但是嫁接品种,还是稍次一些的那种。” “我之所以溢价买下它,除了贺寿以外,主是因为这种轮廓和纹理都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太少了。” 沈欢皱了下眉头,“按照您的意思,毋老太手里那颗老闷尖,基本上没有配对成功的可能了吗?” “可以这么说。”行家感叹道:“其实圈里人在听了毋老太夫妇的故事以后,有不少人都想帮忙,但都没能成功。” 故事这词语行家提了两次,沈欢有种预感,出路就在这故事身上,“能把故事说一下吗?” 行家是个易相处的人,也没嫌麻烦。 毋老太的老伴郭大爷年事已高,两个月前患了脑中风。 两人经历数十年的风雨,从黑发走到白首。 未患病之前,老爷子有一个遗憾,就是想把手里的那颗老闷尖配成对。 夫妻两人感情很好,为了完成老伴的愿望,毋老太上午都会拿着御笔诗经图来潘家园,等待那颗核桃的出现。 “那幅御笔诗经图没有经过鉴定,谁都不知道真假,但现在已经没人去计较它的真假。”行家说到这儿,忍不住叹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他们让我重新相信了爱情。” “人呢?”等他感触完才发现,刚才还站在自己身边的沈欢忽然不见了,“小姑娘,你男朋友呢?” 陈雨婷本来准备把这五千块再数一遍,被行家这门一问,有些回不过神,“啊?什么男朋友?” “就是刚才那小伙子。” “他、他才不是我男朋友呢!” 陈雨婷脸蛋忍不住一红,被陌生人误会,跟景思妍调侃完全是两种感觉。 “不对!沈欢呢?” “刚才我正和他说毋老太的事儿……”行家将刚才的经过简单说了一下,“谁知道我一转眼人就不见——” 不等他说完,陈雨婷也闪人了。 行家愣了一会儿,笑着摇了摇头,“年轻,真好……” 知道毋老太和郭大爷的事情以后,沈欢便返回了摊位。 实际上在听到行家说配对无望的时候,他就已经打算放弃。 虽然利用神农石,有几率种植出和那老闷尖相似的核桃,但太过浪费时间,与其这样还不如去找夏天来得直接。 沈欢是一个理性大于感性的人,和行家一样,他也被这对老夫妻的故事所感动。 得不得的到那副御笔诗经图,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只希望能通过医术让两位老人能够携手走完人生最后的旅程。 “老太太。” 听到呼唤毋老太缓缓的将头抬起,见来人是沈欢后,问道:“配对的找着了?” “还没。”沈欢摇了摇头,不等他说完,毋老太就又合上了眼睛,似乎除了配对的老闷尖以外,不对任何事情感兴趣。 沈欢调整了一下呼吸,试探道:“老太太,您能带我去看下郭大爷吗?” 毋老太睁开眼睛,看着他没有说话。 “是这样的,我是一名医师,说不定能够治好郭大爷的脑中风。” “不用了。”毋老太显然不相信这话。 只要提起中医,大部分的人脑海中闪过的不是药王孙,也不是医圣张,而是老中医三个字,沈欢在年龄上吃了很大亏。 就在他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陈雨婷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老太太,我可以证明,他不仅是医师,还是我们华夏最厉害的医师。” “不相信的话,您可以看看这些。”说着,她便将手机朝毋老太递了过去。 毋老太将信将疑的接过手机,戴上老花镜看了看。 “守匾擂比,无名小子击败李家小医仙。” “小神医沈欢,成为华大最年轻讲师!” “传统医学大比,华夏代表沈欢,夺得魁首!” 屏幕上全都是关于沈欢的新闻,虽然是在医学板块发表的,但都是些大媒体,有着足够的说服力。 毋老太看完后,双手有些颤抖的将老花镜取了下来,“您真的能够把老头子治好?” “至少有九成的把握。”在没看到郭大爷之前,沈欢也没敢把话说得太绝。 “如果您能治好老头子,我就把这幅诗画给您!” 沈欢摇了摇头,“您相信我就好,诗画的事儿,咱们待会儿再说。” “对,对,对!老头子有救了,老头子有救了!”毋老太很是激动,起身便准备给沈欢带路,连摊子都忘了收。 毋老太的家距离潘家园不远的小区,邻里街坊见面后,都会跟她招呼。 不过因为急着让沈欢帮老伴治病,她只是简单地做了下回应。 “儿子,快出来,你爸有救了,我给你爸找了个神医,儿子!”一进家毋老太便喊自己儿子出来,可喊了半天,都没人出来。 就在她准备进屋的时候,一个眼眶泛红的中年人从屋里走了出来。 “怎么现在猜出来,我跟你说,这次你爸有救了!我身后这位——” 不等老太太把话说完,中年人的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抽泣道:“妈,爸他……爸他走了!” 听到这话,毋老太仿佛遭受雷击,整个人都定格在了原地…… 第188章起死人,肉白骨 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莫不过于在给予希望的瞬间,又将希望毁灭。 “你、你说什么?”毋老太脸色一片惨白,声音已经开始颤抖。 中年人泪水直流,哽咽道:“爸他走了,就在半个小时以前……” “不可能,老郭说过,他一定会死在我后面,他向来说到做到,怎么可能狠心留下我一个人独自离开!你骗我,你在骗我对不对!”毋老太抓住儿子的肩头,不停地摇晃。 “老太太,生死——”陈雨婷病来想出口安慰,却被一旁的沈欢拦了下来。 此时此刻,任何安慰都显得苍白无力。 毋老太如今已经七十高龄,郭大爷陪伴她度过了将近五十年,这份痛苦是别人没办法感受到的。 沈欢没有向陈雨婷解释,而是偷偷取出一根银针,刺在了毋老太的脖颈处。 原本还在哭闹的老太太,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你干什么!”中年人发现后,一把抓住沈欢的手腕,他已经失去了父亲,绝对不能再失去母亲。 沈欢冷静道:“毋奶奶年事已高,并且患有心脏病,无法遭受这样的打击,长时间情绪激动,很容易引起心脏病发致死。” “你、你怎么知道?!”中年人有些意外,毋老太的确有心脏病,不过那都是年轻时候的事儿,已经很多年没有复发了。 沈欢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你确定郭大爷是半个小时前去世的吗?” “没错。”中年人正说着,忽然想起毋老太昏迷之前的介绍,“难、难道你有办法让我父亲活——” “马上带我过去!” “好!”想到心中的可能,中年人没有丝毫的犹豫。 对于濒临绝望的人来说,即便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也会被当做救命的稻草。 进屋后,沈欢二话没说,迅速判断郭大爷是否真正处于死亡状态。 瞳孔失去光泽,眼球由凸转平,没有脉搏血压的存在。 “去准备阴阳水,凉水和热水的比例是四比一,凉水在底,沸水在上,马上!” 中年人没有任何迟疑,连忙按照吩咐做事。 确定中年人已经完全离开以后,陈雨婷开口道:“郭大爷的情况,很明显已经死了,就算你再厉害也可能让人死而复生吧。” “还没死。” 陈雨婷一脸惊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沈欢没有开口解释,在普通人看来,郭大爷的确已经死亡,甚至可以说死的不能再死。 但对他来说,郭大爷并没有进入绝对死亡的状态。 神针八法中的肉白骨,加上阴阳水辅助有一定几率让郭大爷死而复生。 至于这个几率到底有多少,就连沈欢自己也不清楚。 医者可以在病人生死之际,从阎罗手中夺命,但已经被阎王爷带走人,就算是神仙也没办法拉回来。 肉白骨的确有起死人之效,不过要求颇多。 第一点,死亡时间不能超过半个时辰,也就是一个小时。 第二点,死亡时间不同,所需要的灵气也会随之改变。 第三点,施针者必须全神贯注。 第四点,施针过程一旦被打断,针法便会失去效用。 第一点是针对“死亡者”,之后几点就是对医者和环境的要求了。 以沈欢现在的医术,勉强可以救活死亡时间在半个小时以内的死者,可以说郭大爷的死亡时间已经超越了他救治范围的极限。 但是人命关天,他已经管不了那么多,只能赌一把! “在我准备的这段时间,用我在课堂上讲过的手法,推拿百汇、神庭、内关、天泉四穴!” 陈雨婷性格虽然大大咧咧,但终究还是一个女生,对“死人”这样的存在多少有些恐惧。 “我说的话你是不是没有听到!如果连这点恐惧都没办法克服,就给我退出中医专业!” 这是陈雨婷第二次见沈欢发火,第一次是在课堂上,不过当时被骂的对象是何乐,她并没有这么直观的感受。 “我做!” “手不要抖,力道要适中。” 沈欢交代了两句,便开始为施展肉白骨做准备。 中年人急匆匆的赶了过来,一边说话,一边擦汗,“阴阳水来了,完全是按照您的要求。” “灌进去。” “父亲已经去世,就算——” “我说灌进去!快!”沈欢来不及解释那么多,再耽搁下去,就连万分之一的机会都没了。 中年人用手将郭大爷的嘴撑开后,问道:“灌多少?” “两到三口。” 当中年人把阴阳水灌入以后,沈欢手拟剑诀,顶住郭大爷的下巴,利用灵气将水引入腹中。 做完这些以后,沈欢朝陈雨婷摆了摆手,“可以停了,接下来不管发生什么你们都不要管,明白吗?” 见两人点头,他便取出银针开始施展肉白骨。 和蜻蜓点水不同,肉白骨求稳不求快,每个步骤都不能出现任何差错。 只是落了三针,沈欢的脸上便少了几分血色,开始变得苍白起来。 额头上满是黄豆般大小的汗珠,整个人看起来极度疲惫。 陈雨婷本来想用纸巾替他擦汗,但想到之前沈欢说过的话只能忍了下来。 提插捻转,震颤弹柄,每个穴位所需要使用的手法和力道都有很大不同。 二十分钟过去后,沈欢终于将十八银针定位,身上的t恤已经完全被汗水所浸透。 然而,这只是为了接下来的重头戏打基础。 “呼——吸——”他闭上眼睛一边调整呼吸,一边将五指虚张,大概三个深呼吸以后,猛然张开了双眸。 泛起微弱红光的眼眸,在落指的刹那夺眶而出,纷纷落在十八根银针上面。 他的手指,一反常态,起针落针,十八根银针来回交替,仿若变魔术一般,让人一阵眼花缭乱。 交替九次以后,沈欢终于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就在陈雨婷准备开口之际,他又动了起来,十八根银针几乎在同一刻被他收回到了手中。 “好了……”嘴上这么说,他的眼中却满是担忧。 中年人刚准备伸手探下鼻息,谁知手还没伸过去,床上的郭大爷便忽然开始咳嗽起来。 “活、活了!父亲竟然真的活了!” 听到他的欢呼,沈欢如释重负,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紧接着眼前一黑,就朝一旁栽了过去。 “沈欢!”陈雨婷看到后,连忙上前搀扶,虽然成功将人扶住,但脸蛋却红得像是熟透的苹果。 外面是什么情况,沈欢一点不知道,他只知道脸蛋被一片温暖所包裹,而且很软,很软很软…… 第189章姐想请你当我男朋友 沈欢睁开眼睛后,依旧觉得脑袋有些疼痛。 “没事吧?用不用再休息会儿。”见他摇头,陈雨婷大松了口气,“你刚才晕倒的时候,差点没把我吓个半死。” “这是哪儿?”沈欢从床上坐起,活动了下酸痛的身体。 “郭大爷家里。”陈雨婷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你身上的衣服湿透了,现在穿得是郭哥的。” 沈欢试探道:“你帮我换的?” “当然是郭哥帮你换的!”陈雨婷嘴上这么说,脸颊却多了两团红云。 “郭大爷怎么样?” 一提起这事儿,陈雨婷也兴奋了起来,“他老人家不仅没事了,就连脑中风也好了不少。” “我说你也太神了吧,竟然能把死人给医活了,要不是亲眼看见,打死我也不信。” 沈欢摆了摆手,“你想多了,当时郭大爷只是假死状态,我不过是通过针灸刺激,把他从假死状态拉回来而已。” “那也够厉害了!”陈雨婷说着咳嗽了两声,“老学弟,你看我有没有机会达到你这高度?” 沈欢笑道:“只要上课时别再跟景思妍她们聊韩剧,就一定可以。” 陈雨婷干笑了两声没再接话,她这才想起来,对方是学弟的同时,还是中医专业的讲师。 “我昏迷了多久?” 陈雨婷看了眼墙上的挂钟,“不算太长,大概有一个钟头了吧?按照郭哥的意思,是先让你在这儿休息一会儿,如果到下午的时候还没醒就送你到医院。” “一个小时?”沈欢对这个结果很意外。 强行使用肉白骨施救,会对他身体造成极大负荷,虽然不至于挂掉,但至少也得昏迷一个晚上才能醒来。 现在不仅提前醒了,身体上也没有过重的疲惫感,简直可以说是奇迹。 应该是因为身体被戾气之血改造过的缘故吧。 “从捡漏实践开始倒现在,已经两个多小时了,你有没有通知他们先回学校?” 陈雨婷摆出一个我办事你放心的眼神,“你放心,在来毋奶奶家的路上我就已经给他们发过消息,现在应该都回到学校了。” “那就好……”沈欢忽然间觉得,好像哪里有些不大对劲,“现在几点了?” “一点多,怎么了?” “卧槽!你难道忘了?我下午还有两大节课呢!” 从潘家园回华京大学,至少需要一个小时,加上回寝室换衣服的时间,想准时进教室基本上是没门了。 一听这话,陈雨婷也紧张了起来,“那咱们快回去吧!” 正在客厅和郭大爷聊天的郭哥,看到两人出来后,问道:“沈医师,你没事儿吧?用不用我开车带你到医院看看。” “我没事儿。”因为时间紧急沈欢没多说一句废话,也不管桌上的纸笔是干嘛用的,直接拿起写下了一个药方,“睡前服用一剂,大概两个月,郭大爷就可以完全复原。” “我还有事儿,感谢的话就不用说了,咱们有缘再见。”沈欢说完就准备离开。 郭哥连忙上前把人拦了下来,无奈的笑道:“我知道您忙,不过在走之前,是不是得让我母亲先醒过来?” “对不起,我太着急把这事儿给忘了。”沈欢干笑两声,说着便将毋老太身上的银针给拔了下来。 “沈医师,您的大恩大德,今生没齿难忘,不知道您什么时候——”不等郭哥把话说完,沈欢和陈雨婷便不见了影子。 这时毋老太正好醒了过来,看到坐在沙发上的郭大爷以后,她满脸的震惊,“老、老郭?我不是在做梦吧!” “妈,您没做梦,爸没事儿了。” 毋老太有些摸不着头脑,“这怎么回事儿?” “是这样的……”郭哥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根据沈医师的说法,爸只要按着这个方子吃药,要不了多久就可以痊愈了。” “沈神医人呢?” “他好像有急事儿,先走了。” 听到这话,毋老太气得朝自家儿子身上给了两巴掌,“沈医师给了咱们家这么大的恩情,你怎么什么都没报答就让人家走了呢!” “不是……”郭哥不是知恩不报的人,只是当时沈欢走得太急,根本就没给他报答的机会。 “不是什么!”毋老太刚想再来几巴掌,突然转拍向了大腿,“我想起了,那小神医好像对你爸那些诗图挺有兴趣,你去书房把剩下的也拿上,赶紧给人家送过去,算是答谢救命之恩。” 郭哥有些迟疑,“有些不妥吧,那些诗经图可是爸的命根,我小时候那会儿他就开始收集——” “那些破字画重要,还是你爸的命重要?” 郭哥无奈的笑了笑,“当然是我爸的命重要,可我都不知道人家住哪儿怎么送啊!” “他是华京大学的中医专业的讲师,你到学校问问,就能找到人了。” “讲师?不会吧,他那么年轻——” “废什么话,还不赶紧把这些字画给送过去!” 母亲大人都下令了,郭哥没敢再啰嗦,连忙去书房把那些御笔诗经图给拿了出来…… 这是沈欢担任中医讲师以来第一次迟到,不过幸好学生们没什么意见,而且在他来之前,何乐将班级管理的井井有条。 不得不说何乐是一个人才,除了中医方面,在管理上也表现出了极大的天赋。 陈雨婷刚坐回位置,景思妍便把头凑了过来,“小娘皮,老实说,你跟讲师学弟是不是出去开房约啪了?” “我约你妹的啪啊!” “那你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陈雨婷把几人分开后的事情,详细的述说了一遍。 当然,除了沈欢昏迷时发生的那点小意外。 “讲师真把一个已经死的人救活了?” 和一点也不质疑事件真实性的红豆豆相比,景思妍一脸鄙夷道:“吹,接着吹,就算找理由,也得找个像样点的吧,起死回生?你以为演电视剧呢!” “我是不是吹牛,待会儿下课了你自己问老学弟去。”陈雨婷懒得解释,实际上她要不是亲眼看到,也不会相信。 景思妍还想说些什么,却被正在讲课的沈欢逮了个正着,“有些同学要是想聊韩剧的话,请等到回寝室时再聊。” 下课铃响起后,沈欢拍了拍手,“今天向大家说件事儿。”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拖堂”,所以学生们全都聚精会神的听着。 “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你们已经听我讲课半个多月了,所以我决定向学校申请外出义诊,对你们进行实践训练,结果应该这几天就会下来,你们好好准备准备。” 听到这话,学生们全都兴奋了起来。 他们学了这么久的中医,终于可以有用武之地了。 “你们别高兴得太早,这事儿学校还没批,不一定能成。” “放心吧,这事儿一定会通过。” 学生们早就习惯了,沈君兰这种半路杀出来的套路,不仅没意外,反而全都高呼,“院长威武。” 同学生们聊了几句以后,沈欢便和沈君兰一起离开了教室。 和之前一样,两人聊了一会儿闲话以后,才开始谈正事儿。 “小欢,这次姐主要是想找你帮个小忙。” 沈欢笑了笑,“姐,有话您就直说,我一定尽力帮您办到。”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沈君兰顿了一下,“姐想请你当我男朋友。” 院长主动要求自己当她男朋友?做梦,自己一定是在做梦! 第190章拜见岳母大人 沈欢有些没办法相信自己的耳朵,没搞错吧?之前花了那么多功夫和自己确立“亲戚”关系,怎么一转眼就表白了,难道说院长有某种特殊癖好? 发现沈欢的表情变化以后,沈君兰就知道他误会了,“小欢你别多想,是姐一时紧张,没把话说明白。” “姐并不是真让你当我男朋友,而是装情侣,你……听懂我的意思了吗?” 听到这话,沈欢总算松了口气,“您差点没把我吓死。” “怎么,难道姐姐这样子入不了你的法眼吗?”随着两人关系越来越好,沈君兰对待他已经不再像之前那么警惕,时不时的还会开两句小玩笑。 沈欢佯装无奈的叹了口气,“我倒是想,但那也得您先同意啊。” “好了,别跟贫了,姐是认真的。”沈君兰正了正脸色,“你也知道,上了年纪被家里人催婚是见很正常的事情。” 虽然不是单身主义者,但她现在一心都在怎么发展学校上,根本就没想过结婚这种事情。 刚开始的时候,她的父母也没怎么催促,可是随着一堆皇上不急太监急的七大姑八大姨之类的角色出现以后,平淡的生活便结束了。 “之前介绍的几个相亲对象,我全都以工作繁忙为由给推了,但没想到这次我妈直接把人给领到了家里。”沈君兰无奈的笑了笑,“本来我一般也不回家,可这次她老人家说了,要是不回去就跟断绝母女关系,姐是实在没有办法才来找你。” 这年头男人遍地都是,在华京大学仰慕她的人更是多如牛毛。 之所以选择沈欢来扮演男朋友这个角色,除了以上的原因以外,主要是因为他的身份。 结交这么久,沈君兰也差不多摸清楚了这位干弟弟的性格,不仅和自己想象中的不同,相反还极具医德和正义感。 找其他男人来演戏,她信不过,怕对方会借这个机会假戏真做。 沈欢就不同了,两人已经认作干姐弟,不可能发生假戏真做这种事情。 “咱们俩年纪相差那么多,能成吗?” 沈君兰笑着说道:“放心,你长相成熟,只要打扮一下,我妈保准看不出来。” 她这是变相说我长得老成吗? 实际上沈欢长相并不老成,只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他身上那股与同龄人不符的成熟气质,加上一米八几的大个子,太容易让人产生错觉。 话说到这种地步,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上阵了。 沈君兰和母亲约定回家的时间在七点,现在时间还早,她将准备好的恋爱剧本,向沈欢说了一下,同时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 为了增强真实性,她在原有的基础上,给沈安排了一个半真半假的身份,还是华京大学讲师,不过年龄改到了二十七岁。 两人简单的进行了一下演习,便朝家里赶。 沈欢紧张的同时,又觉得有点小刺激,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心理,他自己也不清楚。 尤其是到了家门口的时候,他紧张的手心全都是汗。 沈君兰主动握住了他的手,安慰道:“我知道时间上有点赶,你心里有些紧张,但姐相信你,一定会演好的,对不对?” 沈欢没说话,只是用力的点了点头。 “妈,我回来了。”沈君兰进屋后先是打了声招呼。 话音刚落,厨房里便传出了她母亲的声音,“还知道回来啊,我还以为你为了那破工作,连老娘都不准备要了呢!” “我男朋友还在呢,您就给我留点面子吧。”沈君兰说完,朝沈欢眨了眨眼睛,示意他见机行事。 “你说什么?!”果然和预料中的一种,听到她这话,刘婉芬急匆匆的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沈君兰主动挽住了沈欢的手臂,介绍道:“这位是我的男朋友,沈欢。” 虽然这是早就商量好的剧情,但沈欢的身子还是忍不住一紧。 那种既紧张又兴奋的心情,伴随这亲昵的举动,再次环绕心间,直到沈君兰在他腰间掐了一下,才回过神来。 “妈……不是,阿姨好!” 刘婉芬听到这称呼,明显愣了一下。 沈欢算不上太帅,不过也属于中上等人才,此时穿着一身西装,看上去极为亮眼。 刘婉芬活了大半辈子,早就过了“以貌取人”的年纪,没多久便回过了神,“你这死丫头翅膀长硬了是吧?是不是怕跟我断绝母女关系,又不想相亲,所以特地找了个人来扮你男朋友!” 都说人老成精,一句话便点中了要害。 发现沈欢情况有点不对,沈君兰连忙说道:“你闺女是那样的人吗?要不是您一直逼着我,今天我也不会把他带过来。” “他真是你男朋友?”见自己闺女表情不像是开玩笑,刘婉芬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一些动摇。 “您再这样,这顿饭我可就不在家吃了。”沈君兰说着,就作势要拉着沈欢离开。 闺女好不容易回家一趟,刘婉芬自然舍不得让她就这么离开,“妈信你了!” 说着,她回头朝喊了一声,“老沈,你闺女带男朋友回来了,快出来看看。” 没一会儿,一个穿着围裙的中年人就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伯父好。” 沈欢也不管称呼对不对,总之先打招呼再说。 “你好。”比起刘婉芬,身为父亲的沈万明则要随和不少,“上了一天班累了吧?你们先坐下聊会儿天,等我烧完这茄子,饭菜差不多就齐了。” 入座没多久,沈欢便遇到了所有男性一生中最大的难关——准岳母的提问。 “沈欢是吧,做什么工作的?” “现在在华京大学当讲师,和君兰算是同事。”沈欢已经调整好了状态,分分钟入戏,叫起“君兰”来,一点也不含糊。 刘婉芬撇了下嘴,“什么时候院长和普通教职工也能算同事了?” 沈欢干笑两声没说话,看来这假岳母并不是那么容易相处,还好只是演戏,不然以后可就有罪受了。 “今年多大了?” “二十七岁。” 刘婉芬摇了摇头,“不像。” “我长得比较面嫩,所以看起来——” “我是说你不想二十多,反倒像三十多的。” 招谁惹谁了,就算您不喜欢我这假女婿也没必要这么攻击人吧。 沈欢这还没从悲痛中走出来,刘婉芬忽然将手一伸,“把身份证拿出来让我看看。” 千算万算,两人都没想到,她会来这么一手。 要是把身份证拿出来,这场戏可就直接玩完了! 第191章小舅子,你好 “咚咚——咚咚——” 沈欢可以明显感受到自己的心跳声,额头上已经布满了细微的汗珠。 “你的身份证和钱包不都落车上了吗?既然我妈要看,你就到楼下一趟,把身份证取上来吧。” 沈君兰不愧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讲起瞎话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她家在六楼,一上一下要花费不少时间,只要是正常人,都会顾忌脸面,让这事儿不了了之。 但刘婉芬好像并不在正常人这个行列,“反正现在你伯父还没把饭做好,就下去一趟把身份证取上来吧。” “跟你说多少次了,别因为觉得不方便,就老把钱包放车上,现在好了吧?”沈君兰一脸埋怨,伸手帮沈欢整理了一下衣服,“快去吧,赶在我爸做好饭菜之前回来。” 之前的欲擒故纵之计还比较好理解,现在这情况沈欢就有些弄不明白了。 他用眼神对沈君兰做出了询问,“真下去啊?” 沈君兰同样用眼神对他进行了回应,“听我的没错。” 我身份证就在身上,下去取个毛线啊! 不过现在这个时刻,沈欢也只能按照她的吩咐办事儿了。 刘婉芬翘起二郎腿,靠在了凳子上,看那表情好像是在说,演啊,继续演,我看你怎么把身份证拿上来。 沈欢每走一步,心中的压力就加大一分,我的亲姐姐,你再不出手相助,我可就真闪人了! 当他把手放在门柄上的时候,沈君兰终于开口了,“等一下!” “你看我这脑袋!”她轻拍了一下额头,笑着说道:“你的教师证不是在兜里吗,把它拿出来让我妈看看不就得了。” “是、是啊!”沈欢心里大松了口气。 放在平时,这些小伎俩他也能想到,可惜因为“面见岳母”,导致太过紧张,脑袋里装得全都变成了浆糊。 刘婉芬接过临时教师证,将上面的照片和沈欢比了又比,确认无误后,这才将证件还回来,“还真是个讲师,不过下次再来记得带上身份证!” 还有下次?您就饶了我吧,下次打死我也不来了。 “你跟兰兰是怎么认识的?” “说起来也算缘分,我和君兰……”沈欢将早就准备好的台词说了一遍。 “原来是这样……”刘婉芬将信将疑的点了点头,她正说着,语气猛地一变,“说,你接近我们家兰兰是不是为了上位?” 这次没等沈君兰出来辩解,沈欢就开口了,“其实不瞒您说,刚才说故事的时候,我还有些事儿没说。” “看吧,我就知道!”刘婉芬好像抓住了什么把柄,就在她准备好好教育一下自家女儿的时候,沈欢笑着摇头道:“阿姨您别误会,其实除了讲师这身份,我还有别的职业。” “什么职业?” “一家医药公司,名字叫欢妙,您要是不相信,可以在网络上查询一下公司信息,申请人那一栏填的就是我的名字。” 沈欢现在已经找到了节奏,飙起演技来,谁都拦不住。 沈君兰却着急起来,所谓不在其位不知其事,沈欢虽然有个讲师的身份,但说到底还是孩子,她都不知道多少的事情,沈欢又怎么能够了解。 听说沈欢有自己的公司,刘婉芬眼睛亮了不少,但脸色依旧没好看多少,“别以为你说了我就会信,待会儿等吃完饭,我就让老沈到网上看看。” 虽然话不好听,但也代表她多多少少有些松口了。 “饭做了好了,都来坐吧,吃饭的时候也能聊。” 和假岳母不同,这个假岳父表现得很热情,“做得可能没饭馆那么好吃,但自己做的胜在干净,快吃吧!” “哎哎哎,起来!”沈万明屁股还没挨着板凳,就被刘婉芬喊了起来,“把围裙脱了再吃饭,你这像什么样子。” “以前不都这样吗?”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说这话的时候,刘婉芬故意将目光在沈欢身上停留了一会儿。 沈万明没再说话,把围裙挂好以后,才再次入席,“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吃什么吃!”刘婉芬一巴掌打在了沈万明手上,“人家小玮还没来呢。” “怎么,你还没把事儿给推了?”沈万明忍不住皱起了眉头,“把沈欢和肖玮聚一块,你是不是非得把事儿闹大才满意!” 之前还挺强势的刘婉芬一见老公生气,瞬间蔫儿了,但嘴上却不服输,“咱们家兰兰这么优秀,多几个选择也很正常……小沈要是受不了,就退出呗。” “说!说!说!你就是死鸭子嘴硬,还不快点给肖玮打电话把事儿推了!” “我这就去打还不成吗!”刘婉芬一脸幽怨的拿出手机,拨通了沈君兰相亲对象的号码,“喂,是小玮吗?对,我是你刘伯母,嗯,是这样的,君兰她……不是,你听我——喂?喂?” “怎么了?” “小玮把电话挂了,说已经到了楼下,就算君兰不在家也没事儿,上来看望看望咱们二老就足够了。” 沈万明气得直摇头,“你看看,好好的一顿饭,被你弄成了什么样子!” 刘婉芬委屈道:“如果不是死丫头先斩后奏,我也不会闹出这事儿啊!” “你——” “伯父,消消气,其实阿姨说得没错,这事儿说到底怪我和君兰,没有提前跟你们打招呼。”见自己的话起了作用,沈欢继续说道:“再说,我和那位小玮见面只是迟早的事情。” 两人都在气头上,自然不可能被他一句话给说服,但在交流的语气上,都缓和了不少。 因为肖玮已经到了楼下,众人都没动筷子,等着人上来。 “叮咚,叮咚。” 没一会儿,门铃便响了起来。 一开门,肖玮便鞠躬行礼,“伯父好,伯母好!这是送你们的礼物。” “来就来了,还带什么礼物啊。”刘婉芬说这话的同时,却朝沈欢那边瞅了一眼。 看看人家肖玮,不仅有礼貌还带了礼物,你呢?什么都没有! 可能是出于好胜心理,沈欢起身朝门口走去,“爸妈,别跟门口站着了,有什么话咱们边吃边聊。” 此话一出,刘婉芬夫妇直接愣住了,就连沈君兰也是一脸诧异,这就开始宣示主权了? 肖玮也很疑惑,她们家不就沈君兰一下独生女吗,什么时候多了个儿子? 嘿,管那么多干嘛,先叫人再说。 想到这儿,他朝着沈欢伸出了右手,笑道:“小舅子,你好。” “……” 第192章今晚就住这儿吧 “你好,直接叫我沈欢就可以了。”沈欢握手笑道,不过脸上的笑容有点奇怪。 “这哪成啊!咱们很快就成一家人了,该怎么叫就怎么叫。” 肖玮嘴上虽这么说,心里却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 刘婉芬有些看不下去了,“你误会了,他不是兰兰的弟弟。” 肖玮先是愣了一下,连忙躬身道歉,“对不起啊大舅子,我是见您长得年轻才这么叫的,还请您不要见怪。” 刘婉芬更加尴尬了,“他也不是兰兰的哥哥。” “那他是?”这下子肖玮是猜不出沈欢的身份了。 “正式做下自我介绍,沈欢,君兰的男朋友。”沈欢说着,便将一旁的沈君兰给搂到了怀里。 沈君兰没想到沈欢的胆子会这么大,不过想到父母还在身边,做戏做全套,眼中的惊讶在瞬间消散。 她个头不算太高,大概在一米六五左右,穿上高跟鞋也有一米七了,加上两人穿着颜色相近的职业装,看起来异常般配。 本来沈欢只是想上演一下霸道总裁承包鱼塘之类的戏码,但没想到在沈君兰入怀的刹那,他忽然生出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发丝中传出一股股若有若无的清香,不知是洗发水的味道,还是传说中的处子芳香。 沈君兰年过三十,但身材并没有像大多女人一般变形走样,刚好相反她保持的很好,身材丰腴,胖瘦得体,有着一种知性熟女的独特魅力。 尤其是某个紧贴沈欢手臂的柔嫩部位,绝对可以称得上是纯天然女性中的佼佼者。 “男朋友?”肖玮终于从震惊中回过了神,“伯母,您不是说君兰还是单身吗?” 这声质问,让沈欢从心猿意马中回过了神。 “这个一时间说不清楚……”刘婉芬咬了咬牙,“就当是伯母对不住你,你先回去吧。” 在沈欢没出现之前,肖玮很入她的法眼,不然也不会以割断母女关系为威胁逼沈君兰回来。 现在说出这样的话,心里多少有些愧疚。 “伯母,您想让我放弃,总得把事情说清吧?”肖玮有些不死心,虽然没和沈君兰见过面,但只是看了照片一眼,他就感觉自己终于找到了生命中的女神。 刘婉芬是刀子嘴豆腐心,而且这事儿是她理亏,本来想求助一下老伴。 谁知沈万明直接摆出一副这事儿跟我没关系的样子,你惹出来的,自己想办法解决! 沈欢还是有那么点眼力的,想要博取这个假岳母的欢心,现在无疑是个好机会,“事情是这样的……” “原来是这样。”肖玮无奈的叹了口气,眼中满是失落,“祝你们幸福……伯父伯母,打扰你们一家子进餐,真不好意思。” “是伯母对不住你,要不……你也留下来吃顿饭吧?” “要怪也只能怪我和君兰没有缘分,你们赶紧吃饭吧,我就不打扰了。” 等到肖玮离开后,屋内一片沉默。 沈万明拍了拍手,“都别站着,饭菜都凉了。” 见沈欢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沈君兰压低声音道:“你要抱到什么时候?” “对不起啊姐,我走神了。”沈欢干笑两声,连忙把手松开。 沈君兰埋怨的看了他一眼,没再说话,坐回了自己的座位。 “别愣着,来尝尝这些菜,给你伯父我点意见。” 和没开饭前相反,刘婉芬话少了一些,倒是沈万明时不时和沈欢聊上两句。 吃完饭后,出于礼貌,沈欢主动收拾碗筷,可没碰几件,就被沈万明拦了下来,“别动,让我和老刘收拾就成了,你和兰兰回房间聊天吧!” 沈欢还想客气两句,却被沈君兰拉到了一旁,“听我爸的话,咱们回屋。” 也不管答不答应,她拽着沈欢就回了自己房间。 由于长期住在学校不怎么回家,沈君兰闺房的摆设比院长办公室还要简单。 光从布置来看,根本不会和女子的闺房联系到一块。 一进屋沈君兰便板起了脸,“刚才很舒服对不对?” “没有,真没有!我刚刚只是为了配合您演戏,完全没有任何歪心思!”沈欢一下子就慌了。 看他那紧张的样子,沈君兰忍不住笑了起来,“看把你急得,姐跟你开玩笑呢!今天表现的不错,除了刚开始的小意外,基本上可以打满分。” 沈欢大松了口气,拍着胸口道:“您差点没把我吓死。” 同时暗中庆幸,还好刚才没有被欲念冲昏头脑,一切都是点到即止,不然沈君兰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好说话。 “我觉得那个肖玮还可以,您不打算考虑考虑。” 沈欢也不知道自己问这话是出于什么心理,可能是想避免被怀疑,也可能是想探探口风。 沈君兰摇了摇头,“我现在一心都在学校上,连谈朋友的心思都没有,更别提结婚了。” 听到这个答案,沈欢心中竟然生出了一点小兴奋,“您也别太过操心,整改这事儿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 “就是因为这样,姐才得更加用心啊。”沈君兰叹了口气,“好了不聊这些,总之今天谢谢你帮了姐这个大忙。” “不用,咱们姐弟俩谁跟谁啊。” 沈君兰笑了笑,“别把话说得太早,这男朋友的身份,你可能还要装段时间。” “什么?!还得继续演戏?”沈欢脸色一下子就变得苦逼起来,“您饶了我吧,就伯母那脾气……我不是说伯母脾气不好,而是——” “我妈这人就那样,说话难听了点,但心肠不坏。”沈君兰说着,竟然主动拉起了沈欢的手,“而且你也不用每天都过来,等过阵子,她不再提相亲的事儿,我随便找个理由说咱们分手就好了。” 见沈欢面露迟疑,她佯装生气道:“你不帮也行,姐找别人,到时被人骗得人财两空,你可别后悔。” “您说这话干嘛,我刚才只是没做好准备而已。”沈欢拍了下胸脯,“不就这点小事儿,别说一阵子,就算一辈子都没问题!” “油嘴滑舌。”沈君兰笑骂了一句,“姐可不敢耽误你一辈子。” 她看了下手表,“时间不早了,待会儿宿舍该关门了,咱们回学校吧。” 沈欢巴不得离开呢,自然举双手赞同。 出来以后,沈君兰去找刘婉芬道别,沈欢则因为失汗太多,在饮水机旁边补充水分。 “这都几点了,还回学校干嘛?”刘婉芬听到女儿要离开,表情有些不快。 沈君兰指了下沈欢,“就算不回学校,您总得让我把沈欢送回去吧。” “回什么回,你们不是男女朋友吗?今晚就住这儿吧!” “噗——” 沈欢听到这话,直接把嘴里的水全都给喷了出去。 第193章跟兰姐一起睡 沈欢一边擦嘴,一边吞了口唾沫,“阿姨,这、这样有些不好吧?” 刘婉芬瞟了他一眼,“有什么不好的?还是说……你们根本不是男女朋友?” “可是……” 不等沈欢再开口,沈君兰便说道:“我妈说的有点道理,今晚就住这儿吧。” 姐,我对你是没有歪念,但不代表咱俩躺一个床上什么也不会发生啊! 沈欢都快崩溃了,但事到如今他还能说什么? “你先去洗脸刷牙,用我的牙刷就好。”沈君兰交代完以后,对刘婉芬说到:“我那屋的被子太小,您帮我取个大被子吧。” 看这架势,她是真打算跟自己睡在一张大床上了。 “拿大被子干嘛?”刘婉芬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还没结婚呢,就想睡一张床上了?” 沈君兰无语道:“您不是让他住这儿吗,除了我那屋咱家还有别的空地方吗?” “谁说除了你屋就没空房了?”刘婉芬说着,朝沈君兰闺房隔壁指了指,“他住君阳的屋子。” “不行!”沈君兰的情绪忽然开始变得激动起来,“要是这样,还不如让他住我屋子里!” 刘婉芬的态度也同样坚定,“今晚我还就让他住阳阳的房间了!” “走!”沈君兰脸色一沉,拉着沈欢就朝外走。 刘婉芬气得浑身发抖,“沈君兰,你今天要是走出这门儿,以后就别管我叫妈!” “不叫就不叫!” 沈欢不想让刘婉芬母女因为他的事儿,闹得太僵,出声劝道:“姐……君兰,你别冲动。” 看到这情况,沈万明也坐不住了,“兰兰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是不是非得闹到闺女不认你才甘心!” 教训了老婆,他转而看向了闺女,“我知道你一直放不下阳阳的事儿,但这不是你跟母亲闹别扭的理由,给我回来!” 沈万明在家里的地位似乎不低,这一骂一喝,母女俩都老实了。 “小沈,不好意思,让你看笑话了。” 沈欢咧嘴干笑摇了摇头没说话,这事儿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 沉默了一会儿的沈君兰开口道:“要么让沈欢住我那屋,要么让我送他回去。” 刘婉芬还想说些什么,却被沈万明一眼给瞪了回去,“时间不早了,路上不安全,让小沈留下吧。” “老头子你没发烧吧,他们两个可还没领证呢!” 沈欢趁机开口道:“这样吧,反正现在天气也热,我打地铺算了。” 刘婉芬给了他一个算你小子有眼力的眼神,然后说道:“我这就把客厅收拾一下,给你腾个地方。” “不行,就算打地铺,沈欢也得跟我一个屋里睡。” 沈万明宣布最后的结果,“就这么定了。” 母女俩由吵架转为冷战,谁也不搭理谁。 沈万明帮忙把地铺整理好,也回了自己房间。 出门在外,多有不便,这里毕竟不是自己家,沈欢简单洗漱了一下就回了房间。 似乎所有女人都很喜欢洗澡,沈君兰也不例外。 男人洗澡两分钟,女人洗澡俩钟头,这话虽然有些夸张,倒也贴切。 半个小时过去了,沈君兰都没把澡洗完。 本来以沈欢的体质,就算熬通宵不睡也没事儿,但因为今天“见岳母”让他的精神一直处于亢奋状态,所以安静下来后,竟然开始觉得困了。 又过了十来分钟,还不见沈君兰回来,他索性不等了,直接倒头大睡。 反正要是有事儿,沈君兰也会把他喊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熟睡中的沈欢感觉有人推门走了进来,不过他实在太累,懒得睁眼,翻了个身子继续睡觉。 “小欢,小欢。” 直到听到沈君兰的呼唤声,他才完全清醒。 “嗯……”沈欢揉了揉眼睛,但因为屋里灯光太强,他只能微眯着眼睛,直到眼睛适应了强光,才把眼睛完全睁开,“姐,你洗好——咕咚。” 被眼前风景所震撼到的沈欢,忍不住吞了口唾沫。 此时沈君兰穿着一身紫色的轻纱睡衣,可能是因为着急,她没擦干身子就把睡衣穿在了身上,某些部分紧紧的贴在肌肤上,时不时还会有几滴水珠顺着发丝滴落在肩头。 那性感的模样,简直比维多利亚的秘密那些模特还要吸引眼球。 “家里没有吹风机,我得等头发干了再睡,你躺地上不方便我来回走动。”沈君兰说着,用手轻轻的拨了拨帖在脸上的发丝,“所以姐想让你睡床上……小欢?” “啊?”沈欢还沉浸在某些魅力当中无法自拔,根本就没听到沈君兰说了些什么。 “你啊……”沈君兰无奈的叹了口气,她也知道现在的装扮,有些不妥,但浴室里太过潮湿,等头发干了估计天都亮了。 “我说,让你睡床上。” 沈欢先是一愣,接着羞涩道:“这、这样不好吧。” “你想什么呢!”沈君兰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我是说你睡床上,我睡地铺。” “原来是这样啊。”沈欢在庆幸的同时,又有一些失落。 男人不花心,除非没jj。 尤其在他这种年龄段,对于某些事情充满了向往,一个不留神就可能让阵地失守。 失策,今天留在这儿,真是大大的失策! 见沈欢老老实实的转移到床上,沈君兰也微微松了口气,“你先睡吧,待会儿等头发干了,我也就睡了。” “嗯……”沈欢应了一声,便盖好被子准备睡觉。 “哒——哒——哒——” 为了减小脚步声,沈君兰特地没穿鞋子,但深夜太过寂静,基本上没什么用。 沈欢没装睡的习惯,无奈之下只能把头钻进了被窝里,然后慢慢地进入到了梦乡…… “好热……” 睡梦中的沈欢忽然感觉热得有些喘不过气,想翻身又翻不动。 难道自己碰到鬼压床了?但以自己的体质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啊! 带着疑惑,沈欢尝试着睁开了眼睛,看到天花板后他大松了口气。 不对!自己怎么还动不了? 沈欢加大挣扎力度的同时,耳边响起一声不快的闷哼。 卧槽,该不会真的是被阴魂压床了吧? 想到这儿,他连忙转动脑袋看了下周围的情况。 这一看不要紧,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 压着自己的不是什么阴魂,而是本应睡在地上的沈君兰! 第194章年轻人要懂得节制 这、这是什么情况?兰姐怎么跑到我床上了?而且这睡相…… 此时沈欢才弄明白,让他无法动弹的,是一条丰腴修长的大腿,之所以感觉闷热呼吸困难,是因为沈君兰的玉臂正紧紧地坏绕在他脖颈上。 很难想象,稳重知性的沈院长竟然会有这么逆天的睡觉姿势。 沈欢本想把手抽出来,将她喊醒,但手被腿压着根本动弹不得。 肌肤接触的部位,已经满是汗珠。 深度睡眠中的人,如果突然惊醒,会对一天的精神状况都造成影响,加上现在夜深了,他们要是弄出点什么动静,引来沈万明夫妇,那可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姐?醒醒,姐?” “嗯?” 听到呼唤后,沈君兰皱起柳眉,发出一声鼻音,但并没有睁开眼睛。 沈欢没有放弃,尽量伸长脖子,“姐,快醒醒,你睡错地方了!” 这次沈君兰终于松手了,不过没等沈欢开始庆幸,一只玉手便直接打在了他的脸上。 我这遭谁惹谁了啊! 这一巴掌正好打在沈欢脸上,那酸爽直接让泪水不听使唤地从眼眶中流了出来。 应该是离得太近,兰姐受不了嘴中传出的热气,才会动手打我。 想到这儿,沈欢缩了缩脖子,稍微加大了些声音,“姐,醒醒!” “嗯~”沈君兰发出一阵小女人才会有的鼻声,一边嘤咛,还一边撒娇般的晃动着身子。 卧槽!别、别晃了,再晃下去,非得出人命不可,还是一死死两亿的那种! 沈欢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洁身自爱的男人,并且从小就发誓,自己的第一次一定要留给最爱的人。 而现在,他最爱的是林妙诗。 其实在和沈君兰结为干姐弟的时候,沈欢便彻底没了歪念,毕竟没哪个男人愿意被人当成登徒子。 人命关天,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再次增加了分贝,“姐!别动了,你快醒醒啊!” 曾经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你永远也没办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但沈欢现在觉得,在特殊环境下,就算是那人没装睡,你也不一定叫得醒。 渐渐地沈欢连叫都不敢叫了,以为他发现,叫的声音越高,沈君兰表现得就越不耐烦,越不耐烦就越可能死人。 如果一觉睡到天亮,发生这种事儿只会有些尴尬,沈君兰要是先醒来,说不定还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怎么办,怎么办…… 沈欢急得满头大汗,可想着想着办法没想到,却忽然想到了一件惊悚的事情——我衣服是谁脱的? 因为和沈君兰同睡一个屋檐下,他睡觉时没敢把西裤和衬衫脱掉,但现在除了短裤以外,什么都没了! 难道兰姐她…… 沈欢越想越觉得有这种可能。 首先,相亲这事儿出现的太突然了,而且担心男伴假戏真做这个可能也有些说不过去。 身为华京大学的院长,已经三十出头的她,难道除了自己就没有其他信得过的朋友了吗? 呸呸呸!乱想什么呢,兰姐她根本不是那样的人好吗。 但除了这个原因,似乎已经找不到别的理由来解释衣服被人脱掉的事实。 与其在这里乱想,还不如把兰姐喊起来,把这事儿给说明白! 想到这儿,沈欢在尽量不惊醒沈君兰的情况下,把手给抽了出来,这个过程整整花费了快十分钟。 双手得以脱困后,他轻轻推了下沈君兰,“姐,出事儿了,快醒醒。” “嗯……”沈君兰先是和之前一样,发出不快的闷哼,然后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 当看清眼前的情况后,她再无一丝睡意,“小、小欢你怎么跑我床上了!” 看到此情此景,沈欢感动的都快哭了,“睡错地方的人是你啊。” “我睡错了?这明明是我的床啊!” “你忘了?原来我在地上睡,但你说要等晾干头发以后再睡,让我到床上睡,你睡地上就好。” 听沈欢这么一说,沈君兰总算回忆了起来,“没错……但我怎么睡你这儿了?” “我也是因为口渴,想起来喝水才发现的。”沈欢说这话时,仔细观察着对方的表情变化,想看看能不能找出一些有用的讯息。 但看沈君兰的神态,好像还没他知道的多。 不是兰姐,那究竟是谁脱了自己的衣服? “可能是半夜起来上厕所,然后习惯性的躺回了原来的床上。”沈君兰尽量让自己表现的冷静一些,“吓了你一跳真不好意思,我这就回地上睡,晚安。” “嗯,晚安。” 屋子重归平静后,沈欢却是一点也睡不着。 还在想着,是谁脱了他的衣服。 沈君兰也是睡意全无,心思全在刚才的事情上。 睡衣还好好的,我和小欢应该没有发生那种关系吧? 睡不着的不只是他们两个,沈万明夫妇的卧房内差不多也是一样的情况。 “我说你起起坐坐的,到底还睡不睡!” 本来就一脸焦急的刘婉芬,听到这话更不乐意了,“睡!睡!睡!闺女和那小伙子,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还有心思睡觉,有这样当爹的吗!” “那你想怎么办?闺女都三十多岁了,咱们还管得住吗?”沈万明说着,从床上坐了起来,“被你弄得心烦意乱,我去倒杯水喝!” “记得顺便到闺女门外听听动静。” 沈万明不耐烦道:“知道了,知道了!” 虽然表现的漠不关心,但身为人父,他又怎么放心的下。 要真算起来,他比刘婉芬更担忧沈君兰房间里的情况。 沈万明没去接水,直接走到沈君兰闺房门口,听里面没动静后,他的脸色稍缓了一些。 “唉,我怎么变得跟老太婆一样神经了,现在没动静不代表来之前或者走之后没动静,我还能在门口待一晚上不成?”沈万明叹了口气,“儿孙自有儿孙福,这事儿已经不是我能管的了,再说……我家闺女眼光那么高,要是不愿意,也不会把人带到家里,算了,算了。” 自言自语完以后,他便拐回了自己房间。 刚进屋刘婉芬便迎了上来,“兰兰没和那小子做什么吧?” “你管那么多干嘛,赶紧睡觉吧!”沈万明表现的有些不耐烦。 “哎,你这老头子,让你办点事儿咋这么难,喂,我跟你说话呢!” 四人各有心事,睡得都不踏实,所以第二天一早就起来了。 “伯父好,伯母好。”沈欢恭敬的跟二老打了声招呼。 刘婉芬见两人全都顶个黑眼圈,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把沈君兰叫到了一旁,“你俩昨晚是不是做那种事儿了?” 被母亲问及私事,沈君兰的脸蛋一下子就红了,“妈,您说什么呢,赶快去做饭吧!” 沈万明则是走到沈欢身旁,拍了拍他肩膀,“年轻人要懂得节制啊!” 不是,伯父您别走啊,听我解释,事情绝对不是您想象的那样! 第195章原来是自己动的手 “现在就走?我这饭还没做好呢。”沈万明听到两人要离开,急忙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沈君兰从鞋架子上取下了高跟鞋,一边穿一边说道:“不用了,我跟沈欢到外面吃就可以了。” “外面做的哪有家里的干净卫生。”沈万明着急道。 闺女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身为父母,真舍不得她住一晚上就离开。 沈君兰在地摊上轻踩了两下,“沈欢早上还有课,我们得马上回去。” “我这饼马上就出来了,吃两口再走吧。” “不了。”沈君兰说着,便挽住沈欢的胳膊准备离开,动作极其自然。 沈万明知道女儿脾气,干笑了两声,“小沈,你和兰兰在路上注意点,迟到都是小事儿。” “知道了伯父,那我跟君兰就先走了,有时间再来看望您。”沈欢说得完全是客气话,经历了昨晚的事情,他是真不想再来了。 两人刚走出家门,刘婉芬急匆匆的跟了上来,把一个塑料袋子直接塞进了沈君兰手里,“刚煮好的鸡蛋,路上吃。” 沈君兰先是一愣,然后笑道:“谢谢妈。” 听到这一声妈,刘婉芬的表情终于多云转晴,“快走吧,别迟到了。” “知道了。” 母女哪来隔夜仇,看她们母女这亲近的样子,恐怕谁都想不到,两人昨天才刚刚吵过架。 车子行驶后,沈欢的目光一直放在窗外,半句话都没说过。 因为昨晚的事儿,沈君兰也不好意思做过多交流,但为了表现出成熟女性应有的风范,她还是主动开了口,“怎么不说话?” “在想点事情。” 已经整整一个晚上,沈欢还没想通脱衣服这事儿究竟是谁做的。 沈君兰试探道:“昨晚的事儿?” “有点关系……” “那只是一个意外,别往心里去。” 沈欢干笑了两声,“我知道,只是有件事儿想不明白。” “什么事儿?”沈君兰是打算刨根问底了。 “我说了,您可别笑话我。”沈欢挠了挠头,不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记得昨晚睡觉时明明没脱衣服,但是半夜醒来的时候却……” “你就是为了这事儿一晚上没睡?” 反正已经说出来了,沈欢也只能厚着脸皮点了点头。 沈君兰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那衣服是你自己脱得!” “我自己脱得?”沈欢表情很是意外。 “怎么,你以为是姐帮你脱得?”沈君兰说着面色一板,“难道姐在你心里是那样的女人吗?” “不是,就是我、我……” 看着沈欢那紧张的样子,沈君兰忍不住笑道:“姐跟你开玩笑呢!看把你急得,其实那衣服在我没睡之前你就脱了。” “当时你说热,我还来得及问用不用开空调,你就没迷迷糊糊的把衣服给脱了,后来才知道你当时是在说梦话。” 得知事情后,沈欢大松了口气,难怪自己会不记得,原来是潜意识的举动。 沈君兰挑了下柳眉,“你该不会真以为是我脱得吧?” “不说话就当你默认了。”说着,沈君兰便腾手,朝沈欢脑袋上来了一下,“年纪轻轻的,脑袋里别整天装那些没用的东西。” 我的亲姐姐,如果我脑袋里装得都是些没用的东西,那两亿小生命早就死光了! 事儿说开了以后,气氛一改之前的沉默,两人一路上有说有笑。 不过快到学校的时候,沈欢忽然开口道:“姐,我就在这儿下车吧。” “在这儿下车?还没到学校呢。” “就在这儿下吧。”沈欢顿了一下,解释道:“现在学校里的那些老古董,巴不得推您下台,要是被有心人看见你带我来学校,估计会生不少的是非。” 沈君兰没想到沈欢是为了自己,才选择的提前下车,心中忍不住一暖,“身正不怕影子斜,不用下车,我们就这么进去。” 她不仅光明正大的进了学校,并且把沈欢送到寝室楼下才离开。 “沈老师?” 沈欢刚目送沈君兰离开,还没来得及转身,便听到有些喊他,回头一看竟然郭哥。 “郭哥,你怎么来了……你这是?” 郭哥现在的模样,可谓是沧桑无比,脸上比昨天见面时,多了不少胡茬子,黑眼圈比一晚上没睡的沈欢还要严重。 郭哥尴尬的笑了笑,“别提了,我妈醒了以后,非得让我带着这些诗经图来找你报恩……” 因为堵车,到华京大学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了,沈欢刚巧陪着沈君兰回家演戏。 “本来按照我的想法,要是找不到人就算了,今天再赶早过来,但我妈死活不同意,所以……” “所以您就在楼下等了一整晚?” 郭哥点了点头,“不过晚上是在车里睡得,也不算太难熬。” 现在沈欢总算是明白他为何一脸沧桑了,“您要送东西,交给我室友不就得了嘛,再不济打个电话也成啊,何必守这罪呢!” 郭哥干笑道:“我妈说,不亲自交给你,会显得我报恩没诚意,而且我进你们寝室看过,上着锁喊了半天也没应。” “没人?” 这就奇怪了,虽然楚歌白天习惯性失踪,但晚上一般都在寝室,就算他不在,王帅也应该在啊。 “总之你回来了就好。”郭哥说着,便将手里的木盒子递给了沈欢,“这诗经图我可是亲手交给你了,以后要是我妈问起,你可得给我作证。” 郭哥看了下手机上的时间,“不跟你聊了,再不回去我上班得晚了!”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沈欢无奈的笑了笑。 因为时间还早,沈欢怕吵到楚歌他们,开门时尽量没弄出动静,可进屋之后才发现,寝室里竟然没有一个人。 现在距离上课还有段时间,加上寝室正好没人,他决定先吸收那幅御笔诗经图上的淡金色灵气,将境界提升到追星三曜。 可当沈欢看到盒子里的东西时,整个人都愣住了,因为木盒内的诗经图不是一幅,而是六幅,并且还是可以激活灵绊的那六篇笙诗! 第196章带着学生去义诊 在诗经中,有六篇有题目而无文辞,即有目无词,合称笙诗或六笙诗。 当年乾隆帝除了和前人一样书写《诗经》三百零五篇以外,还特意补全了这六篇笙诗。 因为是补全之作,沈欢才会推测这六幅诗经图之间存在着灵绊。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六篇笙诗图完全可以让他突破到追星境中期,甚至达到追星后期也不无可能。 当初在得知毋老太的故事后,他基本上已经放弃了换取诗经图的打算,现在真是应了那句,求之不得,不求得之。 六幅笙诗图保存近乎完美,没有任何的缺漏,沈欢是越看越兴奋,可没高兴多久,他的脸色就难看起来了,“草,这是哪个傻哔干的!” 在一幅笙诗图的背面,不知谁手贱,在上面书写了一系列的文字。 古玩品质以及完整程度,都和灵气数量有着直接关系,尤其是有灵绊存在的古玩,更是关乎到灵绊达成后的强弱。 这两行文字,轻则使灵绊减弱,甚至可能使六幅笙诗图间灵绊完全消失。 骂着骂着,沈欢忽然不骂了,看表情就像是被人踢了蛋蛋一般,因为……他嘴里的傻哔不是别人,就是他自己! 那行字是这么写的,“当归50克、天麻10克、黄芪60克、枸杞子30克……睡前服用,两月病除。”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当时急着回学校,只知道桌子上有纸,根本没看什么东西,如果笙诗图上的灵绊因此消失,他肠子都要悔青了! 按照目序排好以后,沈欢连忙开启天眼,发现灵绊还在以后,他大松了口气。 打开灵气罩,说道:“狐狸精,帮我护法。” 血玉中的苏璃语气有些诧异,“这么快就找到能让你晋升的古玩了?” “待会儿就上课了,你先帮我护法,等有时间咱们再聊。” 用灵气罩交流,和一些点卡网游的性质差不多,随时间收费,而且大概再过一个小时左右,就要到教室上课,他不能浪费太多的时间。 沈欢先是将带有灵绊的淡金色灵气收入眼眸,然后一股脑的转入丹田。 淡金色的灵气进入丹田后,立马变成阴阳二气,当达到一定数量后,便各自凝聚汇合,结成一黑一白两颗星曜。 “咔嚓——” 随着经济追星中期,锻骨过程再次开始,不过听其声音,力度大不如从前。 大概半个小时以后,沈欢慢慢睁开了眼睛,双眸中一强一弱两道红光流转,青光已经微不可见,除此之外在瞳孔周围还多了一圈淡淡的金色。 苏璃心中越看越惊,同时心中隐约有些担忧。 之前她不知道天眼作用,才会蛊惑沈欢以瞳筑基,如今这双眸其实已经不止是《药王经》上面记载的辅助天眼那么简单。 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儿,谁知道不知道,只能看他的造化了。 “小子,我们中断联系的这几日,你究竟做了些什么?还有,你身上的毒是什么解的?” 因为镇灵诛邪阵,加上沈欢灵气骤然消失,导致血玉中的苏璃完全和外界断了联系。 这几天发生了些什么,她一丁点都不知道。 虽然只晋升到了五曜的境界,没能突破到追星后期的境界,但也让沈欢看到了希望。 所以“财大气粗”的他,并没有及时关掉灵气罩,而是和苏璃闲聊了起来。 听完沈欢说的话,苏璃语气震惊到了极点,“你竟然用那个人的戾气之血解毒?你这是在找死知道吗!万一出了什么乱子,我怎么办!” 单听这话,像极了一个正在埋怨丈夫的妻子。 “我现在不是没事吗。”沈欢笑了笑,“狐狸精,怎么听你这话里的意思,好像跟关心我似得,这可不像是你的性格。” “谁、谁关心你了,我只不过是怕你死了,没人帮姐姐收集血玉碎片而已。”苏璃顿了一下,接着道:“你现在过得顺风顺水,打算什么时候帮姐姐手机其他碎片?” 沈欢被这话问的心里一虚,说句老实话,自从答应苏璃以来,他从来没动过主动寻找血玉碎片的心思。 “你感应到燕京有血玉碎片的存在了?” 苏璃没好气道:“因为镇灵诛邪阵的存在,我去哪感应它们的存在,不过燕京应该有血玉碎片的存在。” 见沈欢面露疑惑,她解释道:“当初疯道士将玉镯分为九块,按照道修的一贯作风,必定会按照九州或者十三州旧址分散到各地。” 燕京,古时隶属幽州,按苏璃的说法,这里还真可能有血玉碎片的存在。 不过具体有没有还得找过再说,毕竟封印命魂的血玉碎块都流落到了民间,其余几块的情况应该也差不多。 “放心,剩下的血玉碎块,我一定会帮你找到。”对苏璃许下诺言以后,沈欢便撤去了灵气罩朝教室赶去…… “讲师活动批下来了吗?我的大刀已经饥渴难耐了!” “你问的都是屁话,昨天院长亲自说了一定通过。” “老师咱们今天在哪里义诊啊?要不去我们家那片吧,我把你说的老神了,至少我爷爷奶奶绝对会过来捧场!” 沈欢一进教室,学生们便七嘴八舌的问了起来,看得出他们对这次义诊抱这很大的热情。 “大家安静一下。”他拍了拍手,示意学生们安静,“院长虽然说一定会通过,但凡是都有个过程,我估计最晚明天就可以带领大家出去义诊。” “什么还要等到明天啊。” 学生们表现的有些失落,沈欢接着道:“至于那几位想让我带大家到他们小区义诊的同学,可能要失望了,因为这次义诊的地点是常青养老院。” 他这儿正说着,一名教职工在外面敲了敲门,“沈老师打扰了,这是您的活动申请单,校车已经待命,你随时可以带同学们过去。” 听到这话,教室内的学生全都开始欢呼起来。 这热情才刚刚高涨起来,那教职工就泼了盆凉水下来,“不过,咱们的校车座位有限,您只能带三十名学生出去。” “靠,有没有搞错啊。” “校车没位置,我们可以自己打车过去。” “就是就是,好不容易有次出去义诊的机会,我们绝对不能放过!” “静一静,大家听我说。”等到学生们都不说话以后,沈欢接着道:“这次是我疏忽了,不过请大家放心,在我任教的这段时间,每周都会有两到三次的外出义诊的机会。” “所以不用着急,咱们按照表格上的顺序一批一批的来。”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没能在第一次义诊出去的学生,脸上满是失落。 被点到名字的则是一脸兴奋,在去养老院的路上,还有不少人兴奋的高歌一曲。 “我先去和院长沟通一下,看看咱们在哪里坐诊。”沈欢先让同学下车等待,自己则去了院长办公室…… 办公室内,听到院长的回答,沈欢脸色一变,“什么?您说今天没办法让我义诊,但您跟我们校方沟通的时候——” “沈老师,这次的事情是我们不对,但事出突然,我们也没办法啊!”院长一脸的为难。 沈欢深吸了口气,“好,回学校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您总得给我个解释,对吗?” 不等院长开口,一个男声便在沈欢的身后,“理由?你一个中医带着一群黄毛小儿过来义诊,还好意思要理由?人家院长没直接把你们赶出去就算不错了!” 第197章那咱们就比一比 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沈欢没想到带学生们出来义诊,也能碰到老熟人。 开口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两次出丑于人前的罗伯特。 他把沈欢当仇人,但沈欢可没有把他当仇人。 “罗医生,咱们还真是有缘分呢!”沈欢先是感叹一声,然后装作小声道:“您的花柳治好了?” 这声音不高不低,刚好能让养老院的院长听到。 罗伯特脸上的笑意瞬间被怒意所取代,“你不要在这里胡言乱语!” 上次发现不妥后,就立马找朋友帮忙检查了一下,还真被沈欢给“蒙”对了。 幸好发现的早,不然他这一世英名可就完了。 这种慢性感染病,即便是治愈好了,每过一阵子也得到医院复查,至少在这个期间,他和那种事情是没有任何缘分了。 “总之今天是我们医院专家坐诊的日子,你还是赶紧让那群黄毛小子还是赶快回学校吧!”正说着,罗伯特一拍手,“真是不好意思,忘了你也在黄毛小子这个行里,请你也离开吧!” 沈欢算是弄明白怎么回事儿了,应该是罗伯特的专家团队突然出现,让院长改变了想法。 罗伯特话说的虽然难听,但也是大部分人对中医行业的看法。 如果这次沈欢带学生过来,只是做做公益活动,院长应该不会这么直接的让他们离开。 但一码归一码,你要是不放心,就别答应校方来这儿举办义诊,这不玩人吗。 “院长,这就是您让我带学生离开的理由?” 院长无奈的叹了口气,“没办法,身为院长,我得为院里老人的安全考虑。” “我们华京大学跟您签有合同,并且这合同还是您要求签的,有这么回事儿吧?” 听到这话,院长的眉头瞬间皱了起来。 华京大学带学生来为老人们治病,本来对双方来说都是件好事儿。 但考虑到一些意外因素,他还是提议签了合同,上面除了发生意外华京大学要为此负责以外,还包括了一些违约的条例。 因为沈欢的一句话,办公室内的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 这时罗伯特忽然开了口,“这样吧,既然沈医师非得留下,院长您就让他留下吧。” “正好比比看,是西医更胜一筹,还是中医猪狗不如。” 最后一句话,他说得极为挑衅,甚至暗中对沈欢竖起了中指。 院长听到这话,心中暗松了口气,无论双方把麻烦升级到什么程度,那都是医学界的事儿,和他们养老院没任何关系。 他佯装沉吟了一下,开口道:“那就这样吧,我让人把地方腾大点,你们一起坐诊。” 这个方案是罗伯特提出来的,沈欢为了不让学生失望也没异议,接下来各回各处,等远方通知就好。 “怎么样,咱们在哪坐诊?” “老师,我这是第一次帮人看病,好像有点紧张。” “我也是,真怕给您丢人。” 沈欢离开的这段时间,学生们已经渐渐冷静了下来,此时的他们除去兴奋,更多的是紧张和顾虑。 “我很高兴大家会拥有紧张这种心情。” 这句话让学生们有些摸不着头脑,什么时候紧张成好事儿了。 “病家求医,寄以生死,这是一种绝对的信任,性命攸关,生死所寄,如果你们只是一味的亢奋,我反而会担忧。”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们能拥有紧张的心情,正代表着你们没有将这次义诊当成一场游戏,老实说,我很满意。” “而且凡事第一次总会紧张,这也是我特地想校方申请出来义诊的原因之一。”沈欢看着学生们,继续说道:“因为我要保证,每一个从我手下毕业的学生,进入社会以后,都拥有独当一面的能力!” “讲师,我们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学生们感觉肩膀上的担子忽然重了起来,但相比之前他们开始更加认真对待这次义诊。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院长派看护人员,过来通知已经布置好了地方。 不知道时有意还是无意,养老院把两个群体安排到了一个院落。 “老师,怎么除了我们还有其他的人在这里坐诊啊?” 沈欢没有把罗伯特挑衅的事情告诉学生们,因为他心里对西医并没有太大的敌意。 西医出现发展至今,只有五百年的历史,它能够超越存在时长超越自己十倍的中医,自然有着它自己的优势。 没必要因为罗伯特一个人,而打翻一船的人。 “现在你的眼中应该只有病人,不用去管其他事。”沈欢示意学生们注意,“按照之前说的,五人一组,分为六组,如果有问题,或者没办法确诊,随时可以向我提问。” 这边做准备的同时,养老院的老人也开始排队朝院落里赶。 “满嘴阴阳五行,那是医生吗?中医根本就是迷信,改革开放都多少年了,我们要相信科学!” “谁说中医是迷信了?你这根本就是崇洋媚外!” “中医治本,西医治标,听过没?中医是几千年的文化积淀流传下来的文化瑰宝,西医是个什么东西!” 得知今天坐诊的分中医和西医两个部门以后,老人们也划分了两派,除了这些极端派,也有不少人保持着中立。 若光看人数,大多数老人都对中医抱有好感,除了情怀这个原因以外,可能更多是因为近些年中医养生的盛行。 当然,老人们在养老院待了这么长时间,相互间已经熟悉,即便话说得再难听,也都只是斗斗嘴而已。 老人们一进院落,罗伯特就站起了打招呼,“各位大爷大妈,欢迎来这边,我们的专家一定会给各位最好的服务。” 那样子,和夜晚某些街巷里拉客的小姐差不了多少。 他这么一说,大部分老人还真朝他那边涌了过去。 学生们这边来的人也不少,何乐在表现得最为平静,待老人坐下后,微笑道:“大爷,请把您的手腕给我,让我帮您把把脉?” “把脉?”那老人先是一愣,“这儿不是西医吗?” “呃……我们是中医专业的。” “你怎么不早说啊!”老人气恼的站了起来,对身后的人群说道:“走走走,搞错了,这里是中医,那边才是西医。”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罗伯特那边,不过当那些老人看到何乐这群学生后,并没有马上过来,应该是对这写面嫩中医的实力产生了质疑。 见学生们面露沮丧,沈欢开口安慰道:“人数多少代表不了强弱,这儿不还有几位老人等你们诊断吗?身为医者只要记住尽一切力量治好病人就够了。” 这话还没落下,一名正在就诊的老人开口道:“嗨,我就是图人少,管你中医西医,不用排队就好,快点快点,待会儿还要和我家阿花约会呢!” “……” 第198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在沈欢的安慰下,学生们总算重新振奋,现在一共六个老人,正好每组一个。 身为领队的罗伯特无所事事,加上一边倒的大好形势,他再次开始向沈欢发起挑衅,“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究竟哪门医学更受人欢迎,你看出来了吧?” 大象不会计较踩没踩到蚂蚁,沈欢也不会在意一个跳梁小丑表现得有多么跳,他现在只希望眼前的这些学生能够学以致用。 中医理论远远要比现代医学理论复杂,里面又时常会提及一些血气不足,脉络不顺之类带有玄幻色彩的术语,说是晦涩难懂一点也不为过。 与拥有各种现代化器械辅佐的西医相比,靠四诊判症的中医需要更多是经验。 时间久了,加上对方不躁不怒,罗伯特也开始觉得无聊,老老实实回到自己的那边,看看专家们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讲师。”何乐举了举手,似乎是遇到了问题。 在沈欢的印象里,何乐拥有着不输李凤仙的医道天赋,没想到第一个遇到问题的会是他。 “怎么了?” “阴阳俱盛而紧涩,浮涩而紧为伤寒。”何乐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觉得这位老先生应该是外感风寒,您看看我这药方开的对不对。” “桂枝30克、麻黄去节90克,红枣20枚、杏仁去皮40个、姜片45克……” 沈欢看了下药方,笑道:“这剂大青龙汤用量得当,是不错的选择。” 听到称赞,何乐稍稍松了口气。 没过多久,学生们纷纷举手,情况基本上跟何乐差不多,不过沈欢却是有夸有骂。 “你确定川芎2钱吗?1钱?2钱?到底是1钱还是2钱!” “太阳发热咽痛,无汗脉浮者,应以羌活冲和汤治疗是没错,但我也说过,燥热则去白芷、苍术,加玄参、升麻……” “药剂过猛,是药三分毒,老人体弱,能以推拿医治解决,就绝不开方,改换按摩推拿医治。” 随着沈欢的提点,学生们愈发的认真。 这时一个学生把沈欢喊到了身旁,无奈道:“老师,这位老奶奶的脉象实在太奇怪了,像是按弓弦上,但又有点不同,脉搏的搏动很大,就像是有人在另一头拨弓弦,震颤感太强了。” “次数正常吗?” “正常,一息至四,中间没有中断。” 沈欢朝老太太看了一眼,笑着摇头道:“让老太太把胳膊伸直就好了。” 弄清状况后,那学生忍不住脸红道:“对不起老师,我们太紧张了,所以才会……” “没事,继续吧。” 等到学生都断好症开了方以后,沈欢取出银针,打算为其中隐患较重的老人做下针灸。 “小伙子行啊!两针下去我这腰就不疼了。”老人脸上满是惊讶,他原本只是想走走过程,没想到沈欢言而有信,说三分钟不到就三分钟不到,并且还把病给治好了。 沈欢笑了笑,“您得的是风湿腰痛,以后记得多按摩一下肩井穴。” “我说医生,你咋这么偏心呢?为啥不给我也扎两针?” “你真好了?不行,我也得来两针!” “要是不疼的话,给我也扎扎吧。” 有人起头以后,剩下的病人一个接一个的要求沈欢给自己针灸。 看到这情况,原本待在西医那边观望的病人,也忍不住好奇,全都走过来围观。 随着沈欢神奇的将六名老人治愈,他们一个个争先抢后的要让沈欢治病。 最后,在罗伯特那边的病人,几乎全都过来了,就连已经被断诊过的病人也是一样。 “各位大爷大妈,你们怎么都去对面了?就算中医真的很神奇,但他们一个个连二十岁都不到,你们放心吗?” 一个性格比较急躁的老人,不耐烦道:“说话就说话,别挡路行不行?” 该死的沈欢! 罗伯特将所有的屈辱和恨意,全都转移到了沈欢的身上。 “噔噔噔!” 他快步走到沈欢身旁,用手不停地敲击着桌面,“沈欢,你为什么要枪我的病人!” “抢?”沈欢语气玩味的说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何来抢不抢之说?” “你、你别以为自己懂点玄学医术,就不了不起,信不信我——” 不等他说完,沈欢就用课本挡住了他的嘴巴,“打住,声明一下,我使用的是中医之术,不是什么玄学迷信。” “放屁,中医根本就是骗人的,大家不要相信他!”罗伯特说着,竟然开始掀起了桌子。 什么事儿都能忍,当众侮辱中医决不能忍! 沈欢一把扣住罗伯特的肩头,对着那群观望的专家问道:“你们医院就是这么为病人服务的吗?” 那种专家其中一人,似乎和罗伯特关系不错,招手道:“小罗,快回来!” “放开我!”罗伯特想要从沈欢手里挣脱出来,但他越是用力,肩部的痛感就越强烈。 “你这医生怎么回事儿,我还急着看病呢!” “技不如人认输不就得了,在那说什么难听话!” “我们这些老头老太可没几天好活了,你耽搁得起吗!,” 罗伯特又挣扎了两下,“一群愚民!中医根本就是骗人的封建迷信!”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沈欢不喜欢有人辱骂中医,所以他从来也不针对西医。 罗伯特的行为无疑勾动他内心中的怒火,“道歉!” “我不到钱你又拿我怎么样?就算你想揍我,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你敢打我——” 话还没说完,沈欢就一巴掌打在了他脸上,“道歉!” “打人了,打人了,中医打人了!”罗伯特像泼妇一般在那大喊大叫。 刚才的情况众人有目共睹,他这样贼喊捉贼不仅没有引起好感,还让一些看不下去的老人纷纷出声怪责。 看到这人人喊打的局面,罗伯特一改之前的口风,开始求饶,“我错了,是我不对。” “不是向我道歉,而是向中医道歉!” “同为医生,我不该污蔑辱骂中医,对不起!” 沈欢这才松手,不过并没放松警惕,对方认错认得太干脆了,道歉很可能只是缓兵之计。 罗伯特起身后,一边往回走一边道歉,态度极其诚恳,看不出一丝作假。 就在沈欢准备将视线移到老人们身上的时候,忽然一声尖叫传了过来。 等他回头看去,只见一名老太太已经躺在了地上,而罗伯特则是一边狂奔一边大笑。 “阿花,阿花!” 有看到经过的学生,忍不住骂道:“妈的,那小人真是连狗都不如!” 老太太的生命迹象,正在逐渐消失,沈欢没心思了解经过,准备上前救人。 谁知一名老人却先他一步,拿出银针快速刺在了几个穴位之上,那行云流水般的手法比他都要熟练。 更令沈震惊的是,这个老人所使用的针法,竟然是孙老头儿自创的蜻蜓点水! 他下意识出声道:“师父?!” 听到呼唤那老人的动作明显出现了一丝停顿,紧接着便急忙收针,迅速消失在了人潮当中…… 第199章可惜是个神经病 “何乐,你带几个同学去看看老太太情况。”沈欢朝身后的学生交代了一句,便立马朝老者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 那样的背影,那样的手法,除了师父,这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可以做到! 蜻蜓点水虽然是孙真所创,但他从来没有施展出过真正的蜻蜓点水。 简单来说,就是受以气御针所限,即便是创造者孙老头,也只能使其形不能使其神。 沈欢借助灵气,将蜻蜓点水使用的可谓出神入化,但单论针法路数,和孙老头儿相比,他只能算作入门水平,这是身为创造者独有的优势。 除此之外,孙真也是唯一一个,可以在不用以气御针的情况下,便使蜻蜓点水生效的医师。 所以沈欢才会如此肯定,那人就是自己的师父! 他之所以能有今天的成绩,完全是孙真一手造就的。 可以这么说,没有师父,就没有今天的沈欢。 这也是沈欢自开始悬壶济世以来,第一次为私事将病人放到一旁。 那老者的身手很普通,甚至连矫健都算不上,但凭借的对养老院的熟悉,只是绕了几个弯子,就将沈欢甩掉。 “师父我不知道您有什么苦衷,徒儿只是想见你一面,哪怕只是一眼也好。”沈欢感觉鼻子有些酸酸的。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直到孙老头儿去世,他才真正明白这两句话的意思。 “您不让我来燕京,是因为您选择假死隐居的地点就在燕京吗?” “师父,您出来啊!”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沈欢像是个孩子,蹲在地上抽泣不止,嘴里说得全是没来得及跟孙老头说的话。 不知道是对方太过绝情,还是早已离开,院落里没有任何人出现。 “讲师,你……怎么哭了?”何乐本来是想找沈欢汇报一下事情,但没想到却碰到了这样的情况。 从最初的挑衅,到心服口服,再到现在的尊敬,他早已将沈欢当成师长来看待,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忽略了年纪。 何乐忽然发现,即便医术出神入化,但眼前的这个男人依旧不是神,他和普通人一样,有血有肉,会哭会笑。 沈欢没想到何乐会过来,连忙擦去眼泪,“老太太情况怎么样?” “只是轻微的摔伤,没有多大事儿,已经被看护人员送回去休息了。”为人处世的道理,何乐还是懂的,没再问刚才的问题,继续说道:“因为是那个医生恶意伤人,养老院的院长已经把医院那群专家请到了办公室。” “但是那些老人们并没有离开,还在排队等您针灸。” 轻微摔伤?应该是师父的针灸起到了效果,这样就可以放心了。 “我马上回去,你先让他们等一下。”沈欢的心已经乱了,可能会出现扎错针的情况,虽然几率很小,但他不想让病人们承担这份风险。 刚才之所以会哭,思念、委屈是一个原因,他也想试试孙老头会不会因为不忍而现身。 结果很明显,孙老头是铁了心不想见他。 当初孙老头刻意交代不要对遗体进行火化的时候,沈欢还以为是师父思想太深,现在他明白了,这里面根本就是藏有猫腻。 梳理已知的线索以后,他越发觉得,孙老头一定还活在这个世上。 令沈欢想不通的是,他为什么要假死? 而且身为药王,在临终或找到传人之前,必须将一生所得记载入《药王经》之内。 以孙老头儿的为人,如果掌握了玄化散的解药,必会写在《药王经》内,但上面记载了名称和效果,并未有关解药的线索,这显然与他的性格不符。 隐匿行踪是孙真的拿手好戏,连夏天的组织都没有多少信息,沈欢更没办法查出来。 而且他觉得,孙老头这么做一定是有什么苦衷。 “师父,既然你不想见弟子,弟子也不强求,但求您健康无忧。”沈欢朝四周叩了叩首,便离开了院落。 等他走之后,一个人影鬼鬼祟祟的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正是之前的老人,只见他一脸悲痛道:“我的好徒儿——” 正说着,他忽然捂着肚子笑了起来,“这小娃娃好好玩。” 说到这儿,又将笑容收起,变成了一副死鱼眼,“可惜是个神经病。” “本来还想扎完小针针就换肉针针,这下全都被小神经病给破坏了,无聊无聊,再去找新的目标吧!”老头儿说着,便一蹦一跳的朝别的院落走去,边走边唱,“汗湿了额前头发,声音早已沙哑,眼神迷醉享受那噼噼啪啪……” 调子虽然是香江天王陈一生的《爱情呼叫转移》,但歌词却被改得是一塌糊涂。 老人走到墙边时也不绕路,在沈欢眼中连普通人都不如的他,只是轻轻点了下脚尖,便飞跃过了将近一丈的围墙…… 沈欢调整好心态以后,便一个接一个开始为老人们针灸,可能是出于对孙真致敬之意,无论任何症患,他使用的全都是蜻蜓点水。 他在那些老人们的眼中,依然成了神医的化身。 “我早就说了,咱们华夏传承了五千年的文化瑰宝,哪是洋鬼子几百年就能赶上的!”之前热捧中医的老者得意洋洋道:“知道什么是中医吗?这就是中医!” 那表情说得好像,自己就是一名悬壶济世的中医一般。 老人们活了六十来年,已经形成了固定观念,一时间没有那么容易更改,不过倒也都挺爽快,“中医有没有用,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小伙子的针灸真是神了。” “和中医比起来,我觉得针灸还是可信的。” “好家伙,到你嘴里,针灸和中医成两回事儿了。” 总之说什么的都有,不管老人们相不相信中医,至少现在他们选择了相信沈欢和这群学生。 这也正是沈欢带着学生们外出义诊的目的。 中医如今之所以式微,来自于多数人就医的选择,想要让国之瑰宝再次崛起,就必须改变今人对中医的看法。 一下子改变所有人自然不可能,只能一批一批来,养老院便是希望的起点。 这是最简单的办法,也是最困难的办法。 现在沈欢所做的事情,就像是愚公移山一般,不过这个世界上没有神仙,自然也不可能有人来帮他扛山开道。 不过他不是一个人,中医公会、华夏全体医师,还有身边的这些学生。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 沈欢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中医一定会像紫霞仙子幻想的盖世英雄那般,身披战甲,脚踩祥云,以万夫莫敌之势,再次站在世界医学的巅峰! 第200章我愿意为中医冲动一辈子 院长把罗伯特惹出来的事情处理完以后,特地过来为之前的鲁莽道歉,并且诚意邀请沈欢及其学生,定期来常青养老院坐诊复查。 不仅如此,他还自掏腰包,请众人吃了顿大餐。 在饭桌上,院长的感叹以及表示出对中医的钦佩,让学生们心中第一次生出身为中医专业学生的自豪感,直到回去的路上还在议论。 对于沈欢来说,这次义诊无疑是成功的,如果没有遇上罗伯特这个疯子的话,可能会更加顺利。 一路上学生们都在兴奋的做着交流,唯独他这个义诊的发起人默默无语。 老人的出现,对他造成了极大的震撼,甚至有股想要回去挖坟掘墓,确定师父到底是生是死的冲动。 冲动只是冲动,任何人都会生出冲动的想法。 沈欢对孙真尊如生父,自然不会做出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情,冷静过后,他忽然间释然了。 这世间还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情吗? 倘若师父真的死了,那么自己不过是碰到了一个和师父相似的人罢了。 无论如何,完成师父的遗愿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讲师,咱们什么时候再来一次义诊?” “就算再来也和我们没关系,教室里还有二百多号人没跟讲师出去过呢。” “啊啊啊!我第一次开始痛恨,为什么咱们中医专业为什么会多出这么多学生!” 下车后,学生们七嘴八舌的聊着。 “别把事情想得那么悲观。”沈欢笑了笑,“这次义诊活动只是试水申请,我们办得这么成功,以后每周两到三次的义诊申请肯定能通过,到时候一学期下来,每人至少都会拥有五到六次的义诊机会。” “一学期能有五六次?爽,太爽了!” “这样看的话,等我毕业,别的不敢说,至少我们那栋楼里邻居的病症,都可以断诊治疗了。” “做人不能太过正能量,还是让我来散播一下负能量吧!” 这时一个学生开始狂泼冷水,“随着我们中医专业的名声越来越大,学生也会越来越多,到时候我们出去的义诊的机会还有几次?先别急,我还没说师资的事情,到时候人数多了,讲师一个人肯定不行,到时候一分教室,说不定这辈子都没机会出去义诊了。” “草,你这种行为完全就是屎里下毒好吗!” “站住别跑,我非得打死你这个魂淡不可!” “带上我一个。” 沈欢看着充满活力的学生们,嘴角忍不住扬起了一丝笑意。 因为下午他还要到西医教室听课,所以简单说两句,便让学生们自行解散。 “何乐,你先别走。” 本打算离开的何乐听到这话,折身走了回来,“讲师,有什么事儿?” 他脸上表现的很淡定,其实心里却有些小紧张。 讲师该不会因为我看到哭,给我使什么绊子吧? 沈欢不会读心术,自然不知道何乐心里在想什么,开口问道:“能问下你为什么学中医吗?” “因为——” 刚开口,沈欢便打断道:“这件事很重要,我需要知道你心里真正的想法。” 何乐沉吟了一会儿,说道:“我刚开始学中医,只是为了和家里作对。” “有件事儿,我一直瞒着大家,其实我也算半个西医世家出身,我爷爷和我爸都在西医方面获得过不小成就。” “因为西医蕴含着巨大的利益,前途可谓一片光明,所以从小我就被当做接班人来培养。”何乐叹了口气,接着说道:“我对西医并不反感,但我不喜欢这种被操控的感觉,可能是出于叛逆心理,他们非让我好好学西医,我就偏不听话。” “后来更是忤逆我爸的意思,私自报了中医这个对头专业。” 本来就是在叛逆心理下做出的选择,自然也谈不上热爱中医。 加上他本来就比同龄人聪慧,自学都比那些将是教的还强,更加不把中医学放在眼里。 “不过这些都是以前的事儿了。”何乐顿了一下,接着说道:“自从上次被您教训过以后,我忽然意识到,自己这些年来犯了很大的错误。” “您说过,一时的冲动算不上梦想,只有一辈子的冲动才能称之为梦想。”说到这儿,何乐目光坚定的看着沈欢说道:“现在的我,愿意为中医冲动一辈子。” 听到这样的回答,沈欢好像看到了五年前的自己。 当时在孙真问他愿不愿意为中医冲动一辈子时,他的回答也是这般的坚定。 沈欢笑着问道:“关注过传统医学大比吗?” 何乐点了点头,“讲师您代表华夏中医,夺得了大比的魁首,并且三国达成约定,每过一段时间,就会让处于水平线上的医师,进行新的传统医学比试。” “那你想不想和我一样成为中医年轻一代的代表人物?” “讲师,您——” “想还是不想?” 这次何乐没有任何多余的话,“想!” “这是一本炼气的内功心法,回去以后好好练习。”沈欢将早就准备好的内功心法,交到了何乐的手里。 这门心法是他根据何乐的性格习惯,特地从《药王经》中挑出来的。 何乐接过秘籍后,脸上满是不可置信。 身为中医专业的学生,他自然听过气功疗法的名头。 但因无人能够证明,连一些著名中医在内,都认为所谓的气功疗法是无稽之谈。 假使这本炼气功夫是别人给的,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将这本小册扔到对方脸上。 可现在给他这本秘籍的人是沈欢,一个近乎在神话般的存在。 “讲、讲师,气功疗法是真的?” “是真是假,等你修炼过小册上面的功法以后就知道了。”沈欢说着,将手在何乐肩头轻轻拍了两下,“希望你说到做到,真的能够为中医冲动一辈子。” “时间不早了,回去吧。” 何乐却觉得这两下很重,比泰山还要沉重,就像沈欢当初背上复兴中医重担时一样。 看着沈欢离开的背影,他咬了咬下唇,自语道:“老师,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一定!” 沈欢本打算会寝室取到课本后,便赶往教室听课,可刚到寝室楼下,就看到了李凤仙的车子。 透过车窗,可以隐约看到坐在上面的甄礼海和唐恨天。 药王试炼终于要开始了吗? 第201章单以针灸治骨折?开什么玩笑! “太师叔。”李凤仙从车上下来,打了声招呼以后,刚想说明来意,甄礼海却没给她机会,冷傲道:“上车吧。” 沈欢没有理会,扭头就走。 甄礼海心中一急,连忙下车,“你干什么去,莫不是想要反悔?别忘了你的生死契还在我等手中!” “请假。” “早知道你会找各种借口拖延时间,所以在你回来之前,我便让李凤仙帮你办好了世俗所需的一切手续!”甄礼海说着,一让身子,“上车吧!” 沈欢耸了耸肩,原路返回,不过并没有从甄礼海让的地方上车,而是坐在副驾驶座上。 一路上车内的气氛都比较怪异,没有一个人说话。 原本药王试炼的举办地点是在医道盟总坛,但因为燕京距离较远,这次只能改在李家闲置的一栋别墅里。 别墅门外,甄礼海装作好心的劝道:“你现在走还来得及……不对,你看我这记性,忘了还有生死契呢!” 说着,他便将那张生死契拿出来晃了晃。 沈欢像是看白痴一般的看了他一样,“所谓的生死契在现代社会并不具备法律意义。” “你想反悔?!” “我之所以来参加药王试炼,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有用足够成为药王的实力,而是为了让贵派及其他各派下山赠医施药,广传医道。”沈欢眨了下眼睛,“开始吧,我的时间很珍贵。” 甄礼海冷哼一声没再说话,率先走入了别墅。 “太师叔,因为不是医道盟弟子,凤仙不得进入旁观……您自己小心。”李凤仙说着便转身想要离开,可没走几步倏地回头,一把抱住沈欢,泪珠吧嗒吧嗒就滴了下来。 “又不是必死无疑,你哭什么,听话,不哭了。”沈欢内心有些紧张。 因为李老道的事儿,对方已经很久没有提过入赘、结婚之类的事情,他本以为李凤仙已经忘了,现在看来事情显然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 李凤仙趴在肩头默默不语,良久之后才将沈欢松开,“我相信你。” 说完,这四个人,她毅然转身回到了车上。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现在他真的有些捉摸不透女孩子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了。 “没想到你医术超然,竟然、竟然有龙阳之癖。”唐恨天脸上的充满了惊恐,自己长得虽然没李凤仙帅,但也绝对不是普通人可比,他不会对我动手吧? 沈欢眉头忍不住抽搐了一下,除了那次提亲外,李凤仙一直穿着男装,被人误会也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他只能耐下性子解释,“凤仙她其实是女——” “别解释了,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唐恨天吞了口唾沫,“我不是迂腐的人,只要你不对我下手,我还是会祝福你们的。” 滚粗好吗?老子是直的!直的! “差点把正事儿忘了。”唐恨天忽然一拍脑袋说道:“你最好警惕一些,甄礼海这次特地出了一个难题来难为你,好自为之吧。” 被难为是沈欢早就预料到的事情,真金不怕火炼,在绝对实力面前,其他一切都是空谈。 因为李老夫人喜欢古色古香的环境,所以这栋也颇具东方意境,加上特地为药王试炼打造的场地,不禁有种穿越的感觉。 在场的除了之前见过的甄礼海三人以外,还有两名老者坐在首位,一个身穿白色长袍,外套黑色小马褂,胸口处绣着一朵白云,另一个截然相反黑袍白褂,胸口绣的是一朵雷云。 唐恨天入场后刻意疏远,跟甄礼海又是路唇不对马嘴,沈欢只好跟蔡鹏搭起了讪来,“蔡掌门,这两位前辈是?” 和其他两人相比,蔡鹏明显要好相处一些。 “这两位是咱们医道盟的公正二使,平时主司赏罚、判诀,在药王试炼中也担任着裁裁判的角色……” 经过解释,沈欢总算弄明白了两位老者的身份。 赏罚二使,每五十年一更替,接班人全都是通过五派票选出来的德高望重之辈。 他们虽然无法像药王一般号令群医,但对于药王的一些举措行为,拥有一票否定权,总得来说和某些国家的长老会相似。 为了避免会出现不公的情况,赏罚二使说是一体,但也可以视为对头,互相抑制确保平衡。 “药王大比不是要五派齐聚吗?怎么不见蝴蝶谷的人过来?” “蝴蝶谷路途遥远,而且对于药王之争向来不怎么重视,每次都是最后出题。”蔡鹏正说着,忽然道:“沈医师,不管你这次能不能通过药王试炼,我们天香阁都会按照您的要求入世传道。” 中医不振,除了西医这个异军突起以外,和五大派私心太重也有一定的关系。 出于教会徒弟,饿死师父的心理,除了自己的嫡系和门派弟子以外,根本不会传授任何人医术。 这种情况不仅仅是发生在中医界,其他华夏传统文化也是一样,最终导致失传甚至绝迹。 而当众人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新一代的年轻人中却已经没人愿意去学习这些个所谓的文化。 “不过我们天香阁主掌食疗之法,恐怕就算入世,也不会有太大的座位。”蔡鹏有些无奈的笑了笑,虽然隶属五大派之一,天香阁的地位却是最低的。 沈欢笑着摇了摇头,“我和你的相反正好相反,天香阁若是入世,崛起的速度绝对要比其他三派要快得多。 他并非是出于安抚的心里才说出这样的话。 要问现今中医一行最光明的,便是养生行业,而食疗和养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在这样的基础环境下,天香阁这个原本垫底的门派,入世后的地位可能要比其他三派都要高。 “时辰已到,因为蝴蝶谷的代表人还没到,我们决定将她们的试题安排到最后。”赏使顿了一下,说道:“现在有请试炼者上台。” 走到台上后,沈欢朝两名老者顿了顿首,等待出题。 “首先是仙针派的题目,只需利用针灸,将一位骨折的患者治愈便算通过。”老者正说着忽然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要求只有一条,除了针灸以外,试炼者不能使用其他治疗手段,并且……这名患者刚刚骨折不到一个小时?!” 单以针灸治骨折?还是新伤,你他妈开什么玩笑! 第202章这一定是假的! 无论传统针灸还是现代医学,都有通过针灸、激光照射穴位等方法,来加快骨伤复原的速度。 但前提是,必须先将患者伤处进行整复固定以后才可以进行。 一些病理性骨折,可以省去这个步骤,但回想一下唐恨天之前的话,加上赏罚二使的表情,病人很明显是外伤性骨折。 这已经不是医术高低的问题,根本就是难为人! “甄掌门,你这个题目有些过于无理了吧?”罚使面色有些不快。 甄礼海起身恭敬道:“前辈,我们仙针派的这道题目虽然无理一些,但药王试炼的目的是筛选出最合适的人选。” “什么样的医师才能称之为药王?便是及我等所不能及者!”甄礼海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使用其他手法,我想在座的各位都可以做到,那样还怎么判断出试炼者是不是强于我们呢?” “所以,我这道题目看似无理,实则还属情理之中。” 甄礼海以自身标准证明了什么叫巧舌如簧、能言善辩。 赏罚二使,一时间竟然有些说不出话来。 蔡鹏有些看不下去,愤而起身,“甄掌门,如此无理的题目,还被你说得头头是道,你出这样的试炼,究竟是真的为我们医道盟考虑,还是别有用心!”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对于赏罚二使,甄礼海必须表现的恭敬一些,但在面对蔡鹏时,他并不需要顾忌什么。 “胡闹!”罚使的脾气似乎有些暴躁,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限仙针派在半个时辰之内,提供新的题目,不然则视为——” “甄掌门说的没错,及他人所不能及,才是药王应有的风范,就这道题吧,不换了。”原本默不作声的沈欢忽然开了口。 所有人的目光中都充满了不解,为何他要在众人都要求更换题目站出来,说不用换题。 这些人当中唯一兴奋的,当属甄礼海了。 果然,这小子因为在世俗中的一些经历,已经自大的没谱,只要稍微刺激一下就会失去理智。 别说不整复固定百年针灸疗伤,就算经过正骨,伤势也不会因为一次针灸就出现多大的好转! 和甄礼海相反,赏罚二使却是用一种新的目光来看待这个问题,能来参加药王试炼的,自然不会是只知狂妄自大而不带脑袋思考之辈。 妙手仁心是身为药王,必备的品德之一,在他们眼中,现在的沈欢已经拥有了其中的仁心。 “经过我二人商议,仙针派的试炼题目无需驳回,但为表公正以及达到试炼目的,须将题目中的不能使用针灸以外的手法治疗骨伤,更改为可以使用正骨和针灸两种手法。” “若是针灸过后,患者有明显好转,则为通过。”赏使环望四人问道:“尔等可有异议?” 除了沈欢以外,剩下的两人全都已经举手表示认同,甄礼海举不举手已经没有区别,所以他也将手举了起来。 就算加上正骨手法,也是一样,因为针灸的疗效根本不可能在短期内显露出来,就算现在的仙针派也没人能够做到,沈欢这个小年轻又怎么可能做到? 而在药王试炼之前,甄礼海已经对沈欢的事迹进行了简单的了解。 在他看来,沈欢的医术虽然高深,但还没有到出神入化的地步,甚至可能连他都不如。 就算更改了要求内容又如何?这一关你该通不过,还是通不过! 等到患者入场以后,沈欢问道:“感觉怎么样?” 问得不是屁话吗!骨头折断除了疼,还能有其他感觉? 患者虽然心里这么想,但嘴上却老实道:“疼。” 看个病不仅不用付医药费,还有佣金拿,再乱提意见,就有些得寸进尺了。 “咔啪!” 在他开口的同时,手臂也传来一声脆响。 沈欢接着问道:“现在呢?” 患者五官疼得都快扭曲到一起了,一边倒吸冷气,一边骂道:“你、你是傻哔嘛,吸——疼、疼死人了!” “老、老子就知道,呲——这天下没、没有免费的午餐,呼——你们这儿哪、哪里是治病,分、分明就是杀人!” “幺二零,快打幺二零,我、我不想当残废!” 见他如此激动,沈欢出口安慰道:“刚刚只是为了分散你的注意力,减轻正骨时带来的痛苦。” “你静下心好好感应一下,其实疼痛只是那一瞬间对吗?” 患者冷静下来后,一感应,忍不住惊讶道:“还、还真是,现在还没之前痛了。” “接下来我要帮你针灸。” “还要针灸?”患者愣了一下,有些纠结道:“会不会很疼?如果是的话就算了,我还是老实养上百来天好了。” “不会痛。”回答完以后,沈欢便取出银针,用酒精灯消毒。 唐恨天忍不住自语道:“推、拽、按、捺?他刚才用的是什么手法,太快了,根本看不清楚啊!” “没有观察伤情,就这么武断的正骨,若是伤及经络血脉,我看他还坐不坐得住!”甄礼海语气中充满了不屑。 蔡鹏出声道;“我觉得沈医师并非太过武断,而是果断!以患者的伤势,长时间耽搁下来,后果会更严重。” 一旁的唐恨天焦急道:“蔡叔,您还没说沈欢用得是什么手法呢!” 蔡鹏无奈的笑着摇了摇头,“我也没看太清,但从患者反应来看,他的正骨手法不仅够快,而且还很成功。” “不过是瞎猫碰上死耗子罢了!”甄礼海不放过任何一个针对沈欢的机会。 “上次我对他下毒的时候也是,根本没看清楚,他是怎么反将毒下到我身上的。” “的确,沈欢的医术医德,已经不是你我能望其项背的了。” 甄礼海现在算是看出来了,因为他刻意为难沈欢,两个门派的代表人物,已经在可以疏远他了。 哼!待老夫夺得药王之位,迟早要让你们跪拜在我脚下! “看,他开始施针了!” 随着唐恨天一声叫喊,甄礼海也回过神,连忙朝台上看去。 只是一眼,他的脸上便再次露出了轻蔑的冷笑。 神针八法?倘若神针八法能够在短时间内有效治疗骨伤,老夫也不会出这样的难题了! 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甄礼海整个人都无法再淡定。 沈欢收针后,那患者竟然轻轻地摆动了下胳膊,虽然幅度很小,但他脸上没有任何痛苦,甚至还带着难以言喻的兴奋。 不可能!以自己对神针八法的理解,它根本没有这样神奇的效果! 假的,这一定是假的! 第203章一个比一个狠 “神医真是太谢谢你了!”患者说着,感动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你们都是好人,不仅治好了病不收钱,还送我钱,我从来没有见过你们这样的医生。” 沈欢笑了笑,叮嘱道:“虽然现在骨伤恢复的已经差不多了,但是这阵子你最好还是注意一些。” “知道,我知道!”患者说着,有些不大好意思的问道:“那个医生,不知道你们什么时候再送钱?不是,我是说你们什么时候再进行这种诊断,我把我全家都叫过来给你捧场。” “……” 这时赏罚二使根据病人的表现,给出了最后的决断,“试炼者沈欢,通过仙针派所设题目。” “他作弊!神针八法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神奇的效果,他一定用了别的手法。”甄礼海不甘的大喊道。 赏使皱了下眉头,“试炼者所使用的一切手段,都是在我们眼皮子下面进行的,除了正骨和针灸外,我们没看到其他治疗手法。” “二位使者,沈欢奸诈无比,他一定是——” 罚使的脾气可没赏使那么好,拍案道:“你是想说我们二人眼瞎吗!” “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 “两位前辈请不要激动,甄掌门不过是因为疑惑,才会这样说,让我向他解释一下就好了。”沈欢说着,转而看向甄礼海,“在神针八法中,烧山火、透天凉、龙虎战和风展翅,都对疾骨、疾胫有着特别的疗效。” “那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治疗好骨折之疾。” 沈欢摇了摇头,竖起了食指,“第一,我并没有治好这位病人的骨折,只是减缓了伤势。” 接着他竖起了中指,“第二,针法是死的,但人是活的,不能只拘泥于那些死板的文字。” “第三,神针八法乃仙针派嫡传针法,身为掌门却不懂得灵活运用,单看这一点,你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掌门。” “第四,你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举动是因为害怕,害怕我真的比你更加了解神针八法。” “不知道我说得对吗?甄掌门!” 在最后称呼时,沈欢刻意加重的语气。 原本代表着无上荣耀的称呼,此时却犹如巨锤一般敲击着甄礼海的心脏。 “若在下通过所有试炼,还请甄掌门你能够履行诺言,带领仙针派出山,弘扬中医!” 甄礼海冷哼道:“等你通过试炼再说吧!” “接下来是天香阁的试炼。”赏使拿出天香阁所出的题目,“以眼前仅有的材料,制作药膳治愈厌食症患者,可以使用其他辅助手法,针灸除外。” 乍看之下,这道题目并不难,但将题目一缩短——以食疗治愈厌食症。 天香阁所出的这道题目,虽然没有仙针派那么无理,但也很刁钻。 难的地方有两处,一是治疗手段,二是药材限制。 “对不住了沈老弟。”蔡鹏面带歉意,他虽然对沈欢有好感,但药王之位重要非常,不能感情用事,所以天香阁绝对不会放水。 沈欢笑着摇了摇头,露出一个理解的表情。 等到药材送上来的时候,沈欢才知道蔡鹏那句“对不住”究竟是什么意思。 何为药膳?以药作食,赋食以药,食助药威,相辅相成,方为药膳。 再看看蔡鹏让送上来的东西,五谷倒是全了,可药呢? 山楂、萝卜、辣椒、姜片……这些只是蔬果好吗! 沈欢很想这样说,但他知道说出来也没用,因为这些蔬果确实拥有药用的价值。 还好,患者的厌食症看上去似乎并不算太严重。 因为已经指出了病症,所以沈欢只需要搭配药膳就好。 “蔡叔,你这招够绝的,用食疗治疗厌食症的法子都想得出来。”唐恨天对蔡鹏竖起了大拇指,“光凭那些蔬果,沈欢想做出疗效明显的药膳,恐怕比登天还难吧。” 蔡鹏无奈的笑了笑,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药膳的主要优势在于,在享受美食的同时祛除病症,但也正因如此,它的治疗效果要比其他手段慢上不少。 当然,身为天香阁的掌门,在药材齐全的情况下,他也可以在瞬间将病人医好。 不过眼前所遇到的难题,他们天香阁是没人能解决了。 “闻一下。”沈欢拿出一小块东西,递到了厌食症患者的面前。 患者也没迟疑,直接探头就开嗅。 “草!”患者闻过后好像碰到了鬼一般,原本疲乏无力的他,差点没从凳子上跳起来,表情纠结到了极点。 “呕——”他紧紧的捏住鼻子,“医生,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啊!” “没什么。”沈欢笑了笑,将一杯蜂蜜水放到他面前,“把这杯水喝了吧……对了,你带耳机了吗?” “带了,怎么?”患者喝了几口水,但看表情,应该是还没缓过来。 “听会儿歌吧,药膳马上就好了。” 眼神比较好的唐恨天,看出沈欢手里拿的是什么药物以后,拍腿大笑了起来,“竟然是阿魏,那味道……咦!想起来那味道,我一天都吃不下饭!。” “蔡叔,你说沈欢该不会是在以毒攻毒吧?” 蔡鹏有些疑惑的摇了摇头,“暂时我没看出来他想做什么。” “医生,我还是有点恶心,要不我先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吧!”虽然沈欢已经将阿魏拿走,但那患者还是有些不自在。 沈欢摆了摆手,“不用,这是姜汁,你在鼻孔附近涂抹一下,很快就好了。” 又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把药膳做出来,放到了患者面前。 “吃东西?不应该是开药吗?”患者面色有些难看道:“医生你该不会是知道我病情以后,故意拿我消遣吧?” 沈欢没说话,拿起刚刚放下的药膳,作势准备离开。 “看来他是失败了。”唐恨天有些遗憾道。 而刚刚备受打击的甄礼海,眼中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 “等一下!”这时那患者忽然站了起来,“我、我能尝一口吗?” 面对急转的剧情,众人都有些回不过神来。 “没那么好吃啊……”患者嘴上这么说,手上的动作却没停,到最后竟然吃光了整整一碗粥。 蔡鹏皱眉良久,忽然眼中精光一亮,“原来如此,先是用阿魏难闻的味道,让患者完全失去食欲,再以姜汁缓解,接着用蜂蜜水清理肠胃,最后才拿出色香俱全的药膳,通过对嗅觉的刺激,重新勾起患者食欲。” “妙!绝妙!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这次真是受教了。”他起身朝沈欢鞠了一躬,“你说得没错,不是嫡传医术不够神奇,而是长期的门不出户,让我们失去了灵活运用的机会!” 蔡鹏的表现,已经不用赏罚二使在宣布此次试炼结果。 “由于蝴蝶谷的代表人还没到,所以毒宗的试炼提前。”赏使看了下纸条,“服下毒宗配制的毒药,并在一炷香之内解毒,因为没有解药,若不能自解,将会当场死亡!” 这些家伙,真是一个比一个狠啊! 第204章名副其实的药王! “恨天,就算你们毒宗与药王门有仇,也不至于如此吧!”蔡鹏的表情中,除了不解以外,更多的是愤怒。 毒宗和药王门是老仇家,或许说为冤家更为合适,每一代都会发生些无伤大雅的小摩擦。 但这一次唐恨天的做法,实在是有些过分了。 毒宗之所以称为毒宗,就是因为其高深的用毒手段,连他们都还没研究出解药,却要让沈欢去解。 如果只是解毒也就算了,还得以身试毒,这已经脱了试炼的目的! “就算今天放过他,以后呢?”唐天很对着蔡鹏问道:“蔡叔,你总不想听到某某药王身中剧毒不治而亡这样的传闻吧?” “他解不了毒,就代表药王试炼失败,按照生死契所写,试炼失败就等于死亡,所以说,我们毒宗这关虽然歹毒了些,但也有理有据!” 唐恨天都把话说到了这种地步,蔡鹏还能说些什么?尽管再不满意这道题目,也只能老老实实的坐回去。 “没错,这完全是他自找的,怪不得别人!”甄礼海忍不住笑出了声。 唐恨天白了他一眼,“甄掌门,你也别高兴的太早,就算他死了,这药王也轮不到你来当!” “哼!如果我没资格,你家那老家伙也同样没有!”反正已经撕破脸,甄礼海说起话来,也毫不顾忌。 “你找死!”唐恨天说着,便取出了一瓶毒粉。 罚使见状,大喝道:“都给我安静!” 一老一少,相视一眼,没再说话,不过这梁子算是结下了。 “沈欢,你是否愿意,接受这场试炼?” 沈欢无奈的干笑两声,“唐少宗主已经说了,无论我答不答应,都是死路一条,倒还不如赌一把,您说对吗?” “好胆魄!”赏使忍不住称赞道:“不管这次试炼是否能够通过,你都将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说完,他便摆手命人将毒药呈到了沈欢面前。 “你可以先通过嗅触简单判断一下毒性的强烈,然后再——”赏使出于好心,想要提点几句,可不等他把话说完,沈欢便一口将毒药喝了个干净。 现在他已经是追星中期的境界,基本上大部分的毒药都可以用灵气强行逼出体外。 在别人看来,毒宗的这关试炼歹毒无比,但在沈欢看来,毒宗其实已经给出了解毒的办法。 此毒没有解药,也没规定必须要以草药解毒,这不就是在暗示沈欢可以用灵气解毒嘛。 在场之人,表现的都有些紧张。 蔡鹏等人是在担心沈欢的安危,甄礼海却是在担心,毒宗这次的毒药究竟够不够猛。 唯独唐恨天表现的比较淡然,饶有兴致的看着台上的沈欢。 “你怎么还笑的出来,这可是关乎人命的事儿!”蔡鹏没好气的说道。 唐恨四周看了看,然后摆手示蔡鹏离自己近些,“蔡叔,别着急,就像您说的,我们毒宗虽然和药王门有恩怨,但还没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那你们为何还要配制这无解之毒来难为沈欢?” “此毒的确无解,但要不了人命,最多就是上吐下泻而已。”唐恨天说到这儿,忍不住笑道:“之所以那么说,就是想让让他紧张误判药性,最后拉上个三天三夜!” “这次的试炼题目是你爸出的还是你爷爷出的?” 唐恨天得意的拍了拍胸脯,“是我出的。” “你出的?!” “是啊。”唐恨天叹了口气,“药王门虽然厉害,但是门徒凋零,当年更是差点解散,我们毒宗对它的敌意早没了。” “加上孙药王一失踪就是五十年,我们连药王这位置都不感兴趣了。” 说到这儿,他朝甄礼海那边看了一眼,“这次若不是被仙针派当枪使,我们可能会和蝴蝶谷一样连面都不会露。” “我们天香阁也是,见到沈欢以后,我才知道甄礼海的目的远不是他说的那么简单。”蔡鹏无奈的摇了摇头,“如今中医已经一蹶不振,甄礼海却只顾一己之私,这样下去,中医完全被医学界取缔,也就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唐恨天点头深表认同,“父亲也十分认同沈欢的看法,只是我们毒宗的治病法子都比较激进,怕入世后并不会有多大的影响力。” 两人正聊着,发现比试台上的沈欢,脸色骤然变得凝重起来。 “不应该啊,那毒虽然无药可解,但以他的医术,应该可以感觉出强弱,不至于眉头紧锁吧?” 刚开始时,沈欢的确没有把这所谓的无解之毒放在眼里,甚至在服用不久,便判断出了毒药的效果。 但就在他准备用灵气将毒素逼出的时候,忽然感应到,自己的灵气竟然被吞噬了一些。 这个情景和玄化散刚刚生效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 毒宗配制的无解之毒自然不可能是玄化散,但就吞噬灵气这点,两者之间肯定有着某些联系。 “呲——” 将毒素化为毒血排出体内之后,不等赏罚二使宣布比试结果,沈欢便立马朝唐天很走了过去。 “他不是已经把毒给解了吗?怎么还是一脸要死要活的表情。”唐恨天忍不住吞了口唾沫,“蔡叔,你说他该不会是要揍我吧?” 蔡鹏也觉得有这个可能,连忙起身,对疾步走来的沈欢说道:“恨天只是跟你开了个玩笑,没必要弄到动武的地步。” “蔡掌门你误会了,我来只是想问问,刚才的毒药中都有哪些药材。” 唐恨天听后大松了口气,“原来是这个啊,你差点没把我吓死。” 见沈欢表现的那么认真,他没再说废话,“西域毒尾、番泻叶、决明子、兰陵草——” “等一下,兰陵草是什么草药?”沈欢熟读《药王经》中的本草篇,从未听过兰陵草是什么东西。 唐恨天笑着解释道;“是我爷爷去兰陵游玩时发现的一种草药,其药性温和,对肠胃有不小益处,将他放入是综合药效,避免腹泻过猛。” 对人体有益? 沈欢愣了一下,“还有其他药材吗?” “有……” 唐恨天所说的那些药材,唯独兰陵草没有听过。 沈欢沉吟了一会儿,“能给我一株兰陵草吗?” “现在?我身上没带这东西,你要真想要,等下次我来燕京的时候再给你送来吧。” “多谢了!” 比试台上的赏罚二使,齐声道:“现在我二人宣布,成为新一代药王的是,沈欢!” “两位前辈搞错了吧?蝴蝶谷的代表人还没来,怎么就——” 不等甄礼海说完,赏使便开口道:“刚刚收到信息,蝴蝶谷放弃了出题权,只要试炼者通过其他三派的难题,便默认其为药王。” “恭喜你成为名副其实的药王!” “恭喜了,沈药王!” 蔡鹏和唐恨天纷纷出言道贺,唯独甄礼海满脸不服,但事已至此,他也只能随波逐流。 “太师叔!”就在这时,李凤仙忽然从外面跑了进来。 看着少女那急切的表情,沈欢心中一暖,刚想出言安慰,却被对方一句话给堵了回去。 “中医公会出事了!” 第205章让中医滚出医学界! 沈欢愣那一动不动,伸到一半的双臂,硬是不知道该往哪放,半天才回过神来,“中医公会?出什么事情了?” 做为中医公会的一员,公会出事关心一下也是理所当然。 但是在公会中,他的地位并不高,身为后起之秀也没什么影响力。 按理说,出了什么事儿也不应该找自己啊。 “说是一堆民众聚在公会门口,拉起横幅要求取缔中医。”李凤仙满脸焦急,“具体情况我也不大清楚,总之汪老让您马上过去一趟,说这件事儿,可能只有你一个人能够解决。” “好,我现在就过去。”虽然没明白其中关键,但听到“取缔中医”四个字,让沈欢心中感觉到了一丝不妙。 当初在西医巨大的冲击下,中医就曾经遇到这样的情况,加上现代舆论的影响力,这次对中医造成的创伤可能比之前还要大。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陪你一起过去。”蔡鹏叹了口气,“天香阁也是时候为中医界尽一点绵力了。” 唐恨天也是一笑,“这种事儿怎么能少了我们毒宗呢?” 李凤仙面带惊讶,这两人的反应完全出乎了她的意料。 她之所以急忙的冲进来,除了通知中医公会出事以外,也有打断药王试炼的心思。 但看现在这个情况,沈欢似乎已经通过了药王试炼。 “谢谢。”沈欢朝两人微微顿首,然后转身对赏罚二使躬身道:“两位前辈,事出突然,还请见谅。” “去吧。”赏使笑着说道,罚使只是简单的点了点头。 等到众人离开以后,赏使忍不住感叹道:“这都多少年了,老夫还是头一次看到继位之初便有如此影响力的药王。” “他有这样的资格,无论医德还是实力。”罚使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这次的试炼,也是近三代中最刁钻的了。” “唉……”赏使看着台下无奈的叹了口气,“仙针派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甄礼海听到这话心中一紧,赏使除了赏罚二使的身份以外,还有另一个身份,那便是仙针派的太上掌门,这句话无疑是对他的掌门身份做出了否定。 身为这次药王试炼的发起人,他可谓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 此时中医公会门口围了不少人,粗略一数竟然将近百人,嘴中全都高喝着,“取缔中医,还我健康!” “中医滚出医学界!” “世俗的中医公会到底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唐恨天面带不解,遗憾的摇了摇头,“听我爷爷说,当初医道盟下山布施医药,百姓们全都像是农田大丰收了一般,高兴的不得了,现在这情况真是……唉。” 沈欢皱着眉头没有说话,现在中医的地位确实不高,但还不至于出现这种人人喊打的情况,究竟是发什么了什么事儿。 因为前门被堵,李凤仙只能开车绕到后门,谁知道后门也是一样。 “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咱们行得端坐得正,怕他们干什么!咱们就跟这儿下车!”唐恨天说着,就推开车门走了下去。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恨天说的没错,下车吧。” 等李凤仙把车停好以后,众人才朝公会走去。 “来人了!” 一名眼尖的群众发现沈欢等人,他这么一吼,原本蹲在地上的民众全都站了起来。 “他们好像不是中医公会的人吧?” “你没看见刚才那个老头儿打电话了吗?这些人一定是他请来的救兵!” “没错,这些中医没一个好东西,大家砸他们!砸啊!” 说着,这些人便将手里的鸡蛋扔向沈欢等人。 “中医根本就是伪科学!毒害国人几千年,到现在还不罢休!” “是药都有毒,还到处宣扬中药纯天然无公害,真当我们是傻子?” “中医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骗局,屁本事没有,全靠忽悠!” 沈欢任由鸡蛋砸在自己身上躲也不躲,表情中带着迷茫。 “打倒中医,破除迷信,取缔中医,还我健康!” 中医……为什么会被人厌恶到这种地步? 赠医施药五千年,究竟错在了哪里? 李凤仙发现不对,连忙张开双臂护在了他的身前,“太师叔你怎么了?太痛了吗?” 痛?没错是痛,但并非痛在身体,而是痛在心中! 妈的,沈欢你在想什么!竟然让女孩子为你抵挡这些攻击,你还是男人吗! 无论在什么时刻,都要保持冷静,这才是一名医者该有的素质! 想到这儿,沈欢一把将李凤仙拉到了怀里,然后用身体挡住那些朝两人飞来的鸡蛋。 “你们干什么!我的袍子!袍子!”唐恨天没有沈欢那么好脾气,一怒便准备取出毒粉惩戒一下这些民众。 蔡鹏看到后连忙拦了下来,“现在事情还没弄清楚,你再对他们下毒,这不添乱吗!” 唐恨天身为少宗主,从小过得就是众星捧月的生活,何时受到过这种待遇?但沈欢和蔡鹏两人都没什么动作,他也只能咬牙忍气。 “看到没?这些跳大神的连反抗都不敢反抗了,为什么?因为他们心虚啊!” “没错随着我们科学素养的提高,这些中医骗子们,只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了!” “这群害人精,用鸡蛋砸他们还浪费粮食呢!咱们带的红油漆呢?泼死他们这群骗子!” 众人见他们不反抗,得寸进尺,红油漆都泼上了。 “草!”唐恨天忍不住再次将装着毒粉的玉瓶取了出来。 蔡鹏一边用手拨去脸上的红油漆,一边说道:“恨天,你可千万,唔……不能出手啊!” “凭什么不能反击,难道我生来就是被他们打的?” “医者仁心,我们不能——吭!”蔡鹏正说着,忽然发出一声闷哼,与此同时半截板砖跌落在了地上。 “蔡叔!” 因为蔡鹏头上满是油漆根本无法判断,伤口有多大,“我、我没事。” “谁扔的板砖,给我滚出来!” 唐恨天的一声叫骂,加上蔡鹏摇摇欲坠情形,众人全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走、走,我们去前面看看,还需不需要支援。” “没错,这几个人我们已经教训够了,去前面看看情况。” 随着有人开口,他们连忙离去。 沈欢这时也发现蔡鹏受了伤,连忙上前用灵气修复伤口,“感觉怎么样?” “已经没事了……”蔡鹏摇头的同时,眼中满是震惊。 “妈的!要不是蔡叔拦着,我非得弄死那群混蛋不可!”唐恨天对着散去的人群大骂道,身为毒宗的少宗主,他完全有这个能力。 蔡鹏摆了摆手,“别骂了,骂他们也没用,我觉得这件事没那么简单,这群人可能只是被利用了。” 听他这么一提,沈欢也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这些人好像是有组织一般,表现得太过一致了。 “走,我们进去!” 汪老让自己务必过来,还说一定要自己到这件事儿才有解决的希望,他一定知道内情! 想到这儿,沈欢疾步朝公会走去。 进入大厅以后,不等询问汪老,他便大概明白了些什么。 因为公会内除了中医公会的主要成员以外,还有另一批人,为首的是个熟人——罗伯特! 第206章孤注一掷 “我们必须的为病人负责,这次事情有多么大的影响,你们自己也看到了。”罗伯特此时正在高谈论阔的说着什么,“取缔中医我们没办法做到,但是现在我们必须要求你们解散中医公会!” 当初因为时间匆忙和对常青养老院的尊敬,沈欢并没有向院长询问过事情是怎么处理的。 现在罗伯特完好的站在这里,还有功夫跟中医公会的高层理论,显然已经完美的将事情处理。 “汪老,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沈欢一出声,双方全都朝他们这边看了过来。 罗伯特看到后先是一阵大笑,接着说道:“沈医师,你怎么变成落汤鸡了?不对,是比落汤鸡还惨!” “一定是你最近得罪人,被报复了。”罗伯特收起笑意,皱了下眉头,“但你也不能连累你朋友受苦啊,你看他们这身上,啧啧……” 唐恨天本来就烦躁无比,一听这话,张开便骂,“关你屁事儿啊!” “看到没?这就是你们中医的素质。”罗伯特转身对着汪老说道:“还是那句话,解散中医公会,不然我们西医公会将采取法律手段!” 汪老气得面色铁青,身体不住的颤抖。 “汪老,没必要生气。”沈欢一边帮老人按摩穴位,一边问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沈欢,你总算来了。”汪老稍松了口气,“事情是这样的,老余接了一个病人,根据症状脉象,断诊为肺痨,便开了剂房子,走之前还好好的,谁知道回家后没多久人就昏迷不醒。” “接着家属们上门讨公道,老余还没弄明白情况,就被打倒在地,现在还在楼上躺着呢。” 不等汪老继续说下去,罗伯特便开了口,“你们中医误诊导致病人生命垂危,家属们激动也很正常!” “我之前说过,只有庸医才会杀人,而且一个人代表不了群体。”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你非要拿这个例子说事儿,那敢问一下,罗医生在养老院恶意推倒老人,是否代表所有的西医都是混蛋?” “推倒老人?我可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罗伯特一脸疑惑,“即便做过,你也得拿出证据不是吗?不然就是污蔑!” “还有,我职位低微,当然代表不了一个群体,但余医师名列华夏名医堂,又是你们中医公会的老牌医师之一,如果他都代表不了你们中医公会,还有谁能代表呢?” 既然敢说出这样的话,就代表他已经平息了这件事。 “罗医生果然好手段。”沈欢先是拱了拱手,接着问道:“即便事情真的如你所言,和你们似乎也没有关系吧?” 罗伯特一脸正义道:“现在那老人就住在我们医院里,身为医生,我们自然要为病人讨回公道,这是作为医生最基本的品质。” 好一个大义凛然,听汪老的意思,这事情并没有发生多久,连网络上都还没传开,门口就围了上百人。 罗伯特又“适时”的带领一帮西医工会成员来为病人讨公道,这究竟是巧合还是早有准备,稍微一想就知道了。 汪老特地自己过来,估计也是看出了里面的门道。 “汪老,余老开的方子还在吗?” “在这些人没来之前,我们便看过药方,无论是药材还是剂量都没有任何问题,更不会致人昏迷不醒。” 罗伯特冷笑道:“这只不过是口头之说,事实上病人现在还躺在我们医院里面!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你们自己心里清楚。” “你说了半天,不就是拿那个病人昏迷不醒说事儿吗?我们现在去把他治好不就得了。”唐恨天有些不耐烦道。 “得了吧,还敢让你们接手?那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嘛!”罗伯特正说着,从兜里把手机取出来看了一眼,“不好意思,病人在我们的专业治疗下,病情已经出现好转,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不可能让你们接手。” “总之还是那句话,你们中医所使用的治疗手法根本不符合科学,嘴中全都是些玄而又玄的东西,让你们留下来只会耽误世人的健康!” “你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解散中医公会,要么咱就把这事儿闹大,让群众们评评理。” “现在舆论的力量那么大,中医就算不会彻底取缔,那原本就不高的声誉也会一落再落吧?”罗伯特说着,食指在下巴处摩擦了两下,“各路媒体也应该开始行动了,他们可不会放过这么劲爆的新闻。” 李凤仙愤怒道:“这件事果然是你做的!上次你扰乱守匾擂比,被太师叔惩戒是罪有应得,现在又做出这种事情,中医究竟是哪得罪你了!” “报复?省点心吧,我还没小心眼到那种地步。”罗伯特耸了耸肩,“而且说你们中医是骗子的又不止是我一个,我记得大文豪鲁训先生也曾经抨击过中医,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对,中医不过是一种有意或无意的骗子罢了!” 唐恨天气的直跺脚,“你说谁是骗子!” 毒宗虽然以用毒为主,但也是为了医治病人,现在却被说是骗子,他恨不得直接一口鹤顶红把罗伯特给喷死! 就算老好人蔡鹏也有些看不下去了,“中医存在千年,乃是前人总结经验的瑰宝,现今中医虽然没落,但也有不少病人可以用亲身体验证明中医的疗效,你可以不认同,但没必要诋毁吧?” “亲身体验?我怎么没有亲身体验过呢?道听途说、人云亦云,连真理都谈不上,何来科学之说?”罗伯特接着以一种极度正义的口吻说道:“千年历史?这不过是夜郎自大罢了!所谓的四大文明古国,也不过是自夸自擂!” “如果你们中医真的有效,西医来到华夏后又怎么会迅速崛起呢?” “现在的中医不过是在西医的夹缝中生存,与其留下来自取其辱,还不如听我一句劝,从此解散中医公会!” 汪老听到这些话面露无奈,转头对沈欢说道:“咱们借一步说话。” 等到两人离开一段距离以后,汪老才开口道:“现在中医如果再遭受舆论,可就真的再无崛起之日了!沈欢,他这么做应该是为了上次的事情报仇,不如你道个歉,咱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何?” 不等沈欢开口,一旁的李凤仙便不满道:“太师叔又没有犯错,为什么要道歉?他根本就是借机生事!” “没错,这样侮辱我们中医,还道歉?”唐恨天不知何时跟了过来,晃了晃手中的玉瓶,“把我逼急了,一瓶药下去就送他去找阎罗王!” 在他身后的蔡鹏,摇了摇头,“那人明显是有备而来,我不知道他和沈药王发生过什么恩怨,但感觉他的目的不单单是报复那么简单,所以……就算道歉也不一定有用。” 待众人语闭,沈欢终于开了口,但和众人谈论的问题,好像没有任何关系,“汪老你相信我吗?” 汪老迟疑了一会儿,咬牙道:“相信!” “谢谢……”沈欢说着便朝罗伯特走去。 反中医浪潮一共发生过三次,其中一次还关乎到中医的生死存亡,在罗伯特带头煽动下,很可能引起第四次反中医浪潮。 乱世出英雄,这次浪潮可能会让中医一蹶不振,但也可能借此机会再次扬名。 “你们谈了这么久,想到以哪种方式解散中医公会了吗?”罗伯特的眼中尽是嘲讽。 “你做这么多无非就是想借中医无用论来推倒中医,现在我给你一个机会。” 沈欢接下来的话,让大厅一下子陷入了寂静。 “你们西医公会出题,我以中医之术来破解,若无法做到,中医公会将自行解散!” 第207章别打草稿使劲吹 “你确定?”罗伯特面带一丝不屑,他从来没想过沈欢会主动找死。 汪老也是一脸震惊,“沈欢你怎么能说出这种话呢,中医公会绝对不能——” 不等他把话说完,唐恨天便出声道:“带我一个,本少爷看你很不顺眼,如果我们赢了,你跪下磕头喊两声中医万万岁,顺便还得叫我一声爷爷。” “蔡某也愿参与其中,不过获胜之后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希望你能向广大的中医群众道歉。” 罗伯特鄙夷道:“你们两个算什么东西?” 两人一个是一宗少主,一个是一派掌教,何时受到过这种待遇。 “你——” “他们两个不够资格,不知医王世家这个赌注可够?”李凤仙身姿挺拔,眉宇间英气逼人,“李凤仙代表李家,一同参与这次活动,赌注和太师叔一样,若是无法破解,医王世家将从此封诊!” 罗伯特眼中一亮,真要说到影响力,医王世家才是中医界的中流砥柱,如果将这根巨柱推倒,取缔中医指日可待。 “好,我接受你们的要求。” 沈欢抬了下手,“你先别急着答应,我有三个要求,第一,这次比试必须在公众面前进行,简单来说就是透明比试。” “没想到我们两个还有不谋而合的时候。”罗伯特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人人谩骂才是中医应有的下场! “第二,你我双方同时邀请卫生部委派人员,来做这次比试的公证,并且当面签下合约,上面必须写明双方赌注。” 这条罗伯特也没有异议,事情闹得越大,中医才会死的越惨。 “第三,西医公会出题必须合理,不能强人所难,即以西医可治疗病症为题,不能将自己都无法治愈的晚期癌症,拿来当做题目。” 这提和没提不还是一会事儿吗! “你说的这些我们全都可以答应。”罗伯特顿了一下,接着说道:“说了这么多,你还没说这场赌局如何判定胜负。” “如果都能治愈,便根据疗程来判定,比你们慢,算我们输。” 罗伯特听到后差点没笑出声,中医疗效是出了名的慢,光是能否治愈都是问题,还敢和西医比速度。 看来这个沈欢已经是破罐子破摔,不过也算他有自知之明,知道给中医找一个“华丽”的退场。 “ok!”罗伯特打了个响指,“今天我们回去就会拟定题目,明天早上便可以开始!” “罗医生似乎有点着急了吧?” “是沈医师怕了吧?”罗伯特笑了笑,“你们这些打着医学名号施展玄学的骗子一日不除,我的心里就不踏实啊。” “我们走!” 等到罗伯特离开以后,汪老焦急道:“沈欢,你怎么这般鲁莽,我们中医虽然没有他说的不堪,但两者所长不同,你、你这不是让中医走入死路吗!” “还有凤仙,李老夫人一手创立医王世家是何等不易,你跟着瞎起什么哄!” 李凤仙不为所动,目光坚定道:“我相信太师叔,更相信中医学的实力!” “汪老,我沈欢从来没有辜负过任何人的信任,同样也不会辜负你。”沈欢将手放在心口,“我既然说出这样的话,就代表我有足够的实力可以做到。” 汪老愣了一下,面色纠结半天,才开口道:“我不是不相信你,只是、只是用一场赌局就决定中医的未来,是不是太过轻率了一些?” “该来的总会来,逃避总不是办法,我相信在国内像罗伯特这样的极端者不在少数。”沈欢接着道:“也许在你眼中,这场证明赛会让中医走上绝路,但在我看来,这条路反而是中医崛起的契机!” “沈医师,我承认你在医术方面的造诣,但你有什么资格代表公会说出那样的话?”一名中医公会的成员讥讽道:“我看你说了这么多,无非是为自己不想道歉找借口!” “谁都看得出来,那个罗伯特之所以会搞这么大阵仗,完全就是为了报复你一个人而已!” “他没资格?”唐恨天气极而笑,“如果连身为药王的沈欢都没资格的话,我看方眼整个华夏,根本没有一人可以配得上中医这个称呼!” “药王?你是野史小说看多了吧!”那名成员冷哼道:“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野路子乡医,也想插手我们中医公会的事情!” “对不起,在下出身卑微没您高贵,只不过是毒宗的少宗主而已。” 唐恨天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眼神好像毒蛇一般,盯得那名成员冒了一阵的冷汗,“毒宗?你怎么不说是唐门子弟!” “唐门?呵呵……不过是我们毒宗旁系的一个小分支而已。” “我竟然和你这个神经病争论了半天,这真是一种耻——” “闭嘴!”汪老忽然开口喝了一声,接着语气近乎颤抖的对着唐恨天问道:“您、您真的是毒宗少宗主?” 唐恨天有些意外,“看来还有个识货的,没错,我就是毒宗少宗主。” “那这位红脸先生是……” “红脸先生?”唐恨天看着满头红油漆的蔡鹏,忍不住笑了起来,“你是说蔡叔吧?他是天香阁的掌门。” “吹,接着吹,别打草稿使劲吹!再整个少林、武当、峨眉之类的,六大派就齐了!” “我让你闭嘴!” “会长——”那名公会成员还想说些什么,但一看汪老脸色,连忙闭嘴不言。 汪老朝蔡鹏两人微微顿了顿首,“敢问少宗主说得可是真的……沈欢他真是新一代药王?” “你觉得以我的身份有必要骗你吗?” 沈欢的医术确实出神入化,但唐恨天表现过于轻浮,汪老只信了半分,直到蔡鹏点头后,他心中已经确信无疑。 “沈……药王,汪某人不知您身份,还倚老卖老……”汪老说着腿一软,差点摔倒在地上,还好沈欢及时将他扶稳,“汪老,您言重了,无论我是什么身份,按年龄资历我都是您的晚辈,而且这次的事情是我没说清楚,您无需自责。” “我想去看看余老的情况,不知道可以吗?” “没有任何问题,他在二楼的休息室!” 等到众人上楼后,那名公会成员忍不住问道:“汪老,您为什么对一个后辈这么恭敬?难道药王、毒宗之说,并不是幻想?可为何我从未听说过?” “如果你知道,现在坐在会长这个位置的人,就是你而不是我了!”汪老无奈的叹了口气,“我知道你心里有怨气,但我刚刚那么说是在救你!毒宗的前辈,那可全都是一言不合便灭你全家的狠角色!” “阿嚏!”正准备进屋的唐恨天忽然打了个喷嚏,皱眉道:“卧槽,谁骂我?” “里面有伤者,说话小声点。”蔡鹏在一旁叮嘱道。 唐恨天有些无语,“蔡叔你怎么跟我家老头子似的,那么啰嗦。” “嘘……” 相比蔡鹏的教育,沈欢一个字就让唐恨天安静了下来。 众人进屋后,唐恨天一眼就看到了躺在病床上的余老,“妈的,那群混蛋竟然对一个老人下这么狠的毒手,根本就是把人往死里打啊!” 看着余老身上的伤势,沈欢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了下来,双拳紧握道:“罗伯特!余老所受之苦,我沈欢必定让你十倍奉还!” 第208章网络风暴 凌晨三点,罗伯特将赌局合同的内容以图片形式发到了围博上,并且附上“为民除害”四个字。 他没有多少粉丝,但是借助各种营销号的疯狂转载,立马将这场关乎中医生死存亡的赌局炒的火热。 大量的网络媒体发现后,也纷纷整理转载发表。 就像罗伯特说的那样,自从西医入侵后,中西医之争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这种带着民族性质的冲突,最能够引起舆论。 更何况这次牵扯到华夏医学界两大巨头公会,以及权威卫生部的参与,绝对不是以前的那种小打小闹。 虽然已经是深夜凌晨,但仍旧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曾经抨击过中医的著名网络评价家,方肘子先生在得知此事后,立马撰写博文发表——中医,一场千年伪科学骗局,一场叫不醒的华夏梦! 开篇和罗伯特曾说过的那句话一样,以大文豪鲁训抨击中医的经典名言为引子。 并且言明这话放在之前的时代没错,但放在现今全民知识素质提升的年代,已经完全可以把无意二字去掉。 中医所谓的文化博大精深、没有价值为何会存在千年、国家的大力扶持、以及某些患者亲身经历等反驳借口,在逻辑科学上根本不堪一击! 说是拯救沉浸在梦想不知进步的愚民,但其内容从头到尾,大概可以总结为这么一句话,“中医垃圾,中医骗子,信中医的人脑袋都被门夹过!” 方肘子本身就是舆论焦点,此围博一出,更是将此次争论推到顶点。 在如今网络极度发达的年代,夜猫族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下面瞬间便布满了评论。 “看完这篇文章后,收获良多,在此为以前经常黑方肘子老师感到抱歉,对不起,从此黑转粉,先啪师母以表尊敬!” “博大精深?瞎忽悠!望闻问切?瞎子摸象!治本?就是不治病!历史悠久?毫无长进!老祖宗的宝贝?装神弄鬼!辩证施治?不知所措!疗效慢?到死也不见效!针灸?出点血吓死你!” “方老师脑袋又被门夹了,大家快拿扳手给他修一修。” “祖上看过中医的先自个杀,没中医能有你?” “楼上言论真是吊炸天,敢问猪牛羊猴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网络遍地是中医,真那么牛逼需要网上叫?从没见西医在网上推销,加个胃病群,一群来推销的。” “你不懂,现在凡是不出现的才是高手,出现了还是高手吗?” “我觉得你们说得挺对,西医从来不推销,但是某人对其有病没病割皮的绝活深表佩服。” “同水平的话,中医惨败无疑!” “难道你们没听过人中黄?不知道的同学可以百度一下,看过以后你们就会不禁感叹,原来中医就是坨翔啊!” “其实中医就是把病人当免费的实验品,管你死活先总结出忽悠人的经验疗法再说,医德?拜拜了您嘞!” “西医脑残粉滚粗好吗!在我国癌症和慢性病的行列,中医还是很大市场的,并且他们只用嘴就可以将病治好,这完全就是神技!” “一堆文盲!中医西医?明明是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最多也就是新旧之分,后者是以前者为基础建立发展的新医学!” “中医?呵呵,先把经络和穴位证明了再说吧。” “楼上傻哔,是不是连学校都没进过,眼保健操做过吗?” 因为网上的巨大轰动,一些权威名人,也开始发表意见。 华夏行政学院教授,孟国兴:“中西医是东西方文化和人类创造的财富,也是人类文化遗产中最宝贵的部分,近代遭受战火冲击,导致不少人一味崇洋,但如今国已崛起,更多的应该是反思对传统文化的态度。” 华夏社科院研究员,张小明:“无论支持还是反对,都是以西医的标准和观点衡量中医,忽略了中西医完全是在两套不同的思维方式下诞生的,以中医思想看待中医,以现代观念对待传统,才是面对中西医之争应有的态度。” 华京大学院长,沈君兰:“中医是一项伟大的发现,经历千年不断累积发展形成的完整系统,百年来中西之争,从某种角度来看,也可以说是科学之争,我倾向中医科学的理论,只不过和现在科学有所差别,而且无论中西医都是为治疗治病服务,我们不应拒绝进步,但也不应放弃祖国的文化,兼容兼蓄,中庸之道方为上策。” 面对众人理性的评价,也是有夸有骂,争议越大,罗伯特嘴角上扬的也就越高,这个结果就是他想看到的。 今晚对沈欢,对整个中医界来说都是一个不眠之夜。 因为还要接待唐恨天和蔡鹏,他们全都住在了举办药王试炼的别墅。 林老爷子在收到消息后,立马拨通了他的电话,“现在网上反中医的呼声很高,用不用我出动力量帮你处理这件事情?” “不用,林爷爷,我说了这是一场公平的竞争,而且对我们中医来说,也不一定是件坏事儿。” “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到现在这种时候还能保持平静。”林老爷子顿了一下,说道:“早点休息吧……有时间给妙诗打个电话,她屋子里的灯现在还亮着,你也知道这丫头的性格,就是嘴硬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关心。” “我知道。”挂掉电话后,沈欢拨通了林妙诗的电话,只是响了一声,对方便接通了,“还没睡?” “已经睡了,被你吵醒的。”林妙诗说着,还故意打了一个哈欠。 沈欢心中感觉暖暖的,又忍不住为她的可爱露出笑容,“别担心,我会赢的。” “哦。” “你没什么要鼓励我的吗?”只得到一个“哦”字,沈欢心里有些失落。 林妙诗也没让他失望,“没有。”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见对方不说话,问道:“睡了?” “嗯。” “你睡了,又怎么能回答我。”沈欢深深为自己的机智点赞,然后…… “嘟嘟嘟——” 姐,你这样对我真的好吗! 沈欢欲哭无泪,摇了摇头,拿出手机给沈君兰发了条短信,“姐,这么晚还没睡?谢谢你帮中医说话。” “不用谢,对事不对人,我仅仅是站在道理上说话,这么晚不睡也不全因为这事儿,主要是在赶学校近期的计划方案,别想太多,姐相信你,早点睡。” “嗯,您也早睡,晚安。” 接着没过多久,他的微信便一直响个不停。 陈雨婷:“老学弟,加油!学姐还有全体同学都会支持你的。” 肌肉男:“讲师你放心,身为中医专业的学生,我绝对不会让他们这么辱骂中医,我已经带领兄弟们在网上还击了!” 何乐:“老师,学生相信你一定可以借此次机会,让中医再次发扬光大。” 泡了中医女生的小帅哥:“讲师用不用我黑了那些骂中医的混蛋?只要一个病毒,我就可以把他们全搞趴下!” 沈欢一一进行回复,并以学分威胁他们早点睡。 本以为事情到此便告一段落,没想到连牛大宝也打来电话了,“欢子,干死那群洋鬼子,槽他奶奶,我游戏都不玩了,正在跟那群崇洋媚外的家伙对骂呢!” “我都不激动,你激动干嘛,还有,这么晚不睡,不怕牛婶骂你?” “她早就睡了,总之兄弟我无条件顶——卧槽,那几个傻哔又回话了,我先去跟他们对喷,待会儿聊!” 听着电话挂断的声音,沈欢无奈的笑了笑,自己这位兄弟的脾气,还这样风急火燎的。 依旧毫无睡意的他,决定到院子里走走,谁知刚出来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还没睡?” “嗯,睡不着。”李凤仙见沈欢出来,心中有些兴奋,但更多的是心疼,为了中医,眼前的这个男人付出的太多了。 沈欢沉默着没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初阳升起…… 第209章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 乾坛,是燕京最大的祭天群体建筑,也是游客来燕京后必赏的景点之一。 作为中医代表者的沈欢四人,正站在圜丘台上与罗伯特带领的西医团队呈对立状态。 三个层面按照身份地位,分别站着中医公会和西医公会的成员。 台下全都是围观群众,当初那群围堵在中医公会门口的人自然也来了,依旧是高举横幅,大声呼和着取缔中医的口号。 昨晚开始的网络风暴直到现在都没有停息,双方人员纷纷拿出对方医者的黑新闻。 余老的事情,也被当做重磅扔了出来。 文章内将老人家写成了一个为了金钱,连病人性命都可以不顾的大坏蛋,至于罗伯特所在的医院,则被冠于白衣天使的美名。 这导致中医的支持者,一下子陷入了劣势。 因为这次的事件比较严重,所以只有几家大媒体受到了邀请,其余未收到通知的媒体,不得在台面上停留。 但这并不妨碍,小媒体想要崛起的雄心。 当事人没办法采访,我们采访这些围观的群众总好了吧? 这些小媒体中,至少有一半是罗伯特暗中请过来的,他们的采访对象,全都是反中医人群。 “酒香不怕巷子深,西医从来不打广告,而中医在网络上的广告铺天盖地,就连电线杆子都不放过,谁强谁弱一目了然。” “方肘子老师说了,中医是伪科学,我们不应该沉浸在幻想当中,守护传统的代价就是停滞不前!” “落后就要挨打!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中西医之间的对决,还是我们这些先进高素质人群和那些落伍愚昧人群间的对决!” 当然,这样的情况基本上只在罗伯特请来的这些“演员”身上发生,剩下的极端分子并不算多。 除却双方的粉丝以外,剩下的多是患病人群。 “我是西医的支持者,但我希望这次中医可以赢,有了实力相当的竞争对手才能朝好的方面发展,一家独大的话对我们这群病人患者是最没好处的。” “我相信西医的疗效,也支持西医,但是收费实在太贵了,就像刚才那位先生说的,现在的西医正是需要对手的时候,中医若是能在这场比试中崛起,最大的受益人群将是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 台上的气氛并没有台下那么热闹,双方当着卫生部派来的公证人面前签下合同后,中西医的赌局终于正式开始! “我们题目都是经过卫生部同意的,第一道题很简单,诊症加开药即可。”罗伯特说着,拍手让人请了一名衣着华贵的妇人上台。 她面色略显乏力,一手轻轻捂着腹部,在旁人的搀扶下,缓缓的坐在了沙发上。 “不知道这一关你们谁来闯?”罗伯特正说着,忽然压低声音道:“这位夫人的身份可不简单,我奉劝各位,不管哪位上来看诊,都要谨慎些为妙。” 唐恨向妇人看了一眼,“这种小症还轮不到我出手。” “那就我来吧。”李凤仙刚想上前,却被沈欢拉住了小手儿,“记住,冷静才是一个医者应有的素质。” 不等李凤仙开口,唐恨天便看不下去了,捂脸道:“我说沈欢,身为药王,你偷偷摸摸的也就算了,当着大庭广众的面……唉,这要是传出去,你让我们医道盟的脸面往哪搁啊。” 沈欢白了他一眼,懒得解释,拍了拍李凤仙的肩头,“去吧。” 身为医王世家的继承人,李凤仙最能体现中医的水平,而且以她的身家背景,也无需惧怕任何人。 她先是帮妇人把了把脉,然后将眼睛停留在妇人的腹部,出声询问道:“不知妇人可介意……” 妇人稍显犹豫,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李凤仙一脸认真,在小腹处停留了一会儿,便收手拿起了纸笔准备开药。 一旁的罗伯特“好心”提示道:“李公子,可千万别再开错药,弄个一尸两命就不好了。” 李凤仙面色不改,将药方写好后,递给了妇人,“夫人放心,只要服过此药,必定药到病除。” “当归、方术、香付、二丑、木香……”看着前几位药材,妇人表情并没有太大波动,可是接下来的两味药,直接让她的神情激动起来,“红花、大黄?!你当真让我吃这种药?” “没错。” 妇人气得身子发抖道:“罗医生明明说我是怀有身孕,你还开红花、大黄这种滑胎药,你、你究竟有何居心!” “李公子,我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不过这次你可要想清楚。”罗伯特也跟着说道。 李凤仙看都不看他一眼,对着妇人解释道:“凤仙检查过夫人您的腹部,的确微微隆起,而且伴有气动的迹象,但气动的位置在于脐上,绝对不是怀孕所致。” “夫人月事未来,应是在宫内积成血块,不能正常排出,这剂药方有理气活血之效,服用过后可令血块自然排出。” “你确定不是有孕在身?罗医生明明说——” “夫人,凤仙出自医王世家,自幼饱读医书,更在自家医馆行诊多年,对自己的医术有着绝对的信心。”李凤仙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夫人只要服下药剂将血块排出,到时自然可以看出,究竟是谁判错了症!” 她字字慷锵有力,毫不畏惧,使得妇人开始纠结起来,不知道究竟该相信谁。 就在罗伯特想要开口的时候,公证人开口道:“通过!” “先生,李凤仙虽然断对了症,但这并不代表她所开的药方就真实有效,而且条约中有写明,若判症相同,当以疗程来判断,我恳请当场试药!” 公证人沉吟了一会儿,“还是问下这位夫人的意见吧。” “这是怎么回事儿?罗医生,你之前不是说我怀孕了吗?” 罗伯特愣了一下,他一时情急竟然忘了病人就在自己身边,想到对方的身份,他连忙解释道:“夫人你不要误会,刚才我们只是为了迷惑对方而已。” “吃了这药就能好?” “大概十几分钟就可以见效。” 怀孕的希望破灭后,妇人也没想太多,说道:“喝吧。” 在等汤药生效的这段时间,罗伯特一直关注着手表,当时间达到二十分钟以后,他紧张的脸色终于露出了笑容。 也差不多在这个时候,一名医生宣布妇人宫内的血块已经完全排出,没有任何残留。 “通过!” 当公正再次宣布通过的时候,罗伯特又站了出来,“先生判错了,应该是中医方输了,因为我们西医在应对同样症状,只需要使用刮宫技术,便可以去除血块,时间消耗最多为十三分钟,中医比我们慢了八分钟。” “的确,按照治疗时间我们的确输了,但是按照整个疗程来看呢?”李凤仙顿了一下,接着道:“刮宫后,需要半个小休息,一周内不得同房,数月保健养身,半年内不能怀孕,并且费用在四百元到六百元不等。” “我刚才开的那副药剂不到百元,并且完全采取自然排出,只需休养半个月,就可以恢复正常。” “敢问,你我双方,究竟是谁花费的时间长?” 罗伯特被问的哑口无言,中医的支持者则是兴奋的高呼起来。 “哼,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别忘了,还有三轮呢!” 第210章沈欢输了?! 第二关和第一关类似,请病人上台判断病症然后施药。 沈欢作为王牌,自然不会这么早出场,唐恨天又觉得这病不配他出手,蔡鹏只能硬着头皮上场了。 这名患者是个年轻人,有眩晕、腹痛和呕吐等症状,呲牙咧嘴显然疼的很厉害。 “毒从口入,排出来就好。”蔡鹏说着写了个药方,“年轻人身强体壮,加上时间要求,就开了一剂猛药,有点催吐的效果,忍忍就过去了。” 他顿了一下,扭头又写了一副药方,“南瓜甘蓝粥,喝的时候可以加一些蜂蜜,休息会儿就可以复原。” “近几天就喝这个养胃,要是嫌麻烦也可以喝蜂蜜水,辛辣上火的食物别碰,最好多吃蔬果。” 等结果出来以后,公证人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和西医院洗胃的时间差不多,算是平局吧!” 病人症状表现过激,洗胃是最快速便捷的办法。 两者时间消耗和疗效都差不多,判成平局也无不可。 以蔡鹏的实力,显然有更好更快速的办法,但是来之前,沈欢和几人商量过,这一次比试只能使用平常的中医手段。 罗伯特的脸色有些难看了,他们西医公会出的题目看似合力,其实对中医来讲都极其刁钻。 拿之前的妇人举例,他故意以宫内积血来误导,就是为了打破中医把脉验孕的传说。 再说刚刚的年轻人,明显是化学中毒,中医讲究是药三分毒,如果误诊用错,良药也可能变成致命的毒药。 到时出现意外,就可以当场宣布草药有毒,一下将中医给逼上绝路。 可惜,他设置两轮关卡全都失败了。 “哼,第三关是外科手术,我就不相信这群骗子们还有办法!” 既然是为了合理的刁难中医,外科手术自然少不了。 唐恨天一看到这题目,二话没说就上前应战。 身为医道盟疡医术最强的门派,毒宗还从来没在这方面吃过亏。 “嗯,伤势不算太重,一会儿就好。”唐恨天说着,手中便多了一把形似柳叶的小刀。 本来满脸痛苦的患者,表情一下子被惊恐所取代,“有没有搞错,让中医对我动手术?这不拿人命开玩笑吗!” “东周战国的灵枢经中曾有记载,发于足趾,名脱痈,其状赤黑,死不治,不赤黑,不死。不衰,急斩之,不则死矣!”唐恨天还是第一次这么耐着性子跟人说话,“所以说,外科手术并非西医所创,针砭之术其实外科手术中的一种。” 见对方听得迷迷糊糊,他总算忍不住了,“如果古时没有外科手术,那些没被弓枪刀剑弄死的,岂不是只能等死?” “可是……”患者被唐恨天的气势吓了跳,“我还是看西医吧!” 罗伯特在一旁忍不住大笑出声,“看到了吗,这才是群众的选择,我们西医可以做到的事情,你们中医一辈子都无法做到!” 在唐恨天眼里,罗伯特已经是个死人了,根本没必要去跟他计较。 “这样吧,如果你这双腿没保住,我就把自己的腿砍掉给你!”唐恨天说着,朝公证人看了一眼,“他可以作证。” “恨天不要胡言乱语!”蔡鹏低喝了一声,然后对着那名病人说道:“这位先生,此事关乎我们中医的存亡,还请给我们一个证明的机会……身为医者,我们绝对不会拿病人的性命开玩笑!” “你可以放心,若是他的行为不当,我们西医方面会立刻对其阻止,进行抢救。”话虽这么说,但罗伯特心里巴不得出现意外呢。 那患者还是有些迟疑,最后想了一下,咬牙道:“好吧!” 因为手术需要安静和相对卫生的环境,唐恨天和病人一起走入了经过消毒的帐篷。 “手术需要较长的时间,所以现在可以直接进行第四道题目。” 这次上来是一位抱着孩子的母亲,即便在母亲的怀抱里,孩子依旧在挣扎,不停地嚎啕大哭。 作为唯一还没出手的人,沈欢用手轻抚了一下幼儿的额头,又手拟剑诀探了下幼儿的喉咙,“苔薄微黄,是风热感冒,导致的鼻塞咽喉肿痛。” 那母亲点了点头,显然是在认同沈欢的说法。 罗伯特在一旁催促道:“说那么多废话干嘛,开药吧。” 沈欢没有搭理他,对着那名母亲说道:“是药三分毒,我不敢保证开出的药剂,会不会对幼儿造成什么影响,可能是身体上,也可能是神智上。” “直接说你治不了不就得了,找什么借口。” 罗伯特面带不屑,那名母亲却不停点头,“没错,我就是担心药物会对孩子有影响,但是他又这么小,我真怕……” 说着,她的眼眶便忍不泛红。 随着人们的科学素质提高,防范的又何止是中医。 沈欢安慰道:“其实除了开药,还有其他方法。” 他用手指了指幼儿的脖颈处,“这儿有一处穴位叫做大椎,接着手肘内侧,这个穴位叫做曲池,将手臂弯曲更容易找到,手背处一二掌骨之间,名为合谷……” 沈欢一边说,一边轻轻地按摩着这些穴位。 孩童刚开始有些抵抗,但没过多久竟然不哭也不闹了,趴在母亲怀里睡了起来。 “平时让孩子多喝温水,注意衣着保暖,然后按照我刚才交给你的手法,对穴位进行按摩,记住手法一定要轻,时间不要过久,每次十分钟左右,每天三次,症状会随之减轻,一周后就可以复原。” 母亲看着怀里熟睡的孩子,一脸感激道:“谢谢,谢谢您!” “不用,现在风大,赶快下去吧!” 罗伯特得意道:“你输了!我们西医打针只需三天就可以治愈,足足比你快了四天!” 沈欢叹了口气,“是啊,我输了。” 罗伯特没想到沈欢会认输认得这么爽快,愣了一下,才说道:“你知道输给了我就好!” “太师叔没有输给任何人,他只是输给了医德!”李凤仙愤慨道。 罗伯特眼中满是鄙夷,“哼,你们这些骗子连医生都不是,何谈医德?” “现在第三场关卡的结果还没出来,判定胜负似乎有些过早了。” 听到沈欢的话以后,罗伯特忍不住笑了起来,“你确定中医也会外科手术?” “其实有个问题,我一直想不明白……”沈欢皱眉道:“你为什么如此讨厌中医?” 中医前景并不乐观,在这种情况下,罗伯特的行为简直就像是在赶尽杀绝,好像是有什么深仇大恨一般。 就连大文豪鲁训也是因为庸医害死他父亲,才会对中医带有强烈的抵触情绪。 一个理智的正常人,基本上不会做出这么过分的事情。 “为什么?不为什么,我就是看不惯你们这群骗——” 就在这时,唐恨天面带笑意的从帐篷内走了出来,“对不起啊孙子,爷爷我恐怕无法满足你将中医变成骗子的愿望了,因为……我们赢了!” “你说什么?!外科手术的比试,西医怎么可能会输给中医!”罗伯特满脸的不可置信。 但看公证人已经用实际行动回答了他,“确实是他们赢了。” “好了孙子,你现在可以跪下喊本少爷爷,顺便高呼中医万万岁了。” “不可能!这不可能!” “我明白了!”罗伯特回过神后,指着沈欢大骂道:“你在利用我!你在想利用这场比试让本该死绝的中医起死回生,你这个该死的骗子!” 就在罗伯特准备对沈欢动手时,一个壮年既然冲上了圜丘坛,将他一拳打倒在地,并且一边打一边怒喊,“你这庸医,还我父亲性命!” 第211章妙诗她又犯病了! 众人都被这突发状况给搞蒙了,最先回过神的是维护治安的人员,他们连忙上前拦住那个壮汉。 壮汉被擒住后,一边挣扎,一边大骂道:“你这个庸医!庸医!还我父亲的命来!” 罗伯特擦了擦嘴角的血液,然后吐出了一口血唾沫。 “这人我认得,就是他带人把老余打成了重伤!”汪老认出了壮汉的身份。 “他就是那个病人的家属?”沈欢皱了下眉头,走到壮汉面前问道:“能不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发生了什么?这庸医说好只是演戏,但为了让我父亲表现的更真实一些,竟然私自使用了镇静剂!已经十几个小时了,我爸没有苏醒的迹象,那些医生根本没有任何办法,只能让他老人家等死!” 唐恨天冷哼了一声,“猫哭耗子假慈悲,如果你真是孝子,又怎么会让老父去做这种骗人的勾当。” 壮汉听到这话,竟然嚎啕大哭起来,“没错,我不是人,为了十万块钱,就拿父亲的命开玩笑。” “你是说,当初罗伯特拿十万元,让你父亲装昏迷污蔑余老医师?” “我不知道那医师是谁,但的确是个老医师。”大汉说着,又挣扎了两下,“姓罗的,要是我爸醒不过来,我绝对不会放过你!别以为有钱就了不起!” 卫生部的公证人,皱眉道:“罗医生,这是怎么回事儿?” “我不知道啊。”罗伯特一脸茫然,“我懂了,污蔑!这人一定是中医公会派来诋毁我的,他们想把中医骗子差点治死病人的脏水泼到我身上!” 这样的演技和机智,在场除了他,恐怕找不到第二个了。 唐恨天气极而笑,“到底谁诋毁谁,咱们到医院看看那位病人不就得了。” “罗医生,恐怕这件事你得向我好好解释一下了!”公证人的脸色很不好看。 中医如今已经胜了,又何必惹出这样的麻烦事儿?当我是白痴? 这世界上没人愿意被当做白痴,更何况还是在社会中颇有地位的公证人。 罗伯特见事情败露,深深的将头低下不语。 “怎么?你以为不说,我就拿你没办法了吗!” “不是的……”罗伯特缓缓将头抬起,刚刚还干干净净的脸庞,已经被泪水占据了一半,“我是有苦衷的,当年我父亲患了恶疾,母亲为了照顾她,没多久也染上了怪病,当时才十六岁的我在街上遇到了号称包治百病的神医。” “他说治不好不要钱,为了使父母早日康复,我就把他带到了家里,没想到父母喝完他的药双双毙命!” “那个混蛋害我和十岁的妹妹成为无父无母的孤儿,您说我能不恨中医吗!” “这件事要怪也只能怪你咎由自取。”唐恨天一点都没有被这故事感动的意思,“十六死已经应该具备最基本的判断能力,包治百病?就算是药王医圣转世,也不敢夸下这样的海口!” “罗伯特先生,沈药王说过,这世界上只有庸医才会杀人,无论中医还是西医,都对人类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蔡鹏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但这不是你诋毁中医的借口。” “对不起,在见识到中医的博大精深之后,我才知道自己将对骗子的愤恨转移到了中医的身上。”罗伯特深吸了口气,“您说得没错,中西医都是人类的瑰宝,从今天起我不会再诋毁中医,并且会向高层申请,让中西医共同在华夏这片肥沃的土地上发展。” 蔡鹏看他态度这么认真,笑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只要——” 若不是已经熟悉了对方的套路,沈欢差点就信了,见罗伯特猛地起身,便连忙拉开了蔡鹏。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罗伯特眼中闪过一丝戏谑的笑容,因为他真正的攻击目标并不是蔡鹏,而是唐恨天! “你、你干什么!不要过来!”看到罗伯特朝自己冲过来,唐恨天脸上满是惊恐,像是遇到流氓的弱质女流一般。 就在沈欢准备出手救援之际,却发现唐恨天虽然表现的很恐惧,但身体却微微前倾,似乎是在故意找揍。 “啊!” 唐恨天屁事儿没有,反倒是采取主动进攻的罗伯特发出了一声惨叫。 “这个疯子!”公证人受了不小惊吓,一手捂着胸口,一手下令让安保人员将罗伯特给拿下。 见情况不妙,罗伯特眼光恶毒的对着距离最近的沈欢说道:“你以为自己是在拯救中医?错!全错!你正在将这古老的医术一步步推向死亡!” “你这话什么意思?”沈欢感觉对方似乎话中有话。 “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总有一天你会后悔,总有一天会发现……中医他妈根本就是骗子!哈哈哈!”罗伯特像是发疯一般的狂笑,快速的朝台下跑去融入人群当中。 沈欢想要追上去把话问个明白,却被唐恨天拦了下来,“他已经中了我蚕丝毒衣上的剧毒,跑的越快死的也就越快。” 蚕丝毒衣是件金甲背心,由毒宗弟子依靠自身毒术进行炼制,共分里、内、外三层。 外层为金丝宝甲刀枪不入,内层为天山蚕丝冬暖夏凉,两者间的夹层则是淬满毒液的勾刺。 当外力达到一定程度时,毒刺就会透过金丝间的缝隙,刺入人体。 所以,医道盟才会流传出,“毒宗弟子惹不得,触过毒甲天命绝”这句话。 唐恨天身为少宗主,其蚕丝毒衣的威力可想而知。 难怪刚才罗伯特双眼泛红,像疯子一般胡言乱语,原来是中了剧毒,但……他刚才的那些话,似乎是想说诋毁中医另有原因。 因为唐恨天的打断,加上记者们上来采访,想要追上去询问已经不大可能,无奈之下沈欢只能停留在原地。 “沈医师,你对这次中医战胜西医有什么感想吗?” 沈欢摇了摇头,“中医并没有战胜西医,两者各有所长,都有一些对方所无法做到的事情。” “对于网络上针对中医是伪科学您有什么看法吗?” “这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中医并非是伪科学,只是因为两者文化不同,才导致中医看起来玄而又玄。”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想通过今天的事情,谣言应该会不攻自破,质疑中医效果的人群应该会减少一些。” 被采访的不止沈欢一个,李凤仙三人也纷纷接受了采访。 虽然唐恨天是第一次接受媒体的采访,但表现得游刃有余,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媒体能把他拍得帅点。 蔡鹏就显得有些拘谨了,对摄像机似乎也存在着某种畏惧,目光总是躲躲闪闪。 等应付完记者,众人去了罗伯特所在的医院,将昏迷的老者救醒,这才返回中医公会。 因为还要回去门派复命,唐恨天和蔡鹏并没有逗留多久便离开。 最终应酬完这些事儿,已经是傍晚了。 沈欢和李凤仙走在路上,并肩而行,两人谁都没有说话。 良久之后,沈欢忍不住先开了口,“谢谢你。” 这次之所以能够引罗伯特上钩,李凤仙可谓占据了最大的功劳。 没人比沈欢更清楚,李家的名誉在她心里有多么重要。 “应该的……”李凤仙正说着,忽然深吸了口气,“不过你觉得一句谢谢就行了吗?” 沈欢忍不住笑道:“那你还想怎么样?” “最起码也要以身相许吧?”李凤仙尽量装作随意的说出这句话,但脸蛋仍旧泛起了一丝淡而可见的红晕。 听到这话,沈欢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幸好这时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成为了他的救命稻草,“我先接个电话。” 电话是林老爷子打来的,原本沈欢以为老老爷子是来道贺的,但对方一开口,就让他愣住了,“小欢,中西医之争的事情解决了吗?如果解决了请你尽快回来了一趟,妙诗她又犯病了!” 第212章真是缘分啊! “中医并没有战胜西医,两者各有所长,都有一些对方所无法做到的事情……这是老生常谈的问题……” 公会附近的大荧幕上,正放映着今天中西医之争结束后的采访画面,在红绿灯下,不少行人都驻足观看起来,时不时会和身边人议论两声。 沈欢现在一心都在林妙诗的身上,根本没心情关注这种事情,上了出租车以后,不停的催促司机加快速度。 自从传授给林妙诗养生炼气的法门以后,身体已经开始好转,腹痛犯病的情况更是一次也没有出现过。 难道妙诗患得是先天体寒症,而不是什么道修圣体? 一路上沈欢都在思考类这些事情,他想不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到了林家以后,不等仆人上来接引,沈欢便直接冲到了林妙诗的闺房。 闺房内,除了林三儿以外,林家人基本上全到齐了,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担忧与凝重。 只见林妙诗蜷缩在床上,双手紧紧的摁住腹部,香汗顺着痛苦的脸颊滴落在床铺上。 “沈欢,你终于回来了,快看看我姐怎么回事儿,你不是说她的病已经治好了吗?怎么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林老爷子和林国栋夫妇则是主动腾开地方,让沈欢观察林妙诗的病情。 无论从脉象还是痛苦程度,几乎和之前发病是一模一样,甚至更加强烈。 时间紧急,沈欢直接以灵气对银针消毒,用蜻蜓点水快速的针灸着几处穴位。 “嗯——” 不仅没用,林妙诗的表情似乎比之前还要痛苦。 沈欢连忙停止,改用神针八法中的阴阳隐,但结果依旧相同。 “妈的!”沈欢骂了一声,直接将银针扔到一旁,眼睛一闭一合,开启了天眼。 林妙诗腹部的关元穴,似乎感应到了什么,灵气刚刚出现,就像变成了一只张牙舞爪的猛虎一般。 天眼中的灵气,虽然比之前更加强大,但依旧抵不过关元穴的疯狂吞噬。 因为天眼中的灵气已经不是唯一,沈欢没有任何的保留,他想看看自己眼中的这些灵气,是否能够将关元穴这头猛虎给撑死。 想是一回事事儿,现实又是另外一回事儿。 天眼中的灵气,几乎是以一秒一缕的速度不断下降,三分钟过去,床上的林妙诗几乎没有任何好转的迹象。 林逸轩见他一动不动,忍不住问道:“沈欢,你愣了这么久究竟在做什么啊!” “不要出声!”林老爷子似乎看出了些门道。 有过去三分钟以后,沈欢终于动了,他的脸上和林妙诗一样,挂满了汗珠,表情焦急道:“古董!我需要古董!大量的古董!” 如果不是相处已久,他现在的行为恐怕会被人当成趁火打劫。 林老爷子没敢怠慢问道:“有没有具体要求,比如瓷器还是字画?” “什么都要!”沈欢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如果玉制品多的话,就先把它们拿过来!” “逸轩,你马上带人到我书房,里面的古董字画,有多少拿多少!” 林老爷子没有问任何理由,沈欢要求什么,他便做什么,几乎可以说是一种盲目的信任。 没多久林逸轩便带着大批的家丁赶了过来,放下了十余件古董。 沈欢朝古董看了几秒,便又马上转看向林妙诗的腹部,“把这些放回去,再拿新的过来,要快!” 这样的情况几乎持续了将近半个小时,林妙诗脸上痛苦的申请终于消失,陷入了安稳的沉睡中。 “够了……” 听到沈欢的话,林老爷子也微微松了口气。 老爷子不是什么收藏家,玩古董也只是平时用来打发时间的兴趣爱好,如果再要下去,他也不一定能拿得出来。 虽然林妙诗现在已经恢复了平静,但老爷子依旧有些不大放心,“小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我也不知道。”沈欢表情有些复杂,“按理说,有了我给的炼气法门,妙诗根本不会再犯病,可现在……” 相比一无所知的其他人,沈欢心中更加疑惑。 自从传授了秘籍以后,林妙诗一直没出现过犯病的迹象,而且从身体表现来看,全都在朝好的方面发展。 想不通,无论如何都想不通。 “林爷爷,妙诗病发是在什么时候?我离开的这段时间,她都吃过些什么?” “大概是在中午,当时我就想找你回来,但她不让怕你分心,输了比试。”林老爷子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你没在,所以这几天家里的饮食都是固定的,很普通的菜色,应该不是饭菜上的问题。” 妙诗为了自己,竟然整整忍受了一下午的痛苦! “姐这阵子一直都在为公司的事情奔波,熬到很晚都不睡,你说会不会是这个原因引起了旧病复发?”一旁的林逸轩推测道。 沈欢摇了摇头,林妙诗已经修炼了功法,只需要休息常人一半的时间,精力就可以恢复到充沛状态。 这也是之前他没有严厉要求林妙诗不能熬夜的原因,劝说只是出于身为男朋友的心疼。 “不管如何,现在妙诗的症状已经稳定了下来。”林老爷子似乎是怕沈欢自责,连忙转移话题道:“小欢想要医治妙诗的病,是不是需要很多古董?是的话,我这就让国栋去收集市面上的古董。” “刚才那些古董的总价在多少?” 林老爷子简单算了一下,“大概在七八千万左——” 正说着,老爷子忽然沉默了下来,他已经听出了沈欢话里的意思,“不管花多少钱,只要能治好妙诗的病就行!” “这不是钱的问题……”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 用天眼灵气灌溉关元穴,只是治标不治本,想要让林妙诗脱离痛苦,就必须找到真正的病因。 “妙诗就让我来照顾吧。”刘慧欣指了指被汗液浸透的床铺,“而且她出了一身汗,你们在多少有些不方便。” “那就麻烦您了。”沈欢起身跟其他人一起往外走。 出门以后,沈欢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我在院子里转转,看看能不能想到什么办法。” 林老爷子拍了拍他肩膀,“别想太多,总会找到办法的。” “我知道。”沈欢点了点头,便离开了院落,朝后面的湖心亭走去。 刚走没多久,便听到一阵歌声传来。 “感情是用来谎撒,不管错对真假,便宜旅店床上被随意征伐……” 沈欢循声望去,脸上的表情一下就激动了起来,“师父!” 正在院内蹦蹦跳跳的老者听到呼唤后,也转过了身,看到沈欢后,他大笑道:“哈哈,小神经病,没想到又见面了,真是缘分啊!” 卧槽,这货是谁?! 第213章玉皇大帝和孙悟空 老者的背影,以及施展蜻蜓点水的手法,和孙真的相似度为百分之百,至于相貌,相差的就太远了。 剑眉星目,面如冠玉,要不是满头白发加上胡须,很难想象他已经是一个花甲老人。 这样的面相极具正义感,但老人的神情举止,加上嘴角那丝若有如无的笑意,让看到的人只会有一种感觉,那就是猥琐。 无论长相还是气质,眼前这个老人,都和孙真有着极大的不同,所以沈欢内心才会发出惊呼。 老人见沈欢不搭理自己,表情疑惑道:“小神经病,怎么不说话了?” “老……前辈,敢问您是?” “好说好说!”老头儿得意洋洋的自报名号,“昊天金阙无上至尊自然妙有弥罗至真玉皇上帝!” 您老人不能说人话?反正这一连串字儿沈欢是一句没有听懂。 见沈欢面露疑惑,老头儿自顾自的叹了口气,“唉,你这小神经病脑袋瓜子怎么不转圈呢!简化一下,不就是玉皇大帝嘛!” 我神经病?明明有神经病的是你好吗!这世道哪有人称自己是玉皇大帝的。 沈欢开启天眼,想要看看老头儿是否为孙真易容。 但是在天眼之下,对方竟然化成了一团人形的白色雾气。 上次天眼虽然没办法看透黑袍人,但也没有老头儿表现的这么夸张。 “嘿嘿,小神经病,把天眼之术练成你这样还没死的,真是少见!”老头儿忽然笑嘻嘻的说道。 沈欢心中一震,“你知道我刚刚做了什么?!” “我是玉皇大帝,这世间万物都在我的掌控之中,就连刚刚那小丫头差点挂掉的事情,我也知道!”老头儿得意洋洋的说道。 本来听到前半句话的时候,沈欢便不打算再听了,但这后半段话,直接让他陷入了震惊当中。 “你、你知道妙诗患得是什么病?” “患病?”老头儿愣了一下,“小丫头挺健康,有什么病?” “相比较那丫头,我感觉你更应该关心一下那块红玉里面的小狐狸。”老头儿说着,啧了啧嘴,“照我看,这小狐狸可撑不了多久咯!” 林妙诗的事情还可以用偷听来解释,苏璃的事情呢? 沈欢肯定不会相信老头儿是什么玉皇大帝,但拥有这样的眼力,应该是一名道修高手,境界最起码已经达到了奔月境。 “老先生,您既然知道这么多事情,不知能否帮个忙?” “如果是让我救小丫头,或者小狐狸的话,那还是算了吧。”老头儿说着摊了摊手。 他的行为说好听点是古怪,说难听点就是精神病了! 和这样的人说话,一定不能以正常的沟通方式进行交流。 沈欢沉吟了一会儿,表情挑衅道:“见死不救算什么玉皇大帝!还是说,你根本就没那个能力?” “哈哈哈,果然是个小神经病,竟然真的相信我是玉皇大帝,你是不是智障?”老头儿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这还没完,似乎是为了表示极度的嘲讽,他还顺便躺在地上打了两个滚。 沈欢顶了一头黑线,自己竟然被这么一个老神经病给耍了。 不过这老头儿应该有些实力,否则怎么可能知道这么多事情。 “前辈莫要再戏耍晚辈了……”沈欢态度诚恳道:“这两个人对我都很重要,还请您出手相助。” “她们是对你重要,又不是对我重要,我为什么要帮你?” 沈欢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一步说话,老头儿反倒急了,“你怎么这么笨呢!给我买两个桃不就好了!” “桃子?”沈欢有些摸不到头脑。 老头儿没好气道:“你笨啊,我是孙悟空,当然要吃桃子了!你弄俩桃子,我就不是可以帮你了吗!” 噗—— 此时此刻,沈欢的内心是崩溃的,但为了救林妙诗和弄明白苏璃的事情,他只能照做,连忙到膳房拿了两颗新鲜的蜜桃。 老头儿一脸欣喜的拿起桃子啃了起来,“好吃好吃!” “前辈现在桃子拿来了,你该出手相助了吧?” 本来吃得正欢的老头儿,一听这话,一把扔掉了手里的桃子,“这桃子不好吃,俺老孙想吃香蕉。” “我这就去给您拿!”林家身为大富之家,各类水果应有尽有,只要老头儿愿意出手,再多跑几次也无妨。 可是这次当他回来的时候,老头儿却没了身影。 就在沈欢准备呼唤寻人的时候,忽然发现旁边的草丛上多了一张白纸,上面还写了一些毛笔字。 纸张上的字体,看上去跟七八岁孩童写的一样,除了字体歪歪扭扭外,还有一些图画性质的东西。 花了大半天时间,沈欢终于弄懂上面写了些什么。 林妙诗没有患病,疼痛也非体质引起,而是被某个实力强劲的道修,在丹田内下了咒印。 至于这个咒印是什么,只有施术人知道。 想要破解只有三个办法,一是请施术人过来,把这咒印解除,二是让林妙诗修炼和施术人相同的功法自行破解,三是找一名修为强过施术人的道修高手,利用雄浑的灵气,令咒印强行破灭! 前两种都不现实,而且根据老头儿留下的图画记载,施术人的境界是一轮弯月,应该是指奔月境。 沈欢现在只是追星境中期,加上聚灵散失效,想要晋升到奔月境,不知道要到何年何月。 可以说老头儿留下来的三个办法,没有一个是有用的。 并且如果用这三种办法以外的方法,不仅不会带来好处,反而会带来坏处。 就拿注入灵气来说,注入的灵气越多,咒印的威力也就越强。 每次咒印生效时,带来的痛快也会随之加大。 除此之外,修炼不属施术者的功法,需要动用灵气的针灸之法,都会带来同样的状况。 “原来是自己害了妙诗!”沈欢忍不住自骂两句,但同时内心极为疑惑,究竟是什么向林妙诗下了咒印? 恐怕这个问题,要等待会儿去找林老爷子的时候才能知道了。 幸运的是咒印并不会危及性命,只不过每过一阵子都会像大姨妈一般来上几次。 “还有?”就在沈欢准备把纸扔出去的时候,忽然发现背面同样记载这问题,“小狐狸,命不过三……” 命不过三是什么意思? 不等沈欢弄清楚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忽然传来一阵吵杂之声,“出事了,快来人啊!出事了!” 声音所传来的方向,正是林妙诗的闺房所在! 第214章你就是那个神经病? 林妙诗在沈欢心中占据着极重要的地位,他二话没说连忙跑了过去。 可跑到一半才发现,出事儿的地方并不是林妙诗的闺房,而是同一个方向的林家膳房。 几名主厨的脸色一个比一个难看,嘴里不停地骂爹喊娘。 沈欢打算问发生了什么事儿,走进一看,原本整洁的厨房已经变得乱七八糟,后面仓库的情况更是不堪忍睹。 天花板上和墙面上贴满了纸,上面全都写着“孙悟空到此一游”七个大字。 那种幼童般的歪扭字迹加上内容,不用想,这事儿肯定是老头儿干的。 主厨们欲哭无泪,护院们各个怒火冲天,他们在林家任职这么久,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 “沈公子,你在人工湖那边见过一个老神经病吗?”那护院用手比划了比划,“大概这么高,长脸,而且还爱怪笑唱歌。” “没见过!”沈欢连忙摇了摇头。 “如果您见到,请立刻通知我们,那老头儿虽然长了满头白发,但很容易给人造成一种年轻的错觉。” “好的,我看到后一定会通知你们。” “谢了!”护院长说完,又摆了摆手,让手下们分批去追。 等护院们开后,沈欢找了一个人少的角落,开启了灵气罩,“狐狸精,刚才那老头儿是什么境界,你看出来了吗?” “老头儿?什么老头儿?”苏璃的语气很是疑惑。 沈欢愣了一下,“你刚刚在睡觉?” “睡觉?没有啊。”苏璃忍不住问道:“你小子该不会是碰倒鬼了吧?” “不是,我刚刚碰到了一个老头儿,他说……”沈欢把事情大概的说了一遍。 “天眼无法透视,代表他至少比你高了一个大境界。”苏璃叮嘱道:“按照兔崽子的说法,道劫日过后,奔月境几乎已经成为了传说中的境界,那个老头儿绝对不简单,最好不要和他有过多的接触。” “如果他和兔崽子、疯道士一般,带着斩妖除魔的念头,恐怕会将你我二人一同杀掉!” “应该不会,在聊天的时候,他就已经发现了你的存在。”沈欢迟疑了一会儿,说道:“他还说你的情况比妙诗危险,还给我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命不过三……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命不过三?”苏璃也有些弄不明白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从表面来看,是说我活不过三年,但我已经死了几百年,肯定不是这个意思。” “反正不管怎么理解,这都不是什么好话。” “总之,无论是为了收集尾魂,还是救你的朋友和小女友,都必须尽快提升实力。” 说起实力这事儿,沈欢就感觉有些蛋疼,如果不是因为中了玄化散,他现在最起码可以冲击到追星九曜。 身体强度? 和灵气比起来,根本没用好吗! 看完老头儿留言以后,林妙诗的事情的确不用急了,但是楚歌的呢? 并且沈欢不希望林妙诗受到一点的痛苦,别说一月几次,就算一年一次他都无法忍受。 沈欢又和苏璃聊了几句便关闭了灵气罩,现在已经断定了林妙诗为何会腹痛不止,他必须找林老爷子把事情弄清楚。 当林老爷子听完他的问题以后,沉思了一会儿,“妙诗的情况你也知道,除了我和逸轩以外,基本上没和任何人有过接触。” “您再仔细想想,这件事儿很重要,关乎到妙诗的病情。” 林老爷子又想了一下,无奈道:“我还是想不起来。” 这是林国栋从外面走了进来,“爸,您跟小欢聊什么呢?” 自从隐疾痊愈后,他对沈欢的态度异常亲切。 “小欢问我,妙诗从小到大有没有接触过什么特殊人物,或者和什么人独处过。”林老爷子叹了口气,“可我想了半天都没想起来,你有印象吗?” “特殊……独处……”林国栋皱眉想了一会儿,试探道:“道姑算吗?” 沈欢听到“道姑”两个字,眼睛猛地一亮,不暇思索道:“算!能说下具体情况吗?” “这事儿发生在妙诗满月的时候,当时林家摆了酒席,来了一个化缘的道姑……那道姑只是在院子里站了站,便推测出了我们家最近发生的事情,而且妙诗因为是难产儿,身体并不怎么好……” 不等林国栋说完,林老爷子便一拍脑袋,“我想起来了!她还说只要办一场洗晦法事,就可以令妙诗健康成长。” “做法的时候,屋里只有她一个,因为妙诗出来后脸色的确红润不少,我也就没多想。” 林国栋也点了点头,“没错,当初父亲给钱酬谢时那道姑也没有要,还说如果妙诗能够安然度过二十三岁,将会有百岁长寿。” “应该是了!” 妙诗身上的咒印,应该就是在那个时候被种下的。 沈欢按耐住心中的激动,问道:“你们知道那个道姑的姓名和住址吗?” “那道姑离开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林老爷子皱了下眉,“你是想说,妙诗现在的情况跟那个道姑办得法事有关系?” “暂时还没办法确定。”沈欢沉吟了一会儿,“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林爷爷能够动用林家的力量,尽快把这个道姑给找出来。” “什么道姑?”林逸轩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进了大厅,手里还拿了一个无籽西瓜,“跟我也说说呗。” “没什么。”沈欢摆了摆手,疑惑道:“这都几点了,你还不去学校吗?” 他也就是随口一问,想起到转移话题的目的,没想到林逸轩一听这话,脸色瞬间苦逼起来,“你是不知道,最近我们班来了个神经病,有事儿没事儿老拉我干牌玩骰子,为了躲她,我已经在家里待好几天了。” “哼,你小子为了不去学校,什么理由都想得出来!”林国栋冷哼一声,“等你堂姐的病好了,马上给我去学校,听到没!” “我说的都是真的,你跟我妈怎么就不相信呢!”林逸轩脸上满是委屈。 “你们继续聊,我还有事儿要做,就先走了!” 林家虽然势大,但想找一个消失二十多年的人也不是那么容易。 沈欢必须尽快提升自己的修为,所以他决定到夏天那里一趟。 苏曼酒吧的办公室里,全都是淡金色灵气的古董,夏天应该知道一些什么。 用手机联系过后,沈欢便走出林家大门,准备前往酒吧。 可是刚一开门,就看到一个衣着时尚的女孩站在门口。 没等他说话,那女孩便问道:“请问林逸轩在家吗?如果在的话情还请你通传一声,就说叶瑶来找他玩牌。” 听到这话,沈欢脱口道:“你就是那个神经病?” 第215章淡金色灵气的标志?帝王之物! “你就是那个神经病?” 这话刚出口沈欢就后悔了,刚想改口,“对不起,我不是——” “不用道歉,我知道,林逸轩那个胆小鬼暗地里对我的称呼一直都是神经病。”叶瑶大方的笑了笑,“其实我还挺喜欢这个称呼的。” 被人说神经病还喜欢,这小姑娘该不会是个受虐狂吧? “我还有事儿,你要找他就自己进去吧!”沈欢现在心思在提升境界上,没心思去关注林逸轩的恋爱进城,客气了一句便打算离开。 但没走两步,就又拐回了头,“逸轩好想出去了。” 林逸轩怎么说都是他未来的小舅子,身为姐夫能帮则帮吧! “这样啊,那我就在门口等他吧!”叶瑶很爱笑,虎牙加上小酒窝,看起来煞是可爱,很符合笑靥如花的定义。 沈欢没想到女孩会这么有毅力,忍不住问道:“你是逸轩的女朋友?” “不是。” “那你为什么要……” “我为什么要在这儿等他?”叶瑶的脸上每时每刻都挂着笑容,和那些职业微笑不同,她笑起来很自然,也更有亲和力,“很简单,我只是想和他玩牌而已。” “玩牌?”沈欢还从没见过,那个同龄女孩,对于扑克这么执着,估计这只是一个亲近林逸轩的借口。 毕竟在颜值党眼中,林逸轩完全配得上男神这个称呼。 “你还是喜欢他吧?如果只是玩牌的话,你可以找别人啊。” 叶瑶第一次收起了笑容,认真道:“林逸轩在赌术有着极高的造诣,并且赢了陈叔叔,所以特地从赌城转学到了华京。” “本来我也不相信一个同龄人会拥有超越陈叔叔的赌术,但是经过接触以后,我发现他真的很厉害。” 沈欢总感觉这话中的事儿有些耳熟,“他赢了你?” “没有,我只是说他扮猪吃虎的实力。” “哦……”沈欢假装随口问道:“不知道你嘴里的陈叔叔叫什么名字?” “陈万千!” “咳咳!” 一听这名字,沈欢瞬间就明白了其中原委。 没想到这个女孩竟然因为赌术,从赌城直接追到了燕京。 看到这样的举动,叶瑶忍不住皱了下眉头,“你生病了?还是不相信我说的话?” “不是!我说你看的没错,逸轩的确很擅长扮猪吃虎。” 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终极理念,沈欢决定把林逸轩给卖了。 他佯装看了眼手腕上的时间,“那个我还有事儿,就先不聊了!” 说完,便疾步离开。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叶瑶忍不住疑惑道:“他的手腕上好像没有手表吧?” …… 离开林家以后,沈欢便打车到了苏曼酒吧。 正在喝可乐的夏天见他进来,笑着问道:“喝什么?” “白开水吧。” “好。”夏天点了点头,对老者摆手道:“福伯,来杯可乐。” 沈欢有些无语,这家伙还是老样子,独断独行,即便争取意见也只是做做样子而已。 夏天用纸巾擦了擦嘴,问道:“你电话里说,这次来找我和楚歌有关,到底是什么事情?你找到医治楚歌的办法了?” “办法是找到了,不过以我现在的实力,想要救他还有些困难,必须——”沈欢正说着忽然停了下来。 夏天见状笑了笑,“福伯是看着我长大的,向来守口如瓶,有什么就直说吧。” 沈欢安下心,试探道:“你听说过道修吗?” 夏天点了点头,“黄字组的文献中有记载,不过道修已经消失好多年了。” “跟你这样的人说话,真是省事儿。”沈欢调侃完以后,直接说出了此行的目的。 夏天若有所悟,“你是说,我办公室里的那些古董上面,依附有你所需要的灵气?” “没错。”沈欢拿起杯子,喝了口可乐,继续说道:“但是你屋子里的那些灵气数量并不算多,想要让我提升到追星后期有些困难。” “你那些古董有没有什么共同的特点?” 夏天思考了一会儿,“要说相同的地方,只有一点,他们都是御玩。” “御玩?”沈欢面露疑惑,这个名词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所谓御玩,就是指古代一些帝王的藏品。”夏天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我觉得你嘴中含有淡金色灵气的古董,应该不仅仅局限于御玩,可能只要是和帝王有关之物都会蕴含。” 沈欢想了一下,似乎还真是这么回事儿。 第一次遇到淡金色灵气是在御赐的无双匾上,因为是帝王亲自题字,加上意义重大,上面的灵气足有千缕之多。 接下来是御笔诗经图,也是由帝王亲笔书写,群臣辅佐作画,激活笙诗六图灵绊,比无双匾还要强盛一些。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帝王御笔亲题,或者亲自参与的物品,他们收集把玩的古董,都蕴含着淡金色灵气,不过前者要比后者更多一些。 “你收集那些古董,并且用玻璃保护起来,恐怕不是收藏那么简单吧?” 夏天听后笑着摇了摇头,“我对古玩不感兴趣,最多就是欣赏一下名人字画,但也仅限于欣赏。” “古玩这些东西因为近些年的火爆,已经从收藏品变成了面子产品,所以我才会从家里拿一些出来,所以才会用玻璃挡着不用每天擦拭。”夏天笑着摇了摇头,“都被你弄迷糊了,保护它们的不是玻璃,而是基地一些科研人员弄出的失败作品,我这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这样看的话,沈欢和夏天算是一类人,都不是真正的热爱古玩,收集它们都是另有目的。 “家里?” “没错,都是我爷爷收集的,他对乾隆帝把玩过的东西,都颇感兴趣。” 既然话已经说开,沈欢也没不好意思,“你能不能把我带过去,将上面的灵气吸收一下?” 只是吸收灵气,又不会伤及古玩的品质,加上这么做是为楚歌治病,按照对方的性格,应该会很爽快的答应。 出乎沈欢预料的是,夏天竟然摇了摇头,“你别误会,我爷爷收集的藏品虽然不少,但是距离你所说的境界,应该还有不小的差距。” 即便再富有,个人藏品也不可能躲过古玩公司。 见沈欢面色犯愁,夏天笑道:“真不是你在想什么,虽然古玩这种东西难找,可跟帝王有关的东西还难找吗?” 对啊!这里可是天都燕京,别的地方不说,光是故宫里那些御笔亲题的匾额,说不定都能把自己给撑死! 第216章太、太巧了 闺房内…… 林妙诗面带疑惑,不知道沈欢为什么会提出去故宫的要求。 “没错。”沈欢点了点头,说道:“你的病刚好,所以我决定带你到故宫散散心。” “你不是还要上课吗?” “不去了。” “哦。”林妙诗应了一声,指了下桌面上的文案,“可是我没空。” 沈欢将文案推到一旁,假装不快道:“不是说过不用再管公司的事儿了吗!” “哦。”林妙诗关掉软件,打开了企鹅视频。 “你干什么?” “看韩剧。” 沈欢无奈道:“你就不能跟我出去走一走吗?” “没时间。” “那我找其他人去!”沈欢用起了激将法,可林妙诗根本不为所动。 他咬了咬牙,豁出去了,“听说凤仙好像没什么事儿做,她帮了我这么大忙,就请她去玩吧!” 林妙诗不为所动,似乎是嫌沈欢唠叨,还把耳机给带了上去。 “……” 沈欢很想霸道总裁附体,但也只是想想罢了,最终只能无奈道:“那我一个人去吧,记住,我交给你的功法别再练了,知道吗?” 林妙诗的注意力似乎已经完全集中到了韩剧上,目不转睛的看着显示屏,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那我走了。” 等到沈欢落寞的离开后,林妙诗立马取下耳机,拨通了林逸轩的号码,“来我这里一趟。” 堂姐有令,林逸轩不敢有任何耽搁,连忙跑了过来,“姐,找我什么事儿?还有我刚刚来的时候,碰到沈欢了,看他脸色有些失落,你们……吵架了?” “其实夫妻都是床头吵床尾合,我爸妈就这样,你和——” “闭嘴!” 听林妙诗这么一喝,林逸轩连忙闭嘴,还用食指在嘴巴上打了叉。 林妙诗指了指床上的那些衣服,问道:“哪件好看?” “我姐穿什么都好看。”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林逸轩绝对不放过任何一个拍马屁的机会。 林妙诗冷冰冰的瞪了他一眼,“我问哪件最好看!” “这件黑色木耳边的a字裙不错,神秘不失优雅。”林逸轩瞬间化身为时尚达人,“白衣黑领的蕾丝上衣也可以,给人的感觉很甜美,虽然沈欢长得老相,但年纪跟我差不多,应该会喜欢这种装扮。” “呃……”林逸轩又摇了摇头,“要不再把丝袜和高跟鞋穿上,沈欢好像对这两样东西挺感兴趣的,每次他和你在一起的时候,都会偷偷——” “好了,你可以出去了。” “收到!”林逸轩没二话转身就走。 林妙诗则是拉窗帘、锁门,确定万无一失以后,才走到里间换上了林逸轩帮她挑的那些衣服。 “真的好看吗?”林妙诗脸上带着迟疑,她早已习惯了一身黑的打扮,“就这样吧,他和逸轩的年纪差不多,应该会喜欢吧?” 说完,林妙诗挎上包包,便走向了停车的地方。 没能邀请到佳人,沈欢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到故宫里大吸特吸的兴致也降低不少。 沈欢走出林家以后,发现一道倩影站在不远处,竟然是恢复女装的李凤仙。 这次她的穿着,没有向之前那么夸张,白色的公主裙,过膝袜搭配着白色高跟鞋。 刘海盖住了她眉宇间的英气,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可爱的小公主。 看到沈欢后,李凤仙身体变得僵直无比,“好、好巧啊!” 这样的开场白让沈欢忍不住笑了起来,都蹲到人家大门口了,这已经不是巧不巧的事好嘛。 沈欢也没戳破,笑道:“是啊,好巧。” “你、你要出去吗?”李凤仙很想表现的冷静一些,但她越是这么想,心里就越紧张,白皙的脸蛋上满是红晕,看上去就好像是夕阳的余晖洒在了脸上。 沈欢点了点头,“是啊,出去走走。” “太、太巧了,我也要出去。”李凤仙深吸了口气,“你去哪?” “故宫。” “我也是去故宫,真、真的好巧。”似乎除了巧字,她好像已经找不到其他的借口。 看着李凤仙眼中那满怀期望的神情,沈欢无奈笑道:“那就一起去吧!” “真的吗?!”李凤仙先是一阵兴奋,但马上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连忙低头道:“我是说,这真是太好了。” “我不会开车,所以咱们打出租吧。” 李凤仙连忙将手中的钥匙捂住,“好、好巧,我也没有开车。” 沈欢有些哭笑不得,拿出手机叫好出租车以后,“走吧。” “好!”李凤仙机械式的点了点头,可能是穿不惯高跟鞋的原因,她刚一转身便失去了平衡,猛地朝前栽去。 “没事吧?”沈欢眼疾手快,将她拉住。 李凤仙连忙把手抽了回去,“没、没事——啊!” 因为退的太快,话都没说完,就被自己绊到,险些又要倒地。 “我、我没事!”李凤仙以一个蹲马步的姿势站稳后,心里大松了口气。 不知是不是天公作美,这时候高好有一阵清风吹过,还正好刮起了她的公主长裙。 白色的,嗯,安全裤…… 李凤仙确实不怎么习惯穿高跟鞋,走起路来像是个不倒翁,还偏偏要强的不让沈欢帮忙。 最后出租车来了,这种滑稽的走路姿态才得以停止。 故宫的名号不用多提,只要是华夏人都知道。 “你、你能不能扶我一下。”在进城门的时候,李凤仙终于撑不住了,“只需要把手伸出来就好了。” 说是搀扶,倒不如是搭手,可能是出于害羞心理,她也不敢贴得太紧,走路虽然不至于东倒西歪,但姿势仍旧有些僵硬。 两人的速度很慢,走了半天才过检票口。 沈欢的目的不是旅游,按照路线太和殿里的那块“建极绥猷”是首选。 可是他还没走过广场,就在金水桥上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妙诗?她怎么来了? “妙诗,你怎么来了?”沈欢走近后,开口问道。 李凤仙也礼貌性的打招呼,“林小姐,你好。” 林妙诗打量了两人一眼,“突然想来走走,不可以吗?” “当然可以。”沈欢干笑两声,“你在等人?” “没。” “那你站这儿是……” “走累了。”林妙诗虽然是在和沈欢说话,但目光却紧盯着李凤仙不放。 同样身为女人的李凤仙,很直观的感受到了她眼中的敌意。 女人也同样好斗,只不过没有男性表现那么直观。 李凤仙先是被吓得低头,但紧接着竟然主动挽住了沈欢的手臂。 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添什么乱啊! “凤、凤仙第一次穿高跟鞋,有点脚疼所以我——” 不等沈欢把话说完,林妙诗猛地朝前踏了两步,高跟鞋和地面碰撞发出阵阵清脆的响声。 完了,这次妙诗好像真的生气了! 谁知想象中的暴力手段并没出现,林妙诗反而挽住了他另一只手臂,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我的脚也疼了。” “……” 第217章没错,我喜欢他! “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 所有看到此情此景的游客,脑中基本上都生出了这样的想法。 沈欢不认为自己是猪,更不会认为林妙诗和李凤仙是廉价的白菜可以比拟。 他现在心里紧张成了狗,两个女人谁也不说话,就像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那、那个,咱们去太和殿看看?”沈欢硬着脑袋提议道。 但两人没有任何反应,就那么互相看着对方,眼神中传播的讯息只能意会不可言谈。 越是平静,沈欢就越忐忑,“要是走累了咱们休息会儿?” 几人才刚刚走过金水桥,连太和门都没过,根本没有累不累之说,他这已经是没话找话了。 李凤仙想开口答应,现在虽然不至于像刚开始那样东倒西歪,但也没好太多,只是见林妙诗不说话,她也假装没听到,倔强的走着。 这种宁静一直持续到上楼梯是才被打破,因为还未习惯高跟鞋,李凤仙一脚踩空,整个人都朝后栽去。 按照正常人的反应,应该是身边有什么抓什么。 她倒好,先是松开沈欢,不停的摆手想要维持平衡,发现不行才想起身边还站着个人。 “谢谢。”感受到被人拉住,李凤仙大松了口气,可是抬头一看,发现拉住自己的竟然是林妙诗。 “不用。”林妙诗将手收回后,并没有继续挽着沈欢。 李凤仙心里的滋味开始变得有些复杂起来,身为这场“战争”的挑起人,她现在心里全都是对失败的恐惧。 一个简单的动作,似乎让林妙诗瞬间变成了庞然大物,就像是一座无法逾越的山峰。 之后两人谁也没再拉着沈欢,并肩而行。 气氛压抑的让沈欢有些喘不过气,他第一次生出让自己变成情圣的想法,这样就可以在行云流水之间让气氛缓和,说不定还能享享齐人之福。 “咱们进去看看吧。”沈欢说着率先走进了太和殿了。 进去后,他没说二话直接开启了天眼,朝着建极绥猷的匾额看去。 此匾为乾隆帝所题,意思为,君临天下,强国安邦,创万世功业。 这种意境,应该会拥有不少灵气吧? 但结果却大大出乎了沈欢的预料,灵气是有不少,但全都是青色灵气。 难道自己和夏天猜错了?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一个带团的导游,对着游客们解释道;“建极绥猷匾为乾隆帝亲笔所题,是说天子要上体天道,下顺民意,用中正的法则治理国家,不过原匾已经不知所踪,现为复制品,但我们仍旧可以看出其内含的意志……” 复制品? 沈欢愣了一下,这样倒是把牌匾为什么没有蕴含淡金色灵气的问题解释痛了。 同时他也开始担忧起来,现存的牌匾中,不知道还有多少复制品,如果全都是的话,他这次就算白来了。 不过很快,沈欢便转忧为喜,髹金漆云龙纹宝座竟然蕴含着淡金色灵气,而且数量几乎是无双匾的两倍! 将灵气吸收后,他并没有提议到下一个地点,而是提议拍照留念。 一是为了避免两女起疑,二是找机会让她们的关系变得更融洽一些。 如果一直这么下去,还不如他一个人来了。 李凤仙看了看林妙诗,又看了看沈欢,最终说道:“给我和林姐拍一张吧。” 这算是主动示好了,林妙诗也没拒绝。 见两人的战火没之前那么浓重,沈欢大松了口气,再多拍几张,她们两个应该就不会有这么大敌意了吧? 到了中和殿以后,看着允执厥中匾上的淡金色灵气,沈欢嘴角翘起一丝笑意,“这次你们帮我拍吧?” 林妙诗没说话,接过了手机。 由于半米范围内,天眼才具备吸收灵气的功能,沈欢以浮空拍照为借口,来了一个飞跃。 “哟,这小伙子跳的好高!” “个头儿不小,打篮球的吧?” 吸收完灵气以后,沈欢的眼睛明显比之前亮了一些。 接下来保和殿的皇建有极匾,他故技重施,轻易将淡金色灵气收入囊中。 这两个牌匾都是由一人所写,但是灵气上的数量,也有着差异,应该和文字的意境有所关联。 进入内廷后,有三条路线可选,沈欢来之前查找过路线,中路的御笔亲题的物件最多。 “能休息一会儿吗?”沉默良久的李凤仙忽然出声道。 正在兴头上的沈欢下意识问道:“怎么了?” “没、没什么,就是累了。”李凤仙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没底气。 林妙诗朝她脚上看了一眼,“休息一下。” 沈欢顺着视线一看,这才发现李凤仙脚后跟上方,已经磨出了水泡。 “要不咱们回去吧。” 故宫里的东西一直都在这儿,不用急于一时,而且他吸收的这些淡金色灵气,应该足够他冲击到追星后期。 要是不够,急用聚灵散来补,反正过了追星境,是否会完全失效,已经完全不重要了。 用灵气将磨出的水泡消除? 沈欢倒是想这么做,但林妙诗还在这儿,他敢吗? 女人要是打翻了醋坛子,什么都做得出来。 这半天没有说话,已经很给面子了。 “我还想玩一会儿。”李凤仙已经从争风吃醋的状态中走了出来,对于现在她来说,只要能和沈欢在一起就够了,“我带了点创伤药,待会儿敷一下就好。” “行,走这么半天也累了,我去帮你们买饮料。” 必须多给两人创造独处的机会,上次妙诗和小贝就是独处以后,就开始变得亲热起来。 等到沈欢离开后,林妙诗忽然开口问道:“你喜欢沈欢?” “没、没有。”李凤仙连忙摇头,“我们只是碰巧遇到了而已。” 林妙诗语气平淡,“你为他换了两次女装。” 李凤仙没想到之前默不作声的林妙诗,在沈欢离开后,会变得这么直接。 她沉吟一会儿,咬牙道:“没错,我喜欢他!” “是吗……”林妙诗朝着沈欢的方向看了一眼,“我也很喜欢他。” 两女聊些什么沈欢不知道,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坑爹两字,虽然早知道景区的东西贵,但没想到连最普通的矿泉水都卖十几块。 这和有钱没钱无关,就是值不值的问题。 买完水以后,沈欢刚打算回去,谁知一转身,他的后背便是一凉。 卧槽,有没有必要这么玩我! 看不到我!看不到我!看不到我! 事实证明,自我催眠没有任何卵用。 沈君兰一家子,不仅发现了他,还朝着这边走了过来…… 第218章这运气也没谁了 刘婉芬一上来就摆脸色,指着沈欢说道:“你不是说他忙没空过来吗?” 沈君兰也没想到会出现的这样的情况,佯装淡定道:“还不是因为知道您生气了,所以连课都没上完,就赶紧过来了。” “没看到他为了道歉,还刻意买了几瓶水来给您老人家解渴嘛!”说着,她便伸手将矿泉水从沈欢怀里抽了出来,递给了二老。 沈欢还没弄清楚具体是个什么情况,但事到如今他只能顺着沈君兰话往下演,“没错,我一听君兰说这事儿,就连忙找同事帮我代课,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 刘婉芬半信半疑的接过矿泉水喝了一口,嘀咕道:“买瓶水就算道歉了?” “为了让你满意,人家小沈连课都不上了,你还想怎样?”沈万明瞪着自己媳妇,说道:“除了小沈,还有谁会给你带水过来?知足吧!” 沈欢对这家子的脾气已经有些了解,要是不说话,两口子又得拌嘴,连忙道:“伯父您别动气,伯母说得没错,上次到家里就没带礼物,这次还没带,多少有些说不过去,这是我的疏忽,下次我一定记得带礼物上门!” “知道就好,追我闺女的人一大把呢!”刘婉芬白了沈万明一眼,继续喝水。 沈万明皱起眉头,“小沈这么匆忙过来,记得给你买水就不错了,觉得礼轻你就别喝。” “不喝就不喝!”刘婉芬说着,直接将没喝两口的矿泉水扔进了垃圾桶里。 沈欢一阵心疼,这一瓶可十几块呢,怎么能说扔就扔啊! “你这臭脾气,有个好女婿也得被你给吓跑了!” 刘婉芬别过头不说话,没认错的意思,在她心里沈欢距离好女婿这三个字,还差十万八千里呢。 “好了爸,一人少说一句。”沈君兰劝了一句,也不管起没起效,直接转移话题,“我妈不是想到御花园看看吗,咱们快过去吧!” 沈万明走两步,见沈欢站在原地不动,便出声喊了一下,“小沈?” “啊?哦、哦,我刚才赶得太着急,没缓过劲呢!”沈欢干笑两声,跟着沈君兰一家子开始前行。 沈万明夫妇就在旁边,他什么话也不敢问,但真跟这一家子去了御花园,林妙诗跟李凤仙怎么办? 沈欢越想越着急,先是伸手拉住了沈君兰,然后放慢步伐,等离二老有段距离以后,才小声道:“姐,这怎么回事儿啊!” “今天我爸妈想出来转转,我就陪他们过来玩一下,本来他们打算叫上你,但我以你还有课为由推脱了。”沈君兰也是一脸疑惑,“我也挺想问你的,不是请假说有事儿要做吗?怎么来故宫了。” “我来故宫就是为了办事儿啊!” “办事儿?”沈君兰晃了晃手里的矿泉水,“不是一个人来的吧?” 见沈欢点头,她继续道:“你在我爸妈面前露了脸,想走估计是不可能了,可能还得跟我到家里吃顿饭。” “这样吧,你跟你朋友打个电话,让她们先回去,等过阵子姐出钱请他们再出来玩一趟。” 如果是楚歌和夏天他们两个,这事儿推了也就推了。 李凤仙还好说点,林妙诗呢?知道真相后,估计连“哦”都没了。 见沈欢面露为难,沈君兰试探道:“是跟小姑娘一起过来的。” “是啊……”到了这个时候,沈欢已经不能再瞒着了,而且在沈君兰面前,他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看来不仅是女孩子,关系也很特殊。”沈君兰玩味的笑了笑,“好了,不开玩笑了!” 刘婉芬见两人这么长时间还没过来,忍不住扭头道:“你们两个怎么走那么慢?是不是想背着我搞什么小动作!” “没有!”沈君兰摆出一副你多想了的表情,然后上前在她耳边小声说了些什么。 “去吧!我跟你爸在乾清宫等你们!” 沈欢满脸惊讶的看着走过来的沈君兰,“姐,你到底说了什么?伯母这就放咱们离开了?” “小孩子打听那么多干嘛!”沈君兰脸一红,说道:“你先陪我到厕所那边,然后去找你朋友,我回去以后跟我妈说,你去准备礼物了。” “记住,不能走中路,否则很可能跟我爸妈碰上,等时间差不多就回来,知道吗?” “还得回来啊。”沈欢一脸无语,他还以为沈君兰直接把这事儿解决了呢。 沈君兰无奈的摊了摊手,“故宫这么大咱们都能碰到,要怪只能怪你运气不好了。” “行,我尽量吧!”沈欢拉松着脸,等到沈君兰进厕所后,他立马又买了几瓶饮料,往李凤仙和林妙诗休息的地方赶。 自己没看错吧? 前不久还在那玩冷战的两女,就这一转眼的功夫,竟然变得有说有笑。 看着眼前和谐的一幕,沈欢忍不住揉了揉眼睛。 林妙诗见他过来,收起笑脸,冷冰冰的问道:“怎么现在才回来?” “买水的人太多,得排队。”沈欢随便找了个借口,“休息的怎么样了?继续玩还是回去?” “要不回去吧,让凤仙继续带伤玩下去,我不放心。” 李凤仙听到这话,心里一暖,“好不容易出来玩一次,我不能扫了大家的兴致,而且已经敷了药,没事儿了。” 扫兴?我求你扫兴好吗! 沈欢只能硬着头皮撑下去了,因为不能走中路,他找了借口,诱拐两女往走西路。 出奇的是,两女这次谁也没挽他胳膊,而是互相搀扶。 不知道是不是习惯了,李凤仙走起路来,已经不再跌跌撞撞。 进入养心殿以后,沈欢按次将中正仁和、勤政亲贤、三希堂三块牌匾上的淡金色灵气吸收。 沈欢发现,雍正御笔牌匾上的灵气,要多于乾隆。 最终总结出了规律,若是出自一人之手,则以意境来分高低,不是同一帝王的墨宝,则年代久远者为多。 这故宫里可不止这两位帝王,若是再把剩下那些御笔牌匾上的灵气吸收,就算突破到奔月境也不无可能! 从漱芳斋出来以后,沈欢假装接了个电话,对两女说道:“刚刚夏天给我打电话,说是有点事儿要商量,你们先回去吧!” “行。”两女没有丝毫怀疑,直接朝神武门的方向走去。 确认两人的视线看不到自己以后,沈欢利用身体优势,抄起近路,马不停蹄的朝乾清宫的方向赶。 眼看前脚就要踏进去的时候,他忽然想起来——草,礼物忘买了! 第219章手里捏着个副社长 沈君兰看到沈欢过来,面带微笑的迎了上去,出声嘴不动,“怎么现在才回来?” “有点事儿耽搁了。”有样学样,说完朝二老鞠了一躬,“对不起,让伯父伯母久等了。” “不久,也就一个多小时而已。”刘婉芬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这位倒好,完全没有一点随波逐流的意思。 “少说两句!”沈万明瞪了她一眼,然后笑道:“人到了,就走吧。” 刘婉芬一挑眉毛,“走?说是去买礼物了,怎么两手空空的?” “礼物我都跟车上放着呢,怕带着游玩不方便。” “哼!”刘婉芬哼了一声没说话,朝前走去。 沈君兰贴到沈欢耳边,小声道:“你不是不会开车吗?今天我可没开车过来,待会儿回去,我妈铁定要让你开车载我们回去。” “没事儿,我已经联系过了,车一会儿就到。”沈欢无奈的笑了笑,“不过可能要让你开回去。” “有车就行,到时候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了。”沈君兰放心不少。 对于沈欢的身份,刘婉芬一直保持怀疑态度,一个不谨慎可能就会被抓住尾巴。 到了乾清宫以后,趁众人没注意,他直接纵身跃起,吸收了正大光明匾中的淡金色灵气。 这块顺治帝御笔亲题的牌匾,其灵气数量远超雍正、乾隆的二帝亲题的牌匾,加上原有的那些灵气,炼化后足以达到追星境期巅峰的九曜之境! 之后几人继续前行进入交泰殿,沈欢装作观赏,顺便准备将无为匾的灵气吸收。 但是这次却出现了点小意外,灵气吸收到一半便无法再继续。 此时天眼内到处都是淡金色灵气,密密麻麻的凝聚在一起,别说多少缕,就算哪是头哪是尾都分不清了。 看情况,应该是达到了饱和状态。 人心不足蛇吞象,沈欢从来不是一个贪心的人,所以他一边将灵气朝神农石内输入,一边将匾额上剩下的灵气吸收。 至此他一共吸收了七块御笔牌匾上的灵气,凭感觉判断,应该有上万缕了。 还好淡金色灵气与青色灵气之间不存在着冲突,不然他的眼睛非得被这些庞大的灵气撑爆不可。 正事儿做完以后,沈欢便开始卖力表演好女婿的形象,一路上嘘寒问暖,刘婉芬的脸色这才好看了一些。 “你身份证呢?” 听到这话,沈欢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 您老人家怎么还记得这事儿呢! 刘婉芬皱起眉头,有些不快道:“怎么,又忘了带?忘带也没事儿,你把门票拿出来让我看看也成。” 故宫施行实名制买票已经有阵子时间了,沈欢要是把票交出去,必死无疑。 沈君兰佯装生气道:“妈,你这是什么意思?还不相信沈欢是我男朋友?不是让你看过教师证了吗!” “你是华京的校长,谁知道那证件是真是假?” 见母女俩又要吵架,沈欢连忙说道:“别别别,我票在兜里装着呢,您看看。” 刘婉芬结果票一看,眉头锁的更深了,因为沈欢的门票……怎么说呢,几乎跟废纸差不多了,上面的字迹都被汗水浸的模糊不清,更别说身份证号码了。 “对不起啊伯母,我来回跑的太着急,所以才——” “小沈别介意,你伯母就爱疑神疑鬼。”沈万明说着,把票从刘婉芬手里夺了过来,“人家小沈为了陪我们出来玩,付出的已经够多了,你要想吵架咱们回家吵去!” “谁想吵架了?我这是为咱们闺女的后半生考虑!”刘婉芬气呼呼瞪了沈欢一眼。 她平时也不是一个势利的人,但这种事儿关乎沈君兰一辈子的兴奋,一点都不能大意! 之后几人又在御花园逛了一会儿,便从神武门离开故宫。 “你不是开车了吗,车呢?”刘婉芬出来以后,便四处张望,想看看沈欢是开什么车过来的。 沈万明没好气道:“你是不是逛糊涂了,这附近让停车吗?要是能停车,兰兰会让我们坐地铁过来?” “你今天怎么老跟我抬杠!”刘婉芬一脸不乐意。 “我怎么就跟你抬——” 不等沈万明把话说完,沈欢便连忙道:“伯父伯母,你们先到地铁站附近等一会儿,我跟君兰马上到北海南门那边的停车场把车开出来。” 这次刘婉芬倒没提意见,等二老离开后,沈欢立马拿出手机联系了楚歌。 没错多久楚歌便开车过来,下车时顺手将车钥匙扔给了沈欢,“按照你的要求,低调奢华有内涵,不是超跑。” 这次他没开之前那辆兰博基尼过来,是辆黑色轿车,不过从外形来看,应该也不便宜,车头有个顶着翅膀的小人儿。 楚歌瞟了一眼沈君兰,很有深意的拍了拍沈欢的肩头,“终于想通了?口味可以,不愧是我兄弟!” “什么?”沈欢面带疑惑,听不懂这话里有什么意思。 “没什么,总之这车你随便开,玩腻了就找我来换。” “你让我找的茶叶罐在车里放着,是个老玩意儿,符合你说得庄重。”楚歌看了眼手表,“还有点时间,你快活你的,我快活我的,有事儿电话联系。” 说完,便转身离开,看那着急的样子,估计是又在哪举行了约啪派对。 “对不起,他就这脾气,姐你别介意。” 沈君兰摇了摇头,笑道:“这点脾气都没有,他就不叫燕京狂少了。” 沈欢愣了一下,没想到楚歌这狂少的名头还真够响亮的。 见他把钥匙递过来,沈君兰接过钥匙开玩笑道:“开这车心里还真有些小紧张呢,一不注意撞坏个车灯,我这两年的工资就没了。” “有那么夸张?”沈欢将车从上到下仔细打量了一下,也没发现这车有什么特别的,跟楚歌之前开的超跑一比,就是辆很普通的轿车。 沈君兰笑着叹了口气,“看来你真的不怎么懂车,别想了,咱们接我爸妈去。” “就这种小轿车?”刘婉芬也不懂车,见是辆轿车目光中流露出了一些鄙夷。 沈万明倒是愣了半天没回过神,“不懂就别瞎说,上车吧!” 上车以后,沈君兰开车,沈欢坐副驾驶,二老则是坐在了后面。 刘婉芬倒是干脆,还没坐下,就开始询问车价,“老沈,这车值多少钱?” “你能少丢点人吗!”沈万明都不好意思说话了。 这车多少钱?把咱家房子卖了都买不起! 刘婉芬面色一沉,“我怎么就丢人了,我怎么就——不是,这什么东西啊!” 说着,她便缓缓将手抬起来,想看看自己摸到了什么。 沈欢下意识的回头看一眼,这一看,整个头皮都开始发麻了。 别人看到没不知道,反正他看到刘婉芬手里正捏着一个西医社副社长。 听不懂? 西医社副社长叫什么名字?毕云涛啊! 第220章也就是个入门车 “啪!” 一声巨大的脆响,在车内响起,随着而来是刘婉芬的惨叫,“你、你这小子干什么呢!” “那是我刚刚擦鼻涕用的纸巾,怕弄脏您的手。”沈欢确定副社长被自己一巴掌拍出窗外以后,大松了口气。 除了这个简单、暴力、直接的办法以外,他已经想不到其他办法了。 解释那东西不是自己的?别说刘婉芬不信,这车里估计没一个相信的。 “那你也不用使这么大力气啊!”刘婉芬揉搓着泛红的右手,气愤道:“说,你是不是故意找借口,报复我!” “伯母,我哪敢啊!”沈欢摆出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 刘婉芬面色狐疑,最终说道:“谅你也不敢,给我拿块布擦擦手!” “好好好!”沈欢说着,顺手在车里取了块布朝刘婉芬递了过去,可递到一半,他就连忙收回,直接从车窗扔了出去。 麻痹的,楚歌,我草泥菊花! 刚才拿的哪是什么布,根本就是一件白色斑点小裤裤啊! 他的表现在刘婉芬眼里,就像是个神经病,“你这一惊一乍的,到底想干什么啊!” “没、没什么。”沈欢一边摆手,一边从兜里取出纸包递给刘婉芬,“那布是擦车用的,太脏了。” “算你有心。”刘婉芬接过纸巾擦了擦手。 在这个充满“机关”的车上,沈欢一刻都不敢放松警惕。 就这么紧张了一个多小时,终于算是到家了。 沈万明和刘婉芬先上楼,沈欢则以去取后备箱里的礼物为由,和沈君兰一起留了下来。 “你买东西花了多少钱,姐给你报销。”沈君兰说着便把钱包掏了出来。 沈欢连忙制止,“我没买东西。” “没买?”沈君兰愣了一下,然后看了眼时间,“超市还没关门,我们现在过去应该还来得及。” “不用了。”沈欢说着钻进车里取了一个瓷制的茶叶罐,顺便从神农石中摘取超品大红袍放在了罐子里。 然后到后备箱把楚歌帮忙买的东西取了出来,化妆品、保健品、名烟名酒,还有一些实用性的生活物品。 沈君兰看到这情况,没好气道:“买了这么多,还说没买!” “都是我让朋友帮买的,到时候我把钱给他就好了。”沈欢见沈君兰动作没停,便板脸道:“身为后辈,孝敬长辈是应该的,姐,你再这样,以后我就不来了!” 沈君兰这才作罢,“这次算姐欠你的。” 两人进屋后,发现除了沈万明夫妇以外,还多了三个人。 一个妇女,外加一对年轻男女。 刘婉芬正在和那名妇女聊天,看到沈欢拎着大包小包,她心里总算松了口气,“回来了?把东西搁里屋吧!” “好。”沈欢感觉气氛有点怪,巴不得离开了。 他进屋放东西的时候,妇女先是跟沈君兰打了个招呼,然后问道:“那小伙子是兰兰处的朋友?” “嗯。”刘婉芬不冷不热的点了点头,这小子要没带礼物,我这次丢人可就丢大了! “长得挺好看。” “跟你们梅梅处的朋友比起来差远了。” 刘婉芬说的只是一句客气话,妇人却笑道:“这话说得倒是不错,我们家小李长得虽然一般,但他那工作现在可没几个年轻人能比得上。” 谁都看得出来,刘婉芬说的是客气话,没想到这妇人还喘上了,更夸张的是她家闺女,不乐意道:“谁说小李长得一般了?君兰姐的对象,也就比小李个子高一点,要说长相,他还不如我们家小李呢。” 碰上这么一家子,年轻人小李也挺尴尬。 韩梅梅看着沈君兰,“君兰姐,你家那位是做什么的?” 不等沈君兰开口,她便继续说道:“我家小李是做生意的,白手起家,事业型青年,等我结婚的时候,他的公司也差不多能上市了。” “小沈也是开公司的,做医药行业的。”刘婉芬不甘人后,没把沈欢是讲师的身份说出来。 沈君兰现在算是看出来了,这么多年过去,邻居这一家子的性格还是没变。 只要找到机会,就过来攀比。 小时候拿学习成绩,现在长大了,开始比起女婿了。 “你们聊,我去帮沈欢收拾下东西。”沈君兰可没心思参合这种事儿。 沈欢见她进来,问道:“姐,外面的是什么人?亲戚?” “不是,就是邻居而已。”沈君兰大概把关系说了一下,接着道:“我妈跟那位阿姨可是死敌,你要是表现好了,说不定以后就不会这么难为你了。” “还有以后啊!”沈欢表情苦逼无比。 沈君兰笑道:“怎么有小女朋友,你就把答应姐的事儿给忘了?” “怎么会呢,我就是觉得——” “好了,跟姐在一起这么久了,还没把认真和开玩笑分清楚啊!” 沈欢有些无语,你说你堂堂一个华京大学的院长,没事儿老开什么玩笑啊! 两人出去的时候,妇人正在介绍桌子上的东西,“别小看这瓶红酒,好几千块呢,还有这个……对了,小李这一小碟东西叫什么来着?” “鱼子酱。” “对对对,鱼子酱,这么一小碟东西贵着呢!” 刘婉芬只能面带尴尬的在一旁干笑,生气是有,但也有点嫉妒,看看人家女婿都带了些什么来孝敬丈母娘。 这样一比,沈欢带的那些化妆品、保健品,一点都不值钱了。 沈欢见状知道自己的表现的机会来了,回屋就把超品大红袍给取出来放在桌子上,“我给几位沏点茶,解解渴。” “这罐子这么老气,里面装得茶叶能喝吗?”韩梅梅面露质疑。 妇人本以为沈欢是帮自家丈母娘出气,看到只是拿茶叶出来,脸上忍不住露出了不屑的笑容。 唯独小李面带惊讶,看出了这茶罐的名头,“这紫砂茶罐,是嘉庆年间的制品吧?” 沈欢笑了笑没说话,回屋跟沈君兰一起把茶叶泡好端了出来。 “好茶!”小李喝了一口,忍不住感叹道。 随着茶文化的兴起,身为小老板的他,虽说不至于深谙此道,但也多少有些了解,茶一入口,就知道不是凡品。 韩梅梅不屑道:“不就是茶叶吗,有什么好不好的,还能比咱们这些东西贵。” “有没有你们的东西贵我不知道,但是你刚才那一口估计喝了有几千块吧。”沈欢面带笑意道。 “咕咚。”韩梅梅下意识又喝了口茶,“吹牛不打草稿!” 小李也忍不住笑了,“你这茶是母树大红袍不成?” “我说是,你估计也不信。”沈欢说着,指了下韩梅梅的茶杯,“你刚那一口,又喝了几千块。” “切!”韩梅梅说着,起身朝阳台走去,“让你们看看我家小李的车。” “看到那辆银灰色的了吗?宝马3系,好几十万呢!” 小李“谦虚”道:“入门车而已。” “入门车也不是谁都买得起的。”韩梅梅得意的看向沈君兰,“君兰姐,你男朋友的车呢?让我们瞅瞅呗!” “哦,就是你男朋友旁边那辆。” 那辆黑色轿车是楚歌的,就算再怎么低调,应该也不是宝马3系能比的。 小李看到车子以后,手里的茶杯差点没掉地上,揉了揉眼睛,不可置信道:“劳斯劳斯古思特加长版?这车得五百多万吧!” “嘿,也就是个入门车而已!” “……” 第221章第一次见面就喜欢你了 “你确定没看错,那种老爷车也能值五六百万?”韩梅梅对车的真实性有些质疑。 小李用手擦了下头上的汗,“应该没看错……” 他还是朝少的说,这辆车究竟是幻影还是古思特,都没分清楚呢。 韩梅梅一下子蔫了,五百多万,都能够买将近二十辆宝马3系了。 刘婉芬也是一愣,她终于算是明白刚才沈万明说得“别丢人”是什么意思了。 一辆车都五百万了,小沈刚才说那些茶叶一口几千,说不定也是真的! “小沈,我记得你上车开的不是跑车吗,这次怎么换成这个了?” 沈欢听到这话,有些哭笑不得,看来沈君兰说得没错,今天是个跟刘婉芬拉近关系的好机会。 “那跑车太张扬,所以我就换了辆低调的。” 劳斯莱斯什么时候跟低调有关系了?装逼也不带你这样装的! “没错,下次换个别人看不出来的,不然别人以为我家君兰是看中你的钱才结婚的!”刘婉芬佯装严肃道:“婚姻大事,钱都是次要的,感情最重要!” 这话看似是在教育沈欢,实际上却是在讽刺韩梅梅一家子。 秀什么秀?我们家兰兰不仅找了个有钱的,而且还是真爱,你们能比吗! 韩梅梅一家子也没脸在待下去,但是用来炫耀的红酒跟鱼子酱已经放到了桌子上,就这么走有些不甘心。 拿走?那更丢人! 越是喜欢攀比的人,虚荣心越重,对他们来说除了面子以外,什么都能抛弃。 所以纠结半天以后,他们便找了个借口灰溜溜的离开。 “让你们炫耀!”把人送走以后,刘婉芬一脸得意。 沈君兰啼笑皆非道:“看您乐的,沈欢还在呢。” “小沈在怎么了?又不是什么外人!”刘婉芬说着,便握住了沈欢的手,“小沈啊,今天表现的不错,伯母之前说话难听,就是怕你给不了兰兰幸福,现在我放心了!我闺女跟着你,最起码饿不死!” “那个……你们认识这么多年了,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妈,你说什么呢!”沈君兰忍不住脸一红。 刘婉芬一板脸,“怎么,我说错了?也不看看你现在多大了,别人都当奶奶了,我还没当丈母娘呢!” “皇上不急太监急,小沈和兰兰都没着急,你急什么?”这是沈万明端菜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他们一家子走了?” “不走在这儿丢人啊?”刘婉芬满脸笑颜,将刚才的说了一下,还加了不少夸张的成分。 沈欢觉得,这位假岳母,还挺有当说书人的天赋。 “所以你就急着让他们两个结婚了?” 刘婉芬刚想说话,仔细一想这话里的意思,老脸忍不住一红,“小沈啊,伯母可不是看中你的家产,就是兰兰年纪大了,才着急的,你别多想。” 沈欢干笑两声没说话,不解释还好,现在一解释不朝哪方面想都不可以了。 不过还好自己是个假女婿,要是真的,恐怕会郁闷半天吧。 “兰兰,你带小沈过来,不就是为了说结婚的事儿吗?要我说,现在就去挑个黄道吉日,然后请小沈他爸妈过来,咱们就把这事儿给定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女人变脸比翻书还快,沈欢现在算是体会到了。 沈万明皱眉道:“定什么定,你同意我这当爹的还没同意呢!” “我说你怎么老跟我抬杠,我不同意的时候你支持,我现在支持你反倒不同意了!”刘婉芬气呼呼的说道:“你是不是一天不吵,心里就憋得慌!” “我、我——”沈万明结巴了一会儿,哼声道:“兰兰他们现在显然还没有结婚的念头,我只是想尊重孩子们的意见。” 刘婉芬朝沈欢看了一眼,“难道你现在不想结婚?” “有点早了……吧?” “觉得早你来见什么家长!” “是君兰让我来的。”沈欢这可不是甩锅,只是实话实说,而且到了这个时候,他也不敢乱说话,还是把话语权交给沈君兰这个事件主导人比较好。 沈君兰反应很快,“要不是您非得逼着我回来相亲,我也不会带沈欢过来。” “说到底还怪我了是吧?”刘婉芬还想说什么,突然不出声了。 这么个好女婿,可千万不能让自己吓跑了。 想到这儿,她咳嗽了两声,“好吧,这件事儿怪我,妈只是太着急了,现在有了小沈,这种事儿我就不张罗了。” “这才对嘛,孩子们的事儿,让孩子们自己解决,他们都分寸的。”沈万明说着,指了指桌子上的菜,“好了,快吃饭吧!” 吃饭时,刘婉芬的表现和上次截然相反,不停地给沈欢夹菜,也不问他爱不爱吃。 吃完饭以后,沈万明废了老大劲才把刘婉芬拉到厨房帮忙。 “呼……”沈欢瘫软在沙发上,“差点没被吓死,让父母过来?那不是要我的命嘛!” “难道娶我你很不乐意吗?”沈君兰说着,用食指在脸蛋上划了一下,“是不是嫌弃我人老珠黄了?” “我说很乐意,你信吗?”沈欢忽然坐直了身子,灼热的目光紧紧的和沈君兰对视着,“其实在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你,难道你看不出来?” “这次你找我帮忙,我心里兴奋的不得了,因为我知道这是一个机会,说不定可以假戏真做……” “别、别开玩笑了,姐比你大十多岁呢!”沈君兰的一下子就红了起来,当初沈欢在林家的那点小动作,她可全都看在了眼里。 沈欢认真的摇了摇头,“我没开玩笑,大十多岁怎么了?我就喜欢比我年纪大的!” “而且三十岁正是女人最有魅力的年纪,容颜未老,但年轻时的稚气已经褪去,充满知性与优雅,根本不是二十来岁的小女生可以比的。” 沈欢距离原来越近,沈君兰可以清楚感觉到从他鼻孔传出的热气,“不、不可以!我是你姐姐!” “又不是亲的。” 沈君兰吞了口香涎,“你、你真的喜欢我?” “那当然……是假的了!”沈欢忽然后退,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让你老开我玩笑,这次吓到你了吧!” “你这死小子!”沈君兰拿起一旁的靠枕,就砸到了沈欢身上,“哪有人开这种玩笑!” “你就老开啊!” “以后这种玩笑不能再开了知道吗?”沈君兰起身道:“去跟我爸妈打声招呼,我送你回学校。” “明白!” 沈欢去打招呼的时候,沈君兰忍不住摸了摸发烫的脸蛋,“自己的心跳怎么这么快,难道、难道自己真的对他有意思?不,绝对不可能,我只是把他当弟弟而已,没错,只是弟弟……” 因为这次沈欢是开车来的,二老也没拦着,简单聊了几句,就放人离开。 “等一下,你先下楼,让我跟小沈说会儿话。”两人刚出门没多久,沈万明便跟了出来。 把沈君兰支开以后,他压低声音,在沈欢耳旁小声道:“你跟兰兰是在演戏吧?” 听到这话,沈欢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静止了…… 第222章冲击奔月境?! “伯、伯父,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有些听不明白啊!”沈欢内心紧张到了极点,他怀疑沈万明突然来这么一句话是在诈自己。 “不明白?”沈万明收起笑容,说道:“沈欢,19岁天才医师,目前中医界领军人物之一,击败医王世家继承人李凤仙一战成名,之后因其影响力,被华京大学破格录取,成为华大历史上最年轻的讲师。” “要不要我说的再详细点?” 沈欢很蛋疼,真的,他就郁闷了,为毛自己的私人信息,好像是个人都能知道! “这些事儿,我全都是在网上查到的。”沈万明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是不是兰兰要求你装他男朋友的?” 沈欢想过很多可能,没想到最终竟然栽在了网络新闻的手里。 事到如今他还能怎么办?只能点头默认了。 “看来我猜的没错,那晚你们没有做那种事情,应该是熬夜聊天聊得。”沈万明说这话的时候,大松了口气,“辛苦你了。” 沈欢有些弄不明白了,发现这种事儿,当家长的不是应该暴跳如雷吗? “对不起伯父,我不是有意骗你的。” “你没必要道歉,这事儿全都是屋里那婆娘逼的!”沈万明没好气道:“要不是她非得逼着兰兰相亲,你姐她也不会想出这种办法。” 沈欢越听越迷糊,这究竟是想说什么啊。 “放心吧,有我在,这事儿短期内应该不会被揭穿。” “您老人家这是要帮我们瞒着?”沈欢这次是真的惊讶了,沈君兰这一家子好像都不怎么喜欢按套路出牌。 沈万明点了点头,“其实我一直不支持相亲这种事情,看我跟你伯母就知道了,从结婚到现在拌嘴就没停过。” “自己处的就不一样了,有感情在,都知道谅解对方。” 没想到沈老爹还是一个自由恋爱主义者,不过这种情况,反倒让沈欢有些说不出话来了。 “总之这阵子你辛苦点,别告诉兰兰我已经知道你们两个演戏的事情。”沈万明说着拍了拍沈欢的肩膀,便准备离开,没走两步又忽然拐回了头,“我虽然很欣赏你,但这不代表你能趁机假戏真做,知道吗?” 沈欢松了口气,这样说话才像是一名父亲啊! 下楼后,沈君兰问道:“我爸跟你说了些什么?” “就是有空常来看看,不要介意伯母说的那些话之类的。” 听完解释后,沈君兰也没有多想,直接开车前往学校。 等走到一半,沈欢才意识到一个问题,“姐,把我送到学校以后,你怎么回去?” “不回去了,今晚就往办公室睡,正好把剩下的那些文案做完。” “您也别太劳累了。” 说起这点,沈君兰和林妙诗倒是挺像的。 把车停好以后,两人又聊了两句,便分开了。 沈欢并没有回寝室,而是拿着钥匙前往沈君兰当初为他准备的办公室。 眼睛里的灵气已经足够冲击追星后期,带着这么多淡金色灵气睡觉,他可睡不安稳。 进入办公室后,沈欢便开启了灵气罩,“狐狸精,冲击追星后期的灵气攒够了,帮我护法。” “这么快?”苏璃的语气有些意外,“你从哪里弄来这么多淡金色灵气?不是说淡金色灵气很稀有吗?” 沈欢将事情简单的解释了一下,苏璃兴奋道:“这样看的话,你不是只需要逛逛景点,就可以像坐火箭一样升级了吗?” “说不准,我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总之你先帮我护法吧。” “没问题。” 盘坐在地以后,沈欢便开始将眼眸中的淡金色灵气转入丹田当中。 没多久便达到了追星六曜,中期圆满以后,就是冲击追星后期的过程了。 这将是道修路上的最后一次锻骨,为了避免发生什么意外,他刻意减缓了灵气输入的速度。 “咔啪——啪——” 之前锻骨,至少也有数十响,这次却只响了两声就完了。 “这就追星后期了?”沈欢眼里有些不可置信。 苏璃沉默了一会儿,推测道;“之前你身中玄化散,骨骼经过数次锻炼,应该已经达到了极限。” “如果单凭肉身的力量,在拥有镇灵诛邪阵的燕京,应该没有任何一个人是你的对手。” 沈欢现在对肉身的强横已经不再那么执着,稍作调整以后,便开始凝聚第八颗星曜。 成功他并没有停止,直接开始冲击九曜圆满之境。 “轰!轰!轰!” 在第九颗星曜凝聚的刹那,似有雷声响起,身体竟然不由自主的开始颤抖起来。 与此同时,沈欢周围飘荡着数个玄妙的文字,眼缝之中,零零散散的传出一些刺眼的杂色光芒。 “法则共鸣?!” 苏璃满脸不可置信道:“按照兔崽子的说法,诡皇召集天下道修之后不久,便出现了道劫日,如今法则已然破灭,怎么可能出现法则共鸣这种事情?” “这、这不是诡皇的天道法则!” 苏璃越看越心惊,围绕在沈欢身边那些玄妙字符,虽然颜色和天尊相似,但模样却完全不同。 难道这小子是新一代的绝世天骄? 不可能!就算天尊陨落,法则消失,新一代天尊所引动的天道法则,玄印也不会有变动。 沈欢所引起的法则共鸣,除了玄妙程度以外,似乎跟天道根本不属于一个体系! 维持天道秩序,玄印至少在九九之数,他的才只有孤零零的几个。 而且,法则共鸣会引起天象异变,现在却一切正常。 “道劫日以后,道修的修炼体系便陷入了混乱状态,这种情况应该不是我印象中的法则共鸣。” 从修炼状态中走出的沈欢,听到她的自言自语,忍不住问道:“你说什么?” “没什么,你剩下的灵气还有多少?” “还有一大半。”沈欢停顿了一下,“我想试着冲击一下奔月境。” 苏璃没有阻拦,一是因为灵气充足,二是想看看,沈欢究竟还能给他带来什么惊喜。 九曜归一,聚星成月,是从追星境踏入奔月境的标志。 所以进入空冥状态后,沈欢便将灵气转入丹田。 在庞大灵气冲击下,丹田内的九颗星曜,慢慢的聚在一起,随着灵气的增加,隐约有种要化为一轮残月的形式。 与此同时,在沈欢的身体之外,那些玄妙的字符再次浮现,并且隐约要凝聚出新的玄印。 “咔嚓!” 就在快要凝聚成印之际,沈欢忽然喷出一口鲜血,那些玄妙字符也在瞬间破碎。 “你怎么——”苏璃话还未说完,眼前一黑,也跟着昏死了过去…… 第223章把球收起来好好说话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沈欢昏昏沉沉的从地上爬了起来,强烈的阳光让他有些睁不开眼睛,周围全都是刺鼻的血腥味。 “呃——” 感受到身体上各部位传来的疼痛,他忍不住发出一声叫声。 疼!好疼!真的疼! 沈欢觉得自己身子好像散架了一般,等适应强光以后,他才睁开了眼睛。 “这是奔月境冲击失败留下的后遗症吗?”他一边嘀咕,一边检查丹田的情况。 九颗阴阳星曜安稳的漂浮在灵气之中,没有任何的损伤。 因为传输突然中止,天眼中的淡金色灵气还保留了一些,不过已经不足以让他再冲击奔月境。 丹田完好,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受伤的地方,但那种疼痛感却真真实实的存在,应该是内息出现了问题。 等他将太玄阴阳诀运转了几个周天以后,体内的疼痛感才渐渐散去。 看着屋内的血迹,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有的要忙了。” “沈欢,你没事吧?” “苏璃?”沈欢被吓了一跳,紧接着摇头道:“应该是幻听,又没开启灵气罩,怎么可能听到那狐狸精的声音。” 他这话音还没落下,苏璃的声音便再次传了过来,“你、你听到我声音了?” “靠!”这回沈欢是真的被吓到了,“我灵气罩还没开呢,你就可以跟我沟通了?” “你没开灵气罩?”苏璃也是一阵疑惑,“难道是……” 她正说着,血玉之中便飘出了一阵青烟,最终以神魂状态出现在了沈欢面前,这是之前有灵气罩都没办法做到的事情! “这到底怎么回事儿?” “我也不太清楚,应该是你昨天冲击奔月境失败时发生了某些意外。”苏璃看着用神魂凝聚的身体,“你有没有觉得,我的身体好像比之前凝实了?” 沈欢仔细打量了一下,苏璃的身体似乎真的不再像之前那般透明,“这也是冲击奔月境失败带来的好处?” “不知道,昨天你昏死过去以后,我因为没有灵气支撑也昏死了过去,所以……”苏璃正说着,担忧道:“你的丹田没事吧?” 丹田是道修的命脉,而强行晋级失败后,有一定几率会使丹田破碎。 “没事,虽然没有成功突破到奔月境,但原本的黑白星曜融合成了阴阳星曜。”沈欢推测道:“也许你发生的变化,跟这些星曜也有关系。” “除了这些,镇灵诛邪阵对我的压制,似乎也失效了。”苏璃闭上眼睛感应了一下,脸上露出喜色,“镇灵诛邪阵已经对我完全失效!运气不错,在燕京正好有我的一块神魂碎片。” 正说着,她忽然皱起了眉头,“不对……那条尾魂的情况好像有些奇怪。” “奇怪?” “我也说不上哪里奇怪。”苏璃叹了口气,“现在只知道在燕京区域内的东方,具体所在还无法确定,估计要亲自到那边才能找到。” “行,等我清理完屋子,咱们就过去!” 清洗完以后,沈欢便准备打车去东城。 和苏璃在一起已经有阵子时间了,他还从没主动寻找过血玉碎片,明知道在什么地方却不去找,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沈欢刚上车,手机便响了起来,是林老爷子打过来的。 “小欢,快回来!” 听到林老爷子那焦急的语气,他的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妙诗又出事儿了?” “没,妙诗好好的,我打电话是想通知你,那道姑找到了!” “她在哪?” “现在就在林家。” “我马上回去!”沈欢挂掉电话以后,对着司机说道:“师傅,改路线……” 他刚报完地址,耳边便传来一阵幽怨的叹息,“有些人真是有异性没人性,小情人一出事儿,就不管姐姐了。” 沈欢这才想起来,他这次出去是为了帮苏璃寻找血玉碎片,神情不免变得尴尬起来。 “看你那紧张的样子。”苏璃捂嘴轻笑道:“先回去帮你小情人吧。” “你什么时候变这么大方了?”沈欢有些意外,这可不像是苏璃的脾气。 苏璃收起笑脸,认真道:“不是大方那么简单,刚才车子朝冻成方向行驶的时候,我总有种不安的感觉,这次收集尾魂,可能没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放心,我沈欢答应别人的事儿,从来不会食言。”沈欢将手放在心口,“就算前方的路再困难,我也一定找齐剩余的尾魂,还你一个自由身!” “姐姐好感动呢,如果凝聚出了肉身,一定会先让你爽爽。”苏璃说着还故意飘到他面前,扭动着身子。 沈欢一头黑线道:“把球收起来好好说话!” “……” 回到林家以后,沈欢直接朝大厅赶,见到老爷子以后更是二话没说,“林爷爷,那道姑呢?” “我骗她说妙诗没在家,让她先在客房等候。”林老爷子面色凝重道:“你说的没错,那个道姑好像真的有问题……二十多年过去了,她竟然一点都没有变老!” 二十年过去容颜不变?没错了,她应该就是那个对妙诗下咒印的人。 沈欢没有急着去找那道姑,继续问道:“您是在什么地方找到她的?” 林老爷子摇了摇头,“是她自己找上门的。” 道姑大概是早上过来的,到了林家以后,她先是和老爷子一番叙旧,然后问妙诗这些年是不是得了怪病。 由于老爷子心有防备,只是点了点头,没说什么具体病症。 可道姑却说了个八九不离十,并言明林妙诗想要活下去,必须跟她走一趟,不然要不了几日就会腹痛而亡! “她真是这么说的?” “一字不差!”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这道姑主动找上门来,肯定不只是为林妙诗治病那么简单。 沈欢的脑海中已经大概有了一个脉络,只是没有那么清晰。 “妙诗现在在哪?” “昨天回来以后,她就一直待在闺房里。” 沈欢沉吟了一会儿,“您现在派人守护在妙诗房间附近,我去会会那个道姑!” 在前往客房的路上,他先让苏璃回到了血玉当中,毕竟现在只知道对方是一名道修,在不清楚对方实力的情况下,还是小心一点为妙。 “咚!咚!咚!” 到了地方以后,沈欢先是敲了敲门,但里面却没人回应,“打扰了!”、 说着,他便推门而入。 “没人?不好!”发现房中空无一人后,沈欢脸色大变,飞快的朝林妙诗闺房赶去。 等到地方以后,林老爷子正好满面焦急的从闺房内出来,“你们谁看到小姐去哪了?” 妙诗不见了?! 第224章阴阳大衍术 “林爷爷,那道姑来了有多久?”沈欢尽量保持着镇定,这个时候如果慌了只会自乱阵脚。 林老爷子算了下时间,“大概有半个小时了。” “半个小时……她还带着妙诗,走不远!”沈欢对着护院们说道:“你们分两批人,一批人在家里搜寻,剩下的出去外面找!” 在家丁护院眼里,沈欢这个名字已经直接和姑爷挂钩,没有人迟疑,快速的分批的找人。 沈欢走进屋内,想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可惜他不会推理,屋子内也没任何打斗的痕迹,根本无从寻起。 “狐狸精,你有没有什么发现?” 漂浮在空中的苏璃摇了摇头,“没有任何发现。” “妈的!”沈欢这下子再也没办法冷静了。 从施术下咒这件事来看,那道姑算不上什么好东西,而且他隐约觉得,对方等了二十多年,目的绝对不简单。 “对,给夏天打电话,以他的情报能力,一定能找妙诗!”想到这儿,沈欢便拿出手机,拨通了夏天的号码。 “呲——滋——” 电话还没接通,沈欢便感觉脑袋里响起了一阵怪异的声音,紧接着视线好像失去了色觉,只剩下了黑白灰三种颜色,最后就连场景也开始扭曲起来。 “这是……”等到视线恢复正常后,他整个人不由一愣,虽然眼中的场景依旧没有颜色,但是画面却清晰起来。 周围没了林老爷子等人,书桌前却多了一个正在看策划案的林妙诗。 “妙诗?”沈欢下意识喊了一声。 林妙诗没有回应,夏天的声音却在耳边响起,“妙诗?我是夏天,你该不会是打错电话了吧?” 不等沈欢反应过来这时怎么回事儿,视线中忽然多出了一个身影,是个身穿道袍手握拂尘的道姑! 只见道姑和林妙诗似乎在交流着什么,似乎还争论了几声,接着她便将林妙诗击昏扛在了肩上,朝门外走去。 沈欢的视线随着二人移动,快步朝外走去,最终停在了人工湖前,等到道姑飞跃出林家院落后,那种奇异的声音再次出现,视线中失去的色彩再次回归,接着场景扭曲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沈欢?你听不到我说话吗?” “在、在……”沈欢吞了口唾沫,刚才的场景是在太过奇异了,就好像穿越了时空一般。 “我怎么感觉你有些不大对劲?” 沈欢摇了摇头,尽量让自己的思绪从震惊中平定,“没……妙诗不见了,你能不能派人帮我找找?” “林小姐不见了?我这就派人去找!” 从夏天那里得到肯定答复后,沈欢朝四周看了看,他还处在林妙诗的房间,并没有像黑白灰世界中那样,追到人工湖旁。 “林爷爷,我出去找妙诗,咱们电话联系!”刚才的幻觉太真切了,他必须要到人工湖那边确定一下。 不等林老爷子答应,他便离开了林妙诗的闺房。 “你是不是发现了些什么?” “我刚才……”沈欢一边走,一边将刚才的诡异经历说了一下,等他说完的时候,正好找到了道姑带林妙诗离开的地方,“你看,地上有脚印,平底鞋,没有纹路,大小在三十六码左右,应该是那个道姑留下的。” “难道……我刚才看到的是真的?!” “应该是……”苏璃表情有些复杂,她曾经让沈欢把天眼的口诀说给自己听过。 就是一个很简单的瞳术,但现在沈欢的眼眸显然已经不是天眼那么简单。 除了应有的透视、治疗能力,还多出魅眸特有的魅惑。 如果她没猜错,刚刚那种能力,应该是道修界玄术圣门天机门的阴阳大衍术! “小子,开启你的天眼让我看看。” 沈欢没多言,直接开启了天眼。 以凡眼来看,他的眼眸上除了多了一些微不可见的光泽以外,再无其他变化。 但在苏璃眼里,沈欢就好像戴上了美瞳一般,天眼早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瞳孔为青色,之外是一圈淡金色,再外为猩红色,两者之间被青色的线条分割,边缘处则是和瞳孔颜色接近的黑红色。 青色很容易理解,是天眼本身的能力,黑红色来自于魅眸,淡金色是他最近从哪些御笔亲题的牌匾上收集而来,那一抹猩红应该和楚歌的戾气之血有关。 这样的眼眸,还是《药王经》上所记载的天眼吗? “有没有什么发现?” 苏璃摇了摇头,“没有……等你突破到奔月境,就老老实实修炼吧,别再用天眼收集灵气了。” “不用天眼收集灵气?”沈欢面露不解,他这一路过来,几乎全靠天眼和灵药,现在灵药已经不再管用,要是再不用天眼,修炼速度不知道会降低到什么程度。 “如果我说你继续使用天眼收集灵气会死,你还会用吗?” 沈欢心头一震,隐约觉得苏璃应该是发现了什么,上次那个自称玉皇大帝外加孙悟空的老头儿也曾说过类似的话。 “先不管这些,寻找妙诗要紧!”沈欢说着纵身飞跃过了墙壁。 以他现在的体质,飞跃连一丈都不到的围墙,完全是小意思。 之前他还担心,道姑会不会从这儿出去后,就改变行径,但看到面前的杂草以后,便放心了。 这里显然已经很久没人来了,只需看杂草折倒的方向,就可以判断出道姑离开的途径。 离开草丛后,他又根据泥土碎屑继续追击。 道姑似乎也怕被人看到,走的都是一些偏僻小路。 “妈的!”沈欢追击了大概十来分钟,最终还是停了下来,从这开始附近全都是土路,不再有任何踪迹可寻。 他现在很后悔,为什么不从李老道那里要点追猎千里香涂抹在林妙诗的身上,这样就可以利用秘术找人了! 浮在空中的苏璃忽然开口道:“我来给你引路。” “你有办法?” “没听过站得高看得远吗?”苏璃一边说着一边提升高度,“她们在山上,快追!” 有了苏璃引路,沈欢立马加快了脚步,大概过了三分钟左右,他终于看到了道姑和林妙诗的身影。 “站住!” 走在前方的道姑表情有些诧异,显然没料到有人竟然追到这里,不过当她回头看清沈欢的相貌后,忍不住笑道:“小娃娃莫要多管闲事儿,快点回——” 道姑正说着,面色忽然一变,“妖族阴魂?!” “她看得到我,境界至少在追星境,你小心点。”苏璃飘落到沈欢身旁,叮嘱道。 除了李老道和黑袍人以外,这是沈欢第三次和道修交手,表现得很是警惕。 道姑没有将林妙诗放下的意思,一挽手中的拂尘,便冲了过来。 那原本如发丝般柔顺的拂尘,竟然在半途忽然竖直,仿若变成了一把利剑,毫不留情的斩向了沈欢的脖颈! 第225章我什么都做得出来! 一上来就使用神通,显然是想要了沈欢的命。 道姑这一斩看似平凡,但路线却极其诡异,单是一斩就好像变换了数次路线。 沈欢没敢大意,先是用灵狐步闪现到其身后,然后手拟剑诀刺向对方的脊梁。 他不懂什么神通,想要击败对方,只能凭借对人体的了解,以及肉身的强横。 在镇灵诛邪阵的作用下,燕京中的道修皆为追星境界,单凭肉身力量应该很少有人是他的对手。 那道姑反应极其灵敏,知道闪躲不及,便微微下蹲,拿林妙诗当起了肉盾。 沈欢见状连忙收手,改变攻击路线,而道姑则是以同样的方式来防御。 接连几次后,沈欢再也无法忍受,咒骂了一声,“妈的!” 在普通人面前,他可以用绝对的力量压制,此次面对的道姑却不同。 从交手的情况来看,道姑的实力应该弱于沈欢,但凭借经验一次次有惊无险的将他玩弄于鼓掌之中。 加持灵气的灵狐步一天只能使用三次,刚刚为了闪躲攻击,已经用了一次,现在还剩下了两次。 沈欢想了想,最近他并没有什么实力强劲的敌人,与其畏手畏脚,不如将剩下的次数全都用掉来拼一把! 想到这儿,灵狐步再次出现,沈欢正面出拳朝道姑的脸面轰去。 “还来?哼,也未免太小瞧我了!”道姑最终发出一声不屑的哼声,她没再拿林妙诗做挡箭牌,而是将手中凝成剑形的拂尘直接朝前刺去。 按照常理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对手一定会躲闪,但沈欢却毫无动作,一往直前。 既然你寻死,那就怪不得我了! 道姑想到此处,手腕一抖再次加快拂尘的行进速度。 眼看那拂尘就要刺穿身体,沈欢的身影忽然消失。 “雕虫小技。”道姑心中不屑,在镇灵诛邪阵的压制下,神通一天最多动用三次,现在沈欢全用了,已经不足为虑。 “不对!”她本想将林妙诗再次当做肉盾,面色却猛地一变。 因为这次沈欢不是攻击,而是夺人! 等反应过来时,沈欢已经抓住衣衫,利用巧力将林妙诗抱入了怀中。 道姑面色多番变换,最终变得阴冷无比,“把人交出来,我可以考虑饶你一命。” “饶我一命?”沈欢忍不住笑道:“还是先保护好自己再说吧!” “别忘了,我还有两次使用神通的机会!”道姑说着,手中的剑形拂尘猛地一甩,迸发出一轮弯月似的白光。 沈欢被这实质化的剑气下了一跳,是真的跳了,侥幸躲过了攻击。 只剩下一次神通使用的机会以后,道姑也谨慎不少。 沈欢也是一脸警惕,他已经没了使用灵狐步的机会,加上带着林妙诗失去肉身优势,继续打下去吃亏的肯定是他。 必须速战速决! 想到这儿,沈欢慢慢将林妙诗放在了地上,然后对道姑挑衅的竖起了中指。 “找死!”道姑挥舞拂尘,便冲了过来。 同时苏璃的声音在空中响起,“她加持在拂尘上的灵气已经开始减弱,以你现在的肉身强度,应该已经不惧,可以选择硬拼!” 沈欢对苏璃已经出现了盲目的信任,所以毫不犹豫抬臂抵挡。 卧槽尼玛! 虽然皮肉没有被拂尘割破,但沈欢有种被钢管砸在手上的痛感。 “哼!愚昧!” “装尼玛哔!”沈欢边骂边出拳,不懂功夫套路不要紧,没听过乱拳打死老师傅吗? 在他的疯狂攻击之下,道姑逐渐有些应接不暇。 道姑似乎被打恼了,用拇指将其食指中指扣住,无名指微微上翘,嘴中念念有词,击打在了沈欢的腹部。 “咳咳!”沈欢被这一记斗诀打的不轻,后退了数步才稳住身形,他下意识摸了下嘴角,发现没有血迹后,稍微松了口气,笑道:“现在你也没了神通,该到我报仇了吧?” 该死的臭小子,竟然故意用乱拳逼我使用神通! 从刚才的交手,道姑已经感觉除了沈欢肉身的强横,单论强度,恐怕连门内一些长辈都无法比拟。 她刚才之所以占上风,完全是凭借林妙诗那个肉盾,和长期比试积累下来的经验。 现在沈欢没了顾忌,想要赢过他,恐怕有些困难。 道姑正想着,看到躺在地上的林妙诗以后,眼睛忽然一亮。 “小子,接招!” 沈欢接下拂尘之后,刚想还击,道姑却弃拂尘而去,朝地上的林妙诗奔去。 中计了! 情急之下,沈欢不暇思索,下意识踏出了灵狐步。 面对突然出现在自己身前的沈欢,道姑被吓了一跳,“你怎么可能还有第四次使用神通的机会?!” 别说她心里疑惑,就连沈欢自己心里也不清楚,不过他现在没心思想那么多,朝着道姑胸口就是一拳。 虽然平平的但对于对此类物品少有接触的沈欢来说,还是挺有手感的。 “噗!” 在强横肉身的攻击下,道姑直接喷出了一口鲜血。 内息混乱,还不足以让她失去战力,所以沈欢乘胜追击连击数拳,最终手拟剑诀点穴,让其浑身麻痹不得动弹这才收手。 漂浮在空中的苏璃,脸上带着一丝玩味,“看来镇灵诛邪阵不仅对我没了压制效果,对你来说也是一样。” 在燕京能够无限使用神通,加上强横的肉身,如果再会几手攻击性的神通,沈欢就完全可以称为无敌的存在了。 “说,你对妙诗施咒,并且绑走她,究竟是为了什么?”沈欢本想用剑形拂尘威胁对方,但将拂尘举起后才发现,它早已变回了原本柔顺的模样。 道姑冷哼一声,将头别过一旁,大有一副要杀便杀的气概。 “不说是吧?”沈欢说着便将拂尘放在道姑的耳边来回晃动。 这世界上有些人,他们不怕死,不怕酷刑,但是却怕痒,不过……面前这个道姑显然不是这种人,她面色根本毫无变化,好像那耳朵不是自己的一般。 沈欢换了几个地方,结果也是一样,最终他得出了一个结果,这个道姑绝对是那啥冷淡。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 “你说不说?告诉你,我可什么都做得出来!” 道姑冷哼道:“要杀便杀,哪那么多废话!” “你不是说我和妖孽为伍吗?就这样杀了你岂不是太便宜你了!” 只听“嘶”的一声,沈欢竟然一把撕开她的道袍,扯掉了一条袖子。 道姑脸上终于出现了惊慌,而沈欢则有些发愣,这胳膊好像……有点白? 第226章让林妙诗变成灾星的幕后黑手! 按照林老爷子的说法,道姑的面相已经二十多年没有发生过变化,但看上去也有三四十岁了。 这条白皙水嫩的胳膊跟她脸上的肤色,完全就像是两个人的,而且仔细看看,她的脖颈好像也挺白的,就是穿得有些严实。 沈欢算不上君子,但也算不上是小人,一时间感觉有些尴尬,按理说这道姑身上不还得穿个古代衬衣之类的东西吗? “你、你想干什么!”道姑的语气终于出现了一丝紧张。 见有效,沈欢只能继续当坏人了,“干什么?你不是不怕死吗?那我就让你生不如死!” “住、住手!”道姑神情开始慌乱起来,想要挣扎,但因为叩击穴位的暗劲还未散去,她根本就动弹不得。 沈欢停下动作,但没把手收回去,“你不想生不如死的话,就老实回答我的问题。” 道姑眼神中有些纠结,最后咬牙道:“你还是杀了我吧。” “嘶——” 沈欢二话没说,又把另一条袖子给扯了下去。 说老实话,身为一个现代青年,尤其是在这种夏季,别说胳膊,随便在大街上站一会儿,就能看见一些到处飘了飘去的大白腿。 也不知什么原因,这道姑光是两条胳膊,就让他感觉非常不自在,隐藏在血脉身处的兽性似乎随时都可能爆发出来。 但表面上他还装作一副田伯光的表情,“说不说?” “老身已经九十多岁,皮比脸厚,要来就尽管来!”也不知道这道姑是真打算破罐子破摔,还是发现了一些端倪,听那语气,就差没摆个大字型了。 见沈欢不说话,她继续笑道:“看来你也不过是逞口舌之利罢了,根本不——” “我敢,就是得做一个心里准备。”沈欢咳嗽了两声,“你刚才那句皮比脸厚,把我吓到了,就在想,待会儿撕开一副,会不会是一层叠一层的皮肉。” “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说还是不说?” 这次道姑索性闭上了眼睛,没再说话。 “嘶——” 沈欢终究还是动手了,不过撕的不是衣服,而是道姑脸上的人皮面具。 在看到玉臂上洁白的皮肤以后,他就觉得有些不大对劲,接着道姑一系列表现更让他起了疑心。 大街上白面黑脖、脸上掉粉的美女有不少,但还没哪个是把美肤粉涂在身上的,况且这道姑的肤色正常,显然不是化妆品的效果。 所以,沈欢猜测,这道姑应该是易容了,开启天眼后更是得到了证实。 在人皮面具之下,是一张不施粉黛的绝世容颜,充满了东方美女的古典气息。 眉细而弯,一双杏眸,秋水无尘,楚楚动人。 沈欢见过大多数的美女都是双眼皮,唯独眼前这个小道姑是单眼皮,但这不妨碍用“美”这个字来称赞她。 “老太太,我呢,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说不说?”沈欢的嘴角故意翘起一丝猥琐的笑意,“看到你的真实面目后,我反而更下不了杀手了。” 小道姑的表情再次变得惊恐无比,因为没了人皮面具,看上去更加真切。 “是师父让我来带她回去的。” 沈欢挑眉继续问道:“然后呢?” “我只收到了这样的命令,具体情况也不清楚。” “唉,这是你逼我的。”沈欢说着,便将手放在裤带上。 小道姑眼中多出一汪清泉,“你、你到底想知道什么!” “妙诗身上的咒印是谁下的?”见她这么配合,沈欢有些不舍的把手收了回去。 “我师父。” “为什么要下咒印?” “因为我师父想收师姐为徒……” 沈欢皱了下眉头,“既然想收妙诗为徒,为什么不直接说出来,废这么大功夫干什么?” “师父说缘分没到。” “缘分?”沈欢听到这话忍不住笑了,“如果二十多年前缘分到了,你师父就会和你一样硬来抢人吗?” 小道姑脸色一变,沉默不语。 “我需要真正的答案!” “师父说当时林家守卫森严,在镇灵诛邪阵的压制下,她只能发挥出追星境实力,若是强抢怕拼不过那些洋枪火炮。”小道姑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师姐的身份特殊,若是强抢可能会招惹皇族不满,使门派受到针对。” 沈欢轻轻点了点头,继续问道:“所以你师父就施术下咒,让普通人觉得她是犯病,然后再以治病为由带她回去?” “没错,除了这个以外,师父还在京城待了十多年,以秘术杀掉那些妄图接近师姐的凡人以作警告。” 听到这句话,沈欢脸上再也没有一丝笑容。 “那些人是你师父杀的?!” 小道姑被他激动地神情吓了一跳,吞了口唾沫才敢说话,“师父说,那些凡人全都是心怀色胎,妄想以凡人之躯,和拥有圣体的师姐结为道侣,必须斩之以作警告!” 尼玛人都砍了,你警告给谁看啊! 而且,听这小道姑话里的意思,她师父好像觉得这么做是理所当然的。 当然,如果小道姑的师父没有对孙真以及自己动手,沈欢虽然会觉得她做法残忍,但绝对不会动怒。 毕竟没有这个老道姑,他还不一定能够遇到林妙诗。 “对我下毒可以理解,但对我师父下毒是什么意思?” “对你和你师父下毒?”小道姑面露疑惑,“师父每次杀人都是利用秘术,从来不会使用下毒那么肮脏的手段。” 杀人本来就不是什么干净事儿好嘛! “你和你师父是什么时候中毒的?” “我是在前不久,师父应该是……”沈欢梳理了一下信息,说道:“应该是五十年前。” “我师父是在二十多年前才遇到师姐的,怎么会对你师父下毒?而且师父早在九年前就离开世俗返回了门派,近些年来更是没有踏入世俗一步,更不可能对你下毒!” 沈欢面露质疑道:“你骗我?” 他梳理过两人的对话,发现里面仍旧存在着一些漏洞。 老道姑不敢出手,是因为林家家大业大,加上地处燕京,怕掳走林妙诗会惊动皇族,但让普通百姓死亡就不怕引起皇族的怀疑? “我说的全都是实话,不相信的话,你可以问我师父!”小道姑泪眼汪汪,似乎是在说,你都快把我那个了,还敢说假话吗。 这下子轮到沈欢疑惑了,林妙诗的灾星buff失效,是离开燕京以后才出现的,也就是近两年的事儿。 按照小道姑的说法,那个嗜血成性的老道姑九年前就已经离开了,但在林妙诗离开燕京之前,接近她的人依旧不断莫名的死亡。 最鲜明的例子就是秦韵的哥哥,那个准备和她联姻的秦大少。 秦家的地位一点也不比林家低,以那个老道姑性格,应该不敢动手。 难道说,除了老道姑以外,还有其他人想让林妙诗变成灾星? “如果不是你师父动的手,那又是谁动的手?” 小道姑还未来得及回答,半空便忽然传来一阵大笑,“你和孙真身上的玄化散全都是本座下的!” 这个声音是……上次的那个黑袍人?! 第227章主要是你衣服质量不好 “是你下的毒?” 面对沈欢的质问,黑袍人笑道:“没错,不过没想到的是,连孙真都活生生被玄化散折磨至死,你这当徒弟的却破解了我这无解之毒!” “本来按照我的想法,将你毒死之后,咱们的事儿就算两清,但没想到被你小子逃过一劫。”说到一半,他的语气忽然冷了下来,“说,你配制解药的主药是什么?” “下去跟我师父道过谦你就知道了!”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当初沈欢跟黑袍人交过手,除了神通上处于劣势以外,基本上没什么太大的差距。 现在他境界已经提升到追星后期大圆满之境,加上镇灵诛邪阵失效,根本无需对黑袍人有所畏惧。 “狂妄!” 黑袍人知道沈欢肉身的厉害,所以一上来便使用了神通。 只见他的指尖闪过一阵黑灰色的灵气,直接来了一记黑虎掏心。 “嗖——” 沈欢使用灵狐步闪其身后,朝着背脊便是一拳! 黑袍人差点被一拳打倒在地,在地上狼狈的滚了一个跟头才稳住身形,惊讶道:“你明明已经使用过三次神通,为什么还能施展第四次神通!” 得知李老道消失以后,他便在等待干掉沈欢的机会。 刚才沈欢和小道姑比试的时候,黑袍人来晚一步,没有看到整个过程,但他却清楚记下了沈欢后半场使用神通的次数。 “四次神通很厉害吗?”沈欢说着再次踏起灵狐步。 “第五次?!”黑袍人虽然惊讶,但这次早有准备,堪堪躲过了沈欢的攻击,“这不可能!在镇灵诛邪阵区域内,就算是奔月境高手,也只能使用三次神通,你怎么可能使用这么多次神通!” 沈欢没说话,无限制的使用神通是他目前最大的优势,绝对不能给黑袍人喘息的机会。 既然已经知道真相,他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为孙老头报仇! 当黑袍人又一次看到沈欢使出灵狐步的时候,神态已经开始麻木了。 “该死!” 长期处于被压制状态的他感觉很不爽,大骂一声以后,直接朝地上的林妙诗冲去。 和之前的小道姑一样,他早已看出沈欢的软肋在哪。 单凭体力都跑不过沈欢,更何况现在沈欢还能无限制的使用灵狐步。 不等他成功接近林妙诗,沈欢便忽然出现在身前,一拳朝其鼻梁砸去! 黑袍人见状只能打消,用林妙诗来当人质威胁对方的念头。 在交手的过程中,沈欢凭借灵狐步的优势,完全处于上风。 黑袍人虽然不是次次都能躲过攻击,但即便沈欢打在他身上也没留下多重的伤。 两人纠缠了没多久,黑袍人忽然大笑了起来,“原来你只会一种身法神通!” 被说中弱点,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黑袍人说的没错,在他身上能够称为神通的,也就只有灵狐步了。 “等到你灵气消耗一空,到时本座只需一招就可以将你击杀!” “可能不能如你的愿了。”沈欢从兜里取出一个药瓶,故意晃动了两下,“有这些回元丹在,恐怕咱们要对峙很久了。” 当初炼制聚灵散的时候,他也练了几瓶回元丹,不过一直没排上什么用场。 “小帅哥,你可不止一个神通。”这时半空中的苏璃开口道:“难道你忘了天眼的魅惑能力吗?它也算是一个小神通了。” 沈欢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对于境界比自己高的人,魅惑的时间虽然持续不了三分钟,但却可以让其神智出现几秒钟的停顿。 见沈欢又踏起了灵狐步,摆好放防御姿势的黑袍人不屑道:“还来,都说没——” 话说一半,他便发现事情好像有些不大对劲。 之前拼命攻击的沈欢,这次竟然只是单纯的出现在身前与他对视。 “叫爸爸!” 在一声嗡响过后,黑袍人的目光便开始呆滞起来,等到回过神以后,周围的场景正在快速前进,同时腹部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 “咔嚓!” 直到撞在一颗需两人才可环抱的大树,才停止了这种漂浮般的移动。 “咳咳……”黑袍人嘴角多出了一缕血液,“你、你刚刚那是什么招数?” 沈欢没有答话,故技重施。 黑袍人连忙闭上眼睛,以免脑袋再次陷入之前那种空白的状态,但是这次沈欢并没有使用天眼的魅惑能力,而是一脚踹在了他的胸口! “咔嚓!” 奔跑的冲击力,加上沈欢本身所蕴含的巨大力量,这一脚竟然直接踹断了黑袍人的几根肋骨。 “啊!”黑袍人发出一声惨叫,也顾不得留手,直接使用神通将沈欢给震到了一旁。 “我、我杀了你!” 身在燕京数十载,他虽然不敢太猖狂,但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 这次竟然被一个晚生后辈,逼到如此地步,肺都要气炸了。 沈欢冷哼一声,“今天谁生谁死,我说了算!” “哼,别忘了,本座还有一个毒师的身份!”黑袍人说着,袖袍一挥,飞射出了数根黑色松针。 “开启灵气罩!” 在苏璃的提醒下,沈欢连忙开启了灵气罩。 “叮!叮!叮!” 黑色松针如狂风暴雨一般,不停地击打在灵气罩上。 “咔嚓!” 由于黑色松针的数量太过庞大,灵气罩没撑多久便出现了裂纹。 再看黑袍人那边,似乎还有余货。 “别紧张,他这招说是用毒,实际上还是在使用神通,再撑一会儿就没事了!” 沈欢点了点头,“狐狸精,你在空中看得清晰一些,帮我注意一下那个小道姑,我怕她会趁机把妙诗给带走。” 苏璃叹了口气,幽怨道:“唉,果然你和小情人才是真爱,我这个原配夫人真的好没地位。” 就在两人聊天之际,黑袍人忽然停止了进攻,猛地朝这边冲了过来,“小子,去死吧!” 沈欢心中一惊,下意识使用灵狐步闪躲还击。 黑袍人却停住了脚步,指着他后方,大笑道:“林家那丫头被那小道姑带走了,哈哈哈!” 算算时间,现在暗劲差不多正好消失,沈欢连忙朝林妙诗那边赶,可是刚一转身就发现自己中计了,无论是小道姑还是林妙诗,都老老实实的在原地待着。 “弱智小儿,今日本座所受之辱,他日必定让你十倍奉还!” 沈欢暗恨咬牙,“又被他跑了!” “他说的没错,你就是个弱智,这么简单的诡计都能把你给骗了。”苏璃没好气的说道:“不过也是,谁让你太过关心自己的小情人呢?” “要姐姐我说,六亲不认,杀伐果断,才是道修之道!” 沈欢沉默着没说话,按照苏璃的说法,自己的确不是一名合格的道修。 调整了一下心情以后,他走到小道姑身前说道:“现在没了外人,咱们继续之前的问题,既然之前不敢强抢,为什么现在敢——” “去死吧!”他话还没说完,小道姑便猛然起身,一脚朝他的命根子踢了过去。 这么狠? 见对方轻易躲过了自己的攻击,小道姑转身便跑。 “跑?往哪跑!”沈欢说着,便伸手扣其肩头,准备把人给拽回来。 但小道姑也不是省油的料,抖肩将他的手给震到了一旁。 这下子沈欢不再计较什么怜花惜玉了,抓住小道姑肩头以后,不等她抖肩便猛地发力。 只听“嘶”的一声,沈欢面前便出现一片光滑如玉的美背。 “那个……这可不能怪我,主要、主要是你衣服质量不好。” 第228章道修界的奇葩 “主要是你衣服质量不好……” 震惊中的小道姑被沈欢的话,给拉回了现实,紧接着便发出一声,比狮吼功威力还要巨大的尖叫,“啊!!!” 如果不是因为有镇灵诛邪阵在,沈欢都要以为这是某种神通了。 “我真不是故意的。” “你、你别过来!”小道姑紧紧的夹着咯吱窝,生怕连身前的衣服也掉了,“你再过来,我就自杀!” 有没有必要这么夸张?再说,你拿自己的命威胁我有毛线用处啊! 虽然心里这么想,但沈欢还是后退了几步。 小道姑的模样很俊俏,身上有一种世俗美女所没有的特殊气质,倘若不是因为对立的关系,很难保证他会不会一见倾心。 让这样的美女,在自己面前香消玉殒,他多少还是有些舍不得的。 沈欢不是颜值党,但通过刚才的那些对话,他觉得小道姑并不是一个坏人。 要说坏,也是她的那个老太婆师父。 直接称世俗的普通人为凡人,这种目高于顶的态度也是没谁了。 “这样吧,你回答了刚才的问题,我就放你走,怎么样?” “真的?”小道姑语气有些惊讶。 沈欢拍了拍胸脯,“我从来不食言。” “可、可是我的衣服已经破了,你让我怎么回去!”小道姑说着,又开始抽泣起来。 沈欢虽然只能看到美背,但从语气和抖动的肩膀,也推测出对方应该是哭了,“这样吧,你穿我的外套。” “真的吗?谢谢你!” 妹子,能不能别这么单纯,弄得我心里一阵莫名的罪恶感。 沈欢试探道:“那我把衣服披你身上……你应该不会自杀吧?” “我、我那是吓你的,赶快把衣服给我吧。”等到沈欢帮把衣服披好以后,小道姑说道:“别以为这样我就会放过你,等下次咱们见面,我一定会杀了你!” “呃……在杀我之前,你能不能先回答我的问题?” “对,忘了回答你的问题。”小道姑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师父的寿阳将近,不能再等了,所以才会派我来接走师姐。” “如果不是师姐不听我解释,我也不会强行将她掳走。” 沈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门派里除了你以外还有其他弟子吗?” “有啊,要是我把师姐带回去,加上师父,我们就一共有三个人了。” “咳咳。”沈欢被呛得不轻,“什么时候只有师徒两人也可以称之为门派了。” 小道姑皱眉道:“怎么不可以?身为道修圣门之一的太乙金光门加起来也不过才三个人!我们青秀观加上师姐的话,人也不少了。” 青秀观,这是除了太乙金光门以外,沈欢听到的第二个道修教派的名字。 漂浮在空中的苏璃,把玩着胸口间的秀发,“应该是不知名的小门派,至少姐姐从来都没听过。” 沈欢继续问道:“你师父是男的还是女的?” “我师父是女冠,当然是女子!”小道姑气急道。 沈欢稍稍松了口气,是女的就好,如果是哪男的做了那些事儿,他非得去取对方拼命不可。 “你们青秀观的内功心法是什么?” 小道姑不满道:“你不是说刚才是最后一个问题了吗!” “唉……”沈欢无奈的摇头叹了口气,看来在这位小道姑面前,他必须将恶人这个角色扮演到底了,“你说不说?不说我可把衣服拿回来了!” 小道姑面色多番变换,最终咬牙道:“你、你拿走吧!” 为了门派的内功心法,竟然连自己的清白都可以放弃,看来被门派教条洗脑洗的不轻。 见沈欢真的毫不犹豫把手伸过来,小道姑连忙道:“我、我只告诉你名字,能不能别把衣服拿走。” “也行!” 如果知道名字,说不定能在《药王经》找到这门心法。 “太上琴心诀!” 沈欢暗暗将这个名字记在了心里,苏璃则是面露惊讶,“太上琴心……这不是洛水圣母自创的法诀吗?怎么会辗转流落到普通道修的手中?” “该死,道劫日那天究竟发生了些什么。” “你师父是什么境界?”沈欢问这话的时候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这次真的是最后一个问题了。” “师父她老人家是奔月境初期的道修。” 沈欢表情有些失落,因为冲击失败,这阵子是没办法再次冲击奔月境了。 “好了,你走吧!” 小道姑表情有些不可置信道:“你真的打算放我走?” “我说了,我向来是说到做到的。” “看来妖孽也没师父说的那么可怕。”小道姑小声嘀咕道。 沈欢头顶黑线,“解释一下,我是人,不是妖孽。” “那你为什么与妖为伍?还是最狡猾的狐妖!”小道姑指了指天上的苏璃。 苏璃不满道:“小妹妹,姐姐也不是狐妖,而是狐仙,仙!懂吗?” “还不是精怪一只。”小道姑面色有些不屑,“若非我技不如人,必定将你斩于拂尘之下!” “唉我说,你这小丫头怎么说话呢!”苏璃气得不轻,“小欢子,把她先曰后杀,帮姐姐报仇!” 听到那词汇,小道姑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您老赶紧歇息吧!”沈欢算是拿这个狐狸精没办法了,真是有什么说什么,接着他对小道姑摆了摆手,“赶快走吧。” “谢谢!”小道姑朝着他鞠了一躬,然后一脸正色道:“下次见面,我一定会杀了你雪耻。” “……” 眼看小道姑就要离开,沈欢忽然开口道:“等一下!” “你、你反悔了吗?”小道姑面色瞬间变得紧张起来。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我没反悔,只是想对你说一句……以后别再这么耿直了,像我这种守法善良的道修界奇葩,很少见的。” “谢谢您的提点,不过……下次见面,我依旧会杀了你。” 你这种话根本没有一点威胁力好嘛! 目送小道姑离开后,沈欢便去查看林妙诗的情况,呼吸平稳,身体各部分表现良好,尤其是某个地方的手感特别棒! 确定没事儿以后,沈欢这才以公主抱的方式,带她从原路返回。 林老爷子见他带着林妙诗平安归来,大松了口气,“那个道姑呢?” “说来话长,我们先把妙诗送回屋里再说吧……” 一切安置妥当以后,沈欢把事情简单的交代了一下。 “原来害妙诗变成这样的人,竟然是她们!”林老爷子听完以后,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 “准确的说,从妙诗的满月酒席开始,到距今九年之前,都是那个老道姑搞的鬼。”沈欢说了黑袍人的事儿,但没说那么详细。 林老爷子皱了皱眉眉头,“你是说除了那道姑,还有其他人在针对妙诗?” 沈欢点了点头,“应该是这样,可能性有很多,也许那个人早就有将妙诗变成灾星的想法,只不过因为老道姑出手,所以才迟迟没有动手。” 林老爷子沉默一会儿,说道:“你说会不会是其他的道修门派?” “有可能,但是不大。”沈欢叹了口气,“反正我这阵子也没事,就留下——” “喂喂喂,不讲义气可以忍,但你不能直接忽视姐姐的存在吧?” 听到苏璃这话,沈欢才想起来,去东城收集血玉碎片的事儿还没做。 向老爷子叮嘱了几句以后,他便打车和苏璃一起去东城,寻找第三块血玉碎片…… 第229章这就是传说中的反差萌? 苏璃只感应到那条尾魂在东城,却不知道具体位置,所以刚进入东城区域,沈欢便下了出租车。 大概走了半个小时,苏璃都默不作声,沈欢终于忍不住询问道:“有感应了吗?” 苏璃摇了摇头,面带愁死,“没办法,这条尾魂给我的感觉很模糊,感应不到具体位置。” “是不是有人守护着?” “应该不是,有道修守护的话,会加持阵法封印,感觉和现在完全不同。” 沈欢沉吟了一会儿,“要不咱们去附近的古董市场看看,血玉碎片出现在这种地方的几率比较大一点。” “先去看看再说。” 有了目的地以后,沈欢没再选择步行。 因为目标明确,他的精力全都放在血玉碎片上面,没有任何捡漏的心思。 去了几个地方,带青色灵气的古董有不少,但是没有一样是带红色灵气的。 古玩市场没有门路以后,沈欢又开始考虑其他地方。 “尾魂也算是阴魂吧?” 苏璃没好气道:“就算我这条命魂,在没有凝聚肉身之前,也是阴魂。” “这样的话,我们可以去下81号。”沈欢前阵子刚看过几本灵异小说,里面就有关于81号危楼的记载。 苏璃显然没听懂他这话是什么意思,“81号?” 沈欢将自己从网络上获得的知识说了出来,“传说81号是一栋鬼楼,要是你的尾魂也算是阴魂的话,应该会在那个地方。” 要是以前他打死也不信,可自从沈小妮的事情发生以后,他对鬼怪之说就比较关注了。 “有这个可能,我们过去看看。” 坐上出租车以后,走了一会儿,苏璃忽然开口道:“不对,你说的81号在什么方向?” “就在那边。”沈欢在车内指了指大概的方向。 “不是那边。”苏璃虽然感觉模糊,但是大致方向还分得清,沈欢所指的地方,和她的感应完全是背道而驰。 “这么漫无目的的找下去不是办法,难道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加强你的感应吗?” 苏璃无奈的叹了口气,“没有,当年被疯道士斩杀以后,我的实力便大打折扣,想要够准确的判断力,最起码得聚集三条尾魂。” 沈欢考虑了一会儿,对着司机说道:“师父,把东城绕一圈需要多少钱?” “绕一圈?”司机有些摸不着头脑道:“你不是去81号旅游吗?” 沈欢不想浪费太多时间,直接说道:“你就说能不能吧?” “能是能,不过这车费可得另算了。” “刚才的车费算是白给,从现在开始打表,我什么时候下车,什么时候停。”沈欢说着,从兜里取了五百块钱,“这算是定金,不够再补。” 司机一看这么多钱,就知道对方不是在开玩笑,“好嘞,您坐稳了!” 这个办法很烧钱,但在不知道具体位置的情况下只能这么办了。 “钱还没花完,继续吗?” 沈欢朝苏璃看了一眼,“继续,不过这一次朝里面再走走。” “没问题!” 这一转就转到了第五圈,“小伙子,这圈转完你的钱可就有些不够了。” “不够再补!” “我说……您该不会是失恋了吧?”可能是太无聊,司机开始八卦起来,“听大哥一句话,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为了一颗歪脖子树吊死?” “有这五百块钱,到北三里酒吧花三百在卡座坐一坐,就你这长相,要不了多久,就有妹纸上钩,到时候嘴巴甜点,用剩下的二百块钱开个房,不就全都有了?”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大叔能不能优雅点,别这么污?” “嘿,我这不是想开导开导你嘛!”司机笑了笑,接着说道:“不过说老实话,你这钱花的有点不值,一般都是一环二环绕圈游,加起来也才二百来块,在东城晃悠的,还真少见。” 沈欢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能干笑不说话。 如果在平时他绝对不在意跟司机聊一会儿,但现在他根本就没有这个心情。 “就在这附近!”也不知道多久没说话的苏璃终于开了口。 “师傅停车!” “想通了?”司机开玩笑道:“要不把这五百块逛完吧,还差二十多块呢。” “不用了,剩下的算是你陪我闲逛这么久的辛苦钱!”沈欢说着,便走下了出租车,对苏璃问道:“在哪里?” “应该就在这个小区里面。” 沈欢朝四周看了看,这里应该是在东直门附近。 按照苏璃的指引,他在保安那里登记了一下,便走进了小区。 “这栋楼,具体几层不知道。” 这时刚好有一名居民上楼,让沈欢剩下了不少功夫。 走进电梯后,他忽略那些怪异的目光,厚着脸皮将所有的楼层都摁了一遍。 “叮!” 不是! “叮!” 不是! 大概到八楼的时候,苏璃终于确定了地方,“就在这个房间里面。” 沈欢调整了一下状态,摁下了门铃。 没过多久,门便被打开,是一个有些秃顶的中年人,他只露了半边脸出来,语气不善道:“你是什么人?有事儿?” 沈欢被这句话问住了,说自己是来找血玉碎片的? 看这中年人也不是什么好相处的角色,估计自己一说来意,他就会给保安们打电话。 “是这样的先生,我呢……” “卖保险的?满了,不要!”中年人说着就准备把门给关上。 沈欢连忙用手撑住,“我不是卖保险的,那个您太太在家吗?” 中年人听到这话,表情明显多了一些变化,“推销化妆品套装的?也不要!” “你松不松手?不松手待会儿我关门夹到你可别怪我!” 这儿正说着,屋内忽然传来一个妖娆的声音,“姐夫,我怎么听着声音像个男的?不是姐姐的话,你跟他啰嗦那么多干嘛!快点回来了,我澡都洗好了!” “哎,我马上过来!”回答那女人时中年人眉开眼笑,但面向沈欢时却又恢复了那种你欠了我二百五的表情。 也不管沈欢松没松手,直接关门。 “姐夫?洗澡?这关系好像有点乱……”沈欢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对着漂浮在半空的苏璃无奈的问道:“你确定是这家?” “我现在非常确定!”苏璃咬牙道:“我说怎么感觉这么模糊,原来是自己生出灵智,钻进了凡人的躯壳!” “你是说这种小姨子的爱情故事那条尾魂搞的鬼?”沈欢开启了自问自答系统,点头道:“也是,要是连这点本事都没有,算什么狐狸精。” 苏璃没好气道:“与其有时间八卦,你是不是应该先想办法进去?” 沈欢打了一个ok的手势,然后从兜里掏出了手机,“虽然大家都是男人,但是背着老婆做这种事情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你可别怪我……” 正说着,他忽然想起来,自己根本就没有这家女主人的手机号。 “你跟这儿自言自语的做什么?”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沈欢身前响了起来,声控听到这声音,估计会被直接戳中g点,如果……不看脸的话。 出声的是个中年妇女,身材有些发福,相貌算是中等,就是紧绷在腿上的黑色丝袜让人感觉有些怪异。 沈欢从不以貌取人,只是这大妈和她的声音反差太大了。 夸张点说就是你听到的明明是一个萝莉音,但抬头一看,却是个已过花甲的老太太一般。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反差萌? “大妈,你知道这家女主人的手机号吗?” 听到这话中年妇人皱了下眉头,“你要她的手机号干吗?” “我想通知一下她,她老公现在正跟小姨子在屋里那啥呢!”就在沈欢准备再添些油加点醋之际,中年妇人直接一脚踹在了门上,“贾老实,你他妈给老娘滚出来!” 靠,不会这么巧吧? 这位大妈就是这家的女主人?沈欢好像突然间明白了点什么…… 第230章搞错了? “贾老实,你他妈快点给老娘出来!” 中年妇女越骂越厉害,保险门被踢的哐哐作响。 沈欢在旁边看的那叫一个胆战心惊,不知道屋里的中年人出来以后,会有什么下场。 “来了!来了!”没一会儿中年人便开门走了出来,对中年妇女露出了一脸谄媚的笑容,“老婆,你怎么回来了?” “我不回来你还不得把天给掀了!”中年妇女说着,一把将中年人推开,“小妹呢?让她出来见我!” 中年人心中一紧,然后说道:“小妹?什么小妹?” “别给我装!”中年妇女一边寻找小妹的身影,一边指着沈欢说道:“这个小伙子都看见了!” 中年人看到沈欢以后,愤恨的咬了咬牙,然后一脸苦逼道:“老婆,冤枉啊!这小子就是个推销化妆品的,我没买他就用这种小手段来报复我!” “推销?”中年妇女狐疑的看了沈欢一眼,骂道:“你见过哪个推销是穿这种休闲装的?你见过哪个上门推销是不带家伙事儿的?” “推销的?你怎么不说他是上门服务服务服务的!” 我说大姐,你就算喷你家老公,也没必要带上我吧? 中年妇女在屋里转了一会儿,掀窗帘找门后,愣是没找到自家小妹,“贾老实,行,你长本事了,说,把我小妹藏哪了!” “我藏什么藏啊!这事儿压根就是这小子为了报复我胡编乱造的好不好!”中年人见没找到人,心中的底气也大了不少,扭头对沈欢威胁道:“小子,你现在要是承认是在污蔑我,这事儿咱们还有宛转的余地,不然……” 沈欢叹了口气,将类似的话给还了回去,“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你要是把人叫出来,这事儿也有宛转的余地。” 说句实话,这种事儿他是真的不想管,但关系到苏璃的尾魂,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你——” 中年妇女搜寻无果,将希望放在了沈欢的身上,“小兄弟,你知不知道我那小妹碧池在哪里!” 沈欢开启天眼在屋内扫了扫,很快就发现了那个小妹的身影。 怎么说呢,身材长相全都一般,优势在于年轻,当然和中年妇女相比,算是一道不错的荤菜了。 “大哥,您说是让我揭穿你,还是您自己把人给请出来?”做这种事儿,最好还是征求一下别人的意见。 中年人迟疑了一会儿,冷哼道:“我行得正坐得端,有本事你就把人给我揪出来!” 事到如今还不知悔改,沈欢是连一点可怜的心思都没了,“大姐,你家这床是有夹层的,把这床单和被褥去了,就可以掀开了。” 中年人一听这话,他直接傻了眼,幽会床才买两天,这小子是怎么看出来的? “好你个贾老实,我说你怎么会那么好心,给老娘买新床,原来是为了做这种事儿!”中年妇女说着,推开被子,一把将床单给扯了下来,“今天老娘要是找着人,跟你没完!” 中年人咕咚吞了口唾沫,不等中年妇女把人给找出来,啪嗒就瘫趴在地上,完了,全完了! “你这不要脸的!还真做了这种事儿,老娘哪对不起你了!”看到躲在夹层里的小妹,中年妇女气的浑身乱颤,是真的颤,全身上下都是苏璃那种波涛汹涌之势。 中年人趴在地上半句话也不说,完全是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那小妹倒是没多大变化,当场被老姐揪到,竟然还笑得出来,“哎呀,姐,你怎么回来了?我这是在哪呢?” “啊!我怎么没穿衣服?”小妹的演技那叫一个出神入化,硬是把失忆演出了星爷无厘头的风格,表情夸张到姥姥家了,“姐夫?姐,你可得帮我主持公道啊!” 这戏路可以,直接从主谋变成受害者了,更蛋疼的是……反差萌的大姐竟然信了! “我、我打死你个臭不要脸的!”中年妇女将手举了起来,眼看就要打到中年人身上的时候,又猛地收了回去,整个人朝阳台奔去,“我不活了!” 本来正在“观察”无衣小妹的沈欢,看到这个情况,连忙把人给拦了下来,“大姐你做什么呢!” “老婆不要啊,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中年人也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 “老公都不要我了,我还怎么活啊!” 沈欢连忙出声安慰,“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你有这五百块钱,到北三里……我呸!” “总之,你没必要为了他们而浪费了自己的性命,再说……事情不一定是你想的那样。”沈欢转身对着中年人问道:“大哥,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这个小姨子先勾引你的吧?” 中年人低下头,朝自家小姨子看了一眼。 不等她开口,小妹就着急了,“姐,你别听这个小子污蔑,我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别演戏了,如果躲藏的时候你不配合,大哥能这么快就出来开门?” “我……”这下子小妹想不到狡辩的方法了,自家大姐虽然蠢,但还没到不带脑子的地步。 “不过——”沈欢刚准备自己所知道的“真相”说出来,苏璃忽然道:“我那条尾魂是在这里没错,但不是在这个女人的身上!” 什么?! “你是说在这个男的身上?” “也没有。”苏璃摇了摇头,皱眉道:“这个屋子里除了他们应该还有别的生物。” 这他妈都叫什么事儿啊! 现在沈欢是找不到什么借口了,思考了一会儿,便取出了银针,不等中年妇女反应过来,便啪啪啪的来了一条蜻蜓点水。 “你、你干嘛拿针扎我?”中年妇女说这话的时候,身上不停地冒汗。 沈欢开口解释道:“我刚刚给您做了一套针灸,是瘦身用的,您现在浑身大汗,说明针灸起到了作用。” “这是一个减肥的方子,每天喝三次,饭后喝,不出一个月,您的体重就会降下来。” 中年妇女除了胖一点,五官算不上难看,瘦下来的样子应该比这个小妹要好看。 “真、真的?” 沈欢点了点头,接着说道:“这件事儿也不能全怪大哥,毕竟这世界上没几个男人能经受得住诱惑,而且刚才您准备自杀的时候,大哥也是一脸紧张,说明他是爱你的。” “不是一家人不管一家事儿,后面的事情就轮不到我插手了,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那小妹倒也机灵,影后再次上身,一脸委屈道:“我和姐夫的确动了歪心思,但因为您回来的太早,我们什么也没干成!这次你就原谅我们吧。” “啪!” 中年妇女已经名白了事情的关键,哪还会这么容易被骗,一巴掌打在了那小妹脸上,指着门外道:“滚!以后别让我再看见你!” “哼!”那小妹捂着脸冷哼一声穿上了衣服,临走前对着两人说道:“要不是因为你老公有钱,我会认你做干姐姐?就你老公的性格,我走了还会有其他人来!” 原来不是亲的,沈欢还担心自己做出了破坏别人家庭幸福的事儿呢。 想到这儿,它弹出一道灵气,击打在了那小妹的某处穴位上。 别怪我心狠,这是你破坏别人家庭应得的报应! “大姐,能不能问一下,这屋里除了你跟大哥,还有没有其他的生物……” 刚才的风波才刚刚过去,就问这种事儿是有些不地道,但总不能待到夫妻缓解以后再问吧? 他倒是愿意,人家两口子呢? 中年妇女感受到自己的脂肪正在快速的燃烧,心里已经把沈欢当成了救命恩人,“你是说宠物吧?我还养了只狗,在另一个屋里。” “您能带我过去看看吗?” “可以!”中年妇女答应的很爽快。 进屋后,她指着正在房中欢快玩耍的宠物狗说道:“就在那儿。” 与此同时,苏璃也开口说道:“没错,我的尾魂就在它身上!” 其实不用两人开口,沈欢就已经可以确定了,这潇洒的摆腰动作,这狂放不羁的眼神,这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气势。 没跑了,尾魂一定是附身在这只上曰天,下曰地,中间曰空气的泰迪神犬身上! 第231章我真是太爱你了 “你别见怪,泰迪犬都这样……” 中年妇女看到屋里的情况后,脸上也是忍不住一红。 “神犬大名,我早就听说过了。”沈欢笑了笑,接着说道:“大姐,您这狗卖不卖?” 中年妇女先是一愣,接着一脸气愤道:“你说的是什么话!” 现在宠物猫狗的地位急速上升,沈欢认为自己说话已经很讲究了,没想到还是把人给得罪了,“大姐,对不起,我实在是——” “这狗你要想要,直接拿走不就成了!”中年妇女一脸正色道:“你帮我了这么大忙,谈钱这种俗气的东西做什么!”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您差点没把我给吓死! 沈欢松了口气,笑道:“那就多谢大姐成——” 话还没说完,他就感觉有什么东西抱住了自己的小腿,在那蹭啊蹭的,低头一看竟然是那只泰迪犬。 这样豪放的行为,真没愧对它色中饿犬的名号。 沈欢弯腰把它给抱住,低声道:“老实点!” 经他这么一说,小家伙还真冷静了下来。 倒不是沈欢的话起了作用,而是因为泰迪犬看到了浮在半空中的苏璃。 命魂对尾魂有着先天性的压制,更何况现在苏璃已经吸收了一条尾魂,在这样强大的威压之下,它不仅老实了,连身体也忍不住开始发抖,像是受到了惊吓一般。 “大姐,您还有家事儿要处理,我就不再耽搁您了。”尾魂已经找到,沈欢没必要再做停留。 中年妇女点了点头,“那行,我现在送你出去。” “大哥,我走了啊。”到客厅的时候,沈欢顺便给中年人打了声招呼,毕竟站在某种角度来说,他挺对不住人家的。 中年人低着头没说话,拧灭烟头后,又拿出了一根香烟点燃。 走到电梯门口时,中年妇女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道:“小兄弟,除了减肥的汤药,你有没有治疗脱发的方子?” 沈欢一琢磨这话里的意思,就知道这对夫妻应该不会朝离婚的路上走了,“有,只不过现在没有纸笔——” “没事儿,这是我名片,手机号就是我的微信号,你有时间加我一下,把方子发过来就好了。”中年妇女指了一下电梯门,“电梯到了,你先下去吧,咱们以后联系。” 进入电梯以后,沈欢看了一眼名片。 白美净化妆品有限公司,孔美娇董事长,下面是一连串的手机号,旁边还有一个二维码。 “没想到还是个富婆。”沈欢说完,摇头笑了笑。 在这种地段,买得起这么大的房子,又怎么可能是普通人。 不过他也没多想,趁着坐电梯的时间,加上孔美娇的微信,把治疗脱发的方子发了过去。 等出了电梯,沈欢对半空中的苏璃问道:“现在就把尾魂吸收?还是找个人少点的地方?” 在这种高档小区内,到处都是摄像监控,他担心被会被拍下来,惹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这条尾魂依附在活物身上,吸收过程不像死物那么简单,出去找个安静点的地方吧。” 既然苏璃不着急,沈欢更不着急。 走出小区没多久,他便掏出手机准备叫车。 这时一辆出租车忽然停在了他的面前,“小兄弟,往哪去?” 沈欢抬头一看,竟然还是之前那个司机。 “去北三里的酒吧街。”这是经过考虑以后的选择,要说安静,夏天那里是最安静的,虽然是个酒吧,却半个客人也没有。 而且有些事情,也是时候解决了。 司机听后忍不住笑了起来,“终于想通了?” “我去那不是为了那种事儿,而且我也没失恋!”沈欢无奈的笑了笑,见司机那一脸我懂的表情,他只好转移话题,“您怎么还跟这儿呢?” “本来我寻思在这附近找找客人,但转了一圈半个都没碰到,全都开着私家车。”司机说到这儿却是笑了,“没想到又碰到你了!” “那只能说咱们有缘分了……” 两人一路闲聊,没多久就到了北三里。 坐在酒吧里喝可乐的夏天见人进来,笑道:“你往我这儿跑的次数不少,但自从上次治完病以后,还没去我义父那里一趟呢。” “这次我来找你,就是为了去帮你义父治病。”沈欢干笑两声,“再说,那地方你不带我过去,我也没办法进,是不?” “我信你才有鬼!”夏天这次没再问喝什么,直接递给了他一杯蔬果汁,“在东城逛了那么多圈,就是为了找这只泰迪犬?” “咳咳!”沈欢差点没把刚喝到嘴里的蔬果汁给喷出去,“你派人跟踪我?” 夏天笑着摇了摇头,“黄字组的眼线遍布整个天都,你又是进过基地的人,他们自然比较关注你。” “那妙诗被绑的时候,你怎么没有通知我?”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夏天无奈的耸了耸肩,“这事儿不能怪我们,是那些世家跟我们签订了隐私协议。” 他顿了一下,问道:“对了,你的境界提升够了吗?” “已经够了,我到这儿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想把楚歌的疯魔症给治好。” 夏天眼中闪过一丝兴奋,“那好,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 趁着对方通知楚歌的时间,沈欢走进了办公室,将泰迪犬放下,让苏璃开始吸收尾魂。 尾魂依附在活物身上,会随着时间生出灵智,甚至可能成为命魂。 不过还好,这次只是附身在狗的身上,不会产生太多灵智,更不会出现反抗的情况。 苏璃等这一天等了很久,没有二话直接变幻为狐形,张开了血盆大口。 泰迪犬身上也随之飘出一个淡红色的影子,被她吞入腹中。 “姐姐现在要炼化尾魂,就不跟你聊天了!” 说完,便化为一缕青烟,飘回了血玉。 聚齐三条魂魄,就可以准确判断其他尾魂的所在,剩下的应该很快就能找到吧? 沈欢这边还没来得及休息,楚歌的声音就从外面传了进来,“傻哔!以后能不能别在我脱裤子的时候打电话过来?欢子呢?” “在我办公室。” 楚歌风急火燎的走进办公室,一把抱住了沈欢,“欢子,我真是太爱你了!” “等我把病治好以后再说吧!还有……我喜欢女的。” 虽然境界已经达到,但是沈欢并没有太大的把握,表现得也有些谨慎。 “我知道你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情,开始吧!”楚歌说着便脱下t恤,躺在了沙发上。 沈欢做好准备以后,说道:“等我开始针灸以后,只要有不舒服的感觉,你就立马出声,明白吗?” “明白!赶紧开始吧!” 楚歌都这么痛快了,沈欢也没再矫情,深吸了口气,直接针刺印堂、玉枕,膻中三穴。 “啊!” 就在他准备刺向腹部的几个穴位时,躺在沙发上的楚歌浑然发出一声骇人的惨叫…… 第232章在我眼中他只是一个病人! 楚歌的这一声惨叫可谓是惊天动地,吓得沈欢连忙停止施针,问道:“怎么了?” 夏天也是一脸担忧,两人相识这么久,他从没听到楚歌发出过这样的惨叫声。 “啊……好爽,原来针灸这么舒服,继续继续!”楚歌表情很是享受的催促着,语气中还有点那啥不满的样子。 “草!”沈欢跟夏天同时对他竖起了中指。 等到七个穴位全都落针以后,沈欢才开始以气御针。 治疗疯魔症是一个长期疗程,所以这次主要使用神针八法,以阴阳隐为主,烧山火和透天凉为辅,讲求阴阳并济、水火相融。 大概过了十五分钟以后,沈欢将银针收了起来。 楚歌活动了下身子,兴奋道:“整个过程我都非常舒服,比啪啪啪还要爽快。” 夏天和楚歌从小就认识,沈欢和他也相处有一段时间了,早就习惯了这种粗言烂语。 等穿好衣服以后,楚歌问道:“我这病是不是已经好了?” “哪有这么快,我是医生,又不是神仙!”沈欢笑骂了两句,接着道:“今天是第一次,接下来还有九次,每天一次,十次过后,抽血进行化验,如果戾气没有深入,就证明针灸有效。” “然后,再进行一个疗程,也就是十天,戾气减少,则可以进入最后的疗程,顺利的话,一个月后,你的疯魔症就可以治愈。” 楚歌一脸苦逼道:“一个月?每天都要来一次?不是在开玩笑吧?” “你不说很爽吗?再说,对于大多数的针灸疗程来说,一个月已经很短了。”沈欢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对了,在接受治疗的这一个月,是不能接近女色的,否则将前功尽弃。” “卧槽!你这是想要了我的老命啊!”楚歌面带质疑,“你找了这么多理由,该不会就是为了让我禁欲吧?” 沈欢摊了摊手,“你相信不相信无所谓,反正你的命又不是我的。” “看来为了更长远的目标,我只能放弃眼前的利益了。”楚歌嘴上这么说,但看表情多少有些不甘心。 “哎呦卧槽,什么东西!” 楚歌感觉腿部有些异样,低头一看,竟然是只泰迪狗。 他用脚将狗撩到一旁以后,对夏天问道:“傻哔,你不是有洁癖吗?什么时候在酒吧里养狗了?” “狗是沈欢的,跟我没关系。” 沈欢则是蹲在地上,抚摸一下泰迪犬的脑袋,不等开口,它便又朝楚歌的小腿跑去。 “这狗有意思,叫什么名字?”楚歌这次不仅没做反抗,还饶有兴趣的观察着。 狗是从孔美娇家里带出来的,沈欢自然不知道名字,可经楚歌这么一问,他还真想到了个名字,“小楚歌。” “小楚歌?” 沈欢已经做好了逃跑的准备,没想到楚歌居然认真的点了点头,“这名字不错,很形象!” 我去你妹的,老子明明是在损你好嘛! 夏天开口道:“沈欢,楚歌的疯魔症现在已经得到了控制,你是不是应该跟我到基地一趟了?” “成,咱们走吧!”沈欢说着,拍了下正在跟狗拍动作戏的楚歌,“一起?” “没空!”楚歌头也不抬,对小楚歌说道:“弟弟,别老用一个姿势,换个花样!不会?来,哥哥我教你。” “……” 这一次去基地,夏天没再给沈欢带上眼罩,两人一路上有说有笑,没多久就到了地方。 和上次一样,经过几道关卡才到地方。 两人进入病房时,老者正在看报纸,王紫嫣则是在一旁玩着竞技游戏,一边玩一边骂着“坑比”,女汉子气息十足。 夏天对老者行了一个军礼,说道:“义父,沈欢来了。” 见老者看过来,沈欢也微微躬了躬身。 正在玩游戏的王紫嫣也停下了操作,起身对沈欢没好气的说道:“这么久没来,我还以为你捞了好处就跑呢!” “不得无礼!”夏天再次拿身份压人。 从楚歌口中,沈欢对两人的关系,已经稍了解了那么一点,不过看两人对视的目光,很难跟“打情骂俏”四个字联系起来。 老者笑了笑,“这次紫嫣说得没错,这么多天没来,我还以为沈药王把我这老头子给忘了呢!” 沈欢干笑了两声,“老将军,咱们别开玩笑了,先做完针灸再说吧!” “成!我也不想再在这床上待着了!”老者将报纸放到一旁,解开了衣衫。 因为他的配合,沈欢在施针的时候省了不少心,等他收针以后,老者问道:“还得多长时间,我才能上战场?” “针灸加上药物治疗的话,应该要不了多久。”沈欢说着,忍不住笑道:“再者说,就算好了,您也不一定有机会上战场,现在是和平年代,哪有仗让您打啊!” 听到这话,王紫嫣不高兴了,“你知道什么?要是没仗打,我义父怎么受的伤!” 这话还真把沈欢给问住了,要是无仗可打,老者身上又怎么会有那么多伤疤? 老者虎目一瞪,呵斥道:“小丫头,就你话多是不是!” 王紫嫣这才意识到,刚刚自己差点泄露了军中机密。 “沈药王,我是个粗人,不喜欢绕着弯子说话,你给我一个具体的时间。”老者说这话的时候,眼中带着一丝期待。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这么说吧,单用中医治疗,至少需要半年的时间。” “中医讲究的治本,讲简单些,就是利用药物或者针灸手法,来刺激或加快人体的自愈能力,而自愈是需要过程的,所以从效率上会比讲究科学的西医要慢。” “如果您真的很渴望在短时间内重上战场,最好的办法就是中西结合治疗。”沈欢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您身上部分老伤,通过西医手法治疗,效果会更快一些。” 老者听得有些不耐烦了,“我不想知道过程,只想知道结果,在中西结合的情况下,我需要多久才能治愈?” “时间可以缩短一半,三个月!” “三个月?”老者脸色有些失落。 沈欢没好气道:“伤筋动骨还一百天呢,更何况是您身上这些老伤?弄成这样也怪不得别人,只能怪您自己作死,当初好好接受治疗,现在哪用浪费这些工夫!” 此话一出,屋内猛地一静,就连老者也有些意外,这种语气,他已经多少年没有听到过了。 “你知道自己在跟什么人说话吗!”王紫嫣说着,甩起手中的蝴蝶刀,就准备给沈欢一个教训。 “叮!” 沈欢挥手将蝴蝶刀击飞出去,连刃带柄直接没入了墙壁当中。 他眼神冰冷的看着王紫嫣,“我不管他是什么人,总之在我眼里,他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病人!” 第233章药王傲骨 屋内寂静到了极点…… 在王紫嫣印象里,沈欢并不是一个争强好胜的人,甚至还有些彬彬有礼的味道,就连她主动找麻烦都是能避则避,这突然变化让她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而且沈欢刚才在冷言出声的时候,她明显从对方身上感觉到一股熟悉的压力。 那种压力,只有在被老者严厉训斥的时候才出现过。 所以王紫嫣心中出现了一个恐怖的想法——这个男人拥有和义父一般强大的能力! 杀气这种东西,不是实质性的存在,只能靠感觉,首当其冲的她,刚刚就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杀气。 在枪林弹雨中成长的王紫嫣从来没怕过死亡,但这一次她却有些恐惧。 别说她心里奇怪,就连沈欢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用那种语气讲话。 击飞蝴蝶刀,完全是一种下意识的举动,但这个无意的举动,似乎激发他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 沈欢现在感觉身上的血脉好像被火灼烧到了沸点一般,只要王紫嫣再敢乱说一句话,他就会毫不犹豫的杀掉对方! 夏天挥了挥手,试探道:“沈欢,你没事吧?” 无论是收集的资料,还是他印象当中,沈欢一直都是个很好相处的人,没什么脾气。 “沈药王会有什么事?”老者拍了拍手,笑道:“他说的没错,无论我是任何人,在他这位医生的眼里,都不过是个病人罢了。” 沈欢也仔细思考过自己的话,从逻辑上完全没有错,甚至称得上是理直气壮! “其实我一直在怀疑黄字组有没有把信息搞错。”老者看着沈欢说道:“我质疑你的药王身份,不是因为医术,也不是因为年龄,而是那份药王应有的傲骨!” “当年我还是个小兵,因为立功无数,深得军统青睐,所以在我受伤以后,军统请了很多名医。” “那些名医在军统的压力下,全都紧张无比,完全失去了应有的水准。” “孙药王来的时候,军统也以性命威胁了他,但孙药王一点也不紧张,并且反讽了军统。” 老者说着,忍不住大笑了起来,“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军统吃瘪的样子,气得直跺脚却拿孙药王没有任何办法。” “等到孙药王帮我疗完伤以后,我终于明白,不仅仅我们军人有骄傲的地方,医者也同样拥有,甚至比我们更配拥有那份骄傲!”老者看着沈欢,“你刚才的气势,让我想起了当年的孙药王。”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尽力压制着血脉中的那股冲动。 在他转移视线以后,王紫嫣身上的那些压力也消失了,不屑道:“虽然我们是以杀止战,但说白了都是救人,何来高低之说?” “你少说一句会死吗!”夏天忍不住了,这三人当中,他和沈欢相处的时间最久,明显看出沈欢是情绪不对,绝非老者口中所说的傲骨上身。 沈欢闭上眼睛,用太玄阴阳诀调整了一下状态,开口道:“总之一句话,想要快点痊愈,就必须听医生的话,如果您不听意见,我也有随时弃疗的权利。” “那这一次,我就老老实实的当个乖宝宝吧!” “这样自然最好不过。”沈欢深吸了口气,“其实我这次来,还想问您一件事情。” “我这老头子的命都是你救的,有什么话尽管说。” “敢问基地内有没有记载道修神通的秘籍?” 跟小道姑和黑袍人交过手以后,沈欢终于明白了自己的短板所在。 境界虽然提升的很快,但是却无法将威力完全发挥出来,就好像是一个拥有成年人力量的小孩子,只有蛮力而不懂技巧。 小道姑的师父会不会过来找麻烦他没办法确定,但可以肯定,下次再见到黑袍人一定会拼个你死我活,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师父,这仇他都必须得报! 但是在缺少战斗经验,以及神通贫乏的情况下,想杀掉黑袍人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 对于沈欢提出道修这个词汇,老者一点也不陌生,几乎每一代药王都懂的一些道修之术,当初军统拿孙真没办法,也有这个原因在里面。 在不使用热武器的情况下,整个军队里几乎没一个人能把孙真给拿下,除了干跺脚泄愤,也没别的办法了。 “这个忙我恐怕帮不了你,现在资料库关于道修的记载,只有一本小薄册子,大多都是关于道劫日以后的记载。”老者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虽然玄字组里面也有一些道修,但是多以对付阴魂为主,而且还都有非本门弟子不传的规矩。” 王紫嫣却来了兴趣,“小子,你是道修?” 沈欢没有理会她,对着老者问道:“那……有没有那些隐世家族的武技?” “这个不仅有,而且还有不少,但是……”不等沈欢脸上露出喜色,老者的话锋便猛地一转,“根据规定,这些武技只有组织内的成员可以翻阅练习。” 夏天在一旁补充道:“就算是组织内成员,也要通过考核才可以。” 沈欢皱了下眉头,“难道没有其他办法?” 如果不是出于自己的意愿,他不想加入任何组织,无论私人还是国家。 就像电影里说的那样,有些路一旦选择了就无法再回头。 “有。”老者倒没借这个机会为难他,“只要有推荐名额,就能到地字组进行挑战关卡挑战,击败守关人以后,可以获得和守关人职位级别相等的区域阅读武技秘籍。” 沈欢略作思考,笑道:“你老人家应该有推荐名额吧?” “义父是有三个名额,但是其中两个已经给了我和夏天。”王紫嫣语气玩味道:“给你也不是不行,但必须和我跟夏天一样认义父!” 沈欢还真没有义父的习惯,如果只有这个途径的话,他会选择放弃从老者这里获得名额的想法。 “我是有这个心思,不过沈药王这样的干儿子我可收不起!”老者笑了笑,忽然认真道:“如果我把这个名额给你,能不能再加快一些治疗的速度?” “当然可以!” 听到这话,老者忍不住笑骂道,“我就知道,药王出手,哪需要三个月这么久!” “您也别开心的太早,想要缩短时间,就必须按照要求找来这几种灵药,如果找不到,疗程依旧是三个月。”沈欢当初之所以没说,就是因为这些灵药太难寻找,而非故意藏拙。 “找到这些灵药,多少时间能够痊愈?” “可以缩短到一个月。”沈欢说着忽然一愣,嘴角翘起一丝邪恶的微笑,“如果能找到炼丹炉,您的那些旧伤,可以在一周之内痊愈!” 第234章我现在有资格了吗? 这个组织是干什么的,沈欢至今没有弄清楚,但根据所见所闻,它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存在。 先不说别的,光老者一家子三人的军衔拿出去就能吓到一片人。 分组各谋其事,情报网遍布全国,藏药量比道修门派还要恐怖,再加上老者刚刚说过的地字组。 沈欢推测,这个应该就是隐世条约中的特殊部门。 如果连他们都无法在华夏,找到合适的炼丹炉,恐怕就没人能够找到了。 到时候再将那些收集的灵药分出一部分,放入神农石中…… 沈欢真的很想说一句,跟你们合作真是太愉快了! “炼丹炉?”王紫嫣皱了皱眉头,“那种铁疙瘩很稀有吗?” “我要的不是市面上现有的那种,就是你嘴里的铁疙瘩。”沈欢拿手对老者比划了一下,“第一,炼丹炉的体积不能超过煎药砂锅,同时也不能小于巴掌大小,第二,炼丹炉的材质不能是金属。” 王紫嫣不满道:“怎么有这么多要求?” 她现在都在怀疑,沈欢是不是在故意为难他们,大的不能超过砂锅,小的不能小于手掌,并且不能是金属材料,这到底是要炼丹炉,还是要工艺品啊! 沈欢已经自动采取了忽略模式,竖起了第三根手指,“第三,必须是老物,现代制品不行!” “你——”王紫嫣又想说话,却被老者给瞪了回去。 “放心你说的什么丹炉,我会立马给你找来!”老者顿了一下,笑道:“不过你想让这炼丹炉成为私人物品的话,最好能如你所说,让我一周内复原!” 沈欢这才意识到,刚才他还少说了一条,但无论如何,那炼丹炉最后终归会落到自己手里。 施过针灸,生意也谈完了,跟老者聊了几句,他便准备离开。 王紫嫣却横身拦在了他的身前,“等一下!” “不知道,王上校有什么事?” 秦韵和王紫嫣,都是朋友的另一半,性格却截然相反,本来他以为秦韵就够不好相处了,没想到这个王紫嫣更难缠。 倒不是说这丫头不好,而是不对沈欢的口味,估计夏天对付的也够呛,不然也不会一直用大校的身份压人。 “我不想某人白白浪费义父的推荐名额,所以本上校打算测试测试某人的实力,而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比武!” 王紫嫣找沈欢比试,不仅有她嘴里的原因,还有更多的是为了战胜内心的恐惧,证明沈欢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强。 夏天想要开口,沈欢却先他一步,“比试?这个地方似乎有点小吧?” “我看不是地方小,而是你的胆子小吧?”王紫嫣挑衅道。 沈欢耸了耸肩,表示没有异议,“那咱们就开始吧!” “义父!”夏天没有办法,只能像老者求助。 老者却是笑着摇了摇头,“紫嫣说得没错,不能让他白白浪费掉名额。” 您真是看戏的不嫌事儿大! 紫嫣什么实力您又不是不知道,要是沈欢受伤了怎么办? 不管了,待会儿要是沈欢处于下风,我立马上去阻止。 想到这儿,夏天也不说话了,老实的待在原地看两人比武。 王紫嫣又从腰间摸出了两把蝴蝶刀,一手一把,通过指尖的灵活操控,跳起了绚丽的舞蹈。 “你拿武器出来干嘛!” “在生死交替之际,才能激发一个人最大的潜力啊!”王紫嫣说着,身形一躬便朝着沈欢攻去。 “叮——叮——” 接连两声脆响,夏天有些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沈欢竟然用两根手指便挡住了王紫嫣的攻击。 论战斗力,他要比王紫嫣稍强一些,但要论速度,王紫嫣绝对能在基地内排的上号。 沈欢能这么轻易的挡下攻击,光有速度不够,还需要能跟上速度的反应力。 当初综合测验室对沈欢的能力评定为s级后,两人之所以惊讶不单是因为分数。 基地内很多人都能达到s级评分,他和王紫嫣就在其中,不过却从来没有人在第一次测验中就拿到s级评分。 没想到沈欢的真正实力,比夏天想象中的还要强,刚才的那种速度和反应力,如果是采取进攻的话,就连他都没有自信可以接下。 老者的眼中则是传出了赞赏,虽然沈欢刚才的表现,完全是凭借本身的力量,但有些时候在绝对力量面前,任何武功套路都是没用的。 王紫嫣从惊讶中走出以后,便想将蝴蝶人从沈欢的指尖拔出,但她废了半天劲,都没成功,只好弃刃而退。 沈欢将两把蝴蝶刀折起,笑着问道:“我现在有资格了吗?” “哼!”王紫嫣冷哼一声,再次发动进攻。 这一次无论速度还是爆发力,比手持双刃时更加凌厉,沈欢甚至看到,她的指尖上包裹着几缕若有若无的透明色气体。 在不明白这招的杀伤力有多大之前,沈欢不会选择硬拼,他直接施展灵狐步绕到了对方身后,然后将食指和中指分开,点在了王紫嫣脑后的风池穴上。 风池穴为人体三十六死穴之一,重击可令其昏迷,下死手则毙命。 出身军旅当中的王紫嫣,自然明白现在已经被沈欢掌控了命门。 “好了,只是比试切磋而已,没必要玩这么大。”夏天出来装老好人,不过这结局跟他想象中也差太远了。 说是比试,根本就是单方面的指点。 “你打算什么时候过来闯关?” 关于推荐名额的事情,老者其实还没说全,其中有一条规定,闯关者年龄不能超过二十岁。 地字组一共弄出了九关,至今为止最好的成绩是闯到第八关,是闯到而不是穿过。 记录的创造者,就是现在躺在病床上的老者,他很想看看,沈欢有没有能力打破这个记录。 “国庆的时候吧,不知道那时候您有没有时间?” 如果单是作为学生,沈欢逃课倒没什么大事儿,但他还有一个中医专业讲师的身份。 他已经有阵子没去学校了,要是再耽搁下去,沈君兰估计要忍不住发火了。 老者笑道:“当然有时间,国庆阅兵的事儿,已经轮不到我上场了!” “那就这么定了!” 约好时间以后,沈欢便离开了基地。 现在距离国庆节只剩下不到一周的时间,相信很快他就能获得武技增强实力。 但相比武技来说,他更在意的是那些灵药和炼丹炉! 第235章你以为我不敢? 回到林家以后,沈欢跟老爷子打了声招呼,便朝林妙诗的闺房走去。 房外满是家丁护院,左手电棍,右手警棍,加上一脸认真的神情,看上去极其敬业。 除了他们以外,院内还安装了几个无死角摄像机,控制室内的成员轮番二十四小时看守,一旦发现异象就会通知护院行动。 不过沈欢的脸上,仍旧有些担忧。 这样的保护虽然厉害,但对方毕竟不是普通人。 按照苏璃的说法,奔月境比追星境要强大数倍,两者有着质一般的差别。 那老道姑将普通人称为凡人,也不全都是因为狂妄自大,对于奔月境的高手来说,的确有这样的资格。 见他过来,值班长打了声招呼,“沈公子。” “辛苦了。”沈欢点头回礼,步入了闺房之中。 林妙诗侧卧在床上,安静地看着韩剧,脸上的表情很平淡,看不出是喜是忧,听到有人推门进来,她才抬头看了一眼,不过并没有说话。 “感觉怎么样?” 虽说是保护,但站在某一种角度思考,也算是一种软禁了。 “挺好。”林妙诗佯装随意道:“听爷爷说是你把我从那个道姑手里救回来的,有没有受伤?” 沈欢听到心里一暖,摇头道:“我没事。” “哦。”林妙诗又变回了原本冷淡的模样,扭头看起了韩剧。 看着佳人的背影,沈欢忍不住上前一把将其抱在了怀里。 “你、你干什么!”林妙诗的身体明显紧绷了一下。 沈欢学着她的语气说道:“冷了。” 林妙诗表情多番变化,最终无奈道:“一会儿暖和了就起来,听到没有?” “那我要是一直不暖和呢?”沈欢虽然没有什么泡妞经验,但已经掌握了其中一门奥义——厚脸皮之术! 见林妙诗不说话,他一翻身子,将头放在白净的大腿上,“有点困了,我先睡一会儿啊。” 沈欢说完,便装模作样的闭上了眼睛,本来他只是想借这个方式,看看林妙诗脸红害羞的样子。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枕头”太过舒服,这一闭眼还真睡着了! 等他迷迷糊糊的醒来以后,太阳都下山了,最先映入眼帘的,自然是林妙诗那张绝美的脸蛋。 沈欢刚想开口,但林妙诗却没给他这个机会,直接递了几张纸巾过来。 见他面露疑惑,林妙诗提醒道:“嘴。” 沈欢下意识摸了摸嘴巴…… 卧槽!口水,这么多?有必要这么夸张嘛! 将嘴巴擦干净以后,他面带尴尬道:“对不起啊。” 这次丢人真是丢大发了! 林妙诗面无表情的说道:“你可以起来了吗……腿麻了。” “我帮你揉一揉吧!” “不要!” 杏林界的前辈曾经说过,女人的话得反着听,尤其是说不要的时候,她心里多半是想要了。 “啊!” 随着林妙诗的一声尖叫,沈欢也随之被踢飞了出去…… 接下来几天,生活总算步入了正轨。 为了和林妙诗在一起的时间多一些,沈欢每天中午都会返回林家吃饭,林老爷子专门安排司机,管接管送。 这么做除了想增进两人的感情以外,也是在为林妙诗的安全考虑。 经历了上次的事情,老爷子发现,沈欢不仅是医术了得,身手也非常厉害。 所以只有林妙诗跟沈欢待在一起时,他才会真正的安心。 学生们对于沈欢这阵子没来授课,表示出了强烈的不满。 他只好举办几次外出义诊的活动,来安抚这些学生受伤的心灵。 义诊的地方还是以养老院为主,老人比年轻人更容易接受中医,加上常青养老院这个范例,几次义诊进行的非常顺利。 如今华京大学中医专业在养老院这个圈子里,有着不小的名声,几家大型的养老院,主动向沈欢发出了义诊邀请。 期间唐恨天派人把兰陵草送了过来,经过试验,兰陵草对于普通人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甚至可以起到改善体质延年益寿的作用。 但对于道修来说,却是大杀器,如果分量够足,甚至可以让一个追星后期的道修,在一炷香之内变成普通人。 不过兰陵草除了吞噬灵气以外,并无法吞噬精血。 玄化散吞噬精血的能力,应该来源于其他药物。 事情也不全都是在朝好的方面发展,虽然现实中已经平静,但网络上的中西医之争依旧没有停止。 在事实面前,依旧有人怀疑比试的真实性,并断言,这根本就是中医公会为了扬名,而特地安排的好戏。 网上支持这种言论的人,并不在少数。 按照这个情况来看,想要让大众真正的接受中医,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沈欢要求的那些灵药,夏天已经收集得差不多了,唯独炼丹炉没有任何消息。 不过一想到明天就可以到特护部分闯关学习武技,沈欢多少也有些兴奋。 跟林妙诗腻歪了一会儿以后,他便返回了自己的房间。 “终于好了。” 因为没了镇灵诛邪阵的限制,苏璃直接从血玉中飘了出来。 见苏璃出来,沈欢心里也稍稍松了口气,躺在床上翘起了二郎腿,“这次怎么这么久?” “还不是因为小家伙附身到了活物的身上……”苏璃表情也很是无奈,“想要炼化它可不单是吞了就完事儿,还得消除它生出的灵智。” “如果不是因为附身对象是动物,加上附身时间不长,姐姐恐怕要花费更多的时间!” “不聊这些烦心的,你看看姐姐有没有什么变化?”苏璃说着在半空中转了一圈,红色的裙摆,就像是一朵绽放的玫瑰,看上去极其诱人。 沈欢看来半天,一脸认真的朝某处指了指,“球又变大了?” 苏璃愣了一下,刚想笑骂两句,却在半途改变了注意,“是啊,你要不要来摸摸看呢?” “你以为我不敢?”如果别人这么说,沈欢是真的不敢,但苏璃就另算了,说白了她就是一个3d投影,摸不摸根本就是一回事儿。 苏璃挑衅道:“别光说不练啊!” “切!”发出一声不屑的嘘声后,沈欢看都不看一眼,伸手便摸了过去。 当手与某处不能描写的部位碰触时,并没有像之前那样穿过去,而是真真切切的摸到了! 这种柔嫩而又充满弹性的手感,只是一次就足以让人终生难忘。 不对,做梦一定是在做梦! 为了确认自己是否在做梦,沈欢用力在这个不能描写的神圣部位猛掐了两下。 “啊~”苏璃发出一声销魂的闷哼,埋怨道:“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 沈欢看了看自己的手,整个人好像傻了一般。 “卧槽!谁能告诉我,这他妈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第236章姐姐以后就是你的人了 “狐狸精,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距离成为球迷之前,已经过去了十分钟,沈欢依旧有种如梦如幻的感觉。 苏璃翻了下白眼,有些不耐烦道:“不是说了吗,从第三条尾魂开始,姐姐就拥有将部分肢体暂时实体化的能力,不过每天只能使用一次。” 说到这儿,她幽怨的叹了口气,“为了让你爽一下,今天的机会都让你给浪费了。” “放屁!”沈欢一巴掌打在床面,直接从床上坐了起来,“你要真这么想,实化的就不是那地方了!” 苏璃先是一愣,接着娇笑道:“小欢子什么变得这么男人了?我记得之前你可不是这样的,别说色胆连色心都不敢有呢。” 听到这话,沈欢身形一滞。 狐狸精说得没错,按照自己的性格,就算再气愤也不可能说出那样的话,还有,前几天在特殊部门时的表现也有些不对。 难道自己生病了? 想到这儿,沈欢绕过手背,先以中指定关,接着三部九候,给自己来了一个全身检查。 “我说小欢子,就算没能让你如愿,也没必要自残吧?”苏璃摇头叹了口气,“不行的话这样吧,姐姐听说这里也能做那种事儿,趁着实化的时间没过,帮你来一发?” 都他妈被血玉封印几百年了,这都是从哪得到的知识,《素女经》都没你知道的多! 沈欢懒得开口吐槽,他必须尽快确定自己的身体是不是出现了问题。 经过各种自诊以后,终于得出了答案。 他很健康,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健康,经过多次淬炼以后,现在的体格已经完全不能再以人类的目光来看待。 虽然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但至少人是冷静下来了,小腹的那团火更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又压下去了?”苏璃表情颇为意外,认真道:“身为医者,你应该知道这么做的害处吧?” 沈欢当然知道,但总不能真的让苏璃去帮忙做那种事情吧? “咱们能不能聊些有营养的话题?” 苏璃眨了眨眼睛,“难道帮助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也不营养吗?” “拥有三条魂魄以后,除了你说的实化以外,还有没有别的?”沈欢只能自己将话题转移到别的地方。 “是部分实化,每天只能使用一次,并且十五到二十分钟以后就会变回魂体。”苏璃强调完后,才开始回答问题,“除了这个,还有我之前给你说过的感应加强。” 沈欢郁闷道:“除了这些难道就没有了吗?” “这两样还不够吗?”苏璃没好气道:“你到底知不知道暂时部分肢体实化有多少好处?可不是只有让你爽一爽那么简单!” “姐姐被那疯道士斩杀之前,境界是逐日后期大圆满,只差一个契机就可以白日飞升!” “虽然现在因为尾魂所限,只恢复到了追星后期的实力,但是——” 不等苏璃长篇大论的说完,沈欢便出声打断道:“你原本是逐日后期大圆满?这是我怎么从来没有听你说过?还有,你不是说想要升级似乎只有吞噬阴魂和灵气两条路,什么时候变成了追星后期的?” 面对他的一连串疑问,苏璃干笑两声,“其实呢,姐姐每炼化一条尾魂,就会提升一个级别,现在正好和你一样是追星后期圆满。” “以前你怎么没跟我提过?” “这个嘛……你我心里都清楚。”苏璃呵呵一笑,“别说你没有防范过我,就算说了,姐姐也不相信。” “不对。”沈欢摇了摇头,“如果一条尾魂代表一个小境界的话,当初你在血玉里就已经有了追星初期的经济,那时候我还是一个连筑基都没有达到的小喽啰,你为什么要怕?” 反正已经摊牌,苏璃也没再隐瞒,“当时我虽然有追星境的实力,但终究是魂体,根本没有什么攻击手段。” “并且因为命魂被封印在血玉中太久,玉碎以后,我也会烟消云散,不过自从炼化了第二条尾魂以后,姐姐就不用在担心血玉会不会碎了。” 沈欢心中忽然一紧,狐狸精现在可以将部分肢体实体化,境界又与自己相同,而且镇灵诛邪阵对她也没了压制,岂不是说她随时都能动手干掉自己? 苏璃看出了他的心思,“放一百个心吧,姐姐不是无情无义之人,再说,我想杀你也得有那个能力。” “别太小瞧自己,现在的你,就算放在道劫日之前,也是妖孽级的天才,同境界别说杀你,就算拔你一根汗毛,都得掉二两肉。” 她说这句话时,表面看起来很平静,但心里都气得冒烟了。 没能力?讲情义? 对从小便在弱肉强食观念中挣扎的苏璃来说,她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情义这两个字! 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她终于弄明白,沈欢的天眼为什么会有狐族魅眸的魅惑能力。 本命契约! 这是狐仙一族特有的契约,简单来说,狐仙一族的成员和人类道修签订了这种契约以后,性命便相连在了一起,一方死双方皆死。 与此同时,无论是狐仙一族还是人类道修,都可以从对方身上获得一些好处。 沈欢天眼多出魅惑的能力,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苏璃之所以生气,是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跟沈欢签订了本命契约。 在这种情况下,别说杀沈欢,她保护还来不及呢! 听到这话,沈欢也把心中的大石放了下去。 如果狐狸精真的想杀自己,刚才就能动手,又何必白白浪费一次机会。 “照你这么说,等九魂齐聚,直接就能达到逐日大圆满,恢复真身?” 谈起这事儿,苏璃也没功夫生气了,“哪有这么好的事儿,恢复到逐日大圆满不错,但是想要拥有实体,必须得达到飞仙境。” 所谓的蜕凡,就是丢掉原本的躯壳,然后利用天地灵气重塑肉身。 “总之呢,姐姐以后就是你的人了!” 沈欢白了她一眼,“光说不练的人是你吧?” “哎呦喂,姐姐明天就把那个地方实化,到时候就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光说不练了!” 别说苏璃是开玩笑,就算是真的沈欢也不敢有那心思。 跟这个狐狸精做那种事情?得了吧,不被榨成人干才怪! “对了,既然你的感应能力加强了,那有没有感应到其他尾魂的所在?” 按照苏璃的说法,只要再找到一条尾魂,她就可以成为奔月境的高手,加上部分肢体实化的能力,到时候就算老道姑真的来找麻烦,也不用怕了。 苏璃摇了摇头,“除了老疯子那个传人手里的面尾魂可以清晰感受到以外,其余的都很模糊,只知道大概的方向,估计要到了地方才能知道具体位置。” 这他妈也能叫加强? 果然,求人不如求己,增强自身的实力才是硬道理! 沈欢还从来没有跟武者交过手,和苏璃简单聊了两句便打算睡觉,好让明天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 可他刚闭上眼睛,手机就响了起来。 “欢子,睡了吗?” “没呢,怎么了?”听到是牛大宝的声音以后,沈欢脸上多了些笑意。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问道:“国庆你放几天假?。” “一周。” “那你会回来长乐吗?” “回,不过可能要晚几天才回去。”沈欢觉得今天的牛大宝好像有些怪怪的,笑道:“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呗,什么时候你也变得这么扭扭捏捏了。” “我爸说,要是你不回来,这事儿就不跟你说了,既然你决定回来,我只好告诉你了,呼……”电话另一头的牛大宝做了个深呼吸,“大娘出了点事儿,你要能提前回来,就提前回来吧!” 能被牛大宝称呼为大娘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沈欢的母亲…… 第237章撞我妈的人在哪! 牛大宝只说出了事儿,似乎是怕沈欢太担心,也没往具体方面说。 挂掉电话以后,沈欢完全没了睡觉的心思。 父母的地位,不是任何武技可以比拟的,跟夏天通过电话以后,他便去找林老爷子。 “回家,现在?”本来还有些瞌睡的林老爷子一听这话,直接精神了。 沈欢点头道:“现在十点多,坐飞机的话,凌晨应该就能到江明。” “这么着急?”林老爷子试探道:“家里出事儿了?” 见沈欢默不作声,老爷子就知道自己猜对了,“这样吧,你先回去休息,明天早上坐我的私人飞机过去,你凌晨到家,也有不方便的地方。” “那……好吧!”沈欢也冷静的差不多了。 按照牛大宝的性格,如果事情严重,他半个弯子都不会跟你绕,这次应该不是什么大事儿。 “你明天带妙诗一起回去吧。”林老爷子笑了笑,“她跟你在一起,我比较放心。” 离开林老爷子那里以后,沈欢去找林妙诗将事情简单说明了一下。 一夜无眠,第二天一早,沈欢便和林妙诗一起搭上了前往中州的飞机,大概花费了一个多小时就到了江明机场,之后两人坐动车赶往怀州市…… 回到长乐以后,沈欢拉着林妙诗直就朝家里赶。 “爸!妈!” 喊了几声见没人答应,他又带着林妙诗前往新房子。 不仅新房子没人,就连牛家也是一个人没有。 沈欢心中渐渐生出一丝不妙的感觉,连忙拿出手机拨通了牛大宝的电话,“大宝,你们在哪?” “在家啊。” “放屁!我都跳你家院子里了,根本就没人!”似乎是为了配合沈欢,牛棚里的牛适时的发出一阵哞声。 手机另一头的牛大宝听到后,语气震惊道:“你现在就到家了?” “别说废话,你跟我爸妈他们究竟在什么地方!” “我们在……等一会儿,我现在就回家找你,大概一个小时就能到家了,等一会儿啊!”牛大宝说完,便挂掉了电话。 “该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沈欢心中的不安感,越来越强烈。 一旁的林妙诗没有说话,紧紧地将他的手握住。 林妙诗的手有些冰凉,但是这一握,却让沈欢冷静了下来,“谢谢。” “我只是手冷了。”林妙诗面前平淡道。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欢子?”就在这时,一名过路的村民,跟沈欢打起了招呼。 林妙诗见有人过来,连忙把手收了回去,脸上多了一抹淡淡的绯红。 “真是欢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那村民正说着,一拍脑门,“你看我问的这是什么话,嫂子出了事儿,你这当儿子的自然得回来。” 沈欢这时也认出了这个村民,是沈家的一个本家叔父,“叔,你知道我妈出了什么事儿?” “你不知道嫂子出事了?”那本家叔父明显一愣。 “不知道,我刚从燕京赶回来。” 本家叔父迟疑了一会儿,“你们家不是盖新房子吗,前阵子嫂子去县城进砖,被车给碰了。” “什么?!”沈欢听后脑袋一空,差点没跌坐在地上。 被车碰了,就是车祸委婉的说法。 “不过应该没多大事儿,我听说刚一出事,江明那边就有人把她接到了医院,应该是肇事司机派过来的,这年头好人可真少见。”本家叔父说着,笑道:“欢子你也是好人,田里的那些草药长势不错,估计跟你说的差不多,再过两个月就有收成了。” 沈欢稍稍松了口气,只要没有什么致命伤,就可以用自己的医术挽救。 “叔,你知道我妈住在哪个医院吗?” “这是前天的事儿,常春哥好像知道具体地址,他已经在组织大家,准备过两天到医院看望嫂子。” “谢了叔。”沈欢朝本家叔父一点头,就拉上林妙诗朝沈常春家里赶。 沈常春正在院里逗小妮玩,看到沈欢进来,动作明显顿了一下,惊讶道:“欢子你怎么回来了?” “伯,我妈住在哪个医院?”沈欢担心母亲的情况,根本没有二话。 沈常春沉默了一会儿,“在江大附属医院。” 得到答案以后,沈欢道了声谢,便风急火燎的离开。 在去火车站的路上,他直接用手机买好了车票,连带牛大宝的,一共三张票。 因为还有三十分钟才开车,为了避免跟牛大宝错过,沈欢没进候车厅,站在火车站门口等待,期间林妙诗一直以“手冷”安慰着他。 两人没等多久,就看到牛大宝从车站走了出来。 “大宝!这里!” 看到沈欢的身影以后,牛大宝无奈的摇了摇头,“我就知道你不会老老实实在村里等我,这要是让他们送我回来,又要耽误事儿。” “我妈前天就出事儿了,你怎么昨天晚上才跟我说?” “这是大伯跟我爸商量的结果……”牛大宝苦笑道:“不过看现在的情况,你大概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 沈欢用眼神示意牛大宝往候车厅走,“我妈的情况怎么样?” “外伤不算太严重,但是因为撞到了头部,暂时有些后遗症,医生说修养一阵子就好了。” 听到这话,沈欢更着急了,脑部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之一,有些时候轻轻一碰,就会引发出一系列问题。 牛大宝看出了沈欢的担忧,连忙转移话题,“我说欢子,咱这新房子可快盖好了,你打算什么时候跟林小姐结婚?不如咱们两个凑一天得了,保准热闹。” 沈欢没心思开玩笑,一路上都沉默不语。 大概过了一小时,三人终于到了江大附属医院。 “林小姐,欢少。”待在病房门口的周大贵看到沈欢后,连忙迎了上来。 沈欢表情有些意外,“你怎么在这儿?” 周大贵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深深的把头低下,“对不起,我说过二老在江明境内不会出事儿,却没能做到。” “接我妈来医院的是你?”沈欢皱了下眉头,“那撞我妈的人在哪?” “这个……”周大贵面露迟疑。 “一会儿再说。”沈欢摆了摆手,直接走入了病房,他现在更担心母亲的情况。 看着病床上的母亲,沈欢的脸色一下子就难看起来,转身对着门外的周大贵斥问道:“撞我妈的人在哪!” 第238章第一次听到这么贱的要求 同样的话,不同样的语气,令周大贵的脑门上直接布了一层冷汗! 通过天眼可以看到,沈母的头上缝了数针,右小腿骨折,意识虽然清醒,但表情上明显带着痛苦。 本来就讲究朴素的她,看起来好像一瞬间就老了几十岁。 “欢子,你别动气,医生说了,只要修养几个月,就没事儿了。”牛父连忙出声安慰,他是看着沈欢长大的,自然知道沈父沈母在沈欢心中的地位。 沈父也起身道:“小欢,人家周先生帮了我们不少忙……” “伤能好,不代表这事儿没发生过。”沈欢扫了一下屋里的人影,“撞我妈的人应该没来过医院吧?” 牛小贝眼眶泛红道:“臭大宝去找过他,但是被人打了出来。” 牛大宝瞪了自己妹妹一眼,笑着说道:“没啥大事儿,都是点皮外伤早就好了。” “好!好!好!”沈欢连道了三声好,扭头对着周大贵问道:“那人的身份不简单吧?” 以周大贵在中州的地位,想找出撞上沈母的人并不难,但连他都没能把人弄过来,对方显然不是一般的简单货色。 周大贵迟疑了一会儿,说道:“没错,是东都鸾州首富的儿子,他在中州比我有影响力。” “现在他人在哪里?” “在金煌大酒店。”周大贵本来还想劝沈欢冷静一些,但是看到他身旁的林妙诗以后,将想要说的话又收了回去。 以林家的势力,还真没必要怕一个小小的地方首富。 沈欢没再继续问下去,而是让牛大宝把医生喊了过来,“拆线。” “拆线?病人的伤还没好,现在就拆——” 不等医生把话说完,周大贵便呵斥道:“让你拆你就拆,费那么多话干嘛!” 医生听到周大贵开口,也不敢再耽搁。 等医生离开以后,沈欢拿出药粉,洒在了母亲额头上的伤口。 沈母拉着自己儿子的手,说道:“小欢,妈没事儿,就是有点头晕恶心,很快就好了,你可别冲动……” “我知道。”沈欢说着,便利用气疗之术,将骨折完全治愈。 等到沈母睡觉以后,沈欢对着沈父说道:“爸,妈好的已经差不多了,您在这儿多照顾照顾他。” “你去干什么?”沈父听出了这话里另外的意思。 “我去找肇事司机讲道理,放心,不会有事儿的。”沈欢说着,扭头道:“妙诗,你留下来给小贝做个伴。” 牛大宝捋了下袖子,“我跟你一起去。” “不用了,我一个人就够了,去讲道理又不是打架。”说这话的时候,沈欢脸上带着笑意…… 金煌大酒店是江明数一数二的酒店之一,基本上外地富商来江明谈生意,都会住这里。 沈欢下车后,径直走到了接待处,“请问游千仁在哪个房间。” “对不起先生,我们不方便提供——” “在哪你就直说。”周大贵板脸道:“如果自己不能做主,就打电话给你们的值班经理,就说是我周大贵要找人!” 周大贵这名号在江明无人不知,所以接待员没敢二话,连忙将事情通报给了值班经理。 没一会儿值班经理,就从楼上下来,笑脸迎人道:“周老板,您怎么有空来我们这儿了。” “我们欢少找游千仁谈生意。”周大贵说着,指了一下身旁的沈欢。 值班经理这才意识到,正主是沈欢,“那就由我亲自带您过去吧。” 沈欢点了点头,对周大贵说道:“你在楼下等我。” 这个年轻人什么来头,跟江明首富说话,就像对下属说话一般。 值班经理越想越紧张,不敢有半点怠慢。 “欢少,这里就是游少的房间。”值班经理说着,伸手在门上敲了两下,“游少,您听得到吗?” “咚咚咚!” 见没人回应,他又敲了两下。 顿时屋内就传出了一个不耐烦的声音,“你他妈有完没完,老子正忙着呢!” “欢少,要不咱们再等会儿?”值班经理一脸尴尬的说道。 这两边他谁都得罪不起,尤其是里面的游千仁。 沈欢二话没说,直接一脚把门给踢飞进了屋内。 值班经理有些傻眼,不是说来谈生意的吗?而且也没哪家少爷,能一脚把门给踢飞吧? “欢少——” “记下多少钱,我待会儿赔给你。”沈欢说着便走入了屋内。 游千仁一边提着裤子,一边大骂,“谁他妈干的!” 本来他正在驰骋沙场,眼看就要斩杀亿万人头,一个门板却直接从身旁飞了过去,差点没吓得他缩阳。 “游少你好,自我介绍一下,沈欢。” 游千仁抬头看了一眼,“我管你是谁,刚才这门是谁踢的?” 前面这话是对沈欢说的,后面这句却是对值班经理说的。 值班经理纠结了半天,最终用食指指了下沈欢。 游千仁的气劲差不多已经过了,想到人家能一脚把门踹开,也能一脚把自己踹飞,所以耐下性子道:“沈欢是吧?我好像不认识。” “没错,我们并不认识,但李素娥这名字你应该听说过吧?” 一听沈母的名字,游千仁立马就明白了过来,“你以为有点蛮力,就能替那个女人出头?” “我这次只是来找你讲道理的。”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撞了人总得道个歉吧?” “道歉?哈哈哈哈,道歉?”游千仁忍不住笑了起来,“小子,我游千仁长这么大还从来没道过谦!” “难道你撞了人就不后悔吗?” “后悔,我后悔怎么没一下子把她给撞死!”游千仁眼中满是不屑,冷笑道:“别给我玩那些花花肠子,说吧,你想要多少钱?” “钱我不缺,只是想让你道个歉。” 游千仁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小子,我是看在你有点蛮力的份上,才会松口给钱,别他妈给脸不要脸。” “这么看的话,您是不准备道歉了?”沈欢眯眼笑了起来。 “我还就不道歉了,你能拿我怎么着?” 沈欢没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对着身旁的值班经理问道:“你说这样人渣是不是很欠扁?” “是……不是不是,大家有话好好说,千万别动手。” 值班经理现在也看出来了,沈欢来这儿哪是谈生意,明明就是来寻仇的。 “我倒要看看谁敢在这里闹事儿!” 就在这时,三名穿着制服的警察便走了进来,说话的是为首的中年人。 游千仁点了根香烟,一脸挑衅的看着沈欢说道:“你不是能打吗?现在你他妈倒是打——” 他的话还没说完,便被沈欢一拳轰飞出了数米。 这下子,屋里的人全都傻了眼。 “警察同志,你们可全都看到了,这事儿不能怪我吧?”沈欢则是摇头叹息道:“活了这么大岁数,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要求。” “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这么贱的人,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抖m?” 第239章我都这样了,还怎么动手啊! “你这暴徒好嚣张,竟然敢当着警察的面打人!” 中年人回过神后,都快气疯了,这小子竟然敢当着他们这么多的面动手,简直是狂妄到了极点! “警察同志,你们可不能冤枉我啊!刚才你们也都看到了,是他自己要求的。”沈欢一脸无辜道:“就算不是助人为乐,也不至于犯法吧?” “你、你——”中年人气得浑身颤抖。 游千仁可是东都首富的儿子,而且最近因为开发合作的事情,游家已经不止是一个商业家族那么简单。 不然上面也不会专门把他们三个人抽出来,对游千仁进行保护。 本来这阵子过得挺痛快,游千仁吃什么他们吃什么,游千仁住什么他们住什么,现在游千仁出了事儿,先别说能不能继续过这种舒坦日子,就连他们身上这身制服能不能保得住都是问题。 “给我抓住他!” 在中年人的命令下,一名警察拿出手铐,便朝沈欢扑了过来。 沈欢躲过去以后,将脚微微一伸,赏了对方一个狗吃屎。 “你竟然敢袭警!” 沈欢笑着耸了耸肩,“这位警察先生,我虽然不是读法律出身,但刚才的情况算不上袭警吧?” 中年人一时有些说不出话来,因为沈欢从头到尾,只做了一个闪躲的动作,跟袭警根本就扯不上关系。 另一个警察就比较机灵了,“就算不是袭警,那也是拒捕!” “我又没犯法,你们为什么要抓我?” “有没有犯法,你心里比我清楚!”中年人冷哼一声,“你最好别再反抗,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说完,他便把手里的警枪给掏了出来。 沈欢还是第一次距离黑洞洞的枪口这么近,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虽说身体已经远超常人,但能不能顶得住子弹,在没试过之前谁也不知道。 他缓缓将手举了起来,摆了一个投降的姿势,“我明白了,原来你们是一伙的。” “老实点!” 见沈欢带好手铐以后,中年人这才松了口气,对手下说道:“去看看游少有没有事儿。” “麻痹的,疼死老子了……”游千仁被搀扶起来以后,慢慢朝这边走了过来,刚刚沈欢那一拳,差点没把他刚吃的早饭给吐出来。 见沈欢手上多了副手铐,他忍痛大笑了起来,“打啊!我他妈看你现在怎——” 这次话依旧没有说话,整个人再次飞了出去,不过比上次飞的更远,要不是墙壁挡着,他恐怕会直接飞到外面。 中年人又把枪给拿了出去,“你还敢动手!” 沈欢抬了抬被手铐锁住的双腕,委屈道:“警察同志,你不能污蔑我啊,我都这样了,还怎么动手啊!” 现在屋里除了沈欢以外,根本不可能有人敢对游千仁动手。 但就是这样,才让人紧张。 屋里这么多双眼睛,竟然没有一个人看到沈欢是怎么出手的。 “你、你给我老实点,如果游少再受到一点伤害,我绝对会毫不犹豫的开枪!” 这时周大贵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把、把枪给我放下!” “周老板?”中年人愣了一下,但没把枪放下的意思,“周老板,您躲远一点,嫌疑人具有极大杀伤力,小心伤到您。” “我他妈让你把枪放下。”周大贵要是有力气,非得一巴掌打在中年人脸上不可,“你知不知道自己拿枪指着的是什么人!” 拿枪指沈欢,这不是找死嘛! 在楼下的时候,他就一直在关注有没有警车过来。 没想到游千仁这小子本事这么大,竟然找了几个警察玩贴身保护,要不是值班经理打电话过来,他都不知道发生了这么大事儿。 “对不去周先生,不管他是什么人,我们都必须得为市民的安全考虑。”中年人说着,指了指昏迷不醒的游千仁,“你看看他都把游……这位先生打成什么样了!” 若是放在以前,他绝对不会为了游千仁而得罪周大贵,但现在不同了。 和游家相比,周家现在才是大红人,而且他现在所做的只是按规矩办事,周大贵也挑不出什么毛病。 周大贵是个明白人,一下子就听出了这话里的意思。 他也没再摆谱,对着沈欢问道:“欢少,用不用我通知林小姐?” 沈欢摇了摇头,淡定道:“这事儿你谁都不用说,咱们是守法的公民,全都按章程办事儿就好。” 话说到这个份上,周大贵已经知道该怎么办,主动让出了条路。 中年人忽然间有些迟疑了,这个年轻人究竟什么来路,周大贵在他面前都老老实实的。 管他是什么来路,反正自己完全是按照规矩办事儿,就算是局统也挑不出毛病! 虽然心里是这么想,但他却不敢再用枪指着沈欢。 等沈欢被带走以后,周大贵立马拿出手机,开始发动自己的一切人际关系。 回到警局后,中年人还没来得及把人给带到审讯室,钟局统就迎面走了过来,“就是他动的手?” “没错。”在局统面前,中年人不敢怠慢,把事情的经过简单描述了一遍。 钟局统皱了下眉头,“你是干什么吃的,我说过多少次,要时时刻刻的保护在游千仁身边!我说的话,你们是不是全都当成了耳旁风!” “但、但是游千仁正在做私人的事情,我们不方便打扰,所以才会——” “好!”钟局统一听这话也明白了,“现在千仁的情况怎么样?” “我已经派人把他送到了医院。”中年人上前小声说道:“局统,周大贵对着小子很恭敬,你看……” 钟局统沉吟了一会儿,“先把他送到101,到时候看情况再决定!” 中年人听后眼睛一亮,“高,实在是高!” “现在不是拍马屁的时候,这事儿要是没弄好,你我全得吃不了兜着走!” “明白!”中年人说着,对后面的属下使了一个眼色,“把人带到101!” 在没有定罪之前,最多只能拘留在看守所,这个101算是警察局内一个比较特殊的地方。 在这里可能被关几小时便放出去,也可能会被关上数月,甚至一两年之久。 因为还没成功定罪,这里关押的犯人可谓鱼龙混杂,自从道上某位有特殊爱好的大哥被关在这里以后,101就变成了一个充满玄幻色彩的地方。 不成攻便成受,是101唯一的生存法则! 第240章是你把我这些小弟打伤的? 关于101的传说,沈欢没听说过,只是感觉挺意外,竟然没有把他弄到审讯室玩你追我跑的游戏。 看来江明市的警察局,终究不是小镇的警察局能比的。 “请进!” 两个年轻警察说话都挺客气,不推不攘,只不过脸上那略显玩味的笑容,让人感觉有些蛋疼。 在进门的刹那,沈欢就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客气了。 被关进这里面的,自然都不是什么善茬,一个个全都凶神恶煞的,眼中流露出饿狼见到猎物时才会露出的兴奋目光。 两个年轻警察很满意这群人的反应,但他们可不想亲眼看这场好戏,打了两个冷颤以后,便连忙闪人。 “啪嗒!” 一个身高将近两米的壮汉,从床上跳了下来,“新人?” “嗯,新人。”沈欢笑呵呵的说道,脸上没有露出一丝胆怯。 对于他的反应,壮汉颇感意外,“是不是第一次犯事儿?” “我从小就是三好学生,第一次进来这种地方,还是被人污蔑的。”沈欢表现出一副老实宝宝的样子。 这话一出,屋内的犯人们全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就说嘛,听过咱们101名头的,哪还笑得出声。” “小兄弟,我们也都是被污蔑的,大家都是同一张床上的人!” “听上去还是个雏,这他妈轮到我要什么时候啊!” 沈欢听着一阵恶寒,他感觉自己进的不是拘留所,而是性取向不正常的恶汉集中营。 “都给老子闭嘴!”大汉喝了一声,那群人立马就老实了,他转身对着沈欢说道:“既然是第一次进来,我就把话跟你说清楚。” “咱们101有个规矩,不成攻便成受——” 沈欢装傻道:“不是不成功便成仁吗?” 一名犯人忍不住捂着肚子大笑起来,“哈哈哈哈!我受不了了,下次开火车,这小子绝对是个火车头!” 大汉倒也有耐心,将什么是攻什么是受,以最科学简洁的方式讲解了下。 沈欢小心翼翼的试探道:“能不能两个都不当?” “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这样的话都敢说!” 大汉也忍不住笑了,“当然可以,从最低的开始挑战,只要赢了站在最顶层的人,你就什么也不用当。” “原来是这样啊!”沈欢收起了脸上的笑容,勾了勾中指,“你们一起上吧!” 这种截然相反的两种气质,让一干犯人差点没回过神来。 “这小子也太狂了吧?很久没遇到这样的新人了。” “嘿嘿我以前在网上看过,这个年龄的小伙子,很容易犯一种叫做中二的病,这小子估计是犯病了!” “草,难道就我一个人理解错了?他这不是放弃抵抗,让咱们一起来嘛!” “哈哈哈哈哈!” 整个屋内,都充满了邪恶的笑声。 沈欢只好摆动中指,强调道:“我是说打架,而不是打啪ok?” “打你不用一群人,我一个就够了!”说着,一名犯人就走了过来,紧握的双手咯吱作响,“接——” 他话还没出口,就被沈欢一脚踹飞了出去,要不是后面人躲得快也要遭殃,这下子没人再发出笑声。 “没想到竟然看走眼了。”大汉眼中露出了一丝兴奋,“兄弟们一起上!” “啊!哎呀!噢!啊!死啦!” 两个警察听到里面传出的惨叫声,其中那名比较瘦小的警察,有些不忍道:“唉,这小子就算出来,也会留下心理阴影吧?” “留下心理阴影都是小的,你没看到以前出来的那几个吗?”那稍微显胖的警察抽了口烟,继续说道:“进去的时候哪个不是铁血真汉子,现在呢?” “进了101,就算是钢管也能给你掰弯了!” 他们脑袋里想象的是一副景象,现实里却又是另一番景象。 刚才那些惨叫自然不是沈欢发出来的,几乎眨眼的时间,就有三四个人倒了下去。 本着擒贼先擒王的准则,沈欢一出手便打昏了带头的大汉。 但他没想到的是,擒贼先擒王在这里只能起到反作用。 老大倒了,老二也倒了,老三已经口吐白沫,老四今天估计是不会醒了,只要把这小子拿下,第一个享用的人就是我了! 老五是这么想的,老六、老七、老八等等全都是这么想的。 所以每倒下一个,剩下的人就越是拼命。 按理说,沈欢现在一个打十个普通人已经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但在和这些犯人交手的时候,他却感觉有些吃力,不是因为某些取向的问题,而是这群犯人似乎并不是普通人。 别看是一拥而上,但是步法却杂而不乱,身手一个比一个厉害。 这让沈欢产生一种,杀进隐世家族老窝的感觉。 根据观察到的信息判断,这些个犯人全都掌握着武技,与隐世家族唯一的差别就是没有武道真气。 要不是沈欢肉身强悍,还真不敢保证能从这些人手里毫发无伤的走出来。 “嘭!” 沈欢不知道自己放倒了几个人,只知道眼前还有三个人站着,并且没有丝毫退怯的意思。 “妈的,这小子简直就跟铁板一样。” “就剩咱们三个了?” “这小子开始喘气了,很明显是没力气了,咱们一起上,肯定能制服他!”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他们喘的比沈欢还要厉害。 人倒下的越多,能够活动的空间也就越大,沈欢不想再浪费时间,直接使用灵狐步,将三个人同时击倒在了地上。 看着躺了满地的人影,他终于松了口气,“要不是修炼带来了一些好处,今天说不定真得栽在这群人手里。” 沈欢在感叹的同时,心里也很疑惑,这群人身上的功夫究竟是从哪学来的? “嗖——” 就在这时,沈欢忽然感觉自己耳边吹过了一阵冷风。 还有人?! 想到这儿,他连忙回头,却是没半个鬼影子都没见到。 “被这群家伙弄得有些疑神疑——”沈欢话还没说完,身形忽然一滞,这屋里竟然真的还有另外一个人! 只见一名老者正背对着他,向那些犯人施展针灸之术。 怎么又是蜻蜓点水? 背影也和师父一模一样,难道是那个自称孙悟空的前辈? 就在沈欢疑惑的时候,老者忽然站了起来,质问道:“是你把我这些小弟打伤的?” 卧槽!这尼玛又是谁? 第241章你们是哪个部队的? 为什要说又?因为眼前这个老者,不是孙真,也不是之前那个自称玉皇大帝和孙悟空的老神经病,完完全全是一张陌生的脸。 一字眉,上斜眼,鹰钩鼻,那种天生便有的狠辣之感,让人不寒而栗。 “前辈,你不认识我了?”因为背影完全一模一样,所以沈欢推测会不会是老神经病易容而成。 老者冷哼一声,“别跟我套近乎,说,是不是你对我这些小弟动的手!” 不对,眼前这个人绝对不可能是那个老神经病! 该死,什么时候师父的背影和蜻蜓点水,都成烂大街的货色了。 “不回答是吗?”老者说着伸手便转向了沈欢的脖颈。 从老者的进攻中,沈欢明显感觉到了杀意,连忙开启灵狐步。 “有点意思。”老者眯了眯眼睛,身形也是一动,竟然先一步到达了沈欢的身后。 “草!”沈欢暗骂一句,再次踏出灵狐步,不过这次他没敢再有进攻的意思,完全是单一的逃跑。 灵狐步的优势是灵活,以及诡异莫测的步法。 老者似乎能够看穿一切,每次都比他先一步到达准确的位置。 这时,那些昏迷的犯人,也差不多都醒了过来。 感受到耳边呼啸的风声,一名犯人疑惑道:“老老大回来了?” “不对,是老大在和那个年轻人交手!”大汉的眼力要比其他人强不少,隐约能够看到两条追逐的人影。 “出去,快出去!” 这里的空间太小,随时都可能殃及池鱼,大汉连忙带着人从后门溜了出去。 沈欢看到后也想跟着偷溜,却被老者死死的堵在了门口。 “继续。” “前辈,我之所以打昏您的小弟,完全是自保之举,您没必要这样玩我吧?”沈欢现在已经明白,自己和老者的实力根本不是在一个水平线上,与其浪费时间,还不如把话给说明白。 老者皱了下眉,有些不耐烦道:“继续!” 妈的,我就不信跑不过你! 沈欢的脾气也上来了,不再顾忌灵气的消耗,灵狐步发挥到了极致。 “呵……呵呵呵!”大概过了十来分钟,老者忽然停住身形大笑了起来,“小子,现在轮到你追我!” 这是捉迷藏玩上瘾了? 想那么多干嘛,现在说不定就是反击的机会! “嗖——嗖——” “这、这怎么可能?!”沈欢一脸震惊的看着老者。 如果他刚才没有看错的话,老者使用的竟然是灵狐步! “还不错。”老者满意的看了看自己的脚丫子,然后抬头问道:“小子,你这门身法叫什么名堂。” “灵狐步……”沈欢嘴上回答着,心里却翻起了滔天巨浪。 没有口诀,只凭观察,十来分钟,他就学会了自己花费一个下午才熟练的灵狐步?! “倒是挺形象的。”老者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小子,我阎罗王不喜欢欠别人东西。” 阎罗王?现在都流行用神话中的人物起外号了吗? “说吧,你想学什么。” 沈欢愣了一下,试探道:“他们的武技都是你教的?” “没错!”阎罗王表情稍显遗憾,“只可惜他们全都过了练武的最佳年龄,而且还破了身子,无法修炼我自创的无双内功,否则单凭你这样的小喽啰,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对手!” 追星九曜的境界,是小喽啰?这老家伙究竟强到了什么地步! 沈欢利用意念,与血玉中的苏璃沟通道:“狐狸精,你看不看得出来,这老人是什么境界?” “他是武修不是道修,我看不出来,不过……根据表现出的实力来看,划分成道修,他至少是奔月境的高手。” 沈欢眼睛一亮,对阎罗王说道:“前辈,你刚才的意思是,我可以在你这儿学习一门武技?” “就是这么回事儿!”阎罗王的语气有些不耐烦道:“快点说,我这人没什么耐性!” 沈欢笑了笑,“不知道您都会什么武技?” “这天下的武技,没有我阎罗王不会的!”阎罗王的脸上充满了自信。 “那在您会的武技当中,哪一个最强呢?” 阎罗王面带傲气,“当然是老夫自创的无双神功!” 正说着,他忽然开始打量起了沈欢,“虽然年纪错过了,但是根骨不错,并且童子之身未破,是个做徒弟的好人选!” “小子,跪下叫一声师父,我自创的绝世无双神功便传给你了!” 沈欢差点没一个跟头栽到地上,我根本没打算当你徒弟好吗!而且,你这神功的名字变来变去,鬼才会去练。 “前辈神功无双,与晚辈的身份实在不怎么相称,不如换一个功法?” 阎罗王抚须点头了点头,“也是,这世间除了老夫,又有什么人能够配得上我自创的绝世无双霹雳无敌百战百胜神功!” 沈欢现在可以确定,眼前这老人跟孙真有没有关系不知道,但肯定跟老神经病有关系! 为什么?两个人都是神经病啊! “不知道除了无双神功以外,您最厉害武技是什么?” 阎罗王挠了挠脑袋,“这个我还真得好好想想……不行,想不出来!这世间武技,唯有老子的无双神功才能称得上厉害二字,其余的都是垃圾!” “……” “老夫观你根骨超凡,很适合横练功夫,不如传你一招天残神功怎么样?” 沈欢不敢大意,“怎么个说法?” “此武技是与如来神掌齐名的腿法,共分十式,第一式天地无情,第二式孽海魔生……” 听到如来神掌沈欢就没心思听下去了,“除了这个呢?” “无相龙拳!”阎罗王哼声道:“不能再改了,老子没那么多时间跟你浪费!” 说完,他便一掌击在了沈欢的天灵盖。 与此同时,坐在办公室的钟局统头都快大了。 就这一会儿的时间,已经有无数个领导打来了电话,其中还有几个顶头上司。 要不是那几位正在跟游家合作,恐怕他要扛着更大的压力。 “咚咚咚!” 听到敲门声,钟局统不耐烦道:“耳朵是不是聋了?我说了,这期间不见任何人!” “可是局统,对方——” 不等外面的警员把话说完,办公室的房门便被人一脚踹开。 “放肆!”钟局统一把拍在了桌子上,起身道:“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本来还很有气势的他,在看到来人的打扮后,声调一下子就降了下来。 军装,清一色的军装,并且每个手里都拿着枪械! “你们……哪个部队的?” 第242章你还有脸给我打电话? “你们……是哪个部队的?” 钟局统现在腿都是软的,上任这么多年什么风浪都经历过,但是这也太他妈吓人了。 十几个漆黑的枪口,锁定的目标全都是他。 没有尿裤子,都算是有本事了! 这些人穿得军装钟局统没见过,但这种彪悍的气势和制式精良的武器,绝对是受过专业训练才会有的。 十几名军人,没有一个回答他的问题。 钟局统吞了唾沫,尽量保持着冷静,“咱、咱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没有什么误会。” 这时一个声音,从后方传了过来。 “嗒嗒!” 军人们踏出整齐的步伐,让出了一条通道,开口的是个戴眼镜的中年人。 钟局统瞄了一眼他的军衔,差点没一屁股坐到地上,“不、不知道少校来我这儿有何贵干?” “沈欢是不是被钟局统请来喝茶了?” “扑通!” 一听沈欢两字,钟局统是真的要跪了。 难道这些军人,也是来捞人的? 他越想越心惊,周大贵虽然有钱,但和军方还扯不上关系。 别说周大贵,就算是江明的顶尖人物都没有这个能力! 事情已经做出来了,钟局统只能硬着头皮说道:“没、没错,他当着警察的面暴力伤人,我已经命人将他依法拘捕!” “古语有云,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你、你们不能仗势欺人!” 怎么说他也是一个市局的局统,必须拥有一名局统应有的尊严。 少校眼中流露出了一丝赞赏,“你说的没错,但……沈欢真的犯法了吗?” “难道当着警察面将人打成重伤,不犯法吗?”钟局统已经逐渐了恢复了冷静。 沈欢把游千仁打进医院是事实,他只是在按规矩办事儿,完全没必要害怕。 “那不知道肇事逃逸算不算犯法?” “什么肇事逃逸?”钟局统一脸疑惑,根本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 少校见不像演戏,让人拿了份资料给他看。 看完以后,钟局统总算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原来是游千仁那小子先撞了人! 再看看酒店记录的视频,别说沈欢会动手,他都忍不住要动手了。 “人渣!” “你总算还有点良知。”少校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军人犯法应当军法处置,所以我们要带走沈欢,你没意见吧?” 钟局统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你们带人总得让我知道是哪个部队的吧?” 这次少校没再啰嗦,直接把证件拿了出来。 看着小红本本上的五爪金龙,钟局统眼前一黑,差点没直接晕死过去。 对方只是让十几个士兵过来提人,真是给足面子了! 游千仁啊游千仁,这次你可真的是实实在在的坑了把爹,待会儿我要是把这消息汇报上去,你爹的工程绝对要玩完啊! 不对!送沈欢去101的人可是自己啊,完!全完了! 等这群人看到他的惨样,估计会直接开枪把自己射杀了吧! 老天爷求你保佑,沈欢可千万别出事儿啊! “情况怎么样?” 两个正在聊天的警察,听到局统问话连忙站了起来,刚想回话却发现气氛有些不对,回头一看那十几名持枪士兵,差点没吓得当场尿裤子。 “还、还好……” “快开门!”钟局统一看他们的样子,就知道沈欢的情况绝对不会和好字扯上关系。 那名少校进屋后明显愣了一下,不过很快便恢复了正常,“沈医师,属下奉大校之命,来接您回去!” 大校果然没有开玩笑,沈医师真是奇人一个。 钟局统等了半天,也没听到枪声,忍不住抬头瞟了一眼…… 卧槽!这他妈什么情况?说好的菊花残满腚伤呢? 屋里的人全都蹲在地上,此时沈欢正和两名犯人进行着巅峰对决。 大汉甩了两张牌,挑衅道:“对儿二,要不要?不要我可走了啊!” “别着急。”沈欢嘻嘻一笑,“不好意思,王炸!三张a带个3,完事儿!” “不是吧,运气这么好!再来一局!” 沈欢起身拍了拍手,“不来了,我得回家了!” “这样啊!”大汉无奈道:“老大,记得有空常回来坐坐。” “来探望探望你们还可以,坐坐就免了吧!”沈欢说完朝睡在上铺的阎罗王鞠了一躬,“前辈我走了。” 阎罗王不耐烦的翻了个身子,没有说话,也算是回应了。 沈欢对着那名少校笑道:“老爷子派你来的?” “是夏大校下的命令,不过应该是老将军授的意。”那少校说着,好像想起了什么事儿,“对了,大校说炉子已经找到了,让您解决完家里的事儿以后,马上返回燕京。” 炼丹炉找着了? 沈欢面露兴奋,没想到今天不仅得到了一门武技,还收到了这么一个好消息。 “警察先生,我现在能离开了吗?” “可以,当然可以!”钟局统现在巴不得这个煞星离开呢,都跟将军级别的人物扯上关系了,他哪还敢得罪啊。 沈欢点了点头,笑道:“我刚刚打听过,这里面有几位兄弟是冤枉的,您看能不能抽个时间办理下他们的案子?” “没问题,没问题!” 这倒不是沈欢要平添是非,而是真有其事。 目送沈欢跟着部队一起离开后,钟局统大松了口气,刚想坐回椅子上喝口茶,电话又响了起来。 “小钟啊。” 只是声音在耳朵边响起,钟局统的态度便恭敬无比,“是我,老局统您怎么有时间给我打电话了?” 他能坐在现在这个位置,都是靠老局统提拔的,可以算得上是授业恩师。 “你是不是抓了一个叫沈欢的人?” “老师,这事儿您也知道了?”钟局统先是一惊,然后无奈道:“他现在已经没事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你能坐到这个位置不容易,以后做什么事情之前,不能只看片面,要考虑清楚再行动,明白吗?” “知道了老师。” “没什么事儿了,挂了吧。” 挂掉电话以后,钟局统叹了口气,恩师这是又给自己上了一课啊。 老局统的电话刚挂没多久,就又响了起来。 “喂,老钟吗?我是游万兴——” 听到游万兴这名字,钟局统的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你还有脸给我打电话?以后要找死你自己一个人去,别他妈拉上老子!” 第243章游万兴的惶恐 游万兴听着手机里的嘟嘟声,半天没回过神来,按理说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钟局统根本没胆子这么讲话。 这事儿有古怪! “爸,情况怎么样?那个打我的小子现在是不是很惨?”游千仁见自家老子挂了电话,兴奋的问道。 如果沈欢听到这话,一定会后悔自己为什么只打断了他几根肋骨。 游万兴沉默着没有说话,还在思考钟局统的态度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转变,难道和打千仁的那小子有关? 就在他疑惑时,合作者的电话打了过来,“咱们之间的合作计划取消。” “取消?为什么,咱们不是合作的好好——”游万兴心里充满了不解。 “有时间好好管教一下你家儿子吧,这世界上有太多人不是他能得罪的……好自为之!” 游千仁见父亲脸色来回变换,心中生出一丝不妙的感觉,“怎么了爸?” 游万兴半天没出声,“你撞的那个妇女在哪个医院?” “江大附属医院怎么了?” “现在穿好衣服,跟我到那里一趟。” 游千仁不解道:“去那儿干吗?” “别问,总之到了地方,我让你做什么就做什么!”游万兴有些不耐烦的说道。 如果对方不是自己的儿子,他怕是要忍不住赏一巴掌了。 游千仁心中的不安感越来越强烈,自从母亲去世后,父亲从来没用过这种语气跟自己说话。 在去往江大附属医院的路上,游万兴特地绕路买了不少东西,其中补品居多,金银首饰、香烟好酒,更是一样不差,当初他跟人谈生意都没这么大的动作。 李素娥病房门口…… “你来干什么?”坐在门口等待的周大贵看到来人,忍不住皱了下眉头。 “老周,你在这儿就好!”游万兴脸上带着笑意,“你跟里面人的关系不错,待会儿帮我多说几句好话,怎么样?” 周大贵一听这话就明白了,这老小子是来道歉的! 为了把沈欢拉出来,他废了不少劲,基本上能动用的关系全都动用了。 多半在得知沈欢打了游千仁以后,就婉拒了,也有少部分说试试,这试着试着就没音了。 就在他忍不住想要把事儿告诉林妙诗的时候,沈欢却完好无损的回来了,而且还是被军车送回来的! 加上游万兴大包小包,不惜拉上受伤的游千仁过来道歉,周大贵基本可以确定,沈欢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小小的神医传人。 他心中暗自庆幸,当初幸亏听了父亲的话,不然现在周家估计连根毛都不剩了。 “这忙我帮不了你。” 这话是老实话,周阳的事儿到现在还没算解决,周大贵自救还来不及呢,哪有功夫帮游万兴。 游万兴干笑两声,“那你帮忙通传一声?” “这个就没问题了。”周大贵说着,起身敲了敲门。 牛大宝开门从里面走了出来,“周伯啥事儿?” 他正说着,就看到了游千仁的身影,“你来干啥?” “我来——”游千仁咧嘴一笑,又准备大放厥言,却被一旁的游万兴给拦了下来,“我们是来给李素娥女士道歉的。” “等一下。”牛大宝扭头对正在帮李素娥做推拿的沈欢问道:“欢子,那个撞了大娘的小子来道歉了,是跟他爹一起来的,要不要他们进来?” “等我帮我妈做完推拿再说。”沈欢头也不抬道。 因为门开着,两人又没刻意压低声音,门外的游万兴和游千仁将这段对话听得清清楚楚。 “这小子他——” “闭嘴!”游万兴瞪着游千仁说道:“来之前我给你说的话都忘了?” “既然沈先生没时间,那么我们就在门外候着。”说完,便拉着游千仁坐在了长凳上。 游万兴借着这个机会,对身旁的周大贵问道:“老周,你知不知道里面的沈先生是什么身份?” 周大贵似笑非笑的问道:“怎么,你没了解清楚就过来了?” 游万兴干笑两声,他要是知道,也不会乱七八糟的买一堆,投其所好可比乱买一通好多了! “具体我也不清楚。”周大贵朝屋里看了一眼,小声道:“燕京林家听说过吗?” “听说过,那位是林家的私生子?” 要是有录音笔,周大贵非得把这话录下来,让沈欢听听不可,到时候估计又是一场好戏。 不过他现在可没胆子拿沈欢当枪使,只能忍住笑意,说道:“这么跟你说吧,林家小姐的结婚对象多半是欢少了。” “我当什么人,不过是个攀附权贵的小白脸而已。”游千仁嘴里充满了不屑,在他眼中,沈欢跟那些个投怀送抱,想要野鸡变凤凰的绿茶一个德行,一点逼格都没有。 “闭嘴,我不让你说话,你就一句话也别说!”游万兴真的很后悔,要不是自己惯着,儿子也不至于无脑到这种地步。 连普通老百姓都在讲究门当户对,更何况是那些大家族。 能和林家小姐成婚,就代表着沈欢的背景至少跟林家是一个级别的。 游万兴没敢再和周大贵聊下去,他怕聊着聊着,自己连面对沈欢的勇气都没了。 一方首富,说白了就是地头蛇而已,跟大族林立的燕京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游千仁忽然捂着胸口说痛,游万兴没办法只能先带着他办理住院手续,待会儿再过来。 可等他弄好以后,却发现病房里空无一人。 “护士,这病房里的人呢?” 护士拿出表格看了一眼,“刚刚出院了。” “出院了?!”游万兴先是一愣,接着连忙拿出手机,拨通了周大贵的号码,“老周,你们在哪呢?” “我在家,至于欢少嘛……应该也回家了。” “你知道欢少的家在什么地方吗?”游万兴急得不行,对方很明显是狠了心,根本不给自己道歉的机会。 长乐村?欢少的家怎么可能在中州的一个小村庄里? 虽然游万兴有些怀疑,但他现在不敢耽搁半分,假的也信了,拉上刚躺到病床的游千仁就往长乐村赶。 到了村子以后,他见到村民便问,“老乡,您知道沈欢住哪儿吗?” “住在这种地方,爸,我看这歉咱们没必要道了,就一小白脸儿而已。”游千仁捂着鼻子,表示自己很不喜欢长乐村这种受到污染的乡下空气。 这村民不是别人,正是草药项目的组长沈常春,他打量了下两人,说道:“欢子刚走了。” “走了?去哪了?只有他一个人吗?”游万兴都快哭了,好不容易追到这儿,怎么又走了。 要是合作无法继续,他这大半辈子的努力可就全都白费了。 “一家子都走了,去了燕京,你们找——” 不等沈常春把话说完,游万兴调头就走,就算追到燕京也得把这歉给道了,不然别说继续合作,能不能继续在商界混下去都是个问题! 第244章炼丹 “快看是云,如果能摸一下就好了!” 因为是第一次坐飞机,牛小贝表现的异常兴奋,牛氏夫妻也是一样,跟着女儿左顾右盼。 牛大宝倒是出奇的安静,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身体似乎还有发抖。 郭晴在一旁,紧紧的拉着他的手,可能是因为人太多,她的脸蛋布了一层有一层红晕。 虽然沈欢已经帮她治好了失语症,但平时她依旧不怎么爱说话,显得很腼腆。 “对不起大宝,我忘了自从那件事以后,你就有了恐高症。”沈欢面带愧疚。 牛大宝笑道:“没、没事儿,我忍一会儿就好了,不就是这点高度嘛!” “你不信?”牛大宝见沈欢面露质疑,扭头朝窗外看了一眼,“我就说嘛,自己早就不、不——” 这话还没说完,人就晕了。 带众人去燕京旅游是沈欢一早就有的想法,这次算是顺水推舟,正好碰上了国庆假期。 燕京大大小小的景点很多,就算一周时间也不一定能够逛得完。 到了燕京以后,沈欢决定先让众人好好休息一下,尤其是牛大宝,估计没一晚上的时间,是缓不过来了。 本来他是准备让众人在酒店里休息,但这事儿被林老爷子知道以后,立马让人清了一栋别墅,并且配备了几名林家顶级的仆人。 因为明天才开始游玩,沈欢决定利用这个时间到特殊部门把关给闯了,现在有了无相龙拳应该不会耽搁太多时间。 想到无相龙拳,他的嘴角忍不住翘起一丝笑意。 当初沈欢还以为阎罗王是戏耍自己,但当他真正遭遇醍醐灌顶的时候才明白,这是一门多么高深的武技。 无相龙拳并不单单是拳法,只是以拳为主,以沈欢这个门外汉的眼光来看,里面的腿法也非常强大。 至于其特点,就如名字一般,无相。 可柔可刚,完全根据施展武技之人的性格来判断,同一招在不同的心境影响下,也会有不小的变化。 对于武技,沈欢已经没那么向往,毕竟贪多嚼不烂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而且说到底,身为道修最需要的神通,而不是武技。 之所以依旧选择去闯关,一是为了不辜负老将军给他的名额,二是想增加一些战斗经验。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最主要的是炼丹炉,这东西必须得弄到手! 武技和医术是一个道理,不能治拘泥于书本上的知识,只有经历过实战以后,才能活学活用。 李素娥大病初愈,其余的人这几天也没好好休息过,加上赶了这么久的路,神情都比较疲惫。 沈欢安置好他们以后,又对林妙诗交代了几句,便朝苏曼酒吧赶去。 “谢谢了。” 早就在酒吧前台等待的夏天,无奈笑道:“你故意不通知任何人,不就是等我派人去救你么。” 这一次他算是被沈欢吃得死死的,自从东西都收集齐以后,老头子就开始着急了。 一听沈欢被人抓了起来,差点没激动的亲自带队去提人。 被人这么直接的戳穿心思,沈欢干笑了两声,“咱们走吧!” …… “你可算来了,东西我全都给你找着了,快点开始吧!”老者一看沈欢进来,也不再装文艺,一把将报纸给扔到了一旁。 对于他这种好动的人来说,躺在病床上简直比要了老命还难受。 王紫嫣用脚提了提地上的麻袋,“你要的东西,全都在这里。” 沈欢打开看了一下,他要的药材一样不差,在底部有三个小型的炼丹炉,虽然形象各异,但大小完全符合要求。 根据《药王经》上面记载的丹炉操纵之法,分别试验了一下,其中一个暗金色的丹炉手感都远超其余两件。 除了手感以外,沈欢更喜欢它的外观,一条龙从炉底盘旋而上,鼎盖雕刻的闭目龙首栩栩如生,仿佛随时都会醒过来一般。 “就这个龙纹丹炉吧!” “不管选哪个,你先把药给我炼出来啊!”距离康复越近,老者显得就越激动,“小天,马上带沈药王去炼丹室!” “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等到夏天离开以后,沈欢才开始观察起老者特地给他准备的炼丹室。 屋子大概有二十平米,高度在两米五左右。 炼丹用的炉火放在中间,正上方就是一个通风口,可以隐约感到点吸力。 除了挨门的那栋墙壁以外,其余三面墙全都是药橱,沈欢打开其中几个看了看,里面塞满了药材。 炉台旁边,放了几个小篓子,分别放着木炭、竹炭、石炭、黑炭等等,几乎涵盖了市面上所有的燃烧材料。 从这布置来看,就知道老爷子心里有多着急了。 因为是第一次使用炼丹炉,沈欢没有直接炼制生肉续骨丹,以免浪费珍贵的药材。 事实证明他的小心谨慎是正确的,第一炉的丹药完全失败,药性完全蒸发,只留下了一堆没用的药渣。 不过有了第一次经验,之后的情况好转不少。 等到丹炉发热以后,便开始放入药材,不需要放其他任何东西,不过一定要按照顺序,错一步这炉药就算是报废了。 以沈欢的记忆力,自然不会搞错顺序,之所以失败,是因为药材在放入丹炉后,会分为药汁和残渣两个部分,药渣在底,药汁则是悬于炼丹炉之内。 炼丹者必须以灵气控制炉旋转,从慢到快,再由快减慢,让药汁受力,从而去液成丹。 如果失败,药汁便会蒸发的一干二净,只留下无用的药渣。 沈欢成为道修的日子病不算长,境界的进展却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 除了医疗以外,灵气几乎没派上什么用场,所以在灵气的控制上,他和初学者没什么不同。 随着一炉又一炉的丹药失败,沈欢总算是掌控了炼丹的节奏,但是《药王经》中记载的以气御火的手段,他还是没能掌握。 好在现在的手法已经足够炼制生肉续骨丹,不然就算等到天亮,他也拿不出治疗旧伤的丹药。 “呼……”看着手中晶莹剔透的灵丹,沈欢大松了口气。 按照要求,一炉药材可以炼制九颗生肉续骨丹,他只炼出了一颗,但不管怎么说,总算是成功了。 当他拿着丹药走到老者面前时,对方二话没说,就将丹药放进了嘴里。 “义父,您还没喝水呢,小心呛着!” 沈欢没出声,如果《药王经》上面没有记载错的话,生肉续骨丹这个品级的丹药,应该是入口即化,不会出现卡到喉咙之类的问题。 “感觉如何?” 老者沉默了半天,摇头道:“除了味道不错以外,身体没有任何反应……” 不可能啊,按照《药王经》的记载,生肉续骨丹入口之后,将会在第一时间生效,这已经过去了五分钟,怎么会毫无反应? 难道说……自己失败了? “噗!”就在沈欢疑惑的时候,老者忽然喷出了一口鲜血…… 第245章近百年来第一人! “沈欢,你给我义父吃的到底是什么东西!”王紫嫣也不管自己是不是沈欢的对手,一把抓住了他的衣领。 沈欢将王紫嫣的手拨到一旁,寒声道:“第一,丹药是老将军自己夺走服下去的,并非我主动奉上,第二,身为医者,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有时候吐血并不一定是坏事儿。” “没错。”夏天指着床铺上的血迹说道:“准确来说,义父吐出来的并不是血液,而是积压在胸腔的血块,说简单一些……就是伤血。” 生肉续骨丹在《药王经》中被誉为疗伤圣药,对于服药后的表现也有具体描写,吐血这个反应就在其中。 “没错,这口血吐出来以后,我感觉舒坦多了。”老者用纸巾擦去嘴角的血迹,“而且我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那些旧伤部位,酥麻带痒,应该是药力在修复它们。” 沈欢脸上没有多少笑容,虽然起了药效,但是效果和《药王经》上记载的有很大差距。 也就会说,他这次炼制出来的,只是一枚药效不达标的疗伤丹药,距离生肉续骨丹这个名称,还有很大差距。 老者的伤势,其实一颗生肉续骨丹便可以完全治愈,当初沈欢说一周时间,就是怕出现眼前这种情况。 不过灵药终究是灵药,就算没炼制成功,也让老者的旧伤好了大半。 “义父!”王紫嫣看到老者准备下床,心中又是一慌,连忙伸手去扶。 老者却摆了摆手,“不用!我自己能起来!” 脚踏实地的那种触感,让他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好了,全好了!老子感觉自己随时都能上阵冲锋!” 沈欢则泼起了冷水,“我说过,即便有丹药辅助,伤势全部复原也要一周的时间。” “哪需要一周,这丹药你再给我来几颗,不就全好了么!”老者不以为然。 沈欢耸了耸肩,“我说过,如果您不配合的话,我随时有权力停止治疗。” “别啊!”老者一听这话,连忙躺回了床上。 这要是被基地内其他成员看到,非得惊掉大牙不可。 号称猛将的老将军,竟然被一个小年轻训斥的不敢反驳,这不是开玩笑么! “您说的没错,连续服用确实能让您的伤势尽快复原,我也很想这么做,但以我目前的能力,每天只能炼制一颗。”沈欢脸上的表情有些无奈,叹息道:“所以,您只能等待了。” “不着急,不着急,我等得了。”老者异常客气的说道。 都躺半个多月了,也不差这七天。 夏天试探道:“既然这样……义父,我先带沈欢去地字组闯关吧。” “去吧。” “我也一起去!”王紫嫣从来就没服过沈欢,所以她很想看看对方闯关失败后的丑态。 在夏天的带领下,众人来到了闯关的地方,从外面看,是个很小的房间,门牌上写着“武神阁”三个大字。 “就是这儿了,我先进去说一声,一会儿就好。” 等到夏天进去以后,王紫嫣开口道:“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王上校,有个问题我想问你很久了?” 王紫嫣有些意外,挑眉道:“什么问题?” 沈欢咳嗽了两声,“我是不是不经意间杀了你的亲人?” “我生来便是孤儿,除了义父和死夏天以外没有任何亲人。” “哦。”沈欢点了点头,接着问道:“那我是不是抢了你男朋友?” 王紫嫣表情古怪道:“你喜欢男人?” 和这个女人说话,简直比跟苏璃聊天还困难,“既然你我之间没有杀父之仇,也没夺妻之恨,你为什么老找我麻烦?” “难道……你喜欢上我了?” “不要脸!”王紫嫣不是普通的小姑娘,脸上没有任何羞涩,直接把蝴蝶刀给拿了出来,“再乱说话,信不信老娘阉了你!” 沈欢摊了摊手,意思也很明显,有本事你就来。 “我就是看不惯你。”王紫嫣揉了下鼻子,“你身上有种很讨厌的味道。” 这尼玛也算理由? 这时夏天从武神阁走了出来,“已经说好了,你进去吧,对了,第一次挑——” 因为心急,沈欢没把话听完,便走了进去。 武神阁内部比外面看起来要大上不少,占地面积大概有五十平米,坐在正中间的壮汉打量了一下沈欢,“清楚规则吗?” “清楚。” 一问一答之后,两人就没再做交流,互相拱手行礼,便摆出架势开始比试…… 王紫嫣将手搭在夏天的肩膀上,问道:“你猜他第一次能闯到第几关?” “应该会达到第六关。” “你也太高看他了吧?”王紫嫣并不认同夏天这个答案,“要我说,最多闯到第三关就完事了。” 夏天干笑两声没说话,他的同龄朋友不多,只有沈欢和楚歌,但这两个人在王紫嫣这边似乎都不大讨喜。 “叮咚!” 王紫嫣听到铃声后,身子一愣,表情略显惊讶道:“第一关这么快就让他闯过去了?” “第一关的赵师傅实力虽然不错,但也只能同时放倒两个基地士兵,拦不住沈欢很正常。”这个结果早在夏天的预料之中。 两人虽然没有交过手,但根据资料上的记载,沈欢应该要比他强一些。 “叮咚!” 话音还没落下,便又是一声铃响,显示屏上的数字也由一变成了二,这次夏天就比较诧异了。 虽然他早已经料定,第二关的钱师傅也拦不住沈欢,但也不应该这么快就结束战斗吧? “叮咚!” 卧槽!从入门到现在,不过五分钟的时间,沈欢竟然已经闯过了三关! 王紫嫣思考半天,得出了一个结论,“就算义父当年也没这么快的速度,应该是系统出了问——” “叮咚!” 七分钟,第四关号称铁掌无情的李师傅也败下阵来。 “叮咚!” 十分钟,第五关,追魂腿周师傅,落败! “叮咚!” 十六分钟,第六关,醉酒猕猴吴师傅,落败! “姓沈的一定是只求快不求稳,力气应该浪费的差不多了,第七关他一定闯不过去!”王紫嫣决定将自欺欺人进行到底。 夏天的脸色则越发复杂起来,他知道自己的实力跟沈欢有差距,但没想到差距竟然这么大。 就算受过专业训练的他,当初连闯六关,也花费了半天的时间,沈欢呢? 六关,十六分钟,平均每关三分钟,这样的速度,可谓近百年来第一人!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第七关的守关人是狂狮郑师傅……沈欢应该会止步吧?” 夏天猜得没错,之前无往不利的沈欢,终于在第七关遇到了难缠的对手…… 第246章龙老大的徒弟? 沈欢甩了甩略微发麻的手,紧紧的盯着对面的郑师傅。 完美的v字型身材,蓬松的深棕色长发犹如狮鬃,加上野蛮霸道的功夫套路,用狂狮来做称号倒也挺形象。 此时郑师傅身上,到处都是拳击过后留下的淤血痕,跟刚做过拔火罐似的。 杰作的制造者,正是站在对面的沈欢。 “你很厉害。”郑师傅面色凝重,这是他守关以来,第一次遇到敢以肉身力量与自己硬拼的闯关者。 沈欢笑了笑没说话,对他来说,郑师傅同样有些难缠。 “不用再拖了,你我各用自己最强的一招来结束这场战斗吧!”郑师傅说着,立刻运转体内的真气,使出了让他扬名的狮吼拳。 狮吼拳,以吼震心,以拳克敌,在这样狭小的空间内,正好可以将发挥到极点。 若非沈欢用灵气护住双耳,恐怕光是一声狮吼就够他喝一壶的了。 无相龙拳第一式,鱼跃龙门! 前六关,沈欢都没使用无相龙拳的机会,这次面对郑师傅的狂袭,他没敢大意,灵气过丹田,通任督二脉,游十二正经,归左拳凝右足。 “哒——” 右脚踏地发出巨响的同时,整个房间也随之震动。 原本正在冲锋中的郑师傅,因为地面晃动险些步法错乱,无奈之下只好跃起,改刺拳为落拳。 “嗷吼——” 沈欢抓准机会,弹射而起,犹如闪电,以升拳之势与郑师傅的狮吼拳相撞在一起…… “轰隆隆——” 距离七号房最近的吴师傅,连忙扎马稳住身形,苦笑道:“狂狮这家伙每次都要弄出这么大阵仗,图什么啊。” 其余各房的表现都差不多,就连门外的王紫嫣和夏天也感觉到了地面传来的颤抖。 “你觉得谁会赢?”此时王紫嫣已经没有任何轻视的念头,能和郑狂狮打到这种地步,足以名列组织的名人堂。 “叮咚!” 不等夏天开口回答,屏幕上变化的数字便已经告诉了她答案。 “当年义父止于第八关王师傅之手,不知道沈欢有没有能力打破这个记录。” 王紫嫣摇了摇头,“我承认沈欢很厉害,但是想过第八关……他恐怕还没那个能力。” 想起第八关的守关人,夏天面露无奈的笑了笑,“或许他会像义父当年一样,自动认输吧。” …… 进入八号房以后,沈欢一眼就看到了站立在中间的守关人。 老头儿的个子不高,大概在一米六五左右。 光看面相你会觉得他是个瘦子,但身体却异常壮硕?肥胖? 沈欢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能说老头儿身材胖的很壮实。 “啊……”看沈欢后,王师傅打了一个哈欠,“老夫……这一关……很久……没有……人……来了……” 他说话的语速很慢,并且整个人看上去极没精神,好像没有睡醒一般。 沈欢用望诊看了下王师傅的面色,确定对方没有病症以后,拱手道:“前辈,可以开始比试了吗?” 王师傅缓慢地摆了摆手,“我……这关……不用比……” “不用——”不等沈欢把话问出来,王师傅的话就又蹦了出来,“只要……你打我三……三……吼哼……哼哼、吼……” 有没有搞错,就这么睡着了? 睡也就睡吧,这种如雷般的鼾声是怎么回事儿? “前辈?”沈欢喊了两声,见王师傅不说话,便拿出银针,准备利用针灸给对方醒醒神。 王师傅一动不动的坐在原地,好像根本没有感应到沈欢持针走了过来。 “叮!” 银针刺在王师傅的皮肤上,跟刺在铁板上差不多。 随着力度加大,依旧没能刺入半分,最终银针因为无法承受,直接断成了两半。 “铁布衫?” 沈欢嘀咕了一声,这样夸张的防御力,除了铁布衫之类的横练功夫,他想不到其他可能。 想要过关,就必须击败守关人,让其交出通往下一个房间的钥匙。 在几经呼唤以后,王师傅依旧没有苏醒的迹象,沈欢只能自己动手取钥匙了。 “啪!” 他的手刚放在王师傅的腰间,就被一只肥硕的手掌拍到了一旁。 这简单的一拍,竟然比狂狮全力一拳的力道还要大,那种感觉就像是用小锤敲核桃时,不小心敲到自己的手。 现在沈欢基本可以确定,这老头儿只是在装睡。 看来这一关,应该是用攻击手段打到对方服输就可以通过了。 “得罪了!” 也不管规则是否真的是这样,沈欢客气了一句,便朝着王师傅的胸口捣去。 因为怕伤到王师傅,他只有五成力。 “轰!” 一声巨响后,王师傅纹丝不动,沈欢却忍不住开始揉起手来,刚才出拳的力道,至少返回了一半。 “再来!” 这次出拳,沈欢没再客气,直接十成力道。 坐在地上的王师傅,直接被击飞出去,把墙壁都砸出了一个大坑。 若不是因为这墙壁是由记忆金属打造,恐怕会卡在墙壁内无法出来。 “你小子对老人家下手这么黑,好意思吗?”被打成这样,王师傅不敢再装睡了,幸亏刚才将真气凝聚在了沈欢攻击的地方,不然他能不能站起来都是个问题。 沈欢活动了一下被震得酸痛的手腕,笑道:“我只是想喊您起床而已。” “好了,废话少说。”王师傅也不再玩装睡的戏码说起了规则,“我这关有两个通过的方法,第一种就是打到我认输,第二种三拳之内让我吐血就算赢。” “你选哪一种?” 出于尊老爱幼的原则,沈欢打算选第一种。 老者好像看出了他的心思,提醒道:“你可要考虑清楚,第一种我会采取反击,要浪费不少时间,第二种就简单多了,老夫任打无怨,绝不还手!” 沈欢考虑了一会儿,“既然这样,我就选第二种吧!” “嘿嘿嘿,一旦选择可就不会更改了。”老者嘴角翘起一丝玩味的笑容,他修炼泰山诀已经有五十多载,除了九号房那位以外,整个基地都没能伤到他。 别说三拳之内吐血,沈欢打一下午,能让他皱下眉头就不错了。 “您小心了!” 话音刚刚落下,屋内便响起了一声龙啸。 无相龙拳第二式,蛟龙出海! 蛟龙出海共分三个境界,十层浪、百层浪和千层浪。 顾名思义,每次出拳能够带动十层浪涛般的暗劲,就可以称为十层浪。 因为是第一次使用,沈欢也不知道这一拳能够达到什么境界,只希望能让老头儿吐出点血。 眼看这一拳就要打中对方,王师傅忽然开口道:“停!老夫认输!” “认输?”沈欢连忙化解灵气,收回了招式。 王师傅擦汗的同时,用另一只手将钥匙扔了过来,“你是龙老大的徒弟早说啊!” “龙老大?徒弟?” 王师傅没好气道:“别跟我装了,整个基地里会龙拳的只有龙老大一个!他就在九号房,是不是你师父,自己进去看看就知道了!” 难道阎罗王真名姓龙? 不对啊,如果阎罗王是特殊部门的人,当初那个少校应该一眼就能认出来。 带着疑惑,沈欢用钥匙打开了九号房的房门。 在他开门的同时,武神阁外面再次响起了悦耳的“叮咚”声。 这次王紫嫣没再惊讶,而是一脸担忧道:“死夏天,关于第九关守关人会击杀闯关者的事儿,你跟那小子说了没?” 第247章通关武神阁 九号房的空间要比其余几个房间小上一半,除了满地的烛火以外,没有任何灯光照明。 被王师傅称为龙老大的,是一名身材高大的老者,穿着橘黄色武者劲装,无论身材长相都不是沈欢记忆中的阎罗王。 看样子,应该是八号房的王师傅弄错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缠了绷带的原因,龙老大的双手几乎比普通人的手掌大一倍。 沈欢进来的时候,他正在饮酒。 “将我击出脚下的圆圈,便算你赢。” 对方这么痛快,沈欢也不没拖泥带水,拱了拱手便直接出招。 龙老大依旧在喝酒,看都没看一眼,感觉到拳风以后,猛地摆手,掀起一阵风波,将沈欢给推到了一旁。 真气外放? 沈欢愣了一下,他原以为龙老大是横练功夫的高手,现在次发现,真实情况跟自己想象中的完全相反。 武者内功和道修灵气,相似但又不完全相同。 前者靠自身调节以练气,经过常年累积而得,基本上不会出现消耗一空的情况。 后者则是靠吸收外界灵气,炼化后存于丹田,因为来源不同,属性、质量比真气更为繁杂一些。 对于道修来说,想要灵气外放化形,除了达到奔月境这个条件以外,追星境的道修也可以通过某些神通,达到以气伤人的地步。 沈欢没有神通,只能尝试用无相龙拳,看能不能将龙老大击出圈外。 “嗷——” 拳声破空,犹如龙吟,原本只顾饮酒的龙老大忽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这次他没有以气御敌,而是张开巨大的手掌,直接包住了沈欢的拳头。 “嘭!嘭!嘭!” 因为是第一次使用,沈欢这拳只有三浪之威,连入门级的十层浪都没能达到。 趁着龙老大的手指被暗劲振开,他连忙收回了拳头,按照歌诀运转灵气,使出无相龙拳第三式,青龙吐水! 青龙吐水是刺拳,讲究速度以及一击必杀般的爆发力。 “青龙吐雾!” 龙老大低喝一声,脚步玄妙,踏步出拳。 “噔!噔!噔!” 两人全都后退数步,才将身形稳住。 单看蛮力,身材高大的龙老大还没沈欢厉害,但是说到巧劲的运用,沈欢则远远不及。 “青龙探爪!” 这一次龙老大没等沈欢,自己先行出招,手呈爪状,直接朝肩头抓去。 沈欢借助灵狐步躲了过去,看着墙壁上的三个窟窿,他忍不住吞了口唾沫,这样的破坏力,跟传说中的龙爪功有一拼了吧? 龙老大活动了一下手指,冷声道:“小子,你的青龙拳是跟谁学的?” “我这门武技名为无相龙拳,前辈恐怕是认错了吧?”说着,沈欢便再次出招。 无相龙拳第四式,苍龙摆尾! 苍龙摆尾是一门腿法,甩动似鞭,路数多变,若不是沉浸武道多年的老手,很难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龙老大被击退后,面色有些诧异,“乌龙拳?我看你还有什么把戏!” 在这场比试切磋之中,沈欢使出了数招无相龙拳,龙老大也会以类似的招式反击,并且一边打一边发出惊叹。 “身似游龙势如洪,腰马合一斩长天?盘龙拳!” “火龙舞?火龙拳!” “黄龙滚地?金龙拳!” “游龙上清溪?龙尊拳!” 龙拳派系繁杂,即便沉浸龙拳多年的龙老大,也不敢说全都精通。 沈欢的拳法套路虽然生疏,但是几乎涵盖了所有的龙拳技巧,并且同一个招式,所发挥的威力也不尽相同。 “你师父是谁?” “阎罗王。” 龙老大以为沈欢是在戏耍自己,怒道:“小子,你难道不知道,我有随时斩杀闯关折者的权力?” 沈欢摇了摇头,再次出招。 随着战斗时间的推移,他终于将蛟龙出海练到了十层浪的标准。 “气煞我也!”龙老大大喝一声,青龙腾空、云龙现身、青龙吞云、青龙转身、青龙戏水、横空旋绕等一系列青龙拳的招式,一个接一个的使了出来。 沈欢被打的连连倒退,最后只能借灵狐步抽身脱离拳雨。 杀意,他明显从龙老大的身上感觉到了杀意,难道这老头儿真的打算干掉自己? 想到这儿,沈欢收起了继续磨练武技的心思。 如果不是为了无相龙拳的熟练度,他也不会拖延这么长的时间。 在确认龙老大真的准备对自己下杀手以后,沈欢便火力全开,踏出灵狐步闪现到了对方的身后,直接一记蛟龙出海将其击倒在了地上。 “噗!”龙老大吐了一口鲜血,并未丧失战力,选择背贴地面,以乌龙绞柱还击。 沈欢后跳躲过攻击后,抓住机会手拟剑诀,叩击穴位使龙老大瘫软在地无法动弹。 “你、你师父究竟是什么人!” 沈欢无奈道:“都说了是阎罗王。” 龙老大这才明白,沈欢之前并不是在戏耍自己,“阎罗王?他是不是主修龙拳的高手?” “应该不是吧,他最厉害的功夫叫做无双神功。”沈欢用手摸了摸被汗水浸透的t恤,“咱们废话少说,这关我算过了吧?” “你赢了,武神牌在小箱子里。” 沈欢没想太多,只把武神牌当做是通关的象征,朝着小箱子所在的方向走了过去…… “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我们用不用进去看看?”王紫嫣面色有些担忧,她虽然讨厌沈欢,但还没到希望对方去死的地步。 夏天点了点头,刚准备推门而入,一个声音忽然传了过来,“你们两打算闯武神阁?” “你是什么人?” 两人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是个生面孔。 年轻人倨傲冷笑,“武迪!隐世第一家族武家的继承人!” 对方的态度让王紫嫣很不爽,讥讽道:“隐世第一家族什么时候变成武家了?我记得不应该是以龙家为首吗?” “而且被派到我们这儿的,都是隐世家族中无关紧要的人物,你这个所谓的继承人该不会是弃子吧?” 武迪被戳中痛处,面色瞬间难看了起来,“哼!无知的世俗人!” 王紫嫣说得没错,因为天赋不佳,他从继承人的位置跌了下去。 这次来闯武神阁,就是想拿武神牌换取重返家族的机会。 “听说近百年来没有一个人能够穿过武神阁,我看你们特殊部门也不过如此。”武迪双手环抱,眼神中满是轻蔑,“今天就由我来当着百年来的第一人吧!” “叮咚!” 他正说着,忽然传来一阵铃声,频幕上的数字先是转化为“九”,接着变成了“通关”二字。 王紫嫣半天没说出话来,等回过神以后,她语气玩味的说道:“死夏天你听到扇耳光的声音了吗?” 夏天对武迪也没什么好印象,点头配合道:“听到了。” “这脸皮也是够厚的,要是我的话,怕是没勇气再站在这儿了。” 王紫嫣的话音还没落下,沈欢便从武神阁走了出来,“你们在聊什么呢?” 武迪快步走到他面前,寒声道:“把武神牌给我!” “你是?” “把武神牌给我!” “神经病!”沈欢轻骂一声,转身准备和夏天商量翻阅武技的事儿。 “找死!” 武迪说着,便一拳朝沈欢的后脑勺袭去…… 第248章怪病 以沈欢如今的警觉性,不用夏天和王紫嫣提醒,在对方攻击的第一时间,他便侧步躲了过去。 “想打架?” 发现对方躲过了自己的攻击以后,武迪神情有些意外。 在他的眼里,就算自己的天赋不怎么样,但也不是这些从小在世俗长大的市井之徒可比的。 身为隐身家族中人,他有一种浑然天成的优越感。 只是一个意外而已,自己没必要惊讶。 想到这儿,武迪又恢复了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气势,“把武神牌交给我!” “你们认识他?”沈欢扭头对着夏天两人询问道。 夏天耸了耸肩没有说话,王紫嫣则说起了反话,“人家是隐世第一家族武家的人,我们怎么有资格认识呢。” “不认识就好。”沈欢说着朝武迪晃了晃手中的牌子,“有本事你就来抢吧。” “敬酒不吃吃罚酒!”武迪说着,踏步向前,伸手就想将武神牌夺走。 可惜他连沈欢的身子都没碰到,反而因为脱力,差点没摔倒在地上。 “妈的!”武迪暗骂一声,踏起武家祖传的步法,准备利用武技优势。 沈欢利用灵狐步,轻松闪避。 两人你追我赶,整个过程看起来就像是在遛狗。 武迪恼羞成怒,放弃了抢夺武神牌,将目标直接改为了沈欢本身。 “狮子摇头!猛虎下山!” 沈欢绕到武迪的身后,故意出声提醒道:“猴子偷桃!” 身为男性最脆弱的部位,即便不用多大力气,就足以让人疼的哭爹喊娘,更何况是沈欢没有刻意留手的情况下。 “啊!”武迪中招后立即发出一声惨叫,腿部呈x型,脸上的表情可谓纠结到了极点,“身、身为武者,你竟然使用这样的阴招。” “我有说过自己是武者吗?”沈欢无辜的耸了耸肩,“再说,这又不是比赛,有规定不能攻击那种地方吗?” “你——” 一旁的王紫嫣忍不住拍手称赞,“这招我喜欢!” 夏天的表情则有些怪异,四十五度仰望天空,那忧郁的气息,一看就是个有故事的男人。 武迪利用内功真气将疼痛缓解,看着沈欢咬牙道:“有本事你就堂堂正正跟我比一场!” 沈欢没有理会,继续和夏天两人聊着学习什么武技比较好。 “一柱擎天!” 武迪现在已经不敢再小瞧沈欢,直接使用了武家的绝学,贯日铁指。 “嘭!” 和当初龙老大攻击的情况差不多,金属墙壁上,留下了一个黑乎乎的指洞。 放在盗墓界,这样的指力当个发丘中郎将应该没什么问题。 沈欢的脸色终于不再玩味,不是因为武迪的指力,而是这一指所携带的杀意。 武迪对自己动了杀心! 放在以前,狗咬自己一口,沈欢绝对不会反咬回去。 现在沈欢依旧不会咬回去,但他会选择杀了这条疯狗! “你想死?”说这句话时,沈欢面无表情,目光冰冷到了极点。 与他对视的武迪,感觉这三个字犹如利刃一般,刺入了自己的心脏。 夏天感觉气氛有些不妙,虽然武迪确实有些讨厌,但还没到以死抵罪的地步,“沈欢?” 经他这么一喊,沈欢眼中的猩红瞬间退却。 武迪见状,心中却大松了口气,“装模作样,我就不信你真的敢杀我!” “闭嘴!”夏天也忍不住动气了,你装逼能不能分下情况? 武迪算准沈欢不敢动手,不屑道:“嘴长在我自己身上,你有什么资格管我?” “你——” “嗖——” 原本走在前方的沈欢忽然回头,化为一道残影,武迪没来及反应,便感觉自己的脖颈被人钳住,提到了半空中。 接着周围的景象快速前进,背部撞击在墙壁上以后传出的反震力,让他差点没吐出一口鲜血。 沈欢微微弯了一下脑袋,“你以为我不敢杀你?” “咳咳……”嗓内的腥甜,让武迪非常不自在,这次他没敢再说话,选择了沉默不语。 “嗷——” 一声龙吼响起,沈欢一拳朝他的门面打了过去。 “住手!” 夏天见状连忙大喊,如果沈欢在基地内随意杀人,就算义父都不一定保得住他。 “嘭嘭嘭!” 以落拳处为中心,金属墙壁上出现了由深至浅十道波纹痕迹。 沈欢将武迪放下,顺手帮他整理了一下衣衫,“你得感谢一下夏天,他是你的救命恩人。” 直到三人离开,武迪才稍稍缓过神来,“龙、龙拳,他、他是……龙家的人……” 想到这种可能,他的两条腿竟然不由自主的开始颤抖起来。 古武龙家,在各大隐世家族眼中,那可是比皇族还要恐怖的存在! “不是要去看武技吗?”王紫嫣好心提醒道:“你走错方向了。” “不去了。”沈欢摇了摇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王紫嫣皱了下眉头,对夏天小声问道:“你有没有发现,自从上次开始,他就有些不大对劲。” “我也有这样的感觉。”夏天摸了摸下巴,“只有心灵遭受巨创,才会使一个人性情大变,但根据黄字组的汇报,沈欢最近并没有遇到什么大事儿……” 王紫嫣若有所思道:“你说他会不会失恋了?” “可能吧。” 感情最能影响一个人的心情,夏天只能默认了这个说法。 别说他们两个搞不懂,就连沈欢自己也感觉奇怪,自己最近的性情,怎么会变得这样冲动。 就连当初罗伯特那么挑衅,他都没动杀心,现在却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儿大打出手。 难道是因为频繁用天眼吸收灵气,所带来的副作用? 三人各怀心思,走回了老者的房间。 见他们进来,老者笑呵呵的问道:“怎么样,闯到了第几关?” “通关了。”王紫嫣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有些古怪,说真的,直到现在她都有些接受不了这个结果。 连义父都没做到的事情,却被沈欢给做到了。 老者脸上的笑意一下子就消失了,“通、通关了?” 他看了眼墙壁的上的挂钟,“两个小时不到,他就通关了?一次性通关?” “没错,不仅如此,他还获得了武神牌。” “武神牌?!”老者笑着叹了口气,“那可是件好东西,除了天阶的武技以外,整个藏经室的武技都可不限次数浏览。” “这个资格可是我用命在战场上拼杀数十年以后才拥有的,你倒好,两个小时就到手了!” 夏天见沈欢有些分神,用手肘轻轻顶了他一下,“义父跟你说话呢。” 沈欢这才抬起头,说道:“我需要几种灵药。” “啊?”众人被他这没头没脑的话,弄得有些回不过神来。 “静心草、青竹玉露、镇魂冰莲,要快!” 沈欢的语气中,隐约透露着一丝焦急,他生病了,而且还是一种不得了的怪病! 第249章你究竟对我做了什么! 灵魂和肉身加在一起,才是一个整体。 之前沈欢一直无法确定自己患了什么病,就是因为病不在身而在灵魂! 用现代医学来讲,他患了心理疾病,这类病症可大可小,长期过度紧张,甚至会朝着精神疾病发展。 以武者角度来看,这种情况属于走火入魔,道修则是心魔生根。 想要治愈有两种方法,服用静心养魂类的灵丹妙药,或者斩杀心魔。 后者太过飘渺,沈欢也没这个能力,他只能选择前者,所以才会让夏天准备那些灵药。 因为这些灵药并不算太稀有,所以没过多久,夏天便从药库将它们取了过来。 “谢谢。”沈欢接过灵药以后,直奔炼丹室。 “桂圆、莲子、酸枣仁、川丹参、静心草……” 将药材按照顺序放入以后,沈欢小心翼翼的控制丹炉旋转,等到药液变成丸状以后,放入青竹玉露。 大概十五分钟以后,丹药基本成型,再放入镇魂雪莲将药丸包裹其中,闭火起炉,丹成! 整个过程沈欢表现都非常冷静,手法也比之前成熟不少。 “狐狸精。” “早就准备好了,服用下去吧。” 关于心魔生根的事情,两人之前已经用神识交流过,所以刚练好丹药,苏璃便化形出现在了沈欢的身边。 每个道修都会遇到心魔,但在追星境便出现心魔,整个道修界也没有几例。 沈欢盘卧在地,先是运转太玄阴阳诀,让自己进入空冥状态以后,才将手中的静心安神丸服下。 丹药入口即化,从口腔流入腹中,待到生效,又化为一股股暖流,在各大经络脉穴游走,最近一点一点的浸入到脑部,开始滋养灵魂。 大概半个小时以后,沈欢缓缓睁开眼睛,同时张嘴吐出一口浊气。 “感觉怎么样?” 听到苏璃的问话,他摇了摇头,“不知道,现在心情很平静,就是不知道受到刺激以后会怎么——” 沈欢话还没说完,就发现苏璃忽然敞开胸前的衣衫,露出了里面薄如轻纱的亵衣。 “你、你干什么啊!” 面对脸蛋泛红的沈欢,苏璃忍不住捂嘴娇笑起来,“看来静心安神丸已经起到了作用。” “怎么说?”沈欢没敢抬头,他怕自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挂掉。 苏璃用小拇指轻抚了一下唇角,“如果丹药没有压制住心魔,刚才你应该会直接冲上来,现在这个反应才是真正你。” “说句心里话,姐姐觉得,在心魔作祟的情况下,你才更像是一个男人。” 沈欢没好气道:“你是说我现在不像男人?” “我可没这个意思。”苏璃耸了耸肩,“柳下惠坐怀不乱,是因其作风正派,你却是在刻意忍耐,简单来说,就两个字,虚伪!” “虚伪?” 身为一个年轻人,看到美女产生龌蹉的念头很正常,忍下去反倒成虚伪了,难道想上就上才是对的? 反正不管别人怎么想,沈欢是不过去这个坎。 “没错,就是虚伪!你少的不是男子气概,而是一份真性情。”苏璃在空中舞了下长袖,“想便去做,这才是一名道修应有的性格,光从这点来看,你应该跟那位叫楚歌的小伙子多学习一下。” “根据姐姐的观察,你的战斗力,可是一点也不比他弱哦~” 不知道为什么,被苏璃这么一说,沈欢内心忽然松动起来,甚至有种想把对方推倒的冲动。 难道心魔并没有被压制? 不对,他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这是一种源于身体本身的一种冲动,并非是心魔作祟。 身为狐仙,苏璃本身就有一种凡人无可比拟的妩媚气质,多看一眼就会着迷不已,那一颦一笑都足以让人神魂颠倒。 看着逐渐痴迷的沈欢,苏璃嘴角翘起了一丝笑意,“成功了!” “这小子的定力还真不是盖的,若不是使用了魅眸,自己还真没办法拿下他。”说着,她便飘到了沈欢身前。 用已经实化的朱唇,亲吻在了沈欢的嘴上。 苏璃并没有停留太久,感觉差不多以后,便分离开来,嘀咕道:“这下子本命契约应该就解除了吧?” “啊!这该死的契约为什么还在!” 苏璃感觉自己都快崩溃了,她浪费了这么多功夫,就是为了让沈欢的心神出现松动,然后借机利用接吻来解除契约。 现在该做了都做了,本命契约却依旧存在。 因为两人等级相同,三分钟后沈欢逐渐回过了神来,他下意识的舔了下嘴唇,“我刚刚睡着了?” “应该是药效发挥了吧。”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苏璃的表演天赋远在沈欢之上,说起谎话来,眼睛都不眨一下。 为了避免沈欢起疑,她继续说道:“其实炼丹也可以起到静神守心的作用,你正好也可以借助这个机会,增添一下炼丹的技术,除了这两个好处以外,炼丹的过程中还可以加强你对灵气的掌控,起到稳固境界的作用。” 苏璃思考了一下,“以你现在的情况,等到境界稳固,实力应该还可以再增加一倍。” “这个等以后有时间再说吧!”沈欢说着便起身准备出去,可这刚一站起来,他就发现有些不大对劲。 “怎么了?” “有点奇怪。” 苏璃以为沈欢发现了什么,有些紧张道:“哪里奇怪?” “好像有点凉飕飕的——”沈欢低头一看,卧槽,拉链没拉! 不对吧,我记得进来之前,拉链还好好的,怎么会…… 正想着,沈欢忽然抬头对着苏璃问道:“你是不是对我做了什么?” “没、没做什么啊!” “真的?” “真的!” “信你才有鬼!”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我知道,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你的年纪应该有几百岁了吧?被封印了这么多年,加上有了实化能力,有那方面的需求也很正常。” 苏璃没好气道:“我对你没兴趣好么!” “没兴趣你拉我拉链干嘛?” “那是你小兄弟自己顶开的,关老娘什么事儿!” 沈欢原本只是开个玩笑,听到这句话直接傻了眼,“卧槽,你说真的?不对,你怎么会知道,该死!刚刚我神游的那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可能是憋太久了吧,姐姐建议你应该找自己的小情人好好发泄一下。” “我发泄你妹啊!” 这时王紫嫣忽然推门走了进来,“沈欢,义父有事儿想找你商量一下。” 她正说着,神情忽然变得怪异起来,“你在打飞机?对不起打扰了,等你忙完尽快过来一趟。” 别走,你听我解释! 第250章药库自由进出权 “谈生意?” 沈欢的表情有些意外,他以为老者找自己,是为了催促炼丹的速度,没想到竟然是为了谈生意。 从老者口中说出谈生意三个字,感觉总有些怪怪的。 看到沈欢惊讶的表情,老者一点也不意外,毕竟以他的身份,基本上这辈子都不会和谈生意三个字扯上关系。 “没错,就是谈生意。” 确认老者不是在开玩笑以后,沈欢试探道:“不知道是您个人跟我谈,还是……” “是我代表部队跟你谈。” 听到这话,沈欢兴奋的差点没当场笑出声,不过转眼间他便冷静了下来。 从表面来看,这是一件好事儿,但和特殊部门做生意可不是什么容易事儿。 老者知道他在担忧什么,笑着说道:“放心,我们不会以势压人,完全站在平等的地位上,就像你之前说的,治病时我是病人你是医生,现在做生意,不过是转换成了买家和卖家。” “不知道您想跟我什么生意?”直到现在沈欢都没想到老者想跟自己做什么生意,既然想不明白,那就只好主动询问。 老者没说话,让王紫嫣递了一个平板电脑给他。 “死十九人,伤四十六人,死伤总计六十五人,本月战力折损百分之三十七。” 见沈欢面露疑惑,老者开口解释道:“这是昨天战场上传来的数据。” “战场?”沈欢皱了皱眉头,“华夏正在和他国交战吗?” “现在虽然是和平年代,但总有些不和平的地方。”老者没把话说那么明白,“这些你不用知道的太清楚,我让你看这个数据,只是想让你知道,每天都有军人为了保护国家而受伤。” 沈欢干笑两声,他有种不大妙的预感,“有什么就直说,这样绕弯子可不像您的性格。” “你帮我治病的丹药叫什么名字?”老者依旧在绕弯子。 “生肉续骨丹。” “如果我没感觉错的话,治疗新伤的话,它的药效是不是更强一些?” 沈欢点了点头,“没错,只要不是致命伤,基本上十分钟就可以恢复战力,致命伤的话服用后,有一半的几率可以保住性命。” 这只是半成品生肉续骨丹的药力,如果是成品,只要你能张嘴吃药,在不继续受到伤害的情况,三息之内便可恢复如初。 不过以沈欢目前的炼丹技术,他估计要花费大半辈子才可能成功炼出成品。 “您想做生肉续骨丹的生意?”沈欢好像忽然间明白了什么。 老者点了点头,“没错,除却治疗我旧伤所用的,还需要一百颗。” “一百颗?!”以沈欢现在一天一颗的进度,岂不是要一百天? “不用着急,我并不是让你一次性提供一百颗,只要每月提供十颗就好。”老者顿了一下,补充道:“为了表示公平,丹药的价格由你来定。” 一个月十颗,倒也可以接受,不过老者主动开价就别有用意了。 先是说明此时此刻正有保家卫国的军人受伤,然后暗示丹药要用到这些军人的身上…… 之前说的公平地位呢?这不是逼着人开低价么! 沈欢觉得除了免费提供四个字会让老者满意以外,其他回答都会惹来不快。 你有你的张良计,我有我的过墙梯,不就是谈价嘛,我可是跟着算卦老道学过专业技巧的。 和当初买血玉的时候一样,沈欢竖起了食指没有说话,究竟多少钱你自己猜。 王紫嫣看到后,对他刚生出的好感也没了,“一百万一颗?你怎么不去抢劫!” “一颗生肉续骨丹相当于多了一条命,值这个价钱。”老者朝夏天摆了摆手,“亲兄弟明算账,夏天已经草拟了合同,要是没问题的话,咱们便签了吧。” 王紫嫣把玩着蝴蝶刀,威胁道:“如果你签了,我就把你打飞机的事情说出去!” 大姐,你现在已经说出来了好么! 不知道是不是王紫嫣的威胁起到了作用,沈欢没看合同,笑着说道:“我是说一块钱一颗!” “一块钱一颗?!”王紫嫣先是一愣,难道自己的威胁起到了作用。 沈欢笑了笑,“一毛钱一颗也可以,甚至不要钱都行!” 老者已经差不多明白了沈欢话里的意思,“说吧,你准备把那些钱换成什么?” “药库的自由进出权!” “好呀,原来你这奸商是打我们医药库的主意!”王紫嫣咬了咬牙,早该想到这小子没那么好心。 “可以!” 老者毫不犹豫的答应,收集的药材一直放在仓库中,基本上和标本没什么差别,还不如送给沈欢这个有需要的人。 沈欢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老将军,跟您直说,我要这个条件,是为了自由使用药库里的药材,您可别拿着字面意思,让我当个药库观光者。” “放心,我向来不屑玩这种文字游戏。”老者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我也有一个附加条件。” “您说。” “药库里的药材,你可以随便使用,需要到药库里没有的药材时,我也会派人帮你收集,但是……”老者话锋一转,“你所研究出的内外伤丹药,都必须第一时间提供给我们。” “没问题。”沈欢没打算用灵丹妙药来赚钱,因为炼丹炉这个限制,注定不可能大量生产。 等到签好合约后,两人笑着握了握手。 因为待了太长时间,沈欢简单的聊了两句,便离开基地,赶往林家的别墅。 “你终于回来了,快来给我扎两针!” “你怎么找来这儿了?”沈欢有些意外的看着楚歌,他怀里抱着小楚歌,站在后面的牛斌鞠了一躬,恭敬道:“师公。” 楚歌没好气道:“说好一个月治愈,你都几天没给我扎针了?” 沈欢干笑了两声,如果不是母亲出事儿,他也不会把医治楚歌这件事儿给忘了,“对不起啊,咱们进去再说……” “进毛线,就搁门口吧,我跟牛哔还有急事儿要做呢!” “急事儿?” “哎,你别问了,快点!”楚歌有些不耐烦的催促道。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估计除了楚歌,也没哪个病人敢这么跟他说话了。 “好了!” 因为已经熟悉了针法套路,没多久便完成了针灸。 “完事了?谢了!”楚歌说着,一拍牛斌的肩膀,“十三,闪人!” “师公再见!” 不等沈欢询问他们去干什么,两人便风急火燎的离开。 目送两人离开后,沈欢走进了别墅。 通过天眼他简单看了下情况,众人基本上都在休息,除了在浴室洗澡的林妙诗。 “咕咚。” 沈欢吞了口唾沫,蹑手蹑脚的朝浴室走去…… 第251章我和小贝是清白的 “淅沥沥——” 水滴击打地面的声音,像是一根根撩拨脚底的羽毛,让沈欢心痒难耐。 夏季即便是用热水洗澡也不会起多大的雾气,通过天眼林妙诗全身上下的情况,全都被他收入眼中。 罪恶感? 要是以前可能会有,现在是一丁点都没有,毕竟都老夫老妻了,不能做那种事儿还不能看嘛。 有些事情的初衷总是美好,就像现在。 沈欢可以发誓,刚开始的时候,真的只是想观赏风景而已,但现在嘛……他起了别的心思。 确定四周没人以后,沈欢悄悄将手放在了浴室的门柄上,只需轻轻一拉,便可以进去。 不知道我这么进去妙诗会不会怪我……管她呢,一不做二不休,反正都准备进去了,还想那么多干什么! 想到这儿,沈欢一咬牙就准备推门进去。 “欢子哥,你干嘛呢?” “没、没干什么!”身后忽然传来的声音,把他吓了一跳,回头一看竟然是牛小贝,“小贝,你没去睡觉?” 听到问话,牛小贝也没再追问之前的事情,无奈道:“大床,睡不习惯,而且也不怎么累。” “欢子哥,你的事儿忙完了吗?” 沈欢已经逐渐从心虚的状态中走了出来,“差不多忙完了。” “你想好明天带我们去哪里玩了吗?”牛小贝歪了下小脑袋,“臭大宝说想去长城,但他又有恐高的毛病,应该是去不了。” “我爸想去天门看升国旗,我又不想起那么早,你在燕京待了这么久,应该知道一些好玩的地方吧?” 沈欢还真没想过去哪里玩的问题,燕京叫得上名号的景点有一百多个,他在燕京这么长时间,去过的地方屈指可数。 “这个晚上咱们吃饭的时候商量一下吧,征询一下大家的意见。” “行!”牛小贝一笑,小虎牙和小酒窝全都露了出来,看上去非常甜美,“对了欢子哥,你刚刚站在浴室门口干嘛?” 我去,你还没忘呢! 沈欢朝天花板瞄了一眼,“我刚回来,想去一趟厕所。” “这样啊。”牛小贝嘟着小嘴说道:“你还真是想跟我抢厕所呢。” 正说着,她咧嘴微微一笑,“我今天心情不错,就让你先去吧!” 我倒是想进去,可你在这儿站着,我怎么进去啊! “欢子哥?你怎么不去啊,难道不想去了?” “想!” 如果自己扭捏着不进去,小丫头说不定会发现自己的真正目的。 沈欢一咬牙,扭头将手放在了门柄上。 有小贝在这儿,自己完全可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妙诗应该不会拿自己怎样吧? 带着这样的想法,沈欢拉下了门柄。 “咔啪!” 卧槽,这门竟然反锁了。 想想也是,这里又不是只有他一个男人,将门反锁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浴室里面的水声瞬间停止,同时林妙诗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谁?” 沈欢没敢说话,朝牛小贝使了一个眼色。 “林姐姐,是我。” “原来是小贝啊……”里面的林妙诗松了口气,“你等一会儿,我马上就洗好了。” 这次不用沈欢提醒,牛小贝便说道:“没事,我不着急,您慢慢洗吧。” 面对沈欢竖起的大拇指,牛小贝没有说话,等到转移过阵地以后,她转了转眼珠子,“欢子哥。” “嗯?” “你刚刚真的是准备上厕所?” 沈欢心中一紧,该死,这小丫头该不会是发现什么了吧? 不过表面上表现的却很冷静,“是啊……你这么问,该不是在怀疑我吧?” 牛小贝没有说话,一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表情。 “早知道妙诗在里面,我就不开门了。” “那你为什么要让我开口?”牛小贝鄙夷道:“还不是因为做贼心虚。” “行,你说得都是对的,我就是一个龌蹉人可以了吧?”沈欢说着,气哼哼的坐到了沙发上。 牛小贝看到这情况,一下子就慌了神,“欢子哥,你别生气啊,我跟你开玩笑呢。” “哼!”沈欢将头一扭,样子活像个生气的小女生,不过他心里却是乐开了天,小贝这丫头,果然就得用这个办法来治她。 牛小贝说了半天也不见好转,撇嘴道:“欢子哥,人家都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 “想让我不生气?也可以,你亲一口。” 沈欢忽然发现,捉弄牛小贝真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 “唉,我就说嘛,你的道歉一点诚——唔!” 话没说完,他的嘴巴便被一片柔嫩堵住,鼻孔也随之嗅到一阵清香。 不知道是不是出现了幻觉,沈欢发现牛小贝的嘴巴有股淡淡的草莓味,很嫩很滑,让人忍不住想要一口吞到肚子里。 “现、现在你不生气了吧!”牛小贝脸红的不成样子。 沈欢则还有些傻眼,“不、不是……我跟你开玩笑呢,你怎么就信了啊!还有……就算亲,也是亲脸吧,你怎么亲我嘴上了!” 牛小贝先是一愣,然后粉拳朝着沈欢的胸口一顿乱击,“欢子哥,你个大笨蛋!” 说完,转身便朝楼上跑去。 不等沈欢起身追上去,林妙诗的声音便传了过来,“你跟小贝怎么了?” “没、没什么,我们绝对是清白的,我一直都将她当妹妹看待,从来没有过非分之想,你一定要相信我!”沈欢脑子一抽,就是一顿解释。 本来还一脸疑惑的林妙诗,表情渐渐冰冷了起来,“沈欢!” “哎,在呢。”沈欢悔得肠子都青了,自己真是嘴欠,这脑子一热什么都敢说,这下子没事儿也变有事儿了! 林妙诗紧紧盯着他半天没说话,这种一句话也不说才是最恐怖的。 沈欢想要解释,但最终还是选择了闭嘴,说多错多,再说下估计就是十死无生了。 沉默良久以后,林妙诗终于开了口,“你想好晚上吃什么了吗?” 这是原谅自己了,还是原谅自己了呢? 沈欢带着忐忑的心情,说道:“我马上就去准备!” 晚饭期间,牛小贝埋头吃饭一句话也不说,林妙诗表现的也有些过于宁静,基本上就是牛大宝一个人在感叹——这菜不错,那菜好吃,不过要是多放点辣就好了。 去哪玩的事儿,也忘了商量。 吃完饭以后,李素娥带着女性们收拾碗筷,男士们则在客厅有的没的聊着。 大概十点左右,众人便纷纷返回自己房间休息。 沈欢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还好床铺够大,不然还真不够他折腾。 “轰隆隆——” 一道惊雷划过,让昏暗的房间明亮了几分。 打雷了?真是天助我也! 妙诗害怕打雷,这是一个道歉的好机会! 想到这儿,沈欢翻身下床,准备去林妙诗的房间,可他刚穿好鞋子,就听到了一阵敲门声。 “沈欢,开门,是我。” 这是……妙诗的声音?! 第252章月亮代表我的心 这天赐良机沈欢自然不会放过,自打开门的刹那,便手撑们框,腿呈4字,摆出一个我拽我酷我炸天的姿势。 “妙诗,有事——” 林妙诗根本就没听他说什么,一弯腰跑进了屋里。 看到这个情况,沈欢也没心思再扮演什么霸道总裁,转身关心道:“妙诗,你——” 卧槽!这是什么套路? 林妙诗进屋后,二话没说,脱掉鞋子直接趴在了床上,然后用被子将头蒙住,蜷缩在一角。 “关门,你、你快点进来!” “听到佳人这一声娇媚的呼唤,沈欢忍不住吞唾沫的同时,顺便用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 疼!不是做梦,这、这竟然是真的! 相处了这么久,妙诗终于想明白了吗?还是说,被今天我跟小贝的事情刺激到,使她产生了危机感,所以才改变想法,决定和自己……嘿嘿嘿? 没错,一定是这样! 想到这里,沈欢忍不住要高歌一曲,不过因为听歌太少,只能哼一哼春天在哪里的调调。 林妙诗穿着一身黑色睡裙,材料像是轻纱,但并不透明,跟被蕾丝花边隐藏大半的长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咳咳!” 之前求之不得的时候,沈欢一点也不紧张,现在林妙诗采取主动,他却紧张的不得了,掀开被子的右手,从头颤抖到尾,不知道的还以为犯了癫痫呢。 “还愣着干什么,快点进来。”被窝里的林妙诗没好气的催促道。 沈欢激动地伸脚就想进去,可把腿抬到一半以后,他又给收了回去,“我、我先把衣服脱了,免得麻烦。” 一听这话,林妙诗直接坐了起来,“你脱衣服干嘛?” “做那种事儿难道不需要脱衣服吗?”沈欢愣了一下,尴尬的笑了两声,“我明白了,你比较害羞,确实不适合坦诚相见,这样吧,我先把裤子脱了。” “害羞?坦诚相见?脱裤子?”林妙诗一脸不解道:“你说什么呢?快点进来,再过一会儿估计又要打雷了。” 噗—— 沈欢差点没吐出一口老血,原来说了半天,不是做那种事情啊! 世间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此,为了表示自己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他只能硬着头皮,钻进了被窝里。 刚进去,林妙诗便紧紧的挽住了他的手臂,还不忘解释道:“我、我不是怕打雷,就是冷了而已,懂吗?” “懂。”沈欢欲哭无泪,这他妈叫什么事儿啊,白激动了半天! 轰隆隆—— 随着第二声雷响的出现,林妙诗加大了几分力度,幸亏搂的不是脖子,不然非得被勒死不可。 等到了雷声过后,林妙诗小心翼翼的将脑袋探了出来,“你怎么不说话?” 我说个毛线啊! 处于极度失落中的沈欢,根本没有聊天的心情,“哦。” “你唱歌给我听。” 沈欢咧嘴道:“我不会唱歌。” “随便什么都可以。” 唱歌也是一个增加感情的好机会! 沈欢快速翻阅脑海中为数不多的几首老歌,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跟爱情有关的。 “好吧,我唱了你可别嫌难听。” 林妙诗摇了摇头,“不会。” 唱歌再难听,也比不过外面那吓人的雷声。 “千年等一回,等一回啊哈,千年等一回,我无悔啊哈——” “啪!” 林妙诗一把捂住了沈欢的嘴巴,“别唱了。” “呜唔……”沈欢挣脱半天,终于把嘴巴露了出来,“是不是我唱的太难听了?” “不难听。”林妙诗迟疑了一会儿,补充道:“就是有点反胃。” “……” 没了沈欢这位死亡颂唱者,外加灵魂歌手王者段位的歌声,除了窗外落雨的声音以外,屋内再也没有任何声音。 男人都是好面子的,尤其是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 沈欢准备了良久,终于鼓起勇气,唱出了第二首歌,“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 在他开口的第一时间,林妙诗便做好两手准备,要么捂对方的嘴,要么捂自己的耳朵。 可是真的听到歌声后,她却愣住了。 沈欢五音不全是无法更改的事实,这次唱《月亮代表我的心》依旧没在调上,但是唱得却很深情。 “沈欢。” “月亮代表我的心……嗯?”用情过深的沈欢还没回过神来,就感觉林妙诗跨坐在了他的腰上,“怎、怎么了?” 林妙诗没说话,直接吻在了他的嘴唇上。 瞬间,触电般的酥麻,便传遍了沈欢全身,双手下意识的紧紧抓住被褥。 自己这是被逆推了? 林妙诗越吻越深,生疏的撩拨吮吸。 因为体质原因,她的体温升高后,下面的沈欢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滚烫的脸蛋像是喝醉了酒一般。 不行!第一次,自己绝对不能在下面! 处于男性的尊严,沈欢一个翻身,从被动转变为了主动。 这一次林妙诗没有任何反抗,并且还很配合,似乎已经完全进入到了忘我的境界。 “怦怦!怦怦!怦怦!” 沈欢现在能听到的,只有自己的心跳声,除了眼前的林妙诗,世界仿佛变成了空白。 “咚咚咚!” 他还没来得及脱衣服,便有一阵敲门声传来了过来。 不管了,这次机会如果浪费了,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有下次! 可惜,这么想的只有沈欢自己一个人。 林妙诗在听到敲门声以后,猛然睁开眼睛,奋力的将沈欢给推开,“不、不可以,有、有人来了。” “不用管就行了!” “你去看看是谁,等解决了以后,咱们再、再继续……”林妙诗说话的声音越说越低,最后整脑袋都沉在了被窝里。 沈欢也没那么着急了,相反还有些兴奋,因为这句话证明了林妙诗的举动并非一时冲动。 来日方长,没必要急于一时,况且开门和来人交谈撑死也就几分钟。 用太玄阴阳诀,调整好状态以后,沈欢便将门打开。 “欢子哥!” 他这儿还在想来人是谁的时候,对方便一下子钻进了怀里。 看清对方的模样以后,沈欢疑惑道:“小贝?你不是跟郭晴在一起吗,怎么跑来我这儿了?” 牛小贝怕打雷他是知道的,但是今天郭晴和她睡一个房间,在有人作伴的情况下,不应该来找自己啊? “臭大宝,是臭大宝……” 经过半天的解释,沈欢总算明白了。 牛大宝在听到打雷声以后,担心自己媳妇害怕,就杀到了牛小贝她们房间。 人家夫妻两个在一块,牛小贝自然不愿意留下来当电灯泡。 “我先是去了林姐姐那儿,可是里面没人,最后没办法,我只好来找你了……” 妙诗在我这儿,她房间当然没人了。 听这话里的意思,牛小贝似乎是打算今晚在自己这儿睡了……不行,绝对不行!好不容找到机会跟妙诗做那种羞羞的事情,绝对不能让小丫头给破坏了。 沈欢咳嗽了两声,一脸正气道:“小贝啊,大家都在这儿,你睡我屋里肯定不方便,不如你去找牛叔他们吧。” “不去,我爸要是知道我害怕打雷,一定会骂我的。”牛小贝一脸委屈,大眼睛里还闪烁起了泪光。 沈欢干笑两声,“要不你先去妙诗的房间等会儿,她可能上厕所了,一会儿就回来。” “好,不过还是在你房间等吧,我、我有点冷,先进被窝里暖和一会儿。”牛小贝说着,就朝着屋内的床铺跑去。 沈欢一看这情况,顿时慌了神。 妙诗还在床上躺着呢,两人要是碰了面,那可就怎么也解释不清楚了! 第253章那是您儿媳妇的手! “小贝,等一下!”沈欢连忙转身追赶。 可牛小贝脚底却像抹了油一般,跑得飞快,“不行,太冷了,我暖一会儿就好。” 说话间,她已经将被角掀开了一半。 这个时候沈欢也顾不得其他,直接踏起灵狐步,先牛小贝一步钻进了被窝,连鞋子都没来得及脱。 “啊!”牛小贝被突然出现的沈欢给吓了一跳,“欢、欢子哥,你怎么跑得这么快?” 轰隆隆—— 随着一声雷响,牛小贝也顾不得听答案,掀开被子,直接钻到了沈欢怀里。 看着瑟瑟发抖的小丫头,沈欢还真没办法狠下心把人给撵出去。 “好了,没事了,没事了。”沈欢一边安慰,一边轻拍着牛小贝的后背,同时确认在自己侧躺的情况下,对方有没有可能看到林妙诗。 事实证明,床大有着不少的好处,在他这座“肉山”的拦截之下,只要牛小贝不在被窝里翻跟头,几乎没可能感应到林妙诗的存在。 正安慰着,沈欢忽然发出了一声惨叫,“哎呦!” “欢子哥,你怎么了?”因为现在没了雷声,牛小贝的胆子大了不少。 沈欢干笑着摆手道:“没、没事儿。” 完了,妙诗肯定生气了,这一把掐的,估计连吃奶的劲都使上了。 “欢子哥。” “怎么了?” “对不起。” 沈欢忍痛笑道:“道歉干嘛?” 牛小贝脸蛋通红,不敢正视沈欢的目光,低声道:“我今天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是让我亲嘴的,所以才——” “没事儿!我就是跟你开个玩笑,没想到你当真。”沈欢都快哭了,丫头你别再说了,再说下去你哥哥这老命可就全玩完了。 林妙诗虽然停止了内功心法的修炼,但丹田内的灵气还在,她每次用力都夹杂着灵气的力量。 幸亏受苦的人是沈欢,这要是换成被人,估计已经被掐掉好几两肉了。 这话到了牛小贝的耳朵里,却变成了另一个意思。 欢子哥说开玩笑,那就说他想让自己亲的地方就是嘴咯?果然,欢子哥是喜欢自己的! 这么下去绝对不是办法,沈欢咳嗽了两声,“小贝啊,你有没有听到开门的声音?应该是妙诗回来了,你快去看看吧!” “好……”牛小贝的表情明显有些失落,慢慢地起身离开了被窝,穿上拖鞋以后,她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对沈欢问道:“欢子哥。” “嗯?” “在走之前,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沈欢听到这话,心里稍松了口气,笑道:“别说一个,不管几个都可以。” “一个就够了。”牛小贝深吸了口气,“林姐姐她……是不是喜欢你?” 沈欢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牛小贝会问这样的问题,就在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时候。 牛小贝忽然改口道:“我就是一个假设。” 以林姐姐的性格,她就算喜欢欢子哥也不会说出来,自己刚才那么问不是在告诉欢子哥林姐姐喜欢他么! “打个比方,如果我和林姐姐同时喜欢上你的话,你会选择谁?” 小贝,你不是我妹妹,你是我亲姐姐!那么多问题你不问,问这个干嘛! 男人有些时候必须学会撒谎,如果林妙诗不在,沈欢可以使用对人说人话,对鬼说鬼话的套路,但问题是,这世界上根本没有如果。 “我两个都要!” 这时屋内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无论语调还是声色都和沈欢平时说话一模一样,但沈欢发誓,自己的嘴巴刚才根本就没动过。 他知道自己没开口,但不代表林妙诗跟牛小贝知道。 牛小贝满脸通红道:“你、你怎么能这么贪心!” 虽然答案不是她想要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竟然生出了一丝窃喜。 躲在被窝里的林妙诗没办法质问,但手上却毫不留情,直接对沈欢腰间的软肉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弯。 因为疼痛,沈欢下意识将头抬起来忍痛,这一仰脖子,就看到了正在半空中偷笑的苏璃。 “狐狸精,刚才的话是不是你说的?” 苏璃无辜的摊了摊手,“姐姐是魂体,说的话除了你以外,这屋子根本没人能听到,那话怎么会是我说的呢。” “除了你还能有谁?” “不知道,可能是你自己的心声吧。” “我心你妹的声!” 沈欢一激动,差点把这话用嘴巴给说出来。 他顾不得跟苏璃扯淡,开口道:“小贝,其实刚才——” “你不用解释,我知道,男人都渴望有三妻四妾。”牛小贝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欢子哥直接说出来,总比骗我好。” “不是,小贝,你这样想是不——” “好了欢子哥,现在不打雷,臭大宝应该已经回去了,我这就回自己的房间。”牛小贝说着,便准备转身离开。 沈欢也懒得再解释了,不过他可以肯定,刚才那句话绝对是苏璃说的。 魂体说的话普通人没办法听到?老子可还记得你的实化能力! 牛小贝这边不用解释了,可是被窝里的林妙诗呢?别的先不说,因为这句话,今晚那些羞羞的事儿,估计跟他没关系了。 这个该死的狐狸精! “咚咚咚!” 牛小贝刚走到门口,就又响起了一阵敲门声,吓得她连忙折返,“欢子哥,有人来了,怎么办?我先躲进被窝里吧!” “不行!”林妙诗还在被窝里,你躲进去不全穿帮了吗! “我是说,你要是躲在被窝里,被人发现就不好解释了。”沈欢说着,朝窗户那边指了指了,“你先躲到窗帘后面,我去看看情况。” 牛小贝觉得他说的挺有道理,也没多想,急匆匆的躲在了窗帘后面。 沈欢心里郁闷到了极点,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怎么没事儿都爱往我屋里钻啊! 本来还一肚子怨气的他,开门看到来人以后,直接傻了眼,“妈?您、您还没睡呢?” “妈睡不着,加上咱们母子很久没谈过心了,就想找你聊聊天。” “那个……咱们明天聊吧,我有点困了。”对方是自己亲妈,沈欢没胆子赶人,只能委婉的拒绝。 李素娥摇了摇头,“没事儿,你躺床上,妈跟你聊两句,马上就走。” 话都说到这个地步,沈欢只能硬着头皮,把老妈邀请到了屋里。 根据被窝里的动静,明显可以感觉到林妙诗的紧张,由于没办法出声安慰,他只能拉住对方的小手儿以作安慰。 刚开始那几秒还有作用,当李素娥坐在以后,林妙诗的身子便开始僵硬起来,身子还有些颤抖。 想想也是,自己跟人家儿子挤一个被窝,要是被逮到,这脸真不知道该往哪搁了。 “大宝让我看过你的新闻,最近压力应该不小吧?” 沈欢摇头笑道:“没有,事情早就解决了,您不用担心。” “还说没有?”李素娥一扳脸,“你看看这手跟胳膊都瘦成什么样了!” 手?胳膊?我这一只手拉着妙诗,另一只手摸着肚皮,您从哪看出来的。 带着疑惑,沈欢朝李素娥那边瞅了一眼。 我去!母亲的手里,还真拉着一只手,不过却不是他的。 妈,那是您儿媳妇的手! 第254章咱们订婚吧 沈欢现在算是明白,林妙诗的身子为什么那么僵硬了。 “那个……妈……您把手松开吧,我有点热。” 李素娥愣了一下,接着还真松开了手,不过只是其中一只。 并且在松手已经,她用那只手抓住了被子,“热就先把被子取下来,盖好肚子不要受凉就可以了。” 掀被子?这可使不得! 沈欢连忙用手将被子摁住,“不、不用了,我忽然间不热了。” “不热了?”李素娥皱了下眉,抬了抬“自家儿子”的嫩手,“出了这么多汗,还说不热!” 因为天眼的缘故,沈欢可以清楚地看到,林妙诗玉手上的那些汗珠。 虽然现在已经到了秋季,但是在被窝里蒙头蒙了这么长时间,加上之前两人刚刚进行过亲密举动,不出汗才叫奇怪。 “我把灯开开,你找纸巾擦擦手。”李素娥说着,便扭头开始寻找开关。 “不用了妈,咱们两个手不搁一块,就不会再流汗了。” 紧张的心理,闷热的被窝,沈欢真担心林妙诗的身子会扛不住。 李素娥佯装不快道:“怎么,长大了就不喜欢让妈拉手了?你身上哪块肉不是从我身上掉下来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 您要拉我的手,就算拿菜刀往上面砍两下都没事儿,可问题是这手是妙诗的啊! 沈欢很久没和母亲谈过心,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没办法明着拒绝。 “妈明白,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思想。”李素娥叹了口气,“等过完年你就二十岁了,如果不上学,至少也和大宝一样定了亲事,等你结婚成家,妈就没什么机会跟你谈心了。” 沈欢听到这话,心里感觉有些不是滋味,“妈,您儿子还年轻着呢,再说领证这事儿要到二十二才能办,咱不着急。” “你要二十二岁才结婚,看不把你爸给急死。”李素娥摇头叹息道:“你爸患病期间差点就离咱们母子而去,他一直希望看到你结婚生子,虽然嘴上不说,可心里却很着急。” 关于结婚的事儿,沈欢还真没朝父母方面想过,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李素娥拍了拍林妙诗的手背,“跟妈说句老实话,有对象了吗?” “这个……”沈欢偷偷朝窗帘那边瞄了一眼,最终还是决定把自己跟林妙诗的事儿说出来,“有——” 可他刚刚开口,林妙诗的小手便猛地用了下力。 关于林妙诗不让公布恋情的事儿,沈欢一直弄不明白,但两人交往,总得尊重一下对方的意见,他只好改口道:“有就好了!这样你跟我爸就不用担心了。” “之前大宝说,你跟林小姐……” “别听大宝瞎说,就是个玩笑话。”沈欢尽量让自己表现的自然一些,“牛叔还说过,让我娶小贝呢。” 他正说着,忽然起了别的心思,假装无意道:“妈,你觉得妙诗这人怎么样?” 李素娥考虑了一会儿,说道:“林小姐应该是妈这辈子见过最漂亮的女孩了,而且家境也很好,这样的女孩子应该放在哪里都会被人喜欢吧。” “之前你被抓进派出所,全靠林小姐出面,这恩情你可得记在心里。” “我知道。” 沈欢心里有点小高兴,谁都希望自己的女朋友被家人称赞,他自然也不例外。 若不是林妙诗拦着,他甚至会当场宣布两人的关系。 “可惜……”李素娥无奈的摇了摇头。 沈欢心里生出一丝不妙的感觉,试探道:“可惜什么?” “咱们家跟林小姐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就算想讨人家做儿媳妇,也没这个福分。” “事情没您想的那么复杂,您看,林爷爷知道你们过来,立马让人腾出了一栋别墅。” 沈欢说这话是为了安慰母亲,但似乎并没有起到太好的作用。 李素娥面色担忧道:“就是因为这样,妈才觉得你跟林小姐没什么机会,我跟你爸就不知道得花几辈子才能买得起这种别墅。” “妈,您别想太多,现在你儿子长本事了,以后咱们家迟早也能买得起别墅的。”沈欢差不多明白了自己母亲所担心的问题,其实这跟他刚开始接触林妙诗所产生的那些自卑心理有些相似。 不过他这话,可不仅仅是为了安慰母亲,而是现在的确有这个能力。 林家从事商业,经过三代之力成就了现在这样的地位,想要超越不是件容易事儿,但沈欢绝对有把握让自己在未来的某一天,与林家这样的庞然大物平起平坐! 李素娥终于露出了笑颜,“是啊,我家小欢有本事了!” “今天妈的话就点多,你就当耳旁风吧,结婚不用太着急,等过了这段时间,你爸他就不凑热闹了。” 说完这些话,她又拍了拍林妙诗的玉手,对儿子说道:“时间不早了,妈就不打扰你休息了。” “我送您回去吧。”沈欢说着便准备起身,可他这儿还没做起来,之前的声音便又出现了,“妈,您觉得小贝怎么样?” 该死! “狐狸精,你是不是非得闹出点事儿才满意啊!” 沈欢通过神识,没好气的与浮在半空的苏璃做着交流。 苏璃飘到他身旁,摆出一个依靠的姿势,“笨蛋,姐姐这是在帮你呢!” “以你的修炼速度,蜕化凡胎成为仙人是迟早的事情,即便仙人做不到长生不死,那也得有上万年的寿命。” “你现在很喜欢林妙诗,并且坚定的宣称只爱她一个人,但是以后呢?凡人都有七年之痒,更何况寿命万年的仙人!难道你现在敢肯定,这万年的相处之中,还会像现在这般喜欢林妙诗?” “从古至今,女人的数量便是男人地位的象征,身为一名道修,只有一个道侣,有脸出去见人?” “再说,牛小贝那小丫头摆明喜欢你,难道你就忍心伤害她?” 苏璃这一连串的质问,让沈欢无言以对。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已经不易,那寿命万载,相处万年,又谈何容易? 忽然间,沈欢好像明白,威慑神话中的仙人都是单身狗了。 李素娥不知道儿子内心世界中发生的事情,听他问起便开口说道:“小贝这丫头是妈从小看着长大的,生的样子讨人喜欢,而且你爸生病期间,她一有空就会跑过来照看,如果能讨来做儿媳妇也是件美事。” “你这么问,是不是对小贝她——” “没事儿,我就是随口问问,您赶快回去休息吧。”沈欢打了个哈哈,确认母亲回了自己房间以后,他朝着窗帘处轻声喊道:“小贝,可以出来了,小贝?” “在、在呢!”牛小贝顶着红扑扑的脸蛋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和躲在被窝里闷热无比的林妙诗不同,她站在窗口处,差点没被冻死。 “欢子哥,刚刚伯母她——”牛小贝似乎想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没说出口,“我先回去了!” 说完,便转身跑了出来。 见牛小贝离开,沈欢连忙掀开了被子,对着大汉淋漓的林妙诗说道:“对不起,都是因为——” 不等他把话说完,林妙诗忽然开口道:“咱们订婚吧。” “你说什么?!” 第255章那种方法是哪种方法? 林妙诗不顾脸上的汗液,目不转睛的看着沈欢,重复道:“咱们订婚吧。” “你、你说真的?”沈欢说这话的时候,先是掏了掏自己耳朵,确定听力没问题以后,他差点没给自己两耳光,看看是不是在做梦。 如果不是母亲主动提起,他从来都没想过结婚的事儿,主要原因是年纪太小,在现代三十岁没结婚的都一大把呢,跟何况他这个大一还没上完的学生。 但要真说他想不想跟林妙诗结婚,不仅想,并且非常想。 男儿志在四方,说白了无非两件事,事业和家庭。 虽然欢妙医药公司还没正式开业,但沈欢可以肯定,益寿茶一旦上市,绝对会横扫整个保健品市场。 既然事业有了着落,他最想要的自然是一个完整的家庭。 所以林妙诗在这个时候说出这样的话,对沈欢有着无法抵挡的冲击。 “真的。”林妙诗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严肃,显得异常认真。 可是沈欢接连的询问让她有些反感,不满道:“你不想让我做你的未婚妻?还是说,你真的想娶更多的女人?” “我就你一个,到哪里娶更多的女人啊!”沈欢现在有些明白了,林妙诗之所以提出订婚,可能跟母亲刚才说的那些话,有不小的关系。 林妙诗神情不变,“还有小贝。” 果然是这样! 沈欢连忙解释道:“我只当她是我妹妹,而且今天下午的事儿真是误会!” “那李凤仙呢?” 怎么又扯到李凤仙身上了,当天你们不是已经和好了吗? 沈欢只能耐下性子解释道:“李老夫人是我的师叔,大家又都是中医,算是同僚加朋友。” “可是她却亲口告诉我,她喜欢你,并且非君不嫁。”林妙诗说这话的时候,语调上变得低沉起来。 “有这种事儿?”沈欢连忙改口道;“不是,我是想说,这只是她单方面的想法而已,不代表我也这样想。” 林妙诗挑了下柳眉,“那你怎么想?” “现在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沈欢不敢保证,万年之后会是什么情景,但他可以肯定,现在的自己绝对不会喜欢上别人。 “那你订不订婚?” 林妙诗一直不大主动,这次不仅采取了主动,还给了沈欢一个这么大的惊喜。 但是沈欢脸上,却没有多少笑容,“你确定要这么做?” “没错。” “你是真的想跟我订婚,还是因为我妈说的那些话?”沈欢顿了一下,接着目光凌厉道:“说句实话,从头到尾我都没想过订婚,因为在我眼里,当说出订婚两个字的时候,便是我娶你的那天!” 沈欢身上气势的突然变化,让林妙诗有些措不及手,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提出订婚,的确有李素娥那番话的原因。 她不想让二老为沈欢的婚事而担忧,因为她可以保证,沈欢将会是自己唯一的归宿。 “真的?” “真的。” “没骗我?” “没骗你。” 林妙诗将目光从沈欢脸上,转移到了一旁,“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娶我?” “只要你愿意嫁给我,随时都可以。” 听到这话,林妙诗感觉自己的心跳骤然加快,“我、我冷了。” “你出了一身的汗,怎么会——”沈欢把话说了一半才明白过来,这是求抱呢。 他也没客气,直接将林妙诗抱在了怀里,“你的嘴也一定干了。” “我的嘴不——唔!” 反正每次接吻的时候,你嘴又不是真的干。 沈欢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就亲了上去。 距离天亮还早得很,应该可以继续刚才未完成的事情了。 在接吻的同时,他的手也没老实,朝着脖颈以下,胃部以上那个不能描写的部位悄悄摸了过去。 自从变身成为苏璃的球迷以后,沈欢对某个部位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两者接触的刹那,林妙诗忽然开始挣扎起来,“不、不可以!” 因为对方反抗的太过剧烈,沈欢也没好意思继续下去,不解道:“为什么?你之前不是说——” “之前是之前,现在我不想了。”林妙诗说着,便坐了起来。 女人,果然是种善变的动物。 啊啊啊! 此时此刻,沈欢的内心是崩溃,本以为今晚这个雷雨之夜,就是取下雏男名号之时,没想到还是失败了。 “姐,你以后别这么玩我了成吗?我怕再来几次,小沈欢这辈子都抬不起头了。” 本来沈欢就是发一句牢骚,没想到林妙诗却忽然停下动作,转头道:“要不我帮你吧。” “帮我?”沈欢先是一愣,接着兴奋道:“你现在又同意做那种事情了?” “现在还不行……”林妙诗用手捂脸道:“我是说用那种方法。” 沈欢是搞不明白了,“哪种方法?” “就是……”尽管屋里只有她跟沈欢两个人,林妙诗还是选择压低声音,在沈欢耳边低语。 “咕咚。” 沈欢吞了口唾沫,整个人都有些颤抖,“你、你不是在骗我吧?” 林妙诗没有说话,脸蛋羞红的点了点头。 “你是从哪儿听来的?” “我不想让你委屈,但又实在不能做那种事情,所以上网查了一下,就、就这么知道了……” 听到这个回答,沈欢很在胸前手划十字架,感谢一下现今网络世界的伟大。 “第一次,可能会有点生疏,所以不舒服的话,你要提醒我。” “没、没问题!开始吧!” 都到这个时候,沈欢哪里还管舒不舒服。 在满园春色之前,他就只有一个想法,这应该也算是脱离雏男行列了吧? 第二天一早,沈欢便被李素娥喊了起来。 自从踏入道修之路以后,他已经很久没这样睡过了。 想起昨晚雷雨夜所发生的事情,就好像是一场奇妙的梦。 吃早饭的时候,沈欢一直在偷偷打量着林妙诗。 “我脸上有东西吗?”林妙诗尽量保持着冷静,但小脸也是忍不住一红,毕竟现在距离昨晚并没有过去太长时间,那些记忆还深深的刻画在脑袋里。 沈欢老脸也忍不住泛起红晕,“只是觉得你今天很漂亮。” 听到两人的对话,牛小贝也凑起了热闹,“难道林姐姐以前不漂亮吗?” “人家两口子说话,你瞎参和个什么劲,吃你的饭吧!”教训完了妹妹,牛大宝扭头对沈欢说道:“欢子,想好今天去哪玩了吗?” 沈欢考虑了一会儿,“去王府井吧!” 第256章天天酷跑?华夏轻功! 在燕京王府井大街被称为日进斗金的寸金地,也有一个说法叫百年金街。 从日用百货到金银珠宝,琳琅满目,样样齐全,对于外地游客来说,这里绝对是燕京购物血拼的圣地。 当然除了购物以外,风景和小吃也同样闻名。 沈欢之所以选择这个地方,就是因为齐全两个字,而且随着近些年来的经济水平提高,王府井大街的名声基本上已经可以跟长城平起平坐。 他卡里的那些钱,想买大型的别墅暂时还不够,但带着一群人逛街还是应付得起的。 林妙诗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对购物没有多大兴趣,一般不逛街,一逛街就买一年穿的,并且除了黑色,基本上不会买其他颜色的衣服。 身为燕京本地人士,她充当起了导游的角色。 不过基本上跟带着人遛弯差不多,因为“灾星”这个名头,林妙诗这二十来年也没怎么逛过燕京城。 这里面最开心的要属牛小贝,这小丫头到哪都放得开,一听说沈欢会承包这次购物的所有花费,下起手来毫不留情,也不管这东西她用不用得到,只要顺眼就买下来。 要不是牛母在一旁拦着,真不知道沈欢卡里的那些钱是够还不够。 郭晴从头到尾一直是文文静静的跟在牛大宝的身后,一路走下来基本上没说几句话,但脸上一直挂着笑容。 沈父和李素娥也是见了新鲜,四处张望着,跟沈欢第一次去林妙诗在江明别墅时的情形差不多。 二老很心疼自家儿子赚的钱,除了一些日常用品以外基本上没买别的东西。 身为“土豪”的沈欢,只是买了一些在中州比较少见零碎玩意儿,准备当送别礼物。 其实他也想买贵重的东西,只是刚开口问价,就会被李素娥给拦着。 牛父则是从头感叹到了尾,这个东西不错,那个玩意可以,就是什么也不买。 等众人心满意足以后,沈欢打电话联系了一下林老爷子,让人过来先把买到的物品拉回别墅。 逛累了怎么办,当然是找地儿休息,补充一下弹药。 几人正在走着,忽然一个人影从他们头顶上飞跃过去。 牛小贝被吓了一跳,忍不住发起了牢骚,“干什么啊!” 人影先是脚掌落地,接着双手着地,借助翻滚缓和冲击力。 起身后在原地小跳了一下,看模样应该是个外国年轻人,普通身高,虽然穿着长袖卫衣,但依旧从皱褶看出其强壮的肌肉。 “哦,骚瑞!” 他用手点了点太阳穴,说着便转身继续在人群中穿梭。 外国小年轻走后没几秒,就又有几个影子,从各处穿梭过去,有的是人群的夹缝里,有的则是借墙发力,也有跟之前的小伙一样,玩翻跟斗的。 这些人一个比一个灵活,而且花式极为炫酷,颇有武侠小说中飞檐走壁的气势。 沈欢看了一下,这群人里面绝大部分都是二十到三十岁之间的外国人,华夏人大概有五六个。 你追我赶,像是进行着什么比赛。 不少路人从惊吓变成围观,想看看这些个飞檐走壁的小年轻究竟是什么来头。 “这是跑酷吧?好帅!”有年轻人叫出了这项极限运动的名字。 当初法兰西的一部名叫《13街区》的电影传入华夏后,曾经在年轻人的群体中引起不小轰动。 沈欢对这种事情没兴趣,安慰了牛小贝两句便继续赶往吃饭的地方。 没走多久,他们又碰到了之前的那些跑酷人员。 “所以说以你们的华夏人的体质,根本承担不起这样的极限运动,还是趁早退出吧!” “哦,对了,我觉得街舞那种小孩子的运动很适合你们,那样受伤的几率会小一些,最起码不会因为空翻而拗断脖子!” 之前从众人头顶飞跃过的外国小伙,正在趾高气扬的对着那六名华夏年轻人说着什么。 那六个人还没说什么,就有两个围观的小青年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你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我怎么觉得你这话带刺儿呢?是说我们街舞不如你们跑酷咯?” 外国小伙耸了耸肩,“我可没这么说,当然你们非要这么理解也没问题,因为这就是事实。” 留着长发的年轻人听到这话,忍不住皱眉道:“现在跳街舞的这么多,玩你们跑酷的才有几个。” 外国青年也没生气,耸了耸肩,“这点我必须得承认,怎么说呢,随便一个舞台就可以表演街舞,但跑酷却需要一座城市来展示,像你们华夏这种弹丸之地没办法兴起也很正常。” “不,道格,你这样说是不对的,华夏之所以没有兴起跑酷这项运动,主要是因为他们的身体、头发、皮肤都来自于父母,伤害了就是不忠诚,呃……大概是这样的话,所以他们都是胆小鬼。” 当他们的言论从跑酷到街舞,再转到国家荣誉时,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 “嘿,道格,来了这么多人,恐怕继续说下去会有麻烦,反正钱已经到手,我们先闪人吧。” 外国青年道格不以为然道:“怕什么?以前还有个布鲁斯,现在华夏人一个个都是懦夫,没看到和我们比赛的那几个笨蛋吗?被我骂的一句话也不敢反驳。” “你们几个该死的鬼佬,以为说英语我们就听不懂了么!” “不反驳是因为在我们熟悉的地方,却被你们跑赢,而不是因为我们是懦夫!” 被当众揭穿后,道格也没露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同样适用于我们人类身上,只有输了的人才会讲道理,强者都是用拳头说话,这是永远也不会改变的真理。” “狗屁的跑酷,说白了不就是轻功嘛,这放在我们华夏都上千年历史了,你们才玩几年就开始到处装逼,白目!” 道格听到人群中的反击声,不屑道:“轻功?如果这个也算在内的话,我们的飞天扫帚岂不是要甩你们几条街?” “哦道格,你不能这么说,说不定真有华夏轻功这种神奇的运动存在呢?” 两人一唱一和,让其余几名青年也跟着笑了起来。 “你们谁要是能证明轻功的存在,我就会收回之前所说的话!”说到这儿,道格忽然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噢,我忍不住了,轻功?哈哈,这东西要是真的存在,我都能把自己的脑袋塞进屁眼里!” 牛大宝是个爱凑热闹的人,但因为距离太远,听不清楚这群人在说什么,疑惑道:“欢子,他们在弄啥呢?” “没什么,待会儿让你看场好戏。”沈欢说着,便准备给那个道格一个表演头塞屁眼的机会,可没走两步,他便皱起眉头,扭头大喊道:“快点带妙诗离开!” 话音还没落下,一个人影便从天而降,“现在才想起来逃跑?晚了!” 妈的!这老道姑怎么早不来玩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 沈欢暗骂了一句,张臂挡住了对方的去路,“想要带走妙诗,先过我这关!” “追星九曜的境界也敢拦我?那贫道就先送你下黄泉!”老道姑说着,便挥动拂尘斩了过来。 躲过攻击后,沈欢飞跃到了屋顶,挑衅道:“追的上我再说吧!” 老道姑冷哼一声,竟然真的跳了上来。 卧槽,这么白痴的激将法也能让她中招? 由于实力差距太大,沈欢没敢大意,踏起灵狐步便开始狂奔,老道姑单凭肉身之力紧随其后。 两个人影在屋顶狂奔飞跃,看得众人目瞪口呆。 “卧槽,这是天天酷跑真人版?” “真你妹的酷跑,这是轻功,华夏轻功!” 第257章百密一疏 发现异动后,群众连忙把手往兜里掏,但沈欢和老道姑的速度实在太快,等他们拿出手机的时候,两人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yes,我拍到了!”一个拿着相机的年轻人兴奋的发出高呼。 听到这话,围观群众全都凑了过去。 “让我看看,让我看看!” “兄弟把照片传一份给我呗!” “我去,模糊成这样,你这拍照技术也太烂了吧!” 看到照片以后,群众们的心情一个比一个低落,年轻人确实拍到了照片,但上面只有两个模糊的影子,根本看不清是人是鬼。 “对了,不是有人说见到轻功,就把自己的脑袋塞屁眼里吗?” 经人这么一提,大家猛地想起了道格的誓言。 高手拍不到没事儿,咱们可以拍人体杂技啊! “法克!” 暗地里准备开溜的道格,还没走两步,就被人给围了起来。 人少一些他还能利用身手逃跑,可这里三圈外三的,就是开车都不一定能撞出去。 “塞进去!塞进去!塞进去!” 听着众人的高喝,道格是真怕了,一个华夏人你可以利用身体优势骂他懦夫,那一群华夏人呢?别说动手,就是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他给淹死了。 他吞了口唾沫,喊道:“你们有什么办法证明刚才那两个人所用的是轻功?说不定、说不定是在拍戏……对,没错,就是拍戏!他们是在拍戏!” “我靠,这么无耻,兄弟们揍他!” “别打脸,咱们得表现出大国应有的礼仪!” “没错,别打脸,踢他蛋蛋!”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还没动手就把道格给吓傻了,他的朋友们一看这个情况,也不敢与其为伍,唯一讲义气的正在谷歌报警的办法。 “哦麻木,华夏太恐怖了——” 在听到沈欢的话以后,牛大宝二话没说,不管认不认路,带人就跑,最后躲在了一个酒馆模样的饭庄里。 牛大宝屁股刚坐到板凳上,还没喘气便发出了一连串的疑问,“卧槽,欢子什么时候变这么牛逼了?还有那个老道姑是什么人?林小姐你一定知道怎么回事吧?” “多话!”牛父瞪了一眼,示意他少说话。 沈父沈母虽然没说什么,但看样子也想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儿。 林妙诗迟疑了一会儿,开口道:“那个道姑想收我做徒弟……” 因为她也不知道道修这种存在,所以说起来,让几人觉得像是在讲武侠小说。 “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敢做这种事儿?”牛父皱了下眉头,从兜里拿出了手机,“咱们现在就报警!” 牛大宝伸手拦了一下,“要是报警有用,欢子就不会让我们躲起来了。” 牛小贝也跟着说道:“看刚刚的情形,那老道姑似乎不比欢子哥强多少,应该不会有事吧?” “没错,欢子脾气虽然倔强,但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情,他要是拿那个道姑没有办法,绝对不会主动迎上去。”牛父对着沈父沈母说道:“沈大哥、嫂子,你们别担心,大庭广众之下,那个道姑应该也不敢太嚣张。”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互相安慰,林妙诗在讲完经过以后,就一直静静地看着沈欢离开的方向,一句话也不说。 …… “这个该死的老道姑怎么这么厉害!” 沈欢一路上都在使用灵狐步,但老道姑凭借的完全是肉身力量,虽说追不上来,但也没那么容易甩掉。 老道姑这时候也发现了古怪,出声质问道:“小娃娃,你为何能够在镇灵诛邪阵中,无限制的使用神通!” “你求我,我就告诉你!”沈欢也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只要灵气不够,他便服用归元丹,这丹药是专门针对灵气的,不用担心身体会产生抗性。 能在镇灵诛邪阵内使用神通是什么概念?打个比方,如果当年没有镇灵诛邪阵,老道姑根本无须等待二十年,她当天就敢强行带走林妙诗,就算面对神威大炮也不会有任何畏惧。 “小娃娃,若有本事,便站住堂堂正正的跟贫道较量一场!”听语气,老道姑似乎已经厌烦了这场追逐游戏。 沈欢也寻思着这么跑下去不是个办法,闪身进入了一条小巷之中,“好,咱们就堂堂正正的打一场!” 在使用灵狐步的情况下,速度都相差无几,他唯一的依仗便是天眼的魅惑能力。 老道姑虽然比他高了一个境界,但那几秒钟的空白时间,已经足够了。 落地后,老道姑由下至上打量着沈欢,“年纪轻轻便有如此修为,你师父是什么人?” “在下自学成才,没师父。” 老道姑眉头一皱,“没师父?那你是如何踏入道途的?又是何时开始修炼?” “已经修炼差不多两个月了……”沈欢说着一愣,不耐烦道:“不是,我说你究竟是来打架的,还是调查户口啊?问这么多有的没的干嘛!” “两个月?”听到他修炼的时间,老道姑比当初李老道还要诧异不少,“胡言乱语!” 她显然不相信有人能够在两月之内,从普通的凡人变成一名追星九曜的道修。 在说话的同时,老道姑已经甩出了拂尘。 “嘭!” 拂尘在墙壁上留下一个拳头大小的深坑,看的沈欢一阵后怕,这要是打在自己身上,不死也得残废! 并且这老道姑从始至终都没使用过神通……该死,真是一个难缠的家伙。 面对这样的高手,沈欢唯有全力以赴。 和当初在101碰到的阎罗王一样,没多久老道姑便看出了灵狐步的路数。 灵狐步已经失效,苏璃又因为忌惮不敢轻易沟通,沈欢只能转变使用无相龙拳里的步法。 虽说这些步法主要是为了配合出拳,但是其变幻莫测的特性,多少能够对老道姑造成一些干扰。 “身为道修竟然使用武者拳法,自甘堕落!” 老子要是有别的神通,哪会这么憋屈。 蛟龙出海!十层浪! “哼!”老道姑这次竟然没躲,张开手掌扣住攻来的拳头,一翻手腕便轻易的化解了十层暗劲。 接着抖肩借力,一下子将沈欢推飞了出去。 “这个老不死的,竟然这么厉害!”沈欢在说话的同时,快速的使用推拿手法,将脱臼的手臂正回原位。 老道姑冷眼寒声道:“小娃娃别想着拖延时间,莫非你真以为贫道那么容易中计?” 听到这话,沈欢心中猛地一紧,该死!自己竟然把那个小道姑给忘了! 第258章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想走?晚了!” 见沈欢想要离开,老道姑冷哼一声,挥动手中的拂尘,犹如索命镰刀。 沈欢不顾胸前的血痕,咬牙道:“老道姑,你给我让开!” “道姑?黄口小儿竟然辱我,贫道乃坤道女冠!”老道姑似乎被“道姑”二字戳中了痛处,拂尘竖立化为利刃。 拂尘化剑的神通沈欢之前已经接触过,但是老道姑使用起来,和小道姑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 将近四十厘米厚度的墙壁,生生被斩穿,留下了一道长约三尺的刮痕。 沈欢没感觉到杀意,但不代表他能在老道姑手中活下来。 这是一种对生命的蔑视,就像人类在无意中踩死蚂蚁一般。 无相龙拳是沈欢现在唯一具备攻击力的招式,起不起作用不知道,先打了再说! 鱼跃龙门! “咔嚓嚓!” 外面的地板可没有基地里的那些扎实,沈欢这一踏地,地上瞬间蔓延出了数道裂痕。 在晃动之下,老道姑和龙老大一样,选择飞跃而起,不过后者是出拳攻击,前者却是化剑的拂尘! “嗷——” 沈欢闪躲的同时,以升龙之势,一拳击向老道姑的小腹。 老道姑没有闪躲,手腕一转,便将拂尘剑上拨,似乎是想挑出沈欢的心脏。 “拼了!”沈欢错步移动身躯,铁拳一往直前。 “嘭!” 这一拳好像击中了水面,却没能溅起水花,反而被漂浮的力道震得手腕发麻。 老道姑脚踏墙面,借力改变姿势再次袭来。 蛟龙出海! 你不是以柔克刚吗?我看你怎么用胸口来缓解这十重浪花! 该死! 无往不利的暗劲,依旧被老道姑轻易化解。 因为担心林妙诗的状况,沈欢已经没心思去想如何攻击,按照无相龙拳的顺序,一式接一式的进攻,仿佛变成了发狂的疯狗。 青龙吐水! 苍龙摆尾! “贫道说了,武者凡招,根本一无是处!” 虽然沈欢躲过了老道姑的拂尘,却没能躲过她的绵掌,再次被击倒在地。 见对方疾步而来,沈欢连忙施展蟠龙绞柱,将来人震推。 “这个道姑的年龄应该不大,肉身成圣者数不胜数,一个小小奔月境的道修,竟然敢这么抨击武修,这要是让哪个武道高人碰见,估计会一刀把她给斩了!” 听到苏璃的声音以后,沈欢心中轻松不少,“狐狸精你说得这么厉害,有没有办法降住她?” “若是放在为封印之前,这样的小丫头,姑奶奶随便挥一挥尾巴就能干掉,现在嘛……姐姐只能老老实实的当泉水指挥官了,小心!” 在苏璃的提醒下,沈欢连忙闪躲,顺势使出了一招金龙探日。 不知是不是老道姑失手,她竟被这招克制的连退数步。 沈欢眼睛一亮,紧接云龙望月,乘胜追击! “退!”老道姑忽然手诀变换,在低喝的同时,发出一股庞大的气浪直接将沈欢推飞了出去。 苏璃有些疑惑道:“气浪震慑并非神通,她为什么要白白浪费这些机会?小欢子。” “啊?”沈欢感觉浑身剧痛,身子骨差点没散架了。 “你的无相龙拳一共有多少招式?” “有很多,但目前我只能使用出部分招式。” 沈欢之所以放弃在基地内选择武技,一是因为有武神牌在手,他随时都可以去翻阅武技,二是因为根据醍醐灌顶时脑海中所形成的幻象,无相龙拳练至大成,其威力跟印象中移山填海的仙人之威不无差别。 只可惜他本身不是武者,境界又低于对方,加上还未将武技掌握熟练,所以才会显得无相龙拳没有半点威力。 “疾如风,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闪!” 在听完苏璃这段话以后,沈欢脑袋中好像忽然间多了一些东西,脚步不由自主的滑动,以微妙的小动作轻易躲过了老道姑的进攻。 老道姑眼光中明显闪过一丝诧异,似乎有些意外,为何已经被自己破解的灵狐步会重新生效。 “趁现在,魅眸开!” 根据苏璃的指挥,沈欢以脚掌落地,脚跟反点,瞬间退回原位,与老道姑双眼对视。 一阵红光闪过,老道姑的双眼便渐渐失去神色,进入茫然的状态。 “就是现在!” “火龙——”沈欢低喝一声,折腿撞膝,提脚撩阴,甩腕攻鼻,刺拳攻腹,硬生生将老道姑击出半丈之高。 “——焚舞!” 随着灵气入位,拳肘之上响起阵阵轰鸣,双足交叉后,迅速旋身跃起。 蕴含灵气的拳肘,犹如滔滔火海,从下身一直打到额头。 “噗!”老道姑还没得及从魅惑中走出,便吐出一口鲜血,跌落在了地上。 “呼哧呼哧。”强行以真气的运转方式,调动灵气,给沈欢的身体带来了极大的负荷,“终于解决了。” “解决?还早着呢!”苏璃出声道:“这道姑神魂应该受到过伤害,魅惑因为境界差距没能成功,但也起到了极佳的干扰作用,大概十秒后她就会醒过来。” 沈欢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老道姑,皱眉道:“硬接了一套火龙焚舞,就算醒过来,也没多少战斗力了吧?” “奔月境道修因为经历过洗血,身体的复原能力远超常人,一旦醒来只需调动真气,就可以迅速缓解伤势。” 只是几秒钟的时间,想跑估计是跟不上了。 “你说她神魂受伤,我再使用一次魅眸,然后闪人不就得了!” 苏璃摇了摇头,“即便神魂受损,在越级战斗中,相同的招式,也不会再起作用。” “就算你说的行得通,这道姑醒来依旧会纠缠不休,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到时说不定还会让林家人受伤。” “那怎么办?” “斩草除根,杀了她!”苏璃的声音已经不再带感情色彩,“要快,不然等她醒了,就一切都晚了!” 沈欢是名医者,在他眼中生命是崇高无比,但视人命如蝼蚁才是一名道修应有的观念。 从踏入道修大门的那一刻,他就注定走上了一条与医师截然相反的道路。 就在沈欢迟疑之际,地上的老道姑已经醒了过来。 “你这小儿,竟然敢伤吾!”老道姑在说话时,仿佛周围的空气都在颤抖,束发的簪子跌落后,发丝脱离地心引力的控制,一缕一缕的漂浮起来。 “这股威压是……不好,沈欢快跑!” 沈欢也想跑,但他现在的双腿仿佛灌了铅水,根本无法动弹。 妈的!我放了你,你却要来杀我! 除了在心中谩骂,他能做的只有——等死! 第259章金针锁龙诀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道修界因为争夺灵药法宝,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的不在少数,尤其是苏璃生活的散修阶级,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所以对于敌人,不应该留任何的余地。 碰到现在这个情况,苏璃又恨又无奈。 沈欢也很后悔,但人生不是游戏,没办法重新来过。 “狐狸精,你现在不是已经能够神魂化形了吗?离开血玉,然后等待时机,再重新找一个人帮你!” 血玉中的苏璃听到这话,身体明显颤抖了一下,笑骂自语,“这个傻小子,就算我跑到天涯海角,也没办法让本命契约失效啊!” “喂,狐狸精,你到底听到我的话没有,快点走,一个人死总比两个人好!”沈欢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如果可以,顺便找到李老道,让他保护妙诗,太乙金光门是道修大派,这老道姑应该不敢贸然动手。” “你这笨蛋,都什么时候了还在想着别人。”苏璃从血玉中飘出,化形站在了沈欢身旁,“姐姐今天的实化还没用,就帮你一把吧。” “看来她也不全然是在撒谎,你身边竟然真的有妖孽作伴!”说话间,老道姑的脚掌便脱离了地面,慢慢地漂浮在距离地面一米左右的空中。 老道姑正说着,表情忽然变得惊讶起来,“千年狐妖?!” “你怎么出来了?快走啊!”沈欢焦急道。 “哎呀,你这人怎么能随便说出人家的年龄呢。”苏璃摆出一脸娇羞的模样。 “哼!”老道姑冷哼一声,“若是全盛时期,贫道自然避之不及,但现在不过是一具魂体,吾还无需畏惧!” “正好,修道至今,还从未斩杀过千年大妖,今天就拿你二人祭剑!” 苏璃没有丝毫畏惧,捂嘴娇笑道:“没听说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吗?凭你还没有斩杀本座的实力!” 说着,她便化为一道残影,等再出现时,已经到了老道姑的身前。 老道姑心中一惊,现在她正在凝气施展无上神通,在未发招之前不能做任何动作。 这也是她为什么在出招之前,选择散布威压的原因。 威压,是奔月境才会出现的能力,说简单点就是以气压人,一般都是用来针对境界比自己低的修者。 因为沈欢跟老道姑直接差了一个大境界,所以才会被这股气势压制的动弹不得。 但以她的境界,还达不到镇压灵魂的水平,所以苏璃才能够在威压之中行走自如。 “你不过是一个魂体,能奈我何?” “说的也是,我现在没有肉身,好像真的没有能伤到你的办法。”苏璃正说着,眼睛忽然闪过一阵暗红色的光芒,嘴中冷声道:“滚!” “噗!” 滚字刚一出口,老道姑便吐出一口鲜血,在空中摇摇欲坠,似乎随时都会跌落在地上。 “死!”苏璃说着,手呈爪状,朝着对方的心脏处抓去。 直到手臂穿过老道姑的身子以后,她才从冷酷的状态中走出来,“啊!气死我了,为什么只能实化一处!” 沈欢看得都快呆掉了,跟自己境界相同的苏璃,在没有实体的情况下,竟然这么轻易就击败了老道姑。 “你还愣着干嘛,这老道姑身受重伤,威压已经消失,快点上来补刀!” 听到苏璃的呼唤他终于回过了神,踏起灵狐步出现在了老道姑身前,“蛟龙出海!” 在这样的情况下,老道姑已经无法再借助体内的灵气施展柔水术,直接被沈欢击飞了出去。 苏璃开口道:“杀了她!” “我没有刃器怎么杀她?” “不要再为你的懦弱找借口,即便没有武器,以你现在的身体,也有无数种杀人的办法,杀了她!”苏璃见他不为所动,咬牙呵斥道:“你今天不杀她,她明天不仅会杀你,甚至连你的家人也不会放过!” “到时候你父母因为你的一念之仁而命赴黄泉,我看你会不会后悔今天所做的决定!” 沈欢听后心中一震,天眼之中的猩红之色也随之强盛了几分,“不行……绝对不可以让这种事情发生!” 他说着,便拿出了数根银针。 “这小子终于想通了!”看着沈欢那副杀气腾腾的模样,苏璃终于松了口气。 唯有杀伐果断,才是一名强者应有的姿态! “卧槽,你这是在干什么,我是让你杀了她啊!” 沈欢并没有用银针了结对方的性命,而是用类似蜻蜓点水的手法,将银针一根接一根的刺在了老道姑的穴位上。 没一会儿,整整在老道姑身上刺了十四根银针。 “锁!” 随着一声低喝,沈欢指尖飘出数缕黑色灵气,浸入了银针之中。 “呃……啊!!!” 老道姑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痛苦的在地上挣扎着,“你、你究竟对我做了什么,灵气、灵气怎么不见了,丹田,我的丹田呢!” 看到她那被被杀还要痛苦的表情,苏璃疑惑道:“小子你对她做了什么?” “金针锁龙诀。”沈欢起身解释道:“根据药王经的记载,这门针法是专门用来对付道修的,受锁的道修会变成空有蛮力的普通凡人,跟封印有点类似,不过除了我以外,没人能够解开。” “你把她废了?”苏璃愣了一下,本以为这小子在紧要关头,又开始心慈手软,没想到一出手就把奔月境的道修变成了废人。 千年功德一朝丧,这可比下杀手还要狠毒的多,简直让人生不如死。 “没有。”沈欢摇了摇头,看着老道姑说道:“现在我给你一个交易的机会,你帮妙诗解开咒印,我恢复你的修为。”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站在他的角度来看,这老道姑的确杀不得。 “我要是不同意呢?” “杀了你!”沈欢说这话的时候,眼中的猩红之意,又涨了几分,一点都不像是开玩笑。 老道姑冷哼一声,直接闭上了眼睛,“你大可杀了我!” “好,那我就如你所愿!”沈欢说着,便施展金龙探日,朝着老道姑的天灵盖打去。 “沈欢使不得!”就在这时,一个身影忽然出现,把他给拦了下来。 沈欢抬头一看才发现,来人竟然是李老道。 第260章屠道者与冥界邀请函 自从上次分开以后,李老道已经有段时间没出现了。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那慌张的表情,沈欢不由自主的嘀咕道:“这是……英雄救美?” “啊?”李老道先是一愣,然后没好气的说道:“你就别跟我开玩笑了,这个老道姑可绝对不能杀。” 沈欢皱了下眉头,“怎么说?” “这个事儿一时半会儿也跟你说不清楚。”李老道挠了挠头,“你先等一下啊。” 他说着,蹲在地上对老道姑问道:“您是不是绝尘仙姑?” 老道姑迟疑了一会儿,“没错。你是什么人?” “道爷我——”李老道似乎觉得自称道爷有些不妥,改口道:“贫道是太乙金光门的屠宰子。” “原来是圣门中人,贫道多有不便,就不行道礼了。”绝尘顿了一下,问道:“道友,这小娃娃也是你们太乙金光门的门徒?” “我们太乙金光门可养不起这样的大人物。”李老道干笑两声,“两位大打出手,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绝尘冷冷的看了沈欢一眼,哼声道:“没有误会。” “没误会?”李老道用食指摩擦着下巴,“在没有误会的情况下得罪药王,恐怕只有傻子才会做这种事情吧?” 绝尘听着一愣,眼中满是不可置信道:“这个小子是当代药王?!” “我靠!你连这个都不知道,还敢说没有误会?”李老道没好气的说道:“不是道爷我说你,宁犯阎王,莫惹药王,这句话可是咱们道修界的名言,没搞清楚对方身份就敢乱来,真不知道该说你什么!” 绝尘面色复杂的看了沈欢一眼,良久之后才开口说道:“这次是贫道鲁莽,还请药王不要见怪。” “只要你解了妙诗身上的咒印,什么都好说。” “咒印?”李老道疑惑道:“什么咒印?” 沈欢将事情简单的描述了一下,“要不是有高人提点,妙诗迟早得被你的体质论给害死!” 李老道干笑两声,“意外,纯属意外。” 他说着,看向了绝尘,“绝尘道友,林丫头的体质虽然不错,但就算放到我们太乙金光门也不一定供得起,你们青秀观有这个能力?” 绝尘面色几经变换,最终还是没回答李老道这个问题,反问道:“屠宰子道友,看样子你是来贫道的,不知所为何事?” “你是不是收到了屠道者的水墨牌?”李老道问这句话时,表情很是凝重。 两人认识这么久,沈欢还是头一次看到他这么认真。 绝尘的瞳孔明显变大了几分,“你怎么知道?难道……玄阳真人也收到了水墨牌?” 李老道苦笑了两声,算是默认了,“我师兄是在两周前收到的。” “那岂不是说,玄阳真人明天就可能——” “没错,如果运气不好,我师兄应该没办法见到明天的落日了。”李老道深吸了口气,“掌门师兄希望你能去观看当天的比试,收获一些保命的经验。” “玄阳真人无愧德高望重四字,贫道与之相比,真是自愧不如……” 苏璃似乎对人类道修的事情很感兴趣,忍不住问道:“你们两个聊什么呢?能不能把话说清楚,什么屠道者?还有你们所说的水墨牌是什么意思?” “说来话长,咱们边走边说吧!” 经过李老道的调解,沈欢恢复了绝尘的行动力,但并未解除金针锁龙诀的限制。 “绝尘师太——” 绝尘不满的皱了下眉头,“还请沈药王自重,贫道乃是坤道女冠,是道者而非尼姑!” 沈欢对世间教派了解的比较少,在他眼里尼姑和道姑,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不过见人家不乐意,还是改了口,“绝尘仙姑,之前你说已经派弟子前去劫掳妙诗,这事儿是不是真的?” “因为收到水墨牌,我已经将那徒儿逐出了门派,那么说只不过是在诈你。”绝尘朝着半空中的苏璃看了一眼,“若非有高人相助,贫道早已将你斩杀,折返把人掳走了。” 沈欢听到这话,心里稍稍松了口气,虽说那小道姑很单纯,但观其言语也是一个对师父唯命是从的角色,可能老道姑一句话,她就敢拿着拂尘到处砍人。 “兔崽子,你消失这么多天去哪了?” “先回答我刚才的问题。”苏璃有些不耐烦的催促道。 李老道摆了摆手,“二位不用着急,你们两个问的其实是一件事儿,那天……” 那天甩掉李凤仙以后,李老道本想回林家等沈欢回来,可走到半路忽然收到掌门玄阳子的飞剑传书,命他速回门派。 “我师兄那个家伙很死板,本来以为他又要给道爷斩妖除魔之类的任务,没想到刚见面第一句话就把我弄迷糊了。”李老道讲起故事,跟古时茶馆里的说书人很像,要表情有表情,要动作有动作,“他竟然想把太乙金光门的掌门之位让给我!” 当时李老道就傻了眼,太乙金光门是道修圣门之一,虽然因为道劫日而落魄,但仍旧很重视门派传承。 玄阳子完美的继承了历代掌门的脾气,正派死板,从小到大没开过一次玩笑,所以李老道当场便意识到,出事儿了,而且还是不得了的大事儿! “在我入世游历这半年,道修界出现了一个给道修门派最强者发水墨牌的怪人,跟水墨牌在一起的,还有一张战书,最先收到卡牌的是正阳门的门主。” 战书是这么写的,“久闻正阳门门主盛名,给君半月之期准备,半个月后我将临门挑战,若能接吾一剑,方可苟活于世继续传道,” 看到这样狂妄的战书,身为一方掌教的正阳门门主根本没有理会。 此后过了七天,又是一张水墨牌与战书出现在了紫气凌星阁阁主手中,格式与第一封基本一样,和正阳门门主相同,他也没将对方放在眼中。 距第一张水墨牌发出半月之期,正阳门挂起引路丧幡,正阳门门主,亡! 就在当日,第三张水墨牌出现,接牌人贯日宗护法。 没过多久紫气凌星阁派钟哀鸣,阁主仙逝! 贯日宗护法发觉不妙,命人严加防守,期间第四张水墨牌出现,接牌者九霄城执剑长老。 半月期至,贯日宗护法身死断崖! 第五张水墨牌出现…… 从第一张水墨牌出现至今,已经有十名以上的道修高手身亡,除了的一剑毙命的特点以外,每个人的死状都与水墨牌上的画像相同。 在九霄城的执剑长老毙命以后,道修界便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各门各派联手着力调查发牌人,可惜全都一无所获。 最后水墨牌成了冥界邀请函,发牌人则被称为屠道者! 第261章李老道的请求 “既然对手这么厉害,为何你们道修的高手不凝聚在一起?等所谓的屠道者出现以后,再群起围攻杀掉他不就得了!”苏璃没好气的说道,她觉得现今道修界的人,简直跟白痴没有区别。 绝尘冷哼道:“我等道修行事向来光明磊落,又岂会做这种无耻之事!” 为避免两人从争论变成动武,李老道连忙说道:“这样的办法不是没人想过,只是即便数名道修高手加在一起,依旧没能避免接牌人死亡的结果。” “那屠道者这么恐怖?”沈欢有些惊讶,在镇灵诛邪阵的压制下,绝尘这个老道姑便已经如此厉害,没了镇灵诛邪阵只会更强。 那些个高手最起码都是与她同级别的人物,在联手的情况下,接牌人还被斩杀,屠道者的实力已经不单单是强字可以形容。 苏璃皱眉道:“你说的这几人,都什么修为?” “全都是奔月境的修士。” “奔月境就能称一派最强?”苏璃面色有些古怪,想起道劫日以后,心中也就释然了,在这样的大时代下,奔月境修者的确可以称得上是强者。 她对着李老道说道:“既然打不过,那跑总可以了吧?算了,那群家伙这么要面子,一定不会选这条路。” “您还真说错了,有想跑路的,毕竟和面子相比,命才是最重要的,但是……结果不变依旧是斩杀。”李老道叹了口气,继续说道:“除此之外,那些个高手为了保命,使用了各种办法,我刚刚让沈欢住手,在救绝尘仙姑的的同时,其实也是在救他。” “救我?”沈欢露出不解的表情,当时那种情况,怎么看都是老道姑必死无疑吧? 李老道点了点头,“没错,我是在救你,如果谁在屠道者之前杀了接牌人,就会自动顶替成为屠道者的目标。” 沈欢听到这话,身子不由颤抖了一下,击杀奔月境修者都是一剑的事儿,杀他估计也就动动手指的事情。 苏璃想的却比他更多一层,“好一个狠辣的道姑,当时求死,恐怕就是利用这个规律,让沈欢跟你同归于尽吧?” 绝尘也没否认,对着李老道问道:“道友,你怎么知道我在燕京?” 李老道讪笑两声,“其实我也不知道,当初我奉命去青秀观找你,但是却发现观内空无一人,无奈之下我只好来燕京寻找沈药王,希望他能帮我师兄度过此劫。” 因为追猎千里香的缘故,他很快就找到了沈欢,碰到绝尘道姑,可以说纯属是个意外。 “我的实力只有追星后期,怎么帮你师兄?”沈欢无语道,找自己那不是救人,而是去陪葬。 苏璃却听出了李老道话里的意思,“你是想让沈欢在一剑过后,利用医术保你师兄的性命?” “没错,如果是药王的话,在师兄死之前,应该能保住一命。” “我能不能先问一下,如果屠道者要杀的人被我救了,会不会因此而干掉我?”谁都怕死,沈欢也一样,而且他跟玄阳子也没什么交情。 “这个……”李老道思考了半天,“因为从未出现过这样的例子,所以我也不知道。” 没打听清楚就敢让自己去救人,这个老道士,真是不知道该说他什么了。 “你身为药王要做的不就是救苦救难么。” 本来沈欢只是在心里吐槽,现在这话一出他忍不住了,“救苦救难的前提是我还活着。” “嘿嘿,那个道爷我的语言表达能力不好,也不全是我说的意思。”李老道干笑两声,现在沈欢是玄阳子唯一的救命稻草,他可不敢得罪。 “沈药王,这次算是老道求你了。”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叹息道:“这忙我帮了,但是我没办法保证可以救活你师兄。” “不管能不能保住我师兄性命,有您这句话就成了!”李老道心中大松了口气。 苏璃却用意念对沈欢说道:“小子,你找死呢,那个屠道者实力非常,而且性情怪异,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命是我的,我比你更怕死,但是李老道当初救过我的性命,无论是出于医德还是私人情分,这忙我都必须得帮?” 苏璃听到这话更气了,“什么叫命是你的不是我的,放屁!老娘现在跟你一条命!” 糟了,让这个小子知道本命契约的事情以后,我就一辈子都无法甩开他了! “呃……你是在跟我表白吗?”沈欢表情怪异的说道。 看来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这个脑袋残疾的家伙,怎么可能三言两语就把本命契约给推断出来。 想到这儿,苏璃莞尔一笑,“没错,姐姐就是喜欢你,要不这样吧,我也跟小妙诗一样,将那里实化帮帮你?” “草,你他妈不是说那天没偷看么!” “女人的话你也信?” 沈欢没心思在理会苏璃这个狐狸精,拿出手机联系了一下牛大宝,互报平安以后,便约定在林家的别墅汇合。 坐在大厅等候的牛大宝一看见老道姑,立马就站了起来。 “大宝,别激动,我跟这位道长有点误会,现在已经解决了。” 听到沈欢的解释,牛大宝稍松了口气,“卧槽,我看她旁边站着个老道士,还以为他们一家子联手把你给制服了呢。” 李老道气得吹鼻子瞪眼,道爷我这么年轻,哪里跟这道姑像一家子了。 绝尘则不以为然,一进屋眼睛便直勾勾的盯向了林妙诗。 沈欢担心这老道姑玩花样,提醒道:“仙姑,咱们可是说好的,你解了妙诗的咒印,我便收回金针锁龙诀。” “贫道答应你的事情自然不会食言。”绝尘在跟他交谈的同时,视线依旧没有离开林妙诗,自语道:“还是处子之身,看来贫道未入世这几年,她并无与人做那苟且之事,万幸万幸!” 沈欢有些心虚,但表面上装作随意道:“怎么,难道做了那种事情,就不能解咒了?” “咒印不管何时都能解,但是想要接受我的修为,必须是处子之身才行。” 沈欢还没听懂,李老道却是震惊无比,“绝尘仙姑,您是想将这百年之功,全都传给林丫头?!” 绝尘点了点头,“没错,我早年神魂受损,时日本就不多,所以在二十多年前便开始寻找传人,这次接到水墨牌更是九死一生,所以我才会让徒儿掳她回去,准备将这一身功力传给她。” 现在沈欢听明白了,脸上的表情有些怪异,传功?那岂不是说林妙诗随时都能变成奔月境的高手? 草!尼玛玩笑要不要开得这么大! 第262章诛心 金针锁龙诀,一共十四道封印,分别锁着十四经络。 在询问解咒时需要运行灵气的经络后,沈欢将其中六缕灵气收了回来。 几乎只是一盏茶的时间,绝尘便从卧室走了出来,“贫道已经解开了咒印,现在可以为我解开锁龙诀了吧?” “对不起,还得等一下。”防人之心不可无,沈欢进去检查了一下,确定丹田内的咒印已经破解后,才稍微松了口气。 李老道喝了口二锅头,笑道:“放心吧,有道爷在此,绝尘仙姑是不会作假的。” 虽然他境界不高,但身为太乙金光门的二把手,道修界各派该给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绝尘仙姑,明日师兄便要大战,我建议你先去观战,看看能够找出屠道者的破绽,若实在没有办法,再将一身功力传给林丫头也不晚,你看如何?” 绝尘沉吟了一会儿,点头道:“好。” “请款紧急,我们现在必须马上赶往乾元山。”李老道说着朝沈欢投过去一个询问的眼神。 人命关天,沈欢没敢耽搁,跟众人简单解释了一下,便随李老道一起前往蜀川。 现在已经是下午,时间上有些紧迫,到了天府之国芙蓉城以后,已经是晚上,最终花费了将近两个小时,才走到乾元山脚下。 身为道修圣门之一,太乙金光门并没什么大派气象,从外表来看就是一个普通的道观。 “额,看上去有点寒碜,但是近几年道修门派的情况都差不多。”李老道干笑着解释道。 道修在道教中属于众阁派系,现今基本上已经消失在了人们视野当中。 身为南北两道的正一、全真,乃当世香火最鼎盛的派系,别说与它们相比,就算和同样落魄的宿土、麻衣相比,众阁都有些排不上号。 毕竟宿土和麻衣依旧在民间流传,动不动给你看个风水算个卦什么的。 可以这么说,追求仙道的众阁派系,全部加起来,还不一定能有人家全真一个分教的人多。 “掌门师兄,我回来了!”李老道一进门,便扯开嗓子喊了两声。 没一会儿,一个小身影便从正殿跑了出来,“师叔,师父正在为明天的比试闭关,您小声点!” 说话的是个身穿道袍的小道童,皮肤白净,眼神清澈,乍一看跟个小姑娘似得。 “明天就要比试了,现在闭关有个屁用!”李老道说着,便抬步往屋里走。 小道童似乎很了解这位奇葩师叔的脾气,颇为老成的叹了口气,转而对沈欢跟我绝尘鞠了一躬,“我去准备茶点,还请两位先如正堂稍候。” 没了李老道,沈欢跟绝尘两人一言不发,大概过了有一盏茶的时间,李老道同玄阳子走了进来。 从外表来看,玄阳子被屋内的任何人都像是一名道士。 鹤发童颜,身上的气质让人感觉很舒坦,称得上是仙风道骨。 “沈药王,贫道这厢有礼了。”玄阳子拱手行起了道礼。 沈欢有样学样,起身道:“玄阳子前辈言重了,我这次能不能帮上忙还不一定呢。” “别啊,你路上不是说有想法了吗?”李老道却是有些着急了。 苏璃从血玉中缓缓飘出,说道:“这太乙金光门何时落魄到如此地步了?” 玄阳子看到她以后,并没有像李老道第一次看到时那样喊打喊杀,反而感叹道:“尊驾修为果然厉害,贫道自愧不如。” 太乙金光门虽然没落,但一些前人留下的阵法还在,苏璃单以魂体,便能如此从容的站在这里,可见其势力的强横。 这倒是玄阳子多想了,刚才苏璃不出来就是怕被道观中的阵法伤到,经过试验发现阵法对自己没用才敢出来。 冲击奔月境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谁都不知道。 但依照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阵法的压制,已经无法再对沈欢和苏璃产生作用。 “呵呵。”苏璃捂嘴笑了笑,接着正色道:“我记得你们太乙金光门不是有件大法宝吗?以你奔月境的实力强行催动,应该能发挥出逐日境的威力,到时候斩杀屠道者岂非轻而易举?” “镇牌之宝九龙神火罩,在道劫日发生之前,被当时的掌门带走,至今下落无踪。”玄阳子叹了口气,“若有法宝在手,那屠道者又有何能连斩十三位道修高手。” 该死,又是道劫日! 当年我被那疯道士斩杀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不知前辈介不介意把您收到的水墨牌让在下看看。” 李老道说过,屠道者的杀人方式,和水墨牌上预示的一模一样。 如果玄阳子收到的水墨牌是个无头人,就算是神针八法中的肉白骨,也绝无把人救活的可能。 不等玄阳子说话,李老道便把他手里的水墨牌夺走,放到了沈欢面前。 上面画着一颗被利剑刺穿的心脏,右下角写着“诛心”二字。 沈欢沉吟了一会儿,“那个屠道者一般什么时候到?” “一般在卯末辰初之际,便会出现。”因为担心沈欢听不懂,李老道补充道:“就是七八点那段时间。” “那岂不是说,距离他过来,只剩下几个小时?”沈欢说着,连忙起身,“兔崽子,给我腾个地方,我要马上炼丹!” 看到他那凝重的面色,李老道不敢耽搁。 进入厢房以后,沈欢直接开火起炉,直到黎明他才从屋子里走出来,将一颗药丸递给了玄阳子,“比试前十分钟左右的时候把此药服下,在心脏被刺穿后,有五成的几率活下来。” “只有五成?”李老道对于这个结果并不满意,“身为药王,怎么也得把几率提升到九成吧!” “师弟,不得无礼!”玄阳子说着,朝沈欢拱了拱手,“无论丹药是否管用,贫道都在此先行谢过。” 因为距离屠道者出现的时间已经不多,几人简单交谈过以后,便全都站在院落之中,等待着对方的到来。 整个院落寂静无比,直到太阳升起,一阵清脆的铃响,打破了道观内的祥和。 李老道紧紧地握住手中的桃木剑,低声道:“他来了……” 第263章屠道者的一剑之威 距离太乙金光门不远的小道上,一只脖颈处挂着铜铃的小毛驴正在缓慢的行进着,在它的背上坐着一个男人。 黑色连帽卫衣,黑色运动长裤,外加一双白得发亮的板鞋,上面全都沾染着一些血迹,身后背负着一把形状怪异木柄古剑。 由于额前的刘海太长,只能看得清鼻口跟棱角分明的下巴。 男子的坐姿很古怪,左脚踏着马镫,右腿架在小毛驴的背上撑起手肘,顺便借势用手背端着半边脸蛋,看上去像是睡着了一般。 叮叮当当的铜铃声,随着小毛驴的步伐在空谷之中回荡着。 等到了道观门口,小毛驴发出一声叫喊我,似乎是在提醒背上的男子。 男子用手捏了捏太阳穴,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摇摇晃晃的离开驴背。 就在他抬脚准备踏入道观之时,忽然停住了脚步,“他也在这里?” “不用走,按照原计划行事。”男子似乎是在跟什么人聊天,说完便踏步前行。 随着脚掌落地,原本紧闭的大门,被一股无形的力量轻轻推开。 “这就是屠道者?”苏璃看着来人,用神识与沈欢做着交流,“以我的眼力竟然看不出他的修为,这家伙有点本事。” 沈欢没有说话,一直在打量着屠道者,虽然看不清楚对方的面貌,但他心里总有种莫名的熟悉感,“这人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你确定?” 听到苏璃的询问,沈欢摇了摇头,“只是一种感觉,除了熟悉以外,更多的是陌生,应该是错觉吧。” “你就是屠道者?”绝尘说着,手中的拂尘便已化作剑形。 男子朝她看了一眼,但没说话,似乎并不意外,也算默认了屠道者这个称呼。 “就在这儿?” 屠道者开口以后,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声音和人给他的感觉都一样,有种淡淡的熟悉,仔细想想,又好像是第一次听到。 玄阳子点了下头,“就在这儿吧,地方比较小,还请见谅。” “不会,一剑而已,何处都可以。”屠道者说着,缓缓拔出了背后的古朴长剑。 除了剑柄比较奇怪以外,剑身的塑造也很奇怪,并且全身通红,不知原本就是这个颜色,还是沾染了太多鲜血。 玄阳子甩了下手中的长剑,因为加持灵气的原因,剑鸣缭绕不断,“请!” “嗖——” 话音还未落下,众人便感觉耳中一阵狂风呼啸,不等风声散去,屠道者的声音便响了起来,“你很强……” “铮——” 他一边说着,一边将长剑收回,转身朝门外走去。 李老道看了看挺立在院中的玄阳子,又联系下之前屠道者所说的话,兴奋道:“师兄赢了?” “不知道。”绝尘满脸疑惑的摇了摇头,她跟李老道一样,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嘎吱——” 在木门关闭之际,屠道者又开了口,“但,终究无接吾一剑之力。” 与此同时,玄阳子胸口发出一声闷响,鲜血瞬间染遍了前胸后背,半跪在了地上。 “师兄!”李老道见状发出一声悲鸣,看着屠道者的背影,狠声道:“我杀了你!” 说完,提起手中的桃木剑追出门外。 “冷静点!”沈欢见状想要追上去阻拦,却被绝尘给拦了下来,“屠道者只杀接牌之人,他不会有事,你先去看看玄阳真人的情况。” 苏璃在旁点了点头,“看来这个小道姑比你冷静。” 沈欢并非不分轻重之人,虽然心里有些担忧,但还是听从了绝尘的建议,决定先观察玄阳子的伤势。 看着逐渐复原的伤口,沈欢大松了口气,应该是他那颗半成品的生肉续骨丸生效了。 “你没资格做我的对手。” 此时门外再次响起了屠道者的声音,紧接着李老道便化作人影飞了进来,在地上连滚数次才停下来。 “绝尘道长,我们七日后再会!” 说完这句话,门外再次响起了铜铃声,由近至远,慢慢消失…… “王八蛋!”李老道艰难的从地上爬起,他虽然追了出去,但是连屠道者的衣角都没碰到,就被气浪给直接震飞了出去。 “沈欢,我师兄的情况怎么样?” “丹药已经生效,暂时没有性命之——”沈欢正说着,忽然停了下来,眼神中满是惊讶。 刚才还在恢复的伤口,竟然重新再次裂开。 “这是怎么回事儿?!”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将生肉续骨丹往玄阳子嘴里塞。 苏璃看出了些门道,“应该是是剑意!” “剑意?” 绝尘代替苏璃开口解释道:“剑修将用剑的境界划分为五层,剑招、剑气、剑心、剑意、剑魂。” “剑意是剑修成为宗师的标准,道劫日之前拥有剑意的剑修数量还算可观,但道劫日之后,无论是蜀山仙剑派还是昆仑琼华派,至今无一人修出剑意,大多都停留在剑心通明的境界。” 沈欢有些无语道:“你说了半天,也没让我搞明白剑意到底是种什么东西,和剑气一样吗?” “简单来说,就是用剑者的意境或者意志,即便在道修界,这也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除了纯粹的剑修以外,基本上没人能够完全理解。”苏璃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当然,你也可以把它当成类似剑气的存在,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便是剑气有形而剑意无形。” 沈欢好像有些明白了,“也就是说,想要救玄阳子前辈的命,就必须化解所谓的剑意,对吗?” “话是这样讲没错,但想要化解剑意,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让同样拥有剑意的剑修,将这缕剑意吸收。” 苏璃没再说下去,因为已经不用继续再说什么。 之前绝尘说过,当今剑修无一人修出剑意,这基本上已经是对玄阳子判了死刑。 “扑通!” 李老道忽然跪在了地上,“沈欢,求你救救我师兄!” “你这是干嘛!”沈欢连忙上前,将他扶住,“放心,只要我有能力,就一定会救玄阳子前辈。” 苏璃气恼道:“小子,我的话你没听懂吗?除了拥有剑意的剑修外,这世间没人能救得了他!” “我知道。”沈欢回应过后,问道:“能够吸收剑意的只有剑修吗?” “普通人也可以,不过若是没有能匹敌的剑意,那么吸收剑意的人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李老道听到这话,眼睛一亮,“我来!” 沈欢起身将他拦了下来,“身为药王,我绝对不会让以命换命的事情发生!” “但除了这个办法,已经没有其他——” “谁说没有其他办法?”沈欢语气傲然道:“我保证,一天之后,玄阳子前辈绝对会性命无忧!” 第264章我从来不拿人命开玩笑 夜,蜀川,峨眉山。 悦耳的铜铃声在仙霞派附近的山道响起,一人一驴在浓雾中若隐若现。 “咕咚咕咚——” 男子拿起酒壶,连饮数口烈酒,苍白的脸蛋多了几分血色,“我知道喝酒对身体不好……” “不是因为他,只不过是那些伤口太过刺痛,需要用酒精来麻痹一下。” “都说了,不是因为他!”男子似乎在与什么人交谈,语气从淡然转变为愤怒,即便在杀人时,他的情绪也没产生这样的波动。 待差不多到仙霞派时,男子让小毛驴停了下来,从兜里取出一张水墨牌,对空说道:“送牌吧。” “杀孽?报应?我从来不相信这些!”说着,将手中的断筋牌换成斩首牌,扔向了半空。 水墨牌在空中停留了一会儿,但最终还是化为一道残影飞向了仙霞派的道观。 见空中的水墨牌消失以后,男子又开始狂饮烈酒,直到葫芦变空才停下。 “回来了?走吧。”他轻踢了下毛驴,准备离开。 男子好像得到了什么消息,忽然皱起了眉头,“要救玄阳子?呵,很符合他多管闲事儿的性格。” “放心,以他现在的实力不可能成功。” …… 经过半天的时间,沈欢等人终于回到了燕京。 即便在生肉续骨丹的药力帮助下,玄阳子依旧游走在死亡的边缘。 “好,您说下地址……恩,麻烦您了林爷爷。”沈欢挂掉电话以后,对身旁的李老道说道:“林爷爷已经准备好了地方,大概十分钟以后就会有人来接我们过去。” “你究竟准备用什么方法救师兄?”这话李老道一路上已经问了无数次,但沈欢始终没有回答,这次也是一样。 绝尘迟疑了一会儿,开口道:“沈药王,贫道有个不情之请,不知道您能否答应。” “说。” “我希望你能解开贫道身上的锁龙诀。”怕沈欢误会,绝尘连忙解释道:“我只是想将自己的这身修为传给林妙诗,若有撒谎,甘受天雷之刑。” 沈欢跟李老道都沉默着没有说话,屠道者的实力只能用恐怖形容。 在与玄阳子的比试中,没有任何人看清楚他是如何出剑的。 本就已经神魂受损的绝尘,更不可能接下屠道者那快不见影的一剑。 “绝尘仙姑,不知道能否说一下,你收到的是什么牌?” 绝尘面色不改,似乎已经看淡了生死,“斩魂。” 从字面上看,她的死法应该是和灵魂有关。 鬼门十三针是《药王经》中,唯一跟灵魂有关的治疗方法,但只是针对癫、狂、痫三种邪症。 别说魂魄被斩,就算绝尘现在神魂受损的病症,沈欢都不一定有办法治愈。 如此看来,六日后,绝尘必死无疑,她想要把一身功力传给林妙诗也说得过去。 屠道者杀人,沈欢救人,从一开始两人便站在了对立的角度。 不过以现在的情况来看,显然是前者技高一筹。 说实话,沈欢对绝尘没什么好感,门派传承这个借口看似伟大,可在医者眼中,人命没有贵贱之分,并且当初要不是苏璃出手,这老道姑恐怕已经杀了他。 加上“斩魂”这张水墨牌,就算沈欢善心大发,也无力反转。 不过临死前将一身修为传给林妙诗,也算是做了件好事儿。 “好,我帮你解。” 解开金针锁龙诀以后,林老爷子派的人刚好过来,双方至此分道扬镳。 “狐狸精。”上车后,沈欢偷偷用神识跟苏璃开始交流起来。 “干嘛?” “不干什么,只是觉得有些奇怪,我解掉老道姑身上的金针锁龙诀,你竟然没有出言阻拦。” 苏璃没好气道:“对于普通人来讲,五雷轰顶之类的誓言只是放屁,但道修却会誓言成真,你的小情人变成一个奔月境的高手,对你我都有好处,姐姐自然不会拦着。” “对了,你之前说得那么自信,难道真找到了化解剑意的办法?还是说,你只是在吹牛?” 关于沈欢救治玄阳子的办法,她比李老道更加好奇。 可以这么说,苏璃是亲眼看着沈欢一步步成长的见证人,在她的记忆中,沈欢根本就没有救玄阳子的能力。 但同时苏璃也知道,沈欢向来是说得出做的到,在这样的矛盾之下,就连她也想不通,沈欢说的话究竟是真是假。 “在回来的路上,我翻阅过药王经,上面除了你说的方法以外,还有另一种方法可以化解剑意。” “还有另外一种方法?” “恩,就是将剑魂草碾碎,涂抹在伤口处。”沈欢怕苏璃不明白,将药王经中关于剑魂草的记载说了出来。 剑魂草,一根一叶,形似利剑,生长于东荒北禁之森,传言此物并非植物,而是洪荒时代的剑道大能,在比拼中外泄的剑意所形成。 对于达到剑心通明的剑修来说,这是领悟剑意的至宝,甚至对正在通往剑魂境界的剑修也有不小帮助。 “东荒,北禁之森?你确定华夏有叫这种名字的地方?” 面对质疑,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就是因为找不到我才头痛。” 苏璃没好气道:“既然这个办法行不通,你还夸下海口,说自己能够保住玄阳子的性命?” “这只是其中一个办法,我还留有后招。”沈欢朝李老道那边看了一眼,见他没朝这边看来,才继续用神识说道:“剑魂草我已经让夏天去找了,不过找到的机会应该不大,就算能够找到,恐怕玄阳子也没能力撑到那个时候。” “你所谓的后招是什么?” “有点不人道,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苏璃被沈欢这副神秘的模样,搞得郁闷无比,不屑道,“切,我才懒得知道。” 等到了林老爷子安排的别墅以后,沈欢先是拨通夏天的号码,简单了解一下进展,然后又拨通了另外一个号码…… 没过多久,楚歌便风急火燎的赶了过来,“我说欢子,你这神神秘秘的喊我过来干嘛?” “让你帮个小忙。” “什么忙?” 沈欢笑了笑,“咱们先进去再说。” 一进屋子楚歌就看到了躺在床上的玄阳子,那触目惊心的伤口,把他给吓了一跳,“我去!什么情况?” 沈欢没回答他的问题,反问道:“如果说你有能力救这位前辈,你会不会出手?”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当然会呗!不过有你在这里,就没我什么事儿了吧?” “情况有点麻烦,简单来说,现在除了你,没人能救得了这位前辈。” 楚歌听到这话乐呵的笑了笑,“成,你说吧,需要我怎么做?” “很简单,你只需要将手放在这位前辈的伤口,然后默念这段口诀就可以了。” 听完沈欢的话,楚歌还没反应,苏璃便开口道:“你疯了吧,竟然拿你朋友的命来开玩笑?” “我从来不拿人命开玩笑,而且……总之待会儿你就知道了。”沈欢暂时没工夫跟苏璃解释,扭头对楚歌说道:“可以开始了。” 楚歌摆出一个ok的手势,二话没说,便按照沈欢描述的办法做事儿。 “卧槽——啊!”在念出口诀的刹那,楚歌便猛地发出一声惨叫,他的手指被剑意腐蚀,已经露出了森森的白骨。 在同一时刻,沈欢从兜里拿出了手机,“夏天,怎么了……你说有人杀了秦小姐?!” 此话一出,楚歌的惨叫戛然而止,眼眸瞬间变得猩红…… 第265章你就是屠道者! “这、这怎么回事儿?”李老道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楚歌,对方在剑意的腐蚀下竟然一声不吭,眼里暴涨的红光看上去十分渗人。 沈欢没工夫解释那么多,看到起效,连忙踏步上前,一把将暴走的楚歌摁到了地上,“还愣着干嘛,快点来帮忙!” “不是、我说,你这到底是在干什么啊!” “别说话,你老老实实的摁住他就好!”沈欢说着,便朝着楚歌那只吸收剑意的手看去。 白骨碎肉,还是原本的样子。 该死!自己明明已经跟夏天确认过的,为什么会这样? 根据夏天提供的信息,进入暴走状态的楚歌,自愈力极其惊人,就算被枪械击中心脏、脑袋等致命部位,也可以在数秒内将子弹逼出体外复原伤口。 但是现在,那种神奇的自愈力并没有出现。 难道是刺激度不够? 苏璃表情怪异的开口说道:“这就是你说的后招?果然很不人道。” 沈欢无视了苏璃的话,对着地上的楚歌再次呐喊道:“秦小姐被人杀了!” “吼——”楚歌发出一阵不似人声的吼叫,开始在李老道手底下挣扎起来。 李老道累的满面通红,气喘道:“他的力气太大,我快撑不住了!” 沈欢一直在关注着楚歌的右手,依旧没有任何复原的迹象。 难道是因为自己用针灸镇压了戾气,所以自愈力降低了?如果是这样的话…… 想到这儿,沈欢手拟剑诀,准备朝楚歌的手部点去。 苏璃见状,立马实化手部,将人给拦了下来,“你想做什么!” “我说过不会拿人命开玩笑,既然这个办法不行,那这缕剑意就由我来吸收。” “不行!你自己的命就不是人命了吗?”苏璃态度很坚决,“凭你追星境的实力,让剑意入体跟自杀没什么区别。” 沈欢皱眉道:“可我不能就这样害——” “卧槽!” 就在两人争论之际,李老道忽然发出一声惊异的叫声,紧接着整个人便被甩出了门外。 在体验自由飞翔的期间,还不忘说道:“道爷我真的顶不住了!” “吼——” 由于沈欢是“秦韵被杀”的散播者,楚歌起身后,第一时间朝他冲了过来。 面对这个情况,沈欢眼中竟然流露出了兴奋的表情,他不是什么受虐狂,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原本已经露出白骨的手掌,竟然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 自愈力,终于出现了! 现在楚歌处于无意识的暴走状态,为了避免伤到玄阳子,沈欢将他引到了院内。 原本正在揉腰咧嘴的李老道一见两人出来,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这小子怎么回事儿,明明是个普通人,怎么忽然间变得比我这个追星境的道修还要厉害。” 沈欢没工夫回答他的问题,利用灵狐步闪躲的同时,从兜里取出了手机,迅速拨通秦韵的号码。 “楚歌!” 听到手机里传出的呼唤,楚歌的身形出现了明显的停滞,但眼中的猩红光芒并没有减弱多少。 “楚歌,我现在很好,没有发生任何事情,你能听得到我说话吗?” “呼哧……呼哧……”楚歌的鼻腔中传出粗重的喘息声,“幽……吼!!!” 沈欢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液,继续让秦韵说着安抚对方的话。 “兔崽子!” “干——”李老道刚开口,沈欢便将手机朝他扔了过去,“帮个忙,我先去看看玄阳子前辈的情况!” 也不管李老道答不答应,直接跑进了屋里。 “卧槽,你能不能别这么坑爹!” 进入屋内后,沈欢在第一时间查看了玄阳子的伤口,因为剑意消失,半成品生肉续骨丹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已经开始逐步复原。 “成功了!” 跟在一旁的苏璃,没好气道:“泡妞的时候也没见你有这么大胆子。” “男人,必须为自己说出话负责,你不懂。”其实沈欢心里也有些后怕,这次能够成功,突发奇想跟胆量只占了一小部分的因素,最主要的还是运气。 如果楚歌因为针灸,而失去了自愈能力,恐怕已经是另外一个结局。 “沈欢,那位小朋友晕过去了,你快来看看情况!” 玄阳子已无大碍,听到呼唤后,沈欢便连忙赶了过去。 “真不知道这小子是人还是怪物,竟然靠着自愈能力硬生生把剑意给化解了。”李老道揉着自己的老胳膊老腿,问道:“我师兄的情况怎么样?” “没事了,只需要修养几天就会康复。” “我就知道,你一定有能力救他!”李老道说着,屁颠屁颠的朝屋里跑去,边跑边喊,“师兄!师兄!” 确认楚歌没事以后,沈欢用银针刺穴,将他唤醒。 “卧槽!疼疼疼!”醒来后,楚歌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捂着手在原地大喊大叫。 沈欢干笑两声,“要不要那么夸张?已经没事了!” 楚歌发现手掌完好后,大松了口气,“妈的,吓死我了。” “不对!欢子,你他妈坑我!” 虽然他没有暴走后的记忆,可对暴走之前的事儿,却记得清清楚楚。 沈欢连忙摆手安抚道:“现在不没事儿了么。” “没你妹!”楚歌说着,直接就是一拳,“欢子,有本事别跑!” 我靠,傻子才不跑! 两人在院内你追我赶,大概过了十来分钟,楚歌实在是跑不动了,蹲在地上说道:“你过来,让我踹你屁股一脚,这事儿就算了了。” “能不能换个优雅点的方式?”说到底,这事沈欢办得确实有点不地道,不过变回普通人的楚歌,就算全力一击也造不成什么伤害。 “可以。” “说好了,不能踢屁股。” “绝对不踢!” 沈欢将信将疑的走了过去,在两人相距一米左右的时候,原本蹲在地上的楚歌猛然起身。 我就知道!不过想偷袭我,可没那么容易。 沈欢一歪头,轻易地躲过了楚歌的进攻。 “沙——” 看着跌落在地上的发丝,沈欢出了一身的冷汗,就连楚歌也是一脸懵逼,“这、这怎么回事儿?我明明没碰到你啊!” “是剑意!”苏璃面色复杂道。 “咳咳……”与此同时,身负重伤的玄阳子在李老道的搀扶下,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他紧紧的盯着两人所在的方向,说道:“你就是屠道者……对吗?” 第266章一模一样的背影 玄阳子是目前结接到水墨牌以后,唯一活着的人,他说得话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很可能是在生死之间发现了什么。 沈欢拱手道:“玄阳子前辈,楚歌虽然发出了剑意,但这不代表他就是屠道者吧?” “没错,这个小子的体质很奇怪,刚才那缕剑意很可能不是化解了,而是被他纳为己用。”苏璃表示赞同沈欢的说法。 楚歌听不到苏璃说话,也不知道屠道者是怎么回事儿,整个人表现的都极其迷茫,“剑意?屠道者?你们在说什么呢?” “咳咳。”玄阳子咳嗽了两声,摇头道:“我不是说这位小友,是说你啊,沈药王!” “我?”沈欢有些哭笑不得,如果他是屠道者,当初早就一剑将绝尘老道姑秒杀了。 李老道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掌门师兄,你是被剑伤搞糊涂了吧?沈欢怎么可能是屠道者。” “先不说沈欢有没有那个实力,当时屠道者来太乙金光门的时候,他就站在我旁边,难道他还会分身术不成?” “老道士,怎么说沈欢都救了你一命,你倒好,反而说他是屠道者。”苏璃飘到玄阳子身前,做了一个抚额的动作,“剑伤该不会是转移到你脑袋里了吧?” 沈欢是不是屠道者,没人比她更清楚。 如果和自己签订契约的这位,拥有那种恐怖的修为,早就把血玉碎片收集完了。 李老道与玄阳子相处数十年,知道对方不会无的放矢,但要说沈欢就是屠道者他是怎么也想不通,“师兄,你这么说可有什么证据?” “还请各位不要激动……咳咳!”玄阳子摆了摆手,因为伤势未愈,他总会忍不住咳嗽,“沈药王,可否请你转过身去。” “可以。”为了证明清白,沈欢很配合的将身转了过去。 玄阳子伸手指了指沈欢的背影,“你们可发现了什么?” 李老道看了半天,挠头道:“我什么也看不出来啊!” 楚歌不管众人在说什么,趁着沈欢转身的时间,上前就是一脚。 “都说了,你没办法偷袭到我的。”沈欢脸上带着贱笑,他早就想到楚歌会来这么一手。 “哎呦卧槽!”楚歌骂着,又把手给举了起来。 按照苏璃的推测,此时他已经吸收了屠道者的剑意,随便挥舞一下就可能发出类似剑意的存在。 见状沈欢连忙双手朝天,“停,我认输。” “你们两个别闹了。”李老道让两人安静后,问道:“师兄,你让沈欢转过身究竟是让我们看什么啊?” 不等玄阳子开口,苏璃便面色凝重道:“背影。” “背影怎么了?”李老道正说着,忽然拍了下脑袋,“没错,就是背影!沈欢,你的背影跟屠道者一模一样!” 听到背影两个字,沈欢的反应也很大,不过并不是因为众人的话,而是他想起来一件事。 屠道者给他的熟悉感,正是来自于背影。 孙真、阎罗王、屠道者、玉皇大帝,这四人的背影一模一样! 因为考虑其他的事情,沈欢良久才回过神来,“我的背影跟他们一样?!” “不止是背影,就连身形也几乎一模一样。”玄阳子叹了口气,“世界上没有相同的树叶,自然也不可能有从头到脚都百分百相似的人,所以我才会说沈药王是屠道者。” “帮我拍几张照片。”沈欢把手机递给了楚歌,他虽然不经常照镜子,但也知道自己的体型跟师父有很大的差别。 楚歌虽然不知道众人在讨论什么时候,但也音乐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拍好照片后,就把手机还给了沈欢。 看着手机中的照片,沈欢的眉头越皱越深,玄阳子等人没有说错,他的背影跟屠道者一模一样! 应该是锻骨淬体改变了自己的体型,但就算如此,也不应该这么像啊。 “大千世界,背影相似的人多了去了,这有什么奇怪的。”楚歌虽然不知道众人在说些什么,但大概也听出了点东西。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楚歌说的没错,世界上背影相似的人有很多,一个是偶然,两个是巧合,但是同时出现了五个呢? 而且五个人的背影已经不是相似那么简单,玉皇大帝、阎罗王、孙真,看上去就像是老年版的自己。 屠道者除了模糊的面相外,其余各处完全一样,这也难怪玄阳子前辈会产生我就是屠道者的错觉。 苏璃见沈欢沉默不语,就知道他又在多想,开导道:“人有相似,物有相同,屠道者只是跟沈欢貌似,神韵气质上相差太多。” “而且,为了隐藏身份,在道修界缩骨易容更是常有的事儿。” “狐仙前辈说的不错,如果沈药王就是屠道者,他根本无须救我,更何况当时比试时他也在场。”玄阳子苦笑着叹了口气,“只是贫道心中一直有个声音,在不断提示,所以才会说出那样的话。” “错不在你,人死之前总会出现一些错觉。”苏璃表现的很大度。 李老道也笑道:“我就说嘛,沈欢怎么可能是屠道者。” “你们究竟在聊什么?谁能出来缓解一下我的好奇心?”楚歌都快郁闷死了,这种听话听一半的感觉,是在太蛋疼。 沈欢摇了摇头,“没什么,这次多谢帮忙,等我回去就帮你针灸。” “还要等回去?就搁这儿扎吧!”楚歌也不再关注几人谈论的事情,“我跟十三还有大事儿要做呢!” 沈欢一边取银针,一边问道:“最近你和牛斌究竟在做什么事儿?神神秘秘的,连我这个师公都不告诉。” “滚,老子才不是你徒弟。”楚歌骂完后,咧嘴一笑,玩味道:“想知道?也不是不可以,你把刚刚那事儿解释清楚,我就告诉你,最近跟十三在做什么。” “那还是算了。”沈欢说完以后,便开始施针。 做完针灸以后,楚歌说了声拜拜便拿出手机闪人,“十三你等着,为师马上过来!” 玄阳子拱手行道礼,“这次多谢沈药王的救命之恩。” “前辈言重了。”沈欢谦逊道。 “贫道的弟子还在到观中,可能要就此告别,还请沈药王谅解。” 李老道觉得自己这师兄什么都好,就是情商太低。 刚被人家治好,医药费、辛苦钱一样没给也就算了,感谢的话也不愿多说两句就闪人,还要人家谅解? 沈欢还真不介意这些,刚想点头答应,苏璃忽然用神识说道:“屠道者在知道你救了老道士以后说不定会来世俗,多一个人多一份力,现在还能让他走。” “师兄,你伤势未愈,不适奔波,小金子的事儿你不用担心,我这就回去把他也接下来,等你好了,咱们再回去也不迟。” 玄阳子迟疑道:“如此自然是好,但……留下来怕会对沈药王造成不便。” “这点道长不用担心,只需安心住下就好!” 现在几人已经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虽然明知道就算加起来也不是屠道者一个的对手,但有份准备总是好的。 安顿好玄阳子等人以后,沈欢便准备回林家,刚走到院落中,天空便闪过了一道惊雷。 “全球变暖越来越厉害了,都快深秋了还是雷雨不断。”正感叹着,他的手机响起了提示音,是牛大宝发来的短信。 “忙完了吗?快点回来,林小姐出事了!” 跟妙诗有关?惊雷……天雷之刑! 难道绝尘那老道姑违背了誓言?! 第267章我接受你的修为 想到这个可能,沈欢把手机放回兜里,他不再打算坐出租车,准备利用灵狐步一路狂奔回去。 “欢少。” 谁知刚一出门,就碰到之前从机场接他们过来的司机,“请您上车。” “林爷爷派你过来的。” 听到询问,司机恭敬的点了点头,“是的,他交代我,等您一出来便接您回林家。” “先去别墅!” 林家别墅…… 沈欢一进客厅,牛大宝就迎了上来,“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我短信都给你发一个多小时了。” 牛小贝也跟着走了过来,“欢子哥,你别听臭大宝瞎叫唤,林姐姐没事儿。” “到底怎么回事儿?”沈欢被这兄妹俩给整晕了。 “怎么没事儿?那老道姑——” “臭大宝,你别说话!”牛小贝不愧是亲妹妹,狠狠的踩了一脚,“事情是这样的……” 听完牛小贝的即使,沈欢总算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因为沈欢已经交代过,所以绝尘道姑来的时候,一干人也没拦着,但是林妙诗却不想与其交谈,将她挡在了门外。 一个不让人,一个死赖着不走,已经僵持到了现在。 “这事儿交给我来处理。”沈欢朝客厅看了看,“牛叔跟我爸妈呢?” “我爸还有大伯他们去天门玩了。”牛小贝说到这儿,忍不住气呼呼的嘟了下嘴,“都怪臭大宝,起的太晚,不然我也能看升国旗了。” 牛大宝一边蹲在地上揉脚,一边说道:“要是我们都走了,谁来保护林小姐?” “林姐姐哪需要你这个笨蛋保护!还有,你这么说就不怕嫂子吃醋吗?”牛小贝说着,朝坐在沙发上的郭晴说道:“嫂子,揍他!” 郭晴似乎还不大适应嫂子这个称呼,别说揍牛大宝,脸红低头还来不及呢。 “林小姐迟早要跟欢子结婚,要是没把她保护好,我有什么脸面再跟欢子称兄道弟。” 牛小贝一听这话,忽然不吭声了。 牛大宝自顾自的,继续说道:“欢子,你准备什么时候结婚?要不就跟我之前说的那样,同一天办事儿吧。” “牛大宝!”牛小贝咬牙切齿的看着这个不知死活的熊掌。 牛大宝依旧没意识到什么不对,瞪眼道:“咋?难道你忘了,我跟欢子小时候在河里摸鱼的时候就已经说过这事——哎呦,死丫头,你为什么又踩我!” 这兄妹俩的战争不是一天两天了,加上牛小贝的怪异举动,沈欢没敢插嘴,悄无声息的摸上了二楼。 “难道你就不能完成为师临死前的遗愿吗!成为道修,你将变得强大无比,这世俗再也无人能伤害你跟你的家人,唯一要付出的,只不过是将青秀观传承下去!” 绝尘老道姑喋喋不休,而在房间里的林妙诗没有任何回应。 沈欢用天眼看了一下,佳人正在带着耳机看韩剧,估计根本就没听到老道姑说的这些话。 必须的承认老道姑的这番话很有诱惑力,毕竟成为强者,是每一个热血男儿的梦想。 即便早当家的他,也曾经因为一本武侠小说,涌现仗剑走天涯的冲动。 但前提是,听这番话的人是个男人,对于女人来说,你还不如用一下这段话来蛊惑。 修炼吧,美容又养颜! 修炼吧,丰胸又提臀! 修炼吧,帅哥有一堆! 当然,这些话对林妙诗来说,恐怕同样没多少用处。 沈欢还没真正踏入道修界,但根据从苏璃那里获得的消息,无论是道修日之前的道修界,还是如今的道修界,都充满了是非。 小道姑被逐出了师门,绝尘过几天就要被屠道者斩杀,到时候继承了一身修为的林妙诗就成为了青秀观的第一人。 谁知道屠道者会不会,重新发一张水墨牌到林妙诗手里? 所以潜意识当中,沈欢并不想让林妙诗接收绝尘数十年的修为。 现在看来,两人也算是心有灵犀了。 察觉沈欢过来,绝尘立马起身道:“沈药王,你回来的正好,可否帮我劝说一下——” “对不起,这个忙我没办法帮。”沈欢耸了耸肩,说道:“妙诗有她自己的思想,不是我能更改的。” “再说,这世间能够接受你传承的不可能只有妙诗一个吧?” 绝尘面色无奈,“若有他人,我又何必冒着惊动皇族的危险,找一个燕京贵族子弟当传人!” 正说着,老道姑话锋忽然一转,“贫道即将身死,难道这还不足以得到你的原谅吗?” “您也别跟我用激将法,这事儿我还真管不着。”沈欢说着轻敲了两下门,因为知道林妙诗带着耳机,他说话时特地掺杂了一些真气,“妙诗,是我。” 果然,在听到他的声音后,林妙诗立马取下耳机,走过来将门打开。 绝尘不想错过机会,连忙道:“林小姐,就算你不认贫道这个师父也无所谓,贫道只希望你能接受这身修为,然后继承青秀观的道——” “嘭!” 不等老道姑把话说完,林妙诗便把门关了上去,要是沈欢再走慢两步,也得跟着遭殃。 “你真不打算接受她的那身修为?” 如果不需要继承所谓的青秀观道统,沈欢倒是挺乐意林妙诗接收绝尘那几十年的功力。 毕竟他在道修方面,已经尝到了不少甜头。 “没有。”林妙诗回答过后,沉默了一会儿,问道:“你希望我接受?” 沈欢摇了摇头,“这个要看你自己的意愿,在我眼中,接不接受都一样,因为无论如何,我都会在你身边。” 林妙诗对于修炼这些事情,从来就不感兴趣,当初练习沈欢给的心法,也仅仅是为了治病。 “你是不是道修?” 沈欢略作思考,道:“算是吧。” “那个道姑说道修可以长生不老……”林妙诗顿了一下,问道:“如果没有意外,你是不是不会死了?” “也不能这么说,只是比普通人长寿而已,至于容颜嘛……”沈欢回想一下,“我听狐狸——我听一个朋友说,道修达到奔月境后,岁月便不会在脸上留下痕迹。” “呃……你问这个干嘛?难道你对修炼之事有兴趣?” 林妙诗失神的看着窗外,良久之后,她起身将门打开,对着绝尘说道:“我接受你的修为。” 绝尘先是一愣,接着兴奋道:“好!好!好!” “噗!” 沈欢却是把刚喝进嘴里的凉白开,全都给喷了出去,“什、什么情况?” 第268章接牌人,林妙诗! 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 沈欢脑袋里乱哄哄的,越想越头疼。 奔月境修为、青秀观掌门,听上去都很厉害,可同时也代表着林妙诗变成了道姑。 道姑可是不能结婚的! “我不答应!”沈欢心头一热,大喊道。 绝尘听到这话,脸上的笑容收敛了几分,“沈药王,你刚刚说过,选择权在林妙诗手中,现在你又出来干预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总之就是不准!”沈欢现在才发现,这个绝尘老道姑实在太可恨了。 之前还没发觉,现在仔细一想,她可是在抢自己老婆啊! 绝尘笑意全无,皱眉道:“莫非你是成心想和我作对?” “哼!反正贫道已经是将死之人,不介意再得罪一个药王!”说着,她便晃动起手中的拂尘,颇有一副你再说一句,老娘就砍死你的气势。 沈欢也是怒气上头,“我不准!” 草,真以为我脾气好,容易欺负啊! “狐狸精,准备实化,今天咱们两个就杀了这个傻哔!” 苏璃没有急着实化,语气玩味道:“你难道不怕屠道者?” 沈欢当然怕,但是他更加无法忍受,让绝尘这个老道姑把林妙诗抢走。 “你到底帮不帮忙!” 听到这不耐烦的语气,苏璃捂着肚子,在半空中打起了滚,“不行了,要笑死姐姐了,我真的很好奇,你这样的智商,究竟是怎么泡到妹子的。” “喂,你到底什么意思!” 老子肺都快气炸了,你还在那幸灾乐祸,说好做彼此的天使呢? “没什么意思,你自己领悟吧,总之呢,这事儿姐姐不会参合。”苏璃说着,便化为青烟飘回了血玉当中。 沈欢并没有因为苏璃的消失,而减弱气势,因为在他眼中,失去林妙诗比死亡更加痛苦。 绝尘冷哼道:“那就莫要怪贫道无情了!” 说着,她一甩手中的拂尘,便要取了沈欢的性命。 “嗖嗖嗖——” 因为苏璃的那段口诀,绝尘已经无法看穿灵狐步,所以沈欢三两下便躲过了攻击,并且还稍微占了那么点优势。 趁着两人争斗之间,原本钻进血玉中的苏璃,又飘了出来,在半空中看起来好戏,她那慵懒的样子,就差来一袋瓜子嗑嗑了。 “恋爱中,年轻男女的智商会变为负数,看来这个传言是真的啊!现在小欢子已经跟白痴没有什么区别。” “老不死的,你竟然敢打我脸!” “你、你身为一代药王,竟然踹贫道的屁股,成何体统!” “既然你认为这不成体统,你他妈踢我干嘛!看招,抓奶龙爪手!” 两个人打着打着,从道修比试,变成泼妇打架。 你拽我头发,我扯你内衣,手脚不够改用口,场面惨烈到了极点。 林妙诗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喝道:“都给我住手!” 听到老婆大人下令,沈欢立刻停手,绝尘也不敢再动手,生怕林妙诗因为一时生气,而收回之前的话。 “沈欢,你……为什么不让我接受绝尘道长的修为?” 即便脸皮厚到沈欢这种程度,也不大好意思直接把心里的想法给说出来,“反、反正就是不准!” “说不说?”林妙诗的脸色一下子就冰冷了起来。 “我不想让你当道姑!” 沈欢这个回答很隐晦,但林妙诗已经同听出了话里的意思,脸蛋先是一红,然后对绝尘问道:“道长,如果我接受你的修为,是不是就不能再结婚生子?” “那是自然!”绝尘一脸正色,神情中还有些骄傲,“身为道修就不应有世俗牵绊,莫说结婚生子,就算凡心也不可妄动。” “而且太上琴心诀这门功法,须以斩断情根的处子之身才可臻于化境!” 苏璃听到后,又是一阵偷笑,“太上琴心需要斩情根?这真是我自出生以来听过最大的笑话!要是斩情根才能修炼到最好境界,诡皇岂不是少了一位娇妻?” 林妙诗一听老道姑这话,毫不犹豫道:“那我不接受了!” “什么?!” “绝妙!” 绝尘和沈欢同时开口,却发出了不同的声音。 如果不是老道姑在这儿,沈欢非得搂住林妙诗狂亲两口不可。 在长生不老面前,她终究选择了自己。 “为什么?”绝尘一脸不解,“难道是因为不能结婚生子?徒儿,对于无上大道来讲,那些儿女情长又算得了什么啊!” 林妙诗摇了摇头,“你不会懂得。” “是啊,作为老雏女,你是永远不会懂得。”苏璃娇笑道:“我本以为沈欢已经够蠢了,没想到你比他还要蠢,根本没有弄明白林丫头选择接受你修为的原因。” 刚开始那三个字,差点没把绝尘气得吐血,但一听后面的话,她眼中猛然闪起一丝亮光,“多谢狐仙娘娘提点。” “提点什么?”沈欢还是没听明白,“狐狸精,你把话说的明白点。” “对不起,姐姐没有和智商低下之人聊天的习惯。”苏璃说话时,看到没看他一眼。 “徒儿,若为师答应你可以成婚,这一身修为你是否会接受?”绝尘怕筹码不够,补充道:“也无需你将青秀观发扬光大,只要有一脉传承于世即可。” “当真?” 绝尘剑指朝天,“若有虚言,甘受五雷轰顶之刑!” “好,我接受。” 从刚才的条件来看,已经不存在抢老婆的情况发生,所以沈欢也没再阻拦,并且在门外当起了护法的角色。 传功的过程不知道需要多久,无聊中的沈欢,主动找苏璃开始唠嗑,“狐狸精。” “干嘛?”苏璃却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模样。 “你刚刚那话是什么意思?” “姐姐不跟白痴说话。” 沈欢脸色先是一滞,然后谄媚道:“不要这么小气啦,告诉人家啦!” 苏璃看着他这做作的样子,差点没把几百年前吃的那顿早餐给吐出来,“得得得,我说还不行嘛!” “其实这事儿很简单,你冷静下来,回想一下林妙诗决定接受传功前问你的那些话,再联系联系得知不能结婚生子后的反应,就能明白了。” “接受传功前的话……”经过苏璃的提点,沈欢一下子就想到了关键,眼神中满是兴奋道:“我明白了,妙诗成为道修,是为了能够和我永远的站一起!” 苏璃满意的点了点头,“你这脑袋瓜子还算没有完全短路。” 要说了解女人的,还是女人。 除了沈欢说的这个原因以外,她还推测出了林妙诗的一些私心。 一个人再美丽,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当林妙诗一天天老去,沈欢却依旧如常时,就算他不介意,林妙诗也会心生芥蒂。 沈欢没想那么多,站在门口傻笑个不停,时不时还会喊下林妙诗的名字。 “咔啪!” 这时绝尘忽然把门打开,面色难看到了极点。 沈欢连忙擦了擦嘴角的口水,“难道传功失败了?” “现在这老道姑已经变成了普通人,传功自然是成功了。”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应该是除了其他事情。” “究竟怎么回事儿?” 从屋子里走出的林妙诗听到问话,摇了摇头,“不知道,刚才这张卡片和拜帖飘落到我手中以后,绝尘道长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听到这话,沈欢心中一紧,“不、不会吧?” 可惜,天不遂人愿,林妙诗手中握着的,正是屠道者的水墨牌和战帖! 第269章我不同意你这样做! 沈欢感觉自己的脑袋一片空白,为什么屠道者会发水墨牌给妙诗?他不是已经发过牌了么? “让、让我看一下。”沈欢接过水墨牌和战帖,看起来上面的内容,“我的目的是寻找门派最强者接吾一剑,如今青秀观门主一身修为尽传于林妙诗,故特做此更改,比试时间不变,还望林妙诗小姐早作准备。” “老道姑,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传功会使屠道者改变目标!”沈欢一把抓住了绝尘的衣领,这件事已经完全让他失去了冷静。 屠道者,在道劫日过后的今天,已经可以成为最强道修,无论诛杀哪个门派的强者,都只需一剑,可谓无人能挡。 现在林妙诗接了水墨牌,就等于被判了死刑。 绝尘一言不发,任由沈欢拉扯,眼神之中满是复杂。 其他门派就算最强者死了,依旧能够有人扛旗,但青秀观却只有她一人。 做了这么多事,就是为了让青秀观在道修界保留一席之地,如今出现的这个情况,已经完全出乎了她的预料。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绝尘抓着头发,一边摇头,一边大喊大叫。 苏璃见状,连忙出声道:“沈欢,冷静点,如果连你的心都乱了,就没能保护林丫头了!” 冷静?你让我怎么冷静! 沈欢咬了咬牙,将绝尘推到一旁,运气真气大喊道:“屠道者,你给我出来!” 既然林妙诗是刚刚接到水墨牌,那么屠道者应该就在附近,可是无论他怎么呼唤都没得到任何回应,反而把楼下的牛大宝和牛小贝引了上来。 “欢子,你大喊大叫的干什么呢?” “欢子哥,你没事吧?” “我没事,你们先下去吧。”这件事已经牵扯到了林妙诗,他不想再让牛氏兄妹卷入其中。 牛大宝皱了下眉头,“你嘴都流血了,还说没事。” “欢子哥说没事就没事,你管那么多干嘛!”牛小贝瞪了兄长一眼,然后说道:“欢子哥,我们先下去了。” 说完就把牛大宝,硬拉了下去。 “死丫头,你眼睛是不是瞎了,欢子那种状态很明显是遇事儿了,而且还是大事儿!”因为正在下楼梯,牛大宝试图挣扎,但又怕幅度太大,伤到自己妹妹。 “我知道。” 牛大宝没好气道:“那你为什么还拉我下来!” “欢子哥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有什么事都是自己扛着,他要是不想说,咱们怎么问都问不出来。”说这句话时,牛小贝表现的有些无奈。 “那咱们也不能不管啊!” 牛小贝叹了口气,“让欢子哥都头疼到那种地步的事情,你能管得了吗?” “可——” “而且,欢子哥不说,肯定是为了我们好。”牛小贝转身朝楼上看了一眼,“而且我相信,这世界上没什么事情能够难倒他!” 在苏璃与林妙诗的劝说下,沈欢已经差不多冷静了下来。 “绝尘道长,既然你能传功给妙诗,那是不是代表妙诗也可以传功给你?” 此时的绝尘,披头散发,已经狼狈到了极点,“如果有办法,在发现水墨牌时,我便会去做了!” 沈欢沉默着没说话,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后悔是没有用的,还不如想想用什么办法救人。 林妙诗接到的水墨牌不再是斩魂,上面画着一把舞动的长剑,前面是一个若有若无的人影,右下角写着“剥皮”两个字。 “我们现在立马去找李老道他们!” 四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人多好办事儿,说不定能够找到挽回现在这个局面的办法。 在前往的路上,沈欢将屠道者和水墨牌的事情,简单跟林妙诗说了一下。 任何人面对死亡时,都有着不同的反应,或惊恐或尖叫或是一片空白,林妙诗的表现则是极度的安静。 沈欢没有出声安慰,他现在一心只想着怎么救自己的爱人,只要成功,死亡就不再存在。 到了地方以后,沈欢先把林妙诗安排到了其他房间,好让她冷静一下,接着才去找李老道和玄阳子。 “林丫头收到了水墨牌?!”李老道知道事情的经过后,惊讶到了极点。 看来屠道者临时更换目标人物的事情,应该是第一次出现。 玄阳子叹了口气,“没想到绝尘道友一心好意,竟然闹出了这种事情,沈药王,不知道我们能够帮你做些什么?” “我这次来就是为了和各位商量办法。” 李老道沉吟了一会儿,“这样如何,虽然绝尘仙姑的修为没了,但仍旧是青秀观的掌门,让她把林丫头逐出门墙,这样她就没了青秀观最强者的名头,屠道者应该也不会再难为她。”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况且制定这场游戏规则的人是屠道者,他随时都可以更改规则。”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当然,我们可以试一下,说不定会有作用。” “好!”绝尘点了点头,行青秀观的掌门礼,严肃道:“弟子林妙诗听令,因尔凡心未断,为师今日便将你逐出青秀观!” 按照李老道的说法,现在林妙诗已经不是青秀观的徒弟,那么水墨牌英爱会重新出现在绝尘的手上。 但事情并没有发生,林妙诗的水墨牌也没像绝尘当初一样消失,依旧还被握在手里。 “看来这个办法行不通。” 李老道拍了拍脑门,“狐仙前辈说的没错,所有的规则都是屠道者定的,他要是想杀林丫头,无论我们用什么办法,都不可能阻止这场惨剧。” “屠道者跟妙诗无冤无仇,不可能是故意针对她,根据战帖上所言,他针对的是每个门派中最强的人,妙诗之所以接到水墨牌,是因为她突然变成了青秀观的最强者……”沈欢正说着眼睛一亮,“所以说,只要有更加强大的人成为青秀观弟子,屠道者就又会更改目标!” 苏璃撇了撇嘴,“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我们上哪找这样的人?又有什么人,愿意替你的小情人去死?” “有!”沈欢说着,起身道:“就是我!” 他说着,对绝尘问道:“道长,你的修为是什么境界?” “我原本是奔月境初期圆满,但因为传功时有所消耗,妙诗现在的境界应该是残月。” “残月?” “就是刚刚踏入奔月境的意思。” “那就好!”沈欢大松了口气。 这时苏璃已经意识到他想做什么,愤声道:“我不同意你这样做!” 第270章我不会让你死的,绝对不会! 其实想要了解沈欢的想法并难,按照有新晋强者,就可以取代旧强者获得水墨牌的规律,只要他在这几天疯狂冲击到奔月境初期,再加入青秀观,那么林妙诗手中的水墨牌便会消失,继而出现在他的手中。 苏璃知道林妙诗在沈欢心中的重要性,但是性命相连,她绝对不允许沈欢做出这种事情。 “我死总比,妙诗死好。”沈欢强笑道:“而且我既然有把握救玄阳子前辈,就一定有办法救自己。” 苏璃愤声道:“那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一个人的运气是有限的,你不可能一辈子都有这么好的运气。” “你说过,一命换一命不是你这个药王的风格,这个办法我也不看好。”李老道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冲击奔月境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以你现在的境界,距离奔月境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就算修炼速度惊人,也不可能几天就做到。” 绝尘摇了摇头,“如今沈药王是追星九曜的境界,距离奔月境只有一步之遥,说不定真的可以在几天之内晋级。” “追星九曜?!”李老道一脸诧异的看着沈欢,“什、什么时候变成追星九曜了。” 这尼玛一个月前刚刚筑基,现在直接就追星境后期大圆满,这种速度还让不让人活了。 沈欢没有回答李老道的问题,说道:“虽然规则是屠道者定的,但他总不可能打自己的脸,所以只要我成为奔月境的道修,将水墨牌转移到我身上的成功率几乎是百分之一百。” “我说了,我不同意!”苏璃咬牙道:“刚才李老道也说了,你心中最厌恶的事情就是一命换一命,难道你要违背自己的意志?” 沈欢深吸了口气,“我也是刚刚发现,人这一生不可能一往无前,有些时候总是要退缩的。” “既然知道,那你这一次为什么不退!” “我不希望妙诗死。” “那你就希望我死?” 沈欢愣了一下,摇头笑道:“狐狸精,是我死又不是你死。” 他说着,朝玄阳子说道:“前辈,能帮个忙吗?” 玄阳子没有任何迟疑,“尽管直说。” “苏璃她现在的魂魄还不完整,还有六条尾魂需要寻找,如果我死了,希望你能代替我帮他找齐剩下的尾魂。” “贫道一定——” 不等玄阳子说完,苏璃便大吼道:“沈欢,你个混蛋!你知不知道咱们两个的命已经绑在了一起,无论你我谁死,另外一人也会是同样的结果!” “什么意思?”沈欢愣了半天,他想不通,自己的命什么时候跟狐狸精绑在了一起。 本命契约是苏璃最不想让他知道的事情,但话已经出口,就无法再收回,索性全都说了出来,“现在你明白了吗?林丫头接水墨牌是一条人命,你接牌是两条人命!” 沈欢沉默了良久,“这个本命契约不能解除吗?” 苏璃没好气道:“如果可以的话,老娘早就解除了!” 相比苏璃跟林妙诗,在沈欢心中,自然是后者更加重要。 但前者在修炼一途帮了太多的忙,并且还救过他几次,于情于理,都没有资格再以身犯险。 李老道等人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办法已经想到了,但去不去做,已经不是他们能够掌控的。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的时间,沈欢终于开了口,“狐狸精。” “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你也不要劝我,总之你想代替林妙诗去死就是不行!”苏璃面色不快道:“不要说林丫头对你来说有多重要,因为你的命不仅仅是你的命,还包括我的。” “如果你在一意孤行,我就把这件事告诉林丫头!” 这已经算是威胁了,以林妙诗的性格,如果知道沈欢想要代她去死,一定不会同意,甚至还可能做出一些过激的事情。 李老道见气氛尴尬,忍不住说道:“也许事情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绝对……师兄,你跟屠道者交过手,能不能推断出他是什么修为?” 玄阳子摇头叹了口气,“他出剑太快了,在如今的道修界,恐怕没人能够接他一剑。” “你们道修是不是很怕皇族?”沈欢忽然开口说道。 绝尘点头道:“没错,因为……” “那就好。”沈欢要的是结果,对于道修为什么畏惧皇族,他一点也不关心,“我现在就联系夏天,让他们把妙诗接去基地。” 苏璃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个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夏天所处的基地极为隐秘,屠道者能不能进去都是一个问题,并且根据沈欢交谈时所获得信息来看。 这个组织隶属皇族,屠道者就算找到了地方,也不一定敢动手。 “那就这么说定了!”沈欢说着,便拿出电话开始联系夏天,他没告诉苏璃的是,之前的办法并不作废…… 在屠道者来之前的这几天,众人一直待在基地内。 沈欢没把事情说的那么详细,简单跟老者交谈了几句,便进了炼丹室,只在有需要的时候,才会让夏天帮忙寻找几味药材。 李老道照顾伤势还未痊愈的玄阳子,绝尘则每天陪伴在林妙诗的身边,进行修炼上的指导。 至于沈父沈母方面,沈欢随便找了一个借口忽悠了过去。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气氛也越来越压抑。 “噗——” 这已经不知道是沈欢第几次吐血了,淡金色灵气已经用光,使用炼丹炉所炼制的聚灵散也开始逐渐失效,但他仍旧没有达到奔月境。 “妈的!” “放弃吧。”对于苏璃来说,沈欢无法突破到奔月境绝对是件好事儿,这几天的相处已经让她明白,沈欢根本就没有放弃第一个办法的打算。 可让她眼睁睁的看着沈欢这样折磨自己,实在有些于心不忍。 这时炼丹室外,响起了一阵敲门声,与此同时,林妙诗的声音也随之传了进来,“沈欢,是我。” 沈欢连忙擦去嘴角的血迹,将脸上的表情转为微笑后,才将门打开,“妙诗,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明天就是屠道者出现的日子,所以想找你聊聊。”林妙诗顿了一下,忽然说道:“其实凤仙和小贝都很适合做你的妻子。” “呵、呵呵……”沈欢明知道这话什么意思,却假装听不懂,“你说这话什么意思?她们是不错,但跟做不做我妻子没有一点关系啊。” “我明天就要死——” 沈欢没让林妙诗把话说完,紧紧的把他搂紧了怀里,“我不会让你死的,绝对不会!” 第271章何人敢在我天组闹事! 林妙诗伸出双手,也想要抱住沈欢,但是伸到一半她却选择了推开。 “这几天我从师父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对于屠道者的实力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不要说了!”沈欢捂着脑袋大喝一声,“我不管!我不管那个屠道者有多强,我都不会让你有事!” 看到自己心爱的人这个样子,林妙诗忍不住落下了泪水。 她明明是想更好的陪伴在沈欢身边,没想到却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如果自己不是那么贪心,老天是不是会给出更多的时间? “对、对不起!”沈欢一下子慌了神,连忙用手拭去林妙诗脸上的泪水,“总之你一定不会有事,我们也会永远在一起,相信我!” “好……我相信你,不早了,该去睡了。”林妙诗说完,便转身离开。 沈欢看着她的背影,紧紧的握住了拳头,“我一定会让妙诗有事!” “人生十有八九不如意,这世间有太多的事情,不是你想便可以做到……”苏璃叹了口气,“一切都是天意,也许你们两个本来就有缘无分。” “我从来不相信什么天意,事在人为,我命由我,关老天什么事儿?”沈欢的目光忽然间开始灼热起来,“就算真有所谓的天道,也是人定胜天!” “好吧……”沉默良久的苏璃终于开了口,她深吸了口气,说道:“其实以你现在的情况想要冲击奔月境也不是不可能。” 听到这句话,沈欢瞬间从之前的状态中走了出来,“你有办法让我冲击到奔月境!” “有但是能不能成功,还得看老天给不给你面子。” “好——”沈欢目光中的激动,忽然减少了几分,“你……难道不怕死了吗?” “对于一个已经死过的人来说,死亡并不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苏璃顿了一下,辩解道:“如果这次死拉着你不放,恐怕这辈子都没机会找齐剩下的尾魂了。” “谢谢……”沈欢眼眶微微有些泛红,为了脱离封印恢复自由,苏璃耗费了几百年的时间,相比其他人,已经死过一次的她,更加清楚死亡的恐怖。 沈欢很清楚,苏璃这么说,只不过是找一个帮自己的借口。 苏璃脸色一变,嘴硬道:“谢、谢什么谢,反正让不让你过去结果都一样,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 “总之……谢谢你。” “我说你个大男人怎么叽叽歪歪的。”苏璃佯装生气道:“你还想不想冲击奔月境?想就别再说这些无聊话,距离屠道者过来,可没多少时间了!” 沈欢干笑了两声,他忽然发现,在某些地方,苏璃和林妙诗其实挺像的,比如,嘴硬心软…… 特殊部门的入口在隧道之中,而此时,屠道者正驾着毛驴,在这座山峰上的小道行走着。 “咕咚咕咚。” 他狂饮了几口烈酒,将空掉的酒葫芦随手扔进了山涧。 “你知道我的脾气,牌既然已经发出,就不会再收回来。”屠道者脸上闪过一丝不耐烦的表情,不知从哪又拿出了一个装满烈酒的葫芦,“总之你的作用就是发牌!什么时候跟他一样,喜欢多管闲事儿了!” “杀!死对她来说,或许是种解脱。”屠道者说着,忽然捏爆了手中的酒葫芦,“没错,我就是故意的!规矩是我定的,我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不要再说了!”屠道者说着,踢了下小毛驴,“时辰已到,说什么都晚了。” …… “叮当叮当——” 守护在林妙诗身边的玄阳子等人,听到铜铃的响声,全都一脸警惕的站了起来。 李老道紧握着手中的桃木剑,咬牙道:“该死,这地方如此隐秘他都能够找过来,还有什么地方是他去不了的!” “终于来了吗……”林妙诗深吸了口气没再说话。 看到这个情况,一旁的夏天开口道:“各位不必紧张,我已经将基地内的精英级士兵全都调动了过来,对方就算再厉害,也不可能伤到林小姐。” “你不——”李老道想把真相给说出来,但最终还是忍住了。 “叮当叮当——” 铜铃的响声越来越近,仿佛只有一墙之隔。 此时夏天的面色终于变了,这阵铃响代表着,对方已经进入到了基地内部,更恐怖的是,竟然没有发出任何枪响和打斗的声音。 当电子门打开以后,驾着小毛驴的屠道者终于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你是什么人?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夏天说着,将黑洞洞的枪口,瞄准了屠道者,“现在命令你立马停下,不然我们将要采取武力措施!” 随着夏天开口,周围十几名士兵,全都将手中的枪械对准屠道者,只要一声令下,便会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 小毛驴的步伐没有停下,依旧在前进,屠道者也只是淡淡看了夏天一眼。 “开枪!”夏天没有警告别人多次的习惯,直接下令开枪。 一时间整个大厅内枪声四起,子弹壳碰触地面的声音也络绎不绝。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种可以吞吐火舌的现在武器,地位等同于火神,但对于屠道者,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子弹全都在距离半米的地方停下,凝滞空中不得寸进半步。 “这、这怎么回事儿?!”夏天有些傻眼,“难道是花旗国的那些超能力者?” “停火!”恢复冷静后,他立马下令停止了无用的进攻,“你们五个保护好林小姐,其余人跟我来!” “嗷呜——” 夏天一拳轰出,拳头幻为龙首,肘臂化为龙身,并且发出了和沈欢使用无相龙拳时类似的龙吼,不过声音更加嘹亮,迸发出与其气质截然相反的刚猛。 但无论是掌握武技的他,还是那无名精锐士兵,在到达屠道者身旁以后,全都半跪在了地上。 屠道者从小毛驴身上飞跃而下,看着半跪在地的夏天说道:“还未魂觉,也没得到天剑诛邪,只凭这半吊子的龙战八荒,你也不过只是个凡人罢了。” 说完,他转身看向了林妙诗所在的位置,“林小姐,不知比试是否可以开始。” “要想和林丫头比试,先过我这关!”李老道说着便冲了上去。 玄阳子上次虽然差点被屠道者取了性命,但依旧无所畏惧,可惜结果都是一样,没有一个人能够承受得了屠道者的威压。 “林小姐,不知可否比试。”屠道者无视了所有人,似乎在他眼前只有林妙诗一个,“事不过三,希望林小姐自重,不要让我再询问第三遍。” “妙诗,不、不要答应他!”绝尘是众人之中最痛苦的,没有修为支撑,她年迈的身体几乎和普通人没有差别。 林妙诗从地上捡起玄阳子跌落的长剑,淡声道:“开始吧。” 屠道者没再说话,缓缓后背的古剑拔了出来,就在他准备动手之际,忽然传来一声高喝,“何人敢在我天组闹事!” 第272章想动妙诗,先过我这关! “何人敢在我天组闹事!” 这一声高喝之中充满了威严,夏天等人听到后,竟然对威压有了一丝抵抗之力。 屠道者也在这声威喝之下,终止了拔剑的动作。 “义父,快走!”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在基地内养伤的老将军。 老者在王紫嫣的搀扶下,一步步走了过来,丝毫没有退却的意思,与躺在病床上时完全不同,眉眼之间充满了威严,“你是何人,胆敢擅闯天组基地!” 屠道者扭头朝老者看了一眼,淡然道:“原来狼王张天浩,张老将军。” 老者先是一愣,皱眉道:“既然知道我的名号,又有能力闯入天组基地,那就一定是老朋友了,说,你到底是谁!” “张老将军,就算你全盛时期也不一定是我的对手,更何况如今还有伤在身。”屠道者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放心,我这次来天组只不过是为了与林小姐比试,一剑过后我自会离开。” 张天浩一时之间猜不出屠道者是何身份,但也未作出让步,“原来沈欢嘴中说的高手就是你,想在天组杀人,你可问过我的意见?” “我杀人向来不需要询问任何人。”屠道者说着,再次将古剑拔了出来,这次没有任何停留,“林小姐,开始了!” “放肆!”张天浩大喝一声,从王紫嫣背负的书包中取出了一块金色的板砖,直接朝着屠道者砸了过去。 看似混混打架般随手扔出的板砖,竟然在半途中多出了一些幻影。 “铮!” 屠道者头也不回,直接将板砖真身斩为两半,“即便当年的张二爷也无法伤我分毫,更何况是你这头病狼?” 张天浩面色一沉,从当年狼牙特种部队的头狼,再到如今名震三军的铁血狼王,他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听过这样鄙夷的语气了。 狼王的威严,不允许践踏,更何况侮辱自己的义父! “找死!”张天浩说着,猛地朝前一踏,竟然无视了屠道者的威压。 屠道者叹息着摇了摇头,“麻烦!” 说着,便大手一挥,将张天浩给拨飞了出去。 “义父!”王紫嫣想要上前扶人,但踏入屠道者的威压范围后,也和夏天等人一样,半跪在地无法动弹。 这时一个人影忽然闪了进来,将张老将军接住,“老将军,我说过,在你伤势未愈之前,不能做任何激烈的运动。” “这贼人冒犯我天组威名,所以我才——” 不等他把话说完,沈欢便把人放在了凳子上,“好了,您坐下休息会儿,这事儿由我来解决。” 在进入屠道者的威压范围时,沈欢的身形出现了一丝停顿,虽说并没有像李老道等人一样,但行走起来也有些艰难。 他先是对林妙诗投过去一个放心的的眼神,然后转身看着屠道者说道:“想要动妙诗,先过我这关。” “让开,我只杀接牌之人。”不知为何,屠道者的声音忽然冷了下来。 沈欢张开双臂,没有说一句话。 “师兄,你看不看得出,沈欢现在是什么境界?”李老道趁机询问道。 玄阳子观察过后,开口道:“看起来还是追星九曜的境界,但是从气势上看,他似乎已经进入了奔月境。” “那他能打得过屠道者吗?” 玄阳子摇了摇头,“有些困难……” 这已经是很婉转的答案了,根据他上次交手的情形,即便是奔月境后期的高手,都不一定能够接下屠道者一剑。 “不要以为有狐仙守护,就能挡住我这一剑。”屠道者说着挥下手,“把那个麻烦的东西帮我赶走!” 沈欢还在疑惑,对方为什么会知道狐狸精的存在之际,苏璃便和一个影子缠斗在了一起,因为双方都是魂体,无视墙壁等障碍,直接打到了另一个房间。 “你是谁,为什么会我们狐族的秘术。” 看情况苏璃已经帮不上忙,现在只能靠自己了! 想到这儿,沈欢决定先下手为强,“鱼跃——” 招式名字都没喊出来,他便被屠道者发出的气浪震飞了出去,“我现在还不想杀你,滚!” “沈欢!” “林小姐,在关心他之前,还是最好关心一下你自己吧。”屠道者说着,便准备出剑。 “咳咳!”沈欢狼狈的从地上爬了起来,随手擦去嘴角的血液,无视警告,施展灵狐步踏入威压之内,护在了林妙诗身前,“我说过,想动妙诗先过我这关!” “滚!”屠道者再次利用气浪将沈欢弹出,不过这次的威力显然比上次更加强大。 “嘭!” 沈欢整个人直接被镶入墙面,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你的目标是我!”林妙诗发出一道剑气,朝屠道者斩了过去。 屠道者挥手剑便化解了剑气,“只要他不再继续妨碍我,我自然不会伤他!” “对不起啊,如果你不杀了我,我就会一直妨碍下去,咳咳——”沈欢再一次护在了林妙诗的身前,嘴角还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沈欢!” “放心,他不会杀我。”沈欢笑了笑,“根据犯罪心理学,连环杀人案的凶手,不会允许任何人破坏他所穿创造的艺术品,就连他自己也包含在内……我说的对吗,屠道者先生?” “没错,确实不会杀你,但是……”屠道者正说着,忽然消失在了众人的视野当中,等到再次出现,已经出现在了沈欢的面前,“但我可以废掉你。” “咔嚓!” 话音还未落下,他便一掌击在了沈欢的丹田。 林妙诗想要帮忙,但是在屠道者的刻意针对下,她根本无法动弹,“住手,我让你住手!” “妙、妙诗,我没事……” 在强烈的痛楚之下沈欢险些昏死过去,但即便在这个时候,他脸上依旧带着笑容,“三次,你、你没有使用神通的机会了!” “原来做了这么多事情,就是为了让我消耗完神通的使用次数?”屠道者冷笑道:“现在轮到我说抱歉了,因为……我和你一样,镇灵诛邪阵对我来说没有任何作用!” “什么!?”沈欢的笑声戛然而止,他不顾伤势硬抗攻击,就是算准对方不会杀自己,以伤痛来换取屠道者神通使用的次数,但没想到最终换来的却是这个结果。 和自己一样,不受镇灵诛邪阵的限制。 “你……究竟是什么人!” 屠道者没有回答沈欢的问题,转身对着林妙诗说道:“现在垃圾清理干净了,开始比试吧!” “比试?说的好听,你他妈怎么不找跟自己同境界的人比试!”李老道扯着嗓子大骂道:“狗屁的屠道者,说白了,不过就是一个沉浸在欺负弱者中的变态而已!” “我是青秀观的掌门,有什么事你冲我来!” 玄阳子试图让屠道者收手,“道友,你若再做杀孽,必会遭受天谴的!” “天谴?天都没了,又何谈天谴。”屠道者挽了一个剑花,身形再次消失,“林妙诗,你终于可以解脱了。” 眼看林妙诗就要香消玉殒之际,屠道者忽然收剑后退,几乎在同一时间,他之前所处的位置被另一道身影所占据。 李老道等人看清楚人影的面目后,全都一脸的震惊,“沈欢?他不是已经被废了吗,怎么可能——” 屠道者近乎咬牙切齿的说出了两个字,“魂觉!” 第273章真当我们是灯泡啊! “魂觉!” 沈欢是在逐日境才开启第一阶段的魂觉,难道是因为我的出现,所以魂觉才会提前? 不对,即便有所改变,也不可能从逐日境提早到追星境界! 屠道者思绪快速转动,眼睛透过发丝的缝隙,不停地观察着面前的沈欢。 这股气势应该是还未达到第一阶段的伪魂觉,如果再刺激他,可能会造成第一阶段的魂觉完全开启。 “让!”伪魂觉状态下,沈欢说话的声音很低,但却清楚的传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就如惊雷一般响彻人心。 屠道者紧握古剑,神情警惕无比,他还在对某些事物做着衡量,究竟值不值得在今天就让沈欢开启第一阶段的魂觉。 见其不语,沈欢手拟剑诀,凭空划落,“斩!” “唰——” 一声脆响过后,大厅内的地面直接出现一道丈长的剑痕,深不见底。 “好样的!”虽然没搞明白沈欢为何突然之间变得这么厉害,但李老道心中兴奋无比,“干掉这个臭不要脸的东西,让他欺负我们这些境界低微的修士。” “别说话!”玄阳子似乎看出了些什么,低声道:“沈药王的状态有些不对。” “怎么不对?” “他……好像变成了另一个人。”这句话是林妙诗说的,虽然沈欢仍旧在守护着他,但是整个人的气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就如她说的那样,像是变成了另一个人。 李老道却看不明白,“这不还是沈药王么?就是话少了点,颇有一些惜字如金的感觉。” 屠道者停留了片刻,身形再次消失不见,伪魂觉的沈欢见状,也在同一时刻消失不见。 “叮叮!” 大厅内各处闪耀起了金属碰撞的声音,并且时不时会冒出一些火花,这种情况持续了三十秒以后才终止,屠道者跟沈欢一前一后的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听刚刚的声音,至少也有上百剑了,给你打个对折,就算沈欢代替林丫头接你这一剑了!” 对于没事儿就利用言语刺激的李老道,屠道者直接选择了忽视,脚、腰、肩以某种诡异的方式晃动着,大概三秒过后,竟然出现了两个屠道者! 三个!四个!五个! 最终大厅内竟然同时出现了八个屠道者,每一个都如真体一般,从八个不同的方向,朝林妙诗偷袭而去! 见此情景,李老道忍不住惊呼道:“糟糕!” 在这种分不清虚实的情况下,除非能够破解幻影,不然根本就无法挡住攻击。 “蜃龙千幻……”伪魂觉的沈欢发出一声低喃,竟然也幻化出了八道幻影同时出击。 “嘭嘭嘭!” 嘈杂的响声过后,一个身影忽然倒退了出去——是屠道者! 他将古剑插入地面,拖了数米之远,才堪堪稳住身形。 夏天等天组精英级士兵,已经完全看傻了眼,这样的战斗比刚刚屠道者凭空拦下子弹更加夸张。 张老将军则在短暂的失神后,上前拉出了距离最近的王紫嫣,“去秘武室,取猎神枪!” “是!”王紫嫣没有任何迟疑。 屠道者在听到猎神枪三个字以后,身形明显顿了一下。 “嗖——”这时一道虚影飘到了他的身旁,说了些什么。 “林小姐,此次比试有外人干扰,在下会再择吉日,邀您比试!”屠道者说着,翻身跃上小毛炉,迅速消失在了基地内。 威压解除后,众人全都瘫软在了地上,强行对抗威压,对肉身和意志造成极大的损耗。 “义父,你没事吧?”屠道者离开没有多久,王紫嫣便赶了回来。 张天浩摇了摇头,“没事,还好吓走了他……不然这次我们天组的脸,非得丢尽不可。” “吓唬?”李老道面露疑惑。 “没什么。”事关天组机密,张天浩选择了隐瞒。 秘武计划是当初天尊带领奔月境以上修士离开时,所留下的一张图纸,上面记载了各种对付拥有超自然力量者的武器。 只是百年过去,天组就连其中最容易制作的猎神枪都没能研发成功。 屠道者知道他的身份,对天组似乎也很了解,那么很可能也知道秘武计划,所以老爷子才会用足以将逐日境修者一击必杀的猎神枪作为恐吓。 林妙诗连忙走到爱人的身旁,关心道:“沈欢,你有没有事?” 沈欢看了她一眼,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眼睛一闭便昏死了过去…… “叮当叮当——”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第一次开启伪魂觉明明是在奔月境我,为何这次会在追星境便觉醒。”屠道者语气中充满了不甘与愤怒。 “怪我?我只是不想她再经历一次那样的痛苦!”屠道者正说着,忽然一愣,“你受伤了?怎么会这样!她现在不是才三条尾魂么,怎么可能伤到你?” “我承认这一次是我个人冲动导致的……” “放心,我已经冷静了,暂时不会再对林妙诗下手。” “好了,一切按照原计划行事,先将这些道修门派的最强者全都斩杀,避免那件事情的发生。” 天组基地,特级医疗室…… “不要!妙诗!”沈欢猛地从床上坐起,流了满头的大汗,没看清四周的情况就准备下床。 王紫嫣一边玩着消消乐,一边说道:“身手这么敏捷,还有心思关心别人,很显然是没事儿咯。” “别乱说话!”夏天瞪了她一眼,然后对着慌忙的沈欢说道:“你放心,林小姐没事儿,她刚刚出去帮你拿饭了。” “没事,不可能,除非屠道者收手,但他绝对不可能——” 沈欢将王紫嫣的手拨到一旁,“你干什么!” “不干什么,就想看看你是真傻还是假傻。”王紫嫣没好气道:“明明是你把屠道者赶走的,现在反倒问起我们了,装逼也要有限度的好嘛。” “我赶走了屠道者,这怎么可能——”沈欢正说着,整个人都愣了一下,“丹田完好无损?我的丹田明明已经被屠道者废掉……狐狸精!狐狸精!” 听到呼唤,苏璃幽怨的声音,立马传了过来,“我还以为你心里只有自己的小情人呢,没想到还知道关心下姐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现在沈欢心中充满了疑惑。 苏璃耸了耸肩,“我当时在与阴魂战斗,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根据李老道的说法,当时你好像忽然间开了挂,把屠道者打得屁滚尿流。” “算了,我还是自己去问兔崽子他们吧。”沈欢刚刚站起,林妙诗便拿着饭盒走了进来。 她先是一愣,然后上前紧紧地抱住了沈欢。 “小欢子,姐姐我可是受了重伤,你把你的灵气借我一点——”苏璃正说着,直接变成了破口大骂,“沈欢,你这个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 你俩抱一起也就算了,怎么还当众亲上了,真当我们是灯泡啊! 第274章我发现了屠道者的秘密 “秀恩爱死得快!” 王紫嫣这一句话,让沈欢一下子冷静了下来。 夏天皱眉道:“他们两个人经历生死离别,亲密点也很正常。” “老娘上战场哪次不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你这傻哔什么时候跟我这么腻歪过!混蛋!”王紫嫣似乎生气了,骂完以后就直接离开了病房。 夏天一看这情况慌了,追也不是留也不是,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干嘛了。 “夏天,我建议你追上去看一下。” “没事儿,她就这脾气,一会儿就好了。”夏天强装淡定道。 虽然没有仔细询问过两人的关系,但根据接触的情况的来看,他们两个人应该是义兄妹加情侣的关系,不过可能是因为从身军旅,所以和普通情侣相处的方式有所不同。 沈欢决定给他一个台阶下,咳嗽了两声,“其实我的意思是,你在这里我多少有些不方便。” “是、是啊!那我就不打扰,先出去了。”夏天投以感激的眼神,说完扭头就跑出了门外。 待到屋内只剩下沈欢和林妙诗时,两人先是一阵沉默,然后异口同声道:“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林妙诗脸蛋一红,“你别误会,我只是担心欢妙没有老板而已。” 沈欢先是笑了笑,然后学着她的样子板脸道:“你也别误会,我只是担心欢妙没有老板娘而已。” “你不要学我说话!” 沈欢无辜的耸肩道:“我没有学你说话啊!” “以后不要再这样了好吗……”林妙诗说着,就把头埋在了沈欢的怀里。 沈欢深吸了口气,轻拍着她的美背,“我绝对不会再让类似的事情发生。” “啊!姐姐受了重伤,你这个该死的混蛋,能不能听到我说话!”旁边的苏璃都要气疯了,心中更是把沈欢从头骂到了脚。 但沈欢好像根本没有听到一般,继续跟林妙诗腻歪,腻着腻着两人就腻到了床上。 “那个……妙诗,这次咱们就差点阴阳相隔,不如早点把事情办了吧。”沈欢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手上却不老实,从高跟鞋处划到了柳腰附近,然后轻轻掀开衣服,准备进行一场神圣而又害羞的事情。 虽说两人交往的时间不算太短,但能有这样亲密接触的次数并不多,所以每次林妙诗都会表现的有些紧张,尤其是刚刚沈欢手不老实那会儿,她的身体会忍不住紧绷起来。 漂浮在空中的苏璃本来打算离开,可一想沈欢都不害羞,她避什么嫌,“姐姐受伤了!重伤啊!不行不行我快死了,快死了!” 不知道是不是赌气,两人转移阵地后,她就在那里嘀咕个不停。 沈欢不知道是真听不到,还是在装聋,硬是一句话也不回,准备将神圣的事情进行到底。 “不可以!”如今已经是奔月境的林妙诗,轻易的从魔爪中挣脱了出来,“我、我不喜欢这个地方,而、而且要是有摄像头怎么办。” 沈欢听到这话,猛地一愣,他不是怕摄像头,而是刚刚想起来,身边还有个苏璃! 上次用那种办法的时候,就被狐狸精给偷看了,这次就算不那啥也不能给她偷看的机会! 苏璃要是知道他心中的想法非得气死不可,她虽然脸皮厚,但还没有偷窥男女之事的怪癖,上次也只不过是开玩笑罢了。 再说,人家在这儿吆喝老半天了,是你没听到好么! “也是,离开家这么久了,林爷爷他们一定很担心你。”沈欢顿了一下,接着说道:“这样吧,你先到外面等我,我把衣服换上就出去找你。” 林妙诗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转身离开了特级病房。 “狐狸精,咱们商量个事儿呗。” 听到沈欢主动跟自己交谈,苏璃激动的眼泪都快出来了,“你还能听到我说话啊!” “以后我做那种事情的时候,你能不能避一避?” “老娘对那种事情根本没兴趣好么!” 沈欢听后大松了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好你妹!姐姐我受伤了,快点给我点灵气。”苏璃的语气开始焦急起来。 沈欢没说话,自顾自的开始换起衣服,等准备离开特级病房的时候,才恍然道:“你受伤了,什么时候的事儿?” “……” 屠道者杀到天组总部这事儿,让组织内部生出了不少麻烦,幸运的是这次并没有任何人受伤。 身为天组的最高领导,张天浩并没有把一切都归结于屠道者身上,而是让组织内的工程师好好反省一下,为什么号称最有组织内成员能够进入的基地,会让人轻易的闯进来。 “对不起老将军,这次的事情都是因为我——” “不用道歉,总的来说这次的事情并不算是坏事儿,这群家伙养尊处优太久了。”张天浩笑着摇了摇头,接着将一份文档交给了身旁的军人,“将这份资料交给天字组组长的手里。” “对了,生肉续骨丹现在有多少了?我的旧伤可以缓缓,那些战场上的士兵可等不了多久。” 生肉续骨丹沈欢的确炼制了,但是基本上都用在了玄阳子的身上,他将身上剩下的唯一一颗,递到了张老将军的手里,“现在还不到月中,等到月底我一定会将十颗生肉续骨丹交到您老人家手里。” “那就多麻烦你了。” 简单聊了两句以后,沈欢便道别带着林妙诗等人离开了基地。 在回去的路上,他想玄阳子询问了一下失去意识时的情况,“前辈,您是说当时我的实力忽然暴涨,达到了可以和屠道者势均力敌的地步?” “没错,虽然你现在不记得了,但根据当时的情况来看,你的意识还很清醒,贫道也想不通你为什么会失去这段记忆。”玄阳子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太乙金光门的道典中,也没有类似的记载。” 李老道举了下手,“道爷当时听到屠道者说了魂觉这个词,他应该知道怎么回事儿。” 难道自己去找屠道者询问不成?不过这句话也算给了沈欢一点眉头。 “狐狸精,你还没说受伤是怎么回事儿呢。” “这个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等回去再说吧!”苏璃嘴上回答的同时,却用神识对沈欢说道:“我发现了屠道者的秘密!“ 第275章我跟十三遇到麻烦了! “秘密?什么秘密?” 屠道者从出现至今,身上充满了谜团。 李老道说他只是一个欺负弱者的变态,沈欢却不这样认为。 只有两种人会欺负弱者,一种是为了掩饰内心自卑的人,一种是过于自我膨胀的人。 以屠道者的情况来讲,他并不符合以上任何一个条件。 他这么做真的只是一种单纯的游戏?还是说他想得到什么或是找到什么? 所以一听到苏璃这话,沈欢便来了精神。 苏璃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道:“之前说过,他的体型身高,还有背影都和你一样,还记得吗?” 沈欢点了点头,加重他好奇心的地方,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现在又多了几个相同的地方。”苏璃顿了一下,然后逐字逐句道:“第一,在他身边,同样有一个阴魂!” “阴魂并不少见,这并不奇怪吧?” 苏璃摇了摇头,语气有些复杂道:“如果那个阴魂,和我一样是出身于狐仙一族呢?” “什么?!”沈欢脸上终于露出了震惊的神情。 “不仅如此,那个阴魂似乎对我极其了解,基本上可以这么说,我会的她全都会。”苏璃无奈的叹了口气,“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觉得,我根本就是在和自己战斗,当然和你跟屠道者的差别一样,我们两个之间的实力差距太大。” “如果不是她可以留手,我恐怕已经魂飞湮灭了。”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你刚刚说了第一,应该还有第二点吧?” “没错,关于第二点我是从李老道一句不经意的话里得到的。”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屠道者和你交锋时,使用了同样的招数,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无相龙拳中的蜃龙千幻。” 这下子沈欢不知道该说什么,除了实力以外,屠道者跟他几乎有九成的相似。 还有一点比较让人在意,屠道者对众人好像都非常的了解,在面对他时,情绪更是表现出了明显的激动。 “你是想说屠道者就是我?”沈欢摇头,语气坚定道:“绝对不可能,无论未来发生什么情况,我都不会伤害妙诗!” 苏璃没好气的说道:“我没有说屠道者就是你,只是觉得他和你之间一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这点沈欢必须得承认,以目前所获得的条件来看,事实的确是这样,不过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恐怕只有屠道者本人知道了。 “我现在最担心的不是屠道者的身份,而是妙诗的安全,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再杀过来。”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我完全不知道自己怎么才能进入那种状态,如果他突然杀过来……” “这点你不用担心,根据屠道者离开时的说法,下次再来的话,他同样会发出水墨牌。”苏璃笑了笑,“一个对自己实力有着如此自信的人,绝对不会因为一两件事情,就改变自己的规则。” 沈欢摇了摇头,他并不认同这样的说法,“话不能这么说,这次妙诗的事情,不就是他临时改变规则造成的吗?” “就是因为这样才奇怪!”虽然车体并不限制苏璃的行动,但她仍旧觉得有些不舒服,移动了两下身体,才继续说道:“对于其他人,他都是按照规矩办事,但是在你的小情人接受传功后,却忽然改变了规矩,所以姐姐才会说你们之间有什么联系。” “怎么又绕回去原来的话题了。”沈欢的语气有些无奈。 屠道者身上的疑点太多了,根本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而且在没有新的线索出现之前,一切都是空谈,对于真相没有任何发展。 苏璃摊了摊手,“不说就不说咯。” 因为屠道者的事情,等他们回到别墅的时候,国庆假期也差不多完了,沈父等人之所以没离开,就是想等沈欢回来道别。 “欢子,你怎么搞得,这几天我打了那么多电话,你一个都没回!”牛大宝第一个迎了上来,语气中充满了不满。 沈欢干笑两声,“公司里的事情比较忙,所以才……” “跟你开玩笑呢,怎么还认真了!”牛大宝笑着在胸口处轻轻捣了一下,“到时候我结婚的时候,你可一定要回长乐一趟。” “一定!” 两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沈欢都不会错过牛大宝的婚事。 牛父和牛母也上来聊了两句,除了他没有做导游有些遗憾意外,其余的都挺满意。 牛小贝先是和林妙诗聊了一会儿,才走了过来,“欢子哥,我要走了……你会想我的对不对?” “嗯,会的。” “那……你能不能每天做梦的时候都梦到我?”牛小贝说这话时脸上满是红晕,但还是抬头装出一副,我很淡然的样子。 不等沈欢回答,牛大宝便表情夸张道:“你这不是逼着欢子自杀么!” “我没有啊!” “怎么没有,每晚做梦都要梦到你,岂不是每天都要做噩——啊!死丫头,你又踩我!”牛大宝搂着一只脚,在原地一边跳动,一边叫骂。 一旁的牛父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大宝,你都是快要成家的人了,怎么还跟小贝一样幼稚。” “哼,谁幼稚了!”牛小贝哼了一声没再说话,她也怕牛父真的生气。 牛大宝一听这话,下意识朝郭晴看了一眼,见未婚妻没什么表示,这才放下心来,毕竟对大多数女性来说,成熟的男人才是最佳的选择。 玄阳子似乎不大习惯世俗的生活,也向沈欢道别,打算离开燕京。 出奇的是,李老道这次也没有留下的意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担心李凤仙找上门来。 最后沈父不善言语,简单的聊了两句,李素娥则大大小小的事情全都叮嘱了一边,并且暗示沈欢尽快找个女朋友。 真不知道是沈父着急,还是她在着急。 将众人送上火车后,沈欢总算松了口气,同时心里又有些内疚,本来说好要带着他们游玩京城,却只陪伴了不到一天。 “妙诗。” “嗯?” 沈欢咳嗽两声,清了下嗓子,“屠道者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杀过来,为了保证你的安全,咱们俩就一起睡吧……你觉得怎样?” “好啊。”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说道:“我说真的。” “我很认真。”林妙诗说完,还特意摆出了一个很认真的表情。 沈欢感觉自己快要飞起来,甚至有些感谢屠道者的出现了。 苏璃则在一旁轻轻骂了一句臭不要脸,要不是因为本命契约,她非得掐死沈欢解恨不可。 就在某人心神荡漾之际,兜里的手机却忽然响了起来。 “欢子,你从那破基地里出来没?” “出来了,怎么——” 不能沈欢把话说完,楚歌便大喊道:“赶快过来,我跟十三遇到麻烦了!” 第276章她看不到我 对于楚歌和牛斌最近做的事情,沈欢一直不怎么清楚,现在突然打电话过来求救,更是愣了半天都没回过神,等到想要询问的时候,楚歌早就把电话给挂了。 “怎么了?” 面对林妙诗的询问,沈欢干笑了两声,“楚歌找我有事儿,可能得过去一趟。” “你去吧,我在别墅等你。” 沈欢摇了摇头,“还是一起去吧,我怕屠道者会忽然杀过来。” 林妙诗点头表示同意,朝着停车场走去。 上车以后,她才开口问道:“楚歌他们在什么地方?” 一听这话,沈欢才想起来,楚歌刚才打电话的时候,根本没告诉他在哪遇了麻烦。 “你到哪了?” 听到听筒里传出熟悉的声音,沈欢大松了口气,接着没好气的骂道:“你他妈都没给我说地方,让我上哪找你!” “失误失误,刚刚情况太紧急,我们在京武门,你可要快点,不然我跟十三两个都得出事儿!” 说完,楚歌就又把电话给挂了。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然后对着林妙诗说道:“去京武门。” 以楚歌在燕京的地位,能让称得上麻烦的事儿并不多。 当然也不用想成太危险的事儿,在纨绔子弟中他算是一个比较奇葩的存在。 别人一遇事儿,就把家族给抬出来,楚歌基本上是这事儿能自己或朋友来帮忙解决,他绝对不找家族帮忙。 “小欢子。”这么称呼沈欢的只有苏璃一个。 “怎么了?” 苏璃从血玉中飘出,停在了一旁,“你觉不觉得,你这个小情人有些奇怪?” “你说妙诗?”沈欢愣了一下,下意识朝林妙诗那边看了一眼,“我不觉得,很正常,还是一样的漂亮。” 苏璃没好气道:“姐姐不是在跟你开玩笑!” “我也没开玩笑啊。”看着佳人认真开车的样子,沈欢是越看越开心,两只眼睛几乎已经变成了心形,很明显是在犯花痴。 苏璃有些无语,如果不是要找剩余的尾魂,她真的不想再给眼前的这个白痴交谈了。 平时表现的还算正常,一旦进入恋爱状态,就跟傻哔没什么差别。 “你是真没注意到,还是假没注意到!” 沈欢也不再开玩笑,“绕了这么大弯子,你到底想说什么啊。” “她看不到我。” 听到这话,沈欢忍不住笑了,“妙诗看不到你很正常啊,你不是说过,只有道修才能——” 话说到一半,他却是怎么也说不下去了。 之前林妙诗虽然修炼了心法,但因为没有筑基,还算不上是道修,看不到苏璃自然再正常不过,可是她现在不仅成为了一名真正的道修,还拥有着奔月境的修为,怎么会看不到苏璃!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看向林妙诗时的目光,变得心虚起来。 “因为红灯把车停下的林妙诗,很快就感觉到沈欢的表情有些不大对劲,疑惑道:“怎么了?” “没、没什么。”沈欢深吸了口气,朝苏璃所在的方向指了指,“你看不到吗?” 林妙诗淡然的点了点头,“看得到。” 看得到?既然看得到为什么不提出疑问,正常人看一个漂浮在空中的灵魂,就算不被吓到,也会有很多疑问吧。 “你真看得到?” 林妙诗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当然看得到,如果没看到,我为什么要把车停下来。” “你说的是什么?” “难道你不是说红灯吗?” 红灯? 沈欢抬头一看,苏璃所处的位置,正好是红绿灯的方向。 不知道为什么,在得知林妙诗看不到狐狸精的存在以后,他稍稍松了口气,同时心里又有些疑惑,她为什么看不到苏璃。 “姐姐就说嘛,你这小情人的状态有点奇怪。”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沈欢满脸不解。 苏璃摊了摊手,“拜托,这个问题是我提出来的好么,你怎么反倒问起我来了。” “你的阅历比我多一些,道修界有没有出现过同样的情况?” “姐姐是妖修,一向对你们人类道修的事情不怎么感兴趣。”苏璃端着脑袋想了想,“应该跟传功有关系。” “怎么说。” 苏璃组织了一下语言,“这么跟你说吧,她的修为几乎等于是凭空得来的,而且是从还没有筑基的境界,直接成为了奔月境修士,缺少了筑基对身体改造的过程。” “除了筑基淬体以外,她应该也没经历过追星锻骨的改造,奔月洗血的过程就更不用说了。” “当然,这些都只是我的推测,真正的原因,恐怕要等你检查过以后才知道了。” 狐狸精的话虽然是推测,但也有那么点道理,想到这儿,沈欢伸手搭在了林妙诗的脉搏上。 “马、马上就要绿灯了,你干什么呢!”林妙诗脸蛋一红,根据她在网上了解到的东西,那种事情也可以在车内做,并且还有着专业的术语称呼。 难道沈欢想做那种事情? 她越想脸蛋越红,那娇艳欲滴的样子,足以让任何一个男人发狂。 沈欢也是男人,可惜他一心都放在检查身体上面,根本没有注意到林妙诗的变化,不然还真可能干出某种有专业术语的事情。 “果然……你的身体真的没有发生变化!” 面对沈欢突然出声,林妙诗吓了一跳,“什么变化?用、用那种方法是不会怀孕的。” “……” 沈欢还是第一次发现,林妙诗的脑洞是如此强大,那些基本的两性知识,我还是知道的好嘛! “我只是想看看传功对你的身体,有没有造成变化。”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 看着林妙诗那娇羞的样子,沈欢起了捉弄的心思,“你以为什么?” “没什么!”林妙诗说着,一踩油门,飞驰而过,差点没把沈欢给吓死。 “你猜得没错,妙诗的体质的确没有变化。” 此时的林妙诗虽然有着奔月境的灵气,却没足以将力量全部发挥出去的肉身,而且没有经过灵气改造的身体,并不会出现延寿驻颜的效果。 沈欢决定,等处理完楚歌的事情以后,就在《药王经》这门中医界的百科全书上查找一下,有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 京武门距离火车站并不算太远,所以两人没多久便到达了目的地。 “连三脚猫的功夫都不会,还敢来踢馆?” 刚进门沈欢便听到了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并且让他觉得有些耳熟。 站在对面的楚歌笑着说道:“是啊,我们两个连三脚猫功夫都不会的家伙,却把你们馆主打的屁滚尿流,要不是你突然出手,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哼!找死!”那人说着,便踏步出拳,准备给楚歌一个教训。 可惜他的拳头还没碰到楚歌,便被沈欢给拦了下来。 “武迪武大少,好久不见……” 第277章打不死的小强 武迪的眉头明显颤抖了一下,在沈欢面前他没敢做任何反抗,上次差点被龙拳爆头的记忆,他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楚歌则是大松了口气,“我去,你怎么现在才来啊!看看十三都被打成什么样了!” 牛斌的身材本来就比较胖,现在变得更胖了,看样子比当初被暹罗拳手暴揍过后的样子还要惨。 他擦了下鼻血,低头道:“对不起师公,我给您老人家丢脸了。” 听到牛斌对沈欢的称呼,武迪的脸色更难看了。 因为武神牌已经被沈欢获得,加上得罪了王紫嫣,他不仅没能得到重返家族的机会,还被天组给赶了出去。 武迪本身就是隐世家族出身,就算打不过沈欢,但凭借他的身手,在民间武馆闯出点名堂并不困难。 经过辗转,他留在了京武门,做起了名誉馆主,每天什么都不用做,就能拿到不菲的薪酬,小日子也算过得舒坦。 可没想到今天碰到了两个踢馆的愣头青,更没想到沈欢和他们还有着师徒关系。 “是你打的我徒孙?” 面对沈欢的质问,武迪脸色经过几次变换后,咬牙道:“是我又如何,比武切磋,受点伤是很正常的事情。” “我也这么认为,身为血性男儿,莫说受伤,就算是被打死了也与人无尤。” 武迪觉得这话有些古怪,但还是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沈欢渐渐地收起笑意,寒声道:“所以,我当初应该杀了你,对吗?” “你这是蛮不讲理!”经历过上次的事情,武迪已经对沈欢恐惧到了极点,所以平时最不讲道理的他,却在这时候想起了讲道理。 武馆内的人,脸上都带着诧异。 现在燕京武坛,没有人不知道武迪这个名字,他做了和当初那两个暹罗拳手差不多的事儿。 不过相比那两个外国青年,武迪的威名要更大一些,因为无论哪个武馆的馆主,在他手里都走不过一招,基本上可以称为燕京武馆界的屠道者。 为了提升知名度,京武门的馆主花费巨大代价,把武迪给请了过来。 付出总是有回报的,一些对武术感兴趣的年轻人,在得知武迪成为了京武门的名誉馆主以后,纷纷报名加入,这让京武门隐约有种成为燕京第一武馆的势头。 这些学生们对武迪的性格很是了解,基本上就是一句不合就送你去医院。 但就是这么一个传奇性的人物,现在竟然讲起了道理。 加上之前的对话,很明显是武迪在害怕对面的年轻人。 “蛮不讲理?”沈欢冷哼一声,“比武切磋向来是点到即止,你把我徒孙打成这样是什么意思!” “那是他自找的。” “没错,他自己来找打,又怎么能怪武馆主。” “而且他还打伤了我们师父,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很正常。” 面对这群猪队友,武迪肺都快气炸了。 “有仇报仇,有怨报怨?那我这师公出手,帮徒孙报仇不算过分吧?” 楚歌有些不耐烦道:“你跟他们啰嗦那么多干嘛,十三这情况再不去医院,就得下去找阎王玩斗地主了!” 沈欢有些无语,你要坑我,也别再我专业的地方坑啊。 牛斌的伤势跟上次一样,只是表面上看起来比较严重,实际上并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 这样特殊的根基体质,若有专业的人员指导,说不定真的会成为一个武道上的高手。 “武馆主他们才三个人,我们差不多三十个人,不用跟他们讲什么道义,咱们一起上!” 有人提出了世俗打斗的中心思想,群殴。 武迪在心里大骂白痴,如果群殴有用的话,他何必怕沈欢。 就在这时一个身穿武服,头顶创可贴的中年人从外面走了进来,“发生了什么事?” “馆主,那两个小子被武馆主打败了请来了帮手。” “帮手?”中年人皱了下眉头,打量了下沈欢,“朋友,你是哪条道上的?” “对不起,我不混社会,在下是一名跌打医生。” 中年人先是一愣,然后笑道:“也是,只有跌打医生才会教出这样的徒弟。” “你装个毛线啊,是不是还想挨揍!”楚歌说着,还特地扬了扬拳头。 “哼!我不过是一时疏忽,如果没被绊到,这小胖子只有挨打的份。”中年人的面色有些不自在。 其实楚歌跟牛斌,现在在燕京的武馆界也有着不小的名声,甚至不比武迪低多少,不过出名的方式却截然相反。 这段时间基本上燕京大大小小的武馆,都遭遇过这么一件事儿,两个年轻人上门挑战,其中一个管看戏,另一个管挨揍。 等挨揍的那个鼻青脸肿以后,那个看戏的就会把人带走。 有好事者还给他们起了一些称号,比如自取其辱组合、孤独的守望者、屹立不倒的人肉沙包等等。 虽说武迪带来了不少收入,但也让中年人的光环降低不少,在得知两人来了京武门以后,他兴奋无比,以为终于找到了可以装逼的机会。 谁知道牛斌的抗击打能力远远超出了想象,他硬是施展浑身解数,都没把对方给打跑,最后还因为失手把自己的额头给碰破了。 “武馆主,你先让到一旁,这种小角色交给我来解决。” 武迪巴不得听到这话,立刻让出了位置。 “牛斌身上的伤,有几处是你留下的?”沈欢笑嘻嘻的问道。 “大概有七八处吧,都是我打的,想报仇,就来跟我比划——啊!” 中年人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沈欢一拳打中了胸口,发出一声尖锐的惨叫。 “你这个无耻小人,还没开始呢就出手!” 沈欢不管众人说了些什么,拳头不停地击打在中年人身体各处。 等到停下来的时候,中年人已经被打成了懵逼。 “八拳,一拳不多,一拳不少,很公平,我从来都不欺负人。” “师父!”中年人的嫡传弟子见师父受伤,大喝一声便冲了上来。 有了他带头,其余二十多名武馆学徒,也纷纷出手,看那气势似乎是要把沈欢给生吞活剥。 不过都还没碰到沈欢,一个个就全都被踢飞了出去,楚歌在一旁大呼过瘾,没多久武馆内就只剩下了武迪一个人还在站着。 “牛斌剩下的伤,都是你打的吧?” 反抗是死不反抗还是死,还如反抗,武迪咬了咬牙,决定先发制人。 但他和沈欢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了,拳头还没挥出去,就从主动转变为了被动。 “欢子,可以啊,揍人的水平越来越高了。”一出武馆门,楚歌便将手搭在了沈欢的肩膀上。 “说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楚歌先是一愣,然后开始装傻,“什么怎么回事儿?” 沈欢也知道,想从他那里问出什么,是没可能了,转头对牛斌问道:“牛斌,你说。” “十三,你要是说出来,为师便将你逐出师门!” 本来还想开口的牛斌一听这话,连忙闭嘴不言。 “他要逐你出师门,我就收你为关门弟子!” 牛斌眼睛一亮,完全忘记了楚歌的威胁,“事情是这样的。” 楚歌压根就不会功夫,但牛斌又一心向吾,无奈之下他只好瞎扯淡,以读万本书不如行万里路为由,让牛斌四处行侠仗义。 但没想到却在无意中发现,牛斌有着极强的抗击打能力,自愈能力也远超常人,基本上普通人一个月才能养好的伤,他一个月就没事了,并且挨揍挨的越多,自愈能力也会随之加强。 为了造就一个打不死的小强,楚歌到处带着牛斌踢馆找茬。 但这次却碰到了武迪这个硬茬子,因为担心牛斌被人打死,所以才发出了求救电话。 “一人做事一人当,这事儿我是主谋,你别为难十三!” 本以为沈欢会生气,没想到他却笑了,“牛斌,你真的想学功夫?” “想!” “好,我给你这个机会!” 第278章解决了?算是吧 在武道方面,沈欢也是一个半吊子,阎罗王的醍醐灌顶一下子让他拥有了无相龙拳,但因为缺乏对意境的领悟,始终没办法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所以他选择给牛斌一个真正成为武者的机会,而不是传授其无相龙拳。 “真的吗?”牛斌一脸的激动,这阵子跟着楚歌,他的抗击打能力的确提升不少,身手也在挨揍中变得越发利索,但始终只是身体素质的加强。 被自己这位师父,用大道无形,武道无招的借口忽悠了这么久,终于有机会从师公那里学到了真正的本事了。 牛斌对武学很狂热,不过这并不代表他是一个没脑子的人,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已经看出来,楚歌根本就不会功夫。 “我只是给你这个机会,但能否成功,还要看你自己。”沈欢说着,从兜里掏出手机,拨通了夏天的号码,“恩,是我,跟你商量个事儿……我想给武神阁八号方的王师傅推荐一个徒弟,不可以吗?那好,你把他的手机号给我,我亲自和他联系。” 天组高层无权干涉地字组精英收徒的事宜,所以想让牛斌成为王师傅的徒弟,只能沈欢自己亲自联系。 “你想把十三推荐到那个组织?”楚歌看出了他的想法,连忙摆手道:“不行,那地方就是一个无底深坑,十三进去以后,很可能就没有机会再爬出来了。” “我知道。”沈欢说着,扭头对牛斌说道:“跟你说句老实话,我跟楚歌其实都不懂得功夫。” “我知道师父不会功夫,但是您——” 楚歌听到这话有些不乐意了,“功夫说白了和格斗技没什么区别,流氓打架的招式也是格斗技的一种,怎么能说我不懂功夫呢?” “撩阴、锁喉、插眼,哪一招不是大杀器?” 其实他说的也不算错,这些最基本的招式,每一种都足以让人瞬间丧失战斗力,这和功夫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最起码从他闯关武神阁的经验来看,真正的功夫和世俗中强身健体的功夫有很大区别,因为前者用杀人技来形容会更加恰当一些。 “我也不会功夫,只不过是体质强于普通人而已。”沈欢干笑两声,“这点我在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说过了。” “我刚才说给你一个机会,但是否接受这个机会,你有着自己的选择权。” 等到把利弊说完以后,沈欢再次问道:“你如果接受,我现在就给王前辈打电话。” 牛斌考了一会儿,咬牙道:“我同意,为了武道我可以放弃一切!” 沈欢没再废话,拨通了夏天发过来的号码。 响了好几声以后,对方才接起电话,并且传出一阵熟悉的慵懒声调,“谁……啊……” “是我,沈欢。” “不……认、认……识……”王师傅说着,就准备把电话给挂了。 “就是上次那个闯关者!” 一听这话,王师傅直接就清醒了,现在他已经弄明白沈欢和龙老大并不是师徒关系,而且还轻易的击败了龙老大,这样的人物他可得罪不起。 “啊,原来是你啊,怎么不早说啊!找老……找我有什么事儿?”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说道:“我想给你介绍一个徒弟。” “给我介绍一个徒弟?”王师傅面露迟疑,“说实话我这人比较懒,还真没有过收徒弟的心思,而且我的泰山玄龟诀对天赋要求极高——” “我可以保证,这个徒弟的资质绝对符合您的胃口。” 你说符合就符合?你知道老子的胃口是那类型么! 虽然心里这么想,但王师傅却不敢这么说,近百年来有多少高手折戟在他面前,唯独沈欢闯了过去,并创造了极速通关武神阁的双重记录,加上对方和张老将军的关系,他可得罪不起。 “那成,你把人带过——还是我过去找你吧!” 在等待王师傅过来的这段时间,牛斌的心情最为忐忑,楚歌则是稍显郁闷,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名字吊炸天的徒弟,现在却要拱手让人,他心里是一百个不情愿。 “欢子。” “干嘛?” 楚歌咳嗽了两声,“你看我适合练武吗?” “武道方面我是真的不懂。”沈欢无奈的摇了摇头,这家伙估计是受了牛斌的刺激。 苏璃却忽然开口道:“还记不记得我说过不要招惹这个小子。” “记得,怎么了?”沈欢面露疑惑,不知道狐狸精旧事重提是为了什么。 “以你现在的眼力还看不出他的特别,但依姐姐的经验来看,这个小子就是一座随时都可能爆发的死火山。”苏璃语气出奇的凝重。 这话听上去有些矛盾,但沈欢还是问道:“你是说楚歌在道修方面有着很大的潜力?” 苏璃无语道:“我说的不是潜力,而是蕴藏在他灵魂中的力量。” “灵魂中的力量?” “没错,简单的举个例子,他现在就好像是被铁链束缚的猛兽,一旦脱离束缚就会一飞冲天。” “灵魂……束缚……”沈欢皱眉道:“你说这会不会和屠道者说的魂觉有关系?” 苏璃摇了摇头,“应该不是,屠道者说过你那种迷失自我的状态叫做魂觉,但姐姐并没有感觉到你的灵魂有多强大。” 两人正聊着,王师傅便从一辆轿车上走了下来,他先是对沈欢拱了拱手,然后朝众人打量了一下,指着牛斌说道:“这个就是你给我推荐的徒弟吧。” 看来自己猜得没错,牛斌果然有修炼武道的天赋。 但王师傅却是在心里,把他给骂了个遍,尼玛,老子是胖可不代表我喜欢胖子啊! “你来打我一拳。” 牛斌迟疑的看了沈欢一眼,接着便出拳,打在了王师傅的腹部。 这一拳打下去,王师傅脸上竟然露出了意外的表情,“再来一拳。” “哈哈哈哈!出拳绵而无力,好好好!这徒弟我收了!”说着,也不管沈欢等人听没听懂,就直接把人给拽到了车上。 楚歌点了根烟,“算了,接下里也没我什么事儿了,哥哥我还是继续到夜店嗨皮吧!” 整个期间林妙诗一直没说话,“事情处理完了?” “算是吧。”沈欢也不知道这事儿到底算不算是结束了。 “那咱们回家吧。” 回家?一听到这两字,沈欢身上的兽血便开始沸腾起来,林妙诗可是答应了,今晚跟他住一个屋啊! 第279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对,幸福来得太突然。 之前沈欢和林妙诗虽然处于同居模式,但两个人之间还隔着到墙,几个月过去,他当初的梦想终于要实现了。 “我去洗澡。”林妙诗照常的将高跟鞋踢飞出去,反正未来的公公婆婆已经不在,她也不需要再有任何的掩饰。 不过在去洗澡之前,她先到冰箱里取了两罐啤酒。 沈欢腼腆着脸,羞涩道:“那个,我可以跟你一起洗吗?” “不行!”林妙诗说完,就把浴室的门给关了上去。 佳人的妙体沈欢已经不知道偷窥了多少次,不过那种好像看岛国小电影一般的感觉,让人感觉很蛋疼,而且过后还会产生浓烈的负罪感。 身为有女朋友的人,绝对不能只靠双手成就梦想,所以这一次他很正直的没有偷看,直接去了林妙诗之前所居住的闺房。 说是闺房,其实和普通的房间没什么差别,毕竟只是一个临时居住的地方。 因为李素娥等人已经离开,所以林妙诗的房间又恢复了以前的样子,东西胡乱摆放,衣服也扔的满地都是。 “唉,明明是个大家小姐,却这么邋遢,要不是有我,恐怕她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了吧?”沈欢一边自言自语的嘀咕,一边帮忙收拾房间,捡到某些贴身衣物后,还会露出猥琐到极点的笑容。 等房间收拾好以后,他先是脱掉了外套,“不妥,要是妙诗进来后被吓到怎么办?” 说着,他又脱掉了裤子,之后再次摇头,只留下了一个小裤头。 “这样就好多了!”沈欢钻进了被窝以后,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我的人生就是如此充实。 和沈君兰相比,林妙诗洗澡的时间要短得多,不到半个小时便推门走了进来。 大部分女人在买到新衣服后,总喜欢询问好不好看,但沈欢觉得这样的事情应该不会发生在林妙诗身上,因为她无论穿什么都好看。 这跟情人眼里出西施没有关系,在这个全民女神的时代,林妙诗可以说是少有真正能配得上女神这个称号的美女。 简单的浴袍在她身上,也能穿出一种特别的韵味。 在佳人进屋的瞬间,沈欢感觉的自己的小心脏,都快从嗓子眼飞出来了。 激动有,但更多的是紧张。 林妙诗拿着没喝完的半罐啤酒,皱了下眉头,“看什么?” “好看。”沈欢表现得像个傻子,说完还憨笑了两声。 林妙诗喝了口啤酒,没好气道:“浴袍有什么好看的?” “你穿什么都好看——”沈欢脑子一热,补充道:“不穿更好看。” “咳咳!”正在喝酒的林妙诗,被他这话呛得不轻,脸蛋上泛起了微微的红晕。 反正话都说出来,见林妙诗没表现得太抗拒,沈欢的胆子也慢慢大了起来,一掀被子,右手拍打了两下床面,“进来吧。” “头发还没干,再等一会儿。” 沈欢提议道:“用吹风机吹一下不就好了。” “对头发不好。”林妙诗顿了一下,接着道:“要不你也去洗澡吧,等你洗完,我的头发差不多应该干了。” 沈欢一想也是,起身离开了床铺。 因为多次淬体锻骨的原因,他的身材发生了巨大变化,胸肌狗公腰一样不少。 和健美先生那种像岩石一般,一块一块的肌肉不同,沈欢身上的肌肉呈现流线型,只有光着身子才能感受到其中蕴藏的爆发力,在衣服的覆盖下,看上去基本和普通身材没什么区别。 穿衣服显瘦,脱衣服显肉,彪悍而不失自然,这种体型对女人来说,几乎有着致命的诱惑力。 林妙诗的性格虽然冷淡了点,但依旧属于女人的行列,看到只有小裤头遮羞的沈欢,脸蛋竟然忍不住红了起来。 沈欢急着玩啪啪啪的游戏,并没有主要到美人脸色的变化,直接出门冲向了浴室。 “啦啦啦啦——”浴室内,沈欢唱着不知名的小调,人逢喜事精神爽,更何况是终身大事。 大概六七分钟,他也披着浴袍从浴室里走了出来。 “小诗诗。” 沈欢满心欢喜进了卧室,却发现林妙诗已经躺在了床上,紧紧地盖着被子,他尝试性的拉了几下,却没能拉开,“都老夫老妻的了,害羞什么啊。” 林妙诗没吭声,依旧把头紧紧的埋在被窝里。 “等一下。”沈欢忽然停止了动作,拿起脱下的衣裤鞋袜,走出了门外。 林妙诗悄悄从被窝里探出了头,沈欢的突然离开,显然出乎了她的意料。 难道是因为自己太保守,所以才会,可是、可是…… 就在她纠结无比的时候,沈欢又跑了回来,手机、血玉已经全都放在了楼下客厅的沙发上,这样就再也不用担心有人过来捣乱。 林妙诗一看人,低头就往被窝里钻,沈欢见状不惜以灵狐步加速,飞快的进了被窝。 “怎么还穿着浴袍?” “冷……” “那我抱着你吧。” “好、好……” 两人的身形渐渐重叠在一起,随着亲吻,呼吸声也越来越重。 这世界上存在着一个神圣之地,想要到达那里,必须破掉三角防护罩,披荆斩棘般走过树木横生的暗黑森林,飞跃山峰进入峡谷,最终才能找到入口。 背负着巨大使命的沈欢,急得满头大汗,试图破除一切幻象,找到传说中的入口。 身为圣地守护者的林妙诗,以同样的姿态准备迎接战斗。 这是一场伟大的战争!这是一场圣洁的战争!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沈欢快要崩溃了,因为缺少某些知识,他花费了大量时间,依旧没有找到关键的入口。 卧槽李奶奶,到底是谁他妈说,只需要腰身一挺,便可持枪横行的! 无奈之下,他只好向林妙诗求助,“我、我找不到地方。” “我、我也不知道。” 沈欢现在不恨天不恨地,只恨自己为什么不好好学习一下《药王经》特殊篇章里的知识。 我一定可以的! 沈欢调整了一下状态,让紧绷的神经慢慢缓和了下来,就在他准备持枪再战之际,忽然响起了一阵手机铃声。 他是做好了一切的准备,林妙诗却没有。 林妙诗的手机就放在床头柜,所以可以清晰的看到来电人——林逸轩。 这个该死的小舅子! “什么事?”林妙诗强装淡定,然后将手机递给了沈欢,“找你的。” “干嘛!”比起她,沈欢的语气就没有那么好了,光听着就有种想要吃人的感觉。 “你在哪儿呢?电话怎么都打不通。”林逸轩先是说了两句废话,“刚刚爷爷告诉我,沈院长出事了,很可能关乎到你在华京大学的讲师生涯,让你尽快回来一趟!” 一听这话,沈欢心中怒气顿时便消失一空,兰姐出事了?! 第280章以权谋私的沈君兰 如果是林逸轩出了事儿,沈欢可能会选择挂掉电话,将战斗完成后再去解决。 在来到燕京以后,有两个人对沈欢帮助最大,一个是林老爷子,另外一个就是沈君兰。 可以说,他能够以讲师身份站立在中医专业教室的讲堂上,完全是沈君兰一个人的功劳。 从表面来看,是沈欢帮助对方解决了师资力量的危机,实际上却是她给了沈欢一个传承中医的机会。 也许在他人眼中,传统医学大比和中西医之争,才是让中医重现崭鳞露角的主要因素,但在沈欢看来,这两场比试对中医复兴的推动,远远比不上他在中医教室讲课所带来的效果。 如沈君兰所说,未来是属于年轻人的,想要中医复兴,也绝对不是一个人或一代人的努力就可以做到。 在中医专业讲课,就像是在播散种子,等到时机成熟,它们变回成为一颗颗参天大树。 林妙诗见他放弃打仗的准备,疑惑道:“怎么了?” “逸轩说沈院长出了点事情,让我回去一趟,应该是林爷爷找我。”沈欢一边说着一边穿衣服,在电话里林逸轩并没有把事情说清楚,但是他隐约预感到了些什么。 “我陪你一起回去吧。” “好。” 现在已经快步入深夜,让林妙诗一个人留在这里他也不放心。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就到了林家,蹲在门口吃西瓜的林逸轩见两人回来,连忙起身迎接,“姐,沈欢。” 林妙诗淡淡的点了点头表示回应,沈欢则是问道:“兰姐究竟出了什么事儿?” 林逸轩摇了摇头,无奈道:“具体情况我也不大清楚,你待会儿进去问爷爷吧……对了,姐,我有点事儿想找你商量一下。” 一边说着,一边对沈欢使眼色,让他赶快离开。 沈欢没有多想,直接朝着大厅走去。 进入大厅以后,气氛依旧有些古怪,林老爷子表现的依旧很热情,只是仿佛少了点什么。 “林爷爷,兰姐她出来什么事儿?” 面对沈欢的疑问,林老爷子先是笑了笑,然后说道:“你跟沈院长的关系似乎很亲密。” “差不多,她帮我我帮她,一来二去就熟了,因为姓氏一样,我俩还认了干姐弟。”沈欢说着,忍不住皱了下眉头,林老爷子有些话不对题啊。 “您还没说兰姐出了什么事儿呢。” 林老爷子没回答,指了指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你自己看吧。” 电脑上面是一个新闻页面,头条新闻用鲜红的大字标示着——华大女院长,以权谋私,让其小情人成为华大教学史上最年轻讲师! 不用点开链接去看,沈欢就已经大概猜出来里面写了一些什么。 他当初还拿这种事儿跟沈君兰开过玩笑,没想到如今玩笑却变成了现实。 点开新闻以后,首先引入眼帘的是几张照片,有些是他和沈君兰在教室外聊天的,有些是他坐在车里的。 因为沈欢坐车时总会习惯性的打开车窗,所以照片上的面孔拍的很清晰。 接下来便是一段段虚虚实实的爆料,其内容总结下来和新闻的标题差不多。 沈君兰借着院长的职位,提携沈欢这个年龄不满二十岁的年轻人进入华大任教,并且对不少学生进行洗脑,让其缴费进入中医专业就读。 撰写这篇稿子的人,很有文字功底,而且逻辑性极强,半真半假虚构出来的事情,给人一种强烈的真实感。 不过末尾那句“此消息均来自于网络,事实还在调查当中”,才是真正的神来之笔,和网络上的那些软文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如果不是因为亲身经历,恐怕沈欢都会相信笔者并非是在讲故事,而是在阐述一个事实。 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经过调查,真相迟早要浮出水面,所以沈欢不会为这种事情而动气,真正令他生气的是,文章中隐隐约约表露出对中医的那股不屑。 “为了避免太过张扬,沈君兰特地将小情人沈某安排到了中医专业。众所周知,中医并没有得到科学的证明,大多是一些玄而又玄的道学理论,所以只需要记住一些专业名词,对学生进行忽悠即可,并不会有露出马脚的危机。” 科学是由西方国度传来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和西医的性质是一样的。 所以沈欢对待科学的态度和西医一样,毕竟能够成为现代人判断事物的标准,自然不可能只是靠吹嘘能够达到的。 他只是比较反感,为什么总是有人拿两个体系完全不同的东西来做比较,这就好比关公战秦琼,科比挑乔丹,海贼王狂扁赛亚人一般,吃饱了撑着瞎扯淡。 再说科学本身也在不断的变化当中,总会有几个后人站出来,将前人的理论推翻,造就出新的科学。 简单来说,科学就是经过试验积累所产生的一种系统化和公式化的知识,比如众所周知的一加一等于二。 神农尝百草的故事沈欢不敢说它究竟是真是假,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中医也是经过数千年积累和试验形成的。 它是科学,只不过并非被多数现代人所接受的东方科学罢了。 反中医人群,其中有一部分是被庸医所害,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做出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事情也很正常。 不过多数却是以讹传讹,随波逐流。 以中西医之争举例,这完全可以看做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文化战争。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者被淘汰是再平凡不过,所以沈欢才会选择西医专业,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让中医再次成为强者。 看到他面露怒意,林老爷子开玩笑道:“生气了?这要是被别有用心的人拍到,估计又会给你按一个恼羞成怒的名头。” “林爷爷,您让我看这个,应该是查到了些什么吧?”沈欢说话的同时,把笔记本给合了上去。 林老爷子笑着点了点头,“没错,我的确查到了点东西,这篇新闻是有人刻意炒作的,并且已经闹到了有关部门的耳朵里。” 不用老爷子说明白,沈欢心里就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推测。 对方很明显是在针对沈君兰,跟这位美女院长有仇的,也就只有那群顽固不化的老家伙们了。 可惜,他们千不该万不该去利用沈欢来当做杀敌的利刃,更不会意识到,言语间对中医的鄙夷,已经触碰到了某人的逆鳞! 第281章讲师,你不要走好不好 国庆假期已经结束,学校内再次充满学生的身影,不过校内的气氛显得有些诡异,那群老家伙为赶走沈君兰,真是下了十足的功夫。 一些学生已经举旗开始在校园内游行,高呼让黑心院长滚出华大之类的口号。 沈欢走在校园内,也有不少学生指指点点,小声交流着什么。 昨天沈欢跟沈君兰打了两个电话,但是都没能接通,所以他有些担心会不会出了什么事情。 院长办公楼的下面的情形最为壮观,几乎有上百名学生,如果不是因为有灵狐步,沈欢都不敢保证自己有没有能力挤到院长办公室。 “咚咚咚!” 沈欢敲了几次门都没有人回应,无奈之下只好选择先回宿舍,在回去的路上,他再次尝试给沈君兰打电话,但结果和昨晚一样,没人接听。 “你好……” 进门后,正在玩游戏的王帅,第一次主动打招呼,但沈欢因为沈君兰的事情,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根据林老爷子提供的消息,华大有四名副院长,其中三人站在沈君兰的对立面我,剩下一人态度暧昧,两边都不得罪,这次的事情就是那三人联手搞出来的。 另外除了这些个校内负责人以外,还有上面的领导者的授意。 因为事发突然,老爷子也没获得太多有用的信息。 凭借沈欢现在的身份地位,想要帮沈君兰解决这些事有些困难,林老爷子表示会出手帮忙,但因为领域不同,所能造成的帮助也有限。 回寝室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想找楚歌商量一下对策,不过回来后才发现人不在,不知道又是去哪逍遥快活了。 “总是在关键时刻掉链子!”听筒里传出的系统通知,让沈欢有些郁闷,他继续翻看着通讯录,看看还能不能找到其他人帮忙,最后他将目光停留在了夏天的名字上。 以天组的实力和情报网,想平息这件事情很容易,只是最近让夏天帮了太多的忙,屠道者的事情更是让天组本身遭受了不小的损失,一时之间还真不好开口。 “算了,先看看情况再说,事情不一定有自己想象的那么严重。” 沈欢收拾了一下课本,向王帅打了声招呼,便朝中医专业的教室赶去。 还未进教室,他便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平时学生们在开课之前,聊得都是热火朝天,今天却出奇的安静。 “老师好!” 学生们和往常一样打招呼,但是讲台上却多了两个身影,是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一个是戴着眼镜文秘打扮的青年。 中年人对学生们的表现似乎不大满意,皱眉道:“我刚才的话是不是白说了?这个人从今天起不再是中医专业的讲师!” “我们中医专业只有一个讲师,那就是沈欢老师!”即便对方是校内高层,陈雨婷脸上也没有丝毫惧怕的意思。 在她的带动下,学生们纷纷发言。 “安静!你们给我安静!”中年人的巴掌不停地拍打桌面,显然已经暴跳如雷,但学生们全都选择了只带嘴巴不带耳朵,你一言我一语的帮沈欢打抱不平。 青年先是打开了多媒体设备,然后将耳机递到了中年人的手里,本以为有了这样的利器,就可以让学生们安静下来。 没想到结果适得其反,学生们从刚开始的争论变成呐喊,即便有设备在手,中年人也有些力不敌众。 “啪啪啪!” 这时教室内传出一阵清脆的拍手声,声音很低,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下几乎微不可闻,但学生们却在刹那间安静了下来,只因拍手的人是沈欢。 中年人的脸色很难看,身为副院长,在学生的心里竟然还没有一个讲师说话有分量。 “从今天起你不用再来讲课了!” 沈欢装傻道:“为什么?” “为什么?”中年人听后乐了,“你自己心里明白!” 沈欢笑了笑,“不知道您是什么人?有什么权利开除我?” “我是华大的副院长,你说有没有权利!”中年人冷笑道。 “那您还真没权利,我是沈君兰正院长聘请来的,当时她说过,整个华大只有她一个有权利将我开除。” 难道这个小年轻人似乎真的跟沈君兰那个碧池有一腿?看来我们也算瞎猫碰上死耗子,这次那碧池死定了! 中年人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如今沈君兰自身都难保,你还想让她保住你这讲师的职位?” “什么意思?” “沈君兰因为以权谋私,已经被有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在这期间,我这个副校长就是最高领导人。”说这话时,中年人一脸自傲,他等这天可是等很久了。 沈欢之所以那么问,只是为了从他嘴里套话,现在知道了答案,也不再装疯卖傻,“就算是这样,开除我也需要走完相关程序以后才可以吧?” “程序?你当讲师就没走正规渠道,我们自然不需要讲究什么程序!” “那总得让我把这堂课给讲完吧?” “垂死挣扎!”中年人冷哼一声,转身对着学生说道:“身为学生,就应该听从学校的一切安排,明天会有新的讲师过来任教,你们最好都给我老实点!” “我们不——”陈雨婷又想说什么,却被沈欢给拦了下来。 “算你有眼色!”中年人说完,便带着青年离开。 沈欢淡定的走到讲台上,一边翻课本,一边说道:“对不起,太久没来,忘了讲到哪呢,哪位同学能给我提醒一下。” “老学弟,都什么时候你还有心思讲课,那个副校长明显是针对你,应该好好想想办法解决这件事啊!” “是啊讲师,我好不容易学习到了一些有用的知识,可不想让这里再次变成失眠治疗室啊!” “我们已经商量过了,他们如果把您开除了,我们就全体罢课。” “既然大家想不起来,我就找几个重点讲一下吧。”见学生们还想说话,沈欢皱眉道:“就算是最后一堂课,我也依旧是你们的讲师,必须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何乐,接下来谁在扰乱课堂纪律,就记下名字请他出去!” 相处久了,这些学生们对沈欢的脾气有了一定了解,知道他是说一不二的主,尽管心中充满了疑惑和不甘,依旧纷纷选择了闭嘴。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很快早上的课便结束了,学生们没有向往常一样要求拖堂,但也无任何一人起身离开,他们全都坐在原地静静地看着沈欢。 沈欢见状笑了笑,“怎么,是不是板凳上都抹了胶水站不起来了?下课了,都回去吧!” “讲师,我们不想走,你继续讲吧。” “大家不会介意你拖堂,最好拖到明天早上,不,最好拖到我们大学毕业!” 红豆豆泪眼婆娑道:“讲师……你不要走好不好。” 此话一出,感性的女学生忍不住落泪,一些大老爷们也跟着红了眼眶。 沈欢干笑道:“抛去讲师身份,我也和大家一样,都是华大的学生,以后见面的时间还有很多,又不是什么生死离别,再说……我是否真的会被开除还不一定呢。” “好啊,我就说你怎么这么淡定,原来是早就有了自保的办法!”陈雨婷没好气道,但脸上却挂起了笑容。 “讲师这是真的吗?” 等安抚好学生们的情绪以后,,他点名何乐走到了教室外。 “老师,我有什么能帮上忙的吗?” 沈欢没有回答这个问题,问道:“你知不知道刚才那个副校长的办公室在哪?” “我知道……”何乐疑惑道:“老师,你找他干什么?” 沈欢微笑道:“没什么,我去给他送点礼。” 送礼疏通关系挽回局势,本来也无可厚非,毕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但何乐总觉得,自己老师的笑容诡异的有点渗人…… 第282章记住,一定要大力! “老学弟给你说了些什么了?” 何乐刚一进屋,陈雨婷便开始询问起来。 一旁的红豆豆满脸期待道:“讲师是不是真的有办法留下来?” 面对两人的问题,何乐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个……” “这个什么啊,快点说,你想急死我啊!”陈雨婷的语气中充满了不耐烦,这群学生中她和沈欢认识的最早,外加心中那点异样的情愫,早已不是讲师和学生、学姐和学弟的关系那么简单。 “就是,别啰啰嗦嗦的,有什么话就直说。” 学生们也是一脸着急,在他们心中,沈欢绝对是这一生中遇到最好的老师,这和年龄无关。 可以说,没有沈欢,他们依旧会以混文凭度日,根本不可能重燃热血,找到人生的目标。 何乐深吸了口气,将事情的经过简单说明了一下。 陈雨婷听完忍不住皱起了眉头,没好气道:“送礼?我还以为他有什么高招呢!” “很正常,小学弟除了医术以外,只是一个没什么背景的普通人。”景思妍对这件事了解的似乎比众人要多一些,“想要解决目前的问题,只有重新站队,送礼是人之常情,我倒是挺意外的,平时看起来那么死板的一个人,竟然也有圆滑的时候。” “不过这件事,应该不是送礼就能解决的,他很可能会成为双方争斗的牺牲品。” 红豆豆满脸担忧,伸手挽住陈雨婷的胳膊,晃了晃,“平时你最有办法,快点想办法帮帮讲师啊。” 情况紧急,这时候也没人再拿“师生恋”的梗开玩笑。 陈雨婷很有自知之明,自己那些小聪明平时玩玩还可以,根本就上不了大场面,但为了让沈欢留下,她只能硬着头皮想办法。 良久之后,她眼睛一亮,猛地抬头,对学生们问道:“咱们班里燕京本地的全都到前面来!” “大姐头,你想到帮沈老师的办法了?” 陈雨婷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别人还没说话,她就急得开始跺脚。 何乐拍手道:“大家别急着问,先看看雨婷想到了什么办法。” “家里在燕京有势力的出来!” 听到这话,学生们差不多明白陈雨婷要怎么做了。 但问来问去,身家背景好的寥寥无几,也只有何乐、陈雨婷、景思妍、红豆豆以及几个一只手就数的过来的学生。 各行各业都有,就是跟教育界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 就在这时,拐走中医以专业妹子的那位梦想男,弱弱的开口道:“我舅舅在教育厅任职,但职位不高,不知道——” 不等他说完,陈雨婷就一巴掌拍在了他肩膀上,“这次老学弟能不能留下来,可就全靠你了!” 说完,她又对着学生们说道:“总之大家有力出力,找不到人帮忙的就组队到相关部门的网站留言,或者到论坛上为老学弟平反。” 不管其他人怎么看,在这群学生眼里,这是一场师生保卫战,无论如何,他们都要把沈欢给留下李! 与此同时,副院长办公室内。 高亮一边喝着凉茶,一边在网络上浏览着最新的咨询,时不时还会跟着耳机里传出的音乐哼两声。 青年敲了敲办开的房门,见对方取下耳机以后,说道:“院长,那小子来了,说是给您送礼的。” 高亮听后眼睛一亮,“让他进来。” 这小子也算识时务,可惜以目前这个情况,送礼根本没有屁用,谁让他跟沈君兰走那么近。 不过这礼,该收还是得收,只有傻子才会将好处拒之门外。 没一会儿,沈欢的身影便出现在了他的视野当中。 不是说是来送礼的吗?怎么两手空空的! 看到这情形,高亮的脸色一下子就难看了起来,“你找我有什么事儿?” “我是来给副院长您道歉的!” “哼!”高亮冷哼一声,“道歉?道什么歉,你什么时候得罪过我吗?如果是因为讲师职位的事儿,劝你还是放弃吧!我是按照规程办事儿,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青年忍不住想要大笑,来道歉还敢喊副院长,连最基本的称呼文化都弄不懂,难怪会跟错人。 “不是因为这事儿。” 这下子轮到高亮弄不明白了,不是因为讲师身份的事儿?那你来找我干嘛! 沈欢咳嗽了两声,说道:“是这样的,您离开以后,我忽然发现,犯了个很大的错误。” “什么错误?” “您都没办法稳住学生,我却拍拍手就让学生安静了下来,这多让您没面子啊!”沈欢一脸惭愧道:“我知道你们这些大人物都喜欢面子,这次落了您的面子,您一定很生气,所以我就来道歉了。” 本来因为课堂上的事儿,高亮心里就不顺畅,要不是因为有学生在,加上好事即将临门的原因,他才没有计较。 现在倒好,沈欢竟然旧事重提,这是道歉?你他妈是来找茬的吧! 青年按下笑意,厉声喝道:“你怎么说话呢!” “我这样说不对吗?”沈欢疑惑的挠了挠头,“不过我觉得这事儿也不能全都怪我,主要是那些学生,竟然敢不给您这个副院长面子,您放心,我已经教训过他们了!” “你、你给我滚!”高亮也不再顾忌什么风度了。 沈欢不解道:“我是来向您道歉的,就算不接受,也不应该让我滚啊!” “好!好!好!”高亮气的连连道好,“别以为你是高考状元,我就拿你没办法!等老子手握大权,不仅让你做不成讲师,还要让你滚出华大,这辈子都做不了华大的学生!” 青年自认很有眼色,当即便推了沈欢一把,可人没推动不说,直接还被一股奇异的力量震开。 一个跟头翻过办公桌,直接把高亮给做到了屁股下面。 “啪!” 高亮艰难的爬起后,一巴掌打在了青年的脸上,“你这该死的东西,想干什么!” “我、我——”青年结巴了半天,硬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刚刚的情形是在太诡异了! “你给我等着!”高亮一边说着,一边拿出手机,“保卫科吗?快点派人过来,有人闹——” “啪!”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扇了一个耳光子,“你、你竟打我!” 青年双眼迷茫,一言不发,不停地啪啪啪,几个回合下来,高亮都快被打蒙了。 这自然是沈欢的杰作,魅惑虽然对于道修不大管用,可对普通人来说,效果出奇的好。 沈欢不想浪费时间,对正在挨揍的高亮使用了同样的方法,“告诉我你们所有的计划!” “说什——”高亮先是一愣,接着便将所有的事情说了出来。 等消息获得的差不多以后,门外也随之传来一阵吵杂的脚步声。 沈欢再次开启魅惑能力,对两人下令道:“唤醒你们灵魂深处最狂野的记忆,开始发展超乎友情的暧昧举动吧……记住,一定要大力!” 等到两人开始行动的时候,保卫科的人刚好过来。 “不要啊!不可以这样!”沈欢瞬间影帝附体,对着为爱狂野的两人大声的呼唤。 保卫科的成员看着眼前这一幕,差点没把刚吃的午饭给吐出来,真是亮瞎了狗眼。 沈欢则可怜兮兮的对着他们说道:“我们撞破了副院长的秘密,会不会被杀人灭口呢?” 第283章以后离夏天远点!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回过神后,为首的壮年一边询问,一边庆幸自己今天戴了墨镜,至于其他人基本上都处于一种“画面太美我不敢看”的状态。 沈欢无辜的摇了摇头,“不太清楚,是高副院长打电话让我过来的,进来以后没多久他们俩就这样了。” “你们还没回答,会不会被杀人灭口的问题呢。” 壮年迟疑了一下,“应该……不会吧?” “这可说不准,虽然现在时代开放了,可这种事情毕竟还没被大众所接受。”一名保卫科成员,担忧道:“而且高副院长位高权重,为了掩饰真相,即便不会杀人灭口,我们估计也会吃不了兜着走。” 也有成员不同意他的说法,“也不一定,说不定我们哥几个还会因此获得一笔不菲的封口费呢!要知道,这群高层领导,最爱的就是面子!” 有人面露愁容,苦笑道:“我觉得吧,现在最应该考虑的问题,是拦还是不拦。” “不对!”为首壮汉忽然摇了摇头,对着正在用手机偷拍的沈欢说道:“副院长刚刚明明向我打电话,说是有人闹事儿,要做这种事情的话,他吃饱了撑着打电话干嘛!” “说,你来的时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情况!” 这世界上没人是傻子,对于壮汉的质问,沈欢早就想到了。 “刚开始还好好的,后来这个人忽然挑起扑倒了高副院长……” 讲述整个事件的时候,他眼睛都没眨一下,毕竟除了天眼的魅惑能力以外,说得都是事实。 “卧槽!我明白了!”一个成员猛地拍了一下脑袋,“高副院长这是觉得不刺激,所以特地请我们来当观众啊!” 沈欢暗地里朝这位机智的保卫科人员竖起了大拇指,他需要的就是这样的队友。 果然,他这一开口,可谓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所有人都露出一副“原来是这样啊”的表情。 有人欲哭无泪道:“那我们是走还是不走呢?” 壮汉强忍着恶心,咬牙道:“看!等高副院长办完正事儿咱们再手!” “在下真的很佩服各位的勇气,奈何我这幼小的心灵已经深深的受到了创伤,只能在精神上支持各位了!” 魅惑的时效就快过了,想要的东西也已经到手,沈欢已经没待下去的必要,不管那些哭爹喊娘的保卫科人员,说完便直接闪人离开。 有了这段狂野之爱的影片在手,高亮这辈子应该是玩完了。 根据刚才获得信息,沈欢也找到了其余两人的把柄,但是还没有拿到像狂野之爱类似的证据,所以他还得亲自一趟。 第二个副院长叫做郑不阿,刚和高亮通过电话,此时正待在办公室。 这位郑院长远不如他名字那么刚正不阿,有不少的黑点,可以说随便找到一样就可以让他跌落万丈深渊。 到了地方以后,沈欢没急着进去,先是用天眼观察了一下情况,这一看不要紧,差点没把鼻血流出来。 高亮的“正事儿”是他一手导演的,而郑不阿副院长是真的在做自导自演的正事儿。 身为一个正直青年,沈欢自然不会打断人家的好事儿,利用灵狐步悄无声息的溜进去以后,他从郑副院长扔在地上的西裤里摸出了手机。 从那啥拍到持枪上阵以后,沈欢便将视频群发了出去,无论个人还是群组,一个都不少。 为了避免郑副院长的正牌夫人收不到消息,他特地单独发了一遍。 与秘书处于忘情状态的郑不阿,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继续享受着愉快的时光。 沈欢做完这件充满正义感的事情以后,就溜到了旁边的办公室。 和陈老师一样,郑不阿也有拍照留念的习惯,已经有了刚才的视频群发,沈欢对这些照片没有半点兴趣。 除了拍照留念的习惯以外,郑副院长还有写日记的习惯,上面慢慢的黑历史,他要的就是这份文档。 在开电脑的同时,沈欢又拨通了夏天的号码。 没办法,他在电脑手机这类的科技产品面前,几乎跟小白没有什么区别。 “你给我打电话,该不会想要我帮忙解决沈院长的事情吧?”电话刚接通,听筒里便传出了夏天的声音。 和以往一样,基本上不需要沈欢开口,他就知道是什么事儿。 “有点关系,但是不大。”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们天组里应该有黑客高手吧?我需要一份资料。” 夏天笑了笑,“这事儿你恐怕要找紫嫣来帮忙了,她的技术在整个华夏都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说着,接电话的人就换成了王紫嫣,“听说你有事儿求我?” “……” 沈欢有些无语,这个女人真的很不好打交道,“没错。” “求我啊。” 卧槽,要不要这么直接!你就不能说的委婉点么! 嘴上求人又不吃亏,况且是真的有求于人,在心中稍微吐槽了一下,沈欢便很男子汉的说道:“算我求你了。” 王紫嫣听到这话,心中大快,“说吧,什么事儿?原来是这样,很简单。” 接下来便是一阵沉默,沈欢忍不住催促道:“怎么做你还没教我呢。” “什么教不教?”王紫嫣语气不屑道:“东西已经发你邮箱了,以后这种小儿科的事情别再找我帮忙了。” 这就好了? 沈欢打开手机一看,还真收到了一份邮件,打开一看,正是他所需要的东西。 做完这些郑不阿副院长的结局,跟高亮副院长已经没什么区别。 “只剩下了最后一个了。” 离开郑不阿的办公室以后,沈欢感叹一句过后,便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最后一位副院长现在不在学校,还好有住址,不然找起来还真有些麻烦。 在前往的路上,沈欢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打开一看,是个陌生人发来的消息。 “没想到啊,你竟然是这种人。” 下面还配了一张截图,是《霸道村花爱上我》小说的封面。 “王紫嫣?我什么时候加她好友的?” 沈欢这还没反应过来,王紫嫣就又发了一条新的消息,“警告你,以后离夏天远点!” 下面配图,正是狂野之爱的画面。 卧槽!这小丫头是怎么翻看我手机内容的?难道是那封邮件? 不想了,以后再说,先把正事儿做完! 赶到最后一位院长梁清风的住所以后,沈欢依旧是先用天眼观察情况。 梁清风是这次计划的主导者,同时也是污点最少的人,想要扳倒他,并不是件容易事儿。 结果和预想中的差不多,并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的东西,对方正在阁楼跟两个穿着奇怪的人谈论着什么。 搞得这么神秘,说不定跟兰姐的事儿有关,想到这儿,沈欢偷偷的摸了过去。 “这次你做的不错。” 梁清风笑了笑,“您夸奖了,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 “没什么应该不应该,只是一场交易而已。”神秘人抽了口烟,继续说道:“等你坐上了院长的位置,别忘了答应我的事情。” “放心,关于——”梁清风正说着,神秘人身后的随从,身形忽然一抖,留下道道残影,一脚踢穿了不远处的墙壁,大喝道:“什么人,滚出来!” 其所对应的位置,正是沈欢方才躲起来偷听的地方! 第284章华大校园里的某个物件 看着一脚被踢穿的墙面,沈欢仍旧有些心有余悸。 他已是追星九曜的境界,在这世俗之中,除了枪械弹药基本上已没有什么能够造成致命的威胁。 但直觉告诉他,如果不躲过刚才随从的那一脚,将必死无疑! 以沈欢如今的修为,在刻意隐匿的情况下,就算是天组里那些精英级士兵,都不一定能够察觉。 这个随从不仅发现了他,并且还在第一时间做出了攻击。 可能有两种,第一种这名随从的修为高于沈欢,第二种两人的修为旗鼓相当。 后者要比前者的情况要好一些,但对沈欢来说,无论是哪一个可能,都不是什么好事儿。 如果诬陷沈君兰,只是梁清风几个副院长搞出来的事儿也就算了,但从刚才听到的只言片语来看,这次扳倒沈君兰的事情,和神秘人也有着一定关系。 只是一个随从就如此厉害,他们进行的肯定不是什么简单的交易。 “出来!” 随从对于沈欢能够躲过自己的攻击表感觉有些意外,身体和目光瞬间变得警惕了起来。 神秘人皱了下眉头,“这是怎么回事儿?你不是说这次会面绝对安全么!” “我、我也不知道。”梁清风一脸懵逼,他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墙被踹成那样,这可怎么跟老婆交代啊! “罗斯,情况怎么样?” 随从摆了摆手,“对方很强大,先生,你必须尽快离开这里,我怀疑是华夏天组的人。” “谢特!”神秘人骂了一句,便拿出自保的枪械,匆忙离开。 两人虽然是用英语对话,但沈欢却听得清清楚楚,土生土长的华夏人都不知道天组的存在,对方却知道,这件事显然不是院长之位争夺战那么简单。 他想要追上去,可是刚刚露头,就被罗斯给拦住。 “嘿,鲍诶,你的拉链开了!”沈欢说着,直接施展灵狐步,朝着神秘人追了过去。 “一地儿特!”罗斯一肘子朝正在奔跑中的沈欢袭击而去。 沈欢一个翻身躲过了攻击,“该死!” 罗素身上没有灵气之类的存在,但从刚才交手的情况来看,对方并不比自己弱多少。 难道是夏天曾经说过的超能力者? “死!”随从发出一声大喝,巨大的拳头朝着沈欢的门面砸去。 “滚!” 沈欢回以同样的态度,在硬拼身体这方面,他还没怕过谁,而且这一拳发出的,可不仅仅是蛮力。 “咔嚓!” 十层浪的威力,让罗斯手臂直接变成烤爆了的热狗,但并未流出任何血液。 “啊!”罗斯半跪在地,发出一阵阵的惨叫。 沈欢的表情却有些意外,根据刚才的破坏力来看,对方明明很强大,怎么可能一拳就丧失了战斗力。 虽然心中疑惑,但他也没想太多,朝着神秘人离开的方向追去。 可惜,等追出去的时候,街上早就没了神秘人的身影。 “不好!”沈欢心中忽然一紧,连忙折回公寓,他担心那个随从是故意藏拙,目的是为了调虎离山杀掉梁清风。 妈的!又猜错了? 随从罗斯和神秘人一样,不知道去了哪里,梁清风则一脸惶恐的待在屋内,“我、我认得你……你也听到了,沈院长的事儿跟我没关系,全都是他们指使我做的!” 对于沈君兰的事情,沈欢已经不怎么放在心上,他做这么多事情就是为了围魏救赵。 这些副院长连自己的屎都铲不干净,自然没有功夫去为难沈君兰。 他现在担心的是,那个神秘人究竟是什么来头。 “你跟那个人之间的交易是什么?” “我、我不知道。” 在沈欢没有表现出那份恐怖的力量以前,梁清风一定会选择装疯卖傻,甚至还会找警察过来,可现在他根本不敢那样做,生怕对方一时杀性大起,把自己给干掉。 “你跟那个人之间的交易是什么?”沈欢再次询问,不同的是,这一次是在魅惑的辅助下进行的。 梁清风目光呆滞,老实回答道:“等我成为院长后,找个借口清校,给他们半天的时间在校园内寻找某件东西。” 沈欢皱眉道:“某件东西是什么?” 梁清风摇了摇头,“不知道。” 在魅惑状态下是没办法撒谎的,所以沈欢没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结,“他们是什么来头?” “不知道。” 沈欢没好气道:“你知道什么?” “他们很有钱,在做交易之前,预先支付了我十万元的美金,事成之后会再给我十万美金。” “接下来呢?” “没了。” “……” 现在沈欢总算明白,那个随从为什么没有将梁清风杀人灭口,因为根本就没有必要。 关于神秘人的问题,已经问不出什么,沈欢没有浪费时间,回到了原本的目的上,“你人生中有哪些污点?” “我上小学时,曾偷过同桌的橡皮,十二岁偷看隔壁寡妇洗澡,在中招考试中抄袭别人的试卷——” 沈欢有些听不下去了,谁要听你说这种话啊! “停!我是说职业污点,就是你在华大任职期间的事情。” 将声音录好以后,沈欢点开聊天界面,向王紫嫣发了条消息,“帮个忙。” “以后再接近夏天,老娘就把你给阉了!” 沈欢这才想起了刚才的误会,“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把真相说出来以后,王紫嫣那边半天都没回复,就在他忍不住想要催促的时候,消息终于发过来了,“ok,我已经向黄字组求证过了,姑且相信你。” 大姐,不就是一个误会吗,有必要动用你们天组的情报网么! 沈欢发动了语音聊天,将事情简单解释了一下,“所以,我想让你把这些信息散播到网上去。” 原本他是准备自己上传的,但现在有了王紫嫣这个黑客高手,可以省去不少的麻烦。 “小问题,没什么事儿我就先挂了。” “等一下,还有件事……”沈欢把在梁清风家里的遭遇也说了一下。 王紫嫣听到后,语气变得凝重起来,“竟然能够躲过黄字组的情报网,这件事我会向义父汇报的,多谢你了!” 从她嘴里听到一声道谢,还真不是什么容易事儿。 挂掉电话以后,沈欢就没再想这些事儿,这种国家大事,交给天组来处理就好,他现在只期待沈君兰能够平安无事。 奔波了几个小时,沈欢决定休息一下,再去西医教室听课,可他刚走到寝室楼下,就听到有人在喊他。 “欢少,我可找到了你了!” 第285章似乎只能摊牌了 喊沈欢的是一个中年人,身上穿着西服,看起来颇有大户的风范,只不过神情略显疲惫,双眼中充满了血丝。 在旁边还站着一个年轻人,情况差不多,还有那么一点眼熟。 “你们是?” 游万兴一听这话,尴尬的笑了两声,“欢少您贵人多忘事,我叫游万兴,身边这个是我的儿子,游千仁。” 经这么一提,沈欢总算想起这父子俩是什么人了,“有事儿?” “就是想给欢少您道个歉。”游万兴一边说着,一边对游千仁使眼色,让他到车里取东西去。 当初沈欢给了游千仁一道选择题,要么道歉,要么挨揍。 在他眼里,游千仁挨完揍,这事儿也就算是了了,现在再道歉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他开车撞了我母亲,我进酒店揍他一顿,双方已经扯平,没什么道歉不道歉,请回吧。” 游万兴一下子急了,“欢少,求您原谅千仁吧,他幼年丧母,我心有亏欠,对他太过宠溺,才会发生那样的事情,如果你心有不忿,就惩罚我吧!” “都说没事了。”沈欢的语气有些不大耐烦。 “但——” 沈欢现在也看出来了,这事儿要是不解决,这游万兴估计会一辈子缠着他,只好说道:“这样吧,你让游千仁亲自过来道歉,我就原谅他。” “对不起欢少。”游千仁一脸真诚,跟着自家老子在燕京奔波找人的这几天,他已经明白沈欢到底是个什么身份。 林妙诗在燕京的名声,他们已经打听到了,说白了就是谁亲近谁就死,但沈欢却没办点事儿,光这命硬的程度就已经堪称一绝。 而且除了林家未来女婿的身份以外,又与夏楚两家的继承人交好,绝不可能是想要鲤鱼跃门化蛟龙的小白脸。 还有华大最年轻的讲师这身份,是没有一点背景的人就能当的? 外界传言是沈君兰以权谋私,现在院长被抓了,人家却一点事儿没有,所以游家父子认为,让沈欢成为最年轻讲师的肯定不是什么华大院长,而是另有背景! 要是得不到谅解,恐怕将永无翻身之日。 “你错在哪了?” 游千仁低头道:“不应该在撞您的母亲,并且还打伤您的手下。” 得,发小牛大宝到他嘴里成手下了。 沈欢真是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要说道歉,这态度也算诚恳了,可说了半天就是不在点子上。 “你错的不是撞了我的母亲,而是撞人逃逸!” “是是是!”游千仁也一下子明白了过来,“以后我绝对不会再让这种事情发生。” 游万兴也连忙跟着说道:“我也会对他严加管教,游家也会每日行一善来积攒阴德。” “好了,歉道完了,我能走了吧?” “请请请!”游万兴连忙让步。 待到沈欢离开以后,游千仁大松了口气,“这欢少的脾气可比我好多了,要是我非得把咱们弄死不可。” “你还说!要不是你惹除了这端子事儿,我用得着跑这么远?”游万兴骂骂咧咧道:“以后再给我惹事儿,看不老子不削死你!” “……” 寝室内空无一人,王帅应该是到教室里听课去了。 楚歌跟夏天,一个是整天不见人影,一个是整学期不见人影,沈欢早已见怪不怪。 趁着休息期间,沈欢拿出《药王经》看了一下,想看看能不能找到改善林妙诗体质的办法,光是拥有修为,可没办法保证青春永驻。 “咚咚咚!” 刚翻看书页没多久,就响起了一阵敲门声。 沈欢一开门,看到几个穿着西装革履的人员。 不等他开口询问,为首的中年人便说道:“您是沈欢吧?” “没错,你们是——” “还请你跟我们走一趟。”中年人说着,便拿出了证件,是这次调查沈君兰以权谋私的有关部门。 刚才游家父子还在感叹沈欢没事儿,现在人家就找上了门。 见他面露疑惑,对方解释道:“只是调查一下相关事宜,还请您不要紧张。” 沈欢点了点头没说话,跟着众人离开。 在前往的路上,沈欢心里没有一点紧张,关于讲师身份这事儿他问心无愧,也确实没什么可紧张的。 但到了地方以后,沈欢的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那表情跟见鬼了差不多。 本来正在抽泣的刘婉芬,看到被人带过来的沈欢,一下子就站了起来,“你这杀千刀的小混蛋,把我女儿害成这样!” 沈欢只顾着帮沈君兰解围,却忘了自家女儿出事,作为父母的沈万明和刘婉芬肯定会关注。 就算两人伪装情侣的事情没有曝光,这小白脸的名号却是要在刘婉芬心里坐实了。 不对!如果刘伯母把自己跟兰姐是情侣的事情说出来,那在有关部门眼里,自己岂不是真成了小白脸? 要真是这样,事情可就麻烦了! “你瞎胡闹什么,等事情弄清楚了再说!”沈万明一把将刘婉芬拦下,让其坐回了座位,然后走到沈欢身边小声说道:“放心,你伯母没乱说话。” 进审问室时,早有相关人员在等候,是个年近四十岁的女人,“沈先生请坐,您不必紧张,我们只是简单的询问几个问题。” “您说。” “是这样的,您是否为沈君兰女士所包养的情人?” 这问题,问得还真不是一般的直接,是个人估计都会否认。 接下来的问题,基本上都是环绕着沈君兰的事情。 见对方合上档案,沈欢问道:“我可以离开了吗?不知道兰姐的事情你们还要调查多久?” “沈君兰女士的事情,差不多已经解决了。”女人说着,又拿出了一份档案,“不过您想离开可能还要等一会儿。” “现在网上流出的三大副院长的事情,是否跟您有关系?” 沈欢心中一紧,东西都是王紫嫣上传的,不应该查到自己身上,难道还有地方疏忽了? 女人继续说道:“根据目击证人以及闭路电视的影像证明,您好像在附近出现过。” “我只去过高副院长的办公室,您说得三大院长是什么意思?” 沈欢在行动时,已经顾虑到了这些因素,除了去高亮那里时露了面以外,其余两个地方,他都尽量避开了人群和摄像头,躲不过就用银针损坏,不可能留下什么证据。 在一番周旋之下,由于没有决定性的证据,女人只能作罢,并且言明可能会随时邀请沈欢过来坐坐。 从审讯室出来以后,沈欢发现沈君兰一家子已经在门口等自己,看着刘婉芬那恨不得杀了自己的表情,似乎只能摊牌了…… 第286章拿出五千万,就同意你俩在一块 饭店内,四人对坐。 刘婉芬一句话也不说话,静静地坐在原地,斟茶不理盐油不进,和平时那个多嘴多舌的妇人相比,完全就是两个人。 那双眼睛盯得沈欢心里直发颤,好在有沈万明打圆场,不然他恐怕早就扔筷子闪人。 沈君兰喝了口枣茶,问道:“弟,三个副院长的事儿是你做的吧?” “有点关系。”沈欢干笑两声,现在刘婉芬明显是暴风雨来临的前期,待会儿下起雨来,不知要会狂乱成什么样子,他是越想越心慌。 “谢谢。”沈君兰说着,便举起酒杯,“姐姐敬你一杯。” 沈欢刚举起酒杯,准备碰一下,刘婉芬忽然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喝什么喝!是不是我不提,你们就不说!” 沈君兰独自将一杯白酒饮尽,不知是心情烦闷,还是酒水太过辛辣,让她忍不住皱起了柳眉,“说什么说,您不都知道了么。” “你、你长本事了是吧,还敢包养小白脸!”刘婉芬右手颤抖的举了起来,纠结了半天,最终还是拍在了桌子上,“这关系必须得断了!” 沈君兰又倒了一杯白酒,“和什么人交朋友是我的事情,你管不着!” “是,你交朋友我管不着,但现在都交到床上了,我这当妈的不能不管!”刘婉芬气哼哼地指指点点,“按阴历算,再过几天你就是实打实的三十岁,这个小子才多大?不满二十!相差十多岁,这说出去怎么见人!就不怕别人你说老牛吃嫩草?羞不羞,你说羞不羞!” 沈万明听到这话不乐意了,“你怎么跟女儿说话呢!” 刘婉芬啪的一声,又是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你还敢说话?要不是你老跟我作对,咱姑娘会做出这种事情?” 幸好沈欢选择了包间,不然就这阵仗,不知道会引来多少人围观。 “就你会拍桌子是不是!”沈万明朝着桌子就是一顿猛拍,“别人家说话都没你说话这么难听,她是你亲闺女!” “不是我闺女我还不说呢!”刘婉芬丝毫没有退却,扭头对着沈君兰说道:“我已经给肖玮打电话,他马上过来,在人家来之前,你必须把事儿说清楚!” 接连饮酒,已经让沈君兰的脸上泛起了红晕,“我和小欢的事情不用你管!” “你要不给他把关系断了,我就给你断绝母子关系!” “断就断吧!”沈君兰一撂杯子就准备离开。 沈欢才是此时此刻最头痛的人,他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这母女俩说吵就吵,并且一个比一个厉害,拉都拉不住。 这个时候他是最不能开口说话的,可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两人闹成这样。 “兰姐。”沈欢咬了咬牙,伸手将沈君兰给拦了下来,他决定摊牌了。 虽然摊牌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但比起两人割断母女关系可强多了。 “伯母,其实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不等他解释,刘婉芬便又是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解释?怎么,你是不是觉得骗了我这么久还不够,又想找借口继续骗我!” “你还拍,这桌子拍坏你赔啊!”沈万明吹胡子瞪眼道:“小沈要解释,你身为长辈,给人家一个机会怎么了!” “姓沈的,你还当兰兰是你闺女不,竟然帮着一个外人说话!” 沈万明将头一扭,哼声道:“我是帮理不帮亲。” 刘婉芬接连点头,半天都没说话,“好,解释是吧?来,我给你机会。” “事情还要从您找——” “这事儿因我而起,就让我来解决。”沈君兰坐在凳子上翘起了二郎腿,“说吧,你对我和小欢除了年龄上,还有那些不满。” 刘婉芬的情绪也平定了一些,苦口婆心道:“妈这么做,只是不想让你受骗,到了现在你还不明白吗?你现在三十岁,要不了几年就会人老珠黄,这小子就是看中你的身份,想要借你上位!” “你闺女一个月就那么点钱,华大讲师也不是什么好差事。”沈君兰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之前小欢已经说过了,去华大当讲师完全是为了我,他的主业是医药公司,用得着借我上位?” 听到这沈欢才明白,兰姐这是想将这出戏演到底啊! “公司跟哪呢?我怎么没见过?他那是在骗你,一个二十岁都不到的小屁孩子,哪里有钱开公司。” “小欢的车你见过了吧?送给您的茶也喝了吧?这些都是假的?” 刘婉芬面色一变,“他的车是租的,再说了茶叶能有多少钱?” 这真是在违背良心说话了,几百万一辆的轿车,普通人能有几个人租到的,茶叶值不值钱,她心里比谁都清楚。 让三十岁的女儿嫁给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年轻,刘婉芬心里是怎么也过不去这个坎。 沈万明见自家媳妇面露迟疑,连忙开口道:“还在考虑什么啊!你浪费那么多心思,不就是为了让兰兰找个好婆家嘛!现在除了年龄,小沈还有哪点让你不满意?” 就这一点,就够我不满意了! 他没给刘婉芬开口的机会,继续说道:“再说,年龄小也有年龄小的好处,等两人上了年纪,小沈还能照顾一下兰兰。” 沈君兰开始疑惑起来,要说起思想上的死板,爸比妈更严重,怎么现在反倒帮我开始说话了。 “说得好听,三岁一代沟,他们这都几个代沟了?开始可能还不错,到了以后呢?总之我就是不准!”年龄上的差距,让刘婉芬怎么也不过去自己心里的那道坎。 沈万明瞪大眼睛道:“你是不是非得,让兰兰跟你割断母女关系才满意!” “我、我也不是那个意思……”刘婉芬做了这么多就是为了沈君兰,割断母女关系这事儿,她吆喝吆喝还成,要真发生了,不知道会后悔成什么样子。 她衡量了一下得失,开口道:“以沈欢现在的年龄,想要领证也得三年以后了,这样吧,我给你三年时间,三年后,你要是能拿出五千万现金,我就同意你俩在一起!” 在燕京千万资产算不上什么,也就是几套房子的事儿,但是能够一下子拿出五千万现金的,可就真没多少了。 刘婉芬的这个条件,说好听点这是在考验,说难听点就是在难为人。 不过对沈欢来说,这都不是事儿,三年?他和沈君兰这戏能演一年就不错了! “成交!”沈君兰求得就是一个安稳,三年时间足够她完成想要做的一切。 这边话音刚落,肖玮就大包小包的走了进来,原本还满脸笑意的他,在见到沈欢后,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你怎么在这儿?!” 第287章弟弟,求你不要离开我 这阵子为了沈君兰的事儿,肖玮没有少帮忙,之所以如此卖力,就是为了娶得娇妻回家,毕竟十岁这么大的差距,老人们是不可能接受的。 直到刘婉芬打电话,肖玮便明白,自己这阵子的努力没有白费,说是吃饭,估计是要洽谈婚事。 所以他推掉工作,好好梳洗打扮,满心欢喜的赶了过来,没想到还是碰上了沈欢。 “您不满意我在这儿?”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有些意外。”肖玮按耐住不满,表现得彬彬有礼。 放在以前,他看着沈欢和沈君兰像是金童玉女,现在知道两人年龄上的差距后,怎么看都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伯母,您让我过来是……” 刘婉芬没说二话,“你觉得兰兰怎么样?” 有门! 肖玮眼中闪过一丝兴奋,“很好,如果能娶她当妻子,将会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 “兰兰,肖玮只比你大一岁,人才尚可,并且有着自己的事业,我建议你好好考虑一下再做决定。” 沈万明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刚刚不是说好小沈三年内赚够五千万,就让他俩在一起了吗?怎么又提这种事儿。” “我是这么说了,但不代表这三年间,不会让兰兰处对象。”刘婉芬冷哼道:“女人三十岁以后,多一岁就少十分价钱,要是这小子赚不了那么多钱,到时候兰兰还能嫁给谁?” “你——”沈万明被气得说不出话来,话虽然不中听,但也是事实。 “既然人都到齐了,咱们就把话说明白,你现在跟肖玮两个是公平竞争,谁先赚够五千万,兰兰就会成为谁的妻子!” 肖玮脸上没露出多少笑容,他收入是不错,但年薪也不过一百万上下,五千万?他这辈子都不一定赚得到。 可转念一想,对手不过是个大学没毕业的学生,自己都赚不来,他又怎么可能赚到手呢? “我接受这个条件!” “我不接受!”沈君兰也想到了其中的关键,母亲这么说,无非是想让自己嫁给肖玮,气愤道:“我是人不是货物!感情的事情我自己会处理,不用您操心。” 刘婉芬想要故技重施,不过想到刚才自家女儿决然的样子,只能把话生生的给吞回去,“我已经做出了让步,你还想怎样?你出去问问,就你跟这小子的事情,有哪个做父母的会同意!” “在国外男人和男人都能结婚,我和小欢为什么不能?而且幸福掌握在我自己手里,关别人什么事儿?” 现在有肖玮这个外人在,沈君兰这么说,无疑是落了刘婉芬的面子,她气愤的拍打了一下桌子,“我浪费这么多心思还不是为了你?肖玮各方面都比这小子要优秀——” “对不起,您认为好的不一定是我想要的。”沈君兰站起来,紧紧地拉住了沈欢的手,“既然您觉得肖玮各方面都不错,那你们俩结婚吧!” “嘿!你这丫头——”刘婉芬一生气,心脏病差点没被气出来。 话都说到这份上,这顿饭显然是吃不下去了,但沈欢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五千万,不用三年,三个月后我就把这笔钱转到您卡里,这样就不会耽误兰姐了吧?” 此话一出,整个屋子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五千万,三个月?这不是开玩笑么! 刘婉芬好像在绝境之中找到了救命稻草一般,面露兴奋道:“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如果拿不出,你就给我消失在兰兰的视线里!” “都说——”沈君兰刚想开口,又被沈欢给打断,“我向来说得出做得到,您放心……现在我们能走了吧?” “请便。” 反正三个月五千万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刘婉芬拦着也没什么用处,所以大方的做出了让步。 两人一出门,沈君兰便将手松开,“你怎么回事儿?” 沈欢知道她是在说三个月五千万的事情,笑道:“姐你放心,三个月后我一定能把钱拿出来。” “你是不是打算向楚歌或者林家借钱?五千万,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咱们两个加在一起,都不知道要几辈子才还得起!”沈君兰叹了口气,“这样吧,我去跟我妈把话说明白,她要是再逼我结婚,就待在学校不回去好了。” “不用,我不是借钱,是自己赚钱。” 沈君兰愣了一下,“赚钱?你从哪里赚钱?” “我有公司的事儿是真的,估计下个月就会开业,两个月,应该能把钱赚到手。” 开公司沈欢花费了近亿元,在多方的帮助下,就算不会大赚,也肯定不会赔本,两个月的盈利加上现在手头上的钱,五千万这个目标并不算难。 沈君兰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不值得。” “怎么不值得?” “为了我这么做不值得。” 沈欢笑道:“帮我姐做事儿,什么都是值得的……咱们现在去哪?” “如果你真拿出了这五千万,姐姐恐怕只有把人给你才还得起了。” 面对沈君兰的玩笑话,沈欢已经见怪不怪,笑了两声没有说话。 “回学校吧!”沈君兰说着就准备去开车。 “姐,酒驾是犯法的,碰上交警可就麻烦了。”沈欢一把将她拉住,“反正这儿距离学校也不远,咱们走回去吧。” “姐恐怕是走不动了。”沈君兰脸上露出了无奈的笑容,刚开始在包间里还不觉得怎么样,现在出来一走动,酒劲立马就上来了。 “这容易,我帮你按摩一下,酒气很快就消了!”沈欢说着便准备动手,却被沈君兰摇摇晃晃的躲了过去,“不用,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人爱喝酒了,这种晕乎乎的感觉,确实挺讨人喜欢。” 按照医书上讲,每天适当饮酒,对身体是有好处的,但凡事都有个度,一旦跨越这个限度,就算好事儿也会变坏事儿。 “那我背您回去吧。” 可能是因为酒精的作用,沈君兰毫不犹豫的趴在了沈欢的背上。 “飞咯!” 随着酒精的侵入,沈君兰的思绪越来越混乱,已经开始傻笑乱语。 此情此景,让沈欢想起了醉酒的林妙诗,两个人酒后的状态不同,但晕乎乎的样子都很可爱。 “姐,你以后不能喝的话,就少喝一点。” “呵呵。”沈君兰笑了两声,“谢、谢谢,小欢你帮了我这么多,姐真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 “以身相许呗!” 两人一边聊着一边往学校赶,等到对方睡着了以后,沈欢便踏出灵狐步加快速度,没多久便到了校长室。 “好好休息吧!” 帮忙盖好被子以后,沈欢就准备离开,可是刚起身,原本躺在沈君兰忽然坐起,将他一把抱在了怀里,“弟弟,求你不要离开我……” 第288章我真没做过那种事情 这种被人拥抱入怀的感觉,让沈欢觉得很舒服,尤其是后腰附近,异常的柔软,但他此时却没有享受的心思,整个身体都变得有些僵硬起来,包括某个地方。 “不要走……弟弟,不要走……” 难道兰姐也喜欢自己?不、不可能吧。 虽然刘婉芬的话,沈欢不太喜欢,但说的也是事实,两人年龄相差太大,代沟和观念也有着不小的差别,当姐弟正好,若是成为情侣,必定会有不少的麻烦。 再说,他现在已经有了妙诗,脚踏两只船,无论男女都没什么好结果,就连到处风流快活的楚歌,也是只啪不留情。 不应该啊,兰姐当初跟我认关系就是为了斩断那些歪念头,又怎么可能喜欢自己呢? 就在沈欢心乱如麻之际,沈君兰忽然又开了口说,“君阳,姐姐对不起你,不要离开姐姐好不好。” 君阳?这是沈欢第二次听到这个名字,上次是第一回去沈万明家听到的,因为房间的事儿,沈君兰还跟刘婉芬大吵了一架。 君阳……君兰…… 莫非这沈君阳是兰姐的亲弟弟? 想到这儿,沈欢大松了口气,只要不是朝那方面发展就好。 “姐,你喝多了,先躺好。” “姐姐没喝多!”沈君兰猛地摇头,根本不注重什么力道,沈欢真怕她把自己的头给甩掉了,“好好好,您没喝多,是我喝多了。” 本来还迷迷糊糊的沈君兰,忽然瞪大了眼睛,“你才十七岁,还没成年怎么能喝酒呢!” “我——”沈欢刚想道歉,她又从刚才威严的状态,转变为了抽泣,“对、对不起,姐姐不该对你那么严厉,对不起,如果不是姐姐,你就不会死,君阳……姐姐对不起你……” 喝多后无论男女,果然各个都是演技帝,说哭就哭,说笑就笑。 如果不把沈君兰体内的酒气消了,真不知道要闹到什么时候,可当沈欢伸出手的时候,却是停下了。 兰姐心里的压力一定很大吧,平时因为意识清醒没办法发泄,就趁着醉酒让她好好发泄一下吧。 和那晚林妙诗吐露心声的情况差不多,沈君兰的话也很多,但全都是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有一处说一出,其中最多的是关于亲弟弟君阳的事情。 由于语序混乱,时哭时笑,沈欢并没有获得什么信息,大概就是沈君兰和自己亲弟弟的关系很好,可是弟弟却去世了,并且死因好像和她有着不小的关系。 除了沈君阳的事情以外,沈君兰还说了一些被父母催婚的事情。 “弟弟,你走了以后,姐姐又新认了一个弟弟,你不会怪姐姐吧?他和你离开时的年纪差不多,个头却要高不少,帮了姐姐很多忙,还毫无怨言……你在天之灵一定要好好保护他……一定要好好……” 半个小时以后,沈君兰终于不再言语,应该是太累了,安静地躺在床上。 饮酒后人体温度升高,呼吸也会随之加快,加上酒精对咽喉的刺激,很容易口渴,所以沈欢到外面的办公室,接了点热水,以备不时之需。 因为担心出现意外,他并没有离开,在确定沈君兰睡着以后,走到办公桌前打开了电脑,准备找几部电影来打发时间。 就在准备搜索电影名字的时候,沈欢忽然想起了一件大事儿——有关两性知识的事情,他必须要学习一下了。 在净网行动的大力打击之下,资源本来就不大好找,他在这方面又完全没有经验,花费了十来分钟也没找到有实战意义的东西,基本上都是一些标题党。 “难道搜索的词汇太直接了?” 老天似乎感觉到了沈欢对知识的渴望,终于找到了一个和岛国房中杂技艺术有关的网页,五花八门什么类型都有。 “咕咚……” 第一次做这种事情,他还是比较紧张的,朝着其中一个视频点了下去。 “我是苏反胃,玩小学生上学,一定要上六十级——” “卧槽,什么鬼?!”沈欢被弹窗下了一跳,差点没一个剑指把显示屏给戳穿了。 “算了,还是看药王经的特殊篇章吧!” 《药王经》是一本医道类的百科全书,阴阳调解之事自然也在其中。 看了半天,沈欢总算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说白了就是太过紧张,并非真的不知圣地入口所在。 令他感到有些意外的是,太玄阴阳诀中就有关于阴阳调和的法门记载。 进入空冥状态后,沈欢便开始全心全意的修炼,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天亮了。 “醒了?” “醒了!”他正说着,一下子就从地上跳了起来,看着眼前的沈君兰吞吞吐吐道:“兰、兰姐,你怎么醒这么早啊。” 沈君兰笑着摇了摇头,“现在已经八点多了,不早了。” “八点多了?也是,那真不算早——”沈欢声音一顿,忽然想起了件事儿,昨天他被得关了那个叫反胃的弹窗以后,就没再碰过电脑,此时频幕应该正停在某个看起来很像岛艺术片的网页上。 要是被兰姐看到就糟了! 想到这儿,他连忙转身朝电脑看去。 电脑被关了?这屋子里只有我跟兰姐两个人,我忘了关,那关的人自然是兰姐! 沈欢现在心里紧张到了极点,就像是一个做了错事,又怕父母发现的小孩子。 “那个,兰姐——” “昨晚停电了,这事儿你知不知道?” “昨晚停电了?!”沈欢先是一阵惊讶,接着便开始兴奋起来,看来自己运气的确不错,就连老天都在帮自己! “昨天麻烦你了,还有,谢谢你给我的那杯水。”沈君兰顿了一下,脸色显得有些迟疑,“小欢。” “嗯?” “你虽然年轻,但也要多注意注意身体,你身为医生,应该知道那种事情做多了对身体不好。” 刚开始沈欢还没把这话给听明白,等想明白以后,脸色唰的一下就红了,昨晚停个屁电啊! “姐,你别误会,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沈君兰摆了摆手,大度道:“这些姐都知道,年轻人难免会对那种事情产生好奇。” 知道个毛线啊,我真没做那种事情! 沈欢最终索性不解释了,反正这事儿只会越描越黑,说不定时间一长沈君兰就给忘了。 两人又随便聊了两句,他就返回寝室带上课本,杀进了西医专业的教室,这阵子接连旷课,学分估计都快被扣完了。 “沈欢,这里!” 沈欢刚进教室,就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扭头一看,竟然是林逸轩这个小舅子。 “你怎么来我们专业了?” 林逸轩咳嗽了两声,视线不由的朝天花板看去,“想请你帮个忙。” “什么忙?” 两人认识了这么久,这是林大少第一次开口请自己帮忙,所以沈欢也很感兴趣。 “你先说帮不帮吧!” 沈欢无奈笑了笑,“你不说什么事儿,我怎么帮啊!” 林逸轩咬了咬牙,“反正你要不帮,我这终生幸福可就没了!” “终生幸福?”沈欢愣了一下,问道:“你恋爱了?!” 林逸轩脸蛋一红,低头娇羞道:“是啊,我恋爱了……” 第289章以命相赌?! “呃……然后呢?” 这张比女人还要漂亮的脸,加上林家继承人的身份,林逸轩恋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以沈欢内心里的好奇瞬间降低了大半。 林逸轩朝左右两边看了看,低声道:“我需要你帮忙。” “以你的条件,追女孩应该不难吧?” “开始我也是这么想的。”林逸轩沮丧道:“但是她开了个条件,只有你能做到。” “只有我能做到?”沈欢考虑了一会儿,问道:“她有亲人得了怪病?” 现在这个世间只有他一个人能做到的事情,无非是在医道病理一途,毕竟药王这名头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到手的。 林逸轩摇了摇头,“不是治病。” “那是什么?” “赌术!” 沈欢听着一愣,他似乎猜出来林逸轩喜欢的人是谁了,但还是开口确认了一下,“你喜欢的是谁?” “叶瑶。”林逸轩说名字的时候,脸蛋红的不成样子,旁边有几个女生不经意瞥了一眼,差点没忍住将其扑倒,甚至不少男生也蠢蠢欲动,这家伙再一次完美诠释了什么叫男女通杀。 果然是那个叫叶瑶的小丫头,但是自己只在赌城施展过赌术,小舅子是从哪知道的……难道身份暴露了?! 不应该啊,如果暴露了的话,那个叶瑶应该会直接来找我帮忙,而不是为难林逸轩。 想到这儿,沈欢装作淡定道:“你不是说人家小姑娘是疯子吗?怎么现在又喜欢上人家了。” “世事无常,谁说得准呢……不是,你管这些干嘛!”林逸轩佯装生气道:“这忙你到底帮不帮!” “帮忙有什么好处?” 林逸轩一下子就从座位站了起来,“我靠,就咱俩的关系,你还好意思跟我要好处?你的医德让狗吃了!” “什么时候赌术跟医德扯上关系了?” “这事儿和人命有关,自然跟医德是有关系的!” “人命有关?”沈欢的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消失了。 林逸轩无奈的叹了口气,“是啊。” “具体是个什么情况?”事关人命,沈欢已经没有半点开玩笑的心思。 “我也不太清楚……”林逸轩正说着,嘿嘿一笑,“你这么说,就是答应帮我这个忙咯?” 这事儿说到底,是因为自己而搞出来的,所以在了解事情以后,沈欢已经下定了帮忙的决心,不过在此之前,还要确定一些事情。 “是谁告诉你,我赌术厉害的?” “我姐啊!” 妙诗说的? 沈欢转动了一下眼珠子,“除了赌术以外,妙诗还有没有跟你说别的事?” “别的事?”林逸轩一脸茫然。 沈欢稍松了口气,看来关于冒充的事儿,林妙诗并没有说出来,“这个忙我帮了!” “你可不能反悔啊!”林逸轩表现的很激动,现在他已经知道了叶瑶的身份,赌城大亨可没几个是身家清白的,一般人还真不能顶住这种压力。 沈欢笑骂道:“你这臭小子,你姐夫我向来是说到做到!” “对了,你刚才不是说有什么好处吗?我想起来了,如果这事儿成了,我就叫你姐夫!” “……” 尼玛,你本来就应该叫我姐夫好么! 两人离开教室后,去找叶瑶了解了一下情况。 事情说起来并不复杂,就是叶瑶的父亲叶老大跟人定了一场赌局,之所以说和人命有关,是因为两人的筹码不是钱也不是资产,而是人命! “我记得叶老大手下不是有位高手叫陈万千吗?难道他都不是那人的对手?” “你认识陈叔?” 老鬼陈万千在赌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在内地的名气并不算大,知道的人也是寥寥无几,所以叶瑶的语气有些惊讶。 沈欢身形一滞,干笑道:“身为叶先生的第一妙手,又有几个人没听过呢?” 虽说这话漏洞百出,但情况危急,叶瑶也没有多想,开始回答起刚才的问题,“对方是世界级高手,陈叔虽然厉害,但也没百分百的把握获胜。” “这次让我来找逸轩帮忙的人就是陈叔,他说现在国内唯一能够与对方一战的,就只有这位林家少爷了。” 林逸轩一拍胸脯,“放心,有我在,这件事一定会解决的。” 任何一个男人都想在女人面前表现出最优秀的一面,林逸轩也是一样。 叶瑶接近他是为了赌术,求他帮忙也是为了赌术,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否真的会赌术,他都会一装到底。 反正有沈欢这个真正的赌术高手在,也没必要担心事情会穿帮。 “我们什么时候去赌城?” “父亲和那位高手的赌局在明天晚上,所以现在就得回去。” 听到这话,沈欢有些不淡定了,“这么快?” 以这个时间来看,实在是太赶了。 “你没时间?”林逸轩说这话时,故意装出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 沈欢无奈地耸了耸肩,“我就算没时间也能变得有时间,妙诗就说不准了。” “你想带我姐一起过去?不行,太危——”话说到一半,林逸轩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改口道:“我姐那么忙,还是不要了。” 沈欢的态度很坚决,“妙诗必须得跟我一起过去!” 屠道者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杀过来,而去了赌城又不知道几天才能回来,让林妙诗独处这么长时间,他不放心。 林逸轩被沈欢的态度吓了一跳,“去就去呗,这么凶干嘛。” 和林妙诗打电话沟通以后,她很快就赶了过来。 “人齐了?那咱们现在走吧!” 由于这次是帮叶老大的忙,所以叶瑶承包了一切开销。 在空中待了将近四个小时,众人终于到了澳港地,住进叶老大旗下的酒店后,总算有了口喘气的机会。 “你们休息会儿,我去通知一下陈叔,晚上他应该会过来请你们吃饭。” 等到叶瑶离开以后,林逸轩瞬间就慌了神,“沈欢,要是那个什么陈叔过来,发现我不是他要找的林逸轩怎么办?” “来之前难道你没考虑这个问题吗?”沈欢真的是懒得吐槽了,“放心吧,有我在这事儿就不会穿帮。” 林逸轩不知道沈欢为什么会如此自信,但听到这话他竟然安心了不少。 “你先去休息吧,一切有我,放心。”将林逸轩支走以后,沈欢拨通了全家捅的电话。 他总觉得这次的事情没有叶瑶说的那么简单,全家捅的地位虽然不算太高,但在赌城待了这么多年,也可以称得上是万事通了。 电话一接通,全家捅的声音就从里面传了出来,“当你缺钱时,能拿出五百的是同事,能拿出一千的是亲戚,能拿出五千的是兄弟姐妹,能拿出三万的是父母!但能唯一拿出十万、二十万甚至一百万的,只有我!” 要不是知道他的职业,沈欢估计都要感动哭了…… 第290章高手?拼得过子弹吗 “不知道你需要多少钱?” 听着全家捅的声音,沈欢本想没好气的骂上两句,但心头一动,他便改了口风,“当我还不起欠款时,下次再也不会借给我钱的是同事,背后议论我的是亲戚,忍忍就过去的是兄弟姐妹,一笑了之的是父母,但能唯一带人拿家伙剁我条腿的,也只有你了!” “哎呦?!”全家捅先是一愣,接着忍不住感叹道:“你是哪条道上的?不知道同行是不能互相干预的业务的么!” “好了,不给你开玩笑,我是沈欢。” “林少——”全家捅一时口快,叫错了名字,连忙改口道:“原来是高手,您又来赌城了?怎么不早说啊,我有什么需要兄弟帮忙的地方您尽管交代。” 沈欢没再废话,直接说出了这次的目的,“还真有一个小忙需要你帮,最近赌城有没有发生什么大事儿?” 全家捅沉默了一会儿,压低声音道:“赌城最近还真发生了一件大事儿,不对,准确的说是赌界发生了一件大事儿!” 夜…… 叶瑶在敲门过后,又喊了两下林逸轩的名字,这才推门而入,和往常的打扮不同,此时她穿着一身紫色礼服长裙,优雅而又高贵,看起来就像是一颗璀璨的明珠。 刚刚整理好衣服的林逸轩看着看着,竟然有些呆了,美,真是太美了。 “你也喜欢穿紫色的衣服?” 面对叶瑶的询问,林逸轩这才回过神来,挠头笑道:“是、是啊。” “逸轩,你的衣服。”这是穿着一袭黑色礼服的沈欢从屋里走了出来,说着就把手里的衣服扔了过去。 林逸轩接过衣服有,头都没转,直接扔在了沙发上,“我已经穿有了,你怎么还给我拿啊!” “你不是说不喜欢紫色,想换一身白色的吗?”沈欢疑惑的嘀咕道。 你能不能有点眼力劲! 林逸轩气愤道:“谁说我不喜欢紫色?我明明很喜欢好么!” 看着气得甩门的林逸轩,沈欢脸色有些迷茫,“我有说错什么吗?” “没有。”叶瑶也有些搞不清楚状况,自语道:“果然是高手风范,脾气古怪的让人摸不着头脑。” “……” 等众人都打扮好以后,便前往陈万千请吃饭的地方。 林逸轩显得紧张无比,生怕露出马脚,连气也不敢生了,有些畏畏缩缩的躲在沈欢的身后。 叶瑶对此毫不在意,在她眼中,越是违反常理的事情,越能体现所谓的高手风范。 林妙诗身上的衣服千年不变,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一袭黑衣,不够给人的感觉却又完全不同,那种神秘高贵的气质,就连叶瑶在一旁都要黯然失色。 俊郎靓女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议论的焦点,这次也不例外,在前往就餐地的路上,不少人都忍不住议论出声。 “穿紫色的那对,简直就是金童玉女啊,绝配!” “黑色礼服的女伴好美,男的就要差上一些了。” “话不能这么说,那个小哥身材长相都不错,只不过是女伴太漂亮才会显得差上一些。” 除了对长相气质评价以外,众人还对四人的身份进行了一些猜测。 等到了包间以后,等待良久的陈万千直接起身朝四人走了过来,“林少好久不见。” 林逸轩一听这话,紧张感瞬间消失大半,不过紧接着开始疑惑起来,难道也要嘴中说得赌术高手真是自己? “林少?”陈万千忍不住皱了下眉头。 一旁的沈欢笑道:“林少奔波了一天可能有些不大适应。” 陈万千听后恍然道:“原来是这样,那就先入席就餐吧!” “好、好!”林逸轩脑袋有些晕乎乎的,虽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但还是决定硬着头皮把戏演下去。 叶瑶比较担心父亲的安危,刚一坐下就问道:“陈叔,你觉得逸轩是那个人的对手吗?” “我只和林少交过手,关于那个人的传言也有真有假,两人孰强孰弱还真不判断。”陈万千考虑了一会儿,说道:“我个人感觉,林少应该更强一些。” 叶瑶兴奋道:“我就知道!这次老爸的家产一定可以保住。” 沈欢对着身旁的林逸轩小声问道:“你不是说这次的事情关乎人命吗?” 说小声,只是和平时说话的声音相比,实际上并不算小,只要坐在席位上的都可以听到。 林逸轩一脸懵逼,“瑶瑶当初是这么对我说的啊。” “如果我不把事情说的严重一些,你会来吗?”叶瑶吐了吐舌头,笑道:“其实这次我爸只是和别人赌身家啦。” 叶老大在各势力纵横交错的赌城占据半壁江山,他的身价对普通人来说,基本上就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数字。 虽然比不上赌命夸张,但也算是一场豪赌了。 吃饭时,陈万千一直在主动找林逸轩聊天,至于沈欢则是安静吃菜,仿佛两人根本就不认识。 一个小时后,众人酒饱饭,陈万千用餐巾擦了擦手,笑道:“时间不早了,陈某就不打扰各位休息了。” “陈叔,你就算不找逸轩商量对策,也应该把那个人的资料让他看看吧?”叶瑶觉得今天的陈万千似乎有些不大对劲,吃饭时话说了不少,可却没有一句是和明天的赌局有关的。 陈万千摆手笑道:“我相信林少的赌术,这次的赌局一定万无一失。” 见他这么自信,叶瑶也没再说什么。 “刚刚差点没把握吓死。”林逸轩刚回房间,就一下子瘫软在了沙发上。 “不就是吃顿饭嘛,至于么!”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我靠,大哥,对方可是老鬼陈万千啊!”林逸轩撇了撇嘴,“算了,跟你说你也不知道,睡觉去!” 等到他回房以后,沈欢向林妙诗打了声招呼,便离开了房间。 早在走廊拐角处等待的陈万千见人过来,笑道:“林少,不对,应该说是欢少,好久不见了。” 在全家捅那里了解一些事情以后,沈欢便拨通了陈万千的电话。 林逸轩的身份之所以没有被曝光,也是两人早就商量好的戏码。 沈欢与其握了握手,“叙旧的话咱们就少说吧,还是商量一下,怎么赢明天的赌局吧!” “欢少说的没错,叶先生等您很久了,请随我来。” 与此同时,赌城,某座酒店内…… 昏暗的房间内,一个人影半跪在地对着正在月光下饮酒抽雪茄的青年汇报道:“先生,刚刚收到消息,姓叶的请得那位高手已经到了,就住在纽葡京酒店的顶级套房。” 青年吐出嘴里的烟雾,将只抽了几口的雪茄摁在了红酒杯里,“派博伊斯去干掉他!记住一定要干净,最好不要让老爹知道,明白吗?” “是!” “高手,拼得过子弹吗?哈哈哈哈——” 第291章和沈欢一样的能力?! 叶老大和沈欢想象中的形象有些不同,跟高大威猛这个词汇几乎没什么关系,光是看外貌,甚至不会有人将他和赌城大亨四个字联系到一起,毕竟这样的普通人在街上,一抓就是一大把。 “阁下就是击败老陈的高手?果然是年少出英雄啊!”叶老大笑呵呵的说道,他看起来很轻松,似乎一点也不在意明晚的赌局。 当家人不紧张,沈欢自然也不会紧张,笑了笑没说话。 叶老大也颇感意外,虽说他相貌普通,但常年来身处高位的气质,以及独霸一方的名号,就算同龄人也几个能够如此平静的坐在自己面前。 这个二十岁不到的小伙子,竟然一点都不紧张,看情形并不像是在硬撑。 已经见惯了大风大浪的叶老大,忍不住问道:“你不怕我?” “我又没欠您钱,为什么要怕呢?”沈欢笑着摊了摊手,“更何况,这次是您有求于我,就算再怎么样,也不至于害怕吧?” “有意思,我都快忘了有多少年,没见到这么有意思的年轻人了。”叶老大正说着,忽然收敛笑容,“虽然我有求于你,但你就不怕我使用一些过激的手段,来激发你的潜力?比如绑架林小姐!” “你要是觉得这样有用,大可以试一试。”沈欢依旧在笑,脸上没丝毫的紧张或是焦急。 来之前他已经向全家捅打听过叶老大的为人,虽说在赌城做这行当的,没几个手脚是干净的,但叶老大成名已久,正是万事求稳的年纪,不可能做出威胁之类的事情。 再说,叶老大能够派人绑林妙诗,沈欢也能亲手绑了叶老大,根本就没有紧张的必要。 沈欢这话听上去和之前没什么区别,但称呼却由您变成了你,其中的门道,在江湖上混迹多年的叶老大自然能够听懂。 “小子,别以为有点本事,就可以这样跟叶先生说话!”站在一旁的西装男出声喝道,说着便将手伸进了怀里。 本来还面带笑意的陈万千看到这个情况,立马皱起了眉头,“欢少和叶老大说话,也是你能插嘴的?出去!” 西装男不敢有半句怨言,躬身离开了房间。 叶老大笑呵呵的递给了沈欢一根雪茄,“手下人不懂得察言观色,还请欢少见谅。” “我不抽烟。”沈欢拒绝了颇为名贵的雪茄以后,说道:“看叶先生的样子,似乎对这次的豪赌并不怎么在意。” 叶老大很爱笑,从进来到现在,他脸上的笑容似乎就没停过,“在意又怎么样?赌无非就两种结果,输和赢,这是在定下赌局之前就应该知道的事情,若是赌不起,大可不必应战。” 这份阔达的气派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但沈欢还是忍不住泼出了冷水,“倘若您真的不怕,就不会找我过来了。” 叶老大先是一愣,然后无奈的笑道:“是啊,放在二十年前我不会怕,但现在我是真的输不起了。” “既然欢少这么痛快,我也不说什么废话,老陈,你对那个人比较了解,和欢少商量一下对策吧。” 陈万千点了点头,直奔主题,“三个月前……” 三个月前,一位老者横空出世,横扫各地赌场,每次只赌身家不赌其他。 刚开始老者并不算出名,只是在一些赌徒间流传,可随着他的资产越来越多,引起了不少赌场老板的注意。 因为老者每次的筹码都是自己所有的身家,对对手的要求也是一样,不管身家多少,只要是全部身家即可。 从入世到现在,老者连扫大小赌场无数,单论个人资产,就算称之为世界首富也不为过。 在这样巨大的利益面前,无数想要以少博多的老板,打破头皮都要与老者一战。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众人终于醒悟,老者的赌术和他的资产一样,全都堪称世界第一,与他对赌身家,无异于自掘坟墓。 没人知道老者的姓名,只知道手下人都喊他“老爹”。 听到这儿,沈欢忍不住问道:“既然这样,叶老大为什么还要和他对赌?” 陈万千无奈的叹了口气,“因为对方以小姐的性命威胁。” 叶老大老来得子,对叶瑶极其宠溺,如果闺女出了什么事儿,他恐怕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您身为赌城大亨,就这样轻易的被威胁了?” 沈欢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俗话说的话,强龙不压地头蛇,那位老者来自国外,就算再怎么厉害,也不会比在赌城混迹了四五十年的叶老大还厉害吧? 叶老大干笑两声,“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就连一些国家的头头都没办法保证在杀手的袭击下百分百安全,我又怎么敢拿瑶瑶的命去赌?” “而且根据我们获得的资料来看,那个老者背后应该有类似杀手组织的存在,并不怎么好惹。”陈万千补充道。 “原来是这样……” 仔细回想一下陈万千所说的故事,跟屠道者的行事作风有些类似,除了一个人和一群人的区别以外,前者以杀人为乐,后者更多的是为了钱财。 “这是那名老人在其他地方对赌时的画面,你可以看一下。”陈万千打开频幕投影,“我觉得很奇怪,但又说不出哪里奇怪。” 沈欢将几个视频看了一遍,也没发现什么问题,但感觉和陈万千一样,很奇怪,却有说不出奇怪的地方在哪里。 “再放一遍。” 大概看了五六遍以后,沈欢的眉头逐渐皱了起来。 陈万千神色担忧道:“难道连你也看不出来?” 沈欢摇了摇头,他之所以皱眉,正是因为看出了里面的猫腻,“这个老人每次开盅之前,都会用中指敲击一下桌面。” “这应该只是个人习惯——”陈万千正说着,表情忽然一变,“您是说,他跟您一样,有着那种能力?!”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沈欢只能点头。 对方不仅仅懂得暗劲的运用,并且很可能和他一样拥有透视的能力! 因为老者每次的点数,都只是比对方大上一到三点,如果不是能够看穿骰盅,绝对不可能把握的这么精准。 “看来这次自己是遇到对手了……” 就在他感叹之际,方才离开的那名西装男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叶先生不好了,欢少等人居住的套房刚刚遭遇了枪袭!” “你说什么?!” 第292章这局我来跟你赌 “妈的!” 沈欢暗骂了一声,朝着套房跑去。 以叶瑶的性命相威胁,逼迫叶老大接受赌局,这样的人在得知自己过来帮忙,又怎么会全无动作! 叶老大面色阴沉道:“老陈,我交代你的事情难道没有做吗?” “在欢少等人入住之前,我已经派人对各处进行清理,没有发现任何窃听器以及炸弹存在的痕迹,玻璃也全都换成了防弹玻璃,就连套间对面也没有可以进行狙击的楼层。” “并且在走道内,也安排了八名保镖守护在各处,预防有人来袭,”陈万千也是一脸不解,“按道理说,根本不可能发生枪击事件。” “但现在还是发生了,不是么?”叶老大咬了咬牙,寒声道:“老爹这群人,实在是太嚣张了!” “你去看看情况,如果林小姐他们出了事儿,这件事恐怕就不是那么好解决了……燕京林家的人也敢伤,看来他们对华夏的势力分布,并不是那么了解。” 沈欢一路狂奔到了套间,一进屋便喊起了林妙诗的名字。 “我没事。”林妙诗坐在沙发上,虽然声音平淡,但从表情上看,还是显得有些惊魂未定,“逸轩中枪了。” 沈欢朝正趴在沙发上揉屁股的林逸轩看了一眼,“只是一点擦伤,没什么大碍。” “是擦伤没错,但刚刚要不是姐推了我一把,被击穿的就是脑袋了!” “当时我感觉到一股寒意,便推开了逸轩,幸好没事。”林妙诗虽然体质没有受到境界的淬炼,但修为却不是假的,所以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不妥。 沈欢用灵气将林逸轩身上的伤口复原以后,紧紧地拉住了林妙诗的手,“对不起。” 林妙诗摇了摇头没有说话,看样是在调转内息平复心情。 陈万千气喘吁吁的从外面跑了进来,“林小姐和林少没事吧?” “这点小事怎么会难倒我!”林逸轩尽量保持着大将风度,但说话时语气的颤抖,还是将他的胆怯暴露了出来。 “老爹现在住在什么地方?”沈欢的语气很平静,但是眼眸中却多了几缕猩红之色。 陈万千摇了摇头,“不知道,此人行为极其神秘,他不主动现身的话,基本上没有人能够找到他。” “妈的!”沈欢一掌将茶几拍得四分五裂,把屋里的人全都给吓了一跳,尤其是之前准备用枪恐吓他的西装男。 这一巴掌派拍在自己脑袋上,估计和西瓜落地的情形差不多吧? “欢少,你冷静一些,老爹这种作风在地下世界横行了三个月都没事儿,肯定是有一些自保的手段……” 沈欢做个几个深呼吸,强行让自己冷静了下来,不过他现在动不了手,不代表他以后不会动手! 某酒店内…… “没有成功?”青年的表情有些不可置信,博伊斯在杀手排行榜中名列第十,行动几乎从未失手,他敢发话威胁与老爹对赌的人,就是因为有这个依仗,没想到这次竟然失败了。 “到底怎么回事?” 人影屈膝恭敬道:“根据博伊斯的叙述,在他扣下扳机的刹那,那位高手便被身旁的女人隔空击飞了出去。” “隔空击飞?”青年愣了一下。 “没错,根据传言,那位女士是高手的伴侣,不过现在看来,应该是类似保镖一样的人物。”人影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以博伊斯以往的经验来看,并不建议继续进行击杀行动。” “这里虽然是自由城,但毕竟是华夏国土,如果动作过大,恐怕就会引起军方的注意,并且再次出手的话,可能会让老爹收到风声。” 青年虽然有些不甘,但也只能说道:“让博伊斯回来吧,反正长这么大,我还没见过哪个人能够在赌术方面赢过老爹的!” 沈欢等人一直待在叶家的老宅里,整个白天都没有露面,直到比试开始前一个小时,才坐车前往比试的地点。 除了以身家为筹码的规矩以外,任何比试都必须在老爹的游轮上进行。 游轮名为海洋之城,寓意漂浮在海洋上的城堡,虽说比不上世界顶尖的巨大游轮,但以私人游轮来说,可以算得上是最大的了。 每次豪赌,老爹都会邀请当地的赌界名人来当裁判,若是条件允许,还会拉上几个国际好手。 林逸轩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但这么大的私家游轮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欢迎您的到来,叶先生!”众人上船以后,一个青年迎面走了过来,满脸笑意的朝叶老大伸出了右手。 在两人握手的期间,陈万千小声的介绍道:“戴维斯,老爹的得力助手,每次对赌身家的请帖,基本上都是他发的。” 握完手以后,戴维斯朝沈欢等人看了一眼,“噢,叶先生,这就是你请来的赌术高手吗?看起来比陈先生还要年轻人许多,你真的要这样决定吗?” “我们华夏有句俗语,叫做英雄出少年——” 不等叶老大把话说完,戴维斯便看着手腕上的名表说道:“再说下去,老爹恐怕又要生气了,我们还是先进去吧。” “大卫,帮我接待一下叶先生。”说完,便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当中。 叶瑶皱眉道:“这人也太狂妄了,也不看看这里是谁的地盘!待会儿等高手赢了那个什么狗屁老爹,我看他还怎么嚣张!” 她说着,又拍了下林逸轩肩膀,“你说对不对?” “对、对!” 对个毛线啊!这么大的阵仗,本少爷还是第一次见啊! 经历过昨晚的事情以后,林逸轩心里便紧张到了现在,对方可是有枪的存在,身为林家的大少爷,他可不想这么早就下去找阎王爷聊天。 若非为了博红颜一笑,估计早就闪人了。 在游轮船员的带领下,众人很快就到了赌博的地方。 这个大厅可谓奢华到了极点,黄金玉石一样不少,就连吊灯上都镶满了宝石,反射出耀眼的虹光。 从布置来看,几乎跟中世纪西方贵族的房屋没什么差别。 在大厅的正中,放着一张用来赌博的桌子,一名六旬左右的老人早已入席等待,应该就是众人嘴中的老爹。 银发紧贴头皮,整齐的梳理在脑后,身上的穿着也很符合贵族的气息,此时的他双眼紧闭。似乎是在打瞌睡。 “老爹,叶先生到了。” 随着戴维斯的一声高喝,老者猛地睁开了眼睛,那双蓝色的眼眸,在灯光照耀下显得明亮无比,让人不敢直视,“到了吗?那就开始吧!” 叶瑶一拍林逸轩的后背,“只要赢了她,我就嫁给你!” 这豪迈的气势,让一旁的叶老大忍不住摇了摇头。 “好、好……”林逸轩吞了口唾沫,刚想踏前一步,却被沈欢给拦了下来,“林少,不过是个老头子而已,何须您出手,交给我吧!” “你?不要开玩笑好不好,这次可是——” “让他去吧。”陈万千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作为林少的朋友,他的赌术应该也不会差到哪去。” 叶瑶还想阻止,但沈欢已经坐在了老爹的对面,微笑道:“这局我来跟您赌。” 原本淡然老者在听到这句话后,眉头明显颤抖了一下…… 第293章自古英雄出少年 老爹用他那双蓝色的眼眸,仔细打量了沈欢一阵子,才开口道:“不知阁下高姓大名?” “谈不上什么高姓大名,你叫我沈欢就好。” “原来是沈公子。”这个老爹说华夏语时带着浓重的国外腔,还偏偏喜欢用一些古人句式,听起来有些不伦不类。 方才坐下来的时候,沈欢已经观察过老者,对方体内没有任何灵气,但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说话时刻意夹杂了一些灵气改变音波。 刚才那颤眉的表情,就算无法证明老者身怀灵气,至少也表现出了敏锐的感知力。 客套完以后,老爹的语气就变得失落起来,“老夫本以为能够逼迫陈老鬼出手,没想到最终上场的竟然是一个毛头小子。” “赌桌上只有输赢,跟岁数没有太大关系吧?”沈欢说话时,用天眼朝四周看了看,发下在走廊的暗影角落中,各处隐藏的狙击手大概有八名左右,锁定了各个方向。 就算以他的实力,贸然出手恐怕也难逃一死。 老爹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眼前的沈欢,从面相来看,这个年轻人也不过二十岁左右,除了方才张望了两下,剩下的时间一直气定神闲地在与自己对视。 先不谈自己眼睛的特殊能力和赌术,单说他最近在赌坛威名,就没几个赌徒敢这么风轻云淡的坐在这里。 不知道真有如此心境气势,还是应了那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华夏古语。 “老先生,我说了自己的名字,您还没报名号呢。” 老爹哈哈大笑道:“沈公子刚才不是说了么,赌桌上只有输赢之分,关姓名年纪何事?” “您的意思是,只有赢家才会被人记住是吗?”沈欢笑了笑,“那就多谢老先生抬爱了。” 老爹学着古人的样子,抚了一下胡须,笑道:“世人都说华夏无论老少皆是巧舌如簧,现今一看果然如此,不过说再多也没用,咱们还是手底下见真章吧!” “不知道这局赌什么?” “连赌什么都不知道?你确定他能赢那个老家伙?”叶瑶听到这话,差点没昏死过去,她挽住叶老大的手臂道:“爸,要不你把现在的身家分给我一半吧,免得全都输光,连饭都吃不起。” 叶老大摇头笑骂道:“筹码已经经过公证,哪还有机会分给你。” 他怕的不是吃不上饭,而是倒台后那些仇家来寻仇。 所以在叶瑶说出嫁给林逸轩的时候,叶老大并不表示反对,一是因为燕京林家的地位,二是因为内地远远要比赌城安全的多,他不想让闺女和自己一样,每天都在刀尖上过日子。 听到沈欢的问题,老爹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这儿的规矩是由对手,也就是你来选择赌的方式。” “由我来选吗?”沈欢咬着下唇考虑了一会儿,“那就斗地主吧!” “斗地主要三个人。”老爹有些哭笑不得,看来自己猜得没错,这小子果真什么都不懂,“除了斗地主以外你还会什么?” 沈欢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道:“你最厉害的是什么?” “好小子,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你这么猖狂的人!”老爹大笑了两声,拍手道:“既然你问了,老夫也不矫情,我最厉害的就是骰子,你可敢一赌?” “骰子?就是那种比大小的吧?可以!” 这次连见证们都忍不住笑了,尤其是一些国外名家,他们跟着海洋之城跑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碰到赌术白痴与老爹对赌。 “我定筹码,你定方式,赌大还是赌小,就是由天来定了。”老爹说着,将一颗骰子放在了骰盅内摇晃了两下,“如果是三点及以下则比小,如果是四点及以上比大。” “不过想要知道究竟是比小还是比大,要等我们摇完骰子才能打开……这么比你没意见吧?” 叶瑶不满道:“这老家伙也太刁钻了吧,这样为难一个初学者!陈叔,究竟是比大还是比小您听出来了吗?” 由于距离赌桌太远,以她的听力还无法分辨出,究竟是大还是小。 陈万千本想回答,话到嘴边,却摇头道:“到了他们这个境界,那个盅里的骰子究竟是大还是小已经不重要了。” “那个沈欢也算是高手?得了吧!”叶瑶撇了撇嘴,觉得陈万千是没听出来才会这样说,转而对身边的高手问道:“逸轩,你听出来了吗?” “啊?”林逸轩现在脑袋瓜子里,正在不停祈求老天保佑,一时间还没回过神来。 叶瑶先是一阵皱眉,然后喜笑颜开道:“高手不愧是高手,你一定是在考验我对不对?” 我他妈是个狗屁高手啊! 叶瑶的声音清清楚楚的落到了老爹的耳朵里,“我没有欺负新人的习惯,但你们华夏有句古话,叫做小心驶得万年船。” “是啊,您提出这样的条件,哪是欺负我,明明是尊重我才对。”沈欢说着,随手摇了两下骰子,“好了。” 戴维斯不屑的笑道:“这是不是就是老爹常说的破罐子破摔?简单地摇两下就想赢,这真是我跟着老爹以来,见过最好笑的赌局。” “叶老大所托非人啊!” “老爹自从入世以来无一败绩,叶老大这个决定也算明智了。” 众人的议论声完全是呈现一边倒的形式,可老爹的脸色却怎么也好看不起来,“华夏不愧是卧虎藏龙之地……不过在绝对实力面前,任何小手段都是无用的!” “啪!” 说着,他便用中指叩击了一下桌面,“开——这怎么可能?!” “开吗?好啊!”沈欢说着,就要把骰盅打开。 “等一下!”老爹大手一挥,由一根手指转为两根手指,最终整个手掌都拍在了桌面上,“可恶!” 沈欢眨了眨眼睛,一脸关心道:“老先生,你的手疼吗?” 老爹不语良久,大笑道:“虽说英雄出少年,不过输得人可不一定是我!” 当他打开骰盅后,全场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三颗骰子从中裂开,变成六块平静躺在桌面上,三个六点三个一点,加起来一共有二十一点之多,这一手堪称神技。 沈欢笑了笑,也打开了骰盅,场内有人忍不住惊呼出声,“都这么久了,他的骰子怎么还是再转?” “这得需要多大腕力才能做到?不!不光是腕力,对力道的要求也极度苛刻,高手,没想到这个年轻人也是赌道高手啊!” “不过在大小骰盅没开之前,谁输谁赢还无法确定吧?” 比大,老爹必胜无疑,比小,无论沈欢的骰子以怎样的点数停下,都不会超过前者的点数,现在众人只等着开盅看是比大还是比小了。 沈欢用手指了指大小盅,“开不?” 老爹脸色黯然道:“不用,这局是我输了。” 骰盅里的点数是六,但开不开已经无所了,他费尽力气都没能让沈欢的骰子停下,自然也无法阻挡对方更改大小点数。 就算强力相争,最后只会让那颗骰子变成齑粉,无点自然是小。 虽说小心驶得万年船,但终究还是被沈欢的演技所迷惑。 不过就算再谨慎犹如何?就像他刚才说的那样,在绝对实力面前,任何小手段都是无用的。 此话一出,场内一片哗然,老爹竟然认输了?没想到这世界首富的位置,终究还是易主了。 “嘭!嘭!嘭!” 忽然,大厅内响起了几声枪鸣,吓得众人发出阵阵尖叫。 戴维斯晃动着手里的枪械,骂骂咧咧道:“都他妈给老子闭嘴!” 第294章堕入魔道! 并不是所有人都处于惊慌状态,敢跟着海洋之城航行这么久的,哪个没见过大风大浪。 其中一名棕发的白人名家皱眉道:“老爹,愿赌服输,你这样不合规矩!” “嘭!” 戴维斯一枪将他击毙,不屑的笑道:“规矩?在海洋之城上,我们就是规矩。” 林逸轩看到这情况差点昏厥过去,这、这尼玛是拍电影吗? 妈的!怕什么怕,砍头不过碗大疤! “我来保护你!”林逸轩横身站在了叶瑶的面前,气势是够了,但腿却有那么一点软。 林妙诗拿出手机,准备拨通报警电话,一旁的叶老大却摇了摇头,“这艘邮轮上有信号屏蔽装置,是没办法向外发送——” 话还未说完,便又是一声枪响。 戴维斯用脚踩在尸体上,面带冷笑,“报警?华夏的警察是拿我们没办法的。” “老爹!没想到你是一个输不起的人!” “嘭!” 戴维斯一边换着弹匣,一边不耐烦的说道:“真是聒噪。” “戴维斯!”老爹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你在做什么!” “老爹,你该不会真要遵从所谓的狗屁规矩吧?”戴维斯笑呵呵的说道:“肮脏的事情就由我来做,反正我们赌完这局也不会再来华夏。” 沈欢一直没有说话,他在等待机会,即便场面如此混乱,那些隐藏在角落的狙击手,依旧没有更改目标。 对于拥有灵狐步的他来说,短时间爆发出的秒速,已经超越了现今地球物种的极限。 在单对单的情况下,手枪、百米开外,沈欢可以通过观察对方的呼吸频率、肌肉变化来进行预判闪躲。 但在八杆狙击枪的锁定下,将子弹全都躲过的可能性已经无限接近于零。 “我让你住手!”老爹说话的同时,动了一下中指,其中四名狙击手瞬间更换目标,锁定了戴维斯。 看到那个微妙的小动作以后,戴维斯连忙把枪收了起来,“老爹,你不喜欢这样,我停手不就好了么,何必这样呢。” “哼!”老爹冷哼一声,重新坐回了位置上,“老夫愿赌服输,现在我所有身家都是你的了,包括这艘游轮!” 沈欢朝楼上走廊的方向指了指,“不知道包不包括隐藏在暗地里的那几个狙击手呢?” 老爹眉角显然颤抖了一下,“高手不愧是高手,竟然一早就发现了他们的存在……既然是赌身家,他们现在自然也属于你。” “是吗?”沈欢拍了拍手,朝着八名狙击手说道:“把枪全都给我收起来。” 狙击手小队没有任何迟疑,直接收枪,但是并没有现身。 “高手的朋友果然也是高手!”叶瑶一脸兴奋道:“爹地,咱们马上就要成为世界首富了!” 叶老大无奈的干笑了两声,自己这闺女真是有够神经大条的,现在这个时候已经不是输赢的问题。 “你的身家我可以不要。” 沈欢平淡的一句话,再次掀起波澜。 叶瑶不可置信道:“他疯了吗?!” 陈万千和叶老大也是一脸震惊,就算是他们,在面对那笔富可敌国的财富时,也会心动无比,沈欢却说不要就不要了。 老爹的表情颇为震惊,“你真的不要?” “我只想知道是谁派人去狙击我朋友的。” 原本沈欢认为,狙击林妙诗两人的事儿是老爹的安排,但根对方的表现来看,他应该不会做出那种事情,很可能另有其人。 “狙击您的朋友?”老爹先是一愣,然后皱眉道:“戴维斯,这件事是你做的么!” 戴维斯舔了下嘴唇,“没错,是我做到的……我违反了规定,愿意受到任何处罚。” 沈欢眼中的猩红之焰重新燃起,“原来你才是指使者,不知道下手的那位是谁?” “杀手榜排行第十的博伊斯。”戴维斯没有任何隐瞒。 “他现在在哪里?” “就在这艘游轮——”戴维斯正说着,瞳孔猛地放大,不可置信的看着击穿他胸膛的手臂,“呃……你、你……” 话还未说完,他便因为沈欢收回手臂,而跌倒在地,死不瞑目! 沈欢无视众人的惊呼,一边用桌布擦手一边对着老爹说道:“用两条人命,换你所有的财富,一笔划算的买卖,不是吗?” 老爹沉默着没有说话,即便在眼睛的特殊能力下,他也没看出沈欢是怎么出手的。 戴维斯死了就死了,这样的狗腿子一抓一大把,令他担心的是,以对方刚才的速度,随时都可以取走自己的性命! 沈欢刚才不敢贸然动手,是因为速度无法超越子弹,但他忽略一个条件,就是眼睛将画面传给大脑,再由大脑指挥身体行动的速度。 凭借灵狐步身法,他完全可以在狙击手反应过来之前,击杀掉任何人! “是啊,很划算的一笔交易……”老爹干笑着,蜷缩的中指不敢有任何动作。 沈欢扭头对着叶老大等人说道:“你们先走,一会儿我就跟上去。” 叶老大点了点头,没有任何废话,迅速带人撤离,临走前林妙诗回头看了一眼,似乎是想说些什么。 因为这是老爹默认的行为,所以众人一路上没有遇到任何阻拦。 “不知道您这里有没有那位叫博伊斯的照片?” “光头,身高在一米九左右,脖颈处有一条直到胸口的刀伤,很容易辨认。” “很高兴和您进行这场比试,有缘再见。”沈欢说完,便踏起灵狐步,消失在了大厅。 老爹瘫软在座位上,大松了口气,“如果他要杀我,你有没有能力保住我的性命?” 一个身影从黑暗的角落中缓缓走了出来,“我最擅长的是隐匿,他发现不了很正常,但若发生正面冲突,别说保护你,恐怕能不能自保都是一个问题。” “这些财富已经足够开启组织的研究项目,现在还是赶快来离开的好,避免他改变注意。” 老爹点了点头,立马下令离开华夏海域,返回出发地…… 甲板上博伊斯捂住受伤的肩头,大喊道:“我是sr的精英级杀手,你若是杀了我,绝对会面临报复的!” “你杀别人的时候就没想过会受到报复吗?连这点觉悟的人,竟然能够进入杀手排行榜,可笑!” 见沈欢不为所动,博伊斯转身就想跳入海中,转身飞到半空后,被一道影子撕裂成了两半。 沈欢看向空中的虚影,语气有些不耐烦道:“就算不用你出手,我也可以杀了他!” 苏璃没管手上的血迹,面色凝重道:“还没发现吗?你现在已经堕入了魔道!” 第295章又一块血玉碎片? “什么堕入魔道?”沈欢一皱眉头,“心魔早已被药性清洗,何来入魔一说?难道杀人就是入魔?” 苏璃待在空中静静的看着他,“所谓入魔,和杀人无关,而是心性!我杀人时,能够心神如一,但你却是被心魔驱使,并非本身的遗愿!” “我杀他们只是为了替妙诗他们报仇,和所谓的心魔没有关系,你想多了。”见游轮开始移动,沈欢利用灵狐步,直接飞跃动了岸边。 苏璃跟上去以后,飞身将其拦下,“你冷静下来好好想想,杀他们究竟是出于本心,还是心魔所驱。” 沈欢闭上眼睛,沉默了一会儿,再次眼睛睁开后,眼中的猩红比之前更加强盛,“以命抵命,本就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你想多了。” “但你的小情人和小舅子并没有死,不是吗?”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仁慈了?我记得之前你不是一直在怂恿我杀人吗?” 苏璃被气得不轻,咬牙道:“我说了,这和杀不杀人没有关系,而是办出这样的事情,是否出自于你的意念!” “它是出自于我本身的意念,没错。”沈欢耸了耸肩,“人都是会变得,再说,对付什么人就应该用什么样的办法。” “别多想了,我真的不是你嘴里所说的堕入魔道。” 苏璃上下打量了沈欢半天,迟疑道:“你真的没有入魔?” “我入魔后第一个就把你给杀了!”沈欢没好气道。 之所以杀了戴维斯和博伊斯两人,除了解恨以外,还有杀鸡儆猴的意思,他可不相信,老爹一句话,那些人就会真的归自己所管。 虽然离开大厅后,就没再关注过老爹,但沈欢可以肯定,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至于杀不杀人的问题,这要看对方所做的事情有没有超越他的底限,对于刻意威胁亲朋性命的人,沈欢一个都不会放过! 毕竟这才是真正的你不杀对方,对方便回杀你的局势。 “总之这阵子你最好不要再沾染血气。”苏璃还是有些不放心。 “没人和你一样把杀人当饭吃!” 叶老大等人离开海洋之城后,并没有走太远,看见沈欢过来,纷纷迎了上去。 林妙诗没有说话,确定他没有受伤后才放心。 众人简单聊了几句,便返回了叶家老宅。 客厅内,叶老大一脸感激道:“欢少,多亏了你,叶某才保住家业,这是五千万的支票,不成敬意还请笑纳。” “不用了。” 听到沈欢的回答后,叶瑶拍了下叶老大的肩膀,“爸,沈欢连富可敌国的身家都不放在眼里,又怎么会缺你这五千万呢。” 女儿还是太年轻了,根据当时的局势,放手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叶老大混迹江湖这么久,自然看出沈欢主动放弃老爹的身家,不单是为了报仇那么简单。 “五千万确实有些少了,不知道欢少想要个什么价位?” 和偌大的家业相比,这五千万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沈欢笑了笑,“随便就行,我说不用不是觉得钱不够,只是我这人比较懒,喜欢直接网上转账。” “听闻内地人都比较喜欢吉利,八千八百万如何?” “成交!”沈欢现在正是缺钱的时候,可不会跟人客气。 加上原本的钱,资金再次恢复到了创办欢妙公司之前的巅峰状态。 现在公司方面差不多已经稳定,等到益寿茶上市,就会形成完整的资金链,眼下这笔钱已经不用再投进去,是时候在真正意义上想想这钱怎么花了。 沈欢第一件想到事情是买房,虽说他是林家未来的女婿,但老这么寄人篱下也不是个事儿。 第二件事情是买车,不过在此之前,他要先学会开车,接下来是孝敬父母……想着想着,沈欢忽然间觉得,这钱还是不够花啊! 事情解决后,沈欢不打算再做停留,但林逸轩为了自己的女神,硬是找了各种借口不愿意离开。 无奈之下,只好选择留下。 林妙诗不大喜欢热闹,对她来说赌城也没什么好玩的地方,沈欢为了保护她也一直待在叶家老宅没有出去。 守住家业的叶老大很开心,时不时会找沈欢喝茶聊天,这天他一时兴起,把沈欢带进了自己小宝库。 说是小宝库,其实一点也不小,里面金银珠宝、文玩古董、刀枪剑棍,总之各式各样的东西都有,让人一阵眼花缭乱。 沈欢习惯性的先到古董区看了看,这些古董所蕴含的灵气,全都在千缕之上,不过都是些青色灵气,对此时的他已经没有多大作用。 “我看欢少应该是习武之人,不知道对这些刀刀棍棍有没有兴趣。”叶老大说话时正用手抚摸着一把连弩,样式很精致,应该是一个仿古物件。 这话倒是给沈欢提了个醒,身为道修总得有个趁手的兵器,比如李老道和玄阳子的剑,绝尘和小道姑的拂尘。 可话到嘴边的时候,沈欢又改变了注意,“还是算了。” 华夏对刀具管制的很严格,他又不像玄阳子一样,常年隐居在深山,并不适合拿着一把长剑在大街上晃悠。 叶老大似乎看出了他的顾虑,笑道:“我这里除了金属利器外,还有不少其他的东西,盘龙棍怎么样?” 当初看骑天大圣的时候,沈欢对猴王手里的那根金箍棒很是向往,但也就是一阵子的事情。 在长兵之中,他更喜欢方天画戟那样狂放的兵器,短兵则以剑为主匕首次之。 转了半天,也没能找到什么易携又喜欢的兵器,沈欢只好放弃。 最后两人一起前往布满珠宝的区域,本打算随便看看的沈欢,忽然停下了脚步,伸手朝着一条项链抓去。 叶老大眼睛一亮,问道:“欢少喜欢这个东西?” 沈欢摇了摇头没说话,这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而是这条项链上面的血玉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几乎跟之前两块血玉的材质一模一样。 如果是封印尾魂的血玉,狐狸精一定能感觉得到,现在血玉就在自己手里,她却一句话也不说,应该和尾魂没有关系。 沈欢本打算放下,但又怕弄错,用神识呼唤了一下苏璃,“狐狸精,看看这东西有没有封印你的尾魂。” “有碎片姐姐一定会感应到的,应该不——”苏璃正说着,忽然一顿,从血玉中飘了出来,“没错,就是血玉碎片的其中一块!” 尼玛,看了以后才发现,你的感应力被狗吃了么! 第296章神兵千幻! “你确定?” 沈欢已经开始质疑,所谓的感应力究竟是否真的存在。 苏璃再次仔细的观察了一下血玉,“确定!” “确你妹啊!放到眼前才看出来,你之前说的感应力都他妈是扯淡的吗!”沈欢真是服了,如果以后都是这样,他绝逼不会再帮这狐狸精去寻找剩下的尾魂,这根本就是逆天难度好么! 苏璃的脸色也有些尴尬,不过很快便恢复如常,“它旁边有两块冰晶灵玉,姐姐感应不出来也很正常啊。” “你说这两颗晶莹剔透的珠子是冰晶灵玉?”沈欢的表情开始变得惊讶起来,他现在已经不再是当初的初学者,对于灵株奇石了解甚广,冰晶灵玉就在其中。 传言乃霜月冰凰的泪液凝结成玉,是道修冲击奔月境时的最佳灵物,成功率至少能够增加七成,对于邪魔外道也有着镇压威能。 燕京的镇灵诛邪阵中,就有用到冰晶灵玉。 这么说的话,狐狸精发现不了血玉也是正常的事情,不对!冰晶灵玉?! 沈欢的表情变得惊讶无比,“狐狸精,你肯定这两颗小珠子是冰晶灵玉?” “姐姐虽然被封印多年,但这点眼力还是有的。”苏璃无奈的笑骂道:“你这小子的运气,真可谓是逆天到了极点。” “想要吸收第四条尾魂,必须要等你到奔月境,所以姐姐才会一点也不着急,没想到第四条尾魂和道修晋升奔月境所需的物件,一下子就被你给找齐了。” 沈欢自己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想要的时候怎么都没办法得到,现在不想冲击奔月境界,东西却来了。 “欢少?”叶老大见他失神良久,忍不住喊了一声。 “啊?” “你要喜欢这东西,就拿走吧!” 项链对叶老大来说,只是一个珠宝挂饰,所以沈欢也没有推脱,随口说了句却之不恭便装进了兜里。 “小子,等一下!” 沈欢刚打算离开,脑海中忽然响起了苏璃的声音,不等询问,她便指着之前压着血玉的东西,说道:“就算血玉不要,你也得把这东西弄到手!” 这物件是宽条镯子,造型圆润,宽度大概在三四厘米左右,整体呈现透明的状态,并不带“绿”,跟真正意义上的玻璃差不多,不过以叶老大的身家,绝对不可能弄个玻璃镯子放在这里。 玻璃种乃翡翠中的极品,更何况这样的大小,即便不带“绿”也足以让人望而生畏了。 以沈欢不多的翡翠知识来推断,这镯子堪称天价,至少得上亿! 帮忙保住一身家业才八千八百万,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索要这镯子。 “欢少喜欢这镯子?”叶老大笑道:“喜欢就你送你了!” “这怎么使得!” 沈欢说得并非是客气话,他之所以敢要那串带有冰晶灵玉的项链,是因为知道冰晶灵玉在世俗人的眼中,和普通的玉石没有区别,拿出来买卖最多也就几十万上下。 叶老大忍不住笑道:“您不会打眼把它当成水足的玻璃种翡翠了吧?我当初买的时候花了十来万,还以为捡了漏,回家仔细观察了一下才知道是自己打眼了。” “这物件的材料有点特殊,不是玉石也不是玻璃,比钻石还要硬,我找人研究过几次,到现在都没弄明白到底是什么材质。” “你说真的?”其实沈欢已经差不多信了,翡翠也属于玉石的一种,但这镯子上面却没有半点灵气。 叶老大摊了摊手,“骗你这些干嘛,要真是玻璃种的翡翠玉镯,别说送给你,就算掏钱买我都不一定会卖呢!” 确认对方不是在开玩笑,沈欢也没再客气,把玩了两下以后,就直接戴在了手腕上,同时暗中与苏璃交流道:“狐狸精,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怎么听你刚才的意思,似乎比尾魂还重要。” “难道有了这宽镯子以后,你就能借助它凝聚肉身?” 除了这个可能以外,他已经想不到其他可能了,毕竟对现在的苏璃来说,没什么东西比凝聚肉身更加重要。 “别废话,快点找个人少的地方!” 苏璃的语气听起来有些迫不及待,似乎连一刻都忍不住了,跟爱情动作片女主哀求男主那啥时的声音几乎如出一辙。 陪叶老大参观完宝库以后,沈欢立马找借口离开,返回了自己的房间。 “狐狸精,这镯子——” 不等他把话说完,苏璃已经实化了右手手腕,催促道:“快把镯子给姐姐戴上!” “你还没说这镯子有什么作用呢!” “女人喜欢珠宝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再不戴上去,实化的时间就过了!” 在炮弹般的轰炸下,沈欢只好把镯子给她戴了上去。 “哈哈哈哈——” 苏璃刚戴上镯子,便发出一阵犹如女魔头一般的笑声。 沈欢用食指堵住耳朵,无语道:“你笑个毛线啊!” 这话一出来,苏璃还真不笑了,不笑也就算了,又哭上了。 “你发什么神经。”沈欢怀疑是镯子有问题,伸手就准备取下来。 苏璃闪躲过后,可怜兮兮道:“还有十分钟实化就结束了,让人家戴到最后好不好。” 沈欢被这水汪汪的眼神所打败,只能陪着狐狸精一起发神经。 十分钟过后,实化失去作用,镯子跌落在了沙发上。 “现在你可以说这镯子到底是什么东西了吧?” “嗯哼……”苏璃含糊不清的说了两个字。 沈欢没好气道:“你痛痛快快的说出来能死啊!” “千幻!” “什么千幻?” 苏璃心不甘情不愿,语气幽幽的说道:“这镯子叫千幻。” “呃……能说的具体点吗?” 反正这东西已经和自己无缘,还是把真相说出来吧! “近千年前,道修界的炼器宗师墨班,在临死前扬言要打造一把适用于任何强者的武器。” 每个强者入道的方式都有所不同,使用的兵器也不相同,让一个使剑的高手,去用砍刀自然不会顺手。 想要让每位强者都适用,也就是说,武器本身必须有千般变化,可这谈何容易? 令人震惊的是,墨班竟然真的做到了,不过因其身死,导致世间没有一人知道那把旷世神兵的下落。 不过后人从那些残缺不一的草图中,得到了一些消息。 神兵的名为千幻,原始形态是一只镯子,一只宽条透亮的镯子…… 第297章半成品?墨班的遗愿 沈欢听得一愣一愣,伸手捡起沙发上的镯子,“你说这个就是神兵千幻?” “没错。” “可是上面没有任何灵气,你是怎么确定的?” 苏璃叹了口气,“确定,因为我是唯一一个看过千幻草图,还见人使用过它的存在……准确的说,我看到的是件试验品,而这个是成品。” 千种变化的神兵,不使用时外表看起来就是一只普通的镯子,这简直就是专门为自己这个行走在现代都市之间的道修而量身打造啊! 沈欢一脸欣喜的将千幻戴在了手上,没过多久脸上的笑容便消失不见,他尝试灌入灵气,但镯子却没有任何反应。 看狐狸精当时的脸色,明显是想独吞了千幻,但最后却放弃了,莫非这里面还有一些其他的道道? “这镯子怎么用?” 苏璃有些幸灾乐祸的说道:“看来你也没有资格使用它。” “什么意思?” “神兵皆有灵性,更何况号称神兵之首的千幻。”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和神农石一样,想要使用它,就必须得到它的认可。” “需要和神农石一样,使用神识让其认主吗?” 见苏璃点头,沈欢眼中闪过一丝亮光,这样看的话,自己还有几分机会。 想到这儿,他直接将神识侵入千幻之中,与此同时,与外界的联系也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所切断…… 这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海,而沈欢就是海洋中漫无目的的游鱼,能做的只有游啊游。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感觉有些累了,想要闭上眼睛休息一下,可就在这时,海洋内忽然卷起一轮漩涡。 跑! 求生的本能,促使沈欢转身逃离,但漩涡的力量实在太过巨大,他还未挣扎两下就被吸入漩涡当中,彻底失去意识。 “有缘人……” 沈欢在一片若有若无的呼唤声中,慢慢睁开了眼睛。 和之前的汪洋大海不同,这里是一望无际的空白之地,看不到边际,更看不到什么出入口。 “有缘人……” 虽然他已经醒了,但是呼唤声还在继续。 “什么人?” 沈欢吓了一跳,神识状态下,只能用意念交流,现在他却发出了声音。 不对!无论之前的汪洋大海,还是现在的空白世界,应该都是幻象一般的存在。 更令他惊讶的是,那若有若无的声音竟然对他发出了回应,“老夫已经不是人了……你能得到千幻,应该听闻过老夫在世为人时的名字,墨班。” “你就是炼器宗师墨班?!” “是也不是。”虽然回答有些不伦不类,但也算是默认了自己的身份。 墨班讲述了一些事迹以后,叹息道:“吾费尽毕生心血,打造神兵千幻,但最终还是没能成功。” “没有成功?”沈欢有些迷糊了,根据苏璃的说法,千幻应该是完成品,怎么会没有成功呢? 墨班语气遗憾道:“是的,它只是一件未完成品,虽能百变化形,但只有其形而无其魂,没有器魂的兵器,称不得神兵二字。” 神兵铸成后会引发天地共鸣,吸引相同属性的妖兽或强者之魂入驻,神兵本身也会因为灵魂的出现而多出死者生前的一些特性。 比如龙魂入驻成为器魂,就会多出龙威之能,只需催动灵气,便可发出龙威,使万兽臣服。 千幻有着千般变化,属性自然不能固定如一,变化成剑,就必须有王道之气,变化成刀,就必须有霸道之气。 虽然它在铸成时引来了无数想要成为器魂的存在,但没有一个能够入驻其中成为器魂。 多年心血不能白费,万般无奈之下,墨班选择以身祭剑。 身为创造者没人比他更加了解千幻的特性,也只有他才可能满足千变万化的属性。 可惜天不遂人愿,祭剑后墨班才发现,自己虽然如愿成为器魂,但依旧无法让千幻具备各个武器的特点。 “我一直在思考,怎样才能完成千幻,最后终于找到了办法,便是在剑形是吸收王道之魂,刀形态时吸收霸道之魂,枪形态时,吸收……方可成就无上神兵!” “在这段漫长的岁月里,我一直在等能与老夫灵魂共鸣之人,现在终于出现了。” 沈欢觉得墨班就是一个疯子,但又不得不佩服这样的疯子,人人都在为梦想而奋斗,但又有几人能够为了梦想而献祭自己的生命? 他曾说过,若自己身死,能够使复兴中医,绝对会毫不犹豫的去死,但那也只不过是说说罢了。 如果真的出现那样的情况,沈欢也无法保证自己究竟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有缘人,希望你能完成我的遗愿,让千幻成为真正的旷世神兵!” 沈欢很想帮他这个忙,但也只能无奈的说道:“道劫日后,莫说妖兽,就算是道修也寥寥无几,我上哪帮你找这些对应的魂魄。” “还有,你让我帮忙,总得说说这些武器需要些什么魂魄吧?” “你既然能与老夫的灵魂产生共鸣,便代表你和老夫有相同的地方,你思即我思,一切由心去选!”墨班正说着,正片空白世界忽然开始颤抖起来。 “怎么回事儿?!” 虽然还是神识状态,但沈欢可以明显感受到这股撕天裂地的震感。 墨班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回响起来,“因为要寻找新……器……,老夫已经无需再、再留下来,必……身亡……才可提供器魂之位……记住、住一定要帮我完成千幻……” “轰!” 声音消逝后,白色空间发出一声巨响,沈欢的意识再次被切断。 “不要!” “发生了什么事儿?你该不会是让千幻认主了吧?”见沈欢醒过来,苏璃发出了一连串的疑问。 “没……”沈欢平复了一下心情,将刚才的遭遇说了出来。 苏璃听后接连拍了三下胸脯,“还好还好,虽然千幻将你认主,不过在知道它还是一个半成品后,姐姐就放心了。” 这种自己不好过,也见不得别人好过的心态真是够了! 沈欢没兴趣再搭理这个浑身上下都充满恶趣味的狐狸精,自顾自的开始研究千幻这件兵器。 经过多番试验,他总算明白了千幻的原理,就是通过镯子本身转化灵气,再由意念控制成型。 可以说你想让它变成什么样子,就会变成什么样子,只不过因为是灵气凝结的缘故,所呈现的状态皆为青色透明状。 幻化短兵的时间为一秒左右,长兵则为三秒以内,应该跟持有者的境界有所关联,锋利程度也是一样。 以沈欢现在的境界,所形成的灵剑灵刀等武器的锋利程度,已经远超现代的金属武器。 每次幻化时,镯子的表面都会出现一个篆体字,比如幻剑便会显示剑,刀则显示刀。 在此期间,苏璃在旁边不停地嘀咕,什么这就是个垃圾啦,什么神兵千幻也不过如此啦,什么灵气形成的兵刃又怎么能和真正的神兵相比啦,总之全是些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话。 这些话对沈欢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现在的千幻虽然没有什么开天辟地之能,但对他来说已经完全足够了…… 两天后,沈欢收到了林老爷子的电话,说是有事儿想请他帮忙。 林逸轩本来还想在赌城多待两天,但知道是林老爷子的意思以后,也不敢再耽搁,暂时忍痛与女神分离。 经历了几个小时的奔波,三人终于回到燕京,到了林家门口以后,沈欢看着眼前的情形,表情怪异道:“这是怎么回事儿?” 第298章见死不救,还称什么药王! 林家门口坐了大概有十几个古装打扮的道人,衣服款式五花八门,身型高瘦胖矮一个不缺,年纪最大的看起来得有八十上下,最年轻的也在四十岁左右。 沈欢粗略看了一下,这十几人身带灵气,应该都是道修。 “基本上都在奔月境,境界最低的三个人跟你一样,都是追星九曜,来者不善,姐姐我就不露脸了。” 苏璃汇报完众人的实力以后,就隐匿在血玉当中不再言语。 沈欢走动门前,拍了拍门,没多久就想起了管家的声音,“沈公子还没回来门,你们再等等吧。” 这群人坐在门前跟自己有关系? “开门是我们回来了!”林逸轩说话时掖了下衣服,燕京现在的天气已经开始转凉,他是一刻都不想在门外停留。 “少爷、小姐、沈公子,请进……”管家开门后,一一打过招呼,作势要请三人进去。 可沈公子三个字一出,那些原本静坐盘卧的道修,忽然全体起立,瞬间便堵在了门口。 “你们两位谁是沈药王?” “吾乃蓬莱御剑堂尚阳子,此次前来是想请您帮个小忙。” “沈药王,在下乃是绿萝山未生堂冷道人,此次前来是想请您帮个小忙。” 众人嘴口不一,但大概都是一个意思,我的来历有点吊,特来找你帮个忙。 沈欢还没开口,众人就从争先抢后的述说,变成了怒目对峙。 “哼,要帮也是先帮我们青城仙阳派,你们御剑堂不过占据蓬莱一小块地方而已,也敢大放厥言!” “小小青城仙阳派也敢大开海口,将我昆仑碧玉堂置于何地!” “碧玉堂又如何?自从琼华派陨落,昆仑宫自封山门,天墉城执剑长老飞升,再加上道劫日后高手尽消,就算你们昆仑八派加起来也不过尔尔,安敢与我瀛洲仙盟争雄!” 道劫日过后,道修水平整体下降,同时也拉低了各派之间的差距,原本的修仙圣门虎落平阳,小道门却昂首挺胸,也敢与其正面争锋。 打个比方,之前的昆仑八派随便放出一个都能碾压瀛洲仙岛上的众多门派,可现在即便全力以赴,也只能拼个你死我活。 所以现今的道修界,基本上不存在什么排名,太乙金光门等派之所以还挂着圣门的称呼,也只是众派看其历史,说得好听话罢了。 “呃……我觉得还是有必要提醒一下各位,这里是天都燕京,天子脚下。” 一听沈欢这话,众人全都冷静了下来,他们不怕所谓的天子,但是却怕传闻中天尊离开时所留给皇族的秘宝。 “阁下有如此气量,可是药王前辈?” “前辈不敢当,要找药王的话,应该是我。”沈欢在说话的同时,朝林妙诗打了一个手势,让她先带林逸轩进去。 这群人看上去是有求于人,但沈欢总觉得有股来者不善的味道。 十几名奔月境高手,一人使用一门神通,都足以把他轰得连渣都不剩了。 听到沈欢承认身份,众人又开始乱了起来,说的基本上还是之前那些话,并且越逼越紧,要不是他及时撑起灵气罩,恐怕就要来个零距离的亲密接触了。 “大家静一下,你们都说让我帮忙,可说了半天,也没说让我帮什么忙,这样争论下去,都没好处不是吗?”沈欢被吵的头都快大了,他现在都感觉,自己身前的这些不是道修,而是成群结伴的鸭子。 这一开口,好像还真起到了点作用,最后众人议论了一番,派出了一名鹤发童颜的老人,“沈药王,是这样的……” 经过解释以后,沈欢总算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了。 对于道修来说,屠道者的水墨牌就等于死亡邀请函,除了死路一条别无选择,,但沈欢的出现,却打破了这个规矩。 救了太乙金光门的玄阳子可以说是巧合,但青秀观的绝尘仙姑呢? 没有向沈欢求助的仙霞派的弄霞仙子死后,众人更是肯定了心中所想,沈药王是他们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所以我们希望沈药王能够帮击退屠道者,保住我等的性命!”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对不起,我可能没办法做到。” 无论是玄阳子还是林妙诗,其中都蕴含了很大的运气成分,想要百分百在屠道者手下救人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众人一听这话,又开始祈求起来,在确认沈欢不会更改答案后,终于有人忍不住从人群中站起,“见死不救,还称什么药王!” “我看你也是个道修,说吧,要什么东西才肯出手?” “身为药王,就背负着拯救苍生的使命,你不救我们就是没有医德!” 一些情绪激动的道修已经开始道德绑架,沈欢的脸色则越来越冷。 这时一个人影,忽然飞跃到他身前,一把抓住衣领,“费那么多话干嘛,他不帮忙,我们就是死路一条,反正都要死,还不如杀了他来泄恨!” “没错,我就不信他连死都不怕!” 之前发话的老者,一掌将威胁沈欢那人击退,“沈药王愿帮则帮,不愿帮忙我们也不必强求,动手动脚像什么样子!” “前辈说的没错,我们之前未与沈药王有过任何接触,直到遇难才来求人,不帮也说得过去,何必出手威胁。” 被击退的那个人影冷哼一声,“商封子,你以为说好话他便会帮你?别痴心妄想了,这世道哪还有什么好人,想要活下去,就必须使用一些极端的手段!” 说着,再次出手向沈欢袭去,一时间林家门口乱的不成样子。 其中两名追星九曜的道修,见没有机会得到帮助,抢又抢不过其他高手,索性直接施展神通,想让沈欢殒命于此。 对方人数实在太多,即便有灵狐步和无限使用神通的优势,沈欢也有些支持不住了。 “给我开!” 在灵气的催动下,他千幻变成一根长棍,以横扫千军之势将众人逼退到了一旁。 “聚气成兵?逐日境高手!” “不对,他明明只是追星境的小角色……” “哈哈哈,这次果真不虚此行,竟然被我发现了空间法宝!” 听到空间法宝四个字,那些想要击杀沈欢的人念头更胜,没有丝毫犹豫,便使用出了神通。 一时间刀剑之气四射,目标全都锁定沈欢,显然是真的动了杀心。 眼看沈欢就要毙命于刀光剑影之下,忽然一把古剑从天而降,斜插在了地面,将那些神通一一消弭,同时清脆的铜铃声也在不远处响起。 “叮当叮当——” 第299章一年后再来取你性命 “叮当叮当——”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在如今道修界,铜铃声响已成为屠道者的代名词,再加上地面的那把古剑,所有道修面色皆是一变。 一是震惊屠道者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二是震惊屠道者为什么要救沈欢。 没过多久,屠道者的身影终于出现在了众人的视野当中,还是那身衣服还是那个小毛驴,不过上面的血迹却越来越多,在场的众人没一个敢因为他这邋遢的打扮而讥笑出声,。 “咕咚咕咚。” 屠道者翻身从小毛驴身上下来,一边喝着酒,一边熟视无睹走到了沈欢身前,“噌”的一声将古剑拔了出来。 在将剑收回身后的同时,他擦了下嘴角的酒水,“我早就说过,多管闲事对你没有任何好处,不用我动手,这群贪生怕死的家伙就足够了!” 虽然被对方救了一命,但沈欢却没有任何感激,因为在他眼中,屠道者并不是为了救他,而是为了装逼挑衅。 “我管不管闲事儿跟你无关。” 屠道者喝了口酒,用另一只手拍了拍肩头,“莫非你真以为自己可以挡得住我?” 沈欢从来就没有这样想过,如果去除规则,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几乎没人能够阻挡屠道者杀戮的步伐。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倔强……”屠道者似乎只是来捡一把不经意之间掉落的飞剑,说着便转身朝小毛驴走去,“再这样下去不仅你会死,并且还会连累你身边的人,好好想想吧!” 见屠道者离开,道修们纷纷松了口气。 “在屠道者面前大气都不敢出,我看他也不过如此。” “与其将自己的性命托付给别人,还不如交给自己痛快。” 众人虽然嘴中都这么说,但是却没有一个人离去,紧紧的盯着沈欢手上的玉镯子。 自从道劫日以后,整个道修界加起来的空间法宝屈指可数,并且每个都被当做镇派至宝。 这样的宝贝要是弄到手,门派的地位一定会得到巨大提升! 有传闻整个小药王修炼的日子还不到半年,便达到了追星后期大圆满的境界,说不定就和这空间法宝有关。 贪婪是人类的本性,就连这些道修也不例外。 屠道者刚才的表现就像是个过客,显然不是为了保护沈欢而出手,而且在空间法宝与死亡面前,完全可以铤而走险的赌上一把。 从众人的眼神中,沈欢已经看出了他们的目的,他没有说话,只是不停地将灵气灌入千幻之中,准备随时反击。 “你们想干什么!”商封子横身护在了沈欢身前,“难道你们就不怕此举惊动皇族吗?” “商封子你没听到刚才屠道者的话吗?多管闲事不仅你会死,还会牵连你的门派,赶快滚开!” 因为一件不知道是否真正存在的空间法宝,这群道修已经杀红了眼,根本不存在理不理智的问题。 “总之有我在,今天就不准你们对沈药王动手!”商封子说着,手中长剑一挥,想用神通将众人逼退。 “找死!” 他们这边有将近十人,对面只有沈欢和商封子两个人,跟不足为虑。 还有几个零散的道修,待在原地看戏,他们没有夺宝的意思,但也没有帮忙的意思。 若是屠道者来之前,他们可能还会出手,换取一个保命的机会,不过以刚才的情形来看,沈欢并没有救命的能力。 外面的打斗声,吸引了林家护院的注意。 “这、这是拍电影吗?” “沈公子被人围攻?快去通知老爷!” 沈欢利用青龙吐水的拳风,将护院们给掀回了院内,大喝道:“全都回去,没我的命令,谁也不能出来!” 此时千幻化成了两把巴掌大小的拳剑,将无相龙拳的威力提升了不少,隐约达到了神通威力。 不过双拳难敌四手,这些道修又足足高了他一个大境界,即便在神通压制的情况下,也逐渐开始有些吃不消了。 借着无限使用神通的优势,沈欢的情况还算不错,但商封子就不大好了,几次交手下来,身上已经多了不少的伤口,体力也逐渐不支。 旁边围观的几名道修见状,忍不住开口道:“商封子你一身修为得来不易,又何必为一个无用之人而牺牲呢。” 沈欢用蛟龙出海将一人轰飞后,也开口道:“他们说得没错,商封子前辈,这次事情和你无关,还是离开吧!” “事关人命,老夫又岂能——咳咳!” 商封子已经受了重伤,继续打下去绝对会丧命。 “狐狸精,出来帮忙!” “我就知道,唉……”苏璃叹气的同时,一名奔月境高手的脖颈上,出现了三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紧接着又有两人,丧命在利爪之下,这下子道修们终于意识到了不妙,甚至有眼尖者发现了苏璃的身影,“这小子竟然与妖族为伍?杀了他!” “小欢子,这下子姐姐帮不了你了,好自为之吧!” 在多重围攻之下,沈欢已经没有多少力气,眼看就要支撑不住,一张黑色的卡片落在了他的头顶——水墨牌! 一名道修一时没回过神来,不仅没有停手,反而发出了一记神通。 只听“唰”的一声,他的头颅别跌落在了地上,同时屠道者的声音,也在四周响起,“我想杀的人,你们也敢抢?” “不、不敢!” “快走!” 在屠道者面前,这些人猛地冷静了下来,没有二话连忙闪人。 “准备一下,一年后我会来取你性命。” 沈欢擦去嘴角的血迹,朝天问道:“你为什么要救我?” “救你?你想多了,我只是想杀你而已。”屠道者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以你的修炼方法,一年后应该会成为现今道修界第一人吧?后会有期!” 声音消失的同时,地上那几具尸体也同时消失不见。 “该死!”沈欢暗骂了一句,拿出一颗生肉续骨丹让商封子服用了下去,“这次多谢前辈出手相助。” “道门中人理应如此。”商封子咳嗽了两声,“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恐怕已经惊动了皇族,在下先行告辞!” 商封子离开不久,林老爷子便带着家丁冲了出来,“沈欢你没事吧?” “我没事……”沈欢摇了摇头,在生肉续骨丹和归元丹的帮助下,他差不多已经恢复到了巅峰状态。 林老爷子松了口气,“没事就好,我还怕你要先休息几天,才能帮我这个忙呢。” 沈欢面带不解,指着门口道:“事情不是已经解决了吗?” “我让你帮的忙,并不是指被道人围们的事情!” 第300章演技堪称影帝的道士 不是道士围堵的事情,又会是什么事儿? 见沈欢面露疑惑,林老爷子干笑了两声,“刚刚和人战斗过就让你帮忙,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但情况紧急,这事儿也只有你能解决了。” “什么事儿?” “外面天冷,咱们还是先进去再说吧。” 沈欢与道修发生冲突的事儿,护院们只通知了林老爷子,其余一干人等并不知情,不过拥有奔月境修为的林妙诗多少有些感应,确认他没事儿以后,才把心给放下。 就如林老爷子之前说过的那样,她这样的人放在当下的社会并不讨喜,什么都藏在心里,明明很关心却不说,明明做了很多却不说,但沈欢喜欢的就是这样与众不同经的林妙诗。 “妙诗,你也老大不小了,不如趁爷爷在世,帮你把婚事办了?” 林妙诗先是一愣,下意识看向沈欢,然后冷冰冰的说道:“不用。” 等到大厅里只剩下沈欢和自己以后,林老爷子终于开始说起了正事儿。 说起来也不算复杂,就是他的一位老友的了怪病,几乎什么办法都用过了,就是不管用。 沈欢笑道:“原来是治病啊,吓了我一跳,还以为您要说什么大事儿呢。” “有你这句话就好……”林老爷子稍松了口气,“咱们是现在就过去,还是等你休息会让再过去?” “现在过去吧,反正我现在手边也没什么事情。”以沈欢现在的医术,除非是无法医治的绝症,其他情况对他来说都算不上问题。 能和林老爷子做朋友的,身份自然也不简单,也是燕京大族中的一位掌舵者,在商界也算是巨鳄一般的存在。 两人到地方的时候,一名道士打扮的中年人正在做法事,周围点满了香炉,把整个院子弄得乌烟瘴气。 由于刚刚和道修交过手,沈欢下意识开启天眼观察了一下对方,确认只是普通人以后,才放下警惕之心。 “天灵灵,地灵灵,太上老君显神灵!” 中年道士口中念念有词,手中桃木剑一挥,便沾起几张符箓,大口一张吐出水雾,竟然让符箓燃烧了起来。 “天为乾,地为坤,阴阳五行困阴灵!” 再念一段口诀后,他随手抓了一把筷子,插入了装满清水的水盆。 筷子虽然歪歪扭扭、左右晃动,但好像在水中生根了一般就是不倒下。 “天灵灵,地灵灵,六甲六丁听吾令,金童玉女首领天兵,何神不伏,何鬼不惊。” “一请天地动!” “二请鬼神惊!” “三请茅老道!” “四请姜太公!” 随着中年道士每唤一声,桌子便会颤抖一下,最后整个法台都散架了,他本人也吐出一口鲜血,倒飞撞倒了一片桌椅。 “师父!”旁边的小道童见状,连忙上前将他扶起。 原本在旁观望的一名中年人担忧道:“大师,您没事吧?!” “没事……”中年道士说着又咳出了两口鲜血,“这个妖物着实厉害,想要将它降服……唉!恕本道无能无力,清风将钱还给居士,这单子生意咱们不接了。” “别啊大师,是不是钱不够,我再给您添钱,八百万够吗?” 中年道士在徒弟的搀扶下无奈的摇了摇头,“黄居士,这不是钱的事情,而是想要降服此妖物,必须得贫道以阳寿请祖师爷上身才能办到。” “我这几年为了降妖除魔,已经耗费不少阳寿,实在是……” 黄姓中年人哀求道:“道长,我父亲奔波大半生才有如此成就,好不容易可以颐养天年,却惹了这不干净的东西,算在下求你了,只要能够保住父亲的性命,你想要多少钱都可以!” “这……”中年道士脸色纠结半天后,叹息道:“算了,看在你一片孝心,我就帮你一把吧!” “师父!”道童似乎想要阻止,但只喊了一个称呼便被他打断,“莫要多言,为师决定的事情,是不会更改的!” “黄居士,捉拿此妖物,贫道需要耗费五年的阳寿,一个千万是一年,你可能接受?” 面对五千万的高昂价格,黄姓中年眼都不眨一下,说道:“能!” 沈欢见状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别人看不出来,不代表他也看不出来,刚刚那些神奇景象,完全是道士自导自演出来的。 桌子晃动是因为他手中有丝线牵引,在烟雾的遮掩下,肉眼几乎无法看到,至于那倒飞出去,则是自己后跳的结果。 很明显,中年道士做了这么多,就是为了抬价,不过这演技配得上影帝这个称号。 林老爷子见沈欢动身,一把拉住了他,“大师做法,万万不能打扰!” “您老也信这种东西?” “信则有不信则无,不管是否有用,都是求个安心而已。”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林爷爷生病了就得看医生,若真是阴病,也应该找真正的茅山天师道高手,而不是请一个戏子回来。” “你说这道长是假的?” “有九成的可能。” 林老爷子迟疑了一下,“还是等等吧,这样贸然上前有失礼数。” 沈欢没再说话,反正掏钱的又不是自己,而且他也很想看看这个冒牌天师还有些什么手段。 “请祖师爷上身!上身!上身!”中年道士一边说着一边跺脚,在睁开眼睛的刹那,竟然闪过一阵耀眼的金光。 灵气波动?难道自己搞错了,对方真的是高手?不过高手应该不至于用那些小把戏来骗人吧? 就在沈欢疑惑这阵子,中年道士已经在院内乱舞完毕,最后冲了一碗符水,递给了黄姓中年,“将这碗灵药让老先生服下,拿妖物自会灭亡!” 他一边说话一边喘气,看样子似乎累到了极点。 “多谢大师,多谢大师!”黄姓中年接过后,转身就准备进屋让父亲把符水喝下。 沈欢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上前一把将符水夺了过去。 黄姓中年先是一愣,然后皱眉道:“你是什么人?!” 沈欢没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对着中年道士说道:“如果你只是随便做做法事也就算了,没想到最后还是来了这么一手,病从口入,你知不知道这样是可以告你草菅人命的!” “贫道消耗五年阳寿换来的灵药,又岂是——”中年道士摇了摇头,“罢了,你这小娃娃不知深浅,贫道今日不会怪罪……黄居士,还不快把药给老先生送去,晚了可就没灵性了!” “啪——哗啦!” 不等黄姓中年夺药,沈欢就把符水扔到了地上。 “你在做什么!” “黄先生是吧?你父亲的病我能治,并且一文不收!” 中年道士忍不住大笑起来,“一个小娃娃而已,竟敢放此厥言,莫说治病,就连大字你都不认识几个吧?” “来人,把他给我拿——”黄姓中年刚准备下令拿人,便有人出声道:“慢!” “林伯父?” 出声的正是林老爷子,他轻轻地点了点头,笑道:“如果他都没办法医治,那这世界上就没人能够治老黄的病了!” 这时院内有人认出了沈欢的身份,惊呼道:“他就是小医王沈欢?!” 第301章爸爸你真帅 沈欢最近在中医界很活跃,加上他曾多次胜过有小医仙之名的李凤仙,便有人给他起了一个小医王的名号。 说起来也有些可笑,李家被称为医王世家,但无论李老夫人还是李凤仙的称号都是医仙而不是医王,最后反倒落在了沈欢的头上。 不得不承认,他现在的风头很盛,小医王这个称号一出,众人看向他的目光便来了一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弯。 黄姓中年吞了口唾沫,暗自庆幸林老爷子开口及时,不然他非得下令把沈欢给扔进去厕所不可。 中年道士不混医界,所以从来没有听过沈欢的名头,不过看周围人的脸色变化,他也能推测出来这个小娃娃来头不小。 “老先生是被妖物附体,又不是真的生病,莫说小医王就算是老医王来了也解决不了!” “张道长,说的也有一些道理。”黄姓中年点头道:“我爸的病无论中医还是西医都看过了,就是治不好,不如……” “没有任何人能够代表一个整体,治不好是学艺不精和医理没有关系。”沈欢指了下地上的碎片,“反正这位道长耗费五年阳寿所炼制的灵水已经被打破,让我试试也无妨,对么?” 黄姓中年挠了挠头,“也是,总不能让张道长再耗费五年的阳寿。” “我张狮虎也是有头有脸的人,这五年阳寿绝不能白白浪费。”中年道士冷哼一声,“小娃娃,如果你治不好老先生的病又当如何?” “任凭处置。” “好!你若治不好,便要下跪舔我的鞋子,磕头认错!” 沈欢也不生气,笑道:“那我要是治好了呢?” “绝无可能!”张狮虎的表情极为自信,若不是因为看穿了他的演技,沈欢差点就信了。 “世事无绝对……道长您该不会是不敢赌吧?” 张狮虎先是一愣,然后冷哼道:“有何不敢!有什么要求,你尽管说。” “第一,五千万的法事费用作废,第二,从此脱下道袍不要再到处招摇撞骗!” “这不公平,我只是一个条件,你怎么能提两个?” 沈欢耸了耸肩,眨着无辜的双眼说道:“我说了任凭处置,你却只提了一个条件,又怎么能怪我呢?” “我说道长,你该不会是怕我治好老先生,被揭穿诡计吧?” “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有什么可怕的。” “那就这么说定了!”沈欢说着便踏步走向黄老先生所在的屋子。 老者的年龄看上去跟林老爷子差不多,不过脸色却没有老爷子那么红润,头发基本上也已经掉光了。 张狮虎见他站在那里半天不动,冷笑道:“我记得你们中医不都喜欢上前把脉吗?怎么干站着不动啊!难道说这病你治不了?” 黄姓中年也有些担心,现在徒有虚名之辈太多了,况且沈欢还这么年轻,谁知道是不是被炒作出来。 沈欢停下观察,扭头笑道:“张道长,现在反悔还来不来得及?” “当然来不及了!大男儿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岂能随意更改。” “那能不能再多加一个条件?”沈欢挠了挠头,“就是让你跪下舔我的鞋子,然后叫一声爸爸你好帅。” 张狮虎听到这话,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凝滞了。 本以为沈欢是害怕了,没想到对方不仅没怕,在看过老先生以后,表现得反而更加自信,难道他真的能治?! 不,绝无可能,这老头儿明明是被阴魂入侵,除了我们天师道的传人,世俗医师根本无法治疗。 明白了,这小子是在以进为退的法子来唬我! 想到这儿,张狮虎的脸上重新挂起了笑容,“同意,不过贫道也得给你加一条。” “那碗符水是贫道耗费五年阳寿换来的,你若是治不好,老先生的命自然还得由我来医治,到时又是五年的阳寿。” “五加五等于十,到时候你必须给贫道一亿华夏币来弥补创伤!” 沈欢咧嘴一笑,“没问题。” 过了大概一盏茶的时间,黄姓中年实在忍不住了,“小医王,你究竟看出来我父亲得的是什么病没?” “看出来了。”沈欢将手收回,面色有些凝重。 你要是能看出来,老子就把脑袋割下来给你当凳子骑! 本来这只是张狮虎的内心想法,可他却鬼使神差的说了出来。 沈欢看了他一眼,没接话,对着黄姓中年问道:“老先生除了昏迷不醒、夜间乱语、肢体冰寒以外,是不是没其他症状了?” “没错。” “病分阴阳,据我推测,老先生得的应该是阴病。” “那该怎么办,能治吗?” “可以。”沈欢从兜里取出银针,隔着衣衫便开始施针,以他现在的境界,已经无需再借助天眼,靠得是实实在在的本事。 “不愧是小医王,光凭这一手,恐怕便足以傲视群雄了!”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张狮虎死不是医道中人,但沈欢所使用的针法他却认识——鬼门十三针! 鬼门十三针乃是张天师游访各地名医,结合医玄两道所创作的独门针法。 由于时代动荡,即便身为天师道传人的他,也只懂得一招半式。 可看沈欢那游刃有余的表情,明显是掌握了全套的针法! 完了,自己这次可能真的要栽到这小子的手里了! 不,那阴魂颇为厉害,就算鬼门十三针也只能镇压,或是逼出体外,这小子不懂玄术必会遭遇反噬,到时自己再出手救他一命,不仅能挽回面子,还能再捞一笔。 “狐狸精,那阴魂可能要出来了。” “姐姐比你急,等它出来,我绝对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它给吞掉!” “出来了!”沈欢在说话的同时,猛然起身后退。 黄姓中年一脸疑惑道:“什么出来了?” 张狮虎面色一喜,拿起桃木剑,大喝道:“妖物莫——” 话还未说完,便感觉刚才的那股阴冷之气消失一空,怎么会这样? 沈欢则将银针一一拔去,在他拔起最后一根银针时,黄老先生忽然睁开了眼睛,“我这是怎么回事儿?老林,你怎么来了?” “爸好了,爸真的好了!”黄姓中年激动的流出了眼泪。 沈欢拍了拍手,对着还在发愣的张狮虎说道:“张道长,您该还钱、下跪、舔鞋说,爸爸你真帅了!” 第302章算你狠?狠的在后面! 沈欢不大喜欢咄咄逼人,但张狮虎的行为,在他眼中就是没有治病能力,却还要患者支付高昂费用的庸医! 华夏文明传承少说也有千年,落魄到现在这种地步,不光光是外来文化的冲击,和这些打着大师名号,到处招摇撞骗的骗子也有很大关系。 因为他这句话,整个屋子忽然一静。 张狮虎是花大价钱请回来的,在玄术界有着不小的名头,而沈欢除了林老爷子这层关系以外,风头可谓是当今中医界第一人。 说老实话,黄家谁也不想得罪,况且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黄老先生康复。 “两位都是一方代表,何必闹到这种地步呢。”黄姓中年笑呵呵的站出来打圆场,“不如这样,大家都消消气,然后一起吃个饭,便握手言和吧。” 阴魂附体这种事情可大可小,往小处说,最多也就是让人精神不振,有气无力,但往大处讲,轻则使人精神分裂,重则损阳索命! 在医者眼中,求诊病人的生命比一切都要重要,张狮虎若只是骗钱也就算了,但他现在是拿生命开玩笑! 沈欢这还没来得及开口,张狮虎却忽然大笑了起来,“小娃娃,你真有意思,明明是老道救了你一命,你却死要面子硬撑。” “刚刚大家可感觉到阵阵阴风?” “是有那么一点。” 阴魂出现,会使周围的温度骤然降低,尽管只是一瞬间的事儿,但屋内众人也可以清楚的感受到。 “那个就是妖物!”张狮虎说着甩了甩手里的剑花,“刚刚小娃娃在针灸之时,使得妖物狂性大发,想要大杀四方,若非贫道及时出手,结果可想而知!” “我想大家都看到我刚刚持剑的动作了吧?” 沈欢怒极而笑,这个坑蒙拐骗的道士,不仅没认错,还反咬了自己一口,不要脸到这种地步的人,真是太少见了。 更可笑的是,黄家人好像受到了某种光环的压制,一个个智商大减,还真信了张狮虎的话。 不过仔细想想林老爷子之前说过的话,在富人圈子里,信张狮虎这套的人还真不在少数。 “怎么你不服?”张狮虎眼睛一瞥,“之前你亲口说过,老先生患的是阴病,既然是阴病你们这些专治阳症的中医,又怎么会有能力治愈?” “所以说,该下跪叩首舔鞋子的人不是贫道,而是你!” 张狮虎说着,便双手叉腰摆好了姿势,“对了,舔完以后记得再补偿贫道一个亿的损失费,一个亿啊,小子你配得起吗?” “不对啊。”沈欢一脸疑惑的扳起指头,“您之前也亲口说过,那妖物着实厉害,需要向祖师爷献祭五年阳寿才可以做到……您说病是您治好的,我怎么没看到您舞刀弄枪的请祖师爷上身呢?这个先不说,我也没见您弄符水让老先生喝下去啊?” “我——” “我知道了!”沈欢一拍巴掌,恍然大悟道:“张道长道法高深,不需要请祖师爷也能诛杀那妖物!” 说着,他又摇了摇头“不对,这样也不对,如果真是这样,就和之前唯有献祭阳寿请祖师爷上身才能斩妖除魔的理论起冲突了啊。” “道长不愧是高人,行事别具一格,不知道各位看懂了没有,反正我是没看懂。” 这一番话下来,黄家人的脸色也开始变了,他们不是傻子,已经听出了沈欢话里暗藏的意思。 无论是抢占功劳,还是坐地起价,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小子,算你狠!” 张狮虎也看出来大势已去,放了句狠话,便转身想要离开。 沈欢却上前一步将他拦下,“张道长,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事情?” “你就算杀了贫道,贫道也不会下跪说什么孙子你真帅之类的话!”张狮虎抬头挺胸,不忘表现自己的高风亮节。 沈欢笑了两声,顺便拍下张狮虎的肩头,“道长您误会了,我那不过是给你开个玩笑,又怎么会真让你做那种事情呢。” “那你拦着我所为何事?” “把黄家之前预付的费用退回去,并且脱下这身道袍永不行骗。” “哼!既然他们不信我,要这钱财也无用!”张狮虎说着便从兜里取出支票扔到了地上,不过身上的道袍却是没脱。 沈欢也没在拦着,从地上捡起支票,递到了黄姓中年的手里,“黄先生,切忌病急乱投医,就算真是阴灵之事,也要请真正的高手来做,而不是这些江湖骗子。” “明白,明白。”黄姓中年说着,却没有把支票收回去,“这笔钱就当小医王您帮父亲治病的钱了。” “不用,我之前说过,不收半点医药费,说得出自然要做得到。” 放在没有赌城之前,沈欢可能会收下,谁都不会嫌钱多,他也一样,只是现在并不是那么缺钱,自然要履行之前的诺言。 另外沈欢治病不收医疗费,也另有目的。 众所周知,西医的治疗费用极其昂贵,中医现今本就没有什么优势,若是费用再超过西医,那可就真没抬头之日了。 况且,黄老先生的病并没那么严重。 推脱之下,这钱最后还是放回了黄姓中年的兜里,但无论怎么说沈欢都救了自己父亲的性命,什么都不做也说不过去,便提议一起吃顿饭。 在吃饭期间,黄姓中年做了下自我介绍叫黄建军,子承父业,正在做房地产行业。 沈欢听后眼睛一亮,说道:“不知道您手里现在有没有资源?” “多得是!” “距离林家老宅近的有没有?” 黄建军沉思了一会儿,笑道:“有是有,不过面积和林伯父的老宅相比,恐怕要差上许多。” “你想买房子?这事儿怎么没跟我说过?”林老爷子面露疑惑,“难道在林家住的不舒服?” 沈欢干笑两声,“没那回事儿,我就寻思着得搞个自己住的地方,老麻烦您也不是个事儿。” “原来是这样。”黄建军拍了拍自己的大肚腩,“等咱们吃完饭,我就带你过去看看,要是喜欢,叔给你打个对折!” “那就劳烦黄叔了!” 喝了两杯酒以后,沈欢找了一个上厕所的借口离开了饭局,然后走到无人的角落闭眼手拟法诀,没过一会儿他便睁开了眼睛,笑道:“李老道的追猎千里香,果然厉害。” 说着,便踏起灵狐步,快速离开了酒店…… 第303章自作孽不可活 张狮虎有真本事吗? 有那么一点但绝对不多,按照传人等级划分,最多是茅山天师道分支的一个外门弟子,不过以他的手段,想要对付一个普通人并不困难。 此时这位张天师,正在布坛施法,嘴中骂骂咧咧的说道:“敢坏老子的好事儿,就别怪老子心狠,让你死于非命!” 一旁的道童有些不忍道:“师父,你不是说过降头之术有违天道,随便施展会遭天谴的吗,怎么还——” “天什么谴!你给我闭嘴!”张狮虎嘴上这么说,手里动作却是停下了,他之所以使用降头术而不用茅山道法,就是怕被高手发现沈欢的死是自己所为。 这种邪术所要付出的代价不小,而且被人破解很可能会被反噬,但沈欢不死他又难消心头之恨。 “哼,那就直接来个狠的,要了他的性命!” 话音未落,一只手便从后面搭在了他的肩膀上,“你想要谁的命的?我的吗?” “沈欢?!”张狮虎吓了一跳,手中桃木剑乱舞,“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沈欢笑了笑,“这并不重要,对吗?” “有什么事儿?” “脱了道袍!” 张狮虎冷哼道:“我穿不穿道袍管你什么事儿?” “脱不脱?” “不——咳咳!”他的话还未说完,就被沈欢一掌击中胸口,整个人连退数步才稳住身形。 “华夏文明,就是因为有你这种人才落没的!” 张狮虎理顺了气息以后,依旧没有改口,“原来是多管闲事儿,那也得看你有没有这个资格!” 说着,便将手里的木剑,朝着沈欢的头劈去。 “咔嚓!” 沈欢抓住剑刃,手腕一抖,木剑便成了两半,一脚将其踢飞了数米,这一次他加大了几分力道,不再像之前有所顾忌。 张狮虎脸上露出一丝慌乱,“大家无非都是为了口饭吃,你放了我,从今以后,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道,谁都不干预谁如何?” 见沈欢不为所动,他连忙改口道:“好,我从今往后,都不再以玄术骗人。” “希望你说到做到,不然下次就不是一掌一脚这么简单了!” 此行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让这个招摇撞骗的假天师收手,现在目标已经达到,沈欢也不再啰嗦,准备转身离开。 “哈哈哈哈!”张狮虎大笑着举起手中的一根毛发,“你的头发已经落在了老子手里,你死定了!” 说着,他便咬破舌头将鲜血吐在头发上,同时念咒施法。 沈欢被这一出弄得有些莫名其妙,不过他已经肯定张狮虎是个假道士,并没有上前阻止,想要看看这个骗子究竟还有些什么手段。 “南洋降头术?!小子快杀了他!”血玉中传出苏璃惊慌的声音。 “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哪会什么降头术。”沈欢正说着,忽然一愣,他感觉有股寒意从四面八方朝自己这里涌了过来。 卧槽!难道这个张狮虎真的懂玄术? 降头术破解起来繁杂困难,但这是以不知道施术人为前提,现在施术人就在身边,想要破解只要将对方杀掉即可。 事关自己性命,沈欢没有半分客气,千幻化为长戟,直挑张狮虎的腹部。 可刚刚出戟,动作就停了下来,不是心软留手,而是因为他根本就动不了,四肢关节好像全都被冰封了一般。 因为灵气停止运转,千幻所化的长戟也化为星点消失不见。 “想杀我?等你从地府出来再找老子报仇吧!”张狮虎一边大小,一边用指甲夹住头发猛地一拉,似乎是想要将其扯断,但并没有成功。 虽说没有成功,但沈欢明显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力量,想要撕裂自己的灵魂。 “狐狸精!” “不用你说姐姐也知道!”苏璃实化右手,朝着张狮虎的脖颈抓去,可鲜红的指甲刚刚刺入,她便发出一声尖叫飞数后退。 沈欢一时间有些回不过神来,这个神棍怎么会变得这么厉害,自己和狐狸精两个人加起来都不是他的对手。 “这个道士一定吃过克制阴邪的灵物,不然以他的为人,血脉之中不可能存在这么强大的浩然之气!” 苏璃在说话的同时,张狮虎也注意到了她,“没想到你还有个阴魂做帮手,不过终究还是老子技高一筹,我的血专克天下一切阴魂!哈哈哈哈,死吧!” 这一次他终于将头发扯断,沈欢从脚底一下子凉到了头顶,自己就这么被反杀了? “啊!!!” 谁知头发断后,沈欢没事儿,张狮虎却捂着脑袋惨叫了起来,躺在地上不停地打滚。 道童本想上前勘察情况,也被他一脚踢到了一旁。 感觉身体上寒意尽消后,沈欢大松了口气,“这是怎么回事儿?” “不知道。”苏璃也是一脸疑惑,张狮虎现在的情况明显是遭到了降头术的反噬。 出现在这种可能的情况有两种,一是被高手所破,二是受术者神魂强大到术法无法生效。 沈欢不懂半点玄术,不会是前者,以他的灵魂强度也不可能强大到让术法失效,所以苏璃也想不通,为什么会出现眼前的这种状况。 没过一会儿,惨叫声就停了下来,张狮虎也不再挣扎,平静的躺在地上,身体会时不时的抽搐两下,应该是还没死绝。 道童看到这情况,转身就往外跑,可没走几步,就被沈欢拦住。 “不、不要杀我!” 沈欢没有废话,直接开启天眼,消除了道童的这段记忆。 把人扔到附近的村子后,他便赶了回去,此时的张狮虎已经完全死亡。 “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落得如此下场,也怪不得别人。”沈欢说着之间迸射出几道黑色的灵气,落在了尸体上。 没过多久,无论血迹还是尸体,就被黑色灵气吞噬的一干二净。 苏璃惊异道:“这毁尸灭迹的法子你是什么时候学会的?” “蚀尸化骨,太玄阴阳诀里的小手段……此地不宜久留,先闪人再说!” 沈欢离开后没多久,一个身影便走了进来,用手摸了摸地面以后,拿出手机说到:“九号已经身亡。” 听筒里传出一个分不清性别的声音,“知不知道什么人杀了他?” “暂时还不清楚,不过对方下手毒辣,连尸体都没留下,应该不容易对付。”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这样么?那就别管了,去寻找下一个试验品……” 第304章这是几个零? “你这一趟厕所上的,黄花菜都凉了。” 一进屋,黄建军不满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沈欢干笑两声,“最近肠胃不太舒服。” “你生病了?”林老爷子面色有些担忧,中医讲究四诊合参,医不自医也属正常,可这是针对普通的医师。 沈欢医术高明,平时肯定会留意自己身体好好调理,如果连他都感到不适,那可就真是大病了。 “林爷爷你想多了,就是小病而已,跟我最近来回奔波,饮食不规律有关系。” 人就是这样,说了一个谎话,就需要用无数个谎话来圆,好在林老爷子没再追究,不然沈欢不知道要死多少脑细胞。 因为离开的时间太久,饭菜都凉了,黄建军提议再上一桌子,沈欢连忙拦了下来。 几人聊天饮茶,又在酒店待了一会儿,便前去观看别墅。 别墅的位置距离林家老宅算不上太远,步行大概十来分钟就能到,至于面积也没黄建军说得那么小,前提是不与林家的老宅相比。 房屋的大小和林妙诗在江明时的别墅差不多,只是多了一个后院。 前院都是类似花园一般的建筑,后面是游泳池和提供烧烤聚餐等娱乐活动的公园式草坪。 别墅本身也不是空壳子,是经过精致装修的,最顶层还有专门用来观星的瞭望台。 “感觉怎么样?” 沈欢点了点头,“是挺喜欢的,不过……这房子应该是非卖品吧?” “既然你看出来了,我也不妨直说。”黄建军笑道:“这套别墅,本来是打算留给我爸养老的,但他不怎么喜欢,就一直空到了现在。” “期间我也找过买家,不过燕京这片,有钱的都不缺房子,想买的基本上都给不了高价。” “你要真想买,还是之前说的那样,给你打对折。” 说实话,这套房子沈欢挺喜欢的,就算有不喜欢的地方,找人稍改一下就得了,他只是有些担心,自己卡里面的那些钱不够,“打过对折多少钱?” “也就四千多万。” 卧槽,打了五折都要四千多万,那全价不是要八九千万?不过按地界面积,还有布置来看,也确实值这个价钱。 沈欢现在手里虽然有钱,但也不敢这么狂放的一掷千金。 “除了这个还有其他的吗?” 黄建军似乎看出了他的顾虑,笑道:“钱不够?没事儿,再给你打个对折怎么样?” 林老爷子也开口道:“四千万换一处这样的房子很值得,缺钱的话,我可以借给你,到时候等你研发的益寿茶上市,还给我就好。” “益寿茶?”一直没说过话的黄老先生转了下眼珠子,说道:“小医王,这房子不用你掏钱,就当我在你们公司入了四千万的股份就好!” 林老爷子笑骂道:“你这老家伙,脑袋瓜转的挺快啊。” 黄老先生得意道:“早说了做生意这方面你不如我,现在除了房地产什么最赚钱?当然是医药生物行业,我们黄家在后面做推手,再加上小医王这名号,一定是稳赚不赔。” “做生意你比我厉害?得了吧!”林老爷子得意道:“小欢已经是我们林家内定的女婿,这才是最好的投资!” 黄老先生一听这话,顿时着急了,“不行,这好事儿不能让你这老不死独占,建军,咱们家小慧一点也不比林家丫头差——” “爸,小慧前些年就嫁了。” “二丫头呢?” “您忘了,她跟宋家联姻了,这事儿还是您亲手操办的呢!” “三丫头呢?” “也嫁了。” 黄老先生气得是吹胡子瞪眼,“咱们家还有哪个嫡系没成婚?” “好像只剩下小七了。” “小医王,我家小七长得也是亭亭玉立,你考虑考虑?” 黄建军咳嗽了一声,“爸……” “叫什么叫,没看到我正忙着呢么!” “那个……小七今年才十二岁。” “……” 话说到这儿,事情就算结束了,没想到林老爷子一句话又把事儿给挑了起来,要不是沈欢同意黄家入股,这斗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结束。 都说老人精老人精,沈欢倒觉得,这两位却是越活越回去,斗起气来跟小孩子差不多。 买卖房屋不是件小事儿,除了一大堆手续以外,还得要一系列的证件,不过黄建军担保,三天内一定把所有事情解决。 沈欢准备把买房子的消息告诉林妙诗,和自己一起分享喜悦,可半路上的一个电话让他改变了主意。 …… 沈君兰将手里的文件扔在桌子上,脸色铁青道:“您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你跟着那个小子有什么好处!”刘婉芬拍了拍桌面上的文件,“肖玮也赚不来那五千万,但是看看人家多有诚意,你什么都不用干,只需要签个名字,就直接成乐公司股东!整天说那小子爱你,我怎么没见他做这种事儿?” “肖玮这阵子天天大包小包的往咱们家跑,那小子呢?连个电话都没给我打过!” 一旁的肖玮听到这些称赞,“谦虚”道:“伯母您说的哪里话,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我没想过跟谁比,就是想表现一下自己的诚意而已。” “不稳重、不懂礼节都是现在年轻人的通病,您也别生气,气坏了身子不还得您自己花钱么。” 刘婉芬拍打着桌面,说道:“你看看,你看看人家肖玮,是那个小子能比得么!” “我说了,您要喜欢,您自己——” “兰兰!”沈万明喝了一声,扭头对着刘婉芬说道:“孩子大了,选择跟谁结婚是她自己的事儿,你能不能别老这么瞎操心。” “我这么操心是为了谁?爱情?爱情这东西能当饭吃么!” 沈君兰冷笑道:“您的意思是当初跟我爸结婚,只因为有饭吃,而没有感情咯?” “你——”刘婉芬刚想说话,门铃忽然响了起来,开门后发现来人是沈欢后脸色变得更难看了,“你怎么来了?” “是伯——”不等他把话说完,沈万明便把他拉近了屋子里,“小沈,来别光站着,进屋里来。” “这是怎么回事儿?” “怎么回事儿?”刘婉芬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下,哼声道:“换做你来当母亲,你会把女儿嫁给谁?” 沈欢没回答她的问题,扭头对着肖玮问道:“你们百分之十的股份,到兰姐八十岁的时候,能发多少钱?” “大概能赚将近两千万吧。”肖玮说着不忘补充道:“虽然距离五千万这个目标还很遥远,但这代表了我的——” 不等他把话说完,沈欢便开口道:“伯母,您有厂友银行的账户么?” “有啊?你问这个干什么?” 沈欢拿出手机后,问道:“号码多少?” 刘婉芬虽然有些迟疑,但最终还是把号码报了出来,“你想干什么?” 沈欢没说话,直到将手机装回兜里以后才说道:“好了。” “好了?什么好——”刘婉芬正说着,手机响起了一阵提示音,打开短信后,整个人都是一愣,手指颤抖道:“这、这、这是几个零?!” 第305章好好聊聊你俩的婚事 “什么几个零?”沈万明一脸疑惑,不知道自家媳妇又在搞什么名堂。 刘婉芬用颤抖的手将手机递了过去,“你、你看看,这、这是几个零。” “八位数,怎么——”沈万明正说着,却是不说话了,因为他发现,这条短信竟然是厂友银行的余额提示信息,“银行系统出错了吧,原来你这卡里不就只有四五万么,怎么会一下子多出来这么多?” “不是系统出错,这钱是我转的。”沈欢做了一下刚才拿手机的动作,接着道:“伯母您说过,转账五千万,就不再管我和兰姐的事儿,这话现在还算数吧?” 刘婉芬还没开口,肖玮就开始急了,“不可能!你一个十八九岁的大学生,去哪弄这五千万,一定是假的!” “是真是假打电话到银行确认一下就可以了。”沈欢不想做无谓的争辩,顺便握住了沈君兰的手,他看得出自己这位干姐姐有些紧张。 “伯母,您跟银行联系一下,这小子肯定是在装蒜,五千万现款,就算咱们本地人都没多少能拿得出来,更何况他这个来燕京读书的外地学生。” 肖玮的意思总结下来就一句话,打死也不相信沈欢能拿出五千万! 这么大的数额,不用他提醒,刘婉芬也要联系银行确认一下。 “并非是系统出现错误,您账户上的金额是由账户为xxx的沈先生转入的,如果您担心是转账错误,我们银行会代您联系对方。” “不用了。”刘婉芬吞了口唾沫,“我现在卡上真的有五千万?” “系统是这样显示的,请问您需要其他的帮助吗?” “不需要了。”刘婉芬挂掉电话以后,表情复杂的看着沈欢。 她当初开出那样的条件,就是在故意为难沈欢,让其知难而退。 约定时间是三个月,现在呢?连一个星期都没过啊!而且还是五千万现金! 沈万明是最先回过神的,面色凝重道:“小沈,这钱我们不能要,老刘把钱给人家转回去。” 身为知情者之一,他很清楚沈欢和沈君兰不过是在演戏,根本没必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五千万的现款,放在华夏任何城市都是一笔巨款。 别说是演戏,就算真是自己女婿,他都不敢一次性接下这么多钱。 沈君兰也想开口,却被沈欢打断,“别,这是我和伯母的约定,要是转回来,可就算违约了。” 刘婉芬咬牙道:“没错,这是说好的,兰兰以后——” “伯母,难道您不觉得奇怪吗?”肖玮急忙开口道:“他一个十八九岁的学生,到底是从哪弄来这五千万的?而且时间还这么短。” 刚开始沈欢对他印象挺不错的,但现在就有些反感了,“别管这钱从哪里弄得,就算是借的,那也是我的本事,你能弄到么?” 沈君兰都说不喜欢和有男友了,他还在那死缠烂打,以为抱上“岳母”这条大腿就可以所向无敌?孩子,现在都什么年代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早就过去了!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刘婉芬这个假岳母身上,若非她来回呼唤,肖玮心里的希望之火也不一定起了又灭,灭了又起。 肖玮被问得有些说不出话,面色阴晴不定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有钱怎么样?五千万而已,在燕京买两套房子就没多少了。” “伯母,我有两套房产,都在三环以内还是百平以上!您嫁女儿不就是求个安心么?我的情况完全稳定!刚刚您也听到了,这钱是他借的!” 刘婉芬一想也是,五千万虽然多,但也看花在什么地方,就像肖玮说的,也就是买两套房的事儿,而且这钱要是借来的,自己闺女岂不是刚嫁过去就要背负巨额债款? “谁说我这钱是借的?刚才只不过是打个比方而已。” “就算不是借的,你在燕京有不动产么?” “一个投资一个亿以上的公司应该算是不动产吧?”沈欢眨了眨眼睛,继续说道:“至于住的地方吗,不多,只有一处。” “投资一个亿?吹,吹,继续吹。”肖玮面带不屑,“来,吹吹你房子有多大。” “也没多大。”沈欢用手比划了一下,“大概就这么一点吧。” “伯母,先不说学生这个身份,外地人在咱们燕京买了房子以后,哪个不转成本地户口?他很明显是在吹牛!” 沈欢摸了摸鼻子,“是不是吹牛,咱们过去看看不就得了?” “也行。”刘婉芬反正也没什么事儿,确认一下也比较妥当。 肖玮也想好好的落下沈欢面子,表示没有异议。 一干人下楼以后,肖玮解了下车锁,是辆奥迪a6,然后朝着沈君兰一家子摆了一个邀请的姿势,“君兰,伯父伯母,请上车。” 关于房子的事儿,沈君兰一点也不担忧,就凭沈欢和林家的关系,随随便便就可以腾出来一套,要命的是,自己这位干弟弟根本就不会开车,这次恐怕要让肖玮占优势了。 这时一辆轿车停在了众人的身前,司机打开车门对沈欢恭敬的鞠了一躬,“欢少。” “兰姐,你带伯父伯母坐这车吧,我坐肖哥的车,指路方便一些。” 林老爷子的专车自然不会便宜,不过属于低调型的,一般人真看不出这车究竟值多钱。 肖玮进不了上流圈子,但对车却很了解,所以他一眼就看出来,这两看似普通的车子,最起码能换五六辆a6。 难道这小子是哪个富家的大少爷?绝对不可能,我在燕京混迹这么久,要是有这么一号人物早就知道了! 众人上车以后,便前往黄建军卖给沈欢的那套别墅。 一路上肖玮各种嘲讽脸,反正沈氏夫妇又不在身边,也不怕被人发现真面目。 “你房子在这附近?”下车后,刘婉芬被周围的环境给震慑到了,这里在燕京可是有名的别墅区。 沈欢指了指身前的别墅,“就这栋。” “这、这别墅是你的?!”刘婉芬已经快要傻眼了,“也太大了吧。” 沈欢开始“谦虚”起来,“就那样子吧,住我跟君兰两个人正合适。” 肖玮冷哼道:“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房产证呢?非得打肿脸充胖子,这别墅要是你的,就算让我吃——” 这“屎”字还没说出来,一个中年人便从别墅里走了出来,“小欢啊,你怎么又回来了?叔不是跟你说过了么,这手续办下来,最快也得三天,反正这房子迟早是你的,着什么急啊!” 肖玮一看他的相貌,整个人都差点没跌倒在地上,这他妈不是燕京地产界的巨鳄,黄建军嘛! 刘婉芬也认出了这位燕京名人,回过神后,一把拉住沈欢的手,“亲家什么时候方便?你跟兰兰都不小了,我们一起吃个饭,好好聊聊你俩的婚事!” “……” 伯母,我才十九岁好嘛! 第306章林妙诗的小本本 “什么婚事?”黄建军愣了一下,“你不是和林——” “没什么!”沈欢连忙上前,将他拉到了一旁,把事情简单地说了一下。 黄建军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不过欢子,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儿啊,虽然你说没什么,但要是被林伯父知道……” “这点放心,我跟林爷爷已经解释过了。” “那行,我就不瞎操心了。”黄建军说着,扭头打量了两眼肖玮,“你是哪个公司的?” “我、我——”肖玮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喘,虽然他们公司不是搞房地产的,然而以黄建军在商界的地位,想弄垮一个公司,估计也就是两句话的事儿。 沈万明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肖玮,这事儿是你伯母不对,伯父代她给你道个歉。” “不、不用!” 您未来女婿都跟黄建军一个级别了,我敢生个屁气啊! “那个我、我临时有点事儿,就先走了。”肖玮随便找了一个借口,头也不回开车直接闪人。 刘婉芬见沈欢半天不搭理自己,脸上有些不满道:“小沈,我跟你说话呢!” 这话说出来以后,她又觉得有些不妥,可仔细一想,为了我家闺女,五千万都拿了,自己这当丈母娘的吆喝他两句也没什么。 “我爸妈人在中州,估计一时半会儿是来不了了。” 刘婉芬见沈欢说话依旧这么客气,态度也不再改变,说道:“现在交通这么发达,中州到燕京也要不了多长时间,还有什么事儿能比儿女的婚姻大事还重要。” “人家两口子没空就是没空,你说那么多干嘛!”沈万明没好气道:“而且小沈现在才十九岁,证件都办不了,你着什么急啊!” “办不了证件怎么了?兰兰他外公十三岁就有了我大姐,十九岁,不小了!” 如果刘婉芬不是沈君兰的母亲,沈欢真不愿跟这样的人打交道,幸好是演戏,不然这辈子估计都完了。 沈君兰瞟了自家母亲一眼,“妈,您之前说过,小欢给了这五千万,我俩的事情您就不会再管,现在又想张罗人家父母过来,您说话到底还算不算数?” 刘婉芬年纪这么大的人了,也忍不住脸色一红,“不管就不管了呗,我就是想帮个忙而已。” “这忙不用你帮。”沈君兰顿了一下,说道:“现在钱有了,房子也看了,您是不是该回家歇息了?” “我这都还没进去看呢,怎么算看完了呢。” 黄建军笑了笑,“那就进去仔细看看吧。” “那就多谢黄老板了。”刘婉芬也没客气,拉着沈万明就往里面走。 “您消停儿看,我跟小欢就先走了!” 见自己婆娘作势想要喊人,沈万明没好气道:“怎么,还想参合人家小两口的事情?” “我是在想,他们走了,咱们怎么回去啊!” “……” 这点沈欢已经考虑到了,所以两人离开的时候,他特地向司机交代了一下。 身为燕京著名的别墅区域之一,周边的风景自然不用多说,两人手拉着手走在路上,还真有几分小情侣的味道。 “姐,伯父和伯母已经看不到了,您……是不是该松手了啊?” 沈君兰脸蛋先是一红,接着脸色一板,不仅没松手反而拉的更紧了,“我这当姐姐的拉下弟弟的手怎么了?” 沈欢干笑两声没说话,身为华大的校长,沈君兰佯装生气的样子,还真有几分威严……如果脸上没有红晕的话。 “那五千万哪来的?是不是向林老爷子借的?” “我自己赚的。” “真的?” “我也没必要骗您啊。” 沈君兰仔细观察了一下,见沈欢不是开玩笑以后,叹了口气,“等我回去好好跟妈说说,让她把钱还给你。” 沈欢笑了笑,“要是伯母不还呢?” “那我就是砸锅卖铁也会把这钱还给你。” 沈欢佯装失落道:“唉,那我这辈子应该是没希望了,别说砸锅卖铁,就算把您自己卖了也不值这个价钱啊!” “那你说姐姐值多少钱?”沈君兰也忍不住笑了。 “这个嘛……估计就这个数吧。”沈欢说着伸出了三根指头,又伸了两根,最后伸出了五根。 沈君兰一下子看迷糊了,“这是多少钱?” “三块……两毛……五啊!”沈欢说完抽手就跑。 沈君兰本打算追上去,可是手机却忽然响了起来是条短信,她还没来得及看,就又是一条短信。 “兰兰,妈要那么多钱,也是帮你要的,为的是以后不让你受苦,现在钱转你卡上了,记住千万别告诉沈欢!” 这是刘婉芬的短信,另外一条应该就是银行信息了。 “小欢,你账户多少。” “就是你给我发工资那个账户,怎么了?” “我妈直接把钱打我卡上了,现在发给你。”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笑道:“那敢情好。” “你倒真不客气。” 要是五千块钱,沈欢还可以客气两下,现在可是五千万了,你以为他转账时真的一点都不肉疼啊! 沈君兰被逼婚的事儿,到此算是完全结束了,不过这戏还得演戏去,两人简单的商量了一下戏路,沈欢便返回了林家。 “事情解决了?”正在看报纸的林老爷子见他回来,取下老花镜打起了招呼。 沈欢给拿起桌上的紫砂壶,给自己倒了杯茶,“差不多吧。” “这事儿你跟妙诗说过没?” “还没……”沈欢曾经想过把这事儿告诉林妙诗,但又怕对方生气,就像黄建军说的,即便没什么,也可能变成有什么。 林老爷子喝了口茶,“我建议你最好把这事儿跟妙诗说一下,要知道,自己说出来,和从别人嘴里听到,可完全是两回事儿。” 沈欢一想也是,茶都没喝,就跑到了林妙诗的闺房。 “妙诗。” 距离益寿茶上市的日子越来越近,林妙诗手边的工作也越来越多,正在整理文件的她,听到呼唤,头都没抬一下,“干嘛?” “那个……我想跟你说件事儿。” “说。” “我说了你可别生气。” “嗯,不生气。” “是这样的……”沈欢在讲他和沈君兰事情的同时,一直在观察着林妙诗的脸色,只要一有不对,就会连忙改口,可说到最后,这位冷美人的脸上都没有任何波动。 “还有吗?” “没有了。” “哦。” 沈欢这人没别的毛病,就是有点贱,心里期待着林妙诗别生气,可现在对方真不生气了,他心里又觉得有点不舒服,“你不生气?” “为什么要生气?” “真不生气?” 林妙诗抬头冷冰冰的看了他一眼,“还有事儿吗?没事儿就回屋睡觉吧,我还有工作要做。” 沈欢这样的厚颜无耻之徒,怎么会说两句话就离开,他搂着自己的双肩,可怜道:“我好像有点冷。” “那就多穿衣服。” “嘴巴貌似有点干。” “那就多喝点水。” “……” 沈欢离开大概两分钟以后,林妙诗从抽屉里取出了一个黑色的日记本,上面记了很多的名字,其中牛小贝、李凤仙这两个名字是用红笔圈着的,这一次她又圈上了沈君兰的名字。 对于这些,已经回到自己房间的沈欢完全不知情,此时他双手正握着两颗冰晶灵玉,准备冲击奔月之境! 第307章踏入奔月境! 苏璃常说,沈欢拥有逆天一般的人品,但他本人却不这样认为。 修炼几个月,步入追星大圆满之境,这样的修炼速度,即便在道劫日之前,都是妖孽般的存在。 可这要看跟谁比,就拿林妙诗来说,人家就是上趟厕所的功夫就直接从凡人到奔月了。 身为一个男人,怎么能比自己女人的境界还低! 带着这样的信念,沈欢再次踏入了冲击奔月之旅。 冰晶灵玉的加成效果,是唯一性的,所以无论是使用一颗,还是两颗增加的成功率都是七成。 所以沈欢暂时决定先用一颗,若没成功,还有另外一颗,从某种角度来看,他相当于有两次冲击奔月境的机会,不过能够一次成功,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和之前一样在天组基地时的情况差不多,每次到了紧要关头,那些灵气就好像突然失去了掌控,逐渐回归于丹田之中。 感觉到自己对灵气失去掌控后,沈欢立马吸收了冰晶灵玉中的特殊灵气。 在特殊灵气的辅助下,即将暴乱的灵气果然恢复了平静,指挥权再次落到了沈欢的手中。 从筑基到追星的过程叫做凝星,就是将丹田内的灵气凝聚成丹丸状的星璇。 而追星到奔月的过程叫做聚月,又称凝星成月,道理和凝星差不多,只不过一个是灵气自动凝聚,另一个却需要冲击境界的道修本人,利用灵气将体内的九颗星曜融合,最终形成一弯月牙。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若不是有了那阵子的炼丹经验,想要做到这种地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九星连珠,基本上等于半只脚踏入了奔月境,这是之前从未发生过的情况,沈欢的内心可谓激动到了极点。 和追星境不同的是,奔月境初、中、后期,并没有被细分为九个境界,而是与之对应的新月、弦月与满月。 绝尘口中的所谓残月境界,就是奔月境初期圆满的意思,基本上随时都有可能踏入弦月之境。 道修在突破境界时,讲究心神守一,沈欢一激动,让灵气再次变得混乱起来。 苏璃虽然无法感受到,但从外面那些散去的玄印也可以推断出,这一次的冲击应该又失败了。 “咔嚓!” 随着一声脆响,沈欢在睁眼的同时,也吐了一口鲜血出来。 “咳咳……” “我说过多少次了,冲击奔月境不同以往的追星境,必须完全静下心来,不然很可能会因为灵气失去掌控,导致全身经脉断裂,从此和道修一生无缘,你是不是一句也没听进去!” 沈欢服用下生肉续骨丹以后,顺便擦去了嘴角的血迹,“我知道了,刚刚只是一时走神,这次不会了。” “记住,你的命已经和我连成一线,再失败可就一尸两命了!” 不知道是不是苏璃的呵斥起到了作用,这一次在没有冰晶灵玉的帮助下,沈欢就轻易的完成了九星连珠,直到聚月之际,才出现灵气脱离掌控的情况。 “给我聚月啊!” “轰隆隆——” 在沈欢内心发出呐喊的同时,天边闪过了一道惊雷,将昏暗的屋子照的异常明亮。 看着那些一个个凝聚成功的玄印,苏璃总算是松了口气,“接下里就是洗血了。” “嘭!嘭!嘭!” 话音刚刚落下,沈欢的身体便开始爆起血花,情况比当初还要惨烈一些。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这种情况才停止下来。 “呼……成功了。” 苏璃虽然很欣慰,但她现在可没工夫听沈欢在那感叹,催促道:“感叹个毛线,快点帮姐姐护法!” 沈欢将身上的血痂抖落在地,站起了活动了下身子,这才说道:“开始吧。” 相比冲击奔月境,苏璃炼化尾魂的速度则要快上不少,大概一小时以后,她便睁开了狐眸,娇滴滴的说道:“小欢子,你猜这次姐姐又多了那些能力。” “我没兴趣知道。” 达到奔月境以后,沈欢感觉单是肉体的力量,就翻了有三倍之多,简单来说就是,之前他能打十个,现在一下子打三十个也没有半点问题。 说完好事儿,自然要谈谈坏事儿——淡金色灵气失效了! 以天眼吸收灵气,再转化到丹田,是他如今最大的依仗。 现在淡金色灵气无法满足奔月境的需求,只剩下了吞食丹药和自行修炼两条路。 前者服用过多,会使肉身产生抗体,别说到达奔月大圆满,估计能杀到奔月境中期就算不错了。 后者……还算了,这种蜗牛一般的速度,沈欢能接受得了才怪! 苏璃了解情况以后,摆手道:“姐姐还以为什么事儿呢,当初青色灵气失效的时候,淡金色灵气便出现了,按照这个规律,现在淡金色灵气失效,应该还会出现更高级的灵气。” “希望如此吧。” 帝王的御笔亲题都不管用了,比之更高级的灵气,存不存在都是一个问题。 “别沮丧啊,你难道真的不想知道姐姐多出来的新能力是什么?” “真不想。” “呃……总之你听完以后一定会感兴趣的。”苏璃说着,飘到沈欢的身旁,用舌头轻轻的舔了一下对方的脸颊。 沈欢没想到她会这么大胆,瞬间便打了一个激灵,“你、你干什么啊!” 苏璃没说话,用手摸过沈欢的脸蛋以后,又用某处省界不可侵犯的部位,在胳膊上蹭了蹭。 “你、你——”沈欢激动了半天,可算是把话说出来了,“你成功凝聚肉身了?不是说要达到飞仙境才可以吗?” 对于普通人来说,做出刚才的动作一点也不奇怪,但做出这些动作的可是苏璃啊! 唇舌、手掌,加上某处不可侵犯之地,这一共是三处地方,而狐狸精只能实化一处。 苏璃见得到满意的结果以后,笑嘻嘻道:“这次的能力,是可以将实化的位置转换两次,两次用完以后,就会停留在最后的位置,时间和之前实化一样。” “那也就是说……”沈欢朝某处指了指,“你最后实化到这个位置咯?” “你想干什么?” “玩球!” 第308章你就是沈欢? 与其说沈欢是道修,倒不如说他是一个懂得道家功法,却只会使用武技的半道半武者。 苏璃能够教给他的东西有限,除了指点一下灵狐步以外,剩下的全都得靠他自己一个人摸索。 狐仙一族虽说是半妖半仙之体,但其修炼方式更倾向于妖修,讲究的是天赋传承,基本上一出生便已经掌握,然后在战斗当中一步步进化。 沈欢能够得到弱化版的魅眸,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 所以他准备过多日子去向玄阳子讨教讨教,以对方在道修界的资历,应该能收获不少益处。 不过在学习之前,沈欢得先把自己这一群学生教好。 中医专业的学生数量还在逐日的增长,李凤仙讲课虽然没他风趣,但因出身医王世家,有着更完整的教学方法,也很受学生们的欢迎。 尤其是那张英气逼人的脸蛋,让教室里女生的数量至少多了一半,不知道她们得知李凤仙是女儿身以后,会不会在教学楼顶排队玩飞一般感觉的游戏。 沈欢归来后,学生们都很兴奋,毕竟也不是所有人都是看脸才来听课。 现在距离开学,已经过去了快两个月,老生与新生之间的差距太大,人少的时候还好说,现在人这么多,想要统一讲课节奏就有些困难了。 加上师资力量欠缺,他向学校递出了暂停吸纳新生的申请。 “下课吧。” 明天就是周末,沈欢打算找陈雨婷商量一下古董社外出活动的事情。 没了天眼吸收灵气这条捷径,修炼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种煎熬,是时候到古玩市场捡一波漏了,说不定人品一爆发,就又找到了修炼方面的出路。 没他刚下讲台,李凤仙就走了过来,“太师叔,您有时间吗?” “有,怎么了?” “我想和您商量一个事儿。” 沈欢笑了笑,“有什么话你就直说。” “是这样的,我把师资力量欠缺的事儿,在公会里说了一下,其中有几位前辈想过来试试,不知道……” 原来是谈这种事儿,沈欢刚才虽然在笑,但心里还是有些紧张,毕竟他和李凤仙之间的关系,可不只是太师叔和小师侄那么简单。 “这是件好事儿,我找时间给兰姐说一声,她应该会同意的。” 能让李凤仙称之为前辈的,中医公会里还真没几个,沈欢捉摸着,应该是汪老和余老等一干老前辈。 “还有事儿吗?” 李凤仙迟疑了一会儿,低头道:“你、你有时间吗?” 之前问有没有时间是谈公事,现在问就是谈私事儿了。 每当谈起私事,她身上的那股英气便会消失一空,小女儿姿态显露无疑,有时候就连沈欢也分不清楚,究竟哪个才是真实的。 听到这问题,沈欢忽然想起了网上“有事你就说,别问在不在”的段子。 他现在的心态,也跟段子上描写的差不多,不过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感情上的问题。 说句实话,当初苏璃那段质问,让沈欢内心产生了不小的动摇。 道修成仙,寿达万载,毕竟谁也无法肯定未来会发生什么,不过以目前的情况来看,能够陪他走下去的似乎只有林妙诗一个。 李凤仙是不错,但不大合他口味。 就在沈欢纠结这会儿,陈雨婷已经拉着自己的两个死党走了过来,“老学弟,你到底什么时候请我们吃饭啊?” 自从沈欢回来授课以后,“请吃饭”这三个字就成了她的口头禅,好像每天不说上几遍,就会浑身难受一般。 “就今天吧!凤仙也一起?”沈欢借着机会转移话题,人多点的话,和李凤仙独处的机会也少一些,“对了,这个月咱们古董社的捡漏活动,在哪举行?” 陈雨婷没好气的说道:“搞活动是需要经费的。” “上次赌青皮,你不是赚了不少吗?” “呃,这个……有钱也得等大家都有时间啊,四眼你说是不是?”陈雨婷说着用肘子轻轻推了身边的景思妍。 “我挺有时间的啊。” 红豆豆也跟着说道:“最近我也挺闲的。” 损友,全都是损友! 无奈之下,陈雨婷只好公布了这次淘宝的地点。 景思妍表现得索然无味,“琉璃厂?上学期不是已经去过了吗?” “你都说是上学期了,这次是咱们几个开小灶,不通知其他人。”陈雨婷说着,便将手搭在了沈欢的肩膀上,“琉璃厂没去过吧?学姐带你去长长见识。” 沈欢干笑两声没说话,相处下来,他对陈雨婷的古董鉴赏水平已经有了一定了解。 眼力是有,但距离专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最多算是一个入门级古董爱好者。 对李凤仙来说,能不能跟沈欢独处不重要,只要能看到他便足够了,所以也跟着参与了进来。 因为时间很充足,众人就把日子定在了今天,吃完中午饭以后,就往琉璃厂赶。 “五个人,怎么分组?”陈雨婷嘴上询问着,心里却早就做好了打算,一定要老学弟一组,他运气这么好,说不定这次还能捡到漏。 景思妍一眼就看穿了她的阴谋,“还能怎么分,当然是男的分一组,女的分一组咯!” 恨不得将景思妍干掉的,不止陈雨婷一个,沈欢也有同样的想法,好不容易拉起了团战,就因为她一句话,又变成单对单了。 比起潘家园,琉璃厂的历史要更悠久一些,前者玩的主要是古董,后者多是文房四宝、古人字画。 在燕京收藏圈子里曾经有这么一句话,叫“买真琉璃厂,捡漏潘家园”,说的就是两者的优缺点。 李凤仙对古人字画似乎也很有兴趣,时不时会点评两句。 沈欢不关注这些,他只关心有没有可以达到奔月境所需的灵气。 逛了这么长时间,别说比淡金色灵气高级的,就连蕴含淡金色灵气的玩意儿都没碰到几个。 李凤仙忍不住问道:“怎么了?” “没找到合眼的东西,有些不大想逛了。” 沈欢说的是实话,可听在李凤仙耳朵里就是另外一种意思了。 她表情有些失落,但还是强装笑脸,说道:“那咱们就回去吧。” 一心在想其他事儿的沈欢,并没有注意到对方表情上的细微变化,点了点头就准备去找陈雨婷他们。 可没走两步,一个身影便拦在了两人身前,是个梳辫留须的中年人,他仔细打量了几眼,瓮声瓮气道:“你就是沈欢?” “没错,不知——” 不等沈欢说完,对方便是一拳出手,不仅速度极快,在行进的过程中,还发出了阵阵的破空声。 武者?! 第309章没事儿多补脑 李凤仙还在身旁,沈欢无法闪躲,唯有选择硬拼,而且他也想试试,达到奔月境以后,自己的肉身究竟强到了什么地步。 “嗖——嘭!” 双拳相对,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沈欢不动如山,反倒是主动出击的中年后退了数步。 刚才沈欢用了三分力,基本上和追星九曜时的全力一击差不多,但中年只是后退而没受伤,应该是至今以来,遇到过最强的武者。 “你是什么——” 中年人没给沈欢询问的机会,再次发动攻击,与之前不同,这一次他是以指进攻,似乎还动用了武技。 拉着李凤仙躲过攻击后,沈欢皱起了眉头,在他交过手的人群当中,只有武迪是使用指法的,中年人所使用的武技有九分相似,就算不是同一种武技,也是师出同门。 难道是武迪那小子在自己手里吃亏,所以找家里的长辈来报仇? 应该不是,根据王紫嫣的说法,武迪算是家族弃子,在外面遭了罪只能自己扛,加上族内正在进行新的继承人选拔,根本没功夫计较这些事情。 中年人表情有些意外,不过只是一闪而过,“哼,果然有些本事。” “你是什么人?难道不知道武者不能在世俗中动武的规定么!” “世俗法律还规定不能杀人呢!”中年气游走于手部经络,再出一指。 专修指法的武者,出招便如利剑一般,指力雄劲,仿佛有着石破惊天之威。 沈欢不喜欢麻烦,先以腕力卸去对方力道,再以蛟龙出海回击。 “嘭!嘭!嘭!” 因为身体再次强化,这一击的暗劲浪波,竟有三十多层,中年人受创后,体内发出鞭炮一般的响声,身形也像是被机枪扫射不停地抖动。 “啪!” 暗劲并非无敌,身为比龙老大还要强盛几分的武者,中年人也有一套化解暗劲的功夫,但因为轻视仍旧受了不小的伤。 他擦去嘴角殷红的血迹,冷哼道:“厉害,武迪死在你的手里不怨。” “武迪死了?!” 当初心魔作乱,沈欢对武迪确实动过杀心,但是没有下杀手,如今武迪身死他也感觉挺意外。 “哼,少装蒜,武迪死没死,你自己心里清楚!” 应该没没错了,眼前这个中年人应该是武家的长辈,不是说武迪被当成弃子,死活不管了吗? 沈欢摊了摊手,“关于武迪的事情我真不清楚,咱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没有误会,根据我调查的结果,武迪和在你武馆交过手以后,就无辜失踪,宗族塔里的命灯也灭了,不是你又是谁?” 武迪是弃子没错,但怎么都是他们武家的人,到了世俗一趟,便莫名其妙的死了,这让武家的颜面置于何地!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武迪的死跟我没有关系。”沈欢怕中年人会再次出手,将李凤仙拉到了自己的身后,“如果没其他事儿的话,还请您让路。” “今天我武谆技不如人拦不住你,等到他日长老入世,弑嫡伤我之仇,必报无疑!” 沈欢真的是蛋疼了,隐世家族的人不会隐世太久,把脑子都给隐傻了吧? “再次强调一遍,我没杀武迪。” “有哪个杀人者会承认自己杀了人?” “总之你们武家将事情调查清楚再说吧!” 武谆胸有成足道:“不用调查,在世俗你是唯一和武迪有仇,并且拥有实力击杀他的存在,这件事绝对不会搞错。” 沈欢实在是忍不住了,没好气道:“你能不能带点脑子,如果是我杀了武迪,现在会放过你吗?” “大庭广众之下,你自然不敢杀人,而且我武家高手如云,能杀尔者不计其数,所以你才不敢杀我。” 哥们儿,咱说话的时候能动动脑子吗? 不过话说回来,单听对方说的这些话,在逻辑上还真没什么错误。 “清者自清,废话也不多说,拜拜了您嘞。”沈欢没走两步,又扭了下头,“对了,回去武家以后,记得多喝一些九个核桃,那东西补脑的。” “刚刚那个武谆是隐世家族的人?” 见沈欢点头默认,李凤仙的表情开始担忧起来。 身为医王世家的传人,她对隐世家族也有一些了解,就像武谆之前说的,规矩条例是一回事儿,下面的人照不照做是另外一回事儿。 “太奶奶曾经帮龙家的家主疗过伤,身为隐世家族之首,应该能帮上一些忙。” “还没到那种地步。”沈欢笑了笑,“我也不相信武家人全都是脑残。” 两人正聊着,陈雨婷忽然带着两个小伙伴冲了过来,举起手里的物件炫耀道:“看到没,五十块钱买的,这次学姐我可是捡了大漏。” 她手里的物件是块砚台,看上去是个古物,造型也很精致,但上面却没有任何灵气。 “你应该打眼了。” “我就说你看走眼了吧,还不信。”景思妍在旁幸灾乐祸的笑道。 陈雨婷不服道:“你看这材质,看这纹路,怎么可能是假的,明明是上好的端砚。” “第一石质不够细润坚实,第二手端石为沉积岩,轻重适中,你这个太重了,第三端砚叩击的声小并且有些闷哑。”沈欢说着用手轻叩了两下,声音一点都不小,而且还异常的清脆,“第四,真正的端砚,在哈气后会在表面形成一层水汽,你这个没有,第五……” “别说了,我承认这不是真品总行了吧!”陈雨婷气呼呼的嘟着小嘴,“你说吧,我究竟是赚了还是赔了吧!” 沈欢挠了挠头,干笑道:“五十块买块方镇纸也挺不错的。” “砚台变镇纸,小娘皮估计也只有你能办出这种事儿了。”景思妍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 陈雨婷忍不住反驳道:“打眼就打眼,最多就是亏几十块钱,比你花二百买块破玉佩强多了。” “谁说我的玉佩是假的?这才是大漏好嘛!”景思妍说着就把手里的玉佩给亮了出来。 造型算不上精致,但是料子却很好,根据上面漂浮的灵气来看,最少能卖个七八千。 “塑料玉佩!” “砚台镇纸!” 沈欢实在看不下去了,开口转移话题道:“你们俩在这儿,豆豆呢?” 陈雨婷一愣,讶异道:“可不是,痘痘跑哪去了?” 得,这古董社长当的,把自己闺蜜都给弄丢了。 景思妍也是一脸疑惑,她刚才只顾着兴奋,也没注意到红豆豆突然失踪的事儿。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店面里忽然传出了一声女性的尖叫,伴随而来的,还有一阵瓷器破碎的嘈杂之声。 两女相对一视,异口同声道:“痘痘?!” 第310章再说一遍,我没听清 琉璃厂虽然以文房四宝居多,但也有几家买卖古董的店铺,红豆豆的声音就是从一家古董店里传出来的。 沈欢最先回过神来,二话没说就朝店面跑去,虽说大家都是同龄人,但他还有一个讲师的身份。 红豆豆,你可千万别有事儿啊! 古董店不大的门面围满了人,透过玻璃窗户,可以大致看清楚里面的情况。 她跌坐在地上,身旁有一个倒下的古玩柜子,碎掉的不止是外面的玻璃,还有一些古玩瓷器。 对这些沈欢都不大关注,他关注的是红豆豆的伤势。 在红豆豆的胳膊上,有一道长长的血痕,蔓延出长长的血迹直到地面。 “我这些可全都是上好的古董,你这小丫头赶紧筹钱赔偿,不然今天你就别想走了!”老板是个生了三白眼的中年人,一看就像是个恶人,加上语气激烈,吓得地上的红豆豆不停哭泣。 围观的群众有些看不下去了,“人家小姑娘又不是故意的,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就是,有啥事儿等去了医院再说,你看这血留的。” “摔得不是你们家东西,当然不心疼了!”恶老板朝着红豆豆胳膊上的伤口瞅了一眼,冷哼道:“才巴掌大点的伤口还死不了!小丫头,快点赔钱,要是赔不了,咱们就找警察过来评评理。” 巴掌大点的小伤?那只是表面的伤口而已! 放古董的架子都不会太轻,红豆豆手肘有几处明显的红印,说不定已经骨折了。 “麻烦让一让!” 沈欢一边喊,一边挤过人群进入了店面。 红豆豆一看到沈欢进来,哇的一下就便哭出了声,“讲师。” “我来了,没事儿。”沈欢的面色有些难看,情况和他猜测的差不多一样,如果不及时诊断,红豆豆的胳膊绝对会废掉。 恶老板打量了两下沈欢,“你是他男朋友?” 见对方不搭理自己,他哼唧道:“跟你说话呢,到底懂不懂什么是礼貌!” “闭嘴!”沈欢声音冰冷道了极点,若不是因为围观的人太多,他早就一拳打在了恶老板的脸上。 “小伙子,别捏了,我这个闺女的手估计是断了,快点送医院吧。” “没错,骨伤可大可小,别让你女朋友再遭罪了。” “什么素质!”恶老板骂了一声,横身挡在了门口,“不管你是他什么人,今天别想跑!手断了咋的,就算两条手也比不上我这些宝贝,一句话,想走,赔钱!” “讲、讲师……”红豆豆一脸委屈,泪珠儿不住地往下掉,“事、事情不是那样的……” “别说话,把这个服下去。”沈欢正完骨以后,将生肉续骨丹分成两半,一半让她内服,一半洒在了伤口上。 这时陈雨婷三人也从外面挤了进来,看到眼前的情景,全都一脸的惊讶。 “怎么回事儿?” “痘痘你怎么受伤了?” 恶老板听到背后的声音,回头看了一眼,“又来了三个?人多好办事儿,这小丫头撞翻了我柜子的古董,你们赶紧把钱凑一下,不然谁都别想走!” “我他妈让你闭嘴!你他妈是不是没听到!”沈欢一脚将旁边的柜子直接踢成了几块。 他很少说脏话,这次是完全怒了。 在这个老板的眼里,一堆破瓶烂画竟然比人命还重要,别说这次受伤的是红豆豆,就算是一个陌生人,他都压不住心里的火。 恶老板先是一愣,接着便撩起了袖子,“怎么想打架?” 在他说话的的同时,两个店员也以同样的姿势走了过来。 “你他妈以为自己是谁啊!动手前也不打听打听我在琉璃厂的名声,跟他妈谁耍横呢!”恶老板神兽指了指自己的脸,“来,你他妈打我一下试——” “啪!” 沈欢还没动手,陈雨婷便一巴掌打在了他脸上,“敢这么欺负痘痘,老娘跟你拼了!” 她已经从群众的嘴里,知道了这次事情的经过。 景思妍平时就嘴巴毒点,这次竟然也出手打了一巴掌。 因为教养原因,李凤仙并没有出手,但看她的脸色,也有些不大好看。 “奶奶的,给我打!”恶老板回过神后,直接对身后的两名店员下了命令。 两个大男人不好意思对女孩动手,就把主意放在了沈欢的身上,但现实告诉他们,怜香惜玉也不一定会有好结果。 “咔啪!” 几乎在同一时间,两人的胳膊纷纷脱臼,蹲在地上大叫了起来。 恶老板算没看明白是个什么情况,但他能肯定这幅杰作一定是出自沈欢之手,脸上的恶气顺便被惊恐所取代,“你、你想干什么!我告诉你,别轻举妄动,我可是报警了的!” “嘿,小伙子你别义气用事儿,还是赶快打120拉小姑娘到医院看看吧。” 陈雨婷也从愤怒中恢复了一丝清醒,准备拿手机打急救电话,李凤仙却伸手拦下,“太师叔已经把她的伤势治好了。” 景思妍上前将红豆豆搀扶了起来,确认没事儿以后,再次开启毒舌属性,“小学弟也太着急了,这老板这么可恶,应该别治好痘痘,然后好好坑他一笔!” 在关键时刻,沈欢将心里的火气压了下去,扭头对红豆豆问道:“到底怎么回事儿?” “思妍和雨婷都捡了漏,觉得要是自己两手空空回去,一定会被笑话的,就到这家店里看了看,我本来是想看看这柜子上的瓷器,可不知道谁推了我一把,就把这柜子撞倒了……” “有人推你?放屁!我这柜子扎实的很,很明显是你故意撞上去的!” 沈欢朝被踢散架的柜子看了一眼,木质的确是上乘,不过其中两条腿有被虫蛀的痕迹。 要光是这样,他完全可以把这当成一场意外,但红豆豆刚才说了,有人推了他一把! 这个店面里没多少人,空间也不小,根本不可能发生无意推攘的事件。 不过现在这里人太多,他施展起手脚有些不大方便,“这些古董多少钱,我赔你,但你得把我学生的医药费付了。” “医药费?就点皮外伤能有多少药费?”恶老板不屑的冷哼一声,“三千万,拿得出来走人,拿不出来咱们就等警察过来!” “再说一遍,我没听清。” 沈欢笑了,给你台阶你不要,非得自己找死! 第311章都是堪称神物的真品! “三千万!”恶老板一伸指头,加大了几分声调,“别以为我是坑你,告诉你,这价钱已经是往少说了!” 陈雨婷气愤道:“三千万,你怎么不去打劫啊!” “老板,你自己可以看看,柜脚已经被虫蛀了,这事儿可不是一个人的责任。” “别他妈跟我扯淡!”恶老板骂骂咧咧道:“要不是她撞上去,我这柜子会倒?明天不小心碰到柜子的人多了,怎么偏偏她一摸就倒了?总之一句话,要么咱们赔钱私了,要么等警察过来公了!” 在这里没人是读法律专业的,责任在哪个身上,谁都搞不清楚。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好,我可以赔钱给你,但空口无凭,这些东西是真是假还不知道,不能就这么把钱给你。” “不用你提醒,我已经请了老师过来。”恶老板话音还没落下,就有一老一少走了进来,胸前都挂着牌子,应该是琉璃厂的负责人。 “您来了,东西搁地上呢,你们看看,我要价三千万是少了还是多了。”说完这话,他顺便向沈欢介绍介绍了两人来历,老者是收藏界的专家级人物,身旁的年轻人是他的学徒。 两人带上手套,用专业设备看了半天,最后经过一阵商议,才从地上站了起来,“基本上都是真品,市场估价应该在四千万左右,如果拿到拍卖会,可能还会拍出更高的价钱。” “全都是真的?”陈雨婷先是一愣,然后面露鄙夷道:“你们该不会是在唱双簧吧?瓷器和字画加起来不过十几件东西,按照你们这说法,每一个的价格都在百万以上咯?” 老者还没开口,恶老板便指着地上一个的破烂花瓶说道:“别的先不说,就说这最便宜的清白釉花瓶,市价最少一百三十万,再说旁边那个北宋的定窑脉枕,没个四五百万根本不可能拿下来!” “谁知道你们是不是联手坑人,你说三千万,我还说三百块呢。”陈雨婷说这话其实没多少底气,因为从刚才围观群众的态度已经能够看出来,那老者的确是名家,应该不至于做这种坑蒙拐骗的事情。 单纯的算古董知识,李凤仙应该是众人水平里最高的,趁着争论她偷偷看了看那些古董,小声对着沈欢等人说道:“我只看出来有两件东西是仿的,其余的看不出真假,不过我估计有九成可能是真的。” 赔钱不是不可以,但沈欢不想赔这冤枉钱,而且老板的态度也让他很不爽。 “那就等警察过来吧!” 这话刚出口,李凤仙便拉了他一把,“这事儿要是闹到法庭上,虽说不用负全责,但也可能要柜子厂家、老板和红豆豆平摊,依旧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恶老板见他们面露难色,表情逐渐开始得意起来,“这些全都是专家掌过眼的,要是不服,你们可以再找几个行家过来,反正真金不怕火炼。” “好,这钱我给了!”沈欢咬了咬牙,就准备拿出手机转账。 谁知苏璃的声音却从不远处飘了过来,“没想到我家小欢子还挺有责任心的,不过姐姐更喜欢哪个屠道者的说法,多管闲事儿!” 沈欢回头一头,这狐狸精不知道什么时候飘到了那群破烂古董的区域,“你还有工夫说风凉话!” 苏璃眨了眨她那动人的眼睛,“怎么不能说?我又不愁吃穿,有钱没钱都一样。” “那行,下次要是在拍卖会上碰到血玉碎块,你可别怪我没钱不拍。” “哎呦,不就是跟你开个玩笑嘛,至于这么大脾气?”苏璃露出谄媚的笑容,“关心则乱,你打开天眼看看,不就知道这些东西是真是假了么。” 是啊,自己怎么吧这茬忘了……不对!看出真假不算什么,难的是怎么证明它们是假的,难道说老子开了天眼没看到灵气? 那不被人送到神经病院才怪! “喂喂,你能不能别老总是忽视姐姐的存在,要说对古玩的了解,谁能比我还厉害?” 这句话可真是一语点醒了梦中人,对方再怎么专家,也不可能比得过在那个时代生活过的苏璃啊! 恶老板见沈欢站在原地半天不动,有些着急了,“我说,你到底给不给?” “给!”沈欢嘴上这么说,但却把手机收回了兜里,“不仅要给,而且还要猛给我,只是三千万,完全配不上这群古董的价值!” 他说着,从地上捡起了一面铜镜,“就说这一面龙纹铜镜吧,手感正中,纹饰优美,表面水银皮上分布的红斑绿锈也非常自然,尤其是这一大片穿过钮孔的红色晶体,明显是生坑出品,加上镜面泾渭分明的布纹状锈,应该是一个唐代的物件。” 恶老板喜笑颜开道:“没想到,小兄弟还还有几分眼力。” “其实这些都没什么,最厉害的是这一点。”沈欢说着从老者手里拿过鉴定专用的手电对镜子照射了过去,“看到没,淡蓝色的荧光,这可是以往真品不可能出现的特征,就光这一点就能卖两千万了!” 懂行的人已经听出了他话里的门道,这是在反讽呢! 恶老板一下子慌了神,“你这么说,就是觉得我这唐镜有问题了?别忘了刚才专家说了——” “我怎么把这点给忘了!”老者说着,接过沈欢手里的铜镜,又观察了一遍,叹息道:“没想到我竟然也有打眼的时候,这是件移植锈的仿品!” 移植仿品在近些年来的古董市场层出不穷,简单来说就是半真半假参合到一起,假的多一些,真的少一点。 拿现在这个唐镜举例,它是以真铜镜为模,翻铸的新铜镜,然后再将残破的老铜器上的古铜锈移植到器物表面。 那些红色晶体锈的确是古锈,只不过是被移植到了仿品上,而锈斑周围那些淡蓝色的荧光,就是黏结古锈的胶水。 “就算这件是假的,其他的可都是真的!”恶老板还在嘴硬。 “真的,都是真的,怎么会有假呢。”沈欢又指了指地上的一个元青花,“这个故事图绘的元青花瓶,线条优美,绘图飘逸流畅,晕散效果极佳,并且凹凸不平,还能发出冷紫色的寒光。” “最重要是上面的图绘故事,猴王出世,《西游记》知道吧?这可是明朝才有的故事,却出现在了元朝物件上面,用古董已经不足以形容它了,这是件神物!神物能不值钱吗?” “再说这件清朝的花瓶,更加厉害,我记得故宫博物馆里应该有个一模一样的,分毫不差,他们要知道自己收藏的是假的,还不得被气死!还有这幅颜真卿的字画……” “一个个都是堪称神物的极品,老板要我三千万,那是让我捡大漏,这要放到拍卖会上,最起码能拍出三个亿啊!” 沈欢一连串话说下来,恶老板的脸色变得惨白,这小子刚刚还是一个棒槌,怎么一转眼的功夫,就好像专家附体了一样。 老者按照沈欢的说法,一一检查,最后惨笑一声,扯下了脖子上的牌子,他之所以判错,一是因为年纪大了,二是因为对恶老板的信任,没想到在收藏界混迹半生,最后竟是这么一个结局。 “小伙子,好样子的!”不知谁先开头喊了一句,围观的群众全都开始鼓掌。 “这才是真正的专家吧!” “我看他的嘴巴比眼光更毒辣,不过这听着真痛快!” 沈欢面带冷笑,对着恶老板说道:“老板,你三千万还要不要?不行的话给你五千万也行,就看你敢不敢接了!” 第312章武谆死了?! 恶老板脸色青一阵白一阵,良久没有说话。 陈雨婷呆呆的看着沈欢,“老学弟,你是说……这些都是仿品?” “我哪说过是仿品?极品,这些物件全都是极品!” 李凤仙干笑两声,“早知道你这么厉害,我之前就不乱插嘴了。” 沈欢晃了晃手机,“老板,说句话,这钱你还要不要?” 恶老板纠结半天,咬牙道:“你给我五万块钱,这事儿就算了了!” 这相当于变相性承认了,千万古董都是仿品的事实。 围观群众又是一阵鼓掌喝彩,之前他们是敬佩沈欢的口舌,这一次他们是为沈欢的眼力而喝彩。 “五万是吧?”沈欢问的时候还是一副笑脸,可一转眼脸色就黑了下来,“别说五万块,我连一毛钱都不会给你!等警察过来,咱们在好好算算这笔账,看看究竟谁赔给谁钱!” 恶老板结巴了半天,反驳道:“就算我这东西不真,可也是精致仿品,要你五万块钱真心不多,光是被你踢毁的那个柜子,都值两三千呢。” “这不是钱多不多的问题。”沈欢扭头对着围观的群众问道:“大家有比我来得早的,当时我学生是什么情况,应该都看到了吧?外伤伤口长达十厘米,肩骨臂骨通通骨折,若是处理不当,以后生活能不能自理都是问题!敢问老板怎么做的?” “为了一批价值不过几万元的古董,挡门喊人,连前往医院接受治疗都不让,并且扬言就算一条人命,都比不得他的古董金贵。” “人命是贱,但还没贱到你几万块就能买的地步!” 恶老板自知理亏,但也不想在气势上输给沈欢,“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她现在不是好好的嘛。” “您是说我夸张了?”沈欢笑了两声,指了下李凤仙,“我想应该有人认识这位朋友的来历。” “看着有点眼熟,好像在什么新闻上看过。” “卧槽,这不是号称小医仙的李凤仙吗?” “没错,就是号称医王世家继承人的那个年轻人,不过我看着这毒舌小哥儿好像也有点眼熟,叫什么来着?” 沈欢把李凤仙推出来,就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见有人认出自己,连忙说道:“没错,我身边的这位就是有小医仙之称的李凤仙!” “李医师,请你告诉大家,我究竟有没有把豆豆的伤势夸大其词?” 李凤仙的性格比较正直,就算沈欢不提,她也会出来作证,“完全属实,真实情况甚至比说得还要更严重一些。” 医王世家?! 恶老板没想到自己今天会接连踢到两块铁板,但到了这个地步,服软已经没办法将事情解决,他唯有死撑到底,“医王世家再怎么厉害,也只是中医而已,他要是说刚才的伤口可以致命,我岂不是成杀人犯了?” “要证据是吧?咱们到医院拍个片子,就什么都清楚了。” 去医院拍片?陈雨婷,你不坑我能死啊! 在生肉续骨丹的作用下,红豆豆的伤势已经完全复原,这要是到了医院,沈欢之前说的那些话可就全都白费了。 还好他反应快,将话题转到了其他方面,“何必用证据那么麻烦,店里不是还有柜子么,老板您躺地上让砸一下,是不是唬人一下子就看出来了。” 躺地上被砸一下?砸别的地方还好说,砸到脑袋,小命可就全都玩完了。 “那你想怎么办?” “不怎办,你不是报警了吗?就等警察叔叔过来。”沈欢双手抱肩笑道:“先把恶意延误治疗的事情说一下,然后咱们再说说这架子一推就倒的事情。” 陈雨婷跟着说道:“我也这么想的,柜子是实木做的,哪会推一下就倒。” “小伙子,我支持你,老子平生最看不惯就是店大欺客的事情!”围观群众里也有人出声支援。 恶老板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开始说起了软话,“何必把事儿闹这么大呢,要不你给三万也可以。” “我把事儿闹大?刚刚想把事儿闹大的是您吧!之前我已经说过了别说三万五万,就算三毛五毛都不给。”沈欢一脸悲愤道:“我不懂专业的法律知识,但我知道一句话,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 “兄弟,听你的意思,这小丫头不过跟你是师生关系,又不是男女朋友,你管那么多事儿干嘛。”恶老板尽量压低着声音说道:“这样吧,柜子加古董,一共两万五,我只能让到这地步了。” 沈欢要的结果不是服软,而是道歉认错,到了这个地步,他已经不打算再给恶老板机会了。 在对方说话时,他轻轻点了一下某个穴位。 恶老板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在突然之间加大,依旧在自顾自的说着,用的就是社会人常说的现实加成熟套路。 更蛋疼的是,他并不知道,自己亲手请过来的警察,正站在他的身后。 见时间差不多了,沈欢便开口打断,义正言辞道:“你这话什么意思?身为她的讲师,我就要负责到底,这是一名人名教师应有的责任!” “责任又不能当饭吃,这样吧,你让那小丫头凑四万块钱,咱们两个平分,一人两万,大家都有好处,你说是不是?” “人渣!” “败类!” “不知廉耻!” 恶老板听到这些谩骂声,扭头就准备“大开杀戒”,可看到赶来的警察后,双腿一软,差点没跌倒在地上,“警、警察同志,你听我解释,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就是随、随口一说,你们一定要相信我啊!” 为首的警察冷声冷气道:“要解释等回到警局再解释吧!” “警察同志,需不需要人证,我可以证明这老板绝对是清白的人渣!” “带我一个,这事儿我从头看到了尾,知道的清清楚楚。” 看着一个个正气逼人围观群众,恶老板眼睛一黑,就朝地面倒去,但因为位置不大好,刚巧坐在了那些瓷器碎片上,尖叫一声又被疼醒了。 在警方的介入下,加上群众作证,这事儿总算是完美解决,红豆豆不仅没赔钱,还得到了一笔医疗费。 至于老板,因为涉嫌敲诈、勒索等罪名,被扔到了小黑屋里,就连店铺也被封了。 “讲师,谢谢你,今天要不是……” 红豆豆个头不高,刚刚一米六出头,沈欢一伸手就放在了她的头顶,“别客气,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对了,你的伤势我虽然已经处理过,但仍旧需要注意,最近别做什么激烈的运动。” 景思妍表情内涵道:“小学弟这是在暗示你,别想着用以身相报的理由,和他做那种事情。” “我只是在说纯洁的剧烈运动好么!”沈欢感觉真是醉了,现在的女孩子都这么污吗? “我知道,‘纯洁’的激烈运动,大家都懂得!” “……” 事情虽然解决了,但沈欢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这次琉璃厂之行,不仅没找到奔月境所需的灵气,还碰上了一个把自己当杀人凶手的脑残,红豆豆也遭遇了骨折讹诈之痛,真是倒霉到姥姥家了。 看来狐狸精说得没错,人品再好也有用光的一天。 “沈欢!” 众人正打算离开琉璃厂的时候,忽然有人喊了一声他的名字,回头一看竟然是夏天,“你不是说不喜欢古董吗?怎么也来这儿转悠了。” “我来这里不是为了看古董……出事儿了。”夏天面色凝重道:“武谆死了!” 第313章又死一个? “武谆死了?!” 夏天朝四周看了看,“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最好马上跟我到基地一趟。” 沈欢考虑了一会儿,扭头对着李凤仙等人说道:“我还有点事情要处理,你们先回学校吧。” “唉,有些人刚刚还满嘴的责任,现在一转眼就撂担子走人咯。”陈雨婷说这话时,故意瞟了一眼沈欢,然后装出了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景思妍也是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搞大了我们的肚子,竟然就这么走了。” 她这声音不高不低,夏天刚好能够听到。 为了避免误会,沈欢急忙道:“你这么随便乱说话,可是会出人命的!我什么时候搞大你肚子了?” “是我们,不是我一个。”景思妍摇了摇食指,语气玩味道:“我说的是请吃饭把肚子给搞大,你该不会是想歪了吧?” “我、我……” 卧槽尼玛啊,能不能不要这么污! 还好这时候,红豆豆站出来帮他说了句话,“讲师很明显是有要事处理,思妍你就别开玩笑了。” “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这都还没嫁呢,胳膊肘就开始朝外面拐了。”景思妍无奈的摇了摇头,还真有点为人父母的沧桑。 红豆豆脸一下子就红了,结结巴巴道:“你、你乱说什么呢!” “哎呦,你还敢掐我,绝对是恼羞成怒!” 两个女生混战到了一起,李凤仙在一旁看着,口型微动,像是在默背什么东西。 陈雨婷则是朝沈欢摆了摆手,“你走吧,这两个小娘皮就交给我和小李子照顾了。” 有了这张包票,沈欢也没再聊,跟着夏天一起离开了琉璃厂。 车内……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夏天面色复杂的沉思了一会儿,“武迪死的事儿你知道吧?” 沈欢点了点头,“我知道,刚在武谆那里听到的。” 他正说着,好像想到了什么,惊讶道:“你该不会和他一样,以为武迪是我杀的吧?” “不止是武迪,还有武谆。”夏天无奈的叹了口气,“黄字组一直有探子跟着你,除了一些私事儿以外,你的行动几乎都被我们掌握在手里。” “我们可以肯定,这两个人的死都和你没有关系,但是武家的人却不一定这么想,因为两人最后打交道的对象都是你。” 关于武家人的报复,沈欢倒不怎么在意,首先以他现在的实力,不需要惧怕任何人。 从镇灵诛邪阵的存在就可以看出来,道修应该是比武者更加强大的存在,已经是奔月境他,连道修都无所畏惧,又怎么会怕武者的报复。 身正不怕影子斜,人不是他杀的,就是不是他杀的,武家要是非得找麻烦,他不介意采取反击行动。 “黄字组有探子跟着我?喂,你们天组到底什么意思。”这世界上没人喜欢被窥探隐私,沈欢也一样。 “你是药王的同时,还具有较强的杀伤力,我们这么做也是为了保护普通市民的安全。”夏天干笑两声,“这些都是正常的。”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既然你这么喜欢被人盯着,怎么不派人调查自己的隐私呢!” “事情没你想的那么夸张,探子的做法并非监视,而是在固定的时间,在你出现过的周边打探而已。” “这还差不多。” 经过争论后,两人又回到了原来的话题上。 “你们不是有探子可以证明我的清白吗?向武家人说明一下不就好了。” 夏天摇了摇头,“如果这么容易就可以就解决,我也不必带你过来了。” “怎么,你们的地字组不是专门管理收纳隐世家族的部门吗?” “事情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当初天组说话管用,是因为天字组里高手太多,所以他们才不敢妄动。”夏天面带无奈,“你身为道修,应该知道道劫日所带来的影响。” “当初天尊带走的不止是门派高手,就连我们天组也没有放过。” 现在天组对隐世家族的震慑力,还不如对道修的震慑强。 “因为命灯的原因,武家那边已经收到了消息,还好探子及时汇报,不然麻烦可能更大。”夏天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现在武家已经派了高手,正在来这里的路上,我们天组担任中间角色,所以义父才会找我过来,帮你解决这件事情。” “你是最后接触两名死者的人,有没有发现什么蹊跷。” 沈欢当时心里烦闷,只记得武谆是个脑残般的存在,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大概过了两个小时,武家的高手来了,是个体型高大的壮汉,他看到沈欢后,身体的骨骼便发出阵阵的摩擦之声,“你就是沈欢?” 不愧是一家子,不仅开场白一样,就连语气也一模一样。 “没错,就是我。” 壮汉沉默了一会儿,伸出右手道:“武森。” “沈——”沈欢将手握上去以后,刚想自报家门,便感觉对方猛然加到了力道。 都什么年代了,还在玩这种把戏。 “咔!” 只听一声脆响,武森连忙把手收了回去,脸上的表情甚是惊讶。 他原本并不相信武迪和武谆是死在沈欢的手中,一个世俗人又怎么可能拥有击杀武者的能力,但他现在信了。 对方若真的动手,不仅能干掉武迪和武谆,就算抹杀他也不在话下。 力量可以输,势气不能输,武森冷哼一声没有说话。 武迪的死,对武家来说算不了什么大事儿,但武谆是精英堂的成员,要是被其他隐世家族知道,他们武家的脸面可就真没地方放了。 “你为什么要杀了武迪和武谆他们?” “我也很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杀他们?大哥,我根本就没有杀他们的理由好吗?”沈欢一脸捂脸,又把之前对武谆说过的那些话又重复了一遍。 这个武森的智商似乎要比武谆高上不少,并没有说出武谆的那套言论,“好,我就暂且相信你,不过想要证明你自己的清白,就去把真正的凶手找出来!” “你们天组拥有整个华夏最大的情报网,找人并不是一件什么难事儿吧?” 夏天有苦难言,如果他们找得到真正的凶手,又何必把沈欢叫过来。 这也正是这次事件的难点,凶手的行踪实在太过诡异了,根本找不到任何线索! 简单的做了一下记录以后,沈欢便返回了林家,跟老爷子打打招呼,再去林妙诗那里腻歪了几下,才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 第二天,破晓之际,沈欢被一阵手机铃声所吵醒,他迷迷糊糊的接起了电话,边打哈欠边说道:“我是沈欢,有——” 他的话还未说完,听筒里便传出了夏天的声音,“武森……也死了!” 第314章武家的重量级人物 “武森也死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听到这个消息以后,沈欢一下子就清醒了。 “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我现在林家门口等你,快点出来吧!” “知道了。”沈欢挂掉电话之后,随便换一身衣服,在赶往门口的时候,顺便给早起的家丁交代了一句。 “武森不是在你们地字组的客房休息吗,怎么会死掉呢?” 面对沈欢的疑问,夏天面色凝重的摇了摇头,“不知道。” 沈欢皱了下眉头,“他的尸体呢?说不定能从上面找到线索。” “你不知道吗?” 沈欢被问得有些转不弯子,“什么?” 夏天叹息道:“无论是武迪还是武谆,他们死之后都没有留下尸体。” “没有留下尸体?”沈欢先是一愣,接着说道:“既然没有尸体,你们是怎么确定对方死亡的?” “血迹残留,武迪、武谆、武森三个人失踪的地方,全都有着一滩血迹,已经超过了血液损失的上限。” 武迪和武谆都是在户外身亡的,只要身手超过他们就可以做到,但武森却是在天组基地! 有了上次屠道者入侵的事件以后,天组投入了大量资金,加上基地的隐秘和防御能力。 对方不仅将武森杀掉,并且还能悄无声息的将尸体带走,这样的实力已经不能用强悍来形容了。 就算没有屠道者厉害,至少也是同一级别的高手。 屠道者?! 武谆在琉璃厂对自己动了杀念,所以屠道者便动手杀了他! 不对,武迪动杀念是在接到水墨牌之前,武森除了握手把戏以外,也没做出什么针对性的事情,这件事和屠道者应该没关系。 沈欢思来想去,就是想不通到底是谁动的手。 武迪、武谆、武森,三个人临死前最后见到的人里面都有自己,莫非是有人可以针对自己? 可除了屠道者,他最近可没有的罪过实力这么强劲的人。 关于武家三人死亡的事情,天组也是一点头绪没有,最重要的是,又有人入侵成功,不仅如此,对方还在他们眼皮子下面杀了人! 上次屠道者虽然嚣张,但是到最后,也没杀一人,最多算是抬手吓唬了一下,这次是真的一巴掌打在脸上了。 身为现任天组的掌舵者,张天浩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天组自成立以来,就是至高无上的存在,现在却频频被人打脸。 身为狼王,他因为大杀四方笑过,也因兄弟战士而哭过,却从来没有这么憋屈过。 “查,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要把真正的凶手给我交出来!” 武家就算被灭族,张天浩也不会眨一下眼,但此事关乎天组,甚至是国家的荣誉,他绝对无法容忍。 夏天想要开口安慰,但有不知道该说什么。 “要让我知道这事儿是谁干的,老娘一定带着兰花内卫将他千刀万剐!”王紫嫣一脸愤恨,本来就脾气暴躁的她,根本吞不下这口气。 沉默良久的沈欢开口道:“不知道武家那边是什么意思?” “他们死了那么多人,已经不敢再单独派人过来了。”夏天叹了口气,“不过这并不是一件好事儿,根据黄字组的探子回报,武家的二当家带了两名玄阶的长老,正在赶往这里的路上。” “玄阶?” 夏天解释道:“隐世家族,按照天地玄黄,由高到低分为分成了四个境界,分别对应你们道修的仙日月星。” 沈欢没想到武者也有详细的等级划分,这么看的话,对方岂不是带了两名奔月境的高手过来? 在单打独斗的情况下,因为镇灵诛邪阵的存在,即便是奔月后期他也无所畏惧,但武者就不同了。 对方的实力完全不受镇灵诛邪阵的性子,同样拥有无限使用武技的能力。 现在总算明白,当初皇族为什么要和隐世家族签订所谓的隐世条约,而没有道修什么事儿了。 道劫日过后,道修的人数加起来不到百人,而且一个个喜欢隐匿山林,对世俗基本上没什么影响。 沈欢也没想太多,反正他的原则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剩下的等武家的人来了再说。 武家应该是在燕京附近的山脉中隐世,早上收到消息,不到中午就赶了过来。 为首的二当家,是现任家主的弟弟,年龄在五十多岁左右,真实姓名不知道,张老将军称呼其为武二。 那两名玄阶长老,枯瘦的叫武踪,虎背熊腰的叫武望,看上去都有甲子之龄。 “你——” 沈欢真的不想再听那句话了,见武二开口,他立马说道:“我就是沈欢,二当家有事儿直说就是。” “快人快语,不愧是少年英雄。”武二说话的同时,他身旁的武望身形一动,便对沈欢出手,一来就是武家的绝技贯日铁指,没有点留手的意思。 天下武学,唯快不破,武望深得其精髓,不仅速度极快,目标更是直锁眉心。 “你想干——”沈欢用灵狐步闪躲过后,询问的话还没出口,武望便又接一招,一指头穿肠。 玄阶武者的肉身力量,与奔月境道修相差无几,修横练功夫的甚至比道修还要强大。 “你什么意思?”张老将军看到这个情况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武二笑了笑,“张将军别误会,我只是让望长老试探一下他的伸手而已。” 攻击的地方,无一不对应着致命部位,这要是试探,那杀人的手段岂不是要一拳轰碎灵魂? 在交手中,沈欢试图像对付武谆那般,将手拨开进行反击,可对方一抖腕子反倒把他的手给震开了。 要不是灵狐步升级,刚才的失误足以让他丢了性命。 利用青龙吐水让对方回闪以后,再使用苍龙摆尾将其完全逼出了战圈之外,趁着这个时机,沈欢脚步朝前一踏,接了一记鱼跃龙门。 武者讲究腰马步法的协调,一旦步法乱了,便会出现弱点,鱼跃龙门走到便是这个套路,利用气力使地面产生晃动,借机攻击弱点,一击毙命! 想法是好的,但武望沉浸武道多年,遮掩轻微的颤抖,对步法没有任何影响。 “刺啦!” 沈欢一时闪躲不及,肩头多出了一片殷红,血液激发了他的杀念,很久没出现过的猩红,再次出现在了他的眼中,“找死!” 话音未落,厅内便出现了两个一模一样的沈欢。 武望见状,没有任何迟疑,不管真假,反正他一个也没准备放过。 “死!” 武望刚刚击散一个幻影,沈欢的声音便在他身后出现,蛟龙出海直攻其心! 这一拳所蕴含的威力,让武二心中大惊,一旁的武踪想要上前阻拦,但时间却跟不上,沈欢的拳头已经狠狠的砸在了武望的背部。 第315章杀我?死! “咔嚓!” 先是一阵骨裂之声响起,紧接着武望喷出一口鲜血,整个人直接趴在了地上。 “尔这小贼,竟然敢伤我堂兄!”武踪叫骂一声,踏步出拳,朝沈欢的肋骨打去。 张天浩冷哼一声,上前一把抓住了武踪的拳头,将其硬生生的甩到了一旁。 武二面露不满道:“张将军,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还想问你是怎么回事儿?”张天浩声如洪钟道:“究竟有没有把我们天组放在眼中!” “比武切磋难免会有损伤,打不过就是打不过,叫帮手暗中伤人算不得什么本事。”王紫嫣面带不屑,她对这些隐世家族没有一点好感。 资质好的就藏在家里,不好的就送到地字组养尊处优,不仅给国家出不了多少力,还喜欢摆谱拿工资。 无论她还是夏天、张天浩,三人混到心在的位置,全都是拿热血换来的。 “咔嚓!” 就在众人争论的时候,沈欢利用鱼跃龙门的一踏,踩碎了武望的肩骨。 “望哥!”武踪见状,发出一声高喝,再次出击。 别看他身形瘦小,却天生神力,走的是一力降十会的路线,刚刚张天浩若非是突然出手压制,沈欢能不能挡得下还是个问题。 “滚!” 沈欢喉咙发出一个音节,抬手迎击的同时,对着地上的武望又是一脚,不过却因武踪的力量太大没能得逞。 “姓沈的,你没事吧?”王紫嫣觉得事情有些不大对劲,那样的眼神她见过一次。 沈欢稳住身形后,没有说话,只是简单的摇了摇头。 “天组岂是你们随意打斗的地方,都给我住手!”张天浩大喝一声,准备出手将两人分开,武二却摆臂他给拦了下来,“张将军,你们天组的尊严不容侵犯,我们的武家的人也不是想杀便能杀,想伤便能伤的。” “你要拦我?” “不敢。”武二嘴上这么说,身体却没移开的意思。 王紫嫣咬牙道:“不要脸。” 夏天也觉得武二的做法有些不要脸,同族受伤便让人上场帮忙,现在族人占据了优势,却把义父拦下不让帮忙。 “老将军不用你出手。”沈欢声音有些沙哑的说道:“你伤势未愈,最好不要做过于激烈的运动。” 王紫嫣稍微松了口气,还知道劝解义父,应该不是自己想的那种状态。 武踪冷哼一声,“管别人之前先管好你自己吧!” 说完,便使出了一招力敌千钧。 “嗷——” 蛟龙出海! 感受到这一拳所蕴藏的暗劲后,武踪连忙顺着力道运转的方向转动手臂,不过在外人看来,他只是抖了抖胳膊,便化解十层浪的威力。 “雕虫小——噗!” 话还未说完,沈欢的拳头已经打在了他的胸口。 沈欢并没打算就这样放过对方,抓住武踪的肩头,将其提了起来。 双脚落地,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现在双脚离地,武踪只用手肘侧击沈欢的脖颈。 可惜的是,沈欢并不打算给他这个机会。 “咔嚓!” 武踪的手刚刚抬起来,就被沈欢一掌击飞了出去,看样子应该是被击断了肋骨。 “放肆!”武二见状,也不再拦着张天浩,转身朝沈欢袭去。 张老将军是地阶巅峰的实力,以为受伤导致战力大减,只能发挥出一半的实力,武二能和他缠斗那么久,实力自然也不弱,已经算是半步地阶的境界。 见对方袭来,沈欢眼中没有丝毫畏惧,以脚为心,借腰发力,挥拳硬击。 两人打斗起来拳拳到肉,因为境界上的差距,武二暂时占据了上风。 沈欢被击倒后,施展苍龙绞柱反击起身。 “哼,怪不得敢接连杀我武家三人,原来是仗着自己有点本事。”武二晃动了一下手腕,以往走的都是以静制动,后发制人的他,对这种长期的硬拼已经有些吃不消了。 事不过三,沈欢现在连第三遍都懒得解释了。 你不是要打,想让老子受伤吗?老子就让把你们打成残废! 张天浩想要上去阻拦,却被王紫嫣拦了下来,“刚才姓沈的说的您没听到吗?您的伤势还没好,不能动手。” “可这——” “紫嫣说的没错,您不需要动手,我这就联系特卫队过来阻止他们。”夏天说着,便拿出手机拨通快捷号码。 沈欢不知何时占了上风,愈战愈勇,将武二打的节节败退。 “这个姓沈的更厉害了。”王紫嫣语气有些不甘。 夏天挂掉电话后,也忍不住感叹道:“遇强则强,要是让他使用龙战八荒,所发挥出来的力量应该比我还大吧。” “武踪过来帮忙!”武二也算无耻到了极点。 武踪的伤势并不算重,很快便加入了战圈。 沈欢以一敌二,优势瞬间失去。 武二冷笑道:“小子,我们这次过来就是为了杀你,武家颜面岂能是你这种小儿可以侮辱的!” 两人一招比一招凌厉,全都是以杀制敌的手段。 张天浩没办法出手,但还可以说话,见状大喝道:“武二,别忘了隐世条约,你们是不能向普通人动手的!” “这样的杀伤力,也是普通人吗?”武二冷哼一声,“我武家隐世百年,向来不惹是非,但这不代表我们怕事!” “这小子连杀我们武家三人,就必须死!” “谁敢在我天组杀人,老子便让他下去见阎王!”张天浩在发出高喝的同时,他发的身体发出一股强大的威压。 武二和武踪的身形都出现了短暂的停滞,不过他们都没有把张天浩放在耳朵里,手底下的动作依旧没有停下。 这时特卫队终于赶了过来,拿着枪械指向了正在战斗的三人。 “我数一二三,你们若还不住手,就别怪我无情了。” “一……” 武二却故意将他的话理解成另外的意思,“谢谢张将军,给我三秒的时间干掉这小子。” “干掉我吗?”腹背受敌的沈欢嘴角忽然翘起了一声冷笑,“死!” 在他开口的瞬间,手中忽然多了一把青色的透明长剑。 肉身的强度不足以弥补境界上的差距,沈欢之所以一直不用千幻就是在等一个机会,现在这个机会来了。 以他奔月境的实力,无论长兵还是短兵,都可在一秒内幻化成型。 “啊!” 被千幻斩去一条臂膀的武二发出一声惨叫,眼中除了痛苦,更多的是不可置信。 “二当家!”武踪眼中充满了血丝,发出一声怒吼,“我杀了你!” 说完,便想饿狼一般,冲向了沈欢。 沈欢没有回头,手中的兵器化为颗粒,聚集成了一杆长枪,不过却是枪柄在前,枪头在后。 手臂下沉,长枪上挑,直接贯穿武踪的肩头,将其钉在了墙上。 紧接着又猛然向前刺去,手中的长枪也在行进的过程中变成了长矛,目标正是武二的心脏所在! 第316章你还要懦弱到什么时候! 沈欢的一系列动作,几乎是在眨眼之间完成的。 夏天和王紫嫣看得一愣一愣,根本没看明白发生了什么,唯独张天浩看清楚了一切,他虽然有伤在身,但眼力还在。 “沈药王,住手!” 沈欢没停下动作,手里的长矛却是消失了。 武二得以保命,大口的喘起气来。 张天浩大松了口气,他生怕沈欢不听劝告将武二给杀了,如果真发生这样的事情,将会导致天组和隐世家族之间的关系恶化,不过光是现在这个情况,就不再是几句话能够解决的事情。 “哈哈哈哈!”武二稍微缓解了一下疼痛以后,大笑道:“装模作样,有杀我的能力又如何,还不是忌惮我武家不敢杀——啊!” 沈欢将千幻化刀,砍去了他另一只手臂,面色冷淡道:“我不是不敢杀你,只是给老将军一个面子。” “你再多嘴一句,我不介意把你的双腿砍掉。” “啊……你……呃……竟、竟然……”失血加上疼痛,武二的意识已经进入迷茫的状态。 张天浩一干人等,皆是目瞪口呆。 沈欢留给他们的印象,虽然算不上谦谦君子,但绝对称得上品德高尚的医者,现在下手如此狠辣,简直一反常态。 “二、二当家!”武踪半跪在地,身为武家的长老荣耀半生,没想到今天会遭遇这么大的屈辱。 武望也恰巧醒了过来,看到这个情况,整个人犹如遭受了雷击,“天组,你们敢对我们武家下如此毒手,就算告到圣上那里,我们也要讨回公道!” “公道?”沈欢笑了笑,本来消散的千幻,再次凝聚成了实体。 “沈欢,你要再敢动手伤人,老子可就下令开枪了!” 听到张天浩的怒喝,沈欢扭头看了一眼。 眼神很平淡,但与其对视的士兵,皆有一种从脚底冷到头顶的寒意。 “他们刚刚想杀我,我只把他们变成残废,有错吗?” 夏天也连忙开口道:“对已经失去战斗力的人动手,是算不上正当防卫的。” “来人,将沈欢和武家人分开监禁,没有我的命令,不能放任何一方出去!”张天浩说着,转身对王紫嫣道:“去找医务人员过来帮武二他们处理伤势。” …… “义父这样做也是为了你好……”夏天看着坐在房间内默不作声的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这次你实在是太冲动了。” 沈欢盘腿坐在地上,依旧一句话也不说。 “总之我会尽量帮你。”夏天说完最后一句话,转身离开了监禁室。 “小欢子。” “干嘛?”听到苏璃的呼唤,沈欢终于开口说话。 苏璃没有说话,忽然将手部实化,朝着沈欢的脖颈抓去! “你为什么不躲?” 沈欢反问道:“你我性命相连,肯定不会是真的杀我,既然是无意义的事情,我为什么要做?” “平时也没见你这么聪明。”苏璃在空中饶有兴致观察了半天,“虽然成魔不是什么好事儿,但姐姐还挺喜欢你这个样子的。” “我说了,心魔早已去除,我的一切行动皆是出于自己的意志!” 苏璃摇了摇头没说话,沈欢说的没错,心魔是去除了,但在上古时期,道修所经历的可不止这一个魔障。 随着天骄更替,天道的准则也会有所更改,不过魔这样的存在一直没有消失过。 近代最为经典的例子,就是雪歌殿殿主弃仙成魔,逆乱天道的事情。 什么是魔?并非为恶就是魔道,而是随心所欲,漠视世俗常规。 沈欢刚刚在张天浩的一声怒喝之下住手,的确是没有入魔的象征之一,但苏璃总是觉得哪里有些不妥。 希望是前后变化太大,给自己带来的错觉吧。 “你之前没杀武家的人,现在却伤了他们的二当家,这件事应该没那么容易解决,你打算怎么办?” 沈欢摇头不语,他没想过这个后果。 苏璃以为他是在为接下来的事儿犯愁,少有的开口安慰道:“虽然武者没有受到道劫日的影响,可是却受到了隐世条约的冲击,我估计能算得上强者的也没几个,他们要真打算杀你,姐姐一定会帮忙。” 这时刚离开不久的夏天,从外面走了进来,脸色有种说不出的复杂。 沈欢对于他的到来,似乎并不意外,“是不是武二他们三个也死了?” 夏天先是一愣,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这就是我为什么敢出手伤他们的原因。”沈欢说这话的时候,脸色有些不自然。 “什么意思?” “没什么。”沈欢摇了摇头,“我觉得武家应该是得罪了什么高手,所以一有族人入世,那位高手便会出手杀了他们。” “我不伤他们得死,伤他们也得死,所以才会选择伤而不杀来拿他们出气。” 夏天沉思了一会儿,“你这么讲也说的过去。” 有人背锅的事儿,不干白不干,但这真的是沈欢的想法吗? “武家那边有没有继续派人过来?” 夏天摇了摇头,“根据探子回报,武家暂时还没动作。” 沈欢听到这个消息,脸色更加难看。 两人正说着,王紫嫣匆忙的走了进来,“你们两个快跟我过来,出大事了!” “什么事儿?”夏天面带疑惑道。 “武家灭族了!”沈欢和王紫嫣几乎在同一时刻开口。 “你又知道?” “你怎么会知道?” 夏天和王紫嫣的脸上写满了惊讶。 沈欢摇了摇下唇,强笑道:“之前我跟夏天已经说过了,武家可能得罪了一位高人,开始是杀来到世俗的武家子弟……” 将刚才说过的话又说了一遍以后,“武二身死已经是大事,比这件事还大的,就只有武家灭亡了。” 王紫嫣眨了眨眼睛,“你什么时候变这么聪明了。” 到了张天浩的办公室以后,沈欢又把自己动手的原因和武家覆灭的推测说了一遍。 武二蔑视天组的事情,张天浩本就很不爽,不过也不能让真正凶手逍遥法外,反正现在武家全族被灭,之前沈欢伤人的锅就让凶手来背吧。 离开天组后,沈欢找了个借口在半路下了车。 见没了外人,苏璃终于开口问出了心中的疑惑,“小欢子,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姐姐?” 不等沈欢回答,一个冰冷的声音便出现在了两人的耳中,“武家如此欺你,都不敢反杀,你究竟还要懦弱到什么时候!” 第317章你们两个好厉害 苏璃被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一跳,她虽然没有身体,但神识修为已经达到了奔月境,任何人一旦近身十米以内,就算是奔月境巅峰的道修也能够发现,可现在来人主动开口她才察觉。 这个男人至少是逐日境界的道修!但这怎么可能? 道劫日过后,奔月境以上高手尽消一空,加上修炼体系崩坏,道修修炼的进展,最少比之前慢了十倍,能达到奔月境后期已经是极限,理论上根本不可能出现逐日境界的道修。 屠道者打破了这个规则,现在又出现一个,这是不是预示着,还有第三个、第四个? 来人脸上带着一个面具,因为鲜血的浸染,已经看不清楚它原来本的样子。 明明是一个男人,却留着比女人还要长的长发,干枯的血迹凝成血痂与黑白参杂的发丝混在一块,显得杂乱无比。 身上的打扮也有些怪异,带着浓浓的古时华夏风,却又非常现代化,只是血迹让这件蓝白相间的衣服失去了几分飘逸。 “果然是这样吗。”沈欢发出一声叹息,脸上带着无奈的笑容,“武家的事儿是你做的吧?” “既然现在的你还做不到,那就由我来做!”神秘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苏璃仔细打量着的神秘人,眉头猛地皱了起来,“屠道者?” 神秘人和屠道者的身形一模一样,换个说法就是和沈欢一模一样,不过三人的气质完全相反。 屠道者杀人完全是一种云淡风轻的手法,杀人就如踩死蚂蚁,不带一丝的表情波动,但眼前这个神秘人,即便不可以释放,也充满浓浓的杀气,就如杀神一般。 “什么屠道者?”神秘人发出一声疑问。 他看得到我? “我的境界远超尔等,看得到你这只狐狸精很正常不是么?” 苏璃心中惊讶消失一空,同时放弃了偷袭的念头,利用神识沟通道:“小心一些,这个家伙走的应该是杀人筑道的路线,说不定一言不合就会干掉你。” “杀人筑道?也可以这么说。” 这次苏璃是真的震惊了,即便逐日境的高手,最多只能发现有人在用神识交流,而无法窃听神识交流的实质内容,这个神秘人竟然把自己的话听得清清楚楚……难道是飞仙境高手?!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即便在道劫日之前又有几人成仙? 沈欢对境界的特性了解的还不够清楚,对此并不意外,并且他现在关注的并不是神秘人的实力方面,“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们招惹了你,自然该死。” “招惹了我就得死?” “他们还想杀了你,杀人者人恒杀之,皆是自取。”似乎在神秘人眼中,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除了杀还是杀。 “若非你动手杀人,他们会杀我?” “这是注定中的事情。”神秘人顿了一下,情绪忽然开始激动起来,“你不杀他们,他们就会杀你,你应该相信狐狸精的话,因为她绝对不会骗你。” 苏璃忍不住发出疑问,“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是——”神秘人本准备自报家门,却摇了摇头,自问道:“我是谁?” 沈欢对神秘人的身份似乎并不好奇,咬牙道:“要怎么做是我的事情,和你无关。” “你必须听我的!”神秘人声如洪钟,即便有灵气护耳也被震得发痛。 “我要是不听呢?” “那就杀了你!”神秘人说着,便闪现到了沈欢身前,手呈刀状,来了一记黑虎掏心。 一些都在瞬息之间发生,沈欢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嗖——” 忽然一道影子落地,将沈欢抓起跃入了空中,速度比起神秘人只快不慢。 沈欢看了一眼救自己的人,惊讶道:“是你?” 屠道者没有理会,直接一把将他扔进了草丛里,与神秘人对视而立。 神秘人似乎没有预料到屠道者的出场,质问道:“你是什么人!” 屠道者依旧没有出声,拔出了负在背后的古剑,“能杀他的只有!” 话音发出的同时,以他为圆心,散发出了滔天的巨浪,又如飓风一般,吹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找死!”神秘人大喝一声,给予还击。 “叮叮!” 两人实力超越沈欢太多,以肉眼根本看不清楚他们交手的情况,只能依靠金属一般碰撞的声音,判断两人所处的位置。 “轰!” 忽然一声巨响,一道人影朝着山峰的方向飞了出去。 “我想杀的人,从来没有一个能活着从我手中离开!”神秘人说着,便闪动身形,朝着屠道者追了过去。 从打斗开始倒两人离开,也不过是几个呼吸的时间。 “不对。”最先回过神的是苏璃。 沈欢疑惑道:“什么不对?” “追星境可以使用神通,奔月境可以进行短距离的漂浮,逐日境可施展术法凌空虚度,如果他们两个都是逐日境,刚刚交手应该是拉开距离使用术法对拼,怎么会选择短兵相交这种最原始的打法?”苏璃实在是想不通其中的原因。 两个人明明都有着强劲的实力,却非得依靠肉身力量,别说术法,就连神通都没用过。 屠道者也是一样,他唯一用过的,好像就是无相龙拳中的蜃龙千幻。 “虽然他们是道修,但行为上却更像是武者。”苏璃顿了一下,眼睛紧紧的盯着沈欢,“不过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似乎已经发现了他们的身份,是吗?” 燕京,某处山峰…… “你是谁?”神秘人本以为屠道者不是自己的对手,可进入深山之后才发现,对方的实力并不比自己弱,直接假意被自己打飞出去,也只是为了转移战场而已。 屠道者甩了下手中的长剑,“你觉得我会是谁呢?” “气息很熟悉,但应该是第一次见面。”神秘人沉吟了一会儿,“我没什么耐性,再给你一次机会,不然只有死路一条!” “杀我?你确定自己有那个能力么?”屠道者说着,手中的古剑骤然把发出一股虹光,冲散了头顶的云层。 神秘人双拳紧握,关节互相摩擦的声音,好像雷鸣一般,“那就试试看!” 一拳一剑,同时出击,所散发出的威力,让周遭的空间都忍不住颤抖起来。 就在此时,一个身影忽然出现在了两人中间,双手轻轻一挥便将两人分散,“哇,你们两个好厉害,一起跟我去劫狱吧!” 人影拍了拍脑袋,懊恼道:“哎呀,忘了做自我介绍,你们可以叫我……玉皇大帝!” 第318章中医不是商品 “你似乎已经发现了他们的身份,是吗?” 面对苏璃的询问,沈欢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说道:“没有,我只是推断出,有人是为了帮我出气才杀了武家的人。” “真的?”苏璃有些不大相信,如果只是这样,当初他推测出武家被灭族时的语气也太过肯定了。 沈欢点了点头,刻意让自己的眼睛与苏璃对视,“当然是真的,你觉得我有必要说谎吗?” “自从我来到燕京以后,事情就开始变得奇怪起来,加上师父临走前的叮嘱,我总觉得他对我隐瞒了什么。” “甚至并非是因为我有孝心,才收我为徒。” 孙真、神秘人、屠道者、阎罗王、玉皇大帝,再加上沈欢自己,如今已经有六个身形背影完全相同的人。 这之间一定存在着某种联系,但因为线索有限,沈欢怎么也没办法相同其中的关联。 苏璃曾经提出的未来说,他也不是没有想过,一个可以说是未来自己,现在却是六个,每个的年龄、装扮、性格都不相同,并且对他的干预也不全都一样。 最先出现的玉皇大帝,是在养老院意外碰到的,只指点了救治林妙诗的办法,和暗示天眼吸收灵气的弊端,行为上是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接着是阎罗王,完全是一枚武痴,两人相遇也可以说是一个意外,甚至还是沈欢“主动”找上门的,学习到灵狐步以后,传授无相龙拳。 这两人的共同点是,没有对沈欢的思想进行任何干预。 屠道者和上面两位差不多,都是“巧遇”,不过却对他进行了干涉,即提醒不要再多管闲事。 最后出现的神秘人是唯一一个主动找上门的,让他不要再妇人之仁,选择以杀止恶的道路。 总得来说,前三个人并不像是未来的自己,第四个最为相像,但也不大可能,如果是未来的自己,应该知道屠道者这个存在。 最后是和沈欢最亲密的孙真,这个更不可能。 身为药王门的大师兄,他有着自己的经历,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的重叠。 所以,沈欢否定了众人来自未来的说法。 “好了,普通人不具备走一步看一步的资本,但你却可以,达到奔月境至少也能有三百岁的寿命,还有的是时间。”苏璃顿了一下,继续安慰道:“时间是最好的破案高手,即便你什么都不做,最后真相也会慢慢的浮出水面。” “况且,你现在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比如你一直说的复兴中医啦,帮姐姐寻找血玉碎片啦……” 经她这么一安慰,沈欢心情放松不少,“谢谢。” “哎呦,姐姐没听错吧。”苏璃作势掏了掏耳朵,“要不你再说一遍吧。” “今天你实化的能力还没用吧?” “没啊,怎么了?” “把那个地方实化了,我要玩球!” …… 武家被灭族这件事儿,在隐世家族的圈子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不少家族都纷纷书信,让天组将这件事调查清楚,甚至有人怀疑这件事就是天组的干的,目的是为了杀鸡儆猴,使那些想要活跃的家族,张长记性。 刚好不巧,武家被灭之前,确实向几个家族商量过入世的事情。 谣言止于智者,倒也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想,最后还是龙家出面,才让骚动停止。 至于沈欢则像苏瑶说的那样,将心思放到了别的方面,不再去想神秘人和屠道者的事情,两人这几天也没再出现过。 在学校就用心讲课或听课,课余的时候找同学们聊聊天,到古董社聊聊天学习一下。 经过黄建军帮忙,别墅现在已经是沈欢的了,不过他并没有这么快就搬进去,说是还不到时候,不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林妙诗不同意跟他过去一起住,这点就连林老爷子也颇为反对。 由于楚歌时常玩失踪,导致针灸的日子有些不规律,不过还好,经过第一次检验,疯魔症已经开始好转。 中医公会那边派了两位老中医,一个教方剂学,一个教中药学,断诊、针灸、医理方面还是他在教授,至于古典医籍、内外妇幼科和骨伤则由李凤仙负责。 总体来说,中医专业已经步入了正轨。 估计下个学期开始,就可以与其他同类专业相比肩。 师资力量的增多,也给了他学车考驾照的机会,这方面楚歌帮了大忙,考试之类几乎只要他一掌握就能开考。 同时华大校园内,也多出了一个新手司机用劳斯劳斯练车的传说。 因为太长的时间没有举办过校外义诊的活动,学生们都很气愤,无奈之下沈欢只好再次开始举办,基本上只要是他的课,都会出去外面走一遭。 养老院方面的宣传已经足够,这一次他带着学生们到了人流量较大的户外。 为了让路人们了解是干什么的,陈雨婷等人特地做了一个横幅,如果不是因为众人都在坐着,都要被人当成游行的了。 刚开始布置场地的时候,还有几个路人会过来询问一下,但当横幅挂起后,指指点点的人多了不少,但就是每一个上前的。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半个小时以后,学生们终于忍不住了。 “讲师,要不咱们还是去养老院吧,在大街上咱们没市场啊。” “就是,刚才过的那几个大妈说话真难听,说咱们这是在炒作,也真是够了。” “我就闹不明白了,经过上次讲师和西医的比试,中医已经被证明有用,怎么还有人抵触啊。” 陈雨婷耐性本来就不怎么好,说道:“不行我跟四眼她们几个女生,上去拉人宣传一下吧?” “这个办法不错。”沈欢面带笑容道:“再换上包臀裙加露脐装,我相信围观的人一定更多。” 陈雨婷听出来了他话里讽刺的味道,但在这个时候还真不敢反驳什么,谁让人家是自己讲师呢。 “那怎么办?咱们总不能就这么干坐着吧?” “这样坐着不好吗?没人过来问诊,代表他们身体都很健康。”沈欢看着过往的行人,“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中医不是商品,也没有那么廉价。” 何乐听到这话,拿出了一个小本本,在上面书写着什么。 学生们都有些无聊,见他举动怪异,便纷纷询问了起来,“何乐,你在干嘛呢?” “记笔记。”何乐翻开页面让众人看了看,上面全都是沈欢平时在课堂上讲过的话,“相比医术,我更加佩服老师的医德,刚刚那句话,和同为医者却讲究利益为先的想法完全不同。” 景思妍忽然一本正经的说道:“报告讲师,根据望诊的方法,我发现小乐乐患了怪病。” “什么病?”其他学生也开始观察起了何乐。 “面色红润,双目清明,很正常啊。” “说你们医术差还不相信,小乐乐患得怪病很明显嘛……”景思妍故意买了个关子,然后大笑道:“不就是龙阳之癖咯!” 就在学生们轰然大笑的时候,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惊呼,“神医!真是神医啊!” 第319章神医?骗子! “我说讲师怎么一点也不紧张,原来是在这儿等着呢。” “古有姜太公直钩钓鱼,现有沈医师以身化钩!不过讲师你这名人效应可真够差的,坐在这儿半个小时了,才有一个人认出你。” “你懂什么,有一堆脑残粉,不如有一个真爱粉,你听听这声音,绝对是发自灵魂的深处。” 学生们听到这一声高喊,表情轻松不少,顺便开了几句玩笑。 沈欢干笑两声,没好气道:“拜托你们先把情况搞清楚再说话好么!那人喊得神医不是我。” “不是您?难道这里除了您,还有谁能配得上这个称呼吗?” 学生皆是一脸疑惑,朝着刚才呐喊出神医的地方看了过去。 只见几个人正围成堆,在哪高谈阔论的说着什么,旁边还停了一辆路虎。 一位大妈对着刚才大喊神医的小伙子,拍了拍腿,“可不是神医嘛,我爸当初的病就是这位神医治好的,我这次是专门为了求药的。” 她这话音刚落,就又有人开口说道:“之前我的脚气很严重,臭婆娘连床都不让我上了,神医给我开了剂药膏,现在全都好了。” “你们那些小病哪能体现出神医的厉害,我邻居肺癌晚期,肺都快咳出来了,神医给了一包烟,这才半个月,就满山跑酬谢神恩去了。” 替神医说好话的人,大概有三四个。 那个开路虎的司机,更是一脸感激,握住了老者的手,“神医,谢谢你,要不是你出手,这小伙子就差点被我给撞死了。” “医者本应悬壶济世,不用言谢。”老者身上穿着长袍,说话时还不停地抚着胡须,腰间挂着一个写着悬壶济世的葫芦,身后面还背着一个装满成包草药的药篓子,看上去颇有些仙风道骨的味道。 司机摆了摆手,“这怎么行,就算我没把人撞死,也得赔这位小哥医药费,现在的医院这么黑,没个十几万根本就拿不下。” “你不仅是救了这位小哥的命,还是救了我的命啊!” 他说着,朝着嘴角还残留着血迹小伙子问道:“小哥,你需要多少医药费,哥现在就给报销了。” “这司机人真好,比那些肇事逃逸的强多了。” “我觉得这位神医的品德更高尚一些,救人一命半分钱都不要。” “啥也不说,经历这件事儿,我觉得这世界上还是好人多。” 众人的议论声虽然不大,但义诊的摊位也可以听得清清楚楚。 一名学生开口感叹道:“果然还是中医比较有医德,选这门科目真没选错。” “我也觉得是这样,现在的人都太市侩了,钱哪有人命重要,比起那些没钱就不给治病的医院来说,中医才是最好的。” 陈雨婷也想说两句,但见沈欢不开口,心里忽然间变得有些没底,“老学弟,你怎么不说话?” “没什么好说的。”沈欢说话时,视线一直放在神医的方向。 小伙子摆了摆手,“不用了,现在神医已经治好了我,再接您的医药费多少有些说不过去,你问问神医刚才给我的那包药多少钱,直接给神医吧。” “也是。”司机拍了下脑袋,对老者问道:“神医,你这包要多少钱?” “老夫刚刚已经说过了,悬壶济世都是身为一名医者应该做的的事情,钱只是俗物,又岂能比得上人命珍贵?” 司机掏出了钱包,“神医您的医德我很佩服,但如果不收这钱,我心里面实在过意不去啊!” 老者有些不情愿的叹了口气,“既然如此,你就随便给一些吧,能够让老夫进餐吃饭即可。” “那就给您一百块?”司机先是试探了一句,不等老者回答,他自己便有摇了摇头,“这可是一条鲜活的人命啊,给一百块对不起我的良心,神医,给这是五千块钱,算是报答您的救命之恩了。” 老者还想拒收,却被司机硬生生的把钱给塞进了兜里。 “大哥这么一说,我也感觉很惭愧。”小伙子叹了口气,也从兜里掏出了五千块钱,“神医您收着,您救了我一命,这钱是应得的!” 等到这两个人离开以后,围观的群众却没离开,之前那个号称因为脚气媳妇不让上床的中年男子,开口道:“神医,我和媳妇同床很多年了,一直没治好,您有没有什么良药。” 老者从身后的药篓里取了包药,“煎水冲服,三日可治。” “谢谢神医。”种男人说着,从兜里掏了五百块钱,“刚才那两位都给钱了,这钱我不能不给,但没他们给的多,您别介意。” 老者笑道:“布医施药,是为救人,给多给少都无所谓。” “只要对得起良心就成,人家神医又不是为了赚钱才行走于世的。” “这话说的不错。” 就在众人议论的时候,又是一人说病求药,“神医,我那个方面不太行,您的药能不能——” “可以。”老者说着,又从药篓里取了一包药,“煎水冲服,当日见效。” “谢谢,谢谢神医!”男人也掏了五百块。 接下来,围观的群众,全都上前求药,接过药以后,基本都给了几百块钱,最少的也给了五十块。 有学生见状很是羡慕,“唉,要是咱们这儿人那么多就好了。” 沉默良久的沈欢也主动开了口,“学姐,带几个人学生上去领点药回来,三包就够了。” 陈雨婷无奈道:“我这次出来没带现钱啊。” “人家不是说了吗,布医施药不要钱的。” “可是拿药的都给了钱,这样做有些不好吧?”关键时刻,陈雨婷开始腼腆了起来。 何乐似乎看出了沈欢的想法,“我去领吧。” “不用你,四眼、痘痘咱们上!”厚脸皮的陈雨婷似乎又回来了,说着便朝着老者的摊位走去。 “唉,别走啊,你们还没给神医钱啊!” 三人拿到药以后,刚准备闪人,就被人给逮住了,是之前的那个大妈。 陈雨婷一抬头,“神医不是说了免费的吗?” “你良心上过意的去么!” “那也得先看看这药有没有效啊!” 大妈一听这话,捋了下袖子,“嘿,你这小丫头,我——” 她正准备动手,正在发药的老者却咳嗽一声。 一听这咳嗽,她立马变成了笑脸,“你说的没错,要是管用,记得回来答谢啊。” 三人随意点了下头,就跑回了义诊的地方。 陈雨婷将药材往桌子上一扔,没好气道:“下次别砸让我干这么无耻的事情了,真不知道自己刚才哪来的勇气。” “辛苦了。”沈欢说着,便将三包药一一拆开。 “讲师,你特地让我们领药回来,该不会是为了偷师吧?”景思妍语气玩味道。 沈欢却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平时你们开玩笑我不介意,但现在是开玩笑的时候么!” 景思妍被吓了一跳,吞了口唾沫道:“您、您是恼羞成怒了吗?” “恼羞成怒?”沈欢将药材推到众人面前,“好好看看,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紫地丁、土茯苓、五加皮……全都是祛湿疹、清风热的普通药材,全都加起来到药房去抓,最多十几块。”景思妍总算反应了过来,“那神医……是个骗子?!” 第320章中医不是让你们玩闹的游戏! 这里全都是中医专业的学生,在看到药材的时候就全都明白了。 但沈欢的表情并没有好看多少,“现在才明白?我看平时教给你们的那些知识全都白交了!” “之前我们又不知道药材……”景思妍有些不服气,小声的嘀咕了一句。 “你的意思觉得我说话过分了吗?”沈欢哼了一声,“看来平时是我对你们的要求还不够严厉,才导致你们连最基本的知识都忘了!” 景思妍双手叉腰道:“我一眼就看出了药方不对,把那些基本知识给忘了!” “对症下药!”沈欢面色严厉,“那个所谓的神医,给所有人开的药都是相同的,如果有能治百病的药,还要我们医师干嘛?” “你不也是确定了才说的吗,马后炮……” “每服药的包装都是黄纸红线,那老者拿药时头都不回,除了药物相同还有别的可能么?”沈欢语气已经开始夹杂着愤怒,“你平时很聪明,但在这件事情上,你动脑子了吗?” 景思妍有些畏惧沈欢的目光,将头深深低下,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对、对不起……” “老学弟,骗人的是那个老头儿,又不是四眼,何必骂的这么厉害啊。”陈雨婷帮自己的闺蜜说起了好话,“你看,她都快被你骂哭了。” “要是觉得委屈,现在就可以离开中医专业,一切手续我帮你办!”沈欢没有任何怜香惜玉的意思。 周围学生虽然没有说话,但从表情上看,似乎也觉得他这次有些过分了。 “当初说过,我沈欢的学生中不允许出现庸医,现在连真正的医师和骗子都无法分辨,和庸医还有什么差别!”沈欢环望众人说道:“病者求医,寄以生死,这句话我说过很多遍,你们是不是都没当回事儿?” “身为医者,就应该有一名医者的品质,如果到了毕业你们还是这样,我怎么能够放心。” “中医现在是什么情况,想必你们也很清楚,我指点你们医术,不是为了那份工资,而是想让你们成为未来中医复兴的希望!” 在沈欢的呵斥下,学生们全都低下了头,他们这阵子似乎真的太松懈了。 “扪心自问,你们现在这个样子,真的能扛得起这个重担,真的能拥有这份荣誉吗?” “有些话可能是太久没有说过了,或是你们全都当成耳旁风。”沈欢起身站了起来,“要是有人觉得我言过其实,现在就可以离开,医者背负病人生死的重任,它不是一个职业,更不是一场让你们玩闹的游戏!” “讲师,我们知道错了,您别生气了。”红豆豆这个最柔弱的女孩子,已经流出了泪水。 “对不起讲师,是我们让你失望了。” 学生们一个接一个的开口道歉,沈欢说得没错,距离第一堂课的时间过了调酒,他们都已经忘了当初说过的话。 “老师,这件事有大家松懈的缘故,但更多是因为这个团伙成功的把握了大家的心理,所以才会忽视了一些细节,以后再发生这种情况,他们一定会发现不对劲的。”身为唯一一个看穿骗子把戏的学生,何乐开始替众人说好话,“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嘛。” 这句话用在其他地方可能是对的,但对中医来说,只有病人痛苦以后,才能找到错误的地方。 当初孙真为什么只让他当中医学徒,而不让出手诊治,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医者的试验目标,可是人命,容不得半点疏忽。 现在学生们有知错能改的机会,是因为他一直在旁看着,等毕业步入社会,他们就不会再有错的机会。 一次犯错,就可能惹上人命官司。 “那个我觉得吧,老学弟,比起教训我们,是不是揭穿那个骗子更重要一点?” 该死,自己真是被景思妍给气糊涂了,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忘掉了! “何乐,你记忆力不错,带人去找那些已经携药离开的路人,里面的五加皮带有毒性,若是阴虚火旺者服用,可能会惹出大麻烦。” 由于带药离开的人太多,方向也有不同,最后揭穿骗子的众人就落在了他自己身上。 沈欢到的时候,药篓里的草药只剩下了六七包。 老者这个团伙,利用的正是“羊群效应”这条定理,也就是对从众心理的巧妙应用。 先是上演一出车祸戏码,接着老者出场让伤者服下“灵药”,等到伤者活蹦乱跳以后,再让暗中安排的“托”起哄。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在视觉和听觉的双重冲击下,加上随便给价这个大便宜,让围观群众在潜意识中,将不可能变为可能。 其中开悍马的司机,起到的作用最大,这和某些人嘴中的“开豪车的一定是好人”是一个道理。 而且开得起豪车的人,又怎么会配合一个糟老头施展这种骗术呢? 所以说,每一个高明的骗子,都是心理学高手。 沈欢利用灵气,将准备买药的群众轻轻推开,蹲到了老者的身前,“神医,我好像不大舒服。” “小病,煎水冲服,保证药到病除!” 结果药材以后,沈欢疑惑的问道:“我还没说自己哪里不适您就知道我得什么病了?” 老者不屑的笑道:“脉诊,老夫单凭望诊便可断定一切病症!” “那您能说说我的病症吗?”沈欢摆出一副虚心求教的表情。 “这个……”老者迟疑了一下,“只是普通的上火而已。” “但为什么我的腹部会痛啊。” “腹部疼?那是肠炎。” “肠炎?”沈欢挠了挠头,“炎症不是西医的说法吗,中医应该没有炎症一说吧?” 一旁的大妈开口道:“神医是怕你听不懂才这样的。” 沈欢惊讶道:“哎呦大妈,您还没走呢?您不是来求药治病的么,最早来却一包药还没拿,不怕被人抢光了吗?” “你管那么多干嘛!”大妈脸色变了变,心中隐约生出了一股不好的预感…… 第321章谁跟你是兄弟? 沈欢没回答大妈的问题,将手里的药扔回了药篓子里,“大爷,我根本没病,这药还是还给你吧!” 此话一出,正在抢购买药的众人,表情全都变得疑惑起来。 “连有病没病都分不出来,神医是骗人的?” “这个年轻人我见过,刚刚在那边搞什么义诊,应该是眼红来拆台吧?” “也是,刚刚连出车祸的人都治好了,还有那么多人以亲身经历作证,怎么会没本事呢!” 大妈和老者也明白过来了,这小子是来拆台的,不过好在情况还没失去掌控。 “没错,他一定是眼红神医赚了钱,赶走他!” 沈欢一错身子,便躲过了大妈的推攘,“眼红?我是免费义诊,没有眼红的必要。” “一个连切脉都不会的人,会是神医?我无病却说有病的人,会是神医?任何病症都只开一副药的人,会是神医?” 大妈反驳道:“都说了,不切脉是因为望诊足以,你没病装病明显是来捣乱的,判错症也属正常,至于只开一副药,那是因为神医医术高明,用珍贵药材所配置可治百病,又有何不妥?” “可治百病的灵药?什么时候土茯苓和五加皮这种普通药材也称得上是珍贵药材了!”沈欢冷笑道:“如果大家还不相信的话,可以打开手机上网上搜索一下我刚才所说的药材,看看究竟是不是灵药!” 有人打开看了一下,“没错,就是土茯苓!” “你还没查就认出来了?” “我有次做饭,以为放在桌子上的是干姜片,就准备拿来用,后来老公把我拦下,说那是中药土茯苓,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看来没错了,这个神医竟然是骗子,快点把钱还给我!” 大妈知道局势无法反转,大叫一声,“来人,有人拆台!” 老者更厉害,一件人群围上来夺钱,一手紧紧的捂住装钱的兜子,“哎呦,打人了啊,哎哟,打人啦!” 没一会儿,刚刚开路虎的司机便赶了出来,他车上还坐着那个被撞的小伙子,以及脚气男和阳衰男。 大妈则趁机拍下那些抢钱人的影片,留作备用,到时候以“老中医免费治病,却遭市民抢劫”的标题发出去,做下筹款活动。 现实里被揭穿,难道网上那些傻瓜还不好骗? 不过她还是挺郁闷的,以往出师顺利的很,没想到今天却被拆了台。 “妈的,都干嘛呢!”在司机的带领下,四人手握钢管骂骂咧咧的走了过来。 因为留下来的大多是妇人,所以一看这情况斗慌了神。 “我、我们只是拿回自己的钱而已,你这药材我们不要了。” “没错,我们只是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已。” “你们要是不还钱,我、我们可就报警了!” “报警?你看看是你打电话快,还是老子送你进医院快!”司机似乎是个狠角色,说话时直接脱去外套,露出了结实的肌肉。 众人看到这情况,多少有些心慌,胆小的更是连忙离开,不想招惹是非。 见这群人老师了,司机带人走到了大妈面前,“是哪个人闹事儿?” “就是他!” 找到对象以后,司机冷哼了一声,“妈的,连我们的事儿也敢管,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给我往死里——” 相比后发制人,沈欢更喜欢先发制人,一拳打在了司机的鼻梁骨上。 只听咔擦一声,司机原本高挺的鼻梁直接塌了下去,眼泪必须流个不停,疼得连发出尖叫的机会都没了。 小伙子最先回过神来,抡起手里的钢管,就想让沈欢知道一下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可惜,他刚把手给抬起来,便感觉小腹一痛,连翻数个跟头倒在了马路上。 “吱——” 一声急刹车过后,便有人从车窗探出头来,大骂道:“草!你他妈找死呢!” “老公会不是碰瓷的?”车内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 “妈的,在路上跑这么多年,还没见过哪个人敢碰我的瓷。”壮汉从越野车上走了下来,抬脚就往小伙子的身上踹,应该也是一个暴脾气。 脚气男和阳衰男,相对一视,觉得两边都不好惹,准备开溜,但沈欢并没有给他们这个机会。 “你有脚气是吧?”沈欢说着,便朝脚气男的脚丫子踩了下去,“脚没了,脚气也就没了!” “啊!!!” 脚气男的两只脚掌,已经不成样子,几乎被实实贴贴的踩进了地面。 沈欢有跑到了阳衰男的身边,“不能人事对吧?这个我也能治。” 一听这话,阳衰男直接跪在了地上,白色运动裤的裆部,瞬间被某种液体浸透,“大侠,你、你放过我,求求你,我只是配合他们演戏而已。” “都说了是为你治病吗!”沈欢说着,一脚踢在了阳衰男的裆部,在空中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以后,才落到地上。 “哎呀,你刚才姿势不对,踢错地方了。” 大妈和躺在地上的老者,全都吓得不轻。 见沈欢朝这边走过来,那大妈边吞唾沫边说:“身为一个男、男人,你、你不会打女人的对不对?” “啪!” 沈欢一巴掌打在了她的脸上,同时开口说道:“没听说过医者眼中无男女吗?再说,都四五十岁了,这话也好意思说出口!” 老者已经趁着教训大妈的时候,跑到了马路的对面,跑龙套的都被打成这个样子,沈欢自然不会放过他这个主角。 “喂,老、老大,事情败露了,你赶快派人——啊!”正在狂奔中的老者,看到眼前的身影,吓得将手机给掉到了地上,下意识想要捡起,却因为跑得太快而失去平衡,在地上完美诠释了一下,什么叫做“滚”。 老者被摔得不轻,但很快就从地上爬了起来,“兄、兄弟万事好商量,我把钱还、还给他们,这、这事儿就算结了,怎、怎么样?” “不怎么样。”沈欢说着,一把就将人给提了起来。 两脚悬在半空的老者,挣扎道:“尊、尊老爱幼是华夏的传统美德,你、你不能打老人!” “嚓——” 沈欢伸手将老者脸上的胡须和头套扯了下来,“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没错,但你也得是老人对不?” 此时老者已经露出了真容,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大光头,“兄、兄弟——啊!” 看着光头脸上多出的巴掌印,沈欢一本正经道:“谁跟你是兄弟?” “大、大哥,我——” “啪!” “你是在说我老咯?” “不、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小弟弟——” “啪!” “你竟然敢侮辱我!” “爷爷,求你饶了——” “啪!” “我没你这么丑的孙子。” “哇啊,妈妈,谁来救救我啊!” “啪!” “我没你这么丑的儿——”沈欢说着一愣,朝着光头脸上就又是一巴掌,“草!我是有点帅,但还不至于像女人好么!” 等光头华丽的进化成猪头以后,沈欢忽然明白了一件事情——啪啪啪真的好爽! 第322章一日为师终身为夫 在受骗群众的证明下,神医团伙一个接一个的被带上了警车。 “头儿,我觉得带他们回去之前,最好先去趟医院。”一名警察提议道:“尤其是那个光头——” “光头?哪个光头?”队长一脸疑惑,实在想不起来,还有这么一号人。 那警察咳嗽了两声,“就是那个红光满面的猪头,刚才我看了下证件照,虽然长得有点违反交通规则,但实际上是个瘦子。” “是这样吗?那就先送去医院好了。”队长说着,便扭头对着群众问道:“你们知不知道是谁把他们打成这样的。” 沈欢上前认真道:“我知道。” “说,怎么回事儿?” “他们是分赃不均自己打起来,那个猪头,不对,光头最先被围殴,后来——” “别说了。”队长似乎是个讨厌麻烦的人,听到一半就不想听了,对剩下的人问道:“这个小伙子说的是不是真的?” “没错就是这样,他们被戳穿后准备离开,可没走两步就打起来了。” “尤其是你个鼻梁塌掉的大个子,下手最狠。” “我们都看见了,绝逼是分赃不均。” 在“热心”群众的帮助下,沈欢成功的洗脱了嫌疑,在学生们的帮助下,钱重新回到了受骗人的手里。 至于他们用来行骗的一万块,沈欢治好难为情的暂时保管了。 神医骗子的事儿花费了将近一个小时才解决,他们这边义诊的情况依旧不怎么好,没几人过来光顾。 陈雨婷急得,都想去上演一出大戏来召唤人群就诊了。 沈欢干坐着自然也会觉得无聊,但又不能在学生面前表现出来,治好去找苏璃聊天,“狐狸精,你说我这次算不算管闲事儿?” “什么?” “就是刚才揍假神医那群人的事儿。” 苏璃随口应了一声,敷衍道:“哦,我没在意,应该不算吧。” “你在干什么呢?” “你他妈还好意思问,真当老娘的球不是球啊!”苏璃现在很后悔那天实化某处的决定。 在她的记忆里,沈欢就是一个没色心也没色胆的存在,前几次说什么玩球,开开玩笑就算了。 没想到上一次,这小子不仅动了手,而且还想抓着荡秋千,老娘实化后那地方和普通人类女子一样是肉做的好嘛! 沈欢干咳两声,“那啥,不好意思,当时太激动……” 他正说着,脸色忽然一脸凝重道:“不对,狐狸精,我可能真的要入魔了,那件事并非出自于我自己的意识。” “滚犊子!” 两人聊着聊着,又聊会了正题。 “总的来说,你这次不算是多管闲事儿,如果连你这位中医都不管,别人更不会去管,到时候受骗的人只会越来越多,而中医也会因此导致地位越来越低。”苏璃少有的认真,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现代这个社会强盗少了,但是流氓和骗子却越来越多,正是一个需要英雄的时候,你嘛,就是那个英雄!” 沈欢叹了口气,摸了下自己的脸蛋,“其实吧,我也一直这么觉得,自己就是英雄……不是短裤外穿的那种。” “去死吧!” 课时结束的时候,也没人上前,这次外出义诊可以说是失败到了极点,学生们都显得闷闷不乐。 在他们面前,沈欢倒是一副为人师表的样子,“很沮丧?” “都没人来义诊,当然沮丧了。” “但我觉得这是很有意义的一堂课,至少你们不会再像之前那样松懈。”沈欢看向景思妍问道:“现在还觉得我是在拿你发泄吗?” “不觉得了。”景思妍委屈道:“我爸妈都没这么骂过我,你可真够狠的……别忘了你说的话,下了课,你就是学弟,不再是讲师!” 看她那一脸紧张的样子,沈欢忍不住笑道:“看来我真的挺可怕……对父母来说,尤其是独生子女,你们是他们一生中最宝贵的东西,自然是舍不得骂。” 陈雨婷撇嘴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你这意思是想当我们的爸妈吗?” 沈欢学着她的样子,撇了撇嘴,“如果我有这么多孩子,应该会选择自杀吧。” “喂,我们没你说的那么不堪吧?”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只是徒弟的理念,和师父无关。”沈欢认真道:“我是一个授业者,但不会像有些老师一样,将师徒看成你花钱我教课的买卖关系。” “之前说了,你们是中医未来的希望,所以千万不要让我失望。” 红豆豆握拳道:“讲师你这么厉害,一个人就可以让中医崛起了!” “一个人的能力终究有限,很多事情都是需要一群人才能做到,单个永远也代表不了群体。” 景思妍已经从之前的状态中走了出来,起哄道:“别人对你是不是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尊敬,但我知道,痘痘这家伙一定对你有一日为师终身为夫的想法!” “臭四眼,你找死啊!”红豆豆脸一红,就挥舞起了拳头,单看上去没有任何杀伤力。 经过方子的调理,她脸上现在已经看不到痘痘的身影,整个人看起来白白净净的。 也许看起来不惊艳,也不会觉得漂亮,但给人的感觉却很舒适。 就拿现在挥舞拳头的动作来说,你不会觉得她多么凶,只会觉得很可爱。 如果船上猫耳制服的话,估计会有不少宅男愿意为之疯狂。 世界上没有不漂亮的女人,只有懒得女人,就如法兰西著名雕刻家说的那样,生活中从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在沈欢看来,红豆豆对自己的感情是崇拜而不是爱,主要出于她心中对于师生恋的一种执念,等劲头过了就会没有。 和学生们交流了一下以后,他让学生们先返回了学校,自己则前往中医公会。 这次街上遇到“神医”的事情,让沈欢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或者说,这个问题本来就很严重,只不过通过这次的经历,让他想到了解决的办法。 “汪老,关于让中医——”沈欢进入中医公会以后,第一个就看到了等待他的汪老医师,只是他这话说到一半就停了,“罗伯特?!” 这家伙不应该已经被唐恨天的毒甲给毒死了吗? 第323章阴魂不散的罗伯特 这样的面孔身形,是罗伯特绝对错不了,可他明明已经死了啊! 不对,当初罗伯特从乾坛离开以后,就没再出现过,但也没看到任何新闻说发现他的尸体,难道他身上的毒已经解了? 带着疑惑,沈欢走到了汪老身边,继续打量着罗伯特。 罗伯特礼貌的伸出右手,面带微笑道:“沈医师,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趁着握手的时间,沈欢暗中把了下脉,脉搏正常,沉而有力,没有任何中毒的迹象。 该死,难道《药王经》中的记载出错,其实蚕丝毒衣的毒性并没有描述中的那么强烈? “沈医师?”罗伯特面色尴尬的呼唤了一声,“可以松手了吧,您这样的行为,可能会我让对您产生某种误会的。” 沈欢将手收回,质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呃……有规定说明,西医学者不能进入中医公会吗?”罗伯特一脸委屈,好像受到了莫大的伤害。 沈欢皱了下眉头,“你当初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那些话?我当初有说过什么吗?” “你说我是在一步步——” 不等沈欢把话说完,罗伯特便开口道:“沈医师,前阵子我患了某种精神疾病,如果一时乱语对您造成了什么困扰的话,还希望你能够原谅我。” “现在经过治疗,我已经完全康复,但对于之前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 罗伯特一脸诚恳道:“其实我这次过来,是因为从别人的口中得知,之前的我对中医公会使用了一些极端的手段,特来道歉的。” 汪老点了点头,算是默认了他的说法。 沈欢将手收回来,但仍旧不敢放下警惕。 他相信罗伯特患有精神疾病,准确的说,更像是一个疯子,也许前一秒还在嬉皮笑脸,下一秒就会将一把利刃捅在你的胸口。 “实在是很抱歉。”罗伯特的道歉很真诚,看不出一丝的虚假,就是因为这样才可怕。 “你当初的条例很清晰,甚至还懂得利用当下最有舆论影响力的网络,我很难相信你是患了所谓的精神疾病。”沈欢还是没办法相信,那套说辞。 罗伯特无奈的耸了耸肩,“逻辑正常,条理清晰,这并不只是正常人的特征,仅局限于单纯的思想上,精神病人甚至比正常人更加强大,因为他们完全存在于自己的逻辑思维当中。”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这是书名,高明先生的著作,您有时间可以读读看,或许您会对精神病患者有更深入的了解。”罗伯特说着,面带歉意道:“抱歉,我忘了中医并没有关于精神疾病的记载。” “恰恰相反,中医中也有关于精神疾病的记和治疗方法,比如气滞、血淤、火郁、脏躁,还有一些被称为阴症。”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罗伯特先生,你之前说中医害得你家破人亡,请问是否真的有这样的事情?” “被中医害得家破人亡?”罗伯特一脸震惊,又时摇头,又是叹息道:“看来患病时的我的确很夸张,如今我的父母健在,全都在花旗国颐养天年。” “你还有一个妹妹……” “她也很好,已经成家立业。”罗伯特愧疚道:“沈欢先生,对不起,之前做出了那么多疯狂的事情。” “对您和中医公会造成困扰,真的很抱歉,希望您不要和一个精神病患者计较好吗?”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笑道:“我又怎么会为难一个精神病呢?” “那真是太好了。” 等到罗伯特离开以后,沈欢对着汪老问道:“我来之前他也是这么说的?” 汪老点了点头,“刚开始我也被吓了一跳,因为唐少宗主说过……” 交流下来,沈欢发现汪老的心态和自己差不多,甚至已经接受了罗伯特只是来道歉的想法。 但沈欢并不这么想,他觉得罗伯特这次回来的事情绝对不是道歉这么简单。 “有时间吗?帮我查一个人……罗伯特!” 天组虽然在为武家被灭族的事情忙的焦头烂额,但临时抽查一个医生的身份并不困难,很快夏天便将罗伯特的资料发了过来。 罗伯特,海归华侨,二十五岁之前一直待在花旗国,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父母均居海外,妹妹罗琳于两年前成婚。 回国后致力于西医学发展,在西医公会年轻一辈拥有较强领导力…… 之后记载的信息,有些沈欢也参与其中,最后的记载是这样的。 中西医之争落败,情绪激动动手伤人,逃离乾坛后,被村民在郊外发现,同时被鉴定出患有精神疾病,被送往青山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黄字组身为华夏最大的情报网,对罗伯特一个普通人的信息应该不会出错。 难道是自己多想了? “对了,你还没说,来找我是为了什么事儿呢。”汪老将一句话,将他从思考中拉了出来。 无事不登三宝殿,虽然沈欢现在是中医界的名人,但因为学业原因他很少来中医公会,甚至连一些活动都拒绝参加。 所以汪老一眼就看出来,他这次来应该是为了什么要事儿。 “是这样的……”沈欢将自己在街上遇到的事情以及自己担忧说了一下。 汪老叹了口气,“没错,除了那些大风浪以外,骗子横行也是一个很大的隐患,这个问题我曾经和会员们讨论过,可惜一直没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你觉得这个办法怎么样?让各地的中医公会向公会成员办法证书,同时向外公布消息,中医开始施行证件制。” 汪老听后摇了摇头,“这样的行动我们也举办过,卫生部也有明确的规定,不允许无照行医,但你也知道现在的情况,假证件假执照满天飞,除了专业人员,普通人很难区分真假。” “我不是说执照,而是我们中医公会的行医证件,没有公会证件的医师出现误诊的情况,就不会再和公会和中医扯上关系。”沈欢顿了一下,“至于证件的事情交给我,我有办法做出办假证完全无法模仿的证件。” “当然,我们要做的不止这些,将举办聚会活动改成派人到民间查访,一旦发现假神医,便进行举报。” “不错,目前来看,你说的应该是最好的办法,不过能不能成功……” 不等汪老说完,沈欢便笑道:“我师父说过,只想不做的人,永远成不了大事。” 汪老苦笑着感叹道:“你比我们这些老家伙强多了,真是不服老也不行。” “老少各有优缺,我只是像大多数年轻人一样,敢想敢做罢了。” 沈欢只能提意见,或者说是一个概念,剩下的详细行动,还需要汪老这些人老前辈们商议。 等到众人去开会的时,他便返回了学校。 人生不可能一直平静的波澜不惊,但对沈欢来说,这次波浪的余威好像有点大了…… 第324章这一脚,我踢的 大学没有固定的教室,沈欢又经常旷课不在,但因为当初揍班长,又完好无损从西医社走出来等事件,让不少同学都记住了他。 个性比较自来熟的人,都会给他打个招呼,沈欢也会一一回应。 王帅依旧是西医专业最早到的,他身边没什么人,最后一排的位置基本上被他和沈欢两个承包了。 有时毒舌女和那个女生也会过来坐坐,但次数不算多。 相处下来沈欢也得知了两人的姓名,毒舌女叫杜鹃,关东人,女孩叫徐筱筱,金陵人。 王帅虽然会主动打招呼,但是依旧不太擅长说话,基本上只说几句就算了。 “班长,不好了!”忽然一个瘦子同学从外面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 正在和人玩牌的李雷皱眉道:“怎么了?” 虽然他在沈欢面前,有些抬不起头,但在学生之中还是很有地位的。 “那个、那个——”瘦子激动了半天,硬是说不出话来。 李雷有些着急了,“卧槽,有什么话你就说,别结结巴巴的,天大的事儿我顶着!” 他这么一说,还真有几分霸气。 瘦子可能是从他这话里得到了底气,话一下子就出来了:“咱、咱们班的徐筱筱,被人堵了!” “被人堵了?在校外?” “不是,就在楼底下,他们人很多,我没敢管,只能上来通风报信。”瘦子喘了口气,继续说道:“这事儿咱们管不管?” “管,为什么不管!”李雷把手里的牌一扔,在教室里大喊道:“咱们班女生受欺负了,是男人的话,就他妈全给我拎东西下去!” 听到这话,他身边那几个男生起身走到墙角,拖把、扫帚、簸箕,原本用来打扫的用具,全成了他们的武器。 也不是所有人都承认是自己是男人,这时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不在少数。 沈欢起身跟着众人朝楼下走去,是不是男人不是从这些事情上体现的,他之所以跟下去是想看看李雷究竟在玩什么把戏,也担心徐筱筱是否真的遇到了什么危险。 “我说学妹,就请你吃个饭而已,至于闹到这种地步吗?”一个男生用壁咚的姿势拦着徐筱筱。 至于杜鹃则是被其他几个男生围在了另一边,她终究是女人,力气有限,挣扎叫骂了半天都出不去。 那些男生也不动手,就那么围着。 “现在是上课时间,而且我也刚刚吃过饭,请你放开我朋友!”徐筱筱没有像杜鹃那样破口大骂,虽然脸色难看,但表现得还算冷静。 男生有些郁闷,他看中徐筱筱很久了,旁敲侧击得到微信号以后,便开始发动感情攻略。 这都半个月了,还是没能把人拿下。 因为长相和某个韩星有百分八十的相似,加上身家不错,对付这些刚入学的没多久的小学妹,一般一周的时间就足够了,徐筱筱算是激起了他的脾气。 要不是实在没有办法,谁愿意这样硬来呢? 强扭的瓜没一个是甜的这道理毕云耀自然懂,不过现在他已经不管甜还是不甜,只要能吃到嘴里就成。 “说了吃个饭而已,不用太紧张,你要是不放心,咱们可以去学校的公共餐厅,农园二楼怎么样?听说那里的麻辣香锅不错。” 徐筱筱的态度还是一样的坚硬,“我说了,没时间,肚子也不饿!” “你还不知道我什么身份吧?”男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他已经没有多少耐性了。 不远处的杜鹃听到这话,不屑道:“狗屁身份,要是厉害怎么不去追校花榜上的人?没本事还爱装逼,以为有几个人我们就会怕了?真想不通你这种人渣,是怎么考进华大的!” 男生的脸色更难看了,就在他准备说什么的时候,李雷已经带人冲了下来,带头喊道:“都他妈干什么呢,不知道徐筱筱是我们西医二班的学生?” “你跟谁俩他妈呢!”男生本来就在气头上,一松手朝李雷那边看了过去。 “我他妈——”李雷正准备破口大骂,可一看到男生的相貌,瞬间就慌了,“毕、毕学长。” “认识我还敢这么说话,可以啊!”被称为毕学长的男生,笑眯眯的朝着李雷走了过去。 李雷扭头对着通风报信的瘦子,暗骂道:“你怎么没对我说围堵他们的是毕云耀!” “刚刚太、太紧张,忘了说了。”瘦子吞了口唾沫,“要、要不咱们还是闪人吧。” “闪人?这情况怎么闪!”李雷觉得自己很倒霉。 高中时被人欺负,到了大学怕父母担心,硬逼着自己激发全部潜力,朝着能说会道不怕事儿的方向发展。 没想到刚有点起色,就遇到了沈欢,现在好不容易恢复了一些元气,又招惹到了毕云耀! 毕云耀,光看这名字就知道和毕云涛有联系。 两人是亲兄弟,毕云涛的行事风格在西医专业是出了名的,他这弟弟没什么本事,将仗势欺人四个字运用的惟妙惟肖。 就像杜鹃之前讽刺的那样,毕云耀也是有自知之明的,校花榜上的人,无论有没有男朋友都碰不得,那都是贵少们点好的菜。 他只能退而求次,动手前都会先打听打听,没背景才敢上,这样威胁才能起到最好的作用。 毕云耀走到李雷身前,用手端起了对方的脸蛋,“我当是谁,原来是小雷子?是不是上次我哥下手太轻了?” 正说着,他脸上笑意忽然一收,就准备来上一巴掌。 但是手刚打到一半,又忽然收了回去,看样子就好像触电了一般。 “谁、谁拿东西扔我!” 李雷现在没心思去管是谁救了自己,只是大口的喘着粗气。 “脑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这声音好像是从四面八方传过来的,让人一时之间无法找到准确的位置。 毕云耀朝四周看了看,“有种就他妈给我滚出来,别给我躲躲藏——” 话还没说完,沈欢就笑嘻嘻的站在了他的面前,“我没躲。” “卧槽!”毕云耀被吓了一跳,不过想到身边有这么多朋友,又恢复了原来的狂拽炫酷吊炸天的样子,“刚刚是你拿东西扔我的?” “不是。”沈欢摇了摇头。 “那你出来站出来干——” “啪!” 随着一声脆响,整个教学楼的入口都安静了,与此同时毕云耀的脸上也多出了一个鲜红的巴掌印。 “你他妈敢打我!” 沈欢无辜的摊了摊手,“我真没打你,不信你问问同学们。” 别人的话可能没什么说服力,但连自己的小弟都这么说了,毕云耀只能选择暂且相信,然后指着周围的人说道:“说,哪个傻——” “啪!” “啊!!!”毕云耀怒了,也不管是谁打的,抓住沈欢的衣领,就准备出气,上大学两年了,他从来都没这么憋屈过,“卧槽尼——呃,咳咳!” 沈欢拍了拍手,对着被自己一脚踢飞的毕云耀说道:“这一脚,我踢的。” 周围的人,全都一脸震惊,他竟然敢当众殴打毕云涛的弟弟,是疯了吗? 第325章这仇没发报了? 当初沈欢是怎么从西医社走出来的,李雷再清楚不过,但即便如此,他也有些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 如果单看毕云涛医学社社长这个职位,并没有什么权力,毕竟社团跟学校本身是两回事儿。 但毕云涛很懂得利用人际关系,进入医学社一年就从普通成员变成了副社长。 接下来又利用一年时间,与学校内餐饮娱乐等各种行业老板打好关系,每次西医社的活动经费,基本上都是靠他一张嘴给说到手的。 前两年的他,看起来还像是一心为社团而发展,但到了第三年以后他便露出了真面目,开始以经费和西医系掌权的教师们扯上关系。 不仅因此得到了与燕京著名西医院的工作合同,还在整个西医系的学生中形成了一手遮天之势。 简单来说,他比负责分发奖学金的班长更加厉害,距离他越近所得到的好处也就越多。 所以,西医社的人越来越多,逐渐成为了华大校园内最大的社团。 得罪了毕云涛也没什么,他随便一句话就可以让你无限挂科,甚至再使用一些小手段,就可以让辅导员发给你一张勒令退学通知书。 在众人看来,沈欢那一脚踢的大快人心,但与此同时也开始为这位相处不就的同学开始担忧起来。 学子寒窗苦读十几年,为的就是有个好学历,出去找份好工作。 为了一时之快,而让整个未来深陷泥潭,这样的做法太过莽撞了。 “卧槽,你他妈竟然敢打老耀,知不知道他哥是——”那人正在说着,见沈欢一挥手,连忙后退了数步。 刚才毕云耀是怎么被一脚踢飞的,他们记得可是清清楚楚,那种力道打在人身上,就算不残废也得在医院躺一阵子。 “挠耳朵而已,看把你们吓得。”沈欢说着,把笑容给收了起来,“他哥是谁跟我没关系,我知道他刚才骂了我,还想动手打我。” “大家都是年轻人,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事情我还真做不到。” “我刚才拍了段影片,放在网上以后,他应该很快就会成为网络红人吧?”沈欢晃了晃手机。 本来他以为李雷对徐筱筱还没死心,所以安排一场英雄救美的好戏。 也不能怪沈欢多想,毕竟现在这个社会套路实在太多了。 当他看到毕云耀准备动手的时候就知道,这并不是李雷安排的戏码。 “你别得意,打了老耀,迟早有你受的!” 毕云耀的同学放了句狠话,便搀扶其快速离开。 沈欢扭头朝徐筱筱看了一眼,“你没事儿吧?” “没事……”徐筱筱摇了摇头,然后面色担忧道:“你这么做不怕被毕云涛报复吗?” “这件事儿怎么又和毕云涛扯上关系了?” 徐筱筱听到这话,愣在原地半天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杜鹃在刚才的冲突中扭到了手腕,她一边揉着一边没好气的说道:“连情况都没搞清楚就敢出手,你也是蠢得没谁了。” 这家伙嘴里从来没一句好话,但要仔细回味一下,也不无道理。 “不过你刚才做的事儿我喜欢,大不了不上了,都是年轻人,谁他妈愿意受这憋屈气!” “难道因为打个人我就上不了华大了?”沈欢干笑两声,“别说他哥是毕云涛,就算是无痛人流也没这本事吧?” 李雷纠结了半天,最后还是选择上前解释,“事情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毕云涛的手段虽然不怎么光彩,但以学生的身份来说无疑是成功的……” 他被沈欢揍过,但说到底是自己找的,现在又被对方救了一次,以往的恩怨就算一笔勾销。 所以在叙述时,李雷把自己知道的所有事情都说了一遍。 相比学生这个角色,沈欢更多的时候是在扮演讲师,听完后,觉得有些过分夸张了。 一个小小的社团社长都这么厉害,那学生会的主尊,岂不是要翻了天? “不管你信不信,现实里的情况就是这样……你自己小心吧!”李雷说完,便带着学生们回了教室。 沈欢并不怕毕云涛玩什么报复,对方的靠山是到顶就是个系主任,他身后站着的可是沈君兰。 再说,这事儿沈欢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 “哥,我被人打了!”毕云耀一清醒,就跑到了西医社,推门第一句话,就带着浓重的哭腔。 正在和社员开会的毕云涛忍不住皱了下眉头,对于自己亲弟弟这样贸然闯进来,似乎并不怎么开心。 “社长,我们用不用回避一下?” “不用。”当看到毕云耀脸上的伤势后,他眉头皱的更深了,“怎么回事儿?” 毕云耀一把鼻涕的一把泪的将沈欢怎么欺负自己的事情说了一遍,“哥,你一定要帮我报仇啊!” “再说一遍,什么人打的你?” “沈欢!”见自己兄长不说话,毕云耀提议道:“哥,你给主任打个电话,让他把那个小子给开了吧,不然我心里这口恶气实在没办法咽下去。” “开除?”毕云涛冷哼道:“其他人不清楚情况你也不清楚?这个沈欢身份有些特殊,先不说其他干洗,光是中州省的理科状元这个头衔就不弄。” 对于潜在的敌人,他总会事先坐下调查,没黄字组和一些权势人员那么厉害,但基本的信息还是有的,比如沈君兰特聘讲师、中医界新星等消息。 毕云耀小声嘀咕道:“状元怎么了,现在又不是古代……” “很多公司都明文规定,只招收本科毕业生,但他们的工作真的只有本科生才能做吗?并非如此,他们要的是吹嘘的资本,和提高公司等级的策略而已,大学也是一样。”毕云涛拍了拍额头,“不过最难弄得是他的讲师身份。” “他是讲师?” “不仅是讲师,而且还是沈院长亲自特聘的讲师。” 毕云耀沮丧无比,“这么说,我这仇是没办法报了?” “我有说过不能报吗?”毕云涛扭头对着自己的跟班说道:“你去给癫狗打个电话,提供一下沈欢的资料,顺便把进出的路线安排安排,这次不同以往,让他手脚利落一点。” 听到这话,毕云耀一下子便兴奋了起来。 号称见人就咬的癫狗,自己怎么把他给忘了! 第326章这剧情不对啊! 癫狗自称是文明人,和普通的小混混不同,爱好就是和有文化的人打交道。 文化人都比较要面子,讲究动口不动手,但不动手这气实在没办法消,这时候生意就来了。 其他人的单子癫狗也不敢随便接,毕竟华大是一个卧虎藏龙的地方。 毕云涛的就不同了,在癫狗印象里,这小子心思细腻的很,调查背景方面的事儿根本不用自己操心。 “兄弟们,来生意了!” 听到这话,一个正在喝啤酒的小混混,兴奋道:“又是西医社的生意?” “就你小子聪明,让兄弟准备一下,今天晚上的时候动手。” …… 上完课,沈欢和往常一样回到了寝室。 “你终于回来了,快点扎针。”本来正在床上玩手机的楚歌听到声音,立马从床上跳了下来。 沈欢将课本整理一下,放进了抽屉里,“能够大白天在寝室见到你,真是个奇迹……耳朵这么红,又被秦姐给逮到了?” “我怕她?开玩笑!”楚歌说这话的时候,特意朝门外看了两眼。 一旦和秦韵车上关系,这位楚大少就和狂少的名头完全没了关系。 其实有些时候沈欢觉得楚歌挺惨的,秦韵动不动就会来个突击检查,在寝室这种私密的地方,说话也要小心翼翼的,生怕一句不对,秦韵的魔爪就会伸进来。 当然,说到底这些都是他自找的,都已经有女朋友了,还这么风骚,秦韵没一巴掌把他给打死算好的了。 “好了。”对于治疗疯魔症的手法,沈欢已经越来越熟练,如果不是因为有特定的要求,他可以用蜻蜓点水直接解决。 楚歌活动了下筋骨,发出一声舒畅的叫声,“喂,这么久了,十三那边一直没消息,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我也不大清楚,不过在天组基地里训练,应该不会有什么事儿。” 关于牛斌的事情,沈欢也不大了解,以王师傅那性格,如果没什么大事儿,估计也懒得通知。 楚歌担忧道:“我总感觉你把十三给送进了贼窝。” 对于他这种习惯独来独往,到处逍遥的人来说,纪律严明的天组的确不是什么好地方。 两人正聊着,沈欢忽然收到了一条短信。 “西医二班全体同学,收到通知后,请带上纸笔立刻赶往无名湖附近,辅导员已在等候大家的到来。” “班级有活动,我估计要出去一下。”沈欢说着,扭头朝正在玩游戏的王帅问道:“一起吗?” “什么?”王帅脸上有些迷茫。 “你没收到短信吗?” 王帅拿出手机翻了翻,“没有啊,什么短信?” 听到这个回答,沈欢皱了下眉头,打开聊天软件到班级群看了看,里面也没有任何关于无名湖活动通知的信息。 很快他就想通了其中的关键,应该是毕云耀那小子想找自己报仇,所以才安排了这么一出好戏。 反正现在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去无名湖那边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干嘛去,带我一个。”楚歌也跟着凑起了热闹。 “成,一起吧。” 和武者、道修相比,楚歌就是个战五渣,但和普通人相比,他一人打三四个还是没有问题的。 到了无名湖以后,除了几个偶尔散步经过的学生以外,并没西医二班学生和辅导员的身影。 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年轻人见沈欢到了以后,拿出了手机,“狗哥,人来了,不过他身边还跟着一个人,就这么动手还是等等再看?” “不用了,现在我们就过去。” 挂掉电话没多久,就有一群同样用帽子火口罩遮掩面貌的人朝着这边走了过来。 “这破湖有什么好看的。”楚歌看着倒映着月光的湖面,语气显得无聊,“我以为你只是一个二哔青年,没想到还是一个文艺青年。” “要不要我弄点小酒,你再吟几首烂诗?” 沈欢此时已经发现了狗哥他们的身影,“你不是很怀念上次咱们一起打架的情景吗?现在给你一个满足愿望的机会。” 说起打架,楚歌来了点兴趣,“怎么个满——” 他话还没说完,就感觉脑袋后面有一阵冷风袭来,连忙把腰给弯下。 “卧槽!”看着身后这群人,楚歌忍不住骂了一声,“这是怎么回事?” 癫狗带来的人大概在二十个左右,每个人手里都拎着木质或者金属制成的棒球棒,身高体壮的不在少数,从气势上可比当初在酒吧街碰到的那群人强多了。 沈欢倒是一点也不紧张,别说来二十个,就算来二百个都不一定能把他给拦下,“就这点人就怕了?” “怕个毛线,就是来的太突然,你歌哥我一时间有些接受不了。”楚歌没好气道:“约架你早说啊,人来了才说,一点准备都没有。” 说话间,有几个人便抡起球棒朝他这边冲了过来。 “不对这些人看上去不像是校内的,你招惹的到底是什么人?”楚歌说着,侧身躲过攻击后,一脚踢在了来人的手腕上,趁着对方捂手的机会,把球棒夺了过来。 沈欢随手放倒两个人以后,笑道:“你管他什么人,先打了再说。” “这还用你说。”楚歌抡起球棒就往人头上砸,也不管会不会闹出人命。 和夏天不同,他的打架技巧都是从混混流氓手里学来的,拼的就是一股狠劲。 沈欢动作虽然利落,但看上去并不是很毒辣,加上他是这次主要的目标,癫狗等人逐渐转移了战圈。 西医社…… “社长,癫狗他们似乎并不是沈欢的对手。” 毕云涛听完手下的汇报以后,表情并不意外,“我本来就没打算靠他们帮小耀报仇。” “社长的意思是……” 毕云涛喝了口绿茶,“癫狗知道的事儿太多了。” “您是想借刀杀人?”跟班好像明白了什么,但很快就又疑惑了起来,“但如果癫狗反水的话……毕竟我们为了不留下证据,进行的都是口头协议,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我觉得他把我们咬出来的可能性很大。” “癫狗是老人物了,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这点道理他还是知道的。”毕云涛取了一些鱼食洒在了鱼缸里,“你要明白一个道理,有些时候聪明人比蠢货更加容易欺骗,因为他们想得太多。” “别说咬我出来,说不定还想着我去救他——” 正说着,西医社的门忽然被人一脚踹开,几名警察冲进来二话不说,就把两人给摁到了地上。 等确认好身份以后,为首的警察说道:“毕云涛,我们怀疑你涉嫌多起买凶伤人案件,现在请你跟我们回去做一下调查!” 毕云涛一脸懵逼,这剧情不对啊! 第327章要被逆推了? 毕云涛很会把玩人心,癫狗的一切反应都在他的预料之中,但他却忽略一个问题,自己的对手是否和自己一样只是普通人。 答案是否定的,剧情之所以会脱离他的掌控,只因为一双眼睛的特殊能力——魅惑。 毕云涛被警察带走的事情,在西医系引起了不小的反响,除了当事人以外,没人知道当晚究竟发生了些什么。 有人将沈欢入学来的事迹简单总结一下,惩戒班长李雷,遭遇报复,被请西医社喝茶,完好无损而出。 揍毕云耀屁事儿没有,毕云涛却因为故意伤人被带到了局子里,现在都没能回来。 他们总算明白当时沈欢为什么敢出手,因为人家比毕云涛还要吊啊,如果自己也有这个本事,他们也一定会做同样的选择。 关于那一夜的传言有很多,最为经典的版本就是沈欢单打独斗五十人。 同时关于他中医讲师的身份,也被人曝光。 简而言之,现在的沈欢成了西医系的名人,甚至有花痴女特地翘课来找他聊天。 毕云涛倒台后,毕云耀的情况就比较惨了,一些以前被他欺负过的,全都开始以各种手段报仇。 失去了兄长帮忙的毕云耀,就像是一夜之间变成了家贫如洗的纨绔子弟,什么都做不了。 至于这场风波的推动者沈欢,对这些事情没有任何的关注,每天都过着三点一式的生活。 “沈欢,外面有人找你。” 听到呼唤,沈欢的目光依旧放在课本上,“我暂时没时间,等放学再说吧。” “对方可是一个美女,很有熟女的气质,你真的没兴趣?”前来通报的男生,表情yy到了极点,就差某处没充血了。 沈欢认识的人里,能称得上美女的有不少,不过跟熟女两个字沾边的恐怕只有沈君兰一个人了。 但仔细想想应该不是,如果是沈君兰的话,这位同学应该不敢这么说话,更不会露出一副猪哥脸。 带着疑惑,沈欢走出了教室,本以为见到来人以后,疑惑就能解开,没想到一看更加疑惑了,“您是?” 眼前这个女人看上去有些熟悉,但更多是陌生,翻遍了记忆也没一个能对上号的。 “你不是认识我了吗?” 沈欢挠头干笑道:“抱歉,我好像真的不记得了,您能给我一些提示吗?” 女人考虑了一会儿,笑道:“我送了你一只泰迪狗。” 一听这话,沈欢瞬间想起了女人的身份——孔美娇! 当初寻找血玉,却意外捉奸认识的那个反差萌大妈。 都说胖子是潜力股,现在沈欢算是认同了这句话。 孔美娇的体型现在还算不上瘦,偏向丰腴,但是很符合她这个年龄的气质。 寒暄了两句以后,沈欢开始说起了正事儿,“您来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我这次来是为了减肥方子的事情……”孔美娇表现的有些拘谨,本来她也没太把那方子当回事儿,但试验了几次以后发现,效果不是一般的明显。 不到半个月体重就下去了大半,重点是,在这期间她并没有没减少饮食或加强运动,基本上全靠药方的功效,停药以后身材也没任何反弹的迹象。 孔美娇是一个商人,同时也是一个女人,从这张减肥方子中,她看到了巨大的商机。 刚开始她决定用微信联系对方,但又觉得不够尊重,特地亲自跑来华大面谈。 经过一番解释,沈欢总算弄明白了对方的目的,说白了就是发现减肥方子具有神效后,想要量产上市。 讲实话,在这个年代,像孔美娇这样讲良心的商人真的不多了。 沈欢也有制作减肥产品的想法,但最近忙的焦头烂额,根本没工夫去管。 在化妆品方面,孔美娇的公司已经有了一定的市场,双方合作应该比自己瞎琢磨的效果更好一些。 “我考虑考虑吧,最迟今天晚上给您消息,咱们在微信上聊就可以了。” 孔美娇的表情有些失落,她还没有说好处,对方便说出了这样的话,很明显是在婉拒自己。 其实是她想多了,沈欢之所以说这样的话,是因为他知道自己在商业方面没什么天赋,想等回林家吃饭的时候,找林妙诗商量一下。 林家老宅…… 吃完饭以后,沈欢和往常一样溜进了林妙诗的房间。 “冷不?” “不冷。”林妙诗靠在沙发上,翘起了二郎腿,“找我有什么事儿?” “没事儿就不能找你了?”沈欢笑了笑,坐到林妙诗旁边,厚着脸皮把玉指握在了手中。 林妙诗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侵略性”的举动,不再像之前那样反抗,“长乐的那批药材差不多可以了,致远药业那边也已经做好准备,我建议十一月初就正式将益寿茶推出去。” “这么快?” “算慢的了,因为咱们是新公司,所以才会准备这么长时间,如果换做其他医药公司,估计在方子到手后一个月就上市。” 沈欢内心有些小激动,他已经开始幻想,益寿茶在保健品行业大杀四方的场景。 说句矫情的话,益寿茶就像是他和林妙诗的孩子一样,现在孩子即将在十一月初出声,他这当爹的能不激动么! 见沈欢半天不说话,林妙诗主动开口道:“车学的怎么样了?” “最后一个科目了,等益寿茶上市以后,驾照应该也差不多到手了。”沈欢说着,将嘴巴贴近林妙诗耳边说道:“你觉得我买个什么样的车好?” 感受到鼻口传出的热气,林妙诗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沈欢看到这个情况,心中暗喜,为了避免在发生找不到圣地入口的情况,他最近已经将《药王经》中关于房中秘术的记载看了个遍。 耳朵便是其中所记载的敏感区域之一,林妙诗紧绷身体略显颤抖的情况,就是最好的证明。 “怎么,你不舒服吗?”沈欢佯装关心道,说话时将手放在了佳人的肩头。 肩部几处穴位可以让人身体放松,甚至还会因此多出一些安全感。 “没、没……”林妙诗尽量装作一副冷淡的样子。 沈欢则继续用自己在《药王经》中学到的各种手法,乐此不疲,把孔美娇商谈减肥产的事儿都给忘了。 林妙诗用手紧紧的抓住靠枕,“别动了!” “我没动啊。”沈欢无辜的眨了眨眼睛,同时又吹了一口热气,就在他准备吹第二口的时候,林妙诗忽然起身将他压在了身下,一口吻了下去。 自己这是……被逆推了? 第328章这周末我请她们吃饭 “怦怦!” 沈欢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以外,什么也听不到了。 整个身体都感觉燥热无比,茫然的待在原地,好像是傻了一般,脑袋里不停地闪过“第一次”、“被逆推”、“雅咩蝶”等字眼。 小沈欢似乎形成了自主意识,在没有刻意操纵的情况下蠢蠢欲动。 虽然林妙诗已经恢复到了健康状态,但因为体质的缘故,身体还是像以往一样凉凉的。 啊!沈欢,你个笨蛋想那么多干嘛,管它是正还是逆,总之先摆脱了雏男这个称号再说! 想到这儿,沈欢“娇羞”的放弃抵抗,在沙发上摆起了太字型,貌似还有朝着木字型发展的趋势。 “呼哧……呼哧……” 当林妙诗松口以后,两人都发出阵阵的喘息声,尤其是林妙诗,双眼雾蒙蒙的,看上去很是诱人。 “咕咚。” 沈欢吞了口唾沫,在他看来,眼前之人并不是林妙诗,而是一颗熟透了的红色禁果,只需要从树上摘下去,就可以吃进肚子里。 香醇的果肉在舌尖跳动,酸甜的果汁在口腔流转,滋润干燥的喉咙,最终流入胃中。 只是幻想一下,都足以令人酸爽到发狂。 可就在这时候,林妙诗忽然停止动作,双手抱肩站了起来。 “怎、怎么了?” 那张红红的绝美脸蛋,故意装出一副冷淡的样子,“不舒服。” “挺舒服的啊。” “总之就是不舒服。”林妙诗说着,转身拿起桌子上的包包,拿了几张小红鱼,塞到了沈欢的手里,“出去吧。” “啊?”沈欢看了看手里的钱,又看了看红晕渐消的林妙诗,“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就是求个心安理得。”林妙诗坐到了办公桌前,拿起策划案看了起来,没朝这边再看一眼。 啊啊啊!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 大概过了十分钟以后,沈欢终于平息了心中的某种冲动,把减肥产品的事儿说一下。 林妙诗没有说话,拿着沈欢的手机,直接和孔美娇聊了起来,大概十分钟过后,事情便谈妥了。 沈欢想要拿回手机,林妙诗却没给的意思,指着手机屏幕问道:“陈雨婷是谁?” “我的一个学生。” 林妙诗动了下手指,“景思妍是谁?” “一样是学生。” “红豆豆呢?” “也是。”沈欢忽然间觉得事情有些不大对劲,怎么老抓着女人的名字去问,难道是吃醋了? 吃醋好啊!吃醋证明她心里是有自己的! “徐筱筱是什么人?” “同班同学。”沈欢说话时,面带笑意,他很享受这种伴侣吃醋的感觉。 可很快他就笑不出来,林妙诗开启群发功能,将微信里所有的女性都打上了对号,“有时间吗?一起吃个饭。” “你——” 林妙诗没有说话,只是瞪了一眼,沈欢便连忙闭嘴,那眼神看起来非常恐怖。 吃饭,吃饭而已,又证明不了什么,再说自己身家清白也没什么可怕的,对,没什么可怕的。 最先回复的是陈雨婷,“你早说啊,学姐刚刚吃了碗过桥米线,都快撑死了!” 接着是徐筱筱:“杜鹃不舒服,我在陪她,以后再说吧。” 李凤仙:“在陪太奶奶礼佛,待会儿聊。” 沈君兰:“手边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处理,再抽时间。” 这几条看上去很正常,沈欢大松了口气,果然,真金不怕火炼,自己这样正直的人,绝对不用畏惧任何试探。 可很快,他就深刻明白了什么叫做不要高兴的太早。 红豆豆:“我吃过了,但如果讲师您还没吃的话,我可以陪你一起去,害羞……” 红豆豆这条消息最多就是暧昧,最坑爹的是景思妍,“上次已经用这个借口搞大了我的肚子,这一次还要用同样的办法吗,你好坏~” 报复,这绝对是报复! 别人不知道,以景思妍的观察力,还会不知道这条短信是群发的? 事到如今,沈欢只能半哭半笑的鼓起勇气,说道:“妙、妙诗,你听我解释,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四眼说的搞大肚子是吃得太撑——” “你上次就请过她吃饭?” “是——不是!上次是大家一起吃得,陈雨婷、李凤仙她们都在——不是——” 我他妈解释个毛线啊!这下子真的解释不清了,别人不知道李凤仙是女的,但妙诗知道啊! 林妙诗面色阴沉,没有理会,继续和众人聊了起来。 沈欢只能在一旁祈祷,小伙伴们快点反应过来吧,和你们聊天的不是我!还有……能不能不要再发坑爹的消息。 景思妍,等老子回学校一定要杀了你不可! 大概半个小时后,林妙诗终于停止了会谈,将手机还给了他,“这周末我请她们吃饭,在你新买的别墅里。” 妙诗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是想要宣誓主权吗? 想着想着,沈欢很快就从蛋疼的状态中走出,变成了兴奋,因为之前林妙诗一直不让将两人的关系公布,他心里还有点小郁闷,毕竟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女朋友,不秀一下恩爱,实在有点对不起广大单身狗。 现在林妙诗主动提出请众女吃饭,除了宣布两人的关系已经没了别的可能。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管其他人怎么想,自己只要有妙诗就足够了! 不过在开心之前,还是先确认一下比较好,“妙诗,你——” “我要工作了,请出去。” “啊?” “出去!” “……” 今天中医专业的课在下午,所以沈欢回寝室收拾了一下课本,便去了中医教室。 他刚进门,就被陈雨婷给拦了下来,“老学弟,你说要搞大我肚子的事儿究竟是不是真的?” 矜持!身为女人的矜持究竟在哪里? “真的?” “骗你是小狗。”沈欢说这话的同时,在内心中“汪汪”叫了两声。 陈雨婷走后,红豆豆害羞的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景思妍则有些幸灾乐祸的味道,小声道:“今天邀请吃饭的人不是你吧?” 看着沈欢那阴沉的脸色,她忍不住捂起肚子笑了起来,“我就知道,大仇得报啊!” “是吗?把卢医脉诊诀抄写五十遍,明天早上交给我。” “什么?!五十遍,要不要——” “一百遍!” 景思妍气得身子发颤,“你这是公报私仇!” “你咬我?” 就在这时,何乐朝着这边走了过来,脸色有些复杂,“老师您有时间吗?有点事儿想跟您聊聊。” 第329章高烧不下的怪症 “什么事儿?” 何乐朝四周看了看,“咱们还是到外面说吧。” 沈欢看了下手机,距离上课还有一段时间,而且看何乐的表情,应该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走到教室外面以后,沈欢主动问道:“是不是修炼上遇到了什么问题?” 何乐迟疑了一下,点头道:“我这阵子每天睡觉之前,都会按照口诀修炼,但是并没有任何作用。” 当初沈欢修炼天眼勾动灵气入体,也花费了不少时间,深知修炼一途不能着急。 但一个多月过去,没有任何反应就有些奇怪了。 沈欢检查了一下何乐的身体,经络有灵气停留过的痕迹,但丹田却空无一物。 经络有灵气停留,说明内功心法是有效的,但田里没有存留灵气,应该和道劫日过后,修炼法则的变化有关。 “想要修炼出气,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沈欢考虑了一会儿,拍了拍何乐的肩膀,“这样吧,等过阵子我给你一颗丹药,应该很快就能够引气入体了。” 按照李老道的说法,道劫日后,道修想要筑基,需要经历十年之久,以何乐现在的年龄,等到筑基差不多都三十岁了。 本来按照沈欢的想法,这样的岁数让何乐掌握气疗之术,是最好的时机,丰富的医疗经验加上气疗,足以让他成为一个独当一面的名医。 之所以改口提供丹药,是怕何乐忍不住修炼道路上的寂寞。 对于普通人来说,寿命不过是数十载,比有意义的事情太多了,比起不知真假的修炼,很多人都会选择放弃。 当初要不是因为孙真的遗命,沈欢也不会坚持下去,即便这样他在修炼的途中也出现了好几次的动摇。 “快上课了,咱们回去吧。” “老师……” “还有事儿?”沈欢回头看着何乐,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平时的何乐话不算多,只要开口就会说在点子上,这样扭捏迟疑的姿态,还是第一次看到。 何乐点了点头,想说什么,但始终没有勇气开口。 沈欢笑道:“有什么话就直说。” “我、我想请您帮个忙。”话是说出来了,可何乐的头却越来越低。 “什么忙?” 何乐深吸了口气,“事情是这样的,我爸的医院……” 听完以后,沈欢总算明白何乐为什么会这么纠结。 何乐出身于西医世家,他父亲本人对中医非常抵制,并且思想上也和沈欢有着很大的矛盾点。 其中最常见话就是,“你讲师?他要是真有本事,为什么只是一个小小的讲师!西医才是正途,我让你衣食无忧的长大,就是最好的证据!” 但最近医院出了一起医疗事故,导致十几名病人高烧不下,最后医院方面判定何乐的父亲需要承担所有责任。 如果这些病人高烧不治而亡,何乐父亲职业生涯将会因此结束。 “老师您医术这么厉害,一定可以让那些病人转危为安,但我又怕您……” “你是因为我和你爸一样,对西医有抵抗情绪,所以才会说不出口?”沈欢摇头笑了笑,“在我眼中,中医和西医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只要能够救人的都是好医生。” “那这个忙您是帮了?”何乐眼中满是兴奋,如果老师肯出手,父亲就一定有救了。 “是帮了,不过不是帮你父亲,而是帮那些病人。” 天大的事情都比不上人命大,这一直是沈欢的行事标准,所以在了解事情的经过以后,便让李凤仙暂时代课,他则和何乐一起赶往何乐父亲所在的医院。 燕京综合第一人民医院,会议室内…… “何医生,这些病人都是你的患者,让你承担所有责任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一名身穿白大褂的胖中年,向坐在自己对面的何年说道:“刚刚的新闻你也看到了,这次的事件可以说是燕京近些年来最大的医疗事故。” 另一名医师摇头道:“现在不是讨论个人责任的时候,如果真的有患者丧命,到时候我们医院的荣誉将不复存在,再说严重一些,有没有人再来我们医院看诊都是问题!” “我说让何医生为这件事情负责,就是为了咱们医院的名声,一个人倒下去,总比医院直接完蛋好得多!” 何年也正在气头上,“杨副院长,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是这次的事件的主治医生没错,但我开的药剂全都是按照标准配制的,绝对不会出现问题!” 胖中年人点了点头,“没错,药是没问题,可如果是你判错了症呢?” “不可能,我从医将近三十年,怎么可能会断错症!”何年对自己的医术很自信,他可以肯定,这次病人们集体出现这样的情况,绝对和自己无关。 胖中年人冷笑一声,“这可就说不准了,谁知道你是不是老眼昏花了呢?” “杨昌,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何年气得直接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啪!” 为首的院长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我让你们来是商量救治病人的办法,不是为了让你们推卸责任的!” 见众人不再争论,“老何,你在医院赶了这么多年,也算是专家级别的人物,到底有没有发现病因在哪里?” “我已经检查过,不是病毒性感冒,也不是炎症所引发……”何年咬了咬牙,说出了最终结果,“具体原因暂时无法查明。” 院长皱了下眉头,“其他人有没有好的意见?” “我觉得现在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对其中一名患者的身体,进行所有的检查,以确诊病情,这样就可以对症下药。”一名医生提议道。 “说得容易,全身检查?那要到什么时候,恐怕做完以后,病人早就死光了!”杨昌开口道:“我觉得可以用酒精退烧法。” 何年皱眉道:“这办法治标不治本,而且这批患者多为老人和婴幼儿,使用这种极端的方法很可能会出现生命危险。” “那你说怎么办?就这么干坐着等死?” “我没这么说!我只是想找一个更好的办法而已。” “都给我冷静一点!”院长无法忍受争吵,再次将手掌拍在了桌子上,他一直在要求众人冷静,实际上他本人都没有处于冷静的状态。 “先用酒精退烧法,降低病人体温,然后再进行全面检查找出病因!”院长咬了咬牙,“拿病情最严重的病人试验!” “院长——” “就这么定了!散——” 正说着,一名护士焦急的跑了进来,“院长,外面有两个年轻人,其中一个是何医生的儿子,另一个面相有些陌生,但他说能够治愈那些病人的病症。” 小乐?年龄差不多大,还敢扬言能够治愈病症……是那个中医讲师?! 第330章普通感冒? “年轻人?”院长皱了下眉头,“捣乱!” 杨昌转了下眼珠子,开口道:“院长,话也不能这说,出身医王世家的李凤仙就是少年成名,最近中医界崛起的那位新秀,也不到二十岁,说不定何医生的儿子真有办法缓解这次危机呢?” 他说着,又上前几步,小声道:“不管他们能不能治好,对咱们医院来说都是好事儿,治好了功劳算我们的,治不好这锅就让他们来背,到时候咱们医院只需要发个道歉声明这事儿就算完了。” 院长眼睛瞪大了几分,显然没想到杨昌会提出这样的意见。 这话也有些道理,死道友不死贫道,两个外人承担责任,总比医院一下子垮了好。 但这样做的话,对两个年轻人实在太不公平了,有违良心。 就在他纠结的时候,何年忽然开口道:“院长,让他们试试,说不定会成功。” “你也同意让他们试试?” 院长的表情有些意外,他刚刚纠结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怕何年不同意,毕竟没哪个当老子的,愿意把自己儿子往火坑里推。 何年现在只能死马当活马医,虽然不想承认,但为了医院的荣誉,这群之前共事的好友,可能会随时倒戈相向。 对于沈欢的行为做法,他一直嗤之以鼻,可看目前这个情况,中医出手说不定还有一丝希望。 见他点头,院长也没什么好纠结的,当爹都这样了,他这个没关没系的更不需要顾虑,二话没说就让护士把沈欢两人请了进来。 “爸。”何乐喊了一声,便低头不语,这次完全是他私自的行为。 何年点了点头,看向沈欢,“你是小乐的讲师吧?” “没错。” “你真的有办法治愈那些患者?” 沈欢干笑两声,摇了摇头。 何年嘴中多了几分怒气,“既然没办法,你还敢扣除狂言!” “我不这么说,你们也不会让我进来,不是吗?”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能说一下病人现在的情况吗?” 别说何年生气,其他医生心里也不怎么舒服,弄了半天,什么都没准备就进来了,这他妈不是扯淡嘛! “你是……”院长观察了沈欢一会儿,惊讶道:“你是小医王沈欢?!” “小医王不敢当,叫我小沈或者沈欢都可以。” 听到确认的回答以后,院长大松了口气,他曾经想过,如果刚才的办法再不行,就拉下脸面去向李家求助。 没想到什么都没做,号称连胜小医仙两次的小医王就来了。 中西医虽说是两大派,但总体来说都属于医学界,所有任何一方有个风吹草动,另一方都能收到一些消息。 前阵子的中西医之争,更是让不少人记住了沈欢这个名字。 所以众人的眼神不再轻蔑,不过要说尊敬也谈不上,最多就是从鄙视拉回到了平常心态。 在前往病房的路上,沈欢将事情全面了解了一下。 马上就要到十一月份,正是秋冬交替的季节,发烧感冒都是常见的症状。 何年和往常一样,确认对方感冒以后,就命人开药输液。 可到了第二天,病人的病情不仅没有减轻,反而有加重的迹象,起初他也没在意,继续输液治疗。 直到第三天他才发现问题不对,连忙停止了治疗。 “药物走的都是正规渠道,不可能出现问题,这点已经检验过。” 沈欢随口问道:“输液的用具检查过了吗?” 既然药液没有问题,那问题就很可能出现在器械上。 这次回答的是杨昌,“我们的医疗器械走的也是正规渠道,理论上不可能出现问题。” “病人除了高烧以外,还有其他症状吗?”沈欢没再这件事上纠缠。 “临床症状为高烧、盗汗、腹泻、头痛……光从症状来看,像是肠胃型感冒,但病因并不是这个。” 单凭这些,沈欢也无法确定具体的病情,尽快赶往病房。 “戴口罩进去吧,虽然还没确诊,但可能有传染的危险。” 面对何年递来的口罩,沈欢摆了摆手,以他现在的体质,只要不是传染性极强的致命病症,就不算是威胁。 在他把脉时,医生的脸色都有些紧张,其中有几个急性子,已经忍不住开口询问,“确定是什么病了吗?” 沈欢没有回答他们的问题,走到了另一个病房,待了一会儿后又进入了第三个病房。 “什么小医王,我看他也没多大本事。” “这也不能怪他,科学器械都检查不出的东西,只靠中医四诊的手段,更不可能发现病因。” “院长,要不还是用酒精退烧法吧!” “别说话!”院长心里也很忐忑,但这个时候他只有孤注一掷。 等为各房的病人一一把脉以后,沈欢终于回到了第一个病房。 “怎么样?” 沈欢笑了笑,“只是普通的感冒,进行一下针灸就没事了。” “普通感冒?要是普通感冒,我们会查不出来?”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我看还是靠自己比较踏实。” 院长疑惑道:“刚才我明明见你眉头紧锁,怎么会是普通感冒。” “我之所以皱眉,是在奇怪为什么贵院会被一个小小的感冒难住。”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为了确保自己是否错判,我特地将所有的病人检查了一遍,结果一致,都是普通的感冒,也就是我们中医所说的伤风。” 何年摇头道:“据对不可能是普通感冒。” “是或不是,等到医治过后不就知道了?” “我们不能——” 何年还想说什么,却被一旁的杨昌拦下,“何医生,人家小医王既然有办法,大可让人家试试,或者说,你有更好的办法?” “没有。”何年将头别过一旁不再说话。 院长沉默了一会儿,摆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那就多劳烦沈医师了。” “老师我需要做什么?” 正在给银针消毒的沈欢笑了笑,“你就帮患者穿衣解衣吧。” “好!”何乐说着,便解开了一号床位老者的衣服。 沈欢落针起针几乎就在刹那间发生的一般,看得周围一群医生们眼花缭乱,整个过程只花费了三秒不到。 这样的速度,何乐已经没办法跟上,院长下令让护士们进来帮忙。 “这么快?他到底是针灸,还是弄杂耍?” “我看就是瞎点吧,也不怕扎出血,年龄不大胆子倒挺肥。” “不懂就别乱说,这招好像是他的成名针法,叫什么蜻蜓点水好像……” 就众人说话这时间,沈欢已经走入了下一个病房,大概四五分钟以后,便完成了所有的治疗,“好了。” “这就好了?” “要是中医这么神奇,我们西医院也不会有这样的地位了。” “中医的疗效是出了名的慢,能够抑制病情就算不错了,这么快就治愈所有人,你当是演电影呢。” 沈欢笑着没有说话,就在众人议论的时候,各方内的护士几乎在同一时刻发出了惊呼,“烧退了!” 第331章这事儿有古怪! 一句“烧退了”让所有人都愣在了原地,针灸起效了? “不应该吧?”一名医生不信,走到病床前,摸了摸病人的额头,“真退了?” 有人提议道:“用手摸的不准,拿温度计测量一下。” 护士举了一下手里的额温计,“病人们已经全都恢复了正常体温。” 使整个医院陷入混乱的病症,竟然让一个中医小子给治好了?这脸面以后往哪搁啊! 医生们怎么想,不关院长的事儿,他只知道自己这次得救了! 院长激动的握着沈欢的手,说道:“沈医师,这次真的要好好谢谢你,如果不是你出手,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不用,大家都是医生,救死扶伤是我们的本职,没有什么帮不帮忙。”沈欢将手收回,笑了笑。 杨昌也开口道:“没错没错,这次真是皆大欢喜,都要感谢沈医师的帮忙啊。” 这些饱经风霜的成年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脸皮厚,刚刚那些还对沈欢医术存在质疑的人,转眼就过来拉关系道贺。 不过唯有一个人例外,就是何乐的父亲,何年。 “沈医师,我承认你的医术高明,但是我仍无法接受病人只是患了感冒这个说法。”何年紧紧的盯着沈欢,说道:“你是不是对我们隐瞒了什么?” 不等沈欢开口,杨昌便皱眉道:“你管那么多干嘛,病被治好了不就得了,再追究下去,说不定你这身制服还得脱!” “这不是管多管少的问题,弄不清楚具体病症,要是咱们医院里再出现这种情况怎么办?难道每次出事,都要请沈医师过来?” “老何说的也有些道理。”院长沉吟了一下,问道:“沈医师,这病症真的只是感冒?” “确实是感冒,贵院检查不出来,可能是因为器械出现了问题。”沈欢将银针一一放好以后,装回了兜里,“我还有课要上,就先离开了。” “既然这样,我也就不强留你了,总之这次非常感谢。” 又说了几句客套话以后,沈欢便带着何乐准备离开。 两人还没走出医院门口,何年便从后面跟了上来,“沈医师等一下……” “爸,你怎么来了?” 何年摆了摆手,稳定呼吸以后,对着沈欢问道:“你说真话,那些病人到底得了什么病。” “没想到您竟然这么执着。”沈欢无奈的摇头笑两声,“本来这事儿我是打算让何乐转述给您的,不过现在您既然跟了来了,我也不妨直说……那些病人并不是感冒,而是感染了hiv病毒,也就是aids,华夏名称叫做艾滋病。” 何年先是一惊,然后气愤道:“沈医师,就算你不愿意告诉我真相,也不用拿出这种话来开玩笑!” “hiv病毒虽然恐怖,但在日常生活中也没那么容易感染,我们医院无论注射器还是输液工具,都是一次性产品,又怎么会出现感染的情况。” “还有,就算真的通过某种办法致使感染,也不可能被你针灸几下就会好!” 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事实就这样,该说的我都说了,愿不愿意相信是你的事情。” 他之所以用针灸,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利用灵气将病毒完全绞杀清除。 不过以何年的个性,他估计也不会相信灵气这种存在。 “爸,老师绝对不会拿病人的病情来开玩笑的。” 听到何乐的话,何年沉默了一会儿,“我不是不愿意相信,只是希望你能拿出证据!” “你可以检查一下那批还没来得及检查的输液工具,这事儿应该和那个姓杨的副院长有关系。”沈欢顿了一下,“当然,这些只是我的推测,算不上什么证据。” “好了,我还得讲课,再见。”沈欢说着,便上了出租车。 “爸,老师从来不说妄语,您最好留心一下吧。”何乐说完,也上了出租车。 等到两人离开以后,何年若有所思的往回赶,“难道这事儿真的跟杨昌有关系?” 真相到底是怎样,沈欢并不想知道,刚才当着众人的面没说,只是不想引起太大的风波。 身为世界级五大疑难杂症之一,就这么被轻易治愈,实在有些骇人听闻。 除了灵气驱逐以外,沈欢目前也没什么好的办法,毕竟这是近代才被发现的病毒,别说《药王经》中没有记载治疗的药方。 就算是放眼整个世界,恐怕也没有资料的办法。 “老师,这次多谢你帮了我父亲。”出租车上,何乐态度诚恳的说道。 “我说了,只是帮病人而已。”沈欢转移话题道:“我第一次发现,你其实是一个心口不一的人。” “我?”何乐愣了一下,语气坚定道:“老师,在您的教诲下,我已经养成了言出必行的习惯,怎么会心口不一呢?” “你之前不是说父子关系不好吗?我怎么觉得你们感情很好呢?” “我——” “好了,跟你开玩笑而已,看把你急的。”沈欢看着窗外的景色,感叹道:“有些东西早已融入了血脉,怎么也不会割断,父辈们有父辈们的想法,你有你自己的道路,抽个时间,和你父亲好好聊聊吧。” 两人正说着,出租车司机忽然回头道:“两位,我可能不能送你们到华大了。” “怎么了?” “刚刚收到消息,华大好像出了什么事故,正在进行清校,车都是往外面赶得,不是那么容易进去。” 严重到清校的事故?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立马拨通了陈雨婷的电话,但并没有人接听,红豆豆和景思妍的情况也是一样。 “兰姐,你可一定要接电话啊!”通讯录上,沈君兰是唯一一个身处华大的联系人了,如果她再不接,沈欢就只能亲自跑一趟了。 “喂……” 听到听筒里传出的声音,沈欢大松了口气,“兰姐,是我,华大出了什么事情?” “我在外面开会,具体情况暂时也不大清楚,刚收到消息,说是学校有一大半的学生出现了食物中毒的现象,情况很严重,甚至可能会威胁到生命……你不在学校吗?” “不在,是您让清校的?” “清校?没有啊。” 不是兰姐……那清校的命令是谁下达的?! 这事儿有古怪! 第332章这东西,我要了! 想坐车回去是不行了,沈欢只能使用灵狐步先行离开,留下何乐让他另想办法。 等到了华京大学以后,沈欢就被眼前情况所震撼了,警笛声不断,全都是进进出出的救护车。 就在他准备进去查看详细情况的时候,一名门卫把他给拦了下来,“站住。” “我是华大的学生,不能进去?” “清校了,现在除了救护车,谁都不能进去。” 沈欢皱了下眉头,“那什么时候能来学校?” 门卫有些不耐烦的摆了摆手,“等通知。” 其他几个地方情况应该也一样,沈欢没绕远路,直接找了个人少的地方跳了进去。 他先是回寝室看了看,楚歌和王帅都不在,至于夏天……这货根本就没在过。 “同学,你知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儿?”沈欢在路上一边询问,一边朝中医专业赶。 可是回答的他的人几乎没有,医生们也是慌慌张张,把人拉上车就走,不做任何解释,看上去很焦急。 “疼死我了,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轮到我们啊!” “娘的,真他妈恶心,不、不行,又要吐了——” 中医专业的教室乱成一片,学生们无精打采的趴在桌子上,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哀嚎,甚至已经有几个人昏了过去。 其中有一部分在李凤仙的带领下,正在为满脸痛苦的同学推拿针灸。 “学姐,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怎么会有这么多人食物中毒?” “你终于回来了,快点救救他们,有几个正在发高烧,脑门都快能摊煎饼了。”陈雨婷见沈欢回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人命关天,沈欢也没敢浪费时间,为教室内的学生一个接一个的清理肠胃,忙活了半个多小时,才处理完毕,由于人数太多,就算以他的医术,也被累的满头大汗。 经过李凤仙的解释,他总算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 大概上课十多分以后,教室内有多人出现了腹痛、恶心的症状,李凤仙怀疑是食物中毒立马开始实施救治,但刚治好没两个人。 学生们就好像被传染了一般,一个接一个的开始病发。 沈欢每天都会回林家吃午饭,李凤仙相同,陈雨婷三人今天到外面开了小灶,何乐因为父亲的原因,中午饭也没在学校吃。 其余在学校就餐的人,无一例外,全部都出现了食物中毒的迹象。 除去零散的小店,华大一共有十多个就餐地点,出现这样的情况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水源出现了问题。 “知不知道现在学校目前有多少人中毒?” 李凤仙摇了摇头,“数量还确定,不过在校外就餐的人并不多……” 教职工除外,华大的在校学生有三四万之多,不说太多,就算只有一半人中毒,附近的医院都不一定够用。 “凤仙,你现在带着大家出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能帮上忙的。” 李凤仙点了点头,就招呼学生们准备出去。 陈雨婷疑惑道:“我们去帮忙你去干什么?” “配制解药。” 以沈欢现在的医术,加上神农石里种植的药材,解毒并不困难,难的是用什么办法进行大面积治疗。 不过很快他就想到了办法,既然对方是通过在水源下毒,那自己就利用同样的办法,化解掉这次危机! 校园内的供水点有很多,加上需要先消除水中的毒性才能放置解药,沈欢花费了不少的时间,而这个时候沈君兰也刚好回到了学校,通过校内广播,让学生们饮用带有解药的自来水。 虽说药效已经讲过稀释,但还是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一时半会儿我也说不清楚,简单来说,就是有人刻意下毒。”沈欢一边打着电话,一边往沈君兰所在的院长办公室赶。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华大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人数超过万人的消息,很快就成了热搜头条。 相比之前以权谋私的新闻,这次的打击更加巨大,要是解决不当,沈君兰的教育生涯很可能就此走到终点。 “有人刻意下毒?什么人做的?” “暂时没什么线索。” 华大除了学生以外,还有不少来参观的游客,只要在学校里有熟人,甚至可以直接以家属身份进入,不需要做任何记录。 至于从摄像头找到嫌疑人,这个办法可行,但仍旧有些困难,对方敢闹出这么大的事儿,显然是有备而来。 在这样的条件下,想要找到下毒的人,简直难如登天。 沈欢正准备挂掉电话,忽然看到有几个人影从眼前闪了过去。 这样的速度和实力,至少有着道修追星的境界。 “兰姐,先挂了,咱们待会儿再聊。”挂掉电话以后,沈欢朝着那几个人追了过去。 “有线索了吗?” “仪器还是没有反应,不过应该很快就能找到。” “刚刚听通告的意思,他们似乎已经找到了解毒的办法,也就是说,很可能已经发现了我们的存在,必须速战速决!” 以沈欢如今的实力,跟踪几人完全游刃有余,光是从对话里听不出什么,但他们全都是在使用英语交流。 外国人,找东西,清校……这些人和上次在梁清风家里出现的人是一伙的? “方块9那边已经发现了咱们要找的东西。” “立马赶过去!” 沈欢本来想抓住几人利用魅惑来询问一下,但听到这段对话后,他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决定继续跟在他们的身后。 “东西到手了?确定是正品吗?” “已经确定,探测器上的反应已经达到了顶点。” 对方有六个人,如果是光明正大的决斗,沈欢没太大的把握,毕竟他们这些人同样不受镇灵诛邪阵的限制。 但问题是,看他们谨慎的样子,应该很怕被人发现。 “撤退!” 确定物品无误后,为首的黑衣人便准备将金属盒子收起来离开。 沈欢抓准机会,利用灵狐步将盒子抢到了手里,“这东西,我要了。” 黑衣人皆是一惊,“你是什么人?!” “这个问题应该由我来问你们吧?”金属盒子差不多和大多数的触屏手机一般大小,沈欢一边说,一边把它装进了兜里。 “妈的!” 为首的黑衣人骂了一句,直接掏出了枪械,其余几人也是同样的动作。 看到这情况,沈欢半天都没回过神来。 卧槽,说好的拳拳到肉呢?你们好歹也是追星境级别的高手,怎么不按套路出牌啊! 第333章华夏人都是蠢货 六个人,六个装着消音器的漆黑枪口,全都锁定在了沈欢的身上。 功夫再好敌人不过菜刀,更别说热武器这种存在,好在对方没有直接开枪。 “哎呀,搞错了,原来不是丢手绢的游戏。”沈欢讪笑两声,忽然将手中的金属盒子抛向了天空,“还给你们!” 众人似乎对盒子很紧张,他刻意抛起盒子就是为了吸引众人的注意,然后再将人一个接一个的解决掉。 但现实中的情况,和预想中的有些不同。 六个人中有三人起跳准备接住盒子,剩余三人没有任何动作,依旧将手中的枪械瞄准在沈欢身上,这种默契很明显是受过专业训练的。 三个人,生存的几率增加了一半,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赌局,赌一把!看看幸运女神还会不会在我这边。 “同学,快走啊,这里有恐怖分子!” 在他的呼和下,有两个人下意识想要转头回望,同时起跳的三人也已经落在了地上。 “咔嚓!” 趁着对方还未站稳,沈欢直接击碎了其中一人的脊椎,护在身前当成了自己的肉盾。 他从来没有和枪械打过交道,但曾经也上网上查阅过,知道其威力绝对不是影视剧描写的那么简单,所以即便拥有了肉盾也不敢大意,借助灵狐步快速的移动。 “biubiu——” 对方全都有着追星境的实力,在同伴被虏获的第一时间,就选择了开枪,发现自己同伴被作为肉盾后,依旧没有停手。 “这种速度和能力……妈的,是天组的人!” “你们两人一组轮流射击,不要给他喘息的时间,我找机会干掉——啊!” 话音还没落下,就又是一声惨叫,擒贼先擒王,沈欢的手指直接扣进了发布号令者的肩头,将他拖出了数米才停下。 “不要轻举妄动,你们的头儿在我的手里!” 为首的黑衣人,抬起左臂,一肘子就朝沈欢的下巴攻了过来。 “咔嚓!” 不过沈欢出手比他更快,几乎在他抬起胳膊的瞬间,便捏碎了另一处肩骨。 “啊!”为首的黑衣人发出一声惨叫以后,忍痛大喊道:“方块8,天组应该马上就会派人来支援,你带着东西先走,剩下的人火力掩护!” “biubiu——” 在他开口之后,剩下的四人没有丝毫犹豫。 看来这些人都是死士,挟持根本就没有作用。 想到这儿,沈欢直接将身前的两具尸体,朝正在开枪的三人扔了过去。 和预想中的一样,三人全都做出了闪躲的动作。 沈欢不是嗜杀成性的杀手,但既然对方威胁到了自己的性命,他绝对不会手软。 从刚才的对话中可以得知,他们就是食物中毒的凶手。 只是为了一个不知名的东西,就拿数万名学子的性命开玩笑,这样的人绝对不会放过。 换个角度来说,这些人都是外国人,所做的事情,完全就是在毁灭华夏未来的希望。 “呃——” 带头人已经死了,剩下的这些小喽啰留谁都是一样,所以沈欢下手毫不留情。 直接让千幻变成青龙偃月刀的模样,将其中两个并列的黑衣人拦腰斩断! 等级上的压制,加上千幻的神出鬼没,这些人在沈欢眼中几乎和蝼蚁没有区别。 就如他预料的那般,这些人早就做好了死亡的准备,但在这种单方面杀戮的情况下,剩下的那名黑衣人,感受到了一股来自灵魂的恐惧。 “不、不要,放了我,我会将所有的事情告诉你!” 毫无疑问,这句话及时的保住了他的性命。 “说!”沈欢在开口的同时,让千幻恢复了原始形态。 “我们来华京大学是为了寻找——”黑衣人正说着,猛然扣到了扳机,同时脸上露出了狰狞的笑容,“死——” 可惜,话没出口,千幻便再次化形,将他连枪带人斩成了两半。 “麻烦。”沈欢一边朝代号为方块8的黑衣人追去,一边拨通了沈君兰的电话,“兰姐,发布一下通告,让北区所有同学和教职工迅速离开!” “怎么回事儿?” “我找到下毒的人了,不过情况有些特殊,来不及解释了。” 挂掉和沈君兰的通话以后,沈欢又拨通了夏天的电话。 “夏天——” 不等他说明目的,夏天的声音就从听筒里传来出来,“我已经收到了消息,现在正朝着华大赶!在这之前就只能靠你了!” 这样最好! 沈欢也顾不得挂掉电话,直接塞进兜里,火力全开将灵狐步的速度提升到了极致。 “嗨,鲍诶~” 面对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沈欢,方块8吓了一跳,差点没做出狗吃屎这个优雅的动作。 方块5他们全都被干掉了吗? 方块8的脑海中只是闪过了一个念头,便连忙掉头转身,在这种对手的面前,逃命是唯一的选择。 而且他还背负着将金属盒子送回上层手里的使命,绝对不能死! 可惜,两人之间实力的差距太大了,加上方块8已经被吓破了胆,步伐混乱,在他转身的瞬间,沈欢便又出现在了眼前。 “放过我,我将秘密告诉你。” “这个计谋你的朋友刚刚已经用过了。”沈欢说着,便伸手朝着方块8的肩头抓去。 “是吗?”方块8脸上带着一丝诡异的笑容,用手指了指脚下面,“这个方法,他一定没用过。” 手雷?这个该死的疯子! 对于手雷爆炸的时间和范围,沈欢也同样不清楚,关于现代武器方面的知识,他可以说匮乏到了极点。 所以,在看到手雷的瞬间,便急忙后退闪人。 “蠢货!”方块8笑得更开心了,一边射击,一边以近似后跳的方式撤退,换弹夹的速度,完全满足连续射击的条件。 好在沈欢没有方寸大乱,步调始终保持在没有规律可循的状态,不然还真的有中枪的可能。 妈的,等你的子弹用光了,看你还怎么办! 沈欢并没有等待太久,方块8很快便将子弹浪费的一干二净。 “小子,同归于尽吧!”方块8再次拿出了一个手雷。 “你以为我还会像之前一样上当?”沈欢伸手一把掐住了方块8的脖子。 “咳咳——”方块8先是痛苦的咳嗽两声,然后说道:“所以说……华夏人都是蠢货。” “啪!” 沈欢一巴掌打在了他的脸上,同时准备开启天眼的魅惑能力,套取有用的信息。 但就在这时候,方块8手中的手雷忽然爆裂开来! 卧槽尼玛,不带这么坑爹的! 第334章他是老子的! “轰——” 手雷不是炮仗,沈欢再次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对方使用的不是普通的杀伤性进攻手雷,而是防御手雷。 在爆炸的瞬间,散射出数不清的钢珠。 “妈的!”沈欢被爆炸的威力,震出了数米之远,感觉整个人的脑袋都是乱哄哄的,摇摇晃晃的从地上爬了起来。 看着龙虎吴魁上的那些凹陷和裂纹,他的心中仍旧有些后怕。 如果不是反应够快,及时将千幻变成了古式大盾,同时蜷缩身体,现在恐怕早就千疮百孔了。 “沈欢,我刚刚听到了爆炸声,你没事吧?” 沈欢扭头一看,原来是夏天带人赶了过来,“还好……全都死了,前几个是我杀的,最后一个想用手雷和我同归于尽。” 听完后,夏天沉吟一会儿,“你说他们会不会和你意外撞破的那个中年人有关系?” “应该有——”沈欢正说着,连忙朝着方块8的尸体看去,对方那么紧张金属盒子,打开后应该会有不小的线索,“他们来这儿就是为了这个盒子。” 夏天接过后看了看,“机械密码锁加电子密码锁双重锁定,估计要送回基地,让紫嫣看一下才可能打开。” 金属盒子的体积有限,里面应该不做什么大物件,正是因为这样沈欢才好奇。 究竟是什么样的小物件,让对方不惜引起华夏第一名校混乱和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换取。 “你们天组有这些人的身份信息吗?” 夏天摇了摇头,“很少有国际组织敢来华夏。” “为什么?” “道劫日来临之前,天尊横跨半个地球,除自由之岛和岛上的sr以外,其余的地下组织首领基本上都被斩了。” sr?沈欢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但一时之间又想不到在哪里听过。 “这样看的话,这些人很可能是来自sr和自由之岛?” 夏天否定了这个答案,“自由之岛的岛主好像和天尊有某些关系,sr也一样,和华夏签订有永久和平共处的协议,出手的不可能是他们。” “你也知道,道劫日之后,天尊就没出现过,新兴的地下组织也有不少,在他们眼里,所谓的华夏天尊,只是一个传说而已。” 天尊,沈欢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听到这个名字了。 按照道修界的说法,他是天道管理者,但听夏天的话,他好像对世俗的事儿也有涉足,并且语气中充满尊敬。 “这个天尊是天组的创始人?” “不是。” “那他是什么身份?” 夏天无奈的干笑了两声,“这在天组的机密档案中,属于王者级机密,除了当今圣上以外,基本上没人可以翻阅,就连义父想要翻看,也得上圣上递交申请才可以。” 人人都有好奇心,但好奇心是有上限的,在知道这个秘密是自己目前无法掌握的以后,沈欢便不再关注。 “大校,上面信息反馈回来了。”这时一名士兵朝行礼站在了旁边,“根据坚定,这些人应该隶属poker。” 沈欢面带疑惑,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古怪的组织名字,“poker?” 夏天解释道:“poker,新兴组织之一,成立年头不超过五年,但搜罗了很多人才,成员全都是按照扑克牌编号,我们一般称呼为纸牌。” “应该没错了,我记得刚才他们有互相称呼过,叫方块几之类的,这个拿金属盒子的叫方块8。” 几人又简单聊了几句,纸牌组织成员的尸体由天组处理,加上这次事件关乎到国外势力入侵,所以食物中毒的时间,天组也会分配基地内的专业公关解决。 有了天组出面,这件事儿应该不会影响到沈君兰的职位。 在解药的帮助下,中毒的学子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为了确保学子们身体达到健康的状态,沈君兰特地安排了半天的假期。 等事情收尾,已经差不都是傍晚了。 沈欢一回寝室,就看到了正躺在自己床上的楚歌,那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看上去很是痛苦。 “你也中毒了?” 楚歌抬头看了他一眼,疑惑道:“什么中毒?” “学校食物中毒的事儿你不知道?” “不知道。”楚歌摇了摇头,从床上坐了起来,“我刚回来,华大也会出现食物中毒的事情?” 沈欢干笑了两声,没回答这个问题,“那你挂着这幅表情是什么意思?” 一听这话,楚歌又变成了一副苦逼脸,“秦韵那死丫头,向我逼婚。” “这不是好事儿吗?” “好个屁啊!”楚歌激动无比道:“婚姻对我这种高富帅来说,就是坟墓好嘛!” 沈欢感觉有些蛋疼,自己是想结婚结不了,楚歌是送上门来不想要。 说句实话,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林妙诗和秦韵的姿色几乎不分伯仲,有的只是性格和家世上的差别。 当初无聊时,沈欢也向林老爷子打听过秦楚两家的事情。 林家在燕京算得上是有名的名门望族之一,但真要和这两家相比,还有有些差距的。 不然林老爷子也不会同意,两家进行联姻。 “既然不喜欢,你就和秦姐分手不就得了。”沈欢说的也是一句玩笑话。 楚歌虽然被称为狂少,行事放荡不羁,但通过疯魔症的发作条件来看,他心里其实还是很在意秦韵的。 “我也想啊,但家里那些老古董没一个会同意。”楚歌欲哭无泪道:“我本来以为她是开玩笑,没想到真让秦家递来了婚书,真他妈操蛋!” “说实话,你难道不喜欢秦姐?” “喜欢啊。” “那有什么可苦恼的。” “但是她只是我喜欢的其中一个啊。”楚歌郁闷道:“霸道的圣上,自己没能力还规定普通老百姓不能三妻四妾。” 这边正说着,寝室的房门忽然被一股气浪推开。 我靠,不会这么巧吧?楚歌刚咒骂完,皇族那边就来人了? “跟我走!” 进来的不是皇族的人,而是一个熟悉的身影,屠道者! 不等沈欢开始防范,就又有一个身影冲了进来,“他是我的!” 楚歌看到这情况不乐意了,踏步向前,怒骂道:“卧槽!他是老子的!” 第335章楚歌吓坏了神秘人? 大哥,你开玩笑能不能分清楚场合啊! 无论是神秘人还是屠道者,随便动动手指头,都能将号称狂少的楚歌给轰成渣滓。 不过两人显然没有对楚歌出手的念头,依旧看着沈欢,异口同声道:“跟我走!” 神秘人身上瞬间充满了杀气,“哼,安敢与我抢人?” 屠道者也不遑多让,散发出的寒意足以让水面结冰,“他必须跟我走!” “我说话你俩是不是没听见?”楚歌语气不悦道:“有我在,你们今天谁也别想带走欢子!” 沈欢头上挂满了黑线,“楚歌,你没搞清楚状况就别乱说话。” “谁说我没搞清楚?”楚歌皱着眉头,伸手朝两人指了指,“看这幅德行,就知道应该跟上次围殴你的人有关系,远的地方不敢说,但在燕京这一亩三分地我还真没怕过谁。” 这一点沈欢必须得承认,狂少这个名头,在燕京的上流圈子可谓老少皆知。 在林逸轩这种纨绔子弟眼里,楚歌干过最厉害的事情,无非就是幼时强那啥了秦韵。 但想要让一些上位者也赞同狂少这个称呼,可不是强那啥了某位大族小姐就可以得到的。 就拿刚刚咒骂皇族的事儿来说,楚歌并不是像普通人一样,只敢在背后议论,他不仅敢当面说,甚至还揍了好几个皇族嫡系,下起手来毫不留情。 要说这楚家厉害是厉害,可在皇族面前就差得远了。 可对于子弟挨揍的事儿,皇族的选择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让几位挨揍的子弟,当众向楚歌道歉求原谅。 不过以后再出席有楚歌在的活动时,他们无一例外,总会带个高手在身边以防挨揍。 放眼整个燕京,准确的说应该是整个华夏,能狂到这种地步的人,大概只有楚歌一个了。 现在他面对的不是在世俗至高无上的皇族,而是神秘人和屠道者,这两位完全可以说是杀人不眨眼的主。 “上次那么多人拿我们两个都没办法,这回以为两个人就够了?”楚歌说着,朝沈欢使了个眼色,开揍! 我揍你妹啊! 但事到如今,除了反抗似乎也没别的选择。 “找死!”神秘人冷哼一声,手拟剑诀,形成了一把三尺长的剑刃,准备直接斩下楚歌的头颅。 楚歌一看这情况,下意识大骂了一句,“激光剑?这尼玛拍电影呢!” 沈欢抓住他的肩膀,就往后退,“事情跟你想的不是一回事儿!”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楚歌又不是傻子,在神秘人出手的那一刻,就看出了事情有些不大对劲。 沈欢也开始觉得事情有些不大对劲,不过跟楚歌想的并不是一回事儿。 以神秘人的实力,想要杀人,也就是一眨眼功夫的事情,但两人聊了这么久,别说见阎王,就连一个小伤口都没有。 抬头一看,神秘人不知何时收起了剑气,目光诧异的看着两人良久不语,屠道者的情况也差不多。 这两个人是被某位大能施展定身术了? 记在沈欢疑惑的时候,神秘人忽然开了口,“此事和你无关,让开!” “我就不让了,怎么着吧?” “咔啪!” 神秘人双拳紧握,骨头互相摩擦的声音异常刺耳,不过并没有出手。 按照他的性格,一言不合就会杀人,怎么会和楚歌浪费口舌,而且看样子似乎有所忌惮。 难道说……他害怕楚歌?! 沈欢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神秘人怕楚歌?这他妈不是扯淡嘛! 但看眼前的情况,好像还真有那么一点味道。 “这是你逼我的!”神秘人冷哼一声,化为一道残影。 完蛋,这家伙生气了! 与此同时,屠道者也不见了踪影。 “叮!” 神秘人现身退了两步,“为什么要拦我!” 屠道者再次出现,背负在身后的古剑,不知何时被他握在了手中,“你想死我还不想。” “看来你也知道不少的事情。” “可能比你多,也可能比你少,谁知道呢。”屠道者挽了个剑花,“总之沈欢是我的!” “口出狂言!”神秘人说着,转移目标朝屠道者出手。 寝室内不停地回响着金属碰撞的声音,但屋内的摆设却没有半分变动,可见两人已经将攻击手法发挥到了极致。 “快走!”趁着两人打斗,沈欢拉着楚歌就冲到了寝室外面。 “小心!” 这时苏璃忽然发出一声惊呼,沈欢也感觉到有一股阴风朝自己袭了过来。 苏璃挡住攻击后,对着空无一人的半空说道:“又是你?” 对方没有回应,隐匿身形,等待下次出手的机会。 楚歌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眼神里却没有多少疑虑,“这他妈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我也不大清楚,先跑再说。”沈欢刚说完,就以公主抱的方式把楚歌给抱了起来。 “卧槽,你想干——卧槽!”楚歌话还没说完,就又爆了依据粗口,因为沈欢直接抱着他从走廊上跳了下去。 你要自杀也别拉上我啊!就算非得找个垫背的,你也应该换个姿势啊! 在面临死亡的这一刻,楚歌忽然觉得,和秦韵结婚真是一件再幸福不过的事情。 “没事儿?!” 落地后楚歌只感觉到震了一下,除此之外便再也没任何感觉,睁开眼睛一看,竟然发现自己完好无损,“欢子,你和楼上那两个家伙一样,都是非人类?” “一时半会儿跟你说不清楚,咱们先去天组基地。”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似乎也只有去天组一个选择了。 不过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即便躲在基地里,应该也什么两样。 沈欢现在可谓蛋疼到了极点,不是说好道劫日之后,再无逐日高手吗?光神秘人和屠道者就两个了好么! “你跑到天涯海角也没用!”神秘人的身影忽然出现在前方,“跟我走,我不杀你。” “身上带着这么大的杀气,也敢说这种话?”屠道者也随之出现,对沈欢道:“跟我走,在水墨牌的期限未到之前,我绝对不会动你半根汗毛。” 知道跑不掉以后,沈欢索性将楚歌放了下来,“如果我谁都不跟呢?” “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两人异口同声,几乎在同一时刻朝沈欢发出了致命一击。 “哎呀呀,你们两个捣蛋鬼,明明说好跟本帝去劫狱,怎么又跑到这里了?” 第336章装你妹的哔! 这个声音出现以后,神秘人和屠道者的表情皆是一变,很复杂甚至还有一些惊恐。 沈欢也觉得这声音有些熟悉,循声望去,正是当初指点他救林妙诗的老神经病。 “扑通——” 老神经病做出狂奔的姿势,跑的不算快也不算慢,还差几米到众人身旁时,一个不注意直接摔倒了在了地上,是优雅的狗吃屎形态。 这样滑稽的场景,除了楚歌以外,剩下的三人没有一个能笑得出声。 老神经病起身以后,直接一拳在地面上轰出了一个几米深的大坑,没有绚丽的灵气环绕,只是简简单单的出拳动作而已。 看到这情况,楚歌也笑不出声了,伸手就给了沈欢一巴掌。 “草,你干嘛呢!” “原来不是做梦……”楚歌吞了口唾沫,“麻痹的,吓老子一跳。” 沈欢已经不想说话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今天的楚歌就像是一个逗比,行为完全配不上狂少两个字。 “哎呦呦,疼死本帝了。”老神经病说着,将手分别搭在了神秘人和屠道者的肩头,“你们两个好不仗义,说好了帮我劫狱,却在这里瞎晃悠。” 神秘人抖动了一下肩头,从他手里逃了出去,气愤道:“我从来都没答应过陪你去劫狱!” “我说了,自己还有要事,不能陪你劫狱。”屠道者的姿势比较警惕,紧紧的握着手中的古剑。 老神经病表情颇为不满,刚准备说什么,忽然发现了站在对面的沈欢,“嘻嘻,小子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真是猿粪啊!” 沈欢干笑了两声没有说话,在分不清是敌是友的情况下,还是少说为妙。 “我记得你的实力好像也不错。”老神经病抚了下胡须,“不如跟着我一起去劫——” 他正说着,忽然停了下来,身形一动便出现在了楚歌的身前,二话不说伸手便摸。 “你干什么!”楚歌想要后退,却发现自的身体已经不听使唤,任由老神经随便乱摸。 “哈哈,厉害,厉害!”老神经病从头摸到了尾,脸上的表情兴奋到了极点,“你比他们都厉害,跟我去劫狱吧!有你在一定能够劫狱成功!” 神秘人、屠道者以及沈欢的变态程度,楚歌已经定义为非人类,现在这个忽然出现镇压群雄的老神经病,说他比三人还要厉害,表情不免有些得意起来。 “我最欣赏的就是你这种有眼光的人。”楚歌摆出一副高手寂寞的样子,“说吧,到哪劫狱?” 老神经病一脸正经道:“中州江明的101拘留所,我有个兄弟被关在了那里。” 101?老神经病说的是那个自称是阎罗王的武痴? 楚歌皱了下眉头,他从小到大几乎都待在燕京,虽然没听过101的名头,但看情况应该只是一个普通监狱,“难道你一个人不够吗?” 老神经病叹了口气,“我那位兄弟很厉害,生气的时候,连我都打不过,他被关了这么久还没出来,那里一定有高手!” “玉皇大帝!”沈欢喊了一声,说道:“如果我有办法救出你的兄弟,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儿?” “你能救我兄弟?”老神经病先是一愣,接着说道:“只要你能救我兄弟,别说一件事,就算一百件事儿我都答应!” 沈欢眼中闪过一丝亮光,“现在先帮我赶走这两个烦人的家伙!” 他等的就是老神经病这句话,从神秘人和屠道者的反应来看,他们显然对老神经病有所忌惮。 如果能够得到老神经病的帮助,应该就能把两人给逼退。 至于去101提人这件事儿,给夏天打一个电话就能够解决。 “他不过奔月境的修为,能够帮你多少忙?”神秘人脑袋瓜子转的也很快,“只要你帮我拿下他,我就帮你去劫狱!” 屠道者也开口道:“哼,一个满身杀气的人又怎么能信得过?你帮我抓住沈欢,劫狱的事情我帮你了了!” 老神经病挠了挠脑袋,“你们说的都很有道理,不如拍卖吧,谁开的条件诱人,我就答应帮谁!” 说完,就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人生在世,不可能没有仇人,我可以帮你解决仇家!”神秘人一如既往的杀气腾腾,不过以他的实力,有资格说出这样的话。 闯天组如入无人之境,那么花旗诸国的秘密基地肯定也是一样。 即便老神经病让他杀了当今的圣上,恐怕都会毫不犹豫的出手。 老神经病挠了挠头,“本帝的仇人好像都已经死光了,你这个条件不行!”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可以给你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美女,无论出身于哪个国度。” “美人?!”听到屠道者的条件,老神经病的脸上充满了兴奋,“你先拿两张照片让我看看!” 屠道者凝聚灵气,凭空幻化出了十张美人图,上面的女子的模样惟妙惟肖,类型各有不同,或贤淑端庄,或温良贤惠,或乖巧玲珑,或哀婉可人,或妩媚性感,几乎包罗了地球上所有的美女。 “垃圾!全都是垃圾!”老神经病看完以后,不仅没有高兴,反而气愤站了起来,“你这是侮辱我!这种垃圾也配称美人二字?” 屠道者被喷的一愣一愣,这些还是垃圾?明明是你的审美观太奇葩好嘛! “小子,就剩下你了,说吧,能开出什么条件?” 沈欢笑了笑,“我能救出你的兄弟。” 爱情中经常会出现,你给的不是我想要的问题,他就是利用投其所好这个办法。 但是很快,沈欢就笑不出来了。 老神经病吹胡子瞪眼道:“切,你以为我傻啊!劫狱是本来就应该做的事情,还不如前两个呢!” 见沈欢聪明反被聪明误,神秘人和屠道者都发出了“爽朗”的笑声。 就在这个时候,良久没有说话的楚歌,做出了一个所有人都没有料想到的举动。 只见他随手在花丛中捡了块板砖,然后直接砸在了老神经病的头上,“装你妹的哔!” 第337章一人一半 对于总喜欢做出一些出格事情的楚歌,名字真没起错,他这一手令所有的人都愣在了原地。 做人最重要的是什么?就是有能够分清局势的眼力。 刚才的情况,就算傻子也能看出来,老神经病是四人当中的最强者,楚歌就这么一板砖砸了过去,这他妈不是找死嘛! “你个小——” 不等老神经病开口把话说完,楚歌朝着脑袋上就又是一板砖,“还装?” “吾乃玉皇大——” “啪!” “气煞——” “啪!” “我错了!”老神经病两眼清泪直流,双手朝天,摆出了投降的姿势。 楚歌这才将手里只剩半截的板砖给扔了回去,“欢子帮你救人,你帮欢子把这两个非人类赶走,听到没?” “明白!”老神经病点了点头,接着朝楚歌身后指了指,“可他们两个已经不见了啊!” 楚歌回头一看,不仅沈欢没了,就连神秘人和屠道者两个家伙也消失了,“卧槽,怎么回事儿?!” 燕京,某山脉…… 沈欢被银针封锁穴道,靠坐在大树之下,丹田和灵气已经和他完全断绝。 金针锁龙诀! 是神秘人和屠道者同时施展的,而且两人对金针锁龙诀的理解和运用,和他并不处于同一个水平线,不仅能够封住灵气,就连体力也能封锁。 除了施术者本人以外,没人能够解开金针锁龙诀,苏璃在旁边干着急却帮不上忙。 沈欢无论落在谁手里,估计都是死路一条。 而且还有另一个阴魂在旁边伺机而动,她必须凝聚注意力防范,以免自己和沈欢双双身亡。 “你我二人决斗,谁胜了沈欢归谁。”神秘人凝聚出一道灵剑,向对面的屠道者说道。 屠道者手中几乎以同样的方式握着古剑,“方才已经说好,又何必说这么多废话!” 话音落下,两人身形齐动,只留下丝丝残影,空中、地面再次传出金属碰撞的脆响。 交战良久后,两道人影再次回到了原来的位置,除了衣衫自动以外,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肉身如此强悍,你的修为显然不低,为什么不用术法呢?” 听到这话,神秘人冷笑一声,“你与我境界相当,自然也能施展术法,又何必提醒我呢?” 见计谋失败,屠道者也没落寞,这阵子两人之间的争斗几乎从未停止过,用得一直是单纯的肉身力量,就连神通都没施展过几次。 很明显,对方和自己一样,知道术法在这里是属于禁忌一般的存在。 “咱们这么打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不如使出最强的神通,一决胜负如何?” “我正有此意!” 说完,两人全都摆出了架势。 周遭气流因为他们体内的灵气变动而四处乱窜,就像是一阵阵杂乱的飓风。 神秘人和屠道者的最强神通,似乎都是剑技,三息过后,飓风化为镰刀般的剑气,在空中相互碰撞抵消。 阵阵的破空声,似乎足以将整个空间撕裂。 沈欢被远远的扔在战圈之外,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对他来说无论是神秘人还是屠道者获胜,结果都是一样。 想要改变结局,唯一的办法就是解除金针锁龙诀。 除了施术者,这个专门对付道修的针法,几乎无人可解,不过这个世界上没什么是完美的。 根据《药王经》记载,金针锁龙诀的历史已经有数百年,在当世可称无敌,不代表现在也一样。 时代发展的太快,总会出现一些新的东西,沈欢就不相信一个几百年的老玩意儿,能把他这个新时代青年给困死了。 灵气平时不单单储在丹田,它们会像血管中的血液一样,在经络之中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流转。 除了点穴手法以外,还有一种方法叫做截脉,同样能起到让人无法动弹的目的,不过因为使用起来比较麻烦,需要顾虑到时辰方面的问题,加上后果比较狠辣,已经退出了克敌的主流的方式。 之所以谈到截脉,是因为沈欢认为,想要破解金针锁龙诀的关键就在这里。 金针锁龙诀只是让道修和灵气失去感应,不代表灵气会真正的消失,它还在体内,只不过无法操纵罢了。 这些被锁定的穴位,正好是灵气运行的轨道,根据现在这个时辰,应该在石门穴附近,开! 沈欢感受不到灵气,完全是凭借意志而为,结果告诉他,这个办法似乎并行不通。 这时候屠道者和神秘人同时动了,两人虽然是在发动自己的最强神通,但似乎都有所顾忌,将杀伤范围压制到了最小。 两个人影像是流星一般的碰撞在一起,幻想中的大爆炸并没有产生,而是穿梭而过。 同归于尽了? 就在沈欢疑惑的时候,两个人影分别出现在了他的身旁,几乎在同一时间抓住了他的左右肩头。 “不是说好用最强神通对拼吗?” “是啊,我的最强神通就是偷天换日。” “呵呵,刚巧我也一样呢!” 双方眼中满是战意,很明显无论是屠道者还是神秘人,都没有想过用最强神通对拼的念头,那么做只是为了迷惑对方而已。 两者实力相当,用神通对拼的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两败俱伤,一个是同归于尽。 可惜,这两个结果都不是他们想要的。 两人在争论的同时,沈欢忽然发现自己竟然解开了一处穴道,紧接着第二处、第三处,整个过程就像流水一般自然。 自己的办法起效了?! 沈欢不敢高兴的太早,现在屠道者和神秘人就在自己身边,就算完全解除了金针锁龙诀的封印也不一定跑的了。 对峙良久后,神秘人忽然提议道:“你我的目的应该是一样的,不如这样,将他分成两份,我们一人一半!” “好!” 坑爹是,屠道者竟然毫不犹豫的同意了。 尼玛,你们有问过我这个主人的意见么! 就在两人准备动手之际,两道青光犹如雷电一般直射而来,吓得他们双双放手闪躲。 “猎神枪?!” 第338章输出基本靠吼 猎神枪,道劫日前天尊所留下针对道修的兵武设计图之一,即便持有者是普通人,也足以拥有狙杀道修的能力。 至于真实威力究竟如何,谁也不知道,可能只能击杀筑基的道修入门者,也可能就如它的名字那般,即便成仙成神,也无法逃避被杀戮的命运。 听神秘人和屠道者的语气,似乎对猎神枪有着不弱于老神经病的忌惮,松开沈欢后,纷纷朝开枪的方向看了过去。 由于是山峰,天组人员几乎全都是徒步上来的,头盔覆盖下的脸蛋满是汗珠,为首的是夏天和王紫嫣两人。 刚刚那两道犹如雷电一般的光束,就是从他们手中枪械发出了的。 至于身后那十几名队员持有的枪械,都用黑布包裹着,看不出真实面目。 “对面的人听着,立马释放沈欢,不然我将下达击杀命令!”夏天是武者,通过气的渲染,声音比用喇叭吆喝的还要洪亮,语气中充满不容置疑的味道,“一……” 神秘人打量了一下,表情放松了不少,“猎神·m?这样只对追星境有用的猎神枪,还不足为虑。” 屠道者没说话,但想法应该相似,也没有摆出想要离开的动作。 “二!”夏天说着,将猎神枪握紧了几分,似乎随时都有开枪的可能。 神秘人直接不再理会,跟着屠道者一起举起了长剑,准备将沈欢一分为二。 “叮!” 可在落下的时候,两人却改变目标,朝对方攻了过去。 “你什么意思?” 屠道者古剑横扫,“我还想问你什么意思!” “看来是没得好聊了!” 见对方完全没把自己放在眼里,夏天的脸色难看了几分,扭头道:“放!” 一声令下,身后的十几名士兵,扯下了枪上的红布,露出了真实面目。 对付奔月境的猎神·z、猎神·n,以及对付逐日境的猎神·x、猎神·k。 看到这个阵仗,神秘人的脸色终于变了。 “再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最好束手就擒,不然我将发布开火的号令!” 屠道者看了一眼没有说话,似乎仍旧没有离开的意思。 “嗡嗡嗡——” 就在这时,天空忽然传来一阵巨大的轰响,沈欢抬头一看,竟然是一辆军用直升机,在夏天等人所在的地方扔下了几个包裹。 王紫嫣和夏天收起猎神枪,快速将物资打开,看样子似乎是一个个金属部件。 因为特卫队手中的猎神枪还没转移目标,神秘人和屠道者都不敢妄动,眼睁睁的看着两人把散件组成成品,看上去似乎是个火箭筒。 大部分都在夏天的肩头扛着,前段则由王紫嫣单膝跪地,用手支撑着。 猎神·r! “哎呀,老大你走慢点,等等我啊!” “再尼玛等,欢子就要被那两个非人类给砍成肉泥了!” 这时两个人影从另一个方向出现,是老神经病和楚歌。 “呼哧……呼哧……”楚歌喘了几口粗气,“傻哔,你他妈怎么才过来啊!” 在这种紧张的环境下,也只有他能大骂出口了,说完回头朝着老神经病上就又是一板砖,“你不是自称玉皇大帝吗?连飞都不会,是个狗屁的大帝!” 老神经病的铁头将板砖,顶成了两半,干笑道:“我忽然忘了咋飞了,等想起来,一定带着老大去飞。” 这尼玛什么情况,自称玉皇大帝把谁都不放在眼里的老神经病,怎么看上去好像很怕楚歌? 沈欢的脑袋瓜子有些转不过弯了,不过他也没多想,现在只剩下最后的关元穴没有解开,一旦解开他就可以恢复自由行动的能力。 屠道者将古剑插回了剑鞘,神秘人看到后,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你就打算这么放弃?” “不放弃还能怎么办?那个老怪物现在已经被姓楚的降服,就算没有猎神枪,今天我们也别想把他给带走。”屠道者说完起身一跃,便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 神秘人脸上充满了不甘,但最终只能咬牙选择同样的道路。 夏天等人仍旧不敢放弃警惕,朝着四周环望,生怕那两个失踪的家伙忽然间重新出现。 老神经病扭头瞅了瞅,“他们已经走了。” 听到这话,夏天不顾形象,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浑身上下都已经被汗水所浸透。 王紫嫣虽然还站着,但情况也差不多,因为汗液太多,发丝紧紧的贴在脸上,还好她穿的是制服,若是换成白色的衣服,就是另一番趣味了。 沈欢恰好解开了最后的关元穴,翻身从地上站起,“你们怎么来了?” “你被掳走之前,说要去天组基地,所以我就通知了他们。”楚歌说着,也坐到了地上,扭头对老神经病说道:“来给我捏捏腿。” 老神经病没一点生气的样子,反而一脸谄笑的捏了起来,一边捏还一边询问,“老大,力道如何?” 沈欢干笑两声,问道:“夏天,既然你们有猎杀道修的装备,为什么刚刚不杀了他们?” 夏天面带苦笑,“除了我和紫嫣手里的以外,剩下的都是假的,没人任何的杀伤力,输出基本靠吼。” 靠在他肩头的王紫嫣补充道:“准确来说,就连我们手里的猎神枪也只是半成品而已。” 挂掉楚歌的电话以后,夏天立马向张天浩申请兵力调动。 知道是上次出现在基地内的屠道者,张老将军便使出了这招瞒天过海。 “还好骗到了他们,不然我们几个应该都会死在这里。” 夏天刚感叹完,王紫嫣便说道:“小子,你究竟是怎么惹上这两个变态的?” “我不知道。”对于神秘人和屠道者争抢自己的事情,沈欢也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楚歌,你跟老神经病是怎么回事儿?” “什么怎么回事儿?”楚歌说着,又换了一条腿。 沈欢咳嗽了两声,“他怎么成你小弟了?” 楚歌摇了摇头,“不知道,几板砖下去就这样了。” “……” 猎神枪加上老神经病的震撼,神秘人和屠道者近期应该不会再出手,闲聊了几句,刚好王紫嫣等人也休息的差不多,沈欢便打算回学校,但夏天的一句话却改变他的想法。 “金属盒子打开了,里面是一颗珠子……” 第339章妖丹 “珠子?”沈欢露出一副疑惑的表情,根据金属盒子的体积,他猜出里面的东西不大,但没想到竟然是个珠子。 夏天用手比划了一下,“和直径为两厘米的弹珠差不多大小,整体呈金黄色,材质很复杂,和骨头有些相似,但硬度比合金还要强大。” “义父说这个东西是你冒着生命危险拦下的,有必要通知你一下,若是有时间,随时都可以到基地观察。” 沈欢笑着摆了摆手,“你们都弄不清楚的东西,我又怎么分的清楚,还是——” 他话还没说完,苏璃的声音便在他耳边响起,听上去似乎有些激动,“去看看!” “去看看?”因为太过突然,沈欢一时间没回过神,直接用嘴把话说了出来。 王紫嫣不屑的撇嘴道:“想去看就去看,绕那么大弯子干嘛,我还真以为你没兴趣呢。” 老神经病语气也是一眼的不屑,“那东西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哎呦!老大,你为什么又打我。” 面对这一脸委屈的表情,楚歌没有露出一丝的不忍,“我教你多少次了,没事儿的时候少说话。” “哦!” 看到这一幕,沈欢想笑但又有些笑不出来。 老神经病的精神状态显然不正常,他很担心对方只是脑袋暂时短路,才会听命于楚歌,等好了之后,谁知道会不会杀人泄恨。 此时的老神经病,就好比是一颗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炸的定时炸弹。 不过仔细想想,这样的担忧似乎是多余的。 比起狂少这个称呼,沈欢觉得作死小能手更是和楚歌,最大爱好是作死,却又怎么都死不了。 “那地方我不大爱去,你们去吧,肚子有点饿,先跟老玉去吃顿饭,回见!”楚歌说着,便拉着老神经病上车离开。 沈欢则随着夏天两人,到了天组基地。 在前往研究组的路上,沈欢通过神识和苏璃交流道:“狐狸精,你知道那小珠子是什么东西?” “暂时还不确定,等看到东西再向你解释。”苏璃心思全在小珠子上,根本没心思理会沈欢的问题。 通过一系列的密道程序以后,沈欢终于见到了那颗珠子。 模样和夏天说的差不多,只不过通过天眼观察,能够看见上面有着一层雾蒙蒙的气体,和灵气有些相似,但给人的感觉又完全不同。 “看出什么名堂没?”王紫嫣端着脑袋,坐在对面,“反正玄字组的那些家伙是没看出来。” 沈欢刚想回答,苏璃激动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没错,就是这个!小子必须把这个给弄到手!” “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苏璃得意道:“姐姐我混迹道修界百年之久,当然知道这是个什么东西。” “有屁狂放!” “这东西和你们道修修炼时所凝聚出的星璇月影差不多,不过却属于妖族,我们称之为内丹,你们人类道修通常称呼为妖丹!”苏璃越说越兴奋,“当初世俗中的妖兽差不多已经被猎杀殆尽,只能在小世界中生存,加上道劫日的原因,我本以为根本没机会碰到这种东西!” “只要有足够的妖丹,姐姐甚至不用走阴魂鬼修的道路,就可以直接凝聚肉身!” 虽然眼前这个妖丹,只是一个小小的三阶妖丹,但却让苏璃看到了提早修复肉身的希望。 凝聚肉身,这是她现在最大的梦想,怎么可能不激动。 “但这东西是天组的,说得再高大上一些就是国家的,不是我想要就能要的。”沈欢语气有些无奈,他可没有楚歌那份揍皇族中人的魄力,当然主要是因为现在没那个本事。 在世俗待久了,苏璃对现代情况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没有像之前那样,开口闭口就聊杀人,而是开始沉思起来,看有没有其他的办法。 “你要妖丹是只吸上面的妖气吗?” “不是,需要整颗吞服炼化。”苏璃解释道:“根据上面的气息,这一刻应该是走兽类妖丹,具体是哪种我也无法分辨。” “炼化妖丹以后,我会进入休眠期,变化成卵形态,到时候你每日以固定的灵气喂养,应该可以在半年以内破壳。” “这样你就有了肉身?”沈欢眼睛明显亮了一下,如果真是这样,他一定会想尽办法,将这颗妖丹给弄到手。 苏璃没好气道:“哪有那么容易,虽然有了肉身,但形态应该会保持兽形,接下来还需要修炼到逐日境才可幻化人形。” 沈欢一听这话,什么想法都没了。 道劫日后,人类修士是个什么吊样子,通过玄阳子等道修的情况就可以看出来,妖修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说太远,就算三四十年沈欢都没办法接受,还不如专门腾出时间,到华夏各地把尾魂给收集齐了。 “不用那么麻烦,我之前说过,每多一条尾魂,姐姐就会提升一个境界,到时候只需收集到第七条尾魂,姐姐就可以幻化人形,比集齐尾魂再走鬼仙之道凝聚肉身快多了!” “我记得你之前说过,比起道修,你们妖修更加讲究种族天赋,要是这颗妖丹的种族天赋达不到逐日的境界,你会不会因此一辈子都是兽姓?” 苏璃还真被沈欢这个问题给问住了,放在道劫日之前,天尊掌道,她贸然炼化,必定会发生沈欢所说的这种情况。 但现在修炼法则混乱,说不定以前的限制将不再存在,不过也仅仅是可能而已。 选择只有一次,苏璃沉思了半天,还是决定放弃眼前的这颗三阶妖丹。 不过心情上,并没有多少失落,毕竟妖丹的出现,让她看到了另一条重塑肉身的希望。 沈欢将从苏璃那里得到的答案,向夏天和王紫嫣说明了一下。 “妖丹,他们要这种东西干嘛?” “这个就要靠你们自己调查了,我知道的东西目前只有这么一点。”沈欢笑道:“我还得回学校,以后有时间再聊吧。” 夏天笑了笑,“不用回了,今天已经是周五,因为华大学生中毒有深有浅,沈院长经半天假期改为全天假期,也就是说你不用回学校,可以直接回林家了。” 沈欢这才意识到,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晚上,“是吗?那我就不更能待在这儿了!” 说完,他便急忙赶回了林家。 和往常一样,回到家后先吃饭,然后待在林妙诗的闺房里腻歪,这次沈欢没敢再利用自己在《药王经》上面学到的房中秘术,只是简单的搂抱接吻。 可能是太累了,回到自己房间以后,他倒头就睡。 沈欢还没感觉自己睡多久,就被人叫了起来,睁眼一看,竟然是林妙诗。 妙诗怎么会来自己房间,一定是做梦。 想到这儿,他翻了个身子继续睡觉。 “周末了,我们该去别墅,为你的同学们准备饭菜了!” 听到这话,沈欢一下子就从床上坐了起来。 卧槽,自己怎么把这茬子事儿给忘了! 第340章离死期应该不远了 沈欢一大早被林妙诗喊起来以后,脸都没来得及洗,就被拉到了菜市场。 “你那些同学爱吃什么?”林妙诗一边看菜一边询问。 她们爱吃啥我哪知道啊! 沈欢还在斤斤计较没来得及洗脸刷牙这事儿,注意形象这事儿不是女人的专利,尤其是十七八九的小男孩,在这个年龄段对于仪表比女孩子还要在意,尤其是在喜欢人的面前。 林妙诗的语气中多出了一丝不耐烦,“问你话呢。” “我也不知道。”沈欢干笑两声,他最多在心里发发牢骚,可没胆子当面说出来耍脾气。 “那就随便买了。”林妙诗说着就去拿菜,买的时候也不问价钱,就问老板多少能够炒一盘菜。 有些时候,沈欢觉得林妙诗跟富家小姐这几个字基本上没啥关系,给他这种感觉的主要原因是乱糟糟的屋子。 菜市场是个什么味,逛过的都知道。 别说大家小姐,就算是个大老爷们儿,第一次进来也会忍不住捂几下鼻子,但林妙诗表现的却很正常,也没出现距离菜摊子老远,一副好讨厌的样子,指挥着老板拿菜,基本上都是自己亲自动手挑选。 至于好坏就不说了,时间长了沈欢也发现了一些规律,就是只挑好看的。 “你不觉得这里难闻吗?” “不觉得,鼻炎犯了,闻不到味二。”林妙诗抓起一把青菜,对老板问道:“这够炒一盘吗?” “……” 两人在菜市场大概逛了一个多小时,各式各样的菜买了一堆,鸡鸭鱼肉跟牛羊猪肉也是一样不少。 本来林妙诗还想买点驴肉,毕竟民间流传着天上龙肉,地下驴肉的说法,但逛了半天都没找到。 “差不多了吧?” 沈欢看着挂满大包小包的两只胳膊,苦笑道:“只会多,不会少。” “那咱们回去吧!” “妙诗。” “嗯?” “你帮我拎一点吧。” 自从林妙诗进来,菜市场便有不少牲口开始围观,没办法,漂亮的女人到哪都是焦点。 有人甚至假装买菜,不远不近的跟在两人身后。 沈欢这话一出,就惹来了一阵不满,“这家伙还是不是男人,竟然让这么漂亮的女生拎菜!” “就是!美女,我力气大,以后买菜找我,绝对不会让你拎着。” “我就郁闷了,现在这世道,好白菜怎么都让猪给拱了。” 猪?得了吧,你连做猪的机会都没有!再说,让女人拎东西和是不是男人有半毛钱关系! 沈欢在心里一顿吐槽以后,当做什么也没发生,眼巴巴的看着林妙诗不说话。 “太沉了?” “不沉。”沈欢笑了笑,“我的手不光是用来拎东西的,总得空出来一只手来拉着你不是吗?” 这是他刚在网上学到的撩妹技巧,原话是不是该这么说忘了,但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哦。”林妙诗应了一声,没再说话。 卧槽!怎么回事儿?网上不是这个解决啊。 沈欢不死心,快步追上,问道:“你不想跟我拉手?” “我手不冷。” “……” 别墅内的东西一应俱全,不过今天天气不错,加上可能会吃烧烤,沈欢把地点定在了后院。 “厨师什么时候过来?” 林妙诗坐在沙发上,喝了口啤酒才说道:“什么厨师?” 沈欢愣了一下,“你没叫林家的厨师过来?” “没叫。” “那谁做饭?” “你。” “我?”沈欢表情有些诧异,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 今天这顿饭就跟古时候的鸿门宴差不多,反正不是什么好宴。 做饭对沈欢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儿,当初沈父得病那会儿,中午那顿饭基本上都是他做的,不过都是一些家常菜。 反正来人也不是什么贵客,会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不过为了确保不让众人失望,在做之前沈欢特地拿出手机下载了一个美食软件。 因为菜式太多,他花费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把准备工作做好。 第一个菜刚下锅,门铃就响了起来,沈欢搁围裙上面擦了下手,准备去开门,却被林妙诗给拦了下来,“我去开。” 这门刚打开,陈雨婷的声音便传了过来,“老学弟,你有这么大的别墅怎么不早——诶?你是……” “进来吧,他正在里面做饭。” “哦,那打扰了。”陈雨婷不知道林妙诗的身份,表现的有些拘谨。 就在林妙诗准备关门的时候,她连忙道:“后面还有两个呢。” “小娘皮,就算知道讲师身家不菲,你也没必要这么饥渴吧!” 还没看到人,景思妍的声音就传了进来。 正在炒菜的沈欢,手一抖差点没把菜给糊自己脸上。 紧跟着是红豆豆的声音,“思妍,你别乱开玩笑,万一讲师家里还有其他人呢。” “我就说嘛,你饥渴没用,想要啪啪啪,还得问痘痘——”景思妍正说着,也发现了站在门口的林妙诗,连忙闭嘴。 林妙诗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波动,也没说话,只是摆了一个请进的手势。 她就这个脾气,众人进屋以后,她又坐回沙发喝起了啤酒。 本来多嘴多舌的陈雨婷等人,也因为尴尬而不说话。 “讲师在厨房是吧?我进去帮忙打个下手!” 陈雨婷受不了这种寂静,说着便打算进厨房。 红豆豆紧随其后,“我也去!” “你俩消停会儿吧,连泡面都不会煮还说帮忙。”景思妍把两人拽住,小声道:“喂,你们难道不好奇这个美女的身份?” 红豆豆表情有些失落道:“可、可能是讲师的女朋友吧。” “老学生长得那么寒碜,怎么可能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陈雨婷不大认同这个说法,“再说两个人看上去年龄相差不小,我觉得可能是堂姐或者表姐之类的。” 景思妍一脸认真道:“我觉得你们都猜错了,沈欢一个月的工资才多少钱?而且他一般只说华夏语,从来不讲燕京话,很明显是外地人,怎么买得起这种别墅,很明显是被包养了!” 沈欢听到这话,恨不得从厨房里冲出来,把景思妍给海扁一顿,同时内心忐忑到了极点,他能够听到,同时奔月境的林妙诗肯定也能听到。 “咔啪!” 这时林妙诗那边发出一声脆响,将好好的啤酒罐子给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筐里。 看到这情景,沈欢觉得,自己离死期应该不远了…… 第341章我是沈欢的未婚妻 判断一个人是否生气,不一定要从表情来看,一些小细节的变化的准确性更高。 就拿林妙诗来说,平时喝啤酒从来没有捏罐子的习惯,这一次不仅捏了,还用灵气挤压揉成了一团,显然是真的生气了。 沈欢现在没胆子踏出厨房一步,因为他怕下一个被捏扁的就是自己。 但要是不出去,陈雨婷三个丫头又不知道会发出什么神论。 “那个……”沈欢刚从厨房走出来,上下嘴片儿还没碰两下,林妙诗便瞟了他一眼,“回去炒菜。” “我盖上锅盖,焖一会——” 林妙诗重新拿了一罐啤酒,“那就回去焖。” 沈欢没敢再说二话,扭头回到了厨房。 这和怕不怕老婆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也谈不上什么尊重,主要是心虚,尤其是景思妍那张嘴巴,没什么也要变有什么了。 “你看我就说吧,她是老学弟的姐姐。”陈雨婷兴奋的拍了下桌子,说完又连忙低头朝林妙诗那边看了一眼,见对方没有反应才把心放下。 景思妍打量了几眼,端着脸庞说道:“看情况可能还是真是姐弟,不过我敢肯定他们不是亲的。” “为什么?” “就像小娘皮说的那样,老学弟长得太丑了。” 我丑?好,我认了!人身攻击没什么,您老可千万别往暧昧关系上扯啊! 红豆豆偷偷朝厨房的方向看了一眼,脸红道:“我觉得讲师挺帅的啊。” “没错,别说他们现在不是情侣,就算是情侣也没事儿,只要没结婚你跟小娘皮就还有机会。”景思妍说着,又摇了摇头,“其实就算结婚了也没事儿,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对,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嘛!” 挖你妹啊挖! 沈欢真恨不得拎着铲子冲出去,但只是有这心没那胆,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掩盖事实。 而且林妙诗正在气头上,他每一个动作或者神态,都可能让事情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 忍!身正不怕影子斜,真金不怕火炼,我就不信了,自己什么都没做,还能出事儿! 很快三人又将注意力放在了林妙诗身上,她一罐接一罐喝酒的架势,把三人惊得不轻。 陈雨婷本来就是自来熟,忍不住拉着景思妍和红豆豆坐在了林妙诗的对面。 “姐姐,我叫陈雨婷——” “我知道。”林妙诗眼睛都没动一下,保持着一种微眯的状态,像是喝醉了,但脸上又没有任何红晕。 陈雨婷被堵得有些说不出话,干笑两声以后问道:“姐姐,你叫什么啊?” “林妙诗。” “妙诗,好名字!”陈雨婷在感叹的同时,和另外两人进行了一下眼神交流,“跟老学弟不一个姓,是表姐!” “那个姐姐,酒喝多了不好,咱们聊聊天吧。” 林妙诗将喝剩半罐的啤酒放下,“喝不多。” 红豆豆怯生生的问道:“林姐姐,你是不是失恋了?” 这小丫头脑袋瓜子里想的都是些什么啊,我这个正牌男友明明还在好么,哪来的失恋一说! “没有恋爱,哪来的失恋。” 正在炒菜的沈欢听到这话,身子一闪,差点没摔倒在地上。 这句话的信息量实在太大了,难道妙诗准备跟自己分手?不应该吧,她们只是在开玩笑啊! “不会吧。”陈雨婷三人俩上写满了惊讶,“姐姐你这么漂亮怎么会没有男朋友呢。” “长得漂亮就一定要有男朋友?”林妙诗反问道。 在这个看脸的世界,颜值好还没异性恋人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性格臭不可闻,没有任何人愿意接近,另一种可能是就俩字——弯了。 现在这个时代,四年级就开始谈恋爱了,八十的都跟十八的结婚了,年龄早就不再是爱的界限。 不过根据三人的观察,林妙诗性格虽冷,但还没到人人敬而远之的地步。 至于剩下那条就更不可能了,陈雨婷的姿色放在整个华大都排的上好,景思妍也不差,看上去文文静静,如果是拉拉,就算不心动,恐怕也会和颜悦色的聊上两句。 所以商量过后,她们得出了一个答案,那就是这位林姐姐在开玩笑。 四人有的没的聊着,主导者为陈雨婷,景思妍负责助攻,红豆豆负者点赞加一,至于林妙诗则时不时的嗯哦两句。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门铃又响了,来的是杜鹃和徐筱筱。 因为大家年龄相当,很快便熟络了。 沈欢的菜也差不多炒好,“大家来吃饭吧。” “我肚子都快饿死了!”陈雨婷一边说着,一边揉着肚子。 “讲师做的饭一定很好吃!”红豆豆不知道是不是太兴奋,从进入别墅开始,脸蛋便一直红扑扑的。 杜鹃朝桌子上的饭菜瞅了一眼,“你没往里面下毒吧?” 景思妍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还真有可能。” “有的吃就不错了!”沈欢没好气的吐槽道。 杜鹃听到这话有些不乐意了,“噢,你请我们过来的,现在又想随随便便的就把我们打发了是吧?” 大姐,邀请你的明明是坐在沙发对面的妙诗好么! “不是那意思,吃吧,都是我亲手做的,好不好吃,心思到了不是吗?” 就在众人准备动筷子的时候,林妙诗开口道:“等等还有人没到呢。” “还有人?”陈雨婷的表情有些诧异。 不等林妙诗回答,门铃就又响了。 “院长?!” 来人是沈君兰,陈雨婷、杜鹃等人看到以后皆是一惊。 沈君兰先是一愣,她在收到信息的时候就觉得有些不大对劲,现在一看果然如此。 不过经历那么多人情世故,她马上就笑了起来,“没想到大家这么早就到了,现在没有外人,别叫我院长,你们和小欢一样叫我兰姐也行。” “哇靠!”陈雨婷直接爆了句粗口来表达自己震惊的心情。 当初景思妍在说信息是群发的以后,她心里就觉得有些小失望,后来想想也许沈欢是想像以前一样,请大家一起吃顿饭联络联络感情。 杜鹃来了以后,又改变了一下想法,现在连院长都来了,她的脑袋瓜子已经有些转不过弯来,沈欢请我们吃顿饭究竟是为了什么? “林小姐好久不见。”沈君兰入席后,朝着林妙诗笑了笑,林妙诗也点头回应了一下。 “现在人总齐了吧?” “还有一个没到。” 林妙诗不愧是冷场王,一开口气氛就又下去了。 景思妍看了半天,压低声音道:“你们发现了吗,这次来的都是女人!” “难道……” 看看林妙诗的脸色,再回想一下关键词,众人脸上都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就在这时候,门铃再次响起。 一看来人是李凤仙以后,众人心中又开始郁闷起来,来个男人,就代表她们刚才的推测是错的。 李凤仙也有些惊讶,不过她比其他人知道更多一些,寒暄几句便也坐进了席位。 “人齐了。”林妙诗扫了众人一眼,然后将手和沈欢扣在了一起,“自我介绍一下,林妙诗,沈欢的未婚妻。” “?!” 第342章女人的心思你别猜 在场的人皆是一愣,尤其是比较爱八卦的陈雨婷等人,当她们看到来者都是女人的时候,就想过林妙诗很可能是沈欢的女朋友,为的就是宣布主权。 但李凤仙这个男孩子的出现,又让她们打消了这个念头,谁知林妙诗又来了这么一出。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难道沈欢不光喜欢女人,也喜欢男人? 陈雨婷想着,朝李凤仙那边打量了两眼,这样的英气逼人的容貌,很讨女性喜欢,如果个头再高一些,将照片放到网上,不用炒作都可以成为网红。 按照这么可爱一定是男孩子的定律来看,沈欢会喜欢上李凤仙似乎也说得过去,毕竟在这个全民皆腐的年代,没什么是不可能的。 众人各有所思,餐桌上安静到了极点。 唯独杜鹃表现的比较正常,尝了一口炒芹菜,皱眉道:“炒老了,火候功夫不行。” 沈欢干笑两声没说话,偷偷朝林妙诗那里瞅了一眼。 他现在的心情有些复杂,说兴奋当然兴奋,和林妙诗相处这么久,除了林家人以外,对方一直不允许将关系公开。 现在身份曝光,对他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儿,而且直接跳过男女朋友的关系,成了未婚夫妇。 但除了兴奋意外,沈欢心里还有一些别的滋味,说不清道不楚,感觉有些怪怪的。 沈君兰喝了口饮料,笑道:“小欢,你隐藏的可是够深啊,我这当姐的才刚刚知道。” 在她开口以后,屋内的气氛缓和了一些。 陈雨婷佯装埋怨道:“林姐姐,你不是说自己没男朋友嘛!” “那是咱们会错了意,林姐姐是没男朋友,但有未婚夫啊!”景思妍在一旁笑呵呵的说道,她对沈欢的感情有些复杂,有对师长的尊敬,也有朋友之间的打闹,不过更多的是仇人之间的愤恨。 反正跟恋爱这种关系八竿子打不到一块,所以心里没有任何紧张的感觉。 红豆豆这个小丫头的心思比较简单,知道林妙诗和沈欢的关系以后,心里有些失落,还有几丝羡慕,不过更多的是自卑。 和林妙诗相比,她就像是一只丑小鸭。 “林姐姐你好幸福……” 李凤仙沉默着没有说话,林妙诗和沈欢是什么关系,她心里很清楚,在入席以后,就猜出了这次吃饭的目的。 徐筱筱面带微笑送上了祝福之声,对沈欢她是有好感,但还没发展到爱情的地步,最多算是比较好的异性朋友。 如果真有那方面的想法,她才不会带上杜鹃。 杜鹃的行为近乎没心没肺,不知道是没看出来,还是压根儿就不在意,尝了几道菜以后都没给好评。 过了半天才停下筷子,朝两人打量了一下,表情无语道:“林小姐,你是近视眼吗?” 林妙诗摇了摇头,在否定的同时,也在表示不解,毕竟这话问的有些莫名其妙。 沈欢一听这问题,就知道没好事儿,对方可是毒舌的杜鹃啊! “杜——” “既然不近视你怎么会选择沈欢?”杜鹃一边夹菜,一边说道:“单看的话,他人才还可以,性格也不错,但跟我身边这边小哥儿可差远了。” 她身边坐着的是男女通杀的李凤仙。 我就知道,她嘴里绝对没什么好话。 “我也没你说的那么差吧。” “好坏是比出来的,你要整天不见人,只对着镜子,那全世界最好看的人就是你。”杜鹃说着,又对林妙诗问道:“你是第一次谈恋爱吧?” “怎么可能。”陈雨婷等人刚刚发出惊呼否定,林妙诗便点了点头。 景思妍有些震惊的对着杜鹃问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自己的观察力,已经很厉害了,没想到这个其貌不扬的女生比自己还厉害,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山还比一山高? 杜鹃略显得意道:“很简单,有经验的谁会选沈欢啊。” 卧槽,老子到底是多么不堪,你才能说出这种话。 林妙诗沉默了一会儿,“我只喜欢他一个。” 听见没?从一而终才是好女人! “别聊这些了,今天大家都高兴,有佳肴怎么能无没酒呢。”李凤仙忽然开口,说着便准备起身。 林妙诗也跟着站起,挡住了她的去路,“啤酒是我一个人的,别墅里有酒窖,我去拿。” 李凤仙没说话,退回了座位。 等到李凤仙离开以后,陈雨婷开口道:“老学弟,这顿饭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这个……”沈欢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难道说是林妙诗小心眼,特地做了这种事儿? 再说了,这和是不是小心眼没关系,要是在这方面都表现的心胸宽广,那真是没谁了,估计也只有超凡入圣的神人可以做到。 就在他迟疑这会儿,林妙诗已经把酒拿过来了,是一瓶典藏的老白干,酒坛很大有六斤,应该是黄建军特地留下来的。 “今天我来的最晚,自罚一杯。”李凤仙说着,便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是之前喝饮料的杯子,容量至少在三两,六十多度的把酒,这么一口闷下去,就算是酒场老手估计都有些吃不消,更何况她一个女孩子。 沈欢怕她吃不消,关心道:“快吃菜。” “没事。” 陈雨婷看着都心慌,“还说没事儿,眼泪都出来了。” “是个爷们儿!”杜鹃说着,也给自己倒了一杯,“我就喜欢这种痛快人,来,陪你喝一杯!” 不愧是关东人,即便是女生,一杯酒下肚,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她俩一开头,剩下的人都喝了起来。 最先退下的是红豆豆,只是喝了一口,脸蛋就像是被火点着了一般,接下来是徐筱筱和景思妍,陈雨婷脾气直,酒量也没高到哪去,很快也败下了阵来。 沈君兰知道自己的量在哪里,喝了半杯以后就没再动。 在座最能喝的,估计就是林妙诗了,除了在江明别墅那次,基本上没见她喝多过。 李凤仙喝不了多少,但有股拼劲,到最后跟喝水差不多,硬生生的往自己嘴里灌。 “讲师,痘痘喝多了,我们就先闪了!”陈雨婷发现气氛有些不对劲,拉着景思妍和红豆豆就闪人。 徐筱筱也开口道:“我和杜鹃下午还要逛街,也先走了。” 杜鹃有点意犹未尽的味道,不过也没说什么。 “我手头的工作也没做完,你们慢慢玩。” 到最后沈君兰也走了,只剩下沈欢、林妙诗和李凤仙三个人。 “你们两个喝不少了,都停下歇歇吧。” “不用你管!”两人异口同声道,看样子都有点多了。 接着两人相对一视,怒声道:“你凭什么说沈欢!” 当初去过故宫以后,你俩不是已经变成好姐妹了吗?怎么现在又开始针锋相对了! 有些时候,沈欢真搞不懂女人心里想的都是些什么。 这时苏璃的声音慢悠悠的从血玉中飘了出来,“你让她们喝醉了不是更好吗?两个烂醉如泥的大美女,想想都兴奋!说不定还能来个双飞呢~” 我双你妹的飞啊! 不对……狐狸精这话好像挺有道理的,来一次? 第343章冰火八爪鱼?妙诗和凤仙! 就如苏璃说的那样,两个拥有绝色容颜的醉酒女人,对任何男人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不然也不会有那么绅士在酒吧附近蹲点玩“捡尸体”的游戏。 沈欢也是男性大军的一员,有些事儿不是他不想,只是难过道德这道坎。 经过狐狸精的煽动,看着那两张红扑扑的林丹,他是越看越心动,小沈欢、蒙古包之类的更是连描写都不用描写,那种隐藏在体内的原始野性,是怎么也没办法隐藏的。 方才众人喝得那么嗨,沈欢也喝了一点,虽然意识还算清醒,但在酒精的催动下,清不清醒已经不再重要。 “这都不心动?”苏璃见沈欢不说话,以为他被柳下惠附体,继续说道:“反正姐姐现在也算勉强达到了多处的实化的能力,就便宜一下你吧。” “可是三个形色各异的绝世美女哦~” 本来沈欢还有些龌蹉心思,听到这话,瞬间便消失的一空。 共识的人妖他都没办法接受,更被说那一种人妖。 “别喝了!”沈欢提高了一些声调。 两女同时皱了皱眉头,显然很是不快,但沈欢没给她们开口的机会,冷声道:“大姑娘家家的喝成这样,像什么样子!” “你、你是林妙诗的未婚夫,凭什、什么管我!”李凤仙醉眼惺忪道,由于喝的太多,舌头都有些不听使唤了。 林妙诗也开口道:“我、我的事情,不、不用你管!” “就你俩会喝酒是吧?”沈欢抓起酒坛,咣咣咣的连饮了数口,直到感觉嗓子快冒烟才停下,“要么就这样喝,要么就给我老老实实的坐着!” “哼!”林妙诗发出一声冷哼,伸手便朝酒坛子抓了过去,李凤仙也是同样的动作。 沈欢一看这情况,有些傻眼了,他本来是想吓唬吓唬两人,让她们冷静下来,但看现在这个情况是没门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千万别和喝醉酒的人讲道理。 不行,一定要想个办法把她们给拦下来! 有人将醉酒分为四个境界,叫喝多了、喝醉了、喝吐了和断片了。 林妙诗跟李凤仙没一个吐的,但这不代表她们还处于第二个境界,根据行为来看,估计要不了两口,两人便会一起进入最终的境界。 呵斥叫骂肯定是不管用了,沈欢思来想去,只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一条路。 反正自己有灵气护体,就算真的超过了临界点,灵气也会自我调节,减少酒精对身体的伤害。 想到这儿,沈欢一个后跳躲到一旁,拎着酒坛开始自灌自醉的过程。 “咕咚咕咚——” 整个屋内除了烈酒过喉的声音以外,再也听不到其他声音。 林妙诗和李凤仙想要起身把酒夺回,但也只想想罢了,对于已经给究竟麻痹的她们来说,别说起身走路,就算是能在地上打滚都算是丰功伟业了。 “哗啦啦——” 沈欢喝完以后,一把将酒坛摔到了地上,他有一种感觉,随便朝身上扔根火柴,就可以变成某游戏中有火男之称的角色。 “我、我让你们喝——呕!”话还没说完,便扭头朝厕所冲去。 厕所内,苏璃幻化人形,飘在半空道:“不想让她们喝,把酒扔了不就得了,何必这样折磨自己呢?” “那酒少数也有几千块,喝了总比扔了——呕!” “你傻啊!”苏璃没好气道:“以你的实力,随随便便的就能将两个小丫头放倒,一到关键时刻脑袋瓜子就不够用。” 沈欢不是没想过用手刀击昏之类的手段,说白了,他不是智商不够,只是心肠太软。 “你对那种事儿真的没兴趣?” “我、我当然有兴趣,只是——”沈欢说着说着,眼皮便开始打架了,连续不断狂饮所带来的副作用,已经逐渐发效,到最后脑袋一昏,直接趴在马桶上睡了起来。 …… 好酒不上头,睡梦中的沈欢也的确没有头痛的感觉,反而感觉异常的舒适,那种感觉就像是在阳光下睡觉的猫咪一样惬意。 一股股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鼻尖周围环绕着,有兰花的清香,也有茉莉的淡雅,仿佛置身花海一般。 忽然风景变换,沈欢来到了一处林间小道,明明是樱桃树,上面结的却是葡萄。 他想要伸手摘下,却怎么也扯不下来,一用力树木还会发出阵阵闷响。 沈欢对树上的普通充满了渴望,既然摘不到,那就直接动口开吃,说来也奇怪,原本丈高的果树,他不仅没有跳跃,也没有踮起脚尖,只是一低头就将果实含在了嘴里。 不过既然是在梦中,发生任何事情都不足为奇。 这是葡萄?明明是水果,怎么会有肉的质感呢? 沈欢不快的葡萄吐了出去,开始寻找其他的果实。 好大的水蜜桃! 怎么还是肉感十足,老子想吃水果啊! 沈欢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做个梦都不安宁。 没过一会儿,场景又是一变,他躺在了一张大床上,两边各有一个抱枕。 大的很柔嫩,小的很有弹性,各有千秋,不知道该选哪个。 就在纠结的这段时间,美梦忽然变成了噩梦,一个浑身带着火焰的八爪鱼怪物,忽然缠住了他的双腿,接着连脖子也没放过。 本以为就这么结束了,忽然又出现了一个怪物,也是八爪鱼就连动作也一模一样,不过却是冷冰冰的那种。 两个八爪鱼似乎把他当成了食物,互相争夺,并且越缠越紧越缠越紧,眼看就要一命呜呼之际,沈欢猛地睁开了眼睛。 “呼,这个噩梦真是太可——”沈欢正说着,忽然吞了口唾沫,自己的双手一上一下,好像都握着什么东西。 慢慢的低头一看,血气一涌差点没流出鼻血。 卧槽!这是怎么回事儿! 争夺自己的哪是什么冰火八爪鱼,分明就是林妙诗和李凤仙啊! 那之前的葡萄和水蜜桃是—— 沈欢已经不敢再想,两女身上的衣服很乱,甚至已经被撕扯的变形,因为太过紧张,他没有去确认自己是不是做了不该做的事情。 抽身穿好衣服后,直接逃离案发地点,冲进了厕所。 “该死!昨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对,狐狸精,你没喝酒,一定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苏璃回应了,语气却有些凝重,“比起这些无聊的事情,你还是先关心关心自己吧!” “关心我?” “你快死了!” 沈欢哭丧着脸,“我当然知道自己快死了,所以才问你发生了什么事啊!” “我是说真的,你快死了!”苏璃咬牙道:“不信的话,你可以看看带着千幻的手臂。” 沈欢抬起胳膊,打算随便看一下,可这一看,就如见到了鬼魅一般,“卧槽,这是什么东西?!” 第344章器咒缠身,必死无疑 从千幻所在的手腕开始,蔓延出了一条玄妙的黑红色符文,看上去很像是爬山虎生长的轨迹,凭肉眼观看差不多有十厘米。 沈欢从来没有纹身的习惯,所以对于手臂内侧忽然多出来这种东西甚是惊讶。 “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器咒。” “器咒?”沈欢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表现的有些疑惑。 苏璃叹了口气,“和你们人类常说的诅咒类似,不过是由器魂发出。” “这东西是墨班的魂魄整出来的?”沈欢皱眉道:“你刚刚说我快死了什么意思?” “当器咒蔓延到你心脏的部位以后,你的死期也就到了。”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明白了,这所谓器咒和毒药一样,应该有解决的办法吧?” “器咒和中毒完全是两回事儿,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完成所下咒器魂的遗愿。”苏璃顿了一下,问道:“你当初是不是答应了墨班的什么事情?” “帮他寻找妖兽魂魄,注入每一把兵器,让千幻成为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神兵。”沈欢郁闷道:“现在这个社会,我上哪给他找妖兽啊!就算在古代,妖兽也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吧?” 苏璃点了点头,“确实,你答应的有些鲁莽了,想要寻找足够的妖兽魂魄,即便放在古时也无法完成,只有进入那个地方才可能做到。” “那个地方?” “知不知道对你来说已经无所谓了,因为那个地方的进出口已经被完全封印了,无论是否拥有道缘,都无法进入其中。” 距离和墨班魂魄说话的日子并没有过去多久,按照这个速度,估计要不了几个月就会蔓延到心脏。 “用壮士断腕的手法,能不能破解?” 苏璃摇头道:“器咒虽然体现在身体上,但根源在神魂和神农石类似,除非你死了,器咒才会中断。” “既然器咒这么厉害,那岂不是谁中了都得跪?这可比下毒厉害多了!” “器咒只有答应才会缔结,所以……” 沈欢欲哭无泪,“所以,是我自己坑了自己吗?” “可以这么说。”苏璃面色很复杂,两人性命相连,无论是哪种死法,沈欢一旦死亡,契约便会生效。 想要在现代社会找到妖兽,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这条器咒可以说将沈欢逼上了一条通向死亡的绝路! “对了,我昨天晚上,到底有没有——” “你怎么还有心情关心这种事儿,你要死了!死啊!你到底要我说几遍!” 沈欢苦笑着耸了耸肩,“妖兽那种东西,我上哪里找去?既然明知道必死无疑,我还不如先把眼前的事儿给解决了,免得留下什么遗憾。” 保持着雏男之身死去,简直就是人生最大的耻辱。 “发生了怎么样?没发生有怎么样?” “发生的话,我也就死而无憾了,顺便珍惜眼前的时光,赶紧把身后事儿给办了。”沈欢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如果没发生,就趁着她们还没醒,赶快把事儿给办了。” 苏璃没好气的骂道:“神经病!” “不这么想,我还有什么办法?”沈欢很蛋疼,不明不白的被诅咒了,放在谁身上会好过? 他之所以谈论这些事情,只是为了分散注意力,好让自己冷静下来。 若真的必死无疑,沈欢并不会做出那种事情,既然都快死了,又何必去祸害别人呢? 苏璃听出了话语中的无奈,沉默了良久以后说道:“你向天组打听一下,看看他们有没有妖兽的相关记载。” 目前来看,也只有这么办法了,死马当活马医。 “妖兽?”夏天听到后,感觉有些哭笑不得,“这方面的事情还真没有听说过,你怎么忽然间对这种事情感兴趣了。” “我没跟你开玩笑,有资料的话立马发给我!” “好,我现在立马去查看一下。”夏天也没再开玩笑,“对了,义父的伤势已经完全好了,谢谢你。” “不用。” “已经快月底了,记得上交那些丹药。” “我知道。” 生肉续骨丸现在已经成了沈欢的必备伤药,除却天组所需要的以外,他自己也保留了十颗。 挂掉电话以后,沈欢便蹲在厕所里等待夏天传送资料。 “面对死亡表现的这么平静,莫非医者比常人更容易看开生死?” 对于已经死过一次的苏璃来说,她比任何人都明白活着是多么可贵,如今再次面临死亡,心情沉重到了极点。 沈欢深吸了口气,“我说我是吓得说不出话,你信吗?” 人对于死亡有种莫名的恐惧,他也一样,不过相比恐惧,心里更多的是不甘。 应尽的孝道还没有尽,中医还未看到复兴的希望……最最最可悲的是,直到现在他还是一个雏男。 苏璃干笑两声,“也许事情并没有那么糟糕。” “谁知道呢。”沈欢起身离开了厕所。 “要去做什么?” “珍惜人生最后的时光吧。”沈欢曾经无数次幻想过,自己面临死亡时的反应,疯狂、哀愁亦或是狂笑,但真正遇到了,反而却很平静。 苏璃为了活跃气氛,开玩笑道:“怎么,准备解决自己的雏男生涯?” 沈欢苦笑着叹了口气,“我就知道昨晚什么都没发生。” 身为医者他从来不相信酒后乱什么那套说辞,很清楚那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小酒助兴还可能,真喝多了不管大小人都是一滩烂泥。 “也不能这么说,你又摸又啃的,算是赚了。” “……” 找到纸笔以后,沈欢做到了沙发上,准备效仿在某部电影里看到的那样,写下自己的遗愿清单,可写着写着,他忽然停下了笔。 在人生最美好的花季死亡,想要完成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多到十年、二十年,甚至是一辈子都没办法做到。 就在这时,李凤仙忽然走到了客厅,看到沈欢后明显愣了一下,接着脸红道:“对、对不起,昨晚喝多的。” “没事。”沈欢将“遗愿清单”揉成了一团,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的状态,刚想继续说下去,李凤仙就跑着离开了别墅。 就在他郁闷的时候,林妙诗也走了出来,表情平淡道:“昨晚你在我屋里睡?” “没有啊。” “那这是什么?” “……” 她手里拿着的,正是小沈欢的红色战袍。 第345章这世界上没人能救得了你 人在紧张的时候难免会有所疏漏,但忘记穿裤衩就走人这样的漏洞,估计跟天坑的大小差不多。 沈欢脑袋瓜子快速的运转着,想要找一个借口,完美的解释战袍事件,谁知林妙诗却主动转移了话题,“刚刚在厕所的是你吗?” “是啊!”沈欢毫不犹豫的回答道,他现在巴不得换一个话题来聊,可刚说完脸色就变了。 因为是实打实的奔月境修为,林妙诗的肉身虽然没有经历过淬体、锻骨、洗血的过程,但仍旧远超常人,耳力便是其中一个体现。 妙诗这么问,难道是听到了我和狐狸精的对话? 就在沈欢捉摸不定的时候,林妙诗再次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你是不是快死了?” “你从哪听说的,我这不好好的嘛,怎么会死呢!”沈欢笑着说道,只是笑得有些不大自然。 林妙诗伸手握住他的手腕,翻露出了那条致命的器咒。 沈欢吞了口唾沫,说着连自己都不会相信的话,“这就是个纹身而已,纹身……” “我全都听到了。” “……”沈欢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现在能做的似乎只有沉默。 林妙诗静静地看着他,没有说话,良久之后才开口说道:“要了我吧。” 沈欢的身体出现一丝僵硬,他等这句话等了很久,现在听到了,内心却远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兴奋。 “身为一个男人,我不能做这种不负责任的事情。” 用自己一时的痛快,换林妙诗一声的痛苦,他做不到。 林妙诗的眼睛蒙上了一层雾气,在泪水滑落的瞬间说道:“如果你死了,你觉得我还会苟活下去吗?” “真正的爱不是同生共死,而是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都想让对方好好地活着。”沈欢深吸了口气,“我宁愿你活着恨我,也不愿你死了爱我,懂吗?” 话题似乎有些沉重了,他强颜欢笑道:“再说,我的运气一直很好,怎么可能这么轻易的死去,也许事情还有转机。” 话音刚落下,手机便响了起来,是夏天打过来的,“沈欢,对不起,关于妖兽的记载,比道修的记载还要稀少,虽然有不少资料提到过,但大多都是一笔带过。” “我也询问过玄字组的一些前辈,他们对妖兽一无所知,只对阴魂精怪比较了解,这次恐怕是帮不到你什么了。” “那……麻烦你了。”沈欢挂掉电话以后,露出了无奈的笑容,刚刚还在说自己运气好,马上就收到一个不好的消息,真是有够打脸的。 看林妙诗的表情,显然也听到了夏天的话。 “放心,我不会有事儿。”沈欢觉得这是自打出生以来说过最没底气的话,同时心里开始懊恼,这么重要的事情,为什么要在别墅里说。 林妙诗紧紧的握住了他的手,“无论结果怎么样,我都会陪着你……你真的不要吗?” 沈欢很想要,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想,但有些事不是想想就可以。 他身上现在缺少的,正是楚歌所拥有的那种洒脱。 不过仔细想想,哥俩倒是挺像的,如果楚歌没有遇到沈欢,随着戾气入侵骨髓,可能也会是一个短命鬼吧。 沈欢忽然间觉得自己很可悲,救了无数人,到了最后却救不了自己。 “你俩演苦情剧呢?”苏璃的声音从半空中传了过来,她有些看不下去了,“时间本来就不多了,你还在这里浪费!” “除了收集妖兽魂魄还有其他的办法吗?我不是在浪费时间,只是在想,如何更好的利用死前的这段时间,漫无目的的活着,那才是浪费时间。” “在我的认知里办法只有一个,不代表就真的只有一个办法。” 沈欢眉头一颤,“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一名妖修,对道修的情况了解不多,所以说不定还会有别的希望。” “你的意思是让我找玄阳子他们?”沈欢眼睛明亮了几分。 苏璃无语道:“他们那些半吊子道修,知道的还不知道有没有我多呢。” “那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去找那个老神经病啊!”苏璃认真道:“那个老家伙的神智虽然不大清楚,但实力在那里放着。” 没错,当初他能一语命中妙诗的病因,说不准也能救自己! 想到这儿,沈欢立马拨通了楚歌的电话。 大概半个小时以后,楚歌带着老神经病风急火燎的赶了过来。 “每次找我都没好事儿,说吧,这次又想怎么坑我?” 不等沈欢开口,旁边的老神经病就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太有意思了,都什么年代了,竟然还有被器咒坑到的蠢货,你的脑袋被门夹了,还是被驴踢了?” “我让你说话了?”楚歌一皱眉,老神经病立马老实了。 林妙诗对事情的来龙去脉比较清楚,听到这话,连忙道:“前辈,你能够一眼看出沈欢的情况,是不是有办法救他?”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开口和陌生人说话,并且用上了尊称。 老神经病本想开口,但看了一眼身旁的楚歌又选择了闭嘴。 “到底怎么回事儿?” 对于楚歌,沈欢没选择隐瞒,老老实实的说了出来。 “我靠,我以为自己就够悲催了,没想到你被我还悲催。”感叹完以后,楚歌拍了拍老神经病的后脑勺,“这病有得治吗?” “唔唔唔!”老神经病一边哼咛,一边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嘴巴。 “朕准你说话了!” 老神经病咧嘴一笑,说道:“他这不是病,是器咒!普通器咒解决办法有两个,一是杀了施咒的器魂,二是完成与器魂达成的契约。” “你能不能别说废话?”楚歌伸手就准备给老神经病来一嘴巴子。 “这小子中的是器咒中最恶毒的遗咒,所以解决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完成器魂的遗愿。” 弄了半天,问题又绕回了原来的地方。 “前辈,您知道现在哪里有妖兽吗?” 老神经病先是点了点头,接着有摇了摇头,“现在妖兽稀少,但还没到灭绝的地步,不过就算有你也活不了。” “你那兵器的名字叫做千幻,就算没有千般变化,也得收集十八个才能勉强达到标准……”老神经病抚须道:“总得来说,除非有大罗金仙在世,不然这世界上没人能救得了你!” 第346章两个月 大部分人恐惧的不是死亡,而是在生命即将结束时,蓦然发现,有太多想做的事情而没有做过,后悔会有,但更多的是……遗憾。 希望的星火只需一阵清风吹过,就会重新燃起,相同的,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将这场熊熊烈焰扑灭。 确定自己必死无疑以后,沈欢出奇的平静。 按照老神经病的说法,他还有两个月的寿命,相比漫长的人生来说,两个月转瞬即逝。 “你他妈不是整天称自己是玉皇大帝吗?怎么连这点小事儿都解决不了!” 友情和爱情一样,都是很奇怪的东西,或者说人类感情本身就是一种捉摸不透的存在。 因为性格怪异,楚歌的朋友很少,准确来说只有一个,就是和他并称狂儒双少的夏天,进入大学后,结交了沈欢,是学校生涯中的第一个朋友。 任何事情的第一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他无法接受沈欢两个月后就会离世的事实。 老神经病表情无奈道:“以小见大,一个国家都有着诸多规矩束缚,整个世界更是如此。” “人道渺渺,天道茫茫,生死轮回本就是常事……再说,闹出这个结果,也是这个小子自找的。” “你说什么!”楚歌伸手就要去抓老神经病的衣领。 沈欢将他拦下以后,笑着说道:“他说的没错,一切都是我自找的,你也不用强人所难,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理所当然的事情。” “你死了我这病找谁治去?” “不是还有两个月吗?时间完全跟得上,只要你老老实实的让我扎针就成,不要隔三差五的玩失踪。” 楚歌沉默了一会儿,搂着沈欢的肩头说道:“要不我这病也不治了,这样咱俩就差不多一起玩完,到时候在黄泉路上还好有个伴。” 沈欢笑着说道:“我答应过别人的事情,从来不会食言,你想死恐怕会很困难。” 沉默良久的林妙诗忽然开口道:“你答应过会娶我……” 那双绝美的双眸不再冰冷,在蒙蒙的雾气之下,似乎充满了委屈。 屋子内陷入了一片寂静,沈欢也变得哑然无语,他一直崇尚着说到做到,到了现在才发现,话不能说得太早,谁都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 “对不起……” 三个很简单的字,沈欢说出来却犹如刀割一般。 老神经病的神经不是一般的粗大,挠头道:“死就死了呗,时间本来就不多,还把它花费在哭泣这种伤心的事情上,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 “前辈说得对,既然无论如何都没办法改变结果,不如让这个过程,变得更开心一些。” 沈欢转身拉起了林妙诗的手,“如果我真的必死无疑,那么在临死前的三天,我一定会娶你。” 关于自己两个月后就会离开人世的事情,沈欢并没有告诉太多人,除了楚歌等人以外,就连林老爷子都不知道。 他去了趟学校,向沈君兰递交辞职申请书。 “为什么要辞职,中医专业在你的管理下发展的很不错,那些学生们也对你有了感情,就这么走了,你忍心吗?” 从上次醉酒的情况可以看出来,沈君阳的去世,对沈君兰造成了很大影响,所以沈欢并不打算把实情说出来,“我只是想做一些自己的事情。” “做完这些事情需要多久?” “两个月。” “好,那我就准你两个月的假期,”沈君兰说着,笑道:“是不是要去度蜜月?” 沈欢迟疑了一会儿,“算是吧……” “到时候别因为有了老婆,就把我这个当姐姐的给忘了。” “不会。” 离开院长办公室以后,沈欢又到教室,上了最后一堂课,用的是同样的借口,学生们虽然失落,但也表示理解。 陈雨婷等人非拉着他请客,无奈之下整个专业又聚在一起吃了顿饭。 学校这边的事情解决以后,沈欢便回到了林家,虽然没打算告诉林老爷子真相,但拉着林妙诗失踪两个月,总得有个交代。 “这次的大红袍比上次还好!”林老爷子品了一口珍品大红袍,忍不住感叹道;“真不知道这些茶叶你究竟是从哪弄来了,我现在都怀疑,武夷山上的那几株可能都比不上你的茶叶。” 沈欢笑着客气了几句,然后说出了准备和林妙诗出去旅游两个月的打算。 “妙诗憋在家里太久了,出去放松放松也好。”林老爷子挑了下眉头,“学校那边谈好了?” “谈好了。” “那就成。”林老爷子说着从茶几下面取出了一副象棋,“来,今天咱爷俩儿下盘棋。” 第二天一早,沈欢就和林妙诗离开了林家,等到机场门口以后,他们见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为首的正是楚歌。 “走了也不打声招呼,你还拿没拿我当朋友?” 秦韵在一旁微微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王紫嫣叹了口气,“本来还想跟你吵到九十九呢,没想到这么快你就要走了。” “就算没这事儿,他也跟你吵不到九十九,因为夏天知道这事儿以后,估计会发动一个师的兵力,把欢子给碾压成渣吧?” “又和我有关?”夏天无奈的笑了笑,看着沈欢说道:“我希望两个月后,还可以在这里等你回来。” “会的。”几人小聊了几句以后,沈欢便走进了机场。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王紫嫣忍不住嘀咕道:“为毛我总感觉他死不了?” 夏天也跟着点了点头,“我貌似也有同样的感觉。” 紧接着两人异口同声的叹了口气,“毕竟连楚歌这样的人渣都可以活下去,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不可能?” “好啊,你们夫妻俩联手欺负我?”楚歌朝着身边的秦韵发出了求救信号。 秦韵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其实你还真挺像是人渣的。” “……” 飞机上,沈欢拉着林妙诗的手问道:“你想去什么地方?” “我?”林妙诗有些意外,“不是应该按照遗愿清单上来吗?” 沈欢笑着摇了摇头,“只有你开心我才会开心,说吧,去哪里?” “海边……可以吗?” “那就去琼州吧!” 两人花费半个月的时间,在各地旅游,心情完全放松以后,才返回长乐。 在进村时,沈欢看了下蔓延到手肘处的器咒,“回家了……” 第347章那里有你想要的东西 “欢子,你回来怎么也不打个电话呢?”牛大宝在得知沈欢回来了以后,直接就跑了过来。 正在给父母做饭的沈欢笑了笑没说话。 牛大宝这时也看到了正在和沈父沈母聊天的林妙诗,“林小姐也来了?” 打完招呼以后,他便一溜烟的跑到了厨房,“欢子,你这次回来,是不是准备跟我一起办事儿?” “瞎说什么呢。”沈欢将青椒炒蛋盛到了盘子里,用水刷了下锅子,等水分蒸干以后,重新倒油进去。 牛大宝挠了挠头,“那你回来干嘛?现在又不是假期……难道你知道了我和郭晴办事儿的日子?” “没错了,肯定是小贝那丫头告诉你的,我就说等过阵子再告诉你,这丫头,真是要气死我!” 沈欢愣了一下,“你和郭晴准备办事儿了?” “恩,就在这个月底。”牛大宝正说着,迷糊道:“这事儿你不知道?” “不知道。” “那就怪了,不是带林小姐回来谈婚事,也不知道我办事儿的具体日子,那你回来干嘛的?”牛大宝脸上充满了疑惑。 沈欢用笑容来掩盖自己的心虚,“就是想家了呗,还能干嘛,你可别多想啊。” “你一定有事儿瞒着我。”牛大宝皱起眉头说道:“一说谎,你就会笑,打小就这样,你骗不了我。”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握在手里的花椒八角都忘了往锅里放。 “是不是在燕京那边出了什么事儿?就算在外面混不下去了也没事,我觉得在村里种地养牛也没啥不好的。”牛大宝越看越不对劲,“欢子,你跟我说实话,到底怎么回事儿?” 他和沈欢从小一起长大,这种表情他只见过一次,就是沈父病倒的那次。 现在有这样,很明显是出了大事儿! “我可能……要死了。” 牛大宝挂起了僵硬的笑容,“你、你开玩笑的吧?当初你师父不死说了吗,按照他那套锻炼方法,你至少能活到九十九。” 沈欢将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说了一下,知道实情以后,牛大宝脸上再也没有半点笑容,“以你的医术都没办法治好自己?” “这个和医术没有关系,涉及到一些玄学理论。” “伯父和大娘知道这事儿吗?” “我没打算告诉他们。”沈欢握了下拳头,“不想让他们伤心是一个原因,我也想看看,能不能找到救自己的办法。” 牛大宝叹了口气,“按照你这说法,可能连过年都撑不到了,不过还好,让你当伴郎这事儿是没跑了。” 他尽量在转移话题,如果注意力一直放在这上面,怕自己会受不了。 “大宝,如果我真的走了,希望你能帮忙照顾好我爸妈。” “你说的不他妈是废话嘛!就算你不说,我也会这么干。”牛大宝气势一涨一落,“再说,死不死还不一定呢,我不相信你这样的好人会这么早就归西了。” “归西?什么归西?”就在这时牛小贝忽然走进了厨房。 “那、那个,就是,其、其实……”牛大宝心里很紧张。 沈欢则表现的比较平静,从牛小贝询问的语气来看,她很明显没听全,所以笑着说道:“你哥说我再不结婚,他估计都要归西了。” “没、没错。”牛大宝说着,板脸道:“你不在外面陪伯母说话,来厨房干嘛。” “伯母正和林姐姐聊着呢,有没有我都一样,这么久没见欢子哥,我想他了,难道还不能进来看一眼吗?”牛小贝气呼呼的说道:“还有,我的事儿什么时候轮到你来管了。” 牛大宝哼声道:“不害臊。” 牛小贝脸一红,也意识到自己刚才说的话好像有点直接了,“臭大宝,你找死!” 两人一打闹,也没在计较归不归西的事儿。 晚上牛沈两家在一起吃了顿饭,可能是牛大宝喜事儿将近,牛父喝的有点高,拉着沈欢的手说了一堆的往事儿,直到深夜才离开。 期间李素娥怕林妙诗和牛小贝熬不了夜,先撤出了摊子。 最后沈父聊了几句,也回房间睡觉去了。 沈欢收拾好碗筷以后,到林妙诗的房间看了一眼,“还没睡?” “等你。” “你先睡吧,我想一个人静一会儿。” “好。”林妙诗说完,呼吸便逐渐变得平稳,进入到了梦乡之中。 沈欢从箱子里去了一瓶酒,飞跃到房顶,一边饮酒一边赏月,心思很是复杂。 他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对死亡的恐惧便会慢慢放下,但事实上恐惧依旧在,并且挥之不去。 这时一道影子忽然挡住了月光,慢慢的落在了房顶。 看清来人相貌后,沈欢心中一紧,但很快便又平静,“你来干什么?” 屠道者没有说话,坐到了他的身边,将酒瓶扔到空井里以后,取出了酒葫芦,大饮两口后,递向了沈欢,“喝!” 沈欢没有去接,疑惑道:“你找我就是来喝酒的?” “怎么,怕我在酒里下毒?” “咕咚,咕咚。” 沈欢喝了两口,忍不住倒吸了几口冷气。 屠道者的酒很香醇,但又很烈,只是两口,比当初连喝几斤的老白干还要烧喉咙。 “怎么样?” “好酒。”沈欢说着,将酒葫芦还了回去,“你还没说来找我干嘛?是要杀了我吗?” 屠道者反问道:“难道我就不能找你喝酒吗?” 沈欢笑了笑,“反正我觉得不是那么简单。” 他朝四周看了一下,“那个神秘人今天没跟你一起来?” 屠道者摇了摇头没有说话,沈欢继续问道:“当初你和他争抢我是为了什么事儿?” “我和他都想改变一些东西,仅此而已。”屠道者喝了两口以后,再次将酒葫芦递给了沈欢。 “现在你不想改变了?” “想,但很多事不是想就能做到。”屠道者接过酒葫芦,将最后的烈酒一饮而尽,“下次再见面,我应该会杀了你。” 沈欢笑道:“这次你也可以动手。” “我现在没那个想法。”屠道者将酒葫芦扔进枯井里以后,站起了身子,“长白山天池,那里有你想要的东西。” 说完,便化为一道残影,消失在了沈欢的视线当中。 现在他最想要的,就是活下去。 长白山天池,难道那里有妖兽?! 第348章天池龙骨 “长白山天池……” 屠道者不会无缘无故的给自己留下这条信息,当初被道修围困时,他也出了手,应该没什么恶意。 沈欢思来想去,得到了一个答案,对方来找自己喝酒是假,提点自己活命才是真。 不过令他想不通的是,屠道者为什么要帮自己? 而且这种嘴上说着要杀你,却又不断救你的感觉,让沈欢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想那么多干嘛,明天一早,就去长白山!” 夜深了,乡间小道上除了风声,和时不时传出的狗吠以外,再也没了任何声音。 这片平静,因为叮当叮当的铜铃响声而被打破。 屠道者坐在小毛驴上,摇摇晃晃的饮着烈酒,似乎在房顶上他并没有喝痛快。 一个若有若无的影子漂浮在他身边,开口道:“你不是很恨他吗?为什么又要把长白山的事情告诉他?” “咕咚咕咚——”屠道者擦了擦嘴角的酒水,“他只能死在我手里。” “你……真的忍心杀他吗?”影子迟疑了一下,继续说道:“刚刚是个很好的机会,没有那个自称是杀神的人捣乱,你完全可以把他带到那个地方进行血祭。” 屠道者良久不语,“我做事什么时候轮到你来管教了?” “你还是狠不下心。” “我狠不下心?”屠道者冷笑了两声,“没错,我是狠不下心,但你又比我好多少呢?” “每次当我铁了心的时候,你就开始为他说好话,有哪一次例外了吗?” 影子沉默了一会儿,“世间万物皆有情,可能就是因为这样,你我才无法摆脱掉身上的枷锁。” “我不会永远背着它,等到下次见面,我一定会杀了他!”屠道者说着,直接用手将酒葫芦捏碎,酒水碎屑洒了一身。 影子似乎不想再继续讨论这个沉重的话题,“其实你现在让他去长白山的天池,和找死没有什么区别。” “我知道。”屠道者又拿出了一个酒葫芦,对他来说,饮酒就如饮水一般。 “那你还说想亲手杀了他?” “我的心现在很乱,你可以闭嘴了。” 影子叹了口气,嘴不说心道:“乱的,又何止你一个呢……” 第二天一早,沈欢便把昨晚和屠道者在房顶相遇的事情告诉了林妙诗。 “我和你一起去。” 沈欢摇了摇头,“我希望你能留下来,屠道者给我留下的信息很少,我怕会有什么危险。” 林妙诗表情坚定道:“无论有任何危险,我都要和你在一起。” “可是——” “咱们说好,在最后一段日子里,每天都要看到对方的身影,不是吗?” “好吧。”沈欢面带苦笑,都说他倔起来像头驴,实际上林妙诗比他还要倔强。 两人打着旅游的名头,和二老道别后,直接前往长白山。 因为路途太过遥远,到了白山市以后,沈欢先找了一家旅馆供休息,等到第二天天刚刚泛亮,便朝着天池进发。 途中经过时,看了一下长白瀑布,不过两人没什么时间欣赏,基本上就是一扫而过。 林妙诗有修为在身,力气不够就改用灵气维持,登山旅游这种小事情完全不在话下,加上体质原因,脸不红气不喘,连一滴汗液都没流出来。 沈欢因为心思沉重,表情看上去有些不大自然,林妙诗发现后,紧紧的将他的手拉住,“无论结果怎么样,我都会和你在一起。” 人们常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对此时的沈欢来说,知己难求,有一个像林妙诗这样的伴侣更加难求。 即便到时候自己真的死了,也会因此死而无憾了吧。 天池是长白山的著名景点之一,根据资料显示,天池是一座休眠火山,火山口积水成湖,被十六座山峰所环绕。 夏融池水湛蓝,冬冻冰面皓白,场面极其壮观。 屠道者只提到了长白山天池,其他并没有细讲,沈欢只能开启天眼,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和妖兽有关的东西。 因为两人上来的比较早,附近没什么游客,即便施展灵狐步也不需要担心被人发现。 “有没有什么发现?” 巡视完十六峰以后,沈欢落寞的摇了摇头,“没有任何发现,别说妖兽,甚至和道修有关的东西都没有。” “屠道者说的是长白山天池,这池水之中是不是有什么东西?”林妙诗将手机放在了他面前,“天池又被成为龙潭海眼,传说池中潜伏着一条龙,长流不息的天池水,就是龙吐出来的水。” “清‘长白山江岗志略’中也有关于怪兽的记载,覆水而出,面色金黄,头大如盆,方顶有角,长项多须,猎人以为龙。” 沈欢朝着天池的湖面看了一眼,放在以前,这些奇异纪事他是不会关注的,如今死到临头,也不管真假,先看看再说。 “我靠,这是轻功水上漂?” “我这一大早过来,就是为了看水怪,没想到水怪没拍到,却看到了一个神人!” “不、不是在做梦吧?” 之前施展灵狐步没被发现,是因为刻意避开了人们的视线,因为大多数人的注意力都在补天石堆和天池湖面,沈欢现在等于直接暴露在了人们的视野里。 听到议论声以后,几乎所有人的视线都放在了湖面上。 说句老实话,沈欢的水上漂其实并不怎么优雅,每落一步,湖面都会溅射出巨大的水花,几乎完全是在靠灵气迸发时的蛮力。 “嘭!” 到了湖中央以后,在落脚之前,沈欢使出一记青龙吐水,让湖面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浪花。 借着飞腾的浪花,再次提高了在空中的位置,经过几次辗转,天湖之下的情况,已经被他看得清清楚楚。 结果依旧是什么都没有,沈欢现在都开始怀疑,屠道者究竟是不是在耍他。 “着什么急,再往下面看看。”苏璃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半空中化了形,“狐仙一族的直觉告诉姐姐,这下面一定有东西!” 沈欢只好加强了天眼的透视能力,这一看还真就发现了东西,吓得他在瞬间失去了平衡。 “喂,小欢子,你刚刚究竟看到了什么?” 平安落到地面后,先是用魅眸消除了游客的记忆,接着命令他们删除刚刚所拍到的画面,然后才回答乐苏璃的问题。 “我看到了一具龙骨!” 第349章召唤龙魂 “龙骨?”苏璃先是一愣,然后兴奋道:“你确定是龙骨?不是活着的龙?不对啊,你没见过龙,怎么知道那是龙骨?” 沈欢还沉浸在震惊中,良久之后才开始回答这一连串疑问,“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头骨上有龙角,蛇身又生有四肢,应该是龙。” “哈哈哈!”苏璃大笑了起来,“这次赚到了,一条已经死掉的龙,若是得到它的妖丹,姐姐随随便便就可以恢复肉身了!” “有没有这么夸张?” 苏璃得意道:“龙族的天赋级别在逐日中期,就算只趴在地上睡觉,也能够达到逐日境界。” “我现在总算知道屠道者那小子为什么让你来长白山了。”她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之前我们所有人都走进了一个误区,获得器魂的唯一办法,并不只有诛杀妖兽,从而得到魂魄。” “说白了,兽魂和阴魂一个吊样子,不需要它活到现在,只要曾经存在过就好。” 沈欢心中也是一震,当初墨班说过,千幻器成之时,便引来过无数兽魂,自己怎么就把这茬子给忘了,不过这种兴奋并没有保留太久。 妖兽在古时就属于稀有物种,除了极其强悍的兽魂可以存活至今以外,剩下的要么堕入轮回,要么烟消云散,事情基本上就没朝好的方向发展过。 “狐狸精。” “干嘛?” “你们狐仙一族算不算是妖兽?”沈欢咳嗽了几声,试探道。 苏璃不屑道:“我说了,狐仙一族,是仙妖参半,比普通的妖修强多了。” 沈欢眯眼一笑,“也就说,有五成的几率可以做器魂咯?” “你、你想干什么?!”苏璃的表情瞬间紧张了起来。 “开个玩笑而已,怕成这样。”沈欢说着,走到林妙诗身前,将事情简单说明了一下。 林妙诗听完后,神色激动道:“这么说,你有救了?!” “可以这么说。”比起必死无疑,天池下面的龙骨,总算让沈欢看到了一丝活着的希望。 “小欢子,还聊什么聊,快点带着姐姐下去捡内丹,那可是龙族的妖丹,光是想想我就要湿——” “去死吧你!虽然说话只有咱俩能听到,但能不能文明点!”沈欢撒完气以后,接着说道:“现在游客太多,跳进去恐怕会有人以为我是投湖自尽,等晚上再行动吧。” 还好苏璃没有被兴奋冲昏头脑,接受了他的这个说法。 天池的深度大概在三百米左右,通过湖底的入口,就可以到达龙骨所在的位置。 沈欢和林妙诗简单商量了一下以后,便找到一个人少的角落坐下,静静地等待着夜幕的降临。 确定游客都离开以后,工作人员才一个接一个离开。 林妙诗不懂水性,所以只能沈欢一个人下去。 “我下去了,如果我一个小时以后还没上来,你就立马下山。” 面对沈欢的叮嘱,林妙诗没有说话,上前在他的嫩唇上吻了一口,“我会一直等你到天亮。”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沈欢嘴贱道:“如果我天亮还没出来呢?” 问完他就后悔了,但说出来的话已经收不回去了。 林妙诗没有任何迟疑,回答道:“那我就下去找你。” “咳咳,大晚上聊这个还怪渗人。”沈欢干笑两声以后,认真道:“放心,不管成没成功,我一个小时以后肯定会出来!” “还聊个屁啊,老娘的——” 怕苏璃再发出什么惊人的言论,沈欢没再拖延,纵身跳入了湖水当中。 湖水冰凉刺骨,不过好在有灵气护体,很快便适应,期间一切都很正常,就是在进入时出现了一点小意外。 入口处仿佛有股莫名的吸引力,就像是龙爪一般,不用他游动便被硬生生的给扯了进去。 因为力道太猛,他的臀部和地面来了一个亲密的接触。 “啊草!” 落地后,沈欢的第一个反应便是惨叫起跳,低头一看,他不是跌落在了地上,而是掉在了龙脊骨上面。 以他现在的肉身强度,从数十米高的地方掉下去,基本上砸谁谁死,就算是铁块也能给砸成铁片,但在这次与龙骨的对抗中,却是他吃了亏。 “龙,哈哈哈哈,真的是龙!”苏璃的兴奋已经无法用语言去形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得到满足的瘾君子一般。 沈欢揉了揉屁股,等疼痛缓和一些以后,没好气道:“至于激动动浑身发抖么!” “我激动没错,可身体抖动是因为天赋的压制。”苏璃深吸了几口气,尽量让自己保持着冷静,“其实道修常常使用的威压,就是根据龙威而研发的,准确的说,我不是在颤抖,而是在战栗。” 沈欢看了看被自己踩在脚下的龙骨,“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吧?我感觉没什么啊!” “喂,在还没确定它死没死绝之前,千万不要做出任何挑衅的动作。”苏璃一脸紧张道:“对于龙族来说,最要紧的就是颜面,还不快点把你的叫收起来!” 虽说觉得没什么,但为了避免意外,沈欢还是把脚收了回去,问道:“以龙骨上面覆盖的尘埃来看,这条龙应该死很久了,你确定龙魂还在这附近吗?” “一定在!”苏璃用手先是指了指龙骨,然后有指了下缠绕在上面的锁链,“龙鳞有规律的散落一地,龙骨上也没有任何伤痕,加上这些锁链,这条龙很明显被生生困死在这儿的。” “在这种情况下,莫说龙族,就算一些低阶妖兽,也会产生怨魂不散!”苏璃说着朝四周看了看,“它的魂魄应该就在附近。” “我怎么看不到?” “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龙魂飘荡太久消散了,可能性不大,另一种就是成为兽魂后,它进入了鬼修之道,境界低微者根本无法发现其存在。” 沈欢看了一眼带着手腕上的千幻,“我需要怎么做,才能让他成为器魂?” “只需要将千幻举过头顶,然后利用神识催动它即可。” 按照苏璃的说法,沈欢尝试了一下,果然,在神识交流后,他脑海中自动多出了一段话语,嘴巴也不由自主的动了起来,“沉睡千年的灵魂啊,听从吾之召唤,现身于此,舍弃游荡平淡的命运,成为无坚不破的器魂吧!” “轰隆隆——” 话音刚刚落下,山洞之中便响起阵阵雷鸣,一只庞然大物凭空出现,不能沈欢回过神来,便张开了血盆大口…… 第350章两条龙魂?! 龙魂的龙头大小,比地上的龙骨要大上不少,说它张开的是血盆大口也一点都不夸张,上颚和下颚完全分离以后,长度将近两米左右。 沈欢看到这个情况的第一反应,连忙使用灵狐步闪躲。 “轰——轰——” 两颚虽然咬空,但合并时产生的震动,让整个山洞都开始摇晃起来,同时散发的气流,像是一阵阵的气浪在洞内回荡。 “该死,不是念完咒语,就能直接让它变成器魂吗?”沈欢双手交叉在前,抵挡着风霜。 因为龙魂也是属于阴魂,所以它发出的气浪,对苏璃也造成了极大影响。 “应该是你刚刚踩在了龙骨上的不敬行为,把他给激怒了。” 沈欢用千幻幻化出了一把大刀,样式和早些年某个红极一时游戏中的屠龙刀有些相似,“阴魂的攻击方式不是很单一吗?我怎么感觉这条龙魂,更像是实体!” “兽魂是妖兽之魂,阴魂多指修成人形的妖修和道修的魂魄,之间还是有很多差别的。” 就在苏璃解释这会儿,龙魂再次冲了过来,依旧是野兽一般的撕咬方式,除了速度有些慢以外,咬合时产生的力量,似乎比沈欢的全力一击还要恐怖。 用灵狐步躲开以后,沈欢准备继续刚才的话题,可龙魂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巨大的龙尾一下子就甩了过来。 “轰隆隆——” “速度好快。” 比起咬合时的力道,摆尾稍微减少了一些,但速度却大幅度的提上,就如雷电一般迅猛。 “狐狸精,到底怎样才能让它变成器魂!” “正常情况下,你吟唱完刚才那段话,兽魂就会进入千幻当中,成为器魂,现在是所以会发生这种情况,应该是龙族的尊严在作祟,你必须想办法降服它!” 再次躲过攻击以后,沈欢的脸色变得难看无比。 龙,在华夏传说中,有着极高的地位,在古时更是人间天子的象征,你让他从哪拿出降服神兽的勇气? 苏璃看出了点眉目,没好气道:“你怕什么?龙再厉害,说白了也不过是个兽类而已,更何况只是一条魂魄。” “现在你面前只有两条路,一条是降服这条龙魂,让它乖乖的当千幻的器魂,另一条就比较简单了,死!” 这些道理沈欢都懂,但前提是,他也得有降服龙魂的能力。 根据刚才交手的情况来看,单纯比拼力量,龙魂远在他之上,无论是体型、速度还是爆发力。 要不是这里的空间够大,早在刚才龙魂摆尾的时候,他就死了。 “拼了!” 一味的逃避闪躲,是没办法解决问题的。 降服龙魂还有一丝活命的机会,若是逃离,到时器咒生效,只剩下死路一条。 因为龙魂飘荡在半空,鱼跃龙门肯定不会起作用,所以只能使用最为熟练的蛟龙出海来试招。 “搞什么!”当沈欢出拳打在龙魂身上时,就好像是打在了棉花上一般,所有暗劲都在瞬间化解。 苏璃在一旁做出解说,“阴柔是所有魂体的特性,蛟龙出海对付不了它,用别的招式。” 沈欢落地后立马弹开,使出一记青龙吐水! “嗷——” 这一次攻击终于起效,龙魂发出一声长吟,明显多了一些愤怒。 “蜃龙千幻!” 利用残影来麻痹对方,再以青龙吐水、火龙焚舞之类霸道的拳技进行攻击,看情形是沈欢占据了上风,实际上那些攻击对龙魂并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龙魂越来越愤怒,青色的躯体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龙鳞上多出了数道犹如雷电一般的痕迹。 沈欢也在交手的过程中转变了战略,千幻幻化出的屠龙刀,杀伤力明显要比无相龙拳要大。 因为武器是由灵气所化不是实体,所以无论形态怎么变化,重量都不会发生什么巨大的变化。 “嗷呜!!!”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的时间,龙魂忽然停止攻击的动作,发出了一声震耳的龙啸。 “快支起灵气罩,它想要用龙威生生将你压扁!”苏璃看出了它的目的,连忙开口提醒。 “嘭!” 沈欢看着陷入地面大半的双腿,脸上充满了无奈。 龙威几乎在瞬间发出,加上范围过大,他根本就没有闪躲的机会,现在身体更是已经不再听其使唤,只能呆立在原地等死。 苏璃见状,也顾不得龙威是否会对自己造成负面影响,直接实化眼部,大喝道:“退!” 被魅惑以后,龙魂的动作出现了一丝停顿,但很快便恢复清明。 龙族是万兽之首,可以说克制所有的妖兽天赋,狐仙一族的魅眸虽然强大,但仍旧难逃这个天生注定的法则。 魅眸失效早在苏璃的意料当中,反正实话的部位可以随意转换,不用白不用,而且这一秒钟的迟钝,对她来说有着极大的好处。 “滚!” “嗷——” 龙魂的脖颈处多出了三道裂痕,冒出阵阵的青烟,受到了第一次实质性的伤害。 “小子,趁现在!” 不用她说,舌环也知道该怎么做,巨大的屠龙刀,朝着龙魂伤口处不停地劈砍。 看着越扩越大的伤口,沈欢眼眸中充满了兴奋。 但受伤的龙魂,并没有让他兴奋太久,原本已经放弃反抗的龙魂,互动挥舞起两只前爪,将苏璃和他同时摁在了地上,同时发出阵阵的龙吟,似乎是在述说着什么。 “我只是想让你做器魂而已,总比你在这山洞里晃荡好,就算不同意,也没必要出手伤害我嘛……”沈欢忍住剧痛,干笑道:“有句话叫买卖不成仁义在——” 龙魂显然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爪子一握,就准备干掉两人。 就在这个时候,洞内忽然又出现了一条龙魂,通体黑色,直接将青色龙魂给撞飞了出去。 黑色龙魂看着地上的两人,眼眸中充满了兴奋,“等了数百年,终于有道修来了!” “会说话?”沈欢表情意外,脱口而出,同时心里很是疑惑,为何一具龙骨,会出现两条龙魂。 黑色龙魂笑了笑,“本座岂是那个不开窍的蛮兽可比。” “嗷——” 听到黑色龙魂称呼自己为蛮兽,青色龙魂发出一声巨吼,猛地冲了过来,两条龙魂瞬间纠缠到了一起。 “狐狸精,我们帮谁?” 苏璃斩钉截铁道:“谁都不帮!两龙相斗必有一伤,到时候让那个活着的当器魂就好。” 说着,她脸色贪婪的朝龙骨看了过去,“至于我们嘛,先去找龙丹!” 第351章管你妖龙还是龙卫 妖兽的内丹,一般都是储纳在头颅内,幻化成人形以后,才会转移到丹田附近。 趁着两龙相争的时间,苏璃直接溜到了龙骨头颅附近,沈欢紧随其后,“狐狸精,你确定用龙丹来塑造人形不会出现什么意外吗?” 同一种族的人类,都存在着血型上的冲突,更何况从狐仙跨越到龙族。 “准确来说,姐姐现在只是一个阴魂,并不存在什么种族限制。”苏璃忍不住兴奋道:“我族诡皇的身上,就有龙族的血统,姐姐若是以龙丹凝体,说不定会成为超越诡皇的存在!” 现在的她,就像是见到了珠宝的女人,眼里中的兴奋已经无法在用语言去形容。 沈欢没好气道:“你最好别做没把握的事情,免得自己死了,还要搭上我。” “喂,这句话应该由我来对你说吧?要不是你随随便便答应那个墨班的遗愿,姐姐我哪用得着跟你遭这份罪。” “我又没求着你给我签订什么契约,说来说去,反倒怪我了是吧?” 苏璃被说得哑口无言,半天后才说道:“懒得理你!” 青色龙魂和黑色龙魂还在争斗之中,它们在打斗时刻意避开了龙骨,所以并咩有发现两人的小动作。 苏璃是魂体,不受实物的阻碍,直接穿过骨头进入了头颅里面,不等沈欢进去,她就发出了一阵不甘的吼声,“不可能!不可能!” “怎么了?” “这条龙明明是被困死在这儿的,为什么没有妖丹!” 头颅之内,除了白花花的骨头以外,再也没了任何东西。 “你觉不觉得这个龙潭有点怪?”确认没有妖丹以后,沈欢也皱起了眉头,“明明只有一具龙尸,却有两条龙魂,按照你的说法,肉身销毁后,妖丹也会和舍利子一般留下不受外物腐蚀,但咱俩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妖丹的影子。” 苏璃听到这话,也逐渐冷静了下来,“听你一说,好像还真有点奇怪……你打算怎么办?” 沈欢指了指依旧在战斗的两条龙魂,“打了这么久也没见分晓,它们的实力应该差不多,咱们想要得渔翁之利恐怕有些困难。” “你想说什么?” “现在距离咱们入湖的时间,已经将近一个小时,我不放心妙诗一个人在上面,相信她的心情也和我一样,所以——” 不等他说完,苏璃便悻声道:“所以你说了这么多,就是想离开这个地方,去找你的小情人?” “大哥,把轻重分清楚好么!你能不能活下来,就只有这一次机会。” 两人正说着,龙潭内忽然发出一声巨响,是黑色龙魂落败了! “嗷——” 它发出一声怒吼后,对着躲藏在颅骨内的两人说道:“帮个忙!” 沈欢刚想开口,却被苏璃给拦了下来,“我们凭什么帮你?” 黑色龙魂甩动龙尾,将青色龙魂逼退到了一旁,“两位有所不知,千年前有条恶龙为祸人间,人族大能愤而出手,将其镇压在长白山天池湖底,并且命一已故龙魂在此看守,避免他日恶龙再现人间。” 沈欢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兴趣,这种段子在怪志小说中见多了,根本不足为奇,而且他不大喜欢恶龙这种称呼。 因为一听到这两字儿,总会不由自主的想起长着蝙蝠翅膀的蜥蜴怪物。 苏璃就不同了,身为万兽之首,纯种龙族的数量可谓少的可怜,所以一旦有龙族出事儿,妖修界便会人尽皆知。 黑色龙魂所说的故事,她恰巧听过。 “我是看守这条恶龙的龙卫,如果我死了,它就会得到自由,到时候整个人间都不得安宁!”黑色龙魂一边与青色龙魂缠斗,一边说道:“两位身为道修,总不会眼睁睁的看着万民受苦吧?希望可以看在百姓的分子上,帮本座一次。” “嗷——” 青色龙魂想要说些什么,但奈何无法发出人声只能干吼。 “我虽然不是外貌协会的人,但从外表来看,你似乎更像是那只为祸人间的妖龙吧?” “人不可貌相,而且你又如何保证,自己看到的便是真的呢?”黑色龙魂这一分神,直接被青色龙魂咬掉了脖颈上的一片魂肉。 “他说的似乎很严重……帮不帮?”沈欢扭头对苏璃问道。 苏璃笑道:“帮,为什么不帮!” 沈欢听到这话以后,也笑了起来,“没错,身为医者,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平民百姓遭受无妄之灾呢!” 说着,他便幻化出一把长枪,朝着青色龙魂的伤口刺去! 苏璃也不手软,反正实化的时间还没过,伤一点是一点。 有了两人的加入,黑色龙魂快速的占据了上风,一边道谢一边毫不口软的撕咬青色龙魂。 青色龙魂发出不甘的吼叫,眼神中满是恨意,不是对黑色龙魂的恨意,而是对沈欢和苏璃两人。 “这家伙的眼神太可怕了。”沈欢打着冷颤,退到了一旁。 黑色龙魂趁着咬合空隙,笑道:“它现在已经无法翻身,一个眼神又何必去——嗷!” 话还没说完,黑色龙魂便发出一声惨叫。 青色的长枪刺穿了它的头颅以后,并没有停止,顺便把青色龙魂死死的钉在了地上。 “你、你这是在做什么!”黑色龙魂被这突然的变换给弄迷糊了。 “我不管你俩谁是妖龙,谁是龙卫。”沈欢语气冰冷道:“我来这里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寻找器魂,现在给你们一个选择的机会,第一,烟消云散,第二,成为器魂!” “我的使命就是镇压这条妖龙,你让我杀了它就做你的器魂,如何?” 黑色龙魂在谈价,青色龙魂眼眸中的恨意却被戏谑所取代。 “刚刚说了,一切都和我没关系。”沈欢说着,扭头朝已经变成狐形的苏璃看了一眼,“吞噬两条龙魂,你大概能提升到什么境界?” “应该可以直接达到逐日境界吧?”苏璃在说话的同时,嘴中便多出了一股巨大的吸力。 黑色龙魂看到这个情况,连忙说道:“放、放过我,我告诉你们这妖龙的内丹在什么地方!” …… 自从沈欢下水以后,林妙诗便没有移动过,她只做两件事,看湖面和看手表,如今一个小时已经过去。 就在她准备跳入湖中,寻找沈欢的时候,一个人影忽然出现在了一旁,“林小姐,好久不见了……” 第352章还不快滚出去! 不管怎么说,林妙诗都有着奔月境的修为,在道劫日后的今天,能够神出鬼没,直到亲口出声才被发现的人屈指可数,不过在她印象里只有一个人有这种能力,那就是——屠道者! 果不其然,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初对她发放水墨夺命牌的屠道者。 “你来干什么?!”林妙诗表情警惕,同时运转体内的灵气,准备施展青秀观的神通绝学。 屠道者大笑了两声,坐卧在天池旁边,大喝了两口葫芦里的烈酒以后,才开口说道:“林小姐不必紧张,我来这里不过是为了祭祀一位老友。” 林妙诗没有说话,天池中现在只有沈欢一个人,但他绝对不可能是屠道者的老友。 “喝酒吗?”屠道者朝林妙诗晃了晃手里的酒葫芦。 林妙诗摇头道:“我不会喝酒。” “呵呵,林小姐真会开玩笑。”屠道者笑了笑,没再说话,只是一边喝酒,一边赏月,不过赏的不是天上明月,而是湖中的倒影。 林妙诗想要跳湖去找沈欢,但又担心屠道者动手脚,只能焦急的等待着。 “你难道就不想知道,我要祭祀的老友是谁?” “不想。” 屠道者笑了笑,“你可以说是心口不一的典范,嘴上说着不想,心里却很想知道,对吗?” “我和你的关系似乎没有那么亲近。”林妙诗眼中闪过一丝厌恶,同时发出一道掌剑朝着屠道者而去。 屠道者没有闪躲,掌剑刚到他身旁,便消失一空,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我还未再次对你发出水墨牌,你又何必急着出手呢?”屠道者将葫芦里的酒喝光以后,又拿出了一个,“还是先说说我那位故人的名字吧,他叫沈欢。” “咕咚咕咚——” 他一边说着,一边将酒倒入了湖中,“恐怕明年的这天,就是他的忌日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只是实话实说罢了。”屠道者说着忽然大笑了起来,“没想到他还是这么傻,我随便说一句话,他就会相信。” 他说那些话,只是为了让沈欢送死?! 想到这儿,林妙诗纵身一跃,就准备跳入湖中。 屠道者大手一挥,便让她停在了空中,就连周围的情景,都好像定格了一般。 “他死了对你来说是件好事儿。” 林妙诗想要挣扎,可身体却完全不听使唤,无论怎样用意识催动,身体就是一动也不动,“是不是好事不是由你说了算,放开我!” 屠道者直接捏碎了手中的酒葫芦,“别人我不知道,但对你来说,我说的就是真理!” “你太激动了。”虚空中的人影提示道。 屠道者皱了一下眉头,沉默了良久才算冷静下来,“如果家人和沈欢的性命同时受到威胁,你会先救谁。” 林妙诗不假思索,语气坚定道:“我会先救家人。” 屠道者嘴角翘起一丝冷笑,“我就知——” “因为沈欢迟早会变成我的家人!” 屠道者语气先是一滞,冷哼道:“你何时学会的花言巧语?” “别说的好像你很了解我。”林妙诗的语气开始泛寒,眼神也逐渐变得冰冷起来,“放开我!” 她从来没有威胁过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威胁人,但在心里已经做出了决定,若是沈欢出了什么事儿。 就算以死相拼,也要让屠道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咔啪——咔啪——” 手骨关节相互摩擦,发出一阵阵的脆响。 虚空中的人影再次提示道:“你又激动了。” “闭嘴!”通过发丝间的空隙,明显可以看到,屠道者的眼神已经变得冰冷无比,“路是你自己选的,希望你不会后悔!” 说完,便打了一个响指,与此同时,林妙诗也摆脱控制,跳入了湖中。 虚影平淡道:“你又心软了。” “为什么你最近老跟我作对!”屠道者语气有些不悦。 “这也能怪到我身上?”虚影无辜道:“跟你作对的人是你自己,跟我可没关系。” 屠道者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些什么,本来一切进行的都很正常,但自从沈欢插手了屠道之路以后,就全都乱了,或者说……是她的心乱了。 “既然你想让妖龙之魂干掉他,为什么又要亲自过来看看,别说是怕妖龙杀不掉他,过来补刀,你信我都不信。” “喝酒的是我又不是你,话这么多干嘛。” 虚影听到这样的回答,忍不住感叹道:“咱们两个有多久没这么聊天了?” “忘了。” “是啊,我都快忘了,从你穿上这身衣服开始,就没再聊过了。”虚影顿了一下,“问你一个问题。” “说。” “你让沈欢来天池,究竟是为了借妖龙之手杀他,还是想要帮他?” 屠道者毫不犹豫的说道:“杀他!” “那你现在为什么又要进湖里?” “补刀。” “……” 龙潭内,沈欢已经完全掌控住了局势,再次开始吟唱召唤器魂的口诀。 龙在活着的时候是万兽之首,死后也是兽魂中的霸者,适用于十八般武器中的任何一种。 沈欢思来想去,决定让黑色龙魂成为刀魂,至于青色龙魂,并没有表现出臣服的样子暂时不管。 “吾愿臣——” 就在黑色龙魂,准备结立魂契之际,林妙诗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沈欢!” 沈欢看到后,明显愣了一下,“妙诗?你怎么下来了。” 就在他发愣的那会儿,黑色龙魂猛地发出一声龙吼,释放出一股股强大的龙威我。 “等本座吞噬了这条龙卫就可以恢复自由,到时第一个杀了你!” 这一记龙威,是黑色龙魂的临死反扑,威力极其强大,苏璃差点被镇压的魂飞魄散。 沈欢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张开血盆大口,将青色龙魂的残躯吞噬一空。 “哈哈哈哈哈,本座回来了!”话音刚落,原本数十丈的长龙,幻化成了一个青年男子,明明长了一副充满正气的英俊脸蛋,但眉眼之间却满是邪气,长长的黑色长袍无风自动,气息逼迫的让人喘不过气。 苏璃面色艰难道:“这样的威压……至少是逐日境界,趁他还没有熟悉力量之前,快走!” “想走?晚了!”黑色龙魂冷哼一声,瞬间便出现在了沈欢的面前,“异化天瞳?好东西,本座实力虽然恢复了,但还欠缺一具活动的肉身,就你了!” 说着,他便利用夺舍之术,侵入了沈欢的识海当中,可刚进去就傻了眼,“世、世间怎么会存在如此狭小的识海!” “既然知道地方小,还不快滚出去!” 黑色龙魂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什么人?!” 第353章上千魂炎大会谈 本座已经吞噬了那条龙卫,实力虽不如从前,但兽魂强应属当世无双,所以才敢进行风险性极大的夺舍之术,怎么可能无法发现识海内有其他存在呢? “什么东西?快点给本座赶出来!” 识海之所以被称为识海,就是因为它如大海一般宽广,海洋有大有小,强弱也由此而分,沈欢这种大小的识海已经不能称之为识海,应该是识水坑,因为……它真的只有水坑大小! “傻哔。” “给本座滚出来!” 在这狭小的识海内,一切都尽收眼底,但看遍四周,黑色龙魂怎么也找不到出声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傻哔。” 除了之前的回应以外,黑色龙魂每说一句话,都会得到一声傻哔的回应。 “反正这具身躯的识海也是个垃圾,本座今日便毁了它!” “呵呵,傻哔。” “啊!气煞我也!”黑色龙魂发出一声龙啸,周身灵气环绕,双手龙爪若隐若现,肆意挥舞,似乎想要将这片识海撕裂。 三息过后,他便停下了动作,“这、这怎么可能,以我的力量,竟然没办法摧毁小小奔月境道修的识海!” “一个逐日境的小喽啰还想毁掉这座囚笼,说你傻哔你还不信。”之前的那个声音再出现,言语间充满了戏谑。 不等黑色龙魂开口,识海内又传出一个陌生的声音,不耐烦道:“你能不能闭嘴,让我好好睡一会儿?” “哟,您醒了?快来跟我一起看看,咱们这儿来了个很有意思的傻哔,竟然想凭借逐日境的微薄实力,毁掉这牢房,不行……我要笑死了,哈哈哈哈——” 另一个声音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是在打量黑色龙魂,良久后认真开口道:“果然是个傻哔。” “给我滚出来,若有本事,就和本座面对面的交锋,别躲躲藏藏的像个小人!” 自从进入识海后,黑色龙魂就觉得怪异无比。 只差一步就可以飞升的逐日境,在他们两个的嘴里就如垃圾一般,可能只有两种,第一这两个分不清楚虚实的家伙,是比飞仙境还要强大的存在,第二这两个家伙都是神经病! 相对来说,黑色龙魂觉得第二种可能大些,不过身为一条千年的老妖怪,“朝最好的方面想,做最坏的打算”是最基本的准则。 “何人在此聒噪!敢扰寡人清梦!” 这次回应他的是第三个声音,不怒自威,霸道之气显露无疑。 “哈哈,这下好玩了,没想到你也醒了。” 第四个声音:“有什么好玩的?跟我讲一下!” 第五个声音:“今天怎么这么热闹?” 第六个声音:“来新人了?” 第七个声音:“不对啊,这家伙好像是用夺舍之术自己硬闯进来的。” 对八个声音:“桀桀桀,天堂有路不走,地狱无门自闯的人本尊见多了,但不要命到这种程度的,本尊还是第一次见。” 第九个声音:“管他怎么进来的,能打发时间就成。” 第十个声音:“新人,知不知道规矩?进来的都要自报家门,然后说说你这辈子的所有经历,传奇色彩的不要太多,都听腻了,最好多说说糗事儿,比如偷看王母洗澡观音换衣之类的。” 第十一个…… 第十二个…… 第十三个…… 出声议论人越来越多,开始还有先后有序,到了后面七嘴八舌,连说什么都听不清楚了。 而这个时候,黑色龙魂也终于知道,出声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每多一个人开口,识海内便会凭空多出一缕烛光,说烛光也不正确,因为这些烛火全都呈现出诡异的淡蓝色,看上去很像传言之中的鬼火。 黑色龙魂很清楚,布满这个空间的,并不是什么鬼火而是魂炎! 魂炎又称强者之魂,只有绝世强者才能在灰飞烟灭中,求得一线生机,形成焰火。 其中又有主魂炎和残魂炎之分,前者保留生前记忆,能说会道,后者就如没有意识的行尸走肉。 眼前这个魂炎,很明显属于前者。 因为魂炎的数量实在太多,到了最后黑色龙魂已经数不清楚到底有多少只了,粗略计算下来,最少也有八九百缕。 一个只有水坑大小的识海,竟然容纳了近千缕魂炎,这个表面上只有奔月境界的家伙究竟是什么人! 魂炎是强者死后,留下的唯一重生机会,有的依附在器物之上,通过推演让修炼天才所得,进行以气养气来滋润自身。 接下来有两条路可以选,一是待到时机成熟,将此天才吞噬炼化,也就是黑色龙魂刚刚做法,统称为夺舍。 二是,以辅佐为名,实则借助天才的洪福大运,取得旷世难求的天材地宝,重塑肉身。 第一种方法极为困难,天才普遍的一个特性,便是气运加身,夺舍被反噬的几率几乎在八成以上,所以大多都是选择第二种互赢互利的方法。 可是听这些魂炎的意思,他们不是主动找上门,而是被人住进来囚禁起来的! 那么抓它们的人只有一个目的——以魂养魂! 通过吞噬吸收它们在修仙一途的经验记忆,若境界有所残留,还可直接纳为己用! 以魂养魂的方法,是道修界众所周知的办法,可敢这么做的,屈指可数。 因为成功吞噬魂炎的可能性只有一成,境界低的怕死,境界高的又没有冒险的必要,少有成功者也绝不敢尝试第二次! 这时不知道第几个声音,开口道:“你们这些老家伙说话能不能小声点儿?要是把最里面那位给吵醒了,咱们都得遭罪!” 此话一出,议论纷纷的魂炎立马压低了声音。 “这小子这么长时间没说话,该不会是个哑巴吧?” “本王觉得很有可能,既然听不到好玩的故事,咱们就把他分食了吧!” “也行,虽然只有逐日境界,但刚好够我们塞牙缝!” 黑色龙魂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跑!他现在十分懊悔,自己究竟是惹了一只什么样的怪物啊! 一个沙哑的声音忽然开口道:“各位可否给我一个面子,放了这个小家伙?” “今天真是怪了,连老敖这个家伙都出来。” “你傻啊,这小子明显是他的后裔。” “这么怂的龙族,孤还是第一次见,奇怪。” 姓敖?说我是他后裔,难道是敖家老祖中的一位?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敖姓魂炎开口道:“愣着干嘛,再不走,这些老妖怪可都要改主意了!” 听到这话,黑色龙魂不暇思索,转身就逃。 知道什么事夺舍以后,林妙诗的脸上满是担忧,苏璃也是提心吊胆,契约是与灵魂签订的,若沈欢被夺舍,她也会烟消云散。 而身为夺舍对象的沈欢,则像是中了魅惑一般,双眼迷茫无神。 看到黑色龙魂出来以后,不等两人反应,便直接跪在了沈欢身前,声音颤抖道:“小龙敖邪,甘愿做牛做马,供主人驱使!” 这是什么情况?! 第354章我知道破解器咒的办法 从震惊走出后,苏璃里面变化成了一脸警惕,“你又想耍什么花招?” 识海大小和神魂力量有着一定关系,她虽然没进去过,但也能从神魂强度,判断出沈欢的识海大小。 对于拥有逐日境实力的敖邪来说,夺舍沈欢的躯体,就好像踩死蚂蚁一般简单。 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在不了解实情的情况下,她必须时刻保持警惕。 其实苏璃警惕也没多大用,实化的时间已经过去,敖邪因为吞噬青色龙魂而实力大涨,她也没能力吞下去炼化。 林妙诗也觉得有些不大对劲,体内灵气运转,随时准备使用神通。 敖邪此时已经蛋疼到了极点,上千个魂炎被关在一个只有水坑大小的识海里,这要是说出去,恐怕三界修士全都会把他当成神经病。 尤其是在其中一个魂炎,提出用他塞牙缝的建议以后,明显感觉到了一股接股强大的压力。 这和实力无关,完全是来自于灵魂力量上的压制。 一个天才,在拥有一个魂炎的情况下,都可以成为世间的至强者,更何况是一千个魂炎,就算是弱智都能站到金字塔的顶端了! 面对一个如此变态的存在,他不选择臣服抱大腿,还能做什么? 沈欢也差不多从“被夺舍”中的状态走了出来,看到眼前这情景,也被吓了一跳,直接将千幻变成屠龙刀,就准备动手。 “主人,莫要动手,本……敖邪已经发誓,尊您为主,甘心化为器魂!”因为之前的事情,敖邪也知道自己的话没有什么说服力,强调道:“此言发自肺腑,绝无半句虚言!” 听到这话,沈欢还真把手里的动作停了下来,“当真?” “当真!” 只有得到龙魂才能活命,杀了他也只能一拍两散,虽然有一定的危险,但他还是决定试一试。 当吟唱玩咒语以后,沈欢让千幻保持着屠龙刀的样子。 “吾愿臣服!”敖邪没有任何迟疑。 话音刚落,他便化为一道黑光,涌入了千幻当中,冲击所带来的气浪,在龙潭内四处回荡,良久之后才平息。 沈欢脸上露出笑容,想要看看注入器魂后的武器,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可这一看便傻了眼。 双头枪?有没有搞错,老子明明是让他当屠龙刀的器魂啊! 武器没有保持屠龙刀的样子,而是化为一杆双头长枪,一半为黑,一半为白,枪头皆是由龙口吐出,和普通的枪头不同,更像是缩小版的青铜剑,同样一黑一白,刃角所发出的寒光,令人望而生畏。 “怎么从刀变成了双头枪?” 听到沈欢的疑问,敖邪连忙回答道:“对不起主人,可能是因为我刚刚吞噬龙卫,还来没来得及消化便成了器魂所至。” “枪乃百兵之贼,双头枪可称贼中之贼。” 敖邪回答的流利,心中却有些不甘,双头枪又称双头蛇,即便是妖龙,他的体内也流淌的是龙血而非蛇血,这简直就是对龙族尊严的一种践踏。 “它再厉害,我也得会用啊!”沈欢欲哭无泪,双头枪这种稀有武器,恐怕就连一些武道宗师都不会使用。 他之所以让敖邪成为屠龙刀的器魂,不光是为了所谓的炫酷,在百兵之中,刀是最容易入门的,可现在却变成了这么一件兵器,他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我们的目的是遏制器咒,又不是来挑选兵器。”苏璃没好气的说道。 沈欢这才想起正事儿,连忙捋起袖子看了一下。 “该死!” 器咒不仅没有减弱,并且还蔓延到了手肘的位置。 “其实——”敖邪刚准备开口,洞内突兀的传出了一个声音,“没错,你确实该死!” 沈欢对于这个声音,已经熟悉到不能再熟悉,“屠道者!” 他一边说着,一边持枪而立,护在了林妙诗的身前,“你来干什么?!” 屠道者喝了两口烈酒,笑道:“来祭祀老友。” 沈欢眉头一皱,通过神识向敖邪问道:“你和他认识?” 祭祀的对象有三种,天神、地祇、人鬼,屠道者屠杀众多道修,显然不会相信什么鬼神,可能是来祭拜某位死去的老友,而敖邪是唯一符合这个条件的存在。 同时沈欢开始猜测,屠道者让自己来天池的目的,是不是就是为了救敖邪出去。 “不认识他。” 就在沈欢想不通其中的关键时,林妙诗在一旁提醒道:“他说的老友就是你。” “我?” “没错,明年的今天便是你的忌日。”屠道者说着,便拔出了背后的古剑。 “这、这怎么可能!?”敖邪发一出一声惊呼,“那把古剑的器魂究竟是个怎样的存在,竟然、竟然连我都感觉到了恐惧。” “主、主人,快、快跑,对面的家伙太强大了,我们所有人加起来都不是他的对手!” 屠道者的强大,沈欢又怎么可能会不清楚,但他也得跑得掉。 对方刚好堵着洞口,就算境界拉平,都不一定跑的了。 “如果没记错的话,我当初接牌的时候,你说过,一年后再来取我性命,怎么,现在想反悔了?” 以目前这个情况,沈欢只能强装镇定。 屠道者愣了一下,“还有这茬子事情吗?不过我好像也说过,下一次见到你,就会取了你的性命。” 他一边说着,一边取出了一张全新的水墨牌,“做人要有原则,不能说话不算话,那我就只好再给林小姐发一张牌了!” “你敢!”沈欢一甩手中的双头枪,朝着屠道者的胸前刺去。 “叮!” 只听一声脆响,沈欢便被击退数步,手中的阴阳双头枪更是颤抖不已。 “武器不错。”屠道者随口称赞了一声,将古剑收了起来,“道修路漫漫,咱们有缘再见!” 沈欢心中生出一种被戏耍的感觉,再加上白跑一趟,他的心情郁闷到了极点。 “那家伙终于走了。”敖邪确定屠道者离开以后,大松了口气,“对了主人,我知道破解你手上器咒的办法!” 你他妈怎么不早说,白让我演了半天悲剧男主角! 第355章看不见?早看见了! 敖邪的方法说来也简单,墨班原本是千幻的器魂,留下的器咒也是在身为千幻器魂时做的。 现在敖邪虽然只是一把武器的器魂,但胜在整个千幻中只有他一人,只要意念转动,就可以将器咒压制。 不过唯一的缺陷是,他只能让器魂消失一年,一年以后便会重新复发。 找一个器魂就如此艰难,剩下的自然更加难找。 “你知不知道还有什么有妖兽魂魄?” “这个简单,东荒妖兽成群,你只需要持枪进入禁地,依靠我的龙威,可以随意收割兽魂,反正之前的器魂在临走前,也没对兽魂品质做出要求。”敖邪笑了笑,“到时您的中的器咒,就可以解除了。” “东荒?”沈欢愣了一下,他想要找剑形草的时候,就在《药王经》中看过这个名字,但现实中根本就不存在这么一个地方。 敖邪的语气比他还要意外,“您不知道?” 苏璃开口解释道:“你被封印了千年之久,不知道世间变化也很正常。” “四百年前,逆天者慕容雪歌带领家眷开辟昆仑门以后,天尊便封印了昆仑门,将神州浩土和世俗的联系完全斩断。” “再次开启昆仑门,是在百年之前,他广邀世俗道修界奔月境及以上修士进入神州浩土,之后世俗界因为修炼法则崩坏,加上天材地宝、灵兵法器尽消,道修界进入末法时代,本来百日筑基,变为了十年筑基,导致人才凋零,各派最强者不过奔月修为,逐日境几近绝种,史称道劫日。” 敖邪听到这个消息,心中后悔不已。 最强者不过奔月境修为?岂不是说出世后,整个世俗都会落在自己手中? 该死,我还以为世间高手,和被封印之前一样,所以才找上沈欢这条大腿,没想到事实完全不是自己所想的那样。 “不对!”敖邪出声道:“既然世间已经没有逐日境高手,刚才那人是什么修为?就算不是飞仙境,也是逐日后期的境界吧。” 苏璃一脸郁闷,“这个问题我也搞不清楚,总之我知道的,已经全都告诉了你了——” 正说着,她的脸色忽然一变,“泥鳅,你和小欢子定的是主仆契约,老娘却定的是本命契约,竟然敢跟我这么说话。” “不敢不敢!” “叫大姐头。” “啊?” “叫不叫?” “大姐头!”敖邪可不敢耽搁,不过心里都快把肠子给悔青了,堂堂龙族成了奴仆也就算了,现在还被狐仙这种存在奴役。 可惜,主仆契约一旦签订,就没办法反悔。 唉……那么急着表忠心干嘛,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小弟,你的龙丹在什么地方?” 敖邪一字肩没从小弟这称呼里反应过来,回过神后,连忙说道:“报告大姐头,我的内丹早在几百年前便被人给偷走了。” 苏璃没有相信他这个说法,皱眉道:“有你和龙卫在,还有人敢偷你的内丹?” “出手的不是人。” “那是什么东西。” 敖邪干笑道:“我真不知道,当初因为内丹丢失,我还和龙卫大打了一场,最后才确认,内丹被偷了。” 苏璃有些郁闷,还想说什么,林妙诗却忽然开口道:“马上就要天亮了,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再说吧。” “妙诗说的没错,有什么事儿,等到了上面再说!”沈欢说完,便拉着林妙诗的手,从入口离开。 到达岸边后,苏璃表情怪异,用神识交流道:“觉不觉得,你的小情人有些奇怪?” 沈欢打量了一下林妙诗,疑惑道:“哪里奇怪了?” 说完,他有觉得这情景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发生过,但又没太大的印象。 “她好像看到我了。” 沈欢听后心中一惊,扭头对试探道:“妙诗,你看得到吗?” “不用确认,她肯定看得到,刚刚我还在龙潭里,向她解释了什么叫多夺舍之术。” 林妙诗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草,妙诗竟然真的能看到狐狸精! 他吞了口唾沫,小心翼翼道:“你是什么时候能看到的?” “自从接受了绝尘道长的修为以后,便可以看到了。”林妙诗自顾自的说着:“不过知道她的存在,应该是逸轩昏迷那次……他从小就能看到脏东西。” 我、我—— 沈欢瞬间凌乱了,要是没玩球之前,他内心不会有任何波动,至于现在,心情乱到了极点。 “那当、当初问你,你为什么说看不到。” “我这么做,你不满意吗?”林妙诗语气平淡,好像在聊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情。 沈欢连忙干笑道:“怎么会呢,你做什么我都满意。” 看着林妙诗前行的身影,苏璃开口道:“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沈欢不自觉的搓了搓手,“那个,咱们两个是清白的对吧?” “滚!”苏璃没好气的骂了一句,接着说道:“从那天吃饭的事情就可以看出来,你这个女朋友是标准的醋坛子。” “她之所以没有计较我的存在,只有一个原因。”苏璃摆动了一下腰子,用手抚摸着自己的长腿,“那就是我是魂体。” “魂为虚,在没有实化能力的前提下,咱们两个不可能发生任何不清白的事情。” 苏璃长叹了口气,“所以你应该庆幸,她不知道实化的存在,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沈欢吞了口唾沫,苏璃说的没错,如果林妙诗知道有实化能力的存在,恐怕会直接杀了自己吧? “你是什么人?”走在最前方的林妙诗忽然开了口。 沈欢循声看去,发现山道间正站在一个人影。 人影看了林妙诗一眼,没说话直接饶了过去,走到沈欢身前才开口道:“你终于下来了。” 对方是个小年轻,看上去和沈欢差不多,甚至还要面嫩几分。 “我们之前见过?” 小年轻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道:“你会轻功,别否认,我看到了,所以……跟我比一场。” 沈欢心中一惊,他当初回到岸边后,消除了所有人的记忆,这个年轻人怎么还会记得。 “比轻功?” “不,是古武!”年轻人说着,脚步一错,便攻来一拳。 真气瞬息调整,武技随形而动,那股磅礴的爆发力,可谓惊天动地。 面对这个情形,沈欢只好选择……一巴掌把他给拍到地上! 第356章什么球?宠物球! 人家两口子明显在吵架,你一个不知道从跳出来的小毛孩子,捣个屁乱啊! “你很厉害。”年轻人从地上爬起来以后,再次摆出了姿势,发动攻击。 讲实话,在武者一途,他的实力不错,动起手来,夏天和王紫嫣两个人假期阿里,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但对此时此刻的来说,这样的实力根本就不值一提。 沈欢现在没心思动手,用灵狐步躲过攻击以后,就准备去追林妙诗,没想到年轻人反应也很快,脚步力道运用的极其巧妙,几乎在他踏步的瞬间,也跟了上去。 “我现在没心思跟你比武,并且我是道修不是武者!” “大道万千,武道也是道!”年轻人说着,又是一拳,拳风所过之处,带起了不小的震荡。 沈欢甩手返攻,吓得他后移后,便立马闪人。 “该死,这小子明明不怎么厉害,身份怎么会这般缠人。” 年轻人就如鬼魅一般,他打不过沈欢,但身法却很厉害。 听到这句评价,年轻人脸上露出一副得意的笑容,“如影随形身法,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缠的身法,是我为了逼人比试,特地研习的,如今达到宗师境界,除非是轻功造诣极高的大师,不然没人能从我手里逃出去!” 说白了这身份就是找揍专用呗。 林妙诗继续在前行,脚步不快不慢,但就是没有回一下头,沈欢看不清表情,只能心里干着急。 “你再逼我,可别怪我不客气!”沈欢放了句狠话。 年轻人咧嘴笑道:“我就是在逼你出手。” “得罪了!”沈欢手拟剑诀,身形猛地一动,点住了年轻人的穴道,“我看你还怎么追我!妙诗,等一下,我跟狐狸精的情况不是你想的那——” 就在这时,年轻人的声音再次响起,“你甩不掉我的!为了逼人比武,我也特地修炼过解穴气绝,非独门点穴手对我都是没用的……想要彻底的甩掉我只有一个办法,要不跟我比一场,要不就直接把我打成残废。” “啊!”沈欢气得一脚躲在了地上,“狐狸精你跟上妙诗,我先解决掉这个小子。” “姐姐现在虽然增加了实化能力,但是移动范围还没有改变,只能距离你十米以内。” “该死!”沈欢暗骂了一句,扭头对着年轻人说道:“想比就快点来!” 年轻人听到这话,露出了愉快的表情,拱手道:“在下龙骁战,请赐教!” 沈欢是行动派,没有说话,直接就是一脚,正好应了那句“请吃脚”。 闪躲过后,年轻人眼神有些兴奋,“龙拳?” “好,那我便以龙战龙!”说完,他大吼一声道:“龙战八荒!” 沈欢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不过并没太在意,因为这门武技的威力比之前的招式还小上几分。 被一拳击退后,年轻人不仅没有放弃,眼神中反而越发兴奋。 刚开始沈欢还不觉得有什么,毕竟硬碰硬对他来说是常事儿,走这条路的,基本上没几个人能在他面前占据上风,更何况还是境界有所差距的龙骁战面前。 可随着几招过后,沈欢的表情立马凝重了起来。 开始还平淡无奇,可是到后来越来越强,发出阵阵的破空声,一拳比一拳勇猛。 并且拳路刁钻,几乎每一击都锁定了对手动作上的瑕疵弱点,让人无法闪避,不仅力道刚猛,而且速度极快,拳拳相接。 随着对招增加,越变越变强,仿佛毫无止境。 “给我开!”沈欢逐渐认真了起来,青龙吐水,撒手而出,震得龙骁战连退数步。 “痛快!”龙骁战甩了下刺痛发麻的手腕,并未停留再次出击。 沈欢现在也看出来了,不是龙骁战藏拙,而是那套名为龙战八荒的武技太厉害,只要能撑过前期的疲弱,便会越战越强。 尽管明知道对方不可能无限变强,他仍旧决定使用大威力的招数快速结束这场战斗。 火龙焚舞! 这招涉及到灵气外放,龙骁战果然有些吃不消了,被逼的连连后退,那股越战越勇的趋势也逐渐消失。 “败!”沈欢本打算攻向对方的胸口,可想到只是比试,连忙更改路数,龙骁战才能幸免于难。 这场架之所让他感觉艰难,主要是因为有诸多束缚。 拿龙骁战的拳法来说,虽然路数刁钻,但并没有杀伤之意,处于尊敬他也得这么干。 留手是无相龙拳的大忌,它讲究的是利用变幻莫测的能力克敌杀敌,处处留手反而成了弊端。 龙骁战被气道震坐在了地上,刚想说什么,却因内息混乱,昏迷了过去。 “呼……总算解决了。”沈欢大松了口气。 苏璃没好气道:“这小子不过是黄阶巅峰武者,就让你累成这样,要是玄阶,你岂不是要打到天亮?” “你能不能别老说风凉话。” 之前和龙魂战斗,浪费了大量的体力,加上心情烦躁,根本就不适合比武这种活动。 沈欢说完,便连忙踏出灵狐步,朝着林妙诗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追上后,他干咳了两声,试探道:“妙诗,你生气了?” “没有。” “那你为什么走这么快啊?” “累了,困。”林妙诗的回答一如既往的简洁。 如果没生气,她绝对不会是这种语气。 沈欢干笑着说道:“妙诗,其实我和狐狸精——” “他玩过我的球。”苏璃在一旁冷不丁的说道。 正在行走中的林妙诗,身形明显停滞了一下。 卧槽,你他妈能不能别再这个时候捣乱,会出人命的啊! “她说的是,我帮她买的宠物球,宠物球!你知道的,说到底她的本体也是个狐狸嘛!” 沈欢还没来得及给自己的机智点赞,冷汗便流了一身。 之前林妙诗的动作只是出现停顿,听到这话,则是完全停下了脚步,“魂体也能和实物接触吗?” 妈的,最近到底踩了谁家的犬屎,怎么老是自己坑自己啊! 这时沈欢感觉自己的肩部被人拍了一下,不耐烦的回头道:“谁啊?” “我。” 听到是个陌生的声音以后,沈欢连忙转过了身,“什么人?!” 在他身后的是个身穿华服的老者,发型和民国时期有些相像,听到问话抚须笑道:“我是龙骁战的爷爷。” 刚才那小子的爷爷?这套路不对啊,不是打完小的大的出来,大的被扁之后才老的出场吗? 还有……这出场也太快了吧,我都还没下山呢! 第357章老子打的,你有意见? “您老找我有什么事儿?”沈欢看不出老头儿的深浅,下意识的护在了林妙诗的身前,“帮龙骁战报仇的?如果真是这样,我劝您还是考虑考虑再说,是他主动找我比试的,比武有输赢是很正常——” 不等他说完,老者便摆了摆手,“我不是来找你报仇的。” “不是报仇?”沈欢愣了一下,能培养出龙骁战那样的古武人才,世间只有隐世家族能够做到了。 而在隐世家族当中,龙是一个大姓,其家主可以当成,江湖未消失之前的武林盟主。 并且苏璃曾经说过,武道一途的高手,可能比道修还要厉害。 就是因为这些线索,沈欢才会对老者有所警惕,毕竟多个心思多条命的说法,并不是糊弄小孩子的说法。 老者笑了笑,“我龙家男儿在世,在外丢了面子,其他族人是不会出手帮忙的,毕竟自己丢掉的面子,只有自己捡回来才有意义。” 沈欢觉得这老头儿说的话还挺有道理,既然不是找茬,他也就放心了。 不过这刚一放松,就感觉到身后传来了一股凉意。 卧槽!忘了妙诗还在等着我的解释呢! “那个、这个……其实吧,事情是这样的,我怕狐狸精无聊,就给她买了个球,但买回来才发现,她根本就玩不了球,既然她玩不了这球总不能浪费,所以只好我来玩了,但她认为我是故意气她,所以才会说我玩了她的球!” 沈欢说这段话的时候,连口气都没有喘,“没错,事实就是这样。” 林妙诗眼中仍然带着质疑的目光,“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从来没骗过你,要是骗了你,我就天打——”这话说到一半,沈欢却是不敢说了。 因为苏璃曾经说过,对世俗人来说,誓言只是随口一说,但对道修来说,那就是真实的,他这话要是说下去,估计天上就会直接劈下一掉惊雷,把他给烤熟了。 “说啊,怎么不说了?”苏璃在旁幸灾乐祸的说道。 沈欢咬牙切齿,嘴巴没动,用神识说道:“我要是说了,你也得死!” “好了,不用说了。”最终还是林妙诗开口,解决了这场危机。 沈欢感动异常,就差热泪盈眶了。 什么叫信任?这就叫信任!想要维持情侣关系,信任是最基本的条件! “我不让你说,不是相信了你的说法,而是怕雷把你给劈死。” 林妙诗这一句话,差点没让沈欢石化。 “咳咳!”老者咳嗽了两声。 “您还没走呢?” “事儿还没解决,老夫走不了啊。”老者叹了口气,面带无奈,“其实我也不愿意打扰你们二人情义缠绵……” 沈欢干笑两声,当着老人家的面打情骂俏却是有些不雅,干笑道:“您老人家有什么事儿就直说。” “不用说,直接动手就可以了。”老者说着便是一掌,沈欢还没来得及反应,就直接倒飞了出去。 看上去老者这一掌威力极大,但并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更像是想要一把将他推开。 林妙诗见沈欢被击飞,怒火一下子便燃了起来,直接朝老者发出了一道掌剑。 “嗖——嗖——” 老者脚下踏出z字型的步伐,轻易躲过了速度直逼子弹的掌剑,顺便点了林妙诗的穴道,“小丫头,这事儿跟你无关,所以先请你这稍微休息一下。” 沈欢见他没伤害林妙诗的意思,心中大松了口气,“老人家,你刚刚说过不是来报仇,这一掌是什么意思?” “我真不是来报仇的。”老者始终面露笑意,说话的时候,五指总会不由自主的拨动山羊胡,“若真是来报仇,你刚刚就已经死了。” 沈欢知道这老者还有后话,为了不被牵着鼻子走,他选择了沉默,同时调动丹田内的灵气,准备随时出手还击。 老者表情略显意外道:“小子倒是挺沉得住气。” 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这次来是教训你的。” “教训?说得好听,报仇就报仇呗,绕什么弯子。”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不过他现在也只能嘴硬了。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又必须承认,老者的实力和他根本就不在一个级别,想要赢恐怕只有让千幻化形,然后让敖邪发出龙威压制,再使用魅眸让其失神,才能有一星半点的机会。 老者笑着摆了摆手,“武者,应以德服人,报仇的事儿,以后骁战会自行解决。” 他没给沈欢开口的机会,继续说道:“你虽然不是武者,但方才交手时,使用的却都是武技,说明你有一个武道上的师父,老夫这么说可对?” 沈欢本想摇头,但阎罗王也勉强算得上是他的师父,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你这师父教了你武技,却没有教给你比武时的拱手礼,你说我是不是应该代他教训教训你?” “拱手礼是武林中的规矩,你没有做,那就是藐视古武!”老者忽然收起了笑容,“若是有人轻视你的职业,你生不生气?” 沈欢这次有些说不出话了,如果把拱手礼比喻成针灸前的银针消毒,身为医者他看到也会去阻止,就算不会出手,也会呵斥几句。 不过沈欢也不会这么轻易的就被洗脑,他看得出,老者说了这么多,无非是为了给他孙子报仇而已。 “那要怎样,才算教训完了呢?” 老者重新将笑容挂在了脸上,“说来也简单,只要接我三招就好,老夫准你反击。” “来吧!”沈欢说着,便让千幻幻化成型,这老头儿说的道貌岸然,谁知道待会儿会不会下死手。 “这就是道修的术法吗?果然有意思!”老者说着,便准备动手,看看拳头就要打在胸口,沈欢忽然道:“等一下!” “怎么?” “你刚才打的哪一张算不算?” “不——”老者正说着,沈欢却不等他回答,出手便是一记蛟龙出海。 老者见状,手腕一抖,便利用寸劲,将沈欢给轰飞了出去了。 这次可是实打实的下毒手,沈欢直接喷出了一口鲜血。 “雕虫小技!”老者冷笑一声,继续说道:“还有两招。” 说完,便一跃而起,朝着沈欢的胸口踩去,这一脚光是看,就有千钧之势,很明显是想要人命。 林妙诗被封穴道无法动弹,苏璃也已经用过今天的实化能力,无法帮上任何忙。 “啪!” 本在半空中腾飞的老者,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上面,落地后退数步才稳住了身形,以手捂脸道:“是谁打我!” 话音刚落,一个人影便出现在了他的身前,“老子打的,怎么,你有意见?” 第358章你……想死吗? 沈欢艰难的从地上站起,看到那人的背影后,明显愣了一下。 留着白发,背影和自己相同的,只有老神经病和阎罗王。 老神经病不会说这样的话,所以他推测来人应该是阎罗王,亦或是另一个和自己背影相同的人,毕竟前者还被关在101。 中州距离长白山还有十万八千里,几乎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狂妄!”老者十分愤怒,一边骂着一边出掌,可惜还没碰到人影就被寸劲给打飞了出去,几乎和沈欢刚才的情况一模一样。 “你还没资格对老子说这样的话!” “咳咳——” 老者咳出两口鲜血,看情形应该比沈欢受的伤要重得多,“你是何人,竟然敢插手我们龙家执法!” “龙家?没听过。”人影边说边走,明明迈着很小的步子,却在顷刻之间就到了老者的面前,“你刚刚想教训我徒弟?” “你、你是他师父?!”老者的眼中充满了震惊。 沈欢赢了龙骁战的时候,他就觉得对方的背景应该不简单,但没想到会有这样一个高手做师父。 人影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扭头看向了沈欢,“小子,你是不是我徒弟。” 还真是阎罗王?!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点头说道:“是。” “你刚刚说我徒弟不懂在比试时使用拱手礼对吧?” 老者冷哼一声,“凡事都讲求规矩,他没做拱手礼,就是错了!教不严,师之惰,说到底连你也有——” “啪!” 阎罗王甩手就又是一个嘴巴子,“说的你动手之前好像行了拱手礼似得。” “我、我那是教训他,不必行拱手之礼。”老者的牙口本来就不怎么好,经受两个耳光以后,大牙全都掉了,吐出的时候还沾染着一些血迹。 阎罗王冷哼一声,“我阎罗王的徒弟什么时候,我不会自己管教吗?何时轮到你插手!” “哼!老夫技不如人,你想说什么都可以,但这件事若传到武林之中,你必将会成为笑——” “啪!” “少给老子来这一套,别说打你,就算杀了你,也不会有人敢吭声半句。”阎罗王面色不耐烦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刚刚出手是为了什么。” “现在给你一个机会。”阎罗王朝着沈欢指了指,“给我徒弟下跪认错,老子便饶你一命。” “我呸!士可杀不可——啊!” 老者的话还没说完,阎罗王便直接拗断了他几根肋骨,“老子这辈子最讨厌两种人,第一种,就是往我脸上吐口水的,第二种,就是你这样做坏事儿,还打着正义者旗号的伪君子。” “本来我没打算杀你,不过现在我改注意了。”阎罗王说着,便准备动手。 沈欢没打算拦着,他也没那个能力。 “前辈住手!”这时一个身影冲到了两人身前,可能是因为太着急,停顿时没有站稳,差点撞到阎罗王的身上。 阎罗王皱眉道:“谁是你前辈?别跟老子套近乎!” 老者看清是龙骁战以后,急忙道:“骁战快走,此人的实力极为强劲,就算是大哥出关,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龙骁战干笑两声,并没有离开,而是朝阎罗王拱了拱手,“前辈,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吗?” “他想杀我徒弟。”阎罗王冷哼道:“我阎罗王的徒弟是谁想杀就能杀的?” 阎罗王? 龙骁战思考半天,也没想起武神榜上有这么一号人物,同时他也弄明白了关键在谁身上,“朋友,前辈说七爷爷,刚想杀你是什么意思?” 沈欢解开林妙诗的穴道以后,吞食了一粒生肉续骨丹,这才把刚才的事情说出来。 龙骁战面带愧疚,“说来惭愧,七爷爷当初因为修炼邪功,被爷爷逐出了门墙,这几十年来,他一直在寻找回到家族的办法。” “我嗜武成狂,知道实战才是提升实力最有效的办法,便去寻找各大家族的天才子弟交手磨练武技。” “七爷爷可能是想借保护我这个家族继承人的功绩,重返家族,所以才会做出方才的事情。” “这里我代他向您道歉,还望原谅。” 龙骁战说话时眼睛中充满了真诚,和缠着沈欢比武时不同,他此时表现的彬彬有礼,看上去并不像是出身于隐世家族的子弟。 “师父他应该不是说谎,反正我这一掌之仇已经报了,不如就放了他吧。” 听到这话,阎罗王不悦的皱起了眉头,“放了他?也可以。” 他说着,打量了几下龙骁战,“你是出身于武林世家?” “可以这么说,不过这是以前的说法,现在一般称为隐世——” 阎罗王是个急性子,没听他把话说完,便不耐烦道:“管你以前还是以后,想我放了这老头儿也可以,耍两招你们家族的绝技让我看看。” 龙骁战还以为他要提什么要求,笑道:“可以!” 阎罗王一边看他耍龙战八荒,一边比划,等打完以后,自己也打了一遍。 看到这情况,龙骁战直接傻了眼,“您、您只看了一眼,便学会了我的龙战八荒?!” 能做到过目不忘的不少,但看一遍就学会招式,并且掌握其中精髓的,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可眼前这个邋遢的老头儿却做到了。 龙骁战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心中的震惊,沈欢却早已对阎罗王这种变态般的学习能力习以为常。 当初交手几个回合阎罗王就学会了他的灵狐步,更别说一招一式的把拳法打出来。 “龙战八荒?还凑合,改动改动,可以加到无双神功里。” 龙骁战听到这话,面露不悦,他们龙家的龙战八荒威震八方,单凭越战越强这点,就可称之为现今武林界的神技,到了阎罗王嘴里,竟然只获得了“还凑合”这种低微的评价。 “啊!”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事儿完了的时候,阎罗王却用手刀将龙七的手臂给斩了下来。 “前辈,这是什么意思?你之前明明说会放了七爷爷!” “我只斩了他一条手臂,还不算放过?”阎罗王听到这话,冷哼一声,“欺负我阎罗王的徒弟,不死已算大幸!” 龙骁战咬牙道:“仗势欺人不是英雄所为,你这样做和那些邪魔外道有什么区别!” “邪魔外道?”阎罗王的脸色瞬间变得冰冷起来,“小子,一套武技只可以换一个人的性命,你……想死吗?” 在他说出这句话的同时,体内迸发出了一股强大的寒意,足以将人活活冻死! 第359章这龙髓怎么跟豆腐脑似的 沈欢对龙骁战的印象还不错,之前缠着自己也只是为了比试,比完后也没说二话。 至于龙七,他倒没有任何怜悯。 随着接触的道修和武者越来越多,沈欢也逐渐明白了什么叫做弱肉强食。 龙七实力比他强大,所以可以随便找借口动杀手。 屠道者因为实力强大,所以可以随便发水墨牌判人生死。 神秘人因为实力强大,所以可以随手便灭掉武家一族。 有些时候,不是你主动找了麻烦,而是麻烦主动找上了你。 沈欢以前一直觉得,狗咬自己一口,自己总不能咬狗一口,现在已经变成狗咬自己一口,那就杀了咬自己的那条狗。 当然,前提是对方对他产生了杀意。 阎罗王的准则是,别说狗咬他,就算狗吠了几声,也会毫不犹豫将其斩杀,图个清静。 “师父?”沈欢试探性的喊了一声。 “干嘛?” 虽然阎罗王搭理了自己,但他也不敢太狂妄,毕竟两人的实际关系,可没表面上的这么亲热,“龙七已经得到了自己应有的惩罚,这位小哥也没犯什么错,您就放了他吧。” “放了他?”阎罗王冷哼一声,“说老子是邪魔外道,简直找死!” 大哥,都自称阎罗王了,还怕别人说你邪魔外道么! “嗜杀成性,很容易走火入魔,你不为他们考虑,也要为自己考虑考虑啊!”沈欢也就是随口一说。 谁知阎罗王一听这话,身上的寒意顿时消失一空,“没错,老夫好不容易忍了十年,绝对不能再走火入魔。” 我去,您老人家还真以为杀人而走火入魔过啊。 见龙骁战还想说什么,沈欢连忙开口道:“这事儿真追究起来,错还是在你长辈身上,方才幸好我师父出现,他若是没来,我恐怕已经死了。” 龙骁战也自知理亏,咬了咬牙,“敢问前辈是什么级别?” “什么级别?”阎罗王面露疑惑,好像并不知道武技还有分级一说。 龙骁战觉得可能是级别这个词太过新颖,解释道:“就是天地玄黄四阶。” “天地玄黄?”阎罗王重复了一下,接着问道:“哪个级别最厉害?” “自然是天阶。” “那老子就是天阶武者。” 对于这个回答,龙骁战并不觉得意外,爷爷是地阶后期巅峰强者,七爷爷说就算爷爷也打不过,对方是天阶高手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现在晚辈为黄阶巅峰,三十年后,晚辈必报此仇!”龙骁战放完狠话,便搀扶着龙七离去。 阎罗王却不大乐意了,“从黄阶到天阶只需要三十年?那老子现在的修为岂不是超天阶?” 他跟老神经病除了背影相同以外,脑袋也一样不怎么清醒。 怎么说人家都救了自己一命,沈欢拱手道:“多谢前辈救命之恩。” 谁知一听这话,阎罗王便皱起了眉头,“前辈?我是你师父!” “师父。”沈欢干笑两声,按照阎罗王的年龄,他叫声爷爷都不吃亏,再说两人间的确有传技之恩,叫声师父也很正常。 趁着聊天的机会,沈欢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您不是在101吗,怎么来长白山了?” “不好!”阎罗王拍了自己脑门一下,“老子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 “很要紧吗?不知道我能帮到你什么忙?”沈欢只是客气一句,毕竟以对方的实力,也没什么地方能用到自己。 “不用,我这次来是为了龙髓。” “龙髓?” 阎罗王以为沈欢不知道,解释道:“就是龙的骨髓,我听说吃了那东西以后,对功力很有好处。” “您说的龙髓不会就在上面的天池里吧?” “你怎么知道?”阎罗王表情有些讶异,不过很快便恢复正常,“放心,既然我已经收你为徒,这种好事儿,就一定少不了你的。” “走,跟为师一起上去,将龙髓全都喝了以后,你说不定就能变成那小子说的什么天阶高手。” 也不管沈欢答没答应,他抓起人就走。 “师父,我女朋友也在这儿,要不我等一会儿——” “女朋友?就是徒媳了,也带上她把!”阎罗王还真是说什么就是什么,伸手把林妙诗也给带上了。 之前一个轻功水上漂,就让普通人惊讶不已,要是看到他的上山方式,恐怕得直接吓死。 全程只有一个动作,跳,落地,跳,落地,来回往复几乎只是眨眼的时间,就到了天池旁边。 苏璃语气玩味的对藏身在千幻中的敖邪问道:“小泥鳅,他可是去喝你龙髓的,难道你一点都不担心?” 之前说过,龙族最注重的就是尊严,踩在龙骨上就要以命偿还,更何况是食七骨髓。 敖邪语气不屑道:“这家伙在武道上的造诣虽然不错,但想要破开我的龙骨,饮用精髓,也不是那么容易。” 道修界有不少武器,都是由龙骨所筑,可见其坚硬程度,所他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尸骨被人糟蹋。 不过就算糟蹋了他也没办法,谁让动手的是自家主人他师父呢。 阎罗王进龙潭的手段比较粗暴,飞跃空中,朝着下面的天池就是一脚,受到真气的逼压之后,天池中间直接出现了一个直接为五米的空隙。 溅起的浪花,足有数丈之高,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也不怕人发现。 进入天池之后,沈欢才发现这一脚直接贯穿到了岩壁直通龙潭。 “竟然真有龙骨。” 您老人家不确定,就敢闹这么大破坏,也真是没谁了。 “喂,小泥鳅,现在还敢相信你龙骨的坚硬程度吗?”苏璃的语气有些戏谑。 敖邪支支吾吾了半天,说道:“就算他破坏力惊人,想要吸收我的龙髓,恐怕也要浪费不少的功——” 这话说到一半,他就说不下去了。 因为阎罗王破开他的龙骨却是浪费了“不少功夫”,只见他老人家的手指在龙骨上轻轻一点,就戳出一个小洞,递给了沈欢,“别说师父不宠你,你先喝!” “小欢子你还愣着干嘛,赶快喝啊!这龙的身上可全都是好东西,浸浴龙血就可以刀枪不入,更何况喝了这龙髓。” 就沈欢愣神这会儿,阎罗王又将一节龙骨递给了林妙诗,“徒媳,你也喝!” 龙髓入口香醇带着淡淡的凉意,给人感觉爽滑无比,等它随着香浓的味道流入胃中时,又变成了一股暖流,让人身体放松到了极点。 不等沈欢感叹,阎罗王便一脸嫌弃道:“我呸!什么狗屁龙髓,怎么喝着跟豆腐脑似的。” “……” 第360章血裹金光,获得龙威?! 敖邪的心情苦逼到了极点,龙髓啊,那可是龙身上最精华的东西,你当着我的面喝了也就算了,还说它是豆腐脑? 你家豆腐脑这味道,早他妈发财了! “喂,徒弟,你有没有感觉?”阎罗王皱起眉头,眉眼之间对敖邪的龙髓充满了厌恶。 沈欢沉思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阎罗王不满道:“到底有没有!” “刚入胃有种暖流,除此之外,就没别的感觉了。”沈欢依实直说,如果将龙髓比作饮品的话,绝对是他喝过最好喝的饮料。 “咔嚓!” 阎罗王直接用手将龙骨给掰成了两半,“这东西该不会是假的吧?” 敖邪顶着一头黑线,若不是因为变成器魂后,除非主人召唤则不能发动攻击的话,他非得杀了这个大言不惭的老头儿不可。 不过就算能够自主攻击,他也不一定是阎罗王的对手。 “嗯——” 就在这时,同样饮用过龙髓的林妙诗,忽然发出了一声闷哼,看表情似乎有些难受。 沈欢看到后,连忙上前扶住了她,“妙诗,怎么了?” 林妙诗启动朱唇,艰难的吐出了一个字,“热……” “热?”沈欢正说着,右手不由自主的后移了一下,“这么烫,你感染了风寒?” “不对,就算你的体质没有得到改善,也远超普通人,怎么会感染风寒。” 林妙诗的整个实体都炽热无比,却没有任何汗液流出,就连白皙的肤色,也开始变得胀红,与平时身体所呈现的冰寒,完全相反。 苏璃本想开口提醒,沈欢却先一步想通了其中的关键,“是龙髓!” “就是龙髓,身为龙身上最为精华的部分,它对于肉身的改善,远远要比龙血还要强大。”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因为龙骨实在太过坚硬,除非拥有神兵利器或者飞仙境的高手才可以破坏,十分珍贵。” “即便在道修最昌盛的年代,龙髓也是十大天材地宝之一!” “现在让你的小情人盘坐在地,然后运转青秀观的心法就好。” 沈欢让林妙诗坐下后,对苏璃问道:“那为什么我没反应?” “你的体质比较特殊,但也不至于效果全无,应该是效果还未发挥,再等一下就好,至于你的这位挂名师父……”苏璃看了阎罗王一眼,“准确来说,他的实力已经不在人类的范畴,无论是屠道者还是那个嗜杀成性的神秘人,甚至是自称玉皇大帝的老神经病,都不是他的对手。” 沈欢知道阎罗王的实力强大,但没想到会强大到这种地步。 按照武者的等级划分,至少是天阶的级别了吧。 阎罗王在得知林妙诗是因为龙髓起效以后,表情变得更加郁闷,“老子跑了这么远的路,就是为了吃这龙髓,没想到一点效果都没有!” 沈欢干笑两声,“这正好说明您老人家的实力强大啊。” “也是。”阎罗王笑了两声。 “师父,我也有感觉了,恐怕要去修炼一会儿,所以——” “去吧去吧,这地方不错,老子正好研究一会儿怎样将无双神功变得更加强大。”阎罗王说着,就开始在洞内研究起了自创的神功。 沈欢坐下后,看了一眼林妙诗,便完全切断了与外界的联系。 “咔啪!” 听到骨响后,苏璃忍不住感叹道:“不愧是龙髓,这小子竟然再次经历了锻骨的过程。” 道修每个境界都会对身体产生淬炼,但说到底只是对人体无限潜力的一种激发,龙髓则不同,它是以自身强大的力量,提升人体力量的极限。 林妙诗和沈华开始炼化龙髓中的力量以后,整个龙潭之中就只剩下敖邪一个交流对象,可她说了半天,也不见回应,忍不住问道:“小泥鳅,怎么不说话了?” 说话?老子现在还有心情说话么! 虽说已经死了千年,但这龙骨终究是自己的肉身啊! 敖邪现在的状态,就像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你现在成了器魂,要不要肉身已经无所谓,想那么多干嘛。” 面对苏璃的“开导”,敖邪的选择依旧是沉默。 没人聊天,苏璃治好选择观察沈欢的修炼进展,看着看着她又将目光转到了林妙诗的身上。 “不愧是柔水之躯,经历淬体也只不过是排出一些色变的汗液而已,比小欢子淬体的时候,可强多了。” 筑基时淬体所排出的杂物越多,就代表灵气对肉身的淬炼越成功,但排的少也不见得就是失败,也可能是身体本就足够纯净。 道修界曾经名扬一时的无尘之体,就是因为在筑基时,只落汗无杂质而闻名。 经历过淬体之后,接下来便是追星境的锻骨,犹如鞭炮一般的闷响,在林妙诗的身体内不停回荡。 “骨响至百,厉害。” 洗血是一个比较血腥的场面,沈欢经历过多次,但林妙诗还是第一次,所以苏璃起了护法的心思,避免出现意外。 “这是怎么回事儿?!” 看着眼前的情景,苏璃惊讶的嘴巴都要掉下了,这种花式洗血的过程,她还是第一次见。 每个血花好像商量好似的,全都变成了莲花的模样,虽然大小不一,胜在真切。 若不仔细看,根本不会以为这些是血花,更像是红色纹身图案。 经历过淬体、锻骨和洗血以后,林妙诗肉身上的动静终于平息,不过她并没有就这么醒过来,而是继续处于空冥的状态,去消化龙髓残留的力量。 “果然,识海中能够容纳那么多魂炎,肉身尤其是自己认为的强大那般……”良久没有开口的敖邪忽然谈了口气。 苏璃将视线重新放到了沈欢的身上,对于惊奇事物已经见惯不惯的她,脸上再次露出了诧异的表情,“金色血液,一管龙髓就让他变成龙族吗?!” “你看错了,主人的血液并没有被龙族完全同化,而是血裹金光。”敖邪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应该是从龙髓之中,吸收了我们龙族的某种天赋技能。” 苏璃看了看自己正在颤抖的娇躯,语气艰难道:“天赋技能……该、该不会是龙威吧?” “主人应该是除了人间皇者的天赐龙威以外,第一个获得龙威的人类吧?” 敖邪这么说,算是默认了苏璃的推测。 跟老娘联手一次就得到了魅眸的能力,现在喝口龙髓就拥有了龙威,这他妈到底是什么体质啊! 第361章奔月境中期 天赋技能之所以被称为天赋技能,是因为除了这个种族以外,其他一切族类都无法获得,就拿身为龙族的敖邪和狐仙族的苏璃相比。 前者是被称为万兽之首的存在,但就算是这样的存在,也无法学习其他种族的天赋技能,即便这个种族的究极只是一阶妖兽也是如此。 想要获得其他天赋技能的途径有四种,第一种为交合,苏璃曾经说过,诡皇之所以会拥有紫金魅眸,就是因为与媚后交合后得到的。 第二种为浴血改脉,简而言之就是利用强大种族的血液,去强行更改弱势一方的血脉,成功的几率很小,道修众少说也有千万,但有这种经历并且成功的人不足一百。 第三种是签订本命契约,这种办法最为安全,可以百分百的获得天赋技能中的其中一个,但签订本命契约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是在双方都心甘情愿的状况下,否则契约无法生效,自然也不会获得天赋技能。 第四种和人间皇族的真龙之气一样,由天地造化所赐,人力不可为之。 沈欢获得魅眸用的就是第三种方法,但双方都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签订了本命契约,其中的诡异之处不必多说。 龙威则和第二种方式有些类似,应该是龙髓对肉身进行了更改。 运气好是一回事儿,运气一直很好那就是另一回事儿了,至少苏璃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位强者,是靠着运气一路狂飙才能独霸一方。 好运总有终结的一天,获得机缘成为天才的道修,结局大多都是一样——半路夭折! 沈欢这一路走来,已经不能用好运来形容,苏璃也不是随口感叹,问题一定是处在体质上。 体质是天生的,除非外力破坏,否则一辈子都不会更改。 能够吸纳万物特性的体质从来就没有存在过,至少在苏璃的记忆中是不存在的。 当然,除了体质特殊以外,还有另一种可能——天命! 天命即天道的意志,世间万物、芸芸众生,皆在天道的掌控之下,传言第一代绝世天骄,就是身负天命,最终成为了天道执宰。 之后的各代天骄,虽然也成为了天地间的最强者,但只是继承而非执宰。 苏璃之所以会推翻这个结论,是因为沈欢的命运并不像是身负天命。 林妙诗比沈欢先一步醒了过来,因为体质的原因,那些结成痂的血莲花,并没有粘黏在体表,而是在她起身的那一刹那,便如花瓣一般落在了地上。 “沈欢……” “他没事。”苏璃简单解释了一下。 林妙诗点了点头没再说话,静静地坐在一旁。 致力于将自己武技发扬到天下第一的阎罗王,依旧在原地比划着招式,情景和周顽童练左右互搏的情形极其相似。 大概过了三分钟左右,沈欢慢慢睁开了眼睛,在他睁开眼睛的刹那,两道金光直接迸射而出,仿佛石猴出世的那仰天一眼。 感受到异动后,阎罗王停下手中的动作,犹如鬼魅一般出现了沈欢的面前,“你好像变厉害了。” “有吗?”沈欢说话时不自觉的揉了揉眼睛。 阎罗王还未开口回答,苏璃便艰难说道:“快点闭上你的眼睛,我、我快撑不住了?” 沈欢只觉得自己实现有些不清晰,还有中痒痒的感觉,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化,“闭上眼睛?” “快点啊!就算你不心疼老娘,也要心疼一下你的情人啊!” 沈欢扭头一看,林妙诗正表情痛苦的靠墙而立。 看到这个情况以后,他也顾不得去思考发生了什么,连忙闭上了眼睛。 当天眼合上以后,龙威瞬间消失一空,苏璃和林妙诗皆是松了口气,刚刚的压力实在太大了,长期下去恐怕会因为实力不济而直接昏迷过去。 “喂,狐狸精,到底怎么回事儿?” 阎罗王皱眉道:“徒媳的名字叫狐狸精?” “不是,我是在和另一个人说话。”沈欢急忙解释道。 阎罗王眉头皱的更深了,“还有另一个人,我怎么没看见?以老子的实力,百米之内的活物尽在掌控之中——” 沈欢干笑两声没在这个问题上在纠缠下去,要是解释起来,恐怕会更加麻烦。 “你服用龙髓以后,体质得到了改善,顺便获得了龙族特有的天赋技能——龙威,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苏璃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带着不甘,同样是茫茫仙道上的一员,凭什么这小子几个月就得到了他人一生都无法获得的东西。 不过幸好是自己这边的人,到时候总有条大腿能抱。 龙威的厉害沈欢已经领教过,听完解释后,心中兴奋不已。 “你的龙威是从眼眸发出的,我想应该和你的天眼神通有关系——” “也就是说,只要我关掉天眼就可以消除了?” 苏璃捂嘴轻笑道:“智商有提高哦,都知道抢答了。” “老子跟你说话呢!”阎罗王见沈欢半天不搭理自己,表现得有些不耐烦了,“刚才那手段再来一次,我感觉能从中领悟出一些什么。” “您是说龙威?” “管它什么名字,快点再来一次!” 沈欢先让苏璃和林妙诗走出龙威的范围后,才打开天眼。 在天眼开启的瞬间,磅礴的龙威便直接散发了出来。 身在龙威中的阎罗王就像个没事儿人一般,一边拍手一边笑道:“有意思有意思,不用动手就可以对人进行压制。” “看看像不像!” 话音刚落,阎罗王体内便迸发出一股强大的威压,直接将正在释放龙威的设呢换给震飞了出去。 在绝对实力面前,以霸道著称的龙威,也变成了毛毛虫。 接下来阎罗王并没有离开龙潭,而是将剩下的龙髓分成两半让两人不停服用。 三天的时间里,两人都突破到了奔月境中期,沈欢也学会了控制龙威,苏璃觉得枯燥无味时,总会找敖邪聊聊天,不过对方皆以沉默来回答。 长白山脚下,沈欢装作无意道:“师父,你准备去哪?” 阎罗王随口道:“这次跑出来,就是为了龙髓,谁知道一点用都没有,老子打算回101。” 沈欢咳嗽两声,“101也没什么好玩的,不如这样吧,你跟我回燕京。” 经历过多次危险以后,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自己必须找一条大腿抱着。 “燕京有好玩的?” “有!并且你的老友也在那儿。” “老友,什么老友?” “他说他叫玉皇大帝。” 行走中的阎罗王忽然停下了步伐,“玉皇大帝?老子要杀了他!” 第362章去了就别回来了 根据老神经病的说法,他和阎罗王是相交甚久的老友,当初找神秘人和屠道者也是为了救阎罗王,为此还成为了楚歌的小弟。 怎么听阎罗王的话和语气,两人好像有着深仇大恨一般。 果然,那个老神经病的话,不能全信么。 “那个……您跟玉皇大帝有仇?”沈欢小心翼翼的试探道,生怕阎罗王一个不开心,就要杀两人来解解闷,“他可是您为至交好友,这中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误会?没有误会!”阎罗王冷哼一声,身上气息寒如坚冰,“我与他之间的仇恨,堪比杀父夺妻!” “他在燕京是吧?好,咱们就去燕京!” 苏璃捂嘴大笑连连,幸灾乐祸道:“小欢子,看来这次你帮老神经病找了个大麻烦回去。” 沈欢没心情跟她拌嘴,凝重道:“狐狸精,你说阎罗王比老神经病还厉害,他们之间相差究竟多少?” “可以说相差万里,也可以说只差分毫。”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卖关子!”沈欢没好气道。 苏璃收起笑容,认真道:“我可不是在卖关子,武者和道修就像是中医和西医的差别,目的都是发掘人体潜能。” “但走的路线却完全不同,武者讲究肉身成圣,道修前期虽然注重肉身修炼,但达到逐日境以后,便转为神识方面的修炼,最终放弃凡胎成就无上仙道。” 简单来说,武者的修炼就像是在打铁,究竟千万次的淬炼,最终成为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 道修开始也是在打铁,不过铸剑的目的不是为了斩人,而是为了在剑成之后凝聚器魂,最终成就绝世神兵。 “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说究竟是无坚不摧的宝剑厉害,还是威震世人的神兵厉害?”苏璃叹了口气,“到了老神经病和阎罗王这个境界,我战局的胜负已经不能用实力评判,环境、状态对结果都有极大的影响。” 沈欢恍然大悟,“也就是说两人真打起来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就算老神经病打不过,也可以跑得掉。” “基本上是这么一个情况,除非是生死之战,不然双方谁都杀不谁,当然真的拼起命来,应该还是阎罗王要厉害一些。” 沈欢关心的不是谁输谁赢,只要不闹出人命就好。 在回去的路上,阎罗王的杀意就没减过,光是将玉皇大帝碎尸万段这句话,就说了几百次。 见安慰开导不起作用,沈欢只好找林妙诗聊起了天。 “妙诗?” 正在看手机的林妙诗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呵呵……”沈欢干笑两声,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几天,林妙诗没有再提过苏璃的事情,可这不代表她没放在心里。 不过沈欢也不可能主动往枪口上撞,“咱们回燕京以后,是不是可以让益寿茶上市了?” 寻找器魂的这段时间,李致远打过几次电话,都是关于益寿茶发行的事情。 当时沈欢一心想要活命,也没聊太多,一直以等等看来推脱。 “回去以后我就会着手这件事情,放心吧。” 因为有阎罗王在,沈欢也不能做什么亲密的举动,只能有的没的聊着,身为话题终结者的林妙诗总会说出几句让人无语的话。 还好他脸皮厚,不然还真不知道该怎样聊下去。 阎罗王发觉自己徒弟和徒媳之间的关系有些不大对劲,但也没太在意,他现在整一心想着,怎么去找玉皇大帝那老神经病报仇。 三人刚从火车站里走出来,阎罗王便开口问道:“玉皇大帝在哪?” 沈欢迟疑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决定给楚歌打个电话,让他带老神经病过来。 这一是为了完成当初对老神经病许下的诺言,人我现在给你带回来了,至于以后发生什么情况,可就不归我管了。 第二嘛,俗话说得好,死道友不死贫道! “你小子舍得给我打电话了?”楚歌先是一句埋怨,然后说道:“说吧,啥时候办事儿?走之前咱们兄弟两个好好喝一顿。” “我——” “别矫情,老子最讨厌矫情的人。”楚歌说着,叹了口气,“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我老在想,多年以后,我可以向人这么说,我有一个朋友,他医术很厉害,然后呢?然后他死了……” 沈欢不知道楚歌玩的是什么梗,无奈的将事情讲了一遍。 “还能活一年?这是好事儿啊,咱们必须的庆祝庆祝!” “你那边有点吵,在哪呢?” “北三里酒吧街呗。”楚歌很内涵的嘿嘿一笑,“你也过来吧。” “老神经病有没有和你在——”沈欢这边话还没说完,对方便把电话给挂了,应该是比较匆忙。 这个混蛋! “那个……妙诗啊。” “嗯?” “我可能要去一趟北三里。”沈欢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不自在,北三里是什么地方,身为本地人的林妙诗就算没去过也听说过。 林妙诗淡淡的应了一声,“哦。” “呃……你不生气?” “不生气。” “真的?” “真的。” 沈欢大松了口气,看到没找媳妇就要找这种善解人意的! “那我先走了,你回家后代我向老爷子报个——” 不等他把话说完,林妙诗便开口道:“去了就别回来了。” “……” 尼玛,说好的不生气呢! 最后经过一通解释,林妙诗总算答应让他去北三里,不过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在八点之前必须返回林家。 八点已经是晚上了,北三里最活跃的时候,这个要求也理所当然。 如果除去现在已经七点快半这个条件来看的话…… 因为时间紧急,沈欢直接用灵狐步朝北三里的方向赶,途中阎罗王觉得他速度太慢,直接将其抓起,让他体验了什么是飞一般的感觉,五六分钟就到了酒吧一条街。 “聒噪!” 楚歌所在的酒吧属于慢摇形式,阎罗王一进去就皱起了眉头,看样子有动手的趋势。 “这儿呢!”为了让沈欢一进来就看到自己,楚歌特地做到了入口附近。 沈欢刚想摆手打招呼,老神经病和阎罗王两人就碰面了。 态度可谓是截然相反,老神经病一脸欢喜,张开双臂就朝这边跑,似乎是打算来个熊抱,“兄弟!” 阎罗王二话没说,上去就是一脚毫不留情,直接将老神经病给踢飞了出去。 “轰——” 看着被撞穿的墙壁,厅内刚刚还在热嗨的白领和小年轻人全都呆若木鸡。 整个大厅内,除了dj音乐,再也没了任何声响…… 第363章天组黑名单 “我靠,这、这是拍电影呢?” “dj,咱酒吧又有新活动了?” “这老头儿出场好有味道,姐妹们,你可全都别给我抢啊!” 一片沉寂过后,就是阵阵的议论之声。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对于各种奇怪迹象已经见怪不怪,尤其是现代的年轻人,心理承受能力非常强大。 客人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代表酒吧的工作人员不知道,修好这墙上大窟窿的费用是其次的,有人闹事儿,让客人们觉得不安,导致没了回头客可就是大事儿了! 当班经理一边安抚客人们的情绪,一边让人通知安保人员过来。 “卧槽!”楚歌回过神后先是一声大骂,然后起身朝老神经病飞出去的方向看了一眼,“我小弟要是出了事儿,老子跟你没完!” “哼!”阎罗王冷哼一声,明显是不将楚歌的威胁放在眼里,环视那些正在议论的客人,寒声道:“想活命的,都给老子滚出去!” “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说这种话,这老头儿是个神经病吧?” “演电影,绝逼是演电影,刚才用的应该是最先进的3d投影技术,我在春晚上见过。” 也不是所有人,都这么看,有些不想惹麻烦的,已经开始往酒吧外赶。 值班经理流了满头的大汉,带着安保人员走到了阎罗王的身前,“这位老先生,还请你不要在这里闹事儿,不然别怪我们不——” 经理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阎罗王一拳给打飞了出去,临起飞之前,还传出了一阵骨裂之声。 “还敢动手!”安保头子临危不惧,伸手就是一套小擒拿,至于结果,跟之前的值班经理一样。 看到这情况,客人们终于明白了,这哪他妈是拍电影啊! 沈欢是真没脸见人了,为了将损失减少到最低,他取出银针就开始为受伤人员疗伤。 “咱们可是兄弟啊,你为什么打我!”老神经病一脸委屈的从窟窿另一端走了进来,除了衣服上有些损伤外,并没有什么明显伤口。 他说着说着还落泪了,“说好做彼此的天使呢?” “食屎吧你!”阎罗王说着,就又是一拳。 “我的小弟,只有老子能打!”楚歌发出一声大喝,护在了老神经病的身前。 卧槽! 沈欢一看这情况,连忙使用灵狐步朝那边冲了过去,想要在楚歌被爆头之前把他救下。 速度本来就不是灵狐步的强项,更何况对手是阎罗王。 沈欢只跑了一半,阎罗王的拳头就已经到了楚歌的面前。 完了…… 一看这情况,沈欢直接闭上了眼睛,同时心中生出了浓浓的悔意,要是自己每代阎罗王过来就好了。 “轰——” 一声巨响过后,整个酒吧都颤抖了几下,跟地震的情况差不多。 “老大,你回去歇着。”老神经病说完,扭头对阎罗王质问道:“你为什么要打我。” “你还有脸问?”阎罗王气的双目充血,一脚踹向了老神经病的小腹。 老神经病连忙发出灵气震荡将对方逼退了出去,然后接上威压。 在威压之下,阎罗王的身体出现了一丝停顿,但很快便恢复了正常。 “哼,这招老子也会!”阎罗王说着,也爆发出了一股威压,给人的感觉比老神经病的威压还要强大。 “你、你什么时候学会这招的?”老神经病表情有些诧异。 “哼!”阎罗王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低喝道:“无双神功,无双拳!” 声音很大,但看上去只是很普通的一记直拳。 出拳到一半以后,这普通的一拳忽然发生了变化,凭空出现上百道拳影,以老神经病的视角来看,和传说中的天马流星拳极其相似。 老神经病不慌不乱,以手画圈,似乎是想将阎罗王的攻击给包住。 一旁的楚歌看到这个场景,表情有些失神,“我怎么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场景……” “你没事儿吧?” “没。”楚歌摇了摇头,然后抓住沈欢的肩头问道:“你不是说要带老神经病的兄弟过来吗?怎么会带来这样一个二哔?” 确定楚歌没事儿以后,沈欢无奈的笑了笑,将自己知道的事情说了出去。 “也就是说在大帝眼里,这个阎罗王是他兄弟,但在阎罗王眼里,大帝是他仇人对吧?” “可以这么理解。”沈欢看了眼在大厅内战斗的两人,“你先走,他们两个人的实力太过强大,估计再打会儿这个酒吧就要废了。” 楚歌下意识想要点头,但点到一半又摇了摇头,“不行,大帝是我小弟,不能丢下他不管。” “放心,他俩实力差不多,就算把天都打穿了,老神经病也不会有事儿。” “就算这样,我也不能——” 沈欢一手刀将楚歌打昏了过去,“对不住,我也是为了你好。” 他刚带人走出酒吧,就看到了以张天浩为首赶来的天组人员。 “我就知道这事儿跟你小子脱不了关系!”看到沈欢后,张天浩笑骂两句。 夏天看到楚歌是被搀扶出来的,担忧道:“他被波及到了?” “没,是被我打昏的。” 等夏天接过楚歌以后,沈欢看了看天组带来的人马,数量在三十个左右,全都带着制式武器。 “老将军,里面两个都是我朋友,武力就就不必动用了吧?” “这要看情况。”张天浩正说着,忽然压低了声音,“以后别乱说话,这两个人都在天组的黑名单上!” “黑名单?” 安置好楚歌归来的夏天,开口解释道:“和一般公安机制的通缉令差不多,记录在黑名单上的人,基本上都有祸乱华夏的能力。” 夏天还想继续说下去,却被张天浩给瞪了回去。 全员准备好以后,张天浩直接带人冲了进去,“天组办事,都给我住手!” 老神经病和阎罗王打得正欢,根本就没有把张天浩的话听进耳朵。 身为天组组长,名震世界军坛的一代狼王,张天浩最近被太多的人轻视了。 只见他冷哼一声,一个踏步飞跃而出,看情景是想要利用武力让两人冷静下来,可飞到一半,就被阎罗王给一脚踹了回去。 天组成员见张天浩受伤,同时扣动了扳机,犹如雨滴般密集的子弹,瞬间朝战斗中的两人射了过去…… 第364章警察?我投降! 结局没有悬念,子弹对屠道者都没用,对这都快打到天上的两位自然也没什么用。 老神经病靠着灵气将子弹震落在了地上,而阎罗王则是用肉身硬生生的抗住了子弹的进攻。 看到这情况,天组特卫队的成员,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懵逼。 屠道者一个就让他们受了不小惊吓,现在竟然一下子来了两个,其中有几个意志不坚定的已经开始怀疑自己的人生了。 “这么多虫子,吓死本宝宝了。”老神经病一脸庆幸的说道。 阎罗王从胳肢窝里掏出了一颗子弹,面色冷如寒冰,随时都有杀人的可能。 “停火。”夏天一边对特卫队下达命令,一边将张天浩给扶了起来,“义父,你没事吧?” 张天浩看着老神经病和阎罗王摇了摇头,“没事!” 一代狼王,战场斩敌无数,敌人闻风丧胆,只需张天浩一个名字,就可以让对方溃不成军不战而胜,但现在…… 不!只有弱者才会怀念从前的风光,对方强又如何?华夏军人的尊严不容侵犯!天组的尊严不容侵犯! “咔、咔咔啪!” 张天浩的身体发出一阵阵的骨响,肌肉也随着暴涨,军装由松变紧,扣子接连崩飞了出去。 “无敌真寂寞,第九重?!”夏天面带震惊。 沈欢也发现了张天浩身上的气息变化,但并不知道无敌真寂寞第九重代表着什么。 “这小子算是个天才。”苏璃忍不住感叹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在地阶后期巅峰已经停留很长时间了,阎罗王这一脚竟然让他突破到了天阶。” 阎罗王被张天浩的变化所吸引,背对着老神经病说道:“咱们的恩怨,以后再解决。” “小子,你的功法很有意思,咱们比一场?” 张天浩脱去身上的军服,露出与年龄完全不符的身材。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阎罗王说着,发出一记无双拳。 面对攻过来的乱拳,张天浩面不改色,寸长的白发挺直竖起,手呈爪拳状,腿部微微完全,眼神冷静的可怕,就像是一只即将狩猎的饿狼。 等到拳影距离自一尺时,他终于动了,急速出拳,带起阵阵风声。 和无双拳一样,张天浩也留下了道道拳影,不同的是,以沈欢的实力可以看出,这是快速连续挥拳所产生的记过。 至于阎罗王的无双拳,就不是他能看出虚实的了。 张天浩打中的全都是残影,不过他并没有放弃,依旧在连续挥拳。 “这个小平头被耍了。”老神经病在一旁摇头叹息。 话音刚刚落下,张天浩便被再次击飞了出去。 一直在关注战斗的沈欢瞳孔猛然放大了几分,在无双拳距离张天浩胸口一寸时,拳影尽数消失,或者说是合百为一,猛地提速将人击飞。 “义——”夏天话还没出口,被击飞出去的张天浩便已经弹射而起,眨眼间便出现在了阎罗王的身前。 “嗷呜——” 众人耳中隐约听到了一声狼嚎,然后阎罗王便后退了几步,他低头看着胸前被撕碎的衣衫,表情颇为诧异,“老子沉浸武道多年,想要创造狼拳者数不胜数,但能够做到你这种地步的,还是第一人。” 以兽形为拳者不在少数,最为出名的是五形拳,包含龙、虎、豹、蛇、鹤五种兽类,在武道之外也有健体强身的五禽戏。 阎罗王之所以感叹,是因为张天浩在出手时,并非是一味的模仿,而是真真正正的具备了狼性。 “大校,我们仍旧待命吗?”特卫队的队长忍不住说道:“看情况,将军依旧处于下风。” “待命。”夏天很清楚张天浩的脾性,一旦认真就绝对不需要别人帮忙,插手不仅没好处,可能还会迎来一堆大骂。 不过最主要的原因是,他看出来阎罗王对张天浩并没有动杀念。 阎罗王有着自己的一套准则,无论做了什么事儿,只要用一套他没见过的武技,就可以换取一条性命。 他对张天浩的狼拳兴致勃勃,自然不会下杀手。 沈欢趁机走到老神经病身旁,问道:“你跟阎罗王之间,到底有什么仇?” “没仇啊,我俩是好兄弟!”老神经病摆出一副我比你还郁闷的表情。 “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本帝记忆力好着呢!” 沈欢反讽道:“你是想说自己真是玉皇大帝咯?” “我真是。” “……”沈欢皮笑肉不笑,“那你说说齐天大圣在什么地方。” “你是说孙猴子弼马温?”老神经病颇为认真的考虑了一下,“他被如来拐走以后就不归我管了。”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老神经病!” “比较起来,问我是不是玉皇大帝的人,更像是神经病吧?小神经病!” “……” 就两人说话这会儿时间,张天浩已经和交手数次。 在没学会招式之前,阎罗王只会选择喂招,这次也不例外,但和以前却有些不同,此时的他竟然落入了下风! 躲过张天浩的攻击后,他忍不住嘀咕道:“怪了怪了,这狼拳看上去也不怎么高深,我怎么就是学不会呢?难道是专属武技?” 每个人体质都有不同,由个人自创,并且除本人以外,就算醍醐灌顶其他人也无法施展的武技,便是专属武技。 这类武技属于稀有武技的一种,强弱各有不同,按照武技的分级,张天浩所自创的武技原本只是玄阶武技,不过因为晋升天阶所带来的领悟,这套狼拳已经达到了地阶的级别。 “嗷呜——” 忽然又是一声狼嚎响起,张天浩快速移动的双拳像是变成了一头头饿狼,疯狂的扑向了阎罗王。 阎罗王反应极快,整个人好像摆脱了引力,以一种近乎平移的方式躲过了乱拳。 “嘭!嘭!嘭!” 几声脆响过后,墙壁上留下了几十处犹如被狼撕咬过一般的深坑。 “不打了,你这武技老子学不来。”阎罗王见张天浩没收手的意思,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你若再动手,可别怪老夫无——” 他这儿话还没说完,入口处便响起了一声高喝,“警察,不许动!” 夏天听到后皱起了眉头,小声嘀咕道:“黄字组是怎么办事的,怎么会让警方的人过来?” “警察?”阎罗王先是一愣,然后双手抱头蹲在了地上,“我投降!” 卧槽,这他妈是个什么情况? 第365章一物降一物 正准备拼死一战的张天浩听到这句话,差点没吐出一口老血。 带领三十多名华夏精英中的顶级士兵持枪带械,自己更是顿悟突破至天阶都没把你拿下,现在来了一个徒手的小警察,却双头抱头蹲地投降,这他妈是什么逻辑。 门口一个穿着制服的年轻警察,正以标准的持枪姿势站在那里,只不过略微颤抖的身体,和手里的警棍让人感觉有些掉价。 沈欢也有些闹不明白,为什么阎罗王会怕一个人民警察,甚至特地绕到后面看了一眼,和自己背影不同,浑身上下没有意思灵气,身体素质只能算是中等,肺部还有点黑,应该是抽烟造成的。 从头到脚,都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 不是个人造成的压力,那就只有身份了。 年轻人是个警察,像阎罗王这样的存在,有必要怕警察吗?至少从之前的行为来看,真的没这个必要。 心里纳闷的不止沈欢一个,夏天也有些闹不明白。 众人怎么想的年轻警察不清楚,他现在只担心,这些手持枪械的帮会人员,会不会一枪把自己给毙了。 他刚刚大学毕业,还处于实习期,被分配到北三里的酒吧街巡逻。 听队里的前辈说,白天的北三里很安全,基本上没有任何麻烦,最多就是追追小偷。 可谁知道第一天过来,就遇到群众举报,说这个酒吧有人闹事儿。 本着警察的职责,他义无反顾的冲了进来,结果……不是说是俩老头儿因为争抢妹纸而大打出手吗? 这根本就是电影里帮会火拼的场景啊! “都、都不许动,不、不然我可就开枪了!”年轻警察说话的声音时大时小,看上去很没有底气。 “同志,你别误会,我们是——”夏天走过去想要解释,可不等他把话说完,年轻警察就慌了,不停挥舞着手里的警棍,“我可开枪了啊!开枪了!” 夏天头顶黑线,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阎罗王之所以老实,和这个警察有很大的关系,思来想去,他将目光投向了张天浩。 张天浩对他摆了摆手,然后朝其中一名特卫队员说了些什么。 “得令!”特卫队员走到年轻警察身前行了一个军礼,“小同志,这是我的证件。” “中军区燕京部陆军特战队……”年轻警察看过以后,心里大松了口气,原来是部队的人。 经过几句交流以后,年轻警察表示已经明白状况,拿着警棍朝阎罗王走了过去,“叫什么名字?” “阎罗王。”阎罗王蹲在地上,出奇的老实。 “把身份证拿出来看看。”面对一个“普通”老者,年轻警察还是很有一套的。 阎罗王一听这话,头低的更深了,“没、没身份证。” “黑户?” “警察同志,我没犯法。” “回答问题!”年轻警察板起了脸。 阎罗王撇了撇嘴,“没户籍……你要抓我的话,就把我送回101吧。” “101?”这次轮到了年轻警察迷茫了。 见时机差不多,张天浩上前说道:“同志,剩下的交给我来处理吧。” “好!” 阎罗王迷糊了一会儿,“你、你们是一个机制的?” 见张天浩点头,阎罗王瞬间陷入了懵逼状态,“那、那个,我刚才就是和你开玩笑呢,现在我一定配合调查!” …… 阎罗王被带到了天组,沈欢在空隙的时候给林妙诗打个电话,当时已经八点多。 经过一通解释,加夏天和多位士兵作证,事情总算告一段落。 因为阎罗王是黑名单上的人物,审问是由张天浩亲自进行的。 “沈欢,在阎罗王没有从黑名单移除之前,你最好少和他做接触。” 张天浩说过类似的话,这次是夏天说的,“义父虽然是天组的组长,但并不是权力最大的存在,拥有一票否决权的长老团对你的看法比较特殊。” “对我?”沈欢心里就纳闷了。 夏天面色凝重的点了点头,“天组有黑白灰三类名单,黑名单之前说过了,白名单与之相对,和高级成员一样,基本上可以单人出入基地内的任何地方,并且具备查阅资料的权限。” “你在性质最特殊的灰名单中。”夏天叹了口气,继续说道:“灰名单建立之初,是以合作名单的目的建立的,但随着时间推移,已经变了味道。” “能名列灰名单的都是人才,不过存在着不稳定因素,通常有两个处理方式,一是进入黑名单,进行全国通缉,二是进入白名单,成为天组好友。” “这个划分的标准,完全掌握在长老团手里,如果你和黑名单上的人物接触过多,那群用屁股决定思想的老家伙们,一定会将你划分到黑名单。” 沈欢笑了笑,“和谁结交是我的事情,要是他们非得把我加入什么黑名单,我也没有办法。” “这就是他们把你加进黑名单的原因啊……无法掌控。” 两人正说着,楚歌先从审讯室里走出来了,神秘兮兮道:“傻哔,欢子,给你俩讲个笑话听不听?” “什么笑话?” “我知道阎罗王为什么恨不得杀了大帝了!”楚歌将自己在审讯室听到的事情,全都说了出来。 他说老神经病和阎罗王之间是个笑话,也真没说错。 阎罗王和老神经病是怎么认识的,俩人都想不起来了,至于怎么结仇的,都记得很清楚。 两人去饭馆吃饭,但身上都没带钱的习惯,快到收账的时候,老神经病偷偷对阎罗王下了咒诀,暂时封印了一身武力。 当时阎罗王对老神经病有着百分百的信任,并没有发现对方的小动作。 老神经病使用尿遁开溜,阎罗王见人半天不回来,就准备去找,店员却把伸手拦下,说他吃霸王餐。 阎罗王寻友心切,而且在他心里,根本就没有付钱这个概念。 虽然被封印为了真气,但肉身力量还在,按照他的脾性自然是大打出手,就连警察来了都没停手。 还好武警队迅速赶来,用大剂量的麻醉枪将其弄昏。 进入监狱后,阎罗王接受了大量的“教育课程”,不能知法犯法的观念,深入心中,实力恢复后也没逃狱或者离开的心思。 因为找不到户籍资料,就一直留在监狱,最终被分配到101管制犯人,直到前阵子听人说天池龙潭的龙髓可以让他实力更进一步以后,才离开监狱。 所以对阎罗王来说,警察两个字有着极大的杀伤力。 这事儿听上去有些不可思议,但或许正是应了那句一物降一物吧! “唉,欢子,我还没说完呢,你去哪啊?” “上厕所……笑会儿!” “……” 第366章乖,摸摸头 在天组里,阎罗王再一次接受了教育,最终和天组达成协议,留在天组任职,究竟是什么职位沈欢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在沈欢看来,天组将阎罗王留下,并不全都是好事儿,思想是会变得,阎罗王迟早会走出对警察的恐怖,实力就摆在那儿,到时候武力压制基本上是妄想。 距离两个月的假期,还有一段时间才结束,加上公司将要正式营业,沈欢并没有返回学校。 他和林妙诗又回了一趟长乐村,将药材收购后,又留下了一批新的种子。 村口,牛大宝,“欢子,我年前结婚,到时候你可一定要回来。” 沈欢一脸认真道:“放心,人不到头到。” “感觉人不到钱到更有说服力。”牛小贝也在一旁跟着凑热闹。 这兄妹两个向来都是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这次也不例外,绕着沈欢转了半天都没罢休,最后还是牛父开口,两人才安静下来。 “欢子哥,半年,再有半年我就可以去燕京找你了。” 沈欢伸手摸了摸牛小贝的脑袋,“我在燕京等你。”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两人用小拇指打了下勾,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之后沈父沈母又交代了两句,主要是常回家看看和房子的事情。 新房已经盖的差不多,不过因为天气转冷,装修粉刷什么的要等入春才能干。 尤其是李素娥,嘴上说着房子,内涵意思却是在说,孩子,房爸妈已经帮你盖好了,什么时候娶媳妇呢? 沈欢也想结婚,但女性未满二十岁,男性未满二十二岁,所结合的婚姻是不被法律承认的。 要娶就娶的光明正大,没有任何顾忌。 高速公路上,正在开车林妙诗忽然开口道:“我头发是不是翘起来了?” 沈欢仔细看了看,“没有啊。” “我感觉好像翘起来了。”林妙诗的语气加重了几分,眼神中有些期待。 无论怎么看,头发都异常柔顺,别说几缕就算一根都没有。 见沈欢不说话,林妙诗忍不住提示道:“你帮我摁一下吧。” “好!”沈欢说着,就将手放在林妙诗的头上,“是这样吗?” “别光按着不懂,移动两下,头发看起来才自然。” 沈欢依言照做,感受着指尖传来的顺滑,他忍不住有些沉醉了,林妙诗也是一副享受的表情。 “妙诗,你该不会是想让我摸摸头才这么说的吧?” “不是!”林妙诗表情瞬间变得冷淡,“把手收回去吧。” 沈欢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但并没有道歉,林妙诗脸蛋微微泛红的小女人姿态,很讨人喜欢,平时可不是那么容易见到的。 “哎呀,你的头发又翘起来了。” “没有!” “有呢,来摸摸头。” “都说不翘了……再往上一点,嗯,好舒服。” 因为林妙诗在开车,摸摸头的游戏并没有持续太久。 又过了一会儿,林妙诗开口道:“手冷了。” “是吗,我帮你暖暖。”对于手冷这个套路,沈欢已经信手捏来。 “只有小拇指冷。” “那我就只暖小拇指。”沈欢大大手,只握住了那根芊芊玉指。 林妙诗摇了摇头,“不舒服。” “那……”沈欢刚想问怎么样才舒服,整个人忽然愣住了。 摸头,这个动作对小贝做的最多,刚才当着妙诗的面也做过一次,所以她才会要求自己摸头。 小拇指冷,应该是想让自己做刚刚和小贝一起做过的动作。 沈欢拿起林妙诗的手,摆出了打勾指的动作,深吸了口气,“妙诗,对我来说,你是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在我心里也只有你一个人,你不需要和任何人去比。” “我沈欢发誓,今生非卿不娶!” “谁、谁让你说这些了!”林妙诗脸蛋红扑扑的将手收回,眼睛直视窗外,“我刚刚头发真的翘了。” “我知道。” “我、我的小拇指也是真的冷了。” “我知道。” “所以,我不是在和任何人比叫。” “这些我都知道,不仅如此,我还知道,你现在……嘴干了。” “我、我还在开车呢,你、你干什——唔!” 回到燕京以后,沈欢的脸上多了一个巴掌印,毕竟在现实生活中饰演霸道总裁,总得付出一点代价。 两人没回林家,而是去了李家,毕竟益寿茶这事儿李致远也有股份,加上对方从事医药行业多年,肯定有一些比较好的建议。 知道今天沈欢要来,李凤仙一早换做女装,在门口附近等待着。 那一夜的事情,虽然是在睡梦中发生的,但依旧留下了些许痕迹,比如牙印。 这一个月来,她的心情都处于一种极度复杂的状态。 她知道,沈欢喜欢的是林妙诗,觉得自己的行为就好像是一个不知羞耻的荡女,但她又无法放下这段感情。 有人说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但对李凤仙来说,一个月的时间太短了,心中的爱意不仅没有减少,中的毒反而越来越深。 当看到沈欢从大门步入的那一刻,她的心仿佛跳到了嗓子眼,眼前的这个男人可能不算很帅,但就是无人可以取代。 李凤仙冲动的想要一把将这个男人抱住,但她知道自己不能这样,在林妙诗出现的刹那,心中的火焰更是被冷水无情浇灭。 不是说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吗?为什么我的心会这么痛…… “凤仙。”沈欢右手拉着林妙诗,用另一只手打起了招呼。 李凤仙强颜欢笑,“你来了?四叔等很久了,咱们一起过去吧。” 沈欢还沉浸在甜蜜当中,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 那晚发生的事儿,林妙诗也是知情人之一,她松开了沈欢的手,拉住了李凤仙,“一起。” 李致远这几个月来,心思一直放在益寿茶上,论心情他比沈欢还要激动。 他没有从医,但身为医王世家的子弟,很清楚益寿茶的功效,等到上市以后,恐怕整个养生保健行业,都会为之震撼。 几人打了下招呼,便纷纷入座。 “四叔,我和妙诗觉得,一周后益寿茶就可以上市,您觉得怎么样?” 本来还一脸笑容的李致远听到这话,脸色一下就垮了下来,“不怎样!” 第367章一帆风顺?还是出事儿了! 李致远突然之间的变化,让沈欢有些回不过神来,下意识问道:“为什么?” “时机不到。”李致远说着,干笑了两声,“对不起有些激动了,身为合作方,本来是不应该干预欢妙产品的发布策划,但你们能让看看吗?” 策划案之类的东西,都是林妙诗在弄,听到这话,她没有犹豫直接将策划案放到了桌面上。 李致远拿起策划案看了一下,良久之后才开口道:“医王世家加上小医王现在的人气,的确可以起到推广作用,但只能针对老年人。” “时代在进步,养生保健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老人的身上,许多卖力工作多年的白领也开始朝这方面发展,所以我们有必要利用明星效应。” 林妙诗表示对他的说法没有异议,同时将策划案翻了两页,指着上面的一段文字说道:“这些我已经考虑到了,所以我准备请老牌明星进行宣传,这几个人都具备这样的资格。” 李致远满意的点了点头,又将策划仔细看了一遍,然后说道:“明星效应只是推广手法的中一种,最重要的还是广告。” “我也联系了燕京最大的广告策划部,相信他们会给欢妙一个好的交代。” “光靠广告策划是不行的。”李致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想必林小姐对近些年的保健品行业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吧?广告你也都看过,其中有不少出自名家之手,但真正大卖的有几个?” 林妙诗沉思了一会儿,接着点头,算是认同了李致远的说法。 地产、医药、互联网、电子产品,是近些年来盈利最大的产业,不说远的只谈燕京的富豪,基本上都和这四个行业脱不了关系,就算不是自营,也会进行投资。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世界上没那个职业是不赚钱的,就看从业者有没有这个能力。 医药保健品是近些年来的热门项目,但真正打出名堂的却不多。 益寿茶的效果是厉害,但经过稀释后,至少需要一个疗程才会体现到作用,和化妆品不同,根本无法让人当场见效。 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便有众多大牌联盟也很难推动效果。 “林小姐,这是李某人的策划案,你可以看下,要是觉得有道理就用,没道理的话咱们再商量。”李致远扎起一块西瓜放进了嘴里,“根据我这么多年的经验,这份策划案在我个人眼里,绝对称得上是完美。” 为了让益寿茶一鸣惊人,李致远花费了很大的功夫。 林妙诗是一个人熬夜,他却是带着一群人熬夜,就算对待自己公司的新产品,也从未用废过这么大的功夫。 说是完美,也并非他自夸。 谈起近些年的保健品,最有影响力的,应属在全国风靡一时的脑黄金,其广告堪称洗脑。 李致远的大致方案与其差不多,但本质上还是有一些差别的。 洗脑过多会给人带来反感,犹如糖衣炮弹的轰炸,有可取之处但不多。 一是广告投放的问题,不需要太多,早晚各一次就好,时间段要选择好,无论电视台大小,全都要进行投放,并且全都放在一个时间段。 到时形成的效果就是——电视机前的观众无论换哪个台,都只有一个结果,千篇一律的益寿茶广告! 李致远把这个方案称之为,新闻联播式广告。 不过在投放广告之前,必须将科技软文工作做好,连大致内容,他也有了拟定。 “现在人们大多处于亚健康的状态,头痛乏力之类的情况时常发生,这是因为体内缺少x元素导致,而这种元素只有茶叶中才有……”沈欢看了一下草案,有些无语道:“x元素?我从来没听说过啊。” “我创造的东西,你们当然没有听过。”李致远笑了笑,“我们只提茶,而不提产品,加上各大医学领域的专家作证,只需要一周的时间就可以发效。” “和古时的玄术一样,科学是现代大多数人的信仰,这种科学软文比民间传说更具有说服力。” 沈欢还是有些迟疑,“这样算是骗人了吧?到时候被拆穿的话——” “这点你不用的担心,之前说了,在这些科学软文里,我们不会提到任何和益寿茶或者欢妙有关的事物。”李致远笑了笑,“等软文发效以后,就开始在各地发放益寿茶试饮。” “接着借余波,让益寿茶上市,事情被揭穿也是一个月后,到时候益寿茶的效果已经提现,真相浮不浮出水面已经没有区别。” 不得不感叹,李致远之所以能够成功,商业天赋和利用人心的手法,起到了很大作用。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连沈欢可能也会上钩。 “办法是不错,不过里面还有一些瑕疵。”林妙诗忽然开口道:“李先生您刚刚说过,随着时代发展,人们的思想都在转变,我认为除了电视上的广告意外,我们也应该在互联网上寻找合作商。” “这个到时我疏忽了。” 期间交谈最多的是林妙诗和李致远,两人会时不时的询问一下,让沈欢表个态,至于李凤仙,除了来时称呼了一声四叔以外,就再也没说过一句话。 向全国的电视台投放广告的行为可行,但要浪费巨大的资金,欢妙的流动资金并不多,暂时只能局限于燕京的一些地方台,试饮也是一样。 科学软文也成功引起了养生群体的注意,有信的也有不信的,但无论信与不信都没什么关系,他们要的就是一个议论性。 因为试饮是在超市举行的,引起了不少阶层的注意,懂茶道的评价是好茶,不懂得说是好饮料,毕竟舌头是不会骗人的。 茶叶是否可以延年益寿还没确定,但在燕京城内,却掀起了一股品茗潮流,无论老少全都参与其中。 时机成熟后,欢妙公司便将益寿茶上市,在李致远的资源帮助下,燕京几家大型的连锁超市和药店,全都特地给欢妙益寿茶开辟了单独区域向顾客销售。 上架当天,就打破了一些保健品的巅峰销售量。 因为形势一片大好,沈欢和李致远带领工作人员,摆了一个庆功宴。 “李四叔,这次益寿茶能够成功,您当受首功。” 李致远举起酒杯,笑着摆了摆手,“话不能这么说,要不是你提供了原料,我也只能有力没处使。” 两人举起酒杯,说了一大堆客气恭维的话,就在他们准备举杯一饮而尽的时候,李致远的秘书忽然跑了进来,“老板,益寿茶出大事儿了!” 第368章无论如何都不能输 “慌什么慌!”李致远举着酒杯,皱眉道:“好好说,出了什么事儿?” 秘书调整呼吸,吞了口唾沫,这才说道:“刚刚收到消息,全国各地都出现了饮用益寿茶中毒的现象。” “不可能!” 是药三分毒没错,但益寿茶属于保健品,就算短时间内超量饮用也不会出现中毒的迹象。 李致远脸色一沉,“我们的益寿茶,只是在燕京及周边几个城市发放,怎么会全国各地都有人中毒?” “事情是这样的……”秘书擦了擦汗,接着说道:“因为林小姐的提议,我们专门设立了网络购买点,那些中毒的顾客,基本上都是通过网络途径购买的。” “我查阅了其中几个顾客的反馈,他们并不是通过正规渠道,而是通过天宝的店面购买的。” 秘书将笔记本放到了两人面前,是天宝的一个店铺,看上去很正规,卖家的昵称为欢妙药业有限公司。 “这么快就出了假货?” 身为山寨帝国,在华夏出现山寨品并不足为奇,可奇怪的是,益寿茶上市才刚刚三天,对方不仅成功山寨,还开始向各地销售产品。 根据上面数据反映,在一天内,至少已经有近百人在这家店进行了购买。 “还有什么,快说!”李致远很清楚自己秘书的能力,如果只是出了假货,他绝对不会慌乱成这个样子。 “除此以外,网上出现了多篇揭露益寿茶软文的帖子,并且扬言欢妙根本就是骗子公司。” “现在网络上已经掀起舆论,甚至有些顾客,已经开始向我们询问退货过程。” “妈的!”李致远一把将酒杯摔到了地上。 沈欢也察觉出了问题不对,如果只是为了卖假货为生,对方只需要用普通茶叶就好,完全没必要冒风险搞什么带毒茶叶。 再加上网络上的流传出的真相贴,以及退货风潮,很明显是有人暗中指使的。 “查,给我查清楚,这次的事情究竟是什么人搞的!” 庆功宴还没吃完,众人就又开始忙活了起来。 经过一个上午的发效,要求退货的顾客,数量达到了一个惊人的数目,就连一些签订合约兜售益寿茶的超市和药店,都暗示自己有退货的打算。 打假容易,但经历这件事情以后,益寿茶的销量就无法肯定,甚至连之前花费的宣传费用都无法弥补。 “刚才给朋友打了一个电话,他说无论实体店还是网络销售点,上面至少一半的产品,都是同一个人购买的。”沈欢嘴里的朋友自然是夏天。 “我就知道!”李致远气得拍了下桌子。 被人刻意针对的事情已经确定,令两人疑惑的是,关于益寿茶上市,两家公司准备了很久,但并没有向外界透露过任何消息。 这场可以针对的事件,显然是经过长期策划的,否者两人也不会被大的措手不及。 两人相对一视,同时说道:“公司里有内奸!” “你有没有怀疑的目标?” 面对李致远的询问,沈欢摇了摇头,“没有,因为学业和教课的事情,我对益寿茶关注的并不多,基本上一直是妙诗在打理。” “不过我想问题可能不是出自我那里,工作人员全都是林家的老员工,应该不会做出贩卖商业机密的事情。” 李致远摇了摇头,“那我这里就更加不可能了!” 沈欢怕李致远误会,解释道:“李四叔你别误会,我没有将矛头指向你们致远药业的意思,只是想把真相弄清楚。” “我知道。”李致远不是小孩子,意气用事的事情他不会做。 就像沈欢说的那样,现在最重要的是把真相弄明白。 “咱们兵分两队,我们公司的公关能力比较成熟,应付媒体之类的事情交给我,你朋友既然能查出来,那些产品是流入到了同一个人手中,再让他帮帮忙,看看能不能找出幕后黑手是谁!” 之前说过,在沈欢眼里,益寿茶跟他儿子差不多,现在儿子被人陷害,他这个当爹的,就算费尽一切办法,也要还它一个清白。 “夏天,有消息了吗?” “正在调查,对方显然经过了详细的策划,购买产品的都是事先安排好的普通老百姓,他们的接头人基本上都不相同,很难追查。”夏天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紫嫣再帮你查看致远药业和你们欢妙公司的电脑操作记录,一时半会儿也得不到消息。” “我有点急,你们能不能加快一些速度?我担心这样下去,益寿茶的市场将会完全断绝!” 当初李致远敢用软文做文章,就是因为益寿茶的效力,一切用实力说话。 可现在的情况是,益寿茶还没生效,便出现了这样的危机,想要扳回一城可就难了。 打个比方,某地新闻播报路边摊所使用的都是地沟油,看到这个新闻以后,其他地方的居民,在看到路边摊时,脑海中都会闪过地沟油之类的字样,就算明知道对方不是也依旧会有这样的想法。 在这种情况下,养生健体的益寿茶,就成了烫手山芋,顾客们不买账,超市和药店自然也没办法卖出去。 到时候根据合约上的内容,他们是有权退货,并且要求赔偿的。 欢妙刚刚起步,能否崛起,看的就是益寿茶的上市情况,如果没有得到好的解决办法,可就全完了,就连致远药业多年积累下的剩余,也会受到严重的打击。 李致远拿出了卫生部的鉴定书,并且召开发布会,摆弱者姿态讲出了实情,但媒体和记者关注的,却是他如何利用科技软文来蒙骗人心。 林老爷子收到消息后,也参与其中,尽量帮忙解决这件事情。 黄老先生也打来电话询问,表示需要什么帮助可以尽管开口,毕竟他在欢妙也是有股份的。 夏天那边穿不来消息,沈欢也闲坐不住,思来想去终于找了一个能缓解情况的办法。 “是汪老吗?对我是沈欢,我需要你帮一个忙,派遣各地公会的成员,前往受到茶毒患者的医院……”沈欢说了一套针法,接着道:“用这个针法稳定患者的情况以后,立马把他们带来燕京!” 这场关乎益寿茶和欢妙命运的仗,无论如何都不能输! 第369章罗伯特搞的鬼? 沈欢现在是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人生在世十有八九不如意。 这次益寿茶的事情,本来好好的,没想到却被人搞成了这样,什么事儿都需要一个理由,沈欢在想最近得罪了哪些有能力做到这种地步的人。 距离最近的是龙家,但可能性不大,要说有仇,也是阎罗王和他们有仇,一个隐世家族没能力也没必要花费这么多资金进行报复,对他们来说,拳头比一切都管用。 再往前推,就是争夺妖丹的那伙外国人,好像是什么扑克还是纸牌组织,和隐世家族相同,可能性也不大。 那个组织看起来很庞大,并且当时的方块人员,全都把他当成了天组的人,先不说敢不敢报复,就算要报复也报复不到他身上。 然后就是何年父亲医院出的意外事件,这个可能性比较大,从某种角度来讲,他可能破坏了某个人的好事儿。 不过涉及资金问题的话,恐怕没有哪个医生会有这么大的能力。 接下来就是暴揍假神医的事情了,对方只是一个小团伙,这种事情就算他们想做,也没那个能力。 思来想去,沈欢始终想不到究竟是什么人在针对自己。 经过连夜的赶路,全国各地的茶毒患者,已经全都转移到了中医公会的附属医院。 等沈欢赶到医院的时候,中医公会的高层基本上都聚集到了门口,见他过来为首的汪老连忙带人迎了过来。 “名单上的患者基本上都到这里了,老余他们也按照你说的针法,进行了医治,不过效果并不算好。”汪老叹了口气,继续说道:“病人家属的情绪都不怎么稳定,我想你最好不要用欢妙老板的身份进去。” 沈欢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直接走进了病房。 外界对欢妙公司的议论,已经上了头条,就连致远药业也受到了牵连,李致远派出的公关团队全都铩羽而归。 不是因为实力不够,而是根本就吸引不到关注,好不容易利用水军增强消息的热度,就又被新的曝光资料给盖了下去。 人们同情弱者不错,但相在群众眼中,那些被益寿茶所荼毒的顾客,才是真正的弱者。 “沈欢,是我,你那边情况怎么样了?”无奈之下,李致远只好将希望寄托在沈欢的身上。 病房内,沈欢看着那些躺在病床上的患者,沉默不语。 脸色发紫、瞳孔放大、呼吸抑制,这些全都是中毒的症状。 患者的年龄大部分是老人,其中还有几个年龄不大的年轻人,看样子应该都是在校学生,年纪最小的是个十二三岁的小正太。 “沈欢?” “嗯,我在呢。”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将手朝着其中一名患者的鼻孔探去。 “你干什么?!”守候在一旁的病人家属,直接抓住了他的手腕。 汪老见状后,连忙解释道:“他是我们中医公会的医生。” “医生?”那名家属上下打量了一下沈欢,“太年轻了吧?” “关于幕后黑手的事情,我朋友正在查,现在病患已经转移到了公会的附属医院。”沈欢说着,看向病人家属道:“年龄从来就不是划分医术高低的标准……您可以放手了吗?” 病人家属面带迟疑,纠结了一会儿以后,最终还是选择了放手。 沈欢再次用手探了探鼻息,然后用手撑开患者的嘴巴,低头轻嗅了两下。 “你们中医看病不是应该先把脉吗?” 汪老刚想开口解释,沈欢却说道:“呼吸带有梅花的香气,是梅寒毒。” “梅寒毒?”汪老愣了一下,“我曾经在一本古籍上看到过,可上面的主药寒梅云草已经绝种了,他们怎么会中这种毒?” 沈欢摇了摇头,“这些都不重要,梅寒毒属性阴柔,即便是专门的解药也要三天才可以解毒。” “这是解药方子,麻烦汪老和各位前辈了。” “不用。”汪老说完,便带领中医公会的人员前去配药,事关人命,他们不敢耽搁。 病人家属眼中闪过一丝兴奋,“你们找到治我爸的办法了?” 沈欢点了点头,接着对电话另一头的李致远说道:“李四叔,我已经找到了解毒的办法,不过需要三天的时间解毒,在此期间就只能麻烦你了。” “好,我会放出召开发布会的消息来吸引记者们的眼光,你安心治病,如果你朋友那里受到了消息,请立马通知我。” “会的。”挂掉电话以后,沈欢就没再说过话。 就如汪老在古籍中看到的那样,寒梅云草因为无法适应环境变化已经绝种,以其为主要的梅寒毒自然也不可能被炼制。 但不能排除,有人利用存货来做这种事情。 能够配制梅寒毒,在中医上应该有不小的造诣。 有资金、医术高明、和自己有仇,这三个条件加起来,沈欢依旧想不出这次的事件是出自谁之手。 就在他疑惑之际,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是夏天打来的。 “夏天,找到幕后策划者了吗?” 夏天语气遗憾道:“没,我们抓了几个人进行审问,都是在派出所有记录的社会蛀虫,他们都是在网络上闲聊时收到了名为lbt的邀请。” “lbt这个名称在资料库中并没有记载,根据紫嫣的经验来看,很可能是指路边摊的意思。” “对了,紫嫣说最近欢妙和致远公司都遭受过入侵,ip地址来自花旗国,和lbt是同一个ip。” “她尝试对这个ip进行反攻,但系统提示对方已经注销了这个地址。” 夏天歉意道:“对不起,这就是目前我所掌握的消息,希望对你能起到帮助。” “该说对不起的是我,又因为个人的私事儿麻烦你。” 将电话挂掉以后,沈欢拿出一张白纸,将已知的信息,全都写在了上面。 “lbt、有恩怨、花旗国、医术高明、资金庞大……lbt、花旗——”沈欢正说着,眼睛猛地一亮,“罗伯特!” 以目前掌握的消息来看,有能力把事情做到这种地步的,就只有罗伯特一个人,根据夏天曾经发送过来的信息,罗伯特回国之前,一直待在花旗! “这个该死的混蛋!”沈欢一边骂着一边朝外面赶,如果事实和想象的一样,那么他这次绝对不会放过罗伯特。 就在他准备踏出门口的时候,病房内忽然传出一声悲呼,“妈,别吓我啊!我、我妈没呼吸了,医、医生,医生!” 有人死了?! 第370章都断气了还怎么救?就这么救! 有人中毒不可怕,只要没死,沈欢就有办法把这毒给解了,但如果出了人命,这次的事情就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情了。 如果这次的事件真是罗伯特搞出来的,他一定会借助这个机会,再次对中医发动进攻。 不过在此之前,先要观察一下那位可能已经身死的患者。 “发生了什么事儿?” “我妈、我妈她没气了!”病人家属是个看上去三十五六岁中年人,他见沈欢问话,一把就拉住了手,“医生,我刚刚看见,你一下子就断定了大家中了什么毒,你一定很有本事,救救我妈吧。” “都断气了还怎么救!”有人小声的嘀咕道。 “大家都是受害者,你说这话什么意思?” “就是,幸灾乐祸个什么劲,有本事说风凉话,怎么不见你冲进欢妙把他们老板给揍一顿。” 被众人围攻,那人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话已经说出来,总没办法收回去,“我说的不都是事实嘛……都断气了还怎么救,人家医生免费给我们治疗就不错了,有能力就救,没能力你也不能逼着人家。” “免费治疗?那些老医师也给我爸针灸几次了,结果呢?”一名妇女冷哼道。 “没错,说是检测出中了什么毒,人家大医院的先进设备都检查不出来,他闻两下就出来了?”一名长相有些娘气的矮个子中年人也跟着说道:“我看啊,他们这家医院,一定和欢妙公司有关系,他们打着免费治疗的名头,其实就是想让我们全都死在这儿!” “够了啊,人家怎么说都是帮了我们,你们还在这儿落井下石!”有位正义感爆棚的青年忍不住了,“老人家到底是怎么中毒的,你们心里自己清楚!” 这下子众人都不说话了,就像青年说的那样,自家长辈是怎么中毒的,他们心里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人家欢妙已经对没有实体店的城市,发布了官方购买网站,要不是因为贪小便宜到天宝上买家伙,家里人也不至于出现这种情况。 对于众人的议论中年人和沈欢都没放在心上,尤其是中年人,他现在只求沈欢能够神仙附体,救活自己的母亲。 沈欢将手放在了患者的脖颈处,“还有脉搏,你别紧张。” 说完,他便取出银针,开始定穴落针。 “还有脉搏?看看那落针的手法,当中医有这么针灸的吗?” “是啊兄弟,我建议你还是去外面,把门口那几个老中医给喊进来吧!虽然他们扎针也不管用,但看上去至少像那么回事儿。” “这话不错,你还是赶紧让外面的老医师进来吧,这小伙子扎针的动作跟神经病似的,你妈没死也要被他扎死了!” 中年人看着也有些慌了,蜻蜓点水利索干净,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把它当神技。 “咳咳!”就在这时,船上的老妪,忽然咳嗽了两声。 之前的幸灾乐祸男,又开始幸灾乐祸了,“看到没,都说没事儿也要被扎出事儿,你看你妈咳——” 话说到一半他却说不下去了。 “妈!你、你没事儿了?” “胸口……难受……”因为中毒的缘故,老太太的面色很不好看。 但光是这样,就已经足以让病房里的病人家属傻眼了。 这个小伙子一通乱扎,就把一个断了气的人给治活了,简直神了! “神医,你也救救我爸吧!” “我姥爷的情况看上去也不大妙,来两针?” “针灸没办法解毒,我只是通过穴位刺激,让这位老奶奶的肺部恢复运转。”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解药很快就会配制完毕,三天,服药三天后,大家就可以恢复正常。” “这期间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找护士或者医师进来查探。” “我还有事情要解决,就不陪着大家了。”沈欢离开病房后,先去了汪老那里一趟,“汪老,我要出去一下,梅寒毒是阴柔之毒,爆发的时间极不规律,所以解药要尽快服用。” “在煎药期间,如果病人出现什么状况,还是按照我的那套针法来。” “明白了……”汪老见他有些焦急,忍不住问道:“你这么着急,是公司又出了什么事儿?” 沈欢摇了摇头,“没,只是有了一个怀疑对象,所以我想去调查一下。” “你是不是怀疑罗伯特?” 听到汪老这话,沈欢明显愣了一下,“您也是这么想的?” “可能是有偏见吧……”汪老叹了口气,“我感觉这次的事情,在套路上和上次中医公会被攻击的情况有些相似,对方运用主要方法,就是网络舆论。” “上次他虽然是来道歉,但给我的感觉有些不大对劲……你说这件事儿可能是针对你弄出来的以后,我就有些怀疑他了。” 看来这么想的不止自己一个,汪老也将怀疑的目标放在了罗伯特的身上。 “不过我建议你最好通过正规渠道来解决这件事情,不然以他的性格,可能会借机再次把事情搞大。” 汪老说的没错,以对方的能力,完全可以不使用昵称,留下lbt三个字母,可能是故意引自己过去。 但无论是不是故意的,沈欢都必须过去一趟。 “汪老您放心,我心里有分寸。” 离开中医公会以后,沈欢拿出手机,拨通了夏天电话,“帮我查一下,罗伯特现在在什么地方。” 根据资料上显示,罗伯特再次出现后,表现得很正常,王紫嫣也调查了一下,他甚至都没用过电脑。 “以紫嫣的技术,查到的ip肯定是真的,当然也不能排除,tbl和那些人一样,只是傀儡。” “嗯,麻烦你了。” 罗伯特住所…… “叮咚——” 听到门铃响声,正在看医学杂志的罗伯特,摁了下旁边的机子,“找谁?” “社区送温暖。” 罗伯特皱了下眉头,虽说感觉事情有些不大对劲,但小区治安一直很好,所以也没太在意,打开了房门。 门刚打开,他就看到了一双猩红泛金光的眼眸,接着意识便进入到了一种茫然的状态。 “益寿茶的事情是不是你搞的鬼?” “益寿茶……”罗伯特僵硬的摇了摇头,“不知道。” 猩红双眸微微眯起,“你明明中了蚕丝毒衣的毒,为什么会一点事儿没有?” “有人救了我……” “那人是谁?” “不知道。” 待到双眸的主人离开了以后,罗伯特瞬间恢复了正常,并且没有表现出任何中过魅惑的后遗症。 他先是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然后坐到了沙发上,一边摇晃着酒杯,一边眯眼笑道:“用来辅助的透视天眼,什么时候有了魅惑的能力,有意思……” 第371章绝地反击(上) 魅惑向来百试百灵,对付罗伯特这样的普通人,更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正是因为这样,沈欢再次陷入了谜团当中,这件事不是罗伯特做的,又会是谁做的? 按照他的说法,在中了蚕丝毒衣的毒以后,被一个不知名的高手所救。 这个不知名高手的医术,就算比不上自己,也应该保持在同一个水平线。 以毒宗的下毒本领,只有中医之道的高手才能做到,符合幕后操纵者的特点之一,但重点是沈欢似乎并没有和医道高手结仇。 甄礼海算一个,但他是医道盟的人,长期隐居深山,别说掌握高超的黑客技术,就连电脑都不一定会用。 并且仙针派以针灸为主,想要解了毒宗蚕丝毒衣的毒,也不是件容易事儿。 “叮叮咚叮叮咚——” 听到手机铃声,沈欢看了来电人,便接起了电话,“汪老,怎么了?” “病人已经服下了解药,情况有明显好转,不过……” “不过什么?” 汪老叹息道:“我刚刚看了下新闻,你们欢妙的情况有些不妙。” “这点您就不用操心了,我会自己解决。”知道病人的情况好转,沈欢就放心了,“您只需要带领这前辈们照顾好那些患者就成。” “我就是想帮你也帮不上忙啊。”汪老干笑了两声,说道:“对了,你到罗伯特那里了吗?情况怎么样?” “事儿不是他做的……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也说不清楚,等我回去再说。” 挂掉电话以后,沈欢再次整理了一下思绪。 只有一次是巧合,次数多了就不能再用巧合解释。 这次事件就算不是出自罗伯特的手笔,也应该有一定的关系,很可能就是那个不知名的医道高手所为。 以目前得到的消息来看,想要把对方揪出来,并不是一件容易事儿。 其实汪老还是把情况往好的方面说了,欢妙现在的情况,已经不能用不妙来形容。 现在他们就好像被群众逼到了悬崖,只剩下了两条路,要么使用暴力冲破群众的包围,要么就转身跳下去一了百了。 沈欢正翻着手机,某平台的公众号,忽然发出了一条消息。 “欢妙致远齐喊冤?中毒顾客一夜尽消,真相究竟如何!” 文章是典型的阴谋论,说中毒顾客消失,一定是致远和欢妙为了掩盖事实,使用不法手段的结果。 写的有鼻子有眼,不过最后有个小括号,本文来源于网络,解释权归笔者所有,和本平台无任何关系。 都利用公众号推送了,还这么说,跟古时候的此地无银三百两也没啥区别了。 那些患者是欢妙最后的救命稻草,能否成功翻盘,就看这一次了。 只要在搜说引擎输入关键字“欢妙”和“益寿茶”,便能收获一大堆的负面信息。 沈欢将这些新闻一一看完,就在他准备刷新一下就收回手机的时候,置顶的链接和标题全都变了——患者被集中在中医功夫附属医院,作死小能手冒死直播,求礼物。 身为新的娱乐潮流,直播不仅火了不少主播,也让直播平台被世人所知。 这条链接就是来自知性平台之一的逗鱼tv,因为主播是在用手机偷拍的,所以镜头有些晃动,根据场景判断,对方已经到了医院内部。 必须马上赶回去! 沈欢关掉手机,踩起灵狐步就朝附属医院赶,好不容易赶到门口,手机又响了起来,“李四叔,怎么了?” “我想到解决舆论的办法了。” “需要我做什么?”沈欢一边打电话,一边走进了医院,根据当时画面的显示,对方当时在一楼,现在应该差不多已经摸到重症监护室了。 “你不用做任何事情,我只是通知你一下。”李致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说起来也简单,一是通过正规渠道,让那些大平台删除益寿茶的负面新闻,然后我们这边继续道歉认错,表面上主动揽下这次事件的责任,但会在言语间透露我们也是受害者的事实。” “嗯。”沈欢已经到了重症监护的楼层,他来回看了两眼,并没有发现什么可以的人物。 接着是加大还原真相的力度,回应公众的质疑和询问。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已经联系了几个报社,顺便买了一些小道消息,昨天有一对明星秘密领证,本来团队准备把这条消息炒上头条,但因为益寿茶的事儿,选择了暂时停手。” “我决定花钱把这条消息炒起来,把我们的热搜给顶下去。” 对于现代人来说,花边新闻比民生百态的影响力可大多了,既然洪水无法堵住,那就利用分流法,消散益寿茶的力度。 当然,只是一条消息是不够的,李致远已经收集了数十个有潜力成为头条的新闻。 十个一起炒,花费的财力太大了,得不偿失,经过商议,最终决定只炒三条。 “我对这方面不大了解,您要是觉得能成,就用吧!”沈欢通过天眼,在走廊拐角处看到了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是个戴鸭舌帽的年轻人,带着耳机,嘀嘀咕咕的再说着什么,应该就是那个自称冒死直播的主播。 “李四叔,我有点事儿,先挂了!” 挂掉电话以后,沈欢走到鸭舌帽的身后,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鸭舌帽扭动了两下肩膀,没有回头,“兄弟们,看到没?重症监护室,根据我获得的消息,那些病人就在这里!” “觉得溜的,就给主播刷波礼——” 沈欢朝着他的肩膀,又拍了两下。 这下子鸭舌帽急了,“嘛呢,没看到我正忙着吗?” 见对方只是一个和自己年纪相当的小年轻以后,他更加无所畏惧了。 “对不起先生,医院内不允许拍照。” “谁说我拍照——”鸭舌帽理直气壮的说着,可这话还没说完就停了,因为他手机不知何时已经落到了沈欢的手里,“不、不让拍就不拍呗,你把手机还给我。” “给。” 鸭舌帽没想到沈欢这么痛快,可接过手机以后,他就傻了眼,摄像头碎了! “你、你赔我手机!” 沈欢面色冰冷道:“究竟是冒死偷拍做人民英雄,还是收取费用做出故意抹黑的行为,你自己心里应该清楚。” “你有、有什么证据?” “如果你再不离开,我将采取法律手段送你离开。” 鸭舌帽一听这话慌了,“我走,我走还不成嘛!” 反正对方只给了自己几百块钱,没必要为了这事儿进所里蹲两天。 “你回来了?刚刚那人是……” 面对汪老的询问,沈欢摆了摆手,“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想到解决的办法了吗?”汪老面带担忧,虽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但如果事情抖漏出去,对中医公会来说绝对不是件好事儿。 沈欢摇了摇头没说哈,要是想到反击的办法,他也不会犯愁了。 “唉,现在只期望这些患者知恩图报,到时候把真相公诸于世。” 这些患者一句话,比官方上百字的道歉书都要管用。 听到这句话以后,沈欢的眼眸忽然亮了一下,“我想到反击的办法了!” 第372章绝地反击(中) “反击的办法?”汪老愣了一下,面带疑惑道:“你刚刚不是好说没有办法吗?现在是……” 沈欢挠头笑了笑,“刚想到的。” “有效吗?” “暂时没办法肯定,先试试再说呗。”沈欢说着,便走进了重症监护室。 王老很好奇他有什么好办法,从后面跟了过去。 “神医,您回来了,我妈喝了你开的药好多了!” “虽然症状减轻了,但我父亲还是很痛苦,神医您能不能开些特效药?” “神医谢谢您,如果不是您,我爸他就……他就……” 面对热情的病人家属,沈欢深吸了口气,“我不是什么神医。” “神医,您就别谦虚了。”中年人已经深深的被沈欢的医术所折服,“要不是您出手,我妈刚才就已经断气了。” 其余人也纷纷附和,“是啊,您的年纪虽然不大,但是医术绝对堪称一绝。” “比起您身后的这位老人家可要强多了。”那中年妇女正说着,忽然意识到自己这话好像不大对劲,连忙改口道:“老医师,我不是说您不厉害,只和这位神医比起来,还有不小的差距。” 汪老笑了笑没有出生声,沈欢是什么人?新一代药王! 药王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中医第一人才可以拥有的称呼,即便如今没有了古时的号召力,但也不是谁相当就能当。 “我不是什么神医。”沈欢再次将原来的话重复了一遍,他的表情很认真,没有任何谦虚的样子。 众人还想说什么,沈欢却没给他们这个机会,“我叫沈欢,这个名字你们也许没听过,但我开的公司你们一定知道,欢妙药业。” “什么?!” 病人家属的表情全都震惊到了极点,汪老更是急得拉了他一把,“你在这个时候公布身份干嘛!” “不是说等毒素完全排除以后才表明吗?现在就说出来,到时候要出了意外——” 沈欢摇头打断了汪老想说的话,“我有我自己的打算。” 汪老先是一愣,然后摆出了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难道这就是你反击的办法?” 沈欢点了点头,看着那些患者说道:“之前有朋友猜测,这家医院之所以免费帮大家治疗,是为了掩盖事实的真相,我是想掩盖一些东西,但并不是真相。” “我公布身份有两个目的,第一是道歉,以为我们公司发售益寿茶的事情,让各位家人中了毒,我再次表示歉意,和当时带你们过来时说的一样,我们会对此事负责到底,并且治疗费用全免。” 他这么是一说,那些病人家属反倒不怎么好意思了。 “应该说抱歉的是我们,明明是自己买假货,还非得把事儿推到你们公司的头上。” “没错,当时我太冲动了,以为天宝和你们公司有合作,为了推广益寿茶,才会卖的那么便宜,不过在了解真相以后,我心里更多的是惭愧。” “对不起沈老板,我们也是一时情急,希望你能谅解我们。” “谢谢大家。”沈欢鞠了一躬,看来之前的努力没有白费,这些病人家属冷静下来以后,还是很有理智的。 “嘿,大家别说话,神医不是说了吗,有两件事儿,咱们把事儿听完再说话。” “至于第二件事,我希望各位能帮我……不,应该说是帮我们欢妙一个忙。”沈欢将事情简单说明了一下。 “哦……我明白了,我爸之所以会中毒,是因为竞争对手的可以抹黑!” “哼!让我妈受到这么大伤害,我一定要讨回一个公道!” “就是,沈老板,你说说对手公司是谁?这仇我们一定要报!”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对不起,关于这件事情的幕后主使者是谁,我们还没找到,之所以把事情说出来,只是希望大家帮个忙。” “神医,有什么需求你就说,能帮的我们一定帮。” “就是,你救了我们的父母,只要不是杀人放火的事儿,全都可以。” 面对热情的病人家属,沈欢笑着摆了摆手,“没大家想的那么严重,只要说出实情,就可以让我们欢妙恢复清白。” 新闻发布会在三天后举行,到时候病人们已经完全康复,他们将会成为最好的反击利器! 沈欢反击的办法自然不可能这么简单,对方花费这么多心思,无非是想断了益寿茶的出路。 让风波平息算不上什么反击,你不是下套子不让我好过吗?我就偏偏借着你下的套子崛起! …… “欢妙药业所生产的益寿茶,一直是近期的热门话题,尽管官方已经提供证据,但并没能让此事件平息。” “据悉,欢妙和致远两家医药公司,已经联名想网购第一大商户天宝提出了法律诉讼。” “但根据天宝提供的单据表示,贩卖益寿茶的那家店铺,就是欢妙官方弄出来,为了确定是否有人冒充,天宝的工作人员,还特地向欢妙确认过,所以真相究竟如何,谁都不得而知。” “最新消息,欢妙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将于今天下午两点召开发布会,根据公告上的语气来看,手里似乎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 因为今天就是欢妙和致远的记者招待会,在电视台和网络媒体的大肆播报下,益寿茶再次成为了众人议论的焦点。 此时距离招待会开始还有三分钟,会场内挤满了各式各样的记者,一见李致远出来,便纷纷发出询问。 “李董,网络传言,你们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已经将所有的病患转移到了国外,请问是真的吗?” “请问那些病人现在的情况如何?是不是已经有人不支丧命了呢?” “根据天宝所列出的证据,和他们商谈合作事宜的ip地址,来源于欢妙公司的电脑主机,请问对此您有什么解释?” 刚开始的问题虽然刁钻,但明面上还说的过去,后面开口的记者,基本上就是谩骂了。 “你们做这种谋财害命的声音,就不怕遭报应吗?” “他们根本就是被利益蒙蔽了双眼,这种草菅人命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李致远的秘书忍不住说道:“请你们放尊重些,再说这些毫无证据的话,我有权告你们污蔑!” “身正不怕影子斜,你们把病人藏起来不就是为了掩盖事实么!” “哼,身为记者,揭露你们这些企业家丑恶的嘴脸,使我们的天职!” “我阿姨也是这次事件的受害者,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今天要讨不回公道,就砸了你们的店!” 群众演员很卖力,为首的煽动完气氛以后,负责的闹事儿的人就朝着台阶冲了过去。 虽然有安保人员在维持,但情况并不怎么秒。 看来对方也怕两家公司,拿出致命性的证据,所以才会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法,在记者招待会上捣乱! “都给我住手!” 就在场面即将失控之际,入口处忽然传来一声齐喝。 “你们是什么人?有什么资格让我们住手!” 众人再次齐喝出声,“就凭我们是患者家属!” 第373章绝地反击(下) “就凭我们是患者家属!” 这句话响起后,骚乱瞬间安静了下来,消失了数日的病人家属出现了?! 记者的职业是挖掘真相,所以在听到众人的话以后,瞬间放弃了对李致远的逼问,朝着来人涌去。 闹事儿的人也停下手中的动作,准备看好戏,雇主是让他们捣乱,可比起他们这些演员,这些真正的患者家属,肯定更有说服力。 “请问你们联合起来是为了讨回公道吗?” “你们家人现在的情况怎么样?看你们同仇敌忾的样子,是否已经有患者去世?” “网上传言,你们全都被关了禁闭是真的吗?如果是的话,是什么人救你们出来的?” 这些患者家属大多都是普通人,虽说来的时候已经组织过语言,但终究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 身为代表的中年人强装镇定道:“你、你们的问题太多了,我就拿听到的那几个回答吧。” “第一,我们没有被关禁闭,第二,至今还没有出现人员伤亡,第三,我们来这儿的确是为了讨回公道,不过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致远药业和欢妙药业两家公司。” 本来前半段,记者们听着还都挺有兴趣,可当他说出是为两家公司讨回公道的时候,记者们都有些回不过神。 “你们不是受害者吗?为什么要帮害你们的人讨回公道?” “我们是受害者没错,但害我们的不是欢妙公司,而是我们贪小便宜的心理!”中年人慷慨激昂的说道:“并且欢妙公司不仅没有害我们,反而还帮了我们!” “如果不是欢妙公司的沈老板及时出手,我们的家很可能已经被害死了!” “事情究竟是怎样的,您能说明白一些吗?” “先生,你们是否受到了什么威胁?” “我们没有受到威胁,而是受到了良心的谴责,说的也都是实话!”中年人将自己的遭遇说了一遍,“事实就是这样,刚开始我们不分青红皂白的在网络上对两家公司进行攻击,他们不仅没有怪罪,反而还免费为我们治病,这样的公司又怎么可能做出网上说的那种龌蹉事。” “您怎么能够肯定他们不是欲盖弥彰,故意装好人来博取你们的信任呢?” “不可能!”中年人语气坚定道:“之前我已经说过,如果不是他们两家公司出售,我们的亲人早就已经死了!” “没错,就算要追究,也应该追究那些做假货的骗子,以及和骗子狼狈为奸的无耻商家!” “我以自己的人格担保,欢妙公司一定是清白的!” “希望各位媒体记者可以和我们一样,在冷静的状态下思考问题,不要被有心人所利用!” 在患者家属的支持下,已经不用李致远再开口,他见沈欢过来,忍不住问道:“看来你还是比我有本事啊。” 沈欢摇了摇头,“我这算不了什么本事,只是相信人心换人心,我真诚以待,他们自然也会回报。” 李致远先是一愣,然后笑道:“好一句人心换人心,奶奶说的没错,不管医术如何,你的品德已经达到了药王标准。” 那些负责捣乱的演员们看到这情况,就知道大事不妙。 “老大,我还以为有了这群家伙,咱们就不用那么累了,没想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怎么办?还能怎么办,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咱们收了钱就得办事儿。”为首的戏头摸了下耳朵,“这些记者还处于动摇的状态,只要咱们说几句误导人的话,就可以继续闹下去。” “要怎么说?” 戏头没回答小弟的问题,将手做喇叭状,大喊道:“你们说自己是受害者家属就真的是了?拿出证据!” 小弟的头脑很机灵,只需要开个头,就知道该说什么话了,“一个个都为欢妙和致远说好话,我看你们根本就是这两家公司请来的托!” “为了钱,竟然放弃了自己的良心,等着后悔一辈子吧!” 什么叫贼喊捉贼?这就是! 可见他们的脸皮厚到了什么程度,不对,到了这种地步,已经不是脸皮厚的事儿了,这群家伙完全就是不要脸! 不过事情就如他们预料中的那样,记者们再次开始动摇起来。 软文的事情,致远药业已经承认,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请人过来演戏,也不是不可能。 “我的娘啊!你死的好惨,娘啊!” 这时,在患者家属的身后,传来一阵哭泣声。 回头一看,全都披麻戴孝,有男有女,并且还抬着一个棺材,边洒纸钱边哭泣。 在华夏,没什么是比白事儿还晦气的了,众人见状后,连忙让出了一条通道。 “保健毒药,谋财害命,无良公司,还我娘命!” 他们喊着口号,挥舞着写满冤字的横幅。 最先回过神的记者,也不怕晦气,连忙上前询问道:“请问发生了什么事儿?” 打头的是一个情绪激动的男子,听到询问,便伸手指向了沈欢和李致远,表情凶狠道:“他们这群奸商害死我娘!还我娘命来!” “看到没?这才是受害人家属应有的表现。”戏头说着,挥手道:“还他娘命!还他娘命!” 在他的带动下,演员们也开始呐喊起来,一时之间,场面再次陷入混乱,因为太过嘈杂连音响的声音,都无法将其覆盖。 “安静!!!” 夹杂着灵气的声音,让所有人的耳膜都是一痛,不由自主的安静了下来。 众人还没从震撼中走出来,沈欢便已经走到了棺材前,“这位是你什么人?” “是我母亲,你是什么——” “人还没死,为什么要装进棺材里?” 男子明显愣了一下,从包里拿出了病危通知单,“医院说我娘已经过不了今天,所以我——” 沈欢没给他把话说完的机会,“刚才看你哭的那么惨,一定是个孝子了?” “我确实很孝顺,不是,你还没说——” 沈欢冷哼道:“将还活着的老娘装进棺材,以此卖惨求财的人,也配称为孝子?” 男子眼神闪躲道:“我、我没想求财,只是想求一个公道!” “把你娘的病治好算不算一个公道?” “算!只要你有这本事!” 沈欢扭头对李致远的秘书小声说了些什么,没一会儿,秘书拿着一杯茶走了过来。 “你想干什么?”见沈欢要开棺,男子连忙伸手阻拦。 “轰——” 沈欢发出一股灵气将其振开后,扶起老妪直接将茶水灌了进去。 “你干什么!”男子大怒,招呼家人就准备动手抄家伙。 这时原本被判定为将死之人的老太太,忽然坐了起来,“我怎么会躺在棺材里?” “问你儿子。”沈欢扭头对男子说道:“现在公道给你了,走吧!” 记者们终于回过了神,忍不住出声问道:“你、你给这位老太太喝的是什么?” “益寿茶!” 第374章中医从来不需要什么崛起 “益、益寿茶?!” 不仅记者没从这个答案里反应过来,就连李致远也失神良久,说不出半句话来。 “你们……该不会是欢妙公司特地请来的托吧?喝了杯益寿茶,一个将死之人就活了?” “是啊,之前还在闹中毒事件,现在又来这么一出。” “不过说实话,这公司的策划能力不错,这种事儿都搞得出来,在医药界,不,就在整个商业界都是第一家了吧?” 不用沈欢开口解释,男子就急了,“谁是他的托,我妈的确收到了病危通知书,不信你们看看!” 记者们狐疑的接过了病危通知书,互相传递了起来。 “看上去不像是作假的。” “呵呵,现在这社会连膜都有假的,还有什么是真的?就这通知单,随便拖个关系就弄到手了,更何况致远药业这种在燕京首屈一指的医药公司。” “这么说,好像也没错。” 男子着急了,“我他妈不是托!” “现在公道还你了,可以离开了吗?”沈欢对于记者们的议论好像漠不关心。 “可以。”男子也是个痛快人,说着便准备带人离开。 可他身边的一个妇女却把他给拦了下来,“什么可以了!买那什么益寿茶的钱就不说了,咱们在医院花了多少钱?咱们弄这身行头又花了多少钱?咱们为了帮妈治病花了多少心思?哦,把人治好了,这事儿就算完了?想得美!” “那你想怎样?”李致远的秘书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女人一看这情况,单手叉腰,另一只手指指点点道:“为了帮我妈看病,我们在医院花了七万块钱,为了讨公道,浪费的人力物力至少也是个五位数。” “说白了不就是要钱嘛,说吧,要多少。” “要钱?”女人摆出一副仿佛被侮辱人格的表情,“我这是讨公道!” “刚才的那些钱,给你打个折,加起来就算十万。”女人气哼哼的继续说道:“我们这几天每一分钟过的都可以用胆战心惊来形容,生怕老太太一口气不顺就走了,就算一个人五千块钱的损失费,我们这一大家子差不多二十来人,你是不是又得给十万?” “加起来一共二十万,我也不多要,全都有理有据!” 李致远的秘书听到这话,身子略显颤抖,他见过不讲理,没见过这样不讲礼的,就在他准备说话的时候,沈欢却比他先一步开口,“二十万?一分都不给!” “你不给?”女人拉着男子就准备往地上坐,“要是不给,今天你就别想出这个大门!” “这家人怎么这样啊,刚才还说只要治好老太太就算完事儿,现在又死赖这儿不走要钱。” “话是我老公说的,又不是我说的。”女人的脸皮倒也够厚,说起话来脸不红心不跳,就连眼皮子都没眨一下。 听到这话,有人起哄道:“喂,兄弟,你家究竟谁做主?一个大男人被老婆治成这样,该不会是得了‘气管炎’吧?” 此话一出,有不少人都哄笑出声,但更多的是无奈叹息,现在这社会,又有几个人没得这病呢。 男子是妻管严,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前说出来,面子上多少有些挂不住,还好老婆也挺善解人意,连忙解释道:“我老公能代表我们家,但他能代表我们这一大家子吗?” 到了现在,已经没人再怀疑男子是托了,把事儿做到这种地步,怎么可能是托呢? 戏头再次带头开始煽动气氛,“人家的的确确受到了伤害,要几个钱怎么了?他们只不过是需要应有的补偿罢了。” “就是就是,白纸抓一下再铺开还有皱褶呢,更别提人了,老太太闹出这么大事儿,给她和儿女心里留下多少创伤?别说二十万,我看要二百万都不多!” 三人成虎,曾参杀人,一个人说什么你可能不会在意,当大多人都这么说的时候,就算是假的你也会相信。 见这么多人支持自己,女人心里的底气更足了,“赔钱!” “我不会赔钱。”沈欢伸出食指,说道:“第一,你没有从正规渠道购买药品,中了毒也是咎由自取,我们公司没有任何补偿的必要,我之所以出手救治,不是出于欢妙老板的身份,而是一个医生的职责。” 沈欢接着竖起了中指,“第二,按照你的逻辑,我是不是也应该问你要医药费呢?不知道老太太的性命值多钱?如果比二十万少,就说出来,剩下多少我补上。” “第三,你们没有申请到许可领,就带着这么多人来闹事儿,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在劝说的情况下仍不解散,已经构成非法集会的条件,可能你们还不知道,医闹已经被列为违法行为,我随时可以报警抓你们!” 对于官方来说,欢妙和致远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之所以开这个发布会,只是为了让大众知道“我们是清白的”,以此来挽救益寿茶的销售之路。 男子蹲到女人身旁小声说道:“媳妇儿,这里这么多记者,到时候警察真来了,只要一看录像就全明白了,反正妈已经好了,咱们就别再纠缠下去,回家吧。” 女人心中有些不甘,但也担心被警察带到所里度夜,最后冷哼一声带人离开。 “哦,我明白了!”戏头忽然一拍脑袋,大声道:“他们演技还真够好的,一波三折,做了那么多无非是想说益寿茶多么厉——” 他话还没说完,沈欢便忽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你、你想干什么?!” “我给了你很多次下台的机会,你却一次都不珍惜。”沈欢面带笑意,眼中冒着寒光,看得戏头心里一阵不自在,他想要开口辩解,却发现自己只张嘴不发声。 “你靠嘴吃饭,我就封了这嘴!现在带着人离开,三个月后自然会复原,如果还敢闹事儿,一辈子都别想再说话!” 戏头连忙点头,挥手带着“演员”们离开。 因为沈欢从始至终都没动过嘴皮子,所以记者们看的云里雾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但谁都不是傻子,很快就想到了其中的关键。 秩序恢复后,招待会如常举行,在李致远回答了几个问题以后,记者便将目标放在了沈欢的身上。 “沈医师,最近在医学界,您表现的风头很劲,并且媒体对您也有较高的评价,随着一次次曝光,中医仿佛有崛起之势,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我不赞同他们的看法。” 沈欢这个回答,让众记者皆是一愣,提出这个问题的记者,很明显有抬高他的趋势,但他却拒绝了。 “中医诞生于原始社会,春秋战国时期中医理论已基本形成,至今历史已有千年,拯救了无数患者,它是古人智慧的结晶,曾对汉字文化圈国家影响深远,所以……”沈欢深吸了口气,一字一句充满了坚定,“中医需要的从来都不是什么崛起,而是……王者归来!” 第375章你该不会是尿裤子了吧? “中医需要的从来都不是什么崛起,而是……王者归来!” 超大的液晶挂壁液晶电视上,正在放着沈欢在接受采访时的宣言。 罗伯特翘着二郎腿,一手撑在太阳穴附近,一手轻轻地摇晃着酒杯,“王者归来……有意思,相比他的医术,这小子更适合做演说家。” 他并不是在讽刺沈欢,而是一种极高的称赞,20世纪30年代的某人在成为名震全球的大魔王之前,也是一位深谙蛊惑之道的演说家。 “被他这么一说,连我都有些期待中医王者归来的那天了。”罗伯特杯中的红酒倒在了桌上的盘子里,然后取出一瓶花雕倒入,轻嗅以后慢慢饮下,“可惜……他在一开始就走错了路。” “叮咚叮咚——” 听到门铃声以后,他摁了机子上的按钮,“门没锁进来吧。” “咔嚓!” 门背打开以后,一个身体完全被黑袍所覆盖的人影便走了进来,如果沈欢在这里一定可以认出他的身份,正是当初被逼退后就再也没出现过的黑袍人。 “你找我来有什么事情?” 罗伯特笑了笑,拿出了一个新的杯子,再次用红酒清洗过后,将白酒倒了进去,“陈年花雕,尝一下。” 黑袍人接过杯子,看了一眼桌子上的红酒,“用卓越年份的柏图斯来涮杯子,看来师兄你在国外混的不错。” “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喜欢把自己藏在黑暗中,除了师父以外,恐怕没人知道你究竟是什么性别吧?”罗伯特的语气带着一丝玩味。 黑袍人冷哼一声,语气有些不快道:“说吧,这次你找我来有什么事儿?” “我想找你帮一个忙。” “你也有求我的时候?”黑袍人的语气有些意外,不过更多的却是戏谑。 罗伯特摇了摇食指,“不是求,而是找,你也可以看成一场交易。” “交易?”黑袍人冷笑道:“当初离开门派时,你拿到的东西比我还少。” “对于凡夫俗子来说,金钱确实很有诱惑力,但对我来说,它们并没有什么作用。”黑袍人说着,便起身朝着门口的方向走去,“没有其他事情的话,我就先走了。” “我有说过用钱来做场交易吗?” “难道你还有其他东西吗?对了,我对国外的东西也不怎么有兴趣。” “我保证你会有兴趣的。”罗伯特故意顿了一下,微笑道:“一张秘方。” 黑袍人身形一僵,“什么秘方?” 罗伯特反问道:“有什么秘方足以让你亲自出手呢?” “你没骗我?” “除了小师妹以外,咱们师兄弟三人中,最会骗人玩阴毒手段的人是你不是我。”罗伯特喝了口花雕,“而且我的信誉度,应该比大师兄还要高一点吧?” “需要我做什么?” “很简单,我需要你配制一份毒。” “这个简单,连——”黑袍人本想吹嘘自己的玄化散,可想到被沈欢这个师侄破解后,瞬间闭嘴不言。 罗伯特将酒杯放下,起身看着窗外的景色说道:“话别说的太早,我要的不是普通的毒,它必须具备强大的传染性,并且属性尽量阴柔,最好折磨人身十年以后才会死亡。” “你是说可传染的慢性毒?”黑袍人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他走的是刚烈之道,配制的毒药都以见血封喉为主。 慢性毒不是不能配,但这个强大传染性就有些难弄了。 “我还没说完,除了以上两个条件以外,还有最重要的两点,第一现代设备无法查出是中毒,只会当做新型病症看待,第二解药配方必须是中草药。” 黑袍人沉默了一会儿,“你说了这么多要求,到底想做什么?” “华鹊,这个问题不像你的风格。” “要我配制这种毒药的,也不像是杜仲能够做出来的事情。” 罗伯特身形明显停滞了一下,“是啊,在药王门解散的那一天,无论小师妹、大师兄还是你我,全都变了,更何况时过境迁,距离那件事已经过去了几十年……” “你闭嘴!”黑袍人忽然变得激动起来。 罗伯特叹了口气,没再谈多年前的往事,“总之你做出来,我就把秘方给你,并且……不止是一份。” 听到这话,黑袍人的眼神瞬间变得炙热起来…… 经过那场发布会,以及患者家属的呼声后,益寿茶中毒事件终于圆满解决,不过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如今一天的销售量,连上架当天的三分之一都不到。 人要懂得知足,能够保持这个效益,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 随着益寿茶的效果体现,销售量一定会再次提升上去。 而且因为此次事件,连广告都不用打了,在当今的华夏,基本上人人都知道益寿茶的存在,甚至还形成了类似“茶叶蛋”这样的网络流行梗。 李致远最近在忙活起诉天宝公司的事儿,之所以会出现这次事件,天宝的网络购物平台,是最主要的因素。 那些为了平息风波的花销是小事儿,声誉一旦损失,就需要花费十倍的代价换回来。 这场官司的胜负沈欢不怎么关注,直到现在他都没想通,幕后黑手究竟是谁。 “事情已经过去了,没必要想那么多。”林妙诗在旁安慰道。 沈欢叹了口气,“不想了……这阵子让你受苦了。” 为了处理益寿茶的事情,他们两个已经好几天没有见面了,好不容易待在一起,他也不想让烦心的事情扫了兴致。 “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我只是在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罢了。” “那你身为未婚妻,是不是应该尽下为人妻子的责任呢?”沈欢咳嗽了两声,“比如解决一下某些生理上的需求。” “好的。”林妙诗说着,便拉开了他的拉链,然后将刚从冰箱里取出的冰镇啤酒倒了进去,“现在满足了吗?” 沈欢欲哭无泪,刚准备点头回答,林逸轩却忽然走了进来,“姐,沈欢在这儿吧,我找他有点——” 在他说话的时候,拥有奔月境修为的林妙诗一眨眼就坐回了书桌前,沈欢也连忙把拉链给拉了上去。 看着表情古怪的两人,林逸轩皱起了眉头,“沈欢,你该不会……” “没有,我跟妙诗两个什么也没——” “你该不会是尿裤子了吧?” “……” 麻痹的,忘了用灵气把裤子给烘干了! 第376章姐夫?再多叫几声 “不是我说你,这么大个人了还尿裤子,本少建议你去医院检查一下,看看是不是身体出了什么毛病。”林逸轩语重心长道:“那个部位对我们男人来说太重要了,你可千万不能大意。” 那里有毛病的是你爸好么! 沈欢都快蛋疼死了,林妙诗整他也就算了,怎么连林逸轩这个奇葩的纨绔子弟也参合了进来。 “林逸轩……” 听到林妙诗的呼唤,林逸轩连忙摆出了一副,谄媚的笑容,“姐,我在呢!” “那是我刚刚开啤酒时不小心洒上去的。”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啊。”林逸轩刚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可没一会儿就又变得疑惑起来,“不对啊。” “怎么不对?”沈欢气得直接起身,“要是不相信的话,你可以过来闻闻。” 林逸轩一脸嫌弃的捏住了鼻子,“我相信那是啤酒。” “那你说的那句不对是什么意思?” “这个啊?”林逸轩眼珠子不自觉的上扬道:“我就是疑惑,究竟使用什么姿势喝啤酒,才会洒到那地方上,哎呦,谁打我……姐、姐,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你别打了,哎呦,别……啊!” 林家小径…… “笑什么笑!”林逸轩有些受不了沈欢那想笑又非得忍住不笑的魔性声响了,要不是知道自己打不过对方,他早就跟拍苍蝇一样给拍死。 沈欢一手捂肚子,一手捂嘴,“不、不笑,我不笑了。” 林妙诗跟人动手的次数不多,所以下手不是很有分寸,原本的翩翩美少年,现在已经变成了熊猫脸,不仅有黑眼圈,就连脸部的轮廓都有些相似。 “刚才你也看到了,别怪我没提醒你,我姐也是一个潜在的暴力狂,结婚后有你受的。”林逸轩想要摆出个不屑的冷笑,但不小心扯动嘴角,又是叽叽哇哇的叫了半天才缓过来。 “你就笑吧,看你能得意多久,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 “好了,不笑了!”沈欢摆了摆手,尽量将心情平复了一下,“说吧,找我有什么事儿?如果还是赌博之类的事情,你就别找我了。” 林逸轩有些惊讶道:“你怎么知道我是因为和赌博有关的事情来找你的?” “我听林爷爷说,昨天叶瑶来过家里,她刚走你就来求我,不是赌博的事儿,还能是什么事儿?”沈欢叹了口气,将手搭在了林逸轩的肩头,语重心长道:“逸轩啊,不是当长辈的说你,在爱情当中不应该有欺骗,你能骗她一时难道能骗她一辈子吗?” “赌博高手这个虚假身份,总有被揭穿的一天,为了更长久的发展,你应该向她说明真相。” 林逸轩苦笑道:“我说过了啊,可瑶瑶不信,我有什么办法?” 说起叶瑶,沈欢也是头痛无比,那丫头的思想和林逸轩差不多,脑洞大的惊人,完全只认自己的一套想法,还对此深信不疑,估计用老虎钳都不一定能掰回来。 别看沈欢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其实心里也虚,毕竟事情一切的根源在他身上。 “再帮你最后一次,说吧,叶瑶让你做什么?” “她没让我帮什么。”林逸轩朝四周看了看,“这次是我想找你帮忙。” “什么事儿?” “教我赌术。”林逸轩一脸认真道:“既然解释不通,那就让自己撒过谎变成真的!你的赌术那么厉害,让我成为一个高手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儿。” 沈欢有些无语,他懂个狗屁赌术,之所以能赢了陈万千和老爹,完全是靠着开挂。 虽说天眼和灵气是他实力的一部分,但不会赌术也是一个事实。 “我不会。” 林逸轩显然不相信他这个回答,“你别开玩笑了!” “我没开——” 这次不等沈欢把话说完,林逸轩便直接蹲下去抱住了他的大腿,“我不管,你必须教我赌术。” “起来,你这样被人看到了怎么办……还有你不觉得这种行为很娘炮吗?” “不管不管就是不管,你不教我赌术,我就这么一直抱着你。” 沈欢无奈的扶着额头,“赌术是讲究天赋的。” “我觉得我天赋蛮不错的。” 得,看这情况,唯一的解决办法就只有把真相说出来了。 “其实——” 就在沈欢准备摊牌的时候,林逸轩忽然道:“姐夫,算我求你了!” “你刚说什么?” 林逸轩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重复道:“算我求你了。” “不是这句,再上面一点。” “姐夫?” “再说一遍。” “姐夫!” “赌术是吧?我教你!” …… 沈欢哪会什么赌术,不过话既然已经说出来了,就必须做到,所以他特地到网上找了几篇攻略。 打着一切都要从基础开始为由,将林逸轩给忽悠过去。 如今已经是十二月份,过不了多久就要放寒假了,目前来说已经没什么事儿要做,所以沈欢再次以讲师和学生的双重身份返回了学校。 期间顺便把驾照的最后一个科目给考了,现在只等驾照下来买车了。 因为对车方面不大懂,他特地征求了一下楚歌的意见,但最终得到的结论是,问谁都别问楚歌。 这小子买车,不,应该是买所有东西都只是一个套路,那就是专挑贵的买。 “欢子,明天驾照就下来了,想好买什么车了吗?”楚歌将泡妞神器吉他扔到床上以后,直接坐到了沈欢旁边,“要不就买兰博基尼蝙蝠lp670-4吧,5升v12引擎,马力670匹,四轮驱动,6速手排变速箱,样子还好看,最最最重要的是,才三百来万。” “要不把我的零花钱和你的钱加起来,买辆布加迪威龙超级运动,我对那车充满了兴趣,开出去不用说话就可以泡妞……我说欢子,你怎么不说话呢?” “滚!”沈欢也喜欢跑车,油钱他不差,但车子越贵,保养的费用也就越贵,而且他并不想在车子上浪费太多的钱。 坐在角落的王帅看了看两人没有说话,重新低头开始玩起了掌机。 “咚咚咚。” 一阵敲门声过后,外面传来一个带着口音的女声,“王帅在这个寝室吧?” “在这儿。”沈欢应了一声,扭头准备让楚歌去开门,但没想到对方却先发制人,“你去开门。” 在寝室很少说话的王帅忽然开口道:“我去开吧。” “不用,你歇着。”沈欢说着,便走到门口将门打开。 门口站着一对中年夫妇,“对不起,打扰你们休——” 男人正说着,眼神忽然变得震惊无比,“你、你是沈医师?” “没错,是我。”沈欢心里有些郁闷,刚刚不是说来找王帅的吗? 就在他疑惑这会儿,中年夫妇忽然跪在了地上,“沈医师,求求你救救小帅!” 什、什么情况?! 第377章扎几针就三万块,堪称天价了 沈欢被眼前的情景吓了一跳,短暂的失神后,连忙伸手想要将两人扶起,“叔叔阿姨,你们这是做什么,快起来!” “沈医师,小帅这孩子从小就苦命,求你救救他,只要你能治好他的病,我们就算散尽家财也可以!” 楚歌上前帮忙,人到中年,怎么可能拗过青春年壮的年轻人,“两位有啥事儿咱们起来再说,以欢子的性格,只要能帮,就算你们不跪他也会帮的。” “真、真的?”女人有些质疑。 沈欢点了点头,朝着王帅那边看了一眼,如果没猜错的话,这对夫妇应该是王帅的父母。 王帅坐着轮椅,上前帮父母拍了拍裤子,“爸,妈,你们怎么来了?” “小帅,对、对不起,刚刚爸妈太激动了,所以——”王妈的脸上有些不大好意思。 王帅摇了摇头没说话,应该是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 王爸则回答起,他刚刚问出的问题。 天冷了,两位老人,想给王帅邮寄个被子,但王爸说燕京治疗技术发达,说不定能够治好王帅的病,便一起过来打听打听。 他们拿着片子,在各大医院走访,得到的结果基本都一样——不能治。 其中一家医院有手术方案,但风险很大,并且手术费用及其昂贵,两人只能望而止步。 在西医无可奈何的时候,他们将目标放在了中医身上。 中医不同西医,有很多冒名的骗子和庸医,所以主要搜寻的是名医。 沈欢身为中医界现在的锋芒人物,二老自然有所关注,并且坊间传闻,只要不是绝症,医王世家都能治。 按照这个逻辑推理的话,赢过李凤仙两次的沈欢岂不就是活神仙了? 所以在看到沈欢的刹那,他们的心就乱了。 王帅的情况是天生的,二老为了这件事,可以说是跑遍了大江南北,本来的小康之家,也开始朝着潦倒的方向发展。 据王爸王妈所言,王帅之所以报考医学系,就是为了自学成才,在解救自己的同时,让更多的病友恢复正常,可以在地面自由的奔跑。 楚歌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听到以后,表情颇为意外,“我以为你是一个内向到极点的人,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宏图大志。” “靠人不如靠己。”王帅说完这六个字以后,就没再说话。 王妈一把拉住沈欢的手说道:“小神医,我们在报纸上看了,他们都说你很厉害,你一定有办法治好小帅的病对不对?” “这是我们在之前医院的拍的片,从小到大的都有。”王爸从包里取出了一大堆x片。 片子送到一半,就让王帅给拦了下来,“爸、妈,你们就别难为沈欢了。” 沈欢也没打算接,x光看得再清楚,也不如天眼得到的信息齐全,他摇了摇头,“没什么为难不为难,其实在第一天来寝室的时候,我就想帮忙,但又怕你多想,所以一直没提。” 王帅曾经特地在网上搜索过沈欢的资料,知道他的医术高明,可惜因为面子问题,一直没有提出来,“那……能治好吗?” “欢子的医术比你想象中的可高多了!”楚歌在一边插嘴道:“其实我也有病,只不过平时看不出来,跟你治疗的情况差不多,大小医院都没办法,最后欢子扎两针就好了。” 沈欢没好气的瞪了楚歌一眼,他现在的医术虽然厉害,但还不敢说什么病都能治。 王帅的病他来时就观察过,不过当时因为经验不足,没敢下判断,之后因为事儿多,也就没再关注。 以现在的实力来看,结果和当初推测的差不多,脉络堵塞,只要用灵气将脉络打通就好。 “你瞪我干嘛,我说的都是实话啊。” 沈欢拿楚歌没什么办法,叹了口气,说道:“这病我能治,不过在治疗之前,我想听听医院那些医生的看法。” “马尾神经天生受损,想要治疗只有动手术,但成功率很低,加上费用过高,医生也不建议实施手术。” 神经和经络是两回事儿,至少以西方科学来看,脉络这种东西是并不存在的。 沈欢沉思了一会儿,开口说道:“通过针灸应该可以治疗,不过治疗后,王帅可能要到疗养院进行康复治疗。” “恢复正常要多久?” “少则三个月,多则半年。”沈欢解释道:“需要一个恢复期,但我可以保证,不会有任何危险。” 王帅迟疑道:“能不能告诉我需要多少费用?” “钱的事儿,爸想办法,你不用操心。” “没错,你的健康,比什么事情都重要。”王妈正说着,忽然哭了起来,“爸妈年纪大了,不能照顾你一辈子,要是一直这样,我们走的时候,怎么会放心呢!” 沈欢笑着说道:“叔叔阿姨,王帅是我同学,更是我的室友,接下来我们将会在一起相处四年,谈钱就显得庸俗了。” 王爸愣了一下,“你的意思是……免费帮小帅治疗?!” “没错。”沈欢点了点头。 王爸王妈有很多话想说,话到嘴边却是说不出来,最后只能不停的感谢。 “沈欢……” “怎么?” 王帅咬了一下下唇,“你说个数吧,等我毕业找到工作以后就还给你。” “那就三万块吧。” “你——”王帅知道,治疗自己的病,别说三万,就算是三十万也不一定拿得下,更何况是完全没有风险的治疗。 “医药费的收取,取决于医生的能力,我只是扎几针就要三万块,已经是天价了。”沈欢顿了一下,转移话题道:“咱们现在就开始治疗吧。” 王帅没多说什么,默默的将这个恩情记在了心里。 在外人看来,沈欢的治疗过程就和他说的一样简单,但事实上并不是什么容易事儿。 如果不是因为炼丹让灵气控制变得熟练起来,就算他知道这个病怎么治也没能力治。 “我有感觉了!我有感觉了!”王帅摇摇晃晃的想要站起来。 “我说了,完全康复至少需要三个月的时间,现在先不要做什么运动,最好按照医院的康复训练去做。” 王帅和父母离开之后,屋里就只剩下了沈欢和楚歌两个人。 “欢子,来,咱们继续聊聊布加迪威——” “滚!” 因为时间不早,两人聊着聊着便睡着了,沈欢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忽然感觉好像有人推门进来了,声音时有时无,紧接着又感觉有人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 他睁开眼睛想要看看怎么回事儿,可这刚一睁开就看到了一双灵动的眼睛…… 第378章李凤仙要出国?! 人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沈欢也一直这样认为。 面前这双眼睛清澈见底,但看上去有些不大真实,加上这长长的睫毛,他推断对方应该是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半夜三更爬到了自己床上,这对任何男性来说,都应该是很爽的事情,不过前提是,得看对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因为没有开启天眼,沈欢看不清藏在口罩之下的面容,不过以眼睛给人的感觉,应该是个美女。 “嗖——” 对方见沈欢醒来,二话没说,折身便走,身手灵巧敏捷,几乎眨眼之间便到了寝室的门口。 “好俊的轻功。”沈欢在感叹的同时,已经先对方一步到了门口,同时也看清楚对方的打扮。 从上到下一身黑,外面穿着一个不知道什么料子的连帽马甲,就连手上也带着露指手套。 对方没有说话,原本前进的身姿,因为脚尖一点而改变方向,朝寝室的后窗跑去。 灵狐的特点是闪躲以及追击,所以沈欢又是先一步到达阻拦。 “指头纤长,刚不乏柔,你应该是小偷吧?” 对方依旧沉默不语,只要看到沈欢便转变方向,无论面对任何突发状况,表情都未有丝毫变动。 双脚落地无声,急速反弹,再次朝着门口冲去。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沈欢也不想浪费唇舌,再次拦下后,便准备出手将人擒住,可他这一抓却抓空了。 残影?! 等回过神,倩影已经冲出门外。 沈欢踏起灵狐步,连忙追赶,但到了空旷的地方以后,对方的速度猛然提升,身法也从灵巧变成了诡异。 “大意了!”沈欢暗骂一声,停下了脚步。 对方的速度太快,即便以他的实力都没办法追上去,对方在寝室内的表现,应该是为了给他造成一种错觉。 回寝室时,沈欢用得依旧是灵狐步,对方明显是有所图,刚刚行为也有调虎离山的嫌疑。 回到房间后,他检查了一下中计的东西,什么也没丢。 小偷来这里自然是为了偷东西,但对方不是普通的小偷,所以普通的东西应该也无法勾起她的兴趣。 “难道是冲着药王经来的?”思来想去,沈欢觉得自己浑身上下最宝贵的东西就是《药王经》。 “算了,不想了,如果她还来,就当面把事情问清楚,如果不再来那更好……”沈欢说完,一翻身子就睡了起来。 一夜无话,第二天起来后,楚歌已经不在了,估计又是打着上课的名头去泡妞了。 沈欢简单洗漱了一下,赶往中医教室,今天早上是他的课。 中医教室…… “李凤仙是不是上次就没来上课?”这问题沈欢上次就想问,不过因为有事儿给忘了,没想到今天又没见到人。 “您不知道吗?”陈雨婷的表情有些意外。 “不知道什么?” 红豆豆开口道:“李凤仙他已经休学了。” “休学?”沈欢愣了一下,他是中医专业的最高掌舵者,李凤仙休学的话,他这个当讲师的应该会收到消息的啊。 景思妍借机讥讽道:“您真不知道啊?我听说他是直接向院长申请的,你这种级别的小讲师,不知道也很正常了。” 自从发生了上次的事情以后,两人就没有好好交流过。 “我知道了,下课吧。” 看着沈欢离去的背影,景思妍表现的有些意外,“没搞错吧?他今天竟然没和我对喷。” 陈雨婷面色凝重的点了点头,“事出反常必有妖,还记不记得上次吃饭的事情。” 一听这话,红豆豆的表情就开始失落起来,当初知道林妙诗和沈欢的关系是未婚夫妇以后,她就明白自己这辈子想要谈一场师生恋的愿望恐怕要落空了。 “咱们都是女的,林姐宣布一下占有权也没什么,可李凤仙也在场啊!” 景思妍点了点头,“这个问题我当时也想过,有两个可能,第一种李凤仙是女的……” 陈雨婷摆手否定了这个可能,“完全没可能,我看过李凤仙的身份证,百分百男性。” “我也这样认为的,凤仙同学的个子虽然低了一点,但长相和行事风格都是男性,应该不会是女生。” “看来大家想的都一样,毕竟现在这个社会不可能出现女扮男装的事情,就算是帅t,身上也有着女性的明显特征,除非……”景思妍说到一半,特地卖起了关子。 “除非什么?” “除非是春哥!” “这要是让玉米听见,非得扒了你皮不可!”陈雨婷没好气的说道。 景思妍朝四周看了看,确定没有春哥的粉丝后,继续说道:“第二个可能,依照我个人意见来看,可能性非常大,至少有九成的几率……你们说林姐漂不漂亮?”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女人。”红豆豆嘟嘴道:“如果我有她一半漂亮就好了。” “就是说啊,有个这么漂亮的未婚妻在身边,还和李凤仙走的那么近,刚才他知道李凤仙休学时候的表情你们都看到了吧?”景思妍顿了一下,说道:“所以我可以肯定,咱们的沈大讲师一定是弯的!” 红豆豆和陈雨婷先是一阵沉默,然后一起朝景思妍的头上拍打过去。 “别打别打,我的发型都要乱了……喂,我都是根据现实情况推理的好嘛,除了这两个可能以外,你们还有别的解释吗?” 陈雨婷和红豆豆两人齐声道:“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宁愿选择相信第一个可能!” “你们俩真是没救了……唉,闹归闹你别抢我眼镜啊!” 李家…… 管家见来人是沈欢以后,说道:“四老爷不在家,您要找他谈生意,直接去公司吧。” 沈欢摆了摆手笑道:“我不是来找李四叔的,凤仙在家吗?” “原来是来找小姐的。”管家笑了笑,“您来的还真是时候,要是再晚来一天,小姐就已经在大洋彼岸的花旗了。” “去花旗做什么?” 管家摇了摇头,“您还是自己问小姐,我听说因为这事儿,她还和四老爷吵了一架。” “麻烦您了。”沈欢说着,便朝着佛堂赶去。 是因为那晚的事情,她才会选择出国吗? 第379章我爱你 佛堂…… 沈欢伸手敲了敲门,里面很快就传出了李老夫人的声音,“谁?” “师叔,是我,沈欢。” 李老夫人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好了你进来吧。” 沈欢进去之后才发现,佛堂里只有李老夫人一个人,“师叔,凤——” 不等他说完,李老夫人便开口道:“今天怎么有心思来看我了?” “也不怕您笑话,其实……我是来找凤仙的。”沈欢挠头干笑了两声。 李老夫人捻着佛珠,闭眸道:“你找凤仙有什么事儿?” “她办了休学,而且我听管家说,她准备出国去花旗,所以我想问一下是怎么回事儿。” “这个问题,我也可以回答你。” 沈欢心中一惊,难道老夫人也知道了那晚的事情? 不对,应该不知道,李老夫人虽然整天念佛吃斋,但脾气并不怎么好,她要是知道了那晚的事情,估计早就把自己喊来了。 “您知道凤仙为什么出国?”为了确保自己的推测正确,沈欢决定试探一下。 李老夫人从蒲团上站起,微微躬了下身,“我知道,她是因为你才出国的。” 我靠,不会吧,老夫人真的知道了那晚的事情? 沈欢脑海中已经出现了一个画面,老夫人一手拿着酒杯,一手拿着匕首,然后“慈祥”的说道:“现在给你三条路,第一娶了凤仙,第二喝下毒酒,第三砍了小丁丁!” “因、因为我?” 李老夫人点了点头,睁开眼眸,仔细打量起了沈欢,“你让凤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不应该吧?虽说按摩手法,可以让女性某个部位变大,但就一个晚上,还是毫无意识的乱摸一通,怎么会有“很大”的变化呢? 就在沈欢疑惑的时候,李老夫人再次开口道:“算了,你们年轻人的事儿,还是你们年轻人自己处理吧。” “凤仙知道这几天你可能会过来,她本来是不想见你的,但我觉得你们之间可能有什么误会,所以我才会给你这个机会,知道吗?” 沈欢点了点头没说话,这个时候话说的越少越好。 “去吧。”就在李老夫人准备重新礼佛的时候,却发现沈欢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怎么还愣在这儿,不想去吗?” “不是……您还没告诉我凤仙在哪呢。” “这个时间的话,她应该是在后花园赏花。” “麻烦了。”沈欢扭头走出佛堂,朝着后花园赶。 沈欢现在的心情有些复杂,他对李凤仙的感情很简单就两字,朋友,没什么多余的想法。 那晚因为醉酒,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根据苏璃的说法,当晚三人没做那种只有夫妻之间才能做得事情,不过却也发生了一些超友谊的事情。 一个男人可以没钱,可以没权,可以没颜值,可以没有任何一种特长,但必须要有责任。 林家后湖展现更多的是一种宁静雅致和大气磅礴,不过看久了,也就是一个大水坑而已,和很多美女一样,第一眼看上去很惊艳,但再看第二眼,就会生出也不过如此的感觉。 李家花园给人的感觉更加充满活力,是一种自然之美,并且随着季节变换,也会种植不同的花卉。 凌霄、龙胆、水仙、山茶、鹤望兰、仙客来、红花银桦,即便在寒冷的季节,也会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 在这片诱人的花丛中,站着一个动人的少女。 李凤仙似乎很喜欢白色,无论男装还是女装都是如此。 沈欢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最终只能很老套的“嗨”了一声。 李凤仙的身形出现了一丝僵硬,并没有转过身,“你、你怎么来了?” “听说你准备去花旗?” “嗯。” “为什么?”沈欢深吸了口气,“老夫人说是因为我,你才想要出国,是因为那晚的事情吗?” 听到这话,李凤仙感觉到自己的脸颊开始微微泛热,“和那晚的事情无关,我之所以去花旗,只是想更好的学习一下西方的医术……你说过,中西医术各有长短,想要让中医再次崛起,学习西方化的资料手段,是非常必要的。” 沈欢摇了摇头,“如果你想学习现代医学,留在华大也可以学习,为什么非要去花旗?” 李凤仙似乎早知道他会这么问,解释道:“无论是医疗技术,还是医疗设施,花旗都是最发达的,而且比较全面,我到了那里,应该会有不错的收获。” “这个理由没办法说服我。”沈欢深吸了口气,“有些事情你必须面对,逃避是没办法解决问题的。” “我知道,但……我没有勇气去面对!”李凤仙以为时间长了,自己的内心就会稳定下来,但事实并非如此,只要一闭上眼睛,她脑海中就会出现沈欢的样子。 爱情是靠自己争取,可当她看到林妙诗和沈欢在一起,心中总会忍不住生出他们才是一对的想法。 身穿男儿装换来的自信,在和沈欢比斗后消失了,换回女儿装所带来的自信,在遇到林妙诗以后也跟着消失了。 在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以后,李凤仙忽然明白了一些道理,原来自信是别人给的,原来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不是你喜欢就可以得到。 “你之前让我扪心自问,自己是真的爱你,还是因为家族的包袱才会生出和你结婚的念头……现在我可以告诉你,我爱你。”李凤仙转过身,充满英气的俊俏脸蛋上,满是泪痕,“可惜,我没有比林妙诗更早一步认识你。” 女人的泪水,对男人来说,有着核武器一般的杀伤力,所以沈欢在看到以后,显得有些慌乱无措,除了一句老土到不能再老土的话,“我们可以做朋友不是吗?” “如果我是男人一定会和你做朋友,但异性之间是不可能存在纯友谊关系。”李凤仙见沈欢张动唇口,应该是想说什么,她却没给对方机会,“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对我没有别的意思,但我有!” “放过我,也放过你自己……”李凤仙梨花带雨的笑道:“只要我到了花旗,一切就会结束,大家都会过的很开心,不是吗?” 沈欢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没想到这种狗血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从来没觉得自己丑,也从不认为自己拥有被女生争抢的魅力。 难道真的就像李凤仙说的那样,放她离开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就在沈欢心中充满迷茫的时候,苏璃的声音忽然在他的脑海中响起,“你是不是男人?” 第380章一切当以利益为先! “你是不是男人?” 这个问题沈欢被很多人问过,甚至没能找到神圣之地入口的那次,他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 什么是男人?就算没学过生理课的小学生都知道怎么分辨,但这个问题并不是那么简单。 “感情这种事儿,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苏璃见沈欢不说话,继续说道:“还记得我之前说过你不像是一个道修吗?其实不只是杀伐,这世界任何事情都是一个道理。” “人们在选择前,都会出现迷茫,但时间不等人,它不可能让你想一辈子,我说你不是男人,就是因为你太过优柔寡断!你身上到处都是强加给自己的锁链,怎么可能会活的开心?” “无论一把宝剑再怎么锋利,若被厚重的剑鞘所束缚,又怎么可能杀人?” 碧池不可恨,可恨的是明明是碧池,却非要立贞洁牌坊的人,伪君子远远要比真小人可怕。 放在以前,苏璃说这些话,沈欢一定会没好气的反击,但现在他却沉默着一句话也不说。 既然自己不喜欢李凤仙,又为什么要干涉她的选择呢? 苏璃说的没错,自己对自己添加的条条框框太多了,人活着需要有原则,但这个原则是自己制定的,和别人没有任何关系。 关于感情方面的事情,沈欢的经历几乎等于零,他之所以纠结,就是因为在这方面过于优柔寡断。 “希望你在花旗那边玩的开心。”沈欢没再说其他的事情,转身走了出去。 李凤仙笑着摇了摇头,他最终还是没有选择自己吗? 沈欢没再提什么朋友的问题,就像李凤仙说的,他没有那个心思,不代表她没有。 这世界上没有谁会对谁无条件的好,都是出于某种目的。 两人想要进行“纯友谊”交流也不是不可能,只要一个打死不说,一个装傻到底就行。 但话已经说出来的,就没有挽回局面的机会了。 “你对那小丫头真没别的意思?说实话,如果我是男人,在林妙诗和李凤仙之间做选择的话,姐姐会选择李凤仙,而不是前者。” 沈欢没好气道:“有没有搞错,让我想清楚的是你,事后来添乱的也是你,说吧,你到底什么意思?是不是非得把我折磨疯了才满意?” “这么激动干嘛,姐姐只是想让你得到一个正确的答案。”苏璃说着忍不住捂嘴轻笑了起来,“不知道只有你一个人这样,还是所有的年轻人都这样,无论是古代的王侯将相,还是道修界的无上强者,女人都是一种代表权力和身份的象征。” “我就不相信,你从来没有幻想过,身边妻妾成群的情形。” 沈欢自然是幻想过的,并且曾经很是向往,不过做人要有自知之明,首先是实力问题,他不认为自己有掌控整个后宫的能力。 接着是时代问题,现在这个时代男女平等,没有任何人愿意和其他人分享自己的爱人。 除却亲人以外,如果有哪个男人和林妙诗有了过多交流,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将对方砍成两半。 同样的道理,要是他有点什么小心思,林妙诗也会采取同样的行动。 所以沈欢曾经一度后悔,为什么要让林妙诗接收绝尘老太婆那一身修为,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么! “唉,我跟你说这么多干嘛。”苏璃拍了下脑袋,“你们人类二十来岁的年纪,正是迷茫的时候,大道理说了也白说,只有真正经历过才会明白。” “呵呵……说的好像你经历很多似的。” “你还别不服气,在没被封印之前,姐姐至少也在世俗打魂了数百年,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好不容易抓到一个抨击狐狸精的机会,沈欢不会这么轻易的就放过她,“所以你说了这么多,不还是没经验吗?” “切,我等修炼之士,又岂是你们这些凡夫俗子可以理解的,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儿女情长在我们眼里就是一个笑话,哪比得上永生成仙的大业!”苏璃一脸傲然道:“古往今来,成大事者,有哪个是靠感情取得江山如画的?” 沈欢正想着用什么话反驳,脑海中却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她说的没错,只有弱者才会陷入感情的泥潭,身为强者就应该斩掉七情六欲,一切当以利益为先!” 这声音分不清男女,异常沙哑,音调也是时高时低,有种奇特的感觉。 “哟,狐狸精可以啊,什么时候学会玩双簧了?” 目前能用神识和他交流的,就只有苏璃一个。 苏璃面带疑惑,“什么双簧?” 沈欢愣了一下,“刚才那话不是你说的?” “是啊。” “这不就得了。” 不远处的屠道者,看着沈欢的背影说道:“看来该发生的终究会发生,就算让他提前得到器魂,事情也不会有所改变。” 他旁边的虚影有些惊讶道:“你让他去天池吸收龙魂,是为了避免那件事的发生?” “没错,不过一切都白费了。”屠道者拔出身后的古剑,用手抚摸剑刃道:“看来我还是得杀了他。” 虚影摇头道:“你舍不得。” “我舍得!”屠道者的语气前所未有的坚定…… 楚歌白天不见人,夏天又是失踪人后,加上王帅去疗养院做康复治疗,整个寝室就只剩下了沈欢一个人。 就在他准备收拾东西去上课时我,林妙诗的电话忽然打了过来,“今天中午为什么没有回来吃饭?” “有点事。” “哦。” “是这样的……”沈欢这一路上都在想说辞,可当他要说的时候,林妙诗却挂掉了电话。 “怎么回事儿?”沈欢一边嘀咕,一边拨通了林妙诗的电话,“怎么把电话给挂了?” 听筒里传出了林妙诗冰冷的声音,“问完就挂了。” “你不想知道我去做了什么事儿?” “不想。”说完,她就又把电话给挂了。 听着手机里的嘟嘟声,沈欢能做的只有无奈的干笑。 晚上的时候,楚歌回来了,两人和往常一样聊了一些有的没的就去睡觉。 睡到半夜,沈欢再次听到了类似昨晚的声响。 那小偷这么快就又来了? 第381章一个小时以后再说 对方似乎察觉出不对,但又不敢确定,所以停下脚步站在屋里屋里一动不动,见沈欢无所反应,他才再次开始移动。 轻功包括身法和步法两个要素,小偷可谓将这两点发挥到了极致。 没有过多复杂的动作,每一个落脚点都是经过精打细算的。 鞋底的厚度大概有两厘米,平滑柔嫩落地无声,不知道使用什么材料制成,还略带着一些弹性。 小偷将双脚吸附墙角,五指虚张在沈欢身上来回摸索。 沈欢的身体经过多次强化,感知能力远非常人可比拟,但感觉仍旧很轻微,对方身上没有灵气应该是武者。 “你想找什么?说出来,我帮你一起找。” 小偷的动作没有停顿,顺势翻了个凌空跟斗,准备窗口逃出去。 这次沈欢没拦着,等他跳出去以后,将头凑到窗口前看了看,平安落地健步如飞,最终消失在了夜幕当中。 他没说话,打了个哈欠以后,继续埋头大睡。 大概过了五六分钟,小偷不知用什么方法爬到了窗口,出声道:“为什么不追我?” 他应该用真气之类的东西改变了嗓音,听上去有些中性化,分不清性别。 “又没丢东西,追你干嘛?”沈欢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吐槽,能追得上的话,我早就追了。 小偷愣了一下,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良久以后才开口道:“你知道我今天会来?” “我知道你会来,但没想到会这么快。”沈欢从床上坐起,用手揉了揉眼睛附近的穴位,“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明天还会来吧?” 小偷沉默着没说话,淡淡的哼了一声过后,便借助轻功离开。 对于这个小偷的身份,沈欢暂时没什么眉目,不过也不愿意多想,反正已经睡够了,便盘腿打坐开始修炼,直到天亮…… 早上在西医教室听完课以后,沈欢就连忙往林家赶,吃饭时的情况和往常差不多,林妙诗一言不发,主要是他和林老爷子聊天。 林妙诗简单吃了几口,便返回自己闺房,沈欢向老爷子道别,连忙追了过去,可刚跑到半路,就被林逸轩给拦了下来,“姐夫,那些基础手法我已经练好几天了,你什么时候教我一些新的啊?” 沈欢急着找林妙诗,情急之下随口道:“自己到网上查攻略。” “啊?” 沈欢回过神后,暗道一声不妙,干笑道:“我是说这才几天,你一定要静下心,将基础打好以后,才能更好的掌握那些高超的赌博技巧。” “可你教给我的那些,我已经全都学会了啊,不信你看。”林逸轩说着便拿出了两幅扑克牌,唰唰两下就洗好了,“怎么样?” “这就算练好了?”沈欢佯装生气道:“只不过是最基本的洗牌法而已,你再去把记牌练练,首先是一副新牌的排序,然后是洗一下的位置,接着是洗两下、洗三下……练到随便洗牌以后,想要哪张就能抽哪张以后就差不多了。” “你、你……姐夫,你不是开玩笑吧?这怎么可能做到!” “怎么不可能?”沈欢接过扑克,问道:“要什么牌?” “红心k!” 林逸轩话音刚刚落下,沈欢就抽出一张扑克塞到了他手里,“给你。” “不够?还有。”沈欢说着,就又是一张。 “姐夫,你怎么做到的?!”林逸轩完全就是一副,看傻眼的表情。 沈欢食指指了指太阳穴,“记忆力,赌术依靠的不止是手法,还有智商,慢慢练吧。” 赌术?如果真的有套路科可学,那还算是赌吗? 当然要说技巧也不是没有,不过把它们称之为千术更为合适,十赌九骗,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把小舅子忽悠完以后,他继续朝着林妙诗的闺房赶。 “妙诗?” 林妙诗看了他一眼,翘起二郎腿,将修长的大腿展现的淋漓尽致,“你昨天去李家做什么?” 我就知道这事儿不会那么容易完! “凤仙办了休学,准备出国,我就去问问怎么回事儿。”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林妙诗开了罐啤酒,“知道她为什么出国吗?” “说是受我影响,想到花旗学习,将中西医结合。”身为一个男人,绝对不能欺骗一个爱自己的人,但可以隐瞒部分的真相,这样说起来既不心虚,也不会觉得愧疚。 沈欢将这个套路运用的很好,林妙诗听完后就没再过问,“我和孔美娇签的是分成协议,你没意见吧?” “没意见,生意的事儿你比我懂得多。”沈欢现在完全就是一副撒手掌柜的样子,主要是他想帮也帮不上什么忙。 若非有林妙诗在,他连开公司的想法都不会有。 “我知道,只不过是例行询问而已。” 就算真是这么想的,说话也没必要这么直接吧? “我驾照下来了,想买辆车,今天下午我也没课,一起到4s店看看?” “没时间。”林妙诗手指在键盘上敲击了两下,似乎是在打开什么文件。 沈欢疑惑道:“现在益寿茶已经上市,减肥药的事儿也定了,还有事情要忙?” “益寿茶的销量并不理想,这个季度下来,都不一定能够弥补投入的资金,我和李四叔商量了一下,决定趁着将近年关的机会,提高一下销量。” “那好吧……”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我自己去。” 林妙诗和大多数女人不一样,不会撒娇,不会卖萌,所以注定谈起恋爱也和别人不同。 爱人不理,那就只好去找基友了,“喂,楚歌,我是沈欢,有时间——” 沈欢这话说到一半却是说不下去了,尼玛这嗯嗯啊啊的,老子还是个雏男好么! “你是不是不太方便接电话?” “不大方便接那个暴力女的,自家兄弟的电话还是很方便的,怎么了?我接个电话,你坐上来自己动……喂,怎么不说话了?” 我说尼玛了个哔啊! “你什么时候能完事儿?” “我这才刚开始,一个小时以后吧,要是没啥急事儿,我待会儿再给打回去。” 如果是别人这么说,沈欢一定会当他是在装哔,但放在楚歌身上,这事儿还真没准。 “没啥急事儿,挂了吧。” 基友没空,女朋友不理,沈欢的背影忽然落寞起来,一个人孤独的走出了林家,就在他准备拿出手机用打车软件叫出租车的时候,身旁忽然响起了一阵鸣笛声。 林妙诗从车窗将头探出,“我需要去调查一下市场资料,你去哪个车店,顺路的话就载你一起过去。” 沈欢的脸上瞬间开满了灿烂的鲜花,“顺路!肯定顺路!” 第382章在我没生气之前,滚! 口是心非是林妙诗的特点,就拿这次买车来说,她嘴上说没空,但最后还是过来了。 市场调查?如果真是这样,刚才就说了,哪用拖到现在。 两人心知肚明,不过都没把事儿说破。 燕京4s店有很多,其中有不少是联合性质的,和穿衣服一样,沈欢不懂什么品牌,只有穿着合身就好。 在他的印象里,品牌车只有两种一个是大奔一个是宝马,还有一个大众比较熟悉,剩下的都是牌子认他,他不认牌子。 “想好买什么车了吗?” “想过也在网上看了一些,但都没喜欢的,所以才想到实体店看看。” 想买车就必须有车牌,这对其他城市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儿,但在燕京牌照可没那么好弄。 若不是楚歌帮忙,沈欢想要买车,估计还要等一阵子。 “欢迎光临。”两人刚进店,就有一名穿着西装的年轻人迎了上来,五官端正,脸上挂着职业性的笑容。 4s店卖的就是服务,沈欢挑这种地方,就是为了避免麻烦事儿。 年轻人微笑着伸出了右手,目光清澈明亮,握手时力量不强不弱,时间不长不短,一切表现得都恰到好处,“有什么能够帮到您的吗?” “我想买辆车。” 年轻人礼貌道:“请问您的预算是多少呢?打算分期付款,还是全额支付?” 沈欢考虑了一会儿,“四十万到三百万之间吧。” “您这个跨度有点大啊。”年轻人开了句玩笑,“这样吧,今年有几款新车,我先向您介绍一下吧,看看有没有喜欢的,如果没有我们还可以再看看别的。” 第一次看车就买的几率很低,所以在接下来的推销环节,他一直在关注沈欢的表情变化。 “这是今年的x3新款,相比老款整体线条更加犀利且动感,内部也更加时尚化,发动机依旧沿用n20与n55这两款动力,首次搭载了ecoproii……”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林妙诗开x6的原因,相比跑车沈欢更喜欢这种suv车型。 年轻人准确的抓住了他的不经意间流露出的表情变化,所以着重说了一下x3新款的好处。 沈欢有买的心思,不算太贵,样式也喜欢,但想到林妙诗的x6以后,他便放弃了这个想法,与其买个相似的,还不如买个完全一样的,换个颜色当情侣车了。 年轻人很有耐心,从一个人的仪表和说法方式,就可以判断出他大概有多少身家。 沈欢今天穿的是一个立领黑夹克,他不知道什么价格,是前阵子林妙诗帮他买的,但年轻人却能看出来了,范思哲今年新款价格在四万块左右。 里面搭配的白色秋衣,纪梵希新款,价值万元以上,裤子是阿尼玛的,鞋子是休闲皮鞋看不出牌子,应该是定制的,这身装扮唯一的缺憾就是没有配上名表。 不过这些已经足够了,能穿着这身行头上街的非富即贵,买车更不用多说。 “还有没有其他的款式?” 年轻人见他没了选这辆车的念头,也就没继续推荐。 “这辆蓝色的是什么车?” “m3,也是今年的新款,在上年十一月份展览过,口碑不错。” 沈欢打量了一下,“这个属于跑车型吗?” “没错属于敞篷跑车,配置上没什么变化,只是在车型外观的细节上做了一下更改,属于中期改款。” “你觉得怎么样?”沈欢挺喜欢这个样子的,至于其他的到不怎么在意。 林妙诗看了两眼,“还可以吧。” “那就这辆吧?多少钱?” 年轻人愣了一下,不由自主的问道;“您不坐进去看看吗?” “试试吧。”驾照虽然拿到了,但沈欢还没开车到路上跑过,所以下意识忽略了试车的问题,在他原本的想法中,只要看得过去就买,现提找个代驾开回去,然后在林家门口的那段路慢慢练。 “这车不错。”沈欢刚打开车门,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青年,忽然冲过来,先他一步坐在了车上,“嗯,挺舒坦的,服务员,这车多少钱?” “全款支付在一百万左右。”年轻人先是回答了他的问题,然后说道:“先生不好意思,是这位先生先看车的,您能不能先下来?” 青年是一副标准的暴发户打扮,脖子上栓个大金链子,足有小拇指那么粗,“什么先看后看?这车我喜欢,一百万是吧?我要了!” 说完,他便不再搭理年轻人,伸手推了推沈欢,然后对着林妙诗露出了微笑。 可能是因为长得太寒碜,这笑容看上去有些猥琐,不过话说回来,相由心生,看上去也不像是什么好人。 “嗨,美女,你要是喜欢这车,我送你怎样?” 林妙诗看都没看他一眼,更别说搭理他了。 沈欢算是明白了,这青年应该是见林妙诗太漂亮,起了挖墙脚的心思。 他特地来4s店,就是为了避免麻烦,所以也没搭理青年。 “美女,你咋不说话呢?”青年从车里出来以后,就想拉住林妙诗的手,谁知伸到半路,却被沈欢给扣住了,他尝试挣脱无果后,眼中充满了怒意,“臭小子撒手!” “我不想惹事儿,在我没生气之前,滚!”沈欢说完,便将手松开。 青年却是敬酒不吃吃罚酒,活动手腕的同时,也在打量沈欢,“呵,穿着一身没商标的地摊货,也敢跟我装逼?” 他揪了揪身上的衣服和裤子,“看到没?阿迪的衣服、优衣库的裤,新百伦的鞋子走两步……这些加起来,都够你一个月工资了。” “劳力士见过没?”青年亮完左手的手表以后,又露出了右手的智能手表,“挨炮我吃,英语懂不懂?” “美女,选择伴侣是一生的大事,与其选择他这种一辈子碌碌无为的吊丝,还不如选择我这样的成功人士。”青年说着甩了下头发,“你对我的不理不睬,成功吸引了我对你的注意力,和我交往吧美女,我一定会让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傻哔!”沈欢说着,就拉起林妙诗的手准备离开,可刚刚转身,就看到了有五六个年轻人堵在了身前。 青年掏了掏耳朵,一边用大拇指的指甲去清理小拇指指甲中的耳屎,摆出一副自认为很帅气的样子,“你刚刚说什么?我没听清楚,能不能再说一遍?” “傻哔!” “……” 第383章不过一百万而已 青年被骂得愣了半天,“你还敢骂我?” 这小子被这么多人围着,还敢开口骂,你他妈不是找死嘛! 年轻人可不想在自己的单子里惹事儿,连忙说起了好话,“两位都消消气,不就是一辆车的事儿吗,要是喜欢我现在就给经理打电话。” “这是车的事儿吗?”青年说着,一指沈欢,“小子,把情况看清楚,美女向来都是属于有权有势的人,你是保护不了她的,就算我不抢,也会有其他人抢。” “美女,我这样的优质男才是你的最佳选择。”说完,再次特地甩了甩自己的刘海,再多来几次,就和玩摇滚的吉他手差不多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傻哔!” “卧槽尼玛!”青年一怒,对着手下一挥手,就准备让沈欢尝点苦头。 “停!”沈欢摆了摆手,“君子动口不动手。” “没错,君子动口不动手。”年轻人也想起青年刚刚念的那首诗歌,应该是想装文化人,利用这个心理,说不定能让对方收手。 青年咧嘴一笑,“是啊,君子动口不动手,我只是动了动嘴巴,动手是他们。” “先生,如果你继续闹事,我只好叫保安过来了!”年轻人咬了咬牙,好话说尽了,就不得不使用一些硬手段了。 青年一脸不屑,“打人给点医药费就完事儿,我不介意也给你一些医药费。” 年轻人听到这话,不吭声了,不是因为怕了,而是在想做出怎样的选择。 从衣着打扮、谈吐举止到陪行女伴,沈欢都要比青年厉害多,但对方人多势众,沈欢一个人带着女伴,现在发生冲突肯定要吃亏,就算以后报了仇,这身上挨揍的痕迹却是留下了。 赌一把!这位客户对m3很感兴趣,自己以身相护,说不定能够博取一些好感,让他买下这辆车! 想到这儿,年轻人张开双臂,就准备上前阻拦,可走到半路却傻眼了。 刚刚喊着动手的那群小混混,全都在地上打着滚,青年也是一脸懵逼,别说年轻人没看到,他这个围观全程的人也没看到。 “你、你别走!”自从发迹以后,青年哪吃过这种亏,一边说话,一边拿出手机,看样子是又想摇人。 沈欢懒得搭理这种人,拉着林妙诗就往门口走,年轻人连忙跟上,一脸歉意道:“对不起先生,我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希望你不要介意。” “没事。”正说着,那青年又走过来了,一把拍在了他的肩头,“事儿还没玩就想走,哪有这么容易!” “先生,请你自重!”年轻人一边说着,一边朝着保安休息的地方打了打手势。 青年双手扣住沈欢肩头,骂骂咧咧道:“这事儿你他妈别管!” “我不和你计较,不代表我没教训你的能力,松手!”沈欢的语气已经有些不快了。 本来今天这事儿挺好,买个车装装逼,讲点有趣的事情博美人一笑,说不定就可以啪啪了,没想到半路却闯出这样一个二哔。 要不是亲眼遇到,沈欢根本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这么欠揍的人。 青年被震开以后,环手从背后将他给搂住,看上去就像是在耍无赖,“你等着,我的人一会儿就到!” 看来不给他一些教训,是不会罢休了。 就在沈欢准备动手的时候,楚歌推门走了进来,无语道:“不是说好买布加迪威龙的吗?怎么来宝马这种小店了。” 年轻人脸上忍不住抽搐了一下,因为楚歌的这身行头比沈欢更加夸张,光是里面的衬衫都顶他好几个月的工资了,衣着低调奢华,可这语气就有些暴发户的气息了。 “叫人了?”青年看到后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说道:“哼,就只有一个人而已,我可不会怕你!” 楚歌朝躺在地上的几个混混看了一眼,“怎么回事儿?” “是这样的……”一边的年轻人把事情经过简单的解释了一下。 “噗——”楚歌差点没笑岔气,“这还真是个奇葩。” “你说谁是奇葩!”青年面色恼怒道。 “谁应声说谁呗,再说了,这奇葩是褒义词,又不是贬义词,你那么激动干嘛。”楚歌顿了一下,扭头道:“我说欢子,这样的人可不值得咱们动手,太掉价。” “你说什么!” 楚歌也懒得搭理青年这个暴发户,拿出了一张卡递给了年轻人,“他想要m3是吧?去刷卡吧,不需要优惠和折扣,顺便帮我拿个锤子过来。” 沈欢皱了下眉头,感觉这小子应该又要做一些什么猖狂的事情,“你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你看着就好。”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青年喊的人到了,年轻人那边也正好办完手续。 “你喜欢这车是吧?”楚歌说着,抡起锤子便把车窗砸的粉碎。 一群人全都懵逼了,青年也是一样,他可以花一百万买辆车享受,但绝对不敢花一百万买辆豪车来泄愤。 沈欢觉得楚歌有些暴殄天物了,就算要装逼也不能这么玩啊! 楚歌脸上毫不在意,好像钱不是他花得似的,“你还喜欢哪辆,指给我看看,要不说说你的车跟哪停的也可以,我要是喜欢也跟着砸了。” “咕咚。”青年吞了口唾沫,流了满头的大汉,结巴道:“对、对不起。” 看着他那慌张离去的背影,楚歌笑道:“对付暴发户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知道,你比他有钱。” “败家子!”沈欢没好气的骂了一句。 楚歌将锤子,还给了年轻人,耸肩道:“不过一百万而已,再说,那钱也不是我的。” “谁的?” “夏天那傻哔的,上次从他身上顺的,这傻哔从聊天软件到网络游戏再到银行卡密码全都是自己生日。”楚歌脸露着快意,“我说,咱们再砸几辆?只花他一百来万,我这心里不痛快啊。” “……” 4s点拐角处…… 青年脸色平淡,将钱发给那些个混混,等他们离开以后,便拿出了手机,“喂,任务失败,他没把药王经带在身上。” “三天?太短了,这次的情况和以往不同,他本身就有着很高的实力。” “提高价钱?多少……”青年沉思了一会儿,“好,你告诉雇主,三天后药王经一定会出现在他的手上!” 第384章这次恐怕没那么容易了! 最终沈欢还是选择了m3这款车,楚歌不是很满意,但也没多说什么,购车刷卡时他又把夏天的卡给拿了出来,准备再败家一次。 不过沈欢没占别人便宜的习惯,最终还是自己支付了车费。 有楚歌这个超大号的电灯泡在这儿,想跟林妙诗浪漫一下是不可能了,期间沈欢曾经多次打信号暗示,楚歌全都当做没看见,死皮赖脸的待在这儿。 因为还要办理一些手续,三人就到附近的饭店吃了个饭,这顿也是夏天请的。 最后时间差不多了以后,林妙诗回林家,两个老爷们儿则返回了学校寝室。 “你有没有眼力劲?” 楚歌咧嘴一笑,“我故意的,谁让你不买我要的那几款?” “大哥,你是燕京大族的继承人,想要可以自己买啊!”沈欢没好气的说道,相交了这么久,他现在才知道楚歌也是个小心眼。 不说这话还好,一说便勾起了楚歌的伤心往事,“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 “怎么,你们楚家要垮了?”沈欢也就随口开一句玩笑,燕京家族林立,中下级别的家族更替的很快,但像楚家、林家这种大族,只要不干作死的事儿,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巨大损失。 俗话说,破船也有三千钉,就算楚家真出了什么事儿,也比他这个白手起家不到半年的人强。 “我倒是想让它垮了。”楚歌没好气道:“秦家那边又逼婚了,这次老头子放话了,要是不同意,就让我滚出楚家。” 沈欢笑了笑,“没了楚家,你这狂少就当不成了?” “切,你哥哥我闯出这些名头,可不是靠楚家打下来的。”楚歌用手抓了抓头发,“只不过我终究是楚家的一份子,需要为家族考虑考虑,秦家有个阿姨辈的嫁给了皇族,老头子着急估计就是那婆娘在施加压力。” “这事儿咱们已经聊过了,我感觉你挺喜欢秦姐的,要结婚就结呗。” “结婚这事儿不适合我。”楚歌叹了口气,“光是谈恋爱都这样了,你说要是结了婚,我岂不是得提前买好棺材准备下葬?” “算了,咱俩对待感情的态度不一样,跟你说了也白说。”楚歌打了个哈欠,用被子一蒙头,“睡了,晚安。” “晚安……”沈欢无奈的笑了笑,两个人对待感情的态度是不一样,但都在为感情的事儿犯愁。 估计只有为爱情的事儿蛋疼过,才算是真正的青春吧。 思来想去,他也想不出什么结果,也学着楚歌的样子蒙头睡大觉。 半夜时分,小偷又来了。 这次沈欢不再装睡,直接起身落在了地上,“我说你有完没完?” 小偷表现的很淡定,扭头就跑。 “你跑吧,跑我也不会追。”沈欢摆了摆手,嘴上这么说着,手底下却是穿上鞋,系好了鞋带。 本来小偷是打算走的,但想到雇主所说的三天之期,他只能硬着头皮道:“咱们谈谈?” “要谈出去谈,我朋友还在睡觉,我不想让他受到打扰。” “可以。”小偷说着,便走到了寝室外。 寝室走廊也不是好的聊天地方,最终两人停在了校园内的某个角落。 沈欢开启天眼,开始打量起这个已经交手两次的小贼,“说吧,你想从我这儿偷什么东西?” 他表面上平静,心里面却吃惊,天眼可以看清楚手臂腿脚,却看不清脸面等关键部位,不是玉皇大帝那种雾蒙蒙的白气装,而是天眼无法穿透他的口罩和那几件贴身衣物。 法宝?灵器? 面对沈欢的询问,小偷也很老实,直接摊牌,“我想要药王经。” “看来我猜的没错,我浑身上下,也只有药王经能让你打这个注意了。”沈欢笑了笑,问道:“不知道你的雇主是谁?” “干我们这行的不能透露雇主姓名。” “是不能透露还是根本就不知道?”沈欢开始玩起了心理战,世俗里小偷是个怎么回事儿,他还是比较了解的,但对于隐世家族他了解的情况实在太少。 小偷没被激将法激到,索性直接承认,“没错,我们向来都是从中介那里接单,雇主是谁,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也没那个必要。” “你如果是要别的东西,我还可以考虑一下,至于药王经,对不起,我是不会给的。”沈欢说话也很干脆。 《药王经》对他来说,不止是医道宝典那么简单,还是师父留给他的遗物之一,并且根据医道盟的规定,《药王经》的持有人只能是现任药王,即便老药王也没有翻看的资格。 “那你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小偷说着轻轻的抬了下腿,“我的轻功如何你也看到了,从你身上偷东西虽然有些不容易,但在你饮食起居的物件上下毒,并不是一件什么难事。” “这个我一点也不担心,除非你的毒比毒宗配制的还要厉害。”沈欢脸上洋溢起自信的笑容,“你既然知道我身上有药王经,自然也知道我的身份,药王,足以百毒不侵。” 小偷无奈的叹了口气,“要怎样,你才把药王经交给我!” “无论怎样我都不会交给你。”沈欢笑了笑,“其实我反倒想问问你,要怎样你才会放弃窃取药王经的单子?” “做贼无非是为了钱,雇主给你多少,我就给你多少,或者再多一点也无所谓。” 小偷摇头道:“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我的任务完成率向来是百分之百,绝对不能因为这个单子破坏数据上的完美。” “而且就算我退了单子,也会有其他人接单,与其让你便宜别人,还不如便宜我。” “那咱们就没得谈咯。”沈欢摊了摊手,“时间不早了,我回去睡觉,再见!” “哼!”小偷冷哼一声没有说话,将身形隐匿到了黑夜当中。 确定对方消失后,沈欢踏起灵狐步,直返寝室,他刚进门就看到了一个影子,正是刚刚“离开”的小偷。 “我就知道,你带我到那么远的地方,就是为了拉长距离好为自己多争取一些时间。” 对方的轻功远在沈欢之上,在距离相等的情况下,先回到寝室的一定是小偷。 被人揭穿目的以后,小偷转身就准备离开。 “想走?这次恐怕没那么容易了!”沈欢说着,手中忽然出现一杆身长两米多的长枪,直接将窗口的出路给堵死,“看来只有把你杀掉,才能算完事了……” 第385章他们只可能做朋友,不是吗? 小偷的轻功好,不代表实力强,他躲过了长枪进攻的同时,也发现自己被沈欢逼入了死角。 长枪是怎么出现,他不知道,但根据经验判断,这样的长兵器,在室内无法发挥百分百的作用。 还有希望! 确定了沈欢的持枪动作以后,小偷脚尖轻轻一点,整个人直接弹射而来,在两人即将碰撞之时,他猛地猫起身子,想从空隙中穿梭过去,柔韧性可谓好到了极点。 “你轻功不错,怎么不继续跑了?”沈欢蹲在地上,面带微笑道。 看着面前的剑刃,小偷的脸上出满了汗珠。 他手里拿的不明明是枪吗?什么时候变成短剑的! 论起轻功的变化性和速度,沈欢的确不是他的对手,但比起纯粹的肉身力量,他可就差得远了。 这次沈欢准备齐全,小偷想要从这狭小的空间内逃出去,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儿。 “现在给你两个选择,放弃这个单子,同时在你们盗贼的圈子宣传一下,告诉他们别再打药王经的主意。”沈欢伸出两根手指道:“第二个选择比较简单,就一个字,死!” 小偷沉默着没有说话,眼珠给人的感觉是在看沈欢,实际上却是在利用余光寻找其他的逃跑路线。 这实际上没有密不透风的墙,一切的事物皆有弱点,如果武器不再发生变换,他至少有五条逃跑的路线,但这个世界没有如果,他只能在这五条路线中选择一条最安全的。 “不对,还是砍了你的手脚吧,对你们小偷来说,手脚应该比自己的性命还要重要吧?” 小偷身形一僵,开口道:“我答应你,这个任务我放——” 他正说着,趁沈欢松懈之际,猛地穿出,眨眼间便到了门口。 得救了,只要离开了寝室,他对自己便无计可施! “轰!” 小偷的左脚已经落地,眼看就要脱离苦海之际,他忽然感觉好像有一座大山压在了自己身上,硬生生的砸落在地。 按照平时出现这种情况,他和地面的接触不会超过半秒钟,这次却无论如何都无法像弹簧一样弹起,就连体内的真气都受到了压制,不能动弹半分。 当初在食龙髓的那阵子,沈欢已经熟练的掌握了龙威的控制方法,因为实力有限,他现在一天的使用上限是三分钟,在次数上基本没什么限制。 “我说了,你跑不掉的。”沈欢取出银针,分别刺在了几个关键穴道,让小偷完全失去了行动能力以后,才把威压给收起来,“你这么能跑,看来得先把你的双脚给砍了。” “放心,你的穴道已经被我封住,就算下身被人剁成肉酱,都不会有任何的感觉。”沈欢说着,就准备手起刀落。 听到这话,小偷的眼神中第一次露出了惊恐的神色,“不要,我答应你,离开之后会立马放弃任务!” 沈欢晃了晃已经变成杀猪刀的千幻,“我似乎还有一些其他的要求吧?” “我在圈子里的影响力不是很大,只能和认识的几个高手聊一下,剩下的我没办法保证。” “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沈欢一边将银针收起,一边说道:“希望你不要食言。” 小偷起身活动了两下肩膀,“盗亦有道,我柳云飞向来说到做到!” “若真是如此,那就再好不过了。”连自家姓名都报了,想必不会是信口胡说,不过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沈欢在对方的肩头拍了一下,“很高兴认识你。” “哼!”柳云飞冷哼一声没有接话,转身飞跃离开了寝室。 沈欢看了眼时间,已经是六点多了,这个时间夏天应该醒了。 “又有什么事儿让我帮忙?” 沈欢现在已经练就了厚脸皮神功,脸上没有半点不好意思的迹象,说道:“最近有个小贼一直缠着我,叫柳云飞,你们天组有没有他的资料?” 夏天想也没想就说道:“有,柳云飞,盗门新一代的领军人物,传言是盗祖柳下跖的后裔,轻功极其高明,曾经地字组有位前辈想抓住他,但每次都被他轻易跑掉,是个很难缠的家伙。” “我见他体内有真气,应该是隐世家族的人吧?”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皇族不是和隐世家族签订了什么协议吗?怎么会任由他们接单子偷东西呢?” “盗门是门派,不是家族,当初签订条约的门派很少,当地解散的比较多,但仍旧留下了一些门派,相比隐世家族来说,这些门派反倒更加麻烦一些,因为没什么东西可以制衡。” 夏天无奈的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尤其是盗门和十二楼这类阴暗性质的门派,堂口分舵太多,根本没办法做到一网打尽,皇族也拿他们没办法,不过他们做事儿一般不会伤害到普通百姓,所以我们天组一般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你没丢什么东西吧?” “他想从我这里偷走东西,还是有些困难的。” “你也别太过掉以轻心,对于盗门圈子来说,佣金是次要的,最主要是任务的完成率,柳云飞号称从未失手,我想他不会轻易放弃。” “知道了。”沈欢本来想把电话给挂了,但又觉得有些不大对劲,“我怎么感觉你的状态好像有些不大对劲。” “每天看着短信通知有人十几万几十万花你的钱,你会高兴吗?楚歌那个傻哔!”夏天说完,就把电话给挂了。 沈欢干笑两声没说话,夏天和楚歌之间的“友情”他可能这辈子都无法理解,这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不应该普遍在情侣之间发生吗? 今天早上的课是他的,做完准备工作,去食堂吃了顿早饭,便前往中医教室。 和往常一样,学生们起身鞠躬,但沈欢却愣住了,李凤仙现在不是应该在花旗吗? 趁着课间,他把李凤仙喊了出来。 “你……不是说去花旗吗?” 李凤仙面带微笑道:“女的已经去了,但男的李凤仙还在。” “什么意思?”沈欢有些听不大懂这话里的意思。 “男的李凤仙永远不可能爱上同样性别的沈欢。”李凤仙笑了笑,“他们只可能做朋友,不是吗?” 第386章帮博伊斯报仇? 看着李凤仙的背影,沈欢疑惑的挠了挠头,“她这话到底什么意思?” “因为向你提亲,李凤仙暴露了自己是女儿身的真相,她应该是想说当做提亲的事情没有发生,她还是原本那个以阳刚之性示人的李凤仙。”苏璃飘忽而出,摆出一副感情专家的模样,“不过这只是表面意思,我想她说了那么多只是想给自己找一个留下来的借口。” “爱上一个人很容易,可能只是因为那天阳光正好,你恰好又穿了一件她喜欢的衬衫,但是放下一个人却很难,就像从瘦子变胖子很容易,瘦下来却很难。” “呃……”沈欢作势帮苏璃把了把脉,“你没发烧吧?这种文艺到浑身酸麻的话,你到底是从哪儿学来的?” “你管我哪儿学来的,总之有道理就好。”苏璃随口回了一句,蛊惑道:“说真的,我觉得你那小情人除了样貌以外,也没什么地方好了,李凤祥比她合适。” “要不然就像那些帝王一般,开个后宫,每天酒池肉林也不错。” “得了吧!”沈欢没好气的骂了一句,重新走进了教室。 “即便拥有绝世容颜,最终也不过一具枯骨,女人是你成长道路上最大的阻碍,无情之道才是大道!” 脑海中再次出现了充满魔性的声音,沈欢没好气的说道:“狐狸精,这种手段玩一次就好了,一直玩有意思吗?” 苏璃面带不解,“什么?” “刚才那话难道不是你说的?” “是我说的啊,怎么难道你觉得不对吗?” “懒得理你。”沈欢说完便返回教室继续上课。 与此同时,燕京华大附近的酒店中…… 一个坐在沙发上的中年人正在抽着雪茄,电视上放映的是一档综艺节目,可能是因为种族诧异,上面玩的那些梗并不会让他露出笑容。 没过多久,一名肤色苍白的枯瘦老头,手持笔记本从外面走了进来。 中年人将雪茄平稳的放置,然后问道:“数据调查的怎么样了?” “这阵子他的生活规律了不少,基本上过着三点一式的日子,这是目标主要活动的几个地点。” 中年人打开笔记本看了一下,“林家是燕京大族,在这里动手肯定会不方便,学校人多眼杂,身为华夏第一名校,出现枪击事件,华夏皇族那边可能会派天组侦查。” “中午回林家吃饭的时机不错……你去视察过了,有没有发现什么地方适合击杀?” 老头儿考虑了一会儿,“按照原本的前进路线,很难找到理想地点,目标被击杀的第一时间,就会被群众发现。” “身为华夏的首都,燕京治安应该比任何地方都要好,这么做会冒很大的风险。” 中年人有些不耐烦的皱起了眉头,“直接说办法,你知道我没什么耐性,这次如果不是上面直接下令,我才不会千辛万苦的跑来华夏,替博伊斯那个小子报仇。” 老头儿笑了笑,“没办法,想要隐退就必须为组织义务做一件事情,帮博伊斯报仇,可比其他任务要简单多了。” “毕竟我已经休息三年了,他们想给我什么大任务也不敢给了。”中年人叹了口气,“杀手本来就是一个冷血的工作,组织却总爱弄一些温暖人心的活动,真是又爱又可恨。” “好了,闲话少说,说吧,你的办法是什么?” “很简单,我们只需要……” 上午讲完课以后,沈欢和往常一样坐车回林家吃饭。 “小丁,这不是咱们原来走的路啊?” 正在开车的小丁无奈的笑了笑,“原来那路段,好像是因为修地铁塌方了,另选路线,也是迫不得已,还请欢少您别见怪。” “哦,原来是这样。”沈欢回林家吃饭都是专车接送,和司机小丁也比较熟悉了,在得知答案后也没多想。 新路线有一段路在郊区,吃饭这点并没有多少车,十分钟大概只会过五六辆,中年人收到老者汇报的消息以后,调整了一下枪械,便不再动弹,静静等待沈欢的到来。 这是一名狙击手应有的耐力,只要目标出现在攻击范围内,他扣动一下扳机就能完事儿。 即便三年没有接触,他也有一击必杀的自信。 大概五六分钟以后,沈欢坐的那辆林家专车,出现在了中年人的视野当中。 “你开空调了?”到达这个路段以后,沈欢感觉身体传出了阵阵的凉意,尤其是脖颈部分,还起了一些鸡皮疙瘩。 “没有啊。”小丁说着还特地检查了一边,“没开。” 自己的身体经过灵气和龙髓的强化,按理说冷暖变化已经没什么作用,为什么会感觉到冷呢。 就在沈欢疑惑的这段时间,那股寒意越发强烈,主要集中在右侧的太阳穴。 “主人,危险!”千幻中的敖邪忽然出声,把沈欢给吓了一跳,这是他离开长白山以来,说的第一句话。 沈欢不知道危险来自于哪里,敖邪也没说清楚,但他隐约回想起,当初纸牌组织成员使用手雷的时候,也出现过类似的感觉。 难道车底按了炸弹?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中年人已经扣下了扳机! 同时原本正在直线前行的司机,来了一个急刹车,匆忙的打开车门跑了下来。 中年人将狙击枪瞄准小丁,但最终还是放弃了,他的目标只有沈欢一个,“目标解决,你在什么地方?ok,三分钟后见。” 在他用耳机和老头儿说话的时间,狙击枪便已经被他拆成零件,放回了手提箱里。 如果是刚刚出道那会儿,中年人一定会上前确认,沈欢究竟有没有被自己杀死,但现在却不会了。 以他的实力,一枪就已经足够了,即便没死他也不会开第二枪,那会引起目标的注意,很容易暴露方位,三年的时间让肢体力量退化的很快,并不擅长近身搏斗。 能够杀死实力正盛的博伊斯,中年人可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嗖——” 刚从大树下走出,他就听到一阵类似子弹划破空气的声响。 三年虽然让他失去了不少东西,但意识却没有退化,在听到声响的第一刻,他便弯下腰身贴地翻了个跟头。 “噔——” 紧接着,一把青色的箭便钉在了大树上,不过很快便化为发光的颗粒消散。 不等中年人弄明白怎么回事儿,一个略显慵懒的声音百年传了过来,“看来还得练练准头,这么近也能射偏,也是没谁了,你说是吗?先生。” 第387章你说谁是灾星? 中年人循声望去,身体明显颤抖了一下,目标人物不仅没死,还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现自己,并且追了上来。 该死的博伊斯,他得罪的究竟是什么人! 不对,组织在将单子放在网站上之前,都会让情报组去打探目标的情况,就算不能得到百分百的数据,至少也能获得一半。 这样的战斗力,也能用“战力较强”来评价? 看来他们还是没准备放过自己,狗屁的退休任务,根本就是让自己过来送死。 妈的,我早该想到的,杀手界任何组织都不会让成员带着秘密离开,更何况自己还差点接触到高层的存在。 这些念头只是中年人一瞬间的想法,他反应很快,从地上站起后,一脸迷茫道:“对不起,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骚瑞,爱东特no,我吃油散的?”沈欢微笑着学了遍,但说完眉头便皱了起来,“把箱子放下,别以为我没看到你的小动作!” “嘿,朋友,别冲动,我只是奉命办事。”中年人说着僵硬的华夏语,“你们华夏有句老话,冤有头债有主,我并没有杀掉你不是吗?” “我没死不是因为你的仁慈,而是因为我的机警。”沈欢依旧用手弩瞄准着对方的心脏部位,“不过我很想知道,是什么人派你来杀我的。” “sr,地下世界最大的杀手组织,你杀了博伊斯,所以就派我过来了。”中年人弯下腰,将手提箱放下以后,慢慢地举起了双手,“如果我不杀你,他们就不会让我退休,甚至会假装同意我的退休申请,然后杀了我。” “你确实很可怜——” 不等沈欢把话说完,中年人原本上扬的手,忽然加快速度,从腰间掏出了一把手枪,“可怜的是——呃!” 沈欢手中的手弩忽然变成了一杆长矛,直接刺穿了中年人的心脏,“如果你没有打算取腰间那把枪的话,我的确会当你是一个可怜人。” “高、高科技吗?我早、早该知道,即便榜外天、天尊消失了……依旧会留下一、一些,保护他子民的东西……” 听到中年人吐出第一个字的时候,沈欢便有了将矛化盾的想法,但发现对方没开枪的意思以后,他也没打算浪费灵气。 确定中年人死亡后,他再次从指间发出了几缕黑色灵气,将尸体和装着狙击枪的箱子全都吞噬殆尽。 “看来自己还真是小瞧了那个所谓的天尊,连世界级的杀手组织都知道,想必当初在世界上也是混过的。” 沈欢随口嘀咕两句便准备离开,在转身的瞬间,之前的阴寒感应再次出现。 “嘭!” 即便他在瞬间就将千幻化为盾牌,但肩头仍旧崩出了一朵绚丽的血花。 不过子弹在接触到肌肉后便无法继续前进,伤势算不上太重,但子弹的冲击力,让他整条胳膊,都陷入了麻痹的状态。 开枪的是赶来迎接中年人的老头儿,当他看到中年人的尸体被黑色灵气腐蚀一空后,便从车里取出步枪想要击杀沈欢报仇。 但没想到除了第一枪以外,剩下的几枪,全都被突然出现的盾牌状物体给挡住了。 他主要职责是收集情报,杀人并不是他的长处,加上年龄过大,动作显得有些拖沓。 沈欢抓住他换子弹的空隙,将长矛化为连弩,弩箭全都是由灵气凝结,不存在没子弹一说,确定老头儿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他才停止射击。 把尸体处理了以后,还有一辆车,沈欢没打算管,调动真气将子弹逼出体外以后,立马服用了一颗生肉续骨丹。 还好衣服的颜色比较深,一眼望去看不到血迹。 “欢少,找到人了吗?” “没,应该是跑了。”沈欢看着车窗上的枪洞,“现在的小孩子太调皮了,这件事儿回去就别跟老爷子说了。” “明白。” 这次被枪袭的事情,沈欢不想让林老爷子知道,重点是不想让林妙诗知道。 关于赌城之行惹下的麻烦,他并不后悔自作出杀掉博伊斯的决定。 如果不是林妙诗接受了绝尘的修为,那天林逸轩可能就已经死了。 和楚歌说的差不多,对付暴发户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知道你比他有钱,对付这种躲在暗处以杀人为工作的人,就必须更加狠辣无情,不然他们永远不会收手。 这次沈欢没再向夏天打电话询问sr的事儿,对方说的已经很清楚了世界第一,无论什么东西,只要和世界第一产生联系,都会成为无比强大的存在。 不过沈欢觉得自己没什么可担心的,只要sr不是派一个连的人过来,拿他应该都没什么办法。 枪袭事件也让沈欢长了个记性,像自己这种到处管闲事儿的仇家太多了,必须时刻保持着警惕。否则可能一个不小心就归西了。 回到林家以后,沈欢发现气氛有些古怪,整个院子里见不到一个家仆,小丁去停车也不在身边,他只好朝着大厅走去。 刚进院子,沈欢就看到大厅门口围了一大堆的家仆,每个人都面色紧张的站在门口。 管家更是急得满头大汗,不停的用手绢擦拭着。 “发生了什么事儿?” “欢少爷,你可回来了!”管家一把拉住沈欢的手就准备朝里面走。 大厅内的贵宾椅子上坐着一个年轻人,身穿古装,前面的刘海和鬓角很长,看上去和前几年流行的洗剪吹很像,后面梳着条辫子垂在腰间,“林老爷子,你说妙诗已经有了婚约,怎么不见人呢?” 在他身后站着一个老者,也扎着辫子,服装样式差不多相同。 “他马上就会回来。”林老爷子的面色很是凝重。 “不会有这样的人存在。”年轻人冷笑一声,“下山之前,我已经打听过了,妙诗被人在暗地里称为灾星,又怎么可能会有人和他订婚呢?” 听到这话,沈欢直接踏起灵狐步,闪现到了年轻人的身前,笑眯眯的问道:“你说谁是灾星?” “你是什么人?”年轻人愣了一下,但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惊恐。 “我就是你嘴里那个不可能存在的未婚夫。”沈欢回答完以后,脸上笑容更甚,双眼好像变成了一条线,“你说谁是灾星?” 第388章慕容家第一顺位继承人 本来大厅内的气氛就充满了凝重,随着沈欢的询问,火药味也加重了几分。 林老爷子见状不妙,呼唤道:“小欢。” “在呢。”沈欢转身朝老爷子走去,“林爷爷,这是怎么回事儿?” “这个问题还是由我来回答你吧。”年轻人说着,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先自我介绍一下,慕容羽,隐世家族慕容家长子兼第一顺位继承人。” 沈欢刚想开口说话,却被慕容羽打断,“我没兴趣知道你的名字,你只需要知道我是谁就好。” “林老爷子,他说他是妙诗的未婚夫,我就当他是了。”慕容羽顿了一下,“我们慕容家也不会强人所难,不过在离开之前,我想看妙诗一眼,如何?” 林老爷子表现的有些迟疑,“这个……” “老爷子,如果你连这个要求都不答应,我可是会不开心的。”慕容羽面带笑意,把玩着手里的茶杯,“我不开心会有什么结果,您应该知道吧?” 林老爷子咬了咬牙准备答应,却被沈欢打断,他同样笑呵呵的说道:“我很想知道你不开心的结果是什么。” 尽管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沈欢对于这个慕容羽没有任何好感。 那种天然的优越感还可以忍,但一口一个妙诗,沈欢是无论如何都忍不了。 老子都说是妙诗的未婚夫了,你还这么叫是什么意思?真当我这个未婚夫,只是挂名吃白饭的? 慕容羽没有理会沈欢,而是扭头朝身后的老者问道:“他是什么实力?” “肉身素质很强大,但感觉不到灵气,应该是个只懂蛮力的世俗莽夫。” 得到答案以后,慕容羽才说道:“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有实力,想用拳头来给我讲话?对不起,这一点我比你更有资格。” “林老爷子,我看在他可能会成为林家孙婿的分子上不计较刚才的过失,你也应该把妙诗请出来了吧?” 沈欢气得双拳紧握,他还是第一次,这么想揍一个人。 林老爷子见状,连忙一把把他拉住,然后对着是慕容羽道:“我现在就让人传唤妙诗过来。” “林爷爷,你——” “慕容家在隐世家族中的排名,仅次于龙家,就连皇族也要给三分薄面,当忍则忍,才是大丈夫所为。”林老爷子压低声音,继续说道:“而且我已经说明你是妙诗的未婚夫,他不可能怎样……若真的出现无法容忍的事情,你再出手也不迟。” 沈欢看了一眼慕容羽没说话,心里暗骂道,“嘚瑟尼玛哔,杀了武家一家的神秘人老子都没怕过,会怕你一个小小的慕容家?” 阎罗王、屠道者、神秘人和老神经病,这四个人全都有着轻易覆灭隐世家族的实力。 后面三个可能用不到,但以阎罗王的个性,要是知道自己唯一的徒弟收了委屈,肯定二话不说,先杀几个解解恨。 林妙诗进来以后,直接站到了沈欢的身边。 慕容羽仔细打量了两眼,“还是处子之身……老爷子,不好意思,林妙诗,不对,应该是慕容诗必须跟我回慕容家成婚。” “你他妈说什么!”沈欢的火一下子就起来了,见过嚣张的没见过这么嚣张的,老子还在这儿呢! 林妙诗没说话,用手拉住了沈欢。 “我不同意!”林老爷子也是面色铁青。 慕容羽摇了摇头,“我只是对你做一个通知,并不是征询你的意见。” 他说着,对身后的老者使了一个眼色,“把人带走,阻拦着杀无赦,林老爷子也不例外。” 老者点头以后,大步流星的朝林妙诗走了过去,看到沈欢上前阻拦,他皱眉道:“小伙子,何必自讨苦吃呢,刚刚林兄已经向你说明过了,就算是皇族也要给我们慕容家三分薄面。” “是不是自讨苦吃,交过手才知道。” “唉。”老者摇头叹息一声,手呈爪状,朝着沈欢的肩头抓去。 沈欢用灵狐步躲过攻击后,接上一记青龙吐水的快拳。 老者虽然躲了过去,但眼神却颇为惊讶,“龙拳?你是龙家的旁支还是嫡系?” “你觉得呢?”沈欢脚步猛然下踏,让整个大厅都开始晃动起来。 “地龙翻身?”老者没有跳跃离地,而是以相同的方式踏在了地面,不仅消除了余波,还发出了一股更强大的震动。 沈欢使用灵狐步快速移动,等到时机成熟,又使出一记蛟龙出海。 老者这次没躲,五指虚张,将沈欢的攻击给拦了下来,就在数十重波浪准备涌出的时候,他一抖手腕,将暗劲全都反弹了回去,力量只增不减。 “咔嚓!” 沈欢的骨头虽然没有碎裂,但也脱了臼,还好他懂得医术,不然将损失不少的战力。 “虽然威力不错,但只懂套路,不知灵活运用也是枉然。”老者顿了一下,“不管你和龙家有什么关系,今天我都卖龙家一个面子不杀你。” 沈欢没有说话,再次使用无相龙拳的招式。 在没达到逐日境界之前,武者和道修并没有明显的差别,根据老者表现出的实力来看,至少是地阶高手,和沈欢之间差了一个大级别,想要将对方击败,并不容易。 “看来不让你尝点苦头你是不会长记——”老者正说着,瞳孔猛然放大。 表面上沈欢使的是青龙吐水,但实际上攻到一半,手腕却忽然多了一把腕剑,若不是反应够快,他还真可能栽在沈欢的手里。 “真气化形?”老者摇了摇头,“不对……看来我之前是小瞧了你。” 慕容羽喝了口茶,脸色不悦道:“对付一个小角色,也需要这么长时间吗?” “是老仆办事不利。”老者说着,凌空挥出一拳。 地阶象征之一,隔空击物! “咔嚓!” 沈欢毫无防备,被一拳击倒在了地上,刚才是他肋骨断裂的声音。 苍龙绞柱! 沈欢忍住剧痛,双腿盘旋将老者扫开。 “冥顽不灵!”老者面露不悦,再次准备施展隔空击物的招式。 “龙威!”沈欢开启天眼释放出了磅礴的龙威,接着眼中的金光消弱红光升起,“魅惑!” 在双重冲击之下,老者的动作定格在了半空当中。 “死!” 沈欢将千幻化为方天画戟,直刺对方咽喉! 第389章下阴司的人是你! 慕容羽看到这一幕,脸上再也泛不起半点笑容,老者是专门挑选出保护他这个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贴身护卫,实力比族中的一些长老还要强大,现在竟然被一个比自己年龄还小的人给压制了。 “死!” 沈欢的话言犹在耳,那把正在凝结中的方天画戟只差最后的双刃,就可将老者击杀。 一切发生的太过突然,林老爷子跟众人根本来不及反应。 老者失神的时间并不长,几乎在瞬间便恢复,看到戟刃后,连忙后跳闪躲,但沈欢所幻化出的方天画戟,远远比他想象中的要长,最后还是被刺中了胸口。 “叮!” 没有入肉声和血花,反而发出一阵金属相撞的脆响。 “咳咳!”老者咳嗽了两声,像是受了内伤,掀开衣衫低头看了下凹陷大半的护心镜,眼神之中满是侥幸与凝重。 在第一次见到沈欢时,他以为对方只是一个肉身强大的世俗莽夫,交手后才发现自己错了,对方懂古武不过大概处于玄阶的阶段,加上只懂套路而不懂变动,也没怎样放在眼中,直到天眼开启后,他发现自己又错了。 龙拳是龙家子弟用来打基础的,肉身吸纳后,便不再研习,转而修炼更为强大的龙战八荒和擒天龙爪手等高等武技。 沈欢虽然只懂套路,但对龙拳似乎有另一层领悟,在龙家只有天赋不佳,无法获得上等武学的旁支子弟才会深入研究龙拳的精妙。 但对方天赋不弱于自家少主,应该是和龙家某位高手结缘,得到了此拳法。 对于沈欢的身份,老者暂时无法做出准确的推断,不过无论是旁支还是与龙家高手结缘,他都没有必要顾忌。 最让人疑惑的是,这小子身上明明没有半分真气,却能发挥出玄阶的实力。 慕容羽见老者没事儿,心中大松了口气,但表面上却冷喝道:“还愣着干嘛,难道以你的实力,连一个无名小卒都没办法拿下么!” “是属下疏忽——”老者刚想拱手行礼,沈欢的长戟再次刺了过来。 老者则故技重施,拉开距离,使用隔空击物的武技。 一样的攻击方式,沈欢不会吃两次亏,并且因为灵狐步多变的特性,他可以一边闪躲一边攻击。 横刺、回砍、冲铲、斜勒、截割、钉壁、翻刺、挑击,他虽然没摸过方天画戟,但也在影视剧上看过吕奉先和薛仁贵是如何使用的,有样学样,加上力大速快,让老者防不胜防。 事实上在场内心最紧张惊讶的人不是别人,正是看似处于上风的沈欢。 他已经揭露自己所有的底牌,蕴含龙威、魅眸两种技能的天眼,狐仙一族的身法灵狐步,唯一的武技无相龙拳。 但老者从始至今,只是使用了隔空击物的武技,而其余强大的武技并没有展现。 若没有杀敌之策,林妙诗迟早要被慕容家的人带走。 “小欢子,这老头儿实力应该和天组里的那个张老头儿的实力差不多,你让千幻变成长杆重兵,等到他被压制以后,再召唤出敖邪所幻化的双头枪,给他致命一击!” 沉默良久的苏璃想出了制敌之策,不过也没多大的把握,毕竟她只是一个围观者,通过交手情形推测而出。 说起战斗经验,苏璃远远在自己之上,所以沈欢并没有任何迟疑。 “轰!” 巨锤落地之后,直接将大厅砸出了一个大坑,但沈欢的动作并没有停止,武器的形状、威力、特点虽然都发生了变化,但对沈欢来说,重量并没有多大的变化。 舞动巨锤,和舞动长枪时一样敏捷,但攻击方式走的却是巨锤的野蛮路线。 每种武器的攻击方式和特点都不相同,老者好不容易适应了方天画戟的攻击方式,突然间变得这么野蛮,让他有些措手不及。 “这小子怎么会有这么多武器?” 老者刚刚发出低呼,慕容羽的眼睛便是一亮,“杀了他,手上的镯子也一并夺过来!” “慕容少爷,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林老爷子是真的生气了,扬言杀他林家的孙婿,就算是隐世家族,也有些太过目中无人了! 慕容羽冷笑一声,“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林老爷子咬牙道:“根据隐世条约,你们隐世家族的人是不得对世俗中人出手的,更不能杀人!” “别用隐世条约来压我,因为慕容家与其他隐世家族略有不同,所以曾经向皇族上书更改了一些跳跃的内容,只要不作出危害社会安定的事情,皇族便无权干涉我慕容家的私事儿。”慕容羽一脸傲然的看着林老爷子,“先不说那些普通人家的男子,就连号称燕京四大家族之一的秦家长子,也被我慕容暗卫斩杀,更何况是一个只懂皮毛武技的林家孙婿。” 此话一出,林妙诗脸上充满了震惊。 林老爷子更是声音颤抖道:“让妙诗挂上灾星之名的事,也有你们慕容家的份?!” “当初小姑姑不顾家族阻拦,来到世俗与你们这些世俗子弟成亲,老太爷得知消息后,不仅没有下令斩杀,且只是将她逐出家门。”慕容羽面带微笑,“那时族中子弟多有不满,直到九年前爷爷翻看老太爷的遗书才明白,原来当初老太爷将姑姑当成了一颗棋子。” “她天生经络不通,但丹田却天生伴有真气,是孕育炉鼎极佳母体,只有和体内毫无真气的普通人结合,才有创造顶级炉鼎的机会,所以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小姑姑和你儿子完婚。” “九年前,我们慕容家便派来暗卫,确认是顶级炉鼎后,便去暗杀一切试图接近慕容诗的男子,前两年因为家族内事,才会暂停追踪。” “炉鼎第一次最为重要,要是被人夺了去,对本少来说无异于废体,要与不要已经无所区别,不过是浪费了老太爷的心血而已。”慕容羽嘴角越扬越高,“但现在她还是处子之身,自然要归我所有。” “一个与世俗人结交的杂种,能做我妾室已是大幸,被赐姓慕容,更是一种无上的荣耀!”慕容羽唱着自己的独角戏,张开双臂,高傲道:“慕容诗,这是一次改变你人生的选择,一步仙府一步阴司,来到我的怀抱才是你最佳的选——” 兴致昂扬的演讲还未说完,一把龙首主枪便已经挑向了他的脖颈,沈欢的声音犹索命阴魂一般传来过来,“不用选了,下阴司的人是你!” 第390章帮我杀了慕容诗! 龙首双头枪! 因为有敖邪作为器魂,通过神识交流,它可以告诉沈欢最为合适的攻击方法,本来这一枪可以让老者陷入重伤,但慕容羽的话彻彻底底激起了沈欢的怒意。 林妙诗,本应该是天之骄女的存在,却因为青秀观和慕容家的干预,背负了二十多年的灾星之名,更有数不清的无辜百姓死于两者之手。 在枪刃挑过来的刹那,慕容羽眼前闪过诸多景象,内心中第一次生出了恐惧的念头,同时将老者从头骂了个遍。 “叮!” 沈欢终究还是没能成功,在关键时刻,老者使用隔空击物将龙首双头枪给震到了一旁。 “主人,你冲动了。”敖邪忍不住提醒道,刚刚明明有机会让老者重伤,只要解决掉这个大麻烦,玄阶境界的慕容羽就会变成砧板鱼肉任人宰割。 沈欢却被个人感情冲昏头脑,一直以这种方式战斗的话,永远不会成为最强者。 若是有实力相当的人掌握了这个弱点,他只有死路一条! 就像苏璃当初说的,现在沈欢的实力已经达到了绝世宝剑的程度,削铁如泥,吹丝断发,可谓无坚不摧。 可惜的是,和感情方面一样,每次战斗时,他都带着剑鞘,无法发挥出全部的威力,束缚和影响他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我慕容家花费那么多时间精力将你培养成第一近身护卫,你就这样回报的?”慕容复双拳紧握,咬牙切齿道:“刚刚就差分毫,我就会丧命在一个无名小卒的手中,不快些动手杀了他,还等着干嘛!” 老者心中有苦难言,他的境界远超沈欢,但沈欢的招式实在太多了,并且也不是单纯的玄阶那么简单。 至少他没见过,哪个玄阶武者会有这么强大的肉身和感应力。 除了武技欠缺火候和真气不足以外,沈欢已经完全可以看做半只脚踏入地阶的武者了。 “林老爷子,得罪了!”老者躲过沈欢攻击后,护在了慕容羽的身前,“少主,我要动用武技,你快些出去,以免被误伤。” “对付这一个世俗中人便要动真格的,我看回去以后,有必要向爷爷反映一下了。”慕容羽一边冷哼,一边退出了房间。 林老爷子也察觉了不妙,连忙带着林妙诗离开。 等众人离开大厅以后,老者对沈欢说道:“小兄弟,对不起了,身为慕容家的仆人,我今天唯有杀了你。” “有本事再说吧!”沈欢说着再次挥舞双头枪。 有敖邪引导,他完全有能力发挥出,双头枪贼中之贼的特性。 接下来老者没有闪躲,而是自己用擒天龙抓手接招,并非是硬碰硬,而是巧妙的利用力道,然后用真气震退攻来的龙首双头枪。 “定!”多番交手后,其中一个枪头,被老者擒在了手中,“没了兵器,我看你还有什么花招!” “咔嚓!” 他的话音刚刚落下,沈欢便将手中的双头枪一分为二,反手回刺。 这小子实力虽然不济,但深谙诡道,攻击方式层次不穷。 “知道我为什么让其他人等离开吗?”老者手腕一转,踏步侧击,出拳时传出阵阵破空之声,隔空三尺发出一道气形拳,直接将大厅内的顶梁金柱拦腰击断,“因为一旦施展武技,整栋屋子都会倒塌,老夫并不是拿你没办法,而是约束太多!” “嗖——” 又是一声龙吼传出,沈欢闪躲不及,被打中胸口,在胸口碎裂的同时,又吐出了大口鲜血。 身体上剧痛,让他在短时间内失去了活动能力。 老者手呈爪状,指尖关节全都包裹着浓浓的真气,一步步向沈欢走了过来,“真的撕破脸皮,就算世俗皇族和隐世龙家也不一定能够从慕容家讨到好处,你一个小小的世俗中人,又有什么资格和少主争妾。” “林老爷子说的没错,男儿大丈夫生而在世,当忍则忍,做不到,终究是死路一条!”老者的手瞬间掐住了沈欢的喉咙,“莫要怪我,要怪也只能怪你不识时务!” “轰——” 就在他用力的瞬间,忽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威压,从四面八方压在了身上。 是那招?不对,威力强太多了! 之前龙威只能压制老者刹那,但这一次他根本无法动弹半分,更无法推测出什么时候才能恢复行动力。 沈欢的龙威自然不会这么强大,因为他只有龙族血脉,但加上敖邪的龙魂之力,发出的便是真真正正的龙威! 身为百兽之首,就连一些上古凶兽都要退避几分,更可况只是一个区区地阶武者。 沈欢将千幻化为长剑,想要刺穿对手的胸膛。 在关键时刻敖邪无法继续支撑,只能散去龙威,但即便如此,剑刃依旧没入老者体内三分之一。 地阶高手,被一个只有肉身达到半步地阶的年轻人伤到如此地步,老者的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了。 在外面围观的慕容羽看到这个情况,也明白了沈欢并非自己想的那么容易对付。 所以使用身法来到林妙诗身旁,准备先把炉鼎带走再说。 可还未抓住肩头,他就灵气震开,因为毫无准备的原因,他的虎口被震荡出了数道血痕。 “你也懂得武技?” 林妙诗没有说话,凝聚掌剑,朝着慕容羽急射而去。 “嗖——” “我的头发……”慕容羽看着手中的断发,眼神变得愤怒无比,“我要杀了你!” “少爷,不要冲动!”就在这时一名全身穿着暗灰色古装的人影将他拦住,因为带着面具无法分清相貌,但从体型和衣着打扮上来看,应该是女性。 “梅?你怎么在这儿?”慕容羽先是一愣,然后说道:“正好,帮我把慕容诗给杀了!” “家主有令,慕容诗必须完好无损的带回去,在大婚之前你们之间甚至不能有任何接触,否则会因体质原因,而让炉鼎降级。” 在两人谈话时,林老爷子让所有的家丁都守护在了林妙诗身前,“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们把妙诗带走,听到没!” “明白!” “得罪了,林老爷子。”梅说着身形一阵穿梭,等到众人回过神时,林妙诗已经被她扛在肩头,和慕容羽一并离去。 不用林老爷子下令,众家丁便立马追了出去,可惜实力相差太大,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三人的背影消失在视线当中。 而在厅内做生死搏斗的沈欢,并不知道外面所发生的事情。 “叮当叮当——” 这时一阵悦耳的铃铛声,在林家院落中悄悄响起…… 第391章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眼睛 铜铃声响是屠道者到来的标志之一,正在屋内与老者打斗的沈欢听后,动作出现了一丝停滞。 屠道者?他来干什么,是来帮我还是杀我? “咔嚓!” 老者趁着他分神的机会,直接抓碎了他的肩骨。 “啊!!!” 本来准备离开的林老爷子听到惨叫后,一咬牙,“你们几个去通传国栋和小三儿!让他们动用关系向军方和皇族同时发送消息,让他们去找妙诗!剩下的,去拿我的猎枪!” “是!” 家丁分成三波快速行动,但刚刚走到门口,就被一股强大的灵气波动给推翻在了地上。 “叮当叮当——” 屠道者骑着小毛驴,慢悠悠的走了进来。 “你也是慕容家的人?” 面对林老爷子的询问,屠道者并没有回答,喝了口烈酒以后,才对众人说道:“谁也不准通知,想活命,就全都滚!” 众家丁开始迟疑起来,有几个甚至毫无犹豫,一边爬一边跑狼狈的跑出了院落,有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在这些胆小之人的带领下,家丁散去了大半,只留下了管家和几个在林家工作了就将近大半辈子的老家丁。 “我们岂是贪生怕死之辈!” “好!”林老爷子感叹一声,怒视屠道者说道:“别以为你们慕容家可以一手遮天,我林家在世俗中也是大族,今天你们闹出这样的事情,皇族一定会给我林家一个公道!” “公道?林家是大族不错,但掌握军政要权者几人?”屠道者冷哼一声,“各代交友甚广,敢得罪皇族者几人?” “商业之族,何谈大族!”屠道者咕咚咕咚狂饮几口烈酒,“对普通百姓来说,林二叔身居高位,却只是庙堂之功,能掌几人?林三叔不学无术,又有多少能力?” “林家灭,他家起,皇族岂会因为你一个小小的商业家族招惹慕容家!” 林老爷子表情愕然,“你不是慕容家的人,说,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对我林家的底细如此清楚!” “燕京水深如海,除非名列四大家族,否则有何资本与皇族争锋?你花费巨大代价让沈欢扬名,无非是想造就第二医王世家,与皇族攀上关系,与四大家族平起平坐,从此不再担心受隐世家族干扰。” “可惜……人生在世十有八九不如意,你从一开始就错了!”屠道者说着,一甩酒葫芦直接击中了林老爷子的腹部。 林老爷子发出一声闷哼倒地不起,昏厥了过去。 “你杀了老爷?我跟你拼了!”管家见状,瞬间失去理智,赤手空拳就要和屠道者拼命。 屠道者用气浪将其推开,寒声道:“我没杀他,不过还不送院就医的话,迟早是死路一条!” 听到这话,管家连忙招呼其他几名家丁将林老爷子扶起,朝医院赶去。 “竟然用这种办法逼他们离开,我真是小瞧你了。”一旁的虚影忍不住发出感叹。 屠道者看了看自己的手掌,良久后才说道:“那也比他们全都死于灭道者之手要好得多!” 虚影听到这话,朝着大厅内看去,“他现在还担当不起灭道者的称呼,最多……会成为魔头。” “我只在意结果,而不是过程。”屠道者语气平稳,但身后的古剑却不停颤抖,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出鞘。 虚影叹了口气,“其实你只要杀了慕容羽便可一了百了,为何——” “杀了慕容羽,也无法改变命运,林家依旧难逃灭族之运。”屠道者似乎已经恢复了平静,重新拿出葫芦饮酒。 “诡皇离开太久,让天地法则陷入混乱,但有些限制依旧存在,不然你只需覆灭慕容家便可解决一切。” “若非逃离时耗费太多力量,破这法则又有何难!”屠道者咬牙道:“可惜,这世上不存在如果。” 虚影沉默了一会儿,“问你一个问题。” “说。” “如果这次他依旧成魔,你真的会下狠心杀了他?” “会!” “为什么?你已经改变了某些东西不是吗?” “改变?我尝试过很多次改变,但有用吗?”屠道者不再饮酒,一把将酒葫芦捏碎,“不过……这次他没有成魔的话,我可以再考虑考虑,没有林家灭族,没有灭道之劫,也许就不会再有什么灭道者。” 虚影疑惑道:“咱们聊了这么久,你似乎并没有斩杀慕容一的意思,难道你来这里,只是为了让林家的人离开,避免灭族之运?” “我刚刚尝试过出手,但是……”屠道者揪住衣服,露出了洁白的手臂,上面有几个玄妙的文字正在逐渐退却。 “天尊玄印?!”虚影愣了一下。 “我现在不能杀他,否则会被玄印吞噬,修为至少会减少一半,到时便无法应对其他的情况。” 虚影沉吟良久,“那个自称杀神的人,和你我的来历似乎相同,他杀气那么重,应该可以突破玄印限制。” “他的实力比我还要强劲,受到的限制更多。” “这样看的话,我们似乎只能坐旁观者了。”虚影语气复杂道:“但是我们就这么看着的话,沈欢只可能有三个结果,死、入魔和魂觉,我认为前两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那我们就帮他一把。”屠道者说完,忽然提高语调,高声道:“沈欢,林妙诗已被慕容羽绑去慕容家成亲!” “你干什么!” “帮他啊。”屠道者嘴角翘起诡异的笑意,狠辣、爽快还有一丝不忍。 虚影激动道:“你还是想杀了他,对不对?” “运可改,命不会变,我想杀他,却一直下不了手,只要他成魔我就有理由杀他!” 虚影:“你这个疯子!杀他比杀慕容一的代价还要大,你不要命了吗!” 屠道者:“他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他死了,一切就都会结束。” “给你自己一次机会,不然你一定会后悔的!” “后悔?”屠道者笑着摇了摇头,“太晚了……看到了吗?那双眼睛,那双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眼睛!” 大厅内沈欢漂浮在半空,双眼散发着诡异的光芒,眼眸也变成了黑白两色,犹如阴阳鱼一般缓缓转动。 “结束了……” 屠道者说着,拔出了背负在身后的古剑… 第392章你真正需要的是力量! 沈欢已经用尽了所有招数,就连苏璃也暗中使用实化偷袭,但都没成功将老者击败。 就如之前说的那样,解除束缚的他,和沈欢根本就不在一个级别,即便要付出一些代价,也绝不会败在沈欢的手中。 “沈欢,林妙诗已被慕容羽绑去慕容家成亲!” 这句话响起时,沈欢已经满身伤痕,除了左手和脑袋以外,其余部位几乎连动一下的能力都没有了。 只差一脚,老者就可以要了他的性命。 在这样的绝境之下,屠道者送给了他一句更为绝望的话。 “就这么死了你甘心吗?”那个沙哑分不清楚性别的声音,再次在沈欢的脑海中响起。 “不甘心,但我又能怎么办?” 沈欢不知道苏璃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还要玩“双簧”这种烂游戏,是临死前的娱乐吗? 这个狐狸精真是别具一格,我还以为她会说些让人痛哭流涕话。 “你能够办得事情有很多,亲手将眼前这个小小的地阶武者撕裂,杀光慕容家的族人!你需要强大的力量,足以让这个世界颤抖的力量,而这份力量我可以给你!” “只要拥有我的力量,整个世界都会为你颤抖,世俗皇族皆会跪拜于你脚下,就连所谓的天道,也可以一指击碎!” “儿女情长?争霸四方?不!这些远不是你真正需要的,你需要是永无止境的力量,有了实力就可以得到一切,女人、天下唾手可得!” “你不需要付出东西,只需要敞开心扉,接受我的力量就好。” 沈欢的意识已经逐渐开始昏迷,干笑道:“要真能像你说的那样,我接受……不过我现在没心情和你开玩笑了,狐狸精……这辈子很高兴能认识你,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希望还能遇到你……” 师父,对不起,我没办法让中医以王者之势归来了。 爸妈,对不起,请原谅我,不能陪你们走剩下的路。 大宝,对不起,你婚礼我不能参加了,如果有可能,林爷爷应该会带着我的骨灰回去吧。 小贝、兰姐再见了,妙诗—— 不行!我不能死,那个家伙只是把妙诗当做采阴补阳的炉鼎!我说过要陪妙诗一辈子!我不甘心就这么死去! 不甘心?没有人会甘心的死去,不甘心又怎么样呢?你什么也做不到…… 水坑大小的是海内…… “怎么回事儿?这震个不停的,难道不怕把最里面那位给震醒吗?” “不是有人动手,好像是这座囚笼出了问题。” “囚笼出了问题?岂不是说我们马上就要自由了?” 声音一个接一个的响起,识海内再次被数不清的魂炎照亮。 “我们被困在这里多久了?万年还是亿年?我是记不得了,但应该过得够久了,在这数不尽的日子里,囚笼都没事,你们认为这次就可以出去了?” “话不能这么说,万一这次就能出去呢?” “出去了干嘛?反正被关了这么久,我出去以后是不知道该干嘛。” “那也比无止境的睡觉要好啊!” “你们再这么说下去,我能肯定,最里面的那位一定会醒过来。” “……” 识海内猛然安静了下来,不敢再有任何交流,良久之后一个声音淡淡的响起,“就算魂炎燃尽,这囚笼也不会有倒塌的一天,都去睡吧。” 在这片囚笼里,魂炎永远不会燃烧殆尽,同理囚笼存在的时间只会更久。 其他魂炎说出这样的话,众魂炎一定会反驳,但说这话的是,仅次于最里面那位的存在之一,算是老前辈的老前辈了,他说的话绝不会假。 魂炎们没再议论,识海也再次恢复了平静,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即便沈欢气息断绝,老者也没停手的意思,抬起右脚毫无停留的踩了下去,似乎只有对方被爆头以后,他才会安心一般。 地阶武者速度很快,出拳出脚只是瞬间的事情,但最终还是停留在了半空。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老者心中生出了一股强烈的恐惧,直觉告诉他,如果这一觉踩下去,他将会经历比死亡还要痛苦万倍的事情。 他想要克服恐惧,但身体却不听使唤,只要一有杀掉沈欢的念头,那种感觉便会再次放大。 “轰——” 原本已经没了气息的沈欢,身体忽然爆发出一股强大的气流,老者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直接被震飞了出去,即便击穿墙壁时也没有任何的停留,几乎在瞬间就飞出了林家的范围。 “咔嚓!!!” 飞到半途,又有一股强大的撕扯力出现,将他拉回去的同时,也挣断了他全身的骨骼,就连丹田也没能幸免于难。 血迹模糊了视野,他只知道自己回到了刚才交手的大厅,而刚刚已经被自己“杀死”的沈欢,不仅活了过来,还如神明一般漂浮在空中。 “呃……咳咳……”血液充斥着气管和喉咙,让他说不出半句话来。 沈欢面无表情,眼中的阴阳瞳缓慢的转动着。 从小毛驴飞驰而下的屠道者,正朝着这边走来。 和平时无往不利不同,此时他好像走动都极其费力,每走一步,身上的玄印就会增长一份,等踏入大厅的时候,玄印已经蔓延到了脖颈处。 半空中的沈欢似乎并没有感觉到他的存在,而是低下额头,看向了刚刚被自己拉扯回来的老者。 在他的凝视之下,老者尸体以腰部为圆心渐渐开始扭曲起来,最终破碎成浮空颗粒被他吸收到了眼中。 接着林家范围内的一切生命体都是如此,扭曲后化为颗粒,再被他吸收。 刹那之间,香火鼎盛的林家就变成了鬼宅一般的存在。 屠道者出了一身的大汗,距离越近,速度也就越慢。 “放弃吧,你的实力折损太多,根本无法突破天尊残留下来的玄印!” 面对虚影的提示,屠道者置之不理。 玄印可以自动判断,他是否对沈欢真的动了杀意,如果动了就会进行约束,但玄印所带来的痛苦,远远比不上心中的痛。 左手中指及无名指向内弯曲,大拇指压住中指和无名指的指尖,然后弯曲后又将拇指张开,最终将五指全都手掌心。 “你要使用术法?!” “走不动了,施展术法是最好的选择。” “距离这么近,还使用大范围的雷系术法,你会和他同归于尽的!” “杀他是死,被自己的术法所吞噬是死,我更喜欢后者!”两人交谈之间,林家上空形成了一片巨大的乌云,数不清的雷龙穿梭其中。 “擎雷天破!” 随着屠道者的高喝,乌云中的雷龙瞬间凝聚,带着毁天灭地之实力从空而降! 第393章从一开始就错了 狂风大作,天上的乌云中,雷电不停涌出. 如果将乌云看做是一片黑海,那么其中的雷电,就像是蛟龙在内来回穿梭凝聚。 雷云给人的感觉,极其震撼,似乎它便是这个世上最强的存在。 风越來越大,在乌云中穿梭的雷电也越来越多。 “擎雷天破!” 随着屠道者的高喝,空中的雷电猛然往一处涌聚,结合成为一条巨大的雷龙,伴随着耀眼的光芒,倾落而下! “轰隆隆——” 带着强大威压的雷龙,仿佛能够吞噬一切,瞬间便到达了屋顶。 “呲呲——呲呲——呲——” 眼看就要将大厅的雷龙忽然停了下来,除了伴随而来的气流外,并没有落到大厅当中,同时响起一阵阵点击活物的声音。 想象中的毁天灭地并没有出现,屠道者忍不住抬起头看向了房顶,“怎么会?!” 不仅是他,就连虚影也满脸的震惊,“以肉身之力,抵抗仅次于天劫的雷系术法,我、我没有眼花吧!” 在雷电轰鸣的强光之下,有一个淡淡的人影正凌立在屋顶,与雷龙做着争斗。 雷人交战,其情其景比花旗装备顶级大片的特效还要令人震撼。 “是那个老神经病?不对,就算是他也不可能有硬抗我全力一击术法的能力,什么人,究竟是什么人要坏我好事!”屠道者不甘的怒吼着。 房顶之人似乎听到了他的声音,传出了一声轻微的叹息,接着以手托雷,一抖手腕便将雷龙甩飞了出去。 “轰隆隆——” 雷龙似有灵性,被甩飞以后,再次辗转冲了回来。 人影依旧无所畏惧,再次与雷龙交手。 对方太强了!此时玄印已经覆盖了屠道者大半脸庞,等到铺满身体,玄印就会爆发将他化为尘世间的颗粒。 “放弃吧!” “我好不容易下定决心,绝不会就这么轻易放弃!”屠道者脸上的肌肉开始抽搐起来,“我怕这次放弃以后,就永远没机会了……” 放弃?谈何容易! 若是看不到那双眼眸,他永远都狠不下心。 “好,既然你想杀他,我也不再阻拦。”虚影深吸了口气,“对方的实力远在你之上,想要杀掉沈欢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分散雷龙。” “雷龙分散后,力量虽然会有所减弱,但诛杀刚刚入魔的沈欢已经足够了,他可以拦下一道,不代表他能拦下数百道雷龙!” 屠道者受到启发之后,猛地张开了五指,天空中的雷龙也瞬间从水塔粗细,变成了成人手臂大小。 “唉……” 空中的人影再次传出一声无奈的叹息,在他叹气的同时,身形也随之变得模糊起来,最后空中竟出现了上百个一模一样的人影,同时对那些雷龙进行狙击。 “千影残光境界的蜃龙千幻?”屠道者震惊过后,脸色大变,“是他!他也来了!” “你冷静点!”虚影高喝一声,说道:“无相龙拳是自创的,但这里却变成了他人传授,所以会蜃龙千幻的也不一定是他!” “而且你没有发现吗?那个人影的身上充满了浩然正气,给人的感觉很是祥和,如果是他的话,你觉得会散发出这种气息么!” 人影将雷龙消灭后,伸手在半空中挥舞了两下,乌云消散一空,露出了温和的阳光。 沈欢对一切都不在意,眼神有些迷茫,似乎是在疑惑,为什么无法将屠道者也吸收了。 他缓慢的抬起手,准备把屠道者也拉扯过去。 “唰——” 原本还待在半空的人影忽然出现在了两者中间,双臂一张——漂浮的沈欢跌落在地昏迷不醒,屠道者身上的玄印在瞬间消失。 “洗刷天道玄印,你是诡皇?!”虚影语气震惊道,白色衣衫带着面具,这正是传闻中天尊曾经自号诡狐的打扮。 面具男摇了摇头,否认了虚影的推测,没有出声说话,他看了看沈欢又看了看屠道者,最终走到了屠道者身前。 “你、你想干什么!”虽然玄印已经消除,但玄印造成的伤势还在,面对这么一个强大无比的对手,屠道者必须保持十万分的警惕。 面具男没有说话,张开五指以灵气凝聚出数不清的银针,最后这些银针纷纷落在了屠道者周身穴位之上。 屠道者可以清晰感受到那些受伤的经络,被一条接一条的修复,面具男不仅医治好了玄印带给他的伤势,就连让他损失一半实力的伤势都修复了。 此时的他,已经恢复了到了巅峰状态。 “我不需要你救,说,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蜃龙千幻!”屠道者说着,便将手中的长剑指向了面具男。 他本以为重回巅峰的自己,可以和面具男有一战之力,但将手中的剑指向对方的时候却发现……就算抱着同归于尽的念头,也不一定能伤害对方分毫。 这怎么可能?就算是那个人也从未给过自己这种感觉,他究竟强到了什么地步! 面具男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以食指为笔,空气为纸,写出了三个字——回去吧。 “在没有杀掉沈欢之前,我不会回到那个地方!”屠道者倔强道。 面具男摇头叹了口气,再次书写道:“错的,从一开始就错了。” “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当初散布谣言,说杀掉沈欢,用他肉身和灵魂为祭品,就可以改变某些事情的人,是不是你!” “不是。”面具男在回答完这个问题之后,便转身朝着昏迷的沈欢走去。 “你是哑巴吗?为什么只敢用文字来回答我!”屠道者起身想要走过去,却发现无论自己步伐再向前,人却是在后退,最后周身的画面急速调转,等回过神来,已在千里之外…… 面具男用同样的办法帮沈欢针灸完以后,挥了挥手衣袖,刚刚还是一片废墟的林家,已经重新恢复了原貌。 “唉……”他看着沈欢叹了口气,没说任何话消失在了原地。 与此同时自称杀神的神秘人,在不远处显现了身形,“世间竟然还有这样的强者,看样子他似乎是在保护沈欢,可是为什么上次我与屠道者争抢沈欢时,他却没有出现?” 他的话音刚落,一个声音便在他身后响起,“想知道吗?我告诉你。” “什么——”杀神内心紧张到了极点,以他的境界竟然没有发现身后何时多了一个人。 回身后,他只看到了一双眼睛,阴阳旋转的眼睛…… 第394章半月之期 “什么人?为什么你们在临死之前,总喜欢问这些幼稚的问题呢?”阴阳眸的主人无奈的叹了口气,似乎对杀神的表情很失望。 杀神没有感受到对方的杀意,但直觉告诉他,对方一定会杀了自己,所以没有废话,施展浑身解数想要逃走。 等到再次出现,已经到了百丈之外。 阴阳眸却像是鬼魅一般,紧紧的缠在他的耳边,“对了,猫捉老鼠的游戏,也是每次都会玩的。” “虽然很无聊,但我不介意和你玩一下。” 杀神知道自己逃不掉了,“就算杀我,也要让我死个明白吧……你为什么要杀我?” “杀人需要理由吗?不需要。”顶着阴阳眸的人影笑了笑,“反派死于话多,你是想利用这个定律将我反杀掉吗?” 杀神的眼角抽搐了一下,阴阳眸说中了他心中所想。 “放弃吧,即便我不做任何抵抗,你也杀不了我的。” “我不信!”杀神手拟剑诀,拼尽全力朝着阴阳眸的胸膛刺去。 就如之前阴阳眸所说的那样,他没做出任何的反抗,甚至连躲都没有躲。 只差分毫,指尖就可以刺入对方胸膛,将其解决掉的时候,杀神的动作却定格在了原地。 和当初面对沈欢时的老者一样,他的内心已经被恐惧所占据。 死在杀神手下的人已经数不清楚有多少个了,所以对于死亡他一直无所畏惧,但他现在却怕了,浑身感觉冰冷无比,“为、为什么会这样?” “历史总是惊人的巧合,上个家伙也是这样的表情,不过他将自己易容成了一个美男子,看上去还有些观赏性,至于你……”阴阳眸无奈的叹了口气,“这幅尊容真是让人倒胃口啊。” “你究竟是什么人!” “又是这个该死的问题。”阴阳眸不耐烦的撇了撇嘴,“就不能聊些有意思的话题吗?当然,如果你真想知道的话,我也会告诉你。” 杀神的语气也同样不耐烦,“别废话!” 阴阳眸笑了两声,沉声道:“我……就是你啊。” “妈的,我杀了你这个混蛋!”遭受戏耍的杀神暴怒到了极点,成功吹散了心中的恐惧。 不过在出手的瞬间,阴阳眸的眼珠忽然开始转动起来,杀神的躯体也开始扭曲起来,最终化为颗粒被对方吸入了眼中。 其景象几乎和沈欢吸收老者时一模一样,不过更加霸道。 “最后的表情真是精彩呢。”阴阳眸嘴角翘起一丝笑意,然后移动到了林家的大厅内。 他看着昏倒在地的沈欢,啧了啧嘴,“那家伙真的很爱捣乱啊……我还是不动手脚了,免得被他发现。” “这场游戏先露头的就等于输了一半,现在已经赶上了他的收集进度,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最后赢的人会是我。” 阴阳眸笑了两声,最终和面具男一样,消失在了大厅…… 医王世家,专属病房内…… “妙诗……不要……妙诗!”沈欢一脸惊恐的从床上坐了起来,他的身上全都是汗。 在病床旁,站满了人,穿着医者长袍的李凤仙用手摸了摸他的额头,“烧已经退了,其余体征也都正常,应该是没什么——” 话未说完,沈欢便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妙诗!” 李凤仙的动作停顿了一下,然后用力将手给抽了回去,“我是李凤仙,你冷静一些。” “凤仙……”沈欢这才将头抬起。 病床旁除了李凤仙以外,还站着林老爷子、楚歌、夏天等人。 “我怎么会在这里?我明明记得……”沈欢正说着忽然用手捂住了头部,只要一回想关于“死前”的记忆,他的脑袋就会疼痛到极点。 李凤仙一边帮沈欢把脉,一边说道:“是林老爷子把你带来的。” “妙诗呢,我昏迷前听到有人说,妙诗被慕容羽带回慕容家成亲,这是不是真的?” 林老爷子握拳叹了口气,“是真的,因为他们都是武者,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带妙诗离开。” “他们?除了那个老者以外,慕容家还派来了其他人?” 经过龙髓改造,妙诗已经完全掌握了奔月境的实力,这个境界等于玄阶中期。 慕容羽差不多也是玄阶中期的实力,若没其他人帮忙,他绝对没办法将林妙诗带走。 “嗯,还有一个叫梅的女子。” 夏天补充道:“除了暗卫、近身卫、长老团,慕容家还培养了四名精英,梅、兰、竹、菊,合称慕容四君子,每个人至少都拥有着地阶的实力。” 沈欢仿佛看到了救命稻草,说道:“夏天,你是天组的人,一定可以让他们把妙诗交出来!” “对不起,我们天组帮不了这个忙。”夏天深吸了口气,“慕容家和普通的隐世家族不同,所以曾经和皇族商议,更改过隐世条约的内容。” “只要是为家族内务所做的事情,皇族和我们天组,不能有任何干涉……这是慕容家的资料,你自己看吧。” 沈欢接过夏天递过来的档案,看了起来。 慕容家,隐世家族实力排行第二,祖先慕容天立下战功无数,乃华夏王朝开辟者之一,始皇祖曾将其封为一字并肩王。 隐世条约建立之初,各大古武家族一致反对,为做表率,慕容天辞去王爵之位,第一个签署条约,这才造就了隐世家族的成立。 慕容家家规繁多,极注重血脉问题,其中一条便是族内通婚的规定,族人无论男女,都不可和外族人相交合。 慕容羽赐姓给林妙诗,实则不是给予什么荣耀,而是为了不违反族规。 夏天安慰道:“你不用着急,慕容羽在大婚之前,不能碰妙诗分毫,他们的婚宴将于半个月后举行,只要在这半个月内想到办法,还有反转的机会。”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你们天组确定不能给予任何帮助吗?” “最多义父会以私人身份进行劝说,但……不一定有用。” “你们这什么狗屁组织赶紧解散得了!”楚歌没好气道:“当初成立就是为了约束这些武者,现在这不能管那不能管,根本就是摆设!” 吐槽完以后,他转头向沈欢说道:“欢子,你治好了我的疯魔症,等于我楚歌欠了你一条命,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说,就算让我把命还你也可以!” “老神经病在哪里?”沈欢想从床铺下来,李凤仙却伸手把他拦住,“看上去你虽然没有大碍,但还要经过仔细的检查——” “我是药王,我自己身体是什么情况,我自己心里清楚!” 夏天看出了沈欢的想法,说道:“老神经病和阎罗王前辈现在都在天组,不过——” “带我过去,谢谢!” 第395章这个目标根本不可能完成! “带我过去,谢谢!” 沈欢的眼神很坚定,夏天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把想的话收了回来,现在的沈欢不能再受刺激了,“好,我带你过去。” “谢谢。”沈欢再次道了声谢,然后对林老爷子说道:“林爷爷,我一定会把妙诗带回来的!” 林老爷子将双手放在了他的肩头,“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做到!” 沈欢又朝着李凤仙鞠了一躬,“麻烦你照顾我了。” 李凤仙面色淡然道:“这是身为医者应该做的事情。” “谢谢。” “不用……” 以往对天组基地充满反感的楚歌,也和沈欢、夏天两人一起朝着基地进发。 在路上沈欢对自己昏迷之前的事情做了一下简单了解,“也就是说,那个慕容一把我打成重伤之后就离开了,我之所以丝毫未损,很可能是楚歌的疯魔血脉对我起了作用对吗?” “这一切只是推测,根据林老爷子的说法,屠道者出现以后,把他们全都赶出了林家,所以具体发生了什么谁也不清楚。” “屠道者也来了?”沈欢话刚刚出口,脑部便传来一阵刺痛。 楚歌面色担忧道:“你没事儿吧?不行的话,再回去让李凤仙帮你扎两针。” “我没事……”沈欢甩了甩脑袋,刺痛在刹那间出现,也在刹那间消失,“应该是战斗留下的后遗症,没什么大碍。” “对了,老神经病为什么会待在天组?” 为了分散众人的注意力,沈欢特地转移了话题。 一听这话,楚歌又来气了,抬脚就往正在开车的夏天踹了过去,“还不是他们天组搞的鬼,说大帝是不稳定因素,必须让他们天组掌控。” “我去他奶奶的,慕容家都他妈强抢逼婚了,也没见他们有什么动作,就知道欺负我们这些黎民老百姓。” “对了欢子,你也别老说大帝是神经病,跟我一样叫他大帝吧!” 夏天咬了咬下唇没有说话,楚歌说的话虽然难听,但也在道理上。 天尊没有离开时,别说天组组长出面,就算一封书信,就可以令慕容家立马放人,不!若天尊还在,慕容家根本不敢做出这样猖獗的事情。 忍!一定要忍!等到天组留下的兵武图全部研发出来,看这些隐世家族还怎么猖狂! 到了基地以后,夏天带着两人前往阎罗王和老神经病所在的房间。 “大哥,你来了!”大帝一看到楚歌,就欢快的跑了过来。 阎罗王看了沈欢一眼没有说话,在那比划着什么,应该还是在研究自己的无双神功。 沈欢走到他身前,说道:“师父,我想请你帮一个忙。” 一旁夏天听到这话,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无奈笑容。 “说。”阎罗王依旧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 “妙诗被人抢走了。”沈欢说这句话时,双拳不由自主的紧紧握住。 阎罗王面色一变,“什么人敢抢我徒媳!” “隐世家族的慕容家。” “隐世家族?”阎罗王的表情开始迟疑起来。 沈欢发现有些不大对劲,说道:“你帮不了这个忙。” “帮得——”阎罗王正说着,看到夏天以后,改变了口风,“帮不了!你技不如人被人抢走妻子,就应该想办法变强将妻子给抢回来!” 楚歌观察到了这个细节,“我就知道你这傻哔肯定搞了鬼,不然哪会这么轻易的带我们过来!” “这是组织教育的成果,和我无关。”夏天做了一个深呼吸,说道:“欢子,你救了我义父,和楚歌一样,我也可以把自己的命交给你,但——” “我知道。”沈欢打断了夏天的话,“这就是我当初为什么不想加入天组的原因,缺少自由。” “师父说的没错,别人从自己手里抢走东西,自然应该由自己抢回来。”沈欢说着,朝阎罗王深深鞠了一躬,“麻烦您了,再见。” “等一下。”就在沈欢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阎罗王把他给拦了下来,“我虽然不能亲自出手,但可以让你在短期提升实力,来我面前坐好。” 对于现在的沈欢来说,实力是最重要的,所以没有任何犹豫坐在了地上。 “大帝,你带着人出去,我需要一个相对安静的环境。” 等到夏天等人离开以后,阎罗王再次使用醍醐灌顶的方式,将手掌放在了沈欢的头顶。 这一次在沈欢脑海中闪现的依旧是无相龙拳,但却多了阎罗王的声音,“当初我只传你拳谱和内息方式,并没有告诉你无相龙拳的精要部分。” “何为无相,即没有形迹没有具体形象概念,如果被全路所束缚,称不上无相龙拳,最多只是龙拳。” “同一个招式,可快可慢,可以刚烈可以阴柔,甚至刚柔并济!让敌人无法以肩动身形去判断这一招究竟蕴含怎样的力道,才是无相龙拳的真意……” 在阎罗王开口说话的同时,沈欢脑海中的小人也开始运动起来,一拳迸发出了数种属性不同的力量。 之后小人一分为二,同时使用无相龙拳交战,打的难分难解,配合阎罗王的解说,将无相龙拳的真谛解释的淋淋尽致。 “领悟了吗?” “领悟了。” “忘了它!只要还有记忆,你就不算掌握真正的无相!当一切招式都是身体本能意识所发出的时候,就差不多了!” 不知不觉中沈欢变成了小人,阎罗王也是一样,连根在脑海中相互交战,也不知道战斗了多久。 阎罗王小人停手道:“忘了吗?” 沈欢小人没有任何迟疑的点了点头,“忘了。” “你忘得太彻底了,现在给我记住它!” 每次交完手,阎罗王都会以忘了还是记住来询问,终于在最后一场交手中产生变化,“你成功了。” “多谢师父指点。” “现在谢还太早了一点。”阎罗王面色严肃道:“无相龙拳我还有最后一招没有交给你,本来也不打算交给你,但我觉得你现在需要它。” “什么招式?” “龙王灭世!” 楚歌在门前转来转去,表情很是焦急,“都一个下午了,欢子怎么还没出来,该不会出什么事儿吧?” 大帝一边吃泡面一边说道:“没事儿快出来了。” “这话你都说过几遍了!”楚歌刚想破口大骂,沈欢便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你可算是出来了!” 沈欢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转身看着夏天问道:“我自由进出药室的权利应该还在吧?” “还在。” 沈欢没再说话,朝着药室的方向走了过去。 楚歌疑惑的挠了挠头,“傻哔,那阎罗王不是要快速提升欢子的实力吗?我怎么感觉欢子没什么变化啊?” 夏天摇了摇头,“我也看不出来,不过想要从慕容家手里要人,至少得有天阶的实力……半个月,从玄阶到天阶,这个目标根本不可能完成!” 第396章越冷静的人越可怕 半个月从玄阶到天阶,自然不可能完成,沈欢也没打算朝着这个目标发展。 半个月为限期,不管实力提升到了什么境界,他都会去慕容家要人,就算要不出林妙诗,他也要和慕容羽同归于尽。 现在的沈欢很冷静,冷静的让人觉得有些可怕,完全不像是一个被抢走未婚妻的人。 “上次咱们已经来看过了,天组储藏的灵药也是有限的。” 沈欢行走在药橱之间,只要看到需要的灵药,就会收入神农石当中,面对苏璃的突然开口,他表情上并没有太多变化,“我知道。” “那你现在在做什么……咳咳!”苏璃说着咳嗽了两声,声音极其虚弱。 “你受伤了?” 苏璃无奈的叹了口气,“不知道,但是你意识昏迷以后,我也昏死了过去,现在别说实化就连化形的能力也没了,至少休息半个月才会恢复。” “是么。” 看来自己猜测的没错,那几次被自己误以为“双簧”的声音,并不是狐狸精说得。 “小欢子,你真的打算杀去慕容家把你的小情人给救回来?” 沈欢点了点头没有说话,注意力依旧放在灵药上面。 苏璃迟疑了一会儿,“你不怕死吗?刚刚我可是听到了,那个小哥说,想要让慕容家放人,至少要有天阶的实力,也就是说,你得在半个月冲击到飞仙境,不然去了也只有死路一条。” “我知道。” “你能不能换个回答方式?”苏璃没好气道:“你别忘了,若是你死了,可是一尸两命啊!” “我知道!” 面对固执的沈欢,苏璃无奈的叹了口气,“好吧,既然你下定了决心,老娘也只好舍命陪君子了。” “谢谢。” “你我之间不用道谢,唉……腿长在你身上,我想拦也拦不住啊。” “我也只是客气一下。” “……”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楚歌和大帝也走了进来。 “欢子,大帝的实力应该很强吧?” “嗯。”沈欢应了一声,打开了一个抽屉,本想把药材取出来,却发现里面空无一物,他只能寻找下一个目标。 楚歌双手交叉放在胸前,“那让大帝帮你不是一样吗?” 正在吃泡面的大帝一听这话,连忙摆手道:“我帮不了!” “你又不听话了是吧?”楚歌说着就开始低头找板砖。 大帝看到这情景连泡面也顾不得吃了,直接抱头蹲在了地上,“老大,这忙我真帮不了!” “卧槽——” “你不用为难他,这个结果我早就预料到了。”沈欢用神识探查了一下神农石里面的情况,“该拿的都拿了。” 楚歌还是有些咽不下这口气,“是不是夏天那小子对你说了些什么!” “没有啊,他们就是派了几个老师跟我们讲课。”大帝委屈道。 “妈的!这个傻哔坑完了我又来坑你!” “这事儿和夏天没关系,这世界上做任何是都需要理由,被我救治过的人,都说我医德很好,但我之所以有医德,只是想让中医快些让大众所接受罢了。”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同样的道理,天组没有权力,也没有必要为了我得罪祖先曾被封为一字并肩王的慕容家。” “更何况自打认识以来,天组也帮了我不少忙。” “欢子,不是我说你。”楚歌苦口婆心道:“是他们要求在先,你救了张天浩那老家伙的命,别说帮你忙,就算现在让他陪你一起杀上慕容家也不算无理!” “我讨厌别人对我道德绑架,也不会用道德去绑架别人。”沈欢双手传出骨头相互摩擦的声音,“人终究还得靠自己!” 他的话音刚落,脑海中便再次响起了那个时男时女的声音,“没错,人终究的靠自己,接受我的力量,你就会成为这世间最强大的存在,将未婚妻抢回来,也不过是弹指之间的事情!” “又出来了吗?我还以为你不会再出来了呢。”沈欢慢慢的收起了笑容,“你也说了,人中就得靠自己,所以我不会接受你这种外来的力量!” “那真是太遗憾了,等到哪天你想明白的话,我会再次出来的。” 魔也是个聪明角色,知道沈欢已经开始对自己产生警惕,一味的诱惑劝说,只会得到相反的结果。 最好的办法就是和上次一样,在沈欢最为绝望和不甘的时候站出来,那个时候他就会把自己当成最后的救命稻草! 天组组长办公室,夏天敲门走了进来。 正在写着什么的张天浩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他走了吗?” “走了……药室的灵药,基本上全都被带走了。” 张天浩无奈的笑了笑,“我们这样对他,拿走那些药材就算是补偿了。” 夏天咬牙道:“难道这件事我们天组就没有任何办法了吗?” “不服气?” “不服气!”平时夏天冷静的时候,他绝对不会说出这样的话,但现在这个情况他怎么都没办法冷静下来。 张天浩还是第一次看到义子能够如此坦白,“不服气就对了,我也不服气,不过我们不能被愤怒冲昏头脑,看看这是什么。” “奏折?义父你——” “我们天组不是没有遏制慕容家的能力,而是要给皇族面子,皇族对慕容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给慕容天面子。”张天浩笑了笑,“你说一个已死之人的面子大,还是拥有可以左右一场战争胜负的药王面子大?” “先不说药王的救人能力,在他旗下管理的毒宗,只需要十名弟子进行暗中投毒……”夏天眼中满是兴奋,“义父,既然你有这样的打算,为什么不让我告诉沈欢?”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虽然依旧有战场,但已经不如当初那么激烈,当今圣上只是一个在温室中成长的小娃娃,和当初打江山始皇祖相比,缺少了太多的血性。”张天浩摇头叹息道:“他不一定能够明白,一个药王能够带来多少好处。” “义父您的顾虑不无道理。”夏天沉思了一会儿,“那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已经安排紫嫣去调查慕容家近些年来所做的恶事。”张天浩面色凝重道:“你派人跟着沈欢,越冷静的人越可怕,我担心他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 第397章炼制玄化散! “你要闭关?” 林家大厅内,林老爷子一脸震惊的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沈欢。 沈欢点了点头,说道:“恩,短则十天,最晚也会在妙诗大婚当日到达慕容家。” 林老爷子不懂修炼之道,但也知道沈欢一人之力和整个慕容家之间的差别。 当初他知道沈欢是去请救兵,所以目光才会如此坚定,可看现在这个情况沈欢应该是没请到任何人来帮忙。 “你有把握吗?” 沈欢声音阴寒道:“慕容家天阶以下高手,没有一个人能够生还。” “那天阶高手……” “我有五成把握可以把他击杀。” 林老爷子面色有些担忧,“你准备怎么做?” 如果沈欢有这样的实力,恐怕所有武者家族都会把他当成公敌,到时隐世家族联名给皇族施压,沈欢恐怕会成为华夏头号通缉犯。 “到时候您自然就知道了。”沈欢说着朝林老爷子鞠了一躬,“这阵子麻烦您了。” “小欢,你究竟准备怎么做?千万不要吓我!” 沈欢笑着摇了摇头没说话,“我回房间了。” 回到房间以后,苏璃开口问道:“你准备用毒?” “这是唯一的办法。” “武者体质和道修类似,很多毒素对他们是无效的。” “有一种毒绝对会有效。”沈欢从神农石中取出了一颗兰陵草,“玄化散!” 玄化散可以说专门用来针对道修的,灵气和真气类似,都是从天地中摄取,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差别,既然兰陵草可以吞噬灵气,应该也能够吞噬真气。 “先不谈玄化散会不会对武者起效,单说玄化散的配方你知道吗?别忘了,上次你依靠楚歌的封魔血脉才解了毒!” “我不会但是可以尝试,天组带来哪些灵药已经足够了!”沈欢是道修的同时也是药王,所有人都在担心他是不是慕容家的对手,却忘了药王除了可以悬壶济世以外,更是用毒的高手。 毒宗?历代药王中也不是没有毒宗之人继承,他们在《药王经》中所留下的毒药,就连现任的毒宗宗主都不一定知道! “就算炼制不出玄化散,我也可以炼制毒宗所研制的最强毒药……妇人心。” “原来你去天组药室取那些灵药,不是为了炼制突破逐日境的丹药。”苏璃忍不住感叹道:“你冷静起来的样子,太可怕了。” 沈欢没有说话,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将医术用在害人的方面,要怪也只能怪慕容家欺人太甚! 十天,只有十天的时间,如果十天后炼制不出玄化散,就只能放弃这个计划,转而使用妇人心。 一天过去了,沈欢终于炼出了第一炉成品,但没有试验对象,让他陷入了困局。 “夏天吗?你们天组有没有需要处死刑的武者?” “有,你想干什么?” “找两个刑期将近的带来林家,谢谢了。” 说完沈欢便挂掉了电话,夏天会不会带人过来他不知道,但如果带不来人,他只能使用其他办法来试药。 大概一个小时以后,夏天带了两个人过来,一高一矮,“高的是金刚门传人黄阶巅峰实力,仗着自身实力抢劫多加金店,击杀三名民警后被捕,低的是铁掌派传人玄阶初期实力,破坏atm机取钱,砸毁豪车数十辆,击杀普通民众十二名,被狙击枪击穿左肩后被捕。” 两名全都穿了肩胛骨,其中那名金刚门的大汉已经被废了丹田。 “把这个铁掌派的留下就好了。” 夏天让人把矮个子押进了屋里,然后说道:“协议书已经签好了,你看一下。” 沈欢看了一下内容,上面有铁掌派传人的手印和签名,“谢了。” “不用。”夏天也没做过多交流,带着那名金刚门传人离开了林家。 “你打算杀了我?”铁掌派传人的声音有些沙哑,闻到屋内浓烈的药味后,忍不住皱了下眉头。 “你来之前已经签订了协议书,用自己的身体试药,天组隐瞒你杀人犯法的事情,并且给你家人二十万元作为报酬。”沈欢将炼制好的毒液,递到了他的面前,“喝了。” “好……”铁掌派传人在接碗的时候,双手忽然化掌朝着沈欢的胸口拍去。 “啊!” 沈欢将千幻化为长矛,将他钉在了墙上,“我没工夫和你动手,喝了!” “我喝,我喝!”铁掌派传人不敢再使用什么花招,铁掌派和其他门派不同,讲究的是外家横练功夫,即便被穿了肩胛骨,一掌也能将普通人打成重伤。 他当初签订协议,就是想找机会将实验者杀掉后逃走,没想到最后吃亏的却是自己。 “咕咚咕咚——” 沈欢摁下秒表,“有感觉就喊我。” 铁掌派老老实实的站在原地,五分钟过去了,他仍旧没有什么中毒的迹象,见沈欢那么认真炼药,便准备偷跑出去。 一步没事儿,两步没事儿,三步以后沈欢还是毫无反应。 老子自由了!等身上的伤好了,就杀了这小子和那些天组成员泄愤! 他刚生出这样的念头,一把带着寒光的青龙偃月刀便横空斩断了他的双腿。 “啊!”铁掌派传人在地上来回打滚,发出阵阵的惨叫。 沈欢通过天眼观察了一下对方的身体,“失败了吗?” 用银针封住铁掌派传人的穴道以后,他再次开始炼药。 第二天试药,失败! 第三天试药,失败! 第四天铁掌派传人不堪折磨死亡,夏天送来新的武者死刑犯。 第五天试药,失败! 第六天试药,生效,死刑犯暴毙而亡,兰陵草发挥的作用为零。 第七天再次更换药方和死刑犯试药,失败! 第八天…… 第九天…… 第十天…… 第十一天,暂停试药炼制妇人心。 第十三天,妇人心的数量理论上已经更可以让慕容家灭族。 林妙诗与慕容羽成婚前一天夜晚,第四名死刑犯被送回天组,玄化散炼制最终还是没能成功。 沈欢坐在阴暗的房间内一句话也不说,整个屋子寂静的可怕,就连平时话最多的苏璃也没有开口。 妇人心毒性虽然强烈,但很可能无法对地阶武者起效,赌或不赌? “什么人?!” 人影愣了一下,然后发出阴阳怪气的声调,“你的实力进展真是超乎了我的想象。” “黑袍人?我没心思和你动手。” “我不是来和你动手的,只是想和你做一场交易。”华鹊笑了笑,继续说道:“我给你足以毒死慕容一族的玄化散以及配方,你你给我妇人心的配方怎么样?” 连黑袍人都知道了,看来妙诗被绑的事情,应该已经在燕京的上流圈子传开了。 放在平时,沈欢绝对不会答应这样的要求,但现在玄化散是他唯一的依仗。 “成交。” “我就知道你会答应的……” 第398章慕容家惹了个大麻烦 慕容家能够名列隐世家族排行第二位,并不只是靠祖先一字并肩王慕容天的面子。 其家族本身实力也很强大,除却天阶强者的数量,就算和名列第一的龙家也是相差无几。 这和慕容家规,只允许族内通婚有很大的关系。 按照现代科学来讲,近亲通婚很容易倒置后代畸形或智商缺陷,但也有一定几率造就绝世的天才。 而慕容家十个后代中,有九个都是近亲结合的优良产物,剩下的一个也不是天生残缺,只是和那些天才相比较为普通罢了。 传言有很多种,但可信的只有两种,第一种是慕容家掌握着特有的合欢之法,第二种是慕容家的后院有一古泉,内产圣水可以起到加强血脉的作用。 也因为这个缘故,慕容家无论黑白喜事儿一般都没邀请外人参与的习惯,不过每代继承者的婚礼都会广发邀请函,所以今天的慕容家很是热闹,基本上叫得上号的家族都派来了代表。 看着这满院宾客的场景,慕容羽甚是开心,这样的待遇年轻一代的慕容家子弟,只有他一人能够享有。 来往的宾客中,有不少高辈分的人特地来给他道贺。 “羽哥,大嫂俊俏的不得了,你可很有福分。” “你说的不是屁话嘛,堂哥的妻子能是普通人吗?” “我本来以为慕容燕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子,没想到还有比她更漂亮的,看来世俗中的女子也没我们想得那么差。” 慕容羽脸上挂着得意,刻意不出声,享受着众人的称赞。 这时一个穿着外紫内白的公主式襦裙的少女从不远处走了过来,看服饰应该也是慕容家的嫡系子弟。 少女的模样很有古韵气息,五官精致,若穿着这身行头随便在世俗大街走两圈,估计就能引起一波“仙女下凡”的热论。 不过她脸上的表情并不怎么好看,冷声道:“不过时一个杂种而已,哪有资格做羽哥哥的妻子?只配做个炉鼎妾室罢了!” 刚刚还热论不停的少年们听到这话以后,立马闭嘴不言,表情甚至有些惊恐。 慕容羽先有些不悦的皱了皱眉头,“慕容诗已经被赐姓,就是我们慕容家的人,说杂种有些过火了!” 慕容燕先是一愣,刚想开口埋怨两句,慕容羽的话锋却突然一转,“不过燕儿说的没错,她这样的人只配做我的炉鼎妾室,这正室的位置嘛……” “正室的位置迟早是我的!”慕容燕一脸傲然,颇有凤仪天下的姿态。 “这可说不准了。”这时一个身穿黑色书生袍的年轻人从厅内走了出来,“堂兄娶了慕容诗以后,肯定要采阴补阳提升实力,以确保在三十岁之前达到地阶,好继承家主之位。” “也就是说,堂兄在这七年的时间不会考虑娶妻的事情。” 黑衣年轻人顿了一下,笑道:“燕儿堂妹,你不如考虑考虑我,成为我慕容飞的妻子,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对吧?” “飞哥!” “二哥。” “堂哥。” 一干少年连忙开始打起招呼,同时互相做了一下眼神交流。 慕容飞来了,这下子有好戏看了! 慕容飞,慕容羽的双胞胎弟弟,慕容家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两人天赋相差无几,只是因为出生时间略慢一步,便和家主之位没了缘分。 对此他很不甘心,和慕容羽从小到大明争暗斗不断。 “飞哥哥,你说什么呢。”慕容燕脸上装作一副娇羞的样子,但心里却很喜欢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我才是慕容家的天之骄女,那个叫林妙诗的,有什么资格和自己争宠! 慕容羽皱眉道:“你不是要闭关半年吗?怎么才三个月就提前出来了。” “闭关的事情哪有兄长的婚事儿重要。”慕容飞面色如常,一边笑着,一边打开了折扇。 今天是慕容羽大喜的日子,他本不想做那些意气之争,但看到慕容飞那得意的表情,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弟弟,你就不要说这些漂亮话了,与其说是为了参加我的婚礼,还不如说你闭关一无所获,只能出关来凑热闹。” 他很了解自己的亲弟弟在想些什么,两人年纪天赋相等,全都卡在了玄阶后期的境界,想要突破并不容易。 如今自己得到了绝世炉鼎慕容诗,当弟弟的肯定会着急,表面上祝贺道喜,心里巴不得自己早点死呢! 慕容飞将扇子折起,拍了两下手心,“话从我嘴里说出来,怎么听是兄长的事儿,你要那么想,我这当弟弟的也没有办法。” “还知道你是我弟弟就好!”慕容羽冷哼一声,没再说话。 慕容飞面带笑容,走下台阶做起了迎宾。 “哼,不知尊卑!” 慕容羽一系的年轻人纷纷说道:“没错,他也太不给您这个当哥哥的面子了!” “羽哥,我认为没必要争一时之气,等您吸收了那炉鼎达到地阶,那小子绝对不敢再跟您作对。” “不过可怜了慕容诗那个美人,等到羽哥成就地阶之日,她估计会变成一个丑陋不堪的白发老妪吧?” 慕容燕看着这群年轻人冷哼道:“刚才飞哥哥在这里的时候怎么不见你们说话?” 众人被说得哑口无言,慕容羽和慕容飞是当代家主的儿子,这兄弟二人的纷争,他们背后议论一下也就得了,真放在明面上,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羽哥哥,你脸色这么难看,该不会是在生燕儿的气吧?”慕容燕眨了眨灵动的眼睛,“哎呀别生气了,燕儿心里只有你一个。” 听到这话,慕容羽的脸上稍微缓和了一些,内心道:“我亲爱的弟弟,族中的优质资源都是以我为主,你凭什么跟我争!” 因为人数较多,赶来的宾客全都在西园的凉亭休息。 此时其中一个凉亭围满了人,一名书生模样的中年人正在说着什么。 “这么说慕容诗并不是慕容家的人?” “然也然也。”中年书生摇头晃脑道:“大家可还记得我刚刚说得那个林家小姐的未婚夫?” “记得,怎么了?” “前辈,您就别卖关子了,赶紧说。” 中年书生以手遮嘴,低声道:“大家可还记得之前武家被灭族一事?” “这两件事儿有关联?” “关联大着呢!”中年书生语气玩味道:“武家之所以被灭族,全是因为招惹了那位林家快婿!” “您是说……” “不可说,不可说,意会即可,意会即可!”中年书生摆出一副高人风范,吊足了众人的胃口。 “那林家快婿究竟是什么身份?” “这个嘛——” 中年书生刚准备开口,门外忽然传来一声高喝,“医道盟盟主,药王沈欢,前来慕容家拜贺!” 沈欢?! 这不是林家快婿的名字吗? 药王?有意思有意思,这次慕容家可真是惹了一个大麻烦! 第399章我们是来抢亲的! 如果刚刚那些话是别人说的,这些个隐世家族的成员只会当成笑谈一笑而过,但这话可是中年书生说的! 中年书生是谁?号称古武界百科全书的李知道,只要是和古武界有关的事儿,可谓无所不知。 所以在听到这声嘹亮震耳的高喝后,没人质疑其内容的真假。 医道盟、药王,这两个名称代表着什么,在座的都很清楚,结交药王等于多一条命的传言,在古武界也广为流传。 龙家那位差点因走火入魔而过世的天阶强者,就是被上一代药王给救了回来。 除此之外,古武界还流传着另一句关于药王的传言——宁惹阎罗莫惹药王! 先不说药王是不是真有能力搞垮慕容家,光上一代药王和龙家的关系,就够慕容家喝一壶了。 和慕容家一样,龙家的地位也比较特殊,如果说皇族是给慕容家三分薄面,那么对于龙家那便是畏忌三分,不然也不可能担任管理隐世家族的角色。 至于究竟是为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隐世家族已经隐居深山百年,但受祖辈影响,在他们身上仍旧可以看出一些江湖气息。 慕容家仗势欺人的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莫说在世俗作威作福,在隐世家族中也是如此,除了龙家以外,基本上都发生过一些小摩擦。 所以对于沈欢“拜贺”的事情,众人都表现的很有兴致,甚至希望药王真有传说中那般厉害,让眼高于顶的慕容家好好受一下教训。 就如之前李知道说的一样,众人只是通过眼神交流了一下心中所想,并没有开口交流。 正在正院迎客的慕容羽皱了下眉头,“沈欢?这名字听上去怎么有些熟悉?” 一些不知实情的宾客纷纷拱手祝贺,“慕容世家不愧是慕容世家,连医道盟和药王都前来祝贺慕容少主新婚之喜,恐怕龙家都没有这个荣幸吧?” “那是自然。”慕容家在外人面前,大部分人表现的都很高傲,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儿就一口承认。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是命运之子。 左护法慕容东皱了下眉头,对家主慕容绝说道:“家主,我们慕容家从未和医道盟打过交道,这次他们不请自来,我看多半不是什么好事儿。” 右护法慕容西深表认同,“由药王带队……要真是来祝贺还好说,但要是来闹事儿的话……” “在没确定对方来意之前,我们还是不要妄下定论,当然,防人之心不可无,让四君子和近身卫准备一下,若有特殊情况立马动手!”家主慕容绝说着,便带左右护法朝着大门走去…… 慕容家门外,站着一队人马,以身穿药王袍的沈欢为首,唐恨天和蔡鹏分别带了九名本门弟子站在两旁。 唐恨天看了看慕容家的牌匾,不屑道:“这个慕容家摆谱摆得也太大了,这么久了都不派人出来迎接。” “不派人出来更好。”沈欢面带笑容道。 蔡鹏欲言又止,似乎想说些什么。 “蔡叔,别不忍心,这帮傻哔敢抢沈欢的妻子,显然没把药王这个称呼放在眼里,药王可是我们医道盟的盟主,不给沈欢面子,就是不给我们医道盟面子!”唐恨天似乎看出了他的想法,恨声道:“这世上最大的仇怨就是杀父之仇和夺妻之恨,您要是下不了那恨手,这事儿就让我们毒宗来做!” “我们医道盟隐世这么久,也该让这些自以为是的古武家族知道知道什么叫宁惹阎罗莫惹药王了!” 蔡鹏点了点头,“没错,不过我们还是看情况,再选择动手与否,毕竟我们医道盟是以济世为怀,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说着,扭头问道:“沈欢,你觉得呢?” 沈欢面带笑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转移了话题,“这次很感谢两位前来帮忙。” “这种见外的话就不用说了,别说你是药王就算你不是这事儿我也会管!”唐恨天冷哼道:“我最讨厌这种比我还能装逼的人。” 蔡鹏一如既往的稳重,“小天说的没错,而且要感谢,你更应该感谢李凤仙,如果不是他通知我们,我们也不会得知这件事情赶来支援。” 沈欢没有说话,他赶在破晓前,炼制好了足够的玄化散,没想到临出行前却遇到了唐恨天两人。 经过沟通才知道,是李凤仙通知他们前来帮忙。 那天李凤仙说的话,沈欢还言犹在耳,一天的时间是绝对没办法走出感情这个漩涡的。 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男人,但那个男人却不爱她,这已经是一件很悲惨的事情,而当那个男人所爱之人出事时,女人不仅没有借机上位,反而挺身帮忙成人之美,将这份悲伤转化成了伟大。 沈欢觉得自己,根本就没资格承担这份人情。 这时慕容绝带着左右护法从门中走出,面带笑容道:“在下不知药王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有失远迎。” 客套完以后,他装作随意问道:“不知道各位前来有何要事?” “明知故问!”唐恨天脾气比较直接,将内心的不快全都表现在了脸上。 慕容东眉头一皱,冷喝道:“尔竟敢如此与我慕容家家主主说话!” “哎,小东。”慕容绝喊了他一声,然后说道:“是在下唐突了,几位前来应该是为了参加小儿的婚礼吧?” 唐恨天又想说话,去被沈欢拦了下来,“没错,我们是来参加婚礼的。” 慕容绝点了点头,笑道:“既然如此,绝在此欢迎各位的到来。” 他伸手指了指蔡鹏,“如果在下没猜错的话,您就是沈欢沈药王吧?” “自作聪明!”唐恨天指着沈欢道:“这位才是我们的药王!” 慕容绝愣了一下,“是在下眼拙了,没想到新一代的药王竟然如此年轻,不知您二位是?” “毒宗少主唐恨天!” “天香阁阁主蔡鹏。” “慕容家家主慕容绝。”慕容绝也做了一个自我介绍,同时摆出了邀请的姿势,“请!” 等医道盟的人马进去以后,慕容绝对慕容东问道:“来者不善,准备的怎么样了?” “埋伏好了,已经进入待命状态。” 慕容绝满意的点了点头,换上笑脸走入了慕容家。 医道盟的出现,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有些人还主动打起了招呼。 慕容绝做过一番介绍后,笑道:“这次慕容家能够有幸招来沈药王前来祝贺犬子的婚礼,可谓蓬荜生辉——” 不等他说完,沈欢便开口道:“我不是来送祝福的。” “那你——” 唐恨天咧嘴一笑,“我们是来抢亲的!” 第400章找死?找死的是你! “我们是来抢亲的!” 唐恨天此话一出,整个院落都安静了下来。 医道盟不是来道贺的,而是来抢亲的?!这次可真有好戏看了。 对于这样的回答,慕容绝似乎早有预料,他并没有下令让埋伏的精英们动手,而是笑着说道:“医道盟不愧是医道盟开个玩笑都这么与众不同,唐少宗主此话一出,整个场内都热闹了。” “开玩笑?”唐恨天摸了摸鼻子,“本少主可没工夫和你开玩笑!” 慕容绝依旧在笑,利用真气逼音成线,对唐恨天说道:“小子,叫你一声少宗主是给你面子,今天是我慕容家大喜之日,本座不想杀人,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传音入密?”唐恨天见其他人无所反应,便知道对方使用了地阶高手才能使用的传音入密之法。 沈欢在一旁小声问道:“什么是传音入密?” “利用雄浑的真气逼音成线,仅让特定一个或几个人听到,其他人充耳不闻。”唐恨天解释完以后,不屑道:“这在古武圈子是最常见的装逼方法,没想到号称隐世家族第二的慕容家家主,也爱玩这种脑缺才爱玩的把戏。” “这就是传音入密吗?”沈欢嘴角翘起一丝笑意,“他刚刚对你说了什么。” 唐恨天将慕容绝的话,一字不差的重复了一遍。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是在和什么人交流,然后面带微笑的看着慕容绝,唇不张口不动,“老匹夫,叫你一声慕容家主是给你面子,今天我们就是来抢亲的,识相的最好把人交出来,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本来还一脸傲气的慕容绝,听到这话面色猛地一滞,“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大逆不道的话?” 慕容西面色严肃道:“抢亲那句算吗?” “不算!” “那倒没哪句话谈得上是大逆不道。” 慕容绝不死心,扭头对慕容东问道:“你听到了吗?” “没有,家主,发生了什么事?” “没……”慕容绝再次看向沈欢时,面色变得凝重无比。 沈欢看上去只有二十岁左右,一个拥有地阶实力的二十岁年轻人代表着什么?代表着他身上绝对掌握着某些逆天的修炼法门! 当然,身份是药王的话还有另一个可能,那就是沈欢可以炼制大幅度提升实力的灵丹妙药。 若真是如此,将逆天灵药弄到手的话,慕容家绝对能够超越龙家成为古武界第一家族。 这时慕容羽认出了沈欢,皱眉不屑道:“你是药王?” 他知道沈欢的实力,虽然和自己同为玄阶,但凭借这层出不穷的诡异招式,和极其强悍的肉身,就连慕容一也吃了不少亏。 这半个月慕容一音讯全无,估计已经被这小子用什么阴招给杀了。 慕容羽承认沈欢在武道一途的造诣,但要说对方是药王,他打死也不相信。 沈欢笑了笑没有说话,在没人看到的角落,他的食指上已经缠绕了一缕黑色真气,上面还带着一些银灰色的粉末。 “哼,世俗匹夫,别拉大旗作虎皮,就算你真是药王,我慕容家也无所畏惧。” 慕容绝传音入密道:“小羽,不要冲动……” 他将自己的推测,精简向儿子描述了一下。 慕容羽眼睛一亮,挥手道:“来人,活捉沈欢者,族外者赏其慕容姓氏,本族人赏赐龙井圣水!” 听到这话,外来者表情都很是兴奋,不过却没人出手。 这龙井圣水应该就是传言中慕容家用来保证血脉的井水,但为了这些只对近亲结合有用的灵水,他没还没有得罪现任药王和医道盟的必要。 曾经纵横一方的蜀川唐门,其暗器和用毒手段可谓让不少武林人士闻风丧胆。 一个毒宗弃徒都如此厉害,更别提整个医道盟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执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理念非常有必要。 更何况身为看戏人,格调比那些演戏的戏子可要高多了。 别人不出手,四君子和近身卫却必须得出手,这命令毕竟是慕容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下的。 慕容绝先是一愣,然后气恼的对着慕容羽喝道:“你乱下什么命令!” “父亲莫慌,只要活捉了沈欢——” “医道盟没你想的那么简单!”慕容绝气愤道:“我本想用慕容诗来交换沈欢飞速达到地阶的灵丹秘方,没想到你——”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埋伏的人马已经出手,唐恨天等人也做出了反击,情势已经无法婉转,只能期望医道盟没传言中那般厉害。 “咳咳!”冲在最前方的一名近身卫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飘进了自己鼻子里。 四君子中的菊对毒药颇有研究,看到这情况连忙喝道:“是毒粉,大家闭住呼吸运转真气,避免中毒!” 四君子的实力都很强大,所以其他人听到这话没有任何迟疑,全都依言照做。 没有人比制作者更加了解毒药的性能,调转真气正是印发玄化散烈毒的引子! 很快就有人发现了不妙,“这是怎么回事儿?我的真气减少的为什么会这么快?!” “我也一样……该死,我们中计了!” “趁着真气还未枯竭之前,擒获这些医道贼子,逼他们交出解药!” 医武不分家,医道盟虽以救人为主,但几个门派都有自保或行侠仗义的手段。 毒宗弟子撒完玄化散就撒其他毒药或是暗器,天香阁弟子则纷纷拿出斩刀、切刀、片刀、花刀、去骨刀等各式各样的厨师刀具。 不过毕竟不是专业武者,即便慕容家的成员功力大减,依旧有吃亏的局势。 其中两名耍大刀的天香阁弟子,已经被生擒,一名毒宗弟子也被抓住了胳膊。 “啊!”就在这时,一名玄阶巅峰的近身卫忽然发出一声惨叫,紧接着双手抓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众人面前化成了血水。 不多时又出现了第二名,只是几个呼吸之间,已经有六名近身卫惨死,其中还有一名地阶初期的高手。 看到这一幕,众人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会有宁惹阎罗莫惹药王的传言了。 沈欢踏着灵狐步绕过众人,最终出现在了慕容绝等主要人物的身前,“两位可好?” “找死!”慕容东大喝一声便准备出手。 沈欢躲也不躲,笑道:“找死的是您吧?我刚刚对四位下了玄化散之毒,你运转真气后没有感应吗?” “这不可能,我四人并无咳嗽,又怎会中毒!”慕容东嘴上这么说,却没敢再动手。 “您要觉得不可能,可以动手试试啊!” 四人相对一视,都没敢出手。 “既然各位不敢出手……”沈欢猛地将笑容收起,冷声道:“那我就只好杀掉各位了!” 第401章她叫林妙诗! 玄化散威力如何慕容绝几人都看的清清楚楚,动用真气基本上只有死路一条,但让他们老老实实站在这里等死,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出手还是不出手,成了四人心中最大的难题。 而身为始作俑者的沈欢,并没有给他们太多考虑的时间。 手中突然出现的方天画戟,只差半尺就能够挑破慕容东的胸膛。 武者注重的是肉身修炼,真气只是辅佐,哼!身为地阶后期高手,就算不用真气,也不是你这个小毛头可以随意斩杀的! 慕容东后跳闪躲的同事,错步一拳,朝着沈欢的胸口抓去。 武者的肉身确实很强大,但没有真气的辅助,是没办法发挥出全部实力的。 慕容东的速度放在普通人眼中很快,可在沈欢眼中,却仅仅只是有些敏捷而已。 比起诡异多变的闪躲,灵狐步显然要更胜一筹。 “嗖——” 长戟划过慕容东的手臂,在割破衣衫的同时,也留下了一道血痕。 “您似乎有些自大了,在不动用真气的情况下,我杀你并不困难。”沈欢晃动了一下手里的方天画戟,“解释一下,刚才没能杀你,只是因为手滑而已。” “你这小兔崽子!”慕容东大喝一声,挥手便是一掌,因为是在暴怒的情况下出手,其威力比慕容一使用武技时更加强大。 沈欢借助灵狐步闪躲,但两人实力相差太多,为了避免意外他连忙将戟化盾。 “嘭!” 结果和他想的差不多,唯一的差别是,慕容东这招的威力,比想象中要强大的多,持着盾牌的右手,虎口被震出了数条血纹。 “哼!看你如何猖狂!” 沈欢将指尖的药粉洒在了虎口,面带笑意没有说话。 接下来两人便在院落中玩起了追逐游戏,大概过了五六分钟以后,沈欢忽然止步来了一记回马枪。 “临死反扑?死吧!”在慕容东看来,沈欢的枪速太慢了,回手便是一击,但在出手的刹那,他便傻了眼。 老子使得明明是隔空击物的手段,怎么连半分真气都没有发出? 是那种奇毒?! 该死,中计了! 等他反应过来时,沈欢的长枪已经贯穿了他的胸膛,慕容家一代高手就此陨落。 有蚕丝毒衣护身的唐恨天解决掉几个小喽啰以后,装作迷糊道:“问一下,被我们药王随便一枪就刺死的家伙,在慕容家是什么地位?” “左护法,地阶巅峰实力。”一名围观的武者回答了他的问题。 “地阶巅峰就这么被我们药王给刺死了?水货吧?” 身为慕容家家主的慕容绝,脸色难看到了极点,在慕容东动用真气的时候,他就意识到了不妙,但即便如此,情况也远远超出了预料。 刚刚他看的很清楚,沈欢使用的只是简单的回马枪,根本没有动用任何真气。 堂堂慕容家的左护法,被这种方法杀死,简直就是一种屈辱。 “慕容家主,与其关心别人,倒不如关心一下你自己吧。”不知何时,沈欢笑眯眯的出现在了慕容绝身前,语气玩味到了极点,“我接下来的目标……是你!” “贼子尔敢!”慕容西发现后,连忙大喝。 “怎么不敢?”沈欢发出反问的同时,指动出枪,目标仍旧是心脏所处的胸膛。 慕容绝自知闪躲不及,抓起身旁的一名慕容家子弟当起了盾牌。 沈欢嘴角翘起一丝冷笑,手中的长枪忽然改变形态,足有一丈多长,毫不留情的刺穿了那名慕容家子弟的胸膛以后继续前进。 使用真气跑路?最终也是死路一条,甚至连一个全尸也没办法留下。 不使用?那就会和慕容东一样,成为沈欢的抢下亡魂! 怎么办! 慕容绝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艰难的抉择。 时间不等人,在他思考的这段时间,带血的枪尖已经悄然逼近! “啊!” 一声惨叫发出,但出声之人不是慕容绝,而是在关键时刻以身救主的右护法慕容西。 他面色痛苦的捂着手臂上的血洞,对着倒在地上的慕容绝问道:“家主,你没事吧?” 慕容绝心有余悸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没、没事。” 要不是慕容西忽然飞身将他撞开,就算不死,也会和慕容西一样被废一臂。 “小子,你竟然敢对我父亲动手!”慕容羽大喝道,不过口气却带着一丝恐惧,他现在很后悔下达活捉沈欢的命令。 如果没有胡乱下令,慕容家虽然落了颜面,但也绝对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 “那我不动了。”沈欢摊了摊手,正说着长枪忽然朝着慕容羽扫了过去,“改换杀你!” 沈欢语气中充满了愤怒,面对其他人时他都能够保持冷静,但对慕容羽他的心中只有杀气和怒意。 就是这个自以为不可一世的纨绔子弟,从自己手中抢走了妙诗! 慕容绝差点被吓得魂飞魄散,慕容西被废一臂,现在已经没人能够救他。 慕容羽的眼中,第一次出现了绝望。 “叮!” 一只裹满真气的手掌,将刺来的长枪紧紧地握在手中,是之前受伤的慕容西。 “少主,家主,你们快走!” 为了保护慕容父子可以连自己的性命都不要是个忠仆,可惜站错了队。 如今沈欢的脑海中,已经不会对杀人之事产生任何的自责。 和在学校被欺负的道理一样,你要不还手,对方只会越来越猖獗,想要不被欺负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还手! 比对方更加狠辣,比对方更加残忍,让他永远记住,自己欺负不得。 药王应以济世为怀? 为一个虚名,而舍弃自己的女人,沈欢做不到! 慕容西少了一臂,加上玄化散毒发,在沈欢手下没走个两个回合,便走了慕容东的老路。 斩杀慕容西以后,沈欢拖着偃月长刀出现在了正在狂奔中的慕容羽面前。 为了不拖累对方,父子俩选择了兵分两路的逃跑方式。 可惜的是,沈欢从一开始的目标就是慕容羽,慕容家等人只是附带品而已。 “我将慕容诗还给你,也不计较你杀人的事情,只要你放过我!”慕容羽说着便跪在了地上,为了保命,他只能够舍弃伴随他二十多年的少主尊严。 “她叫林妙诗……”沈欢的声音不带任何感情,手中大刀挥舞,朝着慕容羽的门面劈落而下! 第402章天阶强者 “哐——” 一声巨响过后,沈欢手臂发麻,连退了数步才稳住身形。 四君子之一的竹不知何时赶来,救了慕容羽一命。 竹甩了下手中的竹棍,警惕的看着沈欢,对身后的慕容羽说道:“少主快走!” 慕容羽吞了口唾沫,连滚带爬的急忙奔走,“竹,等平息了此事,本少必让你进入长老团!” 如果在没有发生这件乱事之前,竹听到这话一定会非常兴奋,但现在他脸上只有苦笑。 医道盟所表现出的实力太强了,几乎超越了所有的人预料。 一个以救人为主的门派,杀起人来竟如此狠辣。 这还只是两个门派,若药王门、仙针派、蝴蝶谷也在,覆灭慕容家岂不轻而易举? 沈欢用灵气将手臂的震荡缓和后,咧嘴笑了笑,“慕容家主果然持家有道,竟能让这么多人甘心赴死。” “哼!狂徒,你能杀了我再说吧!”竹喊出这句话时,心里并没有多少底气。 那种可以吞噬真气的奇毒,太过霸道,就算是地阶高手的雄浑真气,也可以在十分钟内吞噬一空。 武者没了真气,除去强横的肉身,基本上已经和普通人没有区别,面对同样有武功底子的医道众,唯有死路一条。 沈欢是怎么击杀左右护法的,竹看的清清楚楚,若不出意外,他的结果应该是和两人无二。 “叮!叮!叮!” 竹手中的竹棍是经过龙井圣水淬炼的,比起普通凡铁还要坚硬,面对千幻所化的偃月刀,也无所畏惧。 沈欢使用的是长刀,用的却是无相龙拳这门武技,不仅没有丝毫违和,配合千幻的变化能力后,反而出奇的有效。 诡变! 这个年轻药王,不仅武技变化多端,就连手中的兵器也是如此,根本让人防不胜防,加上那奇毒的作用,自己怕是撑不了多久了。 竹刚刚生出这个想法,便被幻化成屠龙刀的千幻斩去了头颅。 沈欢拖刀前行,没有真气辅助,慕容羽跑不了多远。 后山,只要到了后山自己就得救了! 慕容羽脸上挂满了汗水,为了加快速度,他恨不得手脚并行。 一个有实力的人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既有实力又有势力的人,沈欢就这样的人。 后悔?有,但慕容羽心中更多的是恨意! 沈欢,本少今天所受之辱,他日一定要让你百倍偿还! “慕容少主,我们又见面了。” “啊!”面对忽然出现的沈欢,慕容羽吓得直接跌坐在地,双腿瘫软的他无法站起,只能靠着后臀的力道慢慢地在地上磨蹭,“你、你杀了竹?” “你说呢?” “我、我已经答应将慕容诗还给你了,你还想怎么样!”慕容羽用手撑着自己的身躯,朝后不停地拖动,想要逃离沈欢的视野。 沈欢面色冰冷,“她不叫慕容诗。” “林妙诗,我把林妙诗还给你,放过我!”慕容羽似乎觉得这样说有些没底气,又加了一句,“我慕容家先祖于皇族有恩,你若杀了我,皇族一定不会放过你。” “届时你会遭受全国通缉,与其如此,还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要你放过我,我、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皇族?呵~”沈欢举起屠龙刀直劈而下,势要将慕容羽劈成两半,“他不顾我,我何忌他!” 如今天下之大,并非华夏一国,即便全国通缉,他也不愁容身之处。 天道错,亦可诛,更何况凡间皇族! 儿女情长或是小道,但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覆了这天下又有何妨? 叛国?天下乃百姓的天下,皇族只不过是管理者,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若以权谋私凡事不能秉公办理,留他又有何用! 看着那锋芒毕露的刀刃,慕容羽绝望的闭起了双眼。 “轰——” 百丈之外的山峰中,忽然传出一声巨响,与此同时,正准备手起刀落的沈欢,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危机感。 跑!不跑便会死! 这是他心里唯一的念头,但就这么放过慕容羽,他不甘心。 沈欢选择飞身逃离的同时,将千幻化成了连弩,数不清的弩箭犹如暴雨一般朝地上的慕容羽袭去。 “咔嚓!” 骨裂声响起的同时,沈欢也吐出了一口鲜血,一心二用,他终究没能完全躲开山中之人的进攻。 这边人还未落地,一个人影便出现在慕容羽身旁,挥手将弩箭折断化为灵气颗粒。 听到动静慕容羽便睁开了眼睛,看到老者后,他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泪水横流的脸庞挂起兴奋的笑容,“爷爷!” 老者没有说话,转身朝地上的沈欢看去。 这时慕容绝也赶了过来,见慕容羽无恙后,心中大松了口气。 他嘴上建议兵分两路,实则是为了让慕容羽吸引沈欢的注意力,然后借机向在后山闭关的老者通风报信。 “绝,我慕容家当真被这个小鬼搞得元气大伤?” “没错。” “啪!” 老者一掌将慕容绝给扇飞了出去,“废物!” 对于这个结果,慕容绝早有预料,吐出被打碎的牙齿后,便从地上站起低头不语。 苏璃观察出老者的实力后,连忙道:“这老头儿是天阶高手,跑!” “我知道。”沈欢在回应苏璃的同时,召唤敖邪让他随时准备进行血魂混合发布龙威。 老者话不多,在教训完自己儿子以后,出手便要取了沈欢的性命,表情云淡风轻,似乎根本没有把这个将慕容家闹得天翻地覆的药王放在眼中。 就是现在! 有龙魂加持的龙威,让老者的动作出现了停滞,沈欢抓住这个机会,踏起灵狐步拖着受伤的身躯朝慕容家跑去。 天阶高手,按照道修的级别划分,老者已经是仙人般的存在,他只有逃跑一个选择。 还没跑两步,老者便已经恢复如常,掌心发出一股吸力,想要将人给拉扯回来,可真气刚刚发出沈欢却凭空消失了。 “嗯?”他皱了一下眉头,“一个毛头小子怎么会懂得一跃千里,莫非有高手相助?” “哼!此子大闹我慕容府,就算天王老子也莫想救他!”老者感应出沈欢所在的方位后,扭头道:“那小子在前院。” 说完,身形一晃便消失不见…… 第403章点完伤,再找你算账! 奔跑中的沈欢,眼前忽然一花,直到耳边传来厮杀声才回过神来。 慕容家?自己刚才明明在五里之外的后山,被慕容家的天阶高手追杀,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唐恨天将一个准备偷袭沈欢的慕容家子弟解决以后,问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慕容羽干掉了吗?” “没……” “怎么回事儿?” “有天阶强者。”沈欢面色凝重道;“他应该不会这么快就赶过来,通知蔡阁主,咱们马上离开这里!” 他面对天阶强者都无力反抗,这些不大精通武道的医道众更是如此。 撤离虽然心有不甘,但不能让这么多人,为了他的一时冲动而身亡。 天阶强者是传说一般的人物,唐恨天也意识到了严重性,立马下令道:“停手,撤!” 收到命令的医道众,纷纷停手准备撤离。 “杀了我慕容家这么多子弟,还想活着离开?”慕容家的上空,响起了一个威严之声,声音还未落下,老者便出现在了主楼的楼顶。 妈的!沈欢暗骂一声,让人聚集到了一起。 对于出现天阶强者的情况,他不是没想过,但在没有实践之前,谁都不知道结果如何。 “嗖嗖嗖——” 沈欢再次发动连弩,与之前的不同的是,这些弩箭上全都沾染着玄化散。 只要玄化散起效,就算是天阶强者也无需畏惧。 老者体内发出一股真气,那些弩箭还未近身便已经消散。 “他的目标是我,你们快走!”沈欢并没有放弃,不停的发射着弩箭,丹田内的灵气快速的流逝着。 唐恨天无所谓道:“死就死呗,我这次来了就没打算回去。” 蔡鹏爽快一笑,“药王不离开,我这个天香阁阁主,也没必要离开了。” “对不起,这次是我连累了你们。” “什么连累不连累,为君赴死,那是一种荣幸。”唐恨天耸了耸肩,“如果现在药王的地位和以前相同的话。” “游戏结束了!”老者不想浪费时间,说着便凌空挥出一拳,和地阶高手所使用的隔空击物不同,在他出手的瞬间,天空便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掌印,这要是压下来,足以竟让沈欢一干人等压成肉酱。 眼看医道盟众人就要丧命之际,空中又出现了另一只手掌,将老者的攻击化解。 “三番两次坏我好事,既然这么爱管闲事儿,何不现身和我光明正大的打上一场!”老者面带怒气,对空大喝道;“出——” 他的话还未说完,一个人影便出现在身旁,一巴掌把他从楼顶击飞了出去,“老子的徒弟也是你能动的?” 现身的不是别人,正是传授沈欢无相龙拳的阎罗王! 老者在空中一个翻转,平稳的落在了地上,“你是什么人?” 阎罗王没有理会,身形一晃出现在了沈欢的面前,“没事吧?” “没事,师父您怎么——” “没事?”阎罗王一指沈欢的后背,“受了这么重的伤怎么可能没事!” 在说话的同时,沈欢脑海中响起了另一个声音,“伤势有多重说多重,就连指甲的缺口也算上,不然老子没理由出手。” 沈欢愣了一下,低声道:“师父您是想让我碰瓷?” 阎罗王眨了眨眼没有说话,看情况是有难言之隐。 老夫堂堂的天阶高手,竟然就这么被忽略了? 老者感觉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打击,愤而出手,“找死!” 阎罗王头也不回,朝身后拍了一巴掌,不仅化解了老者的攻击,还差点伤到他,“闭嘴,等老子点清了徒弟身上的伤,再给你算账!” 老者看着身后被轰剩一半的阁楼,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惊恐的表情。 这个忽然出现的家伙,究竟是什么实力,自己这个天阶武者,在他面前竟然毫无还手之力。 “好了。”阎罗王转身对着老说道:“肩骨碎裂,指甲缺了三个口子,掉了八十根头发,加上精神上所受到的伤害……你把老子徒弟伤成这样,看来只有以命相抵了。” “你这是强词夺理!”老者气得浑身颤抖,“哼,别以为有实力就可以为所欲为,我慕容家老祖当年与始皇祖同起同坐,就连当今圣上见了我也要——” “慕容老先生,饭可以乱吃,这话可不能乱说!”一个略显娘娘腔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过来,接着一名白发白眉的净面老人从外面走了进来,身上穿着麒麟锦衣,加上头上的冠帽,看上去像极了某些影视剧中的厂公。 他挥了挥袖袍,取出了一块金晃晃的令牌,“慕容家上下听令。” 老者面色一变,连忙单膝跪在了地上,“慕容玺听令!” 刚刚赶来的慕容绝看到后,连忙带着慕容家一干人等下跪行礼。 “圣上听闻慕容家与沈药王之间发生冲突,特派老奴来做调节,希望两位看在皇族的面子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厂公娇柔的咳嗽了两声,“两位都是华夏重臣,莫因一己私怨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 “慕容老先生,还请您交出林家小姐。” 这时又有两个人赶了过来,是夏天和楚歌。 “没事吧?” “没事,你们怎么--” 夏天摆了摆手,“待会儿再和你解释。” 楚歌看了看沈欢没有打招呼,对夏天问道:“这里面谁是家主?” “老者身后那个就是。” “哦。”楚歌应了一声,便沉默不语,和平时的样子有些不大一样。 慕容玺皱了皱眉头,没有接话。 厂公幽怨道:“老先生,您是否对圣上的判决不满?” “慕容玺不敢,但这黄口小儿杀我慕容家这么多子弟,让此事就此作罢,慕容玺心觉不公!” “哦?”厂公眨了眨眼睛,“那老先生觉得怎样解决才是上策呢?” 慕容玺先是一愣,然后摇头道:“慕容玺不敢妄言,不止公公有何高策?” 厂公笑了笑,“在下只是一个奴才,谈何高见……您要是想听,老奴就说一下。” “您请讲。” “慕容家是武林世家,不如效仿古时解决恩怨的生死斗,签下生死状,让有仇怨的双方在擂台一决生死,一方死则恩怨消,如何?” 慕容玺面色一喜,眼神冰冷的看着沈欢,“老夫觉得公公的这个办法很不错。” “是吗?我还没说完呢。” 没说完?看着厂公脸上的笑容,慕容玺总觉得接下来不会发生什么好事儿…… 第404章下一个找死的是谁? “不知道还有什么条件。”慕容玺小心翼翼的问道。 厂公用手掩嘴笑了笑,“条件谈不上,只是想说明一下公平问题。” “公平问题?” “没错。”厂公将举着令牌的手放了下去,似乎是觉得有些累了,“老奴没看错的话,慕容老先生应该是天阶二重天的实力吧?最近闭关不出,是为了冲击天阶三重天对吗?” 慕容玺面色一滞,这个老家伙的眼力还是和以前一样毒辣。 通过表情厂公得到了确定的答案,笑道:“慕容老先生还真是厉害呢,十年前还是一重天的实力,十年后就已经开始冲击三重天的境界,老奴再次恭祝老先生能够在有生之年达到九重天的境界。” “卡帕!” 慕容玺双拳紧握,皮笑肉不笑道:“那就承蒙公公的贵言了。 武者的寿命也不过百多年,他现在已有八十高龄,莫说二十年时间,就算再给他五十年,也不一定能够突破到九重天的境界。 厂公这么说,很明显是话里有话,并且还不是什么好话。 九重天,武者心中向往的最高境界,达到力量顶峰的同时,也会带来不死不灭的寿命。 历代武者当中,达到这样境界的人,屈指可数。 他们慕容家进行血脉提纯的近亲结合法,就是为了让族中出现这样的绝世高手,可惜百年过去了,依旧没有任何达到这个目标的迹象。 目前慕容家保持最高修为记录的人,是已经去世多年的慕容家祖先,曾经的一字并肩王——慕容天,境界为天阶五重天。 “公公,别说这些没用的话的了,您还是讲讲正事儿吧。” 厂公面露不满,“老先生,您觉得我说的是废话吗?那真是要将老奴的心伤透了。” 该死的娘娘腔! 慕容玺不敢将不满表现在脸上,只能在心中咒骂。 “老奴说了这么多,只是为了一点……公平!”厂公指了指沈欢,“沈药王的实力只有玄阶中期,让二重天的您来和他,肯定不公平,对吗?” “所以我建议加一个条件,双方在一个级别内才可以进行生死斗,当然就算老奴不加这个条件,想必慕容老先生也不会拉下脸,亲自和一个只有玄阶中期的后辈进行生死斗吧?” 慕容玺还没吭声,慕容绝便说道:“公公,您会不会看错了,这个小子懂得逼音成线、传音入密的手段,明明是地阶高手,怎么可能只有玄阶中期。” 听到这话,厂公的脸色直接冷了下来,“你是在质疑我的眼力吗?” “不敢,只是——”慕容绝的话还没说完,慕容玺朝着他脸上又是一巴掌,“闭嘴,我与公公说话,哪轮得到你插嘴!” “对、对不起父亲。”慕容绝感觉自己这顿揍挨的有些不明不白,但也不敢反驳什么,从地上爬起后,重新跪回了原来的位置。 “公公您说的很有道理,我结合了一下自己的意见,您看看如何?”慕容玺看了沈欢一眼,“公公方才讲到公平,我觉得也理应如此,但听公公的说法,似乎有些偏袒沈药王。” 厂公重新将笑容挂在了脸上,“不知老先生您还有什么高见呢。” “归根结底,此次事件是因为一个女人,举行生死斗可以,但不能只举行一场,那样我们慕容家的男儿岂不是白死了?”慕容玺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觉得可以举行九场生死斗,若沈药王可以走到最后,我们慕容家不仅不会计较杀人之事,就连慕容诗也可以拱手奉还。” “她叫林妙诗!”沈欢开口强调道。 夏天身为天组的代表,也表达出了自己的不满,“九场生死斗,也就是说你们慕容家派出九个玄阶境界的高手,但沈欢只有一个人,本来实力相当,胜负便已经很难再瞬间决出。” “按照您的说法,莫说九场,恐怕三场过后,沈欢便已经没了比试的能力。” 慕容玺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避重就轻道:“天组这位小哥,你似乎不是很信任你的朋友。” “你——” 夏天还想说什么,却被厂公给拦了下来,“老奴觉得慕容老先生说的很有道理,这次的事情虽是慕容家有错在先,但沈药王也杀了这么多无辜的慕容家子弟,就按照九场生死斗来判吧。” 他说着,扭头问道:“沈药王您对这个结果没有意见吧?” “没有意见。” 慕容玺似乎是怕沈欢反悔,连忙道:“几位在演武台稍候,老夫这就让人起草生死契,还有九场生死斗的人员名单。” 在前往演武台的途中,夏天不解道:“欢子,你为什么要答应慕容玺这样无理的要求。” 厂公笑道:“无理?夏大校,别说九场生死斗,就算九十场,最后胜利的人依旧会是沈药王。” “此话怎讲?” “名师出高徒,万事不能只看表面,级别这种东西,放在沈药王身上是不管用的。”厂公眼睛紧紧的盯着沈欢,“我看就算是地阶高手,也不一定能够在沈药王手中讨到什么彩头。” 沈欢没有说话,这个厂公给他的感觉很不好,就像是第一次见到夏天一样,不过这种被看光的感觉更加强烈一些。 “阉人,你答应过老子要打一场的,老子究竟要等到什么时候。” 厂公表情一僵,良久以后才恢复笑容,“等这件事解决,老奴便回去向圣上复命,到时做完手边的事情,老奴一定会与阎罗王您比上一比。” 他虽然自称奴才,但就连当今皇上也要称其一声贤师,阉人这种极具污蔑性的称呼,除了阎罗王以外,应该找不到第二个了。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以后,生死斗正式开始,首先上场的是一个慕容家子弟,玄阶初期的实力。 “在下慕容——” “少废话,开始吧。”沈欢象征性的拱了拱手,直接将千幻幻化成偃月刀的模样,那名慕容家子弟还没回过神,就被一刀了去了性命。 “你——”慕容玺见状,气得直接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沈欢甩了甩手中的长刀,疑惑道:“生死斗难道不能杀人吗?” “杀人可以,但谁允许你用兵器了?” “不能用兵器吗?”沈欢将千幻解除,耸肩道:“那杀下一个的时候,我就不用了……不知下一个找死的是谁?你可以上台了!” 第405章绚丽的血色烟花 “不知道下一个找死的是谁?你可以上台了!” 沈欢的这句话可谓狂妄到了极点,若不是因为有厂公和阎罗王在,慕容玺早就动手将其抽皮剔骨! 要只有慕容家的人也就算了,在场的还有各族的武林人士,不管最终结果如何,慕容家这次的脸面算是丢尽了。 因为厂公等人的出现,这些原本抱着围观心思的武林人士也改变了心态。 毕竟从某个角度来看,厂公个人是可以代表皇族对慕容家的态度的。 如果慕容家没有了皇族这个依靠,很可能会跌出古武界四大家族的行列,而医道盟经此一役,一定会在古武界扬名。 掌握无数灵丹妙药的药王,要是与其结交,进行一些灵药买卖,家族崛起指日可待。 就算得不到什么好处,也千万不要与之为敌,拥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 “狂徒,受死吧!”第二名慕容家子弟,飞身一跃跳到了演武台上。 签订生死契之前,慕容玺许诺了他们一些极具诱惑性的条件。 他们的目的也很简单,不是杀了沈欢,而是尽量消耗沈欢的真气。 沈欢随手一拳,震碎了对方的心脏,“下一个。” 整个过程轻描淡写,没有丝毫的拖沓。 “刚才阿九还可以说是吃了武器的亏,但阿七这种情况……”慕容羽一脸震惊,九场生死斗,他排在末尾,本以为有了前者的消耗,他就可以轻易将沈欢解决掉,但看现在这个情况,想用车轮战术来消耗沈欢的战力显然是不现实的。 慕容绝眼神也有些讶异,“父亲,你确定这个小子只是玄阶中期?无相无招,至少将一门武技修炼到宗师的境界才可以做到啊,初入地阶的武者都无法办到的事情,这小子怎会如此厉害?” “他表现出的实力的确只有玄阶中期,至于达到无相无招的宗师级武技,恐怕和之前击败过我的那个高手有关系。”说到这儿,慕容玺有些忌惮的朝阎罗王那边看了一眼。 当初就算面对龙家的天阶强者交手,也没有如此狼狈过。 难道那个家伙已经达到了传说中的九重天? 就在三人交谈之间,沈欢又斩杀了四名慕容家子弟,全都是被他随手一击毙命。 第七名慕容家子弟上台后,表现的一场谨慎,见沈欢攻过来,他没任何反击的念头,转身就跑。 慕容越,武道天赋不怎么样,但在轻功方面却极其出众,就算是地阶高手在不认真的情况下,也很难追上他。 “小越的轻功好像又精进了,在追逐的过程中,这个沈欢应该会消耗不少的真气。”看着演武台上的情景,慕容羽终于松了口气。 慕容绝刚想点头默认,慕容玺却发出一声低呼,“不好!” 这话刚刚出手,演武台上便出现了数个沈欢,将慕容越围在正中,让他无路可逃。 “这、这是什么招式?” “龙拳中好像也有类似的招式,难道这位沈药王和龙家也有关系?” “若真是如此,那慕容家可真是惹上大麻烦了。” 皇族派来的厂公很明显有偏袒沈欢的意思,而刚刚轻易击败慕容玺的那位高手又是沈欢的师傅,再加上龙家这层关系,慕容家就算不死恐怕也要脱层皮了。 连柳云飞这样的盗门天才都没办法从沈欢手中逃走,一个非轻功专业户的慕容家子弟又能有何作为? 面对周围的身影,慕容越已经魂胆具散,能做的只有等死。 “下一个!” 慕容越还在演武台上站着,沈欢的声音便已经宣判了他的死刑。 慕容家成员拖走慕容越的身体以后,一个拿着折扇的俊美年轻人走上了擂台。 “小飞的实力和我相当,若他伤不了沈欢,自己也是死路一条。”慕容羽将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了这个平时与自己明争暗斗的弟弟身上。 慕容飞上场后没有拱手先是做了一番自我介绍,“在下慕容飞。” 沈欢拱了拱手,“开始吧。” 慕容飞笑着摆了摆手,“我和其他人不同,没有和你动手的意思,之所以站在这儿也不是出于自愿。” “什么意思?” “没别的意思,只是想表明一下我的立场。”慕容飞说着,朝厂公微微鞠了一躬,“在比试之前,在下有件事情想向公公询问一下,不知是否可行?” 厂公喝了口茶,笑道:“慕容二公子请问。” “您之前说,这场比试是以生死斗为标准,是不是代表着并非全都依照生死斗来决定?” 厂公考虑了一下,“嗯,也可以这么说。” “那是不是代表着,我有选择认输的权力?”慕容飞面色为难的笑了笑,“毕竟和沈药王结怨的人不是我,这种事情还是留给我兄长解决吧。” 说完,他便转身朝着擂台下走去。 慕容羽愤而起身道;“慕容飞,你什么意思!” “他的意思不是很明显吗?”厂公笑道:“这场以生死斗为蓝本的比试中,你的弟弟选择了认输。” “生死斗怎么可以认输!” “生死斗自然不可以认输,但生死斗也不可能使用车轮战的模式。”厂公看着慕容羽说道:“既然如此,又为何不能认输呢?再说,老奴身为这场生死斗的裁判,说不违规就不违规,慕容大少爷有意见吗?” “有——”慕容羽的话即将脱口而出,慕容玺却用真气封住了他的嘴巴,“公公身为裁判,自然是您说什么就是什么。” “小羽好好准备一下,到你上场了。” “可是,爷爷——”慕容羽还想说些什么,慕容玺开口喝道:“我慕容家之人,没有贪生怕死知辈!” 慕容家没有贪生怕死之辈?那刚刚的慕容飞是怎么回事儿?这个慕容家的老祖宗真是越活越糊涂咯! “我不去!我慕容家如此强大,为什么要全都听这个阉人的话!” 听到这句话,厂公的面色变得阴沉起来,五指开始有规律的在桌面上敲击起来。 “啪!” 慕容玺一巴掌打在了慕容羽的脸上,“闭嘴!” 说完,连忙对厂公躬身道:“公公,小羽少不知事,言语上多有得罪,还请公公见谅。” 厂公的手指依旧在敲动,笑眯眯道:“我怎么会在意呢。” “你不上来是吗?”站在演武台上的沈欢,目光冰冷的看着台下的慕容羽。 慕容羽耍起了无赖,“我不上去又如何?” “那我只好下去了!”沈欢身形突然增快,只是眨眼之间便到了慕容羽的身前。 在场的谁都没想到沈欢的速度会这么快,能够出手阻拦的唯有慕容玺,可他刚刚运转真气,阎罗王便将手扣在了他肩膀上,“你想干什么?” “我——”慕容玺刚想找借口为自己开脱,却将话生生的卡在了咽喉。 沈欢不仅一枪刺穿了慕容羽的喉咙,还有灵气搅碎了其身躯。 四溅的鲜血在沈欢眼中,就像是最美丽的烟火…… 第406章你哥的仇,我帮你报了! “羽儿!!!” 慕容绝发出一声悲呼,体内真气运转,想要出招杀掉沈欢为自己的儿子报仇。 “怎么,说好是生死斗,现在慕容家主要反悔了吗?”厂公把玩着茶杯的杯盖,声音依旧阴柔,但已经开始透露着淡淡的杀意。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慕容玺拦下慕容绝,咬牙道:“生死斗,无论生死与人无尤,我们慕容家自然不会反悔。” “可是父亲——” “好了!”慕容玺喝了一声以后,朝沈欢拱了拱手,“沈药王好手段,老夫佩服。” 沈欢面露笑意,“这就是好手段了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慕容家主好像也中了玄化散之毒。” 慕容绝瞳孔猛然一张,刚刚由于愤怒,他竟然忘了玄化散的事情,听到沈欢这话,他连忙感受了一下丹田内的真气——被吞噬了?! “现在羽儿已死,你们的恩怨也随之消失,快点给我解药!” “解药?”沈欢笑了笑,“对不起啊慕容家主,玄化散是无解之毒。” “这世间哪有什么无解之毒!”面对死亡人人都会恐惧,即便慕容绝也不会例外。 慕容家子弟杀过不少人,但今天还是第一次面对死亡的威胁,除了家主以外,现在的幸存者当中,还有数人身中玄化散之毒。 沈欢来时就是抱着覆灭慕容家的打算,所以才会选择使用玄化散。 刚才慕容玺提出九场生死斗时,他之所以会答应,出了知道自己可以轻易斩杀玄阶以外,还在等着玄化散生效。 将林妙诗奉还就可以了?如果沈欢是要这个结果,早在方才慕容羽说的时候就答应了。 既然要闹就闹得大一些,不死也要掉块肉,省得以后再有不长眼的来找麻烦! “公公!”慕容玺喊了厂公一声,虽然没把话说出来,但看眼神传达的意思,似乎只要沈欢不交出解药,即便冒大不讳也要杀了沈欢一般。 厂公喝了口茶,说道:“沈药王,做人留一线,日后好想见,慕容家已经为这次的事情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况且林小姐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此事就此作罢吧。” 沈欢虽然不知道厂公是什么身份,但从众人的态度可以看出来,对方的地位绝对不低,“公公,在下并非胡言乱语,玄化散是我的愤怒之作,当时心里只想着怎么讲慕容家覆灭,并未考虑解毒的事情。” “此话当真?” “当真!” 如今楚歌已经没了疯魔血脉,自然也没了解毒之法。 “欢子。”从进门到现在都没说几句话的楚歌,忽然开了口,“我的血好像能解玄化散的毒吧?” “你——” 不等沈欢把话说出来,楚歌便转身对着慕容家众人说道:“我的血可以解毒,但在这之前,我想问一个问题。” “你问!” 比起活命,别说一个问题,就算一万个问题都可以! “当初是谁杀得秦家少爷?” “秦家少爷?”慕容绝面露疑惑,“哪个秦家?” “世俗秦家。” 慕容绝好像想起了什么,面色一变,“你问这个问题干嘛?” “你只管回答就好。”楚歌说着晃了晃胳膊,“你要是不想解毒,也可以不回答。” 慕容绝沉吟一会儿,说道:“是兰君动的手。” “哦,能请他过来吗?” “你究竟想做什么?你是……秦家人?”慕容绝心中不详的预感越来越强烈。 楚歌摇了摇头,“第一个问题,待会儿再回答你,第二个问题,我不是秦家人。” 慕容绝衡量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将四君子中的兰叫过来,“人来了,可以用你的血救我了吧?” 若非厂公在这里,他早就将楚歌斩杀,自取其血救命,哪会浪费这些口舌。 “等会儿。”楚歌说着,走到了兰的面前,“老秦是你杀的?” 兰没有任何犹豫,“没错,人是我杀的。” “嗯……”楚歌点了点头,手中突然多出了一把匕首,刺穿了兰的胸膛。 兰眼中充满了震惊,根本没想到楚歌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出手,不等他从震惊中走出,便气息断绝倒在了地上。 “慕容家主刚才不是问我想做什么吗?”楚歌用手擦拭着匕首上的血迹,“我就想干这点事儿……指使他干掉老秦的人,应该是慕容家主你吧?” 慕容绝总算看明白了,眼前这个小子并非自己的救星,听这语气似乎还想杀了自己。 “你不回答我就当你默认了。”楚歌手持匕首朝着慕容绝步步逼近。 “够了!”慕容玺面色震怒,对厂公道:“公公,这场闹剧,该结束了!” 狗急了还会跳墙,你们若是欺人太甚,就算皇族的面子老子也不给! 厂公摇头干笑了两声,“慕容老先生,这位小哥老奴可管不起。” 慕容玺没听出这话的含义,冷声道:“既然公公不管,那就只好由老夫自己来管了!” “想打架吗?老子陪你。”阎罗王朝前一踏,拦在了慕容玺的身前。 走到慕容绝身旁以后,沈欢没有二话,直接将手中的匕首刺了出去。 慕容绝虽然身中玄化散,但也远不是楚歌这样的普通人可以随便杀伤的,他反手打出一拳,将楚歌击飞的同时,也让其断了几根肋骨。 “楚歌!” 沈欢想要上前帮忙,楚歌却摆了摆手,“没事儿。” 说完,他艰难的从地上爬起,再次朝着慕容绝的方向走了过去。 相同的情况反复几次以后,慕容绝的真气已经被吞噬一空,玄化散的毒性,已经开始吞噬其肉身。 “噗——” 满身伤痕的楚歌终于如愿杀了掉了慕容绝,“暴力女,你哥的仇,我帮你报了!” “我杀了你!” 慕容家其他嫡系子弟先不说,孙子死了,现在连儿子也死了,慕容家可谓后继无人,他这个只剩二十来年寿命的老家伙又有什么颜面苟活于世。 厂公身形一晃,将他拦了下来。 “你想阻止我吗?” “阻止谈不上,只是想给你说一个事儿。”厂公的声音不咸不淡道:“这个小哥儿是楚家人,世俗楚家。” 听到这话慕容玺面如死灰,本抬起的手,直接垂落在了腰边,“你们走吧……” 世俗楚家的公子,呵呵,看来就算我慕容家被灭族,也是死有余辜啊! 第407章面见圣上?! 慕容家,祖先一字并肩王慕容天,隐世家族名列第二,曾经带着无上荣耀的他们,却因为一场婚礼,变成了现在这般模样。 嫡系子弟几乎全灭,长老团只剩两人,左右护法无一人生还,四君子除却梅、菊皆已身亡,近身卫只剩下慕容三一人。 汇报完伤亡数据以后,慕容飞接着说道:“爷爷,我建议将这次的死者无论旁支嫡系,全都葬入祖坟,将现有的资源,分配给这些为家族而牺牲的子弟家属。” 慕容玺没有回答他,而是利用真气将声音传遍了整个慕容家,“慕容家子弟听令,从今日起,慕容家封山百年,不得踏入世俗一步,更不得生惹是非!老夫在寿元将近前,会一直待在后山闭关,若有违令者,老夫出关后,杀无赦!” “老家主,如今家主和少主全都身亡,您也选择闭关的话,我们这些剩下的慕容家子弟,应该由谁来统领?” “是啊老家主,您下令封山百年,是要放弃慕容家吗?” 慕容玺面色落寞,扫视了一下剩下的慕容家子弟,“家主重担放在慕容飞身上,以后慕容家的一切皆由其统领。” 说完这话,他便跨步消失在众人的视野当中。 慕容飞笑了笑,看着演武台上慕容羽的尸体,“笑到最后的才是王者,你现在不仅当不了家主,还成了慕容家的罪人。”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要怪只能怪你和那些老家伙一样,太过自以为是!” 这时之前说过非慕容羽不嫁的慕容燕走了过来,伸手挽住了慕容飞的胳膊,“飞哥哥,我就知道,最后赢得人一定是你。” 慕容飞笑了笑,“若不是你蛊惑慕容羽提前去世俗把林妙诗给带回来,我又怎么可能得到这家主之位呢?” “燕儿觉得这次最主要的功臣是李知道前辈,若非从他手中得到沈欢是药王的消息,我们也不会如此轻易的获胜。” “是啊,我们得好好谢谢李前辈……”慕容飞叹了口气,“不过这次付出的代价,着实有些大了。” “燕儿相信,在飞哥哥的带领下,慕容家重复往日光辉,是迟早的事儿。” 慕容飞看着落日的余晖,笑道:“我也是这么认为呢……” 慕容家不远处的一颗大树上,一个人影正蹲在树杈之上,那双阴阳两色的眸子,缓缓地转动着,“有意思有意思,这个小子竟然因为一个女人而性情大变,如果在那个女人身上动动手脚,让他成魔岂不指日可待?” “嘿嘿,看来最终的赢家会是我呢。” 话音刚刚落下,另一个声音变在他身后响起,“这件事果然是你搞的鬼。” 阴阳眸先是一愣,然后转过了身去,面朝面具男笑道:“哎呀呀,没想到还是被你发现了。” 面具男看不清表情,但从语气上可以听出,他现在很生气,“你最好收手,否则我不介意杀了你。” “杀了我?”阴阳眸面色诡异的笑了笑,“在没有确定沈欢的走向之前,我们应该谁也杀不了谁吧?” “你可以试试。” “没兴趣,我现在还不想出现两败俱伤的局势。” 面具男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沈欢的心魔是不是你种的。” “没错。”阴阳眸没给他说话的机会,“但你之前不也救了他吗?咱们扯平了。” 面具男气愤道:“扯平?那这次的事件怎么解释!” “这次的事情和我可没关系,谁知道那本百科全书想玩什么把戏。”阴阳眸摊了摊手,一脸的真诚,“再说,事情脱离掌控又不是第一次了,总不能说全部的事情都是我搞出来的吧?” “你说的最好是真的。” 见面具男准备离开,阴阳眸一脸失望道:“这么快就走?咱们两个很久没见面了,不多聊几句吗?” 面具男冷哼一声没有说话,瞬间便在原地消失。 阴阳眸看着他离去的方向,咧嘴笑道:“开始紧张了吗?不过紧张也没有,那小子的心性已经发生了变化,就算不成魔,也会做一些魔头才会做的事情!” “啊……真是想想就舒服到不行呢。” 返回燕京的路上…… “你受苦了。”沈欢语气有些惭愧的看着林妙诗。 林妙诗摇了摇头,“为了确保我这炉鼎的效果,他们待我很好,只是一直被关在房间里,有些不大自由。” “对不起……” 林妙诗拉起了沈欢的手,“没有什么对不对得起,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救我。” 沈欢嘴唇颤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情侣间最重要的便是互相信任,最后他一把将林妙诗抱住,一口吻了上去。 这一吻没有任何的邪念,有的只是爱意和感动。 “你们忽略我可以,但前面还有两个陌生人呢。”苏璃的声音,不适宜的响了起来。 在前面听着音乐的厂公,感受到了两人的目光,笑道:“两位继续,将老奴当做空气就好。” 沈欢面色尴尬,你能把自己当空气,我却做不到啊! “这次多谢公公出手相助。” 厂公笑着摆了摆手,“沈药王不必言谢,老奴也只是奉皇命行事,您要谢等见到圣上再谢吧!慕容家仗势欺人的事迹多不胜数,主子早就想略施惩戒,说到底还是沈药王给了主子这个机会。” “面见圣上?”沈欢听出了这话里的另外一个意思。 厂公顿首道:“没错,等返回天都以后,您必须第一时间跟老奴进宫,见一见主子。” “不知公公可否告知皇上找我有什么事情?” 俗话说,伴君如伴虎,如果可以,沈欢不大想和皇族的人搭上关系。 “主子的心思,岂是我们这些做奴才的可以揣测的。”厂公笑了笑,“沈药王不必担忧,依老奴来看,这次圣上召见您只会有好事儿,而不是坏事儿。” “此言怎讲?” 厂公掩面笑道:“等到时候您就知道了。” 虽说是好事,但沈欢心里总有一股不详的预感,而且经历了慕容家强夺林妙诗的事情,他现在只想好好休息一下。 可惜,这次要见他的人是当今圣上…… 第408章赐封寻龙公! 返回天都燕京以后,林妙诗被厂公派人先送回林家报平安,夏天要回天组复命,楚歌恢复了原本的样子,说是要去找美女放松一下,只留下沈欢一个人和厂公一起到皇城。 当今皇族的皇城并不在故宫,规模也不如故宫庞大,其性质和花旗的白宫有些相似,是各代天子办理政事和居住的地方,除太子和皇城内的员工外,就算是王侯将相也不得在内入住。 在厂公的带领下,沈欢并没有走正门,而是从西厢的偏门进入,一路持牌而行倒也没有受到任何阻拦。 沈欢本以为皇帝面见自己的地方会在金銮殿之类的地方,没想到厂公最后把他带到了一个书房。 厂公站在门外,用手轻轻叩门后,低声道:“主子,沈药王到了。” “进来吧。”里面沉寂了一会儿,传出了一个略显稚嫩的声音,听上去似乎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 厂公将门推开,摆出一个邀请的姿势,笑呵呵道:“沈药王,请。” 书房的结构很简单,算不上大,大概只有三十平米左右,入门处比较小,由书架分成两半,进门就可以看到办公的地方。 绕过书架后,像是一个休息室,有沙发、茶几等物,还放着绘有华夏地图的山水屏风,沈欢开启天眼观察了一下,这里的每一个物品都带着淡金色灵气,不过无论浓郁程度还是光芒,都远不及那些故宫牌匾上的。 坐在屏风后的高大身影,应该就是当今的圣上。 “草民沈欢,参见圣上。”沈欢拱了拱手,已表敬意,他不怕皇族,但也不想惹麻烦。 “沈药王无需多礼。”人影先是客气了一句,然后感叹道:“现今这么多年过去,世俗中人依旧没能改去旧制留下的习惯,称呼朕为国主就好。” 沈欢点了点头,说道:“不知道国主找草民来有什么事情?” “朕以为你们这些玩草药的中医,性格都比较平淡安静,没想到沈药王却是个急性子。”国主笑了笑,“既然沈药王是个痛快人,朕有话也不妨直说。” “当朕收到慕容家强抢林小姐的事情以后,就立马派常恭带着令牌去了慕容家。”说是有话直说,但沈欢感觉这位国主依旧再给自己绕弯子。 “所以这第一件事,就是希望沈药王能够放下仇恨,毕竟身为济世为怀的药王,不能造就太多的杀孽,而且如今慕容家也得到了应得的报应。” 既然是第一件事儿,那就肯定有第二件事儿了,照逻辑来讲,一般用这种口吻说话的,第二件事儿才是对方的真正目的。 “这点还请国主放心,只要慕容家不再找我的麻烦,我也不会找他们麻烦。” 国主满意的点了点头,“朕相信沈药王一定会说到做到,至于这第二件事……朕暂且不说,你先随朕到个地方。” 厂公再次摆出邀请的姿势,带着沈欢离开了书房,而国主则依旧留在书房之内。 皇城和故宫想必虽然不大,但面积基本上有四个林家老宅的大小,在前面带路的厂公一言不发,绕了几个弯子以后,停在了一座枯井旁边。 “请。” “从这里跳进去?” “没错。”厂公似乎看出了沈欢的顾忌,“老奴先行一步,还请沈药王稍后。” 说完,便纵身跳入了井中,大概过了十几秒以后,井内传出了厂公的声音,“沈药王,您可以下来了。” 除了慕容家这件事以外,自己从来没有做过得罪的皇族的事情,若真想对自己不利,只需要让厂公出手即可,又何必浪费这么多时间。 想到这儿,沈欢没有再迟疑,直接跳入了井内,可刚落到一半,他便感觉有人抓住了自己的肩膀,刚想反击,厂公的声音便传了过来,“是老奴,沈药王莫要紧张。” 见沈欢冷静下来,厂公才开口解释道:“这座枯井,深五百米,入口在三百米处,底部是夺命机关,老奴之前下来时忘了告诉您,还请见谅。” “没什么。” “那好,咱们继续走吧。” 此时两人身在一个地下通道当中,通道高两米一米,修葺平整,全都是石板铺路,大概行走五十米以后,两旁会出现新的通道,选择其一之后,没走几步就又会遇到分叉口。 两人在通道中绕了大概十分钟以后,才到了一扇朱门前,在门旁边有着一个石质的密码锁。 厂公掩手摁下密码,等门打开后,便带着沈欢走了进去。 门后面的空间很大,比之刚才的书房还要大上不少,里面摆满了金银珠宝、古董字画,正中的架子上放着一个金色的面具,眼睛部位看上去很像狐狸。 “这屋内也有机关,还请沈药王跟着我的脚步行走,千万不要出现任何差错。” 等两人走到正中后,厂公用手摸了一下放着金色面具的石台,前、左、右三方的墙壁上,分别出现在了三道一模一样的大门。 “您在此处稍等。” 厂公先是推了下前方的门,却没有进入,接着又推了下左边,这次也没进单离开时,却又顺手关了上去,最后是第三道门,只开不入。 做完这些,厂公才招呼沈欢从正门进入。 这座地下宝库身在皇城之下,却依旧设立了这么多机关,显然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地方。 国主让自己过来,究竟是为了什么? 沈欢心中越发疑惑起来,他本以为国主是让他为人治病,可这一路上除了宝物外,没有见到任何人。 在大门背后,是一个隔间,里面除了照亮的长明灯以外,没有任何东西。 “主子,老奴与沈药王已到地方了。”厂公对着天花板空喊了一声。 国主没有回应,室内却发生了轻幅度的震荡,密室正中的龙雕地板收起后,一个台子慢慢升起,上面是个四足青铜鼎,上面刻画着山水图,四足则雕刻着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方神兽。 “沈药王,朕听闻你有天眼,可辨识古物灵气,不知可否能够看到这青铜鼎上面的灵气?” “草民试一试。”沈欢说着便开启了天眼,这一看整个人都愣住了,金色纯金色的灵气,上面的光芒比初见《药王经》时还要刺眼。 “可有看到。” “看到了。” “如何?” 沈欢将自己所见用语言说了出来,国主听到后先是谈了口气,沉默良久后说道:“药王沈欢听令,朕今日封你为寻龙公,地位仅次于皇族嫡系!” “接下来朕说的每一句话,甚至是每一个字,都要牢牢记住,并且不能透露给任何人!” 国主的语气中,充满了凝重…… 第409章秘密任务不得泄露! 林家老宅…… “你见到国主了?长什么样子,又和你说了些什么?是不是让你去治病?” 大厅内,林老爷子像是一个发现新鲜事物的小孩子,一脸的激动地询问着,而沈欢则是沉默沉默再沉默。 直到现在,他都想不明白,国主为什么会交给自己一个这样的任务。 自己是医生,不是什么探险家好嘛! “小欢,我跟你说话呢!”林老爷子佯装生气道:“是不是觉得见过国主以后,我这个林家老头子就不算什么了?” 沈欢无奈的干笑两声,“林爷爷您就别开我玩笑了!” “开玩笑?我可不是开玩笑!”林老爷子一本正经道:“想让我原谅你也不是不可以,只要回答了我的问题就好。” “我是见了国主,但他躲在屏风后面,所以我并没有看到他的样子。”沈欢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不过从声音上判断,他的年纪应该不大。” “这个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国主刚刚上任两年,年纪自然不会大。”林老爷子叹了口气,“这样说的话,你也没有见到国主是什么样子了,说说国主找你是为了什么。” 沈欢无奈的说道:“您老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林老爷子没好气的说道。 “国主交给了我一项任务,并且给了我一个没有任何实权的公级爵位……” 不等沈欢说完,林老爷子就急了,“什么?!公爵,你、你不是开玩笑吧!” 公级爵位是除皇族意外,最大的爵位了,自从一字并肩王慕容天选择隐世以后,始皇祖便废弃了外姓王族的赐封。 现在沈欢被封为公爵,林老叶子怎么会不激动。 “不是跟您说了吗,这个公爵只是一个虚名,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沈欢干笑两声,“而且除了身边亲近的几个人,以及为完成任务办公时,这个身份不能告诉任何人。” 林老爷子点头做了解状,“这么说的话,国主之所以会给你这个爵位,只不过是为了让你方便行事。” “可以这么说。” “那国主究竟给了你什么任务,竟然要赐封公爵之位才能够方便行事。” 沈欢耸了耸肩,“我不能跟你说。” 林老爷子一听这话急了,“什么意思?怎么不能跟我说!” “您刚才不是想听真话吗?这就是真话。”沈欢面带苦笑,“国主下令,我必须严密保守这次任务的详细内容,不能告诉任何人,否则便要株连九族。” “如果我和妙诗结婚的话,您也在九族之内。” 林老爷子愣了半天,“要株连九族这么严重?你这接的究竟是什么任务?” “小欢,伴君如伴虎,你怎么会接下这种任务呢!”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我也不想接这个任务,可身边站着一个天阶强者,我能不接吗?” 当时沈欢听完任务的内容以后,再第一时间进行了拒绝。 他的人生目的很简单,完成孙真遗命,让中医王者归来,最终站在世界医学界的顶峰,然后便带着林妙诗会长乐村隐居。 没事儿种种花花草草,造几个孩子出来玩玩,过些清淡日子。 而且经历的事情越多,沈欢心中的这种感觉就越强烈,可能他就是网上所说的一辈子农民思想。 但是开口后,原本还笑眯眯的厂公,直接将手放在了他的肩头。 国主更是言明,“在你知道秘密的那一刻,就只剩下了两条路,接受并且完成,享受一辈子的荣华富贵,不接受朕也不介意做一些杀人灭口的事情。” 沈欢不怕死,真的,他就是想在死之前结束自己的雏男生涯,顺便跟林妙诗结个婚,如果能生一对儿女就更好了,当然看着儿女结婚生子,抱下孙子外孙什么的最好不过。 除此之外,国主还以这次慕容家的事件举例,说沈欢要是不帮忙就是忘恩负义。 说实话,这就是他一直以来不怎么喜欢欠人情的原因。 最后无奈之下,沈欢只能接受了寻龙公的封号和任务,幸运的是,国主并没有要求他在多少时间内完成任务。 “唉,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放心吧,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可以随时联系我我。”林老爷子安慰完以后,咳嗽了两声,“不过我觉得吧……在任务没有完成之前,你最好先别和妙诗成婚。” “……” 老爷子,不带你这么坑爹的! 从大厅离开以后,沈欢决定去林妙诗的闺房好好聊聊,经历这次的事件,妙诗应该不会再对那种神圣的事情有抵抗了吧? 没想到,他还没走到林妙诗的院子,林逸轩便杀了过来,“姐夫!” “有事儿?” 林逸轩认真点了点头,然后才开了一副新扑克,从里面随便抽了一张,“黑桃j对不对?” 接着又抽出了两张,全都被言中。 “嗯,不错,如果——” “等一下!”林逸轩将牌洗了两下,随机抽取了三张牌,“大王、红心k、梅花7,对了吧?” 这下子沈欢是真的惊讶了,这才多久,林逸轩便把自己胡诌出来的东西给练会了。 “你洗,我也能猜出来!信不信?”林逸轩说着,就准备把牌给递过来。 沈欢见状连忙摆手道:“不用了,我相信你全都练会了。” “那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这个嘛……”沈欢当初说那些套路,就是为了为难自己的小舅子,哪会想到他这么快就这掌握住了,“我最近内在撰写一篇赌术秘籍,到时候你照着秘籍上练,别说和我比肩,就算超越我都没问题。” “真的吗?” “骗你是小狗!”沈欢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发出了几声汪汪,这年代当个狗真不容易,什么都能跟它们扯上关系。 应付林逸轩以后,总算到了林妙诗的闺房。 沈欢一进屋,就看到一双含情脉脉的眼睛,看样子妙诗和自己的想发一样,将近二十年的雏男生涯,今天终于可以结束了。 “妙诗!” “沈欢!” 两人同时张开双臂,迈出步伐朝对方走去,眼看就要相拥在一起的时候,林妙诗忽然拿出一张请帖,堵住了沈欢的嘴巴,“大宝请人送喜帖来了。” 大宝的喜帖?我靠!自己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 第410章等一会儿血退了就好 看到请帖后,沈欢也没了调情的心思,在接过请帖的同时问道:“你看过了吗?” “只看了请帖,他们大概在两天后完婚。”林妙诗说着,指了指中间夹着的信封,“里面还有封信,你看一下。” 都什么年代了还写信,就算不打电话发个短信也可以啊,邮寄什么喜帖,又浪费钱还耽搁时间。 沈欢心里一边嘀咕,便打开了信封,看完信上的内容以后,他全都明白了。 为了思考对付慕容家的办法,在林妙诗被掳走的当天,他便关掉了手机,直到现在都没开机。 牛大宝之所以写信发请帖,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当初可是你说的,人不到头到,要是赶不回来,咱们这十几年兄弟可就白做了!” 要是其他人这么说,沈欢会直接将信扔进垃圾桶里,直接就当没收到过,但写这封信的是牛大宝。 这家伙从小就不爱上学,作业都没写过几次,基本上都是沈欢代写的,自从初中退学以后,更是连笔都没碰过。 信纸上面的字迹歪歪扭扭,不过可以看得出他写这封信下了很多功夫。 牛小贝的字很漂亮,随便写句话放到网上,就可能掀起一阵小贝体狂潮,但牛大宝并没有让自己的妹妹代写。 沈欢将这封信看了又看,沉默良久后,才开口说道:“妙诗,有时间吗?” “有。” “跟我回趟长乐吧。” 反正再过几天就是寒假,他翘课翘了这么久,也不差这几天了。 按照林妙诗以往的惯性,她应该先是傲娇一会儿,随便找个借口拒绝,然后在沈欢离开当天再找一个借口一起回去。 沈欢也做好了这样的打算,谁让自己找了一个口是心非的女人做女朋友呢? 但这一次林妙诗的回答,却出乎了她的预料,“回去吧,将近年关,咱们过完年再回来。” 沈欢懵逼了半天,才说道:“你、你说真的?” “真的。” “你没发烧吧?”沈欢一脸讶异,将手放在了林妙诗的额头。 林妙诗那冰冷的脸蛋上露出了一丝暖人的微笑,“没有……经历了这件事以后,我也明白了一些事情。” “什么事情?” “珍惜眼前人。”林妙诗眼睛紧紧的盯着沈欢,说道:“有些人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我不希望自己后悔。” 沈欢感动的都快哭出来了,自己的妹子终于明白这个道理了! 看来之前为了妙诗而守身如玉的行为,并没有白费。 “咳咳!”沈欢清了下嗓子,一脸认真道:“珍惜眼前人没错,但我认为咱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的时光。” “你看这窗外的明月诱人,我们不如——” “明天还要早起睡觉吧!”林妙诗说着便转过了身去。 沈欢急忙为自己辩解道:“我现在已经是玄阶中期的境界,就算一个晚上不休息也没事儿。” 林妙诗愣了一下,表情讶异道:“你确定不跟我一起睡吗?” “确定!”沈欢语气肯定道,我是想和你一起做那种神圣的运动,对于跟你在一个床上睡觉的事情根本就美欧兴趣! 不对!一起睡? 卧槽!我脑子里装的究竟是什么啊!妈的智障! 回过神后,沈欢连忙改口道:“我的意思是说,我确定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睡!” “那还愣着干嘛,快去洗澡吧。” “你不跟我一起过去?”沈欢问这句话的时候,脑海中已经形成了一幅美妙的画卷。 在一个充满雾气的浴室里,全身赤果的两名俊男靓女,互相拥抱着,从爱抚到亲吻,从亲吻到——嘿嘿嘿! 林妙诗脸蛋一红,扭头道:“我已经洗过了,快点去吧,我在床上等你。” 别的话沈欢一句也没听清,现在他的脑袋里只有一句话在回荡,“我在床上等你。” 不行了,要流鼻血了。 我的妙诗,她终于想明白了! “么么哒~”沈欢向林妙诗投递过去了一个飞吻,摆出一个自认为很温柔,实际上却很贱的表情说道:“亲爱的,我马上回来!” 怀揣着激动心情的他,进入浴室洗澡时,忍不住想要高歌一曲,可嗓子一开才想起来,自己似乎也不会唱什么愉快的歌。 洗完澡以后,他刚打算出去,却又停下了脚步。 “不,自己一定要冷静,上一次失误就是因为太过紧张,现在自己已经完全将神圣之地的构造了解的清清楚楚,加上从药王经所获得的经验,欠缺的就只剩下了实战了。”沈欢一边嘀咕着,一边开始按照《药王经》中所记载的口诀运转真气。 “接下来冷热水交替法,顺便做做提肛运动……” 大概半个小时以后,沈欢自信满满的裹着浴巾从浴室中走了出来,“妙诗,我来了!” 他兴奋的喊了一声,却没人回应。 等到了床边以后才发现,林妙诗已经睡着了。 “妙诗?”沈欢尝试着喊了几声,并没有得到回应,无奈之下他只好伸手在林妙诗的肩头拍了两下。 “嗯?”林妙诗先是应了一声,在发出嘤咛声的同时,双脚快频率的上下摆动着。 “我洗过澡了。” “嗯……”林妙诗停下动作,翻了个身子继续睡觉。 老天,要不要这么玩我! 不对啊,妙诗和我一样,都是奔月境中期的修为,怎么会这么快就睡着? 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林妙诗已经不是第一次装睡了,放在平时沈欢会选择温柔一点的套路,任由她从装睡变成真睡,可这次却不行。 “妙诗,你再不起来,我就直接那啥了啊。”沈欢说着故意挥舞了一下,邪恶的魔爪,“我知道你在装睡。” “你怎么知道?”林妙诗惊讶的睁开了眼睛,“我是说……对不起,刚刚一不小心就睡着了。” “现在醒了就好。”沈欢说着,便解下浴巾,钻进了被窝后,用手指亲切的感受着某人大腿上的嫩滑肌肤。 林妙诗像是一个受惊的小兔子,蜷缩成一团,“沈、沈欢,我现在、现在对那种事情还是有些抗拒,今、今天能不做吗。” “我想说不可以……”沈欢咧嘴无奈的笑了笑,“算了这种事儿,是急不来的,我先回自己房间,明天见。” 刚掀开被子,林妙诗就拉住了他的手,“不要走好不好。” “你不是不做那种事情吗?” “难道两个人在一起,就必须做那种事情吗?”林妙诗将手部的力量加重了几分,“沈欢我不是不给你……只是我——” “我知道。”沈欢拍了拍她的手微笑道:“你想做什么?” “抱着我聊天好吗?” “好,你想聊什么?” “在开始聊之前,你能不能先把那个东西收起来?”林妙诗面色通红道:“我觉得有些可怕。” 沈欢不以为然的摆了摆手,“充血了,等一会儿血退了就好。” “……” 第411章你师父的坟被雷给劈了! 这一夜两人聊了很多,某个部位也正如沈欢说的那般,血退以后就变成了乖宝宝。 本来对于不能做那种神圣的事情,沈欢很是沮丧,可聊着聊着,他的注意力便转移到了别的地方。 林妙诗似乎在刻意转移沈欢的注意力,所以一开始的话题有些无聊,基本上都是一些公司的事情。 之后,才算聊到正题。 当初李素娥的话她还记得,现在牛大宝举办婚事,恐怕二老会更加着急,她这次回去就是为了给二老吃下定心丸。 反正两人的关系已经到了大被同眠的地步,向沈父沈母讲明身份也很正常。 沈欢之所以不再关注神圣之事,就是因为林妙诗的这个决定。 两人都是奔月境的高手,所以一直聊到了天亮,这期间沈欢没有生出任何龌蹉的念头,完全沉浸在对未来的幸福幻想当中。 天亮后,沈欢将准备回家事儿的给林老爷子说了一下。 老爷子刚开始表示没什么意见,但在得知林妙诗准备在长乐村过年后,就有些不大乐意了。 “不行!年都是在自己家过得,你现在还没和妙诗成婚,在男方家过年也不合规矩。”林老爷子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让妙诗跟着你回家那么长时间,我也不放心。” 面对老爷子那带着攻略性的目光,沈欢面带苦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还好林妙诗站了出来,“爷爷这是我自己的决定,我记得您当初说过,只要是我决定的事情,您是不会进行任何干涉的。” 林老爷先是一阵沉默,然后无奈的叹了口气,“嫁出去的孙女泼出去的水,我是管不了你了,去吧,去吧!” “谢谢爷爷。” 沈欢也连忙说道:“谢谢林爷爷。” “妙诗现在一心一意全放在你身上,要是日后我知道你辜负了她,不管你是药王还是公爵,我这个当爷爷都不会放过你!” “这点请您放心,若有一天我辜负了妙诗,别说是您,就算我自己都不会放过自己。”沈欢这些话全都是出自肺腑,所以说起来毫不含糊。 林老爷子叹息着摇了摇头,“以后谁又说得准呢……总之我这人说到做到。” “您只有说出来的机会。”沈欢面色自信。 虽然林妙诗的性格古怪了一些,但他相信两人一定会幸福的在一起一辈子。 将近年关,各种交通工具的票都很弄到手,还好林家有私人飞机,不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本来沈欢是决定开着自己刚刚买的bmw回去,可如果这样的话,很可能会出现赶不上婚宴的情况,最后他还是选择了比较稳妥的方式。 到了怀州境内后,天空便变得昏暗起来,看起来有下雪的趋势。 “妙诗,你喜欢雪吗?”因为赶路的过程实在太过无聊,在回来的路上,沈欢总会没话找话。 “什么?”林妙诗表现得有些心不在焉,相比前几次,她这一次表现的尤其紧张,毕竟这次回来,她使用的是儿媳妇这个身份。 无奈之下,沈欢只好又把问题重复了一遍,“你喜欢雪吗?” “不喜欢,太冷了。”林妙诗摇了摇头,在体质没有得到改善之前,冬天她一般都会待在自己的闺房内足不出户。 雪景虽美,和她却是没有任何关系。 沈欢本来还幻想着,和佳人一起在雪地里打雪仗的亲密场景,听到回答后,瞬间没了兴致。 “轰隆隆——” 两人正说着,天空忽然闪过一道惊雷,吓得林妙诗差点把车给开到沟里。 沈欢见状,连忙伸手掌握好方向盘,这才避免悲剧的发生。 “对、对不起,我很怕雷声,所以……” “有我在呢,没事。”沈欢拍了拍林妙诗的小手儿,笑着安慰道。 可是当他转身看向窗外时,却又变成了另外一种表情。 冬雷非常少见,至少沈欢活的小二十年里,还是第一次见到。 而且在民间传说中,冬雷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古人就曾经有过秋后打雷,遍地是贼的理论。 西汉易学大家,京房李君明就曾经说过,“天冬雷,地必震”,冬雷的发生,常常会和为政不仁,法度失常,小人横行,娼盗奸贼之患扯上联系。 总之一句话,寒冬落雷和日月失明、星辰逆行、山崩洪涌、地震石陨、夏日降霜等天地异象相同,完全可以视为一种不祥之兆。 如果仅仅是因为几句传言,沈欢自然不会这么紧张,令他担忧的是之前国主交给他的那件任务。 “难道事情真的已经严重到了这种地步?” “什么?” “没什么,就是快到家了心情有点激动。”沈欢随便找了一个借口,因为是在欺瞒林妙诗,他的表情有些不大自然。 林妙诗看出了一些端倪,但是并没有继续询问。 由于在车上坐了太久,到了长乐村以后,沈欢决定下车走走,呼吸新鲜空气的同时,也活动活动筋骨。 他刚打开车门,天空便又是一道发着白光的惊雷闪过,看其情形就好像劈到了地上一般。 林妙诗看到后,身子一颤,在闭眼的同时,连忙用灵气护住了耳朵。 “轰——” 还真的劈到地上了?沈欢面色震惊,他从雷声中听出了不妥,如果没听错的话,落地的地方应该就在长乐村附近! 希望爸妈没事儿。 沈欢和林妙诗没再敢耽搁,连忙朝着沈家赶去。 在回去的路上,有不少村民都走出自家门院,议论着落雷之事,说什么的都有,在村里学校授课的老学究,尝试用科学的角度为村民们作解释,但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眼看就要到沈家门口的时候,一个身影匆忙的跑了过来。 “常春叔,你这么着急是要到哪里去?” 来人正是沈常春,因为跑得太快,他停下脚步后,喘了半天的气,才开口说道:“欢、欢子,你、你……回来了,坟……坟……” “叔,您别着急,慢慢说。”沈欢顿了一下,试探道:“祖坟又出事儿了?” 沈常春快速的摆了摆手,吞了口唾沫,说道:“不、不是祖坟出事了,是孙老头儿……刚刚的落雷你看到了吧?它把你师父的坟给劈了!” “什么?!” 第412章师父他没死! “是真的!”沈常春已经把气缓了过来,说话利索不少,“我来这儿就是想把这事儿告诉大哥和大嫂。” “雷落得太低,坟包都没了,要不是因为土地潮湿,我看就连棺材也得被劈着了!” 刚缓过气,加上事态严重,他说话有些掌控不住声调,街道上的居民基本上全听到了。 “孙老头儿坟被劈了?准是活着的时候做了什么亏心死,所以死了也不得安宁。” “不会吧,孙老医师挺好的,看病不收费还有效,就算老天爷劈人也不该劈他啊。” “这可说不准,到了咱们村为人确实不错,可谁知道他来长乐之前做过什么事儿。” “说的也是,我之前就寻思,这世界上怎么会有孙医师这样的老好人,应该是年轻时做的坏事太多,年老后想要悔改才做起了善事,不过最后还是没能把自己所做的冤孽给抵消咯。” 村民们议论纷纷,说的话都比较难听。 “你们说什么呢!”沈常春现在是药田的队长,听到村民这么议论孙真,一下子就急了。 沈欢的思绪很乱,根本就没心情计较这些,扭头对着林妙诗说道:“你先回家,我和常春叔去看看怎么回事儿。” “你小心点儿。”林妙诗握了下沈欢的手,转身朝着沈家走去。 “常春叔,咱们走吧。” 沈常春看着那些依旧在嘀咕的村民,心中不满道:“连孙医师这种老好人都要诋毁,真不知道他们心里怎么想的。” “嘴长在他们身上,怎么说是他们的事儿,我们管不着。”沈欢叹了口气,这些邻里乡亲是什么脾性他很清楚,并不想在这方面浪费时间,“叔,咱们走吧。” 沈欢都这么说了,沈常春也没再说什么,和沈欢一起朝着孙真的坟头赶去。 孙老头儿不是本村人,更没有什么本家,因为外姓在本村批地比较困难,沈欢一家子就把他葬在了自家田里。 到了地方以后,情景果然和沈常春说的一般无二,不仅坟包没了,就连棺材盖都被劈的不成样子。 “这棺材估计不能用了,我回村里喊人,先把棺材抬上来,到时候给孙老医师换个新棺材,再重新下葬。”沈常春说着,就准备离开。 沈欢却伸手将他拦住,“不用了,这种事儿大家一定会觉得晦气,帮不帮忙不一定,我一个人就够了。” “一个人怎么能成!”沈常春瞪了瞪眼,“棺木本来就比较重,加上孙老医师常年埋在地底,别说你一个人,就算来十个人,都不一定能把事儿解决了!” “我这就回去喊人,其他人不来可以,但咱们本家的人一定会来!” 因为改种药材,本家们收获了不少的好处,让他们来出个人力,并不是什么难事儿。 “不用了。”沈欢说着,朝着坟坑鞠躬叩首后,便跳了进去。 “嘿,你这孩子,这事儿一个人——”沈常春正说着,却被眼前的场景,震惊的一句话也说不出了——沈欢竟然真的靠一个人的力量把棺材给抬了出来! “欢、欢子,你力气什么时候变这么大了?这种臂力比起戏文里的霸王都不遑多让吧?” 沈欢没有说话,慢慢地将棺材放在了地上。 雷击已经将附近的田地破坏的不成样子,他也不用担心压到小麦。 这边棺材刚放下,就有十几个本家拿着锄头绳索赶了过来。 “你们怎么来了?”沈常春的表情有些意外,他当时急着通知沈父沈母,并没有把事儿说给本家。 为首的中年人摆了摆手,“我在街上听到邻居们议论,知道是孙老医师的坟头出事儿以后,就立马带本家们赶了过来。” 看到地面上的棺材,他也是一愣,“你们两个就把棺材给弄出来了?孙老医师的遗体没事儿吧?” “还没看呢,估计没事儿,不是说木头不导电吗?” “棺材都被劈成这样了,说不准……” “别浪费时间,咱们先开了再说。” “急什么事儿,先去镇上棺材刘那里买个棺材做替换。”沈常春颇有领导者的风范,“老九,你先过去,买棺材的钱先记账上,到时候咱们大家一起兑钱,aa制。” 放在以前沈老九肯定会有意见,但现在的沈氏一族因为种植草药的事儿,团结了不少,在听到沈常春的话以后,一点意见也没有拉上一个本家就朝镇里面赶。 “开棺吧!” “按照村子里的规矩,咱们是不是得先搭一个棚子?” 沈常春愣了一下,“孙老医师不是咱们村的人,应该不用遵守规矩……欢子,你怎么看?” “开吧。” “干活!” 虽然棺材已经不成样子,但想要打开依旧不是那么容易,等用专业的工具将钉子起出来以后,才把棺材给打开。 “这、这怎么回事儿?!” 棺材刚被打开,众人就发出了一阵惊呼,沈欢的面色也有些凝重。 沈常春吞了口唾沫,“我记得当初孙老医师没有焚化就下葬了吧?现在怎么、怎么……怎么只剩下衣冠冢了!” 棺材内并没有孙老头儿的遗体,有的只是几件他曾经穿过的衣服。 当初孙真下葬时,身上穿的是寿衣,现在棺材里的衣服,却是他生前穿过的那种。 一名青年语气颤抖道:“雷不劈这儿不劈那儿,非得劈了孙老医师的坟头,莫不是因为他在下面修成了鬼身,所以才——” “闭嘴!现代都什么年代了,还讲这些封建迷信的东西!”沈常春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从表情来看,他心里应该也有类似的想法。 自家闺女“发病”的情形,他可还记得清清楚楚。 当初第一次见到大帝时,沈欢便起了掘坟验尸的心思,不过在阎罗王等人出现以后,他便打消了这个心思。 如今冬雷劈坏了坟头,却意外印证了他的猜想。 “咱们怎么办?用不用叫老九他们回来?” “不用,该怎么做还怎么做。”沈欢说着,朝众人鞠了一躬,“希望大家都能严守此事。” “放心!就算是我家娘们问我我也不说!”本家们纷纷做出保证。 看着只有衣冠的棺材,沈欢忽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修炼成怨鬼之类的说法,他不会相信,那么就只剩下了一个可能——师父他没死! 第413章叫声岳父听听 孙真为什么要选择“假死”的方式离开,沈欢想不明白,也不想去想,师父这么做一定有他自己的理由,而且沈欢觉得,只要知道师父还活在这个世上就够了。 之所以让村民们保密,是因为他怕自己的一时冲动,会毁坏孙真的某种计划。 衣冠冢、假死离世,这一切显然是有预谋的。 在换好新棺材以后,沈欢将“孙真”重新下葬,在众位本家的帮助下,很快就重新立好了坟包。 就在众人准备离开的时候,牛大宝从远处赶了过来,“欢子,孙师傅的遗体没事吧?” “没事。”沈欢怕牛大宝还会继续问下去,转移话题道:“你马上就要办喜事儿了,怎么会来这种地方。” “我小时候也受过孙师傅的照顾,本来就打算在结婚前来拜祭拜祭他老人家。”牛大宝瞪眼道:“再说,孙师傅是个好人,他又不会害我,说不定看在我这么孝顺的份上,还会保佑我,顺顺利利的结婚呢。” “那个词怎么说来着?粗中有细!大宝这小子看着憨厚,心里面猴精猴精的。” “大宝,你是明天办事还是后天办事儿来着?我这当叔叔的怎么没有请帖?” “你结婚那天当伯的能不能不付礼只带着嘴过去?” 村民们和牛大宝这个新郎官开起了玩笑。 牛大宝憨笑了两声,对着第二个开口的青年说道:“咱们村里谁不知道,你家是婶婶做主,所以我就把喜帖给婶婶了。” “嘿,你这臭小子!”青年笑骂了两句,反正他怕老婆是铁一般的事实,就算解释也解释不回来,还不如老老实实的承认了。 “大家都忙活完了?到我家吃饭去吧!”牛大宝热情做出了邀请。 青年打趣道:“现在就敢当家做主了,不怕你媳妇骂你?” “她敢!”牛大宝一瞪眼,颇有大丈夫风范,“再说了,我又不是你。” 青年也不生气,笑道:“就算你不怕你媳妇,也得怕你爸不是?” 牛大宝听到这话,无奈的干笑起来,他还真怕自己家里面的老爹…… 众人又聊了一会儿,便各回各家,沈欢本打算请众人吃饭,毕竟拿人手短,吃人嘴短,他们吃好喝好,估计就不会乱传孙真衣冠冢的事情。 不过本家们却全都拒绝了,说是要留肚子,喝牛大宝的喜酒。 放在以前,这群人和牛家也没太多交集,但因为沈欢这个因素,关系也逐渐好了起来。 农村的新鲜事儿比较少,加上地方不大,只是一点小事儿,就会成为众人饭后闲聊的话题,沈欢终究是有些不放心。 沈常春看出了沈欢的顾虑,小声安慰道:“放心吧,他们和以前不一样了,绝对不会乱说话。” “希望如此吧!”沈欢也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些不地道,但思来想去还是觉得顺其自然。 这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孙真为自己安排的假死可谓天衣无缝,可谁又能想到,会凭空落下一道天雷,揭穿他假死的真相。 沈欢回家以后,就看到李素娥正在和林妙诗聊着什么,不善于聊天的沈父在一旁坐着时不时传出一阵笑声。 坐在二老面前的林妙诗,则显得有些拘谨,年少时的经历让她不大懂得应酬,在工作上雷厉风行就是为了掩藏不善交流的弊端。 如今面对自己未来的婆婆和公公,她更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小欢回来了。” 沈欢点了点头,想要顺势坐到林妙诗的旁边,李素娥却把他推到了一旁,“你跟大宝先出去玩,我们娘俩还想再聊两句。” 妈,你没搞错吧,咱们才是娘俩啊! 沈欢面色无奈的朝林妙诗摇了摇头,对不起,看样子我是帮不你了。 原本两人打算回家后,就把关系向二老说明一下,但看现在这个情况林妙诗应该已经公布了两人的关系。 就像之前青年本家说的那样,牛大宝办事儿粗中有细,一下子就看出了问题,也不管沈欢答不答应,拉着人就往外走,“大娘说的没错,人家娘俩聊天,咱们瞎参合个什么劲。” “不是,我——” “我什么我,咱们先出去再说!” 等到了院子里以后,牛大宝眯眼道:“欢子,你不老实啊!” “我怎么不老实了?” “以前我说你跟林小姐有猫腻,你还不承认!” 沈欢无语道:“什么叫有猫腻,只是以前不方便说罢了,你要这么说,我还说你跟郭晴有一腿呢!” “我俩明天就要结婚了,有一腿很正常啊!”牛大宝说着,用手肘扛了扛沈欢的胸口,“你这次和林小姐一起回来,一定是来谈订婚的事儿吧?” “唉……我就知道,你怎么会为了我结婚的事情,特地跑回来一趟呢。”牛大宝表现得有些幽怨,就好像被人抢了老婆似的。 沈欢有些受不了了,没好气道:“你要再用这语气说话,信不信我抽你。” “你看看,恼羞成怒了吧。” “我——” 牛大宝笑了笑,“好了,不逗你了,反正你现在也是有家不能回,不如到我那儿喝两杯?” “说真的,你不在家这阵子,我爸他老念叨你,家里面正好有菜,咱爷仨儿坐那儿好好说说话。” “还是不要了吧,你明天就要结婚,喝多了不好。”沈欢说着回头朝屋里看了一眼,让林妙诗一个人留家里,他有些不放心。 李素娥平时表现的很柔弱,但一说起自家儿子婚姻方面的事儿,就好像变了个人一样。 牛大宝看出了沈欢的想法,笑道:“放心吧,我妈刚见晴晴那会儿也是这样,大娘吃不了林小姐,不对,我应该叫嫂子了。” “什么嫂子,八字还没一撇呢!”沈欢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挺高兴,同时也将心给放了下来,跟牛大宝一起前往牛家。 “欢子回来了!”正在忙活的牛父,放下手头的工作,朝这边走了过来。 “牛叔。” 牛父叹了口气,“以前觉得你叫我叔挺亲的,现在嘛我倒想让你改改口。” “那您还想让我叫什么啊。” “叫声岳父听听。” “咳咳!”沈欢差点没被牛父这句话给呛死,“您就别开我玩笑了!” 牛父脸色一板,“我可没跟你开玩笑,说正经的,大宝这事儿一办,我的心头事儿就只剩下小贝了,你俩从小一块长大,互相都比较了解,亲上加亲挺不错的。” “我和小贝从小一起长大没错,但——” “怎么?看不上小贝。”牛父佯装生气道。 “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 不等沈欢说完,牛大宝便站了出来,“爸你就别捣乱了,欢子已经有对象了。” “欢子有对象了?”牛父愣了一下,表情意外道:“我怎么不知道,是哪家的姑娘?” “您认识的,就是燕京的那位林小姐,他俩这次回来,除了参加我的婚礼以外,主要是谈订婚的事儿!” 牛父有些不大相信,“真有这事儿?” 沈欢干笑两声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唉,那小贝可就真没机会咯……” 本来满心欢喜朝这边走来的牛小贝,将三人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脸色由喜转悲,最后更是直接转身朝门外跑去…… 第414章我想当你的妻子,而不是妹妹! 三人并没有注意到牛小贝的离开,依旧自顾自的聊着。 对于沈欢和林妙诗定亲这事儿,牛父有些不大看好,“欢子,你可要考虑清楚,那个林小姐虽然漂亮,但脾气方面似乎有些古怪,加上是大城市的人,三观和我们这些乡下出身的人也不一样,迟早是要出事儿的。” “叔是就事论事,你听了也别生气,就当是给你提了点意见。” 牛父说的这些事情,沈欢不是没有考虑过,在他眼中爱一个人,不是喜欢对方身上的优点,而是可以包容接纳对方的缺点,毕竟这世上没人不喜欢优质的女人。 林妙诗的脾气用古怪来形容一点也没错,她的个性也有些孤僻,二十多岁的年龄,除了家人以外,就只有沈欢一个朋友。 如果当初不是出于医者仁心,进行深入了解的话,他和林妙诗也很难走到现在这个地步。 关于三观方面的事情沈欢倒不怎么担心,三观是由生活环境塑造的,就拿沈欢来说,他现在的一些思想,主要是受到了孙真的影响。 林妙诗因为绝尘和慕容家的插手,导致整个人都活在“灾星”的阴影之中,别说与沈欢不同,恐怕整个华夏都找不到几个能够产生共鸣的人。 人并非一成不变,沈欢相信自己有改变林妙诗的能力,而且在他说出要娶林妙诗的那一刻,就做好了包容对方一切缺点的打算。 “爸,我说你就别瞎参合了,照我看林小姐挺好的,跟欢子正合适!”牛大宝将手搭在了沈欢的肩头,“像他这种有本事的人,就应该娶林小姐那样的女人!” “你给我闭嘴!”牛父没私心是不可能的。 沈欢是他看着长大的,尤其是沈父生病以后,两家之间的交往更为密切。 牛父很喜欢沈欢那种自强不息的性格,很早的时候他就说过,沈欢将来必成大器,现在终于等到沈欢熬出了头,他也准备把闺女许配给这个内定女婿的时候,沈欢却已经有了要订婚的对象。 “叔,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不过我只把小贝当做妹妹,所以——”沈欢正说着,一个在牛家帮忙的村民,匆忙的跑了进来,“老牛,你家小贝呢?” “在屋里呢,咋了?” “在屋里?你去看看!” “大宝,你进屋看看。”牛父说完,皱眉道:“到底咋回事,你说清楚,别这么神神秘秘的。” 那村民欲言又止,最后说道:“还是等确认了以后再说吧。” 这边刚说完,牛大宝就从屋里走了出来,“小贝没跟屋里。” “那就糟了!”那村民拍了下大腿,焦急道:“我刚刚采办回来,在路上碰到小贝,当时我喊了两声,她没理我,我还以为认错人了!” 牛父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光这样的话,你也不用这么紧张吧,她可能没听到。” “什么没听到,当时我俩之间的距离最多二十来米。”村民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之所以着急,是因为她去的地方是咱们村后面连着小溪的那个大水坑!” 听到这话,沈欢三人脸上皆是一惊。 村后面的大水坑是俗称,面积算不上小,周围有很多泉眼,算是村边小溪的源头。 夏天时附近的村子的人,都会到那里摸鱼捕虾,并且每隔几年就会发生一些意外,在老一辈当中,还流传过索命水鬼的传说。 “小贝平时不会去那种地方的,您应该看错了吧?” 沈欢皱眉摇了摇头,“平时是不会,但要是她听到我们刚才的谈话了呢?” “不好!”牛父惊呼一声,就准备朝村后的大水坑赶。 “叔,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事儿交给我解决吧!我的脚程也快一些。”说完,沈欢便朝着门外跑去,等出了牛家大门以后,他更是直接踏起了灵狐步。 其实在那次去云来山旅游的时候,沈欢就发现牛小贝对待自己的态度,其实并不是只有兄妹之情。 只不过他一直没怎么在意,只当是牛小贝在不了解什么是爱情时的一种青春萌动,现在看事情并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 在灵狐步的辅助下,沈欢很快就赶到了大水坑附近。 那位村民没看错,此时牛小贝正蹲在湖边抽泣着,时不时还回捡起地上的石子扔进湖面。 “小贝!” “啊?”牛小贝听出是沈欢的声音以后,连忙擦拭掉脸上的泪水,起身强笑道:“欢、欢子哥,你回来了。” “嗯,回来了。”沈欢一边朝湖边走,一边问道:“你来大水坑干嘛?” “就是想出来散散心。” “刚才我和你哥还有牛叔说的话,你都听到了。”思来想去,沈欢还是决定把事儿给说出来,逃避只能解决一时,若两人都不戳破这层纸,到最后只会更加难受。 听到这话,牛小贝的泪水瞬间从眼眶中涌了出来,“欢子哥,那不是真的对不对?你只是觉得我们还小,所以才会找那个借口拒绝我爸……对吗?” “我和妙诗确实是情侣关系,这次回来是为了参加你哥的婚礼,不是谈订婚的事儿,不过……”沈欢深吸了口气,“订婚应该是迟早的事儿。” “我早该知道的……全都是我的错。”牛小贝面带苦笑,“如果当初不是我去喊你,你就不会去市场,你不去市场就不会发现病牛身上的牛黄,没有牛黄我爸就不会联系他的老朋友来买,这样你就不会认识林妙诗,更不会陪她从江明到燕京。” “小贝。”沈欢喊了一声,“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一直把你当妹妹,就像大宝对你的态度是一样的。” 其实沈欢一直很郁闷,就像陈雨婷说的那样,他长得算不上帅,最多能跟清秀两个字扯上关系,他也不认为自己有高人一等的人格魅力。 这样的人,能受到林妙诗一个人的青睐,已经是极大的幸运,又何德何能得到李凤仙和牛小贝的倾心。 “我想当你的妻子,而不是妹妹!臭沈欢!笨沈欢!你知道我喜欢你多久了吗?我好后悔,如果早点把自己的心意表达出来,是不是会变成另外一个结果。” 牛小贝情绪很激动,一边说着,一边后退,眼看就要失足落入湖中。 沈欢看到这个情况以后,连忙上前想要把她给拉回来。 可就在这个时候,湖边忽然出现一双绿手,直接将牛小贝给扯入了水坑当中! 第415章水鬼?妖兽?这他妈是个啥! 沈欢也算是一个见过大世面的人了,但仍旧被这诡异的一幕给吓到了,如果是第一次见,他也不会有太大的反应,主要是他想起了关于那双绿手的传说。 之前说过,因为大水坑每隔几年就就会出现溺水事件,所以村里有很多关于大水坑的传说,其中流传最广的就是老一辈常常谈起的水鬼索命。 当时年幼的沈欢听到这些鬼怪传说后,有老长一阵子不敢到大水坑附近去玩,直到年龄稍大了一些,才走出水鬼传说的阴影。 那双勾走牛小贝的双手,再次让他想起了水鬼索命这个阴森的传说。 “喂,你还愣着干嘛,就算不喜欢人家姑娘,也没必要眼睁睁的看着人家被淹死吧!”血玉中的苏璃幻化成形,没好气的说道。 沈欢这才想起来,现在可不是回忆童年阴影的时候。 “咕噜噜——咕噜噜噜——” 在牛小贝被扯下的地方,正在不停地冒着水泡,沈欢没有任何犹豫,直接跳入了大水坑。 大水坑的水比较浑浊,加上已是冬季,冰冷刺骨的水温,让已是奔月境中期的沈欢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用灵气调整了内息以后,这种情况才稍有好转。 “你感觉很冷?” “之前有点,现在不觉得了。”沈欢一边和苏璃用神识交流,一边在撑起灵气罩的同时开启天眼。 苏璃是魂体,无论是固态还是液态的东西对她都没什么影响,听到沈欢的回答后,她面色凝重道:“有些不对劲。” “什么不对劲?”沈欢利用天眼顺着气泡的发源地搜寻,希望可以找到牛小贝的身影。 “以你的体质,就算到了南北两极只会感觉清凉而不是寒冷……”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我没多想的话,刚才那个拉牛小贝下去的并不是什么简单货色。” “最多是个水鬼,到时候我用龙威压制,你幻化狐形将它吞噬补身子不就得了?” “我不知道你们嘴里说的水鬼是什么,但能够用手把人给拉下水的,你确定是魂体吗?” 这话倒是提醒了沈欢,“你的意思是……” “我觉得很可能是一只水居妖兽……你还没发现牛小贝的身影吗?她的体质虽然算不上薄弱,但在水中呆了这么久,就算对方没下杀手,也快被闷死了!” 沈欢心里比苏璃更加着急,这件事说到底,他有着很大的责任,若牛小贝出了什么事儿…… 不会的!有我在,小贝绝对不会出事儿! “找到了!” 水坑并不算太深,他很快就发现了被“人”用水草捆在湖底的牛小贝,那些气泡是从她脚下的泥坑中发出来的,旁边并没有看到什么水鬼的身影。 沈欢的主要目的是救人,双手抓住牛小贝的肩膀,就将利用灵气冲击,准备离开大水坑。 “咕噜噜——唰唰——” 就在这时,周围的水草好像忽然活过来了一般,朝着准备离开的两人缠绕而来。 沈欢将千幻化为龙首双头枪,快速舞动着,将那些袭来的水草,斩了个七零八落。 “操控植物,究竟哪个居住在水中的妖兽!” “管他什么妖兽,斩了就好!”沈欢挥舞着龙首双头枪,将那些连续不断的水草,一一斩断。 苏璃气急道:“你懂什么!水兽和陆兽、空兽皆有不同的特性,想要斩杀他们也得用不同的办法,对方既然能够让你感觉到寒冷,就代表它的实力至少是七阶妖兽!” “七阶妖兽究竟是怎样的存在,你究竟明不明白!” 沈欢没好气道:“我至今都没和妖兽交过手,明白个屁啊!” 正说着,他忽然一愣,“你说这大水坑里有妖兽?!” “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是这样没错。” 之前说过,在古时候碰到妖兽都不是件容易事儿,到了现在这种东西更是成为了一种传说般的存在。 在别的地方碰到也就算了,但在长乐村附近碰到,沈欢就感觉有些蛋疼了。 “我想起来了,是遁水兽!”苏璃想起这只“水鬼”的名字后,立马将自己所知道的信息告诉了沈欢。 遁水兽,民间称之为水鬼或是水猴,在陆地上杀伤力还不如普通的猛兽,但在水中却力大无比,并且速度奇快,在小体积妖兽中,其力量和敏捷度绝对是顶尖级别的存在。 除了力气大和惊人的速度外,六阶以上的遁水兽更是可以掌控水中的植物对敌人进行干扰攻击。 沈欢刚才看到的应该不是什么鬼手,而是遁水兽用来绑人的水草。 想要斩杀遁水兽的方法有很多种,一是使用水系术法绞杀,这对沈欢来说行不通,别说逐日境才能掌握的术法,他现在就连追星境就能掌握的神通都不会。 至于第二种方法,便是攻其弱点。 遁水兽的弱点在头部储纳妖丹的地方,它的力量和敏捷度都很强,但防御力却极其脆弱,基本上一个拿着锄头的普通人都可以伤到它。 不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在水中拥有比遁水兽还要快的速度。 在陆地上沈欢还有把握做到,但在水中就不行了,除了利用灵气借力以外,他几乎没有其他快速移动的办法。 “不是遁水兽。”龙首双头枪中的敖邪忽然开了口。 龙族身为万兽之首,感觉要比其他妖修兽族更加强大一些。 “你确定?如果不是遁水兽的话,那是什么妖兽?” “我可以肯定它不是遁水兽,但也说不出它是什么东西。”眼看苏璃就要爆发,敖邪连忙道:“但我知道对付它的办法,除了一些上古凶兽外,龙威可以说是一切妖兽的克星!” 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牛小贝身上的气息越来越弱,沈欢已经顾不得太多,直接开启龙威。 果然,在龙威开启以后,那些水草瞬间恢复了平静。 “在那里!”苏璃朝不远处指了指,是一道黑色的影子。 沈欢在借助灵气冲击返回地面的同时,将千幻变成一杆丈长的长叉,刺入了黑影的体内,将它一同带上了岸。 上岸后,沈欢还没来得及救牛小贝,苏璃便发出了一声惊呼,“这、这家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第416章传说中的寻宝异兽 苏璃是一个见过大世面的人,但看着地上的那个影子,她还是忍不住发出了惊呼。 沈欢暂时用银针护住牛小贝的心脉以后,转身朝被妖兽的尸体看了过去,“卧槽!什么鬼?!” 地上是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人形,身长一米五左右,浑身上下滑溜溜的,看上去就像是一坨人形污泥。 “这家伙是妖兽?”沈欢语气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苏璃面色迟疑,“我也不确定……说真的,姐姐现在连它是不是生命体都不敢确认。” “敖邪,你觉得呢?” “它身上有妖兽的气息,不过却很淡。”敖邪绕了半天弯子,“总之我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这种妖兽,可能是我被封印以后的新品种。” 见从两人那儿都得不到答案,沈欢只好自己亲自确认了,他先是用手里的叉子挑了挑,见没反应便准备上前仔细观察。 但走到一半却停下了,最终他还是决定先用天眼观察一下。 “这怎么可能?!” “发现了什么?”苏璃表现的像是一个好奇宝宝。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个家伙体内没有任何器官,也没有血管经络这样的存在,似乎……完全是由污泥构成的。”沈欢皱眉道:“可我记得刺它时,明明听到了某种兽类的叫声。” 敖邪开口道:“主人,我们或许被耍了。” “怎么说?” “这个泥人可能是水中那个妖兽故意制造出来的保命替身。” 沈欢愣了一下,“妖兽的智商这么高?” “妖兽本身就有灵智,达到七阶以后,还可以口吐人语,懂得利用替身并不奇怪。”苏璃摇了摇头,“小泥鳅说得没错,大水坑里面的家伙不是遁水兽,它没有这么高的智商。” “那水里面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以前不知道也就算了,现在知道大水坑里有妖兽存在,沈欢就必须把它处理掉,以免附近的村民再来游玩时,遭受到攻击。 苏璃耸了耸肩,“小泥鳅这位万兽之首都不知道,姐姐我就更不知道了,妖修在某种意义上,和妖兽并不是同一种存在。” 敖邪也开口道:“我暂时也感觉不出它是什么妖兽。” “嗖嗖——嗖——” 就在三人议论之际,旁边忽然传出一声破空声,循声望去,只见大水坑中再次出现了数根手形水草抓住了牛小贝的脚腕,似乎又想把她给拉到水里。 “妈的,有完没完!”沈欢骂了一声,将千幻变成偃月刀将水草尽数斩断。 水草又不是自己的身体,潜藏在水中的妖兽,并没有就此放弃,直接将水草编织成了一张巨网。 沈欢再次斩断水草后,直接飞跃到了大水坑的上方,然后将千幻变成手弩,朝着水底就是一阵乱射。 苏璃似乎觉得他的做法有些冲动,说道:“你这样只是浪费灵气,还不如用天眼找到目标之后再动手。” 话音刚刚落下,大水坑犹如烧滚的沸水一般,不停翻涌着。 修炼了这么久,沈欢已经不是当初的道修小白了,虽有丹药支撑,可还没任性到随便浪费灵气的地步。 研究千幻的墨班赋予了它千变万化的能力,其形态与操纵者的意念有着直接关系,除了不能幻化出现代的一些热武器之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包罗万象。 相同的兵器放在不同人的手里,有着不同的妙用。 就拿沈欢刚刚发射出的弩箭来说,他是利用对灵气的精准操控做到的。 在弩箭发射出去之前是箭,但加速到一定程度,或遇到一定程度的阻力,就会分散形成小型的灵气漩涡。 因为实力问题,这些小型灵气漩涡的杀伤力并不大,最多只能造成干扰作用,沈欢所需要的,也正是这个干扰作用。 虽然从小摸鱼长大,但和常年居住在水中的妖兽相比,他和旱鸭子几乎没什么区别。 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这些数不清的小型灵气漩涡,将水中的妖兽给逼出来。 见第一波攻击没起效,沈欢便开始了新一轮的攻击,这一次连续不断的时间更长,箭雨也更加密集。 经过多番轰炸,大水坑里已经有不少鱼翻起了白肚,应该是被动荡给震晕了。 苏璃看了半天,也没弄懂沈欢想干什么,“喂,你这么浪费灵气,就不怕——” 她话还没说完,一个影子便弹射而出。 “终于出来了!”沈欢说将千幻变成了长棍,在击打岸面的同时,借其力道伸手朝着半空中的影子抓了过去。 “主人小心!携毒的妖兽有很多,以免中了奇毒!” 一听这话,沈欢连忙将手收回,他从没和妖兽打过交道,若真的中毒而死,这个药王可就白当了。 不过他也没放弃对影子的追捕,挥手用变成网子的千幻,将影子给套了进去。 “终于逮住这家伙了!” “你确定刚才的影子,是戏耍我们的妖兽?”苏璃用手比划的一下,“看体格它还没普通的猫大吧?” “你见过能飞出水面一丈多高的水鱼吗?”沈欢心里也有些没底,毕竟那个东西的体格实在太小了,和预想中的出入过大。 等落到地上以后,沈欢便解除了千幻的变化,一只毛茸茸的小东西蜷缩在地上,察觉没了束缚以后,悄悄的露出了小脑袋。 “这是……猫?”沈欢的表情很怪异,这只小东西的样子,就像是一只白色的小猫咪,只有巴掌大小,明明是从水里出来的,毛发却没有任何沾过水的痕迹。 小家伙看到沈欢后,摆出了一副想要战斗的架势,嘴里发出闷闷的哼声。 “有没有搞错,弄了半天,那个七阶妖兽就是这么个小东西?” 苏璃也有些看不明白了,除了昆虫类以外,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小的妖兽。 敖邪却是看出了一些门道,语气兴奋道:“恭喜主人,贺喜主人。” “何喜之有?” “我认得这种妖兽。”敖邪难掩兴奋,“若没看错的话,它应该是传说中的寻宝异兽!” 第417章大水坑里面有宝贝! 敖邪本身就是一种传说,能被它称为传说的东西,一定是种了不起存在。 “寻宝异兽?”苏璃似乎回想起了什么,惊讶道:“没看错吧,你说这小家伙是寻宝异兽?!” 敖邪没有出声,似乎是在对小东西进行着确认,“我肯定,它绝对是寻宝异兽!你看看它的额头,正中是不是有一缕细长的金色绒毛。” 苏璃看了一下,“还真是,但这不足以判定它就是寻宝异兽吧。” “这是自然,除了这个特征以外,还有另外一个绝对性的特征。” “什么特征。” “你是妖修,应该知道四大无级妖兽的传说吧?”见苏璃点头,敖邪继续说道:“无阶妖兽,和字面意思一样,专门用来指代妖兽当中的四名异种,它们的实力不能用品阶来划分,各代不传血脉,只传天赋。” “分别是天生携带高级属性内丹的黄金兽,遇水化龙触火成兽的魔魇,可吞食山海无形无态的鸿混,以及眼前这只无宝不寻,无处不生的寻宝异兽。”敖邪对着苏璃问道:“你虽然是魂体,但曾经是妖修,对于妖兽的级别应该有所感应,你能说出这小家伙是几阶妖兽吗?” 苏璃摇了摇头,“照这么说的话,这小东西还真可能是寻宝异兽。” 沈欢有些无语道:“不是,你们说了半天,我还没明白这所谓的寻宝异兽究竟厉害在什么地方。” “四大无阶异兽的特点各有不同,小泥鳅之前也说过了,它们的强大不在于品阶,而是自身所带的天赋技能。”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所谓无宝不寻,说的是只要哪里有宝贝,哪里就会有寻宝异兽的影子,无论仙器神兵还是天材地宝都是寻宝异兽的猎物。” “同样的道理,哪里有没有宝贝,寻宝异兽都可以找到。” “至于无处不生,是说寻宝异兽的生存能力极强,无论是在陆地丛林还是溪流大海,都可以生存,不仅如此,还和龙一样,拥有海陆空三路并行的能力。” 苏璃说着,指了指小东西的背部,“看到它身上的翅膀了吗?” “翅膀?哪里有——”沈欢正说着忽然一愣,这小家伙的背上还真的长了一对翅膀,若是再放大几倍,就和网络上流传的天使猫一模一样了,不过长相相对来说要更加可爱,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很萌很萌。 “寻宝异兽珍贵的地方,就是它无宝不寻的能力,这么说你可能会更容易理解一些,谁能够得到寻宝异兽,不管天赋如何,都会增加五成的成仙几率。” 这是一个很诱人的说法,但沈欢却紧皱着眉头,“按照你这么说,这个寻宝异兽,不是应该待在有宝贝的地方吗?它怎么会待在大水坑里,干那些水鬼才会做的勾当。” 苏璃还真被这个问题给问住了,寻宝异兽天生只对宝贝感兴趣,除了有人先对它们动手,它们才会做出反击,这种主动袭击人类的事情,她也是头一次听说。 几人正说着,地上的小家伙,忽然朝着沈欢扑了过来。 因为刚才从苏璃和敖邪嘴中得知,寻宝异兽的特性是寻宝,并没有太大的杀伤力,所以他没选择躲闪,而是想要伸手把它给抓住。 “小心身后!” “我感觉到了!”沈欢转身挥拳将寻宝异兽用来偷袭自己的石子给轰成了碎块,“这个小家伙也太不老——啊!混蛋!” 寻宝异兽落地后,挥舞了一下小爪子,那傲娇的小表情似乎是在说,“小样,你以为老子真的准备用石子偷袭你?” 沈欢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这么一个小东西手里接连吃瘪,感觉面子上有些挂不住的他,召唤千幻变成偃月刀以后,就准备一刀把这个小家伙给劈成两半。 原本还有一脸得意的寻宝异兽,在感受到沈欢的杀意以后,瞬间慌了神,叽叽喳喳的乱叫着,似乎是在说什么。 先不说沈欢听不听得懂这个问题,就算听得懂他也会当没听进去,现在的他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干掉这个多次戏耍自己的小混蛋。 因为有龙威锁定,寻宝异兽想动也动不了,眼看就要被劈成两半之际,它咬了咬牙,眉心飘出了一滴金色的血液。 “小欢子,赶快住手!” “轰——” 看着劈歪到姥姥家的偃月刀,沈欢没好气道:“狐狸精,你在这儿捣什么乱呢!” “姐姐不是捣乱。”苏璃指着那枚金色的血液说道:“让寻宝异兽主动献祭精血,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儿。” “什么意思?”沈欢有些不大懂苏璃的意思。 苏璃耐下性子解释道:“额心飘血,是妖兽主动签订主仆契约的一种方式,只要你将这滴精血吸收,那么你便是这只寻宝异兽的主人了。” “你是说我只要吸收了这滴精血,就可以随意指挥这小东西了?” “也可以这么说。” 沈欢的嘴角翘起一丝邪恶的笑意,按照苏璃所讲的办法,吸收精血,与寻宝异兽签订了主仆契约。 “应该可以了吧?”见苏璃点头,沈欢对着寻宝异兽说道:“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宠物了,寻宝异兽这名字就别用了,太拗口,以后就叫你招财吧!” 先从眼神可以看出,寻宝异兽不大喜欢这名字,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它算是勉强接受了这个名字。 “来招财,摆一个招财猫的动作。”沈欢说着,自己先做了一个示范。 招财听到后,看向沈欢的眼神中,写满了傻哔二字,将头别过了一旁。 “你不是说签订了主仆契约吗?这还有个仆人的样子么!” “知足吧,比起现代那些宠物主,你可幸福多了。”苏璃安慰道:“以后缺少什么药材,只要知道地理位置,等到地方以后把这小东西给放出去,没一会儿工夫就给找来了,这么想是不是舒坦多了?” 舒坦个屁啊!还不如一刀砍了痛快。 比起灵药,沈欢现在更需要的是兽魂,毕竟敖邪只能帮他延缓一年的死亡期限,不然等到器咒发作,就算是达到飞仙境,也只有死路一条。 “主人。” 比起招财,敖邪就要乖巧多了,“我想我大概知道,寻宝……招财,为什么会在这个地方了。” 沈欢没说话,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寻宝兽无宝不寻,它待的地方就一定有宝贝,也就是说——” 不等敖邪把话说完,沈欢便明白了他的意思——这大水坑里面有宝贝! 第418章水灵仙菇 寻宝异兽只待在有宝贝的地方,但这宝贝究竟是什么宝贝,就只有寻宝异兽知道了,不过既然能够吸引到了无阶异兽的光顾,这宝贝显然不是什么简单东西。 沈欢有些郁闷,他在长乐村生活了十几年,来大水坑玩了多少次,他已经记不得了。 要说别的地方有宝贝,他可能会信,但要说这大水坑里有宝贝,对他来说还真没什么说服力。 “能够吸引到寻宝异兽的,一定不是什么普通宝贝。”苏璃叹了口气,表情幽怨道:“本大仙纵横道修界数百年,运气逆天的天才也不是没见过,甚至还杀过几个,但运气好到你这种地步的,倒是头一个。” “苏姐说的没错,主人,属下建议,你最好亲自下去查探一下,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 沈欢被两人说的有些心动了,其实大水坑除了水鬼传说以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传说,其中有一条就是和宝贝有关的。 传说在这大水坑中心的底部,住着一只千年金龟,食其肉长生不死,得其壳富可敌国。 前些年村里有几个年轻人,还特地带着潜水装备下去过,千年金龟没找着,到捉了几只数十年的王八,加起来还不够租用器材的钱呢。 最后几个年轻人为了泄愤,搁岸边就把那几只王八给煲了汤,千年金龟的传说也不攻自破。 沈欢考虑了一会儿,决定下去碰碰运气。 虽说现在升级不是主要任务,但实力强一些总是好事儿,就像心魔说的那般,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力量。 只有增强了自己的实力,才可以保护自己和身边人不受欺负。 “狐狸精,我下去看看,你在上面看着小贝,以免再出什么意外。”沈欢说完再次纵身跳入了水中。 入水后,他看了半天,宝贝没找到,农药瓶子却看见了三五个。 怪不得小时候,每次农忙的时候,大水坑里的鱼就会成批死去,原来是有人把农药瓶子给扔这里面了。 沈欢一边吐槽,一边搜寻,他怕眼睛看得不够清楚,还尝试用灵气和神识去感应周围的情况。 “找到了没?” “卧槽!”沈欢被突然出现的苏璃给吓了一跳,“你怎么来了,我不是让你在上面看着小贝么!” 苏璃没好气的说道:“你还好意思问,难道你忘了,姐姐只能待在血玉周围十米的范围以内,现在已经超出了界限。” “我怎么把这茬子给忘了!”沈欢用手拍了拍脑袋,“算了,下来了就下来了,你帮忙找找,看看附近有没有什么是和宝贝有关系的。” “没问题。” 两人兵分两路,大水坑不大,可找了半天,硬是连根毛都没发现。 “咱们该不会是搞错了吧?” “不可能!”苏璃认真道:“那小东西的确是寻宝异兽,身为寻宝异兽它绝对不会选择一个破水坑当自己的栖息地。” “那个主人、苏姐……”敖邪弱弱的说道:“小的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你发现宝贝了?” 敖邪干笑两声,“成为器魂后,便失去了自由行动的能力,你们两位都找不到,我又怎么可能找得到呢。” “其实我想说的是……既然寻宝异兽已经认主人为主,主人何不让它下来帮忙寻找呢?寻宝这方面,寻宝异兽认第二,当今世上应该什么敢认第一。” “对啊!”苏璃懊恼道:“果然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你在一块呆的久了,姐姐我的智商也开始下降了。” 有没有搞错,怎么这种事儿也能扯到我身上,不过敖邪说的不失为一个办法。 想到这儿,沈欢通过神识将招财给叫了下来。 虽说已经签订了主仆契约,但招拆依旧是一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它才是主人呢。 “这水坑里是不是有宝贝?” 招财迟疑了一下,但最终还是选择了点头。 “去帮我把宝贝找出来。” 招财摇了摇头,直接拒绝了沈欢的命令。 “不去是吧?”沈欢说着就拎出了偃月大刀。 招财一看这情况,瞬间疲软了,连忙带着沈欢朝着宝贝的所在地走去。 大概走了十几步以后,招财停了下来,用它那娇小的身躯,将巨石给推到了一旁,露出了里面的宝贝。 “这是什么东西?蘑菇?”出现在沈欢眼前的是一颗粗壮的蘑菇,整体呈纯白色,上面覆盖着数不清的水泡。 除了本身泛着荧光和只有一个以外,基本上和双孢菇没什么区别。 他有些质疑,招财是不是为了报复,又在戏耍自己。 “是蘑菇没错,但不是普通的蘑菇。”苏璃语气有些颤抖道:“你好好看看,它究竟是什么东西。” 沈欢又打量了几眼,“呃……我看不出什么名堂。” 苏璃没好气的说道:“亏你还是药王,竟然连水灵仙菇都不认识!” “水灵仙姑?仙姑当然水灵了……”见苏璃面色认真,沈欢打消了开玩笑的念头,“跟你说实话,这种蘑菇我还真没见过,很厉害?” “何止是厉害,简直堪称极品!”苏璃激动道:“一株水灵仙菇在长成以后,就算不炼制成丹药,直接服用下去,也可以提升奔月境道修一个小级别。” 沈欢有些不大相信,“照你这么说,只要有足够的水灵仙菇,岂不是一天就能达到飞仙境界?” “那有这么好的事儿,水灵仙菇只对奔月境道修有效,而且终生只能服用一株。”苏璃接着说道:“让宗师级高手来炼制丹药,加上其它灵药,应该可以炼制出十枚,你的话……能够炼制出三颗就算不错了。” “那还等什么!”沈欢的心情激动了到了极点,幸福是什么?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 俗话说的话,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在这个时期,水灵仙菇的价值,可以说超越了任何宝贝,若能炼制成功,他和林妙诗就可以统统晋级到奔月后期! “别动手!它现在还是成长期!” “成长期?” 一旁的招财高傲的翘起尾巴,摆出一副,要是成熟老子早就吃了,哪里轮得到你来捡便宜。 “恩,至少还需要三年的时间成长。” “三年的话……”沈欢用手摸了摸下巴,“放进神农空间内,应该三天就够了。” 说完,他就用意念将水灵仙菇给移动到了神农石中。 因为牛小贝还在上面,沈欢没敢浪费时间,上岸后他在第一时间检查了一下牛小贝的身体。 “我明明用银针护住了小贝的心脉,怎么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怎么了?” “小贝的心跳快停止了!”沈欢考虑了一会儿,用手摁压牛小贝胸口的同时,输入了一些灵气进去。 该死!为什么没反应?看来只能做人工呼吸了。 “欢子,你在做什么!”这边刚把头低下去,牛父和牛大宝便赶了过来。 卧槽,这他妈让我怎么解释啊! 第419章牛小贝的报仇方式 在这样尴尬的情况下,沈欢只能当做没听到,继续做着人工呼吸。 刚才牛父和牛大宝两个人没过来的时候,他还没有其他心思,现在却是走神了。 小贝今年多大了?发育的挺不错,不像狐狸精那么夸张,一只手就够——我呸!乱想什么呢,救人要紧! 口感也很不错,可惜大宝和牛叔在这儿,不然还能偷偷尝一口,看看是不是传说中的草莓味。 咳咳!我是一名医师,在医师的眼中,患者是没有男女之分的! 沈欢一边做着自我谴责,一边加快频率,整个人都处于一种乱七八糟的状态,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小贝的衣服怎么全都湿了?!”牛父看不到沈欢的内心活动,还以为他在专心救人,虽然着急但也不敢乱插手。 牛大宝表情也有些震惊,“这臭丫头,该不会想不开玩自杀吧?” “都怪我,要不是那晚我喝醉,说一定要和沈哥结成亲家,小贝也不会——” “爸,你别多想,这事儿说到底怪臭丫头自己,心里有事儿也不跟我这当哥哥的说!”牛大宝的语气有些无奈,他平时虽然一直和牛小贝打闹,但在心里却很看重自己的妹妹。 要是牛小贝真出了什么事儿,他估计是没什么心思结婚了。 牛父也有些担忧喜事变丧事,“欢子,小贝她不会有事吧?” “啊?”沈欢回过神后,摇了摇头,“不会有事儿,再坐一会儿她应该就会醒了。” “你这手趁机占便宜的招式不错呢,”苏璃在一旁起哄道:“姐姐以为你会选择真小人的道路,没想到最后还是做了一个伪君子。” 沈欢因为心虚,没敢接话。 “咳咳——”牛小贝咳嗽了两声,将水给吐了出来,表情略显痛苦,慢悠悠地睁开了眼睛,“爸、哥,你们怎么来了?” 但沈欢并没有意识到,已经可以停止人工呼吸这项伟大的运动,低头就又亲了上去。 牛小贝此时完全处于一种清醒的状态,感受到沈欢嘴唇的温度后,身子一僵,整个人都傻了。 “喂喂喂,再演下去就露馅了,快起来吧!”苏璃在一旁没好气的说道。 沈欢这才完全从失神的状态中走出来,连忙起身站到了一旁,“小、小贝,你、你没事了吧?” 牛小贝面色羞红,有些不敢直视沈欢的目光,“我没事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牛父大松了口气,并没有意识到两人不对劲的地方,“我说你这丫头怎么回事儿,听到欢子要和林小姐订婚就跑来大水坑自杀,你有没有考虑过我、你妈还有你哥的感受?” “幸好你没事儿,要是出了事儿,你哥明天的婚礼还办不办了?” 一听这话,牛小贝的眼神再次变得暗淡起来,“对不起爸,我让你担心了……不过我不是自杀,只是一不小心失足掉进了水里,咳咳——” 看着女儿虚弱的模样,牛父眼眶忍不住一红,但表面上还是装出一副严厉的样子,“天气这么冷,你弄得这一身湿,赶快回家换身衣服,免得感冒了。” “知道了。”牛小贝起来以后,偷偷朝沈欢看了一眼,发现对方也在看自己以后,小脸蛋变得更加红润,连忙转小跑离开。 “这臭丫头,差点没把我给吓死!”牛父心有余悸的感叹了一声,“别跑那么快,等等我!” 沈欢也准备跟上去,牛大宝却伸手把他给拦了下来,“等一下欢子,关于小贝的事儿,我想跟你好好聊一聊。” “我和小贝的事儿?”沈欢先是一愣,然后苦笑道:“之前不是说了吗,我和跟你一样,只当她是妹妹,没别的意思。” 牛大宝脸色出奇的认真,“你敢保证,自己从来没对小贝动过别的心思?” 是啊,自己真的没对小贝动过其他心思吗? 见沈欢不说话,牛大宝继续问道:“跟我说实话,你现在和林小姐发展到什么地步了?啪了没。” “什么叫啪了没,问的这么直接……”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谈论这种事情没必要绕弯子,而且咱们从小玩到大,你应该知道我什么脾气。” 话是这么说,但沈欢还是不好意思回答,反问道:“那你跟弟妹啪了吗?” 牛大宝脸色有些落寞,“晴晴是个比较保守的人,非要把那种事儿留到结婚那天,我也不好意思强求……不是,你别给我转移话题!” 沈欢知道自己是逃不过了,无奈道:“我的情况和你差不多。” “唉……”牛大宝叹了口气,看表情颇有些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沧桑感。 与其说女人是种复杂的动物,倒不如直接说人类是一种复杂的动物。 就拿沈欢的心态来说,他是一个保守的人,但情到深处后,自然免不了朝神圣之事方面去想。 第一次被林妙诗拒绝,觉得她知道自爱,第二次被拒绝,觉得她和自己一样有些保守,第三次拒绝就开始郁闷了,都朝着结婚方面发展了,做点神圣的事情也不为过吧? “欢子,小贝是我妹妹,说实话,我不想看到她伤心,既然你没和林小姐做那种事情,我希望你能给小贝一个机会。” “不是,我说大宝,你什么时候学会小说上总裁家长的那套了。”沈欢没想到牛大宝竟然会说出这种话,“我知道你的脾气,你也应该知道我的脾气,咱们换位思考一下,你现在也没跟弟妹做那种事情,如果出来一个喜欢你的女孩子,你是不是也会给她一个机会?” “我都快结婚了,情况跟你不一样……”牛大宝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好吧,我承认自己刚才的那个条件很无理,我不想见小贝伤心,也不想为难自己兄弟,算了,一切随缘吧。” 听到牛大宝不再继续纠缠这件事情,沈欢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事儿一说完,两人就有恢复到了平时的状态,回去的路上有说有笑。 等他俩到家的时候,牛小贝已经换好衣服站在了门口。 “欢子哥,我有点事情想跟你说。” 牛大宝很有眼色的找了个借口离开,没了这根救命稻草,沈欢只好硬着头皮留了下来,“说吧,什么事儿?” 牛小贝笑嘻嘻的说道:“我是来报仇的。” “报仇?什么报——唔!” 沈欢话还未说完,牛小贝便点起脚尖吻在了他的嘴上,最后甚至还在他的下唇上狠狠咬了一口。 “好了,报完仇,心里果然痛快多了。” “……” 如果所有女人都选择用这种方式来报仇,这个世界一定会变得很和谐吧…… 第420章用开玩笑说出我爱你 “小贝,你干什么呢!”沈欢的表情有些紧张,这里是牛家大门口,里面的人为了牛大宝的婚事忙里忙外,要是被人看到,他可就真是跳进黄河里也洗不清了。 “报仇啊!”牛小贝天真的笑道,脸蛋上的小酒窝,看上去甚是可爱。 沈欢表情扭捏道:“哪、哪有你这么报仇的。” “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如果报仇方式不特别点,我怕你会忘了我。”笑容逐渐从牛小贝那张可爱的脸蛋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股莫名的沮丧。 沈欢知道小丫头应该又要多想了,连忙道:“我怎么会忘了你呢!” 牛小贝重新笑了起来,“我就知道欢子哥不会忘了我……欢子哥,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问吧。” “你真的只是把我当妹妹吗?” 沈欢深吸了口气,“没错,在我眼里,你就是我的妹妹,很亲很亲的那种。” “可我不想当你的妹妹。”牛小贝一脸认真,一字一句道:“我想当你的妻子。” 面对此情此景,沈欢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甚至不敢正视牛小贝的目光,良久以后才说道:“这世间有太多事,不是想就可以做到的。” “我知道。”牛小贝笑了笑,“如果不能做你的妻子,那我就做的情人。” 就做你的情人,做你的情人,你的情人。 牛小贝的话,不停地在沈欢脑海中回荡着。 苏璃的表情也有些意外,“没想到这小丫头还是一个痴情种。” 沈欢吞了口唾沫,佯装生气道:“别乱说话,你知道情人是什么么!” “我知道。” “知道你还说这样的话!” 牛小贝慢慢的将头低了下去,声音不大不小道:“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其他的都不重要。” “你——”沈欢想要开口说话,牛小贝却没有给她这个机会,“我忽然发现,有些时候顾虑太多,并不会得到好结果,我犯得第一个错误,就是没有在第一时间表达出自己的想法。” “你还记得吗?九岁那年,玩家家酒的时候,我告诉你将来我一定要嫁给你,你笑了笑说,好啊。” “那是小时候的事情,当时——” “十二岁那年,我跟在你屁股后面问你什么时候娶我,你说长大以后就娶我,当时你说等我长大了就娶我。” “当初你说要跟着林姐姐去江明的时候,我很不开心,你离开那天,我在小溪边坐了一整天……后来你邀请我去云来山玩的时候,我真的很高兴,觉得终于找到能够表明心意,和你独处了,但没想到林姐姐会突然出现,她打乱了我一切的计划。” “之后我发现,你的生活中渐渐没了我的身影,更多是和林姐姐在一起,我很害怕,害怕她会把你抢走。” “不过我一直对自己说,再等等,自己马上就要长大了,等过完年自己就是成年人了,到时候你一定会遵守小时候的诺言。”牛小贝笑了笑,不过笑容之中却带着一些苦涩,“知道你回来以后,我就准备表明自己的心事,我一直说自己在跟你开玩笑,其实是在骗你,我没有开玩笑,但如果不加上开玩笑三个字眼,我怕自己永远说不出那些话。” 沈欢声音颤抖道:“小贝,别说了……” “欢子哥……不,我以后都不会叫你欢子哥了,我不想打你的妹妹,只想做你的妻子,或是情人。”牛小贝目光坚定的摇了摇头,“你已经拒绝过我了,能不能静静地让我把这些憋在心里很久的话全都说出来,我怕再不说就真的没机会了,带着它们我真的很累,很累……” 这一次沈欢没有再打断,选择静静的聆听,牛小贝的话勾起了他不少儿时的回应,她已经是大人了,不再是以前那个跟在自己屁股后面,不停喊欢子哥欢子哥的小丫头了。 开玩笑三个字,道尽了多少心酸,他甚至可以想象,那种想说但又怕被拒绝时,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在刚刚回来的路上,我发现了自己犯得第二个错误,感情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步一步累积起来的,我却没有把握好机会,看着你离开了我身边。”牛小贝强颜欢笑道:“原本我想只要考进燕京的大学就可以了,但我现在不这么想了,我要考进华大,和你待在同一个地方,呼吸着一样的空气。” 她静静地述说,沈欢静静的聆听。 “欢子哥……对不起,我还是改不掉这个习惯。”牛小贝无奈的摊了摊手,“沈欢,如果你没遇到林姐姐的话,会不会娶我?不要去思考,我只想听到你想到的第一个答案。” “会。” “我就知道。”牛小贝表现得有些兴奋,“这样我就可以放心做你的情人了。” “小贝,不值得,真的。” “我觉得值得就够了……我没有林姐姐那样漂亮的脸蛋和身材,也没有她那样的身家和背景,只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华大等我,我一定会去找你的。”牛小贝擦去脸上的泪水,“不哭了,再哭就不漂亮了,在你面前我应该时刻保持着笑容,因为只要看到你我就会很开心。” “小贝……” “嗯?” 沈欢欲言又止,“没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在面对牛小贝时,“对不起”三个字会变得如此沉重。 “我得回去了,不然老爸又要担心我感冒了!”牛小贝说完,便转身走回了院子。 “有这样一个好女孩喜欢着你,干嘛还愁眉苦脸的?” 沈欢摇了摇头,“你不懂。” “那你就懂了吗?”苏璃没好气道:“有些话真是不吐不快,以一个外人的角度来看,你那小情人除了长相以外,姐姐还真没发现,她有什么地方是适合做情人的。” “论性格,李凤仙和牛小贝都比她要好,不是姐姐自恋,若真的找妻子的话,我都比她强。” 沈欢没心思理会苏璃,站在原地一句话也不说,突然间有些想喝酒了。 “斩不断,理还乱,感情本来就是一件麻烦事儿,要我说就全都收了开后宫!”苏璃掩嘴笑道:“反正你这个寻龙公的虚名,已经有权力娶多名妻子。” 对啊!自己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 第421章今晚咱俩也洞房吧 根据华夏的爵位制度,公爵最多可以娶六个老婆,但现在这个社会又有几个人愿意和他人分享自己的另一半。 牛小贝原意放弃一切,做所谓的情人,林妙诗能够接受吗? 沈欢觉得自己在对待感情的方式上,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不过这种事儿,光靠想是想不通的,只有经历过一次次的失败,最终才会得到正确答案。 为了分散自己的思绪,他主动为明天的婚礼帮忙,一直忙到了傍晚。 吃饭时牛父说了一下明天的安排,沈欢是伴郎,要做的事情也有不少。 等到回到家以后,已经是晚上了,沈父沈母都已经入睡,但林妙诗所在房间的灯却还亮着。 “还没睡?” “你不回来我睡不着。”正在看电视剧的林妙诗,关掉了笔记本,“事情办得怎么样?”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沈欢顿了一下,问道:“我爸妈今天都和你聊了点什么。” 林妙诗脸色一红,“也没聊什么,就是了解一下我和你的感情经历,想让咱们两个早点结婚,还有一些关于婚后育子的问题。”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我妈真是的,我连二十都不到,她就开始想这种事儿了,还一直说是我爸着急,我看真正着急的是她才对!” “这也不能怪阿姨,毕竟村里和你同龄的差不多都结婚了,我想应该是大宝的婚期越来越近,阿姨才会这么着急的。” “也是……”沈欢咳嗽了一声,假装随意道:“妙诗,我问你一个问题,只是假设,你可别生气。” 林妙诗摇了摇头,“那你还是别问了。” “为什么?” “明知道我可能会生气你还要问,不是自找不快吗。”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但我想知道你会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那你问吧。” “我问了你可别生气。” “不生气,说吧。” “是这样的,我只是打个比方,如果……我只是说如果。” 林妙诗佯装生气道:“你到底问不问?” “问!问!那个……咳咳,你可以接受和另外的女人分享我呢?”沈欢问这句话的时候,心都提到嗓子眼了。 出奇的是,林妙诗表现得并没有想象中暴跳如雷,而是冷静的回答道:“接受不了,还有其他问题吗?” “没了。” “哦。” 沈欢的贱毛病又犯了,“就这么完了?你不生气吗?” 林妙诗面色平淡道:“之前说好了,我不会生气,不管你问的是什么问题。” “好吧……妙诗其实……”关于感情方面的事儿,沈欢思来想去,发现林妙诗似乎才是自己最好的诉说对象,但两人的身份又注定有很多话题不能交流。 “其实什么?” “没什么。”最后沈欢还是选择了不说,由自己来解决。 “不早了,你早点睡吧。” “我不是很困。”林妙诗顿了一下,目光紧紧的盯着沈欢问道:“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沈欢很像点头承认,但也只是想想罢了,他现在可不想做什么作死的事情,“没什么,只是忽然想到了一些事情而已。” “哦。”林妙诗也没再追问下去。 “晚安。” “晚安。” 说过晚安后,沈欢便返回客厅坐在了沙发上。 漂浮在一旁的苏璃,开口道:“怎么,还在想小丫头的事情?你要是实在想不通,可以向我这个感情顾问咨询咨询。” “就是还感情顾问呢。”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不给我添乱就算不错了。” 苏璃眨了眨那双充满魅力的双眸,“难道你觉得开后宫这个条件不可以吗?我觉得倒是挺不错的。” 见沈欢不搭理自己,苏璃继续说道:“这样吧,不如我把自己拿几个地方实化,让你爽一爽?” “滚!” …… “这都几点了,欢子怎么还不过来,该不会是睡过头了吧?”眼看就要到去接新媳妇的时候了,沈欢却还没露头,牛大宝开始焦急起来。 牛父也忍不住嘀咕道:“欢子办事儿一直很靠谱,不应该发生这种事情啊。” 牛小贝也是一脸担忧的看着门外,欢子哥会不会是因为昨天的事情,所以才没有来的? 一旁的管事人开口催促道:“老牛,再不走时间可就来不及了。” “大宝,你再给欢子打个电话。” 牛大宝无奈的晃了晃手机,“我一直再打,可欢子的手机老是关机,也让常春叔去欢子家问过了,大伯和大娘说,他一早就出去了,还以为是来我们这儿了呢。” 牛父无奈道:“这个欢子,到底干什么去了!” 就在这时,门外忽然传了一阵阵的惊呼声。 “好家伙,这么多豪车,该不会是哪个大人物来咱们村视察来了吧?” “现在全国上下正反腐呢,有哪个人下来视察敢弄出这样的阵仗。” “车上面都绑着小红花,今天又是个好日子,我看多半是迎亲的队伍。” “不知道这附近村里哪个姑娘命这么好,男方竟然雇了这么多豪车。” 众人正说着,那队豪车到了牛家门口后,整齐的停了下来。 “唉,怎么停咱们门口了,该不会是来抢亲的吧?” 听到这话,牛大宝一下子就急了,“谁敢来抢亲!” “不是来抢亲的。”沈欢从为首的婚车中走了出来,“这车队是让你用来接新娘的。” “你一早上没露面,就是去做这种事儿?” “算是吧。” 牛大宝愣了一下,笑骂道:“什么叫算是吧,听你这意思,似乎还有其他活动?” “光是找出就够我难受的了,还有狗屁的其他活动啊!”沈欢看了下时间,“咱们赶快过去吧,不然要错过时辰了!” 牛大宝也想起来现在不是扯淡的时候,连忙上车带领着队伍,朝郭晴家赶去。 等到了地方以后,牛大宝过五关斩六将,总算把新娘娶了回来。 晚上牛大宝又单独摆了一摊,直到十一点多才摇摇晃晃的走回婚房,去干神圣而又伟大的正事儿。 沈欢和林妙诗回家的时候,二老已经睡了。 借着微微的酒意,他拉住林妙诗的双手说道:“妙诗,今晚咱俩也洞房吧!” “爸妈还在呢。” “嘿嘿嘿,还没给改口费呢,就叫起爸妈了。”沈欢傻笑着将林妙诗的给压在了身下,“妙诗,我爱你……” 第422章炼制月华丹,冲击奔月后期! 被沈欢压在身下的林妙诗,心情紧张到了极点,对于这种事情,她不是没想过,只是一直觉得不是时候。 没想到牛大宝结婚,会对沈欢造成这么大的冲击。 自己究竟要不要在这里,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他呢? 不行,一定要留在结婚当晚,这样才算是圆满,可这样下去他不会不会因为不能做这种事情而离开自己呢? 关于沈欢和异性朋友之间的关系,她不是不知道,尤其是昨晚的“假设性”问题,更是给她带来了浓郁的危机感。 如果只有这个办法才能让他安心的话,那就在今晚给他吧! 林妙诗深吸了口气,“我也爱你……咱们能不能回屋里做,客厅太显眼了。” “呼哧——呼哧——” 回应她的,确实一阵富有规律的呼吸声。 自己好不容易说服自己,没想到他却睡着了。 林妙诗无奈的笑了笑,轻轻地在沈欢的脸颊上吻了一下,在她看来,沈欢熟睡的样子看上去很可爱,和平时有很多的不同,顺着灯光还能看到那长长的睫毛。 以她奔月境中期的实力,背沈欢回房间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妙诗……我、我爱你……” 睡梦中的沈欢,发出喃喃的低语,不知道在做着怎么样的美梦。 “我爱你。”趁着沈欢睡着的时间,林妙诗表现得很是主动,说着就又朝着嘴唇亲吻了过去。 可能是因为嘴唇的刺激要远远大于脸颊,沈欢忍不住伸手将她揽在了怀里,不过依旧没有转醒的迹象。 “我、我不想失去你,不想……” 一个人在睡梦中说的话,是不会骗人的,林妙诗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我会一直待在你的身边,直到永远……” 沈欢脸上的惶恐,略微减少了一些,紧紧地搂着林妙诗,接下来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两人就这样相拥入眠。 林妙诗不会做饭,但又想表现一下自己对沈欢的爱意,所以第二天一早,便开车赶往镇上买了一些早餐回来。 李素娥看到桌子上的早餐后,忍不住说道:“买什么早餐,多浪费钱,你肚子饿喊我一声,阿姨不就起来给你做了吗。” “我想让你们多睡会儿,本来我是打算自己做的,但又不懂得做饭,只好去镇里买些早餐回来。”林妙诗笑着说道。 “那你真是有心了。”李素娥说着,朝里屋看了看,“小欢呢?还没起来吗?这都几点了?” 林妙诗主动为沈欢辩解道:“他昨天太累了,就让他多睡一会儿吧。” “不用了,我已经起来了。”沈欢打着哈欠从卧室里走了出来,他也不明白自己昨晚为什么会睡得那么死。 “去刷刷牙洗洗脸,赶紧过来吃饭。” “明白!”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自家老妈在她儿媳妇面前,表现得很强势啊。 等他出去以后,李素娥转身对林妙诗说道:“前两天洗的衣服应该干了,我去收一下,你先坐下吃,一会儿就回来。” 到了院子里以后,她并没有像说的那样去收衣服,而是走到沈欢身旁,小声问道:“你俩做完办事儿了?” “办事儿?”沈欢愣了一下,有些忙没听懂这话是什么意思。 李素娥回身朝屋里瞅了瞅,确定林妙诗不会出来以后,才继续道:“就是那种夫妻之间的事儿!” 沈欢脸一红,没好气道:“妈,您说什么呢!我跟妙诗婚都没订呢,怎么会做那种事情啊。” “别拿这套来堵我,是不是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年轻人现在有多开放?” “他们是他们,我们是我们,总之不仅是昨晚,以前也是一样,我俩什么都没做过。” 李素娥确定自家儿子没有说谎后,叹息道:“你这样可不行啊,做人不能太老实,尤其是恋爱方面。” “您是我妈吗?” “我这都是为了你好,怎么就不是你妈了!” 沈欢干笑道:“我那么问只是想表达您跟平时说话的方式有点不一样而已。” “唉,我也知道自己有些着急了,算了算了,你们年轻人的事儿,我不管了!”李素娥说着便返回了屋子,不知道是真不管了还是假不管了。 吃完早餐以后,沈欢便返回自己房间,准备将水灵仙菇催化到成熟期,然后炼制冲击奔月境后期的丹药。 自从上次收刮过天组的药室以后,沈欢变成了灵药大富户,苏璃说的那几种炼制月华丹的辅药,神农石中刚好都有储存。 将水灵仙菇和其他药材,分成平均的四份后,沈欢便开始了炼制月华丹之旅。 因为有了之前的经验,炼制第一炉的时候,他并没有表现的太紧张,正因如此,在第三个环节他便出了岔子,重点是他根本就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儿就失败了。 这可是一炉可以让奔月境道修,提升一个级别的灵丹啊!竟然就这么没了。 有了第一次教训,沈欢第二次表现的谨慎不少,但仍旧是三个环节出现了问题。 “狐狸精,你说的炼丹顺序是不是错了?这都浪费两炉灵药了。” 苏璃无奈的摊了摊手,“我不是丹师,不清楚具体情况,不过我说的丹方肯定没错,你要是不放心,可以在药王经上找找有没有关于炼制月华丹的丹方。” “如果药王经上有记载,我早就把它给拿出来了。”沈欢无奈的吐槽了一句,想从苏璃这儿找到突破点是没可能了。 现在还剩下八份材料,希望到最后能够炼制出两份成品,这样至少能让他和林妙诗都晋级到奔月境后期。 第三份材料,第三环节,失败! 第四份材料,第三环节,失败! 第五份材料,沈欢总算是找到了突破点,因为灵药间有冲突,在放入第三味灵药时,必须马上将顺时针旋转,改为逆时针旋转来缓解它们之间的冲突,之后都挺顺利,就是在最后凝丹的时候出现了问题。 无论他使用哪种炼丹手法,总会在快要凝丹的时候四处分散。 第七份药材,失败! 第八份药材,依旧失败! 看着手边只剩下两份的材料,沈欢连死了的心都有了。 “反正只剩下两份了,拼一把!” 利用灵气控制丹炉使药液旋转,最终凝聚在一起,形成丹药,月华丹身为奔月境的圣品丹药,应该会有一些特殊的炼丹手法。 可是除了正逆时针旋转以外,还有其他的办法吗? “扑哒——” “有没有搞错,我就想一想炼丹的办法而已,至于整个丹炉都从我手里掉出来么!”沈欢真的很无语,从地上捡起丹炉以后,就准备把最后一份材料也给用了。 可打开丹炉盖以后,沈欢直接傻了眼,“丹……成了?” 摔了一下,不仅没浪费灵药,反而炼制成功了。 “我懂了!”沈欢忽然拍了下大腿,“是震动,最后凝丹时,不应该继续旋转,而是利用震动的力量将其稳固!” 说完,他便将最后一份材料倒入了丹炉之中。 “成了!”看着手中充满光华的两颗丹药,沈欢脸上满是笑容。 奔月后期,我沈欢来了! 第423章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东西? “你判断的成功率是三成,我炼了两颗,也不算太离谱。” 沈欢看着手心里的两颗乳白色丹药,脸上的表情很是欣喜。 “就这种结果你还敢沾沾自喜?”苏璃没好气道:“这要是被那些炼丹宗师听到,不把你杀了才怪!人家炼丹是论炉的,你是论颗的,好好意思说。” 在治病救人方面,沈欢确实拥有着药王的实力,可这炼丹的手段可就差的远了,按照炼丹师的分级,他现在最多算是三阶学徒。 “那也得有炼丹宗师。”沈欢反驳了一句,虽然浪费了不少灵药,但他并不怎么心疼,毕竟已经达到了预想中的结果,两颗,他和林妙诗一人一粒。 “还知道出来吃饭啊!”李素娥见沈欢从屋里出来,生气的哼了一声。 沈欢干笑两声,没敢说话,脸蛋需要极度安静的环境,所以他交代林妙诗,不要让任何人进来。 这里面自然包括了想跟儿子多聊几句的李素娥,现在目前正在气头上,沈欢可不敢往枪口上撞。 “阿姨,沈欢是因为工作才这样的,您别生气。” “工作?在能好好学习就不错了,哪来的什么工作。”李素娥正说着,好像猛地想起了什么,“小林,你的病怎样了?” “已经痊愈了。” “痊愈了?”李素娥大松了口气,她刚想到林妙诗还有怪病缠身。 身为老一辈人,除了身家背景人才长相以外,她最关心的还是身体,毕竟儿子成婚以后,就要开始催促抱孙子的事儿了,要身体不好,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说到底,李素娥和大多数人一样也是俗人。 其实在刚才问问题的时候,她心里就有些后悔,但回头一想,沈欢医术那么高明,怎么会娶一个生病的老婆。 “对了,小欢,小林现在的病已经好了,那她说的工作是什么?” 林妙诗有些意外,在沈欢耳边小声说道:“你没对阿姨说开公司的事儿?” “没呢,没赚着钱之前,我怕她说我败家。”沈欢说着,扭头对李素娥说道:“我开了家公司。” “哦……”李素娥摆出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正说着,表情忽然变得震惊起来,“开公司?开什么公司,你这不是浪费钱么!” 沈欢无奈的干笑两声,对林妙诗使了一个眼色,看到了吧,我不说就是怕出现这情况。 “开了家医药公司。” “你是做生意的料么!”李素娥扳着脸问道:“花了多少钱。” “几千——” “几千?现在几千就能开公司了?” 沈欢目光闪躲道:“几千万。” “什么?!”李素娥一下子就炸了,“几千万,这钱你从哪来的?” “治病赚的。” “小欢。”李素娥面色严肃道:“当初孙神医帮咱们治病的时候,可是一分钱没收!妈这么说不是让你不收钱,只是让你别收黑心钱。” 她会这么想也不为过,毕竟沈欢出去的时间只有半年,半年赚几千万,除了黑心钱还有其他办法吗? 沈欢看出了李素娥心里的担忧,连忙解释道:“其实我那些钱不是治病赚的。” “不是治病?那怎么来的。” “玩古董。”沈欢挠了挠头。 李素娥质疑道:“你会玩古董?” 知子莫若母,沈欢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要说治病赚的,还可以相信,但要说玩古董挣得她绝对不相信。 而且在她印象里,古董这玩意只有花钱一说,没办法赚钱。 “是这样的……”沈欢废了老半天功夫,总算是解释清楚了,他只说了十二月花神杯,剩下的几件没提。 关于天眼的事儿就更不能说了,不证明要被送医院,证明了又怕老人家心脏受不了。 而且这么一说他才想起来,上次从毋老太那里得到的御笔诗经图还没转手呢。 “照你这么说,玩古董靠得是运气,以后还是别玩了!”在李素娥看来,玩古董的性质就和买彩票差不多。 “所以我才开了公司。”沈欢连忙补充道:“我只管出钱,生意上的事儿都是妙诗在处理。” 您不相信我,还能不相信您儿媳妇嘛。 果然,听到这话李素娥放心不少,但仍旧忍不住要交代几句。 所谓交代几句,就跟老师在课堂上说,我再说最后两句的意思差不多。 最后还是沈父出面,把沈欢从李素娥的唠叨中给救出来。 吃完饭回屋以后,沈欢语气无奈道:“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不说了吧。” “阿姨也是为了你好。”林妙诗顿了一下,“其实我很羡慕你。” “羡慕我?”沈欢面露好奇,他真想不出自己身上有什么地方能让林妙诗羡慕的。 要是其他小姑娘,还比较好猜,保不准会说什么真羡慕你有个这么好的女朋友之类的,但放在林妙诗身上,就真猜不出来了。 “是啊……因为我从来没有听父母唠叨的机会。”林妙诗失落道:“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生在普通家庭,做个普通的女孩子,只要有父母的陪伴就足够了。” 沈欢哑然无声,忽然发现自己好像忘了一些东西。 他和林妙诗的感情之所以能够增进迅速,就是因为后者处于一种缺爱的情况。 “妙诗。”沈欢拉起林妙诗的小手儿,一脸认真道:“有些父母能给的东西,我无论如何都给不了,但是……我可以保证,会对你好一辈子,让这世界上所有的女人,都羡慕你有我这样的男朋友。” “你是想安慰我,还是想表现自己的优秀?” “……” 仔细想想,这话里面自恋的成分,似乎还真有点多。 两人之后没再闲聊,分别服用下月华丹,没一会儿沈欢就感觉到丹田瞬间充盈了一股强大的灵气,不等反应,身体便开始出现洗血的迹象。 和自行修炼相比,服用月华丹晋级,简直就是一眨眼就完事儿了。 沈欢这边正在为晋级奔月境后期而开心,苏璃却忽然开口道:“小欢子,你觉不觉得自己忘了什么东西。” “忘什么?” “你家招财呢?” 我靠!当初离开大水坑的时候,忘了把招财给喊上了,那小东西要是再在湖边伤人,锅可就全都得他这个主人来背了。 “妙诗,我——”就在沈欢的准备和林妙诗打声招呼,前去大水坑的时候,外面忽然传来了一个声音,“欢子哥,你在家吗?” 小贝?她怎么来了! 第424章一言不合就脱衣服 这个关键时候牛小贝过来干嘛? 沈欢这还疑惑着,牛小贝就已经走了进来,她看到林妙诗以后,脸上的表情并没有太大波动,甚至还礼貌的打起了招呼,“林姐姐。” 林妙诗点了点头没说话,牛小贝也是某个名单上的人物之一,但这次和李素娥相谈甚欢,那个名单留不留着已经没有多大意义。 “小贝,你怎么来了?” “我哥和我嫂子整天在家里秀恩爱,我再不出来,就要被憋死了,所以就来找你玩咯。”牛小贝说着,将羽绒服的拉锁给拉开了。 沈欢一看这情况,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懵逼,“不是,我说,小贝你这是干嘛呢!” 一言不合就脱衣服! 要光这样也就算了,可妙诗还在这儿啊!人家做情人的哪个不是地下党,你倒好,完全当人家正主不存在。 牛小贝眨了眨灵动的大眼睛,“不干嘛啊,就是让你看个东西。” “我不看!”沈欢说着就用手盖在了脸上,同时五指虚张,透过缝隙什么都能够看得清清楚楚。 白色的毛衣,除了蓝色的条纹外,在胸口的地方还有一个可爱的卡通头像,再往里面看,嗯,粉色蕾丝边……我呸!怎么连天眼都开上了。 “喵呜~” 这时牛小贝怀里传出了一声猫叫,同时她的声音也响了起来,“欢子哥,你看看它可爱吗?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小的猫咪。” 沈欢把手放下一看,这哪是什么猫啊,正是被他给遗忘的寻宝异兽招财! 要光是看到它,沈欢最多就是惊讶一下,可这小家伙正恬不知耻的在牛小贝上身某处蹭啊蹭的,那享受的小表情,谁看谁都想揍它。 “草!”沈欢暗骂一句,伸手就想把它给抓回来。 小家伙发现后,连忙跳到了牛小贝的肩头,而沈欢这边却因为刹车失灵,将某个隔着衣服就能感觉到圆润的东西握在了手里。 和苏璃的人间凶器相比,牛小贝差远了,但凡事都讲个新鲜,就好像一个美女,第一次很惊艳,第二次依旧会觉得美丽,第三次、第四次……朝夕相处时间长了,就会觉得不过如此。 对沈欢来说,这还是第一次,充满了未知与惊喜。 人们常常用小鹿乱撞,来形容遇到心动之人的场景,沈欢的心里没鹿,却有一只发癫的牛。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是因为激动,毕竟遇到这种事儿没哪个男人不激动,至于第二嘛——紧张! 为这种事儿而紧张很正常,但沈欢的紧张并不是因为这件事儿,而是来自于背后的凉意。 他敢肯定,如果接下来的三秒内,自己再不松手,就很可能要和小沈欢身首异处了。 为此,沈欢只能装成一副什么也没摸到的样子,继续对招财发动进攻。 身材小有身材小的优势,招财就完美诠释了什么叫灵敏。 光凭肉身的力量和速度,沈欢竟然拿这个小家伙一点办法都没用。 招财重新落在了牛小贝上身某处,一脸挑衅的看着沈欢,那傲娇的小眼神似乎是在说,有本事你他妈来咬我啊! 还翻天了你! 沈欢再次伸出了魔爪,不过这次不是单纯的肉身力量,为了确保能够一次成功,他特地加持了灵气,无论灵敏性还是准确度,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成功的抓在了那个之前被我抓过的地方。 招财那家伙,又把沈欢给耍了! “疼!”牛小贝两眼含珠,看上去很是可怜,但她并没有做出任何的反抗。 “对、对不起啊小贝,我不是故意的。”沈欢连忙将手收回,在向牛小贝解释的同时,也是在向林妙诗解释,“我就是想把这小家伙给抓住,所以才……” 这一切都怪招财那个家伙! 身为“罪魁祸首”的招财,似乎看出了沈欢内心的想法,摆出一副你小子别乱甩锅的表情。 牛小贝感觉真的很痛,想要伸手揉一下,但又觉得有些不妥,只能忍着疼痛,把衣服的拉链给拉了上去,“我、我没事。”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沈欢一边说,一边用眼角的余光,去偷看林妙诗的表情。 嗯,跟冰山差不多,等小贝走之后,自己估计就要被宣判死刑了。 “身为主人竟然拿自己的灵兽没有办法,姐姐我还是头一次见。” 听到苏璃的声音,沈欢用神识没好气的说道:“你能不能别说风凉话,再说了,这个小家伙是什么狗屁灵兽,明明是妖兽好么!” “看来姐姐有必要向你解释一下了。”为了避嫌,沈欢跟林妙诗在一块的时候,苏璃都会老老实实的待在血玉里,“第一,姐姐不是在说风凉话,这世间道修无数,但拿自己灵兽没办法,你还真是第一个,第二,妖兽在签订主仆契约后,会因为主人的束缚,逐渐失去妖性,所以被统称为灵兽。” “谁要听你说这些了!”沈欢很是无语,站着说话不腰疼,我现在根本没心情,听你讲道修界这些基础知识好么。 血玉中再次传出了苏璃的声音,“唉,姐姐本来是想帮你的,不过看样子你是不需要了。” “你有办法让我逮住这小家伙?” “那是自然。”苏璃顿了一下,“不对,准确来说,这应该是所有饲养灵兽道修的都知道的事儿。” “有话就说,啰啰嗦嗦的干什么!” “知道为什么你们签订的叫做主仆契约吗?就是因为身为主人的一方,可以对奴仆一方施加任何命令,不过……”苏璃话锋一转,“想要施加命令,光说是不管用的,需要勇神识来传达。” “若身为奴仆的一方不从,主人一方就可以谁用惩戒咒,来惩罚对方。” 知道惩戒咒的使用方法以后,沈欢直接给招财来了一记痛击。 在惩戒咒的惩罚下,招财一下子就老实了,不停地发出呜咽声,似乎是在求饶。 牛小贝被那可怜的小眼神看得一阵心软,忍不住开口道:“欢子哥,小猫咪怎么了?你不是医生吗,快帮他看看吧!” 首先它不是猫咪,而是妖兽,然后……你哥哥我是中医,不是兽医! 第425章我来帮你解决吧 “它没病。”沈欢停止施咒后,蹲在地上,对招财说道:“还跳不?” 招财端坐在地上,小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牛小贝眼中传出一抹异彩,“好厉害,它竟然听得懂人话……欢子哥,我怎么感觉它好像认识你。” 沈欢摸了摸鼻子,干笑道:“那个……它是我养的宠物。” “原来是这样啊。”牛小贝略显失落道:“我本来还想让你见见新鲜呢。” “你说你哥整天秀恩爱是什么意思?”沈欢佯装随意,开始转移话题。 按照他对牛大宝的理解,对方并不是一个喜欢招摇的人,这八成只是牛小贝来找自己玩的借口。 牛小贝脸色一红,目光闪躲道:“就是那种秀恩爱呗。” “哪种?”沈欢开始有些迷糊了,看样子牛小贝似乎并不是在找借口。 “就是、那个……嗯……”牛小贝支支吾吾了半天咬牙道:“就是生孩子的那种。” “咳咳——” 沈欢被呛得不轻,之前牛大宝说过,一结婚就会展开造人计划,没想到他还真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主儿。 “那你出来倒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 在说这话的时候,他扭头朝林妙诗看了一眼,那啥,咱俩啥时候也秀一波恩爱。 可惜林妙诗正在气头上,回答他的只有无尽的杀意。 林妙诗的气质本来就冷,光是一个小眼神就够人受得了,现在运转灵气刻意针对,看得沈欢浑身发凉。 这种情况下,沈欢也不再自找不自在,连忙把目光给收了回去。 牛小贝不了解真相,还以为两人是在眉目传情。 “那个,我就不打扰你和林姐姐了。” “不打扰不打扰!”沈欢想要把牛小贝给拉回来,但他刚一抬手,身上的凉意便加重了几分。 林妙诗的眼神中也明显表达出,你再摸一下试试。 沈欢连忙把手收回,找起了另一个借口,“我送送你吧!” 牛小贝在这里还好说,林妙诗最多只是在表情上表达一下不满,她要是走了,沈欢可就真的玩完了。 “不用了,咱们村子就这么大点地方,我丢不了!” 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个地步上了,沈欢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救命稻草一步一步的离开。 等牛小贝走以后,林妙诗拉着沈欢的手,坐到了床边。 “那个,妙诗啊……你听我解释,刚刚我真没别的意思,就是很单纯的想要抓住这个小东西而已。” 他的解释,林妙诗根本一句都没听进去,冷冰冰的问道:“感觉怎么样?” “什么感觉?” “你说什么感觉?” “我不知道啊。”沈欢决定装傻到底,林妙诗是个女儿家,一定不会把话说的那么明白。 可惜,事实与想象中的完全不同,林妙诗还就真的直接问了出来。 “妙诗,你听我解释——” “感觉怎么样!” “还好吧……不是,我是说当时我只顾着抓招财这家伙,根本就没有其他的想法,更不会有什么感觉。”沈欢尽量让自己的目光表现得真诚一些,“我发誓,我说的全部都是真的,若是有一句虚言,就——” “你不想活了!难道你忘了,道修所发的誓可是会成真的。” 听到苏璃这话,沈欢身上瞬间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还好没说出来,不然说不定真的会被雷给劈死。 “不用你发誓,既然你不想说,我也不会问。”林妙诗将手松开,没再说话。 沈欢吞了口唾沫,“你、你该不会是生气了吧?” “没生气。” “真没有?” 林妙诗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转身走出了客厅。 “我这遭的都是什么罪啊!”沈欢说着,就将招财给捏在了手里,“都是你这个小家伙给害得!” 招财瞪大眼睛,表现出一脸无辜的样子。 “别给我卖萌!”沈欢冷声道:“就算今天没出这事儿,我也跟你没完!小贝那地方是你能随便乱碰的?” “喵~” “喵个屁!信不信老子把你给阉了!”沈欢掰开那两条毛茸茸的小腿以后,却有些傻眼了,“卧槽,是个母——哎呦!” 他话还没说完,手背上便多出了三条抓痕。 招财脱离魔爪后,嗓子发出一阵愤怒的叫声,看那架势似乎是想和沈欢这个主人拼命。 “你是母的你早说啊,是不是……”沈欢说这话时,有些没底气。 不对,我害羞个毛线,它只是一只妖兽,又不是美女,再说了,这也不能怪我啊我,谁让它没穿衣服来着。 沈欢被招财那双充满仇恨的眼神,看得有些发慌,结巴道:“你、你别这么看着我,我告诉你,再、再这么看我,信不信我用惩戒咒治你!” 想起刚才的疼痛,招财没再将眼中的仇恨表现的那么明显,冷哼一声便从窗口飞了出去。 “这他妈都是什么事儿啊!”就在沈欢感觉自己很蛋疼的时候,林妙诗又忽然走了进来,一言不发的走到了沈欢的身前。 “妙、妙诗,有什么事儿吗?” 林妙诗没有说话,抓着手腕将沈欢的手给抬了起来。 沈欢刚开始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但当林妙诗将手往胸口放的时候,一切就全都明白了,连忙将手给抽了回来。 “妙、妙诗你干什么呢。” “摸!” 沈欢觉得自己的嗓子,开始干涩起来,“这样有、有些不好吧,待会儿我爸妈要是进来——” “摸!”这话没变,但是语气却变了。 “好,我摸,我摸。”沈欢只能“奉命行事”。 林妙诗的身材堪称完美,手感不言而喻。 “感觉怎么样?” “挺好,不是……妙诗,我觉得吧,这样有些不好,要是——” “你不想摸?”林妙诗说着,就准备把衣服上的扣子给扣住。 沈欢一看这情况,瞬间就急了,“别啊!” 他算是看出来了,林妙诗的性格就是那种,什么都喜欢比一比的性格,上次看见自己摸小贝的头,也做出了同样的要求。 按照这个逻辑来看的话,自己下次要是当着她的面和某某那个的话,会不会…… 就在沈欢开始胡乱yy的时候,林妙诗忽然开口道:“你又充血了。” “一会儿,一会儿就退了!” “很难受吗?” 沈欢本来想摇头,但终究没能战胜过本能,脑袋跟啄木鸟似的点个不停。 “那我来帮你解决吧。” 自、自己耳朵没听错吧,妙诗她竟敢主动提出做那种神圣的事儿?! 第426章终身永久性的解决 沈欢常常安慰自己,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不过那也仅仅是一种自我安慰罢了。 他从来没想到,有一天林妙诗会亲口说出这样的话。 老天爷真是开眼啊!这几个月来的尊重,终于获得回报了。 面对这种情况,沈欢觉得自己要客气一下,不然会显得自己没有风度,“不用了吧,你不是说要留到结婚的时候吗?现在太早了。” 林妙诗摇了摇头,“我不打算用那种方法帮你解决。” “不用那种方法?”沈欢愣了一下,接着神情激动道:“难道和上次一样,准备用那种方法?” 林妙诗又摇了摇头,“我也没打算用那种方法。” “那你准备用什么方法?”沈欢很是疑惑,不是用男女之间最神圣的方式解决,也不是用上次的方法解决,难道还有其他的办法? “这种事情又不是只有一种解决办法。”林妙诗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们中医治病讲究拔根,我这次所使用的方法也是一样的,终生永久性解决。” 这仔细一想真有,毕竟两性之间的交流方式,除了以上两种办法以外,还有很多种,比如那种,在比如那种…… 对了,妙诗刚刚好像说了拔根,咕咚,拔根,这也太他妈内涵了! 沈欢只是幻想一下,就感觉体内的气血一阵翻涌,可很快这血就翻涌不起来了。 只见林妙诗从背后拿出了一把剪刀,皮笑肉不笑的说道:“你觉得这个办法怎么样?” “妙、妙、妙诗,你、你别开玩笑了!”沈欢的昏都快被吓没了,同时也明白了,所谓的拔根其实还有另外一种内涵。 “我没有开玩笑。”林妙诗一脸认真道:“乖,听话,一会儿就不痛了。” 身为男子汉大丈夫,经历一些疼痛是很正常的事情,但现在这是痛不痛的事情吗? 别说自己了,就大街上随便找几个男人,里面也没有一个能够承受这种痛苦的。 “妙诗,我刚才真不是故意的。” “过去的事情,就都过去了,咱们现在说的是另一件事儿。” 看来林妙诗不光在感情方面会表现的口是心非,就连其他方面也是一样。 “妙诗,你别开玩笑——”沈欢这话还没说完,剪刀便已经逼近到了关键部位。 “嚓!” 虽然躲了过去,但剪刀合并的声音,还是让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你、你来真的!” 林妙诗没有说话,再次发动了攻击。 “你这是谋杀亲夫懂么!” “我没打算杀你。” “可你这比杀了我还狠啊!咱们把剪刀放下,别玩了,这种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我没开玩笑。” “……” 之后两人在屋子里,你追我赶了大半天,期间无论沈欢怎么解释,林妙诗就是不听。 想想也是,如果自己是个女人,看到男朋友当着自己的面,摸其他女人的那个部位,不生气才怪。 人在气头上,做出什么事儿都不奇怪,不过沈欢觉得,林妙诗摆这架势,多半是想让他长长记性,毕竟真咔嚓了的话,对双方都没好处。 最后沈欢实在没办法,只好一把夺过剪刀,从窗外扔了出去,同时用双手扣住林妙诗的手腕,将其扑倒在了床上,“我真不是故意的,骗你是小狗。” 林妙诗将头别过一旁,没有说话,显然还是在气头上。 见这个套路不行,沈欢便换了另外一种套路:“要是你生气了,就打我吧,不行的话,我出去把剪刀给捡回来,让你咔嚓消气成不?” 沈欢作势要走出去捡家伙,按照他的剧本,这个时候林妙诗多半会起来拦住他,但事实上床上的林妙诗没有任何反应。 都怪招财那个混蛋,要不是它耍我,事情也不会弄到这个地步,啊!我想什么呢我,现在不是计较谁对谁错的时候,得先把妙诗哄开心! 思来想去,沈欢最终还是决定走一下言情小说上,那些霸道总裁走的道路。 “唔——” 他低头吻住林妙诗的嘴巴,用舌头撬开贝齿,进行着一轮又一轮的进攻,想要借助感情的冲击,来化解刚才的不愉快。 没想到这个办法还挺管用,没一会儿林妙诗就闭上了眼睛,看起来好像还有一些享受。 见状沈欢的胆子变大不少,慢慢将林妙诗身上的外套给褪去,接着就将手伸进了里面。 随着亲吻和抚摸,两人的呼吸声都开始加重起来,屋内也弥漫起绯色的气息。 “小欢,你们在屋里干什么呢?” 这时屋外忽然传来了李素娥的声音,应该是两人刚才在屋里追跑撵打时,闹得动静太大,引起了她这位做母亲的注意。 “没、没干什么!”沈欢一下子就从刚才的状态中走了出来,准确来说,应该是被吓出来的。 “你们是不是吵架了?” “没吵架。”沈欢听到一阵,推动门锁的声音,连忙道:“别进来。” “怎么了?” “总、总之,您别进来就对了!” 妈,您可千万别进来啊!别人坏我好事儿就算了,您这当妈的可不能跟他们一样不人道啊! 想几句话,就让李素娥止住脚步,还真不是一件容易事儿。 也不知道是不是沈欢的祈祷起了作用,厨房传出的糊味,让李素娥分了心思,“我的菜!” 听到母亲离开的脚步声,沈欢大松了口气,然后低头对着身子底下的林妙诗说道:“对不起,妙诗,其实我之前真不是故——” “该说对不起的是我,刚刚……我有些冲动了。” “你终于和我说话了。”比起神圣之事,沈欢更需要的是林妙诗恢复正常,现在的他比谁都高兴。 不过这种高兴,很快就被另一种兴奋所取代,“妙诗,咱们……还、还继续吗?” 林妙诗轻轻点了点头,羞红的脸蛋,看上去十分诱人。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沈欢感觉自己快飞上天了,虽然很激动,但他并不冲动,神圣之事是讲究情调的,粗鲁是其中的大忌。 看着因为衣物褪去,而露出来的那一片片的雪白肌肤,沈欢的双手都忍不住颤抖了起来,“妙诗,你好美。” 林妙诗脸蛋羞红,朝门口看了一眼,“咱妈还在外面呢,是不是有些——” “不管了!” 这是句心里话,这这种情况下,沈欢是什么也顾不得了! 第427章让两个人都开心的方法 沈欢是什么也不管了,但没多久李素娥就又走到了门口,她在外面站了半天,听见里面没动静以后,反而更加着急了。 怎么没声了? “小欢?” 李素娥叫了两声,见没有反应,便将手放在门柄,准备推门而入,“你不说话,我可就进去了。” 正准备进行某种健康运动的沈欢听到这话,一下子就急了,“别,您千万别进来!我跟妙诗没吵架!” “真没吵架?”李素娥将放在门柄上的手又收了回去。 “要是吵架的话,哪能这么安静,您说是吧?” 李素娥一想,似乎还真是这么回事儿,“那你刚才……” “我刚才是和妙诗闹着玩呢,我俩真没事儿,不信让妙诗跟您说。”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对林妙诗打了一个眼色。 除了那两件贴身的衣物以外,林妙诗现在几乎全身赤果,加上正准备做那种事情,她根本就开不了口。 “你不说我妈就要进来了,到时候她看在咱俩这情况……”沈欢故意只把话说了一半,剩下的让林妙诗自己去想。 林妙诗考虑了一会儿,对着门口说道:“阿姨,我们没事儿,您放心吧。” 听到林妙诗开口,李素娥总算是放心了,不管刚才他们两个有没有吵架,只要现在好好地就够了,“那我就不进去了,你们玩吧。” 确定李素娥从门口离开以后,两人双双松了口气。 刚才沈欢把节奏把握的很好,但是经过李素娥这么一捣乱,那是什么情调也没了,弄得两人只能从头开始。 此时林妙诗已经恢复了平静,用手遮住羞红的小脸,“阿姨就在外面,要不然,咱们等回燕京以后……” “没事儿,我妈不会进来。” 李素娥会不会进来,沈欢没办法保证,但他实在不想就这么结束。 回燕京?等回燕京以后,你就不一定同意做这种事情了! 沈欢先是亲吻了一下嘴唇,然后滑落到脖颈,那诱人的锁骨自然也不会放过,见时机差不多,他继续朝下穿越山谷走过小腹。 林妙诗身体有些颤抖,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在坐过山车,惊恐之中又带着一些兴奋很是刺激。 她倒吸了几口冷气,想要阻止,但有不愿让这种感觉离自己而去,随着时间的推移,沈欢再次转移了阵地。 “不、不可以,那里、那里太脏了。” 沈欢不仅充耳不闻,反而更加卖力,是不是的还会发出几声刺溜刺溜的声音。 林妙诗忍不住挺起了腰肢,随着沈欢的律动,也慢慢开始上下移动起来。 这就是沈欢一直想做的事情吗? 痒痒的,很奇怪,但也很舒服。 就在这个时候,沈欢却忽然停止了动作,他用牙齿咬了咬有些酸麻的舌头,没想到这种事情还是个体力活。 不过看着肚脐眼周围液体,他很快就忘记了刚才的疲惫。 “咚咚咚!” 这时门外忽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接着李素娥的声音便传了进来,“你们两个肚子饿不饿,我做了点茶点,给你送进去?” “不用了妈,我俩都不饿,您就别进来了……”沈欢似乎觉得力度有些不够,补充道:“千万别进来!” 老妈,这您要是还听不懂,我这个做儿子的就真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这样说,阿姨她会误会的。”林妙诗的表情开始紧张起来。 沈欢咧嘴一笑,“误会什么啊,反正咱俩接下来……” 林妙诗将羞红的脸蛋别过一旁,“不、不要脸。” “我就不要脸了。”沈欢说着,便又吻在了林妙诗的嫩唇上。 外面没再传来李素娥的声音,应该是明白了儿子那话里面的含义。 “沈、沈欢……” “嗯?” “我还是有些怕。” “怕什么?”沈欢先是随口说了一句,说完就后悔了。 做这种事儿,女方还能怕什么啊。 “我会很温柔的。” “可我……以后,咱们以后再做这种事情好吗?”林妙诗表情纠结道:“算我求求你了。” 以后,那得以后到什么时候。 “没事的,乖,听话。”沈欢用手摸了摸林妙诗的秀发,“都到这种地步了,再憋我都憋死了,而且你应该也不想就这么结束吧?” 这个该死混蛋,说话说得这么直接干嘛。 林妙诗没说话,算是默认了沈欢的说法,不过她现在内心真的很纠结,理智告诉她这种事情,一定要留到结婚以后去做,但感性告诉她,既然两个人已经将对方当成了携手走一辈子的人,做了也没什么问题。 “妙诗,我爱你。”沈欢说完爱情宣言以后,就准备开始动真格的。 可惜的是,理智最终还是战胜了感性,林妙诗用力将他推到了一旁,“不可以。” 啊啊啊啊!!! 沈欢感觉自己都快要疯了,每次都是这样,再继续下去,他都不知道自己那活儿到以后还会不会有用。 毕竟狼来了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你生气了?” “没有。”沈欢气呼呼的说道。 林妙诗拉住他的手说道:“我只是说不能做那种事情,又没说不帮你。” “姐,你该不会又是想去拿剪刀吧?咱不是说了吗,那事儿算过去了。” “不是,是真的帮你。” 沈欢一下子就来了精神,“用上次那种办法?” 说着说着,他又摇起了头来,“不行,这种事需要两个人都快乐,还是算了吧!” 林妙诗脸蛋羞红道:“我可以两个人都开心的。” “你同意了。”只是一句话,就又让沈欢恢复了战斗力。 “不是你想的那种办法。” 沈欢郁闷道:“难道除了我想的那种,还有其他的办法吗?” “有啊,比如……”林妙诗附身在沈欢的耳边小声说了些什么。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嘴唇明显有些颤抖,“你、你这都是从哪学来的?” 林妙诗脸蛋越来越红,“在、在网上……” “你在网上都学这种东西啊!” “你生气了?我、我也是想让你在结婚之前开心,如果你不喜欢,以后我就不——” 沈欢亲了林妙诗一口,笑道:“我没生气,就是想说,你下次学习的时候带上我呗!” “你说什么呢!” “我认真的,这种事儿不就应该夫妻两个一起学习嘛。”沈欢咳嗽了两声,“那啥,咱们开始吧!” 林妙诗害羞的点了点头,便开始用网上那种不需要做神圣之事,却又能让两个人都开心的办法。 对沈欢来说,那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妙不可言! 第428章你说谁是碧池? 因为快到年关,沈欢这几天没少往镇里跑,目的是为了置办年货。 年关将近,物价涨了,销售量也涨了,毕竟一年就这么弄一起,图的就是一个喜气。 市集口是鞭炮摊子,时不时会有顾客试试响不响,啪啪的炮仗声响个不停,一些跟父母来置办年货的小家伙,一看到炮仗那腿就走不动了,非得父母给他买点擦炮、摔炮或者烟花才会满意。 一直在大城市生活的林妙诗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脸上忍不住挂起了笑容。 “有意思吧。”牛大宝笑了两声,提议道:“林小姐,要不我也给你买几个炮仗?” 林妙诗本想点头,但觉得还是先征求一下沈欢的意见,可她回头看了看,到处都找不到沈欢的影子。 牛小贝看出了她的意图,笑道:“欢子哥最怕炮仗了,你在这儿肯定找不着他。” “沈欢怕鞭炮?”林妙诗的表情有些意外。 “嘿,臭丫头不说,我都差点忘了。”牛大宝一脸乐呵,好像想起了什么好玩的事情。 林妙诗越发好奇,在她的印象里,沈欢几乎没有对什么事物表现出过害怕的症状,实在是想不明白沈欢为什么会怕炮仗这种喜庆的东西,“沈欢为什么害怕炮仗?” “是这样的——” 牛大宝这嘴巴刚刚张开,就被牛小贝给堵住了,“让我来说,让我来说。” “臭丫头,你——”牛大宝气不过,想要教训教训自己这个不懂得辈分关系的妹妹。 牛小贝早预料到有这种情况,人一闪就躲到了郭晴的背后,“嫂子,你看,臭大宝这家伙又欺负我。” 郭晴无奈的笑了笑,朝牛大宝摆了摆手,虽然哑症已经被治好,但她仍旧不怎么爱说话。 媳妇出面护着,牛大宝只能干骂两句作罢。 牛小贝得意的吐舌头做了个鬼脸,然后说起了沈欢为什怕炮仗的故事。 十里不同俗,百里不同席。 和现在大多数城市,只有清明扫墓的习俗不同,长乐村这边还留着年三十上坟祭祀祖先的习俗。 沈欢之所以怕炮仗,和这个习俗有着一定的关系。 上坟是男人们做的事儿,年幼的沈欢自然也是这大家族男性当中的一份子,一路上放了不少的炮仗。 去的时候和拜祭时都没什么事儿,就是在回来了的路上,办了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儿——炮仗点着了,却把香火给扔了出去。 结果不言而喻,整个右手手心被炸的“血肉模糊”,加上冬天伤口愈合的慢,整个年都没过好,就连吃东西也得李素娥喂,那一年他成了村里同龄人中最大的笑话。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沈欢再也没摸过炮仗,并且老怕炮仗伤到自己。 林妙诗听完以后,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 “你们站在干嘛呢?不买年货了?”沈欢从前面的人群中挤了出来,他瞅了眼炮仗摊子,忍不住后退了两步,“快点,不然好东西要被别人抢光了。” 牛小贝转了下眼珠子,“林姐姐说她要买一些炮仗回去。” “买炮仗?买炮仗干嘛,又不能吃。”沈欢的表情开始有些不自然了,他还不知道牛小贝已经把他给卖了。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配合牛小贝,林妙诗还真上前买了几个炮仗。 几人汇合后,牛小贝开口道:“欢子哥,你个大男人让林姐姐拎着东西,有些不大好吧?” 我去!你个小丫头是不是非得逼死我才满意啊。 淡定,要淡定,不就是个炮仗嘛,现在自己怎么说都已经奔月境后期的高手了,别说几个炮仗,就算是鞭炮摊子的炮仗全都炸了也伤不了我。 做完自我安慰以后,沈欢硬着头皮接过那些炮仗,你要不告诉他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他拎着不会有任何反应,现在可好,虽然隔着塑料袋子,但他总担心会不会爆炸。 林妙诗有些不忍,将袋子拿回了自己手里。 沈欢大松了口气,恨不得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搂着林妙诗好好地亲一口。 炮仗……太他妈恐怖了! 镇里这个市集,是附近村子大多人选择置办年货的地方,抬头看去,黑压压的一片,全都是脑袋。 五人排成一队,沈欢走前头,牛大宝走最后,三位女性站在中间。 牛小贝时不时扭头和身后的郭晴聊两句,有时也会向林妙诗介绍一些新奇的东西。 几人在市集大概逛了有两小时,才把需要的东西给买好,其中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是在推挤中度过的。 买好东西以后,牛小贝提议到附近的摊子吃点凉粉肉丸之类的小吃。 镇里的肉丸很出名,前些年火热的时候,每个摊子都是大排长龙,甚至有不少市里人,跑过来尝一尝这肉丸的味道。 逛了这么久,沈欢没多大感觉,但看得出郭晴等人的脸上都有些疲惫,便同意吃些东西再回去。 “好吃吗?” 林妙诗尝了一口肉丸子,点头道:“好吃。” 牛大宝却是摇了摇头,“儿子做的不如爹做的好吃,难怪这两年人越来越少了。” 还好老板正在忙活着招呼客人,不然又得起一些口舌之争。 吃饱喝足后,众人便准备离开。 牛大宝和沈欢去开车,林妙诗三人则是在市集口等着。 这是忽然有几个骑着摩托车的年轻人,停在了她们面前,发型一个比一个炫酷,刘海严严实实的盖着其中一只眼睛。 其中将头发染成黄色的年轻人,朝着三人打了一个口哨,“嗨,三位美女,要不要跟着哥哥去兜风。” “神经病!”牛小贝开口骂了一句。 黄毛乐呵的笑了笑,“小美女,不愿意就不愿意呗,为什么要骂人呢?再说了,你也不是我喜欢的款,我问得是这位高个子的美女。” 林妙诗皱了下眉头没说话,朝沈欢离开的方向看了看。 “美女,看什么呢?你看我不就够了嘛。”黄毛说着,就朝着林妙诗的小手儿摸了过去。 林妙诗轻易的躲过以后,寒声道:“滚!” “还挺有脾气。”黄毛自认为很帅的用舌头舔了一下嘴角,“留个电话号码呗,今天不想兜风,不代表以后不想啊。” 说完,伸手就准备把林妙诗兜里的手机给拿出来。 “啪!” 黄毛被这巴掌打的整个人都愣住了,“臭碧池,你他妈敢打我!” “我警告过你了。” “草!”黄毛将摩托车一支,“看戏呢?给我抓住这臭碧池!” 就在众人准备动手的时候,不远处传来了沈欢的声音,“你说谁是碧池?” 第429章以后嘴巴别再这么贱 “谁他妈想多管闲事儿!”黄毛也不看来人是谁,直接就骂了起来。 牛大宝直接从车上走了下来,一捋袖子,“你跟谁俩他妈呢!” “草!”黄毛的手下骂了一句,领着人就准备动手,黄毛却忽然伸手将众人给拦了下来,饶有兴致的打量着沈欢和牛大宝,“我当谁呢,原来是老牛和沈欢啊,咱们这些老同学好久没见了吧?” 黄毛的名字叫马涛,就住在镇附近的村子,和沈欢两人是初中同学,当初在初二因为和人打架斗殴被学校开除。 人虽然不在学校里,但学校里依旧流传着他的传说,毕竟在那个年龄阶段,不良少年这样的人物还是很有偶像风范的。 他身边的几个人,沈欢也都认识,基本上就是当初被学校开除的那几个人。 “你爸的病怎么样了?死了没?”马涛的语气中充满了挑衅。 在初中那会儿,沈欢是标准的三好学生,当然这是老师的看法,在马涛等人的眼中,就是一个只知道学习的书呆子。 “马涛,你他妈说什么!”牛大宝想要动手,却被马涛的狐朋狗友给推了回去。 马涛点了根香烟,笑眯眯的说道:“老牛啊,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怎么还是这暴脾气呢,你看看人家沈欢,还是和以前一样,好说话,没一点脾气。” 他说着,还想伸手朝沈欢脑袋上拍两下,不过他个子比沈欢要低不少,看上去很是滑稽。 “你摸下试试。”沈欢的声音很冷,如果今天只有他和牛大宝两个人,他才不会和马涛啰嗦那么多。 对于这种无赖混混,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以暴制暴。 马涛愣了一下,在听到这句话时,明显感觉身子有些发冷。 草!他沈欢就是一个典型的书呆子,老子会怕他? 马涛也不是没想过这多年过去人会发生变化,但他早就观察过了,沈欢和牛大宝一人开个三轮摩托,很明显还是和当年一样的普通家庭出身。 这点倒是他判断失误了,两人之所以开三轮摩托过来,只是为了方便拉年货而已。 马涛用手撩拨了几下沈欢额前的刘海,“我就摸了咋地?给他妈老子装横,也他妈不打听打听,老子在这周边是什么身份!” “瞪什么瞪?不服气是吧,咱找个地方练练?”马涛不屑的冷哼了一声,扭头看了眼林妙诗,“这碧池你女朋友?让老子摸两下,这事儿就算算了,你要不愿意的话,老子也不强求,不过我保证你离不开这——啊!” “咔嚓!” 沈欢拧断了马涛的手腕,不想惹事儿和怕事儿是两回事。 “啊!啊!啊!”因为家庭的原因,马涛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大亏,在学校那会儿说是打架斗殴,实际上就是他带人单方面的群殴罢了。 那群狐朋狗友根本没想到沈欢会出手,回过神后,嘴里骂骂咧咧的都想要动手。 “咔嚓!” 沈欢再次动手,将马涛的手肘拧脱臼。 “沈欢,你他妈想干嘛!” “老马可是马洪江的侄子,你活不得不耐烦了!” 马洪江,镇内有名的地痞,尤其是在附近这几个村子,基本上是人人谈之色变的主。 马涛之所以敢在镇里面横行无忌,和他这位叔叔有很大的关系。 正在气头上的沈欢可不管马红江还是马蓝江,就在众人说话的时候,马涛的肩骨也被他捏碎。 “没你们事儿,滚!”见众人朝自己围过来,沈欢冷喝了一声。 沈欢的手段太过狠辣,众人心里多少都有些忌惮,平常欺负人欺负惯了,这头一次被人欺负,他们连该做出什么反应都忘了。 “这次让你长长记性,以后嘴巴别再这么贱!”沈欢拉起林妙诗扭头对牛大宝说道:“大宝,咱们走!” 牛大宝没看明白,以为马涛并没有受多重的伤,“就这么算了?” 林密下是现在也是有眼力的,“那个人的右臂废了,除非有沈欢这样级别的神医帮忙,他这辈子都别想再拿筷子了。” “这么夸张?!”牛大宝先是一愣,然后朝马涛所在的方向吐了口唾沫,“该!” 牛小贝想起了一些事情,表情担忧道:“哥,这个马涛我听说过,老在我们学校门口以借钱的名医打劫学生的钱,听说连学校的老师都怕他。” “你担心他报复?没事儿,有哥在,他翻不了天!” 沈欢开口道:“大过年的,别让这个人渣毁了气氛,回去吧,咱们把腊肉炒了看看味道怎么样。” “没错,再配点小酒,棒极了!” 一说起吃的,牛大宝很快就把刚才的不愉快给忘了。 牛小贝还想说些什么,但想到有沈欢在,也没多想…… 镇医院门口,马涛绑着绷带,和那群狐朋狗友从里面走了出来。 “涛哥,我看那沈欢好像不大好惹,这事儿就这么算了?” 马涛胳膊虽然废了,但腿脚还很方便,听到这话,一脚就踹到了出声之人的屁股上,“算你马勒戈壁!妈的,这个书呆子竟然敢废老子的胳膊,以后还怎么骑摩托撩妹!” “涛哥,歪嘴的话不是没有道理,我看那个沈欢身手好像不错,咱们几个过去,根本怎么不了人家,再说,长乐村姓沈的是大户,你要动他们家,其他人说不准会出来插手。” “我知道。”没人比马涛更清楚沈欢的手段,“沈欢他爹生病以后,那些本家看他们就跟瘟神一样,别说出来帮忙,不落井下石就不错了,这点不需要顾忌。” “能打?再能打的我也见过,功夫再好也怕菜刀,双拳难敌四手听过没?”马涛低头看了看绑着绷带的胳膊,“老子被废了一条胳膊,你说我叔会看着不管吗?” “你准备让马叔出面?” “涛哥,没必要玩这么大吧?” “哼。”马涛冷笑一声,“玩的大?这就是废了我一条胳膊的代价!” “等着吧沈欢,今天晚上老子不仅要把这断臂之仇给报了,还要把你家给抄了!让你以后见了老子,都得绕着走!” 在场没人怀疑他这话的真实性,因为他的叔叔马洪江的确有这个本事…… 第430章马涛的报复 马洪江正在二楼的房间和几个朋友打麻将,他随手扔出一张东风,“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旁边的秃子摸了张牌,皱眉道:“有点难办,最近查的挺严。” “我那边已经谈好了,不过对方好像不太信任我们,嫌地方小,怕供不起他们那样的大佛。”板牙摸牌后看也没看,直接打了出去。 黑皮拍了拍肚子,“出货方面感觉没啥大问题,我派人到长乐探了探路,听说姓沈的一大家子搞药材赚了不少钱,边赚边出够咱们吃半年。”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是吧?”马洪江将吸了一半的香烟放在烟灰缸里拧灭。 这几个人正聊着,门外传来了一阵敲门声,“马哥,小涛来了。” 秃子忍不住笑了起来,“看来你这侄子又给你惹麻烦了。” “他要人的话,你就让阿飞他们过去帮帮忙,下手的时候别太狠,随便教训教训就算了。” 外面的那人迟疑了一下,说道:“马哥,我建议你最好下楼看一看,情况比较严重,小涛的手臂好像被人给打断了。” 马洪江将麻将扔在了桌子上,“跟我下去看看情况。” “涛哥,马叔这么久了都不下来,该不会是不打算帮忙把?” “你他妈闭嘴!我出了事儿,我叔会不管?”马涛心里也有些没底,以前在外都是他欺负人,那些被欺负了的,因为顾忌马洪江只能忍气吞声,敢回手反击的还真没几个。 所以家里虽有大佛,但也没用到过几次,距离最近一次帮忙,还是当初在初中学校给人打群架的时候。 “叔!”马涛看到马洪江下来,连忙起身想要迎过去。 马洪江摆了摆手,示意他坐回去,然后让身边的秃子,给马涛的那群狐朋狗友每人发了一根香烟。 “谢谢马叔。” 马洪江打量着马涛的胳膊上的绷带,“怎么回事儿?” “被人打了。”马涛一脸委屈道。 “除非眼瞎,否者谁都能看出来你这是挨打了,小马哥问得是经过!”黑皮忍不住笑道。 马涛明白后,将事情说了一遍,“怎么说来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向女的要个电话号总没错吧?我又不知道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可沈欢那小子,二话没说上来就把我胳膊打断了!” “刚刚我到医院拍片检查,医生说我这胳膊就算好了,也不一定能使上劲,叔,你侄子我可是被人给打废了啊!” 秃子皱眉道:“照你这意思,他们都是小年轻,你们这么多人,还干不过他们两个?” “光头叔,你不知道就别乱说,沈欢那小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手上会功夫,别说我们这个几个人,就算在翻一倍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板牙用牙签剔了剔牙,“我听明白了,你小子每天闹事儿,这次是碰上狠茬子被吓怕了,对不对?” 马涛脸一红,低头没说话,在这些长辈面前,还真轮不到他来发脾气。 “小涛是马哥的侄子,那小子下这么重的手,胆子挺肥。”秃子拍了拍自己的光头,“听小马的意思,那小子和他同龄,要是大人还好说,这种愣头青处理起来还真有些难办。” “嘿,咱们起起哄就得了,怎么说这都是马哥的家事,还是别乱提意见的好。”黑皮说完,让身边的小弟帮他拿了一听啤酒。 马洪江皱了皱眉头,“你说那小子姓沈?是长乐村的?” “没错。”马涛补充道:“叔,您不用担心,那个沈欢他爸是个药罐子,前几年借钱借太多了,那些本家们基本上已经和他家断了来往。” 这就好多了,最近还要靠着长乐沈家的那群暴发户走生意,要是把人给得罪了,就只能另换目标了。 “阿飞,你拉两车兄弟过去,把这事儿了了。” “嗯。”被称作阿飞的年轻人点了点头。 听说是派阿飞过去,马涛的眼睛亮了不少,沈欢,你这次死定了! 长乐村,地边,牛家牛棚…… “婶婶的手艺越来越好了。”沈欢尝了口菜,忍不住赞叹道。 正在上菜的牛母笑着摆了摆手,“这些菜可不是我炒的,全都是小贝做的。” 沈欢愣了一下,“小贝啥时候会做饭了?” 厨房里的牛小贝听到这话,气呼呼的把头探了出来,“我一直都会坐好嘛!” “臭丫头脾气不讨喜,但做菜方面还挺有天赋的。”牛大宝说着,扭头对郭晴说道:“要不咱俩也要个闺女吧,等她长大,就不用你做饭了。” 郭晴脸一红,没有说话,似乎有些害羞。 “欢子!欢子!”这时院子里传来一阵焦急的呼喊声,“牛哥,欢子是不是跟你这儿?” “是啊,咋了?” “出事儿了!”那本家擦了把汗,“我刚刚带着闺女遛弯,见两个面包车停在了欢子家门口,下车后二话不说,就把门给踹开了,带头的那个看这儿有点眼熟,好像是镇里马洪江的人。” 两人虽然是在外面聊天,但屋内的几人也听得清清楚楚。 “草特么的!马涛那小子竟然还真带人来报复了!” “妙诗,你先待在这儿,我一会儿就回来。”沈欢交代了一句就往外走,他没想到马涛会这么快就带人过来。 早知道这样,自己就应该留在家里,现在人不在家,马涛说不定会拿着父母出气。 “欢子,等等我!” “你瞎凑什么热闹,都成家的人了,稳重的点,这事儿我一个人就能解决。”沈欢瞪了牛大宝一眼,让他别再跟过来,出门后直接利用灵狐步赶了回去。 一到家门口,他就看到了门口的面包车,还有几个小混混正蹲在门口抽烟,见沈欢过来便将烟扔掉,起身道:“有人来了,涛,你出来看看,他是不是——” 他们话还没说完,沈欢就赶到了院子里。 家里能砸的东西,基本上都被砸了,马涛正坐在沙发上和一个留着中分长发的年轻人聊天,沈父则护着沈母站在一旁。 “哟,我还准备让人出去找你呢,没想到你却自己回来了,这么急着找死?” “这事儿跟我爸妈没关系,让他们先离开。” 马涛笑着拍了拍大腿,“你他妈以为自己是谁啊?要我放人也可以,来,跪下来求——咳咳!” 沈欢用手锁住马涛的喉咙,声音冰冷道:“已经说过一遍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 屋内一下就安静了,因为在座的,没有一个人看清楚沈欢是怎么进来的…… 第431章带十万块来赎人 “咳咳!放——咳咳——”马涛被掐的说不出话来,一旁坐着长发中分男挥了挥手,“让两个老人家先离开。” “小欢……” “爸妈,我不会有事儿,你们先到牛叔家等着,我一会儿就过去。”沈欢摆了摆手,让沈父沈母先走。 二老相对一眼,最终选择了相信沈欢,因为马涛还在沈欢手里,路上没有一个阻拦。 长发中分男皱眉道:“你爸妈已经走了,可以把小涛放下了吧?” “我要说不呢?” 沈欢之所以让父母离开,一是担心二老收到波及,二是怕自己出手太狠,让他们受惊。 马涛和长发中分男一共带了有二十号人过来,每个人手里都拿着家伙,虎视眈眈的看着沈欢,似乎只要一找到机会就会动手。 “我这人没什么耐性,别让我——” 不等长发中分男把话说完,沈欢便说道:“我这人也没什么耐性。” “呵。”长发中分男不屑的冷笑一声,“我就不信你真敢杀了他!” 说完,他便掏出别在后腰的匕首,朝沈欢的腹部捅了过去。 沈欢也不躲,手肘一折就拿马涛当起了人肉盾牌。 长发中分男没想到沈欢的动作会这么快,等到想收手的时候已经晚了,整个匕首已经有一把插进了马涛的屁股上。 “呃——呃——啊——”马涛想要发出惨叫,奈何被沈欢掐着脖子,只能发出一些类似呜咽的杂音。 “刺的挺准。”沈欢嘲讽了长发中分男一句,同时将马涛给扔到了地上。 “小子,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沈欢耸了耸肩,“还真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最好别说,我怕脏了自己耳朵。” “你他妈——” “啪!” 沈欢一巴掌打在了长发中分男的脸上,“嘴巴放干净点。” 一旁的混混们都快看懵逼了,剧本搞错了吧?逞威风的人不该是他们吗?怎么现在这个情况,是长发中分男在受气啊! “好!好!好!”长发中分男擦了擦嘴角的血迹,“自打监狱里出来,我阿飞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你这个不怕死的愣头青!” 马涛艰难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沈欢,你这次死定了,阿飞哥可是杀过人的,你把他惹毛了,就算不死也得在床上躺一辈子!” “别他妈废话,给我动手!”阿飞是真生气了,本来他是来帮马涛出气的,根本就没想到会发生这种情况。 几乎就是眨眼的功夫,打头的那几个混混,就已经倒在了沈欢的脚边,他踩着其中一人的脑袋说道:“刚才都谁动手砸的东西?” 这些混混都是无业青年,坏事儿办了不少,打架见血都是小意思,所以表现得并不像马涛的狐朋狗友那么不堪,并没有被沈欢的手段给吓到,依旧不停地涌过来。 反正他们这么多人,总有一个能给沈欢来一记闷棍。 “看这情况你们是都动手了。”沈欢一脚踢飞一个,整个过程就像行云流水般自然,没有一丝拖沓,堪称随意到极点。 没一会儿功夫,那些动手的混混就没一个能站着的了,只剩下阿飞、马涛,还有那几个狐朋狗友。 阿飞能够爬到马洪江打手中顶尖的位置,靠得就是一股狠劲,本身打架技巧并不算太高。 因为在监狱里待过,出来以后光是“杀人犯”这个身份,就足以让不少人忌惮,但这次却完全没了作用。 光是愣头青就够让人棘手的了,再加上练家子三个字,阿飞算是完全没了办法。 “好,你厉害,咱们等着瞧!”阿飞放了句狠话就准备离开,这个时候也只能选择这种反派的标准式退场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马涛也知道,今天这仇是报不了了,连忙带着自己的朋友跟在阿飞身后准备离开。 沈欢从地上捡了根撬杠,把阿飞给拦了下来,“这就要走?” “你想怎么样?” “不怎么样,咱们坐下来,把这些被砸坏的东西算算账,看看多少钱。” 阿飞眼珠子一瞪,“你什么意思?” “唉,果然,干你们这行的都没什么文化。”沈欢目光怜悯,无奈的叹了口气,“我的意思说,只要你们把我家损失的钱给了,才可以离开。” 阿飞当然知道沈欢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但干这行当这么多年,他什么时候遇到这种情况。 “你知不知道我是小马哥的人?” 沈欢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还是周润发的人呢!” “你——” “别啰嗦,给钱走人,事情就这么简单。”沈欢脸色猛地一板,“我们家不是你们这些小混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阿飞明白这次应该是碰上硬茬子了,脑袋一别,“没钱!” 咱们就看看谁更硬! “没钱想走也成,用手来换吧!” “你敢!” 沈欢没有说话,决定用行动来证明自己敢不敢。 马涛见他伸手出来,连忙对着阿飞说道:“阿飞哥,咱们还是给钱吧,我的手就是被他这样废掉的!” 阿飞这才想起来,眼前这个年轻人不单单是个愣头青的同时,手段也不是一般的狠辣。 就拿他刚刚看到的来说,看似三两下把人放倒,实际上这些人想要恢复正常,至少要在医院里躺上两三个月才行。 “我真没钱。”见沈欢还没停手的意思,阿飞连忙道:“但是我可以让小马哥先带钱过来!” “真的?” “阿飞哥没骗你,我叔很有钱。”马涛现在已经被吓破了胆,这阵仗都没能把沈欢给制服,这辈子估计报仇无望了。 “打电话吧。” 阿飞拿出手机,拨通了马洪江的号码。 果然是个愣头青,竟然敢让我给小马哥打电话,待会儿等他带人过来,死的就是你了! “哥,是我,事儿没办成,我——” 他还没来得及说几句话,沈欢便将手机,从他手里夺了过来,“马老板是吧?你手下把我家砸的不成样子,但是没钱赔,我就把他们给扣下了,要是想赎人,就带十万块钱过来。” 说完,也不给马洪江反应的机会,就直接把电话给挂了,留下对方一个人在另一头发愣。 第432章带人抄家伙! “妈的!”回过神后,马洪江直接把手机摔到了地上,正在聊天打屁的秃子等人被吓了一跳,“咋了?” “阿飞不仅没把事儿办成,现在还被人扣了。”马洪江怒极而笑,“刚才那电话是打马涛那小子打来的,让我带十万块钱过去赎人。” 黑皮喝了口啤酒,“不是吧,小涛不是说就俩年轻人吗?阿飞本身就够能打的了,还带了那么多人过去,都没把事儿办好?” “我看事情没那么简单。”板牙皱眉道:“两个年轻人绝对没这个能力,小涛被打很可能是咱们的老对头,故意安排的。” “你是说大猩猩?”秃头好像想起了什么,“他在市里面还有点势力,当年在咱们本地,没这么大本事吧?” “这事儿要真是大猩猩做的,老子跟他没完!”马洪江骂骂咧咧的说道:“都别坐着了,把你们手下的人都喊过来,能叫多少叫多少!黑皮,你带着车队把长乐村那两条街道的出口给我堵死了!” 黑皮愣了一下,“让我的半挂车队过去?没必要闹这么大吧?” “如果真是大猩猩在搞鬼,咱们就必须闹这么大,好让他好好长长记性!上次咱们能打得他不敢回家过年,这次也一样!”板牙觉得马洪江这么安排没什么错。 秃头拍了拍脑袋,“那我到所里说一下,就说请他们吃饭,拖延点时间。” 众人分配好任务以后,便纷纷开始行动。 再有几天就过年了,人都在家,聚集人并没有浪费多少时间。 其实不管这件事是不是大猩猩做的,马洪江都要闹上一闹,让镇子里那些蠢蠢欲动的人知道,这两年不是他小马老实了,只是懒得闹大事儿而已! 沈欢家…… 沈欢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对正点算损失的阿飞问道:“点清楚一共多少钱没?” “年货加上这些家具,大概在八万块钱左右。”阿飞老实的回答道。 “赎一个人一千,你们二十来个人就是两万块,看来这钱我要的挺公道的。” 公道你妹!等着吧,待会儿小马哥来了,看你还怎么笑的下去! 阿飞这想法刚生出来,外面便传来一阵吵杂的声音——小马哥来了! “唉,我让你站起来了吗?” “唉你麻痹!”阿飞的胆子也大了起来,马洪江已经带人过来了,他没必要在害怕。 马涛也从他的态度中,得到了信号,大笑道:“哈哈,我叔带人过来了,沈欢你这次死定了!” “死定了?你以为拍电视剧呢。”沈欢不屑的笑了笑,扭头对着阿飞说道:“蹲下,没交钱之前,你们一个人都不能走。” “你他妈——” “啪!” 沈欢一耳光打在了阿飞脸上,“我让你蹲下!” “我蹲,我蹲!”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小马哥带人进来,老子就算不弄死你,也要让你待医院里出不来! “欢子,你没事吧?” “妈的,谁敢动给我们老沈家人!” “都他妈给我住手!” 确实有不少人,走进了院子,但并不是阿飞辛苦等待的小马哥,而是沈家的那群本家们。 大家说什么的都有,手里拎着农具,那阵仗一点也不比阿飞带人来的时候差。 “各位叔伯,我没事儿!” 其实不沈欢说明,众人光看地上躺着的那些混混和他对比一下,也大概能推测出发生了什么。 “小涛,你不是说沈欢在村子里没人缘吗,这是怎么回事儿?!” 马涛早被吓懵了,结结巴巴的回答道:“我、我也不知道啊,当时在学校他们村的人都是这么说的,除了牛大宝以外,基本上没人给他打交道。” “草!”阿飞暗骂了一句,没再说话。 “你们这些人哪个村子的!敢来我们长乐闹事儿!”带头的沈常春,对着阿飞等人问道。 阿飞本来不想回答,但仔细一想,沈欢是愣头青,不代表姓沈的这一大家子都是愣头青,想到这儿,他连忙说道:“我是马洪江小马哥的人!” 果然,马洪江这名字一出来,沈家人都冷静不少,尤其是年龄上差不多的,因为同龄的关系,他们多少都和马洪江打过一些交道。 “马洪江在咱们这片可是出了名的混蛋,欢子把他的人打成这样,该不会有事儿吧?” “怕什么,强龙压不过地头蛇,他要是带人来咱们长乐,谁吃亏还不一定呢!” “欺负咱们沈家人他还有理了是吧?丫的!” 看着沈家人的反应,阿飞都快哭了,弄了半天,这沈家还真是一群愣头青啊! “常春伯,刚刚有村民说,有人开大车,把咱们村子的几个出口全都给堵上了!听一些大车司机说,那几辆车都是马洪江车队的。” “小马哥终于来了!”阿飞激动的直接从地上站了起来。 “啪!” 沈欢又赏了他一个耳光子,“大人们说话,小孩子少插嘴。” “常春叔,让大家都散了吧,各回各家,这件事儿让我一个人解决就好。” 沈常春有些迟疑,“咱们都是一家子,怎么能让你一个人——” “没事儿,你知道的,我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情,敢这么说,就一定有办法解决。”沈欢踢了踢脚下的撬杠,“马洪江不是什么简单货色,我怕待会儿伤到大家。” 沈常春还想说些什么,但想起当初沈欢一人把孙老头儿棺材从坟坑里抬出来的情形,又把话给收了回去,“那好,我现在就带人回去,你自己一个小心——” 他的话还没说完,门外就传来了一个声音,“谁叫沈欢?滚出来!” “小马哥来了!”阿飞听出来这声音是板牙的,起身就准备朝外走。 “咔嚓!” “啊!!!” 沈欢直接用撬杠打断了阿飞一条腿,“不听话!” 本来打算跟着阿飞跑的马涛等人,吓得又蹲会了地上,这个沈欢怎么几年不见恐怖到了这种地步,同龄人哪干得出这种事儿! “都他妈起开!”秃头将沈家人喝退以后,对着为首的马洪江说道:“马哥,看着阵仗,说不定还真是大猩猩搞的鬼。” 马洪江没说话,步入大厅后,寒声道:“谁是沈欢?” 第433章私了?私了! “我就是。”沈欢拎着撬杠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并没有被马洪江的气势给吓到,笑眯眯道:“没猜错的话,您就是周润发吧?” “什么周润——”板牙骂骂咧咧的,不过没等他把说完,沈欢便喝了一声,“少废话!” 这一声高喝中,夹杂着灵气,一下子就把这位在边防专混迹数十年的老地痞给唬住了。 “我家现在是什么情况你们也看到了,刚才你这位杀人犯手下已经点算过了,家具加上电器和一些杂七杂八,损失一共是八万块。”沈欢指了指那些躺在地上的小混混,“他们一共是二十六个人,我也不多要,一人一千,给你打个折,两万块,不算精神上的损失费,十万块,给钱走人。” “你他妈知不知道自己在跟谁说话!”黑皮抬脚就准备给沈欢一个教训。 可他这脚还没落下,就先被沈欢给一脚踹飞,“我不想再浪费体力,公道的价格也给你了,要是不想私了,我现在就打电话报警,咱们公办。” 只是一手,马洪江便意识到了不妙,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两步,退完他就后悔了,自己这个老地痞,竟然被一个初生牛犊给吓住了。 他冷笑两声,给自己提胆气,“你想私了是吧?” “你要非得公了也可以,到最后吃亏的是你。”道理站在自己这方面,沈欢不怕跟着警察到局里走一趟。 华夏法律上是没非礼罪一说,但故意破坏他人财物却可以定罪,至于这些躺在地上的混混和马涛被废掉的胳膊,都属于自卫行为。 而且他吃准了,像马洪江这样在所里有记录的人,是不敢走公办这条路的。 “我没公办,你要私了咱们就私了呗!”马洪江正说着,猛地提高了嗓音,“都他妈没听到吗,私了!” 他身后的那些地痞流氓,瞬间明白了这话里的意思,抄起家伙就开始动手,结果和阿飞带来的人一样,别说伤到沈欢,就是连身都近不了。 看到这情况,马洪江立马改变了命令,“都他妈傻吗?打不了他就给我打其他人!”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套路,既然无法伤害到他,那就伤害他的家人,有些时候心痛比身痛更加令人难受。 两拨人很快就扭打在了一起,不过沈家人都是本分的农民,下手都有所顾忌,这些小混混们却不同,管他会有什么后果,先放倒了再说。 沈欢注意到这种情况以后,表情一下子就变了,一记鱼跃龙门直接将所有人震倒在了地上。 无论是马洪江带来的人,还是沈家人,都被这种突发情况给吓了一跳。 “你、你——”马洪江被吓得有些说不出话来,他本来以为沈欢只是比一般人能打而已,现在看来能打两个字已经不足以形容对方,这根本、根本就不是人类能够发出的力量。 见沈欢一步步朝自己走过来,马洪江紧张到了极点,“你、你想干什么!” “原来马大老板嘴中的私了是这么回事儿,那我也只好跟你私了了。”沈欢说着一脚踩在了马洪江的胸口,“常春叔,点一下,咱们家受伤的一共有多少人。” “小子,别把事儿做的太绝,我马洪江在镇里混了这么多年,可不是白混的!” “咔嚓!” 沈欢没有说话,直接踩断了他一根肋骨。 “啊!”马洪江发出一声惨叫,险些昏死过去。 沈常春这时候已经点好了受伤的人数,十二人轻伤,三人重伤需要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十五个是吧?”沈欢蹲在地上,手拟剑诀,“轻伤一根肋骨,重伤两根肋骨。” “咔嚓!咔嚓!咔嚓!” 说完他便,用手指一根根的将马洪江的肋骨戳断,刺耳的骨裂声,让人听得胆战心惊,就连沈家人看向沈欢的目光都有些变了。 刚开始马洪江还会发出几声惨叫,但后来疼得连呼吸都快做不到了,明明是冬天,里面的衣物却全都被汗水浸透。 “住手!你他妈快点给我住手!”黑皮从地上爬起来,就要和沈欢拼命。 沈欢用手掐住马洪江的脖子,寒声道:“信不信我杀了他?” 放在之前,黑皮一定不相信,但现在他心里没有一点质疑,这个年龄看上去还没自己一半的年轻人,比见过的所有人都要狠。 而且人数在他面前,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若是想的话,对方应该可以在顷刻之间,杀掉所有人。 “把堵在村口的车子撤了,让你们的人全都站在大街上一字排好。”沈欢语气中透露着不耐烦,“我这人不喜欢重复说话,懂吗?” “懂!”为了保住马洪江的性命,黑皮只能咬牙答应。 等黑皮出去后,沈欢没再折磨马洪江,将沈家人身上的伤势治好以后,说道:“常春叔,你带着咱们家人先回去。” “欢子,你下手这么重,要是警察来了……” 沈欢摆了摆手,“我能处理,你们在这儿我反而不方便。” “欢子杀人是犯法的,你该不会是准备——” 沈欢无奈的笑道:“叔,您想到哪去了,犯法的事儿我不会做,相信我,对了,您要是有时间,顺便去大宝家一趟,千万别让他们过来。” “好吧!”沈常春明白,现在的事儿已经不是他能帮上忙的了。 等到沈家人离开以后,沈欢蹲到马洪江的身旁,问道:“感觉怎么样?” “你、你杀了我,你也、也活不了!” 沈欢笑眯眯的说道:“杀你,我可不做犯法的事儿,你那朋友出去这么久还没回来,应该是去报警了吧?” 马洪江没有说话,按照黑皮的性格,的确会这么做。 不对!他既然知道黑皮会报警,还故意让黑皮出去,难道已经想到了对付警察的办法? “你猜对了,我还真有。”沈欢说着,忽然打开了天眼,“说说你这几年办得坏事儿吧。” …… 胖警察对长乐很有抵触,要不是秃子说了那么多好话,他打死也不会过来,这次可千万别再碰上那个瘟神。 可惜,他对上天的祈祷并没有起到作用,看到这熟悉的院子,他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妈的,我上辈子究竟造了什么孽啊! “胖哥,快进去啊,你再不进去马哥就要死了啊!” 我他妈进去才死了呢! 胖警察很想这么说,但身为一名已经改邪归正的人民警察,他必须将这件事秉公办理。 可是当他带人走进屋子里的时候,却傻了眼。 黑皮也是一样,“这、这是什么情况?” 第434章大案子! 黑皮是亲眼看着沈欢怎样蹂躏马洪江的,将近二十根肋骨被硬生生折断的场景,依旧在他脑海中不停地回放着,可眼前的场景却和他记忆中截然相反。 只见沈欢蜷缩在沙发上,一脸的惊恐,好像是受到了巨大的惊吓一般。 本来快死的马洪江屁事儿没有的站在地上,手里拎着根撬杠,那些被沈欢打得生活不能自理的混混们跟在身后,一个个凶神恶煞的。 “警察叔叔,你终于来了!”沈欢本想扮猪吃虎,可看到是胖警察后,便收起了演戏的心思,两人太熟悉了,无论演技再怎么高超看起来都会假的不行,“胖警官,咱们又见面了。” 胖警察眉头抽搐了一下,有气无力道:“是啊,又见面了。” “我还没报警呢,你们就来了,咱们镇警局办事的效率挺高的嘛。”沈欢不再说废话,“事情是这样的,我,一个知法守法明是非的良好公民……” 沈欢将事情说了一遍,胖警察还没开口,黑皮就急了,“不是这样的,是他先打伤了小涛,所以我们才会来讨公道!” “我撒谎?”沈欢指了指乱糟糟的屋子,“你是想说,我没事儿干,自己把屋子砸了,然后赖你们咯?” “屋、屋子是我们砸的,但是——”黑皮感觉自己的脑子很乱,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说,“我们是有罪,但这小子也有罪,他直接把小涛的胳膊给废了,不信让小涛过来,让你看看!” “小涛,小涛!” 在黑皮的呼唤下,马涛逐渐恢复了神智,“啊?警、警察怎么来了?!” “警察是来帮我们的,让他们看看你的手!” 虽然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但马涛也是个机灵人,大概推测出黑皮是想用警察来解决这件事儿,连忙说道:“是啊警官,你看看我的手,都被他打残废了!” 说着,他还挥舞了两下缠满绷带的右臂。 胖警官冷笑道:“这就是你说的,手断了?我怎么看你这胳膊比谁的都结实呢?” “我、我的手怎么好了?”马涛一下子就蒙了,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手是什么时候好的,按照医院的说法,他这手就算好了,也和残疾人差不多,怎么现在比以前还灵活了。 “你说小马的肋骨被他一根一根折断了是吧?”胖警察在马洪江胸口摸了摸,“你敢说这肋骨是断的?” 马洪江也从迷迷糊糊的状态中走了出来,看到胖警察,他脸上一喜,“你来了?快点把这小子抓起来,他刚刚说要杀了我!” “别演戏了!”胖警察面色阴沉道:“小马,你是不是认为自己在镇里有点势力,就可以耍我们这些警察了?” “我没耍你们,不信你——我、我身上的伤呢!”他的反应和马涛一般无二。 “警察叔叔,你现在相信我们谁说的是真的了吧?” 胖警察不是傻子,若沈欢说的就是事实,黑皮根本不会向自己这个警察求助。 不过事实的真相是什么他不想了解,他只想尽快离开沈欢这个瘟神,免得惹上更大的麻烦。 “来人把他们全都带回去!” “警察叔叔,您先别急着走,我这儿还有个大料。”沈欢说着,点开了手上播放音频的板块。 “我十五岁进入社会,十八岁那年因为捅了邻村同龄人一刀入狱……” 声音是马洪江的,说得全都是做过的违法事件,不过这些都算不上是什么秘密,警察局里都有档案记录。 可是很快,屋子内就安静了。 “一年前我接上了条线,通过走私渠道进货,然后在一些比较富裕的农村里出货,因为是小地方,我就算拿着货当着警察面前晃悠,他们也只会当是面粉,所以一直没什么意外。” “但是前阵子那个村子被人举报,引起了警察的注意,我怕以后捞不到钱,就想干一笔大的……” “原来这个案子的竟然是马洪江做的!”胖警察的语气兴奋无比,在小乡镇里,每天处理最多的案子就是民事纠纷。 前阵子却出了一件震惊整个怀州市的大案,有人在怀州这个无线城市里进行“粉货”交易! 身为地方警局,镇警局也参与协助,没想到这么大的案子,最后竟然被自己给破了! 马洪江激动道:“这不是我说的!假的!我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是真是假,先回局里再说!”胖警察已经开始幻想起自己的升职大业,哪还管得了那么多。 马洪江面如死灰,没想到自己会因为侄子惹出的一件小事而栽进沟里。 “这次多亏你,我们才能破获这么大的案子。”胖警察激动与沈欢握手,现在在他眼里,沈欢哪是什么瘟神,简直就是自己的福星啊! 沈欢腼腆道:“拔除社会毒瘤,是我们这些村民应尽的责任。” “等确认录音的真实性以后,我们警局一定会送给你锦旗还有奖金!” “这些就免了。”沈欢指了指屋子,“我们家现在是什么情况你也看到了,我只想让他们把钱赔给我。” “这点小事儿就交给我吧!”胖警察佯装看了下时间,“这次的事件非常严重,我必须马上回去,就不和你聊了。” “您请。” 等胖警察带着人离开以后,苏璃显现了身形,“你这招可真够损的,先是让他们经受一次非人的待遇,然后再用医术治好他们,在没有录像的情况下,就算他们长了一百张嘴也说不清楚了。” “没办法,谁让我是医生呢。”沈欢叹了口气,“不过我也没想到,竟然会牵扯出这么大的案子。” “别转移话题,你最后朝着那些人身体里输送的黑色灵气有什么用?” “这个我也不知道呢。”一想起自己最后做的小动作,沈欢的嘴角露出了一些玩味的笑意。 为了一己私就利用粉货来毒害国人,死对他们来说太轻了! 与此同时,不远处的阴暗角落里,一个人影似乎是在和什么人联系着,“怀州的线断了,由于还没采集到足够的数据,这次四号的新药实验,应该算是失败了。” “是一个叫沈欢的年轻人插手的,对方似乎是道修……明白,我知道怎么做了。” 第435章你怎么又来了! 沈家人很好奇,沈欢是怎么做到伤了人还安然无恙的,但每次询问,沈欢都会只笑不说话,最后无可耐下众人只好放弃了询问。 虽然收到了补偿,但老院被砸坏,整理起来很麻烦,新房反正也已经盖好,沈欢便花钱请人装修了一下。 买家具方面是李素娥和林妙诗一起去挑的,最后在三倍工资的情况下,一家子得以在过年之前住进了新院子。 在整理老房子时,沈欢找到了一些老照片。 他儿时的照片算不上多,加起来两个巴掌就够数了,里面有一张儿时的果照,被林妙诗收藏了起来。 因为李素娥曾经开过玩笑,这张照片是要留给儿媳妇的。 年三十那天,沈欢随着大部队去上坟,众人返家时,他却是去了孙真的坟头。 “师父,我知道您没死,但又不知道您在哪里,就只能来这里找你聊天了。”沈欢没有带鞭炮和纸钱,只带了一壶酒,“您不让我去燕京,但我最终还是去了。” “直到现在我还很疑惑,您为什么不让我去那儿,如果是因为李师叔或者黑袍人的话,您就不用担心了。”沈欢朝坟包举了举杯子,“李师叔待我很好,不过可能是因为年纪大了,脾气显得有些古怪。” “黑袍人现在拿我没有办法,前阵子为了救人,我和他做了一场见不得人的交易,希望您别见怪。” “本来我还想找个机会,把他给阴了帮您报仇,但现在看来似乎已经没这个必要了,您自己都没出手,我也就不瞎参合了。” 沈欢将白酒一饮而尽,“现在中医的情况还是有些糟糕,想要提升的地位不是那么容易,我暂时只能朝保健品的行业着手,换取日后崛起的资金……” 把最近发生的事情说完以后,沈欢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从地上站了起来,“跟您聊完了,什么时候要是想见徒弟的话,就给我写封信,无论您在哪里,我都会赶过去……再见。” 对于医道盟来说,孙真是前代药王,现代药王的师父。 但对沈欢来说,意义已经远远不止是师父那么简单。 父亲的救命恩人,自己的人生导师,可以说他之所以养成这样的性格,和孙真有着直接的关系。 在他离开以后,之前在暗中观察的人影露出了身形,“药王……看来我必须回去一趟了。” 大年夜当晚,沈欢收到了不少拜年电话,也打了不少拜年电话,不过在打沈君兰电话的时候却没打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忙还是出了什么事儿。 李致远给他发来了一个好消息,本来众人都以为益寿茶在经历上次的冲击以后,想要在短期内抬头已经很困难了。 毕竟想要体现出疗程的作用,也到过完年以后了。 但事实却远远出乎了他们的意料,各大超市和药店的益寿茶基本上被销售一空。 打听过后才知道,因为换上了春节包装,人们全都当成拜年礼来用了,颇有点“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益寿茶”的意思。 虽然和初衷有些违和,但最终的结果是一样的,这可谓是沈欢在过年之际收到最大的红包。 沈欢在长乐村待到了大年初三,便和林妙诗一起返回燕京,身为林家的未来孙女婿,在过年期间,必须回去拜访一下,而且他看得出,林妙诗也有些想家了。 做人不能太自私,更何况是对自己的未婚妻子。 可能是分别的次数太多,这一次沈父沈母并没有表现的很不舍,李素娥还暗中叮嘱,让两人感情再进一步最好今年就能结婚。 沈欢对此有些无语,年龄不够,领不了证,要是年龄够了他比二老还要着急。 牛小贝目送他们到了村口,并且当着林妙诗的面,说出“还有半年,半年后我去眼睛找你”这样的话。 对此林妙诗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意见,可能是经历了上次的事情以后,她对这种事情已经不在意了。 换个角度考虑一下,追逐在沈欢身边的女人越多,就越能够证明自己的男人有魅力,而且也从侧面印证了她眼光出众。 回到燕京以后,沈欢和林家人吃了一顿团圆饭,说了一番好话以后,林老爷子的面色才缓和不少,到最后饭桌上只剩下了他们两个。 “国主交给你的任务办得怎么样了?” 就算我不能知道你要干啥,但总能问一下你任务的进度吧? “这次回家主要是过年,国主交给我的任务一时半会儿也没办法完成。”沈欢面的苦笑,这个任务相当于没有期限,为什么没期限?就是因为太难办到才没期限啊! 老爷子不提这茬子事儿还好,一提出来,沈欢就蛋疼,都他妈什么事儿啊! 就不应该把天眼能够看到器物灵气的事儿说出去,这样就不会摊上这个烫手山芋。 林老爷子喝了口沈欢送给他珍品大红袍,“你这次回家,没把妙诗怎样吧?” 看来老爷子还是很担心,株连九族这事儿。 “我这样的正直的人,怎么可能做那种事情!” “就是因为直我才担心!” 卧槽,老爷子,您什么时候也学会这么时髦的词了!听您这话里的意思,是不是我非得弯了您才满意。 沈欢又和林老爷子聊了两句,就回了自己房间,现在老爷子看得紧,他连饭后去林妙诗闺房的特权都没了。 相比之下,沈欢还是比较喜欢在长乐村的日子,两人虽没做神圣之事,但也体验了一把两个人都快乐的事情。 回到自己房间以后,沈欢打算休息休息,等明天买些礼物去看看李老夫人等人,毕竟在燕京这段时间,他受到了不少照顾,做人最重要的是懂得知恩图报。 可他刚躺下没多久,就听到了一阵细微的声响在房间内响起。 “什么人!” “别紧张,是我!”声音是头顶传过来的,不等沈欢抬头,一个人影便跳了下来。 沈欢看着来人愣了半天,有些无语道:“你怎么又来了!”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上次被沈欢吓跑,号称盗门年轻一辈第一高手的柳云飞! 第436章被小舅子套路了? 沈欢面带无奈的从床上坐了起来,如今他已经是奔月境后期,实力比试之前翻了好几倍,已经不再把柳云飞放在眼里。 “你又是来偷药王经的?” 柳云飞双手叉腰道:“我柳云飞向来说到做到,说不再打药王经的主意就不打。” “那你来我这儿是什么意思。”沈欢被林老爷子的直弯之论毒的不轻,加上柳云飞这姿势有些娘炮,吓得他连忙搂住了被子,“卧槽,老子是直的,而且未婚妻都有了!” “什么?”柳云飞眼神有些疑惑,显然是没听懂沈欢这话里的意思,不过他也懒得听懂,“我这次来是找你比轻功的。” 沈欢大松了口气,“我只懂身法不懂轻功,再说上次我能够逮到你,也不是因为轻功比你厉害,你找我比轻功干嘛?” “我要突破。”柳云飞异常认真道:“自从达到盗门轻功第一以后,就已经很久没有突破过了,在你发出的那种压力之下,我有了突破的迹象。” 原来是想利用自己龙威产生的压力,来进行实力上的突破,想明白关键后,沈欢脸上挂起了笑容,“原来是这样啊,对不住,我帮不了你。” “第一,我们之间的关系算不上朋友,所以我没必要帮你,也没理由帮你。” “第二,龙威的所释放出的压力是不可控制的,普通人在龙威内待三秒左右,就会被压力拧碎内脏,七窍流血而亡。” “我不怕死。”柳云飞目光坚定道:“我们确实不是朋友,但即便是朋友也是因为利益关系才连在了一起,所以你可以将这看成一场交易。” 这话说通俗点就是,老子就赖上你了,你能咋滴? “交易?”沈欢忍不住笑了笑,“钱?我不缺,人?我已经有了妙诗,而且你还是个男的,健康?你认为身为药王的我,会不注重养生吗?” “你也说了,这世界上的一切关系,都和利益有关,无论金钱还是感情上的安全感。” “交易,讲的是双方得利,现在我身上有你所需要的东西,你身上却没有我需要的,所以呢……”沈欢摊了摊手,“还是请你离开吧,我要休息了。” 这些话可谓是把柳云飞逼到了绝路上,是啊,自己有什么条件和人家交易呢? “我可以帮你偷东西。”这是他能想到,最好的答案了,担心沈欢不答应,他还连忙补充道:“就算女生原味这种小单子我也接。” “咳咳——”沈欢被他这话呛得不轻,“那个,我好像还真没什么地方用得着让你去偷得。” 虽然沈欢不是专业的神偷,但凭借着实力上的差异,在世俗中找些证据或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并不算困难。 “不管,总之你必须得答应我!” “你这是耍无赖啊。” “就耍无赖怎么了!”柳云飞越说越起劲,最后还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沈欢没说话从床上走了下来,柳云飞见状激动道:“你同意了?” “没。” “那你这是……” 沈欢的视线在地上瞅来瞅去,“我找找哪里有板砖。” “找板砖干嘛?”柳云飞面带疑惑。 沈欢先是笑了笑,然后脸色猛地一沉,“一板砖拍死你,看你还怎么耍无赖!” 柳云飞吓得连忙从地上跳了起来,他可是见识过沈欢的手段,说得出做得到,可能真敢杀了自己,但想要突破,除了沈欢他已经找不到其他办法。 “到底怎样你才同意帮我?” 沈欢懒得再搭理他,直接将千幻变成了屠龙大刀,“你走不走?” “想到了!我想到哪里,能够帮到你了!”柳云飞激动道:“我可以传授你易容之术,易容这种事儿你总不会了吧?” “按照你这道理,高丽的整容术更厉害,还是终生的,我是不是应该和他们交易?” “可是老了以后,弊端就会显现出来。”柳云飞拍了拍胸脯,“不是在下吹牛,高丽那种弹丸之地所研究出来的东西,都是垃圾!和我们盗门的祖传易容术比起,连屎都不如!” “我的易容之术是暂时的,想变成什么样子,就变成什么样子,就算把男的变成女的,女的变成男的都可以,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沈欢不屑道:“得了吧,你说的不就是把东瀛化妆术和暹罗变性术整合到一起么,就算你连华夏的ps术也掌握了,最多也就是四大邪术的结合体。” 说完这话,沈欢有点小后悔,说起修图的技术,东瀛可能比华夏还要厉害一些,毕竟那些爱情动作片的女主角,在封面上和在电影里完全就是两个人。 “还是那句话,你身上没有我想要的东西,这场交易是不可能进行的。” 柳云飞支支吾吾道:“那也比你顶着现在这张脸强吧。” “你是说我长得丑咯?”沈欢怒极而笑,不知道是自己审美观不正常,还是其他人审美观不正常,就算老子算不上小鲜肉,至少也算是五官端正啊! “我不是这个意思——”柳云飞正说着,忽然听到了一阵脚步声,职业习惯让他不由自主的重新吸附在了天花板上。 沈欢也比较意外,都这个点了,还会有什么人找自己,卧槽!该不会是妙诗主动来找我,进行一下让两个人都快乐的事情吧? 就在他走动门口准备开门的时候,门外的人出声了,“姐夫姐夫,我是逸轩,你睡了吗?” 卧槽,这小子一定是来找自己要秘籍的! “睡了!” “睡了还能说话?” “……” 玛德智障! 沈欢将门打开,皮笑肉不笑的说道:“我跟你开玩笑呢……你找我有什么事儿?” “你把赌术秘籍准备的怎么样了?”林逸轩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瑶瑶最近说要和我比一场,到时候露馅的话就不好了。” 靠,果然是这件事儿! “快了。”沈欢随口敷衍道,他真是蛋疼了,当初就不应该用林逸轩这个身份来拉虎皮扯大旗,不然哪会有这么多的麻烦。 “真的?” “真的!” “你可别骗我。” “我没骗你!快回去睡吧!” 林逸轩没打算走,“那你明天就把秘籍给我。” “明天给就明天给——”沈欢只想把自己的小舅子给敷衍走,根本没想到他会用这个套路。 “那就这么愉快的说定了!”林逸轩拍了拍沈欢的肩膀,兴奋的小姑娘蹦蹦跳跳的转身离开。 “我上哪去跟他整什么赌术秘籍啊!”沈欢都快崩溃了。 天花板上的柳云飞眼睛却是一亮,“我可以帮你解决这个麻烦。” 沈欢下意识问道:“你会赌术?” “不会。”柳云飞伸出自己修长的五指,“但赌术和盗术都是一样的,说白了考验就是心理和手指灵活度。” “我帮你把那个小子锻炼成赌术高手,你用龙威帮我提升轻功,怎么样?” “成交!”不管柳云飞能不能做到,先把这包袱甩给别人再说。 “一言为定,我这就回去准备。” 等到柳云飞离开后,沈欢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第二天一早,沈欢被手机铃声吵醒,迷迷糊糊的接起了电话,可一听电话的内容,他一下子就清醒了,“你说什么?!好,我马上过去!” 第437章令人哭笑不得的刘婉芬 电话是沈君兰打来的,说是刘婉芬心脏病犯了,那位主治医师不在,看他能不能过来帮忙看看。 心脏病这事儿可大可小,沈欢也没敢耽搁,这大过年的他也不敢自己开车上路,免得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选择了打的过去。 由于走的太匆忙,除了早起晨练的林老爷子,知道他去治病以外,连林妙诗都没通知。 “喂,兰姐,对,是我,阿姨的情况怎么样了?我那个按摩方法应该起效,没用?你别太担心,我已经坐上车了,马上过去!”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对司机催促道:“师傅,您能快点吗?” “大过年的接单跑生意不容易,这路上车也不多,我尽量赶吧!”司机说着便将速度提升了一些。 “姐,照你说的,阿姨这是老毛病了,家里应该准备有速效救心丸吧?吃过了,没好转?我知道了!”沈欢心里犯起了嘀咕,自己说的按摩方法,别说遏制心脏病,长期下来,就算是完全治好也没有问题,怎么会没用呢? 应该是兰姐没有掌握对方法,除了这个解释以外,沈欢已经想不到其他的解释。 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左右,总算是到了小区。 “兰姐,我,小欢!” 在他的呼唤下,沈君兰马上打开了门,“大过年的让你过来,真不好意思。” “这时候您就别说客气话了。”沈欢摆了摆手,朝屋子里面走去,“阿姨的情况怎么样?” “还是老样子。” “我之前看阿姨的气色不错,心脏病也老长时间没有复发了,怎么今天就突然病发了呢?”沈欢一边朝卧室赶,一边问道。 沈君兰无奈的叹了口气,“她非得让我喊你过来过年,我说你回了老家,暂时赶不过来,她心里就不乐意了……唉,总之就是拌了几句嘴,我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吵架?病发? 这要是其他心脏病病患沈欢还能被这个理由说服,可刘婉芬和沈君兰吵架不是一次两次了,怎么会这个时候病发?这事儿,有古怪! “妈,小欢来了,您感觉怎么样?” “咳咳!”刘婉芬在床上虚弱的咳嗽了两声,“呼吸困难,而且胸口老疼。” 再说这话的时候,她偷偷朝着沈欢瞟了两眼。 “我帮您看看吧。” “不用!过年都不知道来看我,让我死了算了!”刘婉芬倔强道。 沈欢干笑两声,“我昨天刚从老家赶过来,本来就打算今天过来看您。” “好话全都让你说了,谁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刘婉芬白了沈欢一眼,看样子丝毫没有降气的意思。 “那您也不能拿自己的命来跟我赌气是不?”沈欢循循善诱道:“这样吧,您让我把病治好了,待会儿您让我干什么都成!” 刘婉芬别过头,显然是不想搭理他。 沈欢没有办法,只好向沈君兰投去了一个求助的目光。 “您这是跟您自己怄气!” “我就跟自己怄气怎么了!”刘婉芬说话很冲。 沈君兰的脾气也不怎么好,拉着沈欢就往外面走,“这病咱们不治了!走!” “这样有些不好吧?”走出卧房后,沈欢干咳了两声,“要是伯母真出了事儿,你可别后悔。” “晾她一会儿,她虽然嘴里老说难受,但我感觉应该没多大事儿。” 的确,按照刚才的情况来看,刘婉芬的病情并不算严重,从脸上看甚至处于一种健康的状态。 “对了,伯父呢?” 听到询问,沈君兰才想起来这事儿,“我爸出去迎你了,你俩路上没碰头?” 我一下车就踩起了灵狐步,别说碰头,路上有几个人我都没看到,“可能是错过了吧,你给伯父打个电话,就说我到了,让他回来吧。” 趁着沈君兰去打电话这段时间,沈欢开启天眼,准备隔着屋子观察一下刘婉芬的身体情况。 这还没开始透视心脏,沈欢就把天眼给关了。 里面刘婉芬跟个没事儿人似的,耳朵贴在房门上,应该是想偷听沈欢两人的对话。 沈欢有些哭笑不得,如果他没猜错的话,刘婉芬应该是生他不来拜年的气,所以就是用装病的办法,想把自己给骗过来。 刚才不让自己把脉,估计就是怕露馅。 既然没有生命危险,沈欢就把悬着的心给放下了。 “小沈来了。”没过多久沈万明就赶了回来,“你阿姨的病情怎么样?” “怎么说呢。”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最终还是决定把事实的真相说出来,以免沈君兰和沈万明提心吊胆,“是这样的,阿姨她其实是……” 沈万明听后,气得不行,捋了下袖子,就准备到卧室教训刘婉芬,沈君兰也是一样,怒气冲冲。 沈欢本想拦着,可两人谁的面子也不给。 “哎呦呦!”三人一进屋,就看到刘婉芬躺在床上发出痛呼。 沈万明皮笑肉不笑的问道:“难受是吧?” “难受。” “还有更难受的!”沈万明一把将被子掀开。 刘婉芬被自己丈夫这气势给吓得不轻,两人结婚这么多年,嘴没少拌,架没少吵,但还没出现过动手的情况,“你、你干嘛!” “我干嘛?”沈万明气呼呼的说道:“大过年的,你是不是觉得装病很有意思!知不知道我和兰兰被吓成了什么样子!” 一听这话,刘婉芬就知道事情暴露了,“我、我就是想把小欢给诈过来。” “你真是要气死我才甘心!”沈万明说着,就抡起了巴掌,沈欢见状连忙上前拦下,“伯父,过年呢,您别动这么大气,说到底这事儿是我的错,因为回家过年,没来得及给阿姨拜年。” 刘婉芬心道,还算你小子有点眼色。 “什么阿姨,你是不是想赖账?” “赖账?”沈欢有些迷糊,没听懂刘婉芬这话里的意思。 “你和兰兰已经把事儿定了,还叫我阿姨,不是想赖账是想干什么?” “妈。”沈欢厚着脸皮喊了一声。 刘婉芬这才满意的点头,“老沈你去做饭,我跟小沈好好聊聊。” “事儿还没说完就开始摆谱了是吧?” “那你还想怎么样?” “我、我——” 沈万明气得浑身发抖,正准备说些什么,却忽然昏死在了地上…… 第438章百分百遗传的脑死症 “这老头子差点吓死我。”刘婉芬拍了拍胸口,对着倒在地上的沈万明说道:“别装了,你这演技,是骗不了我的。” “喂,起来了!” 无论刘婉芬怎么呼唤,地上的沈万明都没有任何反应。 刚开始沈欢和刘婉芬想的一样,应该是他老人家不忍心对媳妇下手,特地演一场戏,把这仇给报了,但看现在这情况,沈万明似乎是真的被气晕了。 沈君兰急忙蹲下,用大拇指掐人中,“爸、爸,你别吓我!” “老、老头子你别演戏了!”刘婉芬也慌了神,开始摇晃倒在地上的沈万明。 “都别动!”沈欢忽然大喝了一声,“伯父交给我处理。” 沈君兰知道沈欢的医术,虽然紧张,但并没有说太多,老实的退到了一旁。 刘婉芬却因为着急,根本就没听到沈欢说了些什么,“老头子,快起来,我以后不吓你了,真的,以后都不吓你了。” “阿姨,别推了!”沈欢可以将刘婉芬强行拉开,但又怕伤到对方,只能加大音量说道:“阿姨,你再推下去,伯父就很可能回不来了!” 刘婉芬听到这话,一下子就愣住了。 沈欢这话可不是吓人,在没有确定沈万明得什么病之前,摇晃很可能会使病情恶化。 “兰姐,您和阿姨先出去。”沈欢说着,便开始检查沈万明的身体。 沈君兰安顿好刘婉芬以后,就又赶了回来,等到沈欢施完针以后,她才敢开口询问,“我爸到底怎么了?” “脑死症。”沈欢深吸了口气,“这是一种很古怪的病,携带此病的患者,平常生活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发病率也很低,可一旦发病,就会进入类似脑死亡的状态。” “脑部陷入瘫痪状态后,病人将失去自主呼吸的功能,一切反射也会随之消失,最后步入死亡。” 沈君兰听得不是很明白,但“脑死亡”这三个字,着实把她给吓了一跳,“这病有救吗?” “现代医院拿它应该还没办法,不过我已经用针灸,让身体保持氧气的供应,伯父虽然还没清醒,但已经没了性命之忧,待会儿我在针灸一次应该就能清醒过来。” “那就好,那就好……”沈君兰不停地拍着胸脯,可惜现在沈欢关注力并不在这上面,不然将看到一副足以将任何男性吞噬的汹涌波涛。 “脑死症属于遗传病,而且是百分百的遗传。” 一句平淡的话,让沈君兰愣在了当地,“什么意思?” “我还是先把伯父救醒吧!您和阿姨一样,先在外面等着。” 事情有些复杂,沈欢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 大概半个小时以后,他和沈万明从卧房里走了出来。 “老头子,你没事了?”刘婉芬擦掉泪水,兴奋的拉住了沈万明。 沈万明没好气道:“你是巴不得我死了是吧?” “阿姨,伯父,你们先别吵了,还是先听我说说怎么回事吧!”沈欢拍了拍手,示意众人现在不是吵架的时候。 刘婉芬也想起了沈君兰刚才对自己说过的话,“小沈,我刚刚都听兰兰说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 “怎么回事儿?还是被你气的!” “伯父,您也消消气,其实事情是这样的。”沈欢将之前对沈君兰说过的话,又说了一遍,“脑死症携带者发病几率很低,和正规医院手术失败的几率差不多,有些人甚至一辈子都不会发病,但遗传性却是百分之百。” “说实话,我刚知道这种病症的时候,第一种感觉是,这不是病,是诅咒!”沈欢叹了口气,“因为就算第一代不病发,但第二代、第三代呢?” “这么说……兰兰岂不是一辈子都嫁不出去了?”刘婉芬一下子慌了神,这事儿要是传出去,还有谁会愿意娶自己家闺女? 这病的遗传几率是百分之百,毁的又何止是一两代人。 沈万明也有些担忧,不过他比妻子要冷静不少,“小沈,你医术这么高明,有办法彻底解决吗?” “有!”不等沈万明一家子松口气,沈欢便继续说道:“但很困难,因为其中有一味药材很难找。” “沈欢,算阿姨求求你,兰兰这辈子不能就这么毁了啊!”刘婉芬说着就准备喜下跪。 “阿姨,我和兰姐的关系您是知道的,就算您不说,我也会拼尽全力将兰姐的病治好。” 刘婉芬听到这句话,就好像吃到了定心丸一般,“那就好,那就好!” “不对!”沈万明忽然摇了摇头,“要是我有这样的遗传病,当初婚检的时候,就应该查出来的,怎么会——” “现在科学是查不出来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觉得它像诅咒而不是病的原因。”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现在伯父的病情已经得到了压制,短期内不会再复发,兰姐的身体我也已经检查过,目前还没有病发的迹象。” “小沈,你大概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找到那种药材?” “一个月吧。”沈欢完全是在安慰人,别说一个月,就算给他一年的时间也不一定找得到。 治疗脑死亡的主药不是药材,而是一种名为脑神鱼的奇种淡水鱼,只在钱塘省武临市的西湖中出现过,最近的记载是五十年前。 活物寻找起来,远要比死物难找的多。 虽然发生了些不愉快的事情,但因为过年加上一个月就能配出药方的缘故,众人很快就从悲伤中走了出来。 吃完饭后,沈君兰拉着沈欢走进了卧室,“小欢,你老实跟我说,你说一个月就能配好药,是不是真的?” 在这逼人的目光下,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不是。” “真实情况是怎样的?” “可能一周就能找到,但也可能一辈子都找不到。”在沈君兰面前,沈欢选择了摊牌。 “你觉得找到的几率大吗?” “不大。” 沈君兰深吸了口气,表情复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良久后才说道:“如果我和我爸走了,你能不能帮姐照顾照顾我妈?” “不能。”沈欢目光坚定道:“因为你说的如果,根本不可能发生!” 第439章楚歌被人绑架了?! “可是,你刚刚说——” “没可是,我现在就去钱塘!”沈欢说着,便打算离开。 对他来说,沈君兰已经和亲姐姐无异,让他亲眼看着自己的亲姐姐离世,他做不到。 无论脑神鱼有多么难找,他都一定要找出来! “小欢!”沈君兰上前一把将沈欢拉住,“姐姐,欠你的太多了。” “亲姐弟说这种话干嘛。”沈欢觉得气氛有些压抑,开玩笑道:“你要觉得自己回报不了,就以身相许吧!” 沈君兰摇头干笑,“我得了这种病,以身相许不是报答,而是害你!就算我没有这病,也比你大了太多,刚开始也许会不明显,但十年过后呢?那时候姐姐就变成老太太了。” 沈欢沉默一会儿,试探道:“我要是有办法不让你老呢?这样你就会以身相许了?” “如果你真能做到的话,姐姐一定会以身相许。”在沈君兰看来,生老病死是自然定律,就算再怎么保养,也不可能不老不死。 既然沈欢是在说玩笑话,那她给沈欢开一个玩笑又何妨呢。 可惜,沈欢并不是在开玩笑,当然,不老不死是不可能的,但他却可以保证,至少让岁月的痕迹在沈君兰脸上少停留二十年,并增加二十年的寿命。 我呸!自己想什么呢,三岁一代沟,自己跟兰姐差了十岁,都三个代沟,凑合不到一块的,再说自己有妙诗就够了,想那么多干嘛。 沈欢又和沈君兰聊了几句,便离开小区,准去买到钱塘武临的火车票。 买完票以后,他返回林家,准备把这事儿跟林妙诗说一下。 “你要去武临西湖?” “没错。”沈欢点了点头,将在沈君兰家里发生的事情,简单说了一下。 林妙诗沉思了一会儿,“要不要我和你一起过去。” “不用,我一个就够了。”沈欢拉着佳人的小手儿,指尖在那嫩滑的皮肤上划了两下,“这阵子你跟我跑了不少地方,好好在家休息吧,陪陪林爷爷,上次我把你带回家,他说是不管,可实际上意见很大,我要再带你去武临,他老人家估计会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了。” “那你一个人小心点。” “我知道。”沈欢说着,猛然出力,一把将林妙诗搂在了怀里,“妙诗,我明天就走了,不如咱们再做一次那种让两个人都开心的事情吧?” 上次的经历,对沈欢来说终生难忘,那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妙不可言啊! 回想起上次的荒唐经历,林妙诗俏脸忍不住一红,“我、我今天不大方便。” “怎么不方便?”沈欢认为林妙诗只是为害羞找借口,但林妙诗的一句话却让他没了任何念头。 “亲戚来了……” 虽说那种事情和神圣之事不同,但和神圣之事一样,来了亲戚就只有沈欢一个人能感受到愉悦了。 看着沈欢那失落的表情,林妙诗提议道:“你要真的想要,我们就做第一次做的那种事情吧。” “不用了,这种事儿本来就是双方愉悦才有意义。”沈欢吻了一下林妙诗朱唇,“等着我回来。” “嗯。”林妙诗脸蛋羞红,发出一声低若蚊鸣一般的哼声…… 晚上吃饭的时候,沈欢把自己准备去武临的事儿,告诉了林老爷子。 对此林老爷子没有表示异议,毕竟这是关乎人命的大事儿。 事关沈君兰终生幸福,关于脑死症百分百遗传的事情,沈欢没敢乱说,他只是将脑死症的危害简单说了一下。 “你准备什么时候出发?” “明天早上。”沈欢正说着,手机忽然响了起来,看了眼来电人,是楚歌打过来的,“楚歌,怎么了?” “小欢子,我是少爷。” 楚歌开口第一句话,就把沈欢给搞蒙了。 小欢子这称呼一直是苏璃的专属,他还是头一次从楚歌嘴里听到。 楚歌没给他太多考虑的时间,继续说道:“我现在在北三里的酒吧里,你给我带一百万过来,记住要拿现钱,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不知道少爷您在哪个——”听到对方把电话挂断以后,沈欢立马站了起来,“楚歌可能出事了,我先出去一趟。” “我建议你最好别去。”林老爷子忽然开口道。 沈欢愣了一下,“为什么?” 林老爷子沉默着没有说话,用筷子夹了一块烤鸭皮用面饼卷好后,直接开始吃了起来。 “楚歌能出什么事儿啊,他多半是溜你的。”林逸轩一边吃着烤羊肉,一边嘟囔道。 沈欢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从接起电话,到挂掉电话,整个过程都显得有些古怪。 第一,楚歌从来没有叫过他小欢子。 第二,楚歌说话时的语气,不像是在和朋友交流,更像是在和属下说话。 第三,几百万的劳斯莱斯都随便送人的家伙,又怎么会主动向自己开口借钱。 第四,楚歌说他在北三里的酒吧,但根据听筒传出的声音判断,对面安静得很,不可能是在酒吧那种吵杂发泄的地方。 第五,如果真是缺钱,没必要非得要求带现金。 所以沈欢可以肯定,楚歌一定出事儿,只是暂时无法确定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刚刚林老爷子的举动,让他觉得林老爷子很可能知道一些什么,不过根据表现来看,就算知道他老人家也不会说出来。 楚歌是沈欢在燕京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再夸张些说,两人有着过命的交情。 两人都是说得出做得到的人,楚歌能够说出为朋友连命都不要的话,沈欢也可以做到。 离开林家后,沈欢直接去银行提了一百万的现金,到了北三里以后,他拨通了楚歌的电话,“少爷,我是小欢,已经到北三里了,你人在哪里呢?” “到了?我在酒吧里玩的正嗨,让一个朋友去取钱,他带着黑色的鸭舌帽,你把钱给他就可以了!” 说完,楚歌便又挂掉了电话。 而沈欢也有了自己的推测——楚歌应该是被人绑架了! 第440章姓秦的,老子跟你们没完! 这并不是沈欢多想的结果,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楚歌今天表现得很不对劲。 朋友? 楚歌的朋友一个巴掌都数的过来,能让他放心把一百万放在别人手里的,就只有沈欢和夏天两个人。 所以除了被绑架这个可能外,沈欢想不到其他的可能。 不过令他想不明白的是,楚歌是楚家大少,燕京又是天子脚下,究竟有什么人敢做这样的事情。 起初沈欢觉得是一些不知道深浅的小绑匪,如果对方知道楚歌是燕京楚家的少爷,只要一百万胃口也显得太小了,而且风险和收入完全不成正比,可很快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林老爷子能知道这件事,基本上可以说明是上流圈子做的,只要一百万很可能只是为了混淆视听。 同样的道理,上流圈子应该更清楚楚家的强大,难道是同级别的对头家族做的? 不对,要是这样的话,他们可以直接联系楚家高层,根本没必要让楚歌打电话来联系自己。 想不通! “你是小欢子?”这时一个带着鸭舌帽的小个子,停在了沈欢身前。 沈欢收起心思,笑道:“没错,我就是小欢子,您应该就是我家少爷说的那位朋友吧?” 鸭舌帽点了点头,伸手就准备取走沈欢身边的行李箱。 “等一下。” 在沈欢伸手摁住行李箱的时候,鸭舌帽的神情明显传出了一丝紧张,右手不由自主的朝着腰后摸去,“怎、怎么了?” 沈欢笑眯眯的说道:“对不起啊先生,金额比较巨大,我需要确认一些事情。” “确认什么?”鸭舌帽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用左手拉了拉帽子,似乎只要情况不对,他就会把后腰藏得东西掏出来干掉沈欢。 “很简单,我家少爷叫什么名字?” 鸭舌帽松了口气,“不耐烦道,你不相信我还能不相信你家少爷吗?他叫楚歌。” “这我就放心了。” 把钱拿到手以后,鸭舌帽显得轻松不少,将右手收回,朝四周看过以后,才说道:“我就先陪你少爷嗨皮了,有需要再叫你。” “您慢走。”沈欢佯装离开酒吧街,实际上却是抄近道,跟在了鸭舌帽的身后。 鸭舌帽在酒吧街象征性转了两下,就坐着一辆面包车离开。 沈欢借助路边的物体掩护,紧随其后,最后车停在了郊区附近村落的一栋二层小楼门口。 楼房看上去有些破旧,在村子的最里面,看上去像是已经很久没在里面住过了。 鸭舌帽和同伴,一起把钱抬上了二楼的同时,沈欢也看清楚了屋内的情况,加上刚取钱回来的两人,一共四个。 坐在桌旁吃花生喝啤酒的光头大汉,应该是这几个人的老大。 还有一个瘦子拿着劈刀在屋内绕来绕来,至于楚歌则被五花大绑的扔在角落,脸上还带着眼罩。 “彪哥,钱带来了,我们在车上面点过了,都是真的。”鸭舌帽兴奋的当着彪哥的面,把行李箱给打开了。 看着那一张张现钞,彪哥脸上很是欣喜,但嘴上却说道:“才一百万,至于激动成这样?” “彪哥说的对,这都是小钱,都是小钱。” 角落的楚歌咳嗽了两声,“几位老大,钱已经到手了,你们也该把我放了吧?” “老子向来说到做到,把眼罩给他取了。”彪哥说话很是爽快。 由于太久没见眼光,楚歌被刺的有些睁不开眼睛,等缓和以后,他朝四人笑了笑,“四位大哥,你别玩我了,这光把眼罩给取了,哪叫放人啊。” “放人?什么放人?”彪哥装起了迷糊,朝着身边的三个小弟问道:“我说放人了吗?” “你该不是想食言吧?” 彪哥冷笑道:“食言的事儿老子从来不做。” “那你现在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彪哥忍不住笑了起来,“电影看过没?之前放不放你无所谓,但现在你看到了我们这些人的相貌,你觉得自己还可能或者走出去么!” “说白了,你们就是坑我呗!”楚歌怒极而笑,“有本事你就把我做了,不然我以后肯定要找你们算账。” 彪哥哼了一声,“之前我还觉得你小子挺上道,没想到到了最后却办了件傻事儿,你这么说不是逼着我杀你吗?” 楚歌感觉有些懵逼了,他就是知道必死无疑,才会说出这种话装逼,可听这彪哥的意思,貌似刚才只要服软就会放了自己。 “你是不是在想,如果你服软,老子就会放了你?”彪哥大笑道:“哈哈,老子耍你呢!” “草泥马!”楚歌骂了一句,想要将自己47码的鞋子,紧贴在彪哥脸上,但因为束缚导致力道失控,反而把自己摔倒在了地上。 彪哥大笑两声后,提起行李箱,对着把玩劈刀的瘦子说道:“做了他!” 瘦子没说话,抡起刀就往楚歌的脖子砍。 “咔嚓!” “啊!” 听到惨叫和骨裂声以后,彪哥满意的点了点头,可是还没走两步,耳边便再次响起了一阵惨叫声。 “你小子真够残忍的,一下子解决不就得了!”彪哥也没多想,空出的手不停的抚摸着旅行箱。 “啊!” “别玩了,该走了!”彪哥这下子有些不耐烦了,“要是被人发现,就走不了了!” “那你可能真走不了了。” “谁?”彪哥吓了一跳,刚一转身就看到了笑眯呼呼的沈欢,再低头一看,他那几个小弟,全都躺在地上抽搐着,“你、你是什么人!” “我靠,老子还以为你真的傻哔到把钱给了他们就闪人呢!”楚歌活动了一下筋骨,被绑了大半天,差点没难受死他。 “我没你想的那么白痴好么!”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要真当你白痴,我就不会把电话打给你了。” 两人肆无忌惮的交流,激起了彪哥的怒气,他直接将藏在身后的枪给掏了出来,“你们把老子当空——” “唰——” 他的话还没说完,枪便被斩成了两半。 “你说什么?” “鬼、鬼啊!”彪哥一脸惊恐,想要逃跑,却被楚歌给拽了回来。 楚歌抓住他以后,二话没说,先来了几个耳光解恨,“说,是谁让你绑我的!” 彪哥都快被吓傻了,哪还敢有半点隐瞒,结巴道:“我、我只知道他姓秦,剩下的就全都不知道了!” “妈的!姓秦的,老子跟你们没完!” 第441章十二楼的追杀令 姓秦的?难道是燕京秦家! 不对,看看僧面看佛面,楚家的地位与秦家基本相当,就算真的闹翻,也不可能拿家主继承人来开刀。 而且楚歌和秦韵还是未婚夫妇的关系,何须闹到这种地步。 “妈的!”楚歌将彪哥暴揍了一顿,直到没力气才停下,但从语气来看,他的火并没有消多少。 “这几个人你打算怎么处理?” 楚歌喘了两口粗气,“杀了。” “杀了?!”沈欢表情有些意外,他想不到楚歌会给出这样的答案。 “没错,杀了!”楚歌语气肯定道:“他是秦家派来的人,交给警察不会有多大作用。” “你不觉得自己想多了吗?”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从刚才的话来看,他和对方是很明显的雇佣关系,而且我怀疑,很可能是有人故意这么做,来破坏秦楚两家的关系。” “毕竟秦家想动你,根本没必要报出真实的姓氏。” 楚歌摆了摆手,“这事儿除了秦家以外,其他人做不出来。” “还是确定一下为好。”沈欢将彪哥救醒,开启天眼魅惑道:“将你被雇佣时的具体情节说一下。” “那个男人自称姓秦,出一百万让我们绑一个人,事成之后会再给我们一百万,还说让这个小子打电话求助,还可以再捞一百万……” 在魅眸下,普通人是没办法撒谎的。 “听到了吧?” “我还是想不通,秦家为什么要对你动手……在燕京能够花得起一百万做这种事情的不再少数,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楚歌的智商绝对不低,甚至可以说是恐怖,不过前提是在他认真的情况下。 “还记得暴力女向我逼婚的事情吗?” 沈欢愣了一下,“这件事和你拒婚有关?” 楚歌没有回答他的问题,继续说道:“当初家里的那些老家伙,说不结婚就把我赶出楚家,说实话我一直没当回事儿,但他妈秦家不知道对他们下了什么迷药,竟然真的把我给赶出来了!” 话说到这儿,沈欢已经大概有些明白了。 当初的楚歌之所以被称为狂少,除了其性格因素外,楚家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才是最重要的。 他平时那么张扬,招惹了多少仇家,估计自己都不记得了。 “我招惹的仇家是不少,但他们也不是傻子,除了家里那些老家伙,谁敢肯定他们是不是真的想要将我逐出楚家?”楚歌咬了咬牙,“雇佣他的人,之所以自称姓秦,不是栽赃陷害,而是想让我知道,是他们秦家动的手。” “买卖不成仁义在,以你和秦小姐的关系,没必要下如此狠手吧?”沈欢指了指躺在地上的瘦子,“刚刚他可是真的准备杀了你。” “具体的情况我也不大清楚,暴力女好像被软禁了。”楚歌骂了一声,“妈的,等我缓过这口气,一定不会放过秦家那群混蛋!” 沈欢觉得这件事到处都透露着古怪,大家族是顾面子没错,楚歌拒绝成婚扫了他们的面子也没错。 但当初暴揍秦韵大哥都没事儿,对方怎么会为婚姻的事儿下这么狠的手。 “要不要给夏天打一个电话,以他们天组的情报网,应该能弄清楚怎么回事儿。” 听到这提议,楚歌直接站了起来,“用不着那傻哔帮忙,当初惹事儿我是一个人扛着,现在也一样。” “那你还请我过来?”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楚歌干咳两声,“总之有你一个人帮我就够了。” “那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办?” “我可能要离开一阵子。” “离开?”沈欢愣了一下,“去哪里?” “香江、宝岛或者赌城,这三个地方秦家是没能力干涉的。” “没必要吧?既然这事儿是因为你和秦姐的婚事弄出来的,你回去楚家答应和秦小姐完婚不就得了?”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你不愿意,那就让我以药王的身份去一趟秦家,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儿。” “不用,这件事儿我自己解决。”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从万人之上的高位跌落到现在这种地步,还能如此冷静的,估计也就只有楚歌一个了。 “这样吧,我要去武临西湖一趟,你跟我一起过去吧!和我在一起你也安全一些。”沈欢见楚歌没反对,继续说道:“等我们回来,再把事情的真相给挖掘取来。” “也行,不过你去武临西湖干嘛?这大冷天的可什么好看的。” “去办点很重要的事情。”想起这件事儿,沈欢的表情变得凝重起来。 脑神鱼本来就极其难寻,现在天气寒冷,更是增加了不少难度。 楚歌嘿嘿一笑,“重要的事情?和女人有关吧?” “你怎么知道?” “对男人来说,重要的只有两件事儿,一个是事业,一个是女人,你现在已经是事业有成,那就只剩下女人了。” “……” 将彪哥等人绑好报警后,沈欢便和楚歌一起提前出发赶往武临,趁着楚歌去上厕所的时候,沈欢拨通了林老爷子的电话,“林爷爷,我现在在火车上,嗯,现在就去,那个您能告诉我,楚歌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吗?” 开始聊得还好好的,但是当沈欢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另一头的林老爷子一下子就沉默了,良久后才开口说道:“你现在和楚歌在一起?” “嗯,不过他现在在厕所。” “唉,你最后还是跟这件事儿扯上了关系。”林老爷子无奈的叹了口气,“你应该知道楚歌暴打皇室成员的事情吧?” “这件事儿跟皇族有关?” “和皇族有没有关系我不知道,但肯定和秦韵那位嫁入皇族的姑姑有关系。” 按照林老爷子的说法,秦韵的那位姑姑一直因为儿子被打怀恨在心,但因为当时的国主干预,她只能忍着。 新主继位后,她便开始准备报仇计划。 对方就是算准,楚歌不会这么早结婚,然后以拒婚为借口,面子为理由,来针对楚歌。 楚家将楚歌逐出家门,除了免受牵连外,更多的是想保护楚歌,因为在没有楚家这个累赘的情况下,他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能力。 “如果只是这样还好说,要命的是……十二楼的追杀令!” 第442章十面埋伏 十二楼这个名称,是沈欢第二次听到了,第一次听到在向夏天打听柳云飞的时候听到的。 根据当时的说法,十二楼和盗门一样,同属阴暗性质门派,唯一的不同的就是,盗门以偷盗为主,十二楼则是以杀人为主。 十二楼的追杀令,又称十二追杀令,即派遣十二楼最强的十二名杀手精英,对同一个目标进行追杀,不死不休! 从柳云飞的表现来看,十二楼精英的实力,应该不会太差,对普通人来说,一个就是死神般的存在,一下子出动十二名,那基本上和下了阴曹地府没有区别。 这样看的话,沈欢将楚歌带在身边,是个极其明智的选择。 “小欢,十二楼是一个让皇族都头疼的存在,你最好不要跟楚歌牵扯上太大的关系。”林老爷子顿了一下,“我这也是为了你好。” “我明白。”沈欢又说了几句,便挂掉了电话。 林老爷子是商人起家,商人的诚信是建立在利益上的,换一种比较好听的说法就是,为人现实。 其实沈欢也明白,老爷子之所以对自己好,和自身潜力有很大关系。 不过林老爷子有自己的做法,沈欢也有自己的原则,他绝对不会抛弃自己的朋友。 “不好!”沈欢面色猛地一变,起身朝着列车厕所的方向走去。 十二楼派出了十二名精英级杀手,他必须时刻保持着警惕,楚歌去了这么久还没出来,很可能是出事儿了。 “唉,排队知不知道!” “对不起!”沈欢道了声歉,伸手拍打着厕所门,“楚歌,在没在?回答我!” 见没人回应,沈欢暗骂一句,就准备将门给撞开。 就在这时候,楚歌从背后的厕所走了出来,“我在呢,咋了?” “呼……”看他没事儿,沈欢大松了口气,“你没事就好。” “发生了什么事儿?” 因为说话不方便,沈欢将楚歌拉回了座位以后才把从林老爷子那里了解到的事情说了出来。 “妈的!原来是那个碧池。”楚歌气得的不轻,“他儿子调戏良家妇女还有理了是吧?不过她倒也真有本事,竟然请得起十二楼发动十二追杀令。” “身为皇族妻妾和十二楼扯上关系,等老子找到证据,非得到国主那参你一本不可!”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现任国主年幼,才会让秦韵的姑姑肆无忌惮,参一本可以,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想要让她尝苦头是不可能了。 “啤酒饮料矿泉水!”一个推着贩卖校车的乘务人员停在了两人身旁,“两位先生有需要吗?” 沈欢摇了摇头,刚准备拒绝,楚歌却开口道:“有泡面吗?来一桶,我已经一整天没吃饭了。” “有,您要什么口味的。”乘务人员摆出挑选的姿势。 楚歌饿的前胸贴后背,那还会管什么口味,“随便。” “好。”乘务员随手拿了一桶泡面,朝着楚歌递了过去。 沈欢却忽然伸手扣住了乘务员的手腕,“我们不要了。” “欢子,我真饿了。” “咱们去餐厅。”沈欢慢慢将手松开,在这个过程中,他一直盯着乘务员。 乘务员揉了揉有些酸疼的手腕,没说话,推着小推车朝另一节车厢走去。 “餐厅在这边,你去哪?” “这个乘务员有古怪。”沈欢压低声音道,“在他刚才递给你桶面底部夹着刀片。” 楚歌愣了一下,“你想说他是十二楼的人?不可能吧,我是临时决定跟你去武临的,他们怎么可能这么快就跟过来?” “对杀手组织来说,情报网同样重要,我怀疑其实在你被绑架的时候,这群人就已经盯上你了。” “那怎么办?” “交给我处理,你跟在我后面,别到处乱跑,明白吗?” “明白!” 那名乘务员到了人少的车厢后,拿出了通讯器,“行动失败……被人阻止了,是资料上说的沈欢,应该没有暴露,恩,明白了,我会等人少的时候再次动——” “恐怕你没机会了!” 听到沈欢的声音后,这名十二楼的杀手精英,反应的很快,手指夹着刀片反手就朝沈欢的脖颈划去。 “咔嚓!” 沈欢拧断了对方的手腕后,表情有些意外,他没想到十二楼的精英级杀手,实力会这么菜,最多就是特种兵这个级别的实力。 “说,车上还有没有其他同伙。” “呵呵,你猜?”杀手说着,嘴角忽然溢出一道血痕,接着身子一抖便倒在了地上。 沈欢蹲下去检查了一下,“牙中藏毒,已经死了。” “死了?!”楚歌面露震惊,这里是列车上,要是发生人命,必定会惹出大麻烦,就算没有牢狱之灾,也要配合警方进行调查。 “别担心,制服跟他并不合身,应该是从其他乘务人员身上扒下来的。”沈欢从指间放出一缕黑色灵气,将杀手的尸体化为了空气。 看到这一幕,楚歌身上起了不少的鸡皮疙瘩,“和你作对还真是没什么好下场。” “我是为了保护你才这样做的好么!”沈欢没好气的说了一句,“快走吧,以免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和第一名杀手交手后,沈欢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他从一开始,就错估了十二楼杀手们的实力。 评价一个杀手的强弱,不是个人战斗力的强弱,而是对暗杀手法的精通程度,尤其是在现代社会,暗杀手段几乎成了评价一名杀手强弱的唯一标准。 因为只和一名杀手交过手,沈欢没办法肯定,其他杀手是不是这样。 十二楼一共派出了十二名精英,现在只被反杀掉一个,还剩余十一人,在前往武临的路上应该不会平静了。 不过第一个杀手失败,应该会让其他杀手收敛一些,至少在列车上不会再发生什么意外。 当然,沈欢也没敢放松警惕,毕竟杀手在心理战方面,也有着高超的手段。 下车后,他带着楚歌好好吃了顿饭,然后准备搭乘出租车,直接前往西湖景区。 “啊!” 就在沈欢排队的这会儿时间,不远处的楚歌忽然发出了一声惨叫! 第443章想死都死不了 “该死!” 沈欢暗骂一句,转身就往回走,排队等候人的主动让出了一条通道,在这个时候少一个人排队的就少一个竞争对手。 等他到的时候,楚歌正用手紧紧的抓着掌心,在地上抽搐着。 沈欢将他的手,拿起了看了一下,中指指心的位置,有一处微不可见的小黑点,应该是被毒针之类的器物伤到了。 利用真气将毒逼出后,楚歌的情况好转不少,“感觉怎么样?” “刚才浑身疼的好像上千只蚂蚁在身上蚀咬一般!”楚歌心有余悸的说道。 看来自己猜得没错,对方用的是蚀蛊毒,幸好自己来的及时,不然楚歌的小命可就没了。 “你看清楚对你下手的是什么人了吗?” “没有。”楚歌摇了摇头,有些蛋疼道:“你不是说了嘛,除了你以外不要接触任何人,就连刚才过的那个身高一米七,三围35、24、36的妹纸我也是一眼都没看。” “滚!” 一眼都没看,就把信息了解这么清楚,要是看了,岂不是连上下有几根毛都数清楚了。 蚀蛊毒是通过蛊虫来施放的,不过操纵者与蛊虫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五十米,对楚歌下毒的人应该就在附近。 不过沈欢朝四周观察了一下,并没有发现对方。 “咱们先去酒店!” 第一个是普通的暗杀精英,第二个是操纵蛊虫下毒的高手,看来所谓的十二精英并不全都是普通人,不知道接下来又会出现怎样的杀手。 对付蛊毒高手并不困难,家里常备一些驱除蚊虫之类的药物就好,沈欢向酒店要了些蚊香,然后从神农石中取出了一株模样怪异的灵药,将根茎的汁液挤在了蚊香上,等干了以后,就用火机点燃。 “你这样做有用吗?” “有我在,你想死都死不了。”沈欢说完后,叹了口气,“杀手最难缠的地方,就是敌明我暗,像蚊虫一样,你明明可以一巴掌把他们拍死,却得花费大量的功夫去找它们。” “等着吧,这仇我一定会报。”楚歌咬了咬牙,“这次是我连累你了。” “你什么时候也开始这么客气了?” “唉,不是楚家大少了,行事总得低调点。”楚歌说着,拍了下沈欢的肩膀,“让送点东西来吃呗,我都快饿死了。” 因为担心有人在饭菜中下毒,他硬是撑了一路,现在是实在撑不住了。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酒店便派服务生将饭菜送了过来。 楚歌拿起筷子就准备开吃,沈欢却将他给拦了下来,“懂得操纵蛊虫的,无一不是用毒高手,小心一点总没错。” 检查完饭菜,确定无毒以后,楚歌才得以一饱口福。 因为走得匆忙,沈欢没有带换洗衣服,就一个行李箱,里面装得还都是现金。 带着这么多钱来回跑,别说有杀手,就算没有杀手也够提心吊胆了,毕竟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有些人为了钱什么都做得出来。 酒饱饭足以后,差不多已经是深夜了。 “我可能要出去一趟,这个东西你拿着。”沈欢将苏璃寄存的血玉交给了楚歌。 他必须尽快找到脑神鱼,来解决沈君兰和沈万明的脑死症。 “这个是什么?护身符?”楚歌把玩了一下血玉,随手装进了兜里,“那群家伙又不是牛鬼蛇神,这东西可不一定管用。” “你要办什么事儿,我跟你一起过去得了。” 沈欢干笑两声,“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怕死了。” “我是不怕死,但就怕死的没有价值。”楚歌摊了摊手,“与其让这些人杀死,我还不如死你手里呢。” “放心吧,只要你把血玉带在身边就绝对不会有事。” “那你一个人小心点。”楚歌也没再多说,人从一出生的那一刻,就开始朝着死亡进发,怕死的人就不应该来到这世上,最重要的是,他相信沈欢。 等到沈欢离开之后,楚歌一个人无聊,就打开电视看了起来,可能是太累了,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在他睡着大概五分钟以后,一个黑影悄悄地摸了进来。 …… 西湖有夜景,但在这点已经没多少人了,《药王经》只记载了脑神鱼在西湖出没,但并没有说具体的位置,沈欢只能一个人望着这比大水坑还要大百倍的超级大水坑发呆。 “招财!” “喵呜~” 刚喊完,招财便从空中飞到了他的肩头,学起了猫叫,一声两声海象那么回事儿,叫多了跟网上的鬼畜视频基本上没啥区别。 自从沈欢掌握了惩戒咒以后,招财这小家伙就老实多了。 “帮我找一下这个东西。”沈欢拿着手机上拍的图片让招财看了一下。 小家伙一点脑袋,噗通一声就跳进了水里。 寻宝异兽的寻宝能力,堪称天下第一,如果来招财都没办法找到,那就真找不到了。 大概三分钟以后,招财从湖里跳了出来,嘴上叼着个东西。 沈欢本以为是找到了脑神鱼,可是看了之后,脸色一下子就垮了,这哪他妈是脑神鱼,根本就是在普通不过的观赏鱼。 “你这家伙该不会是连脑神鱼和观赏鱼都分不清楚吧!” 招财伸出小爪子晃悠了两下,发出两声兽吼,似乎是想说什么,沈欢看了半天总算是明白了,这小家伙是饿了,需要先弄点吃的填填肚子。 因为火车上不能带活物,这一路上它受了不少苦,沈欢也就没怎么为难它。 吃饱以后,它再次跳入了湖中,沈欢则依旧坐在湖边等待,正等着天空忽然下起了冬雨,没办法之下,他只能走过断桥,到附近的亭子里避雨。 武临是出了名的多雨,但没想到自己的运气会这么差。 沈欢心里这么嘀咕,眼睛却不住的往湖里走,“这都十分钟过去了,还没找到?” 话音刚落,湖中就冲出了一道影子,他看到后,脸上不仅没有露出喜色,反而凝重了起来。 因为从湖中冲出来的不是招财,而是一个人影! 第444章脑神鱼到手 对方显然不想给沈欢太多反应的机会,几乎在出水的那一刻,便将手中的鱼叉,朝沈欢的脖颈刺了过去。 可惜,双方的实力差距实在太大,他的鱼叉还没碰到沈欢,便已经被化成偃月刀的长戟斩断。 “噗通!” 见没能得手,对方再次藏匿在了湖中。 根据经验判断,对方应该是一名玄阶初期的武者,没猜错的话,应该跟前两个人一样,都是十二楼派来的杀手。 “躲躲藏藏的没什么意思,就算给你机会你也杀不了我,何不老老实实的坐在这儿聊聊呢。” 沈欢并不是为了诈那名杀手出来,而是真这样想的。 十二楼有多少个精英杀手是未知数,来多少杀多少他不是没办法做到,但实在太过麻烦。 与其这样还不如谈谈看,能不能让他们收回十二追杀令。 那名杀手没有出来的意思,潜入水中过以后就没再露过头。 “嗖——” 就在这时,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破空声,沈欢回身以双指将对方的弩箭夹住,刚才那人还在水里,发射弩箭的应该另有其人。 不等他开口说话,躲在水里的杀手便再次现身,这次他手里的握着的依旧是鱼叉。 结果和上次一样,并且还险些将小命给搭进去。 这还没完,那名杀手还未落水,就又有人冲进了亭子,手中的拐杖直戳沈欢的胸口。 沈欢本想用内劲将拐杖震碎,拐杖也确实是碎了,但只不过是表皮罢了,在拐杖内藏着的是一把锋利的宝剑。 “叮!” 等他将宝剑折断以后,又有一个手持双爪的人影出现,接着又冒了几个人,加起来一共六名,武器手段各有不同,实力也不相等,最强的就是那名刚刚使用杖剑偷袭的老者,实力是玄阶后期。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十二追杀令的目标呢。 “既然你们除了杀我没别的想法,那我也只好杀了你们呢!” 这些杀手都是沉默寡言的好手,看到招式被破不出声,看到同伴被杀也不出声,尤其是那名老者,眼睁睁的看着自己那无名同伴在一瞬间被杀,表情上也没有任何波动,并且仍旧没有放弃的意思。 沈欢不想造就太多杀孽,最后使用点穴的手法,让老者失去了进攻的能力。 因为有了列车上的经验,他在第一时间将老者那颗毒牙给拔掉。 “我相杀的人,很难活下去,我想救的人,一般都死不了。”沈欢刻意说几句夸张的话,对老者形成震撼,接着说道:“现在我不是很想杀你,打个商量如何。” 老者将头别过一旁没有说话,似乎是不想和沈欢说话。 沈欢当做没看到,继续说道:“你们做杀手的,无非是为了钱,无论对方出了多少钱,我都出双倍,只要你们收回十二追杀令。” “你怕了?”老者语气有些戏谑的说出了见面以来的第一句话。 “你觉得我有必要怕吗?”沈欢耸了耸肩,继续说道:“我这人只是有些怕麻烦而已。” 老者沉默了半天没有说话,他们之所以这么多人,就是为了解决沈欢。 前两个杀手的失败让他们明白,沈欢才是这次行动中最大的阻碍,想要杀目标,就必须铲除这个障碍,但最终的结果却是全军覆没。 在沈欢这样的强者面前,他们修炼了数十年的暗杀技术,起不到任何作用。 别说六个人一起动手,恐怕就算是面对十二精英的围殴,都伤不了沈欢一个汗毛。 “对不起,我只是奉命行事,身为下属没办法干预高层的决定。”老者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我可以明摆着告诉你,这次楼主之所以接单并不是因为钱,而是为了还人情。” “他这个人最注重义气,想让他停止对你们的追杀,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照这么说,我就算留下你也没什么用了?” 老者面色一沉,就如楚歌说的,这世界上没有不怕死的人,尤其是老者这种年事已高的,更加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 “跟你开玩笑而已。”沈欢笑着拍了拍老者的肩头,“我不知道你在十二楼是什么地位,但身为精英,说几句话的分量应该还是有的。” “总之你把我刚才说的话,带回去——” 这边还没把话说完,便又是一阵破空声响起。 刚才那个暗地放矢还没有现身?! 虽然有些惊讶,但沈欢还是轻易的将弩箭抓住,箭头有些腥臭味,应该是淬了毒,不过他对此早有准备,在抓住弩箭的几处地方都包裹着灵气。 “叮!” 跪坐在地的老者,不知何时忽然掏出了一把匕首,朝着沈欢的腹部猛地刺了过来。 面对这种情况,唯有选择用偃月刀砍去对方的头颅。 老者死后,沈欢凭借感觉发生了数支弩箭,将躲在暗处弩手击杀。 “看来过了几天平凡的生活后,自己心软的老毛病又犯了。”沈欢叹了口气,用黑色灵气将杀手的尸体化为了空气。 “来自己这里的一共有七个杀手,也就是说还有四个杀手没有现身,他们现在应该在楚歌那里,有狐狸精在,问题应该不大。” “喵呜~” 大概过了十分钟,招财从湖中跃出,嘴里叼着一个头大身小的奇种鱼,正是沈欢所需要的脑神鱼。 “呼……”沈欢松了口气,伸手摸了下招财的小脑袋,“这次多谢你了。” 说完,他从神农石取出一株灵药,递到了小家伙的嘴边。 寻宝异兽找宝贝的能力有一手,但花费的代价也比较大,因为它们的食物无一不是天材地宝,品级次的还不吃,若不是有神农空间,沈欢还真养不起这个只有成人巴掌大小的小东西。 脑神鱼已经找到,总算是了了一件心事,不过因为十二追杀令的事儿,他并没有太过放松,收起脑神鱼以后,便立马返回酒店。 他刚到门口,就听到屋内传出了一声惨叫,若是别人,沈欢必定无以为然,可这声音……是苏璃的! 第445章再次陷入暴走的楚歌 以苏璃的实力和经验,解决这些杀手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怎么发出惨叫的人会是她? 因为担心苏璃和楚歌出事儿,沈欢没想太多,直接推门走了进来。 刚进屋子,沈欢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地上有两个被撕裂的不成人形的尸体,交叉叠落在一起,血液溅的到处都是,大片的墙壁像是染了红漆一般。 再往前走两步,又看到了两个尸体,情形和刚进门是看到的差不多。 十二追杀令,一共十二名杀手,列车上死了一个,自己杀了七个,现在这里又有四具尸体,十二个全都死了,苏璃又怎么会受伤? 难道十二楼的楼主,为了情义而破坏了规矩。 “轰——” 卧室的房门忽然被一股强烈的气流冲开,紧接着一个倩影狼狈的从里面跑了出来,正是苏璃! 她那只实化的右手,鲜血直流,若是不与本体相连,几乎不可能用肉眼分辨出是人体的哪个部位。 “狐狸精——” “你怎么回来了?快走!”苏璃发现沈欢后,大声的喊道。 沈欢不仅没离开,还走到了她的身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会伤陈光这样?” “问那么多干嘛,我让你走啊!”苏璃说着,就准备把沈欢给推开,但因为受伤太重,根本就使不上力气。 沈欢还想说些什么,一双猩红的眼眸,忽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完了,这下子跑不掉了!” “吼!”红眼的主人发出一声怒吼,挥起全都就朝着沈欢的面部砸了过来。 “轰——” 一声巨响过后,地面直接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窟窿,楼下房间是个什么情况,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看着那个怒砸地面的人影,向苏璃问道:“他是……楚歌?” “是。” “不应该啊,我明明已经治好了他的疯魔症,他怎么还会进入封魔的状态。”当初沈欢检查过楚歌的身体,体内已经没有任何疯魔症的迹象。 就算拿秦韵出事儿来威胁,也没能把他逼入封魔状态,现在这个情况,完全出乎了沈欢的意料。 “刚开始情况很正常,我解决掉两个杀手后,他就开始有些不对劲,等我杀掉第三个杀手以后,他便已经成了这个样子,不仅轻易的杀死了第四个杀手,还生生用拳头将四人的尸体砸成了肉酱。” “最后失去的目标的他,开始向我动手……”苏璃正说着,懊恼道:“我和你说这些干嘛,快点走!这小子的情况和之前有些不太一样,以你的实力是打不过他的。” “我跑哪去?血玉还在楚歌的身上,你没办法离开十米的范围,迟早被他干掉。”沈欢没好气道:“别忘了你死就等于我死,要么想办法一起跑,要么待在这儿一起等死。” “可恶!”苏璃暗骂一声没再说话,刚才她只顾着让沈欢逃跑,却把这件事情给忘了。 “吼!”暴走楚歌大吼一声,再次准备动手,沈欢利用灵狐步躲过以后,对苏璃问道:“狐狸精,他现在所表现的实力是多少?” “光看肉身的破坏力,至少是逐日境的存在……他现在的肉身力量,比你还要变态,最好不要选择硬碰硬。” “如果我选择金针锁穴的办法,能不能让他冷静下来。” 苏璃摇了摇头,“应该不行,处于封魔状态中的他,周身穴位和脉络已经全都改变了位置。” “用天眼观察出穴道所在,再出手落针也不行吗?”沈欢挥出千幻变成的大锤,想要将楚歌给逼退,但现实却出乎了他的预料。 楚歌屁事儿没有,他的手腕却差点断掉,就连千幻上锤的字样,也暗淡了不少。 “靠!” “不行,戾气一直在他体内活动,穴道根本没有固定的停留位置。”苏璃深吸了口气,“现在只有两个办法,一是用小泥鳅变化的龙首双头枪将其斩杀。” “第二个呢?”沈欢直接否决了这个办法,亲手杀了楚歌,他做不到。 “第二个办法,利用灵狐步灵活诡变的优势,从他身上取走血玉,然后……跑!” 在这种情况下,基本上是谁近身谁就死,沈欢经过短暂的思考,还是选择了后者。 虽然要冒些风险,但只要不出意外,三人都可以平安无事。 “我来勾引他。” 放在平时,沈欢肯定会对苏璃的用词进行吐槽,可现在他完全没有这个心情。 当暴走楚歌被苏璃吸引注意后,他立马踏出灵狐步去偷血玉。 “到手了!” 事情比他想象中的要简单,不过就在他准备脱身离开的时候,暴走楚歌忽然一把抓住了他的肩头。 “咔嚓!” “啊!”沈欢发出一声惨叫,自从服用过龙髓以后,他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骨头断裂的感觉了。 单纯的抓握都恐怖到了如此地步,要真下杀手,自己岂不是连一个回合都走不过? “吼!” 苏璃忍住剧痛,在楚歌胸口划出了几道血痕,“还愣着干嘛,快走!” 这个时候,沈欢也顾不得什么优雅不优雅,一个落地滚滚了出去。 “走啊!” “我没事,你带着血玉走,我的实化时间快到了,到时候他就拿我没有办法了。” 沈欢没再多说话,以楚歌现在的状态,他多待一会儿,死亡的几率就加大一分。 “吼!” 楚歌忽然发出一声兽吼,他竟舍弃了苏璃,朝沈欢追了过去。 “轰——” “咳咳!”沈欢虽然及时变出了盾牌,但依旧被伤的不轻,毕竟除了肌肉和骨骼以外,他的内脏并没有经过任何淬炼。 苏璃想要以攻击的方式,重新吸引楚歌的注意,可还没出手,实化的时效便已经过去了。 “小欢子,别犹豫了,快点用龙首双头枪,在器魂的加持下,说不定能够对他造成伤害!” 自己的命和楚歌的命?选择哪个? 可惜,暴走状态中的楚歌,并没有给沈欢太多考虑的时间,不等做出抉择,那双蕴含无双威力的铁拳便已经砸了下来! 第446章烂大街的蜻蜓点水 “沈欢!” 失去实化能力的苏璃,除了干吼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沈欢丧命于楚歌的手下。 “嗷——” 沈欢最后选择了开启龙威,有用就逃命,没用就死。 因为有敖邪龙魂的参与,加上生死之间的爆发力,龙威的力量可谓发挥到了极致,半空中的苏璃也因无法承受威压,落在了地上。 暴走状态中的楚歌,没苏璃表现的那般夸张,但那双铁拳也生生的定格在了半空。 撤掉龙威后,沈欢憋住吃奶的劲,踏起灵狐步开始疯狂的逃命。 “轰——” 感受着身后传来的巨响和地面的摇晃,沈欢身上出满了冷汗,差一点,只差一点他就下去找阎王爷了。 “嗖——” 楚歌进入暴走状态后的明显标志,是力量大幅度增长,敏捷度大幅度降低,此消彼长,但这一次的情况却有些不同,他提升的不仅是力量,就连速度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几乎是一眨眼的时间,便拦在了沈欢的身前。 “嗷——” 沈欢故技重施,不过明显没有之前那么有效,动作没有定格,只是稍微减缓了一些而已。 “他现在已经对龙威产生了抗性,杀了他!不然我们两个都要死!”苏璃的语气再次开始焦急起来,“如果你再继续施展龙威,姐姐就要魂飞魄散了!” 苏璃说的这些,沈欢都知道,若暴走的不是楚歌,而是十二楼的杀手,他不会有任何的犹豫,可这世界上没有如果。 “没用的。”千幻内的敖邪忽然开了口,“就算是我也没办法伤到他。” 这岂不是说,除了死以外,自己已经没了别的选择?! “吼!!!” 就在思考之间,楚歌已经完全挣脱了龙威的束缚,再次将铁锤一般的拳头朝沈欢砸了过去。 “楚歌,你看清我是谁!” 沈欢只是想做一下临死反扑,没想到他这一吼还真的起到了作用,但只是停顿了一下而已。 “你现在已经被楚家逐出门墙,秦韵再看到你这个样子会怎么想!” “学姐……幽婵……不!吼!!!” 沈欢舌灿金莲的秘术确实起到了作用,不过是相反的作用,楚歌听到后表现的更加狂暴起来。 完了! “踩天枢,走天权,绕玉衡,落瑶光!” 就在等死之际,沈欢脑海中忽然响起了一阵玄妙之音,身体不由自主的开始移动起来。 一旁的苏璃看着他在半空所留下的幻影,脸上写满了震惊,“他怎么可能会七星步?!” 成功躲开暴走楚歌的攻击后,沈欢脑海中的声音并没有停下,“退开阳,滑天璇,踏天玑,游北斗,乘风起!” 在脑海之声的指引下,最后竟停留在了半空开始滑行,简而言之就是——飞了! “走少商过少阳,气御金针落眉心!” 沈欢现在就像是一具傀儡,身体任何的行动,都在玄妙之音的掌控之下。 丹田内的灵气顺着口诀游走,最终凝聚气针,刺落在楚歌的天灵盖上。 “吼!吼!吼!” 楚歌脸上的暴戾转为痛苦,半跪在了地上。 “接下来怎么做?”沈欢现在已经把那个声音当成了救命稻草,可他这一问那声音却忽然消失了。 喂,你别吓我啊!没了你,待会儿楚歌这家伙又要暴走了。 “剩下的你自己做就可以了,不用我帮忙。” “怎么做?”沈欢现在已经不管对方是敌是友,只想着怎么把眼前的事情给解决了。 “用鬼门十三针另其冷静,轩辕不死针进行调养,最后再以蜻蜓点水收尾即可!” 明白需要做什么以后,沈欢没有停留,施完针以后,他已经是累得筋疲力尽。 苏璃面露疑惑道:“刚刚是怎么回事儿?” “我也不知道,就是脑袋里突然出来一个声音,身体也失去了掌控……” 听沈欢说完以后,苏璃的表情变得更为惊讶,“以神识来操纵人身,这、这是飞仙境强者才能做到的事情啊!” 沈欢没好气道:“你别开玩笑,光是屠道者那几个逐日境的高手就已经够夸张了,现在又来一个仙人,还拿不拿道劫日当回事儿了!” “我惊讶的就是这里,道劫日之前仙人之境者就少的可怜,道劫日之后又怎么可能存在仙人?”苏璃迟疑道:“除非……” “除非什么?” “没什么。”苏璃摇了摇头,“这小子的情况怎么样了?” “那招那个人教我的方法,应该是没事——”沈欢正说着,瞳孔忽然发大了几分,“他怎么可能知道蜻蜓点水!” “什么蜻蜓点水?” “是针灸的一种手法!我以前经常使用的那种。” “他可能和你一样是个中医吧。” 沈欢摇了摇头,“不可能,蜻蜓点水这门针法是我师父自创的,本来阎罗王他们会就已经够奇怪的了,刚才那人竟然也会!独门秘技,现在却成了烂大街的技能。” 苏璃变回魂体后,实化时所留给她的伤害,已经消失一空,“这就不奇怪了,也许你师父是将其他人的成果占为己有了呢?” “不可能!我师父不是这样的人!”沈欢的情绪有些激动,苏璃这话,无异于是在诋毁孙真的人品。 “姐姐只是跟你开个玩笑,至于这么着急吗?” “我师父不是让你拿来开玩笑的!” 苏璃有些不耐烦的摆手道:“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与其跟我斗嘴,你还不如想想,待会儿怎么应付酒店里的人吧。” 说曹操曹操到,她这边刚把话说完,酒店的值班经理便带着几个服务生赶了过来。 看着满目疮痍的房间,那值班经理,差点没有昏死过去,“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沈欢直接将带来的现金拿出了一半,才将这件事平息,不然恐怕又要惹上一些麻烦。 楚歌醒来的时候,已经身在燕京火车站,“发生了什么事儿?” “你又犯病了。”沈欢没好气道。 “犯病,你是说疯魔症?!” “应该——”沈欢正说着,手机忽然响起了起来,是林老爷子打过来的,“咱们边走边说吧。” 电话刚接起来,便传出了林老爷子焦急的声音,“沈欢,你和楚歌千万不要回燕京!” “我们现在已经到燕京了,发生什么事儿了吗?” “什么?!你们回来了?快跑!” 第447章通缉?! “跑?发生了什么事儿?”沈欢面露疑惑,燕京是天子脚下,难道十二楼的那群人还敢在这儿杀人? 就算敢,以自己的实力也没必要跑啊。 “一时半会儿和你说不清楚,总之现在带着楚歌马上离开!去哪里都可以,总之就是不要待在燕京!” 林老爷子的声音很着急,除了林妙诗被绑的那次,沈欢还是头次听到他这么焦急的语气,看来这次的事件应该很严重。 “走!”沈欢拉起楚歌,就往回走。 楚歌有些莫不清楚状况,“走?你不是要回去帮你姐姐治病吗?” “林老爷子的电话,可能是出事儿了。”因为林老爷子一句话,沈欢现在感觉身边的每一个人都透露着一股古怪。 原本正在扫地捡烟头的环卫工人,看到他俩往车站返,立马丢掉了手里的工具,朝着便跑了过来,并且大声喊道:“发现目标,开始行动!” 他这一说,整个广场内一半的人,都抛弃了原本的角色,加入到追捕的行列当中。 “妈的!”沈欢算是看出来了,这群人和十二楼的杀手不同,全都是普通人,看其训练有素的反应,很可能是警察之类的存在。 “草!我昏迷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楚歌刚醒过来,本来就有些迷糊,看到现在这个情况更晕了。 “和你昏迷的时候没关系,应该是秦韵的姑姑,发动了官方的力量。” 除了和皇族有关的秦韵姑姑,其他人应该没有这么大的调动力量。 “又是那个碧池,草!老子揍了她儿子一顿,就要把老子逼上绝路。”楚歌一边跑,一边从一名普通游客的手里夺过了一把雨伞,看样子是准备和那群警察动武了。 沈欢一把将雨伞打落,“你疯了!能够让这么多吃官家饭的人抓你,安的罪名肯定不小,你要是动手,想要脱罪就没那么简单了!” “难道就这么干站着被他抓进牢里?”楚歌情绪也显得比较激动,从燕京最顶尖的纨绔子弟,跌落到亡命天涯的逃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大起大落,他如果能够保持冷静,那才是怪事儿。 沈欢咬了咬牙,“上来!” “什么?” “我背你!” “我靠,你啥时候变得口味?”楚歌双手捂住胸脯,一脸的警惕。 沈欢怒骂道:“都他妈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快点!” 楚歌见他生气,也不敢再说废话,直接跳到了背上。 固定以后,沈欢深吸了口气,“踩天枢,踏瑶光,回开阳,返北斗,乘风起!” 按照记忆中的口诀,踩动步法,最后一跃丈高,踏着虚空前行百米左右才落到地上。 “草,你、你他妈成神仙了?!” 原本的沈欢虽然厉害,但最多一句身体素质好就能解释过去,可现在这种脱离物理定律的凌空虚度,已经完全超出了楚歌的认知。 和楚歌反应一样的,还有那些围观群众。 “飞、飞了?!我、我眼镜没花吧?” “神仙,一定是神仙!玉皇大帝、观音菩萨保佑!” “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迷信,我看啊应该是某个剧组在拍电影。” 总之说什么的都有,也亏现代人新鲜事物见得多,心里能力承受强,不然又要惹出不小的动静。 群众们的反应,沈欢也预料到了,不过现在他管不了那么多,先把楚歌带出去再说。 刚开始沈欢不大熟悉新步法的节奏,虽然可以在空中停留,但速度有些缓慢,基本上就是将在地上走路,改为了空中行走。 等熟悉以后,已经可以达到普通人奔跑的速度,借助高低的落差优势,他带着楚歌成功的甩掉了那群追击的警察。 “嗖——” 在地面上,沈欢开始使用已经完全掌握的灵狐步,借助其诡变的能力,消失在了人们视野当中。 距离火车站不算太远的一个小胡同内,楚歌躲在垃圾箱后面,对沈欢问道:“现在去哪里?” “老爷子让我们尽快离开燕京,不过我想到了其他地方也一样,目前最重要的是,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身为中医沈欢的习惯就是寻根问底,从根源上解决事情,逃避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楚歌一拳打在了墙壁上,任由血液流出来,“妈的!那碧池最好别给我翻身的机会!” “和秦韵结婚对你来说很困难吗?当初你能够不惜性命帮她报仇,很明显是喜欢她的。” 这一切都是楚歌和秦韵的婚约惹出来,同意结婚是最后的解决办法。 “我是喜欢她,但结婚……我接受不了。”楚歌叹了口气,“束缚太多了,我不习惯。” 每次谈到结婚的事情,他的眼神中除了烦躁以外,还有一些恐惧,只不过这次恐惧显露的更多一些。 结姻恐惧症? 沈欢脑海中,不由自主的闪出了这个病症的名字。 心理疾病的治疗,通常都要花费不少的时间,想在短时间内说通是不可能了。 “这样,你先在我的别墅里躲着,然后我去打听打听究竟发生了什么。” “行!” 将楚歌安置到别墅以后,沈欢特地去附近的警局晃悠了晃悠,他要确定一下自己是否也在通缉名单内。 转悠了一会儿,见警方没有反应后,他便准备离开,可刚转身,身后便响起了警察的声音,“站住!” 自己推测错了?冷静,先看看情况再说。 中年警察走到沈欢身前,问道:“是不是想报案?” “啊?” “我盯你老半天了,在这来来回回的走,是不是想报案,却又因为某些原因不敢报案?” 沈欢连忙点头,“没错。” “遇到这类事情,最好立马向我们报案,这样事件才能得到完美的解决,私自处理只会被违法者牵着鼻子走!说吧,遇到了什么事儿?” “那个……我……我家猫丢了。” “……” 摆脱警察后,沈欢立马朝林家赶去。 一是因为距离近,二是因为从林老爷子的表现来看,他明显是知情人之一。 可当他赶到林家后,却迟迟没有进去,因为林家附近,到处都是穿着便衣的警务人员。 妈的!自己和楚歌去武临这两天,究竟发生了些什么! 第448章和国主做交易 自己的别墅没事儿,林家却到处都是警察,这是什么逻辑?看来只有进去找老爷子把事儿问清楚了。 沈欢轻易地躲过了警务人员的视野,潜入了林家。 进去以后,他发现林家可谓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家丁、护院、丫鬟全都换了,如果估计的不错,这些人应该也是警察。 最后沈欢在书房找到了林老爷子,确定屋内只有他一个人以后,沈欢才放心进去。 “林爷爷。” “小欢?!”林老爷子被突然出现的沈欢给吓了一跳,紧接着便板起了脸,“我不是让你带着楚歌离开燕京吗,你怎么还是回来了!” “楚歌已经被我安排好了。”沈欢顿了一下,问道:“林爷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林老爷子无奈的摇头叹了口气,“李佳文死了……” “李佳文是谁?”沈欢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四王爷的儿子,他的母亲是秦鸾。” 林老爷子解释的并不算清楚,不过沈欢却是明白这李佳文是什么人了,这个秦鸾应该就是秦韵的姑姑。 “他死了和楚歌有什么关系?” “凶手在他的身旁写了五个大字,杀人者楚歌!”林老爷子走到沙发旁坐下,“你说和楚歌有没有关系?” “楚歌这两天都跟我在一起,怎么可能去杀人,除了神经病,没哪个人会在杀人后留下姓名吧!”沈欢皱眉道:“这很明显是诬陷,别说利用天组的情报网,就算随便动用一下公安系统,就能把真相查出来。” 现在是实名制购票,上面肯定记载有楚歌最近的购票记录。 “这点谁都知道,但又有什么办法?”林老爷子叹息道:“这次皇族需要的不是真相,而是楚歌死!” “就算说得通,他们为什么要在林家安排这么多人?” “不止林家是这样,基本上在燕京排得上号的家族都是这样一个情况。”林老爷子摇了摇头,“要怪也只能怪,楚歌之前得罪了太多的人。” 沈欢没说话,朝着门外走去。 “你去做什么?” “去找国主,把这件事儿说清楚。”沈欢头也不回道。 “你去找国主也不一定有用,而且你那寻龙公的爵位只是一个虚名,恐怕连皇城都进不了!”林老爷子着急道:“国主明知道你在帮楚歌,却没有将你列为共犯,已经是大幸,你又何必再牵扯到这事儿里面。” “老爷子,我这人就是这脾气,当初要不是楚歌的疯魔血,我也不会站在这儿。”沈欢目光认真道:“我欠了他一条命,必须帮他,若您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也会如此。” 林老爷子沉默了一会儿,“去吧,小心点……我不希望妙诗守一辈子的寡。” “我知道。”沈欢说完,便离开了林家。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林老爷子无奈叹了口气,“若是年轻那会儿我也会做和他一样的决定吧,可惜,现在我已经老了……” 寻龙公这个爵位确实是虚名,但如果真的没有任何特权,国主也不会特地对其进行赏赐。 自由出入皇城,便是其特权之一。 “沈公爵,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专门负责迎接他的厂公,笑眯眯的问道:“是不是国主交给你的任务有了消息?” “还没,我这次来找国主是有其他事情。” “其他事情?”厂公收起笑容,朝四周看了看,“您该不会是为了楚家少爷的事儿来的吧?” 沈欢愣了一下,“公公也知道这件事?” “现在天都被这件事儿闹得满城风雨,老奴又怎么会不知道呢。”厂公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看来沈公爵确实是为了楚家少爷的事儿而来,老奴建议您还是回去吧。” “国主知道您的来意后,一定不会见你。” “为什么?” “这次的事情没您想的那么简单。”厂公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国主这个位置看起来很风光,实则不然,尤其是主子这样刚继位不久的新国主,一个顾全大局,便会让他有诸多不便。” 沈欢咬了咬牙,“楚歌是被污蔑的!他这两天都跟我在一起,绝对不可能去杀李佳文!” “沈公爵,老奴是自己人,你这么说没什么事儿,可千万别当着外人的面说这种话。”厂公紧张道:“其实你说的这些主子都知道,但这次是四王爷九族十八官联名上书,很明显透露着威胁的意思。” “老奴之所以不让你找主子,也有这层原因,他现在正在为这件事所烦恼,您故去岂不是往枪口上撞么!” 看来是自己把国主这个身份想的太过强大了,但就这样让楚歌伏诛他不甘心! 沈欢沉思良久,最终做出了决定,“公公,我想和国主做一场交易。” “和主子做交易?”厂公显得有些哭笑不得,敢说出这种话的,这普天之下,估计也就只有沈欢一个了。 沈欢点了点头,认真道:“公公你只需通知国主就好。” “好吧,老奴就帮你这一次吧。”厂公说着便转身离开去通知国主。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厂公才回来带他去上次的书房。 刚进屋,屏风后就传来了国主愤怒的声音,“沈欢,你好大的胆子!” 沈欢笑了笑,也没行礼,“胆子不大的话,又怎么帮国主您完成任务呢。” 国主哑然失声,没想到上次如猫咪一般老实的沈欢,会说出这样的话,完全就像是变了一个人。 “看来药王傲骨名不虚传,上次你多半是给朕面子,才没出演反驳吧。”国主感叹了一句,继续说道:“听常恭说,你想和我做一场交易,说吧,怎么个交易法?” “三个月,我帮你找回你想要的东西。” 沈欢这个条件很诱人,但国主也明白,越是诱人的条件,所付出的代价也就越大,所以他并没有任何的兴奋,“那我需要做什么呢?” “放了楚歌。” 国主摇了摇头,“常恭应该和你说过,这件事并非是我能够决定的……而且,我不能因为一句片面之词就相信你。” “要是我能拿出证据呢?” “若真是如此,我自当答应你!” “一言为定!”沈欢拍了拍,一个影子瞬间窜到了肩头,“这就是我的证据!” 第449章莫非真当朕不敢杀你! 因为隔着屏风,国主无法看清沈欢身上的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便让厂公开口形容,“禀报主子,是个……小猫儿。” “猫?混账!”国主语气气愤道:“沈欢,你莫不成是在拿朕寻开心!” 因为年少,他那稚嫩的语气,听起来没有任何的杀伤力,即便在这种严肃的环境下,也让人觉得有些可爱,难怪群臣会不给他面子。 “汪汪汪!” 除了猫叫,招财学起其他动物的声音,皆是惟妙惟肖。 “这、这小家伙明明是猫的模样,为何会发出狗叫?”厂公一脸惊疑,有些说不出话。 沈欢朝着屏风后的国主拱了拱手,“它并非是猫,而是寻宝异兽,只要在特定地点内,没有它找不到的宝贝。” “胡言乱语!八哥鹦鹉尚且能够学舌,一直猫能够发出狗吠又如何?”国主冷哼一声,“沈欢,你可知戏弄国主,该当何罪!” “国主要是不信的话,尚可出个难题让它来解决。” 沈欢的语气很自信,国主开始有些迟疑了,他出声将厂公叫到了屏风之后,良久才说道:“好,我就考一下这小东西。” “我幼时贪玩,曾经弄丢了一支母后喜欢的玉钗,若能寻回,我就当你说的是真的。” 幼时?这不是为难人么! 不过话既然已经说出来了,沈欢也不会食言,招财看了看厂公手里的画以后,便离开沈欢前去寻宝。 在这期间,屋内一直很安静,大概过了十分钟以后,国主开口道:“看来它是找不到了。” “才十分钟而已,是国主您太着急了吧。” “那就再等一等。” “不用等了,东西找着了。”沈欢说着,一伸胳膊将手指张开,便有一个影子落在了他的手腕上,正是叼着玉钗的招财。 厂公接过玉钗一看,激动道:“主子,真是那件玉钗!” “快拿来让我看看!”国主观看过后,表现的十分激动,“好,朕答应你这个交易,不过——” 沈欢刚想谢恩,国主的话锋却猛地一转,“现在我的压力也很大,光明正大的放过楚歌是不可能了,我只能给他一个离开华夏的机会,等到时机成熟,再将真相公之于众,你看如何?” “您要是这么说的话,那我的条件也要变一下。”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三个月,我只能找回一件。” 国主手拍桌子,恼怒道:“沈欢,朕答应与你交易已经很给面子,你现在如此说话,莫非真当朕不敢杀你!” “我自认还没有达到天下无敌的地步,不说别人,就在我身边站着的这位公公,我都打不过。”沈欢耸了耸肩,继续说道:“之所以那么说,只是为了两个字,公平。” “您之前对我说过,皇上、圣上这套东西早就不流行了,你是国主,为人民和国家服务的一国之主。” “我是不是可以怀疑,你封赐我为寻龙公,并不是为了什么特权,只是为了对我进行更好的管制呢?” 沈欢笑了笑,“对不起国主大人,若我有哪里说的不对,或者想多了猜错了,还请您指正出来。” “你——”国主气得险些从屏风后走出来。 厂公眯了眯眼,靠着强劲的实力,对沈欢进行了封锁,“沈欢,你可知刚才与国主的说话的态度,就已经足以判死刑!” 沈欢微微弯曲,眼中闪过一抹金光,挺身站了起来,“想杀我很容易,如果怕死,我有何必来这里。” 厂公被刚才的龙威震荡吓了一跳,不是因其强大,而是龙气,一个普通人的身上竟然蕴含龙气?! 并且凭借刚才的感觉,似乎比自己所服侍的历代天子还要强大。 “好,就按照你说的,我暗中让楚歌前往国外,你在三个月之内,找回一件圣物!” 最终国主选择了妥协,而且这次全国通缉楚歌的事情,本就不是他的意愿。 “那就多谢国主了!”沈欢拱了拱手,无须厂公带领,自行离开了书房。 “这个沈欢和那些历代的药王一样,都是个倔脾气!”国主叹了口气,“看来药王这样的角色,终究不能为我们皇族所用。” “药王本就不可掌控,如今他又发现了主子赐封寻龙公的目的,以后恐怕会更难交流了。” “身为一国之主,沦落到如此地步,这国主的头衔要它又有何用!” 厂公惶恐道:“主子可千万别这么说,华夏这泱泱大国,还需要您来帷幄呢。” “好了,好了,我说的不过是一句气话,皇、帝、王、霸四道之境,如今看来我还处于霸道之境,以道率民,民以道而归之,这样的皇道境界,怕是终生也无法达到了。” “岁月悠长,众生各司其位,只要主子做到自己应当做的,问心无愧即可。” “问心无愧……”国主长叹了口气,“谈何容易。” 沈欢离开皇族后,便返回别墅,将事情简单向楚歌说明了一下。 “李佳文死了?”楚歌听到这话有些惊讶,但更多的是兴奋,“死的好,这样的人渣活在世上也是祸害。” “不过我很好奇,你究竟是怎么说通国主帮我这个忙的?” “我们普通人向往自由,身为国主的他也一样,不想被前臣所束缚。” 沈欢早就看出国主有放过楚歌的心思,毕竟谁也不喜欢被掌控的感觉,尤其是叛逆年龄段的少年,之所以一直没有下令,只是需要一个借口或理由,现在沈欢给了他这个理由。 “连国主都敢玩,你也真是没谁了。” “我冒这么大的险,还不是为了你!”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楚歌笑了笑,开玩笑道:“现在老子除了人什么都没了,要不以身相许来报答你?” “滚吧!”沈欢也真是无语了,在这种情况下依旧能自娱自乐,也真是没谁了。 开完玩笑,楚歌也开始谈起正事儿,“照这么说,我只能出国了对吧?” “目前看来这是唯一的办法,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我,这只是暂时的解决办法。” “没错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楚歌少有认真的说道:“华夏,我一定会回来,以王者归来之势!” 外力可以磨灭一切,但永远也无法销毁,那刻在骨子里的骄傲…… 第450章老子哪里小了! 处理完楚歌的事情已经是三天后,走时沈欢给了他一张一百万的银行卡,堂堂的一代燕京狂少就这么背井离乡。 临走前,楚歌又把自己要王者归来的话说了一遍,还是一样的语气,只是加上了一个期限,三年后,他一定会回来,将这次的仇给报了。 皇族依旧派人在搜寻楚歌的身影,不过力度不再像之前那么强大,隐藏在林家等族的便衣也纷纷返回了自己的岗位。 林老爷子没再问过楚歌的事情,就好像这件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一般,也没问过沈欢使用了什么条件,让国主答应放过楚歌的。 不用想,生意人之间谈生意,都需要付出不菲的代价,更何况是和国主做交易。 因为还有沈君兰这茬子事儿,解决完楚歌的事情以后,在林家休息了一晚,便赶往沈家的小区。 “怎么样?”刘婉芬一脸紧张的对着正在把脉看诊的沈欢问道。 “好了。”沈欢这书这话的时候,自己也松了口气,根据招财的说法,整个西湖内只有一条脑神鱼,治愈脑死症的机会也只有一次,若这次没有效果,他就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刘婉芬有些质疑,“只喝一记药就好了?” 这也不能怪她,中医留给人的印象就是治疗进度慢,更何况还是脑死症这样的疑难杂症。 “这么跟您说吧,我开的是特效药,只需要一剂就可以了。”沈欢干笑两声,“再说,我也没必要骗您对吧?” 对于刘婉芬这个假丈母娘,他还真没什么办法。 “也是,要治不好,你也不会娶君兰。”刘婉芬说着拉起了他的手,“说吧,什时候让我跟你父母见上一面。” “我年龄小,想领结婚证还得等两年,咱没必要这么着急吧?” “不结婚也可以订婚啊!”现在沈欢在刘婉芬眼里,只有优点没有任何的缺点,这样的好女婿不绑在身边,她怎么可能放心。 一时之间沈欢找不到反驳的理由,总不能说我跟您闺女是假的吧? 还好沈君兰和沈万明及时开口,不然这问题不知道又要啰嗦多久。 “阿姨,我还有有点事儿就先走了。” 刘婉芬听到这话又不乐意了,“走去哪?都快中午了,吃完饭再走!” “我真有事儿。” “什么事儿能比婚姻大事儿还重要?”刘婉芬板脸道:“过年让你在我家吃顿饭,委屈你了是吧?” 在这位假丈母娘面前,沈欢做楚最多的表情就是苦笑和无奈,“我不是这个意思……” 和女人讲道理,这大概是最蠢的事情了吧。 “上次在咱家已经吃过饭了,小欢是真的有事儿,你就让他走吧。” 沈君兰开口后,沈万明也开了口,“又不是不来了,以后见面的机会多着呢。” “那好吧,记得常来看看我们。”老公和女儿都这么说了,刘婉芬也不好强留。 “一定!”沈欢许了一个不情愿的承诺后,便和沈君兰一起走下了楼。 楼道内,沈君兰开口道:“小欢,这次姐姐真不知道该怎么谢你。” “怎么又说这话了。”沈欢半开玩笑道:“你是我姐姐,我是你弟弟,当然能帮则帮,要真做不到,你就算求我,也不一定帮。” 说是亲如姐弟,但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人,怎么也比不上亲姐弟,而且满打满算,两人从认识到现在连半年的时间都不到,要说不见外,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总之,这次谢谢你了。” “要谢你也别光嘴上谢啊。” 沈君兰笑了笑,“那我请你吃顿饭?” “吃饭多没诚意。” “那你说怎么谢?” 沈欢思考了一下,“这样吧,就以前说的,以身相许吧。” “以身相许姐姐是做不到了,不过……”沈君兰正说着,忽然在沈欢脸颊上亲了一口,“这样可以吗?” “可、可以。”沈欢脸蛋红的跟烧红的木炭似的,他根本没想到沈君兰会给自己来这么一手。 “你脸这么红,该不会是害羞了吧?”沈君兰捂嘴轻笑道:“在在国外只是一种礼节而已,不过姐姐还这没想到,你是这么腼腆的一个人。” 这跟腼腆不腼腆没关系好么! 要是林妙诗做了这种动作,别说脸红,沈欢连大气也会喘一下,可沈君兰这么做意义可就完全不同了。 “你这个小色鬼。” “我怎么又成小色鬼了。” 虽说男儿本色,但没哪个男的愿意被冠上色鬼之名,要光这样也就算了,更何况还加了一个小字。 小?老子哪里小了! “为了一个吻面礼,连到饭店狠狠宰我一顿的机会都放弃了,还说你不是小色鬼。” 沈欢没说话,直接对沈君兰来了一个壁咚的姿势。 “你、你干嘛呢?” “让你亲一口就是小色鬼了,那我还是当个大色鬼吧。”沈欢说着,猛地将身子朝前靠了几分。 沈君兰下意识的将脸别过一旁,“小欢,这种玩笑可开不得。” “我没开玩笑啊。”沈欢一低头就准备吻下去。 沈君兰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见自己的奸计得逞,沈欢大笑了起来,“小涩女。” “啊?” “我就是用手撑撑墙,说说悄悄话而已,你就脸红成这个样子,不是小涩女是什么?” 沈君兰这才明白过来,自己被给沈欢个耍了,“好啊,竟然敢这么玩姐姐!” “我这叫有仇必报。” “好了,这种玩笑,你以后还是少开吧。” 沈欢没注意到沈君兰表情的变化,笑道:“怎么,你怕再开几次会爱上我?” “你还敢开玩笑!”沈君兰板起脸说道:“林家小姐挺不错的,你要懂得珍惜。” “知道了,年还没过完,你就摆起姐姐架子来教训我了。” “我还没给算逃课请假的事儿呢,就知足吧!” 从沈君兰那儿离开以后,沈欢买了些礼品前往李家,算是给李老夫人拜年。 到地方后,沈欢先是和李致远打了声招呼,知道他是来拜访老夫人的,李致远也没多聊,先让他把正事儿干了。 “师叔,我来给您——咳咳!” 刚进佛堂,就有一阵黑烟飘了过来…… 第451章师父他可能没有死 “咳咳!” 沈欢在咳嗽的同时,感觉身体的力量正在一步步的消失,按照这种速度要不了多久,就会瘫软在地上任人宰割。 他连忙运转体内的灵气,利用《药王经》中记载的百解法,将毒给逼出了体外。 “还不错。”佛堂内传出了老夫人淡淡的感叹声。 沈欢面带苦笑,半年过去了,自己这位师叔的脾气还是没改,每次见面都要检测一下自己的实力。 想起这事儿,沈欢心里多少有些惭愧。 李老夫人当初为了提升他的医术,给了到医王世家医馆实习的机会,但因为事情太多做了一个月就不干了。 “师叔,沈欢来给您拜年了。” “东西放下吧。”李老夫人让沈欢把东西放到了墙角,接着问道:“我听老汪说,你已经很久没去过公会了,是吗?” “有阵子没去了,事情有点多,不过主要是我去了也没用。” 中医公会早在沈欢加入之前,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加上他没有管理经验,去不去都是正常的。 像汪老等人,那都是已经退休颐养天年的老医师,每天到公会也没什么正事儿,就是唠唠嗑打打牌,除非是搞活动,一般很少会谈及有关中医的事情。 李老夫人挑眉道:“找你这么说,中医公会是可有可无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沈欢干笑两声,面对这位和师父同级别的人物,沈欢心里有着不小的压力,尤其是产生某个推测以后。 事情要真像他想的那样,对老夫人的称呼还是个问题,究竟是叫师叔还是叫师母呢? “中医公会都是些老前辈,时代在进步,他们手中掌握的经验,有不少都是药王经中所没有记载的。”李老夫人语重心长道:“这个你去学习西医理论是一个道理。” “明白了。” 李老夫人点了点头没有说话,重新闭目开始念经礼佛。 沈欢本打算离开,可走到门口的时候又停住了脚步,看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复杂。 “还有其他事?” “应该没了。” 李老夫人皱眉道:“有就是就,没有就是没有,什么叫应该没了!” “有件事儿,我不知道该不该跟您说。” “这个由你来自己判断。” “还是说了吧。”沈欢深吸了口气,“不过在我说之钱,您最好有点心理准备。” 李老夫人不耐烦道:“说就说,何必啰啰嗦嗦。” “是这样的,今年回家的时候,师父的坟被劈了——” 沈欢这边话还没说完,李老夫人便大笑了起来,“劈的好!他在世时做的孽事太多,所以死了也不得安宁。” 说实话,在以前沈欢要是听到这话,非得找李老夫人拼命不可,但他现在完全没有这样的心思。 当初沈欢就推测过,李老夫人和孙真很可能不是师兄妹那么简单,这一次老夫人的反应,更加印证了他的想法,毕竟没那对同门师兄妹会恨到想让师兄死了还不得安宁的地步。 面对这个情况,沈欢佯装什么也没听到,继续说道:“因为整个坟包都没了,加上棺材受损,我就把棺材给抬了出来,但是……” “但是什么?”李老夫人一听事态严重到这个地步,又开始变得关心起来。 “当初师父是我看着亲眼下葬的,那身寿衣也是我帮忙穿上去的,但是等棺材打开之后,里面并没有师父的遗体。” “你说什么?!”李老夫人直接从蒲团上站了起来。 沈欢有些不敢触碰那炽热的目光,低头道:“我怀疑师父没死。” “我就知道那个老家伙不会死!” “只是怀疑。”沈欢将自己了解的事情全盘托出,“所以我可以肯定,师父无法发挥出全部的实力,就是因为中了玄化散。” “不知道师叔认识我口中的黑袍人吗?” 李老夫人本想回答,但最终却摇了摇头,“不认识,不过照你这情况来看,孙真多半是没死……你有他的消息吗?” 沈欢老实答道:“这是我回家过年时刚发现的,并没有任何消息。” “好了,你走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沈欢没敢再多言,朝老夫人鞠了鞠躬,便连忙离开了佛堂。 确认沈欢走后,李老夫人看着佛堂内的神像说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我就知道,像你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比我先死。” “既然你没死,为何不来见我,是不是因为心虚!” “你这个混蛋!” 发泄完以后,她拿出了手机,“华鹊,是我,咱们出来见一面吧!怎么,不敢见我吗?好,我在老地方等你!” …… 因为是过年,李常胜少有的待在家里,因为知道李致远和沈欢有合作,加上李老夫人那层关系,他也开口打了声招呼。 这次没碰到李凤仙,沈欢也没开口问,和李致远谈着益寿茶的事情。 “益寿茶的起步不错,但光靠一种药是没办法将整个医药公司给抬起来的,你最近有没有制作其他药的想法?” “最近事儿比较多,我暂时还没想到。”沈欢也有制造新药的打算,但一直没将项目确定下来,因为他还没想到出产哪种新药。 “也是,能够把益寿茶量产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事情了。”李致远看眼时间,“马上就到饭点了,留下来吃顿饭吧。” “不了,我还有点事儿。” “是真的有事儿,还是可以回避凤仙?”两人熟络以后,李致远也经常会开开玩笑。 沈欢干笑两声,“没有的事儿,我是的确有事儿要处理。” 既然答应了和国主的交易,他就必须在三个月内把事情给办好,不然到时候又要惹出一堆麻烦。 李致远也没再客气,“那我也就不强留了你了。” “那我就先走了。”沈欢朝李常胜点了点头,两人之间没太多交流。 他本想在离开的时候给李老夫人打个招呼,但到了佛堂以后却没人了。 离开李家后沈欢拿出了手机,“陈雨婷吗?对我是沈欢,现在有时间吗?我可能要去那你那里一趟……” 第452章你俩什么时候结婚? 坐在沙发上,穿着连体猫睡衣的陈雨婷觉得很奇怪,这大过年的沈欢为什么要来自己这里,从语气上听还很认真。 “婷婷,快来吃饭,别玩手机了!”婷婷妈将饭菜放在了桌子上,开口催促道。 “知道了!”陈雨婷应了一声,穿着小兔拖鞋走到了餐厅,“妈,跟你说个事儿。” 婷婷妈很了解自己女儿的脾气,听到后眉头一皱,“说吧,要多少钱?” 陈雨婷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好在脸皮厚,“跟钱没关系,是我有个同学要来。” “同学要来?” “算是吧。”陈雨婷一伸手,“所以呢,给我几个压岁钱,让我出去请客。” “绕了一圈,不还是要钱么!”婷婷妈没好气的说道:“是思妍要来,还是豆豆要来?直接让她们往咱们家里吃一顿就好了,又不是没有东西,再说一会儿你爸就回来了,你要是不怕他骂你,就出去跑吧。” “不是四眼她们,准确来说,他除了同学以外还有另一个身份。” 婷婷妈停下手中的动作,也不忙活了,挑眼道:“男同学?” 见陈雨婷点头,婷婷妈笑道:“那就更得来咱家吃饭了啊,你爸一见你有人要了,一高兴估计会给你一个大红包。” “您说什么呢,他不是我男朋友。” 婷婷妈得意道:“看看,你这可是不打自招了,我可从来没说过是你男朋友。” 陈雨婷无奈道:“我没跟你开玩笑,之所以说身份特殊,是因为他除了我学弟以外,还是我们中医专业的讲师。” 婷婷妈一副我懂的样子,“学弟?讲师?你过糊涂了吧!” “我真没骗你。”陈雨婷面色焦急道:“难道您忘了,当初我跟您说过的,我们的新讲师是个比我小一届的学生,治好您经痛的方子,还是他开的呢。” 经她这么一说,婷婷妈还真想了这么回事儿,不过想起来是想起来,她还是没打算让陈雨婷出去吃饭,“那就更得来咱们家吃饭了,我得好好感谢感谢人家,把我这每天喊着掀天的女儿,管教的这么乖巧。” “啊,您就饶了我吧。” 婷婷妈一本正经道:“我也不给你开玩笑了,说实话,让你跟着一个男同学单独出去吃饭,我不放心。” “人家有女朋友了,您有什么不放心的!” “就是因为他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我才不放心。”婷婷妈一抚陈雨婷的秀发,“我家姑娘长得这么水灵,到哪我都不放心。” “得了吧,您直说不想给我钱不就得了!”陈雨婷嘟起小嘴道:“我还有压岁钱呢,自己请去!” “这才对嘛,都二十好几了,该自力更生了!” 两人正说着,忽然响起了一阵门铃声。 “我去,我爸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陈雨婷一脸惊讶道。 婷婷妈看了眼挂钟,“不应该啊,你爸估计得再等半个小时才回来。” “不是我爸,难道是——”陈雨婷瞳孔猛地一大,“该不会是沈欢来了吧?!” “沈欢是谁?” “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学弟讲师,不行,我得赶快换身衣服。”陈雨婷一边往屋里跑,一边嘀咕道:“不应该啊,怎么会这么快呢。” “我可取开门了啊。” “我这衣服还没换呢,您开什么门啊!” “不开门难道让人家在门外干等着?”婷婷妈说着就走到门前,把门给打开了。 陈雨婷猜的没错,来人正是拎着大包小包的沈欢。 “来就来吧,带这么多东西干嘛。” 沈欢笑了笑,这次来毕竟是有求于人,在不知道对方爱好的情况下,多买一些东西准没错。 一般人见面都要说这客气话,为了体现自己的特别,他说了一句更客气的话,“您是陈雨婷的姐姐吧?” 一听到这话,婷婷妈捂嘴娇笑了两声,“小伙子你说话真有意思,快点进来吧。” “打扰阿姨了。” “刚刚不还说我是婷婷的姐姐吗?” “……” 进屋以后,婷婷妈把沈欢给拉到了饭桌,“我刚炒好菜,你要是肚子饿了,就先吃吧,不用等别人。” “雨婷呢?她不在家?”在没有熟人的情况下,沈欢多少有些不自在。 “她知道你过来,就去换衣服了,这进去都半个小时了还没出来,估计是想把自己打扮到最漂亮的状态来见你。”婷婷妈朝屋里看了一眼,然后对沈欢问道:“说吧,你来什么时候准备结婚。” “咳咳!”沈欢被这话呛得不轻,“不是阿姨,您是不是有什么地方误会了,我跟雨婷只是同学关系而已。” “同学关系?”婷婷妈挑了挑眉毛,“别骗我了,要真只是同学关系,你的嘴巴会这么甜?” “我还是中医专业的讲师,我俩没可能的,阿姨您真误会了。” “瞧把你给你急的。”婷婷妈笑了两声,“阿姨跟你开玩笑呢!我到屋里喊那丫头出来。” 开玩笑?您别开玩笑了,刘阿姨那是这情况,到你这还是这情况,估计要不了多久,我就得跟楚歌那家伙一样,有恐婚症了。 沈欢这边还没吐槽完,陈雨婷便和母亲一起从屋里走了出来。 此时她已经把连体猫睡衣,换成了夹克型羽绒服和牛仔裤,和天刚刚转冷那会儿穿的差不多。 讲真话,想在陈雨婷身上看到性感两个字,估计一辈子都没可能了。 “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事情有些着急,所以就来的早了一些。” 陈雨婷大大咧咧的坐在了板凳上,“说吧,你这次来找我有什么事儿?该不会是来给我拜年了吧。” “去!”通过刚才的观察,婷婷妈也是个爽快人,所以沈欢也没表现的太拘束,笑骂完以后,他接着说道:“其实准确来说,我这次不是来找你的。” “不是找我的?”陈雨婷愣了一下,“那你是来找谁的?” “我是来找伯父的,我记得你之前跟我说过,伯父是做珠宝生意的,貌似和古玩圈子也有联系?” 不知道为什么,陈雨婷忽然感觉自己的心情有些失落,“是这样没错,你想让我爸帮什么忙?” “想让伯父帮我——”沈欢这话还没说完,门口就响起了一阵敲门声,听上去很急促。 “谁啊!”陈雨婷不耐烦的上前把门打开,“七叔,你怎么来了?” “婷、婷婷,快、快跟我去楼下,你爸、你爸他出事儿了!” 第453章揭画法 “我爸出事了?怎么回事儿?”陈雨婷一听这话,表现的也有些不淡定了。 “不知道,我也听楼下人说的,咱们快一起过去看看吧。”陈雨婷的邻居也是一脸焦急。 陈雨婷回头说道:“妈,我跟七叔先下去一趟,看看是怎么回事儿,马上就回来!” “我跟你一起去。”婷婷妈说着就准备把围裙给解了。 沈欢起身将其拦了下来,“阿姨,您在家等着,我和雨婷两个人去就可以了。” “那好吧,我留在家里看家,要是你俩解决不了就给我打电话。” “知道了。”陈雨婷说完,头也不回的朝楼下跑去,厚重的衣服,并没有阻碍到她敏捷的身手。 沈欢紧随其后,前来通风报信的那位邻居反而落到了最后。 “还说你不是骗我,这你怎么解释?当初可你做的担保人,现在想反悔了是吧?” “咱们这一行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打眼了只能自认倒霉,再说当时鉴定师是你带来的——” “打眼是打眼,故意行骗是故意行骗,两种事儿根本就不一样!” 两人刚下楼就听到一阵争吵声,说被骗的是个中年胖子,那个开口反击的也是个中年人,眉眼间和陈雨婷有些相似,应该是陈雨婷的父亲。 “爸,怎么回事儿?” 陈国锋看了自家女儿一眼,“你怎么下来了?” “你还没回答我问题呢。” “跟你没关系,快点上去。” 中年胖子横身一拦,“怎么不想让你女儿看到你骗人的嘴脸?要是不想,你就别做啊!” “你这人能不能讲点理,咱们收藏圈子哪有骗人一说?被骗了只能说你眼力不够,还有,当初我只是公证人,不是什么担保人。”陈国锋现在真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了,“你喝多了,也别跟我这撒野,没用。” “我没喝多!”中年胖子说完,便准备动手。 沈欢伸手把他拦下,“这位先生,大过年的,吵吵嘴也就算了,动手可就有些不地道了。” “你是什么人?哪轮得到你管闲事儿!”中年胖子有些不服,挣扎了两下却越挣越疼,“快点松手!” “你答应我松开以后不动手,我就松手。” “我不动手!”中年胖子疼的厉害,最后不得不服软。 陈国锋有些意外的看着沈欢,“婷婷,这位是……” “这位是我们中医专业的讲师,我之前跟您说过的。” “伯父好。”沈欢打了声招呼,然后问道:“伯父,你跟这位先生到底怎么回事儿?” “是这样的……”陈国锋刚准备把事儿说明白,却被中年胖子给打断了,“这是我去年买的画,当初说是张大千的真迹,我让随行的专家也看了,可是今年过年的时候,我朋友也给我带来了一幅一模一样的送我,还专门拿了鉴定书过来。” “刚开始我没朝被骗的方面想,就拿着他那幅画,让我另外一个鉴定专业的朋友看了看,他说是真的。” “当时我就纳闷了,真的不是在我家里吗?后来我又把自己的那副拿了出来让瞧了瞧,谁知道结果也是真的!” “这幅画张大千只画了一幅,就算他画了两幅,也不可能一模一样。”中年胖子对沈欢质问道:“你说,他是不是伙同那人在骗我!” 沈欢皱了下眉头,“刚才伯父也说了,混收藏圈子打眼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这行当的规矩时,钱货两清后绝会退货,买到假的,也只能自认眼力不够,怨不得他人。” “我不是要退货,我就是想把这事儿弄明白。”中年胖子满身酒气道:“圈子里是有这么一个规矩,但那只是不成文的规定,没有写在字面上。” “要是不想我闹也可以,给我把事儿解释清楚,我二话不说走人!” 陈国锋怒道:“你别在这里给我撒泼!” “伯父您别生气。”沈欢安抚了一下陈国锋,扭头对着中年胖子问道:“是不是只要给你个解释,你就会离开?” “没错,不过前提是,这个解释你要说的通!” “好!”沈欢说着,从中年胖子手里,拿过了两幅画。 在天眼之下,两幅画上面都有灵气,有的只是灵气多少的差别,但并不算大。 要么这两幅都是假的,要么这两幅都是真的。 “伯父,这幅张大千的画,大概在什么价位?” “张大千号称东方毕加索,每幅画的价值都在百万以上,这幅虽然不大出名,但也能够卖出一百多万的高价。”陈国锋补充道:“以我的眼力来看,都是真迹。”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要真是陈国锋说的价位,那么这两幅就都是假的,因为它们所蕴含的灵气量只能达到五十万左右,想要达到一百万的价值,除非两幅画都加起来。 加起来?加起来!我明白了! “怎么,你也给不了解释吧?”中年胖子冷哼道:“一个小年轻人又有几分眼力,这两幅画的真假,可是连专家都判断不出——” 沈欢忽然开口道:“是揭画手段。” “什么揭画?”中年胖子面露疑惑,陈国锋也有些不解。 “敢问您买这幅的画的时候,是不是装裱起来的?” “尚凡有点级别的话都会装裱起来,你说这不是废话么!”中年胖子没好气道。 “另一幅的情况应该也是一样。”沈欢没理会中年胖子,继续说道:“所谓揭画,就是将一幅裱过的画,揭成两幅画,这讲究不仅是技术,还有运气因素,因为画作者笔力不够的话,无法达到力透纸背,揭出来也不能一画变两画,最多只能多出一张白纸罢了。” “被称为东方之笔的张大千的笔力,自然是足够的。” 中年胖子显然不相信沈欢的这套说辞,“横切,一张便两张?你开什么玩笑!” “对于行外人来说,这确实有些玄乎,但对于行内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你不相信的话可以问问修复字画的专业人员。”沈欢顿了一下,“当然,我也可以在您面前,亲自示范。” “你亲自给我示范看看!”中年胖子将用来包裹字画的纸张递给了沈欢。 陈雨婷不满道:“你这不是为难人么!” 她很清楚沈欢有多少斤两,在古董上有些造诣,不过更多是运气。 “什么难为人?他要是做不出来,就换一套让我信得过——” 这边中年胖子还没把话说完,沈欢便已经将手中的纸一分为二,“这下子您信了么?” “这、这怎么可能?!” 第454章拿几千万来玩票? “我说了,这对行内人来说,并不困难。”沈欢顿了一下,指着那副灵气较少的画说道:“这幅就是利用揭画法的揭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按照您的说法,这幅画是您朋友送给您的,而不是伯父做公证人的那张。” “那、那——” “那什么那!是你朋友打眼送给你揭货,和我爸完全没有任何关系。”陈雨婷双手叉腰道:“现在带着你的画,快点走!” 中年胖子的醉意已经减轻了几分,将画收起后,随口道了声歉便立马离开。 陈国锋和沈欢握了握手,“沈讲师,这次多亏你了,要不是你在,那个闹事的家伙,不知道要纠缠到什么时候。” “伯父,您叫我小沈或者小欢就成了。” “小沈。”陈国锋也没再客气,“你是从哪学这揭画法的?我在收藏圈混迹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听到。” “我也是在网上看到的。”沈欢说了一半实话,这种手法他确实是在网上看到的,不过当时觉得是笑谈,就没太注意。 直到遇到这件事儿,才想起来这么回事儿。 至于从哪学来的,就真说不出来了,因为他根本就不会。 之所以能够做到,完全是凭借天眼的透视能力,加上对灵气的精准掌控。 还好陈国锋也没再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下去,“天气冷,咱们上去再说。” 回到屋子以后,陈国锋将在楼下发生的事儿,简单向婷婷妈说了一下。 “那你这次可真得好好感谢一下人家小沈了。”婷婷妈说着,指了指角落的那些礼品,“他来这儿带了不少东西呢。” “你回厨房再做几道菜,让我和小沈聊一会儿。”陈国锋说着,扭头对沈欢问道:“小沈,你是中医专业的讲师,是不是婷婷这小淘气包又在学校惹什么麻烦了?” “爸!”陈雨婷拍了一下陈国锋的肩膀,一脸的幽怨,当着沈欢的面被叫小淘气包真是太羞耻了。 再说,你闺女在你眼里就那么不老实吗?被家访那都是几年前的事情了好么! “伯父,其实我这次来,是特地来找您帮忙的。” “找我?”陈国锋的表情有些意外,不过想想这又是拿礼品,又是帮忙的,要是没有所求才奇怪呢。 沈欢也没绕弯子,点头道:“是的,我听雨婷说,伯父您在收藏界待的时间不短了,我对古董之类的东西也很有兴趣,但一直没机会和这行当的高手们结交,所以就想让伯父引荐一下。” 林老爷子也玩古董,不过是玩票性质的,他老人家不看真假,只要觉得好玩就买,所以算不上是收藏圈子里的人。 想要找到那几件东西,就必须进入收藏界,而周围看了一圈,能算圈内人的就只有陈雨婷的父亲陈国锋。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陈国锋笑了笑,“这个简单,咱们这个圈子,只要喜欢都可以进来,今天晚上正好有个聚会,到时我带你过去就成了。” “那就多劳烦伯父了。” “跟我你别客气。”陈国锋笑了笑,扭头朝厨房喊道:“婷婷妈,把咱家的好酒拿出来,今天我要和小沈,好好喝几杯。” 陈雨婷听到这话,面色变了变,“爸,不能喝!” “怎么,这大过年的喝杯酒都不行了?”陈国锋叹了口气,“都说闺女是父亲的小棉袄,你这小淘气包是小棉袄没错,但却是在水里浸泡过的小棉袄!” “不是!”陈雨婷摆了摆手,偷偷朝沈欢看了一眼,然后在陈国锋耳边小声说道:“我们讲师的酒量不行,而且没什么酒品,要是喝多了——” “放心,不会喝多。”陈国锋摆了摆手,“年轻人,正是能喝的时候,不喝点酒怎么成!” 没过一会儿,婷婷妈便把菜上齐,沈欢和陈国锋喝的痛快,陈雨婷则和母亲有的没的聊着,时不时朝两人看两眼。 因为到晚上才是聚会的时间,沈欢干坐着也不是办法,又聊了几句便打算告辞离开。 “婷婷,去送下你老师。” “送什么送,又丢不了。”陈雨婷这话里面带着一些醋意,在饭桌上她这个闺女完全被忽略,心里不舒服的很。 怎么说呢,就好像结婚了,爸妈对女婿比对自己还好一般。 “你怎么说话呢!快点,别让我生气。”陈国锋板了板脸。 陈雨婷一看这情况,也不敢耍小性子了,连忙起身拉着沈欢往外走。 等到两人离开后,婷婷妈开口道:“老陈,你觉得小沈送这么多东西,真是为了进圈子?” “应该错不了。”陈国锋笑了笑,“年轻人对新鲜事物好奇是难免的,婷婷还在学校办了个古玩社呢,我估计这个小沈也是玩票,等这新鲜劲一过,就没什么了。” “玩票?不见得吧。”婷婷妈从沈欢的礼品堆里拿出了一个袋子,“你看看。” “什么东西。”陈国锋将兜里的东西取出来以后,本来还有些许酒意的他一下子就清醒了,“这、这是御笔诗经图?!” 婷婷妈叹了口气,“我虽然不懂古玩,但这东西一看就有些年头了,应该不便宜吧?” “何止不便宜,这还是那六首笙诗配套的,成套拿出来卖,最起码几千万了!” “几千万?!”婷婷妈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小沈只是一个讲师哪来的这么多钱?你再看看,该不会赝品吧。” 陈国锋摇了摇头,“以我的眼力看不出问题,而且他是有事儿求我帮忙,也不可能拿赝品送人。” “花几千万就是为进圈子,我看这事儿没那么简单。”婷婷妈面色凝重,总觉得这事情不像沈欢表面上说的那样。 陈国锋朝门口叹了口气,“人家怎么说,咱们就怎么听,现在看来,这小沈最起码不是玩票的,今晚我要多花些功夫了……” 陈雨婷家楼下…… “我触你霉头了?” “没。”陈雨婷嘴上这么说,但脸上写的却是,我生气了! 沈欢干笑两声,“你们这些女人都这样,有什么话都藏在心里不说,有偏偏在脸上写出一副我心里有事儿的样子。” “说的好像你们男人多好似的。”陈雨婷冷哼一声,“说实话,你找我爸到底什么事儿?” “我怎么感觉你这话里这么大醋劲呢?”沈欢语气玩味道:“你该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喜欢你,得了吧!也只有林姐姐那种视力有问题的人才会喜欢你。” “……” 这话真损! 第455章讲师来头有点大 华夏,鬼哭山,十二楼总舵…… “找到杀十二精英的人了吗?”大厅内,一个带着鬼怪面具的高个汉子,坐在虎头椅上,对半跪在地的属下问道。 那名属下恭敬道:“已经找到了。” “资料。” “沈欢,二十岁,性别男,中州省怀州市尊乐村人士,如今在华京大学西医系就读,因其医术出众,被华大特招为中医专业讲师,与燕京林家有着密切关系。” 高个汉子活动了一下手腕,“只有这些资料吗?” “这些只是确定的资料,接下来是没有得到证实的资料。”那属下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传闻其乃当代医道盟盟主,担任中医界领袖药王,慕容家之所以封山百年,就是因为得罪了他,除此之外,有传言说武家的灭亡,也与其有关系。” “盗门在网络上的门面,也有过关于他的单子,由盗门天才柳云飞接手,但至今没有成功,并且还发出通告,说此人招惹不得。” “天组的大校夏天和其也是朋友,曾经多次出入天组基地附近。” 高个汉子坐直身子,可能是以为太久没有动过,他这一动整个大厅内都是噼噼啪啪的脆响,“照这么说,此人我们十二楼招惹不得了?” “目前来看情况是这样的。” “楚歌跑了,我的朋友很生气,你说……为了朋友,我应不应该亲自出手将他斩杀呢?” 那名属下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出于个人角度来看,您有必要帮朋友解决这个麻烦,但站在整个十二楼的角度,是没必要出手的。” “所以我才一直说,人情债欠不得,一旦欠了就很难偿还。”高个大汉挥了下袖袍,“有没有目标楚歌的消息。” “有,根据眼线回报,他坐的那般飞机本来是前往花旗的,但是在半途他便下了飞机,经过辗转去了……” “有什么话就说,你知道,我不喜欢不果断的人。” “是!”属下不敢再怠慢,连忙说道:“经过几番辗转,他最后去了自由之岛。” “自由之岛?!”高个汉子的声音有些诧异,“去那种地方,他是想找死?” “目标本来就是纨绔子弟,做出一些超出常人理解的事情,应该属于正常范围。”属下深吸了口气,“请问楼主,我们的十二追杀令是否继续生效?” “收回十二追杀令,他那种纨绔子弟去了自由之岛,只有死路一条!” …… 楚歌自从离开后,就没了消息,沈欢一直很着急,本想去找夏天了解情况,但得到的回答却是,“夏大校、王上校以及张老将军全都出行任务去了,不再国内,返回的日期也无法确定。” 目前能够肯定的是,楚歌已经离开了华夏,是死是活就不知道了。 沈欢也没为这事儿郁闷太久,在面临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楚歌一定会进入暴走状态,而暴走状态下的楚歌想出事儿都难。 离开陈雨婷那里以后,他便回了林家,顺便找林妙诗聊聊天增进一下感情。 事情做完以后,就只有静静等待着黑夜的降临。 说实话,国主安排给他的任务根本就不是人干的事儿。 沈欢之所以把御笔诗经图送给陈国锋没什么其它目的,只是单纯的想让对方把这件事儿看重一些。 人分三六九等,各行业的圈子也是一样,以陈国锋的身家在圈内混这么多年,应该和哪个级别的圈子都有交集,要是把自己给安排进了低等圈子,基本上就和任务所需的物件没什么关系了。 伴君如伴虎,这次要不是为了楚歌,他会把这任务一直拖下去。 大概七点左右,陈国锋用陈雨婷的手机给沈欢打了一个电话,让他在特定地点等着,自己马上过去。 “小沈,这里!”沈欢到地方后等了没一会儿,就看到有人从车里伸手和打起了招呼。 沈欢本来想坐副驾驶位,距离近些也好了解一下这次聚会的内容,但没想到陈雨婷也跟了过来。 “你怎么也来了。” “只准你来不准我来了是吧?”陈雨婷气哼哼的说道:“学姐我进这圈子比你早多了。” “小沈怎么说都是你老师,怎么跟人家说话呢!”陈国锋喝了陈雨婷几声,然后对着沈欢说道:“小姑娘家家不懂事儿,小沈你别往心里去啊。” 陈雨婷回去后,他好好打听了一下沈欢的背景,问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只知道沈欢交的女朋友姓林,李凤仙喊其太师叔。 不过这两条信息对陈国锋来说,已经足够了。 李凤仙是什么人?医王世家的继承人! 整个燕京,无论是庙堂的人,还是这些商业氏族,哪个敢不给医王世家的面子?承过恩惠的要还人情,没承过恩惠的怕以后欠人情,毕竟没人敢说自己这一辈子都会无病无灾。 李凤仙尚且如此,那他的太师叔呢? 陈国锋特地打听了一下,不打听不知道,一打听吓一跳,这个沈欢可谓当代中医界的领军人物。 至于女朋又姓林就更不得了了,因为燕京的大族中,刚巧有一家姓林的。 这样的人物,可不是他一个中产阶级的小老板可以招惹的。 当爹的都要毕恭毕敬,更何况是当女儿的,所以刚才陈雨婷说出那样的话以后,他生怕沈欢生气。 “讲师怎么了,他自己说的,在课堂上他是讲师,下了台就是我学弟。”陈雨婷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我这个当学姐的还不能说学弟两句了是吧。” 沈欢干笑两声没有说话,他算是看出来,陈雨婷这醋劲还没过,不过他还真没想到,平时大大咧咧的陈雨婷会对父母有这么大的依恋。 “你——”陈国锋还想说什么,却被沈欢给拦了下来,“伯父,我们年轻人说话就这样,还是赶快去聚会的地方吧。” 伯父,你就别说了,您越说她对我的敌意就越大啊! 陈国锋没再说话,开车前往聚会地点。 “哼!”一路上陈雨婷都是一副,我很生气的样子,沈欢没主动去触霉头,和陈国锋也没交流几句。 “到了。” 这就到了? 带着疑惑,沈欢走下了车,抬头一看,便被眼前的情景所震惊了…… 第456章砸宝大会 沈欢不是没见过古建筑,当初为了手机淡金色灵气,他还特地去了一趟故宫,但和眼前这座建筑相比,身为旧皇城的故宫反倒少了几分气势。 倒不是说这建筑遮掩雄伟,而是其构造完全是仿造古代建筑的,房檐上挂的全都是实打实的红灯笼。 和霓虹灯光不同,这样的建筑反而别有一番情趣,总让人忍不住联想起电视剧中那些有美女在楼台上招手喊大爷的地方…… “这里叫古香斋,平时闲暇时我们都会在这儿聚会交流。”陈国锋为沈欢做着介绍,“你运气不错,今天正好是砸宝大会举行的日子。” “砸宝大会?”沈欢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个说法。 陈国锋脸上挂起一丝神秘的笑容,“等进去以后,那就知道了。” 身份再怎么厉害,也只是一个年轻人,在这古玩圈子里,他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了。 陈雨婷好像也是第一次过来,一脸好奇的朝四周做着观察,似乎已经完全从怒气中走了出来,那样子就像是一个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小宝宝。 说实话,陈雨婷无论身材相貌都不差,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像其他女生那样爱好打扮,基本上每天都是素颜朝天。 为了方便,每天都是万年马尾辫的模样,要是把头发剪短,加上爱穿牛仔裤的习惯,看上去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假小子。 第一次来这地方,沈欢表现得也差不多,刚走进通道,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幅幅古字画,上面没什么灵气,应该都是仿品或者赝品,但给人的感觉却很好。 和古香斋这个名字,有着非常高的契合度。 三人最后进了一个大厅模样的地方,和其他房间不同,这个房间是唯一有现代化设备的地方,构造和拍卖会场有些相似,但地方要小上不少。 可能是因为时间还早,在座的并没有几个人。 陈国锋身为这个圈子的老玩家,一进来就有不少人和他打招呼。 “老陈,今天怎么带着闺女一起来了?” “何止是带了闺女,这还带着女婿呢。” 大家都是老朋友,说话也没什么顾忌,即便多了沈欢和陈雨婷两个外人,也是该怎么聊就怎么聊。 “就他这丑样子,连当我男朋友都不配,还女婿呢。”陈雨婷嘴上这么说,但脸蛋却有些泛红。 姜还是老的辣,脸皮也是老的厚,本来这群人也就是打算开两句玩笑就算了,陈雨婷这一开口,他们就又开始起哄了,这场面颇有点为老不尊的意思。 身为主角之一的沈欢则是只笑不说话,等到风波差不多平息下来的时候,陈国锋带着他一个接一个的打招呼。 “老陈,你是打算带这小兄弟入行了?”一个光头中年笑呵呵的说道,陈国锋来以后,说话最多的就是他,看样子两人关系应该不错。 一般光头给人的感觉都比较凶煞,这个光头却截然相反,给人的感觉很和善。 陈国锋笑着摆了摆手,“什么入行不如行,小沈的道行可比我高多了,不过他之前都是一个人自己研究,我今天带他过来,就是开开视野,交流交流而已。” “道行比你还高?”光头有些不大相信,“这小兄弟的年纪看上去最多二十出头,光你在咱们圈子混的日子都好他年龄差不多,他怎么会比你还厉害?” “这个嘛,你待会儿就知道了!” “嘿,我说老陈,这都多少年了,你咋还这么爱卖关子呢!”光头有些不乐意了。 其他人苏日安没说话,但心里的想法和光头差不多。 像沈欢这种年轻人他们见多了,用行内话来说,就是玩票的棒槌,吃上几次亏,或者等新鲜劲一过就闪人了。 古董本身就讲究时间,玩古董的人更是如此,需要静下心沉下气,现在的年轻人都太毛躁了,玩不来的。 因为砸宝大会快要开始,众人也没议论,等着好戏开场。 陈国锋是故意在卖关子,沈欢也没再问砸宝大会究竟是个什么情况,只能静静的坐在那儿等待。 人声静下来没多久,台面上便飞出一个瓷器花瓶,“啪”的一声,就被摔得粉碎。 “这是——”沈欢以为是有人闹事儿,要不是陈国锋拦着,他早就站起来。 “不是有人闹事儿,这在咱们行当里,叫做听响。” “听响?”沈欢面露疑惑,听不懂这话里是什么意思。 光头忍不住笑了两声,但因为正在举办砸宝大会,他也不敢笑太大声,“连听响都不知道,还敢说比你道行高,我说老陈,你就别给我开玩笑了。” 陈国锋笑了笑没对光头做回应,对沈欢解释道:“刚才我不给你解释什么叫砸宝大会,就是想看看你对开场的反应。” “那我这反应如何?” “和我预料中的一样。”陈国锋满足自己的恶趣味以后,也没再对沈欢做隐瞒。 身在收藏界的人,打眼是很常见的事情,对于这些打眼的藏品,扔了吧可惜,留着看心烦。 为了解决这样的烦恼,古香斋的老板,特地发明了一种叫做砸宝大会的活动。 砸宝大会就是让玩客们,将认为打眼的物品拿到古香斋来,然后由主持人将这些藏品一件件展示,有人喜欢就拍卖,没人喜欢就当场现砸。 所谓听响,就是让这些看客们,满足一种心理上的需求,听着那一声声的脆响,心里有任何不甘,都会随之而消失。 “这么说,就是变相性的拍卖会了?” “你可这么理解,但砸宝大会有趣的地方,不止是这么简单。”陈国锋指着那些古香斋人员拿出的瓷器宝贝,“捡漏对咱们这些玩家来说,最痛快的事情,从打眼货里捡漏则更加畅快!” “我大概明白了。” 说白了,所谓的砸宝大会,就是让打眼客痛快,捡漏客爽快的事情。 想要融入一个圈子,就必须和这个圈子产生关系,之前沈欢只是为了升级而关注古董,现在则是真的产生了兴趣。 “啪!哗啦啦——” “啪啪啪——” 每砸毁一件打眼货,就会响起一阵掌声,脸上一个个都洋溢这笑容,直到砸了四五件以后,陈国锋嘴里的捡漏客终于是现身了。 了解砸宝大会是怎么回事儿以后,沈欢就没再说过话,他在等一个机会,一个融进这个圈子的机会。 现在,机会来了…… 第457章我真不是棒槌 “接下来是老刘送来的打眼货,是个清代瓷枕,但事实上这瓷枕并不完全是瓷器,这里面是实心石头。”主持人用手掂量掂量了瓷枕,“还挺沉,根据鉴定这里面灌的是石灰之类的东西,具体是什么我也不清楚。” “其实相比真假,我更想知道老刘当初是怎么打眼的。” 主持人这话引起了哄堂大笑,瓷枕的主人老刘干笑两声没说话,这话他也问过自己,当初买这物件的时候,到底是不是脑袋被夹了,竟然干除了这种糊涂事儿。 “好了,玩笑开够了,我在这里给大家交给实底儿,这外面的瓷枕也不是真货,准确来说是民国时期的仿品。”主持人抚摸了一下瓷枕上面的图案,“如果能把里面的石灰物质给祛除出来,倒挺不错的,不过瓷器易碎大家都是知道的,所以在我看来,这基本上就是个废品了。” “有没有看得上的?要是没有,我可就砸了!”主持人说着便拿出了小锤子。 “别,五十块,我要了!”沈欢说着从兜里拿出了一张五十块的纸币。 和拍卖会不同,砸宝大会上的物件,是没有底价的,想出多少是多少。 能来参加砸宝大会的,最起码也有千万身家,出价几十块的场景根本就看不到,沈欢这可谓是砸宝大会开启以来头一次,所以很快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距离最近的光头看到后,笑呵呵道:“小兄弟莫不成是看了其他人捡了漏心痒了?” “这物件明摆着是恶作剧产品,单是一个瓷枕的话,还能买个几百上千,但因为里面的东西,这物件已经一文不值了。” “你要是真喜欢,也不能只出五十块吧?这钱还不够给老孙买胖大海滋润喉咙呢。” 有了光头开口,其余的人也纷纷开始议论起来。 陈国锋也忍不住说道:“你花五十块买块砖头回去干嘛用?” “这个……”沈欢挠了挠头,“怎么说呢,这五十块钱花出去一定值。” 陈雨婷本来想开口嘲讽两句,可想起在潘家园等地方的遭遇时,又改了口,“老学弟,你是不是看出什么了?” 沈欢笑了笑没说话,这要是说出来就不灵了。 “切,不说就不说,玩什么神秘。”陈雨婷嘴上这么说,但注意力却一直放在那个瓷枕上面。 她看来看去,也没发现有什么名堂。 “五十块?这应该是咱们砸宝大会有史以来的最低的价钱了。”主持人笑了笑,“要是没人竞价的话,这块板砖……口误,大家别见怪啊!” 主持人的特意耍宝,再次引来一阵笑声。 “若是没人竞价,这民国仿清瓷枕可就是这位小兄弟了!一!二!” “五百!” 这声音一出来,众人皆是一愣,想看看除了沈欢这个愣头青以外,还有什么人会这么棒槌。 “老刘?这瓷枕本来就是你的,怎么现在你反倒竞起价来了。” 开口竞价的,正是瓷枕的主人,老刘。 “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我这瓷枕是话三千块买回来的,怎么也不能五十块就买了啊!” 这话一出来,众人就听明白了,老刘之所以出价,只是为了争一口气。 “我说老刘,这可不行啊。” “怎么不行?”老刘一板脸,“我乐意!” 老刘的倔脾气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众人也没再劝,就当是看好戏了,反正砸宝大会图的就是一个开心。 “小子,你还要不要?不要的话,这瓷枕可就归我自己了。” 沈欢起身朝老刘鞠了一躬,“刘老,刚刚是小子唐突了,只顾着捡便宜而忘了给出合适的价位,这样吧,我出……一千块!” “一千块?!这小子没疯吧?” “老刘就够犟的了,没想到这小子比老刘还要犟。” “牛脾气对牛脾气,有意思,有意思!” 老刘的表情有些惊讶,他没想到在自己抬价以后,沈欢会给自己来这么一手。 陈国锋拉了下沈欢,“小沈,咱就算是有钱也不能乱花啊。” 说了也不信,沈欢索性不说,反正待会儿众人就会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究竟是不是棒槌。 他这个举动可谓给足了老刘的面子,所以老刘也没再说什么,“一千块,东西你的,你这小兄弟够痛快,等砸宝大会完了,咱们一起去吃个饭!” “看来花落谁家是没有悬念了。”主持人让古香斋的工作人员将瓷枕送到了沈欢手里,“我看小兄弟眼声,应该是第一次来咱们古香斋,冲着他这份豪气,大家来鼓鼓掌。” 在他的调动下,场内的气氛再次活跃起来。 砸宝大会还有另一个规矩,那就是等大会结束后,买宝人都要上台说说自己为什么买这些东西。 “我买这种东西没别的理由,就是心里面喜欢!” “买这个花瓶也没啥理由,和老李头一样,喜欢!” “一样的,一样的!” 大部分人的说法都是喜欢,除了这个理由,基本上没别的意思。 “我不怕说实话,我买这个东西,都就是为了藏私房钱。”这个脖子上带大金链子的叫石大富,从入行开始就是一副暴发户的样子,是每次砸宝大会的笑点。 他这一开口,众人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因为石大富每次买宝贝,都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买看起来很真实际上很假的东西回去骗老婆说是高价买回来的,然后再抽取其中的差价做私房钱。 这招百试百灵,最起码他参加砸宝大会这些年以来,从来没有漏过馅。 接着上场的是陈国锋的老友光头,他买的是个民国琥珀鼻烟壶,因为被鉴定是低等玛瑙做的而大打折扣。 “我买是为了捡漏,这东西确实是低等玛瑙做的,也不是清末的物件,但也不是民国的仿品,而是真正的民国老鼻烟壶。”光头嘿嘿一笑,“我花五千块买的,转手应该能捞个两三万吧。” “我去,走眼了,真是走眼了!” 众人纷纷感叹,光头也很满意这种效果,他扭头对着沈欢说道:“小兄弟,该轮到你拿你板砖出来了。” 沈欢笑了笑,也不生气,拿着瓷枕走到了台上,“一时半会儿我也说不清楚,还是大家自己看吧。” 正说着,他忽然拿起台面上的锤子,直接砸在了瓷枕上! 众人一看这情况,全都有些懵逼。 花一千块就是为了亲手把这物件砸了?要真是这样,那这小子可真够任性的! 第458章运气?实力捡漏! 在场内所有人都一位沈欢疯了,光头等人更加确认了自己的判断,这小子就是个玩新鲜的纨绔子弟。 陈国峰表现得有些惊疑,按照接触来看,沈欢并不是一个冲动的人,知道揭画法,又能拿出御笔诗经图,在收藏方面的造诣也不会低,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难道这个瓷枕另有玄机? “小伙子,咱们这砸宝大会已经结束了,你这又砸可坏了规矩啊!”主持人打着笑腔,在他看来沈欢是买过后又后悔了,所以一上台就把东西给砸了。 沈欢嘿嘿一笑没说话,抡起小锤就又来了一下。 光头扭头用手指指着太阳穴,对着陈雨婷问道:“丫头,你男朋友这里没事吧?” “他不是我男朋友!”陈雨婷气呼呼道:“而且他比你聪明多了,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 女人真是善变的动物,刚刚还把沈欢恨得咬牙切齿,一转眼就变成了支持者。 不过这也不能怪她,沈欢在古董方面所表现出的天赋,是在太令人震惊了,捡漏除了眼力外还有很大的运气成分,但上次在琉璃厂那件事儿,就不是运气可以解释的了。 那些连专家都看走眼的物件,沈欢全都一语道破其中玄妙,当时恶老板猪肝色的脸庞,她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陈雨婷有种预感,这些现在嘲笑沈欢的人,一会儿全都会露出和恶老板类似的表情。 主持人有些看不下去了,开口道:“小伙子,别砸了,再砸我们这台面都要被你砸坏了。” “马上好,马上好。”沈欢继续埋头苦砸,很快瓷枕便被他砸的七零八落。 “叮叮叮——” 忽然一枚银晃晃的东西,跌落在了地上,发出阵阵的脆响,沈欢用脚踩住,然后捡起来放到了桌子上。 “什么东西?一块硬币?” “看着像,但听着声音不像。” “该不会是银元吧?” 众人离台面太远,并没有看清楚那是什么,主持人却是看得清清楚楚,他看着桌面上那个银晃晃的钱币,忍不住揉了揉眼睛,“这、这我、我没看错吧?!” “怎么了?”光头心里生出一股不好的预感,他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主持人吞了口唾沫,对沈欢问道:“小兄弟,这钱能让我看看吗?” “你看,我继续砸。”沈欢说着,朝着碎成几半的瓷枕又砸了两锤。 主持人拿着银元看了又看,最后还放在耳边听了一下,没一会儿便发出惊呼道:“厉害!小兄弟,我服了!” “到底咋回事儿,你一个光震惊有屁用啊!”下面人忍不住开启起哄了。 主持人干笑两声,至今显得还有些不敢置信,将手里的银元给举了起来,“大家看清楚没?” “离这么远怎么看啊,你直接说是什么东西不就得了。” “什么东西?”主持人深吸了口气,说出了这枚银元的来头,“福建官局造光绪元宝库平七钱二分!” “什么?!” 此话一出,台下传出阵阵惊呼,福建官局造光绪元宝库平七钱二分,在钱币界可是大有来头,属试铸样币,仿他省龙洋设计,铸工考究,为银元十大珍之一。 铸额不多而流通日久,留存至今罕见,只有十多枚,堪称华夏机制币中的顶级珍品。 物以稀为贵,其价格高昂,最低的拍卖价为十二万元,就算只买十万,那也足以让人震惊。 一千换十万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况且,这只是十年前的价格,现今拿出来拍卖,就算后面再加个零也不足为奇! “你、你看没看错!”光头有些不大相信,这世间哪有这样的好事儿,但仔细一想,这瓷枕是民国时期的仿品,还真有可能。 主持人面色一板,“怎么,我的眼力你们也不相信了?” “我不是这意思,只是、只是……这也太他妈夸张了!” “现在就震惊是不是有些太早了?”陈国锋面带笑容,“小沈还在继续砸,也就是说——” “草他大爷的,里面还有东西?!” 光头话音刚落,就又有几枚银晃晃的东西废了出来,不过这一次沈欢直接伸手抓住,没让它们落在地上。 “让我看看,赶紧让我看看!”主持人一脸焦急,他很想看看沈欢还会自己怎样的惊喜。 沈欢递给了主持人笑道:“清代小银毫,不贵,市价应该是一百一枚,这五个应该能卖五百。” 光头微微松了口气,“差点吓死我,要是再出来大家伙,非得把我吓出心脏病不可。” 沈欢又从碎块里扣出了一枚银元,“对了,这枚是大理省造的新龙光绪元宝,一千来块,算回本了。” “咳咳!”下面的人都被呛的不轻,得人家这算是空手套白狼,白弄了百八十万。 但是沈欢所给他们带来的惊喜远不止如此,当里面银元全都露面以后,所有人都震惊了。 江南省造光绪元宝库平七钱二分,估价十五万! 光绪二十四年奉天机器局造一圆银币,估价十万! 民国十八年孙中山像背三帆船壹圆银币,估价七万! 再加上那些零零散散的银元,沈欢这几锤子直接砸出了上百万的大漏。 等众人从震惊走出后,纷纷开始询问沈欢是怎么发现瓷枕里有钱币的。 主持人也开口道:“没错,你是怎么看出来?” 按照以往的习惯,沈欢会说是运气,但为了融入这个圈子,他绝对不能说是运气,说道:“当我听说里面被人灌了东西以后就觉得有些奇怪,有恶作剧的可能,但我认为应该不是这么简单。” “所以就像出钱买下来看看怎么回事儿,所以一开始才会出价五十块。”沈欢说着朝老刘看了一眼,“但当时没想太多,差点惹刘老生气。” “后来东西到手以后,我看了一下里面的东西,除去灰尘以后发现,也是民国时期的东西,这就排除了是后人恶作剧的因素。”沈欢笑了笑,“我觉得里面有东西,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索性就当着大家的面砸开看看,没有就当是听响了。” “这些银币因为腐蚀多少有些缺损,价格方面应该没大家估计的那么高。” “厉害!”主持人带头开始鼓起了掌。 收藏这行当,运气、眼力和胆量缺一不可,沈欢这次能够减大漏和后面两者的关系密不可分。 此时此刻,在座的行内人,谁也不会再把他当成棒槌,初出茅庐只图新鲜的棒槌。 而沈欢也达到了自己的目的,铺垫完成了,现在要开始办正事儿了! 第459章请吃饭,找龙鼎 “说实话,我从事古董行业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见到你这样有眼力的年轻人。”主持人忍不住感叹道。 沈欢笑着摆了摆手,谦虚道:“其实这里面有很大的运气成分,要不是刘老给面子,我也没有这捡漏的机会。” “小兄弟客气了,我老刘在收藏界混了这么久,从来没有什么人让我钦佩的,更别说你这样的年轻人……”老刘朝着沈欢竖起了大拇指,“你小子,我我服!” “嘿,别吹捧了,这银元我喜欢,小兄弟你准备出多少价钱?”有一位参加砸宝大会的成员开口说道。 他这一开口,其他人也纷纷开口说出自己想要买卖银元的意向。 主持人看到这情况,挥手示意众人安静,“既然大家都这么热情,我看不如这样,咱们就拿小兄弟的这些银元来个现场拍卖吧。” “好!” “我同意!” “利索点,直接开始拍卖吧!” 陈国锋起身道:“都着什么急,我说老孙,你还没问过小沈的意见呢,就自作主张,是不是有点冒失了。” 主持人拍了下脑门,“是我唐突了,那个小沈,这银元你打算卖吗?” 沈欢没直接回答,笑呵呵说道:“只要大家开心就好。” “那我可就当你同意了。”主持人说着,便一锤敲在了台子上,“现在拍卖正式开始,由于咱们古香斋没有别的主持人,这场拍卖就继续由我来主持了。” “不过在这之前,我想说几句公道话。”主持人指着那些银元说道:“这些银元虽然有损缺,但总体上保存的还算完整,大家总不能自己人坑自己人,咱们就按照市面上的起拍价起拍……大家都没意见吧?” “没意见,快开始吧。” “好,那我也不多说废话。”主持人笑了笑,“不过这一枚一枚的拍,实在太耽搁时间,对小兄弟来说也不公平,索性就一起拿出来拍卖,至于那几枚价值几百几千的,就当是附赠品。” “现在拍卖正式开始,起拍价五十万!” 能够来参加砸宝大会的,都小有家产,加上确实有不少喜欢钱币收藏的人,最后竟真的拍卖到了一百三十万的高价。 钱对现在的沈欢来说,并没那么重要,而且他此次过来参加砸宝大会的目的也不是为了钱。 面对即将散场的观众,他忽然开口道:“各位前辈请等一等,晚辈是第一次进咱们这个圈子,接着今天捡大漏的机会,我想请各位吃一顿饭,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时间?” “嘿嘿,这小子情商可以啊!” “有真本事的人不多,但有真本事还懂人情世故的就更少了,我看啊,这小子是个可造之材。” 最终拍走那几枚银币的眼镜男笑了笑,“这饭局我可必须得参加,不然可就吃大亏了!”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想蹭这顿饭,在场一共有小二十个人,但最终留下的只有七八个。 其中有一半是陈国锋在圈子内的好友,之前一直和沈欢叫板的光头就在里面。 为了避免麻烦,沈欢选了附近的一家酒店,档次算不上太高,但宴请众人已经足够。 进去以后,服务员端了一壶红枣茶过来,准备让众人解渴闲聊,就在他准备倒茶的时候,沈欢开口道:“等一下。” “怎么先生?您不喜欢吗?除了红枣茶以外,我们这里还有山楂茶、陈皮汤和柠檬茶……” 服务员说的都是一些健胃消食的开胃茶品,不等他说完,沈欢便打断道:“是这样的,我想让你泡我带过来的茶,能行吗?” “可以的,没问题。”服务员对此见惯不惯,从众人进来的时候,他就看出来这群人的身份地位肯定不低。 经过一路上的闲聊,光头和沈欢也熟络了,开玩笑道:“怎么,沈小弟,你带了什么好茶过来?” “不算是好茶,待会儿大家随便尝尝就好。”沈欢从兜里取出一小包茶叶,塞到了服务员手里。 看到那个包装,陈国锋的眼神明显亮了几分,当初沈欢给他送到礼品当中,就有两包这种茶叶,一品就知道绝非凡品,喝过一次后就一直留着没喝,准备用来接待高级的客户使用。 没想到今天沈欢请客又拿出了一包,看这情况手里应该还有不少。 “来,大家尝尝沈小弟的茶。”光头是个痛快人,但喝茶的时候却很讲究,先是尝了两口店里面的点心,将漂浮在上面的轻轻吹开以后,才开始细细品尝。 这茶一入口,他的脸色就变了,忍不住感叹道:“好茶!” 喜欢古董文玩的,大部分都是雅人,就算对茶道不深入了解,也懂得区分好坏,所以除了光头外,其他人也是纷纷道好。 “老刘,你是茶中高手,有没有尝出来这是什么茶?”陈国锋笑呵呵对着老刘问道。 老刘还没开口,陈雨婷便说道:“茶就是茶呗,还能是什么茶,不过讲实话,挺好喝的。” “何止是好喝!”老刘语气近乎颤抖道:“小兄弟,如果我没听错的话,这应该是武夷岩茶大红袍吧?” 有人忍不住嘀咕道:“大红袍我也喝过,不是这个味啊。” “你喝的哪是商品大红袍,要是这个味就怪了!” “谁说的。”老刘这话让他不乐意了,“我那是极品大红袍,在市面上的价格可不低呢。” “极品大红袍?这小兄弟让我们喝的,可是母树大红袍!” “母树大红袍?!” 众人听后心里皆是一惊,母树大红袍的名头他们可都是听过的,虽说价钱昂贵,但都在他们的承受范围,可惜的是这茶有价无市,有钱也喝不到。 果然,在得知真相后,每个人看向沈欢的目光都不同了,这也正是沈欢想要的效果。 见时机差不多成熟,沈欢开口道:“实不相瞒,其实我这次找大家来吃饭,除了感谢以外,还有另一件事儿。” “我就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光头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他早就感觉这事情有些不大对劲了。 “有事儿你就说!”老刘表现的很是痛快。 沈欢没有任何拖沓,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目的,“其实我是想让几位帮我找几个物件。” “什么物件?” “龙鼎!” 第460章青州双龙鼎 “龙鼎?” 众人都皱起了眉头,或思考或疑惑,似乎都没听过这个名头。 一阵沉默过后,陈国锋首先开口,“你说的龙鼎,是以龙为饰之鼎,还是有什么特殊要求?” “这个具体的我也说不上来,要看过以后才知道。”沈欢不是在刻意卖关子,因为国主也没把话说清楚,只给出了两个条件,有龙形纹饰,无论三足还是四足,只要和密室里的那件一样,蕴含蓬勃金光的就带回来。 这就是沈欢任务的主要内容,至于为什么要找龙鼎,找回来有什么用,沈欢这个寻龙公一概不知。 不过国主把事情说的很玄乎也很严重,说是龙鼎关乎华夏国运百姓生死,找得到基本上等于拯救世界,至于找不到…… “看过以后?总有个大概标准吧?” 沈欢沉吟了一会儿,“标准的话,就是陈伯父说的那样,有龙形纹饰就好。” “除了龙形纹饰以外又没其他要求,比如是方鼎还是圆鼎,三足还是四足,完好的还是不完好的,大的还是小的?” “没这些要求。” 老刘品了口茶说道:“要像你说的这样,我家里倒有一个,不过只有一半。” 光头也笑着说道:“我家里也有一个,不过也只有一半。” 两人说完,对视大笑了起来,看情况这里面似乎还有故事。 陈国锋对这事儿似乎有些了解,笑着说道:“这件事倒是咱们这圈子里的奇谈。” 老刘和光头两人年纪相差有十来岁,但入行的时间却差不多,大概是在光头入行十年左右,他在泰山淘到了一件宝贝,是一个三足青铜鼎。 气势磅礴,造型华贵,大概有三十厘米之高,上面的龙形纹饰栩栩如生,只是看不出年代。 买回去以后,光头忽然发现,这鼎只有一半算是珍品,另一半是仿造的扣上去的。 这块把他气得不行,本来就是想买个心头好,没想到最后却是这样的一个结果。 没过一阵子,老刘就遇上了和他相同的情况,两人也正是因此而结识的。 两人都很喜欢这龙鼎,用尽各种办法想从对方手里拿回另一半珍品,集成完整的龙鼎,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了,谁都没得逞。 就在砸宝大会开始之前,两人都还在谈论这事儿呢。 “能不能详细说一下那龙鼎的样子?” “说什么说,你在这儿等着,我让人直接送过来就是了。”光头语气颇为痛快。 老刘也是一样,“我这就给儿子打电话,估计咱们吃完饭以后就能送过来。” 既然两人要把实物拿过来看,沈欢也没再谈及,招呼众人喝酒吃饭。 期间闲聊的时候得知,在座的这几位可谓是各有门道。 有钱币专家、瓷器专家、字画专家等等,基本上收藏界的东西他们全都齐全了,虽说这些专家的门头都是自封的,但都有着真本事。 就拿收集古币那位,银元二十珍除了一些孤品和没拿出来拍卖的,基本上已经全了。 饭还没吃完,光头和老刘的青铜鼎就相继送了过来。 “小沈,看看是不是你要的龙鼎?” 两个鼎是对称的,之所以会被分成两半,不是因为遭受外力切割,好像打造时就是组合鼎。 沈欢开启天眼看了一下,有金色灵气,数量很多也很浓郁,但距离密室中的那座龙鼎,还有小的距离,最起码翻倍以后才能达标。 “这是……”本来打算放弃的沈欢忽然发现,这两个半鼎之间似乎存在着灵绊。 “怎么了?” “没什么,我想问一下,咱们这鼎能不能现组合到一块?” 老刘看了一眼光头,“我没什么意见,你什么意见?” “我也没意见。”光头笑了笑,“说实话,我老早就像看看它俩在一起是个啥样了。” “那就开始吧!” 等两个鼎组合到一块后,众人都忍不住开始感叹起来。 说实话,这鼎看不出是什么年代的,但看卖相应该不会太远,很可能是近代的物件。 不过这模样是真的好看,也难怪回吸引老刘和光头心动。 “不对啊!”沈欢还没来得及用天眼观察,一个留山羊胡的老者忽然开了口。 “哪里不对?”老刘左瞅瞅右看看,“挺合适的,都是真品。” 老者语气肯定道:“物件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但这材料肯定不是青铜。” “不是青铜?那是什么?” “这个我也不敢肯定,不过绝对不是青铜料子。” 沈欢用手摸了摸,确实不是青铜料,但和皇宫密室里的那件龙鼎材料,几乎一模一样。 为了确保没有判断错误,他刻意开启天眼看了一下,这一看不要紧,那刺眼的金光差点没把他的眼给恍花了。 就是这个!任务目标之一青州双龙鼎! “两位前辈,这鼎我想要,你们看……” 刚才也说了,老刘和光头打整鼎的注意很久了,他这个半路杀出来的想弄到手,基本上没什么可能。 而且光头和老刘都不是缺钱的主,单纯的金钱交易恐怕是行不通的。 “给你也不是不可以,不过……”老刘顿了一下,“你这茶手里还有多少?” 沈欢听明白了这话里的意思,这老头子是想以物换物,要是其他东西沈欢不一定能拿得出来,这珍品大红袍可以说想要多少来多少。 不过他没表现得太开心,而是迟疑道:“您需要多少?” “那就是说还有存货咯?”老刘伸出一根指头,“这个数,只要你给我弄一斤,我就把这物件给你。” “这……” 见沈欢面露难色,老刘连忙改口道:“半斤也行!” “一斤就一斤,我不能占您便宜。”阅历越多,这脸皮也就越厚,沈欢睁眼说瞎话的本事是越来越强了,演技也惟妙惟肖,说话时那肉痛的表情,谁看谁可怜。 “就这么定了!” 陈国锋看得出沈欢很想要这龙鼎,见光头一直没说话,便开口帮腔,“你怎么打算的?” “老刘都给了我不能不痛快。”光头话锋一转,“不过我这人不大喜欢茶,你不是说自己运气好嘛?这样,我这几天会去大理玩赌石,你要是赌出一块上好的翡翠送我,这鼎就是你的了!” “我去,你坑爹呢!” 众人都想对光头的无耻行为竖中指,可沈欢却是一脸兴奋,“成交!” 开玩笑,他虽然没玩过几次赌石,但有天眼在,那还不是一赌一个准? 第461章早不来晚不来非得这个时候来 “你答应了?” 光头表情有些意外,其实他那么说就是想为难一下沈欢,没想到沈欢竟然真答应了。 陈国锋也开口说道:“小沈,他是跟你开玩笑呢!” 赌石和其他玩法不同,眼力基本上没作用,主要是靠运气,别说沈欢一个刚入行不久的小年轻,就是在赌石界混上数个年头的人也不敢打包票,不然赌石就不叫赌石了。 “可我没开玩笑啊!”沈欢顿了一下,笑着说道:“其实我也想看看,自己运气是不是真的好,而且我也想去大理那边看看,听说风景不错。” 陈国锋是做珠宝生意的,在场没人比他更了解赌石,一刀天堂一刀地狱可不是开玩笑,小打小闹当然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是那种赌博一般的刺激是有瘾的,一旦上瘾就算是一方商贾也可能在数月之内倾家荡产。 “小沈,你考虑清楚,想要赌出上品翡翠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儿,即便在大理那边也是一样,缅甸老坑出来的,也不一定全都是好料子。” “伯父,您说的这些我都明白,可这话说出来了,我总不能收回去吧?”沈欢看了眼光头,“就算我同意,光头哥也不同意啊。” 光头一瞪眼,佯装生气道:“小子你别用激将法,话都说出来了,哪有收回的道理,这样,今晚你就住我那儿,咱们明天一天就去大理!” 陈国锋拉了他一把,板脸道:“小沈年轻冲动,你怎么也跟他一样,说来劲就来劲!” “来什么劲,我本来就打算去大理那边玩玩,现在除了过年那两天,谁还愿意往家里待啊!”光头笑呵呵说道:“不怕跟你们讲实话,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碰到这么对我口味的小兄弟了,够痛快!” 双方都没退步的意思,陈国锋知道自己是劝不住了,只好说道:“既然这样,那我也跟你们一起过去。” “你瞎凑什么热闹啊!”光头不满道。 陈国锋板脸道:“我这不是凑热闹,我本来就打算在店里搞一个活动,这次大家一起去我正好采购一些毛料。” “那我也过去,反正在家也没事儿做。”陈雨婷是真的对赌石有兴趣,身为珠宝行的小姐,她很清楚这行当里的猫腻。 缅甸那边的毛料,经过重重关卡,等到了燕京的时候,基本上已经没什么好料子了,根本就无法体验到真正的赌石乐趣。 别说上品翡翠,就是见绿的都没多少。 “你瞎凑什么热闹。”陈国锋见光头的话,原封不动的送给了自己女儿。 陈雨婷一嘟嘴,撒起了娇,“我不管,我就是要去,您要是不让我去,我就把您藏私房钱的事儿,跟我妈说去。” “你——” 陈国锋那说不出话的样子,引得一阵哄堂大笑。 光头笑道:“老陈,丫头想去就一起去呗,反正人多也热闹。” “那好吧。”陈国锋没有办法,只能选择妥协。 沈欢抬手问道:“咱们什么时候过去?” “你要是有精神,我现在就喊人开车把咱们拉过去!” “那咱就现在过去吧!” 光头本来就是吹个牛,没想到却把自己给坑了…… 在去大理之前,沈欢给林妙诗还有林老爷子打了个电话。 林妙诗没有多问,叮嘱他路上注意点就挂了电话,林老爷子本来有一堆话想问,但知道是和国主的任务有关后,就没再问。 本来众人打算在昆明停留一下,但光头却直冲赌石圣地,大理西部的瑞江,几经辗转等到地方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瑞江风景秀丽,是首批华夏优秀旅游城市之一,除此之外还是重要的珠宝集散中心。 外地人到这儿,要么是为了看风景,要么是为了都市,要么就是前两者加起来。 本来还热心满满的陈雨婷,因为一路上的疲惫,早就没了兴致,一到地方就嚷嚷着要睡觉。 光头虽然在路上睡了很长时间,但终究不是睡在床板子上,表现的依旧有些晕乎,“小沈,你感觉咋样,咱们是直接过去,还是先睡会儿?” “年轻人火力旺,我现在没有一点睡意,您要是困的话,可以先睡一会儿。”沈欢现在已经是奔月境后期,别说一天不眠不休,就算是一个月不合眼,也没有任何问题。 光头甩了甩头,强行装作有精神道:“我也年轻着呢,咱们直接过去!” “斗气归斗气,你真当自己是铁人啊!”陈国锋没好气道:“你要去自己一个人去吧,我可不陪着你俩疯!” “那咱还是睡觉吧,我头都快炸了!”最后光头选择了服软,和沈欢相比他年纪可够大了,犯不着拿命玩。 陈雨婷一个人一屋子,他们三个大老爷们儿挤在一块。 陈国锋和光头是倒头就睡,沈欢则打开电脑,开始查询赌石的相关知识。 坎底玉、帕岗玉、灰卡玉、乌砂玉、打木砍、抹岗玉、龙塘玉、马萨玉、目乱干是赌石的十大厂口,这些赌石的时候都能用到,还有这些…… 沈欢看了一晚上的资料,等到天亮的时候,把两人喊了起来,以为要洗漱,陈国锋让他先去喊一下陈雨婷。 “雨婷,起来了,洗一下咱们就该出去了!”沈欢搁门口喊了半天,也不见里面有人出来,不免有些着急,“陈雨婷?” 该不会是出事儿了吧? 想到这儿,沈欢朝四周看了看,确定没人后,用灵气入侵打开门锁走了进去。 进去后一看,屋里没有半个人影。 自己进错房间了? 沈欢带着疑惑走回门口看了看,“是419没错啊……陈雨婷!” 他又喊了一声,还是没人回应,“这大白天能去哪啊,该不会是下去帮我们领早餐去了吧?” 就在沈欢嘀咕着准备离开的时候,屋内传出了一阵窸窣的声响,似乎是开锁的声音。 循声望去,他整个人都傻眼了。 刚从浴室里出来的陈雨婷也看到了沈欢,张嘴就要发出尖叫。 而这个时候,陈国锋的声音从走廊传了过来,“小沈,婷婷还没起来吗?” 卧槽!您早不来晚不来,非得这个时候来干嘛! 第462章咱不能做小三啊! 沈欢心一急,直接冲进了屋里,把门锁上后,连忙上前捂住了陈雨婷的嘴巴,以免她发出叫声。 要是让陈国锋听到了,那可就真的百口莫辩了。 这一切几乎是在瞬间完成的,陈雨婷根本就没时间反应,等回过神以后沈欢已经到了她的身前。 此时的她全身赤果就不用说了,身上还带着晶莹剔透的水珠,湿漉漉的头发随意的盘在肩头,可以说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坦诚相见。 “唔唔唔!” 陈雨婷脸蛋和脖颈全都布满了红晕,疯狂的挣扎着。 沈欢为了让她老实只能加大力气,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陈雨婷可以明显感受到从对方鼻孔中传出的呼吸声。 “小沈?婷婷?”门外再次传来了陈国锋的声音。 “在呢,在呢!”沈欢一边回应,一边对陈雨婷做眼神交流,可是并没有什么卵用。 陈国锋听到回应,问道:“婷婷起来了吗?” “起来了,正在洗漱呢。”沈欢朝着浴室喊道:“雨婷,伯父找你,出来说两话,什么?哦,伯父,雨婷正刷牙呢,可能跟您说不了话了。” “没事儿,起来了就好,我就是担心他赖床。”陈国锋说完这句话以后,似乎打算离开,可刚走没两步,就又转身走了回来,“小沈,你不回去?” “啊?这个……雨婷让我帮他找发卡呢!”沈欢刚想给自己的机智点赞,陈国锋便给了他一个大耳光子,“发卡掉了?人多好办事儿,我也进去帮忙找吧。” 得,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坑。 现在只剩下一条路了,沈欢对着陈雨婷说道:“你先冷静听我说,我不是故意看的——” “唔唔唔!”不说还好,这话一出来,陈雨婷又开始挣扎了。 “你别动,要是被伯父听到了,你觉得这事儿会怎么发展?”沈欢压低声音道:“看得上我,会催咱们两个结婚,看不上我暴揍我一顿,顺便把他自己气个半死。” “这两个结果都不是你想要的对吧?更何况这事儿只是误会而已。”见陈雨婷不再挣扎,沈欢就明白是自己的话起了效果,“想要完美解决这件事情,你就必须配合我,明白吗?” “小沈,你怎么不说话了?是不是出事儿了?” 陈雨婷很不甘心,但也只能点头答应,沈欢这才慢慢的把手松开。 “爸,没事儿,他钻进床底下帮我找发卡了,可能没听到您说话。” “钻床底下?”门外的陈国锋愣了一下,“就是一个发卡而已,不至于让他赶紧出来吧,咱们到外面再找一个。” “知道了。”陈雨婷说完,对沈欢问道:“现在怎么办?” “出去。” “出去?”陈雨婷指着自己湿漉漉的身体,“你说我这怎么出去?你刚刚说我是在洗漱,可没说我在洗澡啊!” 陈雨婷性格好动,身材算不上完美,但胜在有活力,不知道是不是用了沐浴液的原因,沈欢总感觉她身上有股淡淡的香气。 “看什么看,快想办法啊!”陈雨婷羞红着脸,没好气的说道。 沈欢回过神后,脸色也有些泛红,“我帮你处理一下就好了。” 陈雨婷双手护住胸脯后退,“你想干什么?” “帮你把身子弄干啊。” “你、你别过来,你再过来我可要叫了!” 沈欢无奈的抚了下额头,“大姐,都什么时候,你还在想这种事情,我要是有歪心,刚刚早就动手了好嘛!” “你敢说你不想?要不是我爸在这儿——” “停停停,我有那种想法总成了吧。”沈欢说着将床上的衣物递给了陈雨婷,“总之你先穿上衣服再说。” “还愣着干嘛,快穿啊!”陈雨婷接过衣服以后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似乎没有穿衣服的意思。 “没、没有内衣短裤我怎么穿啊。” 沈欢把床上的粉色内衣扔了过去,本准备去找一下短裤。 卧槽!卡通胖次?没想到陈雨婷这个性格开朗到爆的假小子,竟然会穿这种充满少女心的贴身内衣。 “看什么看,不怕长针眼啊!” “要长刚才就长了。”沈欢小声的嘀咕道。 “你说什么?” “没。”沈欢没再多嘴,把最后一件贴身衣物也递了过去。 陈雨婷穿好衣服后,说道:“我没擦身子就出来了,现在衣服和头发全是湿的,怎么办?” “好办!”沈欢说着,在她面前轻轻挥了挥手。 陈雨婷气得直跺脚,“都什么时候,你还有心思开玩笑!” “我没开玩笑。” “什么没开玩笑,你看——”陈雨婷正说着,直接愣在了原地,满脸不可置信道:“全干了?这、这怎么可能!” “什么可能不可能,现在没事儿了,我可出去了。”沈欢朝门口走去。 陈雨婷恶狠狠的说道:“沈欢,今天这事儿谁都不说,听清楚了没?你要是敢说,我就、我就把这事儿告诉林小姐!” “这话你还是送给你自己吧,我肯定是不会说的。”沈欢没好气道。 女人是种很奇怪的动物,这话明明是自己想要的,可听到耳朵里,陈雨婷却不乐意了,“站住!你这话什么意思?” “什么?”沈欢一边说,一边开门。 陈雨婷费尽全身力气大喊道:“我哪里配不上你了!” “你——伯父?!”她喊这句话的时候,沈欢刚好把门打开,还没来得及反击,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陈国锋,“您、您还没、没回去呢?” 陈国锋表情也懵逼,下意识说道:“是、是啊……你跟婷婷这是,怎么回事儿?” 陈雨婷也傻了,她没想到陈国锋竟然还在门口站着。 “这个……那个……其实吧……是这样……我呢……”沈欢支支吾吾半天,总算找到了借口,“演戏!我俩在演戏呢!” 演戏? 你就算找借口,也不用找拙劣到这种地步的借口啊! 陈国锋咳嗽了两声,“小沈啊,你先回去,看看你光头洗得怎么样了。” “好!”沈欢可没勇气承受这种尴尬的气氛。 看着朝自己一步步走来的父亲,陈雨婷结巴道:“爸、爸,这事儿其实、其实不是您想的那样。” “我知道。”陈国锋拉起陈雨婷的手,语重心长道:“婷婷,我知道小沈这样的有为青年很招人 第463章玩归玩,千万别上头 能说出这种话的,一定是亲爹,陈雨婷都快被气得发疯了,“爸,你说什么呢!” “怎么,我说错了吗?”陈国锋板起脸,朝身后看了看压低声音道:“你跟我说实话,小沈的未婚妻是不是燕京林家的林小姐?” “燕京林家?”陈雨婷愣了一下,继续说道:“这个不太清楚,我只知道他姓林,对了,好像是叫林妙诗。” 陈国锋虽然没能进入燕京的上流圈子,但这些上流家族成员的名字他还是很清楚的,“那就没错了!” “不会吧,林家小姐会看上他?” “怎么不会?而且我怀疑小沈的身份,不止是林家女婿那么简单。”陈国锋叹了口气,“总之这天下好男人多的是,你没必要和林家小姐抢男人,听爸的话,爸这也是为了你好。” 啊啊啊!气死我了! 陈雨婷现在完全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沈欢,你个混蛋!混蛋! “阿嚏!”另一个房间里的沈欢冷不丁的打了个喷嚏。 刚刮完头的光头,笑呵呵的说道:“我一出来你就打喷嚏,该不会是想说生病了,不去玩赌石了吧?这可不准啊,身为男人就要说到做到。” “我可没想找这个借口。”沈欢系了下鞋带,对着光头说道:“对了,您是因为脱发才剃的光头?” “不是。”光头摇了摇头,一本正经道:“颜值不够,发型来凑,懂?” “……” 几人在酒店里吃完早餐以后,就赶往市场,才刚刚十点钟,这些摊位前就围满了客人,基本上都是讨新鲜的游客,至于来进毛料的,都是天刚亮就弄完了。 “咱们到哪个摊位挑去?”光头拍了拍沈欢的肩膀,“别说当伯父的不帮你,我每次来都是在那个摊位,老坑,出绿的几率大,我这翡翠手链就是搁这儿开出来的。” 沈欢朝那摊位看了一眼,人有不少,甚至还有人拿着放大镜在看。 “那就这家吧!不过咱可说好了,我要是开出上品的翡翠,你就把那龙鼎给我。” “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只要你开得出来,别说我那半个,就算再给你找一个全的都可以!” 赌石这行当说白了,凭的全都是运气,光头不相信沈欢有那个运气,在他眼中沈欢的运气就跟喝饮料弄个再来一瓶差不多,和买彩票中千万大奖的完全不能比。 沈欢走到前面,开启天眼看了一下。 瑞江不愧是赌石圣地,这个摊位里全都是好料子,十块中有两块都含有翡翠,不过品次不一,多是玻璃种和豆种翡翠,这种几率已经非常恐怖。 不过找了大半天,沈欢也没发现哪个算得上是上品翡翠,目前看到最好的是价值上万的油青种翡翠,距离上品翡翠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怎么光看不选料子呢?”光头在一旁笑道:“该不会是运气用光了吧?” 沈欢清楚光头的脾气,也不生气,“这摊位的料子不好,我想换个摊子成么?” “料子不好?”光头愣了一下,笑骂道:“你这小子倒是会给自己找理由,这些全都是老坑料子,到你嘴里成次料了。” 他以为沈欢是在找借口,不过两人当初说玩赌石,也是一时意气用事,所以也没说太多。 沈欢没跑太远,在附近的两个摊子看了看,最好的是金丝种,还是不够格,但他也看得出,光头是等急了,就决定先用这块料子来个开门红。 “这不是老坑料,你买它干嘛。”光头虽然是在和沈欢斗气,但也不想看他白扔钱。 “老坑料不一定就好过新坑料,再说,经验这东西在含赌字的行当里,起的只是辅助作用,我相信自己的运气。”沈欢脸上的笑容很灿烂,给人一种好像被幸运女神强那啥过的感觉。 光头一拍脑袋,“钱是你出的,和我又没关系,怎么高兴怎么来。” 就在沈欢准备交易的时候,很久没说话的陈国锋说道:“小沈,玩归玩,但千万别上头,明白吗?” 陈国锋是珠宝行老板,在赌石方面是真正的行内人。 一刀穷,一刀富,一刀披麻布,疯子卖,疯子买,还有疯子在等待。 这就是赌石一行的现状,没人可以肯定这一刀切下去到底是什么情况,经验之谈并非胡言乱语,而是有着一定的道理。 在他看来,沈欢手中的这块料子,被说开出上品翡翠,能够出绿就不错了,甚至可能根本就没有翡翠。 “知道了。”别人可能会因为斗气而上瘾,但沈欢绝对不会,因为天眼的原因,让他完全没办法体会到赌石所带来的刺激和乐趣。 而且在他眼中,赌博简直就是精神上的毒药,比起普通的毒药更加恐怖,因为它并没有具体的解药,甚至可以算作真正意义上的无解之毒。 交易完成后,沈欢等人直接把原石交给了附近的解石员。 解石员接过石头简单看了一下,熟能生巧,他一眼就看出来沈欢这块不是什么好料子,但出于职业精神,他还是开口问道:“怎么解?” “随便吧。”沈欢没提什么要求,那块金丝种算不上大,主要是讨个喜气,起到稳定军心的作用就可以。 光头从兜里取出一包烟,递给了解石员一根,“师傅先抽两口烟。” 这倒不是客气,而是求个心理作用,抽好烟开好货,暗地里把这种行为称为上香。 出于尊重,解石师傅表现得还是比较谨慎的,基本上是按照标准来切。 “出货了?!”光头眼尖,一下子就看到了那动人绿色的条纹。 解石师傅只是简单惊讶了一下,并没有太在意,从事这么多年,意料之外的事情太多了,对于新坑料出好货,更是见怪不怪。 “小兄弟,这块料子我要了,五千块怎么样?你看这绿也不大,再切下去,可能就要败了。” 赌石行业都喜欢赌石没错,但也有几个分类,这个开口的中年人,就是喜欢常年在解石摊蹲点,买开窗货的爱好者。 这类人喜欢赌,但又不想承担太大的风险。 “不卖。” 五千块?金丝种在翡翠中已经算是中高档货色,这块最起码能够卖上十几万,沈欢有钱没错,但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不会无端的去便宜别人。 最后当翡翠完全露面的时候,光头竖起了大拇指,“你说是运气好,现在我信了!不过嘛,这距离咱说的上品翡翠,可差不少呢。” “我知道。”沈欢笑了笑,“咱们去其他摊子看看?” “今天你是主角,你说了算。” 沈欢又看了几个摊子,怎么说呢,情况基本上都一样,就在他准备离开,到别的地方看看时,一阵吆喝声引起了他的注意。 因为对方的华夏语并不是很标准,但还是可以勉强听到“赌石比赛”四个字…… 第464章笑什么?笑他傻! 赌石经过这几年的渲染,已经被大众所知,但赌石比赛沈欢还是头一次听说,那面会有些好奇。 “伯父,他们嘴里说的赌石比赛是什么意思?” 陈国锋摇了摇头,也不敢肯定,“应该是先挑选相同价位的料子,然后同时开料,比看谁的手气更好吧。” “猜什么猜,咱们过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光头拉着陈国锋就往人堆里挤。 沈欢本打算跟上去,却让陈雨婷给拽住。 “有事儿?” 沈欢问这话的时候有些心虚,毕竟早上发生的事情并不算愉快,这一路上没和陈雨婷交流,也是在刻意回避这件事情。 陈雨婷气哼哼的说道:“我爸以为我喜欢你,你说怎么办吧。” “还能怎么办?凉拌呗!”沈欢见对方要生气,连忙改口道:“咱俩又没什么,你直接和伯父说明白就成了。” “要是没发生早上的事儿,咱俩是没什么,现在呢?”陈雨婷白了他一眼,继续说道:“别想着再威胁我,大不了我去找我爸摊牌。” 看轻快,这位古玩社社长是打算破罐子破摔了。 “千万别!”沈欢还真有点担心,毕竟陈雨婷和其他女孩子不一样,性格更偏向男性化一些,看当初她对沈欢哥们哥们的喊个不听就知道了。 “那你就好好给我想办法!” “我觉得没什么好说的啊!”沈欢干笑两声,“我的身份你不都跟伯父说过了么。” 陈雨婷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我把你的身份背景都跟我爸说了?” 沈欢笑笑没说话,与其说这在他的意料之中,倒不如是他刻意安排的。 华夏是人情社会,想要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庞大的关系网,而关系网的大小,和身份有着很大关系。 林家女婿、医王世家继承人的师叔,这些都足以让陈国锋重视,但从自己嘴里说出来,只会得到表面上的尊重,而不是发自内心的。 “算了,这都不重要,你打算怎么跟我爸解释?” “解释?怎么解释,姐姐!那话是从你嘴里说出来的!”沈欢没好气道:“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竟然会说出那样的话。” “我、我——”陈雨婷说不出话来了,其实当时她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说出那样的话。 这世界上没人会认为自己长得丑或是没魅力,曾经被同学追逐的陈雨婷更是如此,虽然她嘴里老说着没意思、不在意,但内心深处却已经接受那种众星捧月的感觉。 沈欢那句话,可谓是毫不留情的戳中了她的自尊心。 “没事儿,事情没你想的那么严重,只要你不说,伯父也不会主动提起的。” “可是、可是……”陈雨婷红着脸蛋,咬牙道:“可是我被你看光了身子啊!” “大姐,你小心点,要是被伯父听到,麻烦可就大了!”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都什么时代了,现在哪还有人计较这种个事情啊。” “再说,我也没看的很清楚,除了锁骨下的小黑点,右胸脯有的小黑痣,还有大腿根的小黑点以外,我什么也没看到!”为了加强语气,沈欢还一脸纯洁道:“真的!骗你是小狗。” “沈!欢!我!要!杀!了!你!”这句话一字一字的从陈雨婷嘴里吐出来,每个都带着挫骨扬灰的杀气,场面让人不寒而栗。 “小沈,婷婷,你俩怎么还不过来?” 这时陈国锋的声音从前面的人堆里传了过来,沈欢总算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这就来,这就来!” “解决这件事情的最好办法,就是当做什么事儿也没发生,久而久之伯父也就不会多想了,咳咳,顺便说一下,咱们刚才聊天那会儿,应该又一步加重了伯父的怀疑。” “哼!算你运气好!”陈雨婷气哼哼说了一句,伸手拨出了一条通道,她那杀气腾腾的样子,也没人敢多说什么。 陈国锋看到她这样子,再次语重心长道:“闺女,听爸一句话,咱千万不能当小三啊,尤其是这种热脸贴冷屁股的!” “……” 啊!爸,我可是您亲闺女! 举办赌石比赛的,是几个缅甸人,和传统的比试相似,但又不大相同,准确来说更像是守擂模式。 卖家和买家同时挑选同等价值的料子,然后开切,谁切出更有价值的东西,就算是获胜。 至于奖品,则是卖家手里的一块比拇指略大的冰种翡翠,虽然没有经过雕刻,但水足色深,堪称上品,价格应该在百万上下。 正因为赌石是凭借运气,而非眼力,所以一开始就吸引了大量的顾客,这一周料子出手最多的,就是这些缅甸人的摊位。 “听起来很公平。”沈欢小声嘀咕道。 陈国锋却摇了摇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为了卖出毛料原石我,拿价值百万的冰种翡翠做诱饵,这里面肯定有猫腻。” 光头也有这种顾虑,不过沈欢却表现的兴致勃勃,“本来就是玩,咱们试一试吧。” 这附近摊位,他都看过了,根本就没有开出上品翡翠的原石料子,这个以价值百万的冰种翡翠为噱头的赌石比赛,是唯一可以拿到上品翡翠的机会。 “朋友,我来玩一下怎么样?” “可以,想玩,都可以。”皮肤略显黝黑的缅甸摊主,嘿嘿一笑,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摊子摆了太久,他们这阵子捞的已经比较少了,别看现在人多,实际上大部分人都是来看戏,而不是真的买料子比试。 “客人,先。”缅甸摊主见沈欢半天没有动作,做出了一个邀请的动作。 沈欢摆了摆手,“还是你先挑吧,我这人办事儿比较墨迹,而且还有选择困难症,估计要等到时间结束才能下结论。” 缅甸摊主面露迟疑,“这……” “不就是几千块的料子嘛,磨磨唧唧的,跟个老娘们似的!”这时一个大汉伸手把沈欢推到一旁,随便用手踢了一块料子,“就这块了,要是开的比你好,这冰种翡翠就是我的了对吧?” 缅甸摊主扭头对身边的年轻人问了问,然后说道:“是的,不骗人。” “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明明是我们先来的。”陈雨婷很不喜欢这个粗鲁大汉的做法。 大汉骂骂咧咧道:“我就这样怎么了?有意见?” “你怎么说话呢!”光头也不乐意了。 “我就这么说咋了?”大汉等着铜铃般大小的眼睛,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陈雨婷和光头还想开口,却被沈欢和陈国锋给拦了下来,“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咱们在这儿没熟人,真发生了冲突,吃亏的也是我们。” “哼!”陈雨婷气哼哼的将头别过一旁,显得有些不甘心。 沈欢和陈国锋却是相对一笑,光头不解道:“你俩笑什么?” 两人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依旧在笑,而且越笑越开心…… 第465章行内人从来不赌石的原因 “不是,我说你俩到底笑什么呢!”光头着急了,“有什么开心事儿,说出来让我和婷婷也听一下啊。” 沈欢看了陈国锋一眼,“还是让陈伯父说吧。” “这个嘛……” “嘛你个头啊,有屁快放,别在这儿撩拨我!”光头是个急性子,脸上满是好奇的表情,他思来想去硬是想不到两人在什么。 陈国锋还没说话,陈雨婷却是急了眼,“你骂谁呢!” “那啥,大侄女,大爷就是给你爸开个玩笑,开个玩笑。”光头这才想起来,人家老陈身边还跟着个闺女呢。 陈雨婷扳着脸说道:“玩笑也不能开。” “婷婷,你大爷他就这脾气,你别跟他计较。”陈国锋安抚完女儿以后,压低声音道:“我俩笑的道理很简单,咱俩认识这么多年,你见我赌过几次原石?” “还真是,你不说我还想不起来呢。”光头拍了拍自己的大光脑袋,“这问题困扰我好几年了,你明明是从事珠宝生意的,赌石方面的经验也不少,怎么从来不赌呢?” “其实不光是我,现在从事珠宝行业的,基本上没有赌石的。”陈国锋没再继续卖关子,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说起雕刻技巧,我们华夏人可谓当世无双,但比起挑原石毛料和缅甸人相比就差得远了。” “咱们现在赌石的料子,基本上都是从缅甸十大场口出来的,就是咱们通常说道老坑。” 光头还是一脸不解,“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但这不是你们笑的原因吧?” “其实赌石这游戏,说是靠运气,但本质上是不公平的。” “凭运气的事儿还不公平?”陈雨婷有些听不懂父亲这话里的意思。 陈国锋笑了笑,“之前我说过了,缅甸人看料子的本事比咱们国人要强不少,这个就像咱们买鸡蛋的人只知道土鸡蛋、饲料鸡蛋,但卖鸡蛋的却能一眼看出来这鸡蛋是公是母,是单黄还是双黄一个道理。” “缅甸人得天独厚,在翡翠玉料开采出来之后,他们能够在第一时间看到玉料,刚出来的玉料是湿的,也是看料的最好时机。” 陈国锋朝四周看了看,见众人的注意力,都放在赌石比赛上,才继续说道:“在料子出坑后,缅甸专家会拿着特制的钢针,在高倍放大镜的辅助下,剥开料子的表皮用针挑出一点点颗粒,一但发现颗粒料子不错,便将翡翠剥开,卖出高价。 “如果颗粒中没有发现绿色,则会将被破坏的表皮复原,并让其在自然环境下氧化,作为赌石料出售,外人很难知道这块料曾经被打开过,且玉质不会太好。” “而对于参与赌石游戏的朋友们来说,庄家如此使诈,怎么可能战胜得了?所以我们这些知道内情的行家,一般都不碰赌石,平时有朋友赌石,我也一定会规劝两句,让他们三思而行。” 光头愣了半天,说道:“你、你说的这些都是真的?” “我骗你干嘛!”陈国锋无奈的笑了笑,“你以为我光进料不赌料是闲得慌啊?其实也就是搞个噱头,提高生意而已。” “前几年我也赌,但自从知道这里面的猫腻以后,就再也没碰过。”陈国锋看了沈欢一眼,“我本来还想提醒一下小沈,后来才知道自己想多了,他说不定比我还明白。” “我这个混迹赌石行当这么多的人都不知道,他一个外行人又怎么会知道?”光头有些不服陈国锋对沈欢的称赞,“就因为他和你一起笑了?” 陈国锋摇了摇头,“我不是那么武断的人,让我确信小沈明白其中猫腻的是他选料子时的那套说辞。” “说辞?” “你跟小沈也相处过了,你觉得他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吗?” 光头摇了摇头,当初沈欢买瓷枕时的场景他还历历在目,当初在场众人最敬佩的就是他果敢的胆量。 这样的人,绝对不会跟优柔寡断扯上关系。 “那个摊主让小沈先选并不是因为客气,而是为了根据小沈所选的料子,挑选适当的料子取得胜利。”陈国锋笑道:“反过来,小沈让他先选,就是让他判断不定。” 光头不解道:“那么麻烦干嘛,直接把好料子藏起来,等到比试的时候再拿出来不就得了。” “既然是比赛,就要做到表面上公平。”陈国锋朝着正在挑选石料大汉和摊主说道:“好料和劣料是放在一块的,要是我没猜错,判断的方法应该是原石上的编号,或是在其他地方做了编号。” “那要是好料子被人挑去,他不是赔钱了吗?”光头还是觉得这个解释说不通。 沈欢指了指大汉身旁蹲着两名华夏年轻人,“这两个是托,大汉要是选好料,他们就会假装多语,让大汉产生迟疑。” 这是心理战手段,玩赌石的胆量是有,但有顾虑的更多。 光头一看还真是,“那要是,我不受干扰,非选不可呢?” “闷着良心做生意迟早得出事儿,要是破财,就当花钱了灾了。”陈国锋耐心解释道:“而且最好的料子,他们肯定握在手里,绝对不会让别人挑去。” 光头语气有些愤怒道:“这他妈不是坑人么!” “又不是他求着你上当受骗的,和大多数的骗术一样,都是利用人贪便宜的心理,想要不受骗就别摊小便宜。” 光头没再说话,扭头就往外走。 “走什么,咱们还没玩呢。” 这次陈国锋三人皆是一愣,光头更是忍不住说道:“明知道是骗人还玩,你脑袋没被驴踢吧?” “钱多烧的呗。”陈雨婷也在一旁说道。 陈国锋的态度则有些中立,经历这些事情以后,他敢肯定,沈欢和普通的纨绔子弟不同,是有真本事在身上的,他这么做,一定有着特别的道理。 “就玩一局,输了就走,要是赢了,我把这冰种翡翠给你,你把那半个龙鼎给我我,皆大欢喜。” “刚刚说骗子利用的就是贪便宜的心理,现在第一个贪便宜的就是你!”光头没好道。 沈欢干笑两声,“我运气好嘛……” 恶人自有恶人磨,这次的恶人就由他来做好了。 第466章有本事你就弄死我 “妈了个臀子,再开!”大汉一边擦汗,一边选毛料,很明显就是陈国锋说的赌上头了。 摊主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人,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 就这一会儿的时间,大汉已经扔出去快两万了,除了一个打火机大小的豆种翡翠外,什么也没捞着。 光头有些看不下去了,“大兄弟,都输这么多次了,我看你就算了吧!” “算什么算,钱是老子自己的,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你管得着么!”大汉骂骂咧咧的,给人的感觉很不好。 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光头也是个暴脾气,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你跟谁自称老子呢?老子是在帮你,不领情就算了,骂人什么意思?” “老子就骂你咋地?”大汉本来就因为输了不开心,正愁着没处撒气,光头可算是撞枪口上了。 “你还妈是吧?” “咋?咱搁这儿练练?”大汉说着就卷起了袖子。 光头红着眼,也把袖子给捋了起来,“练练就练练,怕你不成!” 他的个头和大汉直接差了一个脑袋,除了身高以外,大汉一身横肉,他却是一身肥膘,强弱一览无遗。 大汉踢了块毛料,“给我把这块切了,等老子打完架再给钱!” 围观群众看到这情况,纷纷后退,不过并没离开,而是让出一个战圈,让两人在里面比划。 “草!”大汉骂了一句,一拳就朝光头的脸上打去。 可打到半截却被沈欢给拦下了,“大哥,何必因为点口角之争就动手呢。” “去你妈的,这事儿跟你没关系,滚!要不老子连你也打!”大汉说着就想把沈欢给甩开。 见挣脱不得,对准沈欢的脸面转身就是一肘子,看这情况应该是练过。 “嘭!” 沈欢抬手挡了一下,大汉眉头一颤,表情显得有些痛苦,关于动手这方面,单对单他还从没落过下风,没想到会在一个小年轻手里吃亏。 陈雨婷见沈欢没事儿,大松了口气,“你这人怎么一点素质都没有啊。” “老子就没素质咋了。”说着他把腿往前一撩,然后猛然收回,似乎是想用脚后跟给沈欢来一下子。 沈欢没给他这个机会,小腿一摆,直接让他双脚离地,狠狠的砸在了地上。 “咳咳,你他妈……” “大哥,出门在外还是少惹事端的好。” 大汉一脸不服,狠声道:“有本事你就弄死我,不然老子迟早要弄死你!” 沈欢的脸色一下子变了,这么给脸不要脸的人,还是头一次见。 见他不说话,大汉以为他怕了,冷笑道:“没有这个胆量,就把老子放开!” “你觉得我不敢杀你?”沈欢笑眯眯的问道。 大汉不屑道:“你要是敢就动手啊,哪来他妈这么多废话。” 沈欢没说话,猛地将笑容收起,取而代之的是一张霜寒遍布的冷峻脸庞,也就在他变脸的一刹那,大汉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寒意朝自己袭了过来。 这种感觉,他只在那个杀过人的表哥身上感受到过。 这、这小子真想杀了自己? 大汉说话那么冲,主要是为了保住面子,并不是真的要和沈欢拼个你死我活,可感受到这股寒意后他就后悔了,“对、对不起兄弟,我、我跟你开玩笑呢!” “开玩笑?我可不是开玩笑!” “我不赌了,我听你们的话不赌了还不成么?”大汉吞了口唾沫,继续说道:“刚才是我不对,我道歉,以后要是咱们还碰面,我绕道走!” 陈国锋开口道:“小沈放了他吧,和这样的人怄气不值得。” “滚吧!”沈欢将手松开。 大汉从地上爬起来就想走,却被缅甸摊主叫人给拦了下来,“钱,没给,不能走!” “我给钱,我给钱!”大汉从钱包里把卡取出来,让摊主刷了一下,然后才狼狈的离开,跑的时候连头也没敢回。 陈雨婷看着他的背影,气呼呼道:“这样的人就是欠揍!” 说完,她奖状随意向沈欢问道:“你没事吧?” “他还伤不到我。”沈欢嘴贱忍不住问道:“你是不是在关心我?” “谁关心你了!”陈雨婷脸一红,走到了自己父亲身边。 陈国锋张了张嘴,又想把“闺女你可千万不能当小三”这话说一遍,但因为沈欢在旁边,只能作罢。 光头则是搂着沈欢的肩膀笑道:“可以沈兄弟,不仅懂古玩赌石,就连这身手也是拔尖的,加上华京大学讲师这身份,能文能武,哥送你两字,厉害!” “运气,运气!”沈欢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忍不住沾沾自喜,照这么看,再加上医术方面,自己岂不是可以称之为全才了。 “没想到出来玩一趟,会碰上这窝心事儿。”光头叹了口气,“时间不早了,咱们回去吃个饭,等老陈买好料子,咱们就回去吧。” “现在就回去?我还赌呢。 光头笑呵呵道:“我虽然冲动,但脑袋瓜子可不傻,要真和刚才那大汉打起来,吃亏的肯定是我,你救了我一次,脾气有招人喜欢,而且我让你赌石也只是怄气而已……那半个龙鼎我送给你了!” 沈欢挠头笑了笑,“现在不是您送不送我鼎的问题,而是我真的想赌一把。” 既然选择当恶人,那就当到底,不能半途而废,他也不喜欢欠人情,就算是光头这样的痛快人的人情也不想欠,以后还起来麻烦。 交易模式,是最好不过的。 “你这小子,脾气倒是挺倔,玩就玩吧,能拿得出母树大红袍,我看你也不差那俩钱。” 他笑了笑没说话,重新走到了摊位前。 本来缅甸摊主因为沈欢把大汉这位财神爷赶走就有些生气,可一听他是来买料子的,便重新挂上了笑脸。 “我挑的有点慢,您别介意。”沈欢还是老一套说辞,说完就用天眼开始观察起那些毛料,最终停留在一块料子上摇摆不定,每次挑完都会不由自主的摸下那块毛料。 摊主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提前挑选了一块料子,等着对方做最后的决定。 但当沈欢真开始选料子的时候,却没选他一直摸着的那块,而是指着一个两个拳头大小的原石说道:“我就选这个吧!” 此话一出,缅甸摊主和他伙计们全愣了,因为那块料子是明面上最好的! 第467章一刀见雾,极品冰儒种 “你不是——”缅甸摊主良久以后才回过神来,刚想开口说话却被沈欢给打断,“我不是想选这块对吗?” 他拍了拍那块被抚摸过多次的原石笑道:“我本来是打算选他的,但最后还是改变了决定。” “我之前不是说么,我这人有选择困难症,不到最后,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会选哪个。” “你——”缅甸摊主算是明白了,沈欢是在玩他,之所以摸了这块料子那么久,就是为了诱导自己进入圈套。 普通的买家肯定不会这么做,这么做的,一定是知道了这场赌石比试中的猫腻。 “难道不可以吗?”沈欢装出一脸无辜的样子。 缅甸摊主咬了咬牙,“可以,没问题!” 沈欢刚才的手段他也见识到了,随随便便的就解决了一个身高近两米的大汉,他们这些人加起来,也不一定是对手。 要光沈欢一个人还好说,但他身边还有几个同伴,到时候惊动了警察就是大麻烦了。 摊主在让手下切石头的时候,小声低语了几句,没一会儿一个矮矮瘦瘦的手下就朝着远处跑去,看样子应该是去通知什么人过来。 很快摊主那块石头便解了出来,是块品次较高的糯种翡翠。 可能是因为清楚原石里有什么货,也可能是为了拖延时间,在解沈欢那快毛料时,动作很缓慢。 “第一刀就见雾了?!” 对于摊主切出来好东西,众人已经见怪不怪,但攻擂者就少之又少,尤其是沈欢这种一刀见雾的情况更是独此一家。 见了雾就不能再切了,为了避免损坏里面的翡翠只能擦。 擦石是个细致活,耗费的时间精力绝非切石所能比的,这次第一刀就切出了雾,解石师傅心里多少会有些郁闷。 但摊主手下的解石师表情去有些小纠结,他是要拖延时间不假,但只要一刀一刀慢慢切就成了。 擦石是达到拖延的目的了,但消耗更多的是精力,不郁闷才怪。 “你小子运气不错啊!”光头表情意外道:“这后面还有这么多,只要种不错,就赢定了!” 陈国锋却认为沈欢不是靠运气,赌石这行当不是没有出现过连种的情况,但看沈欢刚才的坚持的模样,仿佛知道这些料子里有什么似的。 “他运气一直很好,天天出门踩犬屎。” 听到陈雨婷这话,沈欢郁闷道:“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整天满嘴屎尿的,不好。” “你说谁满嘴屎尿!” “我就是打个比喻而已,生什么气啊!” “有你这么打比喻吗!”陈雨婷气得直跺脚,摇晃着陈国锋的手臂,撒娇道:“爸,你看,这个臭家伙一直欺负我!” “其实小沈说的不无道理……”陈国锋正说着,发现自家女儿正恶狠狠的瞪着自己以后,他连忙改口道:“但这比喻多少有些不恰当了,小沈啊,以后说话多注意点。” 光头挠了挠头,“不是,我怎么感觉他俩像是在打情骂俏呢?老陈啊,我看要不了多久你就要嫁闺女了。” “谁、谁要嫁给他!”陈雨婷脸蛋通红道,殊不知她的反应越大,光头就笑得越欢,大家都是过来人,对于这恋爱是个什么感觉,都清楚的很。 陈国锋忽然板脸道:“光头,你过来!” “咋了?开句玩笑你就——” “你过来!”陈国锋拉上光头,对着沈欢和陈雨婷说道:“你俩在这儿等着切石头,我跟你光头伯说两句话。” 等走出人群后,光头将手抽了回去,“有啥事儿不能当着他俩面说啊,搞得神神秘秘的,现代年轻人可都是带着有色眼镜的,看到咱俩这样,说不准朝哪方面想呢。” 陈国锋没有废话,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小沈是林家的女婿。” “我知道他是你家内定女——”光头这话说到一半却是说不下去了,“你、你说什么?!他是林家女婿?” “不止如此,他还是医王世家继承人李凤仙的太师叔。”陈国锋挑着眉毛说道:“太师叔知道什么辈分么?就是李凤仙他爷爷辈的,我猜他多半是李老夫人的徒弟。” “咕咚。”光头有些艰难的吞了口唾沫,“你怎么不早说啊!” “你也没问啊!”陈国锋叹了口气,“而且我觉得,小沈的身份远不止表面上俺么简单。” 光头心有余悸的朝人群堆里的沈欢看了一眼,“你说他该不会报复我吧?” “小沈是什么脾气你到现在还没看出来吗?他要是想以势压人的话,早就那么做了,哪用得着跟你受苦受累从燕京跑来大理。” “我还是有些不放心。”光头提议道:“要不我待会儿,请他吃顿饭?” “都说用不着担心了,在燕京大族的这些纨绔子弟中,他的脾气简直可以算得上是平易近人了。” 光头有些庆幸道:“其实吧我觉得,你这话说的太及时了。” “怎么了?” “我刚刚准备回酒店以后,和烧黄纸拜把子。” “……” 两人回来以后,解石师傅还在擦石,看上去就好像没动过一样。 “怎么还在擦?” “不知道。”陈雨婷摇了摇头,“我感觉他们是在故意拖延时间,毕竟老学弟这块料子,很可能会出好货。” 缅甸摊主听到这话,连忙摆手道:“不拖,不拖,慎重,慎重!” 他说话的时候,对着解石师使了一个眼色,解石师看到后,立马加快了速度。 擦去一层薄雾后,立马露出一抹晶莹惹眼的绿意,围观的群众看到后,眼睛皆是一亮。 “看来这冰种翡翠终究是要易主了。” “还好没走,不然就错过这痛快的一幕了。” “坑了我这么多钱,总算看到他被宰了。” 缅甸摊主拉下脸皮道:“朋友,商量,别切了,行吗?我给你钱。” 不等沈欢回答,周围群众便说道:“哪能不切啊,你摆这擂台不就是等人来闯吗?现在闯过了,你反倒后悔了是吧?” “切!切!切!” 面对压力,缅甸摊主只能忍痛看着那极品冰糯种翡翠露面。 沈欢指着台上那块冰种翡翠笑道:“现在那块冰种翡翠是我的了吧?” 就在他准备伸手取走的时候,不远处忽然传来了一个粗狂的声音,“等一下!” 第468章再赌一次? 这声音中气十足听上去很是豪迈,在这乱糟糟的市场内,喊出来就好像是在一个狭小的屋子内说话一般。 众人循声望去,看到一个身高在一米九左右的高头壮汉,留着半长不短的乱发,身上的衣服都被肌肉撑得变了形,虽然身高不如之前的那个大汉,但看上去给人的压力要更大一些。 尤其是从眼角划到脖颈的刀疤,加上身后数十名的小弟,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正主来了,看来他们不打算实现诺言,将这冰种翡翠老老实实的交出来了。” “嘿,我早就说了,他们就是玩个把戏,真有人砸场子他们肯定会闹事儿。” “我觉得吧咱们还是先闪吧,看这阵仗打起来是迟早的事儿,免得被殃及池鱼。” 陈雨婷一看这情况,有些慌了,“老学弟,咱们怎么办!” 有个科学报告曾经说过,当一个女性身处危险的情况,想起的第一个男性就是她最亲近的人。 大多数未谈恋爱的少女,百分之九十想起的是父亲,剩下的则是爷爷或者姥爷等亲人。 而陈雨婷身为一个没有谈过恋爱的青春少女,加上父亲就在身边,第一个想到的却是沈欢,两人之间究竟是不是纯洁的友人关系就很值得考究了。 不过现在这个情况,没人会去计较这些,尤其是陈国锋,他在刚开店的时候,也和小混混们打过交道,不过当时是在燕京,天子脚下那些混混也不敢表现的太过嚣张。 这里就不同了,地处边境,治安力量缺乏,局面就很难掌控。 表现最淡定的就是沈欢,对他来说,人数已经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这些看着浩浩荡荡赶来的人,在他眼中就是多挥两下拳头的事儿。 不过为了避免陈雨婷等人受伤,他开口道:“伯父,你带着他们回酒店吧,这点小事儿交给我处理就好。” “你能撑得住吗?”陈国锋的面色有些担忧。 陈雨婷捋起袖子,愤怒道:“我是那样不讲义气的人吗?要死大家一起死,我看他们也不敢真的动手。” “大家一起出来的,就一起回去。”光头也附和道。 沈欢无奈笑了笑,“你们留下来帮不上我什么忙,说不定还会拖我的后腿。” 为了让众人离开,他只能尽量把话朝难听的方面说。 “我练过两个月的空手道,可以留下来帮忙!”陈雨婷没有打算离开的意思。 光头是个痛快人,“我没练过啥,但内心告诉我,遇到这种情况不能跑,跑了都是没卵蛋的。” 这句话一出来,本想拉着两人的离开的陈国锋傻了眼,你说谁没卵蛋呢! 相比陈雨婷和光头,陈国锋表现的更为理性,就像神话说的那样,他们留在这儿帮不上任何忙,说不定还会被对方挟持来威胁沈欢。 在这种情况下,离开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能够让沈欢全力施展拳脚,自己也能保证安全。 “要留下也可以,不过你们站远点,最好和留下来的群众站在一起。”沈欢说完,扭头对着步步逼近的刀疤大汉问道:“根据规则,我赌石赢了,这块冰种翡翠就是我的,难道你们要食言?” 刀疤大汉走到沈欢深浅,才回答他这个问题,“愿赌服输,我们当然不会食言,不过……” “不过什么?” 刀疤大汉朝着四周看了看,“兄弟你是个聪明人,应该看出了我们举办这场赌石大赛的目的。” 似乎是怕沈欢否认,他继续说道:“如果你没看出来,就不会在最后一刻才选石头,别说什么选择困难症,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这种病症,但你绝对没有。” 沈欢摊了摊手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 “所以我希望大家各让一步,你开出的这块极品冰糯种,我们溢价收了,这冰种翡翠,你也就别要了。” “我这个虽是极品紫罗兰的冰糯种,但价值只在十几万左右,就算你溢价最多也就二十多万,这个冰种就不同了,水足色满,经过雕刻加工成立体像,少说也有百万的价格。”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要不我把那冰糯种送给你,你把这这冰种给我。” “不行。”刀疤大汉很果断,这冰种翡翠是为了揽生意用的,要是给了沈欢,别说这几天赚的钱,就算是这几个月赚的钱也要打水漂了。 “说到底你还是要食言了。” “我——” “啰嗦那么多干嘛,反正就他一个人,我们大不了打他一顿,等风头过了再过来。”一名小弟用家乡话说道。 刀疤大汉摇了摇头,语气有些愤怒,“咱们是出来做生意的,不是来闹事儿的!” “咱们就真的把这冰种翡翠拱手让人?当初弄到它咱们可是花了不小的代价。” “自然不可能!” 那小弟有些无语,“那怎么办?” 刀疤大汉沉吟了一会儿,“总会有办法的。” 沈欢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不过大概也能猜出来一些,“你们讨论好怎么办了吗?” “这样如何,我们再赌一局,如果你赢了,这冰种翡翠就是你的,要是输了就按照我之前的说法,我给你二十五万走人。” 这是刀疤大汉所能付出的最大代价,如果沈欢还不同意,那他就只能按照刚才小弟的提议来了。 “再比一场也可以,但就不必在你的摊子里继续了吧?” “这个自然不会,摊子任由你挑选,这次我们完全比运气!” 沈欢也没说同没同意,随手指了一家人比较少的摊子,“就这家吧!” 刀疤大汉看了看,“好,就这家!” 发现两方没打起来以后,众人又围了回去,看到这么多人,摊主吓了一跳,“你们、你们这是?” “老伯,我们是买石头的,您别多想。” 摊主虽松了口气,但仍旧不敢大意,毕竟人数实在太多了。 刀疤大汉用手摸了摸料子,开口道:“时限为十分钟,十分钟后,我们把选好的料子拿出来,一起切!” “不用了,就这块吧!”沈欢捡起了一块只有拳头大小的料子,看似随意但眼神明显传出了一股兴奋…… 第469章没别的优点,就是运气好 不仅刀疤大汉面露惊讶,陈国锋等人也是如此,显然没想到沈欢会这么随意。 光头更是忍不住说道:“嘿,你干嘛呢,看都不看,这不是找输么!” 沈欢笑了笑没说话,陈雨婷没好气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笑得出来!” 陈国锋是个“明白人”,小声道:“小沈这是给对方台阶下,其实无论结果如何,他们都不大可能把冰种翡翠交出来。” 刀疤大汉也知道了其中的意思,对沈欢拱了拱手,“谢了。” “谢?您说早了。”沈欢伸手拍了拍手中的料子,“这可是一块好毛料。” 老伯笑呵呵说道:“我这可都是帕岗老坑出品,绝对是好料子。” “是啊。”沈欢深表认同,“帕岗算得上是历史名坑了,这块料子皮壳乌黑似炭,应该是最出名的黑乌砂玉。” 刀疤大汉身后的小弟们忍不住大笑了起来,是嘲讽的笑。 “帕岗坑哪还有什么乌砂玉,现在的乌砂玉全都是麻蒙产的,水底普遍差得很,而且都是黑丝白雾,绿的偏篮,算个屁好料子。” “我看他之前能赢,凭借的全都是运气,就这点眼力也敢跟我们比赌石?” 老伯好像听得懂缅甸话,神情表现的有些尴尬,就是因为这几块黑乌砂玉才导致他的摊位前没什么人。 就像他们说得那样,现在的帕岗坑哪还有什么黑乌砂玉。 “选料的时间还没到,我建议你还是换一块吧。”刀疤大汉似乎不想胜之不武。 沈欢摇了摇头,笑道:“不换了,我说这是好料子,就是好料子。” “你凭什么这么肯定?” “我这人没别的优点,就是运气好。” 运气?赌石的确需要运气,但如果人将一切都寄托于运气,那他这辈子就算完了,好运不会常伴,厄运终会来临。 刀疤大汉看着手中挑好的毛料,嘴角翘起一丝笑意,现在他就是沈欢的厄运。 因为规定时间是十分钟,两人选好料子以后,都没有开切,等时间一到,刀疤大汉便说道:“切!” 解石是赌石中最刺激的环节,因为谁也不知道,石头里面藏着的是什么。 “见雾了!” 一刀见雾不是沈欢的专利,刀疤大汉看着那白雾朦胧的切口,脸上飘扬起喜色,众人的惊讶欢呼也正是他想要的结果。 而沈欢这边,已经连切几刀了,依旧没有翡翠的影子。 趁着解石师擦石的时候,众人纷纷开始议论起来,“唉,这小伙子选错了料子,看来上次能赢真是运气。” “也不一定,石头还没解完谁说得准呢?” “这料子只有拳头大小,现在都快切一半了,就算切出来东西,也是翻盘无望了。” “靠!出绿了!” 惊呼再次传出,但依旧和沈欢没什么关系,刀疤大汉所挑选的原石,露出了一抹鲜艳的绿意,他还故意挪了挪身子,让观众将那绿色尽收眼底。 慢工出细活,等到那块冰种翡翠露面时,众人又是一阵议论。 虽然也是冰种,但翠性、水头和色儿和他们拿来做噱头的冰种翡翠相比,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但保底价已经在三十万以上,要是运气好,保不准能卖到将近五十万的价格。 沈欢这边的情况有些糟糕,原石已经剩下了三分之一,依旧没什么绿意露头。 刀疤大汉开口道:“别切了,你这块料子不愧切出东西的,如果你现在认输,我可以把刚切出来的这块冰种翡翠送给你。” “这个条件确实诱人,但……”不等他露出笑意,沈欢便转了话锋,“我要的是另一块高冰种的黄阳绿,你这块蓝花冰我还真看不上。” 冰种处于翡翠的中高档层次,刀疤大汉那块之所以值钱除了种好水足外,就是那无限接近于帝王绿的绿色。 刀疤大汉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皱眉道:“你现在返回还来得及,不然你最后只能拿到二十五万而已,但这块你说不定能赚五十万,这已经不是小数目了。” “我这人吧,脾气是出了名的倔,和你对赌无非就是为了争口气,要是真缺钱,你刚才提出来溢价买我那块翡翠的时候,我就应该同意了。” “哼!”刀疤大汉哼了一声没说话,在他眼中,沈欢的行为正是应了华夏那句敬酒不吃吃罚酒的老话。 围观群众们也觉得沈欢有些不识好歹了,人家给你台阶你就下吧,何必为了口气为难自己呢。 不光是他们,实际上就连陈国锋也觉得沈欢有些莽撞了,见好就收才是王道。 那块料子只剩下三分之一,开出翡翠的几率几乎为零,基本上算是翻盘无望,还这么坚持,到最后只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哎!师傅,跨度太大了,往回收一点。” 解石师听到这话,表情有些不大乐意,都这鸟样了哪还能切出什么东西,这不浪费时间么,但人家这么要求了,出于职责他还是依言照做。 “啪嗒——” 随着一声脆响石片分离,现出一层晶莹的白雾。 “见雾了?厉害!” “厉害个屁啊,就两个指头宽,除非开出来玻璃种,不然照旧没翻盘的机会。” 解石师在切面浇了点水,不知道为什么,他从事解石行当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出现紧张的心理。 紧张就紧张吧,他又找不出到底是什么让自己如此紧张。 刀疤大汉情况也是一样,在出雾后,心态一下子就变了,脑海中不停闪现着沈欢微笑的面孔。 自信,这个华夏年轻人从始至终表现的都太自信了。 一个能够发现赌石比赛有猫腻的人,怎么可能这么大意随手选石头? 此时此刻,他的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强烈的不安遍布全身。 希望这小子解出来的只是一块中档翡翠,就算是冰种也可以,但千万不能比自己的好啊! “玻璃种帝王绿?!” 一个惊讶的声音响起,彻底浇灭了刀疤大汉的希望之火,脸色猛地一白,变得血色全无,嘴唇近乎颤抖道:“不可能,怎么会开出玻璃种,还是帝王绿,这、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难以相信这个结果的不止他一个,谁能想到濒临绝境看似无法翻身的沈欢,会以这种结果反败为胜? “我这人没别的优点,就是运气好。” 沈欢之前说过的话,在众人的脑海中,一遍又一遍地回响着…… 第470章玻璃种帝王绿 “这运气也太好了吧!” “玻璃种加帝王绿,虽然只有一小块,但也称得上是翡翠中的王者了。” “这应该是我进入这圈子以来,见过最极品的翡翠,不枉此生,不枉此生,” 各种惊叹唏嘘从围观群众的口中发出,他们全都为这块极品翡翠而折服,亲眼看着一块美玉从原石中现身本身就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更何况是翡翠中的王者。 这些围观的群众中倒也不全都是看热闹,其中还有一些珠宝商,已经开始暗中估价,想着怎样把这块翡翠弄到手。 一花开出百花羞,我芳香透群芳愁。 和沈欢这块玻璃种帝王绿相比,刚才还被称赞的蓝花冰就好像小丑一般无人观赏。 刀疤大汉面如死灰,最后沈欢还是翻盘,不仅翻了盘,还开出了一块比他拿来做噱头冰种翡翠还要价高数倍的玻璃种帝王绿。 沈欢这块玻璃种帝王绿堪称翡翠中的王者,并不是在夸大,而是的确如此,唯一的遗憾就是太小。 不过若能经过名家之手加工成玉坠子或者项链,价值不敢说上千万,至少也能达到七八百万的高价,遇上对口味的,就算是千万也不是不可能。 “哈哈,痛快!小沈随手挑的石头,比你们这群号称专家的牛多了。”光头一脸欣慰,他进这行当这么久,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痛快的事情。 陈雨婷则将手搭在沈欢的肩头,“老学弟,开出这么一块极品,你是不是应该意思意思?见者有份,我也不多要,包我下学期的伙食费得了。” “你赢了,那块冰种翡翠你带走吧!”愿赌服输,之前已经反悔过一次,现在再反悔就真的没有丝毫诚信了。 他刀疤大汉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也是要面子的,更何况这一次他输的心服口服。 沈欢摆了摆手笑道:“不要了。” “不要了?”刀疤大汉有些意外,不大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 “那块冰种翡翠我不要了。” 刀疤大汉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想想也是,人家都开出了玻璃种帝王绿,又怎么会再看上自己手里的那块冰种翡翠。 “大人有大量,之前多有得罪,还请见谅。”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知道我能不能问您一个问题。” “问题?有什么可问的?” “您之前那么自信,是不是一早就知道这石头里有东西?” 此话一出,周围猛地一静,回想一下刚才的情况,从始至终沈欢脸上都挂着从容的自信,好像确实将一切都掌握在手中。 早就看出石头里有什么?这在赌石界绝对是爆炸性的新闻! “连现在科技都无法透视到石头内部,更何况是人眼?再说,如果我早就能看出来,又怎么会打你那块冰种翡翠的主意?”沈欢早就预料到有人会产生这种想法,还好他早有准备,“还是那句话,我这人没什么优点,就是运气好。” 沈欢这三言两语还是很有说服力的,要真能看穿石头内部,他早就在赌石界混的风生水起,可在场的也有赌石界的老手,没有一个对沈欢有印象的。 “光头伯,这玻璃种帝王绿我送你了,你可不要食言,咱回去就把双龙鼎交给我吧。” 光头舌头都快打结了,“你、你说什么?!送给我?小沈,这玩笑可不能乱开啊!” “我没开玩笑。”沈欢摊了摊手,笑道:“我跟您来大理玩赌石,不就是为了赌出块高档翡翠,用来交换双龙鼎的另一半吗。” “这哪是高档翡翠,都超高档翡翠了好么!”光头摆手道:“其实我就给你开玩笑,没打算真的让你拿翡翠换。” 这时一个运筹良久的珠宝商笑呵呵道:“两位你们看这样怎么样?我出六百万买了这块翡翠,你们两人一人拿三百万怎样?” “六百万?你当人家是傻子啊?”另一个珠宝商开口道:“我出七百万,小兄弟我们是大珠宝行,可以向你保证,一定不会让你这块帝王翡翠蒙尘!” “七百万算什么,我出八百万,跟你说明白,我不是什么珠宝商,就是喜欢玩翡翠!” 八百万已经超出了这块翡翠应有的价值,但竞价依旧没停下,不过也不是百万百万的加,而是十几万几十万的上升,最终停留在了九百六十五万的价位。 “咳咳,那个我出五百万,给我吧。” 对于这个忽然冒出来的声音,众人都很反感,我们都快拼到一千万了,你来这么一句,不是找打么!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笑道:“行,那就给您吧!” “什么?!这、这小哥该不会是傻了吧,五百万就给了?” “五百万这价格是合理,但他不卖给我们这些出高价,怎么反倒卖给这出低价的了。” “这不是拍卖会,价高者得的理论不适用,而且东西在我手里,想卖多少是我的事儿吧?”沈欢有些无语,你们着急归着急,说我脑袋秀逗算怎么回事儿,说着他将手里的玻璃种帝王绿塞到了出价五百万之人的手里,“伯父您收好了。” “谢谢。”陈国锋语气有些激动。 “您别谢我,说到底应该是我道歉才是,刚刚太激动,忘了您也是珠宝商。” 光头笑道:“你跟他那么客气干嘛,让他请客!” “明明是老学弟赚钱了,为什么要我爸请客?”陈雨婷很是不满光头的这个安排。 光头脸色一正,“沈欢赚了钱?你就搁那装傻吧,谁赚了估计你比我更清楚!” 这话可不是乱说的,现在光是原玉就有人出到九百多万,到时候再经过雕刻,价格翻倍,买个一千五百万也轻轻松松,更何况是在燕京这个贵族林立的地方。 “不管谁赚谁赔,我就想说一句话。” “什么话?” “那双龙鼎的另一半,您什么时候给我?” “回去就给!怎么,害怕我骗你不成?”、 几人有说有笑的消失在了众人的视野当中,他们刚离开不久,就又过来一群凶神恶煞的人,手里面全都拿着家伙事儿。 “刚才那个打我的小子呢?” “走、走了。” “去哪了?” “朝那边走了!” 大汉一轮手里的棒子,“追!” 第471章你刚才说要把谁打趴下? “这次来大理算是长见识了,玻璃种帝王绿不是没见过,但还是头一次亲眼看着它开出来!”走在路上,光头忍不住发出一声声的感叹,“唉,没想到这赌石也不公平,看来以后是没得玩了。” “这世界上本来就没什么公平的事儿,最多是对其中一方公平而已。”沈欢和光头勾肩搭背道:“不过就算赌石里面没什么猫腻,我建议您也别玩了。” 光头面露不解,“怎么说?” “翡翠说白了就是石头,用吃饭的钱去换石头多少有些不值得,虽然它绚丽的样子惹人心动,赌博般的刺激让人心痒,但沉迷进去终究不好。”沈欢叹了口气,“说白了,它和买彩票是一个性质的,这里大大小小几十个摊位,玩客少说也有两百人,但真的开出好石头的就我一个,这还只是一天的比例,纵观赌石传入咱们华夏开始,真正算得上一刀上天堂的有几个?” “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就是这个道理。” 光头沉默了一会儿笑道:“你小子,比什么人都看得开,不过年轻人别太老成,也难怪小婷婷看不上你。” 知易行难,这种道理人人都懂,但能做到沈欢这样太洒脱的,却没有几个。 “人不老心老,我叫你老学弟没错吧?” 姐姐,这称呼明明就是你随便给的好么,咱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可根本就没跟你表现老成,找借口也找一个完美点的啊。 陈国锋开口道:“小沈,不管怎么说这次谢谢你了。” “谢什么谢,不是说了么,您跟我没必要这么客气,要真算起来,也是我该谢您。”沈欢认真道:“要不是您带我进圈子,也没办法找到双龙鼎不是吗?” 光头挠了挠脑袋,疑惑道:“小沈,其实有个问题我老早就想问你了,你花费这么大代价就是为了半个龙鼎,能告我究竟为什么吗?” 这个问题沈欢还真不好回答,只能投机取巧道:“您当初为什买它呢?” “好看呗!” “那我也是一样。” 光头瞪眼道:“别跟我打迷糊眼,你肯定不是因为这个,很明显是别的原因,大家现在都是自己人了,这点小事儿都不说吗?” 小事儿?要真是小事儿就好了,自己也不用跟你从燕京不辞辛苦的跑来大理玩什么赌石。 “跟你说实话,其实这双龙鼎里面……”沈欢故意只把话说了一半。 光头最讨厌这种行为,没好气道:“里面什么?你倒是快说啊!什么时候跟老陈一样,学会卖关子了。” “这双龙鼎里面有藏宝图。” “藏宝图?什么藏宝图。” 沈欢没回答这个问题,大笑两声朝前走去。 “唉,我问你问题呢,你笑什么!”光头想把沈欢给拉回来,却被沈欢给躲了过去。 陈雨婷忽然也笑了起来,随后陈国锋也忍不住露出笑容,不过和两个年轻人相比,他要收敛很多。 “不是,我说你们笑什么呢!” 陈国锋边笑边道:“笑你傻啊!这都什么年代了,哪来的什么藏宝图。” “卧槽,小沈这家伙玩我!”光头说着,就准备去找戏耍自己的沈欢算账,可刚一抬头就看到沈欢面色凝重的朝这边走来,“快走!” “走?别跟我装蒜,知不知道戏耍我这样前辈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别废话,快走!” 三人皆是被沈欢这一喝吓得愣住,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陈国锋眼尖看到了不远处的涌动的人影,“听小沈的话,咱们快走!” “到底怎么了爸?”陈雨婷还在迷糊。 “别管那么多,小沈让我们走就走!”陈国锋拉着两人加快了速度。 沈欢则停留在原地,等待着距离越来越近的人群,就在他准备提前动手的时候,陈国锋忽然又带着人走了回来。 “不是让你们走吗?” “走不了了。”陈国锋面带苦笑指着步步逼近的人群,“咱们被包围了。” “妈的!”沈欢暗骂了一声没再说话。 之前刀疤大汉来的时候,他之所以同意众人留下,是因为对方没拿武器,受不了什么致命性的伤害,就算真的受了伤,扎两针就过来了。 可这次不同,大汉所带来的人,手里全都拎着武器,其中还有几个拿着砍刀,一个不留神他们就可能出现性命危险。 不过事已至此,说再多也没用。 “跑啊,怎么不跑了!”大汉将钢管扛在肩头,一脸挑衅道:“你不是能打吗?跑什么,有本事跟我这些兄弟干一架啊!” “我没打算跑,只不过是想换一个宽松点的地方而已。” “死到临头还敢花言巧语。”大汉大手一挥,“给我往死里打,出了事儿我兜着!” 就在那些小弟准备动手的时候,忽然有人在大汉耳边小声说了些什么。 “什么?玻璃种帝王绿?”大汉脸色一喜,用钢管指着沈欢说道:“把你手里的玻璃种帝王绿交出来,我可以考虑让你在医院少待几天。” “你这消息来的也太慢了,我已经转手卖给别人了。”沈欢笑眯眯的说道。 “卖给谁了?”这话是问沈欢的,回答他的却是那位通风报信的小弟,“原来如此,老家伙把你手里的翡翠给我,不然你今天别想活着离开这里。” 光头和陈雨婷想说什么,却被沈欢给拦了下来,“你这么说,我可以当你是在蔑视法律么?” “蔑视法律?那东西是用规束无能者创造出的东西,老子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大汉说了吐了口浓痰,“妈的,老子不想浪费时间,你确定不给了是吧?不给也行,老子把你们打趴下自己取也是一样,给我上!” “哗——” 由于人数太多,这些人一动步伐,便发出阵阵的声响。 “噼里啪啦——” “啊——” “轰隆隆——” 一阵吵杂之声过后,沈欢抬起脚丫子踩在一名小弟的悲伤,一脸玩味的看着大汉问道:“你刚才说要把谁打趴下?” 第472章沈药王,你好啊 大汉带来的人有五十多个,其中滥竽充数的有十来个,剩下的基本上都是大家老手,在这个混乱的地区,多少都有些真本事在身上。 现在那十来个滥竽充数的人,吓跑的吓跑,吓尿的吓尿,至于其他人全都躺在地上发着申吟,最能打的那个正被沈欢踩在脚下。 从一群人嚣张出发,到现在这个结果,整个过程只有三分钟不多。 三分钟,一个人打五十多个人,没有受到一点伤,甚至连衣服都没乱,这种身手已经不可以用厉害来形容了,这、这他妈简直就是非人类! “我是真服了!”即便身为同伴的光头,也是愣神良久以后才回过神来。 陈雨婷的美眸满是惊讶,刚刚沈欢的动作简直帅到了极点。 “问你话呢,刚刚谁说的把我打趴下的!”沈欢前半句话还在笑,但说后半句话的时候,脸色已经变得冰冷无比。 大汉吞了口唾沫,“我、我就是跟你开个玩笑,开个玩笑而已。” “开玩笑?”沈欢手指关节发出阵阵的骨头摩擦声,“可我没打算跟你开玩笑。” “之前我把你放了是因为心情好,这次我心情很不好,你明白我话里的意思么?” 心情好把你放了,现在心情不好,就算你跪下来求我,老子都不会放过你! 沈欢不知道这个大汉在瑞江什么身份,但这件事再次印证了一个道理,对付无赖或者混混的手段必须狠辣果断,不然只会给自己平添麻烦。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以后你再到瑞江来玩,我绝对——” “放屁!”沈欢骂骂咧咧道:“刚才你他妈也是这样说得,可结果呢?骗老子一次还不够,还想骗老子第二次?” “你、你想干什么?!”见沈欢朝自己走过来,大汉的第一念头就是逃跑,可当他想要迈步子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腿早就被吓软了,别说跑,站着都不容易。 “干什么?你说我干什么?今天让你好好长长记性!”沈欢说着,一把扣住了大汉的肩头。 “我、我表哥是缅甸那边的雇佣军,你要敢动我,他一定会杀了你的!” 功夫再好也怕菜刀,大汉说这句话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沈欢有所顾忌,毕竟雇佣军这名词对普通人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但他忽略了一个问题,能一个打五十个的,是普通人吗? “咔嚓!” 沈欢没有丝毫由于,直接用拇指扣穿了大汉的肩头。 大汉想要惨叫,却被点了哑穴,有痛难言,只能像犯了癫痫一般,在原地抽搐。 这不动还好,一动牵扯到伤口更疼了,越疼越想动,越动就越疼,在这样的循环方式下,大汉眼看就要昏厥过去。 沈欢看他快要昏倒,就用灵气将其唤醒,使对方在无尽的痛苦中无限循环。 见效果差不多了,沈欢才将手松开,拍了拍大汉的脸蛋,“我这人脾气不大好,少惹我生气,听明白没?” “听、听明白了……”大汉嘴上这么说,但痛苦的眼神中,夹杂着一丝愤恨。 等着吧,把我折磨成这样,等老子把表哥找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不服气?”沈欢说着将手放在了大汉的另一个肩头,“咔嚓”一声脆响过后,他继续说道:“那就让你服气好了。” “啊!!!” 这次沈欢给了大汉发泄惨叫的机会,不然他可能会真的生生疼死。 陈国锋不想让自己的女儿看到这种情景,连忙用手将眼睛捂住,可陈雨婷却看得很有兴致,除了有点血腥以外,她很喜欢沈欢处理事情的办法。 “报警,快点报警!”大汉发出呐喊,周边的小弟连忙拿出手机准备报警。 “报警,你确定要报警吗?”沈欢拿出手机,摁下了录音的播放按钮,喇叭传出来的,正是刚刚大汉蔑视法律的话。 大汉让小弟们停止报警后,忍痛问道:“你究竟想怎么样!” “怎么样?问题是你想怎么样,而不是我想怎样吧?”沈欢笑着起身道:“事儿是你挑起来的,你说怎么办吧。” “得饶人处且饶人,放了我,以后咱们各走各走的路!” “就这样放了你,恐怕没那么容易。”沈欢化身表情帝,说着又变成了一脸阴冷,“你不说有本事就杀了你么?非常不好意思,我正是你眼里面有本事的人!” “小沈!”陈国锋感觉到了沈欢这话里的杀意,连忙开口喝了一声,“这种人你惩戒他一下就算了,没必要脏了自己的手。” “是啊,反正咱们以后不会再来这地方了,你把他送医院就够了。”光头开口说道,刚才沈欢的眼神让他这个旁观者都是一阵心寒,更别说被直接针对的大汉了。 陈雨婷也跟着开口,“老学弟,没必要这么狠,我看他已经长记性了。” “看在我朋友的面子上,我在放你一马,别再给我添乱,否者下次一定杀了你。”沈欢表情认真道:“我没跟你开玩笑。” 大汉松了口气,刚才那种感觉实在太可怕,似乎随时都可以步入地狱一般。 “小沈,闹出这么大事儿,待会儿警察来找我们怎么办?”陈国锋的面色有些担忧。 “他们的家底本来就不干净,不可能选择报警,但可能会再带人来报复。”沈欢回头看了一眼被小弟搀扶而起的大汉,“刚刚他说自己有个做雇佣兵的表哥,应该不是在开玩笑,我们再休息一个晚上,最好明天一早就离开。” 陈国锋点头表示认同道:“小沈的顾虑不是没有可能,我们先回酒店再说!” 遭遇了这样的事儿,谁都不会开心,加上一天劳累,回到酒店后便开始睡觉,连晚饭都没吃。 就在沈欢也打算洗洗休息一下的时候,忽然听到屋内内发出了一阵细微的声响。 大汉的雇佣兵表哥这么快就来了?应该不睡,就算是雇佣兵也不可能选择在酒店里动手。 带着疑惑,沈欢停下梳洗离开了洗手间。 刚进入屋子,就有一个声音传了过来,“沈药王,你好啊……” 第473章造福人类的药物研究? 来人的打扮很古怪,类似古时的夜行衣,不过看起来更为现代化一些,外面披着一件t恤式的连帽夹克衫,将脸的上半部分完全遮掩。 与一身黑衣不同的是,脸上带着棱角分明的白色面具,说话之所以带电子音应该和这张白色面具有关系。 除此之外,比较吸引人就是他手中提着的黑箱子。 这样的打扮沈欢是第一次见,唯一能想到并产生联系的,似乎只有黑袍人一个,但风格又有着很大的不同。 “你是什么人?”沈欢面色凝重,眼前这个人给他的感觉很危险。 黑衣人摊了摊手,“我是什么人并不重要。” “既然身份不重要,就是事情重要了?”沈欢尽量让自己表现的平淡一些,面对未知一定要表现的冷静,尤其是不知道对方目的的时候。 他坐在沙发上,拿起在洗漱之前就沏好的茶,品了一口,“说吧,你来找我什么事儿。” “沈药王果然是个痛快人。”黑衣人也不客气,直接坐在了沈欢的对面,“希望沈药王能够加入我们组织,进行造福人类的药物研究。” “造福人类?”沈欢忍不住笑道:“看来你们是一个很伟大的组织。” 黑衣人似乎没听出他话中的讽刺之意,笑道:“在我看来也是如此。” “对不起,我对加入任何组织都没有兴趣,你也不必提出什么诱人的条件,这世界上不会发生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得到一些东西就会失去一些东西。”沈欢翘起二郎腿,继续说道:“而加入所谓组织,付出的第一个代价就是只有,我这个人最喜欢的就是无拘无束,所以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不会同意加入。” “沈药王您何必把话说得这么直接呢?”黑衣人说着把手中的箱子放在了茶几上,“您还是先看看这个再说吧。” 根据经验来看,什么东西一旦和组织扯上关系,都会变得麻烦,加上黑衣人透漏出的感觉,沈欢感觉这次一定是大麻烦。 当箱子被打开后,他瞬间又把箱子盖了上去,里面装得不是什么金银财宝,而是之前与他发生冲突那个大汉的头颅!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只是送给沈药王的一点小礼物而已。”黑衣人说这话时带着笑意,好像杀人对他来说就像不小心踩死了一只蚂蚁一般。 沈欢皱起眉头,语气中多了几分寒冷,“你是在威胁我么?” “不不不,沈药王千万不要误会我的意思。”黑衣人连忙摆手道:“这个不开眼的蝼蚁得罪了沈药王,我杀了他只是替您出气而已。” “你的意思是我没办杀他吗?” “当然不是,沈药王想要杀了他,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黑衣人话锋一转,“但您身为药王,杀人这种事情,做起来有诸多限制。”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不惹事儿,不代表别人不会招惹你……黑暗的事情总要有人来做,而我们开出的条件,就是帮药王您处理一些自己不方便出手处理的事情。” 沈欢耸了耸肩,“对不起,你这个条件对我来说没什么诱惑力,而且我也不需要有什么人来帮我做黑暗的事情,没什么要求规定药王就必须救人而不能杀人。” “我早知道您会这么说,所以除此之外,我们组织可以向您无偿提供一切能说得上名字的草药灵株。” 一切说得上名字的灵药,这对沈欢来说,绝对有着致命的诱惑,但他心里很明白这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 对方杀伐果断,完全是活在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内,就连他自己也把自己归结到了黑暗的一角。 “对不起,我还是没什么兴趣加入。” “我也没打算在第一次交谈就会让您心动,说的天花乱坠,也不如一次实际行动来的实在,我还会再来的。”黑衣人说着,便朝着门外走去。 每个人都有原则,但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可以用钱买来的,包括原则! 沈欢之所以不答应,是因为这个筹码还没能让他舍弃原则,但终有一天,自己会给出一个令他心动的价格。 黑衣人在想什么沈欢不知道,但他隐约有种感觉,药王这个身份在带来无上荣誉的同时,也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 解决麻烦并不难,难的是让麻烦不再成为麻烦。 想要做到这点,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提升自己的实力。 这就好比门前的水沟对幼时的你来说,是无法逾越的鸿沟,但长大后不过是抬抬脚的事儿而已。 沈欢对自己目前的情况做了一个总结,奔月后期的修为,在道修界,除了大帝、阎罗王、屠道者这些个bug以外,几乎已经没有敌手。 隐世家族那边,因为慕容家族的事儿,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人敢来找自己的麻烦。 表面上看,这样的实力已经相当不错,但事实上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奔月后期说着好听,但事实上他和一个空有蛮力的莽夫没有区别,身为道修却没有掌握一门神通,只有无相龙拳可以算得上是杀伤性武技。 透视、魅惑、龙威、灵狐步,这完全可以看做是辅助技能。 武器方面倒没什么瑕疵,千幻对他来说堪称极品。 修为方面暂时没有太大的升级空间,而且也没提升的必要,现在唯一需要做的,就是躲掌握几门神通。 灵气和真气虽然区别不大,但毕竟还是有区别的,无法完全发挥武技的实力。 其实这些问题,沈欢在之前也考虑过,不过因为琐事太多而遗忘了。 等回去以后,自己就马上前往太乙金光门去找玄阳子修习神通! 一夜无话…… 虽说大汉死了,但他的那位雇佣军表哥还在,所以第二天一早,四人便坐车前往昆明,到地方以后转入机场直飞燕京。 回到燕京后,光头爽快的把另一半双龙鼎送给了沈欢。 按理说拿到完整的双龙鼎以后,他必须尽快交给国主,但沈欢并没有那么做,而是将青州双龙鼎带到了自己的别墅…… 第474章经脉逆行,走火入魔?! 别墅客厅内,沈欢看着已经拼接完成的青州双龙鼎深吸了口气。 “你确定要这么做?”漂浮在一旁的苏璃开口问道。 沈欢点了点头,“我不喜欢被人牵着走的感觉,你不同意我这样做?” “你要真敢这样做我举双手赞成,但这种事儿不像是你能做出来的。”苏璃忍不住笑道:“说实话,自打咱们认识到现在,你性格上的变化还蛮不小的。” “人总是会变的,一个时期一个想法。” “会变没错,但本心总不会便。”苏璃似乎有些惧怕青州双龙鼎,小心翼翼道:“你一直以济世为怀为己任,现在做了这种事儿,以后可别后悔,毕竟根据那个小皇帝的意思,这东西关乎华夏的国运。” 沈欢无所谓的耸了耸肩,“他说的不明不白,我听得也不清不楚,谁知道关乎国运的是青州双龙鼎本身,还是上面的灵气。” “总之一句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他不仁我也就不义了,反正我也没真打算在他手底下过日子,等到任务完成我就把寻龙公这爵位给辞了。” 苏璃摇了摇头,“我看他恐怕不会那么轻易放过你,说实话,对于这些凡夫俗子来说,你这样的人的价值实在太大了,不能为自己所用就毁掉,可是这些帝王们的一贯做法。” 沈欢透过落地窗,看了一下外面的夜色,若有所思道:“谁毁谁还不一定呢。” “好了,别废话,要做就快做,免得让他们收到消息,提前把这东西给收回去。” 沈欢没好气道:“我本来都做好准了,是你打断了好么。” 苏璃在空中转了一圈,“不说了,你开始吧!” 讲实话,做这种事情,沈欢心里多少有些紧张,放到古时这可算是大不敬的事情了。 他要做的事情,说白了也挺简单,就是想吸收了青州双龙鼎上面的浓郁灵气。 原本天眼吸收灵气,是沈欢晋级的利器,但自从达到奔月境以后,那些淡金色灵气便没了作用,他也一直在想办法寻找新的灵气来源。 龙鼎所蕴含的灵气,很明显已经达到了标准。 开启天眼后,沈欢眼中除了一片金光外,就再也看不多其他东西。 “开始了!” “等一下!”苏璃忽然开口阻拦。 沈欢面带疑惑,“怎么了?” 苏璃面色凝重道:“这些灵气给了姐姐很大压力,甚至比药王经都要强大,你待会儿吸收的时候,别太着急,一缕一缕的尝试,我怕出现意外。” “没想到你还挺关心我的。” “你我性命相连,关心你就是关心我自己。”苏璃没好气的说道。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让你这么一说,一点美感都没了,不过说实话,要是没有什么所谓的本命契约,你会怎么对我?” “杀了你。”苏璃直言不讳,“不过这是以前的想法,现的话……我说不上来,因为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如果。” “好了,别废话,记住我说的,不要贪,谨慎一些才能避免意外。” “明白!” 若不是苏璃提醒,沈欢还真可能把贪多嚼不烂的道理给忘了。 实际情况和料想中的差不多,在第一缕灵气进入眼中时,他便感受到了一股爆炸般的力量。 所以沈欢没有任何的犹豫,急忙将浓郁的金色灵气转入丹田之内,和天眼相比,已经经过灵气开辟的奔月境丹田承受力要更胜一筹。 灵气转入丹田后沈欢舒服不少,但金色灵气并没有被炼化成阴阳二气,而是停留在丹田内一动不动。 当他把情况告诉苏璃时,苏璃也是一脸的疑惑,“这种情况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之前跟你说过,这种依靠天眼来修炼的方式,古往今来你是第一个,别说我这个跨界妖修,其实就算是专业的道修,也不一定能帮你解决这个问题。” “那我还继续么?”沈欢有些迟疑,他怕再继续下去会发生意外,金色是很强大,但在强大的同时,又给他一种极度危险的感觉。 苏璃沉吟了一会儿,“先等一会儿,看看情况吧。” 十分钟以后,丹田内的金色灵气并没有怎么变化,还是静静地待在那里。 “应该没什么事儿继续吧,不过和之前一样,要一缕一缕的来。” 第二缕,进入丹田后的情况和第一缕相同,接着是第三缕。 大概又过了十分钟以后,沈欢开口道:“没事儿,继——” 话还没说完,他便一捂小腹,用手扶着某物半跪在了地上,要是没有青州双龙鼎的存在,他恐怕会直接摔倒。 “怎么回事儿?”苏璃想要关心一下沈欢,但因为青州双龙鼎的原因,她并没有办法和沈欢接触,只能干飘在空中漂浮。 沈欢强忍疼痛,艰难道:“疼……窜、窜……金色、色灵气……我……失去、失去……控制……” “用神识交流!” “三股金色灵气在丹田内横冲直撞,没有和任何一方灵气融合的趋势,我无法控制它们!” 神识交流只需一个念头就可以传达,苏璃可以很清楚的明白他的意思。 “啊!!!” 沈欢忽然发出一声惨叫。 “怎么了?” “金色灵气带着其他灵气打破了我体内灵气的周天运转!”沈欢在地上翻滚挣扎着,即便经过多次淬炼,他的身体依旧无法承受这种非人的折磨。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身体里的血液,被烧至沸腾后,又打破流动规律开始逆流一般。 “经脉逆行?这不是只有走火入魔才会出现的迹象么?” 沈欢肯定自己现在的情况,绝对不是什么走火入魔,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运转过灵气。 “经络穴脉全都开始、开始错位,完、完蛋了……” 神识交流已经开始断断续续,这表示沈欢的意志已经无法承受这股疼痛,继续下去迟早要被活生生的疼死! 说完最后一句话,他直接昏死在了地上。 苏璃能够清楚的感应到沈欢的境界变化,奔月境后期,奔月境中期,奔月境初期……追星境初期,筑基——凡人! 沈欢就像是泄气状态中的气球,只是眨眼之间,便变成了一个普通人! 第475章丹田破碎?! 从奔月境后期跌落到普通人,整个过程花费的时间连十秒都不到,比中了玄化散还要夸张。 一直在旁观的苏璃完全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状况,若是金色灵气吸收了其他灵气,不可能出现这种灵气全无的状态。 唯一的可能就是金色灵气控制着其他灵气,冲破丹田捣毁经络,离开了沈欢的肉身。 可要真是这样,在沈欢周围也应该有灵气弥留的迹象,但苏璃没有感受到任何灵气的气息。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苏璃很着急,但着急并没有办法改变现状,因为青州双龙鼎的缘故,她无法近身观察,想要弄清楚沈欢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的可能性为零。 “呃——” 昏倒在地上的沈欢发出发出一声嘤咛,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形成八字的模样。 “小欢子,听得到姐姐说话吗?” “听得到。”沈欢是用嘴巴回答的,因为退化成凡人的缘故,他已经没办法在使用神识进行交流。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沈欢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浑身疼,但又觉得很轻松,好像丢下了一些东西。” “我是说你的境界。” “境界?”沈欢感应了一下,苦笑道:“我现在的情况和被施展了锁龙诀的情况很像,根本没办法感应到体内的灵气,甚至……连丹田也感应不到。” 苏璃面色一沉,“完了。” “什么完了?” “你的这种情况应该是丹田碎裂。” 沈欢听后一愣,“丹田碎裂?那我要怎么办?” “没办法,在没有达到飞仙境之前,丹田是唯一储纳灵气的地方,它碎了就等于这辈子都和道修没了关系。”苏璃面带苦笑,“说简单点,这和你们男性的两颗蛋蛋一样,碎了就再也不能做那种事情。” 听到这话,沈欢总算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面色开始变得复杂起来。 “你也别太担心,虽然丹田碎了,但你肉身的力量还在,除了不能施展神通和利用灵气发挥全部实力以外,在凡人中依旧是无敌的存在。” 就好比蛋蛋没了棍还在,这他妈有个屁用啊! 沈欢之所以能够拥有如今的成就,和道修两个字脱不了关系,他的主业是医师,就算没了灵气,也可以用《药王经》中除气疗以外手段来治病度日,但问题是现在林妙诗也踏入了道修的行列。 益寿茶可以延寿没错,但主要延寿养生的方法还是炼气。 “不对!”沈欢忽然摇了摇头,“你说过我是道修界的奇葩,丹田没了可我照样可以修炼天眼走在道修路上啊!” “你有这样乐观的心态,姐姐很高兴,但……天眼的修炼速度有多慢,你比我更加清楚。” “有个念想总比绝望强。”沈欢强颜欢笑道,自从天眼达到追星境以后,就再也没有成长过。 《药王经》中记载了不少灵丹妙药的炼制方法,但是针对升级天眼的却一个没有。 这次吸收青州双龙鼎的行为,完全可以说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典范。 不过路是自己选的,做都做了,现在后悔也没什么用。 就在沈欢想着怎么利用天眼重走道修路的时候,捂着小腹发出了一声低哼。 “又怎么了?” “腹部……这个位置应该是丹田所在,疼。” 苏璃没好气道:“整个丹田都碎了,疼是很正常的。” “不是,感觉——”沈欢话还没说完,就躺在地上开始打起了滚,看情况好像并不是丹田碎裂所带来的后续疼痛那么简单。 苏璃现在恨不得砸了青州双龙鼎,不是因为它把沈欢变成了这样,毕竟这种怨天尤人的事儿她还做不出来,而是因为有这个东西在,她根本就没办法探查情况。 “筑基?” 原本变成凡人的沈欢,实力忽然进入了恢复状态。 追星境初期! 追星境中期! 追星境后期! 奔月境初期! 只是眨眼之间,沈欢便恢复了原本奔月境后期的实力。 这一次他没有再经历淬体、锻骨、洗血这些过程,应该是龙髓已经将他的肉身和骨骼激发到了极限。 虽然境界相同,但给人的感觉却完全不同。 “小欢子!小欢子!” 在苏璃的呼唤下,沈欢渐渐的睁开了眼睛,“嗯?” “感觉怎样?” “什么……”沈欢表现的有些迷糊,不过很快便回过了神来,“实力回来了?!” 探查之下发下,实力不仅回来了,而且好像还经过了强化,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境界更加稳固了。 道修一途之所以困难,就是因为需要一点一滴的修炼,吞噬丹药能够带来飞速提升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副作用,比如境界不够稳定,甚至会出现伪境界的情况。 这也是为什么古时很多道修明明已经突破,却还要进行闭关的原因。 他们闭关不是为了继续冲击更高的境界,而是为了稳固境界,若境界不够稳定,很可能对后续的境界产生极大的影响。 身为现代的人的沈欢,肯定没有那么多时间进行闭关。 现在境界得到稳固,最起码帮他节省了十年的闭关时间。 “这么说我反倒应该谢谢刚才的金色灵气了?” “你这么想也没错。”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现在这样的境界,还不算太稳定,我建议你再来两次,保不准就真稳了。” 稳固境界节省时间对沈欢来说是个不小的诱惑,但想起刚才的疼痛,他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走捷径的办法。 经历这件事儿让沈欢明白,金色灵气的级别是足够的,但已经超出了奔月境的吸收范围,并且太过霸道,想要用它来增加自己的境界,是不可行的。 既然青州双龙鼎留下来已经没用,沈欢便拿着它去了皇城。 “这么快就找到了?”厂公一脸的惊讶,当初承诺的是三月之期,现在连半个月都不到,沈欢便找回了其中一个物件,他不惊讶才怪。 在确定了青州双龙鼎的真假以后,厂公笑道:“沈公爵果然是人中龙凤,不枉主子对你的看中,您这就跟我面见主子去?” “不了,我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处理,国主也被国事烦扰一天,我就不去打扰了,告辞!” 要不是因为寻找龙鼎的任务,沈欢真不想和国主打交道,伴君如伴虎,还是少见面的好。 现在应该去太乙金光门找玄阳子的时候了,不过在此之前,他必须先给林妙诗打个招呼…… 第476章我以前没说过么? 走在前往林妙诗闺房的路上,沈欢的心情有些复杂,这阵子一直东奔西跑,林妙诗虽没说什么,但他感觉的出对方的心情并不是那么愉快,毕竟恋爱最完美的状态便是每日相伴。 现在刚回来,就又要出去,他怕林妙诗会接受不了。 “姐夫!”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在整个林家,准确的说应该是整个世界,能称呼沈欢姐夫的,就只有林逸轩一个人。 对现在的沈欢来说,林逸轩无疑是一个麻烦,这次喊得这么亲热,多半又是为了学习赌术而来。 沈欢装作没听到,转身就准备离开,但又不敢走的太快,怕对方发现猫腻。 就是因为这样的心里在作祟,导致他还没走两步,就被林逸轩给追上了,“姐夫,你跑什么?” “我没跑啊!” 当场被人抓住怎么办?除了装傻充愣以外,沈欢已经想不到其他的办法。 林逸轩也没再这个事情再追究,兴奋道:“姐夫,这次真是谢谢你了。” “谢什么——”沈欢本打算问谢什么谢,可转念一想,他最近好像也没做出什么能够让林逸轩感谢的事情。 “谢你让我变成赌术高手啊!” “我让你变成赌术高手?”沈欢面露疑惑,听林逸轩这话里的意思,他好像已经赌术有成了似的。 林逸轩点头道:“是啊,要不是你给我请来名师,我也不会拥有现在的赌技,没现在的赌技,前几天在和瑶瑶比试的时候就会露馅,要是露馅了,我和瑶瑶之间就再也没有可能了,要是和瑶瑶之间没有可能,我就——” “停停停!”沈欢不停摆手,听得都快大了,“等会让,你说我给你请了一个赌术老师?” “是啊。”林逸轩先是一愣,然后笑道:“你就别跟我装了!” 我装什么装啊,大哥我根本就没听懂你说的是什么好吗! “对了,老师还走呢,我把他老人家喊过来!”林逸轩说着,便掉头跑了回去,留下沈欢一个人在那发愣。 大概过了一两分钟,林逸轩陪着一个老者走了过来。 老者的打扮……怎么说呢,说好听点是另类,说难听点比杀马特还非主流。 里面穿着个白色体恤,外搭黑色的牛仔衣,下面穿着紧身裤陪着直到膝盖的长筒靴,脚后跟带着个金属齿轮。 要光这样还不会给人比杀马特还非主流的感觉,重点是他外面披着破烂袍子,上面满是补丁不说,还花了三个骰子,在骰子旁边还有几个潦草的打字——赌神! 发型也很特别,银白色的刘海直接挡住了一半的脸,可除了刘海以外,从天灵盖后方开始全都是寸长的短发,加上张飞一样的胡子,那感觉就两字,酸爽! 沈欢可以发誓,除了老鬼陈万千以外,他不认识任何赌术高手,更不会和这样打扮的人做朋友。 “哈哈哈哈!”见到沈欢后,老者大笑了两声,将他紧紧搂在怀里,“义弟好久不见,好久不见啊!” 义弟?谁他妈是你义弟了,果然是人越老脸皮越厚啊! “你就是——”沈欢话还没出口,那老者便用手狠狠的在他后背拍了两下,“咱俩自从拉斯维加斯一别,已经有三十年没见面了把?” 卧槽你大爷!老子今年刚刚二十岁,哪来的三十年没见面。 沈欢刚想开口吐槽,耳边却响起了老者轻淡的声音,“我是柳云飞!” “咳咳——”沈欢现在相信柳云飞的易容术有多厉害了。 柳云飞的身高将近一米八,但这个老者只是一米七出头,个子矮小的人想要易容成一个个子高大的人容易,但一个个头高大的想要易容成矮小的就不容易了,更何况表现的还这么自然。 “你该不会是把咱们俩的约定给忘了吧?” “没忘,不过你真的把他教成赌术高手了?” 柳云飞没有回答沈欢的话,而是扭头对林逸轩说道:“小子,向我义弟暂时一下老子教你的本事!” “好嘞!”林逸轩说着便拿出了一副纸牌在沈欢的面前摊开,“是一副新牌没错吧?” 说着,他便将牌合了起来,然后又瞬间打开,“现在呢?” 之前沈欢看到的是一副完整的牌,但现在是清一色的黑桃a。 “发一套最大的同花顺出来。” “没问题。”林逸轩说着便朝沈欢手里扔了几张牌,沈欢看了一眼,这哪是同花顺,完全是杂牌。 “对不起啊,一时激动发错了!”林逸轩将自己手里的派递给了沈欢。 “可以啊你小子!”沈欢嘴上这么说,但心里却忍不住泛起了嘀咕,这哪是赌术,完全就是在变魔术啊! 要是放在赌界,这就是出千。 林逸轩也是一脸兴奋,“是吧,我也觉得自己很厉害!” “好了,你回去把我今天交给你的听声再练习一下,我跟义弟有些亲密话要说。” 老大,什么叫亲密话,你用词能稳妥一些么? 林逸轩二话没说,屁颠屁颠的跑回了自己房间。 “你易容成正常样子会死么?” “高手无论从性格还是打扮上都很怪异,这在大多数中二少年的心里,是铁一般的定律,我只是想少浪费一些口舌而已。”柳云飞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他的赌术你也看到了,现在应该可以帮我修炼轻功了吧?” “没问题。”沈欢朝四周看了看,见没什么人便说道:“就在这儿练吧。” “就在这里?” “恩,就在这儿!”沈欢说完,便开启天眼释放了龙威。 “咳!”龙威刚一出现,柳云飞便发出了一声闷哼。 沈欢见状好心说道:“受得了么?受不了的就放弃吧。” “我受得了!”柳云飞咬牙道,说着便想抬起脚步,可在这强大的龙威之下,他根本就动弹不得。 没过一会儿,沈欢就将龙威收了起来,“好了。” 已经累得满头大汗的柳云飞,目光坚定道:“我还可以坚持。” 沈欢摆了摆手,“你坚持是你的事儿,我是坚持不了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明明答应我的!” “我现在不是按照你的要求去做了么?你该不会是以为我不想帮你吧?”沈欢瞪大眼睛道:“威压这东西我一天只能释放一分钟。” “你、你——”柳云飞气得差点没喷出一口老血,“你他妈怎么不早说!” 沈欢眨了眨自己真诚的双眸,“我以前没说过么?” 第477章夏天出事了?! “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柳云飞气呼呼的说道,在他看来,沈欢完全就是在耍自己。 沈欢无语道:“我怎么不仁不义了?威压这种东西,我每天真的只能释放一分钟就完事儿!骗你是小狗!” 汪汪汪,说这话的时候,他在内心深处无比认真的学了几声狗叫。 龙威是沈欢的底牌之一,说不准在某种情况下,还会变成自己的救命稻草,这种用来保命的东西,让柳云飞来练习轻功,实在是有些浪费了。 见柳云飞不说话,沈欢继续说道:“再说了,你交给小轩那些也不是真的赌术啊。” “十赌九骗,我交给他的就是赌术。” “十赌九骗是没错,但要是被人发现,可是要被砍手砍脚的。” 柳云飞目光充满了自信,“你说的这些我都顾虑到了,盗亦有道,身为盗门年轻一辈的第一人,我柳云飞向来说话算话,只要不是顶级的赌术高手比拼,任谁都不可能发现他是在出千!” 说到这儿,他问道:“你发现他是怎么出千了吗?” 讲实话,在没有开启天眼的情况下,以单纯的眼力来判断,沈欢还真没看清楚林逸轩是怎样出千的。 “但我说的也是事实,每天真的就只有这一分钟。” 柳云飞注视了他良久,察觉无法从眼神中找到破绽后,忍不住感叹道:“我本以为你是个真男人,没想到最后却是个三秒男,真是太令我失望了。” “你说谁三秒男?”沈欢听到这话有些不乐意了,身为一个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那就是战斗力!无论是在地上还是在床上,柳云飞这话完全可以视为一种鄙夷,一种人身性的攻击! “既然是这样我也不能强求,不过你要保证,接下来每一天,你都要为我腾出一分钟的时间。” “没问题。” 不管能不能做到,先答应再说,毕竟人家帮自己解决掉了小舅子这个大麻烦。 等两人分别以后,沈欢才察觉这话有些不大对味,但他也没多想,朝着林妙诗的闺房走去。 距离佳人的闺房越近,他的心情就越忐忑。 “来了就进来吧,站在外面干什么?” 直到林妙诗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来,沈欢才想起对方和自己一样是奔月境后期的道修。 “妙诗……” “说吧,有打算去哪里?”林妙诗的目光停留在电脑屏幕上,自从被多番撞到看韩剧以后,她在沈欢面前已经不再掩饰了。 只要不被发现,看韩剧是为了提升恋爱水平就没事儿。 沈欢干笑两声,他没想到自己还没开口,便被林妙诗猜中了心中的想法,“我可能要去太乙金光门一趟。” “去做什么?” “你也知道,我在道修这一条路上,完全是自己摸索,虽然已经是奔月后期了,但还不懂得一个神通,我想去找玄阳子,学习一些神通来增强自己的实力。”沈欢顿了一下,补充道:“只有有了强大的实力,我才能更好的保护你。” 林妙诗沉默了一会儿,“多久回来?” “最少也要十天半个月吧。”沈欢说话时有些没底气,他突然发现,作为男性,他似乎并不是一个合格的男朋友。 “那我也去青秀观一趟。” 这下子轮到沈欢疑惑了,“去青秀观干嘛?” “也是为了增强实力。”林妙诗解释道:“因为事态紧急,当初师父只传了我一门基本神通掌中剑,你不在燕京,我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加上正好公司没什么要紧事儿,我过去拜访拜访师父她老人家也没什么。” “你能不能不去?” “你能去我为什么不能去?”林妙诗挑了一下柳眉,那嗔怪的模样甚是惹人喜爱。 沈欢咳嗽了两声,“那我不去了,留下来陪你,反正神通这事儿也不着急。” “但迟早有着急的时候,你别多想,我去找师傅,的确是为了增强自己的实力,其实在你回来之前我就有这个想法了。”林妙诗一脸认真的看着沈欢说道:“我不想成为你的累赘,更不想成为别人嘴中的花瓶。” “妙诗,我……”沈欢觉得现在无论说什么都无法表现心中的感动,最终选择用拥抱来表达。 “其实我,唔——”林妙诗似乎想说些什么,但刚开口就被充满爱意的嘴唇堵住了嘴巴。 因为这里是林家,沈欢还不敢表现的太嚣张,只是做了一下简单的亲吻。 在闺房中腻歪了大概一个小时后,沈欢抬步前往大厅找林老爷子。 “又要出去?”听到他要去学习神通,林老爷子表现的有些不快。 “我是为了提升自身的实力,经历了慕容家这件事,您应该也知道这世上存在着不少科学无法解释的力量,若我手中的剑不够锋利,又怎么能够护妙诗周全。” 沈欢说的是真心话,就算不为了自己,为了林妙诗,他也必须的尽快提升自己的实力。 说起慕容家,林老爷子便忍不住叹了口气,“是啊……我建议你多留几天,陪陪妙诗,没有你,她最近的话比以前更少了。” “我知道。” “算了算了,你们年轻人的事儿,我这个老头子是管不了了。”林老爷子略显无奈的摇了摇头,“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沈欢考虑了一下,“明天吧,今晚我想好好陪陪妙诗。” “一整晚都陪着?” “是——睡觉之前都陪着,不是一整晚。” 还好沈欢反应快,不然还真敢掉进林老爷子的圈套里。 果然,听到他这话,林老爷子的表情就安心多了。 “我不是说这就去通报吗,您这样闯进来,我怎么跟老爷交代啊!” 两人这边正聊着,外面忽然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声音。 林老爷子一皱眉头,刚想让管家去看看怎么回事儿,就有一个人影跑进了大厅。 “紫嫣?你怎么来了?”看到来人,沈欢疑惑的同时,更多的是震惊。 因为王紫嫣浑身上下全都是血迹,就连俊俏的脸蛋也被这些血渍所掩盖,“夏天出事了,求你去救救他!” 第478章搞了半天还是失忆了! “你别着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沈欢说着上前扶住了王紫嫣,她身上的伤势算不上轻,加上刚才的剧烈运动,随时都可能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 “救夏天,求你就夏天!”王紫嫣嘴里呢喃着,眼神有些迷离,整个嘴唇都显露着病态的苍白。 “夏天我一定会救的,你放心吧。” 听到沈欢这句话,王紫嫣总算松了口气,合眼昏死了过去。 “这是怎么了?” 沈欢一边帮王紫嫣针灸,一边说道:“她身上的伤很重,之所以能到这里完全是靠意念支撑,知道我一定会夏天之后,才将紧绷的心情放下来,昏迷对她来说是件好事儿。” 林老爷子面带担忧,“我给她准备个房间吧。” “不用,很快就好。”等针灸的差不多以后,沈欢取出了一枚生肉续骨丸塞到了王紫嫣的嘴里。 差不多过了十来分钟,王紫嫣艰难的睁开了眼睛,开口第一句话就是,“救夏天!” “我和夏天是朋友,绝对不会见死不救。”沈欢递给了王紫嫣一碗汤药,“把药何乐,然后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咕咚咕咚!” 王紫嫣大口的将汤药喝了下去,期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想想也是伤成这样都没说一句痛,又怎么会惧怕汤药的味道。 出身于军旅的她,比真正的男子汉还要强大,现在满大街跑的女汉子与之相比,完全没资格用这个称呼。 “我们——”王紫嫣将碗直接扔在了地上,刚想说话,却发现自己身处林家,“事关机密,还请林老爷子离开一下子。” 林老爷子没多说话,起身和管家走了出去,并且交代周围的仆人,在没有经沈欢和王紫嫣允许前,任何人不能进这个屋子。 “我们执行任务时中埋伏了,夏天受了重伤,和我一起被送回基地接受治疗,基地的医生说他的情况很可能坚持不过今晚,没有办法之下我只能来找你。”王紫嫣眼含泪朱,“救救他,求求你!” 沈欢没说话直接朝着门口走去,王紫嫣以为自己被拒绝了,“我知道以前对你说话有些冲,但你和夏天是朋友,没必要因为我而不去救他,你要是想出气,我随时奉陪!” “我说过了,夏天我一定救,按照你说的情况,现在我们每多在林家停留一秒,夏天距离死神就进一步,简单一点说——没时间解释了,快上车!” 到了天组基地以后,两人直奔急救室。 “夏天的情况怎么样了?” 面对王紫嫣的询问,医生们互相看了两眼,无奈道:“情况没有任何好转,反而有加重的迹象。” “沈欢,需要帮手吗?”见沈欢摇头,王紫嫣对着众人说道:“接下来的事情交给沈医师来处理,你们都出去吧!” 对于沈欢的医术,这些人都是了解的,所以没有二话,直接离开了病房。 “怎么样?” “不怎么样。”沈欢面色很是复杂。 夏天的伤势已经不能用重来形容了,胸口、肩头、大腿多处中弹,这些伤势还比较容易解决,但要命的是头部的那处枪伤,子弹还停留在脑部,一个不小心就会玩完。 “其他的都好说,现在有两处伤不是那么容易解决,一是胸口这一枪,子弹距离心脏只有几毫米,二是头部……说实话,我很难想象在怎样的请款给他才会受这种伤。” 这一问,直接问出了王紫嫣的泪水,“他是为了救我才中枪的,子弹被头盔减缓冲击后,才会停留在脑子里。” 她强忍心中的痛苦,“你和我直说,夏天究竟还有没有救?” “还有救,但是……” “但是什么?” 沈欢深吸了口气,“脑部是人体最脆弱最复杂的部位,我无法保证取出子弹后会给他带来什么后遗症。” “最好的结果是安然无恙,损失少部分的记忆,最坏的结果是……变成傻子。” 王紫嫣抓住夏天的手,“我不管他醒来以后是失忆还是变傻,我只要他活着就够了。” “那好……接下来的场面你可能有些不想看到,先退到一旁吧。” “在战场上我连战友被生生炸成碎片的场景都见过,这样的事情不算什么。”王紫嫣手又增加了几分力道,“如果我的存在不妨碍你对他进行手术的话,我想留在这里陪他。” 沈欢没有说话,之前他一直觉得夏天和王紫嫣不像是情侣,但现在看来那种感觉显然是错的。 夏天现在的情况已经不允许伤上加伤,所以沈欢并没有选择用手术刀来处理这些伤势,而是用灵气精准的将子弹一颗颗的取出来,然后尽量让经络以正常的方式复原。 身上的伤是解决了,但对于停留在头部的子弹,他仍旧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如果不是因为夏天的生命力过于顽强,恐怕早就在中弹的第一时间就死了。 对不起了兄弟,我只能赌一把了! “叮叮叮——” 子弹落地的声音如银铃般悦耳,但沈欢脸上并没有露出放松的神情,脆弱的脑部不能用生肉续骨丸来复原。 生肉续骨丸表面看起来没什么副作用,不过沈欢不敢拿人命来尝试,更何况是自己好朋友的性命。 他能做的,只有利用灵气一丝丝的修复,这是一个细致活,精力和时间一分分的流逝,大概过了一个小时才勉强算是完成。 “好了吗?” “算是吧,剩下的只有等了。”其实刚才沈欢并没有说出真正的坏结果,那就是——夏天随时可能变成植物人! 王紫嫣咬了一下下唇,“在等待的期间,你能不能再帮我做一件事情?” “你说。” “他脑门这个伤口看起来实在是太丑了……” “其实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 又过了半个小时,床上的夏天终于有了动静。 “夏天!夏天!”王紫嫣激动的呼唤着他的名字。 夏天睁开眼睛后,轻轻揉了揉太阳穴,然后才看向沈欢和王紫嫣,“紫嫣?” “没错,是我!你没事了,也没有失忆,真是太好了!”王紫嫣激动的想要把夏天抱住。 夏天咧嘴笑了笑,“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他说着,用手指了指一旁的沈欢,“不知道这位是?” 卧槽!搞了半天还是失忆了! 第479章记忆混乱?一层魂觉! “你不认识沈欢了?”王紫嫣愣了一下,显然也意识到了夏天失忆的问题,“这次你能活下来,都是他的功劳。” 夏天做出一副努力思考的样子,“是吗,我暂时想不起来,不过应该很快就能想起来。” 王紫嫣起身对着沈欢小声问道:“你看他是暂时性失忆还是永久性失忆?” “应该……”沈欢干笑着的摇了摇头,“我希望是暂时性的。” 身为人体最复杂的部位之一,谁也无法确定失忆这事儿是暂时的还是永久的。 “这里应该是天组吧?”夏天从病床上走下,朝着门外走去。 “你的伤刚刚好,不易活动。” 夏天笑着拍了拍王紫嫣的手,“放心吧我没事,这位朋友的医术很高明。” 他正说着,忽然一愣,微笑道:“不知道你听说过苏媚这个名字吗?” “苏媚?没听过,”沈欢摇了摇头。 夏天没有说话,依旧在看着他的背后。 “他、他好像是在问我。”苏璃的语气中透露着一丝紧张。 “不可能吧,夏天明明是武者又不是道修,怎么可能看得到你。”沈欢觉得是苏璃多想,可能是为了印证他这个猜测,夏天将目光收回,笑道:“没听过就算了。” 王紫嫣的眼中燃烧起了妒火,“苏媚,这是个女孩子的名字,你说,她是什么人!” 按照平时夏天肯定会生气,但这次他反应很平淡,“你也认识,只不过是暂时忘了。” “我以前认识……是咱们大院里的某个姑娘?” “不是。”夏天摇了摇头,好像是在思考什么意思,“准确来说,应该是很久以前了吧。” 王紫嫣在他身边转了一圈,狐疑道:“我怎么感觉你有点不正常?” “我很正常,你想多了。”夏天说着便走到了门外,“如今的天组比以前大多了。” “什么如今以前,咱们刚进来的时候,不也是这构造吗。” “我说的是更早以前。”夏天摇头笑了笑,“算了,可能是因为受伤导致我精神有些恍惚了吧。” “沈欢对吧?这里说声抱歉,我好像忘记了一些东西,不过我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想起来。” 沈欢叹了口气,“希望如此吧。” 夏天好像想起了什么,“对了,现在的组长还是王国忠吗?” “什么王国忠,你说的都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了,现在的组长是我们义父!”王紫嫣没好气的说道。 “义父?”夏天一脸意外,好像不是很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平白无故的多了一个义父。 王紫嫣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你该不会是真的忘了吧?我们的义父是张天浩张老将军啊!” “咳咳!”夏天好像被呛得不轻,“张天浩是我义父?没、没搞错吧?” “沈欢你还是帮他看看吧,我看他好像是傻了。” “情况确实有些不断对劲。” 以前夏天给沈欢的感觉虽然精明,但仍旧是同龄人的级别,现在看起来就像是忽然间老了很多岁似的的,不是容貌上而是精神上。 夏天连忙摆了摆手,“没什么不对劲,可能是因为脑部受伤,导致我的记忆有些混乱。” “嗯,看得出来,你现在的精神状态良好,应该只是记忆上出现了误差。” 王紫嫣不大相信这个说法,“要是记忆出现误差,他怎么会只记得我一个?” 沈欢考虑了一下,说道:“在正常情况下,病人失忆后通常会保留一些重要的记忆,可能对夏天来说,你在他心里是最重要的吧。” “真的吗?”王紫嫣脸蛋有些泛红,“你该不会是说好听话骗我吧?”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被骗,她对夏天问道:“楚歌知道吗?” “你是说无名……不是,楚歌我当然记得。” “那秦韵呢?” “嗯,记得。” “沈!欢!你给老娘滚过来!” “……” 与此同时,天组外的山峰上,屠道者神情复杂的看着天组基地的方向,“夏天,一层魂觉了。” 虚影开口道:“和预料中的一样,用魂觉来换性命,可惜了,本来一层魂觉在这时期内应该是无敌的存在。” “只是消减一半的魂觉力量而已,不过对我们来说终究是件好事。” “你还想对沈欢动手?算了吧,你下不了手。” 屠道者紧握双拳,“我上次已经下了狠心,有第一次就能够有第二次。” “先不说天尊离开前的玄印束缚,就之前出现的那个无语者,你是他的对手吗?”虚影没好气道:“听话,放弃吧,你杀不了他,也不想杀他,仇恨是会随着时间流逝的。” “那件事对我来说,就像是被刀子砍了一下,伤会好但也会留下疤痕。” “你何必这么执着——” “闭嘴!”屠道者大喝道:“你和一样,应该恨他,因为他从始至终都在骗你!” 虚影还是没有放弃劝说,“他是他,沈欢是沈欢,他们并不是同一个人。” “如果你和我的想法不一样,大可分开。” “分开?”虚影苦笑着叹了口气,“从那一刻起,咱们就注定没办法分开了……” 天组,夏天办公室。 “你要走?”王紫嫣死死的搂住沈欢的胳膊,“不能走,夏天古古怪怪的,要是出了什么事儿我到哪找你!” “夏天已经没事了,就像他自己说的,只是记忆上的问题而已,脑部中枪出现这种情况,很正常好么。”沈欢无奈的干笑道:“我要办的事真的很重要。” “什么重要的事,你说出来,我说不定能够帮得上忙。” 沈欢没好气道:“我是道修你是武者,我想学习神通,你一点忙都帮不上好嘛!” “道修?不应该是修真者吗?”一旁的夏天小声的嘀咕道,“看来我之前还是疏忽了,一层魂觉所留给自己的信息太少了。” “你说什么呢?” 夏天摆手笑道:“哦?没什么,你们继续聊,我继续整理记忆。” “总之我暂时不会让你离开!” “你这不是耍无赖嘛。”沈欢对她刚刚生出那么一丢丢的好感也没了。 王紫嫣瞪大双眸道:“我怎么就耍无赖了?我说不让你走,但没说不让你学神童啊!” “什么意思?” “你不是说找道修学神通吗?我们这儿的大帝比那个玄阳子强多了,你可以跟他学啊!” 这句话可谓是一语惊醒梦中人,自己怎么就把大帝这个和阎罗王同级,强到变态的家伙给忘了! 第480章你想背叛师门?! 沈欢目前认识的道修不多,道劫日后的正统道修当中玄阳子是最强的,所以他才会将对方设定为学习神通的目标。 但除却这些正统道修,目前所遇到的最强道修就是大帝了。 王紫嫣是给他提了个醒,不过大帝那个情况,想从他那里学习到神通,估计不是剑容易事儿。 沈欢考虑了一下,说道:“好吧,我暂时留下来观察夏天两天,不过你也知道大帝精神不太正常,我要是没办法从他那学到神通,还是得去太乙金光门。” “到时候随你,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王紫嫣嘴上这么说,心里想的却是,到时候事情可就由不得你了。 “紫嫣。” “嗯?”听到夏天的呼唤,王紫嫣急忙转过了头,她那亲切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夏天的母亲呢。 “我是大校对吧?” 王紫嫣语气激动道:“你总算想起来了!” 夏天继续问道:“大校的浏览级别应该是a级,我应该没记错吧?” “没错,没错!”王紫嫣犹如小鸡啄米一般的点头。 “我去趟资料室。” “我陪你一起!”王紫嫣说着便挽住了夏天的胳膊,那小鸟依人的模样,跟和沈欢说话时完全就是两个样子。 沈欢愣了半天,对着苏璃问道:“我就这么被晾这儿了?” “应该是这样。” “草!” 吃完王紫嫣和夏天喂他的恩爱狗粮后,沈欢准备去大帝和阎罗王的房间,但没想到竟碰到了熟人,“牛斌?” “师公!”牛斌表现得比他还激动,“没想到能在这儿碰到师公,真是太幸运了!师父呢?没跟您一起过来?” 沈欢面色一黯,“他有点事儿,所以没办法过来。” 楚歌自打离开后就没了消息,不提起还好,现在牛斌提起来他多少有些担忧楚歌的安危。 牛斌表情有些失落道:“这样啊,我还想让他看看我新专研出来的武技呢。” “让我看也一样,我回去以后可以跟他说一下。”现在牛斌正跟着王师傅修炼,沈欢不想因为楚歌的事儿让他分心,决定撒一个善意的谎言。 “也是,您看好了。”牛斌拿着一个小棍棒,有些害羞的挠了挠头,“我刚自创没多久,可能会有些瑕疵。” “没事儿我会看着的。” 沈欢心里也有些没底,怎么说呢,准确算起来,他只能勉强算得上是武者,经过上一次的醍醐灌顶后,无相龙拳已经可以被他发挥出百分之九十的力量,剩下的百分之十就差境界来弥补了。 不过除了无相龙拳以外的武技,他就真没什么办法了。 牛斌先是闭眼做了几个深呼吸,然后错开步子,手中的木棒猛地朝前一刺,颇有一剑惊鸿之势,随着招式的变化,他速度变得极快。 此时的他已经不再是一个胖子,而是一个灵活的胖子。 沈欢虽然不懂其他武技,但也看出牛斌这套自创的武技非常凌厉,几乎招招致命,可惜的是只有死板的招式,要是能够达到灵活多变,加上合适的心法口诀,一定会成为一套杀伤力极强的武技。 “师公,您感觉怎么样?”牛斌小心翼翼的问道。 “很不错……”沈欢将自己的真实感觉说出来。 牛斌激动道:“能得到师公您的肯定就是我最大的动力,可惜……师父说我这些都是花架子。” “师父?” “不是楚歌师父是王师傅,他说我的皮糙肉厚的适合练不动泰山诀,研究这种追求杀伤力的剑法武技根本就会在浪费时间。” “师父的话要听,但也不用全听,要是自己喜欢,可以偷偷地练习,不要和他刚正面。”沈欢顿了一下,“对了,还没问你这武技叫什么名字?” “绝命十三剑!”在汇报武技名字的时候,牛斌眼眸中不经意闪过了一阵精光,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绝世高手一般。 沈欢没太在意,这武技的名字加上牛斌的表情,他认为——一定是这小子的中二病又犯了! “好小子,我找了你半天原来跟这儿呢!”这是一个气呼呼的声音传了过来,一上来就拧住了牛斌的耳朵,“又拿着这棍子乱舞,跟我回去练不动泰山诀!” 说完以后才发现沈欢也在这儿,“沈药王,你好。” “好……牛斌表现得还不错吧?”沈欢原本就是想打个招呼,随便客气两句就去找大帝学神通去。 没想到这话一出来,王师傅就开始大吐苦水,“一说这事儿我就来气,这小子天资不错,就是脑袋瓜子有毛病,我让他修炼不动泰山诀,他非得给我倒着修炼,把好好的防御功法给练成了攻击功法!” “倒着修炼?不应该是走火入魔吗?” “谁知道,我也尝试练了一下,差点没被逆流的真气给震死,这小子却愣是没事儿。”王师傅没好气道:“也可能是这小子命大,算了,不跟你聊了,我得拉他回去好好教育教育!” “师父,不动泰山诀已经练反了,我想正也正不过来啊!” “闭、闭嘴!你是不是非得气死我啊!” “可我说的是实话啊。” “别跑,我打死你个小兔崽子!” 看着这对活宝师徒,沈欢摇头无奈笑了笑,“看来牛斌在天组里过得还算不错……我还是先去找大帝吧,这老小子教不教我神通还是一个问题呢!” 大帝还和阎罗王住在一个房间,沈欢进去后先给阎罗王打了一个招呼,“师父。” 阎罗王还是和以前一样,在哪里摸索自己的无上神通,随便点了下头,就不再说话。 大帝脚边一堆泡面盒子,手里正拿着一桶香辣味的吃着,边吃边唱,“辣辣辣,辣辣辣,我是吃面的小行家。” “大帝。” 大帝先是应了一声,然后一脸警惕道:“你别抢我泡面!”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我不是来抢你泡面的,只是想找你学习道修的神通。” 这边大帝还没反应,阎罗王却忽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瞬间出现在了沈欢的面前,“你想背叛师门?!” 看那气势,就差一刀把沈欢给砍了! 第481章一个月的泡面?成交! “您别误会,我没打算背叛师门。” 沈欢有些无语,这阎罗王还是和以前一样冲动,看来应该快从天组的洗脑教育中走出来了。 阎罗王冷哼道:“误会?哼!当着我的面,向被人学习武技,这也是误会?” “您先把掐在我脖子上的手收回去成吗?然后我再跟您解释。”沈欢面带苦笑,阎罗王没下死手,甚至准确来说,这手都没掐在他脖子上,只是做做样子。 但像阎罗王这样的高手,就算是做做样子也够吓人了。 被松开以后,沈欢叹了口气,将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阎罗王若有所思,问道:“也就是说你的内功心法和武者的武技并不搭配,无法发挥出全部的威力?” “可以这么说。” “跟我过两招试试。” 经过交手以后,阎罗王这样的武道宗师也看出了问题所在。 灵气变化多端,适应性强,但和真气相比却少了几分霸道,加上本质上也有所区别,却是发挥不出武技的全部威力。 “我之前还以为是你的境界问题,没想到问题是出在气上面。”阎罗王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老子不是不讲道理的人,现在明白你不是背叛师门,也就不会再对你做出阻拦,老子的徒弟就应该够强!” “多谢师父了。” “谢什么谢,赶快去跟那傻哔学什么道修神通,免得出去丢老子的人!”阎罗王说完又开始专研起自己的无双神功,不过这次一边演练一边说道:“我就那小子一个徒弟,这无双神功肯定是要传给他的,但是气的问题又必须解决……哼!老子的神功无双,就不信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沈欢走到大帝的面前说道:“你懂得什么叫神通吗?” “懂啊。”大帝一边吃着泡面一边说道。 “能教我几招不?” 大帝面带微笑,爽快的回答道:“不能!” 沈欢就知道不会那么容易,所以耐下性子问道:“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就是不想教。”大帝说完,翘起二郎腿喝了口泡面汤,小脸上满是幸福。 “咱们都认识这么久了,你叫我个一招半式又不会怎么样。” “教你神通是没什么事儿,但是你都快死了——嗯?”大帝正说着,忽然皱起了眉头,“你的病谁给你治好了?” “什么病?”沈欢是当代药王,自己身体要是有病,肯定会有所察觉。 大帝在他身边绕了一圈,边走边说道:“这个世界的修炼法则虽然陷入了混乱,但有些基本准则却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你利用天眼吸收灵气算是钻了法则的漏洞,本就是违反规则的行为。”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致命的因素,正常道修修炼的方式是经由毛孔摄入灵气,再转入丹田进行炼化,可以说是经过了双重炼化,最后归为己用。” “这么说你可能不大理解,换个简单的说法,普通道修吸纳到丹田内的灵气就像是家养的牲口,而你用天眼吸收的就是森林草原上的野兽,前者温顺益控,后者狂暴不羁,随时都可能爆发反噬,所以本帝当初才会劝你放弃用天眼吸收灵气。” “不过现在你的那些野兽全都变成了家养的,迅猛还在,却又温顺易控。”大帝一脸好奇道:“你能不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要知道,你那种情况,就算是我想要改变到这种程度,也要花费不少的力气。” 沈欢没想到贸然吸收青州双龙鼎的灵气,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好处,不过这事儿终究有些不光彩,所以他随便找了个借口,比如什么一觉醒来就这样了,什么吃饭吃着就没事了之类的。 大帝听后一脸认真道:“你上辈子要不是折翼的天使,估计就是这辈子被幸运女神给强那啥了。” “所以说,我现在不会死了,你可以教给我神通了吧?”沈欢面带微笑,可这笑容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 “不行!” “为什么。” “因为就算没了这暴戾的野生灵气,你依旧得死啊!”大帝之中千幻下面的咒印说道:“你这个器咒是我见过最厉害的,达成的难度极高,说是九死一生也不为过。” “本帝的神通那么厉害,自然不能交给你一个将死之人的手里,要教也教给那些,能够将本帝无上神通发光发热的天才!” 器咒是沈欢目前最大的难题,他一直在刻意回避这件事情,但没想到最后却被大帝给翻了出来。 “你就算看在楚歌的面子上,教给我几招。” “老大的面子我自然要给,可是……”大帝嘿嘿一笑,“现在老大都不知道跑哪去了,我就不用给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树倒猢狲散,大帝这家伙翻脸真是比翻书还快。 “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说吧,到底怎样你才会教给我神通。” “不教就是不教,你别说打开天窗,就算是把房顶拆了我也还是这句话。”大帝说着,将剩下的泡面汤一饮而尽,喝完后还忍不住感叹,“真香。” “傻哔,这小子是我徒弟,跟你学几招算是给你面子,你教不教!”阎罗王有些看不惯大帝的态度,或者说,他从来就没看惯过。 大帝一瞪眼,“就算你师父我也不教,做人是要有原则的!” “轰——” 阎罗王随手一拳,就把墙上轰出了一个大窟窿,记忆金属显然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 一言不合就动手,这就是阎罗王的性格。 “你干嘛!” “教不教?” “不教!” “轰——” “你、你再动手我可跟你急了!” “轰——” “我可真急了!” “轰——” “次奥,竟然敢打我的脸!” 阎罗王能够隔空一拳把金属墙壁打穿,但大帝硬生生吃了一拳却屁事儿没有,大喊两声以后就准备动手。 这两个人都是变态般的存在,要真打起来,估计整个天组都要毁掉。 “两位别冲动,这神通我不学了。” “不行,他必须得教你,我的徒弟不能是菜鸟!”阎罗王冷哼道。 大帝气的跺脚,“你徒弟都没意见了,你还瞎凑什么热闹。” 沈欢拉了一把阎罗王,“师父,算了,能够学神通的地方又不止他这一处,我到别的地方学也可以。” “哼!”阎罗王冷哼一声没再说话。 沈欢又对着大帝说道:“你也别生气了,我给你买一个月的泡面吃,行吧?” 大帝一瞪眼,“为了学习神通,你竟然这么贿赂我!” 正说着,他忽然咧嘴贱贱一笑,“我接受你的贿赂。” “……” 草,早知道就是一个月泡面的事儿,我他妈哪用得着浪费这么多口舌啊! 第482章这特么不是坑爹嘛! “除了牛肉口味的,我还要卤香的,老坛酸菜的也来几桶。”大帝躺在沙发上,摆出一副老佛爷的姿态。 “知道了知道了!” 别说换几种口味,要是能够学习到不错的神通,沈欢就算给他买一家方便面制造厂都没问题。 大帝转了个身子,伸手道:“我一天能吃一箱,一个月就是三十箱,咱们说好了,你可不能反悔!” “我不会反悔。” “你发誓,要是做不到就五雷轰顶,不!要是做不到就要经历寂灭之劫!”大帝似乎还是有些不放心。 沈欢只好摆出发誓的姿态,“要是做不到就要经历寂灭之劫。” “不行,你要说‘若做不到给玉皇大帝提供一个月不同口味的泡面,我必遭寂灭之劫’才对!” “用得着这么麻烦嘛!”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大帝一本正经道:“这么大的一笔交易,本帝必须要谨慎一些。” 无奈之下,沈欢只好学着他的样子把誓言又说了一遍。 “好了,你赶快去买泡面吧!” “等一下。”沈欢抬手道;“你还没发誓呢。” “我用得着发誓吗?莫不成你以为本帝会坑你?”大帝有板有眼道:“本帝从来不撒谎。” “这么一大笔交易,我必须要谨慎一些。”沈欢四十五度仰望天花板,“毕竟是一个月的泡面啊,啧啧,想想就心疼。” “那好我发誓!”大帝举手发誓,“要是我不教给沈欢神通,就出门踩犬屎,走路被车撞,飞天遭雷劈,入海被水淹,五雷轰顶不得好死!” “成交!”沈欢说完,就跑出去买泡面去了。 而大帝脸上却带着玩味的表情,轻声道:“这小神经病果然好骗!” 资料室内…… “原来是这样,道劫日吗?我怎么不记得自己做过这样的事情。”夏天一边翻阅着资料,一边小声嘀咕着,“神那个家伙所制定的魂觉规则实在太蛋疼了,我能回忆起来的东西太有限了。” “你在说什么呢?从一开始就嘀咕个不停,什么张宇、胖子、刁思南,还有阿瑞斯是什么鬼?清柔、许馨、林姐、秦梦蝶、唐舒瑶这些都是女人的名字吧?”王紫嫣要切齿道:“我现在很不开心。” “你耳朵还是像以前一样那么好。”夏天面带苦笑,“这些人你都认识,只是暂时忘记了,我想你有一天会想起来的。” “想个屁啊!你把这事儿给老娘说清楚!”王紫嫣是真的生气了,说那些古怪的名字没什么,可后面几个明显是女生的名字。 她和夏天从小一起长大,可以很明确的肯定,除了自己以外,夏天认识的女生很有限,现在一却一下子叫出这么多,有猫腻!肯定有猫腻! “脾气暴躁对身体不好,你就当我是胡言乱语吧。”夏天笑了笑,无论王紫嫣说什么他都好像没有听到,这种暂时失聪术和神游太虚术都是几十年的老夫妻才会的究极术法,没想到他这么早就掌握了。 “你到底有没在听我说话!” 夏天继续浏览下一份资料,看都没看王紫嫣一眼,“恩,我听着呢。” “混蛋!”就在王紫嫣准备动手的时候,门外忽然传来一声通报,“大校、上校,出事儿,你来快来看看吧!” “出什么事儿了?”王紫嫣摁下怒火,问道。 “沈药王带着一个卡车停在了入口,上面拉了很多东西,我们在考虑要不要放他进来。” 夏天眼睛依旧注视着资料,“你出去看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吧。” “等我回来再找你算账!”王紫嫣冷哼一声走了出去。 天组基地入口处…… 王紫嫣看着这一卡车的泡面,没好气道:“你究竟在搞什么,天组的存在是个秘密,带个普通人过来是要闹哪样。” “我说过,脑部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夏天什么时候会好转我也不知道,也就是说具体要在天组呆多久谁也不知道,所以我就买了这些泡面。” 王紫嫣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没好气道:“吃饭的问题你不用担心,而且身为医师你应该恨清楚的知道,泡面这些完全是垃圾食品吧?” “我知道啊,又不是我要吃,是大帝要吃,这是我向他学习神通的代价。”沈欢回头看了一眼卡车司机,“至于天组的秘密,你放心吧,他不会知道的。” 等到泡面都被搬运完毕以后,沈欢用天眼魅惑的能力,消除了卡车司机的记忆。 “现在义父不在,天组的管理权在我和夏天手里,你和大帝他们千万不闹事儿明白吗?”王紫嫣有些无奈道:“要是义父回来,看到天组乱糟糟的,一定会对我执行军罚的。” 说到军罚两个字,连死都不怕的她,竟然露出了惊恐的表情,“总之,你最好老实点!” “知道了。”沈欢表情好奇道:“你们跟张老将军执行的到底是什么任务?连你和夏天这样的校级受伤都如此惨重,其他人岂不是——” “不该问的别问,哪来那么多话!” “不问了。”沈欢无奈的干笑了两声,他也不是真想知道,只是有些好奇而已,“你赶紧陪夏天去吧。” “你说我都快忘了,这个该死的混蛋,一定有什么事儿瞒着我!” 王紫嫣走以后,沈欢直接去了大帝和阎罗王的房间。 看到那一箱箱的泡面,大帝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我、我要窒息了,好多泡面,好多泡面,比天组给的多多了!” 说着,他就准备拆开箱子开吃,不过却被沈欢给拦了下来,“想吃吗?” “想吃想吃!”回答这话的时候,大帝双眼紧紧的盯着泡面箱子。 “那就教了我神通再吃。” “我先吃一桶,吃完一桶就教你!” “好吧。”沈欢坚持人道主义,所以并没有为难大帝。 等大帝吃饱喝足以后,他才说道:“现在可以教我神通了吧。” “可以,可以!”大帝一边用牙签剔牙,一边说道:“看好了啊。” 只见大帝潇洒的凌空一跃,浮空停留了数秒才落下,“看到了吗?” “这……是神通?”对已经掌握七星步的沈欢来说,这点小把戏已经没什么意义。 大帝一本正经道:“小滞空术,这可是追星境道修梦寐以求的神通!” “可我都奔月境了啊!” “你只说教神通,又没说教哪种教几个,现在我教过了,你可别再来烦我了。”大帝说着,搓了搓手,朝着泡面飞扑了过去,“美食,本帝来了!” 卧槽,你麻痹这不是坑爹么! 第483章誓言成真,王榜更新 “你这是耍无赖!”沈欢现在真恨不得把大帝这老家伙暴揍一顿,如果能打得过的话,他一定会动手。 大帝眨了眨纯洁而有真诚的双眼,“我这怎么就耍无赖了,你只说神通,又没有其他要求,小滞空术就不是神通了吗?” “要真这样想,你就是瞧不起小滞空术!”大帝吃了口新鲜的泡面,露出一脸舒坦的表情,说道:“你现在最起码能蹦两丈高吧?但是光高没用,配合这小滞空术,本帝可以保证,你那在空中潇洒伫立的样子,一定会惹得万千少女痴迷的!” “放尼玛的屁!”沈欢是实在忍不住了,不就是短时间空间停留的技巧吗,现在老子都会飞了,虽说不能飞太远,可也比你这所谓的小滞空术强多了好么! 大帝不乐意饿了,“你怎么能骂人呢!” “你到底打不打算教我神通?”沈欢面色阴沉道。 大帝摊了摊手,“我教了啊,只是你没办法接受而已,这不能怪我啊。” “那就是不打算教了对吧?”沈欢说着转身抓起泡面箱子就往外走。 大帝看到这情况一下子就着急了,“你、你这么做会经历寂灭之劫的!” 沈欢没说话,拉着东西继续朝外走,道修发誓必成真的规则他懂,但他仍旧选择赌一把,要天道真的让大帝钻了空子,那他只有认栽。 “你还真走啊!我教你神通,是真正的神通,一拳能死一头大象的那种,哎,你怎么还走呢!再走你就可能真要经历寂灭之劫了!”大帝紧随其后,连忙跟了出去。 见状沈欢踩起灵狐步,飞快地离开天组,进入了隧道当中。 “你、你怎么还跑啊,两个,我交给你两个真正的神通好不好!”大帝正说着,天空便传来一阵雷鸣,“听到没,天雷要来了!” “你怎么就这么倔——”大帝这句话还没说完,就开始大骂起来,沈欢回头一看,这老家伙踩到犬屎了。 “我不是骂你,真的,我就是——卧槽!” 一辆飞车横空而来,大帝想要闪躲,脚下却是一滑,整个人都被撞飞了出去。 这个隧道已经是废弃的了,至少已经有十多年没走过车了。 “我、我撞人了?”司机下车后,表现的一脸懵逼,尤其是发现一旁还有人在以后,“我、我不是故意的,是刹车失灵了,是刹车失灵了,不关我的事儿,不关我的事儿!” 司机慌张的钻回车里,掉头飞速的逃离现场,他心里就郁闷了,不就是想出来找个野餐的地儿,好跟老婆吃吃饭调调情嘛,怎么就会撞人了呢! 沈欢提着泡面箱子,对被撞飞到数米之外的大帝问道:“你没事儿吧?” “啊?我、我没事儿!”大帝心有余悸的从地上爬了起来,别说普通的小轿车,就算是半挂大卡车撞一下都不会有事儿,他怕的是誓言成真。 踩犬屎、被车撞都已经经历过了,再加上这天上的惊雷,没准一会儿就会劈穿山体,把他给烤熟了。 妈的,明明是这小子毁约……看来就算天尊那家伙不在,这天道的空子也不是那么好钻。 “沈欢,算我求求你了,你就让我教你神通吧!” “泡面不要了?” 大帝本来想点头,但一想誓言的关键,又连忙摇了摇头,“要,你给我泡面,我教你神通。” “轰隆隆——” 雷声越来越大,大帝脸上的表情也就越发的着急,“这样吧,算我求你了,你要再不同意我交给你神通,这雷可就要劈下来了。” 沈欢现在也搞清楚了状况,大帝的那些遭遇,不正是印证了那些誓言嘛! 他伸出三个指头,面色平淡道:“我需要三门神通,一门攻击性神通,一门防御性神通,一门速度性神通。” “别说三门,就算把我会的全都交给你也没问题!”随着雷声越来越近,大帝都快哭了。 五雷轰顶可不是开玩笑,并非像字面那般,劈两下就完事儿了,而是直到魂飞魄散才会停止。 这也是为什么道修界少有人发誓的原因,再厉害的道修,就算成了仙人也无法匹敌天道。 “成交!” 沈欢的目的就是神通,和大帝也没什么深仇大院,现在目的达到了,也没必要继续玩下去了。 “呼——”大帝刚准备松口气,一颗球形雷电飘入隧道直接砸在了他的脑门上,那些银白的秀发,瞬间变得漆黑无比,要不是连肤色也变黑了,看起来说不定会年轻不少…… 天组基地,资料房。 王紫嫣因为劳累了太久,最后骂着骂着竟然睡着了,夏天少有的得到一阵清闲。 “和无名第一次轮回相比,竟然发生了这么大变化,道劫日……那几天究竟发生了些什么呢。”夏天揉了揉脑袋,“根据资料显示,进入第二次轮回的无名,被逼到了国外。” “要是他现在在国外的话,很可能会在自由之岛吧……看看王榜说不定会有一些意外的发现。”夏天说着便敲击键盘进入了一个页面。 这时睡梦中的王紫嫣迷迷糊糊道:“王榜……好多年都不更新了,你、你看了也没用……” “之前不更新是因为无名还没出国,现在就说不准了。”夏天喃喃自语,成功进入了地下世界的王榜,“赤色之王,sr首领songkx,应该是宋柔的妹妹宋可馨吧,没想到这位置还是她坐着,不过有老朋友在,事情解决起来方便不少。” “嗯,当初针对过楚河的青、绿、蓝三个王者已经全都换了人,现在的紫色之王是……阿比盖尔?没听过的名字,是自由之岛的新掌管者吗?” 当页面翻到最后,夏天脸上露出了笑容,“果然,无色之王楚江王又出现了。” 在榜单的最后,显示着“new”和“新”字结合的醒目图案,上面的内容正是夏天所念叨的。 “根据资料记载,他是被皇族的一位妃子逼走的,若是没有魂觉的话,等他回来华夏恐怕会有一场大麻烦。”因为坐了太久,沈欢活动了一下身体,“还是先找宋可馨了解一下现在的情况吧。” “那个聊天室怎么登陆来着……应该是这样吧?” 安静的资料室内,只有夏天自语的声音悄悄回荡着…… 第484章杀神诡狐 sr总部,一个女人翘起二郎腿,慵懒的坐在的沙发上,红色的高跟鞋被她挑在脚尖,上下来回的晃悠着。 黑色的丝袜配上夜色笼罩,透露着若隐若现的肉色,看上去愈发的诱人。 女人换了一个姿势,用手撩拨了一下烫过的秀发,朱唇轻触酒杯饮了一口红酒,被红酒湿润后的红唇显得更加耀眼动人。 虽然因为黑暗的遮掩而看不清样貌,但单凭这些就可以看出,她是一个美女,一个在身材上不弱于林妙诗的绝世美人。 那种成熟女性所散发出的雍容气质,足以让所有男性都为之疯狂。 在距离女人一丈以外的地方,一名肤色苍白的壮汉正在汇报着什么。 “博伊斯死了,让已经退休的拉斐尔和古德斯特去报仇,然后也死了……”女人摇晃着酒杯,将壮汉的话重复了一遍。 壮汉点头道:“是的,其他高层决定派遣s级的杀手前往干掉目标,不然这次的事情泄露出去,我们sr在地下世界很难抬起头来。” “你觉得这样做是替我们sr挽回面子么!”女人手中的就被忽然裂成碎片,连带红酒,飞速刺在了壮汉的身上。 “呃!”即便浑身刺痛,壮汉也只敢发出一声闷哼,王喜欢安静,这个房间是不允许发出任何噪音的。 女人口中的语气不容置疑道:“出去发布消息,通知那些高层进聊天室进行开会,这是命令,明白吗?我需要让他们在三分钟内上线!” “明白!”壮汉没说二话匆忙的离开了房间。 女人则是打开笔记本,等待着高层上线,“看来我出去旅游的这段时间太过安静了,所以这群家伙才又会动那些歪念头。” 杀手组织不同其他组织,并不需要什么总部,这里之所以被称为总部,也只是因为女人经常在这里办公罢了。 至于其他杀手和高层,全都分部在世界各地,一是因为杀手本就是独来独往的角色,二是因为扩散开来可以根据地域来执行任务。 女人的要求是三分钟,但不到两分钟,那些高层便纷纷发出“sr”表示上线,但没有人敢乱说一句话。 “哒哒——哒哒哒——” 女人没有动手,但键盘却动了起来,场面看起来极其诡异,如同说话一般,她的话很快就被发布到了聊天室内。 “我记得在出去旅游之前说过,一切关于华夏的单子都不要接,你们是不是忘记了我说过的话,还是说……你们根本就没有把我的话放在耳朵里?” 话都说出来了,几个高层,也只能硬着头皮一一回答。 猎鹰:“王,博伊斯是被长期雇佣的,谁也不知道在接单期间到什么地方,所以准确来说,并不是我们将他派往了华夏。” 黑爵:“我们之所以派古德斯特过去,只是为了找回面子。” 博士:“王您刚刚回来,何必因为这种小事儿而动怒呢。” 女人:“这么说反倒是我的错了?” “不敢!” “面子是自己赚的,不是靠别人给的,我曾经说过,sr杀手接的单子,无论成败只做一次,组织内其他人也不能因为失败而干预!你们刚刚没有回答是否将我的话听进耳朵里,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你们把我的话都当成了耳旁风!” 三人一阵沉默没有说话,女人继续打字道:“把让sr两名a级杀手折戟的目标资料给我发过来。” 黑爵:“王,难道您准备亲自出手去……” “华夏有句古语,叫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说出来的话自然会做到。” 女人确实起了亲自到华夏一趟的心思,不过却不是准备亲自出手,只是闲的太久,想要回去华夏看看。 毕竟这个曾经充满神秘的家国,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能够震撼地下世界的人物了,这次让sr两次折戟的,说不定还可能是故人之子。 “姓沈?和当初一鸣惊人,又如流星一般消失无踪的沈天君有关系么?”女人还在推测时,聊天室内忽然冒出了一条消息。 “沈欢?这个人不能杀。” 众人看了看名字都不认识,心里就奇了怪了,这哪冒出来的人啊! 更让众人奇怪的是,女人竟然没生气,反而心平气和的问道:“为什么不能杀。” 与之前不同,这几个字是女人用手指敲击出来的,那波澜不惊的面孔上第一次出现了激动的表现。 “我说不能杀就不能杀。” 看到这句话,聊天室差点爆炸了,敢这么和王说话是嫌自己的命太长活的不耐烦的了吗? 那人又补充了两句,“他对我有恩,所以不能杀,而且,这么做不符合规矩。” 嘿,这人还真把自己当个角色了,就在猎鹰等人准备敲字抨击一下这个不长眼的陌生人时,女人发出了消息,“话看到了吗?遵守不遵守由你们,不过到时候命没了,别怪我没提醒过你们。” 咯噔—— 三人心中皆是一紧,这是什么人,看样子好像连王都对他忌惮几分。 在三人的小分组内,猎鹰问道:“这个人的id很陌生,你们听说过吗?” 博士:“没有,应该是第一次见,可是看王对他的态度,似乎很尊敬。” 黑爵则是像疯了一般的,不停地发出感叹号。 猎鹰:“黑爵,你这家伙怎么回事儿,是疯了么!不要干这种小孩子才会做的刷屏事件!” 博士:“黑,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黑爵:“你们的脑袋都秀逗掉了吗?能获得王的尊敬,并且挂着诡狐这个id的人,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人吗?” 发完这条消息以后,他又开始了无限循环的感叹号旅途。 博士:“诡狐?!我想起来了,是诡狐!杀神诡狐!杀手界真正的王者!” 猎鹰:“我也想起来了,可是……根据传言杀神诡狐不是已经消失很多年了吗?你们说会不会是有人伪装出来的?” “应该是本人,不然怎么可能赢得王的尊重,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聊天室除了我们几个人以外,就算是uia的黑客组团攻击也没办法进来。” 三人小组一片死寂,没有人再打任何一个字,诡狐,这个号称地下世界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杀神回来了! 第485章怎么证明?就这么证明! 聊天室内,以女人略带警告性的话收尾,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说话。 什么样的人才能被称之为杀神?无论天上地下只要是有生命的生物,全都无法逃避杀神的追杀,更何况是被冠于有史以来最强名号的杀神诡狐。 人们常说和谁谁作对只有死路一条,这不过是为了表现出对方不能得罪而已,但这句话放到杀神诡狐的身上则是百分百的现实! 不说作对,只要被他盯上,除了死,已经别无选择。 女人关闭聊天室以后,选择了与诡狐私聊。 id、注册时间、说话语气,每一处都在告诉她,曾经那个只需要一个名字,便可以使整个地下世界战栗的杀神回来了! 女人:“什么时候回来的?” 诡狐:“回来的时间已经有二十年了吧?不过准确来说,应该是一天不到。” 女人:“你这话说得可真够奇怪的,二十年和一天的差距很大好吗。” 诡狐:“呃,只能说刚刚睡醒,记忆比较混乱。” 女人:“记忆混乱?” 诡狐打出一个无奈的表情,快速地发出一连串的文字,“是的,我现在的记忆有些混乱,记忆差不多停留在无名刚刚被神那个家伙复活附近,之后的事情就全都不记得了!道劫日是什么?修真者为什么会变成道修?修真的级别体系变化虽然不大,但名称和每个级别所出现的特征都发生了改变。” “神这家伙留下的魂觉规则,简直令人蛋疼到了极点。” 女人:“道劫日的事情不清楚,当初我正在旅游没有收到消息,华夏修真者现今的情况,我也很久没有了解过了,对不起,帮不上你什么忙。” 诡狐:“我也没打算让你帮忙,只是吐槽一下罢了,这些疑点还是让我自己来破解吧。” 女人:“你刚刚说的魂觉是什么意思?” 诡狐:“所谓魂觉就是我这个级别的高手死后……算了,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等你我有时间或者你有时间再聊吧。” “对了,sr现在的驻地还是自由之岛吗?无名的第二次转世去了自由之岛,我刚刚看了一下王榜,上面已经出现了无色之王的排名,楚江王,还是一样的称号,应该就是那个家伙。” 女人叹了口气,“自从无名的转世离开后,自由之岛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事情比较复杂也不就不多说了,总之我已经带领sr撤离了自由之岛。” “那个沈欢不是无名的二次转世吗?我还以为是他的转世,所以你才这么上心。” “不是,沈欢是救了我一命。”诡狐:“看来你帮不上多少忙了,那就这样吧,紫嫣快醒了,她要是看到我和你的聊天,估计又要生气。” 女人面带惊讶,“王紫嫣也和你一起回来了?” “???还在吗?” 看着不再闪烁的频幕,女人无奈的笑了笑,“这个家伙还是和以前一样,说话总喜欢说道一半就消失。” “他回来了,无名的二次转世回来了,王紫嫣也回来了,不知道还会有哪些人回来。”女人打开王榜页面看了一下,“不过光是无一色包万色的无色之王,就够地下世界的家伙们头疼了吧?” 天组资料室内,夏天退出聊天室以后,便关掉了电脑,这时候王紫嫣恰巧醒了过来,“死夏天,你还没给我解释那几个女人是怎么回事儿呢!” “什么女人?”夏天一脸疑惑道:“你该不会是做梦了吧?” “就是什么林姐、秦梦蝶她们几个。” “你最近太累了,都开始说胡话了,哪有什么林姐秦梦蝶,你想多了。” 王紫嫣还想说什么,夏天忽然起身吻了一下她的红唇,“休息吧,为了我让你受累了。” “休、休息。”王紫嫣呆若木鸡的样子看上去可爱极了。 夏天拍了拍他的肩膀,直接走出了资料室,王紫嫣则依旧沉浸在幸福当中,“这个臭家伙,竟然主动主动亲我了,他竟然主动亲我——不对!他为什么要主动亲我,心虚一定是心虚!” “死夏天,你给我滚回来!!!” 大帝与阎罗王房间内,沈欢正演练新学会的枪法神通——横扫天下。 枪虽是兵中之贼,但大帝教的这套横扫天下却充满了霸道。 第一式,火凤燎原,讲究是以死求生般的凌厉攻击,只念斩敌不顾生死,枪缨缭乱,灵气游走枪身,靠指力出击,因为出枪的路数,每次攻击都会形成火凤虚影,似有燎原之威力。 第二式,龙蛇之蛰,与第一式重攻不重守的不同,这一招讲求的是先静而后动,后发而先制,虚与委蛇,看似不低实则是蓄力待发,这一招倒是挺符合兵中之贼的称号。 第三式,血战十方,只追求攻击完全放弃防守,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适合清理杂兵和以一敌众时使用。 第四式,威震山河,这招是横扫天下的精华所在,靠势不靠力,凭借强大的爆发力,在瞬间释放出最强威压限制敌人,然后以短暂的无敌之势横扫四方。 虽然只有四招,但每一招的威力都非常强大,按照大帝的说法,这门神通曾是道修界修仙圣门霸王们的镇派绝技,其神通品阶会随着修炼者的境界和对枪法的领悟而提升,上不封顶。 除了横扫天下大帝还教了沈欢一门剑技神通、一门腿法神通、一门炼体神通,全都是他压箱底的宝贝。 “你怎么这么笨呢,光是横扫天下练了这么久都没学会,剩下的三门神通你是想烂在肚子里面么!” 沈欢停下动作,喘了几口粗气,“大哥,我才刚刚练习一个小时好嘛,再说你这是什么神通啊,光是空架子都这么难掌控,配合心法口诀施展出来我还不得散架!” “你现在最厉害的就是肉身体魄,本帝从恒古活到现在,在奔月境就有这么强大肉身的人只有你一个。”大帝摆出一副你不懂行的样子,“我教给你的这些神通,对肉身的要求本来就很苛刻,不过练成之后,你就算对上逐日境的高手,也不一定会落下风,说不准还能把对方给杀了呢。” “我肉身是厉害,但似乎还没有达到你最终越级挑战的强度吧?” 大帝老气横秋道:“孩子你要相信自己,你要是不相信的话,我来帮你证明。” 沈欢面露疑惑,“怎么证明?” “就这么证明。”大帝不知道从哪摸出了一把手枪,直接指向了沈欢。 “你别开玩——” 话还没说完,大帝便扣动了扳机,随着枪声响起,沈欢才明白对方不是在和自己开玩笑…… 第486章他不是夏天! “你别开玩——” “嘭!” 这一切都在瞬间发生,沈欢根本就来不及闪躲,只能下意识的使用灵狐步,想要逃离这个地方,但大帝似乎并不想让他逃,用威压将其锁定。 “啊!” 沈欢发出一声惨叫,捂住胸口在地上挣扎着,连忙从兜里取出生肉续骨丸准备服用下去。 大帝嘿嘿笑道:“不用吃丹药,你看看自己的身体到底有没有事儿。” 沈欢撩起衣服,看了一下自己的胸口,上面有个红印子,但子弹并没有打进去,反而被顶的变形跌落在地上。 “自己的肉身什么时候变这么强了?竟然连子弹也不怕!” 最令他估计就是枪械,现在发现枪械并无法伤到自己,他不开心才怪。 “你不是不怕子弹,只是不怕这种枪械的子弹而已。”大帝举了举手中的枪械,“这个是天组成员用来练习射击的枪械,有效射程在两百五十米,出弹的初速度只有三百七英尺每秒。” 沈欢表情有些落寞道:“也就说其他的枪械能伤到我了?” “也不能这么说,制式类的手枪,最多能破你的皮,普通步枪估计能入肉,不过伤不到骨头,狙击枪的话,只要不打到心脏和脑袋这些致命的部位,你都没啥大事儿,和普通人相比依旧能够活蹦乱跳。” “冲锋枪只适合短距离冲突,不过以你的身手,他们应该没有开枪的机会,至于达姆弹一类的特殊子弹,对你还是比较有杀伤力。” “简单来说,除了特殊枪械和狙击枪以外,剩下的对你都没有什么太大威胁,如果在空间狭小的室内,他们连开枪的机会都没有。”大帝说的头头是道,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枪械高手。 沈欢疑惑道:“你这个老古董怎么会对枪械这么了解?” 拿玄阳子那些道修来说,他们知道枪械的存在,但了解很有限,在他们心里基本上和威力加强的弩箭没有什么区别。 “做人要与时俱进,然后……谁说我是老古董了?人家年年十八岁!” 得了吧,你这样子,怎么看都是八十岁,还年年十八岁。 大帝说着手中有多出了一堆刀具,“为了让你更直观的了解,我现在分别用普通人、筑基、追星、奔月四种力道用不同的刀具对你进行进攻。” “我没说不信你啊!” “不不不,你一定要实验,不然你根本不了解自己有多么的强大。” “你走开!” 沈欢什么实力?大帝又是什么实力? 经过一番追逃后,他最终还是沦为了老神经病的实验品。 “叮!” “这是普通人使用菜刀对你发动进攻,看到了没,刀出现了豁口,但你的胳膊上却没有任何变化。” “叮!” “这是筑基用匕首戳你,除了白印子以外,并没有手上。” “咔嚓!” “这是追星境道修对你的造成的伤害,出现红肿,对方刀断。” “这是奔月境道修用普通凡器对你造成的伤害——”大帝没把话说完,就直接开砍。 “叮!咔嚓崩!” 看着沈欢手臂上的那一小道伤口,大帝表情有些惊讶道:“哎呦,怎么破皮了,按道理说不会啊!咱们再来一下?” “来你妹!”沈欢说着一脚就踹在了大帝的屁股上,顺手拎起地上的刀具就朝对方身上砍,“声音好听是吧?” “叮!” “就一道白印是吧?” “叮!” “屁事儿没有是吧?” “咔嚓!” 沈欢每说一句话就来一刀,砍的大帝哇哇乱叫,不过他叫也是白叫,除了衣服以外,身上一道伤痕都没留下。 结束闹剧之后,沈欢简单总结了一下现在的情况。 关于肉身的防御力,虽然没有达到刀枪不入的地步,但绝对称得上是非人类,普通的刀枪棍棒已经无法对他造成致命性的伤害。 大帝教他的那门防御神通,准确来说应该是体术神通,名为不灭金身诀,由于沈欢的体质本来就达到了境界巅峰,所以修炼起来异常容易,直接达到第三重的境界。 这门体术达到九重境界后,就如它的名字一般,成就不灭金身,就算天降雷劫都不一定能对其造成损伤,即便魂飞魄散金身也可永世长存。 所以在防御方面,沈欢已经没什么可担心的,以后说不定还会出现在枪林弹雨中悠闲踱步的场景。 横扫天下这门神通,可谓完全弥补了攻击方面的不足,龙首双头枪可能不太适合这套神通,但长枪、方天戟甚至是偃月刀都可以施展出相同的效果。 那套剑技神通则是攻守兼备,腿法则是近战神通,这两门神通沈欢暂时还用不到,修炼起来也不大容易。 总结下来,目前他只需要专研横扫天下和不灭金身决就够了。 “不会打扰几位吧?”夏天不知何时走了进来,笑眯眯的问道。 沈欢将千幻收起,笑道:“不会。” 但阎罗王和大帝的表情,却忽然变得警惕起来。 “我就是来看一看,若两位不欢迎,我可以随时离开。” 阎罗王注视良久后,开口道:“你……变了。” “很强。”大帝顿了一下,补充道:“和以前比很强。” “强的是你们,一个是天阶六重天的武者,一个……这位我就看不透了,应该也差不多了。”夏天面色有些无奈,修炼体系崩坏后,他对修真者的力量体系完全不了解。 阎罗王面色认真道:“和我比一场。” “不用了,我不是你的对手。”夏天笑着摆手道。 “没比过怎么知道!”阎罗王说着,出手便是一记蛟龙出海,其力有千层浪之威。 “小心!”沈欢连忙出声提醒,也不知道这阎罗王发什么神经,和一个小小的黄阶武者动真格的。 夏天不仅没躲,还选择了正面硬刚。 “嘭!” 双拳相对,发出肉身相撞特有的闷响,了解蛟龙出海威力的沈欢,似乎已经看到了夏天臂膀断裂的场面。 但预想中的场面并没有出现,夏天原本直冲的铁拳忽然向后一拉,又猛地朝前一震。 阎罗王纹丝不动,但他却后退了数步才稳住身形。 看上去是夏天落了下风,但沈欢却惊讶到了极点,那可是千层浪竟然这么轻易的就化解了,这还是夏天么! 不对,他、他不是夏天! 第487章觉醒前世记忆?扯淡! 沈欢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但回想夏天醒来后所做的一切确实有些怪异,不仅实力暴涨就连性格也好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还有对王紫嫣的态度也完全不同。 “狐狸精,快出来!”在这种时候,他只能找苏璃商量。 “我一直在呢,怎么了?” 沈欢吞了口唾沫,“我怀疑夏天已经不是夏天了。” 苏璃愣了一下,问道:“为什么要这么说?” “性格、行为和实力,与之前都有很大的不同。”简要说明完以后,沈欢又说了一些细节。 “所以你就怀疑他不是本人了?” “你之前不是说过,道修有种叫做夺舍的手段么?我觉得夏天很可能是被夺舍了!”沈欢面色凝重道。 苏璃摇了摇头,“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 “夺舍后,宿体的实力虽然会在短期内得到飞速提升,但这要建立在他修炼的情况下,夏天从醒过来一直没有修炼过,就算修炼也不可能在短期内飞速提升境界。”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他这种实力眨眼间便提升到这个程度,还有那些性格行为上改变,的确很惹人怀疑。” “不是夺舍是什么?”以沈欢的认知,除了夺舍以外,他已经想不到其他的可能。 苏璃无奈的摊了摊手,“我也不清楚,不过他身上肯定发生了某种变化,但也可能是我们想多了,毕竟与死亡擦肩以后,人总会有一些或多或少的变化。” 沈欢没有说话,将视线放回了夏天身上。 “我说了不是您的对手,现在相信了吧?”夏天的右手略显颤抖,看样子应该还没完全从千层浪的伤害中走出来。 阎罗王沉默了一会儿,“你刚刚使用的应该是龙战八荒吧?” “这都被看出来,看来我们之间的实力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呢。”脸上总是带着笑容,这点是夏天唯一没有发生变化的地方。 “龙家那小子使得不如你好。”阎罗王说完便有恢复了平时的状态,开始演练自己的无双神功,似乎不想再与夏天有太大的交集。 见大帝一直望着自己,夏天面露无奈,“您该不会也想跟我比一场吧?” “我没兴趣给你比,不对,是不屑,跟你这种级别的人动手,太掉价了。”大帝一脸傲娇,又开始吃起了泡面。 夏天最后看向了沈欢,“有时间吗,出去聊聊?” “好。” 等沈欢和夏天离开以后,大帝走到阎罗王身旁小声的问道:“看出来是怎么回事儿了吗?” “没看出来,我对武者没什么概念,就连天阶这个词汇,也是从别人嘴里听来的。” “武者?他明明是道修啊!”大帝心有余悸道:“这家伙实力虽然不怎样,但给人的感觉很不好,咱们最好还是别招惹他。” 阎罗王深表同感,“看见他有种见到警察的感觉,老子很讨厌!” 进入走廊后,夏天忽然停住了脚步,笑着问道:“很疑惑吧。” “啊?” “对我的变化感觉很疑惑吧。” 沈欢没想到夏天竟然会主动提出来,这是打算摊牌了,还是看出了自己的想法,找到了完美借口。 “你别太紧张,事情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夏天拍了拍沈欢的肩头,继续说道:“你带银针了吗?如果带的话,帮我针灸一下神庭、印堂、百会三穴。” 沈欢愣了一下,“你什么时候懂得中医针灸了?” “帮个忙,这三个穴位我自己扎有些困难,针灸完了,我就把你想知道的答案告诉你。” “好吧。” 这三个穴位没什么特别,沈欢也不担心对方耍什么花招,为了节省时间,他用的是蜻蜓点水的手法。 “行了吗?” 夏天并没有及时回答他这个问题,良久后才睁开了眼睛,若有所思道:“原来是这样。” “怎样?” “没什么,现在我可以回答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了。”夏天挠了挠头,“怎么说呢。” 魂觉解释起来有些复杂,他思考了半天,决定用最简单的办法来解释,虽然不是那么详细,但大概就是那么一个意思。 “简单来说,我就是觉醒了前世的一些记忆,但是并不多,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忽然增加的实力,也是前世记忆所带来的……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沈欢支支吾吾道:“大概、仿佛、似乎……我说大哥,你这解释也太玄乎了吧!” 觉醒前世的部分记忆和实力,这不是龙傲天的标准模板之一嘛! 夏天面带苦笑,“其实这个结果我也没有办法接受,但事实上就是这样,刚才我之所以让你针灸那三个穴位,就是为了恢复理顺今生的记忆。” “这么说的话,从苏醒到我针灸之前,都是你的前世在跟我说话?” “可以这么理解,不过现在我的记忆已经和前世完美融合,恢复正常可能有些困难,毕竟对我来说,这些记忆都是真真切切的。”夏天耸了耸肩,“就好像是在瞬间经历了一个人的一生,变化多少要有一些。” 沈欢咳嗽了两声,“我能不能问个问题。” “问吧,咱们两个之间不需要客气,你救了我一命,若我猜测的没错,楚歌之所以可以安全的离开燕京,也是你出手帮忙的吧?” 沈欢笑了笑算是默认了,这个夏天才是他所熟悉的夏天,“我要问得很简单,你前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物?” “算不上什么大人物,只能算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吧。”夏天说着朝大厅内的天尊像看了一眼。 沈欢没好气道:“不想说就说不想说,说这种只有出家人才会说的话,你不觉得寒碜么?” “我讲得是事实。” “算了,你不想说我也不问。”沈欢朝两边看了看,见没人过来,才开口说道:“你前世的记忆里,有没有关于我前世的印象?” 夏天摇了摇头,“这个我还真没印象,而是你是我觉醒部分记忆后,唯一看不清楚深浅的人,感觉你好像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一样。” 沈欢无语道:“不是这个世界的人?难道我还会是鬼不成!” “唉,我现在算是明白了,你这哪是觉醒了前世的记忆,根本就是神经病发了啊!” “……” 大家都是男人,说话何必这么毒舌呢! 第488章元宵花灯会 最近总是发生一些令人头大的事情,沈欢倒不是不相信夏天的那套说辞,而是看出来对方很明显刻意隐藏了什么。 当然,愿意不愿意说是夏天的事儿,他没有办法强求,两人有聊了几句以后,便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接下来的三天时间里,沈欢在大帝的指点下,好好的专研神通,还真别说大帝认真起来倒真有几分师父的模样,看不出有任何精神不正常的地方。 就如他所说的那般,沈欢的肉身经过多重淬炼,外加龙髓加强后,学习这些需要强大体魄来支撑的神通异常顺利。 只是三天,基本上就已经把横扫天下完全掌握,剩下的就要靠自己领悟来提升自身和神通的威力了。 至于腿法和剑技,在没完全把横扫天下清理完之钱,应该是不会专研碰触,贪多嚼不烂,现在不是分心的时候。 反正心法口诀、招式套路都已经记在了脑袋里,想丢也丢不掉。 期间王紫嫣向前线的张天浩询问过,是否需要两人重返战场,老将军的回答是让两人留在天组,暂时执掌天组内的一切事物。 这三天内,夏天似乎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性格和行为和受伤之前几乎没有什么两样。 沈欢也得以返回林家,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 其实他想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陪林妙诗多过一些快乐的时光。 刚巧今天晚上就是燕京上流圈子每年一度的元宵灯会,沈欢觉得这是一个再次增进两人感情的机会。 长乐村也有灯会,不过和燕京上流圈子的聚会相比,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到了农历十五十六这两天,村子里的孩子都会提着灯笼结伴在村子里晃悠,灯笼多是用酒盒自制的,在当世那个年代,商铺里的电子灯笼不是谁都买得起的,毕竟就玩两天,新鲜劲一过就不知道会被扔到哪里。 除了玩自制的灯笼以外,村里前后两街、东西两头都会集资搞烟花晚会,绚丽自然比不上大城市,但胜在人多热闹。 在烟火晚会开始之前,还会有一些踩高跷、打腰鼓、舞龙舞狮之类的文化习俗。 不过随着时代发展,这两年也比较少见了。 今年的花灯会是由一个专门搞婚庆的老板投资的,所以花样上和往年也有些不同。 只要是单身,无论多大岁数,都会在进场时免费获得一盏灯笼,灯笼上描绘着不同的图案,若是能够配对,就可以觅得有缘人长守一生。 这给本来就有浪漫色彩的元宵灯会,又增加了一些趣味性。 不过仔细想想,这或许更符合花灯会的主题,毕竟在旧时社会,女子深藏闺中,不允许出外自由活动,只有过节却可以结伴出来游玩。 元宵节赏花灯正好是一个交谊的机会,未婚男女借着赏花灯也顺便可以为自己物色对象,至于暗藏情愫的男女也可以借着这个机会以解相思。 沈欢通过天眼看出了灯笼配对的猫腻,其实这些灯笼并不是随便发的,而是根据系统中记载的资料,有理有据的配对。 比如某金融大亨的儿子和某地产大亨的女儿都到了适婚之龄,身份地位相等,爱好性格相投,就会得到一样的灯笼。 “请出示请帖。”负责发放灯笼的服务人员露出职业化笑容,摆出了邀请的姿势。 沈欢先把自己的帖子递了过去,服务人员愣了一下,沈欢?这个在资料库中没有记录啊。 “先生您的请帖似乎有些小瑕疵,我们还是先来看这位小姐的请贴吧。”服务人员接过林妙诗的请帖后,直接傻眼了。 林妙诗?号称人间克夫扫帚星的那位林家小姐?她不是从来不参加花灯会的吗,今年怎么来了。 一个脑海中没印象,一个从来就没参加花灯会的记录。 无奈之下,服务员只好向高层申请指示。 “林家小姐?她是一个人来的?” “不是,和那个沈欢是一起来的。” “两个人关系看起来怎么样?” “手拉着手,应该挺好的。” “卧槽,还真有不怕死的!呸呸呸!我是说你能不能有点眼力劲,既然两个人是一起来,就发一样的灯笼啊,这点小事儿还用得着来找我?” “明白了。” 服务员挂掉电话以后,重新挂上笑容,走到了沈欢和林妙诗的身前,“系统已经认证完毕,这是两位的灯笼。” 花灯会是在大观园举行的,因为某些缘故,这个场地已经有两三个年头没拿来举办过民俗活动了。 这次婚庆行业的老板选择这里,应该是出了不少血。 既然是花灯会,最主要的特色自然是花灯,十几万只节能灯泡、灯管配合院内各式各样的花卉,巧妙搭配的组合让人耳目一新,给人壮观之感的同时又不失优雅。 不禁让人想起卢照邻《十五夜观灯》中的对花灯会的描写——接汉疑星落,依楼似月悬。 沈欢不是一个雅人,他成绩好的原因很简单,不是因为真的爱学习,而是因为对他这种家境贫寒的学子来说,高考是唯一的跷板和出路。 虽说不懂赏雅,但仍旧被眼前的气氛所感染。 在灯光辉映之下,与恋人观赏湖中漂浮的花灯,若非闲人太多,他恐怕都要忍不住与林妙诗相拥热吻了。 过了一会儿,赏灯游玩的人忽然离去,一眼望去基本上看不到几个人影。 看到这种情况,沈欢心里又泛起了花花肠子。 此时此刻他紧张到了极点,和林妙诗相连那只手的手心出满了汗,“妙、妙诗。” “嗯?”林妙诗的脸蛋不知是被灯光映的,还是发现了沈欢的小心思,显得有些红红的。 “我……咳咳,我可以亲你一口吗?” “还、还有人呢。” “没人了,就一口,轻轻点一下就完事儿,有人也看不到。” 林妙诗迟疑了一会儿,说道:“那好吧,你说的,就一下。” 沈欢心中发出一声狂呼,正准备低头亲吻之际,忽然传来了一声呼唤,“沈欢!” 卧槽,王紫嫣这丫头,什么时候出声不好,非得这个时候喊我! 第489章独一无二的宝贝 “这儿呢!这儿!” 王紫嫣见沈欢转过头,以为是没看到自己,边喊边往这边走,她一个人过来还不行,还非得把夏天也拉上来。 “哈哈哈!”沈欢装作刚发现两人,只不过这小声稍微有些尴尬,“你们也来了?” “每年花灯会这死家伙一定会过来,今年也是一样。”王紫嫣没好气的瞟了夏天一眼,“从八岁开始,只要赶得上就来这种地方玩,要不是从小一起长大,我都要认为他熟的有点过早了。” 夏天干笑两声没说话,刚才王紫嫣没看清楚,可他却看得清清楚楚,两人的到来很明显是破坏了一桩美事。 “对了,灯谜大会已经开始了,你俩还跟这儿站着干嘛?” 沈欢这才明白,刚才消失的那些人去了哪。 猜灯谜也是花灯会的传统项目,当初林逸轩说过,夏天儒少的头衔就是因为参加灯谜大会得来的。 今时不同古时,文质彬彬的儒雅秀才,早已不是姑娘们的心头爱,所以沈欢很肯定,那些少女之所以会疯狂迷恋夏天,主要还是因为那张帅脸。 做人要有自知之明,抛去背景身份不谈,楚歌和夏天这两位贵族大少的长相一个比一个英俊。 沈欢对灯谜大会没什么兴趣,就没深入了解,“灯谜大会我俩就不去了,没兴趣,再说,去了只是看夏天一个人的独角戏,无趣。” 王紫嫣嘟了嘟嘴,“也是,参加灯谜大会的人说话都文绉绉的,那酸的,呃……我们也不去了,就在这边聊天吧!” 沈欢愣了一下,下意识问道:“你要留下来?” 王紫嫣一皱眉头,“怎么,你不喜欢么?” “不是,我刚才想了想,咱们还是去参加灯谜大会吧!” 开玩笑,与其让你们两个在这儿瞎尴尬,还不如到人多点的地方凑热闹呢。 四人赶过去的时候,灯谜大会还没正式开始,主持人拿着话筒解说着规则,“和往年一样,灯谜大会采取晋级制,最后将由两位才俊进行决赛,最终获胜者可以得到一件独一无二的宝贝,当然只要参加就会有礼品,最低的奖励是我们婚庆公司的七折折扣卡。” “那最高的奖励该不会是一折折扣钻石会员卡吧?”下面有人起哄道。 主持人佯装害羞道:“这个嘛,我只知道是独一无二的,具体是个什么情况,我也不清楚,不过以老板的尿性,还真可能是一折折扣卡,钻石会员就免了吧,毕竟我希望每对新人只光顾我们公司一次就够了。” 这话引起了哄堂大笑,这样当众拆老板台的员工真是不多见了,尤其是以这种俏皮的口吻说出来。 老板之所以让他当主持人,恐怕也是看中了起活跃气氛的能力和口才。 “好了,咱们废话不多说,直接进入正题!”主持人忽然一本正经道:“老板觉得以前的灯谜都没什么意思,所以今年咱们玩点新花样,咱们猜中药名称!” “中药名称?有没有搞错,中医都是老古董了,你让我们这些年轻人来猜,不是玩人么!” “没错,换题目!” 主持人摇头叹了口气,“我本以为咱们燕京这些少爷小姐和其他小地方的不同,都是有文化、有胆量的好少年,没想到……唉!” 人人都看出来他是在使用激将法,但大家都很乐意上钩,“中药就中药,出题吧!” 主持人拍了下手,那些原本昏暗的花灯瞬间亮了起来,“第一波,单字迷,答案名称字数不限,参赛的选手来我这里领编号纸,写好后把答案交给我就成!” “小欢子,这次——”苏璃的话还没说完,沈欢便笑道:“我知道,无论如何也得把那独一无二的东西弄到手对吧?” “你怎么知道?” “主持人说那东西独一无二,我就用天眼透过箱子看了一眼,是一串造型精美的珠宝项链,其中有一颗的材质和封印你的血玉很像,加上你现在这个时候开口,那就一定没错了。” “你智商成长的可以啊!” “懒得理你,明明是求人,这嘴上的话却是在损人。”沈欢没好气道。 苏璃本想现身,用身前的球给沈欢来一个蹭啊蹭的游戏,但想到林妙诗就在身边,她最终还是放弃了,只能嗲声道:“算姐姐我求你了好不好,事成之后,说不定在将球实化的同时,也能把那里实化了呢?” “我本来是想参加的,但一听这话,我反倒不想参加了。” “……” 最后沈欢还是选择了参加这场灯谜大赛,能通过正当手段得到,就绝不玩花花肠子。 对于沈欢选择参赛的事情,王紫嫣表现的有些意外,毕竟某人刚刚还说对灯谜大会没有任何兴趣,不过更令她惊讶的是,每年都会参加大会的夏天,竟然破天荒的放弃了参赛的资格。 “没了儒少,这次冠军肯定是我的!” “就你还想得冠军?做梦吧!” “我前阵子刚看了本和中医有关的小说,这次我赢定了!”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的厉害,但看着题目半天都没有动作。 第一个题目是一个“明”字,沈欢看了一眼没多想,大笔一挥便写下了答案——阴阳合。 第二个题目是一个“车”字,情况和第一道题差不多,随手写下答案——莲心。 第三个题目是一个“纹”字,这个沈欢想了一会儿,写下了破故纸。 这里运用的是拆字损合法,将故、纸二字破开,去掉故字的古,纸字的氏,余下的文与纟组合在一起就是纹。 谁都没想到,第一个交出答案的竟然是一个从来没见过的生面孔。 剩下大多数人只猜中了一个或两个,还有几人一个都没猜中,最后晋级的连带沈欢只有三个人。 第二关是双字谜,除了沈欢还有一个戴眼镜的纨绔子弟也完美通过,速度甚至比沈欢还要快上几分。 眼镜男面带得意道:“小子我还是劝你放弃吧,这最后的奖品是我的了。” 沈欢笑了笑没说话,下面却是传出一声惊呼,“我想起了,这个人不就是最近一直上报的那个中医界领头人沈欢么!” 此话一出,刚刚还洋洋自得的公子哥直接傻了眼。 第490章我不服! “沈欢?!” 这个名字说出来以后,有不少人震惊。 沈欢这个名字在年轻一辈当中,可谓出尽了风头,中医公会虽然不是什么大公会,但名头在那里放着。 在场的年轻人没几个人和公会的成员打过交道,但爷爷辈或者父辈多少都与其有些交集,甚至有几人的长辈,还是中医公会的医师保住了性命。 所以最近这段时间,他们听最多的名字就是沈欢。 “原来沈欢就长这样啊?也没像传闻中说的那样三头六臂啊!”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句话我最近听的都快吐了,我家里老头子老拿我跟沈欢比较,大家根本就不是一条道上的人好嘛!” “这人,好讨厌的!” 听到众人的议论,眼镜男重新恢复了底气,“我就说嘛,除了儒少以外,还会有什么人能够和自己争锋。” 沈欢耸了耸肩没有说话,嘴巴长在人家身上,他想管也管不了,与其因为这些事儿生气,还不如好好想想怎么把血玉给弄到手。 “好了,各位安静一下,接下来就是激动人心的决赛了!”主持人说着从兜里掏出了一堆卡片,“第三关和之前不同,题目由我随机在这些题卡中抽取,先回答出答案者为胜利。” “我们采取三局两胜制,谁先获得两场胜利,就是本次灯谜大会的最终赢家。”主持人清了清嗓子,“咱们废话也不多说,直接开始吧!” “第一道题目,药铺关门,打一中药名,开始!” 眼镜男陷入思索,而沈欢却已经将答案脱口而出,“没药。” “没药?你开什么玩笑,中药中有这个名字吗?瞎编的吧。”眼镜男语气有些不屑,他不相信在中药中,会有这么古怪的名字。 沈欢面色不改,开口解释道:“没药,为橄榄科植物地丁树或哈地丁树的干燥树脂,有散瘀定痛,消肿生肌之功效,常用于胸痹心痛,胃脘疼痛,痛经经闭,产后瘀阻,癥瘕腹痛,风湿痹痛,跌打损伤,痈肿疮疡等病症的治疗。” 主持人朝着他竖起了大拇指,“不愧是新一代的中医界领军人物,竟然一瞬间就说出了答案,不过梁少也不用伤心,因为还有两道题,您还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第二题,天府之宝,依旧是中药名,开始!” “川贝!”这次是眼镜男先一步答了出来,“天府是蜀川的别称,宝是宝贝的意思,加起来就是川贝!” “恭喜梁少答对题目。”主持人笑了笑,“看来竞争很激烈了,两位竟然达成了平手,接下来就看最后一题了。” 台下的王紫嫣有些郁闷道:“这个欢子还是药王呢,连川贝这么简单的题目都没猜出来。” “我倒觉得欢子是有意退让,川贝这门药材的知名度还是比较广的。”夏天笑着说道,这次倒是他高估沈欢了。 沈欢是真没在第一时间将谜底想出来,身为医师听到天府二字,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蜀川,而是人体腧穴之一,属手太阴肺经的天府穴位。 这局被眼镜男取胜,用大意来形容更为恰当一些。 “好了,这次是最后的决战,题目是帝皇送客,请答题!” 帝皇送客?这叫什么题目,根本没有任何头绪啊。 眼镜男随口说了一个可能会沾上边的答案,“黄芪!” “不对!” “黄芩!”为了赢沈欢,眼镜男已经开始瞎蒙的套路。 “不对!” “黄连!” “也不对。”主持人佯装不快道:“梁少你这么样可就不好玩了,明显是瞎蒙嘛!” “我、我——”眼镜男我了半天也没说出半句话,这个题目实在是太古怪了,帝皇送客,狗屁的送客啊! 王紫嫣也想不出谜底,对林妙诗问道:“林小姐,你猜得出来吗?” 林妙诗摇了摇头没说话,她对药材的了解有限,暂时也想不出和帝皇送客四字有关的药材名字。 “儒少大人,你该不会也没想到吧?” 夏天干笑两声,“我对草药的了解更加有限,如果我没想错的话,应该是当归。” “为什么是当归?” “送客这个词要看皇者对谁说,如果对大臣说,就等于送辞职信,用比较文艺的说法就是当归故里,所以我猜是当归。”夏天摊了摊手,“不过我想谜底可能不是这个,毕竟我对种草药的了解还不如林小姐。” “这样说倒是挺有道理的。”王紫嫣对着台上的沈欢喊道:“嘿,是当归!谜底是当归!” 眼镜男认出了王紫嫣的身份,虽然有些害怕,但还是硬着头皮说道:“偷传答案,这是犯规的!” “你傻啊,趁着那小子没说,你赶紧把答案说了,举报有什么用!” “这答案是儒少给的,肯定错不了。” 眼镜男一想也是这么个道理,连忙说道:“当归!答案是当归!” “您确定?” “我确定!” “恭喜你——”主持人猛地将声音提高,可说到一半压低了声音,“答错了!” 眼镜男面带不甘道:“答错了?不可能,这是儒少的答案,怎么可能会错!” “儒少的答案就百分百正确吗?”主持人反问道。 夏天在灯谜大会中,每次都是魁首,这让人们形成了一种莫名的信任,只要是他说的答案就一定是对的。 可他毕竟是人不是神,终究也会有猜错的时候。 不是当归,那是什么?有关的药材名字,自己都已经说了啊。 眼镜男的心情很郁闷,就在他郁闷到极点的时候,沈欢朱唇轻启道:“谜底是,王不留行。” 此话一出,眼镜男大笑起来,“王不留行?你这名字比我说的那些答案还瞎,这是中药名字?这是中二少年才会取的网络昵称吧!” 主持人敲响铜锣,呐喊道:“恭喜沈欢取得最终的胜利!” “中药怎么可能取这么白瞎的名字,这个沈欢该不会是你们老板故意安排的托吧?” 王不留行确实可以和答案搭上边,但眼镜男怎么也不相信,这世界上会存在叫这种名字的中药。 不等主持人开口,沈欢便解释道:“石竹科植物麦蓝菜的干燥成熟种子,夏季果实成热,在果皮尚未开裂时采割植株晒干,打下种子,除去杂质,再晒干就是王不留行,其药效具有活血通经,下乳消肿,利尿通淋的功效,用于经闭,痛经,乳汁不下,乳痈肿痛,淋证涩痛。” “好了,这件独一无二的藏品,就是沈欢沈公子的了!”主持人说着就准备去取那串玉珠项链。 可他还没来得及转身,眼镜男便大喝道:“我不服!” 第491章现在服了吗? “我不服!” 主持人愣了一下,没想到眼镜男对于胜利竟然如此执着,“那梁少想怎样?” “再比一题,刚刚的题目太生僻了,我输的不甘心!”眼镜男说着狠狠地瞪了沈欢一眼,两人看上去好像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 主持人面色为难道:“可这有些不合规矩啊。” “奖品我可以不要,但必须重比一场!”眼镜男倔强道。 主持人有些无语,奖品本来就和你没关系好么! 不过最后他还是答应了眼镜男的要求,没办法谁让人家是大族出身呢,自己这个小职员开开玩笑还成,不值得真的把人给得罪了。 “再比一场,沈公子没有意见吧?” 沈欢摇了摇头,“没意见。” “好,那我就再出几道题目,请两位听替,九死一生!” “独活。”这次沈欢在瞬间将答案说了出来,这次不等眼镜男开口,他便解释道:“重齿毛当归的干燥根,味辛、苦,性微温,归肾、膀胱经,效果为祛风除湿,痛痹止痛,主用于风寒湿痹,要洗疼痛,少阴伏风头痛,风寒挟湿头痛。” 眼镜男咬牙道:“再来一题!” 沈欢是医师,在药材真假方面,他没得辩,只能从下道题目中寻找突破点。 主持人再出新题目,“长生不老。” “万年青,全株有清热解毒、散瘀止痛之效,可配置白药、苗药、水药、土家药等诸多配药。” 眼镜男咬了咬牙,“继续!” “三九时节。” “天冬,去寒热,养肌肤,益气力,润五脏,益皮肤,悦颜色,可以美容养颜。” “五月初五。” “半夏,具有燥湿化痰,降逆止呕,生用消疖肿作用,兽医用以治锁喉癀。” “妇女节前一天。” 这次总算让眼镜男找到了机会,“三七!” “恭喜您答对了!”主持人心中庆幸,总算抽到了一个简单题目,不然还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 比到现在,结果显而易见,在中药灯谜方面,眼镜男远远不是沈欢的对手。 “再来两道难点的题目。” 没想到眼镜男并没有准备就这么罢休。 简单的你都猜不出来,还让来难的?不找个台阶下去,还继续斗气,这纨绔子弟出来是没有带智商么! 主持人在心里吐完槽以后,也不再抽选题目,直接选择起了难度最高的几道题,“踏花归来蝶绕膝。” “香附。”沈欢也懒得解释了。 “继续!” “人间四月芳菲尽。” “春不见。”沈欢说完答案以后,对着眼镜男说道:“朋友,我看没必要进行下去吧?” “谁跟你是朋友?”眼镜男气呼呼的说道:“你之所以能够赢我,不过是靠着对中药的了解罢了,完全是胜之不武,你敢不敢和我比其他灯谜!” 在得知夏天不参加这场灯谜大会后,他的心情便激动无比,以为自己终于有了出出头之日,没想想到半路却杀出了一个沈欢,让自己丢尽了颜面。 要是再不花些办法把面子找回来,以后还怎么见人! 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你不觉得自己有些无理取闹了吗?” 之前之所以做出让步,只是不想招惹麻烦,没想到这个纨绔子弟敬酒不吃吃罚酒,用现代的网络流行语来形容,就是太作太任性。 “你这是恼羞成怒了吗?”眼镜男似笑非笑,语气很是玩味。 男人都是要面子的,他就不相信在激将法之下,沈欢还会不上钩。 沈欢不太想和眼镜男这样矫情的人打交道,灯谜大会说白了,就是大家相互交流玩耍的活动,现在却被生生搞成了这个样子。 站在某个角度来看,眼镜男的脾性和李凤仙有些相似,都是不服输,只不过前者让人多了一股厌恶。 “既然这样,那我们就直接比到你服好了。” 看吧,我就说男人都是要面子的! 见自己的激将法起效,眼镜男在心中忍不住发出一阵欢呼之声,然后对着主持人说道:“出题吧,除了和中药有关的,什么都可以。” “可是我们这次除了中药灯谜以外,并没有准备其他的题目。”主持人面露难色。 眼镜男瞪眼道:“在网上搜也行!” “好吧。”主持人是真的拿眼镜男没办法,只好拿出手机在网上搜寻题目。 王紫嫣有些看不下去了,丝毫不顾及什么淑女风范,骂骂咧咧道:“输了就是输了,像个娘们一样叽叽歪歪个屁啊!老娘都替你感到丢人,赶快滚下来!” 眼镜男本想回骂,但在看清王紫嫣的面目后,硬生生的把话给吞回了肚子里,这位姑奶奶怎么会帮沈欢这小子说话。 不管了,这话既然已经说出来了,自己就绝对不能反悔,就假装没听到,反正改不改都只有死路一条。 “找到了,现在开始新一轮的比试。”主持人深吸了口气,说道:“一边是红,一边是绿,一边喜风,一边喜雨,打一字!” 眼镜男眼睛一亮,这个灯谜他知道,可惜的是沈欢比他先一步说出了答案,“秋!” “伤风喝碗热姜汤,打一地名。” “武汉!” “文君当垆,子牙临溪,打一成语。” “沽名钓誉。” “夕阳西下几时回。” “明朝。” “仲尼日月,打一成语。” “一孔之见。” “相聚西湖边,泪别断桥前,打一字。” “湘。” 主持人没再问下去,而是眼巴巴的看着眼镜男没有说话。 这些题目的答案,眼镜男也能够在第一时间想起,可他总是来不及发声,便被沈欢说出了答案。 而且,整个过程中,沈欢都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看得他浑身不自在。 直到现在,沈欢的视线依旧没有转移,“现在服了吗?” “不服!”眼镜男咬牙道:“灯谜只是小儿科的玩意儿,有本事我们就猜诗谜!” 沈欢想都没想,“不比。” 眼镜男面露鄙夷,“你怕了?” 沈欢摇了摇头,语气平淡道:“怕倒没怕,只是不想和脑残浪费时间。” “你——” 忽略气得直跺脚的眼镜男,沈欢走到主持人身前说道:“现在那件独一无二的奖品是我的了吧?” 说实话,他还是很好奇苏璃再吸收一条尾魂后究竟会有什么变化的,要真如之前说的那样,那么除了玩球就又新多了几个玩耍项目,比如——啪啪啪? 第492章在车上完成第一次? “输了就输了,敢输敢认才是真男人,下来吧你!” “没本事就别打肿脸充胖子,你这不是难为自己嘛!” “这次花灯会来的妹子不是很多,今天你的脸也没全都丢光,不过她们那么八卦,明天就不保准了。” 因为王紫嫣开了口,刚刚那些还支持眼镜男的人,统统转移了阵地。 这就是富家子弟的悲哀,也是夏天和楚歌朋友不多的原因,太多同龄人都是在“以利益为先”的理念中茁壮成长。 和这样的人浅交尚可,深交就不必了。 眼镜男脸色青一阵红一阵,同伴的倒戈相向,和沈欢那种漠视的态度,让他内心掀起了巨大的起伏。 不甘,有!可又能怎样?自己为了在花灯会上赢得喝彩,辛苦专研灯谜数月,但结果却成了为他人做嫁衣的丑小鸭。 恨,有!但又能如何?王紫嫣脾气虽然暴躁,但和他们这群纨绔子弟打交道的态度一直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次主动开口帮沈欢说话,很明显是两人有私交。 一个王紫嫣算不上可怕,最多躲在家里足不出户,过阵子就会不了了之,但她身后的儒少堪称恐怖! 夏天的头衔是儒少没错,但不代表他真是一个温文儒雅的少爷。 与楚歌那种摆在明面上的张狂报复相比,夏天的手段则更为神秘,有些人在得罪过他以后,莫名其妙的就消失了。 是死是活谁也不知道,但正是因为这种未知的神秘,才会让人觉得恐怖。 在台上又待了一会儿以后,眼镜男只能选择灰头土脸的离开。 沈欢一心在那串玉珠项链上,并没有去注意那人的去留。 “这就是我们说说的独一无二的宝贝。”主持人将玉珠项链取了出来。 有识货的公子哥,一眼就看出了玉珠的价格,“和田玉,是好东西,但最多价值五十来万而已。” “您看清楚了,这上面可不止和田玉。”主持人说着将玉珠项链抬高,放在了灯光之下。 “这上面一共有十一颗珠子,每个珠子的来历都不同,第一颗是岫玉,第二课是和田玉,第三颗是独山石,第四颗是……第十颗是宝岛红珊瑚,第十一颗是从民间收来的正品血玉!至于这些剩下的,则全都是由帝王绿的翡翠镶嵌连接。” 现在众人已经明白了这串玉珠项链价值,把各种名产凑到一块的东西并不少见,但搭配如此协调,并给人朴实无华之感的却不多。 这样的玉珠项链,在普通人眼里并不显得张扬,而在识货人的眼中,更能体现自出自己别具一格的雅致品味。 “加上这是雕刻大师邱子甫的遗作,说它是独一无二的宝贝一点都不为过。”主持人顿了一下,“当然,即便如此,它的价格翻倍,最多也只有百万之多,但我想在座的各位都不是缺钱的主儿,咱们主要是在节日期间讨个喜气而已。” 这串玉珠是什么料子,又是何人所雕刻,沈欢一点都不感兴趣,他唯一感情去的就是封印着苏璃尾魂的血玉。 “好了,这次咱们的灯谜大会正式结束,各位小姐和公子,可以拿着自己的灯笼尽情的寻找自己的有缘人。”主持人笑了笑,“大概半个小时以后,我们便回开始烟火晚会,根据上面的要求,我们不能燃放太多,但我们可以保证,这次的烟火晚会绝对称得上是量少质高,肯定会让每一位都得到满意!咱们下一年再见!” 他也就说个玩笑话,花灯会的举办权每年都被握在不同人的手里,毕竟来参加花灯会的大多都是年轻人。 纨绔子弟们花钱无所顾忌,而且有很大的可能子承父业,举办方等于在得到利益上收获的同时,也得到了一个巨大的人际关系网。 用不用得着先不说,认识了就什么都好办了。 灯谜大会结束后,众人便纷纷散开各干其事,约啪的约啪,找对象的找对象,看起来极为热闹。 王紫嫣像个跟屁虫似的,拉着夏天紧跟在沈欢的屁股后面。 对此沈欢表示出了极度的不满,老子不过就是想尝一尝户外接吻的味道,有必要这么赶尽杀绝么! 四个人分成两对,你拉你的我拉我的,但谁也不敢越雷池半步。 可能是太久没有参加过聚会的原因,王紫嫣表现得很轻松,时不时也会露出一些少女姿态。 半个小时以后,如花灯会的重点烟火晚会终于正式开始。 就如主持人说的那样,烟火的数量不多,但质量却出奇的好,天空中闪烁的烟火,将整个大观园都变得明亮无比。 不知不觉中沈欢和林妙诗的手越握越紧,之后两人紧紧的贴在了一起。 发现沈欢的手又开始不老实地放在自己身后那优美的曲线上时,林妙诗俏脸一红,低头道:“还有人呢。” “没事儿,他们的注意力都在烟火上,没人会注意到我们的。”沈欢没有把手收回来的意思,除了有烟火作掩护,他不松手主要是因为身边其他几对情侣的表现。 人家都直接亲上了,我摸两下又算什么?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就拿王紫嫣和夏天来说,这俩人不仅没有被烟火所产生的浪漫气氛包裹,反而在那嘀嘀咕咕的评论,这烟火有着哪些瑕疵。 “妙诗。” “嗯?”林妙诗尽量装作平静道:“干嘛。” “我能亲你一口吗?就在这里。” “不能!”林妙诗故作冰冷道。 沈欢死皮赖脸道:“天气这么干燥,你的嘴都裂了,让我给你抹一些口油吧。” “可以。”相比在大庭广众之下接吻,擦口油倒容易接受多了。 可是沈欢拿出口油后,并没有帮林妙诗擦,而是直接擦在了自己嘴上。 “你不是要——唔!”林妙诗话还未说完,沈欢便用嘴巴堵住了她的嫩唇,经过一阵摩擦以后,沈欢又将舌头探进去缠绵了两下,大概两三分钟以后才恋恋不舍的分开。 “你、你干什么,这里这多人,要是被看见了——” 沈欢无辜的眨了眨眼睛,“不干什么啊,就是擦口油而已。” 林妙诗表情越来越冷,仿佛光用眼神就可以将人冻成冰块一般,就在沈欢准备道歉认错的时候,她忽然说道:“要不……再擦两下?” “我觉得咱们两个回车里擦会更好一些。” 看到林妙诗点头默认,沈欢内心一阵激动,没想到第一次就在车上完成,好紧张…… 第493章达成目标后的奖励 人生很容易出现错觉,沈欢就遭遇到了错觉,他以为事情是这样的,其实事情是那样的。 一进车便霸道总裁附体,将林妙诗推倒在了身下。 “妙诗,咱们开始吧。”沈欢柔声柔气,毕竟在做这种事情的时候,总要弄出一些浪漫的格调。 林妙诗朝着车窗外看了一眼,烟火晚会还在继续,那一闪一闪的亮光,就像是一次次彩色的闪电,“会不会被人看到?” “不会,车窗都是里面能看到外面,外面看不到里面的,放心吧!”沈欢伸出一只手穿过发丝抚摸着那弧度优美的下巴上,将其轻轻抬起。 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此时在林妙诗眼中,沈欢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帅气英俊的男人。 随着距离加近,两人都可以明显的感觉到对方那若有若无的呼吸,林妙诗因为羞涩,缓缓闭上了眼睛。 沈欢犹如哺乳期的幼儿一般,贪婪的吮吸着,舌尖在她唇上轻舔啄吻,来回反复。 接着手掌开始在妙曼的身躯来回滑动,见时机恰当更是直接将带着微微汗气的双手伸进了不该伸进的地方。 肌肤之间的直接触摸,让林妙诗僵硬的弓起了身子,看上去很是紧张,“你、你干什么。” “做那种事情啊。”沈欢心中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总觉得这次会像之前几次那样折戟而回,不过就算不能做神圣之事,做一下让两个人都开心的事儿也不错。 “不是说只是接吻吗?” “呃……我有说过吗?你让我回来,难道不是为了嘿嘿嘿?” “我没那个意思,只是累了想回家而已。” 沈欢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双眼,“这么说,咱俩就连两个人都开心的事情都做不了了么。” 林妙诗羞红着脸蛋,点了点头,她是真没朝那方面想。 次次都是这样,这他妈不是折磨人嘛! 思来想去,沈欢决定摊牌了,“妙诗,要是等到结婚以后才做这种事情,都到猴年马月了,你看咱们能不能商量提前一下。” “或者设定一个目标,只要我达到了,咱们就做那种事情。” 林妙诗认真道:“其实你说的这些事情我都考虑过,之前是有些没办法接受婚前就做那种事情,至于现在……人人都说得不到是最好的,我怕你过早的得到我以后会变了心思。” 这话沈欢没办法反驳,毕竟矫情是人类的通病,说白了就是犯贱。 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想要,如果很容易就做到神圣之事,他或许也不会把它看得那么重要。 不过他还是想掐死网上那些随便谈论感情的人,什么叫过早的得到就会变心思,这不是误人子弟嘛! “你说达成目标就可以做那种事情的办法不错,但我目前还没想到,等等吧,等过一阵子想起来了就对你说。” 沈欢脸上没有任何喜色,“你该不会是想拖延时间吧?” 林妙诗一脸郑重道:“我不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 “那你说过阵子,到底是过多久呢?” “可能两三天吧。” “这么快?”沈欢还没来得及高兴,林妙诗便继续说道:“也可能是两三年。” “你这不还是玩我么!”沈欢一脸沮丧。 林妙诗拉住他的手,说道:“放心吧,我一定尽快给你答案。” “其实我也不是非做这种事情不可,只是——” “你想说的我都知道。” 其实两人都了解对方的心意,只不过情到浓时方恨少,想要让感情进一步升华,做那种事情也无可厚非,只不过现在并不是做那种事情的时机。 等调整好心情以后,两人便开车返回了林家大宅。 林妙诗回到自己的闺房后,打开了电脑,上面有一个记事本,里面的内容全都是她和沈欢之间的互动。 最初的记载是那一次醉酒,除了互动外还有一些感悟,不过更多的是一些关于如何恋爱的攻略,只是因为性格原因,这些攻略至今都没有用过。 “目标,目标,目标……”林妙诗看着屏幕,不停地呢喃自语,良久之后,她在记事本内写下来了新的内容,“只要他做到了,那么自己就可以和他……” 想到这儿,那张绝美的脸蛋上,瞬间多了几抹红晕。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沈欢就收到了沈君兰的电话。 “兰姐,是不是阿姨她又出事儿了?” “呸,刚从节令出来就说这种晦气话。”手机另一头的沈君兰没好气地说道。 其实也不能怪沈欢这么想,毕竟沈君兰每次打电话过来,多少都跟刘婉芬有关系,而且全都不是什么好事儿。 要说错,他也是错在不该这么心直口快。 “对不起啊兰姐,我这刚睡醒,说话有点口不择言。”沈欢无奈干笑,沈君兰和刘婉芬的关系是不怎么样,但毕竟是母女,吵得再凶也是转眼就和好了。 “算了,我妈那脾气,我也清楚,这事儿说到底也不怪你。”沈君兰这么说,不仅仅是因为了解自己母亲的脾气,实际上昨天过节的时候,刘婉芬确实表现出了不小的意见,不过因为上次的事件,这次收敛了不少。 “那这次兰姐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儿?”说实话,家女婿这出戏沈欢是不想再演下去了,要是让林妙诗知道,这刚刚有好转的感情,说不定又要因此惹出一堆的麻烦。 沈君兰笑了笑,“是这样的,咱们华大快开学了,身为中医专业的主讲师,你这么一直玩失踪不是办法,而且西医系那边我也不好交代。” “兰姐您放心,这下半学期我应该不会再出现逃课的情况。” “什么叫应该?”沈君兰无奈的笑道:“算了,我也知道你是个大忙人,翘课这些事情尽量避免吧。” “知道,知道。” “记得有时间来我家一趟,演演戏。”也不管沈欢答没答应,沈君兰就把电话给挂了。 得,说了这么半天,这戏还得继续演。 沈欢发了几句牢骚,便洗漱穿衣,准备到前厅吃吃饭,和林老爷子聊聊天,顺便想想在这假期的最后一天,和林妙诗到哪游玩游玩。 可不等他走到大厅,管家便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欢少,李凤仙来了!” 第494章龙医师大赛 李凤仙来林家一般没别的事儿,基本上都是来找沈欢的,但管家每次过来通知的时候脸上都带着笑意,这次却显得有些着急。 难道纯洁的友谊不能再继续下去了?算了,与其乱猜,还不如问问管家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她来找我有什么事儿?” 管家摇了摇头,“不知道,看上去挺着急,应该是有什么急事儿。” 我看你也挺急的。 沈欢发了几句牢骚,心里犯起了嘀咕,看管家的样子明显很着急,肯定是知道什么,但又偏偏不说出来。 “欢少,你还是赶紧过去吧!要是再不去,我怕——” “我这就过去。”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你能不能跟我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管家欲哭无泪道:“我是真不知道啊。” 在沈欢眼里,这种欲哭无泪的表情,正是被逼无奈的特征,“你就说说呗,反正这儿也没什么外人。” “我真不知道。”管家还是那句老话。 沈欢撇嘴道:“你不知道干嘛这么着急?还催我赶紧过去。” 管家老脸一红,“我昨天吃了点东西,正闹肚子老爷却让我过来喊你,催你赶紧过去,是想等你离开之后好去厕所啊!” “……” 事实证明,大部分被吓死的人,不是被鬼吓死的,而是被自己吓死的,所以有事没事儿千万别多想。 进入大厅以后,沈欢一眼就看了一袭白衣的李凤仙,他身上穿的是两人第一次碰面的衣服。 “凤仙,听管家说你找我有事儿?” 李凤仙眼无杂念,点头道:“不仅有事,还是关乎咱们中医界的大事。” “中医界的大事儿?”沈欢一时之间有些反应不过来,下意识道:“又有人到中医公会闹事了?还是说其他地方又出现了庸医导致咱们中医公会的颜面受损?” 李凤仙摇了摇头,“这次不是负面新闻。” “不是负面新闻?”沈欢愣了一下,“难道说是哪个中医界的前辈出山了?” “也不是……”李凤仙觉得这么说下去,只会距离原话题越来越远,最后索性直接说明目的,“我这次来找您,是因为龙医师大赛。” “龙医师大赛?”沈欢面带疑惑,这种比赛的名头他从来都没有听过。 李凤仙解释道:“药王是我们医道盟的领导者,医道盟是由民间的门派组成,所以药王等于民间中医界的领袖。” “所谓龙医师,又称龙医,属官方皇族,掌诸医药,总判院事,是所有御医之首。” 关于御医的历史,身为中医界一员的沈欢还是比较了解的。 华夏建国后,并没有废除太医院,影响力虽不如从前,但依旧称得上是强大。 之后随着西医的入侵,太医院被废除,没了御医,自然也没了龙医这一职称,对于落寞的中医来说,借着这次龙医师大赛重出江湖是最好不过的选择。 想通其中关键以后,沈欢也来了兴致。 “你什么时候收到的消息?” “凌晨收到的消息,太奶奶怕电话里说不清楚,就让我在早上赶来通知您。”李凤仙叹了口气,“皇族忽然出榜,这是整个医学界都始料未及的事情,所以我们中医界收到消息的时间也不算早。” 沈欢皱了下眉头,“听你这话的意思,这次龙医师大赛似乎并不只是针对我们中医。” 李凤仙点头道:“是的,这也是最让人不能理解的地方,龙医师是中医官方所能享有的最高荣誉,但这次却是对华夏整个医学界发出通告,并且言明不限医科种类。” “这就怪了。”沈欢下意识用手卷了卷衣角。 国主很清楚我的身份,但两次见面对龙医师大赛都只字未提,这其中会不会另有什么隐情? 过分的谨慎会变成被迫害妄想症,沈欢目前的情况都有些类似。 但这也不能怪他,毕竟从出山至今,大多数麻烦都是自己找上门的,而非他刻意招惹。 “太奶奶和您的想法有些相似,不过她认为其中有猫腻的同时,也觉得这是一个让中医扬名的好机会。”李凤仙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这次的龙医师大赛并不限制参赛人数,甚至来医师证明都不需要,只要报名就可以参加。” “门槛这么低?”沈欢愣了愣,光看眼前得到的这些信息,这次的龙医师大赛,更像是一场闹剧。 “虽然门槛低,但是根据目前所获得的资料,已经有不少西医名家参加了这场比赛,对我们中医来说,局势上显得有些不利,为了确保最后拿到龙医师头衔的使我们中医界的人,太奶奶才会派我来通知您参赛。”李凤仙面带无奈的笑了笑,“毕竟您才是现在中医的第一人。” 参加一个比赛又不会掉块肉,沈欢也不再多想,问道:“大赛什么时候举行?” “明天。” “明天?!”昨天凌晨发的通知,明天就开始比赛?皇族这次的做法,沈欢实在是想不通了。 李凤仙点头道:“是的,就是明天,关于这点提出质疑的同行也有不少,但通告上是这么说的,我们底下人再怎么议论,皇族也不会做出更改。” “那好吧。” 就像李凤仙说的那样,通告是皇族发的,他们这群普通医师能做的就只有顺从,尤其是对想借此机会打翻身仗的中医。 龙医师大赛的海选赛场分部在各个区域,正式开始的时间是明早九点,最终晋级的医生将会在皇城内部进行决赛。 “你回去告诉师叔,我一定会好好准备明天的赛事。” 李凤仙摇了摇头,“太奶奶这次让我来,除了通知您以外,还希望您到家一趟。” “让我亲自过去一趟?” “是的,若我猜的没错,太奶奶应该是想在龙医师大赛开始之前,对您进行一些特训。” 因为出手次数太少,沈欢对于李老夫人的医术实力,只是一知半解。 先不说本身的实力,那份从医数十年的经验,肯定是他无法相比的。 对于现在的沈欢来说,他最需要的,正是那份老道的经验! 第495章李老夫人中毒了? 经验是从生活中多次实践中得到的知识或技能,身为师父要做的,就是将自己获得的经验传授给徒弟。 沈欢之所以能够有现在的成就,就是依靠历代药王的经验结晶《药王经》,是站在巨人肩膀上前行最经典的例子,不过这世上有很多经验是无法传授的,需要亲身经历过才能体会其中的奥妙。 李老夫人找沈欢过去,就是想让他灵活的运用《药王经》中的知识,而不是死记硬背。 因为时间还早,李家大院内只有几个零星的影子,一路上李凤仙都没说话,即便是沈欢主动交流,也只是用点头或摇头来回答。 与其说两人是君子之交,倒不如说是公事公办。 “太奶奶,太师叔到了。” “让他进来吧。”屋内传出了李老夫人的声音,听上去似乎有些虚弱。 人还是那个人,不过背影却显得沧桑不少,好像一夜间就变老了,不是表面上,而是心态上的变化,毕竟李老夫人本来就是年过百岁的老人。 “太师叔。”沈欢弯腰恭敬的打了声招呼。 李老夫人放下木鱼,起身道:“知道我这次让你过来的原因吗?” “知道。” “你应该听说过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吧。” 沈欢知道李老夫人是有话要教育,也没插嘴,只是静静地听着。 “这次的龙医师大赛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难么简单,不光是皇族的目的,来参赛的选手也是一样。”李老夫人一本正经道:“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除了五大派以外,这世间依旧有不少隐世的医道门派。” “它们历史也许不如五大派悠久,但能与其比肩者也有不少,就拿这次参赛的青葵派弟子来说,他们的汤药技术,就曾经位列与我们药王门之上,还有仁心谷、妙手门,都是一等一的好手。” “这世间不存在着什么无敌的医术,即便拥有药王经,你也必须保持慎重的心态,明白吗?” “明白。”沈欢对于中医界的情况了解的很片面,毕竟他这一身医术都是来自于孙真。 孙真在品德、医术方面是一个好师父,但关于中医界历史提及的却很少,这才造就了沈欢对中医界半知半解的结果。 不过想想也是,当初孙真千叮咛万嘱咐,让沈欢不要来燕京,很明显是想刻意在回避某些事情,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打算让沈欢踏足中医界这个圈子。 “好了,废话说完了,现在我将自己这一生所得的经验全都教给你,你要一字不落的好好牢记在心里!” 沈欢点了点头,“沈欢先谢过师叔的传授之恩,但在此之前,我觉得是否应该先帮师叔您把毒给解了呢?” 李老夫人面色一变,“你看出我中了毒?” “是的。” “听刚才话里的意思,你似乎不仅仅看出了我中了毒,似乎还知道解毒之法。” “是的。” 李老夫人试探道:“我身中之毒,药王经应该是没有记载的,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脸色。”沈欢开口道:“身为医师,比其他人更了解有一个好身体的重要性,您每天念经礼佛,看似是在消耗生命中仅剩的时光,但实际上是为了更好的延长寿命而修身养性。” 到了李老夫人这个岁数,因为身体机能的下降,药物的作用已经很小了,想要延长寿命的唯一办法,就是保持和平的心态。 佛理哲学,无异于是最好的选择。 “按照四诊的望诊之法,观您的脸色,似乎只是风寒之类的小病症,但一个将养生细节注重到心理变化上的医道宗师,基本上不会出现生病的迹象。” 大多数的医道宗师都是无疾而终,李老夫人最终的结果,肯定也是这样。 “所以你就推断我是中了毒?” “不光如此,您的眼白充满了血丝,养生的重点就是合理的安排作息时间,熬夜之类的事情肯定不会发生在您的身上,这是第二点。” “第三点,是您的头发,对于一个身体健康的人来说,发色无论如何改变,发囊都会充满活力,但您的头发却出现了脱落的痕迹。” “这三点出现在别人身上我一点都不会奇怪,但出现在您身上就很不正常了。”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曾经用天眼观察过您的脏腑情况,若不出意外,您至少还有十年的寿命,但您如今表现出的这些症状……最多活不过半年。” “出于对您身体健康的保护,我刚刚又用天眼看了一下您的身体情况,正好印证了我对您身体判断的情况,中毒!” “天眼……”李老夫人无奈的叹了口气,似感叹道:“这才是药王与普通医师之间的最大差别吧。” 说完这句话,她便从状态中走了出来,问道:“此毒何解?” “有两种办法,用灵气强行将毒逼出体外,不过这个方法只适用于身体强壮的壮年,您的岁数太大,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强行逼迫说不定还会加快生命消亡的时间。” “第二种办法是配制以解毒为主,健体为辅的中药好好调理,虽然时间长一些,但对于您这样的老年人来说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李老夫人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不错,你给出的答案我很满意。” 听这话里的意思,似乎是她故意让自己中毒来考验沈欢的眼力,但在沈欢看来绝对不是这么回事儿。 原因很简单,没必要! 已经百岁高龄的李老夫人,完全经受不起这样的折腾,而且想要测试实力,完全可以让壮年来代替。 目前沈欢最疑惑的是,究竟是什么人,能够配制出连李老夫人都无法解去的毒药。 所谓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沈欢也没揭穿李老夫人的意思,留下几味珍贵的药材和方子以后,就没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 接下来便是经验的传授,直到第二天天亮沈欢才从佛堂赶出来,直接前往附近的会场参加海选。 身为现今的药王,沈欢自然毫无悬念的通过了海选,但令他疑惑的是,皇族这样的做法似乎有些矛盾,既然设置了低门槛,又为什么要搞出海选这样的赛事。 若是想要医道界的精英,直接提高龙医师大赛的门槛高度不就得了? 类似这样的疑惑还有很多,但沈欢没心思多想,现在的他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晋级决赛,最终拿到龙医师之位! 最后进入半决赛的大多是熟面孔,剩下几个生面孔也能根据着装来判断身份,最令人惊讶的是,就连罗伯特也晋级到了半决赛。 第496章药王?不过如此! 关于罗伯特的医术,沈欢了解不深,但根据之前的一些表现,最多只能算是西医界某个领域的精英人才。 这样一个术有专攻的人,竟然也能够通过五花八门的海选就很令人意外了。 “沈医师,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发现沈欢在观察自己以后,罗伯特主动走过来打起了招呼。 沈欢对他没什么好感,尤其是这种明明有仇,还偏偏装出一副很要好的市侩态度,两人不是一个领域,加上没什么交集,所以说话也不大好听,“是啊,我也没想到,更没想到罗医生这样的任务,也能晋级到半决赛。” 罗伯特不仅没有生气,反而笑道:“以沈医师的水平,通过海选自然是轻而易举,在下能够进来,运气占了很大一部分,别说您,其实连我自己都有些意外。” “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罗医生也不必妄自菲薄,希望您能在这场大赛中,取得一些不错的经验。” “那就承蒙您贵言了。”罗伯特没再说什么,返回了自己的小圈子。 他离开没多久,李凤仙就带着汪老等人走了过来。 余老一上来,便笑道:“我就知道你小子一定会进入半决赛。” 中医公会内除了汪老以外,其他人并不知道沈欢还有一个药王的身份,说话方面也没太大的顾忌。 汪老朝罗伯特那边看了一眼,“他刚刚找你有什么事儿?不会是又来找麻烦的吧?” “哼,我早就看不惯那个小子了,只知道崇洋媚外!” “没错,他要是再敢找咱们中医公会的麻烦,老夫就给他拼了,一条即将入土的老命,换他一个年轻人的性命,说到底还是我赚了!” 相比沈欢,这些老中医的火气更大,要不是因为罗伯特无辜找茬,中医公会也不会差点面临被取缔的局面。 “咱们都消消火气,咱们这次来是为了龙医师大赛,而不是为了解决私人恩怨,再说我们也没必要为了一个小人而生气。”沈欢笑了笑,“要是想出心口这口恶气,在半决赛中将他刷下去,让其与龙医师这头衔无缘不就好了么。” 几人闲聊几句以后,沈欢对李凤仙问道:“情况怎么样?” “进入决赛的医师一共有二十三人,中医师有十六人,其中大部分人来自我们中医公会,有三人是赤脚医生,剩下三人分别是青葵派、妙手门、仁心谷的传人。” “这么看的话,我们中医这次胜算的机会还是很大的。”沈欢不喜欢搞拉帮结派,更不想搞什么敌对。 不过这一次的事情关乎到中医是否能够趁机崛起,所以他只能将这些西医师归属到敌对的行列。 “不太好说,那七名西医师除了罗伯特以外,都是现今华夏西医界排的上号的人物。”李凤仙看着手中的资料念道:“钟南山、胡国锋、傅军,这三个人都曾经位列过世界名医百位排名榜上,应该不是那么容易对付。” “不一定,中西医相比,我们的劣势有不少,但要放在龙医师大赛中,处于劣势的反倒是这些西医。” 中医为什么难学?除了那些玄之又妙的理论以外,还因为它包括了太多内容,最后由一条条江流汇成大海。 西医的体系也很庞大,并不弱于中医,但最终的结果却完全相反,先是在大海中遨游,最终步入众多溪流中的一条。 拿游戏举例,中医从始至终都是全能的万金油职业,不过也因为这个原因,导致什么都不大有起色,西医则是初期散人后期转变为各种专攻职业。 龙医师大赛不会因为你出身于德国骨科,就专门给你出一些关于骨科的题目,在所有题目都是随机的情况下,显然是全能型的中医胜率更大一些。 接下来的几场比赛和沈欢预想中的差不多,最先被刷下来的几人当中就有一位曾经名列世界名医榜的西医师。 当然,被刷下的中医师也不在少数,就如之前所说,中医目前的情况是繁而不精,遇到一些较难的题目,多会束手无策。 总体来说,龙医师大赛的制度还是比较公平的,几乎都是选用一些服药就可以见到效果的轻微病症。 比赛从早上举行到了下午,从将近千人筛选到只剩下了四人。 沈欢、李凤仙、钟南山以及……罗伯特。 讲实话,沈欢没想到会是中西医五五开的情况,最令他意外的是罗伯特,竟然也坚持到了最后。 之前通过海选是因为运气,但从半决赛中脱颖而出,就绝对不是运气那么简单,更何况连汪老、余老这样的中医界老前辈都被刷下了。 这时李凤仙在沈欢耳边小声的低语道:“汪老被刷下去以后,一直在关注其他人的比赛,他发现罗伯特在治病时使用的并不是西医术,而是中医医术。” 沈欢暗自点了点头,看向罗伯特说道:“看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并不是虚言,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罗医生应该是得到了某些奇遇吧?” “奇遇不敢当,只是不经意学会了一些中医的小手段作为辅助,让沈药王见笑了。”罗伯特客气的说道。 “你刚刚叫我什么?”沈欢皱眉道。 罗伯特先是一愣,接着笑道:“沈药王。” 之前沈欢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没想到罗伯特喊得竟然真是沈药王。 关于药王这个身份,就连中医公会都没多少人知道,罗伯特一个局外人又怎么会知道? 从罗伯特这次归来开始,沈欢就老觉得不对劲,可具体又说不出那种不对劲,但现在他似乎想到了什么。 大难不死、性格大变、实力飞速提升,这些关键词组合在一起,脑海中形成了一个新的词语——魂觉! 不可能!按照夏天的说法,只有上一世实力强大的人,才有可能触发魂觉这个事件,但……谁又规定罗伯特的前世不能是实力强大的高手呢? 沈欢的一切变化,都被罗伯特看在眼中,他嘴角翘起一丝笑意,语气玩味道:“因为一个称呼便乱了方寸,看来号称医道盟首领的药王,也不过如此!” 第497章实力与名号并不相称 此时的罗伯特仿佛带着君临天下之势,眼中满是不屑与鄙夷。 “你究竟是什么人!”沈欢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明显加快了几分,此时的罗伯特让他产生了巨大的压力。 罗伯特先是一阵大笑,然后说道:“我是什么人?亲爱的沈医师,您真是贵人多忘事,不过我也不怕浪费功夫,就再做一下自我介绍吧。” “罗伯特,花旗华侨,如今回归华夏,是乾坛医院的一名医生。”罗伯特脸上尽是玩味的笑意,“不知道沈药王对于我这个称呼是否满意呢?” 沈欢对罗伯特有着一定的了解,他现在可以肯定,眼前的这个罗伯特,绝不是之前那个用尽伎俩也要把中医搞垮的阴险小人。 因为小人只会让人觉得难缠,而不是畏惧。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现在这个罗伯特给了他很大压力,甚至还有种恐惧,发自灵魂的恐惧。 “太师叔!”李凤仙将手放在沈欢肩头捏了一把。 “我没事。”沈欢做了几个深呼吸,朝罗伯特看了一眼,“我不管你是什么人,这次龙医师大赛的获胜者一定是我。” “在之前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但现在——”罗伯特收起笑意,话锋猛地一转,“你只配做我成功路上的一颗垫脚石!” “妈的!”沈欢骂了一声,就准备动手。 “肃静!皇城之内,岂是你们这些刁民随意打闹的地方!”一名穿着西装的侍卫大喝了一声。 李凤仙也急忙出手,将沈欢给拦了下来,“太师叔,你冷静点!” “对不起……”沈欢用手拍了拍额头,放在平时他绝对不会做出这种冲动的事情,至于现在为什么会这样,他也说不上半分的理由。 冷静!一定要冷静,现在已经是决赛了,自己要是乱了阵脚,这次龙医师大赛就没有任何希望了。 大概过了两三分钟,一名官员走到了台上,对着四人说道:“首先恭喜各位进入决赛,不过在恭喜的同时,我也希望四位能够紧张起来,因为从决赛开始,比试就不再像半决赛时那么简单。” 打完官腔以后,官员继续说道:“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所以接下来请四位按照顺序,依次在箱子中抽选题目,根据牌子上的号码,进入我身后这些写有编号的帐篷中,里面有病人在等待四位的治疗,需要什么药材,可以随时向帐篷外的侍卫索取。” “因为病情的困难度大致相同,所以胜负由治疗时间决定,最快的两人将晋级总决赛,现在我宣布,比试正式开始!” 话音落下,四人便拿着对应的号码牌走入了帐篷。 帐篷不大,加上密封的原因,沈欢一进去就闻到了一股令人不悦的味道。 坐在正中的是一个年纪偏大的女人,打扮的很时髦,样貌也算得上是清秀,但整个人表现的有些拘谨,看到沈欢进来,目光会不自由的闪躲。 “臭汗症?”沈欢试探性的问道。 因为空气不流通,帐篷内的味道,都是来自于这个女人的身上。 在这样一个全民女神的时代,即便是一些样貌普通的女孩,都会生出一股没由来的自信,更何况这个样貌身材还算不错的女人。 身体有异味,需要用大量的香水和化妆品来掩盖,样貌明明不错,却很没自信,在没有详细观察之前,就只有臭汗症一个答案了。 女人面色尴尬的点了点头,本来她这次过来,就是本着丑媳妇终须见公婆的原则过来的,生病了就得看医生,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一看进来的是个年轻小伙,她又不自觉的开始退避,毕竟臭汗症走到哪里都会受到鄙夷的目光。 “我是医生,眼中没有男女贵贱之分,所以没必要担心什么。”为了让患者接受自己,沈欢没有用手去捂鼻子,很自然的做到了女人的对面,“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至少你的身体很健康。” “医生您就别骗我了,为了治疗这病,我花了不少冤枉钱,十块钱的药用过,一千块的药也用过,西药用过中药也用过,微创手术也做过,味道轻了不少,但是并没有完全根除,大汗腺摘除术效果是不错,可一个女孩子腋下如果有两条很大的口子,会很麻烦很难看的啊!” “不需要手术。”沈欢写好方子后,递到了女人的面前,“按照我的方子抓药,将胡椒、花椒、明矾研磨成粉,用蛋清搅拌抹,十分钟后用清水洗去,连续三日,三日后改用生姜片夹于腋下方可去除。” “真的?” “真的。”沈欢说着拿出了银针,解释道:“因为这场比试拼的是时间,我会用针灸帮你一次性根除。” “那您给我开方子干嘛?”面对这个言行不一的医师,女人心里忽然觉得有些没底。 沈欢一边施展蜻蜓点水落针,一边说道:“臭汗症是遗传病,你的家人之中一定也有人有这种症状,那些药不是给你开的,而是给你家人开的……好了。” “这、这就好了?”女人表情有些惊讶,下意识低头闻了一下,厌恶道:“明明还在!” “那是残留的遗味,用水清洗以后就没了。” 女人也不觉得天冷,更没把露肉当回事儿,直接当着沈欢的面拿矿泉水清洗起来,“竟然、竟然真的好了!神医,谢谢你,能不能跟你商量——咦,神医人呢?” 决赛是场时间争夺战,沈欢治好女人之后立马离开了帐篷,但他并不是第一个走出帐篷的人。 “沈药王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竟然这么久才出来。”罗伯特语气再次玩味道:“果然,药王这个称号并不是很适合你,至少你的实力与这个名号并不相称。” 沈欢没有说话,他现在已经想明白,罗伯特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为了扰乱他的心境罢了。 只有在没办法必胜的情况下才会使用阴谋诡计,对于真正的强者来说,耍这些小手段只是在浪费时间。 “哐——” 随着一声锣响,官员宣布道:“沈欢、罗伯特,进入总决赛!” “因为两名病患的病情完全一样,所以总决赛的获胜条件和之前一样,都是由时间决定,胜出者将获得华夏医学界的最高荣誉称号,龙医!”官员说着摆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请!” 与决赛不同,这次比试的地点是地下室的密室之中。 “该死!”看清床上的身影后,沈欢直接转身朝外走去,看当他走到门口时才发现,石门已经紧紧地闭合在一起…… 第498章可爱的果果 “开门!”沈欢运转灵气,朝着门口大喊了一声,拥有强大穿透力的声音,外面人可以听得清清楚楚,但是门并没有开,也没有任何人回答他。 “妈的!” 沈欢暗骂一声,准备强行震开石门。 可能是外面人感受到了里面的动静,出声道:“沈欢选手,请勿尝试破坏密室内的一切东西,在未经同意前,也不能擅自离开密室,犯以上任何一条,都将视为弃权认输。” “开门!”沈欢的语气内明显夹杂着怒气。 门外人淡定的回答道:“屋内的药橱内,有您需要的一切药材。” “这个房间必须通风!” “对不起,根据规则,这是不允许的。” “我说必须通风!”沈欢回头朝着床上的病人看了一眼,“这是我治疗病人的手段!” “这……我向上面反映一下。” 趁着门外之人离开的这段时间,沈欢走到病床前,开始观察病人的情况。 床上躺着得是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样子很可爱,比网上那些萝莉网红还要漂亮,大大的眼睛,嫩的好像能够掐出水的皮肤。 长大后一定是个“祸国殃民”的大美女。 唯一可惜的是……她没有头发,肤色虽然白皙,但却缺少了几分血色,失神的双眸夹杂着些许痛苦。 “叔叔,你也不要果果了吗?” “你叫果果吗?”沈欢用手帮她掖了掖被子。 小女孩似乎从这个小细节里获得了一些安全感,用力的点头,露出笑容道:“嗯嗯,我叫果果,苹果的果,果果和苹果一样甜,叔叔不要不要果果。” “不会的,在你病好之前,叔叔一直都不会离开你。”沈欢说着,用手挠了挠头,故意装作尴尬道:“果果,你能不能把别叫我叔叔,叫哥哥就好。” 要是陈雨婷这么说,他一定不会介意,可从果果的嘴巴里说出来,就不一样了。 童真,儿童眼中看到的,是世界最真实的一面。 因为果果一句话,沈欢已经开始怀疑自己的人生了。 “可是叔叔的年龄看起来很大呢。” “呃……那叫我大哥哥好了。” “大哥哥——咳咳!”本来还带着笑容的笑脸,因为一阵咳嗽声戛然而止,瞬间被痛苦所取代,洁白的牙齿也被口腔内的鲜血所染红。 “妈的!”沈欢暗骂一句,对着门外骂道:“我说了需要通风,为什么不开门!” “对不起沈欢选手,我已经向上面反应过,但因为病患的病情可能带有传染性,上面并不同意打开密室。” 沈欢抱起面色痛苦的果果,一边用手按摩后背,一边问道:“不开是吧?” “果果,哥哥要放鞭炮了,捂着耳朵。” 果果听话的捂住小耳朵,就连眼睛也闭了上去,那就紧张的样子,看起来可爱到了极点。 监控室内,负责人员看到这个场景后,用手双紧紧的抓着耳机,“我的天,这个小子疯了吗,竟然和病患进行了这么亲密的接触!” 一个稍显冷静的负责人说道:“他似乎想要抱着那个女孩离开密室。” “马上通知亲卫营的人,绝对不能让他出来!” “不用这么紧张,石门有一米多厚,就算是爆破都没那么容易,更何况一个手无寸铁的——” 负责人的话还没说完,只听“轰”的一声巨响,厚约一米的石门,竟然被沈欢一拳给轰开了。 “这、这家伙是怪物吗?” “亲卫营!亲卫营的人迅速赶过去,绝对不能让他带着那个病患进入皇城!” 另一名负责人面色比较复杂道:“单凭亲卫营那些人,想要拦下他可能有些困难吧?” “总之……不管付出任何代价,绝对不能让他带着病患出去!” 密室内,沈欢轰开石门后,打开了通道内的通风口。 做完这一切以后,他并没有带着果果离开,而是返回了病床。 “果果,哥哥是医生,现在放松,让哥哥好好帮你检查一下身体。” 果果小眼一红,低头道:“果果这病治不好的,妈妈不要果果了。” “放心,有大哥哥在,一定会让果果没事的!”其实沈欢心里也有些没底,一进屋子他就看出了不对劲。 现在这么说,只是在撒一个善意的谎言罢了。 空气流通后,果果的症状已经开始减轻,但也只是稍缓一下而已。 随着了解,沈欢的表情越发复杂起来。 果果得了一种病,怪病,怪到连《药王经》中都没有记载。 “果果,能告诉哥哥,你什么时候得病的吗?” “三天前……生病以后,果果的头发就全没了,好难看,难看到妈妈都不要果果了。”果果说着,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 三天的时间,将身体腐蚀成这种样子,这应该已经不属于生病的范畴,难道……是中毒?! 这种可能性很大,当年沈欢有些想不通,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会让对方向一个小女孩下这么狠辣的毒。 为了确认自己的判断,沈欢拿出了一枚平时用来防身的解毒丸让果果服了下去。 十分钟以后,果果的情况出现了明显的好转。 解毒丸属于全能型的解毒丹药,不过毒药一旦过重,就只能起到减缓的作用。 沈欢使用解毒丸,只是为了确认果果究竟是生病还是中毒。 这种毒的毒性很强烈,属于复合型毒药,想要解毒只能使用独门解药。 “果果,能告诉哥哥,你最近吃过什么东西吗?” “果果,果果爱吃苹果,然后、然后……果果不记得了。”果果说着,有哭泣了起来,“果果是不是很笨。” “不会。”沈欢笑着摇了摇头,再次开启检验果果的身体,与此同时,门外亲卫营的人全都拿着枪械,只要他敢踏出一步,就会立马开枪。 “这是?!”沈欢最后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心脏! 在果果心脏部位,有一条微不可见的黑线。 “果果,现在哥哥就帮你治病,过程可能会有些痛苦,你一定要忍住,明白吗?” 果果没有表露出惧怕,而是满脸欣喜道:“大哥哥能治好果果的病吗?太好了,只要果果的病好了,妈妈就不会不要果果了!” 就在沈欢准备动手医治时,手机忽然响起,是林妙诗打过来的。 “喂,妙诗,我正在治病,要是没什么事情,就先——”沈欢话说到一半,忽然脸色大变,“你、你说什么?!” 第499章怀孕了怎么办! 沈欢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嘴唇颤抖道:“你、你说得是真的吗?是不是太突然了,我、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难道我们就这样结束了吗?好……” 挂掉电话以后,沈欢陷入了死一般的沉默。 躺在病床上的果果,伸出小手,扯了扯他的衣角,“大哥哥,你怎么了?不要不开心好不好,不然、不然果果也会伤心的。” “哥哥没有不开心,只是——”沈欢深吸了口,忽然猛地将果果抱起,在那粉嫩的小脸颊上亲了一口,“太开心了!哈哈哈哈!” 他高兴的像是个疯子,甚至忍不住将果果抛向半空,来回玩了数次才停下来。 “之前不是说过目标的事情吗?如果你能得到龙医的称号,就可以……做那种事情了!” 这林妙诗的原话,沈欢不开心才怪,他原本以为要很久,没想到这个机会就在眼前,这简直是他有生以来,所经历的最大惊喜。 终于要结束雏男生涯了! “大哥哥坏!” 果果委屈的声音,将他从兴奋中拉了回来。 “怎么了?”沈欢面色有些内疚,“是哥哥吓到你了吗?” “果果被你亲了,怀孕的了怎么办!”小丫头气呼呼的说道。 “咳咳……”沈欢尴尬道:“只是亲一下是不会怀孕的。” “这都是你们男人不负责任的借口。” 沈欢一头黑线,“那啥,咱们还是赶快治病吧。” “好好好!”果果接连点头,也不管怀不怀孕的事儿了,“果果的病好了,妈妈就不会不要果果了。” 得到龙医师的头衔,就可以做那种神圣而又幸福的事情,沈欢此时此刻的心情激动到了极点。 但他也没高兴过头,毕竟对手的实力并不比他差,甚至……还要强上几分。 在不知道中什么毒的情况下,利用灵气逼毒是唯一的办法,放在以前沈欢不会选择这种办法来治疗果果,毕竟无论对于幼儿还是老人来说,这种办法都要承担极大的风险。 根据毒素蔓延的情况来看,若不使用这栋极端的办法,她很可能活不过三天。 既然结果相同,那沈欢还不如赌一把。 “可能会有点痛,你一定要坚持住好吗?哥哥看得出来,果果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子。” 果果认真的点了点头,眼神中充满了坚定,“果果很勇敢,不哭!” “开始了!”沈欢说着便将灵气入侵到了果果的体内,而果果的身体也明显出现了一丝颤抖,那俊俏小脸上的表情,开始渐渐变得扭曲起来。 泪水顺着脸颊滴露,但她却没有发出半点抽泣声,牙关紧咬,小表情倔强道:“果果不哭,果果不能让妈妈伤心,果果是最厉害的!” 对于成年人来说,都不一定能够忍受这种痛苦,果果却表现出了超越成年人的坚强,这一切都是来自于对母爱的渴望。 随着时间的推移,果果的表情越来越痛苦,她脸上满是泪水,连嘴唇都咬破了,但还是不愿发出任何不悦的哼声,最终呢喃的重复着之前的那些话。 “呲——” 一缕黑色血液,从果果的指尖迸射而出,落在地面后还冒起一阵青烟。 沈欢重新检查了一下果果的身体,说道:“好了,果果的病已经好了。” “真、真的吗?” “哥哥没有骗你,只要再喝一点重要调理,就没事了。”沈欢用手摸着小脑袋笑道:“到时候就连美美的头发也会长出来的。” “那、那果果可以哭了吗?”果果小眼神委屈道:“现在病好了,果果再哭,就不是因为治病哭的。” 沈欢身形一滞,微笑道:“可以了。” “哇哇哇……呜呜……”果果放声痛哭,像是变成了一个泪人,沈欢没有去阻止,她需要发泄。 等到果果安静以后,沈欢抱着她朝着门外走去。 “警告,如果你离开密室,我们就会以火力进攻将你击杀!警告——” “她的病已经好了。” “已经好了?”为首的亲卫营头子有些摸不着头脑,通过对讲机,向上面反应了一下情况。 没过多久,几个穿白大褂,将自己包裹的严实合缝的医生便赶了过来,经过一番检查后,为首的医生脱下了口罩,“已经没事了。” 他的语气有些震惊,说这话时打量了沈欢好几眼。 躲在后方的官员听到这话以后,点了点头,“沈欢选手,请你到大厅等候,我们经过商议后,会告诉你这次比赛的结果。” “至于患者,你们交给我就好……我们会把她带到母亲的身边。” 沈欢看了一眼果果,“等会儿比赛结束,哥哥去找你。” 满脸泪珠的果果可爱的点了点头,临走前还在沈欢脸颊上亲了一口,也不怕怀孕了。 龙医师的头衔归属,是在一个大殿内宣布的,等沈欢走进大殿后,心头一沉——罗伯特竟然早他一步在大殿内等候。 之前说过,罗伯特给他的感觉,比自己更加强大。 “你什么时候出来的?” 罗伯特看了下手腕上的手表,“我大概已经在这里等了半个小时吧。”他嘴角翘起一丝笑意,再次发出了玩味的语调,“所以说,所谓的药王也不过如此。” “不对,话不能这么说,至少前几代药王还都挺厉害的,准确来说,是你配不上药王这个称号!” 沈欢双拳紧握,发出一阵骨头摩擦的声响,“你说话最好注意点!” “恼羞成怒,我很喜欢。”罗伯特靠着大殿内的柱子,摆出一副慵懒的姿态,“你生气又不能发泄的样子,我更喜欢!” “老实说,我虽然不是罗伯特,但和罗伯特的目的却是一样。”罗伯特摊了摊手,“让中医这种医学界的毒瘤,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沈欢冲到罗伯特身前,抓起了他的衣领,“你再口不择言,信不信我杀了你!” 罗伯特不屑的笑了笑,“我不相信,你杀了我啊!” 沈欢没有任何由于,自己将手转到了罗伯特的脖颈,只需轻轻一用力,就可以将他的脖颈拧断。 “放肆!大殿之上可是你们胡闹的地方!”刚刚赶进大殿的官员,猛喝了一声。 “哼!”沈欢冷哼一声,退回了自己的位置。 罗伯特用手摸了摸脖子上的指印,得意道:“我就说,你杀不了我的。” “好了!”官员用手拍了一下桌子,见两人安静后,拿出一张金黄色的帖子说道:“现在本官宣布,华夏第一届龙医师的获得者是……沈欢!” “什么?!” 不仅罗伯特愣了,就连沈欢也有些莫不清楚状况,自己得到了龙医师的头衔? 第500章这比赛有些不对劲 罗伯特惊讶完以后,忽然捂着肚子开始笑了起来。 沈欢皱眉道:“你笑什么!” “哦,对,我在笑什么呢?哈哈哈……” “安静!”官员气得再次开始拍打桌子。 罗伯特继续肆无忌惮的笑着,用食指指着沈欢说道:“想知道我为什么笑吗?很简单,把一个傻子耍的团团转难道不是很好笑吗?让一个自以为智商很高的人,完全按照我制定的剧本来走,难道不时一件很好玩的事情吗?” “你猜得不错,我嘴中的傻子就是你!” 沈欢面色阴沉没有说话,冷静,一定要冷静,自己不能失去理智,那样很容易会进入对方的圈套之中。 “我说安静!”这次官员是真的怒了,自己职位虽然不高,但怎么说都是一个京官,竟然两个小小的医师给忽视了。 等到两人不再言语后,官员继续说道:“按照本来的规定,破坏密室将被视为弃权,但是在此之前罗伯特选手已经弃权,为了避免大赛受到影响,只能将规则更改……” 沈欢皱起眉头,对罗伯特问道:“你弃权了?” “有意见吗?”罗伯特双手交叉在胸前,冷笑道:“让我去医治一个患有致命传染病的病人,这不是让我去找死吗?我没那么傻,所以在第一时间就弃权了,之所以还留在这里,就是为了看到你惊讶的表情。” “现在如愿了,我也该离开了。” 见罗伯特准备离开,官员怒道:“我还没有念完金鉴上的内容,谁也不得离开!” 官员毕竟时官方人员,罗伯特撇了撇嘴,没有说话选择了留下来。 “最后沈欢选手成功医治好了患者的病,所以将龙医的名号,颁布给他,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官员对着罗伯特问道:“罗伯特选手,没有异议吧?” “没有,让沈欢成为龙医师,在下举双手赞成。”罗伯特说着,朝门外指了指,“我现在可以离开了吗?” “可以!” 等到大厅只剩下沈欢的时候,官员继续说道:“恭喜沈医师获得龙医头衔,这个消息我们会在华夏官报的头条发布,因为一些事情产生冲突,这件事我们会放在三天后发出。” “这是龙医师的徽章,现在由我亲自为你颁发。” 龙医徽章是金龙形态,在正中写着一个篆体的“医”字,看起来古朴庄严。 把徽章挂在沈欢的胸口以后,官员与其握手,让摄影师拍了一张照片,当做头条的封面来用。 “龙医师大赛就这么结束了?”沈欢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大对劲。 官员坦白道:“是啊,就这么结束了。” “那我现在回去?” “可以回去了。”官员一边说着,一边招呼众人收拾场地。 沈欢越想越不对劲,按照李凤仙的说法,龙医师是皇族的专职医师,每代都是由国主亲自册封。 这次转为比赛模式本来就已经够怪了,到最后连颁布龙医徽章的人也变成了普通官员,而不是国主本人。 明明是一场关乎华夏整个医学界的大事儿,现在看起来却像是一场儿戏。 华夏官报虽是华夏最有权威的官方报社,但在这个网络为主的大数据时代,哪还有人会看报纸。 仔细想想,要不是因为自己是医学界的一员,很可能都不会知道龙医师大赛这回事。 而且在整个比赛过程中,没有任何媒体,几乎完全处于一种封闭的比赛模式。 要知道,当初就算是小小的中西医之争,都引起了不少媒体的关注,这种皇族所举办的赛事却没有任何媒体到场。 不想不知道,一想就越觉得这次的龙医师大赛充满了古怪。 难道所谓的龙医师大赛并不是皇族举办的?但最终的决赛是在皇城之内,自己在破坏石门的时候,也引起了亲卫营的注意。 “别愣着了沈龙医,我刚刚看到你的朋友们都在门外等候,赶快出去与他们一起庆祝吧!”官员笑着说道:“你可是咱们华夏建国以来的第一位龙医师!” 话是这么说,但沈欢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心中的疑惑说到底就三个字——不正式! 这次的龙医师大赛,还没民间的医术比试正规,连个裁判都没有看到,几乎一切事情都是这个官员一个人在掌控。 引发沈欢生出这些猜测的主要原因,来自罗伯特对于这场比赛的态度。 他说了,自己的目的和以前的罗伯特目的一样,都是为了毁掉中医。 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会在关键的总决赛弃权? 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这次的所谓龙医师大赛,并没有表面上看得那么重要。 沈欢看着胸前的龙医徽章,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呼——”沈欢做了一个深呼吸,自我安慰道:“想那么多干嘛,不管正式不正式,到时候华报放出消息以后,应该会引起其他媒体的注意,就算产生不了多少影响力,但也总比没有强。” “再说……妙诗说的目标是我当上龙医师,又没其他限制,先把那种事儿做了再说。” 说到这儿,沈欢忍不住露出了一脸猥琐的笑容。 “结果怎么样?” “我刚刚看到那个罗伯特大笑着离开了场地,你该不会是输给那个家伙了吧?” “你们都安静点!”汪老开口喝了一声,表情担忧道:“真是罗伯特赢了?” 不等沈欢开口回答,李凤仙便指着他胸前的龙医徽章说道:“是太师叔赢了。” “龙医徽章?哈哈哈,我就知道,最后胜利的一定是你!” “华夏第一位龙医是出自咱们中医界的,我看还有谁敢说闲话,说咱们中医不如洋鬼子的西医!” “这么隆重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庆祝一下!”余老乐呵道:“老汪,给咱们群里发条消息,让能赶过来的都赶过来,这可咱们中医公会的大事儿啊!” “没错没错,我现在就给小张打电话让他们采购去!”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都充满了兴奋,本来准备回家林妙诗进行神圣之事的沈欢也只能暂时放弃了这个念头。 一群人风风火火的朝皇城外走去,可是刚出大门,一亮黑色轿车就拦住了众人的去路。 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年轻人下车后,拿着表格,打量了一下沈欢,试探道:“您就是这次龙医大赛的获胜者吗?” “没错,有什么事情吗?” 年轻人和沈欢握了握手,“是这样的,小人代表八爷,请沈医师到王府一聚!” 第501章你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 沈欢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儿,汪老便忍不住惊呼道:“八爷?王府?是八王爷?!” 年轻人笑着点了点头,“是八王爷没错,不过爷不喜欢人家喊他王爷,封建气味太重,您老人家和我一样喊他八爷就好。” 说着,他又转身对沈欢问道:“沈医师,不知道您有时间吗?” 皇族中人有请,没时间也要变有时间。 不过沈欢此类,经过和国主的交流,他对皇族一直没什么好感,能避则避,这个八王爷只是派属下通知,没有亲自前来,应该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儿。 这边他刚打算开口,汪老就说道:“有时间,有时间!” “汪老——” 见沈欢想说什么,汪老连忙阻拦,小声道:“这次是一个机会,八王爷应该是想拉拢你,你可以趁机求他帮我们中医做一些事情,你知道的,皇族在民众间的影响力虽然不大,但这些名流高层谁敢不给面子?” 如果没有发现龙医师大赛不对劲的地方沈欢也会这么想,但现在看来,所谓的龙医师不过是一个虚名,没有任何是实权的龙医师需要拉隆吗? “好了,别想太多,总之这件事情百利无一害。”汪老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您的身份虽然比我高,但说道阅历却不一定如我,毕竟岁数不是白活的。” 年轻人摆出一个邀请的姿势,“沈龙医,请吧。” 沈欢还没开口,汪老已经伙同余老硬生生的把他给推了进去,事情到这个地步再拒绝就是真不给面子了,普通人好面子,皇族更加好面子,他不想去的原因是为了避免麻烦。 现在这情况,要是不去,反而更加麻烦,无奈之下他只好钻进了车里。 等到车行驶了一段距离以后,沈欢开口试探道:“这位先生,不知道八爷找我有什么事情?” “我知负责自己分内的事情,所以我只知道八爷让我通知您过去,具体的就不知道了。”年轻人笑了笑,继续说道:“刚刚只顾办正事儿,忘了贺喜沈医师位列龙医之位。” “只不过是虚名罢了。”沈欢说完这句话就没再说话。 从龙医师大赛至今,他总感觉有不对劲的地方,就连现在被八王爷邀请也是一样。 八王爷的王府还没林家的宅院大,但看上去很贵气,府里也没多少下人,最多的就是身穿黑色西装的护院。 “请沈医师在厅内稍后,八爷马上就会过来。”年轻人说完这话,就离开了待客厅。 沈欢则开始打量起大厅的摆设构造,由表知里,从生活的小细节当中,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品味。 大厅内的摆设和奢华二字不沾边,很难给人身在王府的感觉,不过却很大气,给人的感觉干净利落,有用的东西都有,用来装饰的东西却很少,墙壁上挂着的字画也没有任何灵气,看落款应该是八王爷自己的书法作品。 大概过了五六分钟,门外传来了一声呼声,“大哥哥!” 沈欢回头一看,脸上瞬间洋溢起了笑容,“果果,你怎么在这儿?” 抱着果果的是一个中年人,年龄看上去不算太大,斑白的两鬓给人的感觉有些沧桑。 “大哥哥,抱!”果果张开双手,想要抱住沈欢。 沈欢也有这个意思,毕竟小丫头无论是性格还是长相都十分可爱,不过看到中年人后,他便打消了这个念头,“不知,阁下是。” “你这小丫头,才跟我一会儿,就想跑了?”中年人没有回答沈欢的问题,而是佯装生气对果果说道:“还当着我的面,求别人抱抱,我可生气了。” “果果不怕你生气!”果果扭动的身子,从中年人怀里跑了出来,“大哥哥,抱!” 沈欢看了中年人一眼,毕竟现在还不清楚中年人是什么身份。 “抱吧,我还是头一次见这小丫头缠她母亲以外的人。”中年人笑着说道。 沈欢经果果抱起后,问道:“阁下是……果果的父亲?” “果果的爸爸才没这么丑呢!”小丫头眼神有些鄙夷。 中年人笑了笑,似乎早已习惯了果果的眼神,“我确实不是果果的父亲,这次真是感谢沈医师治好了果果的病。” “这是作为医者分内的事情。”沈欢谦虚了一下,顺便打量着中年人,想要从起穿着和打扮,判断出一些什么。 果果搂着沈欢的脖颈,问道:“大哥哥,大哥哥,果果的头发什么时候能长出来啊?果果不想这样见妈妈,太丑了。” “现在你的病已经好了,很快就会长出来了。” “很快是多快?果果睡一觉能长出来吗?” “可以,不过——”沈欢准备开一个小小的玩笑,可是没说完,果果便趴在了他肩头,“睡觉觉,等醒来,果果就长头发了!长头发……长头发……” 话没说完,小丫头便进入了梦乡。 中年人无奈的笑了笑,扭头对门外道:“来人,把小姐送回房间休息。” 吩咐完下人以后,他才对沈欢说道:“忘了自我介绍,你可以跟府里的人一样叫我八爷,也可以叫我老八。” “您就是八王爷?” 八王爷皱眉摆手道:“我不喜欢王爷这种称呼,官家味太重。” 他讲的是实话,但给沈欢的感觉确实装逼。 人们常常说,条条大路通罗马,但……有些人一出生就在罗马,在沈欢眼中,八王爷便是这样的人。 “那我就和其他人一样,喊您八爷好了。”沈欢不喜欢打官腔,也不喜欢说废话,直言道:“不知道八爷您来找我有什么事儿?” “我喜欢和年轻人打交道,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够痛快!”八王爷大笑了了几声,“其实我这次找你来,是想让你为果果的母亲治病。” “果果的母亲生病了?” “是的,和果果的病一样,而且还更加严重。”八王爷深吸了口气,“也不怕跟你讲实话,这次举办的龙医师大赛,其实并不是国主的意思,而是我个人的意思。” “目的很简单,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找来实力最强大的医师!”八王爷眼睛紧紧的盯着沈欢说道:“而你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 第502章会传染的毒药? 听到八王爷的话以后,沈欢之前的疑惑就全都解开了,罗伯特之所以弃权,很可能就是先他一步看出了这层关系。 “你跟我说实话,果果她得的到底是什么病?” 沈欢略显迟疑,但最终还是决定将真相说出来,“果果不是生病,而是中毒。” “中毒?!”八王爷面露惊异,“你说的可是真的?” “不打妄语的不仅仅是出家人,我们医者也是一样,因为每一句话都会关乎到病人的生死,我们不会拿病人的生死来开玩笑,自然也不会胡乱说话。” 八王爷思考了一会儿,“你看得出是中毒,也治好了果果,照这么说,你知道解毒的办法?” 沈欢摇了摇头,“我并不知道解毒的办法,甚至连果果中的毒是什么都不知道。” “那你是怎么治好果果的?”八王爷的表情开始担忧起来,如果沈欢没有医治果果母亲的实力,那他冒险破例举办的龙医师大会就等于白费了。 气疗这事儿解释起来比较麻烦,沈欢简单的做了一下解释说道:“我就是利用气将毒素给逼迫了出去。” “不管用的什么办法,只要能够解毒就行!”八王爷打了一个响指,年轻人进来将一份资料递到了沈欢的面前。 沈欢拿起来看了一下,是一份保密协议,“您这是什么意思?” “因为此事涉及到一些秘辛,我需要你保密。”八王爷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签了这个以后,我就会把一切告诉你。” 这话说的,好像自己很想知道似的,明明是你请我过来的好么! 心里这么想,但沈欢嘴上却没这么说,无论怎么说对方都是王爷级人物,保不准一言不合就要和楚歌一样被全国通缉。 要真是只有他一个人也就算了,人常说的光脚不怕穿鞋的,也不是没有道理,可惜的是,他还有父母还有朋友。 沈欢签好名字摁好手印以后,八王爷一开口就来了一个劲爆消息,“果果的母亲是我的妹妹,也是当今国主的姑姑。” 弄了半天,原来可爱的小果果也是皇亲国戚。 “龙医师大赛最后一道题目是相同的,你治疗的果果,另外一个是伺候我妹妹的丫鬟。”八王爷顿了一下,“除了她们三个以外,我的那个妹夫也得了病,他是最先得这种病的,已经于三天前离世。” “果果知道吗?” “不知道。”八王爷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这种病有很强的传染性,虽然受传染者的病情会依次减低,但仍旧可以致命。” “要是被百姓们知道这种病的存在,绝度会引起恐慌,我让你签保密协议一为了民情考虑,二也是因为自己的私心。” “你说这种病有传染性?公主得病是被驸马传染的,然后公主又将病传给了丫鬟和果果?” 八王爷点了点头,狐疑道:“怎么听你的意思,好像并不知道这种病会传染。” “我看得出这种毒有传染的能力,但必须注入血脉中才会生效……”沈欢顿了一下,问道:“不知道公主和果果分别是怎么被传染的?” “都是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小细节所传染的,根据一些同样欠了保密协议医生的说法,似乎只要通过搂抱就会传染……你该不会是判断错了吧?” 沈欢摇头道:“以我的医术,是绝对不可能错判的,我之前在果果患病的时候抱过她,现在还相安无事,就是最好的证明。” “那他们之间……” “这点可能要我检查过后才知道。” “好,我这就带你去看果果的母亲。” 八王爷的妹妹,也就是果果的母亲住在王爷府的一个偏院里,门窗紧闭情况和果果当初的样子差不多,应该是为了避免传染。 那些服侍的丫鬟也将自己包裹的很严实,听八王爷的意思,这些丫鬟也签了协议,并且除了保密协议以外,还签了一份生死协议。 八王爷出高价,他们则生死不顾的来照顾公主。 沈欢进屋后,直接开始观察起患病的公主,情况比果果更加严重,不仅仅是没有头发那么简单,身体四肢已经开始出现红斑,等到红斑变紫之后,就会全身溃烂而死。 除此之外,就是八王爷所说的传染性。 “在下沈欢,是一名医师,打扰了。”沈欢拱手对着病床上的公主说道。 公主被丫鬟搀扶而起,咳嗽两声后说道:“我知道,你就是救了果果的那位医师,多有不便,不能亲自向沈医师答谢,还望见谅。” “公主言重了,在治病之前,我想问几个问题可以吗?” “可以,我知道的,一定会回答。” “驸马爷,患病是什么时候?” “一周前。” “什么时候走的呢?” “三天前。” “您是什么时候被感染的?” “我老公患病后第二天。” 经过一系列询问以后,沈欢得出了结论。 虽然还没弄清楚毒的真面目,但以目前所知道的信息来看,这种毒极具传染性,第一中毒目标中毒后,只要与其发生肢体接触就会中毒。 被感染的第二中毒者,所受之毒会减轻,传染能力也随之减轻。 当第三中毒者受到感染后,传染力完全消失,但毒素依旧可以致命。 若只是烈毒还好解决,令人头痛的就是它的传染能力。 能够传染的毒药沈欢还是第一次听说,就连《药王经》中也没记载。 “不能治吗?” 公主的声音让沈欢回过了神,“可以治,但过程比较痛苦。” “我现在这种状态和死了没什么区别,治吧。” “那我们就开始了。”沈欢说着便开始运转灵气,因为公主所中之毒更深毒性更强,所以他花费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完成清理工作,而公主则因为无法忍受疼痛而昏死了过去。 “情况怎么样?”八王爷见沈欢出来,瞬间迎了上来。 “差不多了,明天再做一次,再加上我给您开一个方子,早晚各服用一次,半个月后,便可以完全恢复正常了。” 听到沈欢的回答,八王爷大松了口气,笑道:“不愧是有小医王之称的沈欢,来人,拿张一百万的支票,交给沈医师!” “不用了八爷,我——” 八王爷一板脸,“怎么,觉得给的少?” “不是——” “哈哈哈,放心吧,这只是定金,等你治好了我妹妹,后续还有九百万会打到你的账上!”八王爷大笑着说道。 谁想跟你谈钱的事儿,老子是着急回家和小诗诗做那种羞羞的事情好么! 第503章第一次就这样,自己受得了吗? “既然你还有要事处理,我也就不留你了。”八王爷朝着公主所在的房间看了一下,“吃饭的事儿,就等到我妹妹痊愈之后再说吧。” “多谢。”沈欢觉得和国主这样的皇族相比,八王爷要通情达理多了。 得知沈欢的目的地是林家后,八王爷特地派了专车,负责接送的仍旧是那个年轻人。 和之前不同,年轻人的态度明显要亲热不少,从之前的只谈公事,进化到了无事也会闲聊的状态,不过沈欢一心想着别的事情,路上也没说多少的话。 在沈欢离开以后,一个哭哭啼啼的声音在王府内响起,“大哥哥是个大骗子,果果都睡这么久了,头发还是没长出来,大骗子!” 八王爷看着她那可爱的样子,脸上露出了宠溺的笑容,接着转而看向门外,“沈欢,你可千万不要让我失望啊……” 自从来到燕京后,沈欢的步伐似乎就从来没有停歇过,这和他本来的性格是不相符的。 沈欢出身于长乐村,也很喜欢农村的田园生活,很悠闲,平时闲来无事,听邻里说说家长里短,赏一下湖光秋色,农忙时也可以品尝丰收的喜悦。 关于幻想和林妙诗一起过田园生活的日子,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不过也就是想想,现代大部分的人功利心都很重,要是知道他这种想法,一定会狠狠的批判一番,什么没上进心了,甘于平淡了,总之就是类似的话讲一大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你和多数人不一样,所以你不正常。 正常不正常的标准,取决于社会大流。 如果出生在是一个基情满满的时代,异性恋所受到的对待,就如现在同性所受到的待遇是一样的。 太过顾及别人的眼光,距离你想要的道路会越来越远。 等到成功让中医登上医学界顶尖的大舞台,沈欢百分百会选择隐居,没什么理由,只是为了自由,只是想为自己活一次。 像木偶一样的人生,在前半生体验一下就够了。 就如苏璃所说,现在的沈欢身上的束缚太多了,被束缚的久了就会向往自由,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好吧,必须承认,沈欢内心想这么多关于未来的事情,只不过是为自己的紧张找借口而已。 人是一种天生便自带犯贱属性的生物,比如他爱我时我不爱他,我爱他时他不爱我,总要等到失去后才会后悔之类的事件就是最好的代表。 平时林妙诗抗拒的时候,沈欢恨不得立马把对方扒光,现在却紧张的连闺房都不敢进。 做人要有自知之明,沈欢很清楚自己这种矫情的性格,所以在回来的路上,一直都在做着自我安慰,然后现实告诉他,怂就是怂,就算提前做了心理准备也是一样。 “我是个男人,身为一个男人,在这种面前,就应该表现的像是一只饥渴的饿狼!”沈欢继续为自己加油打气,明明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他表现出的却是一副慷慨赴死的模样。 好不容易下定了决心,他这前脚刚抬起来,还没来得及着地,一个身影便落在了他的身旁。 是落,没形容错,因为人影是从房顶跳下来的。 沈欢根本不用看,就知道来的是什么人,这么不走寻常路的,除了号称盗门年青一代最强之人的柳云飞也没别人了。 “你cd时间完了吧?”随着和林逸轩交往愈发的密切,柳云飞也学会了一些现代的网络术语,“开始吧,我等这一刻很久了!” 你等得久有屁用,老子现在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办好么! 不过……在做那种运动之前,缓解一下紧张的心情,似乎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林妙诗的院子没什么人来,所以沈欢也没掩饰的必要,直接开启了龙威。 已经有几次经验的柳云飞表现并没有比之前好多少,这还是沈欢可以压制龙威的结果。 其实进行这场轻功训练,得到好处的并不只是柳云飞一个,沈欢也是一样,关于龙威的掌控更加细腻。 现在龙威被他分为三个级别,天、地、人,由高到低,分别针对普通人,以及武者和道修高手。 根据敖邪的说法,等完全熟练以后,龙威强弱就可以随意掌控。 打个比方,用对付天阶高手的龙威来对付只有黄阶的武者,这多少有些大材小用。 而且因为掌握了控制龙威的方法,龙威的使用时间也会随着强弱而延长或缩减使用时间。 之前沈欢释放龙威,直接是最强威力,整个状态每天只能持续三分钟,但若只是用九分之一的力量,时间就会延长九倍以此类推。 对柳云飞进行训练时,为了避免对方受伤,沈欢只能将目标对准空气,而不是直接对准柳云飞。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平白无故浪费了一分钟的龙威使用时间。 现在就不同了,只需要将龙威压制到人级,就可以避免过多的浪费,而且还会让柳云飞以为自己的轻功有了长进。 不过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柳云飞并没有意识到龙威有没有缩减的问题。 “我们明天见。”柳云飞用手拍击着脸颊,因为脸上带着人皮面具没办法出汗,他只能用这种自虐一般的方式来散热。 说完,他便纵身一跃,再次表现了什么叫不走寻常路。 经过柳云飞这件事,沈欢的心情确实轻松不少,调整好心态以后,便鼓起勇气敲击了林妙诗的房门。 “门没锁,进来吧。” 沈欢进去前,用手擦了擦胸前的龙医徽章,得保证林妙诗第一眼就可以看到他已经完成了目标。 进屋后,他发现林妙诗正躺在床上,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把门给锁住吧。” “好!”沈欢痛快的答应了,其实不用林妙诗交代他也会这么做,必须将一切可能打扰到神圣之事的意外全都斩掉! “妙诗,龙医徽章,我做到了,咱们是不是……” “嗯。”林妙诗发出一声蚊鸣一般的低哼。 听到这话,沈欢激动的一把掀开了被子,这一掀不要紧,在被子掀开的刹那,他便感觉脑袋一阵缺氧,脸上更是血色全无,体内的血液迅速在某个部位凝聚,“妙、妙诗,你、你这是——” 天啊!自己不是在做梦吧!妙诗、妙诗她竟然穿着一身黑色蕾丝边的情趣内衣! 不、不行我要窒息了,第、第一次就这么刺激,自己、自己能受得了么? 第504章三秒真男人?门都没进呢! “咕咚——咕咚——” 沈欢接连吞了几口唾沫,顺手在自己脸上打了几个耳光子,以确保眼前出现的不是幻觉。 “我知道你一定会得到龙医师的头衔,所以就提前……”林妙诗从脖颈红到脸蛋,甚至连锁骨附近都泛着淡淡的红晕。 尽管已经做好了准备,但在沈欢进来的那一刻,她还是觉得有些羞人。 沈欢擦了下额头上的汗液,“这些也是你在网上学的?” “嗯……听说这样可以令你更兴奋一些……”林妙诗有些说不下去了,脸蛋红的都快滴出血似的。 兴奋是没错了,可、可这也太兴奋了吧! “之前一直让失望,所以……这一次我希望你可以开心点。”林妙诗和平时判若两人,那害羞到手指打圈的样子,充满了少女风,“好、好看吗?” 沈欢现在做最多的就是吞咽动作,口干舌燥的感觉,让他忍不住想要喝下一桶矿泉水来压压惊,“好、好看……我是说,很漂亮……我可以进去了吗?” 林妙诗一愣,下意识用被子蒙住了脸,只露出了眼睛,“这么快就进入主题,我、我……我有些紧张。” “我不是说那种进去,是、是说进被窝里。”沈欢内心也很紧张,但他必须尽量保持平静,在这种关头,必须有一个人要保持相对平和的状态。 “嗯。”林妙诗轻轻的应了一声。 沈欢没有脱去衣物,掀开被角直接钻了进去,他怕过早的亲密接触会让神圣之事提早结束。 “妙诗……” “嗯?” “咱们认识到现在有多久了?” “不大记得了,有半年了吧。”在沈欢刻意转移话题的带动下,林妙诗正慢慢地从那种紧张的状态中走出来。 沈欢感叹道:“是啊,半年了,时间过得真快,我现在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时的情景,那是我这辈子看到最美丽的风景。” 他干笑两声,继续说道:“不过我当时并没有心情去欣赏,我爸的病……你知道的,我需要钱。” 林妙诗点了点头,其实她第一次也没怎么在意沈欢,要不是沈欢开口喊住了她,可能她会头也不回的离开。 沈欢诉说着两人之间的点点滴滴,一直到林妙诗醉酒那次,“那次你喝醉了,说很多话,我全都记在心里,后来……” 其实这些事情林妙诗也记得,并且还特地记在了文档里。 说着说着,两人忽然间觉得,那种事情似乎并不一定要做,只要两个人能够好好的在一起就行。 当然,换个角度想,两人也都觉得,做那种事情也是理所应当的。 情话说完,便是该办正事儿的时候了,对此沈欢已经很熟悉,从亲吻额头,到肚脐,再由小腿至大腿。 林妙诗此时已经完全放松了身体,相比之前的僵硬紧张,现在给人的感觉更像是在享受。 看情形时机已经恰当以后,沈欢又来了一个深情的拥吻,“妙诗……我要开始了。” “好……”林妙诗先是应了一声,然后说道:“但你裤子还没脱,也可以做那种事情吗?” “……” 沈欢脱去衣物以后,不自然的咳嗽了一声,虽然两人不是第一次坦诚相见了,但林妙诗身上的衣服实在是太诱人了。 “妙诗。” “沈欢。” 两人互相呼唤了一声对方的名字,然后慢慢想拥到了一起。 之前的失败大概可以归结于以下几个原因,心理太过紧张、没有任何经验,以及过度的兴奋。 现在经过调整,心态上已经完全恢复平静,没有任何的障碍,而沈欢也在《药王经》中完美的了解了女性体质的构造,。 “妙诗……是这里吗?” 林妙诗用手捂住自己那泛红的脸蛋,“应该是吧……我也不知道,你可以试一下。” “好。” 妈的,有没有搞错! 老子为了让第一次变得更加完美,废了那么多功夫,没想到千年修为一朝丧,竟然因为外物的干扰,导致失守。 之前又是灵气压制,又是转移注意力的,现在全他妈白费了。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尼玛!别说三秒了,这连家门都没进呢!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简直,不!这就是一种耻辱! 而林妙诗并没有意识到,某人已经缴械投降,紧紧的抱着对方,将头埋在了怀里。 沈欢带着郁闷,语气不悦的对着门外问道:“谁啊?” “是我,管家。” 管家是吧?我记住你了,上次你不是拉肚子吗?等下次碰到你,老子让你拉一个月的肚子! 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的,但表面上,他还是以平淡的口吻问道:“什么事儿?” “老爷让我来通知您,说是八王爷派人过来接您过去,好像是有要事相商。” 尽管沈欢表现的已经很正常,但管家依旧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了不快。 其实管家心里也是有苦说不出,他最先是到沈欢所居住的地方去找,但没找到人,经过一番辗转才来到了这儿。 都是成年人,管家就担心办出坏人好事儿的事情,可没想到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最后还是撞枪口上了。 “八王爷?”沈欢皱了下眉头,心中隐约生出一丝不好的预感,但他现在没工夫多想,“知道了!” 将管家打发走以后,林妙诗才将头抬起来,害羞道:“还继续吗?我听说第一次都比较快,时间上应该来得及。” 沈欢面色尴尬,“那个……其实吧……实际上……我、我已经那个了。” “那个?”林妙诗先是一愣,接着立马便想到了所谓的“那个”是什么意思。 “妙诗,相信我,这只是个意外……可能是我禁欲的时间太久了,所以才会……相信我,下次,下次一定会完美的。”沈欢怕林妙诗多想,慌乱的解释着,“我医术这么好,身体一定不会有毛病的……我、我……” “没事的,我相信你。”林妙诗环绕脖颈,将手放在了沈欢的肩头,“时间还有很多,我们不用急于一时。” 时间很多,不用急于一时?也就是说,以后还有机会,做这种事情?! 沈欢心中的希望之火再次燃起,这种事情解释再多没用,他要做的,就是在下一次神圣之事的行动中,证明自己! 可是……这也太坑爹了吧! 第505章果果眼里的结婚是这样的 男人这辈子最大的幸福不是有多少金钱,有多大的权势,而是有一个善解人意的老婆。 沈欢之前从来没想过林妙诗会和“善解人意”这四个字扯上关系,但这一次的“真男人”事件,让他从对方的身上感受到了温暖。 就如林妙诗说的那样,时间还长,不用急于一时。 从失落郁闷的状态中走出以后,沈欢重新穿上了衣物,林妙诗也脱去特地为他准备的情趣服装,换上了平时的ol职业装。 整个过程中谁都没有遮掩,很是自然,就像是两个在一起生活多年的老夫妻。 临走前沈欢咳嗽两声,说道:“妙诗。” “嗯?”林妙诗一边穿着丝袜,一边做着回应。 沈欢眼睛不由自主的朝她看去,这是造物主的杰作,现在这间艺术品属于他一个人。 “下次……穿普通点的衣服就好了。” “我知道了。”此时林妙诗身上没有任何冰冷的气质,给人的感觉很乖巧,怎么形容呢……就像是一个贤惠的妻子,让人一看就很温馨安心的妻子,让人一看就可以忘记所有疲惫的妻子。 “嗯,我先出去了,可能一会儿就回来。” 等到沈欢离开后,林妙诗一头把自己给蒙在了被子里,在结婚之前她从未想过会做这种事情。 不过她很快就从害羞的状态中走了出来,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幸福的微笑,“我等你……” 沈欢到大厅的时候,年轻人似乎已经等了一段时间,林老爷子在自顾自的品茶,两人之间没有任何对话,这让大厅气氛显得有些诡异。 “沈医师,八爷有请,跟我回去一趟吧。” 从年轻人的语气和态度中,沈欢可以明显的感觉到,对方又变成了那个公事公办的秘书。 “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吗?” 年轻人摇了摇头,“具体的事情我也不知道,只知道王爷让我来请您过府一聚。” 沈欢一直很相信自己的直觉,加上年轻人略显冷淡的表现,更加印证了他的推测——这次八王爷请他过去绝对没什么好事儿!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沈欢也没再多问,向林老爷子打了声招呼,便和年轻人一起离开。 两人刚走出大厅不久,林老爷子便面色凝重的对管家说道:“马上去联系夏天,就说沈欢被八王爷请了过去,很可能会出事。” 沈欢能够感受到不对劲,比他阅历更深的老爷子自然也可以感受到,并且想的层次更深一些。 若八王爷的邀请真如预想中的那样,那么可以救沈欢的也就只有夏天一个了。 “明白了。”管家立马着手去办这件事情。 林老爷子则看着门外,自语道:“希望是我想多了吧。” 八王爷府…… 和上次一样,年轻人把沈欢带到大厅以后便离开了,没有多说半句话,不同的是上次还沏了一壶茶,这次连茶都没有了,而且整个王府的气氛也很怪异——这一路上沈欢没有见到任何家丁护院。 “小姐,老爷说您大病初愈要休息的。” 院内先是传出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接着便是果果那可爱的声音,“让开,果果要找大哥哥大骗子算账!” “可是小姐——” “果果要生气了!果果真的要生气咯!”小丫头的语气很认真,可因为年纪的缘故,听上去让人忍俊不禁。 中年妇女只是府里的一个老妈妈,很清楚的知道果果这位小公主的身份,最后只能无可奈何的跟着她来到大厅。 再次看到这精致的小脸蛋,沈欢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哼!大骗子!”果果气呼呼的嘟起小嘴,抬手就伸向了沈欢的下巴,这是他习惯性的动作,每次八王爷惹她生气,她就会揪八王爷的胡子。 八王爷之所刮了胡子,就是因为经受不了这种罪。 不过果果的这个小手段,对沈欢来说显然是没用的。 回过身后,果果爬到沈欢的身上,换成了揪头发,“让你骗果果,果果也不让你有头发!” 小丫头似乎是真生气了,下得完全就是死手。 “哥哥怎么骗你了?” “你骗果果说睡一觉就能长出头发,可是果果都睡好长时间了,上面什么都没有!”果果委屈道:“没头发好难看,要是一辈子长不出头发的话,果果就得当尼姑了。” “当尼姑不好吗?” “妈妈说,当尼姑的话,一辈子都不能结婚了,果果不要当尼姑!” 沈欢被逗得忍不住笑了起来,现在这社会小孩子早熟的越来越早,才这么大点年纪都知道结婚了。 “你知道结婚是干什么吗?” “知道!”果果快速的点了点头,扳起指头道:“结婚以后,果果就能生小果果了,让小果果陪着自己一起玩,而且有个叫老公的家伙会给果果买好多好多吃的,好多好多的玩的,好多好多的新衣服!” 沈欢被这句话弄得有些哭笑不得,将手放在小丫头的背部轻轻的按摩着。 “不要以为做这种事情,果果就会原谅你了!”果果嘴上这么说,但脸上却是一副享受的样子。 “你知道我在做什么?” 果果的小表情很是得意,“果果当然知道,妈妈去美容院的时候做过,这个叫马杀鸡!” “好了,现在再看看,哥哥骗你了吗?”大概过了五六分钟,沈欢停止了动作,问道。 “你不是大哥哥,你是个大骗——”果果正说着忽然愣住了,有些不可置信道:“果果、果果有头发了!” “耶!果果不用当尼姑咯!果果可以生小果果一起玩,还有好多好多好吃的,好多好多好玩的,好多好多的新衣服!”果果搂着沈欢狠狠的亲了一口,“奖励你的!” “能不能再奖励一个?” 果果面露迟疑,“虽然一次两次不会怀孕,但是次数多了一定会怀孕的,果果现在还不想要小果果,不奖励了!” “不过要非得生小果果的话,果果一定会选择你的。”果果歪着小脑袋,天真道:“让大哥哥做老公的话,果果就不怕生病啦!” “带小姐出去!”八王爷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他脸色很冷,冷到了极点,甚至还带着恨不得将人生吞活剥的怒意! 第506章来人,给我杀了沈欢! “舅舅,舅舅,果果的头发长出来了!”果果没从脸色中看出八王爷不悦的心情,小跑到一旁后,兴奋道:“妈妈时候马杀鸡可以美容,果然没有骗果果。” 八王爷用手抚摸了一下果果的秀发,眼神中有些意外。 哼!医术再好有什么用! “来人,带小姐出去!” “舅舅,果果还想和大哥哥一起玩呢,果果不想回去。”果果摇晃着八王爷的手臂,“再做几次马杀鸡,果果的头发就可以全都长出来了,到时候妈妈看到后,一定会开心的。” 听到这句话,八王爷眼中闪过一丝悲伤,不过更多的是愤怒,“带走!” 果果被这一声大喝吓了一跳,自打她记事以来,八王爷从来没有这样对待过自己,心里一委屈,直接就哭了起来,“舅舅凶,舅舅坏,果果以后再也不和舅舅玩了!” 等到满脸泪水的果果被丫鬟带走以后,八王爷直接走到了沈欢身前,“知道我为什么找你过来吗?” “看八爷您这么生气的样子,应该不是什么好事儿。”沈欢老实道:“不过具体的我也猜不出来。” 八王爷眉眼间闪过一丝诧异,“既然知道不是什么好事儿,你还敢过来?” “做人求的是问心无愧,我自认自己没做错什么,为什么不敢来?” “好一个问心无愧!”八王爷怒极而笑,“你知不知道自己究竟做了什么!” 沈欢不亢不卑道:“还请八爷明示。” “你自己去我妹妹那里看一看就知道了!”八王爷说着大手一挥,“来人,带他去公主的房间!” 看来事情和自己猜测的差不多,以八王爷的身份和性格,很难有什么事儿会让他急躁,所以沈欢在来的路上,就猜测到很可能是果果的母亲出了事情。 不过他也有想不通的事情,利用灵气逼出毒素的过程很顺利,照理说公主应该不会有事儿。 算了,想那么多也没用,还是先看看再说。 进入公主的房间以后,沈欢瞬间皱起了眉头,“这是怎么回事儿?!” 此时果果母亲的状态,可谓虚弱到了极点,若不是距离近些,恐怕会把她当成一个死人。 八王爷冷哼道:“人是你救的,你问我怎么回事儿?” “我明明已经将大部分的毒素排除,只要再经过一次气疗,就可以休养生息,是绝对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情!”沈欢对自己的医术很有把握,这种意外根本就不可能发生在他的身上。 “话都是你说的,谁知道事实是怎么样?”八王爷面色冰冷道:“你最好想办法把我妹妹从鬼门关给拉回来,不然我要你全家陪葬!” 本来还打算检查一下公主身体状况的沈欢,听到这话,身上的气息也开始转变的冰冷起来,“八爷,你不喜欢王爷这称呼,是不想让人把你看得太封建,但你现在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以势欺人吗?” “话我就在这里放着,信不信由你!” 沈欢咬了咬牙没说话,这就是他不愿和皇族成员打交道的原因,讨到欢心自然是好事儿,但讨不到就会变成现在这个结果。 总得来说,在皇族眼里,普通人就像是狗一般,开心时喂你一根骨头吃吃,不开心时就会拿你出气。 沈欢没有当狗的习惯,但人命关天,只暂时能压下怒火。 如果八王爷真干出说的那些事情,他不介意干出一些疯狂的事情,比如——屠戮皇族! 法律是为了保护普通人不受伤害,而不是成为弄权者手中杀人的武器,沈欢从小就这么认为,现在也这么认为。 人会变是没错,但有些事情从开始到最后都不会变,这个东西叫做原则! 沈欢检查了一下公主的身体,瞬间就发现了原因所在。 中毒了! 准确来说,应该是又中毒了。 之前公主之所以会中毒,是被传染,而现在她则变成了第一中毒者般的病原体。 “马上带人离开!” “治好还是治不好,我只需要一个回答,别给我耍花样!”八王爷正在气头上,想法非常极端。 沈欢面色冰冷道:“公主被人下了毒,同样的毒,现在的状态和第一个中毒的驸马爷相同,只要有身体接触便会被传染。” “王爷和这些下人们要是不怕死想留在这里,我也没什么意见。” 听到这句话,那些仆人们的表情纷纷大变。 这世界上没什么人是不怕死的,而且现在也不是什么封建社会,这些仆人们说白了就是打工的。 为了八王爷的家事儿不要命那是讲义气,怕死辞职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你们出去吧!”八王爷冷静了不少,他让仆人们离开,自己却没有离开,从这点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要怎么做,我妹妹的病才会好。” 沈欢开口解释道:“我之所以分两次来清理毒素,就是怕公主的身子会受不了,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毒是排出去了,但身体也因为排毒而处于一个极度虚弱的状态。” “在这个时候又中毒,等于火上浇油。” 八王爷语气有些不耐烦道:“能治还是不能治,你直接说!” “不能治。”沈欢也没再隐瞒,直接把真想说了出来,“在这种情况下,我若再使用灵气进行逼毒,只不过是在加快公主死亡的速度而已,她的身体已经无法再承受这种蛮横的气疗方式。” 八王爷愤怒道:“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你都必须医治好我妹妹!” 沈欢深吸了口气,摊手道:“我医术是高明,但我是人不是神……顺便说一下,公主体内的毒素即便人死了,也依旧会处于活跃的状态,所以死后必须马上焚毁尸体。” “我说的话你没有听到么,我让你治好她!” “人死不能复生,还请八王爷节哀。” 八王爷一脸颓然,差点跌坐在地上,“你一定是在生我的气对不对?我收回之前的厥言,只要你治好了我妹妹,我绝对不会为难你和你的任何一位亲人。” “医者仁心,每一个医生都不会拿人命开玩笑,更不会以此手段为要挟……我很喜欢果果,也不想让她经历失去母亲的痛苦,但目前的情况就是这样,所以——” “别说了!你这个庸医!是你这个庸医害死了我的妹妹!”八王爷像是一个疯子一般大喊道;“来人,把沈欢给我杀了!” 话音刚落,房间四周便出现了数十名手持枪械,制服同意的亲卫营成员,将屋内的沈欢团团包围! 第507章躲在暗处放冷箭的高手 亲卫营,和古时的御前侍卫差不多,不过服务的范围从皇帝变成了整个皇族,可以说是除了天组士兵以外,明面上综合素质最强的军队。 能够进入亲卫营的,大多数都是由各部队的精英团队筛选而出,可谓精英中的精英。 随着八王爷一声令下出现的亲卫营成员,大概有二十多名,站在前排的是拿着唐刀的近战精英,后排持枪士兵负责进行威吓和掩护。 “八王爷,你这是什么意思?”沈欢面色很是难看,他不想和皇族发生正面冲突,但看现在这个情况,不发生冲突是不可能了。 “若不是因为你这个庸医,我妹妹就不会死,你和你的家人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八王爷双拳紧握道:“还有林家,他们一家子的关系都跟你很好对吧?我也要让你尝尝,失去亲人的痛苦!” “第一,我不出手公主仍旧会死,所以这件事和我没有直接的关系,而且也没有哪条条例规定,医生必须救治好来就医的病人,不然就得以性命相抵!” “第二,我已经将公主体内的毒素排出,从理论上讲只需要半个月就可以康复,公主之所以会出现现在这样的情况,是因为你的疏忽造成,而不是因为我的医术不精!” “第三,八王爷,我劝你最好收回刚才的话……不然我可能会忍不住杀了你!” 沈欢的声音从始至终都充满了冰冷,八王爷刚才的话,每一句都在挑拨他的逆鳞,每一句都在攻击他的底限。 八王爷现在的行为和医闹没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由普通人变成了一位位高权重的王爷。 沈欢继续说道:“自从华夏建国以后,法律便明文规定,一人做事一人当,废除了株连九族等不人道的惩罚规则。” “您是王爷不错,但忤逆始皇祖之意这样的名头,即便是王爷也无法承担吧?” “你口口声声说讨厌封建的体系和制度,但行为上又再利用封建体制遗留下来的特权,可笑吗?” “你给我住嘴!”八王爷也知道沈欢说的这些道理,但他就是无法接受妹妹会死亡的这个现实。 华夏法律规定,普通人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对皇族却是一个例外,他们享有三妻四妾的特权。 国主膝下子嗣众多,而八王爷和老国主又性格不合,贵妃死后他就只剩下了妹妹这么一个亲人。 现在连最后的亲人都要走了,他怎么能够冷静? 沈欢朝着亲卫营士兵看了一眼,“该说的话我都说了,现在我要离开,若是谁要拦我,休怪我不客气!” 亲卫营的士兵虽然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但却没有经过战场厮杀的洗礼,在接触沈欢眼神的刹那,心中皆是生出了恐惧的心理。 “你不能走!”八王爷伸开双臂拦在了沈欢面前,“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就算是植物人也好,必须让我妹妹活下来。” “已经说过的话,我不想再重复,让开!” “既然这样,那你就去死吧!”八王爷面色一狠,“杀了他!” 王命不可违,收到命令后,十名近战亲卫营士兵同时出手,经受过专业训练的他们,不会出现乱打一气的情况。 十个人一起进攻,节奏也没有丝毫的凌乱,每一个人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轰——” 沈欢眼中闪过一阵金光,直接释放了人级龙威。 这些人只是奉命行事,他不想造就过多的杀孽,龙威压制是最好的办法。 “我不想杀人……”沈欢只说了五个字,但是在场的人全都感觉到了一股寒意。 八王爷也在龙威的范围以内,没有经过任何体能训练的他,已经开始有些吃不消了,语气艰难道:“杀……杀了他!” “因此战而死者,本王亲自颁发上等功勋,老小妻儿皆有本王照料,让他们享受英雄士兵家属应有的待遇和荣耀!” 上等功勋,自从华夏进入和平年代后,收获奖励的士兵屈指可数,加上八王爷的承诺,有些不少士兵都心动了。 心动的这些士兵,大多都不是独生子,若能够以自己的死,来让家人一辈无忧,绝对是值得的,可惜在龙威的压制下,多数人都没办法出手。 “嗖——” 这时一阵破空声响起,一支弩箭划破天际朝着沈欢射了过来,其威势比子弹还要凌厉。 沈欢在躲避的同时,龙威也消失了,恢复了行动力的士兵们,瞬间拿出了拼命的架势。 “杀——” “砰砰砰——” 嘶吼声,枪声,是大厅内唯一的旋律。 沈欢将千幻化为盾牌保护自己的同时,迅速的使用灵狐步进行闪躲,在这些士兵的眼中,他已经变成了一道虚影。 在没开枪之前,沈欢可以当做他们是奉命行事、情不得已,但现在他已经没有了任何怜悯之心。 “咔嚓!” 一名士兵的身体发出一声脆响后,直接倒飞了出去,飞行的过程中,还将两名士兵带倒在了地上。 “咔嚓!” 接下来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慢慢地骨裂声已经将所有的声音掩盖,就如鞭炮一般刺耳。 “嗖——” 就在沈欢准备让所有丧失战力后离开的时候,又是一支弩箭直射而来。 “畏手畏脚算什么高手,出来!”沈欢用盾牌抵挡着枪林弹雨,天眼朝着四周看去,想要找出放冷箭的人究竟是谁。 “嗖嗖嗖——” 人还没找到,就又是四支弩箭从四个不同的方向凭空出现。 对手不仅是一个?不对,这些弩箭上的气息都是相同的,应该是同一个发出来的。 瞬间移动,并且连续发出四支弩箭,沈欢也可以做到,但他无法做到让四支弩箭同时发出。 这个背后放冷箭的人,实力并不弱于自己! 国主能够有厂公那样的高手在身边作伴,八王爷自然也是一样,自己还是大意了。 沈欢将视野放在了八王爷的身上,擒贼先擒王,只要抓住八王爷,就可以摆脱掉这个麻烦。 可就在他准备出手之际,又是一支弩箭发出,但这一次弩箭的目标不是沈欢,而是……八王爷! 第508章八王爷死了! 放冷箭的是一个高手,实力可能比自己还要强大,所以当沈欢看到凭空出现的弩箭时,立马做出了反应。 手中的千幻化为长枪,一甩而过,抖动的枪身在震飞弩箭的同时,也消散为灵气颗粒。 之前沈欢想要抓八王爷的原因,是想利用擒贼先擒王的兵法让放冷箭的这位高手停止进攻。 但情况有些出乎意料,这个放冷箭的高手似乎并不是八王爷的人,似乎还想杀了八王爷。 不对,他若是想杀八王爷,早就可以动手了,为什么非得等到自己去抓八王爷的时候才下手? 是的,对方是想混淆视听,让我打消擒贼先擒王的念头。 想到这儿,沈欢加快步伐,瞬间出现在了八王爷的身后,并且将千幻化为镰刀一般的弯刀,架在了八王爷的脖颈上,“不想他死,就都给我住手!” 亲卫营抱着必死之心也要干掉沈欢的人不在少数,但看到眼前的情况后,瞬间打消了这个念头。 八王爷要是死了,那责任就必须由他们这些亲卫营的人承担,到时候就不是一个人两个人死那么简单。 “放了王爷!” “王爷乃万金之躯,你若伤了王爷就真的无路可退了!” 沈欢感觉这话真的有些滑稽,伤了王爷无路可退?说的好像现在他有别的路可选似的。 沈欢没有理会这群“劝降”的亲卫营成员,他在等那个放冷箭高手的反应。 半分钟过去,那个放冷箭的高手,没有任何动作,看来自己是赌对了。 就在这时,夏天和王紫嫣带着一干天组士兵赶了过来。 看到眼前这个情景,夏天连忙开口道:“沈欢住手!” “夏大校?”八王爷认出了夏天的身份,“你来的正好,帮我杀了这个庸医!” 夏天没有回答,对着沈欢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当初林老爷子给他打电话的时候,夏天就知道要出事儿,现在赶过来一看,还真被自己给猜对了。 挟持皇族,这个罪名可不是谁都担当的起的。 已经恢复记忆的夏天很清楚沈欢的性格,一直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出现这个局面,很可能是八王爷一手促成的。 这种事儿心里知道就行了,不用说出来,不管怎么说八王爷都是皇族中的一员。 皇族内斗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但一致对外也是肯定的,说白了就是一大家子怎么闹都没问题,外人要是敢来参合,一律先拍死再说。 这也是典型的华夏特色,只不过皇族表现的更为夸张一些,始皇祖的祖训在那里,以其地位现在皇族中还没有哪个人敢反抗。 “公主死了。” “公主?”夏天愣了一下,很快便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想要保护一个人,最主要的就是了解他的生活习性,然后再代入刺杀者的角色,进行位置互换一般心理去保护。 所以八王爷举办龙医师大赛的原因,天组再清楚不过。 “夏大校,我让你杀了这个庸医,还愣着干嘛,我这是命令!”八王爷也看出来沈欢和夏天是旧识。 现在能够将沈欢击杀的,就只有夏天带来的这些天组士兵,想要沈欢死,他只能搬出自己的身份来压人。 所以说,八王爷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嘴上说着讨厌老一套,但做的却全都是老一套。 夏天面带歉意道:“不好意思王爷,我们天组只为国家和天下百姓服务,您是没办法命令我们天组的。” 此话一出,王紫嫣表情惊讶的不得了,“死家伙,你还是你么,以前不是老说什么卧薪尝胆、委曲求全吗?” “呃……”夏天面色尴尬,干笑了两声,“守则上是这么写的,难道我说错了吗?” “守则上是这么写没错,但那都是什么年代的事儿了。”王紫嫣朝四处瞅了瞅,“自从天尊消失以后,咱们天组就没资格再说这话了,由为国为民,转变成了为国主服务,再由单一的对国主服务,转成现在的为皇族服务。” “看来上次你伤没有白受,脑袋瓜子开窍了。”王紫嫣有些小郁闷,“这些话我早就想说了,可你和义父一直不让我说,说什么要顾全大局,狗屁的顾全大局啊,要我说——” “过分了啊!”夏天连忙开口制止,有些事儿按照守则来办,对方是挑不出毛病的,可一旦发牢骚,便会让对方抓住把柄。 就拿这件事儿来说,就可以用“目无皇族”、“拿着鸡毛当令箭”之类话,给安上一些莫须有的罪名。 “你、你是要造反么!”八王爷心中感觉奇怪不已,以前天组的人对他都是唯命是从,就算是组长张老将军也是一样,怎么今天就变了。 夏天呵呵一笑,“造反这么大的名头我可担当不起,不过一切都讲究一个法字,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们还是按规矩办事的好。” “沈欢,把刀放下吧,有什么话好好说,挟持皇族这罪名可不小。” 沈欢看了看局势,慢慢将刀收了起来,走到了夏天身边,将事情的经过简单说明了一下。 “原来是这样。”夏天若有所思,说道:“王爷,总的来讲,沈医师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是他医术不精害死的小妹,还有什么不对的!”八王爷现在已经完全把沈欢当仇人来看了,说他像乱咬人的疯子并不恰当,用泼妇可能会更贴近一些。 夏天摇头笑道:“话不能这么说……” 他将沈欢之前说过的几个条件重新说明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准确来说,王爷您恨的不应该是沈欢,而是那个下毒的人,公主身死,大部分来自于您的疏忽。” “夏天!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和什么人说话!” “我知道,老国主的与珊贵妃的所生的第八个子嗣,我们要尊称王爷,不过王爷您更喜欢八爷这个称呼。”夏天看了看那些受伤的亲卫营成员,“剩下的事儿我们会处理,就不劳王爷费心了……我们走!”、 “嗖——” 夏天等人刚刚转过身,沈欢便听到了一股细微的破空声,夏天似乎也有感应,和他同时转过了身。 “噗!” 八王爷喷出一口黑血,直接倒在了地上。 “王爷、王爷死了!!!” 第509章被嫁祸了? “我去追他,你帮八王爷解毒!”夏天已经看出了是怎么回事儿,说完身形一闪带起丝丝残影,朝着门外追去,似乎已经发现了暗下毒手的目标。 沈欢蹲下去检查了一下八王爷的身体,准确来说应该是尸体,因为他身上已经没有了任何活人的气息。 轩辕不死针目前的威力只能救治病死的人,对于这种中毒死亡还没有任何办法。 八王爷中的毒在《药王经》中有记载,名为见血封喉,是真正意义上的见血封喉,这种毒的目的不是为了折磨人,而是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毒杀目标。 在急烈性毒药中,位列上等。 毕竟是个王爷,王紫嫣关心道:“情况怎么样?” 沈欢摇了摇头,“死了,以我的能力是救不回来了。” “死了?!”王紫嫣面露惊讶,王爷在皇族成员中算是高级人物,这样的人就算是平常死亡,也要引起不小的轰动,更何况还是被毒杀而死。 “是你,是你杀了王爷!”这时管家不知道从哪跑了出来,指完沈欢以后,迅速的跪在八王爷身旁大哭了起来,“王爷,是老奴对不起你啊,王爷!” “喂,乱指什么!”王紫嫣是个暴脾气,她很清楚,八王爷的死绝对和沈欢没有关系。 第一,以沈欢的性格没必要做出这种暗中下手的事情。 第二,当时她和夏天都在场,并没有看到沈欢出手的迹象。 第三,夏天出门追逐,凶手很明显是另有其人。 “我一定会为王爷报仇的!”管家一脸阴狠,拿出手机,似乎是要向什么人汇报这件事情。 就在这时夏天从外面走了进来,看他的脸色,很明显是没有追上那个凶手。 “对方是个高手,境界至少是日冕……是逐日境界。” 挂掉电话以后,管家命令亲卫营的人说道:“给我拿下这个杀死王爷的凶手!” “住手!”夏天大喝一声,护在了沈欢的身前,而那些天组士兵则将手中的枪械瞄准亲卫营的人,只要有一人敢妄动,他们变回开枪。 亲卫营成员在八王爷喊出夏天名号时,就知道对方是出自天组,无论装备还是作战经验,都远胜于他们,但是现在八王爷身死,他们这些负责保护的士兵,无论如何都脱不了干系。 说的夸张一些,现在的他们已经必死无疑,既然都要死了,又何必惧怕? 屋内对峙的气氛很冰冷,双方都没有开枪的意思,但又随时都有可能开枪。 夏天皱眉对着亲卫营的人说道:“把枪放下!这件事我们天组会进行处理,一定会给八王爷一个公道!” “你们蛇鼠一窝,把人交给你们,王爷的仇还有得报么!”管家擦了擦泪水,“我已经通知了天组其他高层过来,这次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走这个杀人凶手!” 王紫嫣面露不屑,高层?他们这两个代理组长,就是天组中最高级的存在,还有什么高层能大过他们?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八王爷身死,肯定会惊动国主,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都给我住手,兵军对峙窝里哄,算什么本事!”一个雄浑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众人回首一看,竟然是张天浩回来了。 “义父?!” 张天浩点了点头,天组的士兵虽然把枪给收了回去,但亲卫营的人却无动于衷,“我说的话你们没听到吗?” “都把枪放下!”管家开口后,亲卫营的人才接触武装状态,“张老将军,您一定要给王爷做主啊!” “待我了解真相之后,一定会给王府一个公正的解释。”张天浩大手一挥,“来人把沈欢拿下!” “什么?!”王紫嫣先是一愣,然后说道:“义父,八王爷的死和沈欢根本就没有关系,您这么做是不是——” “现在他是嫌疑最大的人,即便八王爷不是他杀的,挟持皇族也是重罪,总之先把人带回去再说。” 沈欢皱起眉头,“人不是我杀的就不是我杀的,这份罪名我不会承担,更不会跟你们回去,若是老将军想调查我,随时都可以。” 说完,他便准备离开。 “我带你回去,是为了你好,现在不是义气用事的时候!”张天浩压低声音道,语气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味道。 夏天也开口道:“张老将军说的没错……我是说义父,反正你是清白的,又不怕什么,到时我和紫嫣都可以为你作证,这件事你不用担心。” “林老爷子那边我会通知,放心吧。” 沈欢细想了一下,没再多言,跟着天组的人返回了基地。 他虽然有嫌疑,但还没有足够的证据定罪,加上“有关系”的原因,他只是被关进了类似小黑屋的禁闭室,而不是监狱。 手机之类的通讯工具被全部没收,闲着无聊的沈欢,开始细想起事情的经过。 “那个声音虽然很低,但没听错的话,应该是那个放冷箭的高手所发出的。”沈欢眉头紧锁,现在这个结果,将以前的推断完全推翻。 先是攻击自己,然后转攻八王爷,在八王爷被挟持后放弃进攻,然后在关键时刻下暗毒将八王爷击杀。 难道从一开始对方的目标就是八王爷?不对,准确来说,从一开始他的目标就是自己! 八王爷举办龙医师大赛的目的,是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出最强的医师,这个解释很合理,可以说没有任何问题。 在自己帮公主解除了毒素后,公主再次中毒,使八王爷震怒,将一切怒火撒在自己身上。 对方似乎很了解自己的性格,知道自己一定会反抗,本来可以轻松离去,却因为他的出现变得困难。 之后转变目标混淆视听,为的就是将八王爷的死安在我的头上。 嫁祸! 这是关键词,但沈欢想不通的是,是谁要嫁祸自己,又为什么要嫁祸自己? “咔嚓——” 夏天打开门,从外面走了进来,深吸了口气,“结果并不怎么好,你愿意听吗?” “说吧。”反正说不说判定结果都不会改变,还不如先听听再说。 “你还是自己出去听吧,这件事……惊动了国主。” 第510章人类?混凝土丛林中的野兽! 听到夏天的话,沈欢并不意外,这是预料之中的事情。 八王爷身为嫡系皇族,又是被毒死的,当今国主要是不出面那才奇怪。 令他疑惑的是,既然是国主出面,这件事应该是朝好的方面发展,怎么听夏天这话里的意思,最终结果并不令人愉快。 沈欢后脚跟刚从禁闭室里出来,厂公那阴阳怪气的声音便传了过来,“罪人沈欢听旨!” 沈欢随便做了个拱手的姿势,想要看看对方究竟想玩什么花样。 “罪人沈欢,身负两条皇族人命,一为七公主之命,奈是医术不精所致,二为八王爷之命,不仅拘捕还将其以毒杀之——” “公公,这就是国主的判断结果?”沈欢眉头紧皱,“公主的事情和我无关,完全是八王爷未做好防范措施所致,另外八王爷并非是我杀的!” 厂公早知道沈欢会这么问,淡定的回答道:“王府守卫森严,公主所居之地又是重中之重,岂能有人偷入王府投毒?” “你说排出了公主体内的毒素,不过是一家之言,究竟情况如何,已是死无对证。” 沈欢怒极而笑,连道三声,“好好好!” 他现在算是看出来了,皇族为了维护自己的颜面,在找不到真正凶手的情况下,便把这黑锅丢在了自己身上。 这其中应该也有国主的个人意思,毕竟当初他那么顶撞,让国主丧了不少面子。 瑕疵必报,公报私仇,看来自己真是碰上了一个不错的好国主! “你终于发现了?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肮脏的,人们唾弃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但事实上却依旧是这样,人类总是自认为高人一等,其实也不过是生活在混凝土丛林,懂得使用一些小工具的野兽罢了。” “以文明素养为借口,永远也无法泯灭藏在内心深处的野性,想要不被束缚,想要得到自由,想要保护爱自己的和自己爱的人,就必须加强自己的实力,让自己站在整个金字塔的顶端!” “国主为什么可以评判是非断定对错,就是因为他是华夏凡人群落中站在最顶端的人,所以他才可以为所欲为。” 心魔那带着电子音一般的声音,再次在沈欢的脑海中回响起来。 最近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开口说过话,等的就是这样一个时机。 对于普通人来说,沈欢很强大,几乎可以在瞬间取走百人性命,但是面临有权势的人,却仍旧需要顾忌。 为什么要顾忌?按照心魔的理论来说,那就是还不够强大,担心率性而为会引来疯狂的报复。 “你没有错,但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的颜面,却将一切的错误推到了你身上,你甘心吗?而且他们不仅要害死你,还要杀掉你的家人,甚至连林家人都不会放过!”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可以这么做,而你不可以?因为你太弱了!” “来吧,接受我的力量,你就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强的人,就算华夏百万大军期出,也不敌你一剑之威!” 心魔的话很极端,但仔细想想,人类其实也是野兽,不过他们将獠牙改成了权位,把利爪改为了金钱。 沈欢的内心开始松动,其实最主要的原因,不是心魔的那些诱惑,而是株连九族这个罪名。 以他的实力,就算是全国通缉,都不一定有人能够逮到他。 要挟是人们管用的手段,要是皇族想要逼他现身,肯定会拿家人和林家人来说事儿。 到时候他是现身伏法,还是眼睁睁的看着家人被一一处斩? 后者沈欢显然做不到,所以他现在很需要心魔所赋予无人能敌的力量。 但沈欢的想法并没有走极端,他在担心,心魔所说的究竟是不是真的。 只要答应就可以站在整个世界的顶端?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情,这个世界上有无数人曾经幻想过,以十年甚至数十年的寿命来换取一场荣华富贵。 沈欢不需要什么荣华富贵,但他需要的比荣华富贵更加夸张,一身无人能敌的力量,一身顷刻间便可毁灭百万雄师的力量。 “我需要付出的代价什么?被你抢占身躯,还是付出接下来大半生的性命?” 心魔从沈欢的语气中听出了松动,“不,你什么都不需要付出,你只需要接受就好,我是魔不错,但我产生于你的内心深处,事实上我和你根本就没有区别,我又怎么会害你呢?” “我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说吧,我答应之后,究竟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我不会骗你,真的不需要付出任何的代价。”心魔的语气充满了真诚,“得到我的力量以后,你还是你,只不过会在性格上发生一些小变化。” “以你的三观来看,这种性格不为世人所容,但站在我的角度来看,这才是最正确的三观,实际上这些道理人类也明白,他们只是不想和不敢承认罢了!” “虚伪的不只是华夏人,所有的人类都这样,他们披着人皮干着比野兽还要没有人性的事情,然后再说这才是文明人该有的做法,笑话!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的法则到哪里都不会改变。” “而拳头,则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道理!” “来吧,接受我的力量吧,你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并且还会获得最真的真理!” 平时的沈欢不会因为这几句蛊惑便接受心魔的力量,但此时他正处于一种愤怒的状态。 龙有逆鳞,触之则怒。 人在生气时,也会失去理智,现在的沈欢便处于一种,怒火将理智压制的状态。 “好,我接受——”沈欢的还未说完,忽然感觉有人朝自己肩头拍了一下,回头一看,竟然是夏天。 “不要让肮脏的东西左右你的想法,镜花水月的诱惑永远是暂时的,想一想你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这句话没什么玄妙,但沈欢去感觉从肩头处传来了一股清凉的暖意,没有错,是清凉的暖意,很矛盾却很有用。 但这不代表,怒气也随之消失,沈欢用冰冷的双眸,紧紧的盯着厂公说道:“不要再找什么借口,直接宣判结果吧!” 厂公将圣旨收了起来,“结果很简单,只有六个字——永世不得为医!” 第511章永世不得为医 “永世不得为医?!”沈欢想过很多种结果,比如株连九族,比如五马分尸,再比如受千刀万剐之刑,但从来没有想到会是这种结果,“公公,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厂公摇头叹了口气,“你让我直接宣布结果,我就只好直接宣布结果了,现在你又听不懂了,那我只要再把圣旨的内容说一遍了。” “罪人沈欢……”将之前说过的话重复一遍以后,厂公说起了新的内容,“杀人需偿命,更何况是皇族众人,沈欢公然蔑视皇族,并且拘捕打赏多名在职士兵,罪无可恕,理应秋后处斩以儆效尤,但——” 厂公话锋猛地一转,“但念在其护国有功,又救助多名百姓,功过相抵,特决定饶其一死。” “此事皆由医而起,就也由医而去,所以朕在此赦令,命沈欢永世不得为医!” 永世不得为人沈欢听说过,但这永世不得为医他就有些不明白了。 你让我这辈子不能当医生也就算了,难道连下辈子也要管? 说实话,这个出乎意料的结果,沈欢仍旧没有办法接受,若无法成为医师,还怎么让中医崛起? 但与其他刑罚比起来,这个刑罚的确要轻不少。 可问题是,这个锅根本用不着自己来背,甚至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若不接受处罚,会怎么样?” “这个嘛……”厂公略显迟疑,眼中精光猛地一闪,“罪诛九族!” “那我要是连这个处罚也不接受呢?”沈欢继续问道,在他说话的同时,体内释放出一股庞大的威压——天级龙威! 天级龙威虽然不能在真正意义上压制天阶高手,但至少能够让他挺直的站在厂公面前。 龙威的目标是厂公,但其他人也受到了同样的波及。 那些在旁随时准备出击的士兵,在感受到龙威的瞬间便跪在了地上,那是一股发自灵魂上的恐惧。 他们是精英中的精英不错,可惜终究没有打破人类的界限。 王紫嫣的面色也不怎么好看,甚至可以说是虚弱,要不是夏天及时开启了灵气罩,恐怕结果不会比那些士兵好多少。 厂公眼眸中再次闪过一丝诧异,收起了敌意,“寻龙公何必生气呢,两个皇族死了,主子只是不让你当医生,有没有剥夺你的公爵之位,在老奴看来,这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您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您的实力很强,可和老奴之间还是有不小差距的,要是真动起手来,拳脚无眼,恐怕——” “拳脚无眼是吗?来,让我看看怎么一个拳脚无眼法!”阎罗王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沈欢的身旁。 没一会儿,大帝也走了过来,“我这人不爱打架,但是谁欺负我徒弟,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这边厂公还没来得及开口,阎罗王却急了,“我的徒弟什么时候成你的徒弟了!” 大帝眨了眨眼睛,“我教了他那么多神通,称声师父不为过吧?” “你那是用泡面换的,算不得数!” “你这人怎么这么霸道!”大帝不满意了,虽说他和沈欢之间是场交易没错,但人都是有感情的,怎么也得挂个名才行。 大帝还想继续说下去,不过却被阎罗王冰冷的眼神给瞪了回去,“那个大不了你当大的,我当小的不就得了。” 阎罗王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这还差不多!” “两位,你们现在是天组的成员,理应听命于皇族才是,怎么能带头和皇族作对呢!”厂公的实力很强,可谓服务皇族成员中的第一人。 老实说,除了龙家的那位,他谁都不放在眼里,但龙家那位还不会让他恐惧,眼前这个两个人就不同了。 根据观察,无论是大帝还是阎罗王,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干掉自己。 这样的人是毁不掉的,唯一的办法就是拉拢。 “老子只在乎法律,皇族算什么东西?” 大帝嘿嘿一笑,“老阎说的没错,皇族算什么东西?再说了,我们现在也是执法者,别拿警察来压我们!” “两位,你们可要考虑清楚,若——”厂公还想说些什么,但阎罗王却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前,“刚才我没听错的话,拳脚无眼是你说的吧?” “老奴,只不过是和寻龙公开个玩笑,开个玩笑而已。”阎罗王和大帝随便来一个就够他头痛的了,现在两个人全都在这儿,他这位皇城大总管,只能选择服软。 “公爷,老奴也只是奉旨办事,你看——” “永世不得为医对吧?” “是这样的。” “我接受这个处罚。”沈欢说着也将龙威给收了起来。 厂公大松了口气,“这样再好不过了。” 他的话音刚刚落下,沈欢便继续说道:“不过,寻龙公这个位置我也不要了。” 厂公听到这话,一下子慌了神,“公爷,万万不可啊!” 整个华夏,能够寻找龙鼎能力的人,就只有沈欢一个,要是他不帮忙寻找龙鼎,那华夏可就完了! 为了两个嫡系皇族,放弃国运大事?这样超级赔本的买卖,谁会去做。 厂公也想明白了,沈欢说到底只是一个医师,国主的惩罚等于断了人家的命根子。 而且八王爷这件事说到底,和沈欢其实并没有多大关系。 国主之所以颁布这样的惩罚,一是为了耍给世人看,二是为了借机打压沈欢一下神的气焰。 “我不要公爵之位不行吗?” 这哪是爵位的事情,您就别跟我装糊涂了! 厂公调整了一下状态,“我再向国主请示请示?” 沈欢耸了耸肩,没有说话。 “主子,是老奴……”厂公拿着手机,在角落说了几句话,然后走到沈欢身旁,把手机给递了过去,“国主找您。” 沈欢接过电话后并没有直接取接听,而是走进了密室里。 大概过了七八分钟以后,他满脸笑意的从里面走了出来,将手机还给了厂公。 与此同时,皇城某房间内,一个年轻的身影,气得将手机狠狠地摔在了地上,“沈欢,你个王八蛋!” 第512章不当医师,回家种田 “你真的不当医师了?” 药室内,王紫嫣面露疑惑,对正在搜刮药材的沈欢问道。 沈欢点了点头,“是啊,不当了。” “我怎么感觉这事儿有些不大对劲。”王紫嫣上下打量着沈欢,狐疑道:“让你不当医师这个处罚,应该比杀了你还痛苦吧?怎么看你的样子似乎很高兴似的。” 沈欢疑惑的皱了下眉头,“我有很高兴吗?” “还说没有,看到没他又笑了!”王紫嫣拉了一下身旁的夏天,“死家伙,你说他是不是精神上受到了太大的刺激,所以疯了?” 夏天干笑着摇了摇头,然后问道:“欢子,能问你件事儿吗?” “随便问,咱们两个没必要客气。”沈欢一边说着,将天组刚刚收集来的几株灵药装进了神农石里。 “你什么时候成寻龙公的?” 外姓爵位最高就是公爵,这样的爵位比夏天这个不到二十岁的大校还要夸张。 沈欢又瞅了瞅,发现没什么东西后,便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狗屁的寻龙公,说白了,就是一个虚名而已,什么实权都没有,而且平时还不能透露。” “难道你没发现,我虽然是公爵,但是在外姓爵的榜单上,并没有我的名字。” 夏天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想必国主一定交给了你什么任务吧?” “是的。” “什么任务?” 沈欢咧嘴嘿嘿一笑,“不能说。” 夏天也没强求,皇族那一套他再了解不过,虚名加重职是他们管用的套路。 “你考虑清楚了,真的不当医师了?” “国主都下了圣旨,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沈欢叹了口气,脸上满是无奈,不过眼神中却老是传达出一股说不明道不清的喜悦。 王紫嫣是越看越怪,这给她的感觉,简直比看鬼片还要诡异,“那你准备做什么?” “当农民。” 王紫嫣差点没被这句话气死,“医道盟的药王,皇族赐封的龙医,中医界黑白两道的扛把子竟然回家当农民,疯了!你一定是疯了!” “农民没什么不好啊。”沈欢耸了耸肩,“而且我也有点想爸妈了。” “你要离开天都?”夏天听出了其中的关键。 “是啊,离开燕京。” “我记得你的学业还没有完成吧?” 沈欢点了点头,“我学的是西医,学下去也拿不到资格证书,留下来没什么用。” 夏天仔细思考了一下,“我记得你还是华大的讲师吧?” “你觉得皇族还会让我继续待下去吗?” “说来也是……”夏天顿了一下,问道:“你什么时候走?” “回去收拾收拾,应该今天晚上就会回去。” “这么赶?” “不赶也没办法。”沈欢没有出声,但嘴型说的确实皇族两个字。 夏天沉默了一会儿,“有时间的话,我会和紫嫣一起过去看你。” “好。”沈欢又用天眼看了看屋子里的情况,“那咱们就不聊了,回见!” 说完,他便离开了药室。 当药室只剩下夏天两人时,王紫嫣忍不住嘀咕道:“有问题,一定有问题,以他的性格竟然屈服了,义父说的药王傲骨跑哪去了?” “这件事对他来说不一定是坏事儿。”夏天叹了口气,“我总感觉国主的判罚,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很可能和他的任务有关系。” “他能有什么任务啊,无非就是靠着医术救人,现在连医生都当不了了,毛都救不了了。” 夏天摇了摇头,良久之后才说道:“我还会看不透他……我有种感觉,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不对,应该说……肯定不是!” “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难道还会是这个世界的鬼吗?”王紫嫣没好气道。 “我说的世界不是这个意思,而是——”夏天说到一半,却是停下了,“算了,反正我和你说,你也听不懂。” 王紫嫣掰动着手指头,发出一声声的脆响,“你是在说我笨是吗?” “我是说你胸大。” “……” 离开天组以后,沈欢在隧道口等了一会儿,没过多久就有一辆土豪金颜色的车开了过来。 “公爷,请!”厂公下来后,露出了一个谄媚的笑容。 沈欢皱着眉头说道:“这车也太花哨了吧?” “这是国主乘坐的车当中,最好看的一款了。”厂公干笑道:“剩余那几款都是老款车,讲究的安全系统,而不是外形,所以老奴只能开这辆车过来。” “将就一下算了!”沈欢说着,便钻进了车里。 厂公的眉头忍不住开始颤抖,您知道这车的名头什么吗?九五之尊啊! 全国上下只有这么一辆,并且有条文规定,只有国主能够乘坐,到你嘴里却成将就了,别开玩笑了! 厂公现在也只能在心里干法牢骚,等坐在驾驶位以后,他回头问道:“不知道公爷要去什么地方?” “先回林家。” 厂公没说话,直接将这辆平时只在皇城内行驶的龙车,开上了高速。 “嘭——” 沈欢下车以后,说道:“你在这儿等我,我马上出来。” 林老爷子因为担忧他的安危,一直在门口等夏天的电话,现在见人回来,立马大松了口气,“没事吧?” “没事……”沈欢考虑了一下,“总得来说,这次算是因祸得福吧。” “因祸得福?” “说来话长,等我晚上回来的时候再跟您细聊吧。”沈欢顿了一下,问道:“妙诗呢?” 林老爷子也没打算多问,只要么事儿就好,“还在房间。” “她不知道我的事情吧?” “之前妙诗来问过我,我没细说,只说你可能是去应酬,看她的样子应该也没多想。” “那就好。”沈欢稍松了口气,和林老爷子又闲聊了几句,便赶往林妙诗的房间。 “你回来了。” 看到沈欢回来,林妙诗立马走了过来。 “回来了。”沈欢亲吻了一下她的额头,“换一身衣服,咱们出去吃饭。” “出去吃饭?” “恩,出去吃。” 林妙诗没多想,当着沈欢的面换起了衣服。 换好衣服,他便直接带着林妙诗上了九五之尊。 “公爷,不知道接下来我们要到——” 这次厂公话还没说完,沈欢便说出了目的地,“金玉满堂。” “咳咳!”听到这句话,厂公差点没把血给咳出来。 金玉满堂,号称一饭千万,燕京消费最高的美食天堂! 第513章一饭千万?咱们继续! 天上走的,水里游的,路上跑的,科技产的,只要是不犯法的,金玉满堂都能够做出来,并且用最精妙的手艺,发挥食物最美的味道。 当然,这只是金玉满堂成为燕京最贵餐厅的理由之一。 前朝有御医,自然也会有御厨,而最出名的,莫过于末代御厨萧王凤,而金玉满堂的主厨之一,就是萧王凤的后人,据传闻手艺有其祖先九成的实力。 吃御厨菜,享受封建帝王生活,也是金玉满堂的卖点。 萧王凤的后人,只管中式菜系,另外一位主厨,是米其林三星主厨,也是萧王凤后人的妻子。 一位御厨后人,一位米其林三星厨师,再加上昂贵无比的材料,一饭千万并不是随便说说而已。 就算是林老爷子这样的燕京大族,也只是有重大事件才会选择在这种地方吃饭。 高档的地方除了自家产品以外,更主要是服务态度,金玉满堂收费高昂,服务也堪称燕京顶尖。 有引领去包厢的人,而包厢之内也有数名着装统一,容貌娇美的服务员。 服侍沈欢等人入座以后,为首的服务员露出了迷人的笑容,“先生,这是菜单,请看一下。” “不用看了。”沈欢直接合上了菜单,“无论中西,按照价格排列,从最贵的开始,铺满这张桌子以后就可以停止上菜了。” “先生,您……确定要这样吗?”服务员说完,连忙躬身道歉,“对不起先生,我不是质疑您的购买能力,这里只有您和这位小姐两个人,多余的饭菜只会浪费掉,浪费始终可耻的行为,所以——” “上吧,我保证可以把每道菜都吃的干干净净。”沈欢现在是暴发户气质十足,完美阐释了什么叫视钱财为粪土。 服务员虽说还有迟疑,但最终还是按照沈欢说的去做。 金玉满堂在燕京有很大的名头,即便足不出户的林妙诗也略有耳闻,“这里的菜很贵,按照你这个点发,恐怕你带来的钱不够。” “不碍事儿,这顿有人请客。”沈欢笑眯眯的对厂公问道:“公公您说对吗?” 厂公满脸尴尬,生硬的点了点头,舔着脸说道:“是这么说没错,但您这么点,确实有些浪费了,要不先尝几道?不够了咱们再上?” “我愿意这么点,您有意见?”沈欢装作不悦的问道。 厂公听到这话,连忙摆手道:“没、没意见,我怎么会有意见呢!” 林妙诗总算感觉出了事情有些不大对劲,当初离开慕容家以后,她曾经刻意调查过厂公的身份。 厂公,原名常恭,禁宫第一高手,华夏最后一个太监,前朝末年生人,和大多数入宫的太监相同,在年幼时因家庭贫困,生母为让其活下去,私动阉割之刑,想以此进宫谋生,但还未入宫便遭逢战乱。 三年后忽然出现,跟随始皇祖征战,大发神威与慕容天并称乱世双杰,建国后十五岁的他被封赐皇城御史,掌管皇城之内一切大小事务,虽是无品之官,但地位仅次于始皇祖和一字并肩王慕容天。 慕容天为做榜样,辞去官爵之位隐世不出,厂公依旧常伴身旁。 十年后始皇祖旧伤复发身亡,太皇祖继位,厂公辞去皇城御史之位,闭关十年复出,再次服务太皇祖,奉命绘制开国九将图,二十年后,年仅四十岁的太皇祖驾崩,老国主继位。 慕容天等开国功臣相继离世,老国主修建镇国阁,厂公位列首位。 十五年后老国主去世,新国主上任,厂公依旧为皇城御史。 一人服侍四代国主,无论地位实力,都可堪称华夏建国以来第一人,但就是这么一位角色,现在却对沈欢表现出来惧怕。 即便内心少有波动的林妙诗,心里也有些震惊。 饭菜按照沈欢的要求,很快就铺满了一桌子,一个海参一盘菜,几片鹿肉一盘菜,有很多菜式都是这个模式。 对于海参沈欢没多大兴趣,这东西近些年虽然贵了,但在沈欢小时候,这东西早就吃腻了,鱿鱼海参,标准的流水席产物。 当然,随着价格暴涨,他已经很多年和这东西无缘了。 沈欢尝了口鹿肉,并不是他喜欢吃,而是因为鹿肉的某些作用。 富贵鸡六片鸡胸肉,沈欢和林妙诗各吃一片,茉莉花茶熏鱼两片,盘子见底。 五粮液叉烧的数量比较多,所以两人只是尝了一口,大半桌子的中菜吃完以后,他们开始尝西餐。 吞拿鱼、鱼子酱、海鲜拼盘、法式鹅肝,同样的,这些东西都是两人各尝一口。 “饱了。”沈欢用纸巾擦了一下嘴巴,然后对林妙诗问道:“你呢?” 林妙诗点了点头没说话,她除了啤酒喝得多以外,食物吃的很少,饭是标准的京城人吃法,一小碗就够了,但菜方面和她吃米饭差不多。 沈欢打了个响指,“结账。” “不是,这还有这么多菜呢,您不吃了?不是说不会浪费吗?”厂公面色有些着急道。 桌子上的菜大部分都只动了一下筷子,还有很多道来碰都没碰,这就结账,着实有些浪费了。 沈欢没有说话,拉起林妙诗就往外走。 “唉,公爷,您——”厂公也想追出去,却被服务员给拦了下来,“先生您好,一共是一千三百二十四万元。” 厂公一脸心痛的拿出一张金卡,“刷卡!密码六个零!” 等追下去的时候,沈欢和林妙诗已经在九五之尊里面了。 刚刚被宰了一顿的厂公,还必须得露出笑脸,“公爷,咱们接下来去哪?” “世贸天地。” “啊?”厂公的嘴唇有些颤抖了,“公爷,您、您真打算去那儿?” 世贸天地,名字看上去很普通,却是燕京最大最贵的奢侈品专卖市场,那里的消费和普通人无缘,外界稀有物——明星,在这里可以经常看到。 “确定!” 厂公泪都要留下来了,“去,老奴这就带您过去。” 他心里纵使有一千万个不愿意也必须得带沈欢过去,没别的原因,因为这是国主亲口答应的“补偿”。 沈欢和国主电话内说了什么,只有他们两个自己知道,但国主对厂公下达的命令是这样的,“无论贵重,只要是寻龙公要的,能让寻龙公开心的,不管花费多少代价,都必须令其满意!” 第514章回家的真正目的?结婚! 在世贸天地,沈欢买了很多奢侈品,伯爵、欧米茄、劳力士、百达翡丽、江诗丹顿、罗杰杜彼等奢侈名表,男女款式各买一对。 香奈儿、兰蔻、雅诗兰黛这些名牌化妆品,也是一个不放过,不管什么类型,沈欢就只有一个要求,贵!怎么贵怎么来! lv、迪奥、爱马仕、普拉达这些著名的奢侈品女包,自然也是沈欢的猎物。 蒂爵、卡地亚、宝诗龙、海瑞温斯顿的珠宝,不管长什么样子,先来一打再说。 而厂公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儿,含着泪……刷卡!刷卡!刷卡! 经过一晚上的消遣,除去饭钱,沈欢一共消费了五千多万,堪称奢侈到了极点。 然而他并没有就这么放弃的念头,花别人的钱,让自己爽,而且机会只有一次,又怎么能这样轻易结束? 天很冷,但厂公却流了满头大汗,“公爷,咱们接下来还要逛吗?” “继续,去福特、宾利、克莱斯勒、玛莎拉蒂这些店看一下。” “您、您是打算买车?” “恩,买车,回家总得有个代步工具吧?”沈欢眨了眨纯真的眼神,给人的感觉是,他买的这些东西,全都不是乱花钱,而是有理有据的,每一个都能用在刀刃上。 “要不这样吧,这辆丑到爆的金甲虫给我,我就不买车了。” 厂公一下子就慌了神,乖乖,这可是国主的专用座驾,性能和造型就不必多说了,虽是一身金甲,但看上去并没有奢华的感觉,反而给人一种极致的庄严。 重点是,这辆车的安全性能堪比装甲车,而且是国主专享! 换个方式理解,只要坐这个车的国主。 “算了吧。”林妙诗知道沈欢是在故意装糊涂,不过宰了这么多钱已经足够了,再继续下去,就显得有些落井下石了。 “回林家吧。” 厂公对林妙诗投过去一个感激的眼神,要不是这位姑奶奶的开口,沈欢这种“狮子大开口”的行为,还不知道要持续多久。 到了林家门口,沈欢让林妙诗先下了车,叫下人把那些大包小包的礼品搬回了林家。 “是不是觉得我是在故意花钱泄愤?” 听到沈欢的问话,厂公连忙摇头,“没有,老奴绝对没有这个心思。” “跟你说实话,除了那顿饭以外,剩下的东西我全都是为了任务做准备。”沈欢咧嘴一笑,“你不相信?” 我信个屁啊!您的任务是寻找龙鼎,买这些个奢侈品有毛线作用。 “根据国主的推测,龙鼎的下落有这两个方向,世俗民间、富豪收藏,前者能够用钱解决,但后者就不一定了,他们不缺钱,我买的这些东西,全都是用来疏通关系的。” “您说的是真的?” “假的。” “……” “不过我说的需要打通关系却是真的。”沈欢收起玩味的笑容,认真道:“公公您活了这么大的岁数,为人处世的道理,应该比我更加清楚。” “我一直陪伴在各位国主身边,哪懂得什么为人处世的道理。”厂公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很清楚沈欢说的是实情。 如果寻找龙鼎这件任务,是放在明面上的,相对来说可能会轻松点,但有很大的几率让某些有心人知道收集龙鼎的真正目的。 而且就算放在明面上,在一些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家国之命也不一定会起到作用。 “您自己心里比我清楚。”沈欢摊了摊手,“我只是在阐述一个事实,为国家办事,我总不能话自己的钱?” “当然,为国家花钱没什么,毕竟我也是生活在华夏这片土地上的公民,但公公要明白,我是一名医师,一切的收入来源都在医术上。”沈欢叹了口气,“现在国主下令让我永世不得为医,等于切断了我所有的收入,我想出钱也是有心无力,所以……” 厂公心中生出了一丝不妙的感觉,但还是下意识的问道:“所以什么?” “所以,您这张金卡就交到我手里吧。” “什么?!”厂公惊道:“万万不可!这张卡虽是老奴持有,但却直通国库,要是交到您手里——” “你不相信我?好吧,那我只有和国主打个电话了。”沈欢说着便拿出了手机。 厂公想要阻拦,但事关重大,让国主来处理,无疑是最好的办法。 “我要那张金卡,理由是为了任务……不生气,我现在已经完全不生气了,我是真的有需求才会这么说……好,我把电话给厂公。”沈欢说着将手机递给了厂公。 厂公接过电话以后,只是不停的应声点头。 最后的结果是,这张链接国库的卡,肯定不能交给沈欢,但国主也体谅沈欢要卡的理由,所以赏赐其一张类似于国际黑卡的,华夏官方黑金卡。 这张卡里面没有一分钱,但却可以无限刷款,所有支付信息都会被厂公接收,到时再由国主亲自报销。 沈欢的目的不是非要那张金卡不可,而是公事公费,黑金卡的作用类似已经足够了。 “回去告诉国主,任务的事情我会着手去办,但也请他不要忘记答应我的事情,当龙鼎的数目达到一定数量后,便将中医设为国医!” “这点还请公爷放心,普通人况且是一言既发,驷马难追,更何况是国主的金口玉言。” “希望如此。” 沈欢从事医师行业,就是为了让中医崛起,要是没有相等的条件,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放弃医师这个身份。 倘若让中医成为国医,到时候中医就算不会一下子崛起,地位也会有很大的提高,至少可以勉强达到与西医齐肩的地步。 庙堂的力量,再加上民间各大中医势力的努力,中医崛起之势,指日可待! 国主是下达了“永世不能为医”的处罚,但不代表他不能号令医道盟的人,药王的位置可不是国主给的。 这场审判看似是处罚,实际上沈欢只不过是从台前退到了幕后。 而且通过这件事,国主和沈欢的关系也得到转变,不再是君和臣,完全变成了合作关系,这正是他所需要的。 闺房内,林妙诗开口问道:“你真的打算回去种田?” “怎么,你不喜欢?”沈欢抱着佳人,笑道。 “我喜欢那种宁静雅致的生活。” 沈欢在林妙诗的脸蛋上亲了一口,一本正经道:“其实我这次回去,是为了……结婚!” 第515章其他赌一时,婚姻赌一世 “结婚?和什么人结婚?”林妙诗一脸诧异道,这个消息对她来说实在是太突然了,沈欢从来没有提过。 沈欢拉着她的小手儿,“和你啊。” 林妙诗的脸蛋一下子就红了,从脖颈红到脸蛋,就连耳垂也泛着,微微的红晕,她将头深深的埋在胸前,“谁、谁要和你结婚了。” “不想结吗?”沈欢面色无奈的叹了口气,“那我只好找别人了!” 林妙诗慌神的抬起了头,“你敢!” 沈欢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这辈子除了你,我谁都不娶。” 林妙诗听到这羞人的话,忍不住用手捂住自己那张绝美的脸蛋,眼神透过缝隙,问道:“你说真的?” “我已经做好打一辈子光棍的觉悟了。”沈欢叹了口气,“没想到你还是拒绝了我。” “谁、谁说你会打光棍了?”林妙诗将视线移向天花板,“有我在,你这辈子都不会当光棍。” “说真的?”这次轮到沈欢来问了,他说话时将手搭在了林妙诗的肩头,让对方的视线放在自己的眼睛上。 林妙诗目光闪躲道:“你这个样子,也只有我会要了,将就将就算了。” 沈欢忍不住笑出了声,他以为自己摸透了林妙诗,但实际上并没有,最多只能说了解了林妙诗其中一面。 这种略带俏皮的感觉,沈欢是第一次见。 “这句话该我说的吧?” 林妙诗低着头没说话,她现在紧张到了极点,“这件事儿你跟爷爷说了吗?” “还没。”沈欢挠了挠头,“打算说,不过林爷爷说不会插手你的事情,只要你同意不就得了。” 放在以前林老爷子可能会同意,现在就不一定了。 “人、人家都是求婚以后才结婚的,你还没求婚呢。” 沈欢收起笑容单膝跪地,从怀里取出了一个小盒子,里面是一枚钻戒,他趁林妙诗去厕所的时候买的,“嫁给我好吗?” “这、这是用厂公的钱买的,不——” “这是我用自己的钱买的。” “那……我同意了。”林妙诗说着,伸出右手,翘起了无名指。 沈欢将戒指戴上去以后,亲了一口,问道:“你是不是也应该送我一件东西?” 林妙诗反问道:“我把自己都送给你了,还有什么可以送的?” 沈欢哑然,半天没有说出话来,最后选择和林妙诗紧紧抱在了一起,良久以后,才开口道:“明天咱们回家,你穿身好看的衣服,要不我帮你挑吧?” “我自己挑就可以了。” “你眼光不好。” “我眼光怎么不好了?”林妙诗的语气略带一些怒气,她穿着确实很单一,但这世界上没人会觉得自己眼光不好。 沈欢一点没畏惧的意思,指了指林妙诗又指了指自己,“看看我找的媳妇,再看看你找的老公,咱俩谁眼光好不用说了吧?” 林妙诗忽然发现,自己竟然无言以对。 见自己的套路起了作用,沈欢笑嘻嘻道:“咱们都快结婚了,媳妇,叫声老公听听呗?” “好啊,老公……”这边沈欢还没来得及高兴,只听林妙诗又加了一个字,“公!” “……” 从林妙诗那里离开以后,沈欢决定去找林老爷子说说两人结婚的事情。 经历这么多事,沈欢越发觉得苏璃说的没错,他给自己的束缚太多了,很多束缚都是他强加给自己的,事实上别人并没有要求他要做那种地步。 人的本性就是自私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就连号称圣贤的孔老夫子,也曾经犯过错,更何况沈欢一个普通人。 既然喜欢就要在一起,而在一起就好的办法就是结婚,大城市是大城市的规矩,长乐的规矩是办了酒席宴就算成家,无论岁数够没够,领没领结婚证。 本以为林老爷子会拒绝,就算不那么直接,也会委婉的说一些,现在太早了,还不到年岁之类的话。 但事实上并没有,林老爷子反倒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很奇怪?” 沈欢喝了口茶,干笑道:“有一点。” “因为慕容家和那个道姑,让妙诗从小便与其他孩子不同,即便是我们这些大族之家,也依旧逃不过人言可畏。”林老爷子叹了口气,“妙诗和普通的大家小姐不同,长久以来的生活环境,让她变得孤僻,不懂人情世故,自从秦家长子死后,我一直很担心她下半生找不到依靠。” “在我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你出现了。”林老爷子忍不住笑道:“经过观察,我发现在你身上,有着和年龄不相符的成熟气质,虽然办事方面依旧有所欠缺,但照顾妙诗已经足够了。” “不过你依旧不是我心目中合适的人选,你知道,人心是不会得到满足的,你一个月只有两千块工资的时候,就会幻想向往一个月五千的工资,当你达到月工资五千的时候又会幻想,一个月八千的生活,达到后又开始幻想工资过万……” “我希望妙诗过上幸福的生活,所以生出了一个疯狂的想法,让你取代李家,创造新一代的医王世家!” 这些都是沈欢知道的,所以他并没有太意外,刚来燕京那会儿,要不是林老爷子帮忙,他也没办法达到现在这个地位。 “当初听说你背负了很可能被株连九族的任务以后,我确实有过后悔的念头,但之后想想,也就释然了,人这一生本来就是一场赌博,婚姻赌的是一生,而不是一时胜负。”林老爷子拍了拍沈欢的肩膀,“我看好你,一定能够让妙诗幸福。” “谢谢。”被人信任是一种很好的感觉,不过沈欢心中更多的是感激。 “好了,我也不耽搁你了,今晚好好休息一下,明天一早也起来赶车呢。”林老爷子笑着说道:“等到风头过了,一定要记得带妙诗回来看看我这个糟老头子。” “对了,回家和亲家商量好以后,把时间通知我一下,最好早一点,我这老胳膊老腿不比你们年轻人,跑不了多久咯。” “一定会!”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沈欢便和林妙诗一起返回了长乐。 到村口以后,沈欢的心情有些复杂,其他人都是衣锦还乡,再看看自己……不过就算如此,他也很想说一句——长乐,我回来了,这次很长时间都不会走了! 第516章你是不是搞大了林小姐的肚子? 李家大院…… 躺在凉椅上面的李致远,对着同样坐在凉亭下的李凤仙说道:“他走了。” “我知道。”李凤仙面色不改,手里依旧捧着一幅医书。 李致远皱了下眉头,“听说……他是回去和林家小姐举办婚事的。” 李凤仙的动作出现了一丝停顿,“和我有关系吗?” 李致远无奈的叹了口气,“是啊,和你没关系。” 李凤仙手指紧紧的攥着书页,一言不发,自从她选择恢复身份以后,那段感情便已经结束了。 当初她想要沈欢入赘,是想让后继力量单薄的李家,能够维持现有的地位。 她选择恢复男身,就是在告诉自己,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但这一次的龙医师大赛,让李凤仙明白,无论自己怎样努力,都没办法追上沈欢的步伐,在她前进的同时,沈欢也在前进,她走了一步,而沈欢却已经走了十步。 这已经不是靠努力能够做到的,有些事情就是这样,人们总把错误归结于自己不够努力,实际上这和努不努力没有关系,在于天赋,这是从诞生的那一刻便注定的…… 郁闷的不只是李凤仙,沈君兰也是一样,在她收到沈欢的辞职信时,简直有些没办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沈君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沈欢这么不告而别的态度,让她有些不快。 期间沈君兰尝试拨了几次电话,但都没能拨通。 中医专业的讲师问题是一个事儿,父母那边是另一件事儿。 刘婉芬现在可是对沈欢喜欢得紧,要是假冒情侣的关系暴露了,估计又得惹出一堆的麻烦事儿。 但沈欢一直没接电话,她也没什么办法,只能等有时间,亲自去长乐一趟了。 天组的基地内,王紫嫣看着黄字组刚刚汇报回来的资料,对身旁的夏天问道:“你说他还会回来吗?” “为什么要这么问,难道你对欢子有意思?”夏天开着玩笑道,自从魂觉以后,他好像比之前开朗多了。 王紫嫣直接朝着他大腿踹了一脚,“老娘在是十三岁就成你的人了,你还敢说这种话!” 夏天揉着大腿,无奈道:“这不能怪我好吧?只是一个意外而已。” “别废话!”王紫嫣用手端着脑袋说道:“我觉得他这样的人一定会再回来,他们老家那种小地方是留不住他。” “浅水岂能容蛟龙,说的没错,所以他一定会回来。”夏天将手搭在王紫嫣的肩头,“既然你已经知道了答案,又为什么要问我?” “问你不行吗?”王紫嫣白了他一眼,“喂,你跟楚歌不也是好基友么?他都消失这么久了,你一点也不担心他吗?” “担心。”夏天脸上透露出无奈的笑容,“不过我是担心那些和他相处的人……” 长乐村,沈欢家新院,客厅内…… 新家现在已经完全装修完毕,从里到外看起来都极为气派,客厅内的气氛有些沉闷,用沉闷来形容或者也有些不太恰当,准确来说给人的感觉很安静。 林妙诗坐在沈欢身旁挽着他的手臂,沉默不语。 沈父本来就不大爱说话,在那一根烟接一根烟的抽着。 李素娥脸上的表情也有些怪异,直到沈欢开口才打破了这份沉默,“爸妈,你们考虑的怎么样了?” “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沈欢无奈的笑道:“婚姻大事又不是儿戏,我怎么会拿来开玩笑呢!” “你不开玩笑,人家林小姐答应吗?”李素娥说这话的时候,下意识看了林妙诗一眼。 丑媳妇终须见公婆,更何况林妙诗一点都不丑,不过面对自己未来的公公婆婆,她表现依旧有些紧张,毕竟这是第一次把这事儿拿到明面上来说。 “沈欢他没有开玩笑,我同意了。” 李素娥点了点头,忽然起身朝着厨房走去。 沈欢面露疑惑,“妈,您到哪去啊?” “找笤帚。” “找笤帚干嘛?” “揍你!” “揍——揍我!?”沈欢有些摸不着头脑了,“您揍我干嘛,我回来时报喜事儿的,又不是招惹了什么麻烦回家。” 李素娥气呼呼的说道:“还说没招惹什么麻烦?你收留在长乐不走的时候,我就感觉有些奇怪,现在啊,我全都明白了!” 沈欢苦笑不已,“您都明白了些什么啊!” “你是不是搞大了林小姐的肚子?然后向林老爷子提亲,人不同意,你就拉着林小姐私奔回咱们家了?” 沈欢一脸懵逼,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母亲会有这么丰富的想象力。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事情不是您想的那样!我跟妙诗根本就没做过那种事情。” “没做过,你骗谁呢,上次不让我进屋——”李素娥话还没说完,就被沈父给捂住了嘴巴,“咳咳,你妈最近电视剧看错了,所以精神上有些市场,你俩被介意。” 不介意?可能么! 有句话说的没错,长辈吃的盐比自己走的路多,那天在屋里发生了什么事儿,母亲又怎么可能一点都不知道呢。 饶是沈欢这样的厚脸皮,也忍不住开始脸红起来,至于林妙诗,她正在找地上又没缝隙,好钻进去。 反正那天只做了让两个人都开心的事儿,又没做那种事儿,自己问心无愧,不需要脸红,不需要脸红。 沈欢在说服自己以后,开口道:“反正我俩是清白的,您就算不相信我,也要相信妙诗啊,她是大家族出身,可不是那种随便的人。” 李素娥一想也是,看来那天是自己多想了,想到这儿,她开口说道:“照你们这说,这次回来确实是为了结婚,林老爷子同意了?” “同意了,不相信的话你可以打个电话询问一下。” “问就问!”说白了,李素娥还是不相信林老爷子会这么痛快的答应。 不过也不能怪她这么想,一是因为两人的身份差距,二是因为沈欢这次回来的太过突然,还没有任何征兆。 “您真答应了,不是不同意,我只是太意外了,那就不打扰您了。”挂掉电话以后,李素娥拉起沈父就朝外面走。 “干嘛去?” “采办啊,咱们赶一赶,说不定小欢明天就可以结婚了。” 现在沈欢算是看出来了,关于结婚这事儿,究竟是谁着急了…… 第517章咱们生个女儿吧 最后还是沈父出面把李素娥给拦了下来,要不然她还真敢把沈欢明天就结婚的事儿通知给邻里。 长乐村的结婚规矩也有不少,在结婚之前要订婚,订婚之前还要测算八字,算两人的命格合不合适,起不起冲突。 沈欢相信命理相术,不过他并不相信世俗里面的这些大师,十个人里面有九个假冒的神棍,算不算全都是一样,所以生成八字配对这事儿就算是省了。 按照李素娥的意思,还想找个媒人,沈欢当场就给否决了。 开玩笑,两人是自由恋爱,还要什么媒人?现在连结婚证上都没有介绍人这一栏了好么! 要媒人主要是怕双方撕破脸皮,但是沈欢和林妙诗之间不存在这个问题。 林家不会要沈欢彩礼,就像林老爷子说的那样,他相信沈欢的能力,不仅如此,为了不让林妙诗受欺负,他可能还会送上一份天价的谢礼,所以说到最后这事儿也给省了。 华夏人做事儿喜欢挑选黄道吉日,结婚这种事儿更不用多说。 关于节日的挑选,李素娥打算找镇里面的陈半仙来算,还是那句话,普通人沈欢信不过。 但奈何老一辈人的思想就这么回事儿,没办法之下,沈欢只能给夏天打电话,让玄字组的高手前辈们帮忙。 之前说过,玄字组的人都是有真本事的,虽然大部分时间在处理灵异事件,但看相算卦测八字,他们也不落下。 根据其中一个精英的说法,两人的八字算不上太合适,但也没多大的冲突,关于两人的黄道吉日,最近的在下半年,剩下不是三年后就是五年后。 并且极力叮嘱,两人最好在他选择的黄道吉日来结婚,这样可以弥补八字上的不足。 “要到下半年?”李素娥面带质疑道:“我说小欢,你请的这个师傅到底准不准?还要拖到下半年,镇里面的陈半仙说,只要在咱们家摆个阵,一个月后就能结婚。” 陈半仙在市里都挺有名气,甚至有不少本地富商跑去他那里算卦,要是半仙过去,起步价一万,给不了不去。 对方有没有真本事,沈欢不了解,但他可以肯定,夏天找的这位,肯定比陈半仙靠谱。 “陈半仙是很厉害,但再厉害也厉害不过这位。” “你说的那位前辈什么来头?” 为了让母亲信服,沈欢开口道:“历代国主都找人家算命,在燕京的官员也都光顾过,您说是什么来头?” “这、这都算是国师了吧?” “可以这么说,不过,咱们提前说好啊,我刚刚说的那个是他师父。” “……” 不管怎么说,根据老规矩来看,两人想要早点结婚是不可能了,沈欢心里也不着急,反正人都在自己身边了,结婚只是迟早的事情。 这婚不能结,李素娥又开始慌了,倒腾来倒腾去,非得让两个人先把婚给定了。 最后沈欢询问了一下林妙诗的意思,当初她也提出过订婚,这和李素娥的观念几乎不谋而合。 因为林老爷子远在京城,沈欢这次没打算惊扰他老人家,决定这次订婚宴只请村子附近的人就好,至于剩下的拐弯亲戚,则等到结婚那天再通知。 简而言之,越低调越好,毕竟他也不是什么大人物。 沈父也是这个意思,因为生病多年,他也没多少朋友,除了最近关系好转的那些本家意外,他还真请不来多少人。 李素娥也是个明白事理的人,之前之所以会表现的毛毛躁躁,完全是因为太激动了。 订婚宴沈欢没打算在家里办,而是在江明办,现在城铁已经开通,来回连一个半小时都不到。 至于包下整节车厢的这种小事儿,完全可以用钱解决,反正又不是花自己钱。 国主在事后,可能是从厂公嘴里,听说了自己大手大脚的花钱事件,所以特地打电话附加了一个条件,黑金卡只能在做任务办公事的时候才能使用。 沈欢对此并不意外,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不过是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在只是口头协议的情况,他有太多漏洞可以钻了。 等这些事儿,都办好已经是晚上了,剩下的就是明天和本家们发请帖的事情,这些交给沈父沈母来做就好。 和之前不同,由于两人是即将结婚的新人,李素娥直接把他们两个安排到了一个房间。 刚开始林妙诗表现的还有些不大自在,可是仔细想想,这么做似乎也没什么错,等到两人结婚以后,朝夕相对是很平常的事情。 洗完澡以后,林妙诗先钻进了被窝里,而沈欢则待在浴室里老半天都没出来。 上次的事情,让沈欢觉得自己丢了很大的面子,即便林妙诗说不介意,他心里却依旧有道坎。 将冰冷交替沐浴之类的方法使用了个边以后,沈欢深吸了口气,朝着卧室内走去。 他要证明自己是一个男人,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有坚强,又挺拔,简称坚挺的男人。 林妙诗的性格有些冷淡,基本上除了沈欢以外,没对任何人露出过笑容。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高冷男神之所高冷,只是因为他暖的人不是你而已。 一入夜,沈欢便催促她去洗澡,嘴上说着没什么事儿,但他那点小心思,林妙诗又怎么会不知道呢?两人又不是第一天认识。 林妙诗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作为过来人的李素娥又怎么会不知道?上次两人没做什么事儿呢,就被误解了,这次要是真做了,那可就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一想起李素娥今天说那句话的神情,林妙诗有股想要逃跑的冲动。 可转念想一下,两人的关系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基本上该做的都做了,也不差这件事儿了,而且答应过的事儿一定要做到。 见沈欢从外面进来,林妙诗的心可谓是紧张到了极点,转移话题道:“明天爸妈说要去发帖子,你去不去?” 其实沈欢也没比她好多少,“不去,那些事儿交给爸妈做就好了,那个……” 林妙诗能够看出沈欢的心思,沈欢自然也能看出她的心思,虽说眼神中没有抗拒,但总归有些不自在。 霸王硬上弓?不仅破坏气氛,也破坏了这件事本身的意义。 不过现在沈欢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他现在只是一心想着证明自己是一个男人,一个坚挺的男人。 也不知道是不是脑抽了,还是太紧张,沈欢钻进被窝后,第一句话就是,“咱们生个女儿吧!” 第518章女人是醋做的 沈欢刚把这话说出来就后悔了,紧张归紧张,你这舌头乱说什么话啊!完了完了,这妙诗要是生气了,那今天就可就没机会了。 没机会?要是不答应,就来个霸王硬上弓!反正又不是别人,到时候大不了让自己家媳妇,狠狠的扇两耳光子也行。 但是令沈欢惊讶的是,林妙诗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异常认真的问道:“为什要女儿?” 其实连林妙诗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保持冷静,可能是女人特有的母性光辉在作怪吧。 为什么要女儿? 沈欢在内心将这个问题,又问了一遍,良久后才开口说道:“可能是因为果果吧。” “果果?”林妙诗并不知道果果的存在,声音再次变得冰冷起来,就好像是第一次刚见面时的样子,“女人的名字。” “是女人,不过——” 不等沈欢把话说完,林妙诗便冷冰冰的说道:“热,出去。” “热?”沈欢还没从这突然的变化中反应过来,“现在天气还没有转暖,怎么会冷呢?这被子也不是很厚。” 林妙诗又把话重复了一遍,“我热,你到沙发上去睡。” “到沙发上?!”沈欢在惊讶的同时,大概也猜到哪里惹林妙诗生气了,“不是,你听我说,果果是一个小女孩,只有七八岁,最多九岁,我之所以想要女儿就是因为她那可爱俏皮的性格。” 林妙诗没有说话,不过眼神给人的感觉却是,“编,你继续编。” “我没骗你,真的!”沈欢连忙把自己怎么认识果果的详细经过给说了一遍,“女儿听话乖巧,耍起小脾气也会给人可爱的感觉,重点是比男孩子要懂得心疼人,所以我才会说要一个女儿,真的,没骗你,我说的要有一句假话,就天打五雷轰!” 沈欢说的很详细,有理有据,再加上最后的发誓,林妙诗已经相信了,但嘴上却说道:“那有女儿的话,你会不会对她很好?” “哪个当父亲的不疼自己女儿?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对她。”沈欢信誓旦旦的打好了包票,先不说到时候生出来的是男是女,先把话放出去,让林妙诗知道是一个好父亲。 可惜,这世界上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女人的心思你别猜,猜了也白猜! 沈欢自认为自己是投其所好,但结果却是—— “那这么说,你爱女儿比爱我更多一些了?” “是——”还好沈欢来了一个急刹车,不然非得出车祸不可,“怎么会呢,我说了,心里只有你一个,就连咱们闺女都没你重要。” “真的?” “真的!”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但沈欢现在觉得,林妙诗是个例外,眼泪这项大杀器她从来不用,因为……她是用醋做的。 “咱们不要女儿。” “可是女儿真的很可——我是说,你看,我之所以想要女儿是因为果果,而果果最打动我的地方,就是她和公主之间的母子关系。” “不管,不要女儿!” “你怎么不讲道理啊!”沈欢有些无语了,这妈怎么当的,连自己女儿的醋都吃。 别老是想“父爱如山,坐立不安”这些纯洁的事情好么,那是假的,不现实的! 林妙诗冷哼一声,“我就是不讲道理怎么了?” “那好,咱们以后也不要女儿了,但也不能要儿子。”沈欢也上头了,真当男人不会吃醋啊。 “好,就要我一个!”林妙诗说着,紧紧的搂住了沈欢的腰肢,似乎一秒也不想分开。 看到这个举动,沈欢心里什么气也没有了。 “妙诗。” “嗯?” 沈欢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张开嘴巴,故意在林妙诗耳边轻吐着热气,虽然这么多次,没有一次是成功的,但他已经发现了林妙诗的秘密,耳垂是最敏感的地带。 “冷——”林妙诗下意识的用手抱了下腿,已经学习过很多理论经验的沈欢明白,这是自己操之过急了。 “我头发还没干呢,再等等吧。” 沈欢手心发出一股灵气,将林妙诗湿漉漉的头发,瞬间烘干,然后环腰搂住了她。 在被抱住的那一刻,林妙诗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忽然没了力气一般。 沈欢将舌头在嫩唇上划了一下,也不管林妙诗同不同意,就撬开两片嫩肉外加贝齿,品尝着这世间最美的味道。 当舌头上细微的颗粒互相摩擦时,两人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就像是触电了一般。 沈欢用手将薄纱睡衣慢慢褪去,丰腴完美的身材犹如美玉,白净无瑕,腹部平坦如镜,肚脐就像是点缀在上面的珍珠。 林妙诗很喜欢黑色,由里到外都是黑色,今天的贴身衣物依旧如初,黑色蕾丝边文胸,下面是款式相近的短裤。 见时机差不多,沈欢吻过脸颊,将目标转移到了耳垂上,与此同时,双手也不安份的在佳人的身上抚摸着。 一只手停在大腿附近,另一只手慢慢上移,最后停在了两团粉嘟嘟的水蜜桃上。 林妙诗的身体再次发出轻微的颤抖,同时身体不由自主的挪动着,似乎是想从沈欢的魔爪中逃出来,但又像是想要和沈欢融为一体。 根据《药王经·素女篇》记载,这是女性动情最明显的征兆,沈欢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可当他想要解开水蜜桃的束缚时才发现,自己的手都在忙活着其他事情。 让他放手舍不得,但不放手怎么解开? 实话实话,这几次沈欢虽然从来没有成功,但也练就了普通人所没有舌功,他用舌头和牙齿之间的相互合作,一扣接一扣的慢慢解开,和水蜜桃放在一起的手掌却没有因此停下动作。 “咔——” 随着最后一节纽扣被解开,沈欢体内血脉喷张,几乎无法克制身体内原本就有的兽性。 因为两人回来的比较突然,沈父沈母忘了提前收拾房间,所以在床铺的对面放着一个大型的梳妆台,从镜子里面,他可以清楚的看到两片美景。 沈欢再也无法克制,慌而不乱,用最快的速度脱掉了两人身上的衣服。 他没敢太急躁,心中默念沉心静气的口诀,然后在已经忘情动意的林妙诗配合下,终于第一次进入了那神圣之地…… 第519章我永远都会和你在一起 沈欢没有像岛国爱情动作片里面的男主角一样,疯狂的冲锋,而是身体紧绷,慢慢的探索。 因为林妙诗的表情似乎有些痛苦,眉头紧紧的拧在一起,双手下意识的抓着床单,除了鼻息不由自主的加重,同时口腔发出一声低微的嘤咛,“轻一些。” “我知道。”沈欢深吸了一口气,不敢有任何动作。 过了一会儿,林妙诗的状态明显转好,“可以动了。” 尽管如此,沈欢也没敢有太大的幅度,除了怕林妙诗疼意外,他也担心会出现一些自己不想发生的情况,比如上次。 林妙诗用手抚摸了一下沈欢的脸蛋,“你太紧张了。” “我没有。”沈欢鼻孔中喘着粗气,要是再夸张一些,就和犯了哮喘的病人一般无二,“我可以的,真的,上一次是因为太紧张了,而且行为有些急躁,加上没什么经验和禁欲太久才会——” 不知为何,林妙诗忽然觉得沈欢这焦急的样子很是可爱,忍不住笑出了声来。 笑容明媚如阳光,清脆悦耳,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笑容,被冰封的她,好像在这一瞬间被融化了。 沈欢见她露出过笑容,但从没有哪次像这样一般真诚。 这笑声很动听,但在沈欢耳朵里却是另外一种意思,让他羞愧的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吹牛吹大了,上次说这次一定会完美,可现在的感觉太敏锐,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重复上一次的道路。 该死!自己的身体该不会是真的出事儿了吧? 不可能啊,自打跟师傅学习以后,不仅每天都会锻炼身体,并且时常服食那些滋补身体的药物,谁出问题,自己都不会出问题,可是……目前这情况。 老天,别这样对我啊!本来长相就只能算帅,而算不上很帅,现在要是再多出这么一个毛病,这辈子可就算完了! “放轻松,我相信你。”林妙诗脸上带着微笑,继续帮沈欢擦去因为紧张而流出的汗,“你说过,这种事不是世人所想象的那么肮脏,它是让人感觉幸福快乐的事情,现在你这么紧张,又怎么可能开心呢?” “一切随缘,不要强迫自己去做什么,那样我们都不会开心,对吗?” “妙诗……遇上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沈欢深吸了口气,无论眼神还是语气,都充满了真诚,“我爱你。” 这世界上没有人能够拒绝如此赤果的表白,即便不喜欢,也会有一瞬间的心动,更何况说出这句话的,是一个深爱自己,自己也同样深爱的男人。 从认识到现在,沈欢说过的我爱你次数屈指可数,但即便和前几次相比,也远远没有这一次真诚,那是发自内心、发自灵魂的声音。 林妙诗再也不顾什么女性应有的矜持,凭什么说女人就要矜持?凭什么女人就不能在感情这场充满浪漫的事情中采取主动? 对于爱自己的人,自己爱的人,哪怕放肆一次又怎么样? 她慢慢将头仰起,然后狠狠的亲在了沈欢的嘴唇上。 细细品味着,这世间最美味的东西,第一次发现,原来主动亲吻,会有这么美妙的感觉。 沈欢刚开始有些惊讶,但很快便融入了这个状态,开始回应起来。 两人第一次正式接吻时,表现得都很笨拙,随着次数的增多,无论是沈欢还是林妙诗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尤其是林妙诗。 最开始时,她几乎和一头任人宰割的羔羊没什么区别,即便到后来,主动权也完全掌握在沈欢的手里。 现在则完全不同,她不仅懂得回应,还学会了一些撩拨的小花样。 鼻息再次开始加重,即便是零距离接触,两人也没有任何除亲吻以外的动作,只是简单的亲吻,谁都不想做想分开的那个人。 直到双方面色变得有些泛白,才依依不舍的分开,两对眼眸中充满了不舍的爱意。 谈过恋爱的都知道,刚刚恋爱时的情侣是最黏糊的,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变淡,再随着第一次偷尝禁果,重新进入热恋般的状态。 当习惯了神圣之事以后,就又会进入所谓的瓶颈期,接着再由结婚冲破这道关卡,最后以孩子的出世,达到人生中的最高峰。 之后?之后就是为了奶粉钱,以及油盐酱醋发生摩擦。 在沈欢看来,这并不代表着爱情的终结,而是一种升华,由爱人变成家人的一种升华,还是唯一一个陪你走完大半人生的家人,直至终老。 “妙诗……我不紧张了,真的,一点都不紧张了。”沈欢干笑了两声,“我忽然发现,这件事情其实也没我想的那么重要……不管结果如何,是好还是坏,最重要的是我尝试过,不会因为后悔而懊恼。” 林妙诗再次露出了迷人的微笑,眼神却出奇的认真,“不管结果如何,是好还是坏,最重要的是……我永远都会和你在一起。” 沈欢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妙诗,如果我这方面真的有毛病,就算拼尽全力,也一定会把自己治好!” “我相信——”林妙诗正说着,眉头忽然颤抖了一下,双眼忍不住的微微眯起。 沈欢吓了一跳,“怎么了?我、我弄疼你了?” 天赋异禀,沈欢从来不觉得这四个字和自己有关系,当然也绝对跟残疾没关系,他的水准最起码在标准线以上再以上一点。 并且根据《药王经·素女篇》的记载,这种事情和大小长短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主要还是技巧还有经验。 技巧被他深深的刻在脑袋里,但经验就无从谈起了,至少现在没办法将脑海中的技巧灵活运用。 “不是……我胯疼,可能是张腿张得太久了。”林妙诗想要用手揉捏一下酸痛的部位,却不小心碰到了小沈欢的头发。 她羞红着脸,急忙将手收了回去,“要不,要不你动几下,这样就——嗯~” 话还没说完,便被一阵阵舒服的哼声所取代,沈欢就像是打了鸡血一般。 虽然说我确实有些不堪,但也不用动几下就那啥吧?最起码也要动十几下! 不过到了最后,沈欢发现不仅林妙诗小瞧了他,就连他自己都小瞧了自己。 这应该与有百下了吧? 哈哈哈哈,自己果然是天赋异禀啊! 第520章我就说我可以的 这次沈欢没做三秒真男人,根据科学统计,只要超过五分钟,那活儿就算没毛病,更何况比标准时间乘了一个六还多一点。 都说不过二十分钟算强那啥,自己这还多了十来分钟,肯定算得上是真正的男人了吧? 沈欢感觉自己脑袋空荡荡的,好像什么也没想,但又好像想了很多事情,整个人出奇的平静。 他从不抽烟,现在却有种想要抽烟的冲动,可能是因为传说中“事后烟”的影响,也可能仅仅是想找点事儿做。 但与此同时,他又什么都不想做,很想就这么安静的躺在这儿,听一听呼吸是怎么从急促渐渐转为平静的。 林妙诗趴在他的胸口,脸上浸染着汗水,不知道是沈欢的,还是她自己的,泛红的小脸蛋依旧暖暖的,眉宇间有些疲惫,又带着几分舒适,看上去就像是一只慵懒的猫咪。 两人谁也不说话,似乎都怕打破这份安静。 根据理论知识,刚刚做过神圣之事,无论男女都不应该过早的休息,最好是相互按摩,舒缓一下肌肉,这样第二天早上起来才不会有疲惫的感觉。 身为医师的沈欢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但他就是赖着不想动,想睡又不想睡的思想依旧在他脑海中不停的挣扎着,他动了动嘴唇,想要说些什么,可是真的张开嘴巴以后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最后只是轻声的说道:“我爱你。” “我也爱你。”闭着眼睛的林妙诗并没有睡着,回应时她睁开了眼睛,大大的,还带着一些雾蒙蒙的晶莹,给人的感觉有些迷离。 不知道为什么,沈欢看着这种由上而下的眼神,心里没由来的生出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成就感。 之后两人又陷入了沉默,良久以后沈欢忽然翻起了身子,从抽屉里取出了一包柠檬味的湿巾。 他喜欢这种清新的味道,也知道今晚一定用得上便提前准备了。 至于小雨伞沈欢没买,因为他不想第一次就那样,而且村里的药铺都是熟人,再加上要跑到镇里或者县城,太累了……好吧,他只是厚不下脸皮买那种东西,总感觉有些羞人。 尽管身为医师,知道那东西是为了人们的健康而生产的,但仍旧有些疑惑,为什么超市可以把它当做口香糖一样,在大庭广众之下贩卖,这不应该是药店的事儿吗? 沈欢就是这样,在某些方面他表现的要比同龄人成熟的多,但在有些方面他依旧保守的像个孩子,似乎有些承受不了现代社会的开放状态。 在清理的时候,林妙诗没有多大的反抗,当然也算不上顺从。 将个人卫生打扫完以后,沈欢又钻进了被子里,将林妙诗紧紧的抱住。 “会怀孕吗?” “不会吧,只是一次而已,虽说有几率,但——”沈欢说着说着,忽然笑了,“怎么,你不想做妈妈吗?” “不是说不要孩子么,你忘了?”林妙诗眼神第一次出现了清明的状态。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尴尬的笑了,看来自己还是低估了女人的执着,这种事儿她竟然依旧记得。 “没忘……”他先是回应了一声,然后转移话题道:“我帮你做下推拿吧?这样第二天不会显得太疲惫。” 林妙诗轻轻的点了点头,发出一声像蚊鸣一般,若有若无的回应。 “女王大人,感觉力道怎么样?”为了不让过程显得枯燥无聊,沈欢开起了玩笑。 林妙诗闭着眼睛,舒服的点了点头,但没说话,和之前形容的一样,她现在就像是一只高贵而又不失优雅的猫咪。 大概过了五六分钟,她忽然睁开了眼睛。 “疼了?”沈欢连忙停下手中的动作,生怕弄伤了这件自己眼中再完美不过的艺术品。 “没有,我也帮你按一下吧。”林妙诗脖颈出现了一些红晕,“刚才都是你再动,现在你比我累。” “好!”沈欢现在没工夫矫情,利索的趴在了床上,心中的暖意不用多说,可惜没等他闭上眼睛,脸上便出现了痛苦的表情,“哎呦!” 林妙诗连忙停下动作,满脸惊慌道:“对、对不起,我不大会做这种事情,弄疼你了。” “不疼!”沈欢收起呲牙咧嘴的表情,笑道:“很舒服,继续吧。” 如果林妙诗只是一个普通人,是不会出现用力过大的情况,但没办法,她的体质经过灵气的改造,力道比普通人要大的大多。 沈欢只不过是说一句幸福的客套话,但林妙诗却欣喜的认为,自己力道方面掌握的不错。 “哎呦!” “疼了?” “没,很舒服。” “哎呦!” “疼了?” “没……” 接下来两人一直在这种状态中循环,直到林妙诗发现自己摁过的地方都变了色,才停下来。 她脸上带着一些愧疚,“对不起,我不会做这些事情……我是不是很像人们嘴里说的花瓶?” 林妙诗,一个在林家大族里生活了二十来年的大家小姐,就算没有交朋友,但也总有下人在一旁伺候着,别说这种事情做得好不好,能做就不错了。 为一个人做自己不会做的事情,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爱了吧。 其中用花瓶来形容林妙诗也没什么错,她本身的就是一件精美到极点的艺术品,只不过和大众意义上的花瓶不同,它不仅仅是用来观赏,还能用来装鲜花。 “如果没有你,欢妙一定不会有今天。” “可我连做饭都不会。” “我会做就好了。” “洗衣服也不会。” “一样,我来洗。” “笨,我们可以点外卖和送干洗店啊。” 林妙诗没再说话,和沈欢紧紧的抱在一起,屋子里出奇的安静,两人慢慢闭上眼睛,好像全都进入了梦乡。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沈欢忽然猛地坐了起来,把快要睡着的林妙诗给吓了一跳,“怎么了?” “我就说我可以的,看吧,这次成功了,很成功。”沈欢脸上的笑容很纯真,就像是在玻璃球游戏中取得胜利的小孩子。 不过距离那种事情都过去半个多小时了,他现在才开始激动,反射弧也真是够长的…… 第521章卧槽!你没死啊! 沈欢不大好动,也不知道为什么,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两人几乎是叠在一起的,被子也跑到了床下面,还好两人都有修为在身,不必畏惧空气中隐藏的寒冷,否则非得生病不可。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林妙诗那洁白的如玉的背部,看上去很是诱人,尤其是那一双圆挺的山峰,仿佛和萤火虫一般,会发光。 沈欢被自己滑稽的想法,给逗笑了,还高考状元呢,用的都是什么形容词,不过还好是理科状元,不然真的要丢死人了。 林妙诗被他的笑声吵醒,活动了一下身子以后,本想睁开眼睛,但却因为被刺眼的阳光照到,又把头埋了回去,那迷迷糊糊的样子看上去甚是可爱。 “关灯……” 沈欢笑着用手抚了一下佳人脸上的发丝,“管什么灯,天亮了。” “再睡会儿……”林妙诗那慵懒的腔调,像是从鼻子里发出来的一般。 “还睡?太阳都晒屁股了!”沈欢朝着伸出魔爪朝着某处拍了一下,“是真的晒屁股了。” 林妙诗打了个激灵,直接从床上坐了起来。 沈欢看到她那紧张的样子,忍不住偷笑起来,发自内心的真诚笑容。 林妙诗本想埋怨几句,可是低头一看自己光洁无暇的身体,脸唰一下的就红了,连忙用手捂住了的脸。 关于这个掩耳盗铃的技巧,她使用的很熟练,好像捂住脸以后,身体就不是他的一般。 沈欢用手在她胸上胡乱抓了两把。 “你干嘛呢!”林妙诗直接将她的手,给拍到了一旁,那“啪啪啪”声比啪啪啪还要响亮。 见沈欢可怜兮兮的揉着手背,林妙诗的神情有些慌神,但又不好意思舔着脸,去关心,故作冰冷的说道:“我也是为了你好,这种事情做多了对身体不好。” “可适当的次数对身体是有益。” “昨晚才刚刚做过,今天早上就——” 不等她把话说完,沈欢便装作委屈的指了指小沈欢,“这不能怪我啊,谁让他大早上醒的比我还早。” 林妙诗看到后,忍不住用手捂住了嘴巴,显然没想到一大早小沈欢便会这样斗志昂扬。 “以前那么多次都忍住了,这次也忍着吧!”林妙诗一手护着能闷死人的胸脯,一手在床上搜寻着文胸。 昨晚两个人只求快,衣服都是在被窝里面脱得,这一大早醒过来,衣服都不知道跑哪去了。 沈欢把手伸到屁股底下,拽出了有些变形的文胸,笑呵呵道:“我帮你穿吧。” 还好这件贴身衣物,不是带钢圈那种款式的,不然他的屁股可就要受罪咯。 “不要!” “要吧。” “不要!”林妙诗的态度很坚定,和昨晚判若两人,可能又是女性的矜持心在作怪吧。 沈欢扳着脸,佯装生气道:“前面已经有一件事儿听你的了,现在这件事儿必须得听我的。” 林妙诗本来还想拒绝,但是在看到沈欢眼神的那一刻,最终还是选择了屈服。 穿衣过程中,沈欢的咸猪手自然少不了,林妙诗只是半推半就的接受,马上就要订婚了,那种事儿也都做过了,仔细想想似乎也没什么需要介意的。 等到两人都穿好衣服以后,沈欢便准备去洗漱,可还没来得及开门,林妙诗的声音就传了过来,“沈欢。” “怎么了?” “你……看这个。”林妙诗用手朝床铺上指了一下,眼神飘飘忽忽的。 沈欢低头一看,在床铺上有一小抹红色的印记,因为床单式白色的,所以看起来异常明显。 “哈哈。” “你笑什么!”林妙诗气得跺了一下脚,小女子心态爆表,“这要是被妈看到了怎么办?” “看到就看到呗,这又不是什么丑事。” “我不管,绝对不能让爸妈看到!”每个人都有羞耻心,林妙诗也是一样,这种事儿你知我知却都不说就够了,还大模大样的炫耀,只有傻子会这么做好么! 沈欢拿自己媳妇没什么办法,用剪刀把那还没指甲盖大小的印记给裁剪了下来,接着又将床单剪成碎片扔进了垃圾筐里,“现在放心了吧?” “你把那东西装兜里干嘛?” “留做纪念。” “很脏的,扔了吧。” 沈欢咧嘴一笑,“在我看来,恰恰相反,这是最纯洁的象征。” “美得你!”林妙诗没好气的说了一句,没再开口,走到梳妆台前梳起了头发。 “咚咚咚——” 一阵敲门声过后,门外传来了,李素娥的声音,“诗诗,小欢,起来了吗?” “起来了。” “哦,我在市集买了只王八,给你们炖了汤,收拾一下就出来吃饭吧。” “知道了。”沈欢干笑两声,还是当妈的了解自己儿子,知道昨晚征战会有伤元气,特地跑去市集买甲鱼回来。 林妙诗则红着脸,埋怨道:“都怪你。” “怎么怪我了?” “要不是你昨晚闹那么大动静,妈怎么会买给你买甲鱼补身子。” 沈欢眨了眨无辜的眼神,“我只是动,发出声音的是你好伐。” 经过一夜的时间,两人的关系好像进步不少,颇有点老夫老妻的味道,贫完嘴以后两人各干各的。 这时沈欢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拿出来一看,是个陌生的号码,显示的还是国外号。 要不是林妙诗他连市都没出过,估摸着应该是买保险,或者是骗子打来的,就没怎么注意。 对方挂掉电话没一会儿,就又打了过来。 “我不要保险,也没闺女在国外上学,彩票也没买过,综艺节目从来不看,所以线下的抽奖活动和我也没关系,要是没什么事儿咱就挂了吧,再打过来就告你骚扰了。”沈欢说完就准备把电话给挂了,谁知听筒里直接传出一个骂声,“卧槽你妹的,我不是骗子!” “哎呦,你还敢骂我是吧?” 对方都快疯了,没好气道:“我是你哥哥,楚歌!” 沈欢听到这话忍不住一愣,“卧槽!你没死啊!” 第522章沈欢这就当爹了?! “卧槽!你没死啊!” 听到这话,手机另一头的楚歌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怎么说话呢,你死了歌哥我都不会死好么!” “没死怎么到现在给我打电话?”沈欢没好气道。 对于楚歌这种擦完屁股就跑的朋友,他还是很蛋疼的。 和夏天不同,沈欢可没有黄字组那么大的情报网,是死是活根本就不知道。 按照楚歌的性格,听到这话肯定会骂上两句,但这一次却给人一种落寞的感觉,“哦,刚出来那会儿混的不怎么样,生活不稳定,就没想着跟你打电话,免得你瞎担心。” “别,千万别说这种基友气满满的话,老子是直男,直男懂吗?担心你才怪!”沈欢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忍不住叹息,楚歌就是这脾气。 人家都是出了事儿找家里,他倒好能自己弄好绝不求人。 不知道什么原因,楚歌并没有回答,可能是因为信号不好。 沈欢继续说道:“照你说这意思,现在稳定了?” 楚歌佯装随意道:“混的还不错,手底下有一把小弟,在我们这片还能排得上号,前阵子刚处理了几个内鬼,总的来说还可以吧。” 沈欢忍不住笑骂道:“怎么听你这话,好像是去混社会了似的。” “差不多吧,不过比起咱们华夏,这地方更宽广一些。”楚歌顿了一下,语气忽然变冷,问道:“秦韵她姑姑身体进来还好吧?” “我又不是皇族的人,怎么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最好别出什么茬子,她的命由我来取!”楚歌的声音里充满了恨意。 沈欢干笑道:“做事儿别这么极端,怎么说她都算你半个姑姑。” “算个狗屁!”楚歌冷哼道:“我说出来的话,还没哪件没做到过呢!” “别这样,你和秦韵结婚是迟早的事儿,反正你也没啥大损失,以后结婚了,抬头不见低头见,对不对?” “别劝我,你应该知道我的脾气,劝了也没用。”楚歌迟疑了一会儿,“秦韵过得怎么样?” “不知道,我现在不在燕京了,这事儿说来话长,咱先放下。”沈欢笑眯眯的问道:“这么关心秦韵,还说自己不爱她?” “你不懂。” “那就是不爱咯?” “都说你不懂了。” 这种饱经沧桑的感觉,令沈欢有些不大喜欢,“感情这事儿不就爱和不爱两个选项吗?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你绕什么弯子啊!” 楚歌沉默了老半天没有说话,良久后才开口说道:“我们这个年纪,在遇到自己认为是喜欢或者爱的人时,很容易失去本来就不理智的判断力,完全忽略客观条件的存在……” “你什么时候变这么文艺了?”沈欢半开玩笑道,说实话,认识了楚歌这么久,沈欢还是头一次听他讲大道理。 楚歌没有回答沈欢的问题,继续自顾自的说道:“只知道一昧的奋不顾身横冲直撞,认为在感情的道路上,只有爱与不爱两种选择,真诚的令人害怕,往往因为不计后果的情感投入,而导致恋情的毁灭,给彼此都留下难以磨灭的伤痕。” 沈欢一时间有些说不出话来,因为楚歌所讲的情况和他很像,“没事儿说这些话干嘛,你不觉得突兀吗?” “我说的是事实。” “我倒觉得你是在向所谓的现实妥协,这不像你,真的。”沈欢忽然觉得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就好像很久没有见一个朋友,再次见面后忽然发现他像是变了一个人。 又比如某天,与父母一起逛街闲聊时,看到他们白了头发,才发现父母已经老了。 有点像“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但又不太恰当,总之心里怪怪的,有些不是滋味。 楚歌笑了笑,从听筒传出来的时候,依旧能够感受到那份凄惨的味道:“我们每个人出生时都是一块充满棱角的石头,但随着现实的洪流,终究会变得圆滑,即便金刚石也是如此,差别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沈欢不知道楚歌这阵子经历了些什么,想要劝解可又找不到什么好的理由,思考了半天才说道:“溪流有干枯的一天,但石头不会。” “我只是给你打个比喻,你还跟我较上劲了!”楚歌笑骂道:“放心吧,只是最近经历了太多以前从没想象过的事情,心里憋得慌,想要发泄一下而已。” “那就好,到时候再回来,千万别浪费了你这个狂少的名头。” “老子现在的名号比狂少牛哔多了好吗!” “什么名号?” “不告诉你!” “……” 尼玛,打死你这娘炮,还学起别人卖关子了。 为什么把夜夜笙歌的楚歌说成娘炮?比我帅的,都他妈是娘炮!娘到灵魂里的那种! 楚歌深吸了口气,“好了,不跟你闲聊了,总归一句话,我现在过得很好,你不用担心我,等我歌哥我王者归来!” “呵呵。” “我不是开玩笑。” “呵呵。” 楚歌郁闷的笑了笑,很疑惑为什么只是分别一阵子,这沈欢就变成了一个只会呵呵的傻哔,“那就这样吧,回聊。” 挂掉电话以后,沈欢将手机揣到了兜里。 已经梳妆打扮好的林妙诗走过来问道:“谁的电话?” 说是梳妆打扮,但事实上只不过是抹了一些补水的东西,毕竟天生丽质的人,并不需要用厚厚的粉底来掩盖那些天生的缺陷。 “楚歌的。” “哦。”对于外人的事儿林妙诗并不是很关系,她之所以问谁打的,只不过是想确定一下对方是男是女罢了。 男的好说,要是女的话——把你榨干了,看你怎么出去鬼混! “对了,刚忘了问他在什么地方了。”沈欢拿出手机,准备打回去,可拨通以后,却提示他这个号码是空号。 发了两句牢骚以后,沈欢便和林妙诗进了客厅吃饭。 李素娥拿起汤勺,给沈父和林妙诗一人盛了一碗,就在她准备帮沈欢也来一大碗的时候,忽然有一个人影走了进来。 “厂公?”沈欢刚出声,后面就蹦出了一个小影子,“爸爸!” 说完,一边哭一边朝沈欢所在的方向跑去。 李素娥更是吓得直接将汤勺给丢了锅里——自己、自己这就当奶奶了? 第523章国主这是打算向我求婚? 人影想要扑到沈欢怀里,但奈何个子太低,只能抱住大腿,鼻口传出的哭声听得令人心碎。 沈欢把手放在腋下,将其抱了起来,一边用手帮着擦泪,一边说道:“好咯好咯,果果不哭,哥哥在这儿呢!” “哇哇哇——” 谁知这话一出,果果哭的更加厉害了,完全成了一个小泪人。 “公公,这是——”沈欢刚打算问怎么回事儿,李素娥却是急了,抓住他另一只手腕问道:“你从哪给我弄来的孙女?” 沈欢干笑两声,您老那纠结的表情,究竟是高兴呢,还是紧张呢? “她不是我女儿——”沈欢准备好好解释一下,可这话刚说出来,果果扯着嗓子就开哭,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妈妈不要果果了,现在爸爸不要果果了,果果以后就剩一个人了。” 李素娥从沈欢怀里,把果果抢了过去,安慰道:“好,果果乖,不哭不哭啊!” 她一边安慰着,一边瞪了沈欢一眼,“待会儿再跟你算账!” “不是,您跟我算什么账啊。”沈欢就郁闷了,事情跟您想的一点都不一样好么! 不过也怪了,从认识果果开始,沈欢一共获得过三个称呼,最初的叔叔,还有厚颜无耻讨来的大哥哥,以及大骗子这个称号。 怎么这次一过来,见面就开口喊爸爸了? 果果是厂公带来的,所以厂公一定清楚是怎么回事儿。 这边沈欢还没开口呢,李素娥就对着厂公问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您是这孩子的外公吧?” 厂公听着一愣,连忙道:“夫人,您可千万不要这么说,我可当不起这孩子的外公!” 开玩笑,在禁宫内务方面他说一没人敢说二,可果果的外公那可是老国主啊,照古代的规矩说,那就是太上皇的外孙女,当今国主的侄女! “您……不是?”李素娥脑袋瓜子有些转过弯来了,按照她的推测,厂公就是果果的外公,带孩子过来是讨公道的,所以早就想好这出戏该怎么演了,先是一顿大骂加暴揍,然后厂公看着不忍,就会上前阻拦,说算了算了。 可弄了半天,原来不是那么回事儿。 “妈,事儿不是您想的那样。”沈欢无奈的干笑着,说这话时他偷偷瞅了一眼林妙诗,发现对方没什么大反应以后才松了口气。 还好之前说过果果的事儿,不然自己现在不死也得掉层皮了吧? “你先回屋里歇着,我一会儿再跟您解释。” 李素娥本来还有些迟疑,但随着果果抽泣着喊出一声“奶奶”后,整个人都融化了,抱着小丫头就往屋里走。 打动女人向来都是很容易的事情,可能你随口一句话,就会让她感动的痛哭流涕,可惜打动女人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有些时候,即便你费尽心思,甚至将心掏出来给对方看,也不可能使她眨动一下眼睛。 林妙诗没走,这在沈欢的预料之中。 “公公,这是怎么回事儿?” “驸马死了。” “我知道,然后呢?” “公主也死了。” 沈欢没好气道:“这么玩我很有意思?你能不能讲重点。” “好,讲重点。”厂公深吸了口气,“然后……王爷也死了。” “卧槽尼玛!”沈欢像是炸了毛的公鸡。 “咳咳!冷静冷静,接下来就是重点,接下来就是重点了。”厂公也是有苦难言,而且在来之前,就准备好被喷的打算了,“公主和八王爷是亲兄妹,驸马爷那边也没有亲戚,国主日理万机也没有什么时间,所以……国主决定,果果交给你来照顾。” 沈欢掏了掏耳朵,笑眯眯的问道:“您说什么,我没听清楚,您能不能再说一遍?” “公爷,您别这么看着我啊!”厂公欲哭无泪,“这事儿是国主交代的,和我没关系。” 沈欢也不想难为厂公,人家毕竟是奉命办事,再玩就有些不地道了,“有工资没?” 得,莫说整个燕京,就算放眼整个华夏,也没几个人敢和国主谈工作条件了。 这已经不是帮皇上办事儿,就要高兴半天的时代了,人们心中的奴性已经渐渐去除。 “黑金卡都在您手里了,还要什么工资啊!” “也就是说果果的一切花销也可以报销了对吧?” “您可以这么认为。”厂公正色道:“除此之外,国主已经封果果为苹果郡主,所以你——” “等会儿,什么郡主?” “苹果君主。” “咋不说削肾客呢?” 厂公一脸迷茫,有些听不懂沈欢这话里的意思,“国主封其为郡主的意思,其实是为了您着想。” “为我着想?” “自从华夏建国以后,就没有外姓者封王的事情了,现在公爷贵为寻龙公,又收了一位郡主做女儿,到时再随便找个借口,你就可能成为除慕容天以外,唯一的一位外姓王爷!” 沈欢不屑的摆了摆手,“免了吧。” 唯一的外姓王?得了吧,哥哥我才没在官场打混的心思,还有,你以为我不知道国主那家伙又是拿个虚名来煽惑我? 《西游记》谁都看过,沈欢现在寻龙公这名头就和弼马温差不多,不过他没孙猴子那么本事,玩不了大闹天宫,只能老老实实的把任务完成,然后闪人。 厂公干笑两声,“国主早就料到您会如此,所以他特地让我给您带来了一件礼物。” 说着,他便拿出了一个小盒子,打开后是一个看上去有些古朴的龙纹戒指。 “他打算向我求婚?” “百无禁忌,百无禁忌。”厂公慌张的嘀咕了两句,解释道:“这枚戒指是上古纳米科技的产物,只要让血液与其绑定,光靠念想就可以随意收取物品,不过只包括死物。” “您说的收装物品,和纳米有关系?” “好像没关系。”厂公干笑,看来拿国主那套,并没有办法唬住这位挂名公爷啊。 “这东西你——”沈欢准备让厂公把东西收回去,这戒指造型虽然看上去挺精美,但用料却没那么讲究,而且上面也没有任何灵气,连古董都算不上。 可他这话还没出口,苏璃的声音就飘出来了,“这是储物戒指,留着!” 第524章灵根 苏璃已经很久没主动冒出来了,所以沈欢刚听到这话的时候还以为是林妙诗问的。 等愣了一会儿以后,才微微有些回过神来。 “你说的储物戒是什么东西?” “储物戒又称乾坤戒或须弥戒,就如这个阴阳人说的那样,它内部蕴含小天地,只要是死物,都可以纳入其中。” 沈欢不知道是不是脑抽,随口道:“地球装的进去吗?” “果然,我不能太高看你的智商。”苏璃先是吐槽了一句,然后接着说道:“曾经有人把日月都装进去过,不过前提是,储物戒指力的小天地足够大。” “也就是说,储物戒指也分大小,对吧?”沈欢指了指屋子,“如果它内部的小天地,和这个房间一样大,只要不超过界限就都能装进去吧?” “差不多可以这么理解。”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想要炼制蕴含小天地的产物,至少要达到飞仙境,而且还必须是和空间属性有关的飞仙境仙人才能做到。” “属性?” “这个要等你到逐日境才会用到,但既然你问了,还是简单说明一下吧,知道五行吧?” 沈欢点了点头,这方面他还是比较了解,因为中医就有关于五行方面的运用。 “道修将五行用五灵所取代,五行中的金、木、水、火、土,分别对应五灵中的雷、风、水、火、土。” 道修在达到逐日境以后,灵气就会开始产生五灵属性形成灵根,逐日境之所以能够施展术法,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比如屠道者,之所以能够引动天雷施展术法,就是因为他的灵根属性为雷,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勾动天地中的雷属性灵气。 五灵属性从娘胎生下来的时候就已经注定,而且并不单一,所以又有单属性灵根、双属性灵根和杂灵根之分。 单属性灵根顾名思义,就是只有一种属性灵根,双属性灵根分为两种,一种是相济灵根,比如木生火、土生金这两个例子,第二种是伪双灵根,比如土克水、水克火,这种情况下其实和单属性灵根差不多。 只能在两者之中选择一个,另一个灵根相当于不存在。 至于杂灵根,则是属性在两个以上,比如水木火,金木土之类,和双属性灵根是一样的道理。 咋看之下,好像只用分单属性灵根和双属性灵根就足够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 之所以如此区分,是意味属性杂乱的同时,也代表着灵根的纯净程度,所以从某个方面来说,纯粹的单灵根是最好的。 当然,如果资源足够,相济灵根会更好一些,不过不管怎么排,杂灵根都在最后。 沈欢开口问道:“那全属性灵根呢?” “全属性灵根从理论上来讲是最完美的灵根,相生相克全都蕴含其中,不过双属性灵根都要面临资源问题,全属性灵根自然不用多说,从某种程度来说,全属性灵根也被称为废灵根。”苏璃叹了口气,“古往今来,以全属性灵根大放光彩的,好像只有诡皇一个人。” “呃……你说了这半天,好像和我最开始问的问题,没什么大联系吧?” 苏璃没好气道:“你急什么,姐姐还没说完呢!” 除了单灵根、双灵根、杂灵根以及全灵根以外,还有两种灵根,这两种灵根统称为稀有灵根,分别是时间属性的阴灵根,和空间属性的阳灵根。 “几乎所有的储纳戒都是出自阳灵根的铸器大师之手。” “阴阳等于时空?”沈欢惊讶道:“无论掌控哪个灵根,都是恐怖到极点的怪物吧?” “稀有灵根之所以被称为稀有灵根,只是因为它稀有,而不是因为他的强大。”沈欢不解道:“为什么?姐姐他们掌控的可是时空啊!打个比方,将对手的时间定格,自己不就可以随意宰割了吗?再打个比方,遇到难缠的对手,直接利用空间变换,将对方扔到太阳上不就得了?” “理论上是很厉害,可惜也仅仅是理论上,用够稀有灵根的人,无论天赋如何,终生都会止步于逐日境初期。” “为什么?” “因为资源,正常属性灵根的资源尚且难寻,更何况是稀有灵根?至少除了这些用作储纳的东西以外,姐姐没见过任何和空间沾边的东西。” “神农石呢?”沈欢瞬间打脸。 苏璃支支吾吾道:“天道所造之物除外!” 沈欢若有所思,“照你这么说,最强的就是单灵根咯?” “最强的是变异单灵根,比如由水属性灵根异变的冰冷根,火属性异变的炎灵根。” “我是什么灵根?” “在没达到逐日境之前,谁都看不出来。” 沈欢叹了口气,“希望我的千万别是稀有灵根,要不然就真的完蛋了!” 说完,他将龙纹戒指直接戴在了自己的手上,“告诉国主,我答应他的求婚了……不是,我是说,果果就交给我来照顾吧。” “那真是再好不过了,叨扰公爷这么久,老奴也该告辞了。” 等到厂公离开以后,林妙诗开口说道:“我建议最好把这事儿跟妈说明白,不然……” “我知道。”沈欢面带苦笑,知道果果不是自己亲孙女以后,老妈不知道会是个什么表情。 可是真的把事实真相告诉了李素娥以后,她不仅没有对果果产生抗拒,眼神中的溺爱反而更多了,“这丫头身体太可怜了,咱们收留她也是应该的。” 一旁正在熟睡的果果,不知道什么醒了过来,第一句话就是,“爸爸,抱。” 沈欢将其抱起,无奈的笑了笑,“叫哥哥,别叫爸爸。” “爸爸!”果果倔强道,她从来没有提起过驸马爷,所以两人的关系应该不是很好。 见沈欢不吭声,小丫头又开始哭了起来,“妈妈不要果果了,现在连爸爸也不要果果了。” “你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吧!”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接着用手把果果的泪水擦去,正色道:“果果,其实妈妈不是不要你了,而是她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暂时没有办法回来,不过呢,每天晚上的时候,你抬头看天空,妈妈就在最亮的那颗星星上面。” “所以你不能哭,因为你哭了,妈妈看到了也会伤心的。” “真的吗?” “真的。” 果果没有说话,从沈欢怀抱里挣脱出去,朝着楼梯跑去。 “干什么去?” 小丫头扭过头,还带着泪光的小眼神有些委屈,不过更多的兴奋,“我要等妈妈出来,然后告诉她,果果很坚强,果果不哭。” 沈欢忽然发觉自己的鼻子有些泛酸,成年人对这些话嗤之以鼻,但小孩子却会当真。 一些率性而天真的东西,在成长的路上,走着走着就丢了,当你开始怀念它时,却发现有些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失去以后就再也找不到了…… 第525章男人就应该有冒险精神! 才刚刚白天,果果看不到任何星星,但就坐在原地默默的等,李素娥上去喊了几次,但小丫头都没下来的意思。 “你瞎说什么,看果果现在的样子和着了魔似的。”李素娥说着,就准备用手拍到沈欢手中的汤勺,“你还有心思喝王八汤,还不快点想办法怎么把小丫头给喊下来,要是身体出毛病怎么办?”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我是医师,心里有分寸,您就放心吧。” “不得病总比得病强吧?让小孩子遭受这罪干嘛!”李素娥没好气的说道:“要不是因为你乱说话,果果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劲头。” 沈欢喝了口王八汤,干笑道:“是您没有童真,而不是我乱说话,善意的谎言,该撒还是要撒的。” “我再过几年都当奶奶,还要什么童真!”李素娥说着,摇头道:“不行,我回屋里拿件衣服给她披上,免得着凉了。” 沈父不善言语,让他和沈欢单对单还可以,现在多了一个林妙诗,他更不爱说话了。 见李素娥离开,他也默默的跟了过去。 现在餐桌上只剩沈欢和林妙诗两个人了,所以他表现的大胆起来,拉住林妙诗的小手儿问道:“咱妈的态度你看见了吧?” “什么态度?”林妙诗喝了口汤,表情有些不自然,似乎不大喜欢这种带有腥味的食物。 “别装了,我知道你看出来了。”沈欢顺势搂着她的肩膀,“不能喝就别喝了。” 林妙诗放下汤勺,用纸巾擦了擦嘴巴,“装什么装,我真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果果啊。” “果果怎么了?” 沈欢朝着楼上指了指,“帮你看咱妈那样子,对小丫头可是心疼的紧,你说咱们要是生一个,我妈保准更开心。” “不生!”林妙诗态度很坚硬,但一想到果果可爱的而模样,眼神中又多了一层女性特有的母爱光辉,“至少暂时不要。” 沈欢穷追不舍,“难道你不觉得果果很可爱吗?” “可爱。”林妙诗点了点头,表情间竟然少见的露出了温柔。 “那咱就生一个呗。”沈欢手开始不老实了,绕过手臂,停留在了某座山峰上。 整个动作都很自然,隐蔽不失含蓄,随意的毫不引人瞩目,就像是不小心放上去。 “啪!” 林妙诗一巴掌就拍走了,这只想从衣领找到突破口的咸猪手,朝沈欢瞪了一眼,“爸妈就在楼上,待会儿下来看到了怎么办?” 说这话的时候,她扭头朝楼上看去,生怕李素娥下来,“你是医师,应该知道这种事儿做频繁了会有什么后果。” 沈欢顶着厚脸皮,脸不红心不跳……用恬不知耻来形容似乎更确切一些,重新开始在某座妙曼的身躯上摸索。 男人嘛,就是要有冒险精神,俗话说得好,我用双手成就梦想,为了那一时的畅快,别说手背挨一巴掌,就算是脸上挨一巴掌也是值得的。 “既然果果这么可爱,咱们就要一个吧。” “不要!” “就一个,不管男女。” “不要!” 林妙诗决定死撑到底,沈欢无奈之下只好放弃。 事实上他并不想要孩子,之所以那么说,只是为了给自己不用小雨伞找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 沈欢放弃的原因也在这里,要是一个智商不太高的女人,软磨硬泡下去说不定就同意了,可林妙诗就不同了。 情商和智商可没有太大的直接关系,从林妙诗做生意上的套路就可以看出来了。 他要是再说下去,说不定会被发现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秘密。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仇更深。 两人现在正是甜蜜的时候,可千万不能让这种小心眼儿给破坏了气氛。 男孩因为失恋变成男人,女孩因为失身变成女人。 林妙诗已经成为女人,但沈欢还是一个大男孩。 根据科学来讲,女人在基因方面本就强于男性,至少在幼时就可以看出来,根据统计至少七成男性在童年有过被女性欺负过的经历。 就拿三八线来说吧,男女平等,嗯,她八我三的那种。 老天是公平的,至少在这个方面是公平的,这也是为什么女人在成人后,每个月总会出点血。 小时候都这么恐怖,长大了还得了吗?不使用掉血buff之类的封印,还不得把天给揭了! 吃完饭以后,沈欢上去阳台陪了果果一会儿,小丫头手里的苹果知咬了一口,颜色都变了,依旧抬头望着天,等待着黑夜的降临。 李素娥和林妙诗在厨房收拾东西,沈父则拿着请帖给本家们送通知。 中午的时候,沈欢连哄带骗把果果给带来下来,可惜饭没吃几口,小丫头就又跑上去了。 一家子拿她都没办法,李素娥更是感叹小丫头像极了沈欢,脾气都跟驴一样倔强。 沈欢没啥牛脾气,就是有点驴脾气,这在家里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几乎和他相处过的人都知道。 吃完饭以后,各干各的,李素娥拉着林妙诗上去找小丫头聊天,沈欢继续派送请帖。 早上因为被沈常春留在家里喝酒,请帖连一半都没发完。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沈欢还是比较讲商业道德的,他这次将订婚的地点,定在江明就是为了龙鼎的事情。 江明,周家…… 周老爷子把玩这手里的花瓶,对着身后的周大贵问道:“有恩人的消息吗?” “已经回来江明了,我打算过两天就过去拜访。”周大贵恭敬的说道。 正在把玩手机的周阳,语气不屑道:“都被剥夺终生的从医资格了,我们还有什么要怕的?” 从朋友那听说了沈欢的事儿以后,他立马从花旗赶了回来,毕竟在哪都没在家舒服,而且到了国外他才知道,自己这个江明第一少和其他出来的留学的纨绔子弟相比,根本配不上“少”这个称呼,简直跟土鳖没什么区别。 “你给我闭嘴!”因为担心父亲发怒,周大贵连忙骂了一句。 周老爷子瞪着周阳说道:“沈欢他师父救了我的命,一条命就需要一辈子来偿还,你要是不愿意,就给我滚!” “都招惹到皇族了,我这也是为了咱们周家好,尽快脱离关系才是正道。”周阳低头小声嘀咕了一句没再说话,随着次数的增多,他对自己被逐出周家的事儿已经不怎么在意了。 “肤浅!”这回是周大贵生气了,“看事不要看表面,皇族死了两个人,他现在却好好的……” 周大贵话还没说完,手机便忽然响了起来,拿出来一看,竟然是沈欢打过来的。 无事不登三宝殿,这应该算是沈欢第一次在他没有联系的情况下,主动打电话过来。 第526章比订婚更重要的事情 “打错了?怎么没人说话?”听筒里传出了沈欢的声音。 周大贵朝周老爷子看了一眼,连忙说道:“是我,周大贵,刚刚信号有点不好,不知道欢少有什么吩咐。” “帮我办两件事儿。”沈欢也没客气,直接说道:“第一件,帮我在江明找家酒店,办订婚宴。” 周大贵面色一惊,“您要跟林小姐订婚了?” “是的。”本来沈欢打电话的时候,就想着先客气一番,然后说下订婚的事儿,最后再说任务的事儿。 只是没想到,周大贵一开口就异常恭敬,为人处世这一套也用不上了。 因为开的是扩音,周老爷子和周阳都听得清清楚楚。 老爷子将花瓶放下,轻声感叹道:“金童玉女,本来就是良配。” 周阳的脸色却是有些阴沉,毕竟原本在他的心中,林妙诗是他的囊中之物,这是人类的本性,只不过小时候被抢了东西,只会委屈的哭泣,而在成人后,会多出一些恨意。 得知沈欢得罪皇族以后,他开心的不得了,以为报复的机会来了。 痛打落水狗这种事儿,是周阳最爱做的事情。 可就如周大贵说的那样,死了两个皇族都没事儿,究竟是落水狗还是入江龙,一目了然。 不过现在这情况,只能打碎牙往肚里咽。 “那第二件是什么?”周大贵问这句话的时候有些忐忑,人们普遍喜欢把重要的事情留到最后再说。 订婚这样的事情在前,他不紧张才怪。 “帮我找个物件。” “物件?”周大贵稍微松了口气,要是找古董的话还好说,钱的方面他出,关系方面靠周老爷子就够了。 “恩,龙纹鼎,只要用龙纹修饰的就可以,三足四足不限,圆鼎方鼎不限。” “材质方面呢?” “最好是青铜制的,当然,你要能找到塑料的,我也没意见。” 周大贵没再多话,“只要是在江明境内,我一定能给您找出来!” “嗯,你把游万兴的号码给我发过来。” 周大贵一时间有些回不过神来,“游万兴的号码?” “没错。”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或者你通知他一样也可以,要求和跟你说的一样,找龙纹鼎。” “那就让我来通知吧。” “嗯。”沈欢应了一声以后,就挂掉了电话。 “怎么回事儿?”周老爷子完全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他见周大贵脸色不怎么好看,以为是出了什么事儿。 周大贵将事情简单了说了一下,“欢少找游万兴帮忙,我总觉的这件事不像表面说而那么简单。” “不管简单不简单,让你做就去做好了。”周老爷子品了口茶,若有所思道:“龙纹鼎……这样的物件,在圈子里好像还真没什么人收藏。” 收藏界收藏青铜器的并不多见,主要还是以瓷器为主,纵使周老爷子这样混迹收藏圈子多年的人物,也对其没什么印象。 “你去通知游万兴,我去给圈子里朋友打电话打听一下,看看有没有类似的消息。” 就在两人准备开始忙活的时候,周阳忽然举起了手,“龙纹鼎是吧?我好像碰到过。” “你碰到过?” 周阳点了点头,“在我一个朋友家里,是他爸买的藏品。” “真的?” “我骗您这个干嘛!” “带我过去,把这鼎买回来,无论多少钱!”周大贵说着就准备去拿西服。 周阳连忙伸手把他给拦了下来,“这事儿您就交给我吧!” 周大贵眼神有些质疑,“交给你?” 不是他信不过自己儿子,而且是他太清楚自家儿子的性格了。 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一定恨死了沈欢。 “是啊,我现在也算明白了,林妙诗本来就不属我,当初之所以对沈欢……欢少没好感,只是因为年轻人的冲动。”周阳干笑道:“您知道我的脾气,想必欢少也是一样,我想借着这个机会立立功,彻底把这事儿给了了,让您放心,让爷爷放心,也让欢少放心。” 周大贵还是不想同意,但周老爷子却开口道:“总算你还有点觉悟,这事儿就交给你来办吧!” “爸——” 不等周大贵开口,周老爷子便摆手道:“以后终究是年轻人的天下,也是时候让着小子自己闯闯了,免得整天在家吃干饭,不知道材米油盐有多贵。”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周大贵也没再开口,算是默认了周老爷子的做法。 周阳眼中闪过一丝兴奋的目光,“我这就给我拿朋友打电话。” 说完,他便拿着手机朝门外走去。 等到了外面以后,电话也通了,“我是周阳,你家里那个龙纹青铜鼎还有吧?还在是吧,嗯,你发个照片让我过来看看……不干什么,对了,要是兄弟让你整人,你敢吗?有你这句话就成!” 挂掉电话后,周阳回头朝屋里看了一眼,“沈欢,这次老子非得玩死你不可!” 长乐村,沈欢家…… “阿嚏!”正准备回屋睡觉的沈欢忽然打了一个喷嚏。 “生病了?”林妙诗一边摆弄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问道。 沈欢用手摁了摁鼻子,“没,可能是空气不好吧。” 他说着,忽然猛地出手,将林妙诗给搂在了怀里,“小诗诗,咱们今晚——” “不行!都说了不能太频繁,再等几天吧。”林妙诗一把将他推开,没好气道:“还有别叫我小诗诗,听着……听着浑身起鸡皮疙瘩。” “小诗诗,小诗诗。”沈欢贱笑着有喊了两声,直到林妙诗实在忍受不了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才停下。 林妙诗正奇怪对方怎么不叫了的时候,忽然有一个身影从背后袭了过去,不等有反应就把她给扑倒在了床上。 “你、你来真的。” 沈欢将手从腰部伸了进去,顺到背后,准备把文胸解开,但奈何没啥经验,最后动用了真气才完成,差点让他连那种兴致都没了。 之前说过耳垂是林妙诗最敏感的部位,在沈欢熟练的亲吻下,她很快就沦陷了。 就在沈欢准备脱掉小内内和睡衣的时候,门口忽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卧槽!有没有搞错,做都做过了,还他妈来这种戏码! 要是自己的生活是一出戏的话,那么拍戏的导演一定是个傻哔! 已经多次经历过这种事情的沈欢已经不打算管了,并没有停下脱衣服的动作。 敲门声停下后,传进来的是果果那一听就让人心痛的哭声,“爸爸,开门啊爸爸,爸爸是不是不要果果了。” 第527章跟爸爸一起睡 “果果?”沈欢愣了一下,在洗澡睡觉之前,他考虑过果果跟谁睡觉的问题。 理论上讲小丫头最迷的是自己,应该是跟自己和林妙诗睡觉,但在他提出来的时候,却遭到了李素娥的反对,并且很强硬的表示小丫头必须跟她睡。 刚才沈欢还想用“妈为什么非得带着果果睡?那是想让我们尽快生一个自己的果果啊!”之类的理由,来让林妙诗就范,现在看来是不必了。 “愣着干嘛,还不赶快出去看看怎么回事儿!”林妙诗开口催促道,不知道是为了让自己逃离魔爪,还是真担心果果的情况。 沈欢没脱什么衣服,很快就穿好了,顺手把林妙诗的文胸给扔到了床底下,然后才出去开门。 门外的果果早就哭成了泪人,看到沈欢开门,更是忍不住直接抱住了对方的大腿,“爸爸,爸爸……呜呜呜……” “发生什么事儿了?”沈欢在问这话的时候,朝四周看了看,并没有找到李素娥的身影,也没办法了解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果果、果果……呜呜……”果果抽泣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只是用手不停地指着楼上。 沈欢心中一惊,当时最后一个留下来陪果果的人是母亲,该不会是妈出什么事儿了吧? 想到这儿,他直接以公主抱的方式将果果抱了起来,快速的朝着楼上冲去。 阳台上除了果果的小板凳以外,空无一人,李素娥并不在这儿。 沈欢将果果放到了小板凳上,然后用手抚顺她的北背部,“果果乖,果果不哭,告诉哥哥,是不是奶奶出了什么事儿?” 他总觉得自己跟爸爸父亲之类的词语还差得远,所以不管果果怎么叫他都是自称爸爸,也不管乱不乱,反正自己舒心就好。 果果用小手擦了擦眼泪,摇着头,另一只小手儿依旧指向上方。 沈欢顺着她指的方向看了看,是天空,布满尘埃云雾的天空。 现在已经是九点,整个天空安静得令人觉得有些可怕,上面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甚至没有任何光芒,最多只能看到几个正在慢慢移动的云层。 阴天! 沈欢总算是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而与此同时,果果也终于说出了哭泣后的第一句话,“果果、果果看不到妈妈。” 在说那句善意的谎言时,沈欢只是不想让果果接受过早的现实,从来没有考虑过天气的事情。 七八岁,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已经开始懂事,但身为公主之女的果果,心理年龄显然要比同龄人要小上很多。 世人都知道,当你决定要撒一个谎时,就需要用一千个谎言来让撒出的第一个谎言看起来更真实。 “因为这个你就哭了?”沈欢没有安慰,而是以一种看笑话般的口吻反问道。 果果有些不解,心思单纯道:“果果找不到妈妈了不应该哭吗?” 沈欢用手摸了摸果果的小脑袋,“傻孩子,那是因为妈妈在和你玩捉迷藏啊。” 听到这话,果果的小眼睛终于亮了起来,可是很快就又陷入了悲伤,“可是天空这么大,果果怎么可能找到妈妈呢,而且、而且妈妈为什么不出来看果果,果果不想玩捉迷藏,果果长大了。” “因为妈妈爱你啊。” “爱我?”年龄上的差距让果果有些跟不上沈欢的语调变换。 “以前你玩捉迷藏时开心吗?” 果果努力想了想,然后快速的点了点头小脑袋,“喜欢,开心。” 沈欢面带温柔的笑容,说道:“所以呢,妈妈希望你一直能够开心下去。” “可是、可是果果只想见妈妈一面,不想玩捉迷藏。”果果说着说着又开始委屈的哭了起来,“果果等了一天,就是为了和妈妈说话,妈妈为什么躲起来不见果果呢。” 沈欢有些编不下去了,再完美的谎言也有被揭穿的一天,因为它本身就是假的。 但对于果果来说,谎言并不能就这么结束。 “妈妈已经死了。” “什么是死了?” “就是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再也回不来了。” 沈欢很想这么说,然后让果果趴在自己怀里大哭一场直到身心力竭。 等到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这个接受现实的小女孩在一夜之间长大。 沈欢要的不是这样的结果,他不想让果果在七八岁这个最纯真的年代,接受所谓的现实。 “果果白天已经见不到妈妈了,不想在晚上也见不到妈妈。”果果哭的很伤心,真的很伤心,没有任何的掩饰,不顾美丑最纯粹的哭泣。 沈欢深吸了口气,“其实哥哥骗了你。” 果果愣了一下,然后用手摸了摸已经半长的头发,“爸爸不会骗果果的。” “这一次爸爸真的骗了你。”沈欢干笑了两声,“其实妈妈并不是每天晚上都会出现,但是……” “但是什么?” “你可以在白天给她写信,她收到信以后,晚上多半会出来。” “怎么给妈妈写信呢?” 沈欢内心稍微松了口气,经过几次撒谎后,他终于把谎给圆回来了,“妈妈最喜欢什么颜色呢?” 果果脱口而出道:“白色,妈妈最喜欢白色,因为百合花就是白色的!” “明天哥哥去帮你买几个白色的气球,然后你在上面写一些想对妈妈说的话,在早上用白气球放飞,这样妈妈就可以收到了,如果她有事不能在晚上出现,就会给你回信,要是没有回信的话,就代表她会在晚上出来见你。” 果果没有说话,从小板凳上起来以后,就朝着楼下跑去。 “干什么去?” “去买气球,给妈妈写信。” 沈欢无奈道:“这要到白天才有用,晚上写信妈妈是收不到的。” 果果脸上带着沮丧,“好吧,那果果先睡觉觉了。” 听到这话,沈欢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自己总算可以和妙诗做那神圣的事情了。 他刚这么想,便感觉有一双小手儿拉住了自己的胳膊,“果果今天要跟爸爸一起睡。” 一起睡?啊啊啊!能不能不要这么坑爹! 第528章阴暗面 经历过人事儿的都知道,那东西是有瘾的,尤其是对刚经历人事的新人来说。 “跟奶奶睡不好吗?”要是在平时还好说,抱着果果这样可爱的女儿入睡,一定是人生的一件快事,但现在沈欢脑袋里还在想着其他的事情,可爱的果果也随之成为了麻烦。 果果摇了摇头,小孩子也是能分清好坏的,李素娥对待她怎么样,果果自己心里也很清楚。 “奶奶很好,可是果果想跟爸爸睡。” 看那可怜的小表情,似乎沈欢只要说一个不字,她就会大哭一场。 沈欢无奈的干笑着,“好吧,那今晚你就跟我睡吧,但是你睡觉的时候千万不要有小动作,知道吗?” “果果不会惹姐姐生气的。”果果说这句话时,表情有些小恐惧,看来林妙诗那冷冰冰的脸蛋对小孩子来说,还是很有杀伤力的,他们可不会去计较什么外冷内热。 李素娥这时候从厨房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刚刚洗过的苹果,“你怎么出来了。” 沈欢把刚刚发生的事情简单说了一下,李素娥叹了口气,“小丫头白天没怎么吃饭,我怕她饿着,就想给她洗个苹果吃,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 她说着,将苹果塞进果果手里的同时,开口问道:“果果,你今晚真的不跟奶奶睡吗?” “果果要跟爸爸睡。”小丫头将头埋在沈欢的胸口,很是粘人。 李素娥没再说什么,叮嘱了几句,便返回自己房间睡觉。 沈欢抱着果果回去后,林妙诗什么也没问,主动让出了一块地方。 有果果在那种事情,肯定做不了了,所以躺进去以后,便开口道:“睡觉吧。” “果果不听故事的话,是睡不着的,爸爸给果果讲一个故事吧。”果果眨动着大眼睛,看上去没有丝毫睡意。 讲故事? 沈欢小时候听得最多的故事,就是大灰狼之类的,简直童年阴影,童话故事听得就比较少了。 “灰姑娘怎么样?” “灰姑娘,听过了,那只是讲给渴望变成灰姑娘,又永远成不了的土姑娘们听的,果果不想做土姑娘。”果果摆出一副老成的模样,看上去让人忍不住想笑。 当然,这句话听上去一点也不童真。 “谁告诉你的。” “倩倩,原来负责照顾妈妈的那个大姐姐。” 果然,最影响一个人成长的,还是环境啊。 “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怎么样?” “也听过了。” “睡美人?” “听过了。” “人鱼公主?” “听过了。” 沈欢无奈的抚了抚额头,“有什么是你没听过的吗?” 果果小眼神鄙夷道:“爸爸真笨的,没听过的故事,果果怎么会知道。” “……” 一直在旁边沉默的林妙诗忽然开口道:“听过小贝流浪记么?” 果果一下子来了精神,“小贝流浪记是什么?果果没有听过,姐姐快讲,姐姐快讲!” 对于故事的好奇心,掩盖了她对林妙诗的那份恐惧。 反正又不能做那种事情,沈欢也没别的心思,静静的看着两人,可是没看一会儿他就开始犯困了。 这幅温馨的画面他明明很喜欢看,一点都不觉得无聊,但身体上的疲惫让他逐渐支撑不下去了。 自己最近也没做什么事情啊,为什么会觉得这么累呢? 闪过这个念头后,沈欢便沉浸在了梦乡当中。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沈欢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浑身上下全是汗珠,眼睛瞪得大大的,里面写满了恐惧了。 “呼哧——呼哧——” 他嘴中穿着粗气,不由自主的朝着身边的林妙诗摸去,当摸到一只冰凉的小手儿时,他的表情轻松了不少。 “妙诗,我刚刚做了一个噩梦。” “什么噩梦?”有人回应了沈欢,但声音听上去并不像是林妙诗发出来的。 还停留在恐惧当中的沈欢,并没有发现这个细节上的不对,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另一只手,声音略显颤抖道:“我梦到自己杀了很多人,夏天、楚歌、果果、爸妈,甚至……甚至还有你。” 回想起梦中的画面,沈欢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梦中的他就像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邪魔,无论对方和自己是什么关系,只要挡住了自己的路,就必须得死! 在那个世界里,到处都是鲜血,就连天空也被染成了猩红的血色。 “你不是在做梦,一个人正常的体温,会这么冰凉吗?” 声音再次响起,而这次沈欢终于意识到了不对。 妙诗的体寒症已经痊愈,体温早就不再冰凉,更不会像现在这么冰冷。 他吞了口唾沫,渐渐地将头转了过去——无头尸体,但是从身上的着装打扮来看,这具尸体的主人,必是林妙诗无疑。 周围的地上,到处都是横叠在一起的尸体,其中大多数都是熟面孔。 此时沈欢也不是躺在床上,而是梦中那个已经被鲜血染红的世界。 “啊!!!” 沈欢发出惊恐的叫声,用手紧紧的抓住自己的头发,“不可能,这不是真的,自己一定是在做梦,我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情。” “你怎么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情?”那个声音再次出现,语气间多了几分玩味,“人本来就有阴阳二面,不过他们总爱用第二面示人,将真正的自己藏于黑暗。” “你是什么人,出来!” 沈欢承认自己有阴暗的一面,但这也要看对什么人,事情又阴暗到什么程度。 这种杀害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沈欢永远也不可能做!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正视自己的内心。”声音在空中回荡着,“爱情、亲情、友情,人类的七情六欲本来就是被夸大的东西,爱不过是一时的冲动,维持走下去的,不过是将那些心动一串串的窜连起来,然后经过眼睛所看到,耳朵所听到的故事蒙骗自己走向终点,感性的就像是个白痴。” “亲情则更是可笑到不行的东西,人类常说要感恩图报,但父母给你留下了什么恩情?让你降生到这个充满黑暗的世界?笑话!是父母需要孩子,孩子才会出现,而不是孩子想要降生,父母才给他这个机会!” “友情?呵呵,这世间一切的感情,不过都是在利益来维持,在你孤单时能够和你聊上几句的人就是朋友,当有一天你的朋友变多时,或者换了个环境不再需它、他时,因为没有利益的维持,以前看起来牢不可破的所谓友情,轻易就可以击破!” “闭嘴!” 那声音冷笑道:“我为什么要闭嘴?是因为戳到你内心的痛处了吗?这就是人类,一个将美好表露于外,将肮脏藏于暗处的生物,就像他们长得那样,外表看起来是那么养眼,但若扒掉这身人皮,就会变成丑陋不堪的怪物!” “给我滚出来!”沈欢开启龙威,试图将声音的主人逼迫出来,“人渣,滚出来!” “唰——” 一个人影忽然出现在了沈欢面前,“人渣?你 第529章来自未来的沈欢?! 呈现在沈欢面前的是一张清晰的脸蛋,这张脸蛋的样子和沈欢一模一样,只是多了几分冰冷,皮肤白皙的就如同一个死人。 沈欢在吓得后退的同时,召唤除了龙首双头枪,朝着眼前这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影刺了过去。 人影只是用一根手指,便挡住了沈欢的攻击,已经拥有器魂的龙首双头枪,在那根指头面前,显得不堪一击,只是轻轻的触碰一下,就化为颗粒消失在了空气中。 “你、你什么人,为什么要幻化成我的样子!” 和大多数死于话多的反派差不多,在惊恐时主角们总是会问出这样愚蠢的话,这就好比“杀人者楚歌”这段留言一样。 沈欢之前一直在回避,他不想被冠于傻哔的名号,可是在恐惧面前,他已经失去了理智。 人影表情没有变化,甚至连嘴唇都没有变动,但给人的感觉却像是露出了一副诡异的笑容,“不是说了吗,我就是你。” “放屁!”沈欢绝对不会相信眼前这个人就是自己,因为他知道,自己绝对不会说出那些冠冕堂皇的理论。 “人类总是这样,面对那些超出自己理解范围外的东西,总会变得惶恐不安。”人影摊了摊手,语气中带着戏谑。 沈欢想要大骂反击,试图从人影身上找出破绽。 “不用再继续质疑,我就是你,真正的你。”人影说着手中的千幻一亮,幻化成了龙首双头枪的样子,“还不相信?好吧,那就拿出一些你相信的东西,在十九年前,一个初夏的下午,天气没有太热,也没有太冷,没有电闪雷鸣,也没有七星连珠,和一年中其他时间一样,是普通到不能在普通的一天,你降生了。” “因为父母都是质朴的村民,没什么文化,他们只想你健健康康的长大,快快乐乐的张大,所以便给你起了一个欢字,希望你能在快乐与欢快中成长。” “你一直平平淡淡的成长着,在小学时,你遇到第一个让自己心动的女孩……” 人影平静的述说着每一件事,每一句话都可以勾动一些连沈欢自己都快忘掉的记忆。 “你所经历的事情我都说过了,想听接下来的事情吗?” 沈欢忽然开始大笑了起来,“你不是说你就是我吗?现在怎么反倒用起你这个称呼了?” “我的确是你,但不过是来自于未来的你。”人影嘴角越翘越高,“你恐怕无法想象有一天自己会变成这个样子吧?” “放屁!” “除了这句话你想不到其它骂人的话了吗?”人影耸了耸肩,“似乎确实是这样,现在的你还没有将真正的自己解放。” “接下来我的每一句话,都会让现在的你产生痛苦不适的感觉,那种感觉美妙极了,就像是将那些用针灸的银针,一根根的擦在你的心脏上,然后看着鲜血一滴一滴的流出来,酣畅淋漓。” “闭嘴,你给我闭嘴!”沈欢想要再次召唤出龙首双头枪,但千幻却没有任何反应,两者之间似乎失去了某种联系。 “没用的,我是你,你是我,我们是千幻共同的主人,这已经超出了它的系统计算能力,能够做的,就只有听从最强的那个。” 沈欢眼睛忽然一亮,“你是心魔!” 心魔,最喜欢的就是“强”、“实力”这些字眼,人影说着写话时的语气,几乎如出一辙。 “心魔?呵呵,真怀念那个自以为掌握真理的家伙,如果它没被我杀死的话,现在我也不至于这么无聊的穿越时空来找你谈话了吧?” 他……杀了心魔?! 其实事到如今,沈欢已经差不多相信了人影的身份,因为有些事情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从未告诉过任何人。 所以他潜意识将人影当成了未来被心魔控制的自己,但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心魔那种用来开启真实自我的钥匙,就跟废物一样,杀与不杀只是一个念头的事情,没必要大惊小怪。” 人影挠了挠头,那动作和神情,和沈欢毫无分别,“对了,我刚刚在讲故事,你知道的,我最讨厌把话只说一半的人。” “嗯,可是全都讲出来的话,又太长了,我就随便挑一件来讲吧——你杀了林妙诗,亲手杀的。” “你说谎!” “虽然人类最爱做的事情就是骗自己,但我还不屑于做这种无聊的事情。” “滚!你给我滚!”人影的话加上周围血腥的场景,已经将沈欢逼迫到了崩溃的临界点。 人影的还在继续,“人类就是这样,对于自己无法接受的事情,要么逃避,要么随便找个借口说服自己,从来都不敢正视问题。” “这就好比一直逼迫孩子学习各种课外知识,并且美名其曰为了让孩子赢在起跑线的父母一样。” “笨鸟先飞,但这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懒惰的笨鸟,他们什么道理都懂,就是懒得飞,那些父母就好比懒惰而又不愿意先飞的笨鸟,他们最爱做的事情,就是举起自己生下的蛋,嘴中叫骂着,给我飞!给我飞!” “可笑!人类真是太可笑了!想要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不是应该提高自身地位吗?做这种可笑而又可悲的事情有用吗?”人影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难怪想要成仙,就必须斩除七情六欲这些本就多余的东西。” 人影每一句话都在传播着名为现实的负能量,这让一直以传递正能量的沈欢无法反驳,因为说出这种话的人是未来的自己。 若换做别人,他可以说出一千句用来反驳的话,但现在……他一句都说不出。 “你说了这么多,总该说出你的目的了吧?”沈欢调整着心态,特地让自己冷静。 自己永远是自己最可怕的敌人,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把人影当成另一人,而不是所谓的真自己。 “制造幻境,再说出这些蛊惑人心的话,浪费这多功夫肯定是有目的,就如你说的,这是一个利益社会,以你说话的口吻,没有利益的事情肯定是不会做的,说吧,你的目的是什么?” 人影表情有些诧异,接着连拍了数次手掌,“不愧是我,在这种冲击之下,也能快速的恢复理智。” “我确实有目的,这个目的很简单,就是——杀了自己!” 第530章可惜,你猜错了 “当然,换个说法,就是杀了你。” 人影说这话时的语气很平淡,好像这件事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似的。 沈欢已经从自我挣扎的漩涡中走了出来,表现的也极为平静,“杀了我又何必浪费这么多功夫?” “既然你有穿越时空的本事,想要杀了我很容易,何必又是制造幻境,又是说那么多废话?” “我知道时空悖论,想必你也知道,所以你不可能杀我,因为没有现在我就没有未来的我。” 人影大笑了起来,“是的,这么说是没有错,但……如果你的死只是创造另一条时间线呢?” “依旧没有意义,你不惜穿越时空回来杀我,无非是为了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若杀了我创造出的另一条轨迹,那么便和你没有任何的关系,你又何必大费周章的过来?”沈欢冷冰冰的看着人影,“说出你真正的目的,如果你真的是我,应该知道我并没有什么耐性。” “和自己说话,真的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可惜的是,我是未来的你,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你却不一定知道自己想什么。”人影半漂在空中,语气慵懒道:“来,用你有限的认知来猜测一下,我究竟想做什么。” “不用猜,因为……”沈欢嘴角翘起一丝笑意,“你根本就不是我!” “哦?” “你所说的一切,都是站立在未来的我这个观点上,在这样的情况下,你所说的话就像是一个正方形的圆,边长为0的正方形,和半径为0的圆都是同一样东西,无论说出怎样的话,到最后都可以自圆其说。” “你说让我猜测你想干什么?其实很简单。” 沈欢眼中洋溢着自信的目光,看得人影有些不自在,不过在表面上,他依旧是一副从容淡泊的样子,“说说看。” “逆鳞在有些时候也可以看做弱点,而我的弱点就是身边的人,如何成功的击溃一个人的心理防线?从弱点下手是最好的办法,所以你就创造出了这个幻境,也可能是梦中梦,让我亲手杀死这些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的情绪波动是最大的,也是最容易突破的时候,所以你就说了一些看似很真实,其实根本就是扯淡的理论。”沈欢竖起一根手指说道:“人类和野兽最大的区别不是智商,而是感性,这就是人类的本质,而你从一开始就将这些划分为丑陋到多余的东西。” “你说的或许有些道理,但人生就是这样,会遇到人也会遇到狗,这不在人本身掌控的范围之内,我们把这些叫做缘分,但选择与狗继续同行,还是和人走到最后,权力在我们手里。”沈欢摊手笑了笑,“根据你的那些言论,我可以看出来,你应该是一个从小缺爱,长大缺盖的脑残少年。” 人影嘴角翘起一丝笑意,“有意思,继续说下去。” 沈欢面带冷笑,“呵,别用这种上位者的语气和我说话,我很讨厌。” “是吗?那请您继续,我很想看看你是怎么反驳我关于你嘴中那些有关人类本性的东西。” “你害怕了吗?” “害怕?我为什么要害怕。”人影反问道。 “转移话题是心虚害怕最明显的特征,不要忘了,我们现在谈论的是你真实身份!”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扰乱我的心智以后,你便要开始实施你的真正目的,可又担心被我钻漏洞在短时间内恢复清明,所以就说出心魔已经被你斩杀的言论。” “其实你所做的一切,归结于一点,就是动摇我内心的柱子,每一句话都是想让柱子产生动摇,最好是完全倒下。” “什么人才会做这种事情?当然是一只躲在暗处觊觎我身体的恶犬,符合这个条件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心魔。” 沈欢皮笑肉不笑的看着人影说道:“敢问伪装成未来我的心魔先生,老子……猜对了吗?” 人影从半空中落了下,脸上的表情依旧没有太大的变化,饶有兴致的打量着沈欢,就如同相亲时第一次见面的男女那般。 “不错,不错,不错。”人影一边拍手,一边感叹,三声过后他忽然收起了脸上的笑容,“很精彩的推论,不过……你猜错了。” 话音还未落下,人影手中便多出了一把千幻幻化出的长剑,一剑刺穿了沈欢的胸口,“狗改不了食屎,你还是一样,把一切都想得太过理所当然。” “别用这种不甘中带着愤怒的眼神看我,和你不喜欢用上位者的语气和你说话一样,很讨厌。”人影将刺穿沈欢胸膛的长剑给抽了出来,用手抚摸着上面的血迹,“红色,多么惹人喜爱的颜色啊。” “哦,对了,在你的意识还未完全消失之前,再告诉你几件事情吧。” “这里不是幻境,而是真实的空间,和我走过的道路一样,林妙诗等人全都死在了你的手里。”人影蹲在沈欢面前,“你不是找不到杀你的理由吗?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了,很简单,因为要还债。” “看你这痛苦的样子,还真是令人心痛呢,那就由我来了结你这份痛苦吧!”人影起身啧了啧嘴,抬起脚便朝沈欢的头颅踩去! 躺在床上的沈欢猛地坐了起来,他身上全都是黄豆般大小的汗滴,因为动作的起伏而滑落,看上去就像是下雨了一般。 面无血色的他,看上去像很是惊恐,仍由汗液滴落在本就已经被浸透的被褥上。 沈欢没敢伸手去周围摸索,他怕自己再摸到一只冰凉的小手儿,就如寒冬一般寒冷。 “怎么了?”这时林妙诗的声音传了过来,用手揉了揉带着长长睫毛的眼睛,看清楚沈欢的状态后,她五指相交将两人连在了一起,“做恶梦了?” “嗯……” “很恐怖吗?” “没。”沈欢摇了摇头,“只是太真实了。” 直到现在他还有些分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处于梦中还是现实,亦或是,刚刚所经历的那些事情,并不是在做梦。 “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 “会的。”沈欢深吸了口气,看着眼前这张绝美的脸蛋说道:“在一起,一辈子。” “一辈子。” 林妙诗用小拇指和沈欢拉了拉勾,她又笑了,笑的很暖很真实…… 第531章恶梦后遗症 “可惜……你猜错了!” “为什么?因为要还债!” “人类?虚伪到只能藏于俊美皮囊之下的丑陋怪物罢了!” 即便是清醒的状态,这些话依旧在沈欢脑海中不停地回响着。 人影的声音和他自己说话时所听到的有些不同,但从声色上判断,可以很明显的听出那就是他自己的声音。 人影的这些思路,无时无刻的干扰着沈欢,不过并没有太大作用,他始终坚信自己的推测。 梦中的一切都是心魔虚构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动摇内心,然后趁机抢走他眼中丑陋不堪的身体。 内心中已经坚定的事情,沈欢不会轻易改变,甚至大部分的幻听,他都可以当做从来没有听到过。 刺痛他的,是关于林妙诗等亲人会死在自己手里的“事实”。 尽管知道是假的,可每次在内心出现时,仍旧会引起不小的轰动。 沈欢的怪异表现,全家人都看在眼里,李素娥不止一次询问发生了什么,只是沈欢每次都不回答,或者使用转移话题这种老套的方式。 明天就是订婚的日子,李素娥不想再出什么茬子,便拉着林妙诗上了阁楼。 “阿姨,有什么事情吗?”对于自己的未来婆婆,林妙诗表现的倒不是很冰冷,只不过给人的感觉仍旧有些尴尬。 而且,私底下和沈欢聊天时,咱爸咱妈叫的那叫一个自然,可面对李素娥的时候,她叫的都是阿姨。 李素娥搬了两张小板凳,让林妙诗先坐下,“你……和小欢是不是闹矛盾了?” 林妙诗疑惑的摇了摇头,“我们很好,没有吵过架。” “那小欢是怎么回事儿?我看他这几天好像都有点心不在焉的。”李素娥脸上充满了担忧。 孩子都是父母手心里的宝,捧着怕摔了,含着怕化了。 当初因为沈父的事儿,沈欢已经吃了不少苦,李素娥就想着让他快点结婚,成家立业去过自己的小日子,不要再背负太多本就他不该背负的东西。 沈欢这两天的变化,林妙诗也看在眼中,可每次询问的时候,对方总会提起恶梦,再多就会闭口不言。 “可能是因为那晚的恶梦吧。” “什么恶梦?” “我问过,但他不说。” 李素娥叹息道:“小欢这孩子就是这脾气,有什么秘密总是藏在心里不说,大家都是一家人,不给我们说给谁说?有些时候真不知道你们这些年轻人脑袋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他应该有自己的理由吧。” “明明是个年轻人,却把什么都背在自己身上,劝他他又不听,我这当妈的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孩子无论多少岁,在父母眼中仍然是孩子。 “自己作的,能怪谁?” 这话自然不会出自林妙诗之口,是飘在半空中的苏璃说的。 自打沈欢做了恶梦以后,他就担任起了护法的角色,只要心魔有异动的迹象,就立马出手。 不过多半时候都没啥事儿发生,闲着无聊的她只能在屋里四处乱逛。 林妙诗对于苏璃的存在已经习以为常,这种突然冒出来的说话的行为,也见怪不怪。 但当着她这个妻子的面,说自己老公坏话,多少有些忍不住。 “你说什么!” “本来就是这样啊,这下子就算累死了也是活该,需要他做的其实就那么几件事儿,可他自己倒好,不管别人要没要求,直接强加在自己身上。”苏璃没啥可畏惧的,以林妙诗的修为,暂时还伤不到她。 李素娥林妙诗这突然的变化吓了一跳,愣愣的说道:“我说……看着小欢这情况,我这、我这当妈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她知道林妙诗脾气不算好,但没想到会不好到这种地步,一言不合,不,连一言不合都不需要,说来劲就来劲。 本来还打算和苏璃争论的林妙诗,听到李素娥这话,脸蛋一红,“阿姨,我不是说你。” 李素娥吞了口唾沫,朝着四周看了看,小心翼翼的问道:“这屋除了我以外,还有别人吗?” “……”林妙诗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我、我真不是在跟您说话。” “妙诗啊,你和沈欢感情上如果出了问题,就跟阿姨说,别和小欢那小子一样藏在心里,要是心里有委屈也可以说出来,阿姨帮你报仇!” 李素娥还是坚定的认为两人感情上应该是出了什么问题,不然绝对不可能两个人都这么不正常。 “我俩真没事儿。” “没事好,没事儿好啊。”李素娥嘴上这么说,但脸上仍然挂着一些担忧,现在这个年代娶个媳妇不容易,可千万不能在订婚这个关键时刻出岔子。 这婆媳俩在上面聊着,沈父在家里看电视,看的是科普节目,关于益寿茶为何会有神奇保健功能的保健节目。 虽然时间久了点,但益寿茶现在的情况,已经和预期中没啥大差别,知名度比肩前些年的脑黄金,至于销量则名列华夏保健品名单第一。 用李致远的话来说,现在益寿茶的销售量完全可以用开闸放水来形容,哗哗哗的就来了。 沈欢没在家,他和招财正在大堤上散步,说是寻宝,实际上只是散心而已,如果长乐附近还有其他宝贝的话,招财也不至于老在村子后面的大水坑待着。 恶梦的事儿很令他烦心,每天晚上躺在床上,脑海中总会闪过自己亲手杀死自己身边人的画面,无论爱自己的,还是自己爱的,没留一个活口。 这几天他没去找牛大宝,毕竟对方已经成家,小日子过得正好,没事儿再去插个一两脚,多少有些无趣。 自从那次做梦后,心魔就再也没出现过,或许它正隐藏在某个角落,静静地看着被自己埋下种子的白天鹅是怎么变黑的。 累、乱、烦躁,就是沈欢目前的状态,每天都在这种环境下挣扎的他,恨不得到医院检查一下,自己到底有没有患上精神病。 希望可以借订婚宴那天冲冲喜气,好从这种糟糕的生活状态中走出来。 “回去吧。”沈欢给招财打了个招呼,准备回去,可还没来得及转身,电话便响了起来,“喂,你是……龙纹鼎找到了?” 第532章老是不按套路出牌 为了确保物件没有问题,沈欢追问道:“是青铜材质的吗?” “是青铜的,四足方鼎,上面有龙形纹饰,鼎足、鼎耳上都有龙形环绕,然后正面、反面以及鼎底都有龙形纹饰,尤其是底部那个,还是立体雕刻,盘卧着的龙。”对方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要不要我把照片给您发过去?” “不用了。” 判断龙鼎是否是任务所需龙鼎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开启天眼进行判断,别说照片,就算发视频过来都没用。 “那好,我在酒店等您过来?”对方语气很谨慎的试探道。 “等一下,我还不知道你是谁。”关于寻找龙鼎这件事儿,沈欢只通知了周大贵,然后再由周大贵通知了游万兴。 从语气上看,像是周大贵,但周大贵的语气已经很熟悉了,对方明显不是。 游万兴之前说话一直很惶恐,所以听上去也不像。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开口说道:“我是周阳。” “周阳?”沈欢愣了一下,自从周老爷子开金口以后,他已经很久没有听到关于周阳的事儿了。 周阳吞吞吐吐道:“是啊,欢少,我、我从花旗回来了,您千万别介意……我对您已经没有任何想法了。” 沈欢总感觉这话有歧义,可能是和现在搞基之风盛行有一定的关系。 “我不介意,不过也请你千万别对我有什么想法。”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说的酒店在哪?” 周阳连忙解释道:“就在江明,我上次举办生日宴会那个地方。” 沈欢皱了下眉头,“你生日宴会不是在江明最大的娱乐会所举办的吗,怎么又到酒店了?” “啊?我生日宴会是在娱乐会所举办的吗?”周阳干笑了两声,“还是欢少记性好,我自己都忘记了呢。” “我们现在在……”周阳报了一个地点,“您什么时候过来?” 沈欢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反问道:“你们?你现在和谁在一起?” “拥有龙鼎的人在一起。”周阳这儿正说着,旁边便响起了一个催促声,“周阳,看在朋友的份上我给你面子在这儿等人,可不代表我没脾气!” 声音的主人听上去不大,虽然变了声但还带着一些稚嫩,年龄应该在十七八岁左右。 “别生气别生气,欢少一会儿就到,一会儿就到。”和少年交谈时,周阳没有透露过多的尊敬,但很客气。 一个十几岁的年轻人,能让周阳如此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对方长辈的地位,要高于周家。 江明排得上号的家族不多,周家可谓一家独大,长辈地位高于周大贵,结果显而易见,对方应该是官家子弟。 这样的人,比起富家纨绔还要难伺候,因为他们更要面子,更喜欢讲究一些看似逼格很高,实际上却叼用没有的套路。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官家子弟都这样,不过和周阳开口说话的,八九不离十就是这种人。 “欢少,您看……” “最多两个小时,两个小时以后我就到。”如果不出意外,沈欢一个多小时就能到,不过做人办事总得给自己留个退路。 “欢少说最多两个小时,所以你给我面子再等一会儿,两个小时也就咱们吃顿饭的时——”听筒里传出了周阳的声音,不过他没说完,声音便中断了,取而代之的是那少年充满怒气的声音,“周阳,我给你面子,你也得给我面子!两个小时就让我坐在这儿喝西北风?” “咱们不点了菜吗?” “呵,你这意思是想说,我来这儿就是为了吃你这顿饭是吧?是他有求于我,不是我有求于他,半个小时,能到就到,不能到就算了!” “不是,你别生气啊,咱们都认识这么多年了,没必要为这点小事儿就——” “停!这要是你的事儿,别说两个小时,就算让我瞪着眼等一晚上都没事儿,这就是交情!你嘴里的那个欢少算是哪根葱?” 周阳似乎无法可说,沉默了老半天,接着响起一阵开门声,应该是离开了包间,“欢少,他这人就是这脾气,您别介意,我再去说说……” “不用了,半个小时是吧?我这就过去!”沈欢说完便挂掉了电话。 某酒店内,站在门口的两人听到沈欢妥协的声音,全都大笑了起来。 周阳脸上带着得意,“从长乐到怀州市火车站,就算开车也要二十分钟,到了车站他还得等车,光着都得一个半小时,半个小时过来?真说得出口。” “我说周阳,这逗比也没你嘴里说的那么厉害嘛,该软的时候还是软了,这类人我见多了!”在他旁边站着一个年轻人,因为身高原因,看上去好像只有十五六岁,用网络上的话来说就是正太。 可能是不大喜欢自己面嫩的样子,年轻人的穿着打扮很成熟,还特地留了点小胡子。 周阳笑了笑,将手搭在少年的肩头,“这次要不是你帮忙我也出不了这口恶气。” “这么多年的关系,你客气个屁啊,把我杨阳当成什么人了,这点小事儿根本就不是问题!”少年拍着胸脯说道。 沈欢猜得没错,这个少年的确是官家子弟,并且父辈在江明有着极高的地位,足以令周大贵抬头仰望。 两个年轻人走到一块,说来也可笑,周阳身为江明第一少,身边莺莺燕燕的环绕程度足以让所有同龄人汗颜,而杨阳又时常因为看上去面嫩,很少得到美女们的欢心,就算有人对他感兴趣也会把他当成小孩子。 自认心智成熟的杨阳,异常讨厌这种感觉,就通过关系和周阳结交,想要学习其泡妞技术。 两人的名字里都带阳,圈内人号称大阳小阳,久而久之就成了朋友。 “不过,你爸和你爷爷要是知道这事儿,你恐怕不会太好过吧?毕竟当初他们可是因为一个外人,把你赶到了国外。” “放心,只要你按照剧本来演,他们就绝对不会联系到我头上。”周阳冷笑道;“等会儿他要是没准时来,你就好好的开口羞辱他,我看他对龙纹鼎很上心,应该不敢跟你发火,你只需要替我出气就好了。” “那他要是半个小时以内到了呢?” “先不说他到不到得了,就算他到了,你只需要直接走出包间就够了。”周阳学起杨阳的样子,“周阳,我等这半个小时是给你面子,现在你的面子用完了!” “可以!”杨阳面带兴奋,“有意思,有意思!” 两人一边聊着,一边看时间,等差不多快半个小时的时候便安静的等着沈欢过来。 周阳眼中满是兴奋,似乎已经看到沈欢吃瘪的样子,可又是半个小时过去了,沈欢还是没来。 “怎么回事儿?” 周阳皱了下眉头,“我打电话问问。” 拨通沈欢的电话以后,他有将自己伪装成了“狗腿子”的角色,“欢少吗?您跟哪呢?” “在大堤上呢,咋了?” “大堤上?” “就我们村西头那个。” “你、你……您还在长乐?” “是啊。” “已经一个小时了,您还在长乐?!” 听筒中传出沈欢惊讶的声音,“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吗,我还以为只过了一分钟呢,这人年纪大了,就容易迟钝,我这就过去,等着啊!” 说完,他便挂掉电话,留下周阳一个人站在原地发愣。 这小子怎么老他妈不按套路出牌啊! 第533章你就是龙纹鼎的主人? “怎么回事儿?他还在长乐?”杨阳听得也是一脸懵逼。 周阳气得想把手机给摔了,但他不能这么做,以沈欢的观察力,一定可以看出其中的猫腻。 从他的态度中,杨阳已经得到了准确的答案,“他当时表现的明明——” “我们被耍了!”周阳咬牙切齿道:“他可能早就看出来我们是整他!” 杨阳有些质疑周阳的说法,“不可能吧?他怎么会看出来,咱们刚刚的配合,完全是天衣无缝的啊!” “不按套路出牌是他的习惯,好像一切都在掌握之中似的,妈的,真是令人恼火!”周阳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但因为拍的太过用力,反而震到了自己。 杨阳想了一会儿,开口道:“我还是觉得他不会那么神,这样待会儿等他来了,咱们就按照刚才的做,给他一些颜色瞧瞧!别忘了,对于那东西他可是心疼得紧。” “对,咱们不能被他一句话就乱了阵脚,继续演下去!”周阳咬了咬牙坐回位置上,静静等待沈欢的到来。 沈欢自然不会真的待在长乐的大堤上,周阳打电话那会儿,他刚好坐车到达江明。 在打电话的时候,他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周阳和杨阳配合的太过完美,以至于连他也说不上来不对劲的地方究竟在哪里。 女人有直觉,男人也同样有直觉,而沈欢的直觉向来很准。 说自己还在长乐,就是为了试探对方的反应。 刚刚他说话故意很大声,就是说给杨阳听得,之前还死要面子的官家子弟,竟然没有做出任何反应,这种前后矛盾的事情,很是反常。 当然,也有可能当时说话的时候,杨阳并不在身边。 这种做法很容易得罪人,但沈欢并不怕得罪,龙纹鼎落在普通百姓或者富贾手中可能还会有些麻烦,可落在体制内人员的手里就再好说不过了。 国主曾经很明确的说过,在做和任务无关的事情时,寻龙公的身份绝对不能暴露。 与之相反,只要和任务有关,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拿出来使用。 当然前提是,不能让过多的人知道。 而且在没有确定龙鼎的真实性以前,沈欢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脸色,都是妈生爹养的,谁也不比谁金贵到哪去。 “咚咚咚——” “他来了?”快要因为无聊睡着的杨阳被敲门声给吓了一跳。 周阳看了下手腕上的手表,“这才过去十分钟,他刚刚还在长乐,怎么可能这么早就过来。” “我们没叫什么服务,应该是他没错了。”杨阳说着走到门前用猫眼看了一下,扭头小声的说道:“是个高个儿瘦子,样子和你给我看的照片差不多,应该是同一个人。” “妈的终于来了!”周阳暗骂一声泄愤,然后对杨阳使了一个眼色,让他做好入戏的准备。 周阳在门口调整了一下状态以后,笑脸迎人的打开了房门,“欢少您总算是来了!” “有点堵车,给耽搁了。” 堵车?堵车你能十分钟从长乐赶到江明? 周阳现在也看出来了,沈欢不仅是在耍他,而且还是在狠狠的耍他,根本没有留任何的情面。 沈欢朝屋里看了看,眼神不经意的扫过杨阳,没有做一丝停留,“龙纹鼎呢?” “在杨少手里,杨少——”周阳转身准备介绍一下坐在桌前等待的杨阳。 杨阳按照原计划,一脸阴沉,起身走到了沈欢身前,仔细打量过后,皮笑肉不笑的说道:“这么不给我面子的,你是第一个,欢少是吧?我记住你了。” 说完,就在准备甩门离开。 按照设想中的剧情,沈欢一听这话肯定会特别紧张,虽然不至于下跪求饶,也得道歉说好话,但现实却是……沈欢没有任何反应,只是把刚才的话给重复了一遍,“龙纹鼎呢?” 周阳愣了一下,显然也没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结果,“在、在杨少那儿。” “你就是龙纹鼎的主人?”沈欢转身对着杨阳问道。 杨阳从来没有在同龄人身上感受过这样的压力,给他的感觉很像小时候办错事儿,被父亲暴揍时差不多。 “我、我不是,那龙、龙纹鼎是我爸的收藏品。” 沈欢皱眉道,表情明显有些不悦,“你不是龙纹鼎的主人,来瞎凑什么热闹!” “我爸的东西就是我的!”出于本性,杨阳还是决定要和沈欢争上一争。 “哦?你能做主将那龙纹鼎卖给我吗?”沈欢挑动了一下眉头。 “不、不能。” 在见面之前,杨阳将沈欢归结于垃圾的行列,可真的碰上了,表现得却比周阳还要紧张,突如其来的变化,让他什么都忘了。 眼看自己的复仇计划又要泡汤,周阳急中生智,决定先把话题转移,等冷静后再步入正轨,“杨少都把物件带来了,肯定有做主的能力,要不您先看看,这龙纹鼎是不是您想要的?” “拿出来吧。” “这边请。”周阳把沈欢领到了桌前,掀开红布,露出龙纹鼎的真正面目。 龙纹鼎的样子和周阳形容的几乎一模一样,看上去很精致,但沈欢要的并不是外貌,没看几眼就开启天眼进行观察。 龙鼎是杨阳他爸的藏品,他自己肯定不能做主,更不可能有能力拿出来。 为了钓鱼上钩,周阳花大价钱请了一个铸造师用现代工艺重新打造,从外面来看一模一样,就连一些把玩青铜器良久的专家,在短时间都没办法发现破绽,更别提沈欢这样的半吊子收藏家。 可惜,他现在的行为很像噩梦中心魔说过的一句话——把一切都想得太过理所当然。 外表是什么样子根本不重要,只有拥有金色灵气的,才是沈欢真正所需要的。 “这不是我要的龙鼎。” “啊?”这个回答再次出乎了周阳的意料。 “要没什么事儿的话,我就先走了。”沈欢说完,转身就离开了包厢,留下周阳和杨阳两人在原地傻愣着。 良久之后,杨阳首先回过了神,只见他咬牙切齿道:“沈欢,这件事绝对不会这么轻易就算了!” 第534章到时候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原本还有些失落的周阳,在听到这句话以后,脸上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笑容。 虽然过程和原本想象中的有些出入,但结果大致相同。 杨阳在江明市还是从来没有吃过瘪,而沈欢那过江龙一般的脾气,周阳也很是了解,这样的两个人放在一块,出矛盾是迟早的事儿,现在两人结下梁子,基本上没他什么事儿,只需要静静地坐山观虎斗就好。 不过为了不让杨阳产生被当枪使的感觉,周阳装出一副担忧的样子,“这个小子没你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对付……你打算怎么做?” “找几个人,卸他一根手指好了。”杨阳说起这种话,脸上的表情变都不变,应该是没少做这种事情。 周阳摇了摇头,“这小子身上带有功夫,当初我们周家好几个护卫都没能把他给拦下。” “有功夫?”杨阳冷笑一声,“我认识的人里面,刚好有个练家子的。” “教育他一下得了,卸胳膊卸腿就免了吧?”周阳面色有些迟疑,“这事儿要是闹大了,我爸和老头子肯定会管,到时候查到你头发上的话……” “你们周家在江明混的还算可以,但我的事儿可不是谁想管就管的!”杨阳目光阴沉道:“放心,这件事儿我会一个人扛下来,你按照刚才的情景说就行了,至于报复的事儿,你就说全不知情。” “那这次就多谢了!” “不用谢,这次我不是帮你,而是帮自己!”杨阳骂骂咧咧的说了两句,拿出了手机,“老铁吗?有件事儿让你处理一下,嗯,我待会儿把照片和资料给你发过去,这次价钱翻倍,不用按照老规矩来,只要不出人命就好,干净利落点儿!” …… 沈欢离开酒店后,并没有返回长乐,而是给周大贵打了个电话。 明天就是举办订婚宴的日子,他之所以今天过来,就是不想在明天被工作上的私事打扰,没想到最后却白跑了一趟。 一听是沈欢来电,正在办公室骂手下的周大贵立马转变成了笑脸,“欢少,有什么——” “找龙鼎的事儿,是谁告诉周阳的?” “啊?”周大贵听到这语气,脸色一白,难道自己那不成器的儿子,又得罪了沈欢? “这件事你一个人去办就可以了,越少人知道越好。”沈欢冷哼道:“念在是第一次,我说时也没交代清楚的分子上,这次我不和你计较。” “记住,我找龙鼎的事情,只需要你和游万兴两个人知道就好了,交易时也别打着我的名义懂吗?” “明白了。” 电话挂断后,周大贵立马找出周阳的号码打了过去,但是没人接,“妈的,这倒霉儿子,千万别再给我惹什么乱子了。” 原本的打车软件在江明不是很流行,他只能重新下载软件打车,整个过程大概花费了十分钟。 到了火车站不远处的红绿灯时,忽然有一个刀疤头挡在了车前面,红灯过了都不离开。 “滴滴滴滴——” 司机疯狂的摁着喇叭,见他还不为所动,只能把头从车窗里探出来,“干嘛呢,站这儿找死呢!” 现代人的火气都比较大,尤其是经常在路上跑的司机,而且刀疤头做的也确实有些过分了,大白天堵路上不让人过,挨骂也是人之常情。 刀疤头没有说话,朝司机瞪了一眼。 刚才还骂骂咧咧的司机一看这眼神,瞬间疲软了,“那啥,兄弟,你这堵马路的行为是不正确的,我这朋友赶火车呢,比较着急,您让让路,哪怕等我过了再堵着呢。” 见刀疤不说话,司机只能继续说道:“我承认自己刚才火气有点大,这样,给你道歉,对不起兄弟,让下可以?” 刀疤大汉没有说话,伸手便往车窗里塞,司机见状连忙把头给收了回去,同时快速的把车窗上扬。 “妈的,神经病!”司机咒骂了两句,扭头对着沈欢说道:“小兄弟对不住啊,我也没想到会碰到这样的事情,我给这边的片警打个电话,这事儿一会儿就处理了……你几点的车?” “还没买票。”这个时间段来往江明和怀州的人不多,加上时间无法确定,所以沈欢就没买票。 “那就好。”司机拿出手机,从通讯录里找了一个熟悉的片警名字,刚准备打过去,只听“哗啦”一声。 刀疤大汉不知道什么绕到了后门,一掌就击碎了玻璃,凶神恶煞的看着沈欢说道:“下车!” 正在把玩手机的沈欢,抬头看了他一眼,“你在和我说话?” “下车!”刀疤大汉的语气有些不耐烦。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笑眯眯的问道:“我要是不下呢?” “咔啪!” 刀疤大汉一把将门柄给掰了下来,“不下来,这个门柄就是你的下场!” “卧槽!”司机急了眼,“我这车好几十万买的,你他妈——” “嗯?”刀疤大汉对着司机皱了下眉头。 司机瞬间变得结巴起来,“毁坏了公共物品还得赔钱呢,更、更何况是私人物品,我跑车也是为了养家糊口,你是不是……” 他越说越乱,到最后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师傅,赔偿和车费我一并给你转过去了,你先走吧。” 沈欢刚下车,刀疤大汉就伸手转向了他的肩头。 沈欢一个侧步轻松躲了过去,笑道:“这里人这么多,你也不想引起警察的注意吧?” 他朝四周看了看,指着不远处的胡同说道:“那里人少,咱们进去聊,到时候你想怎样都可以。” 刀疤大汉一时间有些转过圈了,不怕也就算了,怎么还跟个拉客小姐似的,要找人少的地方。 不过想想也是,这里距离车站太近,真出了什么事儿,在巡逻的武警肯定会赶过来。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沈欢这么配合反倒趁了他的心意。 等进了胡同以后,刀疤大汉捏了捏拳头,刚准备动手,就有一个沙包般大的拳头打在了他脸上。 倒在地上以后,整个人都有些懵逼。 咋回事儿?不是应该自己揍人吗,怎么反倒变成挨揍的了? 第535章杨阳嘛,我认识 “妈的!” 刀疤大汉回过身后,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他的鼻子除了麻木以外,已经没了任何感觉,甚至连能不能呼吸都无法感应。 “本来你只需断一条腿,现在老子要是不杀了你——” 话没说完,沈欢朝着他脸上就又是一拳。 原本鼻梁只是塌了,现在整个鼻梁完全是凹陷进去的,本来还算刚毅的面孔,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外星人。 刀疤大汉现在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接了这么多次的生意,他从来都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沈欢捋了下袖子,蹲下去用手勾住刀疤大汉的下颚,“说吧,是谁让你来的?” “呸!”刀疤大汉怎么说都是个硬汉子,恢复神智后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吐血沫。 沈欢只是一会,那些参杂着血液的唾沫,便又飞了回去,无一例外的全都落在了刀疤大汉的脸上,“我这人呢,没啥耐性,你说不说?” “哼!”刀疤大汉现在是看出来了,自己这是碰到了高手。 “咔啪!” 沈欢直接拧断了他一根手指,“说不说?” “不、不说!”刀疤大汉咬牙说道。 “咔啪!” “嗯?” “不说,有胆量你就杀了我!” “杀人是犯法的事儿,犯法的事儿我从来不做。”沈欢算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都把人打成这样了,不犯法才怪。 当然,他也可以用“正当防卫”这个老理由来脱身。 “况且死对人类来说,是最终的解脱,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活着更痛苦的事情吗?”沈欢说着,又掰断了刀疤大汉的一根手指,语气冰冷道:“我再问你最后一次,说不说。” “我给你几秒钟时间考虑,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应该是掌上功夫的行家,这两只手要是废了……” “是杨阳!”刀疤大汉直接说出了幕后主使的名字,他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而不是收人钱财替人卖命。 就如沈欢说的那样,他是靠掌上功夫吃饭,若为了一单生意就把自己全部的生意断了,实在太过不值。 “你做了一个明智的选择。”沈欢一边说着,一边把刀疤大汉的伤给治好,“杨阳给打电话的话,就说已经把我处理掉了,明白吗?” “明、明白。”刀疤大汉一脸惊讶,之前手骨分明已经被拧碎,可对方只是做了下推拿便恢复如初,简直神乎其技。 以对方的实力,想要杀自己,不过是动动指头的事情! 沈欢走到胡同口后,顿住脚步,回头道:“对了,还有一件事儿要告诉你。” 刀疤大汉一脸恭敬,没有任何凶狠的样子,“您尽管说。” “以后不要再靠着你这铁掌赚钱了,找个正经工作。”沈欢收起笑容,认真道:“若是以后你再依仗自己的铁掌逞凶,靠欺负普通人赚钱,我不介意废了你,这是我留下你双手的代价……我不是在开玩笑。” “知道,知道,知道。”刀疤大汉不停地点头,从沈欢这儿他已经明白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就算沈欢不说出那样的话,他也会那样做。 形象一些说,现在他心里有种,“地球太危险,还是回火星吧”的感觉。 确定沈欢离开后,他直接坐在了地上,大喘起了粗气,模样狼狈到了极点。 …… “解决了没有?哈哈哈哈!好,干得好,放心,说好的双倍价钱就是双倍价钱,咱们都是老主顾了,不会坑你这几万块钱。”杨阳大笑着挂掉了电话,扭头对着门外的仆人说道:“把今年过年我爸收的红酒拿来一瓶!” 周阳刚从洗手间出来,看到这情况后,心里有了个底子,但也没敢高兴太早,试探道:“沈欢被处理了?” “嗯,胳膊和腿各废一条,可惜忘了让铁锤拍张照片过来,不然当成下酒菜,一定很有味道。”杨阳很得意,在他看来这根本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因为身份限制,很多事只能暗地里去做,听他和铁锤说话的语气,估计有不少人遭过殃。 这还是只是一个铁锤,保不准还会有铜锤、钢锤。 周阳也不是心善的主,要不是因为知道沈欢实力强大,他早就联系人出气了。 “你确定沈欢被废了胳膊腿儿?” “确定,铁锤办事儿我向来很放心,当初有个在特战队待过的人招惹了我,就是铁锤帮忙出手的,现在那人还得靠腋杖才能走路。”杨阳面带不屑道:“难道那个沈欢比特战队的退伍兵还厉害?” 周阳可是亲眼见识过沈欢厉害的人,现在回想起来,仍旧有些心有余悸,“这个还真说不准。” “放心吧,铁锤从来没有失手过。”杨阳正说着,忽然间仆人拿着瓶白酒从门口经过,“站住,我说的话你是不是没有听清楚?我让你拿的是红酒!” 仆人张了张嘴想要辩解,“不是的,我——” “你什么你!”杨阳摆了摆手,“算了,今天我高兴,就不和你计——80年50度珍品茅台?你疯了,这酒能随便拿么!” “我——” “放回去!这酒我老子平时都舍不得喝,只有招待省级领导的时候才会拿出来,你活腻了,我日子还长呢!” 见仆人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杨阳怒喝道:“我让你放回去,是不是没听见!” “我——”仆人这次依旧没把话说出来,管家不知道从哪冒了出来,喝道:“让你拿瓶酒怎么这么慢,贵客还在外面等着呢!” “李叔,怎么回事儿?”杨阳发现事情似乎和他想象的并不一样。 管家这才发现杨阳还在这儿,连忙解释道:“老爷回来了,还带了一位贵客。” 能让老爹当贵客的,也只有省级的人了。 想到这儿,杨阳喊了周阳一声,“走,带你去见见世面。” 周家是商族,和庙堂人打的交道也不少,但从管家的反应来看,这次来的应该不是什么普通角色。 在华夏,只要拥有一个庞大的关系网,基本上没啥事儿做不成的。 周老爷子每次都那逐出门墙来威胁,让他感觉到了强烈的危机感,在花旗那会儿他就有了组建自己公司的想法,这也是为什么要和杨阳越走越近的原因。 到客厅的时候,杨文才正在和贵客聊得火热,见自家儿子出来,开口介绍道:“犬子,杨——” “杨阳嘛,我认识。”贵客似笑非笑的看着刚刚赶来的二人。 杨阳流了一头的冷汗,嘴巴张大的足以吞下鸡蛋。 因为这所谓的贵客不是别人,正是被他情人废掉胳膊腿儿的沈欢! 第536章贵公子似乎有病啊 怎么可能,铁锤明明已经废了他啊! 杨阳心中写满了震惊,不过令他震惊的主要原因,不是沈欢的完好无损,而是自己父亲对待沈欢的态度。 之前说过,那瓶茅台只有在招待省级人物的时候杨文才才会拿出来,按照这个逻辑俩看,这个沈欢岂不是省级的官员? 省里年轻的官员不是没有,但还没哪个省级官员,可以让杨文才如此尊敬。 该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杨文才没有看出自己儿子心中的思绪,听到沈欢这话,脸上忍不住露出了笑容,装作惊讶道:“欢少,您认识犬子?” 犬子这谦称基本上已经没有人在用了,只有官场上和一些大家族才会这么说话,算是现代官腔的一种。 要是别人这么说,沈欢肯定会客气几句,但要这犬子是按在杨阳的头上,他不会有任何意见。 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够贴切。 沈欢笑了笑,回答道:“认识,两个小时之前还见过面呢。” “你这小兔崽子,认识欢少也不给爸说一声。”杨文才说着,对仆人使了一个眼色,让他倒酒,然后接着说道:“俗话的说得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看来我们家和欢少还是挺有缘分的。” “是啊,很有缘分。” “咱也别说这些客气话,来喝一杯!”杨文才在举杯子的时候,瞪了杨阳一眼,“还愣着干嘛,入座和欢少喝几杯啊!” 爸,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这小子是我对头,不是我朋友啊! 杨阳很想把这话说出来,但又不能当着沈欢的面说,只能硬着头皮坐了下来。 “你也坐,你们和欢少的年纪差不多,应该能聊得来。”杨文才也招呼着周阳坐下,刚准备开口给沈欢介绍一下周阳,便听沈欢说道:“周阳,大贵珠宝行的少当家,认识的。” “原来都是认识的,缘分,缘分!”杨文才和沈欢碰了下杯子,将酒盅里的酒一饮而尽。 和茶一个道理,好酒不是用来喝的,是用来品的,这承装量连一亮都不到的小酒盅,是最好的品酒工具。 沈欢用天眼观察了一下,光是这套酒具的价值就在十万以上。 “欢、欢少,我敬你一杯。”杨阳现在脑袋瓜子有些蒙圈,不过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沈欢不是自己可以得罪的人。 连久居官场的父亲都是这个态度,更何况他这当儿子的。 很早以前,杨文才就对他说过一句话,能软能硬是条龙,只软不硬是条虫。 当爹的都软了,他这当儿子的更得软。 杨阳现在最担心的事情,就是沈欢把自己给咬出来! 他可不是傻子,仔细联想一下之前的事情,很明显是铁锤坑了他,说不定铁锤已经变成了沈欢的人。 要是老爹知道了这件事,自己这次就算不死也要被扒掉一层皮。 “怎么敬酒呢!我平时教你的规矩都忘了?和比自己地位、辈分高的人敬酒,碰杯时酒杯要处下位,说多少次了,你怎么老是记不住!”杨文才很不满意杨阳今天的行为,要是其他小角色,这些细节忽略也就忽略了,可现在坐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位公爵啊! 公爵?外姓的最高爵位,而且还是在这样的年纪就当了公爵,若不是有外姓不能封王的规定,恐怕封王也不是不可能。 俗话说得好,不到燕京不知道官小,对方说话带着京腔,虽然味道不是太重,但加上爵爷这个身份,一定是燕京人士,就算不是也一定在燕京待过。 “对、对不起。”杨阳一脸慌张,现在他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身份转换的太快,他脑子里一片乱,满是悔恨。 自己为什么不在出手前,调查清楚对方的身份啊! “大家都是同龄人,不用计较那么多规矩,计较的多了,我反而会不习惯。”沈欢笑呵呵的说道。 杨文才瞬间转变为笑脸,“您说的是,是我想多了!” 迫于形势上的压力,周阳也举起了杯子,“欢少,我敬你一杯。” 这个时候,他必须保持冷静,不能露出任何的破绽,要是让沈欢把这件事联系到自己的深身上,这周家他肯定是待不下去了。 “叮——咔嚓!” 两个杯子碰到一起的时候,周阳那只杯子直接裂开,酒水和碎片全都掉在了红烧肘子上,看上去就像是洒了很多蒜瓣。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杨文才压着怒气,对周阳质疑道,这酒盅一毁,几万块钱没了。 周阳也是一脸懵逼,他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自己用力明明很小啊,杯子怎么会碎呢。 沈欢摆了摆手,笑道:“这也不能怪周阳,可能是杯子的年代太久,质量上出问题了吧。” 质量上出问题?得了吧!我这玩意儿的年代虽然旧了点,但还没脆弱到这种地步。 杨文才当沈欢是在帮周阳说话,所以也没再计较。 整个酒席上,气氛都有些古怪,平时可跳可跳的杨阳,话变得特别少,基本上是能不出声就不出出声。 周阳尽量表现的自然,不过那种强颜欢笑的表情让人看了就嫌烦。 不过杨文才只顾着讨好沈欢,根本就没有去注意这些。 “好了,饭吃完了,咱们开始谈正事吧。”沈欢也没客气,主要是不能再耽搁时间了,晚上之前他必须赶回去,免得让林妙诗只到为了办公事跑了一天而伤心。 “好,欢少您要龙纹鼎就在那儿。”杨文才朝着屋里面指了一下。 沈欢回头打量着,从外表来看,和杨阳带去酒店的几乎一模一样,不过看上去更加新一些,要真是光看外貌的话,杨阳那只龙纹鼎看上去更像是真品。 看着上面的金光,沈欢总算松了口气,看来这次赌对了,杨文才手里的龙纹鼎,正是自己所需要的。 “是欢少您要找的吗?”见沈欢点头,杨文才的心里都要乐开花了,“来人给欢少把这鼎包起来!” 两人正先聊着,沈欢突然指了指杨阳,“贵公子似乎有病啊。” 杨家父子还没缓过劲,周阳的脸色却是一白,这对话他再熟悉不过——杨阳要遭殃了! 第537章我有特殊的治疗方法 睚眦必报这样的性格没什么不好,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 当然,沈欢心眼虽然小,但没达到睚眦必报的级别,再说杨阳让铁锤做的事情,已经不是睚眦小事,报复也是理所当然的。 俗话说的好,有仇不报非君子,君子况且如此,沈欢一个俗人难免也会记仇。 周阳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找借口离开,不过看眼前的情况显然是来不及了,他只能期待沈欢千万别把这事儿怀疑到自己身上。 “有病?”杨文才一脸疑惑,打量了一下自家儿子,“我看他挺健康的啊。” 杨阳也开口说道:“我感觉自己身体很好,没什么问题,就不劳驾——” “你们不相信我?”沈欢挑了一下眉头。 看到他这不悦的表情,杨文才连忙说道:“哪里,哪里,不知道欢少觉得犬子哪里有病?” 杨文才也就是说个客气话,自己儿子身体有没有病,他最清楚。 可谁知道沈欢一本正经的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瓜子,“这里有病。” 好家伙,这不是说儿子脑瓜子不正常嘛! 要是别人,杨文才早就生气了,可在沈欢面前,他不敢,也不能生气,只好干笑着说道:“欢少您就不要开玩笑了。” “我不是在开玩笑。”沈欢貌似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忘了告诉你,除了你知道的身份以外,我还是一名医师,这点周阳可以给我作证明,当初他的阳衰就是我治好的,对吧,周阳。” 周阳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阳衰这是男人最大的耻辱,你想说你医术厉害就直接说呗,干嘛要拉上我? 拉上我也就拉吧,拿阳衰说什么事儿,我之所以会阳衰还不是因为你动了手脚。 不说这事儿,周阳都差点忘了,当初沈欢确实是治好了他的阳衰,但到了花旗以后,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有犯了病,面对大洋马他都提不起任何兴趣。 换个方式说,就是……他现在还是个阳衰男。 不知道的,都以为他开始洁身自好了。 虽然很不情愿,但周阳只能硬着头皮点了点头,直觉告诉他,要是不作出回应,自己绝对不是阳衰那么简单。 “没看出来,爵……欢少还是一个神医啊!” “神医不敢当,但眼力还是有的。”沈欢面色忽然开始凝重起来,“我可不是再跟您开玩笑,贵公子的病要是不得到及时的救治,恐怕还要遗传到后代身上。” 杨文才还是有些质疑,但看沈欢说的这么认真,内心已经开始动摇了,“真的,这么严重?” “都说了不是开玩笑。”沈欢说着朝四周看了看,压低声音道:“你仔细想想,贵公子是不是时常没由来的发脾气。” “发脾气,没有啊。”杨文才想了想,记忆中似乎并没有这样的事情。 沈欢啧了下嘴,“那只是对您,不相信您可以问问你下人们,贵公子平时的表现是否正常。” 不是杨文才不给沈欢面子,而是这种事儿必须得确认一下,不能贸然就下定断,问了下人以后,还真是那么回事儿,杨阳总会无缘无故的发脾气。 无缘无故的发脾气?人的情绪波动都是有原因的,就如同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是一个道理。 杨文才不是傻子,不可能因为下人的一两句话,就改变自己的想法。 沈欢早就料到会是这样,眼中红光一闪,用神识在杨阳的脑海中说了一些话。 “啊!”原本还很平静的杨阳忽然发出一声怒吼,朝着杨文才扑了过去,不等对方反应过来,就一口咬在了手腕上。 “我是你爹,疯了嘛!”杨文才挣脱后,一耳光打在了杨阳的脸上。 可杨阳不仅没有收敛,行动反而越来越猖狂,扣下毫不留情,就这一会儿的时间,就在杨文才的胳膊上楼下了几个牙印子,都快流血了。 沈欢上前用针灸,刺在了杨阳头顶,叹息道:“现在你应该相信我了吧?” “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亏心事儿办多的人,都喜欢找个信仰,借此来寻求个心理安慰,顺便可以显得更有逼格,杨文才就是这样的人。 所以在杨阳发疯咬他的时候,他第一个念头就是鬼上身,毕竟这种事儿平时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脑子有病。” “能、能治疗吗?” 沈欢笑了笑,“我既然说出来了,就代表这病绝对有得治。” “还请爵爷出手救助!”杨文才一慌神,连沈欢交代的话都顾不得了,“不管多少钱,我都愿意付。” 沈欢表情纠结的叹了口气,“因为某些缘故,我是不能救人的,但你帮我找到了龙鼎,还分文不收的送给我,我就帮你这个忙吧。” “谢谢,谢谢,爵——” “啪!” 杨文才的话没有说完,沈欢便一巴掌打在了杨阳的脸上。 “爵爷,您这是做什么!”虎毒不食子,杨文才表面上对杨阳很严厉,可对于自己的儿子,还是很心疼的。 “治病!”沈欢说着,又反手扇了一耳光子。 “哪有这样治病的啊!”杨文才说着,就准备把沈欢给拦下来,当着老子面这么打儿子,就算你是爵爷,这样做也有点过分了。 “我治病的手法,看起来很极端,但是却很有用。”沈欢头也不回道:“不信你问周阳,我当初治疗他阳衰时,用的就是脚踢会阳穴的办法。” 怎么又关我的事儿了! 周阳内心是崩溃的,但有感违了沈欢的意愿,不停地点着头。 “啪啪啪啪!” 沈欢趁着杨文才愣神的时间,又是连扇了几个耳光子。 杨文才有些着急,刚想开口又被沈欢给打断,“别看广告看疗效。” “啪——” 随着最后一耳光子响起,杨阳瞬间清醒,迷茫道:“我、我怎么了?” “怎么了?你刚刚咬的老子——”杨文才转身一脸感激的对着沈欢说道:“谢谢,爵爷,真是太谢谢你了!” “不要高兴的太早。”沈欢一脸凝重道:“贵公子的病还没有痊愈呢,并且随时都可能复发。” 几耳光就像把这事儿了了?你觉得可能吗? 第538章贵公子病得可不轻 “随时都可能复发?”杨文才面带疑惑的看着沈欢,你刚刚说治疗方法是打耳光,现在打了那么多耳光,你又说随时都可能复发,这他们不是玩我嘛! 不过他也只是在心里这么想想,绝对不敢说出来,官大一级压死人,更别提沈欢这种拥有公爵之位的人。 沈欢表情认真道:“是的,这种病需要长期治疗,不是一次两次就能好的。” 随着结交的人数增多,沈欢现在的演技是真的可以跟影帝挂钩了。 在场的,除了周阳,全都相信了他的说法,没办法,只能怪他演得太逼真。 “那怎么办?” “我不能老待在江明,所以就只能靠你自己了。” “靠我自己?”杨文才上前一把拉住了沈欢的手,“爵爷,小儿的性命可全都在您手上啊!” 沈欢忍着厌恶,将手给抽了回去,“我没说不救。” “您让我自己治,不就是说要放弃犬子么!”杨文才哭丧着脸,“我一个在庙堂工作的,哪懂得什么治病啊!” “我说如果你自己治,不是真的让你想办法治,而是我手把手把方法交给你,其实说白了,我这治病的手法,和推拿按摩是一个道理。” 听到这话,杨文才大松了口气,“原来是这样。” “以后贵公子再犯病,你就这么扇他。”沈欢在半空中比划了一下。 杨文才有样学样,说实话,他还真看不出这耳光子之中还有什么玄机。 “不对!”沈欢摇了摇头,“你得在病人身上试。” “啪——” 杨文才没有犹豫,上去就是一耳光子,老子打儿子,这事儿再正常不过了,但杨阳心里却很委屈,他到现在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只知道自己的脸有些肿,有些疼。 “这样?” “不对。”沈暖叹息着摇了摇头,“起来,我再给你做个示范。” “啪——” “看到了吗?” 杨文才摇了摇头,在他眼里,沈欢的手法和自己刚才所使用的手法完全是相同的,不无区别。 “啪——” “明白没?” 见杨文才还是摇头,沈欢没好气道:“你怎么就这么笨呢!看好,你打耳光的路线,要和地面呈四十五度角!” “我明白了。”杨文才恍然大悟,经过沈欢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儿。 “这只是开始!”沈欢说着,反手又是一耳光子,“反手耳光是同样的道理,但有一点要切记。” “您说。”为了治好自己儿子的病,杨文才也不顾杨阳疼不疼了。 “正反两次耳光的力道一定要相同,不能有一丝的差别。” 杨文才苦笑道:“我又不是练家子的,怎么可能把力道掌握的那么精准。” “你傻啊!” 要是别人跟自己这么说话,杨文才早就急了,可这么说的是沈欢,他只能干笑着接受“傻”这个称谓。 “既然力道没办法掌控,就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打啊!” 这话好像有点道理。 “每天早中晚三次,一次来回六个耳光,最多一个月,贵公子的病情就可以治愈了。”沈欢忽然压低声音道:“不是我唬你,这种病只能用我这个法子治疗,到了医院,能不能查出这病都是个问题。” 这句话可谓完全打破了杨文才的侥幸心理,谁没事儿愿意老拿自己儿子出气,心疼都来不及呢。 就在他迟疑这会儿,杨阳忽然又“发病”了。 沈欢二话没说,上去就是六个耳光子,这才又恢复正常。 “看到了吧,我不是在和你开玩笑。” “我儿子这到底得的是什么病啊。”杨文才现在是完全相信了沈欢的说法。 沈欢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非主流性脑部神经杀马特受损,这种病只有生活富裕的贵族才会犯,算是富贵病的一种,俗称贵族脑残症。” 杨文才被沈欢这一系列的专业名词搞得有些发蒙,而杨阳也明白过来了,这个沈欢在耍自己! “得了这种病的病人,和喝醉酒的人一样,总喜欢说自己没病!”沈欢在杨阳开口之前,猛然加快语速。 他这边刚说完,杨阳的话也出了口,“我没病!” “看到了吧。”沈欢摇头叹息道:“贵公子病得可不轻啊。” “我——” “闭嘴!”杨文才喝完,一脸忧愁的看着沈欢问道:“爵爷,您连阳衰都能治好,这点小病对您来说,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你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一步就位。” 连扇自己儿子耳光一个月,这样的结果杨文才有些接受不了。 “唉……算了算了,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我就帮帮你吧。” 在听到沈欢说这话的时候,杨阳就意识到了不妙,转身便往门外跑,可以他的脚力,又怎么可能跑得过沈欢? 所以他还没跑两步,就被沈欢给拦了下来。 “不、不要,求求你,不要,不要啊!”因为被扇了太多的耳光子,杨阳整个脸蛋呈现的都是一种红里透红的肤色,再加上这可怜兮兮的样子和台词,要是换个性别,简直就和岛国爱情杂技片里面的女主角一模一样。 当爱情动作片的女主角说出这种话的时候,男主角不仅不会停下,反而会更加的卖力,沈欢自然也是如此。 “啪——啪——” 这次沈欢只打了两下,但声音却比之前的加在一起还大,杨阳的脸色也瞬间由红变成了紫色,原本的正太脸当荡然无存,基本上不用化妆,就可以去演野生猪八戒了。 “好了。”沈欢甩了甩手,“看到了吗?这就是对力道的掌控,用了这么大的劲,牙齿却没掉出来一颗。” “谢谢,谢谢!”被人卖了还帮别人数钱的杨文才,一脸感激的对沈欢说道。 沈欢摆了摆手,“都是小事儿,不过——” 杨文才刚刚放下的心,因为“不过”两个字再次提了起来,“不过怎么?” “不过,我刚才交给你的那个方法,还得做一周,算是稳固,懂吗?” 得,这说了半天,到最后还是得继续打! 正常人都有脑子,更何况身居高位的杨文才。 不过官级和身份上的压制,顺便压制了他的智商,而且多少有点当局谜旁观者迷的味道。 他暂时想不明白,不代表以后想不明白,但……想明白了有怎么样? 去咬沈欢?可这块铁板是他咬得动的吗? 所以最后只会有一个结果——打碎牙往肚子里咽! 第539章看到了吧,就这么治的 当然杨文才要反应过来,也要到沈欢离开之后了。 周阳很想出声提醒,甚至想大骂杨文才这个傻哔是怎么混迹到现在这个官位的,但他也只能想想,要是说出来,下场凄惨的人就不是杨阳而是他了。 人时常犯得毛病有两个,想太多和想太少,周阳现在犯得就是第二个毛病。 你不说就不惨了?惨不惨完全掌握在沈欢手里好嘛! 从知道这件事是周阳办理以后,沈欢就知道,杨阳这么做多少和周阳的怂恿有关系,毕竟两人近日无怨往日无仇的。 就算没有公爵这个身份,林家女婿的身份也足够唬人了,所以沈欢可以确定,周阳隐瞒了他部分身份。 从杨阳找铁锤这种普通人眼中的高手来对付自己,也可以看出,周阳一定透露了有关武力方面的东西。 要是这都想不到和周阳有关系,沈欢这趟燕京之旅就真的是白去了。 当然,至于细节方面,沈欢肯定是不知道的,但他有必要知道吗? “周少啊。” 沈欢这一声呼唤,让周阳直接打了一个冷颤,“不、不敢当,欢少您有什么想说的,就直接说吧。” “你的阳衰是不是又犯了?” 让你直接也不用这么直接啊! 现在圈子里都认为周阳是成熟了,懂得洁身自好了,得,现在杨阳知道了,到时候肯定会传出去,这以后还怎么见人啊! “没、没有,上次已经被您给治好了。” “大家都是男人,这事儿不在这儿说,难道要在女人堆里说?”沈欢叹了口气,对着杨文才说道:“看到了吧,这就是没有做好后续辅助治疗的后果,就算当时好了,也会再犯的。” 其实看周阳那脸色,谁都能看出来,他还有阳衰在身。 有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在这儿,杨文才不得不信了。 孩子,别怪父亲,父亲也是为了你好啊。 “爵爷,不知道当初您给周阳开的是什么治疗方法?” “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我给你示范一下吧。”沈欢说着便捋起了袖子。 周阳下意识的用手捂住了某处,“欢、欢少,我的阳衰已经好了,真的已经好了。” “好没好我会看不出来?” “就是,你让爵爷示范一下又能怎么样!”杨文才装作不满道。 周阳都快哭了,别人怎么治阳衰他不知道,但沈欢怎么治,他比谁都清楚,“我、我——啊!” 就在这时,周阳忽然发出了一声惨叫,沈欢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了他的身后,对着会阳穴就是一脚,再次让他找打了初恋一般的感觉。 沈欢没管双眼流泪的周阳,扭头对杨文才说道:“看到了吧,就这么治的。” 杨文才愣了一会儿,“我没看清楚,您再示范一遍?” “不要!欢少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不该贼心不死,求您看在我爸帮了你那么多忙的分子上放了我,求求你。”周阳“啪嗒”一声就跪在了地上,一边说话一遍磕头。 “这、这咋回事儿?”杨文才终于开始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大对劲了。 沈欢云淡风轻的摆了摆手,“没事儿,这跟小时候打针一个道理,怕疼。” 回想一下杨阳的治疗方式,他这话还真是挺有道理,这比喻恰当。 “别哭了,我呢也是为了给你治病,忍着啊!” 周阳又办了一件错事,求人归求人,跪下干嘛,这不是撅起屁股找踢嘛。 沈欢的主职是医师,妙手仁心是一位高等医师必须具备的条件,看在他这么虔诚的面子上,沈欢治好满足他这个愿望,二话没说一脚就踢了上去! “啊!!!” 周阳这次的惨叫,差点没把嗓子给喊破了,整个身躯都呈现扭曲的状态,在上挣扎着。 “人体本来就有自愈能力,加上我这次治疗,你的阳衰算是完全好了,起来吧,都是自家人,不用这样感谢我。”不等周阳回答,沈欢便继续说道:“你看这孩子,还躺在地上耍起赖皮了!放心,这次治疗算是赠送的,我不收你医药费。” 这跟收医药费根本就没关系好么! 周阳感觉肚脐以下,大腿以上这个区间的部位,除了痛已经没了任何感觉。 杨文才忍不住感叹道:“爵爷您的治疗方法真是、真是……别具一格!对,别具一格!” “嘿,现在干什么不都需要点特色嘛,再说了,治病这事儿不管方法如何,管用就够了,你说是吧?” “是是是,爵爷言之有理,言之有理。”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是官场的金科玉律,杨文才就是个中高手。 “我教你的方法都记住了吧?” “记住了。” 其实关于治疗杨阳这种贵族脑残症的办法,说白了就是尽全力扇耳光子而已,他怎么可能记不住。 “那就好,我还得拿着龙鼎回家给老婆复命呢,就不多逗留了。” “别啊,现在时间尚早,爵爷何不留下来再聊一会儿,好让我在准备一顿丰盛的晚宴,来感谢爵爷医治小儿之恩。” “不了,老婆还在家等我呢,要知道,懂得念家的男人才是好男人。”沈欢用手拎起被包裹好的龙纹鼎就朝着外面走,边走边说道:“不用送了,我认识路。” “不不不,要送的,要送的。” 等把送还给送走以后,杨文才面色平淡的走到了杨阳身前。 见自己父亲又把手给举了起来,杨阳连忙后退了数步,“爸,我真的没病!” “我知道,过来,我帮你揉揉。” 一听这话,杨阳也顾不得痛了,“您知道?” 杨文才叹了口气,“刚开始的确不知道,但是周阳的举动让我产生了怀疑,再联想一下饭桌上的事情,我就想明白了。” “那您怎么——” “怎么不帮你出气?”杨文才苦笑一声,“你知道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就拥有公爵之位在身,是个怎样的意义吗?” “你说、你说他是公爵?!” 公爵可比省级官员厉害多了,也难怪父亲之前会那么恭敬,可是……一个二十岁的公爵,这也太过匪夷所思了吧! “是的,我看过令牌,错不了。”杨文才叹了口气,“爸之所以能够走到这个地步,就是因为能软能硬,说吧,你到底怎么得罪了到了他?” 听杨阳说完以后,杨文才直接让下人将周阳扔出了家门。 “你应该庆幸,还好他年轻,只是几个耳光子便把事情解决了,这要是换个人物,恐怕要把咱们抄家才能够解气!” 杨文才是越想越怕,他心里没有任何报复的念头,有的只是庆幸…… 第540章儒道之争 和上次一样,沈欢在拿到龙鼎以后,并没有及时的通知厂公。 “狐狸精。” “干嘛。”苏璃对龙纹鼎没什么兴趣,每次都离的远远的。 “你说这龙鼎到底是什么东西?”沈欢用手佛摸着龙鼎,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根据之前的推测,淡金色灵气就是帝王之气,金色灵气肯定也和帝王有关,但是和前朝那些皇帝的御宝相比,这龙鼎上的灵气也太浓重了。” “按照你的说法,达到逐日境界以后,道修体内的灵根便会觉醒,到时就只能吸收对应的五灵灵气。”沈欢做到了沙发上,“这些金色灵气很是霸道,以我奔月境后期,加上龙髓淬体的肉身,都无法吸收大量炼化,而逐日境又用不到,它的存在似乎没什么意义吧。” “还是说……真的想小国主说的那样,这些龙鼎关乎国运,上面的灵气就是国运之气?”沈欢说着又摇了摇头,“但总感觉不可能,一国之运又怎么是几个物件就能决定的。” 自打一开始,他就没相信过小国主的话。 普通人的一生都充满了造化之说,更何况是一个国家。 “在道修者的眼中,是不存在国家这个概念的,在他们眼中,这天下万物皆属天道所管,无论是人的生死轮回还是国家的生死轮回,都是正常的事情。”苏璃耸了耸肩,“连人类都这样,我们妖族更不会关心这当今天下是个怎样的局势,所以国运不国运的,跟我基本上没啥关系,几个物件能不能掌管一国之运,姐姐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说的也是,道法自然,道修向来讲究的就是无为而治,国家大事向来和他们没什么关系。 “不过我觉得,这些龙纹鼎可能是出自儒修之手。” “儒修?” 怎么又冒出个新名词,沈欢想了想,“这个儒修是指以孔圣人为首的儒家?” 苏璃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按照你这么说,道修就是以老子为首的道家咯?” “不是一回事儿?” “道修嘴里动不动就寿成万载,你觉得和现在的道家是一回事儿吗?”苏璃只能不厌其烦的做着解释,“要知道,无论哪个领域,总有几个喜欢搞哲学的,现代道儒也是一样,你可以将它们视为道修和儒修的一个理论分支。” “儒修和道修有什么不同?” “从表面上看,也没啥不同,都是修道,甚至儒修刚开始也叫道修,不过后来为做区分,才改了名字,前者书生和世俗之气更多一些,后者嘛就是清心寡欲。” 沈欢撇了撇嘴,“得了吧,你嘴里动不动就弱肉强食,这也能算得上是清心寡欲?” “姐姐只是说表面,再说,这弱肉强食的理论,也是因为后期争抢资源而发生的转变,这世间除了天道永恒以外,什么都会发生变化。”苏璃语气玩味的笑了笑,“你们现代人老说开放不开放,这在我这过来人的眼里,其实就是一句笑话,难道以前就没有人做现代的事情?当然不可能,要我说,不是人们变得开放,而是这个社会的宽容度增加了。” “你能不能别老说废话?”沈欢有些不耐烦了,他可不是来找苏璃聊什么大道理的。 “那些寿命不到百年的普通人,没事儿还老喜欢感叹呢,我这个活了几百岁的老妖怪就不行了?”苏璃发了句牢骚,就重新转到了正题上,“在最初,道修讲的是出世,儒修讲的是入世,这就是两者最大的区别。” “道修追求的是内外兼修,最终白日飞升,长生不死,而儒修则是家国天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以我才会说着龙鼎可能是出自儒修之手,因为除了儒修以外,道修绝对不会干这么蛋疼的事情。” 苏璃摊了摊手,“当然,这只是以前,后来的道修界越来越乱,也就形成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诡皇在的时候好一些,自打诡皇消失以后就更乱了。” “当初那些道修怎么对你的,你应该能明白吧?” 按照这个说法,这些个龙鼎还真可能不是出自于道修手里,这样也可以解释,上面的灵气为什么不符合道修的修炼体系。 “那你说的儒修,现在哪里?” “死了。” 沈欢面带疑惑的问道:“死了?谁死了?” 苏璃风轻云淡的说道:“都死了,整个儒修。” 一个曾经和道修齐名的流派,就这么被灭了? “怎么死的?” “道修呗,还能有谁,两个三观不同,又需要同一种资源的流派,自然存在着不少冲突,普通人打嘴炮都难免,更何况是两个身怀绝技的门派。”苏璃笑了笑,“用书面用语来说,就是先争口角,继而动武。” 比起每天关心家国大事的儒修,整天埋头在深山里修炼的道修自然要更强一些,当时大战的情况基本上是一边倒,当然,道修的伤亡也很惨重。 当时将所有懂得儒术的儒修灭绝后,道修重新返回深山养伤修炼。 也正是因为这一件事儿,让道修发现力量的强大,从而逐渐改变初衷,变得越来越世俗。 除了术法神通上的区别以外,现代道修的思想更像是儒道两家思想的集合体。 “儒修嘴皮子向来不错,所以理论派很快就在世俗中站住了脚,不过命运多坎,在秦朝又栽了一回,不过好在生命力顽强,运气有不错,自汉施行独尊儒术后,之后除了一些小摩擦外,情况还算不错。” 沈欢挑起眉毛,问道:“我怎么感觉你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幸灾乐祸的味道,你支持道修?” “姐姐我都不是人类,只是很喜欢你们人类这栋内斗的情形而已,大战这事儿都是一波一波的,当年妖修和道修也打过。” “那这么说,现在没有儒修了?” 苏璃想了一想,“当时道修的手段很残忍,虽然存在几率,不过几百年都没动静,估计是没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龙纹鼎的秘密是解不开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龙纹鼎肯定不是关乎关乎国运那么简单。 沈欢不喜欢在这种不明不白的状态下办事儿,所以总有一天要把这事儿给弄明白! “你干嘛?” “不干嘛?” “不干嘛你拿球蹭我干嘛?” “姐姐……姐姐……”苏璃正说着,忽然将双手实化,将沈欢给推倒在了沙发上。 什、什么情况?! 第541章坐怀不乱!坐怀不乱! 苏璃这个行为,用“突如其来”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沈欢根本没有任何准备。 狐狸精本来就是妖艳妩媚的代名词,而苏璃又是一只真正的狐狸精,其身姿容颜,堪称人间绝色。 是个人都喜欢美女不错,沈欢也曾经对第一次化形的苏璃心动过,不过只是刹那间而已。 不管怎么说,苏璃的存在都太过虚幻,对着艾薇撸管这种叼丝的事情,沈欢可不会做,即便他在玩球时也没动过什么歪心思,是真正意义上的心无杂念的玩球。 可是现在沈欢有些不淡定了,因为实化能力的出现,苏璃已经不再是虚无缥缈的存在。 那张绝美的脸蛋上,满是羞红,双手抚摸着沈欢的脸蛋,眼神满是迷离纯色,怎么说呢,那诱人的小表情和岛国动漫的熟味痴女的表情几乎一模一样。 男人和女人不同,身上没有那么多敏感点,主要的刺激就是在视觉上,对于初尝人事的沈欢来说,苏璃现在样子给他带来的冲击实在太大了。 “咕咚——咕咚——” 沈欢喉结不停地上下涌动着,整个人紧张到了极点,这种感觉不同于和林妙诗相处,除了紧张以外,似乎又觉得有些刺激。 女人总说男人是愚蠢到只知道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但事实上……这是两性都奢望的事情,男人满足了她们的奢望,最终却变成了她们攻击的借口。 做人难,做男人更难,做个坐怀不乱的男人更难。 沈欢一直觉得自己都是一个柳下惠式的人物,为什么这么说?看他对林妙诗的态度就对了。 现代的小年轻人,别说认识半年,说不定半个月就那啥了,沈欢却不是这样,每次都能在关键时刻,忍住自己的杂念。 你说那是因为别人打断的?抱歉,沈欢已经把这事儿忘了。 身为一个坐怀不乱的高品质少年,他决定这一次也要发扬这种精神。 小沈欢昂首挺立,自己撑起了一片天地?那是它的事儿,和沈欢没关系,在这个时刻,他们并不是一体的。 “刺溜——” 苏璃不知道何时,实化的嘴部,带着淡淡香气的唾液,在沈欢那张并不算太帅气的脸蛋上,留下了一道精英的痕迹。 相比触觉,沈欢感觉听觉上的刺激更令人难以忍受,要知道,这么主动的事情,几乎从来没有在林妙诗身上发生过。 此时此刻,就像是发生了角色对调,苏璃变成了沈欢,沈欢变成了林妙诗。 虽然苏璃只是埋头在脸蛋和脖颈附近乱啃,但给沈欢的感觉确实,又无数的舌尖在自己不算太嫩滑的肌肤上跳舞。 坐怀不乱!坐怀不乱!坐怀……不乱你妹啊! 这他妈都趴在自己身上了,和坐怀根本就是两种情况好么! 沈欢的鼻孔开始喘起粗气,额头上甚至出现了微微的汗液。 要不推倒得了,自己是成年人,狐狸精更是成年成了好几百年的老妖怪,打一啪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行,自己不能对不妙诗,绝对不行,自己一定要对妙诗守身如玉! 幻想,对!闭上眼幻想! 狐狸精都几百岁了,试想一下几百岁的人是什么样子,满脸皱纹,满头银丝,嘴里连牙都没有——牙都没有?! 没有牙的话,做那种事情的会后,不是就不会被磨到了吧,感觉一定会——阿西吧,阿西吧!自己脑袋里装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啊! 自己可是诚实可靠小郎君,一尘不染美少年,这种精虫上脑的事情和自己没关系,绝对没有任何关系! “刺溜——” “咳咳,那个你舔就舔吧,能别发出声音吗?”沈欢深吸了口气,“还有,别玩火自焚好不好?我会上你的,真的。” 苏璃从鼻腔中发出一声模糊不清的回应,舌头上的动作依旧没有停下。 啊啊啊!!! 沈欢快要疯掉了,为了避免发生一些不可避免的事情,他只能闭上眼睛重新进入幻想当中。 苏璃现在是魂体,最多只能实化两个部位,到时候实化那里用掉一个,另一个实化哪里? 实化球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那这他妈和充气娃娃又有什么区别! “小欢!” 这时李素娥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这对沈欢来说,就如平地一声惊雷,整个人一下子就清醒了。 “在、在呢!”沈欢说着连忙用靠着挡住了某个部位。 卧槽!老妈怎么过来,她要是看到这个情景,一定会告诉妙诗,妙诗知道以后——啊啊啊,老天爷,你为什么要这么整我! 李素娥走过来看这正躺在沙发上的沈欢,“你躺沙发上干什么呢?单子都乱了,起来!” 沈欢虽然被骂了,但心里却大松了口气,老妈是普通人,即便苏璃实化她也看不到,太好了。 “我再躺一会儿,一会儿就起来。” “躺什么躺,这要是让妙诗看见了,肯定以为你是懒汉一个,到时候跟别人跑了怎么办。” 我也想起来,可身上压着个人呢! 说实话,沈欢现在有种被强那啥的感觉,苏璃是妖修,境界又都差不多,他根本就反抗不了,况且……尼玛换作你你会反抗吗?骗得了精神骗得了身体吗? “哪有您说的那么夸张,我可以保证,妙诗一定不会跟别人跑的。”沈欢虽是找借口,但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却洋溢起了自信的笑容。 “那可说不准,现在小姑娘的眼光都高着呢。” “知道了,知道了,您快去做饭吧,我一会儿就起来。” “一会儿是多久?” “一会儿是——”沈欢正说却是不说了,因为他想起了某件事情,关于实化的时间。 无论苏璃想怎么样,只要实化时间一过,她就会重新变成阴魂,对实物没有任何影响。 那么短的时间,什么都做不了。 沈欢心里一下子就释然了,但除了释然以外,还有一丢丢的失落。 只管挑逗不管解决——人渣! “啊~嗯……” 忽然苏璃用舌头探进了沈欢的耳孔,与此同时还发出了一声声诱人的嘤咛。 完了,自己要沦陷了! 第542章可爱的狐狸精 “卧槽!” 本打算离开的李素娥听到沈欢这一声感叹以后,转过了身,面色担忧道:“怎么了?” “没、没事儿,就是、就是……”沈欢算是解释不清了,一是因为找不到什么好的理由,二是因为他根本就没功夫解释。 谁他妈说男人身上没有敏感点的? 沈欢仙子也弄不清楚,究竟是苏璃舌尖的撩拨起了作用,还是那声透人心脾的嘤咛起了作用。 总之一句话,他说的卧槽真的是想卧槽了! “就是什么?” “就是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儿,所以才——唔唔唔。”沈欢的话还没说完,声音就开始变得呜咽起来,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挡住了嘴巴。 李素娥什么也看不到,还以为沈欢是在耍花样,没好气的骂了几句,“你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吧,都快结婚的人了,还这么不庄重。” 说完,她便转身走进了厨房。 沈欢现在心里有一百个委屈,妈,你听我解释啊! 算了,先不解释,做人要懂得享受,对,享受。 和苏璃亲吻,又让沈欢回想起了,第一次和林妙诗亲吻的感觉。 狐狸精整天都说自己怎样怎样,这接吻技术还真不是一般得差,完全就像是一种本能上的趋势,只是到吮吸,而且一点都不温柔。 “啊~要,要!”苏璃忽然松开了沈欢,乖巧的趴在沙发上,用腰部的力量,举起了两座圆润的山峰。 那几条狐狸尾巴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出的,摇晃两下以后便翘了起来,下面的那美不胜收的风景全都暴露了出来。 你麻痹!露就露吧,连马赛克都不打! 沈欢快要哭了,真的,这感觉比他小时候和牛大宝以偷看艾薇都难受,不过给人的感觉更加真实一些,而且看苏璃这个样子,显然已经将实化转移到了某个部位上。 两人距离很近,实化以后的部位透露着一股股芳香。 尼玛说好的狐臭呢! 在闻到这股香味以后,沈欢的眼神开始变得涣散起来,好像一瞬间失去了灵狐,不由自主的朝着那个部位靠近。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眼看就要把脸贴上去的时候,却直接穿了过去,而沈欢也因为脸砸沙发而清醒了过去。 随着实化消失,那股芳香也随之不见,就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没能得逞的苏璃,在沙发上到处乱跳,虽然是人的样子,但行走方式和神态全都是狐狸的样子,咽喉间也不时传出伤心失落的呜咽。 妈的!差点就着了她的道! 沈欢用灵气调整好自己的状态以后,用神识说道:“狐狸精,你到底想干嘛!” 苏璃没有回应,趴在沈欢身边摇晃着尾巴,那“摇尾乞怜”的样子,让人看得一阵怜惜,发不出任何脾气。 “你别给我装!好好给我说话!” 苏璃好像没听到一般,双眼含着荧光,继续做着刚才的动作。 不对劲,这狐狸精有些不对劲! 沈欢总算意识到苏璃的表现有些异常了,平时两人虽然玩闹,但都没出现过失去理智的情况,玩着玩着还会嬉笑怒骂几声。 说话时嗲声嗲气,一听就知道是装的,这一次却没有发出任何挑逗性的语言。 “狐狸精,你给我清醒点!”沈欢用神识大喝了几声之后,苏璃的眼中的迷离终于慢慢消散。 “我怎么会趴在这里?” “你问我,我还想问你呢!”沈欢没好气道:“刚才……” 把事情精简说出来以后,他继续说道:“赶快把你的狐狸尾巴和耳朵给收起来,总给我一种考斯普雷的感觉,怪怪的。” “咳咳,收不回来。”苏璃咳嗽了两声,正坐在了沙发上,脸上没由来的多出了两抹红晕,“现在几月份了?” “二月,怎么了?” “该死!”苏璃暗骂了一声。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喂,别想转移话题,你还没解释刚才是怎么回事儿呢!” 苏璃有些不敢正视他质问的目光,以同样的语气说道:“我是狐仙你知道的,再加上二月份,不明白吗?” “明白什么?”沈欢还是一脸疑惑,“它们两个有关联吗?” “你连狐狸在一到四月份发情的事情都不知道吗。” 沈欢本打算喝口茶润润嗓子,毕竟刚才身体流失了大量的水分,需要补充补充,可听到这话以后,他把嘴里面的茶水全都给喷了出去。 “大、大姐你不是开玩笑吧?你们狐仙也有那啥的时候?不对,这说不通啊,就算你们狐仙一族也有那个时候,你也不应该有啊。” “我真没骗你。” 沈欢面色有些尴尬道:“我没说你骗我,只是……魂体也会发那啥吗?” 苏璃叹了口气,“我刚开始和你想的一样,但现在仔细想想,我之所以会和有肉身时一样,应该和实化能力有关系。” 听到这话,沈欢面色忽然怪异道:“照这么说,你有肉身的时候,又发了那啥,是怎么解决的?该不会是随便找个同族或者凡人就——” “那、那是当然了,姐姐我这么漂亮,当然是阅男无数的存在,哪跟你一样,只有一个小情人就够了。”苏璃说这话时,表情有些不自然,很明显是违心话。 沈欢语气玩味道:“我说狐狸精,你活了几百年,该不会到现在还是雏女吧,不对,应该是雏狐!” “谁、谁说的!”苏璃一下子就急了。 “别装了,你刚才亲我的时候全都暴露了。”沈欢眼中充满了睿智,似乎早已看穿了一切。 “我、我亲你了?!” “你觉得这种带着特殊香气的口水是谁的?”沈欢没好气道:“这要是让妙诗看见了,还不得杀了我,不过看在你是因为发那啥才做出的事儿,我就不怪你了。” “混蛋!这种事儿不分种族,吃亏的永远是女人好嘛!” 沈欢眼神故意在某处扫了扫,“你是女人?啧啧,恐怕还只是个女孩儿吧!” “啊!你个混蛋,混蛋,混蛋!”苏璃大骂了两声,化为一缕青烟,钻进了血玉当中。 沈欢笑了几声以后,忍不住感叹道:“没想到这狐狸精还有这么可爱纯情的一面,万事不能只看表面,古人诚不欺我啊!” 第543章传说中的秘技 “你车票买好了吗?”饭桌上,李素娥对着沈欢问道。 沈欢这儿正在和林妙诗在桌子底下做小动作,在听到母亲的话以后,连忙停下,咳嗽了两声说道:“买好了,身份证和车票都送回去了。” “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非要到江明去办这事儿。”李素娥不大喜欢往外面跑,可现在儿子长大了,她已经管不着了,只能发发牢骚。 沈欢愣了一下,“您不喜欢去江明?那咱就往家里办。” “别,车票都买了,就算是要退钱,也要浪费不少钱。”李素娥还是比较心疼钱的。 “这才多少钱,我这就在群里发个通知,咱们明天就往家里办。”沈欢说着就拿出了手机,在送身份证和车票的时候,他把每个人的微信号都加了一遍,然后创建了个群组,一个不落全都拉了进去。 种植草药的收入,让沈家人步入了小康生活,现在人手一部智能机,什么微信了、天天唱k了、企鹅直播全都玩得不是一般的溜。 “钱难挣屎难吃,你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吗?现在能挣不代表以后能挣,你要懂得理财啊!”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这吃饭呢,您说这话——” “我说的话怎么了?话糙理不糙,咱家穷的时候你也知道……”不等李素娥说完,沈欢便又开口道:“咱现在不是有钱了么。” “好了,你也别跟年轻人拌嘴了,思想不一样,说了也不一定改。”沈父开口劝解道:“再说,小林还在呢,你说这话确实有些不妥。” 李素娥也意识到了不对,脸蛋一红,朝林妙诗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林妙诗回以微笑,帮李素娥夹了块菜花,几日相处下来,她差不多已经了解了二老的饮食习惯。 最后的结果是,订婚宴依旧在江明举办计划不变。 回屋后,沈欢从后面抱住了正在梳头的林妙诗,“我妈就这样,你别介意。” “我感觉很好,妈那么说,也代表把我当做了一家人。” “我们家小诗诗真是越来越善解人意了,这样子比以前冷冰冰的时候好多了。”沈欢说着,从后面在林妙诗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林妙诗忽然停下了梳头的动作,“你是说我以前的样子不讨喜?” “啊?”沈欢没想到林妙诗会这么说,回神后连忙改口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其实——” “那你是那个意思?” 梳妆台还放在原位没移动过,一是因为方便,二是因为沈欢忽然发现,做那种事情时,透过镜子来观察林妙诗的表情变化,有种说不出的刺激。 现在沈欢仍旧感觉很刺激,不过心里面一点兴奋都没用,此时林妙诗正用冰冷的眼神,紧紧地盯着镜子中的他,不是一般的酸爽。 “我、我——”沈欢支吾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该死,自己没事儿乱说什么话啊! 有人说女人生气,不是因为女人的心眼小,而是因为男人的情商低,沈欢觉得单纯来看还是很有道理的,不单纯看的话——尼玛,说好的男女平等呢! “呵呵。”林妙诗忽然捂嘴轻笑了起来,“你紧张的样子真可爱。” “啊?” “我在和你开玩笑,怎么,不好笑吗?” 这种玩笑以后尽量还是少开吧,不然……可是会出人命的! 沈欢正了正脸色,摇头道:“不是,上一句话。” 林妙诗想了想,试探道:“你紧张的样子真可爱?” “你的意思是说,我不紧张的时候就不可爱了吗?”沈欢板起了脸,做人最重要的就是现学现用,沈欢已经完美的get到了这个技能。 “是啊。” “呃……你怎么不按套路出牌。” “你平时真的不可爱啊。” “……” 沈欢感觉自己被侮辱了,真的,所以他一把将林妙诗扔到了床上,然后开始做一些幸福、神圣,而又羞人的事情。 好吧,他就是今天被苏璃撩拨的厉害,必须得解决一下了。 放开以后,林妙诗倒没怎么再抗拒,两人啪啪啪时还会说一些情话,而沈欢在完全放松以后,战斗力和第一次时根本就不是一个界面的。 大概幸福了十来分钟以后,沈欢忽然开口喊了一声,“妙诗。” “嗯。”林妙诗轻轻发出一声鼻哼,算是回应。 “要不要试试传说中的秘技?” “什么秘技?” “老汉推车。”沈欢的内心是忐忑的,不过为了满足好奇心,他只能厚着脸皮说出来。 男人嘛,就要胆大一些,不过沈欢最后还是怂了,“要不咱们就这样继续也是可以的。” “我不是不同意,只是不知道你说的秘技是什么意思。” “这么说你同意了?”沈欢很是激动。 刹那间,屋内春光再现,继续进行着某种幸福而又神圣的事情…… 为了赶得上一天来回往返,沈欢一大早就起来招呼村民们坐大巴朝火车站进发。 “你们先过去吧,我去看看大宝和牛叔他们。”沈欢这话刚说完,牛大宝等人便赶了过来。 牛父面带歉意道:“大宝这小子起晚了,不好意思啊欢子。” “没事儿,人到了就成。”沈欢笑了笑,忽然发现了少了人,“牛婶和小贝怎么没过来?” “哦,小贝上补习班去不了,你婶留在家给她做饭,我们爷俩儿加上小晴足够代表一家子了!”牛父说这话的时候面带笑容。 沈欢却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但仔细想想,牛小贝不来参加订婚宴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毕竟看着自己喜欢男人和别的女人订婚,可不是什么好滋味。 强行去找她过来,也显得他有些残忍了,最后沈欢只能打消邀请牛小贝的念头。 酒店是周大贵订的,包场,是真正意义上的包下整间酒店,而不是知包下第几层,看来他为了订婚宴的事儿,花费了不少心思。 “大酒店,哈哈,欢子真有出息,我以为这辈子都没机会进这里面吃饭了呢。”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就咱们种草药的收入,以后来这种地方吃饭,都是很平常的事情。” “什么也别说,今天咱们大家借着这个机会,一定要好好的谢谢欢子。” 等到本家们都入席以后,订婚宴算是正式开始,可不等人动筷子,原本紧闭的大门,忽然被人推开,“杨文才市尊先生,特来祝沈少爷订婚之喜!” 第544章罗伯特前来祝贺沈医师订婚之喜 一听门童的通传声,本家们全都一愣,他们没听过杨文才的名字,毕竟不是一个市里的,但市尊这两个字还是很有冲击力的。 “欢子真有本事,竟然有市尊亲自赶过来祝贺。” “不知道是哪的市尊,杨文才这名字,我听着挺熟悉的。” “卧槽,我想起来了,是江明市的市尊,前阵子江明电视台还报道过他。” 经他这么一提,其他人也差不多想起了杨文才是哪一号人物。 怀州市不过是个五线城市,市尊都牛逼哄哄的,更别提身为省会的江明市市尊,无论权力还是地位,不知道要比怀州市的市尊高多少。 众人是惊讶,而沈欢却是疑惑,他在想杨文才是来捣乱的,还是真来祝贺的。 以杨文才的智商,应该已经看清了事情的不对劲,所以沈欢觉得对方来报复的可能性大一些。 周大贵似乎从周阳那里知道了一些什么,连忙起身迎了上去,边走便说,“没想到杨市尊会亲自过来,还请不要怪罪周某迎接来迟。” 等到了杨文才身前,他有压低了声音,“杨市尊,今天是欢少的大喜日子,您要是有其他想法,我劝你还是打消吧,您这市尊的身份,在欢少眼里还真不算什么。” “也不怕跟您说实化,今天和欢少订婚的是林家小姐,燕京林家!” “周兄,你想多了,我今天确实是来道贺的。”杨文才说话时,他身后拿着礼品的秘书,连忙举了举手里的东西以作证明。 “欢迎杨市尊前来,周先生给杨市尊腾个位置。” “明白了欢少。”在商贾界叱咤风云的周大贵,此时就跟个下人差不多,担当起了宴会办事人的工作。 其实杨文才这次来想要表达的很明显,在表示对杨阳事件态度的同时,顺便讨好一下沈欢。 这样强大的角色,就算当不成朋友,也千万不能做敌人,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杨文才的小风波结束后,本家们再次准备动筷子吃菜。 “游万兴前来祝贺欢少订婚之喜!” 和杨文才一样,身为东都人士的游万兴也没什么名气,不过有了杨文才的经验,本家们也没敢小看。 “这人没听说过啊。” “就算不是大官,也是是一方富豪,没看到江明首富只能端茶倒水嘛!” “欢子没你们说的这么厉害吧?” 本家们你一言我一语,小声的议论着。 游万兴的排场比只带一个秘书的杨文才大多了,身后足足跟了有十几名下属,每个人手里都拿着大小不一的盒子,其中还有个两人合力才能抬起的大箱子,不知道装的都是一些什么东西。 “欢少,来晚了,希望您不要介意。” 我根本就没通知你……沈欢很想这么说,但基本的为人处世之道他还是懂的,客气了几句之后让游万兴把东西放下坐在了杨文才的席子上。 “你说这人送这么多礼,送的都是什么啊?” “都在箱子里面,谁看得到!” “嘿,到时候等欢子拆开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好好看看。” 这边正说着,门外又是一声通传,“华大院长,沈君兰带众学生前来道贺!” “咳咳!”沈欢差点没被这句话呛死,抬头一看,好家伙,不仅沈君兰来了,后面还跟着何乐、陈雨婷三人组等几个在中医专业表现比较突出的学生。 “华大院长?者身份不错,可和之前两个人相比也太寒酸了,两手空空的,什么也没带。” 沈欢这次不摆谱了,连忙亲自下台迎接,“姐,你们怎么来了。” “姐?这么多天,我电话你一个也没接,还知道我是你姐啊?”沈君兰没好气的说道。 陈雨婷也是一样,朝着沈欢胸口轻轻锤了一下,“老学弟,学姐我见过不仗义的,但没想到你这么不仗义,要不是院长打电话通知我们,我们都不知道你要订婚了。” “某人可真有意思,搞大了我们肚子就跑会老家和其他女人结婚,有意思,真有意思。”这话看都不用看,肯定是出自景思妍这个小怨妇的嘴里。 红豆豆张了张口,想说什么,小脸红彤彤的,看到站在沈欢一旁的林妙诗以后,又把话给憋了回去。 何乐则是恭敬的鞠了鞠躬,“祝贺师父新婚之喜。” “只是订婚,还没结婚呢,所以就没通知你们。”沈欢干笑着说道。 陈雨婷指了指酒店里面华丽的装饰,“只是订婚,就这么大规模,有钱!” 得了吧,你爸也是开珠宝行的,还是在燕京这总超一线城市开的,也不穷好不? “大家都别站着了,一路赶过来还没吃饭吧?”还好这时候,林妙诗站出来帮沈欢解了围,“先都坐下来吃饭吧,一会儿我和沈欢过去和你们坐一桌,好好聊一聊。” 她说这话时,用手挽住了沈欢的胳膊。 女主人都开口了,陈雨婷等人也不敢在玩闹,在周大贵的带领下找位置坐下。 沈君兰倒是没什么可怕的,又说了沈欢几句以后,转而和林妙诗聊了起来,“我这弟弟不会太懂事,你多担待担待。” 我不懂事儿?兰姐你别开玩笑了,真比较起来,还是我比较懂事好么! 这边还没聊完,门童的同传声就又过来了,“夏天、王紫嫣前来道贺!” “你们怎么也来了?”沈欢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用也字,或许只有这样才能够表达他的惊讶吧。 “我们不能来是吧?”王紫嫣一挑眉毛,没好气的说道:“要不是黄字组给我们汇报消息,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你们订婚的事儿。” 夏天在一旁笑着拍了下王紫嫣的肩头,“咱们是来道喜的,不是来吵架的,这里还有这么多外人,你收敛点。” “哼!”王紫嫣冷哼一声,自己找位置坐下。 “等你忙完了,咱们再说话!”夏天说完也跟了过去。 “可以开席了吗?饿。”有几个年龄小的,已经开始着急了。 沈欢笑了笑,“大家吃吧,应该不会再来人了。” 这话音还没落下,门童的通传声便狠狠的给了他一耳光子,“罗伯特医生前来祝沈医师订婚之喜!” 听到这话,沈欢的脸色直接阴沉了下来,杨文才可能是来示好的,但罗伯特绝对是来捣乱的! 第545章八王爷事件的真相 “恭喜恭喜!”罗伯特大笑着走了进来,“沈医师,怎么说咱们都是共事过的人,没想到订婚这种大事儿,你竟然没有通知我。” 沈欢面色阴沉道:“你来干什么!” “眼神不要这么吓人嘛,我们是来道贺的,又不是来找事儿,何必如此呢。”罗伯特笑呵呵的说道。 “我们?” “没错,还有我。”声音刚刚出现,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人便站在了罗伯特的身旁,正是黑袍人! 他们两个是什么时候混在一起的? 沈欢还没开口,牛大宝却是急了,他和郭晴订婚那天发生的事情,直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 “妈的,在我订婚宴捣乱就算了,还敢来欢子的订婚宴上捣乱!”牛大宝说着,拎起板凳就走了过来。 “大宝,回去!”沈欢低喝了一声。 牛大宝面带不甘,“欢子,这人分明是来捣乱的——” “回去!”沈欢眼神认真道:“今天我不想发生任何不愉快的事情。” 牛大宝咬了咬牙,带着板凳又坐了回去,但眼中却满是怒火,似乎只要黑袍人敢闹事儿,他就会冲上去拼命。 “火药味很重啊。”黑袍人感叹一声。 罗伯特也跟着点头道:“是啊,看来沈医师并不欢迎我们。” “你说的没错,今天这场宴会,确实不欢迎你们。” 按理说,订婚宴请的只是关系比较直接的亲戚,沈欢让本家们都过来,是想借这个关系,增强沈氏这个大家子的凝聚力。 夏天、沈君兰这些朋友来也就算了,让罗伯特来参加自己的订婚宴,沈欢是一点也不能忍,若非本家们都在,他早就用千幻一枪把罗伯特给戳穿了。 可以这么说,沈欢之所以会被永生剥夺为医的资格,和罗伯特有着直接关系。 罗伯特摆出一副,你咋这么不给面子的表情,“沈医师说话何必这么难听呢,怎么说我们也是老朋友了。” “在今天这个大喜的日子,我不想说什么难听话,趁我没有动粗之前,请你们离开!” 这时周大贵和游万兴已经组织好了人,几乎在同一时间说道:“欢少,这件事交给我们来处理。” “两位先生,欢少已经表了态,说这场宴会不欢迎你们,所以还请你们自重离开!”周大贵说着摆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 黑袍人抖肩笑了笑,“要是我们不走呢?” “那就别怪我们动粗了!” 说完,周大贵大手一挥,游万兴的下属和保安立马把罗伯特两人给围了起来。 “二师兄,这群小角色还不用劳烦您动手。”黑袍人说着,忽然抖了抖袍子。 沈欢看到后,连忙惊呼道:“散开!” 在说话得同时,他双手发出两道掌风,准备将那些无形无色的毒雾给吹散,但仍旧晚了一步。 包围起他们的人,连带游万兴和周大贵在内,全都倒在了地上。 “妙诗,照看好他们,我出去一趟!”沈欢说完,便朝着黑袍人和罗伯特冲了过去,其速度之快,普通人以肉眼几乎观看不到。 黑袍人和罗伯特相对一视,转身朝门外跑去。 本家们看着突然消失的三人,全都呆若木鸡。 “人、人呢?都跑哪去了。” “刚刚不是我眼花了吧?他们好像一瞬间就没了影子。” 林妙诗安抚众人道:“各位叔伯婶娘,没事的,沈欢只是出去陪他那两位朋友聊天而已。” 这个理由虽然很没说服力,但众人也明白,这件事儿不是他们能够参合的,所以也都没发表意见,尽量保持正常开吃开喝。 “小林,这、这是怎么回事儿?”李素娥是怎么也吃不下,走到林妙诗身旁开始询问,沈父虽然没有说话,但也是一脸的担忧。 林妙诗摆了摆手,“伯父伯母,你们不要担心,沈欢一定会没事的。” 就在她在安抚沈父沈母的时候,夏天对王紫嫣小声说了些什么之后,也跟着离开了酒店。 罗伯特和黑袍人辗转半天后,最终找了一个人少的巷子停了下来,他们还没转身,沈欢便也跟了上来。 “沈医师,你那么多手下都中了毒,不先帮他们解毒,来追我们有什么用?”罗伯特笑嘻嘻的说道,脸上看不出一丝紧张。 黑袍人也笑着说道;“那毒可是我下的,估计要不了多久,他们就会魂归黄泉了。” “少废话,你下的毒不过是昏睡散而已,就算不救治一个时辰以后也会自己醒来。”沈欢打量着两人,“说吧,你们把我引到这儿,有什么目的。” “啪啪啪!” 罗伯特鼓了鼓掌,“明知道我们是故意引虎出山,你还敢过来,沈医师胆量非常人所及啊!” “我不想说废话。”沈欢说着,手中已经握住了龙首双头枪。 “好吧,其实我这次来只是想向你说明一些真相。”罗伯特嘴角翘起一丝怪异的笑容,“关于八王爷还是九公主身死之谜!” “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沈欢对于这个事件的真相,还是很有兴趣的,毕竟这是导致他永世不得为已的主要原因。 小国主虽然答应他,在找到龙鼎后便将中医奉为国医。 先不说国主是否会守信,就是这龙鼎能不能找齐都不一定,别忘了,龙鼎的数目究竟有多少,连国主自己都不清楚。 所以说,关于让中医崛起的事情,还是由他自己来办才能安心,而八王爷和公主为何身死的真相,是目前唯一能够让他重新成为医师的必要条件。 “当然知道,因为驸马身上的毒,就是我让人下的!” 罗伯特话音刚落,黑袍人就用手指了指自己,“那个下毒的人就是我。” “公主染病以后,八王爷一定会很着急,这个时候我再出现提议用龙医师大赛的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选出最强的医师。”罗伯特笑着说道:“你现在明白,我为什么会在关键时刻,选择弃权了吧?” 沈欢皱眉道:“你做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让我在医学界除名?” 原本脸上带有微笑的罗伯特忽然收起了笑容,“当然不是……我想要你死!” 第546章二打一?我看不一定! “可惜,最后结果还是出乎了我的意料。”罗伯特无奈的叹了口气,“我算到了一切,却算错了皇族对你的态度,没想到他们最后只是让你永世不得为医而已。” “嗖——” 回答他的是沈欢挥舞而出的长枪,出手就是火凤燎原,没有任何留手的意思。 罗伯特身形飘渺,闪躲到了一旁,“脾气这么暴躁,不让你当医师真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对了,忘了告诉你,当天在背后放冷箭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我!”罗伯特说着,不知道从哪掏出了一把长怒,直接朝着沈欢射了过去。 “叮!叮!叮!” 沈欢将那些弩箭扫飞以后,感觉虎口一阵麻痹疼痛,若只是普通的弓弩绝对没有这么大的力量,但对方在发射时融入了灵气,使其威力大大提升。 “狐狸精,帮我看一下,这个假罗伯特是什么实力!”沈欢眼力有限,看不出罗伯特实力的深浅。 道修在达到逐日境以后,实力上会有这质一般的变化,根据罗伯特出手的情况俩看,虽然比沈欢强,但还没有达到逐日境那种夸张的程度。 因为龙髓以及多次淬体的缘故,除了五脏六腑,沈欢的肉身能力,几乎与逐日境高手同级,在加上奔月境后期的实力,在同阶内堪称无敌,所以罗伯特也不可能是奔月境高手。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欢根本不能对对方的实力做出准确的判断。 “狐狸精!” 沈欢又喊了两声,仍旧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逼退沈欢后,罗伯特没有继续攻击,停留在原地道:“我这次找你不是来打架的,首先我的实力要强于你,其次我还有这个帮手,要想杀你,轻而易举。” 人生总是充满了意外,沈欢就是判定黑袍人的实力不如自己才追出来的,可他忽略了罗伯特是否是道修的可能。 “那可不一定!”沈欢说着,猛地释放出了天级龙威,朝着罗伯特压迫了过去。 罗伯特身形一滞,表情中充满了惊讶,他根本就没有想到,只有奔月境后期的沈欢能够发出这么强大的威压。 沈欢抓准机会,用横扫天下中威力最为猛烈的招式,朝着罗伯特攻了过去。 “轰!” 一声巨响过后,一个身影直接倒飞了出去,直到将小巷的墙壁撞穿以后才停下。 “非常抱歉,你的实力很强,但想杀我,还没有那个资格!” 黑袍人飞到罗伯特身旁,不过并么有将他扶起来的意思,“我早就和你说过,这个小子的在修炼速度方面堪称怪物,现在信了吧?” “咳咳!”罗伯特从地上爬起,咳出了几口鲜血,看样子受了不轻的伤,“没想到自己竟然又失算了。” “你以后不会失算了。”沈欢扭动了两下脖子,发出一阵阵骨头摩擦的脆响,“因为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罗伯特擦去嘴角的血液,冷笑道:“小子莫要太猖狂,今天鹿死谁手还不知道呢……我们有两个人。” 黑袍人有多少实力,沈欢很清楚,根本不足为虑。 不过没等他开口,黑袍人就站到一旁,和罗伯特划清了界限,“对不住啊,我跟你来是一位能装逼,没想到现实的情况却是这样的,所以我帮不了你了,再见!” 说完,黑袍人便闪身走人。 罗伯特看着黑袍人消失的方向,良久没有回过神来。 “看来你们两个不过是暂时组成的联盟而已。”沈欢耸了耸肩,将龙首双头枪化为青龙偃月刀,朝罗伯特走了过去。 被队友抛弃的罗伯特没有说任何话,飞身跃起,朝着沈欢的心脏、头颅和脖颈,连着发射出了三根弩箭。 “叮叮叮!” 沈欢将千幻幻化成盾牌,将弩箭全都给挡了下来,而罗伯特则想趁这个机会开溜。 “轰——” 在天级龙威之下,罗伯特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刚飞到半空,便被强大的龙威,生生的压了下去! “咔嚓!” 强大的力量,直接将地面砸出几道拇指粗细的裂纹,同时传出来的,还有一阵骨裂声。 看来这个罗伯特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对付,他厉害的恐怕只有弩箭而已。 “再见了!”沈欢走到其身旁,手中的屠龙刀直斩而下。 “你杀了我就是死无对证,没人能够证明你的清白!”罗伯特的语速极快,要不是沈欢耳力好,还真听不清楚他说了些什么。 沈欢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但嘴上却说道:“我现在只想杀了你。” “你是一个中医,失去医师这个身份,简直比杀了你还痛苦,你一定会放了我。”罗伯特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 “对不起,你有些自信过头了!” 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 要真的只有这个假罗伯特一个人知道真相,沈欢为了自己的清白只能忍着,但除了罗伯特以外,那个黑袍人也知道真相,既然不是唯一,杀了又有何妨。 “嗖——” 沈欢手起刀落,眼看就要斩下罗伯特的头颅,谁知对方的袖口忽然飞出了几根银针,威力上一点也不比弩箭差,并且穿透力似乎还要更强一些。 “叮叮——” 距离太近,沈欢只成功拦下两根,剩下那根直接刺入了他的肩头。 “妈的!”见罗伯特想要再次逃跑,沈欢用真气将银针逼出,准备再次追上去,可就在这时,他面前忽然出现一团迷糊。 “咳咳!”在沈欢闭眼咳嗽之际,屋顶传来了黑袍人幸灾乐祸的声音,“没想到吧,我还在呢!” “你来,也只是多送一条命而已!”沈欢冷哼道。 屋顶的黑袍人摇晃了几下食指,“你太天真了,难道你忘了我的无解之毒吗?” “刚才那些粉末是——玄化散?!” “宾果!恭喜你猜对了。”黑袍人用穿戴着手套的手捻了捻上面白色粉末,“还是威力加强版的哦!” 黑袍人飞跃而下,给罗伯特服下了一颗丹药,罗伯特体表的外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复原。 “现在你中了玄化散,又是二打一,看来……你死定了!”黑袍人说完还没来得及狂笑,一个声音从不远处传了过来,“二打一?我看不一定!” 第547章华鹊和杜仲?再中玄化散之毒! “夏天?!”沈欢看着从不远处走过来的人影,眼神中有些惊讶,“你怎么来了。” “看到他们两个人的身手,我就知道这件事绝对不简单,所以和紫嫣交代了一句,我就跟了出来。”夏天一边说,一边朝这边走,不到一个呼吸的时间,就站在了沈欢的旁边。 黑袍人面色一变,压低声音道:“这个是夏天,天组的大校,我们的事情要是被他知道,就没办法在华夏施行了。” “天组是吗?”罗伯特皱了下眉头,“我们走!” “在我面前是你们想走就能走的吗?”沈欢冷哼一声,右脚猛地朝着地面踏了一下,一股比鲤鱼跃龙门还要强大波动,震得两人七荤八素。 由于振动幅度太大,黑袍人和罗伯特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哼!”罗伯特冷哼一声,对着黑袍人说道:“你的身份天组应该没有记载吧?” “没有。” “那就好,如今我使用的是一个已死之人的身份,就算暴露了也没关系。”罗伯特嘴角翘起意思残忍的笑容。 黑袍人心中生出一股不好的预感,“你打算怎么做?” “杀了他!” “杀天组的人?你疯了么!”黑袍人惊讶道:“你到时候可以重回花旗,但我只能留在华夏!” “所以才必须杀死他!”罗伯特看着夏天,继续说道:“要是不杀他,我们将要面临的,就是天组的围剿!” 黑袍人愣了一会儿,“你这些年在国外到底都经历了些什么?以前师父之所以让你打理药圃就是因为你的性格是众多师兄弟中最温和的,为什么现在的想法,全都这么疯狂!” “人总是会变的。”罗伯特冷哼道:“我们现在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不管你出手不出手,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也不管这句话有没有起到作用,罗伯特直接脱去外头,露出了手腕上的弩箭,朝着夏天便是一顿猛射。 “他的弩箭威力很大,快躲开!”沈欢连忙发出警告,他很清楚正面和罗伯特的弩箭交锋,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 夏天笑了笑,体内猛然爆发出一股气浪,原本凌厉无比的弩箭在接近的刹那,就像是乱风中断了线的纸鸢,被吹的四处飞舞。 沈欢面带惊讶,刚刚的气浪冲击,基本上和他的天级龙威有的一拼了,“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了?” “变强?”夏天苦笑道:“这种实力简直弱到爆了好么!” 沈欢没打算跟他争论强弱,问道:“你刚刚使用的叫什么手段?” “真气爆发,不过按照现在称呼,应该叫做灵气爆发吧。”夏天耐心讲解道:“简单来说,就是将体内所有的灵气凝聚于丹田,然后在瞬间从体内爆发出去,形成犹如海浪一般的波动。” “凝聚丹田再爆发?这不是玩命么?” “也不能说是玩命,只要掌握住方法,是中很容易的事情,这招算是万金油型的招式,就算到了耀阳……就算成了仙,也依旧可以用到,气浪的威力是根据实力来判断的。”夏天笑了笑,“这在很久以前,基本上是人手必备的招式。”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我现在相信你说的觉醒前世记忆之类的话了。” “怎么说?” “以前的你,虽然有逼格,但绝对没有现在这么高。” “……” 罗伯特所有的疯狂射击,都比灵气爆发给挡了下来,最后一根弩箭都没有了,不过最令他气愤的是,夏天对待他的态度。 蔑视,这是一种赤果果的蔑视! “华鹊,你到底出不出手!”罗伯特气得大喊一声。 黑袍人听到后,骂骂咧咧道:“妈的,喊得这么的大声,是不是生怕他们调查不出我们身份,你个傻哔杜仲!” 华鹊?杜仲? 沈欢感觉这两个名字很熟悉,但一时之间又想不到究竟在哪里听到过。 “好了,游戏结束了,我也该把你们两个抓回去了。”夏天说着便准备动手。 黑袍人一咬牙,从袍内甩出数不清的银针,犹如暴雨般朝着两人袭来。 “暴雨梨花?”夏天皱了下眉头,这次他没有在发动灵气爆发,而是将灵气凝聚在双拳,就像电视上演的降龙十八掌那般,出拳发出了两个龙形气劲。 “嗷呜——” 龙形气劲的威力虽然巨大,但覆盖的范围太小,仍旧有很多银针飞射而来。 沈欢之前与黑袍人交手的时候,接触过这一招,倘若不是黑袍人主动停止,这犹如暴雨一般的银针是不会停下的,而夏天所发出的龙形气劲,却有消失的时候。 再这么下去,两人迟早得玩完。 动用灵气是引发玄化散的条件,只要不使用灵气,几乎就没有毒发的可能,但现在的这个请款给他必须得出手,一个人死总好过两个人死。 想到这儿,他的眼眸闪过一阵金芒,强大的龙威再次迸发而出,那些在空中飞舞的银针,全都定格在了半空。 “趁现在!” 不需要太多的解释,夏天便已经明白了沈欢的意思,再次发出两道龙形气劲,直接朝着发射银针的黑袍人轰了过去。 面对生命威胁,黑袍人唯有闪躲。 夏天一击击空以后,并没有继续进攻,而是将目标换成了还有伤在身的罗伯特。 黑袍人见状,连忙大喝道:“住手!你若杀了我师兄,沈欢也别想有解药!” “你中毒了?” 玄化散的作用,在道修身上的效果,要明显强于武者,沈欢的脸色现在已经变得苍白无比,“你觉得呢?不过你不用理会,他曾经说过,玄化散是无解之毒,估计他自己都没有解药。” “该死!”被看穿后,黑袍人再次使出自己的保命绝技——暴雨梨花。 沈欢的龙威时间已经消耗殆尽,能不能在这波乱针之下存活,就只能靠夏天一个了。 和龙威一样,夏天的真气爆发,也是有次数限制的,毕竟一个人的真气是有限额的。 面对和雨水一般密集的银针,他唯有带着沈欢躲进了巷子的拐角处,直到针雨停止,才露出头来。 “该死,还是让他们跑了。” 夏天看着地上这一片狼藉,自信道:“放心,他们跑不掉的!” “希望如——”沈欢话还没有说完,就直接昏倒在了地上。 爆发的无解之毒玄幻散,再次开始疯狂的吞噬他的灵气和精血…… 第548章等你娶我,不要死好不好 之前黑袍人说过,这次的玄化散是威力加强版的,这一点早沈欢身上得到印证。 在夏天把沈欢带回去的路上,玄化散的效果就得到了大幅度的体现,级别不停地下降,感觉异常明显,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开始吞噬肉身的精血。 “我去,看来自打离开以后,华夏又出了不少能人,以我现在的实力都没办法压制毒性。”夏天一边自语,一边以极快的速度朝酒店赶。 到了酒店以后,他没有直接进正在百订婚宴的大厅,而是绕过众人的视线去了二楼的一间休息室,接着打电话把王紫嫣喊了上来。 王紫嫣看着脸色苍白的沈欢,嘀咕道:“这是怎么回事儿?” 夏天解释道:“是刚才那两个人动的手。” 王紫嫣没好气道:“屁话,我当然知道刚才那两人动的手,问题是,他现在是怎么回事儿!受伤了?还是……” “中毒了,一种我都没办法解掉的毒。”夏天说这话时,忍不住叹了口气。 “你解不掉很正常好嘛?”王紫嫣伸手摸了摸沈欢的额头。 夏天无奈道:“他又不是发烧,你摸他的头有什么用。” 王紫嫣刚开始有些生气,可转念一想,笑呵呵的说道:“你吃醋了?” 夏天笑了笑没说话,王紫嫣的心在谁身上他很清楚,吃醋这事儿绝对不会发生在他身上,这种想法和他前世的记忆多少有些关系。 “哼!”见没有得到想要的回答,王紫嫣冷哼了一声,不过也没再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缠,“能解这毒的人估计只有三个人,第一个是沈欢自己,可惜他现在是昏迷状态,排除,第二个是那个下毒的人,这个也比较难,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抓到的,第三个是——” “医王世家李家的李老夫人,对吧?” “就你话多,能不能让我说完。” 夏天耸了耸肩,“按照你说的,沈欢估计是死定了。” 他用手搭在沈欢的脉搏上说道:“沈欢现在的身体很虚弱,可以说随时都有丧命的可能,燕京距离长乐太远了,我怕沈欢撑不到李老夫人过来。” 王紫嫣愣了一下,“事情有这么严重吗?” “可能比我说的还要严重。”夏天无奈的叹了口气,看着自己的双臂说道:“现在这具肉身的力量和当初相比差了十万八千里,要不然……” “喂喂喂,你怎么有开始说胡话了!”王紫嫣收起愤怒的表情,认真道:“我觉得你的中二病越来越严重了。” 夏天摇头无奈的笑道:“现在不是谈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好么……若是没有及时的治疗手段,沈欢死亡的可能性是九成。” 王紫嫣拉松着脸说道:“你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人命关天,她不是喜欢无理取闹的主,就算要作也只在夏天一个人身上作。 “暂时还没想到。”夏天正说着,门外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林小姐?!”两人都没想到来敲门的是林妙诗。 林妙诗将视线转向屋内,开口问道:“沈欢是不是出事了?” “这个……”王紫嫣表现的有些迟疑,沈欢现在的情况是九死一生,他们知道了况且如此,就更别提林妙诗这个未婚妻了。 两人相对一视后,夏天让出了一个通道。 纸包不住火,世界上没有不透风墙,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些古人所总结出来的话,并非是无中生有,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语气瞒着还不如把事实告诉林妙诗。 在夏天看来,林妙诗并不是那种特别脆弱的女性,多一个人也多一分力量。 听完夏天的解释后,林妙诗沉默了半天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拉着沈欢的手。 “你说沈欢要是死了,她不会也跟着自杀吧?毕竟两人才刚刚订婚。”王紫嫣在夏天耳边,小声的嘀咕道。 “说句好话能死?” 这边正小声议论的时候,一缕青烟从沈欢的裤兜里飘了出来,“小欢子中的是玄化散。” 林妙诗看着她说道:“你知道毒药的名字,是不是也知道这毒要怎样才能解?” 苏璃深吸了口气,“知道是知道,只是这种办法已经不能用第二次了。” “为什么?” 面对林妙诗的问话,苏璃用手指了下夏天,“当时他也在场,让他告诉你吧。” “我来解释?”夏天先是一愣,经苏璃这么一说,他还真想起了一些东西,“我想起了,当初沈欢使用楚歌血液中的疯魔戾气解得毒,但现在楚歌不在了,所以……” 忽然,林妙诗送了拉着沈欢的手,起身朝着门外走去。 “你去做什么?” 林妙诗头也不回道:“找楚歌。” “楚歌已经出国,寻找起来比抓对他下毒的黑袍人还要困难,与其如此,还不如请李老夫人过来。”王紫嫣说着将双手搭在了她的肩头上,“你要冷静,办法不一定只有一种,这世界上万物都是相对的,不可能出现没有解药的毒药。” 林妙诗重新返回了沈欢的身边,紧紧地握住那只苍白的手,双眼含雾道:“我还等着你娶我呢,不要死好不好……” 听到她这句话,屋内一片默然。 酒店天台上,屠道者手提酒壶侧坐在楼顶的边缘,他一旁的虚影开口道:“事情越来越复杂了。” 自从面具人出现阻止沈欢魔化后,屠道者便已经失去了对剧情的掌控,“死了最好。” “我说很多次了,沈欢不是他。” “你我经历这么多还不明白吗?过程会变,但结局却怎么都不会改变。” 虚影语气愤怒道:“你总是这么执拗,总要等到事情发生了才后悔!” 屠道者将头别过一旁,喝了口酒,“想救就自己去救。” “我有能力的话,早就这么做了。”虚影语气透漏着无奈。 屠道者任由酒水滴落在地上,眼神茫然道:“我也没有这个能力……他要死了,我却一点也不开心。” 两人正交流着忽然发现眼前的情景快速流动着,等回过神以后,再次到了距离燕京千里之外的一座荒山上。 “看来我们不用再担心,那个人出手了……” 第549章臭不要脸! “我们又见面了。” 还是那片血狱,还是那个人影,还是那种语气,看着眼前熟悉的一切,沈欢的内心并没有什么波动。 “制造这样的幻境,应该需要花费不小的力量吧?总这样做,你不累吗?”沈欢现在处于绝对清醒的状态,知道自己身在梦中,但又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醒过来。 人影耸了耸肩,“你以为这个幻境是我制造的?” “难道不是吗?” “不不不,这个幻境是你自己制造的,就连我也一样。”人影咧嘴露出一丝戏谑的微笑,“你不是一直很相信自己的直觉吗?你可以把这当做直觉对你做出的警告。” “心魔先生,这样的游戏玩一次就够了,再玩就会让人觉得无聊透顶。”沈欢嘴上这么说,但是视线依旧不敢在那些熟悉的尸体上停留。 人影摊了摊手,“好吧,既然你执意认为我是心魔那也没办法。” 沈欢没有理会人影,他在思考醒来的办法,自己中了玄化散,夏天一定会把自己带回酒店,以妙诗敏锐的直觉,现在应该已经发现自己出事了。 不过再一想,就算醒过来有能怎么样? 玄化散的配方,现在沈欢已经知道了,但这种毒就像黑袍人说的那样——无解,至少从配方上没办法组出解药。 准确来说,玄化散已经脱离了毒的范畴,它更像是一头潜藏在体内的野兽,主要针对的目标是灵气,精血只是灵气消失后的替代品。 唯一理想状态的办法就是,中毒者在不动用灵气的情况下,由以为实力强劲的道修,以其浓郁浑厚的灵气,将玄化散之毒给逼出来。 这个只是在理想的状态下,实际上会发生什么情况谁也不知道,并且就算一切顺利,对沈欢也没用了,玄化散已经开始吞噬他的灵气和境界了。 将玄化散列为奇毒的原因,并不只是因为他吞噬灵气和精血的能力,还有他降低境界的功能。 众所周知,境界体现在身体变化上,简单来说就是速力防三围提升,扩大丹田、通彻经络等体现,而非单纯的灵气数量。 虽然有了配方,但沈欢一直搞不懂玄化散为什么会降低一个人的境界——这不科学。 见沈欢不搭理自己,人影也沉默着没说话,过了一会儿忽然开口道:“想出去?” “你有办法?” “我有,就看你敢不敢用了。” 沈欢皱眉道:“什么办法?” 人影轻松道:“和上次一样,在这个空间内死亡就会脱离这个空间。” “你确定?” “我确定。”人影说着,手中忽然出现一把长剑,朝着沈欢的胸口刺去。 沈欢没躲,准确来说,他根本就躲不过去。 又是这种感觉,真的很令人讨厌。 沈欢“死亡”后,身体便消失在了这片空间之内,人影看了看剑上的鲜血,“第二次了,要不了多久,他的心理防线就会完全崩溃,到时候就……桀桀桀桀桀桀!” “醒了,沈欢醒了!”休息室内,一直在观察着沈欢的王紫嫣发出了一声惊呼。 夏天脸色仍旧不怎么好看,“但他体内的毒还在,并且越来越严重,估计要不了多——” “终于醒了。”沈欢叹了口气,那张苍白的脸上带着一丝苦笑,“狐狸精,舍得出来了?” “哼!”苏璃听到调侃,冷哼一声,直接化为青烟钻回了血玉。 这个狐狸精,以前老开自己玩笑,现在自己跟她开个玩笑,直接气呼呼的闪人了。 在异性方面,沈欢真的很没情商,至今都没搞懂苏璃在想什么,不过……苏璃好像也没有表现过几次小女儿心态,主要是栽在经验上。 “你感觉怎么样?” “我很好。”沈欢还不知道夏天已经把他给卖了,强颜欢笑道。 林妙诗拉着他的手问道:“肚子饿吗?我到下面给你弄点吃的吧。” “不饿。”沈欢顿了一下,改口道:“忽然间有点饿了,你嘴干不干?” 这句话显得有些不伦不类,前半句和后半句之间看起来,好像没有任何联系,但身为他的未婚妻子,林妙诗很快就明白了这句话蕴含的玄机。 自打两人做了那种羞羞的事情以后,沈欢总会找借口说自己各种饿,饿的想吃”林家肉”。 至于嘴干身冷沙眯眼,之类的老梗就更不用解释了。 放在平时,林妙诗肯定会有些羞涩,然后装作听不懂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现在……沈欢的状态是九死一生,随时都可能丧命。 所以她二话没说,直接低头在沈欢的嘴巴上吻了一下。 “臭不要脸!”王紫嫣精神上受到了几千万点的狗粮伤害,但又怕林妙诗误解,补充道:“我是说沈欢。” 夏天在一旁捂嘴嘴巴偷笑,却因为障眼法使的不行,被王紫嫣给发现了,“你笑什么笑,这种事情本来就——唔!” 夏天擦了一下嘴角,笑道:“现在感觉怎么样?” 王紫嫣脸蛋通红,低头小声骂道:“臭不要脸。” 嘴上这么说,但脸上的表情却是乐开了花。 女人,一种复杂到极点的动物,但无论是什么性格的女人,都会有柔软的一面,不单单是女人,男人也是如此,不然也不会有铁汉柔情这个词语了。 “我不太想打扰这样温馨的气氛,但必须要说明一下,沈欢,你身上还中着毒。”夏天摇晃了一下手中的电话,“根据中州分部的同事来电,各类交通工具上都没有黑袍人和罗伯特的消息,他们应该还在中州境内。” “没用的。” 沈欢和黑袍人的医术应该处于相当的水准,而且黑袍人曾经说过,毒药就是用来杀人的,何必要制造解药,加上玄化散的威力,他内心中已经断定此毒是没有解药的。 “不试试怎么知道?” “我已经试过了,楚歌的血液是唯一的解毒办法。”沈欢正说着,忽然一愣,这个声音很熟悉,不是第一次听到,男人的声音,但绝对不是夏天的。 是上次教自己七星步的神秘人?! 第550章斩魔 “前辈?”沈欢用神识向四周发射,尝试主动联系这个帮过自己一次的神秘人,但是并没有得到回应。 “怎么了?”夏天说这话的时候朝四周看了看,好像是感应到了什么。 这种力量不属于地球,也不属于银河星域,和神那个家伙的属性有些相似,但又不完全相同,他们像是一类人。 根据那个家伙的说法,他之所以创造这些东西,完全是因为一个人太过无聊…… 这就是实力没有完全复原的代价啊,在银河星域内遭遇自己无法理解的东西,真是一种讽刺。 尝试无果后,沈欢只能选择放弃,“没什么。” “放心,你死不了。”夏天忽然没由来的冒出了这句话。 沈欢有些哭笑不得,让人紧张的是你,现在开口安慰的又是你,总之好的坏的全占了,谁都不能说你不是。 “你似乎很自信,能告诉我原因吗?” 沈欢改变了态度,因为魂觉,根据夏天的说法,魂觉就是觉醒前世的记忆和力量,之前夏天可能没办法做到的事情,现在却有可能。 夏天笑了笑,意味深长道:“你身上有一件我曾经拥有过的东西。” “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有它在你就死不了。” 沈欢一脸无语,这种高深莫测的样子,真的很令人讨厌,不过现在他也有些觉得自己不会死,刚才那个声音绝对不是幻觉。 神秘人为什么会帮自己,沈欢不清楚,但他有种感觉,这个人给人的感觉很亲近很亲近。 “说真的夏天,如果我死了——”不等别人阻拦,沈欢自己就不说,他转了下视角,看向了王紫嫣,“还是把妙诗交给你,我才更放心。” 夏天想通其中的关键以后,一头黑线道:“滚,在你眼中,我就这样的人吗?” 一旁的王紫嫣,深以为然道:“像!” “……” “咳咳!”沈欢忽然咳嗽了两声,眼前的视线开始变得模糊起来,几乎在眨眼之间便陷入了昏迷的状态。 外面发生了什么沈欢不清楚,但他知道自己又进入了那个该死的血色世界。 人影语气玩味道:“又回来了吗?看来你很喜欢那种死亡的感觉。” 对沈欢来说,这个幻境的真实度是百分之百,虽说知道是假的,但那种死亡的痛苦,已经深深的刻印宰了他的脑海当中。 “这一次死的可能是你!”沈欢说着,便想召唤出龙首双头枪,利用偷袭的手段,了结了人影的性命。 可惜的是,在这个幻境内,他已经失去了对千幻的控制。 人影抖肩大笑,蔑视道:“我说了,我就是你,千幻共同的主人,在他的系统内没有设定过两个主人的项目,所以他只能用排除法选择更加强大的那个。” “唉,说过的话还要再重复一遍,我最讨厌做的就是这种事情。” “要我送你出去吗?”人影手中再次出现了一把长剑,嘴上是询问,但动作上却已经帮沈欢做出了回答。 事不过三,这回沈欢可没老实受死的念头。 经过这几次的血色经历,他发现了一个问题,任何事物都是有弱点的,连真实世界都不完美,更何况是幻境。 自称未来沈欢的人影,是幻境创作者的同时,也是这个幻境的弱点,就像是阵法的阵眼那样,想要让幻境消失,就必须干掉人影! “嗷呜——” 一声龙吟响起,沈欢发出一记无相龙拳,他虽然对千幻失去了掌控,但身体的拥有权还在自己手里。 “无相龙拳?”人影语气鄙夷道:“我说了,我是未来的你,未来又怎么可能会输给过去呢?所以……你还是老老实实受死吧,以死来洗刷你的罪孽!” “嗖——” 沈欢费尽全身的力气躲过了攻击,但仍旧被剑锋伤到了胳膊,一时间血流如注。 对方太强了,自己究竟要怎么办才能赢过对方! 沈欢一边狼狈的躲避,一边迅速思考对敌的办法,大概几个呼吸以后,他忽然停止了动作。 “放弃抵抗了吗?你终于做出了一个正确的选择。”人影说着,便将手中的剑朝沈欢的胸膛刺去。 “叮——咔嚓——” 剑没有刺进沈欢的胸膛,而是被一股强横的力量所绞碎,连渣都不剩。 人影的眼中充满了惊讶,“这、这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你不是说这个幻境是我制作的吗?既然是我制造的,那掌管权自然在我手里。”沈欢叹了口气,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脑门,“我真是有够蠢得,竟然在自己的梦里被你欺负了两次。” 人影气恼道:“我那么说只是为了干扰你的心智而已,这个世界怎么可能是你创造的!” “你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沈欢冷笑一声,“这个幻境是你制造的没错,但识海的所有权是我的,所以拥有最大权力的人是我,而不是你!” “胡说!” “嗖——” 沈欢身形一闪,出现在了人影身前,手掌直接陷入了他的胸膛,然后将心脏给撕扯了出来。 “咳——咳咳——这、这不可能,在幻境当中,我、我怎么可能会输给你——” “也是时候让你体验一下死亡的滋味了!”沈欢说着,一把抓破了手中的心脏。 “啊!!!吼——” 人影发出一声骇人的惨叫,身形快速的变化,最后变成了一团挂着两个菱角形红眼的黑雾。 “看来我猜得没错,一切都是你搞的鬼,心魔先生。” 黑雾不屑冷哼道:“心魔?那种卑弱的生物又怎么可以和我相提并论。” 看着周围逐渐崩塌的幻境,沈欢再次出剑,将黑雾切割成了两半! “我一定会回来的!” 沈欢不由自主道:“再见了,灰太狼!” 呼……心魔的事情总算解决了。 “能够突破魔的干扰,看来你心性比我想象中要强大一些。” “前辈!”听到身后的声音,沈欢连忙转过了头,可当他看清来人的相貌时,整个人都呆住了,“师、师父?!” 第551章相生相克 站在沈欢身后的,是一个穿着药王门宗主白袍的老者,发丝似雪,胡须如银,但面容却显得异常年轻,用鹤发童颜来形容他,一点都不为过。 虽说模样不再是糟老头子,但沈欢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对方的身份,孙真,医治父亲的恩人,自己的人生导师,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 “师父!”沈欢忽然感觉鼻子有些发酸,这是孙真死后第一次碰面,虽说是幻境所制造的幻象,但依旧给了他不小的冲击。 只是看到一个影像,就让沈欢想起了过往的一切。 一个人的三观形成和周围环境有很大因素,他之所以会有如今的性格,和孙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病者求医,寄以生死,身为一名中医,要对每一个求医的病人负责,绝对不能够有任何疏忽,因为你的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使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 “以字观人,开方子讲求的是快没错,但你这样潦草的字体,有几个病人会认得?从今天起,每天临摹王羲之的字帖三遍!” “人生十有八九不如意,但若能做到问心无愧,此生又岂会白活?” “药分寒阳,你这方子若在冬季确实是不错的选择,但在夏季却可能使患者肺热加重,重开!” 孙真慈祥起来很慈祥,但严厉起来很严厉,牛大宝对其的形容是,只要孙老头儿一进入教学状态,就会变得“六情不认”。 往日种种,犹如走马灯一般,在沈欢脑海中不停地闪过。 “男子汉当丈夫流血不流泪,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孙真冷哼道,眉眼间满是严厉。 “我想您了……” 孙真看着落泪的沈欢,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你很令我失望。” 沈欢愣了愣,不知道师父为什么会这样说,自从进入燕京后,他对自己的表现基本上还是比较满意的。 “我跟你说过什么?” “不准去燕京。” “错!”孙真指着沈欢说道:“你现今已经继承药王之位,这时间病症毒药应该再也无法令你为难,如今却因为一个小小的玄化散濒危等死,可对得起药王二字!” 玄化散是无解之毒,当初您也受过折磨,怎么现在就变成了小小的玄化散。 沈欢脑海中这个念头刚一闪过,眼睛忽然一亮,“师父,您这么说是不是已经找到了玄化散的解毒之法?” “没有。” “……” 孙真话锋一转,“世分阴阳,相生相克,无敌无解之说本就不存在!冷静下来好好想想,这毒是否真的无解!” 话音刚落,孙真便化为荧光颗粒,消失不见,而沈欢也从梦中惊醒。 “怎么样?” “不碍事儿。”沈欢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液,反复思考孙真幻象所说的那些话。 他之所以会认为玄化散无解,是因为第一次见到黑袍人时,黑袍人的医术修为远在他之上,对方说无解自然无解。 通过第一次身中玄化散,以及得到玄化散的配方后,更是肯定了他的想法。 除了兰陵草,玄化散其他配药在《药王经》中都有记载,这毒难在就难在兰陵草的未知性。 世分阴阳,相生相克—— “我想到了!” “想到什么了?”王紫嫣被吓了一跳。 林妙诗则是将手握紧了几分,没有说话,夏天转了下眼珠子,“你知道这毒该怎么解了?” 沈欢点了点头,“万物相生相克,玄化散之所以难解,就是因为兰陵草的存在,只要找到其破解方法,解毒就不是难事儿。” 夏天的态度并不算乐观,“话是这么说没错,但你目前有头绪吗?” “关键就在相生相克上,若是没有抑制的话,兰陵草的数量不会这么少,也就是说,在兰陵草生长的地方,肯定有克制它的生物或植物。”沈欢有些懊恼,要不是在幻境中得到了提示,他就把这个基本的知识点给忘了。 很多时候,人们总喜欢把事情复杂化,就比如现在一些幼儿园题目,把研究生硕士给难倒的道理一样。 其实不是题目太难,而是因为环境所造成的惯性思维。 “兰陵草生长在什么地方?” “兰陵。” “那岂不是要到齐鲁省?开车的话,最起码得半天才能到吧。”王紫嫣没把话说完,言下之意就是,以沈欢现在的情况能撑那么久吗? 夏天拿出手机道:“我立马调动组内的飞机,顺便让齐鲁的分部准备一下,这样的话可以节省不少时间。” “谢了!” “不用客气。” 趁着夏天和王紫嫣去忙活的时间,沈欢拉起林妙诗的小手儿,“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不是会不会,而是你必须活着,娶我!” 沈欢没再说话,紧紧的将林妙诗给抱住。 “爸爸,爸爸,爸爸!”果果不知道怎么找到了这里,一进门就看到了抱在一起的两人,看到这情况,小丫头先是一愣,然后脱下鞋子,光着小脚丫直接跳到床上,往两人中间挤,一边挤一边说:“抱抱,果果也要抱抱。” 沈欢腾出一只手臂,把她抱住以后,小丫头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嘟嘴道:“爸爸,爸爸,你怎么不去吃饭呢?果盘很好吃的!” “我不饿。” “奶奶说,不好好吃饭,个子会长不高的!”小丫头一本正经道:“爸爸不能挑食!” 沈欢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小丫头总能给自己带来欢笑。 和果果玩了没多久,夏天便进来说安排好了一切。 本来沈欢打算和夏天一起过去,让林妙诗留在家里照顾父母还有果果,但对方非得跟着,没办法之下,沈欢只能同意,顺便把果果每天早上放气球的事情,对夏天说了一下,让他多照看照看。 在上飞机之前,沈欢给唐恨天打了一个电话,最先发现兰陵草的是毒宗之人,这方面他应该能帮上忙。 距离被玄化散吞噬一空,还差四个小时…… 第552章相克论无效?! 关于兰陵这个地方,女性比较熟悉的大概就是兰陵王的传说了,不过呢,现在的兰陵和模样俊美,需要勇狰狞面具来吓人的兰陵王还真没多大关系。 对现代大多数男性来说,可能没听过兰陵,但说不准听过兰陵笑笑生,就算没听过兰陵笑笑生,也一听听说过《金瓶梅》。 兰陵传闻是由屈原命名,兰为圣王之香,陵为高地,遂兰陵又称圣地。 在天组人员的帮助下,沈欢花费了将近三个小时才到地方,但唐恨天还没到,他能做的就只有等待。 大概又过了半个小时,唐恨天才赶过来,看他那紧张的样子,估计也是拼了命在赶。 此时沈欢双眼无神,肤色苍白,脸上没有任何的血气,若不是胸口会随着呼吸而起伏,看上去和死人基本上没什么区别。 “好狠辣的毒药,几乎可以和我们毒宗的万尸毒有一拼了。”唐恨天是毒中行家,一眼就看出了玄化散的厉害之处,“真是没想到,兰陵草搭配其余几种药材竟然会有这样的效果,这个制度的一定是个高手,我们毒宗经历数代都没发现兰陵草的毒性作用,没想到却被对方给配出来了。” 沈欢虚弱的咳嗽了两声,“让你过来不是感叹的,我时间不多,当初你祖父发现兰陵草的具体地址在哪里。” “对,先办正经事儿。”唐恨天深吸了口气,“根据我父亲的说法,兰陵草是他在太宗山郎公寺后山休憩的时候发现的。” “远不远?” 唐恨天干笑两声,“我也是第一次来兰陵,根据地图上的gps定位,我们距离的并不是很远,但……我怕堵车。” “我背你。”林妙诗说着就把沈欢背在了身上,然后从唐恨天手中接过手机,快速飞奔。 那速度直接把唐恨天给看傻了眼,追有追不上,打车又怕耽搁时间太多,最后他只好向一位大爷征用了一个凤凰牌二八车,风急火燎的追,跑到一半才想起了——妈蛋,手机都没了,这郎公寺怎么去啊! “不用太着急,我们还有时间。”趴在林妙诗背后的沈欢,可以明显的听到一阵阵强而有力的心跳声。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真正留给他的时间,就只剩下不到半个小时。 以这样的速度赶往郎公寺需要十来分钟,等到了地方以后,差不多只剩下十分钟的时间寻找克制兰陵草的草药,时间可谓紧迫到了极点。 在这样的情况下,林妙诗怎么可能放松,她能够保持现在这种冷静,已经是心理素质不错的表现了。 “到了!”林妙诗最终喘着粗气,眼睛迅速的在地上扫视,希望能够发现与众不同的药物。 沈欢也是一样,从林妙诗身上下来以后,就不停地观察着,三分钟后,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没再说话。 “找不到吗?” 沈欢摇了摇头,这片竹林里有不少的兰陵草,全都是丛生的,在它们附近除了竹子以外,再也没其他的植物。 刚刚趁林描述不注意的时候,他偷偷嚼了一些竹叶,没有任何效果。 按照眼前这个情况来看,兰陵草显然是一种超脱于“相生相克”这条理论之外的植物。 林妙诗将手摁在沈欢的肩头,“振作点,在我心中的沈欢,不是这么一个容易放弃的人。” 沈欢总算明白了什么叫天意弄人,他本以为自己会死在器咒之下,可没想到让自己栽到的,竟然是已经中过一次的玄化散。 看来自己还是太心软了,如果在上次交易时杀了黑袍人,也不至于有今天这样的结果。 “妙诗,别找了,咱们抱着说一会儿话吧。”沈欢用手拉住了林妙诗。 原本一直保持平静的林妙诗,忽然哇哇大哭起来,“不要,我不要这种结果,你说过要娶我的!” “对不起……”沈欢声音有些颤抖,他也想哭,但理智告诉他,现在绝对不能哭,如果连自己也哭了,林妙诗会比现在更加伤心。 “生死病死乃人之常情,况且我也不一定会死。”沈欢这话说的很没底气。 “我不准你说那个字!” 沈欢深吸了口气,用手拨去林妙诗脸上的泪水,“乖,听话只剩下六分钟了,我不想最后看到的,是你哭泣的样子。” “我、我——”林妙诗哭的像个小孩子一样,没有任何顾忌,在这种悲伤的状态下,她忘了身为大家小姐应有的礼仪,“我不哭,我不哭——” 林妙诗嘴上这么说,但终究还是流下了泪水,趴在沈欢胸口泣不成声。 “呼哧呼哧——”唐恨天气喘吁吁的赶了过来,“咋、咋回事儿,怎么又哭上了?” 沈欢尽量保持着冷静,“相克论,对兰陵草无效,这里除了竹子和兰陵草以外,已经没有任何植物了。” “竹子说不定就是解药!” “我试过了,没用。” 听到这儿,唐恨天已经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没有相克的植物,也就说明,玄化散是无解之毒。 “嘿,你们在这儿干嘛呢!”这时一个秃顶的中年人骂骂咧咧的赶了过来,“都把草给压成什么样子了!” 他牵着一头羊,腰间别着一个烟斗,在说话的同时,甩起手中的鞭子朝三人攻去。 “大叔,有必要吗,不就是压了几堆草么!”唐恨天用手抓住鞭子,没好气道;“再说了,这些草和恶魔没什么区别,你保护它干嘛。” “恶魔?这是神草!是神赐予我这个老头子的神草!”中年人气哼哼道:“有了这些草,我的羊才能健康成长,连产奶的质量都好了不少,而且喝过我家羊奶的人,现在身体一个个棒的很!” “赶快走,别以为自己身强力壮我就会怕你们!” 沈欢听到这话眼睛忽然一亮,“大叔,你说你的羊是吃这些草长大的?” “咋了,不相信?我老杨头在这片是出了名的羊王,不信的话,就出去打听打听!” “我能不能买点羊奶?” “买羊奶?”一听这话,中年人乐呵的笑了起来,“你要多少,少了我可不卖啊。” “喝多少算多少。” 中年人还没理解这话里的意思,沈欢便已经冲到羊的身边,疯狂的吮吸羊奶…… 第553章我家羊奶好厉害的! 羊奶有很大的膻味,沈欢刚开始有些受不了,但没办法为了解毒只能这样。 之前说过,相克论不单单是说植物之间,生物也会对其起到遏制作用。 根据中年人的说法,他的羊群自小就是吃兰陵草长大的,应该是体内存在有抵抗兰陵草的东西。 当然,兰陵草对普通人是没有用的,羊群体内更不可能蕴含有灵气,体质得到改善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沈欢在做一场赌博,这也是目前他唯一能够抓到的救命稻草。 “咕咚咕咚——” “咩——咩——” 那只羊发出阵阵痛苦的吼声,想要挣扎却又被沈欢抓的死死的,那样子就像是一个被强行那啥的少女。 中年人一下子就急了,这羊可是他赚钱的命根子,“小子,你干嘛呢!你、你快点把我的羊放开!” 见沈欢不理会自己,他拎起手里的放牧鞭,就准备再给沈欢来那么一鞭子。 “住手!”唐恨天再次将鞭子给拦下,“大叔,我这位朋友患了重病,随时都可能会死,你的羊奶可能会对他起到救命作用。” “你、你骗谁呢!”中年人气哼哼的说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搞出这么多事,就是为了喝我的羊奶而已!咱们兰陵谁不知道我老杨头的羊奶,男人喝了壮阳,女人喝了养颜,老人喝了延寿——” “都说了,喝多少给多少钱!”唐恨天最讨厌的就是跟普通人打交道,你跟他讲道理吧,嘴皮子又没人家利索,动手吧人家只是个普通人,这不欺负人嘛。 中年人指着依旧被沈欢摧残着的小白羊,“这是喝多少的事儿吗?动物和人一样,都是有灵性的,有了这种遭遇,它以后还能不能产奶都是个问题!” “多少钱。” “什么多少钱?” “你这头羊。”林妙诗指了指被沈欢“虐待”到生不如死的羊。 中年人双手叉腰道:“刚刚我也给你说了,我这样羊奶值钱的很,一年少说也能产奶五百公斤,这五百公斤的奶你知道能卖多少钱吗?” 林妙诗打断了他的话,“十万够不够?” “十万?十万就想——”中年人正说着,忽然一愣,语气有些颤抖道:“你、你说多少钱?” “二十万。” “二、二十万?”中年人激动的差点没有一屁股坐在地上。 二十万,这几乎等于他每个羊都不生病,并且正常产奶情况下,不除花销的两年收入。 “三十万!” “三——三——三——”中年人三了半天,一句话都说不完整了,就差眼睛一翻倒在地上了。 别说三十万,就算是三百万、三千万花出去,林妙诗也不会眨一下眉头,只要能够让沈欢恢复健康。 “咳咳——”沈欢因为喝的太夸张,不小心呛到了自己,他没再继续喝,而是对唐恨天问道:“时间过去多久了?” “十分钟。” “十分钟?”沈欢感应了一下自己身体状况,兴奋地跳了起来,“我赌对了!” 此时他的身体依旧处于虚弱状态,但玄化散已经停止了吞噬,准确的说,玄化散已经完全在体内消失。 至于境界,如今沈欢连普通人都不如,不过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对他来说,只要能够活下来就够了。 他先是服下一颗生肉续骨丸,来恢复体内被吞噬精血,等差不多的时候,才微微松了一口气。 “我已经没事了。”看着扑倒自己怀里默不出声的林妙诗,沈欢柔声的说道。 “咳咳,那啥,我还在这儿呢,能不能收敛点?”唐恨天面色有些不自然,身为毒宗的少宗主,他的责任很重大,其中一项任务就是传宗接代,可惜的是——宗门里面,没有一个能入他法眼的。 沈欢和林妙诗的行为,对他那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走吧,咱们该回去了,离开太久,爸妈会担心的。” 见三人准备离去,中年人一下子就回过了神,“等一下,你们刚刚说好赔钱的,看我这羊都成什么样子了,快点赔钱!” “多少钱?” “三十万,她说的!”中年人指着林妙诗,生怕沈欢会不认账。 “一只羊,三十万?”唐恨天没好气道:“你怎么不去抢钱!” “这价钱是你们自己开的,想反悔不成!”中年人瞪大着双眼,看样子似乎是在说,老子可是本地人,你们坑我一下试试。 唐恨天冷笑一声,“我还说三百万呢,你敢接吗?” “你敢给我就敢接!” “嘿,我这暴脾气。”唐恨天冷哼一声,“给你!” 说完,他就准备洒出一些毒粉,打算惩戒一下这个贪得无厌的本地人。 “好了,三十万换我一条命值了。”把钱转给中年人以后,三人便离开了兰陵。 飞机场…… “这次多谢你了。” “谢什么谢啊!”唐恨天有些羞涩的挠了挠头,“这次我根本就没帮上什么忙。” 这倒是句实话,实际上这次他除了告诉沈欢兰陵草具体的所在地点以后,就基本没起到什么作用。 实际上仔细想一想,这种事儿通过聊天软件也可以实现。 不过沈欢看重的就是这一点,知道自己出事儿就马不停蹄的赶过来,最起码可以看得出唐恨天是一个讲义气的人。 “对了,关于咱们医道盟下山的事情,我们毒宗和天香阁都已经开始着手了,但仙针派和蝴蝶谷还都没什么动静。” 仙针派没有动静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毕竟他和甄礼海之间的恩怨不算太小,即便更换了掌门也是如此。 蝴蝶谷就让他有些疑惑了,这个门派在药王试炼上没有出面,给人的感觉一直很神秘。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便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回到长乐后,沈欢安定好沈父沈母后,又给夏天和王紫嫣打了个电话,表示自己已经没事儿,接着准备给沈君兰打一个,可怎么都打不通,最后只好作罢,等到明天早上再说。 “娘子?” 正在吹头发的林妙诗被这称呼吓了一跳,“干嘛?” “干!” 沈欢二话没说,直接就把这娇滴滴的小美人,给推倒在了床上…… 第554章你是傻哔么! 沈欢面临着一个巨大的问题,关乎他和林妙诗的未来,究竟是舍弃某种东西继续走下去,还是坚持己见导致这场美满的爱情从此终结。 有付出才有收获不一定对,但没有付出就一定不会有收获,所以设呢换最终还是选择了退让。 退让的代价是巨大的,这也是他为什么蹲在药铺门口半个多小时都不进去的原因。 孙老头儿是中医,村里开药铺的是西医,因为两者都是从医的原因,沈欢没少和诊所的医生打交道。 和在燕京时所遇到的情况不同,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这和诊所医生的身份有很大的关系。 网上数三代,他家都是老中医,知道他这一代才开始改行做西医,一共兄弟四个,全都是干这行的。 一般人办事儿都爱找熟人,沈欢也有这个习惯,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事情,或者无法到手的消息时,他总会下意识的去联系夏天,借助黄字组的情报网来获得自己想要的答案。 可是这种事儿最怕的就是遇到熟人! “要不,自己还是去县城里的超市吧。”沈欢刚说出来就摇了摇头,“都现在这个点了,超市早就关门了,又不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 “去镇里的成人用品店?”沈欢说着又摇了摇头,身为一个现代的年轻人,这种东西都是在超市里顺手买的,谁去成人用品店买啊。 现在他忽然间明白,在超市里卖小雨伞是件多么人性化的设置。 看到这儿,恐怕都明白沈欢要付出的代价是什么,本来好好的,全都被林妙诗一句话给破坏了,“我现在还不打算要孩子。” 啊啊啊,究竟是谁发明了小雨伞这种东西,还搞出那么多牌子,要是让我知道是谁,一定要杀了他! 沈欢也就发发牢骚而已,身为医师他很明白小雨伞的作用,其实远远不止是避孕那么简单。 “算了,忍一忍,还是等明天早上再去超市吧,反正以后日子还长,不差一晚上。” 就在让他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是欢子把?” 沈欢被吓了一跳,但表面上还是装作冷静道:“原来是魏医生啊。” “咱们有段时间不见了吧?”魏医生从兜里掏出一盒烟,朝沈欢递了过去。 沈欢抬手挡了一下,“我不抽烟。” “不抽烟好啊,我明知道吸烟的危害有多大,却是戒不掉了。”魏医生叹了口气,“刚从大学毕业那会儿,太迷茫了,虽说诊所的收入不错,但让我一个本科生一辈子都这样,总有点不甘心,后来因为结婚的事儿,压力更是大了不少,养成了这吸烟的坏毛病。” 魏医生的年龄不算大,三十出头,当初沈欢升高中的时候,他的诊所刚刚开张。 原本村里还有一个诊所,是他兄长的,不过不知道什么原因后来不开,这让村子里直接出现了三年的诊所空白期,这也是为什么孙老头儿来了以后,会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不过我现在打算戒了。” 沈欢咧嘴一笑,“是不是有什么喜事儿了?嫂子怀孕了?” “双喜临门,我在市医院应聘通过了!” “恭喜恭喜!” 魏医生摆了摆手,“其实就算你不来,我也要去找你。” “找我?”沈欢愣了一下,自从孙真去世以后,两人基本上就没什么联系了。 魏医生点头道:“我打算把这诊所盘给你。” “盘给我?”沈欢先是一愣,然后摆手笑道:“我没行医执照,盘给我有什么用啊。” “你不一定非要开西医诊所啊。”魏医生抽了口烟,“孙老医师刚来那会儿我爸还在世,根据他的说法,孙老医师的医术,堪称出神入化,你是他的徒弟,医术自然不会太差。” 他叹了口气,抬头看着天上的星星,继续说道:“人啊,就是喜欢犯贱,以前对咱们村子充满了厌恶,但真打算离开的时候,又有些舍不得了。” “要是我走了,咱们村子里就真的连一个诊所都没有了,看病还得跑到其他村子。” “我爸说了,一个好的中医,一点也不比我们西医差。”魏医生笑了笑,“你只给我个装修费就成,这些药你都留着,好多都是刚进的。” “有小雨伞吗?不是,我是说考虑考虑。” “成,你回去好好想想,最好这几天就能给我答复。”魏医生说完,便起身回了诊所。 沈欢则颇为认真的在想关于诊所的事情,就像魏医生说的那样,自己村连一个诊所都没有多少有些说不过去。 但是小国主还没收回,永世不得为医的惩罚,盘下来行医那可就是抗旨不尊了。 “欢子!” “啊?”沈欢这还没走两步,魏医生就又出来了,“给,你的小雨伞,超薄螺旋纹的。” “咳咳!我、我不需要这种东西。” “都是成年人了,害羞什么啊,现在的中专生都比你有魄力。”魏医生说着就把一盒小雨伞塞到了沈欢手里。 不等沈欢回过神来,他就转身回了诊所。 是啊,自己都他妈是个成年人了,有啥好害羞的! 妈蛋,好羞耻! 既然有了装备,沈欢回去之后,自然是做一下两人都开心的事情,做完以后,林妙诗陷入了睡眠当中,但他是怎么也睡不着。 经过药物调理,他的身体已经完全康复,但除了龙髓淬炼过的身体以外,境界已经全没了。 男人不一定要比女人强,但身为一个男人绝对不能躲在女人的背后。 “狐狸精,快出来!狐狸精,别玩了,我没工夫和你开玩笑,咱们把正事儿解决了以后再斗气!”在沈欢的狂轰乱炸之下,苏璃终于现了形,“吵得姐姐头都大了,说吧,有什么事儿。” 从表情上看,苏璃还是那只喜欢挑逗人的狐狸精,可语气上却有些不自然,可能是还没从上次的事件中走出来。 “怎么样才能快速的把实力给提升回去?”筑基追星这些都好说,就是奔月境有些困难,灵气难找、增加境界的丹药也因为使用过多而没了作用。 “这还不简单,喏。”苏璃用手指了指墙角的龙鼎,“直接吸收那上面的灵气就行了。” “真的?” “不相信就算了!”苏璃说着作势就要回去。 “我信!”沈欢连忙把人拦下,然后开启天眼,二话没说就吸收了一缕金色灵气进去。 一旁的苏璃直接傻了眼,她说的只是气话,没想到沈欢竟然信了。 “你是傻哔么!” 以奔月境吸收一缕金色灵气就差点玩完,更何况是现在这种普通人的状态! 第555章瞎了?! 玩笑是不能乱开的,别人当真也就算了,可怕的是,这个玩笑还把自己给坑了。 在本命契约的作用下,两人的性命是相连的,而她那句话是在拿沈欢的性命开玩笑,换个角度来说就是拿自己的命开玩笑,要是再不着急,那就怪了。 这个该死的小欢子,智商越来越低了! 其实这件事儿算起来,并不是沈欢智商低,而是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苏璃会骗自己。 和上次的情况差不多,吸收第一缕灵气后,丹田并没有多大的变化,平静地漂浮在丹田内,安静的就像是一只慵懒的猫咪。 “你骂我干嘛?”因为有了上次的经验,沈欢并没有急着吸收第二缕,而是自然的停了下来。 苏璃没好气道:“我骂你傻!” “胡说,你明明骂我傻哔。” “啊!老娘要疯了!”苏璃觉得和一个弱智交流,真的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你知不知道,以你现在的情况,直接吸收这种灵气的结果是什么?” “什么?”沈欢心中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与此同时,也发现苏璃刚刚说的似乎只是气话。 “严重的话爆体而亡,不然就是丹田破碎,运气稍好一些最起码也要落下经脉寸断的结果!” 沈欢吞了口唾沫,“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吧……我的身体经过多次淬炼,再加上龙髓的提升,应该可以顶得住。” “上次你是奔月境后期,都差点无法承受,更何况是现在境界全无的情况下。”苏璃气得发型都乱了,“该死的,你真是要气死我才满意!” “我说狐狸精,你不能把责任全都推在我身上啊,要不是故意说反话,也不会出现现在的情况。”沈欢正说着恍然大悟道:“我知道了,你一定是在生上次事情的气!” 我的天啊,你终于想明白了,情感神经迟钝到这种地步,也真是没谁了。 “不过那件事儿也不怪我啊,谁知道你们狐仙一族会和普通的动物一样有发情期,不对,你根本就没有肉身,发生那样的事儿显然不科学。”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再说,咱俩也没怎样,以前玩球的时候也没见你有这么大意见啊。” “去死吧你!” 以沈欢这样的情商,除了可以泡到从小缺爱的林妙诗以外,估计是和别的女人无缘了。 好吧,苏璃承认这话说的有些武断,她实在是想不通,李凤仙是不是脑门被驴踢了才会看上沈欢这个小子。 “有点奇怪。”沈欢忽然皱起了眉头,表情出奇的认真。 苏璃也收起了斗嘴的心思,毕竟这件事儿关乎两人的生死,大意不得,“怎么了?” “金色灵气好像有些过于平静,若是按照上次的时间,他早应该开始暴戾了。”沈欢越发觉得有些不大对劲,都过去这么久了,金色灵气没有任何动静。 苏璃眼中闪起一丝亮光,“这是好事啊,你尝试一下,看看能不能把这缕灵气转出去。” 这个沈欢还从来没有尝试过,按照以往的经验,灵气一旦进入丹田,就会化作阴阳二气,和天眼也就没什么关系了。 灵气是由眼部进来的,自然也要由眼部转出去,目前他比较担心的是,金色灵气会不会在转入天眼之后猛然爆发,到时候就算肉身扛得住,天眼也会扛不住。 眼珠子被生生撑爆的感觉,光是想象就够让人打冷颤了。 不过目前除了这个办法,也没别的办法了。 “呼哧——呼哧——” 沈欢做了几个深呼吸,便控制着金色灵气,从脉络中游走,最后进入到天眼当中。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正准备把灵气送回龙鼎之际,灵气忽然爆裂开来。 “啊——” 沈欢发出一声非人的惨叫,捂着右眼不停地在地上打滚。 “小欢子,小欢子——沈欢!你不要吓我!”苏璃的心瞬间被提到了嗓子眼。 “呃——”沈欢咬牙忍着痛意,艰难的从地上爬了起来,现在已经是深夜,加上周围只有沈欢一家,院子里显得格外平静,他那声惨叫很可能会让林妙诗和沈父沈母醒过来。 要是让父母看到这个样子……结果将无法想象。 沈欢用空着的右手,举起龙鼎,疯狂的跑出院子,一路狂奔到了村后的大水坑才停下。 “啊!!!” 在这寂静无人的地方,他终于可以发泄痛苦,毫无顾忌的叫喊着。 男儿流血不流泪没错,但也没谁规定疼了不能叫,这种非人般的折磨,恐怕就算是当年的关二爷也无法淡定的忍受。 “呼哧——呼哧——”呐喊和疼痛的双重冲击之下,沈欢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整个脑袋呈现的都是一种缺氧状态,随时都可能会昏厥过去。 “沈欢,坚持住!” “放心吧,我没事,痛感、痛感减轻了。”话是这么说,但事实上只疼痛到麻痹而已。 大概又过了五六分钟,沈欢将手放了下来,右眼呈现的是闭合状态,鲜血如泪一般,在脸上留下了数道泪痕。 “你……该不会是瞎了吧。” 沈欢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眼睛瞎了没,自从痛感消失后便被一种酥麻瘙痒的感觉所取代,除此之外还伴随这一股炽热,血泪还是不停地的流出。 “放心,你一定不会有事的,就算有事也没事儿,还剩下一只眼睛,不至于全都瞎了。” 看得出苏璃也很紧张,连安慰人都不会了,这话说的也有些驴唇不对马嘴。 感觉自己眼睛停止流血后,沈欢用大水坑中泉眼的水洗了洗眼睛,然后深吸了一口气,才慢慢的睁开眼睛。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沈欢发现自己不仅没有瞎,右眼的视力比左眼还要好上数倍。 这只是暂时所体现出的变化,从外表连看,沈欢此时的眸色,除了瞳孔和眼眸边缘是黑色意外,全都变成了金色,虹膜金色最深,就像是闪闪发光的金子。 苏璃看了半天,惊讶的用手捂住了嘴巴,“你、你的右眼,竟然达到了奔月后期的境界,这、这怎么可能?!” 第556章天眼晋级,高级异瞳! 天眼本来就只是用来辅助的,不仅是历代药王,就算是天眼神通的创造者,都没考虑过以天眼修炼的例子。 根据《药王经》中的记载,曾经有过一位刻意修炼天眼的药王,不过最高的境界也是止步于筑基而已。 沈欢的右眼晋级到奔月境后期,简直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成就。 “你说我这只天眼,晋级到了奔月境后期?”时间太久了,连他自己都忘了原本的天眼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级别。 苏璃又观察了几次,语气肯定道:“没错,是奔月境后期的灵气波动!” “这么说我又达到了奔月境了?”沈欢这么说也没错,但只能算是奔月境的一个变种,具体实力如何,还要等到试验后才知道。 “可是这样真的很不舒服啊。”沈欢面带苦笑,因为两个眼睛的视力不同,他看什么东西都带着叠影。 两者境界差别太多,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一只眼近视五百度,而另一只眼睛却很难正常。 苏璃提议道:“不如你再吸收一缕灵气尝试一下?” “再吸收一缕?”沈欢苦笑道:“你就别和我开玩笑了,一缕就把我折磨成这样,再来一缕还不得玩完,而且我怀疑这次没事,只是运气好而已。” 苏璃摇了摇头,“不是因为运气好,还记得我之前给你说过各阶段的特征吗?” “知道。”沈欢点头道:“筑基淬体、追星锻骨、奔月洗血、逐日炼腑、飞仙蜕凡。” “没错,你刚才之所以会感觉痛苦,就是因为右眼在一瞬间经历了淬、段、洗三个过程,流出的那些是含有杂质的污血。”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按照苏璃这个说法,再吸收一缕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但这一切都是凭空猜测的,如果事情不是预想中的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 不过除了这个办法以外,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只是那种痛苦—— 纠结良久以后,沈欢决定再尝试一次。 旗木卡卡西是很帅,不过他自己可没有支撑起那种造型的气场。 两人虽然还算不上心意相通,但长时间的相处,苏璃一下子就从表情上,确定了沈欢的想法,“放心吧,姐姐的推测不会有错,我今天的实化能力还没有用,可以为你护法。” “那就先谢过了。”沈欢深吸了一口气,再次吸收了一缕金色灵气,为了保证不出现意外,他走的是剧情重演的路线。 “啊——呃——咳——” 灵气爆裂后,沈欢再次陷入了痛苦当中,这里除了苏璃以外没有其他人,所以他毫无顾忌的躺在地上打起了滚。 “呼哧——呼哧——” 擦去血迹后,他睁开了左眼,情况和右眼一模一样,两只眼睛的视力也终于保持在了一个水平之上。 魅眸属于天赋神通,除了随着妖龄而增长以及境界增长外,基本上没了其他办法。 而人类道修中,几个以神眼闻名的修者,从一开始神眼的级别就被限制了,像沈欢这种修炼式的神眼很少,反正苏璃是第一次见。 “你天眼所发生的变化,肯定不止是境界那么简单,试一下看看,多出了哪些能力。” 就算苏璃没有说这句话,沈欢也会尝试,身为天眼的主人,他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自身的变化。 透视能力增强,原本沈欢只能透视二十米以内范围的东西,超出这个范围以后,就和普通的眼睛没有任何区别。 除此之外,眼睛还附加千里眼的能力,正常视力下,想要看清一个人五官的极限距离是六十米,而沈欢则能够看清六百米以外人的相貌,几乎将分辨率提高了十倍以上。 现在沈欢的透视能力,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身边的事物,可以这么说,视线有多远,他就能透视多远。 因为天眼晋级到了奔月境后期,魅惑的能力也随之提升,按照苏璃的说法,只要是境界不超过奔月境后期的人,都会受到魅惑的影响。 时间限制也由三分钟,变成了三分钟到三个月之间,想要对方被魅惑多久,完全由沈欢来决定。 接下来是龙威的变化,龙威主要赋予的地方是天眼,所以天眼的提升也使得龙威的威力加大,并且每天使的时间限制由三分钟变为了三十秒,若继续按照天地人分级,基本上可以说是无限使用。 这是沈欢通过单人实验所获得的消息,在和苏璃交手后,又发现了一些秘密,这些秘密足以让他兴奋的几天几夜睡不着。 除了这些原本拥有的技能被加强以外,现在的天眼还多了以下几种能力。 第一是预判,这是在好苏璃交手时发现的,在与同级别高手交手时,沈欢可以在对方出手前五百毫秒,也就是半秒的时间内,提前预知对方的攻击轨迹。 半秒是个什么概念,打个比方,给沈欢半秒的时间,在只用拳头的情况下,他可以击杀三名以上的普通人,若使用武器数量会更多。 并且在高手交战之际,这半秒所体现的优势则更加强大。 遗憾的是,这种预判能力,只能在同境界中起到作用,一旦越级就会消失不见。 第二是复制武技的能力,同级别内无论是武技还是神通皆可以在短时间内复制,并且发挥出百分百的力量,至于低级别的存在,力量则是以翻倍状态提升。 逐日境高手的神通也可以复制,不过在威力上会有所缩减,比如复制逐日境初期的威力只能发挥百分之五十,逐日境中期则是初期百分之五十的百分之五十,以此类推。 唯一的缺点就是,复制不等于自身拥有,在复制后只有一次出手机会,并且只有在对方先出手的情况下,才能够使用,若对方连续使用,沈欢也可以连续的复制回击。 和丹田相比,将天眼作为灵气储纳地还是有不少缺陷的,一个是灵活调用问题,一个是消耗和补充问题。 前者可以通过时间来解决,等到熟悉以后,运用自如只是小事一桩,后者由于没有经过试验,暂时还没办法确定利弊。 总得来说,这次冒险是完全值得的,根据异瞳分级,天眼现在的能力,完全可以归属到高级异瞳当中。 沈欢扛起龙纹鼎,准备回家,经过这半夜的折磨,他整个人都显得有些疲惫。 可他刚刚转身,就看到了一个人影,与此同时,人影也看到了他。 “鬼、鬼啊!!!” 在两人对视的瞬间,人影发出一声惊呼,接着便昏倒在了地上…… 第557章读心术?! “鬼、鬼啊!!!” 出声的是个女人,因为惊吓过度,光凭声音已经猜不出对方是谁了,但在非人般视力的帮助下,沈欢将对方的样子看得清清楚楚。 “小贝?!” 现在是凌晨四点多,又不是农忙季节,就算是在长乐,也没有人会在这个时间点起床,更不会单独跑来大水坑,所以沈欢才会选择这个地方。 小贝这个时候来大水坑干什么? 可惜等他出声的时候,牛小贝已经被吓昏了过去,也不能怪人家胆子小,现在沈欢的模样确实挺令人害怕的。 因为脸没洗干净,上面还有不少血迹,完全就是个大花脸,天眼神通还没收回来,在黑夜中显得异常明亮,再加上肩头扛着个青铜鼎,别说牛小贝,恐怕就是沈欢自己看了都会心头一震。 “小贝,醒醒!”沈欢摇晃着牛小贝的肩头,希望把她唤醒。 苏璃一旁提醒道:“我觉得在叫她醒过来之前,你应该先把脸给洗干净,不然又是一堆麻烦事儿。” 洗完脸以后,沈欢再次开始摇晃,但牛小贝并没有苏醒过来的迹象,应该是惊吓过度,大脑处于自我保护状态。 因为丹田里没了灵气,出来时又忘了带银针,他只好使用推拿按摩的方法。 “还不醒?”沈欢愣了一下。 在这种别无他法的情况下,他只能选择用人工呼吸。 刚开始心态倒挺正常的,可当手放在胸口时,沈欢忍不住打了一个激灵。 小贝、小贝他竟然没有穿内衣?! 要说沈欢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物了,无论是两只手才能握住羞耻球量,还是林妙诗那种完美挺拔的型号,他全都试过,可牛小贝却给他一种不一样的感觉——青春的气息。 牛小贝外面穿着一个卫衣外套,里面只穿了一件吊带背心,除此之外就再也没别的了。 “咳咳!” 沈欢,你是一名医生,在医生眼中是没有男女之分的,而且小贝还是你的妹妹——妹妹?呃,妹妹是女的啊,不是说好没有男女之分么! 救人要紧,救人要紧! 沈欢的心情乱糟糟的,整个人都显得很迟疑,他的心理活动怎样别人是不知道的,至少以苏璃的视线来说,他现在的动作和专门迷那啥少女的色狼混蛋没什么区别。 这一幕勾起了她之前的一些记忆,“混蛋,快放手!”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我救人呢!” 别人不懂他也就算了,现在连苏璃也开始误解自己,难道自己长得就是一副色痞像? “救人用得着来回捏吗?小丫头的衣服都被你抓变形了。” “我、我是紧张好么!” “也是,头一次当混蛋,要是再不紧张一下,多丢人。” “不是,我——” 沈欢懒得再和苏璃争论,不过经过这么一闹,心里的负担倒是减轻不少,整个人都冷静了下来。 做了几个人工呼吸以后,牛小贝总算清醒了过来,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就是,“鬼、鬼——” 看来她还是没能从刚才的阴影中走出来。 沈欢抓着她的肩头,“小贝,你冷静点,我是欢子哥。” “欢、欢子哥?”牛小贝先是一滞,然后紧紧的抱住了沈欢,“欢子哥,有鬼,怕!” 听着这哭腔,沈欢心中的内疚又增加了几分。 “是欢子哥救了我,我就知道,出了这样的事情,欢子哥一定会在我身边。” 沈欢干笑两声,小贝要是知道了真相,不知道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嘴巴湿湿的,该不会——” “小贝你别误会,我是为了救你才做的人工呼吸。” 牛小贝脑部一阵缺氧,欢子哥医术高明,根本不需要做人工呼吸,他那么做只是为了亲我。 哈哈,欢子哥是喜欢我的! 这都哪跟哪啊! 沈欢着急道:“小贝,你千万不要多想,我是因为没有带银针,才用基本方法来救人,所以——” “呵呵。”半空中的苏璃发出一阵冷笑,“说的好像你天眼中的灵气不能用似的,明明就是看两眼就可以的事儿,非得动手加动嘴。” 沈欢一时之间还真没有办法反驳,不过他真不是想占便宜,只是习惯了使用丹田内的灵气,忘记天眼中的灵气也可以使用。 “欢子哥好可爱,我好喜欢你的……如果你没和林姐姐订婚就好了,不过可以这样看着你我已经很心满意足了,等我长大了,就当你的情人,为你生一个孩子,要是林姐姐不喜欢,我就带着孩子回长乐,过完下半辈子。” “小贝,你——”沈欢正说着却是愣住了,该死!这到底怎么回事儿。 牛小贝还在哭,嘴巴一下子都没动,刚才那些话究竟是从哪里发出来的? 看来自己真是太紧张了,竟然出现了幻听。 沈欢做了几个深呼吸,调整了一下心态,开口问道:“小贝,这么晚了,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来大水坑干嘛?” “学习上压力太大了,所以想出来散散心,走着走着就到这儿了。”牛小贝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说道。 沈欢刚想开口,牛小贝的声音便再次响起,“欢子哥,其实我来这里是因为想你了,但因为林姐姐的缘故又不能过去,只好来这个我们从小玩到大的地方,睹物思人……”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用神识对着苏璃说道:“狐、狐狸精。” “干嘛?” “我好像会读心术了。” “哦?那你猜猜姐姐现在心里想的是什么。”苏璃双手环在胸前,语气玩味道。 沈欢认真道:“我不是给你开玩笑,我好像能够听到小贝心里在想什么。” 苏璃沉默了一会儿,“也不是没有可能,奔月境后期的天眼,出现任何奇怪的能力,都不足为奇。” 为了确保自己真的有了读心的能力,沈欢特地做了几个小试验。 最终得到的答案是,在不刻意偷听的情况下,只要有肢体上的接触,就可以读懂对方心中的想法,要是刻意的话,只要锁定目标,距离不超过十米也可以任意窃听。 这个世界上最难把握的是什么?那就是人心,尤其是女人心! 有了这个技能,沈欢泡起妞来——嘿嘿嘿! 第558章刚刚有个二哔给我开玩笑 我呸!瞎想什么呢!自己有妙诗一个人就够了! 沈欢这样的行为叫做自欺欺人,除了心理以及生理上有不同需求的男性外,每个男人都曾经幻想过酒池肉林、妻妾成群的生活,只不过大部分人只是有贼心没贼胆,就算心胆都有了,也没那能力。 不过对于他来说,从一而终和妻妾成群相比,他更愿意选择前者。 形成这个观念的原因有很多,一是父母这个例子,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当初沈父在得知自己这病救治无望时,连他自己都劝李素娥再找一个好人家嫁了,别因为他而耽误一生。 但李素娥却选择留了下来,当时母亲的一句话,让沈欢记忆尤深,“既然嫁给了你,我就一辈子是你的人,就算死了,咱们下地下也得做对鬼夫妻。” 在当时,只要知道这事儿的人,全都在背后骂李素娥是傻子。 人们总说,社会是现实的,但沈欢觉得,是人创造了社会,人创造了现实,若有一天,每个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那么现实将会是另一番模样。 第二是因为孙真的教导,孙老头儿除了在医术方面的问题,很少和沈欢聊其他的事情,关于男女之间关系的处理上算是一个例外,他曾经不止一次的告诉沈欢。 “女人多算不了什么,和一个真心相爱的女人白头到老,才是这辈子最大的幸福。” 到了燕京经历了一些事情以后,沈欢改变了对孙老头儿的看法。 师父之所以会说出这样的话,不是因为他是一个专一的人,而是经历太多沧桑后得到的结论。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来源于影视剧的影响,比如后宫争宠传,皇帝有如何?所以说有一群不如有一个。 外貌什么的,都是红粉骷髅,她可以美一时,但不可能美一世,像林妙诗这种又好看,又爱自己的,啧啧,上辈子自己一定拯救了世界。 把牛小贝送回去以后,沈欢便回家自己休息去了。 第二天一早,沈欢习惯性的蹲在房顶,等着小丫头放飞的气球飘上来,然后打开看看里面有什么内容。 如果天气预报说今天有雨,那么他就会回信,说因为有事儿今晚不能见面。 如果天气晴朗,沈欢就不用管了,让小丫头自己上阳台看着夜空中最亮的星交流就好。 只是今天这封信出乎了沈欢的预料,开头和往一样,表达着果果对母亲的思念,但在最后,她说她想要一件礼物,因为她快生日了。 至于什么礼物,果果没说,但上面点明和之前几年一样就好。 若不是掌握了读心术,沈欢还真不知道该买什么。 跟林妙诗和父母打了声招呼以后,沈欢便准备前往江明,寻找某个店面特制的雪球。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 “喂?”在店面正挑选礼品的沈欢,看也没看,直接接起了电话。 在铃声响起的时候,周围的人都忍不住一笑,神曲这东西向来只是流行一阵子,上年的歌今年还拿来当铃声,真low。 “是我。” “哦……把这个给我包起来。”沈欢一边跟店员说话,一边说道:“你是谁?” “我是谁?”对方好像气得不轻,“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儿,连我都不记得了是吧?” 沈欢皱了下眉头,“声音有点耳熟……您是?” 对方疑惑道:“你手机没来电显示,还是没有存我的号码?” “有,没看。” “那你猜猜我是谁?” “不猜!”沈欢说完就把电话给挂了,现在小姑娘家家一个个心高气傲的,都是给惯得,猜猜我是谁?猜你妹啊! 反正自己有妙诗了,别的女人对自己什么看法,已经不重要了。 可这电话挂没多久,电话就又打了过来,沈欢接起电话后,没好气道:“我不猜!” “我是沈君兰!” 这话一出来,沈欢感觉自己的脑袋直接炸了,连忙说道:“兰姐,对不起啊,刚刚有二哔给我开玩笑,让我猜她是谁,所以我——” “我就是你嘴里的那个二哔。” “咳咳——”沈欢被这话呛得不轻,现在一回想,还真没错,那个声音正是沈君兰的声音,“那、那个姐,你别误会,我刚刚、我刚刚……” “订了婚,就不打算管其他女人的死活了是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就是、就是我刚刚正在办正事儿呢,心情比较烦躁,所以才——” “在礼品店里买东西也是重要的事情?”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视线快速的在周围看了起来,在确定没有沈君兰的影子之后,笑道:“我买什么礼物啊,您别乱猜。” “先生,已经包裹好了,一共560元,请问您是刷卡还是现金支付?” 卧槽!沈欢真是连哭的心思都有了,“姐,我吧……其实吧,可能、就是你……千万别多想……就那个……” 支支吾吾半天,他也没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 沈欢就蛋疼了,你说你没事儿装什么逼,撒什么谎呢,做人要低调,做人要诚实啊! “姐?姐?你怎么不说话了?姐?”沈欢喊了几声,没得到回应,“姐?” “别喊了,我在这儿呢!”沈君兰的声音忽然在他身后响了起来。 沈欢被吓了一跳,看着沈君兰那好像生气的表情,他干笑两声,“姐……实际上吧。” “唉,我早就料到了,弟弟有了媳妇,就算是亲姐姐都会被疏远,更何况是我这个干姐姐。” “看您说的,我根本就——” “好了好了。”沈君兰捂嘴笑了笑,“姐姐跟你开玩笑呢。” 要真是开玩笑就好了,沈欢可以肯定,沈君兰之前一定是生气了,不过现在也真的是不计较了。 沈欢连忙转移话题,“对了,姐,之前跟您打电话怎么不接呢?” “没跟你打招呼,姐姐敢走吗?”沈君兰笑了笑,“好了,不开玩笑,那天我们去江明的主题公园玩了玩,太累了,所以手机都处于静音的状态。” “你现在没什么事儿吧?小陈她们还在酒店,过去看看?” 之前就闹出了乌龙,现在再拒绝的话,肯定会对感情上造成裂纹,而且他买完了礼物也没什么事儿。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万一要是发生了点艳遇呢? 第559章苏璃眼睛也瞎了? 沈君兰住的周家酒店,是周大贵安排的,总统套房,和陈雨婷三人挤在一个地方,至于何乐等人因为学业原因,已经提前返回了学校,所以说顽皮这些词语,有时候用在女性身上更为合适。 “滴!”沈君兰用房卡打开房门以后,回身把准备跟进来的沈欢给拦了下来,“等一下,她们应该还没醒,我待会儿给你开门,你再进来。” 这种行为一看就不是亲姐姐,沈欢心里稍微有些郁闷,靠在墙上等着沈君兰给自己开门,实际上对他来说,想要偷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不过他早就过了靠眼瘾度日的年龄。 其实透视看光光和看岛国艾薇是一个道理,眼睛过瘾丁丁受罪,这种事儿只有叼丝才会做,像沈欢这种新时的三好青年是绝对不会做这种事情的。 经过一阵思考后,沈欢决定,只看不撸以表清白。 “咳咳!” 事实证明,肉眼看到所带来的冲击远远要比看艾薇要大得多,最明显的一点是,艾薇女星的葡萄和桑葚差不多,而陈雨婷这些青春少女的,就像是刚刚成熟的水蜜桃。 沈欢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说年纪越大的脸皮越厚,像现在这种事儿,他以前绝对做不出来,所以说,这一切都是岁月的锅,和人品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而陈雨婷三人,并不知道自己的秘密已经被人看个精光,在脱下睡衣后,并没有及时穿上文胸和日常服装,而是拿起床上的枕头玩起了大乱斗。 运动的女人是最美的,沈欢一直这样觉得,尤其是赤果时运动的状态,那忽上忽下,忽左忽右的波涛,给人的视觉震撼,真是太强烈了。 “臭不要脸的东西!”苏璃不知道何时现了身,看向沈欢的眼神中充满了厌恶。 沈欢有些不好意思的咳嗽了两声,“我这叫身不由已,为情所动,一切都是出于本能的。” “臭不要脸!”苏璃的脸色和语调没有任何变化。 “我记得以前是你一直怂恿我搞后宫的,现在怎么反倒怪起我来了。”沈欢眼神飘渺,四处闪躲道:“再说,我只是看看而已,又没怎样。” “敢作敢为才是男子汉大丈夫的作风,你现在的行为,简直龌蹉无比!” 沈欢恍然大悟道:“你的意思是,让我直接上,别来这些有的没的?” 苏璃面色一寒,“滚!” “不是,狐狸精,咱能别这样了好么?你现在这样子跟个小怨妇似的,大姐,你可是被封印了几百年的存在了,别说一声姐姐,就算是当我太太太奶奶都没有任何问题。”沈欢无奈的摊手道:“你能不能不要在继续幼稚下去了。” “我就是幼稚怎么了!”苏璃当仁不让。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露出一副猥琐的笑容,“我说,你该不会是因为上次的事情喜欢上我了吧?你现在的这种行为叫做……吃醋?” “自恋的跟狗一样。” 要不是因为魂体无法读心,沈欢早就去确认这狐狸精是什么心思了。 不过刚才说到“喜欢”、“吃醋”这些字眼时,苏璃的表情明显闪现出了一股波动,这种表情沈欢曾在林妙诗、李凤仙还有牛小贝三个人身上见过。 难道狐狸精真喜欢上自己了?不会吧,妙诗她们眼瞎也就算了,连她的眼也瞎了? “我懂了,是不是怪我最近没有玩球?” 之前说过,男女之间是没有纯洁关系的,想要保持着纯洁关系最好的办法就是,一个永远不说,一个装傻到底。 “该死的混蛋!”苏璃咒骂了一句,直接消失不见。 这个时候,沈君兰也走了出来,“进来吧。” 沈欢也没在刚才的事情上继续计较,准备进去,可当他到门口的时候,门忽然猛地一合,差点没撞在他脸上。 “想进来吗?今天中午的饭你请了,我们就让你进来。”里面传出了景思妍玩味的声音。 接着是陈雨婷的声音,“一顿饭哪够,上次他还答应过包我一个月的伙食费呢,我现在极度怀疑,他离开华大的原因,就是为了不做这个月的饭票。” 你的脑洞真不是一般的大。 红豆豆还是最善良的,“你们就别难为讲师了,他一定是有事儿才离开的。” “痘痘,他已经不是讲师了,还有他已经订婚了,你的师生情结可以结束了。”景思妍没好气的说道。 红豆豆低头道:“可是、可是学弟是一个好人啊,而且、而且院长还在这里,我们是不是应该收敛一点?” “我赞同你们的决定。”沈君兰直接把自己的干弟弟给卖了。 沈欢一阵无语,“那我走还不行嘛。” 说完,直接转身走人,他当然不会真走,只是在玩心理战这种小把戏。 果然,陈雨婷一看这情况,连忙把门给打开了,“喂,生什么气啊,就是开个玩笑而已。” “切,有了老婆,脾气就是大。”景思妍语气酸溜溜的,那感觉就好像被抢走了某件心爱的东西。 红豆豆急忙说起好话,“老师,她们两个只是和你开玩笑而已,您千万别生气啊。” 沈君兰也忍不住开口道:“你这孩子,脾气真是越来越大了。” “啊?难道你们不用我下去买午餐吗?我还以为只有买了午餐才能进来呢。” 一看这情况,众人就知道被耍了,全都朝沈欢冲了过去,上前就是一阵拳打脚踢,玩闹了许久才停下。 “这次无缘无故的失踪是我的不对,说吧,你们要怎样才能原谅我?”沈欢摆出一副投降的姿势,选择了认输。 “除了吃饭,当然是带领我们游玩江明的风景名胜了。”景思妍拿出一副看白痴的表情。 江明的风景名胜?说实话,沈欢一时之间还真想不起来,江明著名的景点有哪些。 不过陈雨婷等人倒是提醒了他,明天就是果果的生日,只送一件礼物是不够的,既然要过,就过得最好! 第560章老公,老公,老公 圆特欢乐世界,以文化科技为主题的主题公园,应该算是江明最大的游乐场所了,来这里游玩的,多为带孩子的市民家长,还有附近几所高校的学生或是情侣。 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来玩的人并不算多,这倒是挺符合林妙诗安静的概念,人太多她反倒会不习惯。 说实话,沈欢到现在都有些不大相信,林妙诗不仅同意自己和沈君兰等人一起出来玩,还主动跟了过来。 这一路上几女相处的很融洽,没有任何争风吃醋的迹象,不过她们几个也真没争风吃醋的必要。 陈雨婷等人和他只是单纯的师生加朋友关系,沈君兰是干姐姐外加假女友,都是清清白白的。 身为未婚妻子的林妙诗,也和沈欢一样,把这些人当成了朋友,当初吃那顿饭时的情景,一次也没发生过。 果然,和谐的后宫的才是男人的终极目标啊! 沈欢可不认为自己有驾驭整个后宫的能力,一是因为现代的女性的观念,一个本来能够独享的蛋糕,可能会分给别人品尝一下,但是男人这东西从来不存在着共享。 这里一片和谐,不代表到处都充满和谐。 之前说过,在这里游玩的大多都是年轻人,或者孩子还处于幼年期的夫妻。 沈欢身边全是女人,沈君兰的成熟、林妙诗的完美、陈雨婷的活力、景思妍的文静、红豆豆的呆萌,以及果果的可爱。 这六个女人几乎涵盖了所有年龄段,除了老年人以外,基本上就是通吃,而沈欢身为这万花丛中的一点绿,足以让所有人都羡慕无比。 各个年龄段,对沈欢基本上都是一脸仇视,这样的美女有一个就够了,他一个就带这么一大堆,带一大堆也就算了,哪怕颜值够高也行啊。 就这种邻家小哥的普通长相,除了身高就没什么特色的存在,凭什么让这么多美女环绕着! 异端审问会·fff团,全员集合!给我烧死这堆异性恋! 感受到这些人仇视的目光,沈欢多少会觉得有些不自在,但脸上的笑容却是越来越强烈,虽然这里面除了妙诗,和我都是纯洁关系,但我还是很想说一句——有本事你他妈来打我啊! 苏璃一直以来说的话,都没什么错误,“女人是男人权位实力的象征!” 这句话唯一的错误就是太绝对了,其实用异性来换取脸面的,不仅仅是男人。 就如同年幼时,无论学习好坏,大部分女孩,都会倾心于不良少年,长大后大部分女人都会选择事业有成或颜值爆表的男性是一个道理。 男人和女人一样,都需要“引人注目”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虚荣心每个人都有,只是表现的地方不同,这现实中秀优越以及在网络中秀优越是一个道理。 沈欢也是凡人,也有虚荣心,比如现在世俗人对他的愤恨和嫉妒就很完美的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爸爸,爸爸,城堡城堡!”果果一脸兴奋的指着不远处的一座建筑,脸上充满了兴奋。 “那咱们就先去那儿玩。”沈欢抱着果果,脸上满是宠溺,要不是年纪看上去太过年轻,否认大家就都要真的当他们是父女了。 圆特一共十七个游玩项目,就算大早上刚开门就来,到结束才离开,也不可能玩完所有项目,所以在来之前,沈欢挑了几个经典项目。 城堡不在原本的计划之内,但他做的那些计划,主要是为了让果果开心,那就果果选择哪里就去哪里玩。 陈雨婷一脸我已经很老的样子,进去的时候多少有些不自然,红豆豆和景思妍玩得倒挺开心,一路上叽叽喳喳个不停,就跟麻雀似得,不过并不招人烦。 沈君兰从始至终脸上都带着成熟的笑意,就好像是带孩子来游玩的家长一样。 总之这几个女人走到哪里都是焦点,人人都说是绿叶衬托了鲜花,但当花多叶少的时候,那普通的叶子反而成为了最让人瞩目的。 “我不服!”一个单身狗发出不甘的怒吼,他身旁的几个同伴也是相同的表情,要是眼神可以杀人的话,沈欢早就愤恨碎骨了。 当然嫉妒的目光,不光是发生在单身人群身上,有了老婆的也一样,一哥们儿不知道是不是喝了点小酒,管不住舌头了,忍不住感叹道:“大家都是人,我长得还比他帅,怎么就娶了这样一个媳妇呢。” 据统计,全国结婚男性中,有百分之七十五患有妻管严症状,其中百分之七十经过人生感悟,发现自己并不是怕老婆而是爱老婆,终于剩下的百分之五是真怕。 可怜的是,这位管不住自己舌头的大哥,就是属于后者之人。 说出了这样的话,就只有一个结果了——耳朵来个三百六,今晚回家别上床! 也不是所有人,都是这种念头,就拿现在站在身前的几个人来说。 他们都是和沈欢年纪差不多的年轻小伙子,为首的留着今年最流行的齐刘海蓬松发,五官还算精致,就是雀斑比较多,不过离远点看还是挺好的。 “美女,可以留个电话号吗?” 陈雨婷脸上闪过一丝厌恶,就跟第一次见到沈欢时的情形差不多,这也难怪,谁让人家是中医专业的班花呢,要是和普通女生一样穿裙子打扮打扮,名列华大校花榜也不是不可能。 景思妍拉了她一把,然后笑吟吟的说道:“我们这多美女,不知道你想要谁的?” 齐刘海男一听这话,兴奋的差点跳起来,扭头对着自己的兄弟们说道:“看到没,我就说嘛,都现代社会了,怎么可能存在妻妾成群的事儿,他跟这些美女肯定只是亲戚关系而已!” 一个长得有点微胖界帅哥味道的男生说道:“我还是觉得不可能,要是亲戚关系,怎么女的长这么好看,那男的却长得那么寒碜?” 另一名身高较低,留着板寸头,长相和电竞小王子草莓有些相似的男生说道:“可能是基因突变吧,老天是公平的,个子高了,脸一般都会丑一些。” 现代的大学生情商越来越低了,你们就算要议论,也等到离开了在议论啊! 就在沈欢郁闷无比之际,景思妍忽然挽住了沈欢的手臂,笑吟吟道:“老公~” 陈雨婷眼睛也是一亮,将手搭在沈欢肩头,“老公~” 红豆豆不知道是真迷糊还是假迷糊,也搂了过来,“老、老公~” 原本还平静的林妙诗一看这情况,紧紧的拉住沈欢的手,“老公!” 原本正在玩耍的果果看到这情况,挑起抱住了沈欢的腰部,“老公。” 沈君兰本来就比她们的年纪大不少,正想着办法合群呢,但让她喊老公又有些好意思,“弟弟……” 齐刘海等人大松了口气,还好还好,有一个不是就成。 “老公!” 齐刘海众人:“卧槽,尼玛?!!” 第561章我要回燕京! 沈欢幸福的差点没昏过去,但表面上还是故作镇定,摆出一副意料之中的样子。 和表面上的冲击相比,他内心更是震惊到了极点,几个女人的心声,同时在她耳朵里响了起来。 红豆豆:“终于抱到讲师了,好激动。” 陈雨婷:“啊!!!我为什么要跟着四眼这个疯丫头胡闹了,现在又被老学弟这个混蛋占便宜了!” 景思妍:“没想到这家伙看起来挺瘦,摸起来这么结实,手感好好,不行不行,要窒息了。” 林妙诗:“沈欢是我的!沈欢是我的!沈欢是我的!” 沈君兰:“管自己的弟弟叫老公,真是羞死人了。” 果果:“老公,老公,果果最爱爸爸了!” 因为心理活动基本上是同时进行的,所以沈欢听得并不是很轻,不过众女心里在想什么,他已经掌握个八九不离十了,其中林妙诗和果果的最容易听到。 前者执念太深,心里就一句话,而果果思想单纯,听得最清楚。 “那个、我们……我……”齐刘海半天说不出话,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没想到却是这样的结果。 最终他深深的朝沈欢鞠了一躬,“对不起,打扰先生和您的太太们游玩了。” 说完,带着自己的兄弟,灰头土脸的走了。 “哈哈哈!”景思妍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等到那群人离开以后,捂着肚子疯狂的笑了起来。 陈雨婷也差不多,但没景思妍笑得那么豪放,沈君兰摇头笑了笑,似乎没想到自己也会做出这种幼稚的事情。 “痘痘,你还拉着老学弟干嘛,扮小娘子扮上瘾了?别忘了,林姐还在这儿呢!” 红豆豆一听这话,脸蛋一红,连忙把手给松开了,“林、林姐姐,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我就是……” 小姑娘急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林妙诗见状开口道:“我知道,不用着急,我一点都不介意。” 她嘴上是这么说,可是手却越握越紧,生怕沈欢被人给抢跑了。 同样没松手的还有果果,小丫头一边蹦一边喊着,“老公,老公,老公公~老公,老公,老公公~” 这说着说着,还唱上了,弄得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小丫头一脸迷茫的看着大笑的众人,“笑什么笑?果果早就是爸爸的人了,我们还说了,以后生一个小宝宝和果果一起玩!” 那一本正经的样子,惹得众人又是一阵大笑,唯一没笑的就是林妙诗,她不仅没笑,脸上还多了一些寒气。 “和果果生小宝宝是吧?哼!等回家再和你算账!”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林妙诗自然不会说这种话,这是她的心声,一字不差的,全都落进了沈欢的耳朵里。 “童言无忌,童言无忌!”沈欢嘴上不停地重复着这个词语,好不容易等林妙诗冷静下来了,景思妍又站出来补了一刀,“解释就是掩饰,我说讲师学弟,你该不会真的是喜欢果果这种幼女吧?讨林姐这样美女的当老婆,是不是只是为了掩盖这种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 “沈欢!!!” 林妙诗表面很冷静,甚至还露出了温柔的笑容,但内心已经爆炸了。 沈欢欲哭无泪,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拥有一个不讲理的媳妇,还要更痛苦的事情吗? 不过转念一想,他倒是挺开心的,吃醋就代表喜欢自己在意自己,越爱一个人智商也就越低,因为一个小女孩的话吃醋吃成这样,那也是一种爱到极点的表现啊。 经过这场小风波后,接下来的情况都挺不错,午饭是在公园内部吃的。 饭菜贵沈欢可以忍,只要物有所值就成,但傻贵不能忍了。 考虑到今天是出来开心的,沈欢也没过于计较,是在小心眼的在内心将这家黑心店给诅咒了一遍。 晚饭是在江明的大饭店里吃的,众人玩了一天都累了,吃些好的补补挺正常。 晚唐著名诗人,李商隐曾经说过,相聚时难别亦难。 无论平时怎么搞怪,景思妍等人在心里还是很尊重沈欢的,只有学过中医的人,才知道中医有多么难学。 光看医科生的抱怨就知道了,身为冷门科目的中医只有更惨,没有最惨。 沈欢,一个刚刚二十岁的年轻人,身上所背负的东西远远要比她们大得多,也正是因为他的感染。 “讲师,其实我们这次来,不仅仅是代表全班同学来祝福你,还要把一封信交给你。”陈雨婷说着从手提袋子里,拿出了一个信封,在这个网络极度发达的年代,连邮件都没多少人写了,更何况是纸质的信,沈君兰应该是知道什么,很是沧桑的叹了口气,没有说话。 带着疑惑,沈欢拆开了这封信,信纸条总共有六张,第一张是由陈雨婷代表全班同学写的感谢信,剩下几张却是密密麻麻的留言,每一句话后面都有一个红色指印。 “我发誓,毕业后,无论就业如何艰难,工资待遇如何,都将义无反顾的投身到中医行业当中,我为自己身为一名中医学生而感到骄傲!” 基本上都是这个格式,最后一页,写的全都是——讲师,回来吧! 字体、大小、颜色都不相同,但给沈欢的震撼却是一样。 沈欢是第一次当老师,教育的还是与自己同龄的学生,但他现在觉得,若是一个老师,能够带出一个这样的班级,恐怕这辈子都不会再有遗憾了吧。 “呼——”沈欢深吸了口气,眼眶有些泛红。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他看着陈雨婷三人,认真道:“告诉同学们,我会回去,一定!” “看来你这些学生的面子可比我大多了。”沈君兰说着握住了沈欢的手,“只要我还是院长,华大随时都欢迎你回来!” 传言中女人这种生物很是小心眼,但这句话放在林妙诗身上并不适用,因为她是气来得快,消得也快,此时和沈欢十指相扣她,没有一丁点的生气,有的只是关心。 沈欢看了眼已经在怀里睡着的果果,良久之后,出声道:“我要回燕京!” 第562章如果我非要回去当讲师呢? 人是一种感情动物,这也是为什么沈欢一直不鸟心魔那套理论的原因。 在什么地方待久了都会有感情,燕京这个地方是除了长乐,沈欢待得最久的地方,在那里他认识了很多朋友,在林家他体验到了家的温暖,毫不夸张的说,燕京可以说是沈欢人生中的第二个长乐。 那里的人,那里的物,那里的景,他一个也忘不掉。 只不过,沈欢从未像现在这样想要回去。 “那就回去吧。”林妙诗表现出了作为妻子应有的表现。 沈欢摇了摇头,没有说话,燕京那个地方已经不是他想回去就能回去的了,身为华夏的天都,燕京的水实在太深了,光是皇族这一关就足够令人蛋疼不已。 林妙诗拉住了他的手,“想做便做,这是你以前告诉我的。” 自己要怎样才能让沈欢开心,他给自己的压力太大了,而我却不能分担,这样的我,配做他的妻子吗? 这是林妙诗内心的想法,紧紧是一闪而过的念头,但沈欢却清清楚楚的听到了,“这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配做我的妻子。” 林妙诗眼神有些诧异道:“你知道我在想什么?” “心有灵犀一点通,我这个当老公的要是不知道你在想什么,还有谁能知道?”沈欢很美妙的绕过了这个话题。 林妙诗无奈的笑了笑,“你决定了吗。” “决定了,先给小国主打个电话看看情况。”沈欢说着便拿出了手机,拨通了厂公的号码。 没一会儿听筒里,便传出了厂公的声音,“公爷,不知道您联系老奴有什么事情呢?” 沈欢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我要回燕京。” “您想回燕京就回燕京,主子只是让你永世不得为医,没规定您不能回来燕京。” “我回燕京是想去华大继续当讲师。” 厂公先是哎呦一声,然后说道:“这可就不行了,您应该明白,在龙鼎未找齐全之前,您是不能从事任何医疗工作的。” “如果我非要回去当讲师呢?”沈欢皱起了眉头,语气中有些决然。 “唉……”厂公叹了口气,“当初这条件是您开出来的,已经说好的事情,怎么可以随意反悔呢。” “公爷,小人也只是为主子办事儿,你可千万别为难我,至于今天的话,奴才就当没听到。”厂公怕沈欢做出过激的事情,连忙补充道:“别忘了您还签订有契约呢。” “呵。”沈欢冷笑一声,“八王爷和公主的死和我全无关系,我当初只是不想和国主撕破脸皮而已。” “能软能硬方为龙,做人就是要保持理性,过刚而易折的道理,想必就不用我这个做奴才的多说了。” “公公真会说话!”沈欢说着便挂掉了电话。 林妙诗拉着他静静地不说话,从刚才的对话中她已经得到了结果。 沈欢可以回燕京,却是不能再做医师。 对于向来以振兴中医的他来说,就好比男人被砍了命根子一样痛苦,但对方是皇族,在华夏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又能有什么办法。 “不回燕京了。” 听到这话,林妙诗的表情颇显意外,在她的记忆当中,沈欢从来就不是一个容易妥协的人。 “真的不回去了?” “回去也没用……”沈欢叹了口气,“今天之所以想回去,完全是因为同学们的信,现在我已经没有那种想法了,咱们回家吧。” 就这样放弃?可能么!不信往回看,沈欢饶过谁? 燕京,皇城,御书房内。 “国主,您确定不让沈欢恢复医师身份?”厂公面色迟疑道:“天组已经传来消息,八王爷和公主的死,其实和沈欢并没有任何关系。” 屏风后的小国主,在纸张上写了一个忍字,“这点我们不是早就知道了吗?让他永世不得为医,一是为了让他长长记性,二是为了让他收起心思,好好寻找龙鼎。”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您有没有想过,以沈欢的实力,并非是我们能够掌控,若是逼急了他,狗急跳墙怎么办?”厂公也觉得自己形容的有些不怎么优雅,但目前俩说,就这个词语是最恰当的。 小国主笑了笑,“放心吧,人都是有弱点的,之前的药王不为国家所控,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全都是孤家寡人,沈欢就不同了,他有家人、有朋友还有爱人,并且他很重视感情。” “有这些人羁绊着他,他就永远不会演狗急跳墙这出戏。” 厂公还是有些不大认同,“我觉得您把事情想得太过简单了,现在玉皇大帝和阎罗王都将其视为徒弟,咱们要真动他的家人,恐怕——” “放心,我只是将这些作为筹码,并非真的会做那种事情。”小国主换了一张新的东都纸,“每个人都有底线,我是不会傻到去主动碰触沈欢的底线。” “这个人很不简单,假若有一天真把他给逼急了,我会选择让步。”小国主无奈的笑了笑,“虽然很不甘心,但必须得承认,药王这种角色,就算不能做朋友,也千万不能站在他的对立面,不然后果将不堪设想。” 厂公微微松了口气,他生怕小国主失去理智,仗着皇族王者的身份和沈欢硬刚,导致皇族李家的百年基业毁于一旦。 …… 沈欢眼眸中不停地闪耀着金光,脸上的表情就如神明降世一般,高高在上。 “你真打算这么做?”半空中的苏璃叮嘱道:“这种事儿可不是开玩笑,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把你的命给搭进去。”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赌博,如果我处处退缩,也不会有如今的成就。” 沈欢的性格导致他没办法做一个任人宰割的角色,每次小国主拿身份压人,他都会生出报复的念头。 可不管怎么说,国主就是国主,他这个普通人想要出气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在这样的情况下,拿龙鼎上的灵气开涮,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 你不是需要龙鼎来镇什么国运吗?老子就偏偏让你有了龙鼎也什么都干不了! 天眼自然是容纳不了太多的金色灵气,丹田就更别想了,但——身为自然界神奇产物的神农石,可不管灵气究竟是什么级别的! 神农石平静了这么久,也是时候升升级了…… 第563章长乐村升级计划 沈欢身上的宝贝有限,不过算起来全都是高级货,在原本的道修界,须弥戒就是稀有物品,放到现在更是如此,尽管空间只有小型货车般大小,但这五十立方米的空间对于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接着是千幻,千幻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神兵,适用于任何人,说是人间至宝也不为过,可惜这些评价都有着同一个前提,那就是成品。 未成品的千幻,和道修界那些神兵不能相提并论,不过和世俗的兵刃比起来,依旧能担当起神兵利器的称号。 最后是神农石,这应该是沈欢浑身上下最宝贵的东西了,先天至宝,药王三宝之一! 随时时间的增长,沈欢逐渐意识到,神农石并不只是针对草药,它包含了一切植物。 他之所以打算用龙鼎上的金色灵气,来提升神农石的品级,并不单单只是为了报复出气。 在沈欢心中,还有一个更大的目的。 事情出奇的顺利,没有遇到任何的阻碍,将神农石提升到最高品级后,龙鼎上的灵气并没有减少,至少用肉眼来看是这样的,给沈欢的感觉是,龙鼎上的灵气几乎可以用“用之不尽取之不竭”来形容。 按理说因为神识锁定的关系,在沈欢没有达到飞仙境之前,是没办法将神农石提升到最高级别的,但他却打破了这个规则。 神农石的灵气来源和持有者的境界密切相关,所以才会有了境界限制。 天眼属于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存在,就像是“未来沈欢”说的那样,情况超出系统设定后,神农石只能通过排除法来选择“正确”的道路。 天眼的确成功钻了漏洞,但在时间方面几乎可以用乌龟爬来形容,为了让神农石晋升到仙品,沈欢花费了整整一个晚上的时间。 沈欢脸上除了疲惫与喜悦之外,还有一些疑惑。 半空中的苏璃,仿佛看出了他内心中的疑惑,问道:“怎么了?” “神农石的顶级是仙品吧?” “没错。” “但是为什么周围还有浓雾?”神农石如今的面积足有九万亩之多,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土壤,给人的感觉极其震撼,但周围仍旧有薄雾缭绕。 苏璃摊了摊手,“神农石这样的东西,对姐姐来说就是传说一般的存在,它的所有资料我都是道听途说来的。” “要让我个人判断的话,神农石目前的极限范围,应该就是九万亩,之所以还有浓雾存在,是因为它还蕴藏着继续升级的潜力,不过想要升级,已经不是用灵气可以做到的了。” 怕沈欢听不懂,苏璃举了一个相对容易理解的例子,将神农石比作丹田。 现在的仙品神农石就好像已经充满灵气的丹田,但一旦当道修晋级后,丹田的大小也会随之改变。 不同的是,想要开辟神农石的大小,只能用空间属性的灵气去构造,再加上一个飞仙境界的前提,这显然是现在的沈欢无法做到的。 贪多嚼不烂,沈欢也没想着再开辟神农石,那么问只是想要解决心中的疑惑而已,现在弄明白了其中的关系,他也不会继续在这件事情上纠缠。 九万亩大小的神农空间,已经足够他做很多事情了。 之前说过,沈欢的目的不仅仅是让神农石升级那么简单,他要的是——让整个长乐村升级! 昨晚魏医生的到来,更是让他坚定了这个念想。 长乐村好山好水是不错,但发展的太过落后,若不是因为带动本家人种植草药,可以说长乐几乎这附近几个村子当中经济水平最低的。 实际上抛除个人恩怨,不算公报私仇这点,李平安开发旅游业这一点并算不上错,甚至对提升长乐整体经济水平也有不小的好处。 不过沈欢不会在旅游业上面下手,宁静是乡村的特点之一,一旦开发成景区,往日的安宁将一去不复返。 根据打听得来的消息,开放商因为李平安之死和莫须有诅咒的关系,基本上已经放弃了对长乐村的开放,这省去了沈欢很大一笔功夫。 升级?怎么升级?这在沈欢心中已经拟定好了计划。 在农村什么最多?地!山!水!沈欢主要着手的就是这三个方面。 当今社会,只要有机会,年轻一代大多数都会选择进入繁华的城市,这和华夏传统文化很相似,除了闭关守旧的思想以外,和大多数年轻人选择放弃也有很大一部分关系。 当然,站的位置不同,看法也会不同,你可以说他们有上进心,也可以说他们被现实所迫,但他们终究选择性的遗弃了一些,本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年轻人为什么要离开农村?因为农村的出路少,而且大部分都是苦力活,这和知识就是力量的现代观念,存在着巨大冲突。 但如果……农村也有很好的前途呢? 沈欢要做的,就是把这些背井离乡的年轻人全都给拉回来! 想是想,做是做,这是两回事儿,要让他们回来,首先得让长乐村富饶起来,这样才不会出现,村中连个治病医生都没有的情况。 神农石可以对一切植物生效,这其中自然包括蔬菜、粮食、水果。 单靠强化种子是没办法在短期内生效的,所以沈欢决定先在土壤上面下功夫。 改善土壤对于拥有土属性的道修来说,基本上也就是挥挥手的事儿,但对于还没达到逐日境的沈欢来说就有些困难了。 “如果把神农空间中的土壤取出来,和庄稼地的土壤混合,你说会不会起到改善土质的作用?” 苏璃摇了摇头,“对于道修来说,神农石的主要作用,就是快速孕育灵药,从来没有人把注意打到田地里面,所以能还是不能,我也不知道。” 说着,她白了沈欢一眼,“能不能你出门试试不就得了。” 沈欢一想也是,出门就是地,想知道有没有用,试试不就知道了。 经过试验,最后得到的结果是——不仅有用,而且还非常管用! 第564章不谋而合 在现在这个社会做什么都需要钱,即便有神农石这种神物想要改造长乐村,也需要巨大的资金。 沈欢兴奋的地方就是因为要花钱! 光这么说,可能有些不大理解,花钱买开心对富人圈子来说,这是常事儿,但对于出身于长乐村的沈欢来说,节省这个观念已经根深蒂固。 这从他赚钱以后的消费就可以看出来了,基本上没有出现过大手大脚的情况,最大的花费就是别墅和那辆宝马蓝跑。 沈欢为什么要开心?其实和这个和当初楚歌砸车的情况差不多,花别人的钱,痛快自己,才会令人打心底里开心。 这次升级神农石只是报复国主计划之一,另一个计划就是花国主的钱! 这么看起来,或许有些小家子气,甚至让人觉得有些幼稚,但沈欢就打算这么做了。 如果让自己掏腰包,沈欢可能还不会生出这样的念头。 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在村长那关说通,一切就可以马上行动。 新上任的村长,是后街东头人,沈欢没打过几次交道,不了解其性格,估计又是件难办事儿。 这时门外忽然响起了李素娥的声音,“村长,您来了?快屋里坐,屋里坐。不知道您过来是……” 说曹操曹操到,沈欢正想着怎么和新任村长打交道,村长反倒自己来了。 村长李壮实摆了摆手,表情有些不好意思,“姐,其实我是来找欢子的。” “行,你们聊,我们去给你沏杯茶水。”因为沈欢的带动,现在沈父沈母全都养成了喝茶的习惯,乌龙茶本来就有改善体质的作用,更何况是经过神农石改造的超品大红袍。 两人坐下后,先是客套了两句,然后沈欢才开口问道:“村长,不知道您找我有什么事儿?” “这个……”李壮实显得有些扭捏,不停的用手挠着后脑勺,沈欢估计他之所以会秃顶,和他这个爱使劲挠头的习惯,有很大的关系。 “嘿!我也就跟你直说吧。”李壮实深吸了口气,“事情是这样的,咱们村是个什么情况你也知道,除了你们沈家,咱们村的经济水平可以说是附近这几个村子里最低的。” “别的村子又是修路,又是建篮球场、搞健身器材,咱们隔壁的北欢村,更是连戏台子就弄起来了。” 李壮实似乎也觉得自己酸气太大了,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本来我和上一任村长的想法是一样的,开发咱们村的旅游业,这样的话村子总会朝繁荣的方向发展,可是,自从发生了上一任村长的事情以后……” 他没再说下去,并且解释道:“欢子,我可从来没有想过拿你们老沈家的祖坟说事儿。” “我知道。”沈欢大概已经猜出村长来找自己的原因了,脸上扬起了笑意,但并没有直说,而是等着村长自己说出来。 有些事从自己嘴里讲出来,和从别人嘴里讲出来,完全就是两回事儿。 “现在老沈家不仅是咱们村里的人口大户,经济水平也是最好的,我听说有这些变化,全都是因为你提供草药种植和收购,所以……”李壮实说了这么多,终于说到了点子上,“我寻思着,你能不能也给咱们村其他村民一些机会?” 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是什么?困了有张床,渴了有杯水,饿了有碗饭,刚才沈欢还想着怎么和村长说这件事儿,现在反倒是村长主动来找他了。 沈欢笑了笑,“不瞒您说,其实我这次回来的主要原因,就是把咱们村子给发展起来,就在刚刚还想着吃完饭找您说这件事儿,没想到您反倒比我早一步过来了。” “真、真的?”李壮实一脸惊讶的看着沈欢。 说实话,他之所以不好意思,就是因为当初沈家人全都转种植药时,村民们全都不看好,就连他这个刚上任的村长也持否定态度。 当初甚至还专门开过一个“农民不能忘本”的会议,来暗讽沈家人“不老实”。 可以说,他这次过来,已经做好不要老脸的准备了。 沈欢的话自然是有真有假,最起码的一点,他这次回来是因为被皇族“惩罚”,发展村子这种想法,是昨天才刚刚生出来的。 “我是什么性格,您应该也听说过,从来不爱撒谎,而且一般都是说到做到。” “谢谢,谢谢,欢子,真的,谢谢你。”李壮实一脸激动的握着沈欢的手,“我这就回大队部,把这事儿给村民们说一下。” 沈欢起身拉了村长一把,无奈的笑道:“村长,您别这么着急啊。” 李壮实先是一愣,然后笑道:“我知道,我知道,你还得去进草药籽对不对?” 沈欢笑着摇了摇头,“我没打算让其他村民们种植草药。” “啊?”李壮实一听这话有些蒙了,之前还说的好好地,难道他现在反悔了? “您别多想,其实我这次是这么打算的。”沈欢把自己改造水、地、山的计划简单的说了一下,“您觉得怎么样?” “好!好!好!”李壮实连道了三声好,身为村长脑袋瓜子还是有的,沈欢说的未来宏图,一下子就吸引到了他,可很快他就愁眉苦脸了,“按照你这个说法,改造咱们村子恐怕需要不少钱吧?这钱……” “这钱我出。”沈欢说的很豪爽,没国主给他的那张无限透支卡,他也不会这么说,就像村长说的那样,真要实施计划,可不是几百万就能拿下的。 “我、我我代表村民谢谢你!”村长感动的都快哭了,不过冲着这个计划,他也不会把沈欢当成人傻钱多的主。 事情确定以后,村长就开始外出忙活张罗,为了让村民们接受沈欢的想法,还特地请人开了一个小讲堂。 至于沈欢则是不厌其烦的从神农石中提取金色土壤,等着商量好以后,便开始改善土质。 为了不必要的麻烦,沈欢对村民的说法是,这是一种叫做金土地的科技肥料,反正只要一旦和科技挂上钩,村民们多半都会相信,更不会去深究这“金土地”为什么会这么厉害。 燕京,皇城,御书房…… 厂公一脸恭敬道:“主子,这是沈欢近些日子消费的单子。” “放下吧。”国主没看单子的意思,依旧在练字,写得还是个忍字。 厂公面带苦笑,“我觉得您还是看一下的好。” 国主停下手中的动作,面带狐疑的拿起单子看了看,这一看不要紧,差点没吐血身亡,整个身子都气得发颤,“沈欢,你个混蛋!” 第565章我打算做一名主播! 因为神农石的缘故,沈欢最先着手的就是庄稼地,经过金色土壤的改造,现在长乐村的地,适合一切植物的生长。 虽然没有纯正的金色土壤那样生气,但也能加速植物生长,再加上种植的是改造种子和菜树苗,时间上至少缩减了三倍,至于短期就能成熟的蔬菜类,缩减的时间更多。 时代在发展,种蔬菜远远要比种粮食辛苦,所以之前的长乐基本上是清一色的庄稼,如今经过改造以后,看上去舒服多了,要果林有果林,要瓜地有瓜地,菜的样式也是各式各样。 总得来说,关于地方面,基本上已经处理完了。 接下来沈欢打算改造山,将一切资源合理的运用起来,至于水一方面,他目前还没什么很好的办法,毕竟神农石不包括对生物的改造。 等把荒山搞定以后,沈欢决定将村子的路给修一下,因为资金的缘故,村子里已经好几年没有修路了。 这些日子白天在村里的大队部,晚上就在家里和林妙诗卿卿我我,也不是每天都能做那种神圣的事情,毕竟果果大部分时间还是跟他和林妙诗一起睡。 可能是和果果接触多了,林妙诗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估计是被激活了母性光环,看上去不再像以前那般冷淡。 沈欢则趁热打铁,只要一有做那种事儿的机会,就把果果怎么怎么可爱拿出来说事儿,然后好好的进行一下造人这项伟大的运动。 魏医生去了市医院,沈欢把诊所给盘了下来,但并没有开,在网上发了一个招聘信息,同时也在朋友圈发表了一下,看看有没有人愿意到农村当医生。 朋友圈里有不少人响应号召,说要过来,其中汪老等中医公会的朋友们也留了言。 至于中医专业的学生和西医专业的同学则排列出了整齐的队伍——等毕业找不到工作的话,我就去投靠你。 总的来说,沈欢现在的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他想要回燕京的冲动也越来越低。 前阵子国主给他打了通电话,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沈欢一句话没说就把电话给挂了,后来国主打电话的时候语气就温顺多了。 花钱总得找个理由,沈欢一般都是拿龙鼎说事儿,就算国主明知道怎么回事儿也只能忍着。 没办法,现在有能力寻找龙鼎的就沈欢一个,而国主也不敢把他逼得狗急跳墙,根据厂公的说法,国主最近练字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欢子,在家不!”今天一大早,牛大宝的声音就出现在了院子里。 沈欢漱了漱口,这才回应道:“在呢,咋了?” “走,去我家!”牛大宝的表情很是兴奋。 沈欢用手巾擦了把脸,笑呵呵的说道:“看你这么高兴,弟妹怀上了?” 牛大宝撇了撇嘴,“我倒是想,但小晴那肚子,比她的嘴巴还安静。” 说着,他朝四周看了看,压低声音道:“欢子,你说是我有毛病,还是小晴有毛病?” 沈欢笑骂道:“你俩结婚这才多久,放心吧,谁都没毛病,再说这有没有孩子,和心理上也有一定的关系,别整天想着传宗接代,该有的时候自然就有了。” “妈的,我这老想当爹了,那狗屁小子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躲在里面不出来!”牛大宝心里很郁闷,在农村,这传宗接代可是大事儿。 沈欢摆了摆手,“你还是先想想怎么给未来的孩子赚奶粉钱吧!” 一说这事儿,牛大宝又来了精神,“哈哈,我这次找你来,就是说赚钱的事儿!” “你出去找工作了?”沈欢愣了一下,当初改造田地的时候,他就去找过牛父一家子。 牛父的说法是,“干了一辈子的畜牧养殖,转行怕不习惯,而且现在的收入已经足够了。” 牛大宝摇了摇头,眼神有些鄙视道:“没有,亏你还是在大城市待过的人,现在的年轻人坐家里面就能赚钱了!” 坐家赚钱? 沈欢思考了一下,试探道:“你打算开网店、弄微商,还准备写网络小说?” 按照沈欢对网络的了解,能实现坐家赚钱这个条件的,就只有这个几个行业了。 “欢子,我觉得吧,你应该出去走走。”牛大宝一脸的深沉。 “怎么说?” 牛大宝没好气道:“你说的都什么年代的事情了!走,到我家去坐坐,让你看看什么才是潮流!” 沈欢眉头忍不住抽搐了两下,让大宝说自己不潮流,也真是够够的了。 到牛大宝家以后,沈欢打了声招呼以后,就直接进了牛大宝的房间,里面装修的很华丽,配上家具的摆设,看上去就像是城市里面的房间差不多,沙发上还摆了一些人偶,有手办也有布制品。 电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升的级,看上去很高大上,键盘一闪一闪的,像是有走马灯,看上去很炫酷。 “看着啊!” “看什么?”沈欢搬了个小板凳,坐在旁边,皱眉道:“你让我来就是为了看你耍游戏?” 牛大宝先是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差不多吧,但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他伸手指了指屏幕上的图标,“看到没。” “最强王者,什么意思?” “咳咳!”牛大宝一脸懵逼的看着沈欢,“你该不会连撸啊撸都没听说过吧?” 沈欢一脸正色道:“大宝,你已经结婚了,这种伤身体的事儿少做。” “不是那个撸!”牛大宝拍了拍额头,“英雄联盟,我这个是最高段位的!” “然后呢?” “然后……”然后牛大宝就说不下去了,他本来是准备吹牛逼的,可是在一个完全不懂游戏人的面前,根本就找不到一丁点优越感,“总之很厉害就对了。” “来,让你再看看这个。”牛大宝又打开了一个游戏,各种炫耀,“ow,现在最炫酷第一人称射击游戏,我是国服天梯前十里面的。” 为了证明,他还特地打开了几个网页让沈欢观赏。 沈欢盯着画面看了良久,“这屁股也太大了。” “咳咳!”牛大宝咳嗽了两声,一本正经道:“我打算做一名主播!” “就你这颜值,电视台应该不会要你吧?” 第566章神牛神牛,天下最牛! 牛大宝都快疯了,跟一个已经和社会脱节的人聊天,真的是太累了,“不是电视台里那种念报纸新闻的主播,是网络主播!” “网络主播?”沈欢一脸疑惑的摇了摇头,这个名词他还是第一次听。 “网络主播就是,在网上进行直播,女的卖肉,男的卖技……”牛大宝觉得有些不妥当,改口道:“就是女生有沟就能火……还是不对,就是……唉,算了算了,我还是给你在网上搜一下得了!” 在看过网络百科以后,沈欢还是不大理解,最后牛大宝进入一个直播平台,一边看一边讲解,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这就是网络直播?那几个唱歌跳舞的女生还不错,就是妆太浓了,而且我总觉得她们的摄像头上,好像糊了一层什么东西。” “那叫美颜摄像头,我这个也是。”牛大宝没好气的说道。 沈欢自顾自的继续说道:“刚才那几个玩游戏的男生挺会说话的,除了丑以外。” “那么肤浅干嘛,身为一个现代青年,我们应该讲内涵!”牛大宝说话的同时,也把想要在沈欢面前,秀一秀一个摄像头能让他白多少的心思给打消了。 沈欢干笑两声,“我不会玩游戏,当然是看长相了啊。” 牛大宝让看的,还都是观看人数在前列的,到了沈欢嘴里却变得一文不值了,差点把他心中的小宇宙给灭了。 “说老实话,你看那些女生直播的时候关门不关门?” “关门干什么?” “到处都是一片雪白,再加上穿着和舞姿,你就不怕——” “你脑袋瓜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啊!”牛大宝没好气道:“这是正轨平台好不好,再说了,就是穿得少了一点而已,又没有露出关键部位,算不上低俗,你要用艺术的眼光来欣赏。” 他这话刚说完,画面上那个身穿齐腰小短裤,配着低胸露脐装的女主播,忽然被一层黑幕挡住,显示出一个大大的惊叹号,上面配着一些文字,“警告,尊敬的主播您好,您播放的内容违反平台规则,请立马整改。” 再然后,就开始显示,一个小卡通人物喊着,“主播正在赶来的路上。” “这个是意外,要知道,哪个行业都有几颗老鼠屎。”牛大宝一脸尴尬,说着又换了一个房间,是一个留着空气刘海,穿着很是小清新的女孩,“看吧,这个就是唱歌的,很好听。” 说着,他还打开了外放,小姑娘歌唱的确实不错。 “这些密密麻麻的字儿能不能去了,有点不习惯。”之前卡了,弹幕没显示出来,现在恢复正常后,沈欢感觉很不习惯。 “这是弹幕,潮流,你不懂。” 这边正聊着,小清新这首歌也唱完了,然后弹幕上全都被“福利”两个字占领。 “福利是什么东西?难道是抽奖?” 牛大宝目不转睛的盯着屏幕,“福利就是——” “好了好了,福利时间到~”小清新说着,一边解外套上的口子,一边摆着有人的表情,嘴巴在话筒附近,发出一阵阵优雅神圣的哼声。 “我靠!”牛大宝忽然大骂了一声,连忙把外放给关掉了,“这只是个意外,你相信我。” “咱们认识这么久了,没想到你是这种人。” “这只是一个意外,相信我,网络直播其实整体还是很纯洁的!”牛大宝都快哭了,这些节目不都应该是在深夜上演的吗,怎么大白天就开整了。 沈欢扳着脸说道:“谁跟你说这些了?我是说,就你一个人听,好意思吗?” “……” 还好,后面的几个主播都挺正规的,不然牛大宝还真解释不清楚了。 “我大概知道怎么回事儿了。”沈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听着很有意思,但这种事儿赚不了钱吧?” “能赚,只要签约以后就有钱,收入和在线观看人数有关,打赏的礼物和平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牛大宝一说这个就来劲了,“现在好多主播都年收千万了,年入百万的更是多如牛毛,要是碰到了土豪送礼物,一天就能赚个几十万。” “没这么简单吧?”沈欢对这话存在着质疑,根据牛大宝的说法,网络主播的门槛很低,基本上只要有电脑就能做。 门槛低收入高的工作不是没有,但一般都会呈现出金字塔一般的收入模式,而且站在顶端的人,和中低层相比,简直可以用天地之别来形容。 要真像牛大宝说的那样,恐怕早就进入全民直播的年代了。 “当然没那么简单了,你看啊,我撸啊撸是王者段位,还是市区的王者,这就是实力,当个游戏主播没什么问题,而且我还知道赶潮流,屁股——我呸!ow的天梯分数也够看。”牛大宝洋洋自得的说道:“就算年收不了百万千万,弄个几十万总没问题吧?” “可以试试。”沈欢没再泼冷水,反正牛大宝整天在家就是玩游戏,既然都要浪费电,还不如让他尝试一下,万一火了呢? “对了,你叫我来就是为了看这个?” “不是。”牛大宝摇了摇头,“主播这个行业现在已经起来了,想要有成绩,就必须先有特色。” 沈欢心中有股不祥的预感,“什么特色?” 牛大宝胸有成竹道:“现在大部分都是单人直播,我们就搞一个双人直播组合!” “这没什么特色吧?”沈欢干笑道。 牛大宝瞪了瞪眼,“怎么没有?两个人比一个好多了,比如我玩游戏的时候,你负责和我聊天煽动气氛,这样观众看着会感觉亲切一些。” “你确定能行?” “怎么不行,直播界就有这么玩的,最出名的是秃顶哭哭和胖子东顺,他们两个的直播就很有特色。”牛大宝笑道:“咱们组合的名字我都想好了,就用姓氏来,神牛组合!口号是,神牛神牛,天下最牛!” “唉,欢子,你怎么往门外走啊?” 沈欢拖着落寞的背影,头也不回道:“我想静静……” 第567章大宝好像受了什么刺激 这次牛大宝似乎是动真格的,等沈欢静完以后,就开始说起了长篇大论,总之归结成一句话就是,网络主播前途广赚钱多,以他的实力加上沈欢的帅气,绝对是天下无敌的组合。 “说真的,你回去以后好好练练听到没?不用玩的太好,只要知道怎么玩就成,你的主要任务就是卖萌。”牛大宝点了根香烟,可能是因为太激动了,呛得他连着咳嗽了好几声,“到时候你会玩了,咱们就组成秃子哭哭和胖子东顺那种组合,争取赶超他们!” “我觉得吧,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你可以——” 沈欢这话还没说完,牛大宝就急了,“我不可能让晴晴当主播的。” 别的女人怎样,他一点都不在意,可换成自己老婆就不同了。 以郭晴的性格,肯定不会和刚才那几个违规主播一样,但问题不是出在主播这个职业上面,而是观众群体的问题。 那喷起来,简直都不知道自己爸妈叫什么名字了,光喷的话还好说,但观众老爷们的爱好可不仅仅是喷人,污起来简直比歌手费王清还要脏。 这种抛头露面的事儿,自家老婆绝对不能做! 沈欢笑着耸了耸肩,“我不是让弟妹去当,是想让——” “小贝也不行!”牛大宝一本正经道:“虽然我俩老闹矛盾,但这事儿,绝对不会让她做。” 沈欢有些哭笑不得,“你能听我说完吗?” 牛大宝一瞪眼睛,惊讶道:“你该不会是想让我妈上来吧?她那么大岁数,不可能火的。” “我是想让牛叔和你搭档!”沈欢无语道:“父子组合听起来比兄弟组合厉害多了吧?况且听你的意思,已经有一对兄弟组合出名了,咱们再这么玩,是搞不出名堂的。” “嘿,就我爸那脾气和性格,别说和我搭档,不一刀把我砍了就算好的了。”牛大宝佯装生气道:“欢子,你该不会连这个忙都不帮我把吧?你可说过的,这次回来,至少半年内不会出去,你能帮着村里面发展,就不能帮我这从小穿一个裤衩长大的兄弟一点忙是吧?” 沈欢一脸惊讶道:“吆,没发现啊,结了婚的人就是不一样,还学会用激将法了。” 牛大宝脸一红,没说话,他也是太激动了,平时绝对不会向沈欢说这种话。 “好了,跟你开玩笑呢,兄弟开口,只要我能办得到,就算掉脑袋我也会帮,更别提只是抛头露面了。” “那咱们可就说定了,你回家赶紧练练游戏,要是没账号的话,我给你一个30级的小号,自己练练。” “知道了知道了。”沈欢无奈的笑了笑,这个大宝还和以前一样,牛脾气上来了,谁都拦不住。 接下来这段日子,沈欢白天忙活发展村子的事情,晚上要是果果跟着两人睡觉,他就打几盘游戏练练手,要是果果不在,就和林妙诗一起玩更开心快乐的游戏。 两天下来,沈欢的感悟是,这游戏……真没挑战性。 “这游戏没什么好玩的啊,随随便便就能拿30多个人头,要不我别练了,你开播的时候,我直接过去得了。” 牛大宝看了一下战绩,没好气道:“玩个人机还以为飞上天了,开始打匹配吧!” 又是两天过去,沈欢又说出了同样话,牛大宝依旧不以为然,只是稍微觉得沈欢在游戏方面有点天赋。 可是一周过去以后,牛大宝就有些懵逼了,他给沈欢的账号是白银段位的,可这才几天,就直接到黄金段位了,战绩全都是清一色的胜利加mvp,场均30人头。 就算在黄金这个段位,也依旧如此,最夸张的是……沈欢每盘使用的都是不同的英雄! “这游戏杀人就像是砍菜,根本没有一点挑战性啊,不练了成吗?” 再次听到这句话以后,牛大宝有些要崩溃的感觉,这不科学! 撸啊撸是讲究团队配合的游戏,虽然黄段位只能算是入门,但也不至于每局都出现一神带四坑还赢了的情况。 牛气冲天,这是牛大宝的网名:“来,solo一把。” “什么solo?”我家晴晴好乖的,这是沈欢现在玩的号。 牛气冲天:“就是单对单,打擂台!” 我家晴晴好乖的:“有些最少也得五个人一起玩吧?” 牛气冲天:“可以单对单,你同意就好了,英雄随便用哪个都可以。” “好的。” 之所以要solo就是想看看沈欢的水平究竟在什么地位,牛大宝虽然算不上特牛的存在,但这个最强王者的段位已经够他吹好多年了,也确实有这个资格。 游戏还没五分钟,牛大宝便送了一血。 “意外,这只是个意外。”牛大宝一边嘀咕着,再次披甲上阵。 大概又过了五分钟,牛大宝直接把游戏给推了,这尼玛还是人么! 他是最强王者段位,可不是嘴强王者,就算比不上顶尖的职业高手,那也足以在路人局中傲视群雄。 就这样的实力,他竟然被沈欢这样的新手给完虐,这可不是用天赋就能够形容的了。 “你怎么下了?掉线了?” 看着沈欢发过来的消息,牛大宝苦笑无比,直接开启了语音聊天,“欢子。” “咋了?” “你之前是不是玩过类似的游戏?”牛大宝现在极度怀疑,沈欢是扮猪吃老虎。 “没有啊。”沈欢说完,还补充了一句,“这游戏,除了杀人就是推塔,感觉没什么意思啊。” 牛大宝一头黑线,“滚!” “你怎么骂人啊!”沈欢有些无语,他说的都是真话啊。 “滚滚滚!”牛大宝像是疯了一般,然后双眼含泪道;“欢子,咱把语音挂了吧,我想静静……” 语音挂断后,沈欢愣了半天,“神经病。” “怎么了?”正在用平板电脑看韩剧的林妙诗,抬头问道。 “大宝好像受了什么刺激,应该是和郭晴吵架了……”沈欢皱了皱眉,“不可能啊,郭晴都不爱说话,难道是冷战?还是说,牛叔发现大宝想当网络主播的事情了。” “你过去看看?” “不用了,应该没什么事儿,他那人心宽,过两天就——”沈欢正说着,忽然从电脑桌前站了起来,“你先睡吧,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 说完,身形一闪,就离开了卧室…… 第568章王灭之夜? 沈欢走出门口时,停顿了一下,像是在感应什么东西,没一会儿就朝着村后的大水坑跑去。 “出来吧。”到地方以后,他朝四周喊了一声。 话音刚落,一个影子便落在了沈欢的身前,笑道:“沈药王,咱们又见面了。” 是当初在大理遇到的那个黑衣人,穿着打扮依旧没什么变化,在他手里拿着一个文件袋,里面装的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 “又是来说服我参加造福人类的药物研究?”沈欢在说话时,已经做好随时开启天眼的准备。 今时不同往日,虽然依旧是奔月境后期的存在,但天眼和丹田境界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使用天眼灵气所施展出的神通,威力比用丹田灵气使用时减少三分之一,并且出招的速度要也慢上几分。 不过天眼也有自己的优势,在提前预判的帮助下,不会再给人慢半拍的感觉。 如果丹田的境界也恢复以后,配合同样是奔月境后期的天眼,沈欢的实力将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巅峰状态。 黑衣人摇头笑了笑,“同样的话,在下是不会说第二遍的,我这次来主要是为了给沈药王送来一些消息。” “什么消息?”沈欢挑起眉头,上次带来的是壮汉的人头,所以他下意识觉得,这次送来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想您会感兴趣的。”黑衣人说着,就准备把档案袋递过来。 沈欢全神戒备,将信将疑的结果了档案袋子。 黑衣人开口询问道:“这里太过昏暗,不知道用不用我为您照明?” “不用。”现在天眼拥有夜视功能,可以这么说,只要沈欢想看,几乎没什么是看不到的。 “华鹊,原药王门门徒,名列第三,因不走正道,专供毒术,被当代掌门逐出门墙,医道盟毒宗曾对其抛出橄榄枝,但被拒绝,王灭之夜曾现身药王谷,至此失踪数十年未曾露面,五十年前与大师兄药王孙真比试,以无解之毒玄化散逼迫孙真千年功德一朝丧沦为废人。” “现身份为华夏地下组织,毒王门管理者,在孙真失踪后,曾尝试多次寻找,均为无果,二十年前忽然放弃对孙真的追击,转而在民间收集秘方,具体原因不明。” 沈欢看到这儿,也差不多看明白了,黑袍人就是华鹊,华鹊就是黑袍人。 没想到害师父的,竟然是他的三师弟。 “请您继续看下去。” 沈欢面带狐疑继续看了下来,这次震惊的直接说不出话来。 “杜仲,药王门门徒,排名第二,质朴纯真,内心善良,济世为怀是除孙真以外,最讨当代药王门门主的喜爱,王灭之夜过后,意志消沉,选择出国离开华夏整个伤心地,初次出现在大不列颠,之后多番辗转,最后出现的地点是花旗,之后音讯全无。” 让沈欢震惊的原因,是下面这句话,“再次现身为数月前,取代中医敌视者罗伯特的身份,在发动针对当代药王沈欢所制益寿茶的网络风波后,与华鹊汇合研制某种药物,接着利用龙医师大比,将药王沈欢逼入绝境!” 从辈分上讲,黑袍人是自己的三师叔,罗伯特是自己的二师叔,前者想干掉自己倒也没什么,毕竟连师父都遭过毒手,更别提自己这个隔辈人了。 杜仲的做法就令人有些匪夷所思了,根据资料记载,他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存在,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竟然想着法子弄死自己这个师侄。 不止如此,他还曾经说出过要让中医覆灭的话。 现在的他,和资料记载中的,完全就是两个极端。 沈欢不怀疑这两份资料的真实性,因为他曾经在夏天那里得到过类似的资料,简单来说没什么大差别,只是黑衣人的资料要更为详细一些。 既然真实性上没什么问题,那让杜仲发生如此变化的就只有一个原因了,那就是在两份资料里都出现过的四个字——王灭之夜! “王灭之夜是怎么回事儿?” 黑衣人微笑道:“要在下回答也不是不可以,只要您答应加入我们,进行造福人类的药物研究就可以得到想要的一切。” “如果我想要资料,又不想去研究什么造福人类的药物呢?” “这个恐怕就有些难办了。” 说到底,黑衣人做了这么多,还是为了上一次的目的。 “王灭之夜发生了什么,我不想关心,现在就只问你一个问题,华鹊和杜仲在哪里?” 黑衣人的实力可能不是非常强大,不过他们组织拥有的情报网,已经远远超出了天组的黄字组。 情报网的庞大,虽说代表不了整体强大,但情报能力也是实力的一种。 “这样说的话,您还不如问我王灭之夜到底发生了什么。”黑衣人干笑两声,“王灭之夜毕竟是以前发生的事情,调查起来相对容易一些,但华鹊和杜仲目前所在的位置……天组的人都没查出来,我们又怎么会知道呢。” “从你给我的资料来看,你们的情报能力,应该要比天组强吧?” “话不能这么说,我们只是更为广阔一些,单论在华夏的调查能力,天组是当之无愧的第一。”黑衣人说着叹了口气,“看来我这一次带来的东西,依旧没能让您心动,下次我一定会送来让您心动的东西,比如……龙鼎!” 沈欢心中一惊,他们也知道龙鼎的事情? “你派人监视我?” “不不不,这种有损感情的事情,我们是绝对不会做的。”黑衣人摊了摊手,“至于您寻找龙鼎之类物件的事情,只靠一些简单的线索就可以推断出来。” “天色不早,我也就不再继续打扰您了,再见。” 黑衣人消失之后,沈欢也回了自己家,这一路上他都在想,华鹊和杜仲的事情,对于上一辈的人,他没一个了解的,想要知道全部的真相,恐怕还要找李老夫人聊聊。 回到房间后,沈欢没有说黑衣人的事情,林妙诗也没问,两人简单聊了两句便相拥入眠。 第二天一大早,沈欢便被一阵吵杂的声音吵醒——游万兴来了! 第569章大圆鼎里的小香炉 游万兴这次来的目的是来送龙鼎,上次在订婚宴上他也送了不少龙鼎,但都没什么用,除了几件有灵气的,剩下的沈欢全给退了。 留下来那些也不是为了卖钱,而是不想打草惊蛇,虽说龙鼎只有拥有天眼的人才能断定,但事无绝对万一引起有心人的注意就糟了。 现在那个几个大大小小的青铜鼎,还在沈欢的书房摆着。 “欢少。”本来正在和沈父沈母聊天的游万兴,见沈欢出来,连忙恭敬的起身打招呼。 沈欢摆了摆手,打了个哈欠,这阵子事情太多,脑力和体力的双重消耗,让他感觉不再像以前那么轻松了。 游万兴一看这情况,对着正在往里面搬东西的属下喝道:“不是跟你们说动静尽量要小一点么!” 属下们相对苦笑,他们已经尽量减低声音了,可青铜器属于金属制品,他们再小心也会发出一些声音。 “把东西放在外面就好了,搬进来有些占地方了。” 游万兴有手帕擦了擦汗,“欢少您说的没错,来人,把东西都给欢少搬到屋子外面去。” 啊? 这才刚搬进来,就又要搬出去? “算了,就这样吧。”沈欢说着又打了一个哈欠,“我先去洗把脸,待会儿再说。” “您忙您忙。”见沈欢没生气,游万兴大松了口气。 没过一会儿,沈欢便从浴室走了出来,白天他开启天眼,金光没有那么强烈,看上去也只是比平时亮了几分。 这些形式各异的龙鼎被沈欢一扫而过,除了两个龙鼎蕴含有真气,算是古董以外,其他的都是现代做的工艺品。 “这两个留下,其余的抬出去吧。”沈欢说着又走到了门外,数量比屋里面的多,但连一个能留下的都没有,“全都——” 就在他准备让游万兴全都打包送回家的时候,忽然愣住了,“把中间那个三足圆鼎拿过来看看。” 沈欢说的那个三足圆鼎是游万兴所带来的鼎中提及最大的,加上鼎耳足有半人多高。 “算了,还是我自己过去吧。”这么大个鼎,搬过来又要浪费不少时间。 这个三足圆鼎本身没什么特色,可以说除了两只龙首的鼎耳以外,和龙纹鼎基本上没什么关系,之所以会引起沈欢的兴趣,是因为它内部那若有若无的光。 沈欢现实用天眼看了眼,在里面放着一个生锈的小物件,只有巴掌大小,样子和三足圆鼎有些类似,不过并不是鼎,看样子更像是香炉之类的东西。 那股若有若无的光,正是从这个小香炉上发出来的。 沈欢目前见过的灵气,大概可以分为五个种类,第一种是普通古董上所蕴含的青色灵气,第二种是帝王之物所拥有的淡金色灵气,第三种是龙鼎所特有的金色灵气,第四种为《药王经》所蕴含的浩然正气,再有就是苏璃身上的红色灵气,又称妖气。 但这个小香炉所蕴含的灵气,并不在这五种之中,它所蕴含的是一种白色灵气,数量不多,大概只有几百缕,给人的感觉也不强烈。 “这个小香炉,是我收鼎时卖家赠送的。”游万兴在一旁解释道。 收集龙鼎这事儿,他一个人肯定做不到,但有些事儿必须亲力亲为,这件三足圆鼎就是他在民间收集的。 沈欢的注意力还在小香炉上,点了点头没说话,直接朝屋里走去,“好,我知道了,剩下的你都带回去吧。” “那我还继续找吗?”游万兴小心翼翼的问道,他收到消息,周大贵已经帮忙找到一个沈欢想要的龙鼎,他这都找两次了,还没什么动静。 “继续找。” “欢少,要不您跟我说说,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鼎,这样我好找,也能省下一些不必要的时间。”游万兴还有句话憋在心里没说,这些收集回来的龙鼎有贵有便宜,综合起来,这两次他花的钱,没有一千万也有几百万了。 花这点钱他还不至于心痛,他心痛的是,钱花了,还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沈欢皱了下眉头,“如果我知道的话,早就告诉你了,总之这些里面没我喜欢的,关于钱的问题,你到时候给我列个清单,我会给你报销,包括你些属下的工资。”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游万兴说到一半算是说不下去了,“那好吧,我这就回去继续收集龙鼎,不过……欢少,您能不能把周大贵他们家找到的龙鼎让我看一看?” 游万兴看完龙鼎以后,又拍了几张照片,然后便带着手下们离开。 李素娥将调好的西红柿拌白糖放在了餐桌上,小声的问道:“小欢,你要这么多鼎干吗?” “哦。”正在观察小香炉的沈欢,回过了神,“就是玩下收藏,当耍货。” 耍货是长乐村的土话,就是玩具的意思。 “这些东西恐怕不便宜吧?”李素娥苦口婆心道:“你现在是赚了钱,但也别乱花,以后还得养活一家子呢。” “知道了。”沈欢无奈的笑了笑,“再说,你儿子弄这些东西,不光是当耍货,到时候玩腻歪了,还可以转手卖钱,我不跟您说过了吗,我的第一桶金,就是靠玩古玩赚来的。”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你还是多注意点吧。” “明白,老妈的话,儿子我全都铭记在心!”沈欢拍着胸脯保证道。 李素娥幽幽道:“很早的时候,我就说想抱孙子了,这话怎么没见你往心里去!” “呃……” 沈欢那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也想,可生孩子这事儿可不是他一个人可以做决定的。 又听母亲唠叨几句以后,沈欢就钻进书房被苏璃给喊了出来,“狐狸精,快来看看这个东西。” 苏璃出来后,并没有回应沈欢,而是一脸幽怨道:“唉,有些人帮国主找什么龙鼎,那叫一个卖力,不知道他有没有想过,自己已经有多久,没有帮姐姐寻找尾魂了。” 沈欢干笑两声,“事儿得一件一件办对不对?等村子里的事儿办完,我就出去帮你找尾魂,怎么样?” “哎呦,你还记得这事儿啊?”苏璃又挤兑了沈欢两句,这才把视线放在那个小香炉上面。 只见他瞳孔猛然放大,一脸震惊道:“这是——” 第570章神道流,提前开启五灵术法 “这是什么?”沈欢没好气道:“说就直说,知不知道只把话说一半,是很令人蛋疼的!” 苏璃收回目光,深吸了口气,将心情调整好以后,开口说道:“这个东西叫做信仰之炉。” “信仰之炉?”沈欢转了下脑袋瓜子,“是法宝之类的东西?” 苏璃摇了摇头,“法宝是道修的称呼,这件物品不是道修的东西。” “不是道修的东西?难道是儒修的?” 武者也有神兵利器,但没哪个武者会用香炉去干架,对他们来说,在花哨的东西,也不如一把能够砍杀斩敌的大刀管用。 “也不是儒修的,是道修和儒修以外的另一个流派。” 沈欢有些迷糊了,“还有另外的流派?” “泱泱大地的历史,又岂止是你们凡人记载的那些。”苏璃深吸了口气,“除了道修、儒修、武者之外,曾经还存在这很多流派,巫修、体修、盘古族、神道流等等,这个香炉就是神道流的产物。” 沈欢挠了挠头,“能不能麻烦你解释一下什么是神道流?我听着有些熟悉,好像和东瀛的一个流派有关系。” “神道流那是万年前的产物,和东瀛这种弹丸之地诞生流派有可比性吗?”苏璃说着又摇了摇头,“道修是吸收天地灵气,强化身魂,最终蜕去凡胎成为仙人,神道流则是借助炼制的灵物来收集信仰愿力,最终用这些信仰之力,将这些强化成神一般的存在。” “现在的宗教,基本上就是神道流的遗支残留。” 沈欢皱眉道:“以前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一个已经覆灭的流派,有什么好说的。” “神道流的覆灭,也和道修有关系?” 苏璃摇头道:“神道流的诞生要比道修早,等道修出现的时候,这世间已经没有神道流了,道修界将神道流之类的流派,均称为史前流派。” “这和你们人类记载的历史是一样的,物竞天择,人们留意的只是现在怎样,不会有人去在意,你从前曾经多么的辉煌,失败覆灭,就代表你不适应这场游戏的规则。” “神道流最大的依仗就是这些能够凝聚信仰之力的信物,他们覆灭后,这些神道流的信物,已经荡然无存,所以我才会露出惊讶的神情。”苏璃面色凝重道:“这给人的感觉,就好像一个已死之人,重新出现在了你的面前……这不符合天道所制定的规则。” “哦。”沈欢点了点头,随手将小香炉扔到了架子上。 “你难道不心动吗?”苏璃有些意外的看着沈欢,“这个小香炉虽然是最低级的存在,但物以稀为贵,若是其他道修知道他的存在,绝对比碰到空间类法宝还要疯狂。” “你看啊。”沈欢开始板起了指头,“你也说了,物竞天择,神道流的消逝,是因为它不适应这个世界的法则,也就是你们这些老古董嘴里常说的天道。” “光看这一点,它就没什么用处。”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第二,现代不是古时的封建社会,连中医这种有真实效果的存在,都被认为是封建迷信,更别提这种本身就带有迷信性质的东西。” “你以为神道流的人,就是靠嘴蛊惑人,把自己喷成神仙的吗?”苏璃没好气道:“你认为一个存在于能够创造出神道流这种修炼法则的时代,全都是傻子吗?” 沈欢连忙摆手道:“我可没这么想过,我也知道你说的是怎么回事儿,打个比方,现在你直接在网上写篇文章,说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叫做道修的存在,肯定不会有人相信,说不定还能收到一大片9527、兰州烧饼之类的回复。” “不过当你出现在他面前,飞两圈,或者随便挥挥手便能呼风唤雨我,就算不信,也不会击碎他从小到大所建立的三观。” “这些道理我懂,但问题是,我现在除了力气大点,懂得一些小技能以外,并不能证明什么,最多会当成一个拥有超能力的存在。” “这东西是有用,但对现在的我来说,并没有用,要用到它,估计也要等到晋级逐日境才能用到。” 苏璃拍了拍额头,“可能是我太焦急,所以导致你没听清楚,现在的你,确实用不到这个东西,但是这东西对你来说是百利无一害的,现在让其认主,可以提前获得五灵术法中的一些小技能。” “比如风刃、火球、雷弧、水箭、土矛这些最基础的术法。” 沈欢听后眼睛一亮,“火球……这么说,以后不用带打火机了?” “能够使用术法,便表明在某种程度上脱离了人类这个枷锁的限制,不是你嘴里说的带不带火机那么简单!”苏璃都快气疯了。 “我知道,开个玩笑而已。” “一点都不好笑!” 沈欢将小香炉又取了回来,“要怎么样才能让它认主?” “只要让它吸收你一滴血就好了。” 这样古老的方法,倒对得起神道流这个流派的存在年份。 沈欢没再啰嗦,找出银针,在自己的指尖扎出一个小口,滴在了小香炉上面。 “好了,要怎么样才能——”沈欢正说着,小香炉上面的那百缕白光,顺着指尖涌入了丹田当中,几乎只是眨眼的时间,便让他的境界提升到了追星境初期。 “一百个信仰之力,让你提升到追星境初期,也差不多了,应该是它前任主人,用剩下的。” 沈欢没有理会苏璃,而是利用脑袋瓜里忽然多出的东西,开始尝试某种事情。 “嘭”的一声,虚长的五指中,突然生出了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焰,距离最近的沈欢,可以清楚的感应到烈焰所传出的热量。 “咕噜噜——” 紧接着五指中的火球转化为了水箭,看上去好像没什么杀伤力。 “嗖嗖——” 接下来是风刃,沈欢朝着桌角轻轻划了一下,桌角直接落在了地上,比高级刀具还要锋利数倍。 “噼里啪啦——” 雷弧,根据实验得到的结果,瞬间所产生的电力应该在二百五十伏特左右。 “咔嚓嚓——” 最后是土矛,坚硬如石,以沈欢的腕力,把一排人串起来当羊肉串都没问题。 “你干嘛去?” 沈欢头也不回道:“出去装逼!” 第571章可能是更年期了吧 火球、水箭、风刃、雷弧、土矛,这是五灵术法当中的基础术法,对于逐日境的道修来说,这只是用来练习术法的手段,基本上不可能用到比试当中,即便使用,也只是为了干扰。 对沈欢来说就不同了,这些术法的威力他很满意,每一样都可以致普通人于死地,并且在日常生活中也很实用,最重要的是,这样华丽的招式,完全可以满足装逼这样的需求。 不过没等他炫耀,整个人就蔫了。 五灵术法是到逐日境才开启的招式,现在就掌握这种技巧的沈欢,等于越级施展,对灵气有着不小的消耗,丹田只有追星境界的他,最只能施展十次,他刚刚玩那会儿,已经将灵气消耗的差不多了。 按照苏璃的说法,神道流的修炼方式,主要是靠个人的信仰之力来升级,一个信徒就是一缕信仰之力,小香炉信仰之力容纳的上限是一千缕。 说白了,神道流的修炼方式和喝水差不多,当杯子里有水或者水满的时候,喝到了肚子里就成了。 沈欢没有做神棍的心思,神道流这条路显然不适合他,就算他有这个心思也行不通。 毕竟沈欢不是春哥,信他也不会得永生。 接下来的日子还算平静,游万兴还会时不时的带来一些龙鼎,听说他现在已经把手伸到省外去了,只不过依旧没有得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沈欢提出过报销要求,但游万兴从来不说买这些龙鼎花了多少钱,最后硬是到沈欢佯装生气,才把价格给爆了出来。 一共一千多万,沈欢刷卡的时候眼都没眨一下,也不管游万兴坑没坑他,不坑就那样子,坑了不好,反正又不是自己的钱。 不过这游万兴报的数目,多半是真的,甚至还可能还扣掉了一些零头。 总之沈欢没工夫管这些,能找到最好,不能找到也没问题,反正这个任务是没期限的。 等到村子升级完毕,他就带着林妙诗周游全国,顺便把苏璃剩下的那些尾魂收集完毕。 关于升级村子的事儿,山方面基本上也弄好了,人类的手艺总比不上造物主的神奇,不过也要看怎么比,现在周围的几座山峰看上去舒坦多了。 上面主要种植的是果树,以及对人体有异的花草树木,因为刻意编排的原因,从远处看,整齐又不失自然,颇有几分神韵。 这些活儿都是村民们亲手干的,怎么说都比开放商弄得细致。 山后不朝阳的地方,村民们没去整理,一是因为没必要,二是因为村里一个古老的传说——山后面有吃人的妖怪。 听起来有些老套,甚至还有些可笑,但一代一代的传下来,村民们都挺怕的,除了一些老学究,和接受过新时代的年轻人。 不过就算没有吃人的妖怪,也多半是有野兽存在,空穴来风未必无因,沈欢记得年幼时村里有几个小年轻不信邪,进去以后至今没出来。 搜救队搜寻数日无果,最终得到的结论是,恐怕已经被后山的野兽给吃光了。 虽说时代在发展,但总有些地方是发展不到的,长乐村的大后山,就是其中之一。 出钱办事快是没错,但也有些事儿要按部就班的来,修路就是这么回事儿。 关于怎么升级大水坑,沈欢还是没想到什么好办法,毕竟神农石不是万能的。 最后还是村长外出考察后给出了意见,一是将大水坑扩宽,进行鱼虾蟹贝等水生物的样子,之所以要扩宽,是因为村长有养殖水禽的想法。 二是利用泉眼出水的特性,将附近十几亩农地改成沼泽地,养殖黄鳝泥鳅之类的。 对于第二点沈欢不大同意,神农石对植物的改造有目共睹,比起养殖黄鳝要好得多,而且长乐村总不能为了这种事儿,而忘了自己的老本,蔬菜粮食才是要务。 期间夏天来过一次电话,说是依旧没有华鹊和杜仲的消息,两人应该是已经离开了中州省,更有可能是已经离开了华夏。 沈君兰和陈雨婷等人也打过几次电话,目的差不多,都是想请沈欢回去教课。 总之这阵子,沈欢所呈现的状态就是“忙成狗”,而林妙诗每天就显得有些无所事事。 欢妙现在暂时交给林老爷子的人和李致远一起打理,用不着她在插手,沈欢这边她又帮不上什么忙。 能做的,就只有和李素娥聊天,和果果玩耍,要说收获也不是没有,因为和村民们打交道多了,长乐的本地话学了不少。 “您到时候联系工程队就好,没修后街的路,就是为了让车子好过,对对对,钱的方面不需要担心,我这还有不少剩余,嗯,那就这样。”沈欢挂掉电话以后,叹了口气,夹起一块花菜放进了嘴里。 李素娥见他收起手机,扳着眉头道:“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吃饭的时候别打电话,这都回家了,有什么事儿不能明天说!” 沈欢干笑着不说话,这种晚饭时挨骂,已经成家常便饭了。 “笑,你还笑得出来!”李素娥气得不轻,自己这个儿子真是越来越不听话了。 沈父开口宽解道:“年轻人,有点事业心总是好的。” “发展村子的事儿,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办好的?”李素娥扳着脸,朝着沈父手上拍了一巴掌,“吸吸吸!刚吃完饭就抽烟。” “不抽了,不抽了,我就是抽着解解乏。”沈父干笑着把烟给拧灭。 “当初病得饭都吃不了的时候怎么不见你抽!”骂完大的骂小的,“小欢,我告诉你,以后再这样,你就别往家里呆着了!” “啊?”沈欢正在喝汤,差点没被这话给呛到,李素娥骂他的次数不少,但绝对没有出现过“赶出家门”这种说法。 “啊什么啊,你自己看看这几天,小林都瘦成什么样了!”李素娥气哼哼的说道:“这星期你给我待在家里哪都别去,好好的陪陪小林!” 说完,李素娥起身和林妙诗一起收拾碗筷进了厨房。 沈欢吞了口唾沫,小声道:“爸,我妈以前性格挺温和的,怎么这阵子好像吃了火药似的。” 沈父将之前拧灭的烟重新点燃,抽了一口,沉思了半天才开口道:“可能是更年期了吧……” 第572章爸爸和姐姐一起生宝宝 按照岁数来说,李素娥还真到了更年期的年龄。 更年期的女人,沈欢可惹不起,不过就算没更年期他也惹不起…… 不过李素娥有句话说的没错,他真的很久没有陪林妙诗了,和父亲有聊了两句以后,沈欢便回到了自己房间。 趴在床上玩小脚丫的果果,见沈欢进来,连忙下床跑到了他身边,“爸爸,你又要和大宝叔叔玩游戏吗?果果要看!” 这小丫头已经成了沈欢的忠实粉丝,也不管看没看懂,每次玩游戏都会在旁边助威,要是沈欢屏幕变黑了,还会小声嘀咕诅咒。 “今天不玩游戏了。” “不玩游戏了?”果果的表情有些失落,“爸爸不是和大宝叔叔约好,每天都玩游戏的吗?” “今天先不玩。”沈欢蹲在小丫头面前,将手放在她的肩头,认真道:“果果,今天你先跟爷爷奶奶睡好吗?” 果果有些委屈的嘟了嘟嘴,“好……” “就这一天,明天就过来跟我睡。” “果果知道爸爸是想和姐姐一起生个小宝宝陪果果玩,果果很懂事的!”小丫头一脸的认真,可沈欢却听得眉头乱颤。 爸爸和姐姐一起生宝宝……妈蛋,这话听上去也太邪恶了吧! 沈欢佯装冷静,微笑道:“这话谁告诉你的?” “奶奶啊!” “咳咳!”沈欢被呛得不轻,难道更年期除了会导致脾气暴躁外,还会让一个人性情大变?不至于吧。 “不是奶奶告诉果果的,是果果听奶奶和爷爷聊天的时候知道的。” 还好果果补充了一句这样的话,不然沈欢就真的心累了。 把果果哄走以后,他又在电脑上和牛大宝聊了两句,把今天玩游戏的时间给推了。 没多久,林妙诗便走了进来,沈欢正好在关电脑。 林妙诗见状下意识问道:“电脑出问题了?” “没有。” “那你——” “今天我想好好陪陪你。”沈欢起身将林妙诗抱在了怀里。 可能是两人太久没有做过这样亲密的举动,林妙诗表现的有些抗拒,轻轻的推了一把沈欢,“我还没刷牙洗澡呢。” “别——”沈欢本来打算劝林妙诗别洗了,但转念一想,笑道:“这样吧,咱俩一起去洗?” “咱爸妈还在呢!”林妙诗的脸蛋有些泛红,沈欢想要洗鸳鸯浴,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这么说,爸妈要是不在的话,你就同意了?”沈欢说着就往门外走,“我这就去和咱爸妈说一下,让他们带着果果出去遛弯,一个小时以后再回来。” 林妙诗一听这话慌了,“那还不如等爸妈睡着了,咱们偷偷去洗呢!” “跟你开玩笑呢,你先去洗吧。” 等林妙诗离开以后,沈欢脱下衣服,手中凝聚了一团水球。 “你干嘛呢?” “洗澡啊。”沈欢随口说道,刚说完,就把手中的水球给吓没了,“狐狸精,咱们不是说好了,每天晚上八点到早上八点这段时间,你是绝对不会现身的嘛!” “我只是出声了,姐姐我现身了吗?”待在血玉里的苏璃没好气的说道。 沈欢一边慌乱的在床上寻找自己的小裤衩,一边说道:“你还有理了是吧!” 这裤衩穿到一半,沈欢却是愣住了,“我靠,你该不会是有发情了吧?” “你才发情,你全家都发情!”一提起这种事儿,苏璃那种戏谑优越的成熟气质就会消失一空,变得跟小女孩没什么区别,就连在骂人的功夫,也缩减大半。 “不是我说你,现在已经是三月底了,你发情期到底过没过?” 擦枪走火不可怕,可怕的是只管挑逗不管解决,那感觉比看用3d真实眼睛看艾薇还要恶心! “你管过没过!” 大姐,你身边就我一个男人,我不管难道要别人管? 苏璃说着,忽然一笑,“没过的话,难道你还会帮我解决不成?”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应该明白饭能乱吃,话不能乱说的道理。”沈欢早就不再是当初的羞涩骚年,苏璃想要考几句话语的撩拨,就弄得他脸红心跳,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尤其是你这种活了几百年的老怪物,必须为自己说的话负责。”沈欢一本正经道:“你要是想,咱们就算是生上几个孩子也行。” “臭不要脸!” “除了这个四个字你现在还会骂别的吗?”沈欢没好气道。 苏璃想了半天,恶狠狠道:“诅咒你生的第一个孩子没有小丁丁!” “没必要这么恶毒吧?”沈欢深吸了口气,“看来只有使用大绝招了。” “什么大绝招?” “为我生第一个孩子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 在这个时期下的苏璃,斗嘴是斗不过沈欢的,只好将话题转回了自己开口的目的上,“你想清洗身子其实有更好的办法。” “什么办法?” “净衣诀。”苏璃知道沈欢修炼白痴的属性,不等他开口问,便主动解释道:“就是清理身子和衣服的法诀,只要打在身上,整个人和衣物瞬间就会变得干净无比。” “这个法诀挺实用的,教教我。” “教你?”苏璃冷笑一声,摸准了这个报仇的机会,“可以,叫声姐姐听听?” 叫姐姐?别说叫姐姐,就算是奶奶沈欢都叫的出口,毕竟岁数在那里摆着。 “再叫一声。” 沈欢摊了摊手,没好气道:“不如我直接叫你老婆得了。” 他不是不想再叫,而是比较反感苏璃这种说话不算话的态度。 “不叫是吧?那好,我困了,休息去。” “姐……” 从苏璃这里学到净衣诀这个实用性的小技能以后,沈欢开心的不得了,本来是打算在林妙诗面前秀一秀的,可转念一想,要是妙诗也掌握了这种手段,岂不是说没了洗鸳鸯浴的机会? 想到这儿,沈欢抬头看了眼墙上的挂钟,“都洗三分钟这么久了,该不会是出事儿了吧?看来我必须去看一看了!” 某人不要脸起来,他自己都怕…… 第573章是不是存心想玩我! 站在浴室门口的沈欢显得有些踌蹴,他来这儿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偷窥,再说偷窥这种事情,对他已经没了挑战性。 他考虑的是,直接进去,还是礼貌的敲敲门。 直接进去肯定能够一亲芳泽,但做人最重要的是要学会尊重他人,尤其是自己的老婆。 敲门的话鸳鸯浴成功的几率为零,但这样会显得自己尊重人。 好吧,其实沈欢内心已经有了选择,他就是担心直接进去以后把今晚做神圣之事的机会也给搅黄了。 思来想去,他最终还是决定,直接进去,理由很简单——男人就是要有冒险精神。 这是自打脸皮厚起来以后,沈欢经常为自己做无耻之事的一种借口。 “咔嚓!” 沈欢的速度很快,开锁、进门、关门,将林妙诗给搂进怀里,这几项动作几乎是在瞬间完成的。 正在洗澡的林妙诗脸上并没有意外的表情,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此时她比沈欢还要稍微厉害一些,早就知道沈欢站在门外了。 沈欢在踌蹴的时候,林妙诗也在考虑要不要顺了自己男人的意,来一场鸳鸯浴,她这边还没做好决定,沈欢就已经冲了进来。 “哈喽。”沈欢有些心虚,尽量表现的自然。 有些时候人越是想要表现的自然,就越显得不自然,什么叫自然?就是随意间做出的事情,一旦刻意就算演技在高超也会少了自然的那份韵味。 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更何况还是自家老公。 关于了解程度,沈欢认为自己差不多已经了解了林妙诗,但实际上林妙诗了解他要更多一些。 相处这么久,又岂猜不出沈欢那点小心思。 沈欢见林妙诗不说话,认为是默许了鸳鸯浴这回事儿,胆子瞬间大了不少,从后向前用手环抱着锁骨以下肚脐以上这个不能妙诗的神圣地带,轻轻的揉了两下。 与此同时,他的嘴巴也没闲着,轻轻呼出热气,朝着林妙诗的耳朵攻去。 “哗啦啦——” 林妙诗从浴缸中站了起来,水珠顺着她那嫩滑的肌肤,滴落在浴缸当中,“先洗澡。” “我洗过了!”这话刚出口,沈欢就后悔了,自己的嘴怎么就没锁呢,一不留神就把秘密给曝光了。 现实告诉他,做人不要想太多,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大多数人只会把这当成一句毫无意义的话。 至于林妙诗也没多想,只是单纯的认为,猴急的沈欢,太过与现在浴室之中,做一些神圣之事了。 “洗完澡再说。”林妙诗一边说着,一边将沐浴露涂在身上。 不知道是不是小沈欢喝水和太多了,还在水中泡的太久,肿的不成样子。 正在打泡沫的林妙诗,感觉到身后的炙热气息,身形忽然一滞,“我、我还没洗完呢。” “我就来借点泡沫。”沈欢尽量让自己优雅的像个绅士,不过单看这形体动作,确实很有绅士的风范。 “等会儿,等我冲完泡沫,行吗?”林妙诗红着脸蛋,好像说出了这世界上最羞人的话一般。 沈欢却是来了精神,笑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身上的绅士气息更加浓郁了,但行为上却是乖乖的坐回了浴缸中,用一种欣赏艺术的眼光,欣赏着眼前这完美到没有一丝瑕疵的圣体。 林妙诗的心情有些忐忑,浴室她每天都来,但还是头一次将浴室和那种事情联系到一起。 “哗啦——” 当林妙诗踏足进入浴缸的时候,反倒是沈欢先站了起来。 “怎么了?” “这种事儿不能在浴缸里做。” “那怎么——”林妙诗没继续问下去,这样的话题实在是太难让人开口了。 沈欢咳嗽了两声,“总之就是不能待在浴缸里。” “你怎么知道?难道以前做过这种事情?”林妙诗就是想开个玩笑。 沈欢却是急了,“怎么可能啊!从小到大我就和你一个人谈过恋爱,别说鸳鸯浴了,拉手、接吻、和异性逛街总之男女之间所有的第一次我都给了你!” 连沈欢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没有来的着急,而且说完这话他就后悔了,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大对劲。 林妙诗沉默了一会儿,表情依旧是在笑,只是笑得没那么真诚了,类似皮笑肉不笑,又给人一种强颜欢笑的感觉,“知道了,既然咱们两个都没有经验,还是不要做了,等以后在网上学习一下相关知识再做吧。” “我学习过了,刚才那些经验就是在网上学的。” “你之前不是说,这些知识要我们两个一起学吗?” “这个……”沈欢干笑两声没有说话,他当初那么说,只是为了借助气氛,然后以把理论转为施展为由,做些羞人的事情而已。 林妙诗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肩头,“我有些冷了,咱们擦干身子出去吧。” 沈欢这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妙诗对不起,我只是——” “没什么,我只是真的冷了而已。” “我、我——”沈欢纠结了半天,最终一咬牙,将林妙诗侧抱在怀里,亲吻了起来。 林妙诗没有抵抗,但就如她所说的那样,身体有些冷冰冰的。 难道妙诗真的是觉得冷了? 要是没发生之前的事情,沈欢可能还真会这么想,继续进攻!直到她恢复温暖为止! 沈欢转变战略要地,舌头划过脸颊放在了耳朵上。 果然,没过多久林妙诗便动情了,随着体温的升高,心里的气应该也没了。 刚才的小插曲已经过去,沈欢开始施行自己真正的目的。 经过刚才的酝酿,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沈欢将林妙诗慢慢抬起,便准备对准目标,硬闯而入。 “咚咚咚!” 就在这时,忽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沉浸其中的沈欢根本没有任何防备。 这种老梗已经很多次没有出现,这该死的老天爷是不是存心玩我! 第574章将最宝贵的东西,交给喜欢的人 虽然受到了一些惊吓,但对于这种事情,沈欢已经有了一定的经验。 反正两人在浴室里,门锁着外人也进不来,就算来人是找自己的,也可以装作没听到或者不在家。 “嗯~”因为敲门声,林妙诗刚刚恢复一丝清明,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就被沈欢趁虚而入,“外、外面还有人呢。” “不管他。”沈欢说着,便开始了一场关于生命的原始运动。 不过有些事儿,不是说不管就不能管的。 “欢子哥?你在里面吗?” 沈欢听到这声音,差点没呛死,现在已经是晚上了,小贝来这里干嘛? 林妙诗也显得有些慌神,“是小贝,我们是不是应该、应该停下来?” 她说话时,嘴中伴随着微弱的呼吸声,给正在征战中的沈欢,带来了不小刺激。 女人常说,男人是一种知会用下体思考的动物,平时况且如此,更别说下体正在使用中这种情况下。 “不用停,她应该不知道我们在里面。” 沈欢这话刚说完,便响起了一阵脚步声,应该是牛小贝离开了。 “看吧,我就说没事儿了。” 林妙诗低着头,尽量回避沈欢的眼神,支支吾吾道:“可是、可是这、这……你难道不觉得有些丢人吗?” “夫妻间做这种事情很正常了,而且小贝又不知道我们在这里面,没必要想那么——好舒服。” 不管沈欢是怎么想的,林妙诗内心算是羞愧到了极点,同时心里也有些疑惑,牛小贝为什么会这个时候过来。 只要发生碰触,就可以窃听对方内心的想法,现在两人已经是零距离接触,林妙诗心里想些什么,沈欢自然是知道的,“别想太多,小贝来可能是找我爸妈的。” 林妙诗一愣,是啊,爸妈还在,他们应该会出面解决这个问题吧? 我们两个人在浴室做这种事情,让爸妈知道,总比让小贝知道的好。 这边两人好不容易,都把心态给调整了回来,敲门声又响了起来,“欢子哥,你在里面吗?” 没在! 沈欢很想这么回答,但他只能装作什么也没听到。 “里面明明有水声,门也是反锁的,应该有人的啊。”门外的牛小贝见没人回应,忍不住嘀咕道:“难道是因为水声太大,听不到我的声音?” 沈欢之所以没关淋浴,主要是为了掩盖两人鸳鸯戏水时发出的声音,没想到现在却反倒成了“装蒜”的致命漏洞。 “那我就客厅等一会儿吧!” “走了。”沈欢通过透视,确定牛小贝去了大厅以后,瞬间松了口气。 “咱们还是快点吧,听小贝的意思,爸妈好像不在家,要是待会儿他们也回来,我们就——” 身为一个男人,干任何事儿都要干净利索,但唯独这种事不可以,不过林妙诗的催促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沈欢卖力的进攻了十七八分钟,终于缴械投降,两人清洗完身子以后,又互相做了下推拿爱抚。 随着经验的增多,林妙诗现在也有了一双巧手,那种舒服的感觉,完全不亚于神圣之事。 “好了,你擦擦身子,趁着小贝在客厅等的时间,快回自己房间吧。” 以沈欢目前的实力,想要避开牛小贝的视线还是很容易的。 出去之前,沈欢可以用天眼扫视了一下,客厅里已经没了牛小贝的身影,可能是在两人那忘我的十几分钟内离开了。 “那我就先走了,你待会儿也擦干身子出来吧。”沈欢说完,便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衣服早就湿透了,得回到屋里才能换。 可是当沈欢开门的时候,整个人直接傻了眼,“小、小贝,你怎么在这个房间?!” 牛小贝看到沈欢身上那完美的肌肉后,小脸忍不住一红,但表面上表现得还很正常,“我、我是来送话的。” “这大半夜的送什么话?”沈欢表现的多少有些不自然,先用柜门挡住了自己的身体,然后挑起了衣服。 他不是什么暴露狂,而且刚刚已经祛火消炎,对那种事情也没有半点想法。 “是、是我哥让我过来的。”沈欢这么想,不代表牛小贝这么想,在她羞红的脸蛋下,是不停跳动的情绪。 欢子哥身材好好,而且长得也帅气,自己的选择真是太正确了。 “大宝让你过来的?”沈欢船上裤衩后,安心不少,直到穿上所有衣服,表情才恢复自然。 牛小贝点了点头,“我哥说,让你明天去他那里搞直播。” “这种事儿在企鹅上说不就好了,不用劳烦你亲自过来的。” “我哥收不到消息很着急,他又在直播,所以就让我过来了。” 从这几句简短的对话中,沈欢已经判断出了很多消息,小贝对自己什么意思,大宝比我还清楚。 两家距离不顾几百米,走路连三分钟都要不了,没空到连三分钟时间都抽不出来? 估计是贼心不死,想要撮合自己和小贝。 不对,以大宝的性格,应该干不出来这种事儿。 这话有真有假,大宝联系不上自己是真,小贝跑过来通知应该是毛遂自荐。 “那个……欢子哥。” “嗯?” 牛小贝迟疑了一会儿,最终还是鼓起勇气问道:“林姐姐在家吗?” “不在。”沈欢现在浑身上下都湿漉漉的,很明显是刚从浴室里出来,要是让牛小贝知道他刚刚是在和林妙诗洗鸳鸯浴,保不准会发生什么事儿。 牛小贝脸上多出一些喜色,“太好了!” “好?”沈欢心中生出了一股不好的预感。 牛小贝食指交叉画圈,“欢子哥……今天就让我把身子给你吧。” “咳咳!”这话差点没把沈欢给呛死,“小贝,我跟你说过了,我只当你——” “不要说了!”可能是因为知道林妙诗不在家的“真相”,牛小贝说话的声调大了不少,“欢子哥,你想说的那些我都知道,我希望你能听听我的想法。” 沈欢沉默不语,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向来就不擅长处理感情上的事儿。 “我只是想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交给自己喜欢的人罢了。” “小贝,你现在还小,有些事情不是你——”沈欢正说着,却是说不下去了,因为他杠杆的惊鸿一瞟发现,林妙诗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门外! 第575章怕欢子哥你一个人寂寞 天眼境界和丹田境界是两回事,第一天眼灵气只能够从物品上摄取,丹药对其无用,第二天眼灵气恢复缓慢,基本上释放几个神通,便会进入灵气的枯竭的状态。 说简单点就是,你拥有百级法师的蓝量,消耗完毕后无法用药物补充,唯一的办法就是飞回主城的治愈之泉去恢复蓝量。 这里说的治愈之泉,就是已经被沈欢储纳到须弥戒中的九龙鼎。 打斗的时候,敌人肯定不会给你取出龙鼎吸收灵气的机会,所以从某个方面讲,天眼的境界除却特殊技能以外,基本上可以看成一次性用品。 因为之前身中玄化散的缘故,除了肉身力量外,丹田和常人无异,一切都得重头再来,还好之后得到小香炉中的信仰之力,重新恢复到追星境初期。 原本天眼境界带来的好处,就是多经历一次淬体、锻骨、洗血之类的肉身淬炼,不过对于已经服用过龙髓的沈欢来说,这一点优势已经变成了累赘。 若抛去天眼所携带的特殊技能,按照正统道修的眼光,现在的沈欢只是一个肉身强大的追星境初期道修而已,毕竟道修的评级标准,主要还是依靠丹田。 所以,在沈欢不开启天眼的情况下,他是没办法发现拥有奔月境界的林妙诗的。 该死!妙诗什么时候来的,她听到小贝说的那些话了吗? 林妙诗的性格算不上温柔,按照沈欢最近在网上学到的新名词来形容,就是自带傲娇属性,脾气好坏成迷。 就拿刚才在浴室里的事件举例,他只不过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林妙诗就莫名其妙的生了气。 在刻意隐藏气息的情况下,牛小贝根本无法发现林妙诗的存在,她见沈欢这么长时间不说话,忍不住问道:“欢子哥,我说的话你听到了吗?” “没——”沈欢本打算否认,毕竟做人的最高境界之一,就是学会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技能,可他要这么说的话,以牛小贝的性格,一定会再重复一遍,“不仅听到了,而且还听得很清楚。” 沈欢一边说,一边想要假装发现林妙诗,然后一笔带过这件事,可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那双冰冷的眼睛给吓了回去。 林妙诗本来就不爱说话,冰冷的眼神是她最大的武器,加上两人零距离相处了这么久,不用读心术,沈欢就差不多能猜出她内心在想着什么。 这眼神里蕴藏的意思很明显,别说我在这里! “那个小贝,是你说的话我都记住了,这天色也不早了,你还是赶快回家去吧,免得牛叔和大宝担心。” 沈欢也没胆子用神识向牛小贝说话,倒不是怕被林妙诗发现,而是怕牛小贝说漏嘴。 这个小丫头对于新鲜事物的态度,总是恐惧与好奇并存,看到他嘴不动就能说话,还不知道要搞出什么事情。 “等林姐姐和大伯大娘他们回来,我再走吧,你一个人在这儿,我不放心。” “有什么不放心,我一个人不在家,出不了事儿的。”沈欢摆手说道,牛小贝这个回答还算正常,让他松了不少气。 牛小贝摇了摇头,一脸认真道:“我是怕欢子哥你一个人寂寞,有我在拟就不寂寞了。” 刚刚还夸你来着,现在直接给我抛出一个这么劲爆的炸弹,老天,你就别玩我了,这一点意思都没有好么! 沈欢这边的内心旁白还没活动完,牛小贝就说出了一句更加劲爆的话,“欢子哥,我喜欢你,从小就喜欢你,为什么你要选择林姐姐?” “小贝,爱情这种东西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可能是大宝这个哥哥当的太失败,所以你才会那我俩来比较,最终生出自认为的爱意。”沈欢只能硬着头皮死撑了。 “不!”牛小贝语气坚定道:“我可以肯定,自己对你的是爱,而不是兄妹之情!” “为什么,我比林姐姐更早认识你,你却选择了林姐姐?” “难道是因为我这里没有林姐姐大吗?”牛小贝说这话时,还特地指了指的胸口。 “不是,你还小——” “我就知道,你觉得我的小。”牛小贝先是一阵失落,然后又小心翼翼的问道:“如果我去高丽整大些,你会选择我吗?” “小贝,你能不能听我把——” “我知道,自己的脸蛋也不如林姐姐漂亮,但脸也是可以变得。”牛小贝说着捏起了自己的裙角,“其实我这种萝莉式的女孩,在网上有很多人喜欢的。” 沈欢已经快崩溃了,令他崩溃的不是牛小贝这些话,而是林妙诗的脸色,冷得都快把人给冻住了。 “欢子哥,今天我就把身子给你吧。” 啊啊啊啊!!!! 沈欢感觉自己快被逼疯了,要是林妙诗不在这儿,他有无数种方法阻止或拒绝牛小贝,但在这个节骨眼,若是使用天眼的魅惑能力,肯定会让林妙诗觉得他是在欲盖弥彰。 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太大刺激,沈欢直接用双手抓住了牛小贝的肩头。 身为当事人之一的牛小贝,差点没被他这粗鲁的动作给吓傻,脸蛋通红道:“欢、欢子哥,你、你答应了吗?” “小贝!你冷静点!”沈欢大声的喝道。 牛小贝先是一愣,接着忽然捂住肚子笑了起来,“哈哈哈,不行了,笑死我了,欢子哥你真可爱。” 这样的反应,让沈欢有些摸不着头脑。 看着他一脸懵逼的样子,牛小贝得意的说道:“我只是为了测试一下,你对林姐姐的忠心而已。” 测试忠心? 难道小贝早就发现妙诗在门口站着?不可能啊,若非刚刚朝门口瞟了一眼,就连我也不可能发现,小贝一个普通人又怎么可能发现呢? 如果排除这个结果,那就只剩下一个结果了,小贝说了那么多真的只是为了试探自己而已。 在得知这个真相后,沈欢的心情状态有些怪异,有兴奋也有失落,他自己也想不通这股失落从何而来。 可能就如苏璃所说,齐人之福,是天下所有男人的梦想。 但不管怎么说,他这次总算是逃过了一劫…… 第576章长情不及久伴 “欢子哥,我哥明天叫你一起直播的事情别忘了,最好中午的时候就过去,你们两个一起吃顿饭,好好商量商量,把这事儿给定下来,时间不早了,我明天还要补课,就先回去了。” 等到牛小贝离开以后,林妙诗才从外面走进来,看着沈欢半句话也不说。 “我和——” 我和小贝是清白的! 沈欢是想这么说来着,可这话听起来太没说服力,而且古人有云清者自清,有些事情不解释比解释更好一些。 “洗过了?” 林妙诗依旧看着他不说话,眼神也变得迷离起来,让沈欢无法猜出她心里在想什么。 在这种情况下,沈欢只好使用特定读心术,准备读取林妙诗内心中的想法,但得到的结果却是——没有任何内容。 读心术……失败了?! 这是沈欢经过多次试验后,第一次在林妙诗身上出现读取失败的情况。 根据之前得到的结论,只有两种人的内心是没办法读取的,第一种是心思单纯的人,这种人嘴巴上和心里面想的完全一致,想什么直接就说出来了,而当他不说话时,内心也不会拥有任何活动。 第二种更是内心完全封闭之人,这种人从灵魂上拒绝和任何人接触,可以看做自闭症的癌化状态。 林妙诗不符合以上任何一点,所以沈欢才会奇怪,这次读取为什么会失败,趁着林妙诗没有开口的时机,沈欢又尝试了几次,结果完全一样,读取不到任何东西。 “狐狸精,这是怎么回事儿?” “我也不知道。”苏璃的声音从血玉中飘了出来。 沈欢有些惊讶,“你知道我在想什么?我还没说怎么回事儿呢。” “无非就是读心术为什么失灵了之类的问题。”苏璃的语气充满了不屑,似乎在他眼中,沈欢和白痴没有什么区别,一眼就可以看穿。 沈欢没再和苏璃打嘴官司,他现在迫切的想知道,林妙诗心中到底在想些什么,“用你几百年的高龄和经验推断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儿?” 苏璃沉吟了一会儿,“有以下几种可能,第一,读心术有境界限制,也就是说你无法读取境界比你高的存在,第二,因为某些事情,林妙诗封印了自己的内心,第三,现在的她处于一种被操控的木偶状态,完全没有自己的意识,第四,关心则乱,本来你读心术就没用过几次,无法读出对方的心思,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第五,可能是应了那句,女人的心思你别猜。” “我能想到的,只有以下几个原因了。” 第一点仙人是不成立的,单论天眼的境界,沈欢要比林妙诗强大。 第二点的几率也不大,以林妙诗的性格,不可能因为牛小贝一句就将自身封闭,最多就是和自己玩玩冷战。 这是在有误会的前提下,牛小贝离开之前,已经在无形中化解了这个误会。 第三点就更不可能了,懂得对自己释放冰冷之眼就是最好的证明。 第五点完全就是扯淡,只有第四点的几率大一些。 就在沈欢考虑,究竟是个什么情况时,林妙诗忽然开口了,“小贝是个好女孩。” “啊?”沈欢被这句莫名其妙的话,搞得有些莫名其妙,“什么意思?” “没什么。”林妙诗摇了摇头,从抽屉中取出了吹风机准备吹头发。 你生气了? 沈欢很想这么问,但他不能这么问,根据网上的调研得知,这是女人最反感的问题之一,即便是处于关心的目的。 说出这句话,往往会得到和内心相反的结果。 “我帮你吧。”沈欢说着接过吹风机,帮林妙诗吹起了头发。 就像林妙诗学会按摩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沈欢也掌握了帮女朋友吹头发的技巧。 这期间两人没有一句交流,直到双双躺在床上。 “沈欢。” “嗯,在呢。”听到林妙诗主动开口,沈欢内心激动无比。 “如果……我是说如果。” 沈欢点了点头,“说吧。” 林妙诗深吸了口气,“如果我不能生孩子,你还会和我结婚吗?” 我靠!妙诗问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按照电视剧里的节奏,女主一旦问出这种“如果”,那多半的是真的。 然后事实上,现实往往比电视剧还要惊奇。 “会!” “你犹豫了。”林妙诗没给沈欢开口解释的机会,继续说道:“考虑也很正常,毕竟你是家里的独子,而且还是生活在农村,传宗接代对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沈欢摇了摇头,“现在农村人的想法,也没以前那么守旧了,我不介意这些,反正我们已经有果果了,有没有孩子都是一样的。” “但是妈的想法,和你并不一样。” 该死!妙诗说的这么认真,该不会真的是没办法生孩子吧? 不可能,当初在治疗的时候,我就检查过妙诗的身体,出了体寒和关元穴吞噬灵气的征兆以外,身体其余部位所呈现的状态都很健康。 为了避免意外,在交谈的过程中,沈欢又用天眼检查了一遍,再次证明林妙诗嘴中的这个“如果”是不成立的。 “妙诗,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没有。” “对不起,我最近这阵子太忙,忽略了你。” “晚上能够相拥入眠,我已经很满足了。”被爱的人不需要道歉。 沈欢和林妙诗对视良久,越是这样,他心里就越是内疚,“等我一阵子,等到村里的事情忙完以后,我就每天都陪着你。” 长情不及久伴,感情是靠时间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沈欢犯了一个所有初涉恋情男生都会犯得错误——得到了便不再珍惜了。 身为男人,说得出就要办得到,在说出那句话的瞬间,沈欢决定解决完村子里目前的项目以后,就暂时将长乐升级计划放下,好好的陪陪林妙诗。 两人没有再说更多的话,有些时候一个简单的拥抱,比任何甜言蜜语都要管用。 女人,一种很复杂又很简单的生物…… 第577章欢子,咱俩搞基吧! 第二天早上,沈欢亲自做了顿早餐,名义上是给一家子做的,实际上是给林妙诗一个人做的,这是实现承诺的第一步。 李素娥看到他这态度,气也没那么大了,不过更年期女性就是一颗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发的炸弹。 林妙诗则表现的有些感动,自从离开江明以后,她就很少吃到沈欢亲手做的饭了。 “小欢,你别光顾着自己一个人,给妙诗夹点菜,她阵子瘦了不少呢。” 听到母亲的话,沈欢没在使用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技能,完完全全照做没有任何迟疑,就像是一个听话的乖宝宝。 要知道,老天爷向来是公平的,有人欢喜有人忧,李素娥不对沈欢发脾气,就会对别人发脾气。 林妙诗和果果肯定不会遭殃,剩下就只有沈父了。 “你怎么不给我夹菜?以为我刚才那话,只是对小欢一个人说的?” 沈父也是二话不说,连忙照做,现在这一家之主的位置,基本上已经背更年期的李素娥给坐稳了。 吃完早饭以后,沈欢带着林妙诗去了市里的购物街逛街,每个女人都是天生的购物狂,林妙诗自然也不例外。 两人逛完后,又在外面吃了顿才回来,他刚进家门,牛大宝就风急火燎的冲了出出来,“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打你电话也不接,知不知我有多着急。” 若是不知道两人的关系,光是这一句话,就足以掰弯他俩的性取向了。 “你给我打电话了?”沈欢出去的时候,就担心家里会发生什么事儿,特地带上了手机,这一路上他的手机可是连响都没响过。 “打了最起码不下十个,全都是关机!”牛大宝拿过手机一看,没好气道:“你带着一个没电的手机出去,能接到电话才怪!” “把东西送屋里,跟我到家里一趟。”牛大宝完这话,似乎觉得有些不妥,面带歉意的对着林妙诗说道:“嫂子,我就借用沈欢一小会儿,马上就还给你。” 林妙诗点头笑了笑没说话,就算牛大宝不来,回来后沈欢也会去他家里,这是昨晚就知道的事情。 “等会儿——” “等屁啊,嫂子都同意了,你还墨迹什么!”牛大宝非常着急,恨不得里无限闪现回家。 “我总得把东西给放下吧?”沈欢打着放东西的借口,和林妙诗一起回了卧房。 临走前,他吻了林妙诗一下,就像是蜻蜓点水那般简单,“我马上回来。” “办正事儿要紧,咱们晚上还可以见面。” 男人这辈子,有个善解人意的妻子是最重要的,沈欢很荣幸自己能够拥有和林妙诗过一辈子的资格。 “怎么还不出来,有什么事儿,等你回来了再说,耽搁不了多少时间。” 在牛大宝的催促下,沈欢只好恋恋不舍的分开。 到了牛家以后,牛大宝取出了一个写字板,上面写着“神牛组合作战会议”八个大字。 “还要开会?” “不演练演练怎么行,现在的观众老爷们可都贼很。” 沈欢干笑两声,“你现在直播赚到钱了吗?” “钱还没赚到,不过已经签约了。”说起赚钱的事儿,牛大宝也是一脸郁闷,“我就闹不明白,像我这种长得帅、技术好、不粘人、又幽默的主播,到底哪里比不上那些卖肉的女主播了。” “这行业,女性本来就占据这优势。”沈欢安慰道:“做人有时候别太自信,技术好不粘人我相信,但长得帅这三个字真的和你没关系。” “喂!”牛大宝不乐意了,“我这种黑又壮是大部分女生喜欢的类型好么,像你这种细白软的才和长得帅没关系好么!” “黑又壮说的又不是长相。”沈欢已经懒得吐槽了,“现代这年代,实力派不是更吃香么?” “实力派?”牛大宝听后眼睛一亮,“没错,咱们神牛组合是实力派,哪是那些小白脸可以比的。” 沈欢咳嗽两声,“咱们两个都一样的话,咱们这组合就没意义了。” 这话里潜在的意思就是,你当实力派,我当偶像派。 牛大宝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一脸的感动,将手放在沈欢的肩膀上说道:“欢子,没想到你为了帮兄弟,你竟然甘愿做出这么大的牺牲……那好,以后你就是咱们组合里的逗比派了!” “没错,我就是偶——逗比派?!” “是啊,逗比派!” 你才逗比,你全家都逗比! 两人商量好套路以后,便开始正式直播。 在直播开始之前,两人的对话是这样的。 牛大宝:“待会儿要在几万观众面前直播,你紧张吗?” 沈欢:“不紧张啊。” 牛大宝:“那可是几万人!直播一开就会迎来铺天盖地的弹幕!” 沈欢:“我又看不到他们,有什么可紧张的。” 最终牛大宝得到结论是,和沈欢这种与社会脱节的人聊天,实在是太累了。 “开始了!”随着一声敲击鼠标的脆响,神牛组合的第一次直播终于正式开始! 可是真的开播后,屋内一下子就陷入了沉默,别说弹幕铺天盖地,就连一个留言都没有,房间里的人数把万字去了,才符合真是情况。 “这就是你说的上万观众老爷看直播?” 牛大宝面色尴尬的咳嗽了两声,“这不刚开始吗,一会儿就好了,一会儿就好了。” “一会儿是多久?” “最多十分钟!” 半个小时以后,观看人数终于上了百,同时也出现了第一条弹幕,“直播搞基,好恶心,一百块都不给你!” 将弹幕发出来以后,这位唯一发射过弹幕的观众,直接闪人了。 “大宝。” “啊?” 沈欢叹了口气,“我劝你还是放弃吧。” “等一会儿,一会儿就好了。” “这都已经三个一会儿了。” 牛大宝喝了口饮料,“平时不这样,可能是我的粉丝们都上班了。” 他这儿话音刚落,直播间忽然涌入了大量的观众,直接上升到了五六百人,弹幕也刷的飞起,关键词全都和搞基有关。 牛大宝精神振奋,一把拉住沈欢的手说道:“欢子,咱俩搞基吧!” 第578章沈欢的王者局 “滚!” 沈欢直接一把将牛大宝推到了一旁,什么事儿都能将就,就是弯直这事儿不能将就。 “吵架了?” “估计是人多不好意思了。” “切,现在搞基的多了,没啥好看的,这对儿一看就是假的,不看了不看了!” 看着屏幕上的一条条弹幕,沈欢很是无语,真是世风日下,打游戏没人看,一说起搞基就来了这么多人。 牛大宝还是有一股执念,“欢子,你听我说,咱们就演演戏。” “演你妹!咱们是正经的游戏主播!”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果然,一个人的环境,是会受环境影响的,以前的大宝绝对不会做出这种委曲求全的事情。 “我靠,原来真是假的,闪了闪了!” “不腐不成基,无聊!” “切,还以为真的有人来搞基呢。” 因为是直播的缘故,两人的声音,观众们可以清楚的听到,就几句话的时间,人数减少了大半。 剩下的人,都在进行着具有人身攻击性的留言。 不过也有人表示支持,“我就喜欢这种不畏强权的,哥们儿我关注你俩了!” “硬而不弯真汉子!” “我还以为进错直播间了呢,牛哥快开打吧,我等着跟你学技术呢!” 牛大宝还是有几个铁粉的,虽然都没砸多少钱,但几乎每次他直播都会来。 “谢谢兄弟们的支持,我这就打游戏!” 牛大宝说着,点击进入了排位,他现在差不多已经熟悉了主播的工作模式,一边玩游戏,一边和水友们聊天,时不时还会讲几个段子。 “这个adc在牛哥眼里,就是atm取款机,看好了,落地秒,我秒、秒——草!” “强啥不成反被曰,牛哥6666。” “就是atm去关机,看好了,落地秒!哈哈哈!” 牛大宝以为就adc一个,但没想到他刚露头,打野和辅助就赶过来了,落地秒没错,不过确实被对方秒。 “你们不懂,想去取钱,你们必须得存钱吧?”牛大宝开始为自己找起了借口。 沈欢在一旁看着,忽然间觉得在有人互动的情况下,当个主播还是挺不错的。 唯一的缺点就是,在他身边人的看,看着就像是在自言自语的神经病。 有了老水友的支持,牛大宝整个人都显得挺开心,很快就进入到了忘我的状态,基本上已经忘记了身边还坐着个沈欢。 “就说溜不溜?溜不——卧槽,真怎么还有个人,欢子救我,欢子救我!” “啊?”眼看就快睡着的沈欢被他这突然的举动给吓了一跳,“怎么了!” 因为完全是下意识反应,所以沈欢的动作看起来,一点也不做作,留下来的水友全都刷起了弹幕。 “我靠,真爱啊!在一起!” “牛哥被爆菊了,欢子快上来帮忙!” 牛大宝忍着笑意,一本正经道:“我被人阴了。” “什么人?” “大姨妈之手。” 沈欢愣了半天,总算回过了神来,“滚!” 接下来几天,这种事情就成了两人的日常,可能还是不太习惯网络直播的模式,每次牛大宝直播的时候,沈欢就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只有在牛大宝发生技术上的失误时,他才会开口指点两下。 大多数水友都认为他是一个嘴炮,每个英雄都是按照官方的称呼来,这是只有新手才会做的事情,有点资历的一般都会喊英雄们的外号。 忘了说,牛大宝用来直播的大号叫做“奥巴牛”。 事无绝对,牛大宝颜值虽然不高,但是技术却是实打实的,随着时间的积累,和平台给了推荐以后,直播间的成绩也越来越好。 除了两人一起直播的几个小时,沈欢大部分时间都在陪着林妙诗,就这几天的时间,无论是市区还是县城,只要是能购物的地方,都有着两人的足迹。 不过慢慢的沈欢发现了一件事儿,林妙诗其实并不是很爱逛街,她要的只是两人在一起的时间罢了。 时间流逝,牛大宝的成绩越来越好,只是字面上的成绩,毕竟他主要的目的是赚钱。 这种门槛低的职业,想要成功,基本上是踏着其他人的尸体走上去的,不是说竞争难,而是剩者为王。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牛父知道以后,并没有太多干涉,而是给了牛大宝半年的时间,有成绩就继续干,没成绩就老老实实的继承家业搞养殖。 “唉,这个锅是打野的,我输出绝对爆炸,不信你们看数据——”牛大宝点开输出数据后,又马上关了,“系统应该是计算的时候出错了,我们再来下一盘。” 进入加载页面后,牛大宝抽了口烟,“今天最后一场了,不赢就直播曰螺旋桨。” 他这儿正说着,牛父忽然走了进来,“大宝,走,和我一起带小晴去医院!” “小晴咋了!”一听说这情况牛大宝腾的一下子就站了起来。 “她说肚子不舒服,咱俩一起过去看看!” 牛大宝没有迟疑,“欢子,你帮我撑一会儿,我马上就回来!” “不用去医院,弟妹是怀孕了。”沈欢伸手拉了他一把。 “怀孕了?”牛大宝和牛父皆是一惊。 沈欢很久没有接触医疗这些东西,但医术如何是有目共睹的,听到这话以后父子俩脸上的表情转忧为喜。 “我当爹了,哈哈哈!”牛大宝激动的抓住牛父的肩膀。 牛父也是一脸激动,“我当爷爷了!” 爷俩儿那样子,比小孩子还要开心。 “欢子,是男是女?” “现在怎么可能看出来。”沈欢没好气的笑骂了一声。 牛大宝挠了挠头,干笑两声,“欢子,你帮我直播,我去陪晴晴。” 说完,便和牛父一起闪了人,看来在牛大宝心里,老婆的重要程度远远大于直播成绩。 进入游戏后,沈欢看了下牛大宝选择的英雄是疾风剑豪亚索,这英雄他玩过几次,还算顺手,与其对线的是卡牌大师崔斯特,至于剩下的人都有谁,他从来都不看。 长期玩低端局的他,认为英雄联盟就是单机杀人游戏,和队友没什么关系。 除了和牛大宝solo那次,这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王者局。 直播间里的观众们沸腾了,不是因为沈欢终于玩游戏了,而是因为卡牌的操纵者——王者代练,金不换! 第579章嘴神威武 金不换,高丽人,本名金朴焕,在竞技圈子内,拥有多个称号,最为出名的,自然是他王者代练的头衔,号称是目前唯一一个,在真正意义上和联盟第一人魔王菲克李向河五五开的存在。 因为颇具传奇色彩,所以当他在国内开始直播后,吸引了大量的粉丝。 牛大宝操作着自己的奥巴牛也碰到过职业选手,但大多都是一些二线新人,没什么吸引力,没想到轮到沈欢上场的时候,却碰到了这样一个传说级的浪子。 “6666,嘴神第一次上战场就和这样的强敌对线,死定了。” “我相信嘴神,金不换一定会屈服于嘴神嘴强王者的神威之下!” “牛哥待会儿回来看战绩估计要哭死,想想就特别爽!” 观众们在说什么,沈欢并不知道,因为他从来么有看弹幕留言的习惯,至于金不换……在沈欢眼里,这又是一个要被自己杀到回家喊妈妈的存在。 “我靠,你们别光注意金不换啊,看到打野了没?k战队的麻辣小王子啊!” “6666,看来这注定是一场,虐菜局。” “你们别这么不看好嘴神啊,我认为嘴神最多被单杀十次!” 弹幕沈欢不看,但他到线上以后,那些队友也开始说话了。 上单,我是你的如家,所有人:“草,麻辣求不抓!” 辅助,郭敬明明爱黄蓉,所有人:“金哥求签名!” adc,真是曰了uzi:“追星狗?滚粗好么。” 打野,你的野区我的家:“中单猥琐点,这局有点难打。” 之前说了,在沈欢眼里,这游戏和单机没什么区别,除了和牛大宝聊聊天以外,他也从来没有在游戏内聊过天,自顾自的开始补兵对线。 下路两个人也是厉害,一边喷一边和谐的合作,看来都带些傲娇属性,嘴上说送人头,身体却很诚实。 “中路猥琐点,麻辣可能回去抓你。” 辅助手速堪称一绝,一边辅助,一边和adc对喷,一边还能指点沈欢。 “法斯特布兰德——” “草!我没看错吧,眼花了?” “嘴神这波溜翻了,竟然拿了金不换的一血。” “66666——” 随着提示音的响起,弹幕直接爆炸了,队友们也是一样,几乎惊得说不出话。 这是王者局不是低端局,这才几分钟,一血就出了,而且还是单杀的,这他妈也太不科学了。 “兄弟,可以的。” “你明天估计要上头条了。” “吊炸天,我服。” 沈欢队伍这边在聊天的时候,金不换那边也是差不多的情况,被单杀后,他很长时间都没反应过来,回神后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发了一个点符号。 自己被单杀了? 直到现在金不换都有些不可置信,这样的情况还是第一次出现,玩了这么多场游戏,从来没有见过对方这样的套路。 虽说有克制因素……应该是自己大意了。 接下来的几分钟里,相对来说还比较稳定,就是沈欢这边的下路送了一次双杀,对喷还在继续,可谁都没有故意挂机或者送人头的举动。 “炸了炸了,这操作简直没谁了,金不换又被单杀了。” “嘴神威武!这么一比,牛哥简直就是个逗比。” “嘴神,从今天起,我就你的人了。” 第一次是意外,那第二次呢? 金不换的心态已经开始出现松动,没直播也就算了,现在自己这边可以有几百万人在看着呢。 经过一些黑粉带节奏,他这边的弹幕,全都是在刷“垃圾”之类的字眼,不过也有一些脑残粉在说沈欢窥屏。 曾经有人说过,私下玩游戏和直播时玩游戏所发挥出的实力是不一样的,因为要背负观众们施加的压力。 在一些观众眼中,既然顶着这么牛哔的称号,就要干出牛哔的事情,死一次就是垃圾。 “稳,帮你抓。” 麻辣小王子的话,将他给拉了回去,但心态上的动摇,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稳定的。 沈欢也在直播,但他没有任何压力,一是因为不习惯直播的方式,二是……他以为牛大宝在离开的时候就已经把直播给关了。 “唉,这游戏太简单了。”就如刚才所说,沈欢根本不知道还在直播,心里想什么便说什么。 说也就也说吧,小表情还整得挺生动。 再一次把对方耗残血以后,沈欢准备再收一个人头,可这个时候,一个影子忽然从旁边冲了过来。 经过两次单杀,直播间里的人越来越多,甚至连平台也临时给了大封推——金不换又如何?神也杀给你看! “这次嘴神要完了,两大高手夹击,gg。” “嘴神终于要死了,好爽!” “切,也就这样嘛,我看他前两次击杀金哥,完全就是靠运气。” 人数多了,看法也是多样的,整个直播间立马变得不和谐,开始互喷起来。 “喷他q——” “卧槽!一换二,卧槽!卧槽!” “疯了,疯了,嘴神威武霸气!” 看着电脑陷入黑屏的沈欢,表情有些不高兴了,“两个打一个,这不赖皮么?” 有些时候,刻意的玩笑,会让人觉得很无趣,但无意间的行为,却能够引人捧腹大笑。 接下来沈欢又单杀了金不换一次,每次但杀完,都会说出这游戏真简单的蔑视话语。 期间出现了不少精彩操作,比如一杀二,一换三。 不过后来情况就比较惨了,由打野一个来抓,变成了下路和辅助一起来支援,沈欢又不懂得配合,只知道杀杀,所以到最后还是输了。 最爱喷人的辅助,都快把他给骂成翔了。 可沈欢脸上却没有任何丧气,对他来说,杀人最多就等于赢了。 “无聊,我还会回去陪妙诗吧。”沈欢伸了个懒腰,离开了直播间。 “嘴神该不会是因为输了游戏,去自杀了吧?” “呵呵,辅助喷的没错,他就是个不懂团队配合的垃圾而已。” “这是团队游戏,一个人逞英雄有蛋用?” 他是走了,但直播间依旧在喷,战火愈演愈烈。 就在沈欢踏出门口的刹那,他手上的须弥戒忽然闪了一下…… 第580章龙鼎的特征,五爪金龙? 得知郭晴怀孕后,牛大宝也不直播了,整天搬个小板凳坐在床边,媳妇待屋里怕闷着,在外面怕晒到,总之就像是完全变了个人。 直到郭晴佯装生气,他才变得没那么黏糊。 “兄弟们,我媳妇怀孕了,所以这几天没直播,还希望大家不要介意啊!”牛大宝开启直播后,第一句话就是道歉,就连标题也是。 “我靠,我还以为你和嘴神被杀人灭口了呢!” “没错没错,我想的也差不多,以为嘴神被封杀了。” “牛哥,牛哥,今天嘴神怎么不在?” “还说嘴神?当初叫嘴神是以为咱们以为嘴神只有嘴上功夫,现在应该叫欢神!” “对对对,欢神!” “欢神威武霸气!” 看着铺天盖地的弹幕,牛大宝直接傻了眼,“卧槽,怎么回事儿?” 当初沈欢走的时候,跟他说游戏输了,牛大宝也没怎么在意,只是一心想着怎么尽一个老公应有的责任,就连电脑也是牛父帮忙给关的。 弹幕上说什么的都有,刷刷的全都是白字,几乎遮掩了整个屏幕,但全都和一个人有关——嘴神。 嘴神是水友们给沈欢起的外号,牛大宝是知道的,但水友们为何会这么热情他就搞不明白了。 从开播到现在,连三分钟都不到,房间的观看人数就已经达到了八万多,这可是牛大宝之前从未想过数字。 欢子买协议号了?不应该吧,他到现在都没完全弄明白,直播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而且,这些水友们,都在刷弹幕,还不重样。 我了个大草,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 “牛哥,让欢神出来了啊!” “是啊,你俩不是神牛组合吗,没有欢神还是组合嘛!” “呵呵,狗欢不敢出来了吧?单杀牛哔?团战意识连小学生都不如!” 随着时间推移,黑沈欢的人也都出来了。 “欢狗出来啊,别以为躲起来就没事儿!” “一个只在对线牛的土鳖而已,这是讲究团队合作的竞技游戏,你以为自己一个人就能拯救整个世界?” “呵呵,靠着打爆王者代练这消息想上头条是吧?一场意外而已,做梦去吧!” 牛大宝越看越蒙,最后只能在群里向铁杆水友们询问,“我走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 牛大宝不直播了,沈欢自然而然也就轻松了,整天陪着林妙诗,两个人黏糊的像是每天都度蜜月的新婚夫妇。 李素娥很满意自家儿子的表现,但对自己老公的表现就不满意了,经常会说出,你看看小欢是怎么对媳妇的,又看看你是怎么对媳妇的。 反正自打这以后,沈父的话越来越少了,每次看到沈欢的时候都是一脸幽怨,再加上李素娥一直在身边,只能用眼神来传达内心的意思。 忽然间,沈欢觉得不是那么开心了,他想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 现在林妙诗还没更年期,生气起来他就怕,要是人到中年还不—— 沈欢好像忽然有点理解,楚歌为什么不会选择结婚了。 人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尤其是果果这样的年纪,从前天到现在,她都没有再放过气球,沈欢没问,也没用读心术去观察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无论老少年幼,在做出选择时,都有着自己的想法。 从某些方面来看,果果和沈欢还挺有父女相的,尤其是性格倔强这一点,直到现在沈欢都没能让她改口叫哥哥。 忙得久了,就会想起闲暇时光,沈欢出奇喜欢这种安静的感觉。 每天早起和林妙诗一起在大堤上遛遛弯,回来以后做早饭,吃完饭两人再到屋里用电脑看看一些关于爱情电影或者韩剧,中午吃完饭午休完毕后,想去逛街就去逛街,不想就聊聊天谈谈心,或者一起用手机玩一些情侣互动的游戏,再或者一家子四口,打打麻将扑克,果果在一边计分贴纸条。 晚上吃完饭,再去遛一圈,然后洗澡睡觉,果果在就讲儿童故事,沈欢讲一个,林妙诗讲一个,果果不在就做一些神圣的事情,然后相拥入眠。 任何事情久了都会厌倦,但至少现在不会。 “欢少,我是游万兴。” “嗯,怎么了,有事就说。”沈欢趴在床上,慵懒的让林妙诗做着推拿,手机开启扬声器放在床头。 “是这样的,我可能找到您需要的龙鼎了。” “那就送过来吧。”沈欢说着起身,对林妙诗笑道:“该你了。” 林妙诗也是面带微笑,和刚刚的沈欢一样趴在床上。 “这个……”对面的游万兴有些迟疑,良久后才说道:“我带不过去。” “怎么回事儿?” “对方的身份地位有些特殊,以我的实力想要强买强卖有些困难,我刚刚让人把那个龙鼎的照片发到您手机上了,我觉得……这个可能是真的。” 沈欢停下一只手,拿手机看了看,是个三足圆鼎,两只鼎耳是龙形的,用嘴叼着鼎沿,下面绘有山河图,在鼎身四周也有龙形纹饰。 图片拍的很齐全,没有露过任何一个角度。 每只龙鼎的样子,都不相同,所以沈欢也没办法判断这是否就是自己要找的龙鼎。 “你怎么能肯定这个就是真的?” “五爪。” “什么五爪?”沈欢一边捏一边对林妙诗问道:“舒服吗?” “右边一点,对。”每次被按摩时,林妙诗就会变成慵懒的小猫咪,舒服的脸眼睛都不想睁开。 “五爪金龙,周大贵找回的那条龙鼎,全都是五爪金龙,而我之前找到的那些都是四爪的。” 听到游万兴这么说,沈欢特地回想了一想,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儿。 “这个龙鼎在什么地方?” “冀州邯郸。” “安排一下时间,有空我会过去一趟。” 按摩完以后,沈欢便拿起须弥戒准备带上去,就在这时须弥戒又闪了一下。 “你的戒指——” 其实不用林妙诗提醒,沈欢也注意到了,之前他就看到过一次,以为是幻觉。 “难道须弥戒尘封太久,出了问题?”说着,沈欢便神识侵入了须弥戒当中,这一看不要紧——须弥戒内的小香炉,碎了! 第581章新信仰之力的来源 须弥戒内,小香炉已经变得四分五裂。 神道流在现代是行不通,所以沈欢从来没有在意过,基本上扔进须弥戒以后,就没再拿出来过。 但现在忽然间碎了,沈欢有股莫名的心疼,不管怎么说它都是个宝贝,或者说,曾经是个宝贝。 一个好好的东西,就这莫名其妙的坏了,谁都会心疼,毕竟犯贱是人类的本性,得到时不珍惜,失去后才开始后悔。 沈欢本想把苏璃喊出来,看看这是怎么回事儿,但因为林妙诗还在,他只能放弃这个念头。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对自己嘴里的这个狐狸精,形成了某种依赖,尤其是在修炼方面的问题上。 沈欢将小香炉的碎片全都取了出来,取出来以后,沈欢更惊讶了,这些碎片看上去全都崭新无比,和当初在外面看到的情况一点也不一样。 “怎么了?” 听到林妙诗的询问,沈欢把小香炉的来历和作用解释了一下,关于这些事儿,她没必要瞒着另一半,只要问了就会说。 “那碎了岂不是很可惜?” 沈欢摇了摇头,语气略显无奈,“碎了倒没什么可惜的,就是想明白他为什么会碎。” 林妙诗推测道:“会不会是你的空间戒指出了问题?” “有可能。”沈欢说着,又将神识融入须弥戒中,开始观察起来。 “这些是——” 沈欢看到了一些不得了的东西! 沈欢并不是常出门,所以除了龙鼎、药王经、龙形玉佩这些贵重的东西以外,须弥戒基本上就是空的。 但此时须弥戒却被分布了大量的白色灵气,并且还在继续增长,只有在遇到《药王经》等物时才会出现退避,其他地方都有着它们的身影。 白色灵气的专业名称叫做信仰之力,沈欢丹田之所以能够恢复到追星境界,就是因为它们。 问题是——它们从哪来来? 信仰之力的唯一方法,就是收集信徒,每多一个信徒,就会多一缕。 想要在现代社会收集到信仰之力,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沈欢也没有当神棍的念头,更重要的是,除了现在已有的宗教外,华夏是不允许成立任何有关神灵信仰的教派。 在这种情况下,想利用小香炉来重走神道流的路,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沈欢之前已经吸收了所有的信仰之力,而须弥戒是空间法宝,在没有放入《药王经》等物以前,完全是空空如也,现在多出来的信仰之力,应该是全新的。 一个不可能出现的东西,忽然重新出现,沈欢不奇怪才有鬼。 林妙诗思考了一会儿,说道:“信仰之力,不一定非得和封建迷信有关系,会不会是你发展村庄,深得民心,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神道流的收集信仰之力的方法很简单,使信仰之物认主后,便以其为媒介凝聚信仰之力,一旦有人信仰神道流修者,就会出现信仰之力。 照这么看,林妙诗的说法是没有错误的,但还是不可能。 现在须弥戒内的信仰之力数量,最少在千缕以上,长乐村留乡村民的数量是达到了,但信仰之力说的是信仰,而不是感激。 在一个人危难之时,你给了他一笔钱作为援助,他会感激你,但绝对不会夸张到把你当做神明。 “那除了这件事以外,你还有没有做其他大动作?” 沈欢仔细想了想,自从被惩罚“永世不得为医”以后,除了发展村庄这件事,他还真没做过什么大动作。 “我们现在知道的线索太少,一时间也想不出个所以然,你还是先把这些信仰之力吸收,来提升自己的实力吧。” 没错,先提升实力才是要事,其他的可以先放下不管。 沈欢就是这样,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总会习惯性的分不出主要。 吸收这些信仰之力以后,沈欢成功的晋级到了奔月境初期,虽然还没回复到巅峰状态,但也不错了,加上天眼的配合,除了逐日境界及以上的高手,他无需畏惧任何人。 准确来说,此时的他,比当初奔月境大圆满的状态,还要强大一些。 上千缕的信仰之力,就代表多了上千个信徒,自己到底是从哪弄到这些信徒的,沈欢是越想越不明白,最后索性不想了。 准备和林妙诗做些神圣的事情,就开始午休,从科学理论上讲,下午是男女春心最茂盛的时刻。 “欢子!欢子!” 卧槽!又来,真他妈够蛋疼的! 听到牛大宝的声音,他心中就一阵来气,不过也算好的了,至少人家是在他刚刚生出念头的时候来的,正在进行中窗机那里,那才叫悲催。 “我先出去一下。”沈欢在林妙诗的额头亲吻了一下,然后走了出去。 “欢子!” “在呢,在呢,火急火燎的又咋了?”沈欢的语气有些不耐烦,可刚说完就愣住了。 现在这个时刻,能够让牛大宝这么着急的,就只有一个原因——郭晴。 难不成是郭晴出了问题?不可能啊,我明明看过,两人都是母子平安的状态。 就在沈欢想不通个所以然的时候,牛大宝一把抓住了他的肩头,“欢子!你火了!” “啊?火了?” “是啊,你火了!”牛大宝说着,语气中故意夹杂了一些酸气,“人比人气死人,我直播一个月都没多少起色,你只直播一次就火了。” “直播?我什么时候直播了?” “你不知道?” 沈欢无奈苦笑道:“我真不知道。” “我靠!贴吧和论坛都爆炸了,你本人却不知道,我告诉你!” 金不换是王者代练,麻辣小王子刚刚被封为国服第一打野,这两个人合力蹲沈欢,得到的结果却是一换二。 因为是直播,有人将沈欢单杀金不换和一换二等视频弄成了集锦,那精彩的操作,吸引了大量粉丝。 当然,像沈欢这种站在风口浪尖的人物,有人喜欢,就有人讨厌,现在欢神这个人物,已经成为了某些小团体的热论人物。 听到这儿,沈欢总算明白自己的那些信仰之力是从哪里来的了。 我靠,直播就能获取信仰之力?不是开玩笑吧! 第582章金不换的SOLO邀请 信仰之力获得的方式,其实并没有沈欢想的那么复杂,每个人所贡献的信仰之力,也不仅仅是只针对一个人。 在神道流最昌盛的时候,曾经就出现过,一人三信仰的情况。 而所谓的信仰,可以从崇拜、敬畏、喜爱等情绪中摄取,所以从直播中获得信仰之力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用稍微现代化的方式来说,小香炉可以看作围博平台,信徒可以看作关注数,信仰之力就是其中铁粉所贡献的东西。 这个结论是林妙诗得出来的,沈欢认为就算不对,应该也八九不离十了,不然根本没办法解释,那些新的信仰之力是怎么出来的。 “嫂子。”牛大宝在林妙诗面前,还是很恭敬的,“你和欢子什么时候结婚?” 每次见面,他都会问这问题,弄得林妙诗很不好意思,干笑两声,随便给了一个回应,就又返回了卧室。 “对了,欢子,刚刚嫂子在你耳边说了些什么啊?” 林妙诗半路出来的,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说出自己的推测,给沈欢解惑,牛大宝是普通人,这种事儿肯定不能让他听到,所以两人说话时显得有些回避。 “交代我出去玩的话,要早点回来。”沈欢随口编了个瞎话,在牛大宝面前撒谎,他还是比较习惯的,没有任何不适。 牛大宝也没再继续追问下去,他这人就是这样,想起什么说什么,当你回答的时候,他可能已经想到另一个方面去了,思想跨越之大,恐怕只有不爱说话的郭晴,才能应付得了吧。 这不,沈欢回答完以后,他的表情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欢、欢子,其实、其实我这次来,并不只是为了直播的事儿,还有、还有另外一个更加重要的事情。” 牛大宝一激动就结巴,这也是老毛病了,不过自从结婚以后,这种情况就很少出现了,看来应该是出什么大事儿了。 “和小晴有关?” “没,小晴现在身体状态很好,我妈每天都给她炖老母鸡汤。” “现在就补身子还不是时候,口味改为清淡一些的,免得虚不受补。”处于医师的责任,沈欢忍不住提醒了两句。 “那我回家跟我妈说一下,不是——”牛大宝用手猛地挠了两下头发,也不怕用力太大把自己给挠成秃子,“不是,你别转移话题啊!我、我接下来说的事情,很重要的!” 我没转移话题啊! 沈欢有些哭笑不得,闭嘴不言,耸了耸肩就没再说话。 “事情是这样的,那个、那个……这个、这个……”牛大宝深吸了口气,闭眼道:“金不换要找你solo!” “呃……金不换是谁?”沈欢一脸疑惑,仿佛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牛大宝一脸无语,自己调整心态调整了这么久,才把话给说出来,沈欢却连金不换是谁都不知道,这种感觉就好像你奋力出拳,却打在了空气上,根本没有任何感觉。 “金不换啊!我刚刚给你说过的,就是那个号称王者代练的浪子金不换!” “然后呢?” “我的老天爷啊!金不换,那可是可跟魔王菲克,五五开的男人!”牛大宝都快崩溃了,跟一个局外人聊游戏的事情,感觉和傻哔似的。 “五五开?我知道,他媳妇看着还可以,那个金不换和魔王菲克想要做他的男人好像有些困难,我看他挺直的……就是有点丑。” 牛大宝都快崩溃了,这聊天聊得根本就不是一个频道好么! 经过一系列的解释,沈欢终于明白这个金不换是什么人了。 “他和我solo干嘛?我没什么时间啊。” 牛大宝无语道:“欢子,你醒醒,是金不换主动找你solo,这是天大的光荣啊!” “天大的光荣?咱们华夏人的光荣,什么时候需要高丽人来赐予了?”沈欢没好气道:“我记得你刚才说过,他好像是高丽人吧?” “啊?”牛大宝显然没想到沈欢会这么回答,毕竟在玩游戏的时候,他总会下意识的忽略国籍问题。 “我不管他在游戏里有多厉害,也不管他有多少粉丝,这些和我都没有关系,第一,我不是靠游戏吃饭的,第二,那游戏真的很简单很没意思。” 还有第三点沈欢没说,他现在忙的要死,要不是因为邀请自己玩游戏的人是牛大宝,他根本就不会碰这个游戏。 “欢子,咱俩是组合吧?既然是组合,你就不能抛下我一个人啊!”硬的不行,就来软的,牛大宝很了解沈欢的脾性,“现在咱们直播间好不容易有了起色,现在金不换找你solo,是咱们再上一层楼的大号机会。” “我为了直播,付出了多少,你应该知道的,就算兄弟求你帮这个忙了成吗?”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你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我能不帮吗?” “我就知道,兄弟你一定不会放弃我的!”牛大宝说着就准备来一个熊抱,还好沈欢躲得快,不然还真得出事儿。 沈欢之所以会答应和金不换solo,一是为了朋友,第二是为了自己,他正好可以借助这个机会,看看事实的真相,到底是不是像林妙诗推测的那样。 牛大宝回去以后,用奥巴牛这个账号,和金不换聊了起来。 为了将利益最大化,牛大宝要求这场solo赛必须在双方直播期间进行。 当他把这话发出去的时候,心里挺忐忑的,金不换被称为浪子,也是有一定原因的。 可没想到的是,金不换竟然同意了,并且还询问solo的时候有没有什么规则。 奥巴牛:“以国际规定为标准吧,不过为了避免发挥不稳定的因素,我们采取三局两胜制,如何?” 金不换:“可以,你们直播什么时候开?” 奥巴牛:“随时都可以。” 金不换:“那就现在开始solo吧。” 奥巴牛:“那好,我准备一下。” 停止聊天后,华夏某地,金不换所居住的公寓内,他的女性助理双手离开了键盘,用高丽语问道:“你真打算这样做?” 金不换看着自己的双手,“有些荣誉背负的太久,让我有些忘形了,无论输赢,这一次我恐怕都会有不小的收获。” “你不会输。” “别人的话,我不会输,但对手是那个人的话……”金不换深吸了口气,看着网上流传甚广的图片“神的蔑视”,“我可能会输得很惨。” 第583章希望你给我一次任性的机会 所谓神的蔑视,就是沈欢在单杀金不换时,习惯性吐槽那句“这游戏太简单了”时的情景。 图片分动态和不动态两种,但称呼都一样,神的蔑视。 经过几天的发效,配词也从这游戏太简单了变成,萤火之光,安敢与日月争辉?沟渠之水,岂可与汪洋攀浩? 表情包大战虽然已经过去,但是搞笑逗趣的搞笑图片,依旧是现在众多网民的心头好,沈欢的“神之蔑视”成功进入到了他们的后宫团当中,即便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这张图片的到底是出自什么地方。 这也是大多数网民的习惯,大家用我就也跟着用,管它哪来的,出自什么典故,总之够潮不落伍就成。 “听说了吗,待会儿金哥要找欢b那个垃圾solo了。” “金不换主动邀请的,估计是那局游戏,没有被欢神菜够。” “欢神说自己单挑第二,谁敢说自己第一?” 欢神vs金不换的solo赛传出消息后,两帮的粉丝,全都等着在直播的时候打对方的脸。 金不换所住公寓…… “他们的要求,很明显是想借这场比赛,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你这么做等于进了他们的圈套,而且——” 不等女助理把话说完,金不换便开口道:“我说过了,自己怠慢了太久,技术方面正在无形中减退,我需要这个欢神来提升的我的实力。” “你变了。”女助理不解道:“这只是一个游戏,一个游戏的寿命是有限的,你要做的,就是在这有限的时间内,获取最大的利益!” 在金不换眼中,游戏就是游戏,换个更难听的说法,现如今这个火爆全球的竞技游戏,只是他赚钱的工具。 网上流传着一句话,叫认真你就输了。 这句话适用于很多情况,甚至还适用于某种特殊的爱恋当中。 拿游戏来说,它的本质意义是用来消遣无聊的时间,从看似无意义的时间当中,寻找到现实中所无法体验的快感。 可以一旦开始认真,游戏便会失去它本身所有的意义,在那个时候,就不是你玩游戏,而是游戏玩你。 打不到装备生气,洗不出宠物生气,被队友坑了生气,下数次副本没爆一个有用的装备生气。 骂人、暴躁、挑衅,砸电脑,网上谩骂,因为被干扰游戏时间,而和父母顶撞,最终成为游戏的奴隶,直到有一天被所谓的现实唤醒,摆脱这个从小跟到大的枷锁。 金不换身为一个资深的游戏玩家,早就看清楚了事情的本质。 加入职业队,在全球比赛中为过争光?他有这个本事,但其他人?为国争光有意义吗?能换的三餐温饱吗? 他早就不再是因为游戏口角而与人在现实中斗殴的“热血”少年,在他的眼中,一切都是以利益为先。 所以金不换才会像高丽的明星一样,来到华夏捞金。 这是外界对他的看法,也是很久之前自己的想法,但现在他忽然发现自己错了,错的有些离谱。 他之所以会有这些想法,不是因为他看到了事情的本质,而是——这个游戏太无聊了! 高手寂寞,当一个本应快乐的事情变得无聊,又忽然发现这个游戏可以赚钱的时候,他才会自认为的看清楚事物本质,达成利益为的态度。 就在前几天,他重新感受到了压力,即便拼尽全力,也没办法从对方的死亡之镰下逃脱。 愤怒?仇恨?嫉妒?没有!全都没有,有的只是再战的渴望! 这种少年时期才会出现的热血情况,再次出现在了他的身上,这种久违的感觉,给他带来的只有兴奋,发自内心的兴奋。 就好像幼时在网吧内看着比自己大的人玩游戏,在他们接了一个电话离开时,温柔的说道:“小子,还有半个小时才到时间,你玩吧。” 那种第一次触摸鼠标,第一次敲击键盘,第一次以自己的力量将敌人斩于马下,第一次杀怪爆出了全服都想要的武器。 “我从始至终都没有变过,只是有段时间遗失了自己而已。”金不换右手略显颤抖的放在了鼠标上,“现在……我回来了。” “自从来到华夏,我一直都按照合同上的规矩来做,您也很照顾我,让我在这个陌生的国度,得到了家人的温暖,现在我只希望你给我一次任性的机会。” 女助理沉默良久,转身朝着门外走去,等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忽然停下了,“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哈哈哈——”金不换脸上洋溢起了已经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笑容,发自内心的笑,这一笑为自己,也为曾经那个说过抛弃一切也想要实现的梦想…… 奥巴牛是牛大宝的专属账号,上一次只是因为意外,才让沈欢玩。 至于沈欢的账号,自然是那个黄金段位的小号。 牛大宝脸皮虽厚,但还没厚到向全国秀恩爱的地步,所以立马冲了点券让沈欢改名字。 沈欢改了很多个,但大部分都被占用了,甚至连王不留行这样的中药名称也没放过,看来这个世界上不一定非要是医生才会知道这些典故。 “齐天大圣也有人用?那骑天大圣呢?我去——午时已到没人用了吧?我服!” “要不咱们随便起一个吧?”沈欢都快被折磨崩溃了,没玩这个游戏之前,他从来没有考虑过重名这样的事情,连现实都有重名的,游戏里却不准,这他妈不是扯淡么! “这种事儿可不能随便,你好好想一个。” “那就五星红旗吧,代表我爱国。” “比你爱国的人多了,这名字肯定有人——”牛大宝这话还没说完,就看到系统提示改名成功,让重新登录。 “我靠,这都可以!”就连沈欢本人也有些懵逼,他这样做,就是为了让牛大宝退步,随便打个名字而已,现在竟然成功了,这也……太狗血了。 一切准备就绪后,让大量粉丝围观的solo赛终于开始。 “法斯特布兰德——” 对局开始不到三分钟,一血再次产生,沈欢还是和往常一样,忍不住感叹,“这游戏太简单了……” 第584章希望他来年,能够取得好成绩 为了公平,金不换选择了沈欢一样的英雄,英雄池的深浅,决定了一个游戏选手的潜力。 而他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因为不知从哪得到沈欢才玩游戏一个月的消息。 三头两塔,符文天赋清空,是solo制度的基本准则,沈欢的粉丝们为拿一血而欢呼,金不换的粉丝则借用规则讽刺。 “一血而已,有什么可高兴的,脑残主播的粉丝们果然也是脑残。” “呵呵复呵呵,联盟傻哔多,一群傻吊!” “刚刚金哥被a的时候都没动,应该是掉线了!” 这边沈欢还没用下一次击杀打脸,金不换自己就打了粉丝的脸,“gg,再开。” 第二局,金不换没再托大,根据沈欢选择的英雄,选了一个相对克制的存在。 “哈哈哈,狗腿子们,看到了没?这次是金哥拿的一血!” “身为金哥的粉丝,就要有最近本的素质,我们文明观球!” “没错,别骂,给金哥招黑,只管看就好了,金哥一定不会输!” 第二局打的时间最长,最后是沈欢输了,但他说出的话,激起了千层波浪,“这个英雄好厉害,叫什么名字。” 竞技游戏存在某个英雄op的情况,但主要还是看玩这个游戏的人,而沈欢这句话,则是完全忽略了金不换的存在,将这一切归结到了英雄身上,身为粉丝的他们怎么会不激动。 马上切换直播平台,全都开始喷起了沈欢。 沈欢是不是玻璃心他自己都不清楚,他只知道,在玩游戏的时候,他根本就不看弹幕,也不关心弹幕。 第三局的结束时间,相对正常,最终的胜利者是沈欢,他用的正是金不换上一局所使用的英雄。 在不知道粉丝们已经吵得热火朝天的情况下,沈欢再次感叹道:“我就说这英雄很厉害吧。” 正说着,牛大宝的企鹅号收到了一个语音邀请。 “是金不换打来的?接不接?” “这边比赛都打完了,不接了吧?”沈欢伸了个懒腰,“电脑的辐射太大,对身体不好,我不想再玩游戏了,本来一天一盘的,今天都玩三盘了。” 大哥,今天你玩的时间加起来还没一盘多好么! 金不换只会打一些简单的汉字,联系沈欢的时候,也是助理帮忙,他实在是没有办法,才会选择用语音来交流,但没想到却会是这样的结果。 “华夏的,朋友,粉丝,帮忙,在他直播间,打字。”金不换在自己的直播间内,奋力的说出了一段华夏语。 多的字他不认识,但常用的字,他还是知道什么意思的,见水友们答应,他继续说道:“欢神,我回高丽,进职业队,下一年,职业联赛,我们,比赛。” 他说完这话以后,又用高丽文字,和几个铁杆粉丝交流,没过多久,神牛组合直播间的弹幕全都变成了——金不换对欢神说:我会回高丽加入职业队,来年的职业联赛,希望我们还能交锋,男人的承诺。 沈欢没有密集恐惧症,但看到这些密密麻麻的文字,身体不自在的打了个冷颤,“哦,我知道了,请你们回复金不换,我对游戏兴趣不大,更不会打职业,希望他来年,能够取得好的成绩,再见!” 说着,他便让牛大宝关直播。 “兄弟们,牛哥和欢神要出去吃顿饭,咱们晚上再见!” 等牛大宝把直播关了以后,沈欢没好气道:“咱们什么时候说去吃饭了?” “你不打算庆祝?”牛大宝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苦笑两声,以欢子的性格,肯定不会因为这种事儿就请吃饭,自己一个人白高兴了,“其实我就是找个借口,现在粉丝们情绪正高,咱们没理由的闪人,肯定会激起群怒的,好不容易才积累这么点人气,总不能太任性,你说是吧?” “就你有理!”沈欢没好气的笑骂了一句。 牛大宝忽然收起笑脸,一本正经的问道:“沈欢,你真不打算当职业选手?以你的实力,稍微训练一下,把团队意识培养起来,绝对是一个大杀器,再配上几个不错的队友,一定可以在世界联赛上,为国争光的!” “为国争光?”沈欢笑着摇了摇头,“我的职业是中医,不是游戏玩家,让华夏国旗在世界舞台飘扬,确实不错,不过这种事儿还是交给新一代的年轻人吧。” “说的你好像挺老似的。” “算是吧,反正你认识我又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只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让中医王者归来,让世人明白,他是医术是生命的瑰宝,而不是封建迷信,黑心者坑蒙拐骗的手段!”沈欢深吸了口气,“这是我的梦想,也是师父的么梦想。” 牛大宝咬了咬牙,“可现在你连医生都不能当了,不是吗?” 沈欢眼神黯淡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明亮,“这个结果只是一时的,总有一天我会重新踏入那个本就应该属于我的舞台。” “我是一名中医,一直都是。” “算了,我说不过你。”牛大宝拍了拍腰包,“你真不去吃饭?我请!” 沈欢笑着摆了摆手,“不去了,我还得回家陪妙诗。” 牛大宝语气不屑道:“切,老婆迷,是男人就应该干大事儿,不拘泥于小节,哪能被感情这种小事儿给阻挡住脚步。” 沈欢没有反驳,而是对着门口说道:“弟妹,你怎么来了?” “啊?老婆,我不是说了吗,你怀孕了,不能乱跑啊!”牛大宝正说着,傻眼了:“小晴在哪呢?” “切,老婆迷!”沈欢学着刚才牛大宝的语气说了一声,然后便大笑着离开了牛家。 牛大宝气得不行,“欢子,这玩笑能乱开么!” “听说,大声呼喊,对胎儿可没什么好处。” “啊?!”一听这话,牛大宝是一句话都不敢说了。 沈欢离开房间后,表情瞬间变得难看起来,他之所以直播,就是为了实验能不能获得新的信仰之力,可直播开了以后才想起来——小香炉这个媒介都碎了,还凝聚个屁信仰之力啊! 第585章不日飞升?沈欢的春秋大梦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沈欢现在才明白这句话的真谛。 “呵呵,小欢子还是一样的智障……我是说可爱。”苏璃的声音忽然从血玉中传了出来,话音刚刚落下,她便漂浮在了半空中,那优雅不失的妩媚的体态,似乎是在证明着,那个喜欢调戏大男孩的狐狸精又回来了。 沈欢本想还击,但仔细一想,苏璃这么突然的出现,应该不单单是为了说自己智障这么简单,“有话就说,别绕弯子。” “唉,果然,这个世界上没有冷男,他高冷只是以为暖的人不是你而已。”苏璃幽怨的叹了一声,“话说,你下午的时候,是不是就准备找姐姐了?” 可能是相处久了,沈欢也具备了一些林妙诗的傲娇属性,“你说不说,不说就回去!” “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要是真对姐姐没感觉,上次你就不会支起小帐篷了。”苏璃语气玩味道。 沈欢没再这个问题上纠缠,狐狸精敢说出来,就代表她已经走出了阴影。 “好了,姐姐就不卖关子了。”苏璃也明白,现在的沈欢已经不是从前的沈欢,想要考三言两语就把对方说的面红耳赤,不可能再出现了,就收起了玩闹的心思,“你是不是在想,小香炉都碎了,还做个屁实验。” “你怎么知道?” “心有灵犀一点通,这表示姐姐和你心意相连啊。”苏璃的语气中充满了玩味。 “说人话!” 苏璃不再啰嗦,直接道:“在解释之前,姐姐必须先恭喜你一下。” 沈欢有些闹不明白了,小香炉都碎了,还有什么可恭喜的,“恭喜我?” 要是没有林妙诗那个假设就算了,那东西碎就碎了,他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但现在老心疼了。 如果林妙诗猜测的是真的,这等于平白无故的没了一个快速升级的挂。 不用修炼,只需要每天在摄像头前面,打打嘴炮玩玩游戏,就可以收集无数的信仰。 华夏人这么多,别说晋级逐日境,就算是飞仙境也不是不可能。 “是啊,恭喜你。”苏璃笑着说道:“小香炉虽然碎了,但须弥戒却因为信仰之力的改造,成为了一件新的信仰之物,容纳信仰之力的数量,也从千缕变成了须弥戒的储纳空间。” “现在你手上戴的,已经不单单是须弥戒了,空间法宝和信仰之物强强联合,恐怕就算是飞仙境的强者知道了,也会羡慕不已吧。” 沈欢忍不住吞了口唾沫,“你的意思是说,须弥戒和小香炉的能力已经结合在一起了?” “没错,神道流出现在道修之前,所以谁都不知道两个完全不同的产物放在一起会发生什么,现在事实告诉你,它们二人融合了。”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相信的话,你可以看看现在须弥戒中是否还有信仰之力存在。” 沈欢将信将疑的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整个人激动地差点没有跳起来。 须弥戒中,不仅仅出现了信仰之力,而且数量极其庞大,粗略估计一下,至少有五千多缕! 按照之前的晋级比例来看,就算达不到奔月后期大圆满,但恢复奔月境后期应该还是可以的。 自己直播的时间加起来有一个小时么?恐怕连半个小时都不到。 半个小时,收集到这么多信仰之力,要是真的当了主播,岂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玩飞升? 沈欢是越想越激动,苏璃则做起了自己的老本行——泼冷水。 “信仰之力前期凝聚的很快,这也是神道流为什么能够称霸一时的原因,但是到了后面,就有些难了,就像你说的,世人不全都是傻子,想要从那些聪明人身上获得信仰之力,可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就算慢一倍也没事儿。” 华夏泱泱大国,人口有十几亿之多,我就算抛弃老人和儿童,也有好几亿,这里面有一半人将自己当做信仰,就足够飞升成仙了。 “说你智障还不信,就拿现在流行的网络主播来说。”苏璃这阵子也对直播有了一定的了解,“最高也不过是七八百万,这七八百万里面,究竟有多少人,是铁粉呢?” 这个问题还真把沈欢给问到了,其实神道流说白了,和“如果国人每人给我一块,我就会成为亿万富翁”的假命题是一样的。 一块钱真的不多,对富人来说,还没衣服上的一根线贵,对平民来说也就是两根辣条的事情。 但就是这么简单的事儿,却没有人能够实现,为什么?因为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因为谁都不想看你这么轻轻松松的就踏入亿万富翁的行列。 当然,主要的原因是,这个行为在法律中,今本上可以定义为非法集资。 违法的事情,还是想想就算了。 同样的道理,想要成为一个人的信仰,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拿现在的情况来看就明白了,水友们对沈欢的态度,完全是两个极端,那些保持中立的人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他们和反感者一样,不会给沈欢提供任何的信仰之力。 万世开头难,这条铁律对神道流是行不通的,恰恰相反,对神道流来说,最难的反而是在中后期。 “不过,不管怎么说,你也是捡了一个大便宜,还是老老实实的当一个道修吧。”苏璃说着朝着天空指了一下,“人在做天在看,天道他老人,可是不允许漏网之鱼出现的。” 沈欢沉默了半天没有说话,等快到家的时候,才忽然开口问道:“狐狸精,你说我当明星怎么样?” 明星的铁杆粉丝,上百万了,上百万信仰之力,就算无法飞升,也可以达到逐日境界了吧。 苏璃眼神鄙夷的打量着沈欢,“就你这样子,当个暗星还可能,明星的话,估计这辈子都没希望了。” “我长得没那么寒碜吧?” “不寒碜,怎么说呢……只是丑到了灵魂深处而已。” 第586章来人,送客! 沈欢发现自己还是太天真了,我真傻,真的。 前面一千缕信仰之力,直接让他从追星境初期,晋级到了奔月境初期,但心在五千缕信仰之力,只让他达到了奔月境中期。 按照这个套路,想要晋级到奔月境后期,岂不是要一万缕?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没有希望就没有失望,做人就应该保持一颗平常之心——呵呵,平常尼玛麻痹啊! 过了整整两天,沈欢才从这种失落中走出来,不是因为他自己想明白了,而是游万兴说的那位龙鼎持有人有空了。 中州距离冀州不远也不进,勉强算是挨着,沈欢预计了下时间,如果顺利的话,龙鼎的事儿,最多两天就可以拿下。 和林妙诗一阵缠绵后,沈欢便坐上了前往江明的动车,这边刚下车,游万兴便亲自带人迎了过来。 经过一番辗转,两人总算到了地方。 在路上,沈欢已经了解过龙鼎持有人的资料。 郭枫笑,邯郸钢铁矿石产业的龙头巨鳄,提起他的名字,邯郸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的。 在没有寻找龙鼎之前,远在东都的游万兴并没有和其有过太多交道,这次能够见面,还是靠人引荐,加上用钱硬砸出来的机会。 沈欢对郭枫笑是什么身份,事实上并没有太大兴趣,之所以会看资料,只是为了了解一下对方的爱好,好见缝插针投其所好。 但根据资料来看,郭枫笑家大业大,衣食无忧,在行业上也没什么竞争对手,基本上可以说,不缺任何东西。 想要投其所好,恐怕只有在亲自打交道的时候才能看出来。 不过会收集龙鼎的人,多半是收藏爱好者,实在不行就以物换物。 民间极品古董少见,可皇城里的库存可不少,估计随便拿出来一件就够了,毕竟民玩的价值,一般都没官窑昂贵。 龙鼎除了龙形纹饰都是五爪金龙以外,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铸造时间全都不算长。 这个标志会让大多数行家望而止步,继而失去收藏的兴趣,这个郭枫笑会收藏龙鼎,估计和之前几个人的目的一样,只是觉得好看而已。 郭枫笑住的也是大型别墅,保镖护院一样不少,沈欢和游万兴刚进去,就感觉到了一股压抑的气氛。 不知道是郭枫笑想玩下马威,还是这郭家本来就是如此。 “老板,人到了。” 两人进屋的时候,郭枫笑正在吃糕点,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戴着一个黑框眼睛,气色看上去很好,想要从病症上下手,估计是没什么机会了。 听到管家的汇报后,他命人将糕点收起,顺便泡了些茶让沈欢和游万兴饮用,从这待人处事的态度上来看,郭枫笑应该是没打算和他们深交。 “两位大老远的跑过来,我也没什么好招待的,就让两位尝一尝这上好的铁观音吧!”说这话的时候,郭枫笑的语气很平淡,但表情上却表露出了高人一等的傲然。 这两天他心情不是太好,而且也没打算和沈欢两人深交,那些商场上的套路,自然也不必拿出来。 游万兴有些生气,在东都他可没受过这样的眼光,但现在有求于人也是事实,只能忍着。 沈欢忽然毫无征兆的大笑了起来,把身旁的游万兴吓了一跳。 郭枫笑却观察到了一个细节——沈欢是在喝了他的极品铁观音以后,才发出笑声的。 “怎么,小友觉得我这茶不好?” 要不是因为游万兴挂着东都首富的名头,他才不会把这样的好茶给拿出来。 沈欢直言不讳,“茶是好茶,可还称不上极品。” “欢少——”游万兴心中一紧,欢少向来都是谁的面子都不给,可现在有求于人,不管怎么样,都要放低姿态,这样当着人家的面拆台,实在是太不给面子了。 郭枫笑现在才看出来,正主不是东都首富游万兴,而是这个大放厥言的年轻人。 能让一方首富这样,地位自然不低,但谁又能肯定,这不是游万兴用来谈判的把戏呢? “小哥儿这么说,一定是喝过更好的茶咯?” 沈欢点了点头,算是默认了。 “铁观音本就是华夏名茶,再加上极品二字,可谓天下无双,怎么可能还有比它更好的茶!”郭枫笑冷笑一声,“既然你说有更好的茶,那就说说那是什么茶。” “大红袍。” 郭枫笑先是一愣,接着大笑道:“年轻人,不要觉得自己从网络上学点知识,就可以班门弄斧,武夷岩茶是很出名,但假多真少,那些商品大红袍,和我的极品铁观音,可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要说,比它还好,那就只有母树大红袍了。” 游万兴听到这话,暗道一声糟糕,以欢少的个性一定会动怒,到时候可就不好说了,“欢少——” 沈欢抬了下手,示意他别说话,然后对着郭枫笑微笑道:“我喝过的,正好就是母树大红袍。” “哈哈哈,说你班门弄斧还不信,母树大红袍堪称绝品,自从被当成奇珍保护起来以后,这世间又有几人喝过。” “这么说您是不信咯?” 郭枫笑一板脸,“让我相信就要拿出证据!” 这就是难为人了,自己都说母树大红袍被当做奇珍保护了起来,现在又让拿出证据,怎么拿? 游万兴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这个郭枫笑是明显不打算给沈欢台阶下了,虽说是有求于人,但大家应该抱着谈生意的态度,又没什么过节,至于这样吗? “这个就是母树大红袍。”沈欢将一小包茶叶放在了桌子上。 物以稀为贵,人有了钱,就爱找一些小爱好,茗茶这样高逼格的东西,是大多数富人的爱好,所以沈欢出门基本上已经养成了随身携带超品大红袍的习惯。 “哼!来人,泡茶!”郭枫笑冷哼一声,说拿出来就拿出来,还说不是你游万兴谈生意的套路? 可是喝过茶叶以后,郭枫笑面色一阵,“真、真是母树大红袍?!” 沈欢笑而不语,没再说话。 郭枫笑觉得自己脸面有些挂不住了,“咱们还是谈正事儿吧,不知道两位过来,是为了什么事儿?” “听说郭老板家里有个龙鼎物件,不知——” “不卖!”郭枫笑脸色猛地一变,对着管家说道:“来人,送客!” 第587章小哥请留步 这就来人送客了? 面对这个突然的变化,沈欢也有些反应不过来。 管家摆出一个邀请的姿势,“两位,请。” 逐客令都甩到脸上了,沈欢也不好意思再死皮赖脸的待下去,在管家的带领下,一步步朝着门外走去。 “老游,你看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吗?”在离开的途中,沈欢开口对着游万兴问道,他心里郁闷极了。 游万兴有些不大好意思说出口,不过沈欢问了,他还是决定老实回答,“可能是因为您用打母树大红袍打了他的脸吧,毕竟人拥有一定地位后,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面子。” 这话说的已经很委婉了,要是手下人这么做,他游万兴早就开骂了,哪会这么客气的解释。 只骂不说原因,是老板们的通病,不过这里面也是有门道的。 工人们犯的毛病,肯定不只一种,在不确定老板骂自己哪一点的情况下,只能选择各方面全都收敛。 除了犯毛病的时候骂,没毛病的时候也会这么骂,没别的原因,就是为了让手下的员工老实办事儿,改掉那些老板所不知道的毛病。 这一招不仅老板们爱用,老师和家长也爱用,很多初出茅庐的小清新,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不打自招的。 沈欢摇了摇头,和上流圈子的人打了这么长时间的交道,一些基本道理他还是懂的,“应该不是,我之所以那么做,用的是激将法,就如你所说,上流人都很注重面子,我要是先落了他的面子,证明自己面子比他大,那种嚣张的气焰自然会收敛许多,到时候也好办事儿。” “那我就不知道了。” 沈欢皱眉思考了一下,“你发现了没有。” “什么?” “郭枫笑的态度虽然不好,但真正生气是在我提出拿龙鼎出来的时候。”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他下逐客令,肯定和这龙鼎脱不了关系。”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没错,但无论多么喜欢龙鼎,也不至于让郭枫笑失去一个商人应有的态度,做出下逐客令这种容易造成撕破脸局面的事情。 这里面应该还有什么内情、 沈欢正想着,忽然停下了脚步,游万兴跟在他身后错半步的位置,见他停下,也连忙停了下来,同时露出了一个疑惑询问的眼神。 沈欢没有回答他,而是对着前方的管家问道:“管家先生,敢问咱们家里面是不是有人生病了?” “咱家没人生病。”管家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有些躲闪。 “您不用紧张,我是一名中医,对于药材的味道很敏感,刚刚我闻到了一股若有如无的汤药味,所以才有有此一问。”沈欢没给管家反驳的机会,继续说道:“如果我的鼻子没有出问题的话,这汤药里的药材应该有党参、茯苓、地黄、山药、枸杞、荔枝壳……” “这是补肾固精,辅补肝胆的汤药,若我没猜错的话,患病者应该是一名老人。” 管家瞪大着双眼,激动道:“您、您怎么知道?” “我说了,我是一名中医,医术方面的造诣,虽称不上翘楚,但在民间也能挂上半个神医称号。”沈欢面带微笑。 病人喝的是补药,补药大多数服用者都是老年人,这也是庸医们一贯使用的手段,一旦有老人身体出现症状,就会拿出大补汤剂一了百了。 当然,仅凭这一点,沈欢还不敢说出这样的大话,最主要的原因是,药味浓郁,很明显补的已经有一段时日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体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退化,在高龄人群中,最容易出现虚不受补的情况。 管家没继续说话,但脸上的震惊,已经表面他对沈欢的话至少信了半分。 单凭汤药的味道,就判断出其药材和作用,光这一手,就足以担当神医这个称号。 “病了就莫要乱投医,不然只会让事情朝着更坏的方向发展。”沈欢顿了一下,朝管家微微拱了拱手,“若管家您不介意,我可以尽一些绵薄之力,让病人摆脱病魔的困扰。” 管家一脸迟疑,半天才说道:“这事儿我做不了主。” 根据管家的表现来推断,这犯病的应该是郭枫笑的父亲或母亲,就算不是也可能是叔伯长辈。 本来沈欢以为想要靠正当手段获取龙鼎有些麻烦,但以现在的这个情况看,应该和以往一样,治病救人,然后再以龙鼎作为报酬完事儿。 “我的实力您是看到了,万事都不如人命要紧,对吗?”沈欢这句话还有一个潜台词,那就是——你若答应了,我治好后,可就立了大功了。 就在管家迟疑不定的时候,郭枫笑忽然走了过来,“怎么还没把客人送走!” “老板,这位小伙子懂得医术,他刚刚只凭老爷院子里传出的汤药味,就判断出了药方,医术很是了得,并且刚刚还说要为了老爷治病,老板您看——” 郭枫笑冷哼一声,“黄毛小儿,何德何能称得上医术了得四字!” 面对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沈欢不得不再次做出解释,“郭先生,医术如何和年纪无关,你若让我去看一下病人的情况,一切自有揭晓!” 只要给机会,沈欢就有把握,就目前来说,除非病入膏肓阳寿将尽,沈欢都有办法将对方从鬼门关给拉回来。 “不用了,送客!”郭枫笑面色冰冷,似乎不想和沈欢多说一句话。 当家的下令了,管家也不好劝,只能再次摆出邀请的姿势。 看来正当手段是行不通了,那就只好在晚上再行动了。 想到这儿,沈欢便打算带着游万兴一起离开,可两人还未抬脚,一个道士打扮的人便从门口走了进来,他身后背负着一个竹篓,里面杂七杂八的装了很多东西,最突出的就是那根桃木剑。 “大师,您终于来了。” 道士点了点头,“带路吧。” “这边请。”郭枫笑的态度,可以说是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那恭敬的样子,哪还有半分大老板的而模样。 道士走了两步,忽然回头朝沈欢看了一眼,“小哥,请留步。” 第588章人命关天! “您……找我有事儿?”有了前几次的经历,沈欢对道士都没什么好印象,他甚至已经开始认为,专门斩杀阴魂的茅山流派是不是已经绝迹了。 道士笑了笑,“能不能帮个忙?” “我为什么要帮你?”沈欢肚子里有火,加上对道士一直不怎么喜欢,说话冲的不行。 郭枫笑看到这情况,皱眉道:“你怎么跟大师说话呢!” “嘴巴长在我身上,你管得着吗?”既然郭枫笑没有打交道的意思,沈欢也不会舔着脸说好听话,龙鼎又不是为自己找的,何必去受那种憋屈气。 要不是因为不想伤害普通老百姓,沈欢真想把这个叫郭枫笑的给咔嚓了。 从进门就开始装逼,根本就没有洽谈生意的意思。 当然,沈欢也有些恼羞成怒,毕竟之前龙鼎的事情都比较顺利,唯独这次遭遇到了坎子。 游万兴没敢说话,他和沈欢打过交道,脾气是不好,但还从没出现过像现在这种,有点蛮不讲理的情况。 实际上,连沈欢自己也没搞清楚自己到底为什么生气。 在道士出现之前,他心里最多是郁闷,可是看到道士之后,一切就都变了,从某种程度上讲,这和郭枫笑在听到沈欢的目标是龙鼎后,态度大变差不多是一个道理。 看郭枫笑的态度,这个道士应该是给家里面的老爷子看病的,由于沈欢潜意识的给道士打上了骗子的标签,再加上之前一系列的遭遇,让他心中形成了一种——郭枫笑不相信中医,却非要相信骗子的念头。 郭枫笑面色很是难看,除了自家老爷子,事业有成后,还真没几个人敢这么和自己说话。 “来人!”他大喝一声,准备召集保镖护院们过来。 道士却连忙开口道:“郭居士万万不可。” 他将郭枫笑拦下以后,对着沈欢拱了拱手,“这位道友,贫道看你眼神面色,应是对我有所不喜,但人命关天,还请将个人偏见与误会放在一旁,与我一同搭救郭居士的老父才是。” 人命关天,听到这四个字沈欢一下子就冷静了下来,他已经很久没有为人正儿八经的治过病,长时间在世俗中混迹,让他逐渐失去了本心。 即便刚刚想到治病,也仅仅是想把龙鼎弄到手罢了,这种心态放在以前是绝对不会出现的。 难道短短几个月,自己便丢掉了仁者之心? 几个月肯定是不会,如今的沈欢早已不是那个刚出的大山的少年,虽说性格沉稳遇事老练,但依旧保持着一个赤子之心。 但离开长乐之后,他受到世俗太多的渲染,本心也逐渐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 用文艺点的话来说就是,他被世俗的繁华迷了眼。 道士的话算不上当头一喝,不过却让他猛然间清醒了过来。 无论这个道士是否有真本事,也不管刚刚说的那番话,是在装逼还是发自内心,沈欢还是选择了尊重与感谢,“多谢前辈赐教,不知道前辈需要我帮您做些什么?” 游万兴看着有些傻眼,沈欢这话看似感谢,实则已经蕴含了道歉的意思,在不知其心路历程的情况下,他只能认为,沈欢这是服软了。 “在下提前先谢过小友了。”道士笑呵呵的说道,不过却是没有回答沈欢的问题。 郭枫笑心中的郁闷,是一点也不比游万兴少,“大师,这个黄口小儿——” “郭居士,贫道说过很多次了,您称呼贫道为道长就好,大师这种称呼……不妙不雅。” 郭枫笑愣了一下,连忙改口道:“道长,您真的打算让这个小子帮忙?” “贫道之前好像也和郭居士说过,敬人一分,人自反敬,用时敬,弃时厌的想法可不能有。” 郭枫笑好像很尊敬这个道士,和在沈欢面前的高姿态不同,听到这话后,他连忙念了一句道语。 既然沈欢已经选择了留下帮忙,自然不会食言,在郭枫笑的带领下,沈欢等人很快就到达了充满中药味的院子。 其实院子里有的不止是中药味,还有一些其他的味道混杂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烧纸味,以及西医院常有的84消毒液的味道。 喝过中药,挂过点滴,再加上道士和烧纸味,郭枫笑为了治疗他父亲,看来已经使用过了不少的手段。 进屋后,沈欢朝床上的老人看了一眼,面色苍白,两眼凹陷,眼圈蒙黑,白发稀疏,身体枯瘦的就如同皮包骨头,看上去就如同,旧时报纸上的瘾君子一般。 “果然。”道士看到情况,暗叹了一声。 沈欢没有说话,仔细观察着老者的身体,就如同道士所说的那样,人命关天,装神弄鬼可以,但绝对不可以拿患者的性命开玩笑。 若这道士话出无因,他会第一时间以强硬的手段,来治疗老者。 血液是人体的生命之源,这点从中医多次强调血气的重要性就可以看出其重要。 老者面色苍白正是血气不足的表现之一,除此之外,老者肾脏已经衰竭。 光凭这些,并不能看出什么,这些特征基本上到了人老以后都会体现出来,更何况是一个已经八十高龄的老者。 在结合之前的情况看,那个中医所开的方子,并非是在胡闹,只不过被医术所限,没有找到真正的病根。 老人五脏六腑就如他的生命一般,进入到了油井灯枯的状态,尤其是在胃部出现问题时,医师应该做的,不是直接进补,而是养胃调理,或以针灸之术来促进药物的吸收。 补药也不可太旺,老人身体虚弱,补药火气多盛,最容易出现虚不受补的情况。 以普通人的医术,治疗老者的最好办法就是,针灸养胃,再以食疗温补,待身体恢复后,即可用之前医师所开的房子进补治疗。 就在沈欢确定好治疗方案后,整个人忽然一愣,他刚刚用天眼看了一下才发现,老者的身体并非是自然衰竭,而是被某种无形的力量所吞噬,就好像——当初中了玄化散的他一般! 第589章都是跟您身上学的 玄化散的主药味兰陵草,而兰陵草对普通人来说是没有任何坏处的,反而对身体有着不小的益处,所以沈欢很快就打消了刚才的念头。 不过这个想法,却给了他一个很好的提示——老者之所以会这样,很可能并非是病,而是遭人下毒! 想到这儿,沈欢便准备为老人把把脉,好好确定一下情况,可当他踏步朝床边走去时,却被两名保镖给拦了下来。 郭枫笑也是一脸怒气,“你想干什么!” “我说了,我是名医师,自然是想看看令尊的病情,然后为其治病。”沈欢现在的心态要平和不少。 郭枫笑冷哼一声,“我只是看在道长的面子上才让你进来,你还真当自己有几分本事了是吧?” 沈欢没有说话,侧步站到了一旁。 医者仁心没错,但还不至于让他热脸贴冷屁股,人家不让治疗,莫不成自己还得跪下求着? 病者求医,寄以生死,身为医者自当看重,但这句话的前提是病者求医。 “够了啊!”游万兴实在是忍不住了,“郭老板,从我们过来,你的态度就不怎么样,大家都是生意人,生意谈不拢没问题,咱们好聚好散,说句不好听的,你这从头到尾都是一路讥讽,根本就是找茬!” “你在钢铁矿石业是龙头巨鳄不错,但我游万兴也不是什么普通的干粮!” “还有,你应该还不知道,我身边这位到底是什么身份吧?”游万兴还准备说下去,却被沈欢给拦了下来,“莫要多嘴!” 游万兴肚子里憋的气不比沈欢少,忍了这么久终于是爆发了。 因为生意的事儿撕破脸皮,他遇到过不少,但还从没见过郭枫笑这种态度的人,有求于你没错,但这不是你“仗势欺人”的资本! 你要是诚心不想谈,可以,那就索性别见面,见了面还玩这么多叽叽歪歪的事情,有他妈什么意思。 老子来找你,是谈生意搞交易的,不是他妈来当孙子,看你脸色行事的! 之前游万兴自己也说过,人到了一定地位后,会非常在意面子这种东西,他在东都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自然也对面子情有独钟。 再加上郭枫笑对沈欢的不敬,他心中隐忍良久的火山终于还是爆发了。 “欢少——” “不用说了。” 既然沈欢都这么说,游万兴也没再继续说什么,他和郭枫笑虽然不是一个行业的人,但都在商人这个圈子里,想出这口恶气不用急于一时,以后有的是时间。 “几位还是不要争吵,一面惊扰到床上的这位老人家。”道士先是打了个圆场,然后对着郭枫笑说道:“郭居士,我建议您最好还是跟这位小友道个歉。” “让我跟他道歉?”郭枫笑脸上充满了不可置信,在他看来,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要不是因为道士的身份,换个人说这话,他早就让身边的保镖赏对方几个嘴巴子清醒清醒了。 道士笑道:“因为老先生的情况,只有我一个人是治不了的,最主要还是要靠这位小友。” “他?”郭枫笑脸色有些不屑,但道士还在这儿,让他收敛了不少,“道长,您第一次来的时候说过,只要把这院子里不干净的东西打扫干净,我父亲就会有好转,现在为什么又要说,主要看这个小子?” “我只是打扫房间的人,但却打扫不了人身,但这位小兄弟却可以。”道士说着一顿,笑呵呵的问道:“若我没猜错的话,这位小兄弟不仅是一位医师,而且还是一位手段极为高明的医师,堪称神医。” “我怎么没看出来?”郭枫笑这话刚出口,就有些后悔了,看相的、看风水的、清理脏东西的,说白了根本就是一家人,自己怎么会问出这么愚蠢的话。 道士先是从兜里取了一个手机,和沈欢的手机一样,都是苹果6s斯普拉斯,还是土豪金版本的。 一顿操作以后,他将手机放到了郭枫笑的面前,“因为你平时新闻看得少啊!” 手机页面上显示的全都是关于沈欢的新闻,除了对其在中医界的地位影响以外,还有一些八卦小新闻,比如: 沈欢,二十岁青年,为何能够带领华夏中医界? 中医界新一代领袖沈欢,他的背景究竟有多大。 为什么老中医愿为二十岁小伙率领?答案震惊华夏! 看完以后,郭枫笑的表情变得有些怪异起来。 如果没有游万兴这个东都首富在,他只会把这些新闻,当做嗤之以鼻的炒作,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之前他之所以认为沈欢是游万兴请来的托儿,就是因为沈欢太过年轻,但现在结合新闻一看,游万兴那恭敬的态度,并非是演戏演出来的。 郭枫笑之所以会露出怪异的表情,是因为他依旧对沈欢的身份有着一定的质疑。 尤其是道士拿出手机,说他新闻看得少,这种场景实在是太违和了。 “你真是神医?” “神医不敢当,但治疗令尊的病,还是没问题的。”别说郭枫笑觉得违和,沈欢也是一样,他还以为道士是因为阅人无数,才会看出自己是一名医师,没想到最后却是在新闻上看到的。 郭枫笑迟疑了一会儿,“那我就暂且相信你。”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郭老板不相信在下,又何必让在下动手呢?”沈欢觉得这个人脑瓜子一定有毛病,都这种时候了,还在摆谱,真不知道他是怎样凭借着这一副优越感,成为邯郸首富的。 见状,道士又站出来和稀泥,“两人都消消气,咱们今天的目的是救人,而不是斗嘴,各让一步,和气生财嘛。” “郭居士,不怕跟您说句实话,我清理完屋子的脏东西,最多只能保证你们不会再受伤害,但像老先生这种受过伤害的,目前可就只有这位小兄弟能救治了。” “好,我相信你!”郭枫笑咬牙对着沈欢说道,脸上的表情有些不甘心,其实他现在已经差不多信了沈欢的能力和身份,之所以态度没有太大改善,只是不想让一个年轻人压他一头而已。 “这就完了?” “那你还想怎样!” 沈欢收起笑意,“求我。” “你——” “对不起啊,我这人没啥优点,缺点满身,最突出的就是心眼小,求不求看你自己,求了我就救,不求我也拿你没办法,对吧?” 郭枫笑气的差点没一下子跳起来,“你这是恃势凌人!” 沈欢耸了耸肩,“对了,忘了跟您说,我为数不多的优点当中,有一项就是学习能力特别强,不管您说我仗势欺人,还是借机报复……都是跟您身上学的。” 第590章都是龙鼎惹的祸? “你——” 郭枫笑被气得说不出话来,其实就算不生气,他也没办法反驳,有些时候生气只是为了隐藏一些不想暴露的东西罢了。 他之所以敢以哪种态度对待沈欢和游万兴,就是确定了这辈子都不会求到两人,没想到竟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哼,说不定这次的事情是这个道长联合游万兴两人一起骗我的! 脑子是个好东西,真希望所有人都有。 在读取到郭枫笑的想法以后,沈欢不得不发出这样的感叹,他很疑惑,像郭枫笑这样的人,是怎么坐上首富这个位置的。 恐怕就只有,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句话能够回答沈欢的问题了。 “嘴巴长在您自己身上,我是强迫不来的。” 郭枫笑面色阴沉不定,良久后说道:“求求你救救我父亲!” 道士满意的点了点头,“这就对了嘛,和气生财才是王道嘛。” 沈欢却啧嘴摇了摇头,“你态度不诚恳。” “你——”郭枫笑咬了咬牙,接着露出一副笑脸,“求你救救我父亲。” “跪下。” “你说什么?!”听到这两个字,郭枫笑再也无法隐忍,暴跳如雷。 沈欢面色淡然,将刚才的两个字又重复了一遍,“我说……跪下!” “欺人太甚!你凭什么让我下跪!” “就凭我能救你父亲一命!” 郭枫笑深吸了口气,“好,我跪!” 就在他准备下跪的时候,沈欢却伸手扶住了他,“郭老板,您也别生气,我之所以这样,就是为了让您明白一个道理,大家都是人,没必要高人一等,你所鄙夷之人,还不知道哪天会用得上,希望这次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能让你学会怎样做人。” 这话半真半假,有教育的意思,但更多的还是想要出了一口恶气。 “对不起,放在平时,我也不会用那种态度来对待你们,只是老父患病家宅不宁,所以才会——” “哈哈哈,既然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你二人也就别互相客气了,办正事儿要紧。”道士说着,扭头对沈欢问道:“小友,你确定以你的医术,可以救治这位老先生吗?” “我确定。”沈欢语气很肯定,老先生目前的情况说白就是只进不出,就算补再多的补药也无济于事,但只要恢复胃部功能,一切就好说了。 普通医师要针灸数月才能恢复,沈欢一针就够了。 “那咱们就开始吧!你干你的,我干的我的。”道士说完,开始做起准备工作,那个看着不大的竹篓,东西都拿出来以后,竟然拼接成了一个法台。 他那边准备好了,沈欢也已经做完针灸,时间大概在十分钟左右,没用蜻蜓点水,用的是轩辕不死针。 蜻蜓点水的目的是唤醒人体潜能从而治疗,老人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状态,只能用轩辕不死针的浩瀚生气,来使其复原。 为了证明自己的针灸确实有效,沈欢顺便帮老人通了通气血,整个人的脸色看上去多了少血色。 “停止服用现在的汤药,按照我给你开的温补方子来。”沈欢将手里的方子递给了郭枫笑。 郭枫笑看了看方子,疑惑道:“只是在食物之中加上这么点药材,有用吗?不瞒您说,我不差钱。” “贵的不一定就好,药材不是以价值分贵贱的,而是根据其效用,我之所以选择食疗,是因为现在老先生身子太弱,只需要用药材辅助即可,主要吸收的,还是五谷杂粮中的精华。”沈欢用手指了一下方子,“我在上面有标注,每个疗程所使用的食谱都是不同的,切记不要弄乱了。” “这些药材你也不用浪费,等老爷子身体康复后,依旧可以服用,不过是药三分毒,适可而止。” “明白了。”郭枫笑朝着门口喊了一声,让人立马开始准备今天的膳食。 “我也准备好了。”道士拍了拍法台,“不过……” 郭枫笑现在紧张的很,听到这话,连忙问道:“不过怎么?” “我需要向这位小友借点东西。” “向我借东西?”沈欢指了指屋内的法台,“直接在屋内做法,到时候产生的烟雾恐怕会对老先生的身体造成不小的干扰,我建议咱们还是去外面吧。” 道士摇头笑了笑,“这点无需担心,我并非江湖骗子,真正的茅山子弟,在施法时是不会对主家造成任何干扰的。” “对了,我需要的东西叫做心头血。” “心头血?” “没错。”道士开口解释道:“天下万物皆有阴阳之分,女血为阴,男血为阳,而论阳刚程度,从高到低可分为心头血、舌尖血和指尖血。” “在这种又有童子和非童子之分,我看你还是童子之身,所以才想向你借一点心头血,以方便做法。” 童子身?开玩笑呢,自己都破雏好久了。 “您看错了吧?” “没看错,您身上的阳刚之气很浓郁,基本上达到了百鬼不侵的地步,堪称童子身中的极品!” “我是说,我已经不是童子身了。”沈欢无奈道。 道士听到这话有些发蒙,“不是童子身了?不可能啊,这浓郁的阳刚之气,怎么可能不是童子身……难道是纯阳之体?” “不知小友出生于何年何月?”得到回答后,道士更郁闷了,“这也不是纯阳之数——我靠!你这生辰八字!” “有问题?” 道士连忙摇了摇头,“没问题,可能是我学艺不精,所以算错了,要知道,我的主业是降妖驱魔。” 向沈欢借了点血以后,道士便拿出黄纸开始花符,开始之前他念了一段静心诀。 趁着闲暇,沈欢用天眼观察了一下四周,并没有发现阴魂之类的脏东西,估计这个道士也是冒牌货。 “郭老板,敢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沈欢决定先打听一些八卦听听,用来打发这些无聊的时间。 一说起这事儿,郭枫笑就来气,暗骂道:“还不是因为那个什么所谓的聚宝龙鼎!” 第591章一滴不够,最少三滴 “龙鼎惹的祸?”沈欢没想到这事儿还和龙鼎有关系,不过这样的话,郭枫笑在听到自己提起龙鼎,有那么激烈的反应,反而得到了解释。 郭枫笑无奈的叹了口气,“我爸对青铜时期的文化很有兴趣,在他八十大寿那天我特地买了几个青铜物件,给他当生日贺礼,可没想到——” 大寿当天,郭枫笑一共给郭老爷子买了四件青铜器,其中两个是拍卖会所得,剩下的两个都是在民间讨来的。 最让郭老爷子喜欢的,就是那件青铜鼎。 当天冀州的名人几乎全都来了,其中一个收藏界混了很久的专家级人物在寿宴结束后,找郭枫笑聊了已汇入。 虽然话没说太清楚,但一听就知道,他是在说那青铜鼎不真,现在工艺手法太浓重,就算不是假货也是仿品。 郭枫笑不以为然,寿礼这种东西不关真假的事儿,无外乎喜欢和不喜欢,既然父亲喜欢,那是真是假就已经完全不重要。 可是没想到,得到青铜鼎的第三天就出事儿了,老爷子晚上梦游,摔着腿了。 人在上了年纪以后,身体极度脆弱,别说摔一跤,就算轻轻地跟柜子撞一下,都可能要在医院躺上半年。 伤筋动骨一百天,更何况是八十高龄的老人,若非郭枫笑家大业大,这事儿还真不容易解决。 人生在世,谁还没个意外,郭枫笑虽然心疼父亲,但也没有往其他方面想太多。 可谁知道,从入院第一天开始,就怪事连连,老爷子睡觉的时候是在病床上,可醒来的时候却是医院的草坪里。 老爷子腿断了,根本不可能自己走到公园的草坪,而根据看护的说法,她们知道确定老爷子睡着以后,才返回前台,为此特地拿出了录像。 但关于老爷子是怎么离开病房的视频,却是一片漆黑,没有录到任何内容。 人有钱了,就想找个信仰,郭枫笑就是这样的人,不过他并不是一个专一的信徒,基本上有名的流派证书他都有。 这和他刚开始做生意时是一个想法,广撒网,哪个管用就信哪个。 不过作为一个有钱人,一味的迷信并不可取,在追求信仰的同时,也要表现的像个文化人,所以郭枫笑坚定的认为,父亲平白无故从病房跑到草坪,和这些看护一定有关系。 因此,他专门请了私人看护来照顾住院的郭老爷子,但第二天结果依旧一样。 第三天,郭枫笑又换了一批看护,与此同时还让几个保镖站在门口守护,可惜结果还是一样。 看护睡着不知道屋内发生了什么,但保镖一夜没睡,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他,这一晚上没有任何人进来,也没有任何人出去。 最后郭枫笑推掉生意,亲自在医院熬了一晚,事实证明,这些人并没有撒谎。 遇到这种情况,他终于淡定不住,不管是法师、大师还是道士,他全都请了个遍。 经过一个星期的折腾,老爷子终于不会再出现病房草坪两头跑的情况,这种平静一直保持到了出院。 出院后回家后,老爷子第一件事儿就是看那只青铜龙鼎,这一看又出事儿了! 这次不来回乱跑了,直接一闭眼醒不来了,只是一个月,就变成了现在这副枯瘦如柴的样子。 之后的事情,沈欢就差不多都了解了。 中西医请了个遍,几乎能用钱行通的法子,郭枫笑是全都试过了,但却没有任何作用。 直到前阵子道士的出现,郭枫笑才渐渐将心给安下来。 “听您这话里的意思,似乎很相信这位道长。”沈欢对眼前这个道士的印象还算不错。 怎么说呢,好坏都是比出来,和上次为了赚钱,不顾病人生死,坐地起价,最终被自己降头术反噬的那个道士好多了。 “这位道长是有真本事的!”郭枫笑这话说的很肯定,“刚才我也说了,信这信那,我这心里无非就是为了求个心理安慰,可见过这位道长的手段后,我才发现……自己有多么的无知。” 沈欢试探道:“郭老板,有句话不知道当问不当问。” “有事儿您就问,何必客气。” “既然龙鼎是邪物,您也知道我找你的目的,为何不把这东西转交到我手上呢?”沈欢觉得以郭枫笑的性格,这件事除了刚才说的,还另有隐情。 “实不相瞒,根据道长的说法,龙鼎必须得留着,才能降服那妖魔!” 就两人说话这会儿,道士也画好了符箓。 心头血是至阳至刚之血,无论心头血也好,舌尖血也好,都极耗心神,一般的小脏东西是用不到的。 要说这心头血,除了对付一些境界已经达到逐日境的鬼王以外,一般是用不到的。 沈欢不懂玄门的规矩道理,但也知道心头血的珍贵,这和他所从事的中医职业有很大的关系。 “够了么?” “这是指尖血,我说的是心头血,这等级相差也太多了吧。”倒是看着沈欢中指那颗晶莹的血珠,表情似乎有些不大满意。 沈欢考虑了一下,最终说道:“这就是心头血,我用灵气引出来的。” 若这个道士真有本事的话,应该能听清楚他在说什么。 果然,道士听到后,眼前猛地一亮,“好好好,果然是医玄一家亲,看来小友的本事要比我想象中高得多。” “既然是通道中人,贫道也不介意和你说实话,这回缠着老先生的可不是什么简单角色,一滴心头血是不够的,至少得三滴!” 道士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认真,一点也不像是在开玩笑。 沈欢没有迟疑,又挤出来两滴,道士见状心中大块,用和盛装注射液差不多大小的玻璃瓶子将这三滴血给装了起来。 之所以不怀疑道士所说的真实性,和龙鼎有着不小的关系。 已经达到奔月境的苏璃,都对龙鼎畏惧无比,那脏东西不仅能待在里面,还能为恶伤人,直接用最为阳刚的心头血似乎也没什么错。 “不对,你刚刚不是画好符了吗?”沈欢猛然间想起刚才这道士似乎已经画过符箓了。 “那是清水黄符,用来练笔的,接下来才是真家伙!”倒是说着,把自己的手指咬破让鲜血洒在了朱砂上,然后兑水像是研墨一般让两者融合。 “你这是?” 道士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哦,我刚刚想起来,我是童子身,指尖血与朱砂混合,再配合蓝色符箓已经足够了。” 不知道为什么,沈欢听到这种,总有一种被坑了的感觉。 就在这时道士开始沉心静气画符箓的时候,原本只是空气闭塞的房间,忽然变得阴风阵阵—— 第592章是人在捣鬼! 阴魂,顾名思义,其性属阴,通常出现时都会伴随阴凉感,实力越强劲或者数量越多时,就会形成阴风阵阵的效果。 在感受到阴风的刹那,沈欢第一时间打开了天眼,对付阴魂他不会像道士那么专业,基本上就是要么砍了,要么让苏璃出来饱餐一顿。 可是在打开天眼后,屋内并没有发现任何阴魂的影子。 没有阴魂,却阴风阵阵,究竟是对方实力太强,自己无法发现,还是有人在故意装神弄鬼? 根据苏璃的说法,所谓的天尊统领六界,无论阴魂还是道修、妖修,全都要听命于他,人类道修在道劫日中受到了巨大打击,阴魂方面自然也是一样。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屠道者等人的存在,就已经让道劫日之说有些站不住脚,所以也没办法保证,这世间不会有鬼王级的阴魂存在。 “喂,狐狸精,出来帮忙了。”沈欢通过神识,想要召唤苏璃出来。 “怎么,这就慌了?”血玉中传出了苏璃玩味的声音,“是不是终于发现,你这个小笨蛋没有姐姐我,什么也干不成?” 沈欢有些无语,这个苏璃都什么时候了还在开玩笑。 “你怎么只说话,不出来?” 苏璃幽怨道:“你以为我不想出来啊,你旁边那位可不是什么简单货色,万一是个嫉恶如仇的家伙,姐姐估计刚飞出去,就让他手里的纯阳桃木剑给砍回姥姥家了。” “这个道士很厉害?” “对付人类的手段不知道怎么样,但对付起阴魂,你不如他。”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家伙应该是道修流派正一派茅山弟子。” 末了,苏璃还不充了一句,“纯的。” 随着阴风的刮起,郭枫笑的表情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大、大师,那东西是不是要出来了?” 道士没有理会,依旧在专心致志的画符,好像已经断绝了和外界的联系。 游万兴的脸色也有些不自在,他走到沈欢身旁,小声说道:“欢少,我看这事儿有点邪乎,不然咱们先走,等事情处理完了再回来?” “你怕了?” 听到沈欢的反问,游万兴倒也老实,没有半点隐瞒,“因为小时候在这方面吃过亏,所以我从小对这东西就有抵触。” “我怎么没看出来?” 游万兴尴尬的挠了挠手,“不都说这东西是信则有,不信则无嘛,所以我就假装不相信……” 沈欢听着有些哭笑不得,什么叫假装不信,这他妈不是掩耳盗铃嘛! “轰!” 之前道士用来练习的清水黄符,忽然自己燃烧了起来,几乎只是一瞬间便燃烧殆尽,连一点灰烬都没有留下,而整个过程就如道士之前说的那样,没有任何厌恶存留。 “咕咚——” 郭枫笑吞了口唾沫,表情逐渐开始紧张起来,“道、道长,您还不准备出手吗?” 道士还在那里全心全意的画符,应该是刻意切断了和外界的联系。 “狐狸精,这个阴魂是不是很厉害?” “这里除了我,没有阴魂。” 沈欢被这话搞得有些摸不着头脑,“没有阴魂?那这风是——” “你情切的感受一下,这屋子里真的有风吗?” “有啊,你——”沈欢正说着忽然一愣,“你是说我们所有人都中了幻术?” “我觉得,那个小国主不让你当医生,真是一个无比正确的选择。” 沈欢无语道:“我说你这人,说话能不能一次说清楚,老是说一半留一半真的很没意思好么!” “幻术需要强大的神识来施加,让整个屋子里的人,都产生同样的幻觉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苏璃依旧没把话说明白,这是一种习惯,也是她用来“教育”沈欢的一种办法。 有些事情自己想通,和从被人嘴里轻易得知完全是两回事儿。 前者会形成比较深刻的记忆,而后者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消失忘记。 还好沈欢已经习惯了这种交流方式,也没再继续问下去,而推测道:“这件事和医术有关?” “你觉得呢?” 听到这个反问,沈欢心里就稳了,同时也将眼前的情况,弄得差不多明白了。 “果然是这样!”沈欢看着指尖的一滴黑血,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身为新一代药王,竟然在不知不觉中被人下了迷幻散。 迷幻散是《药王经》中精神篇记载的一种毒药,以曼陀罗花为药引,结合其他几种毒药炼化而出。 虽名为散,但遇水则化,遇气则融,即便是医道高手,也很容中招。 中了迷幻散的人,除了会产生幻觉以外,身体也会慢慢地被毒素所吞噬,最终走向死亡。 在将毒血逼出后,阴风刹那间便消失一空,而仍旧处于中毒状态的郭枫笑和游万兴却越来越恐慌。 沈欢拿出一根银针,逼出两人体内的毒素,“醒来!” “刚刚、刚刚是怎么回事儿?”郭枫笑流了满头大汗,游万兴更是直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你们中毒了。”沈欢没有解释太多,而是通过天眼的透视能力在周围观察。 迷幻散虽然厉害,但也得亲手施毒,他们中毒的时间不算太久,施毒者应该就在附近,可他并没有找到可疑的身影。 “中毒,难道不是阴魂作祟?” 沈欢没有说话,而是看向了还在画符的道士,他怀疑迷魂散就是倒是下的,因为只有他有下毒的动机,但很快沈欢就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苏璃之前说过,这个道士是真正的正一派弟子。 连苏璃都要忌惮三分的人,应该没必要使用这些转身弄鬼的手段。 “郭老板,不知道在老先生八十大寿之前到现在,你都得罪过什么人?” 郭枫笑想了想,“我也没得罪过什么——不对,你这一说我还真想起来了,当初我因为和人争那个青铜鼎,发生过冲突,他当时还扬言,一定会让因为得到青铜鼎而后悔。” 这就没错了,如果沈欢推断没错的话,郭老爷子之所以会这样,和龙鼎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而是有人利用迷幻散,刻意在背后捣鬼! 第593章四凶之一,穷奇! “您的意思是,是有人在背后捣鬼?而那个背后捣鬼的人,很可能就是和我争抢龙鼎的那个?”能够当上钢铁业的龙头巨鳄,不可能一点脑子都没有,几乎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郭枫笑便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 “应该是这样。”沈欢也不敢把话说得太满,按照苏璃的说法,这个道士是真正的正一门徒,而且看其性格也不是喜欢装神弄鬼的存在,看他对待这件事的态度那么认真,这里应该是真有什么脏东西。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郭老爷子的身体所表现出的状况,可不是迷幻散或者毒药能够做到的。 郭枫笑气得破口大骂,“妈的,因为一个物件,就下如此毒手,这样的人一定不得好死!” 游万兴则有些担忧,迷幻散会不会给自己留下什么后遗症。 “呼——”这个时候,道士总算是把符箓给画好了,“可以开始了,把青铜鼎带过来吧。” 看他的样子,好像丝毫没有受到迷魂散的影响。 有古怪,连自己这个药王都没能逃过迷幻散的控制,这个道士怎么会一点影响都没有? “道长,刚刚神医已经解释过了,我们家遭的事儿和脏东西没关系,是有小人在捣鬼!” 郭枫笑信任道士,是因为道士曾经施展过令他信服的手段,但如今沈欢的表现,已经超越了道士之前的表现,地位自然就不如沈欢高了。 道士却仿佛早有预料一般,“现在明白为为何非得带他过来了吧?” “难道、难道道长早就知道,我父亲并非被鬼缠身?” “老先生中毒没错,但之所以会弄到现在这个地步,主要还是因为龙鼎里的脏东西!” 郭枫笑开始迟疑了,最后还是让人把龙鼎给搬了上来。 沈欢用天眼看了一下,上面金光闪耀,正是自己所需要的龙鼎。 这么强烈的金光,怎么可能会有阴魂的在里面,他心中刚生出这样的疑惑,忽然发现了一件不同寻常的怪事儿——在这金光之中,隐约还藏着一股黑烟! “道友,这可是个大家伙,待会儿出手的时候,可要帮帮我这个学艺不精的道友啊!”道士此时已经改变了对沈欢的称呼,正说着忽然抓起一把黄符,洒在了龙鼎之中。 黄符刚刚进入龙鼎,便凭空燃烧起来。 “叮!” 接着道士拿出桃木剑,直接刺在了龙鼎之上,随着一声脆响,整个龙鼎忽然开始震动起来。 “吼——” 一声兽吼传出,整个屋子都随之一颤,说是天摇地动也一点都不为过。 “糟了!”道士暗道一声糟糕。 “怎么?” “只顾着清理,忘了这家伙跑出来该怎么办!”道士暗自懊恼,急忙道:“无关人等,迅速离开!” 其实不是他忘了,而是他根本没想到,藏在龙鼎内的大家伙,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厉害。 郭枫笑是出了名的爱面子,不过比起面子,他更珍惜自己的生命,赚了这么多请钱,要是还没花完就死了,那可就悲催了。 “你也走。”沈欢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妙,在让游万兴离开时,让千幻变成了龙首双头枪。 道士看到这情况,大松了口气,“哈哈哈,运气不错,我早该知道,破了童子之身还能有如此浓郁阳气的,就只有众阁的道友才能做到了。” 他这边话音刚落,一股接一股的黑烟,便从龙鼎之中飘出,最终在半空中凝聚,变成了一只老虎的模样。 说老虎也不准确,因为他全身漆黑,而且头顶有角,后背还有一双翅膀。 “老虎精?”沈欢下意识的给这黑虎起了名字。 “屁啊!”道士忽然大骂了一声,一脸苦逼道:“为毛老子运气这么背,不就是多要了几百万么,至于这么玩我?” 在他感叹的同时,苏璃的声音也传了出来,“不想死就快走!” “这个老虎精很厉害?” “它不是老虎精。”平时不大爱说话的敖邪也忽然开了口,“总之主人,您若是不想白白丧命的话,还是先离开为妙,这尊凶兽的身份,我出去再在您解释!” 苏璃已经是活了几百年的老狐狸精,敖邪更是千年前为祸一方的第一妖龙,可现在两个人似乎都对这长着翅膀的老虎,充满了畏惧。 “道友,你可不能走——”道士似乎发现了沈欢的意图,可不等他说完,天空中的老虎便朝他扑了过来,起威势差点没把整座房屋给带翻了。 这个道士给沈欢的印象还不错,看到这情况,再也顾不得其他,直接用烽火燎原,朝着黑老虎攻了过去。 “轰——” 原本威猛无比的黑老虎,直接被沈欢刺穿身体,给钉在了墙上。 “吼——吼——” 黑老虎发出愤怒的吼叫,剧烈的挣扎着。 “趁现在,快走!” 自从被龙髓淬炼过身体以后,沈欢还从来没有如此吃力过。 “哼,世人常用死道友不死贫道来开我道门中人的玩笑,我现在要是跑了,哪还有半分义气可言!”道士说着,快速的将手中的三张符箓贴在了黑老虎的身上,同时嘴中念念有词,似乎是在念着什么咒语。 不行,快撑不住了! 黑老虎力大无穷,即便是沈欢的力气也不够看,能够限制他这么长时间,已经是极限了。 “龙威,开!” “轰——” 在这种情况下,沈欢唯有开启龙威,来对黑老虎进行先天上的压制。 “主人,龙威对它是不起作用的,快走吧!”敖邪的语气很是焦急。 苏璃更是忍不住开口大骂起来,“谁惹出来的祸,让谁收拾,你瞎凑什么热闹,快点走啊!” “该死,不是说万兽妖修皆被龙威所压制吗?为什么到了这黑老虎身上一点用都没有了?”沈欢回身躲过了黑老虎的利爪,忍不住发起了牢骚。 “龙是万兽之首没错,但仍旧有几个族群的兽类,不归龙族所掌控。”敖邪一脸凝重道:“眼前的这只穷奇便在其中!” 穷奇?我靠!这他妈可是传说中的四大凶兽之一啊! 第594章疯狂的沈欢,将穷奇之魂做器魂! 身为四凶之一,穷奇可谓是标准的邪恶代表,堪称至邪之兽,光是这名头就够沈欢喝好几壶了。 “急急如律令!阳血缚魂阵,给我开!”道士在大喝出声后,咬破自己的舌尖,将血喷洒在了符箓之上。 三张符箓,瞬间产生联系,发出阵阵光芒,互相连接化为了锁链,最终形成一个三角形的柱子,将穷奇给困在了里面。 “妈了个鸡!我看你怎么狂!”道士气喘吁吁的说道:“你活着的时候,老子可能拿你没什么办法,但我老子还从没在死人手里吃过亏!” “咔嚓——” 他这话刚说完,三角柱的一面墙壁,便被穷奇头上的牛角给撞出了一道裂痕。 “卧槽!”看到这情况,道士一下子就慌了,有些结巴道:“兄、兄弟,要不咱们跑了吧?这、这家伙,比我想象中的厉害太多了!” “我走还有理由,毕竟这事儿不是我搞出来的,你说跑……可有些不大负责任了。” “我去,我怎么会想到,那青铜鼎里面藏得是这种东西啊!”道士现在肠子都快悔青了,以往也不是没有和实力高超的阴魂交过手,大这个穷奇之魂实在是太厉害了,别说他不是对手,恐怕就算把掌门人请过来,都不一定能把对方给制服。 “主人,这个道士的阵法,应该还能困住穷奇一段时间,快走吧,不然就来不及了!” “智障,你的命和我的命可是相连的,做什么事最好考虑清楚!” 面对敖邪和苏璃的话,沈欢依旧没有离开的意思,而是反问道:“穷奇也算是妖兽吧?” “都什么时候你还有心思问这个!”苏璃没好气的说道,要是阴魂可以流汗,她现在早已香汗淋漓了。 和苏璃的本命契约不同,出于主仆契约所限,敖邪必须老实回答沈欢的问题,“穷奇属于上古凶兽一族,诞生的时日比我们龙族还要早,不过仔细算起来,它也是妖兽。” “既然是妖兽,那这头穷奇应该可以当器魂吧?” “你疯了么,能在它手里保住命就算不错了,你还想抓它当器魂!”苏璃都快崩溃了,沈欢这种行为不叫艺高人胆大,而是不知死活! 穷奇若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对付,也不会被冠以凶兽之名了。 敖邪只能帮沈欢遏制一年的时间,现在距离收复敖邪,差不多已经过了半年的时间,换个说法就是,他只剩下半年寿命了。 若非如此,他心中也不会生出这么疯狂的想法。 “咔嚓!” 因为是指尖血画的符箓,根本限制不了穷奇太长的时间。 “吼——” 穷奇发出一声吼叫,直接朝着道士扑了过去。 “早知道,自己就用道友的心头血了,也不至于死的这么惨!”道士感叹一声,直接闭起了眼睛,在他看来,自己已经必死无疑了。 “嗖——刺啦——” “还愣着干嘛,走啊!”沈欢在大喝的同时,手中又凝聚出了新的雷弧。 “五灵术法?!”道士眼中闪过一阵异彩,“没想到道友已经是逐日境的高手,还是雷属性的,哈哈哈!这下子有救了!” “道友,快使用雷云诛灭,这样的高级术法一出,这个穷奇肯定玩完!” “我只会最低级的五灵术法。”沈欢说着又扔出了一个火球,但效果就远远不如雷弧了。 看来刚才之所以能够将穷奇击落,是雷弧立了大功。 “你刚刚不是说,用心头血能够限制住这个凶兽吗?”沈欢一边说着,一边用雷弧进攻,“我用雷弧限制他,你现在去画符箓!” “现在?”道士苦笑道:“画符需要沉心静气,现在这情况,就算我用静心诀也没用啊!” 沈欢不停地吞服丹药补充灵气,另一只手则不停地发射雷弧,不敢有任何中断。 该死,难道自己今天真的要死在这儿? “主人,这个穷奇,似乎有些古怪。” “怎么古怪?” “它好像并不是完全体。”敖邪顿了一下,说道:“身为四大凶兽,即便是魂体状态,实力也不会减少很多,别说普通的雷弧,就算是刚刚那道士说的雷云诛灭,都不一定拿它有办法,但现在……它却被小小的雷弧给束缚住了。” 敖邪这么一说,苏璃也逐渐冷静下来,“没错,这个家伙表现的太弱了。” 这里的弱是和穷奇相比,而不是和沈欢相比,要真单对单打起来,沈欢早就成了这头凶兽的嘴下亡魂了。 “它应该只是穷奇的后裔,而且还不是完整的状态。”苏璃正说着,似乎想起了什么,“黑虎,双翅,他、他是那个人的——不对,若真是那个人的妖兽,实力不可能如此不济,我明白了!它只是一个残缺的兽魂!” 苏璃脸上露出一丝兴奋,“小子,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把它炼化成你的器魂!” “你刚刚不还说——” “刚刚是刚刚现在是现在!” 沈欢无语道:“女人真是种善变的生物。” 他这话刚刚说完,黑老虎便再次扑了过来。 “噼里啪啦——” 沈欢下意识的随手甩出雷弧,可这一次,雷弧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它已经适应了雷弧,没用了。”苏璃无奈的叹了口气,做人果然不能太贪心,现在好了,全都玩完了。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道士忽然出声,“急急如律令!阵开!” 话音还未落下,三道银色的符箓,便打在了黑老虎的身上,这次的光芒比之前的强烈数倍。 “吼——” 黑老虎发出一声痛苦的惨叫,似乎是受了不小的伤害,与此同时,道士也喷出一口鲜血,半跪在了地上。 这是强行绘制符箓,所付出的代价,“道友,贫道、贫道撑不住了,剩下就靠你了,它动不——” 话说一半,道士便昏死了过去。 此时被困在阳血缚魂阵中的老虎,就像是砧板上的鱼肉,只能任人宰割。 可就在沈欢准备逼其签立主仆契约之际,一个人影破窗而入,举起手中的葫芦,直接把黑老虎给收了进去! “什么人?!” 第595章惊喜无处不在 对方看都没看沈欢一眼,将葫芦盖子盖好,就准备原路返回。 “敢抢我的东西!” 在沈欢心里,穷奇后裔的魂魄,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来人抢走的可不是普通的东西,而是他的命! 好不容易能够再续命一年,竟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给抢跑了。 “嗖——嗖——嗖——” 人影的身手很敏捷,所以沈欢一边追一边发射连弩,人影没跟他客气,他自然也不会跟人影客气,那些弩箭全都是朝着致命的地方射去,并且是快速的连续发射。 “叮!” “妈的!”沈欢听到脆响后,脸色直接变得难看起来,这个人的衣服里应该藏有内甲,用灵气凝聚出来的弩箭,根本就没办法伤到对方。 “弩箭不起作用,就用雷弧和风刃啊!它们的速度可比你发射的灵气弩箭快多了!” 苏璃也很气愤,她和沈欢的命可是连着的,所以人影抢走的,不仅仅是沈欢的命,也是她的命。 沈欢一点就通,一手风刃,一手雷弧,朝着人影就甩了过去。 “妈的!” 知道是一回儿事,做起来就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风刃和人影所在的位置几乎差了十万八千里,雷弧距离还稍微进一些,但也被人影一个跟头给躲了过去。 沈欢无奈之下,只能放弃使用术法攻击,转而将灵气凝聚与脚底,使用灵狐步追了过去。 人影的优势比沈欢更了解郭家的地形,所以才会逐渐的拉开距离,但在绝对速度的面前,任何套路都是无用的。 “唰——嘭——” 沈欢追上去以后,直接用龙首双头枪,洞穿对方的肩头,留下了一个血洞。 人影倒地后,除了痛苦以外,脸上更多的是震惊,他身上穿的内甲,就算是子弹都打不穿,这个人竟然只用长枪就做到了。 “跑啊,怎么不跑了!”沈欢面带冷笑,挑飞了人影的面罩,他刚刚之所以没有就势把人给钉在地上,就是为了看看正脸,究竟是什么人这么大胆子,敢跟自己抢东西。 可这一看,沈欢却愣住,对方竟然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蓝色眼眸中满是恐惧。 一个外国人,拿着个葫芦,把穷奇后裔的魂魄给吸走了,这件事怎么看怎么古怪。 “把葫芦给我!” “骚瑞,爱东特no沃特哎呦谁!”外国人嘴里说着英语,一脸的疑惑。 沈欢这次没在说话,将长枪化为青龙偃月刀,准备直接把对方的头颅给砍下来。 “嘿,我只是奉命办事而已,我给了你,你就放过我怎么样?”外国人忍痛露出笑容道:“你死我活不至于。” “给,我这就给你。”外国人说着,就伸手把葫芦朝沈欢递了过去。 “啊!” 可就在递到半途中的时候,沈欢却将其手臂给砍了下来,不是递葫芦的那只,而是另一只藏在背后,握着手雷的那只。 现在沈欢的经验,比以前丰富多了。 “吼吼吼——” 葫芦里可以听到一阵轻微的吼声,有些像惨叫,那个穷奇后裔的魂魄,应该正经受着某种折磨。 “说,什么人派你来的。” “没什么人派我来,我自愿的,要杀便杀,浪费什——啊!” 外国人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惨叫所取代,沈欢砍下了他另一条手臂,看着这鲜血四溅的场景,沈欢连眉头都没眨一下。 这种事儿,他现实中经历不算多,但当初心魔制造的血色幻境,让他的内心承受能力有了极大的提高。 “说不说?” “呵……呵呵……你这样折磨我没有任何意义。”外国人眼中满是不屑。 “啊!” 沈欢又将他的脚腕砍了下来,“是没有意义,但我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折磨人的游戏。” “你、你——你——你这个……魔、魔鬼!” “魔鬼,抱歉,我是天使……曾经是。”沈欢在说话的同时又是一刀,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机会?在、在你砍掉我第一条胳膊的时候,我就已经没了任何机会。”外国人看着自己残缺的肢体,“没了它们,我活着没有任何意义,所以你还是杀了我吧。” “我眉头都不会眨一下!”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外国人的眉头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在这种痛苦的情况下,能不发出惨叫已经很不错了。 “你真不说?” “我不会说的。” 沈欢深吸了口气,无奈的摇了摇头,“我敬你是条汉子。” 说完他便转身,准备离开。 “呼——”躺在地上的外国人大松了口气,只要不死,利用组织的科技水平,自己的胳膊腿脚,完全可以再生,就算无法拥有同样的肢体,也可以用机械取代,成为人造人。 变成机械怪物?只要脑袋和那个东西是自己的,其他东西有意义吗? 就在他幻想着自己,美好的未来时,天空忽然落下一柄巨锤,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沈欢用净衣诀处理了一下身上的血迹和污渍,然后一把火将外国人的尸体焚为了灰烬。 “妈的智障!” 在很早之前,沈欢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于敌人必须残忍,因为以德服人这套,并不是在什么地方都吃得通的。 沈欢在回去的路上,观察了一下葫芦,在前后两面,绘有两个太极图,剩下的则是由云彩来填补空白,是很明显的华夏画风。 “狐狸精这是什么东西?” “万物都是相对的,有能够装死物的东西,就有能够装活物的东西,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个东西应该叫御兽葫。”苏璃打量着葫芦,侧耳倾听了一下里面的吼叫声,“这东西应该经过改造了,原本的御兽葫,是为了给妖兽提供一个栖息地,毕竟不是所有妖兽,都适合作为坐骑来使用,但是它现在的作用却变成了折磨妖兽。” “不过它对你来说,可是一件再好不过的好东西,基本上可以称之为量身打造,若是收复的妖兽之魂,不愿意成为你的器魂,就可以把它装进这东西里面折磨,直到答应为止。” 沈欢听到这话,忍不住笑了起来,找到龙鼎也不如这一个葫芦兴奋,毕竟前面是别人所需要,后者是自己所需要。 可当打开葫芦后,他笑得更开心了,“惊喜真是无处不在啊!” 这葫芦里面,竟然不止一个兽魂! 第596章西方魔兽?别扯淡了! 根据敖邪和苏璃的说法,黑老虎并不是纯正的穷奇,应该是穷奇和其他妖兽交融所诞生的后裔型妖兽。 不过这对沈欢来说已经足够,毕竟现在这个社会,想找到兽魂,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而且,对方拥有凶兽穷奇的血脉,注定不是其他一般妖兽可以比拟的,至少要比敖邪和苏璃强,从他俩开始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这点。 除了穷奇以外,葫芦里还有两条兽魂,一条貌似是鸟类,羽毛很好看,和传说中的凤凰有些相似,但是羽毛的颜色却以蓝色为主,看上去很是秀气,给人的感觉很温和,应该不是什么凶猛的妖兽。 另一只看起来就有些奇怪了,若只看虚影,你会把它当成一只有着巨大前臂和翅膀的霸王龙,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更准确的说,它更像西方小说作品中的龙,只不过没有龙角和鳞片。 所谓的巨大前臂,其实是类似螳螂一般镰刀,翅膀和尾部也是如此,全都长着锋利的刀刃。 除了这些区别以外,它的体型也不如西方龙巨大,身高大概在两米五左右,同时身形属于消瘦的敏捷型。 “狐狸精,这个是什么妖兽?”沈欢将那头妖兽的样子形容了一下。 苏璃摇了摇头,“这个我还真没听说过,应该是西方的魔兽吧。” “西方魔兽?” “和东方妖兽是一个性质的东西,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就好像华夏有道修、武修、剑修,西方有圣骑士、异能者、魔法师一个道理。” “咳咳。”沈欢忍不住咳嗽了两声,“我说姐姐,咱们能别乱开玩笑成么,要真像你说的这样,那还打个屁仗啊,两边直接你一个术法,我一个魔法,对拼不就得了。” 苏璃没好气道:“你认为这些事情曾经没有发生不过?” “还真发生过?” “不然你以为大陆漂移是怎么回事儿。” “我靠,这也太扯了。”沈欢觉得狐狸精是越说越没谱了。 “我没在开玩笑,最初的情况是,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后来得知后,双方都有被对方吞并的想法,然后便开始互砍,这种大大小小的战役,不知道发生了多少次,有时候是东方赢,有时候是西方赢,不过总得算起来,是两败俱伤。” 从最初的泰坦族对战盘古族,再到神族对抗巫族,双方的斗争从来都没中断过,直到数万年前,地球因为站长被折腾的不成样子,双方才纷纷为了寻找新的栖息地而离开。 离开并不代表所有人都会迁移,他们还留下了一些后裔的,无论多么强大,总会对未知充满恐惧。 “那为什么在华夏经受道劫日之后,西方的那群家伙,没有立马赶过来,用自己的超自然力量,占领这个国度。” 苏璃摇了摇头,“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于道劫日,我了解的并不比你多多少。” “其实早在天尊之前,东西方之间的摩擦就已经开始转小,物竞天择,无论是道修还是西方骑士,其实都是被天道所淘汰的一方,再说现在的情况你也了解,华夏现在的道修数量,连一百个都不到,相比西方也是差不多的情况。” “不然就会像你说的一样,能打早就打了。” “算了,我对历史类的东西从来都没有太大兴趣。”沈欢真心没兴趣听这些,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即便古史如镜,终究还是会有人重复同样的道路。 他晃了晃手里的葫芦我,“按照你的说法,这个葫芦是经过改造的,完全可以当成用来折磨妖兽魂魄的惩戒型器物吧?” “没错。” “那真是太好了。”沈欢大松了口气,露出了天真的笑容,“等以后几年,你再到发情期,就把你一个人扔到这里面去!” “沈!欢!” “我在呢,咋了?” “啪——” 沈欢捂着脸蛋,眼睁睁的看着苏璃化为青烟飘会血玉当中,“洁身自好也是一种错吗?” 反正不管哪个奇形怪状的兽魂,究竟是东方妖兽,还是西方魔兽,对沈欢来说都没什么区别,只要能当器魂就足够了。 三个兽魂,那可就是三年的寿命。 “沈医师,事情解决了吗?”这是郭枫笑从不远处的假山里探出了头。 “解决了,就是那位道友遇到了点麻烦,估计要在医院里待一阵子了。” “这些都是小事儿!”郭枫笑拍着胸脯,承诺管理道士的一切费用。 “游万兴呢?” “游老板不放心你一个人,刚刚说回去打探打探,这才走没多久,估计还没到的地方呢。” 沈欢朝其点了点头,“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怎么会麻烦呢。”郭枫笑此时说话异常的客气,都让很欢感觉有些不再在了,不过他这态度,倒让沈欢想起了一件事儿,“对了,你那个龙鼎——” 不等把话说完郭枫笑就连忙说道:“要是您不介意脏的话,我这就送给您!” “那就多谢郭老板一番好意了!”沈欢说着,便转身离开。 看到这儿,郭枫笑大松了口气,看着现在还在颤抖的双腿,心中不忍感叹,还好没有把人得罪的太彻底,不然死的人可就是我了! 刚刚沈欢杀外国人的过程,他看得是一清二楚。 回到屋子后,沈欢将龙鼎受到了须弥中,然后喊上游万兴一起离开,临走前他看来一下道士的情况,不算太重,帮忙针灸完以后,留下了一颗生肉续骨丸才离开。 “游老板这次多亏了你,我才能找到龙鼎,待到我有时间去东都,一定会好好感谢你的。” 游万兴一听这话,连忙摆手,“不敢当不敢当,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事情,就算是为小儿赎罪了。” 沈欢笑了笑没再说话,到了江明两人则分道扬镳。 回到长乐以后,和林妙诗简单聊了两句,他便把自己给关在了书房。 三条兽魂,不知道会分别对应千幻中的哪些武器呢? 第597章寒魄与战镰 敖邪因为是二魂合一,所以成了龙首双头枪,这样极端冷门的兵器,虽然也是枪,但使起来的套路和普通长枪还有着不小的区别。 龙首双头枪,强不强?强!但沈欢用着就是不习惯,所以对沈欢来说,这三个兽魂,不仅仅是延长了三年的寿命,还给了他重新选择主武器的机会。 再开始之前,沈欢根据这三条兽魂的特性做出过推测。 鸟代表的是轻柔和迅捷,很可能是比较女性化的武器,比如峨眉刺之流。 暂时被称为西方魔兽的四不像,很可能是长刀,或者是环山大砍刀。 至于凶兽穷奇的后裔,就有些无法肯定了。 青鸟的来历不明,但能够在西方魔兽和穷奇后裔的双重威压下安然无恙,估计也是来头不小,说不准还可能和传说中的朱雀、凤凰之类的有关系。 沈欢先是把青鸟之魂给放了出来,因为从三只妖兽的形态来看,它是最为温顺的一个。 可是这青鸟一放出来,沈欢就发现不对劲了,整个房间的温度瞬间降低,直接蒙上了一片白蒙蒙的雾气,玻璃窗等易碎物品,更是因为无法承受如此霜寒,直接碎裂! “我靠!”沈欢暗骂一句,连忙运转灵气调整内息。 青年发出一声鸣叫,似乎想要挥动翅膀逃离,但挣扎了半天,也无法做出正常的动作,就好像是一只被绳绑住腿脚的鸭子。 “它在葫芦里应该受了不少折磨,你现在吟唱咒语,估计她会立马答应你。” 实际上被关在葫芦里和成为沈欢的器魂,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区别,都会失去一个名为自由的东西。 但真比较起来,成为器魂还是要比关在葫芦里有好处的,至少不用再受无妄之灾,还可以伴随沈欢这样的存在征战四方。 所以咒语刚刚吟唱完毕,青鸟便同意成为器。 “嗖——” 青鸟化为一段蓝光,没入了千幻当中,融合时所造成的气浪,将书房弄得不成样子,就好像遇到了暴风雪的清洗一般,良久之后才平息下来。 这个情况和收复敖邪时差不多,不过可能是因为空间狭小的原因,青鸟融合时给沈欢的感觉好像比敖邪融合时还要强大! 因为受兽魂特性的影响,在成为器魂后,所形成的武器也是随机的,看着手中的武器,沈欢脸上多了一些喜色。 青鸟所化的武器是一把七尺长剑,通体雪白,没有剑鞘,若除去青鸟化成的纹路,看上去就如千年寒冰一般。 剑算是通用程度最大的武器了,用它他总比龙首双头枪要顺手一些,至于神通方面的事儿,有机会回燕京再用泡面向大帝请教一下就足够了。 总的来说,青鸟所化的武器,没有给沈欢太大的惊喜,但比起当初敖邪第一次凝聚器身的时候要好多了。 “寒如坚冰冷若霜,其锋似月愁断肠。”沈欢把玩了一下青鸟所化的长剑,“以后叫你寒魄吧。” 听到这话,剑身一颤发出一阵剑鸣,似乎是在回应沈欢所给予它的名字。 寒魄不会口吐人言,阶级应该不如龙首双头枪,但对沈欢来说,现在这个结果已经很不错了。 解除幻化后,沈欢又放出了西方魔兽,开始时他还有些担心,这头魔兽会因为语言不通,造成一些契约上的困难,但没想到它做出回应的时间,比寒魄还要快。 最后经过苏璃一番解释,沈欢才明白,契约的签订是通过神识来交流的,而神识不属于任何一种语言,可以说是灵魂上的一种沟通。 西方魔兽身体颜色主要分为黑白两色,在与千幻融合时,也发出了巨大的气浪,不过和寒魄比起来,少了几分华丽。 不过气浪所造成的杀伤力十分强大,若不是沈欢及时撑起防护罩,恐怕整个小洋楼,都会被飓风般的气浪绞成碎片。 “草!怎么会这样!”看到西方魔兽所化的武器以后,沈欢直接爆起了粗口,不是他不喜欢这个武器的造型,而是他从来没想到自己会有这样一把武器。 魔兽所化的武器是长兵,但和预想中的长刀有些相像,但又不完全一样,怎么说呢……西方影视剧中,死神使用的是什么武器,这魔兽幻化就是个什么样的武器,说简单点,就是一把巨镰。 除了刃角以外,全身一片漆黑,再加上拐角处那只如同眼珠子一般的红色宝石,给人的感觉很是压抑。 死神镰刀? 说起来沈欢会用镰刀,但这么大的镰刀,他还真没用过,不过单看外表的话,这绝对是沈欢得到千幻以来,见过最华丽的造型。 “呼——” 沈欢将镰刀凭空挥舞了一下,镰刀便发出了一阵飓风,将墙壁分割成了两半。 “卧槽!” “这把武器……好强。”苏璃也第一次露出了意外的表情,她显然没想到在变成这样怪异武器之后,会有如此巨大的威力。 远攻、近战,除了贴身战斗时比较麻烦意外,这把武器已经堪称是极品长柄的代表。 “强个屁啊,墙上砍出这么大一道裂缝,等我妈回来,非得弄死我不可。” 现在李素娥正处于更年期,脾气不是一般的暴躁,这房子盖好才多久,就被折腾成这个样子,别说挨骂,就算是挨揍都算是轻的了。 “之前青鸟出来的时候,这房间就已经废了,现在就算是塌了也没啥区别吧?” 沈欢也曾预料过这种情况,但现在还是白天,村后的大水坑肯定不能去,而且因为改造的原因,现在每天晚上都有人在巡查,之所以选择自家书房就是为了避免麻烦,但没想到最终还是遇到了麻烦。 就如苏璃说的那样,其实从一开始放出寒魄的时候,这屋子就已经变得乱糟糟了。 “你的名字就叫战镰吧。”沈欢原本打算叫它死神镰刀,但敖邪和寒魄都是两个字的名字,就索性也改成了两个字。 “还有最后一个,穷奇的后裔,给老子开把方天戟吧,不是戟也成,长枪就可以!”沈欢摆出祈祷的姿态,将穷奇的后裔给放了出来。 “吼——” 黑老虎出来后,并没有像前两个那么虚弱,而是仰天发出一声长啸,直接朝沈欢扑了过来! 卧槽,这套路不对啊! 第598章火成狗的沈欢(上) 前两个在被改装过的御兽葫里已经受惊了折磨,在两个兽魂的意识当中,成为器魂等于一种自我救赎,而在穷奇后裔看来却不是那么回事儿。 在它身上还充斥着名为野性的存在,对它来说,和沈欢签订主仆契约,是失去自由,而不是得到什么。 “赶快把它收到葫芦里!”苏璃在一旁连忙出声,现在唯一能对付这头穷奇后裔的,就只有御兽葫了。 沈欢一想也冷静不少,御兽葫在自己手里,根本没必要害怕。 原本呈现进攻状态的穷奇后裔,在飞到半空中以后,体型便开始缩小,最后直嗖嗖的费劲了御兽葫里。 “这该死的家伙差点没把我吓死!”沈欢再说话的同时,猛地摇了两下葫芦,在外面可以清楚听到穷奇后裔那充满不甘和痛苦的惨叫。 “野性太大,估计要再等一段时间,才会听话。” 说实话,这个结果是沈欢之前所没预料到的,无可避免的有些沮丧,原本他可是打算,将运气全都赌在这个器魂上的,谁知道竟然会是这么一个结果。 算了,这种事儿不需要急于一时,根据现在的情况,自己其实并不是很需要武器。 想通以后,沈欢就没再这件事情上继续计较。 御兽葫可以装阴魂或是活物,但他本身却是一个死物,所以沈欢想都没想就扔到了须弥戒当中。 延长两年的寿命,还找到了龙鼎,顺便得到一个专门针对兽魂的法宝,沈欢这一次可谓赚了个盆满钵满。 有人欢喜有人忧,在沈欢狂喜的时候,也有人陷入了狂悲。 …… “骚瑞,爱动特no沃特阿尤谁!” “是谁派你来的?” “啊!有本事你就杀了我!” “玛德智障!” 听着通讯器里传来的话,中年人表情越发的难看起来,“猎人失手,而且还死在了对方手里,来,你们告诉我,这件事应该怎么解决!” “刀龙和冰封不死鸟全都落在了对方手里,你们告诉我怎么办!” 在他身旁的属下,没有一个人敢说话,面度正在气头上的boss,他们应该做的就是沉默,然后等到boss发完脾气,再站出来出谋划策。 这种挨骂的事情,他们经历了太多,但是猎人在执行任务当中毙命,并且被对方抢走御兽葫,还是第一次发生。 “现在,立马让技术部给我核对录音,在查出那个人的身份后,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将那三头兽魂给抢回来!” “boss,猎人出事的地方是在华夏,您也知道……那里的资源虽然丰富,但对我们来说,危机比地下世界还要大,而且以我们现在的实力,去调查华夏的语音资料库,很可能会被对方发现。” “这就很容易造成,对方顺着网络,摸到我们现实中的根据地。” “boss,我希望您能够冷静看待这个问题,虽然这种事儿是第一次发生,但也在我们的预料当中,所以——” 不等手下把话说完,中年人便发出了一声不屑的冷笑,“你们的意思是让我放弃报仇?” “华夏有句古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未晚,以我们目前的实力,还没有达到可以和华夏天组正面起冲突的程度,我们现在能做的,就只有隐忍,等到达尔文博士的实验成功,就是我们报仇之时!” “达尔文,这个该死的家伙!”不提还好,现在一提达尔文这个名字,中年人直接激动站了起来。 他这边话音还未落下,一个身影便忽然出现在了他的身旁,“嘿,波斯先生,你是在找我吗?” 面对突然出现的达尔文,中年人明显吓了一跳,“你怎么会来?难道你不知道,这个地方除了我们以外,你这个外来户是不允许进来的么!” “波斯先生,你这样说就太见外了,对了,我不是自己闯进来的,而是听到您的召唤而来。”达尔文正说着,脸色猛然一沉,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把手术刀,直接架在了中年人的脖颈上,“看来你并不是很长记性,我说过很多次了,我讨厌别人在背后议论!” “达尔文博士,boss只是因为失去兽魂所以才会这样,你们两人共事这么久,应该了解他的脾气。” “在我了解他的脾气之前,最好让他了解一下我的脾气。”达尔文将手术刀收回,冷哼道:“我是外来户没错,但这破地方也不是我主动过来的,如果不是因为你们的最好领导人,花费巨大代价请我过来,你认为我还会继续待在这个无聊的地方吗?” 正说着,达尔文忽然话锋一转,“那个猎人应该是死在华夏了吧?” “你怎么知道?”中年人说完这话就后悔了,这样的回答等于算是默认了达尔文的说法。 达尔文是个看上去七八十岁的白色人种,但嘴里却时常会念叨出一些华夏的古语。 “我当然知道,因为在很早以前,我就警告过你们,华夏那片土地不是谁想踏足就能踏足的。”达尔文笑着摇了摇头,“不过这些都是你们自己的事儿,我只是给出一些建议而已。” “波斯先生,我劝你最好不要有报复的念头。” “为什么?” “我说你的报复行为,很可能会为组织带来灭顶之灾,你相信吗?”达尔文说完,大笑着走出了会议室。 中年人一拳打在了桌子上,金属制的桌面,直接被他的铁拳打出了一个深坑,“这个该死的疯子,等到这个项目成功以后,我一定要向上面申请杀了他!” 杀掉达尔文?这句话,您没说一万次也有一千次了,可事到如今,人家活的好好的,而您的精神状况却一天比一天差,几乎完全被对方玩弄于鼓掌之中。 长乐村,沈家…… 还好今天沈父沈母外出购物,不然看到书房的情况,不知道会气成设么样子,这边沈欢还没把事儿昨晚,牛大宝便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欢、欢子,我、我告诉你一个消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看把你急得,慢慢说。”沈欢说着,向牛大宝递过去了一杯茶水。 咕咚咕咚,牛大宝两三口便将一杯茶喝了个精光,“你知不知道!” “知道什么?”沈欢面带苦笑,这话说的没头没尾的,他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了。 牛大宝一本正经道:“你现在——火成狗了!” 第599章火成狗的沈欢(中) 狗真是一种很无辜的动物,不管好坏总能跟它扯上关系,用早些年的网上潮语来说,就是躺着也中枪。 见沈欢一脸嫌弃,牛大宝有些不乐意了,“我靠,哥哥,我可不是给你开玩笑!你现在真的要火成狗了!” “咱能不能换个形容词?” 牛大宝愣了一下,这才意识到自己哪里说错话了,“别管什么形容词不形容词,反正现在你是最火的,懂吗?” “说详细点,你这么没头没尾的我听不懂。” “事情是这样的。” 金不换在战败后,便关掉直播,返回了韩国,女助理千言万语都没能挽留下他,所以发了一条疑似咒骂沈欢的围博。 怎么说呢,有素质的人说的难听话里面,是没有脏字的,最惯用的手段,就是含沙射影。 不知道沈欢这个存在的人,看着没啥太大反应,最多只是觉得她在发牢骚,可知道沈欢存在的,都明白这是话里有话。 所以沈欢的粉丝们,二话没说就开骂,直接把那女助理搞到了关博。 也正是这件事,让沈欢这个名字在圈子里越来越火,等到solo视频流出后,甚至还有几个华夏的职业选手,在微博上挂了战帖,说随时邀请欢神进行solo。 英雄联盟是团队游戏没错,但只要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沈欢的操作和对线意识是多么的强大,经过专业训练后,绝对能够成为一名出色的电竞选手。 说不定极有可能,带领着华夏的职业团队,击败高丽的职业队,成为世界第一! 沈欢不了解这些,自从和金不换solo完以后,他就再也没上过游戏。 “我不是跟你开玩笑,不信你上你的号看看,里面绝逼有上千条留言!”牛大宝说着,便帮沈欢打开了电脑。 登陆账号后,还真会那么回事儿,叮咚叮咚的像个不听,有水友申请加好友的,也有人直接挂着职业队的官方账号对沈欢伸出了橄榄枝,之前那几个在围博上下战帖的职业选手也在其中。 “好烦。”沈欢说着,就准备拿鼠标一顿乱点,全都给清空了。 “别啊!欢子,这可是咱们出名赚钱的好机会!”牛大宝见状连忙拦了下来。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你什么时候这么看重钱了?” “这世界上有谁不看重钱的?再说,我现在都快当爹的人了,赚点奶粉钱总不算错吧?”牛大宝一边说着,一边将自己认识的人加为好友,至于那些水友,他的态度和沈欢一样,不理! 反正沈欢在荧幕前的形象就是,高冷逗比范儿十足。 “终于上线了,来solo!” “你的规矩我懂,开直播solo,我现在就开,邀请我。” “快点啊?怎么还不邀请?”、 “你该不会是怕了吧,不至于,就是场游戏而已,我跟金不换五五开。” 其他人加了都没什么动静,但有一个人却是不停的发消息过来,那速度比当着面说话还快,基本上一句话还没看完,下一句就出来了。 “说话啊!” “这人是谁?好烦!”沈欢直接把音响给关掉了,他很讨厌这种系统通知的事情。 牛大宝看了下说话的id,直接就释然了,“画地为牢,是艾克斯战队的职业上单,外号话唠。” “哦,删了吧。” “这个话唠在圈内可是很有名的,要是拉上他直播solo,我们的人气估计还能在翻一倍!”牛大宝语气激动道:“你知道吗,自从你跟金不换solo完那天以后,平台的高层已经给我打好几通电话了,说要给我签保底合同。” “保底合同?” “只要你每月完成了合约上的直播时长,不管成绩如何,每个月保底十万元,除此之外,在线人数和打赏还都按照普通签约主播的标准来分配!”牛大宝吞了口唾沫,“这是年收百万的工作,比你当医生强多了。” 当主播比当医生强?对于某些人来说,可能还真是这么回事儿,但对沈欢来说——看个病随随便便就几百万,可比每天累死累活的对着电脑直播强多了。 “我说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 “等会儿。”沈欢打字的速度很慢,废了很大劲才把自己想说的话发出来,“你别说话了,好吗?” “哈哈哈,你终于出来了,solo,快点!” “我没说话啊?只是打字而已。” “邀请,邀请,我直播已经开了。” “别装死!快出来!” “好吧,只要你同意和我solo,我就不再说话了。” “我保证,只要我输了,以后我见到你连个屁都不放。” “兄弟,康忙,我的大刀已经饥渴难耐了。” 看着像是炮弹一般的对话,沈欢将刚刚打好的一段话全都删了,直接改成了,“闭嘴,solo!” “ok,我邀请你还是你要请我?” “要不我邀请你吧,你的手速太慢了。” “这么菜的手速,金不换都能输,看来自打他当了主播以后,水平呈直线下降啊。” “你不说话,我可就当你答应了啊?” “还不说话?” “你该不会是残疾人吧?打字这么慢,都快把我急死了。” “不管了不管了,我邀请你!” 此时此刻,沈欢的内心是崩溃的,要是这个画地为牢在自己身边,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一巴掌把对方给怕死。 妈的,什么玩意儿啊! “三局两胜,谁先拿到一血算谁赢,这样才不浪费时间。” “你怎么不说话?我一个人说话很无聊的,你打个点也可以啊。” “难道是被我的气势给压倒了?不至于,其实职业队里面,大部分都不如金不换,像你话唠哥我这样,可以和他五五开的人,整个华夏都没几个。” 牛大宝看着那不停闪动的对话框,安慰道:“欢子,你别介意,他这人就这样,就连正轨比赛里也一样,有时候在对线期,都能聊起天。” 似乎是为了印证他这句话,进入游戏后,画地为牢的话依旧没停下,“哈哈,兄弟们看好了,今天话唠哥,就来但你们迎战国服第一单挑王,欢神!” “在比赛正式开始之前,就由我来担任这场比赛的解说吧,首先紫色方上场的是,国服第一上单,话唠哥!” “说起来话唠哥这个人,不仅长得帅,操作好,声音也好听,当然,最重要的是女粉多。” “至于红色方,就是最近的后起之秀,单挑王欢神,从颜值上看不如你们话唠哥,操作就更不提了,大家也看到了,哥哥我说了这么久,他连一个字都没回呢。” 画地为牢刚说完这句话,沈欢说出了进入游戏以来第一句话。 “尼玛的。” “我去,你这人素质太低了,竟然骂人!我对你太失望了?” 我素质低?我。我——卧槽泥马! 第600章火成狗的沈欢(下) “欢迎来到召唤师峡谷,地方还有三十秒到达战场,碾碎它们!” 有人曾经这么说过,和画地为牢玩游戏,你永远不会觉得无聊,因为你不是被乐死的,就是被气死的,总之整个过程都会非常的惊心动魄。 沈欢现在的情形属于后者,气死倒不至于,但肺被气炸是肯定的。 “好了,大家看好我这波操作,一顿qawc,上虚弱再上点燃,最后f闪现拿下人头,好,他死了!” 屏幕中画地为牢的英雄人物,在自家塔下跳着舞,他却是不停的敲击着键盘码字,每一句话都能当成一个段子。 “我们的欢神选手怎么了?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连病都不补了,难道是因为惧怕话唠哥而放弃这场solo赛了吗?” “哎呦md,漏兵了!” “补刀竟然比我多,这不公平,你开挂了吧?” “别刚别刚,大家都是好兄弟,和平对线,和平对线。” 画地为牢在直播时不喜欢说话,但是聊天框里面的内容,怨远远要比他说话好看,所以铁杆们看他的直播,基本上都是要把弹幕屏蔽掉的。 “三级了,大家看好别眨眼,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神级操做!” 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一血产生了,他的屏幕也随之变暗,整个人在镜头前,愣了良久都没有回过神来。 “我、我曰,刚刚只顾着打字,忘了操作,不算不算!” 沈欢在聊天框里发了个“1”没再说话,直接退出了游戏,没过一会儿,画地为牢的邀请就又发了过来,“兄弟,你这套路不对啊,三级就单杀我,怎么说我也是职业选手,你让我耗半血再杀也不迟啊,真是的,一点面子都没了。” 画地为牢是个很耿直的人,说这话的时候,也没用什么东西挡着,粉丝们全都清清楚楚的看进了眼里。 “本世纪最大的笑话,画地为牢讲面子。” “自黑牢又开始自黑了,给你一波6666。” “刚才那段我已经录下来了,咱们终老点见。” “你看看你看看,这弹幕刷的,以后哥还怎么在电竞圈子里混?”这话刚发出去,另一句话就来了,“不过就哥这种长相,实在有些对不起电竞圈里的其他选手。” “其实我本来是打算进军影视界的,颜值高,你懂得。” “我说,你操作挺溜的,怎么就是不爱说话啊?” “一句,一句就成,哪怕像刚才那样骂我也行,你这不说话,我感觉自己跟玩单机似的。” “你说不说话?你再不说我可就关直播了?” “哥我错了,你就说一句话吧!” “尼玛的。” 沈欢如他所愿,又说了一句话,不过情况和上次一样,直接被系统给屏蔽了。 “唉,你说你这人,怎么又骂我。” 妈蛋,明明是你求着我骂你的好么! 第二场开始以后,画地为牢不再像上一盘那么跳,只说了十句话,开始对线后,就恢复了平静。 “卧槽,又死了!再来一局!” 沈欢发了个“2”,没有再说话。 “刚刚不是说了么,之前那局不算,只是热身赛而已,还有两盘。” 这个画地为牢的脸皮估计已经比城墙还要厚了,明明是自己耍无赖,还说沈欢不讲规矩。 沈欢是越想越气,你不是要玩吗,好!老子陪你。 等打到第七局的时候,画地为牢直接退了游戏,“不玩了,不玩了,今天状态不好,等状态好了,咱们再一决胜负。” “继续,我还没杀够。” “喂喂喂,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你这样说话也太直接了,我明白了,你一定是嫉妒我的帅气对不对?” “尼玛。” “你这坏孩子,怎么又开始骂人了。”画地为牢又啰嗦了几句就下了游戏,不过没过一会儿就在微博上露了头,他将自己战队的人,全都艾特了一遍,“帮我报仇!” 关掉直播以后,他扭头对着身边的一个青年说道:“在我放水的情况下,他有这个成绩还不错。” “放水?之后几局,你连一句话都没说,还敢说是自己放水?” 画地为牢尴尬的挠了挠头,“我状态不好,主要是刚开始太跳,被打爆以后,心态也跟着爆炸了。” 击溃对方的心态,是他最拿手的把戏,但没想到这种事情有一天会发生到自己的身上。 “行了,你的任务完成了,今天特地准你请一天的假,去陪女朋友。” 画地为牢听到这话,脸色一白,“教练,我觉得吧,假期就不用给了,我原地待在基地里训练。” “我说了,这是奖励。” “狗屁的奖励啊,让我去陪女朋友,您这根本就是把我忘火坑里推啊!” “别啰嗦!”把画地为牢赶出去以后,他直接用电脑登陆了自己的企鹅,在职业队高层群内说道:“来二楼开会,关于欢神。” …… “欢子,你刚才的操作漂亮极了,应该又能给我们直播间弄来不少人气。”牛大宝正说着,忽然懊恼的握拳朝自己胸口锤了一下,“卧槽,刚刚忘了开直播,这波亏大了!” “……” 接下来几天,挑战沈欢的人越来越多,基本上都是圈内的出名人士,但结果无一例外,无论对方使用什么套路,都只有输一个结局。 唯一一个拿过沈欢一血的人,还是因为他操作失误才得到的,那名职业选手,还专门截图放到了微博上,置顶后扬言:“这图够我吹一年。” 毫无疑问,除了职业赛场,沈欢是目前圈内最火的知名人物,风头一时无两,但面对保底月薪五十万的合同,他看都没看一眼就撕了,为此牛大宝心疼的几天都没好好吃饭。 因为粉丝越来越多,信仰之力也随之增加,如今沈欢已经成功恢复到了奔月境后期大圆满的境界。 根据苏璃的说法,只要再收集几万信仰之力,就可以突破到逐日境界了。 这天沈欢和往常一样,吃完午饭和林妙诗黏糊了一会儿,就准备去找牛大宝开直播,可他刚把大门打开,就愣住了。 因为门口站着一个女人,很有味道的女人…… 第601章联盟第一人 这里说的有味道,不是真的有味道,而是一种气质。 女人的装扮很成熟,穿着一身连体ol裙,经过烫染的酒红色刘海,静静的垂在额前,加上丝袜和高跟鞋,很有女王风范。 “您是?”沈欢从来没见过这个女人。 “我叫宋可馨。”女人伸出右手,主动做起了自我介绍。 根据宋可馨的说法,她是怀州市人,这两天刚从国外回来,在报纸上看到有关长乐村的文章以后,就打算来这里体验一下农村生活。 沈欢总感觉这个女人没有把话说完,“然后呢?” “所以我想你家借宿一阵子,不知道可不可以?” “到我家借宿?”沈欢没料到这个女人会说出这样的话。 宋可馨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没错,我刚刚已经打听过了,整个村子里,有能力给我提供住宿的,只有你家了。” “你确定要住我这儿?”其实沈欢本来想说的是,你怎么肯定我会让你住我这儿。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距离这里最近的旅馆在镇里,距离远不说,环境也不大好,而且,我一个女人在外面,也存在着一些安全问题。”宋可馨莞尔一笑,“关于租金问题,您开多少我都可以接受。” 这件事儿跟钱没有关系,沈欢也不缺那点租金,他只是有些怀疑那些话的真实性。 长乐村因为升级改造的问题,最近没少上报,但闻名而来的就只有女人一个。 不过再仔细想想,在逻辑上似乎也能说得通。 “这样,我现在有点事儿要出去,关于租房子的事情,你还是跟我妈说去吧。” 现在李素娥才是真正的一家之主,光他答应也没用,这事儿还必须得经过李素娥的同意。 而且这个女人很漂亮,他贸然带进去,恐怕会生出不必要的误会。 林妙诗的心眼,可没比他大多少。 “啊,那真是麻烦你了。”女人客气了一句,就朝着院子里走去,而沈欢则是急匆匆的朝牛大宝家里跑。 在沈欢离开之后,女人顿足站在了院落当中,自语道:“真是个有意思的小家伙。” 感叹完以后,她调整了一下状态,轻声道:“有人吗?” “您是?”李素娥从屋里走出来以后,发出了和沈欢一样的问题。 …… 因为沈欢的缘故,牛大宝现在的直播间人气天天爆满,弹幕刷的都看不到画面上的内容了。 “好了,看我神钩——我曰李奶奶,怎么他妈又空了。”牛大宝一脸的蛋疼,按照原定计划,负责搞笑卖萌的人是沈欢,但没想到最后扮演逗比角色的人竟然是他。 直播间主要的人气虽然是靠沈欢撑着,不过那些水友连带着喜欢沈欢也喜欢上了他,加上本身实力也不差,成绩勉强挤入了一线主播的行列。 “老牛!”沈欢喊了牛大宝一声,刚开始这么称呼自己的发小,沈欢多少有些不习惯,但这是牛大宝自己要求的,说是嫌大宝这名字太土鳖。 这点沈欢早就知道了,当初知道牛黄能卖不少钱的时候,差点没拉着牛父到派出所改名叫牛黄。 不等牛大宝说话,水友们已经沸腾了,弹幕上清一色,刷的全都是欢迎欢神归来。 “你可算是来了,再不过来,非得急死这群小子不可。”牛大宝看了下屏幕,“对了,今天你和谁solo来着?” “我哪知道,你不全都在文档里记着吗。” “也对,我这都快迷糊了。”牛大宝挠了挠头,打开了桌面上的文档,“今天你跟菲克打,我靠!魔王菲克!” “哦,你起来吧,我上号。” 牛大宝实在有些受不了沈欢这种淡定的态度,“大哥,魔王菲克李向河啊!这可是公认的联盟第一人!” 第一人又怎么样?沈欢从开始就没打算吃这碗饭,之所以会坚持到现在,一是为牛大宝拉人气,二是为了凝聚信仰之力。 之前因为是初出茅庐的缘故,信仰之力增长的很快,但随着露面的次数越来越多,信仰之力几乎已经达到一个饱和的状态,想要继续增长,就不是单靠solo赛能够做到的了。 任何一个领域中的第一任都值得尊敬,不过跪舔就谈不上了。 “还好还好,我忘了,平台却没有忘,直接首页给你拉了横幅。”牛大宝暗自庆幸,和联盟第一人solo,这可是一个十足的大噱头。 金不换巅峰时刻的确可以和李向河五五开,但他安定了太久,简而言之就是没有压力,在这种情况水平很容易下降。 而身为职业选手代表的李向河就不同了,他顶着压力,并且每天都会打训练赛,此消彼长,结果显而易见。 在沈欢击败金不换那会儿,就有不少粉丝,发布了沈欢将会成为华夏版魔王的帖子,但很快就被另一篇分析李向河和金不换实力差距的分析贴给压了下去。 总的来说,目前公认的第一,还是李向河。 和英雄联盟第一人solo,这样的噱头足以让沈欢的人气上升到另一个层次,平台自然不会放过这个绝佳的机会。 为此都在网络上预热好几天了,不仅拉起了横幅,连密封面大推都有两个。 在比赛正式开始前,沈欢直播间的人数,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这里面没有任何协议号的存在,弹幕的数量都快把服务器给弄炸了。 “你好,欢神。”李向河上线后,给沈欢发了一条问候式的消息。 “你好。” “开始吧,规矩就按照你以前的来。” 现在沈欢已经不是之前的游戏小白了,熟能生巧,创建房间,邀请比赛,没有一点障碍。 李向河没有任何小看沈欢的心思,他和金不换交过几次手,很清楚对方的实力,能够轻易完虐金不换,对方的水平最起码和自己处于一条线上。 他和沈欢solo的目的,和金不换是一样,成长。 在游戏圈子里,只有选手的职业生涯很短,过了最佳年龄后,游戏水平就会开始大幅度的下降。 李向河虽然没有下降的趋势,但也没继续成长的空间了,他希望可以借助这次机会,让自己的操作和意识上升到一个新的境界。 “你的一血,我拿下了。”沈欢话还没说完,便成功拿下了对方的人头,整个过程和之前的比赛一样,呈现的是一种压倒性的优势。 联盟第一人,就这么败了? 不光是其他水友这么想,就连沈欢的粉丝也是一样,这比赛似乎……有些平淡了。 第602章国主那王八蛋坑我! 高手之间的对决,向来精彩无比,但沈欢和李向河的第一场比赛却充满了平淡,没有任何华丽的技巧。 沈欢一如既往,都是野蛮性的击杀,没有一丝拖沓。 除了欢神、单挑王这些称号以外,沈欢还有另外一个外号,毒蛇。 这是从职业圈子流传出来的名号,因为在和他对线的过程中,是不允许出现任何失误的,只要出现任何的失误,都会成为致命的弱点。 一个在国内经常主持的游戏节目的资深解说员,曾经这么说过,欢神的对线操作和意识,已经突破了人类的极限,若他在直播时,能够将摄像头对着键盘,那么观众们肯定会看到有史以来,最漂亮的指尖舞蹈。 当然,这里面不免有吹捧的嫌疑,论操作性和难度,英雄联盟并算不上顶尖,和之前的一些跨时代游戏相比,甚至只能算上小学级别的,但这正是它成功的地方——将竞技游戏大众化。 有一句话他说对了,沈欢的能力已经超越了人类的极限,敏锐的观察力,近乎光速的反应和操作意识,这才有了今天的单挑王。 可以这么说,沈欢并没有什么过人的游戏天赋,有的只是身体里的一种本能,这种本能可以运用到真正的战斗中,自然也能够运用到游戏当中。 打个比方,若有五名道修组成职业战队,经过专业的训练后,那么毫无疑问,总冠军非他们莫属。 不过恐怕除了沈欢以外,没哪个道修会去做这么无聊的事情,毕竟在大多数道修眼中,飞升成仙,长生不死才是他们的最终追求。 第二局的结果,就有些戏剧性了,两人几乎同时身死,但系统判定的一血是李向河拿到的。 就在沈欢准备邀请李向河进行第三局游戏的时候,对方拒绝了,“不比了。” “为什么不比了?” 打字慢是沈欢的弊端,为此牛大宝要求,两人交流时,必须用键盘打字,这阵子下来,他打字的速度,几乎都快赶上文字话唠画地为牢了。 “当然是怕输咯,怎么说人家都是联盟第一人,输了多没面子。” “欢神,我支持你进入国家的职业队,然后血虐高丽国!” “就算不加入职业战队也可以,你和牛哥多双排几次,把团战意识练练,然后去血虐高丽服!” 弹幕上说什么的都有,沈欢也没心思去看,静静地等待着李向河的回复。 “你很强势,只是单纯的solo赛,我没办法赢你。”李向河顿了一下,又发过来了一条,“网上说你不会参加职业联赛是真的吗?” “嗯,不参加,我玩游戏就是玩玩,没什么伟大的目标,不比的话我就下了。” “你还还真是一个洒脱的人。”本来李向河想说出和金不换一样的话,在职业联赛见,可没没想到沈欢本人的想法,竟然和网上流传的一样。 失落的同时,也有一些庆幸,如偶沈欢打职业的话,冠军宝座还是不是他的,就很难说了。 这是一个团队游戏没错,但沈欢的个人能力,已经超脱了游戏本身的限制,很多理论都是不适用于他的。 怎么说呢,若沈欢是王者段位的,那么大部分的职业选手,就只能在钻石段位徘徊。 道不同不相为谋,两人之间似乎还真没什么好聊的,互相客气了一下,便纷纷下线。 “这就关直播了?别啊,我还没看过瘾呢!” “就是,比赛还没比完呢,就这么闪人,欢神你可真没意思。” “李向河这算不算承认自己单挑不过咱们欢神?” “你说的不是屁话么,团战菜成狗,solo猛如虎,要说单挑,咱们欢神怕过谁!” 面对水友们的弹幕,沈欢看都没看一眼,打了声招呼,就把位置让给了牛大宝。 “欢子,晚上我去找你,咱们喝两盅。” 沈欢笑着摆了摆手,“你还是老老实实留在家里陪弟妹吧,免得牛叔骂你。” 一提起郭晴和牛父,牛大宝一下子就焉了。 到家时沈欢发现一个搬家公司的货车正停在自家门口,一个个头不高的中年人,正吃力的背着冰箱往上走,看上去很让人震撼。 沈欢面带疑惑,走到那人身旁,帮忙抬了一下冰箱,“叔,你们这是?” “这些都是我的东西,我已经和阿姨说好了,让我住楼上中间的那栋主卧。”这时宋可馨从里面走了出来,笑呵呵的说道。 “体验生活,不是几天就够了?” 冰箱、衣柜、沙发,这阵仗可不像是住几天就走。 “我打算常住了。”宋可馨笑道:“你放心,我不会打扰你们正常生活的。” 反正这事儿是李素娥处理的,沈欢也没多想,帮着把冰箱给抬到了楼上。 晚上的时候,李素娥做了一桌子的菜,说是要给宋可馨接风洗尘,两人似乎很聊得来,真的就像是表侄女和阿姨那种关系。 林妙诗眼中也没有任何敌意,表情的既不热情,也不厌恶,算是中规中矩吧。 吃完饭以后,便各自回房。 进屋后,沈欢就从后面抱住了林妙诗,前阵子她来亲戚,两人已经很久没有亲热了。 “你觉不觉得,那个宋可馨有些古怪。” 沈欢一心想着做那种事情,完全一副精虫上脑的状态,根本就没仔细听林妙诗的话,“怎么奇怪了?” “说不上来,但我有种感觉,她来我们家并不是意外。” “你想太多了吧?” “希望吧,嗯……我还没洗澡呢。” 沈欢嘿嘿一笑,“洗什么澡啊,完事儿再去洗澡,洗完再来一次。” 这话刚说完,屋内便呈现出一阵粉红色的旖旎…… 第二天下午的时候,牛大宝来了,似乎有些生气,“不是说好每天下午直播的么,你怎么不来了。” “不直播了。” “这次就算了,明天可一定要来!” “以后都不直播了?” 牛大宝一愣,“你不是开玩笑吧!” “我没开玩笑,是真的不直播了。” 靠主播这条路凝聚信仰之力可以,但和李向河比完以后,就已经到极限了,想要继续增加人气,就必须加强团战能力,玩一些血虐高丽服的噱头。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沈欢是没有这么多精力的。 “你就算不顾及我的感受,也要顾及一下粉丝们的感受啊!”牛大宝说着,将平板放在了沈欢面前,“你看看,现在你火成什么样了,连你住哪儿粉丝们都知道了!” 沈欢本来没想看的,可看到其中一条新闻后,直接气得破口大骂起来,“妈的,国主那王八蛋坑我!” 第603章看谁玩的过谁! “欢子,你、你咋了?”牛大宝被沈欢这突然的变化给吓了一跳,在他的记忆当中,自己这位发小,除了在有人辱骂他家人的时候会生气,平时总是一副云淡风轻,你不招惹我,我就不招惹的样子。 现在不仅主动骂了人,竟然还是骂当今的国主,已经不是古怪可以形容了。 “没事!”沈欢咬牙切齿的拿过平板,打开了那条让他炸毛的新闻——华夏单挑天王欢神,原本是闻名燕京的神医?不务正业还是另谋出路,论新时代中医师的希望! 对于沈欢来说,观看这条标题就可以得到很多有用的消息。 不务正业!不务正业!不务正业!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务正业是主动,而非被动,但沈欢之所以回到长乐,是被动而非主动。 因为八王爷和公主的身死,他这位“庸医”被判了永世不得为医的“酷刑”,根据国主的说法,这条消息很快就会登陆国报的各大板块,也只有这一个方法,可以实现医不成医的惩罚。 现在有人挖出了他的“前科”,却没人暴他永世不得为医的黑料,结果显而易见——国主根本就没有将永世不得为医的惩罚昭告全国,甚至……所谓永世不得为医的惩罚,也只是用来糊弄他去寻找龙鼎的小伎俩! 之后沈欢又搜索了几条关于自己的新闻,和他推测出的结果几乎一模一样,网络上没有任何关于他永世不得为医的消息。 “草!”沈欢一边骂着,一边拨通了厂公的电话,那气愤的样子,看得牛大宝一愣一愣,“我说欢子,就算你不想直播,也不至于骂人吧?就算要骂人,也别骂国主啊!虽然现在时代开放了,但要是被有心人录下来,你这可就犯了大不讳。” 骂?沈欢现在想做的可不仅仅是骂人,他连杀人的心都有了! 堂堂一省高考状元,考入华夏第一名校,是一件人人都会羡慕的事情,但是这个状元要是半路辍学了呢? 沈欢带领着中医公会,好不容易让中医团体有了些起色,却在这个团体最需要他的时候返回家乡,他对得起那些依旧在为中医而奋斗的前辈吗? 那些学生们对中医终于燃起了热情,下定了决心,他这个讲师却先一步跑路。 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国主的一句惩罚,要真是命也就认了,可看现在的情况,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 自己被坑了,而且被坑的很惨! “哎呦呦,公爷,您怎么想起来跟我打电话了,难道是龙鼎有消息了?主子为了您的好消息,可是等了很久呢。” 电话刚接通,就传出了厂公那独有的特色腔调。 “龙鼎是吧?我毁了!” “那感情好——什么?!您把龙鼎给毁了?!”厂公一下子就着急了起来,“我的公爷啊,您怎么能做出这种冲动的事情呢!” “冲动?”沈欢冷笑一声,“我想公公恐怕比我更清楚,为什么要把龙鼎给毁了吧。” 厂公语调不解道:“奴才又不是公爷您肚子里的蛔虫,怎么会知道您想些什么呢。” “不知道我想些什么?你给我说实话,国主究竟有没有对我下达过永世不得为医的惩罚。” “圣谕是我亲自通传的,难道公爷您给忘了?” 沈欢没回答他的问题,继续说道:“照这么说,让我永世不得为医的惩罚是真的咯?” “可不是么。”厂公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公爷,这可都是说好的事儿,我想您该不会是反悔了吧?” “反悔倒不至于,我只是发现……”沈欢将自己的推理说了一遍。 另一边的厂公一听这话,哑巴了半天。 “说话!” “那个公爷……其实吧……” “终于要给我说真相了吗?” 厂公苦口婆心道:“您知道的就是真相啊,主子没有把这消息公布出去,也是为了您好。” “为了我好?”沈欢怒极而笑,“按照你这说法,我是不是得五体投地,感谢圣主隆恩才是?” “这个……”厂公干笑着,有些说不出话。 沈欢的猜测和真相,相差的已经八九不离十了,国主利用莫须有的罪名,就是为了让他抛弃一切,老老实实的去找龙鼎。 永世不得为医?光听这个罪名就知道是扯淡,华夏开国这么久,和永世不得这四个字挂上钩的,就只有在爵位官员犯错的时候,才会出现,比如家族子弟永世不得为官之类的,并且至今就只有一例。 除了上面的目的以外,国主也是想借此机会杀杀沈欢这个药王的锐气,这就好比老大当久了,忽然出现一个不听自己话,同时又奈何不了的人物。 出于自尊心的作怪,总会想办法逮机会,八王爷的死就是一个出气的机会,所以才会有了让沈欢永世不得为医的一幕。 如果只是为了出气,厂公这位辅佐者肯定不会同意,但这里面还有寻找龙鼎的要务,所以他就配合演了这么一出戏。 为此,国主还曾经对媒体发布过,停止对小医王沈欢的一切报道,可没想到这才几个月就被沈欢给发现了。 报纸和各大网络媒体都没报道,他又怎么会知道呢? 人老成精,可就算打死厂公,他也想不到,沈欢回乡后,会在时下大火的电竞圈子和网络主播扯上关系。 “你别跟我支支吾吾的,就一句话,我到底有没有罪?” 既然事情已经暴露,继续隐藏下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还不如痛快的承认,“没!” “所以国主那家伙一早就在玩我对吧?” “公爷,您可千万别这么说,您是咱们华夏的大功臣,负责寻找龙鼎这样的大任务,国主怎么会故意整您呢……还有,身为臣子用家伙来称呼国主,这可是大不敬——” “我管你敬不敬,你去告诉那小家伙,现在我手里有两个龙鼎,但就是不给他。”沈欢冷声道:“不是玩么,我就看看,究竟谁能玩的过谁!” “别,公爷,您听我说——公爷,公爷!”厂公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沈欢就把电话给挂了。 这都什么破事儿啊! 第604章九跪药王门! “看谁玩的过谁?他真这么说的?”屏风后,小国主的语气有些愤怒,对着站在厅内的厂公问道。 厂公干笑两声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 “哼,这个沈欢真是越来越狂妄了!” “主子,请恕奴才多言,其实这件事儿说起来,是我们仗势欺人。” 小国主听到这话有些不大乐意了,“你究竟和谁一国。” “奴才当然是主子一国,不过奴才刚才说的话,也是为了咱们考虑。”厂公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历代药王都出自于民间,性格游散,每代国主的邀请都被拒绝,由此可见,沈欢这个新一代的药王,也不是省油的灯,再加上年纪不大,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也很正常。” “对付这样的人,我们在使用老办法,显然是行不通的。” “马后炮!”小国主冷哼一声,“当初我说用这个办法的时候,你怎么没有拦着我。” 厂公笑着摇了摇头,“并非是事后之言,当初老奴就说过这样做会带来什么负面效果,是主子您只想着挫其锐气,而没考虑结果罢了。” “算了算了!”小国主也知道是自己没理,摆了摆手,“听沈欢的意思,现在有两只龙鼎在他手里,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厂公没说话,小国主也没再追问,这是固有的套路。 论资历和经验,厂公全都在小国主之上,就算是和上一代国主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这个国家是皇族,肯定不能交在一个外人的手里,所以上一代国主去世前,特地叮嘱厂公要培养小国主的自主能力,能不帮就不帮,或是先让其自己决定,然后再由厂公去修正错误的地方。 “派军队前去围剿如何?沈欢虽然厉害,但面临百万雄师,估计也只有投降的份了。” 见厂公不说话,小国主继续说道:“那就派暗卫前往,把龙鼎给偷出来。” 厂公总算是听不下去了,“前者太过霸道,难以服众,后者……窃贼之道,不是皇者应有的风范。” 小国主冷哼道:“那照您这么说,是不是要让我这个国主,卑躬屈膝的去给那沈欢道歉才行?” “有损皇族威严,还是不妥。”能够伴随这么多代国主依然不倒,这本身就是一种本事,早在小国主说出第一条看法的时候,厂公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这个也是老套路,先说出一大堆错误的做法,逼迫他这位老人家,不得不提前说出正确的选择。 “其实这件事解决起来并不困难。”厂公一脸恭敬的开始分析局势,“我们之所以会使用永世不得为医的莫须有罪名,无非是为了想看看,在全力寻找龙鼎的情况下,沈欢究竟能找到多少。” “数月两龙鼎,这样的答案对我们来说,堪称满分试卷。”、 “如今目的达到了,我们也就不用继续下去,而且通过这次事情,主子也应该明白,寻找龙鼎这件事虽不是只有沈欢一个人能担任,但只有他可以在短时间内达成我们的希望。” “在寻找龙鼎这件任务上,他是堪称独一无二的最佳人选。” “身为皇者就应善用人才,因一己之私,而放弃这样的国家栋梁,不是皇者所为。” 小国主有些不耐烦了,“道理我都懂,现在我需要知道的该怎么去做?” “药王的作用,想必您也在张老将军发过来的那份资料上看到了。” 听到这句话,小国主的神情认真了几分,药王有什么作用?外可安天下,内可镇山河! 这十个字就是张天浩,送了那份文书的主要内容,也正是这十个字,完美而又简单的阐述出了药王这一角色的重要性。 “我觉得那不过是夸大的说法罢了。”小国主其实并不太认同,若一个药王就有这样的能力,华夏有岂需百万雄师坐阵。 “夸大?”厂公无奈的摇头叹了口气,“您还是太年轻了,若只是夸大,当年是皇族也不会九跪药王门了!” “九跪药王门?!” “没错,当年国主为了请当时药王出山,曾经九跪药王门。”这件事是皇族辛密,莫说小国主没听过,就算是当今皇族任何一人都没听过。 当初华夏连年战乱,可谓内忧外患,始皇祖趁势揭竿而起,在诸多门阀巨鳄之中,李家并非是最强的,甚至可以说是排在末尾的低级势力。 之所以能够翻身一跃,成为战乱势力中最强大的门阀,就是因为请得药王出山。 “为了请药王出山,始皇祖一共去了药王山九次,每次都会跪足一天一夜,最终才让当时的药王感动出手,当然,若是当时始皇祖没有给出绝佳的答案,想必那药王也不会出手。” 药王同意出山,但言明只对敌国出手,内乱之争绝不插手。 “不知小国主可还记得,昌沙岭一役。” “当然记得,那是我们皇族的第一场胜仗,也是李家军成功崛的战役,史称弘国圣战,以少胜多,折杀倭寇七万人,缴获枪械装备无数,至今都被誉为传奇之战。” 厂公叹了口气,“若我说促使那场战斗胜利的,只是因为药王袖袍一挥,施毒千里所至,您相信吗?” “你、你……此话可当真?” “当真!”厂公恭敬道:“如今的沈欢可能还没有当初那名药王的神威,但已经初具其态,日后成就不可限量。” “若非因为药王有如此之威,之前的国主也不会每代都会向药王发出邀请函。” 小国主还是有些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既然药王如此厉害,始皇祖又为何去除龙医师这个头衔职位?” 厂公平淡的回答道:“就是因为药王和龙医师之间的实力相差太大,所以才废除了龙医师之职。” 接下来,御书房内一片寂静,良久之后,小国主开口道:“常恭,今晚你随我一同前往中州,朕要亲自向沈欢道歉!” 厂公听到这话,总算松了口气,能屈能伸才是皇者之道。 中州省怀州市青阳镇长乐村唯一的别墅型建筑内,两条身影正纠缠在一起,男的在下,女的在上。 这男人自然是沈欢,可这女人竟然是——今早才住进来的宋可馨! 第605章巧合?巧合你妹! 回到半个小时以前,当时沈欢正拿着手机,等待国主来电。 看谁玩的过谁,这种话完全就是在愤怒情之中,没有经过大脑说出来的话,沈欢在等的不是向国主道歉,有些话说出来就没办法收回了,况且他也不会后悔。 有些时候,没有经过思考便说出来的话,才是内心真正想表达的。 再说,如果是为了道歉,他早就直接一通电话打过去了,什么喝醉酒了、失恋了,我家停电了之类的理由一说就完事儿。 与其说沈欢在等电话,倒不如说是在等国主的裁决。 如果国主真的要玩一出挥军而至,那让他就好好玩一玩,《药王经》中号称瞬屠百旺雄狮的毒药,还从来没有用过呢。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男人嘛,说出来就要负责任,沈欢早就不想再受这种鸟气了。 期间林妙诗出来看了一次,让他给敷衍了回去,说是要好好考虑考虑村庄的发展。 说实话,如今的长乐村堪称青阳镇首富村,除了没有kfc等垃快餐店,以及商场和银等现代化设施外,基本上什么都齐全了。 在村里间隔大型超市不是什么难事儿,但这样会破坏村子本身拥有的一种和谐美,如果只是单纯的想让村子发展城市化,那可就简单多了。 人在激动的时候,脑子最容易发乱,沈欢现在就是这么一个情况,有的没的全都在脑子里转悠。 “哒——哒——哒——” 就在这个时候,楼上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是那种一听就会让某些痴汉精虫上脑的高跟鞋踏地声。 沈欢抬头一看,就看到了一双搭配着吊带黑丝的美腿。 现在沈欢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了,所以看到这双腿的第一反应不是“面无血色”,而是报以欣赏的态度来看待。 林妙诗身体呈现的是一种完美状态,但正因为完美,会导致其失去某种特色。 就拿现在这双腿做比较,它给人更多的是一种充满健康活力的曼妙,看似柔和却仿佛蕴含着无线的爆发力。 高跟鞋与台阶撞击的声音还在继续,这双腿的主人,终于露出了自己的相貌——宋可馨。 红色的恨天高跟鞋,搭配着吊带连体丝袜,外加轻纱黑色蕾丝睡衣。 说实话,这样的装扮对任何男性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甚至比林妙那晚的情趣套装更令人兽血沸腾。 怎么说呢,随着阅历的增多,欣赏水平也就越来越高,相对与之前的看脸,沈欢现在学会了欣赏气质。 单论相貌,林妙诗绝对是东方审美观中,最美的美的面孔,身材也是一样,那冰冷的气质就像是下落凡尘的仙女。 这样的仙女,给人更多的感觉是圣洁不可侵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单论相貌宋可馨勉强可以列入林妙诗的档次,初看时就会给人很惊艳的感觉,那种成熟妩媚的气质,比苏璃这个狐狸精更像是狐狸精,而且越看越有味道。 “这么晚了还不睡?”沈欢如今也算是半个有家室的人了,所以在面对这种诱惑时,尽量摆出一副淡定的样子。 事出反常必有妖,看来妙诗说的没错,这个宋可馨很有问题。 妖在哪里?恐怕在现代社会,没哪个正常人,会在除了神圣之事以外的情况下,穿着充满情趣味道的衣服睡觉吧? 宋可馨听到这声音,仿佛是受到了某种惊吓,高跟鞋踩空后,整个人瞬间就改变方位朝着地面砸去。 事实证明,老天是公平,当他赋予你某种超人的天赋时,也会夺走一些东西,比如增加某个部位的量,就会剥夺一些平衡性。 沈欢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给吓了一跳,连忙上前准备扶住对方。 以他现在的实力,想要精准的接住一个摔倒的妹纸,简直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可宋可馨在摔倒的同时,正慌张的挥舞着手臂,想要借此保持住平衡。 更为坑爹的是,你挥就挥吧,还非得朝脸上打。 躲,这人就得摔着,不躲,就得挨打,沈欢一咬牙选择了后者,挨就挨吧,自己经过龙髓淬炼的身体,还能被一个女人伤到不成。 事实证明,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做人都不能够太高估自己。 宋可馨的第一巴掌直接打在了沈欢的眼睛上,天眼是强大,可再强大也是肉体凡胎,达不到超人用眼睛刚子弹的程度,当然,沈欢也不至于因为这一巴掌就瞎了,只是有点蒙圈,痛感和打针的时候差不过,一会儿就过去了。 沈欢没了视野以后,只能下意识的靠身体本能去判断位置。 “呼——”接住人以后,他还没来得及深吸口气,宋可馨恨天高跟鞋的跟去因为落地过猛,折了。 在冲击力的带动下,宋可馨整个人依旧在往前倾,连带着沈欢向下倒去。 该死! 此时单靠体力已经无法摆脱地心引力的控制,沈欢只能动用灵气,将两人给带起来,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失去了对灵气的掌控。 拼一把! 灵气没办法动用也没关系,沈欢准备借腰力旋转,将宋可馨给扔到沙发上,自己摔着了没事儿,宋可馨是普通人,而且胸前两座王山峰还那么雄伟,摔坏了可就不好了。 “走你!” 沈欢成功了,对于力道的精准掌控他还是很有把握的,但人们常说,祸不单行,在宋可馨的大长腿不知怎么的勾住了他小腿。 原本计划中是一个人飞,现在却变成了两个人飞,那画面不要太美。 “怦怦!” 随着碰撞声的响起,沈欢感觉自己的脸部被某种柔软而又丰腴的东西包裹住了脸部。 虽然隔着轻纱和布料,但已经有过人道经验的沈欢,在第一时间就想明白了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啊!!!”宋可馨叫喊着起身,似乎是想挣脱沈欢的束缚,但没想到的是,她用力不均,反倒把自己给扯倒,那朱红妖艳的红唇,直接撞在了沈欢的嘴巴上。 这他妈也太巧了吧! 第606章其实我是双子座 “呜唔唔——” 宋可馨的嘴角发出呜咽声,似乎是吞口水,又像是想说话又说不出来的感觉,总之归结为一句话,沈欢现在很蛋疼,没想到接个人也会发生这种事情。 沈欢奋力的将宋可馨推开,他现在可没心情,做神圣之事,就算要做也绝对不会是和宋可馨。 就像林妙诗说的那样,这个女人实在是太怪异了,哪里怪?浑身上下都怪,这种运气堪称不祥之人。 “别打了!”沈欢一把抓住宋可馨的手腕,没好气的说道。 虽然现在眼睛是不痛了,可那种感觉他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啊!” 宋可馨挥舞起了另一只手,并且发出了尖叫,生怕这事儿闹不大。 靠!被妙诗看到可就麻烦了! 一个是女人,一个是男人,一个娇羞可怜,一个凶猛霸道,一个身穿情趣套,一个衣衫裤如故,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估计很少人能够看出来。 之前说过,人是感性动物,以林妙诗的脾气,看到后估计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会给沈欢来几个嘴巴子。 要是沈父沈母出来,恐怕第一个也要骂他,毕竟伸张正义这事儿,要从同情弱者做起,这两个人无论怎看,都是沈欢要强一些。 现在沈欢控制住了宋可馨的双手,但对方的嘴巴他却是腾不出空间了。 反正刚刚已经算是接吻了,再来一次也没什么事儿。 想到这儿,沈欢直接用自己的嘴巴,挡住了宋可馨的嘴巴。 沈欢可以很真诚的发誓,他脑海中没有任何其他的念头,只是单纯的堵嘴巴而已。 “呜!唔唔!” 宋可馨还挣扎,这个女人的体力倒挺富裕的,要是换做其他人,估计早就没什么力气了。 “冷静点,我是沈欢!” 沈欢利用神识向宋可馨传音,希望对方能够冷静,不过似乎并没什么效果。 算了,还是先看看她心里在想些什么,然后再依据他的心理波动,做出最正确的应对。 读取不到? 面对读心术的失灵,沈欢有些压抑,在林妙诗身上无效也就算了,怎么在宋可馨这个普通女人的身上也会无效? 不对! 沈欢内心忽然警惕了起来,将刚才那句话反过来说就是——无法读心,目标不是普通人! 他之所以将宋可馨当做是普通人,完全是因为客观因素,从来没有检查过对方是否真的是普通人。 若将宋可馨划为普通人的行列,那么刚才的一切的可以解释为是巧合,但要宋可馨不是普通人呢? 先是找借口住进沈家,然后半夜闹这么一出,她究竟是什么目的? 沈欢这正疑惑着,忽然骂了一句,“草!” “不要!放开我,我不能失身!阿姨快来啊!小偷!我很有钱!放过我!不要伤害我!高跟鞋坏了怎么办?要再买一个吗?我都喊这么大声了怎么还不来人,听不到吗?不喊了,打扰到别人睡觉就不好了……不对,刚刚这个男人亲了自己,初吻!自己的初吻没了!怎么办,自己以后要是交了男朋友怎么办!” 几乎在一瞬间,宋可馨脑海中的想法,便全都塞进了沈欢的脑袋里,试想一下,将这段话的速度放快十倍,带上耳机,然后音量开到最大,播放……那种感觉,简直不要太酸爽。 看来是自己多虑了,这该死的读心术,没事儿的时候老爱失灵。 “我不是小偷也不是色狼,我是沈欢!高跟鞋坏了就再买一个!你的想法是正确的,在这样的深夜打扰人睡觉是不礼貌了的,另外不是我夺走了你的初吻,而是你自己送上来的,另外,你这样人不可能没有男朋友吧?” 接收到沈欢这一段段的话以后,宋可馨一下子就冷静了下来,“他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还知道思考问题,看来没被吓傻。 沈欢慢慢的松开了手臂,“冷静了?” “啊……”宋可馨随口应了一声,“冷、冷静了。” “不是我说你……这大晚上的,你穿着这种衣服乱跑干什么?”沈欢没好气的说道:“吃亏你遇到的是我,要是其他人,你比说初吻,就连初恋都没了。” “不是我!”宋可馨连忙摆手,“我是绝对不会穿着这种衣服乱跑的!” 敢做就要敢认,都被抓现行了,还狡辩否认,真是一件很没意思的事情。 “总之我不管你有什么特殊癖好,但出门在外总要收敛一些。”沈欢扭头朝着卧室走去,快开门的时候,顿了一下,扭头补充道:“要玩在楼上玩就好了,千万别下来。” “不是的,真的不是我,其实、其实——”宋可馨一咬牙,一跺脚,“其实我是双胞胎!” “双胞胎?呃……这和你做这种事情有关系吗?”沈欢觉得这话回答的有些牛头不对马嘴。 宋可馨似乎也发现了自己说的话有些不妥,“其实我是双子座。” “可惜我是水瓶座。”沈欢皮笑肉不笑的回了一句,说完就准备进屋,看看林妙诗有没有被刚才的动静给吵醒。 “你是水瓶座?这是最适合做情侣的绝佳星座配对啊!” 该死!这个女人脑子里想的都是些什么,今天白天给人的感觉还是一个知性淑女,怎么到了晚上就变成这种傻白甜的言情女主了。 “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听我解释!”宋可馨快步走到沈欢身旁,拉住了他的手,“给我时间,我只是有些紧张,我冷静下来,一定会把这件事解释清楚的。” “好,你解释吧。” 宋可馨沉默了半天,开口问道:“你看过大话西游吗?” “看过,怎么了?” “里面的紫霞和青霞的关系你知道吧?” 见沈欢点头,宋可馨老激动了,“我和姐姐的情况就和紫青双霞差不多,我们有两个不同的灵魂,却共用着同一个身体。” “呵呵——”沈欢觉得有必要和老妈谈谈了,竟然让一个精神病住进了自己家里。 美?对不起,在沈欢眼里,最美的就是林妙诗。 “你相信我啊!”宋可馨喊了半天,都不见沈欢回应,急得都快哭了,眼看泪水就要流出来的时候,她动作忽然一滞,整个人的气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然后抬起手就朝沈欢脸上来了一耳光子。 “现在信了吗?” 第607章他,只有我一个人能打! 现在这个宋可馨给沈欢的感觉,才是中午碰到的那个,那成熟妩媚的表情,搭配着身上的穿着打扮,对所有男人来说,都是一道致命的风景线。 我呸!现在可不是感叹的时候! “你这个女人,神经病吧!”沈欢用手揉了揉脸蛋,虽然宋可馨没多大力气,可这巴掌却是实实在在的打在了脸上。 打脸这种事儿,向来都是沈欢打别人,他自己可从来没遭受过这份罪,要不是因为宋可馨是个女人,沈欢绝对会二话不说,一巴掌反扇回去——装尼玛的逼! 其实这是沈欢又犯了老毛病,顾虑太多。 “打女人是不对的?那打男人就对咯?白痴。”躲在血玉中的苏璃,忽然冒出了几句话。 道理沈欢是懂,但有些东西已经在他心里根深蒂固。 “看来你还是没能理解道修之间的丛林法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在这个世界只有强弱之分,没有性别之分。”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根据你们所谓的现代科学理论来讲,女性的生物基因远远要比男人强大,弱的是你们男性,而不是女人。” 沈欢没搭理苏璃,他选择了和宋可馨理论,“疯女人,你打我干嘛!” 宋可馨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我打你只是为了说明小妹想说的那套理论,有些时候,巴掌拳头比语言更有说服力。” “呵,这就是你的理由?”沈欢冷哼道:“你别给我装蒜,双魂一体,说白了就是精神分裂症!” “你可以这么理解。” “我也是一名医生,虽然不是西医,但也学过一些理论,别以为你说什么我就会信什么。” “你可以不信。”宋可馨摊了摊手,“我说的就是事实。” “我现在怀疑,你根本就是吃饱了没事儿撑着来找茬!”沈欢气哼哼的说道:“明天你就收拾收拾东西离开,我们家不欢迎你!” 这女人打不得,就只能赶走了,身为房屋的主人,沈欢绝对拥有这样的权利。 “当初和我签订协议的是李阿姨,上面明文标注,除非李阿姨开口,不然谁都没办法赶我走。” “另外,我也不是无缘无故才扇的你。”宋可馨冷哼一声,将双手交叉在胸前,“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当时心里在想些什么。” 沈欢听到这话有些不乐意了,“什么叫我心里在想什么,喂!你站住,别走,你可以侮辱我的身体,但绝对不能侮辱我的人格!喂!” 宋可馨头也不回的朝楼上走去,根本就没搭理沈欢的意思。 “女人最厉害的就是嘴巴,男人最厉害的就是拳头,双方全力出击,自然是最强对最强,你拿自己的弱势与他人的强势去比,简直就是智障中的智障。” 听到苏璃这话,沈欢心里更郁闷了,“我说狐狸精,今天你是吃火药了,还是怎么样?说话这么难听,再说,咱们两个貌似才是真正的双体一命吧?我不能打女人,你却可以,刚刚你应该帮我报仇的。” “白痴!” “不是,你最近越来越鄙视我智商了,到底还能不能好好交流了。”沈欢很是无语。 苏璃气哼哼道:“你刚刚不是问老娘是吃了火药还是其他吗?现在老娘告诉你,我吃醋了!” “吃醋就吃醋了吧,有什么——”沈欢正说着却是愣住了,“吃醋?我擦,狐狸精吃醋了?你先别回去,告诉我吃的什么醋,又是吃谁的醋?狐狸精?狐狸精?” 不管沈欢怎么呼唤,苏璃都没再出过声,无奈之下他治好放弃,继续坐在沙发上等着国主过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累,他竟然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宋可馨回到自己房间后,用手抚摸了一下朱唇,“年轻人的味道真好,可惜……这三下两下还试探不出太多什么。” 她说着,开始掰起了手指,“会读心术,肉身力量堪比未经历过先天真气淬炼的天阶高手,目前级别是修真者新境界当中的奔月境后期大圆满。” “年龄才刚刚二十岁,这样的人难怪会引起夏天那个家伙的注意。” “不过……”宋可馨若有所思道:“根据夏天的说法,他最厉害的应该是医术,医毒向来都是一家子,不知道在他使用毒术的情况下,自己能跟他过几招呢?” “一招都过不了!” 就在这时,一个突兀的声音,忽然在房间内响起,犹如平地惊雷一般。 “什么人!?”宋可馨唰的一声,起身闪躲,衣衫发丝无风自动,警惕的盯着四周,“出来!” “我一直在。” 犹如鬼魅般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使人背脊发凉。 “咔嚓!” 在声音出现的同时,宋可馨身后的空间忽然出现一阵扭曲,紧接着便是一阵玻璃破碎的声音。 “跑的挺快。”宋可馨看着逐渐复原的空间裂纹,小声感叹着。 “跑?我可从来都没想过离开。” 随着声音的再次出现,宋可馨终于看清楚了来人的样子,斑驳血迹黑色卫衣,长发遮面,背负长剑,再加上肩头附近若有若无的幻影,不是屠道者又是何人? 宋可馨饶有兴致的打量着,“花旗国八十年代的装扮,看来小帅哥还挺潮的,哎呀……这样的实力真是深不可测呢。” “收起你对付小孩子的那一套。”屠道者冷声道:“我这次来是警告你,最好不要打沈欢的主意!” “哎哟,小伙子,你这句话里可是有很大一股酸味哦。”宋可馨转了下动人的眼珠子,“难不成,你对沈欢那个小帅哥有意思?” “铮——” 屠道者手中的长剑直接脱壳而出,架在了宋可馨的脖子上,其速度之快,让人根本无法料及。 “魂修,呵呵,若是sr本人出现在我面前,我可能还会畏惧三分,但你……配吗?” 宋可馨面色终于不再从容,若凭真本事,双方的应该是谁也奈何不了谁,怎奈她从一开始就大意了。 一名杀手,最基本的不是如何杀人,而是如何保命,直接点讲就是警惕性。 现在她这个号称杀手之王的存在,却犯了这样一个致命的错误。 另外让她惊讶的是,对方知道sr也就是知道自己真实的身份,难道是…… “不知你是哪位老朋友?” “朋友,我们可算不上是朋友。”屠道者将剑收回剑鞘,身上的衣衫泛起阵阵波浪,“不要再打沈欢的主意……” 他正说着,好像想起了什么,转身一巴掌打在了宋可馨的脸上,“他,只有我一个人能打!” 第608章我刚刚被人欺负了 “混蛋!”宋可馨大骂一句,屋内大片空间开始出现扭曲的症状,显然是动了怒气。 “本来这巴掌应该是他自己还回来了,可我很清楚他的性格,绝不会动手打女人,以前这种事儿由我做,现在依旧由我做。”屠道者完全无视了,宋可馨的愤怒,自顾自的说道:“我说了,以你的实力,想要和我斗还差的太远。” “哼,你也不过是日冕后期巅峰而已。” “日冕?多么古老的一个名称,听起来比修真者还要无趣。”屠道者拿起酒葫芦,大喝了几口,然后将最后一口酒喷洒在了屋内,原本已经被灵气压迫到变形的空间,瞬间恢复了原状,“你虽然比sr多出了一种空间之力,但在魂修反面的修为太弱了。” “用那个人的话来说——这些年,你都活到狗身上了么?” 屠道者啪的一爪抓爆酒葫芦,冷声道:“暴风雨的前夕总是平静的,道劫日不是代表道修一途的结束,而是更大的时代来临前预警。” “王榜、神榜、天组、uia、守望者、御日神阁等势力,终究会成为过去式,而你的结局,也只不过是历史巨轮中的一粒尘埃罢了!” “你究竟是什么人?”宋可馨被屠道者惊人的战斗力所震撼到了。 纵横整个地下世界这么多年,她自信是有眼力的,在加上对道修体系的了解,所以她第一眼就断定出了屠道者的实力——逐日后期。 可是屠道者所表现出的实力,却远远不是那么简单。 这种强大的力量,堪比当年传闻中的逆天邪剑慕容雪歌。 “我?我不过是大千世界中的一名过客罢了。”屠道者笑了,但笑的有些凄惨。 因为长发遮面,谁也看不到他的面容,但下半分脸上的皮肤很是稚嫩,最多不超过三十岁。 这样的年纪,就拥有如此恐怖的修为,绝对不是凡者。 是史上最年轻的新晋银色之王,有银色子弹之称的布雷特?不对,那个小家伙绝对没有眼前这人的恐怖实力。 再次转生轮回的黑暗之王,不死魔主达克?也不可能,达克那个老不死对榜外天尊很是忌惮,根本不可能来华夏。 这两个人是宋可馨,目前唯一知道的两个强者,但都跟眼前的屠道者扯不上关系,最基本的一点,华夏道修最大的爱好就是故步自封,连自己人都学不到多少东西,更何况是他国蛮夷。 实力如此高深,还能不被王榜现任编辑者小玄机发现,这个年轻人的实力背景究竟恐怖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宋可馨已经忘记,自己有多久没有出现过现在这样的心情了。 平淡久了,总是希望有点挑战性的东西出现,可如今这个挑战对她来说,似乎有些太大了。 “装神弄鬼!”身为王者的尊严,不允许任何人辱没,宋可馨准备用自己最强的招式扳回颜面。 只见屠道者瞬间拔出古剑,在她身上闪电般的划了几下,在挥剑的让同事,他另一只手还在拟着法诀,“禁!” 随着低喝出口,宋可馨感觉自己仿佛失去了所有力量,无法召唤空间元素的力量,就连魂修之力也失去了掌控。 她身上的衣服犹如落叶一般,一片一片的跌落在地上,最终除了下半部分丝袜和红色高跟鞋以外,浑身上下再也没有一篇遮羞的衣物。 “这次只是伤你尊严,下一次若再敢招惹沈欢,就是取你狗命!”屠道者的声音还未消失,人便已经消失在了原地。 宋可馨吸来床上的毛毯披在了自己身上,气恼道:“这个家伙究竟是什么人!” 自己想肯定是想不明白了,但有一个人肯定知道。 想到这儿,她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我是宋可馨。” “怎么了?”对方的声音有些慵懒,应该还是处于睡梦朦胧的状态。 “我刚刚被人欺负了。” 对方认为宋可馨是在开玩笑,没好气的说道:“别开玩笑了,空间异能加上灵魂修真的力量,在整个地球上,应该没什么人是你的对手了。” “可我真的被欺负了。”宋可馨看了下手腕上的青铜镶玉镯,因为当年的约定,她不能在华夏境内取下这只用来限制自身力量的镯子,但她有种感觉,即便去掉了这样的禁制,也不一定是之前那个小子的对手。 “对方穿着黑色的卫衣,上面沾染了不少血渍,实力表面上看上去是以前的日冕后期,但实际上——” 听到这话,对面的人瞬间来了精神,“他是不是留着很长的刘海,基本上遮掩了半个脸庞?身后背负着一把看似平淡无奇的古剑?” “你怎么知道?!”宋可馨刚说出这话,就后悔了,自己为什么会问出这么愚蠢的问题,在华夏还会有这个人不知道的事情吗? “你说的那个人,代号为屠道者,最早出现是在半年前,如果不是他当初硬闯天组在燕京总部的基地,就连黄字组也不会有关于他的资料。” 宋可馨着实被这话给吓到了,屠道者现在屁事儿没有,就说明当初他是全身而退的。 硬闯天组燕京总部后还能全身而退,这究竟是多么恐怖的实力。 “被欺负就被欺负了吧,我也没什么办法,毕竟我只是觉醒了一部分的力量,别说是你,就连我的心里也存在着不少疑团,总而言之,你现在别想着报仇,还是老实一阵子比较——”对方正说着,忽然停下了,“不对,屠道者从未离开过华夏,这么说,你来华夏了?!” 一听这话,宋可馨连忙挂掉了通讯,该死!自己真是太心急了,竟然把这种重要的事情给忘了! …… 第二天一早,沈欢在李素娥的呵斥中慢慢睁开了眼睛。 “你这孩子,怎么在客厅里就睡着了,这不是让客人们看笑话么!” “客人?”沈欢打了个哈欠,随口道:“咱们家今天来客人了?” “沈公爷,好久不见。”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到沈欢的耳朵里,他抬头一看,是个陌生的面孔。 正太,这是沈欢看到来人后的第一个在脑海中闪过的词语,身高一米六五左右,穿着一身充满华夏古代气息的精致黄色华服,虽然年纪不大,但给人的感觉却是英姿勃发。 单凭这些沈欢是没办法肯定来人身份的,不过身边的人物却给了他提示。 站在正太身旁的不是别人,正是皇城御史厂公! 声音熟悉,英姿勃发,再加上厂公陪伴,这个的身份已经显而易见了,定是华夏的当今国主! 第609章国主的道歉与承诺 “是啊,好久不见了呢。”沈欢一脸笑意,摆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在说话的同时,暗中给自己打了一个净衣诀,整个人也随之清爽起来,再也没有一丝疲惫的样子。 “两位喝点什么?这是您孙子吧,看着真可爱。”李素娥笑呵呵的跟厂公打起了招呼。 厂公听到这话一下子就急了,“夫人,这——” 他本想解释,却被小国主抬手给拦了下来,“凉白开就好。” “妈,你回去休息吧,也别让爸出来。”在不知道国主什么来意之前,沈欢可不想让父母出事儿。 李素娥皱了下眉头,“客人还在呢,我回去,你来招呼啊。” “又不是什么贵重客人,您休息去吧。” 上次李素娥见过厂公一面,但并不知道厂公的身份,如今听到这话有些不乐意了,“客人就客人,哪有什么贵贱之分,你这孩子,出去才跑了大半年就变得这么势利了。” “我让您回去休息就回去休息。”沈欢的态度也很坚决,毕竟这次的事情不是儿戏,很可能关乎沈家甚至是整个长乐村的命运。 李素娥似乎也感觉到了事情的不对,没再说话回了自己屋子。 “不知道您这次找我,有什么事儿?”沈欢不想麻烦,开篇就直点主题。 国主笑了笑,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反而感叹道:“这青阳镇的长乐村果然是个好地方,好山好水好人家。” 既然他选择绕弯子,那么沈欢也只好奉陪,语气玩味道:“这还得多谢您了。” “多谢我?” “是啊,毕竟改造村子的钱,全都是从您给我的那张卡里面刷的。”沈欢面带微笑,表情单纯急了。 “咳咳!”国主听到这话,气得咳嗽了数声才平静下来,“我当初说过,除了公用以外,其他一切费用,概不报销!” “我就是公用啊。”沈欢敢说出实情,就是已经想好了借口,只见他不急不快的说道:“龙鼎关乎国运,那流落的必定是人杰地灵之所,我从长乐村长大,自认这地方符合条件,便让村民们挖龙鼎。” “为了寻找龙鼎而把村庄弄得满目疮痍,总不能就这么放着不管吧?所以我就修了修,一修就成这样了。” “您该不会觉得我是在乱花钱报复您吧?” 小国主气得不轻,但又无可奈何,放在平时,他恐怕早就召集侍卫把沈欢给砍了,“怎么会呢,沈公爷为国出力,我出一些钱财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沈欢没有说话,他现在大概看透了一些事情,别的先不说,最起码可以确定,国主这次来不是找麻烦的。 如果是来找麻烦,小国主无需亲自过来,而且刚才沈欢故意强词夺理,却能忍住不生气,他这次来,应该是另有目的。 “明人不说暗话,您还是说出来这儿的原因吧。”脑力运动远远要比体力运动费力,与其将精力浪费在你猜我猜上面,还不如直接打开天窗说亮话。 国主也觉得是时候了,“我这次来是道歉的。” “道歉?” 讲实话,沈欢想过无数种可能,但唯独没想过这次可能。 “没错,就是道歉。”国主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国律明文规定,文武百官不可仗势欺人,以公谋私,公报私仇。”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因一时冲动,对你做出那样的裁决而感到抱歉。” “然后呢?”沈欢总感觉,这小国主还有话没有说完。 “我会收回关于你的一切惩罚,回京后会在第一时间恢复你龙医师的身份。”国主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关于将中医奉为国医的事情,这点还要你收集齐全龙鼎之后,才能答应。” 沈欢皱了下眉头,“条件这么诱人,不知道我要付出什么代价?” “沈公爷,我说了,这次来是为了道歉,难道……我的态度还不够诚恳?” “够了,很诚恳。”沈欢嘴角忍不住翘起一丝笑意,失而复得,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了。 国主暗自松了口气,“当然,这些是你原本就应有的,为了表示诚意,我将会把怀州市作为华夏国接下来的重点开发对象。” 这句话的含金量就非常之高了,要知道当年某人画个圈,就可让夜城一夜崛起,更何况是当今国主的重点安排。 光凭这一句话,怀州时成为第二个夜城没有丝毫的问题。 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沈欢目前手里的筹码就是两个龙鼎,他可不认为两个龙鼎有如此巨大的威力。 要么这其中另有隐情,要么就是龙鼎存在的价值,远远超乎了他的预知。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朕身为九五至尊,更不可能食言。”国主似乎看出了沈欢的想法,解释道;“你需要付出的就是全力收集龙鼎,并且——” 果然,事情没那么简单。 “在国有为难之时,护国冲锋!” “我只不过是一个药王,护国冲锋的事情,还是交给军队来做吧。”沈欢笑了笑,继续说道:“当然,若国有为难,沈欢一定尽力为国。” “有你这句话就够了。”国主暗自松了口气。 当初和厂公聊完以后,他想了想,当初始皇祖之所以会九跪药王门,是因为当时的情况只能依靠药王来打翻身仗。 如今是和平年代,除了几个隐秘的战场以外,少有战事,药王的作用就大大降低了。 再加上没有席卷全国的病症出现之前,药王和其他普通医生是没有区别的。 但未来是无法预料的,而且若是把沈欢逼急了,谁知道他会不会做出,挥袖动袍,施毒万里的极端手段。 综上所述,他这个新国主,没有必要和始皇祖一样,九跪药王,不过仍需要做出一些表示来收拢人心。 沈欢心中比国主更加兴奋,收回一些惩戒,也就是说没了永世不得为医的束缚,这样的话,他就可以返回燕京,返回华大,继续进行让中医王者归来的伟大计划! 第610章回燕京?回燕京! “当年始皇祖,曾经将慕容家的家主慕容天册封为一字并肩王,若你能够找到所有龙鼎,我也会效仿始皇祖的做法,让你成为建国后第一位外姓王。” 似乎是觉得利益还不够,国主再次增加了一个诱人的条件,“是真正的王位,不仅有实权,还会有封地。” 沈欢摆了摆手,“我对公爵王位这些全都没什么兴趣,田园生活才是我想要的,当然,这是最终目标,在此之前,我还有几件事必须要做,包括您交给我的寻找龙鼎。” “这样再好不过。”国主说着便站了起来,“我还有很多要务处理,就不再逗留,我想你很快就会回燕京吧?到时候咱们燕京见。” “燕京见!” 沈欢也没做挽留,他和国主的关系,说白了就是买卖和交易关系,莫说朋友就连君臣都算不上。 沈家院小,也容不下这尊大佛。 可就在这个时候,果果忽然从屋里走了出来,“小舅舅,你怎么来了?是不是想果果了?” 小丫头一脸得意,看情况她和国主的关系应该不错。 “是啊,这次小舅舅来,就是专门来看果果的。”小国主笑呵呵的说道,看来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不光是沈欢的专属。 “切,妈妈以前说过,小舅舅的话,一句都不能信。” 国主看着小丫头吐舌扒眼的鬼灵样子,无奈的干笑了两声。 这时李素娥也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你这孩子,人家是果果的舅舅,你怎么不早说,这哪是客人,简直就是亲人啊!” “孩子她舅,还有这位老先生,中午就留这儿吃饭吧,我这就去做。” “夫人,不必了,我还有要事处理,不变久留,所以——”国主没把话说完,可这话里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果果也开口道:“妈妈说过,小舅舅是整个华夏最忙的大忙人。” “这样啊,那我也就不留你了,有时间的话,多来看看果果。” “一定。”国主客气了两句,就在他们准备转身离去的时候,宋可馨从楼上走了下来。 “这么多人,好热闹。” 她面带微笑,好像昨晚不愉快的事情,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一样,“呀,这个小弟弟长得好可爱。” 宋可馨说着便伸手朝着小国主的脸蛋摸了过去,看上去似乎是想掐两把。 厂公抬手轻轻一推,将其击到了一旁,“姑娘,还请自重。” 国主表情也有些不快,他最讨厌的就是有人说他小,别多想,不是那里小,而是年纪小。 但这里是沈欢的地盘,他也不好发作,一言不发的离开了沈家。 “什么人人啊。”宋可馨面带不满,发了两句牢骚。 上车后,国主发现厂公似乎一直有些心不在焉,开口问道:“怎么了?” “刚刚那个女人,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但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了。” “物有相近,人有相似,怕是让你想起了哪位故人吧。” “可能吧。”厂公没在这件事情上继续纠缠。 国主透过车窗,看着沈家的方向,对厂公问道:“你觉得沈欢收集齐龙鼎要多久?” “短则半年,长则数载。” “希望他能够尽快找齐龙鼎,朕真的等不及了!”国主在说这话的时候,双拳紧握,那张可爱的脸蛋,也瞬间变得狰狞起来。 …… 因为昨晚的不愉快,沈欢对宋可馨没有什么好印象,不过人逢喜事儿精神爽,他也没太计较。 “妈,跟您说件事儿。” “阿姨,跟您说件事儿。” 宋可馨和沈欢几乎在同一时间开口,除了称呼不同外,剩下的内容完全一样。 李素娥听到后,笑呵呵的说道:“你们两个还挺有默契,说吧,什么事儿?” “来者是客,还是让宋小姐先说吧。”沈欢说着,摆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 宋可馨轻笑了两声,“我的事情并不重要,还是你先说吧。” 沈欢也没再客气,扒了两口饭,又喝了口汤。 李素娥不满道:“你这孩子,有话就说,怎么还吃上了。” “是这样的,我最近可能会回燕京。”沈欢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心虚,毕竟当初说过,要在家里住很久,最少也得半年,现在才住了几个月,就打算离开,他怕李素娥因此生气,所以才会选择吃饭壮胆。 听到这话,李素娥不由愣了一下,宋可馨的表情也很是意外。 “这是你的意思,还是小林的意思?” 林妙诗茫然的摇了摇头,“沈欢,从来没有和我说过这样的事情。” “这样啊。”李素娥沉默了一会儿,忽然笑了起来,“我家小欢长大了,知道疼老婆了,你们在长乐待了这么久,也该回去看看老爷子他们了。” “这一次,我可能会在燕京呆很久。” 燕京是华夏的天都,人杰地灵算不上,但在大都市内拥有更多的机会,这里说的不是就业机会,而是发扬中医的机会。 只要燕京流行起了中医,那么其他地方自然而然也会有所改变,利用羊群效应的话,燕京是最佳的头羊选择。 “待的久又能待多久,还能不回来吗?你还是学生,先把学业完成再说。”李素娥说着,转头看着宋可馨问道:“小宋啊,你想说什么?” 宋可馨娇笑了两声,“说来也巧,我想说的和令公子差不多,昨晚我朋友给我打电话,想让我去他那里游玩一下,我那位朋友呢,正好是燕京的。” “看来你们年轻人之间,还真是挺有缘分的。”李素娥随口感叹了一句。 沈欢有些无语,老妈你感叹就感叹吧,能不能别当着妙诗的面感叹,还有,我跟谁有缘分,都不可能跟这个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变态有缘分好么! 这一家正在吃饭的时候,牛大宝带着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 “姐夫,姐,我可想死你们了!”年轻人东西往地上一放,就准备给二人来一个巨大的拥抱。 称呼沈欢为姐夫的,那就只有林逸轩一个了。 “你怎么来了?”沈欢没等林逸轩回答,便继续说道:“我刚刚还跟你姐说了,准备回燕京呢。” “回燕京?有没有搞错!”林逸轩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完全是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看到这情况,沈欢心中一紧,难道燕京出事儿了? 第611章你跟姐夫的动作也太快了吧 “是不是林爷爷在燕京出了什么事儿,特地让你来通知我,让我留在长乐别回去?” 这个说法很符合林老爷子的办事方式,如果他一个人能扛下来,绝对不能连累后辈。 沈欢推测,老爷子让林逸轩过来,一是让其做通知,同时是为了让他离开燕京,保护自己的周全。 “出事儿?出什么事儿,我爷爷他身体好着呢。”林逸轩有些懵逼,实在是想不通自己这个姐夫为什么会这么问。 沈欢听后也是一愣,无奈的拍了拍自己额头没有说话。 “恐怕是某人,自己想多了吧。”宋可馨笑道:“这在网上叫……阴谋论者,也可以称为,迫害妄想症患者。” “你怎么说话呢!”沈欢有些不大乐意了,昨晚那巴掌他可记得清清楚楚。 这和是不是女人打的没有关系,要是林妙诗打的也就算了,男人嘛,被自己老婆打两巴掌有什么关系。 可这宋可馨是什么?说好听点是居住在同一屋檐下的友邻,说难听点就是一个见面只有三次的租客。 和女人斤斤计较就不是男人了?长得好看就可以随便动手了?扯尼玛的蛋! 越想沈欢心里越憋屈,就算是能回燕京发扬中医的喜悦都没了。 李素娥看出自家儿子生气了,连忙开口道:“说话这么冲干嘛,小宋这么说话,也是把你当自己人。” 自己人?我跟她根本就不熟好么! 宋可馨却一副大度的样子,“阿姨,我看应该是自己玩笑开过头,正中下怀,让他恼羞成怒了。” 开玩笑过头?恼羞成怒? 沈欢算是看出来了,这女人明显是来找茬的,从她住进来的第一天就没好事儿。 虽然他的状态,的确有些恼羞成怒的味道,但绝对不是那么回事儿,怎么不见陈雨婷和景思妍挑事儿的时候生气。 就在沈欢打算开口争论的时候,林妙诗忽然放下了筷子,眼神冰冷的看着宋可馨说道:“我的老公,由不得你这个外人来管。” 原本满脸玩味笑意的宋可馨忽然愣住了,她从林妙诗的目光中,感受到了冰冷的寒意。 不过他发愣,却和这股寒意没哟关系,而是因为另外一股气。 这股气息好熟悉,和昨晚那个所谓的屠道者,至少有三成相似。 不对,这个女人的实力只有奔月境,和屠道者的实力相差甚远,应该不是同一个人,可能是只是修炼了同样的功法。 谁都没想到林妙诗会突然爆出这么一句话,李素娥也有些惊疑。 沈父拧灭香烟,强颜欢笑道:“都是一大家子,说这些话干嘛,都坐下吃饭吧,那个……小林是吧?来来,快坐下,尝尝你婶的手艺。” 沈父是出了名的话少,并不善于解决这种事儿,但现在这个情况下,也只有她能站出来说话了,尽管看上去有些奇怪。 “是是是,都坐下吃饭吧。”李素娥回过神以后,也连忙招呼起来。 宋可馨没有说话,慢慢地坐了下去,脸上再无笑意,紧紧地盯着林妙诗。 林妙诗也差不多是同样的状态,眼神中充满敌意,看那架势,如果沈父沈母不在这儿,她恐怕早已大打出手了。 “吃饭?对,我还没吃饭呢。”林逸轩这个神经大条的人,似乎并没有发现事情的严重性,说着就坐在沈欢身旁,拿了一个豆沙包。 原本以为这件事儿会就这么过去,果果忽然用手指着宋可馨说道:“坏姐姐!” 那憨厚认真的样子,看上去很是可爱,即便是骂人,也让人丝毫生不起气。 宋可馨看到后,忍不住笑道;“姐姐怎么就坏了?” “你让爸爸和漂亮姐姐生气了!”果果气哼哼的说道:“果果不跟你玩。” “爸爸?姐姐?”正在喝粥的林逸轩抬起头,打量了一下果果,“那个姐……你跟姐夫动作也太快了吧?这是我外甥女?” 沈欢没好气道:“吃你的饭吧!” 林逸轩耸了耸肩,没再说话,自顾自得吃饭,要说真的自来熟,还要属他。 毕竟对于吃货来说,这个世界上只要有吃的就够了。 吃完饭以后,沈欢先是去找父母聊了聊关于回燕京的事儿。 沈父没说太多,他的看法一直是——年轻人就应该闯闯。 其实为人父母的都是这样,说一千道一万,只是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走自己走过的老路罢了。 李素娥则是交代了一大堆事情,当然重点还是不变——早点让她抱上一个大胖孙子。 “妈,我想要女儿,女儿比较疼人。” “孙女也可以,这些我都不计较。”李素娥说着,扭头对沈父冷哼道:“告诉你,欢子要什么就是什么,你别跟那瞎参合,现在都什么年代了,重男轻女早就不流行了。” 正在抽烟的沈父,满脸疑惑愣了半天,硬是一句话说不出来。 我……刚刚说话了吗? “对了爸,我买的那机箱烟,放在你跟妈那屋门后的架子上了,要是想抽就抽那些。” 李素娥扳着脸说道:“还让抽,现在回想起来,他当初那毛病,多半是抽烟落下的?” “我爸就这一个爱好,您总不能无情到这个地步吧?”沈欢拿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方子,“爸,你每天晚上睡觉前,喝一剂这样的汤药,它可以大幅度减少烟草对身体的伤害。” “我送您的那些茶叶也要常喝,对身体很有好处,妈,您也是,喝多了,还能美容养颜呢。” “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养什么颜,美什么容。”李素娥没好气的说道:“记住妈刚刚给你说的话,那是最好的!” “记得,记得,一定记得!” 和父母聊完以后,沈欢打算去和林妙诗谈谈,可是刚出门口,他就看到了靠在墙边的宋可馨。 “你在偷听?” “偷听?我才不会做那么无聊的事情。”宋可馨笑了笑,朝沈欢伸出了右手,“我来这里是和你谈和的,对不起,昨天晚上是我冲动了。” 沈欢半信半疑的与其握了握手,“没关系,我接受你的道歉。” “那以后我们就——”宋可馨正说着,身子忽然一软。 见状,沈欢连忙伸出援手,准备将其扶稳。 “啊!你这个变态在做什么!”宋可馨睁开眼睛后,满脸的惊慌,说着抬手就又准备给沈欢来一巴掌。 第612章你身上有她的香水味 “啪——” 沈欢一把扣住了宋可馨的手腕,冷声道:“我就知道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人们常说,男人十句话里有九句都是假的,而剩下那一句也不是真话,则是模棱两可的敷衍式回答。 但沈欢认为,女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会撒谎的生物,十句九假?抱歉,说十句话有十一句都是假的! 别的人沈欢没办法肯定,但眼前这个女人绝对是说谎话的高手。 “你、你松手,你要干什么,快点松手,我、我要报警了!” “报警的人应该是我。”沈欢冷冰冰看着宋可馨,语气毫无怜香惜玉的意思,“宋小姐,我告诉你,以后别再玩这样无聊的游戏!” “看在你是女人的分子上,我不和你计较太多,但不代表我不会计较,一个人的忍耐是有限的,还请你自重,再见。”沈欢将手松开,准备离去,走到半途他又回了下头,“再也不见!” 看着沈欢离去的背影,宋可馨一脸迷茫,“这个该死的变态究竟在说什么,难道、难道是姐姐又出来了?啊啊啊,怎么办,不行,我一定要和姐姐好好谈谈!” 想到这儿,宋可馨风急火燎的跑到了楼上,不知道是要干什么。 沈欢的理念一直是以和待人,在别人不主动招惹的情况下,他绝对不会主动发生冲突。 宋可馨的行为,可算是打破了他的底线。 从小到大,沈欢接触过各种各样的女人,但像这种令人生厌的,宋可馨是第一个,他希望也是最后一个。 回到房间后,林妙诗头也不抬道:“你又和她见面了?” “她?” “宋可馨。” “嗯。”沈欢点了点头,脸色不自然的表露出一丝反感,“这样讨厌的女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是很讨厌。”林妙诗在说这句话时,脸上的寒意加重了几分。 沈欢心里有些疑惑,他和宋可馨不对付是有原因的,林妙诗明明和她没什么接触,为何也是这么大的火气? 夫妻之间没必要隐瞒太多,所以沈欢直接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那晚你回来以后,身上多了一股平时没有的味道。” 沈欢下意识的闻了闻身子,“平时没有的味道?” “香水味,我不用香水,妈也不用,除了我俩,家里就只有宋可馨了。”林妙诗的脸色很平淡,“起初我以为你们两个之间有什么特殊的关系,但从今天吃饭时的情形看,事情并不是我想的那样。” “我心里本来就有怒气,又听到她那样说你,所以我才会生气。” 自从来到长乐以后,林妙诗的脾气收敛多了,可见这次宋可馨是真的让她生气了。 不过这也给沈欢提了个醒,以后千万不要和爱喷香水的女人接触。 仔细想想,李凤仙从小就是被当做男孩子来培养,自然不可能喷香水那种东西,陈雨婷和景思妍等人正处于花季,也同样不需要香水来提高什么。 唯独有可能喷香水的沈君兰,似乎也从来没有这种习惯。 如果她们都喜欢喷香水的话,那结果一定会很惨。 “你真的打算回燕京?” “嗯,回去,我们离开燕京至少也有三个月的时间了吧?” 沈欢没有刻意的去计算日子,所以只能推断出个大概。 “三个月十二天,马上就要步入六月份了。” “时间过得真快。”沈欢忍不住发出感叹,三个月将长乐村发展到这个地步,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林妙诗沉默了一会儿,“什么时候回去?” “尽早回去吧,现在村子各方面的建设的都差不多了,明天我到大队部和村长说一声,然后再和大宝吃顿饭,估计就是后天了。” 沈欢想着尽早回去,并不是为了将中医发扬光大,毕竟这种事儿不是一时半会儿就可以解决的。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林妙诗身上。 虽然这三个多月以来,她从来么有一句怨言,但沈欢看得出来,她有些想家了。 “谢谢。” 如今两人差不多已经到了心意相通的地步,林妙诗很清楚沈欢急着回去的原因。 沈欢想着将其抱住,“都老夫老妻了,还说这些干什么,要真想谢我的话,就在床上谢吧……不带小雨伞行吗?” “戴了也不行。”林妙诗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爸妈知道怎么回事儿,不会来打扰,可逸轩就没办法保证了。” “该死,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沈欢无奈的拍了拍额头,“对了,怎么不见他人?” “在和果果玩,他想当舅舅好久了。” 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有着重要的影响,要是让果果和他玩久了,智商非得变成负数不可! 想到这儿,他连忙跑到了楼上,不过事实证明,他想多了,以林逸轩的智商,完全不是果果的对手。 第二天的情形和沈欢预计的差不多,他和村长聊了一下,一听说他要走,村长的眼里唰唰地往下掉,不知道是舍不得沈欢,还是舍不得沈欢的投资。 跟村长道完别以后,沈欢去了牛大宝家里。 “你真的要走?” “真的要走。” 牛大宝无奈的叹了口气,“走就走吧,深山怎能困雏凤,浅水岂能容蛟龙,咱们长乐是个小地方,你迟早得离开。” 沈欢表情有些意外道:“可以啊,你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文化了?” “这都是开直播之前,为了练嘴皮子,在网上找的,文化两个字,和我真没多大关系。”牛大宝朝四周看了看,“我说欢子,加入职业队的事儿你真不考虑?这几天我上你号看了,职业队官方号给你的留言,数都数不过来,而且条件一个比一个诱人。” “就算你不想打职业耽误工夫,也得考虑一下粉丝们的感受啊,那群家伙看我直播都快看烦了,每天嚷嚷着要看你直播solo赛。” “上次不是和你说过了吗,游戏这东西,我估计以后都不会再碰了,你也别再提这事儿。” 牛大宝见沈欢心意已决,也没再说下去,“算了算了,来,咱们喝酒!” “小贝呢?” “那丫头快高考了,整天熬夜两三点才睡,四五点就又起来了。”牛大宝无奈的叹了口气,“这丫头姓牛,脾气却倔的跟驴一样,一旦决定了什么事儿,就拼了命的干!她脑瓜子又没你聪明,燕京的大学,哪是那么容易就能上的。”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牛小贝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越是这么想,他心里就越内疚。 “大宝,这是安神醒脑的方子,每天两剂,会减轻小贝的一些压力,算是我这个当哥哥的,尽的一点绵力。” 牛大宝苦笑的叹了口气,“那丫头可从来没有把我们两个当成过哥哥……” 这话里的意思,沈欢是听明白了,但光是听明白又有什么用呢? 第613章茗茶大赛? 沈欢回燕京那天,哭得最惨的不是牛小贝,因为她和上一次,根本就没有出现。 要说这最伤心的人选,还得说林逸轩。 一听要回去,他眼泪唰唰的就往下掉,抱着饭桌死活不肯走。 沈欢也觉得这小子挺悲催的,上次就是这样,还没玩两天,林妙诗便打算回去,把他所有的计划都打乱了。 这次更惨,一天都没玩,就要打道回府了。 “回去以后,你就可以见到叶瑶了。” 不提这茬子还好,一提这小子哭的更厉害了,“瑶瑶回赌城了,要不谁愿意当灯泡来长乐玩啊。” 经过解释以后,沈欢才知道,叶瑶因为叶老大的召唤,已经回赌城半个多月了。 起初林逸轩想跟过去,可在林老爷子的阻拦之下,他连家门都出不去,要不是领了这次看望林妙诗的任务,他都快被憋死了。 用他的话来说,自己的人生充满了绝望,好不容易练成了无上的赌术,媳妇却回娘家了。 “对了姐夫,我师父在我来之前,让我交给你一封信,本来他打算跟我一起过来的,但是因为要和人进行生死对赌,就没过来。”林逸轩拿出一个信封递到了沈欢手里。 柳云飞? 说起这个人,沈欢也是比较头痛,这信不用拆开,他就已经大概知道里面写了些什么。 无非就是不守承诺,半路开溜之类的。 可真打开以后,沈欢却傻了眼,因为上面只有两个字“混蛋”,后面还跟了一个巨大的感叹号。 “师父他老人家跟你说了些什么?” “没什么。”沈欢将信揉成纸团,扔进了垃圾筐里。 尽管林逸轩有千万个不愿意,但还是被硬生生的给拉到了车上。 回到燕京后,沈欢整个人都感觉自在不少。 林家大宅,待客厅……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听完沈欢的叙述,林老爷子笑呵呵的点了点头,“你真的感谢一下圣主的隆恩。” 和国主做交易的事儿什么自然不会说出来,他讲的是另外一种委婉的方法,所以就造成了一些微妙的误会。 沈欢没打算解释,只是笑着点了点头。 “对了。”林老爷子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事儿,面色认真道:“小欢,你那里还有没有母树大红袍?” “还有不少,怎么,我走之前给您留的已经喝完了吗?” 林老爷子摇了摇头,“还有一些,不过拿来比赛却是不够了。” “比赛?”沈欢面带疑惑,有些不解的问道。 “你不知道?” 沈欢苦笑道:“我还真不知道。” 经过林老爷子的一番解释以后,沈欢总算明白了。 在他离开的这段日子,燕京大大小小发生了不少事情,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茗茶大赛。 在华夏,茶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怎么说呢,华夏传统文化中,没哪个是不悠久的。 华夏好茶的人士不少,但精茶的却不多,茶叶店不少,但真正的懂茶的人却不多。 自古以来,饮茶的人群可以分为三类。 一种是把茶当作药物,饮茶用以防治疾病。 根据《神农经》的记载,茶最初被发现的时候,就是被当初药物来处理的,加上茶对健身和预防疾病,确实有不小的作用,所以很多人就把茶作为健身饮料,久而久之,养成了饮茶习惯。 另一种是把茶当作生活的必需品,不可一日或缺,甚至每餐必备,一般是以肉食为主、缺乏蔬菜的地区的人为主,从而代代相传下来,其主要原因是茶所具备的降血脂功效。 又一种是把茶视为珍贵、高尚的饮料,饮茶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是一种艺术,或是一种修身养性的手段。 当今社会,饮茶者第一种居多,第二种覆盖范围较小,较为出名的应该就是蒙古族的饮茶习俗,至于第三种则较为少见,基本上只有在一些经济能力不错的家庭中可以看到。 这一点之前说过,富人饮茶不一定是爱茶,而是因其格调高贵。 总的来说,曾经盛行一时的茶文化风波,已经逐渐消失在了普通人的生活当中。 光是饮茶尚且如此,茶道的奥妙大部分人就更是知之甚少了。 若这次茗茶大赛是国人发起的,老爷子也不会操这么大的心,相反他还会很高兴,毕竟现在真正懂茶的人确实不多了,但这场茗茶大赛的发起者,却是一个东瀛人。 众所周知,东瀛文化主要根源来自于华夏,但在文化传承方面,东瀛却远远超出了华夏。 华夏历史悠久没错,但讽刺的是,国人所唾弃的东西,却在他国发扬光大,并成为其国的标志,甚至还有好事者编除了,“唐看东瀛,明看高丽,民国看宝岛”的顺口溜。 这一点从沈欢所处的中医行业就可以看出一二,在不少国人眼里,中医和迷信是对等的,但高丽却绷红了脸,想要夺得这一项文化遗产的专属权。 “弹丸之地出来的货色,竟然敢跟我们华夏这样的茶文化发源地争高低,你说我能不关心么!” “东瀛的茶道文化,确实很出色,若不是专业的人员,恐怕很难胜出。” “茶道方面的确如此,但这次茶道只是助兴内容,真正比的是茶叶的好坏。”林老爷子无奈的叹了口气,“这阵子咱们燕京的茶士们拿出了不少好茶,可却都败下了阵来,只因对方用的茶叶是极品玉露,无论是茶叶本身还是制茶的工艺,都堪称绝品!” “我的那些茶叶已经放老了,所以就想问问你还有没有新茶,新鲜的茶叶,加上江老头儿的制茶手段,绝对可以超越小鬼子的极品玉露!” 茶叶并不是摘下来就可以泡饮,如果没有经过较长时间的放置,其所含的多酚类、醇类、醛类这些物质无法得到充分挥发。 因此,饮用后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腹胀等不良反应,同时还会加重肠胃疾病患者的病情。 沈欢的超品大红袍和仙品大红袍因为经过改造,所以并不需要制茶这道工序,但就如林老爷子所说,经过专业手法炼制后,无论口感还是效用,都要远远超于未炼制之前的。 沈欢算不上什么爱国人士,但骨子里流的是华夏人的血,这种让他国拿华夏所长,来打本国脸的事儿,他绝对不允许发生。 为何那个东瀛人敢如此挑衅?就是因为他断定现代的华夏人根本不懂茶道,或者说,自认为东瀛茶道已经远远超越茶文化发源地的华夏。 这和当初东瀛、高丽发起传统医师大赛是一个道理,所以沈欢也会做出和当初一样的选择。 他不仅有茶叶,而且多得是,但……只用大红袍来作为反击王牌是不够。 对付这种狂妄自大者,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明白,在很久以前,这些弹丸之地都得向华夏喊爸爸。 以前如此,现在依旧如此! 第614章华夏之魂 沈欢回燕京这两天刚好是周末,去学校也没什么事儿,于是就留下来专门准备对付茗茶大会的事情。 之前说了,单是用大红袍明显是不够的,对于这些挑衅的人,要么就别搭理,搭理了就要他们终生难忘。 这和爸爸教育儿子是一个道理,平时别动手动脚,动一回手就要让他知道,这爹不是白当的。 有人说东瀛茶种类繁多,沈欢就笑了,东瀛所产茶叶就成是绿茶,其中以玉露最为出名。 他们多的不是茶叶种类,而是制茶工艺、饮茶方式以及茶道流派,但这次茗茶大会的主要比的是茶叶而非其他。 华夏名茶繁多,最为出名的是十大名茶,将十种收集齐全,多少要花费一些功夫,所以只需要选出其中代表便是。 乌龙茶之中,以武夷岩茶和铁观音最为出名,而武夷岩茶又以大红袍为最,如今沈欢手里已经有了仙品大红袍,这一类不需要再考虑。 红茶之中以祁红为首,最佳的选择自然是祁门红茶,黑茶以大理普洱最为出名,花茶当属姑苏茉莉花,黄茶非君山银针莫属,白茶则是白毫银针。 最难抉择的是绿茶,绿茶乃是名茶家族中的龙头巨鳄,龙井、碧螺春、庐山云雾、六安瓜片、信阳毛尖皆是众所周知的好茶,并且各有特色,很难从中抉择出最佳的茶选。 经过一番询问后,沈欢决定选择西湖龙井,没什么特别原因,就是因为在这诸多绿茶当中,林老爷子最喜欢西湖龙井。 越是出名的茶,就越容易遇到假冒伪劣产品,所以沈欢让夏天帮了个小忙——各地天组成员,折一段这些极品茶树的枝条。 早上说的事儿,晚上的时候夏天便把茶叶给送了过来,不过沈欢却不怎么开心,因为和夏天一起来的,还有一个不算熟悉也不算陌生的讨厌女人——宋可馨! 认识夏天这么久,他身旁除了王紫嫣以外,几乎从未出现过其他女人,要是换做别人,沈欢可能还会调侃两句,但现在站在夏天身旁的是宋可馨,他是一点兴致都没有了。 “谢谢了。”沈欢接过茶树枝,直接用神识移到了神农石当中。 宋可馨笑了笑,“咱们不是说好握手言和了嘛,怎么见面了连个招呼都不愿意打?” “等你把病治好了再说话。”沈欢说完,语气有些不快的对着夏天问道:“她当初说的朋友,就是你?” “欢子,你们的事儿,我已经听可馨说过了,恐怕你们两人之间有什么误——” “别,您千万别这么说,我们之间没误会!”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总之今天这事儿谢谢你了。” 夏天干笑两声,看来沈欢和宋可馨之间已经发生了不可婉转的误会。 这个该死的女人,年轻那会儿挺可爱的,怎么这么多年过去,变得这么喜欢招惹是非。 “不知道你要这些茶树枝干嘛?” “参加东瀛人在咱们华夏天都燕京举办的茗茶大会。”沈欢一边说话,一边用神农石里的金色灵气催生茶树以及改造。 这些金色灵气,全都是由龙鼎上得来的,在等待茶树的时间,他把龙鼎上交给了国主,不过在上交之前,他用神农石疯狂的吞噬了一把灵气。 说来也怪,神农石的灵气迷雾都快填满了,两个龙鼎上的灵气硬是一分都没减少。 重新经过改造的仙品大红袍再次得到提升,其余的茶叶也是一样,天组成员办事儿他还是比较放心。 可以这么说,各大茶系的代表,在神农石的改造下,早已经不是凡间之物。 “这件事儿我也略有耳闻,不过……我记得你是医师吧?刚回来就关注这种事情?” “神农本草经中,茶就是药物,茶叶的精神品质我可能不了解,但它们的药用价值没有人比我更清楚,而且中医和茶道同属传统文化。” 宋可馨笑呵呵的问道:“照你这么说,只要是和华夏传统文化有关的事情,就都和你有关系了?” 沈欢看了他一眼,“传统文化的事情,和全部的华夏人都有关系。” 时代在进步,不仅是华夏,各国都在朝着西方化或者多元化发展,但进步不是盲目的认为国外的一切都比国内好。 就如中西医一般,根本不存在谁好谁坏,只能说各有所长,为了所谓的西方先进文化,而抛弃自己的传统,这不是一个国家的悲哀,而是一个民族的悲哀! 无论是故步自封,还是盲目的崇洋媚外,都不是正确的选择,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是应有的态度。 朝小的方面说,沈欢的目的是让中医王者归来,朝大的方面说,沈欢是要告诉世界所有人,华夏传统文化并不只是招人诟病的封建迷信! 让所有华夏人,能够骄傲的抬起头颅说我来自华夏,迎来尊敬崇拜的目光! 让所有华夏人,因为身上流淌着炎黄之血,而感到自豪! 让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成为这世界上最美的风景! 让华夏这头沉睡百年的神龙,再次觉醒,睥睨天下! “可惜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这么想,你所做的都是无用功而已。” “我刚刚想起来,你是一位海归华侨对吧?”沈欢冷笑道:“敢不敢打个赌。” “什么赌?” “赌在未来的某天,华夏是否可以凭借自己的东西,重新站在这个世界的巅峰!” “很有意思,不过我不会和你赌。”宋可馨耸了耸肩,“未来太远了,我只看朝夕。” “你出去吧。”夏天忽然开了口,他的表情有些不悦,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宋可馨也意识到自己似乎做错了某些事情,没再言语转身离开。 “对不起,她以前不是这样的,而且她有病——” “正常人做不出那种事情。” 夏天干笑了两声,“我是说她真的有病,是因为修炼造成,其实我这次带她来,就是想让你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治愈的希望。” “她的病没得治!” 沈欢现在正在气头上,一时半会儿是不会下去了,夏天客气了几句便离开了林家。 因为宋可馨的出现,沈欢心中想要击败那个挑衅东瀛人的欲望越发强烈起来,他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差的就只有时间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林老爷子收到了一个消息——明天是茗茶大会的最后一天! 别说一天,就算十天,也不可能完成炼制茶叶的所有工序。 就这么结束了? 第615章人丑就爱多作怪 “明天是最后一天?怎么回事儿?” 炼茶的分为晾青、杀青、炒青、揉捻、团揉、闷堆、渥堆、干燥等诸多工艺手法,新茶炒好至少要再放置一周到十天的时间。 一般从采摘茶叶到成品,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炼茶置茶。 诸多茶种当中,黑茶又以陈出名,可以说和酒一样,越陈越好。 沈欢都已经打算,陪着林老爷子去找那位江大师了,现在得到的却是这样一个结果。 “那个东瀛人似乎是要回国处理某些事情,所以不得不提前结束茗茶大会。”林老爷子无奈的笑了笑,“本来他这次举办茗茶大会就没有具体的结束时间,这么突然的宣布消息,也是正常的事情。” “我茶叶都已经准备好了,他现在却跑了!”沈欢面带不甘,东瀛人没有输过一场,是以胜利者的姿态回去,这样的记过可不是沈欢想要的。 林老爷子叹了口气,“造化弄人,若你能够早回来一些,事情就不会这样了。” 沈欢没有说话,脸色多重变换,“明天就明天,我一定会让他笑着来华,哭着回瀛!” 林老爷子没太当回事儿,随口安慰了两句,便没再聊这个话题,对他来说自己早已过了争锋斗艳的年纪。 人老了,才会明白随遇而安的真谛。 “狐狸精!”回到自己房间以后,沈欢呼唤了一下血玉中的苏璃。 苏璃幻化而出,打了个哈欠,语调慵懒道:“干嘛?” “你懂不懂炼茶?” 苏璃听到这话,忍不住“咯咯”的笑了起来,“我炼药都不懂,又怎么会懂的炼茶,我说小欢子,你什么时候对茶叶这东西这么感兴趣了?我记得最初你寻找大红袍,也只是为了谋财吧?” 沈欢将东瀛人的挑衅的事情说了一遍,苏璃忍不住笑道:“扶桑倭寇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厉害了,姐姐在没被封印的时候,那孩子就像你说的那样,可得问向喊爸爸呢。” “抛除个人感情,能将弹丸之地发展到现在这个地位,东瀛确实有不少令人敬佩的地方。”这是一个必须得承认的事实,华夏神龙做了五千年的霸主,如今这些荣耀转移到他国身上,可能是应了那句风水轮流转吧。 “不过,华夏的尊严不容侵犯!” 现在是和平的年代,但战火才从来没有停息过,只不过是将现实中的战场,转移到了文化上而已。 文化侵略,这是属于一种精神上的侵略,和真正的战争一样的可怕。 试想,一个失去了自己文化特色的民族,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 苏璃忍不住笑道:“小欢子,你真是一个奇怪的人,明明是一个连国主都敢坑的自私家伙,现在嘴里却不停嚷嚷。” “国主是国主,他只是这个国家的领导人,代表不了整个华夏。” “按照你们现代人的思想,这么想也没错,放在古时可就是大不敬了。”苏璃无奈的摊了摊手,露出诱人的香肩,“不过这次姐姐就帮不到你了,因为我对炼茶的事情,可谓是一窍不通。” “当然,你可以说一下炼茶的目的是什么,也许我能用别的办法帮助你达到和炼茶一样的效果。” 等到沈欢说出为何要炼茶的时候,苏璃没好气的骂道:“说你蠢你还不信,神农石可以更改强化一切植物,既然又不需要的东西,直接用神农石改了就好。” “难道经过神农石这件先天之物处理过的茶叶,还比不上你们普通凡人,所研制的炼茶之法?” 沈欢眼睛一亮,关心则乱,自己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 但事情做起来远远要比想起来困难的多,经历第一次失败后,沈欢看了眼时间,“还有整整一个晚上,来得及!” 沉浸在“神农炼茶”当中的沈欢,连自己去找林老爷子的主要目的都忘记了——混蛋!你去找老爷子,不是为了向他老人家,申请和林妙诗的同居许可么! …… 武野千岛的表情很得意,他这次的华夏之旅,用事实证明,华夏人无论是茶道还是茶叶都要远远输于东瀛! 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东瀛可以说是这类徒弟中的代表,但至今没听华夏这位师傅感叹过,后悔当年的文化传播。 “武野先生,根据那位先生的要求,您必须马上返回东瀛,可您为什么还要选择在燕京留一天呢?”他身旁的助手不解的问道。 武野千岛品了口茶,颇为神清气爽,“这次茗茶大会是在燕京举行的,这里虽是华夏的天都,却不是茶文化最发达的地方,我之所以停留这么久,就是为了等一个人。” “等一个人?” “一个只在传说中存在的人。”武野千岛不屑的笑道:“你是知道的,华夏人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故弄玄虚,而且常常有高手隐于山林的说法,我在燕京等了这么久,就是为了等待那种隐于山林的高手出现。” 助手露出了和他一样的笑容,“如果华夏真的有高手,当初我大和民族的那些英雄征战时,又岂会那么容易成功。” 武野千岛看了一眼脚下,“是啊,当初若非在别的战场失利,这片土地就已经是我们的了。” 助手笑了笑,“失败是成功之母,我相信在那位先生的领导之下,让华夏挂上东瀛的名号,只是迟早的事情而已。” “武野先生,建议您还是放弃等待吧,华夏那种所谓隐于山林的高手,根本就不存在。” “我也这么觉得。”武野千岛看了眼手腕上的手表,“时间不早了,还一个人都没有来,我看这次茗茶大会,可以就这样结——” 话音还未落下,不远处便有一群人走了过来,为首的是一个模样清秀的年轻人。 “你就是这次大会的发起人?” “没错,这次大会的发起人正是在下。”武野千岛说起华夏语十分流利,若不是身材矮小、面像猥琐,很难将其和东瀛人联系起来。 面对武野千岛伸过来的“友谊之手”,沈欢一巴掌就拍到了一旁,“果然是丑人多作怪。” “你说什么!”武野千岛一脸气愤。 沈欢却是一脸淡然,对于一个内心将华夏人成为华夏猪猡的存在,他没必要讲任何的礼仪道德。 毕竟这些东西,是人与人之间交流才会用到,眼前的这个东瀛人,除了模样外表,和人类这个词语,再也没有半分关系! 第616章下跪道歉?下跪叫爷爷! “你懂不懂礼貌!”武野千岛一脸气愤,好像受到了莫大的屈辱。 沈欢面带冷笑,“礼貌?华夏是礼仪之邦,每个人都懂得什么叫做礼貌,不过礼貌是人对人,而不是人对狗!” 本来沈欢没打算这么“失礼”,面子在哪个方面失去,就从哪个方面夺回来,若是真的只争一时之气,他何必浪费一晚上的时间,去研制神农石改造茶叶的办法,直接暗中将这个东瀛人杀了就够了。 可惜,武野千岛这个东瀛人的想法和他并不一样,表面微笑的做着自我介绍,心里却在说着,“看呢,这些华夏猪猡又来自取其辱了!” 面对这样的连狗都不如的家伙,有必要讲礼貌吗? “先生,你这样说话,我是可以告你种族歧视的!”武野千岛气愤不已,给人一种有道理的人是他,被欺负的人是他。 至于那句“华夏猪猡”他好像从来就没有说过一般,呃……似乎对方的确没说过,只是在心里想了想,但,这有区别吗? 武野千岛不知道沈欢已经将他设定为读心术的目标,心思继续活络着,“看来这个年轻人是一个极端的爱国分子,哈哈,这种神经粗大的家伙,最容易被人利用。” “等会儿比赛的时候,自己应该故意做出一些激怒他的动作,然后让他朝着自己的脸颊上来一拳,反正普通人对我造不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东瀛茶道大师本着文化交流前来,举办华夏茗茶大会,却被当地人歧视殴打。” “这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曾经被称为龙一样高贵,狐狸一般狡猾,狮子一般凶猛的华夏民族,早就退化成了一群愚蠢的猪猡。” “真是越想越兴奋呢!” 他内心的想法,全都一字不落的被沈欢读进了内心当中。 “我不跟你这样没有素质的华夏人交流!”武野千岛说着,对沈欢身后的老人们问道:“这就是你们华夏新一代年轻人的素质吗?真是没有教养的家伙,难怪当年会被我们的小分队轻易的攻掠。” “未来是年轻人的,我希望现在华夏的年轻人,不是全都这么糟糕,要不然那真是一件悲哀到极点的事情。” 不明真相的老人们,对沈欢的看法也产生了一些变化,当然,这里面除了对他相对了解的林老爷子。 “废话少说,我们这次来是参加茗茶大会的!” 武野千岛整理了一下西服,“关于被歧视不礼貌对待的这件事情,我会向贵国投诉的,在茗茶大会开始之前,我有一个条件,如果这一次你们和之前一样输了的话,就必须让这个年轻人给我下跪道歉!” “你说什么!”林老爷子一下子就怒了,在他眼中沈欢是他的孙女婿,让自己的孙女婿和一个东瀛人下跪?不可能! 武野千岛没有回应,他一旁的助理语气玩味道:“怎么,反应这么强烈,是因为知道这个年轻人下跪已经是注定的事情吗?” 沈欢伸手拍了拍林老爷子的肩头,“林爷爷,咱们来之前不会已经商量好,这件事儿全权由我来处理么。” 林老爷子咬了咬牙没说话,这人老了干什么事儿都会变淡,可一旦动起脾气,比年轻人还要厉害。 “既然是比赛,机制就必须公平,总不能你提了条件,我却不提吧?” 武野千岛没想到沈欢会这么回答,“好啊,只要不是太过分的条件,我都会同意。” 在他的认知里,东瀛的极品玉露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茶,再加上东瀛的里外千家流茶道之法,别说在华夏,就算放在整个直接都是首屈一指的好茶! 这样的茶叶不可能会败,也没有理由会败。 “这样啊,我的条件和您差不多。”沈欢面带微笑道:“到时候您要是输了,就给在座的每一位前辈叩首喊爷爷。” “你——” “你什么你,难道您怕输?”沈欢这话更加简短,但效果却和刚才助理说的一样。 “我自然不怕!”武野千岛面色一沉。 “既然不怕为什么不敢答应呢。”沈欢耸了耸肩,“难道你觉得我这个理由有些过分了?不过我觉得不怎么过分,这和您提出来让我下跪道歉差不多吧?” 差不多?差远了!东瀛人的尊严是你们华夏猪猡能够逼比的么! “我为什么不敢答应?我只是要考虑一下而已。” “那现在考虑好了吗?” “我答应了。” 有极品玉露在,一切茶叶都是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渣,所以这个年轻人假设的条件,根本就不会出现。 “那就开始吧。” 武野千岛让助理开始沏茶,整个过程都充满了艺术的美感,有些事儿必须得承认,几百年的发展,根在华夏的东瀛茶道,如今已经独自成为了一颗参天的大树。 “我带来的茶叶就不需要再多做介绍了,绿茶中的顶级王者,极品玉露。” “呵呵。”沈欢笑了笑,“玉露就是绿茶王者了吗?孤陋寡闻!” 沈欢打开茶包,用最基本的方式沏了一杯龙井,这些过程是他从网络上学习来的,除了不太自然以外,也算有模有样。 但在武野千岛看来,这个年轻人完全就是门外汉。 沏茶的水,沏茶的技术,以及茶叶本身,是判断一杯茶好坏的必备条件。 沈欢用水随意,沏茶的技术更是一塌糊涂,除非茶叶上佳,不然绝对不可能比得上玉露。 茶叶再好,能好的过玉露吗? 而且看这茶色,明明就是新茶,更是犯了新茶不能立马就泡饮的大忌! “这世界上不会存在比玉露更好的绿茶。” “是吗,那请你品茶一下,我国的西湖龙井。”沈欢说着,将茶杯递了过去。 武野千岛随意尝了一口,“就这样的烂——这、这怎么可能?!” 这种口感,这种味道,这种苦尽甘来的绝妙体验,这杯随手泡西湖龙井,无论从任何方面,都远远超过了玉露。 沈欢的动作没有停下,又沏了几杯茶,“大红袍、祁红、君山银针……除了药茶外,这里包含了所有种类的茶叶,请品尝。” 待到武野千岛全都品尝完以后,面如死灰的他已经说不出半句话。 玉露不仅没能保住绿茶之王的地位,就连其他茶也无法匹及,两者之间的差距,几乎可以用相差万里来形容。 “怎么样?现在你可以下跪叫爷爷了吧?” 第617章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武野千岛面色阴晴不定,他从没想过玉露会输,并且输得如此彻底。 沈欢拿出的那些茶叶,无论是绿茶红茶还是白茶黑茶,其口感品阶都远远超出了极品玉露。 更令他不解的是,看这些茶叶的成色,明明全都是刚刚采摘出来的,为什么会有这种效果。 只要稍微了解茶道的人,都知道新茶泡饮是茶文化的大忌,更何况是被誉为东瀛千宗家流派首席的武野千岛。 “你这个茶有问题!你一定是添加了某种化学试剂,不然绝对不可能出现这种结果!” “化学试剂?不想下跪您就明说,扯到化学试剂上,你不觉得可笑吗?” 武野千岛摇了摇头,“玉露是绿茶巅峰的代表,没有任何茶叶能够超越它!” “看来现实的巴掌还是不够重。”沈欢说着,将剩下的茶水,递到了其他评委面前,“为了保证赛制的公正性,这些评委都是你请过来的,有我们华夏大陆人,也有宝岛和香江的茶道大师,其中还有一位是你们东瀛茶道综艺节目的主持人。” “让他们来判断,谁胜谁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对吧?” 武野千岛沉默不语,要说品茶的技巧,在座的众人当中,他自称第一没人敢称第二。 连他这种刁钻到极点的舌头,都能够在瞬间区分出好坏,剩下的那些评委恐怕只是闻一闻就能分出胜负了。 “你——” 见武野千岛想开口,沈欢及时出声,打断了他想要为自己辩解的念头,“看样子您是想要出声辩解,这也不是不可以,但茶叶时好时坏,使用舌头品的,而不是用嘴巴说的。” “输了就是输了,即便舌灿金莲也不能更改这个事实!” 在沈欢说话的时间,那些评委已经纷纷用过了茶叶,脸上满是舒服惬意的表情。 “我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武夷岩茶,这味道、口感,以及即便入腹的唇口留香,实在是太美妙了!” “没错,西湖龙井清香味醇,以色绿、香郁、味甘、形美堪称四绝,这苦尽甘来的滋味,就如人生百态,好茶!好茶!好茶!” 那位品尝着普洱茶的香江评委,摇头道:“武野千岛大师的这位徒弟,曾经在世界级的茶道大赛上拔得头筹,其茶道技术堪称年轻一辈的第一人,其所用的泉水取自神户之腹地,再加上玉露这样的顶级绿茶,可谓是三绝合一。” 听到这儿,其他几位评委有些不乐意了,唯独那位来自东瀛的查到主持人,微微松了口气。 刚刚他还在想,用什么理由,让武野千岛大师翻盘,没想到这个来自香江的华夏人,竟然主动帮忙把这活儿给揽了下来。 这种情况不是没有预料到过,只是按照原本的想法,站出来的应该是那位来自报道的茶道大师。 毕竟从某种角度来讲,宝岛是受日文化影响最严重的华夏领土。 “小子,认输吧。”武野千岛的那位年轻助理,脸上带着傲然的神色,香江2那位茶道大师所说的话,他很喜欢听。 林老爷子忍不住想要开口,沈欢却是摇头笑了笑,“林爷爷,这位评委的话,显然只说了一半,无论结果如何,出于礼貌,我们都应该让他把话说完不是吗?” “就你也配讲礼貌?”武野千岛讥讽开口。 沈欢笑着耸了耸肩,“人对人自然是要讲礼貌的,至于武野千岛大师您就……对不起,恕在下无能为力。” “你——可嗖!八嘎!”武野千岛忍不住大骂出声,连华夏语都将不出来了。 沈欢满脸诧异的对着身旁的极为茶道老友问道:“各位前辈,你们听到什么声音了吗?” “什么声音?”林老爷子最了解沈欢,所以在第一时间做出了配合。 沈欢摇了摇头,“比狗叫还难听,有些像放屁,应该是某种生畜的叫声吧。” “你——你——” “武野千岛先生,我想您最好还是要注意一些礼仪,这种用手指指着人说话的方式,可不是什么礼貌的行为,您一个人只身来到华夏,代表的可是整个东瀛。”沈欢说着,朝着台上的香江茶道大师微微鞠了一躬,“而且,让人把话说完是最基本的礼仪,连这样的基础礼仪都做不到,你也配谈礼貌二字?” 武野千岛气得说不出话来,加上现在的情况特殊,纵使有千言万语,也只能硬生生的给吞到肚子里。 “就像这位年轻人说的一样,我的话并没有说完。”香江茶道大师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若放在茶道比赛当中,获胜的自然是武野千岛大师的徒弟,但大家可能都忘了,这一次我们比的不是茶道技巧,而是茶叶本身的品质!” “请大家回想一下刚才的情景,在武野千岛大师之徒在炫耀茶道技巧的时候,这位代表我们华夏的年轻人做了什么?”香江的这位茶道大师忽然提高了音调,“他用最简单的方式,最基础的办法,最普通的清水,沏出了除药茶以外的所有茶类。” “也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茶叶本身的品质和魅力。” “可以这么说,年轻人之所以会生出,和茶道技巧,沏茶之水没有任何的关系,这样的茶叶,就算是不懂茶道的普通人,也可以浸泡出茶叶最优秀最原始的味道。” 香江的之位茶道大师没有继续说下去,但这场茗茶大会的胜利者是谁,已经显而易见。 “不知道武野千岛先生是否会华夏语?”沈欢是在明知故问,根据刚才武野千岛的表现,他不仅会华夏语言,而且还十分的精通。 你是聋子吗? 武野千岛刚打算这么问,沈欢便继续说道:“如果您不是很懂的话,我可以在再给您解释一下,刚才这位前辈所说的话,总结为一句话就是,获胜的不是我,而是华夏茶叶!” “根据我粗浅的了解,东瀛是一个讲求武士道的国家,事到如今,您该不会是想继续装傻下去吧?” 武野千岛咬了咬牙,“我们大和民族的子弟,自然不会做出违背诺言的事情。” “师父!”年轻助理一脸焦急,武野千岛却一副吾意已决的样子,挥手让其退到了一旁。 然后慢慢的弯下双腿,同时嘴唇上下而分。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身体忽然抽搐了一下,然后倒在地上吐起了白沫,像是犯了羊癫疯一般。 助理看到后,眼睛一亮,表情悲愤道:“你们这群该死的混蛋,竟然在茶里下毒!” 众人表情一个比一个惊讶,根本没有意识到会出现这样的一幕。 唯独沈欢的表情,有些哭笑不得。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对!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武野千岛这位岛国友人,完美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这种惟妙惟肖的演技,恐怕就算是影帝碰上了,也要退避吧? 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武野千岛千不该万不该,在沈欢的面前飙演技…… 第618章装病的人,千万别让沈欢治! 人心是很脆弱的,而且很容易相信眼睛所看到的事物,越逼真就越有说服力。 看到武野千岛的样子,刚刚饮茶的那四位评委全都是一脸的紧张,那三位华夏茶师还好一些,最多就是冷汗直流,东瀛的那位茶道主持人表现的就很是狼狈了。 起初是吓得差点从座位上掉下去,紧接着爬起来以后,疯狂的用手抠喉咙,似乎是打算把喝进肚子里的茶水给吐出来。 自己恶心到没有不确定,但林老爷子等围观者却是被恶心的不轻。 “吐白沫吐的这么厉害,该不会是真的吧?” “看这情形像是真的,不过我目前还没有什么感觉。” 燕京本地的茶道师傅最为冷静,他一边用手绢擦着额头上的汗,一边说道:“不管真假,先叫救护车再说。” “没错,先叫救护车!”助理恶狠狠的盯着沈欢说道:“武野先生中毒这件事儿,我们东瀛不会就这么善罢甘休的!” 沈欢脸上没有一点紧张,反问道:“等一下,你确定要一个人代表整个国家?” “我们是东瀛的公民,在华夏的土地上受到了迫害,这个公道我们国家一定会帮我们讨回来!” “停停停!”沈欢没好气道:“先不说你这话有多少毛病,就说两件事儿,第一,你怎么肯定是我下的毒?第二,你凭什么肯定武野千岛现在的状况是茶水引起的。” “武野先生在参加比赛之前,没有进食过任何食物,现在中了毒,不是你茶里有毒,还能是什么?”助理冷哼道:“至于是不是你下的毒,我不敢肯定,但可以肯定的是,绝对是你们华夏人下的毒!” “至于原因,很简单,你们不甘心输掉茶文化的比赛,就选择下毒来谋害武野先生!” “你乱说什么!” “我们华夏人绝对不会干出你说的那种事情!” “早不中毒晚不中毒,偏偏在下跪的关键时刻中毒,谁知道是不是演出来的!” 沈欢挥手示意茶道界的老前辈们先安静下来,然后一本正经的对着助理问道:“你的脑袋是不是被门给夹过?” “你的脑袋才被门给夹过!”助理气得差点没跳起来。 沈欢一脸疑惑,“既然没被门给夹过,为什么会说出这么傻哔的话?” “你骂谁!” “我不是骂,只是在阐述一个事实罢了。” “你——” “有意见?”沈欢语气玩味道:“究竟是傻哔到什么样的地步,才会说出刚才那些话?怕输所以下毒,你觉得我拿出来的这些茶叶,有哪个输给了你们东瀛的极品玉露?” “没有!一个都没有!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要下毒?吃饱了撑着没事儿干么?” 助理支支吾吾半天,嘴硬道:“在这些茶叶出现之前,极品玉露都是以绝对性的优势胜出的,你们因为不自信,所以才会选择下毒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你自己白痴承认就好,何必把我们这些高智商人群也拉上白痴的行列?你这些话可谓拙计到了极点!” 沈欢一直被苏璃骂智障,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比自己还白痴的人,哪会轻易放过。 现在的他脸上在笑,但心中的怒火已经冲破了天际。 这不是夸张的形容,而是事实如此! 每一个华夏人都不会忘记,当初大战时,东瀛是以怎样的借口攻进来的,归结下来就两个字——找人。 现在武野千岛的表现,加上年轻助理的说辞,很明显,他们是在运用当年一样的手段。 打仗是肯定打不起来,但借此向华夏施加一下压力,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这就是武野千岛这个自认为很聪明的人的聪明办法。 说实话,要不是因为林老爷子等人在这儿,沈欢早就用千幻把这两个倭寇给砍了。 “你这是在进行人身攻击!”助理气哼哼的举起手机,“你今天所说所做的一切,我全都录了下来,是非曲直自然有人能够判断!” “我是代表不了东瀛,但你的行为却代表了华夏,若我将这样的待客之道放到网路上——” “现在不是争论谁对谁错的时候,等救护车来了以后,再说这些事儿也不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宝岛的那位茶道大师,感觉自己的肚子有些隐隐作痛。 “不用叫救护车,武野先生这病我能治。”沈欢说着就朝武野千岛所在的位置走去。 看到这情况,年轻助理连忙张开了双臂,“你想干什么!” “治病解毒。” “就你?” “我是华夏的著名医师,不相信的话,你可以问问我身后的这几位前辈。”沈欢指了指自己的胸口,“也可以上网搜索和我有关的信息,如果你还不相信,可以打一下中医公会的接待电话,让他们查一查,究竟有没有一个叫做沈欢的医师。” “沈欢?!”燕京那位茶道师傅好像想起了什么,震惊中带着一些兴奋,“你就是小医王沈欢?!” “我说看着怎么这么眼熟,原来是小医王啊!” “我就寻思着,这么小的年纪便能得到老林的赏识,肯定不是简单人,没想到竟然是名噪一时的小医王!” 林老爷子的那些茶道界前辈,也纷纷认出了沈欢的身份。 毕竟沈欢当初在燕京,做了不少惊人的创举,就算不是名满京城,也名满半个燕京了。 “听到了?”沈欢摊了摊手,“我的主职是医师,所以根本就没必要骗你,你要再这么耽搁下去,我可不保证会不会出现人命。” 会不会出人命,助理比任何人都要清楚,可现在这个情况,已经是骑虎难下了。 而且身为一个医师,竟然连武野先生是不是真的中毒都没看出来,医术显然也没高明到哪里去。 “小医王,他们不让治我让治,您先给我看看?”燕京的那位医师开口后,其余人也纷纷附和。 “你们三位的身体素质都很好,并没有中毒,所以无需担心。” 一听这话,众人皆是松了口气,小医王说没事儿,那就真的是没事儿了。 “我说,你到底让不让治?不放心?那这样,我要是治不好武野千岛,就一命抵一命!” 本来还有些迟疑助理,没有任何犹豫,“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不知道为什么,助理总觉得沈欢这看似温和的笑意,有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感觉。 毛骨悚然?这就对了! 没听说过装病的人,千万不要让沈欢医治这句话吗? 第619章太阳本草之毒? 武野千岛走南闯北,阅历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当沈欢蹲下来的时候,他明显感觉到了一丝不妙,但在众目睽睽之下,这戏必须的演下去。 毕竟刚才突然口吐白沫就够蹊跷了,再来一次,真相恐怕就要大白于天下了。 “武野先生,你能听到我说话吗?”沈欢一边询问,一边装模作样的做起了检查。 警惕的武野千岛并没有回答沈欢的问题,只是单纯的抽搐。 “看您头摇的这么厉害,应该是听不到了。”沈欢说着连叹三声,“唉!唉!唉!” “怎么了?”助理双手抱肩,冷笑道:“治不好就明说,别在那里装神弄鬼!”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人家出云玄白也是东瀛人,举办亚洲传统医学大赛和这个武野千岛的目的差不多,但人家是怎么做的? 再看看此时躺在地上耍无赖的武野千岛,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要是东瀛全都是武野千岛这样的人,不用华夏动手,估计全世界的人民早就群起而攻之了。 “我没说治不好,只是——” “只是什么?” “武野先生怕是活不长了。”沈欢用表情上的悲伤来表示对武野千岛的极度同情。 武野先生根本就没病! 这个沈欢果然是庸医,不过这样更好,就算不能一命抵一命,也要让他吃些苦头。 助理心中暗喜,但表面上却是一副愤怒的样子,“华夏小子,你莫要胡言乱语!别忘了你说的话,要是治不好武野先生,就要一命抵一命!” “你这人,都不让人把话说完,到底有没有礼貌?”沈欢没好气道:“我说治不了了?” “没——” “既然没有,你瞎哔哔什么?” “你——” “你什么你?是不是还想挨骂?”沈欢一捋袖子,“你要再这么矫情下去,可别怪我不医治武野千岛了!” 助理冷笑一声,“哼,说了这么多,我看你根本就是治不好武野先生的病,想要跑路吧?” “治不好?”沈欢学着他的样子,也冷笑了一声,“不瞒你说,就武野千岛现在的情况,除了我没人能治得好他!” “那你就治啊!” “抱歉,不知道只有你这样,还你们东瀛人的脑子都这样,现在的情况是你求我,而不是我求着你!还真当我是圣母婊了。” 见沈欢真的不打算治了,助理连忙道:“别忘了你说过的话,要是治不好武野千岛先生,就要一命抵一命,你现在中途退出,和治不好没什么区别!” “治不好是治不好,我有开始治疗吗?” “你——”助理已经不知道自己这是第几次,做出这样的举动了,没办法,他虽然精通华夏语,但和沈欢这种土著级存在舌斗,显然是不理智的。 看样子,沈欢很可能真的会这么撒手不管。 武野先生装病虽然能够瞒过一时,但瞒不了一世,到时候从医院出来还得下跪喊爷爷。 现在武野先生根本就没有中毒,自然不存在着什么解毒之法,无论他用什么方法,武野先生只要继续演下去,就绝对没有治愈的可能。 到时候用“一命抵一命”为筹码,与这个华夏年轻人商谈,到时候为了自保,就可以免去下跪喊爷爷的惩罚。 想到这儿,助理摆出了低人一等的姿态,“对不起沈欢先生,刚刚是我太冲动了,现在我为自己刚才的冲动道歉,不过武野先生是在下的半个师傅,所以有刚才的举动也是人之常情,希望您不要介意。” “想让我治病?” 助理犹如小鸡啄米一般,猛地点了点头。 沈欢语气玩味道:“求我啊!” “我、我——”助理脸上重新燃烧起了怒气。 有些人就是这样,年纪轻轻的在某个领域获得过头筹后,就会生出老子干什么都是天下第一的优越感,助理就是这类人中的佼佼者。 亚洲茶道大会青年组冠军,他顶着这个充满光辉的名头已经很久了,让骄傲的他,向沈欢这种华夏猪猡做出乞求? 助理的面色阴晴不定,多番变换后,最终咬牙道:“求求你救救武野先生!” 现在所受的一切屈辱,都是为了报复时的快感。 沈欢,等着吧,你现在让我受到的这些耻辱,待会儿在下一定会十倍奉还! 助理却不知道,他的这些心理活动,全都被沈欢听到了耳朵里。 十倍奉还?恐怕你没这个机会!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沈欢还真有可能中了这圈套,至于现在嘛……呵呵谁整谁还不知道呢! “哼,看在你态度这么诚恳的分子上,我就只好勉为其难的接受你的道歉。”沈欢说着,重新走到了武野千岛身旁,“我刚才之所以会纠结,是因为武野千岛先生中了一种致命的奇毒。” “什么毒?”已经调整好心态的助理,很配合的进行着演戏。 “这种毒的名字叫做太阳本草,是一种威力十分巨大的毒药,中其毒者,初期全身抽搐口吐白沫,中期身体汗液开始疯狂蒸发,后期血露于表五脏扭曲,最终成为一具没有任何水分的干尸!” “至于依据,大家可以看一下武野千岛先生,最初毒发的时候,他是口吐白沫浑身抽搐,现在他身上满是大汗,很明显是从初期到中期的发展。” 助理心中不屑,太阳本草?亏你这个猪猡能够想到这样的东西。 武野千岛先生口吐白沫,那是他在极道打混时所学到的一种技能,流汗?利用自身力量不停地抖动,不出汗才怪! 但脸上却表现出一副紧张到不行的样子,“那这种毒药怎么解呢?” “在说解毒的办法之前,我觉得有必要介绍一下这个太阳本草的来历。”沈欢顿了一下,起身对着众人说道:“太阳本草的生长条件极其苛刻,除了岛屿环境这种地理要求以外,只有在生畜聚集的地方才能够健康生长。” “现今世界,生长着太阳本草的地方,就只有一处,那就是——东瀛!” 你不是要玩吗?我有的是时间陪你慢慢玩! 第620章很简单的治疗办法 太阳本草,只在东瀛产出?! 助理似乎听明白了,沈欢这话里的含义,“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只是为了证明华夏人的清白而已。”沈欢用手指了指那名东瀛茶道主持人,“在场的只有你和那位评委是东瀛人,下毒者肯定是你们二人之一。” 什么意思?就是这个意思,你不是将下毒的锅往我们华夏人身上甩么?现在老子就给你甩回去! 听到这话,那名东瀛茶道主持人,一下子就着急了,“不是我,我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情呢!” 武野千岛在东瀛茶道界有着极高的声誉,若是毒杀的名头落在他的头,他这辈子可就完了。 沈欢笑着对其摆了摆手,“我知道不是你。” 助理先是冷哼了一声,然后说道:“沈欢,明人不说暗话,照你的意思,下毒者是我咯?” 沈欢连忙摊了摊手,“我可没这么说过,是你自己承认的。” 承认你妹啊! 按照你的说法,太阳本草只有在东瀛才能生长,所以下毒者肯定是东瀛人,而在场的只有两个东瀛人,你很肯定的说不是主持人,那不就只剩下我了么! “哼,这一切都是你自己臆测出来的,而且什么太阳本草我根本就没听说过!”助理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从十三岁起就跟随在武野先生的身边,至今已经有十几个年头,要是我想下毒,为什么非要等到现在才下。” “这个问题,在场的人,恐怕谁都没有你清楚。”沈欢绕着助理走了一圈,“如果你非要我回答,那么我也只能说出自己的推测了。” “你之所以等到现在才下毒,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之前你一直没有机会下手,第二,你下毒的念头是在来到华夏以后才生出来的,第三,因为你一直待在武野千岛身边,如果他中毒,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肯定是你,所以你才会选择他在华夏举办茗茶大会的时候出手,第四,你对华夏人充满了怨念,所以你选择毒杀武野千岛这样的东瀛名人,借此来挑起两国的争端,第五——” 助理实在是听不下去了,愤怒道:“够了,这些全部都只是你的猜测罢了!” “是啊,这些都只是我的猜测,真正的原因只有你自己清楚。”沈欢摆出一副无语的表情,“我就说嘛,你自己说出来得了,还非得让我猜,这一猜我不知道又死了多少脑细胞。” 助理张了张嘴,似乎是想说什么。 “解释不了了吧?所以说,下毒者必定是你无疑!”沈欢叹了口气,一脸无奈的说道:“我平时最讨厌的就是你这种人,做了还非得嫁祸到别人身上,身为男人就要敢作敢当,做了就是做了,做了以后不承认,还非得把这事儿推在别人身上,这是孬种才会做的事情。” 你说谁是孬种! 助理的肺都快要气炸了,但他心中时刻谨记着一句话,不要和眼前这个华夏年轻人打嘴官司,你不是他的对手。 “哼,一切都是你在说,有没有太阳本草这种东西都不一定!”助理冷笑道:“我有理由怀疑,你说了这么多话,其实只是为了转移话题,让大家忽略你没办法医治武野先生这个事实而已。” 沈欢没想到在这种时刻,助理还能保留住这种冷静的思绪,看来对方也不是自己想象的那般白痴。 “利用语言上的漏洞来质疑对方的判断,这是犯罪者惯用的伎俩,不过你要是也想打这样的主意,那就注定只能让你失望了。”沈欢说着,转身朝身后的人群问道:“不知道各位前辈当中,有没有人带平板电脑过来。” 一名身材消瘦的老者面带疑惑,“平板电脑?那是什么东西?” 另一名个头矮小的老人干笑道:“小医王,这种东西是你们年轻人玩的,和我们这些老家伙可没关系。” 林老爷子皱了皱眉头,“不行的话,我现在就让下人回去取一个。” “不用了,我之所以问大家有没有平板电脑只是为了让这位来自东瀛的先生看清楚一些而已,没有也没事儿。”沈欢说着拿出手机,一顿操作后,他将手机放在了助理的面前,“如果你眼不瞎的话,应该能看清楚上面的文字吧?” 沈欢让他的看的是企鹅百科,上面的记载和之前所说的几乎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沈欢说得要比网络上记载的更加详细。 “这些文档是你们华夏人编辑的,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猫腻。” 一个人的脸皮厚到这种程度,也真是没谁了。 “我早就知道你不会承认,所以……看看这个。”沈欢又点开了另一个窗口,上面全都是东瀛的文字,“现在相信了吗?看来你很质疑我这个神医的真实性啊。” 太阳本草竟然真的存在,而且作用的效果竟然和武野千岛先生所表演出来的一模一样! 难道、难道武野千岛先生真的中了毒? 助理已经开始怀疑自己和和武野千岛多年来所建立出来的默契,不过当他看到武野千岛暗中打出的手势以后,便大松了口气。 看来只不过是巧合罢了! 这个沈欢有些本事,但他从一开始就错了。 “关于是谁下毒的事情我们以后再说,你还是先说说救治武野先生的办法吧。”助理说完以后,还不忘补充道:“你刚刚说是我下的毒,臆测的成分太大了,想要知道谁是真正的下毒者,只要救治好武野先生,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沈欢思考了一下,“你这么说也不错,不过还是那句话,将自己做出的丑事推到别人的身上,这是一种无耻到极点的行为。” “少废话,根据资料上的说法,以太阳本草的药性,从中毒到身亡,最多只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现在只剩下二十分钟不到,若是武野千岛先生死了,你也要赔命!” “放心吧,身为医师,我懂得比你要多得多。”沈欢用手摸了摸下巴,“至于治愈武野千岛先生的办法嘛,很简单……只要把小丁丁给砍了,就足够了!” 听到这话,演技已经臻至化境的武野千岛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砍了小丁丁?你他妈这不是扯淡么! 第621章卧槽,针错地方了! “你是在开玩笑么?我从来就没有听过这种治疗方式!” 助理有种被戏耍的感觉,准确来说,他从一开始就一个被沈欢所戏耍的角色。 沈欢一脸严肃的看着助理,“你觉得我像是在开玩笑吗?” “是,你没在开玩笑,你是在胡闹!”助理实在是忍无可忍,尤其是那种莫名被戏耍的感觉,让他非常的不适,按照道理来说,被戏耍的应该是沈欢,而不是他! 不仅是助理觉得沈欢在胡闹,就连那些陪同而来的老人们也觉得沈欢是在胡闹。 “那可是命根子!砍掉了,那人还能活命么!” “也不能这么说,前人的经验告诉我们,命根子这东西,要是技术好,砍了也不一定会死。” “可这总得有个理由吧,不能说砍就砍啊!” 听到这些老人的话,武野千岛大松了口气,这种无稽之谈,恐怕只要是个正常人都没办法同意。 只要还有理智的人在,就一定不会发生小丁丁被砍的事情。 “大家稍安勿躁。”沈欢深吸了口气,“虽然这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但和任命相比,一个小丁丁又能算得了什么?” 一个小丁丁算得了什么? 那可是男人一辈子的象征,患个阳衰就能让人愁白了头发,就更别提直接没了这个东西了。 “沈欢,你要治不了武野千岛先生就不要在这里耽搁时间,这可是关乎人命的事情!” “我说了,治不好就一命抵一命。”沈欢摊了摊手,“现在是你们无法接受治疗的办法,而不是我没有医治的能力。” 你这种猪猡的命,还没武野千岛先生一根脚趾头贵,要不是先生是在装中毒,你就算跪下来求老子,说破天,老子也不会答应让拟为武野先生医治。 “既然你说只有切小丁丁一个方法可以治疗武野千岛先生的病,总得说一下理由吧?” “人做事儿总得要有理有据,小医生你就为这位东瀛客人解释一下吧。” “是啊,不然他还真以为我们是在欺负人。” 这些老人对沈欢的方法虽然有质疑,但本质上还是和沈欢在同一阵营的。 沈欢叹了口气,“那我就不劳其烦的为这来自的东瀛的客人解释一下吧。” “太阳本草这种毒药,和普通毒药不同,它的发源地在储存尿液的膀胱之中,若只是初期,那很容易解决,只需要吞服汤药压制就好,但现在武野千岛先生已经开始出现中毒中期的症状。” “中毒是怎么回事儿,这里我就不对大家多做解释了,简单来说,就是毒素对身体的一种吞噬,最终使人身体失去调节平衡的能力,最终一步步的走向死亡。” “太阳本草恐怕的地方就在于,它的扩散方向,因为毒是产自于膀胱,第一个受伤害的地方就是尿道。” “其实留着小丁丁和切掉小丁丁,本质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因为留不留它都已经失去了本身的作用,与其如此,还不如砍掉他,连组织毒素的蔓延。” 沈欢说这些瞎话的时候,连眼睛都没眨一下,表情也是一本正经,并且语速极快。 除了这些话以外,后面他又讲了一些专业性的知识,听得人云里雾里,总之所有的话归结于八个字——这小丁丁,必须得切! “这位来自东瀛的朋友,我说的话你听懂了么?” 听懂你妹啊! 刚开始的还能明白,可到了厚了,助理整个人都傻哔了,这他妈说的都是些什么啊! 听不懂?听不懂就对了! 沈欢一脸郑重道:“来自东瀛的客人,如果你再耽搁下去,武野千岛先生需要切的就不只是小丁丁了……他整个下体可能都要面临无妄之灾。” “总之,切小丁丁这种事情,我是绝对不允许的!” “你确定?”沈欢问这话的时候,脸色忽然冷了下来,整个人的气质冰冷到了极点,他将一缕龙威施加在了助理的身上。 龙威只有一缕,但助理只是一个普通人,怎么能受得了如此威压,整个人险些跪到地上,“你、你想做什么?!” 死亡,虽然只是刹那,但助理心中生出了一种好像面临死亡一般的恐惧,当身患收回龙威时,他竟然有股“得道升天”一般的解脱感。 同时他也开始意识到,自己眼前站着的这个沈欢,可能并不只是自己脑海中想想的猪猡那么简单。 “不做什么。”沈欢忽然笑了笑,“其实呢,治疗的办法,也不是只有切掉小丁丁一种,还有另外几种相对来说比较简单的办法。” “什么办法?” “针灸,按摩,都是可以治疗的。” 刚刚说的那么危险,说只有切丁丁才能治,现在忽然改变口锋,说针灸推拿就能够治疗。 切丁丁和针灸治疗,这完全就是两个极端啊! “那就用这种相对简单的办法吧!” “你确定?”沈欢问这话的时候表情有些凝重,要光从表情判断的话,给人感觉,就好像是针灸比切丁丁的后果还要严重一般。 哼!这小子不过是在和自己玩心理战罢了。 既然能够选择针灸这种简单无痛苦的事情,谁会选择用针灸来治疗。 “我确定!” “这可是你选的。”沈欢嘴角翘起一丝笑意,他确实是在玩心理战,不过却不是助理想的那样。 从一开始,他的目的就不是切小丁丁。 身为一名医师,怎么可能做出那么丧心病狂的事情呢? 他要的就是助理“我确定”这三个字,其实沈欢话里的潜台词就是,方法是你选的,待会儿我治疗的时候,你可别拦着我。 “武野先生,我要开始治疗了,过程可能会有些痛苦,但结果一定会非常管用。”沈欢说完,不等武野千岛做出反应,就拿出一根银针,直接刺入了某个部位。 “啊——”武野千岛发出一声惨叫,身体由表演性的抽搐,变成了真实性的抽搐。 助理看到后,想要出手阻拦,但沈欢却,没给他这个机会,几乎是在刹那间,便又取出数根银针刺了上去。 也就是几个呼吸的时间,武野千岛下半身某个部位便插满的银针,因为隔着衣服,谁也看不到里面是什么情况,但仍旧能够想象出来一只软毛虫上面插满银针是个什么样子。 在场男性看到这一幕,全都忍不住将手护在了某个部位。 这和切不切已经没分别了吧? 更坑爹的是,沈欢插完以后,忽然起身拍了下脑袋,“卧槽,针错地方了!” 第622章嘴上说不要,身体却诚实 听到这话,一群老人有些哭笑不得,这个小医王真的有传说中的那么生气吗? 唯独林老爷子一个人,哈哈大笑了起来。 助理理解了沈欢的话以后,整个人差点没气疯了,“你、你说什么!我告诉你混蛋,如果武野千岛先生除了任何事,我一定会为你是问!” “针错就针错,又不是什么大事儿,我拔出来不就好了。”沈欢说着,顺手拔下了几根银针。 在这些人当中,武野千岛是最痛苦的,不单单是肉体上的痛苦,还有心灵上的。 在沈欢扎针以后,他就已经准备装个逼,然后假装自己已经恢复了正常,但是没有想到,他还没开始演,沈欢就说扎错了针。 针他妈都扎错了,自己还怎么起来啊! 感受到几根银针离体,武野千岛内心感动的都快哭了,可接下来的事情,才是让他真的哭了。 “好了,这次针对了。”沈欢拍了拍手准备起身,可还没起半截,又忽然蹲了下去,“卧槽,这两根怎么又错位了。” 说着,他便又将银针拔了出来。 武野千岛想死的心都有了,沈欢针灸的过程并不算太痛苦,可那里毕竟是男人最脆弱的部位,哪经得起这种折腾。 完了,自己这活儿以后不知道还能不能用了。 还有感觉,应该还可以用,但……这小子要是再给我来几下,那可就不一定了。 自己没事儿,玩这种游戏干嘛啊! 武野千岛现在肠子都快悔青了,他没想到自己的完美计划,会被这个华夏猪猡给破坏的一干二净。 为了不下跪,牺牲自己的小弟弟? 武野千岛越想越觉得不值得,这戏我他妈不演了! 他心里在想什么,沈欢全都听得清清楚楚。 这戏演一般就不想演了?你玩够了,老子还没玩够呢! “哎呀!又插错了!” 沈欢一脸懊恼,将银针拔了又插插了又拔。 武野千岛被这一次次的痛苦,折磨的都快要崩溃了,不演了!这戏绝对不演了! 就在他想要起身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对身体的掌控。 该死,这是怎么回事儿,难道—— 武野千岛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那就是从一开始沈欢就看出了他的目的,所以便找各种借口,来达成用银针来控制身体的目的。 若真是这样的话,那眼前这个华夏猪猡对于人心的把握也实在是太恐怖了! 心理学家,是依靠理论施展,最终达到半读心的能力,除非资料齐全,不然也不可能从一个单纯的小溪姐,百分百的判断出对方的真实目的。 武野千岛也学过心理学,毕竟运用得当的话,在谈判或是煽动中,会起到不小的效果。 正是因为他对人类心理有着一定的了解,却越发觉得沈欢是多么的恐怖,再加上用医术控制人体的手段——这个沈欢绝对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现在才明白?晚了! 沈欢这么拔拔插插,身为半个土地的助理不可能不管,可在他想要开口的时候,却被沈欢瞪了一眼。 只是一个眼神,便让他回想起了刚才龙威所带来的恐惧。 这种滋味他绝对不想再尝试第二次,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只能自私的放弃武野千岛。 师恩?武野千岛只不过教了我一些基本的茶道技巧而已,还不至于让自己为其卖命。 这么来来回回完了十几次以后,沈欢总算是腻了,不是他不想再拔插下去,而是那块小地方,大小针眼无数,要是暴露在人们眼前,就和一个小型的马蜂窝没什么区别。 沈欢一共拿出了九根银针,来回十几次,最多也就百来个针眼,每个针眼的大小,还没圆珠笔在白纸上点的点大。 这样就没办法再用了,可见东瀛的那家伙事儿,也不是全都像艾薇里面那么雄伟。 “好了!”沈欢将最后一根银针拔走以后,武野千岛也恢复了行动力。 武野千岛双手紧紧的武者裆部,在原地玩着上下跳。 “好神奇!竟然、竟然真的好了!” “不仅好了,还活蹦乱跳呢!” “神医使怪招,沈欢不愧是公认的小医王啊!” 老人们被眼前这“神奇”的一幕所震撼,纷纷发出感叹,用来表露自己的心声。 神奇个屁! 武野千岛心中暗骂,但脸上还得强颜欢笑道:“这次真是多谢沈神医为在下解毒!” “不用谢,这些都是份内的事儿。”沈欢笑了笑,挑眉道:“你现在没有哪里不舒服吧?” “舒服,浑身上下都舒服极了!” “那就是没事儿了?” “没事儿,没事儿。”到了现在这个地步,武野千岛已经不敢和沈欢玩任何花花心眼了。 沈欢猛地收起笑意,“既然没事儿了,那就下跪喊爷爷吧!” “?!” 武野千岛没想到沈欢竟然会给自己玩这样的套路,合着你已经把我整这么惨了,还不满意? 武野千岛深吸了口气,“沈神医,你们华夏有句古话就做,凡事——” “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我知道。”也不知道是词穷,还是整个华夏就只有这句话,能够体现出这种意义,沈欢听得脑袋都快要炸掉了,“不过咱们之间的事儿和这句话没有关系吧?” “下跪喊爷爷,就这么简单一件事儿,你要是不想愿赌服输就明说,我们也不会难为你。” 武野千岛沉默了良久,似乎是在心中计较着什么,“我确实不愿意!” “咳咳——”沈欢被这话呛得不轻,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不过仔细想想,能够使出装病倒地这种无赖招数的人,早就不知道把脸面扔到那个旮旯去了。 “你都这么说了,我也没办法强求。”沈欢摊开双手,无奈地耸了耸肩。 武野千岛心中大松了口气,下跪丢的是尊严,违约丢的是脸面,哪个更重要一目了然。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感觉自己双腿忽然不听使唤,啪嗒一声就跪在了地上。 沈欢拍了一下武野千岛的肩膀,然后摆出一副你好讨厌的样子,“没想到武野先生是这么一个傲娇的人,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呢!” 第623章人影的第三份见面礼 “八嘎!吃苦受!他挖开!哼太!”汽车内武野千岛用自己那充满优雅的母语,说着这个世界上最肮脏的话。 虽然听不懂在说什么,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在骂人,还是很难听的那种。 “武野先生,冷静一点,至少……您没有向对方叫爷爷。” 助理这话还不如不安慰了,武野千岛听到后,直接一巴掌打在了他的脸上,“混账话!” “我当时已经给你打了很多手势,为什么不听?要不是因为你太过愚蠢,我会经历这样非人的折磨么!” “您、您给我打手势了吗?”助理一脸迷茫,在他的记忆当中,除了刚开始的提示手势以外,就再也没有任何提示了。 “啪——” 武野千岛朝着他的脸蛋,就又是一巴掌,“八嘎!” 助理低着头不敢说话,生气的武野千岛,可不是谁都能得罪,谁都能反抗的。 “我的孩子!”武野千岛低头看着自己的裆部,流出了悔恨的泪水。 “武野先生,他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及到故意伤害罪,我们可以用东瀛人的身份来报警,到时候让大使馆施威,这样就——” 武野千岛咒骂道:“你知道什么!在华夏对茶道有钻研的,都是上流人士,这是什么地方?华夏的天都燕京!” “单以庙堂势力来讲,燕京可以说是整个华夏水最深的地方,刚才的那几个老头子,就算自己不是高官大员,他们的子女也必定不普通。” “你觉得用你的方法有用么?不仅没有用,还很可能激起那群人的怒火,到时候我们能不能活着离开都不一定!” 助理流了满头的冷汗,“没、没您说的这么夸张吧?” “任何人都讨厌被欺骗的感觉,尤其是那些脾气倔强的老头子,当他们知道我是装病戏耍他们,你觉得他们会放过我们吗?” 武野千岛心中除了怒火,剩下的就是无尽的悔意,他之所以在燕京,除了之前的理由以外,就是为了打压这群燕京贵族的气焰。 欺负普通人得来的爽快,哪比的上欺负这些燕京权贵来的痛快,但最后却是害人终害己。 “难道这件事儿就这么算了?” “算了?当然不会这么算了。”武野千岛看了下手机,“飞回东瀛的机票定好了吧?” “是的,已经订好了,是晚上的飞机。” “那么咱们就在走之前,送那个沈欢一份大礼物!” 助理的面色有些迟疑,但最终还是说道:“武野先生,有句话,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我不喜欢说废话的人,这你是知道的。” 助理没敢在废话,连忙说道:“是这样的,我感觉那个沈欢不是普通人。” “就是因为他不是普通人才要报复,从一开始我们就站在了对立面,想要缓和这种关系是不可能的。”武野千岛冷哼道:“让这样一个强大的敌人活着,我心里怎么都不会安稳。” “难道您打算——”助理一脸震惊,想到了某种不大确定的可能。 “好刀就要用在刀刃上,这个时候还不用他们,难道要等到我死了的时候再用?” “可是这样是否有些大材小用了?” “沈欢那个人绝对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留下来绝对是个祸害!”武野千岛说着,便拿出手机,找到号码后便拨打了过去:“喂,我是武野,是这样——” 话还未说完,车顶忽然传来一阵声响,不待反应过来,便是一阵寒光闪过。 武野千岛还保持着原来的动作,手机也仍旧紧紧地握在手里,但是头颅却没了! 脖颈处的血管,像是喷泉一般,溅射着血液。 当那还带着温度的血液洒在助理脸上时,他发出了有生以来最尖锐的叫声,“啊!!!” 这股声音并没有持续多久,他便走了武野千岛的老路。 正在开车的司机,也注意到了事态的不对。 “什么人!” 司机是一个壮汉,他是司机的同时,也是保镖,但这样的血腥场面,几乎在瞬间击溃了他那坚定的意志。 不出声还好,这流利的东瀛语一说出来,他的头颅也没了。 人影将三颗头颅整齐的放在地上,发现司机的头颅无用后,他直接一脚踩成了碎渣,然后用包袱将剩下的两颗头颅包裹了起来。 最后拿出一个类似火折子的东西,扔到了车上,将其引爆。 林家,大厅…… “哈哈哈,痛快,我看以后这小东瀛鬼子,还敢不敢来咱们华夏胡闹。”林老爷子说着,朝四周看了看,“小欢,问你件事儿,武野千岛那东西还管用吗?” “管用啊。” “还管用?” “是啊,不管用就不好玩了。”沈欢没想到林老爷子会对这事情感兴趣,便详细解说了一下,“那些针眼都经过特殊的处理,基本上会一直保持原状无法复原,但它又有反应,所以当它充血时……您懂得。” 这种方法和将人打成太监好像没有什么区别,但实质上区别却大了。 人成了太监,但灵魂还是男性,加上现代社会花样齐全,有些事情并不是非需要这东西不可。 沈欢现在使用的这个方法就不同了,见了女人就会硬,硬了就会痛的生不如死,久而久之他就会可以回避女人,在久而久之为了追求一些身体上的快感,他很可能会选择出柜这条路。 现在你还认为这和将人变成太监一样吗? 污?邪恶?不不不!沈欢这是为“真爱界”做贡献,有什么事情,是比“改邪归正”还要有意思的吗? 和林老爷子聊完以后,沈欢便准备去找林妙诗,俗话说得好,小别胜新婚,两人已经一白天没见面了,现在月色正浓,是做神圣之事的最好时机。 可还没等他走到林妙诗的院落,一个人影便从假山后面走了出来,“沈药王,我们又见面了,这是这次的见面礼。” 说着,他便将手里的包裹扔在了地上。 沈欢开启天眼看了一下,表情瞬间难看起来,是武野千岛和那个助理的头颅,“我说了,不管你做什——” “沈药王不要误会,只是一些小礼物而已,我们下次再见。”人影说完这话,便消失在了夜色当中。 若不是因为地上的包袱证明他来过,沈欢都要觉得自己产生幻觉了…… 第624章同居申请书 人影这么做是为了什么,沈欢很清楚,一是为了证明他们组织的实力,二是为了向沈欢表示自己的诚意。 但不管处于什么理由,他的目的都是相同的,就是让沈欢加入他们,然后让他们去完成所谓的对全人类都有益处的药物研究。 说实话,如果是一个正轨组织这么说,沈欢说不定会考虑一下,在确认真实性以后,甚至会毫不犹豫的加入进去。 可人影的组织是什么组织? 具体的沈欢不知道,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个绝对不是什么正经组织。 号称制作造福全人类的药物,实际上却杀人如麻,连眼睛都不眨一下,而且在天组中也没有任何关于这个组织的记载。 从这些得到的信息来看,对方应该是躲在暗处的地下组织,并且根据情报网来看,此组织极其巨大。 若真的是造福人类的药物,需要躲在暗处进行吗? 综上所述,无论如何沈欢都是不会加入的。 根据目前几次见面的情况来看,对方出身虽然不怎么光彩,但行事方面还算讲究规矩。 换个角度来看,人影这样的行为确实很有诚意,可惜,这种诚意不是沈欢所需要的。 看来下次自己的态度要明确一些了,让对方这么一直纠缠下去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不过……自己的态度,好像也没有哪次表现的不够坚定啊! 如果单纯的交谈行不通,那就只好使用一些武力了。 “嘭——” 沈欢指尖生出一簇火焰,甩在了包袱上,等其燃烧成灰烬以后才离开。 因为人影的出现,和那两颗血淋淋的头颅,他现在已经没有任何做神圣之事的兴趣。 就在进门的时候,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儿,连忙转身朝着大厅赶去。 “惹妙诗生气了?”看沈欢那紧张的样子,林老爷子以为出了什么事情。 沈欢不知道老爷子为什么会这么问,愣了一下,迷茫道:“没有啊。” “那你怎么又回来了?”林老爷子的表情比他更加疑惑,“以前你在妙诗房间,最少也要待上十分钟才出来,更何况你们现在已经订了婚,而且就算出来也不会来找我这个老头子啊。” 沈欢这才明白,“您误会了,我没进妙诗的屋子,走到半路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儿,就想找您来商量商量。” 林老爷子这才把心放心,“说吧,什么事儿?” “那个……其实吧也不是什么大事儿,您只需要点一下头就可以了。” “别在那给我绕弯子耍花腔,认识了这么久,我还能不了解你嘛!”林老爷子佯装生气道:“点点头就好了,那我要是不点头呢?” 其实看到沈欢紧张的样子,林老爷子心里已经猜出了七八分。 沈欢咬了咬牙,幸福是自己争取的,想要就说出来,把真心话憋在心里,只是让自己难受而已。 想到这儿,他深吸了口气,“我想和妙诗住一起。” “我说了,年轻人的事儿,我是不会插手,况且你们已经订了婚,很跨就是一家人了,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更何况是孙女呢?” 沈欢没想到林老爷子会给出这样的回答,怎么说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林老爷子说出的话,也是很多新时代家长爱说的,但真正能够做到的能有几个? 之前林老爷子也是说一套做一套,之所以完全放手,也是在完全肯定他的能力以后。 但不管怎么说,沈欢还是觉得很暖。 仔细想想,他现在和林老爷子已经不再是以往的合作或者是长辈关系,而是一种家人的关系。 “爷爷,谢谢你。” 这是沈欢第一次,在呼唤林老爷子时,把姓氏给去了。 这种细微的变化,林老爷子自然能够感受得到,“好孩子,快去吧,你已经一整天没有和妙诗好好相处了。” “关于同居的事情,其实早在知道你们回来的时候,我就准备好了,只是你们两个人谁都没有提起,我这个糟老头子也不敢做这样的主!” 人的快乐来自于七情六欲,人的烦恼也是来自于七情六欲。 刚刚沈欢因为人影的出现,而扫了自己的雅兴,但现在却不会了。 他兴奋的冲到林妙诗的房间,将自己和林老爷子的对话复述了一边,不过林妙诗听到后并没有露出他想象中的那种笑容。 沈欢压抑着郁闷,忍不住问道:“你不开心吗?” “开心。” “那你怎么不笑?” “开心不一定要笑出来。”林妙诗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这样的事情不是理所当然的吗?难道你想吃完抹干净嘴就跑?” 这样的回答很冷静,也很理智,前半句话确实如此,但后半句便不是了。 “在你印象里,我就这种人?” 林妙诗愣了一下,“我是在开玩笑,你没有听出来吗?” “开玩笑?”沈欢苦笑了一声,“那以后还是少开吧,你……真的不适合开玩笑。” “是因为我的性格吗?” 林妙诗的冰山属性,的确让她有些不适合开玩笑,但这却不是让沈欢说出那句话的主要原因。 “不是性格原因,因为……”沈欢深吸了口气,“你说的每句话我都会当真。” “沈欢……”林妙诗喊了一声沈欢的名字,不等他答应,便紧紧抱住了他。 沈欢暗中窃喜,但脸上却没有表露出来,以同样的方式抱住了林妙诗。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是水到渠成。 现实告诉我们,理论是没用的,最重要还是实践! 第二天一大早,沈欢就离开林家,前往华大,根据沈君兰给他的课程表,今天早上的课全都是他的。 身为归来后的第一次讲课,沈欢已经幻想过他回教室时的欢呼声。 “讲师,我想死你了!” “讲师,你终于回来了,我们都好高兴。” “起立!讲师,欢迎你回家!” 可真等到他进入教室的时候,却是—— 尼玛什么鬼,为什么整个教室里没有一个学生! 第625章这个套路有点不对劲啊! 这套路不对啊! 就算没有欢呼声,也得全都待在教室吧? 难道直接来得早了? 沈欢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距离上课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分钟。 没错啊,为了给人一种作为王牌压轴的存在,沈欢特地晚来了一会儿,但没想到会是这种情况。 莫非是知道我回来,所以故意藏起来准备给我个惊喜? 沈欢觉得这种可能性还蛮大的,大家毕竟还都是年轻人,不喜欢老套的东西。 想到这儿,沈欢特地开启天眼朝四周看了一下,结果是——附近百米范围以内,没有一个学生的身影。 “怪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沈欢思来想去也想不出个所以然,他想打电话问问,但又怕打了这个电话,会失去惊喜和神秘性。 思来想去,他把电话打给了沈君兰,可打了半天都是无人接听的状态。 “算了,我就在这儿等吧,旷课可是会扣学分的,还集体旷课,看来我不在的这段时间,这群兔崽子都成没王疯了。” 这世界上什么时候是最无聊的?绝对是等人的时候。 如果是恋人之间还好说一些,在等待的过程中,心里总会有个念头。 这么晚还没来,被车撞了? 都这么久了还没来,难道是半路上被痴汉给那啥了? 超过约定时间都半个小时,可能是掉河沟里了吧。 诸如此类的想法,一一在心中闪过,虽然会有些难熬,但至少不会太无聊。 沈欢现在的状态是非常无聊,越是想为什么,心里无聊的思绪就会越重,明明只是过去两三分钟,他却感觉大半天都过去了。 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痛苦的时光总是难熬的,在这几分钟的时间内,沈欢脑海中闪过了无数想法。 一分钟时:待会儿等他们回来,我一定会狠狠的训斥他们,哼,就算他们求我,也没有用。 一分半钟时:算了,怎么说都是自己的学生,当老师的不能这么小心眼,只要他们道歉,我就大度的原谅他们。 两分钟时:我不责怪他们了,只要回来就可以! 三分钟时:不用全都回来,主要的那几个回来就可以了。 五分钟时:不要欢呼,不要迎接,也不要神秘性了,我给他们打个电话吧。 但结果无一例外,没有一个人的电话可以打通。 “该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沈欢已经快要崩溃了,今天究竟是倒了没什么霉。 人生最大的挫折,莫过于从人生的最高处,一下子摔落到谷底。 沈欢在这五分钟内,就经历这样的巨大人生转折。 “妈的,这群小兔崽子经跑哪了!”沈欢气的已经想骂娘了,“我就不信,找遍整个校园都找不到他们。” 就在这个时候,沈欢忽然听到了一阵脚步声,虽然只是一个人的脚步声,但这对等待到天荒地老的沈欢来说,已经足够了。 现在别说来了个人,就算是来条狗,都足以让他兴奋了。 来的是一个面生的学生,后来中医专业的学生越来越多,沈欢记得的也只有表现突出的,以及刚开始就在中医专业听课的学生。 “同学——” 沈欢这话还没出口,那名学生却比他还着急,先一步开口说道:“你怎么在这儿呢!” 看来自己猜的没错,学生们的确是给自己准备了惊喜,但这个惊喜不是在教室,而是在其他地方。 “你傻笑个屁啊,人家都打到家门口了,你还笑的出来!”那男生没好气的说道:“昨天何乐班长以及陈雨婷大姐头,在讲台上已经重点重复好几次了,你到底有没有听进去?” 沈欢被这一连串炮弹般的问话,给整的一愣一愣,“不是,同学,你不认识我?” “去你的,咱们专业那么多人,我不认识你也不奇怪吧?”男生摇了摇头,“哎呦喂,我的哥哥,你他妈能别转移话题了么!” “算了算了,看你的样子长得迷迷糊糊的,不记得也不奇怪。”男生一边说着,一边走到教室的最后面,从里面拿出了一大包皮球和一些喜庆用品,“咱们刚才走的太着急,很多东西都忘带了,那两个抽屉里也有东西,你帮忙拿一下。” “我现在不跟你计较,是因为情况紧急,待会儿咱们到体育馆的时候,你可要老老实实的给大姐头还有班长道个歉。” 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沈欢丝毫没有因为男生的训斥而生气,他想到了一个可能,而这个可能足以让他兴奋很长时间。 气球、彩带,这些东西全都是用来搞庆祝的,再加上体育馆。 沈欢所得到的信息就是——班级里之所以没人,是因为全都跑到体育馆帮自己搞庆祝了,只不过他们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忘了给自己留言通知! 唉,这群不让人放心的家伙,不就是一个失踪几个月的老师回归嘛,用得着这么大排场? 你看这皮球,还是五毛钱一个的那种,还有这彩带,至少也要十来块吧? 买了这么多东西,浪费!太浪费了!待会儿见到他们,一定要好好批评一下他们。 还有这个呵斥我的男生,待会儿要知道我就是他们要给予惊喜的那个讲师的话,恐怕表情比自己第一次宣布自己就是讲师的时候还要精彩吧。 什么叫做贱?沈欢的这一系列想法,就是最完美的诠释。 不过他身旁的男生要是知道他的想法,恐怕会忍不住暴揍一顿吧。 中医专业的教室距离体育馆还有很远的一段距离,离开教学楼以后,那男生便在前面跑了起来,一边跑还一边催促沈欢快点。 看那表情,好像是怕错过什么。 距离体育馆越近,沈欢的心情也就越激动,尤其是听到里面热闹的呐喊声,简直感动的泪都快流出来了。 你看看你看看,当老师当到这个地步,真是此生无憾了,为了给自己惊喜,这么辛苦的排列,真是辛苦他们了。 待会儿上完课,可得好好给他们开几剂润喉养咽的汤药。 不过,这声音似乎也太大了点,给人的感觉,好像全校学生都在这里似得。 我想这些干嘛,我现在想的,不应该是以一个怎样装逼的方式进场吗? 我是左脚先进去,还是右脚先进去呢? 左脚吧,落地的时候甩一个头发,一定会迷倒不少的女同学! 一切都按照沈欢的计划进行,可真当他进门的时候,却傻眼了,哎呦卧槽,这、这跟自己预想的一点也不一样好么! 第626章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 事实证明,“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并非是绝对的,因为有些时候,耳朵听到的就是真的! 根据在外面听到的欢呼声,沈欢感觉全校人都在里面,现在一看——华大至少有一半的学生在体育馆! 华大的体育馆很大,准确来说,这个体育馆的名称应该是新体育馆,听说是由燕京姓宋的一个家族投资的,里面的设备齐全,场地宽阔,基本上已经可以当做单独景点来参观了。 沈欢心中生出一股好的预感,要是真的办什么惊喜舞会,完全用不着这么多人,更不必把大半个校园的人都给拉上。 “你愣着干嘛,赶快过来啊!”男生没好气道:“对了,我看你个子这么大,就算不是体育专业的,打篮球的技巧应该也不错吧?” “咱们校一队的刘川枫被那个黑人鬼佬给撞了,现在还在急诊室呢,听说是腿骨骨裂,严重的话这辈子都不能再打球了!” “二队和三队的精英,上去根本施展不开,身高体格的劣势太大了。”男生有些愤怒道:“唉,现在就全靠穆华刀一个人撑着了,恐怕要不了多久,咱们这场篮球赛就会输了。” “不是,跑题了。”男生挠了挠头,“我问你会不会打球呢,如果会打球,就去当替补,就算赢不了,也要把带头的花旗黑鬼给废了!” 明明是篮球比赛,到了男生嘴里却成了打架一般,而且重点是,沈欢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这是个什么情况。 “同学,打扰一下,你能不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咳咳!”男生被呛得不轻,“我的个乖乖,你到底是不是咱们中医专业,不,你到底是不是咱们华大的学生,连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都不知道么?” 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 这么长的名字,要是听过,沈欢肯定有印象。 “那个,我是今年大一的新生,因为出了点事儿,就给学校请了半年的假期,今天刚来学校。” 男生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原来是这么回事儿,这也难怪你没听说过了。” “所谓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就是世界前一百的名校,进行体育和文化两个部分的交流切磋,每三年举办一次,每次举办地点都是由抽签决定的,这次是咱们华大第二次抽到这个名额了。” “举办期间,前来参赛的学生,要是觉得这个高校环境不错,可以选择留下来做一阵子交换生,表面上的目的是为了促进这些世界级高校的友好关系,但实际上却不是那么回事儿。” “你应该知道,现在各国表面上的形式是互相联盟,但内地里都是小动作不断,我听一个当过预备役的朋友说过,他们这些人,就是随时准备上战场的。” “他还说,有几位特种部队的前辈,就接到过前往中东战场的任务。” 沈欢是和天组打过交道的人,自然知道有些对普通老百姓隐瞒的战事,但男生那位朋友的话,却肯定是胡说的。 身为一名军人,最基本的一项就是保守任何在部队看到的,听到的秘密。 一旦泄露任何消息出去,可就在无意间暴露了华夏的军事机密。 很夸张?并不夸张,根据夏天的说法,他当初训练那会儿,连手机都不让带,上网就更不允许了。 人艰不拆,做人总得有点信仰,就当是无聊时听到的小故事罢了。 “又跑题了。”男生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咱们还是说世界高校体育文虎交流会吧,关于文化的方面,还算是和平交流,但体育方面就——” “这么说吧,过来打体育比赛的,基本上都是国家级运动员的水准,说来也许有些无奈,每次体育方面的竞技比赛,我们除了乒乓球能有点成绩而已,其他项目……” “当然,来参加交流赛的也有不错的人,三年前有几个交换生,在毕业后又来了咱们华夏,最后还定居在这儿了,甚至还讨了华夏老婆,那华夏语说的比我们还溜。”男生说着忽然沮丧了起来,“妈个鸡,你说你定居就定居吧,娶什么华夏老婆,我们华夏的单身狗本来就够多了好么。” 这个男同学,还真不是一般的爱跑题我。 “哎呀,光顾着给你说了,把正事儿给忘了,咱们快点过去,你个子大,待会打起来好帮忙!” 大哥,你是大学生好么?大学生在大部分眼中,那可是高素质的代表,动不动就打架,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华大是打架职业技术学校的。 “这个位置从体育馆建成的时候,就是我们华大学生的固有座位,而且这次校方给你们安排有位置,跟我们抢什么抢!” “这就是你们华夏的待客之道?还有脸举办什么交流会!” “说什么呢,你再侮辱我们,信不信老子给你拼了!” “这个区域的座位,是我们冠军队的专属座位,上次你们校长还说,这个位置永远为我们吠驴宾留着,今年说换地方就换地方了?” 经过拥挤的人群,沈欢终于到了目的地,不过刚到就听到了一阵争吵,不过双方还没到继而动武的地步,只是在打嘴官司。 “这点我可以作证,当初你们华大的确做出过这样的承诺。”一位东瀛带队老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一旁的花旗国老师也开口说道:“没错,而且关于位置的问题,高校联合会做出的评判是,让你们转移阵地,将这位置让给吠驴宾的学生。” “呵呵,这些设备全都是我们华大的,关高校联合会个屁事儿!” “我们刚刚让你们过去听,你们不相信,看吧,这是高校联合会的成员给我们的仲裁证书!”吠驴宾为首的学生,拿出了一张证书。 这时一个华夏学生接过所谓的证书,看到都没看一眼,直接给撕了,“不搭理你们你们还来劲了是吧?这南区的座位,从一开始就是我们华大的,高校联合会管不着!” “你、你——反了你们!”花旗国的那位教师显然没想到,这个华夏学生会这么猖狂,“来人!来——” 他这话还没说完,一个人影就出现在了他的身旁,“来了,有啥事儿?” “你、你是谁?” 沈欢嘴角带着神秘的微笑,“我就是你要找的‘人’啊!” 第627章不会讲花旗语的沈欢 “白痴!”那位花旗的带队教师骂了一句,“华夏学生真是太胡闹了。” 他是用英语说的,但在场的学生曾经都是学霸级的人物,一下子就听懂了,就在学生们准备以同样的方式回骂的时候,沈欢忽然开口道:“呃……对不起这位先生,您能说人话吗?” “哦,不对,失误,这里是华大,华夏的土地,所以请您说华夏语,当然你不说也可以,不过您身为花旗国的教师代表,在代表自己学院的同时,也代表着自己的国家,这样的素质,我恐怕在花旗的教育界,很难会有人承认,你是他们中的一员。” 花旗国教师脸色阴晴不定,但这里站着这么多人,刚才他也确实是冲动,就像沈欢说的,他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会有学院和国家。 现今花旗很强势,不过若是在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上发生丑闻,他这个教师也是当到头了。 “我当然是尊敬华夏,只不过刚刚你突然出现,让我太激动了而已。” 沈欢笑着摆了摆手,“我只是见气氛太尴尬,所以才想活跃一下气氛而已。” “为了表示尊敬,我决定用刚刚学来的花旗语向您打招呼!”沈欢说这话的时候,一本正经的将手摆出了一个绅士礼仪,口舌撬动说出了一大段流利的花旗语。 翻译成华夏语以后,是这样的——嘿,碧池,很高想见到你,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让你可以弯下腰舔一舔自己的蛋蛋,然后再由我帮忙,将你含着自己香肠的脑袋,塞进你的菊花里! “混蛋,你在说什么!”花旗国教师气的差点没跳起来。 因为他说的是母语,所以沈欢一脸疑惑的对着身旁的同学问道:“呃,有谁能告诉我他说了些什么吗?” “对不起先生,您刚刚说过自己要使用华夏语的,怎么又换回了英语,难道是我刚刚发音不标准吗?”沈欢说着又把刚才的话给重复了一遍,“噢,您好像更生气了,抱歉先生,这句花旗语是我在飞机上遇到的以为花旗国朋友教给我的,他说这是花旗最流行的打招呼方式。” “那是骂人的话,蠢货!”花旗国教师发现了沈欢不会英语的这个“事实”,先是用花旗语说了一遍,然后再用华夏语说道:“哦,我的意思说,非常感谢您用这么潮流的方式来给我打招呼,真的谢谢你。” “是吗?”沈欢脸带兴奋,对着另外一名东瀛教师说道:“这位先生,你能教我一句华夏语来回敬这位花旗国的老师吗?” “关我什么——”那东瀛教师正说着,眼神忽然暗淡了下来,有些生硬的笑道:“当然可以,为华夏的主人服务,是我们东瀛人的骄傲。” 这句话一出来,所有华夏学生都大笑了起来。 本来这事儿跟他们东瀛团队就没关系,非得跟着他的花旗爸爸凑热闹。 “嘿,撸惹,你这个皮肤像女人一样白皙的碧池,你胡须留的那么性感,是为了吸引同性别爱好者,来抚摸爆破你的菊花吗?哦,真是太恶心了!哈哈,开玩笑了,其实我也是一位同性别爱好者,来吧碧池,舔我的蛋蛋吧!上面有你母亲的味道哦。” 这位东瀛教师,说着就准备脱裤子。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沈欢骂他他可以忍,但这个东瀛小鬼子也敢骂自己,简直是自找死路! “贱货!”花旗教师高喝一声,直接一拳头打在了东瀛教室的脸上。 体格和力量上的差距,让东瀛教师倒在地上,连打几个滚以后才停下。 “嘿,先生,你怎么能打人呢!”导演这处好戏的沈欢,依旧在装着花旗语白痴。 “这个混蛋侮辱我!” “侮辱您,是指肉身方面的侮辱,还是语言上的攻击?”沈欢面带疑惑,“我刚刚看他表现的似乎挺正常的。” “哼!小子,我没工夫和你继续开这种无聊的玩笑,不要以为这样就可以转移我的注意力!”花旗教师冷哼一声,“华大身为高校联合会的成员之一,做出这样的举动,简直和蔑视法律的杀人犯没有区别!” “这似乎使我们和吠驴宾学院之间的事情,您没必要插手吧?” “我只不过是站在正义的一方罢了,当初你们华大确实答应了他们——”花钱这位老师正说着,猛然摆了摆手,“我跟你一个普通的学生说这些有什么用,把你们学校的教师或是领导人请过来,我要和他亲自谈判。” 这时在华大学生人群中间的方向忽然有人出声道:“他就是我们华大的讲师!” 这话一出,华大学生的人群中,传出了一阵骚动,没多久原本站在中间的人群,就全都挤了过来。 “讲师,真的是你,我还以为自己出现幻听了!” “讲师回来了啊!哈哈,我们中医专业的课终于不用再无聊了!” “我就知道言辞这么犀利的,整个华大就只有讲师一个人。” 这些全都是中医专业的学生,他们脸上全都洋溢着兴奋的笑容,尤其是红豆豆竟然直接哭了,因为她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沈欢了。 “老学弟,你还知道回来啊!不过这么拉轰的出场方式,学姐给你点个赞!” “我就说嘛,像讲师这样的人,做出了搞的我们大肚子的事情以后,绝对会负责的!” “老师,您回来了!” 陈雨婷、景思妍和何乐等中医专业的主要成员,也纷纷开口。 和预料中的一样,那个带着沈欢过来的跑题男直接傻了眼,“他、他就是中医专业的传奇讲师?该死!自己刚刚竟然那样和他说话,完了完了!” 沈欢朝着学生们摆了摆手,“您看到了,我就是华大的教职工,有什么事儿就跟我说吧。” 花旗的那位教师,显然不相信沈欢的说辞,“你是教师,孩子,别开玩笑了!” “这是我的教职工证件,不相信的话,你可以看看。” 那证件对比完以后,花旗教师虽然有些震惊,但目光中更多的是一种兴奋。 刚刚一直维持不下治安,让这群华夏学生老实,就是因为没有华大的教职工在场,沈欢的出现让他看到了希望。 讲师是救星?清醒吧,讲师的到来,正是你们这群华夏学生噩梦的开始! 第628章不撸就会死先生? “既然你是华夏的讲师,那就再好不过了。”花旗讲师在瞬间换成了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这话刚说完,他才意识到自己又忘了讲华夏语,又用华夏语重新讲了一遍。 “有什么能帮到你的吗?”沈欢瞬间讲师逼格附体,看起来极其正经,很有为人师表的风范。 花旗教师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缩减一下就是一个这样的故事。 这一届的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和以往有些不同,虽说是世界前百的名校都会参加,但实际上参加的院校只有二十多个。 今年却达到五十多个院校的惊人程度,在这种情况下,体育馆位置显然是不够用的。 为了更好的分配座位,以沈君兰为首的学校领导,只能重新划分座位区域,这一点已经通过邮箱告知了各校。 各校在回复的邮件中,表示没有任何异议,同时为突然变故给华大造成的困扰表示歉意。 可没想到的是,吠驴宾到场后,带队教师便领着学生们过来,说要做南区的位置,并且拿着上一个院长的承诺说事儿。 “你们华夏有一句古语,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说出的话,就要做到,是你们先违背了承诺,所以这件事明显是华大的办事错误。” 一旁的吠驴宾教师开口补充道:“为此我们已经向在场的高校联合会成员发出了起诉申请,刚刚仲裁结果出来了,华大应该兑现之前的诺言,将南区这片区域还给我们吠驴宾高校。” “可刚刚您的学生,竟然当着我们的面,撕了高校联合会发布的仲裁证书!他们还是学生,若步入了社会,他们就是在蔑视法律!” 沈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原来是这么回事儿。” “既然你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就带着这些没有素质的学生撤离吧!另外,我希望贵校能够把刚才撕掉仲裁证书的学生交出来。”从字面上理解,这句话很有请求的意味,但真说出来,却是一副命令的语气。 “呃,这位花旗国的同事——” “我叫布鲁斯。” “不撸就会死?好名字!”沈欢对他竖起了一个大拇指,为了避免对方听出这话里的内涵,连忙继续说道:“布鲁斯先生,你不觉得打断一个人说话是很不礼貌的事情吗?” “啊?”布鲁斯有些听不大懂沈欢这话里的意思。 沈欢耐着性子解释道:“我刚刚只是感叹了一句话,真正想说的内容还没来得及说,就被您给打断了,您这样的行为,让我感受不到任何尊重的意思。” 礼貌礼貌!华夏真是一个虚伪的国度! 虚伪?这是最基本的礼仪好么。 “我想说的是,事情我已经了解了,但这布鲁斯所带领的学院没有关系吧?”沈欢指了指身后的学生,“为了表示,对贵院校足够的尊敬,我们华大似乎并没有对你们的位置进行更换。” “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儿,这是我们华大和吠驴宾的事情,和你们花旗的学校有个毛线关系?” “我听人说,吠驴宾之所以会来找茬,都是花旗院校指使的,就连像高校联合会申请也是他们教的。” “本来还好好的,都是花旗狗非得乱管闲事儿。” “人家做出这样的事情也容易理解嘛,身为世界第一的名校,却接连和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的举办方失之交臂,我们华大却拥有两次举办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的资格,自然会眼红,眼红之后要做的自然是抹黑。” 学生们你一言我一语,这话说的虽然难听,但基本上就已经是事情的真相了。 “哼,你看看这就是你们华大学生的素质!” 沈欢没有说话,眼眸闪过一阵红光,布鲁斯身后的那群花旗国学生,忽然无缘无故的骂了起来。 “真是污秽不堪,原来这就是世界第一院校的素质啊。” “我们撑死了就说个屁字,他们这骂得,唉,素质真高。” “素质,就这种水平也好说素质?” 布鲁斯完全没有预料到这个情形的发生,“住嘴,你们这些家伙疯了么!” 按照以往,他这么一喝,就连学校最牛的恶霸也会惧怕,可现在——这些学生没有一个鸟他的。 甚至有几个强壮的学生,已经摩拳擦掌,准备和他这位老师,来一下亲密接触了。 “疯子,全都是疯子!” “都给我冷静点,这里不是你们的花旗院校,而是华大!”沈欢忽然大喝一声,“如果你们再胡作非为,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布鲁斯面带不屑,我都管不住这群发了疯的事情,你又怎么可能管得住。 华大的地方?你真是太小看这些年轻人了,别说是华夏,就算是白宫他们都敢闹上一闹。 可是现实中学生的反应,却硬生生的给了他一巴掌。 那些学生不仅因为沈欢这一句话冷静了下来,还全都摆出一副跪拜认错的姿势。 跪拜,这是东方才有的封建礼仪,现在却出现在了西方开放学生的身上。 “你们、你们这群家伙全都中邪了么!” “不是中邪,而是人格魅力,你知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那也应该知道我们的国之精神——以德服人。”沈欢老气横秋的说道:“这些暴乱的学生,已经全都被我高尚的品德给折服了。” 高尚的品德,别扯淡了,你从头到尾就只说了一句类似恐吓的话好么! “哼!不要转移话题,我希望你能够代表华大院校,向这些吠驴宾的校友认错,并且把位置给腾出来。” “布鲁斯先生,之前我说了,这件事和你们花旗院校没有关系,高校联合会是世界级高校的最高权威,但他的手还不至于伸到我们华大来,况且我们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给各大院校都发了邮件,你们回信表示同意,就等于接受了这种说法。” “从逻辑上看,有错的是吠驴宾的校友,是他们先违背了规则。” 吠驴宾的教师没想到沈欢会这么强势,“我们的邮件都是自动回复的,我们至今都没有看过邮件。” 沈欢见过不要脸的人,但没见过这么不要脸,难道真以为有你的花旗爸爸撑腰,就可以强势的解决这件事情?那你也真是太小看我们华大了! 第629章你去做什么?打篮球! “现在不是做口舌之争的时候,沈欢,你身为华大的讲师,就必须为这件事情负责,高校联合会身为高校界最权威的存在,他们所作出的裁决,和法律一样具有很大的社会意义,你们不遵守就等于犯法!” 布鲁斯想要尽快解决眼前的事情,自打沈欢出现的那一刻起,一切就变得开始怪异起来。 沈欢耸了耸肩,“我说了,高校联合会是世界级的高校组织没错,但对我们华大来说,并没有什么作用。” “你们华大也是高校联合会的成员,怎么可能会没有作用!你这么说的意思,是想让华大退出高校联合会么!” “对不起,我只是一个讲师,并没有决定这样大事件的能力,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哪一点?” “我记得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上的规定有这么一条,最终解释权归举办方所有。”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也就是说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要我们华大在时候做出合理的解释就可以。” “出于尊重,我们已经在做出变动的第一时间来通知各位,所以这件事的问题不是出在我们的身上。”沈欢眼神忽然一冷,“或许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吠驴宾的校友做出这样的举动其实并不是为了讨回公道,而是为了捣乱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的成功举办!” “别说自动回复,在特定的标题下进行自动回复?我可还没见过哪个邮箱有这样的能力。” “这次参加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的,一共有五十多所院校,如果吠驴宾的校友觉得我们华大这样做,大可以请这些学院的代表人出来,让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这件事儿到底是谁对谁错!” 高校联合会是世界级的没错,但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是世界百强院校联名举行的活动。 高校联合会的手是长,但还没长到能够管理这百所强校。 那些学生的猜测没有错,布鲁斯联合东瀛人,一起煽动吠驴宾院校抢夺南区的座位位置,就是为了制造麻烦,然后让华大失去举办这次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的资格,然后进行新一轮的抽签。 花旗院校抽不抽得到已经不重要,只要华大退出就足够了。 无论是花旗国还是花旗院校,都极其的霸道,基本上没有哪所院校敢不给他们面子。 所以在沈欢说自己是讲师的时候,他才会露出兴奋的笑容,因为在他的计划中,只要自己随便吼两声,华大的教师便会因为恐惧或者不想惹事儿的心态,选择委曲求全。 沈欢的镇定和强势,远远超乎了布鲁斯的预料,现如今他已经失去了对节奏控制,若真像沈欢说的那样把事情闹大,那么出事儿的人一定是他这个怂恿者。 “你的嘴巴很厉害。” “先生,我不知道您是真心的夸赞,还是有另外一层含义,如果是另外一层含义的话,那么我会告您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并且在精神上给我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哼!”布鲁斯冷哼一声,准备带着学生们离开。 “妈的,花旗那个黑鬼,竟然又用这种招式,裁判是眼睛瞎了吗!” “刘川枫还没从医务室出去,现在穆华刀也遭了罪,一队的两大精英,号称黄金组合的存在,全都挂了彩,看来这次篮球比赛和以往一样,只能以失败收场了。” “这不是输赢的问题,借着自身的体格的强壮,利用视野死角使用这些下三滥的手段当人离场,干出这种事情,不仅没有感到羞耻,还以此为荣,我真想下去打爆这个家伙的脑袋!” “光让人离场也就算了,现在刘川枫和穆华刀的伤势,很可能一辈子都打不了球了!这群肆无忌惮的混蛋!” “只是一个比赛而已,下这么重的手,简直比牲畜还不如!” 听到学生们愤恨的声音,沈欢朝着体育馆内的篮球场看去,一个身高将近一米九的寸头男生正在被医疗人员抬到了担架上。 寸头男生挣扎着,似乎不愿意离场,但身体上的疼痛,已经不足以让他继续在球场山待下去。 教练紧紧的抓住他的肩头,做着无言的安慰。 一场比赛还没结束,被誉为华大黄金组合的刘川枫和穆华刀百年已经双双“阵亡”,这一次的比赛,可谓是华大有史以来,最悲惨的一战。 伤人的花旗黑鬼表现的很跳,不停地对着担架上的穆华刀做出竖中指、抖肩等挑衅的动作。 “等一下!”沈欢扭头喊住了布鲁斯。 “有什么事情吗?” 沈欢笑着问道:“不撸就会死先生,你是不是很想让吠驴宾的校友坐在南区的位置?” 当然想,但现在这件事情已经没了意义。 “怎么,你现在同意带学生撤离吗?” 沈欢摇了摇头,“不,我只是想以南区的位置作为赌注,如果这场比赛我们输了,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内,这个地方将永远的成为吠驴宾的位置,并且贵校可以向我们提出一个要求,这个要求包含任何要求,即便是无理的。” 前面的条件,对布鲁斯没有任何吸引力,他“帮”吠驴宾讨回公道的目的,是为了在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上制造混乱,让华大失去举办权。 所以说,南区的座位是否属于吠驴宾院校根本就不重要。 不过后面那段话,就很诱人了,可以提任何要求,即便是无理的,那也就是说,就算他提出将剩余比赛项目,转移到花旗举行也是可以的。 “你能做这样的主?” “院长姓沈我也姓沈,您应该了解这其中的含义吧?” 布鲁斯眼睛一亮,说道:“成交!” 沈欢摇了摇头,“您先别急着这么早答应,刚才那些只是我们输了的条件,若是我们赢了,我希望贵校能够开除那位伤害我们华大学生的黑人队员。” “成交!”布鲁斯想都不想就答应了。 乒乓球华夏是王者,但篮球这方面是华夏人天生的短板,先不说比分差距,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是比分清零,华大也没有任何获胜的机会。 “多谢了。”沈欢说着转身朝着场内走去。 布鲁斯不解的喊了一声,“你去做什么?” “打篮球!” 第630章沈欢会打篮球吗? “打篮球?”布鲁斯听到这个回答一时没有回过神来,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晚了,“嘿,你是教职工,是没办法参加篮球比赛的!” 沈欢的人影已经消失在了人群当中,也不知道听没听到他的话。 陈雨婷面色不屑的对着布鲁斯说道:“见识少就别出来丢人。” 景思妍似笑非笑的说道:“难道我们没有对你说过吗?” “说过什么?” “沈欢是我们院校最年轻讲师的同时,也是我们院校西医专业的学生。” 布鲁斯有些目瞪口呆,“是讲师的同时还是学生?华大这样一所传统院校,竟然做出了这种打破传统的事情!” 正说着,他忽然笑了起来,“我究竟是在紧张什么,根据篮球队带来的消息,华大最强大的两个篮球人员就是刘川枫和穆华刀,除了这两人,剩下的都是一些垃圾。” “现在华大已经没有了王牌,他上场又有什么用……打篮球可不光是有个子就够了!” 这一次华夏的学生当中,出奇的没有任何人反驳。 一个外系的学生,对着陈雨婷说道:“陈大美女,你们这个讲师会打篮球吗?” 沈欢会打篮球吗?这在所有人心中都是一个问号,即便陈雨婷等和沈欢结交时间甚久的人也是一样。 除了中医知识和医德以外,沈欢身上似乎并没有什么其他的闪光点。 “我当时问过讲师。”和沈欢一起来的跑题男忽然弱弱的开了口。 “怎么样,他有说过自己会打篮球吗?” “既然问了,你就把答案告诉我们啊!” “快说快说,讲师是怎么回答你的?” 跑题男红着脸,“我的性格你们也知道,貌似讲师还没来得及回答我,话题便已经让我绕到了别的地方。” “你这个该死的混蛋,兄弟们揍他!” 在男生们起哄的时候,红豆豆却目光坚定道:“讲师一定会打篮球!” “你怎么这么肯定?”景思妍用手将个头比较低的轰动搂在了怀里,“傻丫头,信任一个人是好事儿,但不能盲目的信任,一个人的潜力是有限的,讲师能够以这样的年纪,在中医行业取得如此成就,已经是天才中的天才了。” “不一定。”陈雨婷忽然想起了一些事情。 景思妍说的没错,一个人的潜力是有限的,但这句话似乎并不适用于沈欢的身上。 除了医术,他在古玩上也有很深的造诣,而且除了这些以外,他打架的能力也出奇的高。 有些时候打架能力,和运动细胞有着直接关系。 已经创造了这么多奇迹的他,这一次说不定会再次创造奇迹! 众人在议论着沈欢,而沈欢本人的第一目的地却不是球场,而是医疗室。 “教练,让我回去吧!如果我不在场上的话,这场比赛就没有任何机会了!你看,就算那条腿受了伤,可我这条腿还能动——哎呦!教练,你打我干什么!” “你能不能像川枫一样,给我老老实实的接受治疗别说话!” “老刘,你感觉怎么样?老刘?” “唉……经过这次比赛,川枫他……可能这辈子都不能再打篮球了。” “不会的!老刘的自愈能力很变态,别人需要一百多天才能恢复的伤,他一个月就恢复了,怎么可能被碰了一下,就结束他的篮球生涯……老刘你说话啊!难道你忘了,咱们约定过的,等到毕业了,咱们就参加nba的选秀,然后进入职业队,和自己的偶像竞技,为自己的国家争光!老刘!” 站在门口的沈欢听到两人的对话深吸了口气,然后对着房门敲了两下。 开门的是华大篮球队的教练,“你是?” 沈欢没有说话,把早就准备好的工作证放在了教练的面前。 “中医专业主讲师,沈欢——”教练好像想起了什么,“你就是咱们华大最年轻的讲师?!” 若是以前,沈欢还会因为这样的称呼沾沾自喜,但现在他已经完全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我来是想看看两位队员的伤势,希望能够用中医,帮到他们,毕竟他们的伤,是为了学校的荣誉而受的。” “这样啊……”教练已经不对刘川枫的未来抱希望了,但对方已经把话说到这个地步了,他也只能让试试看了。 穆华刀沈欢已经见过,是个板寸头显得很有男子气概的阳光男孩。 至于刘川枫,沈欢还是第一次见,和大部分篮球队的队员不同,他留着长长的斜刘海,几乎完全遮掩住了右边的眼睛。 这样的发型可不适合打篮球,所以沈欢的第一印象就是,这个男生打球,可能只是为了耍帅。 在知道自己以后都没办法打球以后,刘川枫没有太过悲伤,而是处于一种空洞般的寂静。 “你是医生,有没有特效药?不需要治好,只要不疼就行了!”穆华刀说着,扭头对着教练说道:“教练,不行的话你去给我申请几片止疼片呗,我只要吃了就能重上战场!” “你这混小子,是不是想气死我,是不是非得把自己折腾的跟刘川枫一样,你才满意!”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 沈欢发现在听到教练的话时,刘川枫不由自主的握紧了一下拳头,他走到对方的病床前,开口问道:“还想打球吗?” 刘川枫没有说话,扭头看向了窗外,似乎不太想搭理沈欢。 沈欢也没生气,“希望待会儿,你能告诉我答案。” 说完,他走到穆华刀身前,“如果我在瞬间治好了你,你会去做什么?” “返回战场,然后用自己的球技打爆花旗那群爱请外援的混蛋!” 沈欢继续问道:“你没想过报复那个黑人?” 穆华刀面带不屑道:“篮球是竞技的地方,不是让人施展暴力的地方,我才不会像那家伙一样,做出令人作呕的事情!” “好了,现在你的梦想实现了。” “啊?”穆华刀一脸迷茫,不知道沈欢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的腿已经好了。” “你别开玩——我靠,我的腿真的好了,教练,我的腿真的好了!” 教练一脸的震惊,别说穆华刀,就连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看着望向自己的刘川枫,沈欢再次问出了相同的问题,“还想打球吗?” 刘川枫终于无法再装平静,眼泪像是洪水一般顺着脸颊流落,“想!” 十分钟后,三个身影在入场的通道内手压着手,高喝道:“为了华大,加油!” 第631章铁三角 “华大的局势很不好,在对方69号球员的连续失误下,华大的两名精英成员应该是没机会再上场了,现在花大对华大拥有着绝对的压——”解说员正说着忽然愣住,然后激动道:“天,我看到了什么!是华大黄金组合,他们又出现了!” 另一个解说员也是一脸的惊讶,“不对啊,根据刚才收到的消息,无论是穆华刀同学还是刘川枫同学都受了不小的伤势,根本不可能出现在球场上,他们、他们这是在硬撑吗?” “不管是不是硬撑,他们的这种体育精神着实令人感动——”胖解说员正说着,忽然激动的站了起来,“我不知道现场有多少人能够听到我说话,但是我希望那些听到的人,可以站起来为这两位鼓掌喝彩!” “哗啦啦——” “加油,刘川枫!” “穆华刀,老娘就知道你会没事儿的!” 掌声、喝彩声、欢呼声,也许现场能够听到解说员声音的人不多,但是当他们看到华大的黄金组合回来时,全都不由自主的站了起来。 “啊!”穆华刀张开双臂大吼了一声,他喜欢为自己喝彩的声音,他喜欢在篮球场上奔跑洗脑,他更喜欢现在这种犹如救世主一般的感觉。 “啪!”沈欢朝着他后脑勺就是一巴掌,“啊你妹,刚才我在过道里给你们说的话都记住了没有?” “记住了!”穆华刀挠了挠头,表情有些不好意思,虽说沈欢的年龄比他还要小一些,但毕竟有个讲师这样类似bug一般的身份。 而他,最怕的就是老师。 沈欢扭头准备和刘川枫说话,却发现他的眼睛,正紧紧的盯着之前的那个花旗黑鬼。 “嘿,们!我就说你们不会有事儿的,咱们可是男人,哪会像碧池一样脆弱呢!”黑鬼一边说话,一边来回摇晃抖动,那模样就像是在开rap演唱会一般。 刘川枫没说话,依旧紧紧的盯着对方,虽然只露出了一个燕京,但看得出,他很生气,生气到可能会压制不住自己去杀了对方。 “这种狮子一般的眼神我见过,在动物园里见过,它们被关在铁笼子里,随便我在戏耍。”黑鬼竖了下中指,“嘿,大男孩,你比我想象中的要耐草,不过这一次你再上场我一定会废掉你!” “哦,对了,我发现你有不少的女粉丝,哈哈,虽然华夏女人长得很难看,但我的丁丁,还从没上过黑头发黄皮肤的女人呢。” “你应该有女朋友了吧?在哪里,待会儿废掉你以后,我一定要找她谈一谈,虽然我的肤色不大好看,可是叼大啊!哈哈哈——” 黑鬼说的都是英语,并且语速极快,沈欢听得有些费力,但也大概听明白了是什么意思。 没想到对方不仅是一个爱暗中使用小动作的匪类,还是一个爱说垃圾话的人渣。 “刘川枫,咱们可说好了的。” 刘川枫深吸了口气,扭头问道:“教练,有剪刀吗?” “你想干什么?!”教练一下就急了,生怕刘川枫是想用剪刀,去了结那个花旗黑鬼的性命。 青春是热血、莽撞与任性的代名词,一个失去理智的年轻人什么都做得出来。 刘川枫知道教练误会了自己,用手拨弄了一下额前的头发,“头发挡住了眼睛,这样我没办法发挥全部的实力,所以我想用剪刀剪了它。” “原来是这样……”教练大松了口气,让人拿了一把剪刀过来。 身为学校的风云人物,随便一个动作,就会引起一片少女的春心荡漾,并非夸张,事实上在某些方面,女性表现的往往要比男性更加疯狂。 “刘川枫在干什么?” “枫殿要剪了自己的头发吗?” 在一阵疑惑声之下,刘川枫剪掉了自己的头发,怎么说呢,发型看上像是狗啃的一样,但整个人比之前精神不少。 藏在发丝后的端正五官全都暴露了出来,只不过一同暴露了,还有眼角的伤疤。 “好了,耍完帅了,我们可以开始比赛了!” “现在华大的比分落后太多,即便是黄金组合重新上场也不一定能够把比分给追回来。”瘦解说员依旧不大看好华大。 胖解说员也知道事实是怎么回事儿,只能转移话题道:“刚刚和黄金组合一起上场的还有一个年轻人,看着有些脸生,你说他会不会是华大校园,用来准备翻盘的打神器呢?” “新上场的这位球员个头不错,但……你难道没有发现吗?他似乎连位置都不会站,都是刘川枫和穆华刀两人对其进行指点的。” “你看,他们把球传给了新球员88号!”胖解说激动道:“说不定,这个少年,真是我们华大翻盘的大杀器。” “怎么回事儿?他疯了吗,这么远的距离,怎么可能是投的进去!” 沈欢在接到球以后,在原地拍了两下,走都没走,接着便将头举过头顶,直朝着对方的球篮投去。 此时他距离球篮的位置,几乎是三分之二个球场,比半场还要遥远。 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花旗球队的成员刚开始还有些紧张,但在沈欢出手的那一刻,他们全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投篮的姿势一点都不标准,而且以这样的弧度,别说进球,能碰到篮板就算不错了。 负责防守的白人中锋,将手太高,静静地等待着球飞到自己的手里,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影忽然出现在了半空,拿到球以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来了一个大灌篮。 “穆华刀!穆华刀!穆华刀!” 华大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进球,所以在穆华刀以这种强势的姿态再次回归时,整个会场都沸腾了。 “原来他一开始的目的就不是投球,而是传球,更令人惊讶的是穆华刀那惊人的爆发力,将球传给88号的是他,接住88号传球的人也是他!看来穆华刀同学,刚才并没有受伤,而且还因为压力,而激发除了自己的潜力!” 瘦解说皱了一下眉头,“这样的爆发力,已经超越了他以往所表现出的巅峰数据,该不会是服用了什么禁药吧?” “不可能!我们华夏的学生,绝对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瘦解说笑了笑,“这只是一种推测而已,你不用这么紧张。” “看,那个88号,又要投篮了!” “呵呵,现在穆华刀和刘川枫全都被看得紧紧的,他又能传球给谁?而且这样的弧度,是想把球传给窗外的观众吗?”瘦解说一脸讥讽。 不过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刘川枫不知道何时脱离了围堵,在球场的边缘处起跳,将球用手给拨回了球场。 而穆华刀再次展现出了他惊人的爆发力,起跳,空接,灌篮! “铁三角!铁三角!铁三角!” 不知道是谁先起的头,华夏学生们爆发出了一阵又一阵的呐喊声,似乎整个体育馆都在震动…… 第632章我也没想到自己投球会这么准 沈欢会不会打球,依旧没有结果,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个,他很会传球。 第一次是巧合,第二次难道还是巧合? 原本这样的配合只会在刘川枫和穆华刀之间的配合当中出现,所以他们才会被称为黄金组合。 篮球是团队竞技,不可能出现一个人带领全队胜利的情况,所以队友之间的配合极其重要。 “什么铁三角,我看不过是刘川枫和穆华刀配合打得好而已,向场外传球?这也叫好球?”瘦解说面带不屑,他先是不看好华大,然后又不看好刘川枫和穆华刀,现在他很不看好沈欢。 怎么说呢,这世界上什么人都有,而瘦解说恰巧就是恶心人当中的一员。 你披着华夏人的皮囊,嘴里却不停地讽刺自己的同胞,这种天生的优越感,好像自己不是这个民族中的一员似的。 “等着吧,花大的队伍,只是失误而已,他们马上就会恢复状态,而且那种所谓精妙的传球,不可能在出现了。” 胖解说压着怒气,这要不是因为两人做的是同一份工作,他早就开骂了,但多年来的职业素养让他不能这么做。 不过人都是有脾气的,既然不能以打骂的形式发泄,那就得另找办法。 胖解说咳嗽了两声,“朋友,既然你这么不看好华大队,那咱们打个赌如何。” “打赌?打什么赌?” “就打赌刚才那样精彩的传球,会不会再出现!” “好,我和你赌!”瘦解说说着,将一张百元大钞放在了桌面上,“出现一次,我就给你一百块,反之,接下来要是再也没有出现一次精彩传球的话,你就得给我钱。” 胖解说摆了摆手,“打赌不犯法,但是涉及到金钱利益的赌博,在我们内地可是犯法的。” 瘦解说有些不快道:“那你赌什么?” “嘴巴子。”胖解说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若是精妙的传球再次出现,你就自己打自己嘴巴子,每出现一次就一个,并且必须得有声有色。” “所谓有声就是让我听到声响,有色就是在脸上留下几道红印,要是传球没有出现,那我就直接给自己十个有声有色的大嘴巴子!” 瘦解说有些迟疑,但一听说不出现,对方就自打自脸十次,瞬间就来了兴趣,“好,成交!” “那就一言为定!” 这边两人正聊着,那种三人配合得分的传球便再次出现,有些时候打脸就是这么的快。 “打吧。”胖解说忍着,笑意一脸严肃道:“记得,要有声有色。” “我知道。”瘦解说也是一个愿赌服输的主,说完朝着自己脸上就是一巴掌,可能是因为用力太猛,眼镜都差点被扇飞了! “这不公平!” “怎么不公平?” “你说没有出现就十巴掌,但现在已经出现了一次,那岂不是说接下来不管发生什么情况,自打嘴巴子的人就只有我一个了?” “那这样吧,我说这种传球,至少还要出现三次,若是达不到这个次数,我就给自己嘴巴子。” “这还差不多——” 很快,瘦解说就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了,因为这期间铁三角依靠这种堪称奇葩的传球方式,得了十来次分,比分直追花旗大学队,甚至随时都有超越的可能。 瘦解说的脸已经肿胀了起来,口齿不清道:“他要是还能这么进球,老子就直接从这儿滚下去!” “我不是说了么,咱们已经赌完了,不用再打了。”胖解说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早在瘦解说变胖的时候,他就宣布取消赌约,可没想到瘦解说却上头了,怎么拦都拦不住。 “赌,继续!这次咱们赌最后看谁能赢!要是华大赢了,我从此都不会在解说界再露面!” “不用玩这么大的。” “什么不用,我就是要玩这么大!” “好好好,全都依你。”胖解说无奈的叹了口气,都这样还赌,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抖m呢。 比赛进行到现在,花旗大学感受到了浓重的压力,同时也找到了破解传球的方法。 沈欢上场后,摸球的次数不少,但却没有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投球,也就是说他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传球,只要将沈欢这个源头封锁,那么奇葩的传球套路,便不攻自破。 当然,也不能为了沈欢这样一个传球的角色,就放过华大的黄金组合,所以再分派两个人守着其中一人。 剩下的一人,只要交给黑人同学就够了。 华夏队其他的两名队员? 呵呵,从一开始,花旗队就没把他们当成这场比赛的一员。 最开始尝试围堵的目标是刘川枫,不过作用不大,对方是灵活性的技巧型选手,想要两个人拦住有些困难。 所以最后的决定是围堵穆华刀,穆华刀是爆发型的选手,而且性格火爆,花旗的教练交代防守他的两人,可以做一些挑衅但并不犯规的举动。 最好能够激怒穆华刀犯规,打人更好,直接让他回去坐冷板凳! “我们又见面了,既然受伤了为什么还要在场上硬撑呢?说实话,你能坚持这么久,还真是令我意外呢,我本以为你这辈子都不能打篮球呢。”黑鬼在与刘川枫对峙时,再出开始利用垃圾话,对其心神进行干扰,“看来上次是我下手轻了,放心,这一次我一定会把我以为的事情,变成现实!” 说着,他故技重施,准备先来一肘子将刘川枫击倒,然后再假装不经意间踩断他的腿小骨! 在没有摄影机的情况下,只要不被裁判发现,他就不算是犯规。 可就在他出手的什时候,刘川枫的动作猛然加快,一个抖肩运球,便冲过了他的防守。 “嘭——” 球进了! “妈的!”黑鬼暗骂一声,冷静,要冷静,华夏人的运动神经,是不可能和我们运动种族比拟的! 在调整好心态以后,黑鬼也进入了一种潜力开发的状态,而花旗教练也终于想出了最完美的解决办法。 沈欢只会传球,那就把接球的人封锁住就可以了,搞什么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刘川枫和穆华刀被守的死死的,沈欢进入到了无球可传的状态,只能选择投球,和第一次传球的距离差不多。 瘦解说看到后,大笑道:“他这一球要是能进,我他妈就把自己下的翔给吃了!” 不知道是不是这话太恶心,或是这颗球的心底太善良,在半空中的轨道似乎发生了一些改变。 “谢谢,你的传球!”黑鬼说着,就准备小跑上前把球给抓下来,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却发现自己失去了对身体的掌控,根本动弹不得! 该死,这是怎么回事儿? 他不知道的是,该死的事情还在后面呢! “啊——” 一声惨叫盖过了场内所有的声音,花旗黑鬼倒在地上,用手紧紧的捂住裆部,不停地的来回抽搐。 沈欢咳嗽了两声,表情很是不好意思的说道:“对不起啊,我也没想到自己投球会这么准……” 尼玛,二分线都没进,直接砸人家蛋蛋上了,这也叫准? 第633章一分的“微弱”优势取胜 男人最脆弱的部位就是蛋蛋,这个部位只要受到一丁点的撞击,就会带来巨大的疼痛,甚至只是轻轻那么点一下,就会让人生不如死。 沈欢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男人更苦逼一些,女性的生理期最多也就一个月来一次,但是想让要一个男人蛋疼,却是每天都可以。 这球准不准,只有沈欢自己心里清楚。 穆华刀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欢子,你传球准不住那我不知道,但是……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敢用裤裆接球的英雄!” 普通攻击造就的是蛋疼,沈欢借助球攻击那可就是蛋碎了。 就字面上的意思,没什么其他含义,黑鬼蛋碎了,两个,全都碎了。 他现在还能保持清醒,没有被疼昏过去,实在是很令人敬佩。 急救人员赶过来以后,迅速将其台上担架撤离,这种关乎命根子的工作,最好还是交由专门的医院去处理,比如华夏阳光医院…… 黑鬼走了,和刘川枫、穆华刀两人离场的方式如出一辙,可惜的是,花旗那边并没有沈欢这样的存在。 蛋蛋碎了就是碎了,恐怕这辈子都没办法复原了。 既然你心狠手辣到想要结束一个为篮球而奋战少年的梦想,那么我就只好摧毁你的整个人生!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作恶多端的人,注定没有什么好下场。 坏人之所以命长是因为上帝一次次的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不起,华夏没有上帝,有的只是天理循环! 当然,在有些时候,也需要一点点的人为帮助,毕竟老天爷也是很忙的,不可能照料到每一个人。 黑鬼离场后,花旗队的实力大减,攻击能力大幅度的减弱,但幸运的,花旗队的平均水平要远远超于华大队,即便没了黑鬼,只要依旧使用之前的战术,就不可能会输。 “哈哈,那个白痴竟然把球传给了不出名的队友,花大队的战术起作用了,华大队在没有得分手的情况下输定了!”瘦解说兴奋的呐喊着,好像自己就是花旗国的一员。 胖解说真的很想一脚把他给踹下去,一个人有多么的可怜,就有多么的可恨! 不过很快,花旗队的战术便又失效了。 因为沈欢不再传球了,他担任起了挡拆的角色,其能力恐怖到了极点。 刘川枫一个急停跳投,总算把比分拉平。 花旗教练,在外面焦急的呵斥着,希望能够挽回局势,可惜,现在的华大队就好像是冲破了囚笼的雄狮,重新活跃在大草原上的他们,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 “刘川枫,你好帅!” “穆华刀我要给你生猴子!” “黄金组合,天下第一!” 生活中能够当鲜花的人总是少数的,只有零星的几个人能够做鲜花,剩余大部分都是绿叶。 在篮球这座战场上,刘川枫和穆华刀就是鲜花,因为这是属于让他们的战场,沈欢甘心做绿叶衬托,因为他的战场不在这里。 其实要真的想赢的话,沈欢可以在三分钟内解决这场战斗,但这样就失去了他救治刘川枫和穆华刀的初衷。 比分追平以后,花旗院校便开始拼了命的追击。 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在拼命的状态下,实力会在短时间内,得到大幅度的提升。 在这种拼命的情况下,已经被沈欢打通任督二脉的刘川枫和穆华刀也有些吃不消,被对方抢回了三分。 得分后的花旗队改变战略,开始疯狂的盯人防守,就算是犯规也在所不惜。 “对,就是这样!快,回防!我们不需要得分,再有两分钟比赛就结束了,胜利的荣耀最终将属于我们!” 花旗教练不停的呐喊着,这是他从未想象过的结果,在他的印象里,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的篮球比赛,和亚洲的这些民族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所以在开始之前,他就曾经半开玩笑的对华大教练说过,如果我们没能超宇你们三十分,就算是你们赢。 现在,却只超了二分,并且随时都可能会输。 “好机会!再得一球!” 趁着防守出现空挡,一名花旗球员疯狂的带球冲锋。 “嘭——” 沈欢随手一甩,便将球给拍飞了出去,现在他再次转变位置,又挡拆变成了防守。 “好累,咱们休息会儿吧。”穆华刀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刘川枫想了想,也坐了下去。 一看这个情况,其余两名队员也坐下去了。 “放弃了,哈哈,我就知道,一个所爆发的潜力是有限的,现在华大的力量用光了,他们已经放弃了这场比赛!”瘦解说兴奋的说道。 胖解说却摇了摇头,“那可不一定。” “队员们都放弃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请你看清楚了再说。” “这、这怎么可能!” 在花旗国五名队员的攻击下,沈欢犹如铜墙铁壁一般,风轻云淡的挡下了所有攻击。 这种防守能力,简直比篮球场上的无敌守门员还要夸张。 “现在比赛只剩下了三十秒了,还不做出反击吗?” 二十秒,十秒—— “哈哈哈,华大的这群蠢货,是不是根本就没有在意过时间。” 三秒! 这个时刻,刘川枫和穆华刀等人依旧没有任何动作。 这两个该死的小子,非得把这个最后的风头留给我,唉,没办法。 “嘭——” 这一次,沈欢没再把球拍出去,而是直接从对方手里夺了过来。 “嘭——嘭——嘭——” 沈欢用球下落时的震荡,将人群给震开,朝前小走了两步,然后隔着大半个球场直接把球给投了出去。 在球飞到半空中的时候,裁判吹响了哨声,哨声落下,球也穿过了球篮。 “球进了!” 在哨声响起之前投球,就算是比赛时间内得分,华大以一分的“微弱”优势取得胜利! “华大!华大!华大!” “铁三角!铁三角!铁三角!” 因为比赛已经结束,华大支持者,全都跑入了场内开始欢呼,将人抛起。 沈欢不大活跃,认识的人不多,虽然有人也想把他抛起来,但最终还是被他拒绝了。 “老学弟,学姐我爱死你了!”这时一个人影,跑了过来,二话没说,啪叽就和八爪鱼一样跳到了沈欢的身上,这还没玩,看她嘟嘴的样子,似乎好像还想来一口? 第634章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哎呦!” 沈欢做了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决定,将一个投怀送抱的美女,给扔到地上。 “混蛋,你干什么啊!”陈雨婷揉着自己娇滴滴的屁股,脸上充满了痛苦。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要亲我,所以就——” “我亲你?有没有搞错!”陈雨婷没好气的说道:“就算我亲你又怎么样,吃亏的人明明是我好吧!” 沈欢脸色不自然道:“那个,我也是有家室的人了。” “学姐我就是喜欢人夫,你奈我何?”陈雨婷气呼呼的说道,她嘟嘴只是为了表现自己的兴奋而已,并没有打算真的亲下去,没想到沈欢却直接把自己给扔到了地上。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别说做做样子,就算真亲了又怎么样? 不对,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想,沈欢和混蛋已经有林小姐这未婚妻了,自己这样做似乎真的有些不正确,难道、难道自己真的喜欢上他了? 哼!这种看光了人家甚至还不负责的渣男,自己怎么会喜欢呢! 还有,自己没错,他和林小姐不过是订了婚而已,又没有结婚,既然没有结婚,那一切就还未成定局。 啊啊啊!陈雨婷,你脑子都在想些什么啊! 我就是喜欢人夫?完蛋了,自己怎么会说出这种话。 还好四眼和痘痘不在,不然这句话就够她们两个混蛋,调戏我一年了。 “看什么看!我的爱好是我的事情,跟你又没关系!”陈雨婷冷哼一声,傲娇的离开了。 在她走之后没多久,何乐便带着中医专业的人赶了过来。 “讲师,你刚刚太帅了!” “最后那个三分,我太崇拜您了!” “虽然吧最后那球是蒙进去的,但是帅极了!” 面对你一言我一语的学生们,沈欢面带微笑道:“今天咱们专业的人,有比赛吗?” “没有啊。” “那你们这是?” “我们是来加油助威的。” 沈欢装作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哦,那你们今天有课吗?” 学生们都不是傻子,隐约意识到了这话不对了。 “那个讲师,自从你走了以后,讲课的都是一些没意思的人,加上最近咱们学校举办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我们就过来了。” “是啊讲师,你不是常常教育我们要为国争光吗?我们虽然不参加,但总得尽一份力吧?” 学生们你一言我一语说着,殊不知他们早就撞在了枪口上。 “这就是你们旷课的理由?何乐!” “在!”何乐连忙应了一声。 “待会儿给来这儿加油助威的同学,没人买一瓶饮料。” 听到这话,学生们大松了口气,原来闹了半天,是要奖励我们啊!差点没被吓死,讲师果然还是讲师,做事从来都是赏罚分明。 “然后……” “还有然后?”何乐说出这话以后,心里就后悔了。 沈欢笑嘻嘻的说道:“为了咱们的参赛选手加油,你们辛苦了,所以奖励你们饮料润润嗓子,但是——上课时间,不经讲师允许,便私自来参加,这种错误不可原谅,今天全班的学分都要扣,何乐包括你!” “老师,我们——” “怎么,难道对我赏罚分明的决策,有什么不满吗?” “没!” 沈欢动怒后是个什么样子,老学生们都很清楚,所以没一个敢提意见,在这些人当中,只有一个人表现的比较轻松,那就是跑题男,讲师没有找我麻烦,哈哈哈哈哈哈—— 之前说过,沈欢是个小心眼,所以根本不可能做到赏罚分明。 我满心欢喜的过来,想象到无数种可能,谁知道一点惊喜都没有,皮球?给篮球队准备的!彩带?给篮球队准备的! 当初联名写信让我回来,现在我回来了,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 带着这样的怨气,沈欢把早上的课给上完了,下课的时候,学生们都没走。 “讲师,你这次怎么不拖堂了?” 沈欢一边收着课本,一边说道:“我拿的是死工资,多上一会儿又不会多给钱,而且我看你们对中医也没多大兴趣了,拖堂有意义吗?” “讲师我们很热爱中医的!” “热爱不是用嘴巴说出来的!”沈欢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你们太让我失望了!” 如果之前沈欢生气是因为斤斤计较,那现在则是真的生气了。 在他讲课时,学生们几乎都处于一种神游的状态,认真听讲的人,连一个巴掌都没有。 这和他离开时的情景,走的几乎是完全相反的路。 “老师,同学们懒散太久了,一时间还不能收心所以——” “懒散?你们的现在的成绩已经可以顺利毕业了吗?我有没有说过,对你们来说,毕业代表着什么!” 不想学的,你们可以随时离开,我不会强求,但决定留下来的,就不要在给我打着混分度日的念头! 我沈欢的学生中,不允许存在一个庸医! 沈欢的话,言犹在耳。 陈雨婷倔强道:“但是新来那些老师讲课真的很没意思啊,尤其是老老师,完全就是照本念经——” “看来你们不仅忘了我说过的话,也忘记了你们自己说过的话,你们说过,自己是真的热爱中医才留下来的!”沈欢环视着众人,“你们若是因为我好好学习,对我个人来说,这是一件很荣幸的事情。” “但我认为,自己的个人魅力,完全没办法和中医本身相比!” “现在,我将以前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我,若你们对喜欢的是我,而不是中医本身,或者对事物只有三分钟热度的话,现在请你们离开!” “算了!”沈欢叹了口气,“可能是我想的太理想,中医未来的希望,这个担子对现在的你们来说,还是太重了!” “是我对你们抱了太大的希望,所以现在才会这样的失望。” 年轻人很难将一直讲注意力放在一件事情上,青春就是用来虚度的我,青春就是用来消耗的,因为他们拥有着只有他们才有的财富——时间。 自己能够做到,我就要求别人也一起做到,这个想法似乎有些自私了。 教室内的气氛很压抑,学生们全都一言不发。 “久别重逢,何必把气氛弄得这么尴尬呢……沈讲师。” 第635章给国外的学生讲中医? 说校长校长到,但这次没有任何人提起沈君兰,沈君兰就到了。 “姐——校长您怎么来了?”沈欢没想到沈君兰回来,毕竟今天打电话的时候,她没有接听。 “怎么,我不能来吗?”沈君兰对着准备起身行礼的学生们摆了摆手,“可能你不知道,实际上中医专业是我们学校这阵子的模范班级,每次的考勤人数都是满的,即便他们嘴上说着无聊,可还是来听了。” 沈欢没说话,他需要的并不是这些,当初答应担任华大的中医讲师时,沈欢就想着用中医特殊的魅力,吸引华夏新一代的年轻人,继承这一项很可能和其他传统文化一样,可能会随时消失的人类瑰宝。 从雄心壮志,到现在对自己的质疑,沈欢的心路历程不足为外人道也。 “孩子们都是好孩子,他们迷茫也很正常,谁的青春不迷茫?莫说他们这些孩子,就连我这个已过而立之年的老女人也是一样,时常都会因为工作上的不顺利而陷入迷茫的状态。” “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些时间,一些适应的时间。” 沈君兰正说着,忽然板起了脸,“再说,学生们的学习态度之所以会不积极,和你有很大的关系,要不是你随随便便的就玩失踪,我想他们现在的医术水平,绝对不会和庸医二字扯上关系!” “更不会失去对中医的热切希望。” “他们学习中医不能是因你而学,应该是因中医而学,你这么说也对,但身为同龄人的你,应该很清楚,年轻人的自制力是最差的。” “我们老师存在的目的,不单单是为了教书育人,更重要的是——成为他们人生前半段的领航人,等到他们成熟了,自然也不需要我们了。” “所以你说的也不全对,若学生人人都能自主学习,那要我们老师又有什么用呢?” 人生前半段的领航人。 这个称号让沈欢颇有些感同身受的味道,环境影响一个人的成长,不用太长,五年就够了。 他现在的诸多思维方式,跟不知是死是活的孙真有着极大的关系。 “对不起校长,是我还没有理解,为人师表这四个字的真正含义。” 天呢,讲师竟然认错了,不愧是校长! 向校长道歉,这已经足够让学生们震惊的了,毕竟在他们心里,沈欢并不是一个喜欢道歉的人。 甚至每次再说话时,无论是否真的错了,他们都会觉得自己犯了天大的错误。 这就是人气场的影响力,有些时候,那种天生便携带的气质,比千言万语都要管用。 可接下来,沈欢的举动,差点让学生们疯掉。 “对不起同学们,就像校长说的那样,我可能太过急于求成,我们都是同样的年纪,所以我和你们一样,在某些时候也会失去对理性的掌控,在这里我向大家施以最真诚的道歉。” “老师,你没错,错的是我们,是我们让你失望了,尤其是我,身为班长,却没能起到好的带头作用。”何乐惭愧的低下了头。 当初沈欢不教课的时候,他还以为学校的郭,连同陈雨婷等人,一起在班级内煽动罢课,要不是沈君兰出面解释,这场闹剧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收场。 不仅何乐道了歉,其余的学生也纷纷站了起来。 “讲师对不起,是我们让你失望了。” “我这个混蛋,竟然忘记了您说的话,大家都是年轻人,您心里要是还有气,就揍我吧!” 人类的感情是一种很复杂又很简单的东西,没人能够解释的清楚。 “好了好了,当着我这个校长的面,你们不用搞这么大的排场,时间不早了,大家都赶快出去吃饭吧。” 学生们一个接一个的离场,走之前都会和沈欢做一下眼神交流。 陈雨婷走到一旁,对沈欢勾了勾手,小声道:“老学弟,为了表示歉意,我们在小胖家的烧烤店等你!” 学生走干净以后,沈欢干笑了两声,“姐,你来找我干嘛?” 沈欢现在称呼沈君兰做姐姐是越来越顺利了,加上两人的都姓沈,外人可能还真会以为两人是姐弟呢。 “终于知道回来了?” “这里面有些事儿不好解释。” “我知道,回去结婚嘛。”沈君兰没好气道:“这几个月你连头都没露,我妈可是着急了,前两天甚至煽惑我爸,要一起去你老家一趟。” “什么?!姐,这可千万不行!”沈欢一下子就着急了,他现在和林妙诗好不容易进入到幸福美满的状态,要是刘婉芬杀到长乐,知道事实真相以后,那无异于天塌了一般恐怖。 沈君兰笑了笑,“瞧把你给急得,要是你阿姨真过去了,咱姐弟俩见面的地方可就不是学校了。” 刘婉芬确实提出了这样的想法,却确实打算这样做,不过还好她及时站出来制止,并且表示会亲自去长乐一趟,这才了事儿。 沈君兰去长乐,就是沈欢和林妙诗订婚那次。 “姐,我觉得这么瞒下去不是个事儿,要不咱们摊牌吧?”这么下去当然不是个事儿,两人刚开始合作那会儿,他和林妙诗的关系还不算完全确定。 今时不同往日,这要是露馅了,可就全完了。 “怎么,现在有了未婚妻,就不要我这个姐姐了是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 “得了吧,姐姐是成年人,知道你应该和谁亲近。”沈君兰笑骂了两句,然后表情忽然严肃了起来,“家常聊完了,咱们就聊聊正事儿吧。” 沈欢一愣,这都只是家常,那正事儿得严重到什么地步? 难道是布鲁斯那个家伙是告状了?以他的性格还真有可能。 “你知道的,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是世界级的,我这几天很忙,所以才没接到你的电话,连给你接风洗尘的饭局都没准备。” “姐,是不是布鲁斯给您打小报告了?” “这事儿我听说了,你做的很正确,先不说他没向我说这件事儿,就算说了我也会和是摆出一样的态度,咱们华大还没有低级到看花旗大学脸色行事的地步。”沈君兰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其实我这次找你来,主要是为了让你好好的准备一下,为其他院校的学生,讲一讲中医的课。” “给国外的学生讲中医的课?” 呃……确定不是开玩笑? 第636章中西方三观上的区别?我知道! “没错,就是给国外的学生讲中医!” 沈君兰的语气很肯定,一点也不像是开玩笑。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姐,中医这门学科很复杂,而且很考究临场应变的能力,别说外国学生,就算是咱们华大自己的学生,也有不少还处于懵懵懂懂的状态……你让外国学生来听我的课,这、这有些不符合逻辑吧。” “怎么不符合逻辑?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决定。”沈君兰一本正经道:“高校交流会,包含体育和文化两个方面,中医也是咱们华夏传统文化的一种,我觉得正合适。” “您有听到重点吗?我的意思是,中医晦涩难懂,其中有不少理论知识都无法翻译成花旗语有发展成全球语言的趋势,但毕竟还没有达到那样的要求。”沈欢伸了伸指头,“这次来参加交流会的院校一共有五十多所,就算是将语言相近的国家归为一类,也有将近十种不同的语言。” “我虽然是高考状元,但却是理科的,除了普通话以外,只会两种语言,一种是为了应付高考而学习的英语,呃……我到现在连四级都没过呢,普通的对话还可以,一旦涉及到专业用语,基本上就等于完蛋,还有一种即使家乡话,我可以保证,这种话除了我们怀州市的人能听懂以外,中州省其他市的人,都不一定能够听明白。” “关于这点你不用担心,来这里参加交流会的带队老师,对华夏语都很精通,你只需要按照平时讲课的方式讲课就好。”沈欢说的问题,沈君兰不是没有考虑过,若是连这点儿小事都办不好,她也不会提出来。 沈君兰接着说道:“而且你也不需要讲的太详细,你可以将这一节课当成宣传课,主要的目的是让对方了解我国的中医文化,甚至是吸引他们关注中医文化!” 沈欢的眼睛一亮,他已经明白了这句话背后的含义。 华夏的传统项目有很多,比如艺术院的水墨画、毛笔字等等,但沈君兰却把这个机会给了中医专业。 换句话说,沈君兰不是在给沈欢制造麻烦,而是给他一个让中医跃上世界舞台的跷板! “谢谢了,姐。” “谢我干嘛?你该不会是以为,我是特地给你一个表现的机会吧?” “呃……”沈欢尴尬的笑了笑,“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让你讲中医,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上一届在咱们华大举行交流会的时候,国画、围棋、象棋、国术等传统文化,已经交流遍了,只剩下当时不太完善的中医专业没有露过头。” 现实真的不是一般的残酷,明明是一件听上去很完美事情,但经过沈君兰这么一解释,为什么美感都没了。 “总之你好好准备一下,要不是你担任的中医专业的导师,我还真不敢把这个名额交到中医专业的头上,以你对中医的掌握和了解,我相信,那些学生们一定会被中医的魅力所吸引!” “希望如此吧!”自从担任老师以来,沈欢还真没什么压力,但这一次他却有些稍稍的紧张。 以前他一直都致力于中医在华夏的发展,即便现在也是一样的目标,来内部都没有消化,就步入世界的舞台,就好比还没学会走路,便想学会跑步的婴幼儿一样。 虽说来听课的只是其他国家的一些学生,对整个国外没什么太大的影响力,但不管怎么说,都算是国际接轨了。 沈欢从没备过课,都是由简单到困难,想到哪里就讲到哪里,不过这次他真的要好好对待了。 不是说他之前不够认真,只是这次面对的人群不同罢了。 回到林家以后,沈欢趁着吃饭的时间,把这事儿说了一下。 林老爷子听后乐呵呵的说道:“你不是一直想要把中医给发扬光大吗,这正是一个好机会。” 其实有些时候,沈欢觉得挺可笑的。 越是有钱人,越相信中医,当然,更为滑稽的是,有些时候他们对封建迷信的信任,比对中医还厉害。 中医的治疗费用极低,数月疗程的汤药,甚至只是看西医一周的药费,要是换成打点滴或者动手术,那么这个差距则更加巨大。 出现这样的情况,沈欢觉得只能用“便宜没好货”这句话来形容了。 当初益寿茶之所以会受到那么大的冲击,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其介绍的疗效,和价格完全不等比例。 怎么说呢,我们生活在一个奇怪的世界,你可选择继续自由自在的独立独行,也可以选择在随波逐流之中找到一线生机。 听说为了照顾这种,人傻钱多的顾客,李致远还弄出了一款至尊版,几个是普通益寿茶的十倍还多,但刚出来的时候,比普通版的还要夸张。 “我听说这次的高校交流会足足有五十多所院校,家人和家人之间的两年都会产生冲突,更别说这种根本就不是一个国家的了,你有把握吗?”林国栋则显得有些担忧。 林老爷子不悦道:“说什么丧气话,别忘了咱们当初的计划,可是让小欢建立一个超越医王世家的医王世家,跟那群鬼子们讲课,难道比这个计划还有难度?” 林国栋无奈的笑了笑,“爸,话不是这么说的,医术是医术,讲课技巧是讲课技巧,欢子之所以能够在中医专业占据这不可撼动的地位,这和他与学生们同龄有很大的关系。” “怎么,那群外国人,难道和沈欢不是一个年龄段的吗?” 面对父亲的质问,林国栋只能耐下性子解释道:“我刚才也说了,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语言上的交流,而是三观上的不同,就拿中西方来相比,其中——” “我知道我知道!”林逸轩用嘴叼着筷子,不停地挥舞着双臂,“在西方国家,雏女是一种屈辱,是丑和没人要的象征,而非雏女则是美丽性感的代名词,在他们心中,和一个雏女谈朋友,等于捡了一个没人要的烂货,而我们国家则正好相反,失身就等于失节,取一个非处的妻子,就等于捡了一个破鞋或是不用给钱就谁都能上的公交车!” 林国栋气得浑身发抖,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你给我滚!” 第637章要不要玩的这么刺激! 林逸轩被自己父亲的举动吓了一跳,委屈道:“我、我有说错什么吗?” 他倒是没说错什么,只是说的太过片面。 事无绝对,并不是所有的国人,都讨厌非处,不然国内也不会流传着一些,关于为等初恋,从结婚到离婚再到结婚的故事。 而国外也不可能把拥有一个公交车女友当成是一种荣誉,你以为那些国外捉奸的视频,都是华夏人化妆扮演的? 怎么说呢,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并不是一个人或一部分就可以代表整个国家。 就拿国内来比,难道城市人就真的比农村人有素质?这可不一定,因为素质这东西和文化程度以及生活环境,并不是绝对性的划等号。 难道农村人就真的比城里人纯洁?也不一定,乡下也潜藏着不少违反人伦道德的事情。 事无绝对,其实从某种程度来讲,将人以级别或地域区分,本身就是一种带着有色眼镜看人的行为。 不过这些全都不是重点,林国栋之所以生气是因为——要是在座的都是男人也就罢了,你姐和你妈还在呢! 尤其是你妈,她这种眼神,根本就是在质疑我的教育方针好么! 老婆,你相信我,这套理论绝对不是我交给他的! “你还说,信不信老子抽你!” “没必要吧,我就是随便说说网上的段子而已。”林逸轩还是不觉得自己的话有什么不妥。 “二叔,您消消气,逸轩的性格您又不是不了解,他就是有点心直口快罢了。”沈欢站出给林逸轩帮腔。 林国栋没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但心里却忍不住嘀咕,心直口快?这不过是好听的说法,说难听点就是口无遮拦,说话不过脑子! 不过就像是沈欢说的那样,自己儿子就是这种性格,他也没什么办法。 “二叔说的这个问题,我之前还这没注意到。” 林国栋说的这个问题,很有现实意义。 在如今的华夏,都没有多少人能够接受中医,更何况是主打科学开放的其他国家。 本以为语言的问题解决后,就没什么问题了,没想到还有三观这一茬。 “要真说起来,也没多大事儿,所谓事实胜于雄辩,也许你没办法说过他们,但只要展示一下医术,他们应该都会被你的医术所折服。” 这句话可谓提醒了沈欢,仔细算起来,他能够让学生们老实听话,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有真本事在身。 当初他刚刚教课的时候,遇到的情况也是一样。 有些时候,想要解决复杂的问题,只需要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就能解决。 从某个方面来讲,这和只要拳头大就是对的是一个道理。 想通事情的关键以后,沈欢便不再纠结。 不知道是不是以为林逸轩口无遮拦的原因,林妙诗和刘慧欣吃完饭以后,早早的秀离开了。 之后林国栋也拽着林逸轩的耳朵,相继离去。 等到众人都走了以后,林老爷子又和沈欢聊了一会儿。 “时间不早了,明天的课对你来说很重要,早些准备准睡觉去吧。” “嗯,那我就先回去了。”沈欢说是回去,去的却是林妙诗的房间,可到了林妙诗的房间以后却愣住了,人呢? “卧槽!” 正想着,沈欢忽然像是一个神经病一般,发出一声叫骂,他才刚刚想起来,因为自己的要求,林老爷子已经把两人的房间整合到了一起。 该死,自己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儿都忘记了! 沈欢一脸懊恼,在他脑海中,已经出现了一幅佳人独守空房的凄美花卷。 “呸呸呸!不能多想,不能多想!” 早上在学校的事儿,他到现在都还有阴影呢,还好只是内心活动,要是让别人知道了,那还不得被自己的自恋给笑哭。 沈欢和林妙诗的房间是新盖的,一共上下两层,除了没有厨房以外,今本上完全可以当成一座独栋建筑。 只要在家,就必须得和家人一起吃饭,这是林老爷子父辈就留下的习惯,可谓是家训,这点倒也没什么好介意的。 如果真弄了厨房,还会显得占地方呢,毕竟林妙诗并不会做菜,他有整天不在家,要厨房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两人睡觉的地方在楼上,可以视为双重关卡,这样就不怕在做神圣之事的时候被人打扰了。 只是一个房间的布局,就可以看出林老爷子的体贴。 “小诗诗,我来了,你洗干净了没有呢!”沈欢一进门就甩出了一句贱贱的语气,相处久了就得玩点花样,不管是什么人,恐怕都不会喜欢一成不变的生活。 可一进门,沈欢就傻了眼。 和林妙诗一起坐在沙发上的刘慧欣,先是不由自主的后缩,摆出一副看怪物一般的眼神。 但身为长辈这么做似乎有些不大妥当,想明白其中的关键以后,她缓慢的开口道:“呃……我留在这里会不会有些不方便。” “很方便,没什么不方便的!”沈欢说完,红着个脸,转身就跑了出去。 妈的,刚才那场面别提有多尴尬了。 阿西吧,自己在进去之前,为什么不先用天眼打探一下情况呢! 完了完了,自己诚实可靠小郎君,一尘不染美少年的完美形象,算是崩塌的连一点灰尘都不剩下了。 “婶婶,其实——” “不用解释,你们两个好不容易走到一起,小欢有点猴急也是没错的。”刘慧欣怎么说也儿子都快到娶媳妇年龄的人了,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再说你们都已经订过了婚,做那种夫妻之间的事情很正常。” “没、没有——”林妙诗的脸蛋轰成了熟透了的苹果。 “嘿,给我你还有隐瞒,再说,这事儿是你隐瞒住的吗?用屁股想想,你俩也早就做过那种事情了。”刘慧欣忽然神秘的笑了笑,“要不要让婶婶教你一些,很神奇的技巧呢?” 林妙诗的脸蛋更红了,她没想到刘慧欣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 “都是成年人了,还为这种事儿害羞,和自己老公做那种事情是理所当然的,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刘慧欣佯装生气道:“你要是不想学,婶婶可就走了。” “您……教教我吧!” 林妙诗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大部分都是从网络上两性健康这个版块里找的,刘慧欣这个有实战经验的人,肯定比网络上的总结要好的多。 “这才对嘛!”刘慧欣捂嘴笑了笑,“不过,有些技巧不是光用嘴巴就能够说清楚的,还需要一些肢体上的配合,你看好。” “噗——” 站在门口不远处的沈欢听到这句话,鼻孔直接喷射出了两条血龙,不仅说还要用肢体示范摆动作?要不要玩的这么刺激! 第638章要优雅,不要污! 沈欢没想到自己一回来,就会听到这么劲爆的消息,整个人感觉都有些蒙圈。 要是这个情景发生在陈雨婷和景思妍两人的身上,他一点也不会觉得夸张,毕竟闺蜜之间没什么不会交流的,而且交流这种事儿,还会显得关系亲密一些。 但刘慧欣可是林妙诗的长辈啊! 不对……以刘慧欣让儿子叫自己姐姐的性格,做出这种事儿好像也没什么奇怪的。 自己究竟要不要去阻止呢?不管怎么说,刘慧欣都是长辈,做这种事儿总有些不好,而且这也太那啥了! 不行,为了伸张正义,为了社会的和谐自己必须阻止! “对,就是这样,不过呢,你得再把腰往下沉一点,这样你舒服,小欢也会舒服一些,不是撅屁股,是沉下腰……你还真是笨呢,来婶婶给你做一个示范。” 现在出现在沈欢视野内的,是两个圆润的大pp,其中一个是林妙诗的,至于另一个……咳咳,大家都懂就好。 为林妙诗做示范的那个,或许在形状上比不上林妙诗,但是却充满了成熟的味道。 打个比方,林妙诗的样子虽然好看,但却还是一颗青涩的苹果,另一个则是熟透了的苹果,无论颜色还是滋味,都要远胜于林妙诗。 这是日积月累的成果,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练成的。 “看明白了吧?” “懂了!”林妙诗学着刘慧欣的样子,又做了一边。 “嗯,这样就对了!”刘慧欣继续说道:“这种事情,最要紧的是夫妻两个人都开心,而不是单方面的愉悦,所以在某些时候,我们女人也不能只是享受,也要有所付出……那个你能吃海鲜吗?” “还可以,这和付出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男人的那个地方,就有股类似海鲜一样的腥味,这就是很多男人想要找一个爱吃海鲜女朋友的原因。” 林妙诗要是没做过类似的事情,还真听不出来这话里的内涵,可现在他一听就明白了。 窗外的沈欢也是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他下意识低头看了看小沈欢,忍不住感叹道:“原来女人爱吃海鲜,还有这样的好处。” “千万别小看这门技巧,要想做好,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如果你觉得只是像吃棒棒糖那么简单,就是大错特错了!其实男人的那个部位,很是敏感,只要有任何失误,就会让这种美妙的事情变成一种痛苦。”刘慧欣一本正经的做着解释,就像是课堂上的老师在传授教书育人的知识一般,“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年轻人,喜欢和七八十岁的老人们谈恋爱的原因,要知道,她们那个部位虽然不行了,可是却有着没牙这个阶段的优势。” 沈欢感觉自己快要吐血了,果然,不打断是最正确的选择,不然也不会收获这样有用的知识。 光是刚才的吃海鲜和没有牙,就可以让人受用终生,而且还是以这么优雅的方式说出来,在下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刚开始只需要用舌尖挑逗就好了,就像这样。”刘慧欣说着拿出了一个香蕉,当场做起了演示,那销魂的小嘴巴,真的、真的—— 啊!自己在乱想什么!淡定,欢子,你一定要淡定,不能让这些污秽的画面,沾染你的神经,她只不过是在吃香蕉而已。 如果早就知道这些知识,我一定要找一个爱吃海鲜,没有牙还懂得怎么吃香蕉的女朋友! 以前沈欢一直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很多男生会觉得牙套妹丑,牙套这东西又不是天生的,到时候矫正完毕取出来不就好了么。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那时候的小男生不一定懂得这样的道理,那应该是出于本能上的一种心理反应。 夹掉毛事小,刮掉皮才是大事件啊! 不行,自己以后一定要教育中医专业那些带有牙套的妹纸,如果你喜欢的男生以有牙套来拒绝你,那么还请你不要伤心,因为这样肤浅的男人,根本不值得你伤心落泪! 沈欢自己的极致,深深的点了个赞,他的思维方式,堪称活学活用的代表。 教学课程还在继续,天真纯洁的沈欢,从来没有想过神圣之事会有这么多的花样。 当然,这些全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还能够看现场表演,一大一小两个美女的现场表演! 刘慧欣很有经验,但相比较起来,沈欢还是喜欢林妙诗。 不是因为她是自己的未婚妻,而是那种羞涩生疏的样子,看上去诱人极了。 有人喜欢活儿好的,有些喜欢清纯可爱的,沈欢就是典型的后者,而且……刘慧欣怎么说都是长辈,看看就好,yy什么的就算了吧。 就算别人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但他自己知道啊! 沈欢可不想每次见到林二叔和小舅子的时候,都是带着愧疚的表情。 “今天你学会的这些东西,不要一股气的全都施展出来,最好是能不露就不露,男人是一种天生便喜新厌旧的存在,当对方开始表现的索然无味的时候,你就拿出新东西,这样他对你就会像刚刚恋爱的时候一样!” 林妙诗认真的点了点头,忍不住称赞道:“婶婶,你真的好有经验。” 是啊,好有经验! 沈欢在心里表示赞同,这样的技巧,要是没有成百上千场的战斗经验,根本不可能造就。 “这种事儿也是夫妻生活的一部分”刘慧欣一脸幽怨道:“唉……想当初我当初跟你二叔恋爱那会儿,也是一朵纯洁的百合花,现在虽然没有人老珠黄,但是心思却已经不再像小女生那么单纯了。” “不过总的来说,这还是两个人的事儿,受累的总是活好的一方,要想双方都快乐,不能只有你一个人长技巧。” “那……我明天让沈欢去找二叔学习学习?” “别,千万别!你二叔要是知道了,可就全都露馅了!小男生收获这些经验的渠道有很多种,到时候不用教,他就可以自学成才的。” 这边两人还在聊着夫妻之间的小秘密,沈欢却已经站到了林国栋房间的门口,“二叔,快出来!” “怎么欢子,出什么事儿了?!”林国栋一脸的凝重,他从来没有见沈欢这样紧张过。 只见沈欢一脸郑重道:“我是来找您取经的!” 第639章来自男人之间的忠告 “取经?取什么经?”林国栋一脸的懵逼,这个欢子该不会是病了吧? 沈欢依旧是一脸的郑重与严肃,“关于作为男人的经验!” “哦噢……”林国栋拖了一个长音,“原来是这么回事儿,我明白了!” “咱们到屋里说去吧!”沈欢说着就打算进去。 林国栋却没让出位置,疑惑道:“到屋里说干嘛?这种事儿,在院子里说就够了!” 沈欢有些迟疑,“您确定要在院子里说?” “这有什么不能说的,不就是做男人的那点儿经验嘛!”林国栋摆出一副,你见识真少的表情。 沈欢怕林国栋误会了自己的意思,把刚才的话有强调了一遍,“是作为男人的经验!” “我听得懂,这事儿在院子里说就成!” “你确定真的理解我的意思了?” 林国栋笑了笑,“你还真是小瞧你二叔我的理解能力了,再说了,大家都是男人,我怎么会不懂你的意思呢!” “好了,咱们废话少说,现在我就告诉你一些关于作为男人的经验!” 看着林国栋那充满男性雄风的样子,沈欢此时此刻的内心激动的无法形容,自己也终于要掌握无上的技巧了么! 虽说不是天生的弟大物勃,但经过灵气的改善,他已经拥有了普通人所没办法拥有的超然利器。 再加上对灵气的灵活运用,他已经是某个世界的翘楚,如果再学会经验积累下来的技巧,那么—— “第一,作为一个男人,在老婆生气的时候,不要管谁对谁错,只需要知道一件事儿就够了,一定要主动道歉!” “第二,作为一个男人,要有责任心,要懂得从一而终,不能三心二意,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第三,作为一个男人,千万不要采路边的野花,尤其是像我们这种有能力的男人,因为大部分野花都是带刺的玫瑰,不用为同样会使你疼痛的东西,而得罪家里面的荆棘。” “第四,作为一个男人,再吹嘘自己如何牛逼,在家中如何有话语权,是怎样让老婆说东不敢往西,说南就不敢往北的时候,一定要记得观察四周的情况,因为老婆这种东西,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跳出来,她们全都是学过潜伏技能的高手!” “第五,作为一个男人——” 沈欢听得头都快炸了,刚开始他还以为林国栋是在开玩笑,在第二条的时候,他还存在着一些侥幸心理,但在第三条出现以后,他就崩溃了。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等会儿!二叔,这就是你说的作为一个男人的经验?” 林国栋被打断后,表现得有些不大乐意,“怎么,你觉得我这些经验都是没用的?” “我不是要这些经验,而是……技巧!对,就是技巧!”沈欢思来想去,总算找到了合适的形容词。 林国栋要投入叹息道:“孩子,你还是太年轻了,如果不是这些技巧,你认为我有机会活到现在吗?” “二叔,我不是这个意思,而且……婶婶也没您说的这么恐怖吧?”沈欢觉得林国栋已经听懂了自己的话,只是放不下脸面谈论而已。 看刘慧欣演练时,就可以知道,平时夫妻两人的私下生活,一定很精彩。 林国栋一副你太天真了的样子,“孩子相信我,每一个结婚之前的女孩上辈子都是折翼的天使,但结婚之后你才会发现,那条断掉的翅膀,其实是她们自己砍得!” “二叔,你太夸张了吧?” 林国栋痛心疾首道:“不是我太夸张,而是你太年轻,从我那辈子开始,时代就已经变了,至于你们的婚后生活,我想只会比我们更惨!” 沈欢总觉得林国栋有些夸大其词了,而且越是如此,他越是觉得林国栋在刻意给自己转移话题。 婶婶会那么多招式,难道是从狗身上练出来的?我呸!太污了,优雅,要优雅! 婶婶有句话说的不错,夫妻生活之中,受累的都是那个活儿好的,为了讨好你,婶婶练就了十八般武艺,现在你却搁我这装可怜! “二叔,不怕实话告诉你,我问得经验和技巧,是夫妻床笫之间的技巧和经验!” “咳咳——”林国栋被呛得不轻,“你怎么不早说啊!” “我说了啊,是您没听懂。” 林国栋没好气道:“所以说你还是太年轻,你现在到大街上,随便抓一个结过婚的男人问一问,他们第一反应肯定和我一样,毕竟两者比较起来,怎么能在自家婆娘的手里活命才是最重要的。” “搁您这意思,好像全世界的男人都怕老婆似的。” “所以才说你太天——算了算了,这些事情等你结过婚,生活几年就会明白了。” “您也说了,这种事儿结婚几年后才用得到,但那种经验和技巧,我现在就需要啊!” “你的目光真是太短浅了,从你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年轻的自己,算了,既然你想学那些东西,我就交给你吧!”林国栋说着,打开了手机,将一份文件发到了沈欢的微信号中。 “这个就是我一生的精华技巧,你拿去学习吧。” 沈欢打开文档看了看,里面有图文解说,几个高难度动作还被做成了gif的格式。 “二叔,我对您的敬仰,就犹如那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那——” “别贫了,总之……我不觉得这是什么好事儿,你也是有经验的人了,难道还不知道扣鼻屎时,指头和鼻孔哪个更舒服吗?说男人只靠下体思考,那是因为男人不够成熟,而女人聪明的地方,就是让男方先表现出这样的念头。” “唉,你以为我的那种病,真是自己作的?好好想想吧!”林国栋叹了口气,带着哀怨的背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将沈欢一个人给留在了外面。 可惜,他的话沈欢没一句听到耳朵里的,现在他就只想着,怎么在今晚,将文档里的理论,运用到实战当中! 不过等他走到门口,鼻血再次喷涌而出。 人生总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意外惊喜,但……一晚两次,实在是有些频繁了。 第640章最难忘的夜晚之一 有些事情经历多了就会无聊,喜新厌旧不是男人的本性,而是人类本身的血脉中就存在着一种寻找刺激的基因。 沈欢没有经历过太多的大风大浪,可一旦经历过的事情,就很难再让其内心产生动摇。 这和圣斗士星矢中的经典台词是一样的——同样的招数对我是没有作用的! 所以,沈欢不会再因为婶婶和侄女之间的经验交流而震撼。 可就像之前说的那样,老天总不会时不时的给你一个惊喜或是惊吓,太多的事情都是无法预料的。 对沈欢来说,刚才的事情已经足够惊喜了,但今晚的惊喜似乎太多了。 “对,就是这样的按摩方式,可以有效的保持这个部位的活力,时间久了罩杯增大也不是那么困难……你现在还没有生过孩子,有些苦你不知道,等生过孩子你就会明白我今天的良苦用心了。” “女人最有自信的年龄就是十八岁到三十岁之间,尤其是二十岁到二十五岁之间,这也是咱们女人最有资本的时候,但男人和我们女人正好相反,三十岁过后,正是他们最有魅力的时候。” “思想上的成熟,事业上的成功,都会让他们像是凤凰一般涅槃重生。凡事都讲求一个平衡,一旦失去平衡,事情就会朝着不可预料的方向去发展。” “此消彼长,三十岁以后,可以说是一个女人最痛苦的年龄,除了学会保养以外,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婚后趁着男性还未完全成长起来的这个期间,进行智商上的压制!” “在形成习惯的情况下,这个男人就很难再逃出你的手掌心了……对,就是这种方法,别害羞,你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以后能够拥有更幸福的生活。” 面对热情的婶婶,林妙诗羞涩道:“我不是因为这种事情害羞,而是担心待会儿沈欢进来,看到我们这样,会不会产生某种不该有的误会。” 刘慧欣似乎也觉得有些不妥,但思考了一下,便摇头说道:“在我没走之前,他应该是不会回来的,毕竟刚才的事情对于他幼小的心灵来说实在是太尴尬了。” “如果他聪明的话,现在应该在你二叔那里,这样就可以确定我是否离开了这里。” “如果不够聪明的话,他等不及回来时,也会因为在意刚才的事情,而选择敲门确定我在不在才敢进来。” 不得不说,在刘慧欣面前,沈欢的心理活动基本上都被猜中了,唯一的疏漏就是她不知道这个世界上会有天眼这样的存在。 不过沈欢现在根本没有功夫计较这些,面对两个赤裸着上身,谈论丰胸艺术的美女,恐怕没哪个男人会去想其他那些有的没的事情。 尤其是互相按摩的桥段,若被那些喜欢百合的家伙看到,估计会直接兴奋的昏死过去吧! “现在很晚了,我不大放心他一个人在外面。”林妙诗的表情有些担忧,这是她发自内心的话。 可以这么说,每次沈欢不在身边的时候,她就会胡思乱想,只是她从来没有当着沈欢的面表现出来了罢了。 刘慧欣没好气道:“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担心的,就算真出了什么事儿,吃亏的也是对方,而不是他!” “不是的——” “好了好了,你的心思我清楚,我年轻那会儿也是,这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够改变的。”刘慧欣一边说着一边穿上了文胸,她转过身子,“这个新买的我有些不习惯,你帮我扣一下,扣在边缘就可以了,再往里面的话会勒的我不舒服。” 等到两人都穿好衣服以后,又小聊了一会儿,刘慧欣便准备离开。 趁着她们聊天的时间,沈欢已经调整好了心态,尽量让自己保持在最冷静的状态。 在刘慧欣起身时候,他则跑到院落的口,等到对方一出门,他就假装刚拐弯进来。 “婶婶!”人的心一旦乱了,演技就会有所下降,沈欢现在就是这么一个状态。 当他看到刘慧欣时,脑海中总会浮现出,她刚刚亲力亲为指点姿势,以及上身赤果的样子,最为挥之不去的是,对方吃香蕉时的样子。 自从经历这件事以后,沈欢觉得自己再也不能直视香蕉这种东西了。 沈欢觉得自己演砸了,但在刘慧欣看来,这个稍微有点小害羞的表情,才是沈欢应该有的样子。 刘慧欣点了点头,然后扭头道:“小诗诗,婶婶走了,晚安哦~” 无论称呼还是语调,用的全都是沈欢之前用过的。 看着沈欢那脸蛋羞红的样子,刘慧欣捂嘴大笑着离开了院子。 没办法,这就是阅历所带来的优势。 “你刚刚去哪了?” 我刚刚一直在屋外,看着你学习姿势! 沈欢很想这么回答,但是没敢说。 “我在二叔那里。”这个理由是刚刚刘慧欣提出来的,他正好用上。 林妙诗听后没有怀疑,估计是相信了。 进屋以后,沈欢转身锁上了门,然后以公主抱的方式,将林妙诗抱起,朝着楼上走去。 “你、你干什么,吓了一跳!” 沈欢用小沈欢的起立回答了她这个问题。 “你太着急了,我们、我们放慢一下节奏好么?”林妙诗被扔到床上以后,显得有些惊恐,她还从来没有见过沈欢着急成这个样子。 不着急?对沈欢来说,他已经忍了整整一个晚上了。 “别,我、我学会一些新方法……唔呜——” 污污污污——哐嘁哐嘁——污污污—— 今晚的夜色,还是和以往的一样诱人,只是在那白亮的光芒当中,多出了一抹绯红…… 第二天到了学校以后,沈欢的姿态可以用神采飞扬来形容,昨晚绝对是他有生以来最难忘的夜晚之一,那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妙不可言! 面对着肤色各异,发色各异的学生们,他内心中没有一点紧张,做完自我介绍以后,他笑着说道:“在正式开讲以前,我想问一下各位,在你们心中中医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这是早就想好的说辞,相比死板的讲课,沈欢觉得这种互动的方式,会更受人欢迎一些。 “中医,是那种烧黄符兑清水,然后称其为神要的职业名称吗?” 此话一出,不少学生都大笑了起来。 沈欢知道这堂课不会太顺利,只是没想到,在一开始就会有人找麻烦。 或者说,有些人根本就没打算了解所谓的中医,他们来这儿的目的,就是为了看笑话…… 第641章竹子般的傲骨 开口的是一个大不列颠的学生,他很满意众人捧腹大笑的结果,戏谑的看着讲台上的沈欢,他很想看看这个年龄还没自己大的华夏讲师,究竟有什么办法,来结束这场从一开始就注定搞笑的讲课。 在场的除了沈君兰和一些校领导以外,就再也没有其他华大人员了。 若陈雨婷等人在这里,他们肯定已经站起来和那位大不列颠的学生争执了。 沈君兰有些担忧的看着沈欢,这位弟弟的脾气她还是比较了解的,一旦动怒就没人能够拉的住。 小欢,你可千万别把这堂课搞砸了啊! 我在想什么,小欢做事向来很有分寸,把这件事交给他,我要做的就是安静的看他表演就好了。 沈欢没有生气,甚至跟着那些人笑了起来,不是委曲求全的那种苦笑。 “你笑什么?是因为我说对了吗?”大不列颠的那位学生有些恼怒。 有些人这样,喜欢以高位者的玩味姿态出现,在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时,又会恼羞成怒。 大不列颠的学生就是这类人中的典型,按照他的想法,沈欢要么恼羞成怒,就像是一个气得不停捶胸的大猩猩,要么就是因为顾忌不得已的露出笑容。 沈欢是在笑,可他看到后,却有一种被羞辱的感觉,那种眼神就像是在看白痴。 “你是大不列颠的学生吧?你说的那种不是中医,而是你们国家的巫师。” 大不列颠的学生冷笑道:“白痴,在我们国家是没有黄符的,巫师也不会弄什么黄符水。” “是啊,他们不用黄符,但却会使用蜥蜴的尾巴、乌鸦的羽毛、青蛙的舌头以及蜈蚣或是整只蟾蜍。”沈欢顿了一下,故作疑惑道:“难道在你们国家,这群人叫做中医吗?” “那是法师,你个笨——” “既然你知道它在你们国家的称呼,又为什么要问我这样的话呢,难道是想故意捣乱?” “我——” 不能这位学生开口,沈欢便继续说道:“所以,我个人认为,你可能只是智商不够用而已,不然也不会问出这种白痴的问题。” “你这样和我说话,华大的领导们,看看,这就是你们老师的素质!”大不列颠学生扭头一脸委屈的看着自己的带队老师,“老师,我感觉我受到了歧视!身为老师都是这样的人,他教出来的学生又是怎么样的?华大真是让我太失望了。” “按照你的说法,我是不是应该反过来这么想,一个拥有你这样素质学生的老师,肯定也不是什么好鸟!” 其他人还没着急,那些华大的教职人员已经开始着急了,“校长,沈老师太冲动了,这样会得罪大不列颠的团队,到时候要是联名上书到教育部,那我们——” “静静地看,我相信沈老师一定能够做好这件事儿。”沈君兰没让对方继续再说下去。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你是觉得沈欢无法胜任这个任务吗?如果你真的这样想,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你在质疑我的眼光与判断力?”沈君兰面色冰冷道:“如果你真这样想,那就上去让他下来,然后去代替他讲!” 那老师听到这话,瞬间就蔫了,半句话也不敢乱说。 “开口闭嘴的白痴弱智,还挑衅般的提出那样的问题,这样的你还有脸提素质?”沈欢看向男生身旁的带队老师,“先生,我和很想知道,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做不到的人,究竟是怎样获得参加交流会资格的?” 在场的人,谁都没想到沈欢会这么强势,大不列颠的带队老师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又找不到什么反驳的理由。 “我今天站在这里讲课,不是为了讨好你们,相反,你们还应该感谢我,因为是我让你们学习到了新的知识,所以我希望在座的各位可以给我适当的尊重!”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你们对华夏的文化不感兴趣,只是因为校方的安排才留在这里,那么现在请你们离开,我不想让你们觉得无趣,也不想给自己难受,请别用那种带着超然优越感的眼神看我。” “这个华夏老师好奇怪,竟然要赶我们出去?” “这就是华夏四君子文化中的竹之傲骨吗?出奇觉得有意思呢。” “在当今社会的华夏人还能有这样的自信,真是太少见了。”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对方应该在我们那边留过学,不然不可能有这种性格。” “我对中医没有兴趣,但这样个性的人,却很有意思。” 国外的学生们在交头接耳的议论着,有不看好的也有看好的,有心平气和的,有开心的,也有觉得愤怒的。 各国学生都有着不同的反应,身为带队老师的布鲁斯没有说话。 昨天的黑鬼球员,那里已经完全废了,不用他开除,对方就提交了回国治疗的申请。 那个球员除了性格方面的弊端,在篮球方面还是还很有天赋的,就是这样一个人才,却被沈欢的一记“失误”投球,硬生生的给废了。 布鲁斯现在没有怂恿什么,是因为他在等待一个机会,野兽对猎物出手,之所以能够百发百中,就是因为它们每次都会在最佳时机出手。 “我不知道在你们的国家,上课应该有怎样的气氛,但在华夏,在老师没有说出请大家自由讨论这句话之前,教室内必须保证绝对的安静。”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不管你们出于什么原因选择了留下来,但既然留了下来,就要遵守我的规矩!现在请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在你们看来,中医是个怎样的存在。” “对于中医,我只知道针灸,因为这好像是唯一一项,在国际上得到承认的存在。” “是的,针灸很神秘,我在龙之吻上看到过,一根小小的绣花针就可以杀人。” “我看过贵国的武侠小说,里面有一个叫做东方不败的就是著名的针灸高手。” “中医是运用神奇的自然产物救人。” 虽然依旧有反对声,但这堂课也算勉强进入到了正常的状态。 想要把这堂课讲好,最重要的不是要讲得多么精彩,而是要保证——主导权永远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这样才不会被人牵着鼻子走。 接下来,就是他个人的演讲秀了! 第642章究竟是谁蠢? “草药、针灸这些的确都是中医的特色,那不知道你们知不知道,在曾经的某个时期,你们的祖先,也曾用给同样的办法来治疗自己?” 怎样让人觉得亲近?攀关系! 这最简单,也最有效的办法,不过对于一些自认为很有优越感的民族来说,这个办法并不一定能够起到好的效果,甚至还会起到完全相反的效果。 怎样消除这种优越感,那就要比他们表现的更加优秀! “也就是说,所谓的中医技术野蛮人掌握的医术咯?” 之前那个大不列颠的学生,再次发出了挑衅。 面对一个以找茬了来体现自己存在感的人,任何道理都是无用的,拳头往往是最好解决这种事儿的方式。 但为人师表的沈欢,并不能这么做,但他也绝对做不到乖乖的忍气吞声。 “按照你的意思,是觉得华夏代表野蛮,而你们却代表着文明吗?” “不是我觉得,而是事实如此。”那大不列颠的学生冷笑道:“你们华夏人有对世界作出什么贡献吗?” “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华夏人作出的贡献还少吗?”沈欢有些不解,对方为什么要问出这个自打自脸的话。 “哈哈,我就知道,你肯定会拿四大发明说事儿,但那些都是老历史了,你们华夏现在对于世界是没有任何贡献的,不相信的话,你可以去查阅,物理、文学、化学、哲学、数学、生物学、医学、电学,计算机学、地理学等等,包括你们华夏最闻名世界的厨艺,到底有多少个华夏人的名。” “如果能够数够一个巴掌,就算你们华夏对世界有贡献了。” “呃……这位老师,你确定还要这位同学留在教室内吗?还是说,您默许他留下,是因为和他拥有一样的观点?” 那名老师笑了笑,“在我回答您的问题之前,我希望您能先回答一下我这位学生的问题,可能他的态度是嚣张了一些,但这样的问题确实很有意思。” “这是一堂中医课,本来我不打算在这方面做争辩,但既然您这么说了,咱们就聊聊吧,毕竟这也算是文化交流的一部分。” “刚刚这位同学强调说的是现代贡献,不过我还是想说,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吃饼的故事?一个人买饼吃,当他吃到第八个的时候饱了,他说早知道直接吃第八个就好了!” “哈哈,这个人一定是你们华夏人,蠢货,十足的蠢货!”男生不放过任何攻击华夏的机会。 沈欢不怒反笑,“所以你也觉得这时一种很愚蠢的行为对吗?” “你说的不是废话嘛!” “不,你仔细思考一下,你刚刚一直强调的现代的贡献,不就像是故事中那个觉得只吃第八个饼就会满足的人吗?”沈欢没有给男生的反驳的机会,继续说道:“就拿你觉得是老生常谈的四大发明来说,指南针,在我国北末南初的宋朝,通过阿拉伯人传入欧洲,而你们西方国家冲破第三世界这个牢笼的时期,是15世纪到17世纪的大航海时代。” “如果没有指南针,你们依旧还会和以前一样,是被关在牢笼之中的野蛮人。” “而在你们的大航海时代正式开启之前,明朝有叫做郑和的华夏人已经做出了著名的下西洋事件。” “剩下的那些例子我就不举了,总结为一句话就是——华夏东方文明照亮了文明的寺庙穹顶,而东方文明则催生了西方的文艺复兴。” “这样你会不会觉得,自己就是那个说只吃第八个饼就会饱了的蠢货?连因果这样简单的逻辑关系,都弄不懂,我很疑惑你当初是怎么考入大学的。”沈欢拍了下脑袋,“该死,我忘记了,国外和我们华夏不同,讲究的是开放政策,考入大学靠得不仅仅是成绩,而是个性与自主能力。” “我想他们一定是看中了你这种蠢得很特别的天赋,才将你收为学生的吧?” 男生气的浑身发抖,“你竟然敢骂我!” “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骂了我,骂勒我的民族,骂了我的国家,我只是骂你一个人,有错吗?”沈欢表情无辜道:“你真是一个霸道的人呢,我想放在我国的总裁文小说,你或许会成为一个讨喜的角色。” “哼!我说的是现代贡献,你回答的却是这段人类的历史,连我问的是什么都听不懂,究竟是谁蠢?” “是呢,说道现在还没明白逻辑上的道理,究竟是谁蠢呢?” “你——”男生气哼哼的说道:“根据进化论学说,人类还是由猴子变得呢,我们是不是也要感谢它们?” “进化论?孩子,人傻就要多读书,它并不是真理,只不过是诸多人类起源当中,最被大众所认可而已,先不说现今有多少人对这条理论质疑,首先我就是其中一名质疑者。” 男生不会放过沈欢任何言语上的漏洞,“所以说,你认为是上帝创造了人类?” 沈欢摇动了两下食指,“第一,我不是神论者,第二,即便是也会认为是女娲创造了人类。” “那你有什么资格去质疑进化论这条真理!” “质疑是不需要资格的,也只有提出不同的看法,才可以让人类进步,这就好像科学在中世纪被提出时,会被视为异端是一样的道理,在更加先进的文明面前,文明都是封建迷信。”沈欢露出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孩子,我很奇怪,国外不是一直很欣赏大胆的想象力吗?” “废话,全都是废话,有本事你就回答现代的华夏人究竟对世界有什么贡献!” “所以说人傻就要多读书,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数据,近十二年来华夏发明专利申请量占世界比重由8%提高至8%,同期花旗由4%提高至1%。同期华夏对世界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的贡献率为95%,花旗则为46%。” “另外我想说……在问华夏有什么贡献的时候,我觉得你应该把那件写着made-in-china的衣服给脱下来。” 第643章只有弱者才会在意这些无聊的问题 “哼,你们华夏制作的东西是不多,但只不过是我们这些优异民族的打工仔罢了!可以这么说,你们华夏的工人,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廉价的劳动力。” 沈欢脸上的笑容停滞了一下,这个美妙的停顿正是男生想要的。 哈哈,我终于找到击溃你自信的条件了! “你在说什么!”已经有教职工忍不住了,上一次举办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的时候,虽说也遭遇到了一些麻烦,但还没有哪个学生,敢当着他们这些校领导的面说这些话。 男生无所畏惧,“我有说错吗?华夏制造有什么骄傲的?不过是我们花一点小钱钱就能随便利用的打工仔罢了。” “你——”那名教师气得不轻,想动手又不能动手,只好拿出手机,拨通了保卫科的号码,“老黄带人来中医专业的教室一趟,带人!” “这位华大的同事,没必要闹到惊动保卫科的地步吧?”那位大不列颠的老师起身说道:“根据交流会当初制定的规矩中,并没有要求不允许存在,他国文化歧视者。” “语言上的辩论是无伤大雅的,通过辩论,也能得知一些双方的优缺点,从而改进,我承认自己的学生说话有些过分,但年轻人嘛,都有着自己的想法,不是教育或者教训就能改变的。” “他在歧视我们的国家,歧视我们的民族,你让我怎么冷静!”那名教师嘴上说着,但也没再继续让保卫科的人过来,为了顾全大局,有什么气都只能忍着。 “就是你也别气了,这位学生虽然说话难听了点,但毕竟也是现实,我们——” “你想承认,你自己承认,别在这里给我说教!”不等身旁的同事把话说完,那么教师便愤怒的打断了他的话。 那人被骂后,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可教师的职位比他高,只能将气撒在沈欢的身上,“都怪沈讲师,年纪不大,只知道争强好胜,有些事儿忍忍不就过了,非得说那么多,现在好了,被人家给骑到头上了吧!” “我说过,你要是不满意沈欢的讲课方式,你可以上去取代他,我没有任何意见。”沈君兰的语气很是不悦,这个校方高层原本是几名副校长阵营的人,若不是因为她觉得对方在华大教了这么多年的书不容易,早就把对方给开除了。 这下子那老师是一句话也不敢说了,嘿!刚才就应该看出来的,沈君兰这丫头,明显跟沈欢那小子有关系,都是姓沈的,就算不是一家子,那关系也比自己这个曾经站错队的近啊! 不行,自己不能再犯错了,沈君兰这个小丫头想赶我走,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绝对不能再给她机会。 “咱们说的是贡献,如今你说我们华夏人是你们这些优异种族的劳动力,这算不算是变相性的承认了华夏在这方面对世界的贡献?” 男生本以为沈欢会被自己给气糊涂,但没想到换来的却是这样一个回答。 该死,这个家伙刚刚不是已经被自己气得失去冷静了吗?为什么还能有如此敏捷的思维? “那你这么说,是承认你们华夏人是我们的廉价劳动力了?” 你会反问,我也会! 沈欢微笑着对其他学生问道:“敢问在座的各位,是不是所有人的看法都和这位同学是一样的?” 对付自己讨厌之人的最佳办法是什么?就是让他成为众矢之的,优越感的人不在少数,但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的却在少数。 除去这些优越感拥有者以外,还有一些确实对华夏文化有兴趣的学生。 “这位老师,请不要把我们和他这种素质低下的人绑在一起,谢谢。” “大不列颠曾经自称日不落帝国辉煌一时,至于现在……哈哈,五十步笑百步。” “原来的儿子已经变成了爷爷,原来的爸爸却变成了孙子,就你这种水准还想代表我们?” 这些学生们一开口,男生便不再说话了。 拳头大就是道理,他不是最优秀的,所在那些比他还要优秀的人开口以后,那种没由来的优越感一下子就被击溃了。 “啪——” 这时一个浑身肌肉的白人学生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然后摆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道:“真的很无聊啊,一点点小事儿也会被你们斤斤计较到这种程度,只有弱者才会注意这些无聊的问题。” “这是一场关于中医的交流课,而不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实力辩论赛,根本就没有意义。” “如果接下来的要说的全部都是这种话的话,我想我可以离开了。”男生说着便站了起来,“总之从开始到现在,我没有听到一句有意义的话。” 坐在一旁的老师没有阻拦,似乎打算任由他离去。 肌肉男的说法,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 沈欢这才发现自己被大不列颠的那个男生带着跑偏了题,而之所以被带着跑偏,就是昨晚林国栋所担心的三观问题。 两个三观不一样的人,无论争论多久都不会休止,因为谁都认为自己没有错,自己想的才是对的。 “这位同学说的没错,是我没有把握好上课的节奏,这里向大家道歉。”沈欢将课本扔在了桌子上,“说实话,中医的复杂程度远远超乎你们的想象,毕竟对你们之间的一些人来说,学习华夏语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了。” “我刚开始问大家对中医的理解,一是为了拉近关系,增强互动型,第二就是我刚刚所说的那个原因,中医太复杂,而我却只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沈欢说着,看了一下手表,“因为和刚刚那位同学争论,我又白白浪费的二十多分钟。” “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让你们感受到中医的魅力,是我昨晚思考最多的问题,直接告诉你们中医的吸引人的地方?我想除了做医生的,没人希望去了解,毕竟一辈子去医院的次数越少越好。” “现在教室内的你们,大多都来自不同的地方,对于中医好奇的地方也不一样,所以很容易会发生,我给你的不是你们想要的情况。” “接下来,是大家只有提问的时间,有疑惑的同学请举手,当那位同学说出自己的问题后,有一样疑惑的同学就把手收回去,现在开始吧!”大部分学生还算配合,沈欢选择一个脸上有雀斑的女生,“请问你有什么问题。” “我的奶奶曾经被一名华夏大夫救过性命,所以我很想知道,神秘而又充满奇幻色彩的中医,究竟是个怎样的存在!” 第644章简直就是魔法! 神秘而又奇幻,这是大多数对华夏文化有好感的国外友人,最好使用的形容词。 身为一个古老的国度,背负上神秘、传奇这些词汇是很正常的事情。 “中医其实一点也不神奇,他和西医一样,拥有这自己的理论,只不过其中一些只能用我国的文化来解释,在科学文明为主题的年代下,这一部分没有科学性的理论是不被人接受的。” “不能用科学解释,那就是不具备科学性!”大不列颠的那位学生又开口了。 “抱歉。”沈欢对学生们鞠了一躬,然后对着那名大不列颠的学生说道:“我说过了,如果不想听我的课,你可以出去,没必要留下来让你我都不自在。” “为什么要离开,是因为我是大不列颠的学生吗?是的话你就是种族歧视,不是的话,我为什么不能留下来?你之前也说了,只有质疑和提出不同的看法人类才会进步。” 世界上有两种人惹不得,胡搅蛮缠的小人,以及心如蛇蝎的女人。 这个大不列颠的男生,可谓将前者的特色在自己身上诠释的淋漓尽致。 “在我看来,科学是西方文化的代表,而不是全人类的代表,这些就和文化上的不同是一样的,如果中医只有幌子没有实效,他也不会传承到现在。” “呵呵,你这么——”这位大不列颠的学生正说着,眼神忽然开始变得迷茫起来,大概出现了刹那的失神后,很快就恢复了正常,“是这样吗?看来是我了解的东西太少了,很期待您接下来的演讲。” 说完,还朝沈欢老老实实的鞠了一躬,才坐回自己的位置。 一旁的教师有些意外,他还从没见男生这么老实过,而且还是在一瞬间老实的。 沈欢眼部的红光一闪而逝,继续笑着说道:“总的来说,中医和西医的差别,就是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的差别。” “除了人工提取和纯天然的区别以外,西药主要是依靠化学成分,而中药是利用其四气五味、升降沉浮和归经起作用。” 和预想中的一样,一旦涉及到一些专业性,或者模糊性的词语,这些学生便全都蒙了圈。 果然,只是口头上是行不通的吗? 沈欢深吸了口气,对着最先提问的那个女孩问道:“你喜欢脸上的雀斑吗?” 对于国外的事情,沈欢都是从网络上了解的,对于雀斑这种东西,说法有很多种,有人说在国外看来雀斑是一种可爱的象征,又有人说外国人比国内更讨厌雀斑。 女孩先是一愣,然后笑着说道:“我喜欢它们。” 沈欢问那句话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引导女孩去思考雀斑的事情,读心术虽然厉害,但并没办法保证对方心里想的,正好是你想知道的。 这个人好没礼貌,谁会喜欢自己脸上的雀斑呢?而且这种带有遗传性的东西,根本就不是自己想要的好么! 在得知女孩的真实想法之后,沈欢反而松了口气,“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可以在瞬间,并且无任何痛苦的让你脸上这些可爱的小东西消失,你愿意吗?” 瞬间消失?没有任何痛苦?若真的能够做到,西方的一些国家,就不会有那么多遮掩雀斑的化妆品了。 可是奶奶曾经被一位华夏的中医师救治过,所以我这次来华夏做交流会,她可以交代我要多带一些种草药,在她眼里,那些草药就如神话传说中的圣草。 “如果你说的如果可以陈真的话,那么,我愿意试一试。” “她疯了吗?” “嘿,我就喜欢这样大胆的女孩。” “你说这个华夏人,会拿着40米的长针对她进行针灸吗?” “我已经想象到了她变成刺猬的样子,哈哈!” 学生们都在小声的议论着,发表着自己的看法。 “很荣幸能够帮到你。”沈欢说着便朝着女生走去。 这时女生的带队老师却站起来,将他给拦下,“先生,您能够保证自己手法一定有效吗?她是我的学生,所以我不希望她受到任何伤害。” “您最近是不是一直觉得胸口疼痛,尤其是夜晚,会严重到喘不过气来,虽然很短,却让你记忆犹新,可是即便去医院做全身检查,也查不出任何病症?” 带队老师愣了一下,“你、你怎么知道?!” “这是中医的望诊技巧,简单来说,一个高明的中医师,不需要任何科学科学工具的辅助,和肢体上的接触,就可以判断出患者得了什么病。” “那……我这病有办法治疗吗?” “有办法。” 不等女人问什么办法,沈欢手中百年忽然多出了一根银针,快速的在女人的胸口处拂过。 “你干什么?”虽然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但带队老师人就有种被侵犯的感觉。 “已经好了。”沈欢晃了晃手中的银针,“不用担心女士,除了这根银针以外,我没有对您进行任何碰触。” “好了?”女教师的面色带着质疑。 沈欢摊了摊手,“您可以坐下深呼吸感受一下,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之前是没办法进行强烈的呼吸的。” 女教师试探了一下——自己、自己竟然可以深呼吸了! 因为不能急促的呼吸,自己连那种事情都不能做,男友甚至因此抛弃了自己,现在、现在一切都好了! “谢、谢谢您。” “不用,举手之劳。”沈欢说完,笑着对那名雀斑女孩问道:“可以开始了吗?” “可以!”女孩简直迫不及待的想做了! 沈欢将手从女孩的脸颊上挥了一下,当再次离开的时候——女孩脸上已经没了任何的雀斑,准确来说,应该是已经没了任何瑕疵! 比起刚才医治的女教师,女孩的雀斑治疗效果更加的只管明显。 “这、这是假的吧?” “他的手上,应该是抹了美白的粉末,不然绝对不会有这样夸张的效果。” “戏法,应该是传说中的华夏戏法。” 别人怎么猜测不重要,重要的是,女孩知道,自己的雀斑没了,是真的没了! “魔法!这简直就是魔法!” 第645章中医一点也不神奇 “华夏身为世界上最古老的国度,真的和传闻一样充满了神秘色彩!” “不不不,我不觉得这是魔法,之前这位老师说过,中医有一部分是无法用科学解释的,那可能也是科学,只不过超出了我们现代人类的认知罢了。” “你说的没错,将超出自己认识范围的东西称为迷信,是一种很弱智的行为,我认为我们应该具有探讨精神。” 想让一个人对自己或是某个物品感兴趣,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将其神秘化,然后勾动其好奇心。 这和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道理相同,要让对方主动掉进自己的圈套,而不是以自卖自夸的方式让人厌恶。 “祖母说的果然没错,华夏中医真是神奇!”女孩一边照着镜子,一边抚摸着自己的脸蛋,神情间满是兴奋与激动。 现在这样的结果很满意,这也是他为什么选择治疗这个女孩子的原因。 脸蛋上的雀斑很直观,而且一个美女在哪里都是焦点,审美观不同?其实全世界的审美都是相同的,唯一的差别就是,你也许觉得某位女性美的惊为天人,但别人可能就会觉得很普通,但绝对不会认为她丑。 以抨击大众眼光,来展示自己别具一格的优越人群不在其中。 这里只谈长相不谈穿着,毕竟穿着讲求的是品味,而非单一的审美,毕竟在人类这个生物圈里,有一群叫做潮流人士的存在。 女孩的五官很精致,本身就可以名列美女之流,现在没了雀斑,那种干干净净的清新自然之感,让人觉得很是舒服。 “呃……我好像大概有些明白了,中医和亚洲四大邪术之一的换脸术是一类东西吗?” “换脸术哪有这么神奇,从时间上就说不通,就算是一样的那也是更高级别的存在。” “嘿,我说伙计们,你们全都忽略了那位女教师被治愈胸闷症状了吗?中医和西医一样是医术!” 学生们发表着自己的看法,说什么的都有,但无一例外,他们全都对中医产生了巨大的兴趣。 “先生,不,老师,您能告诉我,您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吗?”女孩很激动,但此时她心中更强烈的是一种求知欲望,在瞬间去除雀斑,自己这个被治疗的对象,甚至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 “雀斑出现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一是遗传性,皮肤越白的人群,越容易出现这样的症状,其二是妇科疾病,内伤外表,这是我们中医一直在强调的东西,人体内部发生变化,体表也会随之出现同样的症状。”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熬夜对肾脏过度消耗造成损伤后,就会出现黑眼圈。” “而有些人即便熬夜,也会有黑眼圈存在,除了黑色素沉淀这个因素以外,多半是肾脏功能不好。” 学生们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可这时一名高丽学生却站出来唱反调,“中医最大的爱好,就是将一切的病因都归结在肾脏不好,面色枯黄,肾虚,头发掉落,肾虚,腰部疼痛,肾虚,我其实一直很疑惑,究竟有什么病是和肾虚没有关系的?” “如果事情真的像你所说,有病会发于体表,那么要如今的现代科技还有什么用?” 这位高丽学生说话并不是很难听,甚至是很有意义的针对行提问,所以沈欢没有任何恼怒,反而心平气和的解释道:“肾脏是人体生命的源泉,一个肾脏强大者,和肾脏虚弱者之间的差距是非常明显的。” “很多到中年或到老年才会出现的病症,在现代年轻人身上有着极高的发病率,这和现代人生活有很大的关系,熬夜、酗酒、抽烟,久坐不动,这些对肾脏身体都有很大的伤害,而其中大部分的病症,确实都和肾脏有关系。” “华夏有一味名药叫做六味地黄丸,因为你们中医这套肾乃生命之源,万病皆由此出的说法,让不少人将此视为神药,我曾经也吃过,但并没有什么效果,这是否是自打自脸呢?” 沈欢笑了笑,“中医的确提出过肾乃生命之源的说法,可却从来没有说过万病皆由此出,我很疑惑这句话你是从哪里听来的,至于你说的六味地黄丸,它确实有奇效,但并非是神药,你说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显然是对中医没那么了解。” “肾虚有阴阳之分,所表现症状也有不同,区分寒热,阳虚则寒,阴虚则热,你的面色黧黑,精神萎靡,应该是肾阳虚的表现……你是否时常觉得腰膝酸软而痛,性致减退,并且大便久泄不止,完谷不化,五更泄泻?畏寒肢冷,尤以下肢为甚,小便清长或夜尿多,舌淡胖苔白滑?” “你、你怎么知道?” “这便是望诊。”沈欢还有话没有说,其实肾阳虚最经典的症状便是阳衰,“肾阳虚服用治疗肾阴虚的药物,自然不会有效果,甚至还可能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那我——” “你应该服用的不是六味地黄丸,而是金匮肾气丸!”沈欢顿了一下,补充道:“另外,你的胃应该不怎么好,脾胃虚弱者吃六味地黄丸是大忌,所以不是中药无用,而是你没能对症下药。” “呃……我一句都没听懂。”有人忍不住发出感叹后,其余人也说出了类似的话。 沈欢说了太多的术语,他们不理解也很正常。 一名同学举手后站了起来,“我觉得这位同学提出的一个问题很有意思,如果中医只看体外表露,就可以知道患了什么病,那还花费巨大的资金,去研发医疗器械做什么?” “所以,我才会说中医并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么神奇,也有很多事情是没办法通过望诊来判断的。”沈欢耸了耸肩,“就拿刚才我治愈的这位女同事来说,西医对其病症束手无策,经过检查后得到的答案甚至是没有任何病症,难道这就代表中医要强于西医了吗?” “好坏的确是对比出来的,但拿一方的强项去和另一放的弱项去比,本身就是错的,互相弥补互相借鉴其优势,才是正道!” 抬一个踩一个,是最让人讨厌的事,沈欢的这番话一出,班级内大部分学生都起身给予了最热烈的掌声…… 第646章看到了吗?这就是中医的魅力! “老师你能有这样的看法,就值得我们尊重,但我还是想问一些问题。”可能是因为祖母的影响,女孩对华夏文化很是向往,所以在没参加交流会之前,便已经掌握了一口流利的华夏语。 “请讲。” 女孩鞠了一躬,在她的印象里,这是东方的一种礼仪,用来表示尊敬的礼仪,“我的这个问题可能会引起您的不快,但我希望您能明白,我这么问,只是为了解开心中的疑惑,对于中医以及华夏没有任何的恶意。” “是这样的,中医既然是和西医持平的存在,那为什么在身为发源地的华夏,却是西医更加昌盛呢?”女孩有些不好意思的干笑两声,“因为祖母的一些交代,我需要带一些药材回去,但来了以后,我才发现这里没有一家中医院,甚至连中西结合的医院都在少数……这是为什么呢?” “以中医这种神奇效果,不是应该很昌盛吗?” 沈欢听到这个问题后,心中有着无限的感慨,这是一个令人心痛的事实,也是他最想改变的一个事实。 “中医院很少,但中药房却很多,很多药房已经是中西结合的状态了,至于你提问说,为什么身为中医发源地的华夏,都无法盛行中医……说起来可能会有些复杂。” “还有时间,我觉得大家一定和有着同样的疑惑。” “是的,我也很好奇,中医既然这么神奇,为什么华夏人给我的感觉,却并不是那么看重中医?” “听说今天的文化交流是中医后,我还特地上网上搜索了一下,虽然有很多中文不认识,但大概也可以看明白,华夏有很多网民,对中医都有着强烈的排斥态度,之前我以为是中医没有效果,才会导致这样的情况,但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这么回事儿,既然如此,华夏人为什么会抵触有着神奇疗效的中医呢?” “大家都想知道的话,我就解释一下吧!”身为担任着让中医复兴使命的沈欢,很清楚中医为何会沦落到现在这样窘迫的地位,“在民国之前,中医的地位并不算低,但是随着西医的流入,中医的地位就逐渐开始下降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西医可以更叫有效快速的治疗一些,中医所无法治愈的疾病,大家应该都知道,在战乱不和平的年代,生病死伤是很正常的事情。” “人类本身就是一种很肤浅的动物,大部分人都会因为一点小事儿,而否定之前的全盘贡献,加上为了快速发展,而宣扬科学口号,中医逐渐被打上了封建的印记,还曾经出现过取缔中医事件。” “在舆论下,很多中医被迫转行或是完全放弃中医。” “时代开放后,对中医的打压已经不再严重,但却出现了很多打着神医名号的中医,这些蛀虫是导致中医被人们抵触的最要原因。” “举个例子,一个体系更加完整,拥有自己系统的医疗行业,和一个民间自组,体系略显混乱的医疗行业,你们会选择什么?” 女孩脸色有些落寞,“为什么会这样?一个国家最应该发展的不就是自己的文化吗?如果我可以代表华夏庙堂,一定要大力扶持中医!” 是啊,如果得到庙堂的帮助,中医的前途将是一片光明,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和国主进行交易的原因。 “优胜劣汰,我觉得没什么错误,人们都在发展进步,既然给不了人们需要的,自然要消失。”说话的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外国学生,看上去文质彬彬,但这话却不怎么中听。 沈欢饶有兴致的说道:“你觉得现在关于医疗方面,人们最需要的是什么?” 眼镜男胸有成竹道:“癌症,是医疗界的最大难题,如果中医能够攻克,我想中医的地位自然会得到提升,不仅是在华夏,而是世界性的提升!” “错了!” “错?” “癌症确实是医疗界的难题,但和某些人群相比,癌症人群并不算多。”沈欢指了指眼镜男的眼镜,“举个例子,年轻人的近视,以及老年人的远视,这两类人群就远远超过了癌症患者的数量。” “我承认你说的事实,但是关于近视,西医已经有了不算太完善的处理手段,你们中医呢?” “中医可以完全治疗。” 眼镜男听到这话,哈哈大笑了起来,“不可能,如果你们中医真有这样的本事,恐怕早就轰动整个世界了!” 沈欢笑着摊了摊手,“别的医师我无法保证,但我自己却可以。” “光靠嘴上功夫,我还说自己能够治疗癌症呢。”眼镜男有些不屑,本来他对沈欢的印象还不错,但没想到几句话就打回了原形,这么狂妄自大的家伙,中医落寞也是理所当然的。 “事实胜于雄辩,是否我治疗好你的近视,中医就会在你内心中的地位提升。” 眼镜男语气不屑道:“算了吧,你自己也说了,中医的疗效要远远慢于西医,到时候你又可以找借口说,再等几年,你的近视就好了。” “不,和这位同学的雀斑以及这位老师的胸闷一样,全都在瞬间治疗!” “哈哈哈,这怎么可能!” “这个老师有些狂妄自大了,瞬间治疗近视眼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虽然听上去很不科学,但我怎么有种他一定可以做到的感觉。” “该死,我也一样,因为这个老师的出现,我甚至都觉得自己要改变信仰了。” 沈欢没有说话,拿出银针,使用蜻蜓点水,开始治疗眼镜男的近视。 “好了!” “好了?”眼镜男一脸迷茫。 沈欢笑道:“是啊。” “我没感觉到任何变化。” “在说这种话之前,你应该先摸摸自己的脸蛋。” “什么意——”眼镜男正说着却是愣住了,“我、我的上帝,我没戴眼睛都可以看得这么清楚!” 他这句话一出,等于认同了沈欢的治疗效果,整个教室内,先是一片寂静,紧接着便爆发出了一阵欢呼与尖叫声。 学生们忘记了纪律,一个一个的朝沈欢跑去。 “老师,我的脸上也有雀斑,帮我去除了吧!” “我也是近视,让这该死的镜片见鬼去吧!” “我一直处于性亢奋的状态,应该是您讲过的肾阴虚,帮我治疗吧!” 这些还算好的,一位来自于开放国家的金发女郎,直接走到沈欢身前,解开了自己的衣衫,“中医这么神奇,也一定可以丰胸吧?来吧男孩,我不介意你对我行使身体上的侵犯!” 沈欢将手放在某座不是很丰满的大山上,神采奕奕的眼神似乎是在感叹——看到了吗?这就是中医的魅力! 第647章WHO的邀请?! 事实胜于雄辩,沈欢已经成功让这些国外的学生,感受到了中医的强大。 治疗近视雀斑,还有丰胸,对沈欢来说,都是小事儿,如今他的真气雄浑,治疗一个班级也不会显得太疲惫。 “耶!我再也不用戴着那笨重的眼镜了,就算要带也只带墨镜!” “痘痘没了,这、这真是太神奇了!” “即便老师一直在强调这不是魔法,但在我看来这就是魔法。” 被治愈的学生们一个比一个兴奋,沈欢也很满意这样的结果。 绕来绕去,还是要拿出些真本事啊。 这些学生们已经感受到了中医的玄妙,但沈欢却没有做过多的解释,他是刻意为之。 之前说过,想要有吸引力,就必须要有神秘的地方,而想要让吸引力长久的存在,就要一直保持这份神秘。 人都是有求知欲的,更何况是这些生活在自由民主国家的年轻人。 从一开始沈欢就没有打算教给这些学生什么东西,他将这场交流课,完完全全的当成了宣传课。 如果没有那个大不列颠的学生捣乱的话,这堂课会比现在更加顺利。 出于少不知事的态度,沈欢选择比较仁慈的手段,只是暂时控制了他的神智。 按照苏璃的说法,随着天眼的升级,魅惑能力也得到了巨大的提升,除了控制神智以外,也可以摧毁普通人的神智。 简单来说,沈欢如果想的的话,在对方只是普通人的情况,几乎只需要一个眼神,就可以把对方变成白痴。 除了心地善良外这个原因以外,还有一些其他原因。 比如某个只听说从没露过面的家伙,在掌控天道之初,创建了很多令人蛋疼的规矩,其中一项就是善恶值与功德值。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这种数值并不止道修拥有,普通人也一样,在做人办事方面,都会导致善恶值的增减。 说起来很玄妙,但如果数据化的,说起来就简单多了。 举个例子,每个人的初始善恶值为50,每做一件好事增加一点,每做一件坏事就会减少一点。 但善恶值为负数时,便会被划分为恶人行列,当达到一百点时则为善人。 至于什么是善事,什么是恶事,谁都不知道,善恶的划分标准,完全掌控在那个叫天尊人的手中。 就好比杀人,杀恶人算不算善事? 功德值就是对人类做出的贡献,由家到国,由国到洲,由洲到球,最终是全世界。 同样的,划分标准无从得知。 以前也有这样的东西,不过却没有这么系统化,基本上完全是由天道掌管,天尊所做的不过是将其更加系统化。 道劫日那天发生了什么没人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现在的修炼体系崩坏,修炼资源大量的减少,都和天尊的失踪都脱不了关系。 天尊在的时候,都没人能够摸清楚这套理论,更别提在天尊消失的情况下。 总之对道修来说,这应该是道修体系出现至今最混乱的年代。 对于普通人来说,善恶值和功德值影响的投胎,对于道修来说则是天劫的强大程度。 天劫是在达到飞仙境的时候才会出现的东西,渡劫成仙说的就是这些。 对那些没机会达到飞仙境,还为所欲为的存在,则会在善恶值达到一定数值以后降下天罚。 所谓天罚和天劫类似,不过比之天劫要更加强大霸道,种类也更加多样化,基本上被搞以后,直接就是魂飞魄散,连投胎的机会都没了。 不过总的来说,这些和沈欢没什么大关系,如果杀人就是恶,救人就是善的话,沈欢现在的善恶值应该在50以上。 “沈先生,打扰了。” “不打扰。”沈欢说话时打量了一下这个主动和自己打招呼的中年人,“您似乎并没有什么病症在身。” “是的,我的身体非常健康。” “那您找我是?” “你那套医治眼睛的针法,可以公开传授吗?” 为了体现中医的强大,这一次沈欢并没有刻意保留,如果有人问原因,他就会以不传之秘来拒绝。 可是这个中年人却没有问原因,上来就是这么一句直接的问题,还真是令他感到了不小的意外。 “您别介意,我是说话一直比较直接,近视是目前人类最大的难题之一,我希望你能够把这种方法传承下去。” “对不起先生,中医有一部分是很玄妙的,掌握这种玄妙技巧的医师,我如今只见过两个,一个是我的师父,另一个是东瀛的出云玄白医师,不是我自私,而是这种针法真的没有办法大量的传承下去。”沈欢苦笑道:“从刚才我讲课的态度,您应该可以看出来,我很想将中医发扬光大。” “原来是这样,那真是太遗憾了。” “十分抱歉。” 中年人摇了摇头,“您不用道歉,道歉的人应该是我,是我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对不起,这是我的名片。” 沈欢接过名片看了一下,布拉克,世界卫生组织的成员,而且还担任这不小的职务。 “这些年,我一直致力于游历各国,寻找能够医治顽疾的神奇药物,借着这次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的机会,我来到了华夏,没想到竟然能够碰到这样神奇的医术。”布拉克认真道:“沈先生,虽然我的职位并不是太高,但如今who的总干事祖籍也在华夏,我想向其举荐的话,以您的医术,一定可以加入的。” 沈欢现在总算想名表了,沈君兰嘴上说让中医成为文化交流会的主题,是无可奈何的选择,事实上她却给沈欢在创造机会。 一旦加入who,配上自己的口才和医术,很快就可以占有一席之地,到时候再借助组织的力量,让中医在世界上发扬光大,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说起来,是他欠了沈君兰的恩情,帮忙的地方也只是假扮男友而已,和对方的付出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我这个干姐姐,真是用心良苦啊。 在感叹的同时,沈欢也终于想起来,欢妙的新产品应该朝哪个方面发展了! 第648章欢子,来基地一趟,出大事了! 就如布拉克说的那样,近视是目前人类最大的难题之一,蜻蜓点水虽然没办法传承,但是药物却可以大量的传播推广。 目前益寿茶是欢妙公司的招牌产品,也是唯一的产品,收入虽然可观,但市场太过单一,别忘了当初沈欢创立欢妙的初衷——让其成为整个华夏,乃至全世界的知名保健产品。 治疗近视眼的药物有很多种,现在公司已经有了一定资金,并不惧怕去研究量产的房子,况且有神农石在的情况下,基本上消耗不了多少资金。 这其中最出名的药物,就是明目散,其次是炯神膏,沈欢打算将两者结合,研发出一种新的药物,然后在搭配一套按摩仪器,进行几个穴位的固定按摩,虽然效果不如蜻蜓点水那么明显,但只要度数不过千,最多只需要半年就可以完全治愈! 等到完全结束后,沈君兰走过来递给了他一瓶矿泉水。 “姐的眼光果然是最正确的。” “谢了姐。”沈欢的态度很诚恳,虽然沈君兰没说,但根据猜测,很可能是因为who的成员出现,沈君兰才会将这次交流会的主题交给中医专业。 与其说是在弘扬中医,倒不如说是在给他机会。 “谢什么谢?”沈君兰还在装迷糊。 也许对沈欢来说,得到who的邀请时间很重要的事情,但对于沈君兰来说,最让她头疼的就是结婚这件事儿。 两者相比较起来,她只不过是帮了个小忙罢了。 沈欢笑了笑,“总之就是谢谢你了。” “你要是真想谢我,就等有时间了去我爸和我妈那里一趟,她老人家昨天可又是给我打电话了。” 一谈起这事儿,沈欢就有些蔫了。 在他看来,更年期的李素娥虽然可怕,但和刘婉芬比起来,那就温顺多了。 倒不是说自己这位假丈母娘不好,只是……好吧,总之在沈欢心里,要是没有刘婉芬这个丈母娘的话,他倒是挺乐意讨沈君兰做老婆。 女人都想找一个成熟有责任感的男人当自己的人生伴侣,其实除了一些大男子主义的男性以外,男人也是一样。 谁都有想当小鸟依人的时候,在这个号称男女平等的时代,已经不需要什么都要男人来扛的地步了。 找个比自己年龄大,又懂事儿的老婆,没事儿撒撒娇也挺好。 只不过沈君兰整整比沈欢大了十岁,这差距稍微有点大了,就算当不了妈,当个小姨之类的那是完全没有问题。 心里这么想,嘴上却不一定要这么说,沈欢故作通快道:“这都是小事儿!咱们这交流会什么时候结束?” “文化这部分基本上已经结束了,只要等到体育方面的比赛完成,这交流会就算是结束了。” 照这么说,距离交流会结束,还有段日子呢。 关于交流会的体育部分,堪称学生间的奥运会比赛,等到结束,至少还有一周的时间。 不对,妈的,还有一周自己就要去见刘婉芬阿姨了,卧槽! 沈欢刚生出的喜悦,一下子就没了。 交流会是很重大的事情,沈君兰也没太多时间,那么说其实只是为了让沈欢紧张一下而已。 她挺喜欢沈欢那种窘迫的样子,人们都说男人上了三十岁才有味道,但他就喜欢沈欢身上的那种青春气息。 不过并非是情侣之间的喜欢,而是姐姐对弟弟的喜欢。 现在的沈欢对她来说,已经和亲弟弟没有区别,或者说,因为弟弟的去世,她将自己这个做姐姐的爱,全都放在了沈欢身上。 咱们华大最年轻的那个讲师能治疗近视! 这条小心,一经在校内论坛发出,掀起了巨大的波澜。 戴眼镜好看的不是没有,但真的很少,而近视的人却很多,基本上现在是个年轻人当中,有六个戴眼镜的,三人近视却不戴眼镜的,剩下的两个,一个戴隐形眼镜,一个是真的视力好。 学生们纷纷打听在哪里能够找到沈欢,跪求! 论坛上已经炸开了锅,就更别提中医专业本身的学生了。 其中最生气的就是景思妍,“讲师,你这个胳膊肘往外拐的家伙,既然已经有完全治疗近视的手段,为什么不把我先治好!” 沈欢咳嗽了两声,最近事情太多,要不是眼镜男忽然站起来挑衅,他都把这事儿给忘了。 不然治疗近视的药物,早就被欢妙公司发布赚钱了。 现在的沈欢算不上穷人,但也绝对称不上是富人,至少在燕京这一亩三分地,他只能算是中上游的存在。 毕竟燕京,随便一个住户,都是千万身家。 “我现在给你治不就好了。” “你早干嘛去了?”景思妍还是不满意。 “按照你这话的意思是,我不用给治疗了?” 景思妍一听这话急了,“不要,你得治好我的近视。” “我觉得你戴眼镜挺好看的,要是摘了,反而没有现在的气质了。”沈欢说的是实话,可能是看习惯的原因,景思妍戴眼镜的样子,绝对不比那些二次元的眼镜娘差,唯一差的就是胸了,当然也不算小,就是没什么凸出的地方。 “这么说,你喜欢人家的戴眼镜的样子咯?”景思妍娇羞道:“要不要人家换上一身性感的衣服,给你一个搞大我肚子的机会?” 现在沈欢对搞大肚子这四个字已经完全免疫了,景思妍这句话的正统意思就是,要不姐姐我欢神漂亮的衣服,陪你约会吃饭,当医疗费怎么样? “对不起,我不喜欢戴眼镜的。”沈欢说着把景思妍的眼镜取下,帮其矫正好了视力,“我只能让你的视力恢复到正常状态,若是自己不知道珍惜的话,还是会近视的。” “中医不是讲究去根吗?怎么还会近视?” “说的好像正常人就不会近视似的。”沈欢没好气的说道,这正说着,手机忽然响起了,看了一下来电显示,是夏天打过来的,“欢子,你来基地一趟——出大事了!” 第649章秦韵的姑姑死了?! 打电话过来的是夏天,在他看来都是大事,那就是一定是不得了的事情,而且通知沈欢,也就是说这件事在某种程度上,很可能和沈欢有着不小的关系。 “发生了什么事儿?” “事情很严重,在电话里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总之你尽快来基地一趟,尽快!” 说完,夏天便挂掉了电话,沈欢深吸了口气,和同学们简单交代了两句,便开车前往天组基地。 夏天早早的等在基地门口,见沈欢过来,凝重的表情也没有半分减缓,“你终于来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皇族死人了。”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表情有些不悦的说道:“是不是只要皇族死了人,就都和有关系?” “我不是这个意思,是……是……”夏天深吸了口气,“是秦韵的姑姑,四王妃死了!” “四王妃死了?”沈欢愣了一下,“怎么死的?该不会是——” 沈欢想到了一种可能,但是没敢说出来,在他内心中希望的是,事情不是他想的那样。 不过夏天最终还是打破他最后的奢望,“是的。” “楚歌真的回来杀掉了四王妃?” “嗯,手段还很残忍,头颅被挂在王府大厅的匾额上,至于身体,则是赤果的被五花大绑,利用院子里的柱子,呈现大字挂在院落正中,在她胸前以及小腹上,又有刀刃划出的文字,上面写着——” 夏天还没说出来,沈欢便已经开了口,“杀人者楚歌……对吗?” “是的。”夏天又做了一次深呼吸,“我怀疑这次的事件和上次一样,是有人嫁祸的,所以才想找你过来商量一下对策,怎样才能证明楚歌的清白。” “很简单,楚歌现在人在国外,只要查找一下入境人员的名单就一清二楚了。”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这些都是无用功,如果皇族非得把这罪名强加在楚歌头上,我们谁也没有办法,最重要的是……这次的事情可能真是楚歌做的。” “我也想过这个可能,但是以楚歌的性格,他就算也泄恨,也没必要残忍到这个程度啊……这次的事情不符合他行事的风格。” 沈欢叹了口气,“你说的我也知道,但是前阵子楚歌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曾经打听过秦韵姑姑的事情。” “楚歌和你打挂电话?”夏天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说道:“这么说的话,你掌握有他的联系方式了?” 沈欢摇了摇头,“并没有,事后我也想联系他,但是打过电话的结果却是,这个号码是空号。” “他应该是使用高科技手段,给真实号码披上了马甲。”夏天顿了一下,问道:“通话记录还有吗?” “还在。”沈欢从来没有删除通话记录的习惯。 “也许紫嫣能够破解马甲,找到他的真实号码!” 两人带着沈欢的手机,找到了王紫嫣。 王紫嫣先是打开一个软件,等待破解,“给手机号码披马甲只是小本事,用不着我亲自动手……好了,你们尝试拨打下这个号码,应该是真实的。” “通了!”夏天面带惊喜,可是很快就又挂掉了电话,“是国外保险公司的电话。” “也就是说这个号码也是马甲咯?双重保护的手段,肯定不是楚歌那个白痴可以做到的,看来他在国外接触了一些不得了的东西呢。”王紫嫣说着又点击一下软件,没过多久就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号码。 夏天拨通后没多久又挂了,“是国外游戏公司的。” “再试试这个。” “情趣用品公司的。” “这个呢?” 这次夏天大都没打,直接摇了摇头,“这个前缀是花旗红灯区的区号,后面的号码是红灯区最大夜店的号码,不用打了。” “那——”王紫嫣正准备自己亲自动手找出真相,可刚把手抬起来,就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你怎么知道这号码是红灯区的号码?难道你去过那里?” 夏天额头上除了一些冷汗,但表情却很淡定,“除了远赴战场以外,我从来没有离开过华夏,怎么可能去过那种地方?” “那你怎么知道这是红灯区的号码,不仅如此,就连是哪个店的都知道。” “当初在扫黄打非的任务中课件中看到过,所以就记下来了。”夏天表现的依旧很淡定。 “记得这么清楚,我说请阵子义父说起花旗的任务,你会那么热情,说!是不是想去红灯区痛快痛快!” “你们女人的脑洞能不能不要这么大。”夏天心里有一百个委屈,这明明是前世所带来的记忆,关我什么事儿啊! 但此时的他,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连沈欢都对他的魂觉理论存在着质疑,更别提王紫嫣这个多疑的女人。 现在的他挺怀念,自己身躯被前世记忆完全掌控那段时间的,那种运筹帷幄,一切尽在手中的气质,无论波澜多大都无动于衷的心态,这才是真正强者应有的心态啊。 可惜的是,清醒后的他只继承了能量和记忆,而没能继承心态。 “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你究竟有没有办法,找到真实的号码?”沈欢的语气有些不耐烦,他的朋友向来不多,从小穿一个裤衩长大的牛大宝算一个,进入大学后认识的楚歌算一个,因为楚歌而结交的夏天算一个,至于李凤仙等人究竟是当朋友来看待,还是另有它意,他自己都闹不清楚。 如今王王紫嫣的态度,已经不像是以前那样,她很清楚在沈欢情绪不稳定时应该怎么做,“身为华夏第一,世界上同样可以数一数二的黑客,这点小把戏还难不倒我,前面之所以会接连失误,只是因为我没想到楚歌那个小子,竟然能够找来这么强大的黑客帮忙罢了。” 在王紫嫣的亲自搜索下,终于找到了真实号码,“喏,就是这个,如果这个再不对,我就——” “接电话的个外国人,他没有听说过楚歌的名字,手机也没有借给过别人。” “该死!”王紫嫣气得不轻,“对方使用了虚拟机吗?哼!等着吧,老娘一定要找到你的ip地址,黑了你的电脑不可!” “放弃吧,楚歌浪费这么多功夫,显然是不想让我们找到他。” 就在王紫嫣准备开口反驳的时候,沈欢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来电显示和楚歌第一次打来的情况一模一样! 第650章你就是天尊?! “是楚歌打过来的。” “接,记得开扬声器!”夏天表现的比沈欢更加激动,毕竟他和楚歌的关系,就像是沈欢和牛大宝的关系一样,若算上前世的记忆,他们两个之间的羁绊,甚至比沈欢和牛大宝还要深。 沈欢接通电话后,“喂,是楚歌吗?” “是我呢。”喇叭中传出了楚歌慵懒的腔调。 “你这个傻哔,终于舍得给我打电话了!”确定对象后,沈欢开口就骂。 对面的楚歌不仅没生气,反而笑了起来,“怎么,没有歌哥我在身边,你是不是感觉很空虚很寂寞呢?” “去你妹的!” “嗯,如果我有妹妹,一定会让你娶了她的。”楚歌打了个哈欠,似乎是有些累了。 “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你这次给打电话干嘛?如果和上次一样,是想和我讨论什么叫爱的话,就算了吧。” “你现在说话真是有够粗暴的,和以前不一样了。”楚歌说着又打了一个哈欠,“我这次打电话的目的和上次一样,是找你报平安的。” “不用,你还是死了的好。” “嗯?”楚歌发出一丝疑惑的语调,“难道你还没收到消息吗?” “什么消息?” “秦家的那个碧池死了,我杀的。” 楚歌说这句话时语气很平淡,几乎不夹杂任何情绪,没有炫耀也没有生气,甚至连报仇后的快感也没有,那种感觉就好像随手捏死了一只,本来就该死的蚂蚁一般。 他说的很平淡,不代表沈欢和夏天等人的心情就会平淡。 四王妃真的是楚歌杀的! 虽然对方做法确实有些过激,但怎么说都是他爱人的姑姑,报复也就算了,还用那么残忍的手段。 难道他就不怕秦韵会因此痛恨他一辈子吗? “你这样做,有没有想过秦韵的感受?” 楚歌没有回答沈欢的问题,而是反问道:“那她逼迫我被赶出家族,并且通知全国对我进行通缉的时候,有想过我和幽——我和秦韵的感受吗?” “欢子,你的性格还是太善良了,不适合待在这个漆黑的世界当中。” 沈欢有些气恼道:“世界是黑的没错,但我们可以创造光明啊。” “这个世界不仅漆黑,甚至连燃烧希望的火种都没有,你说的没错,没有光明就要创造光明,所以我现在做的就是同样的事情,要么让自己变得比黑暗还要黑暗,这样原本的黑暗就是光明了,要么就毁掉这个世界,再制造一个。” 原来的楚歌绝对会有这样极端的想法,沈欢不知道他经历了一些什么,但现在的楚歌已经不是原来的楚歌了。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并不是你想象的样子,你还会接受我吗? 谁都没办法对这个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毕竟第一次想要靠近,就是因为险要接近那个脑海中想象而出的形象。 “无名。”夏天忽然开口喊了一声。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大笑了起来,“哈哈哈,没想到你这个傻哔也经历了魂觉。” “看来我猜得没错,你回来了。” “回来?我从未离开过。”楚歌打了个哈欠,“你醒了,事情就开始无聊了。” 夏天叹了口气,“你应该和我一样,只苏醒了部分记忆,而且刚巧是我最不想让你恢复的记忆。” “没差了,有些事情总会想起来的。”楚歌没好气道:“我打电话给欢子,就是不想和你做交流,没想到你们竟然在一起,这还挺符合你爱多管闲事的性格呢。” “你现在是在华夏,还是自由之岛?” “还在华夏,不过没在燕京,去几个老朋友的地方看了看,变化还真不是一般的大。”楚歌顿了一下,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事情,“对了,我的性格你应该很清楚,我这次杀了四王妃,皇族一定不会不了了之,可能会对我发出全国通缉令什么的,我这很念旧,还是比较喜欢故乡的土地。” “所以,我下次回来,很可能会把皇族给灭了。” 如果别人这么说夏天一定会嗤之以鼻,但说这种话的是楚歌,和自己一样已经魂觉一重的楚歌。 楚歌在加上自由之岛这个庞然大物,不是没有灭掉皇族的能力,不仅有,而且很可能在一夜之间就可以将皇族屠杀的一干二净。 夏天气愤道:“你知道,你这样做会给华夏带来多大的灾难吗?没了皇族的华夏,很快就会陷入群龙无首的状态,到那个时候,不用外族入侵,华夏就会陷入战乱当中!” “对我来说,回华最大的阻碍就是皇族,所以在我的思想中,只有灭掉皇族,和放弃回华夏两个选择,华夏乱不乱和我没关系,就算之后因为军阀的出现,而让华夏陷入混乱的状态也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你——” “我什么我?有些时候,你比我更了解我不是吗?阻挡在我前行道路上的东西,不管是谁我都会去破坏,包括你!” “那我呢?”沈欢忽然开腔说了句话。 楚歌那边沉默了一会儿,“欢子,这件事儿你最好不要插手……我和夏天这个傻哔交手的次数不是一次两次了,所以不用他撅屁股,我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你……我看不透。” “好了,好了,给你打电话不是为了聊这些无聊的事情。”楚歌有些不耐烦道:“想我的话,可以来自由之岛找我。” 说完,他便挂掉了电话。 “该死!”夏天暗骂一句,显得很气愤。 “他变了。” “不是变了,而是回来了。”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楚歌和你一样,有魂觉的能力?” 夏天无奈的点点头,“是的,从刚才的态度来看,他应该是觉醒了第一层记忆,也就是我说的魂觉一重。” “我的记忆并不完全,他的应该也是一样,想起来的东西,好像还是我最不愿让他想起来的。” “听你的意思,好像你们上一世就认识……”沈欢眼睛紧紧地盯着夏天,似乎想要把起看穿一般,“我很好奇,你们两个的上一世,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别听他瞎说,什么上一世——”王紫嫣很显然不相信夏天的这套理论。 不等她说完,沈欢就直接扔出了一个炸弹,“我的上一世是——天尊!” 第651章逆天邪剑,慕容雪歌 把夏天这句话比作炸弹,其实并不妥当,准确来说应该是核弹。 对于天尊的了解,沈欢都是从苏璃那里了解的,对于天尊这两个字,用简单又不失详细来形容就是——天道执掌者! 天道是个怎样的存在,这就不必多说了,身为天道掌控者的天尊强大到什么程度,这个就不是靠脑瓜子可以想出来了。 举个例子,沈欢现在是奔月境后期,普通人在他眼中连牙牙学语的幼儿都算上,只要他想杀,基本上可以说是想杀多少就能杀多少。 根据推测屠道者是逐日境界,单纯的看实力,他一剑就可以了结了沈欢的性命。 同样的道理,飞仙境杀逐日境也只是一剑的事儿。 而在凌驾于飞仙境之上的就是天道了,天道想杀飞仙境的道修,只需要降下几道天罚就够了。 先不谈天尊本身实力有多么强大,光看掌控天道这一条,逼格就已经超越了所有道修。 “你发烧了吗?天尊是你能够随便冒充的吗?”王紫嫣一边骂,一边朝四周观察,生怕这个时候会从某个角落中杀出几个天组的人员,将夏天给抓走。 夏天苦笑道:“我真是天尊,你还记不记得当初我刚清醒的那会儿,不同寻常的反应?那就是上一世记忆占据了我这一世的躯壳。” “咱们天组里就有天尊像,你跟雕像没有一点相似好么!” “你确定自己能够看清楚天尊像的面容?” “我——”王紫嫣有些说不出话了,天组确实有天尊像,但没有人能够看清楚天尊像长什么样子。 沈欢基本上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也就是说,所谓的善恶值和功德值规则就是你创出来的咯?” “嗯,没规矩不成方圆,而且这些规则本来就存在于天道之中,我只不过是将他们更加详细化了而已。” “那善恶到底怎——”沈欢的话还没问完,苏璃忽然出现在了半空中,“您、您真的是诡皇?!” “诡皇?”夏天脸上露出怀念的味道,“这真是一个令人怀念的称呼啊,我说你身上怎么会有熟悉的味道,原来是青丘狐仙一族的成员。” 苏璃是被夏天自称天尊的这颗炸弹炸出来的,本来她也存在着质疑,但听到沈欢说出自己的来历以后,她心中就再也没有任何的怀疑。 直接以阴魂的姿态,单膝跪地向沈欢施以最崇高的礼仪,“苏璃拜见诡皇。” “不用了,在我没完全觉醒之前,还担当不起天尊和诡皇的称呼。” “可您就是您,没人能够替代!” “等一下!”沈欢觉得自己脑袋瓜子有些转不过弯子了,“你说天尊是他,诡皇也是他,天尊执掌天道,诡皇号令狐族,天尊和诡皇是一个人,那也就是说,天尊是妖族?!” “诡皇是人类,不过他身上有我们狐族的血液,用你们人类的关系来形容,他是我们狐族的姑爷。” “我靠!”沈欢一脸震惊道:“这个消息太劲爆了,也就是说夏天上辈子娶了一个狐狸精女王?” 沈欢可以四指朝天发四,他真的只是惊讶的感叹而已,并没有任何恶意。 “咔啪!卡啪啪!” 王紫嫣掰动着手指,发出一阵阵骨头摩擦的脆响,“小天天,这件事儿你怎么解释?” “上辈子的事儿和我无关啊!”夏天吞了口唾沫,不停地后退,“再说、再说,我上辈子也娶了你啊!” “咱们两个上辈子就是夫妻?!”王紫嫣面带惊讶,准确来说,她现在和夏天还没有结婚。 “是啊!” “哦。”王紫嫣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这么说的话,你还上辈子是一夫二妻了?” “不是啊,除了你和媚儿以外,还有许馨、清柔、梦——” “夏天你个混蛋!!!”王紫嫣发出一声咆哮,直接把腰后的手枪给拔了出来,对着夏天就是一顿狂射,是真正意义上的谋杀亲夫。 夏天躲在书架子后面求饶,“姐姐,这是上辈子的事儿,又不关我的事儿啊!再说了,我是天尊,有个三妻四妾很正常吧?” “我真想不明白,上辈子是在怎样的情况下,接受和别的女人共享一夫这个事实的!” “还不是因为媚儿大度,本来我觉得有媚儿一个——”夏天正说着,却是说不想去了,他感觉到后背出的杀意又增加了一些。 “噌——” 苏璃实化手掌,用利爪毁掉了王紫嫣手里的枪支,语气冰冷道:“闹够了没有?身为妻子,要做的就是安守本分!能够成为天尊的妻子,还能在这一世再续前缘,已经是一种天大的荣幸,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你——” “闭嘴!如果你再对天尊不敬,我就算是冒着天尊生气的大不讳,也要杀了你!” “好了,好了,紫嫣就是这个脾气,闹一会儿就没事了……”夏天出来打圆场,就像他说的那样,天尊是他上辈子的事儿,在记忆和力量没有完全觉醒之前,他还是天组的大校夏天。 “你联合外人欺负我!” “没有!唉!反正你现在的一切不满,等到你也魂觉的时候就知道了!” “停!你是说王紫嫣也可以魂觉?”沈欢用手指了指自己,“我是不是也可以魂觉?” “你……我看不透,怎么说呢,你给的感觉,就像是这个世界之外的人。”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扯淡!都是从娘胎里面出来的,我怎么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了?” “我说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不是表面那么简单,而是说一种感觉。” “你直接说我没办法魂觉不就得了!”沈欢发了句牢骚以后,就没在魂觉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既然你上辈子的来历这么吊炸天,那么楚歌的来历也一定不简单吧?” 听楚歌的语气,他上辈子至少是和夏天同级别的存在,但夏天已经是天道执掌者,很难想象有什么存在是和他同一级别的。 “楚歌的话,他的上辈子的称呼比较复杂,但上上辈子就出名多了,而且称号有很多,雪歌殿殿主、天道禁忌、逆天者,史料的官方记载是——逆天邪剑,慕容雪歌!” 第652章过去 逆天者、天道禁忌、逆天邪剑,这个三个称呼听上去中二极了,和天尊这种简单而又霸气的高逼格称呼,相差的不是一分半点。 只有雪歌殿殿主这个称呼听上去要相对正常一些,不过一个天道至尊,一个是殿级殿主,这之间的差距还真不是一般的大。 在沈欢的意识中,楚歌的上上辈子,除了慕容雪歌和名字听上去还有些诗意以外,其他的一切都非常的没有逼格,至少这些称呼在听上去,和天尊相差甚远。 “楚、楚歌那个小……是、是逆天邪剑?!”听到夏天自称天尊,苏璃的表情是惊讶中带着尊敬,而听到楚歌是逆天邪剑时,她的表情同样惊讶,不过更多的却是一种惊恐和惧怕。 “看来你比欢子要了解逆天邪剑这四个字的恐怖性。”夏天无奈的笑了笑,对着沈欢说道:“光听名字可能不会觉得有什么,但知道他做过什么事情的人,没有一个不会害怕的。” “就如同那些中二的名称一样,楚歌的上上辈子做了一件大事儿,就是逆天,不是说说而已的逆天,是真正意义上的逆天。” “他推翻了天道柱,并且只差一丝机会,就可以破坏天道之源。” “这个所谓的变数,应该就是你吧?”从这些话当中,沈欢大概的推测了一下当年的情形。 既然是差一点成功,那就是没成功,而夏天是天尊,势比会守护天道。 “如此看来,你和楚歌不仅不是朋友,而且还是对头敌人?” “敌人算不上,只能算是关系比较奇怪的朋友,我最初和你一样,只是普通人,在买了一本狐仙传以后,就完全改变了自己的人生。” “从我踏入修真开始,就变成了他的棋子,期间因为种种关系,我们成了朋友,甚至再夸张一点,他在某个时期就是我的信仰,但是到了最后我才发现真相,他一直在利用我,为的就是给自己争取时间,好毁灭天道,创造新的秩序。” “最终他被我代表的天道封印待了东海的海底,每天都要经受雷刑、火刑、水刑、土刑、风刑等天罚。” “在那个时候,我被世人们称为天尊,但事实上我并不是天道掌控者,而是天道掌控着我,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才渐渐发现,无名当初的做法是正确的。”夏天说到这儿,顺便解释了一下,“抱歉,我刚认识楚歌那会儿,他就叫无名,所以在记忆觉醒后,我有些难以改掉这个习惯。” “天道是在世间万物形成后,所凝聚出的法则,人们常说人性本善,其实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说法,万物都是相对的,人的本性不止是善还有恶与贪婪。” “道修追求长生不死,本就是在违逆天道所制定的生死轮回之法。”夏天深吸了口气,“大道无情,对于天道来说,是不需要七情六欲的,它必须保持着清醒理智,不能夹杂任何的感情。” “可惜,它逐渐被人类的负面情绪所感染,产生了自己的意识,不希望任何人逃脱他的掌控,就连我也只不过是为了维护它自身所创造的傀儡。” 明白这个道理以后,夏天偷偷潜入东海,抽取出了逆天邪剑慕容雪歌的魂魄,让其转世投胎,成为楚歌的上一世。 楚歌的上一世也叫楚歌,但是因为没有记忆,性格和上一世截然相反,最后在沈欢偷偷摸摸的帮助下,一步步成长,最终夺回东海的肉身,恢复了所有的记忆。 最后与夏天一起击溃了天道,从那个时候起,夏天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天道执掌者。 在这之后又传出了更为劲爆的消息,这个世界是一个叫神的家伙,为了培养出能够和自己势均力敌的情况下造出来的,而楚歌就是最可能成为他对手的人。 “再之后的记忆我就不记得了,准确来说,我记得比较清楚的记忆,还停留在自己刚刚被人们成为天尊的时候,之后的那些是将脑中的零碎记忆与资料上的知识结合得来的。” “照你这么说,这次是楚歌第二次转世了,而你却只是第二次转世?” “恩,你可以这么理解。”夏天说到这儿,朝着王紫嫣看了一眼,“比起我和紫嫣的两世情缘,楚歌和秦韵已经是三世情缘了。” “乱,太乱了,创世神都出来了,照你这么说,天道并不是最厉害的存在了?” “怎么说呢,天道就像是银河系,我们地球人觉得很大,但事实上它在宇宙当中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 沈欢眉头忍不住抽搐了几下,天道只不过是冰山一角,那人活着也太累了! 虽然他已经是奔月境后期的高级道修,但他本身却一直讲自己规划在普通人的行列,别说银河,别说地球,就是在华夏他都还没混开呢。 这个时候夏天所说的话,让沈欢觉得自己就是井底那只青蛙。 世界这么大,我想去自杀。 不过很快沈欢就不纠结了,他的目标又不是星辰大海,只要让中医站在地球这个世界的顶端就够了。 “对了,既然你是天尊,那你一定知道道劫日是怎么回事儿了吧?” 道劫日的发生可以说和天尊的指令有着直接关系,换句话说,道劫日完全可以说是天尊造就的。 夏天苦笑着摇了摇头,“关于道劫日,我和你们一样充满了疑惑。” “你不是已经恢复记忆了,怎么还会充满疑惑呢?” “刚刚说了,我只是恢复了部分记忆,准确来说,还处于被天道控制的时期,之后的记忆都死零零散散的,没办法组成一条正确的记忆线,要不是因为这一世本身的记忆和资料记载,我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沈欢没好气道:“这么说来,你就是一个失去记忆和力量的天尊二代?” “你可以这么认为。”夏天无奈的笑了笑,沈欢的这形容虽然不怎么好听,但是却很形象。 其实不仅仅是他,楚歌也一样,都是半吊子,不然他说都不用说,早就把皇族给屠杀干净了。 连天道这种存在都没放在眼里,更何况只是一个小小的人间皇族…… 第653章洗白楚歌的办法 “楚歌现在的记忆,应该和我差不多,很可能还停留在逆天时期,或者逆天失败的时期,所以性格才会如此的极端。”夏天叹了口气,“幸运的是,他现在还没有当初的能量。” “不过按照你的描述来看,楚歌迟早会做出屠灭皇族的事情,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沈欢把事物看得很透彻。 这一世的楚歌原本就是一个放荡不羁的存在,现在又恢复了“一切都是世界的错”这种中二少年独有的记忆,加上获得了超脱人类极限的能量,再不做出一些疯狂的事情,反倒不像是他了。 只不过这一次杀害四王妃的手段,确实过于残忍了。 当然,这只是对沈欢来说,在苏璃看来,这才是一名道修应有的风范。 在道修盛行的那个年代,就连古代号称至高无上的皇族都得跪舔,更何况是现在这个并非是王权至上的年代。 这就好比儿子自以为很牛掰的在爸爸面前出手挑衅,当爹的不动手那是心情好不计较,把儿子打成翔也是理所当然。 “皇族现在的做法确实令人不喜,看得出他们又想让时代回过到王权至上的年代,天组有我在的时候,可以说完全是凌驾于皇族之上的存在,你下令我听,但你不对,我也可以反驳,甚至是揍你,等同于拥有打王金鞭的老臣。” “现在……唉,只不过是一个傀儡而已,甚至遇到哪个国主脑抽的话,把天组解散了,也没有任何问题。” 夏天说的很无奈,毕竟这落差实在是太大了。 在记忆没有恢复以前,他有着和沈欢类似的梦想,那就是让如今落魄的天组,重新恢复到以前的地位。 要光是皇族骑在天组脖子上也就算了,问题是现在不光是皇族,就连那些受限制的隐世家族也敢随便挑衅天组这样的权威。 光看表面的话,夏天和楚歌都是魂觉一重,个人实力相同,但整体实力却因为转世次数有很大的不同。 天组不复从前,加上皇族有想向霸权靠拢的局势,在这个还未完全恢复实力的时期,他连自报老子是天尊的勇气都没有。 楚歌却不同了,他第二次转世在世俗所获得最大成就是成为地下世界王者势力之一自由之岛的统领者。 天组落寞了,自由之岛却没有。 所以楚歌可以放出,屠灭皇族的豪言壮语,夏天却不可以。 沈欢没有说话,他早就开始怀疑,国主让他寻找龙鼎的真正目的,很可能就是为了实现王者霸权,只不过一直没什么证据。 不过他也不认为,几个龙鼎就可以让皇族再次成为绝对王权的拥有者。 现在皇族与其去浪费时间收集龙鼎,还不如早点搞清楚现状,去给楚歌道歉了。 毕竟从事情的开端来说,楚歌并没有打错,他只不过是不想过早结婚,四王妃那个家伙便借此找麻烦。 如果再阴谋论一些,说不定她儿子的死只是复仇的工具而已。 因为一件小事儿,把人逼迫的背井离乡,从燕京出名的纨绔子弟,跌落到身无分文的贫民。 以沈欢对楚歌的了解,他这次之所以会选择这么残忍的手段,可能不光光是为了报复,其中可能还有着警告皇族的意思。 “你打算怎么办?将这件事告诉皇族,然后使用先发制人的手段,在楚歌没有回自由之岛前,就让皇族把他干掉?” 夏天有些无语,“我说了,我和无名不是敌人,而是一种相处方式比较怪异的朋友,关系很要好的,这种出卖朋友的事儿,别说我恢复了前世的记忆,就算没有恢复也一样不会做。” “那你会选择不告诉皇族,任由楚歌成长来灭了他们?” “皇族可有可无,但在这个时期华夏不能群龙无首……现在只有三条路可选,一是让楚歌经历某些事情,进入到魂觉二层的状态,这样他就很可能会觉醒第二世的记忆,这样他估计就不会再有屠杀皇族的想法。” 华夏乱不乱?不乱,但仍旧有人犯罪,更何况是号称罪犯天堂的自由之岛。 地下世界的混乱程度,远远要比想象中厉害得多,即便是王者势力的领导者,也可能会因为一时不慎而陷入危机。 魂觉的开启条件,就是时机,这个所谓的时机,大多数都会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出现。 也就是说,楚歌进入魂觉一重,就代表他已经经历过一次生死存亡的危机。 生死存亡,可能激发时机,但也可能就这么死亡,所以夏天本身不希望走这条路。 而且这条路非常难以掌控,随时都可以会出现意外。 “第二条路,就是以某种筹码和国主进行交易,让他取消对楚歌的通缉令。” 这条路很简单,但问题是他哪里去找筹码? 沈欢和国主目前已经是交易状态,也拿不出相对应的筹码。 所以说,这条路的可行性很低,至少在没有相对应的筹码出现之前,是完全走不通的。 “第三条路,尽量将楚歌洗白,唯一能够利用到的,就是楚歌第一次被陷害,我们可以混淆视听,将第二次也归结于陷害。” “你有办法?”听了三条,沈欢觉得这条路最可行,但以他的能力就不够了,主要害得靠夏天出力。 夏天无奈的叹息道:“暂时还没有,不过真要做的话,会比前两条路简单一些。” “归根结底,还是实力问题,如果你恢复了天尊的实力,这样的矛盾,随便说句话就解决了。”沈欢说着,问道:“对了,楚歌走后,你去看过秦韵吗?” 说起来,楚歌是很惨,但秦韵更惨,不仅被禁足,本来美满的婚姻,还成为了她姑姑用来报复楚歌的武器。 俗话说,最毒妇人心,如果四王妃知道自己做出这样的选择,最终会导致自己死的如此凄惨,她应该也不会走这条路吧。 可惜的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没有,秦家禁止她见任何人。” “如果以天组的名义去看望呢?” “可以是可以,但我们没有理由啊。” 沈欢没好气道:“亏你上辈子还是天尊,怎么连脑子都没有,我们可以以调查楚歌杀人案为由去见她啊!”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 狗屁的天尊和逆天邪剑,投个胎什么逼格都没了! 第654章道歉?为什么要道歉? 燕京秦家是京城的名门望族,单论地位比林家还要高上一些,要不然当年林老爷子也不会答应两家进行联姻。 说起来这个秦家也真是够惨的,基本上还都栽在了联姻上面。 继承人是因为联姻死的,秦韵又因为联姻的事儿搞出了这么多麻烦,所以说现在这个年代还是自由恋爱的好,家长们操太多的心,得到的往往都是一些适得其反的结果。 话说是这么说,实际上从楚歌当初的表现,沈欢也可以看出来,这逼婚多少也有秦韵的一些意思。 感情这事儿从来就不存在什么对错,秦韵想要有归属感,楚歌想趁着年轻多要一些自由。 要怪只能怪,双方都过于强势,没能走过磨合期。 不过沈欢觉得,既然两人三世都能够在一起,最终也一定能在一起,没什么理由,只因相信爱情。 “小姐不在家!” 管家开门看到来人是夏天以后,说完这句话就准备关上大门。 夏天按照原计划拿出了天组的大校的证件,“我是天组的夏天,奉组织的命令,前来想秦小姐了解犯人楚歌的一些相关信息。” 管家用他那副死人脸,语气平淡道:“天少,我是看着你长大的,你心里想什么我很清楚,小姐不在家就是不在家,你别想用天组这两个字来吓唬我,我的年纪大了,经受不住惊吓,您倒是要是因为滥用职权而被卸去军职,多少有些不值得。” “这是许可令,是不是滥用职权,我相信在看了它以后,你就清楚了。”沈欢说着,就把许可令递到了老头的面前。 管家看完后,脸色终于起了变化,“两位稍候,等我回去通传一声,再决定——” “让客人在大门口等候就是你们秦家的待客之道?”沈欢皱了下眉头,“我们让你看许可令不是为了证明什么,而是在告诉你,秦家必须要配合!” “如果不配合,我们就算适当的使用武力,也不算违反规定!” 秦家是大族,身为管家也有着自己的骄傲,被沈欢这样的年轻人呵斥,他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 “天少,现在天组的新成员,这么不懂规矩吗?” “不懂规矩的人似乎是您吧?”夏天耸了耸肩,接着说道:“而且您也误会了,他并不是我们天组的成员。” “既然不是天组成员,那就是狐假虎威了?”管家冷哼一声,“瞎捣乱,来人把这个闲杂人等给我赶走!” 管家一声令下,四名保镖护卫便拿着警棍,朝沈欢袭了过去,整个过程没有任何的犹豫。 “嘭!嘭!嘭!嘭!” 以肉眼来看,沈欢没做任何动作,四名保镖便全都飞了出去。 “你——你竟然还敢还手!”管家气得不行,拿出手机似乎是准备通知更多的人过来。 沈欢目光冰冷的看着他,说道:“国家允许你们大家族雇佣家丁护院,是为了保护府内安全,而不是让你们仗势欺人!” “在得知我不是天组成员后,二话不说就动手,你们秦家还真的挺有大族风范。” “本以为这种欺软怕硬的事情,是市井流氓才会有的特色,没想到你们秦家也是这样。” 管家被气得不轻,在他看来,对方撑死了和夏天一样是大族少爷出身,甚至还很可能是楚歌那个狂徒的狐朋狗友,他根本就不需要给任何面子。 “我劝您还是收一下自己的高傲,他虽然不是天组的成员,但也不是您能够得罪得起的。”夏天也算是秦家的老顾客了,也不想把事情弄得太尴尬。 但管家却不以为然,根本就没把这句忠告听进去。 他之所以尊敬夏天,可不是因为那个夏家少爷的身份,而是天组大校的身份。 “给您提个醒,他叫沈欢。” “沈欢?”管家似乎回想起了什么,不过脸上的笑容却更加不屑,“听闻和林家小姐走的很近,还是一个医生,今生最大的成就也不过是林家快婿而已。” “不过也确实有令人佩服的地方,竟然这么久了,都没被那个灾星给克死!” “你说话最好注意一点!”沈欢的面色在刹那间变得冰冷无比,连同周围的温度都下降了几分。 称呼林妙诗为灾星,这可是他的逆鳞之一。 夏天见状连忙开口道:“您这话说的恐怕有些不妥当了,还是赶紧道歉为妙。” “道歉?我为什么要道歉,难道我们大少爷的死,和林家那个灾星没有关系?哼!我没说其他难听的话已经很客气了!”管家正说着,新的一批家丁护院已经赶了过来。 为首之人穿着与一般保镖不同,很有华夏古时的气息,看他手上的老茧,应该是个练家子的。 “玄阶武者,是秦家的护院长,人称铁拳无双,李铁石。” 玄阶武者?别说玄阶武者,如今就算是地阶武者放到沈欢面前,那也是不够看。 “小子,秦家可不是你随便撒野的地——” 不等李铁石把话说完,沈欢就已经将其一拳轰飞,“聒噪!” “你们要是想动手,随时可以动手。”沈欢说着,扭头对着夏天说道:“你进不进去?如果你不进去,那我可就打进去了。” 夏天面带苦笑,管家犯了这一生中最大的错,现在想要三言两语让沈欢平静下来,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您还是让开吧,事情闹大了,可就不好了。” “天少,我们秦家也是名门望族,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撒野的地方,况且他不仅打伤了李师傅,还是伤了我们秦家这么多护卫,这事儿要是传出去,我们秦家的老脸往哪搁!” 算了,该说的都说了,面子给足了你,是你自己不要的,待会儿可千万别后悔。 “给我上!” 一声令下,那些护院也只能硬着头皮和沈欢搏斗。 与其说是搏斗,倒不如说是单方面的挨打。 随着惨叫声的传出,除了管家以外,秦家的管事人终于忍不住走了出来,“都给我住手!发生了什么事儿?” 夏天刚准备开口解释,却被管家抢先一步。 事情经过歪曲以后,秦家这位管事人果然生气了,“哼!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是什么身份,竟敢如此狂——” 他的话还没说完,沈欢手中便甩出一个牌子划过了他的脸颊。 当中年人回头看清楚那牌子的样子以后,啪嗒一声就跪在了地上,“草民秦中天,拜见公爷!” 第655章小人罪该万死,还请公爷饶命 管家看到这情况,一下子就慌了神,公爷?这个年轻人爵位竟然是公爷?这、这怎么可能,公爵乃是外姓爵位中最高级的存在,若是燕京多了这么一位公爵,秦家等大族一定会收到消息。 除此之外就是年龄问题,这个少年看上出最多也就是二十出头,一位二十出头的公爵,想靠自身实力肯定没办法达到这个位置,不是实力那就是背景问题了。 “三爷,我觉得这事情有些蹊跷,这令牌会不会——” 秦中天压低声音,暗骂道:“闭嘴,夏天办事向来稳重,对方既然敢在他面前,表露身份,这身份就不会有假,而且令牌我看过了,边缘有五爪金龙的标志。” 五爪金龙?! 五爪金龙是九五至尊的象征,除了国主以外,就算王爷甚至是下一任国主继承人,都不得身穿或携带和五爪金龙有关的物件。 这倒不是说,他们把沈欢当成了国主,而是说明沈欢的公爵之位是由国主亲自册封! 他们秦家是名门望族不错,和皇族有关系也没错,但也仅仅是和皇族,而非当今国主。 如今四王妃又死了,他们和皇族的关系就又远了几分,家里那些在庙堂工作的成员,全都加起来也没有一个公爵的权力大。 管家此时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啪嗒一声也跟着跪在了地上了,“老奴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冒犯,希望公爷见谅。” 夏天也有些意外,他之所以让管家有所顾忌,是因为沈欢和医王世家李家的关系,毕竟秦家当初受过李家的恩惠。 打死他都没想到,沈欢竟然还有一个公爵的职位。 “喂,你该不会是冒充的吧?” “等我把这逼装完,再给你解释。”和夏天说话的时候,沈欢还是和颜悦色的,但转而看向秦家等人时,就又变成了冰冷的模样,“听管家你的意思,我要不是公爷的话,就不需要尊重了?” “不敢不敢!” 沈欢不是公爷肯定不会有这样的待遇,但是沈欢一开始摆出的姿态就是大公无私。 “秦中天,如果你们家护院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欺压平民的话,我觉得庙堂有权利,撤去你们秦家雇佣保镖的权力。” 秦中天面色一沉,他不是因为沈欢这句话而生气,而是在恼怒平时挺精明的管家,为什么连最简单的认人识物都会出现失误。 管家心中也是有苦难言,他之所以会判断失误,也是因为主观上的影响,若沈欢一个人前来,他也不敢表现的太过怠慢,但对方是和夏天一起来的。 夏天和楚歌是什么关系,燕京贵族圈子人尽皆知,和他一起来的自然也是楚歌的朋友。 秦家之所以会变成现在这种地步,和楚歌有着直接关系,整个秦家上下,只要把自己当做秦家一份子的,几乎没有一个不恨楚歌的。 “欢——公爷,秦家也是因为四王妃过世,伤心过度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您也无需太过计较。”夏天这个时候站出来说起了“好话”,其实他这么说,只是在提醒沈欢正事要紧。 “对了,根据规定,手持许可令,我们无论做出什么事情,解释权都归庙堂所有,管家却说要通报贵府老爷才能进行,我是不是可以把这当做你们秦家对庙堂的一种蔑视。” 蔑视庙堂?这可是比蔑视皇族还要厉害的大罪! “你究竟做了什么事情,才让他对我们穷追不舍!”秦中天的肺都快气炸了。 管家吞了口唾沫,有些结巴道:“我、我说林妙诗是灾星。” 林妙诗是灾星?这话没错啊。 秦中天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毕竟在燕京叫林妙诗灾星的又不他们林家一个,而且继承人被其克死,喊一两句灾星也没有任何问题。 “他、他是林小姐的未婚夫。” “?!” 秦中天终于找到事情的关键了,你当着人家未婚夫的面,说人家是灾星能不生气嘛! 要说公报私仇也就算了,可偏偏在这之前,管家就做错了事儿。 “还不快道歉!” 管家也发现了问题所在,连忙叩首,“公爷,小人罪该万死,不该辱骂公爷夫人,还请公爷饶命!” 饶命?这可不是什么夸张说法,一个公爵想要凭借官方理由,弄死他这个秦家管家还是很容易的。 只不过沈欢这个寻龙公例外,说白了他就是一个称号,没有实权也没有封地的挂名公爷,除了逼格有点高以外,还真没什么实权。 沈欢要的就是对方道歉这个结果,如今想要的已经得到,他也不远浪费时间。 夏天见情况有所好转,让秦中天等人起身,说明了来意,“这次我们来是为了调查四王妃惨死一案,案件的主要嫌疑人是楚歌,而贵府的秦小姐曾经是其未婚妻,所以我们想向秦小姐调查一下,看看能不能获得什么有用的线索。” 这话说的很官方,秦中天心中却有些不齿,在燕京谁不知道你们狂儒二少的关系,秦韵知道的事情你知道,秦韵不知道的事情你也知道,还问什么什么。 “两位里面请,我们秦家一定全力配合调查。”心里怎么想是一回事儿,嘴上怎么说是一回事儿,就算知道对方的目的不是表面上那么见大,秦中天也没什么办法。 对方程序齐全,加上有一个公爷在身边,秦中天就算心里有什么不满,也得忍着。 秦韵处于一种被软禁的状态,住在秦家的两层小阁楼之中,周围四个方位全都是摄像头,下面也都站着保镖。 “等一下!”沈欢伸手将秦中天还有管家给拦了下来,“我们两个上去就可以了。” 秦中天心里有一万个不愿意,但也只能老实的答应。 看着两人离去的身影,管家试探道:“三爷,我们是否应该把这件事向大爷通报一下?” “不用,以小韵如今的状态,他们很难获得有用的消息。” 沈欢两人进入阁楼后,脸色皆是一变,饶是脾气温和的夏天,也忍不住破口大骂,“秦家这群畜生!” 第656章秦韵疯了?! 单论姿色,林妙诗和秦韵究竟哪个更为出众,恐怕没人能说得清楚,要是再加上家世以及世人评价的话,秦韵是当之无愧的燕京第一美女。 秦韵脾气不好,也只是对楚歌一个人而已,对于相处融洽的朋友,她的为人处世要比林妙诗好得多。 就是这样一个天之骄女,如今却如疯子一般,原本漆黑如墨的头发,乱糟糟的披在额前,看上去就像是整了离子烫的贞子。 睡裙也早已脏乱不堪,听到沈欢两人进来的声音后,她就像是一只受惊的老鼠,连忙蜷缩在了混乱的床铺当中。 “秦家这群畜生!”夏天和秦韵、楚歌是从小玩到大的,再加上前世的记忆,秦韵就好比他的姐姐和嫂子。 沈欢一把拉住激动的夏天,“你想干什么?” “把秦韵折磨成这个样子,秦家必须要付出代价!”夏天气哼哼的说道,眼中已经燃烧起了杀意。 让夏天愤怒到这种地步的事情没有几件,再加上身为天尊的记忆,他比大多数人都要冷静,可是这次—— 人都是感性的动物,没办法做到完全的理智,就像楚歌说的那样,不带情感,只求理智,方为无情之道。 不走无情之道的人,永远也无法摆脱感性的束缚。 “你冲动了,秦韵之所以这样,不一定是秦家人做的。” “不是秦家人是什么人?”夏天咬牙道:“在秦韵被软禁之前,她一直都是好好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凡事不要只看表面。”沈欢和楚歌是朋友,但和秦韵的关系不算太近,所以他现在才能保持最冷静的判断力。 “你是不是看出了什么?” “嗯。”沈欢点了点头,“秦韵患病了。” 夏天对沈欢的这个回答感觉有些无语,以秦韵如今的情况,只要不傻恐怕都能看出她犯病了。 接下来沈欢这句话,就有些真材实料了,“这种病不是认为刺激的。” “你怎么看出来的?难道中医望诊已经厉害到了这种程——”夏天正说着,恍然大悟道:“是透视天眼!” 沈欢点了点头,有摇了摇头,“不完全是靠天眼,还有神识上的感应,外界刺激,和自然形成、内部因素早就的神识混乱都是不同的。” “这些我都不知道,不过按照你的意思,秦姐是自己变成这样的?” “没错,当然,我也只是依靠经验推断,你可以把秦中天叫上来了解一下情况。” “好!” 没多久,秦中天便走了上来,当他看到秦韵的模样时,眼神有些心痛,但尽量保持在最平常的状态。 “秦小姐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秦中天摇了摇头,“不知道。” “不知道?”夏天冷哼道:“你最好老实交代,想要弄清楚四王妃被杀的真相,秦小姐是很重要的证人!” “根据黄字组的资料记载,秦小姐在未被软禁之前一切正常,我有理由怀疑,秦小姐之所以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和你们秦家有着直接关系!” “小天,你不要误会,韵儿现在这个样子,真的和我们没有关系,你可以回想一下,从小到大,我们整个秦家是不是都把秦韵当宝一样捧在手心?” 秦中天说的倒不是假话,身为秦家的长子和长女,秦韵和其哥哥的地位一直很高,别说打就连骂都没人骂过一句。 “那秦姐是怎么回事儿?” “不知道。” “秦中天!”夏天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显然是气愤到了极点。 “啊——” 秦韵发出一声尖叫,显得更加慌乱,在床铺上瑟瑟发抖。 “病人的情况很不稳定,不要大声说话!”沈欢低喝一声,连忙拿出银针,帮秦韵针灸,让其冷静。 整个过程几乎在一瞬间就完成了,其速度之快,差点吓得秦中天跌落在地上。 这样的身手,就算没有公爷这个身份也足以让秦家头痛了。 还好对方的性格还算温和,不然秦家恐怕又要因此遭受无妄之灾。 “对、对不起。”夏天意识到自己办了错事儿,连忙道歉。 沈欢看了眼秦中天,“出去说。” “我问问题只喜欢问一遍,秦韵为什么会疯?” “我不知——”秦中天说到一半却是说不下去了,如果向回答夏天那般回答这位小公爷,怕是行不通了,“还不是因为楚歌那个小子,韵儿非君不嫁,他却在外面胡疯浪荡,最后、最后……韵儿便变成了现在这幅模样!” 夏天面色很是复杂,若事情真的像秦中天说的那样,楚歌恐怕会后悔一辈子吧。 无论是慕容雪歌还是楚歌,每次转世,他对于秦韵都是一往情深。 号称逆天邪剑的楚歌,之所以放弃违逆天道,就是因为秦韵。 “我也不喜欢听假话。”沈欢没有用读心术,但他知道秦中天说的绝对不是真话,在说这句话的同时,他的眼眸已经布起了一层寒霜。 “我说的都是——”秦中天额头上猛地出了一层冷汗,他感觉自己就像是被野兽盯住的猎物一般,只要不给出真正答案,就会死! “我说实话。”感觉到那股杀意消失,秦中天大松了一口气,同时对沈欢也不敢有半点隐瞒,“韵儿是怎么疯的我也不知道,准确的说,是整个秦家都不知道。” 秦韵一直很正常,也从未表现出过精神疾病的症状,但有一天她忽然就疯了。 刚开始秦家推测,秦韵变疯和楚歌有着一定的关系,但打探过后才发现,秦韵的疯是毫无征兆的。 “公爷,我接下来要说的话可能不好听,但只是举一个例子,对于林小姐我没有任何不尊敬的地方。” 沈欢已经大概知道,秦中天要说什么了,“一个疯了的秦家大小姐,找户人家嫁出去并不困难,但是想要再与楚家联姻却是绝无可能,所以你们秦家便隐瞒秦韵变成疯子的事实,对楚家进行强行逼婚。” “没错,若非韵儿忽然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也不会这么着急,毕竟两个人的年龄还没到非结婚不可的地步。” “这件事楚歌知道吗?”夏天开口问道。 不等夏天回答,沈欢便说道:“楚歌一定不知道,以他的性格,如果知道秦韵变成了这样,就算秦家人不逼他,他也会选择结婚。” “所以说,你们秦家从一开始就错了,或者说,你们根本就不了解,自家的未来女婿,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第657章秦韵发疯是因为魂觉?! 关心则乱,夏天是这些人当中最了解楚歌性格的,之所以没有想起来,还是因为四个字——关心则乱。 这就是人类注定没办法,成为像电脑一样冰冷的原因。 以楚歌的性格,做出沈欢嘴里所说的事儿一点也不奇怪。 楚歌喜欢秦韵吗?答案是肯定的,不仅喜欢,并且很爱很爱,两人之所以一直存在着隔阂,就是因为理念不同。 秦韵想要的是安定的生活,以及一个温暖的家,而楚歌所追求的是极致般的自由。 一个是鸟,一个是鱼,但这并不代表两个人没有和谐相处在一起的机会。 可以这么说,楚歌是一个追求的自由的人,但他更是一个负责人的男人。 约啪没错,但他从来都不惹感情债上身,看似浪荡,实际上做人却很有原则。 我喊你美女,只是为了和你啪啪啪,除此以外,没有任何想法,从某种程度来说,楚歌是一个单纯到极点的人。 当然,并不是说楚歌的行为就是对的,毕竟没哪个女人喜欢自己的男人到处去和人啪啪啪,即便没有任何感情也不行。 男人有占有欲,女人也是一样,这点和性别没有任何关系。 楚歌和秦韵的矛盾,和大多数刚刚谈恋爱的小男女是一样的,一个以我爱你为理由作为束缚,一个以你给不了我真正想要的为借口,最终好聚却不能好散。 其实这一次秦韵突然发疯,是一个改变楚歌,让两人携手走到最后的最好时机,可秦家却不懂的利用,最终得到了和想要的,完全相反的结果。 冷静后的夏天,对此看法也深表认同,“欢子说的没错,这一次是你们秦家做错了。” “我们错了?”秦中天不解道:“楚歌风流成性,难道你们认为,他会在韵儿疯了以后,义无反顾的选择完成婚约?” “大家都是男人,我不相信他能做到这种地步,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 “别人我不知道,但……楚歌一定会这么做。” 沈欢和夏天异口同声的说出了这句话。 “你们还是太年轻了。” “正是因为年轻,我们才敢肯定楚歌会这么做,而且不是所有事都和年龄有关系,也不是所有大人就都比年轻人要成熟。” “所谓的成熟和年龄没有关系,有关系的,只是经历。” 沈欢摆了摆手,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继续谈论下去,“好了,我不是来找你讲大道理的,你仔细回想一下,秦韵真是疯的毫无征兆吗?” 秦中天仔细回想了一下,“是的,在我的记忆中,韵儿的病发是毫无征兆的。” “这就奇怪了。”沈欢将手放在下巴上,仔细的回想着。 他曾经帮秦韵检查过身体,在这个到处都充满亚健康的年代,她的身体素质堪称完美。 所以沈欢有次和楚歌开玩笑的时候说过,如果你们两人生了孩子,那孩子的身体一定很好。 无论是精神疾病还是生理疾病,都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出现,按照中医的寻根问底的理论,要是此病无因,那是无论使用什么办法都不可能痊愈的。 “欢子。” “嗯?” “有办法吗?” “暂时还没有,怎么了?” 夏天深吸了口气,“你觉得我们把这件事告诉楚歌的话,会不会——” “我觉得不必。”沈欢一边帮秦韵检查着身体,一边说道:“刚刚在你看到秦韵的模样时,就觉得是秦家惹的祸,那楚歌呢?” “尤其是打电话的状态,以他的脾气,很难听到最后,很可能我们话还没说完,他就挂掉电话,准备大人来灭了秦家。” “他敢!”别人不敢说,但在秦中天眼中,楚歌绝对没有覆灭秦家的实力,莫说楚歌,就算是楚家全员出动,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沈欢看了一眼秦中天,“楚歌已经不再是之前的楚歌了,一个小小的秦家还真是不够看。” 因为他公爵的身份,秦中天没办法反驳,但在心里,却从没认同过这句话,这是一个在燕京屹立数十年的大家族,应有的骄傲。 沈欢也不知道地下世界的王者势力是个怎样的存在,不过从夏天的态度就可以看出,王者势力绝对不是过家家那么简单。 楚歌虽然狂,但从不说没有把握的话,他既然说能够灭掉皇族,那就一定有这个能力。 连皇族这样的庞然大物都不放在眼中,与之相比差距数倍的秦家又怎么可能和其对抗。 “我知道,你是想借这次机会,让楚歌回来,转变他和秦小姐的关系,但现在还不是时候,而且除了他主动联系我们,我们几乎没有任何能够主动联系上他的办法。” “还记得你问我,你可不可以魂觉吗?”夏天叹了口气,“如果你有前世的话,那一定是个很强大的家伙。” “不一定。”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我现在之所以能够保持冷静,只是因为这件事儿不是发生在我和妙诗之间。” 沈欢正说着,忽然将手从秦韵的额头上收了回来,“我想我知道,秦韵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了。” “为什么?” 沈欢没有说话,朝着秦中天看了一眼。 “秦三叔,还请你出去一趟,待会儿我们喊你的时候再进来。” “好!”秦中天没有任何的迟疑。 在秦中天离开以后,沈欢开口道:“我所说的只是一个假设,不过这却是诸多可能性中最大的。” “你之前说过,秦韵和楚歌之间有三世情缘,也就是说她和你们一样,都可以魂觉。” “是这样的没错,难道你——怀疑秦姐之所以会变成现在这样,和魂觉有关?” 沈欢点了点头,“没错,不过在此之前,我要先问一件事情,才可以完全确定。” “你问。” “魂觉会失败吗?” 夏天仔细思考了一下,“关于魂觉的事情我也不大清楚,因为这个规则是神那个家伙创立的,其中有很多因素都无法确定,不过应该有失败的可能。” 沈欢面色凝重道:“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秦韵应该是遭遇了某种开启魂觉的契机,两种记忆在脑中混合,最终导致她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那有治疗的办法吗?” “有,但是……” 第658章赌一把?赌输了! “但是什么?”夏天问过后,又补充了一句,“我说,你说话能不能一次说完,这种说一半留一半的感觉,真的很让人蛋疼。” “不是我故意说一半留一半,而是想要让秦韵痊愈,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沈欢换了口气,没有在啰嗦,继续说道:“由感官所接收到的讯息经由神经传递至脑部,当讯息到达大脑前,大部分的讯息会被过滤,剩下来要进入大脑皮层的讯号,最终在海马体中暂时储存,这是短期记忆。” “而被感官认为是重要记忆的部分,会由海马体转入长期记忆区。” “简单来说,秦韵之所以会疯,和海马体有很大的关系。” “甚至可能是因为记忆太过混杂,导致海马体的系统混乱,最终导致整个脑部都陷入了混乱的状态。” 夏天干笑两声,“你给我说这些,我又听不懂。” “我说这些就是为了让你听懂。”沈欢用手指了指秦韵的印堂,“大脑是人体最复杂的部位之一,这里出现问题,对所有医生来说,都是最棘手的……即便对我来说也是一样。” “若将此时秦韵大脑内部的情景形象的话的,就是新旧记忆之间的战斗。” “你们之所以能够顺理成章的接受上一世的记忆,这跟接受能力有很大的关系,这是好的说法,换句话说,你们这一辈的意志力太低,尤其是你!” “我的意志力低?”夏天并不认同沈欢的说法,经受过专业训练的他,意志力早就远超常人,怎么可能会得到低下这样的评分。 “我所说的意志力,是潜藏在内心深处的意志力,而不是后天经过锻炼所形成的意志力。”沈欢继续解释道:“秦韵和你们正好相反,她这一世的意志力非常坚定,甚至可以说排斥一切不属于这一世的记忆,所以在两股记忆的冲击下,形成了现在这种状态。” “我想她之所以会抗拒,可能是怕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夏天有些无语的说道:“说了这么半天,你说的还是病因,我想知道的是有没有治疗办法,有的话要怎样做,复原的几率是多大。” “说这些就是为了让你明白,我接下来要用到的治疗手段。”沈欢伸出一根手指,“第一,既然是因为两股记忆的斗争,使她陷入了混乱,那么最好的办法,便是帮助她将两股记忆完美的融合,不过这个方法对秦韵来说,行得通的几率很小,就如我之前说的那样,她的意志力太过坚定,想要融合几乎是不可能的。” “如果强行进行融合,很可能会导致大脑无法承受,最终进入因为脑部衰竭而死。” “第二种办法,是将这去掉这两股记忆中的其中一股。” 夏天觉得第二种方法的可行度非常高,“记忆虽然是魂觉所获得利益之一,不过更重要的还是力量,况且秦姐这辈子和前几世一样,都深深的爱着楚歌,记不记得前世的记忆,也没有那么重要了。” 沈欢却摇了摇头,“你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之所以说将记忆分成了两股,是对秦韵来说,她知道哪个是这一世的记忆,哪个是前世的记忆,但对我们来说,是分不清楚的。” “我之前说过,秦韵对不属于这一世的记忆,有着强烈的反抗意识,如果我们失误,消除的是这一世的记忆,那么出于对不属于自己记忆的反抗,她还是一样会进入死亡状态。” “那照你这么说,还有其他办法吗?” “没有。”沈欢摇了摇头,“目前的解决办法就只有这两种,若有第三种办法的话,和我们也没有关系。” 夏天没好气的说道:“你这话说的前后矛盾啊,不是说只有两种办法吗?现在怎么又出现了第三种?” “我说没有,是因为咱们能做的就只有以上两种可能,而第三种办法则要靠秦韵自己,要么她这一世的记忆,成功的将上一世记忆驱逐,要么她接受上一世的记忆,进行记忆和力量上的融合。” 沈欢说到这儿,无奈的叹了口气,“如果可以的话,她也不会疯这么久了。” “按照你的意思,不管哪个方法,最终都难逃一死了?”夏天显然没办法接受这个事实。 “也不能这么说,我们放任不管的话,她活的时间可能会更长久一些。” “有没有搞错,救也是死,不救也会死!”夏天咬了咬牙,“我还是找楚歌回来,让他见秦姐最后一面吧。” “你也没办法吧事情想的那么悲观。”沈欢看着熟睡的秦韵,“也许我们应该赌一把。” “赌一把?拿人命赌吗?” 沈欢有些艰难的点了点头,身为医者绝对不能拿病人的生命开玩笑,但以秦韵目前的状况,谁都不知道她会在什么时候撑不住。 可能是一年以后,但也可能是明天。 既然都要死,那就赌一把,或许运气好的话,就可以完美的解决。 随着阅历的增长,沈欢的想法也在逐渐的改变,墨守成规终究不是事,年轻的时候就这样老成稳重,那到年纪真的大了的时候,又会是个什么样子? “你确定不通知楚歌?”夏天还是显得有些纠结。 “你还没想明白吗?” “想明白什么?”夏天觉得沈欢这话问的有些莫名其妙。 沈欢深吸了口气,“楚歌能够进入王府杀了四王妃,自然也能够来秦家。” “你是说——楚歌回来了过?!”夏天的眼中充满了惊讶。 “这种可能不是没有,不过他应该没有回来过。” “那你——” “他在逃避。”沈欢深吸了口气,“这就是我想要赌一把的原因,只有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但是,这样……你确定吗?” “没有退路了,我已经在治疗了。” 直到沈欢说出这句话,夏天才意识到,沈欢的指尖发着淡淡的荧光。 没过一会儿,沈欢忽然喷出一口鲜血,跌坐在了地上,“失、失败了!” 第659章沈欢入魔?! “失败了”,这三个字所蕴含的意义绝对不是仅仅是失败那么简单。 沈欢刚刚是在拿人命做赌注,而且是在拿秦韵的命! 失败了,也就是说——秦韵死了! “你、你别开玩笑了!”夏天显然有些没办法接受这个事实。 沈欢摇了摇头,“我不是在开玩笑,是真的……我之所以敢赌,除了对自己医术的自信以外,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有因为我运气一直很好。” “可惜,在这件事情上,我的好运似乎用光了。” 夏天有些不甘心,上前探了一下秦韵的鼻息。 “死、死了,竟然真的死了。”夏天脸色有些泛白,和沈欢一样坐在了地上,“要是楚歌知道了,他一定——” “知道了又怎么样?害死秦韵的人不是我,而是他自己!”沈欢艰难的从地上站在了起来,“我说了,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后悔的人是他,而不是我们。” “就算我们不治疗,秦韵也得死!” “欢子,你变了!”夏天用手抓住沈欢的衣领,“以前的你不是这样的,你的医德呢!” “医德不是一味的付出不求回报,我努力过了,所以我不会后悔,但楚歌就不同了,他永远都会沉浸在深深的愧疚当中!”沈欢将夏天的手推开,“不是我变了,是楚歌变了,他的时候放着豪言壮语,但回来的时候却变成了一个孬种!” “杀了四王妃算什么本事,让秦韵快乐幸福才是真正的本事!” “我认识的,是那个敢作敢当,为了朋友和女人,可以两肋插刀的男人,现在呢?” 沈欢朝着秦韵的尸体鞠了一躬,“对不起,我没能治好你,但这对你来说,或许也是一种解脱。” “混蛋!”夏天感觉自己的脑袋有些乱找找,他甚至生出了一种,沈欢就是为了弄死秦韵,才会找那么多的理由。 如今的夏天已经是丝毫不弱于沈欢的高手,加上在愤怒之中,没有任何理性,出手完全是靠着一股蛮力,破坏力极其的惊人。 “他们所有人都把天尊说成至高无上的人物,但在我看来,现在的你,也只不过是一个凡人罢了!”沈欢用灵狐步躲过了夏天的攻击,“你拥有天尊的记忆,却没有天尊的自信,和那种运筹帷幄,一切尽在手中的冷静,难道你的一切自信都是来自于力量吗?” “若真是如此,天尊也不过如此!” “啊!我不是天尊,我是夏天!这和力量没有任何关系!”夏天咆哮着,他竟然使出了和沈欢一模一样的灵狐步。 对此沈欢并不感觉奇怪,苏璃只是狐仙一族中的普通成员,都可以掌握灵狐步,那身为狐后的苏媚儿自然也掌握着。 夫妻使用出同样的技能,很是平常。 混蛋!混蛋!混蛋! “小欢子,你疯了么!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苏璃也感受到了沈欢的不正常。 沈欢的眼眸闪过一阵红光,嘴角带着狰狞的笑容,“疯了?不,我现在很清醒!” “入、入魔了?!”那一闪而逝的红光,却让苏璃永远无法忘记,那是入魔的征兆之一。 沈欢入魔了?什么时候的事情,为什么我毫无感应? 入魔需要大幅度的情绪波动,但是沈欢在秦韵死亡之前,表现的似乎一直很正常,那究竟是哪里出了差错? “天剑,诛邪!”夏天发出一声呐喊,将手举起,似乎是在召唤什么东西,但不等他召唤出来,沈欢便已经将他踢倒在了地上。 沈欢用脚踩在夏天的胸口,“这就是天尊魂觉一重的实力,我看也不过如此!” “咳咳!”夏天咳出一口鲜血,将眼睛闭了上去,“你杀了我吧。” “我正有此意!”沈欢说着,将手中的千幻化为寒魄剑,直接朝着夏天的头颅斩去,整个过程没有任何的犹豫。 “叮!” 苏璃将双手实化,挡住了沈欢这随手一击,“你给冷静点!” “我现在很冷静……让开!”沈欢在说这句话时,屋内的温度骤然降低,这和他使用寒魄估计有着一定的关系。 “杀了我,你也会死!别忘了,咱们可是签订了本命契约的!” “那就最后再杀你!”沈欢说着,体内猛然爆发出了一股气浪,是夏天曾经说过的灵气爆发。 苏璃是魂体,几乎没有任何重量,被这风一吹,直接撞在了墙角。 “结束了。”沈欢再次提起寒魄,准备了结夏天的性命,在长剑下落时,他冷笑道:“看还有谁能救你!” “叮!” 沈欢终究还是没能得逞,他手中的寒魄,被一股赤红色的真气,震飞到了一旁。 “收手吧。”一个人影不知何时护在了夏天的身前。 沈欢活动了一下有些发麻的手腕,“你终于出来了,楚歌!” 人影身形颤了一下,将脸上的面具取了下来,“你怎么知道是我?” 沈欢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语气玩味道:“秦韵死的时候你不出来,我要杀夏天的时候你却出来了,看来对你来说,夏天比秦韵更加重要。” “你做了这么多事,就是为了骗我出来?”楚歌好像明白了些什么。 “是啊。”沈欢点了点头,然后对着正准备站起的夏天,愧疚道:“对不起,因为事情太过突然,我没办法告诉你,而且告诉你以后,我也怕你演技不好。” 夏天擦去嘴角的血迹,“我早就知道了,不然你以为我暴走个毛线啊!” “你也知道?”沈欢愣了一下。 “我没你想的那么白痴,不然你以为我多次提出联系楚歌是为了什么。”夏天没好气道:“不过,你踹我这一脚真够痛的,待会儿老实的站在那儿让我踢一脚,咱们就算两清了。” “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 “你们两个都知道我在这儿?”楚歌显得有些懵逼,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问题出现在哪里。 “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除了床铺和秦韵本身以外,其他地方都很干净,也就是说,没人能够靠近秦韵身边。”沈欢正准备装一波,可话还没说完,就被夏天给抢了风头,“秦姐的看上去很脏,但也仅仅是头发和衣服扒了,她的脸很干净,试问如果没人帮忙清理的话,她怎样保持这样的清洁度?” 沈欢:“秦韵被关了几个月,但手脚指甲却是刚修剪过的,既然没人靠近,那指甲是谁帮忙修剪的呢?” 夏天:“你能杀了四王妃,也就一定能来秦家,杀了四王妃以后,你本可以离开,却仍旧留在华夏。” 沈欢:“能够让你留在华夏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秦韵!” “所以我可以肯定,你不仅人在燕京,而且还很可能在秦家!” 两人一唱一和,说完以后,在空中击了一掌,“合作愉快~” 第660章那个碧池不是我杀的! “你们两个在玩我?” 楚歌的语气有些不悦。 夏天摊了摊手,“我没打算玩你,只不过是为了配合沈欢而已。” “我这么做也只是为了逼你这个家伙现身而已。”沈欢语气玩味道:“其实刚才的那些理由,根本就是可有可无的,只要你回燕京,就一定会在秦韵身边!她是你的死穴。” “不过说正经的,秦韵死了的时候你不出现,为什么夏天要被我杀的时候你却出现了?你俩是不是有有一腿?” “呕——”夏天摆出一个恶心的姿势,“你能不能别把话说的这么恶心,不过……我也挺好奇的。” 楚歌笑了笑,“其实我真正喜欢的是夏天。” “呕——”夏天这次是真的吐了。 “恶心人果然是一件很爽的事情。”楚歌正说着,忽然捂住了嘴巴,“不过把自己恶心到就不好了。” “恶心的还有我好么!”沈欢没好气的说道:“说吧,我想知道真正的答案。” “真正的答案,和你给我的答案差不多。”楚歌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就像你了解我一样,我也了解你。” “以你的性格,是绝对不会拿人命开玩笑的,更不可能会拿朋友未婚妻的生命开玩笑。” “所以你不会害死秦韵,但……你在对夏天动手的时候,没有一丝犹豫,演技太过逼真。” “我也知道你们有演戏的可能,想了想,你这么做无非是想逼我出来,既然是逼我,那想必你已经知道了我的存在,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不如让你们少废一些心思,直接站出来的好。” “呵呵——” “呵呵——” 夏天和沈欢同时发出了不屑的小,如果事实真的是楚歌说的那样,他就不会惊讶两人为什么会知道他的存在了。 沈欢忽然收起了笑容,“其实……有件事你猜错了。” “哪件事儿?” “秦韵她……是真的死了。”沈欢说这句话的时候,脸色有些沉重。 楚歌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笑道:“这玩笑一点都不好笑,别开了。” “我不是在和你开玩笑,是真的,我以为自己能够治好秦韵,但没想到——”沈欢深吸了口气,朝着楚歌鞠了一躬,“对不起。” “神经病!”楚歌骂了一句,伸手探了一下秦韵的鼻息——没有呼吸?! 他又将手放在胸口——没有心跳?! 楚歌脸上终于露出了慌乱的神情,“别、别开玩笑了,欢子,快点让秦韵醒过来!” “抱歉,我办不到,本来我是想还给你一个健康清醒的秦韵,但是我没能做到。” “你是说真的?” “我没必要骗你。”沈欢面色沉重道:“我之所以利用激将法让你出来,就是为了让你见她最后一面。” “你仔细想想,我吐出的血总不会是假的吧?” 楚歌身子不由自主的颤抖了起来,“欢子,别、别开玩笑了,这种玩笑一点也不好玩!” “我说了,没开玩笑!”沈欢也加大了一些分贝,“我刚才说的那些病理都是真的,没有任何虚假的成分,如果没办法治愈,秦韵或者还不如死了,难道你愿意看着她这样一直疯疯癫癫下去?” “你现在了杀了四王妃,是全国通缉的要犯,迟早要离开华夏,留下她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受苦,还不如让她静静地离开。” 夏天吞了口唾沫,“欢、欢子,你真不是开玩笑。” 沈欢已经懒得再解释了,“这就是我为什么说,失去才会显得珍贵,楚歌给不了她想要的……或许,这样的结局就是最好的。” “难道你认为楚歌会娶一个疯了的秦韵?” “我会!”泪水顺着楚歌的脸颊流了出来,“欢子说的没错,我一直在逃避,什么狗屁的自由,只不过是在逃避罢了。” 见楚歌不恨自己,沈欢也稍松了口气。 “欢子、傻哔,我希望你们两个给我做个见证,我要娶秦韵。” “可她已经死了,你确定吗?”夏天的表情很不自然,如果不是他放任沈欢,事情也不至于到这个地步。 “我确定,她生前没做到的事情,死后无论如何也要补给她!” “啪啪啪——” 沈欢鼓了鼓掌,笑着说道:“秦姐,你可以起来了,我就说楚歌这小子一定会娶你的!” “你个混蛋还知道回来啊!”秦韵一边骂着,一边流泪,说着,像是野兽一般,将楚歌给扑倒在了地上,疯狂的“啃”了起来。 夏天有些懵逼了,“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什么怎么回事儿,我和秦姐联手演了一出好戏呗。” “我现在知道是演戏,我是说,秦姐怎么好的?”夏天到现在都想不明白,沈欢除了指尖亮光以外,没有施展过任何治疗手段。 沈欢笑了笑,有些得意道:“秦姐的症状确实有些严重,发病的原因,也和我刚刚说的是一样的,但是呢,却没有我说的那么严重,在秦中天离开的时候,我就已经调理了她的记忆。” “加上从细节处看出楚歌在这里,就演了这么一出戏。”沈欢略显挑衅的看着夏天,“说天尊是垃圾你还不信,现在信了吧?至少我在智商上碾压了你!” “行行行你厉害!”夏天现在可没工夫计较那么多,在他眼中,只要楚歌和秦韵在一起就够了,无论过程是怎么样的。 接着,他不自然的咳嗽了两声,“我说,咱们两个待在这里是不是有些不合适,这衣服好像都快要脱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学习学习相关知识也是很重要的,再说了,咱们狂少都没介意,你介意个毛线啊!” “谁说老子不介意了!”楚歌将秦韵轻轻的推开,然后用手搂住,尴尬的咳嗽了两声。 楚歌也会害羞,这真是天大的奇闻了。 “说一句破坏气氛的话,秦姐,楚歌可是杀了你的姑姑,这点你能接受吗?” 沈欢这话还这不是一般的破坏气氛,这话一出,秦韵直接就冷静了下来。 谁知楚歌却疯狂的摇头道:“那个碧池不是我杀的!” 第661章真凶和皇族有关?! “那个碧池不是我杀的!”楚歌的表情有些激动,极力的做着否认。 沈欢没好气道:“喂喂喂,有没有搞错,屠灭皇族这种话都说出来了,为什么要否认这事儿,话说你当初给我们打电话那会儿可不是这么说的。” 夏天也觉得有些奇怪,敢作敢当是楚歌的特色,怎么如今说话又前后不一了? “我觉得就算你承认了,秦姐也不会因为这件事儿和你分开。”夏天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毕竟秦姐现在和我们一样,已经达到了魂觉一重的实力,在前世今生的双重冲击下,并不会把这件事儿看的太重要。” 秦韵也跟着开口说道:“没错,这件事说到底是姑姑做的太过分了,而且以你的性格做出这种事情,也不奇怪。” “人真不是我杀的!”楚歌苦笑道:“我这次回来确实是为了杀她,不过等到了王府的时候,她刚刚被人杀死。” “有仇必报是我的性格,但我也不是重口味,为什么要用那种方式杀人?” “砍掉头颅挂在匾额上我做得到,不过将人先杀后奸,再以羞辱尸体的方式,将人挂在院落中我却做不到。” 楚歌指了指自己的裤裆,“我承认自己这方面的战斗力很强大,欲望也很强,但也没到饥不择食的程度,那碧池是有些姿色,半老徐娘也很有味道,但怎么说她都是秦韵的姑姑,杀了倒无所谓,奸我还做不到。” “就算没有这层关系,我也做不到,对于仇人我只有恨意,灭幼任何性致。” “我这么说你们懂吗?”楚歌的语速很快,几乎全都是脱口而出,虽然忙于解释,但逻辑上却没有任何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两种可能,第一种,他早就准备好了说辞,第二种,这事儿真不是他干的。 夏天选择了相信,皱眉道:“关于死后被强啪这件事儿,天组的资料中并没有记载,你确定有这种事儿?” “皇族都是要面子的,他们会让这件事儿传出去吗?如果不相信,你可以向法医求证,为了表示清白,我不介意提供一些子孙后代,让你们去检验,看看这事儿是不是我做的。” 夏天仔细想了想,“这事还真有蹊跷,当初四王妃的儿子被杀以后,还未定案,尸体就立即焚毁,而负责检验四王妃尸体的法医,随后也告老还乡……” 沈欢将楚歌的话整理了一下,“听你的意思,当初你正准备潜入王府杀了四王妃,但是到了地方以后,却发现四王妃已经被杀了。” “没错。”楚歌拉住秦韵的手,“你相信我。” “我相信你。”秦韵目光坚定,给人的感觉是一种盲目的信任,做人做到楚歌这种地步,真是死而无憾了,谁不想要一个百分百信任自己的妻子呢? “那你当初——” “我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在气头上,反正我也准备杀她,究竟是谁动的手已经不重要,而且我身上已经背负了一件敏感,我不介意再背一件。”楚歌说着叹了口气,“而且我已经有了屠灭皇族的想法,所以根本就没打算计较这些。” 言而总之,总而言之,楚歌实在替人背黑锅,而且还是心甘情愿的背。 就像他说的那样,就算没人杀四王妃,他自己也会动手,并且他已经有了屠灭皇族的念头,多一个四王妃放在他头上,也没什么。 “当时除了四王妃的尸体以外,你有没有发现其它怪异的地方?” “我和杀掉四王妃的那个人交过手。” 这句话就很劲爆了,楚歌和凶手交过手! 楚歌如今是魂觉一重的实力,按照夏天的说法,魂觉一重基本上等于半步逐日境。 所谓半步逐日,就是随时有可能踏入逐日境的境界,比奔月境后期大圆满要更加强大一些。 如今的沈欢虽然算不上是半步逐日,但其综合战斗力,差不多已经是逐日境初期的实力,要真详细的划分一下,沈欢现在的境界应该叫做双月。 “你输了?” “算不上是输,对方的功法路数很古怪,不是道修也不是武者,若真的单纯比拼实力,他不是我的对手。” “凶手除了功法路数方面,还有没有其他古怪的地方?” 楚歌想了想,“他似乎认识我,不仅仅是楚歌这个身份,还有慕容雪歌的身份。” “魂觉者!” 魂觉者是沈欢对夏天、楚歌这类人的统称。 之所以说对方也是魂觉者,是因为对方知道楚歌上上一世的身份,随着道劫日的出现,根本不可能有活了三世的存在,除了魂觉者,沈欢想不到其他人。 “有可能。”夏天也比较认同沈欢的说法,“魂觉不是道修的专利,除了道修以外武者、魂修、兽修、妖修,只要是在神所创造修炼体系之内的人,转世后都有魂觉的能力。” “我觉得道修的可能性大一些,毕竟楚歌三世都是道修。” 夏天摇了摇头,“慕容雪歌是道修,但是转生成楚歌一世的时候,准确来说已经脱离了道修的范畴。” “但对方了解慕容雪歌的事迹,就一定是道修,之所以功法路数显得怪异,可能是故意为之,目的是为了混淆视听。” “这么说来,还真有可能。”夏天面带兴奋,“这么说来,皇族两个成员身死的案子,没有一件是和楚歌有关系的!” 可能是苏璃相处久了,沈欢也学会了泼冷水,“别高兴的太早,无论是四王妃还是秦姐的表弟,皇族处理的态度都太怪异了。” “你是说——这件事儿很可能和皇族有关系?!” 听到夏天的惊呼后,楚歌冷哼了一声,“管他有没有关系,先灭了再说!” “打打杀杀你这脾气什么时候能改改?”夏天有些无语。 “这种事儿一时半会想弄出眉目没那么简单,我们还是说说正事儿吧?”沈欢打断了两人争吵的局势。 “什么正事儿?”楚歌和夏天同时发出了疑惑的询问声。 沈欢指了指一旁的秦韵,“关于秦姐这件事儿,你打算怎么处理?” 第662章有人想杀秦韵?! 沈欢提出的这件事儿,确实很重要。 根据夏天的说法,秦韵为了楚歌,已经受到了两辈子的苦,身为一个好男人,自然要给自己的女人一个好的归宿。 “刚刚你可是说了,要娶秦姐的。” 楚歌还没回答,夏天就开了口,“如今楚歌是全国通缉犯,想要和秦姐完婚,显然不是那么容易,不如委屈一下秦姐,让她继续装疯卖傻,等到尘埃落定,再让两人完婚?” “我不会让她受这样的委屈。”楚歌紧紧的拉着秦韵,“我会带着她去自由之岛,在岛上举办最华丽的婚礼。” “不行!”夏天义正言辞道:“自由之岛可谓时世界上最混乱的地带,让秦姐去那里,你能保证秦姐的安全吗?” “如今自由之岛的杂鱼势力已经全都被我摆平,内部也已经没了任何矛盾,让秦韵跟我去那里,比待在华夏更加安全!”楚歌在说这话的时候,透露着一股让人无比信服的自信。 这种气质和皇者之气很像,身为王者势力的统领,在他身上出现同样感觉的东西,似乎也不值得奇怪。 夏天没再说什么,前一世的记忆告诉他,楚歌说的都是事实。 “这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秦姐答不答应还是未知数。” “我答应,只要和能和歌哥在一起就够了。” 沈欢觉得自己被喂狗粮了,但也只能硬着头皮硬撑下去,不管怎么说,他很高兴能够看到楚歌和秦韵修成正果。 “好了,既然这件事儿解决了,咱们就说下一件事儿。” “还有?”夏天没好气道:“你有话能不能一口气说完?” “首先我没有在卖关子,其次我接下来要说的事儿,比刚才那件事儿更加重要!”沈欢说这句话的时候无比认真,没有半分开玩笑的意思。 但夏天却没怎么当回事儿,毕竟沈欢这个家伙的演技太逼真了,“更重要的事情?我怎么想不到?” 沈欢皮笑肉不笑的说道:“所以说天尊也没什么了不起,除了空有一身力量以外,智商和被门夹过、被驴踢过的人没什么区别。” “你可以侮辱我的人格,但绝对不能侮辱我的智商!既然你把事情说的这么严重,我倒是想听听,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是我没想到,但你却想到了的。” 夏天的智商确实不低,甚至位列于高智商人群当中,再加上两世为人的经验,可比沈欢聪明多了。 不过人有失手,马有失蹄,他这次还真没想到沈欢接下来要说的事情。 沈欢用手指着自己的太阳穴,唇齿轻启,只说了两个字,“魂觉。” “魂觉怎么了?” 夏天这还在疑惑,楚歌的面色却是发生了变化,“我明白了。” “明白什么?”夏天露出一副快要哭了的表情,“我说你们两个傻逼,能不能把话说明白!” “说你智商低你还不信。”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除了魂觉,我再给你一个提示,这件事依旧和秦姐有关系。” “和秦姐有关系……”夏天还没把话嘀咕完,脸色忽然大变,“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了!” “魂觉的开启条件是生死之间,秦姐达到了魂觉一重,也就是说她经历过至少一次的生死危机——有人想杀秦姐!” “看来你也不是太傻。”沈欢叹了口气,“秦姐一直待在林家,却经历了生死,和杀死四王妃等人的凶手是谁相比,我觉得这件事更加重要,这也是我之前,为什么非得要楚歌给我答复的原因。” “杀害皇族成员真凶的事情,至少还有一些眉目,但关于谁想杀秦姐,我们却没有任何线索。” “不对,有线索!”夏天摇头道:“生死是魂觉的开启条件,所以在魂觉开启之后,一般人都会对生死间的记忆记得特别清楚!” “问题就是出在这里,如果没有帮助,秦姐的魂觉完全可以说是失败的,如今她的记忆虽然成功综合,但关于开启魂觉的事件,却处于一种空白的状态。”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怀疑对方的目的并不是杀了秦姐,而是要堵住她的嘴巴,所以在秦姐疯了以后,对方便没有继续下手。” 楚歌咬牙切齿道:“我不管这件事儿是谁做的,他最好别露出马脚,不然我一定会让他死的很惨!” “现在不是放狠话的时候,再说你现在放狠话对方也听不到。”沈欢对着楚歌说道:“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带秦姐离开,关于真相由我和夏天调查就够了。” “不过,你必须把联系方式交给我,因为这期间我很可能会需要你的帮助,我虽然不知道自由之岛是个什么样的势力,但能够在地下世界称王肯定不简单。” 楚歌拍着胸脯保证道:“这单就算你不说,我也会给你承诺,放心,自由之岛上什么人才都有,不光是秦韵的事情,如果你遇到了什么事情,也可以随时向我求助,就算是对抗整个皇族,也没有任何问题!” “那就这样吧,我们以后再联系,你现在马上带着秦姐离开。”沈欢催促道。 夏天却伸手将准备就此离开的两人拦下,“你让楚歌把人带走,我们待会儿怎么给秦家人交代?” “你以为我这么半天都没有擦掉嘴角的血迹,是为了什么?待会儿咱们两个只要装作身受重伤,说楚歌把人给抢走就够了。”沈欢有些无语,不知道是他的智商暴涨,还是因为夏天的智商降低了。 “我去,你怎么不早说!我现在到哪弄血——” 夏天的话还没说完,楚歌就一拳头打在了他的鼻梁上,顷刻间夏天脸上就多出了两条血龙,“有血了,不用谢,我走了!” 说完,也不等夏天反应过来,就带着秦韵消失了。 “混蛋!” “好了,别骂了。”沈欢说着,故意发出一声惨叫,然后躺在了地上,“来人,快来人!” 那自然的表情,根本就不要排练。 和沈欢安排的剧本差不多,秦中天在得知秦韵被楚歌“绑走”后,脸色变得苍白无比,噗通就跪在了地上,“楚歌,这件事和韵儿没关系,陷害你的不是我们秦家,我们也只是奉命办事,求求你放过韵儿!” 本来还显得有些入戏太深的沈欢听到这句话以后,表情一变,看这个情形,秦中天似乎知道一些不得了的内情啊…… 第663章一切都和皇族有关 “什么奉命行事?秦先生,看来你对我们有所隐瞒呢!”沈欢的气势很强硬,说完后觉得有些不妥,佯装咳嗽了两声,表示自己还处于内伤状态。 夏天用手擦了下鼻血,发出了同样的质问,“秦三叔,我希望在这件事情上你不要有任何的隐瞒。” “我、我——”秦中天救侄女心切,根本就没想那么多,现在听到两人的质问,他便开始后悔,“我什么也不知道,我、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 “根据你刚才的说法,楚歌是被陷害的,而且好像和你们秦家也有一定的关系。”夏天一脸郑重道:“秦先生,你最好老实交代,不然为了破案,你别怪我会使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 “小天,你不要逼我,这件事不是你们天组能够管的!”秦中天咬牙道:“你们虽然有许可令,但一切还得遵照法律行事,若是有什么过激的行为,我有权利邀请知的律师来解决这件事情!” “我这人不喜欢浪费口舌,不过从你这话里的意思,我也大概听出了一些眉目。”沈欢用手挫了一下发丝,“这件事和皇族有关对不对?或者咱们可以换个说法,让秦家陷害楚歌的人,是皇族中人!” “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秦中天的情绪显得有些激动,“秦韵是在你们两人的眼皮子底下被抢走的,就算你们受了伤也要负一定的责任,这件事我会向天组高层反应的!” “天组可管不到我的身上。”沈欢冷哼一声,继续说道:“看来我没必要和你废话下去了。” “你、你想干什么?!”秦中天生出了一股不祥的预感。 沈欢没有回答,眼中闪过一阵红光,接着说道:“我想知道有关楚歌事件的一切真相。” 一旁的夏天没好气的说道:“你问得这么直接他怎么可能会回答你。” 但是秦中天还真就回答了,刚开口说的都是一些之前听过的事情,之后就很有料了,“逼婚这件事不光是我们秦家的想法,还有楚家的主动要求。” 楚家主动要求秦家逼婚? “我们不是不了解的楚歌的性格,而是从一开始,我们就没打算让他娶秦韵,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他反抗,然后再借助小妹的怀恨心进行报复,将其逼出华夏。” 这话和之前显得有些前后矛盾,不过当时沈欢没有使用读心术,只是从秦中天的态度上判断真假,所以真实性本身就不可靠,现在秦中天处于魅惑状态,可以肯定,他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为什么要这么做?” “不知道,我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国主召集我们两家开了一个紧急会议,目的是什么我们都不知道,但皇命不可违,我们只能这么做。”秦中天补充道:“外甥是病死的,强加在楚歌的头上,也是为了让他离开华夏。” 原因不明,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把楚歌赶出华夏,这样做对皇族有什么样的好处? “难道皇族也知道了楚歌就是逆天邪剑的事情?如果这样的话,那样不应该是逼迫楚歌离国,而是将其扼杀在摇篮之中……这件事真奇怪。”夏天小声嘀咕着,他怎么也想不通其中的关键。 沈欢也差不多是一样的心思,并且稍微有些愤怒,弄了半天,国主本来的意思,就是将楚歌逼到国外,而自己却浪费了大好机会便宜了他。 不过综合来看,事情和他们之前猜测的一样,这一切的事情都是皇族在搞鬼,甚至和当今的国主也有着一定的关系。 “楚歌是楚家的继承人,就算是国主出面,楚家那些长辈也不应该那么轻易的就会答应,楚家之所以会心甘情愿的同意这个计划,我想应该不只是国主出面这一个原因吧?” 楚家是大族,从某种程度来说,甚至比秦家还要厉害一些,这样一个庞大的家族,虽然没有和皇族对抗的能力,但也无需全都听皇族的指令行事,更何况是将自家继承人逼迫到国外这种毫无道理的事情。 秦中天点了点头,“是的,当时楚家询问过原因,国主没说,楚家以不明原因为理由,拒绝参与这次计划,但是在国主提到一个人名后,楚家便同意了。” “什么人名?” “天尊,国主说,这一切都是天尊下达的命令。” “我下达的?”夏天愣了一下,“我脑海中没有任何关于这段事情的记忆,不过……在不知道我已经转世的情况下,皇族应该不敢做出假传圣令的事情。” “这可不一定,你已经消失了这么久,谁知道你是死是活,拿如今天组的地位就可以看出来了,他们已经不再把你当回事儿了。” 夏天苦笑着没有说话,他不在以后,皇族就开始考虑恢复霸权统治,除非他现在能够以当年的姿态再次出现,不然以现在的力量暴露身份不仅起不到任何效果,还可能会成为阶下囚,甚至是重走楚歌这样被全国通缉的道路。 “不管怎么说,目前有一件事儿是可以肯定的,这一切都是皇族的手笔,然而以我们如今的力量,并不适合和皇族正面硬刚。”沈欢顿了一下,提议道:“要不然就像楚歌说的那样,发动自由之岛的势力,把皇族给屠了。” “如果皇族覆灭,这件事可以得到完美解决的话,我早就同意楚歌这么做了,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远远要比表面看起来的复杂的多。” “看看吧,唯一能够看穿真相的只有时间,等时机成熟了,一切自然会真相大白。”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这阵子恐怕要你多费力了。” “你该不会是想撒手不管了吧?” 沈欢没有否认,“我手边也有很多事情要处理,而且说起情报能力,你可要比我强多了。” 两人分道扬镳后,沈欢准备回林家一趟,本来中午应该回家吃饭的,他这边刚结束和林妙诗的通话,苏璃就出现在了他的身旁。 “你的演技很不错。” “对不起,忘了跟你解释,但当时那个情况下,也没太多时间去解释了。” “是吗?”苏璃正说着,忽然一脚踹在了沈欢的裆部,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沈欢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让你打老娘!” 第664章妙诗,快闪开! 有位情场高手曾这么说过,喜欢夹腿的女人一定可以做啪友,但沈欢认为这句话可以改一改,夹腿的男人一定是真的蛋疼了! 你说报复就报复吧,踢哪不好,非得踢命根子,坑爹的是自己理亏,还没办法报复。 “兄弟受伤了?”来接他的专车司机,完全是一副过来人的表情。 沈欢苦笑不已,“是啊,兄弟受伤了。” 回到林家以后,沈欢没把秦韵的事儿说给林老爷子听,以他老人家的性格一定不允许插手这件事情,毕竟这件事儿关系到了皇族,到时沈欢若是惹祸上身的话,对林妙诗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和往常不同的是,沈欢并没有留到最后,而是在林妙诗吃完饭以后,就一起匆匆离开。 他必须要试验一下,自己的那活儿到底还管不管用。 苏璃下手还是很有分寸,至少给沈欢还留了几分面子。 “你今天怎么这么猴急?” “没有啊,就是太想你了。”沈欢随便找了个借口,他可不敢把苏璃踢他蛋蛋的事儿说出去。 林妙诗面带狐疑,“你确定?” 这才半天没见面,回来吃完饭就做这种事情,这根本不是沈欢的风格,身为医师应该很清楚,饭后是不适宜做这种运动的。 上次也是,进屋后,显得猴急无比。 根据婶婶的说法,老夫老妻之间出现这样的行为,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受刺激了,就是在街上看到了别的美女,或是经历了某种暧昧的事情,激发起了他的性致,但又不能发泄,只能跑回来家找自己老婆发泄。 第二种,就是在外面偷吃了东西,但又怕老婆发现,所以急于表现自己的战斗力。 不管是成为别人的替代品,还是戴了某种春意盎然的帽子,都是林妙诗所不能接受的。 一次是巧合,那么两次就绝非巧合了,沈欢一定有什么事儿瞒着自己!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儿瞒着我?”林妙诗装作风轻云淡的问道,说这话的时候,她佯装欣赏着自己的手指。 “没有啊。”脱口而出的都是真话,沈欢不觉得有什么事儿瞒着林妙诗,要是不告诉就等于隐瞒的话,那他还真是隐瞒了不少事情,但那些事儿林妙诗都没必要知道,所以也就不存在所谓的隐瞒不隐瞒。 夫妻嘛,肉身上都可以坦诚相见了,精神上也是一样。 “你确定?” “确定。”沈欢现在满脑子都是庆幸,哪知道林妙诗心里在想着什么,如果知道的话,他绝对不会这么回答。 “你确定?”林妙诗还是同样的语气,但是动作上却有了变化,此时此刻,沈欢的小人参树,被她那洁白如玉,粉嫩似水的手给抓住,力道时重时轻,让本来已经打算休息的沈欢,身体一下子就绷紧了。 “你、你这是干什么,该、该不会是想梅开二度吧?”沈欢声音有些颤抖,林妙诗是主动过,可这么主动还是头一次见。 都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可现在妙诗距离这两个年龄段可差远了。 林妙诗的动作依旧没有停下,“说,到底怎么回事儿!你到底瞒了我些什么!” “瞒着,没有啊?”沈欢有些摸不着头脑,这明明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怎么听自己老婆的意思,却好像是一种惩罚似得? “不说是吧?”林妙诗说着,力度猛然增加,沈欢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我的姑奶奶啊!你这是要谋杀亲夫啊! 得,好不容易试验成功没了负担,现在又来这么一下,待会儿估计还得再试验一次。 “说,你最近为什么这么猴急?” “我最近很着急吗?” “已经两次了!” 经林妙诗这么一提醒,自己最近好像还真的挺猴急,“那个,妙诗我感觉咱们之间可能有些误会,你先松手成不?” 见林妙诗没有松手的意思,沈欢只能服软,“第一次,是因为我学习了一些新姿势,本来是打算解锁的,但越想血液就越沸腾,等见到你的时候,就什么招式都忘了,所以就显得有些着急了。” “算你解释的通,那这一次呢?”林妙诗的所使用的力道轻了一些。 “这一次是因为我回来之前,一不小心撞在电线杆子上了。” “你会撞电线杆子上?” 这话林妙诗就不相信了,以沈欢的反应会撞在电线杆子上?就算撞上了,有事儿也是电线杆子吧。 “还不是因为中午没回家,心里一直想着你,所以才撞上的,当时我本来是打算一个后空翻躲过去的,但一时失误,就撞到那个地方了……这么猴急,是怕咱们以后生不了宝宝——”沈欢正说着,双手忽然紧紧的抓住床单,“妙诗,快闪开!” “闪什么?”林妙诗被这不明不白的话,弄得有些糊涂,可是随着某种带着温度的液体溅射到她脸上的时候,她就明白沈欢为什么这么说了。 沈欢脸蛋泛红,这种事儿他还是第一次亲身经历,有些不好意思道:“都、都说让你闪开了,不、不过也别担心了,这东西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美白养颜……咳咳,我听说,内服更好。” 林妙诗皮笑肉不笑的说道:“既然这么好,那就让你吃了吧!” “……” 时间流逝,沈欢的生活总算是步入了正轨,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圆满成功,不过最后选择作为交换生留下来的学生并不多。 那名祛除雀斑的女生拿到了名额,但为了完成祖母的心愿,她要过阵子才会来,并且选修的课程,正是沈欢的中医。 要说这次给学生们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人是谁,自然是沈欢这位小医王,一些学生临行前,还特地去来聊了聊天。 但沈欢今天的表情却不怎么好看,“你是说还没有任何气的反应?” “是的,每天除了学习时间,我几乎都在按照老师教给我的口诀炼气,但没有任何反应。” 何乐已经修炼口诀,修炼了半年,如果不是因为口诀是沈欢传授的,他恐怕早就放弃了。 “你拿这个修炼看看。” 看清楚沈欢递给何乐口诀后,苏璃惊讶道:“你疯了么!” 第665章刚来半个月就又请假? 苏璃之所以惊讶,是因为沈欢交给何乐的,正是他发家致富的根本——天眼口诀。 “为什么这么说?” “做人做到这种地步,不是大公无私,而是蠢货!”苏璃没好气的说道:“这可是你的立足之本,你就不怕徒弟学会饿死师傅?” 谁都不是圣人,沈欢也有自己的私心,他曾经也考虑过到底要不要把天眼这个秘密给传出去,但衡量过后,他还是选择了“大公无私”这条路。 沈欢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让中医王者归来。 性要让中医发扬光大,只靠他一个人的力量肯定是不够的,所以他才会选择将修真炼气的口诀,传给何乐。 何乐算是他的关门弟子,也算是他的一次尝试。 如果何乐能够完全掌握气疗的办法,那么就代表其他人也可以,到时候再把口诀传给其他学生,之后再拟定成书,让中医公会发行。 以最理想的状态来看,相信过不了多久,华夏便会进入全民中医的状态,到时候中医的地位自然而然的就会提高。 不过现在的结果显然是失败的,何乐已经持续修炼将近半年,体内却没有一丝灵气。 既然普通的心法口诀没用,那么就尝试让何乐走他走过的老路,从天眼开始修炼。 了解了沈欢的想法之后,苏璃的心情依旧没有好转,“就算他成功了又怎么样?华夏有五千年的是没错,但遗留下来的古董终究是有限的,你有没有想过,人性的贪婪?这世界可不是所有人都和你一样,想着复兴中医那么简单!” “到时他们发现道修长生不死的秘密,你觉得他们会和你一样选择宣扬中医,还是疯狂的吞噬灵气,成就不死路?” “还有,我很早就说过,你的道路和所有道修的道路都不同,一切都充满了未知,稍有不慎就会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现在的你同样如此,你是想拉上所有人跟你陪葬吗?”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苏璃说的这些话其实一点都不夸张,人们在得到力量以后,性格会发生巨大的转变。 在没有天尊的情况下,新晋道修缺乏管理,很可能会因为掌握非人的力量而膨胀,到时干出杀人放火之事也不是不可能。 照这个情况来看,就算是何乐成功了,也没有任何用处。 “先看看吧,等何乐成功了再说。” “算了,这是你自己的事情,和我没有关系。”苏璃气哼哼的说道:“你已经很久没有帮我寻找尾魂了,如果你还有良心,那就快点帮我找齐所有尾魂。” “这件事儿我从来都没有忘记过。”沈欢说的是实话,他心里一直记着这件事儿,只不过一直没有实践罢了。 “想是一回事儿,做是一回事儿,最起码以我的角度来看,你并没有把这件事儿放在心上。”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对不起。” 苏璃没再说话,她现在的情况和心口不一的代表林妙诗有些相似,嘴上说着不管,但行为上却从没停止过。 以前沈欢一直想不通,道修的数量为什么这么少,现在他明白了,不是因为那些大师傅们心眼小,而是一旦找错传人,就将会给普通人带来极大的灾难。 “狐狸精——” “干嘛?” “你们狐仙一族也有更年期吗?” “滚!” 天眼口诀已经送了出去,自然没办法收回来,沈欢只能叮嘱何乐,在没有经过他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将口诀让任何人观看。 当初他天眼初见成效,大概花费了半个月的时间,只要等到半个月以后,就会有结果了。 等到结果出来以后,他就给沈君兰请假,帮苏璃去寻找新的尾魂。 华大校长办公室…… “你要去看我爸妈?”听完沈欢的话以后,沈君兰的表情有些意外,这是两人扮演情侣以来,沈欢第一次主动提出去看二老。 沈欢笑着点了点头,“这是之前就说好的事情,我最近没什么课,交流会也结束了,你估计也有时间,所以我就——” “你真是这么想的?”沈君兰面带质疑,将穿着肉丝的屁股,翘了起来,“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你又想让我帮你做什么事儿?” 沈欢先是一愣,干笑道:“姐姐不愧是姐姐,一眼就看出了我的那些小心思。” “你还真是有事儿求我啊!”沈君兰笑骂了一句,“能让你牺牲这么大,那一定不是什么小事儿。” 沈欢有些不自然的笑了两声,不由自主的搓了搓手,“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就是想跟您请几天假。” “又请假?”沈君兰的脸色有些不大好看了。 刚进来华大那会儿,沈欢的考勤还算正常,可是之后,就越发的不像样子了,要不是因为她是校长,像沈欢这种老师,已经不知道开除几次了。 “我是真的有急事儿。”想要得到些东西,就必须付出一些东西,这就是沈欢来找沈君兰的原因。 沈君兰踩了下高跟鞋,换了下姿势,将右腿放在了左腿上面,喝了口咖啡,“什么急事儿?” 放在以前,她绝对不会这么刨根问底,但沈欢确实有些过分了,这次回学校还不到半个月,就又打算请假。 帮苏璃收集尾魂的事儿,沈欢肯定不能说,而且就算说出来,沈君兰也不一定相信,还好他早就想好了借口。 “姐,我上次不得不返回老家的原因,您是知道的,这次的情况也差不多。” 沈君兰愣了一下,“你是说,又要帮皇族办事?” 沈欢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既然是这样,那就没办法了。”沈君兰喝完咖啡,将杯子放在了桌子上,起身道:“那咱们现在就过去吧。” “去哪?” “去见你阿姨。” “这么快?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呢。” 沈君兰没好气道:“赶早不赶晚,现在我还有空,以后有没有空我可就不知道了,难道你准备自己一个人去见我爸妈?” “那咱还是现在就过去吧。” 一想到刘婉芬生气时的样子,沈欢就忍不住打起了冷颤,今晚是注定不会平静了…… 第666章好狗不挡道 “姐,你觉得我拿这些够了吗?”沈欢从后备箱里把买的东西全都取了出来,大部分是保健品和营养品。 沈君兰看着他那狼狈的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帮他拿起了其中几件,“这么多东西,我觉得是够了,但我妈那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 “还有,你上次买了栋别墅,显了山露了水,只用这些小玩意儿,我妈可能很难满意。” “啊?”沈欢直到现在才明白财不外露的含义,不过当初也是没办法,要不是被逼如绝境,他也不会做那种事情。 “好了,姐姐跟你开玩笑呢,现在对我妈来说,只要你到了就够了。”沈君兰笑了笑,很有女人风味,看得沈欢有些失神。 沈欢可不觉得这是玩笑,每次来沈君兰家里,他没有一次不是心惊胆战的。 为了缓解心情,他开始转移起了话题,“姐,你们小区的人可都够有钱的,竟然有人开得起迈巴赫。” 沈君兰刚开始以为沈欢是自卖自夸,可转念一想,今天小欢开的是宝马,顺着沈欢的视线一看,还真看到了一辆迈巴赫轿车。 当初买车那会儿,沈欢也学习了不少的买车知识,但他也是只认牌子,“这辆我好像在哪看过,貌似是09款62齐柏林,价格在1300万左右,属于停产车。” 09年的一千多万可比现在值钱的多,可见这辆车的主人,绝对有着不小的来头。 “可能是楼里某个邻居朋友的车吧。”沈君兰嘴上这么说着,表情却起了一些细微的变化。 沈欢只顾着看车,并没有注意到这微小的变动。 两人一边聊着一边上楼,等到门口的时候,却被两个保镖给拦了下来。 “你是沈小姐吧?”其中一名保镖拿着手机对比了一下。 “没错。”沈君兰点了点头,面色有些不悦,自己回自己家还得接受检查,恐怕谁碰到都不会太高兴,“你们是什么人?” “请进。”保镖没有回话,让出了一条路,让沈君兰进去。 沈君兰也没计较那么多,外面站着的只是保镖,正主应该在里面,她和保镖计较,也不会得到什么结果。 沈欢跟在沈君兰的身后,也准备进去,谁知他脚还没落地,就被其中一名保镖给推开,“闲杂人等不能入内!” “有话不能好好说,非得动手是吧?”刚才要不是为了保护手里面的东西,沈欢早就还手了。 那保镖的个子比沈欢还要高半头,没说话,只是以一种近乎俯视的冰冷目光,紧紧地盯着沈欢,似乎沈欢只要还敢过来,他就依然敢动手。 这里是楼道,空间狭窄,就刚刚保镖的力道,放在普通人身上早就从楼上滚下去了,幸运的话弄个轻微脑震荡,要是不幸的话,至少的在医院里躺上三五个月。 就在沈欢准备动手的时候,沈君兰将其拦了下来,“小欢,别冲动。” 她说着,转而看向两名保镖说道:“他是我弟弟。” “少爷吩咐过,除了沈小姐以外,任何人都是闲杂人等,都不得进入。”说到少爷两个字,保镖脸上高人一等的气质显露得更加明显,好像他嘴里的少爷就是他自己一般。 “好大股威风!”沈欢以同样冰冷的目光,看着两名保镖,“要是我今天非得进去呢?” “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说的好像你们刚才挺客气似的。” “刚才已经够客气了。”两名保镖竟然没有否认,真是猖狂到一定地步了。 “姐,你先进去,我一会儿就到。”沈欢将东西全都塞到了沈君兰手里,“你先把东西给伯母。” “小欢——” 沈君兰还想说什么,却被沈欢给打断,“先回去吧,您在这儿我也不方便。” 说着,也不管沈君兰答不答应,就准备将其硬推进去。 “放肆!” 沈君兰还没说话,那两个保镖却是急了,“沈小姐的身子也是你这种垃圾能碰的!” 两人说着,几乎在同一时间出手,一人出拳打脑门,一人出脚踢小腹,完全没有任何留手的意思。 “啪啪!” 沈欢用手将拳脚推到一旁,站在原地纹丝不动。 两名保镖见沈欢这么轻易的化解了自己攻击,表情都颇有些惊讶。 “你竟然敢还手!” “傻哔!”沈欢骂了一句,他不觉得自己的言行有什么不妥,只准自己揍人,不许别人揍自己,有这种想法的不是傻哔是什么? 沈君兰担心沈欢受伤,毕竟无论从身高上,还是肌肉发达程度,沈欢都远远不如两名保镖,“住手!” “沈小姐,您先进屋去吧,少爷已经等您很久了。” “你们再敢动手,我可就报警了!” 报警? 听到这两个字,保镖有些哭笑不得,别说沈君兰会不会报警,就算真的报了警又有什么用? 虽说这里不是明珠,但以少爷的关系网,随便打个电话就没事儿了。 沈欢知道沈君兰是在担心自己,也没再让他离开,而是吸了口气,大喊道:“打狗还得看出主人,你这主人要是不出来,就别怪我不给你面子,随便打狗了。” 以如今他控制灵气的能力,声音可以直接锁定在屋内,这句话不会干扰到其他邻居,但在沈君兰家里的人却可以听得清清楚楚。 屋里没什么动静,对方应该是听到了,却不打算理会,既然你摆出了这样的态度,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小欢,你等我一会儿,等一会儿就好!” 沈欢那句打狗还得看主人,提醒了沈君兰,既然下命令的是里面的少爷,那么她只要去和少爷说通沈欢就可以进去了。 沈君兰这么想,沈欢却不这么想,他之所以那么说,就是明摆着不想让对方出来,这样他就有借口出手还击。 两个保镖的想法和沈欢一样,现在沈小姐走了,就不用再有什么顾忌了。 “好狗不挡道,让开!” “妈的!” 面对两个保镖的进攻,沈欢面露不屑,“傻哔!” 在他声音响起的同时,随之响起的,还有两声骨裂和异口同声的惨叫…… 第667章被忽视的刘君乾 屋内,刘婉芬和沈万明全都坐在沙发上,茶几上放着一些补样品,上面写的全都是英文字母。 在屋子的某个角落,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一款家用理疗仪器,价格在三十万左右。 在他们正对面,坐着一个年轻人,单论长相没什么特点,单眼皮小塌鼻,只有嘴唇和脸部的轮廓能和帅字挂上关系。 但看穿着打扮以及自身所带的气质,都不像是普通人,尤其是那双眼睛中所传出的神采,注定不是普通人能够拥有的。 “小欢来了?!”听到沈欢的声音,刘婉芬脸上先是露出了一副喜色,紧接着便又沉了下来,“哼,来了又怎么样,这都多久没来看我了!” “你关注的都是些什么啊,听这情况,小欢明显是和外面的保镖发生冲突了,咱们还是出去看看吧!”沈万明的表情有些担忧。 “发生冲突就发生冲突吧,也得让他吃点苦头。”刘婉芬嘴上这么说着,转而看向年轻人的时候,却变了口气,“小刘,你那两个保镖应该不会下死手吧?” 被称作小刘的年轻人,笑着摇了摇头,“不会,我的手下动手向来都很有分寸。” 如果可以出去的话,他一定会交代两个保镖把人往死里打,不过也没那个必要了,那两个手下一直很懂事,估计不用自己交代就知道该怎么做。 刘婉芬稍稍松了口气,沈万明却是坐不住了。 “你干嘛去?人家小刘不都说了吗,他的手下下手很有分寸的。” 沈万明摇了摇头,“拳脚无眼,小欢要是真伤着了怎么办?” 刘婉芬一听这话,也有些着急了,她心里虽然有气,可也不想看着自己的未来女婿受伤。 两位老人越是如此,小刘的心里就越不痛快,但表面上还是笑呵呵的说道:“伯父伯母,你们放心,我可以保证,小欢绝对不会有事的,最多就是一些言语上的冲突。” 就算有事儿了,他到时候在假装生气,先让保镖们道歉,然后再把两个人炒了就好。 他这样的大家少爷,从来不担心没人帮自己背黑锅。 “这样你总放心了吧?小欢这小子,就是得吃点苦头,你也看到了,自从咱们同意了他和兰兰的婚事以后,基本上就没再往咱们这儿跑过。” 沈万明虽然还有些由于,但话说到这份上,他要还是执意出去,就是不给小刘面子了。 就在这时,沈君兰从外面走了进来,虽然她早就猜出了来人是谁,但真正看到年轻人的时候,眼神依旧有些惊讶。 “兰兰,你回来了。”小刘叫的很亲切,甚至主动站了起来,对他这位大少爷来说,这已经是很大的尊敬了,同龄人当中只有沈君兰能够让他摆出这样的姿态。 沈君兰皱了下眉头,但想到外面的情况,也没再计较称呼的问题,“刘君乾,让你的人退下,我不想让沈欢受到任何的伤害。” “刘君乾?”刘君乾无奈的笑了笑,“我还是喜欢你叫我的英文名字,杰西。” “我现在没工夫和你叙旧,请让你的手下离开这里!” “好,只要是你说的话,我都会照办。”刘君乾说完,正准备开口通知门口的保镖退下时,却忽然听到了两声惨叫。 听到惨叫后,刘君乾的嘴角翘起了一丝笑容,而沈君兰则是一脸慌张的转身,“小欢!” 她还没跑两步,沈欢便笑呵呵的走了进来,“在呢!” “你没事吧?”沈君兰用手抚摸着沈欢的身体。 沈欢耸了耸肩,“我没事儿。” 刘君乾的表情开始难看起来,他和沈君兰一样,以为发出惨叫的人是沈欢,却没想到,沈欢竟然会相安无事的走进来。 既然不是沈欢受了伤,那就是他那两名保镖了。 沈欢从沈君兰手里接过礼品,转身对二老说道:“伯父,阿姨,这是我给你们带的礼物,一点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伯父,阿姨?这种奇怪的称呼也喊得出口。”刘君乾小声的嘀咕着,声音很低,除了他自己和沈欢以外,基本上没有任何人听得到。 “别以为送了这点东西,我就不会生你的气了!”刘婉芬嘴上这么说着,却伸手在茶几上清理出了一片空地。 沈万明笑呵呵的说道:“来就来吧,还带这么多东西干嘛。” “我太久没来了,带些东西来看你们也是应该的。”沈欢也就是说句客气话,但没想到刘婉芬一句话就把他给堵住了,“照你这么说,下次来就不带礼品了是吧?”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阿姨——” “下次来就别带了,都快成一家人了,能省一点是一点。”刘婉芬还是装作一副生气的样子,但这语气可感觉不到半分的生气。 “对了,小欢,我刚刚听到外面有惨叫声,是出了什么事儿?” “哦,门口有两个傻大个儿,下楼梯的时候不小心崴脚摔到脑袋了,我就帮他们正了正骨。”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 “姐,你也坐啊,你不坐我也不好意坐呢。”沈欢说着,拉起沈君兰的手,坐在了两位老人的身边。 “小欢,听说兰兰说,你这次回老家处理一些事情,是什么事儿啊?” “这事儿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待会儿我再好好解释。”沈欢打了个哈哈,继续说道:“对了伯父,你最近感觉身体怎么样?” “自从你帮我治好那什么脑死症以后,我身体就好多了,用一句老套的广告词来说,就是一口气上九层楼都不喘!” 沈欢和沈万明夫妇聊得火热,而一旁的刘君乾就仿佛是个外人,不对,准确的说,就好像根本没他这号任务一般。 自己……被忽略了? 刘君乾有些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但很快就出现了一个更令他无法接受的事实。 刘婉芬板脸道:“小欢,你这次回去把兰兰和你的事儿和亲家说了没?我已经看过日子了,下个月初六,对你和兰兰来说,都是大好日子,不如咱们就定那天,把婚事给办了!” 本来还满脸笑容的沈欢,一听这话直接就傻了眼,他这正想着找什么借口,刘君乾却激动的站了起来,“我不答应!” 第668章只有小孩子才会骂人 “我不同意!”刘君乾又强调了一遍,态度上很强硬,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沈君兰的家长。 刘婉芬听到这话有些不乐意了,“小刘,你瞎捣什么乱呢,我们这可是在谈正经事儿!” 沈万明没说话,相对来说,刘君乾出面阻止,让他少了不少的功夫,毕竟沈君兰和沈欢是什么关系,他清楚得很。 做做戏也就算了,但真让沈君兰嫁给沈欢他心里仍旧有些难以接受。 沈君兰很快就会度过女人一生种最美好的年华,而沈欢却是少年有成,青春正茂。 倒谈不上谁配不上谁,只是两人不般配。 越是过来人,越清楚所谓爱情的影响力,爱只是一时的,甚至可以说是不成熟时的一种冲动,而婚姻却是一生的,沈欢不介意沈君兰现在的样子,但十年后呢,二十年后呢? 无论男女,都是父母手心里的宝贝,沈君兰能否嫁个金龟婿,沈万明一点都不介意,他介意的是,自己的未来女婿能否给自己女儿幸福。 沈君兰本来准备解释,但因为刘君乾的开口让她改变了态度,她用手挽着沈欢的手臂,表现得很是亲昵,“我的事儿和你没有关系,和什么样的人结婚,是我的自由,况且,我很喜欢和沈欢在一起的那种感觉。” “没错,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感觉!”刘婉芬表示十分认同自己女儿的说法。 沈欢却是有些汗颜,当初口口声声要五千万这件事儿,好像压根儿就跟她没关系似的。 看着沈君兰和沈欢之间的亲密举动,刘君乾的眼中就像是要喷出火一般,刘婉芬的回答,更是出乎了他的意料。 今天他弄这么大的排场,就是为了刘婉芬和沈万明两位老人明白,他有的是实力,沈君兰跟了他就绝对不会受苦。 只不过因为面子问题,表现的没那么明显而已。 “伯父伯母,难道你们不觉得兰兰和这个小——这位小兄弟的年龄相差太大了吗?根据现代人的理论,三岁就有代沟,更何况是十岁的差距?” “我说了,别叫我兰兰,你没资格!”沈君兰的脸色很冰冷。 沈欢认识她这么久,还从来没有见过她露出过这么生气的表情,换句话说——沈君兰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乱了方寸! 刘君乾笑了笑,“那我就和以前一样,叫你婕琳好了。” 婕琳,沈君兰在花旗留学时所使用的名字。 “刘先生,请你自重!” 刘君乾没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下去,继续说道:“代沟只是其中一个问题,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不管女人还是家长,心中的理想对象都是成熟不失责任感的男人,最重要的是,无论女人强大到什么程度,在自己心爱男人的身边,都想体验一把小鸟依人的感觉。” “沈欢比兰……君兰整整小了十岁,就算再怎么成熟也无法弥补这十岁的差距,这从他们的表现就可以看出来,说句不中听的话,他们之间给我的感觉不像恋人,更像是母子,不是说君兰太老,而是沈欢太过幼稚!” “白痴!”沈欢现在的心情很不好。 刘君乾没有生气,准确来说,沈欢的表现正和他意,“伯父伯母,你们也看到了,骂人这种幼稚的行为,只有小孩子才会做。” 沈欢怒极而笑,“说完了?” “说完了,我想看看你除了骂人以外,还有什么反驳的方式。” “骂人?我有骂过人吗?”沈欢一脸无辜道:“我只是在阐述一件事实。” “你——” “骂人是幼稚的行为,只有小孩子才会做。” 刘君乾被自己刚刚说出的话,生生堵了回去。 沈欢看着他叹了口气,眼神中满是怜悯,“知道为什么你到现在都找不到女朋友的原因吗?” “我找不到女朋友?笑话!追求我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刘君乾说完这句话就察觉了不对,急忙补充道:“但我爱的,却只有兰兰一个。” 沈欢啧了啧嘴,“所以我才说你找不到女朋友,真是一个可怜的男人。” 刘君乾没有继续中计,冷哼道:“嘴巴长在你身上,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但你是否听说过一句话?饭能乱吃,话却不能乱说!” “我当然知道,你难道认为我真的只是为了诋毁你?果然,你这种人找不到女朋友是正常的。”沈欢再次露出了怜悯的表情。 “你——”刘君乾的肺都快要气炸了,身为明珠第一家族的继承人,他什么时候被人用这种眼神看过。 可怜?那是蔑视! “女人确实需要一个结实的肩膀作为依靠,但你却忘了,女人天生的母性光环,有保护欲的不仅是男人,女人也是一样,你的思想说好听一些是有责任,但说难听一些,就是大男子主义浓重。”沈欢摊了摊手,“姐弟的恋盛行并不是没有原因的,换句话说,你的思想和古代那些男权至上的腐朽男人没什么不同,在现在这个到处都提倡男女平等的时代,根本就行不通,换句说,你是好男人,可惜生错了年代。” “第二,是你太过自大,凭你看事单一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这天下的女人没什么不同,女人就是女人,她们的性情全都是一个模板里刻出来的,不同的只是身材样貌罢了。” “第三……第四……第五……总得来说,就是你不懂女人,不了解女人,试问这样一个男人怎么可能会受欢迎?想要改变现今这种状态,只有两种办法,第一种是改变世界……呃,恕我出言不敬,我不觉得你有这样的能力,第二种要相对简单一些,就是改变自己,不过我看你同样没有这个能力。” “一个所有自信都来自于家庭背景、祖先财富的纨绔子弟,在他的三观当中,恐怕改变世界比改变自己更加容易!” 刘君乾在沈欢的一堆狂轰乱炸之下,终于再也无法忍受,“你给我闭嘴,白痴!” 沈欢嘴角翘起一丝玩味的笑容,“骂人这种事儿只有小孩子才会做。” 打脸只打一次可不是他的风格! 第669章沈欢和君兰根本不是真情侣 “我只不过是在表达自己愤怒的情绪罢了。”刘君乾的脸皮不是一般的厚,说起瞎话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双标狗,沈欢最讨厌的犬类之一,同样一件事儿放在自己身上和别人身上所造就的是完全不同的评价。 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伪女权主义者,为自己谋取利益时,时而号称男女平等,时而质问你是不是男人? 说实话,要不是二老在这儿,沈欢早就动手了,对付这种人拳头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因为讲道理你永远说不过对方,就像沈欢之前在面对心魔幻境所说的方圆理论一样,无论如何反问,对方都能够自圆其说,只不过一个是靠逻辑漏洞,另一个则完全是靠脸皮厚度。 沈欢脸色平淡的看着刘君乾说道:“尼玛哔。” “你说什么!”刘君乾愤怒到了极点。 沈欢耸了耸肩,一脸无辜道:“我只不过是在表达因为你的无耻,自己所产生的愤怒而已。” “你——” “对不起伯父阿姨,我的行为可能有些失礼,但没办法,我这是个直心子,有什么话都是直接说出来,憋心里太难受。”沈欢文质彬彬的说完这句话以后,对着刘君乾又补充了一句,“傻哔!” “混蛋!”刘君乾气得不轻,要不是因为知道自己不是沈欢的对手,以他的性格,早就赏给沈欢两个大嘴巴子了。 沈欢和刘君乾一样都是客人,唯一不同的就是前者很快就会从客人转变为女婿,而后者注定只能做一辈子的客人。 身为过来人,刘婉芬很清楚沈欢的言语为什么会这么激烈,简而言之三个字,占有欲。 每个人都有占有欲,只不过她没想到沈欢表现的会这么强烈。 当然,看到沈欢有这样的表现,刘婉芬还是很高兴的,毕竟从某种角度来讲,占有欲是和在意程度相等的。 刘婉芬也不是傻子,虽然刘君乾没说,但她早就看出了对方的来意,说白了就是对自己家闺女有意思,而且看样子两人在之前还有过一段情愫,不然沈君兰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身为男人对情敌客气,就相当于把自己的蛋糕拱手让人,若沈欢是这样的烂好人,或者是情场怂包的话,她还不愿意把女儿就这么交给对方呢。 做人就应该有原则,有些事儿可以忍,但有些事儿却绝对不可以忍。 沈君兰讨厌这种争吵的气氛,开口说道:“刘君乾,我要嫁给谁,是我自己的事儿,和你没有任何关系!而且我们家也不欢迎你,请你离开了。” “你确定要赶我走?” “确定!”沈君兰没有任何犹豫。 刘君乾面色阴沉道:“兰兰,你最好考虑清楚,别逼我做出一些本来不想做的事情。” “啪——” “你、你敢打我!” “打人也需要胆子吗?”沈欢收起脸上的笑容,声音冰冷道:“兰姐的话你是不是听不清楚,说了不让你叫兰兰你还叫,兰兰是你能叫的?” “这巴掌是让你长个记性,别把他人的话当耳旁风!” 强势?这巴掌沈欢想打很久了,刘君乾那句“兰兰”以及威胁性的话语完全点燃了他的怒火。 对于他这种直男癌潜在患者来说,威胁女人和打女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好!好!好!小子,这是你逼我的!”刘君乾带着冷笑,扭头对着刘婉芬说道:“伯母,其实我这次找你来,主要是想告诉您一件事情。” 刘婉芬摆了摆手,“什么也别说了,我本来以为你和兰兰是朋友,现在看来,显然不是那么回事儿,你还是快走吧!对了,走的时候记得把这些东西给带上,这礼我不能收。” 她的这些话,无异于又给刘君乾补了一刀。 “伯母,这些话咱们还是等到我把接下来的事儿说完,再谈吧,我相信待会儿您一定会改变我……”话说到这儿,刘君乾朝沈欢看了一眼,“以及沈欢的看法。” “听您刚才那句话的意思,您是把沈欢和君兰当成情侣了是吧?” “没有啊,他们是未婚夫妇。” 刘君乾脸色一滞,继续说道:“错了,全都错了!君兰和这个叫做沈欢的年轻人并不是情侣,他们全都是骗你的!” “骗我?”刘婉芬有些闹不明白,但在屋内的沈欢、沈君兰以及沈万明这三个知情人,却全都知道刘君乾想要说什么了。 “刘君乾,你闭嘴!”沈君兰连忙出声大喝。 沈万明也颇有些紧张,“小伙子,有些话可不能乱说。” 沈欢则更为直接,眼中红光一闪,就准备把刘君乾给魅惑住,但施展过后,他忽然发现,对方根本不受魅惑的影响。 根据苏璃的说法,魅惑失效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对方的实力高于自己,但刘君乾很明显是个普通人,身上半分灵气都没有。 这是怎么回事儿? “对方有高手加持过的法宝护体。”苏璃适时的出声做出了解释。 “法宝护体?” “没错,高出你一个大境界高手所炼制的法宝,可以让你的魅惑完全失效。” 沈欢眉头一皱,按照这说法,刘君乾身上带着逐日境界炼器高手的法宝?! “是的,他们在骗您,以您的阅历,应该能够看出我和君兰之间的关系,在她出国的那会儿我是他的男朋友,因为一些小小的误会而分开,我这次来,就是为了解开这个误会,重新把君兰给追回来。” 刘君乾没有理会任何人,对着刘婉芬自顾自的说道。 “挖人墙角的事儿,我刘君乾自认做不出来,所以就特地派人打探了一下。” 挖人墙角的事儿他确实做不来,不过更准确的说,他是不愿意捡别人吃剩下的东西。 “刚开始得知君兰有对象的时候,我非常失落,但仔细调查过后,我却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真相,那就是——” “嗖——” 沈欢甩出一缕气针,准备把刘君乾变成哑巴,没想到就在气针要刺入穴位的时候,却被一股无形的能量罩震散。 “魂体双护型法宝?!”苏璃见状忍不住发出惊呼。 而刘君乾也说出了他想说的话,“沈欢和君兰根本不是情侣,他们假扮情侣只不过是为了骗您罢了!” 沈君兰我警告过你的,但你却不听,对于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 第670章他们只不过是在演戏罢了 “你说什么?”刘婉芬感觉自己的脑袋有些晕乎乎的,她不是没有听懂刘君乾这话里的意思,只是有些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从反感到接受,刘婉芬心里发生了多少变化,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现在她好不容易就只等着沈欢和沈君兰结婚的时候,却听到了这么一条消息,这对她造成了多大的打击可想而知。 刘君乾还以为刘婉芬真的没听懂,又把刚才的话重新说了一遍,“他们不是真的情侣,只是君兰为了骗您,而和沈欢演的一场好戏!” “阿姨,这只不过是他的一面之词。”沈欢尽量保持着平淡,现在这个情况,他要是失去了冷静,两人演戏的事儿,就要彻底爆发了,“从他的话里就可以看出来,他说出这样的话,很明显是因为恼羞成怒。” 刘君乾似乎早就想到沈欢会这么说,笑道:“你这句话在逻辑上是没有问题,但这是在我空口无凭的情况下,可惜的是我有证据。” “有证据你就拿出来,何必浪费这么多口舌。”沈欢这话是对刘君乾说的,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心理安慰。 刘君乾没有说话,朝着沈君兰笑了笑。 别人不清楚他为什么不拿出证据,但沈君兰却因为那两年的接触,很清楚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他不是没有证据,而是在给沈君兰最后的机会! 可惜,在现在这个情况下,无论做任何事都是没用的,就算她乞求刘君乾不要说出真相,刘婉芬的心中也已经起了怀疑,到时候为了表示清白,肯定要做些什么事情来证明。 以刘婉芬的性格,一定会让两人快速办理婚事,证明清白,到时候可就不是拖字诀能够解释的了。 “看来你是放弃了。”刘君乾遗憾的摇了摇头,然后对着沈欢说道:“想要证据是吗?” “有你就拿出来!”对方身上的法宝太过厉害,无论是魅惑、隔空点穴还是读心术,都没有任何作用,沈欢现在能做的只有赌! 对沈君兰来说,这不是赌,因为她早已看到了结果。 “沈欢,不,或许提起你的另一个身份会更让人感兴趣——林家快婿!” 随着这句话的出口,沈欢唯一的一缕侥幸,也被击溃了。 “林家快婿,哪个林家?” “伯母,燕京有几个林家呢?” 燕京姓林的不少,但能够称得上林家的却只有一个。 刘君乾拿出手机,说道:“我有林老爷子的联系电话,您若是不相信,大可以打过去问一下。” 这件事林老爷子要是知道了,后果可想而知,但沈欢仍旧准备做一下最后的挣扎,“你说是林老爷子的电话就是林老爷子的电话?” 刘君乾做的事情虽然恶劣,可还没有恶劣到以死抵罪的地步,要不然沈欢早就动手了,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要不然。 “呵呵,我早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刘君乾转身对着刘婉芬说道:“伯母,我和林家的关系还算不错,您要是有时间,我可以亲自带您去林家和老爷子好好谈谈。” 该死! 沈欢很讨厌这种被人掌控在手心的感觉,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只不过几句话就让刘君乾再次掌握了主动权。 他平时尽求问心无愧,有很大一部分因素,就在这里。 一旦留下把柄,很可能会万劫不复! “那你带我——”刘婉芬已经动了要过去的心思。 沈万明皱眉道:“小欢是个什么样的人,你也不是不清楚,怎么这么容易,就被一个外人挑拨了关系?这到时候兰兰要是和小欢结了婚,街坊们不是随便说两句话,你就要和小欢闹起来了?” 刘君乾现在已经完全被归结到了外人的行列里,不过他并不在意,之前之所以在意这些有的没的,是因为他想做二老的女婿,可现在他已经没了任何的念头。 如今他的目的已经从娶沈君兰,变成毁掉沈君兰和沈欢。 “真金不怕火炼,身为兰兰的目前,我在意这些是很正常的事情。”刘婉芬是个什么样的脾气,就是你越藏着掖着,我就越想把事情给弄清楚。 “阿姨,我——” “够了!”沈君兰大喝一声。 沈欢感觉到了一丝不妙,“姐,事情还没到那种地步,你——” “小欢是姐姐连累了你,纸包不住火,今天不说出来,以后也会说出来。”沈君兰叹了口气,“太累了,比我熬夜批文件还要累,继续下去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刘君乾,你想要的结果已经得到了,现在请你离开!” 就如沈君兰说的那样,刘君乾想要的结果已经得到了,留在这里已经没了意义。 虽说看这一家子吵架也很意思,但太聒噪了,还不如回酒店吃顿大餐,美美的睡上一觉,只等待结果就好了。 “伯父伯母,那在下就告辞了!” 刘君乾出门后,脸上的笑意一下子就消失了,不是因为他又想到了什么恶毒的招式,而是两名保镖的样子,实在是太惨了。 两个高头大汉,以手脚为绳线紧紧的绑成了一个球体,无论是手臂还是腿脚的弯曲程度,绝对不是正常人可以做出来的。 也就是说,他带来的这两名保镖已经全都被废了。 生气是有,不过更多的却是忌惮。 要是在明珠,这件事儿他绝对不会轻易的算了,打狗还得看主人,将自己的狗打成这样,那一定是没给自己这个主人面子。 但这里是燕京,他想胡闹,也胡闹不起来,更重要的是,沈欢在燕京却有不小的势力。 之所以是逼沈君兰而不是沈欢,正是因为沈欢和沈君兰真的只是演戏而已,不然他也不会过来,“捡破烂”可不是他的爱好。 既然他这个明珠少爷都能查出来是演戏,那林家自然也可以,到最后至多也就是以一场闹剧收场。 再说屋内的情况,沈君兰刚才那些话,等于承认了刘君乾说的就是事实真相。 刘婉芬气的浑身颤抖,用食指指着沈君兰,声音大的整栋楼都听得到,“你今天必须把这事儿给我说清楚!” 第671章不相信你可以试试 “说话这么大声,是不是非得整栋楼的邻居出来你才满意!”沈万明忍不住了,平时胡闹也就算了,但现在是胡闹的时候吗? 刘婉芬分贝再次提高,“这没你的事儿,回屋去!别夏参合!” “你——”沈万明还想说什么,却被沈君兰给拦下了,“爸,你回去吧,还有你小欢,先去我那屋待着。” 沈欢很清楚什么时候该留什么时候该去,他现在在这里,不仅起不到任何好的作用,反而可能让事态朝着更糟糕的方向发展。 他走了,沈万明却没走,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有一个冷静的人留在这里。 “你怎么不走?”刘婉芬现在就像是一条疯狗,请原谅使用这么不尊敬的词汇,但这样的形容绝对是最恰当,最符合实际情况的。 “兰兰是我的女儿,而且这事儿我也有份!”沈万明说出来一个最能够让自己留下的理由,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隐瞒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曾经沈万明也想过事情暴露的情况,毕竟他能够找到事情的真相,刘婉芬也同样可以,只是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罢了。 “这事儿你也知道?也就是说,咱们全家就只有我一个人蒙在鼓里是吧?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老婆,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妈!” 沈君兰屋内,沈欢坐在床上一言不发,本来他这次来是为了让事态朝着好的方面发展,但因为刘君乾的出现,一切都乱了。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计划,但自己所制定的计划,每次都会被一些意料之外的因素所打乱。 怪自己准备的不够周全?屁啦! 在刘君乾没有出现之前,沈欢根本就不知道有这样一号人的存在,又怎么可能会做出准备。 沈欢本来的打算是不插手这件事儿的,但刘君乾的态度实在是太让人厌恶了。 感情这事儿永远是最难解释的,也许在某些看来,沈欢被沈君兰挽住手臂的时候很爽,但事实上他的心里一点都不爽,甚至有些不快。 沈君兰那个举动很明显是做给刘君乾看的,所以当时沈欢心中生出的是一种被利用的感觉,就是俗称的挡箭牌。 挡箭牌的作用是什么?就是箭来的时候,用来挡箭受伤的,尤其是在没有经过任何商量的情况下。 这和矫情不矫情没有任何关系,和是不是替美女挡箭也没有任何关系,只和尊严有关。 沈欢可以很肯定的说出,自己不爱沈君兰,但不知道为什么,当他发现沈君兰对刘君乾的态度时,心里却有些不乐意,就好像自己辛辛苦苦做了一块自己都舍不得吃的蛋糕,在终于忍不住要吃的时候,却发现有人在你不在的时候已经偷吃过了。 外面发生了些什么,沈欢想听的话,可以一字不漏的全听下来,但他现在却没有这个心思,毕竟他自己就够烦的了。 人在遇事时,难免会生出一些悲观的想法,沈欢也是一样,甚至有些时候,他会想低于是不是不仅仅有十八层,还存在这第十九层,而这第十九层,就是所谓的人间。 总之,现在的沈欢正处于一个胡思乱想的状态,想到哪是哪,基本上就是一种神游的状态。 “咔嚓!”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沈君兰推门走了进来。 “小欢。” “啊?”经过呼唤,沈欢从神游的状态中走了出来,“姐,你跟伯母的事儿解决的怎么样了?” “还好。” “还好是什么意思?” “她正在气头上,有很多事情是解释不清楚的。”沈君兰无奈的叹了口气,“等他气消了,再好好说吧。” 沈欢试探道:“那咱这戏不用再演下去了吧?” 沈君兰没好气的笑着说道:“都到这个地步了,还演什么演。” “对不起姐,我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沈欢面带歉意,要不是他提出来看二老,沈君兰也不会决定今晚就过来。 沈君兰摇了摇头,“如果没有刘君乾的存在,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错的是他,不是你,别说你,其实连我也没想到,刘君乾会过来。” 沈欢心里本来就有疑惑,既然沈君兰主动提起了,他就顺势问出了心中的疑惑,“姐,你跟那个刘君乾到底是什么关系?” “朋友。” 沈欢苦笑道:“朋友?姐,你觉得这么说,能骗得了我吗?” 就刚刚刘君乾说那话的意思,两人的关系,至少是前男女朋友的关系。 “他……是我在花旗留学时的男朋友。” “然后呢?”对于这些已经知道的消息,沈欢一点也不好奇,他好奇的是从相识到分离的过程。 沈君兰也没再隐瞒,把真相全都说了出来。 一个人是孤独的,尤其是在异国他乡,孤独在某种程度上等于寂寞,而寂寞就等于有空档。 就在沈君兰感觉有些无助的时候,刘君乾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任何人都有单纯的时候,沈君兰也一样,他很快就沦陷在了刘君乾的情网攻势当中。 但两人在三观上存在着很大的区别,之前说过,林妙诗和大多数流血的香蕉人不同,她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华夏封建女性,只摄取了部分国外思想的精华。 刘君乾却在很大部分上受到了,国外思想上的影响,和对待大多数女孩的态度一样,他追求沈君兰的目的,就是为了做那种将神圣变为邪恶的事情。 可在沈君兰的心中,她更向往的是一种柏拉图式的爱情。 两人的观念上有着巨大的冲突,而刘君乾在品尝过大多数国外的女人以后,对沈君兰这样保守的东方女性更有兴趣。 想要品尝美味,就一定要有耐性,长城可不是一日就筑成的。 但耐性是有限的,一年了,整整一年两个人连手都没拉过,这是刘君乾所无法接受的,最终他选择放弃沈君兰去和别的女人快活。 “分手后,我继续在花旗进修,完成学业才返回华夏,最后经过努力成为了现在的华大校长。” 沈欢听完沈君兰的青春故事以后,非常的气氛,“这样的人实在是太肤浅了!姐,我绝对不是这样的人,不相信你可以试试!” 第672章小欢,你愿意娶姐吗? “姐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 不试过你怎么知道,我是不是那样的人? 沈欢的内心有些小失落,不过他现在更关心的是,沈君兰对刘君乾的态度。 这世界最可怕的,除了隔壁老王以外,就是前男友这样的存在了。 “那个……姐,你跟刘君乾……” “分手后我们两个人就没有再联系过,我也不知道他这次为什么会突然出现。” 俗话说,恨得越深,曾经爱的也就越深,不过看沈君兰的态度,对刘君乾并谈不上是恨,只是和他一样的厌恶情绪罢了。 不知道为什么,沈欢有些小开心,不由自主的拉起了沈君兰的小手儿,“姐,你以后要是在遇到这种人渣,一定要给我说,我替你出气!” 沈君兰是一个比较在乎男女礼仪的人,所以下意识的将手抽了回去,笑骂道:“按照你说的,姐就不能遇到一个疼姐爱姐尊重姐的男人了?” 她抽回手也不是怕沈欢吃自己豆腐,只是一种本能的反应,而沈欢也不存在刻意吃豆腐,只是一种不由自主的动作,两人谁也没把这个小插曲当回事儿。 “我可没这么说,但要说疼你爱你尊重你的男人,现在就有一个!”沈欢拍着自己的胸脯,听语气似乎也不全然是在安慰沈君兰。 可能是这句话勾动了沈君兰心中的某块礁石,她苦笑一声,“如果有这样的男人,姐早就嫁了,又何必等到现在?” “有啊!我说真的。”沈欢一本正经的指了指自己,“我不就是嘛!” 用臭不要脸来形容沈欢是没有一点错的,能这样睁眼说瞎话的,除了他也没别人了。 不管沈欢有没有在意,沈君兰的脸蛋却是有些泛红,她刚刚可是说,要有这样的男人早就嫁了。 沈欢这样的回答,无异于“我娶你”,威力可想而知。 “可惜,你已经有未婚妻子了,而且我和你之间的年龄差距太大了。”沈君兰说这话的时候,露出的是笑容,语气中却夹杂了太多的无奈。 年龄,这是她和沈欢之间致命的差距。 刘君乾不挖墙角是因为不想捡别人剩下的食物,沈君兰也是一样,不过她不挖墙角,是因为不想做出破坏他人感情的事情。 沈君兰,一个出国留学,却并没有被国外的风气所感染,说到底,她的骨子里还是一个保守的华夏女人。 在充满东方女性魅力的同时,她身上那股知性女人所特有的成熟,更是为其加分不少。 沈欢曾经想过,以沈君兰的条件,想找一个男朋友,是很简单的事情,之所以现在还是单身,可能是因为寻找伴侣的条件,太过苛刻。 但现在看来,事实上似乎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初恋对所有人来说都很重要,不管它是否美好,都会永远的藏在自己内心的深处吗,很简单,因为初恋是最纯洁的,除了感情以外,几乎不需要任何的投资。 开心不是因为lv包包,也不是以为超跑豪车,可能只是因为自己的付出,换来了对方一个阳光的微笑。 可惜的是,沈君兰的初恋,注定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只要是投入感情的恋爱,无论成功与否,不管是男是女,在感情结束的刹那,都会得到不菲的经验。 如今再让沈欢看,他绝对不会把沈君兰在当成那种肤浅的女人。 她之所以单身不是因为挑三拣四,而是因为“初恋”这段记忆,想让她找一个真正的好男人。 和地位出身无关,和经济收入无关,和长相身高无关,只要有一颗挂满爱的纯洁之心就好。 让这样的好女人伤心,简直不是人干的事儿! “姐,别人拿年纪说事儿也就算了,怎么你自己也这么说?我记得上次就已经跟你说过了,年龄从来就不是问题,还有,谁说只有十八岁到二十五岁是女人最美好的花季?”沈欢表情极为认真,“成熟的女人,比那些娇生惯养、幼稚任性的小女孩好了不知道多少倍,现在有多少男女是因为另一方不成熟的作而分手的?” “成熟的女人就不同了,她们不会刁蛮任性的要求这要求那,更不会无端端的无理取闹,想尽办法促成一场没有意义的争吵发生,时候还美名其曰说这就是爱。” “也许有一天会出现男女平等的时代,但它到来的日子绝对不可能是现代,大部分的男人依旧活在旧社会的影响下,整天被繁琐乏累的事物所缠绕。” 沈欢越说越激动,就好像他自己本身已经脱离了男人这个行业一般,“对于成熟的男人来说,他们需要的,不是一个青春貌美,每天只知道撒娇任性的烦心人偶,而是在下班后,拖着疲惫的身躯,吃一碗自己爱人所煮的面。” “当然,话也不能说的太绝对,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有人向往平平静静的家和万事兴,有人向往一天不吵就浑身难受的轰轰烈烈……”沈欢深吸了口气,看着沈君兰说道:“但我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存在着和兰姐你兴趣相投、思想相近的好男人,你们差的只是一次擦肩而过的回眸罢了。” “兰姐……你怎么哭了?”看着落泪的沈君兰,沈欢的表情开始变得慌乱起来。 难道自己刚才的某一句话,刺痛了兰姐?不对啊,自己虽然说的很快,但每一句都是经过思考的,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没什么。”沈君兰用手擦拭着眼泪,强笑着摇了摇头。 沈欢拿出纸巾,帮忙擦起眼泪,一边擦一边说道:“姐,你心里要是有什么委屈就哭出来吧,老憋在心里也不是什么事儿。” “小欢。” “嗯?” “姐能借一下你的肩膀和怀抱吗?”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大方的张开手臂,笑道:“有什么不能的?” 沈君兰紧紧的抱住沈欢一句话都不说,而沈欢也因为某种异样的情绪而不敢开口,忽然沈君兰最终崩出了一句话,“小欢,你愿意娶姐吗?” 听到这话,沈欢犹如遭受雷击,整身体绷得直直的,一动也不敢动。 之前他说刘君乾不懂女人,事实上他也不怎么懂女人…… 第673章幸福来得太突然 曾经有这么一个笑话,说是一单身狗看到身边的朋友都是成群结伴后非常苦恼,他一位自称情场高手的朋友告诉他,“找女朋友还不不简单?到酒吧,看到哪个妹纸狂饮抽泣,那多半是刚刚分手,只要随便上去表示一下关心,就可以弄到手了。” 笑话还有后半段,单身女吊丝面临着和单身狗一样的困难,一位大姐安慰道:“找男朋友还不简单吗?随便找个酒吧,装作悲痛欲绝的样子,随随便便就有一堆男人围上来任你挑选!” 虽说是笑话,但其中却蕴藏着不少道理。 很多男人都喜欢把女人当傻子,事实上从基因学来讲,女人的智慧要远远高于男性,回想一下,脑海中是否会出现,女友把你当做宠物来哄的情景? 有点跑题了,之所以提到这个笑话,只是想说以下五个字——情感空白期。 每个人都有情感空白的时候,而这个时候是最容易被“趁虚而入”的。 沈君兰目前就处于这样的状态,在忘记过去这个过程中,她学会了一种办法,那就是将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当中,让自己根本没有任何时间去考虑感情的事情。 这就是为什么沈欢总觉得,她一直在忙忙忙的原因,常年累积下来,全身心投入工作,从最开始的忘记过去,变成了一种习惯。 任何事情养成习惯后,都很难摆脱,但沈君兰乐此不疲……直到刘君乾的出现。 刘君乾就像是破解封印的钥匙,在他出现的刹那,便勾动起了沈君兰所有关于过去的记忆。 在这些记忆的冲击下,沈君兰的情感空白更加明显,她极度需要被爱被呵护的感觉。 这个时候,沈欢出现了,他说的那些话,虽然是以弟弟的身份说出,但两人终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此时此刻,他就像是光明,照亮了沈君兰那充满黑暗的世界。 然而,沈欢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如果他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这样的结果,一定不会这么做,因为他曾经说过,只爱林妙诗一个人。 可惜,就像他曾经说的那样,情感是人类的特性,是优势也是劣势,比如太过容易被感情左右,而失去应有的理智。 “兰姐,你、你别开玩笑了,你知道的,我已经有妙诗了,所以——” “别说话好吗?姐只是想静静的趴一会儿。”沈君兰开口打断了沈欢想要说的话,准确来说,从她说出那句话的刹那,就知道会得到怎样的回答,她太了解沈欢了。 年轻和成熟最大的区别就是懂得控制自己的感情,所以沈君兰并没有奢望什么,她要的仅仅是一个短暂的温暖,温暖过后,她仍旧会选择一个人面对严寒。 沈君兰,和名字一样,在她的身上,有股似兰花般若有若无的香气。 沈欢目前还没有闻香识女人的本事,但沈君兰他却绝对不会认错。 这股兰花香味,无时无刻不再撩拨着沈欢的意志。 一个女人,一个貌若天仙,充满成熟气质的女人,对任何男人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沈欢身为男性大军中的一员,自然也不例外。 混蛋,你在想什么呢,对方可是你的干姐姐! 干姐姐?干姐姐?干姐姐? 啊啊啊!越想越激动了,该死的华夏文化,为什么要这样的博大精深! 沈欢的内心是崩溃的,但他现在必须要保持冷静,这是一个绅士应有的风度。 既然是脑部的思想在作怪,那就朝着其它方面想,自己是怎么和兰姐认识来着,对,当老师,然后还有——晕奶?! 呸呸呸!换一个画面,换一个画面! 画面转换,到了和沈君兰扮演男女朋友的剧情,这次沈欢就冷静多了,可是很快画面就又转到了他第一次住在沈君兰家里的那晚。 “咳咳——”沈欢呛得差点没把鼻血给喷出来,要是那时候没忍住,恐怕他早就和沈君兰把那种事儿给做了。 “好了。”良久后,沈君兰终于起身离开。 沈欢大松了口气,就差兴奋的高呼万岁了。 刚开始确实是思想在折磨人,可是很快就变成了肉身上的折磨。 除了成熟、知性、职业装、黑丝袜、高跟鞋、五官妩媚等特点以外,沈君兰还有一个最明显的特点,那就是——奶牛! 双手环绕在脖子上,额头埋在沈欢的怀中,在这样的动作下,那两个物件很容易受到地心引力的影响,虽然隔了一层内衣、一层外衣、一层裤子、外加一层裤衩,但对已经觉醒的小沈欢来说,这一切都不是问题,这种是不是就会碰触到的弹性,让沈欢痛病快乐着。 如今得以解脱,沈欢心里想的并不只是兴奋,还有一丝淡淡的失落。 “姐,你刚刚——” “我刚刚说的话,你全都忘掉吧。”沈君兰深吸了口气,“时间不早了,睡吧。” “啊?”沈欢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听力出现了问题,“你、你是让我睡在这里?” 沈君兰点了点头,起身整理着头发,没有说话。 “你让我睡这里的话,你睡哪里?” “我也睡这儿。”沈君兰说着,脱下了外套,这次她穿的并不是连体ol服,而是上下分开的。 外套脱下后,是洁白的衬衫。 女人什么时候最性感?穿着男人衬衫时就是其一。 沈欢没有衬衫,沈君兰身上穿着的也不是男性衬衫,但那两座山峰,欲破扣而出的情景,依旧对他造就了不小的震撼。 不过更为震撼的是……沈君兰的回答! 现在两人扮演情侣的关系已经暴露,这戏既然不用再演下去,要说今晚要是没被揭穿,两人睡一个床上是为了应付长辈,但现在已经没了那种必要。 难道、难道兰姐真的想要和我——不、不会吧?! “姐,你、你真打算和我睡一起?” “没错。”沈君兰此时已经褪下了裙子,白色衬衫,黑色裤袜,两种涩肠和那一条条优美的曲线,再次让沈欢变得口干舌燥起来。 幸福来得也太、太突然了吧! 第674章都是一家人 “怎么还不睡?”沈君兰又抖了抖入墨的发丝,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异常迷人。 你这么玩,我怎么可能睡得着啊! 沈君兰一切动作都显得很自然,而令沈欢“激动”的,正是这种不做作的姿态。 如果他面对的是一个搔首弄姿的女人,他的内心绝对不会有任何的波动,即便对方全身赤果也是一样。 “姐,咱们已经不用假扮情侣了,再睡在一个房间多少有些不妥吧?而且、而且……”沈欢说着朝门外看了一眼,“而且伯父阿姨也不会允许我在这儿留宿吧,毕竟我已经不是沈家的女婿了。” 沈君兰先是一愣,然后没好气的说道:“你瞎想什么呢!和上次一样,我睡地上,你睡床上。” 上次?还好意思说上次,上次要不是我定力强,咱俩之间肯定会发生一些美妙而又充满负罪感的事情。 “至于我爸妈那边你不用管,该说的我都说过了。” 这和说过不说过根本就没任何关系啊! 要是刘婉芬同意两人同房,沈欢不会有任何意见,但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他可没有留宿的心思。 人家亲母女,就算闹到不可开交,也总有和好的一天,骨肉血脉之情是怎么也割不断。 沈欢就不同了,假女婿身份败露后,他就等同变成了一个外人。 “姐,我还是走吧,妙诗还在家里等着我。”沈欢有些艰难的说出了这句话。 “姐就让你这么不放心?”沈君兰开玩笑道:“还是说,你是一个妻管严?” 我不是妻管严,也不是对您不放心,而是对我自己不放心啊! 在没体验神圣之事前,勾引沈欢的是它的神秘性,如今体验过后,勾引他的就是感官上的刺激了。 言而简之,神圣这事儿,是会上瘾的! 如果时光倒流到两人同床那天,沈欢肯定自己会压制不住那种冲动。 既然明知道会发生什么,为什么还要留下来? 逃避?不,这是认清现实! 要真是意外的话也就算了,但要是刻意的话……沈欢可不想背负太多的愧疚。 他曾经透视过沈君兰某个部位,膜还在。 沈君兰用手摸了一下沈欢的脸蛋,笑道:“你是一个好男人,可惜却不是我的,回去吧。” “那……姐,我走了!”沈欢说完,便一溜烟的跑了出去。 沈君兰则坐在床上,摸着自己发烫的脸蛋,“自己这次……好像有些冲动了,为什么?难道自己真的喜欢上了小欢?” 沈欢出去后,正好碰到坐在客厅里的沈万明和刘婉芬。 刘婉芬的脸上还带着泪迹,很明显是哭过的。 “伯父、阿姨。”沈欢先是和两人打了声招呼,然后深深的鞠躬道了声歉,“对不起。” “没什么对起对不起的,你只不过是想帮兰兰罢了。”沈万明叹了口气,笑的有些无奈。 刘婉芬看向沈欢的表情却有些复杂,良久没有开口。 “阿姨,我——” “不用说了,我也想明白了,之所以会发生这些事情,都是我逼的,如果我没那么固执,也不会发生今天这种事情。”刘婉芬深吸了口气,“老头子和兰兰的命都是你救的,虽然咱们做不了岳母、女婿,但我们会像兰兰一样,把你当自己家孩子。” “有时间的话——常来看看。” 沈欢的表情很是震惊,根据他对刘婉芬的了解,很难想象对方竟然能够说出这样的话。 不过换位思考一下,沈君兰已经三十,当父母的想要让其成婚,也是很正常的想法。 “会的,谢谢伯母。” “谢什么谢,都是一家人。”刘婉芬叹了口气,没再说话。 沈万明则起身问道:“是准备回去了吧?我送你。” “不用了。” “用的。”沈万明通过眼神向沈欢表示,他有一些话想说。 “那……好吧。” 两人走到门口的时候,刘婉芬忽然开口道:“小欢,等一下!” “阿姨,您还有什么事儿?” 刘婉芬表现的有些迟疑,但最终还是说道:“那个,既然你是林家的女婿,那出身一定也很不错,应该认识一些年龄和兰兰相当的年轻人吧?” “您的意思是?” “要是有和兰兰脾性相对的,就介绍一下吧,成不成都没事儿,我就是想让她多接触接触工作以外的事情。” 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是——阿姨,你没搞错吧,这事儿为什么要安排到我身上呢!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有啥不草,大逆不道,见啥就草,替天行道。 肉放在嘴边不吃,已经够大逆不道的了,您现在还让我主动把这块肉拱手让人,那不是非得逼着我被雷劈么! 离开沈家后,沈万明和沈欢简单聊了聊,要说这一家子最明白的人,还是沈万明,只不过他这人不爱说话,一般也没显山露水的样子,反而失去一些特色。 临走前,沈万明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如果你早生几年,一定和兰兰很合拍。” 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沈欢不想去想,也不敢去想。 沈欢没通过软件叫专车,一个人走在路上,思考今天的事情,最终他得到了一个结论——全都是刘君乾这小子的错! 他越想越气,最后决定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臭不要脸的混蛋。 “喂,夏天,帮我查一下刘君乾。” “你找他干嘛?”听筒里传出了夏天的声音,“难道楚歌的事儿和他有关系?” 最近夏天除了公务外,几乎一直在忙活楚歌的事情,即便两世为人,也开始有了脑袋爆炸的迹象。 “和楚歌的事儿没关系……你现在没工夫查资料?” “确实没什么时间。”夏天苦笑了一声,“不过这个刘君乾的资料倒不用查,他是明珠刘家的次子,很前两天因为家族生意的事儿来到了燕京,现在正在富丽堂皇酒店。” “你们之间该不会发生了什么冲突吧?” “没,这个刘家势力和林家相比如何?” “看地域,在明珠的话影响力很大,但猛龙不过江,在燕京的上流圈子大家应该都会给他几分薄面,但要是闹事的话,就是摔不响的烂炮。” “行,那就这样。”沈欢数着便挂掉了电话,他之所以询问刘君乾的背景,不是因为惧怕,而是身世越吊,打起脸来才越痛快! 第675章国医会? 沈欢心里的打脸,不是名义上的打脸,而是实实贴贴的打脸,有些事儿必须用拳头来解决,才算痛快的。 挂掉电话没多久,沈欢就到了富丽堂皇大酒店,名字很俗,但也是燕京几个有名的大酒店之一,一般人还真住不起这种地方。 “小子,你真打算报复?” 面对苏璃的询问,沈欢摇晃了两下食指,“不是报复,是出气。” “你可要想清楚,身上有这那么强大的法宝,幕后肯定有高手存在,出气一时爽,但招惹来解决不掉的敌人,可就是大麻烦了。” 刘君乾那件魂体双护的法宝,令苏璃记忆尤深,她和沈欢现在是一体两命,并不想发生任何不在自己掌控范围之内的事情。 “做人不能太怂。” “这不是怂不怂的事儿,而是关乎性命的大事儿!”苏璃没好气的说道。 沈欢有些无语,“我说狐狸精,咱们俩上辈子是不是有仇,你怎么老跟我唱反调,矫情的是时候说我不果断,现在果断了又担心这担心那的。” “我只不过是给你建议罢了,听不听是你的事儿!” 苏璃为沈欢那是操碎了心,没想到最后得到的却是这样一句评价。 其实沈欢不是不懂苏璃,而是他现在正在气头上,根本不会考虑那么多,有什么事儿,等以后再说,心在他要做的就是出气! 摸索到房间以后,沈欢脸色反而比进来之前还要难看,他用天眼看了一下,房间是空的,没有一个人,对方很可能是提前收到消息,或者算准了自己回来报复,所以提前跑了。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刘家在明珠那么有名声,要沈欢真的想找麻烦,刘君乾是无论如何都逃不掉的! 接下来几天,事情似乎又恢复到了正常的状态。 沈欢没再去过西医专业的教室,基本上是有课就去讲课,没课就待在家里和林妙诗腻歪。 很快就到了快要高考的时间,期间牛小贝给他打过一次电话,表示很快就会去燕京找他,小丫头说的自信满满,照这个形式看,就算考不进华大,也能够考到华大附近的学校。 事实证明关于天眼的事情,苏璃担忧的有些过头了,何乐修炼过后,仍旧没有任何反应,连沈欢修炼时那种清凉感也没出现过。 为此沈欢怀疑过是不是何乐的体质不适合修炼,但答案却截然相反,根据苏璃的说法,何乐的体质虽然算不上上佳,但修炼炼气之法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最后两人合力推测,得到的结果是——因为夏天转世,修炼体系出现混乱,能不能修炼全靠运气,和体质已然没了关系。 自己的全民气运针计划失败后,沈欢也没再想别的出路,准备先让学生们掌握住最基本的医术。 因为沈欢的归来,学生们对中医重新燃烧起了火种,拖堂也成了家常便饭,只不过每次都会在拖堂时出现的校长,却再也没出现过。 估计沈君兰又和当初一样,决定用工作来麻痹自己,从而走出情感上的空白。 “太师叔。” “凤仙?!”沈欢面带惊讶,他已经很久没看到过李凤仙了,因为事情太多,他也把本来准备去看李老夫人的事情给忘了。 李凤仙一脸严肃的看向沈欢,说道:“您有时间吗?我有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和您谈一谈。” “同学们,下课!”沈欢说完,连课本都没收,就走了出去。 自从李凤仙重新变回男儿身以后,已经很久没有用这样凝重的语气说过话了。 “发生了什么事儿?” 李凤仙没有第一时间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道:“还记得您上次交代,让中医公会清理庸医,同时发布相关证件的事情吗?” “记得,你说的事儿,和这件事有关?” “是的。”李凤仙点了点头说明了来意。 中医公会是现代中医界最有影响力的存在,但毕竟是公会性质,而非真正的等级制度体系。 基本上现在内地都已经开始着手办理,甚至有几个已经成功施行新制度。 但明珠、金陵、武临这三个城市的分会,不仅拒绝了这个提议,并且还脱离中医公会形成了新的团体,自称国医会。 李凤仙花费了不少时间才查明原因——这三个城市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举动,似乎是因为有人在明珠煽动。 “具体原因,目前还不清楚,对了,对方在很早就封锁了您的消息,对于一些轰动中医界的事儿,他们只知道是中医公会的人做的,却不知道是您做的。” 沈欢皱眉思考了一下,“这么说对是故意针对我的?” “有这个可能。” 李凤仙觉得有这个可能,沈欢却不觉得,在他没有干出这些轰动的事情以前,谁都不知道他的医术如何。 对方从一开始就封锁消息,很明显是知道他本事的,但这样就开始显得矛盾起来。 因为沈欢在没有遇到林妙诗之前,根本没有医治过任何病人。 “国医会的目的是什么,你清楚吗?” “不知道,对方不仅拒绝配合,甚至拒绝和我们做任何的交流。”李凤仙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在没有断绝交流前,大家都互相了解,所以中医公会或是在国医会成立之前的名医过去调查都可能会引起对方的注意。” “所以大家一致投票决定,让您过去查看一下情况。” “也就会说只让我一个人过去?” “是的。”李凤仙迟疑了一下,说道:“本来我打算跟您一起过去,但是医王世家的名头太大,想必我刚到,对方就会收到消息。” 沈欢脸上没有任何的无奈,反而还有一些兴奋,“那就让我一个人过去吧。” 俗话说的好,不是冤家不聚头,沈欢本来就打算去一趟明珠,一是为了找刘君乾出气,毕竟他的心眼可不大,二是为了到明珠看看,有没有苏璃的尾魂碎片,再加上这次中医公会的事情,明珠之行可谓一箭三雕! 第676章再遇柳云飞 明珠,被誉为东方的巴黎,淘金者的天堂,是标准的不夜城,号称远东第一都市。 单论经济水平,甚至比天都燕京更加发达。 至于魔都这个称呼则是二十世纪由东瀛人提出,相比东方明珠之类的称呼,在acgn文化界,魔都这个称呼被使用的更加广泛。 总之,明珠是一个充满魔性魅力,而又不失繁华的特色城市。 如今沈欢对大城市的向往度已经大大减低,明珠所表现出的繁华,并没有给他太多的吸引力。 在打听路段时,老明珠人所说的本地话听得他一愣一愣,不过好在这是一个全民多少都会讲普通话的年代,经过一番打听,他总算弄明白了名单上那些医馆的方位大概在什么方向。 国医会的总部设立在中华医学会的旧址,距离明珠中医药大学医史博物馆很近,但沈欢这次过来是为了明察暗访,第一站肯定不能杀到人家总部。 那些较小的医馆也不行,地位越低知道的也就越少,高不成低不就的也不行,这种医馆知道一些消息,但大多出都是没用的,最合适探查的,是那些地位仅次于总部的名医馆。 明珠是华夏医药行业的大城市,国内喊得出名字的医药品牌,基本上或多或少都和明珠有些关系,所以在民间一直流传着,明珠药品是最好的说法。 这也是为什么中医公会想把事情弄清楚的主要原因,身为一个公会,肯定要有资金来源维持,不然人数再多也没有任何意义。 燕京中医公会总部的基金,基本上有三成是来自于明珠,再加上武临、金陵这两个城市,说夸张一些,这三地公会的脱离,无异于砍掉了一个人的手臂肩膀。 明珠的中医行业相对其他城市来说,还是比较发达的,毕竟在现代化快节奏的生活下,人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小毛病,医院看病太贵,因为小病小症而大破费多少有些不值,所以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一些保健产品来保护身体。 明珠出名的中医馆不多,最出名的是以潘老医师为首的佛仁堂医馆。 佛仁堂在明珠的地位,和在燕京的医王世家李家有些相似,最大的区别是,佛仁堂从成立之初就是师徒制的门派性医馆,而李家出现师徒机制,只是因为近几年后继无人才开始施行。 和名字一样,佛仁堂的医馆建筑,很有寺庙的气息。 沈欢看了眼地址,和门牌照了照,确定是佛仁堂没错以后,就准备进去,可他这刚刚抬脚,后面就有人拍了他一下。 “您……有事儿?” 对方是个高头大汉,看上去三十来岁,头发散乱、胡茬稀疏、衣服破破烂烂的,加上鼻梁上的刀疤,看上去很有江湖气息。 “跟我来。” 难道被发现身份了? 要是真曝光了也没什么,对方能主动出来找自己,也是某种摊牌的方式。 大汉把沈欢带到了小巷子里,二话没说,朝着他脸上就准备来一刀,其速度之快,就算以沈欢的眼力也没看出来,对方是何时把小刀握在手里的。 “叮!” 沈欢用手夹住小刀后,用食指一弹就把小刀给震断,接着用另一只手接住下落的刀片,抵住了大汉的喉咙,声音冰冷道:“什么人派你来的?” “我自己来的。”大汉好像很光棍,对于脖颈处的小刀,完全处于一种视而不见的状态。 沈欢没再说话,手指朝前一伸就想结果对方的性命。 大汉大惊,身形连忙后退,大叫道:“混蛋,你真敢杀我啊!” 又是傻哔一个,只准你杀我,不准我杀你,为什么总有人会有这种傻哔思想。 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却不是所有人都有。 “是我,是我啊!”感受到对方的杀意,大汉再也没办法冷静。 管你是谁,既然你想杀我,那我就先杀了你。 “柳云飞,我是柳云飞!”大汉一边说,一边撕掉脸上的面具,整个人狼狈到了极点。 “原来是你……你从小偷改行当杀手了?” “屁啊!还有,我不是小偷,是大盗!” “呃……有区别吗?”沈欢随手将刀尖刺入了墙壁当中。 “不说这些,咱们还是先算算,你有多久没有用那种威压训练过我了!” 沈欢先是一愣,无奈的笑道:“你就是因为这事儿,就从燕京追到了明珠?” “我是有工作的人好么?才没有那么多闲工夫。”柳云飞有些心疼的看了一眼手里的刀柄,这小刀的质量虽然不怎么好,但可是他入门时获得的第一把割兜刀,如今就这么没了,“我来明珠是因为接了一单生意,没想到却在这儿碰到了你。” “也就是说,你来明珠偷东西对吧?”沈欢朝四周看了看,“这附近轮装饰气派,最有钱最出名的估计就是这家佛仁堂医馆了,你要偷的东西不会就在里面吧?” “不是,目标不在这地方,我来这儿只是为了打探打探,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柳云飞取下头套拍了拍,现在天气已经开始转热,他这一身装扮可不怎么好受,“对了,你怎么会从燕京大老远的跑到这儿?” “有点事儿。” “我说的那么清楚,你回答个有点事儿就完了是吧?”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想了一会儿,说道:“我来这儿是为了调查一些事情,你可以理解成微服私访。” “你这就打算微服私访了?”柳云飞的眼神有些戏谑,可想到沈欢的能力后,连忙改口道:“我是说,你一点易容的手段都没用,很容易被人发现的。” “易容?”在柳云飞提出之前,他还真没想过这种事儿,毕竟已经是现代了,易容一般都是女孩子的事儿。 “没错!”柳云飞笑呵呵的说道:“用不用,我帮你改头换面?” “还是不了,这又是带人皮面具,又是戴假发的,我嫌麻烦。” “不用那么麻烦,只需要打点粉和一些简单的辅助工具就好,保证你亲妈见了都认不出你!” 柳云飞的轻功是年轻一辈的第一人,易容术也同样如此。 思来想去,沈欢也觉得自己应该易一下容,虽说自己的消息被封锁了,但国医会的高层肯定会知道的自己的存在,“那就麻烦你了。” “好嘞!” 就在柳云飞要动手的时候,沈欢忽然抬手阻拦道:“等一下!” “怎么了?” “收费吗?” 第677章这种庸医也配称神医? 佛仁堂医馆内,一名长相酷似吴颜祖的年轻人正在屋内转来转去。 沈欢不是一个肤浅的人,对于柳云飞这种为了继续获得龙威锻炼机会,而特意把他整这么帅的拍马屁行为很是不耻! 为了表示自己对此的深恶痛绝,他在进佛仁堂之前,特地到不远处的公园里逛了逛。 事实证明,在这个到处都充斥这颜值党的社会,有一张帅脸比什么都强,顶着自己脸的时候,是他到处向人询问,顶着吴颜祖的脸以后,大票的妹纸过来主动问他需不需要帮忙,甚至还留下了电话号码。 进佛仁堂以后,倒是没引起什么轰动,毕竟来这儿的都是患病的病人,哪有功夫去在意有没有帅哥,并且年龄都有些偏高,认不认识吴颜祖都不一定。 “朋友,你们这儿有甘草吗?” 伙计听到询问,抬头的时候还是一副笑脸,可看到沈欢的长相后,脸色一下子就难看起来,“不知道看病要排队领号么!” 有些时候帅也是一种罪过,伙计可以肯定眼前这个家伙绝对不是明星吴颜祖,因为吴颜祖绝对说不出这样流利的华夏语。 既然不是吴颜祖本人,又和吴颜祖这么相似,那肯定是整容整的。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为了帅就往自己脸上捅刀子,这是非常大逆不道的事情! 而且对于那种只在乎颜值的人,伙计一直是深恶痛绝,这种人太肤浅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没什么错?那你丁丁小,怎么不砍下来换个新的? 割包皮?说起割包皮,他心里就来气,年轻那会儿不懂事,不仅身体上挨了刀子,就连钱包也被捅了。 伙计心里在想什么,沈欢不知道,他只知道身为医馆里的伙计,以这种态度何人说话,绝对是不正确的。 不过他是来微服私访的,不是来教训人的,忍着怒气笑道:“我不是来看病的,我是来买药的。” “买药不会去药方买?瞎耽误工夫!”伙计一边说,一边对着药方,到药橱取药,称好分量后,倒在了桌面上的方形黄纸上。 沈欢不知道该说什么,无聊的他在一旁等待的同时,朝着伙计的抓的瞟了两眼,“陈皮一钱,砂仁六分,白术半钱……姜四片,四片姜?” 伙计抬头看了沈欢一眼,这次脸色有些诧异。 这年头,除了专业的学习者或者药铺工作的伙计,基本上没人能认得出这些药材的名称,更别提一眼就看出药材的分量。 不过,医馆在等待抓药的病人还有很多,伙计只是愣了一下,随即就继续开始抓药。 沈欢皱了下眉头,好心提醒道:“伙计,你这药怕是抓错了吧。” “我完全是按方抓药,有什么不对?”伙计没好气的说道。 萧阳抬头朝着等到的人群中看了看,指着一位老人说道:“这副应该是那位老先生的吧?。” “你怎么知道?”伙计脸色有些惊讶。 沈欢微笑着解释道:“很简单,这剂方子是治疗胸中胀闷的,而这屋子内只有那位老先生,有这种症状。” “没想到你还懂得一些医术,你既然能够从配药观察出这些,这方子自然是没有问题了,你这不是自打自脸吗?” “我说的错,不在药方,而是在——” 伙计算是明白了,从刚开始的买药不看病,再到现在的挑剔房子,这个长相酷似吴颜祖的人,很明显是来找茬的! 当即不屑冷笑,“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知道啊。”沈欢被打断多少有些不快,但还是先回答了伙计的问题。 伙计面带蔑视,“你知道?我看你是不知道!佛仁堂是明珠最大的中医馆,光是分馆就有三十间!创始人潘老前辈更被世人称为佛心圣手!自打潘老前辈退休后,便将总馆一份二传给了两名关门弟子,而我们这间的馆主正是潘老前辈的两大关门弟子之一的邵秋雪!” 伙计斜眼瞥着眼前这小子,眼中满是鄙夷,这种人他见得多了,涉及一点中医知识,就自以为可以挑战大师,试图凭借着这样的行径而博取出名。 这样的人,到最后哪个不是在挑战结束后,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哼!果然,整容的全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些我自然也是知道的,不过……”沈欢指着药方问道:“你确定这方子是潘老前辈关门弟子之一的邵秋雪开的?” “没错!全都是出自于邵医师之手。”伙计面色傲然,好像他就是邵秋雪本人一般,“我们邵医师的医术造诣,已经直逼潘老前辈,人称佛心妙手,是我们这儿出了名的神医!” 沈欢没有吭声,又指了指另外一个方子,“那这个治疗体虚气弱、胃寒肾亏的方子,也是那位邵神医开的咯?” “那是当然,邵医师妙手仁心,除了医术高明以外,最注重的就是医德,所以每个看诊的病人,全都是由他亲自接待,早上七点开门,忙到晚上十一点才休息!” “我再问你最后一次,这些方子全都是那个名为邵秋雪的医师开的?” “你烦不烦,我说了,这些方子全都是神医邵医师开得!” 沈欢的面色猛的一沉,“神医?这种庸医,也配称神医!” 沈欢的声音很大,几乎惊动了整个医馆,顿时引起了医馆里面不少人的视线。 “你说什么?”伙计的声音也提升了几倍,他在佛仁堂工作这么久,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狂徒。 竟然敢说邵医师是庸医,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这时从堂内走出了以为中年人,面色不悦道:“小钱,大吵大闹的在做什么?我说过医馆内要保持绝对的安静,这些话你是不是都忘记了!” 面对中年人,这个被称为小钱的伙计,连忙恭敬的解释道:“邵医师,不是我忘了您的话,而是有人找茬,他不仅质疑您的药方,还辱骂您是庸医!” 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以后,几乎所有人都不禁哑然失笑,朝着这名长相帅气的小伙叹息着摇了摇头。 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竟然敢质疑邵神医开的药方,还说其是庸医,这真是有史以来他们听过最好笑的笑话! “你就是号称佛心妙手的邵秋雪?”沈欢没等邵秋雪开口,反而率先做出了询问。 见中年人点头,他随手拿起两张方子走到了邵秋雪面前,质问道:“这个单子是你开的?” 邵秋雪脸色有些怒意,对于这个带着京腔小伙的态度很是不满,“没错,你是什么人?” 可惜,令他更不满、更无法接受的事情,还在后面! 只见沈欢将药方直接甩到了邵秋雪的脸上,“这两张药方和你的医术人品一样——都是垃圾!” 此话一出,全屋皆惊! 第678章错!错!错! 医馆内所有人,都被沈欢这一声怒骂般的高喝给吓到了。 “够了!” 邵秋雪目含怒火,振声一喝,目光凌厉的瞪着沈欢,“究竟是什么人拍你来闹事的!” “闹事?”沈欢冷笑,原本他来佛仁堂只是为了调查国医会的事情,但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 按照他的想象,明珠的这些医师,就算不是人人都称得上神医,但也绝对不可能出现庸医遍地的情况,然而,这两张药方完全打破了沈欢的幻想。 这两个方子,全都是不入流的偏方,虽然没有奇效,但也绝非作用全无,可就这样的偏方,对方还弄错了分量。 不仅如此,所开药方之人,竟然还敢自称是佛心妙手的神医! 沈欢没打算招惹是非,因为事情一旦闹大,他这次微服私访的目的便全都没了,但还是那句老话,病者求医,寄以生死,他无法眼睁睁看着有人借着神医之名,去祸害患者。 现在他好像有些明白,为什么明珠的这些医师会脱离中医公会,自己建立国医会这样的存在,因为他们的医术全都不达标,若是遵照他颁布的新标准,这些个号称神医的存在将会全部失业! 听那伙计的意思,潘老先生应该是明珠当下最知名的老医师,他所收的关门弟子都是这种水平,他本身的实力可想而知。 “怎么不说话了?还不承认你是闹事!”小钱说着,就准备招呼来人,把沈欢这个蔑视神医的狂徒给赶出去。 沈欢冷笑道:“凭这两张破洞百出的药方,何须我来闹事?这样的水平,莫说神医,就算医师二字放在他头上,都是对中医的一种侮辱!” “年轻人,别闹了,闹到最后,丢人的不还是你么……你还年轻,要多想着走正道,别想着怎么投机取巧,这种靠着挑衅所留下的名声,就算再出名,也是无用的啊!” 这时,医馆内有人忍不住开口劝解,神医的心情已经受到乐影响,心情不好自然也就没办法正常诊断,他们这些人的病情有轻有重,要是被耽搁病情,那可就真是出大事儿了。 “快点滚蛋吧你,我这看完病还得赶回去上班呢!” “现在的年轻人,全都是一路货色,不思上进,整天就想着通过歪门邪道来博取出名,跟网络上被人嗤之以鼻的凤姐有什么区别。” 沈欢没有说话,目光紧紧的盯着邵秋雪,他想看看,这位“神医”究竟会用什么手段来回敬自己。 邵秋雪的目光也毫无畏惧,语气带着几分傲然,“听你的语气,似乎对自己的医术很是自信,这样如何,看到那位老太太了吗?若是你能够诊断出对方的病情,我就给你一个闹事的机会。” 潘老先生是明珠第一医馆佛仁堂的创始人,而他身为其关门弟子,对自己的医术有着强烈的自信,经过他手治疗好的病人数不胜数,何时轮到这样的黄毛小子来指指点点? 闻言,那老先生一阵激动,不停挥手道:“邵神医,你被怄气啊,我来是找您看病的,这年轻人粗手粗脚的,要是在把脉的时候伤到我,那可就——” “不需要把脉。”沈欢朝老先生看了一眼,“心痛长达数年,胡麻一到二两,翻炒研末,每剂三钱,黄酒送服,数日后即愈。” 邵秋雪的瞳孔收缩放大了几分,仔细打量起这个被自己视为闹事的年轻人。 老先生开始也挺惊奇,可很快就想到了一种可能,“你该不会是听到刚才我向邵神医叙述病情时说的那些了话了吧?” 不过邵秋雪却却不这么认为,病情可以是听来的,但方子上哪里偷? 看来这小子是有几分真材实料,难怪闹起事儿来敢如此大声的说话,一点也不怕自把事儿闹大。 邵秋雪从医多年,对于自己的方子很有信心,有点医术又如何?不知天高地厚! “单凭望诊就看出这些,想来你的本事也不是太差。”雪铭城淡声开口。 “望闻问切是中医诊断之本,但也并非要全都用上!” 邵秋雪捡起地上的两张方子,“我向来说到做到,你现在已经有资格站在这里说话,说吧,我很想听听看,这两张方子究竟是哪里出现了问题。” 沈欢真不知道邵秋雪是哪里来的自信,对其傲然的态度,也十分不屑,“开方治病,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张治疗胸口闷胀的药方,却将原本的三片姜开成了四片姜,让这张药方失去了应有的平衡,变得一文不值!” “姜性属热,少服健脾胃祛风寒,多服治胃伤肠,甚至会导致胃火横生,让人烦躁难免,即便最终治好了胸口胀闷,也会让病人生出肠胃不适,彻夜难眠的症状!” 这时候,那名患有胸口闷胀的老先生诧异地叫了一声,忍不住感叹道:“难怪我总觉得肠胃有些不舒服,但是胸口的闷胀感觉确实已经有所减缓,我还以为这是药物应有的副作用呢。” 沈欢针针见血,完全说中了自己的症状,老先生已经将对神医的敬仰,转移到了沈欢的身上,“小伙子,依你所见,我该换食怎样的方子。” “您年事已高,难免中气不足,去掉一片姜后,再往药方中加一钱党参即可。” “这么简单?” “刚刚说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同样的方子,会因为不同的分量产生不同的效果,所以就是这么简单。”沈欢转而看向邵秋雪,“邵神医,不知我说的可否正确?” 邵秋雪沉默不语,脸色阴沉的有些难看。 他是错了,不过却是因为太过急于让病人康复,加上每日工作量太大,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失误。 虽然错在他身上,但身为潘老先生的关门弟子,邵秋雪感觉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不过,不等他回应,沈欢便已经再次开口,“不说话就代表默认了?除了这张方子以外,这一张方子也同样狗屁不通!” “从方子来看,病人患的是体虚气弱、胃寒肾亏,大体上没什么问题,但错就错在以生姜做药引!冬吃萝卜夏吃姜,不需医生开药方,话是这么说没错,但也要看清楚分药方。”沈欢指向一名中年人说道:“若我没有看错,这方子应该是那位先生的,若我又没看错,这位先生阴虚火旺,更不适宜长期服用姜片,所以药引应为白芍而非姜片!” “就凭这两张方子,足以证明你的医术。”沈欢冷视邵秋雪,“连四气五味之法都不会运用……你也配称神医?” 第679章没想到还有这样无耻的人 “你也配称神医?” 沈欢的话犹如一记记重锤,不停地敲击着邵秋雪的心脏,在这样的精神刺激之下,他的表情可谓是精彩万分。 “闭嘴!你给闭嘴!” 邵秋雪疯狂的拍击着桌面,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疯子,身为佛仁堂的首席医师,竟然被如此讥讽,即便药方出错又如何,改不就好了么,但尊严岂非随随便便就可以践踏,尤其是在自己的地盘上! 他对沈欢的态度确实发生了转变,不过却是从对方单纯的来闹事儿,转变成了有目的的闹事。 为什么?这个黄毛小子显然是有备而来,在这种情况下,闹事的目的绝对不简单! “看来你并不打算承认自己的错误。”沈欢的面色并不比他好看多少,甚至更为愤怒。 “给脸不要脸了是吧?”小钱拍下桌子,“来人,把这个闹事的小子给我赶出去!” 随着他一声令下,佛仁堂的伙计们几乎全都聚在了一起。 小钱不讨厌帅的人,但很讨厌整容变帅的人,因为他的前女友,就是被一个整容难给抢跑的! 他一直在憎恨整容的人,却从来都没想过,事情的本质在哪里——能进行全面换脸这种大手术的人,手边自然也有着不少的资金。 也许那位前女友,看中的并不是那张整容过后表情僵硬的脸,而是隐藏在这张脸背后所隐藏的巨大财富。 而且反沈欢一直觉得,分手这事儿并不是坏事儿,相反的,应该庆幸,庆幸两个不合适过一辈子的人终于分开了。 这种事儿不拿香槟来庆祝都算好的了,让它折磨这么久,甚至是改变三观,估计都是狗血爱情片看多了。 沈欢相信爱情,但所谓的爱情,绝对不是一句“我爱你”那么廉价。 面对围攻而来的伙计,沈欢一点也不紧张,他的视线依旧停留在邵秋雪的身上。 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以后还不认错,并且坚持己见的肆意妄为,在他看来,此时此刻的邵秋雪,莫说神医,单论医德品质,连他的那群学生都比不上! “住手!”邵秋雪摆手阻止了那些伙计,面色认真的看着沈欢问道:“你也是中医?” 这显然是个白痴化的问题,要不是中医会懂那些医理知识? 见沈欢不回答自己,邵秋雪才发现,自己刚刚的一句问话,是多么的没头脑,他深吸了口气,“你觉得我的医术很差?” “不是差,是很差,别说神医,就连医师都称不上,适合你的称谓,只有庸医二字!” 邵秋雪倒吸了一口冷气,目光锐利的盯着沈欢,庸医?如果我是庸医这世界上就没人能够配得上医师这个称号! “敢不敢和我比一场。” “呵,所以说你只是个庸医,医术是用来救人治病的,而不是用来比试的!” 这一直是沈欢的观念,他参加过的医学比赛,几乎都处于一种“被迫”的状态。 如果对方是一个对华夏医术挑衅的外国人,沈欢会毫不犹豫的答应,毕竟这是关乎一个国家尊严的事情,但现在——他对邵秋雪的印象可谓是跌落到了谷底,更不会花费时间,去和一个中医界的老鼠屎比试。 实在是想不明白,一个这样的人,为什么会被人们视为神明一样崇拜。 “你——”邵秋雪本来是想借助比试找回面子,但没想到再次被沈欢反驳的说不出话来。 “和我比试,我若是输了,就让你摘走佛仁堂的这块牌匾!” 沈欢无动于衷,和这样不知长进的人说话,简直就是在浪费生命。 邵秋雪再次抛出了一个代价,“如果你赢了,我就代表师父,关掉佛仁堂!” “万万不可!邵医师,佛仁堂可是潘老前辈一辈子的心血结晶啊!” “您犯不着为这样一个找事儿的狂徒动气!” “邵医师,您可不能掉入他的圈套,他之所以不跟您比试,完全是因为医术不精的才会这么说的。” 对于伙计们的劝解,邵秋雪是一句也没听进耳朵里,沈欢的出现,已经让他颜面尽失,而今天所发生的事情,也势必会对佛仁堂的名誉造成影响。 若不能通过某些方法找回这些失去的面子,那佛仁堂可就完了! 没人会无端端的找事儿,所以邵秋雪才会以各种条件,来让沈欢答应和自己的比试,但对方的目的似乎并不是自己所想的那些。 “你赢了的话,我可以答应你任何条件!” 沈欢有些动容了,他这次来是为了打听国医会的一些消息,本以为事情闹大后,他就只能再改样貌,去别的医馆探索,但现在看来已经不用那么麻烦了。 “可以,怎么比?” 果然上钩了! 邵秋雪嘴角翘起一丝不经意的笑,说道:“医馆里这么多病人,我们两个坐诊,看谁医治好的病人多!” “没问题。” “那我们可就开始了!”邵秋雪让伙计搬好凳子桌椅,说明了一下规则,然后便开始比试。 直到病人全都在邵秋雪哪里排长队,沈欢才明白对方为什么会如此兴奋。 在中医这一行,很看重年龄和名声。 沈欢刚刚虽然表现出了一些实力,但仍旧无法打破太多人对神医的信仰,毕竟他说的那些术语,很少有人能够听得懂。 可以这么说,在他们眼中,只要邵秋雪没有承认错误,那就是没错,两人之所以会有冲突,只是流派不同罢了。 而邵秋雪刚刚没有将规则讲清楚,目的就在这里,他也看出来沈欢不简单,不敢说高于自己,但他绝对没有必胜的把握。 无耻?不不不,这绝对不是无耻,他要的只有胜利,也只能是胜利! 沈欢有些哭笑不得,做人果然还是不能太善良吗? 如果将邵秋雪当做病人,那么在沈欢眼中,他已经没救了。 既然你想赢,那就让你赢好了,至于国医会的事儿,等待会儿找个没人的地方,用魅惑询问就够了。 可是很快,沈欢就因为一件事儿改变了这种念头。 对于邵秋雪这样的人,绝对不能手软! 第680章再现轩辕不死针! “下一位。”邵秋雪帮一名病人开好药以后,表情有些挑衅的看着沈欢这边。 什么叫门可罗雀,沈欢现在正进行着完美的诠释,不过他并没有太过在意这些东西。 人命没有贵贱之分,没人愿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 “痛经,当归15克,川芎10克,延胡索10克……7剂,水煎服,经前一周服,经来则停药,连服半年,随证略有加减,痛经基本消除。” 邵秋雪已经开始给第三位病人开了药方,开好后他目光扫了一眼沈欢,见依旧没人上前,嘴角不禁泛起了一丝笑意,这正是他想要看到的画面。 你医术高明又如何?布医施药需要的可不仅仅是自身的本事,还有更重要的——病人的信任! 这场比试,注定从一开始你就输了! 邵秋雪只提出自己输了怎样,去没有提出自己赢了会怎样,就是为了混淆视听。 小子,很快我就会让你明白,得罪我这位佛仁堂首席医师的代价是什么! 照这个情形下去,沈欢必输无疑,他也不是一个喜欢坐以待毙的人,但这场比试已经没了意义,根本没必要去争什么输赢,只看邵秋雪一个人演独角戏就够了。 当邵秋雪给一名少妇看病时,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小儿夜啼,禁用汤药,但针灸也会对孩子的身体发育造成影响,推拿才是最佳的治疗方式!” “危言耸听,治病最重要的是有效!”邵秋雪指了指安静熟睡的幼童,“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说邵神医,你就别再和这个小子浪费时间了,我这晚上还得加班呢。” “是神医,何必和这样的人斤斤计较,你的医术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针灸和推拿还不是一样,又不是开药,别卖弄你那些医理知识了。” 邵秋雪脸色傲然的看着沈欢,似乎是在说,看到了吗?这就是被人信任的感觉,这就是本医师在民间的威望! 沈欢如今已经不再是烂好人,既然人家当事人都不介意,他也不会去趟这趟浑水。 过了一会儿,一个中年人走到沈欢的面前,“小兄弟。” “您好,请坐。”面对来自己这里第一个求诊的病人,沈欢表现出了应有的礼貌。 “不用了,我就是想问你个事儿。”中年人摆了摆手,继续说道:“你有医师资格证吗?行医执照也成。” “没。”沈欢摇了摇头,这东西他有,但不能在这里拿出来,暴露身份可就不好了。 中年人遗憾的叹了口气,虽然一开始他就没抱多大的希望。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医馆里的病人已经少了大半,按照邵秋雪的说法,沈欢已经输了,但为了引沈欢上钩,是邵秋雪并没有详细规定多长时间,所以他准备等病人都医治的差不多了,就开始实施自己的报复计划。 面子丢了可以捡起来,但在捡的这个过程当中所受的耻辱是不会抹去的。 “让一让,谢谢大家,让一让!” 就在这时,馆内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声音,出声的是一个中年人,在他的背上还有一个面色苍白的老人。 “邵神医,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的父亲!”中年人面色焦急,若非背着老父无法做大幅度的动作,他就跪下去了。 邵秋雪看到老人的情况后,面色也是一变,“来人,给我拿一套消过毒的新针!” 以他多年的经验,一眼就看出来这位老人是脑卒中,又称脑中风,情况十分危急,稍有不慎就可能会闹出人命! 中年人见邵秋雪面色凝重,没敢问太多,生怕打扰到对方。 邵秋雪的针灸手法勉强还不算不错,所针穴位也都很有针对性,可惜,在这种急性病面前,传统的基础针法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换句话说,看他累的满头大汗,做的却都是一些无用功。 庸医害人,说的就是这么回事儿。 见邵秋雪停下动作,中年人才敢出声询问,“神医,我爸他——” “对不起,我已经尽力了……”邵秋雪说这话的时候,仿佛抽空他体内的所有力气。 他被人称为神医,却不是真神,终究难从阎罗手中夺命。 闻言,中年人身体一个踉跄差点没摔倒在地上。 “噗通——” “邵神医,求求你,我求求你救救我的父亲吧!”中年人说完,还“咚咚咚”的磕了几个响头。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我无能为力……” 医馆内一片寂静,对方虽然不是自己的亲人朋友,但至少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么走了……人命果然就是一种如此卑贱的东西吗? “你在做什么!”小钱对着悄悄靠近老人的沈欢发出了一声怒喝。 沈欢没有理会,拿起桌子上的银针,犹如变戏法一般施展了一遍蜻蜓点水。 “来人,把他给我赶出去!” “这也叫针灸?明明就是乱刺吧!” “挑衅邵神医也就算了,现在还拿逝者开玩笑,简直不可饶恕!” 邵秋雪没有说话,但他的想法与愤怒的众人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他心中多了一些庆幸。 现代社会,好心扶个老人都会出事儿,更别提这种人之将死的情况。 身为一名中医,无论责任在不在自己身上,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就必定会惹祸上身,摊上人命官司还是次要的,终生不得行医才是最大的伤害! 当然,上述结果的出现,和病人家属是否善良有很大一部分机会。 根据邵秋雪的经验,中年人为了救治老夫能够下跪磕头,那么也一定会为了“讨回公道”而闹得人尽皆知。 果然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黄毛小子,这种事儿也敢管,真不知道该说他勇敢呢,还是莽撞! 沈欢用蜻蜓点水只是为了稳定情况,接下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治疗,看着那根没有任何外力,却不停颤抖的银针,邵秋雪面色大变,“这、这是绝世神针——轩辕不死针?!” 第681章和刘家有关? 轩辕不死针在中医界的地位不必多说,只要能和高等中医这四个字挂上钩的存在,都听说过这门神针的传说。 邵秋雪的医术不精,但他的师父潘老先生却是有真本事的医道界前辈,身为其关门弟子,邵秋雪虽然没能继承所有衣钵身,但关于中医界内的传说却听了不少,轩辕不死针就是其中之一。 在明珠中医界,大部分医师对轩辕不死针等传奇针法的态度一直是质疑状态,唯有潘老先生相信确有其事。 他曾经说过,轩辕不死针之所以未能重新现世,是因为现代的针灸师没有一个能够达到以气运针的境界。 根据其说法,以气运针只是施展轩辕不死针的基础条件,想要发挥其威力,当今医学界没有一个人知道。 综上所述,轩辕不死针确有其事,只不过那些条件的限制,注定它只能成为绝唱。 但就是这么一门被誉为绝唱的传奇针法,竟然出现在了一个黄毛小子的手中。 “不、不可能的,一定是自己看错了,虽然很相似,但轩辕不死针的针法路数并不是固定的,可能只是模仿针法罢了,没错,一定是这样。” “轰——” 忽然一声巨响响起,一名试图阻拦沈欢施针的伙计,直接被灵气波动给轰飞了出去。 “如果你还有一丁点的医德,就让这些干扰我治疗的人,全都滚开!” 沈欢声音冰冷的就如寒冬的坚冰,硬生生的刺穿了邵秋雪的胸膛。 “让开。” “邵神医,这个小子明显是胡乱扎针,他不仅闹事儿,还侮辱死者,简直罪无可恕,我们——” “让开!”邵秋雪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 比试?找面子?笑话! 自己为了尊严所做的一切,在轩辕不死针出现以后,全都变成了笑话! 首席医师?自己的实力在这个年轻人面前,恐怕就像是一只随手都能碾死的蚂蚁一般。 一切阴谋诡计,在真正的强者面前,都是纸老虎。 “滴答——” 当汗滴滴落在地上时,沈欢也将最后一根银针收起。 老人苍白的脸色恢复了血色,不仅如此,在两声咳嗽后,他还茫然的睁开了燕京。 “嘭!嘭!嘭!” 中年人跪在地上,连磕了三个响头,“谢谢小神医,谢谢小神医!您的大恩大德在下永生难忘!”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本分。”沈欢用手擦了一下汗液,他的脸上虽然没有带人皮面具,但依然用某些东西进行辅助,不然绝对不可能出现中州吴颜祖的相貌。 毛孔被堵塞的感觉,真是有够令人难受的。 “另外,脑中风这种病,无论中西医都没有良好的救治办法,唯一的可以做的就是改变生活习性,以及食疗搭配,进行预防。” “我看你应该是业务型人员,有时间的话,多陪陪老人家吧。” “我现在也已经名表了这个道理,工作什么时候都能做,但陪伴家人的次数是有限的,少一次就是少一次,永远不会再回来。”中年人擦了擦眼泪,“神医,您救了我父亲的性命,不知道需要多少医药费?” 沈欢竖起了一根指头,没有说话,这是他管用的手段。 “十万?”中年人试探性的问了一句,对于他这样的上班族来说,十万算不上多,这个价码他还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和父亲的命相比,十万算什么。 “一文不取,我之前说了,治病救人是一名医师的本分,而且你刚刚已经付过医药费了。” 中年人一愣,“我有已经付过医药费了?” “是的,那三个响头。” 中年人愣了一下,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如今社会,能够向父母下跪者都不多了,更何况是为了父母向别人下跪口头。 我儿亲我儿亲,我儿比如他儿亲。 父母对孩子的付出是最多的,不要抱怨自己的父母是如何的无能,他们给你的,可能已经是他们能给的全部了。 沈欢所说的医药费,不是男人的尊严,而是子女的孝心,对于中年人这样的孝子,又何来医药费三字? 此时此刻,屋内的病人再也没有一个敢小瞧沈欢。 邵秋雪对于老人的病症束手无策,沈欢却轻易解决,究竟孰高孰低,只要不是傻子,就都能看出来。 “我输了。”邵秋雪一切的骄傲和自信,全都被打碎了,他输了,彻底的输了,无论是人品、医德,还是医术实力。 “你想做什么尽管开口。” “我想知道一切和国医会有关的事情。”沈欢直言不讳,这是胜利者应有的奖励。 邵秋雪眼中闪过阵阵惊讶,脱口道:“你是中医公会的人?!” …… 从佛仁堂出来以后,沈欢的表情有些复杂,关于国医会的事儿他差不多已经弄明白了。 根据邵秋雪的说法,国医会的成立和明珠刘家有着很大的关系。 哪个刘家?除了刘君乾的刘家,明珠还有第二个担当的起刘家这个称呼的刘姓氏族吗? 刘家不是医药家族,为什么要插手中医界的事? 沈欢是怎么也想不通,想要知道,恐怕还得到刘家亲自走一趟,这他来明珠之前的想法不谋而合,别忘了,刘君乾这件事儿还没解决呢! 关于邵秋雪这件事儿,沈欢也没有白经历,至少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能够简单粗暴解决的事儿,绝度不要绕弯子。 刘家在明珠的名声,比林家在燕京的名声还要大,就算是普通老百姓都知道刘家在什么地方,家里有几个主要成员,甚至在坊间还流传着刘家掌控整个明珠五成以上的经济命脉。 刘家的建筑很有明珠特色——石库门,不过占地面积和林家一样的夸张,总体布局采用了欧洲联排式风格,但又不失去四合院大宅的风格。 “刘家家主可在?”沈欢直接对着站在门口的两尊门神护卫问道。 两名护卫面色有些不悦,但还是耐下性子问道:“可有预约?” “没有。” “那请预约后再来,请回吧!”没有预约还敢这么嚣张,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沈欢笑了笑,从怀里掏出了一块令牌,放在了两人面前,“现在还需要预约吗?” “您、您是国……皇族的人?!” 第682章先斩后奏,便是本爵的特权之一! 龙,从古至今都是皇族的象征,而对方手里这块令牌上的龙形纹饰更是五爪金龙。 五爪金龙代表着什么?那可是全国上下第一人,国主的象征! 现任国主是一个年轻人,因为年幼从来不再银幕前露面,只有几张幼时的照片在外流传。 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看上去比传闻中国主的年龄大上几岁,但对方就算不是国主,那也是和国主极为亲近的人。 自从新国主继位后,皇族少有人来明珠,这次皇族的人来明珠,老爷不仅没有收到消息,还让对方主动找上了门。 “请随我来。”在得知沈欢的身份以后,两名护卫的态度变得恭敬无比,其中一名引领沈欢入院,另一名则疯狂的奔跑去通知刘家的管事人。 刘家的内景被外景更加令人震撼,堪称雅俗共赏,有像暴发户到极点的镶金梨花木雕,也有文雅不失贵气的诗意凉亭。 沈欢在候客厅等了没多久,就有几人匆忙的赶了过来,为首的是一名白发苍苍的老者,搀扶他的是一名不怒自威的中年人,在他身后还跟着两个年轻人。 一个是这次的目标之一,刘君乾,另一个则有些脸生,看上去像是一个谦谦君子,比起刘君乾要顺眼多了。 “在下刘缪,这位是犬子刘灿,这是乖孙刘君乾,不知阁下是在皇族是什么职位?”老先生在做完介绍以后,便开始试探沈欢的身份。 “我并非皇族众人,免贵姓苏,熟识的人都叫在下苏苏,刘老先生叫我小苏就好,至于是何身份,老先生看过这个东西,大概就明白了。”沈欢说着将令牌递了过去。 刘缪一看,眼神满是惊讶,连忙拱手道:“草民,参见公爷!” 眼前这个年轻人,竟然是国主亲封的公爵。 苏姓,在华夏算不上小姓,算得上家族显赫的屈指可数,被封公爵可是外姓贵族最大的荣誉。 肯定会在全国内引起轰动,但刘家却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而被封公爵,肯定会赏赐封地,这点却也没有,不过以令牌来看,这个公爵并非是假的,那对方很可能是携带特别任务的御史。 御史公爵来刘家干嘛?莫不成是发现了某些猫腻。 等众人一一行礼就坐以后,刘缪说道:“公爷这次前来草民却没有收到通知,若有招待不周之处,还请见谅……不知公爷此行是为了?” “我来这儿是为了国医会的事儿。”沈欢直接说明了来意,他并不想因为这件事儿耽搁自己太多的时间。 把这事儿解决以后,就开始寻找尾魂,再拖延下去,苏璃那狐狸精非得气的强那啥自己不可。 “国医会?”刘缪和刘灿全都是一脸迷茫,似乎对此时并不知情,而且看表情不像是装出来的。 沈欢皱了下眉头,“怎么,难道你二人并不知情?” “这个确实没有听说过。”刘缪摇了摇头。 刘君乾和身边的年轻人做了下交谈,然后开口道:“公爷,您所说的国医会我知道,只是不知公爷——” “咱们年龄相当,叫我苏苏或者小苏就好,不用那么客气。”沈欢笑着摆手说道,异常的客气。 叫你小苏?就算我敢,我爷爷也不允许啊! 但沈欢既然提出来了,他也不能不给面子,思来想去,决定称沈欢为苏苏。 “这就对了嘛!”沈欢脸上在笑,心里也在笑,乖侄子,真乖,待会儿叔叔奖励给你糖吃! “你说你知道的国医会的事儿?” “是的。”刘君乾点了点头然后指着身边的年轻人说道:“我身边这位,就是国医会的会长,国医会也是他一手建立的。” “当真?” 年轻人笑了笑,“郭向北,国医会是我在君乾的帮助下建立的,劳烦公爷亲自前来,莫非是会内有人招惹了什么是——” 郭向北的话还没说完,沈欢一巴掌就拍在了桌子上,整个桌子在瞬间散架,“胡闹!” 这桌子是由紫檀木制成的,沈欢一巴掌就拍毁了几百万,刘家人此时却没有任何的心疼,只是在担忧,沈欢为何在发怒,是否有办法可以让沈欢平息怒火。 “公爷,您这是……”郭向北还算冷静,他十七岁出国留学,在国外待了十几年,在思想上对华夏的本土皇族并没有太大的畏惧。 “哼!”沈欢冷哼一声,“你可知前些月的龙医师大赛?” “略有耳闻。” “那你可知龙医师大赛举办的目的?” “这个就不知道了。” “无知!”沈欢面色冰冷道:“国主之所以举办龙医师大赛,就是为了御统国内中医,而其根基就在中医公会,而你却为了一己私利,使得三大城市的分会自组成为国医会,可知这是多么愚蠢的行为!” 沈欢直接扔了一顶大帽子,反正郭向北众人又不会跑去燕京向国主认证,随便他怎么说,只要不是说的太夸张就好。 携带密令的御史,再加上前阵子的龙医师大赛,以真实的事情,说出假话,在不明真相前,大部分都会选择相信。 郭向北愣了半天,疑惑道:“据我所知,中医在国内的地位并不高,国主为什么突然有了御统中医的念头?” “放肆!”沈欢大喝道:“这种事是你有资格询问的吗?现在、立刻、马上给我解散国医,重新回到中医公会!” “公爷,您不觉得自己的要求有些太过霸道了吗?”郭向北皱着眉头说道:“据我所知,国内一切公会性质的组织,都是由人民自由建立的,和官方没有任何关系,既然和官方没有关系,只要我们没有做出违法的事情,官方就不得干预。” “看来公爷并不是很了解我们国医会是个什么样性质的存在。” 沈欢眼睛一撇,“听你这口气,似乎是不打算听我的命令了?” “我并没有犯错,也无求于你,为何要听你的命令?”郭向北很讨厌这种被人命令的感觉,山高皇帝远,明珠这地方可不是皇族想伸手便能伸手的地方。 “刘老先生,我想你有必要向他解释一下,五爪金龙的公爵令牌象征着什么。”沈欢说着,一把掐住了郭向北的脖颈,“刘老先生看上去没什么时间,那就由我告诉你吧,先斩后奏,便是本爵的特权之一!” 第683章中二少爷郭向北的野望 沈欢为什么表现的这么强势?就是因为郭向北所说的山高皇帝远。 皇族的影响力,主要集中在燕京和中原地区,在明珠等地并没有太大的说服力。 所以他不仅要表现的强势,还要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强势。 “公爷,切莫动手!” 一切都在瞬间发生,屋内所有人都没有预料到沈欢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郭向北不是刘家人,却是郭家的人。 郭家曾经的地位就如现今的刘家一样,若不是天意弄人,刘家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明珠第一大家。 而刘家之所以能够成为明珠第一家族,和郭家落魄之前的大力帮助脱不了关系。 刘家人还是比较重感情的,不然刘君乾也不会因为郭向北一句话,便使用那么多财力去帮助郭向北成立国医会。 “哼!”沈欢自然不会真的动手杀人,刘家在明珠是大族,事情闹大,自然会传到国主的耳朵里,要是让人知道他滥用私权,多少会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咳咳——”郭向北也没想到,刚刚还和颜悦色的公爷,会在刹那间变得如此轻强势,在被沈欢掐住脖颈的刹那,他便感受到了死亡。 “公爷莫要生气,向北刚从国外回来,对于国内的情形不大了解,所以才会做出这样无理的举动,还请您见谅。” 沈欢活动着手腕说道:“这不是他不分尊卑的理由!今天我不杀他,是给你们刘家的面子,哼!” 刘缪大松了口气,沈欢这么说,等于默认放过了郭向北。 “消消气,消消气。” 现在的场面看起来极为滑稽,一个老头向一个年轻人不停的赔罪讨好,而且这老人还是明珠的首富。 “公爷,其实您完全没必要生气。”这时话最少的刘灿忽然开了口,“您看,国主将目标放在中医公会,无非是为了其在民间的影响力。” “向北的国医会虽然刚刚成立,但潜力无限,您何不转移重心,将国医会设为扶持目标,然后吞并中医公会呢?” “中医公会总部设立在天都,您说起话来,保准比在明珠管用。” 如果事实真像沈欢说的那样,这么做确实可以,但问题是,现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 “照你这么说,我在明珠说话就不管用了是吧?” 刘灿号称沉默是金,就是因为他一般不说话,但只要一说话就可以将问题解决,可这次规则却被打破了。 “公爷,犬子绝非这个意思,只是——” “好了!”沈欢大手一挥,对着郭向北问道:“解散国医会,重新加入中医公会,对于这一点,你有没有意见?” “有!” “好,很好!哈哈哈——”沈欢大笑着转身朝着门外走去。 无论刘家人做什么挽留,都没能把他给留下。 开玩笑,他只是在装逼而已,又干不出什么实事儿,与其留下来打嘴官司,还不如以这种气急而笑的姿态离开。 最起码能给郭向北众人心中,留下不小的恐惧。 “向北,你这次太冲动了。”刘缪这句话没有任何责怪的意思,更多的是一种指点。 郭向北摇了摇头,“华夏正在朝着国际化发展,皇族的影响力早就大不如从前,我根本无需畏惧。” “问题是,你表现的太过强硬,过刚易折,不管怎么说,现在皇族依旧是华夏的龙头,和他们作对,多半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郭向北看着沈欢离开的方向,深吸了口气,“多谢刘爷爷的指点,以后向北办事会谨慎一些的。” 哼!皇族,自己冒着生命危险,从那个实验室里带出来的东西若是研究成功,莫说皇族就算是当今国主也得跪下来求我! 苏苏公爵吗?这笔账,老子记下了! 沈欢自然不会这么轻易的离开,夜晚降临后,他便再次返回了刘家,不过这一次不是光明正大的进去,而是偷偷摸摸的溜进去。 刘君乾房间内,郭向北正在对刘君乾询问某些事情,“君乾你去燕京,对中医公会了解多少?” 刘君乾无奈的笑了笑,“向北哥,不瞒你说,对于中医公会,我并不了解。” 郭向北应了一声,没再这个话题继续说下去,“对了,我记得你这次燕京之行是为了一个女孩,结果怎么样?” 不提这事儿还好,一提这事儿,刘君乾的表情立马难看起来,“要不是因为有人捣乱,现在那个女人早就在我的胯下叫了!该死的混蛋!” “怎么回事儿?” “还不是因为——算了,这些不开心的事儿,我就不说了。”刘君乾摆了摆手,好奇的问道:“向北哥,说实话,我对于你成立国医会的事儿一直很好奇,我记得你出国留学学的是生物工程,怎么回国后却开始着手中医方面的事情了?” 这个问题沈欢也很想知道,便暂时打消了现身的念头。 “要知道,人都有种贱毛病,就好像城里人吃野菜一样,在农村看来那种垃圾一样的东西有什么好吃,但对城里人来说,那就是天然无污染的好东西,中医也是一样,在本国内看不出什么利益,但一旦推广到世界,就会产生不小的影响力。”郭向北迷之自信道:“到时我们所获得金钱,就会像印钞机一样,源源不断!” 沈欢还以为对方有什么高见,没想到其言论简直和弱智没有区别,中医踏入国际就会成为吸金利器? 若真是这样,业内的商人早就开始行动了,哪会轮得到你。 看来国医会的成立,并没有什么特殊目的,只不过是一个中二的落魄少爷,在大家族的帮助下,强行崛起的罢了。 想到这儿,沈欢眼中红光一闪,便离开了刘君乾的房间。 第二天一早,刘家的护卫便开始议论起来,昨晚刘君乾和郭向北互相后庭花开的攻受一体传言,听说——刘君乾还怀孕了。 现在三件大事儿已经解决了两件,接下来就是最后一件事儿了——寻找尾魂。 “狐狸精,你到底有没有感应?” “快了。”自从到了明珠以后,苏璃就一直在寻找自己尾魂的踪迹,但却一直没什么消息,相比沈欢她这个尾魂的主人更加焦急。 “不会是没有吧?”沈欢想到了一种可能。 “就怕是真——”苏璃正说着,忽然一愣,“感应到了!” “在哪?” “好像是你昨天去过的那个刘家。” “什么?!” 第684章疯道士的传人?! “你确定没有弄错?”沈欢有些怀疑,是不是苏璃的判断又出错了,毕竟她的感应大部分时间都没有精准过。 而且,昨天距离刘家那么近,她都没感应到,今天反倒在酒店里感应到刘家存在着尾魂血玉,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苏璃对自己的感应也不敢打包票,“感应上是这样的,具体我也不知道……不过我觉得可能性很大,你还记不记得刘君乾那小子身上的魂体双护法宝?” 这个法宝沈欢打死也不会忘记,就是因为它的存在,才让他没能整治刘君乾,昨晚之所以能够报复成功,还是因为有郭向北这个普通人在,如果郭向北不在,他的那些小手段依旧没办法施展。 “既然对方有法宝在身,那么有血玉之类的物件也就不奇怪了。” 苏璃的判断依据就在这里,不过这只是凭空推测。 来明珠总不能白来,经过一番思考后,沈欢还是决定到刘家走一趟。 刘家…… 此时郭向北正被绑在椅子上,不停地挣扎着,“刘叔,我真的没有被鬼上身,而且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鬼好么!” 不是鬼上身,却做出了那种骇人听闻的事情,那就是精神类疾病了,但早上的时候,他们已经找人看过,郭向北的脑瓜子没有任何问题。 而郭向北又没什么特殊爱好,也就只能用玄学方面来解释了。 刘老爷子很痴迷玄学术法,对此深信不疑,刘君乾身上的护身法宝,就是他在法师那里求得的。 面对郭向北的挣扎,刘家人选择了漠视,刘老爷子对着正在观察郭向北的道士问道:“大师,向北究竟是招惹到了什么脏东西?” “应该是懂得魅惑的狐精一流。”道士走回法台,对着众人说道:“我施法的过程中,不希望受到任何的打扰。” “明白明白。” 面对这个老道士,刘家人的态度比面对沈欢这个挂名公爵还要恭敬。 老道士抄起法台上的符箓,一手手拟剑诀让符箓自燃,另一手中沾了些台上碗中的清水。 在他弹指将水洒在燃烧的符箓上时,火势瞬间加大,就如杂耍人的喷火把戏一般,但这火却是青色的。 “救、救命啊!!!” 郭向北发出一阵哀嚎,被迅猛的火势所吞噬。 面对这样的情景,刘家人一言不发,甚至脸上连半点担心都没有,而这样的一幕刚巧被偷偷潜进来的沈欢看到。 柳云飞的易容术确实很厉害,但唯一的弊端就是临时性的,只要洗把脸就什么都没了,所以沈欢特地买了身连帽衫,顺便戴上了口罩,将自己遮掩的严严实实。 反正天气是否炎热,对他没有任何的影响。 “玩的这么大,刘家人都没反应,看来他们对这个老道士很是信任。” “这个老道士有真本事在身,境界有些模糊,应该和你一样是奔月境。” 这是苏璃,第一次除了屠道者等高手外,唯一看不透的人,而且这个老道士给她的感觉非常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青色的火焰消失后,郭向北毫发无损,似乎根本没有经历过烈焰的燃烧一般。 沈欢没工夫关心这些,对着苏璃问道:“现在咱们已经在刘家了,你能不能感应出尾魂碎片的具体位置?” “就在这附近。” “在这附近?”沈欢愣了一下,下意识道:“该不会在那个老道士身上吧?” 他这话刚说完,老道士便转过了身,他背负的桃木剑剑穗,在阳光的照耀下,闪过一抹红光。 “我靠,血玉还真在他身上!”沈欢有些无语道。 苏璃若有所思,轻声的嘀咕着,“熟悉的感觉……老道士……血玉在身……” 正说着,她的美眸中闪过几缕讶异,“他是疯道士的传人!” 苏璃是被一名疯道士所封印,这是在认识之初就得知的信息,并且在很早的时候,她就可以感应到对方的存在。 而这正是她惊讶的地方,根据感应,疯道士的传人只有追星境界,并且一直待在蜀川的某座深山内没有移动过。 但刚刚在感应时,对方的境界已然变成了奔月境,并且就在附近! “你不是说对方一直在蜀川吗,怎么会跑到明珠来?你你该不会是又搞错吧?” “绝对没错,我感应的很清——这是,分身傀儡术?!” 分身傀儡术,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分身,而是将自己的一缕神识,投放到死物上,从而达到混肴视听的目的。 它脱胎于名噪道修界一时的逆天术法——漫天过海。 曾经有位道修即将飞升,但又不想抛弃自己的道侣,便创造出了这项术法,用来躲避了飞升时的天劫。 渡劫是飞升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没有天雷的淬炼,就无法经历蜕凡这个过程,也就无法在真正意义上成为仙人。 但天道恒昌,这种钻漏洞的行为,势必要付出代价,至于这个代价便是终生无法成仙,若妄图再次飞升,就要经历飞仙境圆满时才要经历的九九天劫。 在没有经历之前的天雷淬炼,九九天劫可谓必杀之器,即便再强大也会在瞬间灰飞烟灭。 不知是表子无情,还是多情的人总被无情的伤。 这位前辈的道侣在即将飞升之际,并没有选择和他一样的道路,而是选择了渡劫飞升。 最后痴情的他,为追随道侣脚步,以命相赌强行渡劫,结果自然是失败了。 至此瞒天过海的传奇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为了躲避强者追踪所创造的分身傀儡术。 “看来对方早就算准了,我会破印而出,才选择了用这种方法来对付我!”苏璃狠的咬牙切齿,“小欢子,我们撤!” 对方实力模糊不清,很可能也是使用了某种瞒天过海的术法,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轻举妄动。 可苏璃刚说完,就发现沈欢早已不在自己身边。 看着骤然出现在老道士身后的沈欢,苏璃忍不住大骂道:“这个疯子,真是要气死我才满意!” 第685章层出不穷的法宝 沈欢的身法不如柳云飞已经是之前的事儿了,现在以他的实力,完全有能力瞬间从老道士身上拿走血玉,并且不被任何人发现。 苏璃说了,老道士是奔月境,但具体在哪个阶段却看不清楚。 如今沈欢是天眼和肉身双重奔月的,双月级修士,在同等级中堪称无敌,所以他有信心,自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完成这一切。 但是现实中却是另外一回事儿,几乎在他用灵狐步现身的刹那,老道士便消失不见。 奔月境的修士单靠本身实力,做不到突然消失的地步,他应该在早有准备的情况下,施展除了某种术法。 “你这狐妖,果然冲破了封印!”老道士再次出现,已经手握桃木剑,呈现出备战状态。 沈欢因为未能得手,出现了片刻的失神,使得刘家内所有人都看到了他,不过还好浑身上下裹的比较严实,刘君乾一定会认出他的身份。 “狐妖?!” 一听老道士这称呼,刘家人一下子就炸开了锅。 别忘了,刚才老道士才说过,郭向北之所以会做出那些不人道的事情,就是被狐精魅惑的。 在场的,可没有人愿意做下一个郭向北,更不愿意做下一个刘君乾。 “道长,剩下的就交给你了!”刘缪大喊一声,让刘灿搀扶着他快速离开。 刘君乾本来也想走,可是却被郭向北用嘴咬住了衣衫,“别、别扔下我!” 无论老道士的青色火焰,还是沈欢的神出鬼没,都对他的三观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这不是一个科学至上的年代吗? 不、不对,自己拼命偷来的东西,准确来说也已经超越了科技的范畴,该死,我以为只有那个组织才会存在这样的变态,没想到华夏也存在。 我不能死,我还要让郭家再次成为明珠……不!是华夏第一的家族! 皇族当年对我们郭家所做的那些事,在我的计划成功以后,还要十倍的奉还,我不能死在这种地方,不能! 刘君乾遭遇昨晚的事情后,精神和肉身上都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现在郭向北又做出这样的举动,再次触碰到了他的神经。 “带他走,贫道已经说过,他之前的那些行为,完全是因为中了狐妖的魅惑之术,和他本身没有任何关系。”老道士一边说着,一边挥舞了一下手中的桃木剑,在以剑气斩断郭向北身上麻绳的同时,桃木剑也开始跌落木屑,露出了真正的面目。 看到那把血红长剑的样子,苏璃感觉自己的整个灵魂都在颤抖,这把剑正是当年将她斩杀封印的长剑! 剑身赤红,并非是因为由赤铁打造,而是血液渗透到了剑体,简单来说,这是一把因杀孽过多,而造就的血剑! 当年疯道士手中所握的长剑,也不是什么神兵利器,只是烂大街的普通货,但……到了疯道士那个境界,使用什么兵器已然不再重要。 见妖即斩! 这便是疯道士的行事风格,而且手段极为残忍。 老道士都这么开口了,刘君乾也只能咬牙照做。 等到院落里的人都离开以后,老道士大松了口气,“狐妖,受死吧!” 言落,他便飞身朝着沈欢的胸膛刺去,不偏不倚,瞄准正中的位置。 这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祖训,狐妖诡计多端,心不在左亦不在右而在正中! 想要斩杀狐妖,就必须斩其心魄。 看似简单的一件,却是魂体双攻的极致一剑! “快躲开!” 当年深吃过次此亏的苏璃,连忙大喝提醒沈欢,也就在这个时候,老道士终于注意到了沈欢身边的苏璃。 狐妖在那里?!那我刺之人是—— “滞!”沈欢眼眸红光一闪,紧接着一记无相龙拳直接轰出。 他将自己包裹的这么严实,就是为了隐瞒身份,既然是为了隐瞒身份,就不能暴露出自己的底牌。 大帝传给他的那些神通,现世几乎没人会使用,千幻的目标又太过明显,所以无相龙拳是最好的选择。 对方一个多想,说不定就想到龙家身上去了,而且对方身为道修,对武者的武技套路,并不一定清楚。 沈欢的想法固然是好的,但对方赠给刘君乾的法宝都可以达到魂体双护的效果,他本人携带的自然更加厉害。 除了魂体双护以外,老道士的身上的法宝,竟然还有反弹的功效。 沈欢本想着限制对方的行动,但最终限制的却是自己! 该死!不是说自从道劫日以后,无论是修炼资源还是法宝神兵都进入了一种枯竭的状态吗?怎么这老道士身上有这么多奇怪的东西! 准确来说,这是沈欢第一次和法宝这样的东西打交道,所以处处都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 “叮!” 关键时刻,苏璃将双爪实化,拦截了老道士的攻击,付出的代价则是双手残废。 血红色长剑,斩杀了太多妖魔鬼怪,上面积攒的煞气,几乎是天地间所有妖魔的克星。 到了这个时候,沈欢也顾不得隐瞒身份,直接召唤出寒魄回击。 “叮叮叮——” 几声兵刃交接的声响过后,老道士从上风转为下风,并且眼中满是惊异,“这怎么可能?!” 血色长剑是祖师爷所留下的法宝之一,除了仙器级别的神兵,根本不可能有兵器和其争锋夺锐,但眼前这个狐妖同党的兵器,表现的却比血色长剑还要强势。 莫非是仙器?不可能,自从道劫日过后,除了我们一脉单传的斩妖门以外,几乎所有的道修圣门,都没有留下半间法宝,对方怎么可能会有仙器级别的兵刃。 老道士思绪一边转动,一边拿出符箓迎敌,在口诀念动下,这些符箓纷纷化作风刃火球之类的低阶五灵术法,朝沈欢狂轰乱炸起来。 “雕虫小技!”沈欢冷哼一声,收起寒魄,数不尽的雷弧、水箭等低阶术法从掌之间冒出。 “五灵术法?!对方难道是逐日境的高手?!”老道士想到想到这儿,一咬牙,用手扯去道袍,从怀中拿出了一面镜子,“这是你逼我的!” 第686章欢子,等一下!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从成为斩妖门弟子的那一刻起,老道士就注定要面临与狐妖的生死搏杀。 根据斩妖录的记载,狐妖只不过是祖师爷疯道人所是万千妖魔的其中一只,实力算不上最为强劲,背后势力也不是最强大的,但偏偏就是这样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妖,直到祖师爷临死前都惦记着。 曾经有弟子询问过祖师爷,既然说它是个祸害,那为什么不斩杀了这个祸害,而是选择封印? 但这个问题终究没有答案,疯道人只是不厌其烦的交代,若有一天,狐妖再次出来作乱,无论如何都要杀了她,用他所传的惊心一剑! 这位整日疯言疯语,戾气横生的祖师爷,似乎早就预料到道劫日的出现,所以留下了大量的法宝。 老道士之所以使用分身傀儡术,一是为了干扰狐妖苏醒后的判断,第二则是为了保护祖师爷留下的这些宝贝。 可以这么说,放在道修昌盛的年代,这些东西拿出来只不过是在普通不过的货色,但在道劫日过后的年代,每一件法宝都可以看成逆天神器。 他现在所拿出来的,名为罩妖镜,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困住妖魔的法器,同时还兼备着反射术法的能力。 看着眼前这些折回的五灵术法,沈欢连忙踏起七星步飞跃在了半空,然后将千幻化为弓弩,射出弩箭准备毁了那让自己头痛不已的镜子。 可惜的是,这些弩箭和那些个五灵术法一样,全都被反弹了回来。 在没有器魂之前,所有兵器都是虚体,换句话说,就是由灵气强度而幻化出灵体,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没有器魂的弩箭,和五灵术法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区别。 一寸长,一寸强,既然弓弩没办法得手,沈欢便改为龙首双头枪,准备借助手长的优势,刺破这面烦人的镜子。 “叮——” 老道士一手持罩妖镜,一手以血色长剑抵挡,两人实力相差不大,加上有法宝护体,天眼所带来的优势也消失一空。 唯一能够凭借的,就只有肉身的力量以及灵活性。 在连续不断的硬碰硬当中,老道士很快便支撑不住,转身想要逃离。 可沈欢却没放过他的意思,将手中的龙首双头枪,化为战镰斩魂,以优雅的弧度击碎了老道士手中的罩妖镜。 “唰——” 看着被割断的衣衫,老道士流了满头的大汗,对方这件武器,竟然可以无视法宝的护体功能。 其实在沈欢惊讶老道士身上为什么有这么多法宝的时候,老道士的内心同样十分惊讶,为什么对方手里会有这么多的神兵利器。 “看来咱们这儿的一些法宝,对西方魔兽来说,并没有多大作用。”沈欢在发现战镰的妙用后,就没打算再换其他兵器,尽管这种巨大的镰刀他使用起来,并不是十分的习惯。 “你身上散发的明明是人类的气息,为何要与这狐妖为伍!”老道士在说话的同时,再次将手探入怀中,似乎是想搜寻新的法宝。 沈欢没有因为他的质问而停手,一边攻击,一边说道:“妖又如何,人又如何?只要是我的朋友,不管对方出身如何,地位如何,种族如何,我都会一帮到底!” 这一次,沈欢险些斩下老道士的手臂,“把封印着尾魂的血玉交出来,我饶你不死!” “你虽然厉害,但却还没杀贫道的本事!”老道士又取出了一道符箓,不过这道符箓看上去比普通符箓大上三倍之多,而且纸张颜色也有所不同,“急急如律令,弟子受难,有请祖师爷降临!” “是召唤神魂的符箓,小欢子,快跑!” 即便不用苏璃提示,沈欢也感受到了对方的强大,所以二话没说,扭头就是跑。 打得过自然要装逼,打不过当然要跑,难道留下来等死? “跑?你们一个也跑不掉——噗!”老道士说完这话,便喷出了一口鲜血。 这张符箓是疯道人临死前留下最强大的符箓,后人弟子可凭借咒语,通过符箓为媒介,召唤出其临死前一缕残念。 可千万不要因为是一缕残念,就小视对方,当初就算逐日境后期巅峰的苏璃,在他面前也只能任其宰割,疯道人本身实力如何,可想而知。 随着鲜血的喷洒,一个虚影凭空出现——正是当初斩杀苏璃的疯道人! 疯道人的打扮和想象中的不同,衣冠整齐,头发也梳理的井井有条,唯一不和谐的地方,就是他的一头血发。 和血色长剑一样,都是由妖血染红的。 “孽畜,哪里逃!” 疯道人的残魂一出,便伸手朝着半空中奔逃的苏璃抓去,两者之间实力相差太大,苏璃根本没有任何的抵抗力。 “狐狸精!”沈欢见状连忙回身,想要把苏璃给拉回来,但奈何对方实力太过强劲,不仅没能把苏璃给救回来,反倒把自己也给搭进去了。 “狐妖乱世,你若不出来,还可苟活于世,现在……只有死路一条!”疯道人的残魂,说着便准备五指合并,将苏璃生生碾碎,可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他忽然停顿住了,脸上的表情充满了震惊。 “没想到,我还是晚了一步!早知如此,我就算泄露天机,要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他怎么回事儿?”感受到吸力消失,沈欢大松了口气。 苏璃劫后余生,脸上充满了庆幸,“他根本就是个疯子,谁知道怎么回事儿。” “算了,先跑再说!” 因为召唤疯道人,老道士的灵气精血消耗一空,已经没有能力阻拦,而疯道人又在发疯,照这个情形看,不出意外的话,他和苏璃很快就能逃离这个鬼地方。 只要等到符箓的时限到了,就可以拐回来把血玉给弄到手。 可就在这个时候,疯道士突然出声道:“欢子,等一下!” 欢子?! 沈欢听到这个称呼,忍不住停下了脚步,除了亲近的人以外,几乎没人这么称呼他,而且疯道人情急之下说话的语气,实在是太熟悉了。 这个疯道人,究竟是什么人?! 第687章大起大落 “愣着干嘛,快走啊!”苏璃在一旁焦急的催促道。 沈欢摆了摆手,“你先走。” 我先走?血玉在你身上,我能先走到哪啊! 沈欢现在一心想着对方是什么人,因为实在是太熟悉了,但他怎么都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对方。 就好像对方曾经和自己曾经是很要好的人,但自己却失忆了,翻遍所有的记忆,都想不起来对方的身份,却总感觉很熟悉。 “你……认识我?” “你们一个是几百年前的人物,一个是现代人怎么可能认识,他只不过是为了骗你留下而已!” 苏璃说的不无可能,但沈欢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小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如果对方想要杀自己,刚才就可以动手,完全没有必要在关键时刻停下。 “是的,我们不仅认识而且——”疯道人把话说到一半,却没再说下去,而是指着苏璃说道:“等我斩杀了这孽畜,再和你叙旧!” “你既然认识我就应该知道我的性格,我沈欢绝对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把我当朋友的人!”沈欢张开双臂,护在了苏璃的身前,大不了就是一死! “你——”疯道人显然被这个行为气得不轻,但最终还是没有出手,“你还是这样的性格,一直没变。” “你说的好像很了解我,但我却并不认识你,能不能把你的名字告诉我?” 沈欢暗中松了口气,看来自己赌对了,对方确实认识自己。 “咳咳——”半跪在地上的老道士又咳出了几口鲜血,对着疯道人说道:“祖师爷,您再不出手,符箓的时效就过了!” 疯道人看着已经燃烧大半的符箓,又看了看漂浮在半空的苏璃,最后将视线放在了沈欢的身上,眉头紧皱的他,似乎是在做着什么艰难的抉择。 “欢子,听我一句劝,不要继续走下去了,因为你从一开始就走错了,错误路注定得到的只能是错误的成功,放弃吧——不要——再——走——” 当疯道人话说到一半的时候,符箓燃烧的速度忽然加快起来,直至燃烧殆尽。 “祖师爷!!!”老道士发出一声哀嚎,再次喷出一口鲜血,险些昏死过去,“为什么、为什么在这种关键的时刻——您舍弃数十年阳寿,也要留下残魂制成符箓诛杀这孽畜,怎么到最后,您、您自己却放弃了——咳咳!” 不要继续走下去了,因为你从一开始就走错了…… 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沈欢怎么也想不明白,其中所蕴含的奥妙。 苏璃似乎看出了沈欢的心思,开解道:“他活着的时候就是一个疯子,做事毫无缘由,更何况只是死后的一缕残魂。”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现在疯道士已经魂飞魄散,这老道士也油尽灯枯,一切等拿回来尾魂碎玉再说!” “想要尾魂来恢复当年的实力?痴心妄想!”老道士忽然用手握住剑身,狠狠的朝着地面摔去。 “咔嚓——” 两人眼睁睁的看着血玉从一个小玉珠,变成了一颗又一颗的碎片。 “不!!!” 尾魂是苏璃恢复肉身的唯一希望,任何一条都不可或缺,血玉在碎裂的刹那,就代表尾魂也随之一同消失。 老道士毁灭的,不仅仅是一条尾魂,还有苏璃重获肉身的希望! 看到苏璃悲痛欲绝的表情后,老道士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哈——” 可惜没笑几声,便气绝魂断,死在了原地。 召唤符箓消耗了他太多的精气,最后和拼死一摔,更是让他踏入了黄泉。 沈欢愣在原地,良久才回过神来。 和苏璃相处了这么久,他自然知道尾魂的重要性,他想要安慰苏璃,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重塑肉身是苏璃一生的希望,但现在……一切都完了,重塑肉身注定只能成为再也无法实现的梦想。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的回头顿足,若自己没有理会疯道人,现在会不会是完全不同的结果? “对不起……” “不用说对不起,不管你回不回头,若对方执意毁掉血玉,结果都是一样的。”苏璃现在正处于一种,激动过后的冷静,用些不现实的形容,就好像是一瞬间苍老了很多。 “你不是说过,只要有上等的妖丹,同样可以重塑肉身吗?”沈欢猛然间响起了这段苏璃曾说过的话,“相信我,我一定能够找到高级妖丹,让你完成重塑肉身的梦想!” 苏璃摇了摇头,苦笑道:“其实从一开始我这个梦想就是不现实的,因为谁也不知道在我被封印的这几百年间会发生什么,也许碎掉的血玉,远远不止这一块。” “对不起,打扰了你这么久,我想是时候离开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沈欢猛地站了起来,“让我收集尾魂的是你,现在说要放弃的也是你,离开?离什么开?你这话的意思,是不是想说,其实从一开始你就在耍我?” “不是。” “在我看来就是!如果真的不是,那你就证明给我看!” 苏璃沉默不语,良久后,忽然带泪笑了起来,“你安慰的人的办法真烂。” “我本来就不怎么会安慰人,而且……你又不是人,烂不烂无所谓,只要管用就好了。”沈欢脸色不自然道。 苏璃笑了笑,没没再说话。 “笑是什么意思?剩下的尾魂,我们还找不找?” “当然要找,不仅要找尾魂,还要找能够让我重化人形的高级妖丹!” “这就对了嘛。”沈欢露出了笑容,就像苏璃说的那样,他不会安慰人,可以说一点都不会,毕竟说到底,他是个行动派,而不是嘴炮派。 离开刘家后,沈欢回了酒店,刚进门就被吓了一跳,“卧槽,你怎么在这儿?” 柳云飞晃了晃手里的磁卡,“时代在进步,我们盗门的技术也同样在进步,这种锁是拦不住我的。” “我现在没什么心情和你扯淡,更没心情用威压来锻炼你,你走吧。” 柳云飞嘟了嘟嘴,不满道:“谁说我来找你是扯淡锻炼的?小爷我是来送你礼物的。” “礼物?”沈欢还真想不出,柳云飞会送给自己什么礼物。 柳云飞嘴角挂起一丝神秘的笑意,然后猛地摊开了手心,用嘴配音道:“当当当当当!怎么样,惊喜不?” 在他手心站着的,赫然是一颗封印有尾魂的血玉碎片! 第688章最恐怖的还是人心 人生就如浪花,起起伏伏,有时跌入谷底,有时腾凌半空,大起大落谁也说不准。 如果是在之前,沈欢一定会欣喜若狂,但现在他只有惊讶,并没有太多的兴奋。 除却命魂,尾魂一共有八条,想要凝聚肉身缺一不可,如今已经失去了一条尾魂,剩下的尾魂或多或少都已经失去了意义。 “这东西你从哪弄来的?” “我就知道,你一定需要这东西。”柳云飞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身为一名偷盗界的高手,观察对方身上究竟有些什么东西,是最基本的眼力功底。 一个玉佩、一枚令牌、两张银行卡、一枚血玉碎块、一只不知由什么打造的宽手镯、一枚质地古朴的戒指、一个苹果6艾斯普拉斯手机,这就是他随眼一瞄得到的信息。 这里面有相同特征的,只有玉佩和血玉,再加上手镯和戒指,很明显,沈欢是一个古玩爱好者,并且偏爱玉制品。 刚巧,他在偷盗某物的时候,看到了一个除了形状,质地几乎一模一样的血玉,便顺手带了过来,“这东西和我的任务目标放在一起,应该不是什么凡品,话说……这玩意儿真的是吸收死人精华才弄出来的?” “谢谢了。”沈欢没有回答柳云飞的问题,道了声谢,便把玉佩收了起来。 “没劲。”柳云飞显得有些无聊,不过当他摸到腰间的小布袋时,却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笑意。 这次可是一单大生意,等交了任务,就能拿到一大笔赏金,到时候自己就可以用这些赏金来升级装备和器材,按照这个速度,要不了多久,自己就可以挑战s级任务,从而获得妙手神偷的称号! “对了,只知道你这次来是为了做任务,还不知道是什么任务,方便透露吗?” 柳云飞一听这话,整个人都变得警惕无比,“盗门众人在接受任务后,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这是我们这行的规矩。” 沈欢只是随口一问,也不是真的有兴趣,他好奇的是盗门这个存在。 夏天曾经说过,盗门和十二楼是华夏国内两大无法掌控的地下势力。 十二楼的本事他领教过了,成员全都是武者一流,但盗门的人,他只接触过柳云飞。 柳云飞号称是盗门年轻一辈的第一人,只是年轻一辈便有如此出众的轻功,不知道其他人怎样。 虽说如今是现代社会,但有不少东西是无法通过正当途径得来的。 就比如当初沈欢为了证明沈君兰清白所做的事情,准确来说是违法的行为,亲力亲为是好事儿,但术有专攻,偷东西这门功夫,他终究不是专业的。 如果今天出手是柳云飞,或许就不会被老道士毁去血玉了。 “对了,你要在明珠待多久?” “应该马上就会回去,不是今天就是明天。” “那正好,我需要回去交接任务,咱们一起。” 有个认识的人陪伴着,至少不会让旅途显得太过枯寂无聊。 盗门的宗旨在于一个静字,但以柳云飞的年龄,让他怎的闭口不言显然是做不到。 他一直想找个朋友聊天,但从小便成长于盗门的他根本就没有这个机会,现在遇到沈欢后,他的话匣子一下子就打开了。 柳云飞说的都是一些废话,沈欢也没心思去听,想着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无论是疯道人消散之前的话,还是苏璃的事情,都让他感觉异常的烦躁,最令他疑惑的是,疯道人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知道自己的名字,为什么会有那种熟悉感,又为什么说自己走错了路。 路,哪条路?生活的道路,修炼的道路,感情的道路,还是医者的道路,再或者说——自己的整条人生之路都走错了? 疯道人、屠道者,这两人身上有不少相似的地方,给人的感觉都很熟悉,但又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而且,他们两个似乎都知道自己的一些事情。 难道他们真如苏璃所说,是来自未来的人? 可要是这样的话,那么大帝和阎罗王呢? 乱,非常的乱,自从屠道者出现以后,沈欢平淡的日常生活,就完全被打破了。 线索看上去很多,但全都是凭空猜测,根本就是处于一种不明不白的状态。 沈欢看似成熟,可终究只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尽管是否成熟与年龄无关,但很欢真正意义上的成长,还是在走出长乐村以后。 在这种胡思乱想、烦躁不堪的情况下,沈欢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在梦中他好像解开了一切的谜题。 刘家…… 沈欢走了,但却给刘家留下了一个大大的烂摊子——老道士死了。 “父亲,这尸体怎么处理?”刘灿态度恭敬的对刘缪询问道。 刘缪看着老道士的身体一言不发,以刘家的势力,想要处理一具尸体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再说老道士孤家寡人一个,常年居于深山,就算死了也没人会在乎,但事情的关键,并不是在尸体的处理上。 刘缪中年发家后,就开始与老道士打交道。 表面上看刘家的成功,是因为数代人的努力和郭家未落魄前的扶持,但事实上刘家的骤然崛起,和老道士有着直接的关系。 刘缪现今之所以百病缠身,就是为此所付出的代价。 对他来说,老道士就算不是神仙,那也是神人了,这样强大的存在,竟然就这么死了。 看现场的打斗痕迹,绝对是双方在是用非人力量的情况下造成的。 其实老道士死了不可怕,老道士死了的后果才是最可怕了的。 老道士死了,就代表那狐妖还活着,既然这样,那狐妖会不会因为自己请了老道士来对付它,而来报复自己?甚至是——屠戮全族! “我这数十年的心血,不能就这么白费!”刘缪咬了咬牙,对着身边的刘灿说道:“让人砍下老道的头颅放在法台上,将家里供奉的三清台撤了,换成狐仙每日供奉!” 老道士为了刘家,付出了那么多,最终却落得如此下场,不得不感叹这世间最恐怖的东西,还是人心! 第689章那个人没他长得这么丑 刘家怎么做,沈欢不知道,也没兴趣去知道,他来明珠的三个目的现在已经全部完成。 国医会,一个中二的落魄少爷,凭借幼时玩伴的帮助所成立的组织,目的是为了赚钱。 中医公会具体要怎么还击,就不是他的事儿了,他只需要将事情的告诉李凤仙,自然会有人去想办法。 单对单的麻烦,沈欢还能解决,可一旦上升到两个组织的争斗,就不是他一个人可以影响的了,至少在国医会这件事情上面,他想不出什么好的克制办法。 第二天一早醒来,沈欢并没有立马喊醒柳云飞回燕京,而是和苏璃躲在厕所里将新获得的尾魂碎片吸收。 每次吸收尾魂,强化的都是实化能力,这次也是一样,除了之前的换位实化外,已经踏入逐日境界的苏璃,可以将整体实化十分钟。 逐日境高手出现十分钟,沈欢的实力可谓得到了巨大提升,虽然不是沈欢本身的实力,但由于两人性命相连的缘故,也可以视作沈欢实力的一部分。 不过苏璃并不是很兴奋,沈欢表现的也有些失落。 “我失落是有原因的,你在这儿失落个什么劲?” 沈欢摇头叹息道:“唉……太短了。” “什么太短了?” “时间。” 苏璃想了老半天,也没想通其中的关键,“什么时间太短了?” “你整体实化的时间。”沈欢越想越郁闷,“为什么只有十分钟,如果没经历过十分钟算长的了,但现在这个情况,至少也要半个小时啊。” 苏璃本来还是有些疑惑,但一听这话,猛地明白了过来,脸蛋羞红,怒道:“你这家伙脑袋里想的都是什么,混蛋!” “男人脑袋里装着这些奇怪吗?”沈欢没好气的说道:“再说,你上次发情期——” “你闭嘴!”苏璃脸蛋红的都快滴出血来了,她好不容易从这段记忆中走了出来,现在又被沈欢给扯了回去。 看着苏璃气急败坏的样子,沈欢忍不住笑了起来。 “笑什么笑,很好笑么!” 这个该死的混蛋,刚遇到的时候还蛮清纯的,这才多长时间,就变成了一个满嘴黄段子的臭不要脸。 沈欢不由自主的摸了下鼻子,“我也是好心好嘛。” “有你这么好心的?” “你生我气的时候,就不会去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情了。”沈欢说这话的时候很认真。 苏璃听后愣了良久没有回过神来,回过神的那一刹那,她没好气的骂了一句,“白痴。” 事实证明,沈欢的套路是成功的,至少目前来看,苏璃没有再去想尾魂消失的事情。 该办的事儿都已经办好了,沈欢才去教柳云飞起来。 “现在就走啊,要不……我再睡会儿?就一小会儿。”柳云飞整个人像是被钉在了床上一样,死活都不愿意起来。 “行,那你睡吧。”沈欢很爽快。 柳云飞一脸激动的说道:“你真是个好人。” 为了完成这次的任务,他日伏夜潜,基本上已经有三十六个小时没合眼了,如今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机会,而且还是睡这么软的大床上,自然是能多睡一会儿就睡一会儿。 令他没想到的是,沈欢竟然是这么一个大好人。 可柳云飞刚合上眼没多久,就又把眼睛给睁开了,处于盗贼的职业性,他敏锐的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在离开自己。 睁开眼睛一看,果然如此,沈欢是没有打扰他,而是直接走了! “喂!你不会这么不讲义气吧!我说喂!喂!”柳云飞大喊着,却依旧没有离开床铺,他实在是太困了。 过了没多久,沈欢忽然又退了回来,柳云飞见状大喜,“我就知道你不会抛下我一个人的。” 沈欢头挂黑线,都不知该说什么好,他是真打算走,但没想到一出门,就看到一群热烈欢迎自己的粉丝,无奈之下只好退回来了。 在这些粉丝里,有一个熟人,就是当初被沈欢骂为庸医的邵秋雪。 他身旁站着一个人高马大的壮汉,穿西装打领带,就差个墨镜了。 “怎么回事儿,难道被发现了?!”一看这情况,柳云飞一下子就清醒了,一个鲤鱼打挺就从床上跳起,也不管这里是多少楼层,直接冲到阳台跳了出去,整个过程就像是一只去捕食的猎豹,不过一个是猎杀,一个是逃跑。 话说回来,逃跑还能这么帅的,在沈欢认识的人当中,貌似也就只有柳云飞一个了。 看来自己刚刚选择抛弃他是正确的,不然就算等了,也会被对方抛弃,一报还一报,现在也算是扯平了。 大汉打量了沈欢良久,然后扭头对着邵秋雪问道:“是这个人吗?” “身高和体型都挺像的,但是我认识的那个年轻人要比他英俊多了。”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哪来的那么多废话!”一名同样打扮的西装男有些不耐烦的说道。 邵秋雪吓得双腿忍不住哆嗦,“我、我不知,但我医馆里的伙计说,他就住在这个房间。” “看来不让你吃些苦头,你是不会说实话。”西装男冷哼一声,说完便准备动手。 为首的大汉伸手把他拦了一下,皱眉问道:“也就是说这人不是我们要找的小神医?” “除了身高以外,他们没有任何相像的地方是,而且最重要的是,那个人没他长得这么丑。” 沈欢听到这话不乐意了,虽然他确实没有九分吴颜祖长得好看,但也不至于和丑字扯上联系吧! “对不起打扰了!”大汉微微鞠了个躬,然后对手下使了一个眼色离开。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帅不帅自己心里清楚就好,不必想那么多。 沈欢赶到机场的时候,忽然有一个着装朴实的女人,鬼鬼祟祟的走了过来,不用说,肯定是用了易容术的柳云飞。 “你还有脸回来。” 女性化的柳云飞脸蛋一红,“对不住,对不住,完全是职业习惯,职业习惯。” “呵呵……这种弱智一般的理由,你以为我会信吗?” 女性化的柳云飞眨动着装着美瞳的大眼睛,食指相对道:“我以为你会相信的。” 第690章我说过的,可惜你不信 盗亦有道,这个词语在柳云飞身上,只能用在部分行为上,刚才抛下沈欢一个人逃跑的行为,基本上和道义没什么关系了。 不过沈欢也没太在意,毕竟一买一卖,是一场很公平的交易。 柳云飞实在是太累了,坐上飞机后便开始睡觉,而沈欢也选择了闭目养神。 就在飞机起飞的那一刻,刚刚找到酒店的那几个大汉,风急火燎的从车上走了下来。 “该死!”为首的大汉有些气恼,双手不停地在厘米长的短发上挠来挠去。 “咱们怎么办?”手下们也显得很着急。 “还能怎么办,给在燕京的兄弟打电话,让他们在燕京等着沈神医!”大汉越说越气,“妈的,自己怎么就看走眼了呢,早应该想到的,这世间年轻人当中,只有沈神医一个人有那种本事!” “都怪那个邵秋雪,如果不是他说那个年轻人长得像吴颜祖,我们也不会弄错。” “话也不能这么说,沈神医易容改貌,很可能是为了办什么大事儿。”大汉看着逐渐远去的飞机,久久沉默不语。 飞机上,沈欢正睡得舒服,忽然感觉到了一股异动,睁开眼一看,是旁边的年轻人,好像想隔着他从柳云飞的身上取什么东西。 小偷? 这是沈欢脑海中闪现的第一个念头,虽说飞机的治安很不错,但也无法排除有小偷这种职业存在的可能。 要真是这样,那可就有意思了。 盗门的祖师爷号称贼祖宗,现在年轻人的行为说好听点是班门弄斧,说难听一些就是厕所点灯,找死! 沈欢有点幸灾乐祸的心思,要是年轻人被柳云飞整蛊,那必定会为这无聊的旅途增加积分趣味。 要是年轻人在柳云飞那儿得了手,那就更有意思了,贼祖宗被贼孙子偷了东西,想想都忍不住想笑。 出于这样的目的,沈欢准备继续装睡。 可就在这时候,年轻人却猛地回头,与他四目相对。 得,这下子什么都看不了了。 按照正常的剧情发展,小偷被发现后,肯定会因为心虚落荒而逃,就算不逃至少也要装作什么也没发生。 可这个小偷在发愣过后,不仅没有任何示弱的意思,反而恶狠狠的盯着沈欢,那眼神似乎是在说——你敢吭一声试试! 沈欢自然不会试试就试试,随意摊了摊手,做出了我不会多管闲事儿的回应。 小偷似乎没有想到事情会这么顺利,脸上多出了一些傲然——算你小子有眼色。 经过这短暂的交流以后,小偷继续行动着,可看着看着,沈欢忽然发现了一些不对劲的地方,这个年轻人似乎并不是小偷,而是一个……色狼? 这半天了,他的手一直在柳云飞胸脯附近徘徊。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无论在漆黑的夜晚,也无法掩盖其本身的光辉,不得不感叹柳云飞的易容技术,已经到了一种登峰造极的地步。 他易容的这位女性,虽然穿着很朴素,但身材却很有料,脸蛋也跟那些韩国女明星似的。 像那个女明星?这个还真不好说,毕竟以沈欢的阅历来看,除了一些出名的一线女星以外,其他人长得似乎都一个样,这和华夏现如今的网红锥子脸差不多,除了声音和胸以外,基本上就是两眼一抹黑,错把杭州当汴州了。 估计再过几年,就只能依靠声音来分辨了,胸这种东西,不就是两块硅胶的事儿嘛。 不过柳云飞所易容的这位女性,可就不是两块硅胶能解决的了,看那情况,里面塞得最起码也是榴莲。 小年轻在那蹭啊蹭的,一脸享受,本来偷偷摸摸就已经够刺激了,现在还有人在这儿敢怒不敢言的看着,简直是心里和生理上得到了双重满足。 沈欢心里则是一阵恶寒,大兄弟,柳云飞那家伙的叼是假的,你难道摸不出来吗? 活着真是一种罪过,因为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充斥着你一个人的人生,想要在世俗活下去,就必须去接受世俗的一些设定,所以大多数人都选择了妥协,胆小的则以死亡来逃避这些以个人能力无法更改的事实,而胆大的则在世俗制度所建立的狂风暴雨中艰难的挣扎着。 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崩坏年代,衡量一个人是否出息有能力,金钱似乎成了唯一的标准,物极必反,这和当初闹得沸沸扬扬的劳动人民最光荣,几乎没有任何的区别。 而之所以说这么多是因为,沈欢快要忍受不住了。 本来这个世界美好的事物就不多,这个年轻人还非要做出一些违反人类三观的事情。 都说沈欢心管闲事儿,但他的中心思想其实一直没有变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这一次他抱着的是同样的想法,可惜的是——你他妈摸就摸吧,一直用觉醒的小弟弟顶老子的大腿是什么意思? “喂!” 面对沈欢的突然发生,年轻人被吓了一跳,接着再次施展出了凶狠到极点的眼,不过这一次并没有多大的用处。 只见沈欢一脸冰寒道:“如果在接下来的三秒内,你没有把自己的小家伙收好,我就把它打到骨折。” 年轻人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不过人生在世,总有几个脸皮厚的,他便是其中之一。 短暂的失神后,他脸上洋溢起一丝不屑的笑容,被自己一个眼神便吓回去的胆小鬼,竟然有勇气说出这样的话。 而且最可笑的是,还扬言要把自己的小兄弟打到骨折,开什么玩笑,老子这东西充血后坚硬如铁,是你说打断就打断的?还有,小丁丁这东西也能骨折,开你姥姥的玩笑! “二……” “小子,你想死吗?”年轻人眼中闪过一丝狠意。 沈欢无动于衷,继续数道:“一……” “来啊,我倒要看看,你怎么让我的小家伙骨折!” “这是你自找的。”沈欢说着,两手齐动,一手折树枝,一手点哑穴,一切都在瞬间完成。 感受到剧烈痛意的年轻人,想叫叫不出来,刚想挣扎,又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身体的掌控权,最终硬生生的被痛昏了过去。 期间除了一声“咔嚓”的脆响外,再也没有任何声音会影响到其他乘客的旅途。 “我说过的,可惜你不信。” 第691章大哥,我真不是故意的! 骨折带来的最多是痛苦,待会儿下飞机的时候矫正一下就好,并不会致命,大概飞了一半以后,年轻人终于从痛苦中醒了过来。 这一次,他再看向沈欢,就不再是凶巴巴了,整个眼眶里写满了恐惧。 这个家伙绝对不是人!恶魔!自己怎么会招惹到这种可怕的家伙! 你这么厉害早说啊! 妈的,老子的小兄弟竟然就这么完了,这找谁说理去。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高头大汉走到旁边拍了拍他肩膀,“小吉,走,跟哥上趟厕所!” “呃——呃呃——”年轻人仿佛见到了救星,奋力的发出声音。 高头大汉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好好说话,嗯嗯啊啊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老子爆了你菊花呢!” 这大汉一边说,一边拍年轻人的肩膀。 年轻人现在的情况是有苦难言,根本说不出任何话,越是这样他越是能感受到沈欢恐怖的地方。 很快高头大汉就发现了不对,对着沈欢质问道:“小子,我兄弟咋回事儿?” “不知道。”沈欢天真的摇了摇头,“我也是刚睡醒,可能是睡姿不对,导致的全身麻痹吧。” “扯捷豹蛋,睡觉全身麻痹可能,但能连舌头都麻痹了么?”高头大汉显然是个粗人。 沈欢耸了耸肩没有说话,但那小表情似乎是在说,你爱信不信。 “嗯嗯!!!!”年轻人又奋力的开口,同时摆弄眼神,朝沈欢那边看了过去,他现在什么都不求,只求自己的大哥,能看懂他这动作的意思。 高头大汉顺势一看,“卧槽!” 在他发出卧槽的同时,沈欢也在心里卧槽了一句,有没有搞错,就这么点小动作,就知道这事儿是自己干的? “卧槽!”高头大汉又骂了一句。 他这两声惊天卧槽,吸引了不少乘客的注意,不仅如此,还把空姐给惊动过来了。 “这位先生,请问有什么能帮您的吗?” “不用帮。”高头大汉大方的摆了摆手,视野紧紧的盯着沈欢……旁边的是柳云飞,“这小妞真他妈靓!比飞机上的空姐好看多了。” “兄弟,眼光可以啊!”大汉又拍了年轻人两下。 年轻人此时此刻的内心是崩溃的,老大,你他妈别拍了,你小弟的小弟弟都没了,你再把我拍死,可就全完了。 空姐的面色有些尴尬,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成为空姐对女人来说,也是一种极大的荣耀,别忘了空姐的第一要求就是五官端正,但出于职业道德,她只能尽量微笑道:“先生,如果您没有其他事情的话,还请您坐回自己的位置,以免影响到其他乘客。” “影响?”高头大汉皱了下眉头,一手捋起袖子,一手撩起衣服,手臂上是一头狼形纹身,而肚子上则有一道长长的刀疤,再加上个头和本来就凶神恶煞的长相,看起来令人胆战心惊,“有意见?谁有意见,有意见的给我站出来,咱俩单独到厕所谈谈!” “先生,您这样是不对的。”空姐也被吓了一跳,但在这个时候,职责在身,不允许她出现临阵退缩的情况,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在说这话的时候,她已经随时准备通知飞机上的安全员过来。 “对不对那是老师的事儿,跟你有什么关系!”高头大汉骂骂咧咧道。 “够了,你一个大老爷们,难为人家一个空姐算什么本事!”这时候有个文质彬彬的小年轻看不下去了。 高头大汉眼中透露出一股赞赏,“可以,不错,很有胆量,来!既然你站出来了,就跟老子到厕所单独聊聊!” 高头大汉对于厕所似乎情有独钟,三句话不离厕所。 “先生,您再这样,我就叫安全员过来了!”空姐鼓足了勇气。 “多管闲事儿!”高头大汉的爱好似乎和他的小弟一样,都喜欢胸大的,不怎么看脸,面对娇滴滴的空姐,一点也没怜惜的意思,抬手就是一巴掌! “啪——” 沈欢将手中的水瓶扔了出去,改变了高头大汉的攻击轨道。 空姐虽然没被打中,但还是因为惊吓而倒在了地上。 “你也想多管闲事儿?”高头大汉认出那瓶子是沈欢的,脸色瞬间难看了起来。 沈欢一脸惊恐道:“不、不不!我、我从来不管闲事儿,更何况是您的闲事儿啊!” 沈欢确实不是在管闲事儿,因为这件事儿是因他而起的,虽然他怕麻烦,但也绝对不会把自己的罪让一个无辜的女人来扛。 “对不起啊大哥,我、我不是故意的,只是刚刚太紧张了。” 本来大家伙还以为,出现了以为惩戒除恶的英雄,毕竟沈欢的个头和那个小青年比起来,要高得多,是在场唯一一个勉强和高头大汉持平的角色。 可没想到对方不是英雄,而是一个怂包。 高大大汉冷哼道:“小子,别给我玩扮猪吃虎的把戏,你以为我很好骗?” “大哥,我说的都是真的,您这么英明神武,我怎么敢跟您动手呢!” 既然知道我是扮猪吃虎,那还不乖乖的从哪来回哪去。 但高头大汉并没有听明白沈欢这话里的意思,大笑道:“我谅你小子也没这个胆量!” 说完,他对着跌坐在地的空姐骂骂咧咧道:“小丫头,别以为你穿身制服就可以多管闲事儿,老子的闲事儿你管不得!” 要说这空姐也不是管闲事儿,做多只是在做职责内的事情。 在现今社会,无论在任何岗位,能够坚守自己职责的人已经不多见了。 “这次老子给你一巴掌就算完事儿,下次要是再让老子碰到,老子就强x了你!” 有完没完! 沈欢四处搜寻了一下,并没有找到趁手的物件,只好伸手去掏柳云飞的“胸”,可这一摸,他又傻眼了。 靠!这易容术真是神了,简直跟真的一模一样! 我呸!现在可不是想这个的时候。 沈欢从柳云飞怀里随手掏出了一个物件,再次阻挡住了高头大汉的攻击,而且因为用力过猛,大汉的那只手已经被砸成了青色。 高头大汉气的鼻子都快喷出火来了,他刚准备叫骂,沈欢却连忙举起了双手,“大哥,我真不是故意的!” 第692章听说过萧帮吗?十一月的肖邦算吗? “去尼玛的!”高头大汉现在哪管你是不是故意的,现在他就想出气,一而再再而三的这么做,别说他这个暴脾气的,就算没脾气的也该炸毛了。 他一边叫骂一边挥舞拳头,朝着沈欢脸上毫不留情的砸了过去。 “啊——” 此时高头大汉传出一声惨叫,不是沈欢还手了,沈欢不仅没有还手,而且还“怂”到极致的双手抱头,猛地弯腰,那形象和鸵鸟把头伸进地里面的情况像极了,只不过是一个他是把头藏在双腿之间。 高头大汉之所以会发出参加,那是因为他出拳时用力过猛,打在了座位上。 学过屋里的都知道,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加上座位带有弹性,他这一拳不仅没能出气,反而把自己的手腕给弄脱臼了。 “大、大哥,我真不是故意的,您、您的手没事儿吧?”沈欢带着一脸庆幸的抬起了头,看见高头大汉满头大汗他还很关心的做出了询问。 高头大汉气得不轻,抬起来左手,就准备再给沈欢来一拳,可右手腕的疼痛却在不停地提醒他,使不得使不得,要是除了拳,这手估计也得废了。 不,我没必要出拳啊,打耳光子不就行了嘛! 高头大汉也是个痛快人,想做就做,朝沈欢脸上一挥,就准备给他一个大耳光子。 “啪——” 沈欢这一次没躲,不是躲不过,主要原因是,他根本就没必要躲——就在高头大汉出手的那一刻,沈欢身边的年轻人直接站起了挡下了这一攻击。 那清晰的脆响,就是从他身上发出来的。 面对突然站起来与自己“对抗”的小弟,高头大汉心中很是惊讶,忍不住咒骂道:“你这个兔崽子,拦老子干嘛!” 沈欢则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一脸的感激,“兄弟,谢谢你,大恩大德永生难忘!” 年轻人不能说话不能动,但却可以流眼泪,此时这个情况下,也只有眼泪才能表达出他内心的悲惨。 沈欢都把自己的小弟弟给掰断了,想杀了他的都有,又怎么会保护它呢。 “别以为眨巴两点眼泪就没事了,让开!老子今天非得让这小子好好尝尝苦头不可。”高头大汉一把推开自己的小弟,准备再给沈欢来这么一巴掌。 “啪——” “你他妈还敢拦我,如果再拦我,别怪我不给你这当小弟的面子!”高头大汉都快气死了。 那小弟一脸无辜,瞎说话又说不出来,只能干流泪。 他也想不明白,对方没推没攘自己的身体,怎么就非得“拼死护主”呢。 “啪——” “你他妈还敢拦我!”高头大汉都快气疯了,一边大骂一边对着自己的小弟拳打脚踢。 没办法,人心里有脾气总得发泄,而发泄脾气的最好办法,就是将自己内心的怒气,撒在比自己低级人的身上,比如父母对儿女,儿女对父母,上司对员工,老婆对老公,这是千古不变的定理,从某种程度来讲,所有人都是“欺软怕硬”的,因为他们很清楚,无论自己再怎么作,对方都拿自己没办法。 “先生,请你住手!” 空姐已经恢复了冷静,在她大喝出声的同时,安全员也都赶了过来,将高头大汉给拦了下来。 “放开!”高头大汉奋力想要挣脱安全员们的控制,还真别说,他的力气着实够大,两名安全员直接就被他甩开了。 “老子不闹事儿,就说几句话,说完就回去!”大汉先是打了一个包票,然后对着沈欢问道:“小子,你很可以,说吧,是在那条道上混的。” “大哥,我听不明白你这华丽是什么意思啊?那条道?人行道算不算?” “那就是交警了是吧?” 沈欢连忙摆手,“不是,我就一路人,又没车所以每天都得走人行道。” “哼!你知不知道我是谁?”高头大汉面带傲然。 沈欢很是配合的摇头,“不知道。” “竹叶青听说过么?” “没有。” 连竹叶青这样的名头都没听说过,果然只是一个怕事的胆小鬼,刚刚要不是我这小老弟拦着,老子非得把他揍成肉泥不说! “那萧帮你肯定听说过吧?” “肖邦?名字听说过,但是曲没听过,只听过十一月的肖邦,算是听过吧?”沈欢脸上满是真诚,因为他真的没听说过什么肖邦。 不过看这高头大汉的表情,肖邦要么是一个道子上的大混子,要么就一个社团的称呼。 华夏第一帮,曾经只手遮天的存在,这小子都没有听说过,看来他不仅不是道上人,而且还是一个连什么新闻都不知道的乡巴佬。 “不知道,今天老子就让你知道知道!萧帮是咱们华夏这片土地的第一社团,而老子我就是这个社团的其中一员。” “多谢大哥帮我上课。” “上尼玛!老子是在警告你,别以为在飞机上有人护着你,你就没事儿了,等到了燕京,咱们再好好算算这笔账!” 高头大汉放完狠话后,便扭头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谁都看得出高头大汉不好惹,现在事情了了,他们也不会再追究,还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呵。” 等到人都散去以后,一旁的柳云飞忽然发出了一声不屑的笑声。 “哟,还知道醒啊?” “这么吵怎么可能不醒,而且我们盗门中人,各个警觉敏锐,任何风吹草动都无法逃过我们的眼睛。”柳云飞说这话的时候,满是得意。 既然警觉这么敏锐,刚刚这个色胚子摸你假胸的时候,你怎么不醒过来? 虽有打脸的机会,但沈欢并不想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这事儿说出来总感觉怪怪的,遂转移话题道:“对了,你刚刚笑什么?” “我在笑那个大块头。”柳云飞面带不屑道:“萧帮曾经确实很厉害,但那也仅仅只是曾经,张老太爷在的时候称之为天下第一大帮会还凑合,但新晋之秀楚江王消失后,皇族对其进行了大力的打压,如今整个华夏都没帮会的存在,又哪来的华夏第一社团。” “我笑是因为,那大块头根本就是在吹牛逼,而且还是过时的牛逼!” 照道理来说,年轻人在听到这些话后,一定会对自己的老大有所改观,因为他当高头大汉的小弟,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对方出身于传说中的萧帮。 可惜他现在没这个时间,在柳云飞开口的刹那,他就没有任何的心情了。 尼玛,自己摸了这么久,竟然是在摸一个男人,不是一个伪娘,我他妈——我——我—— 就这样,这位大好青年,因为恶心,再次昏死了过去…… 第693章现在哪还有什么社团 “当年萧帮大起大伏,就在式微之际,张老太爷一个人手拿一块板砖,敌对社团总部,从此萧帮一鸣惊人,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最终成为了华夏的第一社团,因为在家排行老二,人称张二爷。” “张老太爷走后,萧帮内乱,各大社会觊觎萧帮龙头之位,可以说是社会界最乱的一阵子,但就这这个时候执法长老楚江王横空出世,施以金砖刑镇压群雄,铲除叛党,最终带着萧帮再次成为龙头巨鳄!” “可以这么说,从古至今,没有一个帮会性质的存在可以超越萧帮!” “你认为现在天下太平,前任国主又大力打压黑暗势力,如今已经没有社团存在?呵呵,这个直接水很深,凡事都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下了飞机以后,高头大汉的嘴巴就没停过,看着好像是在和背上的植物年轻人说话,实际上他是故意说给沈欢听的。 从柳云飞那里就可以得知,如今除了盗门和十二楼以外,华夏基本上没什么黑暗势力了。 盗门是因为人数较少,门派总部隐秘,加上只是偷盗,又不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天组也没什么办法,十二楼则是因为频繁更换根据地,虽说是杀手组织,但因为消息封锁得当,基本上没什么人知道这个组织的存在。 既然没有知道,那自然不会有人下单子,所以十二楼的大部分生意,都来自于国外,一年在国内也接不了几单,之所以会对付楚歌,也是因为人情才出的手。 准确来说,十二楼算是国外的地下组织,只不过总坛在国内。 至于萧帮,早因为改革的原因而消失了。 基于以上原因,基本上可以确定高头大汉是个扯虎皮吹牛逼的存在,他刻意说了这么多,估计也只是想让沈欢感到恐惧而已。 “小子,马上就要出机场了,老子我的人已经在外面了,等会儿出去以后,有你好受的!”高头大汉吹完牛以后,冷生生的瞪了沈欢一眼。 到了现在沈欢也没扮猪吃虎的兴趣了,随便打了个哈欠,继续往前走。 至于柳云飞,这次可能真的是出于职业习惯,下飞机后,就直接利用自己的身法开溜了,毕竟他不走正道的时间,远远要比他走正道的时间多得多。 见沈欢不搭理自己,高头大汉继续放起狠话,毕竟狠话是不要钱的。 可等走到门口以后,沈欢却愣住了。 在机场门口的停车位上,停了三两轿车,前后是两辆黑色的普通轿车,中间是类似加长林肯的车辆。 而知这些车门前站着的,全都是西装领带,除了低头的没带墨镜以外,其他人都带了墨镜。 我去,难道这大块头儿真是传说中萧帮的成员? 不过很快沈欢就了这个念头,因为高头大汉突然不说话了,他不说话之前说的那就是,“老子萧帮分分钟弄死你信不信?出了这门,有本事你别打车,谁他妈打车跑了谁是孙子!” 为首的西装男皱了下眉头,大手一挥将高头大汉给围了起了。 “你、你们想干什么?!老、老……我可是萧帮的人!”高头大汉还在硬撑。 西装男没有理会高头大汉,对着沈欢鞠了一躬,“对不起沈神医,因为我们的失误,给您造成了困扰真不好意思。” “呃……我们书并不认识吧?” “在下田七。”西装男和沈欢握了握手,“现在咱们认识了。” 田七说完,转身看了一眼,正在大叫大喝的高头大汉,对着手下说道:“冒充我们萧帮,还这么聒噪,把他的舌头给割了!” “啊?!”高头大汉一听这话,直接就慌了,连背后的小弟也不管了,他本来还想硬撑,可是在田七自报家门以后,就完全没了这样的念头。 萧帮,自己吹了半天的萧帮,没想到这个年轻人就是萧帮的。 这哪他妈是扮猪吃老虎啊,分明是扮猪吃大象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我不应该冒充你们萧帮的人,我肚子上刀疤是阑尾炎手术失误开口开大了,但朋友么都说我长得凶,要是再弄一条纹身,不用说话就像是道上人了!” “我起初也只是玩玩,但没想到人们欺软怕硬的个性给我带来了不少好处,所以我才会这样的,我以后不敢了,真的,我真不敢了,各位大哥爸爸爷爷!求求你放过我的舌头吧!我一家老小还等着我这张嘴讨饭吃呢。” 这边还没动手,高头大汉便已经吓尿了,不仅仅是精神上,现实也是一样。 “有些事必须得付出一些代价,你拿着萧帮的幌子晃了这么久,也该吃些苦头了。”西装男却没放过这大汉的意思。 沈欢摆了摆手说道:“没必要这么血腥,放他走就好了。” “谢谢!爷爷,谢谢爷爷!”高头大汉不要脸起来,连他自己都不怕,反正对他来说,面子再重要也不如命重要。 磕头怎么了?平时上香的时候对着瓷娃娃都磕了,对着人就不能磕了? 喊爷爷叫爸爸?这些都只不过是称呼而已,叫了又不代表就是真的。 “今天给沈神医一个面子,若是日后我再发现有这样的事情,就不是一条舌头这么简单了!滚!” “滚,我滚!我滚!”高头大汉真不只是说说而已,将自己抱成一团滚了出去。 “你们是萧帮的人?”沈欢皱眉对着田七问道。 对于社团,沈欢的态度和皇族一样,这群人是能不产生关系就不产生关系。 田七咧嘴笑了笑,“现在哪还有什么萧帮,早就是太平社会了,别说萧帮,就连社团这种东西,出了校门也是半个没有,我们也就吓唬吓唬他而已,不过……我们的前身是萧帮。” “这次多洗田七兄帮我解围,要是没什么事儿,我就先回去了。”沈欢说着就打算离开。 称呼自己是沈神医,目的显而易见,应该是想让自己帮忙治病。 但就像前面说的那样,沈欢不喜欢和这种人打交道,他的麻烦已经够多了,不需要更多的麻烦。 可他刚抬脚,刚才围着高头大汉的人,就把他给围住了! 第694章求求您救救老板! 放在以前,这么多人拦着,沈欢还真可能会有点小紧张,但现在他没有任何紧张的情绪,有的只是怒意。 不惹事儿,不代表怕事儿。 先不说萧帮已经成为过去,就算萧帮还是华夏第一大社团,沈欢依旧不会放在眼里。 社团再强,能强过皇族?连国主的面子都不给,更何况是一个社团的面子。 “你们想干什么?” 敬酒不吃吃罚酒,是社团盛行时的经典套路,我先给你面子,如果你不同意,那就再来一套铁拳。 而且刚刚田七的做法,说是在警告吓唬高头大汉,但转个念头想想,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示威呢? 只要你们动手,我就让你们体验一下,得罪医者的下场! 会救人也会杀人,才配得起药王这个称号,而沈欢似乎很久没有杀过人了,准确来说,真正意义上死在他的手里的人,一个巴掌就数够了,或许还会有些剩余。 一干成员没有回答沈欢的问题,步步逼近,最终在田七的带领下“噗通”一声,全体跪在了地上。 “沈神医,您应该是发现了我们的目的,但我还想做一下最后的恳求,求求您救救我们老板吧!” “沈神医,你若是救了我们老板,我哈巴的这条狗命,就是你的了!” “我这辈子,受了老板不少恩情,没有他,我现在也许依旧在大街上和人打架斗殴,是他让我这个社会蛀虫重新找到了出路,沈神医,我知道您医术高明,只求你救救老板,他是一个好人,真的好人!” “我马仔没什么本事,贱命一条,也许也入不了沈神医的法眼,但我还年轻有的是时间,只要你救了老大,从今以后,就算做牛做马,我也灭幼任何怨言!” 沈欢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果然,乱想迟早会出事儿,不过这萧帮的人也太不按套路出牌了。 但话都已经说到这个分子上了,他也不好意思厚着脸皮拒绝,只好说道:“神医这个称号我不敢当,能不能救你们老板我也没办法保证,所以去了治不好,你们也别想着用割我舌头这些招数来威胁我。” “另外,我刚刚下飞机,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处理完,等处理完这些事情,我才会跟你们过去救人。” “可是老板的伤势已经不能再耽搁——” 不等那小弟把话说完,田七便伸手拦了下来,“一切都听从沈神医的安排。” 做人不能天得寸进尺,要懂得满足,沈欢之所以把话说的那么难听,一是因为他本来就打算这么做,二来是想看看这些前身是萧帮的正经人士,到底有没有他们嘴里说的那么伟大。 “沈神医,您接下来要去哪里?我们可以开专车就进行接送。” 对于田七的这个提议,沈欢没有拒绝,因为他的确需要有人替他代步。 沈欢第一个去的地方是中医公会,毕竟促使他明珠之行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中医公会对于国医会的疑惑。 “你是说,国医会只是一个年轻人,借助刘家势力搞起来的?”汪老面带疑惑,“现在还有年轻人对中医这行当感兴趣?我敢肯定,这里面应该还有其他的猫腻!” 现代社会,学习中医的人少之又少,沈欢在华大看似为中医界提供了新鲜血液,但中医专业的学生加起来才多少人? 和整个年轻人群相比,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所以沈欢才会苦恼,一个职业最可怕的不是从辉煌走到落魄,而是在落魄之际没有新鲜的血液来继承。 人们都很现实,活在世上为的是什么?生存! 这也是为什么会形成跟风效应的主要原因,如今除了公务员以及一些特别国企以外,基本上没什么职业能够跟铁饭碗这三个扯上关系。 而中医这样的落魄职业,又有几个人敢去冒险?中医专业的那些学生,最终又会有几人真正的去选择中医为生? 在这样的情况下,让中医崛起是必然之事,不然……中医很可能会像其他的落魄职业一般,从落魄走到消失。 “汪老您别着急,太师叔的话应该还没有说完。”李凤仙在一旁安慰道,其实她也不知道,沈欢究竟有没有把话说完。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汪老说的没错,目的确实不简单,但怎么说呢,我说出来大家可能会觉得有些可笑,郭向北创立国医会的目的很简单。” “他觉得国外人就和现今的一些城里人一样,放着山珍海味不吃,就喜欢吃些也才,但这些野菜对我这种乡下人来说,是很常见的食物,甚至已经吃的厌倦,而中医就是他嘴中的野菜,以同样的道理,如果将中医推广到世界上,就会赚大笔的金钱。” 汪老有些哭笑不得,“这种法子我们中医公会早就试过了,不过并没有成功,国外和国内的差别,并不是城乡的差别,他们更加向往科学,这么说吧,除了针灸和几样药品以外,基本上没有获得认可的。” “所以我才说这是一件可笑的事情,如果中医真的能够那么轻易的崛起,我们也不用愁的焦头烂额了。”沈欢耸了耸肩,“我还有一些私事儿要处理,关于怎么让国医会解散的事情,就交给在座的各位了,毕竟在这方面,我没有什么经验。” 沈欢离开以后,汪老看着李凤仙说道:“你是不是有什么话相对沈药王说?” “没什么。”李凤仙摇了摇头,但目光却没有离开过一刻,直到那个背影消失在了视野当中。 离开中医公会后,沈欢回了林家,客套完以后,就把去香江的事情说了一下。 “这事儿你不必跟我说,男人嘛,为了事业忙是很正常的,但……我想这件事儿你有必要跟妙诗好好解释一下。” 听到林老爷子的话,沈欢无奈的笑了笑,刚从明珠回来就要去香江,这也是他为什么不太想答应田七等人的原因。 倒不是怕林妙诗不答应,而是少聚多离,对于正处于热恋期的他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儿…… 人啊,总是要迫不得已的做出一些选择,即便最后的结果,不是你所希望的。 第695章这病老子他妈不治了! “去吧。” “妙诗,我——” “没事的,人命比较重要,更何况你也答应过人家。” “这件事来的太突然,我也没想到……对不起妙诗。” 无论说再多,也改变不了事实,而且沈欢也不是喜欢推卸责任的人,所以最终他选择了道歉。 林妙诗用手整理了一下沈欢的发丝,“被爱的人不需要道歉,况且你也没做错什么,我既然选择了你,就应该对接下来要面临的事情有所准备。” “你这么忙,我确实有些不开心,但不开心并没有解决问题,身为一个好的妻子,在这种时候应该要做的不是指责,而是谅解,这样两个人才能更长久的走下去,毕竟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 沈欢愣了半天,有些反应不过来,两人确定关系后,林妙诗虽然不再像之前一样冷冰冰,但也不太爱说话,即便说话了也很简短。 而这一次,她说了很多,而且还是大道理。 “妙诗……” 林妙诗面带微笑,“这是婶婶告诉我的,无论多么般配的两个人,总会有冲突的时候,大多数人选择了吵架,但我不想,因为我们走到这一步真的很不容易,而且我们也没必要因为这些小事儿而吵架。” “我要的很简单……只要你心里有我就够了。” 沈欢没有说话,紧紧的抱住了林妙诗,在这个时候,任何话都没有一个拥抱要来的管用。 爱是一时的冲动,但爱情却是一场需要经营一辈子的生意。 男人这辈子最大的幸福,不是多么高的权位,获得了多么昂贵的财富,也不是娶了一位多么漂亮的老婆,而是有一个懂你爱你谅解你,心疼对方超过自己的老婆。 沈欢很荣幸自己能有这么一位伴侣,不管林妙诗是否能够做到,但只要有这些话就够了。 “妙诗……我爱你。” 林妙诗笑了笑,“我也爱你啊。” 有些人不笑很美,笑起来更美,林妙诗就是这样。 沈欢如今已经不是初出茅庐的少年,在花丛中游荡了这么久,他的观点依旧没有改变过——林妙诗是他这二十年,见过最美最美的女人。 情到深处自然神圣,沈欢本来就是凡夫俗子一个,自然也没办法逃离这样的魔咒。 第二天早上,沈欢早早的起来,然后赶去了某个购物市场,他买了一串精致的风铃送给了林妙诗。 “每当风吹过,它就会响起,当它响起的时候,你就会想起我,而在美妙的声响下,你就会觉得我一直在你身边。” 沈欢不太会说什么浪漫的语言,购买风铃也仅仅是他的一时兴起,他不知道的是,风铃并没有带给林妙诗太大的安全感,反而带给她吹不尽的思念。 每当有风吹进来时,她总会静悄悄的看着轻微摇曳的风铃,看到它仿佛就像是看到了沈欢…… 香江也是华夏发达都市之一,不过沈欢却没有什么心情去观赏沿途的风景,一是因为他对大都市已经没什么兴趣,二是因为他想快点解决完萧帮的事情,然后回到林妙诗的身边,静静地陪着她。 田七为了不让沈欢显得太无聊,一路上讲了不少萧帮的故事。 据传萧帮最初的总坛是在宝岛,后来经过一系列的转变后,来到了香江,这其中的故事有些复杂,田七也没说的那么详细。 其中大部分的传奇故事沈欢都听说过了,比如萧帮的创始人天萧,将这发展到巅峰的张二爷,萧帮成立后第一位,也是最神秘的执法长老,以及让萧帮再次崛起安定的第二任执法长老楚江王。 当然,还有最终的落魄。 准确来说,萧帮的解散不是因为国家的大力打压而是选择了主动配合国家的政策。 现今之所以没有社团类的存在,就是因为萧帮解散前的命令。 社团解散后,萧帮的几个主要人员,由黑转白,利用人际关系走入了商道,最终成为香江最大的公司集团。 旗下涉及行业多元化,最为出众的是娱乐影视业以及安保行业,香江喊得出名号的明星,基本上都是出自于萧帮旗下的华夏天娱。 至于安保行业就更不需要解释了,虽然成立公司是为了摆脱萧帮的影子,但萧帮的名号和影响力依旧在那里,或许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响力会越来越弱,在香江却永远不会没落。 传奇就是传奇,即便消失了,也依旧是传奇。 转正以后,就再也没有萧帮这个称呼,虽然某些小圈子内,依旧流传着萧帮的传说,但萧帮已经没了,只有华夏天娱这个娱乐公司而已。 田七等人口中的老板,就是当今华夏天娱的大老板张展鹏。 张展鹏为人怎样沈欢不清楚,毕竟从单一渠道获得的消息,不一定就是真相,他这趟过来,基本上只是靠着救死扶伤的理念。 张展鹏住在华夏天娱旗下的私人医院,各层入口和楼道都有着巡逻的保镖,即便是田七等人想要通过,也必须验明正身,连搜查的过程也不能少。 “这是什么?” “银针,治病用的。” “这个呢?”保镖又拿出了一个手术刀。 “手术刀,做手术用的。” 保镖皱了一下眉头,“你一个中医用什么手术刀?” “你难道没有听过疡医这个名称吗?手术并不是西医独有的,华佗的开颅说你也没听过?”沈欢的语气有些不耐烦了,他是被这些人请过来治病的,而不是自己主动过来的,谨慎可以,但沈欢最讨厌拿自己的无知当借口的人。 难道中医就只会让人喝汤药?或者拿针乱扎?肤浅! 当然,沈欢生气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对方在提到中医时那股不经意的蔑视,当一个人瞧不起你的职业时,就等同于瞧不起你。 沈欢不介意对方瞧不起自己,因为自己是为自己而活,并非是别人,他介意的是自己的职业被人歧视。 “你说什么?”那保镖皱了下眉头,显然没想到一个小小的中医也敢和自己这么顶撞,“要不是因为西医没有办法,你以为我们会在你这个中医身上浪费功夫?” “怎么说话呢!”田七也看不下去了,开口大喝道:“沈神医是我们的贵客!” “组长——”那保镖还想说什么,却被田七给呵斥住了,“你给我闭嘴!” 沈欢忽然笑了起来,保镖以为沈欢是在笑自己,凶巴巴道:“你笑什么!” “呵呵……”沈欢笑完后猛地收起了笑容,“这病老子他妈不治了!” 第696章以身相许?我已经有未婚妻了 沈欢觉得这保镖之所以有这的脾气,都是他妈从小给惯得,因为只有在绝对溺爱的成长环境下,才会造就这么傻哔的性格。 可惜的是,老子不是你爹也不是你妈,所以不会惯着你,更懒得替父母去教育你,因为这样的人迟早会被别人给打死。 脾气?谁没有脾气,难道真当沈欢是圣母婊? 救死扶伤是医师的本分没错,但也要看什么情况,你尊重我,我自然也尊重你,需要我帮忙还在那里装逼,摆出一副“你个垃圾,我们请你来治病,那是你祖宗十八代积下来的福业”的表情是给谁看呢? 见沈欢扭头就走,不像是开玩笑,田七一下子就慌了神,“沈神医,沈神医,年轻人不懂事儿,你多多见谅,多多见谅。” “我说不治了就不治,听不懂人话还是怎么的?”沈欢的话很难听,他来不是给萧帮的面子,也不是给张展鹏的面子,而是给田七等人的面子。 现在保镖的行为,已经完全将面子这种东西消耗殆尽,而且沈欢这个人向来是说得出做得到,说不救就是不救。 田七众人看到这个情况,决定故技重施,男儿膝下有黄金,但为了老板一切都是值得的。 但沈欢却没给他们这个机会,直接用气针封锁了众人的穴道,别说下跪,现在他们连走路都做不到了。 “给我拦住他!”保镖再次私自下达命令。 田七都快气疯了,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沈欢猜得没错,这个保镖的确是被惯出来的脾气,身为家里年轻一辈唯一的男丁,他可是出了名的香饽饽,父母长辈对他好,堂姐亲姐对她好,他之所以能够进到这个公司,也是一位叔父帮的忙。 那叔父在安保公司里职位不低,所以平时保镖作威作福惯了,虽然一直待在基层,但整天保险的都是一副——我叔xx的模样。 大家给他叔父面子,一直都是睁一眼闭一眼,没想到最后却因为这个废渣,把沈欢医治老板的事儿给搅黄了。 “等一下!” 就在沈欢准备走进电梯的时候,一个悦耳的声音传了过来,声音很好听,但沈欢却没有回头的兴趣。 毕竟这年代不仅流行照骗,还流行声骗,人美声甜的不多,就经验来说,大部分声音好听的人,样貌身材都不大好,但这个出声的女人,明显不在这个行列,是个很漂亮的美女。 看起来年纪和沈欢差不多,马尾辫,二八分斜刘海,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很精神,身上穿着黑色背心,下面是已经流行了好几年的黑色超短牛仔裤。 “是那个人得罪你了吗?”美女指了指那名保镖。 沈欢没说话,但她却点了点头,走到了保镖的身前。 “大小姐我——” 他的话还没说完,便被美女扯住头发,来了一个膝击门面,一下不够两下,两下不够三下,只要沈欢不开口,这种毁容般的攻击就会一直继续下去。 沈欢没时间去心疼那个保镖会不会被打死,就他那种性格被打死了活该,没死的话就应该去烧高香了。 现在他最为担心的是……在美女出手的刹那,整个人的画风都变了。 我的野蛮女友这电影很火,但实际上没多少男人喜欢野蛮的女人,和大多数女人选择成熟稳重的“简单”男人一样,男人也有着择偶大众化的标准,那就是贤良淑德的“简单”女人。 即便不喜欢乖巧的,应该也不会有人喜欢这种野蛮型的,抖m类男性除外。 沈欢忽然间觉得,与野蛮女这种暴力的行径相比,林妙诗那种冷暴力真是温柔太多了。 “大小姐,再打下去就要出人命了!”田七虽然也看不惯那个保镖,但也不想眼睁睁的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被野蛮女给打死。 “沈神医还没喊停,我就不会停下去。”野蛮女在说话时,又加大了几分力气,而保镖则是不停地哀嚎。 沈欢眼睁睁的看着一个高鼻梁被砸平,估计再等一会儿,那鼻子就会完全凹陷下去,就算是高丽的整容医师都不一定有办法把这鼻子给挽救回来。 “停手吧。” 沈欢发誓,他真的只是对保镖产生了怜悯之心而已,并非是因为不想让保镖那肮脏的鲜血,染红野蛮女那光滑白皙的膝盖……真的。 “哼!”野蛮女冷哼一声,最后朝着保镖的胯下来了那么一脚,“来人,把他送去急诊室!” “我对于沈神医的这个道歉,您可否满意?”野蛮女一脸恭敬的看着沈欢。 “说实话不满意。”沈欢耸了耸肩,“我这人有被迫害妄想症,你刚刚那种行为,给我带来更多的感觉是,如果我不趁这个女人的意,她可能就会用同样的手段来加害我。” 野蛮女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沈欢会这么回答自己,愣了良久才回过神来,“那倒是我疏忽了……不知道要怎样道歉沈神医才会满意?” “一步错满盘皆错,说句老实话,不管你们做什么,我都不会满意。” 如果是别人这么说,野蛮女还这可能会和刚才对付保镖一样对付对方,但沈欢丝现在唯一一个救父亲的人,她只能忍着,“和医王世家的医药费一样,一千万加一个人情,还不足以让您出手吗?” “我不缺钱,至于人情……不管是我欠你,还是你欠我,都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野蛮女思考了一下,“如果你能救好我父亲,我就嫁给你!” 此话一出,沈欢还没吭声,田七却是急了,“大小姐,万万不可!” “我自己的事情由我自己来做主,即便是我爸甚至是我爷爷都管不了我。”野蛮女说着,继续对着沈欢说道:“所以我一定会说到做到。” “对不起,我拒绝。” “难道是我不够好?”任何人都不会觉得自己丑,野蛮女也是一样,况且她并不丑,而且还很美,可以这么说,香江又不少公子哥都想娶她,一是因为美貌,二是因为华夏天娱的实力。 从小就收到众星捧月般待遇的她,根本想不通沈欢拒绝的理由。 “我已经有未婚妻了。” 野蛮女愣了一下,不甘心道:“她难道比我还漂亮?” 想起那张绝美的面孔,沈欢忍不住扬起了嘴角,“她比这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都漂亮。” 第697章侄女,是叔叔错怪你了! 人情商的高低,不仅仅体现在如何机智的面对,刁难般的问题,有些时候也体现在问问题的技术上。 野蛮女的问题,可谓是愚蠢到了极点。 问一个男人,是自己好看还是他未婚妻好看,只要对方没有和你约啪或者恭维的意思,不管未婚妻在不在身边,都会回答——我未婚妻好看。 野蛮女很漂亮,但像沈欢这样正直的男人,是完全没有约啪的念头的,至于恭维,以他的身份需要对野蛮女做出恭维的态度吗? “你——”野蛮女有些生气,任何人都不想听到别人比自强的话,尤其是可以接近的身边人。 明星之所以被仰望,是因为他们离普通的世人太过遥远,试想一下,这个明星曾经是你的大学校友,你们曾经一起泡过妞,一起蹲在厕所抽烟,一起躲在被子里撸管,在结束战斗后还会互相递上纸巾的男人,却成了大明星,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或许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但无论在大度的人,即便不嫉妒也会稍有羡慕,原因无他,只因你们曾经处于同一起跑线上。 人们不会嫉妒马云,但却会嫉妒身边大发横财的人,无论这钱是对方多么辛苦换来的,都会觉得——玛德智障,这个傻哔只不过是运气罢了! 同一起跑线的人尚且如此,更何况林妙诗在野蛮女眼中只是一个地位比她还低的人。 要真说林家和华夏天娱谁更加强大的话,还真不好分,毕竟都是一方霸主般的存在。 俗话说得好,猛龙不过江,很适合形容两方的实力。 要真说起来,还是林家要强大一些,毕竟几乎所有的股份都掌握在自己或是分家的手中,而华夏天娱则是多方控股。 简单来说,两方看起来差不多,但林家的钱都流进了自己的口袋,而华夏天娱则是只有部分流入。 “没什么事儿的话,我就走了。” 做人要有原则,说不医就不医,别人给萧帮的面子,他却不用给,若对方真的恼羞成怒,那么沈欢可以保证,最后吃亏的,肯定是他们。 等到野蛮女回过神的时候,沈欢已经搭乘电梯走了。 为了避免麻烦,走出电梯后,他直接使用了灵狐步,那些个走廊的保镖只感觉一阵清风吹过,根本就没发现是有人从自己身边溜走了。 没过一会儿,野蛮女也下来了,对着那些保镖询问道:“姓沈的那个混蛋呢?” “啊?”保镖们一脸疑惑,有些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就是刚刚有没有人过去!” “我们一直站在这里巡视没有见任何人过去。” “是的大小姐,对自己人都这么严格,更何况是一个陌生人,请大小姐一定要相信我们的实力!” 野蛮女的面色却开始复杂起来,“根据小叔叔和小姑姑的说法,姓沈的不仅医术出神入化,就连身手也非常恐怖,就算出动整个安保公司的力量都得折戟沉沙。” 保镖有些不大相信,“这世间哪有这么厉害的人,当初他们二位对我们训练那会儿,也是利用了逐个击破的战术把我们的追捕给瓦解的。” 野蛮女没再说话,沉思了一会儿,“他应该已经走了,但他第一次来香江,对这里应该不怎么熟悉,田七,你让所有人都去找!” “大小姐,我们、我们手里没有照片,认识沈神医的也没几个,寻找起来应该有些困难。” “照片我会向小叔叔要——”野蛮女正说着,忽然一愣,“我在想什么呢,直接让小叔叔给他电话不就行了么,以他们的关系,沈欢一定会卖这个面子的!” 想到这儿,野蛮女拿出手机,在为数不多的通讯录中,拨通了名片为小叔叔的号码…… 离开医院后,沈欢便喊了一亮出租车准备离开,可刚上车手机便响了起来,是夏天打过来的。 “楚歌的事儿有线索了?”最近夏天忙的焦头烂额,一般不会主动打电话,所以沈欢潜意识认为,是他找到了楚歌的线索。 “还没,楚歌的事儿很复杂,越深入越觉得危险。” “听这话的意思,你似乎已经有了线索。” “是的,但由于没有证据,暂时还没办法肯定,只是一种推测。”夏天叹了口气,“这个推测太过大胆,我就先不告诉你了。” 沈欢有些无语,这种故意吊人胃口的行为真是令人讨厌,“那你找我有什么事儿?” “是这样的,你现在人在香江吧?” “嗯,在呢。”沈欢对于夏天知道自己的行踪一点也不意外,毕竟他本来就是灰色名单里的人员,“怎么了,是想让我代购什么东西?” “不是,我想让你救一个人。” “关系近的话帮,远了的就算了吧。”沈欢现在实在是没什么心情治病。 夏天干笑道:“不远,准确来说,算是我的哥哥。” “夏家的人?” “不是,是义父的孩子。” “张老将军的孩子?那年龄估计应该不小了吧?” 夏天和王紫嫣只是义子和义女,以张老将军的岁数,他的儿子至少也应该有四十来岁了。 “嗯,五十多岁了。” “得的什么病?” “这个我不知道,只是侄女给义父打了电话,估计你看后就明白了。” “等会儿,你问我是不是在香江,那就表明患者在香江,张老将军的儿子,自然是姓张,而请我来医治的正好姓张,你说有个侄女,刚才那个女孩被称作大小姐……我说,你让我医治的人该不会是张展鹏吧?” 实际上沈欢已经不需要夏天的回答了,他上面所说的已经足以证明,难怪萧帮会配合国家的政策,不过老头是天组组长,儿子是社团老大这种情况还真是少见。 等会儿……张,张二爷?张天浩,张展鹏……得,这估计是他们老张家的一种循环。 沈欢之前的疑惑也解开了,他在中医界虽然有名声,但毕竟已经消失了很长时间,按理说这种事儿不应该找到他的头上。 根据夏天的说法,这事儿还是张老将军推荐的。 两人小聊了一会儿,沈欢又让司机给拐了回去,到门口的时候,野蛮女已经在等待了。 就在她准备说话的时候,沈欢却先她一步开口,一把拉住她的手,愧疚道:“侄女,是叔叔错怪你了!” 第698章他就是神医?胡闹! 野蛮女差点没被沈欢这话给气死,看情况小叔叔应该给他打过电话了,但是……尼玛混蛋!平时连小叔叔也是称呼我的名字而已,你竟然敢叫我侄女! “是我让叔叔您受惊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即便内心有千百个不愿意,野蛮女也只能厚着脸皮,把这话给说出来。 不过她仍旧打算做一下最后的挣扎,“对了,还没自我介绍,我叫楚楚。” “张楚楚?好名字。” “我姓楚,单名一个楚字。” “啊?”沈欢有些迷糊了,这老张家可真是够奇葩的,最老的是社团龙头,次老的是天组组长,大的是前社团老大,就已经够奇葩了,没想到小的更奇葩,直接连张这个姓氏都不要了。 “我爸的女人有很多,在我小的时候我妈受不了离婚了,所以我跟我妈姓。”楚楚在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没有一点波动,似乎是在说一件很平淡的事情。 前社团老大,女人人多也很正常,不过看样子楚楚的个性多半是随了她母亲的刚烈性格。 楚楚这名字是好听不错,但放在野蛮女身上多少有些不合适,不过也正是这样的反差,让沈欢第一时间记住了这个名字。 “叔叔你既然回来了,应该也代表你同意帮我爸治病了吧?” “嗯,可以这么说,但有一点我要提前说明,治疗是治疗,但治不治的好,可就不一定了。” 楚楚认真道:“我相信叔父您一定有能力治好我父亲的病。” 和沈欢想象的一样,她们母女和张展鹏的关系算不上好,在楚楚七岁那年两人便离了婚。 离婚后,楚楚的母亲没有要一分钱,张展鹏也没打算给一分钱,可以这么说,基本上楚楚是靠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养大的。 和沈欢类似,在这种情况下成长起来的人,都会比同龄人早熟,楚楚更是把自己当成男孩子来看待。 她的身手早期是在学校打架斗殴打出来的,另一半是经历了夏天的特训而成。 楚楚之所以能够镇得住,那群保镖,可不是因为她大小姐的身份,而是实实在在的用拳头来征服的。 至今她脑海中还能回想起那天母亲接到电话时的情景…… “你爸爸他受伤了,很严重……希望我们能去看他最后一面。”母亲擦拭着泪水。 楚楚坐在沙发上表情很是不屑,“他的仇人那么多,注定会有这么一天,我只是疑惑,为什么过了这么久才有人对他动手。” “楚楚……”母亲拉着她的手,哽咽道:“其实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妈,你们离婚那会儿我已经七岁了,虽然不懂事儿,可也记事情了,他是怎么对我们的,我记得清清楚楚。”楚楚倔强道,她永远不会忘记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你不要怪他,你爸他并不是那样的人,我也是刚刚才知道的……其实、其实你爸他当年和我离婚,并且表现的那么无情,都是为了保护咱们母女俩。” “保护?”楚楚面带不屑,“他的仇家那么多,让我们母女孤苦伶仃的出来,这是保护?” “是啊,只有他表现的越无情,对方才越能明白,我们对他来说不重要,这样自然也就没有人来找我们麻烦了。”母亲深吸了口气,“当年,你爷爷配合国家政策,让你爸解散了萧帮,不过在解散之前,仍旧需要萧帮的力量来让其他的社团消失。” “大家混社团不是为了逞威风,从某种程度来说,也只是为了走险讨生活而已,你爸让他们解散,就等于砸了人家的饭碗,就算是社团的大哥,也难免会惹得一些人狗急跳墙……甚至是请人暗杀。”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留在他身边,只会更危险。” “你……你说的是真的?”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都到这个时候,他又怎么会骗我们呢。” 楚楚还是有些不大相信,“那现在事态稳定了,华夏也没有社团了,他怎么不把我们接回去?” “这事说到底还是怪我,你爸他说了,但你也知道我的脾气,当时正在气头上,就没答应回去……要不然,我们一家子早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妈……”楚楚的声音略带着几分颤抖,哽咽道:“只要他这次能够渡过难关……我们就回去……” 所以,她不是相信沈欢,而是不得不相信沈欢,他们一家子误会了这么多年,现在终于解开了,不想在经历分离了。 沈欢走到地方的时候,正有几个医生在讨论,为首的是一个穿着华服的老者,看样子也是中医。 在他们那边,还站着一个妇女,虽然穿的很普通,脸蛋和皮肤上有很多风霜所留下的痕迹,但依旧表现出了一副贵气。 “伤势太严重了,头骨虽然坚硬,但是被硬物重击了那么多下……这根本就是想置于张先生于死地!”老者叹了口气,继续说道:“脑神经受损、头骨几乎碎裂,还有积血压迫着神经,在加上后背刀伤上的毒……总之我是无能为力,恐怕就是您嘴里那位小神医也不一定有办法。” “毕竟……这和起死回生几乎没有什么差别。” “只怪老夫学艺不精,只能用针灸之术暂时打通一些经络,让张先生多活一些时间。” 一名穿着制服的医生推了推眼镜,“有句话,不知道该说不该说……我觉得张先生现在这种状态,我们在做的只是无用功,而且还有些强行让他受苦的感觉,与其这样,还不如让他——” “闭嘴!”楚楚大喝了一声,“治不好只能怪你们医术不精,沈欢一定可以治好我父亲!” 老者似乎很了解楚楚的脾气,叹息道:“楚小姐,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人命是很脆弱的……” 老者正说着,忽然一愣,指着沈欢说道:“莫不成你们要找的神医,就是这位小兄弟?” “正是在下。”对方对自己有礼貌,那么沈欢自然也会对对方有礼貌。 可对方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沈欢完全改变了,对他的态度。 只见老者犹如炸了毛的公鸡一般,大骂道:“这不是胡闹么!” 第699章我不能拿大哥的性命开玩笑! “张先生连我的医术都没办法治好,这个年轻人有怎么可能有那样的实力!”老者气哼哼的说道:“我还以为你们到燕京是为了找中医公会的会长汪卫权,没想到去却找了这样一个毛头小子。” “中医医理博大精深,即便他拥有和我一样的医术,但仍旧不可能在中医方面的造诣上超越我,因为他欠缺了最重要的经验!” “老先生,您未免把话说得太绝对了吧?”沈欢心中本来有些不喜,但转念一想,对方也是出于对病人的慎重,就没把话说的太难听。 老者冷哼一声,“听你这话的意思,似乎认为自己拥有超越我的医术了?” “不敢。” “什么不敢,我倒是觉得,你的脸上写满了敢字!”老者扳着脸,“刚才我说的情况你也听到了,你确定自己有能力治好张先生?” “治不治得好,要看过才知道。” “我不能让你拿张先生的命来开玩笑!”老者很死板,在不确定对方的医术前,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让对方接近张展鹏半步。 沈欢没有说话,而是看向了楚楚,他这次又拐回头来为张展鹏治病,完全是看在张老将军以及夏天的面子上。 虽然回来了,但他的态度还是一样,你们同意我就医治,不同意就算了,我也没必要舔着脸留在这里。 楚楚看出了沈欢的意思,开口对着老者说道:“如今我父亲的情况不容乐观,不如死马当活马——” “不行!”老者的回答很是果断。 “潘老先生,我方才之所以用建议的语气说出那句话,是在给您面子,如今我就只问一句话……”楚楚环视众人道:“在座的各位,有谁能救我的父亲吗?没有一个!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理由不让沈神医试一下!” 此话一出,在场的众人,全都低头不语,楚楚说的没错,他们现在全都束手无策我,为什么不能让其他人去试? 在沈欢没有出手前,他们没人知道,沈欢的实力究竟如何。 治不好就算了,但若是对方真有能力治疗张展鹏呢? 那么,刚才潘老先生的行为就不再是为病人考虑,而是断绝了张展鹏康复的可能! 潘老先生良久才回过神,看了看沈欢,又看了看楚楚,最终咬牙道:“我同意他去治疗,但是整个过程,我必须随时在一旁看着。” “有问题吗?” “没问题,救人要紧。”沈欢微笑着说道。 “那咱们便进去——”楚楚的话还未说完,不远处就忽然传来一声爆喝,“他不能进去!” 声音沉稳,语气坚定,嗓音洪亮,霎时间响彻了整个楼道。 哒!哒!哒! 漆黑发亮的皮鞋踏在光滑的地板上,响起一阵清脆冷彻的声音。 是几个身穿西装的中年男子,发言的正是为首的那名男子,他走过来以后,对着沈欢说道:“你不能进去!” 大奔发蜡,西装皮革,身材挺拔,眼睛细长,眼角上扬,一双漆黑的眸子发出森寒的目光,再加上拿上鹰钩鼻子,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人绝对不能招惹。 他说话时,还给手下打了一个手势,拦在了门口,不让沈欢进去。 “孙二哥,你这是——”楚昭雪,也就是楚楚的母亲,面带疑惑的发出了询问。 中年人叫做孙鹰,是华夏天娱公司的二把手,所以大家一般都称呼其孙二哥。 孙鹰没有回答楚昭雪的问题,眼神冰寒,上下打量着沈欢,“大哥的伤势严重,我不允许这样的人进去,让大哥的伤势更加恶化。” 在沈欢来之前,他就收到了消息,说张老将军给张展鹏推荐一位燕京神医,可是当看到沈欢的瞬间,便觉得这事有些不大靠谱。 沈欢太年轻了,几乎超出了所有人的意料,别说孙鹰,就连他身旁的那些兄弟,也没人相信这个看上去乳臭未干的年轻人,会是张老将军嘴中的世外高人。 沈欢的脸色没有太大的变化,脸色淡然、目光平静地打量着孙鹰。 病者求医,寄以生死,这句话不仅仅是让医师时刻谨记何为医德,也是在说明病人对医师的信任。 如果病人连基本的信任也无法做到的话,医师也犯不着用热脸去蹭冷屁股。 “二叔!”楚楚称呼了孙鹰一声,沉声道:“沈欢是爷爷推荐来的高人,我相信爷爷不会拿父亲的命来开玩笑。” “我当然知道伯父不会这么做,我对伯父也是百分百的信任,但……”孙鹰话锋一转,盯着沈欢说道:“这个年轻人,我信不过!” 孙鹰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楚楚,大嫂,你们放心,大哥对我有知遇之恩,我不会刻意捣乱大哥康复的机会,但还是那句话,我信不过这个小子,在你们寻找他的时候,我也动用自己的关系,联系到了一位国外脑科的专家,他在国外很有知名度,用咱们华夏的话来形容,就是华佗在世。” “相比我不了解的中医,我跟更相信这位国外专家,毕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楚楚柳眉微皱,目光有些担忧的朝着沈欢那边瞟了一眼。 经过接触,她对沈欢的脾性已经有了一些了解,他最讨厌的这种高高在上的态度。 不光是沈欢,换位思考一下,若换着自己,被人施以大礼请来后,却被人阻拦轻视肯定不会再治疗,如今看在老友的面子上,重新返回,对方又表现出极度的不信任,别说生气,就算是拂袖而去也不为过。 但这一次,沈欢的神情上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二叔,我相信爷爷,也相信沈欢!”楚楚深吸了口气,“请你让开吧。” 孙鹰表情开始犹豫起来,但最终还是挺直腰板,声音坚定道:“对不起,我不会拿大哥的生命来开玩笑。” “说完了?”沈欢面带微笑的问道,“说完了就轮到我说了对吧?” “你有什么话好说的。” “只是一些推测而已。”沈欢扳起指头说道:“信老将军,却不信老将军推荐的人选,这句话本来就是矛盾的,而且早不请国外专家晚不请国外专家,偏偏等我出现了才说出这个问题。” “你自己也说了,张先森的病情非常严重,而刚刚这位潘老先生也说过,以他的医术已经拖不了几天了。” “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你实际上只是在拖延时间?为的就是等张老大死后,坐上他的位置?” 沈欢说道后面,语气已经变成了质问。 杀人诛心,既然你不给我面子,那么我也只好不给你面子了! 第700章传说中的以气御针! “你说什么!”孙鹰气的浑身颤抖,用手拍打着胸脯说道:“我孙鹰从二十岁开始就跟着大哥,帮他砍过人扛过刀,之后萧帮解散后,我没有选择离开,而是跟着大哥在电影业打拼,从吃白膜配咸菜喝开水,一直到现在华夏天娱成为华夏第一娱乐公司,我从来都没有这么做过,你竟然敢说我想要谋朝篡位?” “你什么都不知道!”孙鹰表现的很激动,显然是被沈欢气得不轻。 “我的确是什么都不知道。”原本正在微笑的沈欢,忽然收起了笑容,“既然不是这样,那你就给我让开!” 孙鹰终于明白沈欢说那些话是什么意思了,他的目的根本不是栽赃自己有谋朝篡位的心思,而是为了进去治病救人。 按照沈欢这个套路,他只要依旧拦着,就有拖延时间,想让张展鹏身死的可能。 无论孙鹰有没有这样的心思,都不想背负上这样的骂名,有这样的心思,就算计划成功,到时候成为华夏天娱的一把手,也没办法服众,而没有这样的心思,则会更加冤枉。 “我对孙二叔的记忆不多,但有的都是对我好的记忆,我相信孙二叔,也相信沈欢。”楚楚一脸认真的看着孙鹰说道:“二叔给我沈欢一个机会,也给我父亲一个机会。” 话说到这种地步,孙鹰这个当长辈的也不好意思继续拦着,开口道:“那就让他进去吧,不过——大哥要是出了什么意外,我绝对不会放过你!” 说这句话的时候,孙鹰双眼中冒着寒光,看上去极其吓人。 但这种极具杀伤力的眼神,对沈欢来说并没有太大的用处,毕竟是在林妙诗眼睛底下锻炼过的人,这个什么孙二叔的和自己的媳妇比起来,威力简直是天壤之别。 令沈欢比较郁闷的是,陈展鹏本来就是一个快要死了的人,治不好就治不好,还出了什么事儿绝对不会放过我,真想不通,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说这种话。 沈欢掏了掏耳朵,“治好就治好,治不好就治不好,各安天命,您也别给我来什么道德绑架。” “你——” “别说话了,你的话越多,就越能证明,你是在拖延时间。”沈欢弹了弹手指,面带疑惑的看着孙鹰问道:“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孙鹰阴沈着脸一句话也不说,狂,我看你能够狂到什么时候,若是你治不好大哥,不用给我出手,自然会有人修理你! 这一次沈欢进门的时候,没有任何人敢再阻止,潘老先生则是快步跟了上去,他对于眼前这个年轻人的医术还是不放心。 “砰——” 当门关闭后,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了病房门上,这位年轻的医师,究竟能否将张展鹏的性命从鬼门关给抢回来? 除了孙鹰面色复杂,时不时发出一些来回踱步的声响外,整个走廊都安静到了极点…… 病房内,沈欢轻步走到病床旁,投目扫了过去。 张展鹏的整个脑袋都被白色绷带包裹着,身上也有不少受伤的地方。 旁边摆放着各种现代化的仪器,有些沈欢知道作用,有些他不知道,但这些全都无关紧要,他目前虽然懂得了一些西医知识,大还没大胆到用这生疏的手段,来救治岌岌可危的病人。 病床一边放着椅子,沈欢毫不犹豫的坐了下去,紧接着便开始给张展鹏把脉。 潘老先生皱了下眉头,开口道:“刚刚我在门外已经说过病症,难道你不相信我的判断?” “脉象虚弱,气若游丝,随时都可能有性命之危。”他怕沈欢技术不到家,好心提醒道:“而他身上的那些伤口,全都感染了奇毒,伤害他的应该是淬过毒的利器。” 沈欢没有说话,大约把了半分钟的脉,就把手给收了回去。 “这绷带得拆了,护士呢?”沈欢说着就打算去喊护士。 “拆了?”潘老先生都快要被气糊涂了,“张先生的伤势很严重,你要是想看伤势,可以找医院要片子,或者由我来口述,根本没必要拆了这绷带。” “我拆是为了治病,您要是不让护士进来,那我就只好自己动手了。”沈欢说完也不管潘老先生是否答应,将千幻化为寒魄,刺入地面,同时手掌齐至,带着重重幻影,几乎在一瞬间就将绷带给拆了下来。 因为双手包裹着灵气,所以他没有触碰到任何伤口。 潘老先生是被寒魄的霜寒之气,冻回过神的,“你、你是变戏法的?” 以如今沈欢的速度,他要是想快,所做的一切动作都会被视为变戏法。 “潘老先生,我去过明珠,如果没猜错的话,你就是传闻中的佛心圣手,佛仁堂的创始人,潘如龙医师吧?” “正是。”听到沈欢提起自己的名号,潘如龙眼中有些傲然,他能够获得这些称赞,并非是浪得虚名。 可转念一想,对方明知道自己就是潘如龙,却依旧敢如此自信淡然的和自己交谈,岂不是说对方真有本事在身? 潘如龙想要询问,但最终还是忍耐了下来,嘴巴说的再厉害,也不如手下见真章让人来的信服,他倒要看看,这个名叫沈欢的年轻人,究竟有些什么本事。 沈欢没再说话,他调整好状态以后就准备施针。 从某种程度来讲,张展鹏的伤势比当初夏天的伤势还要严重一些,唯一的区别是,一个是直接伤害,另一个是间接伤害。 脑部是人体最复杂且最复杂的部分之一,所以他不敢有任何的疏忽。 待到灵气运转完毕,一根银针忽然出现在食指与中指间,闪烁出耀眼银色的光芒,那锐利的气息配合寒魄给人一种足以冰冻全身的寒凉。 “嗡——” 经历刚才的“戏法”,潘如龙心中早有准备,但当他看到尖锐的银针瞬间便剧烈地颤抖起来的时候,眼眸瞪大得滚圆,霎时间难以遏制心中的振奋激动,身躯以及声音全都开始颤抖了起来,“以气御针,竟然、竟然是传说中的以气御针!” 第701章真正意义上的神医! 以气御针,是潘如龙终生的夙愿,因为只有掌握了以气御针,才有可能让那些传奇针法再现人间。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他查过无数医书,去过无数的道观,但最终都没能一偿宿愿。 现在,一个看上去只有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竟然施展除了针灸中的最高手法,以气御针,他怎么能不激动呢。 难怪他会如此自信,原来是掌握了以气御针的技巧。 自己的针灸造诣早已经达到了手运针的最高境界,但是始终无法实现以气御针的愿望,就连门槛都从未碰触过。 如今他已经年过古稀,几乎已经放弃了以气御针这样的传说,但现在沈欢重新让他看到了希望! 潘如龙振奋得感觉全身的血脉都要沸腾起来一般,这种感觉只在他年轻时出现过。 “病人和我都需要安静。”沈欢说着,将银针刺在了胸膛,那不需用手,就可以自己抖动的银针,像是在跳着欢快的舞蹈。 阵阵银光不停的在潘如龙的视野中闪过。 沈欢出针没有任何的犹豫,第一针落完便立马落下第二根银针。 潘如龙以为自己已经不会再惊讶了,因为以气御针的境界,就足以让他震惊,但此时此刻,他感觉自己的呼吸都要不顺畅了,“轩辕不死针!你、你竟然掌握了传说中的绝世神针,我就知道,轩辕不死针并非是糊弄人的把戏,而是当今现代医师根本无法掌握罢了!” “果然,以气御针就是开启医师之路另一个巅峰之路的钥匙。” 潘如龙眼睛瞪大的如铜铃一般,不想放过沈欢任何一个动作,他老了,也许没办法学会轩辕不死针,但只要有轩辕不死针在,中医崛起是迟早的事情。 有生之年,能够看到传说中的轩辕不死针,足以死而无憾! “我说了,安静。”沈欢的声音依旧很平淡,他不能发脾气,因为一旦怒火上升,施针就很容易出现混乱,他不能拿着张展鹏的命来开玩笑。 “咻——咻——咻——” 又是几根银针落下,沈欢便停止了动作,将视野放在了张鹏展的头上。 开瓢这话沈欢听说过,但这次他看到了听说中的内容。 受了这么严重的伤还能活下去,看来张展鹏的求生意志非常的强。 “脑部的伤势太严重了,我们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处理……”潘如龙叹了口气,“我拼尽了全力,加上香江几位著名的脑科专家,拼尽全力也只是勉强保住了他的性命……准确来说,只是将死期延后而已。” 这样的伤势,能够支撑到现在,已经可以说是一个奇迹了。 “这是?!”潘如龙忽然发现,即便自己从头看到尾,也直到现在才发现沈欢刚刚针灸的真正目的——排毒! 自己看作无解的奇毒,竟然就这么被沈欢给轻易的破解了,轩辕不死针果然厉害! “小兄弟,不……沈医师,之前是我多虑了,你的医术在我之上!” 沈欢一边调整内息,一边说道:“我不知道你的医术如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你教育弟子的本事一定不怎么样。” “不知沈医师何出此言?”潘如龙有些不悦,这个年轻人也太骄傲了,虽说有狂妄的资本,但也不用如此口出狂言吧? 他教育的弟子的本事不行?开什么玩笑,他教育弟子的本事可厉害着呢! 就说他那两名关门弟子,现在在明珠,哪一个不是名震一方的名医。 “这个你会去问一下你亲爱的弟子就知道了。”沈欢说着,又是四根银针同时出现在了指尖。 与之前相比,现在的他更为冷静。 因为灵气的引动,四根银针同时开始颤抖起来。 看到这个情景,潘如龙也没再追问,屏住呼吸,紧紧盯着沈欢手中的四根银针,毒排出去了,但脑部这个大患还在。 传闻中,轩辕不死针有起死回生之效,他很想看看,沈欢是否真的能够借助轩辕不死针这门传奇医术,来实现起死回生的奇迹。 越是关键的时候,沈欢表现的就越冷静,手腕一抖银针变犹如银色的雨滴飘然而下。 百会!承光!印堂!太阳! 四针对四穴,但这一次沈欢使用出的,是与之前截然不同的针法。 看起来似乎比轩辕不死针还要神乎其技,令人匪夷所思,完全不同于一般医理的针灸手段。 “这、这——”潘如龙已经激动的说不出话来,“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这应该是传说中的鬼门十三针?!” 传奇针法,又是传说中的绝世神针之一。 天哪,眼前这个年轻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竟然懂得这么多已经绝迹的针法。 沈欢的额头已经渗出了豆大的汗珠,轩辕不死针损心,鬼门十三针耗神,即便是他现在的境界,也只能勉强在同一天内施展两门针法。 为了救治张展鹏,他完全可以说是在挑战自己的极限。 “凡针之体先鬼宫,次针鬼信无不应!” “一针人中鬼宫停,左边下针右出针!” “第二手大指甲下,名鬼信刺三分深!” 刚刚沈欢刺出的四针,不过是鬼门十三针的起手式,现在才是阵阵意义上的鬼门十三针。 鬼门十三针主要治疗的是精神疾病,而脑部掌控的便是精神,而想要让张展鹏真正意义上的活过来,必须十三针尽施。 针完以后,沈欢表现的已经有些虚脱,“暂时应该没什么大碍了……” 潘如龙上前把了一下脉,“脉象回升,有救了!” 沈欢指着还在颤抖的银针,“我休息一会儿,记住,不要让任何人进来,也不要让任何人打扰到我,你到外面安抚一下他们的情绪,就说在我的努力下,张先生有很大的康复希望。” “我这就去,您好好休息,我会站在门外,不让人任何人打扰到您。”潘如龙已经开始用起了尊称,在他看来,沈欢的医术已经不再人的范畴,是一名真正意义上的神医! 等到他离开以后,原本坐在一旁闭目养神的沈欢忽然睁开了眼睛,然后拿出一颗药丸塞进了张展鹏的嘴里,“张老大,对不住了……” 第702章我能救人,也会杀人! “您是说真的?”楚昭雪落魄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兴奋。 眼眶被泪水的湿润的孙鹰,也抓住了潘如龙的肩膀,“我大哥真的没事儿了?” 楚楚表示的有些冷静,想问的别人都已经问过了,她没必要也跟着凑热闹,无论现实中的结果如何,她心里想要的结果只有一个。 “暂时病情算是稳住了。” 暂时稳住了…… 这句话当初潘如龙也说过,对于众人来说,这等于无法医治时,一个委婉的说法。 一片寂静过后,孙鹰擦去脸上的泪水,“我要进去看看大哥的情况。” “对不起孙先生,沈神医交代过,现在这个时候,他不希望受到任何人的打扰。”潘如龙连忙拦了下来,沈欢说的话,他可全都铭记在心。 孙鹰面带不屑,“不希望被打扰,我看他是在想跑路的办法吧!刚刚我说了,如果我大哥出了事儿,我一定不会放过他!让开!” “对不起,这个时候任何人,包括张先生的直系家属也不能进去!”潘如龙也表现出了很强硬的态度,身为明珠的名医,高官达贵他见多了,根本不会惧怕孙鹰这个华夏天娱的二把手。 莫说现在的孙鹰,就算是当年萧帮没解散的时候,他也不会有任何的畏惧,身为一名医师,就该有应有的傲骨。 “孙二哥,为了展鹏的身体考虑,你还是别进去了。”楚昭雪开口道。 孙鹰面色有些不甘,但最终还是忍了下来,“既然嫂子这么说了,我就再等一会儿,你进去告诉姓沈的小子,我孙鹰向来是说到做到,让他不要逼我,不然——” 他没继续说下去,只是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杀人放火的事儿,是很久没有做过了,但再做起来绝对不会手生。 “我没办法带话,因为沈神医说的是不想让任何人打扰,这任何人里面自然也包括我。” “还说不是想跑路!妈的!”孙鹰大骂一声,就想推开潘如龙用脚把门给踹开。 就在这个时候,门忽然开了,沈欢面色冰冷的从里面走了出来,“吵吵闹闹的做什么,难道我没说过伤者需要安静么!” “好小子,你还有胆子出来,来人给我——”孙鹰的话还没说完,沈欢手中便抛出了一根银针,目标直刺孙鹰的眉心,速度比子弹还要快。 一切都在电光火石之间发生,等众人反应过来发生什么的时候,银针已经只差半毫就要了解孙鹰的性命。 忽然一个身影出现在了孙鹰身前,用指头将银针夹住,这人影不是别人,正是刚刚还站在门口的沈欢。 “我会救人,也会杀人,不要再挑衅我的神经……我最讨厌的就是威胁!”沈欢说着手中的银针直接被灵气震碎,化为粉屑跌落在了地上。 孙鹰刚刚体验了一把人到鬼门关的感觉,他可以明显感觉到针尖的锐气,一呼一吸便经历了生死。 尤其是沈欢那句“我会救人,也会杀人”的话,在他的脑海中回响不停。 小叔叔果然没有骗我,以沈欢的实力,这栋医院里的保镖,莫说拦下他,能有一个能够从他手中活下来就算不错了。 “沈欢,你别生气,孙二叔一直是这个脾气,他也只是太担心父亲的安危而已。”楚楚顿了一下,迟疑道:“我父亲的情况怎么样?” 她提出问题时的声音,细如蚊声,她想知道结果,又不敢知道结果,她害怕。那个结果不是自己想要的。 走量寂静的有些冰冷,气氛显得极其压抑,沈欢是他们最后的希望了,如果沈欢也治不了,那么就真的要走那位医生所说的路。 让他走吧,这样只是在让他受苦而已。 “没事了。” “没事了?你说的没事了,是、是什么意思?”楚楚已经开始有些结巴了。 沈欢叹了口气,只能把短话加长,“在下幸不辱命,若无意外,令尊三个月后便可以恢复的和常人无异。” “基本山我再扎两针,再开一些调补的方子,就可以完全脱离危险了。” “真的?” “我没必要骗你。”沈欢有些哭笑不得,不过想想,这种心情他也能够理解。 楚楚一脸惊喜,激动的想要跳起来,样子显现的有些不知所措,最后竟然情不自禁的将手放在沈欢的肩头,踮起脚尖亲了一下,“谢谢你!” 号称诚实可靠小郎君,一尘不染美少年的沈欢,在这一刻直接石化了,右手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嘴片。 你激动我理解,可、可是你亲哪里不好,非得亲嘴啊!是真的亲嘴啊! 沈欢呆若木鸡,现在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自己被一个侄女辈的丫头强吻了。 我的惹法可儿! 楚楚也因为沈欢那一脸幽怨的眼神,从激动中清醒了过来,脸庞飞抹上一团粉红的云彩,“我、我太激动了,对不起,不、不过我的是初吻,还是你赚了。” 初吻了不起啊!我已经对妙诗发过誓,无论身体还是心灵都是她一个人的好么。 是你,是你让我变得肮脏了。 “我一个小女孩都不介意,你一个大老爷们儿这么介意干嘛,再说了,我听说国外都是这么打招呼的。” 我靠!我读书少你也用不着用这么白痴的话骗我,人家最多吻脸颊好么! 楚楚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准确的说,和自己的初吻相比,内心的喜悦占据了更多的比例,自从得知事情的真相和张展鹏的情况后,她的胸口就一直压着一块大石头,如今石头没了,她本就该欣喜若狂。 算了,忘记刚才发生的事情,身为一个男人就应该拿得起放得下。 想到这儿,沈欢开口道:“我施针消耗了太多的体力,需要休息一下,在睡觉的这段期间,你们可以让护士或者医生代我照顾张先生,关于方子和其他一些相关事宜,等我醒了再说。” “没错,施展那种传奇医术,累也很正常……你们不知道,沈神医的医术神乎其技,以气御针、轩辕不死针、鬼门十三针……”潘如龙很激动,但在场没人能听懂他说什么,也没没人想听说什么,他们全都沉浸在欣喜当中。 “现在大哥已经没事,我应该去办正事儿了!”孙鹰一脸冰冷的说道。 楚昭雪问道:“莫非你已经知道是谁对展雄下的毒手?” “除了那帮人还能有谁?哼!”孙鹰冷哼一声,大手一挥,“兄弟们跟我走!” 看着离去的众人,沈欢嘴角翘起了一丝不屑的冷笑…… 第703章以气御针?很简单! 沈欢在病房中沉睡,似乎真的因为施针而进入了消耗过度的状态。 潘如龙呆在一旁,走俩走去,尽量的放松脚步,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你有事儿?”沈欢睁开眼眼睛,皱起的眉头,显示出了他的不悦。 “没、没事儿……”潘如龙这个八十多岁的老人,在面对沈欢这个只有二十岁的年轻人时,露出了一脸的恭敬,“对、对不起,我打扰到您休息了。” “有什么话您就说。”脸上到处都写满了有事儿,你说没事,我能信吗? 潘如龙的表情很是犹豫,眉宇紧锁,内心似乎正在做着一个艰难的抉择,过了半晌,终于忍不住开口说道,“对不起,沈神医,老夫之前对你多有误会,但也是为了张先生的性命考虑,希望您不要误会。” 沈欢有些哭笑不得,“您来回走个不停,就是为了这种事儿?” 沈欢不是一个蛮不讲理的人,潘如龙说的,他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不仅医术高明,还有如此的宽宏大量,我与之相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可以弥补的。 “其实也全是……”潘如龙咬了咬牙,还是决定将内心中的真实想法给说出来,“虽然这有点唐突,但是我……我是在是无法按耐心中的好奇,你你究竟是——” “以气运针?”沈欢大概猜测出了潘如龙的意图,清澈的眼神如同明镜一般。 能让潘如龙这样的高级医师心动如此的,也就只有以气运针了。 潘如龙心头下意识地一凛,旋即恢复了正常,态度诚恳道:“没错,请问究竟怎样才能掌握以气御针的法门!” “其实以气御针并不难。”沈欢说这句话时的表情很平淡。 “真的?”潘如龙有些遏抑不住心中的振奋,双手激动得不知道该往哪里摆,以气御针是他一声的追求,现在一个懂得以气御针的高手,说以气御针并不难,这对来说,可谓是这一生中听到的最动人的答案。 潘如龙手脚无措,声音颤抖,想讨得以气御针的法门,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毫无疑问,没人比他更加渴望掌握以气御针,这是他穷尽一辈子都渴望达到的境界。 但是这种神奇的法门,他有怎么好意思,直接开口向沈欢讨要,尽管沈欢的话语是如此简单。 矛盾,挣扎,面子……潘如龙的内心中,正发生着一场,有生以来最大的争斗。 “潘老神医想学吗?” 闻言,潘如龙的躯体不禁猛震颤了一下,目光猛盯着沈欢,“小兄弟……不!”潘如龙急忙改口,恭敬而沉稳道:“师父!” 这对他来讲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惊喜,就如同天上掉落的馅饼,达者为师,只要能够学习到以气御针,喊声师父算什么。 况且这一声“师父”,他喊得心甘情愿! “师父?我可担当不起这个称呼。”沈欢干笑道:“以气御针的关键法门在于一个气字,只要您修炼除了气,便可以达到以气御针的境界。” 潘如龙愣了愣,一时间脑袋有些卡壳,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以气御针很简单,只要掌握了气就可以施展? 这个道理他当然明白,可最重要的一点,气要如何修炼? “气的修炼也很简单,五谷杂粮、草药植物之中,全都蕴含有气,不过有的是腐蚀人参的腐朽之气,而有的则是对人身有益的从生灵之气,以气御针所需要的就是这些生灵之气。” “当以某种口诀修炼时,便可以将这些灵气集中在丹田,经过一番番炼化,最终就可以为己所用。” “那某种口诀指的是——”潘如龙如今已经顾不得什么颜面,表现的完全是一个乖乖听话的弟子。 “您可以拿着这个修炼一下。”沈欢拿出了一个小册子,这是为了开启全民炼气行医时代准备的通用心法口诀。 连天眼的口诀都可以交出来,只是一本通用秘籍,沈欢根本就不在乎。 “多谢师父!”潘如龙借过小册子,就差没有磕头谢恩了,他正说着,仿佛想起了什么事儿,“师父,您之前说过,不知道我医术如何,但可以肯定我教育弟子的方法一定不怎么样,是否是因为我的劣徒之中,有哪位得罪了您?” “没。”邵秋雪已经吃够了苦头,沈欢没必要再落井下石,“只不过希望您以后收徒弟时能慎重一些,尤其是关门弟子,毕竟咱们中医现在这个情况,更注重的是人心,而不是资质。” “徒儿明白了。” 沈欢表情有些别扭道:“你还是叫我沈欢或者小兄弟吧,师父这称呼我可接受不起。” 被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头儿喊师父,那滋味别提有多酸爽了。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 “潘老前辈,你可记得我刚才对孙鹰说的那句话?” 潘如龙不知道沈欢为什么会这么问,但仍旧回答道:“能医人,也能杀人?” “没错,现在就有一个找死的!” 沈欢这话还没落下,一个身穿白褂的身影,便推着车子,慢悠悠的从门口走了过去,稍作停顿,整理完口罩后,径直走向了病房。 潘如龙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并没有太过在意,这种打扮的护理人员没有两巴掌,也有一巴掌了,根本没什么值得奇怪的。 “等一下!”潘如龙好像想到了什么,猛地起身走出了病房。 女护理身体出现了一丝停滞,徐徐转身,动作显得有一些僵硬。 “处理时,千万要记得将一切工具消毒,万万不能碰触张先生头部的那些伤口,明白吗?” 女护理没有说话,只是轻轻轻的点了点头,走入了病房当中。 “师父,您刚刚那句话是什么意——不对,师父他老人家跑哪去了?” …… 女护理将推着车子走到了张展鹏的病床旁,冷漠的眼眸如同盯着死人一般。 一抹杀机掠过! 那双戴着白色手套的手拿起了一把手刀,闪起一丝银芒,“你运气不错,竟然找到了一个神医来救你,可惜……你也很不幸,因为我们早就这种情况做了准备,今天,谁也救不了你!” 女护理眼中杀机涌动,抬起手中的手术刀就准备刺入张展鹏的心脏。 就在这时,房间蓦然的响起了一道轻悠悠的男声,“手术刀这种东西,可不是你们这种小护士能玩的……” 第704章来人啊,有刺客 伤者需要安静,这是沈欢的要求,所以整个病房内出奇的安静。 在这样安静的环境下,这一声轻悠悠的话忽然出现,实在太过诡异。 女护理身子一颤,举起手术刀猛然转身。 一个年轻人,正坐在不远处的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神情很是玩味,正是刚刚在潘如龙眼前消失不见的沈欢。 “我说兄弟,你穿着这样的衣服不难受吗?” 女护理双眼之中,充满了震惊,自己的易容术堪称完美,加上身材矮小,易容成女性,从来都没有被人识破过,这个年轻人竟然一眼就看出了自己的真实性别?! 完美的易容术?这话用在柳云飞身上沈欢没有任何意见,但若用在对方的身上,那简直就是侮辱易容术这个词语。 第一是假发的问题,柳云飞制作的假发和真头发差不多一样,而这个人的假发,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是假的。 第二是走路的姿态,因为骨骼不同,男女走路的姿态也有很大的差别,他蹑手蹑脚的走姿,一点都不自然。 第三是肩宽,他的肩膀太宽了。 第四,也是最为致命的一点,喉结。 这样的易容术也敢说完美?还没现代的化妆师厉害。 “你们消息挺灵通的嘛,我刚把人治好没多久,你们就动手了,看来我的猜测是没错的。” 变性男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眼神闪过一丝狠辣,举起的手术刀,“唰”的一声,就朝着沈欢的脖颈划去。 咻—— 沈欢竖起食指,挡住了对方的进攻,肉身和兵刃竟然碰撞出了火星。 于此同时,强大的反震力量让变性男连退了数步才稳住身形,目光中充满了惊讶——对方竟然只用一根手指就挡住了自己的攻击! “我说了,手术刀这种东西,不是你们这些小护士可以玩的……”沈欢面带笑意,语气中充满了玩味。 没想到张展鹏身边竟有如此厉害的横练高手,此地不宜久留,闪人! 变性男忌惮地看了一眼沈欢,瞬时转身朝门口冲去。 “哎,别急着跑啊,咱们再玩玩!” 在灵狐步的帮助下,沈欢的身影犹如箭矢般直接出现在了变性男的身前,然后一串朝着对方的胸口轰去。 感受到这强烈拳风的逼近,变性男晃动脚腕,强行改变行进方向,以一个怪异的姿势,堪堪闪到一旁,在落地的瞬间,脚尖猛地一点,整个人犹如弹簧一般,冲出了门外。 这样的身法,几乎已经有柳云飞七成的水准。 对于一个杀手来说,杀多少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在杀人之后逃脱,越是从事这样的高危行业,越是清楚命有多么珍贵。 深明这个道理的他,逃命术是组织内出了名的。 “有点儿意思。” 沈欢步步紧逼,待到追上对方后,迅速下蹲使出了一记扫堂腿,变性男飞身跃起,脚一踩墙面,以滚的方式冲到了走廊当中。 沈欢早就利用天眼的预判能力知道了对方的下一步动作,变性男还没站稳脚步,他便已经站在对方的身前。 因为运动太过激烈,变性男的假发脱落,露出了亮晶晶的头皮。 沈欢看得出,他并不是秃子,“你应该留些头发,这样假发就不容易掉了。” “哼!”变性男脱去束缚着他的白褂,朝着沈欢甩去,借助干扰视线的机会,再次开始奔跑。 身份已经被识破,这些东西就已经成了累赘,还不如脱下,顺便对沈欢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困扰。 他没有和沈欢比试强弱的念头,杀手的目的是杀人,换句话说就是暗杀,现在目标暴露,杀人的目标已经在第一时间更换为了逃跑。 可惜,沈欢对他来说,就如鬼魅一般,无论如何都没办法甩掉。 现在走廊中是没有保镖,但动静过大,肯定会把那些刚刚离开的保镖给吸引回来。 横练功夫的防御力虽然惊人,但并非无处可破,只要伤到对方的命门…… 变性男手中多出了一把匕首,目光冷漠又有些忌惮,直盯沈欢,他决定赌一把,“死!” 猛然启步,手中匕首直插而下。 沈欢稍微侧身,再次用手指拨开了匕首,同时一掌击打在了变性男的胸口,直接轰飞了数米之远。 不等其落地,沈欢便再次出现,将其一脚踢飞。 “我说过,我会救人,也会杀人。”沈欢的声音冰冷道,“你的杀气太重了……” “咳咳——”变性男艰难的从地上爬起,他那些用来保护身体的东西,已经完全破碎了,骨头和五脏六腑也受到了巨大的伤害。 对方不仅是一个横练高手,还是一名实力强大的武者。 该死!任务描述上,这只是一个a级任务,怎么会出现这么强大的敌人。 “身为一名杀手,却不懂得抓准时机,失败!身为一名杀手,却不知道如何收敛自身杀气,失败!身为一名杀手,却没有应有的眼力,失败!长得丑,更是失败中的失败!” “不过以你的实力,应该不至于失败成这样,难不成……雇主太过着急,必须要你现在就动手?” 变性男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眼前这个年轻人,怪物?无论是眼力还是实力,都太过恐怖。 这种人留不得! 可惜,他也没能力杀掉对方,难道自己最终要殒命于此? 就在他准备闭眼等死的时候,沈欢忽然将双手放在嘴边大喊道:“来人啊,有刺客!来人啊,有刺客!快来人啊!” 这、这个家伙在干什么? 沈欢喊完以后,面带微笑的看着变性男,“现在不跑,你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你……决定放了我?” “恩,差不多,快跑吧。”沈欢摆了摆手,有些不耐烦道:“我这个人的思想很跳脱,说不定下一句话就会改变主意,所以在我没改变主意之前,快滚吧。” 不管对方出于什么目的,活命才是最要紧的! 想到这儿,他艰难的起身朝着顶楼跑去,现在下去很可能会碰到正在赶来的保镖,以他现在的身体,根本没有能力再进行打斗了。 等到了顶楼,利用早就布置好的绳索,足以逃生。 变性男上楼没多久,不远处就响起了一阵喧闹嘈杂的脚步声。 “正主,终于来了。” 第705章沈欢一消失就出事儿? 没过一会儿,孙鹰和楚楚等人便带着一群保镖赶了过来。 “发生了什么事儿?”孙鹰看到地上的血迹以后,表情很是紧张,“我大哥呢?” 楚楚先是观察了一下沈欢的情况,见对方没有受伤,这才稍微松了口气,看来他的实力的确很强。 “张先生没事儿,血是刺客留下来的。” 孙鹰大松了口气,接着问道:“刺客呢?” “在楼上。”沈欢朝着楼梯的方向指了指。 孙鹰大手一挥,“给我追!” 给保镖们下达命令以后,他转而看向沈欢,“沈神医,你没事吧?” “没。” “这次真是多亏了沈神医!”孙鹰目光感激道:“若不是沈神医及时出手,恐怕,大哥就又要陷入生死之关了,算起来您已经救了大哥两次,之前我因为情急心切多有得罪,还请沈神医见谅。” 沈欢大度的摆了摆手,“哪里的话,只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 “沈神医不仅医术高明,而且身手漂亮,真可谓是文武双全。” “不敢当,只是懂得一些自保之术而已。” 这时楚楚转身对着医务人员说道:“进去看看我爸的情况。” 正在与沈欢客套的孙鹰听到这话以后,瞬间皱起了眉头,“不可以!” “怎么?”楚楚面露疑惑,不知道孙鹰为何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现在这种情况,只有我亲自留在大哥身边才会安心,其他人我信不过。”孙鹰的语气异常坚定。 潘如龙也微微点头,“没错,刚才那个刺客,好像就是伪装成了女护士的样子。” 孙鹰没有说话,但脸上的表情却很满意,潘如龙的话可以说是为他的顾虑作出了佐证。 就在这时,楼上传来了一阵吵杂之声,沈欢皱眉道:“我已经那个刺客打成了重伤,对方居然还能惹出这么大的骚动,莫不成……他还有同伙在医院?” 楚楚听到这话,眉头一皱,“很有可能,二叔,父亲就交给你了。” “放心吧,有我在,就算是我死了,都不会让大哥有事!”孙鹰说这句话时,颇有男性的阳刚特色,看上去是个硬汉无疑。 楚楚点了点头,没再说话,朝着楼上跑去,刚赶来的楚昭雪,见状连忙呼唤了两声,但楚楚似乎并没有听见,直奔楼上。 等了解完事情的经过后,楚昭雪无奈的叹了口气,“唉……这个丫头……” “我带几个人去保护一下楚楚吧。”开口的是一个长发中年,跟几十年前流行摇滚那会儿的发型很像,三分七分,几乎遮掩住了大半边的脸,明明是大热天,却偏偏带着一个围脖,沈欢来的时候他就和孙鹰在一起,只不过一直没说过话。 男人的声音不仅沙哑,而且还很难听,那种感觉就像是划玻璃的声音,若是晚上听到,绝对会以为是碰到鬼了。 “这样也好。” 楚昭雪则对男人点了点头,“那就多谢李三哥了。” 李三儿点了点头没说话,转身带着朝着楼上走去。 孙鹰无奈的叹了口气,“当年要不是为了替大哥挡那一刀,三儿也不至于让声带受损,自从那次以后,他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想到楚昭雪就在身旁,孙鹰连忙改口道:“大嫂,您别见怪,我不是怪罪大哥,只是在感叹世事无常。” “没事……这些都是以前的事儿过去了。”楚昭雪叹息着摇了摇头,年轻时的激情岁月,她是一件也不愿意回想了。 沈欢开口问道:“孙先生,我记得你刚刚好像是带人出去了,是不是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孙鹰无奈的叹了口气,“弄错了,放在以前他还有这个实力,现在完全不行了。” “你也知道,干我们这行的仇家遍地都是,在加上我们萧帮已经不复存在,这么多年过去,想要找到凶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进门容易出门难,萧帮,已经解散了几十年之久,但张鹏展最终还是没能跳出这个圈子的仇杀。 “对方出手很明显是想置张先生于死地,再加上这一次不择时机的动手,仇人的范围应该可以在缩短一些,比如——有血海深仇的。” 孙鹰摇了摇头,“不怕老实说,我们这些人以前过的都是刀尖舔血的生活,生死早就看淡了,放在以前,大哥心里一定早有准备,根本不可能栽到对方的手里,可惜……大哥和平日子过的太久,这次的事情说到底,还是大哥他自己大意了。” “算了,算了,说这些也没用,咱们还是看看大哥的伤势吧。” 在孙鹰的带领下,人们都走进了病房,就在楚昭雪准备拉开窗帘,看一下张展鹏恢复如何的时候,沈欢忽然开口道:“张先生的伤势还很重,最好不要有太多人惊扰,张夫人不用急于一时,等再过两天,张先生醒了再进行看望交流也不迟。” “沈神医说的没错,大嫂,您为了大哥的事儿,也伤神好几天了,先回去休息吧,这里就交给我和三儿就够了。” 楚昭雪看了眼躺在病床上的丈夫,目光隐隐掠过了几分担忧以及忐忑,眉头紧皱着,心头沉重不已,半响,也轻点头,“那孙二哥,你也小心点,有什么变故的话就喊手下过来,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 “放心吧大嫂。” 等到楚昭雪离开以后,孙鹰对沈欢恭敬道:“沈神医,你检查一下大哥的伤势?” “不用检查了,刚刚那个刺客,连帘子都没有碰到。”沈欢说着打了一个哈欠,“我很累,就在隔壁休息,有事儿敲墙就可以了……如果我没睡着,会立马赶过来。” “潘老前辈,咱们走吧。” 潘如龙点完头,又连忙摇了摇头,“师父,您叫我小潘就好。” 沈欢已经懒得再重申已经说过的话,老顽固老顽固,说的就是潘如龙这样的老人,有些事情一旦认定就绝不会再更改。 “师父,你等等我!”潘如龙连忙跟了出去,可一出门口,沈欢就又没影了。 潘如龙心中咯噔一声,上次沈欢消失就出了事儿,难道这次又要出事儿?! 第706章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黄雀不知弓在其右 顶楼一片混乱,不少病人从病房探出了头,除了一些主要人员,其余人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盲目地凑热闹,场面非常混乱。 也有脾气大不把这些保镖放在眼里的,被打扰安静,愤怒的咒骂道:“calllaoye,扑李个街,闹甚闹考你白的,冚家铲!” “顶你个肺啊!啊老豆咁系要嘅安静!” 楚楚开口解释道:“大家不要惊慌,是医院进了小偷,我们也只是在保护大家的私人财产。” 这话一出来,众人安静不少,多数人选择了关门。 “大小姐,刺客在楼顶,他已经跑不掉了!”这时一名保镖,跑了过来。 李三儿不爱说话,打了下手势,就带着兄弟们冲了上去。 楚楚也准备跟上去,可脚还没抬起来,就感觉一只手臂,搭在了她的肩头。 她心中一惊,以为是刺客的同伙,下意识甩肘转身。 “嘭——” 攻击被对方轻轻的有指尖弹飞化解,同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是我。” “沈欢?”看到来人是沈欢后,楚楚大松了口气。 沈欢没好气得用手指弹了一下他的脑门,“不懂礼貌,叫叔叔。” “我现在没工夫和你开玩笑,刺客就在天台,我必须抓到他!这样说不定就可以找到对我爸下黑手的——你干嘛?” 楚楚话还没说完,就被沈欢拉住了小手儿,手心和手指拳头的关节上到处都是老茧,说实话,如果不看脸的话,单凭感觉,很像是一只男人的手。 这些老茧应该不单单是练武造成的,更多可能是在苦力活中日积月累下来的。 “跟我走。”沈欢没有多做解释,说话时也没回头,他没看到的是,楚楚的脸蛋上多出了一抹红晕。 若换个情景来看,比如在大婚之夜,自己的前男女忽然出现在了婚礼上,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拉着自己的手说道:“跟我走。” 楚楚再怎么坚强,但骨子里依旧是个女人,准确来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片最柔软的部位。 沈欢这霸道的牵手,正好戳中了楚楚少女心所在的部位。 感情这种东西没人能解释的明白,爱上你,也许只是因为你一个温和的笑容,一句关切的问候,又或者只是因为那天阳光很好,而你穿了一件我爱的白衬衫…… 当沈欢等人都离开以后,孙鹰轻轻将病房门关上,并且将其反锁,接着徐徐转身走到了张展鹏的病床前。 “大哥,你放心,现在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人了,我绝对不会让外人伤到你,不过……”孙鹰的嘴角轻微翘起,眼帘的笑意逐渐从温和过度到冰冷狠辣,“自己人除外,而我刚好就是自己人!” 唰—— 一抹寒光赫然间出现在孙鹰的手中,映照在他的鹰钩鼻上,眼眸之中流露着森寒杀机,嘴角溢出几分轻蔑戏谑的笑意,淡淡的开口道“一群傻子,他们和你一样,都太信任我了,难道就没有听过调虎离山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些话吗?” 孙鹰脸上带着阴寒的笑意,轻轻地朝着刀身吹了口气,一层淡淡的薄雾出现在刀身上。 “大哥,我们做兄弟出生入死也已经几十年了,你一直把我当做亲兄弟来照顾。”如鹰隼般的眸子掠过了一丝温和,“当初你不让我进这套路,但我执意要入,为的就是给你开疆辟土,收我入门的那天,你我喝了很多酒,你说……这是一条不归路,既然走上了,那就好好活着。” “三十五年了,我一直记得你这句话,每次出事儿我都冲锋在前,兄弟们说我是拼命三郎,可是他们错了,每次冲锋在前,我脑海中想的不是怎么做好这件事儿,而是怎么活下来,我成功了,但也失败了!”孙鹰目光陡然间闪过几分疯狂与暴戾,紧紧盯着床榻上躺在病床上的张展鹏,“因为到底我都没有坐上萧帮帮主的宝座,有你的存在,社团上下只听命于你一人,而我孙二爷,看似风光,其实不过只是你的马前卒而已!” “我不甘心!”孙鹰用手拍打着自己的胸口,忽然间又露出了温和的笑容,“大哥,你说的,人生在世若无野心和咸鱼有什么区别?你说的每一句话,我孙鹰全都牢牢地记在心里,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我的野心是你给的,而这个野心就是——成为像你一样的男人,站在华夏社团的顶端,一声令下就可以号令群雄!” “但是这个世界上只能有一个张展鹏,因为先天的限制,我永远无法达到你这样的高度——我不服!你之所以能够这样,只不过是因为有个好父亲罢了!因为你是张二爷的孙子,因为你的父亲是华夏狼牙大队的总队长!” “如果真的只是因为这样,我绝对不会想着取代你,张天浩只是一个义子,但他的儿子,却继承了张二爷留下来的遗产!” “为什么,为什么我付出了十倍百倍的努力,却永远无法达到你的高度?本来我准备等等,觉得以你我的关系,在你走后,大哥这个地位一定会是我的,可是你做了什么?你竟然听信了张天浩那个老瘪三的话,配合国家政策,不仅要解散萧帮,还要平定所有的社团!” “你不仅断绝了我成为大哥的希望,还直接斩断了我的财路!我当孙二爷的时候,虽然不是最风光的,但哪个人见到我不是拱手哈腰?转正的那五年,谁他妈给过我好脸色?” “你自己说的话,自己却忘了,这条路进了就再也没办法回头!” “对了,你还记得二嫂的死吗?是我干的!我花费了大量的力气,和她勾搭在了起,就是为了生个男孩,就算我继承不了位置,他也会继承,可在你转正后,那个已经怀孕的碧池,竟然想把真相告诉你。” “所以就杀了她,不仅是她,还有她肚子里的骨肉,那是我儿子!你逼我杀了自己的儿子!” 孙鹰深吸了口气,平淡了不少,“大哥,你忘掉的不只是一句话,还有另一句,你说过,在道上混,绝对不能轻易地信任一个人,如果不是你选择相信我,现在也不会这么惨!” “可惜,我没想到你的命竟然这么大,我以我的名义约你喝酒,设下埋伏,请了十几个人,用十几根钢管砸在你的脑袋上,都没能把你给弄死,看来,这是天意——”孙鹰嘴角翘起一丝残忍的笑意,“你注定要死在我的手上!” “你知道所有的事情,所以我绝对不会让你醒过来,绝对!” “退路?”孙鹰笑了笑,“除了那个沈欢,不,连他在内,所有人都没有怀疑过我,你放心,就算我把你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割下来喂狗,他们也不会想到是我做的!” “至于嫂子和楚楚,一个风韵犹存,一个风华正茂,我会帮你好好照顾她们的,一定会好好照顾!” 说起照顾这两个字,孙鹰眼中闪过一丝阴狠的目光——汝妻儿吾养之。 “安心上路吧!” “嘭——” 就在孙鹰准备下手之际,一记响亮至极的踢门声音蓦然响起,就如平地惊雷一般! 孙鹰吓得差点跌落手中的匕首,猛然转身,在看到来人后,瞳孔骤然放大——他们两个怎么会回来?! 第707章不好意思,我好像比子弹快了那么一点 孙鹰额头出了几丝冷汗,沈欢和楚楚的突然出现,完全打破了他的预料,双方谁也不说话,整个病房显得异常寂静。 孙鹰怎么说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很快就恢复了平静,皱眉道:“你们怎么来了?刺客抓到了?” 楚楚面色冰寒,道:“二叔,没想到对我爸动手的竟然竟然是你!” “我?”孙鹰愣了一下,然后看了看手中的匕首,干笑道:“楚楚,你误会了,我拿着匕首只是为了保护大哥而已,刚刚沈神医也说了,刺客不止一个,他是有同党的,我怕大哥出事儿,所以才会把匕首拿出来。” 说这些话的时候,孙鹰表现的极其自然,根本让人没办法把他和之前那个因为独活和野心而失去理智的人联系在一起。 在刀尖游走的人,必须时刻保持冷静,刚刚他虽然说了那些话,但病房的隔音效果极好,就算里面在唱k,外面都不一定能够听到,更何况只是他一个人的喃喃自语。 只要将一切化为误会,很容易就可以解决这件事情。 “我全都听到了。” 若不是亲耳所听亲眼所见,楚楚根本无法接受这些事情。 从小她就一直被,张展鹏灌输了朋友不在多,有两三知己,张展鹏所说的知己兄弟有两位。 二弟孙鹰,三弟李三儿。 李三儿为了他可以两肋插刀,如果自己死能够让大哥活,他绝对不会眨一下眼睛,自从被割喉侥幸存活后,变得沉默寡言了一些,但心却始终没有变过。 而眼前这位排行老二的孙鹰,年轻时号称拼命三郎,做什么都打头阵,在帮内的人缘也很好,基本上兄弟们有什么矛盾,都是由他扮演和事老来调节的。 华夏天娱成立后,也是跑前跑后,丝毫不计较其中艰辛,甚至又一次被富翁要求过胯也毫不犹豫,可谓拿得起放得下。 张展鹏时常感叹,华夏天娱有如今的地位,有八分力都是孙鹰出的。 现在看来,他还是看走眼了。 想必前些年那位富翁忽然暴死,也是孙鹰派人动的手。 为了上位不惜将天捅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楚楚终于明白自己父亲为什么会被对方伤害到如此地步——不该有的信任! 如果没有沈欢,恐怕一切都会按照孙鹰的剧本进行下去。 父亲身亡,孙鹰振臂高呼接管华夏天娱,然后再将转白的萧帮转黑,捞取巨大的不合法利益。 说不定,还会非常热心地来帮忙操办父亲的葬礼,表面在悲伤痛哭,心里却在高呼万岁。 这个阴险到极点的小人! 不,他不仅阴险,思想也很龌蹉,母女双收,这种事情,就算父亲不在,我也不会让你得逞! 楚楚思绪转动,对于孙鹰的恨意也越来越深。 在爷爷和父亲的双重努力下,华夏的天空终于再也没有黑色,我不能让这个阴险的小人打破两代人的努力! “果然是虎父无犬女,没想到你这小丫头也有几分本事。”演戏已经没有必要,孙鹰放下了一切包袱,用手把玩着匕首,问道:“说吧,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 “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你,在我心里你一直是疼爱我的二叔。”楚楚指了下沈欢,“我只是在沈欢的帮助下,看到和听到了一些真相。” 她说着,将刺在脑后的银针拔了下去,这是沈欢用来加强她听力的。 “是你?”孙鹰眼中并没有太多的意外,“果然,你的出现才是我计划中最大的阻碍吗……” “年轻人,你很不错,有没有心思跟我混,等张展鹏死了,曾经威震华夏的萧帮将会再次出世,到时候你就是我的军师,我的心腹!” 到了这个地步,还不忘收买人心,孙鹰能够爬到现在这个地位,也不是巧合。 可惜,这对沈欢根本没有任何的诱惑力,他这种没有上进心的青年,想要的一直是平淡无奇的生活。 有座房,有片田,有妻有女,每日过些男耕女织的淡雅日子就够了。 狗头军师?不是说假话,沈欢他真没这个兴趣。 “到了现在你还以为你有机会当华夏天娱的董事长?”楚楚眸子里满是怒意,“你觉得,你逃得掉吗?” “逃?”孙鹰不屑的笑了,淡漠地看着楚楚,“我为什么要逃?难道你真天真的以为,我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你以为今天在这里的兄弟都是你父亲的人?错!大错特错!今天在这里的,全都是我的人,而且大部分都知道我今天要做什么!” 谋定而后动,一直是他的座右铭,所以他才会讨厌沈欢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胜券在握,才是他想要的! 至于杀掉张展鹏怎么脱身,孙鹰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脱身办法有无数种,最简单的就是找一个替罪羔羊。 只不过原本是只杀张展鹏一个,现在是杀三个而已,除了数量上没有任何的区别。 楚楚想到其中的可能,面色微变,“你知道我的身手,就算年轻时的你也不一定打得过我。” 孙鹰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我可爱的侄女啊,现在我相信,如果没有沈欢这个小子,你什么都办不到了。” 他从怀里掏出了一把手枪,语气玩味道:“你觉得是你的身手快,还是我的子弹快?” 楚楚一脸凝重,她虽然有功夫在身,但还没达到与子弹对抗的地步。 “好好待在那里看着,我是怎么将你的父亲杀死的!我喜欢你这种仇恨的眼神!”孙鹰一手拿枪指着楚楚,另一只手则举起匕首,准备了结张展鹏的性命。 “呃,打扰一下……”沈欢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说道:“你觉得躺在病床上那位……真的是张先生吗?” 闻言,孙鹰面色大惊,自己中计了? 没错,若是沈欢早就看出了自己的计划,又怎么会把张展鹏留在这里。 不对!我一直在门口看着,他不可能有时间将张展鹏转移,所以他只是为了分散我的注意力。 想到这儿,孙鹰大惊,连忙将枪指向了沈欢。 他用匕首挑开被褥,看到张展鹏苍白的面孔后,大松了口气,看来自己想的是正确的,对方只不过是在分散自己的注意——怎么可能!他脑袋上的伤口到哪了? 这个年轻人太恐怖了,绝对不能留下来! 想到这儿,他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扣动了扳机。 “嘭——” 一声枪响过后,一个声音冰冷的出现在了他身后,“你不是想看看你的子弹快,还是我的身手快吗?不好意思,我好像比子弹快了那么一点。” 第708章你哭的样子,比平时漂亮多了 “不好意思,我好像比你的子弹快了那么一点。” 沈欢慵懒的强调,就像是被人点了单曲循环,不停的在孙鹰的脑海中回放着。 在孙鹰的感官中,发出这个声音的人不是沈欢,而是魔鬼。 这世界怎么可能有人的速度比子弹还快!如果人体蕴含这么大的潜能,那还制作刀剑枪械这种东西干嘛! 错觉,这一定是我的错觉! 孙鹰之前之所以能够保持冷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因为这些事情是他有预料或者说所经历过的。 但现在,沈欢所表现出的实力,完全打破了他的认知。 对于一切未知的东西,或许会有人表现的好奇,但蕴藏在内心中更多的是一种——恐惧,一种对于未知的恐惧。 “砰!砰!砰!” 孙鹰转过身,也不管是否瞄准了对方,一顿乱扣扳机,连放三枪,“去死吧!” “唉……我都说了,我似乎比你的子弹快了那么一点。”沈欢再次出现在原地,用手轻轻地拍打着孙鹰的肩膀。 “你、你究竟是什么人!”孙鹰还想开枪,但理智告诉他,子弹对于沈欢的杀伤力几乎等于零,面对这样强大的对手,他完全没必要继续进行开枪这种无意义的行为。 “我吗?”沈欢用手指着自己,眨动着双眼说道:“我只是一个中医罢了。” “噼里啪啦——” 孙鹰把匕首给扔到了地上,“在你这样的存在面前,我的一切计划都被打乱了……我投降,只希望死的时候,你们能给我留一个全尸。” “对不起,杀人这种犯法的事情我从来不做。”沈欢耸了耸肩,正准备继续说下去的时候,面色忽然一变,消失在了原地。 而孙鹰的脸上却显露出一丝狰狞,“太晚了!” 原来他在和沈欢说话的同时,将手里的枪械悄悄对准了楚楚。 沈欢之所以会消失,就是因为他听到了孙鹰扣动扳机的声音。 “嘭——” 楚楚完全没有意料到会有这种情况发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子弹朝着的身体飞过来,她的脑海中甚至已经形成了自己被子弹贯穿的画面。 “叮!” 一声脆响过后,楚楚眼前的画面快速的旋转起来,等到再次稳定,已经到了别的地方。 救了她的人正是沈欢,不过我们的沈神医目前的表情并不好看,在放下楚楚后,他将手放在了肩膀上。 “你中枪了?” “没有。”沈欢摇了摇头,没再说活,如果刚才不是调转灵气,保护住了中枪的部位,那他的肩头可就不只是一个红印这么简单了。 “哈哈哈——”虽然没能杀死楚楚,但孙鹰的表情并不悲伤,甚至还隐藏着几分喜悦,“再见了,大哥!” 说完,他再次扣动了那只瞄准着张展鹏的手枪。 在察觉沈欢拥有非人的力量后,孙鹰就知道自己这次绝对没有办法脱身,所以一早他就改变了目的。 或者说,他的目的从始至终都没有变过,那就是——杀了张鹏展! 现在的他是没办法全身而退的去当自己的老大,但为了黄泉路上不孤单,必须拉上张鹏展这个人做自己的垫背。 杀或不杀,孙鹰都没办法改变自己的结局。 身为原萧帮的孙二爷,他很清楚事情暴露后,自己会受到怎样的待遇,除了死路一条,已经没有别的路能选! 朝着最好的结果去想的同时,做最坏的打算,这一直是他的行事风格。 如果没有发生刚才的事情,无论孙鹰怎样做,沈欢都可以凭借实力将对方玩捏在鼓掌之中,但是现在……灵气还处于震荡期的他,很难成功的保护住张鹏展。 “砰——” 在枪声响起的刹那,楚楚的脸上充满了绝望,“爸!!!” “哈哈哈——哈哈哈哈——”孙鹰疯狂的笑着,一边大笑一边开枪,直到打光手枪里的所有子弹才停下。 “我杀了你这个混蛋!!!” 楚楚咆哮着,甜美的声音,在极度悲伤愤怒的情况下,完全变了样子。 已经没有热武器作为实力一部分的孙鹰,根本就不是楚楚的对手,一拳就被打倒在了地上。 “哈哈哈哈哈哈——”孙鹰依旧在笑,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疯子。 “混蛋!混蛋!混蛋!”楚楚的拳头尽数落在了他的脸上,主要打的是嘴巴的部位,她不想在听到孙鹰的笑声,对她来说孙鹰的笑声就像是夏日时那公路上嘈杂的鸣笛声,十分的令人讨厌。 场面十分血腥,拳拳到肉,次次见血,孙鹰一个五十多岁的半老之人,很快就昏迷了过去。 “啪——” 楚楚也不知道打了多久,忽然被一只宽大的手掌给拦了下来,“发泄够了吗?再打下去,恐怕会出人命的。” “他杀了我爸,我也杀了他,就算是坐牢也无所谓!” “杀人是需要以命抵命的。” “我不怕死!” “但你还有楚阿姨,不是吗?” 听到沈欢提起自己的母亲,楚楚的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这个顽强的女孩,无法再去在乎那些“哭泣是弱者才会做的事情”之类的言论。 “哭吧。”沈欢没有做安慰,放任这个看似坚强的女孩抽泣着。 人本来就是一种很脆弱的生物,该哭就哭该笑就笑,把一切憋在心里,只有那些患有自虐症,喜欢自我折磨的人才会去做。 哭代表内心不够强大? 人从一出生就会哭泣,那是否证明,人类从一开始,就注定只能成为弱者? “沈欢,你是神医,一定会治好我父亲的对不对?” 沈欢摇了摇头,刚准备开口说话,楚楚却没再给他机会,大声的哭泣,占据了整栋病房。 “都是你!”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楚楚忽然停止了抽泣,梨花带雨的从地上站了起来,指着沈欢说道:“你既然一早就知道真相,为什么不阻止孙鹰!如果你出手杀了他,这一切就不会发生。” “别说我出手杀了他,就是将他打成残废,以他的演技,我相信你们这些华夏天娱的员工,没有一个人会放过我,这里面——包括你!”沈欢用手拍了拍沈欢的肩膀,“你得到了真相,就势必要失去一些东西,什么都不愿舍弃的人,到最后什么也得不到,再说……张先生也没死。” “我、我爸没死?” “是啊。”沈欢点了点头,那双充满真诚的眼神中,一点也看不出他有撒谎的意思。 楚楚没好气的说道:“那你为什么不早告诉?” 沈欢无语道:“我刚刚摇头准备告诉你的,可你却没有给我机会。” “我是说更早。” “哦,人在极端时,很难接受东西,所以我就打算等你哭完之后再说出来,毕竟极端过后就是平静。” “我怎么感觉你是在玩我?” “有吗?”沈欢眨动着无辜的大眼睛,“不过说实话,你哭的样子,比平时漂亮多了——呃,你想干嘛?姑娘咱们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别、别——哎,我说——哎哎——” 第709章真凶不止一个? 沈欢可以发誓,他真的只是有一丢丢的戏弄心思,但绝对没想到会引来这么严重的后果。 泄完气的楚楚忽然注意到了一件事情,指着床上的人影说道:“既然你说我爸现在安然无事,那现在躺在床上的人是谁?按照道理来说,您根本不可能有转移我爸的将会,更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一个和我爸如此相似的替死鬼。” “大小姐,我虽然说过,会救人也会杀人的话,但我还没心黑到一命换一命的地步,这只是个假人而已。”沈欢没好气的说道,有些违背原则的事情,他是绝对不会做的。 “假人?”楚楚仔细看了一下,那人的相貌和张展鹏一模一样,除了脸色有些过于苍白以外,几乎和真人没有任何区别,要不是沈欢说出来,就连她这个亲女儿也分辨不出真假,“这怎么可能是假人。” “真的是假人,我没必要骗你。”沈欢似乎懒得解释了,“你自己掀开被子看看就知道了。” 楚楚带着疑惑掀开了被子,在被子被掀开的一刹那,楚楚的脸上充满了惊讶——除了那张人头以外,被子里面的只有两个枕头而已。 “这、这是怎么做到的?” “拓面术,易容术众多技巧当中的一种,将炼制好的人皮面具,放在人物的脸上,就可以得到对方的相貌。” 这个技术,是从明珠飞往燕京的路上时学的,经过佛仁堂那件事情以后,沈欢觉得易容术还是很有必要掌握的。 毕竟对于什么事儿都喜欢亲力亲为的他来说,虚拟身份是必不可少的,而想要学习完全部的易容术实在太复杂了,一是时间不够,二是他也没那个闲心,于是就学习了能够速成的拓面术。 拓面术又称脸孔复制法,虽然简单,但沈欢也没能完全掌握,之所以制作成功了一张和张鹏展一模一样的脸,是因为用了柳云飞临走前给他的成品。 由于时间仓促,他也不懂得什么化妆技巧,所以才会给人脸色苍白,面无血色的感觉。 “我爸呢?” “嗯,暂时保密。” “什么意思?” “我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楚楚愣了一下,“你是说除了孙鹰想要我爸的命以外,还有其他人想要我的爸的命?” “也可以这么说吧。” “我觉得没这个可能,这次所发生的事情,就是孙鹰的行事风格,应该没有其他人插手。”楚楚的语气很肯定。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你再想想,从事发到现在,究竟还有哪些不正常。” 楚楚想了半天,开口道:“没有啊。” “提示一下,关于孙鹰邀请张先生去喝酒。” “有什么你就说啊,别这么绕弯子,我平时最讨厌的就是动脑筋。” “但我收到的消息可不是这样的。”沈欢笑了笑,“他们都说是你一个自强不息的女孩,独立能力很强,一般自己能做的事情,绝对不会向别人求助。” “但我真的想不到啊!” “好吧。”沈欢只是想帮助楚楚再成长一些,当然,这里面也蕴含有一些自私的想法,他不愿意成为楚楚的依赖。 当成为某个人的依赖后,大部分人都会渐渐的忘记一些本该自己去做的事情,并且把所有事情认为是理所当然,稍微有点不称心,就会觉得对方犯了天大的错误。 拿借钱来说,某个损友找你借钱,你一次你毫不犹豫的给了,第二次没还又来了,你犹豫了一下觉得朋友可能真有困难又给了,当他第二次来的时候,你因为顾虑开始拒绝,然后损友就会形成这样的心里——这小子太他妈不是东西了,不就是借俩破钱吗,至于这么抠? 钱难挣,屎难吃,他们永远不知道,在你危难时我帮你是因为情谊,而我不帮你也是理所当然,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不是沈欢想的太远,而是现实告诉他必须这么做,就如刚才,楚楚说的那些话虽然是极端思绪下的产物,但确确实实使用了推卸责任的方法。 谁也没办法保证,女人会在什么时候极端,可能每天都很平静,也可能每天都很极端。 为了避免这些不必要的麻烦,培养楚楚的自我思考能力还是很重要的。 沈欢最后之所以放弃这个想法,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又不是每天都要和楚楚见面,等解决了这件事就会离开,估计很难会产生那种强烈的依赖。 “孙鹰平时找张先生喝酒吗?” 楚楚回想了一下,说道:“嗯,两人喝酒是很正常的事情,在李三叔没有被割喉以前,是三个人一起喝,之后由于李三叔嗓子的原因,就没再喝过,不过我爸和孙鹰喝酒的时候,三叔总会在一旁陪同,一是为了在闲暇时叙叙兄弟情,二是保护父亲的安全。” “就在这儿。” “什么就在这儿?” 沈欢再次提示道:“这一次张先生受伤,李三儿为什么没去?” “当天三叔好像是生病了,所以就没去。”楚楚正说着,瞳孔骤然放大,“你是想说,我爸被伏击的事情,和李三叔也有关系?不可能!” “如果你没有听到孙鹰说的话,也不会发现他才是伤害张先生的主谋。” “不、不可能的,李三叔为了救我父亲的命,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怎么会对付我爸!”楚楚显然没办法接受这个事实,让她接受孙鹰是主谋,就已经够困难了,如果把李三儿也加进了,她不知道自己的父亲醒来以后会不会崩溃。 “人总是会变得,就像感情一样,现在或许会很相爱,但一旦出现经营不善的情况,随时都可能付之一炬。” “但我爸和三叔的感情已经有好几十年了,不可能因为一些小矛盾,而导致——” 沈欢忽然反问道:“如果这矛盾不小呢?” “你、你是不是知道了些什么?”楚楚的面容上有些恐惧,她真的很怕,沈欢说的就是事实。 沈欢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转身对着门外说道:“我觉得这问题,还是有李三叔亲自来为你解答吧!” 话音落下没多久,病房门便被人推开,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李三儿! 第710章没错,我就是另一个幕后黑手 在李三儿进来那一刻,楚楚的心都快碎了。 其实和孙鹰相比,她更加信任的人是李三儿,这个“不会说话”的叔叔,在她小时候就对她特比好,为人也很温和,每次看到自己的时候,脸上都会带着笑容。 唯独一次发脾气开口,就是因为张展鹏执意要和楚昭雪离婚的事情。 那是楚楚第一次听到李三儿说话,在当时的她听来,李三儿那犹如刀割一般的沙哑声音,听起来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听,相反还异常的顺耳,至少比父亲的责骂要顺耳的多。 听母亲说,那是三叔这么多年来,唯一一次和三叔发脾气。 离开萧帮后,楚楚跟着母亲过起来了艰难的生活,在那段艰苦的日子里,没有一个人来看望过他们,好像一切关系,都随着她萧帮帮主的身份一起消失。 不过在那个时候,每个月都会有人寄钱过来,不多,数量也不固定,正好够母女两个的正常生活消费,很明显是花了很大的心思。 楚楚知道,这个寄钱的人绝对不会是父亲,而是那位只对自己笑的叔叔。 时间一年又一年的过去,楚楚也越来越懂事,也就在她大学毕业后,对方再也没有寄钱过来过。 李三儿很懂得如何去帮助人,不多不少,恰恰刚好,让你没办法拒绝。 后来等到萧帮完全洗白以后,李三儿就是张展鹏的信使,每次都会带着礼物和信邀请她们母子回来。 楚昭雪总会倔强的拒绝,说着千年不变的话语,“如果他真的想让我回去,就自己来。” 但李三儿从来不会觉得楚昭雪的态度有任何不适,每次都是心平气和的来,心平气和的走,还会帮忙做一下家务。 华夏天娱的三把手,这个身份在香江可以说是拥有无上的荣誉,但他似乎从来不计较这些。 最后张展鹏受伤,以及当年事情的真相,也都是他告诉楚昭雪的。 所以,在楚楚的心中,李三儿的地位和孙鹰完全不同,两人虽然同为叔父辈的人,但李三儿却给她的感觉更亲近更自然,无论如何她都没办法接受,李三儿也是这次事件的某后黑手之一。 “三叔,你告诉我,沈欢的判断是错的,对吗?” 李三儿没有说话,看了看楚楚,又看了看沈欢。 “三叔,你说话啊!”楚楚的表情充满了焦急,只要李三儿随便找一个理由她就会选择信任,从某种程度来讲,李三儿的地位比张展鹏还要重要一些。 沉默半天的李三儿,终于在楚楚哀求般的口吻中开了口,“他说的,都是真的。” 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沙哑难听,但这是头一次,让楚楚有种心如刀割的感觉。 “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楚楚无法接受眼前的事情,双手抱着脑袋,似乎是想像鸵鸟一般将头埋在土里逃避事实。 病房的隔音效果很好不错,但现在院门大开,楚楚的声音清楚的传到了外面。 因为骚动,以楚昭雪为首的一干人等全都走了进来。 “发生了什么事儿?孙、孙二叔怎么会被人打成这样?楚楚、楚楚——你的手怎么了,你千万不要吓妈妈啊!”楚昭雪一脸的焦急,但她进来的时候,屋内只有沈欢、楚楚、李三儿三个人。 楚楚抽泣个不停,显然没办法回答她这个问题,而李三儿的嗓子又不方便开口,她只好将目光投放到了沈欢的身上,“沈神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沈欢没有任何隐瞒,开口解释道:“事情是这样的……” “一切都是孙鹰搞的鬼?!”楚昭雪和当初楚楚刚知道事实真相时露出的表情一样,她怎么也想不到,将自己老公伤害成这样的,竟然是他视如手足的结拜兄弟。 “是的。” “那楚楚为什么会哭成这样?”楚昭雪不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但几十年的阅历让她感觉出了不对劲的地方。 “因为幕后主使并不是只有一个。” “还有谁?” 沈欢朝着李三儿看了一眼,“这个就得问李三叔了。” “三儿,你知道另外一个——”楚昭雪正说着,却是说不下去了,楚楚抽泣显然是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如果是其他人,以自己女儿的性格,她绝对不会哭,最多就是充满怒意的想要揍人。 真凶的身份,能够让女儿悲伤绝望到这种地步的只有一个人,再加上沈欢话中话的话语,另一个真凶是谁,已经显而易见了。 和楚楚相比,楚昭雪则要冷静的多,对着李三儿问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些年我自认为已经对你有了一些了解,实在想不通你做出这种事情的理由。” 李三儿最大的优点就是重情重义,为了自己的大哥他什么都可以做,即便是死也不会皱一下眉头,他没什么城府,也没什么心机,更没有像孙鹰那般大的野心,年轻时为了张展鹏的天下霸业,直到现在终身未娶,似乎他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张展鹏而活着。 有些好事的媒体,曾经扒出各种证据,说他是弯的,喜欢的人正是张展鹏,只不过因为张展鹏是直的,只能选择默默地守护在一旁,毕竟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付出是理所当然的。 甚至有位出名的耽美作者,以他们二人的故事为原型写了一本社团类的男同文,把腰包赚得鼓鼓,也因此造就了这一类耽美文在内地网络小说界的流行。 李三儿依旧没说话,甚至没有面对楚昭雪的勇气,他的眼睛总是不直觉的闪躲,生怕被对方得知自己藏在心里的秘密。 “我就是另一个幕后黑手,我愿意为此付出任何的代价。”李三儿闭上了眼睛,“你们报警吧。” “我要的不是这样的回答,希望你能告诉我真相。” 李三儿摇了摇头,“没有真相,我和孙鹰一样,都是为了再次建立社团,然后配合公司现在的正面形象将钱洗白,形成一套黑与白互相搭配的完美产业链。” “你不说是吗?”楚昭雪深吸了口气,看着沈欢说道:“沈神医,既然一切都是看破的,那么你一定掌握着事情所有的真相,那就由你来说吧!” 第711章张展鹏,根本就是一个人渣! 沈欢是知道一些真相,但并不全面,因为读心术只能读到当时那一刻的心理活动。 之所以会知道真相,就是用得到的线索,经过思索推理出来的。 在来之前,夏天除了希望他能够医治好张展鹏的病以外,还想让他帮忙查查这次张展鹏被偷袭的真相。 既然已经答应了第一件事儿,答应第二件也没什么差别。 根据夏天的说法,张展鹏是一个极为谨慎的人,就算是成功转正,也从来都没有改变过谨慎的态度,所以这次被偷袭的事件当中,充满了蹊跷,很可能是自己人动的手。 如果没有这些消息,沈欢也不会在开始的时候,用那些话来刺激孙鹰,说那些话就会为了套取对方当时的内心独白。 之所以说这件事和李三儿有关系,就是因为他得知了孙鹰内心中的想法,事实上--李三儿才是这一切的幕后主使! “我觉得还是由李先生自己说吧,因为有一些话,我是没办法说出口的。”沈欢说着,顿了一下,“若是李先生觉得不方便,我可以为你医治好喉咙再说。” 李三儿摆手准备拒绝,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说出真相,结果已经放在这里了,过程并不重要。 可沈欢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就闪现在其身前,利用针灸医治好了对方,一切就在刹那之间发生,潘如龙看得眼花缭乱,忍不住再次发出了几个感叹。 但是此时此刻,房间内站着的人,没有一个人去关注沈欢的医术怎样神奇,他们只想知道事情的真相。 “我已经说出了真相,你这样做没有任何--”李三儿正说着,忽然一愣,他的声音、他的声音竟然完全恢复了! “因为我知道真相,所以也知道你有什么顾忌。”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李先生,你确定事情的真相,要由我来说出口吗?” “你……知道多少。” “看来你确实是想让我来说了。”沈欢说着转而看向了楚昭雪,“楚夫人,说句不好听的话,您也别介意,其实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和您--” “够了!”李三儿忽然开口阻止了沈欢,脸色有些无奈,但似乎又有一些解脱。 沈欢满意的点了点头,扭头对着其他人说道:“现在请无关人员离开。” 听到他这话,没有一个人动。 “需要我再重复一边吗?” 一名华夏天娱的高层对着潘如龙说道:“潘老先生,人家让你离开呢。” “我、我吗?好、好。”潘如龙没有听八卦的闲心思,虽然意外但却没意见,扭头就走了出去。 “沈神医,现在可以让李三儿说了吧?” “你们也离开。” “我、我们也得离开?”众人脸上带着不解,他们也是华夏天娱的一员,怎么弄到最后连他们也要离开。 沈欢点了点头,“事关机密,你们先出去,等了解完事实真相以后,再由楚夫人决定该不该告诉你们。” 大哥,你弄清楚状况好么,你只是我们请回来的医师,说白了就是一个外人,有什么资格把我们赶出去自己留下来啊! 众人心里虽然有怨气,但也不敢说什么,只能老老实实的走出去。 最终房间里只剩下了沈欢、楚昭雪、李三儿,以及哭泣的楚楚。 “说吧。” “我、我没什么可说的。”李三儿目光躲闪,似乎很惧怕楚昭雪的眼神。 “你这么怕我,是因为愧疚吗?” 李三儿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李先生,你说出来大家都好过,不然的话……我可以把大伙们都叫进来,让他们听一听我所知道的事实真相。”沈欢看得出,李三儿很顾忌楚昭雪,他心里已经想到了一些可能,但距离真相还很遥远,只能逼迫李三儿说出来。 其实沈欢逼迫对方说出来,最主要的原因是怕除了孙鹰和李三儿以外,还有另外的幕后黑手。 到时候要是闹出了这样的乌龙,他还真没办法给夏天交代。 “我说!”李三儿看着楚昭雪,“嫂子,您刚才问我,我为什么不敢正视您的目光,其实不是因为愧疚,而是因为--我喜欢你!” 这句话犹如平地惊雷,让楚昭雪久久不能平静。 一旦冲破了某种心理障碍,李三儿的话也多了起来,“那夜在酒吧碰到你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你,就在我准备去和你搭讪时,大哥却把我叫住了,说他也喜欢上了你,问问我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把你追到手。” “当时大哥虽然风流成性,但他救了我一命,我不能做出和大哥争抢女人的事情,所以就当做什么也没发生,主动和你搭讪做你们两人之间的鹊桥。” “最终你和大哥走入了婚姻的殿堂,我便完全将这份爱意隐藏在了心里,衷心的祝愿你们白头到老。” 楚昭雪心里还有些印象,当天李三儿喝的很醉,笑的很开心,对每一个来宾都笑呵呵的介绍着,“这是我大嫂。” 那种感觉,就像是他自己娶了媳妇一般。 如今看来,对方早就表露出了自对自己的爱意,只不过当时都没有人在意,以为李三儿只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但是大哥他并不没有做一个合格的丈夫,婚后依然风流成性,最终还和嫂子离了婚,我没办法接受,我以为他能给你更好的幸福!我发现我错了,大哥就大哥,即便结了婚也不会变,所以那天我和他大吵了一顿,甚至差点兄弟反目。”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一边暗中偷偷的资助你,一边对大哥死缠烂打,寻求真相,然后他就告诉了我所谓的真相。” “知道误会大哥以后,我就开始等待社团完全覆灭的日子,等事态稳定以后,就主动充当说客,准备解决掉这件事情。”李三儿面露凶光,“但没想到事情根本就就不是他说的那样,直到我说让他亲自出面将你接回来的时候,他才暴露自己的真正面目。” “张展鹏,根本就是一个人渣!” 第712章真正的张展鹏 “够了,你别说了!”楚昭雪忽然开口试图阻止李三儿继续说下去。 人们都爱犯贱,这和年龄没有关系,他们一直追求真相,但当真相超乎自己的预料,或者难以承受时,他们又会选择逃避。 拨开伤口撒盐的人,明明是自己,最后喊通无法接受的也是自己。 所以这世界上需要谎言,需要未知的秘密,如果是以让一切更好的前提下。 然而大部分的事情,一旦选定就无法再回头。 逃?这是你自己选择的路,你觉得可以逃吗? “嫂子,我知道我说出来以后你会接受不了,所以我从一开始就不打算说,但既然说了,就会说出所有的真相。”李三儿的目光很坚定,这是一种在极度愤怒下的坚定。 “你知道我让他亲自请您回来,他说了什么吗?那个混蛋说,如果你不回来,就不用在邀请了,因为他根本就不想让你回来!”李三儿精神恍惚的一人分饰两角,“大哥,你不是说当初做的那些事情,只是为了保护大嫂和楚楚吗!” “我当时那么说,只是为了让你冷静,小三,对于男人来说,最重要的是事业和权势,有了它们,就能够得到一切,包括女人!女人这种东西,在我们需要她的时候出现就够了,不需要时有她们在反而会是一种累赘,昭雪的性格你也清楚,她善妒狭隘的心胸,注定无法做我的伴侣。” “她现在有她的生活,我现在有我的生活,让你接她回来,是因为心中多少有些愧疚,毕竟她曾经是我的女人。” “但她现在的表现,让我一点愧疚都没了……她以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女吗?给脸不要脸的东西!” “小三,爱情那种东西是说给小孩子听得,我们如今都是成年人了,只有幼稚的女人才会将啪啪这种事看得神圣,而成熟的女人会很大方的承认,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毕竟论舒适程度,她们比我们开心。” “对了,你好像还没谈过恋爱吧?去谈一场吧,你很快就会明白,这世间所有的一切情谊,都是和利益挂钩的,男女之情,说白了就是男女之欢,当这份快乐没了,就只会剩下痛苦。” 李三儿模仿完张展鹏以后,情绪再次变得激烈起来,凭空抓着空气大骂道:“你怎么能说出这种话!你知道大嫂为你付出了多少吗!” 李三儿化身张展鹏,一巴掌推开了他,“不是一味的付出就有收获,人与人的观念是不同的,比如我爱吃苹果,她却给了一堆梨,梨这东西我不爱吃,但也算不上讨厌,可以勉强的接受,或者装出一份开心的样子,但如果她的是我最讨厌的榴莲呢?无论它多么有营养,无论它是她付出多少艰辛换来的,我都不会高兴,一次可以体谅,两次可以体谅,第三次呢?” “你既然这么讨厌大嫂,为了不早点说出来。” “我说了,但她是一个固执的人,将一切都幻想的太过理想,嘴里说着我知道了,但从来没有走进过心里。”李三儿模仿着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不屑笑容,“楚昭雪,那只是我年轻时不懂事,所造就的一段孽缘而已。” 一方是他的大哥,一方是他暗恋的大嫂,在这种纠结矛盾的情绪下,他只能给自己造就最后的希望,“大哥,你当初那些话不可能是随口说说而已,难道你对大嫂就没有一丁点的爱?” “没有,当然也不是随口说说,华夏的国情越来越稳定,没了外患,自然要排除内忧,萧帮的存在迟早有一天会成为皇族的心头大患,想要和以前一样捞金显然是不可能的,唯一的办法就是配合国家的政策,解散社团,从而走上正道。” “直到那一刻我才明白,张展鹏从始至终考虑的都只有自己,表面上来看,他是一个积极的正义分子,其实骨子里只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渣!”李三儿深吸了口气,“女人如衣服,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当他透露出这些想法以后,他高大光正的大哥形象就消失不见了,重情重义和他根本就没有半分关系,他和背后总想着如何谋朝篡位的孙鹰没有任何区别!” “如果早知一切会是这样,我就不会把你让给他,以他当时伪君子的性格,一定会大方的把你让给我。”李三儿咬牙瞪眼道:“我欠他的命已经还了,所以从那个时刻起我就开始准备为你复仇的计划,只不过潜在的敌人还都没有消失,我必须暂缓自己的计划,每次去找你,都装作什么也没发生,并且不停地替他说好话……因为我知道,你依旧爱着他,即便我说出实情你也不会相信。” 楚昭雪和楚楚一样,已经哭成了泪人,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真相对他的冲击实在太大了。 “时机成熟后,我就联络上了筹谋已久的孙鹰,理由是他没能实现当初有福同享的诺言,钱再多也比不上可以开口说话大笑的能力,这一切计划都是我安排的。”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要接我回来?”楚昭雪擦去眼泪,她现在必须要保持冷静,楚楚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如果她这个做母亲也崩溃了,谁来照顾自己的女儿。 “除了我和他以外,没人知道真相,我可以随便假传圣旨,到时候等到孙鹰杀了他,我再站出来解决掉孙鹰,接着拿出一份伪造的遗嘱,让你和楚楚继承华夏天娱的一切,没了他们我就是华夏天娱的第一人,在我的帮助下,你的位置将不会有任何的动摇。” 李三儿深情的看着楚昭雪,“我只要和以前一样,暗中静静地看着你,默默地守护着你……就够了。” 说完,李三儿忽然转而看向了沈欢,“沈神医,医生都应该是好人对吧?” “也不全都是,毕竟利益是生活中的一部分,谁也无法保证自己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人。” “那你一定是好人吧?” 沈欢不知道李三儿为什么会这么问,但还是在肢体上做出了回答,先是点了点头,接着又摇了摇头。 “你一定是好人。”李三儿笑道:“你对香江人生地不熟,时间又不是那么充足,肯定不能把张展鹏转移到太远地方,如果我没猜错,他应该还在医院里。” 沈欢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我在医院里埋下了很多炸弹,它们爆炸后,注意炸毁整座医院……”李三儿说着,将手慢慢的抬了起来,里面握着一个遥控器,“只要我摁下这个红色的按钮,除了你,这里没有任何人能活着!” 第713章该死,难道自己猜错了 沈欢瞳孔一缩,表情变得略微有些紧张起来。 李三儿推测的没有错,现在张展鹏就在二楼的普通病房,如果炸弹的数量真的能够炸毁整个医院的话,还处于昏迷不醒的张展鹏必死无疑。 “从你刚才说的话看来,你很爱楚夫人,我不相信你会这么做。”沈欢说这句话的时候,尽量表现出一副冷静的样子,心理战也是实战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李三儿笑了笑,“所以我才会问你是不是有个好人,如果是的话,你一定会在爆炸完全蔓延之前救走大嫂和楚楚。” “李先生,我们似乎并不熟,甚至连几句话也没说过,你做出这样的判断,似乎有些莽撞了。”沈欢想不通李三儿的自信心是从哪里来的。 “莽撞?不,一点都不莽撞。”李三儿似乎早就做好了从容面对生死的准备,“你是一个好人,因为一个爱多管闲事儿的人一定是好人。” 李三儿正说着,忽然往后退了一步,“我知道你的身手很好,但不要试图从我手里抢走遥控器,也别试图击昏我来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除了遥控以外,我还在脑中植入了芯片,一旦思绪停止,炸弹就会爆炸,当然,当我在心中默念某个口令的时候,它也会爆炸。”李三儿一脸平静的笑着,对沈欢说道:“你快的过子弹,但一定不会快过一个人的思想……对吗?” 沈欢沉默了良久,开口道:“你真是一个疯子。” “没人愿意当疯子,没人愿意。”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沈欢没必要去怀疑李三儿所说那些话的真实性。 楚楚依旧在哭,楚昭雪也发现自己远远没有想象中的坚强,“我不值得你为我做这么多。” “在爱情里,没有什么值不得值得的,因为从爱开始的那一刻,一切就都是值得的。” 很难想象,这是从一个社团亡命徒口中所说的话,李三儿,一个连死都不怕男人的,最终却陷入了感情的漩涡当中。 张展鹏或许真的很人渣,但在感情方面,他表现也真的很洒脱,也许就像他说的那样,李三儿之所以会将男女之情看得这么重,可能跟他男女感情之类的事情接触太少,有很大的关系。 “这是我伪造的遗嘱,上面有张展鹏的签字、手印以及印章,没人会怀疑这份遗嘱的真实性,沈神医带着这份遗嘱,以及大嫂和楚楚离开吧……你无法阻止我杀张展鹏的念头。” “我知道。”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算是妥协了,“但这里的其他病人是无辜的,能不能给我一些时间,把他们转移出去。” 怕李三儿多想,沈欢连忙补充道:“放心,我不会趁这个机会,带走张展鹏。” 李三儿没有说话,似乎是在考虑着些什么。 “你不相信我?既然不相信我,就不应该把楚夫人和楚楚交给我。” “你不用刺激我,刺激了也没什么用,我答应你疏散无辜的人。”李三儿笑了笑,“因为外面大部分都是我的人。” 李三儿说完,转身走了出去,在门口说了几句话,然后又走了进来,“医院的人并不算多,大概半个小时后就能够全部转移。” “小三,你没必要为我付出这么多。”楚昭雪深吸了口气,“我们可以把这一切都推在孙鹰的身上。” “我的性格你也知道,华夏天娱高层的位置不适合我。” “你的计划堪称完美,但那是有你在的情况下为前提,如果你死了,这么大个公司,我们母女不可能有办法照顾好。” 李三儿微笑着摇头道:“这些我都考虑过了,沈神医是一个很有责任的人,他不会放任你们母女被欺负……对吧,沈医师?” 沈欢都快蛋疼死了,你这他妈不是为难人么,我是爱管闲事儿没错,我某些时候挺像个好人也没错,但你也不能抓着这一点不放吧。 “那个……你们聊,我就是来看病救人的。”沈欢说着扭头就朝着窗口走去。 “你难道真的这么狠心?” “每个人心里都是有底限的,在我力所能及的时候帮帮忙没问题,但一旦超出这个界限,我就会撒手不管。” “难道你一点都不心动于楚楚的容貌?” “首先我不是一个肤浅的人,我更看重的是内在。”沈欢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意味深长,并且特地看了一眼楚楚的脸色,他发誓,这样只是为了活跃气氛而已,但这里没有人会注意他话中的内涵,“再说,我已经有老婆了,如果是单身,怎么放荡都没有关系,但现在我绝对不会。” “好了,你要说的都说完了,我也该闪人了。” “等一下!”李三儿有些着急,可沈欢却是头也不会的跳了出去,就像他说额那样,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发展成怎样,和他已经没有任何关系。 要说洒脱,他从来就不是一个洒脱的人,沈欢之所以敢离开了,还是因为看透了这件事情的关键点。 李三儿敢这么做,完全是因为算准了他不会眼睁睁的看着无辜的人死去,所以他在逃命的时候,一定会带上楚昭雪和楚楚。 那么,一旦沈欢这个关键点出现错误,他就会开始犹豫,有些时候犹豫是致命的。 自己走了,自然没有人会再救楚昭雪和楚楚,李三儿也一定不会摁下炸弹。 劝楚昭雪母女两人离开?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以楚昭雪的性格,应该也会很快找到关键点。 所以沈欢离开,等于断绝了李三儿引爆炸弹的机会。 至于接下来的事情会朝着哪个方面发展,沈欢反正是不会管了。 “你就这么走了?”苏璃忍不住出声道,李三儿说话的时候她一直在听。 “嗯,走了。” “看来你很有自信。” “自信是一个成功人士必须具备的东西。”沈欢顿了一下,“对了,你怎么出来了?” “我感觉到香江这边有尾魂的存——” 苏璃的话还没说完,沈欢背后医院的位置便传出了一声惊人的爆炸声! 该死,难道自己猜错了?! 第714章荷里活古董街 爆炸声很大,沈欢在听到的第一时间就急忙回头。 “只爆破了一处,是在警告我?” “恶心!”沈欢嘴里骂了一句,虽然表情上有千万个不愿意,但他还是选择了回去。 可是利用七星步飞跃到窗口后,他又停了下来。 此时李三儿已经扔掉了手中的遥控器,用结实的臂膀静静的护着楚昭雪母女,“没事的大嫂,可能只是出了一些意外,我现在就带你们离开。” 照这个情况来看,刚刚的爆炸声和李三儿应该没什么关系。 “我就说嘛……”沈欢松了口气,再次走上了离开的道路。 “其实真的按照李三儿的办法去解决事情,也许不会太麻烦。”苏璃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你有没有想过,张展鹏醒来以后,事情会变得多么麻烦。” “这个我自然想过,但按照李三儿的办法,最后受苦的人就是我了,至于张展鹏醒过来以后会怎样,这你就不用担心了。” 沈欢有些无奈的耸了耸肩,“我的医术虽然高明,但还没有达到神的范畴,张展鹏的脑袋受到了重击,醒来以后就算不至于性情大变,也会出现失忆这些症状。” “当初夏天那家伙之所以会没事儿,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觉醒了前世的记忆,以及他前世主动的配合治疗。” “从某种程度来讲,张展鹏受的伤,远远要比夏天严重的多,所以醒来后成为白痴的可能性很大。” 苏璃表情有些意外,“也就会说你之所以会选择离开,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决定,而不是任性而为咯?” “任性是小孩子的特权,我早就没有了。”沈欢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没落,成长是好事儿,但在成长的过程中,总会付出一些东西。 “夸你几句,你还上天了。” “我现在本来就在天上。” 因为是私家医院,周围的环境很好,避免了在闹市区,周围少有人烟,所以沈欢一出来就直接踩着七星步上天了。 “对了,你刚刚说感应到了尾魂,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算了,没必要了。”苏璃摇了摇头,对于已经缺失一条尾魂的她来说,就算收集到了最后一条,那也是没有意义的。 “我说的话都白说了是吧?”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苏璃默不作声,有些事情不是说说就能改变的。 “在哪个方向,我去找。” “在东边吧。” “具体点呢?” “不知道,只感应到在东边。” 沈欢没好气道:“你就不能说的具体一点?” “就真的只感应到在东边,再具体感应不出来了。” “那咱们就去东边看看吧。” “你认路吗?” “不认识。” “……” 沈欢对于香江的印象,当多数都来自于八零九零年代的那些电影,比如古惑仔系列、最佳拍档系列、五福星系列等等,tvb的江剧,以及星爷、发哥、华仔众多明星以及歌手。 除此之外,几乎就没很么印象了,哦,对了,还有金瓶梅等等特摄片,嗯,特摄片。 苏璃嘴里的东方,大致来看,就是香江的东区,位于江岛的东北部,由西向东伸延的范围,包括铜锣湾、北角、裵鱼涌、筲箕湾、小西湾等地方。 不过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经过一番感应过后,苏璃感应的准确地点其实是在十八区的中西区。 中西区是香江早发展的地区,也是全香江最多有钱人居住的地方,因此也被称为“富贵区”。 沈欢先是去了几个购物圣地,这和找尾魂没有关系,只不过是单纯的想给林妙诗带回去一些特产或者内地没有的小玩意儿。 林妙诗因为“灾星”的缘故,除了江明和燕京外,就没去过别的地方。 就连燕京诸多景点都没去过几个,那次和沈欢、李凤仙一起去故宫,也是她第一次去那儿游玩。 怎么说呢,对于已经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沈欢来说,一些昂贵的物品在他看来并不算什么,毕竟连号称一夜散尽家财的赌城都去过了,香江的这片富贵区确实算不上什么。 之后沈欢又搜寻了一下,最后终于将目标缩小到了可控范围之内。 苏璃感应到尾魂的地方,也很出名——荷里活。 不是好莱坞,而是被国外誉为一辈子必走一趟寻宝地的荷里活古董街,准确来说,荷里活街道的名字,比好莱坞定下的更早一些。 这里可谓是香江最出名的古董街,聚集了超过100家的古董及古董家私店闻名世界,当然出名不代表昂贵,通常掏上一百几十元,也可以把不少“小古董”抱回家。 瓷玉器、珠宝、石像家具、书画等的店铺,花样种类繁多,分工细致而专业,就连小小的糖水店,也显得颇有古风。 古董街有上百间店铺,当中不少经营石像,街角摆满陈列品,看上去就像是某个历史的景点。 虽说是古董街,但店员也会明白告诉你,货有“古”也有“新”。 古嘢不代表昂贵,同样的,新嘢也不代表就会便宜,嘢是这边的放眼,就是东西和货的意思,当然某些时候也算对人或物的贬义形容。 古董店店面有大有小,小的不过十来平方米,有些店面只有一个一米见方的柜台,和国内的摊位差不多,店面大的,从一层到三层,宛若小型的博物馆。 不论门面大小,店内都很清幽雅致,而且种类繁多,大多数都是家私、卷轴、陶瓷等各类古玩外,不过也有不少来自西洋的古旧的电风扇、留声机、钟表、钢笔、打火机等等,以及来自东瀛、暹罗等国的金银珠宝、漆器和其他古玩。 简单来说,这里和国内的几家古董市场相比,更加的国际化一些,服务对象也不仅仅是国人。 即便对古董不是很感兴趣的沈欢,看得也是眼花缭乱。 “狐狸精,那东西的具体位置感应到没?” 苏璃面色凝重的摇了摇头,“没了。” “什么没了?” “没感应了!” “啊?你又弄错了?”沈欢表情稍微有些无语。 “我一定没有弄错……我担心,它可能是觉醒了自主意识,发现我的到来后,就隐藏了自己!” 觉醒自我意识?那可就真是大事儿了! 第715章夏季最靓丽的风景线 苏璃之前曾经在寻找到泰迪身上那条尾魂时就说过,尾魂觉醒自主意识后,事情就会变得麻烦,甚至有可能进化成第二条命魂。 当第二条命魂诞生后,对方就会拥有和苏璃一样的能力,甚至可以夺舍苏璃,成为真正的命魂! “你确定这一次的尾魂,已经觉醒了自主意识?”沈欢可不想让苏璃出现和宋可馨一样,紫霞青霞那种一等双芯的情况。 “不太确定,但感觉很强烈,可能性应该很大。”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也不用太担心,尾魂加上我这个命魂一共有九条,如今我已经成为逐日境初期的存在,加上被那个老道士毁掉的尾魂,就只剩下一条了,就算她生成了自主意识拿我也没有办法。” 沈欢有些疑惑道:“那按照你的说法,你的实力应该要远远强于对方才对,怎么会感应不到对方的存在呢?” “这也是我想不通的地方,达到逐日境后,对于尾魂的感应能力,我已经可以非常精确了,但这一次……”苏璃迟疑了一下,“要不然就这么算了吧,反正我也不缺它一个了。” “你又说这种话。”沈欢本来还想呵斥几句,但最终还是放弃了。 老道士毁掉一条尾魂,对于苏璃来说,简直就是致命般的打击,想要从中恢复,根本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 安慰没有任何作用,也只有时间才是最好的良药。 沈欢没再说,但也没离开荷里活古董街。 如果尾魂真的生出了自主灵智,那么一定是依附在了人的身上,骚气是狐狸的本性,只要在大街上看脸上写着“随便草我”的存在,就极有可能是苏璃的尾魂。 但是沈欢很快就放弃了这个寻找标准,因为……这大热天的,好像每个女孩子脸上都挂着这样的字符。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华夏开始流行起了齐啥小短裤、裙这种穿着打扮,并且有传闻这是干爹会的挚爱。 以前都是大老爷们光膀子,现在新时代的男性明白了什么叫公共场合着装得体,但女孩子们却忘了。 放眼望去,这大街上的男人别说穿大裤衩的,就连穿马裤的都没几个,大多数人穿的都是九分裤或者七分裤。 如果逛街的女性们知道了沈欢的想法,估计会恨不得生吞活剥了他——老娘只是太热了好么! 穿短裤是为了凉快,将嫩白的肌肤暴露在空气当中,但又在大晴天举着伞说怕被晒黑……这不矛盾吗? 事实上不仅仅是女人,人类本身就是一种矛盾体,总之男人永远不可能了解的女人的内心,就好像女人无法了解男人为什么会在一堆只有虚拟数据的网路游戏里充钱。 男人也永远无法理解,这他妈都一柜子的鞋子衣服了,女人为什么还整天嚷嚷着没衣服没鞋子穿。 本来就是两个不同的物种,追求地位上的平等没什么问题,但至于其他方面就不好说了。 大白腿是夏季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就算是再怎么正直的男人,也会被那白闪闪的亮光而忍不住看上两眼。 身为见识过各种长腿的沈欢来说,这些个大白腿对他来说,是没有任何吸引力的,至于为什么会看,他可以发誓,只是因为这些东西在阳光下太过晃眼而已。 这条寻找标准显然是用不了了,沈欢就只能换一条。 众所周知,在华夏古代的神话传说、鬼怪异志当中,无论哪个狐狸精都和倾国倾城的长相脱不了关系。 这也正是现代正室,将小三形容为狐狸精的主要原因。 腿人人都有,但好看的面孔和身材却非到处都是。 将标准换成这个以后,嗯,范围果然缩小多了,至少八成的女性都和尾魂脱离了关系。 至于剩下的两成,算不上倾国倾城,但化妆技术的发展加上着衣搭配,基本上已经达到可以自称女神的地步了。 尽管在这个时代,女神已经不是什么值钱的称呼。 这几个女人当中,大部分都是和闺蜜或是和友人成群结伴,对于一些心机婊来说,傻白苦或者肥猪流这样的闺蜜,只是为了衬托自己魅力的标配。 沈欢果断否定了这几个“女神”,于他而言,尾魂若是生出了自主意识,绝对不会浪费时间去找什么心机婊的标配闺蜜,而是勾引男性吸取阳气,稳定或增长自己的修为。 经过一系列的排除法以后,沈欢发现了一个目标,对方是一个身穿连衣过膝红裙的妹纸,看上去并不是那么妖艳,但要知道,所有事情其实都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简单。 就好像现在在东张西望的沈欢,外人看到了,也只会认为他是在寻找古董而已。 温顺乖巧的女生,是大多数年轻人的择偶标准,至于那些着装火辣,性感且爱追求刺激的女性,他们大多数都只会当成啪友而已,别说当成妻子就连女朋友都不一定。 这个妹纸的衣服颜色很艳丽,但款式却很保守,加上样貌清纯,但很难和妖艳放荡联系起来。 沈欢之所以将她列为目标,正是因为她的这种穿法。 今天是多云天气,并且伴随有阵风,风力虽然不大,但吹起裙子这种能力还是有的,所以大多数洁身自爱的妹纸,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走光,在这种天气下是绝对不会穿裙子的,即便穿了也会配一条安全裤。 沈欢为什么会知道这些,毕竟他也是一个曾经被安全裤深深伤害过的男子。 但这个女人却没有,她不仅没有穿安全裤,而且还穿着丁字裤! 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眼前的这个女人,绝对属于外表典雅但骨子里却很放荡的典型,这也是她最高明的地方,对于大部分的男人来说,赤果果的引诱不一定会吸引到他们,但这种若隐若现的刺激感,绝对会激发他们内心最深处的野望。 除此之外,这个女人身边跟了一群年纪差不多大的年轻男性,大致数一下几乎有五六个。 五六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逛街嬉笑,而这群男人当中,没有一个是她的伴侣,你说他们只是普通的朋友? 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沈欢是不相信。 目标锁定了,但必须找个办法验证一下,就在他在思考该怎么做的时候,那女人忽然走到了沈欢身前,主动开口道:“你好,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好家伙,竟然还主动找上门来了! 第716章自恋到极点的女人 对方身边有五六个年轻男性,却依旧还来找自己帮忙,这本身就是一种怪事儿,沈欢不是一个爱好以貌取人的人,更不会见了美女就脸色惨白,激动的握住的对方的手,“房我已经开好了,要来一局动人心魄的斗弟主吗?” 见沈欢这长时间没有搭理自己,女人的表情有些惊讶,她想不通,其他人见到了自己,就算不惊声尖叫,也会激动不已,为什么眼前这个男人会保持的这么冷静? 我知道了,他一定是被吓傻了,我应该多给他一些时间。 “先生,请问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这一次,沈欢依旧没有回答,他打开天眼,开始仔细观看女人从头到脚的每一部分,除了灵魂无法看到外,他连一个细胞都没有放过。 老实说,经过一阵观察后,他的内心已经开始动摇了,若飞及时切换到了皮肉下的骨头上,他还真没办法保证体内的洪荒之力会不会爆发。 还不搭理我?是了,他一定以为自己看到了幻觉,像我这么优秀的女人,除了大荧幕上,基本上没有人会相信会在这种地方出现。 真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 “先生,请——” “不能。”沈欢嘴里吐出了两个冰的字,使得女人脸上的笑容永远定格在了那里。 他……看得到自己?而且还说出了这种话,难道、难道——他是一个基佬? 女人受惯了被众星捧月的滋味,沈欢的态度让她很不爽,但从小到大让她养成不能在人前发怒的习惯,她只能强颜欢笑道:“先生,我一个女孩子请你帮忙,没必要冷酷到这种程度吧?只是一丁丁点的小忙而已。” 撒娇,这是她的大杀器,沈欢这种一本正经的男人,她不是没有遇到过,但只要是她使用出撒娇这技能,无论再怎样坐怀不乱的男人,都会忍不住接受她的要求。 在她看来,男人其实是一种很简单的动物,就和家里养的宠物狗没区别,虽然也有闹脾气的时候,但只需要哄哄就够了。 “既然只是一丁点的小忙,那就代表不一定非得我来做,你去找别人吗,我只对古董有兴趣。”沈欢说着就打算离开。 在使用出读心术的一刹那,他就明白,眼前的这个女人,和觉醒自主意识的尾魂绝对没有任何关系。 沈欢承认,她是一个美女,甚至称得上是一个尤物,但这个女人内心的想法,他完全没办法接受,究竟是多自恋的女人才会生出这种想法? 先不说林妙诗,单论相貌气质,沈君兰、李凤仙甚至是陈雨婷,她一个都比不上! 当然,这也是沈欢在有偏见的情况下所作出的判断,眼前这个女人确实是有资本的。 女人目瞪口呆的看着沈欢离开,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 “萱姐,咱们怎么办?这段……用不用掐了?”等到沈欢离开后,一个导演打扮的人从远处走了过来。 蔡芸萱摇了摇头,盯着沈欢的背影,嘀咕道:“真是一个古怪的男人。” 他一定是干! “阿嚏!”沈欢打了一个喷嚏,用手揉了揉鼻子,“一定是那个自恋的女人在背后骂我!” “所以我当初就和你说过,读心术这东西,好处多多,但坏处也不少,毕竟大部分人都喜欢把真话隐藏在心里,而一般来说,真话基本上可以等于你不爱听的话。” 苏璃飘出来,表情有些幸灾乐祸的说道,以她对沈欢的了解,对方之所以会说出这样的话,多半是听到了那个女人的心声。 “哼!”沈欢冷哼一声没有说话,利用排除法,刚才那个女人是最符合的目标,但结果却不是。 苏璃的那条尾魂究竟会藏在什么地方。 带着疑惑,沈欢又在摊位逛了半天,因为治疗普通的疾病,只需要青色灵气就够了,沈欢就顺手从摊位上吸收了一些灵气。 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比如欧洲的那些老古董,所散发出的比青色更深,如果把青色灵气比作天青色,那么这些欧洲的古董就像是大海一样蔚蓝。 东瀛古董则有些怪异,有的和华夏古董一样是青色,但有些又是黄颜色,是纯粹的黄,不是黄与品红搭配出的金色,这点倒挺符合他们国情的。 无论是暹罗的棕、欧洲的蓝,还是东瀛的黄,除了颜色上的区别以外,它们纯度上并没有区别,这让感觉发现新资源晋级的沈欢,大失所望。 毕竟如今苏璃都已经是逐日境了,他还在奔月境徘徊。 奔月境在如今的道修界算是高手了,但沈欢所面临的敌人,可不只是奔月境的道修。 就拿放言随时都会来取他性命的屠道者来说,根据苏璃推测,对方最少也是逐日境大圆满的境界,虽然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而不使用术法,但实力却真真切切的放在那里。 无论是为了保护自己,还是保护身边的人,他都必须变得更强,奔月境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而已。 道劫日后无逐日,话虽如此,但沈欢见过的逐日境高手,已经不是用一只手就可以数清的了。 逛了一圈,沈欢也没再发现什么可疑人物,无奈之下他只能放弃对尾魂的搜寻,准备回到酒店休息一晚后,就离开香江回燕京。 可走到路口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了一阵吵杂声音,循声望去,前方围了一堆的人,由于说的都是本地话,沈欢有些听不懂,不过他向来不是爱凑热闹的人,所以只是随便看了两眼就准备离开。 “救命!救命!” 出声的是个女人,而且听起来有些熟悉。 难道是熟人?沈欢忍不住顿下了脚步。 漂浮在半空中的苏璃,用手拍了拍嘴巴,摆出一副我很困的表情,“看来你又打算去管闲事儿了。” “这不叫管闲事儿,这叫正义!”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借助灵狐步挤过人群。 里面的情况却是很惨,当事女主肩头的裙子已经被扯破了大半,露出了里面的蕾丝文胸。 可是当沈欢看清楚女主的面貌后,二话没说转身就走,“原来是她啊,早知道就不浪费功夫过来了……” 第717章你是她男朋友对不对? 在沈欢出来的那一刻,已经陷入绝望当中的蔡芸萱,感觉自己的整个世界都亮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看到这个本应讨厌的男人,会重燃希望,但内心中就是这样想的。 蔡芸萱,19岁,和其搭档组成女团以唱歌出道,但唱的歌曲一直不温不火,半年后组合解散,同年在朋友的介绍下,接拍tvb港剧,大红大紫,被誉为当代四大花旦之首,年仅20岁便获得视后,是香江电视史上最年轻的视后获得者。 但在现今这个年代,大部分香江居民,已经逐渐开始放弃以前一直伴随着自己的电视剧,这和tvb的没落、故步自封以及网络发达导致近代人口味变刁钻有着很大的关系。 除了一些老牌明星外,tvb的收视率很难再达到当年的巅峰时刻。 想要改善这种情况,不是一个人可以做到的,况且大部分人都比较念旧,蔡芸萱这个新人很难成为电视台的救星,但毫无疑问的是,在电视剧行业,蔡芸萱年轻女星中最出众的。 又接拍了几部电视剧后,蔡芸萱合约到期,对方开出霸王条约,以及开始注重引进内地剧来改善现有环境,她只能放弃工作。 就在这个时候,华夏天娱看中了她的潜力,与其签约,经过团队策划以及多方面的努力,终于凭借一部以青春爱恋和梦想为主题电影《江岛的雪》爆红,成为新一代的校花女神。 接下来的几部电影,都是和《江岛的雪》类似的青春情感电影,可惜成绩并不令人欣慰,相反可谓是一部比一部糟糕,网络上也流传出了大量的攻击性评论。 江郎才尽,是当初流传最为广泛的评价。 蔡芸萱与华夏天娱开始想办法让其转型,终于因在《生死时刻》扮演女警而再次闻名。 之后其戏路多变,最终凭借情感类文艺片《江城岁月》中的失足少女角色,获封第41界金像奖影后。 叱咤影坛后,她再次追寻最初的梦想,发布首张个人专辑《千变万化的萱》,主打歌《是友情还是错过的爱情》火爆两岸三地,之后发布的《雨下整夜》、《爱情傀儡》、《回到爱开始的夏天》,常年占据各大音乐榜单,一时无两。 华夏天娱并不满于此,得知内地综艺节目大火,便借助这次知名综艺节目来香江活动的时间,让其成为女嘉宾,为收割内地市场做准备。 刚刚她之所以带着一群男性,在街上装作友人一样闲逛,就是因为在配合节目“爱的俘虏”环节,来看看游客见到她本人时的反应。 可没想到沈欢的行为,打得她的脸啪啪啪作响。 而之所以出现现在这个局面,是节目组没有预料到的,谁也没想到蔡芸萱会有这么狂热的粉丝,更没想到这个狂热的粉丝,似乎还是一个练家子的,几位装作友人的保镖人员,竟然一个回合不到就全被打趴下了。 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一个王子梦,所以英雄救美这种故事虽然俗套,但仍旧是最容易虏获没人芳心的办法。 她以为沈欢出现后会救自己,但没想到对方只是看了一眼就走了。 “朋友你冷静一下,你刚刚说自己是萱姐的粉丝,既然是粉丝就不要伤害她,咱们万事好商量,你看这样如何,你把她给放了,然后等萱姐整理好衣物以后,再和你拍一张签名合照,行吗?” 导演试图与歹徒进行交流,华夏天娱在圈内的影响力很大,而蔡芸萱又是当家台柱,如果因为录播他们的节目出了事儿,那可真是大新闻了。 “签名,要签名!”歹徒的神智似乎有些不大清醒,听到签名两个字,眼里满是兴奋,因为激动他一不小心又扯开了一些红裙,几乎露出蔡芸萱的大半个身子。 “不!不要签名!”歹徒在看到贴身衣物后,脸上露出了猥琐的笑容,“我只要原味的内衣裤就够了!” 说完,当着众人的面,就准备用手直接给扯下来。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香蕉皮打在了他的脸上。 “谁,是谁丢我!” 刚刚歹徒的威力,大家都见识过,看热闹是看热闹,他们可不想惹麻烦上身,刹那间便散开摇头,表明这事儿和自己没关系,将正在吃香蕉的沈欢,给孤零零的露了出来。 “别这么看着我,我只是吃个香蕉而已,喏,丢你的是那个人。”沈欢转身朝着空无一人的街巷指了指,“哎呀,跑的真快。” “我认识你,就是你丢的!”歹徒说话时的语气很肯定,他低头看了一眼蔡芸萱然后对着沈欢继续说道:“刚刚她看了你很久,你是她男朋友对不对?” “咳咳——”沈欢被这句话呛得不轻,虽然早就看出来这歹徒的精神有点不正常,但没想到对方的判断力竟然会弱到这个地步。 为什么能看出对方精神不正常?你见过哪个正常人在都已经一把胡茬的年纪,还穿着一身紧绷身体的加大版小学校服到处乱跑吗? 他之所以又拐回头来多管闲事儿,就是因为怕蔡芸萱被一个精神被给伤到,虽然这个女人不怎么讨喜,但还没糟糕到要被一个神经病糟蹋的地步。 蔡芸萱没有说话,但眼神中却流露出救救我的信息,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沈欢有股莫名的信任,内心告诉他,在场的只有这个年轻人能救自己。 沈欢摆了摆手,“你说什么就什么吧,既然知道我是她男朋友,你还不赶快滚?” “他竟然真是你的男朋友!”歹徒一脸气愤,冷哼道:“我要杀了他!这样你就是我的了!” 说完,他便松开了蔡芸萱朝着沈欢冲了过去。 一动手,沈欢就看出来,这个精神病是玄阶初期的武者。 “他杀了吗,竟然去招惹那个神经病?” “可能是蔡芸萱的狂热粉丝吧,不过是比较正义的那种。” “英雄救美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我看这小子是想给蔡芸萱留下一个好印象,争取一个共进晚餐的机会。” “都说什么风凉话呢,赶紧打999叫救护车啊!” “嘭——” 这边的人的声音还没议论完,沈欢就一记手刀把歹徒给砍晕了。 接下来他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朝着蔡芸萱一步一步的走了过去。 导演一看这情况慌了神,该死,该不会赶走了一个小的,又跑来一个大的吧? 我靠,还真是,这光天化日之下,直接就开始脱衣服了! 事实上的结果却大大出乎了,导演的预料,沈欢将外套披在蔡芸萱身上以后,就准备转身离开。 可刚刚转身,他就感觉有什么抱住了自己的小腿,不用说这双手的主人肯定是蔡芸萱。 果然,女人真是一种麻烦的生物,不对,妙诗除外,嗯,兰姐也除外,凤仙也不算太麻烦,呃……好吧,只有这一个女人是麻烦…… 第718章我发誓,这只是一个误会 蔡芸萱搂的很紧,沈欢想要挣脱很容易,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做不出那种事情,只能没好气的说道:“你还想怎么样?” “我、我怕。”蔡芸萱说着眼泪就流了出来。 沈欢心中产生了一些波动,对于大部分男人来说,女人的眼泪是最具有杀伤力的武器,身为男人中的一员,沈欢自然也会有所触动,但也仅仅是触动罢了。 “已经没事了,我相信接下来,你的那些同事会送你回去。”沈欢说着抽了抽腿,希望在自己做出回答后,这个女人能够放过自己。 说实话,沈欢现在的心情并不怎么好,他来这里的目的是为了找尾魂,可如今得到的,全部都是坏消息,他没功夫陪着蔡芸萱玩什么游戏。 就算尾魂找到了,沈欢也一样会选择尽快离开,毕竟家里的林妙诗还在等着他。 但蔡芸萱反而越抱越紧,根本没有放开沈欢的意思。 这时候导演也明白自己误解了沈欢,连忙上前以握手的方式表示感谢,然后借机说道:“这位小哥,萱姐这个情况应该是惊吓过度了。” “看这情况,她现在很依靠,不如你陪我们一起去趟医院怎么样?” “我还有急事儿。”沈欢很果断的拒绝了,他最讨厌的就是惹麻烦上身。 导演有些意外,这个男人真够古怪的,就算不喜欢这个明星,也会因为对方是明星而激动吧? 而且蔡芸萱合作过很多知名的老牌影星,华仔、发哥和星爷都有过合作,以这次的救命之恩为条件,随随便便就能要到一张偶像的签名照,但面对这样的天赐良机,这个年轻人竟然拒绝了。 听声音似乎和自己一样,是内地过来的,但蔡芸萱在内地也有不小的知名度,以年轻人的岁数,不可能不认识啊。 在陌生人面前,永远不要表现出自己的弱点。 沈欢也怕女人流眼泪,但他绝对不会因为女人流了,就改变自己的观点,一旦出现因眼泪而放弃原则的事情,以后对方遇到自己不妥协的事情时,肯定会故技重施。 而且眼泪这种事儿,也要看是什么人流的,如果现在流泪的是林妙诗,他一步也不会离开,不!准确的说,他根本不会让林妙诗流泪! “就单个您一会儿工夫,要不了多长时间。” “可是我真的有急事儿。” “要不这样,我们也邀请你来当我们节目的嘉宾。”导演开出了一个筹码,这个筹码非常之巨大。 这个导演或许不怎么出名,但这门综艺节目,却是华夏的当下最火爆的。 是由高丽引进而来,套取同样的模式,炫出不同样的风情。 总之上了这个节目的男星,不管之前火不火,现在一定会火,并且粉丝中会充斥着大量的迷妹。 至于女星,则是男女通杀,前团队成员安吉拉就是因为他们这套综艺节目而走红,要知道在此之前,几乎就没人认识安吉拉是谁。 如今安吉拉事业爆红,有接不完的通告和拍不完的戏,可谓当下最火热的国民女神。 邀请一个圈外的人来参加节目,这还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可以说,这是一个不少男星拼尽一切都无法换来的机会。 “没兴趣。” “啊?” 导演真的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从事这行当这么久,除了刚开始举步维艰外,他还是第一次在节目大火后碰到主动拒绝邀请的人。 要是天王级的人物,拒绝也就拒绝了,可眼前这个家伙,明明就只是一个普通人啊! 导演觉得自己的自信心,再次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你可以松手了吗?你要是再不松手,可别怪我不客气了。”沈欢说着就准备用灵气波动把这个难缠的女人给震开。 可就在这个时候,蔡芸萱却忽然晕倒了。 沈欢是一名中医,判断一个人是真晕还是假晕并不难,问题是——蔡芸萱好像真的晕了。 “真是麻烦。”沈欢嘀咕了一句,就准备取出银针为对方治疗,但刚巧不巧,这个时候警察却过来了。 最坑爹是,警察还把他当成了伤害蔡芸萱的歹徒。 “警官,我发誓,这只是一个误会。” “你手里拿着伤害蔡小姐的凶器,还敢狡辩!” “我——我这是针灸的银针好么!”沈欢没好气的说道,香江电影业发达时期,曾经拍摄过黄飞鸿系列,而里面的黄飞鸿就是跌打医师,时不时也会用到针灸,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个警察竟然觉得自己这个行为是在加害蔡芸萱。 警察冷哼一声,“针灸?呵,这是针灸用的工具没错,但你真的是在针灸吗?想让我相信也可以,把你的行医执照拿出来让我看看!” “我——”沈欢还真没办法反驳,他行医执照办理的任务,一直是由汪老办理的,按时间来说,汪老应该早就帮他办理下来了,但问题是以沈欢的知名度,在燕京行医,一般都用不到这个东西。 这时候导演也站起来,准备出声帮腔,“警官,其实——” “我在电话中已经了解了一切,放心,我绝对不会放过伤害我女神的歹徒!”警察说这话的时候,一脸凶狠,简直就像是自己的妹妹被外人欺负了似的,看来这个警察也是蔡芸萱的粉丝。 因为警方完全不给沈欢和导演组解释的机会,最终沈欢还是到局里走了一趟。 等到将误会解释完以后,天都已经黑了。 “真是晦气!”沈欢从警局出来后,嘴里骂骂咧咧的,毕竟谁没事儿都不愿意来警察局这种地方。 就在他咒骂的时候,两个西装男出现在了他的面前,“沈先生,请上车。” 沈欢皱了下眉头,“我似乎不认识你们。” “但我们却认识您。”高个儿西装男转身打开了车门,摆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沈先生请上车。” “对不起,来路不明的车,我向来不坐。”沈欢说完就准备离开。 两名保镖对视一眼,眼神中都有些焦急,最终两人一咬牙,同时将手伸向了背对他们的沈欢…… 第719章我拒绝,因为我有感情洁癖 以沈欢的感应力,岂会不知道两人在背后的小动作,他猛地转身瞪着两人道:“你们两个的胆子似乎挺大的。” “您、您别误会!”高个保镖连忙摆手,“您的实力我们都是知道的……再说、再说,这里是警察局就算我们有贼心也没贼胆啊。” 另一名保镖也支支吾吾道:“沈先生,我们只是奉命行事,您就别难为我们了。” “是李三儿派你们来的?”沈欢觉得这两人的装扮有些熟悉,仔细一看,发觉这好像就是萧帮安保公司的服装。 “您、您认识李董?” 对方竟然敢直称呼李董事的名讳,而且听这话里的意思,两人就算不熟也是打过交道的存在。 现今张董事长还处于昏迷状态,而孙董事也出了车祸,现在李董事可谓是整个电影公司的一把手。 “不是李三儿派来的?难道是楚楚让你们过来的?” 对方连刚回来大小姐的名讳都知道,看来这个沈先生的来头,极其不简单啊! “也不是大小姐让我们来的,是蔡小姐让我们请你过去的,说是要答谢您的救命之恩。”高个保镖讲事实的真相说了出来。 因为实力,他们本就敬重沈欢,再以刚才的对话做为判断依据,沈欢一定有着深厚的背景,这样的人他们可得罪不起。 “蔡小姐?” “就是您今天救得那位小姐。” “哦,告诉她我不去了,救他只不过是顺手之劳。”沈欢抬头看了一眼星星,“天色不早了,我还要回去休息,再见了。” “这——” “沈先生,我们只是奉命办事,您、您这样是在难为我们啊!” 沈欢头也不回道:“不管你们怎么想,反正我是要走了,回去复命的时候,记得告诉蔡小姐一声,后会无期!” 话音未落,一个女声就从不远处传了过来,“你就真的这么狠心?” “蔡小姐!” 看到来人,两名保镖连忙露出了恭敬的态度。 蔡芸萱是第一次在男人手中受挫,她成名这一路虽然跌跌撞撞,但总的来说还是比较风顺的,在这个圈子里,有太多人都只是烟花般的存在。 “想表达一下谢意,就真的那么难吗?” 沈欢没想到正主会来,但态度上并没有多少变化,“我已经感受到了你的谢意,后会无期。” “你好狠心。” “你我只是路人与路人的之间的关系,没什么狠不狠。”沈欢有些无语,这个女人该不会是电影看多了吧,对于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动不动就说你好狠,搞得自己好像怎么样了她似的。 蔡芸萱愣了一下,她已经不知道自己是第几次在沈欢自己这里受挫了,从最初的不甘心,到伤心,再到现在的释然,这是怎样的心路历程,也只有她自己一个人知道了。 她深吸了口气,上前想要抓住沈欢的手,但沈欢却躲了过去,“对不起,我的手只有我未婚妻能拉。” “你、你已经有未婚妻了?” “不像吗?” “没……只是见你没带戒指,还以为你是单身。”蔡芸萱苦笑了两声,看来自己的运气真的很不好,爱上的第一个男人,竟然是一个有了婚约的人。 “看得出你很讨厌麻烦,但我只是想请你吃顿饭……就一顿饭而已。” “对不起,我连一顿饭的时间都没有。” 经历这么多事,沈欢也总结出了一些经验,他之所以会被感情的事情困扰,就是因为自己不够果断,或者说……不懂得怎样拒绝。 李凤仙是最经典的例子,他拒绝了,却不够彻底,每次都会在对方失落时再给予希望,最终在双方心中都留下感情,以至于当他准备狠心的时候,却再也狠不下心,甚至说出就算做不成恋人也可以做朋友的烂话。 与其这样讲,还不如直接说——我们虽然不能在一起,但可以当啪友。 现在他已经和林妙诗订下了婚约,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所以对于这些繁杂感情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快刀斩乱麻! 无论是小贝还是凤仙,都是有感情因素的,所以解决起来才会困难,但和蔡芸萱之间,他们没有任何感情。 既然如此,沈欢就绝对不会再犯之前的错误,他不能给蔡芸萱任何的机会,一旦他有任何的退让,都会使对方觉得自己还有希望。 牛小贝、李凤仙、林妙诗,这三个人的关系已经够乱了,他不希望再多出第四个人。 这对蔡芸萱来说或许是残忍的,但这只是暂时的,放到长远来看,这才是最正确的选择,沈欢不会有麻烦,她也不会因为一段根本不可能的感情而伤心流泪。 “还有事情吗?没有的话,我就要回去睡觉了。”沈欢说着伸了一个懒腰,“今天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你该不会是一位我爱上你了吧?”蔡芸萱换了一个套路。 沈欢耸了耸肩,干笑道:“我没有那么自恋。” “那你为什么不坐下和我谈谈,难道是心虚吗?” “你没必要对我使用激将法,没用的,该怎样回答,还是怎样回答。”沈欢很清楚自己的个性,重感情,不管是友情还是其他感情,一旦产生出来,他就很难表现出现在这样的冷漠。 既然明知道会发生什么,那就是一开始就断绝。 只有拥有才会害怕失去,为了不让这种事情发生,直接就不让其存在,或许是个比较愚蠢的办法,但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蔡芸萱忽然间觉得自己的情商有些不够用了,也许那不多的情商很快就会被情伤所取代。 “你今天救了我,因为那个粉丝的言论,现在各大论坛上已经出现了,各种相关报道,我来找你,其实只是为了让你假装我的男朋友。”蔡芸萱深吸了口气,不知道为什么她在沈欢面前,丧失了所有的自信,如果是别的男人,她一定会高高在上的讲出这句话。 蔡芸萱的绯闻男友,这是多么无上的荣耀,即便这个身份只是假的。 “我拒绝。” “为什么,因为你的未婚妻吗?” 沈欢笑着摇了摇头,指着自己的太阳穴说道:“因为我有感情洁癖,她也一样。” 第720章给我十分钟好吗? 沈欢骨子里是一个很保守的人,之前没能处理好男女之间的关系,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他对待感情这种事物不够成熟,也不是说他现在就成熟了,至少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以后,他和以前不一样了。 从一而终,这句话是封建礼教要求女子的,但沈欢认为,这句话也同样适用于男人身上。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沈欢没办法接受一女侍二夫,自然也不会去做娶三妻四妾的事情。 齐人之福是所有男人的梦想,他也曾经幻想过,但幻想终究只是幻想而已,想要得到爱的前提是要学会互相尊重。 当然,事实上沈欢也只不过是在讲大道理而已,如果蔡芸萱说的是别的条件,他可能还会犹豫以下,但假扮男友这样的事情——拜托,他是真的不想再经历了。 “我有感情洁癖——有感情洁癖——感情洁癖——情洁癖——洁癖——” 沈欢的这句话,一直不停的在蔡芸萱的脑海中回响。 最初她很讨厌这个男人,并且将对方定义为同志,之后的一系列变故,让蔡芸萱一步步的改变,最终觉得,就算他是一个同志,也是一个值得托付终生的同志。 当听到沈欢有未婚妻时,她感觉自己整个世界都快崩塌了。 女人是种很复杂的动物,就像是树叶一样,这世界上或许有很多相似的树叶,但绝对不会有完全相同的树叶。 也许网络上的攻略,会和正在追求的女神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即便你全都做到了最完美的程度,也不一定能够成功。 就拿蔡芸萱现在的情况来说,换做别的女人,沈欢的行为很可能已经引起了对方的厌恶,别说倾心,更别提假装男女朋友,不抬起自己的高跟鞋,在这个装逼犯的脸上戳几个洞就算好的了。 蔡芸萱之所以会对沈欢动情,和她所处的环境有很大关系。 就好像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套路一样,一个从小便被众星捧月的人,忽然遇到了一个对自己不屑一顾的人,总会产生一些好奇,而好奇正是爱情的开端。 也许听起来有些狗血,但这正是网路上所有恋爱攻略中的精髓。 在女神级女性的人生历程中,对她死心塌地、疯狂追求、为了她什么都可以做的男人实在太多了。 所以无论再怎么对她好,在她的眼中,你和之前那些对她好的人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觉得你有这样的表现是理所应当的。 想要吸引这类人的注意力,最好的攻略方法,就是要表现的与众不同,由此来让对方对你产生好奇。 这就是为什么整天会有人在抱怨,为什么我对她这么好,她还是对我发了好人卡吗,这就是为什么坏男人在女性当中会更有魅力。 她们喜欢那种忽冷忽热,被吊着的感觉,她们喜欢那种对于未知的刺激。 毕竟,犯贱是所有感情生物的本性。 所以,当所有对手在趁着女神大姨妈到来,踊跃表现自己嘘寒问暖的暖男形象时,你不妨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站在阳光下,微笑的对着她说道:“嘿,你的辣条。” 以上这些扯淡的话,只是为了更好的表现出蔡芸萱的心理。 如果沈欢知道,自己冷漠的态度,会带来完全相反的结果,他肯定不会摆出这样的装逼范。 “我是明星,你……知道吗?” “不知道。” “我真的是大明星。” “呃……这和我们之前说的话有关系吗?”沈欢面带不解,不知道蔡芸萱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冷酷拒绝若是不起作用,沈欢就会开启第二套计划——装傻充愣。 有人说,当人陷入爱情时,女生会变得胆大,男生则会变得胆小,其实不尽然,准来说处于暗恋期间的人,都是胆小鬼。 尤其是蔡芸萱这样的成功女性,她们看似很自信,但时常会因为面子薄和要面子而隐藏内心中的真实想法。 暗示又如何,只要你不直白的说出来,我就是听不懂。 “你……没有喜欢的明星吗?” “没有。” “为什么?在这个时代,就算不是追星族,也应该会有一两个有好感的明星。”蔡芸萱显然不相信沈欢所说的话。 “我可能会很喜欢一个明星在大荧幕上扮演出来的角色,但绝不会因此去喜欢明星本人,因为他毕竟不是自己扮演的那个人,这就好比听歌一样,我觉得这首歌不错,但不会觉得唱这个歌的人也不错。”沈欢指了指天空上的星辰,“明星就像是天上的这些星星,距离我们普通人太远了,没有接触过,自然不会知道真实的他是怎样的,如同在人类在登月以前对月亮的了解那样,认为它很美很美,事实上它并不是那么的美,而我们喜欢的,其实也只是那距离遥远时的样子罢了。 沈欢耸了耸肩,“既然不了解,为什么要去喜欢?用平常心去对待不就好了么。” 蔡芸萱沉默了良久,忽然捂嘴笑了起来,“如果全世界的人都和你一样,我估计明星这个行业的人数,至少要比现在少一半。” “我说的是平常心,这世界上又不是只有喜欢和讨厌两个选项。”沈欢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能留下联系方式吗?我觉得你说话很有意思,和你聊天时,我没有任何的压力。” “缓解压力的事情不是交给音乐或是心理医生吗?”沈欢反问了一句,然后微笑着转身离开。 “你说你有感情洁癖,是不是因为明星总会拍一些吻戏或是异性的对手戏,才会让你觉得我不干净?” “你还少说了床戏、沙发戏、浴室戏、厨房戏、客厅戏……我只是开玩笑,希望你别生气。”沈欢顿了一下,开始正式回答蔡芸萱的问题,“不干净倒不至于,我不喜欢把自己的观点强加在别人身上,毕竟每个人的成长环境不同,所塑造的三观也是不同的,三观这种东西,一旦建立起来就很难改变,这也是人与人之间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 “就好比一个整天说掏粪男孩的人和行星饭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情侣,他们的三观不同,即便牵手也很难走到最后。” “你是想说反感加油男孩到极点的人,永远没办法和加油男孩的粉丝在一起对吧?”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 “但是加油男孩的粉丝不叫行星饭,而是叫四叶草,行星饭是易艾克斯噢的粉丝。” “呃……我对娱乐圈不怎么了解,反正你听懂就是了,再见。”沈欢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还好附近没什么狂热粉,不然非得砍死自己不可。 “等一下!”蔡芸萱奔跑着,拦在了沈欢的身前,“十分钟,给我十分钟好吗?就只有十分钟而已。” 看着那乞求般的目光,沈欢最终还是软下了心肠,“好吧,就给你十分钟……就十分钟啊,可不能再变了!” 他一本正经的补充道:“除了感情洁癖外,我也讨厌出尔反尔的女人。” 蔡芸萱什么也没说,只是疯狂的点头,那表情就好像是收集齐了能够满足所有愿望的七龙珠一般…… 第721章第一个五分钟 “谢谢你。” 蔡芸萱,视后、影后、歌后,三重荣誉,或许在内地算不上一线明星,但这次综艺节目播出后,她绝对会成为新一代的女神。 就是这样一个充满传奇的女星,对沈欢这样的“普通人”竟然表露出这么好的态度,若是传出去,肯定会有不少男粉丝对沈欢这个十恶不赦的男人进行各种抨击。 曾经有一句很出名的话,叫“爱情是没有国界的”,后来经过各种网络段子的改编,成为了“爱情是不分种族的”。 其实真正的爱情中,是没有地位高低之分的,这些被打上“现实”字符的东西,只有传说中的成年人才会注意。 无论男人女人,都会格外的在意初恋,不是因为忘不了,而是从对方获得了很多知识。 不成熟的爱就是互相伤害,女人的刁蛮任性,男人的大男子主义,这些都是情窦初开的特征,初恋是最纯洁的,也是最任性的。 蔡芸萱没有谈过恋爱,当她发现自己爱上沈欢的那一刻,便再也没有计较过身份。 明星又如何?即便是天空中最璀璨的明星,也依旧是凡人,他们和普通人一样有感情,也同样会犯错。 这十分钟的时间,注定会成为她今生最难忘的十分钟。 “除了刚才说的那些,你对明星还有什么看法?” 沈欢本以为对方会借助这十分钟的时间,使尽浑身解数,让自己对其产生好感,但没想到第一句话却是这样的问题。 只是单纯的聊天吗? 读心术可以准确的读出蔡芸萱现在心中在想着什么,但沈欢却没有这样的念头。 人最重要的是有自知之明,沈欢很清楚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说白了就是心软。 之前的蔡芸萱可能会和心机婊、自恋女这些名称扯上关系,不过现在绝对不会了。 一旦产生爱意,在自己所爱之人的面前,所有人的智商都会大打折扣,甚至从原本的一百跌落到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智商锐减,而是陷入情感漩涡中的少男少女,更懂得自欺欺人。 这样的情况,在初恋男女之中尤为典型。 对于人这种感情动物来说,对方可能留给你的第一印象不好,但若是对方,愿意为了你而放弃一切呢?甚至是……生命! 沈欢不是冷血动物,正好相反,他比大部分人都心软,既然明知道会发生什么,主动躲避,无疑是最好的办法。 见沈欢不说话,蔡芸萱露出了一个疑惑的表情。 沈欢这才咳嗽了两声,表情平淡道:“对我来说,没什么明星不明星,他们和我们一样,都需要吃饭、喝水、睡觉、上厕所。” “也就是说……明星在你眼中也是普通人?” “对啊,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职业。” 蔡芸萱眼中一亮,“你也觉得明星只是一种职业吗?” “呃……不是我也觉得,而是明星本身就是一种职业,然后这些职业中又有一些细致的划分,比如歌手、主持人什么的。”沈欢觉得自己的想法很正常。 “你觉得很多,我却觉得很少……”蔡芸萱的眼神忽然开始落寞起来,“起初确实是因为爱好,但任何爱好一旦变成职业,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失去那份乐趣,甚至会让人觉得很累。” “累了就休息啊。” “人生在世,有很多选择都是被迫的。” “选择权一直在你自己手里,就好像很多止步在梦想大门前的人,总爱说,我不是丢弃了梦想,而是我成熟了,看清了这个世界的本质,梦想之所以被称为梦想就是因为它本身就不现实。”沈欢耸了耸肩,脸上带着不解的笑容,“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现实,从一个褒义词变成了贬义词,他们之所以没有勇敢的踏出那一步,明明因为对于失败的恐惧大于对成功的渴望,为什么要这个锅随意的甩给现实。” “同样的道理,身不由己这个情况实际上是不会出现的,就像我之前说的那样,选择权一直在你手里,没有任何人能够逼迫你做出选择。” “之所以会产生,被逼迫的感觉,完全是因为在两个事物面前,是你选择了放弃某物,来得到某物。” “这就好比青春懵懂的少男少女,对方明明说出了,我不喜欢你做这样的事情,但你却明知道这样做会惹来什么样的后果时,还是选择了截然相反的道路,到了最后却哭着说对方心狠。” “心狠的究竟是谁呢?既然不想做,那就不做呗,何必难为自己的同时,又把这个锅抛给别人。” 蔡芸萱摇了摇头,“这个世界哪有你说的那么简单,在合同没有结束之前,我必须依照公司的安排去做事,一旦违约就必须赔付高昂的违约金。” “对于你这句话里的问题,我在刚才说的那些话里已经回答了。”沈欢耸了耸肩,“你觉得很累很累,但这种累所占的比重,并没有违约金大,也就是说,在你的内心深处,这昂贵的违约金,和你对轻松愉快生活的渴望相比,更加重要。” 蔡芸萱听到这话,良久没有出声,“既然已经签了合同,就必须履行,不是吗?” “这就是道德感所占的比重了,其实这世间根本没什么对错,要说对错,不管是对还是错都在我们自己身上,路都是自己选的,到头来却要怪别人,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而一个巴掌是永远也拍不响的。”沈欢说着,还在空中比划了比划。 “你真是一个很特别的人……”蔡芸萱顿了一下,问道:“这种将一切后果都背负在自己身上的生活累吗?” “累,但还是那句话,路是自己选的,而且……”沈欢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两声,“大道理人人都会讲,但能够做到的却很少,知易行难,我说得出,却不一定代表我就做的到。” “是啊,知易行难,很多人都知道,但却很少会有人承认。” “我只是在讲实话而已。” “但现在又有几个人敢将实话挂在嘴边呢?”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蔡芸萱,见过了太多的阿谀奉承。 沈欢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晃动了一下手机,“十分钟,还差五分钟。” “你真是一个冷酷的人。”蔡芸萱有些无奈的苦笑道。 “十分钟这个条件是你提出来的,和我冷不冷酷没有任何关系。”沈欢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 第722章第二个五分钟,我喜欢你 蔡芸萱无奈的笑了笑,自己之所以会对这个男人产生爱意,可能真是因为他这份看似理智的固执吧。 “还剩下四分钟。” “嗯,那接下来的四分钟,你就不要说话了,只需要一个人静静的听我说话就行,好吗?”蔡芸萱眼中带着小小的期待,虽然她已经习惯了被眼前这个男人拒绝,但习惯不代表接受。 “没问题。”沈欢也不想浪费太多的唾沫星子。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蔡芸萱顿了一下,说道:“一个小姑娘的奶奶,曾经是名震香江的歌后,所以她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背负着一些使命。” “令家人满意的是,这个小女孩,不用强迫就对音乐充满了乐趣,终于,她在十八岁那年出道了,可是出道以后的世界,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精彩。” “因为成绩不佳,组合的姐妹为了飞往更高的天空,选择了从事其他行业,孤苦无依的小女孩开始充满迷茫,直到奶奶一位好友的晚辈帮忙,她终于在电视剧行业崭露头角。” “可惜好景不长,电视台的收视率因为时代的发展,而大幅度降低,之后有面临着霸王条约的威胁。”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看重她潜力的娱乐公司出现了,并且利用一部青春爱情剧将她捧上神坛。” “之后的道路虽然坎坷,但也算一帆风顺,最后的最后,女孩成为了香江最耀眼的璀璨星辰,公司也不留余力的准备让她朝着内地发展。” “可就在这个时候,女孩累了,在娱乐圈的起伏当中,她看透了太多,因为后台比较强硬,和一些老前辈的保护,让她避免了初期的潜规则遭遇,但娱乐圈黑暗的地方远不于此。” “而且,没有任何一颗明星,能够璀璨一辈子,即便曾经再耀眼,也会像烟花一样,随着时间而消逝。” “但娱乐公司帮了她很多,若在这个时候退出,显得太过不仁义,她说不出口,在机缘巧合之下,她碰到了一个男孩,也想出了一个退出娱乐圈的蠢办法,那就是利用伪男女朋友的关系,造成违约,然后给人留下为爱息影的结局。” “你说她是不是很有心机呢?”蔡芸萱在说之前的那些话是表现的一直很平静,但在说到这里,她无奈笑了笑,“可惜的是,那个男孩拒绝了她,她现在很迷茫,你能帮帮她吗?” 沈欢知道,蔡芸萱口中的女孩,其实就是她自己,他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帮忙可以,但不用假扮男女朋友。” “我说了,道路是你选的,所以无论结果好坏,你最终都要自己来承受。” “究竟是退出,还是等到合约结束以后再退出,选择权都在你自己手里。” “你自己也说了,利用绯闻男友是个很愚蠢的办法,为什么?因为纸是包不住火的,任何事情都会有暴露的一天,你可以假扮一时,但不可以假扮一世。” “既然累了,为何不和公司谈谈呢?你说出真相的话,我想真正爱你的粉丝,或许会伤心,但他们在伤心的同时也会尊重你的选择。” “我觉得不管什么事情,到你嘴里都会变得很简单。”蔡芸萱这么说,不知道是接受了,还是没有接受,总之她脸上的笑容有些无奈。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还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这都不是事儿,是事儿就一阵。”沈欢再次表现出了自己的诚实,“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这事儿没发生在我身上,提醒一下,只剩下三十九秒了。” 蔡芸萱沉默了一会儿,“你……能抱我一会儿吗?” “不——” “求求你,就几十秒而已!”蔡芸萱嘴上说着哀求,但却直接拥抱住了沈欢,将头紧紧的贴在沈欢的胸膛。 沈欢整个人都有些傻眼,在他认识的女人当中,牛小贝的表现无疑是最大胆的,但这是在有感情基础支持为前提的情况下,而且也仅仅是在语言上表现的有些夸张而已。 蔡芸萱的突然进攻,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而接下来的几十秒,沈欢都是在这种不知所措的过程中度过的。 “好了,十分钟够了。”不等沈欢回神将其推开,蔡芸萱便主动开了口。 看到沈欢露出惊奇的表情,她笑着说道:“你说过,不喜欢出尔反尔的女人,所以我一定不会那样做,就算做不到让你喜欢,也一定不会让你讨厌。” “再见了。” “再、再见。”沈欢有些木讷的摆了摆手。 蔡芸萱走到半途,又忽然回过了头,“我们……以后还会再见面吗?” “应该不会了。”沈欢这次来香江,完全是出自于偶然,以后能不能见面,还真不好说,当然,在他心里是希望不要再见面了。 “那真是太遗憾了。”蔡芸萱嘴上这么说,但表情却很自然,“你的未婚妻一定会很幸福。” “是我和我的未婚妻都很幸福。” 蔡芸萱眼中闪过一丝羡慕,笑道:“对了,还没自我介绍,我叫蔡芸萱,你呢?” “我叫沈欢。” “沈欢……很好的名字,似乎和神话是谐音呢。” “谢谢夸张。”沈欢这个名字的由来很简单,不过蔡芸萱的解读很有新意。 “那……再见了。” “再见了。” 蔡芸萱走了几步,又忍不住转身回头,“能不能——” 可惜,但她转过身后,却发现,沈欢原本待的地方已经空无一人,四处也没有他任何的样子。 有些时候,一转身就一辈子再也见不到了。 呆立良久后,蔡芸萱启动朱红的嘴唇,呢喃道:“我喜欢你……其实我不是你想象的那个样子,虽然我拍了很多感情片,但并没有和男星有过任何亲密的接触,这是我们蔡家的家规,也是我的底限……我……很干净。” 蔡芸萱除了文艺片女神等诸多称呼外,有着娱乐圈白莲花的称呼。 可惜的是,沈欢所谓的感情洁癖,只是为了拒绝她随便找的一个理由罢了…… 第723章你需要一个真正有大妇风范的妻子 人生很长,感情很复杂,根本就不是一句话能够诠释的,所以试图用一句话来总结人生,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 从得知蔡芸萱的心思以后,沈欢便开始了逃避,就连最后也是落荒而逃。 “我以为你长大了,没想到你还和以前一样的胆小。”苏璃再次发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声,似乎在她的世界观里,看沈欢出糗,就是最有意思的事情。 沈欢有些说不出话,良久后才支支吾吾道:“我不逃,难道还要留下不成。” “男人就要敢于面对任何挑战,你讲起大道理有模有样,但实际上就像那个女孩说的那样,你给自己的束缚太多了,所以才会活的那么累。”苏璃在空中轻轻一跃,似乎是在跳舞,“是谁规定,男人只能娶一个妻子?天道吗?不,它才不会有心思去做这么无聊的事情,这些都只不过是世俗的规矩而已,你在修炼天眼的那一刻,便已经脱离了凡人的范畴。” 沈欢撇嘴耸了耸肩,“但我终究只是一个凡人,而且就算你嘴里的飞仙境高手,在我看来也只不过是是实力强大罢了,论思想,他们也只不过是普通人。” “这你就错了,你以为传说中那些无情无义的仙人都是凭空捏造出来的吗?”苏璃在原地转了一个圈,红色裙摆瞬间散开,看上去就像是一朵诱人的玫瑰花,“飞仙境所经历的蜕凡,除了肉身上的,还有灵魂上的,而且最后飞仙境的仙人想要再提升境界,也不是对于灵气的吸收,而是对七情六欲的领悟。” “斩三尸听说过吧?这就是飞仙境强者提升实力的一种手段。” “太玄妙了,我听不懂,而且飞仙境对我来说,也太过遥远了。”沈欢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对于实力,我不求无敌,只求可以自保,逐日境界就够了。” “你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屠道者吗?” 沈欢不吭声,算是默认了这个说法。 他所遇到的敌人当中,在道修方面,屠道者是最强的,按照苏璃之前的推测,屠道者的实力,应该就是在逐日境界。 这只是道修行列中的最强对手,除了屠道者,沈欢目前对于天阶的武者,也是毫无反抗之力。 虽说慕容家已经被震慑住,但并非是因为他的实力,而且在慕容家之上还有一个神秘莫测的龙家,谁知道对方会不会把阎罗王的账算在他身上。 “这样的话,你只是达到逐日境是远远不够的。” “为什么?” “以前我实力低微,无法对屠道者的实力做出准确的判断,但现在姐姐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屠道者的实力绝对不止是逐日境那么简单。”苏璃说这话的时候面色有些凝重,“屠道者这个家伙,强的有些太过离谱了,即便我现在已经达到了逐日境,就算全身实化进行战斗,恐怕也没有办法接下对方一剑!” “有没有这么夸张,照你这么说,屠道者岂不是无敌了?” 苏璃摇了摇头,“要说无敌还轮不到他,阎罗王和大帝的实力要远远强于他。” “那阎罗王和大帝的实力你搞清楚了吗?” “没……他们和屠道者一样,身上裹着一层神秘的面纱,姐姐永远只能看出一个大概。”苏璃深吸了口气,“毫不夸张的说,在我看来,如果天尊不使用天道法则,都不一定是这三个人的对手。” 天尊的强大,除了本身实力以外,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他对天道的掌控能力。 在运用天道法则的情况下,只要在天道掌控范围之内,几乎没人可以打败他。 “天尊……”说起这个称号,沈欢的表情有些不屑,说实话,在不知道夏天就是天尊转世以前,他对天尊这个人物还是很敬佩的,至于现在,还是别说了,这种巨大的落差,始终让他有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总之,你必须变强。” “知道了知道了。”说起修炼,沈欢就有些烦心,毕竟直到现在他还找到让自己晋级的办法,“咱们原本在说什么来着?怎么绕着绕着,又被你给绕到修炼上去了。” “关于男女之间的感情。” “呃……咱们还是说修炼吧?” 苏璃却没有绕开这个话题的意思,“知不知道,你之所以会陷入感情困境的主要原因?” “对自己的束缚太多了,而且是自己强加给自己的,别人并没有要求的那种。”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不用苏璃开口,他就知道这个狐狸精又要说什么了。 “不。” “啊?”沈欢没想到苏璃会否定自己的问题。 “是因为你选错了大妇,你那个小情人虽然处处都不错,但就是在感情这方面太有占有欲了,就是你之前说的感情洁癖,她之所以会这么执着,也和她的大妇身份有关系。”苏璃露出狐尾用虚影在沈欢面前撩拨了两下,“要是换做她是后来人,意义就完全不同了,你需要一个真正有大妇风范的妻子,比如……姐姐我。” “还是等你凝聚了肉身再说吧,不然一切都只是空谈。”沈欢没好气的说道,只不过他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你别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其实我——” “有没有肉身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你和姐姐做那种事情,十分钟的实化时间足够了。” “你这是在小瞧我!”沈欢在没有经历人事之前,十分钟却是足以让他缴械投降,但现在的他,别说十分钟,只要愿意,就算是一个小时都不一定够。 “我不是在小瞧你……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十大名器?” “十大名器?”沈欢满脸的不理解。 “看来你还真是一个纯洁的孩子呢,姐姐所拥有的,可就是传说中的九曲回肠哦~” 沈欢一听这话,面色忽然凝重了起来,“狐狸精。” 苏璃面带得意,“我就说嘛,你怎么会不知道十大名器呢,姐姐的九曲回肠可是出了——” “我不是要和你说这些……你难道没有发现,我们走了这么久,一直都是在原地打转么!” 第724章身陷幻境?你只管死就好了! 本来正在吹嘘名器九曲回肠的苏璃,被沈欢这句话给拉了回来。 她仔细观察了一下,两人在路上至少走了十分钟,根据周围的景物变化,可以肯定,两人是在前进,但走来走去,最终又会回到原来的地方。 “我们是不是碰上鬼打墙了?”沈欢已经进入到了戒备状态,他总感觉接下来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 苏璃摇了摇头,面色也变得凝重起来,“不是鬼打墙,普通阴魂对你是没办法干扰到你的天眼的。” 之所以说是普通阴魂,那是因为在现在这个社会,强大的阴魂已经很少见了,当然,普通阴魂的数量也为数不多。 “那是怎么回事儿?” “应该是有人对我们施展了幻术。” “幻术?”沈欢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当初心魔所制造的梦中幻境,便是幻术中的一种。 苏璃面色凝重道:“没错,幻术是心魔一族以及一些幻属性妖兽的特色,除了他们就只有人类魂修可以施展,魅惑是瞳术,但准确来说,它也属于幻术的一种。” 心魔已经被自己斩杀,而妖兽在这个年代,比大熊猫还少见,这两者排除后,就只剩下魂修高手了。 道修的修炼过程是淬炼肉体,从而达到一窍通百窍的境界,之后再借助天劫对肉身进行最后的淬炼,最终升华灵魂成为仙人。 之前刚刚说过,达到飞仙境以后,再想提升实力,就只能借助斩三尸一类的办法晋级。 简单了来说,道修是先修体后修魂的存在。 魂修,顾名思义,就是单纯的修炼魂魄之力,利用自己强大的神识,杀敌制胜,不过因为肉身实力太差,极容易被人秒杀,但偷袭能力,绝对是众多修真流派中最强大的,在曾经盛行的那段时间里,被称为隐藏在黑夜中的索明判官,可以说是一种与武者完全相反的存在。 沈欢思考了一下,他不记得自己最近有得罪什么魂修高手,而且按照苏璃的说法,魂修和神道流一样,都是已经没落,甚至被灭门的存在。 “咱们怎么出去?” “在想办法出去之前,我们要弄清楚,自己究竟是中了幻术,还是身处于幻境之中。” 沈欢露出不解的表情,因为从未和这类人接触过,他不想让自己力量浪费在空气上我。 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够保持冷静,看来小欢子真是成长了不少呢。 “幻术,是利用神识的力量,让一个人产生幻觉,而幻境则是凭空创造,因为是凭空创造,所以它不可能像真实世界一样完美无缺,会产生一些不小的漏洞,打个比方,就像是有万有引力的就是真实世界,没有的就是幻境世界。” “分辨是中了幻术还是身入幻境的办法也在这里,幻术是施加在人身上的,所创造的世界是由中术人的三观所建立,而幻境则施术人建造,只要能找到其中的差别,级可以判断出是幻术还是幻境,不过……” “不过什么?” “对于魂修高手来说,他们在施展幻术的同时,也可以制造幻境,使目标进入双重幻觉当中,从而让人失去判断力,甚至是永远被尘封在幻觉当中,直到生命耗尽也不会醒来。” “按照你这意思,说了这么多不是白说了么!”沈欢没好气的说道,苏璃这个狐狸精总是爱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让人觉得很没意思。 “我这么说的意思是不想让你大意,若是对方与你实力相当,在陷入幻境的那一刻就已经死了。” “可他现在并没有动手,不是吗?”沈欢朝四周看了看,除了千古不变的景象外,没有半个人影出现。 “杀人不一定要亲自参与到幻境当中,很可能他现在已经在现实当中对我们动手了!” 沈欢没有回答苏璃,而是有些兴奋道:“喂,狐狸精,你发现了没有。” “发现什么?” “我敢肯定,这里是幻境!” “怎么说?” “如果这是幻术的话,时间方面一定会产生变化,毕竟我着急着回去,肯定会格外注意时间,但这里从我们出现到现在,都没有任何的变化,就像是……不停重复的幻灯片,按照你的说法,这应该是幻境无疑了!” 苏璃仔细观察了一下四周,目光有些诧异的看着沈欢说道:“看来你的智商提升了不少嘛。” “承认我的判断是对的会死吗?”沈欢没好气的嘀咕了一句,接着问道:“现在幻术和幻境已经分清楚了,我们该怎么做?” “幻境是人为制造的,就像是阵法一样,只要我们找到这个幻境的关键,就可以击破它!” “那这个幻境的关键你找到了吗?” 苏璃很老实的摊了摊手,“没有。” “那还愣着干嘛,赶快找啊!”沈欢自己先行动了起来,可没走两步,就发现苏璃正跟着自己,“咱们不是应该兵分两路,去寻找关键点吗?你也跟过来干嘛。” “在幻境当中我们是不能分开的,对方前面之所以不动手,很可能就是因为忌惮我们二人在一起的实力,如果分开被地方抓住机会,逐个击破,那可就麻烦了。” 沈欢一想也是这么个道理,就摆手示意苏璃过来,不用再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后。 “你说,这幻境的关键点,都有哪些特征?” 苏璃耐心的解释道:“关键点是幻境的命脉,它最出众的特点就是和幻境其他地方相比,看起来会有些与众不同,简单来说,如果什么东西给你很特别的感觉的话,那么它八九不离十就是特别点了。” “特别……”沈欢咬了下下唇,指着路边的路灯说道:“这个路灯算吗?明明是橙色灯,但照射出来的光却是白色的。” “算。” “那接下来要怎么做?” “接下来……”苏璃正说着,脸上的表情忽然变得狰狞无比,手中忽然生出一双利爪,朝着沈欢背部正对心脏的位置刺了过去,“你就只管死就好了!” 第725章天眼·破妄 “去死吧!” 苏璃发出一阵刺耳的叫声,声色和苏璃完全不同,甚至有些倾向于男性化。 眼看尖锐的利爪,就要刺破沈欢的心脏,沈欢却使用一个灵狐步,轻松的躲了过去。 “你果然不是狐狸精。”在沈欢脸上,没有任何惊险刺激的表情,有的只是一丝丝的玩味。 假苏璃脸上露出一丝诧异,“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沈欢佯装没有听懂对方在说什么,“发现什么?” “发现我不是你同伴的。”假苏璃忍住内心中的好奇,开口问道。 “在你说逐个击破论的时候,其实让我知道你不是苏璃的人,正是你自己,你那句话换个方式来看,完全可以看做——在幻境中不要相信任何人。”沈欢咧嘴一笑,“这里的任何人,自然包括你。” 假苏璃的脸色很难看,那些话是他为了取得沈欢的信任才说的,没想到却换来了一个这样的结果。 这下子就糟糕了,他是想逐个击破不假,但逐个击破的前提,就是利用幻境中人的互相信任进行偷袭。 现在沈欢已经产生了警戒心,想要偷袭成功显然不是那么容易。 至于另一方的苏璃,则更加难缠,所以他才会选择先过来解决沈欢。 “看你的样子,似乎一点也不害怕。” “我为什么要害怕?” “这个地方是我建立的,如果将他比作牢笼,那么你就是这座牢笼当中的动物。” “呃……这就是你觉得我会害怕的原因?”沈欢无奈的笑了笑,“先生,很抱歉,我不知道你的逻辑理念是谁教给你的,但我可以肯定,和你有相同想法的人,都是傻哔无疑。” “动物被关在牢笼里的原因,可不只是为了防止对方逃跑那么简单,当动物换做狮子老虎等具有攻击性的生物时,牢笼的作用就不再是囚禁,而是为了保护你自己。”沈欢将千幻变成了寒魄,“真对不起,我正好属于老虎等攻击性野兽的行列。” 话音未落,他便将手中的长剑刺向了假苏璃。 假苏璃匆忙的躲过了攻击,“放肆!” “放肆的是你!”沈欢冷哼一声,“连我都敢囚禁,看来你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假苏璃从事暗杀这个行当这么久,像沈欢这种自大的敌人,他还是第一次碰到。 要知道,以前他暗杀的那些人,根本就不用自己出手,随便制造一个鬼怪幻境,就能把对方吓得魂飞魄散,没想到这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竟然能够保持如此的冷静。 “你很厉害,不过——”假苏璃脸上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容,“你依旧得死!” “噗——” 话音刚落,沈欢就吐出了一口鲜血,而一只长矛,不知何时刺穿了他的胸膛。 “这、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沈欢内心之中充满了震惊,他根本就没有预料到长矛的出现。 “我说了,这个世界是我创造的,我就是这个世界里的神,这个世界里的一草一木都归我控制!”假苏璃不屑的冷哼一声,“真不知道你的自大来自于哪里!” “再见了小子,杀了你以后,我还得去干掉另一个难缠的家伙呢。”假苏璃说完幻化成了沈欢的样子,大笑着消失在了原地。 原本因为失血过多,将要昏迷的沈欢,忽然睁开了眼睛,不仅如此,他还把刺入胸膛的长矛给硬生生的拔了出来,整个场面异常的血腥。 “如果这个世界的一草一木真的都归你掌控,那么我早就死了,你又何必等到现在再动手。”沈欢说着用手摸了一下伤口上的鲜血,“如果不是你提到苏璃,我还真相信了你的那套理论,狐狸精那个家伙和我签订了本命契约,我死她也会死,你又怎么可能有机会,在杀了我之后去杀她呢?” “这就是幻术的能力吗?”沈欢叹了口气,“还真是可怕呢。” 说完,他慢慢闭上了眼睛,然后又猛地睁开,两道似乎可以戳穿一切的金光,横扫了整个幻境世界。 “没用的,破除幻境的唯一办法,就是破坏关键点!”半空中出现了一个虚影,听声音正是之前假装的离开的假苏璃。 沈欢收起金光,饶有兴趣的看着半空中的虚影,“像你这么好心的杀手,现在还真是少见呢。” “哼,你懂什么,我这么说,是因为自信你完全没有找到关键点的可能而已。” 虚影本以为沈欢会在自己制造的流血幻境下死亡,但没想到对方只是在一瞬间就找到漏洞恢复了清明。 这种恐怖的自我意识,如果成为魂修的话,一定会非常的恐怖。 沈欢之所以尝试用天眼的力量破除幻境,是因为他刚刚发现,自己所找的关键点已经不再具备它独有的特色,也就是说,刚才的黄灯白光,可能只是虚影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力,而特地制作出来的假象罢了。 况且,那套关键点的理论,也是从对方得知的,真实性尚且未知。 “就算找不到又怎么样?反正你也杀不了我。” “是啊,我是杀不死你,但却可以将你耗死!”虚影指了指天空中的月亮,“你没有发现,空中的月亮已经开始移动了吗。” 月亮移动,就代表原本停滞不前的时间开始移动了。 “然后呢?” “你——”虚影都快被气死了,和一个不懂得魂修可怕之处的人交谈,简直就是在浪费生命! 月亮移动的这么快,就代表幻境之中的时间流逝,远远大于外界,并且随着时间推移,这样的流速也会越来越快,就算眨眼万年也不在话下。 沈欢只不过是奔月境的高手,至多是青春永驻,而不是万寿无疆! 魂修的幻术分为四个境界,第一个是欺骗眼睛,第二个是欺骗思想、第三个是欺骗肉身,最后则是弄假成真。 如今他已经达到了第二境界,思想和肉身之间可是有着直接联系的,当沈欢的思想受骗后,他的身体也会因为思想的改变,而接受时间飞逝的暗示,最终活生生的老死。 “等死吧你!” “是吗?”沈欢嘴角翘起意思玩味的笑容,然后轻轻地打了一个响指。 与此同时,幻境世界当中,忽然出现一丝东西碎裂的声音。 “咔嚓——” 原本还胸有成竹的虚影,在听到这响声后,脸上充满了震惊,“这、这怎么可能?!” 天眼——破妄! 第726章噬魂教? 天眼是沈欢的崛起之本,没有天眼,他就不会懂得气疗之术,而没有气疗之术的沈欢,就和现如今大部分的中医一样,只懂得一些普通医术。 最重要的是,因为天眼,沈欢得到了牛黄,因为牛黄他认识了林妙诗。 天眼是一切的开始,也是沈欢目前身上最神秘的地方之一。 由于打破传统修炼方法的缘故,天眼如今究竟还是不是天眼,就连大帝也看不出个所以然,因为以这种方式来修炼天眼,沈欢是古往今来第一人! 沈欢和妖兽之间似乎很有缘,他从苏璃那里的来了魅惑,从敖邪那里的来了龙威,那自然也能从寒魄和斩魂那里获得相应的能力。 破妄的能力,即是从那头西方魔兽身上获得的,准确来说,在这之前,沈欢也不知道这项能力的作用,如今看来,镰刀巨龙的能力,就是斩碎一切虚妄。 至于那只青鸟的能力是什么,沈欢一直没有机会去实验,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一定在青鸟的身上获得了什么。 “不可能的,除非你的灵魂比我更加强大,不然绝对不可能强行破开哦制作的幻境。”虚影眼中的惊讶由惊恐所取代,“你一个奔月境的道修,怎么可能比我的灵魂力量还要强大!出错了,一定是哪里出错了!” 没了幻境的能力的加成,虚影很快就露出了本来的面貌,是一个全身都隐藏在黑袍子里的黑衣人。 单看打扮和之前的黑袍人很像,但袍子的黑色,并非是黑袍人那样的深黑色,而是青黑色。 黑袍人袍口的绣花纹路,是用金丝线秀成的,这个黑衣人则是由青色,而且纹路样式上也大大不同。 最为明显的是,在这个黑衣人的胸前和后背,分别有一个燃烧着青色火焰的骷髅头纹饰。 “沈欢,你没事吧!”苏璃一脸担忧的飘了过来,事实上他们之间的距离还没超过十米,但是因为身处幻境的缘故,两人分开后就像是相隔了两个世界。 “我没事,你……没事吧?” 魂修修炼的是灵魂力量,而苏璃就是阴魂,沈欢很担心会不会有什么克制因素,导致苏璃这个狐狸精受伤。 “没想到你还知道关心人啊。”苏璃的语气中带着几分玩味,“你该不会是真的想让姐姐我当大老婆吧?放心,如果你真的邀请我当大老婆,姐姐绝对不会有人意见,并且保证能够做到大房应有的风度!” “大姐,你搞清楚情况好不好,现在可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沈欢没好气的嘀咕了一句,对着还在发呆的黑衣人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置我于死地?” “哼!下次我一定会杀了你!”黑衣人冷哼一声,便准备离开。 可他刚刚转身,沈欢便出现在了他的身前,战镰斩魂冰冷的股灾对方脖子上,“看来狐狸精说的没错,你们魂修除了偷袭的能力比较强大以外,肉身力量只是比普通人稍微强一些而已。” 黑衣人一脸紧张,眼神对着沈欢的目光,努力做出一副认真蹲坑的表情。 “小心,他是想对你施展幻术!” 沈欢眼中金光一闪,笑道:“放心,他这点幻术,是伤不到我的。” “该死!”黑衣人暗骂一句,他没想到这次的任务目标,竟然会拥有完全克制自己的能力,早知如此,他才不会这么贸然下手。 “死对你来说还太早了,说吧,你是什么人,又是什么人派你过来的!” 魂修的灵魂很强大,魅惑之术自然是行不通的,沈欢只能用最基本的方式来询问对方,如果魅惑有用,他才懒得和对方浪费这些口舌。 “要杀要剐随你的便!”黑衣人很是硬气,似乎对于生死已经没有任何畏惧。 这种把戏沈欢见多了,一个真正不畏生死的人,绝对不会在那个时刻选择转身离开,有些时候转身和恐惧是直接挂钩的。 “啊——” 沈欢直接用斩魂砍下了对方一条胳膊,对于一个想要把自己置于死地人,没必要有任何怜悯之心。 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这句话或许不适用于普通人群当中,但在道修界,绝对是至理名言。 沈欢已经因为对对手仁慈吃过太多亏了,所以这一次他绝对不会再有任何仁慈。 除了以上的原因外,沈欢敢如此果断,主要还是因为对方魂修的身份。 这种来历不明的人,就算杀了也不会把警察给招来。 “对不起啊,我这人比较实在,你既然想死我就成全你,刚刚是因为太激动了,没对准地方,这次绝对不会。”沈欢猛地收起和善的笑容,表情变得冰冷无比,“这一次,老子绝对不会砍错地方!” 眼看自己就要战镰切割成两半的时候,黑衣人连忙开口说道:“我说,你想知道什么,我全都告诉你!” 沈欢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而是改变攻击轨道,砍去了对方的另一条胳膊,“对不起,出力太猛,一时没有收稳……别这么看我,我真不是故意的。” “不然这样,我不需要答案了,我再劈一次,肯定能把你劈死。” 不知是疼的,还是被吓的,黑衣人全身都在颤抖着,“不、不用了,我相信你不是故意的。” “说吧,你是什么人?” “我是噬魂教的人,因为从小在组织里长大,所以没有名字,只有代号,我的代号是梦鬼。” 沈欢朝着苏璃看了一眼,似乎是在问,“你知道噬魂教吗?” 苏璃摇了摇头,显然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个门派的名字。 “派你来杀我的,是你们门派当中的长辈?” “是我师长下的命令,但想要你命的,却不是我们噬魂教。”黑衣人浑身是汗,要不是因为他是魂修,恐怕早就经受不住疼痛而昏死过去了,“根据我的了解,是我们教主的一个老朋友想要你的命。” “老朋友?”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因为他全身都藏在红白相间的袍子里……对了,我记得他的袍子有一个特征,就是在胸口,有一个手托太阳的标——” 黑衣人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身体忽然燃烧起了熊熊烈焰,那以人身为燃料的火蛇越烧越旺,似乎是想把一旁的沈欢也吞噬掉! 第727章沈神医,三爷有情! “妈的!”沈欢暗骂一句,双手凝聚水球,希望将这黑色的火焰灭掉,但他越是放水,火焰燃烧的反而越厉害,无奈之下他只能利用灵狐步将自己转移到较远的位置,眼睁睁的看着黑衣人被烧得渣都不剩。 在黑衣人被燃烧成灰烬时,黑色的火焰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该死,人怎么可能会无缘无故的自燃呢!”沈欢满是恼怒,关于黑衣人的来历,他有很多猜测,比如是之前那个特殊组织的黑衣人,因为多次邀请未达目的,所以起了杀心。 再比如,是华鹊和杜仲逃生后,请人来杀自己报仇。 再再比如,是sr或是十二楼的人来找自己报仇。 但黑衣人的话,却打破了他的这些猜测。 红白相间的袍子,沈欢可以肯定,自己绝对没有得罪过这样的人,而且听黑衣人的意思,魂修并没有像神道流一样灭绝,还有着一脉相传。 毕竟噬魂教这个名字,一听就知道是门派的名字。 就在他准备仔细询问的时候,对方却自燃了。 根据之前的情况来看,黑衣人这么怕死,肯定没有自杀的胆子,难道是有人在他来对付自己之前,就下了毒? 沈欢这边还在疑惑,苏璃却忽然开口说道:“他不是自燃的。” “不是自燃?”沈欢可以肯定,在刚才的过程中,他没有感应到任何东西飞过来。 苏璃点了点头,“在他身上出现这些黑色火焰之前,我看到他身上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我希望是自己看错了。” “什么东西?” “天道玄印!” 玄印是天道独有的标志,在夏天成为天尊之前,没有任何人能够使用这份力量,换句话说,能够使用玄印的人,就只有夏天一个。 所以苏璃才会说出,希望是自己看错了的话。 当然,事情并非绝对,在沈欢的修炼道路中,他身上也曾经出现过玄印这种东西。 其实当初最令苏璃惊讶的不是夏天就是天尊的转世,而是……转世所代表的另一个信息——死亡! 只要在天道法则之下,天尊就会处于不败之地。 天道代表着至高无上,而天尊则是超越天道天上地下最强的存在,那么能将天尊杀死的人呢? 这还不算,根据传说当中的故事,逆天邪剑慕容雪歌的力量虽然没能超越天道,但他的转世楚歌所拥有的力量,就连天尊也要忌惮三分。 两人岁数相当,很明显是在同一个时间点转世,换句话说,两人是在同一时间死的,也就是说……有人在同一时间杀了他们! 杀死他们的人究竟强大到了什么地步,已经超乎了苏璃的想象。 “道劫日后,天尊陨落,天道体系崩坏,所以现在发生的事情,都不能再拿以前的眼光来看待。”沈欢深吸了口气,“我不觉得这件事是夏天做的,第一他没有这样做的必要,第二他没有这样做的理由,第三……他没有这么做的能力。” 沈欢这句话,将苏璃从思绪中拉了回来,“没错,根据诡皇的说法,他现在只是第一层魂觉,莫说天道玄印和天道法则这些力量,就连本身的实力都没有恢复,这事儿自然不可能是他做的。” “所以你别想太多。”沈欢拍了拍脑门,“事情越来越奇怪了,以前的事情还有那么一丁点的踪迹可寻,但这一次几乎没有任何的线索。” 噬魂教、手托太阳的标志,这是目前唯一得到的消息,但这样消息对沈欢来说,几乎没有任何作用。 “我绝扥可以把这个消息分享给诡皇,以天组的情报资料,或许能够查出些什么。” “希望如此吧……等回了酒店,我就给夏天打电话。”、 等到两人的身影消失在夜色当中以后,又有两个身影出现在了他们曾经待过的地方。 红白相间的袍子,手托太阳的标志,正是黑衣人临死前所说的打扮,不过两人在款式上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个子稍高一些的,是一个寸头男,身上穿的很像是东瀛的武士服,在他的脖颈和脸部,可以明显的看到一些刀疤,给人的感觉很是阴狠。 另一个个头稍微低一些,穿着和东瀛的阴阳师有些相似,给人的感觉和刀疤男正好相反,很亲切,永远是一副眯眼微笑的样子,至于他的相貌……和夏天一模一样,就会可以看做正太时期的夏天! “废物!”刀疤男冷哼一声,大手一挥,黑衣人的灰烬便被一股飓风吹散到了空中。 正太版夏天微笑着说道:“何必这么大脾气呢,我们让噬魂教的人出手帮忙,只是为了试探而已,又不是真的打算杀了他,而且你应该很清楚,能和那两个家伙扯上关系的,一般都不会那么容易死。” “还是说,你依旧在为我这张脸,而生气?” “你知道就好!”刀疤男目光中隐藏着一丝杀机,“咱们刚见面的时候,我就说过,最讨厌的就是你这张脸!” 正太版夏天有些无奈的说道:“脸是父母给的,我也没有办法。” “放屁!以你的能力,想要改变长相,根本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还有……你这样冷血无情的家伙,还有脸替父母,别忘了,你从一出生便杀了他们!” “是他们太蠢,竟然喂母乳这样充满浑浊之物的东西给我喝。”正太版夏天摇了摇头,“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既然试验已经做过,咱们也该回去,好好想想接下来应该做什么了。” “哼!”刀疤男冷哼一声没有说话,紧跟着正太版夏天消失在了原地。 在他们消失以后,一双阴阳眸正在不停地旋转着,而他的主人则饶有兴致的感叹道:“游历了那么多世界,这个世界是最有意思的,故事果然越来越有趣了呢……” …… 沈欢回到酒店后,给自己打了一个净衣诀,之后便直接拨通了夏天的手机号,但对方却没接,反正他也不急于一时便打算躺在床上休息会儿,但没想到这一休息就到了早上。 他刚走出房门,就看到了一群穿西装打领带的保镖,为首的还是个熟人——田七。 见沈欢出来,田七恭敬的鞠了一躬,“沈神医,三爷有请!” 第728章多谢沈兄弟救命之恩! 李三爷,在香江能够配得上这个称呼的,就只有李三儿一个人。 细节决定一切,沈欢从这称呼里,听出了一些别的意思。 什么爷什么爷这样的称呼,是萧帮还存在时期的称呼,萧帮解散以后,这样的称呼便不复存在,之前田七等人的称呼,也一直是李董事而不是李三爷。 现在改了称呼,有两种可能,一是李三儿因为成为了华夏天娱的最大股东,所以属下们称呼三爷用来示好,二是李三儿再次决定开始发展萧帮这个势力。 在沈欢心里,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至于后者,他认为李三儿没有这个雄心,就像张展鹏说的那样,只顾着儿女私情的人,注定成不了大事儿。 从某种程度来讲,沈欢和李三儿是一类人,痴情的人,所以沈欢才没有选择下杀手。 “李三儿找我什么事儿?” 这和网上问在不在是一个意思,一般这么问的,肯定没啥急事儿,因为有急事儿都直接说了,而且这么说的多半是借钱。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沈欢还是觉得先弄明白李三儿是什么意思再决定去不去为好。 “这个……”田七的表情有些迟疑,最终无奈的笑道:“我说三爷只是单纯的想请您吃一顿饭,您肯定不相信。” 这是理所当然的,李三儿让孙鹰请张展鹏吃了顿饭,这位曾经的香江大佬,也就一炷香的功夫,就成了植物人,更别提李三儿本人出面吃饭,这饭多半也是鸿门宴。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个世界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但也绝对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美好。 李三儿这个人的心思非常缜密,而沈欢最讨厌的就是和聪明人打交道,就如第一次和夏天见面时一样,他很讨厌那种从灵魂上被看光光的感觉。 “不过三爷说,真的只是想请您吃一顿饭而已。” “如果我不去呢?” “如果您不同意,三爷也不会强求。” 沈欢沉默了一伙儿,对方会不会是欲擒故纵? 这和有没有被迫害妄想症没有关心,和什么样的人打交道,就得准备什么样的心思,就好比女人绝对不会和一个充满风流韵事的花花公子谈专情。 “既然话都说到这个份子上了,如果我不去,反倒是我沈欢不给他李三儿面子了。”沈欢说着,就坐上了车。 以他的实力,还真心没必要在意李三儿的小动作,就算再使用和医院时相同的办法,对他也没有任何的影响。 当时他不是跑不掉,只是在顾忌别人的性命而已。 李三儿请客吃饭的地方,不是什么大饭店,就在华夏天娱的总部,这个时候艺人们赶通告的赶通告下班的下班,整个公司里除了安保人员以外,基本上已经没什么人了。 “三爷想单独和您谈谈,我们就不进去了。”到了会议室以后,田七主动停下了脚步。 沈欢摆了摆手,直接走了进去。 会议室内没有开灯,在这黑暗之中,有着一个光电,忽明忽暗,是烟蒂所发出的光芒。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 “你就这么有信心?”沈欢没走的太近,直接隔着长桌子与李三儿对面而坐。 李三儿将烟拧灭,笑了笑,“不是我有信心,而是我对你有信心。” “废话少说,我今天就得回燕京,说说你找我过来干嘛吧。” “年轻果然好。”李三儿感叹了一句,接着用遥控打开了灯光,会议室内除了李三儿以外,在他旁边还坐着一个人——张展鹏。 只不过此时的张展鹏看起来并不是那么清醒,并且坐在轮椅上。 “我这次请你过来,主要是想让你诊断一下大哥的情况。”李三儿有点了根烟,“大哥他失忆了,我估计和他脑部的伤有关系,你帮我看看,他还有没有恢复记忆的可能。” “如果会呢?” “我会杀了他。”李三儿说话很直接。 沈欢笑了笑,“难道你就不怕他现在只是在装傻?就如越王勾践一般,卧薪尝胆。” “我就是担心,所以才会请你过来。”李三儿说着,将身边的两个箱子朝着神话推了过去,“这里八百万美元,只要你说实话,这些钱就是你的。” 沈欢拿起那些美元看了看,便用灵气给震了回去,“对不起,相比美元我更喜欢人民币。” “你这是在拒绝我?” “我没有出国的心思,也讨厌麻烦,所以你只需要给我五千万华夏币就好,直接打到我的账户上。”沈欢拿起手边的纸笔,写好银行账户后,甩手扔到了李三儿的面前。 李三儿沉默了良久,“传闻中,沈神医是一个是金钱如粪土的人,没想到也和普通人一样世俗。” “我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何来世俗之说?”沈欢猛地眯眼道:“还是说李三爷是想说,因为我表现的太痛快,所以你信不过我?” “不会,请检查吧!我这就转钱!” 对于李三儿来说,五千万还真不算什么。 沈欢走到张展鹏身前,简单检查过后,对李三儿问道:“你确定他只要有一丝恢复记忆的可能,你就会杀了他?” “没错。” “我觉得你不会,因为相比张展鹏的命,你更在意楚楚和楚昭雪对你的态度。”沈欢指着张展鹏说道:“你自己也说过,楚昭雪是爱他的。” “人是会变的。” 这句话不仅仅是在说他自己,也是在说楚昭雪,虽然不知道李三儿现在和楚昭雪是个什么情况,但从他决定的事情来看,两人的关系显然不错。 “但变也是需要时间的。”沈欢耸了耸肩,“看你的态度,应该还是信不过我,为了表示诚意——” 沈欢话还没说完,手中便燃烧起了一团火焰,直接扔在了张展鹏身上。 “啊!!!” 张展鹏虽然杀了,但痛觉神经还在,挣扎着发出了惨叫。 李三儿眼睛瞪的如铜铃般大小,显然没料到沈欢会做出这样的举动,“你——” “这就是我的诚意,好了,现在所有的事情都解决了,我能走了吗?” “可、可以。” 沈欢走了两步又回头,指着已经被烧成黑炭的张展鹏,“这尸体我带走,你没意见吧?” “带走尸体?”李三儿面带迟疑,人都死成这样了,莫非他还能救活不成? 不,绝对没可能! 思来想去,李三儿还是同意了沈欢的要求。 沈欢扛着尸体,用七星步飞离了华夏天娱的大厦,直到荒无人烟的山岭才落了下来。 已经死的不能再死的张展鹏忽然睁开了眼睛,一脸感激道:“多谢沈兄弟救命之恩!” 第729章这样的人才是最可怕的 “不要谢我,要谢就去谢张老将军和夏天,我只是给他们面子。”沈欢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要是再不快点,他就要赶不上回去的飞机了,“剩下的事儿我就不会再参合了,你自己保重!” 沈欢说完便打算离开,张展鹏却开口道:“莫非你也认为我就是小三嘴里一样,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 “我可没这么说。”沈欢说着一笑,“但我心里还真是这么想的。” 在进屋的第一时间,他就发现了张展鹏是在装傻,眼神涣散虽然是精神混乱的标志之一,但张展鹏表现的过于平静了,任由李三儿在那说着,也没有任何的反应。 所以他就试了一下读心术,没想到还真读出了张展鹏的心思,并且无比的清晰,这可完全不像是精神出问题的人能够办到的。 之后沈欢用神识,和张展鹏交流,最后商量出了在李三儿面前演一场戏。 沈欢是一个懂得活学活用的人,他昨晚刚刚经历了幻术,今天就对李三儿施展了幻术,并且让李三儿毫无警惕的接受了这个“现实”。 张展鹏面带苦笑,“我承认,我之前确实是那么想的,但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我的心态早就发生了变化。” “不然你以为,以我的智谋,会这么简单的就陷入老二和小三的圈套?” “呵,听你这话的意思,似乎你落得如此下场,全都是自己安排的。”沈欢把心中的不屑表现的很明显。 思想上的不同,注定他和张展鹏只能成为两路人。 “不全是……不过大部分都是。”张展鹏叹了口气,“其实我很早就收到了他们要对付我的消息,无论老二还是小三,他们都把我这个大哥想的太简单了。” “我怎么可能会忘记自己说过的话?我不仅没有忘记,并且履行的比谁都要彻底!老二的反骨我在收他的时候就看出来了,不过这个人野心太大,想找到一个贪心人的弱点,实在是太容易了。” “所以我从来没有把老二放在眼里,令我担忧的是小三。”张展鹏思绪万千道:“小三这个人太忠心了,忠心的令人可怕,也正是因为他的忠心,我才不得不防备着他。” “这世界上不存在永远的忠诚,所有的关系都是由利益连接起来的,小三他现在对我忠心不二,不代表以后也会一样……我一直在寻找他的弱点,但一直没能找到,家人?他是一个孤儿,兄弟?在他心里我就是他的兄长,金钱?他向来都不屑一顾,觉得只要能活着就够了,权力?他更是从未放在眼中。” “这样的人,远远比孙鹰这种天生反骨的人可怕。” “我是一个掌握欲很强的人,我很讨厌那种事情超乎自己掌控所带来的不安感……直到有一天,我终于发现了他的弱点,爱情!” “在我眼中,女人向来只是用来发泄用的,和母猪没有什么区别。”张展鹏说的很坦诚,“小三是一个什么都喜欢表现在脸上的人,所以在进酒吧的那刻起,我就知道她喜欢上了楚昭雪。” “我很了解小三的个性,他绝对不会和我争抢什么,所以我就假意说自己喜欢楚昭雪,实际上我只是为了更好掌控小三这个不安定因素而已。” “结婚以后,我就刻意以工作繁忙为由,让小三去照顾楚昭雪,让他们之间有更多的接触机会,果然,小三越陷越深,只要楚昭雪还是我的妻子,他就绝对不会背叛我。” “我从小和父亲的关系就不好,他希望我成为一个军人,而我最讨厌的就是条条框框,所以就偷偷混入萧帮,隐瞒身份从基层做起,然后在最佳时刻曝光自己的身份,坐上萧帮大佬的座位。” “但我上任没多久,就收到了我爸的消息,他让我解散萧帮的同时,尽最大的力量,让华夏这片土地上不再有社团这样的非法组织存在。” “搞什么,我为了得到当时的地位,花费了多大的努力?我和他大吵了一架,可是后来他不从哪弄来了一份老爷子的遗嘱。” “原来解散萧帮是老爷子在世时,就和天组签订好的契约,如果我不按照约定去做,我老子就会亲自带部队过来。”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还能怎么办?只能配合他,当时很多人不理解,甚至恨不得杀了我,难道我就甘心了?” “我不甘心!所以我带着剩下的团队,借助明里暗里的关系,成立了华夏天娱。” 张展鹏顿了一下,对着沈欢问道:“你有烟吗?” “没有,我不抽那种东西。” “那真是太遗憾了。”张展鹏干笑了两声,好像不会抽烟,就是一种对于生命的浪费一般,“前阵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我忽然开始回顾起以前的一些东西……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好像走错了路。” “我开始后悔了……虽然站在了自己梦想中的最高点,但每天活得都太累了,不是我算计别人,就是别人算计我。” “这条路容易进不容易出,所以我就策划了一场华丽的退场,就是利用老二的野心和小三的报复心,造成仇家寻仇身死的事故,但没想到这其中还是出了意外。” 张展鹏刚刚说了,他喜欢一切都被自己掌握在手中的感觉,这些出乎了他的意料的事情,他自然不愿意提起。 “但幸运的是,在您的配合下,我的目的还是达到了。” “和你说这么多,一是为了表达一下感谢,二是想让你给我老子带句话。”张展鹏的眼角忽然开始湿润起来,“儿子后悔了,后悔当初没有听过你的话,现在所遭受的一切结果,都是我咎由自取!” “从今天起,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张展鹏这个人,我会离开这片土地,以一个新的身份生活,希望他能原谅我的不孝。” “完了?” “完了。” “再见……不,再也不见!”沈欢说完,踏起七星不直接飞跃到空中离去。 他的表情看似平淡,但事实上却充满了震撼。 孙鹰、李三、张展鹏,这三个人斗智斗勇,到了最后,没想到看似最惨的人,却是最大的赢家。 沈欢有想过,如果自己不出现,会是一个怎样的结果。 最后得到的答案是——可能连自己的出现,都在张展鹏的预料当中。 沈欢可不相信什么突然悔悟,张展鹏的方法换个角度来看,完全就是想将孙鹰和李三置于死地,然后自己独揽大权! 这样的人太可怕了,希望他真能如自己说的那般隐居国外不再过问世事,不然……留下来,绝对是一个祸害! 第730章得来全不费工夫 沈欢没有再回酒店,而是直接去了机场,他可不想在惹上什么麻烦事儿。 可以有些事儿就是非得不让你如意,他刚进机场,就又看到了田七等人。 “这他妈还有完没完了!”不等几人过来,沈欢就直接怕开口大骂,要不是这里安装有摄像头,他早就跑了。 田七感受到了沈欢的愤怒,干笑道:“对不起沈神医,三爷……” “说吧,这次又有什么事儿?” “他想感谢感谢您。” “又得让我过去?”沈欢面带怒意道:“我说你们是不是觉得我脾气特别好?” “我们绝对没有这个意思。”田七面带惊恐道:“三爷知道你可能会动怒,所以特意让我们带来了这些东西。” 他的话音刚落,身后的保镖便抬着箱子走了过来。 “这是什么东西?” “小的也不知道,但按照三爷的说法,这东西是送给您的谢礼。” 沈欢带着疑惑,用天眼看了一眼,这一看安静却是再也移不开了。 金光灿灿,里面装得全都是金银珠宝,吸引沈欢可不是这些金银珠宝,而是盛装着这些珠宝的那个青铜鼎,同时发出的金光的也是这个青铜鼎。 能够散发出如此金光的,据沈欢目前的认知,就只有一件,那就是国主让他收集的龙鼎! 从光芒的浓郁程度来判断,这个金鼎很明显就是他所需要的龙鼎。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沈欢这次来香江,一是为了治病,二是为了诈尾魂,始终没想过在这里找到龙鼎,没想到他不找了,龙鼎却主动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告诉李三爷,他的这份礼物我很喜欢。” “那就好,那就好。”虽然不知道李三送给沈欢的是什么,但田七生怕沈欢生气,如果沈欢生气了,那事情可就大条了,毕竟沈欢的实力,他们都是有目共睹的。 一个脾气不好,说不定在场的人全都得死。 “我们将这些东西给您邮过去?” “不用,你们放在这儿就好。”见田七面露迟疑,沈欢佯装生气道:“说了不用,你是不是想让我把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 “没、没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田七点头哈腰的对着沈欢说了一些客套话以后,就带着保镖们离开。 当初田七等人为了请他治疗张展鹏不惜下跪,如今李三掌权后,他对李三也是恭敬无比,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心。 这和李三的手段高不高明没关系,最主要的还是田七个人的应变能力。 随风驶舵或许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但想要在这个复杂的社会生活下去,它却是最基本的技能。 不过沈欢现在可没心情关注这些,趁人不注意,他直接将整个箱子收到了须弥戒指当中。 让人把龙鼎邮回去?李三放心,他都不会放心。 当他把东西收到戒指里面的时候,他的表情忽然变得惊讶无比——戒指里面的信仰之力竟然又增长了。 沈欢已经很久没有直播了,或者说,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内了。 在这种情况下,竟然再次出现了信仰之力,就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了。 难道是萧帮这群人的信仰? 不对,光是这些人,不足以造就了这么多的信仰之力。 我想起来了! 加上自己在世界高校体育文化交流会上的表现,出现这么多的信仰之力,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看来收集信仰之力,并不是自己想想的那么困难。 以前想要收集信仰之力,必须是纯正的信仰,不然绝对不可能生出信仰之力,但现在看来并不是那么回事儿,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结果,估计也和天道法则崩坏也有着一定的关系。 信仰之力这个小旖旎很快就消失了了,毕竟对现在的沈欢来说,晋级才是第一要务,须弥戒里面增加的信仰之力虽然不少,但还不足以满足他晋升逐日境的需求。 回到燕京后,沈欢就直接回了林家,和林老爷子打完招呼以后,他就返回了自己和林妙诗的爱巢。 “叮叮叮——” 沈欢开门所带起的气流,吹动风铃,发出了一阵悦耳的脆响。 正在沙发上看书的林妙诗下意识的抬起了头,看到沈欢后,她一下子便愣住了,一动不动。 沈欢上前亲吻了一下她的额头,然后轻轻的在其耳边说道:“我回来了。” 林妙诗没有说话,扔掉手里的书,紧紧地抱住了沈欢,似乎一秒也不想分开。 “咳咳——”沈欢的咳嗽声,破坏了这份唯美,“妙、妙诗,快、快松手,我要、我要被你勒死了!” 林妙诗听到这话,连忙放手,表情显得有些不知所措,样子看起来极其可爱,“欢、欢迎回来。” “我不在的这段日子,想我了吗?”沈欢调整好内息以后,用手抱住了林妙诗,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小表情有些得意,刚才那种情况,只要眼不瞎就绝对能看出来是怎么回事儿。 林妙诗不仅想他,而且想死他了! “没有!”一听这问话,林妙诗的表情瞬间变得冷冰冰的,说话的时候,还把沈欢的手给推到了一旁。 沈欢看到这情况,立马认怂,“对不起,我不应该香江待这么久。” 其实他在香江待得时间并不长,但对于正处于热恋期的两人,两天不见面,确实是够久的了。 “没关系,我原谅你了。”林妙诗的定力也不如从前,沈欢一句话就把她给哄了过来。 两人在沙发上腻歪了一会儿,孤男寡女腻歪肯定要出事儿,尤其是在沙发这种能够解锁更多姿势的地方。 情到深处自然浓,就在沈欢欲罢不能,准备脱去束缚,提枪上阵的时候,外面忽然传来了管家的声音。 “姑爷,小姐,夏天少爷来了。” 沈欢和林妙诗相对一视,大笑了起来,可能是因为经历太多了,如今这种事儿再发生,两人不会有丝毫的懊恼,因为他们很清楚,接下来的时间还有很多,没必要急于一时。 夏天进来以后,朝着林妙诗点了点头,便把夏天拉到了一旁,面色凝重道:“出事了!” 第731章噬魂教和御日神阁(上) 沈欢听到这话,没好气的说道:“你能不能别每次过来,带来的都是这些不好的消息。” 夏天听着一愣,“你知道我准备说什么?” “不知道,但看你这表情就知道,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儿。”沈欢没好气的说道:“我算是看出来了,有什么好事儿,你绝对想不到我,反倒是坏事儿,从来都不会忘了我。” “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吧……” “那你说说,有哪次你是因为好事儿来找我的?” 夏天仔细想了想,他找沈欢这么多次,好像还真没什么好事儿。 “咳咳!那个,其实吧这次的事情也不完全是坏事儿。”夏天咳嗽了两声,继续说道:“是这样的,关于楚歌的事情,我好想有些眉目了。” “什么眉目?” “这件事确实和皇族有关,而且还有着不小的关系。” “然后呢?” “然后,我发现这件事儿和我好像也有关系。”夏天呸了一口,“准确来说,应该是和我的前世有关系。” 沈欢撇嘴道:“你说了这半天,不等于什么都没说么!这些事情咱们不是早就知道了?” “你别着急,听我说完。”夏天朝林妙诗那儿看了一眼,确定对方听不到自己说话以后,才继续说道:“根据我找到的线索来看,我带领大批修士离开之前,确实给皇族下了命令。” “与其说是命令,倒不如说是预言,如果楚家后代的男孩当中,出现一些手握血字的孩童,就必须起名为歌,等到这个孩子成年后,便开始施展计划,逼迫其出国。”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不知道。”夏天干笑两声,“我要是知道为什么,也就不需要浪费那么多功夫了。” 沈欢摇了摇头,“我觉得有些不大可能,你也说了,现在天组什么地位,你这天尊就是什么地位,皇族早就不把天组放在眼里了,又怎么会把你这个天尊放在眼里。” “就以他们现在的态度,绝对不可能付出让本族成员牺牲这么大的代价,来逼迫楚歌出国。” “以楚歌的性格,让他出国应该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皇族没必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也没必要付出这么多的功夫来逼迫楚歌出国。” “这就是我这次来找你的主要目的。”夏天认真道:“王妃和王子的死,并不在皇族的计划当中,他们最初的计划和你说的一样,让楚家找借口,送楚歌出去留学就好。” “之所以将王妃和王子之加在楚歌的身上,完全就是一个意外。” “也就是说,除了皇族以外,还有另外的势力在针对楚歌!” “我不知道自己当初为什么要留下这样的预言,但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除了我,似乎还有其他人算准了楚歌会投胎的事实。” “还有其他人?”沈欢先是一愣,然后摇了摇头,“按照苏璃的说法,当时你的实力,已经是天下无敌般的存在,又怎么可能有人预测出和你一样的结果。” 夏天皱眉道:“这就是事情最奇怪的地方。” “你来找我,该不会是为了让我抓出这个实力和你投胎前差不多的怪物吧?”沈欢很光棍的说道:“要真是这样,我劝你还是去找别人吧,我绝对没这个本事。” 夏天摇了摇头,“我不是带着这种目的来的,我之所以来找你,是希望你跟我回一趟天组,咱们把所有的资料再看一遍,俗话说的好,两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咱们两个合作,或许能够在发现一些新的线索。” 沈欢回头看了看林妙诗,“因为你义兄的事情,我已经在香江忙两天了,这阵子我不想再接手其他的事情。” “对了,关于你义兄的事情我还没和你说呢。”沈欢说着,将在香江发生的事情,简单的向夏天说了一遍。 夏天听完后,无奈的叹了口气,“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和以前一样……这次真的是麻烦你了。” “这就完了?” “不这么完了,还能怎样?”夏天苦笑道:“我那位义兄善攻心计,就像你猜的那样,义父让你过去帮忙医治,可能也在他的计算当中。” “有这么一个孩子,张老将军可真是够累的。” “义父已经在他加入萧帮的那一刻起,就脱离父子关系了。” “这么狠?” “还有更狠的你不知道——”夏天摆了摆手,“算了,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你什么时间有空的话,就给我打个电话,我总感觉楚歌这件事,不止关乎到他一个人,这背后一定隐藏着更大的秘密。” “更大的秘密?” 夏天点了点头,“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秘密,但我总感觉会发生什么,而我的直觉一直很准。” 沈欢仿佛想起了什么,说道:“对了,我这次在香江还遇到了一件怪事儿。” “什么怪事儿?” “你听过噬魂教这个名字吗?” “噬魂教?”夏天听到这个名字面色一变,“你是从哪里听来的。” “不是听来的,是我亲身经历的。”沈欢把他的遭遇说了一下。 夏天的脸色更加凝重了,比谈论楚歌事件时的表情还要严重,“你确定对方说的是手托太阳的标志?” 见沈欢很肯定的点头,夏天闭眼叹了口气,良久后才说道:“这次事情言重了。” “怎么严重了?” “噬魂教是一个邪教组织,在我和你差不多一般大的时候,噬魂教还没有成立,拥有这套噬魂功法的人,是一个华裔女孩,后来我成为天尊后,噬魂教也刚刚建成,对于这种以吞噬他人精血灵魂为修炼之本的邪教,我自然不会留下,就亲自出手覆灭了他们。” “到了楚歌上一世,这个噬魂教死灰复燃,给他带来了不小麻烦,不过在他和天组以及诸多门派的联合下,再次铲除了这个教派,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他们竟然又出现了。”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要我说,还是你们下手的时候太仁慈,留下了余孽,不然绝对不可能出现这种春风吹又生的情况。” “不瞒你说,我和楚歌所使用的手段,都是最残忍的灭门手段!”夏天表情很郁闷,“至于手托太阳,则是东瀛组织,御日神阁的标志。” “它和噬魂教一样,都是被我二人覆灭之后,又重新复活的组织!” 第732章噬魂教和御日神阁(下) “东瀛组织?”沈欢皱了下眉头。 单论个人感觉,他对东瀛的印象还算不错,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差,如果牵连到国仇家恨的话,那就不好说了。 夏天点了点头,开口解释道:“没错,御日神阁起初在东瀛的地位和我们华夏天组是一样,都是非民间所知的重要特殊组织,至于他们的目的也和我们天组一样,暗中为人民和皇族服务,但这仅仅是建立者的目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御日神阁出现了两股力量,我们称之为左右两派,一方坚持以最初建立的目的为准,另一方则野心勃勃借着官方的名义,与地下世界各大势力暗中来往,最终御日神阁被分割成了两个部分。” “一部分至今还和我们天组一样,默默的行事着自己的职责,而另一部分则完全脱离了国家势力的范畴,与地下势力共同经营,成为最庞大、最复杂以及最神秘的国际势力。” “因为前者只在自己国家活动的原因,行事十分低调,而且其制服也不是红白相间,我想那个噬魂教弟子嘴中所说的组织,应该是后者。” “后来双方为了区分开来,分别在标志上做了一些手脚,从正手托变成了侧托,右手托太阳的标志是属于国家组织的御日神阁,而左手托太阳是属于国际势力的御日神阁。”夏天顿了一下,对着沈欢问道:“那个噬魂教徒所说的,是左手还是右手?” “这个他说的倒没那么清楚。” 其实说的清不清楚已经无所谓,因为御日神阁这个称呼,在华夏、花旗等国,一般指的都是国际势力。 至于东瀛国内的御日神阁,听说前阵子有改名叫神风之类的称呼了。 “噬魂教的总舵肯定还在华夏势力范围以内,御日神阁的人能够和他们扯上关系,也就是说明,有国际势力的人员进入到了华夏,而我们天组却没有收到任何消息。”夏天语气沉重道:“看来我必须得把这个消息传达到组织内部,脱离天组掌控范围的势力也要从两个变成三个了。” “我觉得你说的这些都不是重点。”沈欢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既然御日神阁是国际势力,而我又没有在国际上出现过,那么他们为什么要找我开刀呢?从哪个噬魂教徒的态度来看,他们明显是想置我于死地。” “可能是因为你的医术。”夏天叹了口气,“在我的记忆当中,御日神阁一直是一个很疯狂的组织,甚至成功的制作出了,名为人造神的生物,为了研究的顺利进行,甚至不惜劫取国际航班,来虏获飞机上的科研人员。” “最令人头痛的是,御日神阁的分部众多,每分部的目的都不相同,有的是研究人造神计划,有的是在研究生化病毒,有的是在研究针对各国人身体体质不同,创造专克性极强的传染病毒。” “而且这个组织内部的等级制度森严,很作分部的重要人物,连最高领导人是谁都不知道。” “如果现在的御日神阁,和当年御日神阁的发展程度一样,那么近来华夏和国际上发生的那些怪事儿,就算御日神阁不是主谋,也都可以和它扯上关系。” “你跑题了。”沈欢忍不住开口提醒道,他在意的可不是御日神阁的实力,在明白对方是一个怎样的存在以后,他更多的是想知道,对方为什么会对自己下杀手。 要知道,关于御日神阁的这么名字,沈欢是第一次听到,更别说接触了。 夏天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放在平时他的条例一定会很清晰,但因为御日神阁是老对手的原因,他的心多少有些乱了。 “刚刚说了,御日神阁的研究项目很多,包括提升人体极限的生化类药物,你虽然在国际上没有什么名声,但在华夏境内的一些事迹,已经担当起神医二字,对于他们来说,非常需要你这样的人才。”夏天顿了一下,说道:“你仔细想想,在那个噬魂教徒出手之前,是不是有什么组织对你做出过邀请。” “如果有的话,我想应该不止一次,也只有在多次未遂的情况下,他们才会选择对你下杀手。”夏天无奈的叹了口气,“毕竟得不到便毁掉,是他们的特色。” 御日神阁走的都是极端路线,也正因为如此,他们非常清楚事物的两面性。 沈欢的医术很厉害,有了他的加入,一定可以将开发人体潜能的药物研究成功,与此同时,也代表着他很可能也有能力创造出,克制开发人气潜能的药物。 夏天的话,让沈欢想起了那个多次对自己做出邀请的黑衣人,他说过,邀请沈欢就是为了让沈欢开发造福整个人类族群的药物。 “的确有人对我进行过邀请,但情况和你说的似乎有些不大一样。” 在夏天面前,沈欢没必要隐瞒太多,老老实实的将黑衣人的事情说了出来。 “没有御日神阁的标志,这并不奇怪,因为除了待在总部的士兵,以及一些高层以外,御日神阁的其他成员,基本上都不会穿着标志性衣物出行,根据的你说法,以及对方的行事风格,我想那个黑衣人所代表的,很可能就是御日神阁。” 沈欢摇了摇头,有些不大认同夏天的看法,“片面来看,你的猜测似乎不错,但是我觉得还有几个疑点,根据接触时的态度来看,黑衣人行事虽然极端,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恶意,相反全都是一些不太理想的诚意,第二根据交谈时得到的线索,他们组织应该是国内势力,而不是国际势力。” “我说了,御日神阁的分级体制很严谨,站在某个阶层顶级的人,只能接触到另一个阶层的中高级成员,我怀疑邀请你的,和对你下杀手的,都是御日神阁的人,但只不过双方因为目的不同,在没有互通消息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夏天说的也不无可能,看来下次再接触黑衣人,自己要谨慎一些了。 就在这时,夏天忽然说了一句更令人蛋疼的话,“我现在觉得,针对楚歌的人,或许也是御日神阁!” 第733章恍如昨日,高考在即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没好气的说道:“你和御日神阁虽然是世仇,但也没必要把一切都推到它的身上吧。” 夏天一脸认真的摇了摇头,“我不是在推卸责任,而是真有这样的可能,之前我也说了,御日神阁做事很复杂,在他们的项目之中,很可能就有针对我和楚歌的计划。” “举个例子,你会忘记令自己组织化为须有的仇人吗?显然不会!所以他们组织重新成立后的最初目标,可能就是针对我和楚歌两个人。” “照你这么说,他们要动手,早就动手了,何必搞这么多的麻烦,既然他们有能力在王府之中为所欲为,那么杀掉楚歌显然也不会太困难,至少在前期的我,都有无数种办法击杀还处于纨绔状态的楚歌。”沈欢这话一点也不夸张,说好听一些,纨绔时期的楚歌是一个风流成性的人,但要说你难听一点,就是一个只注重身体愉悦的色胚。 就如张展鹏说的那样,每个人都有弱点,当时楚歌的弱点就是女人。 只要找一个稍有实力的女人,就有很大的机会将楚歌这样的纨绔子弟击杀。 “御日神阁的做事很谨慎,对于一些成功性没达到百分百的事情,他们是不会做的。” 夏天说这话的时候,沈欢走到茶几旁,倒了一碗茶水,递到了他的手中。 “咕咚——” 夏天润完喉咙以后,继续说道:“他们可能不知道魂觉的触发条件,甚至连魂觉是个什么东西都不清楚,但楚歌之前的情况你也清楚,他有疯魔症在身,在遇到危及生命,或是秦韵遇难时都有几率爆发。” “处于封魔状态的楚歌,有着怎样的实力,就不用我多说了。”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按照夏天的这个思维来想,这件事确实可以解释的通,但问题是……他总觉得这里面还有其他的玄机。 每个故事中,总会有正反两派,但故事终究是故事,现实和故事始终不同,不可能这世间的所有坏事儿,都是御日神阁这个大反派做的。 夏天说过,无论是他还是楚歌,都曾经对御日神阁做出过致命的打击,就算御日神阁的生命力极其顽强,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如此迅速的发展。 争论是没有必要的,因为一些感情因素,两人从一开始看待事情的角度和观点就不同,没必要去强行要求,对方服从自己的观点。 “御日神阁的行事风格是谨慎,你最近应该不会再遇到类似的事件,但事无绝对,你最近还是小心一些为妙,如果有任何不寻常的地方,记得要及时通知我。” “知道了。” “对了,有时间的话,你最好还是来基地一趟。”夏天又客套了几句,然后便和林妙诗打招呼离开。 关于御日神阁和楚歌的事儿,沈欢没有想太多,毕竟香江那边的事儿,才刚刚解决完,他不想那么累,也是时候体验一下宁静的生活了。 至于在宁静之前,沈欢觉得还是要狂暴一些,只见他脸上带着邪恶的笑容,摆出苍蝇就餐前的标准姿势,一步步的朝着林妙诗走了过去,“小诗诗~” 谁知道林妙诗却一脚把他给蹬开了,“现在不行。” “没必要这么扫兴吧。”沈欢脸上有些小委屈。 从某些方面来讲,林妙诗确实不是一个好妻子,就拿现在这事儿来说,小别胜新婚。 面对长期出差在外的老公,见面后,妻子大多数都会让对方交一下作业,然后根据质量判断一下对方在外期间有没有鬼混,换句话来说,小别胜新婚的背后,主动的往往是女人。 现在沈欢都这么主动了,林妙诗却选择了拒绝。 “不是扫兴。”林妙诗的脸蛋有些微微的泛红。 “那是什么?” “那个……我亲戚来了。” “亲戚?”沈欢愣了一下,在他的印象里,除了林家这边的家人外,他好像还从来没有见过,林妙诗目前那边的亲人。 “就是大姨妈。” “大姨妈?”沈欢疑惑了半天,总算明白了暗语,脸上的表情先是一阵欣慰,但紧接着就开始变得沮丧起来。 一是因为大姨妈的到来,代表七天内没办法同房,二是因为,大姨妈的到来,也代表着自己的闺女没了! “刚刚不还好好的吗?”沈欢有些不甘心,“而且你每次最多提前两到三天,这次怎么一下子提前了五天啊。” “这种事儿我怎么知道。” 虽说是老夫老妻了,但谈论到这种私密的话题,林妙诗依旧会觉得脸红。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沈欢只能放弃了,唉……天公不作美啊! 之后几天的发展,和沈欢的计划差不多,都很平常,基本上没有发生什么大事儿。 唯一的意外就是,关于天眼,何乐依旧没有修炼成功。 这不禁让沈欢蛋疼了起来,照这个情形看,他之所以能够将天眼修炼成功,也有着不小的运气成分。 全民气疗的计划失败,沈欢只能从另一个方面着手,那就是将《药王经》中,不需要灵气便可以施展的针灸等医疗方法传授给学生们。 中医之道,博大精深,又不是气疗一门独大。 时间飞逝,直到沈欢收到学校的放假通知,才发觉如今已经快要步入六月中旬了。 六月中旬?! 拿着放假通知的沈欢忽然一愣,六月中旬?岂不是说高考就要开始了吗? 想到这儿,沈欢连忙拿出了手机,他当初说过,就算不能亲自到考场为牛小贝加油,也会打电话过去。 全国高考日是6月7号和8号两天,今天已经6号了,也就是说明天就是牛小贝上战场的日子了。 “喂,小贝吗?”沈欢拨通了牛小贝的电话。 对面听到沈欢的声音后,发出一声兴奋的叫声,“欢子哥!你终于给我打电话了。” 这句话沈欢听得有些惭愧,看来这个小丫头等自己的电话,已经不是一两天了。 “那个……小贝,你准备的怎么样了?” “高考吗?你放心,我一定会去燕京找你的,我相信自己的努力不会白费……说不定,我还能和你进同一所学校呢。” “看来你对这次高考很有信心,不如这样吧,我请个假,亲自到考场为你加油。” “不用了,你要是来了,我说不定还会紧张呢。”牛小贝笑了笑,“欢子哥,我我还要为明天的高考做准备,就不多说了,拜拜。” 说完,牛小贝便挂掉了电话。 “这个丫头。”沈欢笑着摇了摇头,便将手机收回了兜里。 他抬头看了看天空,“我那一届的高考还恍如昨日,不得不感叹,时间过得真快……” 沈欢这边忙着感叹,但是牛小贝那边却是另一幅景象…… 第734章我是来找牛同学的 这个世界上普通人有很多,但富二代却很少。 在如今社会,人人都成梦想过,如果父辈发达的话,自己也不用受那么多苦了。 这个世界本就不存在公平,不过出身并不是决定一生的必要因素。 高中时代,沈欢听过了太多人埋怨高考,为什么有的人,出生便含着金汤勺,而我们却必须通过高考这样不公平的方式,来寻找翻身的机会。 高考不公平,但从某种程度来讲,这已经是让平民和富豪拉近差距最公平的办法了。 如果没有高考,这会是一个怎样的时代? 关系化的社会脸谱会更加明显,富有的人会越来越富有,而贫穷的人则永远没有机会脱离贫穷的魔咒。 当时的沈欢,正是因为明白了这个道理,才会那么拼命的却学习,他必须要翻身,他必须达到更高的起点,从而治好父亲的病,让父母过上优质的生活。 当然,事无绝对,高考并非是唯一的出路,但抛却那些隐藏因素,例如机遇这些东西,高考确实成为了一些人从夹缝中唯一的出路。 中庸之道,别看太重,也别太小瞧,保持正确的态度去面对就好。 从刚才的电话来看,牛小贝的心情似乎很轻松,为此让沈欢很多想说的话,都没能说出来。 但事实上,牛小贝那边的情况,并不是沈欢想的那么简单。 中州省怀州市人民医院…… 牛小贝挂掉电话后,表情有些落寞的看了看躺在病床上的自己。 在一旁照顾她的郭晴,打了一个手势,似乎是在问她,为什么不把真相告诉沈欢。 郭晴太久没有说话了,即便被沈欢治愈后也很少说话,一般都是在情绪激动或者十分必要时才会开口。 “不能让欢子哥知道……我不想让他因为我的事情分心,他在燕京一定很辛苦。”牛小贝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笑意,但看得出笑的有些凄惨。 谁能预料到就在这种关键的时刻,她竟然会发生车祸。 肇事司机很配合,但是伤筋动骨一百天,以她现在的情况,参加高考是很困难的。 郭晴又打了几个手势,欢子的医术那么厉害,他一定可以治好你,难道以更好的状态上考场不好吗? 牛小贝笑着摇了摇头,“嫂子,你不知道的……我、臭大宝还有欢子哥,我们三个人是一起长大的,小时候的欢子哥是个很活泼的人,有些时候比臭大宝还要调皮,但是自从沈大伯生病以后,一切都变了……” “欢子哥开始变得不爱说话,也很少再找我们玩,整天待在家里帮忙照顾沈大伯和读书。” “即便有时间和我们聊天,我也会感觉他很沉重,似乎心里装了很多东西。” “放在以前,他绝对不是这样的,以前的他,是一个很直白的人,开心就是开心,不开心就是不开心,知道我被人欺负,即便对方人很多,即便对方比他高了一个头那么多,都会毫不犹豫的帮我去报仇,就算是被打的鼻青脸肿也不会说一句痛。” “那时候欢子哥显得很闭塞,所以我只能去询问老爸,他说……欢子哥长大了。” “我当时一直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你知道的,每个小孩子都有过快快长大的梦想,为什么欢子哥长大了,给人的感觉反而是不开心呢?” “后来我慢慢明白了,欢子哥不是长大了,是他的性格变了,他变得喜欢把一切都放在自己的身上。” “如果他知道我是因为想要考上华大,连在回家路上都不放过看书的机会,而出车祸的话,他会很内疚的。”牛小贝摇了摇头,认真道:“我不想让他内疚,我不想让他变得和那段时间一样,那样太累了。” 牛小贝还有一些话没有说,在她明白这个道理以后,就幻想着有一天,能够成为沈欢的妻子,来帮他承受和分担这些。 但自从沈欢和林妙诗订婚的那一刻起,就代表她再也没有机会了。 郭晴没有再说话,和牛大宝结婚这么久,她也发现,自己的这位小姑子,远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活泼。 “媳妇!”这时牛大宝拿着饭盒走了进来,身后还有牛母跟着。 “我直播完了,来接班,你跟咱妈回去休息吧。”牛大宝看向郭晴的目光充满了疼爱,很难和当初那个嚷嚷着非得娶个城里媳妇的大男孩联系在一起。 本来因为怀孕的关系,牛大宝非常不同意郭晴来照顾牛小贝的决定,但郭晴非得过来,他也没办法。 郭晴离开前,握住了牛小贝的手,似乎是通过眼神传达了一些东西。 牛大宝打开饭盒,里面放的是菜角,“你最爱吃的,吃吧!” “放韭菜了吗?”牛小白拿起筷子,却没有去夹。 “自从你知道欢子一吃韭菜就闹肚子以后,就再也没吃过韭菜馅的,这事儿我跟咱妈都知道,怎么会给你弄韭菜馅的。”牛大宝笑呵呵的说着,正说着,忽然间低头不语,嘴中暗骂了一声,不知道在想什么。 “怎么了?”牛小贝吃了口菜角,面带疑惑的问道。 牛大宝再抬起头的时候,已经是满脸笑容,“没什么……只是觉得不该在你面前提起欢子,要不……我给欢子打个电话吧?” “不用。” “我知道你不想让欢子担心,可明天——” “你知道就好,所以呢,这件事儿你一定不能告诉欢子哥,明白吗?” 牛大宝将头别过一旁,用手擦了擦眼泪,“你这丫头,个性和欢子越来越像了。” 牛小贝笑了笑没有说话,她喜欢这样的称赞,只要能和沈欢扯上关系。 “咚咚咚——” 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牛大宝疑惑的皱了下眉头,“妈和晴晴刚走,爸在家里等着他俩,这时候谁会来?难道是欢子?!” 想到这个可能,牛大宝急忙起身去开门,但把门打开后,才发现来人并不是沈欢,而是一个穿西装打领带戴眼镜的青年。 “你是?” 青年面带笑意,朝着病床上的牛小贝看了一眼,“我是来找牛同学的。” 第735章后悔没把她撞死! “没错……”牛大宝仔细打量了一下青年,“你找我妹什么事儿?看你这打扮,是卖保险的吧?我妹妹不需要保险。” 青年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干笑道:“我这装扮确实有些像是卖保险的,但恐怕没有哪个卖保险的会在出事儿以后再来卖吧?” “那你是?”牛大宝有些猜不出青年的身份了,在嘀咕的同时,他转身偷偷的对牛小贝问道:“他是你们老师?” “我们学校没有这么年轻的老师。” “我什么身份其实并不重要,对吗?”青年笑了笑,“就当我是来看望牛同学的好心人吧。” “牛同学,问你一件事儿可以吗?”青年在手里的水果篮子放在了床头。 牛小贝迟疑了一下,然后问道:“什么事儿?” “以你现在的身体情况,明天还能去参加高考吗?” 牛小贝的眼神落寞了几分,“不能。” 青年听到这话,眼睛忍不住亮了几分,“那真是太遗憾了,不过我希望你能养好身体,下一年再战,看开一些。” “我等不了那么久了,所以我明天一定会去。”牛小贝的目光中充满了坚定。 去燕京找他,这是我和欢子哥的约定! 青年愣了一下,“你确定以这样的方式去参加高考?” “只要有轮椅就好了。” “这样如何。”青年忽然开口道:“牛同学,我给你十万块钱,你放弃这次高考,反正以你如今的身体状况,想要参加高考,其实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你来就是为了不让我参加高考?” “可以这么说。”青年大方的承认了,这是他来这里的主要目的,也是他的任务。 牛大宝皱了下眉头,“十万块就想让我妹放弃高考?做梦!” 青年误解了牛大宝这话的意思,“十万太少了吗?十五万如何?” “滚!”牛大宝气愤的骂了一声。 青年无所畏惧,推了推眼镜,“二十万。” “你没听懂我话里的意思?我妹说明天去考,明天就会去考,别以为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老子不稀罕!”牛大宝说这话很有底气。 虽然沈欢走了,但他直播间的人气却没有下降多少,如今他的直播收入,已经达到了每月十万的程度。 “你妹妹受伤这么重,加上天气炎热,到时候伤口感染了,可就出大事儿了!你最好考虑清楚。”青年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二十万虽然不多,但比起一次高考机会来说,已经是溢价了。” “再说,今年不考,不代表一辈子都不能考了,何必这么激动呢?” “一年换二十万,这可是一笔非常划算的生意。” “你们……再考虑考虑?” “你他妈——”牛大宝无法忍受心中的怒气,刚骂了两声,就准备动手。 “哥!”牛小贝喊了一声,将牛大宝给拦了一下,目光平静的看着青年说道:“先生,我不知道你是出于什么目的,不想让我参加这次高考,但我现在告诉你,这次的高考我一定会参加,请回吧。” “切!”青年脸上露出了不屑的笑容,只有农村出来的土鳖,才会这么在意高考这种小事情! “你那是什么表情!”牛大宝和沈欢一样,最讨厌的就是这样高高在上的态度,他当初没有娶那个城里面的大小姐,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一切优质的资源都是父母给得,还摆出一副你是个垃圾的表情。 “呵~”青年再次发出一阵不屑的笑声,然后离开了医院。 “妈的!”牛大宝气的胸口不停起伏。 “哥,你没必要跟这种人生气。”牛小贝安慰道。 牛大宝摆了摆手,良久以后才说道:“我知道,这要是放在以前,欢子又不在身边拦着我,我非得打死这个傻哔不可,以为有钱就可以剥夺一切的蠢货!” “算了,咱们不说这些。”牛大宝深吸了口气,“小贝,爸准备下午和我一起去买一个轮椅,到时候我给你发照片,看看喜欢哪个。” “不用太好的。” “伤筋动骨一百天,你的伤还这么严重,就算到开学了也不一定能好,咱们就买个好的……你别说了,这些交给我和咱爸就好!” 牛小贝笑了笑没说话,拿起枕头下面的书看了起来,不是高考资料,而是一本关于如何自我调节心理的名著。 青年在离开以后医院后,掏出了手机,“小姐,是我。” “事情办得怎么样了?”电话的另一旁很吵闹,似乎是在开趴。 “她不同意。” “你开多少价钱?” “和多少价钱没有关系,我已经开到二十万了,但她仍旧坚持参加高考。”青年的语气有些无奈,“在这群土包子思想里,可能觉得高考取得好成绩以后,会比这二十万的价值更大吧。” “傻哔!就算进入了名校又怎么样,没有关系,到最后还是得给别人打工!你回去给她开五十万!” “小姐,咱们没必要浪费这些金钱。” “哼!我现在很后悔,当初就应该让那个司机撞的更猛一些!” 青年很清楚自己这位大小姐的脾气,“小姐,如果出了人命,事情就会变得麻烦起来,再说,现在她已经受伤了,以那种状态,想要在高考中取得好成绩,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如果我估计的没错,这次的文科高考状元,一定是你。” “我不喜欢没有把握的事情,你是知道的。”对面忽然安静了不少,应该是女生换了地方讲电话,“去找个人,在她的食物下点药,安眠药就好,我不希望她出现在高考考场上!” “可她的食物都是家人带来的,想要下药恐怕不是那么容易……小姐,就这样收手吧,我听说这个小丫头和江明的周家有些关系,到时候要是调查到我们头上的话——” “周家?”女生的声音有些不甘,但最终还是说道:“那就这样吧,我没必要和一个残废计较这么多!” 青年听到挂电话的声音,无奈的笑了笑,回头朝着楼上看了一眼,“小丫头,碰到我们小姐这样任性的人,也只能说是你倒霉了……” 第736章我自己的事儿,我自己能做好 随着全球变暖,夏天越来越热,即便只是清晨,也没有一丝的凉意。 “慢慢慢!我先到车后面拿轮椅!” 牛大宝也买了车,是越野型的suv,他早就和沈欢说过,以后有钱了就买个越野,不光能在路上跑,还能往地里跑。 “来,慢点啊。”牛大宝从后备箱拿出轮椅以后,和牛父一起慢慢的将牛小贝放在了轮椅上。 没多多久,医生也从车上下来了,面色凝重道:“我还是建议让小姑娘放弃这次高考,来年再考吧,在这种情况下,她能不能坚持到第一场考试结束都很难说。” “而且久坐不利于伤势的恢复,我希望你们能考虑清楚,毕竟身体才是人这一生中最大的本钱。” “医生,我知道你是好心,但是……”牛小贝咬了咬牙,“这次高考我必须参加。” “我只是建议,选择权在你手中。”那医生深吸了口气,“我和你的家人一样,在外面等你,只要有任何的不适,就要马上联系我,明白吗?” 牛小贝点了点头,然后扭头对着牛大宝说道:“哥,要进考场了。” “好,我送你进去。” 牛小贝高考的地方在市一中,看着眼前这人山人海的景象,牛大宝都要怀疑家长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考生的数量。 推到门口的时候,保安将两人给拦了下来,“准考证。” 核对完以后,保安才放行。 “等一下!” 牛大宝还没走两步就又被拦了下来,“对不起,考场只允许考生进入。” “不是大哥,你看我妹妹这情况……让我进去好吗?把她推进去我就离开。”牛大宝说起了好话。 “对不起,这是不允许的,请您离开,让考生自行进入考场。”保安的态度很坚定。 牛大宝没参加过高考,不明白这些制度,以为是保安刻意在为难自己,加上本身脾气就暴躁,眉头一皱,就摆出了吵架的架势,“你是不是——” “哥,算了,我自己能进去。”牛小贝开口劝解。 “你这情况怎么能自己进去,你放心我都不放心!” “先生,我不是在刻意刁难你,而是规定如此,我也只是在按规矩办事儿,不过如果你继续坚持下去,那可就是在故意刁难我们了。”保安的语气也开始不客气了,只准考生和教职工入场,这是明文规定。 “你——”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传来了一阵刺耳的笑声,“哎呦,这不是县城高中的女学霸牛小贝吗?” 牛小贝回头望去,一个衣着光鲜的女孩从不远处走了过来,在阳光的照耀下,她的那些衣物就好像会发光一般,显得异常刺眼。 男人看女人,看的是脸蛋和身材,而女人看女人,看的则是着装和打扮。 这个女孩最为出色的就是她高挑的个子,大概在一米七以上,虽然只是高中生,但脸上却化着妆,在高超的化妆技巧下,她就像是一朵动人的鲜花。 “你是?”牛小贝搜索完全部的记忆,最终确定自己并不认识对方。 女孩没有回答牛小贝的问题,而是打量了一下牛大宝,“你大小姐的阵仗真是大呢,来考试竟然还带着保镖呢。” “你是来找茬的?”牛大宝都是在长乐村长大,但思想观念上却有很大的不同。 沈欢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打女人,这是受道德观念的束缚,牛大宝则是除了母亲和老婆不能打以外,剩下的只要敢惹他,没有揍不得的。 他最讨厌的就是村里的那些长舌妇,平时没事儿就爱逼叨别人家里长家里短。 女孩脸上露出了一丝意外,没想到竟然有男人敢对自己露出这样的表情,“不,我只是和牛同学打个招呼而已,你……该不会就是传说中的护妹狂魔吧?” “什么护妹狂魔?”牛大宝显然没听过这样的名词。 女孩捂嘴轻笑了起来,然后对着保安说道:“保安哥哥,这个是乡下来的粗人,没文化又不懂规矩,你们就别跟他计较了。” “你说什么!”牛大宝怒了,这女人的嘴巴怎么这么贱。 女孩却是笑着走进了学校,然后扭头对牛大宝说道:“莽夫!” “你——” “看来我们的牛同学还是没有断奶的孩子呢,考个试还得家人陪伴着。”女孩说完便转身离去,无视了牛大宝的叫骂。 “妈的!”牛大宝气呼呼的说道:“别让我再看到她!” “你跟一个小女孩计较什么?”那保安语气也有些不悦了,高三的女生基本上已经发育完成,而刚才的那个女生又很会打扮,这样的可爱女孩被一个五大三粗的乡下人骂,他多少有些看不过去。 “不行,我必须送我妹妹进去!”牛大宝态度坚定的看着保安,“如果不让我进去,这试我们就不考了!” “爱考不考,管我鸟事儿!”你给我撂难听话,我也给你撂难听话,谁怕谁了。 见牛大宝还想说什么,牛小贝开口道:“哥,我自己的事儿,我自己能做好,你走吧。” 牛大宝看到牛小贝的眼神后,虽然不甘,但也只能尊重她的决定,“我妹妹要是出了什么事儿,我唯你们是问!” “先生,你看这样怎么样,我现在打电话,联系里面的领导,派人过来把小姑娘给接进去?”着实力另一名高瘦保安忽然开了口。 牛大宝听后眼睛一亮,连忙从兜里取了一根香烟,朝那保安递了过去,“谢谢你了兄弟!” “这里是无烟区,我们不能抽烟的。”高瘦保安干笑着摆了摆手。 在校方的帮助下,牛小贝安全的进入到了考场,还好她的考场是在一楼,不然又要多出许多麻烦事儿。 令牛小贝感觉有些意外的是,刚才那个女孩竟然就坐在自己的斜对面。 女孩打量着她的腿,感叹道:“多么美的一双腿啊,可惜……以后再也站不起来了。” 牛小贝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波动…… 燕京,李家,佛堂。 沈欢面色凝重,情绪有些不大对劲,“这……是怎么回事儿?” 第737章寿元将近的李老夫人 李老夫人躺在佛堂侧卧的床上,整个人都显得极其没有精神,沈欢利用天眼看了一下,有些器官已经丧失了它们的基本能力,很明显——李老夫时日无多了。 李老夫人应该算是燕京目前最长寿的人了,人总有死的一天,不可能永远的活着,但是像李老夫人这样懂得养生保健的人,寿命应该远远不应该止步于此。 这点从杜仲和华鹊身上就可以看出来,两人的年龄比李老夫人还大,但身体的健康程度,远远超于现在的普通人。 所以,沈欢对李老夫人这种油尽灯枯的情况,感到有些反常。 李致远叹了口气,“不知道,奶奶忽然就这样了。” “凤仙检查过她老人家的身体,没有任何生病中毒的迹象,说是寿元将近……”李致远说着眼眶逐渐开始泛红。 医王世家能够一直撑到现在,可以说全是李老夫人一个人的功劳。 “凤仙呢?”沈欢来了半天,并没有看到李凤仙的影子。 “你知道的,咱们李家这么多人,就只有凤仙一个人选择了支持奶奶,她和奶奶之间的感情很重,在知道奶奶身体的情况后,她就一直躲在屋里没出来过。”这时另一个中年人开口了。 沈欢对这人有点印象,是他第一次来李家时见到的,似乎是一个军人,但名字却是忘了,好像是李凤仙的二叔。 李常胜叹了口气,继续说道:“以你的医术看来,奶奶他还有救吗?” “我可以为师叔再续——” 不等和沈欢把话说完,躺在病床上的李老夫人忽然来了精神,“救什么救,生死本就是人生中的一部分,我活了这么大岁数已经是赚了。” “奶奶,您醒了!”李致远表情有些兴奋,这是李老夫人昏倒以后,第一次清醒。 但沈欢的脸色却有些难看,因为李老夫人这种神采奕奕的模样,正是回光返照的标志。 如果不进行及时救治的话,要不了半个小时,对方就会命归黄泉。 “扶我起来。”李老夫人抬了抬手,示意距离自己最近的李致远将自己扶起来。 李致远刚想伸手过去,却被沈欢给拦了下来,“以您现在的身体状况,最好多休息休息。” “我自己的身体我清楚。”李老夫人倔强道。 “我是医师,比你更加清楚你的身体状况!”沈欢连尊称也不用了。 李老夫人先是一愣,然后回答道:“我也是医师。” “医不自医,你是医生没错,但却不是自己的医师,你的医师现在是我,身为病人就要听从医师的安排,躺下去好好休息。” “以你的医术应该能看出来,我并不是生病。”李老夫人叹了口气,“你也知道我现在是怎么回事儿,让我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吧。” “我可以用轩辕不死针——” “那对你来说,消耗太大了,而且我已经很知足了。”李老夫人仿佛已经看淡了生死。 沈欢深吸了口气,“如果我说……我师父没死呢?” 李老夫人听到这话,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接着将头别过一旁,“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有没有关系,您心里比我清楚,为了师父,请您接受我的治疗好好活下去。” “即便是轩辕不死针,最多也只是让我多活七日,你没必要浪费这些——” 李致远现在才听出来是怎么回事儿,奶奶要死了?!就算是沈欢出手,也只能多活七日而已。 这个讯息犹如天降惊雷,让李致远整个人都沉浸在了不可置信这种状态之中。 “如果您真的甘心了,就不会在刚才醒过来。”沈欢说着,手上便出现了数根银针,“有什么话等我医治好您再说。” “嗡嗡嗡——” 银针悬空,发出嗡嗡声,不停地颤抖着。 “没想到你以气御针的实力,已经达到了这种地步,看来我能安心了的离开了。”李老夫人满意的点了点头。 沈欢没有说话,控制着银针直落而下。 经过一番努力后,李老夫人终于恢复了血色。 “致远、常胜,你们先出去,我有些话要和沈欢单独聊聊。” “是,奶奶。” 对于李老夫人的安排,李常胜和李致远两人没有任何异议。 等到两人出去之后,李老夫人从床上坐了起来,对着沈欢说道:“再比一场吧,让我看看,现在的你,究竟成长到了什么样的地步。” “我不会跟您比。” “怎么,嫌弃我这个老婆子了?” “我没有那么自大,只是想多给您一些时间,去考虑您需要的是什么。”沈欢说着鞠了一躬,“再见。” 就在沈欢快要走到门口的时候,李老夫人忽然开口说道:“我需要让凤仙成长为像你一样的医师,你能帮忙做到吗?” 医王世家是她一辈子的心血,她不想就这么结束。 人都是有感情的,人也是自私的。 沈欢的医术已经达到了令她满意的地步,但终究不是李家人。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问道:“还有其他的吗?比如……让我找到师父。” “你找不到他的。”李老夫人苦笑了两声,“如果他想藏起来,这个世界没人能找得到他,而且,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 “那其他事情呢?” “没有了。”李老夫人深吸了口气,“医术的高低是由天分决定的,凤仙虽然很有天赋,但无法施展气疗之术,限制了她的这辈子在医道上的成就。” “沈欢,如果我死了,我希望你能多帮帮凤仙,她这个孩子……背负的东西太多了。” “好。”沈欢简单的应了一声,没再说话,从李老夫人的房间离开。 “奶奶和你说了些什么?”李致远见他出来,直接开口问道,显得有些心急。 李常胜虽然没开口,但眼神中也传达出了询问的意思。 沈欢没有回答两人,而是问道:“凤仙的房间在哪?” “在那边……不对,你还没回答我——”李致远的话还没恕我按,沈欢便已经消失不见。 李家,旁院。 这是沈欢第一次来到李凤仙的闺房,他没有敲门便直接走了进去。 “凤仙……”他对着床上那个正在低声抽泣的身影轻喊了一声。 李凤仙听到有人呼唤,连忙擦掉了泪水,可当她看到来人是沈欢时,再次不争气的哭了起来…… 第738章李老夫人的三个愿望 其实李凤仙和沈欢很像,不是因为他们的职业,而是因为他们两个的性格,他们背负了太多,但他们背着的这些东西,大多都是强加给自己的。 李凤仙是一个女孩子,却为了家族而女扮男装,去做李常胜和李致远两个大老爷们都没有做到的事情。 “哭吧。”沈欢没有安慰,反而让李凤仙放开一切去哭泣。 人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人们最爱高估的就是自己的承受能力,尤其是沈欢这一类人,他们觉得自己可以承受一切,事实上他们比任何人都要脆弱。 哭泣改变不了什么,但却可以发泄内心中的种种,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发泄方式。 李凤仙的泪水,像是开了闸的水库,哗啦啦的流了出来。 她的眼睛已经开始泛肿,看得出她在之前应该已经哭了很久。 李老夫人是医王世家的支柱,这是放在以前来说,随着后代们的多元化发展,除了还在苦苦支撑的李凤仙以外,基本上已经名存实亡。 可以说,医王世家这个荣誉是李老夫人带来的,李老夫人走了,这个荣誉也就不在了,因为以林风险的医术,绝对担当不起医王世家这份匾额的重量。 换句话来说,把李老夫人比作李凤仙的心灵支柱,或许会更加妥当一些。 抽泣中的李凤仙忽然开口说道:“能把你的肩膀借我一下吗?” 沈欢没有说话,坐在了床上。 靠在他肩头的李凤仙,哭的更加悲伤。 在判断出李老夫人是寿元将近时,她感觉自己整个世界都崩塌了。 在李凤仙哭泣的时候,沈欢没有说一句话,他很清楚,现在这种无声的陪伴,才是最好的安慰方式。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李凤仙终于停止了抽泣,她起身用纸巾擦了擦沾满泪水的眼睛,“谢谢。” “不用,我已经对师叔施展了轩辕不死针,从现在开始算,她还有七天的时间。”沈欢叹了口气,“你应该比我更加清楚她老人家的脾气,固执。” “身为晚辈,我想为她做一些事情,你能不能告诉我,师叔她现在最想做的是什么?” 李凤仙沉默了一会儿,“她肯定是不放心我,然后……是想去见一见太爷爷吧。” “太爷爷?”听到这个称呼,沈欢不由自主的将孙真和李思二人联系了起来,但很快就改变了这个念头。 在他看来,李思和孙真,最多只是情侣关系,如果是夫妻的话,李家人多少总会有些印象,但相处了这么久,无论是李致远还是李凤仙,都没有提起过。 “嗯,太爷爷和太奶奶一样是医师,不过结婚后,两人在感情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太奶奶的脾气很刚烈,还在怀孕期间的他,就和太爷爷选择了分开,最终在燕京落脚。” “为了让爷爷得到更好的成长幻境,太奶奶开了一家医馆,最终凭借着出色的医术创立了医王世家。” “虽然她不说,但我知道,她一定很想念太爷爷。” 沈欢的想法再次被打破,按照这个说法来看,李思思的丈夫还真有可能就是他的师父,孙真。 这样岂不是说,整个李家都是师父的后代? 沈欢不敢继续再想下去了,因为感情这种事情,只会越想与复杂,而且即便是两个当事人,也不一定能够解释清楚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 “还有其他的吗?” “其他的……就是找到爷爷吧。”李凤仙深吸了口气,“奶奶因为生四叔的时候难产,死了,从此以后爷爷的性情大变,最终因为和太奶奶的理念不合,而选择了离家出走,这一走就是几十年。” “你当初的那位道士朋友,和爷爷很像,我觉得他就是爷爷,如果你能把他找回来,陪太奶奶聊聊天,我想太奶奶一定会很高兴,即便他嘴上不说什么。” “李老道吗?”沈欢沉思了一会儿,换拉住了李凤仙的手,“我们走。” “干嘛去?” “找李老道去。” 综合来看,李老夫人现在有三个愿望,第一是看到李凤仙学会气疗之术,第二是与孙真再见一面,第三是希望自己的儿子回家。 第一个有些困难,毕竟不能修炼出灵气的,并不只是李凤仙一个,身为药王谷弟子的李老夫人肯定也尝试过不少的办法,既然李老夫人没能做到,那么沈欢成功的几率也很渺茫。 不过沈欢认为还有一线生机,身为道修门派,太乙金光门说不定能够有办法,让李凤仙修炼出灵气。 如果让李凤仙修炼出灵气是困难模式,那么寻找孙真就是地狱模式了,就像李老夫人说的那样,他要是想躲起来,没人找得到。 这就好比,你永远没办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是一个道理。 最后一个则就简单多了,不出意外的话,李老道现在应该就在太乙金光门。 沈欢没有解释太多,李凤仙也没问太多,她有种感觉,跟着沈欢就一定是对的。 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信任,也是一种盲目的信任,在感情面前,人们最容易失去的,就是自己的判断力。 沈欢带着李凤仙,一路从燕京奔波到蜀川。 再由蜀川,前往太乙金光门。 经过长时间的奔波,沈欢不觉得什么,但还是普通人体质的李凤仙却是觉得有些累了。 “马上就要到了,再撑一会儿。” “嗯!”李凤仙一边用手擦去汗水,一边坚定的点了点头。 “这里就是太乙金光门。”沈欢指了指前面的小道馆。 说句老实话,尽管不是第一次来了,但沈欢依旧觉得,和太乙金光门这个霸气的名字相比,这座小道馆确实显得有些不够看。 “你等一下。”沈欢先让李凤仙坐在一块石头上休息,自己则走到门口喊道:“玄阳子前辈,晚辈沈欢,特来拜会!” 他这边的话音还没落下,一个人影便冲了出来,“哈哈,沈欢,道爷我想死你——” 本来还一脸狂喜的屠宰子,看到沈欢身后的李凤仙后,二话不说,调头就准备开溜。 “站住!” 沈欢大喝了一声,可李老道直接装作没听到,脚丫子一撒,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第739章赤练仙子李莫愁 “爷——” 最惨的是李凤仙,她在看到李老道后,嘴巴刚刚张开,人就没影了。 “爷爷,他……” “没事儿,我这就把他给抓回来。”沈欢安慰了李凤仙一句,便也踩着灵狐步消失不见。 李老道是追星境界,而沈欢则是双月之境,单论实力来讲,可以说是甩了李老道好几条街。 这场追逐战自然也是毫无悬念,几乎就是眨眼的时间,他就已经追上了李老道。 “站住。” “你知道的,我不习惯把话说两遍。” 李老道头也不会,显然是死了心要跑了。 “不站是吧?”沈欢手中燃烧起了一团火球,“那可就别怪我下手无情了。” 我靠!这小子什么时候成逐日境了?! 五灵术法是逐日境的象征,即便是最低级的五灵基础术法,也只有逐日境的道修才能使用,所以在看到沈欢手中的火球时,李老道就下意识认定沈欢已经成为了逐日境高手。 大半年前,沈欢还是一个连自己都打不过的菜鸟,大半年后,竟然直接成了逐日境这种只在传说中存在的高手。 “手下留情,我站!”面对沈欢的逼迫,李老道只能停下,因为他很清楚,如果自己不停下,对方还真可能将手里的火球砸在自己身上。 “咱们都是老朋友了,何必一见面就玩这么大呢。”李老道一脸委屈。 “呵,老朋友?”沈欢冷笑一声,“有你这样一见我就跑的老朋友吗?” “我哪跑了?” “你确定没跑?” 李老道一拍脑门子,拉住沈欢的手说道:“误会,一切都是误会,我之所以跑,是因为师兄让我下山买酱油而已。” “我觉得你这话连三岁的小孩子都骗不过。”沈欢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李老道说道:“说,是不是因为凤仙?” 上次李老道已经解释过他和李凤仙的事情,当时沈欢觉得一切都还说得通,但这一次李老道又做出了同样的举动,很显然,事情并不是当初说的那么简单。 “凤仙?那是什么东西?” “你别给我装蒜!就是上次喊你爷爷那个小姑娘。” “哦,原来是她啊。”李老道先是摆出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然后从后腰取了一个瓶子下来,“不过真的是师兄让我下来打酱油的,不信咱们可以回去和他对峙。” “再说,我也不是见了你就跑啊,我还打了招呼,只不过时间不允许做解释而已。” “那刚才我叫你你怎么不停下?” “我没听见啊。” “那我拿出火球,你就听见了?” “我不是觉得热嘛,是感应到的,呵呵……” 沈欢不想再和李老道浪费时间,直接说道:“李老夫人快死了。” 李老道先是一愣,面色沉重道:“这真是一件悲伤的事情……那个,李老夫人是谁?” “你给我装糊涂是吧?好好好!”沈欢连道了三声好,说道:“我嘴里的李老夫人,本名叫李思思,是药王门的弟子,和我师父孙真是同门师兄妹,如果我猜测的没错的话,李老夫人和师父应该还有一段情,甚至李老夫人独自来燕京时的孩子,也是我师父的孩子。” “我师父的孩子,因为丧妻之痛,和李老夫人产生了观念上的冲突,遂离家出走。” “如果我再没估计错的话,这个孩子的就是太乙金光门的二把手,屠宰子李老道先生!” 李老道不说话了,良久后才说道:“你这人怎么这么八卦啊,还有你说的这什么李思和孙真,我全都不认识。” “既然不认识,你敢不敢跟我回去和凤仙对峙。” “何必把话说得这么难听呢,就是见个面而已。”李老道拍了拍胸脯,“为了证明道爷我的清白,对峙就对峙!” 李老道说这话的时候,大有一副一往无前的气势,可没走两步就忽然捂着肚子哎呦起来,“哎呦呦,估计是早上吃错东西了,我这肚子疼的啊,顶不住了,我蹲一会儿,你先回去让人在道馆里等着。” “你别这么看我啊,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虽然是个道士,但也跑不了道馆啊!” “我是一个中医。” 听到这六个字,李老道拉松着脸,无奈的从地上站了起来,“不怕跟你老实说,你猜的都是对的,我就是你师父和李老夫人的儿子,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 “况且,从我踏入道门的那一刻起,就代表我已经和李家没有了任何关系。” “承认了是吧?”沈欢冷哼一声,接着皱眉道:“我最讨厌的就是你们这一套斩断红尘的理论。” “如果你真斩断了,为什么要跑?这说明你在心里,根本就没有割舍这份亲情。”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想我有必要把刚才的话重申一遍,李老夫人,你的母亲,她寿元将近,只剩下七天不到的寿命,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我希望你能够尽一下子女应有的责任,回去和她老人家聊聊吧。” 李老道叹了口气,“有些事儿,你不经历,就永远不会明白,你和她相处了这么久,也应该知道,她是一个固执死板到极点的人,还记得你当初问我名字,我为什么没说吗?不是因为我怕你发现我和李家的关系,而是我那名字太他妈扯淡了!” “有多扯淡?” “赤练仙子听说过没?” “有点印象。” “那神雕侠侣呢?” “我直男癌,看到龙骑士那段就没看了。”沈欢正说着,眼睛猛然瞪大了几分,“我靠,你名字该不会叫李莫愁吧?!” “把该不会和吧字去了,就叫李莫愁!”李老道一脸悲伤,“这是我这辈子最大的耻辱!” “我现在没工夫和你扯淡,说,到底会不会燕京?” “回去,人都快死了,我怎么能不回去。”李老道上下打量着沈欢,“除了这件事儿,你应该还有别的事儿吧?” “没错,我想请教一下玄阳子前辈,有没有让凤仙修炼出灵气的办法!” 相比较让李老道回去,这件事要困难的多,李老道要是不同意回去,他可以强行绑回去,但让李凤仙修炼出灵气这件事儿就比较难办了。 第740章废体逆丹田,炼气绝无可能! 李老道愣了一下,面色有些复杂的看着沈欢问道:“你打算让我孙女走道修这条路?” 说起来也蛋疼,刚刚还在强力否认,现在一承认,就喊孙女了,要说谁最臭不要脸,沈欢只服李老道这个老家伙。 “不是打算让她走道修这条路,而是李老夫人希望凤仙能够达到我这样的高度,药王经之中有很多治疗的方法,都需要灵气来辅佐,没有灵气就等于和这些高深的治疗方法一辈子无缘。” 李老道摇头摆手道:“不可能的,那个丫头的体质限制了她终生没办法成为道修。” “什么意思?” “这丫头的脉络太过纤细,并且韧性不足,即便是属性温和的灵气,也会对其经络造成伤害,甚至会严重到冲断全身经络的程度。”李老道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除此之外,她的丹田也是一样,属于对灵气排斥的逆丹田。” 沈欢皱了下眉头,“什么是逆丹田?” “所谓逆丹田就是和普通人的丹田相逆乱,我的丹田包括进出储纳,拥有完美的循环系统,但逆丹田通常是有进无出,或是进不能出,这样的丹田是没办法配合经络进行循环和使用灵气的。”李老道无奈的叹了口气,“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漏丹田,这种丹田拥有正常的循环系统,但是却是破了的麻袋,无法存储灵气。” “在道修界,脉络脆弱、经脉堵塞、逆漏丹田等体质,都被称为废体,若是哪个修仙家族的子弟是这样的体质,无论地位如何,皆会被冠以废物这样的称号,即便在道修昌盛的年代,改变这些体质的丹药也是一枚千金,那些小型家族,就算是倾一族之力,也不一定能够获得半颗丹药。” “而大型家族,也要付出不小的代价,但是因为即便服用了丹药,也只是恢复正常程度,而非达到天才层次,所以许多家族面对拥有此等体质的子弟,多半是选择性忽视或是自主性的遗忘。” 李老道朝着天空看了一眼,“在那个资源充沛的年代尚且如此,道劫日过后的如今,连基本的修炼资源都匮乏无比,就更别说那些可以更改淬炼体质的药物了。” “照你的意思,凤仙想要修炼出灵气,岂不是绝无可能了?”沈欢面色凝重道。 李老道表情有些无奈,“虽然不想承认,但事实如此,当然,你也可以认为,是我阅历浅薄,才会得到这样的答案。” “不过,有句话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说出来的。”李老道表情出奇的认真,“道劫日后,百日筑基,变成了十年筑基,道修这条路距离当初的辉煌已经越来越远。” “说句难听个话,现如今道修和武者相比,就如同那句‘太极十年不出门,形意一年打死人’一般。”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没有说话,如果是境界相等,道修的实力要远远强于武者,最明显的地方就在于,达到逐日境后,攻击距离远、威力大的五灵术法,对只能进战,或较远距离使用刀剑罡气的压制。 但是如今资源匮乏,曾经压了武者一头的道修,现在已经没有任何的优势了。 不过沈欢让李凤仙走道修之路的原因,不是为了让她成为一名强大的道修,而是为了让她成为一名强大的中医。 就如李老道所说,他进入道修界的时间较晚,加上道劫日的影响,很多东西都是一知半解,当然即便是这样,也比沈欢这个半吊子要强得多。 在医术方面,沈欢可谓是首屈一指的大师,但在道修方面……从他决定用天眼吸收灵气,来提升自身境界的时候,就已经走上了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 这一点从他丹田修炼的方面就可以看出来了,自打他修炼了阴阳造化诀以后,基本上就没有运用过这门内门心法的特性。 简而言之,这门充满特殊性的功法,在他身上,和普通的功法几乎没有任何区别,唯一的优势,就是以缓慢的修炼进度,来换取强于普通功法对身体三倍的淬炼能力。 自从服用了龙髓,将肉身骨骼的潜力开发殆尽后,阴阳造化诀唯一的优势也没了,只剩下修炼缓慢的特性。 “咱们还是先回去再说吧。” “我就知道你不死心。”李老道早知道沈欢会有什么念头,“道爷我当初和母亲最大的分歧,就是在是否继承医术方面,这和古时书香门第的子弟,就必须充满文气有什么区别?” “谁说医王世家出来的,就必须是医师?不过看如今李家的状况,我的离开应该也对母亲的想法造成了不小的影响,至少在年轻一辈,她没再对个人出路再进行干扰。” “但医师这条路,是凤仙自己选择的,你曾经也是李家的一份子,难道忍心眼睁睁的看和医王世家这份匾额被别人摘走?” 守匾擂比是李家的特色,目的是为了激发中医这一行业的动力,但以李凤仙如今的医术,谁知道会不会突然冒出一个会气疗的医师,来摘走这份匾额。 举世无双,这可是医王世家最大的荣耀,以李凤仙的性格,一定会拼死守护,若是守不住选择自杀,以她的性格也不无可能。 “摘走就摘走吧,当初我之所以活得这么累,和无双匾也有着脱不了的关系。” “但你知不知道,在凤仙心中,一直信守着匾在人在匾亡人亡?” 李老道身形一滞,苦笑道:“何必这么执着呢,跟着我这个爷爷到世俗里斩妖除魔,没事儿蹲在十字路口卖卖桃木剑多好,玄阳子亲手开光的桃木剑,可是很值钱的。” “爷爷!”李凤仙看到沈欢两人,兴奋的跑过来,但当她走到李老道身前时,却止住了脚步,此时她内心中充满了忐忑。 “走医王之路,真的是你所选吗?” “嗯!”李凤仙肯定的点了点头,脸上的喜悦溢于言表,李老道虽然没亲口答应,但也算是默认了爷爷这个身份。 李老道露出了有史以来最霸气的神情,“好!既然如此,就算道爷拼了老命,也要让你成为最强的医师!” 第741章开创新流派?太夸张了 这还是沈欢第一次见李老道身上散发出这样的气势,这和平时那种游戏人间、臭不要脸的形象截然相反,看来他终于是认真了。 “不过——”就在这时,李老道的话锋忽然一转。 “不过什么?”李凤仙的内心再次变得忐忑起来。 “在此之前,我必须杀了沈欢这个小子。” 李凤仙听到这话,下意识的护在了沈欢的身前,“不可以!您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你就算修炼出了灵气,也不可能超越他,既然无法超越,那就毁灭,没了第一名,那么身为第二名的你,自然就成了最强医师。” “这根本就是流氓理论,就算要赢我也要凭借这自己的实力,而不是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而且……而且……”李凤仙深吸了口气,似乎鼓起了自己所有的勇气,大喊道:“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沈欢!” 李老道看了李凤仙良久,忽然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就差在地上打滚了,“哈哈哈哈,我就知道,你这丫头一定喜欢沈欢这个小子!” 一旁的沈欢也开口道:“以我二人的实力差距,也是我杀他,而不是他杀我。” “我、我——”李凤仙终于明白,自己上当了,毕竟这是她第一次和李老道打交道,在她心里,和爷爷这个称呼挂钩的,只有慈祥、温暖、爱护这些词语,哪曾想过自己的爷爷竟然会是一个这么无聊的人,用传统的思想观念来说,多少有些不分尊卑了。 我了半天以后,李凤仙终于把自己想说的话,说了出来,“我和沈欢只是朋友而已,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我的朋友。” 李老道摆了摆手,摆出一副八卦妇人的表情,“我懂,我懂。” 李凤仙的小脸通红,这是她再次“恢复”男儿身以后,第一次露出这样的小女儿姿态。 在女扮男装这二十年的生涯当中,她也只为沈欢一个人脸红过。 沈欢也感觉到了气氛中的尴尬,开口呵斥了一声,“为老不尊!” 接着道:“正事儿要紧,我们还是先去拜访一下玄阳子前辈吧。” “我说了你别不信,到了我师兄那里,你得到的结果也一样。”李老道完全是一副,不管你信没信,反正我是信了的表情。 “沈医师。”正太道童见沈欢进来,连忙鞠躬行礼,他虽然没经历过,但也听说玄阳子之所以能够活命,全都是靠沈欢出手相救。 “行个屁礼都是自己人。” 能说出这种话的,除了李老道也没别人了。 “哼!”面对李老道这个为长不尊的师叔,小道童摆出了一副傲娇的表情转身离开。 李老道感觉自己被落了面子,脱下脚上的道靴,一拐一跳的说道:“嘿,你这小兔崽子。” “你才是兔崽子!” “我——”李老道气得不行,但孙女就在一旁,他也不好意思表现的太过分,将鞋子穿好以后,一本正经道:“其实平时他对我挺尊敬的。” 李凤仙捂嘴轻笑,没有说话。 “我说的都是真的!” 李老道越是解释,李凤仙笑的就越开心,人要脸树要皮,就算这老家伙的脸皮再厚,在自家孙女面前,也忍不住老脸一红。 经过这一番小插曲以后,众人终于见到了玄阳子。 “沈道友,好久不见。”玄阳子正说着,眼神之中传出一丝诧异,“没想到数月不见,沈道友已经隐约要有满月蜕寒,聚炙成阳之势。” 所谓满月蜕寒,聚炙成阳,说的是道修丹田内的情况。 追星九曜的境界标志,和丹田内的星辰数量所对应,而到达了奔月境以后则是化星成月。 如今沈欢丹田内的情况,就是一个大大的满月,而在这些满月的周围,则依旧有一些零碎的星辰,等到满月的霜寒之气退去,就算是达到了逐日境。 同为道修之间,都可以通过丹田内传出的波动,来判断对方的实力,不过条件必须是境界相等或者境界高者感应时才能察觉。 玄阳子内心远远要比脸上激动的多,他也算是半个一步步看沈欢成长起来的人。 沈欢这样的修炼速度,即便放在道修昌盛的年代,也可以被称为天才。 沈欢十九岁开始修炼,注意重点,是十九岁! 对于道修来说,最佳的修炼年纪上限为十二岁,一旦超越这个年纪,就会因为被世俗浊气的感染,而导致降低对灵气的感应特性。 沈欢,一个错过最佳年纪的人,竟然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修炼到了奔月境大圆满的境界。 这种修炼速度,甚至比当年号称普天之下第一人的天尊还要厉害。 不过玄阳子惊讶的,不仅仅只是速度,他更为在意的是,沈欢是否代表着道劫日后,道修想要再次崛起的契机。 就像是沈欢背负着复兴中医的责任,玄阳子也一直讲复兴道修界作为自己的责任,尽管太乙金光门如今在道修界的号召力,已经大不如从前。 “敢问沈道友,你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修炼之法?” 沈欢也没有隐瞒,直接将自己用天眼吸收古董灵气的事情说了出来。 “原来如此……看来沈道友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一种新体系的开拓者。” 所谓新体系,就是取代神道流的道修、魂修等职业,准确来说,道修界一些门派的始祖并称不上是开派宗师,毕竟他们只是在道修这样的小体系之内开创们派。 沈欢则不同,现在的他,几乎是在开创一个全新的流派。 以透视天眼为基础修炼,这种的方法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不过沈欢却认为玄阳子有些夸大其词了,他这样的修炼方式算的伤势旷绝古今,但绝对称不上是新的修炼体系,要说创新的话,最多算是半创新,毕竟他如今实力的主要来源,还是道修的内丹流派。 玄阳子明白其中关键后,显得有些失落,沈欢这样的经历,在没有彻底稳定之前,是没办法大众化学习的,也就是说这套特别的修炼方式,很可能只适合于沈欢一人。 “玄阳子前辈,其实晚辈这次来……”沈欢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玄阳子观察了一阵李凤仙,所说的话,也和李老道类似,唯一的区别就是他讲的更为正式一些。 “看吧,我就说了,你在师兄这里得到的答案,肯定和道爷我的一样——”这边李老道正在得意的时候,玄阳子忽然开口道:“不过也并非绝无办法!” 第742章混灵果 “啪啪啪——” 李老道感觉自己的脸生疼生疼的,师兄,没见过你这么坑自己师弟的! 要说你早说啊,为毛非得等我说完才说? 平时打脸也就算了,现在我孙女可还在这儿呢,真是一点面子也不给。 李老道心里在想什么,没人会去关注,更不会有人在意打脸这种小事儿。 “听玄阳子前辈的意思,似乎是有办法的。” 玄阳子点了点头,“是有办法,不过……” 在沈欢印象里,玄阳子是一个很正派的人,用李老道的话来说,就是固执死板,牛脾气重,说他牛鼻子老道一点也不为过。 但不管哪种脾气,都不会让他有卖关子的性格。 现在之所以看着像是在卖关子,应该是另有隐情。 “不过你就是瞎编的对不对?”李老道在一旁瞎凑热闹。 玄阳子摇了摇头,“并非是胡言乱语,我所说的这个办法,实际上你也知道。” “我也知道?”李老道想了半天,愣是没想出来玄阳子准备说的是什么。 “混灵果。” “混灵果?”听到玄阳子的回答,李老道先是摸了摸头,然后瞳孔猛然一阵收缩,“你是说混灵果?!” 玄阳子点头道:“没错,就是混灵果。” “可是师兄,混灵果就算知道劫日前,也是至宝,更何况是现在,找到它的几率应该是零吧?” “所以我才会迟疑,究竟要不要把这个办法告诉沈道友。” “两位前辈,请等一下,你们说的这个混灵果究竟是什么东西?”沈欢一脸疑惑的问道,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混灵果这个名词。 不能玄阳子和兔崽子开口,血玉中的苏璃便忽然开口说道:“所谓混灵果,就是传说中在混沌之中诞生果实,主要作用是洗练体质,用古老的说法就是重塑肉身。” “它在混沌中诞生,所以也沾染了一些混沌的特性——不确定性,所谓的不确定性,就是说,用它来洗练体质,并不是百分百的朝着好的方面发展,还有很可能朝着更坏的方向发展。” “因此,混灵果又称人品果,结果好坏,全看运气。” 沈欢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玄阳子在说的时候会显得那么迟疑。 混灵果的作用,刚刚苏璃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等于从内部改善整个人的体质,服下后有可能成为人人羡慕以求的修仙圣体,也可能成为比现在更糟糕的超级废体。 玄阳子之所以提出这个办法,也实在是没有办法之中的办法,虽然混灵果蕴含了运气成分,但至少有了一丝希望,比起纯粹的绝望,混灵果至少还蕴含着一丝曙光。 “这个混灵果哪里有?” “不知道,这就是我迟疑的主要原因,其实混灵果的效用是次要的,这件事最关键的地方早就在于混灵果的寻找难度。”玄阳子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混灵果生于混沌之中,而混沌时期比太古年代距离我们还要久远,时间飞跃,到了现代混灵果的数量恐怕屈指可数……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根据我们太乙金光门的记载,上次混灵果出现,八百年前。” “八百年前?”沈欢愣了一下,“那么也就是说,现代很可能已经没有混灵果的存在?” “是的,这个正是我最大的顾虑,寻找一个本身可能就已经不存在的东西,无异于白白浪费时间。”玄阳子面带苦笑,“贫道的这个办法,堪称是一个无用的办法。” “狐狸精,你知不知道哪里有混灵果?”沈欢只能将希望放在苏璃的身上,虽然被封印在了血玉当中数年之久,但她被封印之前的日子,可比玄阳子活的岁数大多了。 “不知道,混灵果这种东西,本身就稀少,而且蕴含极大的运气成分,比起其他混沌时期的灵物,道修们对混灵果的关注程度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难道就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吗?”沈欢有些不甘心,“如果我用药王经之中记载的淬体药物,让凤仙服用,会不会有效?” 玄阳子摇了摇头,“不仅不会有效,反而会产生副作用,就如贫道刚刚所说的那样,这位小姑娘的脉络太脆弱了,来属性温和的灵气都无法承受,更何况是药效猛烈的淬体丹药。” “不要灰心,反正已经被打脸了,我再去找其他的古籍看看!”李老道一脸豪气,“师兄,你去查阅那些正统古籍,而我就剑走偏锋,去那些闲杂古籍中寻找,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偏方。” 玄阳子没有迟疑,点头表示赞同。 等到两人离开后,沈欢对着李凤仙安慰道:“放心吧,两位前辈一定会找到办法的。” 李凤仙的表情有些复杂,良久后,叹了口气,“希望如此吧。” 李老夫人去世,无疑会增加她身上的压力,再加上老夫人希望她能够达到和沈欢现在一样的高度,更是给她增加了不少的负担。 这也是沈欢和李凤仙思想不同的地方,沈欢是没事儿习惯给自己增加一些条条框框,但对于比人的道德绑架,他几乎从来不当回事儿。 打个比方就是,沈欢属于自虐型的性格,而李凤仙也是,不过要更加严重一些,因为她给自己添加的不仅仅是自己创造的条条框框,还有别人的。 “要不要逛逛?”沈欢开口提议道。 散步是舒缓压力最简单的方式,而太乙金光门附近不远的地方,恰巧就是景点。 不远处只是针对已经学会凌空虚度的沈欢而言,对普通人来讲,光是悬崖那边就是一道无法跨越的横沟。 “对不起,我不是很有心情……”李凤仙脸色落寞道:“而且天色也不早了,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到。” “那你想摘星星吗?” “啊?” 不等李凤仙反应过来,沈欢便用手搂住她的腰部,踏起七星不一跃而起,飞到了空中。 “啊——” 在高空中,号称再也不会恢复女儿身的李凤仙,再次露出了小女儿姿态。 沈欢在一处云端停了下来,指着天上的明月说道:“美吗?” 李凤仙抬头望去,看着可看着,竟然有些痴了…… 第743章针灸阴阳调和之法 让李凤仙看痴的,不是天上的明月,而是明月照耀下的沈欢。 情人眼里出西施,在懵懂的年纪,想要将感情永远的封入内心,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时间是最好的疗伤圣药,李凤仙正是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才会做下出国留学的决定。 但她还是不够果断,最终选择了一种另类的方式留了下来,她以为自己可以做到,不过最终也不过是她以为罢了。 尽管李凤仙一直在逃避和沈欢接触的次数,但命运的巨轮依旧把他们一次又一次的联系在了一起。 而且李凤仙本人,在每次遇到危险的时候,她总会第一个想到沈欢。 这种心态足以表明,她还是没有放下沈欢。 “好看吗?”沈欢以为李凤仙被自己吓傻了,再次开口询问了一句。 李凤仙痴痴的点了点头,“很漂亮,可惜……他永远不可能属于我一个人。” 沈欢没听明白这话中隐藏的意思,自认为很成熟的说道:“傻瓜,月亮当然不可能属于你一个人,它还得照亮其他地方,不是吗?” “是啊……他这么出色,只是照亮一个人,又怎么够呢。”李凤仙低下了头,“我有些恐高,咱们可以下去了吗?” 沈欢愣了一下,恐高不是应该朝地下看吗? 不过他也没想太多,按照李凤仙的要求,落到了地面。 “时间不早了……睡觉吧。”李凤仙说着,便在道童的带领下回到了自己的屋子。 沈欢则显得有些郁闷,准备拿手机和林妙诗大哥电话,估计这里也没有4g信号,想要视频是没可能的了。 可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真是太天真了,在这种地方,别说4g信号,就算是普通的信号都没有。 没办法和自己的伴侣腻歪,沈欢显得有些无趣,准备在庭院里随便找个地方修炼一下,他已经忘记自己究竟有多久没有按照道修的正统心法修炼过了。 沈欢这边刚坐下没多久,门外就传来了一个声音,“飞鹰岭的南画骨前来拜会玄阳子老前辈。” 沈欢睁开眼睛,用天眼朝门外看了一下,为首的是一个光头,手臂上有一个鹰头纹身,身上穿的衣服,是由鸟雀的绒毛所制,外面还覆了一层鹰羽,再加上他的光头形象,给人的感觉并不是很好。 “追星境界?应该是道修界的同盟吧。”虽然这个南画骨的样子不太好,但沈欢不能以貌取人,道童在帮李凤仙整理房间,玄阳子和李老道又在忙活着找办法,整个太乙金光门的闲人就他一个了。 沈欢走到门前,将门打开以后,说道:“玄阳子前辈有事儿出去了,你们要是有什么事儿可以给我说一下,到时候再由我转达给他。” 人都是自私的,这是肯定的,沈欢自然也不例外,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让这些人赶紧走,别打扰到玄阳子和李老道思考办法。 “玄阳子前辈不在吗?”南画骨露出一个诧异的表情,“难道他已经收到消息前去相助了吗?” “什么意思?” “哦,没什么,打扰了。”南画骨说着就准备离开。 沈欢则是被勾起了好奇心,难道是道修界出了什么事儿?还是说举办了什么盛大的典礼? “等一下。”沈欢开口喊住了南画骨,“朋友,你来找玄阳子前辈到底是什么事儿?” “你应该不是我们道修界的人吧?”南画骨的表情有些警惕。 “我是道修界的人。”沈欢本想随便露个火球,让对方相信,但想了想,五灵术法是逐日境才会出现的东西,所以就在手中凝聚出了一枚气针。 南画骨这才放松警惕,“是这样的,明日就是我们道修界十年一次的仙门大会,因为临时将地点变更到了我们飞鹰岭,所以特地来通知一声。” “你知道玄阳子前辈是出去做什么了吗?如果他是去藏仙谷的话,估计要白跑一趟了。” 仙门大会?沈欢嘀咕了一句,然后摆手说道:“没事儿,玄阳子前辈只是下山打酱油去了。” “打酱油?”南画骨的脸色不仅古怪起来。 “哦,在太乙金光门,他们把斩妖除魔之类的事情,统称为打酱油,我是从屠宰子前辈那里听来的。” 一听是屠宰子说的,南画骨便露出了一副了然的表情,“原来如此,难怪难怪,那在下就不打扰了,这位道友应该会散修吧?” “散修?哦,没错,我是散修。” “是散修也无妨,届时有时间的话,也可以和玄阳子前辈一起过来。” “嗯,知道了。” 两人随便客套了几句便分道扬镳,沈欢回到院落后,又开始盘腿修炼,至于仙门大会的事儿,他准备等玄阳子明天出来再说。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沈欢就被李老道的嚷嚷声给吵醒。 脾气再好的人,也会有起床气,沈欢没好气道:“你嚷嚷什么呢!” “我找到办法了!哈哈,我找到办法了!”李老道抓着沈欢的肩头摇晃了半天,要不是沈欢的身体素质好,非得散架不可。 “你他妈——”沈欢本来准备好好教训一下李老道,可一回想这话语,猛然间清醒了,“你找到让凤仙修炼出灵气的办法了?!” “那是当然!”李老道说完,朝着李凤仙所在的房间大喊道:“孙女,快出来,爷爷我想到办法了!” 李凤仙推门走出,穿戴整齐,似乎已经醒很久了,“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李老道一脸得意。 “什么办法?”沈欢和李凤仙几乎同时出声。 “嘿嘿。”李老道笑了笑,说道:“针灸之法!” “针灸?” “对,就是针灸之法!”李老道挠了挠头,似乎觉得自己没说的那么清楚,补充道:“它的全称是,针灸阴阳调和法!” 沈欢和李凤仙脸上的疑惑还是没有消减,他们并没有理解李老道这话中的意思。 “这里的针不是银针,而是肉针!” “肉针?” 肉针、针灸、阴阳调和……我去尼玛的! 李凤仙这还在疑惑呢,沈欢却已经想明白了,这他妈叫什么办法啊! 第744章那个人就是你沈欢! 见过坑爹的,但还从没见过这么坑孙女的,沈欢真的很怀疑,李老道究竟是不是李凤仙的爷爷。 肉针针灸,阴阳调和。 这尼玛简直就是把李凤仙,把火坑里推好么! “别告诉我,这就是你熬了一晚上的结果。”沈欢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只要有点眼力劲的人,就可以看出来,他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 李老道只顾着得意,哪还管沈欢脸上的表情有什么变化,“当然,这是我翻遍所有偏方后得到的结果,绝对有效!” “去死!”沈欢这句话可不是在开玩笑,基本上在他大骂出声的同时,千幻也变成了他最近越用越顺手的战镰斩魂。 “轰——” 看着被砍翻大半的墙壁,李老道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懵逼,汗水几乎渗透了他整个后背,“你、你来真的?!” 要不是他反应快,闪躲了一下,那么刚才他绝对会被沈欢一镰砍成两半。 “你别跑,这次我一定砍死你,一定。”沈欢的眼中冒着红光,显然是一副杀意凌然的表情。 “狐妖,不是,狐狸大仙儿,你快出来看看,这、这小子是不是走火入魔了。”李老道开始向苏璃发出求救。 血玉中传出了苏璃懒洋洋的回应,“他没入魔,这事儿搁我身上,我也砍你。” “不是,我这个办法是真的啊!”李老道急得满头大汉,想要伸手阻拦沈欢,但又怕沈欢一镰刀把自己的双手给看下来,整个人显得很是拙计,“我、我之所以那么隐晦的说出来,就是怕你们听了激动啊!” 隐晦?你他妈说的根本就是猥琐好么! “你听我解释,真的,你给我个解释的机会!我坑谁都不能坑自己孙女对不对!” “叮——” 沈欢将镰刀插在地上,努了努嘴,通过行动来表示自己愿意给他一次解释的机会。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本古籍上看到了这样的一篇记载——” 在九百年前在神州浩土的一处边陲小镇上,有两个家族进行联姻,男方一家本来势弱,却忽然因为天资出众,被一处修仙圣地的门派的宗主收为关门弟子。 女方虽然势力强大,但待嫁千金却是经络脆弱、逆乱丹田的废物。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男方要因为鲤鱼跃龙门毁约时,两家却大张旗鼓的举办了婚礼。 男方进入宗门时,没有带伴修道童,而是选择将刚刚过门的妻子,一同带入宗门。 时过境迁,当年的天才少年,从最初的关门弟子,一跃成为首席弟子,并且获得了门派继承人的位置,而少女依旧如同最初那样,是神州浩土上最为人所唾弃的废物。 传言,每次少年进入荒古秘境或是神州禁地时,都是为了帮妻子寻找可以随机洗练体质的混灵果,甚至有一次险些付出生命。 少年在明白寻找混灵果无望后,便放弃这个方法,开始尝试其他的办法。 最后,他在一次夫妻生活中,顺利找到了一种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 “那就是在夫妻房事时,运用特殊的口诀来运转体内的灵气即可!这段口诀本身是为了促进更好的夫妻生活,但没想到会有这样的良效,不过前提是,使用这个方法的男性,必须是至阴至阳之体。”李老道叹了口气,“有情人终成眷属,最后那名少年,成为那个时代,最出名的妇科医生。” “为什么?”李凤仙一脸不甘心,“为什么这么好的一个男人,浪费了大半生的时间,到最后却放弃了。” 她虽然很纯洁,但李老道已经说的这么明显,她也听得懂,尤其是最后略显内涵的妇科医生称号。 李老道没想到自己的一句玩笑话,会让李凤仙这么认真,他也只好很认真的回答道:“就像是一百封情书的故事吧,女孩要求男孩每天给她一封情书,等到一百封以后,就和他恋爱,这很明显是拒绝人的招式,但男孩做到了,在这九十九天中,女孩对男孩的看法每次都在改变,第一百天女孩焦急的等待着情书的到来,但情书却永远也没有来。” “为什么?”李凤仙面带不解。 “因为前面的九十九封情书,是为了表明我爱你,最后没寄的那封情书,是为了说明,我虽然喜欢你,但我也有自己的尊严,这世界上没什么是理所当然的,更没有平白无故的付出,付出就会为了得到回报。”沈欢叹了口气,“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我们村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女方苛刻要求,即便到大婚当日也是出尔反尔,最终男方依旧摆摊宴客,却没有去娶媳妇。” 沈欢没好气的看着李老道说道:“这都多少年的网络段子了,你现在还拿出来说,真是有够老土的。” “凤仙你也别多想,他最后那句话就是开玩笑,我想最后那对夫妻一定成为了道修界最令人羡慕的神仙眷侣。”沈欢苦笑道:“而且……我们的关注点不应该在什么叫至阴至阳上下功夫吗?” “人有九阴九阳之分,理论上至阴至阳之体是不可能在同一个人身上存在的,而我之前所说的那个少年,就是这样一朵奇葩。”李老道解释完以后,继续说道:“以那段口诀,配合九阴九阳之体,在进行交融时,就可以使用阴阳共济的温和之力来开拓经脉,最终修复丹田。” “以凤仙的性格,绝对不可能会为了修炼灵气,而和一个陌生的男人做那种事情,所以条件就变成了,一个拥有至阴至阳之体又被凤仙喜欢的男人……”沈欢面带苦笑,“这个条件,恐怕比寻找混灵果还要困难吧。” 李凤仙小脸一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宁愿去寻找那可能只在传说中存在的混灵果。” “并不困难,道爷我已经找到了合适的人选。” “你已经找到了?” “没错。”李老道抚了抚胡须。 “人在哪里?” 沈欢刚问出这个问题,就生出了一股不祥的预感。 只见李老道一脸猥琐的笑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那个人就是你沈欢!” 第745章狗血不狗血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用 “我?”沈欢愣了一下,接着没好气的说道:“兔崽子道长,现在咱们可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李凤仙满脸通红,站在一旁低头不语,两根食指不停地搅拌在一起,不知道是在想些什么。 李老道摊了摊手,一脸无辜道:“我没有开玩笑啊!” “你确定没开玩笑?”沈欢说话的时候,拔出了插在地面的斩魂,顺便又顿了几下,震的道观里的石板路怦怦作响。 李老道吞了口唾沫,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我、我绝对没开玩笑!你想一想,我会拿自己孙女的清白来开玩笑么!” “你这么说是没错——”沈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可是头还没点两下,忽然怒骂道:“但老子他妈也不是至阴至阳之体啊!” “你别激动,别激动!听我解释,听我解释!”李老道在劝解的时候,又退了两步,这一次直到退出战镰的攻击范围才停下,“是这样的,经过妇科医生,就是那个少年后期的不断完善后,发现并不需要是至阴至阳之体,只要体内有阴阳二气的也可以。” “道修大多数修炼的都是无相内功,这样是为了方便陪着达到逐日境后,进行属性上转变,但关于阴阳二气的修炼指法还是有的,只不过选择修炼的人少之又少,基本上只有傻哔才会选……然后刚好,咳咳!”李老道暗中运转着灵气,“然后刚好你就是一个这样的傻哔!” “我去你妹的!”沈欢大骂了一句,抡起战镰就准备砍人,这时候苏璃却悄悄的冒了出来,“这兔崽子说的也没有错,阴阳二气的这种法诀修炼的人很少,倒不是因为傻缺,而是因为几乎没有人适合。” “你的阴阳造化诀姐姐是看过的,基本上可以说,完全符合要求,再加上这李家的小妮子本来就对你有意思,则是更加符合。”苏璃说着,拍了拍沈欢的肩头,“为了拯救医王世家的名誉,我觉得你很有责任,为李凤仙小姑娘,做一辈子的长期针灸。” “怎么连你也出来凑热闹啊!”沈欢没好气的说道:“别以为我不知道,这老傻哔表面上疯疯癫癫的为老不尊,实际上比猴子还要精明,我看他是实在找不到治疗的办法,才会出这么个馊主意,变相性的成为医王世家的一份子,凤仙成了我老婆,以我的性格断然不会眼睁睁的被人赢走医王世家这个匾额。” “我靠!我是那种随便拿自己孙女清白开玩笑的人吗?”李老道正义凛然道:“如果你不相信,大可一试!要是没效果,我把自己的脑袋砍下来,给你当尿壶都没问题。” “好啊!”沈欢说着就朝李凤仙走了过去。 两人的对话,李凤仙听得清清楚楚,自然明白沈欢朝自己走过来意味着什么。 沈欢没走近一步,她就感觉自己的体温升高了几分。 到底要不要同意呢?爷爷说的办法,是真的为了治好自己,还是沈欢所说的目的呢? 但不管哪个目的,对我的家族都有好处,而且、而且能够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李凤仙越想越兴奋,要不是因为道德和女性特有的矜持作为舒服,恐怕他早就忍不住上前一把抱住沈欢了,尽管、尽管那种事情她还没有任何经验。 “轰——” 想象中的湿吻和拥抱没有得到,反而听到了一阵足以把整个太乙金光门都裁掉的爆炸声。 “你是不是以为用这样的激将法就可以达到你的目的了?”沈欢气哼哼的说道:“你明知道,在做了那种事情以后,不管是不是管用,我都会娶凤仙,还这么说,其心可诛!” 沈欢现在是明白了,无论在什么人面前,都不能把自己的人性弱点给暴露出来,连李老道这种损友都会运用,更别提一些心思诡诈的人了。 “我这没骗你,别、别劈,你再劈就真的劈到我了!” 看着在院落中追赶的两人,李凤仙心中充满了失落,就差一点,就差一点自己就能够成为他的女人,可惜……有些事情,差了一点,就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沈道友!”这时玄阳子也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将嬉闹中的两人拦了下来,“师弟所说的那个办法,并不是为了你嘴中的目的,实际上那个办法确实是在古籍中记载的,并且也是我二人花费一个晚上所找到的唯一办法。” “而你,也是唯一一个符合要求的男子。” “我看得出,你的心上人是林家小姐,加上你为人正直,可能没办法接受这个事实,但这真是我们目前唯一所知道的办法。”玄阳子继续说道:“而师弟所做的事情,也只不过是将这个办法告诉你而已,没必要如此动怒。” 玄阳子的一句话,比李老道十句话都有说服力,沈欢总算接受了这个事实,沉默了良久以后问道:“难道除了这个办法以外,就再也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是的,整整一个晚上,这是我们找到唯一的办法。” 李老道也一本正经道:“沈欢,开玩笑归开玩笑,要不是因为我知道你的人品,也断然不会把这个办法告诉你,我虽然没有看着凤仙长大,但她毕竟是我的孙女,试问哪个当爷爷的会把自己的孙女往火坑里推。” “但……这个方法,你们不觉得太狗血了一点吗?” “狗血不狗血不重要,重要的是有用!” 沈欢没有说话,沉默良久后,开口说道:“这件事还是交由凤仙自己考虑吧……如果她同意的话,我愿意配合。” “你想通了?”李老道表情颇有意外。 沈欢深吸了口气,“没什么想通想不通,我只要把这个过程,当成治疗病人的过程就好了。” 自己在他心中的关系,就是医生和病人吗…… 李凤仙面带苦笑,不过就算这样又如何,自己只要能够把第一次交给自己喜欢的人,就足够了! “我同意……” 李凤仙的声音,犹如蚊鸣一般,但却让众人心中泛起了巨大的涟漪…… 第746章你骨子里充满了自卑! “我同意。” 李凤仙说出这句话,不知道耗费了多少勇气,但她说出来时,语气汇总却充满了坚定。 说实话,沈欢没想到李凤仙会给出这样的答案,他将选择权放在李凤仙手里,也只是为了让对方拒绝使用这个方法。 “凤仙,你——你确定吗?” “我确定。”李凤仙深吸了口气,目光淡然的看着沈欢说道:“你放心,就像你说的那样,我们最多就是医生和病人的关系,不会掺杂其他的感情在里面,一旦我可以自主修炼灵气,咱们就结束这种关系。” “我不会纠缠你,也不会以这种事情对你进行要挟,这一点玄阳子前辈和爷爷都可以为你作证,一切都是我自愿的,并非是受到了你的强迫。” “可是——”沈欢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一个女生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勇气。 难道在她心里,家族的荣誉真的要大过一切吗? 现在社会,正值大好年华的她,根本没必要成为家族荣誉的牺牲品啊! 身为当事人的李凤仙表现的非常淡定,“没有什么可是的,不管结果如何,全都是我咎由自取,与你没有任何关系……现在和你说话的是李凤仙,医王世家的继承人,李凤仙!” 李凤仙这话里的意思,就是现在和你说话的是男儿身的李凤仙,他会自己所做的一切负责。 可这、可这他妈不是扯淡嘛! 女人就是女人,男人就是男人,不管心理和灵魂如何,怎么也无法改变生理上的特征。 “我……还要考虑考虑。”沈欢的呼吸有些急促,内心显然正处于一种极度不平静的状态。 自信、洒脱,男性对女性的两大内在吸引,沈欢很自信,却不够洒脱。 这就是他为什么频频羡慕楚歌,却永远也无法做到的原因。 他不是在羡慕楚歌那种可以随便和人啪啪啪的洒脱,而是面对感情时的洒脱。 沈欢不知道楚歌有没有遇到这种情况,但他觉得就算遇到了,楚歌处理的也一定比自己好。 这样的心理因素,就造就了沈欢的第二个缺点,在感情方面的不自信。 楚歌看似很怕秦韵,实则关于感情这种事,一直被他把捏在手中,换句话说,如果楚歌没有一定能力,根本不可能在这么多年的浪荡下,依旧可以和秦韵在一起。 啪啪啪完以后,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这是大多数男人梦寐以求的事情,现在沈欢面前就有这样一个机会,对方姿色上等,还是未经人事的黄花闺女,并且对方做出了不会纠缠,要他负责任。 更重要的是……从经络滋润到丹田,谁都不知道要多长的时间,可能是几个月,可能是半年,可能是一年,甚至可能是一辈子。 这等于拥有了一个免费,并且可以长期使用的优质啪友,可惜,沈欢心里就是过不了那道坎。 就算他明白,这种行为只是为了医治李凤仙,但林妙诗那里该怎么交代。 “果然,不管一个人怎么变,他的本性是不会变得。”苏璃叹了口气,“你爱别人胜过爱你自己,可谓是标准的烂好人,有些事儿别人不一定这样要求,你却提前要求自己,无论是之前弱肉强食的道修界,还是如今这个表面绚丽,实则吃人不吐骨头的社会,都不需要你这样的好人。” “我不是好人。”沈欢从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好人,他对自己规束那么多,为的只是一个问心无愧。 “我说过,你需要一个拥有大妇风范的正妻,而姐姐我就是最合适的人选,可惜……你从一开始就选错了路,我很早的时候就对你说过,你终究会成为一个万人敬仰的存在,身边的红颜知己自然不会少。” “要么,你就只和林妙诗一个人相处,断绝和其他女人的一切来往,要么就大大方方的接受爱你的人,不要让她们白白的在你身上浪费感情。” “现在这个状态的你,很容易成为女性通缉令中的渣男,即便你是为了更好的方向发展。” 沈欢苦笑道:“事情没有你说的这么夸张吧,就算做不成恋人,也可以做朋友啊。” “朋友?”苏璃捂嘴轻笑了起来,“小欢子,你已经是成年人了,自欺欺人这种事情,只有在感情懵懂期的小孩子才会去做。” “仔细回想你一下你的人生,有多少情侣是从朋友开始做起的?又有多少人的墙角是被所谓的‘我只把他当闺蜜’或是‘她在我眼里就是个男的’这种存在给挖走的?” “两性关系从来不存在纯友谊关系,至少一方有着想朝着非友谊关系发展的想法,就算现在没有,曾经也有过,而感情这种东西熄灭时有些困难,但想要重新燃起,可能仅仅只需要一个动人的笑容就够了。” “即便不是感情因素在,也会因为利益而联系在一起,比如你们这些小男生追女生前,多数都不会对目标直接下手,而是先与目标的闺蜜建立良好关系,然后再以朋友的名义让目标闺蜜充当说客。” “就算失败了也不怕,你只需表现出一副痴情,或是为情所伤的模样,就可以激发目标闺蜜的母性光环,从而成功狩猎新的目标。” “当然,事无绝对,如果一方丑的不堪入目,那么多半是真正的友谊了。”苏璃说的井井有条,“两个都丑也不行,很可能会因为夫妻相这个思想而走到一起。” “一个不说,一个装傻,是唯一让这种暧昧的友谊关系保持下去的办法。” 苏璃忽然顿住身形,停在了沈欢的面前,“你口口声声说着问心无愧,实则已经走在了道德底线的边缘,两个单身男女无论怎样,都不会遭受抨击,甚至还会有不少人期待着为他们送上祝福。” “但无论哪一方处于拥有伴侣的状态,出现所谓纯洁友谊的状况,多数会受到批判,说不定有些八卦的女生,还会在暗地里说着脚踏两船、作风不正的私语。” “斩不断,理还乱,就是你现在内心的情况,而身为一个自信的成功人士,绝对不会出现矛盾的心理,你之所以会这样,只能说明……”苏璃的表情忽然变得冰冷起来,“你骨子里充满了自卑!” 第747章对不起,这个治疗方法我没办法接受 “你骨子里充满了自卑!” 听着苏璃所说的话,沈欢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面对感情这样的事物,不,准确来说,沈欢在处理大部分事件时,一旦遇到麻烦,就会选择逃避,或者强行创造出一个幻想中的美好。 苏璃则完全相反,她总爱在沈欢制作出幻想的时候,出来打碎幻想,因为她追求的是一种真实,即便结果不是自己所要的那样,也会选择坚强的面对。 要说谁好谁坏,一时之间还真难评个高下,这世间任何事物都有着双面性,个人的性格也是如此。 一味的逃避现实自然不好,但一味的追求真相也会让自己遍体鳞伤。 两人是老相识了,加上天天待在一块,几乎可以说是对方只是稍微的抬下屁股,就可以知道究竟是想放什么屁。 骨子里的自卑,这恐怕是两人相识以来,从苏璃口中说出最难听的话。 沈欢强行装着淡定,但那闪躲的眼神,显然是在告诉别人,自己是有多么的不自信,“你、你说了半天的两性关系,怎么又和我自不自卑产生关系了。” “因为这就是你优柔寡断的主要原因。”苏璃的表情依旧冰冷无比,“还是那句话,你是一头巨龙,注定要遨游在众生青冥之上,但若你一直处于这种状态,只不过是一直被困在浅潭之中的蛟龙罢了!” “张展鹏这个人的想法虽然极端,但并非没有任何的可取之处,好男儿志在四方,为情所困,是懦夫才会有的行为,大丈夫何患无妻!”苏璃继续说道,仿若指点江山的军师,“若你是世俗中人,为情所困也就罢了,但你不是,我不是要让你变得骄傲自大,而是让你清楚的明白,自己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可我从一开始的想过的就是普通的生活。” “难道多一两个妻子,你的生活就不再普通了吗?”苏璃冷哼一声,“你一直口口声声的说只有你那小情人一个就够了,但为何还频频和异性接触,若真如你所言,既然一人足矣,又何须他人参合其中?” “我——” “你一定会说,我只是把对方当朋友,但关于异性之间的关系,我之前已经说过了。”苏璃忽然朝着沈欢逼近了一步,“既然你说是朋友,那么来幻想一下,若李凤仙是彻彻底底的男儿身,你需要做的是持枪强闯后庭花,你会答应吗?” “不会!”沈欢的回答很坚定,若李凤仙是个男的,只有通过py交易,才能让他拥有灵气,而自己恰巧又是唯一的人选,他就就算自杀也不会同意。 不是他不够朋友,而是、而是……这根本就没办法让人接受好么,你让他两肋插刀,他一定连眉头都不眨一下,但换做那种事情,就……呕—— “现在你明白男女有别的意义了吗?男女平等只是在追求地位上的平等,而非性别上的相等。”苏璃眼神不知为何会流露出一股厌恶,“仔细想想,你现在的行为和那些做了婊砸又想立贞节牌坊的贱人有什么区别?” “这个世界上,黑白各有喜厌,但处于灰色地带的人,永远是最不讨喜的,要么就做一个洒脱风流之人,要么就做一个真正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你……能做到吗?” 两人一直在用神识交流,玄阳子和李老道只能看出两人在做交流,却不知是在聊一些什么。 至于李凤仙,则看不到苏璃的存在,所以在她的视线里,沈欢正在做着剧烈的内心斗争。 沈欢本来就很乱,现在在受到苏璃的抨击后,变得更加混乱了。 性格改变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每次沈欢被骂之后,总会有一些或多或少的变化。 比如之前在面对蔡芸萱时,他所做出的举动,就是从过往经历上所总结出的正确答案。 关于感情的事情,苏璃已经不知道说过多少次,这次她之所以如此暴躁毒舌,就是因为她受够了。 一方面是因为沈欢现在的状态,根本配不上他未来的潜力,另一方面就只有苏璃自己心里清楚了。 “你不说话?用不用我继续分析一下你的心理?” “不用了。” “不,我觉得很有必要。”苏璃直勾勾的盯着沈欢的眼睛,逼得他不由自主的开始避及也没有停下,“你想要表现出自己对爱情忠贞不移,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你怕得到李凤仙,就会失去林妙诗,就像你曾经说过的那样,你对李凤仙的渴望,要远远小于惧怕林妙诗的失去,所以才会表现的如此矫揉做作。” “我问你,如果你广开后宫,不仅林妙诗会欣然接受,并且每个人相处的都亲如姐妹,你还会顾忌吗?你还会束缚自己,追求所谓的问心无愧吗?” 苏璃的质问就像是一记记重锤,一个接一个的捶打在沈欢的心脏上。 是啊,如果妙诗不介意,自己还会如此吗? 狐狸精说的没错,自己一直在要求别人不要在意他人的目光,其实最在意他人目光的人,就是自己啊。 什么狗屁的问心无愧,自己求的,也只是别人的问心无愧! “给我答案!” 在苏璃的一声怒喝之下,沈欢清醒了过来,他没有回答苏璃的问题,而是反问道:“狐狸精,既然你对两性关系了解的那么透彻,你说我们之间算是什么关系呢?” “什么什么关系,咱们两个就只是简单的利益关系而已!我依靠你重塑肉身,你借助我进行一些修炼以及人生上的指导而已。” “可我连你的球都玩过了。” 苏璃差点没有被沈欢这句直白到不能再直白的话给呛死,这个该死的混蛋,在面对别人的时候扭扭捏捏,在对自己的时候却直接的要死! 看着苏璃那欲语还休,脸蛋俏红的样子,沈欢忍不住笑了起来,不过当他面对李凤仙等人时,又变成了一脸认真,“对不起,这个治疗方法我没办法接受,无论是为我自己考虑还是为你考虑,答案都是一样。” “在我看来家族的荣誉虽然重要,但也远远比不上一个女孩子的贞洁。” 李凤仙眼神先是闪过一丝落寞,接着苦笑两声没有说话,其实她从一开始就猜测到了这个结局,因为她知道,沈欢和自己一样,都是一个固执到没办再固执的人。 “你——我——唉!”李老道支吾了半天,最终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出口。 玄阳子则是满意的点了点头,在他看来,阴阳调和之法虽然有效,但却有违伦常。 “对了,玄阳子前辈,昨晚有个叫南画骨的飞鹰岭道修曾经来过,说会邀请您参加什么仙门大会,举办点也由藏仙谷转移到了飞鹰岭。” 李老道听到这话忍不住爆了句粗口,“我靠!光顾着拯救孙女了,却把仙门大会这么大的事儿给忘了!” “仙门大会……仙门大会……”玄阳子眼睛忽然一亮,大笑道:“沈道友,李姑娘的事情或许另有出路……” 第748章仙门大会的岁月变更 “还有其他办法?”沈欢先是一怔,接着仿佛想起了什么,开口道:“玄阳子前辈,您说的办法,莫不成和这仙门大会有关系?” “没错。”玄阳子抚了下胡须,“沈道友,果然天资聪慧,一下子就想到了其中的关键。” 李老道却皱眉道:“师兄,你得把这话说明白啊,仙门大会怎么又跟我孙女的事儿扯上关系了?” 玄阳子笑了笑,开始解释了起来。 仙门大会从建立至今,一直都是道修界最隆重的大聚会,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相互竞争的压力,促使各派弟子不敢松懈,从而达到提升道修界整体素质的目的。 每次举办地点都是藏仙谷,不过举办方每年都会更换,由抽签决定。 为了给予优胜者鼓励,举办方会拿出三件宝贝作为奖品,并且会根据选手们的表现,排列青云榜。 而所谓的青云榜,则是道修界青年才俊的排名,排名越高代表实力越强。 这种名次游戏,很容易激起年轻人的热血。 言而总之,总而言之,仙门大会可以看做是,门派新秀之间的实力比拼。 不过这些都是在道劫日之前的老资料了,如今的仙门大会,已经完全变了目的。 道劫日后,道修界的新鲜血液越来越少,仙门大会已经没有在举办下去的必要,但有一种东西叫做情怀。 这些个曾经参加过仙门大会的道修,开了个大会,经过会议决定,仙门大会依旧举办,规则也和之前一样,不过却将比武改成了交易大会。 道劫日前夕,无论是精英人才,还是修炼资源,几乎全都带走,但仍旧会留下一些存货,对当时道修来说不是很重要的东西,对现在道修来说就是极其珍贵了。 “交易会?”沈欢眼睛一亮,“玄阳子前辈的意思是想说,我们可能会在交易会中碰到拥有混灵果的门派?” “没错,虽然机会渺茫,但相比那个偏方,我们也可一试。” 李老道却摇了摇头,“师兄,我觉得这事儿不靠谱,先不说混灵果的珍稀程度,就说咱们太乙金光门吧,自从这仙门大会改变规则以后,基本上跟咱们就没什么关系了。” 太乙金光门,原本确实很厉害,位列修仙圣门榜单前茅,可是自打道劫日过后,一天不如一天。 剩下的这个小道观,要不是申请了物质文化遗产,也早就没了。 除了道观以外,太阴金光门几乎可以说已经没了任何的秘宝。 李老道这话里的意思是,就算有混灵果,咱们又能拿什么东西给人家换呢? “这点不用担心,我们不仅有东西作为交易品,而且还是技惊四座的交易品!”沈欢的表情非常自信,而他自信源泉,就是自己这个药王的身份,以及神农石里面的那些灵药。 道劫日后,奔月境便是如今正统道修界的最高境界,停留在追星境寸步难行者不知道有多少人。 沈欢炼制几颗追星境界所需要的丹药还是很容易的,其实不止是追星境,就算是奔月境的又有何难? 这些提升实力的丹药,放在道修昌盛之际,可能是随处可见的地摊货,但放到现在,绝对称得上是稀世之珍。 李老道仿佛想到了什么,一拍脑袋,说道:“该死!我怎么就忘了你这个药王身份呢!把药王的名号往那一方,就算你要瑶仙剑派那些小娘皮的原味裤衩都有人换啊!” “师弟!”虽然相处多年,但玄阳子仍旧无法忍受师弟这轻浮的脾性,年轻的时候也就算了,现在都满头银,还这么为老不尊。 李老道一点也不脸红,即便是当着自己孙女的面,那也是想说啥就说啥,“师兄,你就别装了,当年咱俩年轻的那会儿,你还说过想要瑶仙剑派大师姐原味短裤的梦话。” “你、你——”玄阳子气的浑身颤抖。 沈欢站出来打起了圆场,“两位不要生气,再说,现在也不是打嘴官司的时候,毕竟李老夫人……” 一提起李老夫人,李老道安静不少。 “凤仙,你觉得这个办法怎么样?” “去参加仙门大会需要多久?”李凤仙有些担心时间问题,李老夫人可等不了。 “从我们这儿去飞鹰岭的话大概需要两天。” “两天?”沈欢也愣了一下,他知道李凤仙担心的是什么,“这飞鹰岭也太远了吧?而且,明天就是仙门大会,我们赶得上吗?” 玄阳子开口解释道:“仙门大会举办的时间为三天。” “虽然有三天,但如果被人提前交易混灵果就不好了。”沈欢的面色有些担忧,从仙门大会上得到混灵果的希望本就不大,如果再耽搁下去,几乎就等于完全没有希望了。 “这个……”玄阳子似乎也想到了其中关键,脸色不免有些难看起来。 一旁的李老道忽然出声道:“关于时间问题不需要太担心。” “怎么说?” “师兄,还记得咱们当初为什么非得留下这座道观吗?”李老道没有回答沈欢的问题,而是对玄阳子开了口。 玄阳子点了点头,“这个自然是知道的,是因为道观中的红尘试炼传送阵——” 他正说,仿似想到了什么,“师弟,你难道要启动传送阵?!” “没错,想要短时间内到达,飞鹰岭传送阵是最好的办法。” 玄阳子面露迟疑,“可是红尘试炼传送阵,所传送的地方都是随机的,目的是为了让太乙金光门的弟子,进行红尘炼心,并没办法——” “你师弟我刻咒打架这方面虽然差了点,但关于阵法传送方面,还有很有把握的。” 这倒不是李老道在吹嘘,关于修炼以外的一切稀奇古怪东西,他都有专研,尤其是关于阵法方面,在现代道修界堪称宗师境界。 玄阳子还是觉得有些不妥,“但开启传送阵,需要灵石,四个人,传送到飞鹰岭,至少需要四块灵石,咱们道观之中的灵石,只剩下九块了。” “师兄我知道你念旧,因为这些灵石是师父传给你的,所以你一直不舍得用,但师父留下灵石的目的不正是为了我们使用吗?反正咱们修炼又用不着,用它们来进行传送,正是物尽其用。” 玄阳子迟疑半天,终究还是答应了,“好罢……” “多谢师兄!”这是李老道第一次对玄阳子摆出这么恭敬的态度,看来李老夫人在他心中的地位,并不是嘴上说的那么简单,“更改传送阵大概需要四个时辰,这期间你们就随便找些事情,来打发时间吧!” 李老道说完,就急匆匆的钻进了屋子里…… 第749章天空一声巨响,老子闪亮登场(上) 在李老道前去鼓捣传送阵的时候,沈欢等人显得颇为无聊,毕竟对于已经习惯现代电子化生活的他们,在这个没电没网没信号的地方,很难找到有趣的事情。 不过感觉都不强烈,沈欢出身农村,对于这种情况见怪不怪,李凤仙出自医王世家,自制力很强。 在以修道为主的太乙金光门,自然也不存在扑克、麻将这些用来娱乐的东西。 “玄阳子前辈,刚刚李老道说的传送阵,和网络小说中的那些一样吗?”沈欢开始寻找起话题,用来打发等待的无聊时间,当然,他对于传送阵这种只在小说中听过的东西,还是很有兴趣的。 玄阳子干笑两声,“沈道友所说的网络小说,贫道没有听过,不过说起传送阵,倒要好解释一些。” 传送阵,号称有瞬息万里之能,在道劫日之前,是道修们的主要代步工具,其分类有两种,一种为定向传送阵,一种为随机传送阵。 所谓定向传送,就是在启动传送阵后,瞬间到达自己想要去的地方。 随机传送阵,则是随机的传送,主要作用就是玄阳子之前说过的红尘试炼。 而这两大类当中,又有诸多小分类,想要解释清楚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启动传送阵的主要能源,就是灵石之中所蕴含的灵气,灵石也有品阶之分,太乙金光门的存货,是略高级的灵石,比起当初沈欢吸收的那块,不知道要强多少。 期间主要是沈欢和玄阳子在聊天,李凤仙目光隐隐有些担忧,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很快四个时辰过去,李老道脸色有些疲惫的从主殿中走了出来,“好了,咱们可以过去了。” “那咱们启程吧。”在玄阳子的带领下,众人走进了屋子。 传送阵就在大殿太乙仙人神像的身前,看上去就像是一个阴阳八卦图,灵石则填补在阵法的空缺处。 “是不是站上去就好了?”沈欢询问了一下。 李老道摇了摇头,“哪有这么容易,这东西和你们使用的手机差不多,需要启动才能使用。” 说着,李老道便开始手拟法诀,嘴中念念有词,在他开口的瞬间,用来布置阵法的那些材料,便冒气青光,变成了半透明状,当他停止时,青光更胜若非有屋瓦遮掩,恐怕这光芒都要直冲天际了。 “好了,开机密码输入完毕,我们可以出发了。” 传送阵无法移动,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尤其是有人利用传送阵进行万里跳跃的屠宗案以后,阵宗深刻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后,他们首先创造了达到一定修为才能使用的传送阵。 最后历经艰辛,才创造出了现在这种,需要特定口令才能开启的传送阵。 沈欢小心翼翼的站了上去,他不光是看过网络小说,也看过一些科幻电影,他在想,自己待会儿会不会被分解为离子,不然很难解释这种瞬息万里的行进方式是怎么做到的。 但他这儿还没想通,意识便陷入了一片空白当中…… 飞鹰岭是现今诸多道修中,唯一以修炼肉身为主的道修门派,有传言说,飞鹰岭最初的创派祖师,是一位体修流高手,但为了迎合主流,飞鹰岭慢慢变更,开始吸纳道修的内丹之道,最终形成了主体副气的门派。 飞鹰岭曾经辉煌过,不过很短暂,之后就一直徘徊在道修圣门的门槛边缘。 道劫日后,道修界发生翻天覆地的大变化,主修体术的飞鹰岭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在如今的道修界,也算是首屈一指的道修门派了。 此时飞鹰岭已经有不少道修聚集在仙门大会的场地,相熟的人时不时会聊上几句,没有熟人的散修则是坐在座位上一言不发,等待着朋友们的到来。 “这个飞鹰岭真是越来越狂妄了,之前那么多届的仙门大会,都是在藏仙谷举行的,从来没变过,他们倒好,直接把举办地点拉回了自己的大本营!” 有人似乎对飞鹰岭这种擅自变更举办点的事儿有些不满。 “谁让人家在道劫日之后,一跃成为了大门派呢,这要是在道劫日之前,仙门大会他们来说话的份儿都没有,更别说获得举办权了。” 一说起道劫日,那些道修脸色都开始落寞起来。 原本道修代表的可是无上荣耀,道修和武者总体的差距,犹如一条鸿沟,一个道修门派的执事,可是比那些隐世家族的族长还要有面子。 现在呢?双方之间依旧差了一道鸿沟,不过势弱的,却是道修,而不再是武者。 飞鹰岭这个前期可以快速成长的门派,虽然也受到了道劫日的影响,但比起其他道修门派却是要强上不少。 在如今的道修界,他们的弟子是最多的,大概有五六十号人,其中光是追星境的道修,就有三十名,这在现在的道修界,若不考虑奔月境高手,已经抵得上好几个门派了。 道劫日虽然改变了很多的事情,但是弱肉强食这件事儿却从来都没有改变过。 拳头大,说的话就管用,不然这群人也不会带着千不甘万不愿的表情过来。 一个身上穿着鹰炮背负大刀的飞鹰岭弟子,将众人的议论全都听到了耳中,他面色不悦的,对着身旁的高大男子说道:“门主,看来这群人并不满意我们的安排啊。” “不满意也得过来,人都是贪心的,更何况我们已经暗地里放了那么多消息。”高大男子面带得意,眼中闪过一丝狠辣,“等到仙门大会正式开始,我想这里应该不会再有一个不满的声音。” 一听这话,那名飞鹰岭弟子,变得兴奋无比,“是啊,等到明天,这些人全都得臣服在我们飞鹰岭的神威之下!” 高大男子面色不悦,强调道:“不是飞鹰岭,而是噬魂教飞鹰分舵。” “是是是,是弟子冒失了,还请门主不要见怪。” 看到那弟子一脸紧张,高大男子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还有哪些门派没有来?” “由于屠道者的出现,这次仙门大会缺席的门派不再少数,收到通知却还未赶来的门派有以下几个,蜀川的太乙金光门、西域的瑶仙剑派、近乎灭门的青秀观……” “呵,这些道劫日前的大门派,真是会摆谱——” 这边高大男子的话还没说完,会场正中忽然出现了一个阴阳八卦图,闪起了阵阵青光,同时还伴随着淡淡的雷声。 在场之人无一不惊,“这、这是传送阵?!” 第750章天空一声巨响,老子闪亮登场(下) 在道劫日之前使用传送阵,那是家常便饭的事情,但在如今的道修界,使用传送阵是一种极为奢侈的行为。 奢侈到什么程度?现存的道修门派中,能够用得起传送阵的门派,不到五指之数,就算那些能够使用的门派,也是数十年才用一次! “看来应该是瑶仙剑派的那些仙子们到了。” “仙子?不过是一些花瓶罢了,当初瑶仙剑派的那些前辈,也正是因为意识到女子门派,在道修界不易立足,才会留下那么多灵石资源和法宝。” “没错,只不过是一群败家娘们而已,每次出场都这么高调!” 对于瑶仙剑派,这些道修门派可以分为两个极端,一些是极为不齿,一些是恨不得躺在石榴裙下,欣赏一种叫做绝对领域的妙曼风景。 “瞧你们酸的,人家仙子们有能力这么玩,如果你们也有能力,我不相信你们会选择走过来。” “就是,用我去红尘试炼过的徒弟的话来说,你们就是吊丝心态,见不得别人好。” “仙子们这般高调出场又如何?这些年的仙门大会,要是没有资源丰富的瑶仙剑派在场,我相信来参加的门派,至少要比现在的数量少上七成。” 这话倒是一点也不假,无论看惯看不惯,这些门派来参加仙门大会的主要目的,就是拿自己手里的宝贝和资源相对来说比较丰富的瑶仙剑派做交易。 高大男子恢复冷静后,咧嘴笑道:“果然和我想的一样,瑶仙剑派那些爱面子的老妖婆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希望高调出场……殊不知,若不是因为前辈们留下的法宝守护,她们早就被人当做蛋糕给瓜分了。” “门主此话差矣。”那弟子煞有其事的说道:“若没了这些宝贝守护,有哪会有让我们飞鹰岭独吞的机会呢?” 对于这样的侧面马屁,高大男子很是享用,不然他也不会把这个弟子待在身边。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这句话,不仅仅适用于官场,更适用于这些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道修门派。 这边的架还没吵完,传送阵中的人终于露出了本来面貌。 “这、这是……太乙金光门的玄阳子前辈?” “太乙金光门?他们不是只剩下两个弟子在支撑吗?怎么这次会选择如此高调的出场。” “除了玄阳子和屠宰子以外,还有两个年轻人,莫不成是他们新收的弟子?” “不像,这其中一人是女扮男装,脉络丹田是毫无疑问的废体,另一个年轻人身上灵气毫无,想必也是普通人一个。” “唉……看来这太乙金光门真是落寞的可以啊,想当年一块太乙金令,可以号令半数道修门派,如今却……唉!” “莫不成太乙金光门以前一直在隐藏实力?” “都这样了,还隐藏个屁啊,我看他们这次无非是大众脸充胖子而已。” 高大男子看清来人的身份后,表现的也有一些诧异,“竟然是玄阳子他们,真是令人意外呢。” 沈欢逐渐恢复了意识,回想刚才的情景,还真是应了网络上那句“天空一声巨响,老子闪亮登场”,再加上众人的议论声,感觉和明星上台一般,显得极为耀眼。 这时有人认出了沈欢的身份,“这个年轻人,不是新一代的药王吗?” “药王?!” 听到这个称号,在场之人的眼睛皆是一亮。 “我懂了,太乙金光门这是为了保护新一代药王示威呢!” “似乎有那么点意思。” “呵,药王又哪用得着太乙金光门来保护,别忘了他可是被屠道者下了水墨牌的人物,动他一根汗毛和自杀又有什么区别?” 通过众人的议论,高大男子也掌握了沈欢的身份,“药王吗?我想教派一定需要这样的人才。” “门主三思,难道您刚才没听见吗,这个沈欢可是接了水墨牌的人,动他就等于和屠道者作对,就算对方同意加入我们,也等于将屠道者这个大麻烦给引了过来,这种引火烧身的行为,教派可不喜欢。” “屠道者?他是很厉害不错,但……你没发现,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出现了吗?”高大男子自信道:“当然,我也不是鲁莽之人,到时候我们再做决定。” 说完,他一脸笑容的迎了上去,“玄阳子前辈,您总算来了,欢迎欢迎!” “犬日的,还好没事儿。”李老道擦了下冷汗,刚才在传送的过程中,他明显感觉到了一丝震荡,传送期间出现震荡,可是一件大事儿,轻微一些是传送错地方,严重的话,就算是大罗金仙也会被空间之力给碾成齑粉。 不过好在沈欢等人对传送阵并不了解,没有因此而找他麻烦。 “欢迎个屁,你们飞鹰岭怎么搞的?好好的藏仙谷不举办,非得拉到你们老巢来?”李老道开口就是一顿臭骂,丝毫不给高大男子面子。 高大男子先是一愣,然后干笑道:“对不起,在下私做主张给两位带来不便,还请见谅。” “无碍。”玄阳子摆了摆手没说什么。 李老道则更为直接,“现在道歉有个屁用!” 屠宰子是什么脾气,道修界的人差不多都知道,高大男子也没计较,连忙说道:“为了让屠宰子前辈消气,我这就把门派中最好的好酒给您送过来赔罪!” 一听到酒字,李老道一下子就来了兴趣,“快上酒,快上酒!师兄这个把月都没让我出门,都快把道爷给馋死了。” 打发了李老道以后,高大男子又看向了沈欢,“这位就是新一代的药王吧?” 沈欢点了点头,算是回礼没有说话。 “有您到场,我们道修界的仙门大会,一定会比往常精彩不少。” “言重了。” 这边正客套着,天空又是一阵巨响,八卦阴阳图再现。 “又有人使用传送阵?” “应该是瑶仙剑派的仙子们来了。” “这一次肯定是那些败家的花瓶!” 白光消散,几道倩影,绚丽的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第751章霸道到极致的瑶仙剑派 瑶仙剑派,道修界最为古老门派之一,以剑修为主,之所以在道修界闻名,除了本身的实力以外,还因为它是道修界中唯一一个只收女性的弟子。 门派内的女弟子,各个身姿婀娜、容貌俊美,加上门派内特制仙羽霓裳制服,每次出场就像是天女下凡。 由于早有预料,加上之前有了沈欢众人的出现,让瑶仙剑派所带来的冲击减少不少。 没有听到想象中的一阵欢呼,带队的瑶仙剑派门主面色有些不悦。 瑶仙剑派的门主看起来是一个三四十岁的妇人,那熟女的相貌以及气质,令一些熟女爱好者的裆部蠢蠢欲动。 她身后跟着三名弟子,皆是花容月貌,在其中一名弟子的身上,沈欢找到了一丝熟悉的味道——冰冷,犹如初次见到林妙诗一般的冰冷。 只不过这名花容月貌的冰美人,除了冰冷以外,还有一些傲然。 这份傲然是沈欢所不喜欢的,人应该有傲骨没错,但表现太过锋芒毕露的话,就不再是傲骨,而是过于自傲。 这种女人,比蔡芸萱那种只在内心中高高在上的心机女神,还要令人觉得不快。 沈欢之所以多看她几眼,也只是想借她了解一下自己的思妻之情。 “你在看什么看!”那冰冷女子开了口,声音如同她的气质一般,也是冰冷无比,足以浇灭任何男性心中的热火。 沈欢并不知道对方说的是自己,依旧在看,口中还小声的嘀咕道:“脾气如此火爆,看来这份冰冷也是装出来的。” “不仅直视本圣女容颜,还敢碎碎念的口出秽语!”冰冷女子冷哼一声,“今日本圣女就挖出你双眼,割去你舌头以做惩戒!” “铮——” 说着,她便拔出长剑朝着沈欢冲了过去。 “我靠,弄了半天,这丫头是在说我?”沈欢现在才明白,自己就是冰冷女子嘴里,那个口出秽语的狂徒。 “叮——” 玄阳子一甩衣袖,将冰冷女子震到了一旁,“冰灵师侄,何必因为一时之气,便大动干戈呢。” 被称作冰灵的冰冷女子冷哼一声,“我道他怎么有这么大的胆子,原来是因为有玄阳子前辈撑腰!” “玄阳子,今天灵儿卖你一个面子,可以不挖他双眼,割他舌头,不过他必须得道歉。” 一旁的瑶仙剑派门主一言不发,双眼低垂,显然是默认了自己这位弟子的做法。 李老道皱了下眉头,“小丫头,你就是这么和我师兄说话的?” 冰冷摇了摇头,若不是因为身高原因,她恐怕早就开始使用鼻孔看人术了,“弟子并没有任何对玄阳子前辈不敬的意思,但屠宰子前辈应该知道我们瑶仙剑派的规矩,其他门派的道修,不得观摩我派弟子超过三秒,超过三秒者挖眼,口出秽语者割舌,心动邪念者斩阳。” “我没有依照规矩做事,已经是给太乙金光门这块招牌面子了!” “人生来难道不是让看的吗?”沈欢觉得这理论实在太过可笑霸道。 “你还敢口出狂言!”冰灵朝着玄阳子拱了拱手,“玄阳子前辈,这贼子自寻死路,别怪晚辈不给面子!” 这话说完,她再次提剑而上。 “你这人好生霸道!”李凤仙也有些气愤,她一边说着,一边护在了沈欢身前。 一直拉松着眼的瑶仙剑派门主忽然睁开了眼睛,打量起了李凤仙,“虽然脉络脆弱还是逆丹田,但姿色上等是颗好苗子……你可愿意加入我们瑶仙剑派?” 冰灵顺势收剑,有些意外的看了一眼门主,“师父,你——” “瑶仙剑派,也是时候多一些新鲜血脉了。”瑶仙剑派的门主打了个哈欠,很是雍容,“废体而已,咱们瑶仙剑派还是养得起的。” “小师妹,你让开,我要杀了这贼子,免得他身上的污血跌落在你身上!” 既然师父起了爱才之心,她也不能不给面子。 李凤仙眉头皱的更深了,“我何时答应你们加入了?贵派的行事风格真是霸道呢!” “霸道是一种实力的象征,在场的这些门派都是垃圾而已。”冰灵面色傲然,丝毫不顾及其他门派的想法,“小妮子,莫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师父收你为徒,那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分,你现在下跪道歉,我可以不计较你藐视师长之罪!” “闭嘴!”沈欢怒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可理喻的女人,“你不是想对我挖眼割舌吗?来吧!” “哼,看来你还是条汉子,没有躲在女人的背后。”冰灵并不认为沈欢有反抗的实力,她如今已经是追星境后期,堪称年轻一辈的天之骄女,对付一个身上没有任何灵气的普通人还是很容易的。 “叮当当——” 冰灵不知从哪取出了一把匕首,扔到了沈欢的脚边,“看你还有那么一点可取之处的面子上,我给你一个自挖双眼的机会。” “呵~”沈欢从来没有因为一个女人,而动过这么大的怒气,就在他双拳紧握,准备动手之际,高大男子开口道:“冰灵圣女,可否给在下一个面子,这位小兄弟并不是我们道修界的人,不知道我们道修界的规矩也很正常。” 他在说话的时候,微微侧目,并没有直视冰灵的容颜。 “不是道修界的人来参加什么道修大会!” “其实他是药——” “还有,我凭什么给你面子?飞鹰岭近些年发展的虽然不错,但还没到让我们瑶仙剑派卖面子的地步。”冰冷一脸傲然,丝毫没有把高大男子这个主办方放在眼中。 高大男子面色一沉,但想到接下来的计划,他又变成了一副笑脸。 瑶仙剑派门主语气有些不耐烦道:“范门主,既然各大派已经到齐,仙门大会就正式开始吧?” “现在?!”高大男子先是一愣,面色为难道:“还有几个门派没来,现在就开始的话——” 瑶仙剑派的门主猛然睁开眼睛,冰冷道:“我说人齐了就是人齐了,懂吗?” “懂!”在说这话时,高大男子暗中咬了咬牙。 哼,不知死活的婊砸,再等一会儿,老子一定会让你们瑶仙剑派的婊砸们,一个个跪下来服侍大爷的婊子! 第752章没捷豹管什么蛋事儿! 对于瑶仙剑派提前开始仙门大会的要求,大部分人都表示支持。 之前说过,如今仙门大会的交易大户,就是瑶仙剑派,只要瑶仙剑派的人来了,仙门大会就可以开始了,至于其他门派……没来最好! 难道要等他们来抢资源吗? 这照理说,主位应该由身为举办方的飞鹰岭门主坐,一是表示对其辛苦的做准备表示敬意,二是坐在首位也容易进行主持工作,但瑶仙剑派的门主,却毫不犹豫的坐了下去。 看着忽然间沉默的众人,她轻轻地皱了下眉头,“怎么,觉得我没资格吗?” “不不不,首位这个位置,最适合您做了。” “那是那是,这位置您流月仙姑不坐,又有谁敢做下去呢。”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全都是一些巴结的话,就连高大男子也笑呵呵的说道:“大家说的没错,这首位,就应该由您来坐,至于我范剑秋,坐在旁边就可以了。” “我的旁边是什么人都能坐的吗?”流月的表情还是有些不喜。 范剑秋面容一滞,干笑道:“那是那是,您旁边的位置,自然是由冰灵圣女坐的。” “还算你有点眼力劲,不像某些人那么无知。”冰冷在坐下的同时,朝着沈欢瞪了一眼。 沈欢现在根本就没心情理会这傻哔娘们,还是道修门派的弟子呢,这和世俗那些凭借家世耀武扬威的刁蛮小姐没有任何区别。 要不是为了混灵果,沈欢早就闪人了。 范剑秋客套了几句,毕竟仙门大会是道修界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一些隆重且饱含深意的开场白还是很有必要的。 “啰嗦。”冰灵小声的嘀咕了一句,范剑秋便连忙说道:“好了,接下来咱们废话少说,我宣布,这一届仙门大会正式开——” “青秀观,绝尘道姑及弟子水柔到!” 就在这时,会场外忽然传进了一阵通传声。 沈欢在道修界的熟人不多,最先认识的李老道、太乙金光门掌门人玄阳子、青秀观的老道姑绝尘,至于刚才说的那个水柔,应该是当初被绝尘逐出门派的那个弟子。 果不其然,来的正是她们二人。 “各位道友,叨扰了。”绝尘先是拱手行了行礼,当她看到主位上坐的是流月时,忍不住皱起了眉头,“怎么,这一届的不仅是改了地方,连主办方都变了吗?” “主办方依旧是飞鹰岭,不过这位置却是由我来坐,怎么,姐姐你有意见吗?”流月的目光依旧有些慵懒。 事实上她要求提前开始仙门大会,和绝尘道姑有着一定的关系。 俗话说的好,女人何必为难女人。 空穴来风,未必无因,看过宫斗大戏的,基本上都会了解女人之间是个怎样的相处模式。 流月和绝尘两人是老冤家了,主要原因是,青秀观和瑶仙剑派在道劫日之前,就是对头门派,因为这两个门派都是女流门派,时常会发生一些争夺子弟资源的事情。 岁月不饶人,曾经比瑶仙剑派还要闻名的青秀观,在道劫日之前便已经落寞,等到了道劫日以后,更是凄惨无比。 不过两个门派间的争斗,却是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只要不是傻子,应该都能听出老朽话里不仅有意见,而且还有不小的意见!”绝尘冷哼一声,“仙门大会是我们道修界的盛事,不是你们瑶仙剑派的独角戏!” “呵呵,没想到姐姐你修为没了,脾气却还在。”流月看了看自己仿佛经过美甲的白亮指甲,“我劝你最好别多管闲事儿,今天本座的心情——很不好!” 本座,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很少有道修敢这么称呼自己了,原因无他,因为现在道修的实力,根本没有任何人能够配上这个自大的称呼。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作为如今道修界的龙头门派,流月确实有这样的资格。 流月的话很恶毒,直戳绝尘心中的痛处,为了延续门派,而将一身修为传给世俗千金的事情,在道修界内广为流传,毕竟道修界的圈子并不怎么大,消息传播的极为迅速。 “对了,姐姐,我听说你传功的那位弟子,并没有把自己当成青秀观的一员,您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绝尘的脾气本来就不怎好,她刚想发怒,却忽然被一个人影给拦了下来。 “是你?!”看到沈欢后,绝尘的表情极为惊讶,不过在看到玄阳子等人后,她内心中的惊讶便消失一空。 “好久不见,绝尘前辈。”沈欢随便客气了一句,然后转身看向流月道:“刚刚流月前辈让绝尘前辈不要多管闲事儿,我怎么觉得是您在多管闲事儿呢?” “人家青秀观如何,是人家青秀观的事儿,你没那个捷豹管什么蛋事儿?” 捷豹,男性生殖器官的俗称,污言秽语中的标兵。 这个年轻人,敢这么对瑶仙剑派的门主说话,不知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觉得人生无趣活腻了。 不过转念一想,这可是被屠道者下了水墨牌的存在,别说瑶仙剑派,就算整个道修界联手,怕是都没有一人敢动其一根汗毛。 况且再加上药王这个身份,确实有和流月仙姑这么说话的资格。 可惜的是,关于沈欢的一切讯息,流月是一星半点都不知道。 怎么说呢,现在的瑶仙剑派和当初大清闭关锁国那会儿差不多,觉得自己和牛逼,和外界的蛮夷接触,实在太掉身份。 “你说什么!”流月气的直接将桌子拍出一个脸盘大的缺口,显然是真的生气了。 冰灵起身道:“师尊莫要动气,徒儿这就前去斩了这个狂徒胯下的污秽之物,向您赔罪!” “你敢!”绝尘虽然没修为,但脾性却没变,沈欢是为了替她出头才站出来的,所以他绝对不允许有人伤害沈欢。 “老道姑,滚开!”冰灵的语气中,没有一点的尊敬。 “嗡——” 就在这时,一股强大的灵气,将冰灵震退到了一旁。 坐在首位的流月忍不住皱了下眉头,“玄阳子师兄,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只是仙门大会是我们道修界的喜事儿,没必要闹得这么难看。”玄阳子的语气很平淡,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玄阳子一旦从和蔼转换到平淡的频率上,那就代表他已经生气了。 太乙金光门的掌门人生气,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儿! 第753章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 太乙金光门,道劫日前,十大道修圣门之一,无论本身实力,还是修炼资源,全都名列前茅,要论前身,可以说是这些门派当中,最强大的存在。 俗话说得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破船也有三分钉,太乙金光门虽然不服从前,但无法否认,玄阳子是当代道修佼佼者的这个现实。 瑶仙剑派虽然厉害,但若真的打斗起来,她们多半要在玄阳子的手中吃亏。 重点是,这次来的可不只是玄阳子一个人,还有一个道修界的著名奇葩——屠宰子。 屠宰子平时的实力不怎么强,可一旦狂饮烈酒,实力就会大幅度的提升,不仅如此,此人是出了名的爱走歪门邪道,太乙金光门的那些前辈是没有留下什么东西,但这个奇葩却又做出了不少小玩意儿,威力不算大,可数量繁多,要真把他给逼急了,可是一个大麻烦。 “玄阳子师兄,听你这话的意思是想与我们瑶仙剑派为敌咯?”流月高高在上惯了,即便知道太乙金光门呢的师兄弟二人组不好对付,也没有给自己找台阶。 玄阳子还没出声,正在狂喝美酒的李老道便开口道:“呵,为敌?流月,别人可能不知道我屠宰子名号的由来,你还不知道吗?” “如果你没意见,道爷我不介意再把当年的事情再做一遍!” 说这话的时候,屠宰子的灵气猛然暴涨,应该是用酒神诀,将自己体内的酒气化为了灵气。 “屠宰子道友,你若是需要,贫道可以把本观的葵水剑借你一用。”绝尘也出了声。 “哼!当我怕了不成!”流月身上的气势也是一涨。 根据流露出的灵气波动来看,这个流月的修为应该是刚突破到奔月境后期不就,还不太稳定。 “不愧是道劫日后的第一大圣门,这才多长时间,流月仙姑便已经突破到奔月境后期了。” “切,不过是丹药灵气堆砌出的修为而已,要真论作战能力,屠宰子不虚在场的任何一人,再加上玄阳子前辈,吃亏的是谁还不一定呢。” “玄阳子前辈生性平和,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动过气了,看来这个年轻人和太乙金光门关系匪浅啊。” “当初玄阳子也接到了屠道者的水墨牌,之所以能够活下来,全是仰仗那个年轻人出手相救,你说这关系能单薄吗?” “没错,绝尘道姑也是被他所救,两人虽然脾性不同,但都是重情重义之人,我看这次瑶仙剑派算是踢到铁板上面了。” “别啰嗦,直接开打啊!老子看不惯这群瑶仙剑派的婊砸很久了。” 双方针锋相对,围观群众则是议论纷纷。 这时血玉中的苏璃开口说道:“小欢子,姐姐知道你不打女人,要不要姐姐我出去帮你把她们全都给杀了?” 苏璃也很讨厌瑶仙剑派的这种做派,以她现在的境界,全身实化十分钟,莫说瑶仙剑派的弟子,就是把在场的道修全都杀光,也不过是瞬息之间的事情。 “不用了,她们的血,只会污染你那俊美的手。” “哎呦,没想到小欢子这么心疼姐姐,不如……姐姐实化十分钟让你玩玩如何?九曲回肠这般神奇,一定会让你舒服的不要不要的。” 沈欢头顶黑线,没有回应苏璃的话,这个狐狸精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开这种玩笑。 要真动起手来,瑶仙剑派所有人加起来都不是沈欢的对手。 “各位各位,大家都是同盟道友,何必为了一点小事儿而伤了和气。”范剑秋站出来打起了圆场,“绝尘前辈,这个位置是我主动让给流月门主的,您无需介怀……流月门主,凡事都要有个度,你们有什么恩怨,可以等到仙门大会结束,下了山再了结。” “毕竟……这里是我们飞鹰岭的地方,就当卖给范某人一个面子,如何?” “哼!”流月冷哼一声,没有再说话。 “切,真是无趣,我还以为流月这婊砸会继续强硬下去呢。” “就是啊,这范门主也真是,他要是不给这个台阶,一定会有好戏看的。” “听你们这意思,没打起来似乎很遗憾?我告诉你们,要是真打起来,这次的仙门大会肯定举办不成,到时候哭的还是你们!” “好了,咱们继续吧!” “现在就开始了?还有几个门派没有到吧?”绝尘皱了下眉头,下意识的朝着流月看了一眼,想都不用想,让提前开始仙门大会的人肯定是她。 流月刚准备开口,又是一阵通传声传来,剩下的几个门派,竟然全都一起过来了。 “各位不好意思,我们迟到——” “知道自己迟到,还不赶快入席!”流月先是冷喝了一声,接着说道:“现在人已经齐了,仙门大会可以开始了吧?” 这一次,没有人在有异议。 “各位,请出示你们用来交易的宝贝吧。” 这边范剑秋的话音刚刚落下,流月便大袖一挥,在桌子上出现了三个包装精致的小盒子。 “和往年一样,今年还是由本座开头吧。”流月指着三个小盒子介绍到:“第一个盒子里面装的是,碎星丹,第二个盒子是行军散,第三个盒子是我们瑶仙剑派的瑶仙玉香丸,有想换取的朋友,可以用同等的宝贝来换,当然……首先得能入我法眼才行!” “不愧是瑶仙剑派,出手竟然这么大方!” “碎星丹、行军散,还有瑶仙剑派的独门金疮药玉香丸,每一个丹药可都是好东西啊!” 这边议论声还没完全起来,就有人开始叫价,“流月前辈,我用一颗低品灵石,来换取您手中的碎星丹怎么样?” “不怎么样,低品灵石来开启传送阵的条件都达不到本座要他又有何用?” 沈欢皱着眉头,这三个丹药的名字,他没一个听过的,就忍不住询问了起来。 “碎星丹,服用下去后,可以缩短追星境道修半年的修炼时间,你知道的,追星境想要提升一个小境界,最起码也要十年之久,缩短这半年,就代表可以更早的进入奔月境境界。” “至于行军散,则可以恢复少量的灵气,延长战斗的时间。” “最后的玉香丸是瑶仙剑派的特制金疮药,只要不是太大的伤口,基本上都可以在半个月内复原。” “就这样?”沈欢一脸懵逼,这么垃圾的丹药也能引起这么大的风波? 看来,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 第754章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那两个低品灵石呢?” “我可以用我们门派前辈留下的,神通来换取!” “不知我们门派冶炼的长剑,是否可以换取?若是流月前辈觉得质量不够,我们可以用数量来弥补。” 众人已经纷纷开始开出自己的条件,但流月全都不同意,而且看待众人的眼神之中,很明显写上了垃圾两个字眼。 沈欢咳嗽了两声,见吸引到了众人的注意力,便开口说道:“各位,既然瑶仙剑派的门主这么大架子,不如各位考虑一下和我做交易?” “和你?” “小兄弟不要开玩笑,你根本就不是我们道修界的人,又怎么会拿出我们道修所需要的东西。” “这可说不准,难道你们忘了,他可是新一代的药王啊!” “新一代的药王又如何,在现代这个灵气枯竭的年代,就算他的炼药水平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没有材料又能有多大的作为?” “药王?”这一次众人议论的时候,都没刻意的压低声音,所以在场的流月,很清楚的听到了众人关于沈欢身份的一轮。 药王有多大的名头和号召力,身为一派之掌的流月再清楚不过,“难怪玄阳子那个老家伙,不惜和我翻脸,也要抱下这个小子,我看多半是为了拉近关系,好从这个小药王的手中收取一些好处。” “不过就像那些明白人所说的一样,在现在这个时代,就算是药王也没有太大的用武之地,丹药这种东西还是要看存货,至于医术……呵,医术能够拿来交易吗?” 众人的担忧和议论,沈欢也全都听进了耳朵里,他摆了摆手,笑着说道:“关于丹药品阶的事情,各位不用担心,若是不相信,我也可以当着大家的面做实验。” 沈欢说着手腕一翻,掌心便多出了一颗绿色的药丸,体表晶莹剔透,似乎还隐约传出了一阵香气。 这股香气在炼丹界被称为丹香,拥有丹香的丹药,都会比同级丹药的药效要好上不少。 除去丹香以外,还有一种更为直观的判断方式,名曰丹纹,顾名思义,即丹药上有着玄妙的纹路。 拥有丹纹的丹药,药效将会被发挥到极致,堪称丹药中的极品,甚至有时候还会出现药效越级的情况。 不过对于现在的道修界来说,拥有丹香的丹药,已经是稀世之珍了。 “拥有丹香又如何?药效和作用才是关键!”流月面带不屑,不过内心当中却颇为惊讶。 “流月门主说的没错,丹药还是要看作用,若是作用不佳,就算是出了丹纹也是没用的。” 沈欢笑着说道:“这点还请各位放心,我这枚丹药名曰一命丹,顾名思义,就是有了这颗丹药就等于多了一条性命。” “拥有这颗丹药等于多一条性命?!这、这也太夸张了吧!” “吹牛不打草稿!”冰灵眼中满是鄙夷。 对于沈欢药王这个身份,她一点都不惊讶,主要是因为孙老头儿消失太久,让药王的衔接出现了断层,这些新生代的道修弟子,根本就不知道药王的恐怖之处。 而且在她的眼中,瑶仙剑派这四个字,比任何事情都有说服力,这点从两者待遇就可以看出来了。 药王又如何?拿出来丹药还不是让人质疑!我们瑶仙剑派根本不用解释丹药的作用,只是说说名字,甚至连脸都没露众人就开争先恐后的竞价了。 “当然,这其中是有一些夸张的成分,准确来说,即便是身受重伤,只要在十分钟内不会危及生命,服下一命丹就可以恢复如初!” “嘴上说有什么用,你不是说会证明给我们看吗?”冰灵满脸不屑。 “我这个丹药只有一颗,你确定要我证明?” 冰灵摆出一副,我很精明的样子,“呵,你说了那么多,不过是为了给自己找借口罢了,说白了,这丹药绝对没有你所说的效果。” 沈欢无奈的摇了摇头,“唉,既然如此,我就只好当着各位的面试验一下了,但……话说在前头,我这丹药真的只有一颗,到时候大家可不要后悔。” “哼,若这丹药真的有效,我冰灵圣女会对此事负责!大不了,拿出一颗相同作用的丹药作为补偿就好!”冰灵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一旁流月的表情。 如果这个一命丹真的像沈欢说的那么神奇,她们瑶仙剑派可拿不出来。 药效这般神奇,所需要的灵药肯定极其珍贵,他那么说,可能只是为了动摇冰灵的道心罢了。 谁都没有看到,沈欢的嘴角翘起一丝阴险的笑容,老子强调了两次你才把这话给说出来,真是一个麻烦的女人。 “各位同意吗?” 其他道修也很想看看一命丹是否真的有那么神奇的功效,所以全都摆出了一副拭目以待的样子。 不过大部分人都准备看沈欢的笑话,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以现在社会的资源,可以练出这么神奇的丹药。 况且,冰灵已经说了,要是真的,她就补偿一颗药效差不多的,根本没必要担心。 总之不管沈欢输赢,他们这群人始终都是受益者。 “兔崽子,出来帮个忙。” “让我帮忙?”李老道的表情有些退避,他总感觉要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你帮不帮?”沈欢嘴上这说,同时又用神识传达道:“我这么做,可完全都是为了你孙女!” 李老道纠结了一会儿,咬牙道:“帮!说吧,怎么个帮法?” “你就站在原地别动就好了。”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沈欢说着,对着玄阳子说道:“前辈,可否借您的长剑一用?” “没问题。” “谢谢。”沈欢道完谢以后,对着众人说道:“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话音刚落,他一剑就戳在了李老道的屁股上。 “啊!”李老道没想到沈欢会突然来这么一手,一下子就从原地蹦了起来,“小子,你干什么!” 沈欢没有说话,朝着另一半屁股上又是一剑。 看到这情况,所有的围观群众都蒙了——这、这他妈是什么套路? 第755章暴走中的李老道 “这个新药王该不会是被逼疯了吧?” “看上去挺清醒的,可能是一开始精神上就有毛病吧?” “没有那金刚钻就别揽这瓷器活,我看啊,他就是想弄出点事情转移我们的注意力。” 不仅外人们不清楚沈欢在搞什么,就连李凤仙也是一样,只见她一脸紧张道:“太师叔,你这是干什么,快点住手,我爷爷年纪大了,经不住这么折腾的!” “没事儿,我撑得住!”通过神识传音后,李老道明白了沈欢这么做的原因,对着李凤仙摆了摆手。 “可是——” “没事儿,坐下吧!以免坏了沈欢的大事儿!”李老道疼的龇牙咧嘴,但口中还在替沈欢说着好话,整个场景看起来极其诡异,不少人都咋舌的说不出话来。 “哗众取宠!”冰灵冷哼一声,在她看来,挂着新一代药王称号的沈欢,不过是一个跳梁小丑。 想要借此来转移众人的注意力?呵呵,苦肉计在本圣女这里可行不通! “卧槽!”忽然,李老道又蹦了起来,“别、别再插了,右边都成马蜂窝了,左边还有一点好地方,要不你换换地方?” “差不多了。”沈欢把剑收回,指着李老道的屁股,对众人说道:“不知道在各位眼中,这样的伤口算不算的上是严重?” “够严重了。” “哦,我明白了,他不是在发疯,而是为了证明药效!” “没错没错,既然是伤药就必须有伤者,没有伤者怎么能够看出药效如何呢?” “原来如此,不过把屠宰子伤成这样,真是有够心狠手辣的。” “屠宰子这样都不生气,我看他们的之间的关系,要比我们想象的还要亲近。” “我觉得各位都没有想到重点,屠宰子心甘情愿的被刺伤,可不单单是关系问题,也表明他对沈欢有着十足的信心,也就说……沈欢所说的一命丹,可能真的有起死人肉白骨之效!” 冰灵和流月听到这话,脸色变得有些难看起来,莫不成那一命丹真的如此神奇? 不,不可能! 以现在道修界的环境来看,他根本不可能制作出这样神奇的药物! 虚张声势,哼!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 “那好,现在我就让屠宰子前辈服下丹药,让各位见证一下一命丹的神奇药效。” 冰灵眯了下眼睛,忽然摆手开口道:“等一下!” “不知你这婊——不知冰灵圣女还有什么话说?” “屁股上的伤口我们谁也看不到,究竟刺的是深是浅我们谁都看不到,若你使用花招,只是挑破肉皮,同样无法证明所谓一命丹的神奇药效。” 沈欢皱了下眉头,“那你想怎么样?” “砍掉他一只手臂,若是服用丹药后可以复原,我就相信,你这丹药有着神奇的药效!” 这个该死的女人! 沈欢还没来得及开口骂,李老道就先一步大骂了起来,“你这个小婊砸,是不是非得害死老子你才甘心?” “你道爷我都流了这么多血,你还说是挑破肉皮的把戏,你他妈屁股上血管这么发达啊!草泥马,道爷我这一天的出血量,都比得上你一年的月经量了!玛德智障!” “你——”冰灵气得浑身颤抖,身为瑶仙剑派的圣女,她还从来没有收到过这等侮辱,但对方句句在理,她一时间竟找不出什么话来反驳。 如果对方不是屠宰子,她才不管有没有理,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她生气,李老道比她还生气,“你不是说我们作假弄虚吗?好,道爷我今天把这个机会让给你!” “欢子,把她胸前那两块赘肉给砍下来,然后再服下丹药,给她接上去!” “你——” “你麻痹你什么你!你不是要证明吗?草泥马的智障!”李老道正在气头上,根本不会再去管这么说有没有给对方面子。 难听?老子要的就是难听话! “瞪什么瞪,流月你他妈是不是有意见?” 此时的李老道就像是一只发了疯的狗,见谁咬谁。 “这次确实是灵儿过分了,但……”流月话锋一转,“等到仙门大会结束,我们瑶仙剑派一定会和你好好算算这笔账。” “老子怕你不成,马勒戈壁的!”李老道嘴中的叫骂依旧没停,都说好了结束以后要干架,多骂少骂结果都不会变,还不如多骂两句来解气。 “好了,您消消气,用不着跟这种人计较。”沈欢说着转身看向众人,举起了手中的长剑,“各位应该可以看到这剑上的血迹,究竟是挑破皮,还是刺入骨肉,我想不必在下多做解释。” “为了让各位更直观的看到效果……”沈欢说着,一挥手又在李老道的手臂上砍了一下,可以直观的看到里面的森森白骨。 屁股上的伤口隔着裤子,看的并不是很清楚,远远不如这一剑所带来的震撼。 李老道额头上出了些汗,恶狠狠的瞪着冰灵,“小婊砸,道爷这伤口是因为你才添上去的,记住,下山的时候一定要和长辈们待在一起,不然……可是会出事儿的!” “吃了它。” 李老道连忙接过了丹药,一口吞了下去,他可受不了这样的苦。 丹药刚服下不久,手臂上的伤口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缓慢的恢复。 从露骨重伤到完全恢复,只用了三分钟了!三分钟! “可折磨死老子了!”疼痛感消失后,李老道大松了口气,对着冰灵冷哼道:“小婊砸,看到没,这就是一命丹的威力!” 一命丹是沈欢随口取得名字,实际上这丹药就是他早些时候用来练手的生肉续骨丸。 “厉害!真是厉害!” “这简直可以被称之为神药了,可惜只有一颗,还就这么浪费了。” 在这片感叹声中,也充斥着一些其他的声音,“我记得瑶仙剑派好像说过,会拿出同等级的丹药来补偿对吧?” 此言一出,瑶仙剑派众人的脸色全都难看无比,这样的神药她们瑶仙剑派怎么可能拿得出来。 “诸位,瑶仙剑派身为大门派,一定不会食言的,所以我们无须担心他们赔不赔偿的问题……我这么说,没错吧,流月门主?”沈欢笑吟吟的看着流月笑道。 流月冷哼咬牙道:“那是自然!” 这个该死的小子,从一开始就没想将那颗丹药交易出去! 为了让我等出丑,和羞辱我们,竟然这么大的手笔,很好!很好很好! “好了,接下来我还有丹药,想要与各位交易。” “还有丹药?!” 众人的表情全都兴奋无比,一命丹的功效他们已经见到了,那么接下来的丹药一定也不简单,如今他们的好奇心,已经被沈欢完美的调动了起来。 “没错,我这可丹药的名字叫做——聚气丹!” 第756章被捧上天的聚灵丹 一命丹很少有人听说过,因为这个名字是沈欢信口胡诌出来的,目的是为了隐藏自己会炼制生肉续骨丸这个秘密。 普通丹药分为一到九品,由高到低,在往上则是灵品、仙品和圣品,而生肉续骨丸的定义则为仙品疗伤丹药。 仙品丹药,这对于现代的道修界来说,就犹如一颗核弹一般,如今的道修界之中,就算库存量最为丰富的瑶仙剑派,最多也只不过是拿出一品丹药,灵品丹药几乎与其无缘。 试想一下,要是让这些人知道沈欢拿出的一命丹是仙品丹药的话,会引来怎样的后果? 除了这个原因以外,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因为生肉续骨丸实际上是仙品丹药中的一朵奇葩。 这个丹药的级别判定非常困难,根据药效可分为六品丹药、五品丹药……一品丹药、灵品丹药,以及最终的仙品丹药。 简单来说,生肉续骨丸和那些要么成功成品,要么失败成渣的死定级不同,它充满了巨大的变动性。 但无论在哪个品级内,生肉续骨丸同级丹药中最强大的疗伤圣药。 根据以上条件可以得知,即便品阶不够的炼丹师,也依旧能够炼制出低配的版本。 要是有人知道了沈欢掌握着生肉续骨丸的丹方,很难保证不会有人动邪念。 还是那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个世界上有好人,但也有坏人,日久生情不一定,但日久一定可以见人心。 当然,若真的动起手来,沈欢和苏璃两人联手,可以把这里的道修全部杀光,不过沈欢是一个怕麻烦的人,能不惹事儿就不惹事儿。 就像苏璃曾经说过的那样,沈欢就是一个自己不喜欢惹麻烦,却喜欢帮别人解决麻烦的矛盾变态体。 一命丹因为改名的缘故,没人知道它的本来面目,加上沈欢说过,一命丹他只有一颗,大部分人已经没有再将重心放在一命丹身上。 而且明眼人都看出来了,沈欢从一开始就压根没想过用一命丹去交易,他要的就是一个羞辱瑶仙剑派的机会。 所以,大部分已经将注意力放在了新的丹药上面——聚灵丹! 聚灵丹就是聚灵丹,沈欢没有再像生肉续骨丸那般遮遮掩掩,直接道出了本来的名号。 聚灵丹这种丹药,主要的服务对象就是道修,所以此名一出,立刻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聚灵丹?可是服用就可以追星境修者瞬间恢复全部灵气的丹药?” “我、我没有听错吧?这个、这个年轻人,真的要拿出聚灵丹吗?” “聚灵丹可是三品丹药,恐怕就连瑶仙剑派都没有多少存货吧?” 一命丹只要不死,就算是多了条人命,和只能回复灵气的聚灵丹相比,似乎高了不止一个品阶,但是对在场的道修来说,聚灵丹才是真正的好丹药。 追星境就可以修炼神通,而神通的释放条件除了境界外,还有对灵气的需求。 某些保命的神通招式,甚至需要大半的灵气才能释放,施展完毕后,活则是活,死则是死。 但如果有了聚灵丹,那么意义将完全不同,等于可以让追星境的武者再次使用一次保命技能,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多一命丹药! 而且聚灵丹的妙用源源不绝于此,现在道修界最高的境界,只不过是奔月境,聚灵丹虽是针对追星境的道修,但对于奔月境的道修也同样有用,奔月初期可恢复一半灵气,奔月境中期可恢复三分之一的灵气,奔月境后期可恢复六分之一的灵气。 这些灵气所代表的不仅仅是灵气,同时还有神通的施展次数。 同级别的生死搏杀当中,多一次使用神通的机会,就多一分胜算,有些时候就是这多一次的神通施展次数,就足以取得压倒性的优势,这就是聚灵丹的魅力所在! 也正是目前道修界的悲哀凄凉之处,道修盛行时在普通不过的追星境丹药,如今却变成了保命反杀的超级丹药。 “不知道沈药王的交易条件是什么?”倒也不是所有人都处于兴奋到摸不着边的情况,聚灵丹的价值和效用,远远超越了筑基境界的行军散。 换取后者都那么难,前者的条件自然更加苛刻。 此话一出,兴奋的众人全都冷静了不少。 “条件嘛……”沈欢佯装思考,“除了不和瑶仙剑派交易以外,其他门派只要达到我的心理价位,我都可以同意。” “你——”流月气的有些说不出话,很明显,沈欢是在针对他们,而且刚巧不巧的是,她正好有想要交易聚灵丹的心思。 “对不起啊流月门主,我不是在刻意针对你们瑶仙剑派,只是你们刚刚还欠了我一颗效用等同一命丹的丹药,您如果现在就能偿还的话,我就收回之前的话。”沈欢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真诚,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在撒谎,没办法经历过这么多的事情,除了在自己心爱之人面前,沈欢的演技已经堪称登峰造极了。 你明明就是在针对我们瑶仙剑派! 流月气的冷哼一声没再说话,脸上的傲然之色,似乎是在说,老娘才不稀罕你的东西! 沈欢笑了笑,对着剩下的大会门派代表说道:“各位,现在你们可以出价了。” “我出十块低品灵石。” “十块低品灵石也好意思拿出来?我初两块中品灵石!” “沈药王是名医生,应该需要一套好的医疗工具,我们炼器宗可以帮忙为您打造一套专属的医疗工具,一定会让您满意!可能您对道修界的情况不大了解,我们炼器宗在目前的道修界当中,也是名列前茅的大门派。” 道劫日后,很多副业门派骤然崛起,原因无他,在本身实力大幅度下降,却没办法快速提升的情况下,肯定需要借助外物的力量。 炼器宗便是这些迅速崛起门派中的龙头,举个例子来说,炼器宗就好比世俗中的军火商,掌控着目前道修界所有道修门派的装备命脉。 沈欢现在确实需要一套好的医疗工具,但炼器宗的炼制手段,还远远不能达标。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忽然出现,他的声调和话中的内容,盖过了所有的出价,“一颗高品灵石!” 第757章您这是公主病,得治! 灵石原本并不是道修界的流通货币,道修之间的流通货币和每个时代的普通老百姓都是一样的,它本身的意义,还是修炼以及布置阵法等。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世俗的货币供不应求,加上灵石矿的大量发掘,最终灵石逐渐开始朝着货币的方向开始发展。 要说灵石就是货币也不对,准确来说,灵石存在的意义就像是世俗黄金存在的意义一般,因为无论到什么时候它都不会贬值,加上一些物品超越出了世俗货币的购买能力,灵石逐渐成为了购买高档品的一种伪货币。 灵石分为高中低三个品阶,十颗低品灵石可以换取一颗中品灵石,而中品灵石换取高品灵石,却需要一百颗中品灵石。 换句话说,刚刚提出用高品灵石交换聚灵丹的人,等于是在用一千颗低品灵石,这样的价格,可以说完全已经超越除了聚灵丹的本身价值。 毕竟一颗高品灵石,已经能够做到聚灵丹所做的一切。 听到有人要用一颗高品灵石,换取聚灵丹时,众人纷纷侧目,开始寻找出价之人就连瑶仙剑派的掌门流月也是如此。 这里资源最丰富的就是瑶仙剑派,但就算是瑶仙剑派,也不敢轻易的拿出高品灵石来作为交换条件。 聚灵丹只能恢复灵气,但高品灵石不仅能够恢复灵气,还能够用来突破境界,并且一颗高品灵石,就算是奔月境后期的道修,也需要补充数次灵气,才能将其消耗完毕。 众人寻找出价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人,竟然能够玩出这么大的手笔,二是想看看究竟是哪个傻哔竟然会干出这么得不偿失的事情。 可他们找到出价者时,脸上却充满了意外,在场之人,谁都没有想到,出价的,竟然会是这次主办方、飞鹰岭的门主——范剑秋! “各位不要这么看着我,我并非是人傻钱多,只是觉得聚灵丹的作用对我来说,要远远超于高品灵石。”范剑秋顿了一下,继续解释道:“众所周知,我们飞鹰岭是主修肉身的门派,对于灵气虽有需要,但并不像在座的各位那般重要。” 飞鹰岭想要突破境界,除了灵气达标以外,还需要肉身达标,高品灵石对他们来说确实显得有些无关紧要,所以他说出这个理由,也没人觉得不妥。 “高品灵石蕴含的灵气虽然丰富,但毕竟时大自然的产物,将灵气吸收到体内后,还需要炼化,知道杂质全都祛除后,才能为自己所用,而炼化这个过程需要不短的时间,与瞬间便能补充一半灵气的聚灵丹相比,两者之间的差距就显现了出来。” “沈药王,不知道我的这个价位,您是否满意?” 这边沈欢还没考虑好,苏璃便开口说道:“你不是一直在想办法突破到逐日境界吗?现在契机来了,一颗高品灵石,再加上带有灵绊的淡金色灵气,差不多足够让你晋升到逐日境界了。” 在道修昌盛的年代,逐日境界代表着不步入成仙的门槛,五灵术法的出现,更是让他们和普通的世俗中人,出现了肉身以外上真正意义上的差别。 也正因如此,逐日境在行话中,也被称为半仙。 称为逐日境高手,也代表着沈欢,将和现代正统道修界拉开巨大的鸿沟,甚至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横行无忌。 就算是碰到隐世家族中的天阶高手,也不必有任何的畏惧。 “范门主都这么痛快了,我又怎么会不答应呢。”沈欢说着,便将手中的聚灵丹递给了范剑秋。 范剑秋也毫不犹豫的命手下,将高品灵石交到了沈欢手里。 “哼!聚灵丹再怎么强大,说到底也只不过是恢复灵气的回灵丹药而已。”流月冷哼一声,打开了装着碎星丹的丹药盒子,“缩减修炼时间的丹药,才是我们道修真正所需要的。” 流月这话说的没有任何问题,对与内丹流的道修来说,本来就是自身的实力最为重要。 果然,碎星丹一亮相,便把到修门的眼光吸引了过去。 道修追求实力的最终目的是什么?飞升成仙,长生不死! 所以,即便是对寿命比普通人长上几倍的道修来说,时间也很是紧要,半年,若是节省下这半年的时间,还可以干很多更加有意义的事情。 还好有碎星丹在,不然非得让这个小子抢了风头不可! 瑶仙剑派的弟子们,都那么爱要面子,更何况是她这个门主,俗话说得好,上梁不正下梁歪,瑶仙剑派的弟子们之所以会养成如此自傲的性格,和身为门主的流月脱不了干系。 “呃,不好意思,打断一下大家。”沈欢咳嗽了两声,“那个……我的交易环节还没有完呢。” 听这话,一名道修忍不住脱口而出,“莫非你还要其他丹药?!” “是啊。” “可你刚刚明明说——” “我说的是还有丹药要拿出来交易,却没有说具体数字啊。” 流月再也忍不住了,气得直接站起,“小子,你是不是要和我作对到底!” “流月门主,您怎么能这么说呢!我一个道修圈子外的人,和您又是第一次见面,无仇无怨又哪来的作对啊!”沈欢正说着,忽然摆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哦,我明白了,您啊,就跟世俗里那些千金大小姐一样,凡事都顺心顺意惯了,这一遇到不顺心的事儿,就感觉有人在刻意针对你,这叫做公主病!” “这病得治,刚好我是一个医生。” 拿自己这个一派之掌,和那些世俗千金相比?这明显是在侮辱自己! “不过还好了,有一种病症比您这个还可怕,叫做中二公主癌,一不顺心,就感觉全世界都在针对您,好像整个世界都是围绕她在转动一般。” “沈欢!!!”流月身体爆发出一股强大的灵气,原本俊美妩媚的脸蛋,也开始变得狰狞起来,看那表情似乎是恨不得杀了沈欢解恨。 至于直面受到冲击沈欢来说,他脸上压根一点恐惧的表情都没有,脸色平淡的将右手举起,“各位朋友,我这次拿出来交易的是——凝星散!” 第758章借花献佛?折花献佛! “凝星散?!” 丹药名字一出,在场之人无不倒吸冷气。 道修界目前最高的境界是奔月境,但大部分的道修还停留在追星境界,就算这些个门派门主不需要,未来接替他们的弟子也需要这种神药。 凝星散,和碎星丹都是属于追星境用来提升境界的药物,但是前者的效用要远远强于后者。 一个是节省半年的修炼时间,一个是服用过后,直接凝聚一颗星曜,孰强孰弱,高下立判! 所以,凝星散的出现,比聚灵丹的出现更加令人震撼。 现在所有人都看出来了,沈欢不仅是在针对瑶仙剑派,而且还是狠狠的针对。 你有玉香丸?我有一命丹! 你有行军散?我有聚灵丹! 你有碎星丹?我有凝星散! 沈欢所拿出的药物,全都和瑶仙剑派一一对应,不仅如此,这些丹药的效果,全都要比瑶仙剑派拿出来的好上数倍,堪称神药。 现在在场的众人,终于明白,药王两个字代表着什么意义。 一命丹沈欢说了只有一颗,但聚灵丹和凝星散人家可没有说只有一颗啊! 难怪向来以老好人著称的玄阳子,会因为流月对沈欢的态度而生气。 别说他们太乙金光门了,要是这些门派一开始就知道沈欢有着这样的底蕴,早就拎家伙和瑶仙剑皮开干了! 炼器宗能够因为道劫日而崛起,像沈欢这种和炼丹师差不多的存在,自然也会在道修界饱受欢迎。 “凝星散的效用想必大家都听说过,效用我就不再多说。”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这一次,我将会进行一场有目的的交易。” “这话是什么意思?”有人不解的问道。 “你傻啊,他的意思是说,只有指定物品才可以交换!” “不知道他想要什么……如果是兵器的话,我们炼器宗倒可以提供,但看他刚才的神色,似乎并不怎么需要兵器。” 众人的心情都有些忐忑,他们很想知道,沈欢到底会选择什么物品来进行交易。 “对了,忘了附加一个条件。”沈欢故意把话说了一半,然后看向了瑶仙剑派的流月。 流月咬牙切齿道:“竖子尔敢!” “流月门主,我真不是针对你们,真的。”沈欢眨了眨无辜的大眼睛,“你知道的,刚才的丹药,你还没——” “我还!” 凝星散的魅力太大了,现在冰灵圣女,已经是追星八曜的境界,只要再凝聚一颗星曜,就可以借助门派内的丹药,不消数年,就可以突破到奔月境。 瑶仙剑派的追星境弟子多如牛毛,但真正达到奔月境的,除了她这个一派之掌以外,就只剩下那位一直闭关不出的太上长老了。 若能够再多一名奔月境的修士,那么瑶仙剑派道修界第一的位置,将无人可以撼动! 流月能够明白的道理,其他人自然也能明白,对于凝星散的渴望,在场的没有一个人比她弱。 “一命丹多一命,这样的稀世丹药本座拿不出来,但在数量上却可以弥补,我用大量的玉香丸来赔偿于你!” “这个……”沈欢的表情有些难堪。 其余的人也开始议论起来,“开什么玩笑,自己都说了,一命丹多一命,你们门派秘制的玉香丸虽然厉害,但比起这一命丹可差远了!” 丹药品级之间的差距,是不可能用数量来弥补的,就算一百颗也抵不上半颗一命丹。 之前人们不敢当面议论,那是怕得罪瑶仙剑派,失去交易的机会,至于现在——人家沈药王可比这个满是婊砸的门派要强多了。 人的本性就是贪婪的,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沈欢的显露的手段,已经完全超越了瑶仙剑派。 玉香丸?垃圾!行军散?垃圾!碎星丹?垃圾! 不仅她们的丹药是垃圾,就连她们的门派也是个垃圾! “你们说什么!”沈欢反抗也就算了,现在竟然连这些乌鱼杂碎也开始正面反反抗,向来自命女神的流月,怎么能够忍受这样的侮辱! “嘴巴长在我们身上,我们自然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和你有什么关系?” “咳咳,我觉得吧,某人坐的位置不大妥当,根据规矩,这首位似乎是由主办方来做的吧?”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想要得到他人的尊重,首先要学会怎么去尊重他人,某些人的素质,啧啧,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啊!” “铮——” 冰灵拔出长剑,指着众人道:“你们这些胡言乱语的狂徒,是不是不想要舌头了!” “小丫头,长辈们说话有你什么事儿?坐回去!” “王兄,这句话可就有些不妥了,俗话说的好,教不严,师之惰,什么样的徒弟,就有什么样的师父……我的意思是说,有什么事儿要怪罪的,是她的师父,而不是这样的黄毛丫头啊!”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当初将瑶仙剑派捧上神坛的是他们,现在将瑶仙剑派踩入地狱的也是他们。 因为沈欢这个人的出现,瑶仙剑派的威名,将再也不复从前。 “大家稍安勿躁,我是第一次出现在这仙门大会之上,流月前辈她们门派的弟子对我有所质疑也是应该的。”沈欢前一句还说的通情达理,但后面就开始改变风格了,“但是损失了东西总得要有赔偿。” “一命丹一样的丹药,本座拿不出来……告诉你,不要刻意刁难本座!” “您这被害妄想症也太严重了,要不要我给您开服药呢?”不等流月开口,沈欢便继续说道:“很简单,在座的有几位,你就给我几个玉香丸吧。” 道修界虽然没落了,但也有五六十个门派,这还是没算已经被屠道者灭门的那十来个。 “六十颗玉香丸……”流月如有所思,开口道:“好,我给你!” “我就说嘛,瑶仙剑派身为现在正统道修界的第一大派,又怎么会轻易食言呢。” 沈欢接过丹药,客套了几句以后,忽然一脸郑重的对着众人说道:“各位前辈,因为在下地位的卑微,导致各位错失了,获得一命丹的机会,为了表示歉意,我就送各位每人一颗玉香丸,来作为补偿吧。” 这话一出来,众人才明白,沈欢为什要和参加大会门派相等的数量了。 “噗——” 而流月听到这话,更是气得喷出了一口鲜血! 第759章坑爹,混灵果竟然真的在她那儿! 心眼小的人,向来活不长。 这是孙老头儿在传授养生之道的第一句话,想要长命百岁,有一个好心态是最基本的基础,也是养生之道中最重要的。 心宽无怒,自可长生。 诸葛亮三气周瑜,把小心眼的周瑜活活气死,这事儿先不说是不是真的,但有件事儿一定是真的——那就是,人在极度生气的情况下,把自己气死是完全有可能的。 这就是心理战当中的,攻心之计。 如今流月气的吐血,就是最好的证据。 沈欢怕麻烦的主要原因,就是在这儿,他知道自己的度量有多大,所以面对麻烦自然是有多远走多远。 就拿现在这情况来说,在某些圣母婊的眼中,沈欢的行为没有一点点的君子风度,根本配不上男子汉这样的称呼。 君子风度?那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管他妈你是男是女。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连女人自己都开始提倡男女平等的年代!君子风度?绅士礼仪?摆脱,这正是国外发起女权主义的关键好么! 在这真正的女权主义者眼中,是鄙视,是不尊重,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 你说双标狗的典范,伪女权主义者?那不是人,是妖孽! 国内有个著名的相声演员曾经说过,不明白任何事就劝你大度点的人,要离他远点,雷劈他的时候会连累到你。 其实沈欢的手段已经很仁慈,只是简单的打脸而已,若真的想报复,早就暴露实力,将这些瑶仙剑派的自大婊,先啥后杀,再啥再杀了。 对于瑶仙剑派,这种常年隐居深山,又全是女性弟子的门派,应该不存在艾滋病这种东西吧? 不对,这可说不准,根据科学理论得出的报告,这种病,在基友和姬友之间的发病率可是远远高于普通人群。 “好了,既然瑶仙剑派已经偿还了债务,那么接下来的交易,她们也可以参加了!” “沈药王,这玉香丸和您的一命丹相比,可是差得远了,您真就这么同意了?” “就是就是,这怎么能就这么算了呢。” “刚刚她们不是说,要挖了您的眼,割了您的舌吗,现在也让她们做一样的事情,来赔礼道歉才行!” 人在高位时,有多少人捧你,在你落寞时,就会有多少人来踩你。 已经被气出内伤的流月,在众人的攻击之下,已经快要昏厥过去了。 “好了,各位,落井下石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咱们还是来说说,指定物品交易的事情吧。” “你想指定交易什么?” “混灵果!” 小心眼的人,是有好处的,最起码是在记事儿这方面,沈欢刚才虽然一直在打脸解气,可却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来参加仙门大会的目的。 从入座后,基本上就再也没有说过话的李凤仙,在听到这话以后,脸上充满了震惊。 她以为沈欢已经忘记了…… 什么样的感情是最痛苦的,当你绝望时,他忽然出现给予你希望,当你充满希望时,他的离开又开始让你绝望,周而复始永不停歇。 令人疼的,永远是爽快的刀,令人生不如死的,却是温柔之刀,它会说着这世界上最动听的语言,然后一刀一刀的割下你的皮肉,让你在幸福与痛苦之中来回挣扎。 “混灵果?那是什么东西?” 露出疑惑神态的,不止一个人,毕竟混灵果是混沌时期的产物,再加上道劫日的冲击,知道的人,已经很少了。 “原来如此!”已经被气的吐血的流月,忽然大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沈欢心中生出了一股不祥的预感。 流月擦去嘴角的血迹,目光中有些得意,“我笑是因为,除了我,在场的人,绝对没有一个能拿出混灵果,他们之中,甚至还有很多,根本就不知道混灵果是什么东西。” 该死!想什么来什么,这个女人手中竟然真的有混灵果! 沈欢很郁闷,这就好比,你在大街上和一个令你很是恼火的中年人干了一架,但到了女朋友以后才知道,你刚刚揍得那个是你的未来岳父。 简单来说,就两字,坑爹!五个字,真尼玛坑爹! “不用紧张,可能只是这个女人想糊弄你罢了,混灵果那么稀有,她怎么会有!”李老道可不相信瑶仙剑派能拿出混灵果这种东西。 “不,她可能真的有,还记得之前她对凤仙的态度吗?她很明显是有可以改善体质的东西,而这个东西,很可能就是混灵果!” 李老道听后一愣,“那这可就难办了。” “不要再窃窃私语,你到底换不换?”流月再次恢复了上位者独有的态度。 “换!” “不过我觉得就这么换的话,有些不大值得,毕竟只是追星境的药物而已。”流月语气玩味道:“如果再加上你一条肢体的话,我或许会大方的同意哦。” 沈欢笑嘻嘻的说道:“你还是不换了。” “各位,我现在更换指定物品——” 不等沈欢把话说完,流月却是着急了,“你要混灵果很明显是想改善那个小丫头的体质,而能够改善她体质的只有混灵果!” “在你的认知里或许是这样,但在我的认知里却不是,混灵果没有,我可以交易其它的天材地宝,反正只要能偶炼制出我想要的药品就够了。” 面对沈欢这样淡然的态度,流月再次进入方寸大乱的地步,她本以为自己可以借此扳回一城,没想到最后迎来的却是这样一个结果。 不可能,他一定很需要混灵果,不然不可能进行指定物品交易,但若真的像他说的那样,可以退而求次的话…… 如果是其他物品,流月会选择赌一把,但现在她面对的是凝星散,是瑶仙剑派再添一名奔月境高手的希望。 “沈药王,又何必更换物品呢,方才妾身只不过是在开玩笑而已。” 沈药王?妾身? 听到这话,在场的人都有些回不过神来,这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流月神女吗? 第760章组建道盟? 沈欢的目的就是混灵果,现在瑶仙剑派已经先示弱,他也没必要为了面子,而把混灵果给弄没了。 “好吧,看在您这么有诚意的面子上,我就给你换吧。”沈欢脸上有些无奈,看上去似乎有些不情愿。 “混灵果是吗?”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候,范剑秋又开口了。 流月潜意识觉得这个被自己忽略鄙夷的飞鹰岭门主,接下来要说的,绝对不是什么好话,“范门主,你什么意思?” 范剑秋挠头笑了笑,“那个……我没什么意思,就是觉得吧,我也需要这包宁凝星散。” “您知道的,我们飞鹰岭的总体战力虽然不错,但在道修境界上,一直是一个巨大的污点,有了这凝星散,那么我们飞鹰岭,就可以出现第一个奔月境修士了。” “哼!想得美,你有混灵果吗?”流月冷哼一声。 范剑秋笑了笑,“不好意思,混灵果这东西,我还真的有。” 说完,他便命人拿来了一个小盒子。 盒子被打开后,里面放着一个和李子差不多大小的水沟,整体呈现的是一种不规则的圆形,底色呈黑色,在上面还长有一些灰斑。 沈欢朝着玄阳子投过去了一个询问的眼神,玄阳子微微点了点头,“没错,和书籍中记载的一样,这就是混灵果。” “放肆!”流月再也忍不住了,她们瑶仙剑派身为现代正统道修界的龙头巨鳄,今天所遭受的屈辱实在是太多了。 沈欢仗着太乙金光门,和自己药王的身份,可以为所欲为,但这飞鹰岭又算个什么东西? 就凭他们的实力,也敢在自己手中夺食? “范门主,你这可就不地道了,是赤裸裸的截胡啊!” “有什么地道不地道,让,那是看情面,不让,也是理所当然,不过这瑶仙剑派,和我们在场的各位,应该都没有什么情面可言吧?” “咱们也无需落井下石,仙门大会之前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同样的指定物品,选择谁,皆由交易者本人决定。” 流月如今也知道大势已去,她对着沈欢质问道:“说,你和谁交易!” 她的态度依旧很嚣张,但和以前相比,那真是收敛多了。 这要是放在以前,她问都不问,一定会斩掉范剑秋一根手臂,然后再对沈欢质问。 对她这种自打接任掌门以来,就高高在上的神女来说,现在所做的事情,实在是太没有面子了。 沈欢要的是混灵果,不会去管什么面子问题,他沉吟了一会儿,对着流月问道:“流月门主,不知道你的混灵果在哪里?” “混灵果是稀世之珍,我自然不会带在身上……你这么问,莫非是不相信我们瑶仙剑派?” “对不起啊流月门主,这和信不信没关系,既然你现在手里没有混灵果,那这包凝星散,自然就是这位飞鹰岭门主的了。” “你——” 面对流月你仿佛想要杀人的眼神,沈欢泰然处之,说道:“别这么看着我,在下也只是公事公办而已,范门主,这包凝星散,是您的了。” “多谢沈药王!”范剑秋当着流月的面,大大方方的接过了凝星散。 “这下子你有救了。”沈欢说这话的时候,处于站立的姿态,下意识的伸手抚摸了一下李凤仙的脑袋。 摸头杀。 李凤仙整个身体都僵硬了,她从没想过,自己能在沈欢哪里,迎接到这么温馨的待遇。 她没敢说话,有些害羞的低下头。 平时稍微一亲近,她就会脸红,更别提大庭广众之下了,她很想回应沈欢,但现实却不允许她这么做。 “好!范剑秋,今天这件事儿,我流月记下了!” 流月放起了狠话,当着这么多门派的面,放出威胁之语,在整个仙门大会上,估计也只有她一个人了。 范剑秋不冷不热的笑了笑,“流月门主,我只不过是争取一下自己需要的东西,您这么威胁我——是什么意思?” “哼!” 流月没有说话,只是冷哼一声便坐回了原位。 至于冰灵等瑶仙剑派弟子,都想开口出声,却一一被流月给拦了下来。 会咬人的狗,都是不会叫的。 这一届仙门大会龙头的位置,注定因为沈欢的出现而消散,想要找回面子,那就只有一个办法,等到仙门大会结束,众门派下山时,随便杀掉几个侮辱瑶仙剑派的掌门弟子就够了。 无论道劫日前,还是道劫日后,弱肉强食是整个道修界永远都不会改变的主旋律。 如今已经得到了混灵果,按照原本的想法,沈欢会选择直接离开,但仙门大会毕竟还没有结束,要是突然离去,这些道修多少会觉得有损颜面。 要是因此在惹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那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接下来的交易对众人来说,都挺顺利的,不过这些顺利只是对其他门派来说,准确的描述应该是——除了瑶仙剑派以外,大家都很顺利。 除此之外,飞鹰岭门主成了除沈欢以外的,第二大热门人物,因为他是仙门大会交易量最大的存在,不仅在“买”东西时极为豪放,就连那些“卖”的东西,也一点都不比沈欢的差。 飞鹰岭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财大气粗了? 这是参加仙门大会老客的共同疑问,要知道,原本飞鹰岭的强大,是来自于门派的整体实力,而非库存量。 难道说……飞鹰岭这么多年,一直是在扮猪吃虎? “好!好!好!”流月连道了三声好,对钵满盆盈的范剑秋冷声道:“范剑秋,咱们等着瞧!” 说完,便一甩袖子,准备走人。 目前道修界遗留下来的传送阵,都是单向传送,所以就连财大气粗的瑶仙剑派,也不得不选择走路回去。 可她们刚刚起身,就被忽然出现的飞鹰岭弟子给拦了起来。 “范剑秋,你想动武不成?” “流月道友无需着急,我只是想说一件事儿,关乎咱们道修界兴盛存亡的事情。”范剑秋也不管流月会不会反抗,就直接起身说道:“众所周知,在道劫日之后,我们道修的地位越来越低,甚至被武者骑在头上。” “这是我们的风格吗?不是!” “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够联合起来,组成道盟,既然是道盟就必须有盟主,剑秋觉得,自己就是盟主之位最合适的人选!” 整个会场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唯有沈欢一人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 原来闹了半天是为了这个,看来自己猜测的并没有错,这个范剑秋敢这么猖狂,肯定是有所准备! 第761章挡我者死!现在还有意见吗? 众人在听到,范剑秋组建道盟这个提议时,脸上还都挂着笑容。 一些人是认同了范剑秋的说法,道劫日后,道修的地位越来越低,被武者骑在头上,也是不争的事实。 在三十年前的一个夜晚,一个在道劫日前,曾经无比昌盛的门派,因为和隐世家族发生口角之争,而惨遭灭门! 也就是自那一天起,道修的骄傲被完全击碎。 还有一些人,则是和沈欢一样,猜测出了范剑秋的真实目的。 让道修界重新恢复荣光?放屁! 一群乌合之众联合在一起,还是一群乌合之众,无论是道修还是武者,实力都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毫不留情面的说,只要隐世家族派出一两个天阶高手,不消数日,就可以将如今的道修界搅乱的七零八落。 身为一派之掌的范剑秋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由此可见,范剑秋的这个提议一定不会像表面那么单纯。 既然知道,又为什么要笑? 若是道盟组建成功,这盟主可绝对轮不到他范剑秋来当! 至于那些势力较弱的门派,则等着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当范剑秋提出自己当盟主的时候,前者的心理发生了巨大的起伏,而后者之中,有人准备打脸,有人准备看戏。 “飞鹰岭在道劫日后虽然发展不错,但这盟主的位置,可还轮不到你范剑秋来当吧?” “不错,论资历,论实力,论地位,你们飞鹰岭都无法服众,我同意你组建道盟的提议,但这盟主的位置,则要好好思量思量了。” “你有身为一派之掌的实力,却没有身为一盟之主的实力,这份差事,还是找一个合适的人来做吧。” 众人的话,大多都是在不满范剑秋关于盟主的提议,从另一个方面讲,他们也算是默认了组建道盟这个想法。 无欲无求,是道修曾经的代名词,但随着时代发展,道早已不再是道。 到了近代,道劫日的发生,让道修日渐衰落,最终变得和拥有超能力的俗人没有什么区别。 他们和世俗中人一样,向往金钱、向往权力! 范剑秋的道盟提议,更是将这些人的野望,完全激发了出来。 “范剑秋,你好大的野心!”流月面色冰寒,她们瑶仙剑派虽然嚣张,可却从来不敢将这件事儿放到明面上。 大部分人都可以接受暗地里的压迫,但却无法面对明面上的冲突。 这就好比,男人们对于在家里受压迫,一般都不会表现出反抗之心,毕竟家里的事儿外人又不知道,在外面他们还以像往常一样吹牛逼。 但如果老婆们,出去大肆的宣扬自己是一家之主,自己怎么怎么骂男人,丈夫都不敢吭声之类的话,那么一定会遭受到剧烈的反抗。 每个人都是有血性的,所以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好脾气,之所以觉得对方脾气好,要么是接触的浅,要么是还没触碰到对方的底线。 这些门派,就像是在家被叫骂呵斥的老公一样,他们可以接受暗地里的统治,但绝对无法容忍将统治搬到明面上。 瑶仙剑派正是因为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一直没有提出道盟这个概念。 范剑秋如今敢提出这样的说法,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极度的自信,就算这些道修门派开始反抗,他也能够凭借飞鹰岭的实力镇压下来。 二是——脑袋被门夹了! 连瑶仙剑派都没有这样的实力,飞鹰岭会有吗? 明知道会遭遇反抗,还说出来,也只有傻哔才会这么做。 “野心?不不不,流月道友,你误会了,我只是让我们道修茁壮成长,重回王者的宝座而已。”范剑秋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想刚才我们飞鹰岭所表现出的实力,大家都看到了,我不做盟主,又有谁坐得起这个位置呢?” “放屁,若是以库存来衡量实力,我瑶仙剑派才是第一!” “贼子野心!” 瑶仙剑派的弟子开始表示自己的不满,今天是她们第一次感受到憋屈两个字怎么写,正愁没地方出气的时候,范剑秋却主动站出来往枪口上撞。 范剑秋手腕一抖,衣衫划破,露出两只锋利金属爪子,接着瞬间消失,等他再出现的时候,金属爪子上面,已经沾满了鲜血。 直到两名瑶仙剑派弟子的脑袋跌落在地上时,众人才终于知道发生了什么。 道修界的明争暗斗是有不少,可像范剑秋这样当众杀人的还是头一遭,并且杀的,还是瑶仙剑派的人。 范剑秋不过是一个追星九曜的存在,流月虽然刚晋升奔月境后期不久,但那也是实打实的奔月境修者。 一个大境界的差距,就像是一道永远也无法逾越的天堑。 越级挑战?根本不可能! 先不说两者实力上的差别,光说这流月身上的护命法宝都不知道有多少,除了保命的,还有一些带有攻击性的。 这些个法宝要是全都动用起来,流月根本不用出手,就可以把范剑秋这个以修体为主的道修给碾成渣滓。 “我杀了你!”流月参加仙门大会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装逼,带来的弟子,自然都是瑶仙剑派的精锐。 就在眨眼之间,两名瑶仙剑派的弟子就死了,这个结果已经不单单是挑衅那么简单了。 范剑秋见流月朝自己冲过来,一点都不紧张,像是自言自语一般说道:“方才有道友觉得我不够资格做盟主,现在我就让你们看看,我有没有做盟主的资格!” “挡我者——死!” 刹那间,范剑秋和流月全都化为了两道影子重叠到了一起,在“死”字出口时,一个人影跌落了下来,同时另一个人影也停下动作,将脚踩在对方的腹部,“流月,老子忍你这个王八蛋可是忍很久了!” 流月用手紧紧的捂住腹部,在那上面有着三处明显的血窟窿,因为受伤过重,她的意识已经逐渐开始昏迷。 “师尊!”冰灵看到这个情况连忙上前,可没走两步,范剑秋的金属爪子便出现在了她的面前,“再往前一步,老子就杀了你!” “我就是道盟的第一任盟主,你们,还有意见吗?” 范剑秋一脸傲然的看着众人,他选择了最简单粗暴的路子——武力镇压! 刚说完这话,他忽然笑了起来,“沈药王,您这是准备去哪啊?” 本来准备偷溜的沈欢,听到这话以后,心里直接把范剑秋的祖宗十八代,从头到尾的骂了一遍。 草,早知道就不看戏了! 第762章范剑秋的诱人条件 “呵——呵呵——”沈欢像是跳机械舞一般,僵硬的移动着身体,“这是你们道修界的事儿,和我这个圈外人没关系,你们继续,继续。” 在说这话的时候,他稍微挪动了一下身子,将李凤仙护在了身后。 玄阳子和屠宰子都有自保的能力,若对方拿李凤仙下手,那可就糟了,这也是为什么沈欢喜欢单独行事的原因。 一个人,不需要太多的顾忌,尤其是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内,因为没人认识自己,也不怕对方找自己家人的麻烦。 “圈外人?”范剑秋笑了笑,“都参加仙门大会了,那自然是自己人……两位太乙金光门的前辈,沈药王有他走的理由,你们两个这是?” “太乙金光门自由惯了,不会参与任何组织性的活动,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李老道说着,又给自己灌了两口美酒,“对了,你宰了这几个瑶仙剑派的臭娘们儿,道爷我表示很高兴。” “还有什么其他要说的吗?没有的话,我们就走了!”也不管范剑秋有没有答应,李老道便像前几年流行的杀马特一般,帅气的甩了下头发,示意众人离开。 可惜还没走两步,范剑秋就如鬼魅一般,用金属铁爪拦住了众人。 “沈药王可以走,但两位前辈就不必走了吧?太乙金光门虽然已经没落了,但话语权还是很大的,你们要是起了先锋带头作用,众人一定会觉得我只是在捡软柿子捏……” 范剑秋这话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他要证明自己,证明自己无论软柿子还是硬柿子都敢捏! “那我走了!”沈欢拉着李凤仙的手就往外走,现在这个情况不动武是不可能了,必须尽快把李凤仙送走,然后过来支援李老道和玄阳子。 “等一下!” “还有事儿?”沈欢忍不住皱了下眉头。 范剑秋咧嘴一笑,“有点事儿,既然您说不是我们的人,自然也没办法参加仙门大会,但您却进行了仙门大会的交易,这不是矛盾的嘛。” “那你想怎么样?” 脾气好坏要看对什么人,范剑秋这个人沈欢就很不喜欢,没有一点眼力劲。 范剑秋用下巴指了指沈欢手里的混灵果盒子,“你要想走也可以,把混灵果给我,你就可以离开了。” “你的意思是说,我不把混灵果交给你,你就不放我走,并且我就算交出了混灵果,你也不会把凝星散还给我对吧?” “没想到您的理解能力这么强,没错,就是这样。”范剑秋大方的承认了。 沈欢错了步子,“我要是不给呢?” “死。” “呵,你觉得你能杀我?” “不是能不能,而是敢不敢的问题。”范剑秋摸了下鼻子,“屠道者水墨牌的威力我很清楚……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是朋友吧?” 刚才沈欢出现的时候,他就已经了解过了沈欢的身份资料,虽然不多但大概也能理解了。 朋友?沈欢差点没忍不住给他一个大耳光子,你他妈交的都是屠道者这种朋友? “怎么说?” “你没有半点的实力,却能保住屠道者想要杀的人,除了面子这个东西,我想不到其他可能。”范剑秋摆出一副我叼我炸天的表情,来回踱步道:“药王的医术虽然厉害,但也没到起死回生的地步,而且药王这个称呼一看就知道,他擅长的应该是制作丹药,而非救死扶伤。” “在别人看来,屠道者或许是想杀你,但我却觉得,他是用这种另类的办法在保护你。” 这个可能沈欢也曾经想到过,但很快就被屠道者的行为给打消了,怎么说呢,屠道者要是当他是朋友,那沈欢的朋友可就太多了。 算起来,这些不明不白出现的人物当中,只有一个人可能是他的朋友——疯道士。 这是沈欢心中最大的疑惑之一,疯道士到底是谁?为何能够一眼认出自己的身份,而且还亲切的叫着欢子,最最最重要的事情,他好像知道很多的事情,并且一早就认识自己。 “但是你和这位朋友联系的恐怕并不多,你应该还不知道,屠道者在屠灭虎头山以后,就再也没出现过了。” 一听这话,沈欢才想起来,屠道者似乎很久没有在自己的视野内出现过了。 难道……他出了什么意外?! 应该不可能,除了大帝和阎罗王以外,恐怕还没有什么人能够伤到他,更别提杀他。 “当然,就算他在我也无需恐惧,我敢做出这样的事情,就代表我拥有对付屠道者的办——”范剑秋正说着,两眼忽然变得比直无比,因为……一张刻画着万剑的水墨牌,凭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回过神后,他做的第一个举动,就是用手中的金属爪子,撕裂水墨牌,但当他挥舞手臂的时候,那张水墨牌又凭空消失了。 沈欢用手不停地拍着胸口,没好气道:“我说范门主,你这样很容易出事儿的好么。” 幻觉? 范剑秋揉了揉眼睛,发现真的是幻觉以后,大松了口气,吹牛是吹牛,在教派的人没有过来之前,屠道者骤然到来的话,他只有死路一条。 “沈药王多虑了,我只是挠痒痒而已。” 挠痒痒?你刚才看到的幻觉,就是老子制作出来的,别搁那儿装逼了。 “沈药王,我很中意你的制药能力,道盟有你的加入,一定会变得昌盛无比!如果你不选择加入的话——”范剑秋脸色忽然一冷,呵呵笑了两声,接着面带暖意道:“你只要把混灵果给我就好,咱们各不相干,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走的我的独木桥。” “我——” “先别急着回答,我刚才交易时拿出来的那些东西,只不过是我们飞鹰岭库存的冰山一角罢了,只要你加入我们,我可以保证,你一定会有源源不断的药材,用来炼药。” “不仅如此,我还可以给你提供你魂体双修的成仙之法,你们中医的养生之道,最多增添一就甲子的阳寿,而有了修炼之法,你将会长生不死!” 范剑秋说着,忽然张开双臂,对着众人说道:“不止是沈药王,大家也是一样,只有拥护我为盟主,这些全都不是梦想!” “我的实力提升的如何厉害,想必大家都看到了,不怕实话告诉你们,从一名追星九曜的武者到现在这种实力,我只花费了半年的时间!” 此言一出,众人一片沸腾。 范剑秋能够秒杀流月,就代表他的境界至少也是奔月境大圆满。 半年,从追星境到奔月境圆满,这样的诱惑足以让所有人动容! 第763章过界者,死! 证明?范剑秋本身就是最好的证明! 道修的目的是什么?跳脱生死循环,成为远超人类的仙神! 什么狗屁丹药!什么富贵权力!什么江山美人!对于道修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长生不死的寿命,以及吞吐日月的实力,拥有了这些,还有什么得不到? 他们的性格心思,为什么越来越朝着世俗之人发展,就是因为他们知道——道劫日后无逐日,飞仙化神终成空! “我拥护范门主成为盟主!” “鄙人参见盟主!” “在范盟主的带领下,我们道修界一定会恢复往日的荣光。” 哈哈哈,看啊,这就是那些原本用脚趾头瞧自己的道修界高人,这世界上没什么是不能收买的,之所以没能把对方收买,只不过是因为筹码够而已。 “对不起了,我对长生不死没有兴趣,这是混灵果,你拿去吧。”沈欢说着便将盒子扔到了范剑秋的手里,然后拉着李凤仙转身就准备离开。 竟然有人拒绝了长生不死?这、这怎么可能! “盒子是空的?!”范剑秋很快就回过了神来,挥手道:“拦下他!” 看着将自己团团围住的飞鹰岭弟子,沈欢脸上充满了不耐烦,“真是麻烦,兔崽子!” “在呢。” “带着凤仙离开,这里交给我就好了。” 李老道二话没说,将最后的美酒一饮而尽,然后朝着那群飞鹰岭弟子打了个饱嗝,修为低微的飞鹰岭弟子,全都被震飞了出去,这情景就如当年齐天大圣放屁一般……好像有哪里不对,不管了,反正给沈欢的感觉就是这样。 而且最重要的是,李老道的现在的修为,竟然达到了奔月境后期,只不过会在巅峰与初入之间来回跳动,似乎并不稳定。 酒神诀,李老道自创的道门心法,在极限状态下,可以达到逐日初期的境界。 实际上道修界里面的人都知道,如今道修界最强的不是玄阳子也不是瑶仙剑派那位闭关不出的长老,而是这位疯疯癫癫、酒神诀完全开启的酒鬼屠仙李莫愁! 若非酒神诀有体质要求,不然道修界早就出现全民修炼酒神诀的情况了。 之前李老道质问过瑶仙剑派的流月,是不是忘了屠宰子这个道号怎么来的? 怎么来的?太乙金仙门式微,道劫日后九个道修门派,准备吞并其派,对其多番骚扰。 李老道一人一剑一壶酒,一夜连斩九门! 因此李老道的师父,赐其道号屠宰子。 平时的李老道谁都可以得罪,但酒神诀开满的酒鬼屠仙,谁都不敢得罪,刚刚李老道只喝酒不说话,就是在蓄力。 只可惜范剑秋一时贪念,只顾着想拉沈欢加入教派,会获得多么大的报酬,而忘了这一茬。 “十方囚狱!” 范剑秋大喝一声,李老道身旁忽然出现了十把巨大的刚钢叉,从四面八方封锁了他所有的退路。 “极品宝器十方囚狱?!”李老道面色大惊。 法宝分为宝器、灵器、仙器、圣器,十方囚狱便是囚禁雷宝器中的极品,脱胎于极品囚禁灵器天罗地网。 十方囚狱,可以囚禁一切境界不超过逐日境的修者。 “幸好刚才给酒的时候,顾忌到了这一点,不然还真的要让他们给跑了!”范剑秋心有余悸的说道。 “怎么办?”李老道也有些头疼,对于这种囚禁的类法宝,他还真没什么办法。 “我如果破开这个十方囚狱,你是不是肯定能带着凤仙离开?” “一定,但是——” 不等李老道但是出来,范剑秋便大小起来,“就凭你也想破了只有逐日境界才能破掉的十方囚——” “斩——” 沈欢手中忽然出现了一把巨大的镰刀,只是轻轻一划,这座十方囚狱便被斩的报废掉了。 “这、这怎么可能?!你的实力……你、你明明只是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不对!凭空出现的武器?!哈哈哈,你和流月那个贱人一样,拥有空间类法宝。” 玛德智障,老子这明明是神兵千幻好么! 怎么每次亮兵器,都会有人说出这么智障的话,没知识真可怕。 “小子,把你的空间法宝交出来,老子饶你不死!” “白痴。”沈欢白了范剑秋一眼,扭头对着玄阳子问道:“前辈你怎么不走?” “我留下来帮你。” “不用了,你和兔崽子一起走吧。” 玄阳子迟疑了一下,点头道:“好。” 他也明白,自己留在这里,确实帮不上沈欢什么忙。 “想走,没那么容易!” “轰隆——” 沈欢用斩魂,在地上化出一道巨大的鸿沟面色冰冷道:“过界者,死!” “生擒沈欢者,本座就第一个将魂体双修之法,传授给他!”范剑秋准备使用人海战术,原本这个办法他是准备用来对付玄阳子的。 在仙门大会中表现实力,再提出道盟计划,以自己为盟主,激起反抗自己的人站出来,然后斩杀刺头流月,以武力震慑,接着放出巨大的圆饼魂体双修之法,最终击杀太乙金光门这个人最少但最不受控制的名望门派。 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却被沈欢这个门外汉给干扰到了,不过还好,事态还没完全脱离掌控。 “他的实力我知道,原来好像是追星境的修士,之所以能够这么厉害,只是因为手里的武器而已。” “没错,当初我们二十多个人围攻,就让他险些丧命,如今大家伙一起上,他绝对没有反抗的机会。” 经过一番和沈欢交过手之人的煽惑,大量的贪婪的道修朝着沈欢冲了过来。 “噗噗噗——” 一时间血光飞溅,朝着沈欢冲过来的人,无一幸免的变成了溜肉段。 “我说过了,过界者,死!” 冲向沈欢的人中,不乏奔月境修者,十几个人,竟然在一念之间就死了,这个沈欢哪是什么凡人,根本就是为杀戮而生的杀神! 沈欢没再说话,转身准备离开,可还没走两步,身后传出一阵大笑,“药效终于发挥了,哈哈哈哈,你的命和兵器,老子全要了!” 回头一看,范剑秋的境界,竟然达到了逐日的境界! “这、这怎么可能?!” 这句话沈欢的对手常说,这次却是从沈欢的嘴里说了出来…… 第764章突破逐日的契机,绝望之中的希望 从一开始沈欢就看出来范剑秋隐藏了实力,但没想到竟然会是逐日境。 草,现在逐日境的道修,已经这么不值钱了吗? 血玉中的苏璃忽然开口道:“他不是逐日境。” “可是这样的气息——” “只是临时的,境界就和酒神诀全开的李老道差不多。”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刚刚应该也听到了,他说是药效起效了。” “什么药能够把人的实力瞬间提升到逐日境?反正我是从来没有在药王经中见过。”沈欢有些头痛。 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药王经》不是全能的,其实一开始《药王经》的存在,就不是为道修服务的,而是为人类的健康而服务。 里面的内功心法,多半是为乐调节内息以及强化身体健康程度。 至于道修类的丹药,也是随着时间推移,逐渐遭遇到道修的需求才记载其中的,毕竟药王代表着医道的最高境界。 既然是最高境界,那必定可以满足所有人的要求,但归根结底,《药王经》的性质是不会变的,里面记载的大多数都是对身体有益大过有害的药物,而毒经篇等毒药记载,也只是为了自保而已。 所以,关于这种会对身体造成极大负荷的药物,《药王经》中自然也不会有记载,不过沈欢要真是想要找,应该会在禁药篇或是残药篇中找到。 “在道修昌盛的年代,强行提升实力的秘术数不胜数,挖掘身体潜能,达到瞬间爆发力的丹药也有不少,但在天尊上台后,这些秘术和丹药得到了全令禁止……现在天尊不在了,损阴耗阳的丹药会重新出现也不奇怪。” “你说了这么半天,是不是想告诉我,范剑秋的逐日境并不是真的逐日境,我可以尝试一战?” “不是,就算是假的逐日境,也要比现在的你要强大。” “草!”沈欢感觉自己这将近一年的努力全都白费了。 “这是、这是逐日境的力量?!” 人群中发出一声惊呼,他们已经太久没有感受过这么强大的气息了。 对于现代大部分道修来说,逐日境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沈欢表现的虽然强势,但还没有从气息上给人如此巨大的压力。 范剑秋的身形比之前高大雄壮不少,身上到处都是暴起的青筋,猩红的眼珠子,臌胀的好像要从眼眶中掉出来一般,原本被发饰束缚的发丝,也因为力量的冲击变得散乱不堪,就连身上的衣服也受到了冲击,因为身形的变化,紧紧的绷在身上。 “嘭!” 范剑秋一个起跳,狠狠的砸了地上,地面经受不住这般强大力量的冲击,而显现出一个巨大的深坑,周围到处都是裂纹。 “小子,你不是说过界者死吗?怎么不动手了?”范剑秋上扬着嘴角,容貌上的表情,让他这个轻蔑挑衅的表情变得极其狰狞。 “没错,依旧是过界者死,不过死的人却是你!哈哈哈!” 范剑秋的声音很浑浊,比正常人的声音多出了一股兽性,说着身形一闪就到了沈欢面前。 “咔嚓——嘭!” 沈欢连忙将千幻化作盾牌,但依旧被对方一击击飞,盾牌碎裂的同时,他双手的户口,也被震的生疼。 “咳咳——”沈欢内息胡乱,如果不及时调节,随时都有可能喷出一口鲜血。 这就是逐日境的力量吗?真的好强。 “要不要我出去帮忙?” “真想帮忙的话你就不会问了,你会直接出手,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拿出一切压箱底的宝贝,我应该能和他战上一战吧?” “看来你比以前聪明不少。” 苏璃的确有着让沈欢试一试的目的,自打沈欢开始修炼以来,走的路线一直很极端化,要么遇到的对手太弱,要么遇到的对手太强,像如今范剑秋这样势均力敌的对手,简直可以成为珍稀动物。 逐日境身为道修的分界点,已经不再是数据化的力量堆积那么简单,若修炼是这么容易的事情,飞仙境的强者,早就满天飞了。 其实目前沈欢晋级到逐日境,最需要的不是适合现阶段使用的灵气,而是一个突破的契机。 在轻松的情况下,很难找到突破点,甚至长期下去,实力还会有衰退的迹象。 但在必死无疑的情况下,也不会有突破点,既然已经是必死无疑,也就是说做一切的反抗都是无谓的。 所以最佳的突破,便是在充满绝望的世界中,透露出一丝丝的希望。 九死一生,那唯一的生存条件,就是突破的契机。 这也是为什么,苏璃在明知道沈欢在不是范剑秋对手的情况下,也依旧选择不出手帮忙的原因。 “死吧!”范剑秋的金属爪子已经被撑坏,只能用肉身发动进攻,但肉身攻击的威力,已经足以让所有在场之人咋舌。 沈欢使用灵狐步快速的移动到了对方的身后,然后双手中的火球不断地击打在范剑秋的背部。 灼烧感让范剑秋忍不住发出一声闷哼,他转过身,表情诧异的看着沈欢,“五灵术法……你、你是逐日境高手?!” 五灵术法是逐日境最明显的标志,逐日才可以施展五灵术法,是不变的规则。 范剑秋虽然通过药物,达到了逐日境界,但因为不是自身修炼的,所以没办法施展出五灵术法。 这也是苏璃为什么说他,是逐日境也不是逐日境的原因。 范剑秋的一切自信,都是来自于没有五灵术法的逐日境界,在如今的道修界,逐日境道修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但是现在,沈欢所表现出来的实力,似乎也达到了逐日境。 一个真正的逐日境高手,对付自己这样的伪逐日境高手,孰强孰弱,一想便知。 “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药王,沈欢!”趁着对方分神之迹,沈欢将手中的斩魂,换成了龙首双头枪,朝着范剑秋的脖颈刺去,那里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之一。 为什么不用更为锋利的寒魄? 沈欢现在可不想与对方近身作战,能够拉开距离的龙首双头枪,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不——”面对死亡,范剑秋那狰狞的脸上,充满了恐怖,一边大叫着,一边狂乱的挥舞手臂。 但没想到的是,这种抗拒死亡的本能动作,竟然直接将龙首双头枪,从沈欢的手中震落。 范剑秋见状,大笑了起来,“原来你和我一样,都不是真正的逐日境高手!” 第765章我生气了 火球的伤害毕竟是有限的,范剑秋后背上的肉虽然熟了大半,但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效果。 这个范剑秋,在食用了那种药物后,不仅仅提升了实力,似乎连痛感都有所减弱。 放在别人身上,这么大面积的烧伤,早就生不如死,他却到现在还笑得出来。 为了省去不必要的灵气浪费,沈欢停止了攻击。 看来在没有达到逐日境之前,即便学会了基础五灵术法也没有多大的用处,只能欺负欺负追星境道修,和用来骚扰同境界的道修了。 沈欢深吸了口气,闭上眼睛,既然五灵术法不管用,那么就只能用肉身力量比拼一下胜负了。 不灭金身诀,开! 在默念口诀,暗调转内息后,沈欢开起了不灭金身决这个他自打修炼以后就没开启过的炼体神通。 用游戏数据化的形容来说,炼体是不灭金身诀的被动,而他的主动,就是通过灵气的穴位运转,将体魄的防御力,强化到目前的极点。 沈欢的肉身防御力,本身就已经很变态,就刚才范剑秋的攻击,放在别人身上,莫说虎头疼痛,就算是双手骨骼全都碎裂,变成残废也不无可能。 强大的体魄,再加上不灭金身诀,就算是面对狙击枪威力的冲锋枪,也可能在枪林弹雨中毫发无伤。 看着身体散发着淡淡金色荧光的沈欢,范剑秋感觉到了一丝不安的感觉,“你这是什么神通?” “火影忍者看过没?金色闪光啊!”沈欢说着身形一闪,在空中带出一道绚丽的金色残影,瞬间绕到了范剑秋的身后。 灵狐步这样的闪躲和反击并存的强大身法,可是能够用一辈子的。 “唳——” 一声凤鸣传出,沈欢手中的龙首双头枪,直刺而出。 火凤燎原! “嗖——” 一阵破空声响起,范剑秋的身形直接消失不见,再次出现已经到了一丈多远的地方。 “哼,老子增强的可不只是力量,还有速度!”范剑秋面带不屑,不过因为快速移动,和身形的变化,他上身的衣服已经全都变成了碎布条,像裙子一般散开,看上去就像是刚从深山里出来的野人。 “还有什么手段,尽管使出来吧!” 沈欢默不作声,他的身体经过强化,已经和逐日境差不了太多,但刚才范剑秋所表现出的速度,他只有使用灵狐步才可能跟上。 可惜他对七星步的掌控,还没有到随意而动的程度,不然早就飞入半空,想办法用远程消耗的办法,将对方给杀了。 “不动手吗?那就我来吧!”范剑秋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吼声,朝着沈欢冲了过来。 沈欢手臂弯曲,看上去似乎是准备防御。 “死吧!” 先静而后动,后发而先制。 横扫天下,第二式,龙蛇之蛰! 沈欢速度骤然增加,手中的龙首双头枪仿佛会转弯一般,绕过范剑秋的拳锋,朝其胸口刺去。 范剑秋面色大惊,连忙借助灵气波动,在空中实现转身闪避的动作,可终究是慢了几分,被沈欢一枪洞穿了肩头。 “啊!” 范剑秋发出一声惨叫,横臂就准备将龙首双头枪折断,可就在这个时刻,龙首双头枪却忽然化为光点消失不见,让其扑了个空。 这个家伙究竟是什么实力,就算是有空间类法宝,也不可能将兵器收放的如此自如。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长枪再次出现在沈欢手中,以一往无前之势,横扫而出。 血战十方! 本来这招是用来拼命和清小兵的,但范剑秋正处于一种走神的状态,根本没必要计较那么多。 “混蛋!给我退!” 范剑秋大喝一声,像个疯子一般,不停地在地上践踏。 剧烈的震动,使沈欢失去平衡,无奈之下只能收招后跃脱离震动地带。 “哼!现在轮到老子了!”范剑秋扭头对着门派中的弟子大喊道;“拿刀来!” “是!” 沈欢可不会眼睁睁的看着他拿到兵器,身形一晃,火凤燎原再出,不过眼看就要刺到对方的时候,他忽然松开了龙首双头枪。 双臂先是诡异弯曲,然后脚跟脚尖同时用力,开始旋转飞舞,火龙焚舞! “咳咳!”虽然挡住了攻击,但范剑秋并不轻松,该死的是,那个长枪在洞穿自己的手臂之后又消失了! “刀来了!” 就在这时,十名飞鹰岭弟子,扛着一把巨大的长刀跑了过来。 这把刀并不是金属打造,看材质更是石头,那巨大的身形,就好像是从两人你多高的石像上拆下来的一般。 见范剑秋想去拿刀,沈欢一个转身,将兵器给夺了过来。 “休想!”不知道为什么,沈欢总感觉对方拿到巨石长刀后,自己将会遭受很大的危机。 “滚!”范剑秋再次使用震地手段,同时原本准备拿刀的他,忽然回头,大喝道:“鹰击长空!” “轰——” 没有任何防备的沈欢,直接被其这一记神通给轰飞了出去。 看着被屋瓦深埋的沈欢,范剑秋接过巨石长刀不屑的冷笑一声,“别忘了,这里是老子的主场!” 沈欢从屋瓦碎片中站了起来,他肉身骨骼没有受到多重的伤,但五脏六腑却有些支撑不住了。 在还没达到逐日境之前,几乎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淬炼五脏六腑。 “飞鹰扑犬!” 巨石长刀在手范剑秋,开始毫无顾忌的施展起了神通,在巨石长刀劈出的那一刻,一个巨大的雄鹰幻化而出,朝着沈欢飞扑而去。 见沈欢躲了过去,范剑秋也不诧异,猛地一缩一放,再次施展新的武技,“鹰瞵虎攫!” “鹰撮霆击!” “鹰睃狼顾!” 主修肉身的飞鹰岭,在此时此刻,完全发挥除了自己的优势,主靠肉身,灵气为辅的神通,连续不断的飞至而来。 由于会场是建立在悬崖上,在这样的强烈攻击之下,沈欢所处的那一片,不堪破坏,竟然整片的朝着谷底坠落而下。 “我说了,逆我者,死!”范剑秋在“击杀”沈欢之后,大笑了起来。 “好强,看来那个沈欢已经变成肉泥了吧?” “肉泥?你能找出点肉渣就不错了。” 就在众人都判定沈欢已死的时候,空中传来了一个平淡的声音,“我生气了……” 第766章噬魂教密使 “什么?!他、他竟然没有死!” “飞天,我、我没有看错吧,他、他竟然是飞在天上的!” “这个沈欢,怕不止是一个药王那么简单……还是说,他现在所拥有的实力,全都和他这个药王身份有关系?” 道劫日之所以被称为道劫日,就是因为他给道修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不仅仅是修炼资源的匮乏,还有修炼体系的崩坏。 追星境的两个代表是神通以及锻骨,逐日境是五灵术法以及炼腑,但如今的奔月境却只有洗血…… 准确来说,由于修炼体系崩坏的缘故,现在的奔月境道修,已经不是真正的奔月境道修了,因为他还少了一样标志——渡空! 奔月,奔月,嫦娥奔月,神话中的嫦娥可不是跑到月亮上的,而是飞到月亮上的,这样是起名为奔月境的原因,可惜道劫日后,想要在奔月渡空,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现在,沈欢却打破了这个不可能,他不仅成功渡空,还利用渡空之法,躲过了范剑秋的所有攻击。 “你、你经会飞?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 沈欢低着头,看着脚下的范剑秋,“我真的生气了。” 生气就生气,拽尼玛哔啊! “把渡空之法交给老子,老子给你留个全尸!” 看来在服用过提升实力的丹药后,范剑秋的所有能力都提升了,唯独智商下降了。 威胁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说出的话,现在范剑秋的目的是得到渡空之法,要是说饶你不死,或许还能换个渡空之法,但说留你全尸……这完全就是傻哔才会说出来的话好么。 都要死了,谁还在乎全不全尸啊! “看来你不明白我生气代表着什么。”沈欢说着身形猛然下落。 范剑秋见后面色一喜,若沈欢好好的待在空中,他拿对方或许还没什么办法,但若是下来,自己几个神通就能把对方打成残废,到时候在套出渡空之法,简直完美! 可是很快,他就笑不出来。 这、这还是人下落吗?分明就是陨石下落啊! 沈欢落地的同时,也施展出了龙威,在强大的冲击力与龙威之下,范剑秋根本没有任何反抗之力。 我要死了吗?不、不可以!自己付出了那么多,怎么能折戟在这里! 范剑秋的心里充满了不甘,但能够抵抗威压的只有实打实的灵气境界,他只是肉身达到逐日境,在强大的龙威之下,他根本动弹不得。 “救我!密使,救我!”范剑秋拼了性命,大喊道。 “住手吧。” 与此同时,同样在天空中传来了另一个男人的声音。 沈欢又怎么会住手,在威压和烽火燎原的攻击下,巨大化的范剑秋直接被打成了肉泥。 空中的人影似乎有些恼怒,“你竟敢下手。” 沈欢收起龙威,脸色显得有些苍白,龙威火力全开,加上七星步渡空,对他的消耗有些过大了。 “我有什么不敢做的?” “你可知道我是谁?” “你是谁关我屁事儿?”沈欢皱着眉头道:“我不喜欢抬头看别人,有话下来说。” “呵呵,你很有个性。”人影听到沈欢的话以后,还真的落了下来,他带着面具,穿着黑袍,在胸口的位置,有着一个燃烧着青色火焰的骷髅头。 沈欢看到后,皱了下眉头,“你是噬魂教的人?” 这回反倒轮到人影诧异了,“你知道噬魂教?” “看来贵派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当初派人到香江杀我的事情,这么快就忘记了吗?” 人影恍然大悟道:“原来你就是教主朋友想杀的那个沈欢,竟然是同一人,我还以为你已经死了呢。” “既然是老仇家,看来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说的了。” 说完,两股诡异的蓝光,从面具的缝隙中透射而出。 沈欢先是闭上眼睛,避免和青光接触,接着再睁开的时候,眼中红光迸发,“跪下!” 噬魂教教徒身形一晃,差点真的跪在地上。 “你竟然也懂得幻术,看来能在我派弟子手中活命,并不是单单是因为运气好……不过,我可不是那样的垃圾,魂炎!” 小孔中,再次透射出一阵青色的影子,不过之前是光,这一次却是火。 “快闪!” 苏璃紧张道。 不用苏璃提示,沈欢也知道该怎么做,“这是什么东西?” “魂焰,燃烧一切灵魂,是魂修的杀手锏之一。” 这边苏璃正说着,魂焰在空中一停滞,竟然改变方向再次追了过来。 “这是怎么回事儿?” “魂焰一般锁定的都是对方的灵魂,除非跑出一里之外,或是杀了施法者,不然魂炎就会如同鬼魅一般,永远的跟着你。” 跑到一里之外?对方能够腾空,又能硬抗自己的魅惑,显然拥有着不俗的实力,速度上自然不会比自己差多少,想和对方甩开一里的距离,似乎并不是那么困难。 两者相比较起来,虽然都很困难,但沈欢还是决定选择后者——杀掉这个噬魂教教徒! “我吸引他的注意力,狐狸精你在背后偷袭,杀了他!” “看不出你还选择这么有血性的抉择呢。” 两人一拍即合,开始行动。 “火凤燎原!” “叮——” 噬魂教教徒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把奇形怪状的刃器,将沈欢的攻击给挡了下来。 就是现在! 苏璃忽然化形实化,准备给对方造成致命一击。 “魂狱。” 噬魂教教徒,淡淡的开口,一个无形的囚笼,将苏璃给困在其中。 “快走!这个家伙是拥有击杀逐日境高手的魂修!” 魂狱,顾名思义,就是专门用来囚禁灵魂的。在这样的牢狱当中,苏璃帮不上任何忙。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还有一个守护魂在身边吗?你还是太年轻了,”噬魂教教徒,用幻术令沈欢失去对身体的控制权,然后将手中的怪刃直接朝着沈欢的心脏刺去! “对了,我是噬魂教密使,不是教徒那种低端的垃圾可以比拟的……再见。” 第767章我有意见 噬魂教密使吗?难怪会这么强大……自己要死在这里吗?早知道在杀了范剑秋以后,就直接开溜了。 果然,没有实力的装逼只是在作死啊。 不过,我现在还不能死,等待着我做的事儿实在太多了。 “龙威!” 幻术控制了沈欢的身体,却没控制住沈欢的念头,而施展龙威,并不需要什么特定的动作和灵气运转,只需要一个念头就够了。 “嗯!” 噬魂教密使显然没有预料到沈欢的突然袭击,一时分神导致他失去了对沈欢身体的控制权。 恢复行动力的沈欢,不敢再大意,立马调动自己体内的灵气——灵气波动! 这一招是在夏天那里学来的,除了逼退对手和驱除小兵这两个作用以外,装起来也格外的有逼格。 就是现在! 沈欢发现噬魂教密使的破绽后,手中长枪挥舞,直接施展出了横扫千军威力最强大的一招——威震山河! 威震山河,靠势不靠力,在瞬间释放出威压限制敌人,再加上龙威,在短期内形成无敌之势,与此同时凝聚浑身上下,每一缕灵气,每一条脉络,每一个穴位……将这些点的所能发出的力量,全都凝聚成一点,靠着巨大的爆发力,发出最强的攻击。 “啊!” 噬魂教密使发出一声惨叫,在灵气风暴的围剿之下,变成了肉末齑粉。 “呼哧——呼哧——” 沈欢不停地喘着粗气,击杀范剑秋之后没有停歇,就直接使用威力这么巨大的招式,他的身体已经有些不堪重负了,因为没有足够灵气支撑的原因,就连不灭金身诀的状态也消失了。 “终于结束了。” “还没有。” 沈欢抬头看了苏璃一眼,“你是说这群道修对吧?他们虽然人多,但还没杀我的能力,而且他们从刚才的战斗当中,也也应该明白了我的实力。” “我不是说这些!那个噬魂教密使根本就没有死!” “没有死?”沈欢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摇头说道:“怎么可能没死,要是没死的话,这七零八落的血肉是谁的?” “不知道。” “那你还——” “魂狱还在啊!如果他死了,魂狱怎么可能还会在?而且,魂焰也没有消失。” “魂焰?”沈欢这才想起来,刚才之所以选择和噬魂教密使动手,完全是因为魂炎这样的存在,可打了半天,这魂炎好像忽然消失不见了。 “是啊,魂焰哪去了呢?” 就在这时,一个男声忽然在空中出现。 沈欢抬头一看,竟然是自己刚刚击杀的噬魂教密使。 不可能,自己刚才明明杀了他,难道是幻觉? 可惜,现实没有给沈欢太多思考的时间,因为魂焰不知何时忽然出现在了背后。 “跑!” 在苏璃提示之前,沈欢就已经感受到了,但距离太近了,他根本五路可逃,只能硬生生的接受攻击。 “啊!!!” 不同于以往,这次灵魂上灼烧的疼痛,直接让沈欢陷入了崩溃的状态,这种痛苦,比成千上万只虫子钻进的自己的脑袋还要痛苦。 “小欢子!”苏璃大喊了一声,意识也开始逐渐走入昏迷的状态。 两人性命相连,当两人出现相同症状时,那么结果将是必死无疑! 沈欢识海内…… “轰隆隆——轰隆隆——” “该死!究竟怎么回事儿,这么吵!” “这种动荡,该不会是这囚笼又出事儿了吧?” “这次震动的比上次还厉害,而且还伴随着雷声,我怎么觉得将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一言激起千层浪,在这个关键的时刻,魂炎们纷纷开始议论起来。 “我说你们这么大声,真不怕把最里面的那位给吵醒?” “都这情况了他都不醒,总不会因为我们说几句话就醒了吧?” “这可说不准,上次乱成那样里面那位可都没醒过来。” “不是,吊大的出来解释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吧?” “最近震动的越来越频繁了,我看迟早要出大事儿。” 就在魂炎议论的时刻,识海忽然平静了下来。 “没事儿了?” “好像是。” “又是空欢喜一场,我还以为这囚笼坏了以后,咱们就能出去了呢。” “你怎么整天想着出去?咱们都在这儿待多少年了,外面是个什么样子你还记得吗?” 这边正说着,魂炎们忽然寂静了下来,不是他们不说话了,而是说不出话,这种全体禁言的事情,还是第一次发生。 发生了什么? 这是所有人的疑惑,但这个情况下,没人能够交流。 “嗡——嗡——嗡——” 就在这个时候,一颗魂炎忽亮忽暗,忽亮忽暗,最终竟然爆发出强烈的青光,刺激的每个人都睁不开眼睛。 “这是——”那魂炎先是一阵紧张,然后惊讶道:“我能说话了?哎哎哎哎,干嘛去,我、我这身体怎么不听使唤了。” 直到那颗魂炎消失,其他魂炎都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儿。 “究竟发生了什么?那个家伙被驱逐了?” 有个魂炎忍不住开口问道,但在场的,没有一个人能够回答他这个问题…… “我想在座的各位可能没有听过噬魂教这个名字,但想必你们也见识到了我的实力,让范剑秋组建道盟的人,就是我们噬魂教,现在你们加入道盟,并尊我教主为主上的话,我将给予你们丰盛的奖励。”噬魂教密使环视众人,问道:“有谁有意见吗?” 刚开始他们以为李老道就够强了,没想到沈欢更加厉害,当他们以为沈欢最强的时候,范剑秋忽然火力全开,这次他们还没来得及将范剑秋列为至强,事主就被沈欢给斩成了肉泥。 本以为沈欢就是目前道修界最强无疑,现在又出来了一个噬魂教密使,几乎可以说是秒杀了强大无比的沈欢。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除了臣服还能有别的选择吗? 而且听这个密使话里的意思,飞鹰岭和范剑秋之所以变得如此强大,都是他们噬魂教出手帮的忙。 这边众人还没来得及表忠心,一个声音忽然响起,“我有意见。” 出声的位置,正是沈欢被魂焰灼烧的位置! 第768章求求你,求求你放过我! 被魂焰灼烧过后,还没死?这怎么可能! 魂焰,专门灼烧灵魂之物,在没达到飞仙境以前,识海的宽阔程度是固定的,这是因为天生灵魂所限制,只要对方的境界没有达到飞仙境,无论多少级别的魂焰都可以将其燃烧殆尽。 这是魂修初始修炼时,便出现的东西,也是魂修暗杀手段中最大的杀器。 沈欢不过是一个伪逐日境的高手,魂焰不可能不起作用。 尽管噬魂教密使心中有一万条否定沈欢还活着的理由,但现实中……沈欢确实活着,或者说,他不仅活着,而且丝毫未损! “你有守护灵魂类的法宝?”噬魂教密使说完又激烈的摇了摇头,“不可能,我明明可以感应到,方才魂焰的确燃烧到了你的灵魂!” 沈欢漂浮在空中,眼眸不知在何时变成了灰色,显得极其无神,配上冰冷的表情,就像是一具会自我行动的尸体一般。 “竟然敢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噬魂教密使有些无法忍受沈欢那种漠视的表情。 这世间最令人绝望的,不是鄙夷也不是愤怒,而是对方根本就没把你放在眼里,更为蛋疼的是,现在对自己发出这种目光的人,刚刚才被自己轻而易举的打败。 “去死吧!”噬魂教密使再次从左眼中释放出了魂炎,“对于飞仙境以下的目标来说,没什么是魂炎解决不了的,既然一个不行,那就两个!” 这一次魂炎漂浮的速度,显然要比之前那种缓慢的追踪快上不少,只是电光火石之间,就到了沈欢的面前,看来愤怒中的噬魂教密使,已经没有了任何玩味戏耍的心思,他现在……只想杀了沈欢! 沈欢缓慢的抬起右手,就好像刚刚睡醒的海龟一般,速度简直慢的令人发指,但就在这样的缓慢速度之下,他的右手竟然生生的挡住了飞射而来的魂焰。 “愚蠢!魂焰是燃烧灵魂的无上火焰,只要和身体的任何部位接触,就等于引火自焚般的自寻死路!”噬魂教密使似乎已经听到了沈欢的惨叫,已经那被魂焰燃烧殆尽的灵魂。 可惜,他的兴奋并没有维持多久,沈欢竟然真的用手挡住了魂焰,并且在抵挡过后,还将魂焰握在了手中。 “怎么会?!”噬魂教密使从修炼至今,暗杀过的人数不胜数,魂焰向来无往不利,这种魂焰失效的情况,他还是第一次见。 关于魂焰失效有两种原因,第一种是对法达到了飞仙境,第二是对方根本就没有灵魂。 沈欢显然不可能会拥有飞仙境的实力,若是有的话,自己早就被击杀了,那么剩下的可能就只有后者了。 没有灵魂?开什么玩笑! 人类之所以会活着,可不仅仅是因为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还涉及到灵魂这样一个看不到摸不着的产物。 没有灵魂只有躯体的人类,只能成为植物人,同样的道理,没有身躯死了,单有灵魂也没有任何用处。 身体和灵魂,就是这样一种相辅相成的状态。 “魂焰?班门弄斧。”沈欢的语气一直处于一种极度平淡的状态,若不是因为语句上的停顿节奏,根本没办法判断他究竟想要表达怎样的情感。 在他说这话时,五指忽然合并,将魂炎死死的握在手中。 “这个家伙想要凭借这种蛮横的方式将魂焰熄灭?”噬魂教密使先是一惊,然后冷笑道:“蠢货,魂焰的本体是我,只要我不死,魂焰就永远不可能会熄灭!” 蠢货?就凭他这句话自揭弊短的人,究竟谁是蠢货,结果显而易见。 这是大部分对噬魂教密使的想法,不过对方实在太强大了,没有一个人敢将心中的想法说出来。 噬魂教密使是傻子吗?并不是,他之所以这么说,只是想要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找回刚刚遗失的自信。 只有在极度自信,对方无论如何都杀不了自己的情况下,他才能说出这样的话。 催眠别人的同时,也能催眠自己,才是一名合格的魂修,自我暗示,向来是魂修用来冷静或激发自身潜力的一种手段。 “轰——” 沈欢没有说话,但却在行为上做出了回应。 只见他猛地张开五指,原本只有拇指大小的魂焰忽然开始剧烈颤抖起来,接着便是一阵旋转,那细小的火焰,在瞬间变成了一个在掌中快速移动的小型火焰漩涡。 在沈欢张开手的时候,噬魂教密使以为沈欢是知道魂焰无法熄灭,选择了放弃,可当魂焰形成漩涡时,他才发现,事情好像并不是自己想的那么简单,“你这个混蛋,究竟想做做什么!” 话音还未落下,他眼中有飞出一团拇指大小的魂焰。 “那种青色火焰的攻击不是已经失效了吧?他为什么还要继续?” “黔驴技穷了吧。” “你们不想活了吗?看现在的情况,他似乎并不是沈药王的对手,但是……想要杀掉我们,那可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啊!” 此话一出,刚开会议论起来的众人,又在片刻之间安静了下来。 这种超越现代道修认知的东西,并不是他们能够讨论的。 一次释放两团魂焰噬魂教密使却是可以做到,他的极限是三团魂焰,分别伫立于两个肩头,以及头顶,这就是他火力全开的状态,出道至今,除了教派之间的内斗,还从没有人逼迫他开启自己的最强状态。 但是……这一次的魂焰,并不是他主动放出来的,而是被一股强大的吸力所摄取出去。 第二团魂焰还没飞出半米,新的魂焰便被再次勾出,刹那间,数十团魂焰疯狂的脱离噬魂教密使的掌控飞出,最终进入到沈欢手中的魂焰漩涡之中。 加入的魂焰越来越多,沈欢手中的魂焰就越来越大,最后已经几近半人之高。 这个时候,噬魂教密使终于明白沈欢要做什么了。 “不要!不要!求求你,求求你放过我!”噬魂教密使慌乱惊恐的发出一阵阵的哀求声。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这个方才差点被自己魂焰所烧死的蝼蚁,蕴含着多么恐怖的力量。 可惜,一切都已经晚了…… 第769章药王还是魔王? 噬魂教是明白了,但围观群众却是一脸懵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他们不懂得魂焰的构成。 魂焰,顾名思义,灵魂之火,魂修在初入修炼之道,以及晋升时,都会将一块拇指大小的灵魂炼化成魂焰,随着灵魂的增强,多一缕少一缕灵魂所造成的创伤并不太巨大。 不过就算是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能够炼制出击杀飞仙境以下所有修者的魂焰,也非常划算了。 噬魂教密使是三阶魂者,所以炼化有三团魂焰。 魂焰只有三团,可沈欢所吸收可不仅仅是三团,那么他现在所吸收的是什么? 灵魂! 沈欢接下来所吸收的就是噬魂教密使的灵魂,并且借助手中的火焰旋涡,将飞扑而来的灵魂,全都炼化成了魂焰,并且进行融合。 灵魂的体积和人体大小相等,以目前魂焰的情况来看,噬魂教密使至少损失了一半的灵魂,若非他是魂修的缘故,在损失一半灵魂状态下的他,早就已经死了。 灵魂是魂修力量的源泉,也是人类生命的源泉,灵魂没了,就只有死路一条! 吞噬或抹杀他人灵魂,向来是魂修的手段,如今这种事情,却发生在了一名魂修的身上,这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情,但若仔细想想,又是多么的恐怖。 无论噬魂教密使怎样哀求,沈欢都没有停下的意思,他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一切试图破坏囚笼的存在,都得死!” 顷刻间,沈欢手中的魂焰再次暴涨,那熊熊的青色烈焰,似乎可以焚烧一切! 沈欢识海之中…… “这是什么东西?和上次进来的那个东西似乎有些相似,是新加入的成员吗?” “本质上和我们一样,但似乎又有些不同……太弱了,就像是蜉蝣蝼蚁一般。” “他身上燃烧的东西,和当初用来惩罚我们的东西有些相像,全身都是,该不会是囚笼的执法者吧?” “执法者?我们在这里待了这么久,你有见过执法者出现吗?而且也没哪个执法者会为了装逼,把自己搞的这么狼狈吧?” 对于沈欢这个忽然出现在识海之内的存在,魂炎们的心中充满了好奇。 “喂,你们谁认识刚刚那个发出一阵青光便消失的家伙,我想他可能会了解一些事情。” “我刚才就在他身边,他貌似和我们一样,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是被强行带走的。” “喂,你这个家伙在做什么,是活的不耐烦了么!” 就在众魂炎在议论的时候,一个魂炎忽然跑到了沈欢的身旁,感触了一下在他身上的魂焰。 那名魂焰刚开始的时候也很紧张,但在真正接触到后,反而大松了口气,“我的猜测果然是正确的,这个家伙身上的火焰,确实和当初用来镇压我们的火焰有些相似,但是……太弱了,根本无法对我们造成任何的伤害。” “哦?” 众魂焰听到后,纷纷上前试验。 “什么嘛,被这么弱的东西折磨成这样,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垃圾的新成员。” “是啊,体积巨大,却没有任何实力,一个虚有其表的家伙,亏本尊刚才还觉得,他是执法者。” “不要太早的下定义,这个家伙究竟什么身份,我们根本无法确定。” “那就把它驱逐出去好了。”有人提议道。 “别啊,不容易有了一些新鲜事物来打发这些无聊的时间。” “可这家伙除了惨叫,根本不会说话啊。” “不管怎么说,先把他身上的这些火焰祛除了吧,我看着就讨厌!” 此话一出,立马迎来了众人的认同。 魂焰被驱逐以后,遍体凌伤的沈欢灵魂,露出了真实的样貌。 “脸都被烧毁了,看着影响心情,我记得咱们中间有不少修炼灵魂力量的人吧?谁出来给他整个容。” “不要不整成女人?看着或许会养眼一些。” “喂喂喂,咱们之间女性已经够多了,恢复原貌就好,我很想看看他长什么样子。” “那好吧。”几名主修灵魂力量的魂炎几乎在同一时刻出手,不仅瞬间修复了沈欢的灵魂,还顺便强化了几把,毕竟在他们眼中,沈欢的灵魂实在太弱了……比他们之间最弱的,还要差上十万八千里。 让这样的老鼠屎存在囚笼之中,只会拉低他们的整体素质。 “该死!” “快跑!” “怎么会是他!” “夭寿了!” “完蛋!” “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真希望这个世界上有卖后悔药的。” “扑街!” 当灵魂上的青光消逝后,整个识海内变得吵杂无比,每一个看到沈欢面容的魂炎,无不露出恐惧的表情,原本充满青色荧光的识海空中,在一阵混乱的逃窜后,变得奇黑无比,好像那些魂炎本就不存在一般…… “你杀了我,噬魂教是绝对不会放过你!” 既然哀求没有用,噬魂教密使选择使用一些强硬的手段。 可惜,他的威胁不仅没有起到好的作用,反而加快了沈欢吸收魂焰的速度。 “不、不要,我错了,求求你……求求你……放过……放过我。”噬魂教密使的意识越发的不清醒起来,即便有普通人所没有的魂力来支撑,他也无法再继续坚持下去了,灵魂已经损失了三分之二,并且全都被炼化成了魂焰,即便沈欢都还给他,也没有活下去的可能了。 “轰——” 当最后一缕灵狐内吸收后,沈欢并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而是继续摄取其精血! 那飘零在空中的鲜红色精华,就像是当初沈欢进入阴阳眸状态时的情况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噬魂教密使的身体,并未出现夸张程度的扭曲,而是在顷刻间变成了一具皮包骨头的尸体。 “这、这太恐怖了!” “为什么我觉得和药王这个称呼相比,我们更适合用魔王来形容他?”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手段,太、太可怕了。” 道修们忍不住发出惊叹,而一些先前想要对沈欢动手的道修,纷纷跪在了地上,“沈药王,我们只是被形式所逼,求求你,求求你放过我们!” “沈药王,只要你放过我,就算让我做牛做马也愿意!” “我拥立您为盟主,终生起誓,永不反悔!” 沈欢扭头朝着他们看了一眼,没有说话,慢慢的从空中走下。 是的,走下来,而不是飞下来,就像是下楼梯一般,他每走一步,周围的空间便会发出剧烈的颤抖,似乎只要稍一用力,就可以将整片空间踏碎。 这一声声的巨响,犹如铁锤一般,敲击着众位道修的心脏,一些修为弱的已经直接昏死了过去。 道修们第一次对弱产生了渴望,如果可以像这些弱小的道修一样昏死故去,就不用再经历地狱般的死亡了…… 第770章道盟盟主! 就在道修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却忽然发现,沈欢所走的方向,似乎并不是他们的方向。 沈欢确实没有心思去找他们麻烦,对噬魂教密使这样的对手,沈欢都几乎处于一种忽视的状态,更别提这些道修了。 若将噬魂教密使比作蚂蚁,那么这群道修就是空气了,此时此刻的沈欢,根本就看不到他们。 以为噬魂教密使已死,魂狱也就自然而然的消失了,沈欢看着跌落在地上的苏璃,自语道:“本命契约吗……很古老的东西。” “竟然和这种身体残缺的东西,签订契约。” “罢了,我只需要做好我应该做的就够了。”沈欢说着,张开左手,在苏璃的身上挥舞了一下。 在挥舞的同时,苏璃身上闪过了一阵青光。 做完这件事以后,他看了看手中的魂焰,“以他目前的实力,应该还没办法控制如此巨大的灵魂之火。” “噼里啪啦——” 沈欢手中的魂焰表面,忽然发出了一阵雷电般的光芒,魂焰本身则和心脏差不多,不停地跳动着,最终变成普通火球般大小,不过颜色却是更深了。 “沈欢!道爷我来了!” “师弟,莫要妄语,况且,你这样很容易打草惊蛇。” “怕个毛线,道爷我现在酒饱饭足,酒神诀已经可以全开,这些乌合之众,有哪个是我的对手。” 沈欢皱了下眉头,将炼化过的魂焰收入到了须弥戒指中。 “我靠太劲爆了。”看着周围的一切,李老道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叹,对沈欢问道:“小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这狐狸精怎么躺在地上,受伤了?可这身上也没伤口啊。” “小子,我跟你说呢!小子?小子?” 李老道正说着,沈欢身形一晃,直接朝前栽去。 “哎哎。”李老道连忙扶住了沈欢,“你这是一言不合就晕倒啊!喂,醒醒!” “别叫了,他损耗太多,看周围的情况,估计是经历了一场大战。”玄阳子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还是先带他回去休息一下吧。” “好。”李老道点了点头,本打算离开,可一看却愣住了,“卧槽,你们怎么都跪在地上?” “盟主不让我们起来,我们不敢起来。” “盟主?范剑秋那个家伙还没死?”李老道眼中闪过一丝战意。 “不不不,我们说的盟主是沈药王。” “噗——”李老道把正准备喝进嘴里的酒全都给喷了出去,“什么,沈欢这小子是盟主?” “不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在了解完事情的经过以后,李老道一脸懵逼道:“师兄,你给我一巴掌,我想看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这他妈也太夸张了吧!” “啪——” “哎呦,师兄,你怎么真打啊!” “你自己要求的。” “……” 蜀川,太乙金光门…… 躺在床上的沈欢忽然睁开眼睛猛地坐起,“狐狸精!” “什么狐狸精?!”在旁边因为照顾他,快要睡着的李老道,吓了一跳,起身拿出桃木剑,就准备和人拼命。 李凤仙则是一脸欣喜,“沈欢你醒了!” “嗯?是……我醒了。”沈欢用手拍了拍脑袋,“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说完,他又开始呼唤起来,“狐狸精,快出来!” “吵什么吵,老娘我还没睡够呢!” “吵你妹,老子就是想看看你有没有事儿!” “哟呵?”苏璃凝聚魂体,出现在了沈欢面前,语气玩味道:“看来你还挺担心阶级的,是不是喜欢上了姐姐,准备让姐姐当大妇呢?放心,有姐姐我在,你的后宫一定会一片和平。” 沈欢表情不屑的笑了两声,“呵呵……你想多了,我只是怕以后没球玩。” “那你现在要玩吗?不仅可以玩,还可以体验九曲回肠哦~” “滚!” 李凤仙是看不到苏璃的,忍不住问道:“爷爷,沈欢他……在和什么人说话?” “一个阴魂,等你吃了混灵果,改变体质以后,马上就可以看到了。”李老道说着,对正在和苏璃“言交”的沈欢问道:“这些没营养的话题可以结束了,快点回答我,你是怎么击杀了逐日境的范剑秋和那个非常牛掰的噬魂教弟子密使的?” “我是用最强神通加上龙威击杀的范剑秋,至于——”沈欢正说着,忽然从床上跳了起来,“什么?!你说我成功的杀掉了那个噬魂教的密使?” “你忘了?” “可我的记忆中……”沈欢一想起来就有些头痛。 “应该是你体内隐藏着某种力量吧。”刚开始苏璃也有些不大相信,她推测是不是有什么人帮助了沈欢,但从李老道那里得知真相后,她想不通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了。 被魂焰攻击到,除非是飞仙境的修者,不然无一幸免,总之沈欢能够活下来实在是太奇怪了。 “应该没有吧?有的话,早就应该表现出来了。” “有的,还记得那一次在天组和屠道者交手的时候吗?” “记得,那时候我好像就展现除了某种神秘的力量……我感觉应该和夏天的魂觉差不多相同,只不过我的只是暂时的。”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都是在濒临绝境的时候,才会发生啊。” “……” 众人正聊着,玄阳子从外面走了进来,“沈道友,你没事了吧?” “我没事了。” 玄阳子面带苦笑,“那你就去解决一下外面的事情吧。” “外面的事情?” 玄阳子哭笑不得道:“你自己出去外面看看就知道了。” “好。” 沈欢出门后,也有些傻眼,当初参加过仙门大会的道修门派掌门,全都虔诚的跪在地上,就见他出来,齐声道:“恭迎盟主!”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事情是这样的……”玄阳子耐下性子解释了一下。 沈欢听后,无奈道:“我对这个盟主没什么兴趣,况且我本来就不是道修界的人,就算我是,论资历论辈分,那也应该由您来当,而不是我。” “这盟主只能由您来当。” “为什么?” “因为他们全都起了五雷轰顶之誓言!” 对道修来说,如果违背誓言,是真的会遭受报应的,看来这个道盟的盟主,沈欢是当定了。 这本来是件好事儿,但不知道为什么沈欢总有一种被坑了的感觉…… 第771章挂名盟主?这个主意好! 这些门派的代表,差不多有几十个人,如果不当可能就要害死几十条人命,可沈欢真的没这个念头。 这从他以往的行事作风就可以看出来了,中医公会的汪老曾经多次对他伸出橄榄枝,甚至还在电话中说过退位让贤的事儿,可沈欢都没答应,最后只是当了一个中医公会的会员而已。 再拿药王来说,如果是别人得知药王令已经失去作用的时候,肯定会沮丧无比,但沈欢正好相反,他还比较开心。 在他的心中,自己天生就不是当领导的料子,他怕麻烦,除了自己亲近之人的事儿,他什么都不想管。 其实从一开始到现在,沈欢都是一个矛盾体,他明明什么都不想管,到最后却是什么都管了,说白了就是心软,这也是苏璃为什么总和他强调弱肉强食这个原则。 这本来就是一个黑吃黑的世界,你一个人行事再怎么光明磊落也无法改变整体这个大环境。 要么执拗的孤独终老,要么就选择顺从,过上碌碌无为的一生。 心软,很简单的两个字,却有可能成为沈欢道修之路上最大的障碍。 “玄阳子前辈,我能问一个问题吗?”沈欢咳嗽了两声,小声的问道:“他们许下的是什么誓言?” “就是奉你为盟主,若有违背就甘愿承受天雷之刑。” “没有别的了?”沈欢眼神有些小激动。 玄阳子仔细思考了一番,说道:“没别的了。” “那就好!”沈欢对着那些跪拜在地上的道修摆了摆手,“各位都起来吧。” “谢盟主。” 等到众人起身后,沈欢摸了摸鼻子,“那个,这盟主我是不会当的,你们该到哪去到哪去吧。” “可是我等已经发过誓言,若不遵守,就会——” “不不不,你们不会遭遇任何的雷劫。”沈欢咳嗽了两声,“现在是我不当盟主,而不是你们不把我当盟主,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逻辑问题,也就是说,我当了盟主,你们这个誓言才会起效,而我不当就什么事儿都没有。” “可是——” “没什么可是不可是的,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咱们散会!”沈欢说着,就准备回屋里。 可没走两步,忽然有一个声音出现,“吾誓死追随沈欢沈药王,今生将其视为主人,若有违背天打雷劈!” 卧槽尼玛! 沈欢刚想到钻漏洞的法子,这人就又尼玛起了一个誓言,这回不追随盟主,直接追随本人了! “我——” 他这边还没来得及发表,就有人也说出了同样的誓言。 有了第一个和第二个,就会有第三个第四个,这没一会儿的时间,所有人就都发完了誓言。 “你们是在逼我对吧?”沈欢气的不行,这群人完全就是赶鸭子上架。 众人沉默不语,但那态度已经很明显了,反正我们都发过誓了,你要不在意我们这几条人命,就随便玩吧。 “我沈欢发誓,今生今世不和道修界产生任何瓜葛,若——” 本来还有些小得意的道修众人,一听这话直接傻了眼。 卧槽!人家这现学现用可厉害了,这誓言要是发出去,可就完全没机会了。 “盟主三思,盟主三思啊!” 李老道也拉了沈欢一把,“我说你小子怎么这么不清头啊!” “不清头?刚从昏迷中醒过来,不清醒也很正常。”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我是说,你不想当也没必要用这种损招啊!” “那我能怎么办?” “很简单,你接下这个盟主位置,然后封我和师兄为左右护法,将一切的事情交给我们处理,这样你就可以安心回到世俗,将一切事情交给我们处理就好。” “让你当盟主,又不是真的让你累死累活,挂名就够了,而且这些人都已经宣誓,也不用怕背叛。” 要真是这样,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可惜,沈欢这还没开口,玄阳子便板脸道:“师弟,道者追求的无欲无求,也就是民间道家思想的无为,你这样拉帮结派有违道道!” “师兄,这世间大道三千,皆可成就无上圣人,所以你不应该那么死板,虽然范剑秋那么说,是为了独揽大权,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道修确实应该统一一下了。”李老道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还有,关于拉帮结派这事儿,要是没有拉帮结派,或者联盟关系,又怎么会有天尊,有怎么会有天道这样的顶尖统治者呢?” “存在即合理,况且……你还没意识到危机吗?那个叫噬魂教的门派,可已经打起咱们道修界的主意了,不仅如此,隐世家族盯咱们这边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要是再加上消失已久的屠道者,咱们现在的情况可就真是前有狼后有虎了。” 玄阳子一阵沉默以后,开口道:“前有狼后有虎不可怕,可怕的是,前有狼后有虎中间有老鼠。” “您是怕有人别有用心?” “这样的人还不少……难道你真的认为,他们之所以奉沈道友为盟主,就仅仅只是因为他的实力?” 李老道打起了马虎眼,干笑道:“我当然知道,还有他的炼药能力,这群人也是想借这个机会,得到更强大的实力,但这些领导人已经全都发了誓,以后应该不会——” “他们是不会,可未来呢?莫不成还要所有人都起誓言?每个组织建立的初衷都是美好的,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终究会变。” “走一步看一步,或许是您想多了呢?” “不是我想的太多,而是你想的太少,当然,也可能是我们都想到了,你却不愿意承认。” “总之——” “这件事儿就这么定了,毕竟事情到这个地步,已经无法再挽回了。”沈欢可能觉得自己这话说的有些太绝对了,补充道;“兔崽子说的其实很有道理,现在道修这样的情况,确实很适合结为联盟。” “贫道还是觉得……” “别说这些了,我们还是先看看混灵果到底能不能改变凤仙的体质吧。”沈欢有转移话题的目的,不过这也是他目前最关心的时间。 已经过去三天了,李老夫人那边,可等不了太久! 第772章把衣服脱了! 沈欢都这么说了,玄阳子也没什么办法,只能沉默不语,算是默认了李老道的提议。 听到沈欢提李凤仙的事情,李老道好像一点也不介意,兴奋的站在那些道修面前装逼,道盟的左护法就这么诞生了。 “我说,老道士,那个小丫头可是你的孙女,难道就一点也不担心吗?” 听到苏璃的询问,李老道笑了笑,“儿孙自有儿孙福,再说服用混灵果这事儿,结果是好是坏,完全是老天说了算,我瞎凑热闹只会给她带来不必要的压力。” “倒是你,不是一直和沈欢待在一起吗?这次怎么没有跟进去看看?” “觉得无聊,还是在外面看你装逼有意思。” “看得出,这只是你的一个借口。”李老道摆出一副高人架势,“你和沈欢那个小子是不是日久生情,所以见不得他和别的女娃子在一起?” 不知道是不是被说中了心事,苏璃面色一沉,“你再乱说话,我就割掉你的舌头。”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何必这么威胁我呢?不过我猜多半是了,沈欢这个小子长得虽然不及我当年的万分之一,但桃花运还是很旺的。” 当初玄阳子说过,李老道在正统修炼方面,懒得像是一条狗,但在其他方面却表现的兴致勃勃,这算卦看相也是他专研的项目,只不过处于一种“略懂略懂”、“时灵时不灵”的水准上。 “不过桃花运旺并非是好事儿,我当初给他得到的批言就是——成也女人,败也女人,他的人生道路颇为坎坷呢。” “我让你闭嘴没听到吗?” 李老道感觉到了一股杀气,一边慌乱的寻找酒壶,一边说道;“狐妖,我告诉你,当初道爷我是没有和你们动真格的,莫不成真以为道爷只有追星境界?” “酒神诀听过没?短时间内提升实力,这一壶酒喝下去,道爷我可就变成逐日境高手了!逐日境听说过没?那可是——” “嗖——” 李老道的话还没说完,一阵白芒闪过,他那长长的胡须,直接被苏璃用爪子斩断了一半,“真不好意思,老娘就算不喝酒,也能达到你嘴里所说的逐日境高手。” “那个、那个我开玩笑呢……你别这么较真嘛,大家都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何必相互为难呢?” “哼!”苏璃冷哼一声没有说过,轻飘飘的朝着屋内飞去。 等到苏璃消失后,李老道大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后,先喝了几口酒压压惊,“该死,莫不成这个狐狸精真的喜欢上了沈欢?这可就糟了,人与妖结合,可是大忌啊……不对,这好像是天尊继位前的大忌,因为天尊娶了一位狐仙族公主,就废除了人妖不能结合的命令。” “嘿!我在这儿瞎操心什么,爱情这种东西,是年轻人的事儿,我还是想想怎么用左护法这身份,多搜刮一些好酒再说!” …… “是真的吗?”李凤仙表情有些忐忑的对着沈欢问道。 沈欢看了看手中的混灵果,又看了看古籍,良久后才开口说道:“按照上面所说的特征和配图来看,这颗应该是真正的混灵果。” “太好了!” 李凤仙的语气有些兴奋,自己终于能够修炼灵气了吗? 只要能够炼气,自己就可以施展气疗之术,太奶奶知道后,也可以安心的离去。 “别高兴的太早,我们之前说的话,你应该都听到了,混灵果是能够改变任何体质,但究竟是变得更好,还是变得更坏,完全是随机的,也就是说,你在人服用下混灵果以后,得到的结果,可能并不是自己想要的。” “而且……混灵果是改变整个体质,而不是单独改变丹田和脉络。” “我的意思你能听懂吗?除了相貌不变,你的肤色、身材甚至是五脏六腑都可能发生改变。” 沈欢并不是在泼冷水,他只是想让李凤仙明白服用混灵果的风险,单是肤色、身材的改变,就足以让大多数人望而止步,现在是一个看脸的时代,如果有两位女神脸蛋一样漂亮,那么比较的就是身材了。 内在?都说是内在了,谁他妈能一眼看出来。 “只要能够炼气,我不介意自己变成什么样子。”李凤仙的语气很坚定。 沈欢的一次次拒绝,让她明白了一些事情,就在沈欢拒绝使用别的办法改善体质的时候,她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切奉献到医王世家和举世无双的荣誉上。 “小欢子,有句话你可能忘了说,那就是服用混灵果,还有极大的可能会改变性别,毕竟是混沌时期的产物,它的身上到处都充满了不确定性。” “改变性别?!” 这下子不仅李凤仙有些懵逼,就连沈欢也也是一样。 “是的,改变性别。” “我接受了!如果能变成男人,那更好!” “你说这句话考虑过我的感受么!”沈欢忽然崩出了一句,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说出来的话,“那、那个我的意思是,我好不容易从李凤仙是男的观念上,转变成了李凤仙其实女的,你要再变成男的,我估计会很混乱,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嗯,对,就是这样。” “那对你来说,并不重,不是吗?”李凤仙深吸了口气,“我决定服食混灵果。” “好吧,那咱们就开始吧。”沈欢说着,就将混灵果递到了李凤仙的手里。 就在李凤仙准备和吃苹果一样,把对方给吞到肚子里的时候,玄阳子忽然咳嗽了两声。 李凤仙以为他要说什么,就停下了动作,但玄阳子并没有想要开口的意思,可当她张嘴开吃的时候,玄阳子又开始咳嗽了。 沈欢发现异状后,问道:“前辈,是不是有些什么话想说?” “这个……”玄阳子的表情有些纠结,最后朝着沈欢摆了摆手,示意他附耳过来,“是这样的……” 沈欢听完后,吞了口唾沫,“前辈,你、你确定不是开玩笑?” “不信你自己翻古籍看,贫道并非是像师弟那般的孟浪之人。”玄阳子说着,朝着李凤仙鞠了一躬,“贫道还有些派内事物要处理,就先退去了。” “玄阳子前辈和你说了些什么?” 对于李凤仙的询问,沈欢不闻不问,紧皱的眉头,在眉间形成了一个倒八,良久后,他深吸了口气,咬牙对李凤仙说道:“把衣服脱了!” 第773章哼,吃面条也不叫我! “把衣服脱了!” “咦……咦?!”李凤仙脸色羞红,眼神震惊的看着沈欢,她从来没有想过,沈欢会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 是因为混灵果的不确定性,所以他准备使用慢慢调理的方法了吗? “这、这样有些不大好吧……你之前说过的……” 沈欢皱了下眉头,“把衣服脱了,事不过三,我不会再说第三遍,如果你不脱,那就只好我亲自帮你脱了。” 好、好霸道的感觉,和平时的沈欢一点也不一样,不过……这种感觉,自己好像挺喜欢的。 喜欢我,表白有什么用,有本事强x我啊! 每个爱看网络言情小说的女生,心里总会这么一段话,毕竟什么强行啪啪、放置普雷、未婚先孕,都是它们描绘的主格调。 相比起来,以男性为主要市场的网络小说,就要单纯不少了,都是一些英雄救美便以身相许的情节,虽然老套,但不乏一股小清新的味道……如果没有np的话。 李凤仙心里在想什么,沈欢不知道,他现在很蛋疼,非常蛋疼,搞毛线,要不是因为古籍上这么记载,他根本不会选择这样的治疗方式。 算了,经历了这么多事儿,自己的脸皮已经够厚了。 现在又不是那个看光身子就要负责的年代,女人成熟的,往往要比男人早一些,当男人开始觉得,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时,她们已经开始笑着说,“都已经是成年人了,你能别这么幼稚吗?” 分手,永远是感情生活中,使男性成熟的主格调。 其实说了这么多废话,只是沈欢自己想要找一个光明正大看看看的借口而已。 “那就只好由我来动手了。”沈欢说着便伸手朝着李凤仙的肩头抓去。 这、这么着急吗?人家、人家有没有说不脱,只是想表现一下小女生该有的矜持而已。 “刺啦——” 男人什么时候的耐性最差?大概就是脱另一半衣服的时候了,有些男性被折磨过后,一般会有三种选择,第一,苦练脱衣技,达成妙解纽扣等成就,第二,让另一半换一些方便解脱的服装,甚至是在开始之前,直接选择连衣裙或者睡裙真空上阵,第三,也就是现在沈欢所选择的方式,解不开是吧?老子撕了它! 无疑的是,这样的方式很粗鲁,而且对衣服的质量,以及自身的力量有很大的要求。 至于另一半是否会生气,这还要看个人,如果这件衣服很贵并且新款,那么结果几乎等同于杀了对方的亲妈,如果这件衣服虽然很贵但不是新款,那么你就要考虑,自己的钱包似乎够胖。 若有一天你在路边摊碰到一个买黑丝袜,并且十块钱就好几双,不求质量只求好撕的妹纸时,一定要想着办法留下手机号,说不定哪天兽性大发的时候可以用上。 每个逛地摊的妹纸,上辈子都是纯洁到不能再纯洁的折翼天使。 “啊!”李凤仙发出一声惊呼,双手有些不自然的想要搂住肩部,但并没有反抗的意思。 好、好粗……鲁,不过……自己为什么不反抗呢?虽然、虽然有种奇怪的舒适感,但还是反抗一下比较好吧?不然,就要被他认为是放荡的女人了。 “刺啦——刺啦——刺啦——” 门口的李老道听到这声音,忍不住皱了下眉头,“两个人在里面干嘛呢?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咳咳,在里面吃面条的吧。” “刺啦刺啦吃面条?似乎也没错。”李老道说着忽然冷哼了一声,“哼,吃面条也不叫我!” 玄阳子连忙一把把他拉住,“你干什么去?” “吃面条啊!” “你这么多岁数了,和年轻人抢东西,有些不大好吧?况且那面条你也吃不得。” “为什么吃不得?” “它和你的关心太近了。” “什么意思?” “这个……”玄阳子本来就不擅长说谎,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李老道,便咳嗽道:“那啥,你不是正在道友面前装逼么,现在你这左护法装完了,也该轮到我这右护法来装了。” 师兄要去装逼? 李老道面色一喜,和玄阳子同门成长这么久,他可还从没来没有看过,玄阳子装逼是什么样子的。 “走走走!”李老道拉着玄阳子便走到了台阶上,“接下来,有请我们道盟的右护法讲话。” 玄阳子面色有些尴尬,但为了沈欢和里面的李凤仙,他只能豁出去了,先是对着道修们挥了挥手,然后一本正经道:“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 “……” 沈欢识海内…… “醒了醒了!” “总算是醒了。” “喂,你为什么会突然消失?” “把你经历的事情,都给大伙儿们说一说。” “我说,你愣什么愣,快说啊!” 刚刚苏醒的魂炎,面对众人的询问,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懵逼,“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啊?我有离开过吗?” “卧槽,你该不会是失忆了吧?” “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可以失忆呢,混蛋!” “你确定什么都不记得了?” 魂炎思考了一会儿,“我好像还记得一些事情,不过并不多,只有一点。” “快说。” “我好像是被什么东西召唤出去的,同时有个声音,告诉我,只要我完成某种事情达到一定次数后,就可以重新恢复自由。” “恢复自由?!” 这四个字,犹如炸弹一般,让沈欢这不大的识海,一下子就沸腾了起来。 “某种事情,到底是什么事情?” “不记得了。” “卧槽,你能不能记住一些重要的事情!” 众人乱糟糟的,这时一个声音忽然出现,“大家别问了,之前忽然出现又忽然消失的家伙,面容和最里面那位的样貌几乎一模一样,想知道真相的,就去问里面那位。” 这话一出,没人再问了,去找最里面那位,那和找死有什么区别? 再说外面,略显昏暗的房间内,沈欢和李凤仙正在进行着下列对话。 “我还是第一次,你、你这样粗暴真的好吗?能、能不能温柔点?啊……痛,不要……不要……啊!” 第774章女人也需要坚挺 沈欢一直认为,现在的自己已经配得上影帝这个称号,但看到李凤仙的表演后,他才知道,自己实在是太天真了。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而演技这种东西,是没有上限的。 那潮红的脸蛋,那半推半就的申请,那晶莹的汗珠,那经典的台词,要不是清楚现实中发生了什么,还真以为是在国语版的爱情动作片呢。 “够了!不就是让你做到水桶里么,至于这样?” “可是、可是人家真的是第一次使用这样的木桶式浴桶啊。” “你进不进去?如果不进去,我可就扭头了!” 一听这话,李凤仙不敢再玩,连忙跳进了浴桶里,“有本事,你就看啊。” 她小声的嘀咕道,沈欢却皱起了眉头,“嘀嘀咕咕的说什么呢?” 这、这都能听得到?他的耳朵也太灵了吧! “咕噜噜——咕噜噜——” 李凤仙满脸通红的鼻口沉在了水里,发出声响冒起了一阵小泡泡,只把眼睛给露了出来,而且有些不敢直视沈欢的目光。 “进去了吗?” “咕噜噜——” “我问你进去了吗?” “咕噜——进去了,你可以转身了。” 沈欢转过身,看着坐在浴桶内的李凤仙,没好气的吐槽道:“这什么狗屁办法,真是坑爹。” 混灵果的主要作用是改变体质,若是朝好的方向发展,必定会排出很多污渍,所以待在浴桶中,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是朝着坏的方面改变,肯定会吸收周遭空气中的杂质,这样沈欢用灵气凝结出的纯净之水,就可以将那些杂质阻隔在外,以保事情不会朝着更糟糕的方向发展。 “吃了它,我给你护法,只要有不舒服的地方,就马上告诉我。”沈欢说着,转身在一米外的地方坐了下去。 李凤仙现在没有太多的心思,去思考男女之间的事情,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乞求老天,一定要让自己的体质变好,这样才能修炼灵气,让太奶奶的安心的离去。 “咔——” 李凤仙咬了一口混灵果,就像是咀嚼着青苹果,一瞬间,酸甜苦辣咸,总之各种味道,在她的舌尖全都走了一遍。 最后几种味道综合在一起,变得平淡无奇,说不上好吃,也说不上难吃,就好像是把水变成了果实的状态,由喝水变成了吃水。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好像……没什么变化。” “只有一整个混灵果服用下去,才会起到改变的作用,不要像是平时吃零食那样,小口细吃,大口大口的吃下去,别管美不美,反正我就在这儿,没人看的。” 李凤仙的眼神黯淡了几分,似乎是想说——别人怎么看我,我一点都不介意,我只介意,你对我的印象。 李凤仙,几口吃下了混灵果,良久没有说话。 “感觉怎么样?” “有点热。” “然后呢?” “有点冷。” “到底是什么感觉?” “忽冷忽热,感觉……感觉好奇怪……” 李凤仙的声音带着一丝痛苦,沈欢顾不得其他,连忙起身回头一看才发现,由灵气所凝聚的纯净之水,像是被火烧开了一般,不停地沸腾着。 “该死,这是怎么回事儿?!”沈欢脸色有些焦急,这样的情况在古籍之中并没有记载,他刚准备用银针去稳定李凤仙体内那不安分的气流,浴桶内的纯净之水又忽然结成了冰块,没过多久又变得平淡无奇,紧接着有变成沸腾,如此往返。 更为诡异的是,在这些变化过程当中,除了李凤仙略带痛苦的喘息声以外,没有任何声音发出。 “不要着急,混灵果身为混沌时期的产物,冒出些奇怪的东西是很正常的。” “但是……” “没什么可但是的,改变体质不是一件小事儿,我们这些外力的干扰,很可能会毁掉混灵果带来的作用,所以你就安安静静的看着就好。” 根据古籍上的记载,服用混灵果最坏的结果,就是体质变得糟糕,是不会有性命之忧的。 “啊——” 经过漫长的等待后,李凤仙忽然发出一声惨叫,这声惨叫屋里屋外听的全都清清楚楚,正在聊天打屁的李老道一下子就听出,这惨叫是自家孙女发出来了,心急火燎的就打算进去。 “站住!” “凤仙出事儿了!我这么多年,本来就没有尽过做爷爷的责任,难道现在依旧要逃避?” “你确实不该逃避,但现在你也绝对不能进去!”玄阳子的态度很强硬。 “为什么?” “因为……因为……嗨!”玄阳子无奈的叹了口气,将真相说了出来。 “我靠!这岂不是说,沈欢那个小子把孙女的身子给看光了?” “确实是这样,但……”沈欢深吸了口气,“除了沈道友,你觉得还有谁进去做这种事情比较合适?” 自己这个当爷爷的,肯定是不能进去了,让玄阳子进去?恐怕李老道会直接开启暴走模式。 李老道在门口来回踱步,忍不住对里面问道:“沈欢,凤仙的情况到底怎么样了?” “没事儿。” “你骗谁呢,道爷我心理承受能力,强的很,有什么事儿你就说!我全都能接受!” “真没事儿!”沈欢说完这句话,下意识的擦了擦自己嘴角的口水。 李凤仙在发出惨叫后,振臂一挥,直接把浴桶给搞爆炸了,洁白的身躯,毫无保留的呈现在了沈欢面前。 以前李凤仙唯一的缺点,就是胸有些平平的,穿上男性的装扮后,除了亲自上前摸一摸,不然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她是一个女人。 现在则是……真他妈大! 不要怪沈欢爆粗口,而是此时李凤仙的身材,确实可以给所有的男性带来巨大冲击。 要单独比大,李凤仙的肯定不够大,毕竟还有一个苏璃压着。 丰满、匀称、柔韧而富有弹性,完全对称,晶莹剔透,饱满但不肥大。 看来坚挺两个字不仅适用于男人,也适用在女人身上…… 第775章我能摸一下吗? 有人喜欢将女性这一神圣的部位,比作水果,比如水蜜桃、苹果、椰子、芒果之类的。 但沈欢脑海中找不多任何一种水果来形容,怎么说呢……太震撼了。 林妙诗的完美体现在整体上,关于这一神圣部位,也有着自己的特色,但两人除了形状上,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如果非要分个高下的话,就只看个人爱好来投票了,要让沈欢选的话……两个都要! 李凤仙改变的地方不仅仅是这个不可描写之处,原本因为常年和药物打交道的小手也变得晶莹无比。 要说最明显的还是肤色与身高上的变化,原本李凤仙的个头放在男性当中显得很矮,放在女性当中也很普通,不过现在在女人当中,应该算不上普通了。 沈欢目测了一下,应该在一米六八左右,这种身高对于沈欢来说堪称完美,可以随意的搭配高跟鞋来配合他。 肤色,则是变得白里透红,充满了活力和质感。 小蛮腰大长腿这些自然不用多说,虽然在完美程度上,无法超越林妙诗,但若打扮得当,也足以迷倒无数男性。 “啊!”李凤仙回过神后,第一个念想,就是保护自己的身体,不被沈欢看光光,可正是因为这一阵动作,让沈欢觉得更坑爹了。 “晃——晃——晃——” “咕咚,它、它动了……” 什么叫波涛汹涌?这就叫波涛汹涌! 就连沈欢这种见过“大”世面的人,也有些受不了这种巨大波涛的冲击了。 “你在看什么!” 李凤仙想要遮掩住自己的关键部位,可她却悲哀的发现,以前一只手就能挡住的地方,现在两只手加两条胳膊,才能勉强的遮掩。 但挡住了这两个关键部位,可还有一个关键部位呢。 怎么办,怎么办,到底该怎办! 李凤仙仙子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但是她还没有发现,自己的身体究竟发生了哪些变化。 沈欢没有回答李凤仙的问题,而是一本正经道:“我能摸摸你吗?” 摸、摸一摸?他是在开玩笑么? 怎、怎么可能,他应该不会说出这种话的。 可是……可是看他的样子那么认真,好像很是渴望,反正自己都决定把身子交给他了,摸两下又算什么! 想到这儿,林妙诗慢慢的张开双臂,紧闭双眼张开了手臂,“你……摸吧!不过……不过你能不能对我负责?我、我还是第一次,所、所以……” 女人对神圣之事的渴望,要远远大于男人,李凤仙虽然没有经历过那种事情,但很明白,这种事情一旦开始,就不会是随便摸摸就完事儿的。 也就是说,让摸一下,和完全沦陷,几乎没什么区别。 他怎么还不过来?是紧张了吗?不应该啊……他应该已经和林妙诗做过那种事情了,又不是第一次,怎么会和自己一样紧张呢? 可能是心里正在进行着激烈的斗争吧,毕竟他是那么爱林妙诗。 自己这样做是不是有些过分了?感觉好像是在破坏别人家庭的小三一样,可是……他们还没有真正的结婚,应该算不上破坏家庭吧。 太奶奶说过,互相爱着对方这种伴侣太难找了,与其找一个自己爱的不如找一个爱自己的。 因为前者实在太累了,而后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打动你。 可是自己没办法做选择了,因为自己已经将所有的爱,放在了这个叫沈欢的年轻人身上,再也无法转移。 李凤仙的思绪开始变得有些混乱,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她甚至有种想和沈欢打招呼的冲动,比如问你今晚吃了什么。 他、他拉住我的手了! 感受到肢体接触后,李凤仙仿佛触电了一般,脑海中的一切幻想全都烟消云散,变成了一片空白,紧张到无法呼吸。 他怎么还没有动作,难道和自己一样太紧张了吗?这种事情,怎么能双方都紧张呢……要不然,自己表现的冷静一些,这样他才会有自信,去做那种事情。 就在她准备开口的时候,沈欢的声音忽然出现在了耳边,“没想到,改变最大的是表面,而内在……” 表面?内在? 李凤仙低着疑惑慢慢地睁开了眼睛,这才发现,沈欢所谓的摸摸原来是把脉! 只见沈欢一本正经,口中念念有词,眼神之中没有任何的邪念。 自己……就一点吸引力都没有吗?都这样了,他还没有心动,果然,他对我没有一丁点的爱意。 李凤仙的眼神之中写满了落寞,其实她错了…… 沈欢不是不心动,而是在关键时刻恢复了清醒,他说的摸摸不是把脉,而是真的很想体验一把。 每个人都会犯错,但有些错一旦犯了,就再也没办法弥补,沈欢不想让自己后悔。 人生每一道选择题影响的都不是现在,而是未来。 沈欢不能辜负未来,不能辜负林妙诗,更不能辜负眼前这个深深爱着自己的女人。 “沈欢,你倒是说话啊,还不是要急死道爷你才安心,快点说一下,到底怎么样了!” “没什么大碍。”沈欢说着从须弥戒指中取出了药王袍,“太乙金光门是道观,住的都是男人,应该没有女性的衣服,你先穿这个吧。” “药王白袍……让我穿?” “穿吧,你这样光着身子,被别人看到了不好。” “我……可以当做你这是在关心我吗?” “我从一开始就在关心你,传上去吧,咱们两个这么说话,也不好、” “嗯嗯。”李凤仙接过药王白袍穿在了身上,她一边穿着衣服,一边问道:“我怎么感觉,你的姿势有些奇怪,这么弓着身子不累吗?” 沈欢脸色有些不自然道:“不累。” 我是不累,就是我弟弟有点累。 等到李凤仙穿好衣服以后,沈欢对着门外喊道:“好了,你们可以进来了。” 他这儿话音刚落,李老道就冲了进来,“怎么样?变好还是变坏了?成功了,还是失败了?” 沈欢考虑了良久才说道:“变好了,也变坏了,成功了,也失败了。” 草,你他妈这跟没说几乎是一样的好么! 第776章问题解决? 看到李老道那着急的样子,沈欢也没卖关子,解释道:“准确来说,凤仙的体质还是朝好的方面在发展。” 李老道稍微松了口气,“那她现在的体质怎么样?” “丹田达到了普通人的级别,虽然不是很适合炼气,但至少已经可以修炼出灵气,经络方面不再脆弱,只是……” “只是什么?” “脉络堵塞,如果不打通这些堵塞的脉络,她依旧没办法修炼灵气。” “打通经络?这个好说!你是药王,一定有办法解决这个小问题!”李老道相信沈欢的实力,和经络脆弱到无法用灵气调和相比,简单的堵塞解决起来要容易多了。 玄阳子抚了下胡须,“这样看的话,这位小姑娘的体质虽然不算上佳,但也勉强可以踏入道修这条道路了。” “真的吗?那我什么时候能够修炼出灵气?”李凤仙一脸期待。 “若你现在的体质和沈欢说的一样的话,半年内就可以感应到灵气的存在,一年后积攒数缕灵气,十年过后成功筑基,就差不多可以利用气疗之术来治疗病患了,不过因为灵气稀少,每年所能使用的灵气有限。”李老道越往后说的越低。 不是人人都是沈欢,道修这条路充满了坎坷,即便在道修昌盛的年代也是一样,只不过在那个年代,是飞仙难如登天,现今是达到逐日境就已经难如登天。 十年……爷爷的意思是想说,想要使用气疗之术,要等到十年后才可以吗? “没什么办法可以快一点吗?”李凤仙怕众人误会她贪心,连忙解释道:“我只是想在太奶奶离世以前,证明一些东西。” “没有,道修一途讲究的是一步一个脚印,你的体质并不适合修炼爷爷的酒神诀,不然——” “有!”李老道还没说完,沈欢便开了口。 “我说,你能不能别老跟我对着干啊。”李老道一脸无语,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是第几次被打脸了。 不过他正说着,忽然想起,“我靠!对啊,你升级跟开挂一样,肯定是有窍门的!说一下,到底是什么办法?” “在此之前,还是先把经络打通了吧。” “对对对,这才是正事儿!” 李凤仙经络堵塞的并不算太严重,沈欢施展一番针灸后,便解决了这个问题。 现在李凤仙完全就是普通人的体质,虽然没什么修炼上的优势,但和之前的体质相比,却有着无可比拟的巨大优势,那就是可以用丹药来强化了! “这是淬体丹,里面一共有九颗,每天早中晚各服用一颗。”沈欢说着又拿出了一些丹药,“这个是炼气丸,针对筑基境的修士所用。” “我现在要吃这些吗?” “你先服用一颗淬体丹,吸收完药效后,服下炼气丸,然后是这个。”沈欢将一本古籍递给了李凤仙,“这是一门炼气的内功心法,名字叫一日千里,这门功法的特性是修炼速度极快,是普通功法的三倍,但是每次突破,给身体带来的益处,也会缩减三倍。” 一日千里,当年药王门首席弟子为了争夺药王之位,所研发的心法口诀,修炼速度极快,但对本身的益处却要大大减少,虽然最终没能夺得药王之位,但这门对修炼有着奇效的功法却留了下来。 沈欢不会随随便便的给人功法,他也从来不认为,《药王经》之中记载的功法,有高低之分,有的只是合不合适。 “谢谢太师叔。” “不用谢,你开始尝试修炼吧,我在外面等着。” 出去以后,李老道就开始问东问西,但沈欢却一言不发。 服用完混灵果以后,一切看似很顺利,实则一点也不顺利,放在沈欢面前的还有一个致命难听——时间。 李老夫人的时间不多了。 沈欢之前之所以自信满满,是因为在神农石之内,有着无数的灵药,想要让李凤仙短期内完成筑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但当他准备开始用吃药法让李凤仙进行升级的时候,血玉中的苏璃却把他拦了下来。 还是同样的问题,现在李凤仙的体质虽然可以接受灵气,但却无法接受灵药强烈的药性。 若强行服用,很可能会出经脉寸断,丹田碎裂等情况,这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狐狸精,你知不知道办法?” “不知道,或者说……根本没有,在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就已经说过了,道修这条路,没有一飞冲天的捷径,就算有短期内快速提升的实力的办法,也要付出代价。” “其实这个小丫头的问题已经算是解决了,你还在纠结什么?” “没什么。” 表面上来看,问题确实已经解决了,但事实上并没有彻底的解决。 别忘了,两人最终的目的不是让李凤仙可以修炼灵气,而是让李老夫人走的安心。 这也是为什么李凤仙会问,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证明。 大概两个时辰以后,李凤仙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我感觉身体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就是炼气养生之术吗……” “玄阳子前辈,既然问题已经解决了,我们就要回去了,这些日子真是叨扰您了,因为时间紧急,不能准备谢礼,就暂时用这些东西抵上去吧。” 玄阳子还没接东西,李老道就抢了过去,“这些瓶瓶罐罐的,里面装得都是些什么啊?” “归元丹、聚灵散、月之华、生肉续骨丸……”沈欢将这五六种丹药的名字说了出来。 本来还笑呵呵的李老道一下子就傻了眼,“我、我靠!师兄,有了这些东西,你他妈就能飞天了啊!” “沈道友,这、这太贵重了!” 沈欢所拿出的这些丹药,全都是奔月境适用的,光是聚灵散和月之华,就够他节省数十年的修炼时间。 时间就是生命,沈欢所送的东西,等于变相性的给了玄阳子数十年的寿命。 “对于你们来说可能很贵重,但对于我来说只是随手炼制的一些东西而已。”沈欢朝着玄阳子鞠了一躬,“等到来日,我一定会送上更好的谢礼。” “不用了,有这些就够了。”玄阳子的语气颇为激动。 而李老道则忍不住感叹,“道爷我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说,和药王交朋友,就等于多一条性命了!这他妈那是多一条啊,再多点都可以长生不死了好么!” 第777章野战过后见家长? 和玄阳子道别以后,沈欢三人就坐飞机飞往燕京。 李老道在飞机上表现的有些不自然,和一般人不一样,一般人紧张的时候,话都比较少,或者索性不说话,等待心情冷静下来,李老道的话却是越来越多,根本就停不下来。 沈欢刚开始还会回应两句,到后来直接封闭六感,倒头开始装睡。 身为孙女,和爷爷聊天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李凤仙就承担了对聊的角色,可是很快她也撑不住了,便以修炼为借口,不再理会李老道。 不是这孙女不孝顺,而是李老道实在是太麻烦,就和更年期的妇女似得。 陪行的人不搭理自己,李老道就去找其他乘客聊天,其他乘客受不了了,就去找空姐了解,弄到最后,整个机舱的人都受不了他了。 “终于回来了。”踏入燕京的土地后,李凤仙整个人都轻松不少,毕竟这里有着她太多的记忆,这里才是她的家。 李老道也感叹了一句,不过有些苦逼,“我终究还是回到了这个地方。” 沈欢没有任何前奏,直接说道:“兔崽子,你先回李家,我带凤仙去解决一下其他的事情。” “什么?!让我一个人过去?别开玩笑了!”李老道没好气的说道:“道爷在飞机上就已经是神经病了,你现在再让我一个人过去,和自杀没什么分别好么!” “我让你先回去。”沈欢语气很平淡,但李老道却感觉身子一凉,“我一个人就一个人嘛,你、你干嘛这么凶!” 他那委屈的小表情,就像是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沈欢没再啰嗦,带着李凤仙就打算离开。 “我们要去哪?不回去吗?”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沈欢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李凤仙很疑惑,但也耐着性子没有问,可是等到了地方以后,她却有些傻眼了,沈欢带自己来这荒郊野岭做什么? 开车的老司机却在接沈欢车钱时,露出一副我懂的表情,“小兄弟,很有情趣嘛,唉,年轻真好!” 放在平时沈欢都懒得解释,现在自然更不会解释。 李凤仙没有听出老司机话里关于野外战争的内涵,但她的思想上却已经开始朝着这方面走了。 这里荒山野岭四处无人,沈欢他该不会是…… 应该不会吧,他要是想做那种事情,昨天在太乙金光门的时候就可以做,为什么非要留到现在? 是了,他当时一定顾忌爷爷的存在,所以才没有那样做。 可是……就算要做那种事情,去酒店和宾馆不是更好吗?为什么非要来这里? 不对,好像来这里才更符合他的个性,当初他撕扯自己衣服的时候,真的好……虽然自己不大喜欢这种方式,但为了他……拼了! 林妙诗一定没有为他做过这种事情,若是自己从了他,就可以在他心中多一分地位。 “还愣着干嘛,进去。” 李凤仙看着漆黑的隧道,深吸了口气,“好。” 两人在隧道中走了一会儿,李凤仙见沈欢没有停下的意思,便忍不住问道:“这里已经够黑了,还要继续往里面走吗?” 这话的潜台词就是,已经到这里了,肯定不会有人看到,还不开始吗? 女人说话总是这样,她们总喜欢用“矜持”的态度,说出内心的渴望,来让男人猜测。 猜出来是禽兽,猜不出来是智商不够。 总之一句话,女人的心思你别猜,猜了也别猜,她们不仅变脸比翻书快,思想变化之快也同样令人瞠目结舌。 “还要再进去一些。” 也是,做这种事情必须要谨慎一些,可是这里也太黑了,李凤仙想着,下意识的搂住了沈欢的胳膊,想要寻求一丝安全感。 沈欢心中正想着其他事情,对于这些并没有太过在意。 大概过了两三分钟,沈欢停下了脚步。 终于到地方了吗? 李凤仙有些紧张,手心里出满了汗。 “滴——” 一声电子音,将李凤仙的思绪给拉了回来,这突然出现的新隧道,把她给吓了一跳,“这里是——” “天组。”沈欢没有解释太多,拉着她继续往里面走。 等经过一系列的验证,进入到天组内部以后,李凤仙的双眼之中写满了震撼。 身为医王世家的继承人,李凤仙也曾在一些交流当中,听说过天组的传闻,不过她一直当是都市传说。 毕竟在她的印象里,在一个宣扬民主的国家,是不可能存在什么特殊部门的,就算有,那也是已经暴露的朝阳群众。 “沈药王。” 沈欢不是第一次来天组了,巡逻的士兵看到后,都会与他主动打招呼。 “您是来找夏大校吗?他出去执行任务了,现在并不在组织内。” “我不是来找夏天的,我要找大帝和阎罗王,他们还在原来的房间吧?” “没错,我带您过去?” “不用了,我自己过去就够了,麻烦了。”沈欢拉着呆若木鸡的李凤仙继续朝里面走。 “你别抢我泡面!你再抢我泡面,我可就急了!那你也别吃我的卤味面,这个老坛酸菜的给你!” 两人刚进屋,就看到正在和阎罗王动手动脚的大帝。 “小欢子,你来了,这个家伙,欺负你师父,帮我教训他!”大帝看到沈欢就像是看到了救星一般。 阎罗王却面带不屑,“别忘了他也是老子的徒弟,会帮你这个傻哔?” 这两个都是他的师父吗?这、这算不算是带我来见家长了? 沉浸在爱情中的人,想法和普通人果然是不同的…… “两位师父别闹了,我这次来找你们有重要的事情。” “什么事儿?”阎罗王将手里的桶面,扔给了大帝,他只是太无聊,才会想着调戏一下大帝玩玩。 “这次主要是来找大帝师父的。” “找这个傻哔?”阎罗王将双手环抱在胸前,“你确定那个傻哔能够解决?哼,他能解决的时候,老子也一样能够解决。” “嘿嘿,一定是在道修方面的事儿,你解决不了也很正常。”大帝脸上带着得意的表情,顺手一指李凤仙,“你应该是为了这个小妮的体质而来的吧?” 听到这话,沈欢大松了口气,看来决定在回李家之前,来找大帝一趟是个非常正确的选择。 第778章还是多关心关心你的小情人吧 “没错,我就是想——”沈欢正准备说什么,大帝却是一挥手,摆出一副高人的模样,“不用想,为师都知道。” 他说着,手拟剑诀,在李凤仙的小腹点了一下。 这一点,周围的空气仿佛都出现了停滞,就好像时间忽然定格了一般,普通人根本无法感受到这样的停顿,但沈欢却感觉到了一些。 “好了,完事儿,现在这个小妮子的体质,虽然比不上那些修仙圣体,但也算是上等修炼之体了。”大帝说完补充道:“怎么样,我帮你这么大的忙,你是不是应该请我吃鸡腿。” “鸡腿没问题,但是……我要的不是这个。”沈欢面带苦笑。 “不是这个?”大帝愣了一下,然后伸手就准备朝李凤仙抓去,“那我收回去。” “别,这也是我需要的一部分,不过不是主要的。” “那主要的是什么?” “有没有什么办法,令她快速筑基。” “原来是这样。”大帝一挥手,说道:“完事儿。” “完事儿?”沈欢面带不解。 大帝点了点头,“是啊,完事儿了,她已经筑基了。” “这就筑基了?”沈欢感应了一下,李凤仙还真的就到了筑基境,“她体内怎么没有灵气呢?” “这我就没办法了,我的灵气属性有些特别,若是传给了她,虽然短期内看起来很牛逼,但以后就不好说了,很可能终生止步于筑基境界不能寸进。” 一直没有说话的阎罗王,忽然问道:“要灵气干什么?” 听完沈欢的解释以后,阎罗王傲然道:“治病又不是灵气的专属,罡气也同样可以!” “罡气太过刚烈,似乎并不适合治病救人吧?” “放屁!”阎罗王被沈欢这句话一说,直接就破功了,“无论是灵气还是罡气,都属于炁,既然都是炁为何不能治疗?” “元炁,是产生和构成天地万物的原始物质,无论灵气还是罡气,都脱胎于此,即便属性上有所不同,也具备着同样的作用,灵气有刚有柔,罡气也是一样。” “就拿老子的绝世无双无相神功来说,就可以刚柔并济,可以杀人,也可以救人!” 阎罗王无双功法的名字,一直变来变去,沈欢已经不记得本名是什么了。 不过阎罗王的这段话,倒是给他提了个醒,当初他可是亲眼见过,阎罗王用蜻蜓点水救过监狱里的那些小弟。 “元炁……” “那是在混沌之后诞生的东西,这个阎罗王说的没错,曾经也有医武双修的存在。”苏璃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偷偷打量着阎罗王和大帝两人,别说沈欢疑惑,其实她也一直在疑惑,这两个人究竟是什么来头。 她被封印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道修和武者之中,有两个这样强大的存在。 被封印之后没多久,就发生了道劫日,这两个人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是时间内,练就这么高深的实力。 了解的越多,就越会发觉屠道者、阎罗王以及大帝等人的奇怪之处,只可惜没有任何线索,让人思考起来会越发的觉得没有头绪。 “小丫头,老子想要收你为徒,你同不同意?” 和当初瑶仙剑派门主流月一样,说话都是极其的霸道,但令沈欢意外的是,李凤仙竟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说真的,无论是大帝还是阎罗王,两人给沈欢的感觉都不靠谱。 “好,老子很佩服你的勇气。”阎罗王大笑着说道。 沈欢头戴黑线,这样的自黑真是没谁了。 阎罗王在李凤仙身边转了两圈,“不错不错,虽然经络和胆小有些瑕疵,但是根骨和穴位却堪称完美,这具身体不是为了狗屁道修而生,完全是为了我的无双无相神功而生!” “小丫头,你听好了,老子的修炼之道和别人不同,追求的就是独一无二,老子接下来要教给你的是穴修之法!”阎罗王说着,大手一挥,“你们出去!” 这话已经够霸道了,但阎罗王更霸道的在行为上,他一挥可不是为了装逼,而是真的发出一股强烈的罡气,直接把沈欢和大帝给扇飞了出去。 来了一个屁股蹲的大帝显得很是气恼,“这个老王越来越猖狂了,等有机会,本帝必然让他尝尝我的厉害。”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大帝,问你个问题。” “我喜欢吃泡面和鸡腿。” “不是问这个。” “我喜欢女人,老的有味的,针灸起来特别爽。” “我也不是问这个。” 大帝忽然一脸警惕的看着沈欢,“你难道是想问我把泡面藏在哪了?” 我的大帝啊,你能不能着点调,你那些方便面还是我给你的好么! “你到底想问什么啊!” “你的蜻蜓点水跟谁学的?” “这个问题你以前问过了,我也回答过了,不知道,好像生来就会。” 沈欢还是有些不甘心,“那阎罗王的呢?” “估计和我一样,反正我们两个有好多事情都不记得了。” 看着表情平静的大帝,沈欢忍不住问道:“难道你就一点也不奇怪吗?” “人这一辈子很长,也很短,总会忘记一些东西,这是很正常的,而且有些时候,失忆也不一定是坏事儿。”大帝忽然一脸认真道:“既然我选择了忘记,那些记忆肯定就是不好的,既然不是好的记忆,那我还留着干嘛。” “没想到你还会说出这么有道理的话。” 大帝一秒破功,面带得意道:“嘿嘿,本帝本身就是道理,不过我觉得你还是关心关心你的小情人吧!” “你是说凤仙?” “用穴位来储存灵气的不是没有,和丹田修炼差不多一个道理,将所有的灵气储存到穴位中,想要升级就用灵气开拓穴位,诸多穴位的储存空间肯定要比丹田要大,但也很容易造就真气乱窜,最终气血逆行而亡!” 沈欢一听这胡,一下子就慌了。 “不过……”大帝的话锋忽然一转,“我说的小情人,不止那一个,还有这个小狐狸!” 第779章人性的无耻和贪婪 “苏璃?” 大帝笑着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但我也可以看出来她的本体是个狐狸。” “是狐仙。” 苏璃现身和大帝打起了交道,这貌似还是两人第一次正面交流。 “但终究还是一只狐狸。”大帝打了口哈欠,对着苏璃摆出了一个“耶”的胜利姿势。 “我没工夫和你开玩笑,你让沈欢多担心担心我是什么意思?还有当初留下写着三字的纸条又是什么意思?”苏璃心中疑惑很久了。 大帝笑了笑,晃动了一下自己的右手,“等你什么时候看懂我的手势就明白了。” “有话就说,何必藏着掖着。” “天机不可泄露,泄露的就不再是天机。”大帝用手指了指天,“天道可不是一个温顺的孩子,若知道有人泄露了自己的秘密,一定会很生气,为了证明对方猜错了,它会很任性的改变推算出来的结果。” “标准的神棍理论罢了,天机不可泄露不过是为马后炮而准备,说起来不灵也可以用你那套说辞来解决。”苏璃面带不屑道。 大帝笑了笑,一点也不生气,“你可以这么认为,但本帝还从来看错过一个人的人生。” “普通人的天机泄漏了也就泄漏了,尔等的天机绝对不能泄漏,因为本帝的任何一句话,都可以改变未来整个寰宇的走向。” 沈欢刚开始还很认真听,但在听到这句话,他就有些不大相信了。 世界不会因为一个人而改变,就算是那些顶着主角光环的小说主角也不一定能够改变。 “小欢子,多关心关心你身边的人吧,莫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比如……多给大帝加个鸡腿。” 果然,要是信了大帝这个不着调人的话,那可就全完了。 “我去给弄鸡腿,你帮我守在门口,要是出了事儿,一定要记得帮忙。” “没问题!为了鸡腿,幸不辱命!” 苏璃临走前,看了大帝一眼,便跟着沈欢离开。 原本笑呵呵的大帝,忽然收起了笑容,看着两人的离开的背影,叹息道:“如果能永远忘记就好了……可惜,我已经记起来了。” 说完,他又看着屋内呢喃道:“真羡慕你这傻哔,都这么多年了,还是没记起来。” 中医公会,会议室…… 中医界最近发生了一件大事儿,泰山北斗李老夫人要离世了,当医王世家放出这个消息的时候,整个中医界都震动了。 李老夫人虽然很久没有在亲自出手治疗过病人,但她中流砥柱的位置永远不会变,若不是他治好了当初的国主,中医早就在华夏这片土地荡然无存。 中医公会的所有高层,几乎都看望了过了李老夫人,甚至有不少人特地从外地赶往燕京,进行探望。 以中医公会为首,有不少人都起誓,完成李老夫人的遗愿,让中医重新崛起。 但震动过后,带来的不全都是好的结果,有不少人打起了歪心思。 李老夫人是无双匾的获得者,现在李老夫人死了,这无双匾该落在谁的手里呢? 世袭制?那都是封建时期的产物,无双匾自然是能者居之! 所以这些别有用心的人,通过各种渠道宣扬能者居之的理论,强行要求再次举办守匾擂比。 在这种关键时刻,说出这样的话,可见这群人有多么的无耻。 中医公会本打算,使用强硬的手段,来平息这段风波,但奈何奉承这种理论的人越来越多,在大势所趋之下,中医只能用开会决定来拖延时间。 “小沈的电话打通了吗?”汪老面色凝重的问道。 “没有,我已经让几个会员采取换班制的连环轰炸,但全都是不在服务区。” “李凤仙那边呢?” “同样的,她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两个主角都不在,难道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无双匾落在别人的手中? “汪老,我觉得我们可以先答应他们的要求。” “答应他们的要求?”汪老气哼哼的说道:“这群人根本就是被贪心蒙蔽了双眼,把无双匾交给这种人手里,还不如直接毁了它!” “汪老,您先别激动,听我说完。”那名高层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现在李凤仙不在,我们可以先答应,然后再以李家守擂人不在为理由来拖延时间。” “根据我们收到的消息,李凤仙和沈欢在一起,也就是说李凤仙若回来,沈欢也一定会回来。” “到时候我们可以将守擂人变成沈欢,他是李老夫人的师侄,同样具备守擂的资格。” 那成员干笑了两声,“我也知道,这个方法有些无耻,可是——” “无耻?不!一点都不无耻,对付他们那群贪婪无耻的人,我们就应该使用无耻的手段!”汪老冷哼一声,眼神之中充满了决然,然后转身看着余老问道:“老余,我让你调查幕后推手,你调查出来了吗?” 能够在中医界掀起这样的浪潮,单单的贪婪是无法解释的,肯定有人在幕后推动,不然绝对不会有这么多人附和。 “如果资料没错的话,这件事儿应该和明珠的国医会有关,根据调查得知,在浪潮爆发之前,曾经有国医的人,多次在国内走动。” “啪!”汪老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国医会,我们还没出手,他们就出手了么!” “不过只要有沈药王在,一切把戏都是无用的!去按照你的计划做,咱们这边要做的,就是拖延时间,剩下的,沈欢回来就能够解决了。” 这是对沈欢的一种信任,也是一种没有理由的依赖,不过他们现在也只能依靠沈欢来翻盘了。 天组基地…… “好厉害。”沈欢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从房间走出的李凤仙,这才多长的时间,对方体内的罡气就达到了非常的惊人地步,而且就像是阎罗王说的那样,可柔克刚,用这种罡气来治疗病人,完全没有任何的问题。 现在李凤仙体内所蕴含的炁,至少和追星境道修差不多。 “多谢两位,时间紧迫,我们必须马上回去。” “走吧走吧!”阎罗王似乎不大喜欢热闹。 李凤仙也是一脸兴奋,她迫切的希望让李老夫人看到自己以气御针的手段。 可就在两人快要离开基地的时候,一个声音忽然在他们身后响起,“等一下!” 第780章镇灵诛邪阵被破了! 说实话,当沈欢听到等一下的时候,他心中的一个念头是——赶紧跑。 这一声等一下之中,蕴含了很多情绪,比如着急、迫切、紧张,还有一股仿佛找到救命稻草一般的释然。 声音也很好听,就像是黄鹂鸣翠柳,白鹭上青天,给人的感觉清新自然,没有一个矫揉做作,嗓子所散发出的磁性,注意让任何声控女就地揉一发。 但沈欢还是要跑,为什么?如果开口的不是夏天的话,他肯定愿意留下来。 夏天见到沈欢的背影,表情愈发的欣喜,但没想到自己刚开口对方就跑了。 “那个……我说,等等我啊!”夏天越喊沈欢跑的越快,最后连李凤仙都不要了。 “喂,以咱们两个的关系,有必要这样吗?” “很有必要!”沈欢在门前停下了脚步,指纹认定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强行破坏,又会引起特战队的围攻,所以他只能停下来面对夏天,“如果只是简单聊天的话,就没有这个必要了。” “我找你有事儿。” “我他妈就知道!”沈欢欲哭无泪,“你找我不仅有事儿,而且还是大大的坏事儿!” “不是……这样不能怪我啊,事儿又不是我自己找出来的。”夏天没好气的说道:“我说,你是不是觉得,帮我忙是件很痛苦的事情,你别忘了,当初你让我查资料我就查资料——” “我救了张老将军。” “你被困在慕容家的时候,也是我带人——” “我救了张老将军。” “当初你和华鹊杜仲他们交手,要不是因为我——” “我救了张老将军。” “……”夏天有些无语道:“我说,你能不能别老拿我义父说事儿啊!” “我救了王紫嫣。” “她、她又和我没关系。”夏天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朝着四周看了看,似乎是怕王紫嫣突然杀出来,了结了他的小命。 “我救了张展鹏。” “那是我义父的意思,我只是传达者。” “我救了你。” “……” 夏天尴尬的咳嗽了两声,“那啥,欢子啊,咱们的关系都这么好了,你老计较这些干嘛啊!” 沈欢目无表情道:“是你先计较的。” “可先跑的却是你啊。” “我跑是因为,只要是你主动找我都没有好事儿,我逃避的是你带来的坏事儿,而不是你。” 夏天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本以为自己恢复了上一世的记忆以后,会再次以强大的气场压制住沈欢,没想到却是越跑越远。 看来上辈子自己一定是逗比,不然也不可能两世经验加起来,都不是欢子的对手。 这把锅都甩到前世身上了,也真是没谁了。 “其实吧,我这次带来的不完全是坏事儿。” “你上次说楚歌那事儿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说到最后还是坏事儿。” “不是,你就这么不近人情。” “我就是太近人情,才落的这么一个下场。” “不是,我——” 沈欢伸手打断道:“接下来,由我来问,你只需要点头或者摇头就好了。” “什么意思?”夏天这话刚问出口,沈欢转身就准备走,“别别别,我点头,我点头!” 沈欢这才停下脚步,问道:“这件事儿和认识的人有没有关系?” 夏天考虑了一下,点了点头。 “和你有关系吗?” 夏天不烦思想,直接点头。 “是公务还是私务?公务摇头,私务点头。” 点头! “严重吗?” 点头! “和我有关系?” 点头! “必须要有我参与?” 夏天现实摇了摇头,接着有点了点头,停顿一下以后,又点了点头。 “什么意思?”沈欢皱了下眉头。 夏天指了指自己的嘴巴,然后有耸了耸肩。 “你可以说话了。” “这件事儿有没有你参与,其实都没关系,但出于个人意愿,我想让你参与进来。” “也就是说,我不参加也可以?” 夏天下意识的想要点头,可这脑袋刚刚低下来,他就感觉出了不对劲,沈欢却仿佛找到了理由,二话不说就闪人。 “这件事儿和林小姐也有关系!”夏天这么一喊,原本都快离开基地的沈欢,一下子就折了回来,面色凝重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找回主导权的夏天,抬头看着天花板,“先说你参不参加吧。” “我参加!” 事关林妙诗,他必须要参加。 “看你那艰难的小表情,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怎么你了呢。” 沈欢咬了咬牙,然后笑靥如花道:“我参加,我保证,这绝对是出于我的自身意愿,而不是被你夏大校给强行牵扯进来的。” “好吧,其实事情是——” “沈欢。”就在夏天准备说出真相的时候,李凤仙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 “在这里。”沈欢摆了摆手,示意李凤仙过来。 夏天则是朝着李凤仙微微点了点头,“李小姐,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你们在聊很重要的事情吗?” “呃……谈不上太重要吧。”在夏天那拙计的演技之下,沈欢什么都不用说了,“抱歉凤仙,待会儿可能要你自己一个人回去看老夫人了,不过我可以保证,等到事情解决,我马上就回去。” “没事的。”李凤小摆了摆手,似乎在说一件无足轻重的事情,“那我就先回去了。” “那你路上小心点。”沈欢交代了一句。 夏天则表示,“我让专车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我出去打车就好了,再见。” 李凤仙在基地时,一直挂着笑容,可在离开基地后,眼泪直接流了下来,“在他心里,林小姐果然比我更加重要……” 夏天的声音很大,大到连远处的她,也听得清清楚楚。 沈欢不知道李凤仙怎么想,他现在就一心想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快点说,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每当说道重要的事情时,夏天脸上总会露出凝重的表情,这次也不例外,“镇灵诛邪阵被破了!” 第781章都和噬魂教有关? 镇灵诛邪阵,是天尊在带领大批修士离开世俗前,为了保护世俗,而特地留下来限制道修邪物的阵法。 也曾经让沈欢吃过不少瘪,毕竟刚踏入道修之路的他,时常需要请教苏璃一些东西,而镇灵诛邪阵却限制了他们之间的自由通讯。 不过镇灵诛邪阵给沈欢带来的也不全都是坏处,最起码前几次和华鹊交手后,仍旧能够活下来,多少是托了镇灵诛邪阵的福气。 总的来讲,镇灵诛邪阵给沈欢带来的,大部分都是好处。 以他现如今的实力,只要是在镇灵诛邪阵的地界内,就算是逐日境的高手,都不一定能够拿他怎么样。 所以在听到这个消息后,沈欢心中翻起了巨大的波澜,然后将这股波澜化为力量,一脚就朝着小夏天所在的位置踢了过去。 “卧槽,你干嘛!” “呵,你还有脸问我干嘛?这就是和妙诗有关的事情?” 夏天自知理亏,但在这个时候,他要退缩了,沈欢肯定会得寸进尺,他只能选择不要脸与沈欢进行交谈:“林小姐也是道修对吧?所以镇灵诛邪阵被破了,和她也是有关系的。” “那照这么说,和我有关系,也是因为是道修的原因咯?”沈欢怒极而笑,“那你给我解释解释,这就怎么成私务了?” “你看啊,我上辈子是天尊,镇灵诛邪阵是天尊带人布置的,也就是说镇灵诛邪阵是我的私人物品,现在他被人毁了,当然是私务了。” 沈欢忍不住朝着夏天竖起了大拇指,“行,你厉害,你会说!” “你别反悔啊,我可是录音了。” “人有相似,物有雷同,声音又算什么?” “喂,没必要不要脸到这个程度吧。” “先不要脸的人是你。” “不是……欢子,你就帮我这个忙吧,要知道,镇灵诛邪阵被破,受到影响的,将是整个天都的安危,你就算不想管道修的事儿,也应该关心一下那些黎民百姓吧?” 沈欢有些小生气道:“你不该骗我。” “可我要是不骗你,你会愿意留下来听我说这些吗?”夏天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根据黄字组最新发来的消息,道修界组成联盟,而你就是道盟的盟主,身为盟主这事儿你总得解决对不对?” “我那是赶鸭子上架,就是个挂名的,而且我就算去了又能怎么样,我又不懂得阵法,你别忘了,我的本职专业是中医。” “这点我知道,但是我有种感觉,镇灵诛邪阵这件事儿,你必须在场,也只有你在,我才能搞清楚整个事件的经过。”夏天说完还补充了一句,“这是我身为天尊的一种直觉。” “你认为镇灵诛邪阵被毁和我有关系?” “我不是这个意思。”夏天摇了摇头,继续说道:“镇灵诛邪阵是我的前世所布置下的,而我的前世是天尊,天尊代表着和天道同等的实力,镇灵诛邪阵被毁,就等于,有人打破了天道所留下的阵法。” “也就是说……燕京很可能来了一个强大到不行的道修。” “虽然对方破开了镇灵诛邪阵以后,就没有了其他动作,但我觉得,破解镇灵诛邪阵,很可能仅仅只是一个开始,在那之后,还隐藏着更大阴谋!” 沈欢挑了一下眉头,“多大的阴谋?” “对方的目的,很可能是推翻目前皇族的统治,成为华夏新的霸主,战火之中,受伤害最多的,还是黎民百姓。”夏天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其实我这次来找你,有两个目的,第一个就是我之前说的感觉,至于第二个……” 不等夏天说完,沈欢便开口说道:“是想让我以盟主的身份,去调查道修界,是不是有人心怀不轨,对吗?” “你、你怎么知道?” “大哥,我也有脑子好么!没了镇灵诛邪阵,最大的受益者是谁?当然是妖邪和道修,但是妖邪这种东西,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至多就是一些心怀怨气,久久不愿散去的阴魂,它们显然没有破坏镇灵诛邪阵的本事。” “所以这件事儿几乎可以百分百的肯定是道修做的,而我如今又成了道盟的盟主,你自然要找我帮忙……你说的第一个理由,说实话,没有任何的说服力。” 被沈欢看透自己的小心思以后,夏天无奈的干笑了两声,就是因为沈欢当上了盟主,他才想要让沈欢帮这个忙。 之所以没让天组出面,就是怕打草惊蛇,如今沈欢刚刚当上盟主,可以找各种理由调查,比他们天组主动行动,要轻松隐秘不少。 “不过我觉得这件事儿可能不是道修界的人做的。” “不是?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以他们墙头草和窝里斗的个性,肯定没有这样的雄心壮志,就算有那个人也已经死了。” 夏天拿出手机翻看了一下资料,“你是说飞鹰岭的范剑秋?” “没错,但是范剑秋是为噬魂教服务的,这可是你的老相识。”沈欢耸了耸肩,“所以说,道修界基本上是不用查的,你要是真想查,只需要查噬魂教就可以了,无论是镇灵诛邪阵被毁,还是想要统一道修界,这些事儿应该全都和他们有关系。” “统一道修界,我还能想得出理由,毕竟噬魂教需要实力,但是镇灵诛邪阵就……你知道的,噬魂教是最后的魂修,所以当初在建立阵法的时候,就没有选择针对魂修,主要的目标是道修和邪灵。”夏天无奈的叹了口气,继续说道:“魂修没有破坏镇灵诛邪阵的必要,这件事应该和噬魂——” 夏天正说着,忽然一愣,“如果把两件事联系起来的话,那就有关系了!” “是的,统一道修界和破坏镇灵诛邪阵同时进行,然后再让到修乔装打扮,进入到燕京行事,我想在这样的套路之下,除了有天阶强者或者地阶高手守护的皇族对象外,应该都会私务全尸体。” 沈欢正色道:“按照你说的,镇灵诛邪阵对魂修没有影响,若我没有猜测错误的话,这些道修很可能只是炮灰,用来试验皇族力量的炮灰!” 第782章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沈欢的这个推测不无可能,根据他这两次和噬魂教打交道的经验来看,对方的行事还是比较谨慎的,不然何必利用范剑秋来实现道修界的大统一,他们虽是魂修,可现在知道魂修存在的却没有多少。 挂上道修的名头,表现出强大的实力,同样可以做到范剑秋能做到的事情。 唯一的解释就是,之前沈欢的推断,他们需要炮灰,而道劫日后,日渐没落的道修就成了首选的炮灰。 “如果真是噬魂教做的,那么他们所图谋的,就肯定不止是现今皇族李家的江山。”夏天面色逐渐变得凝重起来,他和噬魂教打过两次交道,很清楚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一个乱吠的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声不响就咬人的狗,噬魂教显然是后者,并且它咬人的时候,绝对不会咬大腿这些地方,要咬就是要脖颈等致命处。 因为沈欢的话,夏天有了一个大方向,不过最大的问题是,噬魂教是在太隐秘了。 无论是盗门,还是十二楼,就算找不到他们总舵在哪里,但也总能找到几个分舵。 关于噬魂教,要不是沈欢提起,以及这次的仙门大会,天组根本不会收到任何消息。 寻找噬魂教的事儿,沈欢就帮不上什么忙了,就像他说的,自己的主职是中医,除了救死扶伤,其他的全都是半吊子,至于阵法炼器等方面,几乎和白痴差不多。 “剩下的我已经帮不到你了,就只能靠你自己了。” “你不去镇灵诛邪阵看看吗?”夏天察觉了沈欢想要离开的意思。 沈欢干笑道:“我们不是一直身处于镇灵诛邪阵当中吗?” “我是说布置阵法的地方,其实镇灵诛邪阵,是由九个中型阵法而组成的超级巨大阵法,被破坏的只是其中一个,剩下的八个地点,我们天组已经派人守护,我让你帮忙,就是想让你看看,会不会找到一些线索。” “应该不会,因为我对阵法简直是一窍不通。”沈欢回答的很果断,因为他真的不知道阵法的事情,如果能帮得上忙,他绝对不会拒绝夏天。 “你不一定要懂得,我总感觉你是解开这次谜题的关键。” “为什么?直觉?男人的直觉?” 夏天摇了摇头,一本正经道:“奇迹,在你身上充满了奇迹,就好像我说的那样,我感觉你身上拥有着我曾经拥有过的东西。” “那是什么?” “不知道。” “好了,不说了,我还有一些重要的事情要做,再见。” 沈欢说着,便朝着基地外走去,而这一次,夏天也没在拦着。 刚出去的时候,沈欢本来是打算去找李凤仙,但是后来有想了想,在这个一家团聚的时刻,他这个外人过去,似乎并不是太妥当,所以最终决定,先会林家。 这些日子实在太忙了,和林妙诗在一起的日子,几乎屈指可数。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沈欢明白了一个道理,爱情是需要经营的,若是经营不善,很可能导致两个之前还爱的死去活来的两人,在刹那之间便形同陌路。 每当想起林妙诗,沈欢心中更多的是一种愧疚,他是一个不合格的恋人,一个不合格的未婚夫,他们之间没有逛街、吃饭、看电影。 两人认识的时间并不算长,最多只有一年,可两人过着的却不是热恋中的生活,反而更像是老夫老妻。 像林妙诗这样从小被视为灾星的存在,比普通人更需要关爱。 在这个数据化的网络时代,似乎已经没什么再能和特产挂上钩了,尤其是身在天都燕京,在这里可以购买到全国各地的特产。 回林家之前,他特意去了一趟花卉市场,在购买到蓝玫瑰、黑玫瑰、七彩皇后、路易十四等珍贵玫瑰花后,他将其送入神农石中培养了一下,顺便请巧手包扎成了花束,独一无二的花束。 这一次沈欢没有先去找林老爷子,而是去了他和林妙诗的爱情小窝。 林妙诗还在看韩剧,自从沈欢不让她管理欢妙公司的事情以后,她就养成了每天看韩剧的习惯,也不止是韩剧,只要和爱情有关的她都看,不过随着经验的增加,她只看那些积极乐观的。 那张绝美的脸蛋上多了一副眼睛,本来就很有御姐风范的林妙诗,在带上眼镜以后,显得更加成熟。 听到脚步声后,林妙诗立马回了头。 “妙诗,我……”沈欢刚准备把心中准备良久的浪漫语句说出来,林妙诗的眼眶便泛起了红晕,一把上前抱住了沈欢,将头深深的埋在他的胸口,“我好想你。” “我也想你……”沈欢感觉自己的鼻子有些酸酸的,或许就像是苏璃说的那样,他的世界太狭隘了,有些时候总喜欢把锦上添花的爱情,当做是整个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追求,沈欢不觉得自己错了。 两人就这么拥抱在一起,所有的话语都凝聚在这长久的拥抱之中。 沈欢在林妙诗的嘴上亲了一口,“饿了吗?我带你去吃饭。” “我不饿。”林妙诗说这句话的时候,忽然加大了几分力道。 “你什么时候戴眼睛了?近视了吗?” 沈欢确实觉得很奇怪,道修近视的几率,几乎等于零。 “是防辐射的,爷爷说长期对着电脑,对身体不好……”林妙诗正说着,忽然说道:“我是不是很没用?” “怎么会。” “但我什么也帮不到你,每次都要让你一个人辛苦。” 错的明明是我,她却全都背负在了自己身上。 沈欢深吸了口气,“放心,以后我绝对不会丢下你一个人,除非我死——唔。” 林妙诗用自己的朱唇挡住了沈欢的嘴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嗯,永远!”沈欢紧紧地抱着林妙诗,没有再说任何话,也没有做神圣之事的心思,对他们来说,只要这样抱着,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但在沈欢的内心之中,却暗暗发誓,以后绝对不会再让妙诗流一滴眼泪! “咚咚咚——” 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没多久管家的声音便传了进来,“姑爷回来了吗?有人找。” 自己才刚回燕京,和夏天也见过了面,谁会在这个时间找我,难道……李老夫人又出事儿了? 第783章你们根本不知道,我那天看到了什么! “我出去看一下,马上回来。” 沈欢决定先看看怎么回事儿,如果真的是李老夫人出了事儿,那么就把林妙诗带上一起过去,如果不是就留在家里,好好陪林妙诗。 沈欢一出门就看到了管家,“管家,是什么人找我?” 管家的脸色有些迟疑,甚至可以说有些纠结,半天后才说道:“您跟我来就知道了。” 这么神秘?沈欢皱了下眉头,“是逸轩找我?” 管家摇了摇头,“总之您跟我过来就可以了。” 管家是林老爷子的心腹,没必要害自己,可能是请他过去的当事人,说了些什么,所以才会这么为难。 “好吧。”沈欢不想让管家难堪,“不过,在去之前我能不能问一下,需要多长时间。” “就在咱们林家。” 在林家?也就是说,找自己的是林家人。 无论是林老爷子、林国栋还是林逸轩,现在对沈欢都已经很是熟悉,玩的这么神秘,该不会是想给自己什么惊喜吧? 比如动用一下关系力量,把结婚证给领了? 在呼吸乱想当中,沈欢被管家带到了一处别院。 沈欢在林家待了很久,但这处别院却是从来没有进去过,甚至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还这么一处别院。 “那人,就在里面等您,我先告退了。”管家说完,便转身离去。 沈欢则带着疑惑走了进去,当他看到那道身影后,眉头一下子便皱了起来,“林三叔,不知道你找我有事情?” 请他过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已经好久没有在林家出现的林三。 对于林三沈欢没有什么好印象,一是因为两人本来就有些冲突,这是在治疗林老爷子的时候留下来的,二是因为他身为林妙诗的三叔,却不停地说着林妙诗是灾星这样的话语。 甚至沈欢曾经把他当做是对林老爷子投毒的对象之一,说起来,到现在林妙诗的灾星谜团解开了,但当初对林老爷子下毒的真凶,却是一直没能找到。 自从和林老爷子闹了矛盾以后,林三已经好久没有出现过在林家,曾经听佣人议论,他一直待在家族企业。 “坐。”林三摆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 “如果聊得不是太多,或者话题太没营养,那我还是站着比较好,因为咱俩可能说不了几句,我就要离开。” 林三看了沈欢一样,倒了杯茶水,“我和你说的,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关乎你的性命,你愿意坐下来听吗?” “您这是在威胁我?” “我威胁人的手段,要比这恶心的多,只是想告诉你一些,你本来就应该知道的事情。”林三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可能这么说对你没什么吸引力,换个方式,这件事儿和林妙诗有关。” “你又想说她是灾星?”沈欢的表情有些不快。 和自己的性命有关,又和妙诗有关,那岂不是又要拿灾星说事儿? 林三有些意外,他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 “关于灾星的事情,我想林老爷子应该给你解释过了,那是隐世家族慕容家和道修绝尘道姑惹得祸,和妙诗没关系,如果你是想和我讨论这件事情,咱们之间就真的没什么好聊了,我还有事情,先告辞了。”沈欢说着就准备离开。 林三起身道:“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莫不是林三叔你还掌握一些其他黑料?”沈欢冷笑道:“还是说,你觉得我配不上妙诗?” “是她配不上你!沈欢我说的话或许你不爱听,但那就是事实!” “现在是科学时代,你还相信那些封建迷信的东西,不觉得很可笑吗?她可是您的侄女!你不支持她保护她也就算了,还随着流言蜚语一起中伤她,从小便是如此,你知不知道,就是你这样人太多了,才会养成她如此自闭的性格!” 面对气势突增的沈欢,林三脸上没有露出任何的畏惧,而是起身道:“我从来不相信自己听到的话,一直信奉着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之所以针对她,不是因为流言蜚语,而是我亲眼见证了她身为灾星的事实!” “呵呵,你亲眼见——”本来还带着不屑笑容的沈欢忽然愣住了,“你亲眼见到了什么?你应该没有见到过,若是见到了,早就说出来了,何必等到现在,而且只告诉我这个外人,而不是先告诉家里。” “我没有把看到的事情说出来,是怕父亲经受不住打击,他刚刚失去了儿子和儿媳,现在不说,是因为他对妙诗太宠爱了,我不想让他崩溃,我和二哥的关系从小就不好,这点你应该知道,我就算说了,他也不会相信。” 林三小时候就一直跟在大他好几岁的林妙诗父亲身后,反而和岁数相差不大的林国栋没有那么热乎,只要在林家有些年头的,都知道这些事情。 所以,当林三以厌恶甚至是憎恨的态度来面对林妙诗时,一些知情人的内心都非常的疑惑,毕竟这是一个曾经说把侄女当自己闺女的存在。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林三被仆人们暗地里扣上了虚伪、城府深、有心计等帽子。 “至于二嫂,她始终是一个外人,况且以她的性格,也帮不上什么忙。” “那会儿逸轩还没出生,就算现在告诉他也没有用,以他的性格根本无法承受这些。” “这就是你不告诉其他人的理由?”沈欢啧了啧嘴,“从逻辑上讲也说得通,那么为什么要告诉我呢?” “我不想一个鲜活的生命白白送死。” 沈欢哭笑不得的说道:“按照你的意思,妙诗会害死我?” “这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我是厌恶她憎恨她没错,但你没有发现吗?在这些情绪中,我更多的是恐惧!”林三的情绪已经开始产生了波动,“你们根本不知道,我那天看到了什么!” “好啊,你倒是说说看,你……看到了什么!”沈欢说这话的时候眯起了眼睛,开启了读心术,他很想看看林三究竟要玩什么把戏。 可是很快,他的瞳孔便骤然的紧缩放大,“这、这怎么可能?!” 第784章那位老爷回来了? “这位老先生,请问您在这儿……做什么呢?”管家面色警惕的看着眼前这个老者,他已经注意很久了,这个老头儿从大清早的时候,就在门口站着,有来宾到来时,对方曾经试图一起混进去,但混到一半又退缩了。 这种情况已经来来回回好几次了,最终管家实在是忍不住了,才上来询问。 虽说有些怀疑,但这老头儿看上去已经六七十岁了,就算想闹事儿,也应该闹不出什么大事儿。 老者见管家过来,表情有些尴尬,演技差,还非得强行装镇定,直接当场做起了扩胸运动,“那啥,我来这一片遛弯!” 这片是医王世家的居住地,能和李家一起住在这一片的,哪个不是达官权贵?这老头儿身上穿着的,是标准的道士打扮,并且破破烂烂的,几乎都快赶上大街上的乞丐了,显然不可能住在附近。 既然不是附近的住户,谁没事儿往医王世家门口遛弯啊。 “老先生,您……是不是想要治病?如果是的话还是请回吧,和诊金无关,只是家里的医生都不在。” “我不是来看病的。” “那您是来做什么的?” “我……我刚刚不是说了吗,遛弯的!” “老先生,我们医王世家怎么说都是名门望族,您这样一直待在门口也不是个事儿,如果是肚子饿了,我可以让人从后门带您进去弄些吃的。”管家苦口婆心的说道。 对于大家族来说,要面子是必须的,但也不能为了面子而昧了良心。 管家是一心好意,但老者却怒了,“你把我当要饭的了!” “我没有,只是——” “你知不知道我是谁!”老者气哼哼的对管家质问道。 管家无奈道:“您没说,我哪知道您是谁啊。” “我……我……你在家里担任什么职位?” “管家。”说到管家这个身份,他脸上稍微带了一些小得意,在大家族当中,管家已经算作是大家族中的一员,在与外人交流时,无家族高层的情况下,甚至可以直接代表家族。 这样的身份,确实令人得意。 “你是管家?”老者皱了下眉头,看来老太婆的脾气比我想象的还大,这新任的管家竟然连我的名字也不知道。 老者估摸着,是不是自己的名字都被踢出了佛堂内的那张族谱。 “老李呢?” “哪个老李?”管家面带疑惑,医王世家的家族成员都是姓李,莫不成这老者和家族成员有关系?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老者做出了解释,“就是那个护主有功,被赐姓的管家老李。” “您是说我父亲?”管家叹了口气,“他多年前已经去世了……你和我父亲是朋友?” 老者尴尬的咳嗽了两声,“算是吧。” 没想到老李竟然已经走了,真是世事无常。 “那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没有。” “那您……” “我就在门口站会儿……”老者似乎觉得有些不妥,补充道:“我等人。” “原来是等人啊,您不早说。”管家笑了笑,“要不我带您到里面等,让人先替着您?这太阳已经上来了,您别中暑了。” “不用,我搁这儿等就成。”李老道说着,就蹲在地上了。 管家没再吭声,而是返回门口,对着一名保镖说了些什么。 “妈了个鸡的,沈欢这个小兔崽子老坑我,一点都不负责任,这只管挑逗不管解决的婊砸有什么区别!” 这老者不是别人,正是从机场赶来的李老道,他已经在门口站很久了,就是不敢进去,主要令他害怕的,就是里面那位即将过世的李老夫人。 外界传言毕竟是外界传言,李老道和李老夫人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有他们两个人自己心里面清楚。 李老道已经在门口等有小半天了,他始终不敢一个人面对李老夫人。 不管是李凤仙还是沈欢,他现在只期望,有一个人能过来陪着自己,让自己心里面有个底,脚沾地了,心情自然也就轻松了。 可是这都半天了,别说李凤仙和沈欢了,就是连一个认识的人都没过来。 李老道这正在骂着,一个声音忽然在他身后出现,“爷爷?” “丫头,你可回来了!”李老道兴奋的就差没搂着自己孙女亲一口了,“怎么不见沈欢那小子?” “他……有点事儿,暂时来不了了。” “这个小混球,把我带回来,自己却跑了,典型的婊砸行为!” “您怎么不进去呢?”李凤仙似乎有些不想谈论沈欢,毕竟她花费了一路的时间,才将心情给调解过来。 “我这不是等你呢么!” “您一个人,不敢进去?” 李老道老脸一红,“倒不是不敢,就是不好意思,你也知道,这家我已经好几十年没回来了。” 这边两人正说着,管家拎着一个饭盒走了出来,边走边说,“老先生,我这里有些羹汤和包子,您等老半天了,就先吃点——小、少爷?!” “您终于回来了!” “嗯。”李凤仙点了点头,“管家您这是?” “我给这位老人家送点东西吃。” “爷爷,看来您离家太久,大家都已经不知道您是谁了。”李凤仙捂嘴轻笑道。 大小姐笑了,管家也跟着笑,“是啊,老先生太久没——什、什么?!小、小姐,您叫他爷、爷爷?!” 管家看着李老道,那是越来越眼熟,我去!这位不就是和自己已经过世父亲合影的那位老爷嘛! 父亲说那位老爷,因为和老夫人发生了点冲突,便一怒离家到山上做了道士,没、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我、我这儿还把人当成要饭的,准备施舍,自己、自己完全就就是个智障啊。 虽说这些都是管家的心理活动,但表现的却很是明显。 李老道心里暗爽,装作大方的摆了摆手,“不知者无罪,况且我也真的很久没有回来过了。” “爷爷,咱们还是先去看看太奶奶吧。” 管家立马抓住了这个“将功赎罪”的机会,“老、老爷,我在前面带路!” 因为李凤仙的到来,李老道轻松不少,不过当他走进院子内时,心情又变得忐忑起来,尤其是接近佛堂的时候,他甚至已经生出了逃跑的念头…… 第785章奇葩母子的交锋 “嘎吱——” 不知道是不是年久失修,还是为了应景,佛堂的木门发出一阵悠扬的声响,李凤仙和李老道一前一后的走进了佛堂。 此时佛堂内,有不少人,李致远和李常胜两人,还有汪老以及几个中医公会的成员。 最先发现李凤仙进来的是李致远,“凤仙,你——” 可他这话没说完,就看到了李凤仙身后的李老道:“这位是……” 李致远这一开口,将众人的吸引力直接转移到了刚进门的李凤仙和李老道身上。 中医公会的成员看到李凤仙后,心中大喜,刚准备开口说守匾擂比的事情,却被一旁的汪老给拦了下来,“待会儿再说。” 李常胜的身躯却是一震,这位在军队中,号称铁面无情的海军陆战队少将,眼眶竟然敢湿润了,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什么,但最终只是喊了一声,“爸,你回来了。” 爸?李常胜,竟然对这个打扮邋遢的老道士喊爸? 医王世家的光彩,主要局限于开创者李老夫人以及李凤仙的身上,因为李家之中,只有这两人走的是中医的道路。 李老夫人肯定是有儿子的,如果没有儿子,哪会来的孙子,这点大家都懂,坊间也有不少关于李老夫子儿子的传闻。 有人说李老夫人的儿子是位天才,年轻时医术便已达到超然的境界,只要再磨练一番,就可以成为和李老夫人一样的神医妙手。 可惜,天妒英才,她的儿子还未成名,便已经身陨。 也有人说李老夫人的儿子,医术平平,因妻子早逝,他犹如行尸走肉,最终郁郁而终。 不管哪种说法,关于李老夫人儿子的结局都没变过,那就是因为各种原因,而离开人世。 现在出现了一个老头,李常胜还喊爸爸,岂不是太吓人了?但现在众人心中,更多的是惊恐过后的疑惑。 “爸?”李致远一脸懵逼,“不是,哥,你糊涂了吧,咱爸早死了!” “道爷我……老子就算死,也是被你给气死的!”李老道对着李致远大喝道。 李常胜连忙替李致远说好话,“爸,你走的那会儿,致远年龄还小,他不记得您很正常。” 这话李老道也不知道听没听进去,指着李常胜说道:“还有你,从小就说自己想当兵,现在这病当上了,却跟个娘们儿一样哭哭啼啼,我看你还是退伍吧!” “是是是,您说的都对。”李常胜干笑道。 李致远的心情比较复杂,李常胜还有着和李老道的记忆,但他心里却没有,在他的记忆当中,自己的爹早死了,完全是奶奶一手把自己给养大的。 对于李老道,他既陌生又觉得亲切。 可能是从小就缺爱,他一直很羡慕那些有爸爸训斥的朋友和同学,因为他想挨骂也没有机会。 “好大的威风,我说我认你当儿子了么!咳咳!”这时病床上的李老夫人忽然开了口气。 李老道似乎早就料到如此,也哼声道:“你认不认我这个儿子不要紧,我现在是让他们认老子,和您老人家,没多大关系!” 这又是众人所没有预料到的,就连李凤仙也是如此,在她心里,两人见面后,就算不嚎啕大哭,也会相拥默泪,可现在这情况,要是没这多人在这儿,两人估计已经开始撩膀子打架了吧? 外人心里就更疑惑了,这两个人真的是母子? “当初你走的时候,我就说过,没有我的允许,你永远也不许踏入李家一步!” “是啊,我没踏一步,而是踏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凤仙,我踏了多少步来着?”李老道的态度也很硬气,和进来时的忐忑完全不同。 “爷爷,太奶奶,你们……” “除了李莫愁,都给我出去!”李老夫人一声爆喝,屋内再也没有任何人敢说话。 李老道气恼道:“当小到大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要叫我全名,你叫我儿子、小李、小莫、小愁都行!” “你是我儿子,我想怎么叫就在怎么叫!” “你刚不是说还没认我这个儿子吗?” 两人你来我往好不相让,这种母子的相处方式,众人还是头一次见到,再加上两人都是白发苍苍,给人的感觉更加奇怪。 李老夫人不喜欢把话重复第二遍,所以众人也没了看戏的心情,全都退到了门外。 “三哥,那个老道士,真是咱爸?” “能和奶奶吵成这样,还没死的,就只有咱爸一个了……”李常胜顿了一下,改口道:“我是说奶奶年轻那会儿。” “可是奶奶不是说咱爸已经死了吗?” “不是死,是逐出家门……父亲本来就不喜欢医术,除了感情上的事情以外,奶奶几乎干预了他的一切,咱妈死的那天,父亲好像一夜间苍老了许多,他去找了奶奶,我以为两人要吵架,就准备找大哥和二哥一起去帮忙拦着,可是那天父亲和奶奶并没有吵架,他们两个就待在佛堂里,安静的令人害怕。” “咱爸和大哥还有二哥说了一些话,我当时只有七八岁吧,就没找我,之后父亲就失踪了,我问大哥和二哥,他们也不和我说,但我感觉……他们好像一下子长大了不少。” 李致远还是感觉有些奇怪,但并没有再说什么。 中医公会的人,又想提守匾擂比的事情,但汪老依旧选择了摁压下去,现在是人家处理家事的时候,并不适合谈论守匾擂比。 这一天的情况和那一天很想像,众人出去以后,里面就变得安静无比。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李老道从里面走了出来,对着李常胜问道:“你大哥呢。” “走了……他从小心脏就不好,你知道的。” “你二哥呢?” “出国了,做生物工程研究,一般要三四年才回来一次。” “让他回来,就是他老子我回来了!” “明白了。” 李老道看了看中医公会的人,“各位还有事儿吗?没有的话,就请回吧。” 一听李老道直接开始赶人,汪老总算是按耐不住了,“那个李老先生,其实我们这次来,是为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关于守匾擂比!” 第786章无缺公子花无缺? 李老道皱了下眉头,“守匾擂比,上年才刚刚举办过,今年怎么又要举办?” “事情是这样的……”汪老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下,在此之前,他们并没有谈论过这样的事情,毕竟李老夫人如今只剩下了半条命不到,若是再受什么刺激,那可就不好说了。 “凤仙,我们听说你和沈欢是一起离开燕京的,你回来了,沈欢应该也回来了吧?”汪老叹了口气,“医王世家这次想要守住无双匾,恐怕还得要靠他的力量。” 李凤仙面色淡然的说道:“是的,他和我一起回来的,但现在因为一些事情暂时没办法走开……就算他可以过来,我也不会请他帮忙,无双匾是我们医王世家的,自然要由我来守护!” “凤仙,你的医术虽然厉害,但还处于凡态,我听闻这次国医会为了打擂台,特地请了一位医术超强的神医,我怕你——” “这次沈欢带我出去,就是为了提升我的医术,如今……”李凤仙说着,忽然摊开手掌,一枚银针竖立漂浮在半空,一边颤抖,一边发出“嗡嗡”之声,“我已经不再是之前的李凤仙了。” “这、这是以气御针?你、你也掌握了气疗之术?!”汪老的脸上充满了惊讶。 以气御针,就代表着李凤仙和沈欢等神医一样,脱离了凡医的范畴,已经懂得以气御针的李凤仙,如今已经可以名副其实的挂上小医仙的称号。 “哈哈哈,哈哈哈——”躺在屋内的李老夫人听到众人的感叹,放声大笑,“沈欢,你果然没有辜负我的期望!” “疯婆子你闭嘴!”李老道回头骂了一句,“是你自己说的,从我出门的那一刻开始,家里的一切大小事务都交给我来掌管,你现在是不是有反悔了?” “大小事务可不包括我这老婆子的嘴!”李老夫人气势一点也不弱。 但在场众人,却敏锐的接收到了一个信息,医王世家换天了,以后管事的就是这位神秘失踪,又神秘出现的李老先生了。 “凤仙说的没错,守匾擂比是我们家的事儿,不需要外人来帮忙,管对方是神医还是庸医,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李老道眯了眯眼睛,“也是时候让他们知道,为什么你当初获得无双匾的是我们李家,而李家有为什么会被称作医王世家!” 中医公会为什么会这么操心守匾擂比的事情?不仅仅是因为医王世家在中医界的地位,还和幕后黑手是国医会有很大的关系。 准确来说,这场守匾擂比看似是医王世家的荣誉之战,事实上也是中医公会和国医会的地位之争。 既然李凤仙已经掌握了以气御针的方法,那么这一次的守匾擂比应该不会有太大的悬念。 毕竟以气御针这种技巧,就好比修真界的飞仙之境,代表着中医界的最高境界! 但众人不知道是……李凤仙只是刚刚掌握了怎么运用气,关于需要以气御针的针法根本就一无所知。 而李凤仙之所以非要硬着头皮,担任这次的守匾人,不是因为过分的自信,而是她想证明一件事情给自己看——即便没有沈欢,你也可以解决一切! 有些时候,退让和放手,是解决一段感情的最好方式,这样不会伤害别人,也不会伤害到自己。 …… 国医会明珠总部,郭向北看着电脑上刚刚发过来的邮件,眼中满是笑意,“我就知道,那群家伙为了所谓的名誉,一定会接下这场比试!” 如今的郭向北看上去意气风发,虽然之前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如今国医会总算是步入了正轨,可以说一切都是在朝着好的方面发展,除了……和刘君乾的关系以外。 刘君乾依旧会在资金上资助他,却不大愿意和他见面,具体原因不必多说,两人心里也明白,虽说是狐妖作祟,但那种事情始终还是发生了。 就像是纸团握在手中,再展开纸团依旧会留下皱纹,怎么也没办法抹平,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才会有所改善。 “会长,花医师来了。” “快快有请!” 不多时,一个头发花白,穿着古朴的年轻人走了进来。 “花医师,我还以为您不来了呢!” “答应别人的事情,花某向来是说到做到。”花无缺拱了拱手,脸色很是淡然。 花无缺,和李莫愁一样,都是出自于武侠小说,不过对方并没有滑稽的感觉,花无缺这个名字,和适合他,无论是长相还是气质。 黑白相间的发丝,不仅没有成为他的缺点,反而异常合适,与其气质形成了完美的托趁。 “花医师,燕京那边的医王世家已经应战。” “这点我已经知道了。”花无缺接过下人泡的茶,喝了一口,“应战者是李凤仙。” “没错,之前他们以李凤仙不在为由,拖延时间,现在李凤仙回来了。” “这点我也知道。” “您……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这点你不必知道,作为一名合格的医师,也需要一定的情报能力。” 郭向北一点也不觉得没面子,正好相反,他还很兴奋,他最喜欢的就是这种运筹帷幄的感觉,即便这种感觉只是出现在盟友身上,也让他觉得很有安全感,“那您何时准备出发?” “马上出发。” “马上出发?” 花无缺点了点头,“根据消息得知,李凤仙应该是掌握气疗之术没多久,比试自然是越快越好。” “以气御针这种小把戏,您也会,根本不需要忌惮。”郭向北拍起了马屁。 花无缺眼神一凝,“我再给她一辈子时间也没办法超越我,但我做事向来只求稳当,我可以在内心中轻视他,但绝对不能在行为上轻视他,我要的是稳当!” “向北受教了,我现在就去订机票。” “我已经订过了,走吧!”花无缺说着,便朝着门外走去。 和这样的合作者合作,基本上不用思考任何东西,这种感觉就好像找了一个,什么都替自己想好的男朋友一样。 如果花无缺知道了郭向北内心的想法,再加上之前的传闻,恐怕会毫不犹豫的阉掉对方吧? 第787章国医会真正的目的 郭向北是海归,在国内的关系圈很窄,只有一些儿时的玩伴,以及父辈一层的关系,比如刘君乾和刘家。 加上他忽然扎入了中医这个圈子,关系就更少了。 中医公会的人传言,花无缺是他请过来的,事实上他根本就没有这个能力……花无缺是不请自来的。 说来也奇怪,郭向北正愁着怎样,把中医公会完全吞并的时候,花无缺就好像上天赐予他的一般,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关于逼迫医王世家再次进行守匾擂比的计划,也是由花无缺提出来的。 这对郭向北来说,无异于天大的好消息,毕竟中医公会的身后有个公爵撑腰,而他们国医会,说白了,就是几个大财团加上他这个大忽悠,强行组建起来的。 现如今有了花无缺这样的帮手,郭向北觉得自己实现野望的机会越来越大了。 当然,郭向北不是傻子,他也考虑过花无缺出现的时机似乎太巧了,所以他让刘家的人,调查过花无缺的身份。 身份是空白,就连身份证也是临时办理的。 这样的神秘角色,郭向北起初也很迟疑,但随着花无缺自报家门,以及长时间的接触,他发现,花无缺不可能是对方派来的人。 根据花无缺的说法,他是百花谷的传人,常年隐居于深山。 百花谷是谷的名字,里面住着一个家族,这个家族的性质和世俗中的医王世家差不多,也有帝王赏赐的牌匾,而且不止一个,并给全都是开过君王所赏赐的,是经历各代都认同的医王世家。 甚至在某个朝代,成为了皇族的幕后之宾,后来因为某代家主讨厌战乱,全家搬迁到深山之中,种养百花,永不出世。 这次花无缺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踏入了世俗,在听到世俗中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医王世家之后,心中很是愤慨,毕竟医王世家这个荣誉,一直都是他们花家的。 “看来我很有必要,让跳梁小丑知道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医王世家!” 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再者私下的比斗,几乎没有任何影响力,经过一系列的打探过后,他绝对和国医会合作,将事情闹大! …… “国医会真是越来越过分,身为挑战者,竟然帮我们举办方制定了比赛开始的时间!”汪老一脸气愤,要不是身子骨弱了,他非得一巴掌把这桌子给拍穿不可。 现在大部分的中医,都站在国医会的一方,被人利用了也不知道,跟傻哔似的不停向他们施压。 虽然他们不想承认,但现在主导权,确实是在国医会的手里。 “我现在担忧的是,李凤仙究竟有没有那个实力。” “当初沈欢出现的时候,我们不一样也担心他的实力不够吗?” “沈欢和李凤仙不同,前者我们知道的太少,所以才会发生判断上的失误,但后者从小便和我们这些打交道,有多少斤两大家心里都清楚的很。” “这个可不好说,现在他可是学会了以气御针,医术方面的实力,应该比我们任何一人都要强。” “好了!”汪老示意众人停止议论,说道:“关于那个花无缺的资料,你们调查到了多少?” “没有,这个人仿佛就像是凭空出现的一般,敌暗我明,这就是这场战斗最困难的地方,我们只知道对方医术厉害,但根本不知道对方师出何门,想在考题上做手脚针对都没有任何办法。” “赢就要光明正大的赢,不用做手脚,我相信李凤仙。” “汪老,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这时一名会员忽然开了口。 “你说。” “我觉得咱们还是去找一趟沈医师比较好……”那人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今沈欢代表着我们国内最高的中医水准,各位应该不会反驳吧?” 这点自然不会有人反驳,别说是国内,就算是放眼整个世界,沈欢都是站在中医行业顶端的人。 “从某种层面来讲,沈欢代表着无敌,代表着百分百获胜,我们不一定要让他出场,但一定要留下一条后路,不是吗?” “没错,我觉得也应该把这件事通知给沈欢。” 汪老显得有些迟疑,“但李凤仙说他有要紧事儿——” 沈欢的身份比较特殊,不是他能够拿捏和做决定的。 “有什么事儿还能比咱们中医公会的存亡要紧?” “好吧,我亲自到林家走一趟!” 汪老这边的话音刚刚落下,便有人敲门而入,“会长,国医会的人来了!” “?!” 林家别院…… “我说的句句属实,若有半分虚假,甘愿让五雷轰顶,永世不得超生!”林三说完以后,还摆出了一个发誓的姿势。 沈欢面色复杂的站在那里,没有说话。 林三说的事情是不是真的不得而知,但通过读心术可以肯定,林三肯定没有所假话。 “狐狸精,你说林三会不会是中了幻术?” “他身上没有中过幻术的迹象……”苏璃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不想承认,但……也许这正是事情的真相呢?” “我不相信!” 沈欢第一次开始讨厌自己为什么要使用读心术来判断真假。 “话我已经说了,信不信由你。”林三起身朝着门外走去,“说实话,你所表现出的潜力很大,没有必要把性命白白浪费在妙诗这样的灾星身上。” 和其他人不同,林三叫只叫林妙诗的名字,不是为了表示亲近,而是不想让林妙诗侮辱了林这个姓氏。 “你闭嘴!” “看来你是相信我的说得话了,不然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林三神深吸了口气,“不管你承认也好,不想承认也罢,有些事情的真相,迟早会浮出水面!送你四个字——好自为之!” 中医公会总部大楼…… “自我介绍一下,郭向北,国医会的会长,站在我身边的这位是我们的首席医师,花无缺医师。” “我是汪——” “唉,不用!”郭向北打断了汪老的话,“对于失败者的名字,我从来不会记到脑袋里。” “你——” “这是合同,有一条我用红字标注过了,就是这场比试过后,若是李家输了,那么你们中医公会就要解散,成为我们国医会的分部!” 这才是郭向北费力逼迫中医公会应战的真正目的! 第788章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让我们国医会解散?那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中医公会成员的态度很坚定,就差没有把国安向北递过来的合同给撕了。 郭向北咧嘴一笑,“你以为我是在给你们签或不签的选择?不,我是在命令你们,从也得从,不从也得从!” “你太自大了。”余老忍不住冷哼一声,守匾擂比虽然是大势所趋,但还不至于让中医公会,被对方在手心里面拿捏。 郭向北冷笑连连,“自大?不,我一点也不自大,我有这个实力,现在中医界是个什么情况,你们很清楚。” 汪老皱了下眉头,伸手就准备去接合同,“我签。” 当他说这句话时,中医公会立马有人站了出来,“会长,这是医王世家的事儿,我们帮是情义,不帮也很正常,我们没必要为了他们而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是啊会长,我们能帮就帮,不能帮就算了。” “你们是认为,李凤仙一定会输吗?”汪老的语气有些不快。 众人沉默着没有说话,在他们心里,李凤仙确实没有太大的赢面。 “看来你们的眼光很不错,李凤仙会输给我身边这位花医师,是不争的事实。”郭向北面带得意,就像花无缺曾经说的那样,做就主要的死稳当,在没有百分百的把握之前,他绝对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没到最后一步之前,谁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汪老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是中医公会的最高法定代表人,有资格和你签这个合同,但是……我有一个要求。” “就知道没那么容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说吧,你的要求是什么?” “很简单,我只需要一个同等条件,就是若这次守匾擂比我们赢了,你们国医会也必须解散,成为了我们中医公会的分部。” 郭向北听到这话,放荡不羁的大笑了起来,“你确定没有开玩笑?” “我没有在开玩笑,如果你们不同意在合同上加上这样的内容,那么这件事儿就免谈!”汪老的态度也很坚定。 “加上去。”花无缺忽然开了口,“不仅可以加上这个条例,我还允许你们中医公会的成员参与守擂。” “花医师。”郭向北有些小紧张了。 花无缺摆了摆手,“垃圾就是垃圾,不管多少都是一样,我不是在针对谁,我是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你说什么?!” “年轻人,说话最好注意点分寸!” “咱们中医虽然没落了,但这里面的水可深着呢!” 花无缺面带不屑,“我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既然我敢说出来,就证明各位真的和垃圾没什么区别。” 他打了个响指,“在我说出这些话之前,已经让人拟好了合同,上面的内容你们可以看一下,有什么不满或者有什么提议,都可以加上去。” 汪老接过合同,看完后,又让众人传阅了一下,“没有异议,不过这张合同,究竟是让我们和国医公会来签,还是说让李凤仙和你来签。” “四方都需要签名,我的名字已经签上去了。”花无缺朝着郭向北看了一眼,“你也把自己的签上去。” 郭向北本想说些什么,但是想到花无缺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情以后,便没再说什么,直接把自己的名字签了上去。 “合同一式两份,等李凤仙也签过名字以后,给我送回来一份就好,守匾擂比的日期在明天,所以合同最好在落夜之前送过来……我们走。” 等到郭向北和花无缺走后,中医公会的成员,开始发出不解的声音,“会长,您怎么会这么冲动?我中医公会没必要为了医王世家,而搭上自己啊!” “闭嘴!当年要不是李老夫人,中医早就被取缔了,又哪里来的中医公会,做人就要懂得知恩图报,现在医王世家遇到了危险,我们中医公会自然也要帮忙,而且……”汪老深吸了口气,“你觉得我们不签合同,在医王世家输了以后,公会就会有好下场吗?” “追随强者的脚步,这是万古不变的道理,国医会的影响力已经开始进入内地,即便我们不签合同,到时候也会受到巨大的影响,苟延残喘是你想要的结果吗?” 汪老看了眼窗外,“这一次就是决定两方恩怨的决赛局,我之所以那么说,就是为了赌一把,赢了自然是好事儿,输了其实和签不签那个合同也没有任何区别。” “我们应该感谢那个姓花的年轻人,若不是他的自大,我也不会有必胜的把握。” “必胜的把握?” 众人一脸疑惑,想不通汪老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余老皱了半天眉头,忽然说道:“老汪,你还是决定去找沈欢出手?” 一听这话,中医公会成员们的脸上全都写满了兴奋。 若是沈欢出手的话,这次守匾擂比将毫无悬念。 “可是老汪——” “老余,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李凤仙也说了,小沈有自己的事情要处理,不一定有时间来管这样的事情。”余老叹了口气,“事实上,我觉得小沈并算不上是我们中医工会的人。” “你想说的我都知道,但我了解他的性格。”汪老深吸了口气,“老余,你带人去找李凤仙签合同,我亲自到林家走一趟!” 林家…… 林三走了,沈欢却还待在别院内,他始终无法相信林三所说的那些话。 可能就像苏璃说的那样,他是在逃避,明明知道某些事情,却不想承认,选择自己欺骗自己的手段。 也不知道是沈欢的心理素质太强大,还是骗人的伎俩不过关,他的内心中充满了纠结、迷茫等情绪。 “放手吧。” “什么?” “既然因为这件事儿,让你对感情产生了痛苦,那就放手吧。”苏璃语气很平淡,直接落在了桌子上,“你现在还是一个正处于初恋当中的少年,面对感情事情难免会有些难以抉择,但你的心不会骗你,痛了就松手。” “我不——” “你不想就这么结束,我知道,现在有两条路,分开或继续在一起,不过在选择这两条的前提却是相同的,那就是——接受现实!” 第789章心不静的人,是钓不到鱼的 “我说过,你最大的弱点就是太过优柔寡断,不够果断,当然,也不是对所有事物都是这样,有些事你果断的令我都感觉害怕,你只有对自己投入感情的事情,才会难以抉择。”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陷入感情漩涡中的你,就好像在一瞬间缩小了自己的世界格局,各种理性完全丧失。” “我说的不单单是恋情,而是涉及到任何感情的事情。” 沈欢低着头不说话,良久后才开口说道:“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 “我也知道你知道,但你不明白,甚至……从没有从正面去思考怎样更改这样的问题。”苏璃那双妖艳的眼,紧紧与沈欢对视着,“总是悲观的人,是因为对自己没有信心,因为自己犹豫不决,所以也希望别人犹豫。” “选择道路的时候怎么犹豫都没有关系,但决定之后,就一定要坚持到底。” “无论是和天尊,还是逆天邪剑相比,你都少了一份男性应有的洒脱。” “这些话我已经说过无数遍了,每次都想你醒过来,可你永远都只知道逃避,然后逃避是无法解决问题的,你逃得了一次,跳得了两次,但你逃得了一辈子吗?” 沈欢面色迷茫,“那我该怎么做?我……是不是很没有主见?” “不,你很有主见,至少我每次说什么的时候,你的都坚定的选择了自己的选择,就像你说的,路是自己选的,怪不得任何人。”苏璃继续说道:“现在,我只需要一个答案,此时此刻,你是否觉得你的选择就是对的,是否觉得这就是你想要的,如果不是的话,去听听自己的心在说什么!” “我累了,要休息了。”苏璃说完,化为一团青烟飘入了血玉当中。 回到血玉之中的她,投过那红色的屏障,依旧在观察着沈欢,“不要怪我太严厉,我只是不放心剩下你一个人的时候该怎么办,沈欢……有你的这段日子我很开心……” 如今的苏璃,已经明白大帝给她的暗示究竟是什么。 林家门外…… “对不起,姑爷他今天谢绝见任何客人。”管家面色有些无奈的说道。 汪老似乎已经预料到会得到这样的回答,“那你能不能帮我带句话?” “实不相瞒,今天姑爷的状态有些不大对劲,说是不见任何客人,实际上连我们这些下人都不能去打扰。” “那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汪老还有一些不死心。 管家干笑两声,“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主人家的事儿,不是我们这些下人能够旁听悱恻的。” “管家先生,我要说的事情很重要,你能不能等他心情好了,再代我转告?” 话都说到了这个分子上,管家也不好意思再拒绝,“我知道了,等到姑爷心情好转,我一定会告诉姑爷的。” “记住这件事儿很严重,关乎到中医公会、医王世家,甚至是整个中医界的生死存亡,一定要转告啊!” “汪老医师,您就放心吧,我虽然只是一个管家,但也知道言而有信四个字怎么写。” “那就交给你了。”汪老没再客套,背影有些落寞的走回了车里,车子林发动之前,他又朝着林家看了一眼,“沈欢,这次可就真的只能靠你一个人了!” 他走后没多久,一辆停靠在不远处的保时捷也发动了,“我猜的果然没错,中医公会的这群老狐狸,一定会来请沈欢那个小子。” “小医王沈欢吗?外界将他传的神乎其神,我倒是很想和他交手看看。”花无缺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笑意。 郭向北面带不屑道:“我看也只是浪费虚名而已,如果他真的厉害,又怎么会龟缩在家里不出来?明显是提前收到了风声,知道不敌您,所以才选择了躲起来。” 如果他知道,当初让他欲生欲死的幕后黑手就是沈欢的话,情形一定会十分精彩。 “中医公会的会长吃了闭门羹,不代表沈欢是在怕我……不过很遗憾,这次看来是没有交手的机会了。”花无缺轻轻打了一个哈欠,“走吧,看来这次的守匾擂比,和我想象的一样,不会再有什么变化了……” 林家后院,湖心亭,林老爷子将刚刚钓上的鱼,扔回了湖中,用手绢擦了擦手,拿起茶杯喝了一口,笑呵呵的说道:“今天怎么有心情陪我这个老头子来钓鱼了。” “想静一静心,最近经历的事情太多了。”沈欢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的鱼竿,长乐村有山有水,但他只会徒手抓鱼和网雨,钓鱼这种闲情雅致的事情,他只见别人钓过,自己却从来没有玩过。 林老爷子将茶杯放下,在钩子上挂好鱼饵以后,重新投入湖中,“看来你是有心事,心不静,这鱼儿可是不会上钩的。” 沈欢笑了笑,“我最近刚刚听了一句话。” “什么话?” “如果对自己的生活感到困惑,那就多和七八岁的小孩和七八十的老人交流交流,小孩的心丝尘未染,可以洗涤心灵,而老人经历一生,总能吸取到一些经验。” “看来你是想从我这里取经了。”林老爷子笑道:“不知道你在为什么事困惑。” “不知道,或者说太多了。” “那就静一静吧,陪我这老头子多钓钓鱼。” “是啊,静一静吧。”沈欢深吸了口气,猛地将杆收起,拆开后重新将鱼竿放回了盒子里。 “不钓了?” “不钓了,就像您说的,心不静的人,是钓不到鱼的。” “哦?那你现在准备去做什么?” “睡觉,睡着睡着就静了。”沈欢嘴上这么说,但心里却有些无奈,他还是第一次发现,睡得少真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狐狸精说的没错,有些事情就要去面对,逃避永远也解决不了问题,我不能再让她失望了。” “你还知道以前自己的让我失望了?” “是啊,对不起。” “说对不起有什么用,重要的是行动上的,听你话里的意思,似乎已经有了决定。” “是的,已经有了决定。” “不迷茫了?” “不迷茫了……”沈欢说着,推门走入了自己和林妙诗的小屋。 第790章咱们终究是有缘无分,无论是活着还是 守匾擂比,是中医界最大的盛事,即便相隔不久,仍旧十分热闹,甚至比之前的参赛人数更多。 原因很简单,之前说过,在不少医师眼中,医王世家举办守匾擂比的主要原因,不是为了所谓的促进中医界发展,而是一种单纯的炫耀,炫耀自己的实力多么强劲,炫耀自己是多么的名副其实。 当年李凤仙父亲去世的时候,也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但是被李老夫人出手给挡了下来。 所以在那个时候,众人就明白,只要有李老夫人在,无双匾就永远都是李家的。 现在李老夫人没了,他们的机会也就来了。 守匾擂比还是守匾擂比的规矩,就和选秀一般,需要经过层层的筛选留下最强大的几人,然后与李凤仙这位守擂人来比试。 虽然早就知道,但郭向北很喜欢这种规矩,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李家的垂死挣扎罢了,就算拖延的了一天两天时间,最终终究还要面对。 其实说白了,就是当看不惯一个人的时候,对方就算是为了救自己而死,也只会觉得他是个傻哔,而不会感动。 若心有所倾,对方就算给了自己一巴掌,也会觉得这巴掌扇的好帅好有劲,而且还好温暖。 而郭向北,刚巧就是这类贱人当中的佼佼者。 花无缺对于这些倒没什么意见,反正有没有海选这些过程,对他来说都是一样。 李家外面围满了人,但李家内却出奇的安静。 佛堂内,李老夫人对着李凤仙问道:“都学会了吗?” “学会了。” “那就好。”李老夫人欣慰的笑了笑,“有没有把握,将无双匾守住?” “有!” “就算没有也无妨,举世无双本来就不是赐予李家的,而是赐予我的,若是输了,就将牌匾让给人家吧。” 李凤仙眼神坚定道:“我不会让人把牌匾夺走。” “夺走了就夺走了,只要能再赢回来就是。” “嗯,凤仙明白。”李凤仙顿了一下,“要去把爷爷喊进来吗?” “让他进来气我吗?你去吧,你二叔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从他那里,你或许能够学到一些新的东西。” “那凤仙告辞了。”李凤仙说着便离开了佛堂。 而李老夫人,这是看着天花板,笑道:“本以为要去找你了,没想到你却没有死,看来咱们终究是有缘无分,无论是活着还是死了。” “孙真,你有一个好徒弟,但我的凤仙,不一定就比他差!” 李老夫人正说着,一个人影忽然凭空出现,他穿着一身长袍,银边白袍,脸上带着白色的面具,发丝衣衫无风自动,身体好像还散发着一股光芒,正是当初在屠道者手中救下沈欢的面具男。 “你——哈哈哈,你果然没有死!我就知道,像你这样的祸害,怎么会那么容易死呢!”李老夫人先是一阵惊讶,然后大笑了起来。 面具男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李老夫人不语。 “你还是和当年一样,而我却行将入墓,所以……你是特地来看我笑话的?” 面具男摇了摇头,依旧不吭声。 “那你是来救我的?” 面具男又摇了摇头,不过这次却是开了口,“生死循环,本就是人之常情,我只是想来看看……” “现在看过了?你可以走了!” 面具男双脚落地,一甩白袍,双膝跪在了地上。 地板上那些细不可见的灰尘,似乎很惧怕他一般,纷纷四散而逃。 李老夫人身躯一震,眼神明显产生了巨大的波动,“你以为我这样就会原谅你吗?在我即将入土的时候才来道歉,是不是太晚了一些。” 面具男连磕了三个响头,李老夫人奋力的想从床上起来,“放肆!我说过,这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能够伤害你的身体,除了我,连你自己也不允许!” 见面具男缓缓起身,李老夫人这才平定不少,声音有些颤抖的说道:“能不能再让我看看你的脸……” 面具男怔了一下,似乎有所迟疑,但最终还是取下了面具。 李老夫人在看到面具男的面容后,整个人犹如遭受了雷击,“怎么、怎么会——” 大厅…… “听老三说,你去了国外。”李老道此时已经理了头发,换了一身符合时代的衣服,整个人看上去精神不少,再也没有一点邋遢的样子,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也颇具威严。 被问话的人是李家次子,叫李世明,看上去四十来岁,实际年龄大概在五十左右。 “嗯,一直在国外。” 看得出,他很尊重李老道,一个邮件就放下手边的工作,连忙赶了过来。 “具体在什么地方?” “花旗、大不列颠、大秦帝国……没有定居,距离家里最近的一次,是在罗刹国。” “你研究的生物工程是个什么东西?” “和您的炼气理论差不多,只不过更科学一些。” 李老道皱了下眉头,这儿子显然是欺负自己没知识,懒得解释了,“以后还要这么跑?” 李世明点了点头,“不过您在家里,我就不会像往常那样了,大小节令不敢保证都能回来,但过年一定会回来。” 他正说着,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我先接个电话……嗯,我人在华夏呢,我奶奶的事儿,跟你说过了,我爸也回来了,嗯,我知道……”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李世明挂了电话,刚走回来,还没来得及坐下,李老道便说道:“是老婆打过来的?” “爸,我现在还是一个人呢,是我的助理,关于找老婆的事儿,您别催我,催我也没用。” “老三当兵没结婚,老四忙活着什么医药公司没结婚,你这当二哥的倒好,没有做榜样也就算了,还带着头不结婚,这俩小子都是跟你学的!” “这不能怪我啊!” 一家子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看起来其乐融融,唯独李凤仙一个人沉默不语,刚刚他收到了消息,这一次守匾擂比,把一些号称已经不管世事,选择深山隐居的老怪物都勾出来了! 第791章气运怎能敌得过命格 “鬼手药王李铁手,过关!” “中州妙手郑亚洲,过关!” “邯郸张医师,过关!” “国医会钱医师,过关!” 经过一天一夜的筛选,进入的决赛的一共有两人,一个是代表国医会的花无缺,另一个是游方散医杜不惑。 “年纪轻轻便有如此医术,现在的年轻人果然厉害。” 杜不惑是一个期颐之年的百岁老人,看上去极为普通,但又给人一种道骨仙风之感。 大部分中医可能不知道这位老者的来头,但汪老却很清楚。 杜不惑,在不惑之年便获得神医封号,师从自身,医道天赋一时无两,在那个时代,各大医馆几乎全都被他踢过馆,无一败绩,最终在挑战李老夫人时落败。 五年后再次挑战,结果相同,最终留下誓言,事不过三,第三次再来,一定会赢了李老夫人,从此归隐山林,钻研医术,直到海选快结束的时候,才从外地赶过来。 每次守匾擂比,李凤仙最担心出现在挑战者中的,就是杜不惑。 面对杜不惑这个前辈的称赞,花无缺冷笑一声,“不是年轻人太厉害,而是你们这些人老了。” “看来还是有个脾气的小家伙。” “我很不喜欢小家伙这个称呼,你最好收回去。” 杜不惑也不生气,“那好,老夫就把小家伙这个称呼给收回去。” 花无缺也听出来杜不惑是故意这么说的,刚想发火,杜不惑却对着主尊台上的众位评委说道:“我听闻这次守擂的是个黄毛小子,回去告诉李老夫人,我杜不惑是来挑战她的,对于和我身边这位一样的黄毛小子没有兴趣!” “好大的口气!” 不等评委们发火,花无缺就先怒了,随手在空中挥舞了一下。 杜不惑也是随手一挥,“能配制出,无色无味的毒粉,看来你还有些本事。” “能够发现我是在下毒,你也有些本事。” “小子,很不错,你引起了我的兴趣,就让你来当我吃正餐前的开胃菜吧。”杜不惑说着,大手一挥,竟刮起一阵清风。 “看来这个杜不惑也掌握了气疗之术。” “快看,那个花无缺好像也是一样。” “当以气御针不是唯一,李凤仙可就输定了。” “看来内斗才是国人的本性,当初高丽、东瀛两国过来挑战时,怎么不见他们出场?” 评委说什么的都有,但杜不惑和花无缺全都当做没听见,抽选出了对决项目。 “炼药……啧啧,这可是老夫最擅长的,黄毛小子,看来这一次连老天都不帮你。” “是吗?”花无缺从下人端着的盒子中取出了一个丹炉,“对不起,我擅长的,正好也是炼丹……不对,应该说我什么都擅长,碰到我,是你这辈子最大的悲哀。”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开始炼药,两人炼药时所使用的工具和手法都不相同。 大题目是炼药,小题目是从仅有的药材当中炼制出,最能够治疗题目上疾病的丹药。 “好了!” “好了!” 两人几乎同时出声,不过结果却完全相反,花无缺炼制了一颗丹药,而杜不惑则是用蜂蜜药粉凝练了九颗药丸。 “看来是你输了。” “数量多就代表会赢吗?”花无缺冷笑道:“看药效而不是看数量,治疗这个病,我一颗丹药就够了。” “药效好的同时,也就代表副作用大,而我的这些药丸几乎零副作用,所以赢得人是我,而不是你!” “呵,你这个自大的老家伙,本公子——” “两位参赛者,似乎忘记了规定,究竟是谁优胜,要由我们评委来盘断。”主评委一开口,两人立马安静了下来。 经过一番讨论后,主评委开口道;“获胜者是花无缺。” “什么?你弄错了吧!”杜不惑的脸上写满了不服。 “老家伙,是不是想知道你输在哪里?很简单,因为我的药不仅有奇效,而且还是没有副作用的!” “不可能没有副作用!”杜不惑显然不相信花无缺的说辞。 “是药三分毒,但花无缺在选材上面,利用药性相互克制了毒性,然后再用文武火相炼,将药性综合,您的虽然是原生态,尽量避免了药物之间的冲突,但仍旧存在一些小瑕疵,而且药效也不如花无缺的答案,所以才会判定你输了。” 杜不惑疯狂的摇头,“我、我竟然输给了一个毛头小子?” “垃圾,你若再敢说本公子是毛头小子,我不介意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杀了你。” “就凭你?”杜不惑面带不屑,说着,身体内的灵气灵气猛然暴涨,“因为试药,老夫和神农一样尝遍百草,自从在山林间服用那颗朱红色的果子以后,老夫还从没怕过谁!” “朱红色的果子?看来你有不小的奇遇,但……运气终究是运气,何以敌得过终生命格!”花无缺说着,体内爆发出了一股更为强大的灵气,直接将杜不惑震退了数步,“垃圾终究还是垃圾,不堪一击!” 说着,他不管目瞪口呆的围观群众,对着台上同样目瞪口呆的评委问道:“我可以挑战守擂人了吧?” “可、可以了,请、请随我来!”主评委回过神后,带着花无缺走入了屋内。 李凤仙听见有人进来,慢慢的睁开了眼睛,“题目是毒比,以这里的药材制毒,给对方服下,然后凭借自己的力量,再以这里的药材配制解药,生死与人无尤。” “原来这就是签生死状的目的,不过……本公子喜欢!”花无缺将手中的折扇扔在了桌子上,“让你们这种臭虫家族,挂上医王世家的名号,对我们花家来说,真是一种莫大的侮辱。” “你就只有嘴上本事吗?” 花无缺一愣,笑道:“那就手底下见真章!” 话音落下,两人便开始配制毒药。 此时房顶地上,李致远一脸紧张道:“爸,我都说自己恐高了,你还把我带到这儿……您究竟想干什么啊!” “嘘——”李老道鬼鬼祟祟道:“要是那姓花的小子赢了,咱们就……杀了他!” 第792章辛苦了,剩下的交给我就好 “我的毒已经配好了,请。”花无缺最先将毒药配好,是一杯浓稠的液体,五颜六色,整体呈现灰黑之色,看上去就令人作呕,更别提直接喝到肚子里。 这么恶心的毒药,是李凤仙在以往守擂中没有见到过的。 看到李凤仙皱眉,花无缺打开扇子,扇了扇风,“有问题吗?我记得只是规定炼制出毒药就好了吧?没有规定,究竟要不要好看。” “是的。”李凤仙说着,也将配好的毒药放在了桌子上,“这是我的。” 李凤仙配制的是一杯无色无味的清水。 花无缺将扇子合起,笑呵呵的说道:“这就是你配制的毒药吗?我刚刚见你以酒水为药引,还以为是要用酒的味道,来遮毒药所散发出的味道,现在看来我是想多了。” “能够以酒将毒药的烈味消除,看来确实有一些本事,不过……我们比的是毒,而不是在比下毒,也就会说,以有限的药材,配出最烈最毒的毒药才是正事儿,身为守擂人,却没有明白重点在哪里,真是可笑至极!” 李凤仙也笑着说道:“和别以貌取人一样,毒药也不一定非得丑陋不堪,才能算是烈毒。” “呵呵,那我们就比比看吧!”花无缺没有任何心理障碍的服下了李凤仙配制的毒水,“味道不错,到你了。” 李凤仙则是捏着鼻子,才将毒药喝下。 “啊!”花无缺忽然大叫了一声。 李凤仙皱眉道:“一惊一乍的,成何体统。” “不不不,我只是觉得太、太意外了。”花无缺看似关心,表情上却带着一丝玩味,“我配制的毒药,只需要用银针粘一下,然后刺破肉皮就可以了,你却喝了下去……能够担当守擂人,果然不是什么小角色。” “你、你——你怎么不早说,呕——”李凤仙开始作呕,眼中写满了怒意。 “原来你不知道啊,我难道没有说吗?不过口服的话,也有奇效……这么多服下去,你恐怕连十分钟也撑不过吧?”花无缺说完,便大笑了起来,“你太嫩了,如此简单的攻心之计也能中招。” 比毒先攻心,大部分的毒药都是顺着血脉而流动深入的,花无缺配制的毒药也是如此。 他将毒液倒入酒杯当中,就是为了对李凤仙产生误导。 在花无缺的脸上,写满了我就是故意的,有种你他妈就来咬我啊的表情。 李凤仙自知中计,不敢再有所怠慢,花无缺炼制的应该是药效开始比较慢的烈毒,但现在因为一时的气恼,导致气急攻心,让药效提前发挥。 这种后发先至的烈毒,毒性非常强烈,要是不尽快找到解毒的办法,必定会当场丧命。 李凤仙按照阎罗王教的方法,引动穴位中的炁,抵抗者毒素的入侵。 花无缺脸色开始发紫,但他的脸上却无任何紧张,“哦,原来如此,你的毒很有趣,不过……我已经找到了解毒的办法。” 不可能,自己配制的毒药,是自创的绵毒,毒性起初很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层强过一层,并且每一层都不相同,若是不及时制止,就会成为毒性猛烈的无解之毒。 因为每层的表现和症状都不同,可以起到很好的干扰作用,在没达到无解之前,凭借感觉来判断对错的可能性很小,这就是李凤仙自信的来源。 所以在花无缺开口的第一刻,她就断定,对方是在诈自己,目的是为了加速体内毒药的蔓延。 “嗯,这次表现得比上次淡定多了,不过我这一次并不是在攻心,而是真正找到了解毒的办法。”花无缺一边说着,一边朝着药橱走去,“甘草一钱,绿豆二钱……” 听到这话,李凤仙反而大松了口气,甘草和绿豆是第一层毒性的假象,最多只能起到缓和作用,根本无法起到解毒的效果。 “可解第一层毒!” 当这六个字从花无缺嘴里说出来的时候,李凤仙的身子很明显的颤抖了一下。 “赤芍、丹皮、连翘,可解第二层毒。” “麦冬、生地、竹叶,可解第三层毒。” “小茴香、山柰、苦胆,可解第四层毒。” “这第五层有些意思,应是用酒精、甲醛混合,涂抹于胸口。” “党参、白术、山药、陈皮、丹桂,可解第六层。” “第七层……啧啧。”花无缺啧了啧嘴,“这个毒果真厉害,海金沙、金钱草,茶水煎服,鸡毛烧灰加淘米水混合涂抹生疮之处。” “第八层,陈醋蒜末缓解,再以生姜混合土豆捣碎捏丸,放于耳鼻口,鲜冬瓜皮熬汤可解。” “不知道,我猜测的可对?”花无缺笑吟吟的看着李凤仙,“对了,还有第九层,蛋清、蜂蜜、秦艽、桃仁、没药……将这九种药材混合服用,可解。” 花无缺将收集分配好的药物放在了桌子上,“我只需要等到某层毒药发作,再服下解药就够了,不知道你有没有找到解我毒的办法呢?” 李凤仙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在药橱前走来走去,先是取出一味白花蛇舌草,但迟疑了一下,又放了下去。 花无缺眼中传出一丝失望,“啧啧,有些机会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你确定不用白花蛇舌草?” “我不用你多管。” 花无缺耸了耸肩,见时辰差不多,服下了第二剂解药。 李凤仙最终挑了几味药材,直接咀嚼服下,服用第一味药材时还很顺利,可是当她把第二位药材放入嘴边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品,就忽然喷出了一口鲜血。 花无缺看到后,大笑了起来,“哈哈哈,你的医术如此不堪,也敢担任守擂人?现在你跪下来求我,我就给你解药。” “不可能!” “那你就只好等死吧!” 李凤仙又服用了几服草药,可越是服用,毒性就越强烈,根本就没有减少的趋势。 而花无缺,则一味一味的解毒,说着风凉话。 就在这时李凤仙以为无法忍受疼痛,双手抓乱了发丝。 “竟然是女人?”花无缺嘴角挂起一丝猥琐的笑容,“本公子可是很怜香惜玉的,这么姣美的美人,若是成为本公子的金屋之娇,我倒可以饶你一命。” “妄想!” “啧啧,那就死吧,可惜了,毒药发作后,会摧毁整个人体,不然,本公子倒可以尝一尝美尸之味!” 花无缺服下了最后一副解药,朝着正堂挂着的无双匾说道:“现在,无双匾是我的了,医王世家?垃圾而已!。” 可惜他的手,还没碰触到牌匾的时候,就被一股强烈的气浪给震飞了出去。 “什、什么人?!”花无缺被吹得披头散发,再也没有一分英俊公子的模样。 这时一个人影,将倒在地上的李凤仙扶起,柔声道:“辛苦了,剩下的交给我就好……” 第793章你这是在侮辱我,不过……我喜欢! 花无缺将散乱的发丝,拨到一旁,清楚的看到了来人的面容,“我当是谁,原来是号称小医王的沈欢。” 他嘴上这么说,心中却是惊讶无比,刚刚沈欢所散发出的而力量,比族中的长老还要厉害数倍。 灵气越浓郁,气疗之术就越强大,这个沈欢比李凤仙要强得多,甚至……自己都可能不是他的对手。 “我、我不需要你帮忙。”李凤仙已经进入濒死状态,若是再不解毒,只有死路一条。 沈欢却以公主抱的方式将她抱起,“我说过,有些倔强有些时候是没必要的,如果你有解毒的办法,我可以放开你,你有吗?” “我可以尝、尝试。”李凤仙说话时,眉宇间写满了痛苦。 “那就是没有了?身体是一切的基础,你若死了,这偌大的李家,将由谁来继承医王世家的名号?” 李凤仙也不知道是太痛苦,还是被沈欢问的无话可说,低头沉默不语。 见沈欢抱着李凤仙,朝着药橱走去,花无缺脸上挂起了不屑的笑容,“你以为自己能够找到解药?” “不怕实话告诉你,以她现在的状态,莫说是你,就算是我这个炼毒者都不一定有办法解了他的毒!” “区区一解毒,被你说的如此神奇,看来你的医术,也不过如此。” 当听到沈欢这句话时,花无缺的脸色猛然大变,对方竟然知道自己下的是什么毒。 所谓一解毒,是毒药的名字,也是毒药的类别,它并没有准确的配方和解药,但却有着相同的特性,那就是解药唯一! 解药唯一,说的是,想要解这种毒,只需要一种药材就好。 看似很简单,但这正是它最复杂的地方。 因为一旦使用药材不当,就会促使毒性加烈,甚至是成为新的一解毒。 李凤仙刚刚服用了四株药材,一解毒的毒性已经完全改变,然而想要解毒,就必须推导出,花无缺第一次炼制的一解毒有哪些药材,接着从李凤仙服用的药物来推断此时此刻的解药。 花无缺之所以说,他都没办法解毒的缘故就在这里。 一解毒的毒性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兜兜转转之下,想要找出解药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但沈欢却没有任何的犹豫,直接从药橱里取了一片药材,让李凤仙服用了下去。 “哼,你这样乱用药,只会加速她的死亡而已,小医王不过是浪费虚名。”花无缺的脸上充满了不屑,没有任何推敲的过程,就判断出解药是什么,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是沈欢的医术,以及药材等知识的储存量已经达到了一个非常惊人的地步,堪称神医中的神医,所以能够在第一时间推断出,解药是什么。 在花无缺眼中,这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存在这样的人,四个字,学无止境,一个人可能会达到暂时的无敌,但永远不可能出现永恒的最强。 所以他更倾向于第二种解释——沈欢不过是在瞎蒙乱碰,死马当作活马医。 “咳咳——”李凤仙咳嗽了两声,“谢谢,我没事了。” 沈欢擦去她嘴角的血迹,柔声道:“那你就去休息吧,剩下的交给我。” “剩下的?这场比试,已经是她输了。”花无缺说着,将第九层毒药的解药服用了下去,“她借助了外力的帮忙。” “借助外力?你错了,还记得你的合同吗?只要是中医公会的成员,都可以参加这场比试,我不仅是中医公会的成员,也是李老夫人的师侄,所以我并不算是外力,当然,凤仙也确实是输了,但是我却没有。”沈欢整理了一下衣衫,“开始吧。” “不用,我虽然输了,但他也没有赢。”李凤仙面色虚弱的说道。 花无缺刚想大笑,但面色却猛的一变,“你的毒药……” “没错,我炼制的不是叠浪型毒药,而是……九九归一!” 九九归一,九层毒素,当第九层毒素过后,即便是解掉了,也会出现九层归一的第十层毒素。 想要一次性解毒,就只有服下能够解除第十层毒药的解药才能够做到。 但是在不知道毒药的真正身份时,大部分人都会做出和花无缺一样的判断。 “比毒,是在比谁的毒性烈没错,但最主要的是,干扰对方判断,最终让对方无法解毒,从而取得胜利,所以说,从一开始就没有弄清楚主题的人是你,而不是我。” “你确实很厉害,不过……可惜遇到了我这样神一般的对手。”花无缺说着一顿,然后体内猛地散发出一股气浪,和之前不同的是,这一次的气浪中带着黑色的杂烟。 以气排毒,这是一种非常强硬的解决手段,前提是,灵气的浓郁程度,必须能够达到解毒的效果。 “别这么看着我,规定要求,只要是这屋子里的东西都可以解毒,我人在屋子里,而灵气又在我体内,所以最终还是你输了。”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花无缺是一个很无耻的人,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要仅仅只是这样,也不会让人觉得讨厌,可问题是——他不仅要无耻的为自己找借口,还要表现的非常伟光正。 伪君子,远远要比真小人令人作呕的多。 “无耻!” 若是使用花无缺的解毒方法,李凤仙也可以做到,不过在她心中,使用这种方法解毒就是认输,所以才迟迟没有使用,没想到到了花无缺那里,反倒成了正当手段。 “算你赢。”沈欢倒是不介意这些,大方的说道:“那么接下来,就是你我之间的比试了。” 花无缺也没再啰嗦,直接开始配制毒药。 一解毒对沈欢显然是不起作用的,所以这一次,他配制了一种新的毒药。 见沈欢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面露冷笑,说道:“怎么,刚才说的不是很有气势吗?现在却要放弃了吗?” “为了让你输的心服口服,我让你先下毒。” “你这是在侮辱我!”花无缺脸色大怒,不过很快就变成了一副笑脸,“不过我喜欢!” 说着,他便将手中的毒粉洒在了沈欢的身上。 沈欢所表现出的实力,已经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所以他才不会去管什么规矩,他要的只是毁掉沈欢! 花无缺从来不会去考虑什么超越第一名,他只会去考虑,怎样用最简单的办法毁掉第一名,这样身为第二名的他,自然而然就成为了第一名。 原则?只有失败者才会取在意那些东西,做人的原则就是没有原则! 第794章你连让我出手的资格都没有 “你在笑什么?”沈欢面带不解。 花无缺冷笑道:“我在笑你傻,无知的装逼最为致命,你竟然让我先对你下毒!” “是啊,无知是最为致命的,这个道理你懂,却不会用。”沈欢微笑道:“你可以重新配制解药了。” “重新配制解药?!”花无缺这时才发现,自己的毒药似乎根本就没有生效,“你用气挡住了毒药?” 沈欢摇了摇头,“如果我用气来拦截毒药,你应该可以感觉的到。” “不可能,你根本不可能在一瞬间解了我的毒!”花无缺脸上写满了不可置信,他可以清晰的感应到,沈欢是没用动用灵气的,不仅如此,对方连药橱都没去,怎么可能会在瞬间解了自己的毒。 “我没说我解了毒……” 听到这话,花无缺大松了口气,看来对方只不过是在装腔作势而已。 花无缺,攻心可是你的强项,怎么可以因为对方的强大,就乱了自己那颗冷静的心呢。 可是接下来的沈欢的话,直接差点没让他走入到绝望之中,“只是你的毒,对我根本就没有起效而已。” 没有起效?!不可能!自己配制的毒药怎么可能会无效,但……看他的脸色似乎真的没有中毒。 应该是碰巧了,既然这种毒药不管用,那我就炼制另一种。 “继续,只要当你的毒生效时,我才会取配制毒药。” 沈欢的脸色很平淡,但这话语当中,却充满了自信与蔑视。 让花无缺先下毒,就等于在有限的时间内,配制出作用于对方毒药和作用于自己的解药。 这是一种表达实力的方式,也是对敌人实力的一种蔑视,准确来说,沈欢从一开始就没有把花无缺放在眼里而且以对方最自傲之处来打败对方,一直是沈欢最爱做的事情。 “该死!为什么还不管用!” 花无缺使用的第二种毒粉也是一样,根本没有对沈欢产生出任何的作用。 以对方的境界,应该是已经对一切毒粉免疫了,所以才会这样,所以花无缺决定用另外一种方式。 当他配制好新的毒液,用银针萃取,然后摄入沈欢体内的时候,脸上忍不住露出了兴奋的笑容。 这种任由自己毁灭的傻哔,自己还是第一次见。 可现实却是…… “笑够了吗?笑够了就去配制新的毒药。” “这、这……这怎么可能,直接将毒液渗透到血液当中,就算是族中的长老也没办法做到,你、你究竟是什么人?你不可能来自于世俗!”花无缺都快要疯了,他一辈子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强大的对手。 “还比吗?” “比!我不可能会输!”这一次花无缺使用了内服毒药,可是结果依旧和前两次相同,他已经崩溃了,这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难道你是百毒不侵的体质?不可能,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种体质存在,人类本身就是一种毒物,又怎么可能百毒不侵!” “告诉我,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沈欢居高临下的看着几近崩溃的花无缺,“看来你连让我出手的资格都没有,看你这身衣服,应该是古医世家,百花谷花家的人吧?” “你、你知道我的身份?!你果然不是世俗中人!”花无缺语气带着一些稍稍的兴奋,他无法接受被世俗的医师打败,但却可以接受,被和自己一样是隐士高人的人击败。 准确来说,他只不过是在寻求心理上的安慰。 “你既然能够一眼认出我,也就是说,你查阅过我的资料……我究竟是普通人还是隐士高人,想必你已经很清楚了。” 沈欢把花无缺最后的侥幸,都击破了。 先给予希望,然后在对方即将得到的时候在给予剥夺,这才是最容易造就绝望的办法,之前花无缺就是这么戏弄自己的,现在沈欢用同样的的方法来击溃他。 “比赛总要分出胜负,你奈何不了我,不代表你输了,你心里一定是这样想的。”沈欢打了个哈欠,“我这个人很讨厌麻烦,所以还是由我出手,来解决这场无聊的比试吧。” 说着,他大手一挥,便从药橱中取出来几份药材,没有任何的遮掩的开始炼药。 这种行为已经不是蔑视了,而是无视,就算你知道我的配方,也没办法炼制出解药。 最后药材在火焰的燃烧中,变为了粉末,沈欢用指甲挖起了一些,然后弹到了花无缺的身上。 “奇痒难耐粉?就算我技不如人,你也没必要这样羞辱我!”花无缺根据配料已经炼制方法,在第一时间猜测出了毒药的名字,并且说着便朝药橱走去。 可是没等他走到一半,整个身体便奇痒无比,只能一边走一边用指甲抓挠,他知道这种毒越挠传播的越快,但这种痒的感觉,实在是太强烈了,根本无法忍受。 挠哪里,哪里便会被传播,这是奇痒难耐粉的特性,没错,可这种痒的程度—— 该死,这不是奇痒难耐粉! 第795章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 沈欢配制的是奇痒难耐粉没错,但效用却比普通的奇痒难耐强上十倍。 普通的奇痒难耐粉最多只会让人全身瘙痒难耐,但沈欢配制的却有所不同,它不仅会让人觉得全身瘙痒,还会令人自毁容颜。 刚开始的瘙痒,只会让他忍不住的挠,但随着挠痒而促进的血液循环,毒素会越来越深,并且会给中毒者造成一种错觉,一种只要把皮肤撕扯掉,这种瘙痒便会结束的错觉。 这种毒和天灵盖开孔注入水银是一个道理,不过一个是挣扎着蜕皮,另一个却是自己一片一片的将自身皮肤给撕扯下来。 很恶毒是没错,但这是花无缺应有的下场。 本来沈欢也没打算用这么残忍的手段,单凭实力把对方打退,装个逼也就算完事了。 可是花无缺千不该万不该,说出那些侮辱李凤仙的话。 现在的沈欢,思想上又发生了一些变化,虽说不算是变了一个人,但也没差多少了。 “我、我输了,把解药、药给我,快点……把解药给我……快点啊!!!”花无缺一边手挠止痒,一边在地上翻滚,因为瘙痒实在太过痛苦,他在说话的同时,已经撕扯掉了手臂上的一块皮肤,鲜血不停的流出。 之前说了,撕扯掉皮肤就可以止痒,这完全是药效所给出的一种错觉,也就会说——就算撕扯掉了皮肤,瘙痒依旧会存在。 所以,花无缺依旧没有放过自己的手臂,指甲在没有皮肤的血肉上,挠来挠去,挠来挠去,最终弄得血肉模糊,连森森白骨都露了出来,整个场面极其的血腥。 “求求求你、求求你给我解药啊!!!” “人总要为自己说出的话负责任。”沈欢没打算管花无缺的死活,比试前双方都签了生死状,生死与人无尤,死了就死了吧。 楼顶上的两人,见沈欢抱着李凤仙离开后,各自吐了口唾沫。 李致远感叹道:“我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去学医了。” “沈欢似乎有些不大对劲。”李老道却是皱着眉头。 “什么不大对劲?” “不知道,就是感觉他身上的气质似乎发生了某种变化。” “您感觉错了吧?我感觉倒是挺正常的,这个小子不认真的时候,也就那个样子,一旦认真起来就会让人觉得可怕。”李致远似乎是回想起了什么。 李老道忽然打了一个冷颤,“妈了个鸡的,沈欢这小子发现我了,咱们还是快闪人吧。” 门外…… 无论是汪老一方还是郭向北一方,全都在等待着结果,不够前者的脸上充满了紧张,而后者则是轻松无比。 “时间差不多了,我想很快,你们中医公会就要成为我们国医会的分部了。”郭向北的脸上带着玩味,他对对花无缺充满了信心。 汪老面色一沉,“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这件事情,从你们签合同的那一刻就注定了。”郭向北啧了啧嘴,“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即便你再不想承认也没有办法,不过现实总会逼迫你承认。” “老头子,未来的江山,终究是属于年轻人的,你已经老了,而且只有在我的带领下,中医才会走向昌盛,要是命脉依旧掌握在你们这群老家伙的手中,中医被取缔或是灭绝,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你——”中医公会已经有成员忍耐不住了,就算你们赢定了,也没必要这么落井下石吧? 郭向北这种人,简直是世界上最恶心的生物。 “等!”汪老忽然发出一声大喝,中医公会的成员全体闭嘴,看着门口一言不发。 花无缺从最初参赛,一直到最后决赛的成绩,都是以压倒性的优势取胜,即便面对杜不惑这样成名已久的老手,也败在了他的手中,而且还是未出全力的情况之下。 李凤仙能够以气御针是不错,在李老夫人的急训之下,可能也会有所成长,但花无缺所表现出的强悍,就如当初沈欢第一次出场那般,前所未有的强大! 郭向北继续说着讥讽的语句,风凉话也从来没有停过。 站队问题,是从古至今就有的问题,在国医会的强大面前,甚至有不少叛出中医公会,成为了国医会的成员,这还是知道中医公会有沈欢这张王牌的情况下。 至于那些游方散医,基本上已经大半都表示愿意加入国医会。 以目前的形式来看,双方的差距实在是太巨大了。 “嘎吱——” 随着一声门响,一道身影从里面走了出来。 郭向北看到没看,便大笑道:“花医师,你让我等得好——” 话没说完,他就发现了不对,出来的不是花无缺,而是抱着李凤仙的沈欢。 难道花无缺输了?不可能! 郭向北转念一想,“哈哈哈,胜负如何,想必大家一看就清楚了!看到了没有,身为守擂人的李凤仙,已经没办法走出去,而是需要下人抱着出来,结果显而易见,胜利者是我们国医会的花无缺先生!” 可惜,在场的中医公会成员,基本上没有一个人鸟他的。 汪老声音激动地颤抖了起来,“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 “哈哈哈,赢了,我们赢了!”在中医公会成员的欢呼之下,郭向北终于发现了事情的不对。 这个人是——小医王,沈欢?! 花无缺呢?输了? “起开!”郭向北奋力推开身边的人,朝着屋内跑去,当他看到已经变成无皮血怪的花无缺时,先是恐惧的发出一声尖叫,然后便面带绝望的跌坐在了地上。 “输了……花无缺输了……怎么可能……他不是很厉害吗?”郭向北越说越激动,拿起被自己带到地上的药杵,便朝着苟延残喘的花无缺走去,“你这个混蛋,我的计划全都被你毁了,混蛋!混蛋!” “郭会长的情绪有些不大对劲,来人把他带走!” 也不知道是谁下的命令,没多久就有两个大汉进来扛走了郭向北。 起初沉浸在愤怒中的郭向北并没有在意,可是当他发现在对方不是把自己带到车上,而是往里院走的时候,表情一下子紧张了起来,“你们想干什么?” “啪!” 一旁的黑西装毫不犹豫的给了他一巴掌,“安静点!” “你、你敢打我,你知道不知道我是谁!这里是华夏,是讲究法律的,你们这是在绑架我!” 就在他在奋力挣扎时,一个声音传了过来,“这就是你逃跑到华夏藏身的原因吗?说,你把资料藏在了哪里!” 郭向北的脸上写满了恐惧,“你们、你们是那个地方的人?!” 第796章挑衅医王世家的人,我一个也不会放过 “救、救命!来人,救我啊!” 郭向北疯狂的大叫着,好像是遇到了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事情。 但是外面人全都在关注守匾擂比,没有人会在意他这个已经失败了的人。 就好像,最受关注的只有第一名,即便第二名和第一名只有分号之差,人们在意的总是一个人如何成功,而不是他为何会这么成功,同样的,关于失败者,更不会有人在意他为什么失败。 所以悲剧般的失败,才会一次又一次的发生。 人们常说以古为镜,以史为鉴,但大多数人,在照镜子时,都只看到了自己那俊美、平庸亦或是丑陋的脸蛋,而忘了去关注其他东西。 郭向北的声音很快就消失了,黑西装们直接用手刀击昏了他,像是拖尸体一般将他拖到了李家的一个院落。 “boss,我们把人带来了。”西装男语气恭敬的对着,正在练字的中年人说道。 中年人写完最后一个字收笔,在黑西装的帮助下,洗了手,穿了衣服,这才坐在另一个手下早已放好的凳子上。 “他睡得够久了,可以醒了。”中年人用手绢擦着手,却是一眼也没看地上的郭向北。 “哗啦——” 黑西装直接用冰冷刺骨的凉水,将郭向北浇醒。 “咳咳——咳咳——”郭向北经过一阵咳嗽,慌乱的从地上爬了起来,“不要、不要杀我,不要杀我,咳咳……我不该偷走那份文件,不要杀我!” “我向来不喜欢杀人,太血腥,看上去就像是野兽……”中年人将手帕放在了扶椅上,“只要你把资料还给我,我就可以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 “资料我、我没带在身上,只要我回了明珠,就马上给你。” 中年人叹了口气,一旁的西装男毫不犹豫的拿出匕首,砍下了郭向北一根小拇指。 “啊!”郭向北发出一身惨叫,蜷缩着身子在地上翻滚,“你、你不是说自己不喜欢血腥的事情吗!” “是啊,我不喜欢,但与之相比,我更讨厌撒谎。”中年人扶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把资料交给我。” “资料真的没在我身上,如果、如果骗您,您就算再砍我一根手指也无所——啊!” “我要的是资料,不是你的解释,再说最后一遍,把资料交给我。” 郭向北眼泪流的比血还要迅速,“我真的没有带在身上。” “boss,看来他真的没有带在身上,刚才同伴打电话过来,说他没有在这小子入住的酒店内,找到我们想要的资料。” “那就告诉我资料放在什么地方。” “放在明珠——啊!” 中年人的面色很平淡,但语气中却有些不耐烦,“我要的是具体地址。” “国医会总部,我办公桌右边第三个抽屉里面,上了密码锁。”现在郭向北已经知道了对方的凶残,准确来说,早在他偷走资料的时候,就想过会受到怎样的待遇,只是他从来没有想过对方会追来华夏。 华夏,可是被誉为地下世界禁地的存在,即便这样那个组织的人都渗透了进来,看来还是自己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 “我已经告诉了你们地点在哪里,是不是可以放过我了。” 中年人没有理会他,对手下打了一个手势。 黑西装拿起电话小声聊了几句,然后对着地上的郭向北问道:“密码多少?” 郭向北愣了一下,难道他们已经入侵到了国医会的总部?不可能,国医会总部的防守极其严格,为此我还特地雇佣了几个退役特种兵,他们应该只是在诈我。 想到这儿,他随口说道:“1216,我的生日。” 黑西装将密码重复了一遍,说完以后,他便不再吭声,再次行动,则是将郭向北整个手掌都砍了下来。 “密码错了。” 郭向北现在可以确定,对方确实已经杀到了内部,不过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是一只手掌。 “我、我可能记错了,密码是1612。” “滴——” “boss,解开了,东西在里面。”黑西装挂掉电话,对着中年人汇报道。 “除了这原资料以外,你拷贝的其他资料,放在了哪里。” “我、我没有拷贝其他资料。”郭向北的眼神中带着一丝惊恐。 当初他太过兴奋,选择了直接把原资料偷出来,回到华夏后他就恢复了冷静,拷贝了几分资料,作为备用,到时候就算对方找上门来,也可以用原资料换取一条小命。 这也是为什么他宁愿付出一只手,也要保护原资料的原因,这样会让对方以为,自己只有一份资料,但没想到这个中年人竟然拥有这么强悍的观察力。 “啊!!!” 黑西装直接砍掉了郭向北一只手臂,中年人忍不住皱起了眉头,“我是让你砍了他另一只手,而不是手臂。” “对不起,boss。”黑西装说着,又砍掉了郭向北的另一只手掌。 “啊!你们这群混蛋,根本就没有想放过我对不对!”知道自己已经死到临头,郭向北最终还是战胜了恐惧,“不是要杀我么?给老子来个痛快!” “只要你把剩下的拷贝资料交给我,我就放了你。” “没有就是没有,就算有也不会给你!我现在算是看出来了,你们根本就没放过我的意思!” “这句话你已经说过了,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把剩余的拷贝资料交出来,我可以考虑放过你。” “我没有拷贝的资料!” 郭向北在赌人生的最后一把,如果对方是在诈自己,死不承认或许还有一丝活命的机会,只要还活着,他就有希望。 等把资料研究透,别说一条胳膊,就算是命都能多上几条! 如果对方是真的肯定,那自己再怎么狡辩也没有用,反正就算死,他也不能把拷贝的资料交出去。 “看来你是真的没有拷贝……给他止血,然后送到医院。”中年人摆了摆手。 听到这话,郭向北心中大松了口气,看来对方是决定放过自己了。 可惜,迎接他的却是穿腹的冰冷刀刃。 “为、为什么……你明明……” 中年人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公事解决完了,自然要解决一下私事儿,对于那些不分尊卑、肆意挑衅医王世家的人,我一个也不会放过。” 这个中年人,正是李凤仙的二叔——李世明! 第797章李家需要男人,你已经有了,就是我 守匾擂比结束了,胜利者仍旧是令牌的本来持有者,医王世家再一次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那些从远方赶来的中医,脸上多少有些失落,他们知道自己的医术几斤几两,所以也从来没有想过,将无双匾占为己有,他们只是想看一下大家族的兴衰起伏,好和自己的后人们聊天吹牛。 结局出乎了大部分人的意料,李家不只有李老夫人,还有一个李凤仙! 这个想法正是沈欢想要的,所以他出门后才只说花无缺输了,而不是说谁赢了。 李凤仙的毒素虽然解了,但因为毒入五脏,还需要调养两天才能好。 沈欢打算去佛堂看看李老夫人,众人也准备把医王世家赢了的这个消息告诉她老人家。 可是…… “奶奶!” “老太婆!你别装了,老太婆……妈!妈!” “师叔!” 李老夫人应该是华夏国目前来说最长寿的人了,可惜不管再怎么长寿,也终究会有离开的一天。 办理丧事那天,有不少受过李老夫人或是李家恩惠的人都来了,无论是家贫还是富贵,权贵还是平民。 这可能是沈欢从出生到现在,见过最大最热闹的丧事了,那些之前被治疗过的病人,有不少都跪在地上痛哭,诉说着李老夫人是怎么给了自己一条新的生命。 沈欢没有帮忙着应付,医王世家的人很多,根本用不着他帮忙,所以他只好坐在房顶,看着这人生百态。 在这一天,李凤仙宣布了自己女儿身的身份,她已经用自己实力证明了自己,不需要再用男儿身来做掩护。 李凤仙脱掉了男儿装的束缚,却引来了新的麻烦——追求者。 不管是贪恋医王世家名誉的,还是真的被惊艳到的,总之追求者们数不胜数。 “她是我的人,你们走吧。” 沈欢说这句话时很霸道,霸道的让李凤仙以为自己找到了春天,但她也知道,自己和沈欢已经没有可能了。 她曝光自己女性身份,其中也有招婿的目的,不然根本没有这么大张旗鼓的说出来,人又不是活给别人看的,况且,哪有那么多人有时间去看你的人生。 本来富贵人家办丧事一般都要举办半个月之久,吊唁祭奠,还要请和尚道士念经,让死者的灵魂早日升天。 但李老夫人的丧礼其实并没有举办多少天,听李老道说,这是李老夫人的决策,一个已死之人,没必要再浪费活人的资源。 沈欢没再去学校上课,因为华大已经放假了。 期间他给牛小贝打了几个电话,但都没打通,给牛大宝在网上聊,收获的消息是,牛小贝高考完以后,就和几个同级的朋友去旅游狂嗨了。 “有时间吗?嗯,有的话,来林家一趟吧。” 李凤仙一早就收到了沈欢的电话,对方也没说什么事儿,只是单纯的要她过去。 林家沈欢和林妙诗的小窝…… “感觉怎么样?”沈欢正在帮林妙诗做着推拿。 “嗯,还不错……”林妙诗享受着点了点头,“你今天怎么这么好心?是不是不办了什么错事儿?” 沈欢无奈的干笑两声,女人的感觉总是那么敏锐,“我这几天都和你在一块,哪有时间去干什么坏事儿。” 见林妙诗没有吭声,沈欢笑着说道:“要不要帮你按摩一下前面的两个点?” “要死了你,昨天才刚刚做过那种事情。” “按摩那里也不一定要做那种事情啊。”沈欢嘿嘿一笑,“小诗诗,你变坏咯。” 就在两人嬉戏的时候,门外的管家通传道:“姑爷,小姐,李凤仙少……李凤仙小姐来了。” 一听这话,林妙诗连忙开始整理起了衣衫,“别玩了,凤仙来了。” 沈欢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恋恋不舍的将手收回,前去开门。 当门打开的时候,他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状态,“你来了。” “来了。”李凤仙面带微笑,心里却在想,一大早就把我喊来你和林妙诗的家,是想要喂我终极狗粮吗。 “进来吧。” 除了沈欢以外,林妙诗似乎对所有人都很冷淡,即便对方是女性也不例外,可以说,真正进入他内心深处的,只有沈欢一个人。 见李凤仙进来,她只是简单点头示意,并没有多说什么,便继续拿起杂志看了起来。 “妙诗,别看了,我接下来要说的事儿,和你也有关系。”沈欢朝着李凤仙摆了摆手。 等到三人都坐到沙发上以后,很欢开口说道:“妙诗你很了解我,应该知道我准备说什么吧?” 林妙诗笑了笑,“大概能猜出来,因为你这几天,都有点不大正常,我想你想了很多吧。” 李凤仙却是一脸疑惑,“要说什么?” “凤仙,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恢复女儿身,是不是想通过他们的嘴巴,传递招婿的信息?” 李凤仙愣了一下,有些不敢正视沈欢的目光,“是的。” “没有必要。” “但李家需要男人。” “你已经有了,就是我。”沈欢说这句话的时候,脸色很平淡,就像是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虽然林妙诗早有准备,但真当沈欢说出来的时候,她的心情仍旧有些失落,谁都不想自己的男人被瓜分。 李凤仙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结结巴巴的问道:“你、你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沈欢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自顾自的说道:“最近我想了很多,试图用理性来解决咱们之间的事情,毕竟有些事儿总需要解决,现在不面对,以后也要面对,但我最终还是放弃了,很简单,感情本来就是一件感性的事情,试图用理性来解决,显然是错误的。” “你给我表白过很多次,我知道你爱我,不过我却一直逃避不敢正视,这多少有些自私,因为我已经有了妙诗,一直在担心,如果接受你,我会不会失去妙诗,若是不失去,这对妙诗来说是否是不公平的?” “在我们这个时代,社会显得更加宽容,人们却显得越发自私,没有人愿意和其他人共享一块蛋糕。” “苏璃之前对我说了很多次,要直视自己的本心,而我这阵子所做的事情就是直视自己的本心。”沈欢看了看林妙诗,又看了看李凤仙,“和你们一样,我也不想和别人分食一块蛋糕,或者说……让原本属于我的蛋糕,流落到别人手里!” 第798章爱情本身就是一件不理智的事情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李凤仙已经听懂了,但她却怕自己会错了意,毕竟她已经不止一次会错意了。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看了一眼林妙诗,似乎是想从对方脸上看出一些端倪,但对方要比想象中冷静的多,就和沈欢一样,好像在听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情。 “我的意思很明显,用俗话来说是犯贱,用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想通了。”沈欢耸了耸肩,“简单来说,就是我不想让你嫁给别人。” 我不想让你嫁给别人。 这句话对李凤仙来说,有着巨大的冲击。 “可是……你已经有了妙诗姐,我……不想让自己显得多余。” 沉默良久的林妙诗,忽然开了口,“在一些天方教国家当中,一夫多妻制是合法的存在,而且国内虽然要求一夫一妻,但是这条对于皇族来说是例外。” 如果这话是沈欢说出来的,李凤仙不会太惊讶,沈欢既然说已经思考了很久,一定会关注这一方面的资料或者文献,但这话却是从林妙诗嘴里面说出来的,再加上刚才的态度,难道说……她接受了自己?! “可是我不想改变国籍,你和沈欢一定也一样。” 对于沈欢这样的人才来说,必定到每个国家都会受欢迎,所以改变国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以沈欢的个性,应该是不会选择改变国籍这条路的。 “不用改变国籍。”这次是沈欢开的口。 李凤仙的脑洞再次大开,不泛思想的开口说道:“难道你准备推翻皇族,成立新的皇族?!” 这用古代的话来说,就是谋反。 沈欢为了自己,竟然可以谋反。 沈欢头顶黑线,不知道该说什么,随着接触和了解,他越发觉得,相比当中医,李凤仙更适合当一个幻想小说家。 血染江山的画,怎敌你眉间一点朱砂,覆了天下也罢,始终不过一场繁华。 这种画面,估计能够戳中不少少女的g点,湿了一夜又一夜。 “没必要谋反,想在国内合法的一夫多妻,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林妙诗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根据文件记载,对皇族或整个国家有巨大贡献者,可被赐予特殊行事权,这之中就包括和皇族一样,一夫多妻的权力。” “而我现在正在办理一件对皇族有巨大贡献,关乎一国之运的事情。” “不是……你们夫妻两个一唱一和的……妙诗姐,难道你真的愿意,和我分享一块蛋糕?”李凤仙和林妙诗接触不多,但就上一次在紫禁城的交谈,她就可以清晰的感觉出林妙诗的决然。 “我不愿意和别人分享。” 果然她是不愿意的,这种事儿自己也不会愿意……而且她当初也说过,如果这块蛋糕不能只属于自己一个人,自己宁愿放弃。 “但我更不愿意沈欢不开心。”林妙诗说这话的时候,眼中藏满了真情。 “可是你以前明明——” “人都是会变得,而且,以我现在的目光来看以前,自己之所以会有那种想法,只是因为自己不够成熟,或者说,还不够爱他,爱一个人,并一定要他只属于自己一个人,而是他和自己在一起时感到开心就够了。” 李凤仙还是有些纠结,“难道、难道你不觉得这样很不公平吗?这在女权主义的眼中,根本即使自我作践的标范啊!” “就像沈欢说的,人是为自己而活,而不是为别人而活,我不管别人怎么看,只要自己觉得值得就够了。” 爱一个人可以放弃一切,别和爱讲理性,因为爱本身就是一件不理智的事情。 “这套路似乎有些不大对劲。”沈欢苦笑道:“怎么弄了半天,你反而开始反抗了。” “我不是在反抗,可能、可能是事情来的太突然,我一时间接受不了。” “没事,咱们还年轻,你还有很多时间考虑,至于外人怎么看,我一点也不介意,只要咱们开心就好。”从沈欢说话的神态和语气,很难再找到,以前那个优柔寡断少年的身影。 遵循本心或许不全都是正确的,但比起什么都不做的踌蹴,显然会更好一些,错了就回头,没错就继续前行。 李凤仙沉默着没有说话,她是真的没想到沈欢找自己来,是为了聊这些,一切来得都太突然了。 林妙诗和沈欢两人,好像都在一瞬间变了个人,对于以前执着的都不执着了。 沈欢答应接受自己,不应该是快乐的事情吗?为什么自己会这么迟疑,是因为自己还没达到林妙诗的境界,不想要和他人同分一块蛋糕吗? 林妙诗的行为确实很令人佩服,但佩服是佩服,自己却不一定要做那样的人,但若是不和她做出一样的选择,就无法和沈欢在一起。 是因为自己爱自己胜过爱沈欢吗?还是就像沈欢当初说的那样,自己只不过是一时的萌动,亦或是被对方的强大所折服。 “你可以回去好好考虑考虑。” “好,我回去……好好考虑考虑。”李凤仙起身慢慢的朝着门外走去。 沈欢看了一眼林妙诗,“我出去送送她。” “去吧。” 在送李凤仙出去的路上,沈欢和李凤仙都没说什,最终还是沈欢选择先开口,“对不起了,今天的事情似乎有些突然了。” “是的,很突然,在我的想法当中,你甚至永远也没有对我说这些话的可能。” “就像妙诗说的那样,人总是会变的。” “但有些地方最好还是不要变。”李凤仙忽然一本正经的说道:“人生若只如初见,有些时候人们喜欢的,就是刚开始那没有改变的样子,好了,你回去吧,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好!再见!”沈欢返回两人的小窝后,走到了林妙诗的身边。 林妙诗没有说话,将靠枕扔在了地上,沈欢也很聪明,“pia叽”一声就跪在上面。 “说吧,除了凤仙以外还有谁?” “没有了。” “真的没有了?”林妙诗的眼中放着寒光。 沈欢吞了口唾沫,“那个……还有小贝。” “沈欢。” “嗯?” “你去死好了!” 每一个风光男人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比如……现在的沈欢。 第799章道盟出事了! 夜,荒野…… “啊!” 随着一声惨叫,打破了夜晚独有的寂静,一个鲜活的生命,被斩于剑下,这附近还有不少的尸体,他们身上都穿着同样的衣服,太极图为底,祥云为花边,正中绣着一把古朴的青剑。 “齐了吗?”一个蒙面的高头大汉,对着汇集而来的手下问道。 “一二三……四,还有一个,估计是跑了。” “搜!绝对不能让他活着到燕京!” “老大,我觉得剩下那人我们不用管了,反正还有下游的人会接手,在往那边,咱们可就过界了。” 蒙面大汉皱了下眉头,“哼,算他运气好,撤!” 嗖嗖嗖—— 说完,五道身影,便快速的消失在了黑夜当中。 在不远处靠树的草丛之中,有一个身着和那些死人一样衣服的年轻人,正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巴,等到对方离开以后,才敢松开手,大口的喘起了粗气。 “呼哧——呼哧——”他脸上带着泪水,“师兄师妹——我、我一定会把消息带给盟主,为你们报仇!” 年轻人擦掉泪水,脸上闪烁出一股就坚毅,“等着吧,只要我到燕京找到了盟主,你们这些杂碎必定会为今天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 夜色深沉,一个身影,一瘸一拐的朝着燕京的方向移动着…… 沈欢这两天怎么说呢,痛并快乐着,没办法,这全都是他自找的,人总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林妙诗同意让李凤仙加入他们的二人世界,但这不代表她真的像嘴上说的那么大度。 为了防止沈欢将精力用在别人身上,两人已经不是夜夜笙歌那么简单了,简直是夜夜笙歌。 两人这两天一直待在屋子里,基本上就没有出去过,只要沈欢有一丢丢恢复战斗力的意思,林妙诗便马上开战,要是没有也没事儿,年轻人嘛,随便一挑逗就ok了。 况且,她在某位女性长辈那里,已经学习到了数不清的技巧。 专业正是沈欢痛并快乐着的原因,没有一次重样的很爽,但尼玛这么弄,估计要不了几天就被榨干了。 年轻的时候不懂事,到了现在才知道,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是什么意思了。 “小欢欢……” 放在以前,沈欢看到这娇媚的表情,肯定会兴奋的不行,现在则是……老弟,你他妈一定要老实点,千万别激动,千万别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 要谨记《金瓶梅》开篇中,所记载的那段古诗: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 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所以别把自己当做战斗力超强的存在,关于战斗力的问题,男人在女人面前,就只是战五渣而已。 “小欢欢~”林妙诗还在叫着。 沈欢咳嗽了两声,“那啥,妙诗咱们够了,别再继续了,再继续下去我身体可就吃不消了。” 毫不夸张的说,若沈欢只是一个普通人,别说身体被掏空的感觉,就算死了也不奇怪。 当然,如果林妙诗只是一个普通人,她现在应该已经被变成了一滩烂肉,瘫软在床上不想再动一下。 “我干了,我真的已经干了,别玩了,不是……别用嘴——嗯!妙、妙诗,我发誓,在没有你同意或者默许的情况下,我肯定不会将精力浪费在别的女人身上,真、真的!” “我相信你,不过它已经睡醒了……再来最后一次吧。” 到了这个地步,沈欢已经无话可说,只能含着泪,默默的等待着这场战斗的结束。 在最后一场大战结束后,沈欢总算是看到了生的希望,林妙诗的脸色却很红润,像是一只吃饱了准备在太阳下面睡一觉的可爱猫咪。 不过人不能被表象所迷惑,林妙诗看似很轻松,其实也并没有轻松多少,就像是那位女性长辈说的那样,在夫妻生活当中,总是活好的才会累。 而且,在连续不断的撞击之下,林妙诗也不可能办点事儿没有,如果可以的话,她现在很想揉揉的大腿和胯部,已经不仅仅是麻那么简单了,几乎可以说是酸痛麻木。 只可惜,除了神色上以外,她比沈欢好不了多少。 两人依偎在一起,连以前每次都会做的战后按摩都不做了,就这么互相抱着,似乎只有对方的肉身,才能让解决身体上的疲乏。 “姑爷,小姐,在吗?”管家在门口试探了一声,这两位小祖宗已经两天没从房间里出来了,就算是到了饭点也去餐厅,全都是让下人送过来的。 家丁和侍女之间已经开始流传出,两人之所以不出来,是在研究造人计划的流言。 虽说嚼主家口舌是不被允许的,但留个心眼也没错,这万一要是打扰了到了两位小祖宗的趣事儿,可就不得了了。 沈欢用手轻轻推了一下林妙诗,“估计是要吃饭了,你穿上衣服去开门吧。” “我不想去,你去。” “你去吧。” “你去吧。” 两人现在的状态一个比一个不好,也一个比一个懒,根本就没有去开门的心思。 管家听到了里面的小声响,开口道:“那个姑爷……有人找你,那个人受了重伤,估计是来找您医治的。” “找我医治的?”沈欢愣了一下,他从村子里出来这么久,还是第一次遇到有人找上门求治的情况。 就算是张展鹏那一次,也只是被请过去。 看来参加完守匾擂比后,自己的名声也越来越大了。 “严重吗?” 沈欢问这话的意思是,如果不严重的话,就让他再休息一会儿,如果严重的话,就立马起来。 “应该很严重吧,他浑身是血,穿着古服,把背后胸前那个太极加剑的标志,都变得模糊了。” “你说什么?!”听到这话,沈欢直接从床上坐了起来,太极、祥云、剑,这就是沈欢从太乙金光门离开之前,说的道盟标志。 道盟出事了?! 他在瞬间穿好了衣服,“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 “姑——” “那个伤者在哪里?” 面对沈欢的风急火燎,管家也不在啰嗦,直接带他前往大厅。 进入大厅后,那年轻人一看到沈欢,满脸横泪的跪在了地上,“盟主,道盟、道盟出事了!” 第800章六大家族围攻道盟总舵?! “盟主,道盟、道盟出事了!” 关于年轻人说的这句话,沈欢心中早有预料,当初他离开的时候,就说明过,如果不是出现了非他出面解决不可的事情,道盟的人就不要来世俗找他。 “别着急,先把这颗丹药服下。”沈欢将其扶起,递给了他一颗生肉续骨丸。 年轻人看着手中的红色丹药,脸色更加激动了,眼泪哗哗的直流。 一命丹!这可是一命丹啊!盟主竟然赐予自己这个通信小卒一命丹来疗伤! 他现在心里只有激动,哪还管当初沈欢在仙门大会说的一命丹只有一颗这种事情。 “盟主,我的伤不重,只要休息几个月就没事了,这颗丹药……我、我能不能留着?” 沈欢头顶黑线,“吃了吧,我这儿还有。” 说完他又给了,一颗生肉续骨丸。 年轻人这次还是游戏舍不得吃,这可是一命丹啊!一颗就等于一条命,吃一颗那可就等于少了一条命啊! “你吃不吃?不吃的话,就还给我!”沈欢佯装没有耐性的说道。 果然,年轻人一听这话,二话没说,就把丹药给吞了下去。 年轻人虽然受的伤很重,但在生肉续骨丸的调理下,没多久就恢复了。 “现在说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年轻人单膝跪地,摆出了道盟礼仪,这些都是李老道要求的,可现在他这个道盟的右护法,却成了李家的管事人,估计也没什么时间去管理道盟的事情了。 “禀报盟主,自从我道盟成立后,一直由左护法玄阳子前辈管理,一片欣欣向荣,从来不惹事生非,一些散修听到我道盟名号,更是面露尊崇,试图成为道盟一员,但怎奈——” “我这个人没什么耐性,而且最讨厌的就是官场那一套,有什么话你就直接说。” 一听沈欢这话,年轻人职业不敢怠慢,将实情说了出来。 在身患一行人离开后,道盟在玄阳子的治理下井井有条,道修界也从一盘散沙,变成了强而有力的存在,表面上看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面发展。 但却因为玄阳子的一念之仁,酿成了大祸。 瑶仙剑派的流月死后,门主之位,自然由身为圣女的冰灵接任,道盟众人觉得冰灵在仙门大会对沈欢这位盟主百般刁难,理应处斩,以死谢罪,可玄阳子却不想多造杀孽,岂料放虎归山。 瑶仙剑派身为目前道修界的顶尖圣门之一,和隐世家族也有不少生意上的来往。 冰灵心怀仇,回去以后便以倾家荡产之势,邀请各路隐世家族,进攻道盟总部。 “那个贱人不仅花费了巨大的财力,还将炼器宗等辅助门派的优势告知了那些充满野心的隐世家族,加上我们道修日渐没落,根本不需要太多的代价就可以随意攻破,那些隐世家族便组成了六路联军。” “这六大隐世家族分别为,浴血狂刀南宫家、北斗剑派东门家、冰玄内劲宇文家、南拳皇王家、北腿王张家、以及枪王穆家。” “这六家在隐世家族中的实力,皆为上中之列,因为是家族模式,族内弟子颇多,而且多由地阶高手带领,加上是夜袭,盟中已经有不少前辈高人受伤,若不是玄阳子前辈在建立总盟时布置了阵法,如今我道盟怕是已经被这六大家族给灭了!” 年轻人说着说着,眼泪鼻涕全都流了出来,“我们被派出的六名通风小卒,除了我全都死了!” “盟主,你一定要为我们报仇啊!” 沈欢皱着眉头没有说话,在他的印象里,隐世家族和道修界应该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存在,毕竟双方的修炼体系完全不同。 没想到自己这才刚回来不久,就闹出了这么大的乱事。 “对方六个家族,一共多少人马,最高境界是什么?” “六个家族加起来,大概有将近两百人,因为武者起步要比我们道修快,加上对方有六名地阶高手坐镇,我们道盟死伤已经过百,玄阳子前辈至今昏迷不醒。” 地阶高手,大致上等于逐日境高手,但要论实际战斗力,逐日境高手要更强一些。 自己是双月之境,勉强算是半只脚踏入逐日境,再加上一些小手段和底牌,利用对方轻视之心,应该可以将六名地阶高手解决掉。 至于剩下的那些杂鱼,横扫天下便可以解决。 不过,根据当初对付慕容家收获的信息,能够名列前二十的隐世家族,多多少少都要有地界圆满或是天阶强者坐镇。 自己杀了他们那么多人,肯定会招来更强的对手,到时候就不是自己一个人能够解决的了。 依靠意识消失的状态,倒也不惧,但这种状态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并非是可控的实力范畴。 在道盟众人眼中,沈欢已经是神明一般的存在,只要他出手,就没有击不退的敌人,杀不了的仇人,他现在皱眉凝思的样子,给年轻人的感觉不是迟疑,而是愤怒。 “盟主,我道盟刚刚成立,对方便组成联盟针对,显然是没有把我等放在眼中,还有那些死去的兄弟,你一定要为他们报仇啊!” “我知道,我不会让我的人白死!”沈欢说这句话的时候很认真,他确实不想当什么道盟盟主,但不代表他这个挂名盟主会不负责任,无论怎么说,他都是名誉上道盟盟主,隐世家族这么做,显然就是不给他面子。 不过他也不会被愤怒冲昏头脑,做人该冷静的时候就该冷静。 沈欢顿了一会儿,“管家,你带他到客房休息。” “盟主,您去干什么?您准备一个人过去吗?”年轻人起身道:“我的实力虽然不济,但愿意陪同盟主,一同拼荆斩棘!” “我不是过去,而是去找人。” “找人?”年轻人一脸疑惑,找什么人?盟主的实力已经臻至化境,应该已经不需要帮手了啊。 “没错,找人。”沈欢点了点头,“我们道盟虽然有了左右护法,但这长老的位置却还没人坐呢!” 第801章沈欢,莫不成你想谋朝篡位! 沈欢说的长老,用脚趾头都想得到,肯定是大帝和阎罗王,这也是他目前,唯一有能力请到的两个强者。 唯一的难题是,怎么把他们两个从天组里弄出来。 以张老将军的性格肯定会放人,就算不放让夏天和王紫嫣说两句好话就够了。 问题是,现在的天组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组长说什么,就算什么的天组,不管张老将军是否同意,最终决策都要有国主来决定。 所以沈欢没有去天组,而是去了皇城。 “哎呦,我的沈公爷,咱们可是很久没见了。”厂公一脸笑呵呵的和沈欢打着招呼。 “公公和国主当然是想多见我几次,再多来几次,这龙鼎恐怕就要凑齐了。” 厂公是官场老手,哪会听不出沈欢这话里的意思,“沈公爷这是哪里的话,咱们这泱泱华夏,能跟国主做交易的,也就只有您一个了,从某种程度来讲,除了权力,您几乎拥有着和国主一样的地位。” “公公的马屁我可受不起,国主呢?”沈欢还是第一次等了这么久,都不见国主过来。 “主子正在和官员们开会,讨论长江洪水以及地震等天灾人祸之事,很快就会解决了。” 沈欢没再说什么,静静地坐在椅子上,甚至还颇有几分闭目养神的味道。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国主依旧没来,厂公也看出来沈欢有些着急。 要说沈欢不着急就怪了,玄阳子不是阵法专业户,他布置的阵法根本不知道能够撑多久,也就是说,刚刚成立的道盟,随时都有覆灭的可能。 “沈公爷,您这次来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事儿?” “我说还是来找国主谈生意,你信吗?” “这个嘛……老奴自然是相信的,不过,谈生意总得——” “谈生意总得有筹码,我有筹码。”沈欢说着,便把当初李三儿送给的龙鼎给放了出来。 厂公看到后眼睛越发明亮,“不亏是沈公爷,这么快就又收集到了一枚龙鼎。” 他说着,就准备用手摸两下,可还没碰到,龙鼎就又被沈欢给收了回去。 “国主到底什么时候来,我的事情很重要,也很着急。” “但天下的黎明百姓更重要不是吗?根据以往的经验,不消三分钟,国主就会出现了。”这边厂公的话刚刚说完,国主就到了。 “看来你确实挺着急的,放在以前,你不会这么没耐性。” 谈生意除了诚意以外,最讲求的就是耐性,如果没有好的耐性,这生意多少会谈不成,甚至会成为对方的把柄,形成坐地起价的结果。 “我确实很着急,所以咱们就废话少说。”沈欢大手一挥,又把龙鼎给放了出来,“这是龙鼎,我要向你借三个人。” “哦?只是借人这么简单?”国主可不相信沈欢会开出这么简单的条件,就算是真的,那么要借的人的身份,也绝不简单。 “就这么简单。” 厂公分别给两人递了两杯茶,“宁夏枸杞,补气益肾,尝一尝。” “我现在没有喝茶的心思。” “那你就说说是想借什么人吧。”国主也不再啰嗦,和沈欢打了几次交道,他也差不多了解了沈欢是一个怎样的人。 沈欢竖起食指说道:“第一是被软禁在天组的大帝和阎罗王两人。” 国主迟疑了一会儿,大帝和阎罗王的资料他看过,加上从厂公口中得到的说法,这两个人若是处于火力全开的模式下,基本上等同于两颗人形核弹。 这也是为什么,两人被软禁在天组基地的原因。 谁都不想让这两颗不定时的炸弹爆炸,若是伤到敌国还好,祸乱华夏就令人头疼了,至少现在他们没有找到,能从武力上解决两人的办法。 “借多久?” “不会太久。” “你能保证他们离开天组期间,不会做出伤害国家的事情吗?”小国主最担心的,还是两人对国家或是百姓造成破坏。 “我可以保证。” “那好我可以把这两个人借给你。”小国主顿了一下,继续问道:“还有一人是谁?” “厂公!” “我?”厂公一脸迷茫,没想到自己也会出现在沈欢的借人名单之中。 小国主愣了一会儿以后,小声呢喃道:“大帝、厂公、阎罗王……”他正说着,忽然一脸愤怒的大声喝道:“沈欢,你好大的胆子!” 沈欢被这句话搞得有些莫名其妙,“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明知道厂公是朕身边的高手,负责保护朕的起居饮食以及安全事宜,还要将其借走……不过朕之所以生气,和此无关,若你只是借走厂公也就算了,你却还要借走大帝和阎罗王两个大杀器,朕是否可以怀疑,你是想利用那两个大杀器,来谋朝篡位!” 小国主这个脑洞还真不是一般的大,按照沈欢的性格,估计又准备说对方是被迫害妄想症患者了。 “朕也不是空口无凭,胡乱推测,我听闻,你有娶二妻的心思,而能够娶二妻的只有皇族!”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知道问题的关键以后,沈欢开口说道:“除了皇族,对皇族以及国家,有巨大贡献者也可以享受多妻特权。” “对不起,沈卿家,朕最近压力太多,所以才会多虑,希望你不要见怪。” “那国主您究竟是借还是不借。”沈欢说这句话的时候,将手放在了龙鼎上,其意思很明显,你若是不同意,那我就把龙鼎给收回去。 “既然沈卿家没有谋反之心,我自然是要借的,不过朕总不能不明不白的把人借给你,你说一下理由可好?” 沈欢也没隐瞒,直接将真相说了出来,“我借厂公过去,就是为了简单和平的吧事情解决,若是厂公的和国主您的面子不够,那我就只好让大帝和阎罗王动用一些强硬的手段了。” “少了几个有力却不为国出力的隐世家族,想必对国主您也有好处吧?” 国主没有说话,但显然也是默认了沈欢的说法,隐世家族便是华夏目前的内患之一。 “就按照你说的办,不过我不希望把事情闹得太大,什么时候出发?” “现在。”沈欢说完便起身准备离去,厂公朝着国主看了一眼,然后鞠躬跟上。 国主这边已经通过,接下来就是煽惑,大帝和阎罗王两人了。 说实话,面对这两个不着调的人,沈欢还真的废一些心思…… 第802章敢踢你的馆?于他丫的! 国主通牒?不需要,厂公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天组的人,没有丝毫怀疑沈欢所说的真实性。 “老奴就在外面等着吧。”厂公干笑两声,补充道:“我和那位阎罗王的关系并不是很和睦。” 沈欢点了点头没说话,开门走了进去。 这一次大帝和阎罗王出奇的没有吵架,两人各忙各的,互不干扰。 见沈欢进来,大帝眼睛一亮,“小欢子,你是不是来给师父我从泡面了?还有鸡腿!” 阎罗王也停下了完善无双神功的动作,“小子,你师妹呢?她修炼的怎么样了?” “泡面,鸡腿,我知道!”沈欢先是应付了大帝。 大帝这个人很好对付,有爱好的人就会有弱点,尤其是关于吃方面的爱好,吃货向来是最容易骗到手的角色。 “凤仙她这几天在帮忙管理,家族的事物,所以没过来,不过在修炼方面,她从没有怠慢。” “这还差不多!”阎罗王满意的点了点头,又准备开始练习自己都没完全弄懂的自创无双神功。 “师父。” “没事儿了,你走吧。”阎罗王说的很果断,看那表情,根本就一点也不稀罕沈欢这个徒弟。 沈欢也不再绕弯子,装作一脸委屈道:“师父,你徒弟我被人欺负了。” “什么人敢动我阎罗王的徒弟!”阎罗王好像在一瞬间变了个人,脸色异常冰冷,身上所散发的气势也让人不寒而栗。 “师父是这样的,我呢创建了而一个小帮会,里面全都是道修……”沈欢将道盟的遭遇,用最简单最容易的理解的方式说了出来。 阎罗王听完后,反倒不那么乐意了,“也就是说你被踢了馆,所以来找我帮忙?” “可以这么说。” “被踢了场子,就应该自己找回来,找我有什么用!” “师父,那些地阶高手,我随随便便就解决了,但要是有天阶高手过来,你可能就没我这徒弟了。” 阎罗王眼也不眨的说道:“没了就没了,反正还有一个女徒弟。” 我靠!您老人家是多么喜新厌旧啊!还有,你老强调女徒弟是什么意思?告诉你我,李凤仙是我的,你要给我抢,我可跟你急! 沈欢也就只能在心里发泄发泄罢了,表面上保持的还很冷静,“唉……那就算了,本来我还想孝敬孝敬师父,看来现在是没必要了,两百名武者,六个家族,甚至可能还有天阶高手的出现,这要是把他们的招式都融合,无双神功不知道会厉害到什么地步,算了算了,我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等一下!”阎罗王大手一挥,“敢踢我徒弟馆的人,老子一个也不放过!” 这尼玛转变的也太快了,虽说是大老爷们儿,也应该矜持一下啊。 别说阎罗王不矜持,沈欢这种心理,完全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典范。 阎罗王这边解决了,就轮到大帝了。 “大帝,商量个事儿。”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已经有阎罗王那个傻哔了,不用再找我了。”大帝脸上写满了吃醋两个字。 沈欢用神识传音道:“我之所以先找阎罗王,后找你,那是因为王牌总留到最后啊!” “你……说的好像有点道理。”大帝说着,就准备跟阎罗王炫耀老子比你牛逼。 还好沈欢眼疾手快,连忙拦了下来,“为了表示诚意,我准备请你吃燕京烤鸭!” “燕京烤鸭?有鸡腿和泡面好吃吗?” “比它俩好吃一百倍,而且烤鸭主要不是吃肉,二是吃皮,那入了味的鸭皮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大帝听到口水都快流出来了,“走!走!走!敢踢你的馆,于他丫的!麻痹的,在这个时代,老子说是道修第二人,绝对没敢称第一,不过是天阶高手而已,别说六个,就算是六十个本帝都不放在眼里!” “那就比比看,咱们谁杀的多!”阎罗王眼中燃烧起了熊熊战意。 对此沈欢表示管不了,这里两个不着调,不对劲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调节也没用。 “比就比,现在就走!” “别,我们还没准备好,再说……你们知道道盟的总部在哪吗?” “不知道。”两人同时摇了摇头,又异口同声道:“不过地球就这么大点地方,飞着飞着就到了。” 和这两个不着调讲逻辑,显然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逻辑的事情! 安抚好两人以后,沈欢让人去把待在林家的年轻人带过来,自己则去了李家。 刚开始沈欢只是一心想着,通知李老道这件事情,可当他看到院落里的李凤仙时才想起了,最近两个人刚刚谈过那种事情,而李凤仙正在考虑当中。 “好久不见。”李凤仙的脸蛋带这样一抹红晕,看上去异常的诱人,当她重新正视这份感情的时候,她总会显得很紧张,紧张到言语错乱。 面对这样尴尬的打招呼,沈欢也只能尴尬的回应,“好久不见。” “你是来找爷爷的吗?”李凤仙开始没话找话。 “我是来找他没错,不过也想顺便看看你。”沈欢咳嗽了两声,“不知道你准备的怎么样了?” “什么怎么样?”李凤仙仰头四十五度角,看向了天空,她不是想多么文艺,只是有些害怕面对接下来的问题。 “关于我和你,还有妙诗。” “再、再给我一些时间,我很快就想通了。”李凤仙嘴上这么说,但在心里,其实她早就想通了,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和心爱的人在一起,更快乐的事情吗? “好吧,那在我回来以后,给我答案吧。” “你又要出去?” “嗯,要出去一阵子。” “要多久?我、我不是在关心你,只是想算一下,我还有几天时间考虑。”李凤仙是最没有傲娇属性的存在,即便她嘴上说着违心话,也会把最真实的想法表现在红彤彤的脸上。 “不知道,可能很快,也可能很慢。” “那好吧……你要小心。” “会的。” 沈欢说着,摆了摆手,便走进了李老道的房间。 “你有空来找我了?” “准确来说,是你终于有空见我了。”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李老道干笑着摇了摇头,“我最近确实挺忙的,这两天才有空闲的时间。” “现在空闲时间结束了,道盟出事了!” 第803章犯道盟者,杀无赦! 得知实情后,李老道一脸愤怒道:“隐世家族这群家伙真是越来越过分了,竟然敢对我们道盟动手,还敢伤了我师兄!” “道爷我现在有的是时间,走,我们现在就过去!” 沈欢将怒气冲冲的李老道给拦了下来,“你别冲动,事情肯定是要解决的,但我们一定要保持冷静。” “你有什么计划?” “无论是坐飞机,还是其他交通工具赶过去,都非常的浪费时间,所以——”这次没等沈欢把话说完,李老道就明白了,“所以你打算让我在建造一个传送阵?” “没错,我确实有这样的想法。” “传送阵至少要两个时辰才能弄好,这还是在资源充足的情况下,要是没有灵石,我们就算是——” 沈欢摆了摆手,“灵石的事儿你放心,难道你忘了?当初范剑秋为了展现自己的实力,他可是给了我不少的高阶灵石!” “高阶灵石?!对啊,我怎么把这给忘了!”李老道一脸兴奋,“如果有高阶灵石的话,我一个半时辰就可以布置好传送阵!” “如果有阵法这方面的专业人员帮助呢?” “看专业到什么程度,如果是传送阵专精的话,半个时辰就能搞定!”李老道无奈的叹了口气,“不过现在这个时代,精研传送阵的阵法师已经很少了,毕竟这东西不大实用。” “这点你不用担心,刚巧天组里面就有一位和你一样喜欢研究传送阵的奇葩。” “好!不是……你说谁奇葩?” “奇葩是褒义词,称赞你与众不同。” “褒义个屁!道爷我年轻时也是从华京大学毕业的好么!” “不信你查字典啊!” “以前什么意思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现在就是骂人的!” 两人一边争论一边往外走,李凤仙已经不再院子里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沈欢没有见过的中年人。 中年人见两人出来,笑着和李老道打了声招呼,“父亲。” 李老道也适时的做起了介绍,“这个是我二儿子,搞生物工程研究的,骗我说和道修修炼差不多,我也不知道真假。” “你好,我叫李世明。”李世明友善的伸出了右手。 “我叫沈欢。” “我知道,您是奶奶的师侄,论起辈分,我的比较您一声太师叔,就算是按照父亲的关系,我也要称呼您一声叔叔。” 沈欢被李世明的客气吓了一跳,不过没等他开口,李老道就说道:“狗屁的叔叔,你叫他沈欢,或者小欢子都可以,平时他都管你爹叫兔崽子。” 沈欢挂了一头黑线,这个李老道,当爹也当的这么奇葩。 三人小聊了一会儿便分开,沈欢临出门前又回头看了一眼。 “怎么了?” “我感觉你这个儿子有些奇怪。” “怎么奇怪了?”李老道自问自答道:“难道是因为他这么大岁数还没娶媳妇的关系?” “没什么,就是一种感觉,可能感觉错了吧。”沈欢现在也没心思想这些,直接带着李老道朝着天组赶,在半路他又顺路回了一趟林家,他说过,以后要出远门,无论是干什么,他都会带上林妙诗。 李老道却觉得沈欢真够胆大的,被六大家族围攻,明明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他却还敢把自己的老婆带过去。 “妙诗是奔月境的高手,有自保的能力,况且身为男人,兑现承诺是最基本的原则。” 林妙诗听着一脸感动,握着沈欢的手,在耳边小声说了些什么。 沈欢一听这话,脸一下子就白了。 “得,你俩也别在我面前喂狗粮,我吃不消,也不想吃,咱们还是先把正事儿解决了吧!” 几人到了天组以后,就立马开始着手进行传送阵的事情,因为有了厂公这个活令牌,在天组做事情简直比张老将军这个组长还要方便。 因为有专业人员的加入,传送阵虽然没有在半个时辰内解决,不过也只多花费了十五分钟的时间。 之后又试验了十分钟,差不多一个半小时,终于算是将传送阵完成。 “传送阵,哈哈,这东西,好久没见了!”大帝一脸欣喜,第一个站了上去,“本帝站中间!” “我站中间!”阎罗王不知道传送阵是什么,但无论什么他总想和大帝争一争。 这一争,矛盾就又出来了。 不过沈欢选择了无视了,李老道布置的传送阵,要比之前大上不少,而且并不是一次性的,只要有充足的灵石提供,就可以一直使用。 为了在那边也建立传送阵,实现双向传送,几人上去之前,也把那位传送阵专家给带了上去。 至于建立传送阵,这也是和天组商量好的,能够使用这个传送阵的只有沈欢、李老道等几个关键人物,若是有其他人物使用传送阵,天组可以不管任何情况将其击杀。 可能残忍了一些,但这也是,一种确保天组安全的手段。 李老道一阵默念后,猛地睁开眼睛,“启!” 一阵白光闪过,众人的身影直接消失不见…… 无涯山,道盟总部,道德殿。 “阵法还能够撑多久?” “灵石已经不够用了,最多只能再撑半个时辰。” “坚持住,只要盟主来了,一切问题就都可以解决!” “玄阳子前辈的情况怎么样了?” “还是昏迷不醒,若是没有一命丹之类的丹药,我想恐怕很难醒过来,要么就等着盟主过来!” “我觉得时间不够了,就算盟主在第一时间收到了消息,也不可能这么快赶过来,不如大家伙和他们拼了!” “再等等,再等等,我相信盟主一定会过来!” 几名道修门派的门主,在玄阳子倒下后,一同接替了玄阳子的工作,现在沈欢是他们唯一的希望。 “咔嚓——轰隆隆——” 忽然一声巨响,地动山摇,整个道盟总舵,犹如地震一般。 “阵法……被破了?!” “你说的没错,阵法被破了,你们的死期也到了!”对方的地界高手,使用起了隔空传音,还有一阵阵肆无忌惮的笑声。 几人赶出门外,眼睁睁的看着疾步而来的隐世家族成员。 “难道天要亡我道盟?” “道修蝼蚁,也敢与我武者抗衡——杀!” 就在隐世家族成员冲锋之迹,天空白光一闪,巨大八卦阴阳图从天而降,伴随而来的,还有一声不容触犯威严的怒喝,“犯道盟者,杀无赦!” 第804章不管是谁来,都是死路一条! “犯道盟者,杀无赦!” 这一声高喝,就像是从天而降的怒雷,响彻了道盟总舵的整片天空。 现今的武者虽然厉害,但大多数都没听说过传送阵,所以一脸紧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而道修们则是一脸兴奋,他们知道这是谁的声音,沈欢,他们道盟的盟主,拥有无上仙威的神! 随着华光四散,沈欢众人的身影,出现在了广场之中。 六大家族中的带头武者,很快便恢复了冷静。 “装神弄鬼!” “犯道盟者杀无赦?好大的口气!” “已经杀了他们这么多人才露头,有实力何必等到现在才出场。” 唯有一人没有说话,那就是身为这次联合进攻道盟总舵的南宫家带头人,南宫放。 当时冰灵来做交易的时候,他就在身边。 “现在的道盟盟主非常强大,我建议你们家族最好派一名天阶高手坐镇。” 这句话南宫放记得清清楚楚,瑶仙剑派常年和他们隐世家族来往,很清楚武者的强大之处,即便如此还说出了那样的话,正好证明了道盟盟主也是一个强大无比的存在。 所以在进攻时,他们南宫家永远站在最后,确定不会有高手出现,才会动手。 直到杀到道盟总舵,才松了口气,觉得冰灵不过是为了彻底的粉碎道盟报仇,而夸大其词。 可在沈欢等人出现的刹那,他感觉到了一股压力,死亡的压力。 沈欢、厂公、大帝、阎罗王、李老道、林妙诗,外加那名传送阵专攻的大师。 一共七个人,这七个人当中,除了那对年轻男女,剩的人都可能是道盟盟主。 和明显南宫放想错了,一步错就步步错。 厂公逼音成线,对沈欢问道:“沈公爷,我是直接露面,说清楚还是——” “他们杀了我道盟这么多人,自然是先杀几个再停手。” 厂公差点没咳嗽出声,弄了半天,你让我过来,就是为了当你复仇的见证吗? 也由不得厂公这么想,要说坐阵大帝和阎罗王那个不比他强。 不过厂公很快就释然了,打了这么多次交道,他也了解了沈欢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倔驴,标准的倔驴,他要是想做什么事情,就算是面对国主也不会给面子。 这是刻画在沈欢骨子里的东西,无论脾气性格再怎么变,这一点永远都不会变。 “盟主,你终于来了!” 在道盟这边有人开口的时候,武者们也全都从震撼中走了出来。 “还愣着干嘛?杀!对方不过是虚张声势而已!” 一声令下,武者们再次开始活跃起来,挥舞手中的兵器,便朝着七人冲了过来。 那位阵法专家,只爱阵法,自身没什么实力,一看到这声势浩大的队伍,便忍不住后退了几步,躲在了几人的身后。 武者们一看这情况,脸上笑的更加得意,果然,就算出场再怎么炫酷,也无法掩盖他们是垃圾的事实。 “只可惜,瑶仙剑派不是道盟的成员,要不然我们不仅可以大开杀戒,还可以找几个水灵的美女尝尝鲜,那些个小丫头,因为修炼的缘故,身材和脸蛋好的不得了,哈哈。” “这点你倒不用担心,我听家族里的长辈说,等处理完了道盟,咱们就要去处理瑶仙剑派了,没有其他门派的支撑,一个瑶仙剑派一点威胁力都没有,冰灵那个傻丫头,还以为我们是救兵,却不知是引火自焚!” “你这都什么时候的消息了,知道为什么家族只派这么点人过来吗?真正的那些精英,早就前往瑶仙剑派了!” “照这么说,我们不是只能喝汤不能吃肉了?” “嘿,就算不是第一个享用的人,但吃点残羹剩饭也没什么啊,就算是剩下的,那也是山珍海味啊!” “别说了别说了,你们越说我越心动,咱们还是赶快解决了这些垃圾,然后赶去瑶仙剑派,说不定还能捡个漏呢!” 这些武者已经完全放松了下来,在这种斩敌杀将的关键时候,仍旧说说笑笑,可见他们根本就没有把道盟放在眼中。 还好他们的议论声,被喊杀声给压了下去,不然要是让沈欢听到,他们恐怕早已成为飞灰。 六大家族对道盟有着轻视之心,认为让玄阶的弟子,对付这些最高境界只有奔月境的家伙就好了。 见沈欢准备出手,李老道却给拦了下来,“王对王,将对将,这些杂兵用不着你出手。” 他在来之前,就已经狂饮美酒,到了这儿也没消停,不然以他的性格,早就开始叫骂了。 如今酒气已够,完全可以全开酒神诀! “轰——” 带着酒气的灵气波动,直接将修为低微的黄阶武者给吹飞了出去,只要玄阶武者虽然没有后退,但也没能再寸进半步,保持平衡就很是不易。 “一掷乾坤!” 李老道大喝一声,飞跃而起,他手中的酒葫芦,忽然变大了数十倍,被他举在手中,然后猛地砸落。 “轰——” 巨响伴随着鞭炮一般的骨头碎裂之声,在道盟总舵不停回响。 酒葫芦因为没有灵气的支撑慢慢变小,李老道打开塞子,喝了两口美酒,模样姿态极其霸气,“垃圾!” “他就是道盟盟主?!” 李老道这霸道的神通,让六大家族的脸色难看起来。 只是一招,基本上就清理了大半的弟子,浩浩荡荡的二百来人,除去战斗中被阴的三十多人,李老道竟然一招就只留下了五十来人,这其中还有一半是受了重伤,没有办法继续战斗的。 至于其他健全的,也受了不轻的伤。 “你眼瞎嘛,这种招式,只有太乙金光门的那个屠夫会,本来以为只是传言,没想到他的酒神诀竟然真的这么厉害。” “用灵气加持实物,形成实物变大的错觉,然后用灵气的镇压力,将修为低微之人,瞬间扫空,果然厉害……” “不过是清理杂兵的招式罢了。”张家的高手,一脸不屑,“你们退下,我来会会他!” 李老道打了一个酒嗝,一眯眼睛,“不管是谁来,都是死路一条!” 第805章我没兴趣记住死人的名字 “哼!狂妄,今天就让你尝一尝,我们张家的九十二路连环腿!”张家的领队,直接飞跃而且,还未到李老道的身旁,就在半空挥凌长腿。 不知道是不是修炼腿功的原因,这位张家高手的腿特别长,而且比直无比,不过却因为只有凝练的肌肉少了几分美感。 忘了说,张家的弟子们,穿的全都是大裤衩,似乎都是为了秀腿,或者是……腿上的汗毛? “九十二路连环腿?呵~”李老道冷笑一声踏步迈出,但因为迈的太大,导致在半空就看出落脚会不稳。 这对关于肢体动作见长的武者来说,简直是无法弥补的破绽。 可是张家领队没来得及开心,李老道的身体便以一个诡异的姿势转了个三百六十度,更为夸张的是,李老道竟然踏着半空上升了自己的高度,就好像在这空中有一个无形的台阶一般。 整个动作,就犹如酒鬼上楼。 “切,这么慢的动作,能凌空又如何!” 原本只是挥腿的张家领队,忽然停止了动作,也就是在他停止的那一刹那,空中出现了数不清的腿影,其中有不少都是用罡气凝结,以气伤人,以技克敌。 但就是这他觉得奇慢无比的速度,竟然就这么摇摇晃晃的躲过了他的招数。 “这、这怎么可能?!” “咯~” 半空个李老道打了一个酒嗝,“醉仙踏月,听、听说过没?” 武者没听过这样的招式,但苏璃却听说过,“这是哪门子的醉仙踏月?” “咯~” 李老道一边说一边继续上升高度,他忽然举起双手,做出扒栏杆的姿势,像极了一个喝醉的体操运动员,“道、道爷这招,不叫醉仙踏月,叫、叫——扒着月亮踩星星!” 他这一招,确实是脱胎于至尊级身法醉仙踏月,但不单单是身法招式,里面还蕴含了攻击。 李老道手中的酒葫芦再次变大,不过这一次却不是举起了,而是双臂后托,扛在肩部,在说话的一瞬间,就将身体给“砸”落了下来。 形象一些说,他现在的动作,就像是一个迅速下落的图钉型流星。 张家领队面色一惊,李老道这招的最强攻击点,肯定是在那下踏的左腿上,但因为酒葫芦的关系,自己也躲不了太远。 哼!论起腿功,我们张家说第二,整个古武界没人敢说第二,我就不相信一个落魄犹如蜉蝣的道修界,能有比我们张家还厉害的存在。 想到这儿,张家领队选择和李老道来个硬碰硬。 “九十二路连环腿之浪海滔天!” 李老道是下落,他却是上冲,那凝聚了罡气形成的武技,仿佛有一飞冲天之势。 “咯~”李老道又打了一个酒嗝,下落的威势减低不少。 张家领队大乐,传闻果真不假,这个屠夫的酒神诀虽然厉害,但也容易被酒气所干扰,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酒神诀需要酒气才能运转,这就代表着李老道若想保存实力,就绝对不能将酒气逼出。 就算是主修肉身的武者,吸收了这么多酒气,也该醉了。 “呼——” 就在张家领队觉得李老道输定了的时候,李老道却忽然手推,臂力一转,用双手握住了酒葫芦的颈部,然后猛地一轮,整个动作就像是打高尔夫一般优雅。 酒葫芦是球杆,而张家领队则变成了球。 这个屠夫刚刚打嗝是为了缓解招式的力度?! 张家领队总算明白了过来,可惜已经晚了,这念头刚刚生出,就被酒葫芦打飞了出去,整个人直接被砸入山壁形成了一个山洞。 李老道摆出一个胜利的姿势,“一、一杆进洞!” 被威力如此强悍的招式攻击到,并且还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那张家领队应该是已经死了。 “嘭——咔嚓——” 李老道落地后,砸出了一个三环大坑,他将慢慢变小的酒葫芦放在肩头,另一只手伸出食指挑衅,“还有谁想找死?” “哼,早就说了,张家的腿功,哪比得上我们王家的拳头。”一个上身比下身粗壮数倍的大汉从人群中走了出去。 人们形容身材好,总喜欢用倒三角或者v字型身材,这个大汉已经不是倒三角了,完全就是一座高山倒了过来。 “我是王家的——” “我没兴趣记住死人的名字!” 李老道根本你就不给对方自我介绍的机会,这话很狂妄,但因为刚才张家领队的遭遇,以及李老道那不知是因为杀红了的眼,还是喝醉了的眼,没有人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 “那就看看,究竟谁生谁死吧!” “徒弟,你说的天阶高手呢?这些全都是垃圾!”阎罗王就是因为听到天阶高手,才过来的,当初交手的时候,也只有天阶高手,能在他手里走几招。 大帝虽然和他实力差不多,却因为太熟悉没什么新鲜感。 怎么说呢,阎罗王为了完善自己的无双神功,已经变成了好斗武痴的标准范本。 这要是让六大家族那边听到,估计会有不少人来找他拼命。 这些杂兵杂鱼就不说,但他们这些领队,可全都是家族的精英人物。 “打了小的来大的,打了大的来小的,等这群人都被解决了,估计就有天阶高手过来了。” “原来是这样,那我就把这些垃圾都送回垃圾场。” “别!耐性等一等,现在还不是将他们一网打尽的时候。”这个阎罗王说风就是雨,沈欢连忙拦了下来。 “大帝,你觉得李老道能够撑多久?” 大帝打了个哈欠,“要是他们所有人一起上,李老道很快就挂了,不过一个一个来的话,就只是送经验。” 沈欢这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大帝就又补充了一句,“如果他的酒神诀完成的话。” “什么意思?” “他的酒神诀还是残本,只能够爆发半个时辰的逐日境实力,过后就要休息半个时辰,然后才能继续使用,也就是说,他干掉这个人,再干掉一个,就没力气了。” 沈欢点了点头,这样的话,时间就足够,他转身对着赶来的道盟成员说道:“带我去见玄阳子前辈。” 第806章游戏才刚刚开始 “盟主,玄阳子前辈是为了我们才受了这么严重的伤,您一定要救救他!” 进去以后,沈欢还没有说话,就有不少人来为玄阳子求情。 以玄阳子的为人处世,能得到这么多人青睐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沈欢点了点头没有说话,查看起了玄阳子的伤势,这一看不要紧,他很快就皱起了眉头。 玄阳子所受的伤,远远要比他想象中严重的多。 …… “神武八荒拳!” “打架时候喊招式的人,都是傻哔!”李老道用酒壶挡住攻击,因为早有准备,他在第一时间绕过酒壶,一脚就踹在了对方的屁股上。 这种打斗看似滑稽,事实上王家领队已经有了退却的心思。 只有在实力不对等的情况下,才会出现眼前这种像是调戏一般的打法。 “算你厉害!” 他随口放了一句狠话就准备离开,可李老道却根本没有给他走的机会,一个大酒葫芦就砸了过去。 “你——”王家领队虽然气愤,但也毫无办法,只能调转能息,双拳冲天准备硬抗,可他刚刚举起拳头,一把桃木剑便刺穿了他的胸膛。 李老道拍了拍踢剑的脚,蔑视道:“傻哔。” 在这种情况下,杀人是最好的立威方式,别看这个兔崽子平时大大咧咧不着调,但在关键时刻,杀起人来好不眨眼,不然也不会被人冠于屠夫的名号。 “下一个送死的是谁?上来吧!” 李老道已经连斩两人,让六大家族的脸面十分难看。 “呈——” 六大家族中,一白袍男子拔剑而出。 “让我西门流水来会会你!” 西门家,在这些隐世家族之中,只要是复姓的都特别牛逼,没有开玩笑的意思,而是事实上确实如此。 当初关于《陆小凤传奇》这本书,流传到西门家的时候,简直是西门家人人都要拜读的圣典,有阵子西门家还老自称西门吹雪的后人,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起,西门家开始喜欢下雪天,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西门家全都换上了白袍,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西门家全都变成了面瘫。 扯几把蛋! 西门吹雪到底存不存在都是个未知数好么! 虽然爱往自己脸上贴金是事实,但西门家的强大也是无可否认的事实,毕竟他们的地位,仅次于带头的南宫家。 “流水?这不应该是女人的名字吗?你是哪里流水?”李老道姿态不变,依旧是一副挑衅脸。 但西门流水的脸却是猛地一沉,自己这样高尚的名字,到了李老道这里,却变成了那种污秽不堪的东西。 “找死!” “没错,我是找屎,不过你呢,却是送死!”李老道脸色一下子就阴冷了下来,“我听说师兄身上都是剑伤,就是你们西门家留下来的吧?” “没错,玄阳子那致命一剑,正是我刺伤的。” “那就去死吧!”李老道说着抡起酒葫芦,就砸了过来。 西门流水面带不屑,“雕虫小技!剑在我手,无物不斩!” 说着,他便发出了一道巨大的剑气。 剑气呈现就像是气体朦胧化的北斗七星,携带着强大的威力。 “咔嚓——” 无往不利的大酒葫芦竟然一下子就被斩开了! “哼!你也不过如此!”西门流水的脸上带着傲然。 大帝却是鄙夷道:“看穿了招式,发现对方气力快无才上场装逼,要不是小欢子交代了,本帝绝对会把他一巴掌拍死!我最讨厌装逼的人。” “我也——”阎罗王刚想附和,阎罗王的下半句话也出来了,“和阎罗王一样爱装逼的人。” “我杀了你。” “冷静,被欢子看到了不好。” 阎罗王有些顾忌的回头看了一眼,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讲,他还是很在意自己这第一个弟子的。 “那你把屁股抬起来。” “我不喜欢的男的。” “谁说老子要上你了,老子是要踹你!” “那就更不行了,要不——你亲我一口?这个惩罚可比踹一脚狠多了。” “滚!” 李老道看着手中被剑气震成两半的酒葫芦,额头上除了一些汗液,如果刚才的气力再少几分,那么裂开的可就不止是葫芦了。 不行了,酒神诀的时效虽然还没过,但已经不足以和同级别的高手对抗,打下去肯定是自己要输。 但对方伤了师兄,小欢子也还没从大殿出来,自己要争取更多的时间。 “拿酒来!” 李老道这声大喝一出,立马有人前去拿酒。 想喝酒提升实力?还这么光明正大的要酒,你以为我会让酒到手里么? 西门流水根本就不允许李老道有喘气的机会,手中利剑一挥,再次发出了一道剑气。 硬扛李老道肯定是扛不住了,但是想躲掉这剑气,却并不是什么难事儿。 “催死挣扎。” 西门流水面露不屑,这种人真的恶心,真的。 打中了装逼,打不中也不装逼,简直就是为装逼而生。 有句话说得好,有实力才是装逼,没实力那叫傻哔。 “我们要不要出手?那个小家伙快撑不住了。”大帝忍不住问道。 阎罗王瞪了他一眼,“别看我,欢子没让我出手。” “那怎么办?” “凉拌,不过我感觉欢子就快要出来了,咱们再等等,只要这小子不死就成。” 就是两人谈话这会儿时间,李老道就直接陷入了劣势,基本上可以说是吊着打。 “好了,游戏玩完了——再见!” 西门流水手中的长剑布满了罡气,朝天一指和李老道的乾坤一掷差不多,直接变得巨大无比。 在他说再见的同时,手中的长剑已然落下,而他的眼中,也早已呈现出李老道被一分为二的精彩场面。 “叮——” 一声脆响响起,西门流水的手中的虚化长剑,直接被一股强劲的力道震碎。 先不说剑本体被击落,他的虎口已经布满了血丝。 “游戏才刚刚开始。” 挡住他这一武技的不是别人,正是从道德殿刚刚出来的沈欢。 他身穿药王白袍,凌空而立,手拟剑诀,似乎挡住西门流水那一剑的,正是他这两根手指! 第807章沈欢是天阶强者?! “这不可能!” 这是和沈欢对立交手之人的经典台词,但此时此刻,也只有这四个字来描绘西门流水的心情。 沈欢竟然只用两根手指就挡住了自己的攻击。 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好么! 人剑合一,问天一剑! 这是西门家的最强一剑之一,如此威力巨大的招式,莫说同等级的人,就算是比自己境界稍高的人也不能挡下,能够这么轻松的只有天阶高手才能做到。 天阶高手代表着武道的至高无上,沈欢不可能古武高手,肯定是道修。 而道修对于能够发挥出天阶实力的人,称为——仙人! 这样的年轻人,就拥有着堪比天阶仙人的威力?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一定是自己眼花了! 没错,沈欢确实没有天阶的实力,但是他却有神兵千幻。 天人一剑是西门家最强的招式没错,可是西门流水却认为李拉到必死无疑,所以没有使用全部威力,这才让沈欢用寒魄挡下,然后在瞬间收回。 这样就造就了西门流水的错觉,而这错觉正是沈欢所需要的,毕竟他和地阶高手的差别,并不巨大,想要实现碾压,唯一的办法就是乱其心降其力。 沈欢面色不变,依旧凌驾于空中,凌空虚度,这是天阶高手才有的能力,而道修因为道劫日,也没人能在天上飞着。 所以在这一刻,武者们的呼吸全都凝固了。 “刚刚哪只手砍的屠宰子?” 沈欢这个问题问的很白痴,对方右手拿剑,当然是右手砍得。 “我、我——”西门流水感觉自己的喉咙有些干涩,对于天阶强者来说,他这样的地界高手,没有任何反击的能力。 沈欢利用灵狐步和七星步的配合,瞬间出现在了西门流水的身前。 “啊——” 随着一声惨叫,沈欢用千幻凝聚出的剑体,斩下了西门流水的左臂。 为什么不用寒魄? “凝气成兵,是凝气成兵!对、对方真的是天阶高手!” “道修怎么可能有天阶高手,不会的,一定是、是错觉!” 这就是原因! 在没有器魂的时候,兵器所凝聚的状态,就像是青色的能量体,虽然很真实,却带着一点点的透明。 而凝气成兵,正是天阶高手的另一个象征。 凌空虚度、凝气成兵,这两点加起来,已经没有多少人质疑沈欢是天阶高手这个“事实”。 所以,在西门流水被断一臂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敢上前。 “砍错了,但我不会说对不起,因为我是故意的!”沈欢在说这句话时,砍掉了对方的另一条手臂,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斩下了西门流水的头颅。 当惊恐大于对自身的信任时,别说地阶高手,就算是天阶高手,也会实力大减。 就如兵器谱上的天机老人,他一直觉得自己老了,担心会被超越,所以才会死在上官金虹之手。 他不是败给了上官金虹,而是死在自己手中。 沈欢所用的,就是同样的道理,不过前者是自生,他则是创造。 杀了西门流水之后,他再次升空,看着剩余的三位地阶高手说道:“一个一个送死太麻烦,你们一起上吧。” 没有人认为沈欢是在吹牛,也没有人想试图挑衅,大部分人的心中都充满了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去得罪拥有着比拟天阶强者的道盟。 “不动手吗?那我就只好亲自动手了!” 沈欢说着,龙威毫无保留的进入到了全开的状态,那种强大的压迫感,差点让一些境界低微的武者直接毙命。 威压,也是天阶强者的标志之一。 三个高手,早已被恐惧所占据,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心,沈欢只用一记简单的血战十方,像是清理杂鱼一般,杀了剩下的三名高手。 给他们解释的机会?要分清楚状况,他现在是在装逼,时间越长露出的破绽也就越多。 而且秒杀三名地阶高手,可以给这些活着的六大家族子弟,造成巨大的震撼,自己这天阶强者的身份,也不会有任何人会怀疑——除了大帝和阎罗王。 不过两人并没有说,因为在沈欢出场之前,已经交代了大帝。 他这场戏不仅仅是演给六大家族的人看的,也是演给厂公看的。 看到了吗?我有着天阶的实力! 在这种观念之下,他拥有和国主坐谈的筹码也就越多。 药王、天阶实力、道盟盟主、唯一拥有寻找龙鼎能力的人,沈欢手中的筹码越多,国主会做出的退让也就越大,办起事情来,也会越发方便。 厂公和其他一样,震惊于沈欢所表现出的实力,但他并没有肯定沈欢已经达到了天阶的实力,从表面上看是这样,但他总感觉不是那么回事儿。 不过有一点他可以肯定,那就是——沈欢很强,强的已经出乎了他和国主原本的预料,这次回去,两人必须再次商谈一下,关于这位挂名公爷的待遇。 武者们面如死灰,但道修的脸上却一个个洋溢着兴奋,不停地欢呼着。 被武者压迫了这么久,他们终于一血耻辱! 领队死光了,这群武者自然也就成了一盘散沙,人有道修的人押走。 而沈欢则和几个高层,开始商谈事后的解决事宜。 “放几个人?”一个门派的掌门露出不解的神情。 沈欢点了点头,“没错,就是放几个人,让他们回去通风报信。” “也是,这样才能让他们觉得我们道盟不好惹。” “那些家族也有天阶高手,不会觉得不好惹吧?他们可能会派来更强大的敌人。” “我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 “?!” “只有天阶高手的陨落,他们才会明白,道盟是有多么的不可触犯。”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刚刚不是收到消息,有人说六大家族的精英准备进攻瑶仙剑派吗?就让那些人放消息,我们在瑶仙剑派等他们!” “盟主,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如果你离开,我怕他们会选择进攻道盟。” “那就所有人都跟我过去,给他们留下一具空壳,到时候建筑要是有所损坏,那就让六大家族联合赔偿就好了。” “盟主,我怎么感觉你是想救瑶仙剑派。” 去救她们? 沈欢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没错,我就是要去救她们…… 第808章思考女人生气的原因?何苦折磨自己呢 沈欢心眼不大,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这也是当初他为什么在自己受迫以后才选择出手的原因。 说实话,对于瑶仙剑派,他还真是一点好感没有。 和女人计较的男人一点都不大度?放屁!这也要看怎么计较,沈欢怎么从来没有和林妙诗计较过? 林妙诗不知道沈欢和瑶仙剑派之间的恩怨,但从语气中,她听出了一些其他的意思。 现在的沈欢,在道盟众人眼中,真的已经成为了无法战胜的神,所以当他提出去瑶仙剑派“支援”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反对,并且称赞自己跟对了盟主,一个以德服人的盟主,笑~ 当然,身为“公众人物”,被人说闲话是难免的,人无完人,毛病是被惯出来的,也是被挑出来的。 “你看,咱们盟主身边的那个道侣,好像和上次不一样。” “闭嘴!盟主的事情是我们能议论的?不过比上次那个好看多了。” “不是,我记得上次盟主身边不是两个老爷们和一个年轻人嘛?” “还是阅历浅,多出去走走吧,这个世界很大,也有很多东西需要你了解。” “咱们盟主这算不算是作风不正?” “放屁,哪个有实力的人是一个老婆的?” 为了让沈欢这个盟主看起来比一般人高大上,众人特地帮沈欢打造了一个华丽的轿子。 高大上不高大上沈欢没有感觉到,他只感觉到——自己坐在这轿子上,跟古代那些暴发户没什么区别。 总舵距离瑶仙剑派并不算远,不过因为没有便捷的工具,加上只能走偏僻的山道,所以需要至少五个时辰的时间,也就是十个小时。 林妙诗忽然用手轻轻拍了沈欢一下。 “娘娘有什么吩咐?” 女人总是喜欢风趣的男人,或者是小说中那种外冷内热的男人,林妙诗本来就已经够冷的了,要是沈欢再一起冷,那后果……想起来就让人打冷颤,而且沈欢本身也不是那种能够对人冷冰冰的存在,所以他选择了前者。 “什么?”林妙诗一脸疑惑,她整天都看电视剧,虽然不拘泥于韩剧,但都是一些积极向上,最好是过程和结果都非常令人开心的,所以关于后宫甄嬛传之类的宫斗,他从来都没有看过。 “呃……没什么。”沈欢觉得自己不要朝着风趣的道路发展为好,因为在林妙诗这座冰山面前表示风趣,就只有疯,没有趣了。 林妙诗的表情有些不开心,“我忘记刚刚想要说什么了。” “那就好好想想,我陪你一起想!”沈欢忍不住准备浪漫,不过浪漫这种事儿还真的要看气氛,和两个人的所处的状态和心情。 很显然,在林妙诗不开心的时刻,沈欢说的这句看似浪漫的话,很容易撞在枪口上。 “你又不知道我刚才想什么,你怎么帮我想?” “呃……你来亲戚了?”沈欢已经很久没有被林妙诗这么对待过了,自从坦白了李凤仙的事情以后,林妙诗使用的都是温柔折磨型手法,“这日子不对啊,也提前太多了,要不要我帮你把把脉。” 待在血玉里的苏璃都快笑出声了,这个小欢子,果然还是自己认识的那个,情商超低的小欢子。 林妙诗的脸色更加难看了,而沈欢也从这冰冷的眼神中感觉到了一些什么。 “那个,妙诗……其实吧……我……就是……随口一问,随口一问,没别的意思……生气总需要个理由是吧,所以……我就尝试找了一个,要是你不想听,我就换一个……是我惹你生气了,对不起!” 说实话,和女人讲道理是最没有道理的事情,发火就要有原因,这在女人身上并不适用,因为她们翻脸向来比翻书还快。 要想找原因也可以,基本上就朝自己不可能生气的方面去想就差不多了。 而沈欢这句话,无异于再次撞向枪口,不,是炮口! 不过说来奇怪,林妙诗刚开始还挺生气,可是听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却忽然冷静了。 果然,有些事情还是要按照套路来吗?不管有错没错,先跪下去认错是最重要的。 可惜,现实再一次告诉沈欢,谈恋爱就好好谈恋爱,别去管那些有的没的。 “我想起来了。” “想起来什么了?” “我不高兴的原因。” “什么原因?” “你上次来的时候,是带凤仙一起过来的?” 我靠!原来绕了半天是因为这个。 “是、是啊。” 林妙诗的眼神越来越冷,沈欢感觉自己浑身不自在,又不敢躲开目光,只能承受着这份独有他能享用的眼神。 他也不敢再解释,因为他终于明白,自己说的越多,自己也就越受罪的道理。 “我是老大,以后不管做什么事情,去什么地方,都要让我先去先做,明不明白?” “明、明白了。” 说实话,沈欢远远没有表面上表现的那么惊恐,为什么?因为他原本以为自己会死。 这种巨大的落差,反而让他觉得,林妙诗这个要求很正常,没有任何无理取闹的意思。 如果那些道盟成员,看到沈欢这个姿态,怕是会惊得目瞪口呆。 因为路途遥远,沈欢选择和林妙诗互相依靠,小睡一会儿。 其余的人也不再闲聊,生怕打扰到两位休息,一路上安静前行,至于大帝和阎罗王则嫌弃太慢,去深山里打架去了,说一会儿就跟上。 沈欢也不担心两人跟不上,燕京烤鸭、天阶高手的新招式,有这两个吸引力在,他们两个怎么也跑不了…… 瑶仙剑派,演剑场。 “南宫信,你不讲信用!” “不讲信用?你觉得现在的瑶仙剑派有资格和我谈条件吗?”带头的南宫信将手中老妪的头颅,直接扔在了地上。 瑶仙剑派唯一的依仗,太上长老,不堪一击! “来人!” “在!” “有几分姿色的留下,没有的统统杀掉!” “哈哈,二当家的,除了你杀的那个老太婆,剩下的都有几分姿色,你这是给兄弟们增加难度啊!”有人打趣道。 冰灵一脸紧张,“南宫信,你、你这样,会逼我们太上长老出关的!” “她不是已经被我杀了吗?” “你、你杀的那个是师尊的奶妈,不是太上长老!” “原来杀错了……不过就算真的太上长老出来,也死路一条——”南宫信微微眯起燕京,冷喝道:“动手!” 第809章这样的攻击有力吗?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是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警句,冰灵犯得正是这两件大错,最终害了自己。 她不仅害人,还忘了防人。 就如沈欢所说,路是自己选择,怪不了别人,冰灵只不过是自食恶果,没有任何人回去可怜她。 瑶仙剑派皆为女性弟子,因为炼气的缘故,可以说是更水灵,虽有高低之分,也只是在宗门之内,若是放到世俗,即便这里被称之为丑的弟子,也比不少荧幕上的女明星要美得多。 不施粉黛的样子,就像是八九十年代活跃在电影上的影视女星,清纯而又动人,就如莲花一般,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六大家族的人不是没有见过美女,只是其他的女人,远远不如征服瑶仙剑派这样孤高自傲的门派吸引人。 就好比为什么结婚了还要出轨,刺激!为什么明明知道对方会反抗,还要强行做那种事情,去大保健不是更方便吗?活好不粘人,可那些人所需要的,并不单纯,在小姐身上,他们并无法找到那种征服感。 所以,这些六大家族的子弟,一个个都像是打了鸡血一般。 除了领队以外,他们这些人的实力都差不多,所以谁先抢到就是谁的。 在这个只有女性的门派,这些人可都是黄花姑娘呢! 瑶仙剑派一片大乱,没有反抗能力的女弟子,被六大家族的弟子扛在肩头,就像是山贼来抢压寨夫人一般。 大多数人都会反抗,但在对方的面前,那种反抗是多么的无力。 有些人为了活着,为了少受苦,选择了主动放弃反抗,老老实实的被对方绑起来。 有些人性格刚烈,为了尊严,为了贞洁,选择了当场自刎。 在面临绝望时,最容易,也最轻易看到人生百态。 冰灵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看着一个个师妹被绑、被杀或是自杀。 瑶仙剑派的弟子,就像是被关在囚笼中的金丝雀,不过她们少了那份对自由的渴望,更多是一种自视甚高,一种自以为聪明的无可救药。 冰灵以为自己找到了最好的解决办法,却没想到这个令自己沾沾自喜的救命稻草,在转眼之间,就变成了悬挂在房梁上的索命麻绳。 绝望、后悔、不甘,这些情绪充斥着冰灵的整个内心。 瑶仙剑派,道修界威望最高,实力最强的门派,她,冰灵,是这个门派的圣女,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天之骄女。 一个仙门大会,让她一落千丈,令她的骄傲和尊严,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为了找回自己这份尊严,她亲手将自己送进了万丈深渊。 难道自己能做的,就只有找死了吗? 难道自己就真的错了吗?报仇,有错吗? 都怪那个该死的沈欢,若不是他,自己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不知悔改,将一切罪过都推到别人身上是最可悲的,因为从不考虑自身问题的他们,永远也不可能进步,永远沉沦在开始的地方。 可怜人自有可恨之处,这句话在冰灵的身上得到最好的诠释。 “太上长老,求求你出关吧!您若再不出来,瑶仙剑派就要完了!师父已经死了,我一个人没办法承受这样的压力!求求你,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 冰灵跪在地上,不停地磕头,磕得额头都破了,鲜红的血液顺着她的额头流下。 “你这么求有什么用?那个老婆子不敢出来,分明是怕了我!就算她出来的又有什么用?还不是死路一条!”南宫信肩头扛着一把巨大的血色朴刀,“我喜欢女人反抗,但不喜欢过激的反抗,你应该懂我是什么意思。” 南宫信话音刚落,空中便飘来了一个声音。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有些过错,是没有办法弥补的,我希望小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只提醒了一次,因为很多事情,直到亲身经历才会真正的明白……她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却再也没有改过的机会。” “先辈们的仁慈与关爱,造就了如今瑶仙剑派的骄傲与自大。” 声音还在继续,距离越来越近,最终一个妙曼的身影出现在了冰灵与南宫信之间,“既然你现在不像小月的遭遇那么凄惨,就及时改正吧,我老了,也不知道能够守候瑶仙剑派多久。” 南宫信的眼中似乎要喷出了火,原本他以为流月便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可没想到在他印象中是个老太婆的太上长老,竟然比流月还要动人。 “原来瑶仙剑派的长老是个大美人啊!” “好漂亮,莫说共度良宵,就是知识一亲芳泽此生也死而无憾了。” “我有些鸡动难耐了,好渴!” 对于这些人侵犯的目光,瑶仙剑派的太上长老似乎根本就没有看到一般,她看向南宫信,语气平淡道:“让你的人离开。” “美人——” “噌——” 南宫信的话还没有说完,太上长老便已经拔剑而出,将长剑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好听的话,我向来只是说一次,因为说多了,对方就会忘了你的好。” “噗——哈哈哈哈——”南宫信夸张的大笑了起来,“相比太上长老这个身份,我更觉得你是哲学家——” 这一次他的话仍旧没有说完,太上长老便已经挥剑,准备斩下他的头颅。 南宫信早有预料,头一歪身一仰,就轻易的躲过了攻击。 “这种无力的攻击,相比舞刀弄剑,你果然更适合被金屋藏娇。”南宫信仿佛在宣誓着什么,“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人了。” 他说话时用剑指夹住了太上长老的长剑,脸上充满了玩味与挑衅。 太上长老没有说话,只见原本平淡无奇的长剑,忽然爆发出一股强烈的白光,白光还未完全消散,剑身便生出一股龙卷式的灵气旋风。 直接绞断了南宫信的食指和中指,若不是他感觉到了危机,被绞碎的可就不止是他的两个手指了。 “这样的攻击有力吗?” 太上长老从一出场到现在,语气永远是那么平淡,和流月、冰灵那种高高在上完全相反,但也正是这种平淡,更让那人能够清晰的感觉到那种俯视与忽略…… 第810章再不走就来不及了,现在走也来不及! 瑶仙剑派,为何可以镇压道修群雄?为何可以目空一切旁若无人? 不是因为她们的修为多么强大,而是瑶仙剑派的那些祖师离去前,留给了她们后人巨大的财富。 太上长老的修为是只有奔月境没错,但她身上却有着数不清的厉害法宝。 这就是武者和道修之间巨大的差异之一,有法宝在手的道修,可根据法宝的厉害程度,发挥出高于本身,三倍四倍,甚至是十倍的实力。 当然,在这个资源贫乏的年代,就算是瑶仙剑派也没有那种,实力超强的法宝存在。 如今太上长老的修为提升了三倍,基本上已经等同于地阶高手,再加上一些其他的加成,普通的道修高手,已经不再是她的对手。 南宫信之所以会中招,和他的轻视不无关系。 “你这个贱人,竟然敢伤我!”南宫信一脸怒气,他喜欢女人,喜欢美女,但他更爱他自己。 太上长老目光平淡如初,没有任何的变化,“带着你的人离开,这是最后一遍。” “以为这样就可以吓退我了吗?”南宫信一挥舞手中的大刀,刀锋凌凌,血色罡气威猛无比的朝着太上长老斩了过去。 “叮叮——” 刀剑相接,刀断剑游,南宫信的头颅,被太上长老以强势无比力量碾压直,几乎在瞬间就被斩下。 擒贼先擒王,南宫信是这些人当中的带头人物,他死了,就一切都好说了。 果然,在南宫信死后,六大家族的成员,仿佛吃了药一般,在一瞬间就都安静了下来。 “怕什么!她只有一个人。” 一个地阶高手很快就恢复了冷静,在他看来,太上长老虽然强势,但还没强势到能在他们的围攻之下存活。 “没错,我们五个联手,她必死无疑!” 甚至有一名地阶高手,当着众人的面说道:“现在南宫信死了,好东西可就都是我们的了。” “动手!” 五个人虽然是第一次合作,但丝毫没有显得拖泥带水。 自私和贪婪是人的本性,这点永远无法改变,太上长老想要的震慑作用,终究还是失败了。 一时间刀光四起,太上长老临危不乱,看上去五个人似乎也没完全起到克敌制胜的作用。 “该死,这个女人怎么越战越强!” “估计和她手中的长剑有关,大伙联合想办法将长剑击落!” 有些时候,就算发现了关键点也没有用。 即便是五个人联合,也没办法将长剑击落。 杀人之前要先学会握剑,如果随手就会被敌人将长剑击飞,何谈杀人? 因为资源、灵气稀薄等束缚,太上长老很清楚,想要在这种情况下,达到道修往日恢弘的境界是完全不可能的。 至少在她感觉,自己怕是一辈子都没办法踏入逐日境了。 幸运的是,那些先辈们给瑶仙剑派留下了很多宝贝,这些宝贝之中有一把叫做天烬的长剑。 手握这把剑的道修,可以提升三倍的实力! 太上长老一直在闭关,不过与别人的闭关不同,她闭关时修炼的一直是自创的握剑术与拔剑术,只有一直将剑握在手中,才能够一直保持堪比逐日境的实力,也只有能够在瞬间拔剑将剑握在手中才能斩敌。 除了增加实力,天烬还有一些其他的好处,比如遇强则强,当然这个强也是有限度,但至少对付五个地阶武者,还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对方不露出破绽,她无法斩杀对方,对方也很难斩杀她。 太上长老的强势,让所有人都看到了希望。 “真是个难缠的家伙!” “大家散开,分别用最强武技进攻,我就不信拿不下这个女人!” 让你们散开蓄力?太上长老可不是给他们这样的机会。 因为要分散,几人几乎在同一时刻停止了进攻,这就给了太上长老反击的机会。 “啊——” 一声惨叫响起,其中撤退稍慢的那位地阶高手,直接被太上长老一剑劈成了两半。 “该死!” 众人是第一次合作,难免疏忽,但没想到仅仅一个小疏忽,就让一个同伴身死。 必须快点凝聚出大招! 这是剩下几人共同的想法,也正是这个想法,让他们再次损失了一位盟友。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留下两个人牵制,为剩下的三人争取蓄力的机会。 合作性的不佳,有些时候还不如自己一个人直接动手,这也是为何游戏中的大神多为独行侠,没别的原因,不想交朋友,也不想被野队坑,久而久之就变强了。 剩下的三人,已经不足以压制太上长老,发现这一点后,三人的想法也是相同的,死道友不死贫道——跑! 可惜,一次次自私的想法,最终让他们三人,全都死在了太上长老的剑下。 领头的全都死了,六大家族的人,也不敢再有半分张狂,全都丢弃下瑶仙剑派的弟子,准备逃窜。 “杀了他们!” “不用追了!” “为什么?”冰灵面露不解。 太上长老皱眉道:“六大家族之中,一共有三名天阶高手,他们折损这么严重,一定会来找回面子,到时别说三人,就算是一人我也无法匹敌。” “现在,你带领着弟子马上离开,找一处隐蔽之地躲起来,不到百年绝对不能出山!” “没您说的那么严——” “闭嘴!你说你知道错了,我才出的手,若我不顾门派,大可一人离开!现在,立刻,马上,带人走!” 冰灵被怒喝的说不出来,结结巴巴道:“那您呢?” “我要留下来,如果那些天阶高手,不杀两个人解恨的话,他们怒火难消,到时候即便你们躲到天涯海角,也会被他们给挖出来。”太上长老显然已经做好了以身赴死的准备。 “对、对不起,太上长老,我、我没想到会惹来这么大的后果。”冰灵眼泪直流。 后悔?人人都会后悔,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太上长老深吸了口,缓缓闭上了眼睛,“走吧,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现在走也来不及了!” “杀了我们六大家这么多子弟,想走就走?” “哼!” 她的话音刚落,就有三道身影带着无上的威压,从天而降! 第811章关门,放阎罗王! 太上长老在出手的时候,就意识到天阶强者会过来复仇,但是从未想过会这么快。 怎么说呢……对方之所以会来这么快,完全是归功于沈欢放走那个通风报信的人,而这也正是沈欢要的结果。 狠? 不狠怎么成就大业! 沈欢没有成就大业的心思,但有些事情还是该狠就狠,果断才是男人应有的风范。 六大家族一共有三个天阶高手,现在一个不少,全都来了。 三人都是老者,特征都很明显,其中一人脸上有条刀疤,是血刀南宫家的南宫狂,剩下两人,分别是枪王穆家的穆铁心、以及七星剑西门家的西门逝。 这三个人,在隐世家族都很出名,毕竟天阶高手,也就那么寥寥几个。 南宫狂和他的名字一样,是一个暴脾气,根本不喜欢废话,他看着南宫信的尸体,眼中几欲喷火,“是谁动的手?是不是沈欢,让他出来!” “老太爷,是那个女人动的手!” “就是他杀了二当家!” 那些本来四散而逃的六大家族成员,一看来了靠山,全都又调头转了回来。 “哼!”南宫狂问都没问,手拟刀状,直接朝着太上长老斩了过去。 太上长老早有防备,连忙提剑抵挡。 “咔嚓——” 一声脆响,太上长老挡住了攻击,但天烬却断了,因为余力的影响,也被打的身受重伤。 南宫狂感觉有些意外,但依旧没有多嘴,又是一记手刀,这一次,没了天烬的保护,太上长老直接被砍成了两半。 当热血洒到冰灵脸上的时候,她感觉自己整个世界都崩塌了。 太上长老死了……太上长老死了……太上长老死了……就死在自己的面前。 “沈欢呢!” 沈欢做了和太上长老一样的事情,杀了六个地阶高手,地阶高手可不是什么大白菜,想要培养出一名地阶高手,至少需要五十年的时间,并且对方还要有应的天赋。 “我在问,沈欢在哪里!”南宫狂一把抓住了冰灵的脖颈。 “沈欢……我不知道……我、我真的不……” “死!”南宫狂准备直接捏死冰灵。 一旁的穆铁心阻止道:“等一下!” “这个女人是当初邀请我们的人,应该知道不少内幕,现在杀了她,有些早了。” “留下她又有什么用?” “你难道就没有怀疑过,这是道盟组成后,对我们隐世家族的一种反击?”西门逝脸色阴沉的说道。 “你是说,这是这个小丫头,联合那个沈欢所使用出的阴谋诡计?” “没错。” “那我更得要杀他!”南宫狂的杀心又重了一些,一个小小的道修门派,也敢算计他们六大家族,除了死他们没有别的谢罪方式。 “没有,我没有和他联合,我只是想报仇而已!” “我们隐世家族的人不会去参加仙门大会,所以不知道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西门逝的态度很明显——我不会相信你说的任何话。 “不相信的话,你可以派人向其他门派或者散修打听一下,是真的,我真的没有骗你们。” “其他的道修,已经全都加入了道盟,你觉得我们会相信他们说的话吗?” 冰灵现在是真的后悔了,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想着报仇。 别人的力量终究是别人的,永远不可能属于自己。 这也是为什么会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说法,报仇永远是自己动手才来的爽快。 “那她究竟杀不杀?”南宫狂没什么耐性的问道。 穆铁心:“留着她或许有用。” 西门逝:“我觉还是杀了吧,沈欢既然诱导我们来瑶仙剑派,那么他就一定会出面,此女留不留都没有什么区别。” 南宫狂没说话,又看向了穆铁心。 穆铁心沉吟了一会儿,“西门兄说的也没错,杀了吧!” “不,我还不想死!放过我,事情真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没有人回应她,也没有人保护她,剩下的,似乎只有死亡一条路可以选择。 “想活命吗?” 就在这时,她的脑海中忽然出现了一个声音,是个男性的声音,有些陌生,又有些熟悉,似乎是在哪里听过。 但现在冰灵心中已经想不了那么多,她迫切的回答道:“想!” “人们不会无缘无故的付出,我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救你,想要活命,就必须要付出一些代价,明白吗?” “我明白,只要能够活着,就算做牛做马我也愿意。” “不需要做牛做马,你只需要做我的奴隶就好。” 奴隶?! 这个年代还有人要求做奴隶的吗?不对,对方提出的要求越古老,也就证明他越强大。 “我愿意!” “那就起誓吧!” “我愿意做——你叫什么名字?” “你不需要知道我的名字,只需要说这声音的主人即可。” “我愿意做救我之人的努力,就是这声音主人的奴隶,若违背誓言,便天打雷劈,万劫不复!” 那个声音没有再出现,不过在瑶仙剑派的门口,一座华丽的轿子上传出了一声叹息,“期望与绝望,往往贯穿着那些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人生。” “可以开始了。” 听到盟主下命令,早就准备好的道盟成员,用凝聚着灵气,以最整齐的姿态,最大的声音,喊道:“道盟盟主到!!!” 这声音加起来就犹如天降之雷,声势浩大无比,响彻了整个山峰。 也正是因为这个声音,南宫狂停下了动作。 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杀掉冰灵这样一个小角色,可是没办法解去他心头之恨的。 沈欢带领着道盟成员,从轿子中走了出来。 “记住你的誓言。”他没有理会任何人,只是对冰灵简单的说了一句话。 在那一刻,冰灵整个心都崩溃了,在万般无助的时候,救自己的人,竟然是自己最痛恨的人。 而且,自己还发誓要做他的奴隶。 “你就是沈欢,受死吧!”在南宫狂的世界里,没有一言不合就动手,有的只是想动手便动手,他必须要杀了沈欢报仇! 沈欢手拟剑诀,回了下手,表情平淡道:“关门,放阎罗王!” 第812章你有资格让我羞辱吗? 沈欢之所以能够斩杀地阶高手,主要原因在于攻心,就好比现实中的拳王,若是放弃抵抗,就算是普通人也可以将其ko,毕竟对方已经吓得连还手的念头都没有了。 但天阶高手就不同了,沈欢很难营造出那种天下无我的气氛,简而言之,这逼他装不了,自身无法承受的事情,沈欢肯定不会逼自己去做,打肿脸充胖子,完全没那个必要。 当然,不装逼不符合沈欢这次来的目的,所以他才会摆出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那神情似乎是在说——你们仨不配做我的对手,我的手下就可以解决。 “那个……”这时站在他身旁的李老道,表情有些尴尬。 “怎么了?” “阎罗王和大帝两个打架还没回来。” “……” 沈欢有点慌了,他一睡醒就被通知到地方了,然后紧接着便去做准备工作,让冰灵发完誓以后,就直接开干。 可没想到,这个关键时刻,阎罗王和大帝两个竟然都不在。 不过也不算啥大事儿,天阶高手而已,他身边还有一位,皇城的超级管家,国主的特级护卫——厂公。 不用沈欢说明,厂公便透露出了询问的眼神。 沈欢这还没回答,南宫狂就冲了过来,他这人就是这样,能少哔哔多动手,就少哔哔多动手,自己是武夫,又不是参加辩论赛的嘴炮文人,在他心里,拳头永远是解决事物的最好办法。 这南宫狂也是不客气的很,一上来就是手刀聚气下劈,很明显就是想一刀气,把沈欢给解决了。 沈欢心里很慌,但表情上却很冷静,还是以原本的姿态,原本的表情,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颇有点吓傻了的意思。 眼看就要被刀气砍成两半的时候,一个身影忽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随便一挥手就把刀气给化解了,从背影来看应该是阎罗王。 果然,那披头散发的人影一转头就问,“天阶的?” “嗯,天阶的,那三个都是。” “全都是我的?”阎罗王眼中蕴含着一丝兴奋。 “全都是你的。” “哈哈哈!”阎罗王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朝着南宫狂慢慢走了过去。 南宫狂脸上的神情有些诧异,刚才那招虽然不是他全力一击,但是普通的地阶武者根本就没有挡下来,也就是说,这个披头散发,鹰眼鹰钩鼻的老者,和自己一样,都是天阶高手。 “你是什么人?” 阎罗王才懒得回答,不过李老道却开了口,“道盟执法长老阎君!” “执法长老吗?哼!”南宫狂冷哼一声,这一次他没有再用手刀,而是取出了背后的朴刀。 这把刀和南宫信的一样,都是血红色的,不过上面的血液看起来更为凝练,就像是一把吸食了血液的玩刀。 方才阎罗王是怎么挡下南宫信攻击的,穆铁心和西门逝也看在眼中,不过他们没想到,对方竟然强大到了让南宫信拔刀的地步。 要知道,隐世家族的天阶高手,只有寥寥数人,一般还都是出自于排行靠前的复姓家族。 为了增进实力,这些天阶高手之间,除了闭关,也会进行一些切磋,这三人会一起出现,也不光是因为六大家族进行联合,而是三人平时便经常切磋武艺。 三人互相对对方的实力都很了解,若是不认真,南宫信是绝对不会拔刀的。 也就是说,这个披头散发的鹰眼老者,至少让南宫信觉得,是与自己实力相当的男人。 道修那边……何时出现了这么厉害的人物? “你有接我一刀的资格。”南宫狂紧紧的盯着阎罗王。 阎罗王没说话,就那么静静的看着他,两人就这么对视着老半天都没动。 这下子,阎罗王开始不耐烦了,“你到底打不打?” “我在等你动手。” “等个屁,你快点动手,不然老子杀了你!”阎罗王向来没什么好耐性。 听到这话以后,南宫信一下子就怒了,“口出狂言,找死!” 骂完以后,发现阎罗王真没先出手的意思,他便开始运转罡气,蓄力摆起姿势。 “信一开始就准备使用那招……看来这个道盟的执法长老,确实很厉害。” “除了龙家和慕容家那位,还没有哪个人能够让他一开始就如此认真的对待,看来沈欢成为道盟盟主也不是偶然。” 西门逝和穆铁心正交流着,两人面色忽然一变,同时朝对方看了过去,“沈欢!” 隐世家族名列第二的慕容家,大婚当日,被一名名为沈欢的少年大闹慕容家,慕容家自此封山不出。 隐世家族武家,因在世俗得罪名为沈欢之人,一夜被灭。 难道这个道盟盟主沈欢和被誉为武者梦魇的沈欢,是同一个人?! “应该不是,根据传闻,沈欢是武者,而这个沈欢身上的气息,明显是道修。” “我也觉得如此,事情不可能这么巧。” 两人嘴上这么说,但看上去更像是在互相安慰,如果对方真是传闻中的武者梦魇,那他们六大家族,可就摊上大麻烦了。 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沈欢究竟是不是武者梦魇已经不重要了。 南宫信明显是憋了个大招,他的衣衫开始无风自动,就连天上的天气,也开始转变,渐渐乌云蔽日,光芒暗淡,而南宫信手中的弯刀似乎变成了一轮血月悬挂上空。 “血月弯刀——斩!” 随着一声高喝,以一轮血月,横劈直下,朝着阎罗王急斩而去。 阎罗王手拟剑诀,用罡气在指尖形成了一道小型气剑,挡住了那轮罡气形成的血月。 “华而不实,无用!”说完,他一抖双指,那血月便被破开,天上遮蔽太阳的乌云,也在瞬间消失不见。 “你杀了我吧。” 南宫信心如死灰,连自己最强的招式,都没办法伤害对方分毫,只还有和面目苟活于世。 他知道自己和阎罗王之间有差距,但没想到差距竟然这么巨大。 阎罗王却摆了摆手,“还有什么招式,继续。” “你……在羞辱我?” “羞辱?”阎罗王没好气道:“你有资格让我羞辱吗?” 第813章不,你应该叫我……主人! “你——”南宫信自从踏入天阶以来,还从未受过如此侮辱,气得他浑身颤抖都是小事儿,一时间竟然差点失去对体内罡气的掌控,这对武者来说,可以说是气出了新高度。 “你什么你?还有别的招么?有就继续来,没有要么滚,要么留下来被我给咔嚓了。”阎罗王一脸不耐烦的说道。 南宫信也不再你,将悲愤化为力量,准备就算拼死也要将阎罗王给击杀。 “落花流水!” “有落花有流水,已经不错,但还是那句话,华而不实,而且就这种攻击力,被对方打的落花流水还差不多。”阎罗王挡下攻击以后,一脸无趣的说道,这种招式可不是他想要的。 无双神功,需要吸收新鲜的武技不错,但也不是什么垃圾武技,都有资格被融合到无双神功当中的。 “斩妖泣血!” “你说你一个好好的武者,起这种道修的破名字干嘛,还斩妖泣血,这里哪有妖让你斩?泣血,是你自己打不过人家,被气得流血泪吗?” “风花雪月!” “都说了,这种华而不实的招式,拿出来有他妈蛋用!” “春风化雨!” “傻哔是不是?你要再用这种坑爹招式,老子就砍了你!” “十方无敌!” “我他妈还九九八十一方呢,能不能来点真正狠的?光名字唬人管捷豹蛋事儿?” 这种情况在一直循环着,总之他们血刀南宫家的招式,全都被讽刺的一文不值,要知道,这些招式可是经过一代代累积下来的精品武技,可到了阎罗王这里,完全可以归结于两个字——垃圾! 南宫信施展浑身解数,都没办法伤到阎罗王时,完全放弃了任何抵抗,“你杀了我吧。” “没招了?” “没招了。” “轰——”阎罗王直接一掌拍在了南宫信的天灵盖。 南宫信七窍流血,除了表皮没有伤痕外,内部已经全都被震成了粉末,死后的南宫信,好像变成了一个灌了水又有点漏气的人形皮球,瘫软在地上。 虽说南宫信放弃了抵抗,但阎罗王在不借助任何外力的情况下,就一掌击杀毁掉了南宫信的肉身,可见阎罗王是如何的恐怖与强大。 “你们两个谁先来过招?” 穆铁心和西门逝相对一视,南宫信这么轻易的被击败,他们单独应战肯定也不会是阎罗王的对手,经过眼神交流后,两人在同一时间对阎罗王发动了攻击。 “两个一起上?”阎罗王愣了一下,在他的思绪中,似乎并没有考虑过这种情况。 左右互搏的话,应该没问题,招式也可以一起记住,而且还可以省去不少时间。 想到这儿,阎罗王的脸上化为了笑脸,大笑道:“来来来,把会使用的招式全都使出来。” 几个人从地上打到半空,从半空打到水塘,从水塘打到大殿,看样子似乎是一直没有分出胜负。 沈欢的表情一直很淡然,按照苏璃的话来说,大帝和阎罗王分别代表着目前道修和武者的巅峰状态,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阎罗王的实力,足以傲视整个古武界。 别说连个天阶高手,就算是隐世家族的所有古武高手出动,都不一定是阎罗王的对手。 “你还有招式没?” “没了!”穆铁心咬牙回答道。 他刚回答完,就被阎罗王取走了性,接着问另一个,“你还有招式没?” 西门逝满头大汗,吞了口唾沫,后退了几步,说道:“我再想想。” “那你快想,老子的时间非常珍贵。” “那、那你接我一招神龙摆尾!” 西门逝也已经没有任何招式了,完全就是瞎糊弄,喊个名字,随便摆个动作。 但这种小心思,怎么瞒得过阎罗王这个武道宗师。 “没招就没招了,我又不是一定要杀你!死或不死,完全在我一念之间。” 听到这话,西门逝没有再隐瞒,直接扔掉长剑,跪在了地上,“我还不想死,求你放过我。” “看来真是没招了。”阎罗王无奈的叹了口气,随手就扭断了西门逝的脖子,“忘了说,我想杀你。” 阎罗王搞定最后一个对手以后,跑到沈欢身前问道:“还有其他人吗?” “应该是没了。”开玩笑,三个天阶高手,都死你手里了,就算有人躲藏在暗处也不敢出来了。 “这么没劲,这些人虽然有实力,但使的都是花架势,武技的目的是什么?加强自身杀人的实力,他们倒好,看上去霸气无比,实际上就是一个王八。” “不过有收获总是好的。” “没错,今天的收获不菲,待会儿回了燕京,老子要好好研究研究,这些招式之中的奥秘。” 沈欢咳嗽两声,“怎么只有你一个人来了?大帝呢?” “应该在后面吧?我把他打进水潭子里以后,就不想再打了,他的招式,我早就知道了,至于那些故意藏起来,我要不打死他,他是不是显露出来的。” 打进了水潭子里?沈欢愣了一下,以大帝的身手应该不会出事儿吧? 现在天阶高手,都已经死了,六大家族的子弟完全放弃了反抗,没有人敢开溜,开玩笑,有阎罗王这么强大的角色在这儿,他们跑的了吗?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厂公无奈的笑了笑,“沈公爷,您这叫我过来,我也没起到任何用处啊。” “不是没有起到用处,您的作用在后面。” “后面?”厂公有些疑惑,不知道沈欢这话里是什么意思。 “是的。”沈欢点了点头,“我想要不了多久,对方就会派人过来了。” 在场众人,几乎没有一个人能听懂沈欢是什么意思,林妙诗也没听懂,不过她根本级没有心思去听。 打扫完战场以后,沈欢看着半跪在地上的冰灵,“看来你已经有了做奴隶的觉悟。” “是的,盟主。”冰灵已经认命了,经历过这么多波折的她,终于明白,什么都没有活着重要,即便做奴隶也无所谓,更何况还是强者的奴隶。 自己只不过是从瑶仙剑派转到了沈欢这里,当初在满是女人的瑶仙剑派,自己无法发挥姿色的魅力,但现在却可以了。 沈欢是个男人,只要是男人,就会被美色所诱,英雄难过美人关,更何况不是英雄的沈欢。 到时候……自己说不定可以借助他的能力,再次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天之骄女,甚至……直接取而代之。 “不,你应该叫我……主人!” “是的,主人。”冰灵的脸上写满了真诚,她脸上也第一次露出了微笑,这样的微笑,仿佛可以融化一切的坚冰…… 第814章棋子,沈欢的真正目的 冰灵心中已经形成了各种惊人的计划,她发誓成为沈欢的奴隶,可却为发誓永谋反。 她却不知,自己心中所想,已经被沈欢听得清清楚楚。 让这样的女人活在世界上,还真是一种罪孽呢。 不过沈欢不会杀她,这种恶毒的女人,若简简单单的一剑被杀,难免也太过仁慈了。 冰灵也是绝美之姿,就如她所言,英雄难过美人关,既然是美女,总会有有用的地方。 “到地方了吗?”这是轿子中,忽然传出了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虽然带着一丝冰冷,却让沈欢脸上多出一副暖意。 一只玉手掀开门帘,探出了一张绝美的脸蛋,即便是懒洋洋的神情,也不免让人惊叹。 冰灵在看到那张绝美的面容之后,刹那间便感觉自己像是在明月旁黯然失色的星辰。 繁星怎可与日月争辉,有这个女人在身边,自己怕是永远也没有出头之日了。 不对! 沈欢身边带着美女,也就证明他是一个好色的男人,既然好色,自己就有机会。 这个女人的姿态高高在上,应该是沈欢的正室。 约束、不懂情趣,这是所有正室的缺陷,脸蛋再美又如何,看着看着总会觉得腻。 沈欢要自己作奴隶,奴隶,多么暧昧的词汇。 他真正所要的恐怕不是,古时候的那种奴隶,而是床笫之欢的努力。 是想要体验一下,征服我这个圣女的快感吗? 将高高在上的圣女,调教成听话乖巧的奴隶,来满足自己内心的成就感。 莫说他一个男人会感觉兴奋,就算自己这个女人,听了也有一些小兴奋呢。 不过在此之前,最重要的是,让他相信自己,这样自己才有机会,举旗为王! 林妙诗看了一眼半跪在地上的冰灵,“她是什么人。” “我的奴隶。”沈欢笑着说道。 林妙诗缓缓点了点头,没再这件事情上继续纠缠,“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去?” “等收拾完残局,我们就会道盟总部,到时候借助传送阵,就可以回家了。” “嗯。”林妙诗轻轻应了一声,便又转身坐回了院子当中。 “跟我来一趟,有些事情要对你说。” “是。”冰灵心中暗想道,这么快就忍不住了吗? 沈欢带着冰灵走到屋内后,不等他开口,冰灵便说道:“主人带我到这种寂寥无人的地方,是想要做那种事情吗?” 做那种事情?姐姐你可饶了我吧!要是真想做那种事情,也得等两天! “哦,你说的是什么事情?” “就是那种事情啊!”冰灵羞红着脸蛋,心中却在暗骂,因为出身在全是女子的门派,她现在还是黄花闺女,不过为了活着,一切都是值得的。 沈欢玩味的笑了笑,“我不知道你说的那种事情是什么事情,不过我确实有些事情要交给你做。” “全听主人吩咐。” “待会儿我们回去以后,我会把你一个人留下。” “把我一个人留下?”冰灵的心一下子就乱了,不知道沈欢说的是什么意思。 沈欢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继续说道:“在我们离开后,应该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来找你。” “到时候,你就说,是我使用诡计,让你偷鸡不成蚀把米,害得瑶仙剑派灭门,一直想要找机会报仇。” “当然,刚开始你可以警惕一些,如果我猜测没错的话,对方或许不用你开口,就会主动伸出援手。” “到时候,你跟着对方离开就好。” “然后呢?”冰灵心中隐约生出了一股不好的预感。 “然后,你就不需要然后了,需要你的时候,我自然会联系你。” 冰灵皱了下眉头,“听您的意思,他似乎会把我带到一个地方,您要怎么联系我。” 沈欢咧开嘴角,语气玩味道:“难道你没有听说过主仆契约吗?” 这一句话,仿若重锤,狠狠的砸在了冰灵的胸口。 主仆契约,原本是人类道修为了束缚妖兽的契约,但让某位重口味的强者修改后,成为了和人也可以签订的契约。 一旦欠下这种契约就是终生,除非身为主人的一方,主动解除契约,不然根本没有解除的机会。 并且,对方只要一个念头,就可以让自己痛苦万分,甚至是……直接抹杀。 “怎么,你不愿意?”沈欢佯装生气的皱起眉头。 “不、不是的,主、主人,我已经发了誓言,你怎么还要——” “发了誓言就不用了吗?” “可是——” “那我就只好杀了你了。” “不!我签订!我签订主仆契约!” “这还差不多。”沈欢将中指的血液,滴在了冰灵的额头。 “仆人冰灵,你可愿意成为我沈欢的努力,永生永世为其差遣。” “冰灵……愿意!” 随着冰灵开口,她眉心的血液,慢慢渗透到了皮肤当中,最后白光一闪,直接消失不见。 沈欢反手取出一颗药丸,开口道:“既然已经签订了主仆契约,那就再赠给你一颗提升实力的丹药吧。” “多谢主人!”这是冰灵在得知自己成为奴隶后,露出的第一个笑容。 “怎么不吃,以为我还害你?” 冰灵确实有所迟疑,但一想,主仆契约都签订了,对方想要杀死自己不过是一个念头罢了。 她以行动回答了沈欢,利索的服下了丹药。 丹药入口即化,很快就化为一股暖流。 紧接着,冰灵感觉自己的身体忽然开始燥热起来……难道他给自己服食的是催情之药? 没道理啊,他—— “嘭——嘭嘭——” 看着身体上爆裂的血花,冰灵忽然愣住了,她的境界……竟然因为一颗丹药,瞬间提升到奔月境! “多谢主人!” “不必谢我,这是你应得的,我交代你的那些话,记住就好。” “我一定会办好,请主人放心。” 沈欢点了点头没说话,走出了房间。 武者道盟发生冲突,谁最有可能从中获利?自然是隐藏在暗处的噬魂教,若他们真的拥有像夏天推测一样的野心,一定在暗中观察着。 美女总是有用的,而冰灵是最适合成为棋子的人选,最近经历的事情,让她学会了如何生存,就算被发现死了,对沈欢来说,也不会有任何的损失。 与此同时,百里之外…… 一双阴阳两色的眸子,正在缓缓转动着,站在他面前的,是嘴角带血的大帝。 “你是谁?不仅能够发现我的存在,似乎还知道我的真实身份。” 大帝擦去嘴角的血液,表情诡异道:“身为灭道者的你,也会有紧张的时候吗?” 第815章道修之间战斗的正确模式(上) “你到底是谁?”阴阳眸的神色之中带着一缕紧张,在这个世界上知道他身份的除了面具男竟然还有其他人。 而且看对方的阵仗,似乎是与自己站在了对立面,也就是说面具男那边多了一个帮手。 自己的实力因为某些特殊缘故,本来就比面具男的低一些,现如今若再增添一个敌人,局势对他来说将会大大的不利。 大帝的实力,用苏璃的话来形容,就会深不可测,但是在阴阳眸眼中中,并不是无法战胜,这从刚刚的交手中就可以看出来。 一击分开,自己只是手掌微微麻痹,而对方却是口吐鲜血。 打伤是一会儿,击杀是另一回事儿。 阴阳眸在实力上远胜大帝,但大帝若是要逃,他也没有留住对方的能力。 而且,刚刚对方选择硬拼,似乎就是为了判断自己的实力。 这样的高手,若是到了面具男的账下,这次博弈,输的人肯定是自己! “我问你话呢!” “嘴巴长在我身上,你问不问是你的事情,我回不回答,是我的事情。”大帝对于阴阳眸一点也不畏惧,“凭刚才交手的情况来看,你的实力似乎并不是很稳定,是因为刚刚吸收了另一个你的原因吗?” “混蛋!你和承道者到底是什么关系!” “承道者?”大帝愣了一下,随即笑道:“原来你之所以这么恐慌,是因为还有另外一个人存在吗?” 对方不知道面具男的存在?该死! 阴阳眸尽量让自己表现的冷静一些,“我没见过你,但看你的样子,似乎是见过我,甚至知道我不少的事情,这么看来,咱们的故乡都是来自于同一个地方。” “可惜,你猜错了。” “是啊,我也知道我的推测不大正确,若是来自于同一个故乡,你肯定不敢在我面前,说这么多事情。”阴阳眸眼中闪过一丝戾气,“因为和我从同一个地方出来的人,不会有胆量说这种话,无论他再怎么强,最终都会葬送在我的手中。” “那就试一试,我究竟会不会死在你手里吧。”大帝的脸上没有任何恐惧,此时此刻,他的身上看不到一丝的不着调,无论是神态还是语气,全都判若两人。 “你在玩火。” “我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玩火。”大帝说话的同时,身体冒出一缕缕的鲜红色火焰,最终猛地一阵狂热,火焰冲天,头顶之上,再也没有一片云彩。 “焚天诀?!” 阴阳眸的眸子中闪过一丝讶异,焚天诀这门术法虽然是火系术法中的高级术法,但远远还没有到让他惊讶的地步,他惊讶的是——对方竟然可以使用术法! “你究竟是什么人?如果是从故乡而来,根本不可能施展出术法,不!准确来说,除了西方的异能者以外,没有任何一个道修可以施展术法,除非……是以死相拼!”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世界不欢迎你!”大帝身上燃烧着熊熊烈焰,身上的衣衫无风自动,眼眸也不知在何时变成了金色,竖立的妖瞳看起来神秘而又诡异。 “轰轰轰——” 大帝随手一挥,便发出一根火柱。 火柱在冲锋的过程中,伴随着阵阵的破空声,似乎连附近的空间也一同燃烧了一般。 阴阳眸冷哼一声,没有说话,左边的眼睛快速转动,但黑白两色并未融合,而是呈现出诡异的黑白漩涡,将直射而来的火柱全都吸收到了眼眸当中。 紧接着,另一只眼睛也开始旋转起来,不过这一次是逆向旋转,在火柱被完全吸收后,又变为灰色的火焰从他的右眼中喷射而出。 大帝似乎早就知道对方会使用这样的手段,在身前凝聚了一团不停旋转的大火球,随即快速撤离。 火柱与火球碰撞后,并没有想象中的爆炸声,而是在相互冲击中逐渐扭曲弹射,最终凝聚成了有一个光点。 这个光点并没有凝聚多久,便化为一个圆圈,朝着四周散去。 散开的光芒,蕴含着极大的破坏力,周围的两座山峰,直接从山腰被分为了两半,周围的树木也是一样,不过在白光消失过后,它们又融合到了一起,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般。 两个招式碰撞寂静无比,这一切仿若是在真空之中进行,没有一丝的声音。 如果现代的道修看到眼前这样的场景,恐怕会惊讶掉自己的下巴。 这才是真正的道修之战! 术法与术法的碰撞! “嗖嗖——” 两道影子,同时出现在了原来的位置。 阴阳眸冷笑一声,“警觉性不错,不过我很疑惑,既然你明知道,自己的术法会被我反射回去,又为什么要废那么大的力气使用呢?” 大帝没有说话,身上的火焰逐渐熄灭,看上去似乎是要放弃了,但几乎只是一眨眼的时间,他便被沸腾的浪花所包围。 “嗖嗖嗖——” 大帝这一次使用的是水柱,其威力看上去和火柱一般无二。 “瀚海诀?”阴阳眸的左眼再次开始转动,“想利用属性克制来对付我吗?我劝你还是放弃吧!” 灰色的水浪反射而出,而大帝则在身前凝聚出一个了水漩涡。 至于造成的结果几乎和上次一模一样,不过当两人现身时,大帝身边环绕着一粒粒的黄沙,遮蔽了整个天空。 大帝五指虚张,猛地一合,空中的黄沙瞬间凝聚成了一座巨大的山峰,朝着地面上的阴阳眸砸落。 “挪山诀?” 可眼看就要砸到阴阳眸的时候,那座山峰,又被分解成了一粒粒的黄沙,被吸入到了左眼当中。 这一次不用形容,想必也都知道了什么,面对巨大的灰色山峰,大帝没有选择利用同样的招式抵挡,围绕在身边的黄沙不知何时消失,取而代之的脚下的嫩嫩绿芽。 几乎只是一眨眼的时间,这些嫩芽便成长为了参天巨木,五根巨木相互缠绕,朝着灰色山峰冲过去的同时,还满演出无数条,大腿版粗细的藤蔓,将灰色山峰牢牢锁住。 藤蔓像是变成了吸管,大量的吞噬着灰色山峰所蕴含的灵气。 没过多久,失去灵气支撑的绿色山峰,直接化为一滩黄沙消散在了半空。 而吸收了对方灵气的藤蔓巨树,越发强大,朝着阴阳眸缠绕而去! 第816章道修之间战斗的正确模式(下) “藤木诀,也是一样。” 尽管被藤蔓缠绕,阴阳眸的眼中依旧充满了不屑,在他说话的同时,左眼再次开始转动起来,藤蔓也跟着被抽丝剥缕,慢慢的开始枯萎。 大帝紧握的拳头,忽然张开。 藤蔓和巨树在刹那间化为飓风,夹杂着飞叶,犹如刀片一般,一片片的切割着阴阳眸的身躯。 但这阵子飓风并没有持续多久,便被阴阳眸的左眼所吸收。 “我既然知道术法的名字,又怎么会不知道木散化风的典故,你真是太小瞧我了。”阴阳眸在说话是,右眼激射出一团灰黑的旋风,朝着对面大帝席卷而去。 大帝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个布袋,他将手中的布袋抛向空中,原本只有手掌大小的布袋,在瞬间变得巨大无比,张开“血盆大口”将一切的飓风都吸收到了里面。 “乾坤风袋,这可是克制一切风系术法的超级法宝,看来你的底牌要比我想象中的多。” 大帝将乾坤风袋收回,没有言语,手拟法诀,快速变动,与此同时乌云遮日,方圆十里全都陷入到了黑暗当中。 “庚雷诀?” 看着大帝身上多出的电光,阴阳眸小声嘀咕了一句,之后又摇了摇头,“不对,五灵术法相生相克,极少有人能够同时驾驭五种元素……” “他是五灵法仙?” 阴阳眸皱了下眉头,五灵法仙,并不是一个人的名号,而是对一类人的称呼,即可以拥有五种属性,并且达到飞仙境的存在。 这一类人在道修界极其稀少,屈指可数。 阴阳眸似乎是想找到熟悉的感觉,但似乎并没有找到在印象中,和大帝相符的人。 不过这种切换属性施展术法的,也只有五灵法仙可以做到。 “轰轰轰——” 就在阴阳眸思考的时间,天上数不清的雷龙一闪而下,在进行攻击的同时,还有部分的雷龙相互结合,逐渐凝聚成一条更为庞大的雷龙。 地面扬起一阵又一阵的灰尘,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有无数的手榴弹从天空落下爆炸一般。 大概过了几个呼吸的时间,乌云和烟尘才慢慢的散去。 一道雷劈落,已经够世俗中人惊讶的了,这种犹如雨滴一般秘籍的雷电,根本闻所未闻。 刚才那副景象,就像是雷电与地面结合,形成了一座天地囚笼。 此时地面上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深坑,土壤因为雷电的关系,已经变化才能了焦灼的黑色,冒着淡淡的青烟。 这其中有一个最大的深坑,就是刚刚阴阳眸所处的位置。 坑中没有阴阳眸的影子,此时的他已经离开地面,飘凌在了半空,莫说被劈成黑炭,或是身受重伤,就连他身上的衣衫都没有破。 “你应该很清楚,用五灵术法是没办法伤到我的。”阴阳眸活动了一下筋骨,发出一阵阵的脆响,就如刚才落地的惊雷,震耳欲聋,“好了,现在五中属性的术法,你已经全都使用过了,接下来要怎么办呢?” 大帝依旧没有吭声,之前他都是单手结道印,这一次却是双手,在法诀拟好后,他的两个肩头,分别出现了一团飓风和一团火焰。 “烽火燎原!” 两个基本术法,迅速的凝重空气中的灵气,形成了燃烧着火焰的飓风,朝着阴阳眸席卷而去。 “我说了,术法对我是不管用的,无论是单系还是双系!”悄无声息的吸收,悄无声息的释放,阴阳眸就连手都没有动过,从始至终,他只是转了转眼眸而已。 面对返回的术法,大帝轻易的躲闪了过去,任由身后的山林燃烧。 大帝在闪躲的同时,再次凝结了道印,这一次出现在腰部,水团以及散乱又互相吸引的碎石群。 “星沉地动!” “没用!” “飞沙走石!” “没用!” “浪震狂砂!” “没用!” 经过一系列的进宫后,大帝身后已经出现了五个基础术法,整体呈现五角星形状,就像是经常在网络上见到了无形排列图。 “果然,你是五灵法仙,不过这样的威力……看来这个世界的禁制对你来说,也不是毫无影响。”阴阳眸张开双臂说道:“即便是承道者,那个自认为正义使者的家伙,也没办法击杀我,更何况是实力相差了一大截的你?” “五灵术法最多就是双属性互相结合,现在你的招数应该已经使用完了吧?” “对不起,我才刚刚开始!” 大帝嘴角翘起一丝笑容,原本转动的五灵图,忽然静止,按照相生相克的线路连接出一条条的金线,连接完成后,周围又环绕出了八卦图以及一些神秘的字符。 “五灵八卦图?!” 将五种属性,以相生相克的姿态融合出新的属性,这可不是五灵法仙能够做到的。 “你是——”阴阳眸似乎想到了大帝的身份。 就在他准备说出口的时候,五灵术法所凝聚的白光化为一条细线,朝着阴阳眸的眉心射去。 “该死!”五灵所融合出的新属性,就如《西游记》中记载的齐天大圣地上行者一般,已经是跳出五行外,不在六界中的存在,想要利用阴阳眸吸收,是没办法做到的。 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惹上这样一个大麻烦! 只有拼一把了! 想到这儿,阴阳眸顿住了自己的身形,双手十指手臂同时张开,在他张开的同时,身前也出现了一个像是破开空间的黑洞,将白色光芒线给吸收了进去。 紧接着,又出现了第二个黑洞,两者之间仅仅相差一米之多。 “嗖——嗖——嗖——” 因为来回在黑洞中穿梭的原因,白线运转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最后连周围的空间都被切碎了。 “给我死!”两个黑洞其中一个消失不见,另一个黑洞则改变了方向,从吸纳改为了吐出。 快到连阴阳眸自己都看不到的白色光线,以比迅雷不及掩耳更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射向了大帝。 只能到这儿了吗? 面对死亡,大帝选择了闭上眼睛,静静的接受死亡,两人之间的实力相差太大,并不是术法、体质和法宝足以弥补的…… 第817章咱们这轿子,隔音效果好着呢! 半个小时前…… “妈的,阎罗王这个混蛋,不过是比武切磋而已,竟然下这么重的手!傻哔,不是爷爷我打不过你,只是在故意隐藏实力让你而已!” 大帝骂骂咧咧的从水潭中爬了出来,那落汤鸡的样子,连那仅存的一丁点风范都没有了。 “唉,不管有没有恢复记忆,那家伙都像以前一样的讨厌。”大帝嘴上骂着,脸上却挂着笑容,“不过……他来这里的目的应该和自己相同吧,只可惜他和我一样,应该都是在来的途中经历什么波折,所以导致了失忆。” “自己因为先天优势先一步醒过来,不知道那个傻哔什么时候才能醒过来。” 大帝自言自语的走在路上,“反正六大家族也不是什么厉害的敌人,那个傻哔应该一个人就能够解决了,自己就慢慢的走吧,说不定过一会儿他们就过来了。” 正说着,原本一脸轻松的大帝忽然皱起了眉头。 而隐藏在暗处的阴阳眸,心中也有所感应——难道对方发现了自己?不可能,我们之间的境界相差太远,他不可能发现我。 再说,他要是有发现我的实力,就不会让我看这么长时间的戏了。 “既然来了为什么不敢现身呢?” 大帝的一句话,打破了阴阳眸的侥幸心理。 对方也许是在诈自己,阴阳眸如是想到。 “灭道者这样强大无比的存在,什么时候也开始变得喜欢藏头露尾了。” 一听这话,阴阳眸再也没有任何隐藏的意思,直接出现在了大帝的身前,“你是什么人?” 他一边说着,一边在阴阳眸的身边转了两圈,“这个背影……你是我的——不对,身上的气息不对,你是什么人?怎么会知道我的称号?”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却待在这个世界,显然是一种错误。”大帝似笑非笑的说道:“看来我应该亲自出手把你送回去。” “把我送回去?就凭你这个飞仙境的单纯道修?”阴阳眸猛地收起笑脸,“我没有心思和你玩耍,说,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会知道我的身份,并且发现我的存在!” “你是在害怕吗?” “害怕?”阴阳眸忍不住大笑了起来,“我天不怕地不怕,会怕你?” “是啊,身为灭道者,自然可以天不怕地不怕,你唯一怕的,就是回想起那天自己亲手杀自己心爱女人的记忆。” 阴阳眸脸上再也没有一丝玩味,“你究竟是什么人!” 现在…… 灭道者,一切毁灭的开端,大帝以为凭借自己的实力,就可以杀了对方,最终改变一些自己想改变的事情。 可现在看来,他的实力显然没能达到灭杀灭道者的标准。 还以为能够借助天道弥留的限制,击杀掉他,没想到他竟然冒着修为大损的风险,使用了空间属性的术法。 这一次,是自己冲动了,不过……自己本就是一个该死之人,死了也就死了吧。 “嗡——” 就在大帝选择认命等死的时候,一阵古怪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再睁开眼睛一看,自己身前不知何时出现了白色身影,而那道加速到极致的白色线条,被一股神秘的力量静止在了半空。 “又来多管闲事儿!”阴阳眸眼中充满愤恨。 面具男用手将白色光纤捏碎,“我说了,你最好不要伤害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 “可他并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而且你也不是,所以不要把自己当做这个时空的执法者,这会令人感到恶心。” 面具男冷静的说道:“那就光明正大的打一场,若你赢了,我绝对不会再干涉你的事情。” 赢了自然是好事儿,但是输了——阴阳眸可承受不起输了的代价。 若是没有使用空间系的术法,他还又和面具男一战之力,现在……选择战斗,就等于找死。 “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嘛……”阴阳眸召唤出一个一人大小的黑洞,踏步走了进去,在黑洞消失之前,还隐约能够听到他的声音,“承道者,你不要太得意,咱们终究会有交手的那天,而且赢家也一定会是我!” 面具男的目的,只是逼迫阴阳眸离开,见对方离去后,也没说什么。 见他准备离去,大帝一把抓住了他的肩头,“你是什么人?” “一个过路的普通道修罢了……” “我们是不是认识?或者说,我们曾经认识?” “可能吧。” “承道者……灭道者,我知道了?!”大帝脸上露出惊讶的面容,“你是——” “被发现了吗?”面具男无奈的笑了笑,“没错,我就是你想的那个人,不过那些都只是曾经了,你可以叫我承道者,也可以叫我在这里的名字——孙真!” “?!” 瑶仙剑派…… 收拾完残局以后,沈欢便上了轿子,准备返回道盟总部,可刚上轿子,某人像是拔萝卜一般,一把抓住了他下身的某个部位。 “你、你干什么……”沈欢吞了口唾沫,对着那只玉手的主人问道。 玉手的主人一边揉捏一边说道:“检查作业。” “不是,咱们前阵子已经超额完成作业了,今天就不用了吧?再说……还是在轿子上,外面的又都是道修,耳朵灵敏的很,要是被发现可就——嗯!” 林妙诗慢慢加重了一些力道,“我只是检查作业,有没有让你交作业。” “可是,你总不能知检查,不签字吧?” 林妙诗看着耸立的蒙古包,满意的点了点头,“字回去再签,好了,我已经检查过了,它合格了。” “不是,我说你闹了半天,就是为了试探我有没有和那个女人做那种事情?” “不是。” 姐姐,你满脸都写满了是好么! 沈欢忽然翻身将林妙诗给压在了身下,“看来必须让你明白一下,挑逗自己男人所付出的代价。” “外面还有人呢。“ “管他呢!” “就是,不用管,咱们这轿子,隔音效果好着呢!”外面的李老道一本正经道。 原本热情洋溢的沈欢,听到这话,一下子就冷静下来了。 兔崽子,等回了道盟,老子非得和你好好的算一笔账不可! 第818章料事如神?鱼儿上钩! 冰灵看着眼前燃烧着的熊熊烈火,眼中充满了恨意。 沈欢说了,为了避免对方起疑,最好的方式就是一把火毁掉证据,这样就不会有人怀疑,瑶仙剑派是否真的已经被灭门。 至于那些活着的师弟师妹,则被沈欢带往道盟总部。 说是为了保护她们的安全,我看他分明就是想把那些师妹们,培养成和自己一样的人形傀儡,借着贪婪美色的本性,成为他的打探工具而已! “沈欢,你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报了这个仇!”冰灵紧紧的咬着下唇,血液顺着嘴唇的纹路,缓缓流下,滴落在了地上,“我一定要将你千刀万剐!” “我可以满足你这个愿望。” 她的话音刚刚落下,就有一个沙哑的声音传了过来,可当她朝着四周张望时,却没有发现任何人影,“什么人!不要装神弄鬼!如今瑶仙剑派已经覆灭,我和一条野狗没有区别,要杀要剐随你的便!” “不,你误会了,我不是来杀你的,而是来帮助你的。” 这次出现的不仅仅是声音,还有人影,这个人的身体全都藏在袍子后面,胸前有着一个燃烧着骷髅头标志。 “噬魂教的人?!” 人影笑了笑,“没错,在下正是噬魂教的人。” “你有什么能力帮我?” 冰灵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想着,是巧合,还是那个混蛋真的有料事如神的本事。 “我可以让你拥有杀掉沈欢报仇的实力。” 冰灵大感意外,自己什么都没说,对方就要说帮自己,这、这不正是应了沈欢那一句,“或许你什么都不用说,对方就会主动帮你”的推测。 实力强悍,料事如神,若不是因为对对方的仇恨,她恐怕已经对沈欢生出了爱意。 “你是不是在想怎样获得我的信任?” “你、你怎么知道?!”冰灵脸上写满了惊讶,沈欢能够猜出剧情的发展已经够厉害了,没想到眼前的这个男人更加厉害,竟然猜出了自己想要卧底的心思。 和这两个人相比,自己就太蠢了,蠢到亲口承认了事实! 看到冰灵一脸警惕,噬魂教教徒摆了摆手,“你不用紧张,除了沈欢想要找你做卧底以外,我还知道,他对你签订了主仆契约。” 冰灵已经惊讶的说不出话了,斗智向来不是她擅长的。 “我可以帮你解除主仆契约,甚至帮你找到多半誓劫的方法。” “你为什么要帮我?”冰灵的智商虽然不高,但也不是傻子,这世界上绝对不存在没有理由的好。 “很简单,你服从沈欢是形势所迫,但恨他却是发自内心的,我们需要恨他的人,因为我们噬魂教和你一样的恨他。” “真的?” “我没必要骗你。” “那我需要做什么?” “你需要做的,就是复仇,遵从本心的复仇。” 这个条件,几乎等于没有任何要求。 冰灵心动了,或者说,她放下了防备之心,选择了相信对方,毕竟这个人和沈欢相比,更像是友军。 “不过——” 人影的话锋忽然一转。 “不过什么?” “不过你可能要做双面间谍,也就是说,在我们这边,你只需要放出一些半真半假的信息,取得对方的信任,然后再从他的口中,套取出一些重要信息。”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我答应你。” 人影笑了笑,“为表示诚意,我现在就帮你解除主仆契约。” “现在就可以?” “是的,现在就可以,别忘了我们噬魂教可是以魂修为主,而契约签订的主要对象就是灵魂。”人影顿了一下,继续解释道:“沈欢虽然厉害,但他灵魂力却非常薄弱,我可以轻易的去除你们之间的主仆契约,并且不让对方发现。” “当然,因为是灵魂上的烙印,去除的时候可能会有些痛苦。” 冰灵咬牙道:“我可以接受,因为沈欢给我带来的痛苦,要远远超于灵魂上的痛!” “希望,你能说到做到……”人影说着,就将手放在了冰灵的头颅上。 沈欢,没觉得自己料事如神,却不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被对方完全掌握,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亲手杀了你! 很快,冰灵就没办法思考,因为灵魂上所产生的疼痛险些让她昏厥过去。 “啊——” 一声痛呼过后,冰灵的神色开始变得迷茫起来。 “我们现在……要去哪里……” “回家。” 与此同时,原本在轿子中闭目养神的沈欢,猛地张开了眼睛,微笑道:“鱼儿,上钩了……” 他这儿的逼还没装完,外面就传来了一阵吵杂的声音。 “发生了什么事?”沈欢皱眉问道。 李老道回答道:“大帝回来了。” “然后呢?” “然后大帝就和阎罗王打起来了。” “哦,那没事了。” 开玩笑,这两个家伙打架,他最好还是别参合了。 和来的时候一样,两人又是打了一路,直到到了道盟。 回到道盟以后,沈欢象征性的开了一下会,就把一切事务交给玄阳子来打理。 第一是因为,他本来就不是做头领的料,随便唠两句嗑就够了,主要作用是振奋人心,和被那些个道修当做神来崇拜。 第二是因为……他必须把路上没解决的事儿给解决了。 年轻人火力旺,这才几天的时间,就已经从险些榨干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那个……沈公爷,这儿是不是没我什么事儿了?您知道的,我一直待在主子身边,这忽然分开,我心中多少有些——” 厂公说的也是心里话,其实直到现在他还在疑惑,沈欢让自己过来究竟是什么目的。 请自己过来看戏?那之前在道盟总部的时候,就看过了,何必把自己留到现在。 “忍忍,最晚明天,你的作用就会体现出来了,我这儿有点私事儿要解决,回聊!”沈欢说完就一溜烟的跑到了道修为他准备的行宫。 还真别说,除了管理的人数有点少,沈欢现在基本上就是帝王待遇。 “小诗诗。” “这门都没锁的。”林妙诗有些不大放心,可能是以前和沈欢经历的多了,她总担心有人搞突然袭击,以前还有个门挡着,现在连门都没有了。 和沈欢怎么样都无所谓,要是被别人看到,她一定会——剪了对方的小丁丁,然后插瞎对方的双眼! “放心吧,我交代了,没有我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准来这边,包括兔崽子和阎罗王他们。” 沈欢解释完以后,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朝着娇媚诱人的林妙诗扑了过去。 这边刚准备提枪上阵,外面就传来了一阵声音,“隐世家族之首龙家,前来拜见道盟盟主!” 尽管这是沈欢预料中的事情,但他现在还是要忍不住骂一句——草! 第819章到他们的坟前跪下认错! 慕容家是隐世家族的带头人物,但在慕容家隐世之前,便已经有隐世家族存在,有些时候为了区分,会有里表之分,而龙家是里隐世家族中,年代最为久远的家族。 不过在最早的时候,龙家被称为古武家族,直到慕容家等大批的隐世家族入驻,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种性质的存在。 在隐世家族圈子里,龙家无疑是最强大的,也是年代最久远的。 本身就是超级家族,在加上时间的沉淀,龙家的天阶高手究竟有多少谁也说不清楚。 有人说五指之数,有人说两个巴掌也数不过来,也有人说,手脚全加起来也不够。 究竟龙家有多少天阶高手,也就只有龙家自己知道了。 龙家的神秘和他们的低调多少有些关系,但是低调不代表地位低。 身为隐世家族排行第一的存在,一般隐世家族之间发生冲突,都是由龙家解决。 龙武,龙家六大长老中修为最为低微的一位,但也是脾气最好的一位,基本上这数十年来的隐世家族纠纷都是由他来解决,人称隐世家族中的和事老。 不过这么多年来,龙武还是第一次生出了郁闷的心情。 以前办事儿,隐世家族多少都要给他一个面子,或者给龙家一个面子,但这次的任务却有些不同。 他要交谈的,除了六个隐世家族联盟,还要和道修打交道。 说实话,这么多年了,他还是头一次和道修打交道。 龙家得知道修组成道盟以后,本来还想着去送份礼,联络联络交情,谁知道他们这边的礼物还没送出去,六大家族便联合先砍了人家一刀。 龙武得知后,快马加鞭,赶往六大家族,准备把此时平息,然后和道修道个歉。 没想到——本来任人鱼肉死伤惨重的道修,忽然之间翻盘,斩杀六大家族地阶高手六人,玄阶、黄阶弟子无数。 这是他前往瑶仙剑派收到的数据,可赶往瑶仙剑派以后,这数据就更难看了。 总的来说,六大家族偷鸡不成蚀把米,一共损失了三名天阶高手,十二名地阶高手,至于其他人几乎不用说了。 因为光是这两个数据,就足以对隐世家族造成巨大冲击。 不仅如此,那三名天阶强者的陨落,甚至可能影响到目前隐世家族的排行。 让道盟赔罪那肯定是不可能的,毕竟先惹事儿的是六大家族,而且在收到他汇报的信息后,六大家族基本上没有任何报仇的心思了,但是为了攻破道盟,六大家族派出了不少精英弟子。 天阶强者和地阶高手,肯定是回不来了,但家族这些未来的希望,总不能也折戟沉沙吧? 所以,说白了,龙武这一次的任务是来要人的,来的也不止他一个,还有六大家族派出的代表。 “你等我一会儿。”沈欢安抚好林妙诗以后,穿上一副赶往大厅。 “这事儿我做不了主。”大厅内,李老道一脸我不是当家人的表情。 当龙武准备和玄阳子说话的时候,玄阳子也摆了摆手,“这事儿我也做不了主,你还是等盟主出来吧。” “不知贵盟盟主什么时候会出来?” “这个就不清楚了,有的人五分钟就解决了,有的人要十分钟,有的人要十五分钟,有的人要二十分钟,还有的人要三十分钟,甚至是四十分钟,还可能是一个小时……”李老道板着指头,表情异常认真。 “贵盟盟主到底在做什么事情,怎么时间会如此不稳定?”龙武面带不解。 李老道嘿嘿一笑,“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而且这事儿千万不能打扰,要是打扰到了,他可是会发脾气的……准确来说,应该是只要是男人就会发脾气。” “师弟!”玄阳子喝了一声。 李老道挠了挠头,“我这不是跟人家用内涵的方式解释吗?” “你就不怕被欢子听到了?” “怕什么,根据我的估计,他的战斗力,就算再不怎么样,最少也得二十分钟。” “你说什么?” 沈欢忽然出现在大殿里,把正滔滔不绝的李老道给吓了一跳,“不是,我什么也没说,不过,我好像高估你太多了,这连十分钟都不到啊!” 李老道一脸老成的拍了拍沈欢的肩膀,“不过你也别伤心,根据医学上来讲,只要不低于五分钟,那就是正常的,再说了,一次的水平,代表不了真实水平,我相信,你下次一定可以做到十五分钟的!” “你在说什么?”沈欢一脸迷茫,他要是从头听到尾的话,肯定会理解李老道这话里的意思,可惜他只听了一半,“算了。” 沈欢摆了摆手,对着龙武等人问道:“这些是?”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有些事儿,不演戏,就不会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 “在下龙武,隐世家族龙家的六长老。”龙武最先做自我介绍,然后示意六大家族也开始做自我介绍。 “在下南宫非,是血刀南宫家的家主。” “在下穆木,枪王穆家的家主。” “在下王忘望,南拳皇王家的家主。” “在下张——” “够了!”沈欢说话时,故意使用了灵气波动,整个人看起来极度气愤,“在我没有生气之前,你们最好快点滚!” 龙武面带尴尬,干笑道:“沈盟主你说话何必这么难听呢。” “难听?你觉得我说话难听?”沈欢怒极而笑,“说句实话,我现在能够忍着不杀你们,已经很给你们面子了!” 龙武理亏,也不敢争论,至于六大家族的代表,更是连一句话都不敢说。 “其实,我们这次是道歉的。” “如果道歉有用,要警察做什么?道歉能够让我们那些死去的道盟成员活过来么!”沈欢这句话有演戏的意思,不过也有真情流露。 他和道修们的感情不深,但是他们毕竟是自己门下的成员,绝对不能就这么白白的死了。 龙武当了这么多年的和事老,自然听出了沈欢这话里隐藏的意思,“那我们需要怎么做?” “到他们的坟前跪下认错,然后……自刎谢罪!” 第820章龙武的一群猪队友 当沈欢说去给那些道修坟前磕头认错,龙武等人没有任何意见,毕竟死者为大,理亏的也是他们,虽然有些丧失尊严,但他们这些代表人,为了家族的未来屈膝一跪也不是没有可能。 可是自刎谢罪,未免有些太过无礼了。 这些个人原本都是些什么身份?家主! 想这些默默无闻的道修下跪,已经是对尊严的一种挑战,现在还要赔上自己的性命? “沈盟主,做人总要讲道理,我们虽然有错在先,但已经为此付出了代价,三名天阶强者,十二名地阶高手,玄阶、黄阶弟子无数,再说这次的事情是你们道修界自己内斗,我们隐世家族只不过是做了一场交易——” 只要有人开口,其他人也就不会沉默不言,毕竟对方囚禁的不仅仅是一个家族的子弟,在这种时候,最好是同心协力。 “沈盟主,张兄的话可能有些过激,但事实也是如此,谁也不想弄得血海深仇,当然,这件事儿是我们理亏,我们给那些死去的兄弟拜一拜,跪一跪没有任何关系,但是这自刎谢罪……我们真的有必要把事情弄到这种地步?” 紧接着第三个人开口说道:“人心换人心,大家相互理解一下,毕竟谁也不想发生这种惨剧,而且我们六大家主齐至,已经很有诚意了,要不各让一步,我们磕头道歉,你们则把那些弟子交还给我,从此以后,咱们井水不犯河水,各走各的路。” “发生这种事情,确实是无奈之举,惨死的不光是你们道盟的人,还有我们隐世家族的,真要算起来,你们死的只不过是一些基层弟子,而我们却是损失了支撑整个家族的栋梁。” “没错,沈盟主,我们能够亲自前来,足以看清楚我们的诚意,您要是……” 六个人一人接一句,说话有柔和的,也有激烈的,但整个过程中,沈欢没有说一句话。 这就让六大家族的代表,开始飘飘然了。 果然,道修界始终是道修界,弱小犹如蝼蚁,即便有击杀天阶强者的本事,却因为之前的落寞,使得他们仍旧处于自卑当中。 说白了,这个叫沈欢的年轻盟主,就是贱骨头,好好说话接受不了,非得给他闹上一闹才心满意足。 这边六大家族的代表,脸上全都显露出了一丝得意,唯独龙武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原因很简单,就像网络上流行的那样,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只怕猪一样的队友。 人家都摆明是生气了,你们还觉得自己委屈,甚至是觉得自己没错。 孙子们,你们到底有没有弄清楚今天到底是来干什么的?认错啊!道歉啊!还说有诚意,至少自己站在沈欢的角度上,不会感觉到你们一丝的诚意,反而是在用一种高姿态在敷衍对方。 就好像一个人办了错事儿,嘴上说着对不起,心里却仍旧觉得自己没错。 龙武现在算是明白了,进来之前沟通说的话,全都白费了。 我说自以为很老子的孙子们,你们清醒一下吧,家族里的天阶强者都趴了,就你们几个地阶的小代表,还能掀起什么风浪? 最最最重要的是,对方既然敢杀了你们家那些个天阶强者和地阶高手,就摆明了不会给你们这所谓六大家族面子。 什么叫认错?态度诚恳才叫认错,不诚恳那叫忽悠,那叫敷衍! 好,就算你们不觉得自己错了,那他妈也别写在脸上啊。 现在究竟是面子重要,还是你们这些家族的未来重要? 分不清轻重的傻哔东西! 龙武只能在心里开骂,没办法,逼音成线、传音入密这些手段他也会,但是对方拥有击杀天阶强者的超级强者坐镇,万一他传输的话被对方给听到了,那这生意可就完全没办法谈了。 “说完了?”沈欢说话的同时,用灵气将台阶上的盟主金座给吸了过来,然后翘着二郎腿坐在了上面。 “是,说完了。” “哼……”沈欢用手端着脑袋,语气冰冷道:“现在轮到我说了对吧?” “您说,咱们这次来,不就是好好交流嘛,本身就不是一件坏——” “啪——” 那位家主的话还未说完,沈欢便隔空给了他一巴掌,“既然轮到我说,那你就老老实实的闭嘴!” “你——”那位家主一脸愤恨,用食指指向了沈欢,“你什么意思!” 身为一家之主,他何曾受到过这样的侮辱?就算是天阶高手见他,也得给三分薄面,现在一个小小的道盟盟主,竟然敢这么对自己! “啪——” 沈欢二话不说,就又是一巴掌,“我就是这个意思,你有意见?” “咔啪——” 那位家主双拳紧握,发出一阵阵骨头摩擦的声响,就连眼眸也开始有朝着红色发展的趋势,显然已经到了愤怒的极限。 “王家主,你最好冷静一些。”龙武这个和事老终于开了口。 王家家主也因为他这一声低喝而清醒了过来,对方可是拥有着能够斩杀天阶高手的实力。 “不需要冷静,他可以继续跳。”沈欢目光冷淡,在说这一句话的时候,眼神中已经多出了一抹杀意。 龙武拱手道:“现在是您讲话的时间,我可以保证他们不会再多说一句。” “是的话,最好!”沈欢冷哼一声,环视众人说道:“你们说自己很有诚意,但我看不到任何的诚意,雇佣关系?敢问你们六大家族,是以杀人为生的十二楼,还是以偷盗为生的盗门?” “莫说你们不是,就算是,我也不会放过你们!” “动手的是那几位高手没错,但——下达命令的,却是你们!” “还有……你刚刚说,你们六大家族死了三名天阶强者,十二名地阶高手,以及数不清的玄阶和黄阶弟子,已经付出了代价,难道这不是你们应得的?还有,你们的强者高手是命,我们道修死去的近百名弟子,就不是性命了么?” “道歉?认错?之前我让你们滚,你们不滚,现在你们想滚也没有机会了——大帝!” 正在啃鸡腿的大帝,连忙将嘴里的肉咽下去,“在!” “给我杀——” “且慢!”龙武急忙开口道:“沈盟主,我们确实是来道歉的,不过他们损失了那么多战力,一时间言语过激,也在情理之中,我知道以他们的做法很难得到原谅,不过我想问一下,不知沈盟主怎样才会原谅他们?” 沈欢挺了一下腰,坐直了身子,“下跪磕头认错,然后……自刎谢罪!” “给脸不要脸的东西,莫不是以为自己能够击杀天阶,就可以目中无人!” 龙武这边还没接话,穆家家主便已经忍无可忍的喊了出来。 这一喊,原本就不算太好的气氛,在一瞬间冰冷到了极点! 第821章不想死,就都给我闭嘴! 大殿内的温度,好像在一瞬间冷了下来。 原本李老道等人,是恭恭敬敬的站在一旁不说话,但现在基本上脸上都带着杀气。 阎罗王感觉到周围气氛变化,只是睁开眼看了一下,便继续睡觉,对于不是天阶以上的高手,他现在连看一眼的心思都没有。 大帝在一脸我正经到不行的样子,随时等待沈欢的命令出击。 厂公则处于一种很尴尬的地位了,他以为沈欢让他过来,是为了减少杀戮,但看现在这情况,几乎没他什么事儿。 这人也没少杀,那几个损失了天阶强者的家主,事实上已经和灭门几乎没什么区别了。 厂公心里有意见,但又不能说出来,只能眼睁睁的干坐着。 “闭嘴!”龙武的内心是崩溃的,人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有自知之明! 你是什么实力,对方是什么实力? 好,就算和实力没关系,也要顾及一下,就进谁站在道理上面。 好,就算不顾及道理也没关系,但……你们这次来,是为了求人家放人,而不是过来装逼的好么! 如果装逼有用的话,那隐世家族还要我这种和事老干嘛? 龙武算是看出来了,这六大家族因为损失高手的事情,心里面有些不甘心,而自己这个从龙家出来的长老,就成为了他们的依仗。 说白了,这六大家主来这儿,不完全是道歉的,还带着一丝侥幸与花花心肠。 比如,若是龙家出手的话,就算是道盟也不够看吧? 当龙武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想帮助六大家族什么,说句难听的,这六大家族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是龙家身为隐世家族的龙头,他答应了对方要解决处理这件事情,那就只能坚持到底。 不知道是真没看出来,还是假没看出来,那个家主说完以后,还是一脸凶巴巴的样子。 “六长老,他摆明了是不给你们龙家面子,咱们的态度不诚恳?他就诚恳了?也不出去打听一下,我们六大家族,何时在人的面前会这么低声下气的说过话?” “说我们没给面子,那是给了你们面子,你们自己不要!” 蠢货! 别说沈欢想要让大帝动手杀了这些人,龙武自己都快要忍不住动手了。 察言观色,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会么! “小子,告诉你,我们给你道歉,已经是给你面子了,别给脸不要脸,趁着现在龙家的这位长老没有生气,你赶紧把我们那些弟子给放了!” “要不然——我们就让你见识一下,隐世家族的可怕!” “杀了他们!”沈欢没有任何废话,在通知大帝的同时,自己则是去取茶水,在他的眼中,这六大家族的家主,已经全都是死人了。 “且慢!沈盟主,请听我一言。” 大帝停下动作,朝着沈欢看了一眼。 “我们之间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动手吧。” “等一等,沈盟主,可能是我们事先没有沟通好,请给我们一些再商量一下的时间。” “你是龙家人?” “正是。” “那我就给龙家一个面子,等你们考虑清楚了再过来。” “多谢!”龙武说完,扭头对着六大家族的代表说道:“走。” “六长老,咱们就这样走了?” “他们还没把弟子交还给我们呢!” “不想死,就都给我闭嘴!”龙武直接大喝了一声。 时常生气的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从未生气的人,忽然生气。 就像龙武,他在隐世家族是出了名的老好人,别说生气,他连脸色都没变过几次,如今却是大喝出口,双眼之中写满了愤怒。 看到这情况以后,众人也不敢再多言。 “告辞。” 等到众人离开大殿以后,有道修忍不住问道:“盟主,为何不直接杀了他们?无论是执法长老,还是执剑长老,都可以瞬息之间将他们灭杀——” “莫非盟主是怕龙家报复?” “身为隐世家族第一世家,整体实力堪称古武的巅峰代表,和他们发生冲突,确实是一件不理智的事情。” “难道就这么让他们走了?” “人家都没说咋回事儿,你们着急什么?” “好了,安静。”沈欢拍了拍手,“各位该做什么就去做什么,不用去考虑其他事情。” 沈欢都这么说了,这事儿肯定不会就这么算了,所以众人也没再什么。 与此同时,走到门口的六大家主停下了脚步,不解的问道:“龙长老,咱们就这么算了?” “你以为我是委屈求全?我是在救你们!若是刚刚那个人出手,咱们没有一个可以活下来的!” 一名家主忍不住说道:“您是龙家的长老,他们会有胆子杀您?” “胆子?在他的右手边站着一个老人,知道是谁吗?” “是谁?” “皇族的御前大总管,常恭,实力仅次于我们龙家的大长老!” 这下子众人都不再说什么了,一旦和皇族牵扯上关系,事情就不那么容易解决了。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回去。” “然后呢?” “要是不想面临灭族之灾,就好好待在家里,永远也别出来。” “可是——” “没有可是!”龙武闭上了眼睛,“刚刚沈欢打你的时候,还有回转的余地,但现在几乎已经没有希望了。” 众人一脸诧异,有些无法理解龙武这话里的意思。 “他打你代表还没有杀你们的念头,只是想出口恶气,可现在……” 众人这才明白过来,连忙说道:“六长老,不知你有何高见?难道我们就这样离开?那些弟子可是我们未来的希望啊!” “既然知道是这样,刚才为何还摆出那样的态度?况且早在见面之前,我就已经说明了其中的要害,造成如今这个结果,完全是你们咎由自取,与我没有任何干系!” “噗通——” 六个人全都跪在了地上,“六长老,求求你帮帮我们吧!” “求求你!” 龙武无奈的叹了口气,“那好,接下来就把全部的事情交给我,我做什么你们一概不要过问,只需要配合就好。” 六人喜出望外,“多谢六长老。” “谢我?等事情完成,你们不恨老夫就算好的了!” 六人相互对视,似乎都想不明白,龙武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第822章画个圆圈给你跳 “六长老,你到底准备用什么办法。” “是啊六长老,您这么憋着声不说话,还绷着个脸,弄得我们人心惶惶的。” “六长老,咱们都是自己人,你说说到底准备怎么办吧?” 六大家族的代表,一个比一个紧张,他们心中总有种不好的预感。 龙武面色不变,说道:“我说了,你们整个过程中,不要说任何话,一切由我来处理。” “但总的让我们心里有底吧?” “我不想再重复,如果你们觉得自己的命不够金贵,或者说活得不耐烦了,就自己去办这件事儿。” 龙武的面色很阴沉,可以说从道德殿出来以后,他的脸色就没好过,这也是他做隐世家族的首席和事老以来,第一次露出这样的表情。 六大家族现在也已经明白了情况,或者说是有了点自知之明,皇族背景、击杀天阶高手的实力,别说他们,就算是龙家六位长老同时出面,都不一定能解决这件事情。 为了家族的未来,为了自己的性命,一切都忍着吧! 龙武再次带领六大家族的代表,步入了道德殿。 沈欢正在吃着葡萄,是由瑶仙剑派的女弟子俯视着。 侍女用她那芊芊玉手,将葡萄皮剥开,然后慢慢的将葡萄送到沈欢的嘴巴,只需张口闭口咀嚼即可。 沈欢将葡萄核吐在了银盘子里,按照李老道的说法,既然是装逼,那就装一个大的,直接让侍女用嘴和舌头相结合,将葡萄核给挑出来,最后直接食用果肉,除了果汁以外,还能享受一下雏女特有的芳香。 灵感来自于,前几年火爆网络的雏女以嘴采茶。 这个沈欢就有些接受不了了,你说剥剥皮也就算了,还用嘴挑核……可以这么说,除了自己心爱之人以外,他没有吃任何人口水的习惯,即便对方是雏女,甚至是仙女,她都没有兴趣。 当然,如果这口水是类似于龙涎这样可以提升实力的东西,他倒是没有任何意见,可惜,瑶仙剑派的女弟子虽然模样俊美,却并没有这样的奇效。 要放在以前,六大家一定会认为沈欢是在摆谱,或者说是班门弄斧,但此时此刻,他们没有任何想法,即便是有想法,也不会或是不敢提出来。 “你们已经商量好了?”沈欢佯装有意无意的询问,整个人的态度看起来似乎很随意。 但以龙武的实力,却看出了其中隐藏的杀机。 “是的,已经商量好了。”龙武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既然是诚心过来道歉,就应该表现出应有的诚意。” “对我来说,你们的诚意就只有磕头致歉、自刎谢罪!” 龙武强颜欢笑道:“沈盟主,咱们做人凡事都要讲究一个理字,对吧?” “恩,话是这么说没错,但大道理人人都懂,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沈欢这话里的意思就是,你说你的道理,我不拦你,我也懂这是什么道理,但这并不代表我会接受,或者说是认同。 “沈盟主所言甚是,不过互相理解终究是有必要的,毕竟咱们是来谈事情的,而不是来寻仇解恨的。” 沈欢口没说心说,对不起啊,我就是来寻仇解恨的。 “继续说。” “行跪拜之礼是没有问题的,死者为大,况且道盟的那些弟子,也都是因为他们的一个命令,而走到这个地步的。” 沈欢摇了摇头,“但仅仅是跪拜之礼,我觉得是不够的,天理循环,以命抵命本就是很正常的事情。” 龙武学习沈欢的口吻说道:“但杀掉这些弟子的并不是这六位家主,所以——” “所以我只需要把那些动手伤人的弟子杀了就好?” “我不是这个意思。”龙武连忙摆手说道。 “我知道你不是这个意思,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你也太不讲道理了。” 龙武愣了一下,怎么反倒成我不讲理了,“还请沈盟主明示。” “我就问你一句话,如果不是这些人在契约上面签字盖章,会不会有那些屠杀我们道盟门生的人出现?” “不会,但——” “没有但是!”沈欢忽然提高了语调,“你可能不知道,我除了道盟盟主的身份,也是一名中医,对中医来说,讲究的是治本,也就是说从根源上将问题拔除,而这件事情的根源,就在六大家族身上!” “沈盟主,这事儿也不能完全怪我们六大家族吧?要不是你们道修之间出现内讧,瑶仙剑派也不会联系我们,不联系我们,自然也不会有一系列的签字盖章,没有签字盖章自然也不会有屠杀道盟子弟的事情,所以说,这问题的根源,应该是出现在你们道修自己身上。” 一个自认为很聪明的家主开口说道,你不是要给我将逻辑性吗?那我就给你将逻辑性。 从逻辑上来讲,是你们道修自己坑了自己,和我们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人类最愚蠢的行为是什么?就是自以为是,自己觉得自己聪明绝顶,而其他人都是傻哔。 这个自认为很聪明的家主,显然就犯了这个错误。 龙武听到这话,脸上的怒气又浓郁了几分。 这个人是傻哔吗?进来之前对老子的承诺,都是假的吗? 沈欢听到这话,脸上却洋溢起了笑容,说实话,这样的人对龙武来说,可能会很讨厌,但他就是需要这种自以为是的傻哔。 “你说的没错,这事儿不能全怪你们六大家族,最主要的是瑶仙剑派的圣女冰灵,现在她的罪孽已经没了,但你们的却还有。” “罪孽没了?”那个自以为很聪明的人,一脸懵逼,有些无法理解沈欢在说什么。 傻哔,这都听不出来。 龙武心中暗骂了一句,说道:“就是说,瑶仙剑派的圣女,已经被沈盟主给斩杀了。” “现在只剩下消除你们的罪孽了,究竟是让我们的执剑长老动手,还是你们自己跪在坟前自刎。” 一听这话,那个自以为很聪明的人才明白,自己从一开始就已经跌入了沈欢的圈套! 第823章沈盟主,这样的结果您可满意? “不是,这个……问题、问题……你不能……你不能……这样解释……”那个自以为很聪明的人,结巴了半天,才成功说道:“这个问题,你不能这样解释。” 他刚才那么说,就是想堵住沈欢的话,这样对方就总不能找借口杀自己等人了吧? 如果杀了,那就也得杀瑶仙剑派的圣女,如果不杀圣女,自然也不能杀他们。 可没想到,沈欢比自己想象中的要聪明的多,他说出那种话,就是为了引自己这种自以为很聪明,其实很傻哔的蠢货上当! 没办法,就像是沈欢说的那样,大道理人人都懂,但想要做到却很难。 尤其是在这个一个个都自以为很牛逼的年代,有些事情非得要亲身经历过才会明白。 “但你刚刚也承认了,我既然杀了瑶仙剑派的圣女冰灵,也就一定不能放过你,不然我对不起已经死去的冰灵,更对不起向那些已经死去弟子所作出的承诺。” 逻辑性?沈欢会犯这么幼稚的问题吗? 沈欢从来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正是因为有了把握才会这么做,除了在林妙诗面前他的智商会降低,在敌人面前他的智商往往总会超水平发挥。 龙武没有吭声,他之前已经交代过了,这件事由他一个人处理,六大家的人全都不要说话。 这已经是说好了的事情,既然是对方先回了诺言,他也没必要继续遵守诺言。 不过仔细想想,一个人想找死,你就算是拉也拉不住,因为一个真正想死的人,他不会提前通知任何人。 “可是——我——这个——” 尽管已经知道,这是沈欢的套路和圈套,但他却再也找不到其他的话来反驳,人家画了个圈让自己跳,自己傻哔一样的跳了进去,想要再出来,可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龙家的长老,你是这些人的代表,你不吭声,是不是也就代表着默认了我的做法,如果是这样的话,执剑长老,你是时候动手了。” “不要,我不要死,我不想死!”自以为很聪明的蠢货,在面临死亡时,抛弃一切尊严直接跪在地上,抱住了龙武的大腿,“六长老,我不想死,我错了,我知道我错了,我不应该没有遵守您的要求办事儿,救救我,只要你救了我,我们家族的每年都会奉献一半的收入,当做是给你们龙家的贡品!” “沈盟主,不知可否给在下一个面子,给这人留下一条小命?”龙武说这话可不是为了贡品,而是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沈欢想要的是什么,“如果我的面子不够,就请卖我们龙家一个面子,若还是不够,就请公公看在龙家的面子上,让沈盟主给您一个面子。” 厂公的表情有些蛋疼,这事儿怎么又牵扯到我身上了。 不过自己跟沈欢过来以后,好像也没起到什么作用,难道说,自己对沈欢的作用,就是在这个时候,站出来卖给龙家一个面子? 但这从逻辑上讲不通啊! 沈欢让自己过来,显然是为了利用自己,但现在这个情况却是,龙家因为这件事儿,无缘无故的欠了他厂公一个人情。 照这样看,得利的是他或者说是皇族,而不是沈欢。 厂公可不信沈欢会这么好心的,给自己一个这么大的好处。 龙家的一个人情,代表着什么意义,厂公比任何人都清楚。 隐世家族并不归属皇族管理,和沈欢与国主之间一样,是相互制约的一种契约关系。 所以说,皇族也不一定有能力,邀请到龙家出手,但拥有一个这样的人情就不一样了。 龙家的实力,之前已经说过,就不必再多提了,一个要求可以换来的好处,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比如,请龙家那位大长老出手一次。 厂公虽然厉害,但有些事情也不是一个人能解决的,但加上大长老就不同了,他们两个强强联手,威力或许能够超越阎罗王也不一定。 厂公面带迟疑的看了一眼沈欢,然后说道:“沈公爷,可否给我一个面子?”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使用的是试探的口气,因为没有提前交流,他也没办法确定沈欢究竟在想什么。 “那好,我就给公公您一个面子,暂时不杀他、” 厂公一听这话,心里更疑惑了,难道沈欢真的是想给自己一个好处?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就连国主想从他手里套出点好处,至少也得付出同等的代价,自己怎么可能会从他那里套到便宜,阴谋!一定是阴谋! 这也不能怪人家厂公多想,毕竟长久的接触下来,沈欢给人家的印象,就是这样,虽然算不上是阴险狡诈,但绝对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想要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就必须要付出什么,这还是仅限于与国主的交易。 龙家的一个人情,这样天大的好处,谁知道自己要付出多么大的代价。 厂公本身是想拒绝的,可是话已经说出来了,他就算是想反悔也没有办法,只能呆立在原地,静观其变。 “多谢沈盟主,多谢六长老,多谢御前总管!” “别着急着谢,我只是说,暂时不杀你而已!”沈欢目光忽然变得冰冷起来,“龙长老,身为六大家族的代表,我希望你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龙武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看着六大家族的代表问道:“联盟上的签名,你们是用哪只手签的?” 六大家族的代表人全都是一脸疑惑,想不通其中的关键,但刚刚的事情不敢有任何迟疑,让他们连忙举起了自己的右手。 因为没有左撇子的存在,他们的动作出奇的一致。 “嗖——” “啊——” 随着一声惨叫,那个自以为很聪明的蠢货,直接被龙武砍下了手臂。 不等其他人回过神来,龙武就又砍下了其余几人的手臂。 一时间六条手臂在空中乱舞,以血液为陪衬,构成了一副美丽的花卷。 当手臂跌落在地上时,龙武也收起了长剑,拱手对沈欢问道:“沈盟主,这样的结果,您可还满意?” 第824章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这就是沈欢想要的,或者说,沈欢从一开始想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 如果真的是为了杀人,他根本就没必要拖延到现在,只需要给大帝下一个命令,就可以在瞬间解决这几个家主。 龙武正是因为清楚这一点,所以才选择了这样做……断臂保命! 沈欢看向龙武的眼神中,闪过一丝赞赏,可以这么说,六大家族的代表如果能活下来,靠得就全都是龙武他一个人。 见沈欢不说话,龙武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现在就让他们到坟前,叩头认错,若是这样沈盟主还不满意,我就再断一臂!” 这同样是心理上的博弈,龙武算准了沈欢的目的不是取这些人的性命,不然根本不可能一次次的放过这些人。 当然,只是他想的,而不是沈欢的真正心理活动。 若是输了也没事儿,反正断的又不是他的胳膊。 “那就断吧!” 龙武先是一愣,但也没有任何迟疑,抓起长剑,便准备砍了六人的左臂。 “龙长老果然是言而有信之人。”沈欢开口阻止了龙武的动作,而且这句话说的也很有水平,讲明了是试探一下龙武,暗地里也给了自己一个台阶下。 “不过。”沈欢话锋一转,说道:“这是您的态度,不知道这六位家族代表是什么意思。” 龙武开口道:“他们的想法和我一样。” “不,我需要听他们亲口说出心中的想法。” 沈欢都说到这样的地步了,龙武只能朝着六大家族的代表看去。 六大家族的代表,此时已经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现在的他们,为了保命,为了那些未来的希望,已经完全放下了尊严。 准确来说,身为弱势加理亏的一方,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有拥有尊严的资格。 “我们心中的想法和六长老一样,这次理亏的确实是我们,若我们的身死能够得到您的原谅,我们也不会有任何异议。” 壮士断腕,为了活命他们可以断掉一条手臂,他们自然也可以为了保住家族和希望,而付出自己的生命。 他们现在已经分清楚了轻重,无论是双方的地位,还是事态的严重性。 “既然你们已经有了这样的觉悟,我就不再言语。”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之前说过,自己是一名中医,你们应该还有印象,我也不是什么小肚鸡肠之人,而且你们去跪拜时,也不能让鲜血横流侮辱了这片土壤。” “沈盟主的意思是……” “我现在就帮他们治好伤势。”沈欢说着,拿出银针,使用蜻蜓点水,快速将六大家主的伤口止血,同时斩断了这一片的痛觉神经。 做完这一切以后,沈欢有拿出了六颗生肉续骨丸递到了六人的手中。 “这是……一命丹?!” “盟主不可,一命丹多一命,这么珍贵的丹药,为什么要送给他们。” “盟主,即便以德报怨,也没有必要做到这个地步啊!” 沈欢挥了挥手,“他们已经知道了自己的错,甚至宁愿付出自己的性命,只要我知道他们的对于这件事儿的认错态度就够了。” “各位,把丹药服下吧,这是一命丹,可以瞬间治愈不致命的伤势。” 六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神色之间有些迟疑,谁知道这丹药是不是真的像沈欢说的那样,如果不是治疗伤势的丹药,而是慢性毒药的话,这就等于变相性的被沈欢控制住了。 “怎么,各位是怕我这丹药有问题?”沈欢笑了笑,“各位表现出了诚意,我也自然会表现出自己的诚意,若是不相信,你们可以随机抽出一人,让我服下丹药,不过有一点要实现说明,那就是这丹药你们每人只有一颗,让我尝试的那位,也就等于没了丹药。” 六人还是不说话,你有毒药,自然也就有解药,如果是慢性的控制类毒药,当场服用,根本不会有任何状况,只要事后服用下解药就好。 但是众人转念又是一想,如果沈欢真想控制他们,大可不用麻烦,连家族都可以灭掉,有何必用毒药这种卑劣的小手段来解决事情。 “不敢!” 六人表完态以后,分别吧丹药服用了下去。 几乎只用了两三分钟,伤口便已经完全复原,还生出了新皮。 “多谢沈盟主赐药。”六人单膝跪地,因为只剩下一只手,他们只能装模作样的拱了拱手。 沈欢客气了两句,然后又忽然冷起面容,“现在该你们下跪给那些死去的弟子们道歉了!” 六人在道修成员的带领下,朝着坟墓走去。 龙武的面色有些迟疑,但也没说什么,临走前看了一眼地上的手臂。 沈欢和李老道等主要人物,则在最后面。 “我明白了。”李老道一惊一乍的,让玄阳子很不受用,他皱着眉头说道:“师弟!” “师兄你别说话,我忽然发现,沈欢这小子可比我们狠多了!” “什么意思?” “你看,龙武的剑术非常之快,这手臂砍掉的时间又没多久,如果用罡气控制着伤口,再用一定的手法,将断臂保存,回去以后还可以再接上去,但是欢子直接让他们的伤口复原,也就是说永远也没有断臂重连的机会了!”李老道表情有些赞赏,但似乎又像是第一次认识沈欢一般,颇为怪异,“还真没想到,你竟然会使用出这样的手段。” 沈欢用火球将那些断臂焚烧成了灰烬,面色迷茫道:“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李老道也没再吭声,但他总有一种感觉,如今的沈欢已经不再是当初的沈欢了。 这一点,从守匾擂比决赛的时候,他就感应到了。 到不能说这是坏事儿,只是他一时间有些不适应,很难将那个济世为怀,心慈手软的沈欢,再和面前这个沈欢联系起来。 六大家主的代表,在下跪致歉后,不少道修流出了泪水,他们之中,有一些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关系几乎和亲兄弟没有区别。 眼含泪水的他们,最终也跪了下来,不过他们不是跪拜自己的生死兄弟,而是沈欢。 “谢谢!” 此时此刻,这些下跪的弟子,全都是真心真意将沈欢当成了盟主,不是因为实力,也不是因为誓言,而是发自内心的认同。 毫不夸张的说,沈欢就算让他们去死,这些人恐怕都不会犹豫一下,而这也正是沈欢想要的结果……之一。 第825章道盟最需要的是时间 道德殿内…… “沈盟主,如今我们已经做到了我们应做的事情,您是不是也应该把那些弟子还给我们了?” “没错,如今大家已经化干戈为玉帛,我们也表现出了自己的诚意,我们已经损失了高手,若是连这些精英弟子都失去了,那六大家在古武界,就真的再也没有崛起的希望了。” 六大家的代表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原本笑呵呵的沈欢,却忽然间皱起眉头,“你们想让我放了那些弟子?” “是、是的。” 众人有些意外,这不是原本说好的事情吗。 “这些话,你们之前可没有跟我说过,我以为你们只是来道歉的。”沈欢说这话一点都不觉得害臊。 因为在他的计划中,六大家肯定会过来想办法赎人,当然,就算六大家族不来人也没事儿,他会亲自过去一趟。 所以,沈欢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这么轻易的让六大家赎回那些弟子。 你说之前不是已经断臂叩头了吗? 不不不,那只是前菜,真正的硬菜现在才要上。 六大家族有些懵逼了,原来弄了半天,人家就根本没弄清楚自己是来干嘛的。 以现在这个情况,他们已经不敢再随意揣测沈欢这边的心思,准确的说,他们揣测了也没用。 “可是——” “我们——” “您怎么能——” 六大家族的代表别说和沈欢交谈了,连说话都不利索了,付出了一条手臂,以及尊严为代价,到了人家嘴里,竟然、竟然只是道歉,和赎人没有半毛钱关系。 沈欢拉松着眼,“你们那些弟子,是杀我道盟弟子的主要凶手,你们这些主使人况且要自断一臂,他们这些亲自动手的,自然要付出生命才可以。” “不要,千万不要!” “那些弟子对我们来说很重要,沈盟主,算我们求求你了!” “沈盟主,我们已经损失太多高手了,若是连这些精英弟子也没了,那我们、那我们——” 沈欢有些不耐烦的挥了挥手,“杀人者偿命,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几位家主,留下来是为了让我放掉那些凶手,那么现在就请回吧,我不希望因为这件事情,毁掉我们刚刚建立,且为数不多的感情。” “可是——” “别说了。”沈欢大手一挥,就准备说出送客二字。 “沈盟主且慢。”这个时候和事老龙武再次开了口。 “怎么,龙长老是我的说法有意见,还是觉得我的安排有哪些不妥当?” “在下没有这个意思,只是希望您给个薄面,放了那些弟子,就如世俗间说的那般,未来是属于年轻人的,如今六大家族的高手死伤众多,若这些弟子再死了,难免会陷入前无强者,后继无人的场面。” 沈欢耸了耸肩,无所谓道:“这和我没有关系,不是吗?” “沈盟主,我们已经——” 不等那位家主把话说完,龙武便将其打断,同时示意六大家族的代表冷静,然后拱手说道:“不知道沈盟主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会放人?” 身为和事老,最重要的就是说服力以及威望。 以龙家在隐世家族的地位,龙武肯定是很有威望,但这里是道修的总盟道德殿,圈外的龙家肯定不会有威望一说。 剩下的,就只有说服力了。 说服力包含了很多东西,一个是语言技巧,这一方面日漫中的一位身份为太子的主角,就表现的很吐出,堪称是掌握了秘技舌灿金莲的嘴炮界高手。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观察力,观察双方所需要的是什么。 在龙武看来,沈欢很明显是在装傻,虽然众人表面上是在谈道歉的事情,但也表露出了想赎回弟子的这个主要目的。 看出来装傻不算什么,因为很多时候人们看到的都是表象,真正有观察力的,是可以从这个表象中看出对方的真实目的。 而龙武所说的话,正是沈欢所需要的。 “一命换一命,手上沾染了道盟子弟的人,我一个都不会放。” 你们道盟死的弟子上百,而这些弟子也都是抱着杀人的目的过来的,要真按照这个条件来算,能被赎回的弟子,根本就是屈指可数,甚至是一个都赎不回来。 “沈盟主,明人不说暗话,有些事情还是说开了比较好。” 龙武这话是在说——他们已经得到了相应的惩罚,你差不多就算了。 “我没有说暗话,你们的弟子是家族的未来,我们那些死去的弟子,也是道盟的未来。” 沈欢这也是话中有话——那只是家主主使人的惩罚,和那些弟子们没关系。 “不如这样如何……” 龙武算是看出来了,沈欢这个人年纪虽然不大,但却很讲究,他要的是六大家族主动开条件,而不是他开条件,估计是不想落人口舌。 “刚刚这位家主曾经开出,以每年的一半利益,作为贡品献给我们龙家,现在咱们将目标换一下,让六大家族每年奉献一半的利益给您当做贡品,以此来换取您的原谅,你看如何?” 不等沈欢回答,龙武便继续说道:“如今道盟刚刚成立,正是缺少资金运转的时候,有了这一份贡品,我想道盟的发展速度会快上不少。” 和聪明人谈话最痛快的地方在于,不需要你说太多,他就可以明白你最需要的是什么。 当然,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会缺少很多的乐趣。 沈欢没有回答龙武的话,而是反问道:“不知道龙长老身为龙家的代表,是否也可以代表整个古武界。” “原本不可以,但若加上这六个家族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 “那好,除了每年贡献一半的利益外,我们还需要签订一个互不相犯的和平条约,内容很简单,就是在三十年内,无论因何缘故,隐世家族都不得招惹我们道修。”沈欢看着六人问道:“有问题吗?” “没有……但这种事情,是不是应该找个见证人来——” “公公是皇族中人,让他来当见证人,你们应该不会有意见吧?” “没有意见。” 厂公总算是明白,沈欢让自己过来是为什么了,很简单,就是用官方的名头,来镇压这群武者。 李老道则是对沈欢投递了一个钦佩的眼神,道盟刚刚成立,是需要资金和资源运转,不过道盟最需要的是……时间! 第826章飞仙心劫 最后在厂公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和平契约,以及贡品契约两个条约。 沈欢说到做到,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放人。 “那我们就告辞了。”龙武朝着沈欢拱了拱手就准备离开。 沈欢也没拦着,现在他的目的都已经达到,这些人继续留下来,也没什么作用。 “我等誓死追随盟主!” 经历过这几天的事情以后,沈欢盟主的地位几乎无可动摇,或者说从一开始就是无可动摇,不过之前是因为实力,现在却是因其品德。 以德服人,四个简单的字,却没有多少人能够做到。 不过这也是个技术活,因为在没实力的情况下,想要单凭道德让人信服是很困难的。 沈欢虽然使用了一些小手段,但说到底还是为了道盟发展。 等到众人离开以后,李老道对着沈欢竖起了大拇指,“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觉得,我应该换个眼镜了,你小子变化的,让道爷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随着经历和环境不同,人总是会变的。” “我发现你小子说话怎么越来越文艺了?”李老道没好气的说道:“哪个人要是性情大变,那一定是经历了什么大事儿,可这阵子咱们都在一块,这逻辑上讲不通啊,还是说……你小子从一开始就是这种性格。” 姜还是老的辣,沈欢虽然被看穿了心思,但脸上却很淡定,“大事儿倒是没有经历,只是苏璃说过,达到飞仙境以后,主要修炼的元神魂魄,虽然刀剑术法已经伤不得自身,但却会出现心劫。” 所谓心劫,就是从出生开始至今,心中留下的一些遗憾,或者是想做却没能做到的事情。 当达到飞仙境之后,这些心结就会成为心魔一般的存在,对道修的灵魂造成一次又一次的冲击。 所以,一般能够达到飞仙境的道修,要么是杀戮果断、要么是心平气和、要么是宽容大度。 要是按照沈欢以前的标准,当他成为飞仙境强者的那天,估计天雷还没劈下来,就先被心劫给折磨至死了。 其实说白了,就是达到问心无愧的境界,这也是为什么沈欢变得越来越果断的原因。 面对仇人,他不会再因为道德观念,而选择留手,而是直接一刀砍了,避免因为一时的手软,造成更多人受到伤害。 “这倒也说得通。”李老道虽然没有那个境界,但当初在走“歪门邪道”的时候,也看过不少古籍,知道心劫是个怎么回事儿。 “不过你想的也太多了,就咱们道修界现在的情况,别说飞仙境,就算是逐日境都能和妄想挂上钩。” “我不觉得自己想多了,飞仙境……我迟早会达到。” 沈欢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异常的坚定。 境界越高,就越明白实力的重要性,不做就是不做,做了就做最好的,而且有些事情,也只有超强的实力才能够解决。 若苏璃推断的没错,想要弄清楚妙诗身上的状况,达到飞仙境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玄阳子前辈,这次您受苦了。” “这是贫道应有的责任,谈不上辛苦不辛苦。”玄阳子倒不是在客气,他就是这么一个死板的人,答应了别人就一定要做到。 “哼,那是道爷我不在,道爷我在的话——” “你这兔崽子就别马后炮了,你现在已经是李家的家主了。” 李老道听到这话先是一愣,似乎是想说什么,但最后千言万语都化成了一句叹息。 当初的谈话,是和李老夫人单独在佛堂中进行的,所以没人知道他们两个到底聊了一些什么,就和李老道第一次离家加入太乙金光门一样。 “玄阳子前辈,当初答应担任盟主的时候,我已经说过了,世俗中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估计我再过一会儿就得回燕京,剩下的事儿就多劳烦您了。”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现在隐世家族和我们签订了和平条约,我想短时间内,道盟应该都会处于一种安定的发展状态。” 凌驾于普通人之上的,就只有武者和道修,现在没了武者的干涉,道盟应该会取得不错的发展环境。 虽然只是挂名的盟主,但沈欢毕竟是道修中的一份子,也想看着道修一步步成长起来,就算没办法做到王者归来,至少也不会是那个任人欺凌的角色。 沈欢倒不是故意不想留在道盟,说实话,待在道盟可比在世俗舒服多了,几乎完全就是皇者待遇,但有些事儿总要解决。 他选择马上回燕京,一是因为怕林老爷子担心,毕竟林妙诗并没有出过几次远门,二是想回一趟长乐村,看看牛小贝高考完的情况。 李老道有些不大乐意,似乎在他心里,道修的生活更适合他,毕竟整天道爷道爷的习惯了,这突然间回了世俗当起了家主,反而有些不适应了。 不过这世上有很多事儿,都不是愿不愿意,而是不得不。 沈欢之所以没有直接回去,是因为他想把刚才没做完的事儿,做完以后再离开。 别说精虫上脑,这是人之本性。 “你怎么又把衣服穿上了。”沈欢有些无语的说道。 林妙诗白了他一眼,“我又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难道一直光着身子不成?” 翻白眼,说实话,这表情和美字沾不上任何关系,但是却给沈欢带来了很大的冲击。 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林妙诗露出这样小女儿姿态的表情,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不管别人怎么看,反正沈欢个人觉得美极了,不是一般的美。 也正是因为这一个白眼,让沈欢没了做那种事情的心思,而是给了林妙诗一个狠狠的拥抱。 有些时候,人们要的东西其实很简单,不过也只是有些时候。 刚刚沈欢真的只是想给一个拥抱而已,但是抱着抱着又觉得亲一口吧,亲着亲着又觉得摸两下吧,摸着摸着就——还是办正事儿做了吧! 不过沈欢还真是第一次,在这么大的床上做这种神圣的事情,必须要好好珍惜! 第827章奉盟主之命诛杀尔等! “这次多谢六长老了。”在回去的路上,一名家主开口向龙武表示感谢,其余人也纷纷附和,但是龙武的表情却并不怎么好看。 “在进去之前,我已经说过,你们进去以后,最好不要乱说话,可你们是怎么做的?”龙武冷声道:“我现在很怀疑,你们几个人是怎么从前辈手中,取得家主之位的。” 六大家族的代表,沉默着不一言不发。 事到如今,他们也想明白了事情的关键,如果他们把事情全都交给龙武来处理,最后也不会落得现在这种下场。 不仅自己断了条手臂,还连累龙家欠了皇族一个人情,更重要的是……以龙武的观察力,应该一早就看穿了他们的小心思。 利用龙家……身为隐世家族的龙头,龙家什么时候被人利用过?要不是看在六大家族是隐世家族的一员,龙武才不会浪费这么多的力气! “六长老,我们知道错了,还请不要见怪。” “我不会再见怪,只会劝你们好自为之,另外你们的契约是在厂公面前签订的,最好老老实实的遵守。” 西门家的家主皱了下眉头,“六长老的意思是……莫不成那个沈欢,还会对我们六大家族出手?” 龙武摇了摇头,“不会,道盟刚刚成立,他们需要的是时间和资源,在没有完全成长起来以前,他们是绝对不会主动惹是生非。” “那您的是意思是?” “我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让你们收起那些小心思,不要再想着去招惹道盟!”龙武有句话藏在心里没说。 厂公的实力他是知道的,并且可以直观的感受到,起初他以为是厂公杀了那些天阶强者,但转念一想,以厂公的实力,以一敌三自然没有问题,可是要在以一敌三的情况下,还将对方三人斩杀,那就有些玄乎了。 在看到大帝和阎罗王以后,他就立马改变了观点。 两个老者身上,并没有传出多么强大的波动,但却无时无刻给人一种,对方若是想要杀死自己,只用一根手指头就够了的感觉。 这样的感觉,他只在大长老身上见到过,准确来说,对方两人给自己的感觉,比大长老还要强。 总之,他现在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回去以后立马汇报情况,然后把隐世家族和道盟之间的条约,通知整个古武界,以免惹出更大的麻烦。 “这点我们都知道,但是我觉得,任由道修界这么崛起,到时候会不会对我们隐世家族造成影响。” “武者和道修之间没有任何关系,能有什么影响?再说,就算有了影响,是我们能改变的吗?”龙武深吸了口气,“看来大长老说的没错,道修总会有苏醒的一天,只不过一直时机未到罢了,现在看来,时机已经到了。” 现在隐世家族的人,都未曾经历过道修全盛时期的实力,所以他们永远不会知道,道修是一种多么恐怖的存在。 毫不夸张的说,以前的道修和武者,和现在一般无二,只不过要颠倒过来。 六大家族的代表没敢再说话,以前不说,但今天他们确实从沈欢那里感受到了压力。 “啊——” 就在这时,一声惨叫忽然响起。 “怎么回事儿?” “不知道,有个弟子忽然倒下去了,刚才的惨叫就是他——啊!”一个弟子正准备解释,可是话还没有说完,就倒在了地上。 “是谁!出来!不要装神弄鬼!”张家主觉得,这一定是有人躲在暗处,使用暗器伤人,目前也只有这样一个解释了。 “啊!” 可回应他的,是另一个弟子的惨叫。 穆家主皱着眉头,“敌袭,全体人员进入戒备状态!” 弟子们的反应也很快,虽然没有配合过,但也在最迅速的情况下结成了阵型,在组合的过程中,又有几名弟子死亡。 “该死,这么高超的暗器手法,难道是那个传说中的家族?” 隐世家族并不是全都互有来往,其中隐居在蜀川深山中的唐家,就是最有名的孤僻家族,除了本族的人,一概不和外族接触,可以说永远沉浸在一种与世隔绝的状态。 唐门虽然鲜有在公众场合露面的机会,但是江湖中却依旧流传着不少唐门的传说。 和武侠小说中记载的一样,唐门用毒的手段和暗器手段,堪称天下一绝,正面比斗可能不会很厉害,但只要是被唐门盯上的猎物,几乎没有任何存活的可能。 按照唐恨天的说法,唐门是毒宗的一个分支,用毒手段在隐世家族中虽然厉害,但和毒宗远远不是一个档次。 但这边并不代表,唐门的实力,就一定要比毒宗差,以其暗器手法,若是和毒宗真的发生冲突,谁胜谁负还真说不准。 所以在六大家族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觉得中了唐门的埋伏,也只有唐门掌握着杀人于无形的实力。 可是很快,这些人就发现自己错了,并且错的很离谱。 由于众人处于防守的状态,对方如果是用暗器偷袭,最先死的,肯定是外围的弟子,但接下来最先身死的却是里面的人,最为诡异的是,这些人身上没有任何伤口,并且死的时候表情都极为惊恐,好像是受到了巨大的折磨,亦或是遇到了今生最恐怖的事情。 “该死,到底是什么人!” “六长老,你见多识广,有没有看出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龙武摇了摇头,这种暗杀手段他从未见过。 有人忍不住推测道:“既然连六长老都不知道,那肯定不是武者动的手……你们说,会不会是沈欢根本就没打算放过我们?” “不应该啊,根据六长老的说法,他们要的其实只是资源和时间而已,若我们死了,谁会去施行我们签订的两个条约?” 龙武点了点头,“我也觉得不是道盟人动的手,第一他们没有必要,第二要真是想要杀我们,何必等到现在动——” 他的话还没说完,一群影子便忽然从四周出现,为首的人影,声音冰冷道:“奉盟主之命,诛杀尔等!” 其余影子异口同声道:“犯道盟者,杀无赦!” 第828章这就是得罪道盟的下场 “你们是道盟的人?!” 六大家族的成员似乎明白了什么。 “你们已经和我们签订了和平条约,为什么还要做这种事情,难道你们一点信用都不讲吗?别忘了,当初签订条约的时候,厂公也在场,你们若是违约——” 众人人影动也不动,又有数名弟子倒在了地上。 无论是六大家族的代表,还是龙武都没有看出对方是使用了什么手段。 “我们拼了!”西门家主大喝一声,单手持剑朝着四周的人影冲去,可还没走几步,便弃剑捂住了脑袋,发出一阵阵的惨叫,在地上来回滚打,“啊——啊——啊——” 西门家主的表情痛苦无比,但是人影却没有丝毫出手的迹象。 “快去把西门家主救回来!”龙武发号施令,穆家主没有丝毫犹豫,连忙冲上前,准备把沉浸在痛苦当中的西门家主给拉回来,可是还没走一半的路程,他也和西门家主一样,倒在地上惨叫。 至于其他弟子们,则是转瞬即死,惨叫还未完全发出,便已经倒地不起。 对方一定是使用了某种看不到的攻击手段,不过这种手段,也并非无敌,会因为实力的强弱,而导致死亡时间的变化。 想到这儿,龙武暗自运转真气,擒贼先擒王,他准备趁其不备用龙家的游龙步进行偷袭。 “去救人!” “可是六长老,对方、对方简直就和鬼魅一般,西门家主和穆家主的下场你也看到了,我们再上去,结果也和现在一般无二,所以——” “救人!”龙武眼中几欲喷火,“救人是死,不救人也是死,你自己选吧!” 这群人根本就没搞清楚状况,隐世家族隐世太久了,情商简直低的可怜。 反正都是死,救了! 六大家主的实力,仅次于在场的龙武,可以说是这个队伍中高端实力的代表,但是他们在人影面前,也没有任何的反抗力,只要达到一定距离,就会因为头痛欲裂而生死不如。 不仅如此,在六大家主冲锋的时间,已经有大量的弟子,面带恐惧的倒在了地上。 “龙战八荒!”龙武出手了,因为准备时间得当,速度和力量可以说全都达到了巅峰状态,若这样都没办法击杀对方,那就真的只有等死了。 “嗷——” 一声龙吟响起,一条金色龙头,附在了龙武的手臂上,犹如雷电般迅猛,砸向了人影的脑袋。 “嘭!” 可是真当击到对方的时候,却有一种打在空气上的感觉。 “这是……傀儡?!”看着倒在地上的人影,龙武似乎明白了什么。 “咔啪——咔啪——” 原本被打的散架的人影,重新组装回了原状,“龙家之名果然名不虚传,可惜,你们得罪了道盟,就必须去死!” “呃——”龙武面色一边,眉头紧紧地锁在一起,脸上瞬间布满了黄豆般大小的汗珠。 这种痛苦的感觉,这种恐怖的画面……他们绝对不是道盟人,这、这不是道修的手段。 “啊!!!” 龙武发出一声咆哮,其中夹杂着痛苦,不过更多的是,一种突破痛苦的决然。 “哗啦啦——” 在他挣脱恐惧和痛苦的控制后,对他动手的那个人影,直接散落在了地上。 “有意思,他竟然突破了灵魂枷锁。” “这种事情还是第一次在除了魂修以外身上的人间道呢。” “喂喂喂,我说,你们确定这样做不会暴露身份吗?” “这点不用担心,能听到我们说话的,就只有这个龙家的老头而已,以他的观察力,应该早就看出来我们不是道盟的人了。” “你们果然不是道盟的人,说,你们到底是什么人,竟然敢对我们动手!” “龙家吗?一个古老的家族,论起年代,似乎比我们还要久远。” “这正是我们看重的地方呢。” “别废话了,这个老头子的精神力很轻,我一个人释放的枷锁没办法制服他,来帮把手。” “知道了。” “着什么急。” “待会儿下手的时候,记住不要太狠,我们要的结果,只是让他疯掉,而不是杀了他,注意控制力道。” 人影们所说的话,龙武全都听到了,他隐约感觉到了对方的目的,似乎是想让六大家族的覆灭,加上他的疯癫,来换取某些事物。 他们刚开始自称是道盟的人,也就是……他们是想利用我们的事故,让武者和道修之间爆发全面战争吗?! 如果是以前,龙武不会太担心,因为道修和武者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莫说两个体系的碰撞,只要排行榜上的家族,随便出来一个,就可以让道修整个体系崩坏,但今时不同往日。 按照大长老的说法,现在的道修明显已经步入了觉醒期。 再加上那两个深不可测的高手,真若发生冲突,至少也进入两败俱伤的窘境。 原来除了武者和道修以外,还有其他修炼体系吗?这件事必须马上通知家族,并且绝对不能他们的计划得逞! 想到这儿,龙武直接放弃了反击的念头,而是选择逃跑。 做人最重要的是分得清楚轻重,而且……他有一种感觉,就算是自己火力全开也不一定能够击败对方。 这个新体系,很了解武者,但武者却不了解他们,敌明我暗,依靠蛮力取胜的几率为零。 “看来他很有自知之明。” “想要跑吗?可惜,现在已经晚了。” “浪费那么多唾沫星子干嘛,动手!” 和之前不同,这一次人影们摆起了动作,最终念念有词,正在利用游龙步狂奔的龙武,好像是被一种无形的存在,绊住了脚,同时脑袋好像随时都要爆裂一般。 一些自己不想记起,可以储藏起来的记忆,纷纷的爆发出来。 “啊——” 在一片凄惨的叫声之下,七巧流血的龙武,生生被疼昏了过去。 “搞定?” “不,还有几个。” “刚刚我已经搜刮了他们的记忆,那个叫王华勇的人,胆子最小,就把他留下吧。” “动手吧!” 做好决策以后,几个人影开始了疯狂的杀戮,他们的手段一点都不血腥,而且……还很优雅。 临走前,他们异口同声道:“这就是得罪道盟的下场!” 第829章我不是在开玩笑 血月,荒野,一个人影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只有一条手臂的他,紧紧的抓着自己的头发,满脸的泪水,拳头不停地朝着地面打去,即便是露出了森森的白骨,也依旧没有停下去的意思。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噬魂教故意留下王华勇。 “我一定会报仇的,一定会!”王华勇朝着身后道盟的方向看了看,“道盟!沈欢!此仇不报,我王华勇誓不为人!” 就在他准备拖着疲惫的身体离开时,不远处忽然传来了一阵动静,是一个七窍流血的老人。 “六长老,你没事,真是太好了,六长老你快醒醒!六长老!”王华勇疯狂的摇晃着还处于昏迷状态的龙武。 “咳咳——”不知道是不是摇晃起到了作用,龙武忽然咳嗽了将卡在喉咙的血痰给咳了出来,然后慢慢的睁开眼睛,从地上坐了起来。 “太好了,六长老你没事……咱们一起回去,把这次的事情,告诉龙家的前辈们,他们一定可以给我们讨回公道。” 听到这话,原本双眼无神的龙武,双眼之中忽然闪过一阵亮光,“不可以!不可以!不可以!不可以!” 那双布满恐惧的眼神,看上去十分惊悚,随着开口次数的增多,他的表情也越发的狰狞起来。 “六长老你冷静点,事情已经过去了,六长老!” 在王华勇的摇晃和大喝下,龙武逐渐冷静了下来,“过……去了?” “是的,已经过去了。” “我……我的……我的肚子……” “您的肚子受伤了吗?!”王华勇一脸担忧的说道,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最需要的就是队友,别说对方是龙武,就算只是一个身份低微的弟子,他也会显得特别关心。 他朝着龙武的腹部看了一下,并没有受伤,这才大松了口气,“六长老,您的肚子没事儿。” “我的肚子……我的肚子……我的肚子……我的肚子好饿!” “肚、肚子饿?!” “我的肚子好饿!好饿!好饿!”龙武像是一个小孩子一般,在地上不停地踢腿滚打。 这时候王华勇才意识到——“六长老他……他疯了?!” …… 沈欢众人返回天组在燕京的总部基地后,就打算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这次多谢您了。”沈欢对着那位传送阵宗师深深鞠了一躬,这一次要不是因为对方的参与,绝对不可能那么快就布置好传送阵,以当时道盟的遭遇,如果在晚一步,恐怕就要被灭门了。 那位传送阵宗师,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不用,这些都是我分内的事情,倒是这位先生,有时间咱们一定要多交流交流传送阵上面的知识。” 李老道大手一挥,“放心,这些都是小问题。” “总之这次真是谢谢您了。” “不用不用。” 这边正说着,厂公开口道:“沈公爷,老奴跟您离开了这么久,主子一定很着急,所以老奴就——” “等一下。” “沈公爷还有事儿?”厂公心中生出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沈欢面带微笑,看起来很阳光,不过在厂公看来,这微笑之中充满了诡异。 “还有一点小事儿,我们单独聊聊吧。” “这里都是自己人,就在这里聊吧。” 沈欢没说话,只是依旧笑着看着他。 该死,这简直就是恶魔的微笑! 无奈之下,厂公只好答应沈欢,到别的地方聊聊。 “不知道公爷单独找我聊,有什么事儿。” “龙家的一个人情,这即便对皇族来说,也有着很大的诱惑性吧。” 厂公似乎猜出沈欢想要说什么,“是的。” “这份人情,是我让给你的,对吧。” “是的。” “那是不是说,国主也欠了我一个人情。” 原来弄了这么久,在这儿等着我呢。 “比起阅历,我远远不如您,一人侍奉三代国主,什么大风大浪没有经历过。”沈欢伸了个懒腰,“准确来说,我依旧是在做交易,你们皇族需要更多可控的力量,而我需要官方的支持,都是双方所需的事物,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几乎用同等的态度来对待。” “不过要是考虑其他来说的话……龙家的人情,似乎更大一些。” 厂公苦笑了两声,“但这事儿不是老奴能够决定,老奴回去问过主子再给您答复,您看成吗?” “公公,您不用在我面前装傻,一人侍奉三代国主,就算国主叫您一身爷爷也不过分——” “公爷,您可千万不要这么说。” “不想让我说,就答应咯,龙家的人情,换皇族的人情。” “这个……”厂公面带迟疑,但最终还是说道:“好吧,我答应了。” “合作愉快。” 厂公无奈的笑了笑,与沈欢握手道:“合作愉快……” 说实话,根据这几次的经验来看,与沈欢合作,从来就没有愉快过。 两人回去以后,李老道和那位阵法宗师聊得正欢,见他俩过来,问道:“你们两个到底去聊啥了,神神秘秘的。” “只是聊一些私事儿而已。” “现在应该没什么事儿了吧?我刚刚收到短信,组织有任务要交给——”阵法宗师的话还没有说完,不远处就传来一个声音,“诸葛老师,原来你在这儿啊,害我等了半天。” 沈欢一听这声音,二话没说,拉着林妙诗就准备离开,可不等他转身,那声音笑呵呵的说道:“欢子,你也在这儿,真是太好了……” 夏天指着沈欢和林妙诗十指紧扣的双手,“你该不会又想跑吧?” “没有,我只是找一下安全感,你找我有什么事儿?” “是这样的……还是我上次说的那件事情,不过这事儿又有了新的动态,所以我要请诸葛老师过去一趟,本来我打算找到诸葛老师以后再通知你的,没想到你们俩在一块呢。” 夏天说着说着,表情变得异常严肃,“事态很严重,这一次你必须跟我过去……” 末了,还添了一句,“我不是在开玩笑!” 第830章她一个人回去,我不放心 “妙诗还在这儿,我把她送回去以后再过来吧。”沈欢也补充道:“我肯定会过来,不来是孙子。” “孙——我的意思是说,情况非常紧急,一分钟也耽搁不了了。”夏天朝林妙诗看了一眼,“林小姐又不是小孩子了,你让他一个人回去不就可以了?” “让她一个人回去我不放心。” “那我派个士兵送她回去。” “这样我更不放心。” 夏天有些不解道:“不是,你说让她一个人不放心,现在我派专人送回去,你也不放心,难道要我派一个团的人过去,你才放心?” 沈欢面色有些难看了,“你在找茬吧?” “怎么是我在找茬了?” “听说过兵哥哥吗?” “听说过,咋了?” 沈欢一本正经道:“一个兵哥哥已经够可怕了,你还打算给我整一个团的过来,你说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是……我说你也太没自信了吧?还有,你这话里的意思,似乎透露着一股对另一半的不信任啊,这块是两性感情中的大忌,别说兄弟我没有提醒你。”这话说到后面,夏天几乎是贴在沈欢耳朵边说的,“这次的事态真的很严重,你也别给我找借口了。” 沈欢还是一脸正经样,“我怎么就找借口了?对了,我对妙诗做过承诺,以后不管做什么事儿都带着她。” “上厕所也一样?” “嗯,因为其他人的事情,我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和妙诗独处了,也不怕你伤心,在我心里,妙诗的事情是最重要的,这一点甚至在复兴中医之上。” 夏天的表情有些小纠结,“话是这么说没错,另一半当然重要,只是你有没有想过,你只有一个,当你忙手边的事情,就没办法照顾到她,当你照顾她的时候,就没办法做好手边的事儿,因为一心两用,很容易出现,双方都无法顾及的结果。” 沈欢异常认真道:“这种情况不会出现,因为我的心里只有妙诗。” “哥哥,现在不是撒狗粮的时候!我之前给你说过事态的严重程度,不然我也不会把楚歌的事情先放下。” “我拿妙诗说话,你拿楚歌举例,我觉得是时候好好怀疑一下你的性取向了。”沈欢说这话的时候,拉着林妙诗后退了一步。 “现在说这些废话有意思么!” “好了,你跟他过去吧,我一个人回去就可以,没人能够伤害到我。” 最后还是林妙诗一锤子定音,夏天笑着说道:“还是林小姐善解人意,至于沈欢就……呵呵,那就多谢您了。” “走吧,还愣着干嘛,林小姐都吐口了,你还想找什么借口不成?” 沈欢没有理会夏天,紧紧的拉了一下林妙诗的手,“那你路上自己小心,我很快就回去。” “想那么多干嘛,这里是燕京又不是别的地方,再说林小姐本身就是道修,现在又是大白天,一定不会有事儿的。” 沈欢没说话,每个人、每对情侣都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夏天怎么想是夏天的事儿。 有一件事情,除了苏璃谁也不知道,那就是自从从林三口中听到那些话以后,他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而且全部都和林妙诗有关系。 “我走了。” “路上小心。” “嗯。” 做完简单的交流以后,沈欢便跟着夏天还有哪位诸葛宗师,一起坐上了专车。 镇灵诛邪阵,由天尊,也就是夏天的前世,联合数位道修界阵法宗师联合打造,一是为了保持天都燕京的安宁,二是为了预防某些突发事件。 可以这么说,龙脉关乎到一国之运,镇灵诛邪阵则关乎到一城之运。 燕京身为华夏的天都,若是这里出了乱世,基本上就等于整个华夏都乱了。 燕京的占地面积多大一万七千平方千米,镇灵诛邪阵的大小可想而知,这样巨大的阵法自然不可能只有一个阵眼。 镇灵诛邪阵并不是一个独立的阵法,它是由多个小阵法组成超级阵法,想要破坏掉这个阵法,就必须将那些个小阵法的阵眼毁掉。 没被毁掉一个小阵法,镇灵诛邪阵的威力就会减少一分。 说是说小阵法,但实际上以单独阵法来看,小阵法完全可以看做是一个中型阵法。 这些个小阵法一共有九处,分别坐落在东、西、南、北、东南、西南、西北、东北,以及处于正中的一环主市区。 目前被破坏掉的,分别是西北、东南以及南方三个小阵法。 由于失去了三个小阵法的支撑,镇灵诛邪阵的压制力量,已经从追星境变为了奔月境,已经达到了道修界目前最高的修为界限。 莫说以前飞天遁地的奔月境道修,就算是现在的奔月境道修,在没有超强火力的支援下,一个人也可以轻易的灭掉一个连的军队力量。 “你们天组不是已经研究出来克制道修的猎神枪了吗?” 夏天无奈的苦笑道:“研究是研究出来了,但是还没办法大量的配制,而初始形态的猎神枪,也就是手枪制式的猎神枪,威力仅限于追星境界,是没办法对付奔月境修者的。” “对了,有件事儿忘了给你说。”沈欢忽然打断了夏天的话。 “什么事儿?” “和噬魂教有关,这一次我去道盟是因为……” 夏天听完后,眼神有些震惊,良久后,才开口说道:“谢谢。” 说句老实话,夏天一直以为沈欢没有对自己的事儿没有上心,但没想到事实并不这样。 对方只是表面上没有上心,实际上却很在意。 “但是你怎么肯定,噬魂教的人,会去带走瑶仙剑派的那个女弟子?” “很简单,根据你我的判断,对方是想让道修来燕京当炮灰,破坏镇灵诛邪阵也是为了让道修更好的发挥实力,从此对皇族的整体实力做出一个推断,但是我却阻止了统一道修的计划,没了道修,也就没办法进行计划。”沈欢顿了一下,问道:“如果我没有猜测错误的话,最近镇灵诛邪阵应该没有受到破坏吧?” “没有。” “将实力上限提升到奔月境,对于现在的道修来说已经足够了,也就是说我们的猜测是正确的。” “我知道,继续刚才的话题,你还没说对方为什么肯定会邀请冰灵加入噬魂教呢。” “很简单,我坏了他们的大事儿,一定会对我有仇视之心,因为某些缘故,他们必须躲在暗处,所以肯定会收集一些对我有恨意的人成为成员,这样不用他们亲自露面,也可以给我造成不小的麻烦。”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第831章纯阳之炎与镇魂灯 事实远远没有沈欢说的那么简单,这需要极强的逻辑推理能力,将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线索链接起来,最终得到最接近事实的真相。 当然,沈欢不是侦探,除了逻辑推理能力以外,更多的一种大胆的想象,用网上流行的话来说就是脑洞大开,不过他开的很认真。 “你受苦了。” “这是我应该做的,谁让我摊上你这么一个总爱管闲事儿的朋友呢。” 夏天有些不乐意的说道:“我这不叫管闲事儿,我这叫为国为民好么,用金老先生的话来说,我这种人最适合称为大侠。” “得了吧,你赚的钱都是老百姓们贡献的,你不帮我们做事儿,帮谁做事儿?”沈欢也不再开玩笑,认真说道:“我觉得你们天组应该分散一下精力,好好查一下噬魂教。” “已经在查了,不过就像是你说的,他们很少露面,能让炮灰解决的事情,他们绝对不亲手解决,别说线索,连疑是噬魂教出手案例都没有几件。”夏天显得有些心烦意乱,“事情太多了,连个休息的时间都没有,有些时候,真是向往那些平凡人的生活啊。” “论起装逼,除了后悔创建阿里巴巴的马运和先定一个亿小目标的王建林以外,我就服你。” “不是,我真没装逼。” “好了,车子停下了,是不是到地方了?”沈欢朝着窗外看了一眼,这个地方应该是属于郊外了,看上去是一个村庄。 在身为天都的燕京,想要看到这样带有古味的村庄,已经很难得了。 见沈欢看得出神,夏天开口解释道:“这里是骚客村,是建国那会儿几个近代诗人建立的,算是文化遗产,所以这些人除了修葺以外,都尽量保持这原貌。” 沈欢在意的不是村子的由来,而是那种质朴的风气,和长乐村很像。 其实不管是否真的像,沈欢都会想起长乐,因为他想家了。 “我原本以为,这村子会有一个更大的来头,比如住着一些隐士高人,守护着这里的阵眼。” “镇灵诛邪阵的入口都有禁制,普通人就算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都不一定能够进去,不过你说的守护者家族倒是真的有,不过不在这里,是东阵眼那里。” “咱们废话少说,早点干完我早点回去。”沈欢说着,就朝着村子里面走去,他还是有一些担心林妙诗,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那个噩梦,尽管这个梦是假的,但他仍旧有些放不下。 “你去那边干嘛?” “不是进入阵法吗?” “入口不在村子里。”夏天干笑两声,指了指村口不远处的水井,“入口在这里。” 沈欢有些懵逼,在他看来,那个井口和阵法扯不上任何关系,样式很古朴,一看就知道有很多年头了。 他走动旁边看了一下,是一口枯井,而且很深,看不出哪里有特别的地方,不过有了皇城中那口古井的经历,沈欢选择用天眼看了一下,原来在古井的底部有一个暗格,只要打开那个暗格,就可以见到通道。 通道通往的是一个天然的岩洞,再往后沈欢就看不到了。 “你应该猜不出来怎么进去吧?” 沈欢没有说话,而是纵身一跃跳了进去。 “喂——” 夏天先是一愣,也紧跟着跳了进去,留下那位诸葛宗师苦笑不已。 “咔嚓——” 看到不用自己提示,沈欢就打开了暗道,夏天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服字,“看来义父说的没错,在药王的透视天眼面前,一切掩饰都是虚妄。” 沈欢让了让位置,叫夏天先进去,然后说道:“这就是你说的的禁制?” “这些只是针对普通人的障眼法,禁制是针对道修的。”夏天说着指了指墙上一些被烧剩一半的符箓,“看到这些符箓了吗?它们是用来限制道修的,境界超过筑基境的人,一概进不了。” “这么说,能够进到这里的,就只有看出这里是障眼法,又没有法力的普通人了?” “可以这么说,不过你也知道,当初战乱那会儿,盗墓贼都比较猖狂,我的前世为了防止盗墓贼这一类特殊人群还设置了一些机关,而能够躲过这些机关的,又必须拥有筑基期的实力。” 沈欢皱了下眉头,“用这些相互矛盾的组合,确实可以防止有人来破坏阵眼,但真要这样的话,自己人若是想进来检查阵法,不是就做不到了吗?” “不会,难道你没发现,这些限制仅仅是针对普通人和道修,却没有包含武者,而武者为了自己的逍遥快活,一定不会来破坏阵法,而且武者也不知道,这样就能很好的保护阵法了。” “真不知道你当天尊那会儿的是怎么想的。” “你怪我干嘛,这是我前世想的,又不是我想的。” 两人一边聊着,一边走入了岩洞中,在岩洞中可以很明显看到有着一定规律的阵法图形,还有一些被破坏的痕迹,在正中央有着一个炼化底座的油灯。 “诸葛老师,根据您这几天收集的资料,阵法有复原的希望吗?” 诸葛宗师点了点头,“我可以将针法复原,但是却不一定能让阵法再次生效。” “怎么说?” “因为很多东西,现在都找不到了,先不说其他小物件,单说作为阵眼的镇魂灯,就是已经很难解决的事情。”诸葛宗师解释道:“想要点燃镇魂灯,就需要有纯阳之炎,而号称永不熄灭的纯阳之炎火种,已经因为六十年前的异常意外熄灭了。” “那能不能用其他办法来解决?我的意思是,可不可以用其他东西代替?就算达不到原来的效果也没事儿。” “这个我正在考虑中。”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站在一旁的沈欢完全就像是一个局外人。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夏天总算是想起来沈欢还在自己身边了。 “欢子。” 终于要轮到我上场了吗? “这个阵眼搞定了,咱们可以离开了。” 卧槽尼玛! 第832章天机推衍术与阴阳大衍术 之前说了,沈欢拥有着不同常人的逻辑推理能力。 记住,夏天说的是这个阵眼搞定了,咱们可以离开了,也就是说除了这个阵眼以外还有其他阵眼。 这个线索是之前就有的,所以夏天想要传达的肯定不是这个意思,再转念想想……他的意思其实已经很明显了。 那就是,这个弄完了,咱们接下来去弄其他的吧。 卧槽尼大爷! 要光是这样,沈欢肯定不会在心里面爆粗口,问题是——你把我人带过来了,来回到搞定,一共花了一个多小时,这整整一个多小时,我没有和阵法扯上任何联系! 沈欢最讨厌被欺骗,尤其是被朋友欺骗。 你说的神神道道,但老子真来了,却没有一点用处,你这不是小男孩无聊,瞎捷豹扯蛋么! “你叫我来,就是为了让我站在一旁,静静的看你俩装逼?” 夏天一听这话,总算明白沈欢的脸色为什么难看了,“欢子,你千万别误会,如果不是非你不可,我绝对不会厚着脸皮把你拉过来,在这次镇灵诛邪阵事件中,你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我要的不是空口无凭,既然说我有着重要的作用,那你就说说,我到底有什么作用。” “这个……”夏天的表情显现的有些迟疑起来,“你相信我吗?” “以前我相信你,现在我只相信你妈。”沈欢嘴上这么说,但脸上的气却消了不少,算是原谅夏天了,“你最好把原因告诉我。” “好吧,我跟你实话实说。”夏天深吸了口气,“之前给你说过,我的直觉很灵敏,关于这次镇灵诛邪阵事件,直觉告诉我,能够解决的人只有你。” “你就是因为这样的直觉,所以才非让我打在这里不可?” “不是的。”夏天摇了摇头,“你知道的,自从融合的前世的记忆以后,我脑海中多了很多平时不会的手段,其中就包含预测未来的天机推衍术。” 在道修这行当,一旦和天字扯上关系的技能,来头都不会简单。 夏天此时所说的天机推衍术,是道修麻衣派系的高级推衍之法,单说麻衣普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但要是说起麻衣神相估计就有不少人有印象了,在接地气一点,所谓天机推衍术,就是算卦中的高级技巧。 “以我现在的实力,并不能准确的推断出未来,但是却可以推演出一个事件中的一些关键人物。”夏天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以解决镇灵诛邪阵的办法为线,再以天机推衍术为索,最终得到了两个答案。” “第一个得到的答案是楚歌。” “那你怎么不去找那个混蛋?”因为关系已经非常熟络,沈欢一点也没给远在异国他乡的楚歌留面子。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爱就是互相伤害吧。 “楚歌是个什么样的情况你也不是不知道,回来一趟不容易,本来说这事儿关乎到黎民百姓的时候,他还很热情,但一听和皇族有关,二话没说就挂了我电话,到现在都没能在联系上,根据紫嫣的说法,她已经把我的号码加入黑名单了。” “无奈之下,我只能再次冒着缩减阳寿的风险,再次使用天机推衍术,这一次得到的答案是——” 不等夏天说完,沈欢就摆了摆手,“不用说,这第二个答案肯定是我。” “是的,天机推衍术给我的第二个提示,就是你,加上之前的直觉,所以我很肯定,想要修复或是解决镇灵诛邪阵这个事件,就必须要找帮忙。” “以咱们的交情,帮忙不是不可以,只是你得把我帮什么忙给说清楚啊,不然我跟个电线杆一样站在这里,跟个傻哔似的。” 夏天面带苦笑,“不是我不告诉你应该怎么帮,而是我根本不知道让你帮什么忙。” 之前说过,因为实力问题,夏天的天机推衍术基本上就是个半吊子,虽然能得到关键人物的信息,但也只能得到关键人物的信息。 可以这么说,沈欢这个提示,究竟是好还是坏,他都不清楚,就更别说到底要沈欢帮什么忙了。 躲藏在血玉里的苏璃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天尊是个什么样的存在?道修界至高无上的统领,唯一一个由绝世天骄逆袭成为天道执掌者的存在。 实力?毫不夸张的说,即便是号称已经蜕凡成仙的飞仙境强者,也无法接住天尊一剑。 这样的强大的存在,在投胎转世之后,竟然变成了这幅模样。 若是不是因为那些记忆,苏璃简直都要开始怀疑,夏天这家伙就是一个挂着天尊名号的骗子。 “小欢子,用你的阴阳大衍术推测一下,这样一切就全都能弄明白了。” “阴阳大衍术?!”夏天脸色有些震惊的看着沈欢。 阴阳大衍术和天机推衍术是同等级的算卦衍术,准确来说,后者的级别还要更高一些,但比起性价比和实用性,无疑前者要更胜一筹。 之前沈欢确实施展成功过一次,就是林妙诗被水柔绑走那一次,不过之所以能够使用出来,完全是巧合。 忘了说,所谓阴阳大衍术,就是利用灵气运转窥探天机,将从前此时此地的事情重新在脑中回放,除了这一点,它还可以通过预测来判断自己的一个小动作,或者一个小改变,究竟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甚至是直接预测未来。 “什么阴阳大衍术?”沈欢却是一脸迷糊,当初苏璃并没有给他解释过,那种可以在脑海中回放之前场景的能力就是阴阳大衍术。 “就是上次你没有经历,却能回想起,林妙诗是被什么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被绑走的。” 经这么一提,沈欢仿似想起了什么,“不过我那次只是偶然为之,不知道现在——” “既然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夏天一脸激动的说道:“我总算明白,天机推衍术的第二个答案会是你了!只要你利用阴阳大衍术,得到之前的场景记忆,就可以利用得到的线索,查出真凶,若破坏者真是噬魂教的人,我们甚至可以能够查到对方的总部在哪里!”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你回想一下,当初是怎么施展出来的,现在找找感觉,说不定一会儿就施展出来了。” “好吧……”沈欢深吸了口气,尽量寻找着当初的急切状态,他的表情也越来越认真,而夏天的脸上则是写满了紧张。 “有了!” “你看到了过去?” “不是……” “那你叫什么!” “我有点紧张,不知道可不可以先上个厕所。” 第833章妙诗不是跟你在一块儿吗?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没错,但有些事情确实只是偶然,想要再次出现,就只能渴望奇迹了。 沈欢想尽办法,尽量让自己还原到当时的状态,以他的经验来看,当时之所以能够触发阴阳大衍术这样高端的算卦术法,完全是因为当时紧张和焦急的心理。 毕竟他从来都没有接触过,关于麻衣派系任何一项术法,就连大街上摆摊算卦的他都没接触过几次。 唯一和麻衣产生联系的,还是当年李素娥救郎心切,带着他去找邻村的瞎子神算。 那个瞎子神算不仅仅是在周边村子里出名,在那个四个轱辘都没几个的年代,市区里有不少人开着汽车围在门口,等着他这位大师出手。 这样的人多少有些自傲,李素娥能够得见其面,还是靠着七大姑八大姨这些不知道拐了多少弯子的亲戚推荐。 当时瞎子神算对于沈父的病情,只说了一个字,“等”,说是等死也好,等救星出现也成。 就在沈母准备继续询问详细内容的时候,那瞎子神算忽然指着沈欢,让其离开,不要再踏入他们家一步。 也是那时候,沈欢开始对算卦这个行业有了敌视态度。 在他的心里,有真本事的人,是不需要钱的,那个瞎子不仅眼瞎了,连心也跟着瞎了,漆黑一片只能看到钱。 年幼不懂事儿的他,甚至还编了一首瞎子看相的打油诗来侮辱对方。 时光境迁,沈欢现在想起来,自己年幼那会儿还真挺欠揍的,那瞎子因为年幼放鞭炮炸瞎了眼睛,最后自学成才也不过是为了套一口饭吃而已。 说句老实话,沈欢到现在还真没遇到过在卦象方面的麻衣高手,要不是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他到现在恐怕都还会对麻衣这个派系充满着质疑。 “我觉得,以上就是我么办法再次施展出你们嘴中那个阴阳大衍术的原因。”沈欢一脸无辜道:“我打内心中不相信算卦,所以自然也没办法施展出这个术法。” 夏天听着觉得很有道理,但还没开口,苏璃便破口大骂道:“放你的屁!你之所以施展不出来,是因为你根本就没把这件事儿放在心上,如果是林妙诗遇到了危险,你确定你还施展不出来了吗?” “咳咳——”沈欢尴尬的咳嗽了两声,“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你这明显是想让我下不来台啊。” “小欢子,别说姐姐没有告诉你,天尊创造镇灵诛邪阵的目的,肯定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若是想要抵挡妖物,皇族的龙气就可以做到,根本不需要浪费这么多时间布置阵法,而他一句话也可以让道修望而止步。” “猎神枪结构图、镇灵诛邪阵,这些全都是道劫日发生前不久的事情,天尊一定是预测到了什么才做准备,不然他完全没必要大费周章的准备这些。” 沈欢挠了挠头,“什么秘密?夏天,你是天尊的转世,脑袋瓜子里有没有什么印象?” 夏天摇头苦笑,“怎么说呢,因为只是魂觉一层的关系,我的记忆很有限,若是问当初占据我身体的前世,他或许还能知道些什么,至于我就……” “算了,咱们也别为难欢子了,毕竟他并不是专业的麻衣相士,使不出推衍术也很正常,倒是他使用出来那次才奇怪。”夏天打量着沈欢,手托下巴,“按理说,麻衣和众阁的修炼体系,可以说完全是不同的存在,欢子又没有修炼过相关的口诀,真是奇了怪了。” 别说夏天觉得奇怪,就连沈欢本人也觉得十分奇怪,这几乎是没有任何逻辑的事情,但它就是这么发生了。 “我们也别闲聊,还有两处,咱们这处想不起来,就下一次处,要是真没发生任何事情,也就只能怪是我的天机推衍术出现了问题。” 夏天说这些,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就像是一个十来天没有吃过任何东西的人,你不给他饭吃也就算了,还非得逼着对方拉屎,这简直就是这世上最没有人道的事情。 第二处被破坏的阵眼,也是在郊区,准确来说是郊区内的一片水稻田。 这一次沈欢直接将目的地定位了到了枯井,但是并没有找到。 “阵眼所处的位置基本上都不一样,这一处阵眼是隐藏在那里。”夏天看出了沈欢的疑惑,用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陵园。 陵园建造的并不华丽,基本上就是用围墙给围了起来。 里面更是一塌糊涂,除了坟墓外,周边都种植着庄稼,根据墓碑上的记载,这似乎是一个古代不太出名的名人墓。 坟墓是用石砖堆砌在一个高台上,台子和坟墓本身十分干净。 “入口在后面,跟我来。” 众人走到坟墓后面以后,夏天将指头伸入了石砖的缝隙当中,然后扣了老半天,只听“轰”的一声。 原本只是扣一块砖,没想到最后却是一下子拖出了小半个坟墓。 “这是暗门,里面的构造和之前的古井差不多。” 经过夏天一番解释,沈欢总算明白了,这里是古代官员的一个坟墓,不过在建国初期被盗墓贼光顾过,光是古董宝贝,就连遗体都不知道弄到哪去了。 天尊为了省事儿,加上风水不错,就直接选做了阵眼。 也就是说,这个坟墓其实根本就不是坟墓,因为它连个衣冠冢都算不上。 墓室的结构很简单,一个主墓室,以及两个侧墓,阵法被布置在主墓室。 在途径的道路上,也有着和上一个阵眼相同的限制,不过结果也是一样,全都被破坏了。 这个阵眼损坏的程度,比之前的更厉害,诸葛宗师看到以后,不免连连叹息,和夏天商量着复原的办法。 沈欢则是继续强迫自己使用阴阳大衍术,但并没什么卵用。 又在里面耽搁了一个多小时以后,众人才离开,准备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等一会儿,我先打个电话,看看妙诗到家了没有。”沈欢先是拨打林妙诗的号码,但提醒在关机状态,后来又打了林老爷子的电话,“爷爷,我是沈欢,嗯,妙诗她回来了没有?” 本来还笑呵呵的林老爷子语气忽然一滞,“妙诗她……不是跟你在一块吗?” 第834章如果你还是个男人,就给我冷静下来! 沈欢感觉自己的脑子好像被谁扔了一颗手雷弹,哐的一声就爆炸了。 他尽量保持着冷静,“林爷爷,您别开玩笑了,妙诗她已经提前回去了,还没到家吗?” 没到家?这显然是个不可能的回答,因为忙活阵眼的事情,最少已经花费了三四个小时的时间,而从天组基地到林家,就算是堵车,最多也不过是一个小时。 “我从来不会拿妙诗的安全开玩笑!”林老爷子的语气异常认真,“你确定妙诗已经回来了?” 沈欢脑袋乱哄哄的,林妙诗没到家的消息,以及那一夜又一夜的恶梦,不停地在他的脑海中闪烁着。 “小欢?你说话啊,到底怎么回事儿,你、你这不是让我担心么!小欢?” “没、没事儿林爷爷,以妙诗的实力,加上林家大小姐的身份,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儿,您不要担心,我再打电话问问。”沈欢尽量让自己保持冷静,现在这个时刻,如果连他都失去了冷静,那么林老爷子不知道会慌乱成什么地步。 “不是担心不担心,你不是说会一直和妙诗在一起吗,怎么会让她一个人回来?”不管林妙诗强到了什么地步,在林老爷子心里,她一直是自己的孙女,他这话里面多少带着一些埋怨的味道。 沈欢的心已经乱了,面对林老爷子的话,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答。 听筒长时间的沉默,反倒是让林老爷子冷静了下来,“小欢,你也别担心,妙诗已经是成年人了,就像你说的,她还是个道修,肯定不会遇到什么危险,要实在不放心,我就派人去找找。” 什么叫冷静,如果遇事儿全都冷静无比,那不叫睿智不叫成熟,那叫无情,完全以理智去判断一切,除非是对一个和自己毫无关系的人才能做到。 林老爷子经历了很多大风大浪,但心毕竟不是石头做的,他出色的地方就在于,在紧张地状态下,可以及时的恢复冷静,思考解决事件的办法,而不是漫无目的的去焦急。 两人又沟通了几句,便挂掉了电话。 夏天看出了沈欢面色不对,问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没什么。”沈欢先是摇了摇头,然后疾步朝着外面走去,“夏天,剩下的一个阵眼我就不去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夏天上前一把拉住了他,就剩下最后一个阵眼了,最多就耽搁一个小时的时间,要是什么都没发生,他以后都不会再因为镇灵诛邪阵的事情而麻烦沈欢。 “妙诗没有好回林家!” 夏天愣了一下,安慰道:“林小姐这么大一个人了,还是道修,应该不会出事儿,可能是你多想了。” “你什么都不知道!”沈欢情绪显然正处于紧绷的状态,“我必须去找妙诗,我必须去!” “你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苏璃打量着沈欢,“你究竟想到了什么?” “没什么……”关于恶梦的事情,沈欢不会告诉任何人。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也不要多想了,她不接你电话,也没回家,或许是正在回家的路上。” “可是已经三个多小时了,她怎么可能没到家!” “哪会或许她在回家路上出了车祸,再或许她是在回家的路上被人绑架,毕竟林家在燕京的名声还是很大的,当然她长得那么漂亮,也可能是被——” 沈欢没有继续再听下去,直接踏起灵狐步离开。 夏天傻脸的看着苏璃,“你乱说什么啊,以为演电视剧呢!再说,以林小姐的实力,根本不可能发生你说的那些事情好么!” “没搞清楚状况的是你,小欢子明显是去意义绝,我只不过是推了他一把,而且身为朋友,要互相尊重,了解他想要的是什么,和爱情一样,在友情中,一味的付出和索取,都不会有什么好结——” 苏璃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因为距离问题,被拉扯了过去。 沈欢现在脑袋里全都是一些林妙诗的惨状,不是苏璃说的那些,即便再不清醒,他也能够分辨出什么会发生,什么不会发生。 “妙诗,你千万不要出事儿啊!”因为灵狐步的速度不够快,沈欢直接踩起了七星步,也不怕被普通民众看到,在这个时刻他才明白,林妙诗在他的心中,究竟占据着多么重要的地位。 为了林妙诗他可以放弃一切,生命、金钱、地位,甚至是……中医的复兴! 为了一个女人,做到这种地步,看上去似乎有些小家子气了,爱情看上去轰轰烈烈,事实上却是一种很卑微的存在。 和钱、权、生命这些相比,本质上甚至有着十万八千里的差距。 沈欢不知道什么是爱,这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说自己完全了解了爱,就像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树叶一样,这世界上也没有完全相同的爱。 那些用来引起共鸣的青春校园爱情题材,让人产生共鸣的并不是那份爱,而是青春的懵懂、冲动,以及在最美好年华的自己,是如何的不成熟。 第一次,永远是最珍贵的,无论是任何事情。 林妙诗是沈欢第一个爱上的女人,也是他第一次感觉到,原来想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并不需要狂奔猛跑,只需要遇到一个自己的爱的人就够了。 “我以为你变了,但并没有,焦急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你需要冷静。” 苏璃本身就是魂体,飞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儿。 沈欢没有说话,从小到大,他听过的大道理太多了,他也什么都懂,如果是别人遇到了这种事情,他有无数种办法令对方冷静下来。 可当事情发生到自己身上时,他将所有用来安慰的话都忘记了。 “沉默代表的不是冷静,我说的话,你听到了吗?”见沈欢仍旧不理会自己,苏璃一巴掌打在了沈欢的脸上。 “如果你还是个男人,就给我冷静下来!” 这是苏璃第一次对沈欢发出这样的喝骂,也是第一次将实化运用在打沈欢耳光这方面。 不仅沈欢脸上充满了震惊,就连苏璃也一样,她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手,似乎无法相信,自己竟然做出了这样的事情。 但是很快,她便冷静了下来,双眸紧紧的盯着沈欢说道:“我说,冷静,你……听到了吗?” 第835章这种狗血的事情,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 “听……听到了。” 沈欢似乎还处于震惊之中,没有回过神来。 “听到了,就给我冷静下来!” “可是——” “啪!” 苏璃又给了沈欢一巴掌,以她的实力,可以一巴掌把沈欢拍成重伤,但这一巴掌却只在沈欢的脸上留下了一个鲜红的巴掌印。 并且在打完以后,她的玉手还有着微微的颤抖。 “现在冷静了吗?” “冷静了。” 苏璃将掌掴沈欢的那只手放到了背后,“那就停下来好好想想,怎样才能以最快的速度找到林妙诗。” “好。”沈欢停滞在半空中,闭上眼睛思索着。 “沈欢,不要怪我,我只是想让你更快的成长起来,我真的很担心,如果没有我的话……你会因为自己的心软、不成熟以及优柔寡断会害了自己。”苏璃那双姣美的狐眸之中,闪烁着泪光,“我的时间不多了。” 苏璃内心中的话,沈欢自然不可能听到,良久以后,他才慢慢的睁开眼睛,看到眼前的场景后,他十分诧异,“狐狸精,你、你怎么哭了?” 苏璃混乱的用手擦拭掉了泪水,“你看错了,阴魂又怎么会哭呢。” 不知道为什么,沈欢感觉有股莫名的心痛,看着苏璃泪水下落的过程,就好像是失去了一件并不起眼,但又非常非常珍贵的东西。 “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我以为我可以……但事实证明,我并不强大,就和无数的普通人一样,甚至在某些方面还不如普通人,除了医道和用旁门左道提升的道修实力,几乎和废物没什么——” 苏璃猛地将手抬起,“你是不是又想挨巴掌。” 沈欢连忙摇了摇头。 “记住,没有任何人能够轻视你,即便是你自己。” “记住了。” “好了,现在告诉我,冷静后的你,想到了什么办法。”似乎是为了表示自己不是在转移话题,苏璃继续说道:“现在可不是思考其他事情的时候。” 沈欢点了点头,说道:“我在妙诗的身上下过追猎千里香,只要不超出这个范围,我只要顺着回家的路,念动口诀,就可以找到她。” “很好。”苏璃满意的点了点头,“还愣着干嘛,想到了就去做!” “知、知道了。” 和狐狸精相处了这么久,自己还是第一次看到她落泪,没想到严厉起来的她,还挺有师父当年的风范。 在沈欢和苏璃离开后,一个身影凭空出现在了半空,在他的身旁还有一个虚影,正是已经消失很久的屠道者。 屠道者喝了口酒,语气玩味的说道:“真是一个痴情的狐狸精。” 他的眼睛看着沈欢离开的方向,但这话却像是在对身边的虚影说的,不过除了虚影,他似乎也没有其他的交谈对象。 虚影听到这话后,脸色并没有变得难看,相反还表现出了一种欣慰,“真羡慕她……” 屠道者皱起眉头说道:“羡慕?难道你还不知道他的真面目么?还是说,你经历过的,也想让狐狸精,再经历一遍?” “我说了,他和那个人不是同一个人。” “但他们的本质却是一样的,就像上次在林家,他总会变成那个混蛋。”屠道者说着,忽然笑了起来,“马上就要经历那件事情了,估计那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选择。” 虚影沉默了一会儿,“咱们打个赌如何。” “打什么赌?” “我赌你并不会看到,预想中的事情。” 屠道者带着一丝不屑的笑意,“和我赌这个?你输定了……而且你似乎也没什么筹码和我赌。” “如果你赢了,我从今往后都不会在阻止你杀他,并给会解开封印的力量,把你一起杀了他。” “你这样说不代表你坚定,不过……这对你来说,也许是一件好事儿,活在幻想中的人,总有一天会醒过来,你也该醒了。” 虚影没有说话,朝着沈欢等人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在虚影离开后,屠道者将手放在了自己的胸口,问道:“我真的希望自己赢吗?” 沉默良久后,她说道:“或许吧。” 燕京,某著名超星酒店…… “我会不会搞错了?”站在顶楼的沈欢,表情十分的怪异。 “兔崽子这个人虽然有时候疯疯癫癫的,但关于追猎千里香事情应该没有骗你,毕竟你也成功过。” “可是这里是酒店啊。”沈欢似乎是在刻意回避着某个事实。 以前酒店就是酒店,一个提供人休息的场所,但随着越来越多以自由为借口的不要脸人群的出现……不,应该是随着宽容而又真善美的时代降临以后,酒店多少会和暧昧扯上一些关系。 尝试着脑补一下,一个小时的路程,林妙诗却三个多小时都没到家,沈欢心急火燎的寻找着,最后运用追猎千里香找到对方的时候,却发现是在酒店这种地方。 “不、不会这么狗血吧?不!这么狗血的事情,应该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吧?” “你不是说你爱林妙诗吗?” “是啊,我爱她。” “那你为什么不信任她?” 沈欢面色窘迫道:“我没有不信任她,只是……这种情况下,谁都会多想吧……再说,我、我只是闪过了一个念头而已。”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进去看看,看看事情是不是你所想的那样。”苏璃表现的很平淡。 “我正打算这么做。” 沈欢说着,深吸了一口,从楼梯口走了下去。 妙诗不是那样的人,就像狐狸精说的那样,既然爱她就要信任她。 沈欢为自己打气,可是看到门牌以后,他却没有勇气开门了。 千里姻缘一线牵! 现在的酒店都这么内涵了么! “还愣着干嘛,进去啊。” “有些不好吧……要不我先用透视眼看看?” 苏璃没有说话,达到逐日境的她,比之前多了一种新能力,阴气冲击! 这是阴魂在达到某个境界后特有的能力,调动周遭的阴气,形成冲击波,达到和灵气外放一样的结果。 就在沈欢犹豫的时候,她已经用阴气冲击,破开了房门。 当沈欢看到房间内的情形时,整个人都爆炸了——卧槽尼玛!!! 第836章林妙诗的第二个命运转折点 这不是真的! 这是沈欢在看到眼前的画面后,脑海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 卧槽尼玛! 这是沈欢在看到眼前画面后,脑海中闪过的第二个念头。 事实上他也没看到什么令人浴血喷张的画面,只看到了一个个子不高的男人,正侧卧在床上看杂志。 但问题是,千里姻缘一线牵,是这个酒店的特色情趣房间,说白了就是提供给情侣或者有暧昧关系的人用的。 根据追猎千里香的提示,林妙诗就在这里,这点是不会错的。 男人、不回家、情侣夫妻房……光是这几个关键词,就够让沈欢暴走的了。 原本正在看杂志的男人被巨大的声响吓啦一跳,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冷静,他缓缓坐起,看了看被踢掉且四分五裂的门板,又看了看站在门口的沈欢,“现在抢劫的已经变得这么张狂了吗?” 男人看上去二十五六,五官精致的令人发指,虽然个头矮小,但是眉宇间却充满了英气,尤其是那一双剑眉星目,再加上肤白貌美…… 这么说吧,光论外表,除了身高和身材以外,沈欢没有一丁点的优势。 “你是什么人!”沈欢一步步走进屋内,咬牙切齿的问道。 男人翘起了二郎腿,笑着说道:“这个问题不是应该由我来问吗?” 说着,男人猛地收起了笑容,板脸道:“在我没有真正生气以前,你最好离开,不然我将通知安保人员来把你带走!” “在我没有生气之前,你最好老老实实的回答我的问题,不然……我会杀了你。”沈欢微微眯起了眼睛,看上去似乎是在微笑,但那杀气凛然的样子,令人不寒而栗。 男人不自觉的打了一个冷颤,心中暗道,这股寒气是……杀气?! 他接触过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他可以很肯定,眼前这个年轻人所说的话,绝对不是威胁那么简单。 这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杀气,只有手里真正有人命的人才能散发出来,而且还不止一条人命。 杀手? 男人很清楚,这个世界上依旧存在着杀手,不过就像是明星和普通人一样,生活在不同的世界,很少有人可以和其接触罢了。 “是谁派你来的?” “我说了,让你回答我的问题,你是什么人!”沈欢双拳紧握,发出咯吱咯吱的骨头脆响,显然已经到了暴走的边缘。 男人冷静下来不少,对方不知道自己是谁,也就是说并不是杀手,不是杀手的话,就好弄多了。 “江悠然,明珠人。” 男人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淡淡的自信。 在明珠,论财力,最强大的是刘家,但是论综合实力,江家才是最庞大的存在。 可惜对于沈欢来说,别说江家还是刘家,他都没放在眼里,况且……他根本就不知道江悠然想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别冲动,这小家伙的身板,连你一拳都接不住,闹出人命是小事儿,但如果这件事是一个误会的话,那事情可就麻烦了。” 在苏璃的好心提醒下,沈欢稍微冷静了一些,“妙诗呢?” 一切等林妙诗出来了再做决定。 江悠然一愣,他是来找妙诗的?难道他就是妙诗的未婚夫? “你就是沈欢?” “我让你回答我的问题。” “妙诗在洗澡。”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在说“洗澡”两个字的时候江悠然刻意加深了语调。 沈欢听到这话身子颤抖了一下,在洗澡,两个独处了三个小时。 “我杀了你!”沈欢是真的没有办法冷静了,在他看来妙诗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一定是这个江悠然逼迫的! 再说话的同时,沈欢已经用手掐住了对方的喉咙,一下子就把对方给举了起来。 江悠然眼神中不仅仅有痛苦,还有一丝不可置信,他刚刚只不过是想戏耍一下沈欢,但没想到这个小小的玩笑竟然会导致自己丧命。 “小欢子,别说姐姐没劝你,不要因为冲动,而做出令自己后悔的事情。” 沈欢现在很纠结,理智告诉他应该理智,而感情告诉他——都他妈什么时候,还冷静个屁啊! 就在他万般纠结之际,林妙诗的声音忽然从身后传了过来,“沈欢,你怎么来了?你在干什么呢,快点放手,会出人命的!” 妙诗竟然让我放手?不不不,她绝对不是在心疼我手里的这个小白脸,而是担心我闹出人命,把事情给闹大。 “咳咳——”江悠然掉到地上以后,连忙把领带给揪了下来,虽然明知道没多大用处,他也就是求个安慰。 “然然,你没事吧。” 沈欢感受自己受到了一万点的攻击伤害,整个人就像是被一瞬间给掏空了。 然然?我的惹法可! 自己都已经是未婚夫了,还整天沈欢沈欢的,她竟然叫对方然然。 真是曰了狗! 不过,要是叫欢欢的话……这应该是狗的名字吧? “我没事。”江悠然摆了摆手,“你这位未婚夫……真厉害。” “沈欢,你怎么搞的,都把我朋——” 不等林妙诗把话说完,沈欢便一把将她拉到了自己身边,然后用身体将其护着,虎视眈眈的看着半坐在地的江悠然,“以后离我未婚妻远点!” “大哥,你搞错状况了。” “我有没有搞错我自己知道!”沈欢没有再多话,拉着林妙诗就往外走,“跟我走。” “你……生气了?” “自己的未婚妻和一个陌生男人,在情侣酒店待了两个小时,你觉得的呢?”沈欢已经尽力在克制自己了。 “噗——哈哈哈。”林妙诗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 “你怎么还笑得出来!”沈欢是气的毛都快炸开了,“是不是觉得我宠你,就可以肆意妄为!” 谁都看得出沈欢现在很生气,但林妙诗还是在笑,似乎一点也不害怕。 “够了!”沈欢大喝一声,体内的灵气像是海浪一般疯狂的爆发。 凌里在空中观察一切的屠道者,嘴角露出一丝玩味,“好戏终于开始了……林妙诗的第二个命运转折点!” 第837章是不是我脱下裤子你才会相信? 很少有人在这种情况下保持冷静,尤其是对于掌控欲望极强的年轻人来说。 沈欢已经陷入了暴走状态,如果眼神能够杀人的话江悠然已经死了不知道多少次。 但即便如此,只是普通人的江悠然,也有些无法承受如此暴戾的气息。 林妙诗还是在笑,发自内心的笑,一点也不紧张,她用玉手抚摸着沈欢的脸蛋说道:“你误会了。” “我没有误会!” 沈欢很想这么说,但他不想让林妙诗伤心,只能忍着怒气说道:“我给你一个解释的机会。” 林妙诗指着江悠然说道:“你没有觉得他和一般的男人有哪些不同吗?” “除了个子矮,没别的了。” 说实话,这个男人什么都好,就是个子低了一些,个头和林妙诗差不多。 “他其实……不是男人。” “我知——啊?!”本来还一脸愤恨的沈欢,听到这话,脑瓜子一下子就转不过来了。 “她是女人。” “他是女的?”沈欢有些不大相信,一个女人怎么可能有剑眉,女人不应该都是弯弯的柳眉吗。 江悠然抬起脖子,指着红印处说道:“你见过哪个男人没喉结吗?” 喉结是两性的第二处生理特征,但并不是判断性别的依据,关于女性长喉结,不仅民间有不少,就连荧幕上的大明星,都有不少因为喉结突出而被网友们吐槽的。 “没喉结的男人我见过,但是胸前一块铁板的女性却不多见,喜欢穿男式衬衫的女人我见过,但是穿着男式西装的女人却很少见。” “是不是我非得把裤子脱下来你才相信我是女的?”江悠然没好气的说道。 她从小就生活在富贵圈子,加上假小子的性格,别说有人得罪她,就连敢惹她生气都没几个,包括刘君乾在内的一干纨绔子弟,见了面虽说不上是低头哈腰,但全都得叫她一声然哥。 江悠然说的不过是气话,可沈欢却没把她这话当做是开玩笑,“脱。” “我去,你真让我脱啊!”本来从林妙诗嘴中得知的沈欢,是一个仁心妙手的医道高手,但见了真人才发现,这根本和仁心两个字扯不上关系好么! 竟然这么为难自己一个女孩子。 女孩子? 天哪,自己竟然第一次觉得自己应该受到一个女孩子的待遇,真是被气昏了头。 “然然真的是女孩子。” 沈欢没有说话,用天眼扫了一下,这一看不要紧,这个叫江悠然的还真是个女人。 不过她的那个地方,和刚刚开始发育的小女孩差不多。 至于另外一个地方,沈欢没敢仔细看,毕竟判断男女这种事儿,只需要判定有没有把儿就够了。 “你真是女人?” “老子是货真价实的女人!” “同性恋?” “噗——” 江悠然气得险些把血给喷出来,“女人打扮的中性化一些,就是同性恋了?” “你打扮的不是中性化,而是完全男性化,如果不做自我介绍,我想应该没人会把你和女人两个字联系在一起。” 沈欢说的是实情,李凤仙那种男扮女装在某些方面还保留着女性的特征,相貌最多是英俊,而这个叫江悠然的,完全可以用充满阳刚之气来形容,个子不高但肩膀却特别宽。 “那是你见识少。” “如果你说的是分辨男女的见识,我想我还是见识少一些比较好,我不想瞎眼睛。” “你——你一个男人的嘴巴怎么这么毒啊!” “毒舌不是你们女人的专属,如果你再这么说,我会去平权会告你性别歧视。” 天啊!妙诗究竟是怎么看上这个混蛋的。 你说身为一个男人看到这种情况,有所误会很正常,可现在误会已经解除了好么! 这个时候,有几个安保人员走了过来,虽然林妙诗身上披着睡衣,但沈欢还是下意识脱掉外套披在了她的身上,然后再用自己的身子遮掩了一下。 “这是怎么回事儿?” “请问客人发生了什么事情?” “你们需要帮忙吗?” “不需要,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这些损坏的器物,我到时候会补偿你们,具体的赔偿细节,我会和你们经理聊,下去吧。”林妙诗让安保人员离开以后,挽住了沈欢的手臂,“介绍一下,我的未婚夫沈欢,这位是我小时候的玩伴,明珠江家的江悠然。” “小时候的玩伴?” 在沈欢的印象中,因为“灾星”这个名头,林妙诗别说朋友,就连几个能说上几句话的人都没有,现在怎么会忽然多出一个小时候的玩伴。 “是这样的……” 江悠然的母亲是燕京大家族中的一位小姐,身为江家的第一个孩子,江悠然没能达到众人所望。 越是大家族,遵守的老规矩也就越多,长孙没有却来了个长孙女,家里面多少有些失望。 加上一个路过的老道士说,江悠然命犯阴煞什么的,想要破解就必须当做男孩子送给其他家抚养,并且赐名江悠然,用来破解所谓的阴煞。 而江悠然就这么被送到了自己姥姥家。 在姥姥姥爷这边,江悠然的待遇很高,简直比对长孙还好,所以寄居在姥姥家这段记忆,对她来说是一段美好的记忆。 而娘家这边,也遵守老道士的要求,把江悠然当做男孩子养。 林妙诗的灾星属性,在燕燕京的贵族圈子,人人皆知,但从小被娇惯的江悠然却从来不把家里人的交代当回事儿,在幼儿园就和林妙诗成为了朋友,也除了林家人以外,唯一一个没被“克死”的。 刚开始娘家这边也很紧张,但是看到江悠然没事儿,加上拗不过这位小祖宗就放弃了说教。 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了小学六年级期末才结束,那一年江悠然多了一个弟弟,她这个长孙女,自然也不用在外面漂流,被江老爷子下令给接了回去。 不过当男孩生养的生活,却依旧在继续,所她的一举一动才会充满了男人味。 因为分开时太过年幼,并且两人毫无准备,所以这一走两人就断了联系。 “在没有遇到你之前,然然是我心中最重要的人。” 林妙诗这话说的很有水平,在没有遇到沈欢之前,江悠然是最重要的,现在最重要的人,自然就是沈欢了。 沈欢听到这话,脸上的寒气终于减轻了几分…… 第838章在我眼里,你和男人没什么区别 “之前因为家里限制,和手头上的工作太多,我一直没什么机会离开明珠,这次一有机会来燕京,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找妙诗。”江悠然接着林妙诗的话茬,继续解释道;“本来我是准备去林家,给妙诗一个惊喜,没想到我们却在路上碰到了,加上我住的酒店正好在附近,就把她带了回来。” “说起来,我之前打招呼的时候,她装作什么也没听到,直到我下车拦着,她才开口说话,而且是万年不变的——我已经有未婚夫了。” “按照当时的情况,我要是不表明身份,说不定都要挨揍了。” 沈欢眼中还是有些质疑,“住店就住店,你一个女人干嘛没事儿住情侣夫妻房?” “住别的房间,会时不时接到电话,问我要不要特殊服务。”江悠然耸了耸肩,“我倒是想要特殊服务,但我也得有那工具啊!” 沈欢摇了摇头,“你说的这种情况,只可能在小旅馆发生,像这种酒店的电话,只允许在酒店内通话,外面的电话根本就打不进来。” “就是酒店的档次高,电话才多,而且那群特殊服务人群,早就不像以前那么老套了,而且特殊服务人群也是分级别的,级别高点的,就专门瞅着星级酒店冲。”江悠然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她们与前台的值班人都有交易,分抽成和买断两个方式,买断是一个号码两百,抽成是客人交易完成后七三分。” “你知道的这么多,看来是老司机了。” “住酒店的老司机,那种事儿只叫过一次,嗯……陪我看了一晚上的鬼片,第二天拿钱含泪骂我神经病。” 虽然看过了某处,但沈欢依旧觉得江悠然就是个男人,因为她说话的语气,和表达方式,全都很男性化,也就是说除了工具和灵魂,她基本上已经和一个真正的男人没有区别。 “既然只是聊天,没必要让妙诗去洗澡吧?” “看来你不是很了解自己的未婚妻,她对自身有洁癖你不知道?不管春夏秋冬,每天晚上或者出去回来,都会洗澡,一天不洗就浑身难受。”江悠然没好气的说道:“我们大概聊了两个多小时,我就肚子有点饿,就打算出去边吃边聊,但她不洗澡是吃不下饭的,所以就去洗澡了,这可不是我要求的。” “说起来,当初我俩玩的时候,我们一起进浴室,我不到十分钟就出来了,她最少也得半个小时,所——” “等会儿!”沈欢抬起双臂,阻止道:“你说你俩小时候就在一块洗澡。” “我去,老兄,你不会连两个小女孩在一起洗澡都介意吧?” 如果是别人,沈欢一定不会介意,但对象要是江悠然的话,就有些不保准了。 没听说过一句话么,防火防盗防闺蜜,男人只要一不留神,自己的媳妇就会被闺蜜给拐跑了。 “那你刚才说那的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话?” “就是刻意加重语气那句。” “嘿,我就是开个玩笑,谁知道你还当真了。”江悠然从地上站了起来,没好气的说道:“我说兄弟,你一个大老爷们,能别老这么计较么?” “这玩笑是能乱开的?” “那我和你道个歉总成了吧?”江悠然有些无语,“我还没问你要医药费呢,你倒向我要起道歉来了。” “好了,现在误会既然已经就——” “你别说话!”沈欢瞪了林妙诗一眼,“为什么不接电话?” “手机没电了。” “你就不怕我联系不上你而担心?” “对不起,我以为没事儿的,你知道我的实力,加上这里是燕京,我出不了事儿的。” “就像是父母对待孩子一样,不管你实力多么强,不管你多么成熟,但在我眼里,你一直都是那个柔弱到假装坚强的林妙诗。”沈欢看着林妙诗认真说道:“这种事情,我以后不希望再发生了,明白了吗?” “明白了,我以后绝对不会再让你担心。”林妙诗脸上带着微笑,“就算是上厕所,也要给你打报告。” “上厕所就不用了,我也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就是……就是……” “我知道。”林妙诗紧紧的握住沈欢的手,“以前我们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现在经历了,以后就不会了,因为……我不想让你担心。” “你……刚刚……是不是吃醋了?” “什么吃醋?”沈欢说这话的时候,慌张的在天花板上乱扫。 “我知道你爱我,但却不知道你爱我到了这样的地步……这辈子能够遇到你,是我林妙诗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林妙诗一边说着,一边将头埋在了沈欢的怀里。 江悠然一脸绝望道:“我说,你俩能不能照顾一下我这个单身狗的情绪,有这么喂狗粮的吗?” 沈欢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但林妙诗却十分大胆,笑着说道:“我又没让你站在这儿看,再说我也不是在秀恩爱,而是在说事实啊。” “我的天,秀恩爱这种招雷劈的技能,竟然被你get到了,完,我以后算是没好日子过了。”江悠然悲痛欲绝。 沈欢现在也看出来了,林妙诗和江悠然之间真的没什么,但看出来是看出来,他心里还是对这个男性化的女人有着极大的抵触。 今时不同往日,夫妻生活这种神圣的事情,已经不再局限于性别的限制了。 “不行,我肚子饿了,你们这狗粮可填不饱我的肚子。”江悠然揉着肚子说道:“咱们还是先吃饭吧,我请客!” 林妙诗笑着说道:“顺便把这心损坏物件的账单也结了吧。” 今天可能是她笑得最多的一天了。 江悠然有些无语道:“为什么是我啊,这些东西都是你男人弄坏的,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好么。” “因为你有钱啊。” “我去!这算个毛线理由啊,你们林家的钱也不比我们江家少好么!”江悠然把手搭在沈欢的肩头,“我说兄弟,怎么说你也是男人,总不会真的厚着脸皮,让我这个女人买单吧?” 沈欢将江悠然的手拍开,然后用身体护着林妙诗说道:“在我眼里,你和男人没什么区别。” 第839章就他?别开玩笑了! 最后江悠然还是放弃了让沈欢买单的打算,人家夫妻同心,怎么会是自己这个单身狗能够敌得过的。 到了餐厅以后,江悠然点了一堆肉菜,看来她在吃饭方面,也和男人没什么区别。 “咕咚——”江悠然连喝了几口酒水,“别光看着我吃啊,你们也吃!” “你先吃,我不太饿。” “我也一样。” 沈欢如今对食物已经没有多大需求,吃饭也只是一种习惯,或者是为了满足口舌之欲。 实际上按照道修的要求,这些东西是能少吃就少吃,无论是牲畜骨肉还是五谷杂粮,其中都蕴含有对修炼不益的世俗杂气。 其实辟谷厉害的地方,不是能那么多天不吃饭,而是能那么多天的不吸纳那些世俗杂气,使人体保持在高纯净的状态下。 江悠然也没再客气,虽然没发出多大声音,但是吃相就……说好听些,一看她吃饭,没食欲的都想吃饭了。 难听也难听不到什么地方,最多就是说句,她这吃相真是没谁了。 大概过了二十来分钟,江悠然才停止这种自虐式的吃法,“饱了。” “那咱们就回去吧。” “别啊,吃得太快了,你让我缓一会儿。”江悠然挪动了一下身子说道:“咱们聊聊小时候的事情吧。” “我觉得没什么好聊的。”沈欢直接打断了江悠然,原因很简单,他没有经历过林妙诗的童年,在这个时候聊这些,他完全没有任何参与感。 “阿西吧!”江悠然用手抓了抓头发,“这就是为什么同学聚会的时候,我不想让朋友们带另一半过来的原因,一点意思都没有,有很多事情都不能聊。” “我只是说一下自己的看法而已……我很好奇,你们同学会的时候,究竟是打算聊的多开玩的多开,才会觉得我们这些家属是多余的?”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一个成功的人,是不会将过错推到他人身上,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情,不要去想自己朋友的家属是多么无趣,而是想办法让家属也有参与感。” “我靠!理据服。”江悠然竖起了一根大拇指,“不是我说,如果人人遇事儿都能够做到首先直视自身问题的话,那这个世界就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事儿了。” “不过你的话,确实给了我启发。”江悠然笑呵呵的说道:“那就聊聊我回到明珠以后的事情吧,刚回去的时候,我很不习惯,刚到学校那会儿,去女厕所还被当做色狼,男厕所又不好意思进,所以我初中三年都没上厕所。” “高中的时候情况也差不多,女的发育早,我收到过几封情书,也没在学校住校。” “后来去了大学后就好多了,住了校,室友们也都知道我是女的,不过前期比较尴尬,因为我她们全都穿着衣服睡,一学期了都没习惯和我做亲密动作,直到大二关系才开始好转,那亲的,比我爸都亲。” “对了,我想起来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情,是我刚回来明珠的时候发生的,你不知道,现在回想起来,我都有种能够笑死自己的感觉。” 江悠然不拉不拉的说着,林妙诗就在那静静地听,不得不说,江悠然是个超级自来熟,比楚歌还不要脸。 不过她聊天的技巧很高明,可以把一些很小的事情,说的极其有幽默感,加上出身大族的气质,以及最高明的点到即止,无不让人惊叹。 如果江悠然是一个真正的男性,肯定会成为一名情圣。 楚歌?那种最多是炮圣,因为他需要的只是肉身,从来不讲感情。 三人又聊了一个小时,但江悠然依旧没有聊完天的意思。 沈欢看在林妙诗的面子上又不太好阻止,只能忍住不言。 最后还是林妙诗出面解了围,“然然,你想说什么就直接说吧。” 江悠然先是一愣,然后干笑道:“我说不正是我想说的嘛,咱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也没什么好瞒你的。” “所以我很了解你,从今天在路上巧遇,到酒店聊天到现在,我一直感觉你有什么话想对我说,但又因为一些原因,不愿意说出来。” 江悠然苦笑道;“你还和以前一样那么的了解我。” “那是因为我曾经只有你一个朋友,而你回到明珠以后……一定经历了很多吧?” “是的……无论是想经历的,还是不想经历的,我全都经历了一遍。”江悠然深吸了口气,“实话实说,其实我这次是来找林老爷子的。” “找我爷爷?” “嗯。”江悠然点了点头,“我爷爷看中了一个物件,但是害怕打眼,就准备请几个掌眼师父。” “明珠那么大,连专家级的掌眼师父都找不到吗?” 江悠然无奈的叹了口气,“找得到,但是我爷爷还不放心,因为这一次需要掌眼的东西,并不是一般的古董。” “不是普通古董?黑拍的宫廷物件?”林妙诗不玩古董,但曾经因为要给林老爷子送礼物,也学习过一些。 黑拍,说的是拍卖一些可能被挂上国家标签,或者是从盗墓贼手里倒腾出来的东西。 这些东西,不能流行到白市上拍卖,只能在黑市偷拍。 “不是黑拍,但也有些类似,是私下交易。”江悠然无奈的笑了笑,“我爷爷那性格你也知道,迷信的很,当初能够因为一个过路老道士的命犯阴煞,把我送到姥姥家当男孩子养,现在也能够因为一件古董而大动干戈。” 江悠然挠了挠头,“其实说白了,那物件也不能称之为古董,而是法器。” “法器知道吗?就是道士和和尚用来斩妖除魔的物件,我爷爷这次看中的,是一盏古灯,听说在人临死前点燃,就可以瞬间恢复健康,直到灯灭人才会死去。” “我在这方面找不到人,就来内地看看能不能找到这一方面的人才。”江悠然干笑两声,“我记得林老爷子似乎也相信这一套,而且玩古董,就寻思着他老人家能不能帮我这个忙。” “你想说的就是这件事儿?” “恩……有问题吗?” “没问题,因为你根本不用找我爷爷。”林妙诗一挽沈欢的手臂,“找沈欢就足够了。” 江悠然打量着“其貌不扬”的沈欢,眼中有些不屑,“就他?别开玩笑了!” 第840章你说谁是吊丝? “就他?”江悠然眼中带着质疑,但因为林妙诗就在这儿,她也不好意思把话说得太难听,“妙诗,虽然他是你未婚夫,但也不能这样吧?” “说实话。”江悠然咳嗽了两声,“我家老头子的脾气你也清楚,从他放我来燕京找高手掌眼就能出来了。” “所以这件事儿,必须十分谨慎认真的对待……要是别的事儿,别说他有没有这本事,就算没有这本事,我也会把这个举荐名额留给他。” 林妙诗神态淡然,笑着说道:“我不是在开玩笑,你说的这件事儿,沈欢可以帮你解决。” “我的亲姐姐,你就别和我开玩笑了好么!” “我真没开玩笑。” 江悠然还想说什么,可想起沈欢刚才楼上那惊人的一瞬间……莫非,这个沈欢真的很有本事?不然凭什么得到咱们林大小姐的青睐啊! 不过掌眼这种事儿,不是有蛮力就能做到的,江悠然只能试探道:“兄弟,这事儿……你真的有把握?” 沈欢喝了口饮料,“她在开玩笑。” 江悠然大松了口气,心中没有任何的失望。 刚刚自己把人家得罪的那么死,要真用得上,就算她脸皮再厚也hold不住啊! 林妙诗愣了一下,然后对着沈欢投过去一个询问的眼神,“你不想帮她?” “不是不想,而是根本就没打算帮。”沈欢用神识回答道。 “可是然然说,这件事儿很重要。” 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可是我心眼真的很小,连一粒沙子都容不下,更别说比沙子大上几千几万倍的女人。” “我知道你是爱我,但我和然然之前的关系很好,你真的不打算帮帮她?放心,我现在心里只有你一个人。” “她现在显然不相信我的能力,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身为高位者就要有这样的觉悟,既然她不相信我,我又何必去热脸贴冷屁股。” 林妙诗没再说话,其实沈欢这话是话中有话,表面上在说是江悠然不相信他,但事实上是林妙诗推荐了他,也就是说……江悠然也不大相信林妙诗。 沈欢并非是在挑拨离间,而是用事实说话,当然,这里面可能和江悠然从小被当成男孩子来养有很大关系,使她情商降低,失去了女人本应拥有的细腻。 “我靠,美,太他妈美了,你看那大长腿,再看看那身材,还有脸蛋,我真怀疑是不是造物主搞错了情况,才弄出这样的美女。”一个外国佬,操着一口熟练的京腔。 因为他的感叹,同桌的人,也发现了和沈欢、江悠然坐在一起的林妙诗。 “好、好漂亮。” “漂亮?这他妈简直就是完美好么!” “果然,脸蛋漂亮的人,运气一般都不会太差,竟然找了两个帅哥作伴,现在他们吃饱喝足,该不会是想要玩三人小游戏吧?” “你思想能不能别这么肮脏?不过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不介意加入。” 这群人都是西装革履人模狗样,光看外表很难想象他们嘴里会说出这样令人作呕的话。 “史密斯先生,您对那个小妞有兴趣?”这时坐在那个外国人身边的秃顶胖子开了口。 “怎么,东郭先生有门路把那小妞给我弄过来?”再问这句话的时候,史密斯眼中闪过一丝淫光。 他非常喜欢华夏美女,和故乡性感火辣的金发女郎不同,那种东方美女特有的典雅,对他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所以每次公司有前往华夏出差的任务,他都不会放过。 而不远处坐着的林妙诗,毫无疑问是其中的佼佼者。 东郭先生自谦的笑道:“燕京的水虽然很深,但在下还是有一点势力的,更何况……这世界上没有钱解决不了的问题。” “那就有劳东郭先生了,若是这事儿能成,我手里的这个项目一定会放心的交给你们公司来处理。” 东郭先生眼中闪过一丝喜色,他要的就是这个结果。 “交给我吧。”说着,他便走到了林妙诗三人的餐桌旁,“打扰三位用餐真不好意思。” 三个人看了他一眼,都没理会。 东郭先生也不觉得尴尬,笑着说道:“不知道美女有没有时间,到我们那一桌吃一吃酒席?” 江悠然是务实派,他点的菜全都是硬菜,猪肘子、酱牛肉之类,这放在普通人眼里,虽然不是很贵,但也绝对算不上便宜,但在东郭先生的眼中,就是垃圾! 见林妙诗依旧不为所动,东郭先生继续暗示道:“小姐,我们那边坐的可都是公司高层,东讯知道吗?” 他们的公司在燕京还算出名,对于普通人来说,就是庞然大物了。 “只要你过去陪那位外国帅哥吃顿饭,你就可以赚比你半年还多的工资。” “哈哈哈!”江悠然实在忍不住了,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 江悠然摆了摆手,“不是,在燕京竟然有人不认识你——不对,这好像也没什么奇怪的,毕竟你一直待在家里不出来。” 待在家里不出来?那就是宅女了……这种小姑娘最好骗! 东郭先生,完全没有听到重点,准确来说,他一早就把林妙诗三人定位成了爱慕虚荣的穷人。 “你们东讯是干嘛的?”江悠然语气玩味的对着东郭先生问道。 东郭先生脸上先是鄙夷的闪过了无知两个字,然后傲然的说道:“东讯燕京大大小小,上百家手游公司的龙头。” “没听说过。” “咳咳——”东郭先生尴尬的咳嗽了两声,“那三国西游杀听过没?卡牌游戏,中国第一家造就单日流水过亿的手机游戏。” “还没听过。” “水浒好汉十二钗,这款恋爱养成游戏总该听说过了吧?” “还是没有。”江悠然耸了耸肩,对着林妙诗无辜的问道:“这时代是不是变了,一个小小的手游公司,都能出来装逼了?” “小小的手游公司?”东郭先生的肺都要气炸了,“你们这群吊丝懂什么!手游,是投资风险最低收获最高的项目!” 原本还在哈哈大笑的江悠然,听到这话,目光猛地一下冷了下来,“你说……谁是吊丝?” 第841章十万块?有我车轱辘上的螺丝钉值钱吗 在前些年曾经掀起一阵吊丝狂潮,刚开始只是一些用来自嘲激励的词语,但后来却演化除了全民吊丝时代,定义也变成了除高富帅以外的所有普通人。 最后又经历过一些微博大v,以及知名人士的领导,吊丝最终变成了一个贬义词,有些时候可以直接和穷鬼傻哔这些词汇挂钩。 江悠然因为一些特殊缘故,对于吊丝这个名词,特别的反感。 “怎么,我说你吊丝你有意见?”东郭先生一脸愤怒,妈的还有理了,明明是你们先鄙视了我们东讯公司! “你再说一遍。” “吊丝,怎么了!” “你有本事爱说一遍!” “吊丝!” “我不是在开玩笑,你再说一句试试?” “吊丝!” “乖孙子,真听大爷的话。”江悠然笑眯眯的说道。 “吊——草泥马!”东郭先生再也不要任何的风度,就在他准备回去不受这冤枉气的时候,却因为那个外国人渴望的眼神,而改变了念头。 那个外国人,是国外著名游戏公司,sana的策划师。 说起sana可能有很多人不知道,但他们公司出品的,动物大战僵尸,却是风靡全球。 东郭有句话确实不是在吹牛,手游是目前投资最低的收入最高的项目之一。 随着智能机的覆盖,人们使用手机的频率要远远超于电脑。 最明显的就是社交软件,虽然企鹅仍旧是目前使用用户最多的社交软件,但手机社交软件微信,已经有明显取而代之的倾向,尽管他们是一个爹妈生的…… 几张立绘,加上众所周知的故事,就可以产生上亿的流水,在东讯成功后,大批的手游公司成立。 手游公司的猖獗,一是因为市场需求,二是因为投资方的看重,可以这么说,同样的投资数目,投资商会优先投给手游公司,由此来得到更高的回报。 十个公司,每个公司投一百万,只要有一个火了,就可能收获过亿的回报,比搞房地产来的还快。 不过手游有一个通病,那就是寿命太短,远远比不上端游。 就拿让东讯创造辉煌的三国西游杀来说,当初的辉煌早已不在,只在国内持续了三个月的狂潮,便消散了。 对战类卡牌的时代终究还是过去了,取而代之的拥有ip价值的手游。 比如由国内著名小说改编,再比如国外的英雄漫画,再再比如日漫、端游、主机游戏、gb游戏移植手游等等。 东讯公司的老本不能啃一辈子,发掘ip价值的他们,准备借助sana的粉丝,引进一系列的超级ip。 两个月前,sana创造了一个奇迹,他们将动物大战僵尸移植手机,画面精美重制,迎来了大幅度的好评,让一些原本以为是在炒冷饭的sana公司再次一跃而起。 sana并不满足于此,这个世界上最不嫌多的就是钱,因为无论你赚了多少钱,都是不够花。 华夏市场是全球氪金程度最疯狂的国家,即便在国外玩家看来,这是一种非常傻哔的行为,毕竟在他们眼中,游戏花的钱无非就是cdk以及游戏本身等等。 东郭先生等人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就是因为明天就是举行投标大会的日子。 在国外解锁一个新型的动物最多两三块钱,但是在华夏只需要利用简单的攀比心理,就可以把一个新型动物的价格抬到五十块,甚至可以推出更多的新型动物,一百块、两百块,说不定就算是高昂到千元也会有人眉头都不皱一下的购买。 在外国游戏开发商的眼中,华夏人和穷了几百年,忽然间暴富的暴发户没有任何区别,简单总结下来就是四个字——人傻钱多。 一个破手游需要这么多钱? 一旦有人冒出这样的质问,就会得到无数水军的抨击,最经典的莫过于——玩游戏不花钱,你玩个瘠薄?爱玩玩,不玩滚! 尤其是这种国外引进来的ip,更是可以吸引大量自带崇洋媚外属性的玩家,可惜的是……大部分游戏厂商嘴上说着谢谢支持,心里却想着让这样的傻哔再多点吧。 从某种程度来讲,手游策划和掀起苹果狂潮的策划一样,在有苹果手机就是高富帅这种暗示性的指引下,国内一瞬间就充斥出了大量的果粉高富帅。 不过这样的格局终将会被打破,就像点卡游戏,被“免费”的商城游戏取代,商城游戏被竞技类游戏取代是同样的道理。 手游的兴起,也同样可以看做是游戏界泡沫经济的典型。 面对一个月可能达到数亿元的流水,东郭先生没有不妥协的理由。 “明人不说暗话,像你们这种玩三个小游戏的,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去陪一陪我的那位客户,事成之后,我给你们十万元,是每个人十万。” “天呢!十万啊,那可是十万啊!”江悠然一脸的夸张。 但就是如此拙劣的演技,却忽悠住了东郭先生。 果然是一些没有见过世面的垃圾,不过三十万就可以随便打发了。 可江悠然接下来的话,却让他一下子愣住了,“十万啊,不知道有没有我车上的一个螺丝钉值钱。” “你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东郭先生的话还没说完,江悠然就把自己的车钥匙放在了餐桌上,玛莎拉蒂。 一个年轻人,怎么可能拥有购买玛莎拉蒂的能力?难道是燕京大族里面的少爷? 不可能,只要有点名气的我都知道,这三个没一个脸熟的。 想到这儿,东郭先生不屑的笑道:“我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以为在淘宝上买个高仿的车钥匙就可以装逼了?” 江悠然差点没摔倒桌子底下,本来想装个逼,没想到却一点都不成功。 “这位先生,你刚刚说的十万是真的吗?” “是的。” 这个时代,果然还是钱最管用。 沈欢面带迟疑,“十万是不是有点少了?陪睡不成,陪酒倒是还可以商量。” “喂,你——”江悠然一脸愤怒,没想到被林妙诗如此推崇的沈欢竟然是个人渣,为了十万块就让林妙诗这样娇滴滴的美人去陪酒! 第842章真的还是第一次! 江悠然这辈子最痛恨的就是渣男,尤其是沈欢这种的,就在她准备暴走,不管打不打得过,先打了再说的时候,却被林妙诗拉住。 林妙诗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微笑着摇了摇头。 江悠然看了看沈欢,又看了看林妙诗,最终还是忍了下来。 东郭先生心里得意的紧,但脸上却显得有些迟疑,“只是陪个酒,就十万?太贵了,都一个车轱辘的钱了。” 他这句话很明显是在讽刺江悠然,但江悠然却装作什么也没听到,先忍着等事情发展到不可控的地步再去干涉。 再说这里是燕京,身为林家的大小姐,林妙诗肯定不会去吃那个亏。 而且江悠然也想通了,就沈欢这种连女朋友和闺蜜太亲密都无法接受的存在,又怎么会和渣男这两个字扯上关系。 沈欢也是一脸迟疑,“但这还是第一次,十万……真的不能再少了。” “第一次?”东郭先生不屑道:“第一次就玩这么大?” “真的是第一次!”沈欢强烈的辩驳着。 东郭先生一愣,难道真的是第一次?不科学啊,现在的第一次,不是应该到幼儿园里找了吗? 人渣总有人渣的借口,总喜欢把过错推给社会,或者是表面上的正常人。 你自己不洁身自好,就把全世界幼儿园以上的人说成破鞋,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 “那就十万吧!”东郭先生也不管是不是第一次了,他这样的人物对第一次没有什么特别深的执念。 说白了,这次就是要让外国佬和这个小美女玩一夜,要真是第一次反而麻烦了,啪友这种存在,最好就是活好不粘人的。 “一言为定!”沈欢伸出了小拇指,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真是幼稚,陪酒陪着陪着就到床上了,这是最基本的常识,还狗屁的一言为定,拉个勾就管用了? 法律还规定不能杀人呢,不一样有杀人犯。 这本就是一个善变的世界,失败了,那只能怪你没有跟上这个时代的节奏。 “一言为定。”东郭先生象征性的拉了一下勾,“走吧!” “好。”沈欢说着,从席位站了起来。 “你起来干嘛?” “跟你过去啊。” 东郭先生差点没气的喷出一口老血,“谁让你过去了,我是让这位小姐过去!” “咱们刚才不是说好了吗。” “我跟你说的是这位小姐!” “但我跟你说的是我自己啊!”沈欢一脸无语道:“你是不是傻哔啊,这样的美女,怎么可能是第一次陪酒,第一次陪酒肯定是我这种纯情小郎君啊。” 东郭先生忍不住眯起了眼睛,“你跟我装疯卖傻是吧?” “我没有在装疯卖傻啊!” “你知不知道,像我这样的成功人士,想要玩死你,有一百种办法!” 沈欢听后表情一惊,“不过是陪酒而已,就要玩一百种方法,还要玩死,你们太残暴了,我不去了!” “去不去已经由不得你了!跟我走!”东郭先生一把就抓住了沈欢的手臂,可笑着笑着,他忽然笑不出来了。 怎么回事儿?自己怎么可能中这种圈套! “你这人怎么老是变化啊,一边说不是找我,一边又非要拉着我过去,神经病吧!” “你、你才是神经病!”东郭先生说着便想把沈欢给甩开,可是当真正做出来动作的时候,却是硬生生把沈欢给扯了过来。 “心口不一……傲娇到你这种程度的,应该和癌症晚期差不多了吧?” “我没有!只是身体——快点滚,趁我没有生气以前!”东郭先生嘴上这么说,但身体却很诚实,硬把不停反抗的沈欢给拉到了自己座位。 史密斯一脸疑问,“东郭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 东郭先生不由自主的鞠了一躬,“您要的美女,我给您带来了。” 史密斯皱起眉头,“东郭先生,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我没有和你开玩笑啊,刚刚的话也不是我的说的,该死……我要的明明不是这个结果啊。 刚才还只是身体不听使唤,现在却是来嘴巴都不听使唤了,“不,史密斯先生,我没在和您开玩笑,您要的美女,我带来了,您答应我的事情,也一定要履行啊。” “东郭先生,趁我没有生气之前,你最好带着这个男人离开!”史密斯很生气,老子的性取向很正常,刚刚谈论的也是美女,这个东郭竟然给自己带来一个男人回来。 如果不是东郭有神经病,那就是对方把自己想的太愚蠢。 “你回去吧!”东郭嘴上这么说,却将沈欢一把推向了史密斯。 不知道是不是用力太大的原因,东郭竟然一下子被推飞了起来,而且还是三百六十度旋转。 现实吃了沈欢一记肘子,然后又被脚后跟狠狠的来了那么一下。 “东郭经理,你疯了么!” “史密斯先生可是我们的贵客,你推人把他撞成这样,我们明天的投标大会,肯定不会有机会了。” “不是,这、这不是我做的,我、我——”东郭先生现在百口莫辩,“是那个小子,一定是那个小子使用了妖法!” 东郭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可是再找人的时候,却再找不到沈欢等人的身影。 完了,无论是公司的前途,还是自己在公司的前途,全完了! 自己没事儿去招惹那三个妖孽干嘛! 可惜,他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牛!真是太牛了,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江悠然肚子都快笑的疼没了,“别跟我说是意外,你肯定是故意的!” “我是故意的。” “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 “其实很简单,我就是……不告诉你。” “唉我去,你该不会还是生我带妙诗过来的气吧?” “我看起来是那么小气的人吗?”沈欢眨了眨自己那纯洁的大眼睛。 “是。” “那咱们没得聊了。”沈欢耸了耸肩就不再理会江悠然,扭头对着林妙诗说道:“以后别穿裙子了……短裤也不能穿。” “你怕发生刚才的事情?”林妙诗娇笑道:“我不会被人欺负的。” 沈欢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我不是怕你被欺负,而是担心方圆十里的流氓。” 刚开始林妙诗还没听明白,但很快就捂嘴笑了起来,“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风趣了?为了,方圆十里流氓的安危考虑,我以后就不穿短裙了。” 身为单身狗的江悠然,发出了一声哀嚎,“不是,你们两个在说什么啊?我怎么感觉,这是变着法的喂我狗粮啊!” 第843章祈禳之法,续命神灯 酒店楼顶,虚影笑盈盈的看着自己身旁的屠道者,“你输了。” 屠道者的眼眸中写满了不可置信,“这不科学。” 虚影笑道:“别为自己的失败找借口,输了就是输了,和我一样,放弃杀他的想法吧。” “你不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吗?” “哪里不对劲?” “沈欢应该冲进屋子直接杀了江悠然,而林妙诗正好目睹一切,两人从此决裂,形同陌路。” “这只是你的剧本。”虚影的语气很平淡。 屠道者却有些不甘心,“就算是顺着刚才的情况发展,林妙诗不是应该大发雷霆吗?她可从来不是一个爱解释的人。” “她比以前成熟了,而且在她的观念中,沈欢并没有做错,反而觉得那是对方爱自己的一种表现。”虚影叹了口气,“无论是沈欢和林妙诗他们和以前都不一样了。” 见屠道者不说话,虚影继续说道:“我知道,打赌是没办法约束你的,但观察了这么久,你还是决定要杀他吗?” “是的。” “为什么?” “他还有着被我杀的理由。”屠道者喝了口酒,烈酒烧灼着喉咙,似乎注意喷出火焰,“我最讨厌脚踏两只船的男人。” “拜托,那是人家的事情,你情我愿,关你什么事儿?你可是大名鼎鼎的屠道者,刚刚说话的感觉,简直就像是一个怨妇。” 屠道者叹了口气,“再观察观察,时间还很长,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我们两个谁也没办法断定未来了。” “你又不是麻衣相士,那么关心未来干嘛?况且……未来本来就是没办法断定的。” “你变了,和以前不一样了。” “你也变了,不是吗?人总是会变得。” “但你是阴魂。” “阴魂也是有感情的。” 屠道者沉默良久,“这次我输了,我会放下杀他的念头,但不代表我以后不会再生出……他的生死,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 沈欢和屠道者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所以他根本就没有发现,有人正站在楼顶,观察着自己。 江悠然现在也看出来了,沈欢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 那个东郭先生虽然游戏智障,但还没到在清醒状态下,就会办出喝醉时才会做的事情。 很明显,沈欢在他身上做了手脚。 根据刚刚服务生传来的消息,刚刚那个歪过来,不仅被砸成了脑震荡,就连用来传宗接代的东西都被捏扁了,多半是废了。 破坏力强,可以当成武者,但这种魅惑之术,可就不属于武者的范畴了。 “你懂得道术?” “不懂。” “那刚刚是怎么回事儿?” “简单的心理学运用,在大三的实践课上,应该会有老师教。” “我不相信。” “我也不相信,所以才会去试,现在我信了。” 江悠然一脸无语,沈欢这种人简直就是他命中的克星,自己能言善辩的能力,到对方面前都不管用了。 “妙诗,你男朋友他究竟是什么人?” “他只是一个中医,我之前说过的。” “是啊,你说过……”江悠然拍了拍沈欢的肩膀,“喂,刚刚你之所以能够做到那种地步,是不是对对方下了毒。” “我是中医,救人的,从来不做害人的事情。” “我感觉你是一个高手。” “你应该去一趟医院。” “什么意思?” “你的感觉神经,一定是出了问题。” “……” “妙诗,你把他推荐给我,一定是有理由的吧?”无奈之下,江悠然只能将目标转移到了林妙诗身上。 林妙诗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能把理由告诉我吗?” “因为他能解决你的问题。” 江悠然无语道:“这就是理由?” 林妙诗微笑着反问道:“还需要其他理由吗?” 是不需要其他理由了,但你好歹给我解释清楚啊!例如,为什么他能帮我。 江悠然很想这么说,但她又不能说出来。 如果说出来的话,岂不是代表着她不信任林妙诗。 林妙诗用手帮沈欢整理了一下发型,“现在气应该消了吧?” “消了。” “那就帮帮然然吧。” 自己的伴侣都开了口,沈欢也不好意思再拒绝,再继续下去,那可就真是矫情了。 “把事情的具体细节说一下。” “吃饭前,我已经说过了。” “我忘了,现在再说一遍。” “……” 其实江悠然所求之事很简单,就是家里的老爷子非常迷信,最近身体越来越差,便感觉自己大限将近,但他又不想就这么离开人世。 所以就想办法为自己续命,一个月前,他在一本地摊收集的古籍上面,找到了一个名为“神灯续命”的办法。 不仅描写的头头是道,里面还蕴藏着典故,说是诸葛孔明所用的祈禳之法,七星灯续命就是脱胎于此。 方法很简单,就是命将尽,则点灯,灯灭人亡。 可问题是,这神灯极为珍贵,世间少见。 不过既然有着这么强的威力,稀少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爷爷得到了不少神灯,可却没有一个是真的,有些确实是古董,但却没有续命的作用。” “最近爷爷又收到了消息,因为对方的身份,爷爷相信这次找到真正神灯的几率很大,但是之前吃了那么多亏,所以就算有人担保他也不是很放心,所以就准备找几个掌眼师父。” 接下来就是和之前说过的话一样了。 沈欢没有吭声,而是对苏璃询问道:“狐狸精,神灯续命的说法,你听说过没有?” “听说过,道修界也确实有这样的法器,很稀少,但并不高级。” “怎么说?” “道修的寿命本来就悠长,境界越高越是如此,所以续命灯这种东西,一般都是境界低微者用的,流落到人间也不足为奇。” 沈欢看了眼江悠然,“我答应帮你这个忙。” 他对于法器虽然不怎么精通,但是医术却很高明,江老爷子感觉大限将近,估计和生病有关。 就算自己没有掌眼的能力,到时候大不了施展轩辕不死针,为他续命就好了! 不过再此之前他要先和夏天联系一下,毕竟镇灵诛邪阵的事情还没有解决…… 第844章你之前也没问啊! “什么,不来了?” 听筒里传出了夏天的声音,隔着手机沈欢都能感觉到他的愤怒。 “不是,我的意思是说,林小姐找到了吗?没找到的话,我让黄字组的人出动,应该要不了多久,就会有消息。” “不用了,我已经找到了。” “找到了?没事吧?” “没事儿。” “没事儿你还不赶紧过来!” 本来沈欢还有点小感动,原来弄了半天,在这儿等着自己呢。 “妙诗是没事儿,但她朋友遇到了点麻烦,所以我必须过去解决。” 夏天一听这话不乐意了,“大哥,你不是这么有异性没人性吧?我可是你兄弟,就算抛除这层关系不说,凡事也都得讲究个先来后到吧?你是先答应我的。” “就是因为咱们关系近,我才想把咱们之间的事情先放放。”沈欢叹了口气,继续说道:“你也知道,妙诗没什么朋友,这个遇事儿的,可以说是她唯一的朋友。” 听夏天不说话,他就继续说道:“镇灵诛邪阵的事儿,不就剩最后一个了吗?前面两个没发生什么奇迹,最后一个应该也一样。” “总之我解决了这事儿,就马上回来。” “那好吧,这阵子我先去收集修复镇灵诛邪阵的材料,你回来以后记得给我打电话。” “会的。” 解决完夏天这边以后,沈欢回头看向了林妙诗,“跟爷爷说好了吗?” “说好了,不过……他让我把扬声器打开。”林妙诗说着就点开了扬声器。 “小欢?” “嗯,在呢。” “哦,知道你俩在一块就好了。” 林妙诗笑了笑,“你就这么不相信你孙女?” 林老爷子叹了口气,“让你一个人出去,我不放心。” “对不起爷爷,这次是我让您担心了。” “别跟我道歉,沈欢比我更担心你。” “她也不需要给我道歉,因为被爱的人不需要道歉。”沈欢眼里满是宠溺。 江悠然没好气道:“我受不了了,你们两个能不能别老给我塞狗粮,都快吃完不玩了!” “江家那小子?” 听到林老爷子的问话,江悠然的头更大了,“林老爷子,我江悠然是女的!” 林老爷子笑了笑,“好了,知道你们都在一块就放心了,不过妙诗啊,不要怪爷爷啰嗦,我这老头子还是要忍不住交代一句,事情办完了,就回来吧。” “林老爷子放心,在明珠那一亩三分地,我们江家说话还是比较有分量的,妙诗到了我那里绝对不会出事儿。” “不管在哪里,只要有我在,妙诗都不会有事儿。” “汪汪汪!”这一次江悠然索性连话都不说了。 沈欢想要回长乐看看的计划再次搁置,不过暑假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应该来得及在开学前回去一趟。 “既然都已经说好了,咱们现在就去明珠吧。” “现在就去?” “早办完早回来。”沈欢简洁的回答道。 林妙诗没有来过明珠,但沈欢却是第二次来了,因为上次的守匾擂比,国医会基本已经完全瓦解。 “你打听国医会的事儿干嘛?”江悠然刚开始显得还有些疑惑,但是很快就说道,“也难怪,你的本职是中医,难免会感兴趣。” “国医会是刘家一手扶持的,但前阵子听说他们的会长,就是郭家那个后裔,捐钱跑了,没有资金维持,加上信誉度缺失,和中医公会的施压,国医会基本上只剩下了一张注册单子,名存实亡。” “你是中医,应该也是中医公会的承成员吧?” “嗯。” “说实话,我是挺疑惑的,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中医这种东西有必要争来争去吗?”听这语气,江悠然显然也是众多不信任中医人群中的一员。 “连续命这种事儿都相信了,反而不相信中医了是吧?” “我是亲身经历过的,有资格不相信。” “什么经历?”沈欢有些疑惑的皱起了眉头,在他看来,江悠然的身体很健康,没有任何问题。 “就是丰胸啊,整容动刀子太疼,吃激素也不一定有用,我就想着用重要调理,可吃了一个月一点变化都没有。”江悠然无奈的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不知道什时候才能能鼓出个头啊。” “胸不平何以平天下?这不是病,每个人都有差异的,别太计较,胸大了下楼梯还不方便呢。” “下楼不方面?” 沈欢用手比划了一下,“挡视线。” “哈哈哈!你这人真有意思!”江悠然拍打着座位眼泪都快笑出来。 林妙诗则是掐了沈欢腰间一把,埋怨的瞪了他一眼。 “好了,不开玩笑,你们是跟我一起住家里,还是住酒店?” “住酒店吧,家里不是很方便。”沈欢只想尽快解决问题,不想和过多的人产生交集。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江悠然帮忙安排了酒店,距离江家不算太远,不堵车的话,坐车过去只需要二十分钟。 “好了,你们休息吧,我先回去汇报一下,你们要是有什么需要,可以联系这里的经理,或者直接给我打电话也可以。” 江悠然刚准备离开,沈欢却是拉了他一把,“掌眼大会什么时候开始?” “最早在后天。” 正在喝水润喉的沈欢,听到这句话,直接就把嘴里面的水给喷了出去,“最早后天?你怎么不早说!” “你之前也没问啊!” “早知道,我就不这么早过来了!”沈欢一脸颓废,他本来是想尽早解决事情,但没想到却是这么一个情况。 “没这么夸张吧?妙诗应该是第一次来明珠,这几天你要是没事儿,可以带他出去走走。”江悠然笑着说道:“明珠的风景也很不错的。” “你们玩,我先走了,有事儿咱们电话联系!”江悠然说着便一溜烟的跑了。 沈欢一脸无语,“这都叫什么事儿啊!” “你觉得和我一起出来玩很不开心吗?” “没有!” “那就笑。” “笑——呵呵……” 江悠然出去以后,就准备回家把找到掌眼师父的事儿告诉江老爷子,可他刚走没几步,一个人影就忽然冲出来,把他给拽进了房间…… 第845章这都什么破事儿啊! “吓死我了三叔!”江悠然看着这个吧自己拉进来的中年人没好气的说道:“我还以为有人已经大胆到在我们家酒店绑架我的程度了。” 江悠然的三叔,叫江昊天,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身材很消瘦,要不是西装是定做的,他根本就撑不起来。 “小声点!” 江昊天一脸严肃,江悠然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怎么了三叔?” 江昊天神经兮兮的朝着门外看了看,把门给关了上去,“没事。” “什么没事,你这架势跟做贼似得。”江悠然没好气的说道。 江昊天罢了摆手,“说正事儿,我听说你回来了,而且带了两个人回来,我交给你的任务做的怎么样了?” “还不错吧。” 说实话,对于沈欢,江悠然心里也没多少把握,毕竟他从来没有了解沈欢的真正实力是怎么样的,请沈欢回来,其实也是抱着一种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 明珠的掌眼师父,基本上都被老爷子请了过去,燕京虽然是天都,但在经济和古董这块,不一定就比明珠厉害。 说好听些,他请沈欢过来是为了压阵,说难听点就是摆设,她心里根本就没有打算让沈欢帮什么忙。 “什么叫还不错?我不是说了么,这件事你必须好好办!” “燕京我去了,但是那边多是一些古董界的掌眼师父,对于法器这种东西,根本就不了解。” “那你请回来的那两个人是怎么回事儿?”江昊天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江悠然干笑两声,“一个是我在燕京时认识的朋友,三叔你估计也认识,是林家的小姐,另一个是他的未婚夫,职业是中医,对于古董这方面似乎也有些了解。” “中医?”江昊天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你这不是添乱么,我让你是去找道法高手,或者是古董行家,你给我找回来一个中医有屁用啊!” “听妙诗的意思,他未婚夫的医术挺高的。”江悠然顿了一下,补充道:“我就寻思着,现在的道法高手,基本上都是在吹牛逼,既然沈欢是中医,说不定能用中药调理一下老爷子的身子,反正他要的是续命,关于续命的法子,又不是非得道修才能够做到。” “你这小丫头,让你帮忙做个事儿都做不好!”江昊天没好气的骂了一句。 “我尽力了啊。” “算了算了,还是我自己找人吧。” “那我还通不通知爷爷?” 江昊天摆了摆手,“不用了,事实上这件事儿不是你爷爷让做的,而是我以他的名义让你做的。” “靠!不带你这么坑侄女的。” “我不是坑你,老爷子对寻找神灯是多么热切你也知道,基本上动用了咱们江家所有的力量。”江昊天叹了口气,“自从我做了从商的决定以后,老头子就没给过我好脸色,这些年下来,我也存了不少钱,就寻思着证明一下自己。” 之前说过,江家之所以强大,是因为这家人的路子太野。 几个儿子的实力,也跟他们出生的顺序差不多。 长子,也就是江悠然的父亲,是明珠政界的龙头,听说因为政绩突出,上面已经有把他调往中央的打算。 次子,江悠然的二叔,军界的精英任务,明珠军区师长,中将军衔,随着江老爷子退休,再过几年,这军区首主的位置,很可能会轮到他的头上。 末子江昊天,排行老三,也是江家最没有“成色”的一位,从事商界,是明珠商业界的巨鳄。 不仅如此,他还暗地里扶植了一些黑暗力量,加上江家这个背景,可以说是黑白通吃。 江老爷子是个古板的人,在他脑子里,资本主义就等于傻哔,所以在得知江昊天准备从商后,爷俩儿差点闹得断绝关系。 所以这些年来,江昊天一直想办法讨好江老爷子,改善一下父子之间的关系。 这不,听说老爷子在寻找神灯后,江昊天立马动用了所有自己能动用的力量,前阵子刚收到消息,江南一个对手的手中拥有着神灯。 经过协商后,对方同意把神灯卖给江昊天,但是价格却出奇的高。 江昊天是有钱没错,但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过亿的价格,要是买着儿真东西也就算了,但对方万一是在坑自己呢? 所以,江昊天便开始收集掌眼师父,又假借江老爷子之名让江悠然往燕京跑了一趟。 “爷爷还不知道这事儿?” “他要是知道,早就买下来了!”江昊天无奈的叹了口气,现在的江老爷子和着魔了差不多,宁可错买赔钱也不远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性。 要是几百万的物件也就算了,扔了也就扔了,可这家伙价值上亿,对他来说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了解了事情的真相以后,江悠然感觉有些无语,“我还以为是老爷子然你转告给我呢,没想到是您自己想尽孝心,我就说嘛,老爷子找谁办这事儿都不可能找你办这事儿啊!” “三叔,不是当侄女的说你,其实……老爷子早就不介意你从商了,他就是放不下那脸面,你不用买神灯,回家道个歉,就什么事儿都没了。” 江昊天摆了摆手,“你不懂。” “我怎么就不懂了?” 事实上江悠然真的不懂,江昊天需要其实不是谅解,而是想要证明自己,今时不同往日,钱才是王道,有钱的就是大爷! “算了,你回去吧,关于神灯的事儿你先别和老爷子解释,到时候我要是买了灯,就会给他送去。” “哦。”江悠然先是应了一声,然后说道:“你什么时候交易?” “大概在三天后,明天新区那边会举办一场法器拍卖会,我想去看看,就算找不到神灯,弄一件法器回去让老爷子开心一下也不错。”江昊天顿了一下,“你问这个干吗?” “不干嘛,到时候你去的话,记得给我打一个电话,我想过去凑个热闹。” “这热闹是能乱凑吗?”江昊天先是板了板脸,然后说道:“算了,到时候我给打电话。” “谢谢三叔!”江悠然说完便离开了房间。 其实她也不是凑热闹,只是已经把沈欢给请了过来,到时候什么都不让人家做就请人离开,多少有些伤感情。 就沈欢那脾气,要是参加不了掌眼大会,不知道会气成什么样子。 一想起沈欢那脾气,江悠然便一脸无奈,仰天长啸道:“这都什么破事儿啊!” 第846章林妙诗的老同学 “我想喝啤酒。” 裹着浴巾的林妙诗,将身上还带着水珠的沈欢推到了一旁。 沈欢有些郁闷,他花三分钟把澡洗完,就是为了做那种神圣而又充满快乐的事情,“咱们做完再去买,而且……你不是已经解了吗?” “女人的话你也相信?” 女人的话是不能信,但你是我老婆啊。 沈欢心里有些小无奈,“那我给楼下打个电话,让他们送几罐上来。” “不用了,冰箱的柜子里就有,你给我拿一罐过来就成。” “咱们说好了,你喝完了,咱们就去做那种事情。” “今天不可以。” “为什么?” “亲戚来了。” “靠!”沈欢抓了抓头发,“这个月你怎么又提前了。” “女人本来就这样啊。” 林妙诗眨了眨无辜的大眼睛,有些事儿又不是她能够决定的。 听说在经期,普遍女生都会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自己是个男的多好。 “既然这样,你就别喝啤酒了,这个时候喝凉的,吃辣的对身体都不好。” “可我肚子有点饿了。”以林妙诗的境界,远了不说,一周不吃饭还是可以的,她这么说只是为了喝啤酒而已。 沈欢和她认识相处了这么久,怎么可能不知道她心里的小九九,“那咱们就下去吃饭。” 林妙诗在得知自己的计谋被看穿以后,心里虽然有些小失望,不过转念一想,两个人一起吃吃饭聊聊天也挺不错的。 酒店上面几层是住房,下面两层则是餐厅,一层是中餐,一层是西餐,价钱自然也不用多说了。 “你吃过西餐吗?” 沈欢摇了摇头,他似乎还真没吃过西餐,不过在记忆中似乎吃过一次,不过到是跟谁一起吃的,却不大记得了。 “你没吃过?” 听到林妙诗的询问,沈欢这才想起来,那顿西餐究竟是和谁一起吃的了,就是林妙诗,约会大作战那次。 当初沈欢貌似还出了一些洋相。 “吃过,和你吃的那次是第一次。” 林妙诗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次还是吃西餐吧。” 沈欢倒没什么意见,他不需要太大的进食量,反正平时都是吃中餐,吃西餐换换口味也不错。 “请问两位吃点什么?” “随便上一份主厨推荐的套餐吧。”沈欢上次别的没学会,就学会了点套餐。 “好的,这位小姐呢?” “菲力牛排,肉的质量和烧烤手法若是不错的话,三成熟就好了,如果不是就七成熟,要黑椒酱汁,酒水上梅洛,沙拉用普通的鲜果沙拉就好。” 服务员点了点头,“那需要浓汤和点心吗?” “不需要,这些就够了。” 服务员离开没多久,一个男人从一旁经过,到桌边的时候停下脚步,低头看了林妙诗一眼,然后脸上带着笑容说道:“请问你是林妙诗小姐吗?” 男人看了起来年龄和林妙诗差不多,穿着非常讲究,明明穿着长袖,却非得捋起来一些,露出手腕上的江诗丹顿。 “真是你!”男人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你还记得我吗?” 林妙诗没有仔细看,直接摇头,“不认识。” 男人用手抚了一下额头,“这个答案真是太令人伤心了……不过也是,当初你在学校的时候就不爱和人打交道,再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不记得也很正常。” “我是孔文,和你一样是金融系的,上课那会儿,我老坐在你身后斜对角的位置,咱们每次的奖学金都有我那份,你应该有印象了吧?” “没印象。” 孔文干笑两声,“你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儿,不认识我没事儿,其余同学总该有印象吧?今天刚好是我们几个在明珠发展的老同学,聚会人得日子,就是前面,你要不要过去做做?” “说实话,今天能够在这里见到你,真的很意外,我想其他同学知道了,也一定会很开心的。” 见林妙诗还是不说话,孔文继续说道:“不光有男生,还有几个女生,就是一起吃个饭,没别的意思。” “要不,我们过来也成。” 听到高这话以后,本来想要拒绝的林妙诗打消了这个念头。 刚开始她确实没认出孔文这个老同学,因为她在上大学那会儿没有一个朋友,平日里孤漠寡言,别说男生,就连女生也没几个和她打交道的。 所以传统的闺蜜堕胎被人追生活,从来没有在她身上发生过,至于所谓的同学友谊,更是连一丝丝的感受都没有。 要是除了大学同学这层关系,这个孔文几乎可以完全视作是陌生人。 沈欢一直没说话,但不代表他真的是心如止水。 这个孔文刚到这儿,便用屁股对着他,一种可能是完全忽视,另外一种可能就是求入后庭花。 无论哪个可能,都会引起沈欢的反感。 老同学? 沈欢还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但在电视剧上看过不少类似的情节。 他之所以不说话,是认为林妙诗可以完美的将这件事解决,林妙诗的做法也很令他满意,毕竟就差在脸上写我不认识你这五个大字了。 不过这个孔文却有些不要脸了,林妙诗都把话说到那种程度了,他却依旧在装傻充愣,用尽办法想把林妙诗给拉过去。 其实沈欢从一开始就明白了孔文的小心思,若没有歪心思,或者只是普通同学,打完招呼以后,要做的不应该是邀请去一起喝酒,而是询问对方男伴的身份和名字。 接着,再邀请两人一起过去吃饭。 可孔文的做法却截然相反,准确来说,他从一开始就自主忽略了沈欢这个存在。 “你是妙诗的老同学?”沈欢忽然间开了口。 孔文愣了一下,没打算理会沈欢,其实他从一开始就看见了,不过这样穿着和长相都十分普通的人,他连半句话都不想多说。 “妙诗,要不我把同学们喊过来?” 林妙诗皱了下眉头,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不想让沈欢不开心,她都不想和这个所谓的老同学产生过多的纠结,就在她准备拒绝的时候。 沈欢笑着说道:“不用了……让他们过来多麻烦,我和妙诗直接过去就好了!” 第847章我没生气,一点都不生气,真的。 孔文对沈欢不怎么感冒,很简单,林妙诗这样的美女,到哪里都是最靓丽的风景线,但在这绝世风景的对面,却放了一个垃圾桶,别提有多煞风景了。 美女配野兽,挫包配女神,似乎已经成为了这几年的标配。 所以从一开始,他对沈欢就没有任何的好感。 对他来说,没有把这些厌恶表现在脸上,就已经是很有素质的表现了。 不过当沈欢说出刚才那句话以后,他心中一阵大快,“你看,你朋友都不介意,你就过去吃吧。” 林妙诗很清楚沈欢的性格,知道他不会无缘无故的这么做,便点头起身算是答应了。 就在沈欢也准备起身跟过去的时候,孔文却伸手把他给拦了下来,“唉,你跟过来干嘛?”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只邀请了妙诗一个人。”孔文眼神有些不耐烦的说道:“没听见是同学聚会吗?你一个外人瞎凑什么热闹。” 林妙诗一听这话,表情也开始变得难看起来,“如果不让沈欢过去的话,我也不去了。” 孔文愣了一下,没想到这个吊丝在林妙诗心里竟然占据这这么重要的地位。 林妙诗在学校那会儿的生活,确实不像是一个学生,那种孤僻生冷的性格和气质,任何人都无法接近。 但这不代表,就没有人知道他的存在。 华大每年都有评选校花的传统,而林妙诗从大一到大四毕业,蝉联了四届冠军,人称冰山女神,虽然称呼很土,但却很形象。 林妙诗就像是水中的青莲,可望而不可触。 人人都喜欢美女,当年孔文就是林妙诗众多追求者之一,不过他的家境很普通,根本不是那些富家子弟的对手,所以就只能选择远远的观望,所以他每次都会选择坐在林妙诗身后的斜对角。 这个位置,林妙诗轻易没办法发现他,而且真要注意到他,也很容易被看到。 毕业这么多年后,孔文的心里一直放着林妙诗,随着事业的起步,他的越来越自信,并且有了高位者的通病——用女人来满足自己心理上的空虚。 明珠的美女很多,他能够接触到的也有不少,但谈了几个女友以后,他始终找不到面对林妙诗时的那种感觉。 没想到今天,却在这里,又碰到了林妙诗。 此时他已经不再是那个靠着奖学金度日穷学生了,本来看到林妙诗的时候,他心里虽然激动,但也没有追求的意思。 但当他看到沈欢的时候,心中充满了愤怒。 华大的冰山女神,竟然和这种吊丝待在一起。 既然连一个吊丝都能与女神同桌吃饭,那么他这个成功人士,就算是成为女神的老公也不过分。 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他才选择做出了刚才的事情。 可没想到,这个吊丝在女神心中的分量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 “哈——哈哈哈——”孔文干笑了两声,“不要误会,我就是开个玩笑,我知道你最在意朋友,又怎么会把他一个人留在这儿呢。” “走吧,咱们一起过去,同学们要是知道你过来,一定会非常兴奋的!” 说着,便对林妙诗摆出了邀请的动作。 林妙诗没有理会,而是用手挽住了沈欢的臂膀。 看到这个动作以后,孔文感觉自己的心被刺痛了一下,但脸上却还挂着笑容。 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 无论是长相还是身份,自己都要远远强于这个吊丝,唯一的差距就是相识的时间。 待会儿到了聚餐的地方,大家肯定是在聊以前的事情,这个吊丝没有经历过,很快就会丢脸,到时候再让朋友提出工作等话题,完美的将自己的实力展示出来。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爱慕女神的心意一定不能表现出来,吃完饭,提议互留电话和微信,这样就能够得到女神的联系方式。 细水长流,在日后的聊天中,一步步增进感情和表现更多的优势,这样女神迟早会成为自己的池中之物。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色狼不可怕,就怕色狼有耐心。 孔文却不知道,他心中所想的事情,已经全都被沈欢听到了耳朵里。 敢打我老婆主意的人,从来没有一个有好下场,你也不会例外。 还没到地方,孔文便笑着说道:“当当当,大家快看看,谁来了!” “谁来了?咱们老同学不都到了吗?” “难道是小九?她不是打电话说,今天加班请不下假吗?” “孔老大,你该不会是准备给我们介绍自己的女朋友吧?” 本来还议论纷纷的众人,在看到林妙诗那一刻,瞬间安静了下来。 最先回过神的,是一个个头比较矮小的男生,他一下子就从凳子上跳了起来,“我靠!老大,你可以啊,连咱们的蝉联四届校花的林女神都请过来了!” “林妙诗,真的是林妙诗,我不是做梦吧?” “我都快呼吸不了了,唯有异性的人工呼吸才能清醒,颜值越高效果越强!” 男生们一个比一个激动,而女人们大多数都是一副不快的表情,尤其是中间颇有几分姿色的那个。 在林妙诗来之前,她才是众人的焦点,现在林妙诗来了,她这颗泛着米粒之光的星辰,再也没有任何的光芒了。 “说是去洗手间,其实是去接林大校花的了吧?” “没有,没有,就是刚巧碰到了。”孔文摆着手,但脸上却写满了得意,似乎是刻意想让众人误会。 “老大你就别谦虚了,来来来,大家挪挪位置,给咱们的林大校花让个座!” “一个位置好像不够,还有一个人呢。” “还有一个人?” “这位帅哥好面生,也是咱们的老同学?” “咱们同学的现照我基本上都有,他好像不是我们的同学。” 之前那个个子矮小的男生,笑着说道:“该不会是咱们林大校花的司机吧?” 当初林妙诗去学校都是专车接送,所以他才会这么调侃。 “原来是这样啊,老大,你给司机点个餐,让人家吃饭去吧。” 孔文忍着笑意,正经道:“大家不要误会,这位先生是咱们林校花的朋友。” 接着转而看着沈欢说道:“你别介意,他就这个脾气,自来熟,跟谁都开玩笑。” 沈欢眯着眼睛笑道:“我没生气,一点都不生气,真的。” 第848章同学聚会,装逼大会 “好了,别聊了,既然是朋友,大家就坐在一起吃饭吧!” 矮小男的性格有些大大咧咧的,有些时候做的动作,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猴子这种动物。 等坐下去以后,可以讥讽的方法更多,所以孔文也没心急,而是很绅士的帮林妙诗拉开了椅子,“请。” 林妙诗看了下位置的情况,左手边是一个女人,右手边是空出来的位置,再往右边就是那个矮小男的位置了。 她没有迟疑太久,直接坐了下去。 孔文面带笑意,拉开一旁的凳子,准备坐下去,可他刚把凳子拉出来,一个影子就出现在了凳子上。 沈欢看着有些失神的孔文,笑呵呵的说道:“本来以为你只对美女绅士,没想到对于男人也是一样,高素质的成功人士就是不一样,谢谢了。” 孔文的肺都快气炸了,妈的你是智障么?这个位置明明是老子留给自己的! 但这么多人在看着,他也不好意思发脾气。 同学会的另外一个名字,就是装逼大会,男人们炫富炫车,女人们秀老公秀孩子的时间。 情谊这种东西,会随着时间和幻境的改变而被冲散,不然也不会有人感叹挚友难求,知己一人足矣。 “不用谢。”孔文只能顺着沈欢的话去说,然后让矮小个子让了一个位置,坐在了沈欢的旁边。 “妙诗你想吃点什么?” “我已经点过了。”林妙诗正说着,服务员就推车走了过来,分别是沈欢的套餐,和她的牛排。 孔文干笑两声,他本来还想着装个逼,说句随便点今天我请之类的装逼语句,但现在看来,他完全没有发挥的机会。 沈欢不太习惯吃西餐,上次虽然吃过,但至今没有弄明白,到底是左叉右刀,还是右叉左刀,不过牛排的口感他倒是挺喜欢的。 就在服务员准备离开的时候,沈欢喊了一声,“那个……朋友,能不能给我一双筷子?或者是吃小龙虾的熟料手套也成,刀叉这种餐具我用不习惯。” 此话一出,矮小个子忍不住笑了起来,“来西餐厅要筷子吃饭,这不是在找茬么,吃亏这位小姐的脾气好,要是换个服务生,估计早就一巴掌打在你脸上了。” 服务员脸上的表情却没有多少变化,弯下腰从推车里取出了一副筷子,“先生,您的筷子。” 在现代社会,西餐厅的逼格大大下降,就如几十年前盛行的肯德基和麦当劳一样,早就从“贵族食品”变成了和东瀛民工漫一样的烂大街食物。 想要在艰难的环境下取得成绩,就必须有特色。 他们的店能开在这里,不是因为菜有多么好吃,而是对于顾客的服务态度,谨遵顾客就是上帝的原则。 别说筷子,你现在就算和她说弄两块大蒜出来嚼嚼,都能给你拿出来。 “谢谢。” “不用,如果您没有其他需要,我就先去服务其他客人了。” 服务员离开口,坐在林妙诗身旁的那位美女,似笑非笑的说道:“你这位朋友真有意思,竟然连西餐都没吃过。” 宁惹小人莫惹女人,女人心海底针,不仅仅是在说女人心难测,也表示出了女人的心其实也就和绣花针一般大小极其记仇。 在林妙诗没来之前,她才是主角,她才是这个餐桌上最受追捧的女性,现在因为林妙诗的出现,一切都变了。 其实从一开始她就推断出了沈欢的身份,以林妙诗的性格根本不可能和任何异性接触,如此亲近只能说明两人关系匪浅,就算不是夫妻也是男女朋友一类。 你漂亮又如何?女人最重要的不是长着一张怎样的脸,而是选择了什么的男人过一辈子,在某些时候,另一半是否优秀,可以直接决定女性未来生活是否会幸福。 林妙诗显然做错了这一道对女人来说,最重要的选择题。 吃西餐用筷子吃?这究竟是有多土鳖的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而且,用筷子吃牛排真的方便吗?用筷子将一大块牛排夹起往嘴里塞,这画面只需要稍微幻想一下,就够令人心呕了。 “没有吃过西餐很奇怪吗?”林妙诗目光冰冷的看了那个女人一眼。 和沈欢不同,她还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灵气,灵气的运转会随着情绪的变化,而表现出明显的特征。 几乎在她问话的同时,那个美女就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寒意。 “吃个饭而已,这位同学何必这么充满火药味呢?”坐在女人旁边的是一个年轻男人,相貌算不上英俊,但因为长相和现在某小鲜肉神似的关系,增添了不少魅力。 在女人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帅不帅,穿西装看看就知道了。 这个男人就是那种一穿西装,就特别有气质的存在。 “忘了自我介绍,我也不是你们的老同学,我叫孟浩,是菲菲的男朋友,准确的说是未婚夫,我们的订婚宴就订在八月份。” “菲菲,这么大的事情,你怎么不早说呢,连我这个闺蜜都不知道!” 一个略显婴儿肥的女生,脸上佯装着不满。 菲菲摆了摆手,“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而已,我觉得不用太声张,而且孟浩是家族企业的接班人,每天都忙的要死,我怕通知你们却没办法好好接待你们。” 这句话看似谦虚,却暗地说出了自己未婚夫的身份。 家族企业的接班人,换句话说,就是富二代。 矮小男似乎想到了什么,惊讶道:“孟浩?家族企业?你该不会是孟家的那位孟浩吧?” 孔文眼睛也是一亮,“是咱们明珠餐饮业龙头的孟家吗?” “都是界内的朋友给面子,明珠餐饮业龙头的称呼,我们孟家还担当不起,最多在新区有些名声。”孟浩“谦虚”的摆了摆手。 这等于默认了,自己就是餐饮业龙头的少东。 孟家在明珠算不上太大的家族,但在新区这一片却很出名,除了主业曼珠沙华酒店以外,其他一些知名的连锁店背后,也都可以看到孟家的身影。 孔文的内心开始紧张起来,若比起实力来,他和孟浩可差远了,要是……不过现在看来,孟浩似乎只喜欢菲菲一个。 等着吧,林妙诗,你迟早是我的人! 第849章林妙诗的爱之宣言 “菲菲真是好福气,竟然和孟少这样的有为青年成为了夫妻,真是令人羡慕呢。” “就是,我家那口子,就是开大车的司机,虽然钱赚了不少,但都是苦力活,通常十天半个月不回家!” “我听说大车司机都是包有小三的,你可要留心点。” “他要是敢,老娘就打断他的第三条腿!”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说着,虽然长时间没见,但一旦打开话匣子,就停不下来。 毕竟是在同一个专业班级,相处了四年的人,说感情还是有的,总比大街上的路上要强不少。 矮小男还真是自来熟,对谁说话都不客气,“我说孟少,你们孟家在餐饮业的地位,我还是知道的,怎么不邀请我们到你们家的曼珠沙华吃一顿啊!哪里的饭菜可比这里强多了。” 孟浩谦虚一笑,“这次的聚会,毕竟是你们的班长组织的,被我抢了风头多少有些不好。” “对了班长,你现在是做什么的?连江诗丹顿都戴上了,工资肯定不错吧?” 孔文等的就是这个机会,笑道:“我就是一个打工的,在丰茂国际上班,至于这手表,是我们老板送我的,我自己可买不起。” 孟浩眼睛一亮,“丰茂国际?这在咱们明珠可真是大公司了,你担任什么位置?” “在人力资源部带着,一个小小的部长而已,和孟少比起来就差远了,一年就弄个百多万,要不是公司配房配车,在明珠这样的大都市根本就没办法生活下去。”孔文说这话的语气很平淡,但是里面蕴含的东西可一点都不平淡。 配房配车,年薪百万,这样的成绩无论放在哪一个城市,都可以配得上成功人士四个字。 所以不少单身的女性,都对他投向了暧昧的目光,但是孔文却只注意林妙诗一个人。 可惜,林妙诗并没有表现出他想要的结果,眼神平静的令人可怕。 “整块吃太下作了,我给你切好了再吃吧。”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林妙诗的眼中,除了沈欢再也没有任何人。 孟浩笑着摆了摆手,“我就是个凭借父辈的二世祖,哪有孔兄这样凭借自己本事起家的男人。” “孟兄过谦了。” “喝一杯?” “走一个!” 两人颇有一些英雄惜英雄的感觉,当然这一切都是为了装逼,在饭桌上互相吹捧总是少不了的。 至于两人心中在想什么,也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了。 接下里就是自报家门的时候了,说说自己都在做什么。 明珠是一个经济发达的大都市,节奏飞快,能够留下来定居的,都不是什么简单角色。 剩下的人,虽然没有孔文和孟浩这般厉害,但大多都混了个人模狗样。 “林大校花在上学那会儿,可是咱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如今也来了明珠,不知道过的怎么样?” 林妙诗语气平淡的说道:“我在燕京,来明珠只是来探望朋友。” 探望朋友? 林妙诗在学校是个什么情况,在座的都很清楚。 冰山女神,这个称呼很有吸引力,但也让不少人望而止步。 男人喜欢充满挑战的女人没错,可若是这个女人油盐不进,就会有一大批的人选择放弃。 年轻人有的是时间没错,但大部分人都不会做无谓的努力。 基本上所有人,都把林妙诗这句话当成了借口。 校园风云人物,社会洪流蝼蚁。 这种情况不要太多了,大学可以看作是一个小社会,但终究不是社会,现实比之大学不知要恐怖多少倍。 矮小男笑着说道:“忘了问,你和这位到底是什么关系?该不会真是你司机吧?” “他是我的未婚夫。” 原本正在展示自己西餐礼仪的孔文听到这句话,脸色瞬间变得阴沉起来,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若不是一直在观察他,很难看到他这表情的微小变化。 未婚夫又如何,只要没结婚就还有机会。 就算结婚了又如何,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 现代社会,婚姻早就失去了被法律庇佑的意义。 “未婚夫?!” 这个称呼无异于晴天霹雳,本来在众人心里,沈欢能和林妙诗男女朋友就不错了,没想到却是未婚夫。 “不知道校花夫君是做什么的?” 林妙诗是出了名的难搞,能俘获其芳心,并且走到未婚夫这个位置,肯定不是普通吊丝那么简单。 这次不等林妙诗说话,沈欢便主动说道:“我是一个中医。” “中医?”矮小男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 现在中医在华夏是个什么地位,大家心里都清楚地很,从西医院遍地就可以看粗来了。 优胜劣汰,中医这种东西,早已被抛弃到了历史的长河当中。 “噗——” 更甚者,直接把嘴里的饭菜都喷出来了。 看来校园的风云人物也不过如此,竟然选了一个中医这个没前途的人当未婚夫。 “妙诗,你怎么能这么糊涂呢,婚姻可是一辈子的事情,怎么能这么随随便便的就决定了?中医这种职业根本就没有任何前途,还不如让我把公司的同时介绍给你呢。” 孔文心中暗喜,他需要的就是这样的队友,“妙诗,你也别嫌弃我说的话难听,中医确实不行了,前阵子国医会搞得浩浩荡荡,听说还有刘家撑腰,最后不也落得一个人去楼空?” “兄弟,你也别生气,我是实事论事,而且论起关系,肯定是我和妙诗近一点。” 孔文这话一语双关,可以听成我和妙诗是老同学,也可以听成,你这样的人根本就配不上妙诗,能够配得上的只有我。 沈欢除了不喜欢和一眼就能看穿一切的聪明人说话以外,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说话喜欢绕圈子,还自命高素质人群的人。 说好听点是素质高,说难听点就是虚伪至极。 可是接下来林妙诗一句话,让整个大厅都安静了下来,“我喜欢的是他的人,有没有前途不重要,有他在身边相伴一生就足够了。” 餐桌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谁都没想到,会从号称斌山女神的林妙诗嘴里,听到这样的话。 第850章摆明就是玩你! “是啊,对方是和自己过一辈子,又不是和别人过一辈子,没必要用别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另一半,只要自己觉得幸福就够了。” 那个有些婴儿肥的女生忍不住感叹道,她最向往的就是如初恋般纯洁的爱恋,可惜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在现实的一次次冲击下,她逐渐放弃了这种念头。 爱情,那只是在小说和言情剧中的东西,现实中只有利益。 但是林妙诗的话,却让她重新拾起了希望。 无论是美是丑,总有一个人在等待着你,这个人就在那里,永远也不会离去。 幸福掌握在手中,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呵呵,你们还真是幼稚呢。”菲菲叹了口气,“不过我也不能否定林大校花的观点,毕竟在学校的是偶,人家都特别独断独行。” 菲菲现在心里很满足,她已经成功在林妙诗身上找到了,刚刚身为陪衬的自信。 自信需要从别人身上获得,这真是一件非常可悲的事情,但更为可悲的是,这个可怜人还为此沾沾自喜。 “别人的事情终究是别人的事情,我们过好自己就够了,亲爱的。”孟浩男友力爆棚,当着众人的面直接亲了菲菲一口。 “好暖,有钱多金懂得疼人和浪漫,简直就是完美男友,再看另一边……”女生简直不知道自己该露出怎样的表情了,“吃个西餐还要女朋友切好,才自己用筷子动手此,这找到的哪是男朋友,简直就是找了一个儿子。” 成熟稳重负责人,永远是女人选择男朋友的不二之选,自从一些萝莉爱大叔的电影泛滥后,大叔就成了大部分女人的头号目标。 为什么? 女人成熟的往往比男人要早,而男人则还处于情商和智商双发展的阶段,在女人看来,同龄男人或者小鲜肉,玩玩还可以,要真的托付终生就值得了。 而大叔型男伴,因为饱经风霜,多金又懂得疼人,要是再加上幽默风趣,只是重码活力和玩耍的小鲜肉简直没有任何的优势。 我要找的是可以托付一生的男人,而不是给别人当老妈子。 总得来说,这饭只吃了一半,沈欢就把人给丢干净了。 尽管林妙诗“极力”表现出一副,我很幸福的样子,但依旧然让人觉得可怜。 这个世界上最可悲的事情,不是所有人都讨厌你,而是所有的人都同情你。 在众人眼中,林妙诗就是这样一个可怜人。 “饭吃完了,我和沈欢还有事情处理,就先走了。”饭吃完以后,林妙诗便准备离开。 可没等站起来,孔文便开口说道:“现在就走?咱们还没好好的联络感情呢。” “是啊,现在走确实太早了。”孟浩起身笑着说道:“忘了给大家说,今天是菲菲的生日。” “现在时间尚早,咱们先去唱歌,刚才不是有朋友说,我小气不愿意请大家到曼珠沙华吃饭吗?咱们唱完就去我们家酒店吃饭!我早就给菲菲准备了盛大的生日party。” “如果大家还觉得不尽兴,我就带大家到酒吧一条街嗨到底,今晚谁都不准回去我,要是回去了,那就是不给我孟浩的面子!” 孟浩这话一说出来,一群人发出了兴奋的欢呼。 孟家的少东请客,这个机会可是非常少见的,到时候拍几张发到朋友圈,让老板和上司知道自己和孟少的关系——简直就是装逼和申请升迁机遇的大杀器。 “新区最近刚开了一家ktv,叫麦克风,我上次和朋友去过,装修的很漂亮,隔音效果也不错,最主要的是什么歌都有,我们去哪里怎么样?”孔文也不管林妙诗同不同意,直接开口提议道。 孟浩笑了笑,“那就麦克风ktv吧。” 可以,明知道要玩到天亮,还非要拉着妙诗过去,真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有我这个未婚夫在身边?沈欢可是清楚的很,这些人没有一个把自己当成是妙诗的未婚夫。 沈欢心中这么想,但是脸上表现出的却是截然不同的表情,“ktv?我还从阿里没有去过这样高档的地方,咱们赶快过去吧!” 听到这话,众人轰然大笑了起来,ktv都没去过,果然是土鳖中的土鳖。 沈欢是真的没去过ktv,一是当初家庭的条件不允许,二是因为他对唱歌真的没什么兴趣,除了大街上的流行曲,他别的一个也没听过。 不过对于ktv他并不好奇,唱歌在哪里唱都一样,ktv所提供的不过是一个气氛,在狭小的空间内,和自己所熟识的人纵情歌唱,不需要任何的顾忌。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没钱去娱乐会所才去的那里,请个公主什么的,总比待在家里面对黄脸婆强。 沈欢都答应了,林妙诗自然也不会说什么,以上厕所为借口,林妙诗把很欢给拉了出来。 “你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我心眼小。” “我知道……你准备打算对他们做什么?” “我心眼小,但还没有到蛮不讲理的地步,今晚咱们又没什么活动,他们不是想玩吗?咱们就陪他们好好玩玩!” 从酒店到新区的麦克风ktv距离并不算远,这群所谓的老同学,大概有十来个,每个人都开有车,最次的都是宝马7系,孟浩更是开了一辆敞篷amg奔驰sls,孔文开的则是最新款的高配奥迪a6。 除了孟浩以外,开的都不是什么豪车,但别忘了,他们的年龄和林妙诗差不多,最多只在社会上打拼了四五年。 多数女性都向往着孟浩的奔驰敞篷,毕竟出去游玩坐豪车才是最有面的事情。 孟浩虽然不是老同学,但是身家背景却是最出众的,隐约已经成为了这个小圈子的带头大哥。 他本人也没客气,当仁不让的行使指挥权,开始分配谁坐谁的车,在分算的时候,却唯独忽略了沈欢。 直到有个女生提醒,孟浩才一拍脑袋,假装想起来还有这么一号人,“哎呦,兄弟,对不起啊,竟然把你给忘了,我的锅,给你赔个礼。” 他嘴上这么说,但脸上的表情却充满了挑衅,“啧啧,你看看,这车都坐满了,要不你向其他朋友申请一下,看看能不能让你挤一挤,要是实在不行也没事儿,你用打车软件叫个车,我给你双倍报销车费!” 这话一出,众人都忍不住大笑了起来,他们都看出来了,孟浩摆明就是在玩沈欢! 第851章就是要让你出丑! 坐满了? 除了林妙诗和沈欢和几个少数女生外,这些人都开了车,又怎么可能会出现坐满的情况。 孔文暗笑不说话,趁着沈欢和林妙诗离开那会儿,他找孟浩聊了聊,表明了自己的心意。 现在他确实不如孟浩,但他是丰茂国际的人,年纪轻轻便取得如此成就,以后那还了得? 孟浩是纨绔不错,但不代表他没有脑子,所以在刚才分配那会儿,直接把林妙诗安排到了孔文的车上。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众人心里都很清楚,但他们没必要为了一个外人驳孟家少东的面子。 而且,这里面看不惯沈欢的,其实有不少人。 一个吃软饭的吊丝,凭什么虏获高校界最强女神的芳心? 沈欢没有说话,他心里没有一点不开心,因为他和这群人玩本来就是为了找乐子。 举个例子,沈欢对这群人的态度,就像是小时候无聊,拿热水浇蚂蚁窝一个道理。 实在是太无聊了,才会和他们打交道,要是放在平时,他才懒得和这群人多说一句话。 挽着沈欢的林妙诗忽然说道:“咱们一起打车吧。” 众人又是一愣,看样子女神是真的对这个吊丝死心塌地了。 孟浩无奈的看了孔文一眼,不是兄弟我不帮你,而是你女神心甘情愿的结果。 孔文眼中满是不甘,为什么,为什么女神不选择优秀的自己,而选择一个一无是处的吊丝! 沈欢究竟是不是一无是处,谁都不知道,毕竟是第一次见面不了解,但在他心里沈欢最能够完全诠释吊丝这个词语的含义。 但这么多人在这里,他总不能表现出愤怒,这样有失风度。 “妙诗你别生气,孟少就是开玩笑呢,座位这多,怎么会没位置呢,要不你和你未婚夫,都坐我的车就好了。” “不用,我坐小蕊就好。”林妙诗说着就朝着一辆宝马7系走了过去。 小蕊就是那个微胖的婴儿肥女生,也是这群人当中,唯一没有对林妙诗和沈欢表现出厌恶的人。 孔文咬了咬牙没说话,闷头上了自己的车。 灯光异彩,众人开着车,前往新开的麦克风驶去…… 新区虽然明知叫新区,但事实上已经不怎么新了,经过这些年的发展,隐约已经要有超过主城区的势头。 繁华程度自然不用多说,在这里到处都是酒吧、饭店、ktv和娱乐会所。 由于已经入夜,麦克风早就进入了灯红酒绿的状态。 和普通的ktv不同,就冲着这大厅里穿着清一色制服加性感丝袜的公主,就可以看出来,这里不是什么干净的地方。 正在值班的大堂经理见这么多人过来,连忙带着职业性微笑迎了上来,身为经历,他早就达到了辨物识人的手段,这些人一个个衣着不凡,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也是,同学聚会,装逼大会,这些人为了面子,不穿最能装逼的衣服过来,那才有鬼。 孟浩用手指转着车钥匙,“我女朋友今天过生日,开个包厢,最高级的,你们这儿应该有帝王厅之类的分级吧?给我开最好的。” “抱歉,今天老板接待贵客,最好的厅子已经被用来宴请贵客了,几位觉得皇后厅怎么样?就在帝王厅的隔壁,大小、设备和帝王厅没什么不同,就是装修更为女性化一些。” 今天本来就是为了给菲菲过生日,女性化不女性化一点问题都没有,“那就皇后厅吧。” “那需要公主陪唱吗?” “公主?”孟浩面带冷笑,“在我心里,只有菲菲一个人担当起公主这称号,虚的就别给我来了,开厅子吧!” 实际上孟浩也是在装逼,要都是大老爷们儿过来,他保准不会有任何意见。 众人选好果盘。酒水、零食以后,就朝着包厢出发。 经理的嘴巴都快笑得裂开了,光是酒水就点了将近十万块,他不开心才怪,就今天这一出的抽成,都抵得上他工作一个月的工资了。 进入包厢后,林妙诗和沈欢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本来林妙诗在学校那会儿就不讨喜,这下子更是被完全孤立,给人的感觉,根本不像是一个圈子里的人。 不过孔文一心却在林妙诗身上,存在感不多不少还有一些,沈欢就像是一块石头,根本就没人理会。 这群人早就不是大学那般单纯,交朋友讲究的是什么?利益!在沈欢身上他们找不到一丝利益的苗头。 话筒从头到尾,沈欢就没摸过一下。 沈欢也不介意,就这么静静的听着。 说实话,这群人唱的真不是一般的难听,尤其是那个菲菲,刚开始还佯装娇羞不接话筒,在众人的吹捧下,好不容易唱了一首——那调子简直跑到北极去了。 最为坑爹是,其余的人不知道是没有长耳朵还是聋子,硬是把手掌都拍红了,直夸唱得好。 菲菲越长越起劲,俨然有了麦霸的趋势。 直到一个美妇人走进来敬酒,才消停了一会儿。 妇人看起来四十来岁,身上穿着一袭黑色透明装,黑色的丝袜在霓虹灯的照耀下,显得异常迷人。 她是这家ktv的老板,人称黑寡妇,很老套的名字,但用在她身上却很合适。 她一共和三个富商结过婚,无一例外全都死了,没有一个活着,最后用钱开了这家ktv。 江湖传言,黑寡妇和明珠最大黑暗势力的老大王虎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这个场子就是明珠之虎王虎罩着的。 “卧槽,太美了,我都。我都忍不住要撑起蒙古包了!”矮小男眼中满是兴奋,看着妇人离开的身影,眼中写满了欲字。 “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那是咱们明珠之虎的情妇,要不然你以为那三个富商是怎么死的?”孟浩没好气的说道,他在这群人中的地位最高,了解的事情也最多,当他把了解的事实说出来以后,矮小男一下子就吓傻了。 “她再厉害,也不过是个女人罢了,见了我们家孟浩,还不是得恭恭敬敬的敬酒?”菲菲语气中带着一丝丝的得意,在她心里,孟家就是明珠的老天爷,而孟浩就是老天爷的继承人。 现在都什么社会了,还黑暗势力,那是华夏大改革之前的事情吧? 孟浩被捧得有些飘飘然了,眼神中充满了得意。 “好了,大家是来开心的,就别聊这些有的没的了,咱们里面还有没有没握过麦的?”孔文拍了拍手,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好像妙诗和他未婚夫还没唱过。” “对啊,林大校花,你今天可得唱一个,让我们大家开开眼。” “我不唱。”林妙诗的回答很精简,也很果断。 孔文眼中没有失落,似乎早就预料到林妙诗会拒绝,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沈欢说过,“没来过ktv的大兄弟,你要不要来一首?” 刚刚虽然是菲菲唱的最多,但唱得最好听的,却是他孔文。 林妙诗没有被自己优美的歌声所吸引,他心里多少有些不高兴,但却自认为是没有对比,所以无法显现出优势。 他现在让沈欢唱,就是想要一个对比。 就算无法获得女神的倾心,也要让沈欢好好出出丑! 众人似乎看出了孔文的意图,所以一瞬间,原本像块石头一样没什么存在感的沈欢,瞬间成为了众人的焦点。 第852章开口你就跪 众人也逐渐开始明白孔文的意图,无非就是想让沈欢出丑,然后以自己的优势抱得美人归。 若还是在校园,这里面的一些男生别说帮孔文,不横插一脚就算是好的了。 蝉联四届的校花,这种魅力可不是当初还是学生的他们能够抵抗的。 但现在就不同了,他们都成熟了,或者说是变得世故了。 颜值是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金钱。 一个长相平凡,却身家过亿的男人,和一个长相帅气,却身无分文的男人,女人会选择哪一个? 人们可以坦诚自己是因为爱和对方在一起的,甚至是因为对方帅和对方在一起的,却从来没有人敢大声的说,自己是因为喜欢钱和对方在一起的。 他们已经不再是当初热血昂扬的纯情少年,仅剩的哪一点纯洁,也早已被世俗所蒙蔽,再也见不得天日。 帮助林妙诗,没有任何好处,她已经有了男朋友,而且人在燕京,在明珠根本起不到什么实质性的帮助。 帮助沈欢?得了吧,林妙诗还有张脸蛋,他身上完全没有任何的可取之处。 反观帮助孟浩和孔文就不同了,别忘了,刚刚孔文说了,他在人力资源管理部担任经理。 在座的已经有不少想要跳槽了,低工资高消费,除了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没有一分高收入和稳定的工作,休想在明珠这样的经济化大都市生活下去,而在丰茂国际工作,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再说孟浩,新区最大餐饮连锁业的少东,自己用一点小钱加盟,直接可以做个小老板,有少东在背后扶持,就算不能大幅度的盈利,也能保证不错的收入。 这么一比,优劣瞬间一目了然。 而结交这些比自己有实力者的第一步,就是讨好外加拍马屁,刚刚在吃饭的时候,马屁该拍都已经拍过了,现在正是表现出战队精神的时候。 “唱一个!唱一个!” 也不知道是谁先开的口,众人全都开始附和,一时间沈欢这个外人,完全成为了这场聚会的焦点。 唯独小蕊的脸色有些迟疑,“沈欢连ktv都没来过,应该不是很会唱歌吧?” “嘿,咱们就是玩的,要真唱的好听,谁来ktv啊,工作压力太大了,咱们就是放松放松。”孔文面带不屑,不是很会唱歌?他根本就是不会! 从一进来他就开始观察沈欢,刚刚众人唱的那些流行歌曲,沈欢好像一个都没听过,还一直盯着歌词在看,很明显,在音乐这条道路上,沈欢就像是雏女一般纯洁。 对于沈欢的定义,孔文心中就俩字——土鳖。 “不过沈欢看上去,似乎并不是很有压力啊。” 孔文这句话就比较玩味了,在大都市生活的人,无一不被现实压迫的喘不过气来。 没有压力的年轻人只有两种,一种是像孟浩这样的纨绔子弟,从生出来就衣食无忧,根本不需要考虑任何东西,除了吃就是玩,等到了年龄直接接受家族的安排就好。 另一种,明明是个没有上进心的缺心眼,却偏偏要表现出一副,我乐观向上懂得知足,说白了就是根本不了解钱重要性的土鳖。 沈欢是哪种人,一看便知。 穿着虽然干净,却没有一个是名牌,吃牛排还要筷子,来个ktv就像是进大观园的刘姥姥,这种人活在世上,真是在浪费氧气。 这种想法明显是出于嫉妒心理,若是真看不起对方,根本不会想着和对方攀比,无论沈欢是否隐藏,从孔文将他当成对手的时候,就已经输了。 和沈欢那种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小心眼不同,孔文是一种自卑的小心眼,即便看起来,他非常自信。 自己的女神没有选择更为优秀的自己,却选择了一个默默无闻一事无成的吊丝。 不甘、愤怒、嫉妒,就是孔文的内心现状。 外表的表现的再怎么风度,也无法掩饰他内心中的卑劣。 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沈欢竟然接过了话筒,“我是第一次唱,感觉挺好玩的,但要是唱的难听的话,还请各位不要介意。” 本来孔文还寻思着,用什么办法让沈欢开始唱歌,没想到对方却选择了自取其辱。 “不介意,我们不会介意的!” 众人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中全都带着玩味。 “你会唱什么歌?我给你选,要是都不会唱的话,我就帮你选歌,蔡芸萱的鸳鸯对怎么样?” 鸳鸯对,一首弘扬华夏对联文化的中国风歌曲,无论是业内还是业外,都受到了高度的好评。 但因为戏腔,和仿佛朗诵古诗的抑扬顿挫,以及符合当下流行的审美,对唱功有着极其苛刻的要求,让很多专业歌手都望而止步。 现在孔文已经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内心,摆明了是想让沈欢出丑。 出丑最爽的不是一个人看,而是所有人一起看,而出丑人本身却跟个傻哔似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不会唱蔡芸萱的歌,最近刚学了一首薛自谦的认真的雪。” “噗——哈哈哈——” 众人全都忍不住笑了起来,薛自谦?这都什么年代的歌手了。 娱乐圈发展迅速,一闪而逝的明星太多了,就算火了很久,最终也要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当中。 “还好麦克风ktv的内存大,有这么老的歌,不然你今天还真就唱不了了。”矮小男笑呵呵的调出了歌曲。 孔文却从其中得到了另外一个讯息,这沈欢实在是太有心计了! 先是主动接过话筒,然后再挑一首别的ktv里根本不会有的老歌,说自己只会唱这一首,要不是麦克风的歌多,还真被他逃过了这一劫。 当音乐响起,众人都已经做好了嘲笑的准备。 可令众人没想到的是,当“雪下得那么深,下得那么认真”这句歌词出口的时候,整个屋子都安静了。 这种充满磁性的嗓音,真的是这个土鳖发出来的吗? 简直就是开口跪的天籁之音! 第853章偷鸡不成蚀把米 爱得那么认真 爱得那么认真 可还是听见了你说不可能 已经十几年没下雪的明珠突然飘雪 就在你说了分手的瞬间 …… 唱歌最重要的是什么?歌喉?不是!唱功?也不是!是感情! 沈欢确实不怎么会唱歌,他唯一一次唱歌,还是对林妙诗唱的月亮代表我的心。 要歌喉,沈欢没有,要唱功,沈欢也没有,感情这一片,沈欢是有,但他并没有经历过这首歌中的内容。 但这不代表,他唱不好一首老歌。 喉咙不行?那就用灵气辅佐!唱功不行?那就用灵气提升!感情不行?那就用天眼魅惑。 道修追求的是万寿无疆,不死不灭,要是有人知道沈欢运用到这个方面,估计得气的从坟墓里爬出来。 不置可否的是,这群原本想看笑话的人,没有一个笑得出来,这种超越原唱的实力还难听的话,这个世界上还有唱歌好听的人吗? 小蕊是一个感性的人,她大学时也谈过恋爱,却和大多数一样,因为分居两地,因为父母的阻挠,最终形同陌路。 听着沈欢的歌声,她丝毫不顾及形象的哭了起来。 爱情不过是锦上添花,可有可无,但我却把它当成了比生命更加重要的存在…… 和武侠小说像是成人童话一样,爱情也是一样,它只存在小说和影视当中。 纯洁到惨白的爱恋只有一次,失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哭的不止是小蕊一个,基本上女人全都在抹泪,不少男人也红了眼眶,回忆着那段再也找不到的初恋。 爱情很卑微,像是泥土中的沙子,但却是最容易引起共鸣的东西,因为……这就是人类的本性。 就连菲菲的眼睛里也打起了泪珠,失去初恋后,她开始明白什么是现实,开始制定可能成就一生幸福的计划,如今她已经得到了,甚至十分的喜悦。 但是在听到沈欢的歌声后,她忽然间发现,未来的婚姻中,已经不会再有如初恋那般的单纯爱情。 不需要富甲一方,不需要帅气逼人,只要我爱你你爱我,我对你好你对我好,面带笑容的手拉着手就够了…… 孟浩也沉默不语,他是纨绔子弟没错,但也曾经有过深爱的人,那个女人说最喜欢古龙水的味道,即便分开了,他依旧放下当初为了讨好那个女人时所留下的习惯。 感情,永远是人类最脆弱的地方。 “哇啊——”小蕊已经哭成了泪人,整个包厢的气氛显得压抑无比。 这世间又有几个人,没有故事呢? “看来我唱的真的很难听,把你们都唱哭了。”沈欢一脸失落的说道。 勾动灵魂的声音,还有谁敢说沈欢唱歌难听? 除了有修为在身的林妙诗和沈欢以外,还有一个人没有受到魅惑的干扰,那就是想让沈欢出丑的孔文。 不是他有什么保护,而是……沈欢刻意放过了他。 “唱的什么家伙,真是难听死了,都把大家给唱哭了!”孔文心中隐隐兴奋,没想到这些老同学会这么配合,眼泪说出来就出来了。 但他没想到的是,此话一出,立马有人反驳道:“他唱的很好听,我们是好听哭的,而不是难听哭的。” “难道你就没有一丝丝的感触吗?” “没想到你是这样没有内涵的人。” 就连孟浩都忍不住皱起眉头说道:“他唱的确实很好听。” 孔文一脸懵逼,这些人的耳朵都聋了吗?就这种五音不全的声调,也叫好听? 他却不知道,现在表现最不正常的人是他。 什么叫正常?大多数人做的就是正常,你和别人不一样,所以你不正常。 此时的孔文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不正常的神经病。 想整沈欢,最后却被沈欢给整了。 “我、我——” “再来一首,不过不要再是这种悲伤的了,今天是菲菲生日,唱些开心的。” 沈欢来者不拒,接连唱了两首。 因为歌唱得好,沈欢好像一下子就融入到了这个圈子。 虽然明知道是暂时的,但孔文心里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因为沈欢成为焦点后,他这个本应是主角的人,却被遗落在了角落。 众人吃饭的时候就喝了不少的酒水,中场休息的时候,菲菲拉了几个女伴去厕所。 孔文则趁机拉回关系,和孟浩有的没的聊着,时不时会朝着林妙诗那边看一眼,眼中充满了恨意。 自从离开第一男友后,菲菲的打扮就一直很成熟,加上今天同学聚会和男朋友一起过生日的双重冲击之下,她选择了压箱底的宝贝。 黑色蕾丝连衣裙,v字领口大开,两只兔子虽然不至于随时掉出来,但也露出了能把人深陷进去的事业线,裙摆有多短?裙摆刚好盖住屁股蛋,黑色的丝袜也完满展现除了他的大长腿,为了待会儿去酒店时方便办事儿,她并没有穿安全裤,就穿着一件性感的丁字裤。 菲菲在林妙诗身边黯然失色,但单看还是有不少魅力的,五官精致加上专业化妆修饰,脚踩高跟鞋,走路一摇一摆的抖动着臀部,看上去成熟诱人。 她是第一个进去的,也是第一个出来的,洗完手以后,就对着镜子开始补妆。 “啪!” 这时一只咸猪手,拍了她的屁股一下,同时一个略带猥琐的男声传了过来,“小姐,多少钱一晚?” 菲菲面带羞怒,回头就给了这个肥头大耳的中年人一耳光,“滚!” 中年人先是一愣,然后眼中充满了怒意,一把抓住她的花了不少钱保养的秀发,二话不说就是一巴掌,之后手也没停下,一边扇一边骂骂咧咧的说道:“臭婊砸,出来卖,装纯尼玛的纯!草泥马的,不做就不做,还他妈敢对老子动手。” 菲菲的惨叫,和中年人的谩骂很快就引起了厕所中其他女伴的注意,但奈何中年人太过凶悍,她们只能去找孟浩求救。 孟浩听到后大怒,直接带着孔文等人,冲了过去。 酒壮怂人胆,加上孟浩可不是什么怂人,等他冲过去的时候,菲菲的丝袜已经被撕扯的不成样子。 那个中年人,显然是谈不成买卖,想要用强。 他是孟家的少东,虽然不敢说只手遮天,但什么时候遇到过这种情况,冲过去就是一个飞踢,直接把中年胖子给踹到了墙上。 “我去你妈的!知不知道,老子的女朋友你也敢动!” 中年人捂着腰部,眼神冰冷道:“哪条道上的?留下名字,看老子敢不敢弄死你!” “小爷孟浩,你太爷叫孟东强,家里也没啥本事,开曼珠沙华的。”孟浩傲然道。 “好,老子记住了,你等着!” “等着?欺负我女朋友,挨一脚就想走了?”孟浩一挥手,“给我揍他!往死里揍,出了事儿,我顶着!” 孔文第一个动手,这时候他也不管有没有风度了,讨好孟浩才是最主要的。 其余人,也没放过这个机会,对着中年人一阵拳打脚踢,宣泄着心中的恶气。 唯有沈欢脸上露出了玩味的表情,这一层楼,只有三个厅,帝王厅、皇后厅、太子厅,太子厅设备没开,那这个胖子毫无疑问是帝王厅的人。 刚进来那会儿,经理可是说过——帝王厅正被老板用来宴请贵客! 第854章这下子真是玩大发了 麦克风的老板是谁?刚刚进来敬酒聊天的黑寡妇。 一个女人自然没有什么可怕的,至于所谓的诅咒沈欢更不会相信,林妙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可怕的是谁?黑寡妇身后的明珠之虎。 虽然沈欢不知道王虎有多大能耐,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对方肯定比这里面最有钱有势的孟浩有能耐,这从他当初谈论王虎时,眼中露出的忌惮就可以看出来。 贵客被打了,王虎会那么容易完事儿吗? 沈欢完全抱着一副看戏的心态,说实话,无论是号称新区餐饮业大鳄的孟家,还是在帝王厅里面吃饭聊天的王虎,他都没放在眼中。 从某种程度来讲,林妙诗的智商比沈欢还要高上一些,所以在孟浩选择动手的时候,她就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打架这种事儿,向来不是上位者用来解决麻烦的手段,只有莽夫才会这么做,有些时候,武力并不是最爽快的解决方式,尤其是在不清楚对方身份的时候。 ktv不是什么坏地方,但有公主的ktv肯定是不怎么干净,尤其是这家ktv还被道上有名的人罩着。 一个巴掌拍不响,既然明知道这地方不干净,还穿的那么暴露性感,就要有承担后果的准备。 并且身为男朋友的孟浩,也有着过错,他应该比众人更清楚这是什么地方,作为一名合格的男友,保护好自己的女人是基本常识,别小看从包厢到厕所的这几步路,能陪着最好陪着,在黑暗的地方,更是如此。 孔文一直觉得自己很聪明,但在林妙诗眼里,和智障没什么区别,幸好他和沈欢的差距太大,沈欢没有动怒的意思,不然……孔文很难有机会再站在这里揍人。 做人贵有自知之明,只是年薪百万,就觉得天上地上唯我独尊,说他不知道天高地厚也不过分。 孟浩还真是说得出做得到,下手毫不留情,完全就是把人朝死里打。 这种事儿他之前没少做过,当初有个地痞,摸了下菲菲的大腿,现在那人还躺在医院里没出来,不仅如此,连家都被抄了。 老婆和孩子迫于压力,只能选择离婚。 锃亮的皮鞋在灯光的照耀下,一脚后跟跟着一脚后跟的砸在中年胖子的脸上,鼻子都快被踩变形了。 帝王厅内…… 一个寸发的中年人,笑呵呵的在和人说着话,身上的穿着打扮很简单,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路人,但他脑门正中的一道刀疤,使其增添了几分狰狞,尤其是因为挑眉露出抬头纹的时候,隐约显现出了一个王字。 在他两边分别坐着两个,年轻靓丽的公主,麦克风的老板黑寡妇,从座位后面用手轻轻的环绕在他的脖间,时不时的送上一口美酒。 “老杜怎么出去这么久还没回来?” “他喝了不少酒,估计跟厕所里面吐着呢!” “我看呀,估计是躺厕所里出不来了,就他那酒量,都说少喝酒了,还他妈非得喝。” “嗨,虎哥一说,今晚派两个小美女伺候他,一下子就刹不住了。” 其余几人幸灾乐祸的说道。 这中年人,正是有明珠之虎之称的王虎。 王虎笑了笑,对着手下说道:“去厕所看看杜老板是怎么回事儿。” “是!” 两名穿着西装革履,服务生打扮的人,转身走了出去。 两人一出来,就看到了闹哄哄的孟浩等人。 “让你欺负老子的女人!卧槽尼玛的!”孟浩朝着老杜脸上吐了口唾沫,然后扭头对着孔文问道:“有刀没?” 原本已经打红眼的孔文一听这话,瞬间冷静了,“孟少,你、你要干什么?” “他一手占了菲菲的便宜,一手打了菲菲的脸蛋,我要全给他砍下来!”孟浩眼中闪过一丝狠辣,他可不会开玩笑,随便摸了一下就要全身残废,这个又摸又打的,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完事儿。 孔文听到这话,吓得差点没跌倒在地上。 他是个读书人,刚刚借着年轻气盛和孟浩做后台,他发泄了一下内心的情绪,但要说道动刀子,给他一万个胆子也不敢。 现在是法治社会,打个轻伤都要判三年,更何况是动刀子把人的手给砍下来。 沈欢忍不住皱了下眉头,开口道:“这样做,有些过分了吧?” 这群人怎么说都勉强算是林妙诗的老同学,沈欢也不想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出事儿。 至于那些言语上的讥讽,他从来没有放在眼里。 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孟浩却不以为然,“怂包,让你爽都不敢,而且这刀子是我自己动手,怎么算都算不到你们头上,有胆子就过来踹两脚,没胆子就老老实实的待在那儿别说话!” 唱歌好又怎么?你能让我开心,我自然夸你两句,要是触我眉头,照打不误! “干什么呢!” 两名保镖推开人群,看到被打成猪头的老杜,脸上都挂上了恐惧,这是虎哥的贵客,竟然在他们自己的地盘被打成了这样。 “保安?”孟浩抬头看了两人一眼,“我有点私人恩怨要解决,你们当没看到就好了,事情过去以后,我没人给你十万,至于警察那方面,不用你们操心,我全都可以解决。” 保镖面色阴沉不定,似笑非笑的问道:“你知不知道你打的是什么人?” “怎么?你们老板的贵客就是他?”孟浩挑起眉头,脸上带着不屑。 王虎他惹不起,但是黑寡妇还是没问题的,毕竟孟家是新区的土地主,就算真起了冲突也没事儿,他不相信王虎会因为一个女人和他们孟家翻脸。 “既然知道,还敢动手?” “呵——”孟浩冷笑一声,猛地起身,一脚踹在了那保镖的肚子上,“老子的事儿也他妈敢管,别说是黑寡妇的朋友,就算是黑寡妇本人,你小爷也不放在眼里!” 沈欢用手捂住眼睛,无奈的叹了口气,“这下子真是玩大发了。” 可惜的是,孟浩还沉浸在唯我独尊的快感当中,一点点危险的气息都没有察觉到…… 第855章明珠之虎 沈欢和他们一起吃饭,是为了给无聊的等待时间,增添一些乐趣,孔文等人出言相讽,他只是轻微还击,让众人张长记性。 现在就完全不同了,他们不仅打了明珠之虎的贵客,还揍了人家的手下,这事儿要是能善了就怪了。 “咱们走吧?”沈欢对着林妙诗问道,他最怕麻烦,可以肯定,接下来的事儿一定会很麻烦。 这群人和自己没太大的关系,他可不想去管这种闲事儿。 林妙诗本想点头,但是看到一旁吓到流泪的小蕊后,摇头道:“看看情况,小蕊人不错,我不想让她因为别人,而被牵连。” “好吧。” 老婆说什么就是什么,沈欢怕麻烦,但不代表他是“怕”麻烦,连号称第一帮会的萧帮都闯过了,他又怎么会在意一个小小的明珠势力。 两个保镖身手不错,但他们没想到有人敢在自己的地盘惹事儿,根本不会想到孟浩会突然动手。 加上其他年轻人的围殴,他们根本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带我去见你们老板!”孟浩心中的恶气还没出完,他要问黑寡妇要个解释,这心里才会舒坦。 两个保镖低着头没说话,虎哥就在厅子里,这小子找死,就怪不得我们了! “等一下!把这个肥猪也带上,待会儿老子要砍了他两只手!”孟浩眼中闪过一丝狠辣,很难将他和前面那个亲民的孟家少东联系起来。 “嘭——” 孟浩直接一脚踢开了帝王厅的大门,嘴中骂骂咧咧道:“老板娘,不是我孟浩不给你面子,实在是你这朋友——咕咚。” 正说着,他却是说不下去了,因为一个人——王虎。 明珠之虎怎么会在这里?难、难道那经理说的老板不是黑寡妇,而是王虎本人?! 可以肯定,那两个保镖是王虎的手下,以自己父亲的面子,王虎肯定不会因为这事儿追究,最多赔俩钱就完事了,可这个胖子…… 该死!能和王虎坐一个桌子上吃饭的,那身份能简单么! 就算背景不厉害,那也是王虎的朋友啊! 他一个富家大少都这么要面子,更何况是明珠地下势力的龙头大佬。 “这是什么情况?”王虎收起了笑意,但眼神中却充满了阴沉,头也不回的对着身后的黑寡妇问道:“你和这小子认识?” “新区餐饮业龙头,孟东强的儿子。”黑寡妇开口解释道。 孟浩连忙接话道:“没错,我爸就是曼珠沙华的孟东强,那个虎哥……我不知道你在这里,所以就——” “哦?听你的意思,要是我不在,你就敢这么踹门了?” “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孟浩慌忙的摆着手,哪还有半分公子哥的纨绔劲。 众人这时也意识到,自己捅了大篓子,尤其是孔文,魂都要被吓散了。 明珠之虎的名头他也听说过,这个王虎不仅是明珠地下势力的王者,在官面上也有不少关系。 上次有个地产商因为商业上的事儿和他作对,没两天就死了,虽然新闻上说是死于心脏病,但只要动脑筋想想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 还有一个区长,因为没答应帮他办事儿,第二天就因为贪污罪名入狱。 这样的人别说和他孔文比,就算是和孟浩比,那都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你知道你打的是谁吗?” “您、您的朋友,但是是他先调戏我女朋友的,不仅把我女朋友当小姐,还动手扇了十几个巴掌,所以我才会——” 王虎面带冷笑,“呵,你觉得和我说理说的通吗?搞清楚状况,这里是我罩的地方,而你一个小老板的儿子,却在这里打了我的人!” 孟浩颤抖着身子说道:“虎哥、虎哥,对不起我错了,您看需要多少医药费,我都给!希望您给我爸孟东强一个面子,他、他曾经和您在一个桌子上吃过饭。” “和我一个桌子吃过饭的人海了去了,你爸孟东强的面子?他在我面前有面子可言吗?他在我面前都得恭敬的敬酒叫一声虎哥,你小子却在我的场子里打我的朋友,看来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强呢。” 王虎见老杜的伤口包扎好了,开口说道:“杜老板,人就在这儿,你想怎么解决随你来。” 老杜二话不说,朝着孟浩脸上就是几个耳光子,“草,你他妈不是很牛吗?一个破餐饮业的老板儿子,就搁你爷爷我这儿装逼!” 孟浩不敢还手,硬是吃了十几个耳光,拳打脚踢更是一个不少。 老杜受了伤,加上身体肥胖,很快就没了力气。 至于孔文等人,吓得一个个浑身颤抖,小蕊这个脆弱的小女生,更是哭个不停。 “好了,你可以走了。” 不仅是孟浩,就连王虎的眼中,都有些意外,在他的印象里,老杜可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人。 “谢谢大哥,谢谢大哥!”孟浩弓着身子,拉着菲菲就准备往外走。 菲菲早已被吓傻了,在她的心里,自己的男朋友到哪都是横着走,今天却遭遇了这种情况。 “我让你走了,让她走了吗?” 老杜这话一出,王虎就笑了起来,果然,这才符合他的个性。 孟浩哪会听不出这话里的意思,“虎哥,我、我已经道歉了,揍也挨了,你们要是不满意,我可以给钱赔偿,何必难为我女朋友呢?” “老杜,他爸却是和我吃过几次饭,小年轻揍两下就够了,放了他们吧。” 老杜一听这话,啧了啧嘴,“那也行,不过剩下的小姑娘都得留下,至于男的,一人打断一条手,然后放他们离开!” “不可——”菲菲还有两个闺蜜在这里,可她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孟浩给拦了下来,“我平时都惯着你,但这一次绝对不能给我惹事儿!王虎的可怕程度,远远超乎你的想象,他要是想杀我们,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这还有王法么!”菲菲有些不甘。 孟浩苦笑着没说话,我的姑奶奶,当初我整别人的时候,你怎么没问我有没有王法?这注定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啊! 老杜现在已经没心情管他们了,他能够这么轻易的放过菲菲,是因为他找到了更好的猎物——林妙诗! “老子现在很生气,就需要你这样的美人来败败火!”老杜的动作就像是苍蝇一般,摩擦者双手,一步步走了过来。 “我劝你最好不要接近我未婚妻一米以内的范围。”一直没有说话的沈欢忽然开了口。 “未婚妻?老子就喜欢少妇和人妻!小子别跟我装逼,老子接近了一米范围又怎么样?”老杜骂骂咧咧道:“老子我现在没什么心情,快点滚!不然就永远别想走了。” 沈欢面带微笑道:“我刚才是在提醒你,因为一旦接近一米以内的范围……我就会杀了你!” 此言一出,整个屋子都安静了下来。 而在孟浩等人看来,沈欢完全就是在找死! 第856章没事儿,就是一个垃圾而已 “哈——哈哈哈哈——有意思,有意思!” 老杜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孟浩显然是这群人的头子,连孟浩都变成了孙子,这个其貌不扬的小子,却还有心思装逼。 “我没在开玩笑。”沈欢一本正经道。 “你是在找死!”孟浩小声说了一句,但很快就改口道:“哼!你自己找死,就别怪我不帮你!” “我不需要你帮。”沈欢对着剩下的人说道:“还愣着干嘛,走啊!要不待会儿可就走不了了!” 众人这才回过神来,他们和沈欢的关系可不怎么样,在学校那会儿和林妙诗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所以跑才是最主要的! 那些女生的心里稍稍有些感动,虽然沈欢是为了救林妙诗才连带救她们,但总比孟浩这个一言不发就准备闪人的主强多了,果然是日久见人心。 “想走?呵呵,老子改主意了,今天你们一个都别想走了!”老杜说着,便让人把门口堵得严严实实,带头的两个保镖,更是直接拿出了匕首,大有一副,谁敢过这门就捅死谁的架势。 “都怪你,要不是你这个傻哔多嘴,我们早就平安无事的离开了!”矮小男一脸愤怒的说道,他将一切过错都推到了沈欢身上。 尽管他心里明知道,这事儿是孟浩和菲菲惹出来的。 他这一开口,其余人也纷纷开口开始怪罪沈欢,就连刚才还对沈欢报以感谢的几个女生,也加入到了讨伐战当中。 唯独小蕊开口道:“这祸明明是孟浩惹出来的,你么怪沈欢做什么!” 众人心里也都清楚,孟浩得罪不起王虎,他们这些人也得罪不起孟浩,那就只能将一切的罪过,都推到沈欢这个默默无闻的吊丝身上,借此来发挥心中的怨气。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唉,难怪道修达到一定境界,就不愿意和世俗的人打交道。 对于有可能长生不死,并且驾驭术法神通的道修来说,世俗中无论是钱、权还是女人,对他们都没有任何的诱惑力。 而世俗众人的市侩和所谓的人情世故,在他们眼中更是虚伪的令人可怜。 就拿这次来说,沈欢明明是好心,最后却反倒被怪罪。 沈欢没有理会那些叫嚣的人,而是对着王虎说道:“虎哥是吧?这位是我未婚妻,而他们是我未婚妻的朋友,给我一个面子,放了他们。” 这句话,比他刚才那句,只要接近一米范围就杀了你还要有震撼力。 大哥,你就是一个吊丝,要不是因为挂上老同学男朋友这层关系,你有没有机会和孟浩以及孔文这样的成功人士在一起吃饭都不一定,还给你一个面子,你找死也别带上我们啊! “哦?给你一个面子?你……算个什么东西!”王虎面色阴沉的说道。 先是一群小子在自己的地盘,打了他的客人,这本来就够他生气的了。 现在又跳出来一个其貌不扬的小子,说给一个面子。 他王虎是什么人?明珠之虎,黑白两道通吃的存在,是随随便便的阿猫阿狗就能欺负的? “我是东西?那虎哥的意思就是,您不是东西咯?”沈欢的表情很认真,歪头做思考状,“说实话,我叫你一声虎哥是给你面子,毕竟这里是你的地盘,太落你的脸色,反倒有些说不过去。” “别看我这人平时笑眯呼呼的,但真生起气来,可不容易消停,像我这种人,不是你这种小混混能惹得起的,咱们喝个酒,有错的认错,没错的握个手,这事儿也就完了……你看怎么样?” 这话一出,全场哗然,众人全都像是在看疯子一样看着他。 卧槽尼玛啊!你自己找死别拖累我们下水啊! 孟浩欲哭无泪,原本以为沈欢就是个老老实实的吊丝,没想到弄了半天,说吊丝都是高看他了,这他妈明明就是个傻缺啊! 本来这矛盾不大不小,说好办也好办,说不好办也不好办,让这群女的满足一下那个叫老杜的就完事了。 但现在沈欢在做什么?打脸!打明珠之虎的脸! 什么叫给面子叫虎哥,难道不给面子,你还能喊人家孙子不成? 连做人最基本的自知之明都没有,真怀疑他是怎么活到这个岁数的。 “哈——哈哈哈哈!”王虎怒极而笑,“小子,你很有意思,就冲你刚才那话,我王虎今天要是让你走出了这个包厢的大门,我就把姓氏倒过来!” “王倒过来还是王,那就多谢虎哥给面子了……我们走!”沈欢拉着林妙诗就朝门外走。 都他妈什么时候了,还敢玩这种梗,姓氏倒过来都一样的老梗啊! “完了。” 孟浩绝望的闭上了眼睛,今天这件事,注定没办法善了了。 有本事是装逼,没本事是找死,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活该当一辈子的吊丝! 一没钱,而没权,三没背景,这种找死的行为,估计也只有他这种不知天高地后的傻缺能够做到了。 王虎面带冷笑,“林豹,给我废了他!” 林豹,王虎手下的第一打手,人称明珠红棍教头,五年前被王虎从号称炼狱的死亡监狱捞出来,单挑的能力堪称明珠界第一,什么散打王、王牌腰带在他手里,全都走不过一个回合。 当年,他就是因为一人连砍十二帮会分子出的名。 林豹沉默寡言,不喜言谈,直接挥起拳头朝着沈欢的门面打去,那沙包般大的拳头,随着肌肉的运动,像是铁锤一般朝着沈欢的脸蛋砸去。 “快跑啊!”小蕊发出一声惊呼,她对沈欢虽然没什么好印象,但也不想这样一个好人被打成残废。 沈欢摆了摆手,“没事儿,不过一个垃圾而已。” 林豹脸上闪过一丝怒气,本来他还想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年轻留个面子,但是现在,他丝毫没有这个念头。 “嘭——” 一个人影倒飞出去,直接镶嵌在了墙上。 沈欢活动了一下指部关节,语气平淡道:“我说了,靠近我未婚妻范围超过一米的人,都得死。” 林豹死没死不知道,但看情况多半是活不了了,一拳将人打飞数米,并且击穿大半的墙壁,这是怎样一种实力? 林豹都被一下子给ko,剩下的人,更不敢上前半步。 老杜更是流了满头的大汗,如果刚刚上前的是自己,那么死的人可就是他了! 王虎先是一愣,很快就回过了神来,身为明珠之虎的他,什么世面没见过? “原来是个练家子的,难怪这么跳,可是……你能快的过手枪吗?”王虎说着就将腰间的手枪给拿了出来,黑洞洞的枪口,在一瞬间就锁定住了沈欢! 第857章不是想看看子弹快还是我快吗?给你个 华夏不是花旗,国家对枪械的管制十分严格,除了官方人员,能够带枪的,都不是什么简单货色,要么是亡命徒,要么就是王虎这样的地下势力大佬。 在王虎拿出手枪的时候,所有人都傻了。 如果是小孩子拿着枪,众人根本不会介意,说不定还会跳跳的说上几句玩笑话,但拿出这枪的人,是地下势力的龙头,有着明珠之虎称呼的王虎。 已经有人经受不住压力,直接吓得昏死了过去。 “小子,我承认,你的搏击水平很高,甚至颇有一些世外高人的味道,但……那又如何?”王虎眼眸中带着不屑,“知道国家为什么管制枪械,却从来没有打压过练家子的人群吗?因为无论你功夫有多高,在枪面前,就像是豆腐脑一样,轻轻一点就碎了。” 他在说话时,故意抖动了一下食指,似乎是在告诉沈欢,老子随时都可以崩了你! “吃帮会这碗饭的,不可能没有仇家,甚至仇家多的我都记不住了,其中也有人邀请练家子的高手,来取我性命,却被我一枪撂倒,最终放在绞肉机里绞成了肉末喂狗。”王虎嘴角上扬,“最近我家藏獒很久没吃肉了,你要不要贡献一点?” 王虎把这话说的很平淡,但奈不住脑洞大的瞎想,一个女生直接当场开始呕吐,显然是想到了不得了的画面。 看到这样的结果,王虎很满意,他将枪转了一下,放在了桌子上。 “打打杀杀的时代早就过去了,而最可怕的也并不是死亡,你端了我王虎的摊子,就这么简单的死了,也太便宜你了,后面的人也会不长记性。”王虎活动了一下脖颈,“还是把你送进死亡监狱比较妥当!怎么,你不相信?可能有很多事情,在你们年轻人眼中,那是根本不存在的事情,但对我来说,只需要一个电话就够了。” 身为明珠之虎,若只是在黑暗的角落里瞎胡混,没有官家方面的暗地支持,王虎根本不可能站在如今这个位置。 “说完了吗?”沈欢摸了下鼻子,“如果说完了的话,就先让他们离开吧,不管你是想一枪把我给毙了,还是想把我扔进一听名字就很中二的监狱,我都无所谓。” 这话一出,众人又是一静,刚刚还在埋怨沈欢的他们,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王虎的眼睛则亮了几分,“原来你说出那么狂妄的话,是为了吸引我的仇恨,然后让这些人离开,很不错的办法,但太过英雄主义,先不说这些人值不值得你付出,就说我……会中你这拙劣的陷阱吗?” “今天,你们谁都别想走!” 沈欢有些蛋疼,有些人就喜欢自作聪明,他才不会这么伟大,只不过不想昧了良心,就像林妙诗说的,这里其他人可以不管,但绝对不能弃小蕊这个单纯的女儿于不顾。 “那咱们没得谈咯?” “不是没得谈,是你根本就没有资格和我谈!”王虎说着,又用枪指向了沈欢,“给他们给我拿下!” 喽啰们听到以后,全都上前准备动手。 沈欢将手放在嘴巴附近,咳嗽了两声,“之前说过了,靠近一米的,杀无赦,你们要是不怕死,就过来吧。” 刚刚沈欢是怎么出手的,这群喽啰没有一个看清的,但他们却很清楚林豹的实力。 一个打他们十个,没有一点问题,眼前这个人只会比林豹更加恐怖。 “妈的!怂什么怂!”王虎气恼的朝着天花板开了一枪,“老子用枪指着他,他敢还手吗?” 那一声枪响,直接将孔文等人的胆给吓破,哭喊尖叫喊妈妈,甚至有人尿起了裤子。 孟浩脸色一片惨白,“虎、虎哥,您、您之前说要放过我、我们的。” “滚!” “好,我滚,我滚!”孟浩拉了菲菲一把,然后真的弯腰滚了出去。 菲菲蹲在地上,颤抖的爬行着。 一名喽啰看着那诱人的曲线,朝着屁股上猛踹了一脚,“妈的,虎哥的话你没听明白吗?滚出去!滚懂不懂?跟你那什么未婚夫学习一下,不是让你用母狗的姿势爬出去,奶奶的,非得撩起老子们的火,把你强干了才满意是吧?” “我、我……滚滚……”眼泪早已花了菲菲的妆,在这个时候,什么淑女的矜持,美女的尊严,她全都不顾了。 “我也滚,我跟她们滚,放了我!”孔文哭哭啼啼的说道,趴在地上的他,紧紧的抱着一名马仔的小腿。 马仔朝着他背部踹了一脚,“草泥马的,虎哥给他爹一个面子,放他们走,你有什么资格滚?老实的待着,等处理完那个狂妄的小子,在给你们算账!” “那、那也给我爸一个面子,我爸叫孔修学,给他一个面子,给他一个面子!” 马仔愣了一下,莫不成这个小子也有背景? 王虎也是皱了下眉头,对身后的黑寡妇问道:“这名字听说过吗?” “要是虎哥没有听说过的,我就更没有听说过了……不过虎哥,这里虽然是咱们自己的地方,但要真是闹出人命的话——”黑寡妇没敢把话说完,她跟了王虎这多年,很清楚他的性格。 “你爸是做什么的?” “小、小学教师。” “哈哈哈哈,小学教师,你也有脸搬出来?” 孔文为了求生,什么也不顾了,面子什么的,去见鬼吧,“我、我爸教了那么多学生,里面、里面肯定有有出息的,您、您就当给他们个面子。” 王虎哭笑不得道:“照你这么说,你爸是农民的话,我更得给面子,因为我吃的这些饭菜里,说不定有一粒米就是你爸种出来的呢!” “对对对,我爸在当教师前就是农民。” “哈哈哈哈!有意思,有意思,看你打扮挺像是知识分子的,没想到这么不要脸。”王虎正笑着,忽然收起了笑容,“老子最讨厌不要脸的人,看来有必要让你们这些阿猫阿狗张长记性了!”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是要杀鸡儆猴了,他也没有开玩笑,将手枪瞄准孔文以后,就准备扣动扳机。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用手紧紧的扣住了他的手腕,“虎哥,你不是想看看子弹快还是我的身手快吗?我这都等半天了,你怎么又把枪指向别人了呢?” 沈欢这话说的很和气,但王虎却出了一身的冷汗——这小子什么时候过来的?! 第858章我母亲很好,也代我问候你母亲 一时间整个屋子都陷入了寂静当中,擒贼先擒王,不管是王虎还是老杜,亦或是那些喽啰们,全都没有看到沈欢是怎么过去的。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速度? 比不比子弹快,王虎心里不清楚,但他知道一点——沈欢的速度,肯定比自己扣动扳机的速度要快! 在扣动扳机之前就能杀死自己,是否比子弹快,已经完全失去了意义。 王虎尝试过扣动扳机,杀了孔文,以鲜血来镇压众人,但他现在只要轻微的动一下食指,就会引来剧烈的疼痛。 “小兄弟,真是好身手呢。”王虎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从小子变成小兄弟,这其中的转变,只要是个人都能听出来,可以说……王虎这是变相性的服软了。 沈欢微笑着说道:“那还比不比是子弹快,还是我快呢?” 他正说着,猛地朝后面挥了一下左臂,一名喽啰直接被打穿墙壁飞了出去,“我说过,靠近一米范围者杀无赦,我不是在开玩笑,你们也别动什么歪心思。” “妈的,小子,你知不知道自己挟持是什么人?”老杜骂骂咧咧的说道:“要是今天虎哥出了事儿,你们今天谁也别想活着出去!” 另外一个稍显年轻的眼镜男,从腰后掏出了一把手枪,指着沈欢说道:“在我没有真的杀你以前,最好把虎哥给放了!” “哦?”沈欢挑了一下眉头,看着眼镜男说道:“你也想给我比试一下,看子弹快还是我快吗?” “你妈——”眼镜男刚准备开口骂人,可骂到一半,却是骂不下去了,因为他感觉自己在开口的刹那,便被被一股寒冷的杀气所包裹。 什么叫王霸之气,这就叫王霸之气! 魂都被吓散的众人,好像找到了重生的希望,如今的沈欢在他们眼中宛若神明。 “我母亲很好,也代我问候你母亲。”沈欢说完,看着王虎说道:“虎哥,还比吗?” “你敢比吗?” 沈欢直接将手松开,“我有什么不敢的。” 王虎心中一震,对方竟然真的松开了自己。 林妙诗的老同学都傻了眼,这是傻子吗? 若是王虎没有开枪的机会,你必赢,但现在你让人家光明正大的开枪,那不是找死么! 根据科学研究,人体的开发程度并不是没有上限的,所以才会有极限这一名词的出现,尽管人们一次又一次的打破这些极限,但终归是有尽头。 和子弹比速度?这是一种愚蠢至极的行为! 明明可以直接挟持着王虎离开,为什么还要浪费这么多功夫! 沈欢觉得愚蠢这个词汇,真的能够很形象的形容林妙诗这群老同学。 如果跑能解决事儿,他早就跑了。 说实话,沈欢想离开很容易,林妙诗想离开也很容易,但有些事情,不是离开就够了。 他们回了燕京,是没事儿了,可别忘了,这些人全都在明珠工作,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迟早要被王虎给抓回去。 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实力的展现,让王虎明白,自己不是他能惹得起的人。 “好了,可以开始了。” 帝王厅很大,沈欢现在和王虎的位置,相差了一丈左右。 王虎用枪指着沈欢,眼中闪过一丝狠辣,准备开枪干掉对方,可是看到对方的眼神后,在明珠叱咤多年的明珠之虎,竟然失去了扣下扳机的勇气。 “小兄弟……你是什么人?” “我?我就是一个普通人。” “不会吧?”王虎笑了笑,“我给你一个打电话求救的机会,如果你能请来我认识的人物,我就给他一个面子放了你。” 王虎现在已经很清楚的认识到了沈欢的可怕,不管对方能不能躲得过子弹,能杀掉自己这一点却是肯定的。 别看他说的风轻云淡,越是位高权重者,越在意生命。 试想一下,江老爷子是什么人?虽然没跟着始皇祖打过仗,但也跟着现今国主的老子砍过人。 可是为了活命,他却选择了以鬼神之法续命的迷信手段。 死亡可以冲破一切,包括一声的信仰! 王虎嘴上说是他认识的人,其实不管沈欢说什么名字,他都会说认识,然后放沈欢他们离开。 “那就多谢虎哥了。”沈欢的目的已经达到,也没必要再把事情闹大,不出人命当然是最好的,他又不是什么杀人魔头,这件事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最好的。 谁知道在这个时候,坐在王虎身边的一个旗袍女忽然笑了起来,“噗呲——” 讲实话,这人是挺美的,可这忍不住笑出来的声音,跟放屁似的。 “你还真打啊,虎哥就是逗你玩呢,在明珠论起人脉,虎哥说第三,没人敢称第二,谁会为了你这种小子出头呢!” 旗袍女自认为很了解王虎,觉得王虎之所以会给沈欢打电话的机会,实际上是想借助这样的空隙把他杀了罢了。 “闭嘴!”王虎皱了下眉头,男人办事哪有女人说话的份,自以为聪明! 明珠之虎又如何,他终究有惹不起的人。 王虎却是瞧不起武夫,但在接触过沈欢之后,他才明白,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不是练家子的太菜,而是自己没有碰到真正的硬茬子。 “打通了吗?” “没有,我朋友关机了。”沈欢打电话的对象,自然是江悠然。 以江家在明珠的地位,应该随便放句话,就可以将王虎吓个半死吧? 地下势力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恐怖的,但对于真正的大家来说没有任何的威胁,只懂得隐藏在黑暗中的人,这辈子都注定见不得光。 “那你朋友叫什么名字?” “哦,我朋友叫——”沈欢话还没说完,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我先接个电话。” “喂,您是……哦对,我是沈欢……我说怎么打不通……我现在在新区的麦克风ktv……你过来接我?好的,我这边正好遇到了一点小麻烦……不用着急,就是一点小麻烦而已……行,那你过来吧。” 沈欢挂掉手机后,对着王虎说道:“不好意思啊虎哥,我朋友在开会,刚刚打电话过来的是他的手下,听说我出事儿以后,就非得过来,你看——” 这边沈欢的话还没说完,王虎的手机就忽然响了起来,当他看到来电人的时候,瞳孔瞬间收缩…… 第859章明珠第一纨绔的朋友 “不好意思,我先接个电话。”王虎说完,就起身走到了床边,看他的神态,应该是在和一个很重要的人通话。 沈欢没有偷听的心思,走回了林妙诗的身边。 小蕊梨花带雨,偷偷跑到俩人身边说道:“他们的老大去打电话了,你身手这么好,咱们跑了吧?” “跑?哪有那么容易,刚刚那个女人说的没错,王虎就是在耍你这个傻哔,他要是想杀你,早就动手了。”孔文面带不屑道:“要不是因为你,我现在早就不在这里了!” 矮小男也咬牙附和道:“没错,要是你不开口,最多是这些女人留在这里,你却因为一个女人,把大家伙全都搭进去了!” 剩下的几个男生,也将心中的怨气给说了出来。 这些女人和他们的关系不过是老同学,还有很多已经嫁为人妇,她们的死活根本就不重要。 而且听那个老杜的意思,这些女人留下来,最多就是打一啪,做做夫妻服务。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又不是雏儿,装什么纯情妹?光我知道,你们之中就有三个人在结婚前跟别人打过胎!还有你,聚餐前还跟我上过床,装尼玛的装。” “只要你们用以前处理事情的办法处理这件事情,就什么事儿都没了,我们既然没说出你们在学校乱搞的事情,自然也不会把这事儿说出去。” “说不定对方天赋异禀,还能爽上一爽呢,我记得那个谁不是从小就像当大佬的女人吗?这次机会来了,你怎么反倒躲起来了?” “哼,都是水何必装纯,你结婚前举办单身趴体那会儿,基本上把所有的男性老同学都尝了一遍,现在反倒不好意思,你们不是号称最喜欢那种偷人时的刺激和快感么!” 沈欢听着这些人的话,心中万分庆幸,还好我家妙诗在上学那会儿高雅冷淡,从来不食人间烟火。 要真是和这些人组成了圈子,后果真得无法想象。 对于这群人,沈欢就只有一句话,贵圈真乱。 不过看小蕊的表情,她似乎并不知道所谓老同学聚会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什么学校教出什么样的人! 沈欢本来是这么嘀咕的,可是转念一想,这些可全都是号称人才生产商的华大出来了,算起来还是自己的学长。 不管什么样的学校,都会有几颗老鼠屎,自己有狐臭,总不能怨人家香水遮不住对吧? 这场闹剧很快就随着王虎的归来而结束了。 “你朋友什么时候来?” “不知道,他说很快,我也不知道有多——” 沈欢这边话还没说完,大厅门口突然传来嘈杂声。 只见一个身穿唐装,剃着平头的男人带着一群精悍的青年走了进来。 他看了看,现场的状况,脸色并没有多少变化,当他看到沈欢和林妙诗以后,急忙走到了两人面前:“沈先生,林小姐,你们没事吧?” 见两人点头,唐装男子这才转头怒喝道:“王虎,给我滚过来!” 王虎在看到唐装男子进来的时候,脸色就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如今听到怒喝,更是立马起身,满头大汗道:“河哥,什、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唐装男子叫江河,是江家为数不多的被赐姓者这一,是江老爷子战友的遗腹子。 江河冷笑一声,“当然是您明珠之虎这场大风!你知不知道沈先生和林小姐是什么人?” “不、不知道。” “他们是然然的挚友。” “大小姐?!”王虎有些蒙圈了,江悠然,明珠二世祖中的二世祖,堪称无法无天,虽然不做什么恶事儿,但只要得罪她没有一个好下场。 只要是明珠能道得上名号的纨绔,见了面都得喊一声然哥。 江悠然惩治人的方法,看上去就和恶作剧一般无二,但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那种恶作剧可以直接把人逼成疯子! “怎么,你以为我在骗你不成。”江河皱起眉头,脸色显得有些阴沉。 “没有,没有。”王虎冷汗大冒,以江河在江家的地位,根本就没有必要骗他。 他有些结巴道:“我不知道小兄弟原来是大小姐的客人,如果知道的话,绝地不敢做哪些事情,对不起河哥,是我给您添麻烦了。” “跟我道歉有什么用?去跟沈先生和林小姐道歉,他们原谅你,你才会没事儿!” “对不起,小兄——对不起沈先生,不,沈哥,是我一时糊涂,才做下这种事情,希望您不要见怪!” 除了少数知道江河身份的人,剩下在场的全都是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 叱咤风云的明珠之虎,竟然在向沈欢这个吊丝求饶。 然然,大小姐…… 莫非沈欢和林妙诗的朋友,是有着混世魔王之称的江家大小姐江悠然?! 孔文知道的事情比较多,瞬间推断出了大小姐说的是谁。 一定是江悠然,否则明珠之虎,根本不会被吓成这样。 他没有见过江悠然,可是却听了不少这个混世魔王的名声。 俊女穿西装,英气镇洪江。 说的就是明珠第一纨绔,江悠然! 自己竟然将能与江悠然结交的人,当成吊丝,真是瞎了狗眼! “救我,沈欢,沈爷,救我,求求你,之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救我,我不想死!”孔文抱大腿的技能满点,“之前都是我不好,我这样的失败者,还妄想和您这样的人争风吃醋,实在该死!我该死!我该死!” 他一边说着,还一边打起了自己的耳光。 沈欢皱了下眉头,用灵气将其弹到了一旁,像孔文这样欺软怕硬的存在,活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是浪费空气。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若孔文能够活着出去,以后不仅不会组织同学聚会,恐怕就算有人邀请都不一定去,甚至都没人会邀请他。 “沈先生,这件事儿,你打算怎么处理?”江河语气恭敬的问道。 “今晚只不过是个误会,对嘛,虎哥?” 王虎现在哪还敢自称虎哥,不过他也看出来沈欢是准备给他台阶下,面露喜色道:“对对对,是误会,是误会。” “既然是误会,这事儿就算了了,我和我朋友能离开了吗?” “可以可以。” 江河呵斥道:“沈先生大人不记小人过,你还不赶紧谢谢沈先生!” “对对对,多谢沈先生,多谢沈先生。” 孔文等人二话不说就准备跑出去,可走到门口的沈欢忽然回头,指着小蕊说道:“对了,我说的朋友,只有这一个,剩下的都和我没啥关系,你简直看着办!” 此话一出,除小蕊以外,众人的脸上全都充满了绝望。 自己真是瞎了眼,竟然为了一个孔文而得罪了可以拿捏自己生死的人! 第860章沈欢究竟有多恐怖? 等沈欢三人和江河离开之后,王虎长吁一口气,瘫坐在了沙发上。 “虎哥,刚才那人什么来头?您竟然怕成这样。” “虎哥怕过谁?那是给那个人面子!” 有两个不明真相的人,在那交流着,老杜也是一脸疑惑,在他的印象中,在明珠可没几个人能把王虎逼迫到这种地步。 “虎哥,您这是……” 王虎摇头叹了口气,苦笑道:“老杜,今天哥算是让你看笑话了。” “怎么,刚才那人主城区的大人物?”张老板皱了皱眉道:“还是说刚才那小子有什么大来头?” 王虎朝着黑寡妇看了一眼,示意让她带人出去。 黑寡妇将人带出去后,吩咐道:“虎哥不希望今天的事情泄露出去,谁若是敢说出去,就把他只能喂大宝!” 大宝,王虎养的那条高血统藏獒的名字,还好沈欢走了,不然这条藏獒肯定得改名字。 到了最后,包厢里只剩下了王虎、老杜、黑寡妇,以及那几名贵客。 王虎喝了口酒,良久后才开口说道:“我能混到这个地位,是怎么回事儿,大家想必都知道吧?” 老杜点了点头,略微思索道:“听过传闻,说是……江家。” “没错就是江家!” 此话一出,那几位贵客全都一脸震惊。 江氏子弟一声吼,整个明珠抖三抖,这可不是什么玩笑话。 就算说江家是明珠的土皇帝,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政、军、商,江家全都是佼佼者。 “准确来说,我的靠山还算不上是江家,而是江三爷。”王虎苦笑道:“刚才来的那个河哥,名字叫江河,江老爷子战友的遗腹子,是为数不多的赐姓者之一,我只在三爷的宴会上见过他两次,看当时的情形,他和三爷几乎可以看做平起平坐。” 原本还因为喝酒有点小上头的老杜,一下子就清醒了,似乎因为太过恐惧,还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明珠江家是个什么样的存在?那差别就像是他这个房地产老板和普通人的差别是一样。 在这个横跨三界的庞大家族面前,他这个在外省的房地产老板,跟个屁没区别。 在虎哥没有解释之前,他对于突然出现的江河有些忌惮,但算不上畏惧,他又不是本地商贾,大不了拍拍屁股走人,回自己老窝继续当大爷去。 但对方是江家人,随便打一个招呼,就可以让自己卷铺盖滚蛋,说是无处藏身都一点也不夸张。 “不过最恐怖的地方,其实不在这里,我是三爷的人,大小姐要是生了气,三爷假意训斥我一顿,就完事了,但是问题是……问题是……无论是那个沈欢,还是你看上眼的那个林小姐,我都惹不起!” 王虎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中充满了忌惮。 刚才给他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刚才进来逮住他就骂的江河。 之所以那么做,其实为了维护他,怎么说王虎都是江昊天的心腹,若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儿,就大动干戈难免有些不近人情。 两人打电话就是在商量,怎么在沈欢面前演戏。 如果真的想惩戒,不说江家,就光是江河的本事,只需要几个电话,就可以让有明珠之虎称呼的王虎万劫不复。 最让王虎恐惧的是,刚刚沈欢临走前的那个眼神,摆明是看穿了一切,而懒得计较罢了! 老杜不解道:“怎么说?姓沈的大家族,咱们这片我还没听说过。” “但姓林的大家族你总听说过吧?” “姓林得家——”老杜正说着,差点没被自己吓得从凳子上掉下来,“你说是的燕京林家?!” “没错,燕京林家,那个林小姐,就是林家的大小姐林妙诗,论起地位一点都不比我们大小姐差,而且……林家在燕京不是最顶天的家族,但也数得上号的大家族。”王虎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燕京的水有多深,不必我多说,能在燕京屹立不倒的家族,没一个是比我们江家差的。” “如果,你刚刚真的碰了林小姐一根头发,你觉得你会有什么下场?” 老杜本来就胖,此时更是吓得浑身大汗,忍不住的颤抖。 江家他得罪不起,林家更是如此,自己竟然对林小姐生出邪念,这要是让林家人知道了,自己这辈子可就完了! “那、那个沈先生是什么身份?” “明面上是个中医,以及林家的乘龙快婿,但实际上……根据大小姐当初收集的消息,他和燕京儒少,也就是夏家的继承人关系十分要好,夏少爷华夏军队历史上最年轻的大校,义父更是有狼王之称的张天浩老将军!” “而且有传闻,咱们国家有一个特殊的秘密组织,无论是张天浩老将军、夏天少爷,还是沈欢,都和这个组织有关系!” “还有一个狂少楚歌,两人关系更加密切,不过狂少因为一些事情失踪已久,就不再多说了。” 老杜还想着这个沈欢的身份会简单点,但没想到没一个简单的。 “你以为我说完了?” 老杜一愣,“还有别的背景?” 王虎点了点头,“听说过医王世家吗?” “您是说——”老杜想起了沈欢的职业。 “李家当代一辈,见了他都得叫一声师叔,刚刚归来的李老爷子,和其更是忘年交!” 老杜不停地擦汗,可是这汗越擦越流,“还、还有吗?” “还有……但我已经不敢说了。”王虎的眼中充满了恐惧。 不知道是不是听上瘾了,老杜吞了口唾沫,“这、这又没外人,你、你说吧,我们保证不外传。” “燕京王爷事件,你们听说过吧?” “听说过。” “有传闻,那个王爷就是沈欢杀的!根据河哥的说法,和传闻的真实度至少有一半!” 连王爷都敢杀,他们这些小老板混社会的,连个屁都算不上! 现在回想刚才的场景,众人真是经历了一场死里逃生的大冒险,死神的镰刀随时都会斩下他们的头颅! “还、还有……” “还有?!” “根据江家的关系网,沈少和国主也有关系,拥有皇城自由进出权,甚至有人看到国主亲自去沈少的老家,探望沈少和其父母!” “轰——” 屋内仿佛闪过了一道惊雷,恐怖这两个字,已经不足以形容沈欢的可怕,刚刚他们究竟是在一个怎样存在的面前装了比啊! 众人还没回过神来,一阵白光忽然闪过,紧接着老杜忽然大叫一声,在地上打起了滚,裆部蔓延出了大量的鲜血。 与此同时,沈欢的声音,仿佛来自四面八方,在整个帝王厅回响着,“给你虎哥一个面子,不取其命,只断其根,希望他能管住自己的脑袋,我不是每次都会有这么好的心情!” 第861章古董拍卖会?法器交流会! “沈先生,我们现在可以走了吗?”看着从厕所出来的沈欢,江河脸上露出了恭敬的表情。 若不是看了江悠然收集的那些资料,江河绝对不会是这个态度。 他是什么人?表面上看,只会一个被赐姓的奴仆,但事实上,远远不止这么简单。 江老爷子之所以能够活到现在,全是因为江河的父亲,也是为了救他,江河才会成为遗腹子。 在知情者看来,江河并非是江家的奴仆,而是江老爷子的义子! 事实上江河在江家的待遇也确实如此,虽然干着管家的活,去可以和魏家三子平起平坐,差的也就是一个名分而已。 如果沈欢只是个中医,或只是林家的乘龙快婿,他根本用不着这样的态度,可是沈欢身后隐藏的远远不止这些。 无论是和神秘组织有关系,还是和诛杀皇族而无罪,亦或是国主亲自离京探访。 随便拿出一个,都不是他所能承受的。 而且,如今的华夏,本就是关系社会。 沈欢的关系网络,太过庞大,就算是整个江家都得仰望,更何况他一个上不得台面的义子。 钱?拥有这等关系的人,会没有钱吗?而且……这种庞大的关系网,根本就不是钱可以搞定的。 沈欢将手吹干,笑着说道:“可以了……对不住,本来都打算走了,谁知道我却闹了肚子,应该是这里的酒水不好吧。” “我立刻下令,让他们更换这里的酒水。”江河说着,就拿出了电话。 “不必了。”沈欢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地方,我以后应该都不会再来了,对了,你说江悠然在开会,却又找我有事儿,是什么事儿?” 沈欢将车门打开,像是一个小弟一般,极其绅士的将手放在门口。 江河暗暗记住,爱不爱一个人,是从很多小细节判断出来的,如果沈欢是一个攀附权贵的普通人,这么做很容易解释。 但并不是,所以就只剩下了一个可能,沈欢喜欢林妙诗,而且不是一般的爱。 根据以往的经验,像沈欢这种人,你得罪他本人或许还没多大事儿,可一旦招惹到林妙诗,事情就绝对无法善了。 “是这样的,因为时间上的冲突,给两位带来了不便,大小姐就想给两位找点乐子。” “旅游的话就算了,我和妙诗都不怎么喜欢热闹。” 江河摇了摇头,“并不是旅游,而是古董拍卖会。” “古董拍卖会?”沈欢来了一些兴趣。 关于修炼这方面,他之所以能够有如今的成就,可以说,完全都是靠着天眼来提升的,专门修炼的次数屈指可数。 不过在道劫日后的末法时代,想要靠老老实实的修炼提升实力,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正统道修就是最好的例子,就算是从小修道的玄阳子,也不过才奔月境界。 当然,沈欢这种作弊般的修炼手段,也有着非常大的弊端。 他修炼的是阴阳造化诀,根据《药王经》中的记载,这门心法最强大之处,就在于阴阳两全,集杀人救人于一体。 但事实上,沈欢并没有运用过几次这些特性,简单来说……沈欢当初细心挑选出来的功法,基本上没有派上任何的用场。 明珠也是大都会,应该能碰到一些不错的古董,根据以往的经验,通常都是船到桥头自然直,先是卡一阵子,接着偶然或者在关键时刻,又出现新型号的灵气,提供等级提升。 当然,之前之所以能够顺风顺水,和气运有很大的关系,按照人品守恒定律来看,气运这东西有些时候还真说不准。 沈欢本人也没抱太大的希望,毕竟连帝王之物上的灵气,都不能满足他的需求,估计也没有其他东西能够满足了。 见沈欢来了兴趣,江河连忙介绍道:“没错,你知道的,有钱人一般都没什么时间,所以只能把爱好放在能轻易用钱解决的事物上面,加上古玩很有格调,古董自然就成为了最佳的选择。” “根据我的了解,咱们明珠只要有些家产的,基本上都在这个行当里玩过。” “拍卖会什么时候举行?” “就在今晚,大小姐的意思是,看两位是否愿意去,如果愿意咱们就过去看看,如果累了,就让两位在酒店休息即可。” 沈欢看了眼林妙诗,透露出询问神色。 “反正闲着也是无聊,咱们就过去看看吧。” 除非是精神力过度消耗,一般达到奔月境的道修,都不需要过长的休息时间。 “那就过去吧。” 就像是林妙诗说的那样,打发无聊的时间,要是回了酒店也可以打发,但老做那种神圣之事,对身体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快到地方的时候,江河忽然开口说道:“沈少,忘了跟您说,其实这个拍卖会,拍卖的也不全是古董。” “不全是古董?”沈欢愣了一下。 “是的,准确来说,是以拍卖法器为主。” 沈欢锁了一下眉头,“法器?” “嗯,法器,就是道家、佛家的那种,有些时候也会出现一些西洋玩意儿,不过大多都是流拍。”江河干笑着挠了挠头,“其实吧,所谓的古董拍卖会也算不上是拍卖会。” 沈欢听得有些迷糊了,“你有话就一次说完吧,老这么整,我脑袋瓜子都快转不过来了。” “其实说它是自助式的交际酒会更为合适,当初三爷建立这个,一是为了收集一些法器来讨老爷子欢心,二是利用这个机会来联络感情和扩展人脉。” 江昊天是江老爷子最不看重的儿子,但比起行为上的孝心,他是表现的最好的,当然,也不排除他想证明自己的想法。 “大小姐让我过来找您,就是因为今天这场拍卖会有几个压箱底的宝贝,虽然不及续命神灯厉害,但听说都有法力加持。”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用神识对着苏璃问道:“狐狸精,你说这些法器,会不会就是咱们说的法宝。” “给不了解的东西取名字,是你们人类最爱做的事情,虽然可能性不大,但来已经来了,还是看看比较好。” 如果真是法宝的话,他这一次,可就赚大了! 第862章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不过我劝你最好别抱太大的希望,法宝流落到民间的事儿不是没有,但大多数都是一些带有瑕疵,或者对道修来说没有多大实际用处的东西,这些你从他们对待续命神灯的这种小玩意儿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了。” 苏璃再次开始了自己泼冷水这个爱好,“另外,道劫日后,连正统道修都没有多少存货,民间就更难说了。” 事实上沈欢也就是想想,没有真正的抱着这样的希望,就像苏璃说的那样,经过道劫日等影响,想在民间玩法宝捡漏,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他就是来凑个热闹。 在进场的时候,沈欢忽然开口道:“我去个厕所。” “不是刚刚去过吗?”江河刚把这话说出来就后悔了,连忙摆手道:“我的意思是说,您的身体是不是不舒服?” “可能是刚刚饮料喝多了,你带着妙诗先进去,我一会儿就去。”沈欢说着转身就走,可没走几步就又拐回来了,“那个,厕所在哪?” 和上次不同,这一次沈欢是真的想要去方便,所以并没有耽搁太多时间。 就在他准备从入口进去的时候,负责收请帖的人员,却伸手把他给拦了下来,“先生,请出示请帖。” 请帖?江河可不会给他这种东西。 “我是和朋友一起来的,所以没带请帖。” 安保人员脸上闪过一丝不屑的笑容,和朋友一起来的?这种借口我听多了。 自从古董拍卖会的真实性质曝光以后,就有不少小商小贩,或者是充满“上进心”的年轻人,想着法的混进来。 “不是我说你,年轻人,就算你混进去了又怎么样?每次举办拍卖会,我都在这儿站着,什么样的大佬都见过了,可到现在依旧是个看门的,要我说,趁着年轻,多走一些正道,别想那些有的没的,浪费时间。”安保人员以一副长者的口吻说道:“别说我没告诉你,里面的这些大佬,对你们这些喜欢走歪门邪道的年轻人,没有一点好感,省得你好心办坏事儿。” “趁着我还没给你计较之前,赶快离开吧。” 沈欢算是明白了,这个中年安保人员,把自己当成那种只知道投机取巧的“上进青年”了。 “你误会了,我真是和朋友一起过来的,只不过我想上厕所,就让他们先进去了。”沈欢拿出搜集看了一眼时间,“他们大概是三分钟前进去的,刚刚我们三个就站在门口,你要是一直在这儿查阅请帖的话,应该对我有印象。” “对不起,我对你还真没什么印象。”中年安保人员的眼中,游戏不耐烦了。 因为宴会是明珠鼎鼎有名的江三爷举办的,所以来参加宴会的人,就算是提前到,也不敢踩门槛或者是迟到。 在最近十分钟左右,只进去了两个人。 一个是和老板亲如兄弟河爷,一个是河爷的女伴。 河爷是什么人?三爷的干弟弟啊!就眼前这个小子,怎么可能是河爷的朋友。 这样怪不得人家这么想,以貌取人是大部分的判断标准,这个保安也不例外。 沈欢不怎么喜欢穿正装,一般都是休闲服饰,加上年龄因素,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在校学生。 不过这并不是主要原因,主要是因为,沈欢身上穿的,都不是什么名牌,只有样子,就算不是地摊货,也是网上买的。 沈欢整天跑东跑西,忙的要死,连去学校的时间都没多少,又怎么可能有时间去逛街买衣服。 他现在身上穿的,都是林妙诗学会网络购物那会儿买的。 衣服什么品牌什么价位对沈欢来说,没有任何区别,只要是林妙诗买的,他就已经够开心的了。 “要么您现在出示请帖,要么直接离开,毕竟咱们谁都不想闹不愉快对吧。” “那我给我那位朋友打个电话,让他来接我成不?” 保安一听这话,脸色起了一丝变化,这小子说话这么肯定,难道真是河爷的朋友? 不可能,无论从谈吐还是穿着来看,这小子都不是什么大人物,怎么可能是河爷的朋友。 “那行,你打吧。” 反正自己全是按照规矩办事儿,也没说什么太难听的话,就算河爷来了也没事儿。 他心里是这么想,但多少还是希望沈欢不是河爷的朋友,毕竟他刚才说的话虽然不难听,但也不中听。 沈欢打开通讯录以后才发现自己没有江河的号码,无奈之下只能拨打江悠然的,可情况和在ktv的时候一样,还处于关机的状态。 “那个……你能不能去里面喊一下?我那个朋友叫江河,电话打不通,关机了。” 保安冷笑一声,“我就知道打不通,小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不就是想让我把河爷喊出来,然后好拉关系从此走上人生巅峰吗?拿我当枪使,你不仅高看了自己,还小瞧了我!” “现在,你最好马上离开!” “不是,事情真不是你想的那样!”沈欢还想解释,可保安却一副虎视眈眈的样子。 最终沈欢选择了退一步海阔天空,这个保安虽然性格不怎么好,但毕竟也是按规程办事儿,再说出门在外都是为了赚钱,没必要把事情闹大,让人家断了财路。 按照江河的性格,见他这么久没进来的话,一定会出来查看情况,就算江河不出来,林妙诗会出来。 见沈欢坐在不远处了沙发上等待,保安又不乐意了,“你这人脸皮怎么这么厚?是不是非得让我使用武力,你才知道离开?” “我坐这儿应该不妨碍你了啊?”沈欢语气有些无奈,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他本着好心,没想到这个保安却得寸进尺了。 “小子,敬酒不吃吃罚酒。”保安捋起袖子,一巴掌就朝着沈欢的脸蛋打去,“今天就让你张长记性,做人还是老实踏地的好!” 就在沈欢准备还手的时候,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怒喝,“停手!发生了什么事儿?” 保安一看来人,双腿瞬间开始打起了哆嗦…… 莫、莫不成,这个小子,真的是河爷的朋友? 第863章刚没听清楚,你能再说一遍吗? 保安这么想不是因为出声之人是江河,而是因为这个开口说话的人,在明珠同样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刘少。”保安连忙弓着身子没敢说话,眼前这位的父亲是拍卖会的持股人之一,可不是他这种小保安能够得罪起的。 沈欢看了一眼来人,忍不住小声感叹了一句,“真是应了那句不是冤家不聚头。”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和沈欢有过两次冲突的刘君乾。 不过刘君乾对他的记忆,应该仍旧停留在燕京那次。 这时候刘君乾,也发现了沈欢。 他之所以出生阻止,可不是安了什么好心,怎么说这拍卖会都有他们刘家的股份,要是因为安保方面出了什么问题,在名誉上多少会有一些损失,尤其是当着他这几个朋友的面。 不过现在看来,这一次完全是瞎操心。 早知道是沈欢这个小子,别说阻止,不煽风点火让人来狠狠的揍对方一顿就够了。 “好久不见,刘少爷。”沈欢面色平淡的笑着说道。 刘君乾脸上显露着厌恶,“是呢,好久不见了。” 保安头上布满了汗珠,这个小子认识刘少,那认识河爷也不无可能,完了完了,本来他在这儿等也没什么问题,自己瞎操什么心。 人家河爷的忧患,轮得到自己来处理么! 保安肠子都悔青了,刚准备开口道歉,刘君乾却开口道:“刚刚看情况,你们两个似乎是起了争执,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误会,都是误会,这位少爷没带请柬,说是河爷的朋友,我以为和那些年轻人一样,是来套关系,就没放他进去,刘少我——” “误会?”刘君乾嘴角翘起一丝玩味的笑容,“我可不觉得有什么误会,按照咱们场子的规矩,没有请柬的人,是不允许入场的,你做的很正确。” 保安一愣,有些没办法明白刘君乾这话是什么意思。 “愣着干嘛,还不快把没有请柬的人请出去!”在说“请”字的时候,刘菊青年格外的用力。 难道,这个人和刘少不是朋友,而是仇人? 可是能做仇人的也不简单啊! 只有在一个层面上的人才能做仇人,自己一个小小的保安,可得罪不起这样的大佛。 “那个……刘少,我——” “我什么我?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你是在按照章程办事儿,不会有人怪罪你,若是有人怪罪,你就说是我指使的。”刘君乾的语气有些不耐烦。 保安深吸了口气,不管了就像是刘少说的那样,我是在按照章程办事儿,又没有违规——可规定上也没写明,没有请柬的人就不能待在候客厅等人啊! 怎么办,我到底该怎么办。 “既然你不动手,就让我的手下帮帮忙吧。”刘君乾一挥手,他身后的两名保镖便朝着沈欢走了过去。 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看来刘少还真是不长记性呢,难道在兰姐家门口发生的事情,你都忘了?” “没有,我记得很清楚,所以我换掉了两个贴身保镖。”因为有了上次的经历,刘君乾就花大价钱请了两个保镖,一个是武道高手,另一个是雇佣兵组织中号称万人敌的存在。 沈欢再厉害,也不过是一个毛头小子,怎么也不可能打败他花大价钱请来的高手。 “既然今天碰到了,你们就好好切磋切磋——”刘君乾的话还没有说完,那个首先靠近沈欢的白人雇佣兵,就倒飞了出去,落在地上后也不挣扎,就像是一滩烂泥,完全昏厥了过去。 沈欢表情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对不起啊,除了我妻子,我不喜欢被人靠得太近。” “你敢打我的人!”刘君乾恨的咬牙切齿,不过心中更多的是震惊。 刚刚那个白人,可是雇佣兵中的精英,对付普通人,一个打十个没有一点的问题,但在沈欢手下,竟然连出招的机会都没有。 该死的,他明明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力量。 沈欢笑了笑,“反正又不是第一次打了,刘少何必这么生气呢。” 保安已经完全被吓傻了,刚刚那个雇佣兵的手臂比自己的大腿还要粗,显然不是什么简单角色。 但就是这样的存在,竟然连对方的身子都没进,就被一脚提成了残废。 刚刚……刚刚这个人对自己实在是太仁慈了。 看到那雇佣兵飞出去的时候,保安简直像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沈欢,我知道你能打,但你也应该这里是什么地方……明珠!我刘君乾的地盘!”刘君乾面带寒意,本来上次的事情就够他憋屈了,本以为到了报仇的时候,没想到现实中却是重蹈覆辙。 “我知道,那又怎么样?” “你——”刘君乾气急,刚要开口马骂人,他身后的唐装老者却伸手拦了一下,“哎,刘少,何必因为这样的小角色,而自损风度呢?这件事儿交给我来解决就好了。” 唐装老者说着,便站在了沈欢的身前,“小子,是不是觉得打败了刚才洋鬼子,就自以为天下无敌了?洋人所谓的搏击术,不过是靠着身体的优势欺负人罢了,算不上真正的功夫。” “而我是掌握真功夫的人!功夫可不是你想象中用来表演的东西,那个叫武术,所谓功夫,就是杀人之术!”唐装老者傲然道:“趁我没有动杀心之前,你最好老实的跪在地上给刘少道个歉。” 唐装老者无论穿着还是打扮,都充满了大师风气。 回想起这个老者,以花甲之年,打穿地下黑拳场的传奇故事,刘君乾的眼中又燃起了希望。 “你真是太好心了,不过这个办法也不错。”刘君乾嘴角带着一丝玩味,“沈欢,你跪下来给我道个歉,无论是燕京的事儿,还是今天发生的事情,我全都不会和你计较。” “轰——” 刘君乾的话音还没落下,便传出一声巨响,刚刚还以凌人之势站在沈欢面前的老者,不知何时一飞冲天,卡在了天花板当中。 沈欢用手拍了拍落在肩头上的灰尘,笑眯眯的说道:“不好意思,刚刚正在忙别的事情,没有听清楚你说什么,你能再说一遍吗?” 第864章这个沈欢究竟是什么来头? “你——你——”刘君乾气得浑身颤抖,自己请来的两个高手,竟然全都被沈欢一瞬间给解决了。 他刚想开口咒骂,却因惧怕沈欢那笑眯眯的眼神,硬生生的给吞了回去。 如果只有他一个人在这儿,这亏吃了也就吃了,别人又不知道,可是身后还有几个跟自己过来参加拍卖会的朋友。 要是忍了这口气,就会成为饭桌上的笑谈。 什么都能输,就是面子不能输! “沈欢,你最好搞清楚一个状况,这里是明珠,不是燕京!” “这句话你刚刚说过了,如果没有别的事情的话,你就请离开吧,我还得等人呢。”沈欢的语气很平淡,但什么话都要看是说给谁听。 就好像我爱你,对老师说和同龄学生说,完全就是两个概念。 刘君乾是什么人?刘家的继承人,单论几年,明珠第一,就算在整个华夏都排的上号。 “看来你还是没有搞清楚状况,现代社会早就不是舞刀弄枪的年代了,若是武力可以得到或是解决一切,华夏早就变天了!” 沈欢不认同刘君乾这个说法,武力是决定事物的本质。 科学家所做出的贡献,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生活上的便利,一个是武力上的增强。 至于文学性或是读书人的存在,丰满的是人内在的精神,可惜的是……人们生活在现实当中,而不是虚无缥缈的精神世界。 表面上的武者当然没办法闹出多大动静,但这代表不了那些隐世的古武家族。 如果隐世家族全军出动,如今的皇族,究竟能不能坐稳江山,还是一个未知数,这也是始皇祖让古武家族隐世的原因之一。 若不是因为刚刚经历过内外战争,始皇祖说不定会动用武力,让武者这种存在,完全从世界上消失。 签订隐世条约,是隐世家族的无奈,事实上也是皇族的无奈。 见沈欢不说话,刘君乾继续说:“在明珠这个地方,我至少有一百种办法玩死你,信不信我随便打一个电话,你就会被关在号子里出不来?” “以你的性格,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你最好反抗,因为这样,我才能将你从一城通缉,扩大成全国通缉!” “但我可以在打电话之前杀了你。” 沈欢的语气还是像之前一样的平淡,但刘君乾却感觉到了一股阴森到极点的寒气。 “你、你敢!是我刘家的嫡系长孙,我若是死了,你连离开明珠,不你连离开这这个建筑的机会都没!” “警察应该不会这么快吧?”沈欢翘起二郎腿,笑呵呵的说道:“我听说国外有不少的黑暗势力,在华夏待不下去,我大不了出国,不过……你真的认为,自己有把我逼出国的能力吗?” “哼!沈欢,别以为这样就可以吓到我,我可以肯定你不敢杀我!”刘君乾冷哼一声,“从小到大,你还是第一个敢这么挑衅我的人。” “打住——挑衅的是你,不是我,这个先后顺序要搞清楚。”沈欢说着忽然站起了身子,“你说我不敢杀你?那我就只好想你证明一下,我究竟敢不敢了。” “你、你干什么!”刘君乾也不知道心中为什么会生出这么大的恐惧,沈欢每走一步,他就感觉死神距离自己又进了一步。 “先、先生,杀人是犯法的!”保安鼓起勇气,喊出了这句话,在说完这句话以后,他感觉自己被抽空了所有的力气。 “道德是衡量一个人的标准,法律则是人们容忍的极限,对人渣们最后的舒服,在我看来,道德远远比法律重要的多。” 沈欢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 其他几个富家公子有些卡不下去了,“小子,你最好想清楚这么做的后果!” “杀人,还是杀刘家的继承人,我看他不过是吹牛罢了。” “刘少你不用怕,这小子虽然有些手段,但我肯定他不敢杀你。” “你若死了,那可就不仅仅是面临官方通缉那么简单了。” 你们知道什么!从他身上传出的气息,很明显是真敢杀了我! “混蛋,你还愣着干嘛,给我叫人啊!让所有的保安都出来,给我拦住这个疯子!”刘君乾对着保安咆哮道。 “不用了,那些人来了也没用,而且……在他们来之前,你就已经死了!”沈欢慢慢的抬起拳头,看样子似乎是准备打爆刘君乾的脑袋。 “等一下!”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忽然传了过来。 沈欢听出了这声音的主人是谁,慢慢地将拳头收了回去,“看来你的运气真不错呢。” 除了沈欢以外,也有不少人听了出来。 跟着刘君乾过来的男男女女,像是潮水一般,立刻腾出了一条道路。 江悠然穿着一袭黑色的燕尾服,从不远处走了过来,那英俊的气质和容貌,足以让女人窒息,男人含恨而终。 “然哥!”刘君乾看清楚来人相貌后,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你来了就——” 刘君乾的话还没有说完,江悠然便一耳光打在了他的脸上,那清脆的响声,让整个大厅都安静了不少。 “然哥,你、你这是——” “给沈少道歉。” “啊?”刘君乾一脸不可置信,“我为什么要给他道——然哥,难道你和这小子认识?” “啪——” 江悠然二话没说又是一巴掌,极其霸气,“道歉!” “对、对不起……”刘君乾捂着脸,低头不敢再说什么。 说好听点,江悠然是明珠纨绔的头头,说难听点,她就是明珠纨绔团体的王,这可不仅仅是因为江家的背景,还有她惩戒人的手段,不然刘君乾根本不可能这么好说话。 “对不起!”江悠然也跟着对沈欢鞠了一躬,“沈少,我来晚了,小刘已经认错了,他横行惯了,希望您能见谅。” 一来二话不说,先给了刘君乾两耳光,也不打听经过,就让其道歉,现在连她本人都鞠躬说对不起。 刚刚将沈欢视为跳梁小丑的纨绔子弟全都傻了,这个看上去还没自己大的年轻人究竟是什么来头? 第865章这尼玛不科学啊! 江悠然霸气出场,或者说,她本身就是霸道的代名词,但就是这样一个霸道的人,竟然向一个身穿网购货的普通人鞠躬道歉。 老天,江悠然可是明珠江家的大小姐啊!除了对长辈,还从没见过她露出这样的态度。 其实江悠然心里也很忐忑,甚至有些后悔,自己没事儿干嘛去调查林妙诗的未婚夫,结婚的是人家妙诗,又不是自己,咸吃萝卜淡操心。 现在好了,背景还没完全调查出来,就吓得自己不敢再查了,虎头蛇尾不说,到时候沈欢肯定会收到被人调查的消息,到时候自己该怎么解释? 现在回想起在燕京那天,沈欢说杀了自己,根本就不是开玩笑,皇族的王爷都敢杀,她一个江家小姐又有什么不敢杀的? “没事儿,刘少的脾气我了解。”沈欢微笑着说道,可这笑容中蕴含着一丝古怪,究竟哪里古怪,外人又看不出来,“对了,你不是在开会吗,怎么忽然过来了?” “会开完了,就赶过来了,毕竟在明珠,你就我一个熟人。” “哦。”沈欢点了点头,对着保安问道:“那个,我现在能进去了吗?” “可以可以!”保安不停地点头,此时他的脑袋已经一片空白。 对方不仅是河爷的朋友,还是江家大小姐的朋友,完了,全都完了。 “那咱们进去吧。”沈欢回头对江悠然说道。 江悠然小声对刘君乾说了些什么,然后连忙跟了上去,刚进去会场,他便开口说道:“欢少,小刘他一直蛮横惯了,你别跟他计较……” “其实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了,你进来不问对错,上来就给他耳光子让他道歉,看似是在衬托我的身份,事实上……你是怕我杀了他,对吗” 江悠然一愣,脸上甚至多了一些红晕,“被、被您看出来了。” “你不用对我这么恭敬。”沈欢顿了一下,压低声音道:“我记得在燕京那会儿,你对我可不是这样的态度,在飞机上也是,你忽然改变这么多,应该是调查了我的身份资料吧?” 这一下子,江悠然脸上再也没有一丝血色。 根据资料来看,沈欢出生于一个很普通的家庭,无论是他的母亲还是父亲,甚至是再往上数三代也是如此。 只有曾祖父那辈,出了一个举人老爷。 在如今这个年代,白手起家根本就是痴人说梦,没有钱和关系寸步难行,可沈欢却做到了。 这也是除了背景意外,最令江悠然恐惧的地方——沈欢的潜力! 很显然,沈欢最优秀的不是背景,而是个人能力。 “下次不要了,我讨厌秘密被窥探的感觉。”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另外关于刘君乾这件事儿,他和我在燕京就有恩怨,我当初已经放过了他一次,所以这一次我不会放过他。” “欢少——” “还有一个另外,别以为我不知道王虎是你们江家的人,这种看似教训实则保护的手段,在我面前也用过了,所以第二次同样不会生效。” “欢少,你若只是惩戒,我绝对不会有任何意见,但……他毕竟跟我玩了这么多年,又是江家的独子,所以……” 沈欢摆了摆手,“你别说了,你是妙诗的朋友,所以在燕京的时候没有杀你,请自重。” 江悠然连忙闭嘴不言,从她打听到的那些事迹来看,沈欢是一个真正的狂人,没有什么事儿是做不出来的。 不过她并没有放弃,沈欢这个人很强,看上去几乎无懈可击,不仅拥有着庞大的关系网,自己本身也拥有超人般的力量,但只要是人就有弱点,林妙诗就是突破口。 以自己和妙诗的关系,然后让她去找沈欢求情,刘君乾应该可以逃过一劫。 “沈少,您怎么现在才过来,是遇到麻烦了吗?”江河看到沈欢过来的以后,连忙迎了过来,他刚刚只顾着和老朋友聊天,看到手表上的时间以后,才意识到沈欢已经很久没有过来了。 他正说着,发现江悠然也过来了,“大小姐。” “河叔,说多少次了,你叫我然然就好。”江悠然嘴上这么说,暗地里却是给江河打了一个手势。 沈欢没有注意两人的小动作,问道:“妙诗怎么没跟你在一块?” “林小姐说不喜欢热闹,在那边的休息区休息。”江河说着,指了指林妙诗所在的方向。 “谢谢了。”沈欢说真便朝林妙诗走了过去。 在林妙诗不远处,站了几个公子哥,正在小声的说着什么。 “这妞太漂亮了,简直跟天上下来的仙女似的,可惜——” “你知道可惜就对了,既然是仙女那就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咱们还是当做风景,好好的欣赏一下吧。” “唉,河爷真是好眼光,我在咱们明珠的酒场上混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美女,以前的那些日子真是活到狗身上去了。” 几人正说着,忽然发现有一个年轻人朝着他们的梦中女神走了过去。 “我去,怎么还有不怕死的,看了前面那两个人的下场,还不死心吗?” “说实话,我想不通他哪来的勇气,刚才去的第一个,在咱们这圈子里算得上是有钱人,还没到身边,就被一杯红酒给泼了回来,后来去的就更不用说了,和咱们的江家大小姐一样出名,号称玉面郎君的白溪,到了也是一杯酒就被泼了回去!这小子呢?要长相没有长相,要钱没钱。” “今天我算是长见识了,像这种正规场合,我还是第一次见有人穿着休闲服进来的呢。” 和在门口时不同,这里的人不会怀疑沈欢身上穿的究竟是不是名牌,毕竟能够参加宴会的最低标准就是身家过亿。 一个身家过亿的人,又怎么会穿假货,所以不会有人讨论沈欢这身衣服是真是假,他们只会关注,这身衣服是否适应这样的场合。 “来来来,下个注,你们说这一次咱们的女神会怎么赶跑对方,是和以前一样毫不留情的破红酒呢,还是其他办法?” “肯定是破红酒啊,女神一直用这办法,咱们还是打赌泼几杯吧!” “第一个泼了一杯,第二个泼了两杯,我想这第三个一定是三杯!” “我也这么觉得,总之不管泼几杯,这小子都惨了!” 总本着看笑话的心态,却没想到,女神不仅没有泼酒,还让其坐在了在身边,更过分的是——他们两个还把手拉一块了! 这尼玛不科学啊! 第866章你凭什么说这些东西里有假货! “幻觉,一定是幻觉!你本身怎么可能喜欢上这种比我们还凡夫俗子的凡夫俗子!” “连白溪都跪了啊!这小子怎么可能成功,我一定是眼睛出了问题!” 那些公子哥的脸上,全都写满了惊讶,毕竟这种事情对他们造成的震撼实在太大了。 “都别哀嚎了,如果人家一开始就是女神的男朋友呢?”这些公子哥里倒也不是全都失去了冷静。 “怎么可能从一开始就是女神男朋友,女神的男朋友,不应该是河爷吗?” “说你们平时不注意细节,就是不注意细节,好好回想一下,河爷刚和女神进来的时候,没有任何的肢体接触,按照常理来说,他们就算不是挽臂,最少也得拉个手,但是全都没有。”理智哥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河爷和女神进来时,并不是并排,甚至河爷还要落后女神半步,一个大男人,怎么都不可能走的比女人慢,也许会一时的落后,但不可能永远这样,出现这样的情况,就只有一个解释……。” “河爷是故意落后的,同行时,差半步意味着什么,我想各位都清楚,毕竟咱们从小都接受过这样的教育,和自己同级者,并肩而行,和低于自己者朝前半步,和高于自己者后退半步。” “综合上面的情况来看,女神很明显不是河爷的女伴,可能地位还要比河爷高上不少。” 有人疑惑道:“可是这女神咱们是第一次见啊,除了江家的嫡系和然哥以外,还有能有人让河爷以落后半步的姿态应对?” “大哥,华夏这么大一片土地,可不是只有咱们明珠生产权贵,其余地方也是一样。” “但是以整个内地来讲,除了天都以外,应该没哪个地方的家族,比江家还要厉害吧?” “有,首先是燕京的那几个大家族,然后是……皇族。” “你说女神是皇族公主?!” “皇族内也有实力划分,能够让河爷如此对待的那几位公主我都知道,这个女人显然不是。”理智男偷偷指了指沈欢,“我觉得重点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 “他也不是皇族的,我家里给我列过不能得罪者名单,皇族里面不能得罪的一共有六位皇子,没有这个男的。” “我不是说他是皇族的。” “可是其他地域的不能得罪者也没有他啊!” “你还是太年轻了,莫说整个世界,就算这华夏,就有不少我们不知道,切对不起的人。”理智男指着沈欢的衣服说道:“我们穿西装打领带是为什么?为了不让人觉得不尊重,怕因此而损失结交机会,在你们眼中,他这么穿或许是不庄重的表现,但换一个方向想想,是不是也代表着,对方根本不需要担心这身装扮能不能开拓交际圈……只有真正有实力的人,才敢这么做!” 不知道是被沈欢给吓到了,还是被理智男的脑洞给吓到了,众人连忙转过身去,不敢在朝着另一个方向再看一眼。 另一边,江悠然语气有些懊恼道:“河叔,你怎么办事的,怎么把沈欢一个人留在了外面?我不是给你发过资料吗?你应该很清楚,他基本上就等于一个定时炸弹。” “是他自己要去厕所,然后刚刚几个老朋友找我联络感情,所以我就忘了。” “你知不知道他和刘君乾发生了冲突?” “什么?!那刘君乾有事儿吗?” 江悠然叹了口气,“现在有没有事儿不知道,但以后我就不保准了。” “大小姐,我觉得刘家的事儿,你不应该过度关心,老爷子本来就讨厌这些商业家族。”江河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这个沈欢给我的感觉,比普通人要聪明的多,我感觉这事儿,你最好还是不要多管。”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大小姐,你难道就不怕引火烧身吗?” 江悠然听到这话以后,似乎是放弃了拯救刘君乾的决定,在不干扰到自己家族的情况下,说多少好话都没事儿,但要是牵扯到了江家,那无论事情有多么严重,她都不胡再插足,毕竟保护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江悠然调整了一下心态,走到两人身前说道:“欢少,距离拍卖会开始还有一段时间,不如我们先到幕后看看,若你看上了什么小玩意儿,可以直接带走,就算是这次事件,我对欢少您的赔礼。” “也好。”沈欢在这里又不认识什么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又不能去做那些私密的事情,干坐着又太无聊,还不如去看看古董,来打发打发时间。 几人说着,朝着幕后走去…… “这位是项伯,拍卖会的一切大小事务,基本上都是在他管理。”江悠然对着一名刚刚正在工作的老者说道。 老者微笑着摆了摆手,谦虚道:“嗨,三爷就是看我岁数大了,就把我安排到了这里,做一些轻巧活儿!” 老者正说着,忽然拍了拍脑袋,“你看我这健忘症又犯了,都忘了打招呼,大小姐,河爷,还请你们见谅啊!” “不用客气。”江悠然顿了一下,“项伯,其实我这次来,是想让沈少先看一看那些拍卖品。” “大小姐不让我客气,自己却客气了起来,不就是拍卖品吗,这边都按照顺序准备好了。”项伯邀请众人过去观看。 这些拍卖品什么样子的都有,甚至有一些跟法器两个字根本就扯不上关系,但是厅内的那些明珠富贾,全都在等着拍卖,它们的地位也自然而然的受到了提高。 项伯介绍时脸上挂着得意,每一件宝贝他都能说得上名号,不少都带着传奇色彩。 他原本是江家的老管家,但是年纪大了,管理偌大的江家是没办法做到了,江昊天知道他喜欢古玩,就把他安排到了这里,寻思着到时候让父亲的这位老仆,到时候多帮自己说说好话。 从表情上可以看得出,项伯很喜欢这些古董,不然身为管理人,他根本就没有必要去了解那么多,这种事儿,完全可以交给下人来做。 “沈少,你感觉怎样?有没有看上的?” 沈欢摇了摇头,“都是一些垃圾——” 他刚把这话说出来,就连忙改口,“我是说,这些东西和法器沾不上关系,最多算是古董,而且里面还有一些现代制作的高仿品。” “之所以会出现项伯所说的故事,估计是持有人想卖个好价——” 这边沈欢还没把话说完,就只听嘭的一声。 项伯怒气冲冲的看着沈欢,“你凭什么说这些东西里有假货!” 第867章你说的没错,这些东西就是垃圾! 项伯和江老爷子一样,是出了名的倔脾气,当年在军队的时候,项伯就开始负责照顾老爷子,两人虽然岁数上差了十来岁,但是关系却如同兄弟。 从某种程度上讲,别说江悠然,就算是江悠然她父亲来了,也要恭敬的叫他一声叔。 “项伯你别生气,沈少他不是那个意思。” “大小姐,你别说话!”项伯用手将江悠然推到了一旁。 什么狗屁的沈少,自打经历过战场的风风雨雨之后,他就什么都没怕过。 “我问你话呢,你凭什么说,我的这些东西里面有假货!” 看着老头儿那咄咄逼人的眼神,沈欢无奈的笑了笑,他刚才说垃圾,只是一种下意识的行为,因为这些古董真的都是垃圾,还不如江明拍卖会上面的东西。 根据灵气来判断,这里面最贵最真的物件,是一尊佛像,铜鎏金铸造,看上去像是宋朝的物件,实际上去世明仿宋的物件。 如果拿去拍卖的话,最多也就七八十万,可这上面光是起拍价就是一百万。 沈欢之所以说是垃圾,那是因为他入古董这行的时间也不算短了,大大小小的物件也见过不少,和十二月花神杯、御笔诗经图这些相比,这些个东西确实都是垃圾。 除了铜鎏金佛像以外,倒也有真品,但价格都处于不上不下的尴尬地位,就更不用说了。 “怎么不说话?” “没有,老先生,我不是说你这些物件里有假货,只是不真而已。”沈欢感觉有些头疼,实际上想老者这样倔强的老人家,是最难对付的。 他们人到老年,经历了一辈子的风风雨雨,形成了强烈的自我意识,根本不是两三句话能够说通的。 “不真?怎么不真了,你给我说不真到哪了!” “老先生,这些东西都是拿来拍卖的,又不是你的私人物品,你不用生气吧?” “不生气?”项伯一瞪眼,“我怎么不生气!只要是咱们厅子拿出来拍卖的东西,都是经历过我鉴定的,你现在说他们不真,就是在之一我的眼力!” 原来绕了这么大圈子,是为了这个啊。 人家都说人越老,脸皮子越厚,没想到这个项伯刚好翻一个劲,越老也要面子。 “你今天要是不给我说出个所以然,就别想出这个大门!”项伯眼睛瞪的跟铜铃似的,“我也不怎么着你,就这么瞪着你,等你给我道歉!” “对不起啊,除了我老婆,一般情况下,只要我没错,我都不会道歉!”沈欢说这话的时候,神态满是不卑不亢,但是说完以后,他又觉得哪里有些不大对劲,似乎……自打自脸了? “那就说说,这些东西,哪里不真!” 沈欢没有吭声,指着铜鎏金佛像说道:“这个佛像,无论是年代感,还是造型,甚至是质量,都是宋朝的物件,但是您看这里的刻章。” “宋朝刻印的书籍中,使用的仍旧是被美化过的楷书,看起来给人的规矩而漂亮,可以视作宋体字的雏形,直到明朝才形成真正横细竖粗的宋体字。” “这个印章是成型后的宋体字,所不可能诞生于宋朝,只能诞生于明朝,所以这尊佛像,是一个明仿宋的高仿品。” 项伯拿出放大镜看了一眼,还真是那么回事儿,他脸色变得阴沉不少,“继续!” “这个是宋朝物件没错,但并不是官窑出品,因为烧制手法不听,纹理一个往内敛,一个往外翻。” “还有这幅画,说是咱们现代著名画家宋儒书的作品。” “这幅画你也能挑出毛病?”项伯不满道:“无论是风格还是神韵,都是出自宋大家之手,甚至是上面墨料的化学反应,都是那个时代的作品,最重要的是还有这个印章明明——” “问题就出在印章这里。”沈欢指着印章说道:“您既然知道这是宋儒书的话,那想必对他的事迹也有所耳闻。” “宋儒书是近代画家中,最矛盾的一个存在,他胆小如鼠,却又喜欢作画抨击当代的黑暗面,再加上那个时期的文化改革,除了胆大的或者有依仗的,一般人都不会选择落款,胆子小到看不到的宋儒书,自然更不会落款。” “这——”项伯哑口无言,有些说不出话来。 沈欢尴尬的咳嗽了两声,“那个,还需要继续吗?” “那你说说,这些物件里,究竟有哪个是真的!” “这个元代的釉里红是真的,还有那个清代粉青釉瓷盘也是真的……”沈欢大概说了有五六个。 “那剩下的呢?” “或多或少都是仿的,不过是古仿古,也称得上是古董了。” “你……师父是谁?”项伯一脸凝重的看着沈欢。 “我的师父名叫孙真,难道您认识?” “孙真?”项伯眉头皱了老半天,“我在古董圈子里混了这么久,怎么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沈欢被呛得咳嗽了两声,“弄了半天,你原来是想问我的古董师父是谁啊!” “没错,你古董方面的师父!” “我没有师父,要非得找一个的话,就是网络了吧,关于古董的鉴定知识,我大多都是跟网络上学的。” “不可能!”项伯认为沈欢是在糊弄自己,“没有师父,这怎么可能?只凭借电脑上的资料,根本就不可能达到现在这个程度。” “可能是我天赋比价好吧!” 项伯沉默了老半天,“这次是我疏忽了,我给你道歉,你说的没有任何错误,这些东西,就是垃圾!” 他说着,转身对着就江悠然说道:“大小姐,老奴的年龄大了,估计是什么都干不了了,到时候你对三爷说一声,我也是时候——” 这边项伯的话还没说完,一个年轻人就风急火燎的从地下室跑了出来,“项伯,项伯,不、不好了!法器、那些法器……出、出事儿了!” 第868章法宝?寄居恶灵的邪物! “胡闹!”项伯大喊了一声,“没看到还有客人在这里吗,咋咋呜呜的像什么!” 那名员工脸上写满了惊恐和委屈,“可是、可是事情实在、实在是太严重了,我、我必须要通知您啊!” “我没有不让你说,而是让你静下心,心平气和的对我说!” “好、好——”员工深吸了两口气,“说道,是、是这样的,拍卖会不是快开始了吗,我和其他三个人,就去地下室里把那几件法器给端出来,可是、可是只要接触过那颗猫眼的石的人,全都无缘无故昏倒了,而且倒地没多久,脸色就会变得惨白无比。” “你说什么?!”这下子连项伯也变得震惊无比。 地下室里的东西,都是江昊天收集来的,和外面这些法器不同,它们都具备一些可以明显感受到的奇异作用。 比如看了会头晕的镜子,再比如遇火则寒,遇水则暖的佛珠,还有就刚刚员工说的猫眼石。 那颗猫眼石遇水不沉,除了这个特色也就没别的特色了,怎么可能会一碰就昏倒呢。 “我、我怀疑,是、是那些法器苏醒了,所以、所以才——” “你闭嘴!”项伯喝了一声,“来人,跟我一起到地下室一趟!” “我也去。”江悠然脸上没有害怕的申请,反而是一脸的兴奋,似乎是找到了什么好玩的东西。 项伯一听这话,神情慌张道:“大小姐,你难道没有听到吗,只要接触的人,都会昏倒面色惨白,我虽然已经不再是江家的管家,但我曾经发过誓,生是江家人,死是江家鬼,我不能让你冒这么大危险!” “老爷,虽然在你还没断奶的时候,就将你送到了燕京,但这不代表他不喜欢你,正好相反,身为长孙,你在老爷子心中的地位,远远要比其他的子孙重要。” 江悠然干笑着摆了摆手,“这些我早就知道了,死鸭子嘴硬是那个老头儿的特色,用网上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傲娇。” 要不然,当年我也不会一回来就乱搞事儿,说白了就是希望吸引老头子的注意力而已。 本以为那天他会教训我来着,没想到一句话也没说,还给了我一群家丁让我回去报仇。 唉,要不是当初的娇惯,我也不会被人挂上明珠纨绔第一人的称号呢。 “关于法器的事儿,你不用担心,只有接触的人才会,我站在一旁不接触不久好了么。” “这样的话……”项伯沉死了一会儿说道:“那好吧。” “沈少,你要一起过去看看吗?” “可以,不过……你能不能别叫我沈少了?” “啊?你不喜欢?” 沈欢没有说话,无奈道:“咱们还是先进去看看情况吧。” “你也感应到了吗?”藏在血玉中的苏璃,开口说道。 “嗯,感觉到了,应该是阴魂在作怪。” “看来姐姐我又能大餐一顿了呢。” “最好不要像穷奇后裔那样。”说起来穷奇后裔,沈欢就感觉有些头疼,已经过了这么久了,那个家伙竟然还没有被御兽葫折磨到屈服,每次一打开盖子,看到的都是一双充满狠意的眼睛。 不过好在,增加了两条兽魂,已经够延续一段时间了。 进入地下室后,众人都感应到了一股寒气,但是并没有人在意,毕竟潮凉本来就是地下室的特征。 项伯看着躺在地上的那些员工,皱眉道:“先把他们送到医院。” “不用了,他们没事儿的,只是寒气入体,把他们带到阳光下面睡一觉就好。”沈欢顿了一下,补充道:“忘了说,我的主职是中医,刚才我说的师父,就是我在医道上的师父。” “原来如此。”项伯点了点头,“那就按照这位小兄弟说的去做。” 等到人被抬出去以后,项伯对着那名畏畏缩缩的员工说道:“猫眼石呢?” “我走之前他还在地上,现在、现在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又跑、跑会架子上了。” 项伯看着桌子上的猫眼石,伸手就准备取下来。 “总管,不要,碰到就会昏迷的,您的身体已经年迈,经不起这样的折腾!”那名员工连忙出声提醒。 “我不相信这个邪!”项伯说着,就把猫眼石给取了下来。 江悠然有些恐惧,但心中更多的是兴奋,“项伯,你有没有什么感觉?” “没有任何感觉。”项伯将猫眼石放在灯光下看了一眼,“还是没有,我说……该不会是你们下来后发生冲突,就把这事儿推到了猫眼石身上吧?” “不、不是的,是真的,要碰过这个石头的人,都会昏厥过去。” “那我拿着怎么没事儿?” “那是因为……那是因为……我、我真的没有骗你啊总管!” 项伯冷哼一声,“那你过来拿拿看。” “好、好……”员工吞了口唾沫,准备用手指先轻轻的点一下,如果没事儿就拿起来。 可他这一点,就直接昏倒在了地上,脸色上的红晕,也以可见的速度快速退去。 项伯的脸色也开始变了,在员工碰触到猫眼石的刹那,他感觉自己与猫眼石连接的手心,忽然冷了一下,就像是针扎一般的冷。 “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沈欢忽然开口说道:“因为在这颗猫眼石内,寄居着一个恶灵。” “恶灵?!”江悠然瞪大眼睛道:“你不是在开玩笑吧?为什么我看不到?” “没错,就是恶灵,并且我不是开玩笑,你之所以看不到,是因为人在成长到十二岁以后,眼睛就会被世俗的浑浊之气所蒙蔽,这点你应该可以从照片上感受到,年幼时的你,眼眸所呈现的是纯粹的黑色,但是长大以后就会变为棕色或者深棕色。” 沈欢的解释有理有条,但江悠然还是有些不相信,“那为什么项伯拿着的时候没事儿?” “欺软怕硬是阴魂最多的特色,如果我没猜错,项伯年轻的时候,应该杀过不少人,换一种说法就是,您的手上沾染了很多鲜血,不是它不对您做什么,而是不敢对您做什么。” “这么说的话,倒是能说得通,但是——” “但是你要看到才相信是吧?”沈欢的眼眸闪过一丝红光,“幻!” 话音刚落,一个狰狞的面孔,便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当中。 “鬼、鬼、鬼啊!!!” 第869章这个东西,一定有鬼! 在屋内,一个外形看起来像极了阿拉丁神灯的黑色怪物,正漂浮在半空中,不同的是,这个是阴魂,虽然只是魂体,但面目极其狰狞。 双眼血红,青面獠牙,再加上那振奋人心的吼声,简直比看3d电影还要刺激百倍。 江悠然的胆子不算小,可毕竟是第一次亲眼看到这些超脱于科学范畴的东西。 就连项伯这个征战沙场的老士兵,也露出了忌惮的表情。 “这、这就是恶灵?” “嗯,他的样子似人似兽,应该是吞噬了其他物件上的恶灵所导致的。”沈欢观察过其他的法器,无一例外,上面多多少少都残留着一些阴魂煞气。 如果他推测的没错,之所以以前没有出过这种事情,是因为猫眼石上的阴魂,还没有将其余几只阴魂吞噬炼化。 经过成长后的阴魂,就具备了吞噬阳气提升实力的能力。 “原来,三爷收集回来的这些都不是法器!”江河的表情上也有些恐惧。 什么人最怕鬼?不是最胆小的人,而是做过亏心事的人。 人这一辈子不可能问心无愧,就算没做过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儿,也做过一件两件的亏心事儿。 “不仅不是法器,准确来说……称呼为冥器更为合适。” “沈欢,你、你究竟是什么人?”江悠然在说这话的时候,朝着沈欢身边走了几步。 其实不仅仅是她,除了距离最近的项伯以外,基本上屋内所有人都朝着沈欢这边靠拢了一下。 在江悠然的印象里,沈欢是一个武力值极高,北京极其复杂的存在,但现在看来,事情远远不是她想象的那么简单。 “现在不是讨论这些的时候,小兄弟,你有没有办法解决了这个妖物?”项伯与那阴魂对视道:“我刚刚尝试给了他两拳,但是根本打不到。” “有。”沈欢说着,打了一个响指,“吞了它!” 话音刚落,一个影子便闪现在了半空,以饿虎扑食之势,吞噬了阴魂,随即便消失不见。 “刚、刚刚发生了什么?”江悠然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儿。 即便是最有眼里的项伯也是一样,苏璃的速度实在太快了,若不是故意留手,这些人连影子都看不到。 “呼——”项伯则是大松了口气,“看来有必要联系一下三爷,让他以后别再收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了。” 阴魂被苏璃吞噬后,地下室的阴寒之气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正常的凉爽。 “好了,事情已经解决了。”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没什么事儿的话,我和妙诗就先回去了。” “你不参加拍卖会了?” “没什么好参加的。”沈欢干笑两声,没把话说的太明白。 所谓的古董,大多都是高仿品,法器就更离谱,直接是阴魂寄居之物。 简单来说,这里没有一件东西是沈欢想要的,甚至连能让他提起兴趣的东西都没有。 “那好吧……本来我是想让您开心的,没想到会出现这种事情。”江悠然面带歉意。 沈欢摇了摇头,“没事儿……只要你能让掌眼大会提前开始就行了。” 江悠然无奈的笑了笑,关于掌眼大会的事情,全都是江昊天在一手张罗的,她这个明珠第一少,听起来是很厉害,不过也有吃瘪的时候。 至少在她这位三叔手里,是讨不到便宜的。 项伯之前表现的虽然临危不惧,但对于这些曾经被阴魂寄居过的器物,似乎仍旧很忌惮,交代众人把这些东西拿出去烧了。 没有了阴魂的存在,烧不毁的特性自然不复存在。 就在沈欢客套完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员工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总管、河爷、大小姐,有个物件,烧、烧不掉,会不会是里面还有阴魂?” 江悠然向沈欢投递过去了一个询问的眼神,沈欢摇了摇头,“应该不可能,刚刚我都看过了,除了那颗猫眼石以外,剩下的物件上面,都没有阴魂寄居。” 话是这么说,但江悠然依旧有些不放心,看来她被刚刚阴魂那狰狞的模样吓得不轻。 “那把那个物件拿过来让我看看吧。” 那员工刚开始还有些顾忌,但回想起来,刚刚那么一个大家伙,沈欢都没动手就把对方给解决了,想必这一次也不会有什么意外。 没过多久,他就把物件拿了过来。 员工带过来的物件,是一个木块,不是经过加工的那种,像是直接从树上掉落下来的,更为准确描述的话,这个只有,拇指大小的木块,更像是一块树皮,不过质感很硬,那些树皮一样的纹理,更像是直接刻画上去的。 “这不就是树皮吗?当初三叔怎么会收集这样的东西。”江悠然有些无法理解江昊天的套路了。 那名员工负责解释道:“这个物件,和那颗猫眼石一样,火烧不毁,遇水不沉,看着像是块木头,但是坚硬程度,比金刚石还厉害。” 沈欢看了一眼,这东西上面确实没有阴魂,甚至连阴魂寄居过的痕迹都没有。 “上面没有脏东西,却烧不坏。”沈欢嘀咕着将树皮捏在了手中,他尝试用拇指和食指的力量,试一试树皮的硬度。 三成力,竟然丝毫无损?这样的力道捏碎一般的石头,已经不在话下。 五成力,还是一样,这种力道在钢铁上留下指纹,也是轻而易举。 八成力……九成力……十成力! 在没有灵气辅助的情况下,沈欢用了十成力道,整个木块丝毫未损。 “该死!”沈欢开始加持灵气,在不知不觉中,他这个奔月境巅峰的道修高手,竟然和一块小木头较上了劲。 他只顾着捏碎木块,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所散发出的灵气波动,已经将普通人死死压在了地上。 “沈欢!” “啊?!”在林妙诗的呼唤下,沈欢才逐渐回过神来,“怎么了?” 听完林妙诗的描述以后,沈欢先是道了句歉,然后目光复杂的看向了手中的小木块——这个东西,一定有鬼! 第870章神秘树皮 “沈少,你看上这小东西了?”江悠然的脸蛋恢复了一些血色,刚刚那种压迫感,让她再一次感觉于死神擦肩而过。 那种力量和气势,真的是能够从人类身上散发出来的吗? 拥有这个疑惑的,不仅仅是江悠然。 “嗯,多少钱,我买了。” 江悠然笑了笑,“沈少开玩笑了,以你我的关系,怎么能收您的钱呢!况且您刚刚帮我解决了一个大麻烦,这个物件,就当是我们送给您的酬金了。” “好。”沈欢没有拒绝,准备把小木块收到须弥戒指当中,可是试了两三次都没能成功。 须弥戒指只能承载死物,莫不成……这个木块是活的?! “沈欢,你怎么了?”林妙诗挽住他的手臂,开口问道。 沈欢摇了摇头,“没什么,悠然,如果没什么事儿,我们就先走了。” “好,我送你吧。” “不用了,总之你想办法让掌眼大会快点举办,做完以后,我回燕京还有事情要处理。”沈欢说着,便和林妙诗一起离开。 等到两人消失后,不少人都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江河更是忍不住发出惊叹,“我本以为他只是背景可怕,没想到连实力也这么惊人……我真的很怀疑,刚刚那种阵仗,真的是人类可以散发出来的吗?” “人类确实能够做到他那种地步,我曾经在年轻时就接触过这样的高人。” “您接触过?!” 项伯点了点头,“那是很久以前了,有一次团长带着我和老爷出击,却中了埋伏被敌人包围,只能硬撑等支援,可是撑了三天以后,实在是撑不下去了,就在大家准备杀出去拼命,十个换一个的时候,对方却忽然撤兵。” “刚开始我们以为是联军来了,后来才收到消息,是有人在深夜侵入他们的营地,将敌军首领逐个击杀。” “当初我们没和那人碰过面,但是他的名字你们都应该听说过。”项伯眼神崇敬道:“就是有华夏军神之称的慕容天,建国后被封为和始皇祖平起平坐的一字并肩王!” 慕容天,这是一个一生都充满传奇性质的人物,华夏军神、一字并肩王,光是这里两个名号,就足以震惊整个华夏。 即便是江悠然这些年轻一辈的人,都曾有耳闻。 在军队中,有不少人都将其视为偶像,或是终生目标。 江家次子,江悠然的二叔江沧海,就时常将慕容天挂在嘴边,时不时还会说上几句慕容天语录。 “沈欢……可以和慕容王爷相比?” 江悠然有些无法想象,但转念一想,似乎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解释的通,为什么皇族会对其如此器重。 曾经有一位著名学者,曾经这么评价慕容天“乱世神将,镇国之宝”。 慕容天在建国不久后便离开人世,做不了太平盛世的镇国神明,但有相同能力的沈欢却可以。 “能不能比不知道,但按照当年在军队中流传的说法,沈欢就算不是慕容王爷一级的武道宗师,也是能够内劲外放的入境高手。” 武者的存在,是高级机密,除了皇族和一些位高权重者,很少有人知道。 所以,在没有得到真正答案前,设定了自己对于境界的划分。 第一个境界是内劲,即玄阶,体内产生罡气,并且将罡气运用夹持在身体上施展出武技,第二个境界叫入境,对应地阶,可以将内劲外放,隔空制敌,最后的武道宗师,对应天阶,即慕容天的境界。 根据刚刚沈欢展现的实力判断,项伯觉得至少是入境高手才能做到的。 可惜,他从一开始就推断错误,沈欢是道修而不是武者。 听完项伯的解释后,江悠然对于沈欢的分化,再次发生了改变,几乎已经定位到了现世慕容天的地步。 “难怪,我就说,林老爷子虽然宠惯妙诗,但婚姻大事肯定会插手,既然不插手,就一定有理由,现在看来……还是我事情想的太简单了。”想到这儿,江悠然拿出手机说道:“我必须把这个情况告诉三叔,让他提前开始掌眼大会。” “三叔,我是然然,你能不能提前开始掌眼大会?因为我——” 不等江悠然把话说完,听筒中就传出了江昊天的声音,“我知道了,掌眼大会提前举行,就在明天晚上。” “好、好……”听着听筒中传出的嘟嘟声,江悠然自语道:“难道三叔已经收到了消息?” …… 回到酒店以后,沈欢便迫不及待的开始研究起那块小树皮。 林妙诗则在一旁陪伴着,一言不发,认真中的男人帅不帅她不知道,因为无论沈欢是什么样子,都无人能够超越在其心中的位置。 在这种时候,她只需要安静的陪着就够了。 沈欢再次尝试了一下,还是一样,就算是不保留一分实力,也没办法让树皮发生任何的变化,甚至连看起来轻轻一扣就可以扣掉的表皮他都没有撼动一分。 “该死!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沈欢思来想去,找不出任何的头绪,但直觉告诉他,这东西很重要。 “狐狸精,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你确定要让我出去看看?你的小情人还在呢。” “妙诗又不是不知道你的存在,出来吧。”沈欢觉得没什么好隐藏的,苏璃是魂体,他是人类,两人就算在感情上产生什么交集,也不会发生任何事情。 像沈欢这种人,柏拉图式的精神爱情,他肯定是做不到的。 “看来你真是变的大度不少呢。”苏璃幻化成型后,朝着林妙诗点了点头,下意识的伸手去拿那块树皮。 沈欢看着被苏璃握在手中的树皮,愣了一下,“你实化了?” “没有啊。” “那你怎么可能拿得起现实中的东西?” 经过沈欢这么一提醒,苏璃才意识到这个问题,身为阴魂的自己,竟然在没有拿实化的情况下,拿起了现实中的物件! “看你的表情,似乎也不知道这个是什么东西了。”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 苏璃面色凝重的摇了摇头,“我或许不知道它是什么东西,但却能说出它的来历……本质。” “本质?” “是的,它诞生于本质!” 第871章救我,求求你救救我! “我还是不明白,你说的这个本质到底是什么意思?”沈欢一脸迷茫,毕竟苏璃的这个说法太突然了,没有任何的征兆,而且仅凭借一个词语,沈欢也推断不出什么。 苏璃调整了一下心态,组织了一下语言,“还记得阎罗王对你说过的炁吗?” “炁,我知道。” “炁是灵气和罡气的统称,也就是世间一切可以被人类利用气态能量的总称。”苏璃顿一下,继续说道:“换另一种说法来讲,炁就是世间万气的本质。” 沈欢大概有些明白苏璃所说的本质是什么了,“按照你的意思,这块木头,就是世间一切植物的本质咯?” “不。” “不是?”沈欢又有些闹不明白了。 “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三才,三才生四象,四象生五行,五行生六合,六合生七星,七星生八卦,八卦生九宫,一切归十方。”苏璃念了一段歌诀,“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世界的本质就是无极,而无极又称为混沌。” “你是想说,这个小木片是诞生于混沌当中的?” “大概可以这么理解。” “那混灵果也是诞生于混沌的产物,为什么不像是这块小木片一样?” “每个物品都有每个物品的特性,而且混灵果是混沌末期的产物,这个小木片……很可能是和混沌一起诞生的。” 沈欢感觉头有点大,“和混沌一起诞生?这有些太夸张了吧。” “我说的也只是一种推测,之所以会说它是本质,是因为原始的东西包含了太多,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这块树皮是现实中的物体,但它也算是阴间的东西,也就是所谓的阴阳两全。” “对了。”沈欢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我之前想把它收回到须弥戒指里,却灭幼办法做到,你说这东西会不会是活的?” 苏璃摇了摇头,“我说了,它是本质,把它看成是活物也可以,看成死物也可以,不相信的话,你可以尝试一下,把它装进神农石当中。” 沈欢没有说话,直接动用神识,准备把这个树皮装进神农石。 神农石可以接纳一切植物,但是却发生了和须弥戒指一样的情况,根本无法收纳。 “真是见鬼了。”沈欢先是感叹了一声,然后说道:“狐狸精,既然是本质,那这东西一定很厉害吧?” “很厉害,从它的坚硬程度就可以看出来,别说是你,恐怕就算是大帝和屠道者一干人等,都没有办法对其造成任何的伤害。” “也就是说,这家伙除了硬,就没别的特点了。”沈欢有些失望,他原本可是抱着捡漏的心情把这东西收下的。 你说要是一大块也就算了,即便没办法打造,也可以直接用来当盾牌,但就这么一小块,沈欢真不知道它能做什么。 “你可以这么理解,毕竟它并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东西。” “算了,不想了,本来事儿就已经够多了。”沈欢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这东西对他来说,并没有太大的用处,或者说他暂时用不到。 可就在他准备把东西收回去的时候,树皮忽然闪耀出一阵五彩虹光。 “怎么——”不等他明白怎么回事儿,包裹着五彩虹光的小木块,就冲入了沈欢的腹部。 “消、消失了?!”沈欢一脸震惊的看着自己小腹,他撩起衣服,上面没有任何伤口,但也无法找到小木块的踪影。 “该死,究竟跑到了哪里?!” “这个位置……”苏璃沉吟了一会儿,“是丹田!闭上眼睛,感受一下你丹田的位置,看看这个小东西,是不是出现在了你的丹田!” 沈欢闭上眼睛感受了一下,那个小木块,还真出现在了他的丹田的正中央。 “我去!开什么玩笑!” 任谁体内忽然多出个东西,都不会舒服,尤其是在不了解这东西究竟有什么用的时候。 沈欢尝试着用灵气,将其逼出丹田,但是无论灵气怎样冲击,那个小木块,都在原地一动不动。 “怎么办?” “你问我我也不知道,不过凭我的感觉来看,这应该不是什么坏事儿。”苏璃停顿了一下,“并且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说不定还会成为好事儿,毕竟你小子的运气,一直都没有差过。” 如果真是好事儿也就算了,可问题不是。 人们对于未知的事物,总是充满着恐惧,这一点沈欢也不会例外。 但按照目前这个情况,他瞎着急也没有任何用处。 “早知道,就不去参加那个什么破拍卖会了,什么好处都没捞着,还给自己的身体种了一颗定时炸弹。”沈欢一脸懊恼。 这时良久没有出声的林妙诗忽然开口说道:“苏璃说的没错,不一定是坏事儿,至少我就发现它的一个好作用。” “什么地方?” “这一点苏璃应该也能感应到。” “感应到什么?”苏璃也是一脸的疑惑。 林妙诗怔了一下,“难道你没有发现,沈欢身上已经没有任何的气息了吗?” 苏璃感应了一下,惊讶道:“还真是,就好像变成了普通人……准确来说,是比普通人还要普通。” “这也算好处?”沈欢有些哭笑不得。 林妙诗解释道:“至少别人不能通过,你散发出来的气息来判断你究竟是什么境界的道修。” “也对,有了这个木块,你相当于免去了修炼隐匿功法的时间,现在这个状态就已经和普通人无异,若是再主动去隐匿气息的话,除了大帝和阎罗王那一级别的高手,恐怕很难有人发现你的存在。” 沈欢干笑两声,“好吧,做人就应该乐观一点。” 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依旧充满了失落,相比隐匿这种能力,他更喜欢真正意义上的实力提升。 带着这种不快的心情,沈欢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天还没亮,沈欢就被手机铃声给吵醒。 “喂,谁啊?” “是我,沈少,救我,求求你救救我!” 第872章我要当爸爸了?! 沈欢心中一惊,连忙坐了起来,动作之快,把一旁的林妙诗都吵醒了。 “怎么了?” “有人向我求救。” “谁?” “是——”沈欢正说着一愣,拍下了脑门,“不是,问一句伤感情的话,你是谁?” 刚才他迷迷糊糊的,一听求救就慌了,毕竟知道他手机号的人并不多。 对方也被问的一愣,不过很快就回答道:“我是王虎!” “王虎?” “对对对,麦克风ktv的那个王虎。” 事情是昨晚发生的,沈欢自然不会忘记,但他想不通,王虎为什么要找自己求救,“你的靠山不是江家吗?出了事儿应该去联系江家人,联系我有什么用……咱们的关系,连朋友都算不上吧?” “对不起沈少,如果我能自己解决,就算给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把这事儿麻烦到您身上。”王虎语气中充满了无奈,以及拼命想要隐藏的恐惧。 既然沈欢知道了自己的靠山,那也就代表,他很可能知道当时给自己打电话的人是谁。 “连江家这个地头蛇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一个外地来的,又怎么解决的了呢。”沈欢没好气的笑道。 说实话,这人的脸皮,厚到王虎这个地步也真是没谁了。 昨晚两人还发生过冲突,今天早上就来求帮忙。 “这事儿除了您没人能解决了!要不这样,电话里一时半会儿我也说不清楚,我派人去接您怎么样?” “不怎么样,你也别擅作主张,我还没答应你过去呢。” “沈少,不沈爷!算我求你了,真的,这事儿除了您,别人都帮不了啊!”号称明珠之虎,黑白两道通吃的大哥,竟然开始哭哭啼啼,“这事儿是我自己惹下来的,要是牵连了江家……我、我要是死了还好说,要是没死,这一辈子可就完了!” “呃……别怪我说话难听,虎哥,咱们之间真没什么交情,算起来还有一点点的冲突,所以说你的死活和我没有一点关系。” 王虎沉默了一会儿,“沈爷,你说吧,究竟要怎样你才会帮我。” “我估计你这辈子都没希望了,毕竟你没有能打动我的东西。” 是啊,人家沈少是什么人,自己又是什么人?根本没办法开出打动人家条件。 王虎啊王虎,看来这一次,你必死无疑了! “那……打扰沈少了。”带着绝望的心情,王虎挂掉了电话。 沈欢挂掉电话以后,刚准备把手机放在床头,手机却又响了起来。 “这个家伙怎么还不死心。”沈欢正说着,却发现这电话是江悠然打过来的,“你现在给我打电话,是不是想说掌眼大会提前举办了?” “沈少还真是料事如神,掌眼大会提前举办就在今天。” “就在今天吗?”沈欢眼神有些小兴奋,他在明珠没什么朋友,也不觉得明珠有什么好玩,巴不得早点回到燕京呢。 “是的,就在今天晚上。” 沈欢的眉头忍不住颤抖了一下,“你能不能一次性把话给说完?还要等到晚上!我去,白天和晚上差的很多吗?” 江悠然干笑两声,要是差的少,你至于急成这样吗? “是这样的,我三叔已经尽量把掌眼大会提前了,但是卖家最早也是晚上才能到,交易这种事儿讲究就是一个公平,我三叔也不能硬逼着人家提前过来,是吧?” “我知道了,那就这样吧!”沈欢把电话给挂了。 啪啪啪自然能够打发无聊的时间,但他又不是毛脑子精虫的牛头人。 这种事儿,还是节制一些比较好,做多了不管什么境界都要出问题,毕竟不是谁都和楚歌一样,有着核弹一般的肾。 “要不咱们去逛街吧?”沈欢提议道。 “不了,我不喜欢人多的地方,而且咱们两个人生地不熟的,也不知道去哪里逛。” “说的也是。”沈欢沉思了一会儿,“要不咱们去看电影吧?” “最近没有什么好看的电影,而且一场电影,最多也就两个多小时,距离晚上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旅游你不喜欢,明珠最好看的又是夜景。” 沈欢挠了挠头,“那咱们去做什么?” “刚刚那个王虎不是打电话让你去救他吗?”林妙诗微笑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就算为咱们的孩子积点阴德吧。” “也好——”沈欢正说着,整个人都愣住了,“妙、妙诗……你这、这话是什么意思?你、你怀孕了吗?”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我、我要当爸爸了?” 林妙诗脸蛋红的跟红苹果似的,“你瞎说什么呢!” “那你为什么说——” “我是说以后,又不是现在!” “白高兴了。” “怎么,你很想要孩子?” “大宝都快当爹了。”沈欢端着脸说道:“你说,咱们都这么多次了,也没在意是不是安全期,怎么还没动静呢?” “不知道,可能是子孙缘还没到吧。”林妙诗咬了咬下唇,“你真的很想当父亲?” “想,也不想,想是因为……估计没人不愿意当爹吧?不想是因为时间太早了。” “那就再等等吧。” “要不咱们今天就在屋里聊天吧。”沈欢说着一搂林妙诗,将头枕在了人肉枕头上,“和你在一起,无论多久都不会腻。” 林妙诗用手抚摸了一下他的秀发,“你还是去帮王虎吧,虽然你和他没什么交情,但多一个朋友总不会是坏事儿,尤其是王虎这样隐藏在黑暗中的人,总有一天用的到。” “好吧!那咱们一起过去。”沈欢说着,就拿出电话,拨通了王虎的号码,“现在派你的人来接我吧!” “好,好,我这就派人过去!”王虎一脸兴奋,挂掉电话以后,立马吩咐让人去把沈欢给接过来。 这时他身旁一名缠着绷带的手下说道:“虎哥,你确定那小——沈少来了能解决这事儿吗?” “应该可以……吧?” “根据我的感应,你的那个仇家的实力,可一点都不必欢少弱……欢少的背景您也说过了,万一他要是出了点什么事儿。” “走一步看一步吧,事到如今,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王虎闭上眼睛深吸了口气,若不是被逼的太紧,他也不会用这个办法…… 第873章王虎的仇家 沈欢刚进屋,就看到了王虎身边那些缠着绷带的手下,全都是断了右手,并且还都断在一个地方,骨头碎裂的程度相等,很明显下手的人,是一个高手。 “你找我来,不会是让我替你做打手吧?”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坐进了席位。 王虎特地留的首座,餐桌上的菜式也很丰盛,估计每个七八万是拿不下来的。 “不是,欢少,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王虎连忙摆手,和聪明人谈话自然是好的,可是和有实力的聪明人谈话,就不是什么好事儿了,“咱们先吃饭,这、这顿算是赔罪宴。” 沈欢变了摆手,“我这人不喜欢啰嗦,咱们有什么话就直说,况且,我也不差你这一顿饭菜,你也不差这请我一顿的饭钱。” “果然……还是瞒不住欢少您。”王虎一脸尴尬,毕竟这种当面揭穿的事情,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了,“我遇到了一点麻烦……不,准确来说是一个大麻烦,而能够帮我解决这个麻烦的人,也就只有沈少你了。” “什么事儿?” 王虎沉默了一会儿,朝林妙诗看了一眼。 “是不是觉得我未婚妻在这里不方便?” “我没这个意思,只是……” “那就给她安排一个包间。”要是正常营业的状态,沈欢肯定不会这么说。 刚才他进来的时候,门口的迎宾都换成了的保镖,手里举着个暂停营业的牌子,那些公主都没了人影,更别提顾客们。 没有顾客狼嚎的ktv还是很安静的,让林妙诗一个人待在包厢不受打扰是再好不过的。 虽说现在的自己,在世俗已经没什么对手,但为了避免意外,他还是小心一些为好。 王虎给一旁的黑寡妇使了一个眼色,让她带着林妙诗去后面休息。 等林妙诗完全离去,王虎才开口说道:“沈少,你让我直话直说,那我也就不瞒你了。” “做我们这行的,手脚没人是干净的,弱肉强食这种原始由野蛮的基本法则,是我们唯一的生存套路,不是你吃我,就是我吃你,所以到处都是仇家,严重的时候,甚至还有找几个替身来混淆视听,每次出去,至少都要带几十个手下。” “十年前,我因为和人抢地盘,发生了火拼,因为有江家做依仗,我把他逼近了绝路,让他跪下求饶,不仅让他喝尿,还砍了他一条手臂。” 王虎的脸上透露着无奈,“当时太年轻,处事也不够周到,就想着羞辱他立威,可没想到那天你刚走不走,他就回来了。” “和您一样,他会功夫,速度快的连子弹都打不到,将我那些个手下全废了。” “不过他似乎和我一样,并没有准备直接杀了我,而是按照当年的方法向我报仇。” 王虎在明珠有二十几个据点,除了边缘地区和刚开的麦克风,基本上全都被砸了。 “当年你对人家那么过分,他这么报复,也很正常。” “我当年做的虽然很辣,但他欺负别人的手段也一样,黑吃黑,只有胜负没有对错。” 沈欢干笑一声,“我觉得吧,这件事儿交给警察解决不就好了?” “如果他没有那身功夫,而是带着海外的势力过来,我根本用不着麻烦您。”王虎一脸苦笑,“可他是一个人,身手极其厉害,再次打破我对枪械这种东西的信仰,我们这种狠辣的地下势力都没能力伤害到对方,更何况是警察呢?” “而且……最近庙堂有颁布了政策,黑黄是严打对象,上面正寻思着怎么抓典型,听说还派了御史过来,三爷也告诉我让我最近老实点。” “要是没御史还好说,或者是旧识也行,可这些个派往各地的御史,全都是国主亲自挑选的,油盐不进。” “我要是向警界的朋友求救,肯定会惊扰到他,在他们眼里,像我们这种黑势力,那是死一个少一个,别提帮忙,没假装看不见就不错了。” “对了,门口墙壁上那个手印你看到了吗?” “嗯,看到了。” “就是他打下来的,他当时没对我动手,只留下了一句话——姓王的,和当年一样,我给你晚上的时间来找救兵,明天正午,老子再来取你性命!” 当年王虎这么说,就是为了让对手感到绝望,如今对手说这句话的目的也是一样。 “沈少,他实在是太恐怖了,我开枪打出去的子弹全都被他躲了过去,不仅如此,就连我的配枪也被他拧成了铁块。”王虎仰天叹了口气,“本以为像沈少这样的人,是人间少数,我碰上是我运气不好,没想到还没缓口气就又出现了一个,还是想要取我性命的仇人。” 沈欢没有说话,王虎使用的手枪是很常见的那种,威力只能算作中等,在有准备的情况下,玄阶武者就足以躲过去。 再说王虎也不是什么玩枪的高手,加上心里紧张,能不能打到人都是一说,远距离打不中,到了近距离那就是武者的天下了。 当然,玄阶只是最低限度,实力究竟如何,恐怕要见了面才知道。 “那个人什么时候来?” “正午,不过我觉得应该是十一点,因为我当年就是在那个时间段,杀到他老窝的。”王虎心中稍稍松了口气,沈欢这么问,就代表他已经决定帮自己了。 “那就等等吧。” “对了,沈少,我给您介绍一位朋友。”王虎指了指坐在角落的一个中年人,绑着一个辫子,若不是因为他满身的肌肉和伤疤,很容易让人当成艺术家。 “这位是王师傅,威远武馆的创始人,是咱们明珠国术界的第一人。” 听到王虎介绍简直,那位王师傅开了口,“王虎,看在咱们同出一宗的分子上我才来帮你的,现在你却又找来了一个毛头小子,怎么?你是信不过我?” 王虎连忙摆手道:“王师傅,您别误会我没那个意思,之前沈少一下子就撂倒了我身边的第一高手,也是有真本事在身的,而且——” “胡闹!看来你还不知道,你那位仇家,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王师傅扫了沈欢一眼,“你让这个相貌平平,身无半两肉的小子过来,只是在找死而已!” 咯噔—— 一听这话,王虎的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按照沈欢的脾性,怕是不用等仇人过来,就要提前上演一出腥风血雨了! 第874章你想好怎么死了吗? 王虎一脸尴尬,有些忌惮的看了沈欢一眼,发现对方并不在意,这才松了口气。 沈欢确实没有生气,这位王师傅看不出他的实力,他却可以看出这位王师傅的。 肉身雄浑,太阳穴微微凸起,显然是修出了罡气的玄阶武者,不过观其气息并不是很稳定,应该是刚突破到玄阶没有多久。 别说沈欢开了那么多的挂,就算不开挂,这王师傅和他也差的远呢。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武者的境界划分。” “没有听过,是鹰牌、狼牌、龙牌这些?” “你说的是武术协会制定的,而我接下来要说的,是真正的级别划分!”王师傅一副高人风范。 沈欢也来了一丝兴趣,莫不成这个王师傅是隐世家族的人? “武者分为炼体、内劲、入境和武道宗师四个境界,普通的武馆馆主大多都是炼体境界,因为时代的变迁,和国家的压制,真正的武者基本上已经没有了,入境和武道宗师知存在于传说当中,只有少数人达到了内劲高手的程度。”王师傅一脸傲然道:“你那位仇人就是内劲高手,而我也同样是内劲高手!” “如果不是入了内劲,他不可能只凭借一拳就废了你的手下,更不可能,在墙壁上留下那么深的掌印。” “简单来说,内劲高手,就和像电视上面那些武林高手一样,单凭肉身就可以劈石断玉。” “但我当时以为师父在说故事,也没理会。而且我师父也说了,现代社会,修成内劲的万中无一,连他都没怎么见过。” 王虎回想了一下,不禁打起了寒颤,“还好这样的人为数不多,不然我恐怕早已死无全尸。” 沈欢实在是忍不住,捂着肚子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王师傅很是恼怒。 沈欢在笑什么?沈欢当然是在笑他刚刚的武者划分。 “哼!你不相信?那我便证明给你看!” 说着,王师傅伸出一只手在桌子上摁了一下,冒起了一阵淡淡的青烟,等他将手收回来时,顿时整个大厅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只见桌子上赫然留下了一个浅浅的掌印,厚度越是桌面的三分之二,甚至可以清晰的看到掌纹。 “好、好厉害。”王虎嘴上这么感叹,但心中却是紧张到了极点,若是仇家的巴掌摁在自己身上,那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后果。 不对,王师傅也是内劲高手,有王师傅在这里坐阵,自己还怕个鸟啊! “王师傅,那这次就全靠你了!” 王师傅摆了摆手,示意王虎不要说话,瞪着沈欢说道:“小子听他的意思,你似乎也是武道中人,要么你和我一样,在这桌子上留下个印子,这事儿就算了了,要么给就跪下来给我道歉!” “王师傅——” “没你的事情,这只关乎武者的尊严!” 沈欢挠了挠头,“那个,对不起啊,我刚才笑,是因为想到了好玩的事情,不是因为鄙夷您,真的,我真没这个意思,您继续,您继续,不用管我。” “我刚才说的话你是不是没有听清楚?”王师傅挑起眉头,“既然你选择道歉,就跪下来和我道歉!” 沈欢眉头一皱,刚才他忍不住笑出声,确实有些不大够尊重人,但这个中年人的要求实在是有些过分了。 “那好吧,我就跟你一样,烙个印子算了。”沈欢说着,学起王师傅的样子,在桌子上轻轻摁了一下,可是没有青烟也没有印记,整个桌子完好无损。 “哼,装模作样,现在,道歉!” 这家伙还没完了。 就在沈欢准备略施小技,惩戒一下这个目中无人的家伙时,王虎连忙开口道:“两位,两位,你们都是我王虎的客人,外人还没来,你们自己斗起来多不好?要不,这事儿等解决了我那仇家再做决定。” “哼!今天我就给你一个面子。” 沈欢笑着没有说话,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 王虎大松了口气,“因为昨天的事情,我一晚上都没睡好,现在看了王师傅这一手,我这心总算是静下来了。” 说着,他命手下拿上来了一个箱子,“给您支票怕您不放心,这里有六百六十六万六千六百块,图个吉利,若是我真度过了这个难关,我再给您填钱,添成七个八,一分都不少。” “还算不错。”王师傅心里暗爽,但表面上却还装作不咸不淡,似乎还是在生刚才的气。 “您看这样如何,事成之后,我亲自引荐你和三爷见一面,这样威远武馆制霸明珠的鸿愿,自然可以实现。” 王师傅开怀大笑道:“好!” 他这次来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接触到江昊天,所谓的王家本宗,那根本都是扯淡,在华夏姓王的太多了,几乎每一家隔壁都住一个。 做人的目光不能太短浅,九百万是不少了,可他要的,可不仅仅是九百万,攀上了江家这样的高枝,别说下半辈子,就算是下一世都可以吃穿不愁。 本来这顿饭说是给沈欢赔罪的,可是现在一转眼的功夫,其貌不扬、打扮另类的王师傅却成为了众人的焦点。 毕竟刚才那一手的威力太震撼了,这些人有所表现,也很正常。 吃完饭后,众人就等着时间到来。 “让你这些小弟们都出去吧,留下两个保护你就够了,人太多,我反而不方便施展拳脚。” “是是是。”王虎正准备下令,王师傅又开口道:“你确定让这个小子留在这里?刚刚我已经说了,他这样只懂得腿脚功夫的普通人,连内劲高手的一拳都挡不住,留在这里也只是在等死而已。” 沈欢在王虎心里可不是什么普通人,但是和刚刚桌面上留下烙印的王师傅相比,似乎还真差了不少,而且沈欢身份特殊,要是真出了什么事儿…… “沈少,有王师傅在,您应该不用出手了,要不您先去找林小姐,休息一会儿?” “不用了。” “看来你真的是要找死,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迟早都是要摔跤的,若只是摔倒,爬起来就算了,可这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会把你直接摔死!”王师傅这话里句句带刺。 沈欢却是朝着门口指了指,“人已经来了,我要是现在走的话,岂不是太晚了?” “嘭——” 这话刚刚说完,一个人影被将门飞撞而开跌落在了地上,紧接着,一个带着铁皮面具的男人负手走了进来,“王虎,你想好怎么死了吗?” 第875章井底之蛙,安知鸿鹄之志! 王师傅面带震惊,不是惊讶王虎仇家的实力,而是他都没有感应到有人过来,沈欢是怎么感应到的。 难道这小子真的有着不俗的实力,甚至……强过自己?! 不,不可能!他最多二十岁,二十岁的内劲武者,在这个功法大量流失的年代,根本不可能出现。 自己能够达到这个境界,那是因为当年得罪仇家,在深山之中遇到了高人,眼前这个小子,莫不成运气比我还好? 应该是错觉,自己刚刚的注意力,全都停留在这个小子身上,自然不会顾及门外是一个什么情况、 王师傅强行给自己吃了一记定心丸,然后傲然看着来人,“何方鼠辈,敢在此狂言!” 带着铁皮面具的人看了王师傅一眼,“王虎,这就是你请来的高手吗?” “雷龙,说实话,我没想过你会回来,更没有想到,十几年后,你会带着这样恐怖的身手回来,这十几年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我不需要知道,我只知道现在我因为十几年前的一个决定而遇到了麻烦。”王虎表现的比想象中的要淡定,此时的他更像是传闻中的明珠之虎,丝毫没有之前怯懦的样子。 雷龙听后哈哈大笑,“你是想表现出自己的后悔吗?” 王虎冷笑道:“是的,不过不是后悔我不应该得罪你,而是在后悔我当初为什么不杀了你。” “都到了这个时候,你还敢说出这样的话,看来你对自己身边的这个老头子很有信心。”雷龙看来一眼屋内,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了王师傅的身上,“你的依仗就是他?” “雷龙,坐下来喝一杯吧,准确来说,你应该感谢我,如果不是我,你不会有那样的经历,更不会有如今的身手。” “哈哈哈哈,王虎,十几年过去了,你仍旧和以前一样……不,准确来说,你是比以前还要霸道。”雷龙冷笑一声,“非常不好意思,改变的人不止是你,我也一样!” “雷龙,我知道你是内劲高手,但不要以为自己就天下无敌了!明珠这里,我说了算,不是你为所欲为的地方!” “你也知道内劲?既然知道我是内劲高手,还敢留在这里等死,看来你请的这个靠山,也不是那么不堪一击。” “年轻人,你以为出国十几年,回到国内就可以这么猖狂了吗?”王师傅冷哼一声,“别忘了,功夫的发源地在华夏,在国外,你永远不会学习到真正的华夏功夫!” “呵,老头,你真是头发长见识短呢,当年华夏建国后,可是有不少的武道传人,都移居到了国外,和那些商人一起!这里面就有不少的华夏正宗功夫,而我就是其中的嫡系传人!” 雷龙晃动了一下脖子,发出阵阵的骨头摩擦之声,“别光说不练,交手,才是分胜负最好的标准!” “哼!”王师傅冷哼一声,看上去也是不想多言,直接用手掀桌子,想要先干扰对方,然后放出致命一击,可他刚刚碰到桌面,那张桌子便化为了齑粉散落一地。 本来还得意洋洋的雷龙目光凝重了不少,以内劲震碎桌子,还是这种齑粉的状态,这不仅对内劲的强烈有着要求,对于掌控内劲的熟练度,更是难如登天。 能做到这个地步的,就算不是入境武者,那也是内劲巅峰的存在! 王师傅心中也是震惊无比,因为他根本就没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大敌当前,他想不了太多,看着雷龙说道:“既然你说自己师出名门,那就告诉我,出身于何门何派吧!” “若是交好的门派,我可以看在你那些长辈的面子上饶你一命。” 雷龙寒声道:“之前已经说了,我这身功夫传承于海外,虽然是华夏功夫,但他们最多算是海外华人,和你们大陆的这些土鸡杂狗没有任何关系!” “放肆!”王师傅心中一怒,体内内劲迅速运转,朝着雷龙直接冲了上去。 “嘭!嘭!嘭——轰!” 两人身影分开重叠,重叠再分开,你来我往,一瞬间就交接了八九招,屋内的地板和墙壁,都有他们打斗留下的痕迹。 王虎头冒冷汗,听着那一拳拳的碰撞之声,就好像打在了自己身上一般,处处伤痕。 本以为有江家作为靠山,就可以肆无忌惮,以为功夫只不过时一种传说,现在看来……自己的世界观真是太狭隘了。 这次若是度过难关,无论如何都要找一个内劲高手当自己贴身侍卫,无论付出多么大的代价! 自己的仇人这么多,当初放过和跑掉的也不少,谁知道会不会出现第二个雷龙、第三个雷龙。 按照王师傅的说法,内劲高手虽然稀少,但不代表没有,以自己的财力想要找到那样的高手,应该不会太麻烦。 就在这时,一个人影忽然倒退了数步,直到撞在墙上,裂出了一个大坑,才停下身形。 王虎定睛一看,身心冰冷到了极点,被击退的是王师傅,至于雷龙……丝毫无损! 王师傅咳嗽了两声,连嘴角的血迹都顾不得擦,“内劲中期,看来……是我小瞧了你。” 他原本以为雷龙能够躲过子弹,完全是因为使用了心理战术,没想到的是,对方的实力,竟然比自己更加强大。 和王虎一样,他也感觉到自己的无知。 雷龙运转内息,稍微调整了一下状态,“井底之蛙,安知鸿鹄之志?我们之间的差距不仅仅是实力,还有觉悟与技巧!身在大陆的你,又怎么会经历过生死搏杀?就算是境界相同,死的依旧是你!” “该死!”王虎暗骂一声,从桌子下面撕扯掉绷带,拿出了一把枪,“去死——” 话未说完,雷龙便已经一脚踢飞了他手中的枪械,“太晚了,这里是大陆,你注定无法获得更多的枪械,在这样的狭小空间之内,我比你的枪更快!” “你给我住手,听到了没有!”有两名亲卫掏出手枪,准备威胁雷龙。 “啊!” 雷龙一甩发丝,直接飞跃出树根银针,刺断了他们的手筋。 不到十分钟,整个屋子内有战力的人几乎全都被解决了,雷龙没有下杀手,应该是怕麻烦,或者说,他想要杀的,就只有王虎一人。 一代明珠之虎,此时已经被吓得魂飞魄散,双腿颤抖道:“龙哥,当、当年年轻气盛,做了一些过分的事情,不过说白了,就是抢地盘而已,如今整个明珠的地下世界都归我所有,我让你一半……不!就算是全部也无所谓,只求你放过!” “呵,整个明珠的地下世界?王虎,你的目光太短浅了,这个世界远远比你想象的要精彩,女人、权力、金钱,这些都不是我目前所追求的。”雷龙伸出五指,朝着王虎的头部抓去,“我现只想要——报仇!” 这时,坐在角落里喝茶的沈欢咳嗽了两声,“那个,兄弟,不是我说你,打打架也就算了,你要真的把人给杀了,我可就不乐意了啊!” 第876章你、你是入境高手?! “什么人?” 雷龙被吓了一跳,进来的第一时间,他就观察过众人,除了已经被自己打成重伤的王师傅以外,剩下的都是普通人,不可能还有人敢在这个时候站出来。 他回头一看,就找到了出声之人。 “你是什么人?” 雷龙皱着眉头,他刚进来时也注意过这个年轻人,在第一时间,他对沈欢的判断就是不容小觑。 为什么? 以王虎的性格,为了保命,一定会发动所有的力量,待在这里都是能当他救命稻草的存在。 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如果只是一个普通人,没那么坐在这里未免显得太过突兀了。 所以他觉得,沈欢一定不是什么普通人,尽管在对方的身上,找不到任何修炼过武道的气息。 被王虎逼迫逃离华夏,在国外遇到恩师,修炼十几年后,以无人可挡之势报仇。 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吊丝逆袭高富帅的故事,但事实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他是遇到了恩师不错,但徒弟的名额只有一个。 先是在百人之中,经过体能测试、扔入深山考验求生能力、埋入粪坑观察忍耐力等等,直到最后的成员互杀,从百人之中脱颖而出。 雷龙出去了十一年,但这十一年中的前三年,他经受了各种折磨,而这些折磨,在没到未来以前,根本无法判定,究竟是值得的还是不值得。 一句空头支票,就让他付出了别人可能一辈子都无法付出的一切。 所以,他的个性比常人更谨慎。 可是在出手后,烈龙便改变了想法,因为这个年轻人好像真的只是一个普通人,并且也不像是来帮王虎的,更像是来看热闹的。 不过现在看来,所有人都见识到了他的凶残,这小子却还敢这样发话,显然是有所依仗的。 他可不是凭借这一身武力活到现在的,比他厉害却死了的师兄弟有太多了,谨慎的心,不管在哪里都必须带上,哪怕对方只是一个身高不到一米的小孩子,有些事情,一旦做错决定,就再也没办法回头。 王虎看到沈欢,像是抓到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沈少,救我,救我!” “雷龙,这位是沈少,燕京林家的成龙快婿……算了,说这些你可能不知道,我只说你能听懂的!沈少和皇族有关系,就算是国主也要卖他面子!” 雷龙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当有什么实力,原来是有皇族做背景……那又如何?根本就没想过在华夏发展,这次回来只是报仇,杀了你要受追捕,杀了他也一样要受追捕,没有任何的差别!” 他说着,转身看着沈欢说道:“我不知道你的背景究竟有多了不起,但我劝告你一句,最好不要多管闲事,不然我不管你有什么身份背景,我都不会放过你!” “按照你这说,只要我不管闲事儿,我就不会有事儿对吧?” “没错,看来你比我想象中的要聪明。” “可是我非得管这闲事儿呢?” “哼!那我就只好先杀了你了!”雷龙的表情瞬间变得狰狞无比,虽然嘴上说着无所谓,但要真是杀了沈欢,肯定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他之所以这个时候回国,一是因为接收到了任务,二是收到了国家再次开始扫黄打黑的政策。 像王虎这种地下势力的头子,对于国家来说,死越多越好,到时候会不会立案都说不准,这就是他敢如此肆无忌惮的原因,也是他只杀王虎不杀其他人的原因。 毕竟事情闹大了,他再想走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所以,他嘴上说着,杀都是杀,但在他的内心中,杀不杀沈欢,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选择。 “一个玄阶中期的存在,也敢在我面前大言不惭,杀我?你觉得以你的实力,能够碰到我吗?”沈欢面带不屑,说别人是井底之蛙,事实上这个雷龙自己本身就是一个井底之蛙。 “玄阶中期?!”雷龙脸色猛地一变,这个称呼我听师父说过,只有华夏正宗的武者才会使用这样的专业评级,莫不成、莫不成这个年轻人就是师父说过的,隐世家族出身?! 雷龙如此厉害,他的师父自然更厉害,师父在他的心中,和神话是可以直接挂钩的,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这样的事,师父已经不是做一次两次了。 但对于国内隐世家族的人,师父仍旧十分忌惮。 雷龙的师父,曾经回过一次华夏,意图建立海外和大陆组成的武道联盟,换句话说,就是掌控所有的武者。 他一人,单枪匹马,扫荡了整个华夏武馆和门派,可最后却在隐世家族手里宰了坑,不仅没能达到目的,还被人废掉了一条手臂。 隐世家族不是所有人都很厉害,吐出的就只有两家,一个龙家,一个是慕容家,还有一个王家。 这个小子姓沈,师父从来没有提过姓沈的高手,就算是隐世家族的人,应该也不是什么名门。 想到这儿,雷龙重新找回了自信,“今天我就让你体验一下,什么叫做车裂之刑!” “你这个小子——”王师傅想要破口大骂,可是喊出声以后,却愣了住,他到现在才回想起来,刚才桌子一碰就化为齑粉的事情。 一个人可以不知天高地厚,但不会在死亡面前也不知道天高地厚。 难道……这个小子真的有真本事在身?! “车裂?那都什么事情的事儿了。”沈欢说着,从桌上身后的盆栽中摘下了一片树叶,随手一甩朝着雷龙直射而去。 长期养成的第六感,告诉雷龙,他若是不躲过这一次攻击,只有死路一条! “刺——” 一声脆响,那片叶子直接将凳子划成两半,之后没入墙中不见踪影。 王虎直接看傻了,这、这种力量真的是一片树叶发出来的吗?比子弹的威力还要强大啊! 不,自己在想什么,明明是发出这个树叶的人更加厉害。 这、这根本已经不是人类的范畴,神仙,是神仙! “加持于物,运气以伤人……你、你是入境高手?!” 雷龙的眼神之中,充满了惊恐! 第877章这跟死了有区别吗? 整个包厢一片死寂,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那张被划成两半的凳子,以及墙上那微不可见的没入痕迹。 无论是王师傅还是雷龙,他们表现出的实力,只是刚刚打破众人对于武力的认知,毕竟只是力量强大以及速度迅猛而已,说白了,就是比常人更强更会控制力道的运用。 但是沈欢所表现出的实力,就截然不同了,拈花飞叶皆可伤人! 这简直就是武侠小说中才存在的招数,小小一片树叶,由人手发出,不仅将板凳砍成了两半,最后还陷入了墙壁之中。 不!是陷入还是贯穿,在没有确定前,谁都没办法肯定! “内劲外放,加持于物,这、这是入境高手才有的手段。”王师傅一脸惨白,像是自言自语一般嘀咕道:“入境高手,拳不沾身,杀人于三丈之外!这个小……小兄弟竟然是入境高手,我之前竟然——竟然——唉!” 这时只听一阵如猫落地一般的脚步声响起,雷龙躬身脚尖点地,如飞一般急奔,朝着门口冲去。 “只是过了一招,他竟然就要逃跑?” 跑!当然要跑!不仅要跑,而且要拼命的跑! 早在沈欢去摘花叶的时候,他就想到了一个恐怖的可能,当沈欢出招,他的心更是沉入了深渊当中。 妈的,自己只是来寻仇而已,竟然碰到了入境强者,这种人物就算是我们门派之中也没有多少! 还好,还好只是入境,这样的外放范围最多也就十几米,自己凭借复杂的地形和速度,可以轻易的拉开这样的距离,然后成功的跑掉! 若是和师父一样的武道宗师,那么自己就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武道宗师,百丈之内必死无疑! 莫说拈花飞叶,那根本就是一口唾沫都能吐死人的存在,随随便便就可以聚气成剑,凝风化刀,和小说中的天人一剑,没有任何区别。 这个姓沈的小子,看上去也就二十来岁,怎么可能达到了入境的境界,就算是被师父称赞为天才的大师兄,也是将近四十岁才达到入境境界。 这个小子,比身为天才的师兄,还要快一半之多,这根本就是妖孽啊! 师父这次除了让我做任务以外,还要我注意一下大陆武道界的动静,现在看来,必须马上把这个消息反馈给师父。 二十岁的入境高手,天呢!就算是师父他老人家听到这话,也会震惊无比吧! 雷龙真的是拼了命再跑,没有一丝的保留,内劲全都加持在了双腿之上。 “现在想跑?晚了!”沈欢再次摘下一片花叶,以同样的方式,击穿了正在奔逃中雷龙的小腿。 “啊!” 雷龙发出一声惨叫,因为惯性整个人直接从门口滚到了路的另一端尽头,即便如此,还是将墙砸出了几道裂纹。 “叶飞十丈而力不竭,这、这是入境后期的标志。”王师傅语气颤抖道:“天呢,这岂不是说,这位小兄弟,可能在三十岁之前,达到武道宗师的境界?” “我、我不是在做梦吧?!” 他已经无法再相信眼睛所看到的了,沈欢所表现出的强大,已经冲破了他的想象,不听的冲击着他花费了将近五十年所建立的世界观。 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已经是入境后期的高手,在没有经历这件事之前,如果有人这么对他说,他一定一巴掌解决了对方的性命,吹什么牛逼,根据师父的说法,最年轻人的入境高手,也是在三十五岁。 二十岁的如今高手?难道比旷世奇才还要旷世奇才? 王虎已经从震惊中醒了过来,从地上捡起冲锋枪,飞快的做到了雷龙身前,狞笑道:“你不是狂吗?现在你他妈倒是狂啊!你不是能跑吗?能躲过子弹吗?来,现在腿都废了,你给老子跑!跑啊!你不是骂老子是井底之蛙吗?你骂啊!你他妈倒是骂啊!老子当年可以让您跪下来喝尿,现在依旧可以!” “哈哈哈哈,别说老子没给你机会,来,起来,跪下来,咱们再重复当年的私情,这一次老子依旧放你走!” 雷龙双掌击地,借助推力扶墙而起,刚刚站稳,就用手朝着王虎的脖颈抓去。 王虎直接吓傻了,他以为雷龙已经不敢反抗,瘸了一条腿以后,那种也不会再有那种惊人的速度,可没想到对方生命力太顽强了,即便断了条腿,身手也依旧跟耍杂技似的。 “救、救我!沈少救我!” 沈欢无动于衷,“你自找的,这可怪不得我。” “我错了,我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跳了。” “没有以后了!”雷龙已经知道自己将必死无疑,他虽然杀不了沈欢,可是却能杀掉王虎,完成自己这次来的主要目的。 屈辱了十几年,若是报不掉这个仇,他死都没办法瞑目! “轰——” 一声巨响响起,雷龙直接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给推了出去,和他一起被推出去的,还有ktv的大片墙壁。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以后别跳了,没事儿无聊的时候,多做一点好事儿,反正你的钱也够多了,不差拿出个一千两千万的分给贫民们。”沈欢拍了拍手,活动了一下身子,整个人看起来像是轻松之中,带着一些无趣。 王师傅眼中已经一片死寂,毫无一个活人应有的生气,“这种强大的力量,已经是武道宗师了吧,二十岁的武道宗师,自己这些年真是活到了狗身上!” “看不出对方深浅,就当做是普通人,还出言侮辱……呵……呵呵……” 王虎现在哪还有功夫管什么王师傅,现在他眼里,就只有沈欢一个,“沈少,不沈爷!沈大师!这一次……他总该死了吧?” 沈欢耸了耸肩,“我不是说过吗,我的主职是中医,身为医生,不救人跑去杀人,那不是不务正业么!他最多就是五脏俱裂,短时内死不了,要是送到医院抢救的话,还能当上几年的植物人。” 王虎眉头一颤,忍不住想到,这跟死了有区别吗? 第878章您喜欢我媳妇?眼睛不眨一下的送给您 王虎心里这么想,但没敢这说,对着手下吆喝道:“来人,把雷龙那个小子给老子抬上来!” 这边刚呵斥完,他有谄媚道:“沈爷,这次多亏了您,要不是您我虎子这条命,可就去找阎王爷了!” 一个四十出头的大老爷们,对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献媚喊爷,整个画面不知道有多可笑。 面子?我靠!面子哪有命重要! 要面子,那只是在手下人或者地位比自己低的人面前而已。 他王虎从基层摸爬滚打,在生死边缘走了不知道多少遭,尊严面子早就抛弃的一干二净,当初要不是在江昊天面前表现出“我会是一条忠诚的狗”的样子,也不会有如此地位。 现在对沈欢也是一样,别说抱大腿,就算是一根腿毛都够他横行无忌的了。 内劲武者?负分滚粗!我这个大腿,可是能够凌空杀人的,威力比他妈推土机都厉害! 王虎越想心里面就越激动,“沈爷,您说吧,要怎样报答你,要是王虎做得到,我眉头都不眨一下!”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没有让我有兴趣的东西。”沈欢摆了摆手,钱?欢妙现在收入不错,在没有新项目开展之前,他根本不需要考虑这样的事情。 势力?呃……说实话,雷龙有句话没有说错,王虎的势力就是垃圾,而且他根本没必要亲自接手。 一是因为他没做老大的习惯,二是因为这里面牵扯到江家的利益,目前他不想和江家产生什么冲突。 而且,最重要的是,就现在这个情况,就算他不当老大,说什么王虎也得听什么。 这也是为什么他迟迟不肯出手的原因,若是不让王虎吃些苦头,有些事儿到死都不可能明白。 “不行,沈爷,你救了我一命,我必须要报答你,不如这样,我带你进我的小金库看看,里面说不定会有您喜欢的东西。”王虎一拍胸脯,“不怕跟您说,就算您喜欢我媳妇,我眉头都不皱一下,直接让给您!” “咳咳——”沈欢被这话呛得不轻,“那啥,你媳妇还是留给你自己吧,我这人有感情洁癖,你那个黑寡妇都嫁好几次了,而且老公每次都被克死,除了你虎哥,我可没有那么硬的命。” 王虎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就像是在老师面前承认错误的小学生一样,“那个……黑寡妇不是我媳妇,她就是就是我养的一个情人,克死什么的,都是唬人的,他那些个老公都是我做掉的。” “再说了,黑寡妇哪配做您的伴侣呢,她跟林小姐比起来差远了!”王虎有些脸红道:“不过吧,黑寡妇活好身材也好,重要的是不粘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当个啪友或者情妇还是挺不错的。” “我现在不是跟你讨论姿势技巧的时候,事儿我给你解决了,就不留了。”沈欢说着,就准备离开。 可王虎却非得死拉着不放,“不!沈爷,今天我一定要谢谢你,既然女人讨不到您的欢心,那就去金库,里面全都是我从出道到现在收藏的宝贝!” “好,那就去看看吧。”沈欢的表情有些无奈,反正距离晚上还有一段时间,就去看看吧。 上一次在赌城叶老大的仓库里,他收获了一些好处,在这里也随便瞅瞅吧,说不定也会有一些意外收获。 帝王厅包厢内,林妙诗用手机看着电视剧,颇有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看爱情诗的意意境。 坐在她对面的黑寡妇,则截然相反,脸上充满了焦急。 她是王虎一手提拔出来的,也是情妇当中,跟王虎跟最久的。 如果王虎倒下了,黑寡妇不仅会损失好不容易得来的荣华富贵,也会面临数不清的报复。 在外人看来,她这个情妇的地位,比王虎的正室更高。 尤其是听到那一声巨响以后,她再也无法冷静,起身道:“林小姐,我出去看看。” “在沈欢没有来之前,我们最好都待在这个房间里不要出去。” “可是林小姐,刚刚的声音你难道没有听到吗?” “听到了,又如何?” “难道你就不担心自己的未婚夫吗?”黑寡妇的眼神中充满了不解,看着林妙诗那冷淡的样子,她已经不止一次怀疑,林妙诗究竟有没有把沈欢当成人生的另一半来看待。 “不担心。” “为什么?” 林妙诗语气平淡道:“他从来不做自己做不到的事情,所以只要他答应的事情就都能做到,既然他说要保王虎,那就一定能够保住王虎。” 黑寡妇愣了一下,变得有些哑口无言,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她也曾像林妙诗一样相信着自己的初恋男友,无论别人怎么挑拨,她都从不怀疑。 但是谁能想到,自己最信任的那个人,不仅瞒着自己脚踏多只船,最终还把他推入了小姐这条不归路。 现在自己成为了明珠之虎的女人,背负骂名的同时,也背负着无上的荣耀和财富,可是有些失去的东西再也回不来了。 “年轻真好……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男人是最会用花言巧语骗人的,而上位者达到一定的程度以后,一个女人永远也无法满足他,他需要更多的女人来满足他那种身为上位者的成就感。” “语言是女人最强大的武器,而不是男人的,会骗人的不止是男人,女人更是这一行的高手,关于以后他会有几个伴侣我不会在意,只要确定我爱他他爱我就够了。” “既然选择了就要接受,无法接受就分开,忍耐永远解决不了问题,无论能装多少的气,气球总会有爆开的一天。”林妙诗放下手机,看着黑寡妇说道:“只有失败者,才会说出你那样的话,因为你也想让人和你经历同样的失败。” 一时间屋子内寂静无声,黑寡妇不会改变自己的思想,因为每个人的道路都不同,但她却羡慕林妙诗,在最美好的年纪遇到了对的人,不像自己一步错满盘皆输。 这个世界最恐怖的事情,莫过于有天醒来,你忽然发现,现在的自己变成了曾经自己最讨厌的那类人…… 第879章意外收获镇魂灯 “这就是我的小金库,当初建这家ktv就是为了保存我这些东西。”王虎看着这琳琅满目的收藏品,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感叹,“每次看到这些东西,我都会回想起过去。” “包括这个飞机杯吗?”沈欢隔空指了指一个飞机杯,是老款的,上面还贴了一个岛国女星的照片。 王虎老脸一红,“那就是年轻时候玩玩的,玩玩的。” “这前面的,都是我年轻时的一些小玩具,您就别看了,好东西都在里面,您可以看看。” 沈欢没多说话,走进扫了一下。 经过赌城大亨的藏宝室以后,王虎的小金库就有些小儿科了,不过就像王虎说的那样,这里面什么东西都有,尤其是前面那些,都是一些对王虎个人来说有收藏意义的东西。 后面也有古董和金银珠宝,但这些沈欢看不上眼,唯一让他感到震惊的是那两箱子金条,应该是为了保值而专门收藏的东西。 “沈爷,不知道您看上什么了?” “什么都没看上,另外,你能不能别叫我沈爷?”沈欢有些哭笑不得。 王虎却一本正经道:“小的不这么叫,怎么能体现您尊贵的身份呢?” “那你能不能换个词称呼我?” “沈大爷?” “你是出来卖的?还是我长得像是皮条客,还是我看起来真的到了大爷那个年纪?” “不不不!”王虎连忙摆手,“小的绝对没有那个意思,要不叫您二爷?” “二这个数字,对于咱们男人来说不是什么数字,对于网络来说也不是什么好数字。” “那就沈三爷吧!叫着顺口。” “我没当小三的兴趣。” “也是,跟三爷冲突了。”王虎接着问道;“沈四爷如何?咱们前朝有个皇帝在当官二代的时候,就是这么一个称呼。” “你是说我是矮子?” “啊?”王虎一脸迷茫,不知道沈欢在说什么。 “没什么,看来你不怎么关注文学界,还是叫我沈少吧。” “这样天俗套没新意,要不……我叫您沈大师如何?” “也成。”沈欢不想再称呼的问题上在继续纠缠下去,“你这里我没什么看中的,咱们走吧,至于怎么酬谢,等我想到了再和你要吧!” 王虎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来是自己的庙太小,容不下这尊大佛,该死的! 沈欢正准备离开之际,忽然停下了脚步,朝着脚边的一个箱子看去,“这里面装的是什么?” “哦,这是三爷收集来的一些小玩意儿,听说是打算送给江老爷子的,可是都是假货,就交给我来处理了,我当时正好有事儿,就没来得及处理,让手下给拉到这儿了。” 打算送给沈老爷子,假货,将这两个关键词一联系,沈欢大概就知道里面装得是什么东西了。 应该是那些被判定为假货的续命神灯。 沈欢没说话,直接将箱子打开看了看。 这些神灯的模样五花八门,但无一例外,全都充满了古朴的气息,基本上每个上面都带着一些青色的荧光,就算没有续命的作用,也属于古董一列,其中还有一个上面充满了淡金色灵气,应该是以前皇帝用过的物件。 但吸引沈欢的,却是一个没有任何灵气的古灯。 “这个我要了,可以给我吧?” “没问题,您全都要了都没事儿。” 沈欢拿起那枚古灯,挥了挥手,“我要这一个就够了。” “那也行,等到时候沈爷想起来需要什么了,就给我打招呼。”王虎拍了拍胸脯,“只要我可以做到的,绝对不食言,全都照办不误!” “嗯。”沈欢现在没多少心思搭理王虎,为什么?因为他手里那个古灯! 沈欢买卖的古董不算多,但也见识过不少的古董,加上灵气需求所学习的大量知识,他也算是半个圈内人。 不过他之所以要这个古灯,不是因为这个古灯是古董,而是因为……这个灯无论从模样造型,还是所散发出的气息,都和他在镇灵诛邪阵中见到的镇魂灯一模一样! 夏天想要修复镇灵诛邪阵,目前面临着两个难题,一个是不会熄灭的纯阳之炎,一个就是目前沈欢手里面握的镇魂灯。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他和夏天去的第二个阵眼中,正好缺少的就是镇魂灯。 把这个带回去,也算是给夏天赔罪了,毕竟他走的时候,还有最后一处阵眼没有去。 找到镇魂灯算是一个意外收获,沈欢离开地下室以后,直接和林妙诗坐车离开了ktv返回酒店,等着江悠然派人来接自己。 大概在晚上八点左右,江悠然开了一辆高档轿车,将两人接走。 在前往的路上,江悠然开口道:“卖家是潇湘省星城来的,他们祖辈是出了名的土夫子,说白了就是盗墓的,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转行做正当生意,不过狗改不了吃屎……我的意思是虽然洗白了,但时不时还是会做一些盗墓的勾当。” “那个古灯,就是从一座古墓里弄来的,当时取灯的石台上记载有古灯的用法,和爷爷想要找的续命神灯几乎一模一样。” “对方有这个背景在,三叔觉得那物件多半是真的,但是你也知道,这玩意儿毕竟不是普通的古董,所以就请了很多的掌眼师父。” “现在还有人盗墓?”沈欢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毕竟现代不是以前了,就算有盗墓的手艺,也很难有施展的机会了,毕竟资源太稀缺了,大部分都被考古队和国家占领了。 “有,还有不少,要不然前几年也国家也不会推行出专门针对盗墓者的法律,不过潇湘星城这一家比较正统。”江悠然无奈的笑了笑,“也不知道是谁放出的风声,所以还引来一些其他的竞价者,这里面不乏刘家那样钱多的只是数字的家族。” “我们江家论势力是第一没错,但论起赚钱,就只有我三叔一个,真拼财力的话,很难拼过搞家族企业的,毕竟续命神灯太邪乎了,刘家那个老头儿也是个迷信人。” “如果那东西是真的,保守估计,价格最起码五千万靠上,这还是起拍价,要真是买到手,估计要几个亿,你知道做生意的,流动资金比较多,剩下的就是不动产,手里的现钱也不会有多少,所以三叔的意思是,如果确定是真的,他就把家当全都给压上!” “就为了给老爷子证明自己?” “我三叔就这脾气。”这时车刚好停下,江悠然指着旁边的小酒楼说道:“到了,就在这儿。” 沈欢的心情有些小激动,不是因为要看到所谓的续命神灯长啥样,而是因为,只要办完这件事儿,他就可以回燕京了! 第880章这东西是假的! 这个餐馆不大,甚至可以说是很普通,不过这周遭的建筑个头都比不上市区的,有股长乐那边乡镇的味道。 不过想想也是,东西是从墓里面弄出来的,本身就是见不得光的东西,跑到市区下面的乡镇来交易也很正常。 走进包厢后,沈欢就看到了不少人,基本上都是一些生面孔,有两个他认识,一个是刘君乾的爷爷刘缪,一个是站在江昊天身后充当保镖的王虎。 “然然来了?” 江昊天脸色显得有些枯黄,盯着大眼袋和浓重的黑眼圈,很明显是长时间没有得到足够休息的症状。 江悠然点头应了一声,还没来得及开口,就有人嗤笑道:“江老三,咱们这一次谈的可是拼家当的大买卖,你让几个黄毛小子进来瞎参合什么?” “那个是江悠然,江家的长孙女,看来这次江老三是打算动真格的了。”有知情人士开口说道。 那人听后又是一阵大笑,“原来是这样,看来你这一次是真的打算拼身家了,是怕拼不过所以准备用上江家这层关系了吗?说到底呀,你这么多年还是白混了。” 江昊天的面色本来就不怎么好看,听到这话,更是眉头一皱,“王老五,你最好搞清楚状况,这里是明珠,不是你们夜城!你若是在胡言乱语,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王老五不屑一笑,“江老三你也太看得起自己了,论势力,你们江家在明珠确实是一家独大,但是自打你从事商业开始,就和江老爷子闹崩了,并且他还叮嘱老大和老二不能对你进行任何资助。” “表面上你还挂着江家第三子名头,事实上,你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小老板而已,我怕江家,可怕你江老三!” 在他身后,站着一群黑西装打扮的壮汉,数量上不比江昊天身后的差,甚至从气势上还可以碾压王虎等人。 并且在他旁边,坐着一个闭目养神的老者,穿着一身黑色的道袍。 在道修界,黑色属水,这老头子身上也确实带着一股阴柔寒凉之气,境界在追星境巅峰,随时都有突破到奔月境的可能。 难怪这个叫王老五的会有如此魄力,想必就是因为有黑袍老头在这儿。 “你——”江昊天气的拍案而起,怒视着对方。 而王虎面带不屑,稳重如山,根本就没有将江昊天放在眼中,一个没有江家庇护的嫡系,只要做事儿不要太太太过分,江家都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好了,今天咱们是来拍卖法宝的,不是来吵架的,要吵架回家去吵!”坐在首位的刘缪脸色有些不悦,“我年纪大了,不喜欢吵吵,再说,你们都打了十几年的交道了,很清楚对方的脾气,吵着有意思吗?” “悠然,你带着两个小辈,随便找个地方坐下吧。” 这下子不仅江昊天不吭声了,就连满脸挑衅的王老五也选择了闭嘴。 刘缪可是刘家的实际掌门人,论辈分和江老爷子是一辈的,与江昊天相比,那是有实权在手的。 王老五很清楚自己的斤两,在江昊天面前装一下没什么,但在刘缪刘家面前,那可差的不是一分半点。 江悠然在坐下后,小声的对沈欢和林妙诗做起了讲解。 “刚才那个和我三叔对着干的叫王老五,是夜城那边的,分量比夜城首富马家稍次一些,做海外贸易的,前些年想要发展房地产,和我三叔发生过冲突,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两人开始不对劲的。” “最后出声的是刘缪,刘家的老爷子,刘君乾的爷爷,是我们明珠最大的富豪,刘家世代从商,旗下资产涉及酒店、建筑、运输、餐饮业等等,仅次于江南陆家等华夏富豪榜上的家族。” 沈欢点了点头,显得游戏心不在焉,这些人什么来头他一点都不介意,他在意的是这掌眼大会什么时候能开始,不过看这情况,不用他开口,刘缪就会先按耐不住。 他那么迷信,又到了迟暮之年,肯定要想办法让自己活得久一点。 “现在人齐了,可以让我们看货了吧?” 一个看起来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这大热天的,双手却带着手套,“既然这样,那我就亮货吧,不过咱们可说好了,买不买一锤子买卖,我可不想今天看完了货,明天就又要看,明天看完了,后天还得看,我这人不喜欢麻烦。” “放心,我们收到消息很久了,自然早有准备,只要看看货,就可以一锤定音。” “是啊,这阵仗不是一般的大,我刚进来那会儿吓了一跳呢!唉,和你们这些行外人做生意,就是难受,放在我们那圈子,东西都不用拿,报上我们老吴家的名号就够了。”吴老板一边说着,一边示意手下将一个古朴的小箱子放在了桌面上。 打开盒子后,里面的物件就露出了真面目,是一个古灯,造型古朴,透露着一股阴凉之气,上面绘制有一些神秘的图案。 灯蕊被一团火焰状的红色晶体包裹着,十分奇特。 “咦?” 听到血玉中苏璃的声音,沈欢开口问道:“怎么?” “还真是用来续命的法器,不过就和我当初说的一样,这东西品阶非常低。” 沈欢点了点头没说话,来的时候,江昊天身旁已经有了两个老者,显然没打算把他当成唯一的掌眼师父。 再夸张一些,江昊天给他的感觉,并非是把自己当做上宾,而是当成了江悠然的朋友。 “请各位师父掌眼。” 此话一出,各个掌眼师父都上前开始观察起来,大概过了十来分钟,又全都返回到了各家主子身边。 “是春秋战国时期的物件,称之为镫或者豆,那个时期的油灯样式相对比较简朴宽大,像这种样式的很少见,应该和他们说的一样,是王侯将相炼制的,目的就是为了长生不死。”这是古董师傅的一件。 另外一个同样是道士打扮的老者说道:“如果我感觉没错的话,这东西是真的,上面有灵力加持。” 沈欢忍不住想要大笑,但有了上次王师傅的经验,他选择了沉默,然后对着江悠然说道:“这事儿我管不管?” 江悠然有些迟疑,但最终还是说道:“你要有意见随时可以发表。” “不知道你跟你三叔关系怎么样?或者说……和江老爷子关系如何?” “三叔待我很好,至于老头子,也挺不错。” “既然这样……”沈欢忽然提高声调,“这东西是假的!” 第881章法器,真的是法器! 沈欢此话一出,正在议论的众人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尤其是吴老板的脸色,原本笑呵呵的他,瞬间变得阴沉无比,“你凭什么说我这法器是假的?既然你们觉得我在骗你们,那这东西我不卖了!” “唉唉唉,等一下,吴老板你何必跟一个小孩子计较呢。”一名老板连忙起身说道。 其余几人也是一脸紧张,“是啊,吴老板,这个小子就是一个旁观者,代表不了我们任何人。” 王老五幸灾乐祸道:“就算代表,也只代表江老三一个人,和我们这些人没有任何关系。” 他说着,扭头对着江昊天说道:“我说江老三,听这小兄弟的意思,这法宝你是打算放弃了对吧?” “你胡说什么!”江昊天气的不行,这句话像是对王老五说的,又像是对沈欢说的。 “然然,管好你的朋友,这是交易会,不是开玩笑!” 江悠然连忙点头致歉,然后对着沈欢小声的说道:“你怎么没给我打招呼就乱说话啊!” “我说的是事实。”沈欢面色平淡道:“那东西本来就是假货。” “啊?”听着沈欢这么肯定的语气,江悠然也开始迟疑了,不过对于沈欢的认知,他依旧停留在背景的程度上,对于沈欢本身的力量,他是一概不知。 “江悠然,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儿没对我说?”沈欢朝着气呼呼的江昊天看了一眼,“看你三叔这表情,似乎并没有把我当成掌眼师父呢,最多就是一个陪你一起过来看热闹的小辈。” “这个……这个……其实……” “你不是从小被当成男人来养吗?说话别那么结结巴巴。” “是这样的……”思来想去,江悠然还是决定把真相告诉沈欢,不然继续隐瞒只会造成更多的误会。 聪明人与蠢货最大的区别就是,他们懂得什么时候应该摊牌,什么时候不应该摊牌,即随机应变的能力。 当然,换一种说法也可以,聪明人能够分清轻重衡量得失。 “你大老远的从燕京跑过来,我总不能再赶你回去吧。”江悠然苦笑道:“我说的全都是真话,若是有一句话假话瞒你,我就不得好死!” 沈欢也明白江悠然的苦处,就没有再多说什么,选择了沉默的看着众人,心里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究竟是真是假,让我身边的这位麦师傅看看就知道了。”身为这些人当中最有说服力的刘缪开口说道:“麦师傅是香江闻名几十年的风水大师,无论道家法宝还是佛门圣宝,他都能够分辨出真假。” “原来刘老请了香江的麦大师,这可是名列香江风水大师排行榜前十的人。” 在香江那边,风水师的待遇远远要超于大陆,所以这一行当知名人士也更多一些。 内地虽然也有不少,但看风水是近几年来才开始在民众之中普及,成为接地气的存在。 所以和香江那边相比,内地的风水大师的知名度要弱上一些。 当然,若论起实力,那就只有手底下见真章了。 麦师傅朝着众人拱了拱手,然后坐在原地拿出了一个罗盘,大概过了几个呼吸的时间,他微微的点了点头,“这件古灯的年代有多久,老夫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是凡品。” 说着,他从袖子当中掏出了一把尺子,也是风水大师的重要工具之一——鲁班尺。 对着古灯一阵比划以后,他又将手放在了古灯之上,“远观冷,近触寒,现在可以肯定,此物是法器一流,但——” “但是什么?”刘缪脸上些微有些紧张。 “但是我没办法肯定他的效用,是否真的可以点灯续命。” 此话一出,众人都看向了吴老板。 吴老板面色不改,“这物件是我在墓里掏的,究竟有没有那种神奇的功能我不清楚,我只知道碑文上是这么写的。” “既然看不出,就退下吧。”这时坐在王老五身边,一直闭目养神的老者开了口。 王老五对着众人介绍道:“蜀川深山道门大师,李大师,不仅精通风水对于看相问卜也极为熟练。” 这个李大师众人都没有听说过,但是看样子,似乎有些仙风道骨的味道。 “以你们的宿土之术,能够看出此物不是凡品已经很是不易了,退下吧。”李大师摆了摆手,负手走到了桌前。 麦师傅在香江那可是被人当做神仙供奉起来的角色之一,这个李大师却“出言不逊”,那说话的口吻就像是长辈在评价小辈一般,这样的态度令他很不爽。 他一甩袖子,“既然您是大师,那就让老夫看看,你究竟厉害到什么程度吧!” 能够在香江混出这么大的风头,可不是靠什么偷蒙拐骗。 刚才拿出罗盘和鲁班尺,也不是在装模作样。 首先,他用罗盘定位,反转数次,指针都指向那古灯,足以确定古灯有所古怪。 接着利用推算之法,强行牵引罗盘变为,但结果依旧没有改变,这才拿着鲁班尺前去衡量。 人器是做给人用的,法器是做给修道者用的,所以无论尺寸还是造型,和普通之人所使用的,在构造上有很大的不同。 经过测量,这个古灯的造型虽然看着很普通,但实际上却有些非人类。 接着他用手触摸古灯,一是想看看,这古灯究竟有何精妙,二是尝试找到“开机”的按钮,或是破解的办法,但始终没有成功。 麦师傅修炼宿土的法门,已经有四十多年,以他的实力都没办法窥探出办法,更何况是一个内地出来的“大师”。 “看好了!”李大师忽然大喝一声,手势不断变换,嘴中念念有词,最终手拟剑诀点在了古灯之上。 刹那间,一圈圈的波纹从古灯之中散发,蔓延到了屋子里的每个角落。 一时间,众人犹如久旱逢甘露一般,感受到一股淡淡的暖意渗透到了自己的骨肉脏腑。 江昊天的脸色,更是在一瞬间恢复血色,就连那一对黑眼圈也不见了。 整个大厅先是一片死一般的沉寂,没一会儿,就被一声声的惊呼所打破,“法器,真的是法器!” 唯独沈欢嘴中轻喃道:“一群傻哔……” 第882章一个垃圾也配称大师? 李大师带着一脸傲然之色,看了麦师傅一眼,“现在,知道你跟我的差距究竟在哪里了吧!” 江昊天和刘缪等人,慢慢的从镇定中走了出来,有的人再看那古灯,有的人则盯着李大师。 他们是有钱,但和刘缪等人相比,那点钱真不算多,主要的物件他们弄不到手,就退而求次。 知道怎么使用古灯,并且刚刚在施法的时候衣衫无风自动,显然是以为真真正正的高人,和刚刚拿着罗盘和鲁班尺故弄玄虚,瞎糊弄人的麦师傅相比,简直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麦师傅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低头拱手道:“没想到李大师是一位世外高人,我刚刚确实是班门弄斧了!” 李大师坐回座位,重新闭上了眼睛,“体内没有一丝的灵气,也敢自称是大师,真是可笑!你强的,也就是只有那肤浅的堪舆之术了。” 麦师傅心有不甘,他们宿土一流,原本并非是只能看风水,他们也和其他流派一样,可以开天眼运灵气,毕竟看风水也是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 只不过随着时代发展,除了风水之术外,剩下的全都出现了断层。 他心里气不过是气不过,人家技高一筹,再怎么训斥也只能忍着。 一瞬间,麦师傅好像有衰老了不少,他是香江的大师,这里是内地,不会对他的市场造成什么损失,但是经此一役,他的心已经乱了,不是一天两天能够缓过来的。 就算恢复,堪舆能力,恐怕也要削减不少。 江昊天的脸色有些难看,虽然吃瘪的不是他请来的掌眼师父,但是他的死对头王老五却在无形之中抬高了地位,这让他很没面子。 刘缪倒是不介意自己的手下被人击败,他和麦师傅的交情不深,请他过来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想鉴定法器的真假。 不管是谁鉴定,只要知道结果就可以了。 要说最开心的还是吴老板,“各位,我这法器到底有没有用,想必各位都已经见识到了,这个时候咱们是不是应该谈谈价钱呢?” “起拍价是多少,我就不说了,看各位心意,出价吧!” 此话一出,就有老板迫不及待的说道:“一千万!” “两千万!” “我出三千万!” 在座的都是一些大富豪,几千万对他们来说也就是洒洒水,当然也有一些人很有自知之明没有选择竞价。 他们就算是拼上所有身家,也不一定能够把这法宝给弄到手,何必去浪费那些口水。 有些人则是有身家,但在看到刘缪、江昊天和王老五的时候,就直接放弃了。 有钱是没错,想要长寿也没错,但他们的目的是为了有更悠长的性命来享受这些钱。 钱花完了人还在,和初衷相反,显然不是他们想要的。 当价格上升到五千万的时候,基本上就只剩下刘缪这三家来竞价了。 吴老板越笑越开心,那五官都快要挤到一块了。 其实说道竞价,真正竞价的就是刘缪和王老五。 前者有钱,数不清的钱,无论扔出去多少数字都可以,后者有人,有李大师在他没必要再花钱请别的高人来教他如何使用法器。 至于江昊天,他此时处于一个极度尴尬的地位,要钱他有,但比不过刘缪,要人他没有,最后可能还要求到王老五身边的那位李大师。 到时候王老五若是刻意刁难,狮子大开口,就等于他至少要花双倍的价钱才能把这个续命神灯给弄到手。 就连他的亲侄女江悠然也忍不住感叹道:“看来三叔这次是和这个神物无缘了。” “我说了,这东西就是个假货。” “可是——” “你是想说刚才那种如沐春风的灵气波动?我告诉你,只要是一件法器,都会插在开启时产生那样的波动,身体越差劲的人,感觉也就越舒服。” 江悠然还是不大相信沈欢的话,无奈之下,沈欢只好说道:“这东西是送给江老爷子的,你要真想要,可以跟老爷子打个电话,由他出面的话,或许刘缪和那个王老五会各退一步。” 一听这话,江悠然眼睛一亮,立马将这个方法告诉了江昊天。 哪知道江昊天听到后,不仅没有开心,反而喝道:“我买这件东西,是为了证明我的能力,若是让父亲帮忙,这个目的就没办法得到了,反而证明我这几十年的努力全都是白费的!” 沈欢忍不住摇了摇头,看来在这个江昊天的眼中,老爷子的安危并不如他的尊严重要,既然这样那就这没什么好谈的了。 “唉……” “我是你请来帮忙的对吧?” “是啊。” “到现在我都没帮忙对不对?” “呃……你帮了,但是——” “我沈欢答应别人的事儿,从来都是说到做到,这个所谓的续命神灯,我帮你拿下!” 不等江悠然反应过来,沈欢便站了起来,开口道:“各位你们都是一方的大佬富贾,只是因为一个人的判断,就相信这东西是真的,未免太过武断了吧?” 吴老板一听这话,瞬间皱起眉头。 正竞价竞的火热的王老五更是不耐烦的说道:“江老三,能不能管好你的小辈,若他还管不住自己的嘴,就让他滚蛋!” 刘缪虽然没有说话,但脸色也有些不悦。 江昊天正在气头上,指着沈欢说道:“小子,现在,你,给我,滚!” “对不起,江先生你没有这个资格。”沈欢指了一下江悠然,“准确来说,我是江大小姐请来的,而不是你请来的,简而言之,我是为江家服务,而不是为你服务。” “你——” “三爷,冷静,这位沈——少爷我认识,他是有真本事在身,我们不听一听他的看法。” “哼!”江昊天冷哼一声,朝着沈欢瞪了一眼。 吴老板也是气哼哼的说道:“连这位李大师都证明这物件是真的,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李大师?”沈欢捂嘴像个大家闺秀一般的讽笑道:“一个垃圾,也配称为大师?” 此话一出,王老五气的直接站起,“小子,你说什么!” 就连李大师本人,也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沈欢俯视两人,一字一句道:“老子说,这位——李大师——是——一个——垃圾!” 第883章从一开始就场阴谋! “我看你是不想活了!”王老五说着就准备让人动手。 不等江悠然起身说话,王虎先一步冷哼道:“我看不想活的是你们!” 王虎,明珠之虎,明珠地下势力的王者,这些全都是好的称呼,要是说难听点他就是江昊天暗地里养的一条狗,而王老五却是可以和江昊天平起平坐的人。 “江老三,你管不住小辈也就算了,难道现在连你手下的一条狗都管不住了么!”王老五面色冰冷,这里毕竟是明珠,和江昊天发生一声口角上的冲突没什么,但若真的动起了手,那谁的面子都不会好看。 江昊天对于王虎的这个举动是有些不满,但是他更愿意看王老五吃瘪。 沈欢刚刚落了他的面子没错,可这种恨意,远远比不上王老五所带来的。 “王老五,这里是明珠,我们是东家,要闹事儿也别在这里闹!”江昊天给了自己一个台阶,也趁机落了王老五的面子。 刘缪喝了口茶,“既然这位小兄弟有意见,那就让他说出来,吵吵闹闹成何体统,确定是在闹事儿再把他赶走也不迟。” 李大师的态度也是一样,面带冷笑,“小孩子,你不懂得道术我不怪你,但你若是说不出个所以然,就休怪贫道不客气了!” “垃圾闭嘴。” “你——” 沈欢捋了捋袖子,“能动手尽量别吵吵。” “年轻人,你一定会后悔的!”李大师一甩袖子,坐回了座位。 和王老五所顾忌的一样,他虽然有些本事在身,但还没达到对抗火铳的地步,所以只能忍着,不过他肯定,自己不会忍太久,只要一出这酒店的门,他就解决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家伙! “小兄弟,你说这东西是假的,依据在哪里?” 听到刘缪的问话,沈欢笑了笑,“那就要问问这位盗墓世家的吴老板了。” “问我?” “没错。”沈欢笑着说道:“如果这个东西是真的话,吴老板为什么不自己留着,反而要高价卖出去呢?” “行外人就是行外人,死者为大,而能够掏出东西的,只有那些富贾或是权贵的墓,所以我们这一行,算是在做遭天谴的生意。”吴老板叹了口气,“虽然我们盗亦有道有诸多的规矩,比如不损死者遗体,但天谴就是天谴,我们老吴家的人,基本上没有活过四十的。” “所以就算是有了这东西,也没办法添多少寿命,还不如换些钱财,在有限的人生里享受更多金钱所带来的乐趣。” “不对!”沈欢摇了摇头,“既然你们短寿,那就更应该寻找长寿的办法,这个古灯,谁也不知道能够延寿多久,你为什么可以肯定,他延寿不长?” “不长是有多短?一年?半年?还是几月?甚至是几天?” “若是这样,这神灯买来又有什么意义?另外,之前您说这东西是在墓里掏的,关于功效也是在墓碑上记载的,使用方法、延寿时间一概不知,但现在有为什么这么肯定,它延寿的时间不长呢?” “这……” “按照这个逻辑去推理,是否可以猜测,墓碑上记载了这古灯的用法和延寿的时长,你觉得延寿时间太短,所以选择隐瞒真相,再以高价卖出去?” 杀人诛心,沈欢这话说道有条有理,就算众人不相信,也会多一个心眼。 “你胡说!”吴老板十分激动,眼中甚至闪过了一丝杀机。 但他越是激动,众人就越怀疑。 “大家听我解释,墓碑上真的没有记载,若是大家不相信,我大可再冒一次风险到墓里面看一看!”吴老板气恼道:“小子,我看你就是来捣乱的!” “捣乱?我为什么要捣乱,如果这东西是真的,我一句话也不会多说,但奈何它是假的。”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这里都是一方富贾没错,但能够拥有这么多资金的人,哪个是傻子?” “你——” 吴老板还想说什,刘缪却开口说道:“让他继续说下去!” “就算这一点我胡说我乱猜,但还有一点,可以判断这神灯就是一个假货。”沈欢自顾自说道:“如果这神灯真的有续命的作用,那墓主人为什么还会死?而且这种东西若真的有效的话,不是应该传承给子孙后代延寿吗,没必要当成陪葬品吧?” “经过我的思考,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墓主人实际上也不知道这东西的效用,所以他准备在临死前躺在棺材里实验一下,可惜失败了。” “既然是失败的东西,那些子孙后代自然不会要,又不能延寿,长相又这么奇葩,还不如留给墓地中的老人家作伴。” 吴老板冷哼道:“这些不过都是你的猜测罢了,没办法证明我这东西就是假的,刚才大家的感受是不会欺骗大家的。” “感受?”沈欢正笑着,忽然收起了笑容,“我也可以做到,甚至不需要这件东西也可以。” “哈哈哈哈!”李大师忍不住笑了起来,“口出狂言的小子,在不借助法器的情况下,你若能做到,贫道保证自此封山不出!” “那就睁大你的狗眼好好看着!”沈欢说着大手一挥,像是洒出一些看不见的气体,朝着四周扩散,紧接着众人便感受到一股比之前更加强烈的滋润感。 “这、这……” 众人惊讶的说不出话来,不仅是江昊天等人,就连江悠然都是一脸的惊讶。 场中唯独有两个人保持着冷静,一个是林妙诗,一个是早见识过沈欢霸道之处的王虎。 沈欢修炼的是阴阳造化诀,阴之气他运用过几次,多用来处理尸体,后来懂了火球术之后,阴之气也没用过了。 这次他用的是阳之气,属于阴阳造化诀中救人的范畴,奔月境巅峰的阳之气,足以让这群沉迷酒色的老板们得到极大的改善。 “切~”最先回过神来的是吴老五,只听他不屑的冷哼一声,“你说了这么多,做了这么多,不还是没有办法证明这古灯是假的吗!” “王老五是吧?本来我是不想拉你下水的,但你找死那就别怪我了。”沈欢正色道:“其实这一场所谓的神灯拍卖会,从一开始就场阴谋!” 第884章黑心王老五的手段 “阴谋?” “没错,就是阴谋,若只是骗钱的话,还算不上是阴谋。”沈欢指了指李大师和王老五,又指了指吴老板,“他们从一开始就是一伙的!” “你瞎说!”吴老板愤而起身,“我长期活跃在潇湘一代怎么会和夜城的王老板扯上关系!” “啪啪啪——” 王老五更是拍掌,连道了三声好,“好好好,我现在算是看出来了,你刚刚和江老三也是在演戏吧?” “先是假装闹矛盾,撇清你们之间的关系,然后再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理论,来诬陷我和吴老板!” 众人一听,这话似乎也很有道理。 这回轮到江昊天生气了,“王老五,饭能乱吃但话可不能乱说!” “我乱说,是不是你心里清楚!” 眼看双方又要剑拔弩张,沈欢却挥手示意众人冷静,“王老五先生,您太着急了,如果要反抗,也应该听我说完再反抗吧?” “接下来,我会把一切推理出来的事情告诉大家,并且……我会证明自己是有证据的,而不是胡言乱语。” “先说说有哪些是真的吧,这个物件确实是从古墓里盗出来的,并且也确实是春秋战国时期东西,至于碑文……抱歉,那很明显是不存在的。”眼看吴老板又要说话,沈欢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我又没有下过墓,凭什么这么肯定对不对?理由我刚刚已经说过了,要是真的有用不会留在墓里,更不会用碑文记载下来。”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每一个死的人,都想死后安宁,而盗墓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有了眉头,随着战国的厚葬之风盛行,盗墓更是家常便饭,生活在那个时期的贵族,费力更多的是如何不被盗墓者侵犯,而不是故意留着碑文,等盗墓者进来看。” “换位思考一下,若我是墓主,别说特地留下来告知来人这东西是个宝贝,就算是不设置机关也会留下碑文警告。” “关于机关术不用担心,无论是春秋时期的公输家,还是战国时期的墨家,都是个中高手。” “所以,综上所述,你们得到这神灯的经过有着太多的瑕疵,还不如说自己在查询这灯的来历时,发现这是神灯来的有逻辑。” 沈欢脸上忽然泛起了阴森的笑容,“不过也不排除墓主故意留下碑文,利用阴阳家的阴阳之术来对后来者造成诅咒!” “无论怎么看,这东西的效用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什么用都没有的装饰品,一个是用来诅咒后来者的阴煞之物!” 吴老板已经开始坐立难安,“你这根本就是胡言乱语!” “不,我说的有理有据,您若是要反驳,也有给出理由不是吗?”沈欢笑了笑,继续说道:“接下来,才是正题!话说吴家得到这东西以后,就开始查阅资料,想知道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然后好卖出一个好价钱……” 战国时期的青铜器还是比较有名的,如果再加上一个噱头,自然再好不过。 春秋战国时期,长生不死之术依旧流传于民间,不过当时是外丹流的天下,所以想要长生不死,多依靠于外物。 加上这灯的外形奇特,以及诸葛孔明七星灯续命的传说,吴家就给它加上了这么一个背景。 吴老板说是他们主要活跃于潇湘一代,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 盗墓这种行当,那可是全国各地乱跑的存在,而且随着国家政策的打压,甚至有不少盗墓者将魔爪伸向了曾深受华夏文化影响的周遭国家。 他不仅和王老五认识,而且还是老相识了。 王老五是做海上贸易的,有正规渠道的同时,也会接一些私活,比如将盗出来的墓葬品运往国外拍卖。 吴老板准备卖古灯的时候,正好碰上严打,没办法只能找王老五进军海外市场。 但王老五听到后,十分兴奋,因为在接触这个古灯之前,他还收到了一个消息,那就是——江老爷子命不久矣,深信封建之术寻找续命神灯,而他的老对头江昊天,为了证明自己一尽孝道,也在大力的收集。 王老五很看不惯江昊天,说是白手起家,其实说白了,能有现在的成就还是依靠江家的面子。 加上两人在房地产上的冲突愈演愈烈,他就想借这次机会,搞垮江昊天。 搞垮江昊天容易,但是江家只要在一天,江昊天就会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而吴老板带着战国青铜灯的出现,让他看到了希望,就找人请来了李大师。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李大师应该是属于魂修一脉的旁支,御鬼师对吧?” 被对方一语道破来历,李大师的脸上也充满了讶异。 “御鬼师,用俗话来说,就是修炼养小鬼之术的人,为了确保弄死江老爷子,他必须得给出一个让人信服的理由,所以就让李大师在这古灯之中饲养了一只小鬼,刚刚大家感受到的春风之气,并非是真有好处,就像是抽鸭片,当时感觉很好,事实上却是在吸收你们为数不多的阳气。” “所以,我刚刚施展术法的时候,你才会感觉到真切的舒适。” “这只小鬼一是为了证明,二是为了杀掉江老爷子,因为这灯到手以后,你们肯定要向李大师学习使用方法,一旦按照他的口诀来运行,延寿没有,索命小鬼到会出来一条。” “为了避免被怀疑,他刻意散播出消息,引起众人的注意,只不过他没想到的是,刘老爷子也会参上一脚。” “可是转念一想,这刘家这么多钱,狠狠地宰一笔也好,到时候在利用和我类似的逻辑关系,将刘老爷子的死,推在江昊天的身上,这样你既能够获得不菲资金,也可以让江刘两家狗咬狗,坐收渔翁之利!” “不知道我说的对吗?吴老板以及王老五还有这位御鬼师李大师!” 三人沉默不语,他们内心中更多的是震惊,为什么自己的计划会被沈欢知道。 其实刚开始沈欢也没想那么多,在看到古灯中的小鬼以后才开始怀疑,接着开启了读心术。 要不然,他也不会知道这么多事情。 “看来这就是事情的真相了,王老五,你好大的胆子!” 无论是刘缪还是江昊天全都一脸的阴沉,这可真是“好算计”。 “切,既然事情败露了——李大师,动手!” 李大师根本不用提醒,已然开始手拟法诀,召唤小鬼。 一时间整个包厢,变得阴凉无比,饶是王虎这些手中溅过血的硬汉,也被吓得瑟瑟发抖! 第885章天谴?我就是你的天谴! 用科学来讲,就是李大师在召唤阴魂的过程中,使附近的磁场产生了改变,从而导致内心失衡,使恐惧之心开始蔓延。 这还是只是阴魂出来钱的结果,紧接着李大师扯下了脖颈上的黑色玉佩,一股青烟慢慢飘出,同时阴风席卷了整个包厢,直让人觉得寒冰刺骨、血液冻结。 “呵呵,要怪就怪这个小子多管闲事,儿子,出来吃饭了!” 他话音刚落,那团青烟便开始不断变化形状,同时发出凄厉的尖叫,最终变化成了一个身高体壮的阴魂厉鬼,宛若幽冥邪魔,异常狰狞。 “救、救命,救命啊!!!” 众人已被吓破了胆,哪还有一方大佬的样子? 纷纷推攘保镖为自己顶着,可这些保镖们哪见过这种阵仗,脸色也不比那些富贾们好看多少,一个个脸色惨白。 麦师傅一脸震惊,“御鬼之术,你、你竟然真的是御鬼师,身为修道之人,却走邪路,可是要遭天谴的!” “天谴?哈哈哈哈,修道本身就是逆天而行之事,生老病死才是天理循环,就连你修炼的宿土堪舆之术,也一样有违天道,我们修炼之人,不是承天而行,而是逆天伐道!” 李大师一脸傲然,“小小门外汉,安知修炼本质,看你我同属道宗一脉,今天就给你一条生路,滚!” 王老五听到这话却是连忙说道:“李大师,万万不可!若是让这人跑了,我们想要再脱身可就困难了!” 他们当初选择这里为交易地点,就是为了好在暴露之后杀人灭口,现在李大师说要放了麦师傅他怎么能安心。 “这个人懂得道修手段,我的厉害之处他比谁都清楚,所以就算我放了他,他也不敢到处胡言乱语。”李大师面带得意,对着神魂问道:“小子,你现在可知道自己得罪了什么人。” “我知道,一个人渣而已。” 死者为大,盗墓已经够遭天谴的了,这种将人魂魄炼化成厉鬼的,没遭受五雷轰顶就算好的了。 修炼本质就是逆天而行没错,但若真按照李大师这么想,那些个修炼的道修估计早就被心魔吞噬的脸渣都不剩。 所有人都感觉沈欢疯了,对方都召唤出了厉鬼这种超乎奇迹的手段,沈欢还敢骂对方,不是疯了就是杀了。 这种有钱能使磨推鬼的御鬼之术一出,在场除了沈欢,也就只有刘缪勉强能保持镇定,但几百年如此他双腿还是忍不住的颤抖。 江悠然更是吓得浑身哆嗦,“沈欢,你快带着妙诗跑啊,他会杀了你的!” 李大师很满意众人的表现,冷笑道:“死到临头,还敢嘴硬!” 他在战乱的年代,隐居深山,对于杀人犯法这种事情何时嗤之以鼻,平常况且如此,此时怒气横生更不会在意那些。 “给我吃了他!” 那狰狞的阴魂发出一声惊吼朝着沈欢飞扑而去,看那血盆大口,所有人都以为沈欢死定了。 “区区阴魂安敢造次!”沈欢低喝一声,将龙威锁定阴魂。 本来在空中漂浮的阴魂,直接被强大的威压给镇压在了地上。 “对不起,我高估你了,你最多算是个养鬼人,御鬼师这个称呼对你来说,太遥远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李大师心中大惊,连忙手拟法诀,释放出了古灯中的阴魂。 那是一个婴儿模样的小鬼,婴幼儿虽然不懂事,但若枉死起蕴含的怨气比成年人还要大,毕竟前者空白如纸,全靠人引导,而后者因为阅历多少带着一些理智,不至于朝着极端之路发展。 “吞了它!”还是一样的命令,不过这一次吞的不是沈欢,而是那只被镇压的厉鬼。 当一个弱小的阴魂,吞噬一个强大的阴魂,所增长的实力可不是一分半点。 沈欢忍不住皱起眉头,这个李大师根本不配称大师二字,如果苏璃没猜错的话,这个小鬼,应该是由死胎祭炼的。 他没有净化的能力,所只能选择干掉这两个阴魂厉鬼。 这个李大师显然是修炼不到家,或许他自己不知道,但沈欢却可以肯定,他随时都可能被自己所制造的小鬼反噬。 若是李大师死了,这两个小鬼却还活着,那麻烦可就大了。 “小子,准备面临恐惧吧,为了保证弄死江家的那个老头儿,我的这个小鬼可是下了很大一番的功夫!” “包括杀人放火对吗?养出这样的小鬼,至少需要上百条人命来祭炼,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最近关于夜城连环杀人血案的真凶就是你吧?” “既然知道,还敢逞强,我看你是活的不耐烦了!”说起杀人之事情,王老五没有任何的愧疚,在他眼中,这个世界上的只需要精英存在,至于那些号称普通百姓的垃圾,只有两个选择。 要么给他们这种上位人士创造更多的奴隶,要么就是直接杀掉,免得浪费资源。 “李大师,你既然知道天谴,还敢这么做,想必是有所依仗吧?” “天谴大多针对的是子孙后辈,而我孤家寡人一个,何必怕那天谴。”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你难道不知道,现在已经开始流行现世报了吗?” “现世报?那它倒是报啊!”李大师眼中充满了不屑,“小子我现在没工夫和你废话,有没有什么遗言,现在让你说出来,免得以后留有遗憾!” 在小鬼开始吞噬厉鬼之后,沈欢就收了龙威,此时的小鬼面目更加狰狞,看上去就像是一头人形饿狼。 “遗言?应该说这话的是谁……你刚刚不是说,天谴在哪吗?我……就是你的天谴!”沈欢说着,手中出现了一团雷弧,直接一甩而出。 狰狞的小鬼还没来得及发挥威力,就被雷电攻击的魂飞湮灭,至于这场灾难的发起者——李大师,则直接被雷弧劈成了黑炭,眼看就活不了了。 “这、这——”王老五吞了口唾沫,流了满大身的汗液,操控雷电……这还是人吗? “神、神仙吗?!” 众人已经完全看呆了,无论是神话传说,还是洪荒异志之中,雷电所代表的都是无上的力量。 人们可以掌控火,人们可以利用水,但是雷电——只有神仙才能掌控! 就在沈欢用雷弧击杀小鬼和李大师的瞬间,在众人心中,他已然成了神明! 第886章我有说过自己要用雷电吗? “啊!!!” 李大师全身焦黑,但似乎并没有完全死透,口中发出不似人声音的哑响,毕竟是追星境道修,身体素质要远远强于普通人。 沈欢所使用的雷弧,威力巨大,但并没有达到真正雷电的威力,他也没想着用一道雷弧就把李大师给解决了。 那个小鬼在吞噬厉鬼后,修为达到了奔月境,按理说不应该被沈欢一个雷弧解决,可惜雷电正好克制这些鬼怪,也就起到攻击翻倍的效果,用岛国某游戏中的经典台词来说就是——效果拔萃。 “我们御鬼师——生前御鬼,死后也为鬼王!等、等着吧,待我修炼之后,就是你的死期!”李大师体表的肉,都已经被雷弧给烤熟,说话时已经五成熟的脸皮被生生的撕扯开,露出了里面“粉嫩”肉芽。 众人再次被吓傻,被雷劈了还能够活下来,而且听这意思,这个李大师死后,似乎也会化为厉鬼。 若这个李大师成为厉鬼后,只找沈欢一个人的麻烦还好,但要找到自己的头上——想到这儿,众人不寒而栗。 对御鬼师有些了解的麦师傅连忙开口道:“这位小兄——” 他本想称呼沈欢为小兄弟,但是转念一想,论实力,他和李大师都差了一大截,更被提好可以操控雷电的沈欢相比,最终改为小大师之后,继续说道:“小大师,御鬼师一族流传着一句话,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除了阳寿意外,他们还有阴寿,这种人死了比活着更难对付!” 而沈欢这个当事者表现的却十分冷静,对于御鬼师的了解,他要比这个麦师傅还要多一些。 御鬼师之所以有阴阳二寿,是因为他们深知被人炼化成厉鬼驭使的恐怖,所以宁愿自己变成厉鬼,也不愿意被他人奴役。 “聒噪。”沈欢一手火球一手风刃,同时朝着李大师扔了过去。 他之所以没有杀雷龙,是因为雷龙只为报仇,没有过多的伤及无辜,就算对人下手,也只是打断一条手臂。 这也是为什么他最初,只是用拈花飞叶的手段废掉其行动力,而不是直接抹杀的原因。 最后之所以废掉五脏让其成为植物人的理由也很简单,废了他所带来的利益,远远要比放他离开所获得利益要大。 至于这个李大师,先不说他之前召唤出的厉鬼害了多少性命,就是炼制小鬼所杀害的上百黎民百姓,就不能让其苟活于世。 风刃将李大师的身体切割成了数块,然后由火球燃烧成了灰烬。 麦师傅一脸震惊,一是惊讶沈欢的手段,雷弧、风刃、火球这种驾驭在凡人之上的力量,说成是仙人也一点都不为过。 二是……李大师死后,比他活着所带来的灾难要大得多。 “桀桀桀桀桀桀桀——” 李大师的魂魄发出阵阵的阴笑,“小子,你死定了!” 人死后的七天内,灵魂之上还保存一些阳气,被称之为半阳魂,至于阳魂就是道修所说的元神。 半阳魂身上的阳气,要在七天后才会耗尽,就成了完完全全的阴魂,那时候在他们面前有两条路,一条是投胎转世,另一条就是继续以阴魂的姿态留在人间成为厉鬼,御鬼师所谓的阴寿走的就是这条厉鬼之路。 半阳魂和阴魂不同,这个时期几乎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伤害到他们,除非是达到鬼王境界的阴魂厉鬼,所以半阳魂的状态也被称为安全期,这也是李大师敢如此猖獗求死的原因。 见沈欢又将手抬起来,已经变成阴魂的李大师一脸不屑,“放弃吧,你的雷电对我现在的我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我有说过自己要用雷电吗?”沈欢嘴角翘起一丝玩味的笑容,学着李大师生前的口吻说道:“吞了它!” 李大师隐约感受到了一股不安感,就在他准备逃跑的时候,一个巨大的黑影飞奔而出,直接将李大师给吞进了肚子里。 “又出现了!”江悠然一脸激动,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想起来,阴魂厉鬼这种东西对于沈欢来说,没有任何的杀伤力。 麦师傅已经完全看傻了眼,“能够吞噬半阳魂的只有鬼王级的阴魂,小、小大师是御鬼和道法双修的高手吗?” 沈欢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拍了拍手,“好了,现在难弄的解决了,剩下的事情,你们自己办吧,我就不瞎参合了。” “沈大师!求求你不要杀我!我、我只是一时贪念才会做出如此泯灭人性的事情,但、但我的本质绝对是个好人。”王老五噗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若不是怕沈欢生气杀了自己,他恐怕都要上前死搂着大腿不放了。 “你别求我,刚我不是说了嘛,我该做的都做了,这事儿已经和我没有关系了。”沈欢顿了一下,忽然一拍手,好像想起了什么,“那啥,这灯你们还要不要?” “别这么看着我,我可不是想要这灯,才忽悠你们不管用的,这灯到底管不管用,你们问问吴老板和这个跪在地上的王老五就知道了。” 吴老板仿佛是抓到了救命稻草,连忙说道:“这位大师刚刚的推测都是真的,这个古灯并不是什么续命神灯,只是一个样式比较新颖的古董……大师,各位,这一切都是王老五指使我做的,我本来就是打算把它弄到国外,一阵忽悠卖了就行,要不是他怂恿和拿以前的账本威胁我,我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用在这里好像不怎么对,但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王老五没有做任何辩解,因为他知道自己做什么解释都是没用的。 “各位放心,你们要是仍旧不相信这灯的真假也没事儿,我不要灯,只要灯蕊上的火形结晶就够了。”沈欢咳嗽了两声,“当然,我也不白要,给你——三块两毛五够不够?” 见识过沈欢的手段以后,谁敢说不够?别说三块两毛五,就算分文不给,他们也不敢表现出任何的异议。 沈欢将那一小块火晶收到须弥戒指以后,表面上看着很平静,但心里却激动到了极点——我靠!这群傻哔,竟然这么轻松就让自己把纯阳之炎给骗到了手! 第887章燕京林家的那个灾星? 想要修复镇灵诛邪阵,有两个难题,一个是缺失的镇魂灯,之前沈欢在王虎那里意外获得,剩下的就是传说中,永不熄灭的纯阳之炎。 纯阳之炎可以说是时间一些阳性火焰的鼻祖,是混沌真火分化后的阳性面,与之对立的是纯阴之火。 除了永不熄灭这个特点以外,它还有无物不灼、无物不焚的特性,即便是达到飞仙境的人,在不开启灵气罩的情况下,也会被其灼伤。 根据天组的记载,纯阳之炎的火种已经熄灭,这世界上几乎已经不可能有纯阳之炎的存在,可没想到却在这个不是很愿意过来的掌眼大会上发现了。 那个只有指甲盖大小火晶,正是纯阳之炎被封印的固体形态,只要念出解封口诀,就可以使其变回纯阳之炎本身的火焰形态。 可能这么说还是无法体现这颗小火晶的珍贵,换个方式——这颗火晶,可以说是目前华夏乃至整个地球,唯一的纯阳之炎火种。 沈欢得到火晶之后就准备离开,他之所以浪费力气,揭穿王老五等人最主要的原因,并非是为了江家或是和江悠然的友谊。 开玩笑,他和江悠然之间,可真没有什么友谊存在,自然谈不上人情,最多是给林妙诗一个面子。 最主要还是因为这个仅剩的纯阳之炎火种。 “等一下沈大师!”此时江昊天已经完全从震惊中走了出来,经过刚才的事情,他已经深刻明白了沈欢强大之处,“刚才江某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呵呵——”沈欢皮笑肉不笑的摆了摆手,“我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说实话,要不是给江悠然面子,他很难保证自己,会不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 沈欢不想和这些人做过多的交谈,直接拉着林妙诗离开。 江昊天也没敢拦着,毕竟刚才发生的事情,还历历在目。 有枪?子弹是够快了,可是沈欢刚刚发出的风刃更快!杀人连一眨眼的时间都不到。 “三叔,那我先走了!”江悠然说了一声,便连忙跟了上去,“对不起沈少,今天这事儿是我没有办好,所以——” “没事儿。”沈欢摆了摆手,“你要我帮忙的事儿,我已经做好了,是不是可以送我回燕京了?” “好。”江悠然答应的很痛快,可没过多久便说道:“那个……沈少,我——” “有什么事儿就说,我不喜欢说话拐弯的人。” “是这样的,我听妙诗说,您的主职是中医,您看……能不能救救我们家老爷子?” 对于沈欢,江悠然已经不知道自己是第几次改变态度了。 林妙诗和她是多年好友,自然不会骗她,不是主职降妖捉鬼都这么厉害,那么医术自然也是毫无疑问的出色,而且根据资料上看,沈欢和医王世家也有关系! 其实最初,江家人的想法,就是请李老夫人出关,来为江老爷子治病,但奈何李老夫人已经足不出户,当他们准备花厚礼让李老夫人出关的时候,却传出了李老夫人的死讯。 沈欢没有回答,而是看了林妙诗一眼。 林妙诗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当初若不是江老爷子迷信,我和然然也不会成为朋友,你若有能力的话,就帮帮他吧。” “好,那我就帮帮他。” 听到沈欢答应,江悠然立马变得一脸喜色。 “不过——” 沈欢话锋一转,瞬间让江悠然把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不过什么?” “不过我不保准能够延长寿命,江老爷子究竟是阳寿将尽还是恶疾缠身,这些要等我看了以后,此能告诉你答案。” 现在沈欢已经养成了讲明利害的习惯,为的就是不让当初的医闹事件发生,毕竟无论是现实还是网络中,喜欢道德绑架的圣母人士实在是太多了。 江家有数不清的产业,自然也有数不清的居住地,为了江老爷子的身体考虑,江家人把他安排到了郊区的一栋别墅。 空气清新、景色宜人,确实是一个让人静心养神的好地方。 “大小姐!” 门口的两个保镖见江悠然从车上下来,立马躬身弯腰行礼。 “老爷子在家吗?” “老爷正在和袁大师在湖边钓鱼。” “我知道了。”江悠然一边带着沈欢往湖边走,一边说道:“这个袁大师和老爷子私交已久,我当年被送出去,就是因为他两句话导致的。” 从语气上看,江悠然对这个袁大师并没有什么好感。 想想也是,要不是因为那袁大师多嘴,她也不用从小离开父母,跑去燕京生活。 江老爷子钓鱼的地方和林家的人工湖有些相似,不过没有亭子,他们钓鱼也不是在岸边,而是坐在一艘古船上。 “爷爷!”江悠然到岸边以后,对着正在垂钓的两人喊了一声。 “我的乖孙女来了!”江老爷子兴奋一笑,直接将鱼竿扔在了船上,然后对着下人说道:“上岸!” 到了岸边以后,江老爷子大笑道:“我的乖孙女,你总算知道来看看爷爷了!爷爷在这地方,真是要无聊使了!” 江悠然微笑着,对着身旁的沈欢说道:“死字是忌讳,不能说,要真的没办法避免,老爷子就会用舌后音来改变发音。” 站在江老爷子身旁的袁大师,朝着江悠然行了一个道礼,“江小姐,好久不见。” “哼!”江悠然冷哼一声,连好脸色都没给。 江老爷子看到后,有些不乐意了,“然然,你怎么跟袁大师说话呢!” “我才懒得给他说话。” “你这小丫头——”江老爷子抬起手,却始终没能打下去,江悠然似乎早就料到了,摆出的表情也是你打吧打死我吧。 “给您介绍一下,这是我的两位朋友,这位小时候我跟您提起过,林家的大小姐,这位是她的未婚夫沈欢。”江悠然挽着江老爷子的手臂说道:“爷爷,我告诉你,沈欢可有本事了,抡起辈分是李老夫人的师侄呢。” 江老爷子却是眉头一皱,“林妙诗……燕京林家的那个灾星?” 第888章续命无须忧,自有贵人来 原本还是撒娇脸的江悠然一听这话,心情瞬间开始紧张起来,沈欢有多么的护短,江悠然可是亲眼见识过的,江老爷子这句话,可谓正是触碰到了沈欢的逆鳞。 “爷爷——” 江悠然本想安慰,可是话还没说完,江老爷子便扳着脸道:“我不是说了么,以后都不要再和这个灾星扯上关系,你怎么就是不听呢!” “江老爷子是吧?”沈欢面色冰冷的看着江悠然说道:“我给江悠然一个面子,只要你收回这句话,我可以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 “哼,一个小小的上门女婿,也敢这么对老夫说话了!”江老爷子也是一脸怒气,“莫说你们这些小辈,就算是林家那老头儿在这,我依旧会这么说!” “现在,立刻、马上离开这里!” “爷爷!”江悠然气得直跺脚,她请沈欢是来帮忙的,现在江老爷子却赶人家走,你说赶就赶吧,为什么偏偏要说这么难听的话。 沈欢究竟有多么恐怖,江悠然已经感受到了大半,先不说沈欢本身的实力,就单说他的背景。 华夏和其他国家不同,无论是军事还是庙堂,所有的力量都掌握在国主的手中。 江老爷子是为国家立过不少战功,可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儿,和青春正茂的年轻人相比,国主会选择哪一个? 更何况,江老爷子这一辈子除了刚刚打完仗以及国庆阅兵的时候见过国主以外,平时想见国主一面都困难,人家沈欢呢?国主亲自离开燕京皇城前往一个中州偏远的小村庄,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可以这么说,沈欢一个电话,就足以让江家从一流家族,变成普通家族。 如果仅仅是这样还好说……可沈欢这人的特色就是,做什么事儿都喜欢自己动手。 “江首主,你冲动了。”就在这时袁大师忽然开了口。 江老爷子先是一愣,然后一副虚心求教的样子说道:“还请道长明示。” “这位姑娘的幼年虽然多有波折,但并非灾星之命,出口伤人有损口德,对您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对不起。”江老爷子二话没说,朝着林妙诗鞠了一躬,“这人上了年纪,有一些暴脾气在所难免,希望你别介意了。” 一个堂堂的首主针对一个小辈说话,这也让沈欢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就算是想生气也没办法生气了。 见沈欢不再计较,江悠然稍稍松了口气,同时对这个袁大师多了几分好感。 这个老头子干的也不全都是损阴德的事儿嘛! “爷爷,我带沈欢过来,是想让他帮您治病。” “治病?治什么病?”江老爷子拍了拍胸脯,“我的身体好着呢,哪有什么病?就连袁大师也说我是阳寿将尽,和病理没有任何关系。” 江悠然正在想着怎么让江老爷子接受治疗,沈欢却开口说道:“你不仅有病,而且病还很严重。” “小伙子,我虽然上了年纪,可身体却很硬朗,随随便便就能跑五千米,怎么会有病呢?”江老爷子也很坦白,“若是李老夫人过来,我可能还会信,但你……太年轻了,虽说你是李老夫人师侄辈的人物,但这辈分可不代表医术的高低。” “您说的没错,辈分代表不了医术的高低,我的医术已经超越了师叔。” “咳咳——”江老爷子被这话呛得不轻,“小伙子,自信是好事儿,可若是过头了,那可就成自大了!” 沈欢不想做这些无谓的争辩,问道:“您晚上睡觉,是不是一闭眼就可以睡着。” “是,可睡得香,睡得快,那是身体好的特征啊。” 沈欢没有回答,继续问道:“您晚上睡得很好,可白天却还是会无缘无故的打瞌睡对不对?” “人老了上了年纪,身体各项机能退化,嗜睡是很正常的事情。” 真是一个顽固的老头儿,沈欢叹了口气,把江悠然喊到了身边,然后用手在其腰间点了一下,“痛吗?” “不痛,就是有些麻麻的。” 沈欢又用手,点在了江老爷子身上,是同一个位置,但老爷子的表现却截然相反,差点没从地上跳起来,“册那娘b!疼疼疼!” 沈欢没有理会,又摁了江悠然的一个穴位,这次江悠然大叫,江老爷子却感觉没事儿。 最后一个穴道,两人都没有说话,不过脸色的变化却不相同。 江悠然面色如常,而江老爷子脸上却是血色全无,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吊死鬼。 “现在你还敢说你没病吗?” “这个依旧能用年老身体机能退化解释……你说了这么多,不就是想说我有病么,说吧我得了什么病?” “湿气缠身,脾虚肾亏……血气不足。”沈欢说了一连串的名词,然后指着腰部的那个穴位说道:“刚刚你之所以感觉疼,就是因为肾亏,面色改变就是因为血气不足。” 江老爷子还是有些不屑,“嘿,你们中医这一套我早就看出来了,有病没病都是这几句话。” 说白了,不就是现在医学所说的亚健康状态么! “单独来看确实不是什么大病,但综合起来这叫做,风烛症,顾名思义就是如烛火一般,再也经受不起任何的风吹雨打,医理您不懂,但风烛残年这个成语您总该听过吧?” “这个——” “总之您有没有病,我治疗一下就全都明白了。”沈欢说着拿出银针,也不管江老爷子同不同意,就是一顿针灸。 针灸时,江老爷子身上不停冒出雾气,同时脸色也开逐渐多出血色,结束后不用他自己时候感受,外人都可以看出来他的身体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简直可以称为神清气爽。 “厉、厉害了……”江老爷子先是一阵感叹,然后笑呵呵的对着袁大师说道:“道长,你说找到了为我续命的办法,现在看来是不用了,我感觉自己至少再多活十年都不成问题!” 袁大师却是笑道:“你可以打开贫道今早给您的锦囊看看。” 江老爷子没有废话,将锦囊中的纸条取了出来,只见上面写道——续命无须忧,自有贵人来。 第889章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看来还是道长技高一筹。”江老爷子面带微笑,似乎在袁大师让他打开锦囊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这个结果。 江悠然语气不满道:“爷爷,明明是沈欢救了你,和这个老道士有什么关系?” 对于袁大师,她心中有不少的怨气,如今自己辛辛苦苦把沈欢给请过来,最后却被袁大师一句话,抢走了所有的功劳。 “哈哈哈。”江老爷子爽朗的笑道:“我孙女孝顺,这位沈小哥医术高明,袁大师宝刀未老依旧占卜如神。” 江悠然很是不服气,“切,续命无须忧,自有贵人来,这根本就是一句模糊不清的话,怎么解释都可以。” 袁大师无奈的笑了笑,“看来江小姐对我当年,让老爷子把你送出去当男儿生养的事情很有意见。” “原来你不傻啊!” “江小姐,贫道当年确实是为了你着想,这一点在你未出生前,我就已经对江首主说过了。”袁大师面色正经道:“根据你的生辰八字,命属阳火,理应是男儿之身,但你却是女儿身,这与命里相驳,犹如烈火蒸柔水,是为人煞之格,若当做女儿来养,此生命运多舛,外柔内刚不善妥协,婚姻生活不利,犯多婚克夫,以及短命之相,简而言之便是你的女儿之身无法承受阳刚之命。” “明珠属东木,木浴火则燃,只会让你的阳刚之气愈发浓重,稍有不慎便要水干火焚殒命于此,若你幼年待在明珠,必定半路夭折。” “燕京属北水,坐北朝南,背依燕山屏障,前临华北平原,远眺渤海,对燕京构环抱之势,海峡适成大口,气势恢弘,乃大国天都之象,更是加深其浩瀚磅礴水气。” “猛水镇烈火,虽然依旧命运多舛,但以水势克火势,可避免早夭之命,之所以当做男儿生养,是怕水势过猛导致火势消弥,待过了十二命关,自然可归明珠,水、火、木三者均衡,相辅相成,命运多舛之局终破。” “当年江老首主,之所以说你不利家族,只是不希望被有心人利用你的命格使你成为祸乱江家的罪人。” 江悠然听得有些懵逼,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一旁的江老爷子用手摸了摸其头顶,“孩子,道长刚才所说没有一句是虚假的,当年爷爷也是无可奈何,若真是讨厌你,你回来之后,我有为何会对你如此宠溺呢。” 江悠然一直以为,是因为自己女儿身,所以江老爷子才会派人把自己送往燕京,至于归来后的宠溺,是和愧疚之心有关,可没想到最终却是因为这个缘故。 “沈欢,这个家伙有没有在说谎?” 沈欢摸了摸鼻子,“麻衣之术我是半点都不会,不过听这位道长所言有条有理,应该不是在骗人。” 这是老实话,关于看相占卜他是一窍不通,就一个阴阳大衍术还是不可控的。 “这位小哥,我们可否借一步说话?” “我?”沈欢有些意外,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袁大师会有找自己单独聊天的想法。 “没错,你我单独聊一聊,事关你今生今世之命运。” 沈欢看了眼林妙诗,“妙诗,你等一下,我一会儿就回来。” 林妙诗点了点头没说话。 “大师,这里已经没人了,还不能说吗?”沈欢觉得有些奇怪,这都距离江老爷子等人有十丈之远了,这个袁大师却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林道友修为高深,再远一些吧。” 沈欢现在算是明白了,这个袁大师之所以要求单独聊聊似乎是在刻意回避林妙诗。 等到了一个单独院落以后,袁大师才停下脚步。 “道长,您刚刚说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袁大师笑了笑,“沈道友乃聪慧之人,心中恐怕早有预料……此事虽和你有关,但主因却在林道友的身上。” “和妙诗有关?什么事儿?”沈欢的内心有些紧张,这阵子一直奔波,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忘了噩梦和林三所说的话,可现在袁大师的表现,又将他的这些记忆给勾了出来。 “难道……您看出了什么?” 袁大师摆了摆手,“贫道法力微浅,看不透你和林道友的命运,只不过当年师父却是算出了你我今日会相遇,所以交代了一些话让我告诉您。” “不知令师是?” “师尊名字贫道在幼年时也曾问过,但他说名字不过一个代号,为的是方便人记忆,他本不属于这世界,所以也不需要世人记住。” 如果不是因为袁大师说,他师父算准了今天两人相遇,光听这逼格满满的话,沈欢就会把袁大师的师尊,归结到装逼犯这一行列里。 “不过他总是时常嘀咕迟一步迟一步,加上平时穿衣简朴,村里的人便唤他池布衣。” 迟一步,池布衣? “当师尊算出你我今日相见时,他哈哈大笑,说,这一次终于不再迟了。” “那你师父让你交代我什么?” “第一,红颜祸水,白骨皮肉,切勿被事物的表象所欺,爱一时恨一世。” “第二,心魔难除,阴郁极端,切勿被魔物的语言迷糊,快一时悔一生。” “第三,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第四,勿忘初心,方得始终。” “第五,小心皇族。” “第六,不要断了关系,关键时刻,兄弟总能帮你一把。” 沈欢认真的听着,可到了这里以后,袁大师就不说话了,不免疑惑道:“就这些?” “嗯,师尊让您谨记这六点。” “没别的了?” “没别的了。” “我说道长,你师尊说的这些话和没有说根本就没有区别啊!”沈欢有些无语道,说白了这就是一些教育人的话,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甚至听不出来是一个算卦的说的。 唯一让沈欢在意的是第五点和第六点,小心皇族,也就是说对方知道自己在和皇族打交道,唯恐其中有什么变数。 保持关系,关键词兄弟,能和自己称得上是兄弟的只有三个,一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牛大宝,一个是跑错了寝室的楚歌,一个是楚歌的基友夏天。 难道袁大师的师父,和那个疯道士一样,都和自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对了,师父还有一句话私人的话让我交给你,他说——不管你从哪里来,这里永远都是你的第二个故乡。” 第890章请您到刘家走一趟 “你师父说的这些话,未免有些太过莫名其妙了吧?”沈欢有些无语,在他听来,这些话全都是废话。 什么叫第二个故乡,自己本来就是华夏人好么。 袁大师干笑了两声,“师尊这么说,自然有他的原因,并且师尊一再提醒,千万不要把这些话不当回事儿,这六条每一条都和你息息相关。” “师尊他老人家号称铁口直断,所出批言从来没有错过,所以沈道友一定要谨记。” “道长,别光说你师父怎么说,你怎么看我?”从袁大师对江悠然阳刚之命的破解,应该是有真本事在身的。 当然,如果钻牛角尖的话,也可说他是在瞎扯淡,毕竟江悠然没有经历过被当做女儿养,谁都不知道若不按照袁大师说的去做,是否真的会发生推测的那些事情。 袁大师却是摆了摆手,苦笑道:“沈道友您的命运不是我能推算的。” “因为修炼不到家?” “是的……但即便修炼到家了,我也不敢去推衍。”袁大师叹了口气,“预知命运未来之事,总是要付出代价的,就好比盗墓者要遭受天谴,所以我们麻衣一派寿命向来不长。” “宿土流派修炼是为了自保,而我们麻衣一派,则是为了以修炼之术延寿,保持正常人的寿命。” “而想要推测你的未来,要付出万载之寿,别说我这种普通道修,即便是传说中的仙人,恐怕也不敢妄为。” 沈欢的表情显得有些尴尬,“推断我的未来,需要万载之寿?这个万载之寿说的是虚数表达时间长,还是说……真的需要一万年?” “不是真的需要,而是至少需要一万年,如今的麻衣相士寿命最多过百,和这万载之寿相比,连一个零头都不够,别说未来发展的方向,就算是预测你明天会吃什么饭菜,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当初池布衣除了交代袁大师将这些话告诉沈欢以外,还告诫他,千万不要仗着自己学了点本事,胆大妄为到去窥探沈欢的未来。 袁大师的麻衣相术不敢说天下第一,但至少对于普通人来说,没有他算不准的事情,所以在刚刚见到沈欢时,他也曾尝试去占卜。 可还没准备齐全就已经得到了结果——大凶。 不过这个大凶的结果却不是沈欢的,而是天机对他本人的警告,只要是妄图占卜沈欢未来的人,全都只有死路一条。 实力可以修炼,运气可以改变,但命,从诞生那一刻便已经注定,无论使用什么办法都无法改变,这也麻衣一派为何要把逆天和改命联系在一起。 简而言之,沈欢的命太过强大,无论结果是好是坏,都不是普通的麻衣相士可以测验的。 联系起袁大师的话,沈欢总算是明白当初邻村的瞎子神算为什么那么激动了。 在占卜这一行业里,自己倒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灾星。 “那妙诗的命运呢?” “林小姐是和你携手一生的人,在她选择你的那一刻,命运就已经发生了改变,而且——林小姐本身的命运也很复杂,也同样不是贫道可以预测的。” “算了算了。”沈欢摆了摆手,“看你那一脸凝重的样子,还以为要说什么,这说了半天,都是一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废话。” 袁大师面带无奈,在普通人面前,他的只言片语都需要上百万的价格讨求,身为他师父的池布衣自然更高一筹,可到了沈欢嘴里却成了不值一提的废话。 沈欢嘴上这说,但心里并不是这么想。 这六句话,看似全都是废话,但每一条似乎都和他息息相关。 第一条说的是红颜,告诫他桃花泛滥并非好事,温柔乡英雄冢,自己很可能因为感情的事而万劫不复。 关于这一点沈欢没有太多的担心,至少以目前的情况来看,爱她的和他爱的,都不会有让他万劫不复的迹象。 第二条说的是心魔,沈欢被心魔困扰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但自从那次心中的幻境被破后,这个家伙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 沈欢如今办事的风格和以往有很大的不同,基本上都可以说是率性而为,为的就是避免心魔再次出来作祟。 打得过就战,打不过就跑,也同样是为了避免出现绝境使自己再次受心魔所诱惑。 第三条的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应该是在说他那执拗不爱服输妥协的个性。 这点是天生的,很难有所改变。 第四条勿忘初心方得始终,这点沈欢还真的得注意一下。 当初他离开长乐,来到燕京,一是为了林妙诗,二是为了完成孙真的遗愿,弘扬中医,使其王者归来! 至于第五第六之前已经有过推测,就不再多言。 言而总之,总而言之,这个池布衣肯定知道一些事情。 “对了,问一下,你师尊他现在人在哪里?” 袁大师眼中传出一些哀伤,“师尊他老人家在对我说出那些话以后,就离开人世了。” “已经去世了?” “之前我也说过,我们相士一行,寿命都不算悠长,师尊他老人家窥探了那么多天机,能够百岁而终,已经是大幸。” 虽然心中已经有了一丝准备,但这个结果还是让沈欢有些失望。 “对了,师父最后死前还说了一句话,他说,欢子,剩下的路只能靠你自己做了,以前我总是迟一步,这一次……我来的太早了。” 欢子?! 又是这个称呼,这明明是只有亲近之人对自己的称呼,而且仅仅局限于差不多同年龄阶段的朋友。 疯道士如此,这个池布衣也是如此,该死,我和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沈欢带着疑惑,返回了湖边。 “小兄弟,这次要是没有你,我应该是没有这命颐养天年了,我听说李老夫人每次看诊的佣金是是一千万,既然你医术比他还要高明,我就在这个价格后面再加上一个零如何?” 一千万后面加个零,那就变成了一个亿! 饶是自认为已经见过大场面的沈欢,听到江老爷子的报酬后也不由一愣。 一个亿即便是对于江家这样的家族,也是一笔大数字了,但他老人家却说得风轻云淡。 “爷爷,您当真要——” “你给你三叔打个电话,让他回家吧。”江老爷子一脸认真道:“回来的时候,记得带一张数额为一亿的支票回来。” “……” 江昊天本来就想巴结沈欢,收到消息后,不仅给沈欢打了一个亿过去,还顺便私加了五千万,说是感谢沈欢的救命之恩。 沈欢有不少钱是不错,但一亿五千万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按照他的花销方式,估计这辈子是不用愁了。 回到酒店,温存过后,两人便准备休息一下,然后坐第二天早上的飞机回燕京。 可第二天刚起来,就有几个穿西装的恭敬的站在门口等着。 这种事儿沈欢不是第一次见了,所以直接询问了对方来这儿的目的。 为首之人恭敬道:“沈大师,我等奉老爷之名,请您到刘家走一趟。” 第891章除狐妖?这活儿本大师接了 明珠敢自称刘家的,就只有刘缪一家子。 沈欢的表情有些精彩,他还没找刘君乾算账,刘家人却主动找上门来了。 “你们老爷是谁?” 西装男愣了一下,明珠刘家,这说出去谁不知道,但不管沈欢是不是在装傻,他们的任务都只有一个——恭恭敬敬的把沈大师给请回去。 “咱们刘家在明珠是名门望族,目前当家的老爷还是老太爷刘缪刘老先生。” “我和你们家刘缪老爷子似乎并不认识吧?” 西装男连忙把早就准备好的说了出来,“您和我们老爷在一次小型的拍卖聚会见过,是在郊区举行的,他见识到您的手段以后,便惊为天人,所以想和您结交一下,顺便想请您帮忙解决一个小问题。” 沈欢脸色平淡道:“绕了那么大圈子,就是想找我帮忙的对吧?” 若是寻常人露出这种表情,再加上这语气,西装男早就把对方给暴揍一顿了,不过老爷交代过,无论对方是什么态度,自己都不能动怒,更不能动手,完全以上宾之礼对待。 “是的,老爷的态度很诚恳,所以——” “诚恳就是派你们这群杂鱼来找我?” “这——” “嘭!” 不等西装男找借口,沈欢就直接把门关了上去,他没祸害刘家就不错了,这个刘缪竟然还想请自己帮忙。 “怎么办?” “把这事儿告诉老爷?” “你想死呢!就刚才那句话,除了江家老爷子有资格以外,还有什么人敢说这话?” “老爷是把这小哥当上宾,不是把我们当上宾。” “可要是不说,我们显然没办法把这小哥请回去啊。” 几个西装男站在门口讨论半天,都没想到好的解决办法,最终更无奈之下,只好拨通了刘缪的电话把情况说了一遍。 他们已经做好准备,等着老头子发脾气,可没想到刘缪不仅没有发脾气,反而说道:“沈大师说的没错,是我唐突了,我这就过去,你们老老实实的站在门口等候,若是有意外情况随时通知我,明白吗?” “明白了!” 挂掉电话之后,众人脸上全都写满了震惊两个字。 这个看起来只有二十来岁的沈大师究竟是什么来头,竟然让老爷子如此尊重,要知道就算是当初邀请香江麦师傅的时候,也只是派人去邀请,而不是亲自过来啊! 大概过了二十多分钟,刘缪在管家的陪同下赶了过来。 他没有直接摁门铃,而是先整理了一下妆容,才开始呼唤。 “咔嚓——” “沈大师,好久不见!” 沈欢打量着一脸恭敬的刘缪,“原来他们说的老爷,就是刘老爷子您啊。” “不敢不——”刘缪刚想谦虚几句,可这话还没说出来,就让沈欢给堵了回去,“咱们昨天晚上才见过,算不上好久不见吧?” “这个——”刘缪一脸尴尬,又不敢多说什么,沈欢那天的本事他可都是亲眼看到的。 比之以前找的那位大师还要厉害的多,至少他从未见过那位大师施展出过雷电这种天人手段。 “我这人的脾气你应该知道,不喜欢绕弯子,你想让我帮你什么忙直说。” “是这样,我们家子孙糊涂,前一阵子招惹了一个狐妖,所以我想请您前去除妖,还我刘家一个安宁。” 沈欢听到这话才恍然大悟,弄了半天这个刘老头儿是想让自己去除了自己啊! “斩妖除魔这事儿,不是应该找道士吗,你找我干嘛?” “不瞒您说,我之前确实请了一位道长,但那位道长实力不济,不仅没有斩除了那狐妖,反而将自己的姓名给搭了进去。” “做天刘某看到您所展现的时候,就知道是平日累积的阴德让自己碰到了救星。” 刘缪说着竟然还开始哭哭啼啼起来了,“沈大师,刘某白手起家,期间不知道吃了多少苦,能够有今天的成就,实属不易,可因为这狐妖的出现,眼看这家业就保不住了——算我求求您,求求您帮帮我这个即将入土的老头子吧。” “好,我帮你!” “啊?!” “怎么,我答应你你还不乐意?” “不不不,乐意之至,乐意之至!”刘缪怎么会不乐意,他只是没有想到,沈欢会这么痛快的答应。 “我现在回去取身装备,马上出来。”沈欢说完便又把门关了上去。 “刘缪来了?”躺在床上的林妙诗开口问道。 沈欢点了点头,“他希望我帮他斩除一只狐妖。” “刘家在明珠也是数一数二的望族,帮他们的话,对你以后在明珠发展会有不小的益处。” 沈欢听到这话,无奈的笑了笑,“你啊,总是为我考虑,这明珠咱们又不是常定居,有没有刘家这层关系并不重要,而且现在咱们和明珠第一的江家关系不错,用不着再和刘家扯上关系了吧?” “不,我们和江家的关系,还仅仅维持在然然那一层。” “不应该吧?我们救了江老爷子的命,怎么也得——” “江老爷子之所以会给你一亿,就是为了清理掉这份人情,这人越老越精明,他很明显是不想和我们扯上过深的关系。” 沈欢听得有些头痛,“这该死的人情世故……不对啊妙诗,你从小没有接触过太多人,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我是学金融专业的。” “这和那些有关系吗?” 林妙诗语气平淡的解释道:“很多事情都能当做生意来看待,无论是亲人、朋友还是婚姻,都是需要经营的,我没有经历过,但不代表我不知道理论。” “呃……按照你这意思,咱们俩的感情也——” “我没有在感情上运用这种手段,因为在我发现爱上你那一刻,我的心就已经乱了。”林妙诗摆手说道。 “突然发现你好会撩汉子。” “只是会撩你而已。” 要不是因为刘缪等人还在门外等着,他一定会选择提枪再战。 “走吧。” 刘缪打量了沈欢两眼,“您的装备呢?” “我人去就够了。” “那您刚才……” “换身衣服,看起来会帅一点。” 第892章被吓尿的刘君乾 沈欢是第二次来刘家了,不过这一次他是以自己的身份过来。 刘缪显然准备不少,刚下车就有数十名旗袍的美女鞠躬高呼“欢迎刘大师”,地上的红毯染了诛杀,周围都是用金线镶边。 还有洋鼓洋号乐队,全都是清一色的制服诱惑,吹得好不好听不知道,人倒是一个个都很漂亮,打扮的也都很有异域风范。 不过沈欢不喜欢吹号,他只喜欢吹箫,嗯,单纯的吹箫,没有任何的邪念。 “这边请。”身为在明珠随便跺跺脚,整个明珠都要抖上一抖的刘家老爷子,刘缪此时表现的就像是一个下人,那态度已经不能用恭敬来形容,几乎一只脚已经踏入了谄媚的行列。 与此同时在大厅内等待的刘君乾和其父听到声音后,全都表现的一脸惊喜,“沈大师来了!” 身为刘家的真正掌权人,刘老爷子说的话,还是很管用的,最起码平日里嚣张跋扈的刘君乾是不敢有任何反抗的。 刘君乾本来对于封建迷信一直嗤之以鼻,就算是所谓的天理循环报应不爽也从来不放在眼中。 当年他和一群朋友,轮流发生与一个女孩发生了关系,造成那女孩跳楼惨死,要真有报应的话,他哪能够逍遥快活到现在。 不过在经历了狐妖事件以后,他对于封建迷信这种东西深信不疑,一旦和这些事儿扯上关系,他就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和平时的纨绔一点都不同。 听说老爷子这次要请高人,收了惩戒自己的狐妖,刘君乾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 沈大师,那可是能够操纵雷电的天人啊! “沈欢?你怎么来了?”本来还是笑脸迎人的刘君乾,在看到刘缪身边的沈欢后,立马变了脸色,简直比女人还要快。 “哼!上次那笔账咱们还没算呢!” 尽管江悠然在事后已经打电话交代过了他,但他心中就是不服气,这里是明珠自己家的后花园,凭什么要忍气吞声? 更何况沈欢单枪匹马来到了他们家里,这事儿自然不会善了! “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刘君乾说着,大手一挥,“来人把这个小子给我抓——” 他的还没说完,只听“啪”的一声,刘缪的巴掌就打在了他的脸上,“混账,怎么能对沈大师如此无礼。” 刘君乾捂着自己的脸蛋,有些不可置信的指着沈欢说道:“他、他是沈大师?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我亲眼见到的还能有假?”刘缪用着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还不赶快给沈大师道歉!” “唉,刘老先生何必生气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是令孙吧?年轻人不懂事很正常,我是不会和他计较的。” 刘缪一听这话放心不少,他刚刚之所以给刘君乾一耳光,一是怕刘君乾气走这位大师,二是怕沈欢生气,直接将刘君乾给抹杀了。 可接下来沈欢的这句话又让他把心给悬了起来,只听沈欢说道:“做这些口舌之争是没有意义的,让刘小少爷亲自体验一下不就得了。” 说着,沈欢手中便多出了一道雷弧,不等众人反应过来,他便将手中的雷弧,朝着刘君乾扔了过去。 “啊——” 一声凄惨的惨叫,甚至把音乐声都盖了过去。 “不用紧张,我只是在给刘小少爷证明一下自己的本事,我是来除魔的,又不是来杀人的。”沈欢一脸“尴尬”的说道:“对不起刘小少爷,没想到你胆子这么小,只是随便做个示范就吓得跌倒了在了地上,还发出了这么惊悚的声——不是,刘小少爷,你、你怎么尿裤子了?” 刘君乾满面通红,恨不得挖个地缝钻进去,和上次暴菊比起来,尿裤子反倒没那么丢人,可上次发生的时候,并没有多少人看到,但这一次尿裤子却是当着所有人的面就尿了。 他知道是沈欢故意在整蛊他,但他却不敢发出半句怨言。 以前沈欢在刘君乾眼中,就是林家的一个赘婿,现在不同了,人家是可以操控雷电的天人。 别说打伤自己几个手下,没有当初用雷电把自己击杀,就已经算是好的了。 他现在总算是明白,当初江悠然为什么要警告自己了,那哪是什么警告,明明就是在救自己的性命! “对、对不起沈大师,之前、之前……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得罪,还请、还请您原谅我!” 刘君乾现在说话都不利索了,并且对着沈欢不听的叩头,听着那“咚咚咚”的响声,一点都不像是在作假。 当着众人面尿裤子的事儿都“做”出来了,下跪求饶已经没什么好丢人的了,而且在这个关键时刻,性命显然比面子更加重要。 刘缪也看出来了,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孙子,似乎和自己这根救命稻草有一些恩怨,从刘君乾那里了解到经过以后,他立马骂道:“混账东西,为了区区一个女人,就和沈大师作对,你是活得不耐烦了么!” 他转身对着沈欢说道:“沈大师,是我管教不周,您若有什么意见,可以随便提出来,就算是让我把这不肖子孙逐出门墙,都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说着,刘缪便作势欲跪,沈欢自然看出来了,可他根本没打算给刘缪台阶下,等对方真正跪到地上以后,才伸手去扶,“刘老先生何必如此呢,咱们废话少说,先办正事儿要紧。” “对对对,正事儿要紧,正事儿要紧。”刘缪说着朝刘君乾身上踹了一脚,“混账东西,还不赶紧谢谢沈大师!” “谢谢沈大师!谢谢沈大师!” 谢?太早了! 教训刘君乾太简单了,他来刘家的目的,可不单单是为了惩戒刘君乾这件小事儿。 在刘缪的带领下,沈欢走进了对方为“自己”修建法堂。 “我先用缓兵之计,骗过了它,剩下的就靠沈大师您了!” 沈欢的脸色却是一下子难看了起来,在法堂的台子上放着一个盒子,而那盒子里装着一个人头,虽然面目全非,但依旧可以凭借轮廓发饰判断出,这个人头就是老道士的。 他和老道士没什么关系,但疯道士给他的感觉却是朋友。 当初杀掉老道士纯属意外,如果早知道刘家人会这么对待老道士的尸体,他当时一定会选择带着老道士的尸体一起离开。 刘家,你们的心可真够歹毒的,那就别怪老子比你们更毒了! 第893章报酬?我要你们刘家一半的家产! 老道士为刘家办事,最后却落的这样一个结果。 如果那个狐妖不是自己假扮的,而是一个实力强大的妖魔,那自己输了,会不会是同样的结果呢? 本来沈欢就对刘家没什么好感,现在又看到了这样一幕,可以说对刘家已经完全没有了好感,甚至是厌恶。 “对方的妖力很强,我需要准备一下。”沈欢挥了挥手,“现在你们出去。” “好。”在刘缪等人眼中,沈欢和神明几乎没有什么区别,自然是说什么听什么。 等到众人离开以后,沈欢开口道:“狐狸精,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搞得这一家子不安宁?” 让这种卑劣的小人家族,坐在首富这个位置上,真是一种讽刺,这是否是在说,老实人就永远都没有出头之日呢? “杀了他们,或者继续扮演你的狐妖,不停地对其骚扰,直到他们精神崩溃,也可以用你天眼的魅惑能力制造幻想,让他们永远沉浸在恐惧之中。”苏璃的语气很平淡,也不问沈欢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道修对付普通人的办法太多了,随便一想就一大把。 “直接杀了他们太简单了,我也没工夫整天留在明珠和他们玩惊悚游戏,至于幻术……我就是个半吊子,持续的时间太短了,以这群无耻之人的性格,说不定被吓到以后,还会做出一些更愚蠢的事情。” “你这是在给自己制造麻烦。” 沈欢笑了笑没说话,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公平,因果报应来的也越来越慢。 天不遂人愿,遂逆天而行,既天不救苍生,我救苍生! 这是当年逆天邪剑慕容雪歌,也就是楚歌的前前世对天道不公所发出的怒吼。 沈欢和楚歌的想法类似,但观点却不同。 打破不公这种事情,怎么能叫逆天而行呢?应该叫替天行道! “我实在想不明白,这个刘家究竟是靠什么走到现在还没灭亡的。” “从气息来看,他们一家子从老到幼都不是大富大贵之人,应该是风水问题,受到了祖辈的庇佑吧。”苏璃随意推测道:“无论是宿土还是麻衣,都有一个理论,祖辈行善后人得益。” “风水……就是和祖坟有关系咯?”沈欢的思绪一下子回到了当初前村长要平他们沈家祖坟的手段。 想到这儿,沈欢给李老道打了一个电话。 “哎呦我的盟主,您怎么有时候联系我这老头子了?”李老道的声音极其夸张,给人的感觉像是喝高了。 “咱们道盟有没有宿土一派的高手?” “宿土一派?宿土大多都在民间,毕竟他们和我们众阁道修不同,主要打交道的还是普通百姓,我估计咱们道盟里没有这样的人才。” “你确定没有吗?” “这个嘛……我也不敢太肯定,不过没有的几率大一点,自从道家分流以后,因为行事和所需资源不同,五大大流派基本上都没什么联系了。” “那算了。”沈欢直接把电话给挂了。 “怎么,你打算让人破了刘家祖坟的风水?姐姐我那么说只是一种推测,可不敢确定是不是真实的。” “其实……我懂的一些风水之术。” 就在这时,沈欢手腕上的千幻闪了一下,发出声音的是敖邪。 “你懂得?” 不等敖邪回答,苏璃便开口说道:“是啊,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说到风水之术,也是龙族的天赋之一啊。” 一说寻龙点穴,就会让人联想到风水之术,关于寻找风水宝地这种事情,没人能够比龙族更加厉害。 毕竟一个是靠经验积累,一个是靠天生感应,没得比。 “那你懂得怎么破坏风水吗?” 敖邪语气有些害羞道:“那个……我是邪龙,就是为破坏而生的。” “那待会儿咱们演完戏,就去找刘家的祖坟。” “不用那么麻烦,只需主人赐予我一些灵气,我就可以自由行动了。” “赐予灵气?”沈欢露出疑惑的神色。 “签订器灵契约后,身为主人的你,每个月都有放其出去的机会,根据你赐予灵气的多少,来决定他们在外界的活动时间。” “你需要多少灵气?”能让敖邪去办最好,他虽然想惩戒刘家,但又不想因为刘家,而过多的浪费自己的私人时间。 “只需要一点就够了。” 沈欢朝着千幻中开始输送灵气,“如果够了,就开口。” 有器灵契约在,他一点也不用担心敖邪会生出弑主之心。 “够了够了。”待到灵气充足后,敖邪直接化为人形,出现在了沈欢的面前,“主人,为了确保快速的找到刘家的祖坟,我还需要一根刘家嫡系的头发来作为辅助。” “待会儿我会给你。”沈欢说着,拿出了手机,“喂,是致远叔父吧?嗯,我是沈欢,现在有一个大生意,欢妙想和您联手,您做不做?” “做,当然要做!”李致远在益寿茶中尝到了不少甜头,一听说有大生意,一下子就来了精神。 “不知道是什么生意?” “吞并一个家族。” “吞并一个家族?!”李致远吓了一跳,“沈老板,您该不会是……在打林家的主意吧?” “不是林家,是明珠刘家。” “明、明珠刘家?!”李致远吞了口唾沫,“轮财富,那可是咱们华夏前十的家族,单靠我们两家小公司联手,恐怕没办法做到吧。” “这点您不需要担心,欢妙可能吞不下,但加上您的致远,就一定可以!” “待会儿妙诗会把计划书发给您,就这样。”挂掉电话以后,沈欢又给林妙诗打了一个电话,把情况简单说了一下,这才开门让刘家人进来。 他顺手取了刘缪三人的头发,交到了敖邪手里。 敖邪还是魂体,普通人没办法看到,就这么大摇大摆的离开。 “可以开始了吗,沈大师?” “可以了,你们站在边缘,面对一会儿我做法伤到你们!”沈欢说着,开启魅眸制造出幻术,上演了一场精彩的除妖电影,最终,那只祸害刘家的狐妖,被沈欢用雷弧劈的魂飞魄散。 “大师真乃神人也!” “多谢沈大师,这下子我们刘家有救了!” 刘缪等人一脸激动的感谢着,沈欢却是摆了摆手,“好了,现在事情已经解决,咱们也该谈谈价钱了。” “应该的,应该的。”刘缪一脸欣喜道:“只要我们刘家能够拿出来,不管道长您要什么我们都给?” “哦?是吗?”沈欢面带笑意,“我要……你们刘家一半的家产!” 第894章我靠,火晶哪去了! “一半的家产?!” 刘家一半的家产是多少? 根据今年刚出的华夏富豪排行榜记载,刘缪的净资产为90亿美元,换算成华夏币就是553亿元,就算是把零头去了也有550亿华夏币。 550亿的一半就是275亿元,将近三百亿,就算是每天花一百万,从二十岁开始花,就算花到一百岁也花不完。 但沈欢要的,可不是刘缪净资产的一半,而是整个刘家家业的一半。 整个刘家的资产有多少,那可就算不清楚了,毕竟他儿子多开展的公司,同样是国内五百强之一。 “沈大师,您、您不是在开玩笑吧?” “我没有在开玩笑。”沈欢的表情很平淡,这可不是他狮子大开口,而是他从一开始就准备好的说辞。 “一半的家产,太、太多了,您看,给您十个亿如何?” 10亿元,这是华夏大部分家庭靠几代人努力都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情,说实话,这样的佣金,应该是华夏有史以来最大的一笔雇佣金。 沈欢摇了摇头,“我不是在刁难你,而是因为我做事向来是这么一个规矩,法事做全套,佣金收一半,不算雇主是否有钱,我永远只收一半。” “刘老先生,我记得刚刚你说过,只要你能拿得出来,不管我要什么你都会给,刘家一半的家产,你应该能拿出来吧?毕竟我要的只是一个比例,而不是具体的数字。” 刘缪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他为什么要让沈欢来除魔?为的就是保住家业,现在好了,狐妖是被除了,可自己请来的救民稻草却成了致命死神。 一半的家业!开什么玩笑! 不过刘缪终究是敢怒不敢言,沈欢的实力放在那儿,自己一句话说不对,很可能就会成为对方手中的亡魂。 “沈大师,不是我刘缪要食言,而是您这个要求确实有些过分了,您看这样如何,我给您五十亿。”这是刘缪能够付出的最大代价。 五十亿无论对谁来说,都算是割肉的价格了。 有钱人不在乎钱,但不代表他们会乱花钱,一个精明的商人,不管是在谈生意,还是在买东西,他们都会买顺自己心意,或者说是——值得的东西。 五十亿对他们来说,可以做很多事情,毕竟商人最拿手的就是钱生钱,用几年的时间,让着五十亿翻倍成为一百亿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所以,按照正常情况来讲,刘某确实已经很有诚意了,可惜的是——沈欢所需要的,并不是诚意。 就像大部分事情一样,你付出了真诚却没有获得回报,不是因为真诚无用,而是因为对方从一开始想要的,就不是所谓的真诚,或者说,你给的真诚,并不是对方想要的真诚。 “我的规矩不能变,一半家业就是一半家业,这是我的规矩。” “规矩是死的,人却是活的,要不……这样吧!从今天开始,我们刘家将每季度的净收入分给您三分之一,直到您离开人世!” 刘家各大产业加起来,季度收入也是一笔天文数字,即便只有三分之一那也是天价。 “我不是为了钱,只是做人要有原则,我这个人向来不怎么看重钱财。” “这些我都知道,但大师,我已经表现的很有诚意了,您看能不能——” 放在之前刘君乾保证早就跳起来,可他现在一点都不敢了,就刚刚沈欢在斩除狐妖所施展出来的手段,随便拿出一样,就可以把他弄得稀巴烂。 命和钱哪个重要?当然是命重要啊! 钱没了可以再赚,命没了可就是真的没了。 沈欢考虑了半天,似乎在做着很艰难的抉择我,“那你还是给我十个亿吧!” “……” 这一次来明珠,是沈欢有史以来个人收入最大的一次旅行,一共入账5亿。 不过他心里倒是不怎么开心,一是因为在他的思想中,钱多少无所谓,够花就好了。 这5亿在他心里和电脑上的数字差不多。 离开刘家没多久,敖邪便回来了,跪在沈欢身前说道:“禀报主人,任务完成。” “起来吧。” “情况正如大姐头推测的那样,刘家的祖坟是一块风水宝地,不过是二次穴,也就是说那个风水宝地,是他们抢占别人的,不过如今我已经破了风水局,不仅如此,我还给他们加了点猛料,不出一年,刘家变回从富贾之户变成人下之人的乞丐家族。” 一个人的成功,实力是基础,运气才是关键,就算一个人再怎么聪明,若是霉运连连,始终不会和成功二字扯上关系。 “做的不错。”沈欢满意的点了点头。 现在风水已经被破,刘家自然而然要开始走下坡运,以林妙诗的商战能力,和李致远的财力,就算不能一口气吞了刘家,至少也要有一半会成为欢妙旗下的产业。 根据林妙诗的说法,如果风水被破后,真的能够起到作用的话,最多只需要半年,欢妙就可以直接从商场后起之秀,变为龙头巨鳄。 当初她同意沈欢搞医药行业,一是因为沈欢能力,二是因为曾经有一个刁氏医药公司,凭借保健品一跃成为华夏最富有的商人。 林妙诗有信心带领欢妙成为医药界的另一个传奇。 回到燕京后,沈欢让林妙诗先回去,他想尽快把得到的镇魂灯和火晶给夏天,毕竟半路闪人就已经很不以气了。 “你终于回来了!”夏天下车后,直接给沈欢来了个熊抱。 沈欢脸上有些尴尬,他本来想推开夏天,但又有一些迟疑,和被不被骂渣男没关系,他只是怕有人拍视频,然后起个“相爱相杀”的题目给发到网上去。 “我在明珠得到了两个物件,一个是镇魂灯。”沈欢先是把镇魂灯交到了夏天手里。 “漂亮!你刚刚说了一个对吧?也就是说,你给的惊喜,不止是一个镇魂灯!还有什么,快拿出来,我的天机推衍术果然是正确的!” “还有一个是火——”沈欢正说着,脸色忽然一变,“我靠,火晶哪去了!” 第895章你……终于来了! “火晶?什么火晶?” “是纯阳之炎的固态,不是,你前世不是天尊么,能不能不要问我这么弱智的问题!”沈欢头大无比,“我明明记得自己把火晶收进了须弥戒指当中,怎么会不见——卧槽!尼玛哔!这他妈是什么鬼东西!” “又怎么了?”夏天被沈欢这一惊一乍的状态吓得不轻。 “我——我——你、你——这——他妈——卧槽——”沈欢说了半天,硬是一句完整的话都没说出来,“算了,你自己看吧!” 说着,他动了下神识,一团青色的火焰直接出现在了他的掌心之中。 “这是——”夏天观察了半天,刚准备把这团火焰的名字说出来,苏璃却抢先一步开了口,“这个是魂焰,是魂修用自己灵魂所炼制的本命法宝,你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而且看情况,它似乎还任由你掌控?” “不仅如此,这个魂焰看起来虽然和普通的火球一般大小,但颜色更为浓郁,应该是经过特殊的手法炼制,最起码需要燃烧一个奔月境魂修全部的灵魂,才能造就这样强大的魂焰。”夏天皱着眉头说道:“根据我前世的记忆和基地的资料库记载,如今的魂修,应该只剩下噬魂教一脉了。” “我想起来了,上次在仙门大会上,我出现过和上次在天组基地一样,丧失意识却爆发出强大威力的暴走状态,会不会是处于昏迷状态的我,靠着本能把他给炼化了?” “有这个可能。” 关于沈欢的暴走状态,苏璃曾经做过不少推断,但结果大多都不如人意。 那次仙门大会,她也陷入了昏迷状态,一切结论都是从李老道那里得知的。 “不对,这个魂焰有问题。” “哪里有问题?”沈欢对魂焰的了解,仅限于当初战斗时苏璃所做的讲解,在颜色这些细致的划分上,他没有一点的印象。 “你是想说颜色吗?”苏璃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将整个灵魂压缩成一团魂焰,颜色有些深刻,很正常。” “不是的,难道你们都没有发现,这魂焰的颜色,比之前更深了吗?” “似乎朝着褐色发展了。” 就在几人说话的时候,魂焰的颜色更加浓郁了,已经开始有朝着紫黑色发展的趋势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夏天摸了摸下巴,“你说把纯阳之炎的固态火种放进了须弥戒……那么现在魂焰的颜色从青色变成了紫黑色,会不会是魂焰吸收了纯阳之炎的火种?” 苏璃摇头道:“应该不大可能吧,魂焰主要灼烧的是灵魂,算是纯阴之火的一个分支,按照道理来讲,两者就像是阴阳相对,别说融合,没发生大爆炸就不错了。” “但目前,似乎也只有这么一个解释。”夏天苦笑道:“从个人角度来讲,欢子你这次是捡了大便宜。” “怎么说? “像纯阳之炎这种火焰,被称为灵火,曾经有人将所有已知的火焰做了一个排名,排名第一位混沌之火,是天下所有灵火的母体,包含其他灵火的一切能力,第二是六合黑炎,蕴含着足以焚烧整个星域的威力,第三是零度冰焰,以绝对零度冰封一切,然后将其焚毁成碎屑,能力略弱于六合黑炎,第四是玄极天火,第五是三昧真火……” “至于纯阳之炎与纯阴之火一样,排列在第六,魂修所炼化的魂焰属于本命法宝,所以不在灵火榜之内。” “而且魂焰属于成长型法宝,威力会随着修炼者的实力而提升,达到顶端的魂焰,威力是可以和阴阳二火比肩的。” “现在,你的魂焰吸收了纯阳之炎的火种,等于发生了进化性的异变,准确来说,他现在已经不是魂焰那么简单,魂焰的灼烧灵魂,加上纯阳之炎的无物不焚,除了飞仙境的高手,几乎没人能够在沾染了这团火焰的其工况下还保持生命迹象,包括灵魂。” 说完好处,夏天便开始说坏处,“对你来说是好事儿没错,但对我和镇灵诛邪阵来说,就不一定是好事儿了,因为镇灵诛邪阵需要的是纯阳之炎,而不是发生了变异的魂焰。” “如果你的魂焰不能起到镇灵诛邪的效果,那想要修复阵法,几乎是没有可能了。” 沈欢看了看手中的魂焰,说道:“没有试又怎么知道能不能。” “说的也是,咱们先去枯井那个阵眼试试,看看能不能生效。” 两人说到做到,没有任何的迟疑。 沈欢离开的时间并不算长,所以整个阵眼也没有多大的变化,两人将镇魂灯点燃,没过一会,阵法便散发出了淡淡的荧光。 “有效!而且看起来,比单纯的纯阳之炎的威力还要大上一些,这样即便不用补充其余材料也够用了!”夏天一脸兴奋,“到时候我再找天字组的那些前辈们布置一下阵法,这个阵眼就可以恢复原状了!” “走,去下一个点!” 第二个阵眼也异常的顺利,不过因为才来不齐全,威力无法达到标准。 “剩下的材料让我们天组补上去就ok了,走,咱们去最后一个被破坏的阵眼看看!” 沈欢没有啰嗦,毕竟再去明珠之前,他们便准备到最后一个阵眼。 最后一个阵眼,是在一座山壁当中,因为洞内的风口比较多,时常会传出怪异的叫声,当地就衍生出了一个传说,说这个洞窟里居住着一条神龙,所以这里又被称之为龙洞。 可能是因为立了大功,敖邪也开始变得多话起来,“这个地方的灵气稀少,别说龙洞,就算是蛇虺都不会选择居住在这种地方。” 第三个阵眼,和前两个阵眼不同,这里的构造一切都很完美,几乎没有任何损失。 “这里似乎并没有遭到破坏。” 夏天无奈的笑了笑,“这就是最奇怪的地方,外面的机关禁制明明都被破坏了,但是阵法本身却没有受到任何损伤同时,又失去了作用,我和几位前辈已经商讨很久了,一直找不到问题的所在。” “你们找不出问题,我就更找不出问题了。” “唉,别急着走啊,你用阴阳大衍术试一试。” “算了吧,就我的阴阳大衍——”沈欢正说着,却猛地想起池布衣的几句忠告,便改口道:“那我试试吧。” 三分钟过去后,没有任何反应,沈欢便打算放弃,可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脑海中忽然出现了一个声音,“你……终于来了!” 第896章沈欢死、死了?! 刚听到这声音的时候,沈欢着实吓了一跳,但仔细回味一下,这个声音似乎是夏天的声音,音色和音调几乎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这个声音听起来更加成熟一些,还带着几分沧桑的味道。 “你妹的,能不能别说话,本来我就施展不出来,你现在又这么吓我,就更没有施展出来的可能了!”沈欢脸上带着怒气,对夏天吼了一声。 “啊?”夏天却是一脸迷茫,“我没说话啊。” “你没说话,那是谁说的话?” “我真没说话!”夏天不解道:“难道你听到了什么声音?” 沈欢没好气道:“是啊,说什么,你终于来了之类的,这里就咱们两个,不是你的说的,那是谁说的?” “我可以肯定,自己刚刚一句话也没说。”夏天皱了皱眉头,“你说会不会是阴阳大衍术成功的先兆?” 沈欢愣了一下,看夏天这个样子,似乎真的没有说话,“我之前施展出阴阳大衍术那一次,并没有出现过声音。” “你再试试。” “好吧……”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只好重新让自己进入到空灵焦急的状态。 这一次刚进入状态,那个声音便再次出现了,“你终于来了。” 不过和上一次相比,这一次倒是利索了不少。 应该是幻听,别理会,专注一些,现在只要再把真灵诛邪阵这件事儿解决,自己就可以休息一阵子了。 “你准备好了吗?” “你准备好了吗?” “……” “你准备好了吗?” 在沈欢不回答的情况下,那个声音一直在询问,最终沈欢按耐不住性子,准备开口骂两句,可转念一想,会不会像沈欢说的那样,这个声音其实就是开启阴阳大衍术的条件? “我准备好了。” 回答过后,那个声音终于不再一味的询问准备好了没,而是说道:“希望这一次,你不会再后悔。” “后悔?这究竟都是什么跟什么啊!看来和个声音并不会开启阴阳大衍术的关键。” “请保持心无杂念的态度,现在开始倒计时,十……” “什么倒计时?”沈欢愣了一下,想要睁开燕京,和夏天讨论一下这个声音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但无论如何他都没办法睁开燕京,除了心理活动以外,他甚至发不出任何的声音,就连肢体也像是被藤蔓缠绕动弹不得。 该死!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八……七……六……五……” 喂!夏天,你个混蛋快推老子一把啊!老子要出事儿了! 沈欢在心中大声的呐喊着,而夏天却忍不住感叹道:“气息完全平淡下来了,看来这一次很有可能成功的开启阴阳大衍术!” 我开启你妹啊! 直觉告诉沈欢,这绝对不是什么阴阳大衍术开启的征兆。 “三……二……一……零,启!” 随着最后一声“启”,沈欢的意识直接陷入了一片空白当中,没过多久,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噗通!” 等着沈欢成功开启阴阳大衍术的夏天,没能等到喜讯,反而眼睁睁的看着沈欢朝着地面倒去。 “我去!”回过神来的夏天,连忙把他扶住,“我说欢子,你怎么了?” “欢子?”夏天尝试叫了几声,但沈欢却没有任何的反应,“我说兄弟,你被吓我啊!” 说着,用手拍了拍沈欢的脸蛋,可这一拍不要紧,他发现沈欢的脸蛋虽然带有血色,却异常的冰冷,就好像刚从冰柜里取出来的猪肉,亦如已经死去很久的尸体。 “咕咚。”夏天吞了口唾沫,“该、该不会死了吧?别、别自己吓自己,欢子的命比我的还硬,怎么可能会出事儿呢!” 他嘴上这么说,但实际上却还是有些不放心,将手慢慢的放在了沈欢的鼻孔,这一放,脸色直接变得惨白无比,“没、没有呼吸了?!” “呼吸——呼吸——”夏天连做了几个深呼吸,然后俯身贴耳在沈欢的胸口,“心、心跳也没了?欢子他、他真的死了!” “不,这不可能!他刚刚还好好的,怎么可能一眨眼的功夫就死了?难道——这里还有其他人?!”想到这儿,夏天立马一脸警惕的看向四周。 刚刚欢子说过,他听到有人说话,这里很可能还隐藏着第三个人,如果欢子死了,那就一定是第三个人动的手! 可夏天无论是用神识感应,还是用肉眼观看,都无法找到第三个人的气息。 目前有没有第三个人没办法确定,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沈欢他……已经死了。 夏天眼眶开始泛红,说话也带着浓重的鼻音,“欢子,对不起,如果不是我非要拉着你参与到这件事当中,你也不会死……” “他还没死,我活着就是最好的证明。”苏璃化为人形出现在了一旁,她实化双手检查起沈欢的身体。 “那他怎么会突然间变得像个死人一样?” “这点我也不清楚,不过可以肯定,他没有死。” 两人签订有本命契约,无论哪一方先死,另一方都会在同一时刻死亡,现在她还活着,就代表沈欢一定没死。 “我和大姐头一样,虽然感应不到主人的气息,但因为签订了主仆契约,主人死的话,我也一定会死。”敖邪也化为人形站在了一旁。 苏璃忽然皱起了眉头,“不对!我和他签订的本命契约似乎……消失了?!” “什么?!”夏天和敖邪全都一脸震惊。 本命契约一旦签下,几乎没有任何解除的办法,现在苏璃说消失了,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敖邪感应了一下,也是一脸震惊的睁开了双眼,“我和主人的主仆契约,似乎……也消失了!” 夏天双手抓着头发,前世今生所有的记忆加起来,都无法得到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的答案。 与此同时,沈欢的意识开始慢慢的恢复,隐约之间似乎听到有人在呼唤自己的名字。 “沈欢,快、快点起来,别给我装死!”一个显得有些慌乱的声音在沈欢耳边响起,可是他却感觉自己的脑袋异常沉重,连睁开眼睛的想法都没有。 “他、他不会真的被我们打死了吧?” “放、放屁!快点把他弄醒!” 随着两人讨论,沈欢的思路逐渐清晰起来,茫然地睁开眼睛。 当看到眼前的人物和场景时,他的眼中充满了震惊,“这里是——” 第897章自己重生到了高中时代?! “这里是——” 沈欢的眼神中写满了震惊,刚刚恢复清明的脑袋,又有朝空白发展的迹象。 在沈欢面前站着的两个男生,见他醒了全都松了口气,不过脸上的表情也跟着嚣张起来。 为首的年轻人指着沈欢说道:“沈欢,我警告你,最好离马菲远一些,不然我见你一次打一次!” 沈欢感觉自己脑袋犹如针扎一般疼痛,根本就没听清楚年轻人对他说了些什么,而是下意识呢喃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怎么会在这里?” “他该不会被、被我们打傻了吧!”年轻人身旁的小弟,语气有些紧张的说道。 “闭嘴!”年轻人脸上嚣张的表情消失一空,虽然在尽量保持冷静,但也没比他身边的小弟好上多少。 他家里是有点小钱,平时在学校欺男霸女,最多也就把人打个脑震荡,可要是真把人给打傻了,那事情可就大条了。 此时远处一个声音忽然传了过来,“你们几个不上课,在这里干什么!” 只见一名穿着运动服的中年人,疾步走了过来。 年轻人看到这个情况,连忙说道:“沈欢记住我刚才说的话,我们走!” 说完,便带着自己的小弟,一溜烟的跑了。 “你们两个小兔崽别以为跑了就没事儿了,待会儿查课的时候,老子一定会把你们抓出来!”看着远走的两人,中年人只能干骂两声,然后走到沈欢的身旁,关心的问道:“你没事吧?” “没事……”沈欢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身体却无比酸痛,如果不是中年人扶着,他甚至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奶奶个熊的,现在的学生真是一届比一届差,不过胆子也越来越肥了,见了我竟然还敢跑!”中年人骂骂咧咧的说了两句,“我看你这伤不轻,要不要到医务室看看?你放心,这事儿老师一定给你解决了,说说那两个小子叫什么名字?” “老师,我没事儿,就是有点蒙。”沈欢说的可不是假话,他是真的有些蒙圈了。 刚刚揍他的那两个人,为首的叫陈皓星,父亲是县城里最大建材市场的老板,不过只卖一些地板砖和墙砖、洗手间配件这些小东西,跟班叫做吴宗智,父母都在郊区的轮胎厂上班,家境一般,但溜须拍马却是一绝,总能在陈皓星那里讨来一些好处。 眼前这个中年人,是带单数班的体育老师,江湖人称老杨,传言年轻那会儿是个地痞,毕业于市里的体校,出了名的能打,但在成家后就收起了心思,在县城的高中谋了份体育老师的差事。 因为其年轻时的经历,以及社会上的一些人脉关系,在学生中极有威望,尤其是一些自认为是班霸、级霸、校霸的不良少年人群当中,有着极其强悍的威慑力,甚至超越了校领导。 这也是陈皓星两人,在看到他之后就急忙闪人的原因。 对于被陈皓星两人揍的事情,沈欢心里也有印象,是因为他的新同桌马菲。 高二分科后,他进了理科班,和传说中的校花坐在了一起,这个姑娘心肠倒是不坏,就是爱慕者太多,并且大多数都是那种自认为老子天下第一的不良少年,陈皓星就是最鲜明的代表。 至今沈欢还记得两人刚见面时的对话: “你好,我叫马菲。” “我叫沈欢……你是回族的?” “难道姓马的就都是回族的?” 直到后来深交,沈欢才知道这个姑娘真是回族的。 马菲成绩不错,算是个好学的姑娘,经常有些会和沈欢请教一些学术上的问题,她很聪明一点就通,两人的关系自然也越来越好。 沈欢不喜欢麻烦别人,但有天中午,他实在没什么时间吃饭,只顾着读书,马菲看不下去,就到食堂给他打了份饭菜。 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让陈皓星心有不甘,让人以马菲的名义把他喊到了小树林。 沈欢在学校也算是风云人物,除了成绩好以外,最主要是因为开学第一天就揍了高三的扛把子,因为他骂沈欢是有爹生没娘教的野种。 后来扛把子带着兄弟们前来报复,五六个人打一个竟然伤的比沈欢还重。 当时沈欢的身手比普通人还没高太多,但面对同龄人最多一打二,之所以能够创造辉煌战绩凭借的完全是一种不要命的狠劲。 这就是那个年纪沈欢的做事原则,你打我可以你骂我可以,但你别骂我妈,如果我妈吃了亏,就算是拼了这条命也要把公道给讨回来! 一战成名后的沈欢很少有人招惹,这点陈皓星也是知道的,所以见面的时候,直接使用了韦小宝的绝招撒石灰粉。 现在的情形和当初几乎一模一样,事后沈欢没有吭声,马菲却觉得是自己害了沈欢,向老师申请调换了座位,直到后来高考一个考场两人才又开始联系,不过到了暑假就又断了。 毕竟当时的沈欢没有手机也没有企鹅,根本没有任何的联系方式。 当然,沈欢的个性一直是有仇必报,周六放学的时候,他和牛大宝一起把陈皓星给堵了,两个人差点把他给扔河里,自从那时候起,陈皓星就老实了,再也没找过沈欢的麻烦。 可是……说一千道一万,这些事情都是高中时候的发生的,怎么现在又发生了,自己明明是在和夏天待在第三阵眼那里尝试施展阴阳大衍术——自己是在做梦? 不过做梦的话,疼痛和触感应该都不会这么真实吧? 如果不是做梦,难道是那个声音?! “希望你这次不会再后悔。” 沈欢记得,那个声音好像说过类似的话。 我靠!自己是穿越了?不对,应该是重生吧? 虽然以前活的是有一些遗憾,但……现在很开心啊,根本没有重生的必要啊! 为了让你弥补遗憾,从而倒退整个世界的时间,这种力量只有神明才可以做到,而那个声音似乎早就算准自己会过去…… 该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第898章矛盾重重,或是幻境? 沈欢觉得自己的脑袋简直快要短路了,直到老杨带他从医务室出来,才稍稍回过神来。 根据推断,他现在所经历的有以下几种可能,一个是被拥有超越神明力量的家伙带回到了过去。 一个是那个声音对自己施加种了某种幻术,因为对方等级过高,所以才会有如此真实的感受。 最后一个……这里才是现实,之前经历的那些全都是被揍昏迷之后的幻想。 第一种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对方似乎准备了很久,但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 第二种的可能性最大,毕竟为了一个人的遗憾,而将整个时空向前推移,太过夸张了,用幻术来解释,倒显得更加合情合理一些。 至于第三种,做梦不可能拥有那么真实的经历感,如果仔细回忆,他可以回想起大部分的细节。 对于这种耗费脑力的事情,沈欢不会想太多,暂时决定自己是在经历第二种可能。 对方将自己带入幻境的原因是什么?若是为了弥补心灵上的遗憾,那么是否代表着,自己弥补了遗憾就可以走出幻境? “小子,我说你该不会是被打傻了吧?这迷迷糊糊的样子,老师带你去医院拍个西踢吧?” “不用了,我没事儿。”沈欢摆了摆手,高中生已经具备了一些简单的安全意识,所在打人的时候,多少都会尽量避免致命或者脆弱的部位,而且拳头腿脚所造成的伤害也不会太严重。 “你给老师说说,那两个小子叫什么名字?学校绝对会给你一个公道!” “没事儿的,就是一些小恩怨,狗咬我一口,我总不能也咬它一口吧。” 老杨愣了一下,大笑道:“你小子真有意思……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就是刚来学校就把高三给揍了的那个学生吧?” “说起来,你这小子还真有风云人物的感觉,开学典礼上通报批评,谁知道第一次月考直接拿了全校第一,之后的考试也从来没有掉出过前三,并且大部分都是第一名,连校长跟我们吃饭的时候,都忍不住感叹说,这要是在古代,你小子一定是文武双状元。” 老杨很健谈,说话的时候大多爱笑,其实很早之前,沈欢就不明白,为什么那些不良少年会那么怕这个看起来很和善的体育老师。 “老师,您忙您的吧,我自己回班级就可以了。” “你行吗?”老杨的眼神中带着一些迟疑,毕竟在他看来,沈欢的状态并不怎么好,最好是到医院拍下ct看看。 “可以的。”沈欢说着,便小跑朝着教学楼跑去。 高二的教室在一楼,高三则是和高一高二分开,单独一栋,沈欢并没有像他说的一样回教室,而是去了拐角处的厕所。 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搞清楚除了记忆以外,自己还有什么地方和当初是不同的。 千幻没在身上,《药王经》没有,玉佩没有,须弥戒指没有,神农石没有,苏璃也不在了,这些能够实体或者实体化的东西,全都没有跟着自己一起过来。 “这是——”沈欢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他的体内竟然还有灵气的存在,实力和原本一模一样。 通过内视,沈欢看着丹田中的树皮木块,“所有东西都没过来,这个木块却跟了过来,难道……我之所以能够保存实力,和这个木块有关系?” 疑惑,沈欢现在心中充满了疑惑,但这些疑惑显然又不是现在能够解决的。 最终经过一系列的试验得出,虽然境界一样,但整体实力和原本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比如他无法施展五灵术法,无法施展七星步踏空而行,却可以使用灵狐步,在大帝那里学到的神通一个也行不通,却能够施展无相龙拳,天眼的透视、预判能力还在,却没了龙威、魅惑等能力。 沈欢没有再想其他,准比先用灵气恢复自身的伤势,可他刚一运转灵气,身体便迸发出一股剧烈的疼痛。 毛孔涌出杂质,骨头发出脆响,迸发绚丽血花。 炼体、锻骨、洗血,三个过程,在同一时刻开始进行,大概经历了半个小时,整个过程才结束。 “呼哧——呼哧——”沈欢靠在墙上,嘴中不停的喘着粗气,“该死!如果只是灵魂过来,自己就不应该有灵气,既然有灵气,自己的身体就应该已经经过了淬炼,怎么会又来一次,这他妈不是矛盾了么!” 他知道咒骂没用,也无法找到解释自己目前的原因,可是要是不骂出来,他总觉得心里有些不好受。 用净衣诀把浑身上下打理干净后,他又用水和一些小手段辅助,清理了地面上的血迹污渍,这才神采奕奕的回到班级。 “报告。” “沈欢?怎么现在才来上课。”班主任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睛,面带不解的问道。 “拉肚子。” “原来是这样,那你回去吧。” 沈欢是班里乃至全校最好的学生,而且迟到这种事情,也只是这偶尔一次,所以班主任也没多想。 “你拉肚子了?要不要我回去的时候给你带点药?”沈欢刚坐下去,同桌马菲便开了口。 学校是全日制封闭式的,虽然有专门的回族食堂,但回族的学生不用住校,也不必非得在学校吃饭,拥有自由进出权。 “不用,现在已经好了。” “该不会是因为吃了我买的饭菜才拉得肚子吧?” 沈欢摆了摆手,干笑道:“和你没关系,可能是因为昨晚睡觉被子没盖好凉了肚子。” 这个小姑娘还是和当年一样,喜欢把一切的责任归咎在自己的身上,虽说和那些喜欢把一切责任都推到别人身上的人相比显得十分珍贵,但无论什么事儿都不能太极端。 “哦。”马菲应了一声没再说话,开始专心的听课。 而沈欢则心不在焉,思考着一些与课本无关的事情,连什么时候放学了都不知道,直到马菲将饭菜放在他面前,才回过神来。 “给,这次是在普通食堂买的,你吃了以后一定不会拉肚子。” 沈欢接过饭菜,微笑道:“谢谢。” “不用,等以后有时间,你请我就好了。”马菲顿了一下,试探道:“沈欢,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难道是伯父的病情加重了?” 有李华这个大嘴巴在,班里大部分人都知道他家里的情况。 沈欢摇了摇头,刚想找借口解释,门口忽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沈欢,你出来一下。” 喊他的是陈皓星和吴宗智,而李华正站在两人身后,脸上写满了得意。 第899章喜欢一个人之前,要先学会尊重 以前沈欢就很纳闷,陈皓星是文科班的,在楼上的他怎么可能知道,自己这个理科生的一举一动。 现在他全都明白了,一切都是李华这个小子搞的鬼。 说实话,现在的沈欢已经不会和李华计较那么多,毕竟两人身份上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他的眼光也不再仅仅拘泥于长乐村。 “有事儿?” 吴宗智骂骂咧咧的说道:“让你出来就出来,问他妈那么多干嘛!” “陈皓星,你们想干什么!”马菲怒气冲冲的说道。 陈皓星咳嗽了两声,“那个是吴宗智和沈欢虹之间有一些误会,出去调停调停就好了。” “你当我是傻子?” “怎么会呢,我说的都是实话,你要是不想让沈欢出来的话,这事儿我就不管了,让他们两个私下解决。”陈皓星在马菲面前,表现的还是很绅士的。 这时候沈欢摆了摆手,说道:“没关系,我出去和他们聊一聊就好了。” “可是——” “没事儿,相信我。”沈欢说着便走到了门口,“走吧。” 陈皓星有些意外,在他看来沈欢应该很怕自己,没想到却依旧有胆子出来。 马菲没有跟上去,陈皓星是什么人她很清楚,与其跟上去帮倒忙,还不如去通知老师把这件事儿给解决了。 出门的时候,沈欢看了李华一眼,但李华毫不在意,反而一脸玩味,低声道:“等死吧你!” 沈欢没说话,跟着陈皓星和吴宗智走到了小树林,看得出,这次陈皓星是早有准备,一共叫了十来号人,手里全都拎着板凳腿,应该是在废弃的材料室拿的。 “小子,看来你并没有把我的警告当回事儿啊!”陈皓星面带冷笑眼神之中充满了不屑。 “不是要打架吗?来动手吧。”沈欢摊了摊手,他不想浪费过多的时间。 陈皓星愣了一下,对方见自己带了这么多人,都没有表露出恐惧,很明显是有依仗在身。 难道开学第一天的事情,要在今天重演了? 不可能!当初是高三的学长们大意了,今天我们都是有备而来,他的拳头再硬能硬的过木头? “小子,我这人还是比较讲道理,你以后不和马菲接触,这事儿我就不会再管。” “马菲是你的私人物品?” 陈皓星先是一愣,然后得意道:“虽然现在还不是,以后迟早是。” 无论是长相还是家境,他都自认为非常好,追求到马菲是很简单的事情。 “你是不是觉得拳头大的就可以得到马菲?还是说,你认为有钱就可以得到马菲?” “难道不是这样吗?你这样的吊丝,还是看清现实比较好。” “如果你真的这样认为的话,还是放弃吧,比你拳头大的人大有人在,比你有钱的多如繁星……喜欢一个人之前,要学会先怎么尊重一个人,你说的那不叫现实,而是肤浅。”沈欢摇了摇头,“和你啰嗦这么多干嘛,不是打架吗?动手吧,我没工夫和你耽搁这么多时间。” “妈的!草!”陈皓星看不惯沈欢的装逼样,立马下令让小弟们动手。 “啪啪啪——” 一阵犹如鞭炮般的脆响,在小树林内一阵回响,陈皓星带来的人包括他自己,脸上全都多出一道巴掌印。 “刚刚怎么、怎么回事儿?” 众人脸上却都写满了不可置信,他们只感觉自己的脸疼,根本没有看清楚沈欢是怎么出手的。 “没看懂?那就再来一次!” “啪啪啪——” “现在看懂了吗?” “咕咚——”众人吞了口唾沫,全都一脸恐惧的看着沈欢,即便是第二次他们也没有看清楚沈欢是怎么出手的。 “还打吗?”沈欢面带微笑,可说到一半,忽然阴沉下了脸色,“如果不怕死的话,可以继续找我麻烦!” 说完,潇洒的转身离去,陈皓星一干人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良久后才回过神来。 “今天的事儿谁都别说出去,知道么!” 吴宗智忍不住问道:“星哥,难道咱们就这么算了?” “不算了还能怎么样?都听好了,以后谁他妈都别去惹这个疯子。”陈皓星手心出满了冷汗,“我感觉……这个疯子真的杀过人!” 沈欢离开小树林以后,直接去了班主任的办公室,他走到的半路的时候,刚好看到赶过来的马菲和班主任。 “沈欢你没事吧!”马菲一脸紧张的迎了上来。 “我没事。” “那群找事的学生呢?”班主任皱着眉头,如果沈欢真的出了事儿,她就决定联系校领导好好说说这件事儿。 沈欢可是学校的尖子生,若是高考发挥正常,绝对会给学校带来荣光,让校长在不良少年和学校的尖子生之间选择,他肯定会选择沈欢。 “没有找事儿,他们就是找我聊聊天。”沈欢顿了一下,转移话题道:“老师,我想请假。” “请假?他们威胁你了?” “没有,是因为我有点事儿要回家一趟,不会太久,周一我就会过来。” 今天是周五,就剩下明天一天课了,沈欢相当于请了一天的假。 和马菲一样,班主任也朝着沈父出事儿的方向去想。 “好,我准你的假,不过……沈欢,不要因为过重的家务,而落下自己的学业,其实你父母更希望你能考出好的成绩,有了好的成绩才能够上好学校,上了好学校,才有机会找到好工作。” “嗯,这些我知道的,学业我不会落下的。”沈欢拿到假条以后,直接离开了学校,马菲把他送到门口,说有事儿打电话。 这个年纪的沈欢还真买不起手机,不过他现在的心思,根本就不在学校上面。 现在是高二,父亲的病情进入到病情恶化的第三阶段,而且师父……也还没有死! 有些事情放在未来他怎么也想不透,但现在孙真还活着,有什么疑惑他直接取问就好了。 爸,等我,回去以后,你就不用那么痛苦了,师父,我有太多太多的问题想问你,一定要等我啊! 第900章我来自更遥远的未来 未来的长乐村已经颇具现代化,而如今的长乐村还只是一个相对周围村子都要相对贫乏的村庄。 不过这样的长乐却能够给沈欢更多熟悉的感觉,有些时候得到就代表着失去,这也是为什么沈欢在选择发展长乐时,有尽量保持一些原本味道的原因。 “欢子回来了!” 在路上有不少熟悉的人,都在对他打招呼,沈欢点了点头没说话,直接奔回了家里。 正在院子摘菜的李素娥愣了一下,脸上的表情明显有些惊讶,“小欢,你怎么回来了?不是明天才放假吗?” “因为食堂装修,所以这星期提前一天放假。”沈欢随便找了个借口,“我爸今天又难受了吗?” “没有,你爸的身子比以前强多了。” 这句话以前沈欢听了很多遍,尤其是快高考的时候,他也知道,母亲这么说其实是为了让自己放松,能够好好的学习。 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高考几乎可以看成唯一的出路。 沈欢迟疑了一下,但最终还是说道:“那个……妈,我找到治疗我爸的方法了。” 现在无法确定,自己究竟是处于幻境,还是处于真正的从前。 如果是真真正正的重生,那么按照蝴蝶效应,他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可能会对未来造成极大的影响。 现在父亲被自己治疗好,那么还会不会有机会见到妙诗? “你找到了?是孙老医师找到了吧?”李素娥脸上有些兴奋,她一直等待着自己丈夫被治好的那一天。 “嗯,是师父告诉我的,不过由我来做就可以了。”沈欢说着便走了进去。 沈父还是处于昏迷的状态,沈欢没有多言,直接将天眼中的灵气,注入了沈父的体内。 脸色由白转红,身体出现了一些绿色的汗珠,接着肌肉开始猛烈的收缩和膨胀,大概三分钟以后,一切才归于平静。 虽然沈父现在还没醒过来,但并已经痊愈无需再多担心。 “你爸怎么出了这么多汗?!” “是他体内的毒素,从毛孔里排了出来,现在爸的病已经好了,我去给师父汇报一下情况,我爸的卫生就交给您来打理了。”沈欢说完,便走出家门,朝着药庐敢去。 “欢子!你怎么回来了?”牛大宝刚看到沈欢的时候,还以为自己产生了错觉,“你不是应该在学校吗?” “我回来找师父有点事儿,一会儿聊!” 牛大宝尴尬了半天,转念一想,“我去,该不会是沈大伯出事儿了吧?!” 想到这儿,他连忙跑回去家里给自家老子汇报情况。 “师父!师父!我来了!师父!” 沈欢一进院子就开始大呼小叫,但并没有人回应,他急忙推门而入发现屋里也没有人。 这个时间师父会去什么地方?后山,对了,一定是去后山采药了! 长乐村的后山有一些草药,虽然不是什么珍惜品种,但那也比买来的要便宜,而且还是纯天然无污染的。 沈欢一路狂奔跑到了山顶,不过不等他下山,一个白发苍苍便从不远处走了过来。 “小欢?你怎么回来了?”孙真的表情十分诧异。 “师父!”沈欢大喊了一声,然后紧紧的将孙真给搂到了怀里。 “咳咳——你、你这个小子发、发什么神经,快松、松手,师父我喘不过气了。”孙真挣扎了两下,准备把沈欢给推开,可是当他听到对方的抽泣声后,一下子愣在了原地,“发生了什么事儿?沈先生的病情加重了?” “不是……就是有点想您。”沈欢慢慢的松开双手。 “你已经十八岁了,还哭哭啼啼的,没有一点男子汉的样子。”孙真扳着脸,似乎对于沈欢这种“懦弱”的行为很不喜欢,但却用充满皱纹的手,细心的帮沈欢擦拭着眼泪。 “你说想我是什么意思?我们不过一周没有见……” “但对我来说,我已经很久没看到您了,今天能看到您,真的很高兴。”沈欢咧嘴笑着说道:“对了,师父我帮您看看病吧。” “帮我看病?”孙真笑骂道:“你小子真是越来越自大了。” “您不是经常胃难受吗,我帮您看看,俗话说的好,医不自医。” “好那就让你帮我看看!”孙真说着捋起袖子,让沈欢把脉。 脉劲强如壮年,脏腑健康……师父是因为中了玄化散,丹田应该受了不少损伤。 想到这儿,沈欢闭眼一睁,直接开启了天眼。 就在他眼睛露出轻微的光芒时,孙真猛地皱起了眉头,眼神中的震惊更甚。 “这怎么可能?!”沈欢一脸震惊,他的天眼别说观察丹田,就连其他脏腑也没办法观察,换句话说,天眼在孙真面前完全失去了作用。 “欢子。”孙真面色凝重的喊了沈欢一声,“你什么时候偷学的天眼神通!” 沈欢的思绪还沉浸在天眼失灵上面,“不应该啊,按理说师父他现在中了玄化散,应该没办法干扰到天眼的。” “你、你连玄化散都知道?!”孙真的表情更加震惊了,“你不是欢子,以欢子的性格,一直是我教什么学什么,不可能去偷学天眼神通,更不可能知道玄化散的存在,你究竟是谁!”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反正他这次回来就已经准备好了摊牌,“我是来自未来的沈欢,您……相信吗?” “来自未来?” “那现在的欢子呢?” 这句话倒真是把沈欢给问住了,这个问题他从来没有想过,未来的灵魂抢占了现在的身躯,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现代的沈欢是不是已经——死了? 孙真笑道:“看来你确实是欢子,如果是别人,不会花费这么多时间,去想这些无用的问题。” “您……相信我是从未来来的这种论调?” 说实话,现在连沈欢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身陷幻境还是重生而来。 “我相信。” “为什么?难道你不觉得这听起来有些匪夷所思吗?” “不会。”孙真摇了摇头,微笑道:“因为……我是也来自未来,更遥远的未来……” 第901章又是心魔搞的鬼? “因为……我也来自于未来,更遥远的未来。” 孙真的话,不停地在沈欢脑海中回荡着,师父他……也是来自于未来,而且比自己更遥远? 这、这怎么可能! 当初沈欢看过孙真的资料,根本不符合重生的条件。 “师父,你别开开玩笑了。” 这是唯一能够解释目前状况的推测,沈欢觉得这是孙真在听到他的回答后,所给出的玩笑话。 但孙真却异常认真的说道:“我没有在开玩笑。” “师父,你了解我的性格,我从来没有在您面前撒过谎。” “我没说你在说谎,而我也同样没有再开玩笑,我和你一样,来自于未来。”孙真一本正经的样子,丝毫不像是在和沈欢玩开玩笑这种无聊的游戏。 沈欢咬了咬牙,“那您怎么证明自己来自于未来?” “那你又怎么证明自己来自于未来?” 果然,师父一定时觉得自己的精神发生了错乱,所以在用心理学上的言语疗法让自己恢复清明。 想通其中关键以后,沈欢稍稍松了口气,看来只有拿出一些真凭实据,才能让师傅相信,我并不是在开玩笑。 “您的名字叫孙真,药王门的首席弟子,当代药王的担任者,同门师兄弟有李思思、杜仲、华鹊三人,您之所以会出现在长乐,是因为您的师弟华鹊觊觎掌门之位,通过计谋让您和他比试,争夺门主与药王之位。” “医毒大比中,您身中华鹊所研究的无解之毒玄化散,最终败北。” “之后,您开始漫长的逃命生涯,在您感觉自己时日无多的时候,开始寻找可以继承药王之位的人才,最终将目标放在了我身上,选择定居长乐。” 孙真的表情很平静,和刚见面时不同,他的脸上没有丝毫的感情波动,“继续说下去。” “在我高考刚刚结束那天,您去世了,并且将药王令和天眼神通的修炼秘法交给了我,并且在药庐布下只有天眼才能破解的机关,让我找到药王经。”沈欢顿了一下,忍不住问道:“虽然您去世是我亲眼看着的,但种种迹象都表明您没有死,首先,墓穴是空的,接着是您独家的秘技蜻蜓点水,除了我以外还有很多人会使用,我想应该是您传出去的。” “还有吗?”孙真淡定的问道。 难道这些话还不足以令师父信服? 沈欢皱了下眉头,继续说道:“您与师妹李思思有情,不知为何药王三宝之一的神农石放在她那里,燕京的医王世家李家,按照传统来说,他们应该姓孙而不是姓李。” “还有吗?” “没了,我暂时知道的只有这些。” “看来你归来的日子,距离现在并不是很远,可能连三年都不到。” “您、您怎么知道?!”沈欢这次是真的震惊了,他原本以为,自己说出这些话以后,孙真会很久才能消化,但看现在这个情况,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难道——难道——难道师父真的是穿越者?! “还是之前说过的话,我来自于比你更遥远的未来。”孙真取下药篓坐在了一旁的石头上,“沈欢,中州省怀州市阳广镇长乐村人士,省级高考状元,大学就读于华夏第一名校华京大学……” 听到这儿的时候,沈欢并没有太大的意外,自己成绩好这点师父很清楚,并且两人私底下曾经计算过拿高考状元的几率,但是接下来这些话,就让他无法在保持淡定了。 “因红颜林妙诗,不顾师父遗言劝阻,私自前往燕京,不过并未忘记师父让其复兴中医的遗志,守匾擂比初次扬名,之后代表华夏中医击败东瀛、高丽名医,化解西医取缔中医的危机,创办欢妙医药公司,与李家四子李致远联手,将益寿茶投入市场,成绩恢弘,之后明珠郭家后裔创办国医会,前去查探。” “华夏医学界丰碑李老夫人去世,国医会暗中捣鬼,提前开始守匾擂比,沈欢出现化解危机。” “但李老夫人去世所带来的风波,并未因此结束,中医公会内部大乱,犹如天下三分——”孙真正说着,去忽然停顿了下来,“看来这里的事情你还没有经历。” “除了医道界的事情,你还和道修界有着很大的联系,仙门大会击溃飞鹰岭阴谋,被众人推举成为道盟盟主,瑶仙剑派圣女心有不甘邀请隐世家族反击,岂料引狼入室,险些灭门。” “沈欢借助阎罗王与大帝的力量逼迫隐世家族道歉认错,本来事情已经谈妥,但隐世家族成员在回去的路上却遭人埋伏,除了棋子外几乎全军覆没,道修、古武两大修炼体系碰撞达到巅峰,道盟面临——”孙真又停顿住了,“看来这些你也没有经历。” “按照这样的情况来看,你应该来自于两年后零九个月期间。” 沈欢感觉自己的喉咙干涩到了极点,“师父,你、你真的是——不对!我并非重生到了从前,而是身处于幻境之中,所以你才会知道哪些所谓的未来事!” “你不是我师父,你到底是谁!” “我是你的师父,不过……我却不是孙真。”孙真叹了口气,“他在很久以前,便已经死了。” “放屁!”沈欢眼神警惕的看着眼前这个自称是自己师父的人,“你是心魔对不对?看来你已经从上次的损伤之中复原了,所以才有精力和我玩这些把戏吧?” “心魔?没错,欢子,你要时刻对那个家伙保持警惕,以免一不小心,成为被魔所驱使的傀儡,就像灭道者那样。” 灭道者? “你应该是想说屠道者吧?” “屠道者?”孙真的表情变得有些担忧起来,“欢子,记住,无论屠道者对你做了什么,都不要伤害他,不然你一定会后悔的。” 屠道者的实力那么强,自己怎么可能伤的到他? 果然,自己之所以会经历这些,全都是心魔复苏后搞的鬼! 想到这儿,沈欢的脸色变得阴沉无比,“师父是我这一生中最尊敬的人,心魔,你千不该万不该,以他的相貌来和我说话——雷来!” 第902章终究还是迟了一步 “雷来!”当沈欢喊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双手之中本应该出现两个雷弧,但事实上并没有。 不可能! 心魔的幻境,是建立在自己意识上所建造的,主体是我,而他只不过是利用自己内心中的漏洞想办法钻空子而已! 身为主导者的我,为什么会失去对梦境掌控的能力? 沈欢的额头上满是汗珠,如果失去对幻境的主导权,那么心魔想要击杀自己,简直轻而易举。 “虽然要你顾忌心魔,但这里……是真实的,并非是幻境。” “放屁!”沈欢大骂了一声,“如果你来自比我更遥远的未来,就应该知道我会穿越回来的事儿,根本不用做那些无用功!” 孙真摇了摇头,“还记得我刚收你做徒弟那会儿所说的话吗?” “不记得!” 既然无法使用五灵术法,那么就使用无相龙拳! 沈欢暗地里运转内息,准备找机会偷袭。 孙真叹了口气,“人生的起点就像是一颗种子,而人所面临的选择,就像是分叉的树枝,每一个选择都关乎着你的命运,只有作对了选择,才会走的更远。” 沈欢愣住了,这话确实是他第一天入门,孙真就说过的,当时他以为师父是在告诫自己每个选择都会影响未来的命运,所以就回答说:“我不会后悔,而且我坚定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这件事连他自己都快忘记了,心魔又怎么会记得? 难道——不对!心魔是扎根在自己内心深处的东西,有些事情可能连自己都不记得了,它却会记得。 蛟龙出海! 以沈欢如今的肉体力量,已经可以施展出百层浪的水平。 孙真坐在原地躲也不躲,任由沈欢的拳头打在自己身上。 “我知道,你可能没办法接受这个事实,但事实上确实如此,我第一次对你说的话,并非是你理解的那样,而是在告诉你,这个世界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孙真伸手接住了一片落叶,“我是谁,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这是所有人到死都想不明白的问题。” “你知道……自己是谁吗?” “我是沈欢!” “那只是一个代号,你可以叫沈欢,也可以叫沈哀,甚至可以不姓沈,抛去这些,你又是谁?” 沈欢愣了一下,如果没有名字,自己将会是谁? “我依旧是我,父母的感情结晶。” “仅仅如此吗?” “本来就如此,我就是我,不是谁,也不会成为谁!” “那你从哪里来。” “娘胎里来。” “我问的是本质。” “我说的就是本质。” “你要到哪里去?” “死亡是所有人的终点。” “你不懂。” “是的,我不懂哲学,我也从来不会去思考这些。”沈欢目光坚定的看着眼前的孙真,“不要试图用这些人类最终命题来混淆我的意识,我是不会让你找到漏洞钻的!” “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我不需要明白。” 孙真无奈的笑了笑,“世界、未来、时间,这些东西都不是你想想的那么简单,世界就是一棵树,每一个树枝都是这根树的一部分,但每个树枝每片树叶都是不同的。” “我不知道是什么人送你回来的,但我觉得这是一个机会,或许,你能比我走的更远。” 孙真忽然认真的起来,“现在,回答我,你是谁,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 “我是沈欢!出生于长乐村的沈欢!”沈欢一边大吼着,一边再次出拳,可结果仍旧一样,“不过按照你的理论,名字只是代号,那么我的答案还是和之前一样,我就是我!不是谁,也不会成为谁!” 孙真沉默了良久,“是啊,我就是我,无论是沈欢、杀神、灭道者亦或者承道者都没关系,我就是我……” 他说着忽然笑了,眼神复杂的看着沈欢,“年轻真好。” “龙王灭世!” 沈欢在孙真开口的瞬间,施展出了无相龙拳中最强大的一招,伤敌伤己等同自爆般的同归于尽! 这一次孙真动了,不过也仅仅是挥一挥衣袖,沈欢身上暴戾的气息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沈欢,记住了,这个世界上无论好事坏事儿,你都有权利去做,但有一点要记住——千万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我不知道是什么人送你回来的,但你不该来这里,回到你该回去的地方吧!” 说着,他那旧袍的袖口猛地由小变大,几乎遮蔽了整个天空,沈欢就这样被硬生生的收了进去,意识再次由空白转入昏迷…… 第三阵眼…… “该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夏天的表情带着痛苦,语气中充满了不甘。 苏璃面色十分凝重,“看来我猜的没错,他昏迷的同时,身上也多了某种禁制。” 夏天尝试着带沈欢出去,可一到出口,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挡住,若是硬闯身体便像是被扎了数不清的绣花针,疼痛无比。 而且反抗的力度越大,痛苦的程度就越深,他拼尽全力尝试了一下,浑身上下都是被雷劈了一般的感觉。 但是在放下沈欢以后,那种无形的屏障便消失了,可以自由的出入。 也就是说,那种屏障只针对沈欢一人。 夏天用手抓了抓头发,咬牙道:“现在怎么办?” “我不知道。”苏璃回答的很干脆,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充满了诡异。 沈欢死了,但她不仅没事儿,就连本命契约都消失了,现在想带人出去,却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做到。 “都怪我,要不是我非得让欢子过来,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夏天一拳打在了地上,“当初欢子说听到有人说话的时候我就应该注意的!” “啪啪啪——” 夏天朝着自己脸上连扇了数个巴掌,“我他妈就是一个傻逼!狗屁的转世天尊,连这么一点小事儿都做不好!” “你只是天尊的转世,而不是天尊本人,如果他本人在的话,一定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苏璃的话音刚落,一个身影忽然出现在了洞口,当他看到昏倒在地上的沈欢时,忍不住叹息道:“我终究还是迟了一步……” 第903章这玩笑开得可有点大了 “大帝?你怎么来了?!” 看到来人后,夏天的表情颇为惊讶。 大帝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上前观察了一下沈欢的情况,问道:“他昏迷多久了?” “大概有两个多小时了。” 夏天感觉今天的大帝似乎和往日有些不同,眼神不再涣散,显得很是精明,再加上这神态和语气,就像是换了个人。 但是,他又偏偏觉得此时的大帝,才是大帝应该有的样子。 “两个小时?”大帝咬了下下唇,“应该还不算太晚。” 说着,他便将沈欢背在了背上。 “这样不行的,只要带着他——” “我知道。”大帝打断了夏天的解释,说道:“你和小狐狸先离开,有多远走多远。” “我无法离开血玉太远的范围……”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你今天和往常有很大的不同,我没办法相信你。” 大帝忽然张开五指,就在他把手张开的刹那,一股股强大的气浪从他的体内散发而出,因为气浪太过强大,仿佛连整座山都在晃动。 最终,在他的五根手指指尖上,分别多出了五个奇异字符,每个字符的颜色都是不同的,形状上和沈欢身上当初出现的那些玄印有些相似,但又不玩去哪相同。 “现在,你能相信我了吗?” “咕咚——”苏璃吞了口唾沫,语气近乎颤抖道:“您、您是、您是——” “既然知道我是谁,还不赶快离开!” “可是——”苏璃看了看夏天,又看了看大帝,最终将视线停留在了沈欢身上。 大帝皱了下眉头,“我知道你们在担心什么,走吧,有我在,他不会有事。” 苏璃思考良久,咬牙对着夏天说道:“走!” “那、那这里就交给你了。”夏天说着从沈欢身上掏出血玉,和苏璃一起离开了洞穴。 大帝对着后背上的沈欢说道:“这次我又来晚了,不过还不算太晚。” 说完,他又在另一只手上凝聚除了玄印,大吼一声,带着地动山摇之势,击打在了屏障上。 “轰——” “轰——” “轰——” “轰隆隆——” 两种力量的碰撞之下,发出一阵阵的巨响,整座山峰不停地摇晃着,连带山峰周围的其他地带都在一同颤抖,山上的灰尘泥土四溅,就像是冉冉升起的青烟。 夏天死死的搂着身旁的大树,吞了口唾沫,“这、这比地震还厉害了吧?” 苏璃却心不在焉,遥望着山峰,不知在想着什么。 震感持续了将近十分钟,才慢慢平息,没过多久大帝灰头土脸的从远处走了过来。 他的嘴角和双手虎口都布满了鲜血,应该是受了不小的伤。 “沈欢呢!”苏璃下意识开口问道,问完以后便开始后悔,连忙改口道:“您、您没事吧?” “沈欢没事,咳咳——”大帝咳嗽了两声,对着夏天说道:“我一个人的力量还不足以冲破禁制的极限,你去把无——你去把阎罗王找来,他要是不过来,你就说我研究出了一招惊天地泣鬼神的招式要与他比试,要是不来就代表他怕了。” “好!”夏天没有二话,立马按照大帝的吩咐做事。 在夏天离开之后,大帝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对着神色紧张的苏璃说道:“你不用担心,沈欢没事,那个禁制的反震力量,只会针对在施术者身上,对沈欢不会有任何影响。” “您……能不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大帝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啊。” …… 咳咳,喘不过气好难受。 自己在哪里,为什么一片漆黑? 这就是死亡的感觉吗? 难道自己已经被心魔给杀了吗? 不对,自己对身体还有掌控。 “轰——” 最后,在身体本能的驱使下,沈欢一拳打向了天空。 “呼哧——呼哧——” 沈欢不停地呼吸着新鲜空气,他睁开眼看了看周围的情况,“坟地?” 此时他竟然坐在棺材里,他刚刚打破的就是棺材盖和已经封好的坟头。 “这是什么情况?谁他妈没事儿把老子给活埋了!”带着气愤他从坟坑中站了起来,可当他看到墓碑后却是一愣。 “挚友沈欢之墓,逝于——谁他妈没事儿搞得恶作剧!”沈欢仔细看了下墓碑上的死亡时间,竟然是在二十年以后,不过这人也真够用心的,竟然把他的照片也ps了,这个绑着辫子,还留着一些唏嘘胡茬的男人,看起来大概在四十岁左右。 光这男神大叔的外表,估计能迷倒不少喜欢成熟男性的妹纸,呃……这世界上有不喜欢成熟男性的妹纸吗? 这和熟女们的目标都是小鲜肉,刚毕业那会儿想穿的成熟点,但真的年长了又想穿的新潮一些是一个道理。 沈欢算了算,他认识的朋友里,除了牛小贝几乎没有什么人爱恶作剧,而且经历过感情的伤痛以后,牛小贝已经开始渐渐朝着成熟的方向发展,应该不会做出来这样的事情,而且她也没机会去做。 自己进入心魔幻境之前,是和苏璃还有夏天待在一起,夏天肯定不会做这无聊的事情,一定是狐狸精怂恿的! 不过……幻境中冒充师父的心魔,明明已经把自己给杀了,为什么现在自己还活着? 算了,不想了。 “狐狸精,你给我出来!我知道你在这附近!” 沈欢决定先把苏璃给叫出来,然后述说一下自己的经历,想办法把心魔给解决了。 可是他喊了半天,也没有人回应他。 “你不出来是吧?”沈欢下意识的去拿血玉,可摸来摸去,兜里竟然是空的,不仅没有血玉,就连银行卡手机这些平常使用的东西都没了。 “须弥戒指呢?”沈欢看了看双手,发现须弥戒指也不见了。 “这是——千幻上面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裂纹!”沈欢尝试让千幻化形,但它只是闪了几下白光,就再也没有任何反应了。 “不对,自己的境界怎么——难道……这就是飞仙境的力量?!” 沈欢感觉自己快要懵逼了,“妈的,这个玩笑开的可有点大了!” 第904章飞仙之境?! “冷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保持冷静是最重要的。” 沈欢深吸了口气,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可是——根本没有半点用处! 被心魔“击杀”后,再次醒来是从自己的坟墓里爬出来的,千幻满是裂纹,应该是坏掉了,须弥戒指也不见了,几乎可以说全都是坏消息,可是——自己的体内却充斥着一股又一股,随时都可以毁天灭地的力量。 通过内视,他发现自己的丹田内,一边是发着赤白色光芒的太阳,一边是散发着青白色光芒的月牙,在它们周围是数不尽的繁星。 但伫立在最中间的,却是一颗缩小版的参天大树,似乎他才是丹田世界里的中心。 满月蜕寒,日曜九州,是达到逐日境的标志,同理推测,现在日月同辉,寿与天齐,应该就是传说当中的仙人之境,飞仙境。 可自己明明是奔月境怎么会一下子达到飞仙境?狐狸精应该没办法搞出这么大的恶作剧,如果不是恶作剧,那就是真的了。 但如果是真的话,究竟有谁都能杀了飞仙境的自己?道修界最高修为不过是奔月境,显然不可能是道修所为。 古武界虽然没有衰落,天阶和飞仙境表面上一样,但实质上却有着很大的差别,根据苏璃的说法,一个真正的飞仙境道修,是可以无视现在世俗中所谓的天阶强者的。 天阶九重天,一重更比一重难,可以说是真正的徒步登天没有差别。 只有在达到八重天以后,武者和道修之间的差距才会缩短到同级别的定义,然而根据天组的资料记载,即便是龙家的大长老,也不过是四重天的境界。 还是说……自己依旧处于幻境之中? 不应该啊,刚刚在幻境之中,心魔完全可以击杀自己,根本没必要绕这么大的弯子。 该死!这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什么人!” 就在这时,沈欢忽然听到了一声高喝,他回头一看,是穿着制服的守墓人员。 先跑再说! 仅仅是一个念头,他便出现在了百里之外的大厦楼顶。 “这就是飞仙境的力量吗?”沈欢吞了口唾沫,他感觉,以现在的实力,如果愿意的话,杀光人类毁灭世界,最多只需要三天的时间就足够了。 沈欢对于力量的追求并没有太大的执念,或者说他的要求一直很简单,他要的只是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身边的人。 所以,很快他就从这种强大的兴奋状态中走了出来。 现在可不是高兴的时候,他必须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状况。 “这个建筑物……好熟悉。”沈欢拍了拍脑门,“这不是距离华大不远的那个商业大厦么!” 想要解决问题,就必须找到熟人,还好是在燕京,如果是在别的地方,这熟人还真不好找。 既然在燕京,那最重要的就是先回林家,意念一动,几乎只是眨眼的时间,他就到了林家老宅的门口。 “封条?” 林家的大门上贴着封条,上面写着日期,“这怎么可能,竟然是我去燕京以后几个月的时间,我记得那个时候林家明明好好的啊!” “没错,林家还好好的,那天正好是慕容家绑走妙诗的日子!” 沈欢身形一闪,直接穿墙而过,走进了林家大院。 “这——” 引入眼帘的,不是熟悉的建筑,而是一片废墟,根本无法判断出原来样子,就好像是遭受了强烈的火力轰炸一般。 “妙诗!妙诗!”沈欢大喊了两声,但是却没有任何人回应他。 “冷静!自己一定要冷静!”这句话几乎是他咬着牙说出来的,“既然林家没了,那就去天组基地看看。” 天组隶属皇族,除非更朝换代,不然那里是绝对不会出事的! 但结果依旧让沈欢失望了,天组……也变成了一片废墟,大面积的塌陷,到处都是有着战斗过的痕迹。 “这是猎神枪s?” 在他所处的时代,猎神枪只制作出了第一代。 “呼——哧——”沈欢也不知道这是自己第几次做深呼吸了,“天组没了,皇族总不会没了吧?” 这一次沈欢没有失望,皇城还在,门口挂着的,也依然是华夏龙旗。 “站住,你是什么人!皇城禁地,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沈欢刚准备进去,就被门口的士兵给拦了下来。 他本想拿出自己的令牌,可是最终还是放弃了,须弥戒指不见了,他身上除了发着馊味的衣服和坏掉的千幻以外,已经没有了任何东西。 “厂公在吗?” “呔!竟然敢直呼御史总管名讳!”那名士兵大有一副你再敢乱说话,我就开枪的架势。 沈欢却觉得有些刺耳,怎么未来的人说话,比以前那时候还要酸,简直跟演电视剧差不多。 “劳烦您通报一下公公,就说有故友求见。” “你这要饭的,再敢胡言乱语,辱没御史总管大人,我就将你就地伏法信不信!”士兵一脸怒气。 他旁边的战友也是一样,“死者为大,你个要饭的乱开什么玩笑!” “死者为大?厂公死了!”沈欢一脸震惊,怎么会连厂公也死了。 “你还在装疯卖傻,我——” “抱歉我一直久居深山,不知道厂公已经死了。” 见沈欢道歉,那两个士兵才有些消火的样子,“原来是深山里面出来的,难怪说话如此无礼。” “再问一下,国主还是二十年前的国主吗?” “国主正值壮年,膝下皇子年幼,自然和二十年钱是同一个国主!”士兵显然又有些上头了,“山里人,看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的分子上,我不难为你,但是现在,请你马上离开!” “好!”沈欢的话音还没落下,人却已经不见了。 两个士兵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鬼、鬼——是鬼吗?” “错、错觉吧……” 沈欢再次出现的地方是在和小国主多次见面的书房,他进来的时候,一个身影正坐在电脑前操作着。 二十年过去了,沈欢也不敢确定对方是不是国主,试探性的问道:“国主?” 那中年身形一颤,猛地转身道:“什么——” 可当他看到沈欢的面容后,脸上的威严之气,瞬间被惊讶所取代,之后更是直接跪在了沈欢的面前。 “国师说的没错,你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第905章真假未来,还是两个世界? 堂堂一国之主,竟然跪在了自己的面前,这给沈欢带来了不小的冲击,无论他再怎么洒脱,毕竟还是一个生活在世俗中的俗人。 沈欢没有表露声色,而是平淡的伸手将跪在地上的国主给扶了起来。 曾经的小正太,已经完全没了以往的样子,原本略显圆润的脸蛋,也变得棱角分明,胡须为他增添了几分威严和阳刚之气。 “国师……是谁?” “您、您不记得了吗?”国主表情有些意外的看着沈欢,“国师还是您给我推荐的。” 沈欢感觉有些奇怪,在自己面前,国主没有半分的威严,说话的态度就像是一个后生在与前辈交流一般。 换句话说,原本他和国主的位置,是保持在同一个水平面的交易者,现在则有着明显的高低差。 “我明白了,一定是您沉睡了太久,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不需要知道我的情况,只需要我问什么,你说什么就好了。”沈欢自己都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儿,自然没办法解释出来。 “国师是谁?” “袁玄风,麻衣宿土一流的顶级宗师,您在三十年前将我推荐给他。” “三十年前?”沈欢皱了下眉头,“可是我的墓碑上距离当初不是才二十年吗?” 国主面色略带迷茫,“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但现在距离您首次出现在燕京,已经过去三十五年了。” 三十五年? 自己来到的不是二十年以后,而是三十多年以后?! 沈欢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继续问道:“天组呢?” “天组在二十年前的那场大战中,已经覆灭了。” “二十年前的大战? 国主语气沉重道:“是的,二十年前国际势力御日神阁联合境内的噬魂教,破坏镇灵诛邪阵,发动了战争,当时国内一团糟,若不是您及时出现,华夏如今恐怕已经灭国了。” 破坏真灵诛邪阵,发起战争,这些和夏天推测的差不多,只不过没牵扯到御日神阁的身上。 “夏天呢?” “镇国公他还在前线作战。” “前线?难道事情还没有解决?” “是的,御日神阁的势力已经完全掌控住东瀛,每过一阵子都会发生一些小摩擦。” 关于国家大事,沈欢不想关心太多,他现在最想知道的,就是林家怎么样了,林妙诗怎么样了。 “林家……没了,没人知道那天发生了什么,事后您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失踪了一阵子,再次出现的时候,就是将剩余的龙鼎交给我,袁大师被我封为国师,也就是那个时候的事情。” “至于林小姐……”说到林妙诗的时候,国主踌蹴了半天,最终才咬牙道:“林小姐在林家遭受恐怖袭击后就失踪了,我们官方得出的结论是林小姐已经死了,但您一直不相信,在帮我找齐龙鼎之后,你就开始漫长的旅行,传闻您是去找林小姐……” 后面的话他没有再说下去,但沈欢已经知道了结果,他显然没有找到林妙诗。 根据国主的说法,林家覆灭至今都是十大未解迷案之一。 “你刚刚说过,二十年前,我曾经出手击退了御日神阁,那之后呢?” “之后您有踏上了寻找林小姐的旅程,最后一次出现,是在您临死前。”国主叹了口气,“当时您身体上有明显战斗过的痕迹,我们问您发生了什么,但您没说,只说自己时间不多了,接着便去世了。” 也就是说,在外人看来,自己不明不白的就死了,至于真正的原因,只有已经去世的自己才知道。 本以为见到国主,就可以解开心中的疑惑,但现在得到的却是更多的疑惑。 现在距离自己初到燕京足足有三十五年的时间差,而且剧情的走向和发展,有相似的地方,也有不少差异,比如林家的覆灭、林妙诗的失踪,这些“本应经历”的事情他一件也没经历过。 是自己依旧处于幻觉,还是那个记忆中的现实才是幻觉,亦或是……这所有的一切,不过都是一场永远也无法醒过来的大梦。 “从林家离奇被灭开始,我需要知道你知道的所有事情!” 只有得到更多的线索,才能解开眼前的谜题。 最终沈欢将两个世界做了一下对比,发现从林家被灭开始,就开始出现各种的不同。 没有大闹慕容家,可慕容家却不知道被什么人给灭了,给人的感觉应该是沈欢动的手,但当时的他似乎并没有一个人单枪匹马覆灭慕容家的实力。 道盟成立了,但盟主是飞鹰岭的门主,他可不是像沈欢那样下手不果断的人,所以也就没发生武道之争这种事情。 不过道盟持续的时间并不长,也被灭了,同样的没人知道是谁出的手,知道的——都已经死了。 之后的事情,沈欢都没经历过,也没办法做比较,不过事情的开端都不同,发展自然也不会相同。 准确来说,如果这真的是未来的话,也不是沈欢应该所处的那个未来。 “你说国师说我还会回来,我回来干嘛?” “国师没有说,但依我来看,您的出现,应该可以改变现今世界的战局。”国主用手揉了揉太阳穴,“现在对战场影响最大的,就是天人……天人是对道修、武者、魂修、忍者、武士、异能者等人群的统称。” “您离开人世前的修为,便可以轻而易举的击溃御日神阁的精英小队,想必这次归来,一定可以将那些天人击败。” “只要没有天人的参与,国际联盟可以轻而易举的击溃御日神阁。”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沈欢原本推测是心魔作祟,但看情况又有些不像,那就回到了原本的推测,但还是有说不通的地步。 既然是弥补遗憾,那就应该回到过去,而不是来到未来啊! 不管这个未来是真是假,先去战场再说,三十年的时间,自己都变成了飞仙境道修,那么拥有魂觉外挂的夏天,理应比自己更强,他说不定会知道一些真相! 第906章大帝?我是夏天啊! 华夏,边境防卫线…… “我感觉他们一会儿就又要冲锋了,估计还是那些个手里着火的玩意儿出手。”一名士兵有些担忧的说道。 “你担心个卵子,咱们进战打不过他们,可咱手里有枪啊!这些枪就是为了专门对付他们准备的,不然你以为将军把枪发给我们是做卵子啊!” 另一名士兵没好气的说道,不过他正说着,肚子却是咕噜噜的叫了起来。 为了时刻保持警惕,他们已经快一天没有吃饭了,没办法,现在伤员比较多,换班也从十二小时制,变成了二十四小时一换。 一晚上没合眼,又没吃吃食物,让他们显得有些疲惫。 论爆发力,华夏军人的整体素质可能不如国外那些军人,但比起耐力和韧劲,没人比他们更强。 “你说着仗什么时候是个头?他们没事儿来骚扰一下,没事儿来骚扰一下,跟蚊子似的。” “就算是蚊子,也会咬以口血才会罢休,要不是将军带着前辈们把他们给打了回去,我们比现在还要惨。”那名士兵看了看周围的夜色,“群岛是我们华夏最后的防线,绝对不能他们攻破,不然老百姓里面就又会有人受苦,包括我们的亲人。” 在和平年代,军人的大多都会带着一些贬义,最出名的莫过于穿着军装就军人,脱下军装叫流氓等俗语。 尽管当年高丽剧和军宠文的大幅度影响,喜欢用兵哥哥称呼他们的仍旧小众,而且对于兵哥哥这样的称呼也不大喜欢。 直到战争爆发,军人的荣誉才再次回归,才得以证明自己。 不过这样的代价实在太过惨重,如果可以,他们宁愿牺牲自己现在的声誉,来换取一个和平的世界。 “你放心,老子可不是刚进来的新兵蛋子,死在咱手底下的普通士兵就不说了,光是天人都有两个了。” “昔有旧友似汝,而今坟头草丈五。忽有风雷摧土墓,但见残棺骨却无。寡妻床中醉汉卧,遗子褴褛难果腹。劝君莫学吾故友,免教骨枯妻子辱。” “草!” 两个士兵显然是老战友了,嬉笑对骂着。 “滴滴滴滴滴——” 就在这时,他枪杆子上的小红灯忽然开始闪烁,病发出一阵阵的警报。 “天人波动,拉警——” 话还没说完,一道虹光落地,直接闪现到了他们身前,“我是寻龙公!” 他们两个惊魂未定,看了下沈欢手中的令牌,这才松了口气,不过寻龙公这个名号,他们两个谁都没听说过,但这令牌做得不得假。 沈欢没有令牌,但对于号称仙人的飞仙境强者来说,隔空化物这点小手段真没什么难度。 “你们可以去通传一下,最好直接告诉你们这里的最高领导人,说,沈欢回来了。” “好、好——” 他这么好说话,应该不是敌军,而且敌军里面也没有这么厉害的天人。 那名士兵刚离开不久,留下那名士兵枪械上的小红灯就又开始闪烁起来。 “滴滴滴滴——滴滴滴滴滴——” “敌袭!”那名士兵刚准备拉下警报,却被沈欢给拦了下来,“不用了,这些杂鱼交给我就好!” 说完,便消失在了原地。 出于军人的责任,那名士兵并没有听从沈欢的话,直接拉响了警铃。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夏天那个老家伙,应该没什么力气和我们继续斗下去了。” “还是小心一些好,没听组织内的领导说吗,若不是因为某些规则束缚着,咱们不一定能玩这么长时间!” “切,还有人说他的实力和榜外天尊一样呢,当初不依旧被我们打到了华夏内部?” “那是里应外合的结果,你看看现在噬魂教还剩下多少人?” “得了吧,狗屁的天尊,那都是历史了,现在,咱们御日神阁才是最强的,无论是花旗的uia,还是罗刹的守望者,都差不多被我们消耗干净了,华夏的天组,更是被打的解散。” “再往前飞一寸,我就杀了你们!”这时一个突兀的声音,忽然响起,把众人给吓了一跳。 看着眼前的这个漂浮在半空的身影,几人脸上都有些紧张。 浮空这种小事情,他们也可以做到,不算什么新鲜事儿,但是像对方这样犹如站在平地上一动不动的姿态,却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做到的了。 最令他们忌惮的是,对方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一点头绪都没有。 “你是什么——” 刚有人准备打听沈欢的名讳,一团黑色的火焰猛然出现,除了一个个头比较小的老头以外,剩下的人全都在瞬间变成了灰烬,来发出惨叫的机会都没有。 “你、你——你是沈天君!” 在御日神阁的条规里,有着这么一条规则——碰到黑色火焰,不管是什么情况,只记住一个字就好,那就是——跑! 当年御日神阁和噬魂教联合反抗的时候,一道黑色的火焰忽然出现,焚烧了一切,就连当时号称御日神阁第一天人战士的艾克斯,也在瞬间就被击杀。 因为当时是黎明之际,又被他们称为黑色的黎明。 那一夜,御日神阁在华夏战场的高手,瞬间折损了一半,准确的说,是那时候在场的御日神阁成员,没有一个人活下来。 至于造就黑色黎明的沈欢,被他们称为沈天君,位列禁忌名单之首,比榜外天尊和无色之王还要高。 沈天君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该死!难道真的和组长推测的一样,沈天君的死,只是华夏放出来的谣言么! “犯我华夏天威者,虽远必诛!”沈欢声音冰冷的对着那个“幸存者”说道:“回去告诉御日神阁的人,就说——我天君沈欢回来了!” 幸存者也知道,沈欢是为了让他通风报信才留下了他的性命,所二话不说赶紧离开。 沈欢则返回营地。 目击了一切的士兵,先是吞了口唾沫,然后语气结巴道:“您、您就是传说中的沈天君?!” 沈欢刚准备点头,一个兴奋的声音便传了过来,“欢子!” 沈欢扭头一看,竟然是大帝,“大帝!?没想到你还活着!” “大帝?那是谁?”来人愣了一下,有些无语道:“我是夏天啊!” 第907章强大的黑影 “你……是夏天?”沈欢没办法接受这个事实,眼前整个人和大帝的相貌一模一样,除了脖颈处的疤痕以及身上的气质以外。 “你该不会是沉睡太久,失忆了吧?”长得很像大帝的夏天没好气的说道:“当初你说你阳寿将尽,我就不相信,肯定是你小子又想到了什么提升实力的办法,所找的借口。” “如今证明我的猜测是没有错误的,你不仅回来了,也变强了。” “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没有经历去在乎容貌,不然也会和你一样年轻,再说什么样的年龄就应该有什么样子,如果被普通百姓知道我们可以长生不死的话,将会产生极大的恐慌,并且不符合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理念。” 万千大道,唯天道永恒。 “你长成了大帝的样子,难道就不觉得奇怪吗?” “大帝是谁?”夏天一脸疑惑,“我说,怎么一见面,你就老说一些奇怪的话,如果不是因为你身上的气息,我都要当你是另外一个人了。” “你不知道大帝?”沈欢愣了一下。 “什么大帝?” “玉皇大帝。” 夏天点了点头,“这个我知道,不过那都是民间因为见到我们天人,空穴来风改编成的故事,事实上并不存在玉皇大帝这个角色。” “那阎罗王呢?” “我说你不仅记忆错乱,就连神智都不怎么清醒了,怎么老说这些糊涂的话。”夏天没好气的说道:“那些都是神话故事,和现实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这个世界不仅未来不同,就连大帝和阎罗王都没有出现过,怎么会这样? “楚歌呢?” 夏天脸色一暗,“失踪了,在你死后三周年,我们一起烧的纸钱,之后便失踪了,再也没有出现过……有人说他死了,但我知道他还活着。” 乱,实在是太乱了! 沈欢感觉自己的头都快炸掉了,如果仅仅是未来的部分不同,那还没什么,但不仅是未来,就连之前有很多事情也不一样,这真的是未来吗? 还是说自己像盗梦空间的主角一样,沉浸在一重又一重的梦境当中。 “总之你回来就好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对付那个家伙了!”夏天用手摸了一下脖颈上的伤疤,“这一剑的旧账,也是时候该算算了。” “竟然有人能够伤到你?” 沈欢刚问出这句话,就后悔了,连飞仙境的自己,都战败而死,更何况是夏天。 “你难道连那个家伙也忘了?” “那个家伙?” “看来你真的忘了。”夏天无奈的叹了口气,“你在击杀多名御日神阁的精英后,他们的实力大幅度减弱,我就带领军队,见他们逼出了国境,眼看他们就要完全溃败的时候,那个人出现了,他杀了厂公以及古武联盟的数位天阶高手,就连我也险些被他一剑斩杀。” “那个人的名字是什么?” “没人知道,他好像是忽然冒出来的,现在管理御日神阁的就是他,就连御日神阁的人,都只是按照职位称呼他为阁主。” 沈欢深吸了口气,自从开始接触这些光怪陆离的事情后,已经不知道深呼吸过多少次了。 这是最简单的冷静之法。 “你知道林家是怎么覆灭的吗?” “不知道,但根据当时的报告来看,他们的尸体却成仙干枯扭曲的状态,这和噬魂教的噬魂秘法有些相似,但又不完全相同,应该是同行下的手,道修界也是一样。” 道劫日后,道修的境况本来就不怎么好,之后又经历了灭顶之灾,现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道修屈指可数,基本上可以看做和之前覆灭的神道流等流派一样,成为了过去的历史。 天组将道修界的覆灭,称为真·道劫日。 “这点你应该比我要清楚,因为很多资料都是你利用飞剑传书交给我的。” “我忘记了一些事情,可能是刚刚醒来的缘故。” “你……还打算继续找林小姐吗?” 沈欢迟疑了一下,但还是点了点头,虽然事情开始变得奇怪起立,但无论怎样林妙诗都是他的妻子,他不能不管。 “或许她已经死了,你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不是吗?难道这么多年过去,你还是没能想通?” 沈欢没有说话,他没有经历过那些事情,这具身体也没留给他任何的记忆,他还是他,三十多年前的他。 对于现在的他来说,爱情就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大丈夫何患无妻,其实无论男女,这句话都同样适用,只是妻易求,爱难寻。 “好了,不说这些了,你这次归来,我觉得咱们的胜面很大,走,喝酒去!” “军中不是不能饮酒吗?” “那是打仗的时候,你一来就杀了他们那么多人,短期内是不会再有胆子过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打夏天的脸,他的话刚刚说完,半空中便传来一个玩味的声音,“哦?是吗?” 夏天身体猛地绷直,脖颈上已经复原的伤口,似乎再一次传来了痛感。 “没想到你竟然亲自出场了。” 沈欢也抬头看向了半空,半空中伫立着一个影子,他身体周围都被黑色的烟雾包裹着,除了眼睛就再也看不到其他的东西。 对方身上并没有传出太大的能量波动,但直觉却告诉沈欢,这是一个危险的家伙,千万不能够掉以轻心。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家伙?” “没错。” 其实沈欢不用问,也猜出了个大概。 “你现在是魂觉几层。” “魂觉一层,怎么了?” “咳咳——”沈欢被呛得不轻,“三十多年过去了,你还是魂觉一层?” “什么三十多年,我第一次魂觉是二十年前和御日神阁中的一名宿敌对打时才出现的好么!” 沈欢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表示自己的惊讶了,既然连大帝和阎罗王都没有,魂觉的时间出现偏差也很正常。 “我一直在等待着你回来,今天终于可以完成我想做的事情了。”黑影说着猛然朝着沈欢冲了过去,那一瞬间展现出的爆发力,足以碾碎整个世界。 已经飞仙境的沈欢,竟然觉得自己没有丝毫的反抗之力,眼前的景色快速变幻,再次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一个声音,在黑暗之中突兀的响起。 “想回去吗?杀光他们!” 第908章你是谁?我就是你啊 “想回去吗?杀了他们!” “呼——呼哧——”沈欢犹如在噩梦中惊醒,等他回过神来,却发现阳光艳丽,而且周围的景象也发生了改变,变成了某个城市的街头。 他的旁边站满了人,有老有少形成了一个圈子,在圈子之内有两个年轻人正扭打在一起,他们旁边还站着一个女人,试图想要将两人分开。 “现在的年轻人,感情生活太乱了。” “就是,我们那会儿可不一样,对人都特别专一,哪像他们。” “赶快拍下视频,哈哈,两男争一女,大打出手,应该能上头条。” 沈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从围观群众的嘴里可以判断出来个大概,应该是这三人发生了感情纠纷。 “都看着干嘛,拦一下啊!”沈欢说着就准备上前把两个年轻人分开。 可他刚迈出步子,便被旁边的一个中年人给拦住了,“你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吗?” “不知道……但当着大街上打架总是不好的吧?”沈欢的意识还未完全清醒,他只知道自己应该上去结束这场闹剧,可能是本能,也可能是一种特殊的心理情绪。 “既然你什么都不知道,又为什么管这闲事儿呢?” 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你知道?” “我知道。”中年人用手指着场内的三位主角说道:“蓝衣服是女孩的朋友,红衣服是女孩的男闺蜜,女孩在男友那里受了委屈,去找男闺蜜哭诉,男闺蜜二话没说就找到女孩的男朋友揍了一顿。” 沈欢愣了一下,没想到这人竟然真的清楚发生了什么,“如果是欺负自己女朋友的话,那个蓝衣服确实该打。” 中年人继续说道:“但是蓝衣服之所以呵斥女孩,是因为她和红衣服走的太近了,他们之间几乎无话不说,这次吵架后,蓝衣服知道女孩会去找红衣服,所以就跟了过来,红衣服在找蓝衣服的时候,蓝衣服也在找他,蓝衣服很爱女孩,是发自内心深处的。” 沈欢沉思了一会儿,“那就是这个女孩不对了,既然有了男朋友,就不该和其他异性走的太近。” 中年人笑了笑,“女孩很爱蓝衣服,但蓝衣服工作太忙,很少陪伴她,所以她才会找红衣服聊天,直到成为很好的‘闺蜜’。” 沈欢皱眉道:“那就是蓝衣服做法欠妥,不过女孩也不应该找异性,有什么事儿和闺蜜说不就好了吗?” 中年人又说道:“异性相吸是人类的天性,而且有些事情,和女闺蜜说是没有意义的,有些东西也只有男性才能给予。” “红衣服做法也欠缺妥当,明知道对方已经有了男朋友,理应将关系慢慢拉开,而不是继续保持着,如果他喜欢女孩,最初就应该开口,而不是等到对方有了另一半,再弄出这些事情。” 中年人摇了摇头,“他有自己喜欢的人,但是苦苦追求没有结果,悲伤时也会把自己的痛苦告诉女孩。” “有了喜欢的人还和别的女孩联系这么密切?” “和女人一样,对于男人来说,有些东西也只有女人能给。” 沈欢有些无语,“那你的意思是,他们谁都没有错,或者说谁都有错?” 他本来打算是说,那就是蓝衣服的错,既然女友和红衣服是清白就没必要高出这么多事情。 但按照之前的规律,中年人一定会反驳他,还不如直接下结论。 “为什么要执着于对错呢?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因为他们有人性,这个东西是最不可控的。”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你是他们其中一人的亲人?还是说,这些全都是你瞎编的。” “我不仅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事情,还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中年人语气平淡道:“经历过这件事以后,女孩会和蓝衣服分手,并且想要切断和红衣服的联系,红衣服觉得是自己拆散了女孩和蓝衣服,心怀愧疚,也不会再和女孩联系。” “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孩明白了自己的错,蓝衣服明白了自己的错,红衣服也明白了自己的错,他们加以改正,然后在合适的时机,遇到新的另一半。” “或许会出现新的问题,但现在这个问题,他们绝对不会再犯。” 沈欢有些哭笑不得,“那按照你说的,现在发生的是好事咯?” “不是我说的,而是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好事儿,学习是人类的本能,挫折或是预料之外的总会让他们得到成长,当爱情方面锤炼完成后,他们就会将更完美的自己,交给真正陪伴一生的另一半。”中年人笑道:“不止是爱情,人生的方方面面都在经历相似的事情,可能遭遇不同,但结果都是一样的。” “现在,你还觉得,应该去插手他们三人之间的事情吗?” 沈欢面带不解,“为什么非要经历这些?我们现在告诉他们,不就可以将这问题解决吗,毕竟你说过,他们都深爱着、在意着对方。” “有些事情没有经历过,就永远不会明白,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知易行难,就算我们现在说出来,没有经历过的他们,也是不会接受的,即便他们明白我们说的是对的。”中年人再次发出了和善的笑声,“就像现在的你,明知道会发生什么,却依旧想着去怎么阻止。” 沈欢愣了一下,如果拿别的作比较,对他可能还不会有这么大的冲击力,听到中年人的话以后,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良久后才开口说道:“我还是想不通。” “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想通了。”中年人的语气一直很平淡,似乎是在谈论一件很普通的事情,“改变能够改变的,接受无法改变的,这就是人生。” “你是什么人?” 之前他以为中间人是一个阅历丰富的人,所以才会说出这些话,不过他现在却不这么想了。 在沈欢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这个中年人的背影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并且不止一次的见过。 就在他思考在哪里见过的时候,中年人缓缓的转过头,微笑道:“我就是你啊。” 那是一张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脸,每天刷牙照镜子的时候都可以看到…… 第909章平时世界?多元宇宙?时间轴? 沈欢激动的差点跌坐在地上,之前的经历都是占据以前或者未来自己的身躯,自己和自己见面这种事情还是第一次出现。 如果说是梦,未免太过真实,如果说是现实,但这样的现实也太乱了。 沈欢可以肯定,对面这个人就是自己,这种感觉很强烈,而他的直觉一直很准。 两人的面容几乎一模一样,包括微笑、声音、背影,以及说话时的语气。 不同的是,面前这个自己,眼神看起来像是孩童一般清澈,又如混沌一边浑浊,似乎通过眼神,就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洞悉尘世的人。 “你……是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年长的沈欢笑道:“你太紧张了。” 开你妹的玩笑,自己碰到自己,这种事情难道不应该紧张吗? “难道你就不觉得奇怪?” “为什么要觉得奇怪?” 沈欢虽然冷静了不少,但显然还沉浸在诧异当中,“自己见到了自己,不是镜子中的自己,而是真实的自己,试问什么人能够保持冷静?这根本不符合常识!” “只是不符合你的常识而已,就像古人从来没有想到,凡人也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飞天奔月,在他们眼中,这是只有仙人才能做到的事情,是因为现代人比古代人聪明吗?并不,只是他们不懂你嘴中所说的常识罢了。” “咕咚。”沈欢吞了口气,“你的意思是说,在这个世界,自己见到自己是很平凡的事情?” 年长的沈欢没有回答沈欢的问题,“薛定谔的猫,听说过吗?” “听说过,有关猫生死叠加的问题,把猫关在箱子里,在打开箱子之前,猫可能是死的也可能是活的,但当我们打开箱子之后,就会得到答案,如果活着,那么死这个结论就会消失,如果死了,那么活着这个结论就会消失。” “那如果……另一个结论并没有消失呢?” “怎么可能不消失,无论生或死,都只能留下一个——”沈欢说着一愣,瞳孔猛地收缩,然后放大,“你是想说……平行世界!” 如果另一个结论没有消失,还存在着,那就代表衍生出了新的世界。 当然,“薛定谔的猫”并不是“平行世界”导致的结果。 沈欢之所以惊讶,是因为他想到了一种可能,如果是平行世界的话,就可以解释出,为什么之前的世界明明有很多事相同,又为什么有很多事不同了。 “不是平行世界,而是时间轴。” “时间轴?” 年长的沈欢灭幼解释,笑道:“你以后会知道的,不过不是现在。” “我经历一些平行世界的事情,但平行世界不是不可交叉的吗?如果是交叉就可能引起世界崩塌的,为什么我们还能见面?” “平行世界并非是一直平行,它们也会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交叉,名为相干性,你一定,或者说很多人都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你的朋友在述说一件与你相关,但你自己又完全没有印象的事,也许不是你记性不好,而是你阴差阳错的走错了空间,进入到了一个看似熟悉,事实上却有些陌生的平行时空。” 年长的沈欢忽然话锋一转,“不过有一点你却猜对了。” “哪一点?” “互相交错是可以的,但两个自己碰面确实可能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就像电脑也会出现一些系统没有预料到的事情,不过它总会被修复。” “我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想通。”沈欢本来的思绪本来就已经够乱了,现在又涉及到这样复杂的事情,脑袋瓜子变得更加混乱了。 “时间不多了,你想知道什么,我可以告诉你。” 沈欢将自己的遭遇说了出来,在自己面前,不用隐藏任何秘密,“我要怎样才能回到自己所在的世界?” 他似乎已经接受了,平行世界这一设定。 “看来修复程序已经打开了,它正尝试将你带回去。” “你的意思是说,我的这些经历,是系统在实验哪个世界才是正确的?” “虽然不完全对,但你可以这么理解。” 沈欢用手抓了下头发,“按照平行世界的理论,每次推测和选择不同,都会衍生出新的世界,那么就可能拥有无限个平向世界,这样看的话,我不是永远不会回去了?” 年长的沈欢摇了摇头,“平行世界不是无限的,它是有限的,有规则在束缚着,就像树叶,它们长在一颗树上,却没有一片是相似的。” “你之所以会感觉有无限个只是因为自己跳过渺小,就像是比平行世界更为庞大的多元宇宙,都是如此,它们看似混乱,却又全都按照着一定的规则来进行。” “这太烧脑了。”沈欢语气有些无奈,“对了,我来这儿之前听到一个说呢过瘾,他说——” 话还没说完,他便再次进入到了昏厥状态。 再次醒来以后,周围的风景再次发生了变化。 “欢子,你愣着干嘛,出去打球啊。” 周围的景象似乎是在大学寝室,上床下铺,喊他的是牛大宝,“你来学校看我了?” “啊?你傻了吧,咱们从幼儿园开始就一个学校,一直到大学,我报这个专业也是因为想跟你住一个寝室,我说……你被球砸了一下,就直接变傻了?” 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大学? 沈欢感应了一下,自己没有任何的实力,按照平行世界理论来看的话,自己似乎有进入到了一个和之前完全不同的世界。 不等他起身,便再次陷入昏厥,醒来后的情况再次发生变化。 他站在一个舞台上,像是颁奖台,身后飘扬着五星红旗,众人全都在欢呼着。 “我宣布,这次医术大比的获胜者,是华夏中医的代表沈欢沈医师!” “这已经是国际医术大比自举办以来,中医蝉联的第九届冠军,看来西医流想要翻身,是见很困难的事情。” “没错,不过以西医那种巫术,是很难战胜有科学依据的中医的。” 周遭的声音,一个接一个的涌入沈欢的耳朵,没多久眼前又是一黑。 这次醒来沈欢出现在了一个空旷的峡谷当中,周围有很多人影,待视线清晰后,他发现这些人,除了服侍外和自己一模一样。 他们有人拿着长枪,有人拿着朴刀,有人拿着冲锋枪,但无一例外,这些沈欢全都杀气腾腾,互相对峙防备着。 “想回去吗?杀了他们,你就可以回去了!” 第910章细思极恐 “你是什么人?给我出来!”除了仇家,沈欢连无辜的普通人都下不了手,又怎么有勇气,对自己下手。 那个声音还是说着同样的话,“杀了他们,你就可以回去了。” “滚!”沈欢大喝一声。 在他不远处,站着的另一个沈欢,对他说道:“你也听到那个声音了吗?” “听到了,你……也听到了?” 之前和中年时期的沈欢对话,还不是太奇怪,现在眼前这个,和自己岁数相符,有一种照着镜子,自言自语的感觉。 “嗯,他说只有杀了这些人,我才可以回去见妙诗……虽然你是我,但是为了妙诗,对不起……”说着,对方一记无相龙拳直接轰了过来。 沈欢没想到对方会先动手,他一边闪躲,一边问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就是因为那句话?如果那句话是真的,我们互相伤害没有问题,但问题是,我们根本就不知道真实性。” “你已经有答案了,不是吗?”另一个沈欢,指着周围那些已经交战在一起的沈欢,“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我,或者都是你。” “为了妙诗,为了父母,为了朋友,为了自己,我都必须出去,就算是自己,我也会毫不留情!” 沈欢还想继续辩论,但对方根本不给自己机会,最后他放弃了解释,他了解自己,一旦做出某个决定,绝对不会轻易的更改。 这些沈欢虽然年龄相同,但有弱有强,最强的似乎和自己一样,都是奔月境巅峰的境界,而最弱的,只能依靠板砖来伤人。 他们的眼神全都充满了杀机与希望,全都认为自己会是那个最后活下来的人。 在解决掉另一个自己以后,沈欢又和一个境界与自己相差无几的战在了一起,就这样连续不断的重复着,一次次看着自己的身影倒下,一次次的亲自动手解决掉自己。 最后广场上只剩下了,沈欢和另外一个浑身浴血的自己。 “够了!够了!我已经受够了!”沈欢看着满手鲜血的自己,双手几近颤抖着,这上面的血,全都是他“自己”的,“已经死了这么多人,足以证明那句话是假的,我们留下来,一起商量真正的解决办法不好吗?” “呼哧——呼哧——”另一个沈欢显得有些精疲力尽,“没用的,我之前也和你一样,和另外一个自己选择了留下来,但是没过多久,就又会刷新出来自其他世界的自己,开始重复的杀戮。” “只有杀光所有其他的自己,才能够离开……对不起!”浴血的沈欢大吼一声,舞动手中的长枪,施展除了火凤燎原。 自己不会骗自己,虽然很残忍,但杀了他,自己就能够回去见到自己想见的人! 两人的实力相差无几,但浴血的沈欢,却因为接连经历两场生死搏杀而显得有些疲惫,最终被沈欢成功的用无相龙拳击飞了出去。 “噗——”浴血沈欢喷出了大口的鲜血,临死前的他,用尽最后的力气说道:“回、回去以后……一定要好好的照顾、照顾妙诗,一定要对父母……一定要……一定要代替另一个世界、世界的我……好好在自己的世界活、活着。” 随着浴血沈欢的身死,只剩下了沈欢自己,他跌坐在地上,看着满片的狼藉,“这样,自己就应该能回去了——吧。” “对不起,应该回去的人……是我!” 他看着从背后穿到胸前的长枪,不可置信的回头道:“为、为什么,不、不是应该都死光了吗?” 之后意识便陷入了昏迷,等他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成为魂体漂浮在空中。 而峡谷之中,又站立着许多不同的自己。 那些自己脸上写满了疑惑和诧异,就像刚刚来到这里的他一般。 “杀了他们,你就可以回去了!” 沈欢奋力的大喊着,希望下面的自己能够听到自己的话,从而有一个活着离开这里,完成自己本应该完成的事情。 “你是什么人?给我出去!”其中一个沈欢露出了警惕的表情。 但沈欢只想在自己灵魂消散前,告诉自己离开这里的办法,“杀了他们,你就可以离开了!” 喊出来以后,他忽然愣住了——原来,说下这句话人,就是他本身!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细思极恐,沈欢感觉背脊发凉,自己告诉自己,只有杀了自己才能离开,但是无论怎样,自己都是杀不光的,就像之前一样,即便杀光了所有人,也会出现来自于新世界的自己。 不!不能这样! 沈欢试图出声告诉众人真相,身为魂体的自己却开始消散,最终陷入了一片昏暗当中,再也没有任何的知觉与思想。 第三阵眼…… “你的新招式呢?”阎罗王怒气冲冲的说道;“还敢说比老子的无双神功还要厉害,我倒要看看是怎么个厉害法!” “我的新招式需要你背着欢子才能施展出来。” 阎罗王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照做,将沈欢背在了身上,但是良久都不见大帝动弹,他有些忍不住了,“你的新招式呢?” 大帝语气淡定道:“你挥拳朝着面前打一下。” 阎罗王试探了一下,很快就发现了屏障的存在,“你是想骗老子和你一起,破了这屏障?” “原来你不傻啊!” “放屁!”阎罗王骂了一句,然后饶有兴致的说道:“不过这个屏障确实厉害,老子感觉自己应该挑战一下。” “这样就最好了,不过我们实力差不多,只有一个人的话,是没办法破除这屏障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你我联手。” “不需要老子一个人就够了!” 大帝也没再拦着,不让这傻哔吃点亏,他是不会明白自己的用意的。 一片黑暗中,沈欢的意识逐渐恢复了,一个声音不停地在他耳边环绕着,“你终于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第911章无限循环的恶梦 “你终于来了。” “你准备好了吗?” 声音不停地在沈欢脑海之中回响,这让他有些不耐烦,不过与此同时他又感觉这情景似乎在哪里经历过,但仔细想又想不出来。 对了自己在尝试施展阴阳大衍术,之前也曾听到过这个声音,还和夏天讨论过。 这会不会像沈欢说的那样,这个声音其实就是开启阴阳大衍术的条件? 还是尝试一下吧。 想到这儿,沈欢开口说道:“我准备好了。” 回答过后,那个声音说道:“希望这一次,你不会再后悔。” “后悔?搞什么鬼,这应该和阴阳大衍术没有关系吧?” “现在开始倒计时,十……” “什么倒计时?”沈欢愣了一下,想要睁开眼睛,和夏天讨论一下这个声音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但无论如何他都没办法把眼睛给睁开,除了心理活动以外,甚至发不出任何的声音,就连肢体也像是被藤蔓缠绕动弹不得。 该死!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八……七……六……五……” 夏天忍不住感叹道:“气息完全平淡下来了,看来这一次很有可能成功的开启阴阳大衍术!” 直觉告诉沈欢,这绝对不是什么阴阳大衍术开启的征兆,而且接下来会发生很危险,很恐怖的事情。 “不要!我不要!夏天,帮我!” “三……二……一……零,启!” “夏天!!!” …… “沈欢,快、快点起来!”一个慌乱的声音在沈欢耳边响起,可是他却感觉自己的脑袋异常沉重,连睁开眼睛的想法都没有。 “他不会被我们打死了吧?” “快点把他弄醒!” 沈欢的思路逐渐清晰起来,茫然地睁开眼睛。 当看到眼前的人物和场景时,眼中瞬间被惊恐所覆盖,他回想起了自己之前所经历的一切。 为什么……为什么自己又出现在了这里! 刚才的经历都是幻觉,还是说……自己要一直在无尽的循环中重复。 不,根据另一个世界,中年时期的自己说法,系统会自行修正,让自己回到原本的时空。 可这明明是已经经历过的事情啊! 冷静,一定要冷静,或许和上次走不同的路,自己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 吴宗智一脸茫然道:“星哥,他怎么一起来就跑了?” 陈皓星一脸得意道:“当然是因为怕了!” “对对对,星哥说的没错,那小子一定是怕了,这样星嫂就是星哥你一个人的了!” “放屁!马菲本来就是我一个人的!” “是是是,是我不会说话,星哥你别生气,别生气!”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了一个声音,“上课时间在这里干嘛?你们那个班的,名字叫什么!” “卧槽!沈欢那小子太阴了,一定是看见老师过来了。” 吴宗智一脸紧张道:“星哥,怎、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跑啊!” “可他是老杨啊,年轻那会儿拿过咱们市田径第一的成绩啊!” “他老了,追不上我——” 陈皓星的话还没说完,老杨就已经到了他们身边…… 这一次沈欢依旧选择回到了长乐村为父亲治病,不过治完病以后,他并没有去找孙真。 自己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那个号称是来自未来的孙真,使用了袖里乾坤的手段,也就是说,不碰到孙真,他就不用离开,就不会在另一个未来碰到黑影,从而被系统开启修复手段,最终将自己送往自我杀戮的坟场。 沈欢选择坐车去江明找林妙诗,如果推断正确的话,他只需要找到林妙诗,然后生活在一起就够了。 “你找谁?” “林妙诗。” 保安皱了下眉头,“我们这儿没这个人。” “没有?”沈欢愣了一下,接着说道:“不可能,她是你们这个公司的高层,你大电话问一下,一定有的!” “没有就是没有,我这里有公司所有高层的名字和电话号,别说林妙诗,就连一个姓林的都没有。”保安没好气的说道:“看好我们公司的名字,好好想想你是不是找错地方了。” 沈欢可以肯定他没有找错,当初被林妙诗邀请做首席医师的时候,他每天都会来这里上班,怎么会弄错。 但看保安的神情,似乎也不是在说假话。 难道妙诗还没有来这里上班? 是了,我现在的才刚刚高二不久,妙诗很可能还没过来。 “对不起,是我找错地方了。”沈欢随口道了句歉,就赶往火车站,购买前往燕京的门票。 而就在他离开不久,林妙诗便在牛父老友,以及一干高层的陪伴下走到了保安室。 “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们公司新招聘的林总。” 众位保安,连忙起身道好。 那名保安似乎想起了什么,开口道:“刚刚有个年轻人过来,说是要找一个叫林妙诗的人,该不会就是找林总您吧?” 牛父老友皱眉道:“你确定他找的是林妙诗?” “我确定。” “他现在人呢?” “听说我们公司没有姓林的高层后就离开了,说找错了。” “有留下联系方式吗?” “没有。” “你——”牛父老友气的不行,连忙给林妙诗道歉,“林总是我管教无方,所以才会让您的朋友——” 林妙诗脸色冰冷道:“没事,我刚来江明不会有朋友,应该是找错了,继续介绍工作上的事情吧。” 上车后,他借别人的手机给家里打个电话,说有点事儿要出去一阵子,很快就会回来。 燕京还是熟悉的燕京,他打车赶到了林家。 “两位能不能通传一声,我是来找林妙诗林小姐的。” 两名护院听到这话,脸色皆是一变,“这里没有叫林妙诗的,你找错了,请回吧!” “可是——” “请回!” 这里是林家,妙诗不在江明就一定在这里! 现在不适合和护院起冲突,沈欢便佯装离开,然后从院墙跳了进去…… 不管你在世界的哪个地方,我都一定会找到你! 第912章过程会变,但结局却不会! 逛遍了整个林家大院,沈欢都没能找到林妙诗,但是林妙诗的屋子还在,也就是说这个人一定是存在的。 “妙诗在去江明之前一直待在家里,从未离开过,可自己找遍了整个院子也没见到她的身影……”沈欢忽然发现自己对于林妙诗的从前,似乎并没有以前想象的那么了解。 没有读心术,也就没有办法去了解他人所想。 “妙诗很可能是逛街了……” 强迫询问的话,也会制造出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沈欢准备等到晚上再过来。 夜,沈欢又来了林家,但结果是一样的,林妙诗不在。 直到这个时候,沈欢才意识到,这里是平行世界,林妙诗很有可能不会按照原本世界的轨迹生活。 无奈之下,他只能返回长乐。 回到家以后,沈欢尽量的表现出正常的模样,以免被家人发现端倪,至于药庐那边,他没有再过去。 但没想到的是,孙真却主动找上了门来。 “为什么没去我那里学习。” “最近学业太忙了。”沈欢干笑着说道,他现在的心情紧张到了极点,眼前和孙真,可不是原世界慎重玄化散的师父,若是动手,自己必输无疑,到时候又要走上一次的老路。 孙真皱了下眉头,没有说话,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糊弄过去了,但沈父却从屋内走了出来,“孙老医师,这些年麻烦你了,要不是因为你,我恐怕就要下底下见阎王了。” “您……好了?”孙真眼中满是诧异。 沈父愣了一下,“是欢子用您教的办法治好我的,您忘了?” “忘了忘了,我这年纪大了,思想就开始不清楚了,不过现在已经想起来了,是我教欢子的办法没错!”孙真笑了笑,然后看着沈欢说道:“欢子,跟我出来一趟,为师有些话想对你说。” 从沈父出来,沈欢就知道事情要曝光,对于孙真让自己出去的决定一点也不意外。 走到远落后,孙真身上的气息猛地一变,“你不是欢子,说,你是谁!” 沈欢陷入了两难的境界,如果说出来,事情又会开始重复之前的轨迹,自己还是什么也没能改变,但如果不说,孙真一定会以为自己不是沈欢,从而出手杀了自己,到时结果也是一样,甚至会直接死亡,。 怎么办? 拼了!赌一把! “沈欢已经被我杀了!”沈欢故意激怒孙真,他想看看,按照不同的轨迹,是否会发生同样的事情,如果死了……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还我徒儿命来!”孙真大喝一声,直接扩大袖袍,将其吸收了进去…… 呼吸困难,击破棺材……妈的,又是相同的路! “我不要!我不要再经历自己杀自己!我不要!” 上个世界的经历,已经告诉沈欢,无论他怎么努力,改变只有过程而不是结果,他依旧会不停的在无尽噩梦中循环! …… “草!这个屏障太硬了!”和当初大帝一样,阎罗王的虎口也被震的出血,他刚刚已经拼尽全力施展了自己的无双神功。 “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要联手了吧?” 阎罗王冷哼一声,将头别过一旁没有说话。 “现在可不是斗气的时候。”大帝一脸认真道:“如果我们不击溃屏障,把欢子带出这个鬼地方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徒弟会死?” “比死更加恐怖!”大帝回头看了一眼阵法,“该死的混蛋,本来不应该进去的人进去就够麻烦了,竟然还有人在上面做了手脚!” “你……似乎有点不正常?怎么跟平常不一样?” “不正常的人是你!”大帝无奈的扶着额头,“天呢,你这个傻哔究竟什么时候才能清醒过来啊!” “喂!把事情说的那么严重的是你,现在站在那里不动弹的人也是你,你到底还关不关心欢子的死活?’ 大帝知道孰轻孰重,没再埋怨吐槽,说道:“记住,一定是最强的招式,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击破这个屏障!” 接着,他们用绳子,将自己和沈欢的脚绑在了一起,这样才能保证屏障对他们都起作用。 “开始了!” “废话少说!” “喝啊!!!” 两人经过一番运转,全都祭出自己最强悍的神通武技,其威力以及足以毁天灭地,如果没有屏障的保护,恐怕这方圆千里都会寸草不生。 但结果却是——屏障安好无损! 他们两个,却被强大的力量反噬,全都受了重伤,若非有强大的力量维持生机,恐怕已经殒命于刚才的反噬之下。 “咳咳——”大帝咳出两口鲜血,“啊!我就是个傻哔,当初没事儿设置这种东西干嘛!妈的!妈的!妈的!” 阎罗王擦了下嘴角的血液,“这东西真是你弄的?” “准确来说不是,但……没错,就是我自己弄得!”大帝越说越气,“要不是为了你,我哪会弄这破玩意儿!” “当初建立这个屏障,是为了保护进入時光游筏的人,没想到如今却作茧自缚!” 大帝正说着忽然一愣,“不对,还有一个人,他或许可以救欢子!” “你说有人能打破这个屏障?”阎罗王一脸不服,“不可能!你我二人之力都没办法做到的事情,又怎么可能有人靠自己的力量就做到。”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你懂个卵子!”大帝气哼哼的说道:“说到底,这事儿还是怪你。” “怪我?放你媳妇的屁!” “要不是你闲着没事儿,闹出那么大的祸乱,又怎么会有道劫日的发生,没有道劫日的话,就不会有之后的事情,欢子更不会被卷进来!” “神经病!”阎罗王根本就听不懂大帝在说什么。 大帝还在谩骂着,“神经病是你!以前不是很拽吗?整个神域都被你捅了个窟窿,现在不过时空逆流而已,看你那傻哔样,老子都恢复了你都没恢复!” “我算是明白了,你他妈就是想找打是吧!” “没错,就是要打醒你这傻——” “咔嚓!” 就在两人对骂的时候,忽然传出一阵玻璃碎裂的声音,刚才无懈可击的屏障在瞬间碎成粉末。 “等会儿……我们成功了?!” 阎罗王兴奋道:“那是当然,老子想毁掉的东西,就从来没有——不对!” “不对!”大帝也在同一时间开口,两人惊恐的看着慢慢从地上漂浮起来沈欢。 当看到沈欢的眼睛后,大帝犹如遭受雷击,而阎罗王也似乎回想起了什么。 那是一双转动的阴阳眸,不过并非是黑白二色,而是——血一般的猩红! 第913章来的怎么会是他! 猩红色的眸子缓缓转动,在沈欢身上蔓延着红色的烟雾,宛若凭空而降的魔神,因为小木块的限制,没人能够感应出他是什么实力。 但无论是目前道修巅峰代表的大帝,还是武者巅峰代表的阎罗王,心中都对此时的沈欢生出了一股畏惧的心理。 “这是怎么回事儿?”阎罗王一脸警惕,别说现在身受重伤的他,就算巅峰时期,他也不是此刻沈欢的对手。 这股令人压抑到极点的杀气,就算沈欢不动手,也会将人活生生的逼死。 杀气本无形,但沈欢的杀气却在现实中凝结。 在乱世,谁的手中没有挂着几条人命,有杀气、杀过人并不罕见,但在现代社会,杀人是一件很少见的事情,所以现代人一听到杀人犯,便闻风色变。 生在和平盛世的沈欢,即便杀过人,也不可能有这么浓郁的杀气,别说是乱世,就连传说中一夜连斩九万八千人的杀神也没有这么浓郁的杀气。 现在的沈欢,就犹如毁灭全世界的魔神一般,只有无法计数的生命死在他手中,才会生成这样浓郁的杀气。 “傻哔,你刚刚说这阵法是你布置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我这个阵法,是为了帮无——帮楚歌那个小子洗练心魔,让灵魂乘坐時光游筏回到过去,弥补心中的遗憾,但是有高手在上面做了手脚,让它变成了一座天衣无缝的绝杀之阵。” “在得知事态超出自己变化后,就连忙赶了过来,但没想到还是晚了一步,并且进入这阵法之中不是楚歌那个小子,而是沈欢!” “本来我想着以我们两人的力量,一定可以破除这阵法,但看沈欢现在的状态,我们显然失败了,成功的,是那个在阵法上动手脚的人。” 阎罗王听得迷迷糊糊,“说的都是狗屁!现在咱们的徒弟变得这么厉害,身上杀气冲天,我们又受了重伤,肯定会死在他手里,怎么办?” “跑!” 目前除了跑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杀——杀——杀——杀光他们,自己就可以回去了,杀光他们!”沈欢嘴中呢喃着,大手一挥,发出一道血刃,显然是想要了阎罗王两人的性命。 两人虽然受了伤,但毕竟是两个流派的巅峰代表,在沈欢出手的瞬间,便起身躲了过去。 那道血刃划破长空,直接将对面的大山拦腰斩断,不过由于太快,山峰并没有完全分离,而是以一种奇怪的姿势错成了上下两半。 两人看着消失的血刃,脸上都充满了惊讶与畏惧。 这样的招式要是打在人的身上,别说身受重伤,只要是没死,就已经可以称为一等一的好手。 “他用的不是灵气和罡气,而是杀气!” “该死,他究竟在你的阵法中经历了什么!” 大帝也很想知道,沈欢经历了什么,但他不知道,先不说阵法本身被人改造过的事实,光说进入阵法的人物出错,就已经是一个致命的漏洞。 自作孽不可活啊! 两人虽然惊讶,但本身目的没有改变,全都朝着洞口逃去。 这样的强者,如此狼狈的逃跑,自然很没面子,但和面子相比,命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此时躲在远处的夏天一脸焦急,“不知道他们二人联手,能不能打破那个奇怪的屏障。” “应该没问题,他们两个的修为,分别代表着现在武者和道修的巅峰状态,如果他们都没办法,那就没人能够救沈——”苏璃正说着,眼睛忽然一亮,“我感受到了。” “感受到什么?” “小欢子,他回来了!” 苏璃可以清晰的感觉到,本命契约重新出现,将两人的性命再次链接在一起。 除了沈欢回来,已经没有别的解释了。 “也就是说,大帝和阎罗王成功过了?”夏天表情异常兴奋,导致这个结果的人是他,如果沈欢出了什么事儿,他这辈子恐怕都会良心难安。 “不对!”苏璃又忽然摇了摇头,“回来的,似乎不是沈欢。” “什么意思?” “杀气……杀气太重了,沈欢这人最大的弱点就是被救人看的比杀人重要,能不杀就不杀,所以他的身上不可能出现如此浓郁的杀气。”苏璃说话时有些颤抖,因为性命相连的原因,她比任何人都能亲切感受到沈欢杀气的强大。 这样的杀气足以吞噬一切! “我、我也感觉到了。” “你感觉到了?”苏璃面带不解,她感受到是因为两人性命相连,夏天又是如何感受到的。 只见夏天用手指着不远处说道:“准确的说,我是看到的……天哪,沈欢竟然追着大帝和阎罗王到处乱跑,我、我是不是眼花了。” 那已经凝实的杀气,就像是带血的玫瑰,给人的感觉极为震撼。 “跑!跑啊!” 大帝拼命的大吼着。 苏璃也没有任何的迟疑,对着夏天喊道:“跑!” “跑?”夏天先是一愣,不过很快便回过了神来,拼命的奔逃,开什么玩笑,大帝和阎罗王都只有逃跑这一条路,他一个只有魂觉一层的人,难道要留下来等死不成。 很快大帝和阎罗王便赶了上来,夏天忍不住问道:“我说两位前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一时半会儿也给你解释不清楚,先跑再说。” “想我阎罗王潇洒一生,没想到最后竟然要栽到自己徒弟的手里,真是太可笑了!”阎罗王正说着,忽然改口道:“傻哔,你不是说这世界上还存在着一个比你我联手都要厉害的人物吗?赶快让他来帮忙啊!” “是啊!”大帝给了自己一巴掌,“有他在,这事情早解决了。” “你感叹个屁啊,还不赶快把人给找来!” “可我不知道他在哪里。” “草!” “不过他说过找他的方法——”大帝深吸了口气,大喊道:“救命啊!救命啊!救命啊!” 众人脸上挂满了黑线,脸上写着——这他妈就是你说的找人之法?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黑影闪现出现在了众人身前。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高手?”阎罗王面色游戏怪异道。 大帝却是一头冷汗,“该死!来的怎么会是他!” 第914章你嘴里说的那个爱多管闲事儿的家伙… 来人并非是大帝想要找的承道者孙真,而是灭道者阴阳眸,那隐藏在黑雾中的眼眸传递浓郁的笑意。 “不愧是天尊建立的阵法,在我的稍加改动之下,直接创造出了一个可口的肥料。”灭道者无惧沈欢身上传出的杀气波动,任由自己的黑雾与其猩红的杀气缠绕在一起,“好美的味道。” “杀!杀!杀!” “哈哈哈哈!”灭道者大笑着,“没错,就是杀,杀光所有的自己,你就可以回来了,不过……你会因为沾染太多的自我杀气,而被心魔占据身躯。” “回来的不是你,而是你的心魔!” 杀气腾腾的沈欢,根本不会去听别人说了什么,直接一拳朝着灭道者所隐藏的黑雾打去。 “轰——” 一声巨响过后,灭道者直接被打飞了出去,洞穿了整座山峰。 “咳咳咳——”他咳嗽了两声,很快就赶了回来,“这样的力量,真是超出了我的预估呢……不过,我很兴奋,之前的那些人都太简单了,提供的能量虽然不错,但想要超越那个家伙还很困难。” “你就不同了,近乎完美,体内包含的力量,几乎和我一模一样。”灭道者说着,看向地下的大帝说道:“啧啧,天尊,只要待在银河星域便无敌的存在,操控者整个星域内的一切法则,他所布置的阵法,果然不同凡响。” “我还是真是要谢谢他,如果不是他,我根本没办法节省下这么多的时间。” “我已经发出了求救信号,那个家伙很快就会赶过来。”大帝语气有些不甘。 灭道者不屑的大笑道:“你是说承道者那个家伙吗?我劝你还是放弃吧,两个东西同时摆在你面前,一个是对自己几乎没什么用的垃圾,一个是自己曾经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你觉得他会选择谁?” 大帝心中一惊,隐约猜测出了什么,但他却不想承认。 灭道者那充满玩味的语气,击破了他最后的幻想,“你以为我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不会考虑到他的存在吗?那个家伙和我作对的次数,几乎可以用生生世世来形容,有些时候,我甚至比他更了解他自己。” “之前我不知道你的身份,不过还好,我终究还是知道了。”灭道者的黑雾中,涌出了一团黑气,像是一把剑,但又看不清楚样子,和灭道者本身一样,它全身都被黑雾包裹着,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东西应该就是灭道者的武器。 “所以,不要再给我卖弄什么,若是你的前世,还未成为完全体的我或许会害怕,但只是你的话——我想怎么杀都可以!” 大帝咬牙切齿,脸上带着不甘,但他始终没有做口舌之争。 之前他已经和灭道者交过手,若不是因为某些遗留规则的束缚,自己早就死了。 “杀!”沈欢还在咆哮着,他就像是一个没有意识的杀戮傀儡,但进攻的方式却不是胡乱劈砍,他的每一招每一式的目标,都瞄准着人体构造的死穴,再加上那如野兽一般的杀气,可以说是招招致命。 灭道者说过,此时沈欢的力量,几乎和他是一个层次的,但他脸上却没有任何的紧张,轻而易举,一次又一次的将攻击躲了过去。 一个是活生生的人,一个是只懂得杀戮的机器,每一招每一式都是为了将对方置于死地,不懂得变通。 灭道者的优势就是无限变化的灵活,沈欢每次出手的目标,早已被他预判了出来。 再厉害的招式,如果打不到对手,又有什么意义? “轰——” 灭道者只用了一招,就把沈欢给击飞了出去。 依靠灵活多变的突袭,只懂得杀戮的沈欢直接陷入了被动,力量被一次又一次的削弱。 “火候够了,差不多该把你这可口的饭菜装盘吃掉了。”灭道者说着,身形猛然一晃,周围的空气因为他过快的速度,都开始变得扭曲起来,他留下的直线残影,也变成了一条曲线。 “再见。”灭道者用手抓住沈欢的头颅,露出了一丝残忍的笑容。 “滚开,混蛋!”大帝凭空凝聚出一座大大山,朝着灭道者砸了过去。 灭道者冷笑一声,直接用手中的黑雾长剑,将大山斩成了碎屑,“我说了,如果是天尊我或许会忌惮,但若只是你的话……根本不堪一击!” 大帝咬牙道:“混蛋!要是在老子的地盘,究竟谁生谁死还不知道呢!” “呵……可惜你和我一样,不过都是这个世界的过客而已。”灭道者已经开始吸收蕴藏在沈欢体内的能量,“现在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你呢?” “像条狗一样,继续追逐我这个主人的背影吧……不!你没机会了,因为这就是你的最后一次机会。” “啊!啊!啊!!!” 力量被抽取,就像是活生生的被人一根一根拔掉骨头一般痛苦,沈欢发出凄惨的痛吼,在场的人却没有一个人帮到他。 可即便如此,他那双猩红的眸子里存在的,只有杀意! “给老子滚开!”夏天大喊一声,发出了自己能够发出的最强攻击,可打在灭道者身上,就像是蚊子叮咬一般。 “今天,就算我死了,也不会让你带走欢子!”夏天并没有放弃,不停地尝试换新的招式。 灭道者皱了下眉头,“小子,你是不是觉得我不敢杀你?” “不是觉得,而是真的不敢。”大帝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你若敢的话,为什么不杀了他。” 夏天愣了一下,妈的,老子正在拼命,大帝却故意激怒对方杀队友。 灭道者没有说话,“哼,这种激将法对我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等完全将这可口的饭菜消化,我就会杀掉承道者那个爱多管闲事儿的家伙,最后……整个神域,就都是我的了!” “你嘴里说的那个爱多管闲事儿的家伙……是我吗?” 这个声音的出现,让灭道者的笑声戛然而止。 “不可能,你、你怎么可能有时间赶来这里!” 大帝看着那张熟悉的面具,露出欣慰的笑容,瘫倒在了地上,“你这个家伙终于来了……” 第915章最后的净土 “不会的,你不可能为了他们而放弃那个曾经对你来说最珍贵的东西,在你的心里,她不是比所有人都重要吗?”灭道者满脸不可置信,“不可能的,我比你更加了解你自己!” “是啊,你了解我,但你也说了,只是曾经最宝贵的东西,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有更宝贵的东西需要守护。”承道者语气淡然,身后忽然亮起一阵光环,漂浮的全都是各式各样的武器,“按照你我的约定,谁都不能干预这个世界的正常发展,你再次违约了。” “我一直觉得你是被魔吞噬了心智,但总会有恢复的一天,但现在看来,是我太仁慈了……不是魔吞噬了你的心智,而是你本身就是魔!” “说吧,你想怎么死?” 承道者的语气很平淡,但在灭道者的耳中,就像是平地惊雷,比任何强大术法的威力都要巨大。 他们斗了无数次,每次灭道者都可以利用对方心慈手软的特点,来逃避死劫。 但现在看来,对方这次是真的准备杀自己了。 如果吸收了沈欢的力量,他还可以战上一战,可现在只吸收了一半,根本不是承道者的对手。 “呵呵,老兄不要开玩笑了。”灭道者讪笑着,这个一直以来,像反派大boss一样,不停给自己送小怪升级的家伙,怎么可能会真的杀了自己。 他在诈自己! “我是不是开玩笑,你很快就会知道。”承道者的语气变得冰冷几分,虽然只是很微弱的变化,但他身后的兵器,无一例外都指向了灭道者,似乎只需要一个念头,就可以让隐藏在黑雾中的灭道者变成一只刺猬。 “切,还给你!” 灭道者甩手将沈欢朝着承道者扔了过去,“这次是我输了,不过……我还会再回来的!” “除非你像老鼠一样夹着尾巴躲起来,不然我一定会找到你,并且杀了你!”承道者看着天空道:“这一次,我没有开玩笑!” “呼……还好你来了,不然后果无法设想。”大帝忍不住感叹道。 承道者没有说话,而是抱着沈欢落在了地上,然后用透明色的灵气,凝聚成针,为沈欢做起了针灸。 “他……怎么样了?”苏璃开口小声的问道。 承道者身上的灵气波动,强大的已经超出了她的认知,直觉告诉她,眼前这个人很危险,但又很亲切。 加上十分担心沈欢的安全,她便硬着头皮问了出来。 承道者看了她一眼,“现在已经没事了,不过……他身上的杀气太重,虽然被灭道者吸收了一些,但还有一大部分残留在他的躯体内,这些杀气即便是我也没办法完全消除,所以我只能将它封印起来。” “不过……就算是我这个施术者,也无法肯定,这些杀气什么时候会再冲出来。” 大帝面带不解,“杀气已经浓郁到这种地步吗?” “他的杀气和普通人的不同。”承道者对大帝解释道:“普通人的杀气是由斩杀他人而累积于肉身,但他却是灵魂乘坐時光游筏,简单来说,他的杀气所凝结的地方是灵魂。” “除此之外,杀气本质上也拥有很大的区别,他这些杀气是杀自己而凝结的。” “你是说自杀?” 承道者摇了摇头,“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自杀,而是真正的杀掉另外一个世界的自己,你能够打破时间轴这个障碍,来到这个时空,应该知道我是在说什么。” “可是我用来让楚歌弥补遗憾的平行世界,只是单纯的灵魂占据,等完成目的后,便会离开,可以说是两个灵魂共用一体,只不过原本的灵魂存在于潜意识当中,当其苏醒后,只会觉得性格会有些变化,但大体上是没有改变的。” “你设置这个阵法的目的是好的,该顾虑的也都顾虑到了,但是……却被灭道者钻了空档。”承道者看了一眼山洞,“你这个原本用来弥补遗憾的灵魂穿梭性平行世界,被他改成了无限循环且多元世界交叉,并相互干涉的情况。” “总的来说,他刻意毁坏了整个弥补遗憾的过程,让其变得混论,从而使入阵者的意识产生错乱,处于一种极度薄弱的状态,最后在制作出一个让人无法接受的恐怖终点。” “如果我估计的没错,这个恐怖的重点,就是多元平行世界相互交叉,通过某种理由,来逼迫沈欢杀掉另一个世界,或者是多个世界的自己。” “这样已经足以让承受能力弱的人接近崩溃状态,但灭道者想要的显然不止是崩溃。” “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林妙诗等亲人,是沈欢最大的依靠,所以他为了这些亲人,肯定不会接受死亡,那么……就只有爆发。” “爆发过后是需要平静的,但灭道者不会给他机会,所以将起点与终点相互连接,当沈欢以为结束的时候,实际上才刚刚开始,每一次都是如此……” 承道者解释的很平静,但众人都能够想象出,沈欢究竟受到了怎么样的精神折磨。 自杀需要勇气,那杀掉另一个活生生的自己,是不是更需要勇气呢? 与其说沈欢爆发了,倒不如说,是那股执念害了他自己,让他走入了极端的崩坏当中。 “不对!”大帝忽然摇了摇头,“我让两个平行世界的魂体进行链接,就已经非常吃力,灭道者怎么可能拥有这么强大的更改力量?如果说他拥有控制多元世界的能力,那不是与他之前因为限制而不能肆意使用力量相驳了吗?” “是的,他没有这个能力,所以沈欢所经历的只有开始进入的第一个世界是真的,而剩下的全都是采集于其他世界资料而构建的幻术世界,第一个世界的真实,之后世界的真假结合,再加上沈欢是第一次接触时间轴这个概念,很容易被其误导。” 大帝还是有些不理解,“照你这么说,沈欢杀的都只不过是幻觉罢了,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大的杀气?” “拟态,杀掉自己这些事情,灭道者做的最多,所以也不能完全说是假的。” “你怎么肯定是假的?” 承道者握了握拳头,“因为只要是沈欢踏入修炼一途的世界,都已经被摧毁了,这里是……最后的净土。” 第916章大帝,另一条时间轴上的夏天! “你到底是谁?”大帝的眼神之中充满了疑惑,上一次他隐约有了一些推测,可是因为这件事,他必须推翻那些结论。 “我是谁已经告诉你了,这个世界的孙真……” 大帝没好气道:“你这么弄,就没意思了。” “我说的实话,信不信由你,或者你可以像灭道者一样,称呼我承道者。”承道者顿了一下,“我已经没什么时间了,再见!” 说完,也不管大帝答不答应,他直接就消失在了原地。 “卧槽!”大帝暗骂了一句,也没说什么,当初他实力牛哔的时候,也是这么烧包,没办法这就是资本,而且……他有一种感觉,这个承道者显然是在刻意隐瞒着什么。 “刚刚那个家伙很强。”阎罗王一本正经道:“我必须尽快完善自己的无双神功,这样才能击败他!” “你击败个毛线啊!”大帝没好气的说道:“先把欢子接回去再说,那个夏天,你先背着他,看什么看,让你背你就背哪来那么多废话,快点!” 众人准备离开,但苏璃却对着承道者离开的方向若有所思…… “呼——”沈欢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他感觉自己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噩梦,很恐怖,比他所有的梦境都要恐怖,可就是想不起来做了什么梦。 “我的老天爷,你终于醒了!”夏天被吓了一跳,但很快脸上的表情便被兴奋所取代,“你知不知道,如果你再不醒过来,我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对林小姐交代了。” “妙诗?”沈欢的头忽然痛了一下,“我、我回来了?” “嗯,回来了。”夏天应了一声,当初承道者说话的时候,他也在一旁听着,即便听得不是很懂,但也明白了个大概。 “醒了?”这个时候,大帝拿着鸡腿从外面走了进来。 沈欢用揉了揉太阳穴,“你是大帝还是夏天?” “靠!你眼睛长到屁股里面了么!他怎么可能是我!”夏天没好气的说道。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便是平时表示对自己相貌没有过分关注的夏天也是一样。 大帝用吃剩下的鸡骨头,朝着夏天的后脑勺敲了一下,“傻哔,你以后也会变成老子这样子。” “卧槽,你怎么也跟着瞎起哄啊!” “不是瞎起哄,从某种角度来说,我就是你,未来的你。” 夏天整个人都懵逼了,“开什么国际玩笑,咱们两个长得一点都不像好嘛!”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他虽然丢失了大部分的记忆,但是平行时空、时间轴这些理念,依旧存在他的脑海当中。 其实在乘坐時光游筏,经历那些事情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推测。 大帝就是另一个世界的夏天! “看来你要比这个混球沉得住气。”大帝看向沈欢的眼神,多了一丝赞赏,“你心中是不是有很多疑惑?有的话就问出来吧!” “你是谁。” 沈欢问这句话的时候,眼神充满了认真。 大帝也一本正经的回答道:“我是另一个世界的夏天,从时间上算,我来自未来。” “扯淡吧你!”夏天刚准备说什么,却被大帝用新的鸡腿堵住了嘴巴,“老老实实的坐在一旁听着,我接下来说的事情很重要,不仅和欢子有关系,和你也有关系,甚至关系到这个世界的存亡。” “看样子,你应该已经知道时间轴的理论了,我就不多说了,直接进入正题吧。” “我对于时间轴的理解,就是平行世界。” 大帝摇了摇头,“平行世界只是一个基础的解释,或者说,它只是时间轴的一部分,因为它不仅涉及到了空间也涉及到了时间,深入解释的话,我怕你会听糊涂,你就当是平行世界吧。” “简单来说,我是来自于另一条时间轴,也就是另一个世界的未来的夏天。” “我之所以来到这里,原因很简单——改变未来,在我的那个世界,有一个类似灭道者的存在——” “灭道者?不是屠道者吗?”沈欢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称呼,但他本人却从来没有见过灭道者,“还是说你嘴里的灭道者,其实就是未来的屠道者?” “他们做的事情虽然相似,但并不是同一个人。” 夏天也跟着说道:“他们说的灭道者我见过,和屠道者不同,如果力量按照倍数划分的话,十个屠道者都不是一个灭道者的对手。” “你现在不要问,只静静的听我说,等听完了你就会明白一切。” 在大帝的那个时空里,有一个名为灭道者的存在,他灭掉了林家,覆灭了整个道修界,就连古武也没能幸免,甚至是海外的异能力者也是一样。 那个世界的沈欢为了报仇,不停的修炼,最终在昆仑之巅进行决战。 虽然两人的力量,以及很接近了,但沈欢还是输了。 “为了救我们,楚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而你也受了重伤,也就是在当天,我终于明白了灭道者的意图,他做了那么多事情,就是想要刺激你的潜能,从而成为他提升实力的口粮。” 大帝为了不让对方得逞,易容成了沈欢的样子,为此他甚至特地更改了容貌背影,甚至是自身的气息,从此大帝便成为了灭道者追杀的目标。 但是他终究没能骗过灭道者,沈欢死了,整个世界也即将被毁灭。 “因为经历了多次的危机,我只差最后一层魂觉没能觉醒,但所了解的信息已经足够了,时间轴这个概念,也是因为魂觉而得知的。” “所以你就穿越时空,想要回到过去改变未来。” 大帝点了点头,“我是这么想的,但是因为实力不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这个代价就是生命能量的丧失,以及受到时空乱流的波及而失去记忆,直到前不久,我才刚刚恢复记忆。” 沈欢皱眉道:“但据我所知,因为规则的束缚,天道或者说是系统,会自主修复漏洞,将你送回原本的世界,为什么你却可以在这个世界停留这么久?” 大帝的表情有些复杂,良久后才说道:“如果我所在的世界已经消失了呢?” 第917章沈欢,创世神的转世 根据另一个时空中年时期沈欢的说法,平行世界是会交叉的,但是一转即逝,要么将错就错,让两个时间轴上的对象互相调换身份,不过这是漏洞较小的情况下。 但如果漏洞较大的话,就比如大帝的情况,系统就会自主选择修复。 不过,大帝这个说法,沈欢倒是从来都没有考虑过。 如果,那个原本属于自己的世界消失了呢?那该怎么办? “你说的系统,是接地气的说法,官方名称叫做本源,你可以将它理解系统,也可以当它是道修们所称呼的天道,他们是同样的东西,只是在阶级上有所不同。”大帝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无论系统、天道还是本源,它们的思维模式都是死的,我这种情况,你可以当做是超出预算之外的事情。” “然而无论是系统、天道还是本源,它们都是由人创造出来的。” “在解释接下来的问题之前,我觉得有必要讲一个故事,这样你才会更容易的理解。” 在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至于是多久没人知道,或许是混沌,亦或是比混沌时期更加久远。 在一片漆黑的世界中,诞生了一个生命体。 他觉得很无聊,于是便开始寻找有趣的事情做。 他创造了宇宙、不同的文明、不同的时空,统称为神域的浩瀚宇宙,但是很快他又开始觉得无聊了,于是便创造了本源,来帮他管理这些,为了让事情变得更有趣,他制定了一些列的规则,就像是在给电脑编辑程序。 有一天这个生命体忽然脑抽了,他想要亲手创造出一个能够打败自己的人。 这就好比上帝是万能的,却想要创造出一个自己也搬不起来的石头。 为了解决这个二难推理的迷局,他给予了本源更高的管理权限,使本源管理的东西,不单单是他所创造的世界,也包括他自己本身在内。 生命体乐此不疲,在自己创造的茫茫神域当中,寻找着一个又一个有可能击败自己的存在。 随着漫长的时间推衍,人们对于这个生命体有了种种推测,有人称他为上帝,有人称他为卡俄斯,有人称他为梵天,有人称他为昊天,不过当这些名字都集结起来,就会形成一个代号——神。 “我也是神那个家伙挑选众多候选人的其中之一,不过我最终的选择是在银河这个偏远的星域中圈地为王,只要在这片领域内,我就不可能会输,最多打成平手,天道算是本源孙子辈的存在,所以即便是神也无法打破这个规则。” 于是神继续寻找着新的,可能超越他的存在。 “我之后,他又盯上了楚歌,这次他没有再失望,楚歌经历过一系列的事情以后,终于拥有了可以和神抗衡的实力,那是一种超出人类理解范畴的终极决斗。” 大帝的情绪忽然开始起了波动,“但是这两个王八蛋不小心玩嗨了,两种绝世力量的撞击,使本源受到了损伤。” 之前说过,为了找到能够击败自己的人,那个名为神的家伙,也将自己加入到了本源的限制当中。 本源力量的泄露,使得整个神域陷入了震荡,但两个当事人却完全没有预料到,依旧在不停地战斗着。 “为了使本源恢复正常,我和其他一些星域守护者,也就是你们常说的天道执掌者,纷纷带领自己星域内实力达到可以参与到修复本源当中的修者,前往修复本源。” “在离开之前,我心里有种不安,所以就设立了很多阵法来保护一切正常运转。” “坑爹的是,那两个傻哔,最后分别使出最强招式,准备一分胜负,但由于两者综合能力太过强大,超出本源预算,导致本源爆破,当初去参与修复的人,几乎全都死了。” 沈欢听到这儿大概有些明白了,“这就是道劫日的由来?” “没错,本源爆裂后,整个神域都进入了崩塌状态,不过神那个家伙早就预料到会有这种情况发生,所以向本源设置了自我恢复功能,你可以当它是电脑的一键还原,不过也不大一样。” “本源成功还原后,并没有将时间也跟着还原,它只是修复了宇宙,然后按照神设定的投胎规则,让我们这些死去的人进入轮回。” “神这个家伙有些无聊的让人讨厌,而且有些时候行径就像是个疯子,那些曾经被他看中,视为有可能击败自己的人,全都设定了魂觉这样一个规则。” “所谓魂觉,就是在生死关头,可以觉醒自己前世的力量,一共九层,当九层全部开启后,就会达到当年的巅峰力量,甚至是更强。” “但是他却唯独没有对自己设定这样的程序,我原本以为,是他高估了自己,认为这个世间根本不可能有人能够打败他,可后来我才发现,并不是——这丫就是一疯子!” “他故意刺激楚歌,然后利用本源力量,让自己进入轮回,就是想体验一把当凡人的感觉。” 大帝越说越激动,“他丫根本就没想过,我们这些星域守护者死了,天道该怎么运转!所以,事情就成了如今的结果,天道混乱,修炼体系崩坏,一切都是乱糟糟的,想要一切恢复,就只有等我们这些魂觉者完全觉醒,重新掌控天道。” “可问题是,这家伙吃饱了撑着,又弄出了时间轴这个东西。”大帝苦笑道:“其实也不算吃饱了撑着,因为若只有单一的一个世界,根本不可能承受他的这个创世神的转世投胎。” “在刚开始的时候,或许还算平静,但一旦有当初参与整个过程的人觉醒,并且想通一切关键的话,那就十分恐怖了。” “创世神的投胎,虽然分散了,但只要能够将这些力量集中在自己身上,就代表自己可以成为新的创世神!和西游记里,吃了唐僧肉就可以长生不老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需要多吃几次。” 大帝见沈欢一直不说话,故意停下了话匣子,“我说到现在,你心里应该有猜测了吧?” “有个大概。”沈欢苦笑着没说话。 按照大帝的说法,再加上灭道者想尽办法激发自己潜能,吞噬自己力量的一系列行为。 “说出来听听。” “如果你说的那些话,我没理解错的话……我就是你嘴里那个无聊到让人生厌,并且像疯子一样的转世之一吧?” 大帝微笑道:“恭喜你,答对了!” 第918章腹黑之神? 自己就是创造世间万物的神明转世? 说实话,沈欢有些无法接受这个设定,其实在大帝说这个世界是由一个无聊的生命体建立时,他就感觉有些扯淡。 既然神创造这个世界是真实存在的,那么是什么创造了神明?更强大的存在?那创造更强大的存在是什么? 如果这样思考问题,只会陷入无尽的循环当中。 不过暂时来看,大帝所说的话,在逻辑上没有太大的错误。 自从接触了道修以后,沈欢就明白,不能再以以前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 只是这一次的事情,听起来实在是太过离奇。 “我为什么不将自己设定成魂觉者?难道就仅仅是因为我想做凡人?”沈欢面带不解,“难道我就没有想过,会有灭道者这样的人物出现?” 沈欢不了解上一世的自己,或者说那个神是一个怎样的存在,但是通过大帝的传递出来的信息可以得知,对方的心思非常细腻。 如今所出现的结果,完全在他的计算当中。 既然是这样,那么他一定也预料到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谁知道呢。”大帝叹了口气,“说句实话,站在我们的角度根本没有办法搞清楚,他的脑袋里在想什么,就连曾经最接近他的楚歌也是一样。” 沈欢沉默着了一会儿,按照大帝的说法,魂觉者都是一些曾经被设定为能够打败神存在的候选人,转世投胎后,魂觉会使他们变得更加强大。 “难道说……他从一开始,就准备选择让人来代替他?” 沈欢忽然想到了一个可能,神那个家伙看似在寻找能够击败自己的人,实际上很可能是想退位让贤! 根据时间轴理论,每一次选择或推测的不同,都会衍生新的世界,在这些世界当中,总会有人不走修炼这条路,即平凡人。 这些平凡人的身上,虽然有神力在,但却十分微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像灭道者这类人,根本不会把主意打到他们身上。 最终的结果就是——灭道者吸收了所有的神力,成为新一代的神,但是他的力量却始终无法达到真正神明的力量,并且由于被本源限制的缘故,成为一个代替神行使神权的傀儡。 至于神自己,则可以不断的经受轮回,体验人生的美妙,因为记忆重制没有魂觉的关系,他不会再感到无聊,从而乐此不疲。 “有这个可能。”大帝面色很是凝重,其实他也没有接触过神,一切的资料全都是来自上一世的记忆。 而根据记忆中所描述的,神本身就是一个极度腹黑的存在。 “不愧是他的转世,竟然能够这么轻易的猜测出这些。” 沈欢却摇了摇头,“这些全都是我从你说的那些信息当中推测出来的,而且……有一点是不确定的。” “哪一点?” “我是否是那个神的转世,其实无论是你亦或是灭道者,和我都是一样的,你们所做的都只是一种推测,而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沈欢耸肩道:“最大的漏洞就在于,如果我是神的话,本身应该就蕴藏着某种能量,而不是去修炼某种能量,从而使对方将这种力量吸收过去。” “换句话来说,按照这个标准的话,这世界上几乎人人都可以是神的转世。” 大帝皱了下眉头,的确有这个可能,毕竟刚才所有的推测,都是以沈欢是神的转世而推导出来的。 “我还有一个疑惑,既然灭道者拥有毁灭世界的力量,为什么还会被你们逼退?这显然是不科学的。” “因为除了灭道者的存在以外,还有一个承道者的存在,他的力量要比灭道者强大,但是却一直没有杀灭道者,这也是我一直想不通的地方……对了,在我原本的时间轴内,只出现过灭道者,而没有出现过承道者。” “也就是说,即便我去过了未来的世界,也不一定能够推测出这个世界的未来会发生什么。”沈欢皱着眉头,在无限循环当中,他看到了很多不得了的东西,本以为可以起到未卜先知的作用,但现在看来,应该是他想多了。 “是的。” “那么麻衣流的推衍之术不就失去存在的意义了吗?” “推衍之术是以这个世界为基础,所以推衍出来的东西,肯定只会是这个世界的结果,不过……”大帝面色有些尴尬道:“因为我和阎罗王,以及灭道者和承道者等人的到来,已经干预到了这个世界,所以……有很多事情都是没办法确定的。” 之后,两人将所知道的信息,全都交换了一下。 “照这么说,灭道者迟早会对我再下杀手,不过因为承道者的追击,他可能会平息一段时间。”沈欢可不认为有那个承道者在,自己就会相安无事,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也不会在時光游筏中经历那些事情。 而且,最重要的是,灭道者通过其他世界的沈欢来提升自己的力量,那么比灭道者还要强大的承道者呢?很显然,他应该也做过类似的事情。 灭道者是坏的,但与其对立的承道者却不一定是好的。 在利益面前已经谈不上谁好谁坏,关于好坏对错的事情,那是历史胜利者才喜欢做的事情。 现在沈欢已经明白了事情的紧急,因为不管他是不是所谓神的转世,灭道者都已经把他锁定成了目标。 承道者可以支撑,但并支撑不了多久,目前最重要的就是提升实力。 虽然未来的发展不一样,但有些东西却是相同的。 夏天震惊的快,冷静的也快,“这件事有必要通知给上面吗?” “这是整个神域的事情,天组能干涉的了吗?”大帝没好气的说道:“要不是因为上辈子那点感情,我对现在的皇族还真是没什么好感,一群自私的家伙。” 因为世界发展不同,大帝也帮不上太多的忙,而且从某种角度来讲,夏天和大帝并不是同一个人,所以称呼依旧和之前一样,不过给人的感觉却有些怪怪的。 沈欢离开天组后,便回到林家,这件事儿他没给林妙诗说,因为在他经历的那些世界当中,无一例外——林妙诗似乎都死了。 本以为可以享受片刻的宁静,但没过几天,中医公会就又出了事儿…… 第919章李凤仙的坚强与柔弱 沈欢这几天过的还算平淡,摆脱时间轴等概念后,他尽量让自己处于一种平静的生活状态,就像是在茫茫的大海中,找到了临时的避风港。 林妙诗表现的也越来越像是一名妻子,而不是恋人。 双方都是对方心中最坚实的依靠,林妙诗没问沈欢经历了什么,亦或是非得刨根问底。 沈欢回来后,她什么都没有问,而是用越来越熟练的按摩手法,为沈欢放松。 对她来说,沈欢做了什么,经历了什么,都不算重要,她只需要知道,沈欢自己就够了。 沈欢沉浸在平静的生活内,似乎已经完全淡忘了,时间轴、创世神、灭道者,以及承道者,这些他以前从未想象过的事情。 大帝坦白了一切,所以也没必要继续装疯卖傻,夏天隐瞒了真相,帮大帝虚构了一个听起来很真实的身份,让他担任了天组的名誉长老。 尽管如此,他在面对阎罗王的时候还是会装傻,两人依旧每天不停地对骂傻哔。 这是目前沈欢所无法理解的一种关系,毕竟从某种程度来讲,他们和言情小说中那些三世情缘没有任何的区别。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沈欢也越发的开始喜欢这种平静的生活。 买菜洗衣做饭,一起陪着林妙诗看他以前不怎么关注的韩剧。 越是阅历过人,就越是喜欢那种平平淡淡的感觉。 平凡是真,并不是一种没有上进心的表现。 “喂,嗯,我是,您找我什么事儿?” 夜,沈欢被一阵电话铃声所吵醒,打电话来的是李致远,他似乎想说什么,但又有些说不出口。 “沈欢,我李致远这辈子从来没有求过人,这次算是我求求你了。” “四叔,您有什么事儿就直说,不用说求不求的。” 沈欢已经决定将李凤仙当成自己的爱人,所以叫李致远一声四叔也没什么问题。 “凤仙她……出了点事儿,我知道现在让你过来有点不方便,但我和二哥觉得,能够劝下她的,就只有你了。” 李致远到底都没有说是什么事儿,但沈欢却能明显的感受到事情的严重性。 挂掉电话以后,他对着林妙诗说道:“是李四叔打过来的,说是凤仙出了点事儿。” 林妙诗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嗯,那你过去一趟吧。” 沈欢没有说话,紧紧的将林妙诗搂在了怀里。 林妙诗是什么样的性格,他很清楚。 能够做到这种地步,可想而知她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 他能够坐享齐人之福,不是因为自己的魅力够大,而是想苏璃说的那样,他有一位拥有足够大妇风范的妻子。 沈欢很爱林妙诗,但若论起爱的理解,他远远不如林妙诗这个“小女人”。 到了医王世家时,李致远已经在门口等着了,一见沈欢过来,就立马迎了上去,“你可算是来了。” “发生了什么事儿?” “凤仙她喝酒了,哭个不停。”李致远挠了挠头,“总之我一时半会儿也给你解释不清楚,你自己过去看看吧。” 沈欢也没多说,跟着李致远朝着李凤仙所在的院落走去。 自从给了李凤仙选择权以后,两人的联系便渐渐少了,两女共侍一夫这种私情,必须给予对方足够多的时间来考虑。 李凤仙的闺房很奇特,明明是一个房间,装饰风格却有些迥异。 木柜墙将一个房间分成了两间,一边是卧室,一边是书房。 书房整体呈现的风格,很有英气,简单利索,但卧室给人的感觉,却充满了少女心。 李老道显然也拿自己的这个孙女没办法,见沈欢进来,只是眼神交流了一下,二话没说就离开了。 “凤仙。”沈欢坐在了床边,他没有做什么太过亲密的举动,在没有确定关系以前,他不会去毁坏一个少女的清白。 “沈、沈欢?!”满脸泪珠的李凤仙看到沈欢后,眼神十分诧异,不过很快便笑了起来,“沈欢怎么会来这里,我、我一定是在做梦。” “不过……做梦也好,最起码,我可以在梦里遇到你,不、不用去破坏你和林小姐的关系。” 李凤仙的身上满是酒气,说话的停顿也很明显是喝醉酒的征兆。 “你喝多了,睡觉吧。”沈欢说着,就准备将被子盖在李凤仙的身上。 李凤仙却他给拦了下来,并且用手紧紧的搂住了沈欢的腰杆,“不要,我不困,我、我抱抱你就好了。” 沈欢没有抗拒,以同样的方式将李凤仙拥入怀中,“好,我抱着你。” “沈欢,我、我好想你。” “嗯,我也想你。” “为、为什么你先认识的是林妙诗,如、如果先认识我的话,你也一定会很爱我对不对?” 沈欢没有办法回答这个问题,不过结果和李凤仙推测的差不多。 他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因为当时的情况根本不允许他谈恋爱,在遇到林妙诗的时候,沈欢感觉很惊艳,当他知道自己被一个女人深爱时,心情有些惶恐,又有一些兴奋。 懵懵懂懂,不知不觉,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和林妙诗走到这个地步。 也许没那么经验,但就是那种简简单单的爱,最难以令人忘怀,其实有些时候,沈欢也分不清楚,他究竟是喜欢林妙诗本身,还是喜欢那种初恋特有的青涩与纯真。 如果他第一个遇到是李凤仙,或许,真的会像爱林妙诗一样爱着对放吧,亦或者……在某条时间轴上,他最喜欢的人就是李凤仙,而不是林妙诗。 “沈欢,我好怕。” “不用怕,我一直在你身边。” “父亲走了,太奶奶也走了,你也不是我的,我该怎么办。” “我是不是你的,这是由你来决定的,我已经把选择权交给你了,不是吗?”沈欢没有说太多,但心里多少有些苦涩。 李凤仙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便已经注定要过着不同于常人的生活。 无论男女,他们心中都有着最脆弱的部分。 李老夫人对李凤仙的重要性,就想是孙真对沈欢一般,不仅仅是师父与亲人那么简单,更是他们的精神导师。 人生中最大的依靠没了,而自己喜欢的男人,又已经与人有了婚约……沈欢无法想象,她究竟经历了什么。 他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永远也不要辜负对方,永远也不要伤害爱自己的人…… 第920章天下三分的中医界 “睡着了?” “嗯,睡了。”沈欢将门轻轻的掩上。 李老道叹了口气,“要不要喝两杯?” “爸,凤仙就是因为喝酒才……怎么你也——”李致远表现的有些不满,身为当今医王世家的掌门人,李老道一点也没有一家之主的样子。 李老道吹胡子瞪眼道:“老子现在想喝口酒,你也有意见是吧?” “没、没有!” 院子内,李老道大喝了几口酒,“以前我一直不明白酒这东西有什么好喝的,辛辣烧喉,对胃也不好,后来我明白了,喝酒的人,不一定是觉得酒好喝,而是在追寻那种轻飘飘晕乎乎的感觉。” “当然,现在我更喜欢烈酒,是真的喜欢那种味道,就像是有的人爱吃辣椒大蒜一样。” “你呢?” 李老道看似在说一些无关的话,沈欢也多少,尝了一口,“我对酒的兴趣不大,对其也没什么研究。” 这是实话,他第一次喝酒,还是在沈父大病初愈那会儿。 “这可是个好东西啊,他可以让你忘记一切的烦恼。”李老道感叹着,“人生在世,到头来不过是庸人自扰,人类实在是太渺小了……” “思想是受现实格局所影响的,与其说人类渺小,倒不如说……整个世界都是渺小的。”沈欢之前从来没有想过,什么银河星域之类的说法,从大帝那里所得来的信息,对他来说终究是有些震撼了。 从另一个世界中年时期的沈欢那里,让他的想法改变不少,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得已,对错、是非,根本就不重要。 李老道是讨醉,所以很快就醉了,直到李致远让人把他给抬回屋子才结束。 “这一天天的都是干什么呢!”李致远没好气的发起了牢骚,然后对着沈欢干笑道:“对不起啊欢子,这次麻烦你了,你现在困吗?” “不困。” “那咱们聊聊那幢大生意吧?”李致远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最近刘家股票掉的非常厉害,我们已经按照林小姐的计划开始发动进攻。” “不是我说好听话,以林小姐的经商天赋,你真是得了一位好内助。” 沈欢摇了摇头,“对于商战的事情我不大清楚,不够我可以肯定,有妙诗在,这件事一定可以完美处理。” “你其实还是很有经商天赋的,最起码在眼光这一点,其实我一直很疑惑……为什么你那么肯定,明珠刘家的商运会在近期大幅度的降低?” “直觉。” 李致远干笑两声没再说话,身为商人,他很清楚什么话该问,什么话不该问。 沈欢的心思显然不在商业上面,毕竟钱在他心里没什么概念,或者说,他所需要的东西,大部分都是钱所没办法做到的。 两人又闲话家常了一会儿,李致远便离开了,沈欢则回到李凤仙的房间陪伴着对方,直到天亮。 其实他可以用针灸,为李凤仙里消除酒精的影响,但他并没有那么做,有些时候,人就应该醉一下。 李凤仙清醒后,显得有些慌乱,虽然她喝多了,但是并没有到喝断片的程度,依稀记得昨晚的一些事情。 自己、自己好像没有经过沈欢同意,就、就亲了,好、好害羞。 “昨天我、我喝多了,不好意思……” “没事。” “我——” “你做好选择了吗?”沈欢问的很直接,没有一点绕弯子的迹象。 李凤仙红着脸蛋,明知故问道:“什、什么选择?” “关于是否成为我妻子的选择。” 啊!这个混蛋问的太直接了,李凤仙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是认真的。”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况且你的初夜已经是我的了。” “啊?!”李凤仙一脸震惊,难道、难道昨晚自己借着酒精的催眠,把他给上了?不不不!是他……啊!李凤仙,你脑子装的酒劲都是一些什么啊! 不是说第一次都会很痛苦吗?为什么自己全然没有感觉,而且身上的衣服明明好好的,四叔和爷爷又都在家,他们也知道林妙诗的存在,不可能答应沈欢对我做那种事情的。 “请你不要再开这种玩笑,贞洁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是很重要的。” “我没有在开玩笑,除了亲人,你第一次和异性在床上独处的夜晚,是我的。” “你、你——” “没必要那么累,追从自己的本心就够了。”沈欢说着站了起来,“你的酒还没完全醒,再睡会儿吧。” 见沈欢准备离开,李凤仙连忙问道:“你要去哪里?” “回去。” “是啊,你得回去,毕竟妙诗她在等着你。”李凤仙的表情落寞无比。 沈欢没有说话,李凤仙现在需要最多的就是时间,他留下来逼迫并不会得到好的结果。 “欢子,凤仙,你们起来了吗?”门外忽然传来了,李致远的声音。 “起来了。” “那我可就进去了!”李致远说着便推门走了进来,他先是看了看情况,发现两人衣着都十分整齐后,心中大松了口气,说道:“是这样的,中医公会来人了,说是来找凤仙的。” “我这就过去。”李凤仙起身后,对着沈欢问道:“要一起吗?” 身为中医界的一员,沈欢自然选择一起过去,虽说在時光游筏中的记忆,不能当做对本世界未来的推测,但毕竟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原来你也在这儿,看来老汪要白跑一趟了。”来找李凤仙的是余老,看到沈欢和李凤仙后,他脸上挂满了笑容,不过很快便正起了脸色,“既然你们两个都在,我就直接说了,事情是这样的。” 自从守匾擂比结束后,国医会便解散,就在所有人都认为中医行业的事情,要走入正轨时,却发现事情远远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李凤仙虽然赢了,但众人对于这个年轻的持匾人并不认同,李老夫人的去世,让医王世家这块招牌失去了权威。 不仅仅是游方散医,就连一些地区公会,也脱离总会自立门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华夏名针堂。 沈欢依稀能够回忆起来,自己似乎和华夏名针堂的会长,还发生过一些小摩擦。 “现在各地之间的公会,时有比试,就连燕京总部也不例外,他们都想做那个统一中医公会的领导者,就和古代的乱世没什么区别,你们两人是年青一代的代表,也是目前中医界医术最强的人,所以我和老汪商议后决定,请你们两人出来解决这场风波。” 李凤仙点头道:“没问题。” 但令两人意外的时,沈欢去开口道:“我拒绝。” 第921章美式中医? “拒绝?”余老脸上充满了诧异,沈欢自从出现,对于中医公会提出的请求就从来没有拒绝过,这是第一次拒绝,而且还是如此的果断,看上去似乎没有经过任何的思索。 “是的,拒绝。” “为什么?”连李凤仙都有些不解,按照沈欢的性格,只要是中医界的事儿,他能帮就一定会帮。 “没什么原因,这次帮不到公会,真是抱歉。”沈欢起身朝着余老鞠了一躬,然后说道:“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情,我就先行告退了。” 说完,他便转身走出了大厅。 余老良久后才回过神来,他怎么都想不通沈欢拒绝的原因,呢喃道:“难道……他已经不再关注中医界的事情?” “不可能!”李凤仙一脸坚定道:“他想要让中医崛起的心愿,比我们这里任何人都要浓重,不可能不关注的。” “那他为什么要拒绝?” “每次中医公会出事,大家总会找他帮忙,可能这一次他希望靠我们自己的力量来解决吧,毕竟……他曾经说过,谁都没办法代表整个中医界,而让中医界崛起的最好办法,就是提升整体实力,或许……这次就是一个机会。” “希望吧。”余老干笑两声,如果李凤仙的推测是正确的,那么事情还好说一些,当实际成熟时,沈欢一定会再次出手。 李凤仙说的,确实是沈欢拒绝的一部分原因。 中医公会太过依赖他的力量了,就像是他曾经对大帝和阎罗王的依赖那般,盲目的认为,只要有他们在,自己就绝对不会有事儿。 但现实却告诉他,事情并不是他想想的那么简单,一山更比一山高,只有提升自己的实力,才是真正能够帮到自己的方法。 再坚实的靠山,也有被推倒的一天。 在目前的中医界,甚至是整个传统医术圈子,沈欢的实力都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但想要让中医崛起,单靠他一个人是不够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他经历的某个世界当中,也发生过天下三分的情况,虽然动荡延续了一段时间,但最终结果却让华夏医师的医术水平在权力争夺中,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就如中年时期沈欢说的那样,凡事能只看表面,也许看起来的坏事儿,实则是一件福事儿呢。 当然,平行世界是平行世界,这个世界当中发生的事情,或许有朝着那个结果发展的趋势,但并不是必然的。 如果有意外发生的话,他仍旧有出手的可能。 从那天起,中医圈子内的比试越拉越多,李凤仙每天都忙着收复“失地”,用实力让那群年老的医师们心服口服。 沈欢则整日待在自己与林妙诗的爱巢足不出户,不过两人并不是整天黏糊在一起,而是各干其事。 在林妙诗攻略的推动下,刘家已经贱卖了大半资产,而这些资产按照分成的比例,分别流入到了欢妙药业和致远药业。 沈欢这些天没有去关心中医界的事情,毕竟这种事是全国性质的,短期内并不会有太大局势变化。 他将自己记忆中的轮回,以及大帝所描述的信息,相互结合,列出了一些红星事件,并且每个红星事件下,都写出了尝试解决的办法。 总结好这些大事件以后,他又根据目前所需,设定了几个目标。 “情况怎么样?” “刘家已经轮流成了二流家族,不过现在发现蛋糕的人太多,想喝预定目标一样,将对方完全吞并的计划没办法实现了。” “足够了。”沈欢对于钱不是很执着,他的主要目标是搞垮刘家,现在目的达到了他也不会继续让林妙诗为这件事情费神。 现在有了资金和地产,欢妙和致远的影响力,已经差不多快要赶上当年风靡数年的天府药业。 明目醒神液,成功推出,欢妙在华夏医药行业的影响力,将再次得到大幅度的提升。 就在两人讨论的时候,管家在门口通传道:“姑爷,中医公会会长汪老先生,副会长余老先生,以及李家小姐李凤仙前来拜访。” 沈欢皱了下眉头,汪老和余老他可以选择不见,但李凤仙却不能将其堵在门外,沉思一会儿后,说道:“把他们带到大厅等候。” “好的,姑爷。” “我出去看看怎么回事儿。” 到了大厅以后,汪老直接迎了上来,“沈欢,这次你一定要帮帮我们!” “先喝茶。”沈欢让下人给众人沏了杯大红袍。 汪老也不怕烫,直接一口气就把茶水喝光,“这次的事情比较大条,我们也不是迫不得已才会来找你的。” “单靠凤仙一个人的力量,还是无法收复乱局吗?” “本来是没问题的,有了李凤仙的加入后,局势很快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事情并没有完全朝着顺利的方向发展,在昨天与华夏名针堂的比试中,凤仙输了。” 沈欢忍不住皱了下眉头,李凤仙如今已经掌握了气疗之术,再加上身为医王世家继承人的阅历和知识基础,可以说是目前华夏一流医师的代表。 如果没有隐世的门派出手,李凤仙被世俗医生击败的可能率几乎为零。 “怎么回事儿?” 汪老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他很开心,询问就代表着沈欢有出手的可能,但与此同时也证明,沈欢最近从未关注过中医公会的事情。 “是这样的,昨天举行的是与华夏名针堂的比试,比的是针灸,我们大家都认为,已经学会以气御针的凤仙必胜无疑,但名针堂那边,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高手,不仅会以气御针,而且手法也极为特殊。”汪老深吸了口气,“本来就是一场比试的事儿,输了也就输了,可我们不甘心的是,击败凤仙的是一个白种人。” “你是说,一个外国人,用中医击败了凤仙?”沈欢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了,中医在国内发展的情况都不是很乐观,怎么会有国外的人比李凤仙更加厉害。 这次汪老没来得及开口,李凤仙便点了点头,“没错,那个白人自称是美式中医的传人。” 美式中医? 第922章神秘三人组 “是的,他确实是这么说的,自称是美式中医。”李凤仙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在比试的过程中,我观察过他行针时的手法,好我们传统意义上的针灸有着不小的差别,而且施展以气御针的手段时,我没有感觉到任何气的波动,无论是灵气还是罡气。” 沈欢沉吟了一会儿,“有这个人的资料吗?” “因为对方来自国外,我们能够得到的信息非常有限,只知道他们来自花旗。” “他们?”沈欢皱眉问道。 余老叹了口气,“是的,除了那个白人外,还有两个人,一个是黑人,还有一个和我们一样是黄皮肤。” “白人的态度有些轻浮,黑人一直带着耳机听音乐,时不时会呢喃几声,而那个黄种人则从始至终都没有说过话。” 沈欢接着问道:“知不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不大清楚,不过根据名针堂的说法,这些人只是他们的外援而已,如果我们有能力,也可以邀请外援加入,不论国籍。” 沈欢微眯起了眼睛,中医界的事儿,说到底都是他们华夏中医的事儿。 华夏名针堂,不懂得一致对外就算了,还邀请国外的人来当外援。 “很有意思,我倒很想看看,什么叫美式中医!” 华夏名针堂总部…… 身为会长的老范,正在用好酒好菜招待着自己请来的外援,不过这些外援并不是他请的,而是主动找上门来的。 虽然刚开始有些迟疑,但见识到三人的医术后,他就什么都不管了,对现在中医界的形式来说,没什么比胜利更加重要。 “几位这顿饭菜吃的还满意吗?”老范笑呵呵的问道,颇有一些巴结的味道。 白人用牙签剔了剔牙,“鸡肉不错,这个糖醋排骨也不错,其他的就不怎么合胃口了。” 黑人用手指了指松花蛋,良久以后,用说唱的形式说道:“恶恶恶魔蛋,名名不虚传。” 黄人用餐巾擦了擦嘴,“谢谢范会长的款待。” “客气了,这都是应该的!若不是你们几位出现,我恐怕就要输的什么都不剩了,不过……”话说到一半,老范的话锋却是一转,表现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白人见状,有些不耐烦的皱起了眉头,“我最讨厌的,就是你们华夏人的不爽快,给人的感觉很虚伪。” “拉菲,说话注意点。”黄人的表情有些不愉快。 白人吐了下舌头,拍了自己脑袋一下子,“对不起,忘记了艾伯特你是华裔。” “好了,我们来这里可不是为了旅游。”艾伯特的语气不耐烦道,但对着老范的时候,却有礼貌,“范会长有什么话不妨直说。” “是这样的,其实在我们华夏中医界,有个类似于不败传说的存在,他所参与的医斗比赛中,从来都没有输过。” “那只是因为,他还没遇到我这样的对手。”拉菲的脸上充满了不屑,或者说,他的骨子里散发着一种特有的骄傲,俗称优越感,仿佛在他眼里,其他人都是垃圾一般。 “不是的,他曾经战胜过很多出名的对手。”老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东瀛的出云玄白,诸位应该都听说过吧?” “嗯。”艾伯特点了点头,中医这个圈子放在世界上也不算太大,像出云玄白这样的国手,他们还都是听说过的,“看来传闻是真的,在东瀛被奉为医中圣者的出云玄白败在了华夏一个年轻人的手中。” “我还以为是华夏中医自吹自擂的结果,没想到是真的。”拉菲的脸上终于多出了几分惊讶,不过很快就冷笑道:“不够在我看来,出云玄白也是一个垃圾而已,无论是东瀛汉方医,还是你们华夏中医,连我们美式中医的一半都比不上。” 和拉菲毫无目的的自大相比,艾伯特倒是想通了老范要表达什么,“范会长是在担心,中医公会会请这个沈欢出手?” “是的,其实我从一开始就很疑惑,以往每次有事儿都会出现的沈欢,这次为什么没有出现。” 从老范的语气中,可以听出,他对沈欢有着不小的忌惮。 沈欢经过多场战役所留下的名声,已经让他成为了神一样的人物,若不是因为年龄限制和时间过短,甚至可能早就超越了李老夫人的地位。 “放心吧,我们美式中医的强大,远远超乎你的想象。” “那个沈欢,比李凤仙强多少?” “这个不大好做比较,不过在李凤仙没有学会以气御针之前,他就曾经轻易击败过李凤仙两次,圈子里甚至有传言,说他曾经击败过在我们华夏有女医仙之称的李老夫人。” 艾伯特听到后不仅没有紧张起来,反而大松了口气,“范会长你完全不用担心,最后胜利女神眷顾的,恐怕依旧是我们。” “怎么说?”老范还是有些担心,李老夫人华夏医师的眼中,那就是一座无论如何都无法超越的大山,怎么这几个老外听了,反而都大松了口气。 “问那么多干嘛,到时候他们要是真请来了这个叫什么沈欢的,我们一定会击败他,放心好了。” 艾伯特也微笑道:“没错,手底下见真章。” “那就全靠几位了。” 又说了几句客套话后,老范便让人带着他们前往酒店。 “拉菲,以后说话注意点,我真是想不明白,师父为什么要让你来和我一起完成这个任务。” 黑人也取下耳机说道:“是的,拉菲,言多必失,这是师父交代过很多次的问题,你差点坏了我们的大事儿。” “切,你们太高估这群华夏猪猡的智商了。”拉菲面带不屑道,不过看到两认真的神情,他只能悻悻的耸了耸肩。 “拉菲,咱们这一次的行动很重要,不能有任何差错,你今天这样的态度,我不希望看到第二次。” “我也一样。” 拉菲语气敷衍道:“知道了知道了,任务任务,你们这两个家伙的脑袋里就只有任务,真是无趣的家伙!” 第923章比你慢,算我输 “果然不出我所料,他们最终还是请沈欢出山了。”会场内,老范紧紧的握住拳头,眼神中很是愤怒。 拉菲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他就是沈欢吗?一个毛头小子而已,范会长,你不用太过担心。” “那是你不了解他的恐怖,那些传说中的针法,无论是神针八法,还是鬼门十三针,甚至是轩辕不死针他都会!” 看来当初传统医术大比,沈欢所表现出的强大实力,给他心里留下了不小的阴影。 华夏名针堂,号称是全国最好针灸师的集中地,但是沈欢这个会外的年轻人,却有着超越所有针灸师的实力。 最初他的想法是把沈欢给拉进名针堂,然后借着将中医发扬壮大的口号,让对方把那些神奇的针法给交出来。 可惜,最后却偷鸡不成蚀把米。 拉菲不屑道:“范会长,你会说出这样的话,是还没有见识到我们美式中医的强大。” “好了,没必要做口舌之争,究竟谁会胜利,比过就知道了。”艾伯特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老范和拉菲都没再出声,前去与以汪老为代表的中医公会汇合。 “好久不见了,范会长。”沈欢笑呵呵的打起了招呼。 老范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虽然不能翻脸,但说出来的也不是什么好听的话,“没想到你还记得我,看来这真是我的荣幸呢。” “当然记得,您当初的无耻行径我可是历历在目呢。”沈欢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初出茅庐的沈欢,而且当时他耐下心解释,是因为对方和自己都是同一个圈子内的人,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闹的太过,多少有些不合适。 现在就不同了,在沈欢看来,现在的老范,和当初战争时期的汉奸走狗没什么区别,干的都是卖国求荣的事儿。 “你——” “范会长用不着生气,嘴巴厉害的人,通常都没什么真本事。”拉菲说着一口生硬的华夏语,但因为有些发音不太熟练,没有表达出自己的鄙夷,给人的感觉反而异常滑稽。 “照这么说,你很有真本事咯?”沈欢微笑道:“希望你的医术,不会像你的华夏语一样差。” “你——”拉菲冷哼一声,“今天我就要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美式中医!” 医斗的方式都差不多,华夏名针堂以针灸闻名,所以一切比赛都以针灸进行,除了针灸以外,不能使用其他任何的医疗方法。 病人在附近的针灸馆子随机抽取的,病情可能不大相同,但一定都能用针灸来解决。 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病人患了什么病不重要,只要先一步将病人治好就算获胜。 这样的制度看起来,似乎有些不公平,但老范却死咬着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 “怎么,难道你们担心我作弊不成?”老范气呼呼的说道:“先不说我是不是那样的人,上一次李凤仙比试的时候,我有做出令人诟病的事情吗?” 这点老范倒是没有说谎,李凤仙是真真正正的输在了技巧上。 “呵,你们华夏人真是不痛快,如果你们要是觉得不公平,那就请相同的病人,我们一人针一半,看谁的先生效,就算谁赢!” 这次拉菲使用花旗说的,所以异常的通顺。 就在汪老准备同意的时候,沈欢却开口道:“不用了,就按照原本的规矩来办。” “可是——”汪老还是有些迟疑。 “我从没输过,不是吗?”沈欢的语气很平淡,但是所传达出的自信与骄傲,在场之人无一不深切感受。 这就是沈欢,多年来守匾擂比第一位闯关成功者,击败出云玄白守护华夏中医界荣誉的沈欢! “好大的口气,很快就会感受到美式中医的恐怖!”拉菲说着,抽了一个号码,“九号,风湿骨痛患者。” “看来我运气还不错,到你了。” 沈欢直接抽出了三章卡牌,“二号、五号、六号。” 这些号码,并不是混乱编排的,里面有些小门道,一共二十名患者,名次越高,病情就越严重。 “你作弊!”汪老气的大骂,沈欢抽的全都是重患,除了作弊,他找不到其他的理由。 老范却冷哼道:“号码都是在一个机器里抽的,凭什么说我作弊?而且拉菲医师也抽到了九号不是吗?况且,是沈欢自己一下子抽了三个号码牌,和我又没有关系。” 拉菲却从沈欢这怪异的行为中,感觉到了一丝不安,“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三个一起来,你治一个,比你慢,算我输。” 场内猛地安静了下来,沈欢的强大众所周知,但拉菲的神奇针法,众人也都见识过,同时治疗三个,与只治疗一个,他们觉得,沈欢开出这样的条件,是否太过自大了。 “狂妄!”拉菲伸手朝着桶内抓去,“我也同时治疗三个,比你慢,算我输!” “那好吧,剩下的人全都是我的。”沈欢表情淡然道。 拉菲气的直跺脚,“你是知道自己必输无疑,所以才想用这样的花招来找回面子吗?” “我告诉你,无论是一个还是三个,你都不可能比我快!” “还是按照规矩办事儿比较好,三局两胜。”老范也担心沈欢耍什么花招。 沈欢耸了耸肩,也没再强求,“好吧,那就按照你们说的去做。” “哼,装模作样!” 随着一声go,两人便开始治疗病人,拉菲显得有些着急,但身患表现的却不紧不慢。 “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美式中医!”和普通中医行针时不同,拉菲在说话时不停地把玩着银针,飞舞的银针就像是跳街舞的男孩一般。 整个过程中,只看到他将手从病人身上拂过,却没有落针的过程。 实际上,他却是借助精妙的手法,在穴位上轻轻一挑,便立马开始针灸下一个穴位,因为速度太快才会给人造成没有落针的错觉。 这种针法在某种程度上,与蜻蜓点水十分相似。 不到一分钟,拉菲便将银针收回,高傲的看着刚刚拿起银针准备针灸的沈欢说道:“你输了!” “不,是你输了。”沈欢面带微笑的伸手指着带号码牌的病人,“他们已经全都好了。” 第924章你对于华夏中医的强大根本一无所知 场内一片寂静,随后,拉菲怪异的笑声,将寂静打破,“全好了?哈哈哈!才刚刚结束消毒过程的你,连银针都没有下落,怎么可能全好了?别说全好,就算只有一个人好,这局就算我输!” “看来你对于华夏医术根本一无所知。”沈欢叹息着摇了摇头,那眼神就像是在怜悯卑微的乞丐一般。 “我对华夏医术一无所知?笑话!”拉菲冷哼道:“你们华夏医术虽然精妙,但最大的问题就是已经不适合这个快节奏的社会潮流。” “我们美式中医强大的地方,也正在于此,你们需要一周、一个月甚至是半年之久疗程才能解决的病痛,我们美式中医一瞬间就可以解决。” “比速度,你们华夏中医是十足的弱者!” 拉菲的话没有人反驳,这正是中医最致命的弱点,无论是汤药还是针灸,都面临着这个问题。 有人感冒了,吃了两天的西药就好了,而中医汤药则需要一周甚至更长的时间。 这样问题就来了,病好了,究竟是汤药起了作用,还是人的自愈能力生效?要知道,感冒这种常见病,就算不吃药不打针,单是每天喝点热水,就会慢慢的痊愈。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缘故,孙真才会耗费心思,创造蜻蜓点水这样拥有快速疗效的针法。 蜻蜓点水,或许在外行人看来,只是有些神奇而已,但只有行内人才知道,创建出这套针法的人,堪称天之奇才! 中医讲求的治本疗养,一切求稳不求快,这正是和西医理念不同的地方,比如有些人家中常备用来麻痹神经的止痛片,吃过以后不痛就够了,先把燃眉之急给解决。 孙真是在拯救传统的同时,又打破了传统,可以说,蜻蜓点水是与传统中医理念完全不相符的存在,甚至还存在这一定的相对性。 拉菲所谓的美式中医,和蜻蜓点水类似,但并非是真正的治愈,和西医一样,只是暂时的将问题解决,还有极大复发的可能。 “不、不是的,我虽然不知道刚才自己经历了什么,但、但是我的病好像真的好了。”一名患者满脸诧异的说道,他说的是实话,他不知道自己经历了什么,但身上已经没有任何关节炎存在的迹象。 这名病患开口以后,剩下两个病患也开口说道:“没错,我患有肩周炎,可是现在,一点都不痛了。” “我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现在看来并不是,这、这真是太神奇了!” “不可能!”面对病人的感叹,拉菲脸上满是质疑,他走进观察了一下那些病人的情况,颇有些目瞪口呆的感觉。 竟然真的好了?! “不对,就算他们好了,也不一定代表你是用针灸治愈的,毕竟我们谁也没看清你的动作,而且大家也都看到了,你明明只是刚刚到为银针消毒的步骤而已。” 老范也开口说道:“没错,这根本没办法证明,你是用针灸治愈了他们。” 这次他倒不是在瞎胡闹,而是真的有这种想法。 沈欢的厉害他见识过,但在一瞬间用针灸治愈三名病情比九号更加严重的病人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如果是真的话,这样的手段已经不能称之为医术,而是神迹! “呃,难道你们都没看到我是怎么施针的?” 拉菲冷笑道:“应该说是,你根本就没有施针。” “唉,美式中医不过如此。”沈欢叹了口气,扭头对着黑人和艾伯特问道:“不知道你们两位看清楚没?” 黑人回答的很果断,直接说没看清楚,艾伯特则沉默着没有说话,似乎是看出了一些端倪。 “既然这样,我就再演示一边给你们看吧。”沈欢随手抽了个几个号码牌,然后站在第一位患者身前说道:“看好了!” 众人等了良久,依旧只见到沈欢为银针消毒,而没有去施针。 “这就是你的证明?你根本就没有施针!” “唉……那我就再放慢一点节奏,这一次一定要看好了。”这一次众人依旧没有看到身患施针,只是察觉沈欢的肩头似乎抖动了一下。 “还没看清?” “装模作样!” “看来我还是高估你了,这次看仔细了。”沈欢这次是真的放慢了速度,当他施针完毕后,整个大厅都是死一般的沉寂,“看清楚了吗?” 面对他的文化,老范那边没有一个人回答,包括拉菲也是。 不过汪老等人,却是大笑着拍手,“爽!痛快!” “如果你们还没看清楚的话,那我也就真的没办法了,建议你们等我公司的明目醒神液上市后,去买几盒,要不了一个月你们的眼睛就会痊愈……呃,也可能痊愈不了,毕竟像你们这种深度近视加远视加散光的存在,想要痊愈很困难。” “这不可能!”在沈欢的讥讽下,拉菲终于回过了神。 沈欢笑着反问道:“为什么不可能?” “你为什么会我的美式针法,并且运用比我更加熟练有效!” “我说了,你对华夏中医的强大一无所知。”沈欢伸手拍了拍拉菲的肩膀,“华夏很危险,你还是回花旗吧。” 什么样的失败最令人难以接受?就像这样,在对方拿出自己最强招式的同时,以同样的招式,比他更熟练更有效的施展出来! “你这个偷学别人技巧的小贼!山寨果然是你们华夏人最喜欢做的事情。” “偷学?偷学的话,不是应该你比我更加熟练吗?还有,你心中若有怨气,撒在我身上就好了,不要去波及华夏人。”沈欢耸了耸肩,“当然,为了让你输的心服口服,我可以用另外一种针法再向你证明一下。” “好——”拉菲刚刚开口,一旁的艾伯特便把他给拦了下来,“不用了,是拉菲输了。” “不,我没有输!”拉菲怎么也无法接受,自己败在沈欢手里这个事实。 “啪!” 艾伯特直接一巴掌打在了他的脸上,“你给我冷静点!” “好了,范先生,按照契约的规定,你们华夏名针堂,要么解散,也么重归中医公会名下,现在开始选吧,是解散还是重归?” 老范面色青一阵红一阵,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时,那名一直没怎么说话的黑人忽然开了口,“等一下。” 第925章中医这个行当,不需要你这样的人渣 “等一下。” 黑人取下耳机,将嘴里的棒棒糖咬碎,吸出了里面的软心,“不是三局两胜制吗?你只是赢了拉菲而已,还没有赢我。” “你们说的三局两胜是这么一回事儿吗?”沈欢表现出一副迷茫的样子。 黑人将嘴里的棍子吐到了垃圾筐里,“是的,就是这么回事儿,难道你不知道吗?”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不过对于这个卢锡来说,要不要脸似乎已经完全没有区别了。 “那好吧,你想比什么?”沈欢一脸淡定的看着对方。 卢锡笑了笑,“既然是华夏中医,那应该知道,针和灸是两个部分吧?” 沈欢点了点头没说话,不过他已经大概猜出来对方想玩什么把戏了。 “既然拉菲和你比过了针法,那我就来和你比灸吧!”卢锡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 “好吧,不过在此之前,我能不能先问几个问题。” “可以。” “你的耳机明明没在手机里插着,为什么要一直带着它呢?”沈欢用手在卢锡的衣角拽起了某样东西,“你看,插头都暴露在外面了呢。” “混蛋!”卢锡连忙伸手将插头夺了回去,“我、我这样做,只是为了使心灵沉静下来罢了,并不是真正的在听歌。” “原来如此,那么再问第二个问题,你的肤色这么黑,是因为在使用灸法时,被火烧的吗?”沈欢补充道:“我并不是在鄙视你,只是有些好奇而已,像您这样说华夏语这么利索的黑人朋友,真是少见呢。” “你这个混蛋!”卢锡举起拳头,准备让沈欢尝一下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沈欢猛地收起微笑,面色冰冷道:“你决定改医斗为武斗吗?我愿意奉陪到底!” 就是这个刹那,卢锡感觉自己仿佛是遇到了死神。 “我、我只是在开玩笑,身为医师,自然要以医师的方式来决定胜负。” “病人还是这些病人,一局定胜负。” “没问题。” 针灸,分为针刺与艾灸两个部分,但因为作用机理和针疗有相近之处,便将两者合称。 灸是一种笼统的称呼,比如内灸也是灸疗法,但说的简单一些其实和火没有什么太大关系,而是吞食大蒜以治病。 卢锡没有玩什么文字游戏,而是真正意义上的艾灸。 艾灸的主要群体是女性,治疗妇科病极其有效,当然这是因为市场受众面的问题,而并非是只对女性使用。 艾灸有很多方法,艾卷灸是最常见的,并且遗留在世的灸法也最多,比如雷火神针,以及脱胎于雷火神针的太乙神针。 在之下还分为艾条灸、温和灸、雀啄灸、回旋灸,其中温针灸属于针刺与艾灸相结合,对于行气活血有着十分优异的疗效。 和拉菲一样,卢锡艾灸的过程也很快,并且使用的依旧不是什么正统手段,他没有揍艾卷灸的路线,而是隔物灸,做好准备工作后,手持药酒喝了一大口,然后再以杂耍喷火的方式对病患背部进行大面积的灼烧。 大概三次以后,他便停了下来,一边往嘴里塞棒棒糖一边说道:“你输了。” 艾灸需要太多的准备工作,从速度上来讲,比针刺还要慢一些,卢锡显然是早有准备,至于沈欢则是用现场材料。 和针刺不同,针刺最主要的是手法,而艾灸除了手法外,和材料也有很大的关系。 卢锡之所以能够这么快速解决患者的问题,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他那些秘制的艾条、药酒等物。 这种东西,是没办法当场复制的,所以在卢锡眼中沈欢必输无疑。 “不,是你输了。”沈欢微笑着说道。 “我是不可能输的!” “和你那位白人朋友一样,在你治疗好一位病人的时候,我已经治疗好了三位病人。” “我的腹痛好了!” “没错,刚刚我还一直在那咳嗽,现在根本没有任何咳嗽的欲望!” “我的心绞痛也好了,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 沈欢面带微笑,对卢锡问道:“需不需要我放缓速度,再次证明一下?” “需要!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做到的!” 在没有秘方的辅助下,沈欢根本不可能超越他,而且艾灸比试也是他临时提出来的,沈欢不可能早有准备。 “看着。”沈欢将一根艾柱,瞬间分成了数个小块,在说话的同时,已经将一张毯子铺在了患者身上,然后在艾块被抛出的瞬间便自燃起来,当落在毯子上以后,像是鞭炮一般,瞬间燃烧。 和卢锡一样,都是以瞬热的爆发力,来解决病患本身的痛苦。 “看明白了吗?” “艾块怎么会自己燃烧起来,而且还是和火药一样,你这不是医术,而是帽子戏法!” “你用的不也是帽子戏法吗?”沈欢学起了卢锡喷酒造成瞬热的样子。 “你——” “别说了,你和拉菲一样,输了。”艾伯特朝着沈欢鞠了一躬,“没想到华夏的医术这么高深,看来您说的没错,我们根本不了解华夏中医的强大。” “三局两胜,我已经赢了,应该不用再和你比试了吧?” “不用,我们愿赌服输。” “你们说自己一定会赢的!现在是什么意思?想要逃跑吗!”老范一脸气愤的说道。 再次见证了沈欢的强大后,他终于明白自己内心中的恐惧,是来自于哪里。 未知,对于沈欢的未知,他根本不知道沈欢的上限在哪里。 “范先生,我不希望你继续耍什么花样,毕竟我不是每一分钟都会保持这样良好的心情。”沈欢指了指汪老手里拿的契约,“如果你再不给出答复,我们也只好让卫生部将你们华夏名针堂给查封了。” “不、不要!我愿意回归!”老范知道,重归中医公会名下,是华夏名针堂唯一活下去的希望。 “这样就对了嘛!”沈欢笑了笑,转身问道:“汪老,这场比赛是我赢了,身为获胜者我是不是可以行使一丢丢点的特权?” “可以。”虽然不知道沈欢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汪老还是选择了点头。 原本笑嘻嘻的沈欢,脸色瞬间被一片冰寒所取代,“范剑违反会规,我现在以临时代理人的身份宣布,将其逐出中医公会!” “为、为什么?!我、我已经重归到了中医公会名下,为什么还要——” “因为……中医这个行当,不需要你这样的人渣!” 第926章沈欢的霸道 “你说谁是人渣!”老范算是看出来了,沈欢就是在故意玩他,玩就玩,烂命一条! 当然,他也就心里这么想想,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沈欢都没办法玩死他,最多让他在中医这个领域没办法混下去。 以他如今的家产,就算不当中医也可以衣食无忧,在华夏混不下去,也可以挂着华夏名医的名头,到国外开一个特色药房,依旧可以逍遥自在。 “师叔去世本就是一件伤心的事情,你不哀悼我不怪你,毕竟除了是同一圈子内的人以外,你们两个基本上就没啥关系了。” “但是在这种关头,你却煽动他人作乱,挑战医王世家以及中医公会的权威,其实这也不是多大问题,毕竟内斗也是我们国家的特色之一。” “你千不该万不该的是,让他国之人,参与到我们的争斗之中。”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这仅仅只是这次的事件,为了攀爬,向官员行贿我也可以不介意,但是关于你之前失误将病人害死,然后以高价让徒弟背锅这件事,我永远也没办法原谅和忍受。” 老范一脸震惊的看着沈欢,关于失手治死病人这件事情,是他刚刚成名时的事情,知道这件事儿的人屈指可数,基本上就只有他、妻子以及顶罪徒弟三人,这个小子是怎么知道的? “成名后,开取天价药费,利用名针堂会长的身份,高价向会员收取学习费用,无论从哪一点来说,你都不是一个合格的医师,甚至连人都算不上。” “好啊,我是名针堂的会长,你要是驱逐我,就等于驱逐整个名针堂!” “我想你代表不了所有人。”沈欢耸了耸肩,“其实这场比试根本就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早在比赛开始之前,这些名针堂的成员,就已经在我的劝说下,选择成为中医公会的成员。” “换句话说——现如今的华夏名针堂,只剩下了你这一根绣花针,去与留对我来说都没有任何的意义。” “你——” “在我还没有完全动怒前,希望你不要再继续做出令我生厌的举动……我讨厌有人用手指着我。”沈欢话音刚落,便听到一阵噼噼啪啪的声音。 范剑的十根手指全都被折断,但又因为被点了哑穴,任何惨叫都无法发出,脸色由青变紫,直接痛昏了过去。 他始终是一个普通人,怎么能够忍受如此残酷的断指之痛。 沈欢对着那些咋舌的观众说道:“从今天起,我不希望再听到有人反对中医公会,它的存在代表的不是统治,而是华夏中医界的团结与否。” “在此我沈欢发誓,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试图扰乱医师团结的存在,如果不相信我的能力,你们大可下战书直接找我,若没有这个胆子,就给我老老实实的待着!” “另外,只要是中医公会的成员,若是做出丧失医德之事,全都永生剥夺行医资格!” “不要质疑我这句话的真实性,明天你们应该就会收到卫生部,将中医管理权完全下放到中医公会手中!” 以沈欢如今的地位,做这么一点小事儿还是挺容易的,这阵子他表面上对于中医界的事情不闻不问,事实上早已做好了准备。 攘外必先安内,如果连华夏的中医群体都无法团结统一,何来王者归来? 沈欢放完话以后,直接转身朝着门外走去。 汪老命人将范剑送往医院后,便带着余老、李凤仙等人追了过来,“沈药王,您刚刚说的是不是真的?” “什么?”沈欢刚才说了太多的话,他不知道汪老问的是哪一个。 “就是卫生部将中医管理权,直接下放到我们中医公会?” “真的,明天就会颁布新修的医令。” 汪老激动不已,照这样说,以后中医公会就不单单是民间组织,而是真正的官方组织。 换句话说,就等于中医公会的高层,全都成为了拥有实权的官员,就像是烟草局、工商局一样,拥有实权,而不再像从前那样是挂名组织。 沈欢似乎看出了汪老的想法,开口说道:“您想的太多了,卫生部虽然把权力下放给了我们,但与此同时,他们也会派遣官方人员进来,高层人数与官方人员的权力相等。” “这算是半买半卖的交易了。”汪老先是有些失落,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这不管怎么说,这对中医公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儿。 沈欢所做的这件事,甚至可以看成医学史上的奇迹,自从华夏建国后,御医院废除,中医可以说是完全失去了官方组织。 别说是医学界,就算是文学界,目前也没有哪个公会获得这样的殊荣。 这可是一件足以载入史册的大事件! 沈欢还有一件事儿没说,无论是卫生部派来的高层,还是中医公会原本的高层,他们有的权力都是相等,但他,沈欢,拥有一票否决权! 这一次中医公会的事情再次平息了下来,解决者依旧是沈欢,和之前不同的是,沈欢的名声,已经从燕京,发展到了整个华夏。 沈欢,两个字,不出则已,一出惊人,这一次整个华夏中医界都不会忘记这个名字。 …… “没想到,那个年轻人会那么厉害。”拉菲一脸不甘,但他必须承认,沈欢实在是太厉害了,以他的眼光来看,完全就是非人类般妖孽级的存在。 卢锡也忍不住点头感叹,“是啊,看来师父说的没错,华夏真是一个神秘的国度。” “有些时候古老并不代表着落后,华夏的那些文化能够经历那么多风雨,还屹立至今,都是有着一定道理的。”艾伯特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好了,我们还有任务要做,这件事暂且放下。” “对,这次的任务才是要事儿。” 拉菲提议道:“不过我觉得应该将目的地更改一下。” “为什么?有这个沈欢在,那些药物很可能在大面积传染蔓延。” 卢锡疑惑道:“那我们去哪里?” 艾伯特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华夏人口最多的地方——中州!” 第927章惊!隐世家族全员出动! “我决定回长乐一趟。”沈欢挂掉牛大宝的电话后,对着林妙诗说道。 “嗯。”林妙诗先是点了点头,然后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没有。” 牛大宝在电话里什么都没说,就是简单的唠家常,但一旦问到关于牛小贝的事情,他就会闪躲其词。 暑假都快过去了,牛小贝怎么可能仍旧在旅游。 虽然沈欢没在直播平台上再出现过,但牛大宝的粉丝,并没有因为沈欢的离去而损失太多。 准确来说,是直播平台为了减少合约损失,帮他造势炒作,如今已经跻身进入了一流主播的行列,收入稳定五百万上下。 从资金上来讲,牛小贝旅游这么多天没有问题,但问题是牛小贝本身并不是一个特别喜欢游玩的人,对她来说,除了中州的那些风景名胜外,剩下的都极其陌生。 再从另外一点来讲,牛大宝就只有牛小贝一个妹妹肯定极其宠爱,手机这种必备品就算不买最好的,也会买个品牌不错的。 但牛小贝却依然没有手机,也从来没有给他炫耀过旅途的风景,这显然不科学。 “我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儿。”林妙诗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我们也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回去了,也是时候回去看看爸妈,果果也一定想你了。” 是啊,长乐村有着他太多的牵挂。 就在两人收拾好行装,准备出发之际,一亮黑色的商务车停在了林家门口。 这车沈欢认识,李凤仙每次来找他,基本上都是坐这一辆。 难道是中医界又出事儿了? 不应该啊,有了卫生部的权力下放,中医公会应该不会有解决不了的麻烦,目前比较困难的就是将中医普及化,再次让大众所接受。 就在沈欢疑惑的时候,李老道从车上下来了。 “李老道?” 李老道面色凝重,“出事儿了。” “道盟出事了?”这个倒是沈欢没有预料到的结果。 “嗯,隐世家族那群家伙疯了。” “又是隐世家族?”上一次沈欢的手段,已经可以用狠辣来形容,绝对可以镇住六大家族不敢再有任何冒犯的心思。 “和上次不一样,这次是整个隐世家族,他们都疯了。” “到底怎么回事儿?”沈欢已经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 “是这样的,六大家族从我们道盟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六大家族其中一名家主侥幸存活,说是你秘密下令派人杀光了他们。” 起初对于这件事的真实性,龙家也保持着怀疑的态度,先不说道盟有没有这个实力,就按照当初的谈判内容来看,道盟就完全没有必要去做这种赶尽杀绝的事情。 “但是龙武却变成了疯子,胡言乱语,身为龙家的六大长老之一,其他长老瞬间坐不住了,现在几乎隐世家族所有的地阶及以上武者全都出动了,包括当初下令封山百年的慕容家。” 道盟的实力本身就弱,如今所有隐世家族的顶尖力量倾巢而出,根本没有浪费任何力量,就将道盟的总部,道德殿给攻克了下来。 “现在包括我师兄,几个主要人员全都被囚禁了起来,他们放了一个掌门过来,让你过去,说你每拖延一个时辰,他们就斩杀我们道盟一名要员!” “混账!”沈欢气的不行,他什么时候下令让人击杀六大家族的成员,这明明就是诬陷。 由于时间太过仓促,沈欢将物品收入须弥戒指当中,直接变更路线,让李老道带着他和林妙诗前往天组。 沈欢所经历的未来当中,没有任何一件事是和武道大冲突有关的,和中医内乱不同,这件事已经完全脱离了他的掌控。 到了天组基地后,沈欢让夏天前去通知厂公过来帮忙,然后带上已经清醒的大帝和阎罗王通过传送阵到达了道德殿。 沈欢众人刚刚出现,就被数十名地阶高手包围了起来。 “早就听闻道修的有一门阵法名曰传送阵,千里之路,瞬息而至,果然名不虚传。” 为首的地阶武者,面带冷笑,“没想到沈盟主年纪轻轻,却有几分胆魄,当然,也可能是无知。” “龙飞,你退下!”一名老者穿过人群走到了沈欢的面前,“你就是沈欢?” “是的。” “老夫乃龙家三长老龙霸。”老者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可知我等是为了何事而来。” 龙霸在说这话的时候,体内散发出了一股强大的武者威压。 “六大家族被灭。”面对天阶武者的威压,沈欢只是皱了皱眉头,立马释放龙威将其反击回去,“可这件事和我没关系,虽然我暂时没办法拿出证据证明道盟的清白,但从逻辑上讲我们道盟没必要做出这种事情。” 似乎早就想到沈欢会这么说,龙霸没有废话,直接说道:“王华勇,出来!” 王家家主听到后,立马站了出来。 “来告诉他,你经历了什么。” “我们当初谈好条约后,便离开了道盟,并且准备依照承诺来办事,可是没想到,沈欢这个杂碎却派半路伏击,将我们——啊!” 王华勇的话还没说完,就发出一阵惨叫,他那完好手臂,被人硬生生的给砍了下来。 林妙诗任由剑上的血迹滴落在地,面色冰冷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够辱骂他,无论是谁。” “黄毛丫头,尔敢!”龙霸气愤无比,身上的威势又增加了几分,直接朝着林妙诗袭去。 “滚!”阎罗王不耐烦的冷哼一声,一巴掌将龙霸给震飞出了数米,“今天谁敢动我徒媳一根汗毛,老子绝对会让他死的很惨!” 龙霸一脸震惊的看着阎罗王,他是天阶二重天武者,竟然就这么被人轻易击退了。 “这位朋友凭借武力压人,似乎有些说不过去吧?”一名红袍老者上前,用罡气帮助龙霸缓解了体内的暗劲。 这股暗劲极其霸道,稍有不慎就可能要了龙霸的性命。 “早就听闻道盟有强者镇场,我倒要看看你这狂徒强悍到了什么地步!”又是一名老者出场,说这话时浑身充满了战意。 “老六的账,今天我们要好好算算!” 接着又是几名老者踏步而出,这些老者无一例外,全都是天阶高手,并且……一个比一个强! 第928章圣人后代,也并非全是英雄 这些人分别是龙家二长老龙狂、三长老龙燮、四长老龙文,以及其他几个榜上大族的太上长老。 他们几人的实力,几乎可以说是整个隐世家族的巅峰水准。 级别最低的天阶二重天,境界最高者是天阶四重天,若是在世俗之中,那杀伤力一点也不必导弹威力差。 几人联合散发的气势,直接震碎了沈欢的顶级龙威,要不是大帝在身后帮了一把,沈欢就算不死,也要被威压冲击成半残。 但首当其冲的阎罗王竟然没有任何异样,他将林妙诗护在身后,眼神中传出兴奋无比的神色,“哈哈哈,痛快!竟然一次遇到了这么多高手,这下子老子有处撒气了!” 对于灭道者的事情,阎罗王一直耿耿于怀,毕竟他自拥有记忆以来,就从来没有受过挫。 “来吧,将你们会的招数全都使出来!”阎罗王等着众人出手,但众人的气焰却消减不少。 按照他们原本的计划,阎罗王受到他们的联合冲击后,就算不受伤,也势必会被他们逼退几步,但事实上事情并非他们想象的那样。 在他们的联合威逼之下,阎罗王不仅屁事儿没有,还有能力去保护其他人。 “哼!狂徒,今天老夫就让你尝尝我们龙家武技的厉害!”龙文是六长老的同胞兄长,虽然取名为文,但实际上非常好战,在看到龙武那疯癫的模样后,他内心瞬间被仇恨所蒙蔽,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杀光道盟的人,为龙武报仇。 “嗷呜——” 龙文拳风带龙啸,罡气也凝聚成龙头,朝着阎罗王飞奔而去。 “龙战八荒?遇强则强,刚劲威猛,不过……老子也会!”阎罗王说着,以同样的方式反击。 两具龙头相撞,发出巨大的爆破声。 龙文的罡气龙头直接爆炸,阎罗王的威势稍减,但看起来依旧威猛无比,龙文根本就没有预料到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一时间愣在原地,不知该如何反击。 三长老龙燮见状,连忙上前施展武技,前去拯救龙文。 似乎但是龙燮一个人的力量不够,二长老龙狂也加入了站圈当中。 一时间,阎罗王直接陷入了以一敌三的境地。 但三人联手,似乎依旧没能从阎罗王那里讨到便宜,看到这情况,刚刚恢复实力的五长老龙霸也参与其中。 似乎是抱着人多不怕事儿大的目的,其余几个天阶高手,也跃跃欲试,分别以刁钻武技开始偷袭阎罗王。 当人数上升到六个人的时候,阎罗王的威猛便不如从前,但也不至于落下风,与六人保持平等姿势。 以一对六不落下风,这样的实力,已经足以让整个古武界震惊。 不过也有人看出来,要是再多几个天阶高手,阎罗王就算不死,也要吃上不小的苦头。 可惜,就在这些天阶高手准备出手的时候,大帝却拦在了他们面前,“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这些古武家族还是没能改掉人多欺负人少的毛病。” “你是什么人?” “嗯,智商也是一样,处于正常人的水准之下。”大帝一脸无奈道:“当初我就和龙家说过,隐世不出不是什么好事儿,时间久了,智商和情商下降是必然的事情。” 听这老头儿的意思,似乎与我龙家有些渊源。 龙家的长老们正处于酣战状态,心中虽有疑惑,但并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 “口出狂言!”一名天阶高手不信邪。 像阎罗王那样的高手,道盟能有一个就不错了,若再出来一个,别说覆灭六大家族的队伍,就算是覆灭整个古武家族都是分分钟的事情,何必浪费那么大的周折。 “口出狂言?哈哈哈哈!”大帝面带不屑,“你们龙家对我来说算得上尊敬程度的只有一人,那就是曾经的武道第一人龙青阳!剩下的,就算是当今最强者龙战,我也丝毫不放在眼中。” “竟然敢直呼老祖宗大名!”龙文听到这话后不干了。 龙青阳,那可是号称天尊武道之师的存在,也是龙家之中,享有最高声誉的圣人先祖。 别说外人,就连他们龙家子弟,都没资格喊出龙青阳三个字,只能称其为龙门圣祖。 不仅是龙文,就连龙燮等人,也对大帝充满了战意,若不是无暇分身,不然他们一定会对大帝出手。 “祖宗?就你们这群垃圾,也配被称为龙家的后人?”大帝身上的气势突然一变,那强大且绵延不绝的威压,逼迫的让人无法睁开眼睛。 “龙青阳何等强者,却从来不以势压人,当时古武界无人不服,皆是自愿臣服,天尊成名后,对其传授武技之恩只字不提,选择在卧龙山隐居安享晚年。” “尔等后人,不学祖宗之优品,反而仗势欺人。”大帝冷哼道:“说傻哔以武压人?你们这些人一同联手便是真英雄?” “看来圣人后代,也并非全是英雄,今天我就代替龙老前辈,教训教训你们这群丧尽祖宗门风的龌蹉后人!”大帝运转真气,身旁直接缠绕九条金色长龙,栩栩如生,每一条似乎都蕴含着吞天摄地之威。 “九龙之境,这、这不可能,就算是传说中的龙门圣祖也没能达到这样的境界,你怎么可能达到。” 龙战八荒是武技的名字,也是这武技当中最强的招式,达到巅峰后可以以罡气凝聚出八条神龙纵横荒野。 但大帝却打破了这个界限,用罡气凝聚出了九条神龙,而且每一条都达到了最顶尖的金色。 沈欢也非常意外,在他的认知中,大帝是道修一派的巅峰代表,毕竟他的前世就是站在道之顶尖的男人。 从未想过,对方还懂得武技,并且施展后会如此强大。 龙家长老们无心再战,异口同声的发出质问,“你、你为什么会龙战八荒的顶级秘技,而且还是一次性凝聚九条神龙,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是什么人重要吗?”大帝不屑一笑,“不过你们真想知道,我也可以告诉你们,不过……只有接下我一拳后不死的人才有资格!” 第929章别逼我杀了你! “你们之中,有谁自认能接我一拳者,可以站出来。”大帝面色傲然,“若是一拳过后未死,我就可以回答你们的问题。” “亦或是,你们所有人一起接下我这拳,活下来的可以让我回答所有问题,怎么样?” 大帝的话放出去了,但是却没人敢应答。 阎罗王的强大,已经让他们感到心惊,可没想到大帝似乎更加强大,这种强大似乎已经达到了传说中的武道终极。 “怎么不说话,你们不是觉得人多就可以赢吗?”大帝冷笑道:“愚蠢的凡人,如果力量是决定一切的最终要素,那么你们这些人只配做奴隶!” “滚!”阎罗王一脚就朝着大帝的屁股上踹了过去,“抢老子风头的傻哔!还有,你什么时候学会使用武技的?” 大帝愤怒道:“你是不是傻哔?你是不是傻哔?有什么事儿等会儿再说,老子现在正要装逼呢!” 刚刚还紧张无比的局势,瞬间被化解的干干净净,两个被认为是强者之中的强者的家伙,竟然当众玩起了小孩子大家的把戏,什么踩脚趾、踢蛋蛋的,全都用上了。 沈欢觉得很无语,恨不得上前把这两个老混蛋给一把拉住。 你说阎罗王没有恢复记忆也就算了,怎么已经恢复记忆的大帝也跟着一起胡闹? 不过很快沈欢便释然了,根据大帝的说法,楚歌当初为了保护他们,被灭道者给击杀了。 这种可能也是一种爱的表现吧,和如今大行其道的基友之路不同,这是一种纯粹的兄弟之情。 有一点沈欢很以后,根据苏璃的说法,如果两人战力全开的话,大帝不会是阎罗王的对手。 但如今大帝给人的感觉,却比阎罗王更加强大,再加上大帝曾经说过,楚歌的前世是唯一一个可以和神在力量上平分秋色的男人,怎么现在反倒阎罗王给人的感觉要更弱一些。 苏璃听到沈欢的问题,开口解释道:“很简单,那位已经恢复了记忆,懂得更多的战斗技巧,而阎罗王只是根据自身的本能来施展武技。” “不过两人最大的差别,就是天道执掌者这个身份。” “在天道的领域覆盖之下,没人是天尊的对手,即便是神也一样。” 根据神所创造出的法则,在星域之下,星域守护者是这片星域内最强大的存在。 如果有超越这个星域界限的存在,星宇守护者的实力就会成长到比对方更高的境界,从而进行压制。 虽然大帝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但他管理的星域大体上并没有太多的差异,所以星空守护者的法则,在他身上起了效用。 不过因为并非是真正的星空守护者,所以在面对灭道者这样的强敌时,这种伪法则便失去了作用。 了解完真相后,沈欢便不再关注。 以他的小人之心,去度测神这个可能是他前世的君子之腹。 既然星域守护者都有着这么变态的法则存在,那么他这个神域制造者呢? 不用更加变态的法则,就算是相同的法则,就足以让所有人都无法击败他。 沈欢始终认为,神转生这件事情,没有大帝说的那么简单,并且他现在依旧没有认为,自己就神百分百的转世。 毕竟从大帝所表述的思想来看,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被人看透的存在。 “好了,闹够就停手吧。” 在沈欢的呵斥下,两人停了手,但脸上的表情全都像是在说,“有种放学别跑。” “各位,我们道盟两位长老的实力你们想必已经看到了,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我真的想要整治你们隐世家族,直接灭了就好,根本没必要这样大费周章。”沈欢看着众人继续说道:“我沈欢从来不会否认自己做过的事情,但也从来不会为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而背黑锅。” “六大家族不是我灭的,就不是我灭的,若你们不相信我也没办法,不过你们执意开战的话,我沈欢也会奉陪到底,我们道盟不想惹事儿,但这不代表我们怕事儿!” 沈欢这话说的不卑不亢,所表现出的态度也很明显。 “但这个黄毛丫头,斩断王华勇手臂是事实,必须赔礼道歉。”最先从震惊中走出的龙文,他觉得沈欢是在故作声势。 阎罗王和大帝的强很可能只是一时的,要是真有那个能力,何必和他们这样废话。 沈欢听到这话,脸色直接变得冰冷无比,“看来我有必要声明一下,在其他事情面前我很讲道理,但一旦和妙诗扯上关系,我就会变成一个不讲理的人!” “哼!”龙文语气中明显带着不屑,“我会怕你?今天你要是不砍了这小娃娃的手臂以做补偿,我今天就——” 他话没说完,沈欢便已经持着方天画戟出现在了龙文面前,“别逼我杀了你!” 沈欢在说这句话时,没有对自己的实力进行任何的掩饰,龙威直接开启到了最顶峰,甚至是随时都可能失控的状态。 这些虽然会给龙文压力,但绝对不会让他接触到死亡的感觉,令他感到畏惧的是沈欢那股若隐若现的杀气。 沈欢身上的杀气很奇怪,时而凌厉时而不见,但每当它出现时,龙文都会有一种经历了生死大劫的感觉。 直觉告诉他,如果他再说下去,沈欢绝对会杀了他,并且是最直接最残忍的方式! “好了,都冷静一下!”这时候不远处忽然传来了一个声音,对方是一个穿着橙色长袍的老者,明明是刚毅的武者,却给人一种仙风道骨的感觉。 大帝似乎认识这人,咧嘴笑道:“我就说嘛,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可能不出现。” 对方点了点头,他不认识大帝,但从刚才大帝的谈吐,他可以感受出来,大帝和龙家应该颇有渊源,不然不可能会只有龙家子弟,以及少数外姓可以修炼的龙战八荒。 “大长老!” 看到这人的到来,其余的人纷纷鞠躬,他就是龙家的大长老,当今隐世家族最强大的武者——龙战! 第930章我会给你们证明自己清白的机会吗? 身为隐世家族中的第一人,龙战说话还是很有分量的,可以这么说,他的地位就如同古代时期的武林盟主,只不过性格比较内敛古板,平时都不怎么露面。 “大长老,道盟欺人太甚,还请你主持公道!” 龙战的出现,让众人看到了希望。 可惜,龙战并没有如他们所愿,不仅没有追究,反而对着沈欢说道:“沈盟主,这次的事情我们隐世家族也有唐突的地方,不如我们坐下谈谈可好?” 这句话很普通,但所代表的意义非凡,等于变相性的默认,道盟盟主和他有着平起平坐的资格。 对于武者来说,他们还没能接受,道修和他们同等这样的认知,毕竟这么多年来,道修一直属于弱势群体,和他们武者根本不是一个档次层面上的。 “本该如此。” 大帝笑了笑,“龙家这群后代当中,就属你不算丢人,我给你一个面子。” “你的实力不错,耍两招看看。”因为灭道者的刺激,阎罗王现在更加迫切的想要完成自己的无双神功。 龙战面带微笑,没有说话,跟着沈欢一起朝着大厅走去。 “沈盟主,刚刚的事情,你也知道了。” “但我也解释过了,这件事不是我们道盟动的手,没有理由,也没那个必要。” “老夫没有说这件事是你们道盟做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件事必然和你们道盟有关系。”龙战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相比于你们道盟派人动手,我个人更倾向于有人刻意栽赃嫁祸。” “这次事件中的漏洞太多了,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了,我们隐世家族的其他成员之所以会相信,是被人利用了愤怒之心,老六为人不错,可以说这些大大小小的家族,都曾经受其恩惠。” 沈欢沉思了一会儿,他本来已经做好了唇枪舌战的准备,毕竟从实力上,这边已经可以碾压武者一众,既然打不过自然要开嘴炮讲公道。 可没想到,这个龙战竟然是如此通情达理之人,难怪会让大帝另眼相看,被认为是唯一一个配称为龙家子孙的存在。 “听说六长老疯了,我的主职是医师,如果大长老您放心的话,大可把六长老交给我。” 龙战没有任何的迟疑,关于沈欢药王的身份,他也是早有耳闻。 与其他人的目的不同,他这次过来,一是怕出什么乱子,二是想借这个机会,让沈欢帮忙治疗龙武。 当你觉得热,想打开窗子透透气时,很少会有人同意,但如果你说把房顶给掀了透透气,他们一定会阻止你,并且主动打开窗户。 龙战不会做这个提出掀房顶的人,不过却可以借助这个机会,让沈欢主动开窗。 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只是龙战对于沈欢并不了解,所有的信息都只限于书面,其人品性格皆不了解,自然要运用一些小手段。 “杀——报仇——不要——鬼——千万不要——” 龙武被铁链子绑在特殊金属打造的床上,不停地挣扎嘶吼,那狰狞的表情,像是写满了生人勿近的提示。 沈欢搭眼看了一下,龙武的身体很正常,除了一些外伤,内脏器官都没有受损,脑部也是一样,只不过精神波动有些巨大。 如果将普通人的脑波比喻成直线,那么他的脑波就是一道漩涡。 根据已知的信息来看,龙武应该是神魂受损。 加上之前龙战的推测,沈欢对于栽赃嫁祸的幕后黑手,有了一个大概的轮廓,不过暂时还没办法完全确定。 肉身和魂魄,是人体重要的两个组成部分,对如今的沈欢来说,肉身上的伤势或者病情,对他来说没有任何的难度,但神魂方面却有着不小的难题,这也是沈欢目前在医道上所追求的。 关于治疗神魂,他倒也不是全无办法,鬼门十三针就是为了针对神魂上的病症所创建的针法。 只不过龙武这样的状态,沈欢并没有十足的把握。 “怎么样?”见沈欢似乎得出了结论,龙战轻声的问道。 “我没有十足的把握,并且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意外。” “意外?” “是的,也就是坏结果,六长老可能会死,或者会更加疯狂。” 龙战沉吟良久不语,沈欢很显然是因为医德才会开诚布公,这个话虽然不怎么好听,但至少表明了诚意。 “试一试吧,药王代表着医道界的最高实力,如果连你也没有足够把握的话,其他人也是一样。” “谢谢。”沈欢不是在感谢龙战给他治疗龙武,还自己清白的机会,而是一种信任。 做医生这一行当,最忌讳的就是不被信任,或者说尊重这个词语,适用于任何一个行业,甚至细微到个人当中。 鬼门十三针是沈欢目前唯一的治疗办法,如果不行,他会尝试用轩辕不死针附辅佐。 灵气消毒,以气御针,刺、捻、转、挑,沈欢的每一针都蕴含着这套针法的最高奥义。 “怎么样?” “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麻烦,只需要再做两次针灸,龙武长老应该就可以恢复清明。”沈欢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治疗龙武对他来说,有着不小的消耗。 “是吗,那太好了。”龙战语气颇为感激,“在老六康复之前,我会让安抚他们的情绪,让他们退出道盟,驻扎在道德殿外。” “好的,不过为了确保时刻能够关注六长老的情况,我希望您能把六长老留下来,如果不放心,可以派人留下来守护。” 龙战没有任何迟疑,直接答应了,让龙武的兄长留在门外守护。 隐世家族的成员离开后,李老道皱眉道:“这龙战说的没错,这件事怎么看都像是有人栽赃嫁祸的,不过究竟是谁做的?” 沈欢面色平淡,“等龙武醒了,就知道了,大家今天受了不小惊吓,都回去休息吧,大帝和阎罗王也是一样。” 与此同时,一个隐藏在角落的黑影,露出不屑的笑意,“让他醒过来?你以为我会给你们证明自己清白的机会吗?” 第931章你这个傻哔中计了 对于毁坏教会大计的沈欢,噬魂教对其的底细,还是比较清楚的,知道他有医术在手,很可能会出现,将龙武治好,然后化解恩怨的戏码。 所以从一开始,噬魂教就派了高手,紧紧的跟在龙武身边,一是为了防范对方忽然清醒,或是经历什么奇遇醒来,二就是为了防范沈欢将其治愈。 夜色降临后,那个噬魂教的黑影便开始行动。 你不是说快治好了吗?那我就将你白天所下的功夫全都荒废掉! “龙武长老,真是对不住,我也是职责所在,你可千万不要见怪,如果非要责怪,那也不能怪我,而是应该怪沈欢那个爱多管闲事儿的小子!” “若不是他,我们的计划也不会失败,计划不失败我们也就不会重新启动计划,所以说,造就如今这个结果的人,不是我们噬魂教,而是沈欢。” “啧啧。”黑影啧了啧嘴,然后将白皙的手从黑雾中透了出来,口中念念有词,似乎是在为某种秘法而念咒。 就在这个时候,龙武忽然睁开了眼睛,见状黑影连忙收手,躲藏在了黑暗角落之中。 “别跑了,我知道你在这里。” 黑影有些迟疑,并没有应声,龙武此时还处于疯癫状态,再加上魂修最擅长的就是隐匿,所以他打赌,龙武是没办法发现他的。 “说的就是你,既然已经来了,为什么不现身,难道是在害怕我这个被绑在床上的老头子吗?” 关键词“被绑在床上”,让黑影放弃了警惕,笑道:“没想到沈欢的医术竟然这么厉害,只是一次,就让你恢复了正常,不过他好像低估了自己的医术,并不知道你已经痊愈的事情。” “不是低估,他确实没有将我完全治好,我这种清醒的状态只是一时,虽然时间很短,但我可以清晰的回忆起来在不清醒时所经历的。”龙武的表情很淡定,似乎一早就知道了黑影的存在。 “看来把你逼疯果然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有你在,我们的计划永远也不可能成功。”黑影一步步的朝着龙武走去,“你是决定接受我的魂术折磨,还是选择反抗?哦,对不起,你现在并没有能力防抗,这真是一件悲伤的事情。” “看来你只能老老实实的,再一次经历当初的折磨了。” “这可不一定!”龙武说着,体内罡气运转,猛地用力将锁链给挣断,从床铺上翻滚而下,平稳的站在了地上。 黑影意外道:“这怎么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龙武活动了一下手腕,“这铁链和床铺全都是为了克制我发疯时特意打造的,但只要我恢复清醒,懂得如何利用罡气,就可以随意将其挣脱。” “切,看来我只能杀掉你了。”黑影语气阴森道。 “那也得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别忘了,当初你们几人联手,才将我拿下,现在你一个人,似乎有些困难。” “哈哈哈哈——”人影大笑了起来,“无知的蠢货,逼疯或是控制一个人,远远要比杀掉他要困难的多。” “在你清醒的状态下,我逼疯你有些困难,但杀掉你也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其实从一开始你就成为了我们的棋子,无论是否清醒。”黑影张开双臂,继续说道:“这里是道盟的地盘,你若死在了这里,我们的计划依旧会成功……你的死,应该会对整个武道界造成不小的影响吧?” “还是那句话,想要杀我,那也得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 “杀你再简单不过。”黑影不屑的笑道:“你故意将声调提高,恐怕是想引外面的兄长进来帮忙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劝你还是放弃这个念头,因为……我已经够用幻术,封闭了他的听觉神经,他现在听不到你我任何一个人的声音,就算是发生打斗也一样。” “对了,再告诉你一件事,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魂修还有另一个称号,那就是武者杀手!” 魂修主要修炼的是灵魂力量,武者主要修炼的是肉身力量,两者走的都是极端路线,而魂修正好克制武者。 虽然黑影给人的感觉,并没有龙武强大,但若真的是生死之争的话,龙武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这样看的话,我今天必死无疑了?” “是的,你必死无疑。” “那我在死之前能不能问几个问题?”龙武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情来栽赃道盟?” “你觉得我会回答你吗?” “会吧,因为死人的嘴巴是最严实的。” 黑影先是一愣,然后大笑了起来,“不愧是古武界的和事老,总是可以看到实物的本质,没错,死人的嘴巴是最牢靠的,他们永远你都不会出卖你。” “既然你想死的明白一些,那么现在我就满足你这个愿望,很简单,为了报复,如果不是沈欢,如今道盟的实际掌管着就是我们。” “至于我是什么人……记好了,我是噬魂教黑鬼部队的小队长,代号,黑七!” “好了,问题我已经回答过了,现在,轮到你去死了!” 黑影说着,便猛地发动咒语,准备取走龙武的性命。 可就是这样的危机关头,黑七却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笑什么?” “他笑你蠢!” “什么人?!”这个声音显然不是龙武发出来的。 “连我都不认识,也好意思让我背黑锅?” 沈欢闪现到了黑影身前。 “沈欢?!”黑影一脸震惊,连忙后跳,“你怎么会在这里?” “不管沈盟主在这里,我们也在这!”随着一声高喝,大门打开,龙战等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黑影一脸懵逼,“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沈欢用手端了端脑袋,“说简单点就是……你这个傻哔中计了!” “你说什么?!” “其实在今天施针的时候,沈盟主便已经治好了我的病,之所以那么说,只是为了引蛇出洞而已!” “该死!”黑影暗骂一声,就化作一阵青烟想要逃跑。 可刚飞没多远,就被人一脚从半空中踹了下来,“想从我的眼皮子底下溜走?你真是太天真了!” 第932章噬魂教的总部在蚀阴山? 黑影被击落后,面带惊恐,他使用的可是噬魂教最高的逃跑手段之一,别说是道修,就算是一同修炼的魂修,都很少有人能够拦下他。 不过当他看到踹自己的是大帝之后就释然了,选择晚上下手,就是因为在顾忌大帝和阎罗王两人。 他之所以敢如此嚣张的动手,就是因为沈欢那句,“大帝和阎罗王你们也去休息吧”这句话,让他错以为两人因为战斗而消耗了大量体力。 现在看来,一切都只不过是沈欢想要引他现身的计策。 该死!魂修最强的就是隐匿技能,只要自己不现身,就没人能够发现自己的存在。 自己还是太大意了。 “这次多谢沈盟主的救命之恩。” 沈欢朝着龙武摆了摆手,“龙武长老客气了,您是因为我才受伤的,救您是我分内的事情,相反我才应该好好感谢您对我的配合。” “都别客气了,总之现在你们隐世家族应该明白,六大家族被伏击的事情跟我们没有关系了吧?” 隐世家族那些高手的脸上,多少都有一些尴尬,毕竟当初他们过来就是为了兴师问罪。 而且在误会没有解除之前,说的那些话多少有些不中听。 “对不起,这次是我们唐突了。” 李老道听到这话,才露出满意的表情,甚至还有一些趾高气扬的味道。 他在道修界待得时间可比沈欢长得多,这么多年的道修生涯,他还是第一次在武者面前这么痛快。 该客套的都已经客套完了,沈欢转身对着黑影问道:“想活命的话,就告诉我噬魂教的老巢在哪。” “哈哈哈哈!”黑影忽然大笑了起来,“沈欢,你以为我来了,有想过会活着回去吗?” “只要你们不知道我们噬魂教的总部所在,就永远都会在提心吊胆下度日!” “沈欢,你等着吧,教会现在只是没有太多的时间对付你而已,等忙完了大事,你的死期自然也就到了!” 确实,魂修是天生的伏击与暗杀高手,大帝和阎罗王虽然厉害,却不可能永远待在沈欢的身边。 不过关于这一点,沈欢早就有所预料,所以才才会列那么多的五星事件来面对以后的突发状况。 “你以为不说我就不知道了吗?” “别想着诈我,如果你知道的话,何必问我。”黑影冷哼一声,“我既然接下了这个任务,就代表我有着必死的决心。” “诈你?”沈欢忽然大笑了起来,“噬魂教的总部就在蚀阴山,你当真以为我不知道。” “你怎么会知道?!” “原来真的在蚀阴山啊。”沈欢嘴角翘起一丝玩味的笑容,原本他还不确定,毕竟那是发生在平行世界的事情。 黑影一时间面如死灰,知道自己中了沈欢的奸计,可事到如今,事情显然已经没有了回转的可能。 “我要杀了你们!”黑影咆哮着,一边吟唱咒语,一边施展法诀。 “他是想魂爆,快跑!” 所谓魂爆,就是在瞬间燃烧所有的灵魂力量,以自身为燃料爆发出强烈的冲击,威力根据魂修者的实力评定,是魂修死士同归于尽的惯用手段。 苏璃的话音还未落下,大帝便慢悠悠的用灵气凝结出了一张巨网,将黑影被包裹进去。 “嘭——” 原本威力堪比炸弹的魂爆,在金网的包裹下,发出的声响和破坏力,就跟普通的炮仗没有任何区别。 “这是噬魂教惯用的手段,与他们征战了那么久,没一两个针对他们的办法,我还怎么混?”大帝笑呵呵的说道。 就在这个时候,大殿上空忽然闪过一阵白光,夏天带着厂公,以及天组的精英小队,匆忙赶了过来。 “你来晚了,事情已经解决了。” 夏天听到这话没有任何的沮丧,反而大松了口气。 无论武者还是道修,对于华夏局势都有着很大的影响力,若双方真的发生大面积冲突的话,不用噬魂教和御日神阁干扰,就足以让全国陷入混乱的状态。 有了夏天这个官方人员在,沈欢和龙战分别以武道双方代表的身份,签下了一份新的合约,与之前不同,这次的合约是结盟合约,为了表示双方的友好,炼器宗表示每年都会给隐世家族的子弟提供一批武器,而隐世家族则以淬体功法来换取。 合约内容其实就是很简单的一句话——将武道一家的积极理念贯彻到底。 将古武家族的人送走以后,沈欢把夏天喊到了盟主书房,将刚才的事情说了一遍。 “这样说的话,噬魂教的老巢很可能就在蚀阴山?” “嗯,从黑影的表现来看,应该是这样的。” 夏天皱起眉头道:“可是名字叫蚀阴山的山峰,全国各地加起来最起码有一手之数,只靠一个名字,似乎并不是那么容易寻找。” “应该是在潇湘一代。” “潇湘?” 沈欢点了点头,“如果我笔记里面没有记错的话,噬魂教的总部应该在潇湘蚀阴山。” 夏天带着疑惑,在平板电脑上搜索了一下,这是天组人员专门配备的技术电脑,直达卫星,只要没有电磁波的干扰,随时都可以连接网络。 “资料库中,没有关于潇湘蚀阴山的记载……你该不会是记错了吧?” 沈欢先是摇了摇头,接着又点了点头,“我确实没办法肯定,毕竟丢失了不少穿梭平行世界的记忆。” 对于自己的记忆能力沈欢很有信心,但穿梭平行世界时的顺序很是混乱,他也不敢保证,自己所记得就是真的。 “我让潇湘分部的人查一下吧,我相信你。” 夏天觉得有些愧疚,算来算去,他欠沈欢的,远远要比沈欢欠他的要多得多。 接下来一阵子,沈欢一直留在道盟,直到将所有杂事都处理完以后,他才回到燕京。 眼看就要到开学的日子,他还是没能完成回一趟长乐的愿望,就在他和林妙诗准备上飞机的时候,手机却忽然响了起来,“欢子哥,我是小贝。” 第933章学会爱情套路的牛小贝 “小贝?”听到牛小贝的声音以后,沈欢心中大松了口气。 他总感觉牛大宝隐瞒了一些不想让他知道的事情,而这事情的主人公,就是牛小贝。 回家一是为了看望父母和果果,二就是为了解开心中的疑惑。 “你这阵子都去了哪了,怎么连个电话都不给我打?” “欢子哥你是在担心我吗?”另一头的牛小贝,语气玩味道,这种熟悉的小魔女风格,让沈欢感觉愈发轻松起来,他已经忘了有多久没有被牛小贝整蛊过了。 “不是。” “哦……”没有得到想要的回答,牛小贝的声音变得失落起来。 “不是担心你,而是非常担心你!”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你这阵子究竟跑去哪了?” “哈哈哈!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担心我的!”牛小贝先是一阵兴奋,然后说道:“就是跟朋友五湖四海一起玩啊,你也上过高三,应该能明白那种鸟出囚笼的感觉。” “玩归玩,你也不至于玩整整一个暑假吧?”沈欢顿了一下,佯装生气道:“还有,别转移话题,回答我,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我故意的。”牛小贝故意停顿了一下,感觉沈欢想要说话的时候,又猛然开口道,“以前我一直把欢子哥你当成我的唯一,后来我发现,这并不是一种正确的行为,所以就像出去走走,慢慢的我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美好的事情,原来……一旦事情多了,我也会不想你。” 沈欢感觉自己受到了巨大伤害,倒不是因为牛小贝这话有多难听,而是给人的感觉怪怪的。 “不过欢子哥你放心,对我来说,你仍旧是我爱上的唯一。” “呃……小贝,你跟我打电话就是为了说这件事儿?”沈欢终于明白那种怪怪的感觉是什么了——套路!爱情中的套路! 比如神秘感、新鲜感、依恋感等等,而牛小贝使用的这个套路,叫做——忽冷忽热大法。 忽冷忽热总会给人一种,若即若离的感觉,根据犯贱心理学表明,越是抓不住的东西,人们就越怕丢失,越是捉摸不透的东西,越让人充满好奇。 一旦抓稳了,对方就不会再去关注,反正无论做了什么事情,对方都不会离开,在不在意都没差了。 就是因为这种心理反差,造就了忽冷忽热大法,所以常常会有情场老手对信任告诫说——不要让对方觉得ta是你心中最重要的人。 爱情需要真诚,但管用的却总是套路,而在那个不懂得套路的年纪,却又总是任性,或许……这就是套路爱情为什么越来越流行,并且上升到收费教学的程度了吧。 不过令沈欢无语的是——牛小贝什么时候也懂这些套路了! “不是啊,我就给你解释一下,免得你担心,这种事情我以后都不会再做了……”牛小贝沉默了一会儿,声音有些微微发颤,“欢子哥,我想你了。” 沈欢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柔声道:“我也想你了。” “那你等我好不好?” “不了,我现在就准备回去,你在家老实等我就好了。” “什么?!”牛小贝惊讶无比,接着发出了一阵嘈杂声。 “小贝,你怎么了?” “我没事,只、只是太激动了,没想到欢子哥你会特地为了我而回来……”牛小贝尽量以冷静的口吻说道:“不过你现在回来,应该找不到我的。” “找不到你?你还没回去?” “是啊,我还在外面,再过两天就开学了,我打算直接取学校,反正臭大宝给了我一笔钱,日常用品到了燕京直接买就行了。” “原来是这样……你打算什么时候过来?我好过去接你。” “不用了,到时候我如果去了,您直接在门口等着就可以了。” “那好吧。” 牛小贝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给你打电话就是为了说这件事儿,现在说完了,就不打扰你和林姐姐了。” “小贝——”沈欢还想说些什么,牛小贝却是直接把电话给挂了。 他越发觉得自己被套路了——想要在爱情中掌握主导权,最好的方式就是掌握话语权,比如聊天的大致方向,一定要做提出挂断电话的人,或比对方先一步挂掉电话。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沈欢忽然发现,随着分开的时间越来越久,他越发看不透牛小贝这个从小就跟在在自己屁股后面的小丫头了。 “小贝没事吗?” “没事儿,长大了,性格也疯了,还真像大宝说的那样,这几个月,都跟同学在外面旅游呢。”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林妙诗刚开始没接话,良久后说道:“难道你没问一下,她的同学是男生还是女生?” “没——”沈欢正说着,忽然爆了句粗口。 我靠!又是套路——刻意屏蔽关键词,使目标模糊,让ta陷入猜测彻夜难眠,从而将注意力牵扯到自己身上,无法摆脱。 完了,小贝这丫头,可能没救了! 事实上,实情并非沈欢所想象的那样。 牛小贝之所以长时间没有联系,是因为必须要隐瞒自己出车祸这件事情,关键词模糊是因为——她根本就没有出去旅游,说的越多暴露了也就越多。 至于先一步挂掉电话,是因为除了“欢子哥,我想你了”这句话,和一些开学的相关事宜以外,她都是在说谎话。 欺骗自己最爱的人,这种痛苦的感觉,只有牛小贝自己知道,越聊她的负罪感越久越大,虽然很想念沈欢,但她只能挂断电话。 长乐村,牛家…… “欢子怎么说?”牛大宝刚结束直播,拿了两根香蕉,其中一根给在卧室修养的郭晴,另一根则是递到了牛小贝手里。 “欢子哥说他想要回来。” “他要回来了?!” “没。”牛小贝摇了摇头,“他被我给哄回去了。” “呼——”牛大宝微微松了口气。 “哥。” “嗯?” 牛小贝看着自己被毛毯盖住的双腿,“你说欢子哥看到我这样……还会喜欢我吗?” “会的,欢子从来就不是那样肤浅的人。” 牛大宝毫不犹豫的说道,可是他心里也多少有些没底……毕竟医院给出的答案是——终生残疾,再无恢复的可能! 第934章华夏文化博大精深 开学日很快就到了,身为学长外加中医专业讲师的身份,沈欢一大早就到学校和学生们一起设立迎新地点。 何乐一个人忙东忙西,看上去有些疲惫,陈雨婷和景思妍完全是一副女王做派,对着何乐呼来喝去,好像她们才是中医专业的班长。 红豆豆有心帮忙,却被两人给拦了下来,“这种体力活,就得男人来做。” 等何乐布置完以后,生无可恋的对沈欢说了一句话,“伪女权都得死!” 然后,就趴在桌子上休息了起来。 沈欢坐在一旁,笑呵呵的没说太多话,一直在门口张望,等待着牛小贝的到来。 “我说老学弟,咱们整整一个暑假都没见了,你见到我们难道一点都不开心吗?”陈雨婷觉得有些无聊,开始没话找话。 一旁已经去掉眼镜的景思妍也跟着起哄,“就是就是,把我们肚子搞大了那么多次,竟然这么冷漠。” 红豆豆也小声的说道:“讲师好像没以前那么热情了。” “得了吧,谁碰到你们敢热情?”何乐没好气的说道:“伪女权都得死!” “何乐,我看你是皮痒痒了吧?”陈雨婷直接开始捋袖子,一点淑女风范都没有。 沈欢无奈道:“好了,你们再这么闹下去,会把新来的学弟学妹们给吓跑的。” “屁啦。”陈雨婷端着脑袋没好气道:“你看看人家的新生接待处,都走好几拨了,咱们这儿还一个人都没来呢。” 中医专业最近名声不小,因为沈欢的关系,还迎来了几次招生热潮,但毕竟还没学生走入社会,给人看到未来的就业希望,所以风波一过,就又成了冷门专业。 “还想着吃吃小鲜肉呢,让学弟们看看,学姐的爱,看来是没机会了。”陈雨婷一脸的失落。 景思妍玩味道:“是啊,要是有小鲜肉的话,一定会被你吃的骨头都不剩,沉迷学弟,日渐消瘦。” 他们这边正聊着,一个男生走了过来,试探道:“这里是中医专业的报名处吗?” “是的,你可以先把行礼寄存到这里,这位学长会带你去交学费领到宿舍号码后,他帮你扛行礼,送你到宿舍。” 陈雨婷一看不是小鲜肉,直接打消了表现学姐热情的欲望。 “谢谢了。” 何乐带着男生离开后,没多久又有一个男生走了过来,相比上一个,这个打扮显得更加土气,戴着个眼镜,看起来唯唯诺诺的,似乎有些怕生。 “你好,请问你报的是中医专业吗?” “是、是的。” 陈雨婷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可是何乐还没回来,她就把这个工作推到了沈欢身上,“对了,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咱们中医专业的讲师,你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向他请教。” “讲师吗?”男生脸上带着诧异。 陈雨婷一脸认真道:“嗯,别看他长得老,但确实是我们讲师。” 沈欢眉头抽搐了一下,大姐,我看起来比你年轻多了好么! 不过外人在这里,他也不好意思发作,笑道:“是的,有什么问题吗?” “是、是这样的,老师,我是第一次上大学……我、我们村里唯一的大学生,对于大学有很多不懂的地方。”男生庆幸道:“迎新处竟然有老师在,我还以为这些问题要自己去体验呢。” “没问题,你问吧,我知道的,都会为你解答。” “是这样的,开学一次多少钱?一般在哪个入口交?” 沈欢耐心的解释道:“学费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每学年1200元,在前门交就可以了,待会儿我会带你过去。” “大学生活好吗?我听说,高中紧大学就松了,是真的吗?” “大学生活很好,基本上可以说是你人生中唯一拥有自由选择权的四年,至于高中紧大学松不能一概而论,有些专业比较紧,有些专业比较松,比如音乐专业、艺术专业和影视专业,这些相对来说要松一些。” “开学后有多少次集体性活动?” “这个要看校方组织,以及你加入的社团类型来决定,不过一年最少也有七八次吧。” 男生一脸感激的跟沈欢握了握手,“谢谢老师回答我这些问题。” “不用,应该的,我现在带你过去交学费吧。” “好的。”男生正说着,忽然愣住了,然后不停地对沈欢鞠躬道歉,“对不起老师,我、我看错了,其实我是西医院的学生。” “呃……那好吧。” 等到那个学生离开后,沈欢忍不住感叹道:“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太冒失了……你们怎么不说话?” 沈欢发现,陈雨婷和景思妍正在以一种极度怪异的眼神看着自己。 “怎、怎么了?我脸上有脏东西吗?”说着,他还下意识用手擦了两下。 “你真没听出来?” “听出来什么?” “那个新生,根本就是在玩你!” “没感觉?”沈欢仔细回想了一下,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陈雨婷无奈的用手抚住了额头,“学弟,你真是太纯真了,很难想象,你已经是有未婚妻的人了!” 沈欢本来还有些想不通,但联系关键词一回想,忍不住感叹道:“我靠!华夏文化果然博大精深!” 接待新生这种事情,说实话有些无聊,就是学长挑学妹,学长带学弟,然后全都一脸温文尔雅,看上去正直到不能再正直。 等了半天沈欢都没见到牛小贝的人影,电话又打不通,多少开始有些着急。 就在这时,他手机响了起来,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接了起来,没好气道:“怎么现在才给我打电话?刚刚打电话为什么打不通?” “啊?”对方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试探道:“小欢?” “咳咳——兰、兰姐,怎么是你啊,我还以为是小贝呢……那个,算了,您找我什么事儿?” “你来我办公室吧,有点事儿找你聊聊。” “好的!我这就过去。”沈欢挂掉电话后,对着陈雨婷说道:“院长让我过去一趟,有点事儿,待会儿我妹妹会过来,叫牛小贝,你们应该都见过的,到时帮我照看一下。” 也不管陈雨婷答应没,沈欢的影子便已经消失在了人潮当中。 他这刚离开不久,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便响了起来,“请问……这里是中医专业报名处吗?” 声音清脆悦耳,异常动听…… 第935章接手迎新晚会的举办工作 开学日,对于整个学校来都是繁忙的,身为校长的沈君兰自然也不会太轻松。 沈欢进去的时候,正好看到她躺在沙发上用手揉捏自己的太阳穴。 “姐,出什么事儿了?”沈欢看了一下,沈君兰的情况明显是长期熬夜导致的肝火上升,肾血也有些虚弱。 “原来你还记得我这个姐姐。”沈君兰将手放下,笑道:“整个假期都没见你给我打一个电话的。” 沈欢干笑两声,对于别人来说,这可能是一个不错的假期,但对于沈欢来说,这个假期比他在学校时还要忙碌,这出事情还没处理完,就又出了新的事情,一宗接一宗。 这样的生活越是频繁,沈欢也就越向往长乐村的普通生活。 “我帮您按摩一下吧,在这样下去,您的尸体会吃不消的。”沈欢说着,便将手放在了沈君兰的肩头。 沈君兰可能是真的累了,没有任何反抗,任由沈欢帮自己按摩放松。 沈欢心里倒也没有别的思想,就是想心疼一下自家姐姐。 曾经他也确实对沈君兰有过异样的情愫,这和心里是否猥琐没有关系,就是简单的荷尔蒙效用。 “舒服多了,可以了,咱们说正事儿吧。”沈君兰活动了一下筋骨,刹那间就又变成了华大的校长,散发出那种她特有的自信与成熟。 沈欢点了点头,取出了一个药瓶,“姐,这是我们公司开发的新药,主要的作用是排毒养身,你早中晚饭后各吃一片。” 不熬夜,多锻炼身体,自然不会被疾病缠身。 这些话谁都知道,但对于沈君兰来说,让她不熬夜显然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开学之初,她有太多的工作要处理。 与其说一些对方不可能去照做的话,还不如开一些药品给她,进行自我调节。 其实沈君兰大可不必这么累,很多事情她都可以交给其他高层来做,甚至可以像是沈欢一样做甩手掌柜。 但她做什么都喜欢亲力亲为,这点从当初她亲自去林家邀请沈欢当导师就可以看出来了。 “是这样的,准备迎新晚会的老师怀孕了,需要在家里养胎,我想让你来接手这件事情。” 沈欢愣了一下,“让我来接手?” 迎新晚会可不是什么小事儿,尽管每年看起来都差不多,其实里面的门道却多了去,在加上他从没有过类似的经验,并没有多大的把握能够做好这件事情。 “你不用太过担心,基本上方案已经准备好了,就差一个名誉上的领导者,这事儿我交给别人也不放心,你是教职工的同时也是学生,应该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更喜欢什么。” 沈欢干笑两声没说话,说句老实话,他长得像个年轻人,但心态和现在的年轻人基本上是大相径庭。 就比如现在的年轻人对手机很是关注,什么gpu、冷暖屏之类的事情,他是一概不通。 还有就是关于车这一方面,他虽然买了车,但依旧只认识宝马、奔驰、大众等广为人知的车标,什么别克、萨博、沃尔沃之类的都不不知道,更别说硬件配制了。 要说体现年轻人心态的地方,恐怕就是他在长乐玩英雄联盟的那段时间了。 难不成迎新晚会要搞个英雄联盟大赛? “我试一下吧,如果办糟了,您可别怪我。” 沈君兰摇头笑了笑,“咱们学院的迎新晚会每年都一样,学生们都不知道诟病多少次了,加点新鲜玩意儿学生们应该会喜欢。” 两人又详细聊了聊相关事宜,沈欢便返回了新生接待处。 “她们呢?”沈欢回来的时候,发现就只有何乐一个人在。 何乐摇了摇头,“我来的时候,她们就不在了。” 沈欢皱了下眉头,拨通了陈雨婷的电话,响了好几声才有接,并且接电话的是景思妍而不是陈雨婷。 “怎么了?” “你们现在在哪呢?我才离开这一会儿,怎么就剩下何乐一个人了?” “我们在帮你妹妹啊。” “小贝来了?”沈欢脸上露出一丝喜色。 “嗯,她已经到了。” “在那个宿舍楼?宿舍号是多少,我现在就过去。” “不用了,女生宿舍,你个大男人过来不方便,我们在就好了。” 沈欢一想也是,女生宿舍他确实不太容易进去。 “现在快中午了,你们收拾好以后,和小贝一起过来吧,我请你们吃饭。” “不了,我们和小贝去吃就成了,你和何乐一起吃吧。”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啊,我们就是想从你妹妹这儿,套取一些更多的信息,比如你小时候尿床尿了几次之类的。” “咳咳——”沈欢咳嗽了两声,刚想说什么,景思妍却没给他机会,直接就把电话给挂了。 看着已经被挂断的电话,沈欢无奈的笑了笑,“这群丫头,真是要命。” “怎么了?” “没事儿,现在已经到中午了,咱们吃饭去。” “好!” 吃饭的时候,沈欢把接手新生晚会的事情告诉了何乐,想让他出出主意。 何乐思考了一会儿,“我感觉校长的想法没错,不过您问我也是白问,我从小家教就严,虽然年龄在这儿,但心态却真的是不年轻了。” “不如这样,咱们专业的学生今天下午应该就过来的差不多了,我可以帮您通知一下,等到晚上咱们在班里开个会,让他们出出主意。” “人多力量大,是个不错的办法。”沈欢点了点头,觉得这个方法可行,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一个专业的人出主意,肯定能够决策出满足大部分新生所向往的晚会。 “对了,我交给你的秘籍,修炼的怎么样了?” 一提到这事儿,何乐失落的摇了摇头,“还是没什么起色,说实话,这秘籍要不是您给我的,我早就坚持不住了。” 天眼秘籍竟然也没办法修炼,难道就真的只有等到十年后才可以? “没事儿,过些阵子,我再给你一份秘籍,修炼看看。” “嗯。” 两人吃完饭以后,再次开始了迎新工作,给陈雨婷等人打电话也没人接,后来回短信说带着牛小贝逛街,不来迎新了。 沈欢也没办法说什么,不过对于牛小贝成为香饽饽倒是挺意外的,但总的来说是件好事儿,至少在自己忙活的时候,牛小贝也不会受到冷落。 第936章线下联赛?相亲大会?拜托这是迎新晚 迎新晚会要到军训结束后,才会举办,沈欢表现的并不是很着急,他先是和工作人员沟通了一下,看看是否容易共事。 整体来说,感觉还可以,这些教职工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反感,还比较谈得来,他么也明白沈君兰为什么会把这个任务交给沈欢,毕竟沈君兰曾经不止一次强调过,未来属于年轻人这种理论。 晚上开班会的时候,陈雨婷等人终于露面了,大包小包的,显然是刚刚逛街回来。 “我说老学弟,听何乐说,今年的迎新晚会主要操刀的人是你?” “讲师好、好帅的……” “那个其实有个问题,我一早就想问了,校长和你是什么关系?你们两个是不是——嘿嘿嘿。” “别贫了,都快坐回去!”沈欢摆起了讲师架子,他这么一皱眉,瞬间让众人回想起了曾经的那段恐怖日子,一下子全都老实了。 “事情何乐已经用微信都通知过大家了,我就不再啰嗦了,现在请大家有秩序的举手发表意见。”沈欢这话刚说完,就有人举手了,是那个肌肉男。 “老师,我觉得吧,可以安排一场健美秀场,呼吁大家多多锻炼身体,现在年轻人的体质真是太糟糕了。” 现在大部分人都处于亚健康状态,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不过让全民健身沈欢就不怎么认同了。 从某些方面来讲,沈欢对于满身肌肉的家伙并没有什么好感,第一是因为一般和健美扯上关系的身材,都不怎么好看,反正他是对那些肌肉一块块的健美运动员没什么好感。 第二,因为某种人群大幅度增加的原因,肌肉佬已经没了肉,直接就两字。 第三,那样的肌肉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说白了就是好看。 女为悦己者容,都说现代社会依旧是男权社会,其实不然,从这些年男星的身上就可以看出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从娘炮花美男转型成为肌情小鲜肉了。 当然,要想完全摆脱,那是不可能的,大潮流的影响还是取决于男性,比如超短裤、超短裙的出现。 前些年还可能有人会说,这样的装扮伤风败俗,或是在西方那是只有妓者才会穿的东西,甚至有人将强j案的多发,也和这些流行的装扮扯上了关系。 但现在的话——不穿短裙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那是因为没有好身材! 天气这么热,老娘难道要穿羽绒服吗? 简单来说,男人越穿越多,以及女人越穿越少,就是一种男权朝着女权逐渐过渡阶段,最鲜明的标志。 不过所有人都忘了,全球变暖的另一个要素,可能就是因为这笔,毕竟……你热了,我比你更热。 沈欢咳嗽了两声,将自己的思绪给拉了回来,“这个咱们还是留到以后再说吧,还有没有同学有其他建议?” “举办撸啊撸联赛,这就和高中那会儿抽烟一个道理,只要是玩撸啊撸的,关系就可以飞速进展!” 这话是没错,时代在变迁,有着共同爱好的人,总是比其他人更容易先一步成为朋友,但问题是——这尼玛是迎新晚会,又不是高校联赛,打个毛的撸啊撸比赛。 “我觉得吧,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单身狗太多,我们可以举办一个类似相亲大会的模式,让新生和我们这群老生来个联谊,先把终生大事儿给解决了。” 沈欢没好气说道:“想要脱单,和是否同届没有任何关系,要真的想找女朋友,别的不说,光我知道,咱们专业似乎就有很多女人还是单身。” “讲师你真是太天真了,咱们专业的女生那都是见过世面的老油条了,我们这些没有任何恋爱经验的新手,根本拿不下她们的!” “你这话的意思是新生比较好骗?如果你带着这样的理念,这辈子都找不到女朋友了,先不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的道理,就算那些小学妹刚开始什么都不懂,以后还会不懂吗?”沈欢耸了耸肩,“所以,说到底,恋爱这种事情,还是以提升自我素质为主,避重就轻是没有自信的表现,如果你自己都不爱自己,何谈让别人爱上你呢?” “我靠!”一名学生忍不住爆起了粗口,“讲师,我觉得以后别跟我们讲中医了,直接将恋爱学吧!我感觉自己再听你说两句,就直接可以毕业回家结婚了。” 开玩笑归开玩笑,沈欢又将话题绕了回来。 不过奇葩建议依旧没有停下,什么建议学校弄一个类似酒吧主题的晚会了,什么考斯普雷之类的,总之没一个正经的。 “我再重申最后一遍,是迎新晚会,不会化装舞会,也不是约啪大会,更不是死宅和老司机交流会,明白了吗?提一些相对比较流行,但又不失庄重的。” 这下子众人终于开始认真的思考,良久过后,一名学生开口道:“讲师,其实当下在学生圈子里流行的无非就是那几件事儿,游戏基佬女朋友,大学生活也无非就是吃饭睡觉谈恋爱。” “我觉得刚才有同学说的联赛就不错,不过不是所有人,而是邀请出名的游戏主播,来打比赛,不过解说要由校领导担任,毕竟撸啊撸本身讲求的就是一个团队合作,而大学生最需要的就是明白团结与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这样不仅显得有新鲜感和潮流感,而且可以传播出校方的教学理念。” 沈欢认真考虑了一下,“这个建议确实不错。” 电竞圈他不是很了解,但是牛大宝就是搞这块的,请几个主播过来,应该不是很废功夫。 “原来这样就行啊!”陈雨婷起身道:“照这么说的话,我们也可以请明星过来,毕竟学校里的追星族还是有不少的,让明星们唱首和青春气息有关的歌,不仅可以活跃气氛,也可以让学生们明白道理。” “明星效应吗……”沈欢想了想,“不知道在你们心里,最希望哪个明星过来?” “古月哥欠!!!” “霍老干部!!!” “杨阳大神!!!” 总之喊什么的都有,不过呼声最高的却是——蔡芸萱! 第937章一个残废也配和我并论? 要说当下最火的明星是谁,那必然是蔡芸萱无疑,一是因为新专马上要出,网上早就是一片和新专辑有关的预热活动。 二是因为,她最近接戏不停,直接成了新一度的霸屏明星,想不火都难。 “好了,今天的会就开到这里结束吧。”沈欢拍了拍手,“你们也别太激动,我就是随便问问,因为你们说的这些明星,咱们学校一个都请不来。” “切~”学生们都对他的露出了鄙夷的表情,有几个胆子大的还对沈欢竖起了中指。 “嗯,对我竖中指的那几个,你们估计这辈子是没办法毕业了。” “不要老师,我知道错了,老师不要走!” 在一片哀嚎声当中,沈欢直接离开了教室。 出去以后,他先是给林妙诗打了一个电话,汇报了一下今天都做了些什么,接着拨通了牛小贝的号码。 “欢子哥。”电话刚被接起来,听筒就传出了牛小贝兴奋的声音,不过紧接着就是一片很吵闹的声音。 “小贝你在哪呢?” “我在宿舍啊?” “怎么这么吵?” “室友们都在发疯呢——啊,别动我,好痒,小丫头片子你找死呢,我正在和我欢子哥打电话呢,一会儿再玩!”一阵吵杂声过后,牛小贝那边总算是安静了下来,“现在已经好了……欢子哥?” “啊?在呢!” 沈欢逐渐从分神的状态中走了出来,说实话虽然接触了不少女性,但他始终无法理解,女人究竟是依靠什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便建立起深刻友谊的。 “感觉怎么样?” “很不错啊,大学生活远远要比我想象中的丰富,能够认识很多的朋友,对了欢子哥,你代替我谢谢陈姐姐她们,今天为了帮我,她们花费了不少时间呢。” “会的。” 沈欢之前一直很担心,牛小贝会不会对大学生活有什么不适应,毕竟她从来都没有出过远门。 会不会和新同学闹矛盾,会不会被人欺负,会不会因为陌生的环境而感到恐惧,等等等等,不过现在看来,他的担心显然是多余的。 本来沈欢还打算过去一下,现在却是没这个心思了。 “那就这样,你和舍友们玩去吧。” 沈欢说完便挂掉了电话,但另一头的牛小贝脸上却写满了失落,她看了看自己的腿,呢喃道:“自己终究还是没有勇气让欢子哥看到自己这个样子吗……即便知道他可能很轻易的就可以治好。”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自己最爱之人面前,人人都想表现出自己最美的样子,牛小贝也是一样,她怕本来就不如林妙诗的她,会因为残疾而在此降分,到时候连待在沈欢身边的资格都没有…… 有些人走到哪里都会发光,张倩微就是如此,军训还没开始,但她的名声已经风靡了整个经管系。 明珠高考文科第二名,身材纤细不失丰满,尤其是那小蛮腰,走起路来,就如同游蛇漫步,螓首蛾眉,明眸皓齿,堪称才貌双全。 在没有开学之前,就有人在学校论坛上传出了她要来华大读书的消息,掀起了不小的讨论浪潮,甚至有人开始打赌,说新一届的校花排行榜中,张倩微一定会名列榜首。 并且,传闻张倩微家世显赫,在中州是出了名的富家千金,如果谁能将这朵鲜花采到手,自然可以财色双收,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刚刚参加完学长们私底下举办迎新会的张倩微,走进了宿舍楼,一把将鲜花全都丢进了垃圾筐里。 脸上也不再有任何的笑意,那些个土鸡瓦狗还想做他男朋友?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她是全校新老学生的焦点没错,但那群人只能做仰望她,满足她自恋欲望的路人甲,想要成为恋人,最起码也要是燕京富少级别的。 在回寝室的途中,她刚好看见了打完电话准备回房间的牛小贝。 张倩微眼中写满了愤怒,就是因为这个该死的女人,让她丧失了中州省文科高考状元的名额。 第一和第二,一字之差,所代表的意义却差之万里。 真后悔当初为什么没帮她给撞死! 不过……我虽然在成绩上输给了她,但在美貌上与身材上,这个残废永远也没办法超越自己了。 “哟,这不是咱们的中州状元吗。”张倩微一脸挑衅的朝着牛小贝走了过去,眼神之间的鄙夷没有任何的掩饰。 牛小贝皱了下眉头,对于张倩微她没什么好感,当然她并不知道车祸是张倩微刻意安排的,之所以厌恶,是因为她想不通,为什么这个女人总爱找自己的麻烦。 “你好。”牛小贝说完,便准备回房间。 张倩微却是用高跟鞋挡住了轮椅的轮轴,惊讶道:“你也是这个寝室的吗?” “是的。” “好巧,没想到我们两个会是一个寝室的呢。”张倩微假装好心道:“我帮你开门,然后推你进去吧,你一个人不怎么方便。” 牛小贝愣了一下,似乎没有预料到张倩微会这么好心。 “好,那谢谢你了。” “不用,大家都是室友,帮帮忙是应——哎呀!”张倩微正推着,忽然猛的用力,将牛小贝朝屋里推去,眼看就要撞到墙上。 还好屋里有一个女生反应较快,连忙起身拦了一下,不然失去平衡的牛小贝就算不撞在墙上,也会摔倒在地上。 “怎么回事儿?” “哎呦呦,对不起,我穿高跟鞋不方便,没想到这里会有个小台阶,我这脚都崴了。”张倩微一脸伤痛的蹲在地上,那演技真是没谁了。 “原来是这样啊。”室友们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但只有牛小贝自己知道,刚刚绝对不是意外,如果是摔倒也绝对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力气。 “你是张倩微?中州省文科第二名的才女千金?我去,咱们寝室竟然来个两个超级学霸!” 不提这还好,一提出来,张倩微的脸色就难看了起来,“你说什么?” 那女生被吓了一跳,“我、我说你和小贝都是学霸啊。” “以后管好自己的嘴巴。”张倩微一脸厌恶的看着牛小贝,“一个残废也配和我并论?” 第938章闭嘴,小婊砸! 室友们全都愣住了,她们没想到张倩微会说出这么难听的话。 残废?她们看到牛小贝以后,心里的第一印象是心疼,一个花季少女,因为残废注定青春不会完整,这是多么伤痛的事情。 张倩微,一个还没入学,便已经在学校掀起巨大风波的天之骄女,男生们对她的评价无外乎,女神、文艺与性感的完美结合,最有望成为新一届校花的大一学妹。 但就是这样一个号称最知心的存在,竟然对自己接下来要一起生活四年之久的室友恶言相向。 一个长相相当清秀的女孩子忍不住皱眉,但没有多说什么,而微胖女孩则忍不住撇嘴道:“倩微,大家都是室友,第一次见面,你没必要把话说的这么恶毒吧?” 在张倩微自己心里,她就是高高在上的女神,所有的男人,无论是谁,都得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之下,所有的女人面对她都应该露出羡慕的神情,羡慕她的才华,羡慕她的美貌,羡慕她的桃花。 无论如何,她都必须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存在。 牛小贝算什么?一个农村出身的野丫头而已! 但就是这样一个小丫头,夺走了她才女的名号,让她与计划中的中州状元失之交臂。 放在平时,女神这种虚伪的称号,她很在意,所以只有在亲近之人身边,或是没有人的时候,她才会表现出自己嚣张跋扈的性格。 刚才之所以失言,是因为她太在意了。 先是被人抢走状元的头衔,如今又被室友放在一起比较,这是对她最大的侮辱。 张倩微越想越生气,脸上带着轻蔑的冷笑,“毒?说话难听的不是我,而是你!一个从农村出来的残废可以和我相提并论么!” 牛小贝的脸色很阴沉,沉默着一言不发。 她对一切都不在乎,是不是高考状元无所谓,她之所以那么执着,完全是为了距离沈欢更近一些。 面对任何事情,她都可以露出笑容,可唯独自己的双腿,是她怎么也无法越过去的鸿沟。 她害怕,她担心,她懊恼,她一切的负面情绪,都来自于这双腿。 既然已经做好了把自己交给欢子哥的准备,那就必须是最美好的自己,而不是残破不堪的自己。 所以,她不让陈雨婷告诉沈欢自己的情况,想着所有的办法来选择逃避那种未知恐惧,尽管她知道,自己逃不掉的。 张倩微的话,就像是在刀口上撒盐,不停刺痛着她的伤口。 “倩微,你和小贝是老乡,难道之前有什么恩怨?”清秀女孩也忍不住开了口。 古有七出之条,不顺父母、无子绝世、淫而乱族、善妒乱家、隐疾不报、多舌离亲、盗窃反义。 虽说当今社会,不应该拿出这些封建礼仪来说事儿,但张倩微之所以有这样的举动,用善妒来形容再好不过。 妒火,不需要招惹,甚至不需要理由,它就可以凭空生出。 张倩微面带冷笑,“残废能够成为状元,这个状元也太没有水准了,来年岂不是要出现哑巴状元、瞎子状元、聋子状元?” “那你的意思是,你这个第二连残废都不如吗?” “你说什么!”张倩微没想到这个微胖女生竟然敢反驳自己。 就算不在自己的面容前感到羞愧,那也应该因为想要占自己背景的小便宜而献媚。 “对不起。” “现在知道道歉了吗?晚——” “我不是在和你说话,而是在和小贝说话。”微胖女孩态度诚恳的看着牛小贝说道:“对不起小贝,我不应该拿张倩微这样的女人来侮辱你。” 清秀女孩面色为难道:“大家都是一个寝室的,而且还都是第一天见面,把话说的这么难听,我们以后还怎么——” “以后?我倒是想要有以后,这个女人呢?长得好看了不起?家里有钱了不起?”微胖女孩气哼哼的说道:“在这种卑劣的人品面前,一切的美好都会失去光辉!” “而且,是她先不想和我们好好的走过这四年,并不是我!” “不知道你们怎么想,反正我是没办法忍受这种人,更不会和她在一起度过四年的时光。” 清秀女孩没再说话,她知道微胖女孩没错,只是不想把事情闹得那么僵,说白了,就是心软,以及不懂得拒绝。 就像网上曾经流传过的段子所说的那样,所谓自由,不是想做什么便做什么,而是懂得说不。 任何事物都有着双面性,有些时候心软是好事儿,而有些时候,心软是坏事儿,甚至会落入无尽的深渊。 张倩微感觉有些意外,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反抗她,男人全都是她的护花使者,女人全都是她肆意挥舞的爪牙。 自从遇见牛小贝的那一刻起,似乎全变了,事情变得不可控制,不再顺心顺意,她讨厌这种感觉。 “好好好,好一个伶牙俐齿的胖子。” “你说谁胖?” 微胖女孩却是算不得胖,准确来说,只是有点婴儿肥,就是放在唐朝是美女,放到现在显得有些丰满的女孩子。 眼看两人就要从斗嘴变成动手的时候,张倩微慢慢的退出了门外,笑呵呵的说道:“你会为今天这冲动的行为付出代价——” 她的话还没说完,只听一声脆响,牛小贝不知何时用手扶着栏杆将自己撑起,一巴掌打在了张倩微的脸上,“闭嘴,小婊砸!” “你、你敢打我!” 牛小贝笑了笑,“我就打你了,怎么着。” “无耻!” “无耻?我真的无法想象,你这样的人是怎么考出仅次于我的成绩的,连小学思想品德课都没有学好的家伙!” “等着,你们都给我等着!”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肉身上,张倩微都受到了巨大的冲击,这里是燕京,而不是中州,她没办法肆无忌惮的报仇,但这不代表她没有报复的办法。 如果那些裙下之臣知道她受欺负了,会怎么做呢? 带着快意、痛恨这种互相矛盾的心情,张倩微快速的离开了寝室…… 第939章女神被打了?兄弟们给我上! 田凯,大三年级的风云人物,曾经代表学校,拿过全国性青年田径联赛的金牌,虽然不是出身于什么大家族,但家境也算不错,父亲是个资产有几千万的小老板。 最爱做的事情,就是每天不分早晚的穿着短裤,在操场上奔跑,人称长腿凯。 当然,原本他最大的爱好是开好车溜妹子,但来到华大后,他家那点小资本瞬间变得不大显眼,只能凭借自己更为突出的运动天赋来博得人们的好感。 在学校只要有人追捧,无论男女,都会在不知不觉中将自己当成男神或者女神,逐渐衍生出一种叫做自恋的东西。 这是在校生的通病,也是为什么很多学校的风云人物,在校期间不可一世,但进入社会后却逐渐落寞成了傻哔。 都说大学是社会的缩影,这其实是不准确的,准确来说,大学是进入社会前人生中最后的象牙塔。 它参杂着所谓的社会现实,以及年轻人对于未来梦的追逐,在这里他们将经历一些以前在学校中所没经历过的。 攀比、虚荣、爱情、贪婪、欲望、利益,这些之前被压抑的东西,在瞬间爆发。 这些放在社会上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对于他们来说,却充满了刺激与好奇,在谩骂的同时,亦面露笑容的享受着。 即便是华大这样的高等学府也不例外,大部分的学生都在浑噩度日,没人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人知道自己接下来面对的是什么,没人知道大学真正所代表的意义。 在这样的状态下毕业,很难去适应那些本该适应的东西,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哀怨着毕业等于失业。 田凯就是这类学生的先锋代表,只不过他比大多数人都要轻松,因为无论结果如何,他都不会太惨,至少还能够接手父亲的产业,亦或是在父亲的救济下度日。 校园这个地方,就是他泡妞的战场,最优异的食物若是被更强大的野兽锁定,他就退而求次,选择其他的猎物。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的退让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因为……他没有与更强大野兽战斗的资格。 对他来说,张倩微找他帮忙,绝对是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学妹,你别哭了,跟学长说一下发生了什么事儿,只要学长我能帮上忙,绝对眉头不眨一下就帮你给办了!”田凯在安慰的同时,也不忘自夸一下,“学长我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在学校混了这么多年,还是有些关系的。” 自信来源于异性的认同感,这是大多数不成熟人的想法,田凯也是一样。 张倩微学妹是什么人?为什么找我而不找别人?那肯定是因为自己比别人更加优秀! 田凯心里是这么想,殊不知他在张倩微的心里就是一个傻哔。 女人穿短裤是为了以自己的身材优势,来吸引男性的目光,享受那种被围观崇拜的感觉,男人这么穿没有一丝美感,那浓密的腿毛更是会令人作呕。 张倩微脸上带着泪花,实际上心里却厌恶要死,在她心里,已经给田凯打上了变态的标签。 她之所以来找田凯,不是因为田凯比其他人都优秀,而是田凯看起来更蠢一些,更像是那种容易精虫上脑的存在,越是这样的人,越是容易被利用。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田凯在男生中的人缘不错,到时候带着一群喜欢体育锻炼的壮汉过去,应该能给那群婊砸一些不小的震撼。 “有人欺负我……呜呜呜呜……”张倩微哭的“我见犹怜”,她那精湛的演技,配合着超神的演技,足以让任何智商水平都停留在田凯这个阶段的男人心醉。 “妈的!谁敢欺负你,告诉学长,老子这就去宰了他!”田凯先是以愤怒来表达自己对张倩微的关心,然后又连忙柔声道:“学妹,平时学长我的素质挺高的,之所以这样,只是因为太为你生气了,来,乖,别哭了。” 说着,他便准备伸手帮张倩微把眼泪擦去。 张倩微通过一个小动作,轻易的躲了过去。 美人计只是策略,若为了一个小小的牛小贝而被人占便宜,那就太不值得了,那个残废连她身上的一根汗毛都比不上,更何况是要付出被人抚摸的代价。 “学长,我的室友欺负我,她们、她们——”张倩微说着说着,哭的更加厉害了。 从刚才的试探就可以看出,张倩微对他还有抗拒,如果从开始就暴露出龌蹉的心思,是很难博得对方好感的。 “你的室友吗?”田凯愣了一下,他没想到欺负张倩微的竟然是女人。 他的个性虽然比较渣,女朋友这种东西基本上是骗到手吃进口以后,就会找各种理由抛弃,但有些事儿即便是他这种人也做不出来,比如——打女人。 算了,应该是发生了口角摩擦,待会儿自己过去说几句狠话吓唬一下她们就好了。 刚想到这儿,张倩微便指着自己的脸蛋说道:“学长你看,这是她们给我打的巴掌印。” “她们还动手了?!” “嗯,她们打我。”张倩微越说越委屈,眼泪哗哗的往下流,话都说不出来了。 田凯脑子一热,立马喊上几个朋友,朝着女生宿舍出发。 妈的,女神被打了,他怎么可能冷静。 因为新生还没报道完毕,所以宿管的看管力度并不大,所以几人轻而易举的混了进去。 宿舍内,清秀女孩在安慰微胖女孩消消气,微胖女孩在安慰牛小贝,不要跟张倩微那种刁蛮女计较。 “嘭——” 田凯直接一脚将寝室门给踹开,气汹汹的走了进来。 微胖女孩确实胆大,清秀女孩都吓得不敢乱动了,她却大声的吼道:“吃饱了撑着么事儿是吧,踢我们寝室门干嘛!” 田凯瞅了一眼微胖女孩,“没你的事儿,滚一边去!” 微胖女孩看到掩面抽泣的张倩微以后,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儿,“我就不滚怎么了,这里是学校,不是外面,你们想做什么,最好考虑清楚!” 这句话倒是让田凯清醒了一些,但仔细一想,既然已经来了,如果什么都不做就走了,自己在女神心目中的地位肯定会大幅度下降。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想到这儿,田凯对着牛小贝问道:“你就是牛小贝吧?” 一见牛小贝点头,他便直接将手给抬了起来! 第940章只要他们敢过来,我就自杀! “你想干什么!” 微胖女孩有些着急了,在她的印象里,校园中虽然有暴力事件发生,但那主要集中在初中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年龄段,到了高中以后,只要是正当的学校,一般都很少会有暴力事件的发生。 到了大学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不可能发生校园暴力这种事情。 可没想到,眼前这个男生竟然不按照套路出牌,似乎是真的准备用暴力来解决这件事情。 “给我把她的手给拉住。”田凯并没有自己动手,而是让小弟们去限制牛小贝。 “把我推到阳台。”牛小贝忽然爆出了一句谁也听不懂的话,“快!” 微胖女孩是第一个回过神来的,她急忙推着牛小贝朝着阳台走去。 “把我扶起来,放在台阶上。” “小贝,想干什么?” 牛小贝的表情异常冷淡,“只要他们敢过来,我就自杀。” 我的身体,只有欢子哥一个人能碰! 残疾已经不完美,如果再和其他人发生了肢体接触,她就再也没有面目去面对沈欢。 自己在最干净的年纪爱上了沈欢,那么就必须把最干净的自己献给对方,从她确定自己爱上沈欢的那一刻起,她就都断了任何除亲人以外的异性来往。 可能连沈欢都不会想到,在他眼中,那个活泼可爱,时不时想出一些点子来整蛊她的牛小贝,在学校完全就是一副冰山女神的姿态,她不理会任何异性。 “小贝,你别冲动啊!”清秀女孩听出来,牛小贝绝对不是在开玩笑。 田凯一时间也有些慌神,他毕竟还只是个学生,从未想过牛小贝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要知道,就算那些被他夺去处子之身的女生,被甩以后,也没有一个做出过这样激烈的举动,她们最多拍张照片,以割腕威吓,以跳楼威胁,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做到牛小贝这种地步。 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如果自己继续动手,对方绝对会毫不犹豫的跳下来。 “呵,你这种人我见多了,跳楼是吧?你跳啊!” 女神还在这儿,他绝对不能丢了面子,所以便咬牙一步步的朝着牛小贝逼近,他在赌,赌牛小贝只是在吓她,而不是真正的跳楼。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牛小贝已经准备将自己推下去了。 自己很爱欢子哥,但欢子哥并不是只有自己一个,自己走了,还有林姐姐陪着他,他不会寂寞的。 “小贝你冷静点!”微胖女孩死死的搂着牛小贝不放手。 她和牛小贝不熟,今天也是第一次见面,感情或许算不上太深,但是她不想就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没了。 清秀女孩吓得瑟瑟发抖,眼泪都快流了出啦。 田凯等人的突然闯入,已经给他造成了不小的冲击,现在这种关乎生命的局势,直接把她逼迫到了崩溃的边缘。 她出生于普通家庭,从来都没想过要经历什么大风大浪,只想着平平淡淡的过完大学生活,然后进入社会打工,赚钱养家,然后在适当的时机,遇到一个适当的人,然后结婚携手走完一生。 眼前所发生的事情,已经超出了她的认知,超出了她对这个世界的理解。 田凯比其他人更加迷茫,他就只是想装个逼,讨女神欢心而已,也没想着把事情闹大,让兄弟几个稍微教训一下牛小贝,就闪人去过自己的快乐人生。 可谁知道事情竟然会发生到这种地步,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事情究竟是怎么上升到了生命的高度。 张倩微虽然有些诧异,但心中对于这个发展却很是喜欢。 如果牛小贝死了,那么她人生中的污点也会随之消失,况且从一开始她就已经准备这么干了,只不过牛小贝命大,没有死于那场车祸而已。 这里是燕京,人命这种事情,处理起来,远远要比在中州麻烦的多,但这件事和她没有关系,到时候她只要摆出一副弱女子的姿态,表示这件事和自己没有关系,将一切罪过推到田凯等人的身上。 最后再联系家里人,来燕京出钱解决这件事儿就ok了。 简单来说,牛小贝要是自杀了,这件事儿对她来说,百利而无一害。 “给陈学姐、景学姐她们打电话!还有,小贝你哥哥不也在这个学校吗?让他过来,一定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微胖女孩把自己能够想到的所有办法都说了出来。 臭大宝已经回宾馆了,而欢子哥也已经回了林家。 陈学姐他们也是女生,过来也不一定帮的上忙。 牛小贝心里有着自己的顾虑。 田凯的身子却忽然一震,“等一下,你说的陈学姐和景学姐是什么人?全名叫什么?” “陈、陈雨婷、景思妍还有红豆豆学姐,她们、她们都是小贝哥哥的好朋友。” 该死!竟然真的是她们。 田凯在听到陈学姐和景学姐的时候,就觉得有些不妙,现在确定后更是觉得头大无比。 “怎么了学长?”张倩微很好奇,但只能装作怯生生的问道。 “陈雨婷他爸是做珠宝公司的,在燕京这块很有名,而且她本人长的很漂亮,从大一的时候就上了校花榜,有很多男生追求,但没有一个能追上的……”田凯说着,又猛地摇了摇头,“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是中医专业的学生!” 想起那些校园传说,田凯心中的恐惧感越来越强烈。 “抱歉,学妹,这事儿我帮不了你了。”田凯说完,二话没说带着人就往外跑,其实听到陈雨婷等人名字的时候,这些人就做好逃跑的准备了。 几乎只是一眨眼的时间,田凯等人就消失的不见踪影,只留下张倩微一个人留在原地发愣。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他们一听到陈雨婷的名字就跑了?还有中医专业是什么鬼?华大有这个垃圾专业的存在吗? 张倩微的心里充满了疑惑,但并没有存留太久,“你们给我等着!” 学生们她是用不上了,不过再等两天就开始军训了,到时候自然会有人帮她教训牛小贝! 和寝室人闹得这么僵,张倩微自然不会留在寝室,放完狠话以后便潇洒离去。 “小贝,你刚刚吓死我了,还好陈学姐他们的名气够旺,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对不起,让大家担心了。” “没事,要怪也只能怪那个张倩微,什么东西啊!” 大家互相安慰吐槽后,便躺回自己的床铺准备睡觉。 牛小贝拿出了牛大宝帮她买的爱疯七,打开微信,里面只有两个好友,一个是沈欢,一个是牛大宝。 她点开沈欢的头像,进入聊天界面,在输入框内写道:“欢子哥,我好害怕,今天发生了好多好多的事情,我有好多好多的话想对你说,欢子哥,小贝好想你。” 她本可以直接发出去,但最后还是全都删除了,重新编辑成了两个字,“晚安……” 第941章咱们是兄弟! “大宝?你也来了,送小贝过来的?现在在哪,好,我马上过去。”沈欢一大早刚起来就接到了牛大宝的电话。 其实他早应该想到的,小贝是女孩,加上又是第一次出远门,怎么可能一个人过来。 “大宝在燕京,今天晚上的火车,我去陪他玩一天,要不要一起?”沈欢一边穿着衣服,一边对着被窝里像猫咪一般熟睡的林妙诗说道。 林妙诗懒洋洋的将脸蛋在枕头上蹭了蹭,没说话,但从她那不太的愉快的表情可以看出来,相比和沈欢一起出去陪牛大宝吃饭,她更喜欢待在被窝里多睡一会儿。 沈欢干笑两声没有说话,可能是昨晚战斗的太过厉害了。 穿好衣服后,他直接去了牛大宝所说的酒店地点,到的时候他发现牛大宝正搂着一个美女,在他们对面还站着一个男的正在拍照。 看到沈欢来了以后,牛大宝便想打招呼,没想到那个原本拍照片的男生,忽然扭头对着沈欢说道:“嘿,哥们儿,能不能帮我们拍张合照。” “可以。”沈欢微笑着接过了手机,帮三人拍了张照片。 “哇,太帅了!”女孩看完照片后激动的不行。 “让我朋友帮你俩拍照,这架子真是太大了。”牛大宝笑呵呵的骂道。 这对年轻男女先是一惊,然后脸红道:“真是不好意思。” “好了,你们去玩吧,我跟朋友还有点事儿要做。” “好的。”两人点了点头准备离开,但男生走了两步,却忍不住回头道:“那个牛神,我能问一下,欢神的消息吗?他以后还会不会直播啊?” “这个我也说不准,待会儿帮你问问他们。” 两人没再说神,对着手机上的照片,指指点点,有说有笑的离开了。 “可以啊大宝。”沈欢露出一副猥琐的笑容,“现在都敢在外面养小蜜了,难道不怕弟妹吃醋?” “养你妹啊!那是我粉丝,没看到人家男朋友还在吗。”牛大宝没好气的说道。 “文胸什么颜色的?” “粉红的,木耳边。”牛大宝正说着忽然一愣,“我靠,你算计我!” “别激动,要是让人家男朋友听到了,估计会过来跟你拼命的。” 牛大宝尴尬的咳嗽了两声,“那个啥,我就是……不小心瞄到的,不小心秒瞄到的。” “得了吧,这话你骗鬼还可以,骗我就不行了。”沈欢没有再往这个话题上继续纠缠下去,说道:“不开玩笑,看刚才那情况,你直播的似乎还不错。” 牛大宝一脸“谦逊”道:“差不多,勉强挤进去一流主播里面,挂协议号有几百万吧,不挂人气的话,每次直播的真实观众在四五万左右,比起一些退役的选手还要厉害。” “厉害了我的哥。” “承让了我的弟。” “行了别扯皮了。”沈欢笑骂了一句,“你现在也算是混的风生水起了。” “嘿,也就那个样子吧,不过说实话,我能有今天,那都是因为你,虽然你已经不在江湖,但江湖上依旧有很多你的传说,就说我的粉丝吧,至少有一半是因为你留下来的。”牛大宝朝着那两个粉丝离开的方向指了指,“这不,刚刚那两个粉丝还问了呢。” “我不适合这一行,无论干什么都比较专心,玩游戏就是玩游戏,嘴巴不吭声,学不会你们那种自言自语。”毕竟从一开始,沈欢就觉得,牛大宝直播那会儿跟神经病似的。 “屁啦,开直播不一定要说话啊,他们想看的是你的对线技巧,怎么强势的拿一血。” “来两个送两个,来三个一换三,强成你这样的能有几个?”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我真没进军这个行业的打算。”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觉得一个游戏能够火几年?” “不知道,大多都是两三年吧,现在流行的手游会更短一些。”牛大宝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最近都在钻研其他的游戏,对了,前阵子在村子里面做了一次户外直播,感觉也不错,他们对农村捕鱼中草药上山打野猪什么的,都非常感兴趣。” “而且,我也在存钱了,准备和我老子一起合资,弄个更大的牛场,说白了,我现在这么做,只是为了赚更多的钱,让以后发展的更顺利一些。” 沈欢忍不住感叹道:“看来咱们都不是小时候那会儿了。” “是啊,时间过得太快了,咱们光着屁股跳河里摸鱼那会儿,好像就在昨天。” “今天晚上就打算回去?不多留几天?” “不了,直播这事儿不能停太久,久了就没人气了。”牛大宝无奈的干笑道:“现在全球都是快餐时代,什么都讲求一个快,直播时间跟不上,迟早要完蛋的。” “直播时间我帮你解决。”沈欢还以为什么事儿,“兄弟请你帮个忙,帮不帮?” “不管帮不帮的上,只要是你说出来的,我都帮,拿命换也可以。”牛大宝是认真的,他始终记得,自己欠了沈欢两条命,一次是小时候上山爬树,一次是订婚那次。 沈欢没好气的骂道:“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就是想让你在我们学校的迎新晚会上,找几个主播打场英雄联盟的比赛。” “噗——”牛大宝直接把嘴里的咖啡全都给吐出去了,“大哥,你不是开玩笑吧?大学开学典礼,你去搞英雄联盟比赛的直播。” “我觉得可行。”沈欢挠了挠头,将自己担任迎新晚会策划的事儿告诉了牛大宝。 “我去,人比人气死人啊!反正咱们在同一条道路上已经越走越远了。” “但友谊不会改变。” 牛大宝一本正经道:“咱们是兄弟!” “对,是兄弟!” “放心吧,其他主播我帮你找,无论是电竞吴彦祖还是联盟林志玲我都会给你拉过来的!” 确定了牛大宝这边以后,沈欢又开始寻思起蔡芸萱这事儿了。 要真联系起来,不知道会不会出现那种,当初你对我爱答不理,现在我让你高攀不起的狗血剧情…… 第942章爱一个人的感觉,真的很好 蔡芸萱的通告都排满了,每天睡眠的时间连四个小时都不到,甚至有几次片场背台词的时候都睡着了。 “辛苦了,不过明天你的戏份就杀青了,等举办完内的巡演,你就可以休息一阵子了。”经纪人在一旁安慰着她。 正说着,经纪人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嗯嗯,是我,您想要萱萱的手机号?这个……您帮朋友要的?” “怎么了?”蔡芸萱在一旁小声的问道。 “那个您等一下,我去问一下萱萱的意见。”经纪人说着,用手掩住话筒,说道:“是董事长打过来的,他说他朋友想要你的联系方式,还说一说那位朋友的名字,你就会知道。” “李董的朋友?叫什么?” “说是叫什么沈——沈——”经纪人内心里觉得,这根本就是李三儿想要通过公司老董的身份,来逼迫蔡芸萱做某些事情,所以根本就没把名字往心里记。 蔡芸萱却忽然很激动的站了起来,“是沈欢吗?!” “没、没错,好像是叫沈欢。”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他联系我了,他竟然主动联系我了,我还以为他忘了我呢!”蔡芸萱一脸的激动。 经纪人一脸懵逼,她从来没有见到过蔡芸萱露出过这样的表情,“沈欢是什么人?” “我喜欢的人。” 经纪人自认为,她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蔡芸萱的人,但现在才发现并不是,自己连对方什么时候有了最心爱的人都不知道。 “我怎么从来没有听你提起过?”经纪人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还有,萱萱,我说过的,你现在不适合谈恋爱,如果有人知道你有了男朋友的话,粉丝们会——” “您放心,他不是我男朋友。” “看来你还是比较理——” 经纪人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就被蔡芸萱给堵了回去,“我只是单相思而已。” 我的天呢! 蔡芸萱有喜欢的人了,这个消息已经够劲爆了,现在又说是单相思,究竟是什么人,能够让蔡芸萱这个三栖天后,心甘情愿的单相思。 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人,如果有的话,那这个男人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世界,才会拥有这么好的运气。 “罗姐,你快点把我的手机号,告诉李董,或者把沈欢的号码告诉我也可以。” “萱萱,你要冷静,你知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 “我知道,很清楚也很明白。” “你不明白!对方只是一个男人而已,拜倒在你石榴裙之下的男人那么多,即便是过气了,也不愁找不到男人啊!” “罗姐,你谈过恋爱吗?” “没有,但是结过婚,也离过婚,在我眼里,感情也就那么回事儿,与其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不如寄托在自己身上。” 蔡芸萱傻笑道:“爱上一个人,真的很好,虽然会很累很辛苦,但即便如此,也会感觉幸福。” “傻丫头你——” “我已经决定息影了,然后也不再接电视剧,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这次巡回演出结束以后,就退出娱乐圈。” 这对身为经纪人的罗姐来说,无疑是爆炸性的消息,“什么?!疯了,你真的疯了!” “你不懂。” “我不懂,你懂行了吧!” 罗姐拗不过蔡芸萱只好向李董要了沈欢的号码…… 沈欢和李三联系过后,就开始忙活别的事情,明天就要开始军训了,他就想着找牛小贝聊聊,多少还是有些不放心。 但打电话以后,才听说牛小贝和同学一起在外面玩。 经过这么多次的错开后,沈欢有种对方故意躲着自己的感觉。 看来小贝已经融入到新生活当中了,也是好事儿,至少自己不必为小贝的事儿,再去找妙诗商量了。 上次因为凤仙的事儿,自己就差点没榨干,更别提再多一个小贝了。 “陌生号码?”沈欢带着疑惑,接起了电话,“你好,这里是沈欢……” 对方没有吭声,他继续说道:“你好?是打错了吗?” 对方还是不说话,沈欢没有二话直接就把这个电话给挂了。 可没过一会儿,同样的号码便再次打了过来,“这里是沈欢,如果您有什么事儿的话,请说话,如果打错了话,请自我挂断。” 和上次一样,对方依旧一言不发。 无奈之下,沈欢只好再次将电话给挂掉了。 这次对方电话来的更快,沈欢直接摁了挂断按钮,但挂断没多久就又打来了,重复几次以后,沈欢有种把对方加入黑名单的冲动。 不对,对方打这么多次,应该不是打错了,如果打错的话,没必要这么执着。 “喂,您好……您要是不说话的话,我就当您是给我打骚扰电话了,我直接加入黑名单。” “不要!”对方终于开了口,听上去似乎还有些熟悉。 “你是?” “我、我是蔡芸萱。” “原来是你啊,我还以为是有人在恶作剧。”沈欢没好气的发了句牢骚,不过他发完就有些后悔了,大哥,你现在可是有求于人,不是当初人家追着你不走的时候了。 想到这儿,沈欢刚想端正态度道歉,可蔡芸萱却先一步说道:“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我、我刚开始信号不太好。” 我去!信号不好,那我一说加入黑名单,信号就好了? 真是拙劣的演技。 沈欢很怀疑,对方究竟是怎样夺得视后和影后这两个头衔的。 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沈欢也没揭穿,“没想到你会给我打电话过来,我原本还以为需要我打电话给你呢。” “没有,我的手机号码不方便透露,所以就——算了,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蔡芸萱尽量让自己表现的平淡一些。 “是这样的,你最近一段时间有空闲吗?” 蔡芸萱现在风头正盛,已经开始向内地进军,随着综艺节目的播出,她这个香江的明星,也挤入了内地一线明星的排行榜。 在这种风头正盛的时候,她怎么可能会有空闲的时间。 不过对方是自己喜欢的人,她不可能拒绝,“我有时间。” 时间这种东西,只要挤就有,对于自己心爱的人,她永远也不会忙…… 第943章小贝她出事了! “你问我有没有时间,该不会是想和我约会吧?”蔡芸萱鼓起勇气说出了这句话,她希望如此,她抛弃了天后的骄傲,以及一个女性本该有的矜持。 “这个……”沈欢尴尬的挠了挠头,“并不是。” 蔡芸萱有些小小的失落,但语气上并没有表露出来,“好了,不开玩笑,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你找我有什么事情。” “是这样的,这不大学生都开学了吗,我是华大的讲师,被校长安排了举办迎新晚会的任务,理由是我比较年轻,懂得年轻人的想法……”沈欢将事情的经过,以及在课堂上的调查说了一遍,“你的呼声最高,再加上我们见过面,就想着联系一下你,看看你有没有时间。” “你找我就是为了这件事儿?” “是的。”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毕竟我也不认识几个明星,你要是有时间,并且愿意帮这个忙的话,可以来燕京一趟,我一定会好好招待你,当然要实在没时间就算了,我看看能不能找别人。” “不用,我有时间,这个忙我帮定了,而且你也说了,呼声最好的是我,如果取去的不是我,想必也不会造成太大的反响。” “那就真是太感谢了,你的出场费是多少?” “这个你和我的经纪人联系吧。” “好吧,这样也不用你我伤感情。”沈欢并不觉得蔡芸萱这个决策有什么错误,可他刚刚说完,就听到蔡芸萱兴奋的说道:“你刚刚说什么?” “你的出场费多少?” “不是,下面那句。” “好吧,这样也不用你我伤感情。” 你我、感情,太棒了,他是在意我的,他和我之间是有感情的! 蔡芸萱忍不住想要欢呼雀跃,但她必须保持冷静,“就冲你这句话,出场费我不要了。” “不用,有些事儿就得公事公办,再说,这次邀请你过来的是华大,而不是我个人,要是哪天咱们在ktv里唱歌,你说不要出场费了,我肯定不会硬给,现在就不至于了。” “好吧,那我就把电话给经纪人了。” “嗯,好的。” 罗姐对沈欢没什么好印象,说话都带着火药味。 “经纪人你好,不知道——” “你叫什么名字?” “沈欢。” “性别。” “男……” “年龄。” “二十岁。” “祖籍哪里的?” “中州省怀川市青阳镇长乐村,咳咳——”沈欢咳嗽了两声,“那个经纪人小姐,我只是想知道出场费是多少,您怎么跟查户口似的。” “别废话,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年收入多少?有没有车?有没有房?家里兄弟几个?” 这种感觉好熟悉,自己好像在哪里经历过——我去!这不就是当初去兰姐家,阿姨对自己的质问么。 “那个……经纪人小姐,你我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没有误会。” “不是,您这问的让我有些害怕,咱们不是应该直接谈出场费的问题吗?” “在谈费用之前,身为经纪人有必要弄清楚对方的身份是什么,是不是值得做这一场生意。” “那现在您觉得值得吗?” 我觉得值不值有屁用啊!萱萱都一心放你身上了,我难道还能和她对着干不成。 三首歌,一首五百万,这还是友情价,沈欢忽然间有些后悔了。 举办个迎新晚会花一千五百万,开什么玩笑,这要是让兰姐知道了,还不得把自己给生吞活剥了。 想到这儿,沈欢觉得只能自己掏腰包了。 一千五百万对他来说,倒不是什么大钱,毕竟他也是小土豪一流的人物。 不过思来想去,他还是决定为自己省一笔钱,所以就把三首歌改成了一首歌。 反正不管唱几首都一样,况且一首就已经够那群学生们开心了。 嗯,这绝对不是因为沈欢太抠,开玩笑,现在怎么说他也是身家数十亿的存在,怎么会在意五百万这么一点小钱钱? 一切谈妥以后,沈欢找来负责迎新晚会的教职工,一起开了个会,顺便把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 “胡闹!简直就是胡闹!”一个老教授气哼哼的说道:“在迎新晚会上打游戏,这是一个学校该有的形象吗?” “还有,找明星过来?现在那些明星都是一些什么样子?下九流的戏子!受到这么多人追捧,本身就是一件错误,你现在还要将这种错误的现象引到校园里来,胡闹,太胡闹了!” “我早就跟校长说过,年轻人办事太过张扬,根本不可能表现出我们百年名校的那种庄严与底蕴。” “您先消消气,我说一下我的看法。”沈欢刚准备开口,那老教授直接站了起来,“我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总之我就是不准你这样做。” “人是要变通的,难道你觉得,和以往一样的迎新晚会,就可以体现出咱们学校的庄严与底蕴了吗?毫无特色,没有任何的新意。”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迎新晚会的意义是什么?不是表现出华大多么的有底蕴和内涵,因为这些东西,不需要我们说,学生们既然选择了这里,就一定有他们的理由。” “它的意义在于,通过这一次演讲,让学生们找到归属感,更快的融入到我们这个大家庭。” “那种生冷严肃的迎新晚会,是不会给予学生们任何亲切感的。” “如果您有意见,可以提出来,但请不要这么蛮横不讲理。” 老教授想说什么,但又似乎找不到什么话反驳。 “当然,你觉得我是在强词夺理的话,也可以找校长过来评判一下,我究竟是在无理取闹,还是在为学校的未来考虑。” 沈君兰和沈欢是什么关系,大家都心知肚明,老教授最终只能选择放弃,其实他提出哪些问题,一是因为古板的思想,二是因为原负责人走后,本应是他来接手,没想到却被沈欢给截了胡。 将事情和场地的事情安排妥当以后,沈欢便打算将准备好的档案给沈君兰送过去。 “陈雨婷?”沈欢看到来电显示后,接起了电话,“怎么——” 他这话还没问出口,陈雨婷焦急的声音便传了过来,“沈欢,你快来西院一趟,小贝她出事了!” 第944章这个教官是傻哔吧? 军训,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都不怎么陌生,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普遍地区从初中就开始军训项目,只不过这样浩大的场面,多数人都是第一次见。 华大请来的教官,都是专业级的,不仅如此,听说还有连长级的人物担任领队。 而华大校内也有专门的训练场地,无需前往训练基地。 “快看,快看,兵哥哥好帅啊!如果能和他们谈一场恋爱就好了。” “兵哥哥都是我的,你们这群痴女快滚开!” “我感觉自己快要成为军宠文的女主角了,好激动。” 女生们因为受到小说和某部韩剧的影响,看到教官们一个比一个激动。 至于男生们也都比较兴奋,现在是男权主义朝着女权主义的过度时期,只要妹子们喜欢什么,男人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变成她们喜欢的模样。 既然现在的妹纸们都喜欢阳刚男性,那么他们就可以借助军训期间的突出表现来获得妹纸们的芳心。 大学,一个到处都充斥着荷尔蒙的地方。 教官们集合后便分开,前往自己所带领的方队。 只不过其中一个方队的教官迟迟没有出现,学生们心里虽然疑惑,但都不敢说什么,毕竟在各种高校传说中,教官都是一种极为高大上,一鞭腿就能让你飞上十万八千里的魔鬼。 “放心吧张小姐,这件事头儿已经交代过我了,保证让您满意。”一个穿着军装的青年,发出爽朗的笑声。 “我需要的不止是让她当众受辱,你……明白吗?” “明白,教训一个黄毛丫头而已。”军装青年掰了下指头,发出阵阵脆响,“说起整人,没人比我们这些从军队里出来的军人更加有水平。” “那就多谢了。”张倩微说着,便返回了队伍。 没过多久,军装青年出现在了方阵前,“首先做下自我介绍,你们可以称呼我教官,也可以叫我程哥,这点没必要约束,我这人开得起玩笑,但要分情况,比如我认真的时候,你们千万别跟我开玩笑,我会生气的。” 这话说的很简单,但学生们却感觉到了一股无形的压力,心中更是生出——无论如何都不能惹对方生气的念头。 “现在咱们方队的队长开始负责点名。” 一个个头和块头都比较大的男生从方队中走了出来,队长这个职位都是自告奋勇得来的,在上大学之前,他就已经打听清楚。 方队队长,基本上是和以后的班长挂钩的。 班长听上去只是管理一个班级,但事实上权力却非常大。 除了开学露脸,之后便时常玩失踪的辅导员,就属班长的权力最大,奖学金这种东西,基本上都是通过他的手确定的。 也就是说,只要军训时期表现突出,班长这个肥差基本上就稳了。 “萧炎。” “到!” “吴邪。” “到!” “辰南。” “到!” “张倩微。” “到!” “牛小贝……牛小贝?牛小贝!”方队队长喊了半天都没人吭声,脸上多少有些疑惑。 程哥脸上露出一丝笑意,然后又扳着脸说道:“牛小贝怎么不说话?是哑巴吗?” “那、那个……教官,小贝身体不方便,所以就没过来。” 清秀女孩开口为牛小贝的不在场做解释。 “身体不方便?是亲戚来了,还是怀孕了?” 微胖女孩也跟着开口道:“教官,小贝情况特殊,已经和辅导员申请过了,可以不用来军训。” 程哥一下子就怒了,“申请过了?我怎么没收到消息?军训这块我说了算!和校方没有任何的关系!” “现在马上让她过来,不然,军训成绩直接作废!” “这——” “这什么这,谁和她一个寝室?马上叫她过来!” 清秀女孩和微胖女孩相对一视,选择用电话联系牛小贝。 听完经过后,牛小贝便立马赶了过来。 “你为什么不来军训?”程哥居高临下的对着牛小贝问道,丝毫没有因为对方是个女孩,而怜花惜玉。 牛小贝愣了一下,显然没有想到对方会这么问,但还是礼貌的回答道:“教官,我身体不方便,关于军训已经和系内的领导交涉过,他们同意我不用军训的。” “校方领导?我为什么没有收到通知?”程哥冷哼道;“你们是我带的第三届学生,什么滑头刺头没见过?你以为随便找个借口,把责任推给学校就行了?” “教官,我没有——” “闭嘴!”程哥呵斥道:“你爸妈难道没有教育过你,在师长说话时,安静聆听是最基本的尊重吗?” 学生们有些看不下去了,其中一个胆子比较大的男生,忍不住说道:“教官,人家是坐着轮椅过来的,明显是身体不方便,你还这样做,不是明摆着为难人嘛!” “就你长眼睛,就你会说话是吧?”程哥狠狠的瞪了那男生一眼,“给我出来!” 那男生有些畏惧,但还是硬着头皮走了出来。 程哥二话没说,直接把手举了起来。 男生一下子就慌了神,早就听说教官们的脾气一个比一个火爆,没想到竟然火爆到这种程度,一句话不顺耳就动手。 想象中的耳光子并没有到来,程哥拍了拍他肩膀,指着一块空地说道:“看你精力挺旺盛的,去给我做俯卧撑,我不说停下,就不能停,懂了吗?” “懂了。”男生的胆气已经被吓破,自然是对方说什么就听什么。 这是心理战术的一种,先是通过心理暗示,让对方以为自己要打他,然后再放低条件进行体罚。 对方在复杂的心理情绪下,不仅不会反抗,反而会有生出一种幸运心理。 这一招是程哥在以往前辈那里学来的,百试百灵。 有了男生这个范例,其他人都不敢再说话了。 不过有些自认为很聪明的人,从一开始就“看穿”了程哥的真实目的,说白了就是新官上任三把火,要用牛小贝来立威,并没有真的在欺负这个可怜的小女生。 可惜,他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很快程哥就用行动来打了这些聪明人的脸。 “你爸妈有没有教给你最基本的礼仪?我说话况且还得站着,你有什么资格坐着和我说话?”程哥目光戏谑的落在牛小贝的双腿上,“现在!立刻!马上给我站起来!” 马上给我站起来! 这一句话像是一把利刃,直接捅入了牛小贝的心脏,这个一直以坚强来掩护脆弱的女孩,眼眶瞬间被泪水掩盖…… 在场只要有良知的人,心中全都生出了一个问号——这个教官是傻哔吧? 第945章现在你能站起来吗? “哭什么!你以为哭就能够解决问题吗?”程哥好像是受到了巨大的侮辱,“给我站起来,你这个目无尊长的混蛋!” “我、我……”牛小贝抽泣着,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说道:“对、对不起……我没办法……站、站起来……” “说话大声点,我听不到!” “我……我……站不起来!”牛小贝已经哭成了泪人,她感觉自己好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 “站不起来?”程哥冷笑道:“其他同学都能站起来,你为什么站不起来?就你特殊?” “我、我……” “我什么我!”程哥声音冰冷,眼神中带着一股寒气,“给我站起来,我再给你说最后一遍。” “你这教官怎么回事儿啊,老娘我上了大学这么久,还是头一次见到你这种人渣,没看到我妹妹的身体不方便吗?” 陈雨婷本来和牛小贝约好了去逛街,但就在前往的路上,却收到牛小贝的电话,说要去军训。 开什么玩笑,让一个残疾人去军训? 她一想就觉得其中有猫腻,二话没说直接赶了过来,刚到场就看到了这样的一幕,不生气才怪。 “你是什么人?” “华大的学生。” “大一新生?” “大三老生。” “这没你的事儿,滚!”程哥说话一点都不客气。 陈雨婷愣了一下,气愤道:“你怎么说话呢?信不信我把这件事儿捅给你们带队的连长?” “哈哈哈,哈哈哈哈……”程哥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把这事儿捅给连长?白痴,这件事儿就是连长的妹妹吩咐我做的,你以为你们华大的领导会因为一个学生,就和连长闹翻关系? 太天真了! 幸好老子当初没有上大学,而是进了军队,不然迟早会变的和这些个傻哔学生一样。 “怎么管教学生是我的事情,和你没关系,既然不是我的学生,那就给我滚,如果有意见,随便找你们的老师和主任去举报。” “你这人怎么不讲理?” “讲道理?好啊,我和你讲道理。”程哥说着,直冲冲的走到了陈雨婷的身前,“对我们军人来说,拳头就是道理。” 说完,直接挥出一阵拳风。 面对突然袭击,陈雨婷多少有些反应不过来,只是下意识的连忙后退,一个不小心直接来了个屁股墩。 “切。”程哥不屑的冷哼一声,然后耀武扬威般的晃了晃拳头,回到了方队前面,继续开始针对牛小贝,“怎么还没站起来?” “我站不起来。”牛小贝擦去泪水,尽量让自己表现的平静,自己不能哭,绝对不能哭。 “为什么站不起来?” “我腿脚不方便。” “腿脚不方便?”程哥语气玩味道:“那就给我跪在地上!” 那就给我跪在地上! 学生们都有意见,可是没一个人敢提出来,对方是军队出身,根本不是他们这种普通学生,能够玩见义勇为的对象。 “你这是什么眼神?怎么,不乐意?不乐意跪也行,那就给老子站起来!” “我、我站不起来!” 牛小贝感觉自己的视线已经开始模糊,巨大的压力,已经超乎了她的承受范围。 “现在,所有人,一起给我唱国歌,义勇军进行曲,给我唱!” 学生们面带茫然,纠结的不知道该唱还是不该唱。 “给我唱!” “起、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民,把我的血肉……起来!起来!起来!” 随着第一个人的开口,其余人也纷纷开始唱了起来。 程哥已经成功的自我塑造成了一个魔鬼,他们这些人,没有一个愿意得罪魔鬼。 “同学的呼声听到了吗?听到了,就给我站起来!” 这时,一道身影蓦然的出现在了牛小贝身旁,猛地抓起程哥的衣领,旋即出拳,疾如风迅如雷,瞬息间便砸在了程哥的脸上! 快的令人眼花缭乱,一道如喷泉般的鼻血,像是彩虹一般喷洒而出。 “沈欢,你终于来了!”还拿着电话的陈雨婷,一脸的兴奋,可说出这句话她又觉得有些不大对劲,自己好像才刚挂掉电话没多久。 这个人影,不是别人,正是刚接到电话,便飞速赶来的沈欢。 他没有理会陈雨婷,而是蹲下去用手擦拭牛小贝脸上的泪水,“别哭了,欢子哥来了,没人能伤害到你。” “欢子哥!”牛小贝一把将沈欢抱住,强忍着的泪水再次流了出来,似乎要释放出自己所有的委屈。 “乖,不哭。”沈欢用手拍着牛小贝的后背,接着柔声问道:“你的腿怎么回事儿?” “没、没事,就是不小心被、被车给碰到了。” 正在哭泣的牛小贝,有些不敢正视沈欢的眼神,目光躲躲闪闪。 只是被车给碰了一下。 她说的很简单,但沈欢知道,事情绝对不是那么简单,一般的车祸根本不可能造就如今的结果。 他是一名医师,所以一眼就看出了牛小贝双腿的真实情况——神经坏死。 这比当初王帅的情况还要严重数倍,就算是他接手治疗,也不是一日之功就可以治好的。 “为什么不告诉我?” “因、因为只是小事情啊,没、没必要让欢子哥分心的。” 沈欢感觉自己的心脏一阵刺痛,就好像成千上万根银针刺在胸口。 为了不让自己担心,这个从小跟着自己屁股后,不停喊着欢子哥的小丫头,选择了自己承受一切。 而他却觉得,小贝长大了,不懂事的玩疯了,甚至觉得单纯的她学会了用套路敷衍自己。 自己……简直就是一个混蛋! “对不起……” “欢子哥,你为什么要道歉,是小贝错了,欢子哥……你、你怎么哭了……对不起,欢子哥,你不要吓小贝,小贝不希望你哭啊。” 沈欢深吸了口气,用手擦去泪水,郑重道:“以后,我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你!” “妈的,哪里来的混蛋,竟然敢对我动手,你他妈知道不知——” 程哥从地上爬了起来,骂骂咧咧的,可他的话还没说完,沈欢便忽然起身,一个过肩摔将他砸在地上,然后用脚踩碎了对方的双腿上的膝盖骨。 “咔嚓!” 那种骨裂声,只是听着就让人忍不住浑身发抖。 沈欢用手将对方的脸蛋举了起来,淡淡的问道:“现在你能站起来吗?” 第946章打人是不对的,我知道 “现在你能站起来吗?” 沈欢的声音很平淡,却平淡的令人可怕,只是一瞬间,他就把被众人视为魔鬼的教官给废掉了。 “啊!!!” 程哥的回应只有惨叫,他是军人没错,但是却没有上过一次战场,甚至连一次救灾行动都没有参加过。 他的身份是军人,却从来没有做过一个军人应该做的事情。 膝盖的痛苦,不停地充斥着他的神经,除了惨叫他不知道该以怎样的方法,来发泄这种无法言喻的痛苦。 “我要的不是啊,而是站起来……你能站起来吗?”沈欢又问了一句,见对方不说话,起身走到花坛从里面拿出了一块板砖,二话不说,再一次砸在了对方的膝盖上,“你能站起来吗?” “啊!!!”程哥想要挣扎,可是他越挣扎,身体就越痛。 虽然他配不上军人这个称呼,但却实实在在的接受过的军人的训练。 他强忍着痛苦,说道:“你他妈——啊!!!” 沈欢看了眼带血的板砖,又看了看地上的教官,“我只想知道,你能站起来吗?” “不、不能。” “为什么?” “我、我的腿脚不、不方便。” 沈欢挑起眉头,“这就是你不站起来的理由?其他人都能站起来,为什么你站不起来?” 程哥面如死灰,他已经看出来了,沈欢是铁了心要帮那个残废丫头报仇,并且用同样的话,以及更残忍的方式来对待他。 “啊!!!” “我问你话呢?难道你的父母没有教过你,说话时要看着对方的眼睛,这是最基本的礼仪,不是吗?” “有、有本事,你、你就杀了我!” 程哥也被激发出了血性,他敢肯定,沈欢绝对没有胆子杀了自己。 “不不不,我只是在问你问题,为什么要杀了你呢?”沈欢说着,扭头对着学生们说道:“刚才你们国歌唱的挺不错,再来一遍。” 学生们没有任何迟疑,对方可是比魔鬼更加恐怖的存在,他们怎么敢说其他话呢。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起来!起来!起来!” “听到了吗?同学们这么支持你,给我站起来!” “有本事你就杀——” 这一次程哥的话没说完,沈欢便一板砖砸在了他脸上,牙齿直接被打飞了数颗粒,脸部更是直接出现了一个豁口,露出了粉嫩的血肉。 “你能站起来吗?” “啊!啊!啊!!!” 程哥已经快要崩溃了,这世界上比死亡还要恐怖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快来人啊,杀人啦!快来人啊!” 方队中的张倩微大喊着,她的呼声引起了其他教官的注意,纷纷赶了过来。 “你是什么人?竟然敢做出这么过分的事情!” “老程!” “草!你他妈找死呢!” 其他教官看到情况后,二话没说,全都骂骂咧咧的准备动手。 老程是他们的战友,现在看到这个情况,根本不可能保持冷静,至于对错?这个有必要去证明吗? 一名教官手臂猛地一摆,朝着沈欢的眼眶抓去,就算不是想要了沈欢的性命,那也是想要了沈欢的眼睛。 这个过程异常熟练,速度也犹如闪电一般。 其他人几乎已经看到了沈欢眼珠子被挖出来的场景…… “嘭!” 爪影无限逼近沈欢的眼眶,沈欢漫不经心的随手一甩,将半空中的教官直接扇飞了出去。 看到这一幕后,剩下几名教官的眼神变得凝重起来,如此近的距离,普通人根本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反应过来。 刚才出手的那位战友,虽然没用什么特殊技巧,但是在力量和速度上完全没有任何留手! 但就是这样的情况,那个将老程打成残废的年轻人,不仅没有被击倒,反而轻描淡写的一巴掌将对方给扇飞了出去。 “是个练家子的,大家小心!”一名教官好心提醒道。 “狗屁练家子的,武术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从咱们军队中流传出去的杀人之术,以为会个三脚猫功夫,就可以为所欲为!” 一个高壮教官面带不屑,右脚抬起下落,瞬息而至。 长腿似虎尾,狠狠地朝沈欢的胯部扫去… 沈欢以同样的方式出脚还击。 高壮教官心中大乐,他在军队里是出了名的铁腿,别说普通人,就算是军队中单兵作战能力的佼佼者也不敢和自己硬碰硬。 “嘭!” 两双腿接触的刹那,发出一阵犹如钢铁碰撞之声! 高壮教官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表面来看,两人的打成了平手,但事实上沈欢要比他厉害的多,至少他已经开始觉得腿部酸麻刺骨,而对方却如同一个没事人。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的腿很硬?” 高壮教官在听到这句话问话后,心中生出一丝畏惧,想要转身逃走,可沈欢根本没给他这样的机会。 “咔嚓——” 只是轻轻一点,有铁腿之称的高壮教官直接变成了残废。 “啊!!!” 伴随着一声惨叫,高壮教官直接倒在地上,开始挣扎起来。 沈欢将目光转移到了剩余两名教官的身上,“你们要不要比比看,谁的腿更硬一些?” 两名教官被这句话吓得连退数步,瞳孔之中满是忌惮,在这些教官当中,老程的实力最菜,被揍也情有可原,可刚刚出手的两人,在军队里可都是中等偏上的好手。 这两个人都不是沈欢的对手,他们就更不可能有能力让沈欢吃瘪。 “打人是不对的。”既然打不过,两人就只好讲道理。 穿上军服是军人,脱下军服是流氓。 这样的兵痞,竟然学着其他人讲道理,真是可笑到了极点。 “我知道,但先动手的是你们,不是吗?” “那是因为,你先打伤了我们的战友。” “不,你们搞错了顺序,是你的战友先侮辱了我的妹妹。”沈欢微笑道:“我这人没什么特长,就是比较护短,任何伤害我妹妹的人,都必须付出十倍的代价来偿还。” “不可能!身为士兵,我们绝对不会做出侮辱普通学生的事情,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误会。” “是吗?你觉得要求一个身体不便的女生站起来,不站起来就得下跪,这样还不是侮辱吗?” “这——” 就在教官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的时候,不远处忽然响起一阵整齐的跑步声,犹如万马奔腾。 “连长?!” 看到带头的人物,那两名教官的脸上,全都写满了兴奋。 第947章唯有死,才能洗刷你这身罪孽! 张振威面色阴沉的走了过来,挥手示意部队停下,然后开口问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两名教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他们都不知道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但如果真像沈欢所说的那样,这件事儿到最后,吃亏的肯定是他们这群教官。 以连长张振威的性格,回去以后,肯定连他们也要跟着倒霉。 见他们不说话,张振威继续问道:“人是谁打的?” “我打的。”沈欢很果断的承认了,没有任何的隐瞒,这么多双眼睛看着,他早就做好了准备。 “哦?”张振威慢慢地眯起眼睛,“你很有胆量。” 这个表情,教官们太熟悉了,每次张振威生气,都会露出这样的迷之微笑。 “那个……连长,这之中恐怕有些误会。” “误会?”张振威刚准备问怎么回事儿,方队中的张倩微忽然开口道:“不是误会,我全都看到了,这个人过来以后,二话没说,就把程教官给打了,接着又废掉了程教官的双腿,他简直就像是恶魔一样!” 沈欢扭头朝着张倩微看了一眼,没有吭声。 张倩微在与其对视的刹那,有种身体被掏空的感觉,好像在对方面前,自己没有任何秘密,就像是没有穿衣服一般,身上的每一片肌肤,都被对方看得干干净净。 这种暴露感,让她很不舒适,惊慌的错过了沈欢那灼热的目光。 “是这样吗?” “我们不知道,但来的时候……老程确实已经被人打了。” “不是的!”那个之前被吩咐去做俯卧撑的男生,从地上站了起来,“事情是这样的,这位女同学腿脚不方便,已经向学校请过假了,可是教官却咄咄逼人……后来,这位女同学的哥哥来了,为了帮妹妹出气,才打的教官。” “这位同学,饭可以乱吃,话却不可以乱说,教官那么做只是为了增强我们的纪律性,告诉我们,凡事都是平等的道理。”张倩微轻蔑道:“你说了那么多教官的坏话,无非是因为你调皮捣蛋,被教官惩罚做俯卧撑所做出的报复罢了。” “我没有!我说的全都是事实!”男生争辩道。 张倩微轻蔑道:“事实?教官是那么说了没错,但教官动手了吗?并没有动手,可牛小贝的哥哥不仅动了手,还把教官打成了残废!” “我想我知道真相了。”张振威看了一眼张倩微,又看了一眼坐在轮椅上的牛小贝,就全都明白了。 “你知道个什么啊!”憋了良久没说话的陈雨婷终于忍不住了,“刚才那位男同学说的才是正确的,至于这个女同学……你还是人吗?简直是扭曲事实,是非不分。” “你说什么!” 有自己哥哥在,张倩微可不会害怕陈雨婷这样的学姐。 “小姑娘,你说话也太难听了。”张振威面色不悦道。 陈雨婷笑道:“看到了吗,说你说话难听呢!” “我是说你说话难听。” “喂,有没有搞错。”陈雨婷没好气道:“难怪你的手下这么垃圾,原来你也不是个好东西。” “闭嘴!”张振威身旁的教官大喝一声,似乎准备动手教训一下陈雨婷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丫头片子。 沈欢看了那人一眼,语气平淡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之前应该说过,我这人没什么特长,就是比较爱护短,你确定要对她动手?” 那教官可是亲眼看着,沈欢是怎么瞬间把那两个人给废掉的,一听这话,便连忙退了回去。 张振威冷哼道:“小子,你最好搞清楚情况,你在程士兵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对其进行殴打,可是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至少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军训也算军事任务?”沈欢忍不住笑出了声。 “怎么不算?好,就算这一条没事儿,但你将人打成重伤,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和死刑!” 沈欢笑的越来越大声,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疯子。 张振威有种被戏谑的侮辱感,大声喝道:“来人,把他给我抓起来!” 正在大笑的沈欢,猛地收起笑容,“你们敢吗?” 这种突然的转变,不会对军人们造成干扰,但那种若隐若无的杀气,直接将众人吓得魂飞魄散。 “废物!”张振威大喝一声,既然手下们害怕了,那他就亲自动手。 沈欢一抖肩,直接将张振威抓在他肩头的手给震到了一旁,“不劳您亲自动手,想带我去哪直说,我自己过去就好。” “哼,有胆量。”张振威转身带着部队,准备离开。 “欢子哥!”牛小贝一把拉住了沈欢的手。 沈欢转身蹲在地上,摸了摸她的脑袋,笑道:“不用担心,我很快就会回来。” 回来?呵呵,你这辈子都别想回来了! “雨婷,帮我照顾好小贝。” “好。”陈雨婷没有废话,走到了牛小贝的身旁。 “欢子哥!雨婷姐姐,你快拦住欢子哥啊!” “放心吧,你家欢子哥不会有事儿的。”陈雨婷笑着安慰道。 牛小贝一脸疑惑,“对方可是连长啊。” “连长又怎么样?再说了,这事儿他虽然做的过火,但也是有原因的,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陈雨婷对于沈欢的背景也不是很了解,但光是林家这一个背景,就不是一个小小的连长可以随意撼动的。 张振威把沈欢带入了学校给他们安排的宿舍,进屋后,他让所有人都在外面等和,然后把门给反锁,冷笑道:“现在没人了,终于可以自由自在的动手了!” “谢谢你帮我说出台词。” “哈哈哈,到了这里还敢给老子装逼!”张振威骂完,朝着沈欢脸上就是一拳。 可他这拳头才飞到一半,就被沈欢用手抓住头颅,一把给摁在了墙里,是的没写错,是墙里,而不是墙上! 张振威还没搞清楚什么状况,便直接昏死了过去。 对于张振威这种角色,沈欢不想浪费太多的时间,他之所以老实的跟过来,只是想为接下来要做的事儿,搞个不在场证明而已。 “张倩微是吗?唯有死,才能洗刷你这身罪孽!” 第948章张倩微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脸蛋! 老程的方队,由新的教官来接任,这位倒是没有再为难牛小贝,这种欺负女人的事儿他做不出来,同时也很疑惑,老程究竟是出于什么心思做的那些事情。 不过,公事公办,辅导员来了以后,将事情讲解清楚,他才放牛小贝离开。 等到牛小贝和陈雨婷离开以后,张倩微也找了一个亲戚来了不方便的借口,请了假。 沈欢的出现,打破了她所有的计划,所以她要到张振威那里好好看看,这个让牛小贝依仗到不行的男人究竟会被打成什么熊样。 对付一个人,不一定要对本人动手,相反,摧毁对方所有的依靠,才是最狠毒的报复方式。 毕竟报仇,不就是为了看到对方那孤寂无助、绝望可悲的眼神吗。 张倩微的性格,和家人的宠溺有着很大的关系,与现代社会上那些被直男癌患者抨击的“公主病”患者不同。 她从小就过着犹如公主一般的生活,除了地位外,她的生活环境,几乎和公主没有任何的区别。 当然,真正的公主,绝对不会像她这么刁钻任性。 古人对于知书达理的女子,多称为大家闺秀,可见家境越好,和人品素质是有着必然联系的。 那么从小生活在皇城之中的公主,自然会受到更加苛刻的要求。 不知道什么时候,公主成为了一个贬义词,但不可否认的是,张倩微绝对是溺爱下的极端产物。 她的思想、三观,甚至已经不属于正常人的范畴。 为了拿到中州省的状元,她没有去更加努力的读书,而是派人用车祸去撞死这个素未谋面的竞争对手。 别人怎么看自己,张倩微并不介意,她只在意通过这种手段是否能够达到自己的目标。 说实话,如果去了张振威那里,没有见到她想见的结果,一定会撒着娇,让自己的哥哥把沈欢给杀掉。 是的,杀掉,不是打残,真正意义上的弄死。 一个大学的普通在校生,和她这个金枝玉叶相比,哪个重要? 人命?这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有贵贱之分的,不然也不会有名牌的诞生,同样的道理,像牛小贝哥哥那种人,死多少都无所谓。 舆论风波?真正的强者,是不会让任何消息流传于网络上的。 一群白痴键盘侠,还膨胀的认为是自己一手利用网络舆论,惩罚了现实中无法战胜的邪恶。 “张倩微?” 正在幻想着怎么折磨沈欢的张倩微,忽然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 对此她并不感觉意外,身为天之骄女,在任何地方都会发光,爱慕者最起码数以万计,连社会上那些人都会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更何况是这些未经世事的学生。 她面带微笑,转身准备去面对这个数万追求者中的一员,可看到对方的面孔后,脸上的笑容却戛然而止,瞬间被诧异所取代,“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在这里很奇怪吗?”沈欢面带微笑的耸了耸肩。 张倩微的脸上写满了不可置信,“你不是应该在我哥哥那里接受惩罚么!” “张小姐,这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不确定的,你说的那个结果太过想当然了。” 联系之前沈欢所表现出的身手,张倩微想到了一个恐怖的可能,“你、你把我哥哥怎么样了?” “没怎么样。”沈欢微笑着,一字一句说道:“只是用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把他杀了而已。” “不可能!”张倩微冷笑道:“你以为我是被吓大的吗?我哥哥是什么人?燕京军区的连长级人物,先不说在那么多士兵的保护下,你有没有能力杀他,就光是他的身份,是你这样的普通人敢动杀心的么!” “你太年轻了。”沈欢叹了口气,以长辈一般的口吻说道:“人们之间确实存在着地位、背景以及权力这些差距,但在生命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人人都是脆弱的。” “你所犯最大的错误,就是不应该激怒一个老实人,因为……老实人生起气来,比平时便张牙舞爪的混蛋更加恐怖,因为他们平时将太多的屈辱和不甘都埋藏在了心底,当导火索被引燃的时候,就会像是炮仗一般引爆。” “呵呵,垃圾的爆炸力也就和炮仗一样没有区别。” “是吗?”沈欢忽然收起笑容,紧紧的站在张倩微的身前,“对你来说,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 “家庭?应该不是,因为你这样的人,应该不怎么在意亲情,当他们不能提供给给你想要的东西时,就会变成现在你嘴中所说的垃圾。” “你、你想干什么?!”张倩微的心中生出一丝不安的感觉。 “金钱?这种东西只是满足你欲望的一种存在,没了会失落,但绝对不会让你痛彻心扉。” “爱情?更加不会存在,对你来说,那种东西根本就是可有可无的。” “那么还剩下什么呢?你最珍贵的东西到底什么呢?” “救命!救命啊!”张倩微不停地呼唤着,造就她做出这个举动的,一是因为内心中的恐惧,二是因为刚好有两个学生,从他们身旁经过。 但是,那两个过路的学生,似乎什么也没听到,依旧有说有笑。 张倩微之前的镇定,来自于“沈欢绝对不敢杀她”这个判断一句,简单来说就是安全感。 就亦如很多喜欢在爱情中作死的男女一般,他们不是不知道后果,相反,他们很清楚这样做的后果,之所以在另一半多番警告后,依旧继续作死,就是因为对方给自己带来的安全感。 这也是忽冷忽热大法,被作为恋爱套路中基本课程的原因。 没有安全感,就不会作死,患得患失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选择的不是放手,而是越握越紧,生怕对方从自己的指尖逃走。 然而现在,张倩微心中的那股安全感消失了,对于沈欢是否敢真正的杀她,也陷入了不确定性。 “哦!”沈欢忽然拍了下脑门,“我想起来了,对你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脸蛋……既然如此,那我就回了她好咯。” 他的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匕首,直接划破了张倩微的脸蛋。 沈欢用事实证明,自己绝对不是说说而已! 第949章死,对她来说太简单了 张倩微最自信的是什么? 家境?背景?才华? 统统不是! 她最自信的,就是脸蛋,自认为天下无双的脸蛋。 在这个物欲横流,到处都是照骗和整容蛇精脸的年代,张倩微的自信主要是源自于脸蛋。 就犹如她出身富贵一样,全都是从生下来便决定的。 现在沈欢一刀划破她的脸蛋,无异于毁灭她最大的希望。 “啊!啊!啊!” 刀很快,快到令人没办法感受到疼痛,但张倩微却发出一阵又一阵的惨叫声。 她看不到自己的脸,却可以看到手上的鲜血,那是一种刺眼的猩红。 “你、你这个混蛋!”张倩微咆哮着,大有一副和沈欢拼命的架势。 可惜,除了家世和心狠手辣以外,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生,面对沈欢这样强大的存在,根本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 “混蛋?”沈欢忍不住笑了,“我只不过是在你脸上划了一刀而已,比你的所作所为远远不如,这也能叫混蛋?” “混蛋!混蛋!混蛋!” “呵呵。”沈欢冷笑一声,“我没有直接杀了你,已经是最大的仁慈,比起你对小贝的所作所为,这一刀根本不算什么。” “我针对牛小贝?笑话,那个残废有什么好被我针对的。” “啪——” 沈欢一巴掌直接打在了张倩微的脸上,“小贝的残疾是谁造成的?” “她残废和我有什么关系?”张倩微还在嘴硬,这件事只有她父亲的秘书知道,除此以外,再也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小贝残废是你派人用车撞得,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张倩微的脸上充满了诧异,怎么可能,她怎么可能知道是自己派人撞得牛小贝。 “你胡说!” “我是不是胡说,我自己心里清楚,小贝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你自己心里也清楚,这不是争论的事情。”沈欢晃了晃手中的匕首,二话没说,又朝着张倩微的脸上划了一刀,“毕达哥拉斯曾经说过,美的线条和其他一切美的形体都必须有对称的形式……一条刀疤实在是太破坏美感了。” “不要!不要,我错了!我以后绝对不会在针对牛小贝了,绝对不会!” 张倩微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一条刀疤,她可以用现代的手术修复,两条刀疤也不在话下,但要是四条五条六条,甚至是一脸的刀疤呢? 根据刚才的经验来看,自己若是有什么行为惹到了沈欢,对方绝对会毫不犹豫的给自己再来一刀。 为了自己的容貌,为了自己的性命,她必须放下自己的尊严。 “没有以后了。”沈欢根本就没打算放过张倩微。 以他如今的实力,想要治愈牛小贝虽然要花费一些功夫,但并不会浪费太多的时间,不过这不代表,他不会去计较张倩微伤害牛小贝的事实。 就像之前说过无数次的话,褶皱了的纸再铺平就没事了吗? 况且,这件事给牛小贝留下了太大的心灵创伤。 “不要不要再动手了,我、我还是雏女,只要你不伤害我,我就把自己的身子给你,真的,我绝对不说假话!”为了自己的容颜与未来,张倩微可以放弃一切。 “对不起,我这人有精神洁癖,不喜欢脏东西,尤其是脏女人。” 脏?张倩微从来没有将这个字和自己联系起来。 “我真的还是雏女,和异性连接吻都没有做过!” “我说的脏,不是身体上的脏,而是灵魂上的肮脏。” 女人总会有遇人不淑的时候,这些可以谅解,但精神上的肮脏永远也不可能得到谅解。 一个十恶不赦的女人,一个极端自私且自大的女人,和一个内心善良的失足女,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后者,而不是前者。 人们总说,男性是靠下体思考的动物,实际不然,从生理上来讲,除了怀孕期间,获益方永远都是女性。 如果男人当真如此下作无脑,男权时代也不会持续这么多年。 更不会在千年些年,疯狂出现护失足护出感情的段子和风潮。 肉身带来的愉快毕竟只是一时的,只有心灵上的内涵,才是人们真正所追求的。 当然,沈欢不是圣人,这家伙有点直男癌,大道理能说会道,但要真的去施行,多半会歇菜。 总之一句话,无论是将两个美好的东西,亦或是将两个垃圾的东西放在一起,人们总会选择那个相对来说更好一些的。 不过从张倩微的表现就可以看出,她是一个白痴,或者说是高傲的不够彻底。 为了脸蛋,她甘愿放弃尊严与那层对于女生来说无比重要的膜,脸蛋的重要确实得到了体现,但也从而证明,这个女人有多么的可悲。 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沈欢说过,张倩微的罪孽,只有死才能洗涤,那么她最终的结局永远也不会改变。 见沈欢再次准备下刀,苏璃忽然幻化而出,“打女人的男人可不是好男人,这点小事儿就交给我来做吧。” “比起你的刀子,姐姐我的爪子似乎更加锐利一些。”苏璃说着,张倩微的脸上,百年多出了五道血痕。 “啊!!!” 相比沈欢的快刀,苏璃采取的是最直接简单的方式,她要给对方带去的,不仅是精神上的痛苦,还有肉身上的折磨。 沈欢耸了耸肩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苏璃代替出手的行为。 张倩微除了痛苦和精神上的摧残外,内心中也充满了恐惧。 路人的无视,她以为只是沈欢身份比较特殊,没人敢干涉,但现在看来,远远不是那么回事儿。 对方竟然可以召唤出一个透明的鬼怪! 直到现在,张倩微才知道自己得罪的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不要!不要——啊!!!” 苏璃的动作没有停下,直接将张倩微最为自信的脸蛋,抓的血肉模糊。 “可以杀掉她了。” “不用杀,她的内心已经崩溃,比起死亡,被世人看着她疯乱丑陋的活在这个世界上才是最残忍的手段。”苏璃看着沈爪子上的血迹,“死,对她来说太简单了。” 最毒妇人心,沈欢之前并不是很认同这句话,但现在却是真的认同了。 “那就这样吧!”沈欢说完后,便使用隐遁手段离开。 苏璃看着沈欢的背影,呢喃道:“他身上的杀戮之气越来越浓重,希望只是暂时的,不然……那个人预言的事情真的会发生吗?” 她之所以出来阻止沈欢,只是因为回想起承道者临走前的一段密语传音! 第950章各有所思 道修,衍生于道宗流派中的众阁一派,修灵修身,与全真一流极其相似,不同的是众阁更注重长生不老,得道成仙。 如今世俗当中的教派,唯一能够和道修扯上关系的,就只有武当了。 话题扯的有些远了,说这么多,只是为了表明道修所追求的,并非是人体极限,而是长生不死。 在快节奏的生活下,人们的身体所承载的东西越来越多,逐渐开始意识到身体的重要性。 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如果灭幼一个好的身体,什么都是扯淡,所以脱胎于中医养生的保健品行业,越来越红火,至于中医本身,则依旧不死不活。 道修所追求的,就如同苏璃之前所说的,是人这一生的本质——生命。 在这个物欲横流,每天都有人喊着无聊的世界,似乎大部分都不知道自己真正所需要的是什么,不过也有少部分人,明白的活着。 这些人,要么经历了大风大浪,要么是将死之人,面对死亡,除了恐惧、害怕外,还能得到一种绝对理智的冷静态度。 仿佛在一瞬间,就解决了困惑一生的难题。 苏璃,就是这少部分人中的一个。 自从得知那个消息后,她的思想越发清晰起来。 上次沈欢乘坐時光游筏进入平行世界时,本命契约被切断了,那时候的她惊喜而又惶恐。 惊喜的原因确实是因为摆脱了本命契约的限制,不过出发点却是为了沈欢,而不是为了她自己。 本命契约,一死皆死,她时日无多,没有本命契约的限制,沈欢可以活的更久一些,不必被她所连累。 苏璃不懂得什么儿女情长,她只知道,在诡皇、媚后全都消失的年代,狐仙一族面临着巨大的危机,唯有变强,才是最简单直接的办法。 可是自从遇到沈欢以后,她发现,自己在潜移默化中,慢慢地被这个单纯善良的农村小子改变了。 虽然嘴上依旧说着杀戮,但心却有了温度,也许……这就是爱吧。 每一个人表达爱的方式都是不同的,对于苏璃来说,只要自己所爱之人能够幸福,能够无忧无虑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够了。 可是陪伴的时间越长,她就越不想离开这个,起初自己想要杀掉的蝼蚁凡人。 陪伴沈欢最多的人是谁?可能是沈父沈母,可能是牛大宝和牛小贝,亦或是已经和沈欢定下婚约的林妙诗,关于这个问题,有太多的范例,也有太多的数据需要核对,谁都没办法说个大概。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陪伴沈欢成长最多的人,一定是苏璃。 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可有很多的爱,是没办法说出口的。 那天她利用神识传音,向承道者询问了一些事情,比如解除本命契约的办法。 承道者回答了她问题,并附送给了她一句话——能救他的,只有你。 苏璃还没想通其中的关键,承道者便离开了。 联系到沈欢身上的杀气封印,以及一些可有可无的事情后,她似乎想到了什么,但又没办法确定。 “小欢子。” “嗯?” 苏璃沉默了半天,说道:“如果……如果是我受到了这样的伤害,你会像今天这样吗?” “会。”沈欢的语气很肯定,“身边人对我来说,永远都是最重要的。” “那……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会伤心吗?” “为什么这么问?”沈欢停下了脚步,他感觉出苏璃问的这句话,似乎有着什么特殊的含义。 “你管为什么,先回答姐姐的问题,这是最基本的礼貌好嘛!” “咳咳——”沈欢被呛的不轻,“你这个整天喊打喊杀的狐狸精,竟然和我讲礼貌……实在是太诡异了。” “你再贫嘴,信不信老娘撕烂你的嘴巴!” “我信!”沈欢不敢啰嗦,调整了一下心态后,认真道:“如果有你一天你离开的话,我会死吧。” 我离开了,他会为了自己去死吗? 苏璃感觉鼻子一酸,一层薄雾凝聚在眼眸上,“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本命契约啊,离开是死亡的一种委婉说法吧?你死了,我自然也会死。”沈欢忍不住吐槽道:“说实话,我一直想不明白,本命契约这种智障的契约究竟是什么人想起来的!” “你就是这么想的?” “是啊。” 沈欢一脸疑惑,不这么想,还要怎么想? “沈——欢——” “啊?”沈欢的表情忽然紧张了起来,认识了这么久,苏璃喊他全名的次数屈指可数,这么愤怒的语气,好像还是第一次。 “去死吧,混蛋!” “喂,你打我脸干嘛,你是不是打脸打上瘾了,我去!别,我错了,你还是打我脸吧,这可是我的命根子!” “停停停!你再打我可生气了,我真的生气了——啊!狐狸精,你竟然敢踢我小弟弟,我一定会报仇的!” 两人一阵打闹后,沈欢捂着蛋蛋,说道:“狐狸精,咱们认识有多久了?” “一年多,怎么了?”苏璃想不明白沈欢为什么会忽然问这个问题。 “一年了……时间过得真快,一年前我还只是一个普通的乡下小子,为了父亲的病,愁闷无比……一年,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它比我前面十九年的经历还要精彩。”沈欢无奈的笑道:“我很怕……” “怕什么?” “怕老天在懵懂的年纪给我一次极限的经历,以至于往后的日子都变成废墟。” “我以为你只会在感情上畏手畏脚,但没想到面对人生也会如此迷茫。”苏璃无语道:“相比这一点,楚歌比你好太多了,早知道有他这样一个洒脱之人在,我就应该找他来帮我寻找尾魂。” 苏璃正说着,忽然发现沈欢的表情有些不大对劲,“脸色这么难看,生气了?还是说,你在吃楚歌的醋?” “没。”沈欢摇了摇头,忽然说道:“狐狸精……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希望你能照顾好妙诗她们。” “你在说什么傻话。” 沈欢摇了摇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却是笑道:“不是傻话,你就当是一个笑话吧!” 第951章把裤子给脱了 沈欢的智商不敢说是最聪明的,但至少在普通水准线以上,苏璃能够感应到的东西,他自然也能感应到。 从時光游筏中出来以后,他失去了一些记忆,因为记忆本身就是混乱的,少了那些并不太突兀,可他却仍旧能感应到,失去的那些记忆,可能反倒是最重要的。 他不知道自己经历了什么,不过沈欢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时间不多了。 一年的时间,他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一个乡野村夫,成长为一个医药集团的董事长、燕京林家的乘龙快婿、屈指可数的外姓公爵之一、与万人之上的华夏国主平起平坐。 这些都是他之前从未想象过的事情,如果不是真真正正经历了这些事情,就连他也不知道,原来一年的时间可以发生这么多事情。 变化的也不仅仅是他的地位,还有心境…… 沈欢第一次杀人,是当初在牛大宝订婚宴上下毒的黑袍人,当时的他心情起了巨大的波动,尽管明知道对方是该杀之人,但仍旧花费了不少的时间才从杀人的阴影中走出来。 之后杀人时,虽然在心理上没了什么障碍,可是也算不上随心所欲,能够不杀的,他绝对不会杀。 今天在面对张倩微时,他心中没有任何的波澜。 起初沈欢认为是愤怒掩盖了理智,事后心理上人究竟会有一些波动,但事实上却是——冷静后的他,竟然仍旧觉得张倩微死不足惜,即便对方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却还是认为张倩微应该碎尸万段,才足以洗涤她对小贝的所作所为。 人人都会有动杀念的时候,沈欢在很久之前也有过,比如面对李村长的时候,不过也仅仅是一个念头而已,所以在李村长即将死亡的时候,他还会生出救对方的想法。 现在的他,每次动杀念,情绪都会变得极不稳定,似乎只有真正见对方杀掉,才能平息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 “你是不是感应到了什么?” “没……”沈欢转移话题道:“我们还是加快脚步回去吧,不然等到外面的人进去,发现自己不在,不在场计划就没办法施展了。” 回到办公室后,沈欢将张振威给拖了出来,然后用针灸治疗好了他的伤势。 “啊!”醒来后的张振威,第一句话就是大叫。 他仍旧记得昏迷前所经历的恐怖场景。 虽然他没打过仗,但在军队里也见了不少世面,但他从没有经历过沈欢这样恐怖的身手。 “你、你要干什么!来人!快来人!”张振威大喊着,希望外面的下属可以进来帮忙。 沈欢没有阻止他喊叫,而是面带微笑道:“喊啊,怎么不喊了。” “你究竟是什么人!”喊了这么久都没人进来,按照常理推断就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沈欢已经把外面的人都杀了。 “我是牛小贝的哥哥,一个普通的中医。”沈欢无奈的摊了摊手,“不是我说你,就算知道了我是谁,这样有意义吗?” “我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没时间跟你浪费口舌,拜拜!” 张振威以为沈欢要杀了自己,想要转身逃跑,可他脚步还没踏出去便失去了意识…… “来人!” 正在门口抽烟的两个士兵,听到呼唤后连忙赶了进来,他们以为张振威出了什么事儿,但进去以后才发现,自己会错了意。 哪是连长吃了亏,而是那个猖狂的小子被大成了残废。 沈欢躺在刚才被张振威砸出来的墙坑中,见两人进来,起身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我可以离开了吗?” “这小子真他妈经揍!”一名士兵忍不住感叹道。 张振威眉头一皱,“还愣着干嘛,还不赶快让他滚!” “是,连长!”士兵们知道沈欢的厉害,张振威能打的人,不代表他们也能打。 “奇了怪了,你怎么没有杀掉他?” “伤害小贝的是张倩微,这个张振威并不知道经过,只不过和我一样有点护短而已,罪不至死,而且……”沈欢脑海中闪烁过了一个熟悉的画面,“国家和百姓还需要他们保护。” 苏璃没有说话,虽然她没办法理解沈欢这话的意思,不过她可以肯定,沈欢说出这样的话,肯定和他见识到的某个未来有关系。 “对了,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在你去的那些平行世界中,姐姐我都是什么样子的?” “你?”沈欢努力想了想,苦笑道:“没什么印象。” “是吗。”苏璃的眼神游戏落寞,看来不管哪个未来,自己的结果都没有改变。 沈欢没由来的心中一痛,连忙改口道:“可能是我忘记了。” “没事,姐姐我就随便问问,平行世界是平行世界的事儿,和我没有关系。” “我不这么认为……”沈欢冒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然后摆手道:“我随便说说而已。” …… 不出半天,大一新生的被毁容变疯子的新闻,就火爆了整个学校论坛。 至于沈欢打教官的事情,根本就没有人透露出半点风声,倒不是沈欢可以压制的结果,而是张振威出的力,他不想影响教官在社会上的形象,强行颠倒是非的事儿他不爱做,与其浪费力气应付媒体,还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让这事儿传出去。 而且,张倩微的风头实在太大了,根本不会有人去追究,那天教官们忽然离去究竟发生了什么。 张倩微被送往了医院,医生的说法是,精神受到极大刺激,恢复的可能不大,至于脸蛋……除非这个世界上有完美的换脸技术,不然就算整容也不可能恢复原本的样子。 张振威气愤不已,和周边的警局施加压力,要求无论如何都要把真凶给找出来。 第一个收到怀疑的就是牛小贝,但牛小贝有不在场证据,在案发现场也没有出现过轮椅的痕迹,被直接排除。 至于沈欢……从始至终都没人怀疑到他头上。 夜,沈欢办公室。 自从沈君兰给沈欢分配了办公室以后,他基本上从来都没有用过,没想到会为了帮牛小贝治病用上。 本来他打算把牛小贝接回林家,但小丫头死活不肯,无奈之下只能选择这里。 进屋后沈欢说道第一句话就是:“把裤子给脱了……” 第952章他、他们在做什么?! 夜黑风高,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怎么样都会让人浮想翩翩,再加上这一句把裤子给脱了,更是羞耻度爆棚。 “直、直接脱了吗?”牛小贝的而来上写满了娇羞。 尽管沈欢是她所爱之人,但即便如此,直接脱掉裤子也实在是有些…… 在这种事情满前,大多数人的心态都是一样的,毕竟衣物的另一个名词叫做遮羞布。 牛小贝和沈欢一样,出身于农村,虽然说出过豪放的语言,但终究骨子里是保守的。 和大城市中那些以露肉为美的部分女性不同,她更喜欢保守一些的穿着,就连那次穿着白裙子和沈欢一起去云来山旅游,也付出了很大的勇气,更别提沈欢这样露骨的要求。 其实相比,她心中更多的是疑惑——欢子哥不是说要给自己治病吗?为什么要脱裤子?他是想做那种事情吗?网上说,男人有这些想法很正常,但是……他已经有林姐姐了,难道是和林姐吵架了,不准他做那种事情吗? 疑惑过了以后,牛小贝的心情便被另一份感情所取代——自己残疾了,下体几乎已经没有了感觉,能够满足欢子哥的需求吗? 看到牛小贝的脸色变化,原本一本正经的沈欢多少有些慌神,其实他说的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没有任何的歧义,但为了不让牛小贝多想,他连忙解释道:“是这样的,你穿着裤子,我不方便施针,所以才会说出这样的要求。” 沈欢发誓,他真的没有其他念头,都这种情况了,哪还有心思想那种事情。 “我不是让你带热裤或者安全裤过来吗?”沈欢当初让牛小贝带着些东西过来,就是为了避免眼前的这种尴尬。 “我、我没有那些东西。” 长乐村有些落后,但是县城并不落后,随着时代的发展,穿和男星四角裤一般大小的热裤,在女性群体中已经形成了一种潮流,即便是长乐那边的小县城也是一样,一到夏天,就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大长腿。 就像沈欢一样,牛小贝对于那种装扮也有着一定的抵触心理,所以从没有买过那种衣物,她穿过最短的裤子,也只是过膝马裤而已。 沈欢从柜子里找出了一件毛毯,准备递给牛小贝,“用这个盖着——噗!” 他的话还没说完,鼻血就差点从鼻子里喷出来。 牛小贝直接把下半身脱了个精光,没有一丝的保留。 “小、小贝,你、你怎么全脱了!”沈欢吓得连忙扭过头,非礼勿视,虽然这样的视觉盛宴很刺激,但小贝毕竟不是自己的老婆。 牛小贝的脸蛋也是红润无比,“不、不是欢子哥让我脱的吗?” “我、我是有说过,可也不是让你脱光啊,最、最起码可以穿着短裤在身上的。” 听完沈欢的解释以后,牛小贝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一时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那、那个,你把毯子盖上去吧。”沈欢刚准备把毯子递过去,可递到一半,又把毯子给收了回来,“不行,这条毯子放在这里很久了,上面灰尘太多,如果接触到你的生殖——你的那个地方,恐怕会造成感染。” “那怎么办?” “我们把灯关了吧。” “好。”牛小贝点了点头,可很快就又摇了摇头,“如果把灯关了的话,欢子哥你不就看不见了吗?” “没事儿,我的眼睛可以夜视。” “原来是这样……”牛小贝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这样的话,关灯又有什么意义呢?” “咳咳——”沈欢被这话呛得不轻,他刚才说话没经大脑就算了,没想到小丫头这么快就想到了关键。 他沉默了半天,只能说道:“那、那个总比开着灯强。” “没事的,我已经决定要成为欢子哥的女人,身子被看光是迟早的事情。” 反正我已经是你的人了,无论是看还是做,我都不会介意。 牛小贝这话翻译一下,多半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什么是勇敢?冒险?做过山车?都不是,勇敢是敢于突破自己内心的障碍,比如——明知道厕所没有纸,还敢不带纸过去。 “那好吧。”沈欢的回答有些有气无力,虽说医者眼中无男女,但他毕竟是一个热血方刚的年轻人,还做不到那种泰山前而不崩于色的态度。 见鬼!自己的医德跑哪去了! 沈欢慢慢朝牛小贝走了过去,走的越多,那双洁白无瑕的腿就距离自己越近,还有那一抹动人的黑森林。 他慢慢蹲下,取出银针,准备开始为牛小贝治疗,但就在准备落针的那一刻,他忽然起身道:“咱还是把灯关了吧。” 小人?君子?沈欢无论跟那个都不沾边,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之所以会表现的这么忐忑不安,还是因为心理上的障碍,之所以非得关灯,也只是在寻求一个心理安慰吧。 就像她当初为林妙诗针灸时的,想法一样,装模作样的带上遮眼布,实际上还是偷偷的看了。 关掉灯之后,沈欢的心理负担小多了,他熟练的用手握住牛小贝的小腿。 牛小贝没有任何的感觉,但心中却不由的紧张起来,屋子里面很昏暗,她没办法看清沈欢的表情。 “我要开始了……过程可能会有些痛,如果你受不了的话,就在第一时间告诉我。” 沈欢并不是随便说说,牛小贝的神经已经完全坏死,想要恢复正常,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恢复那些并未完全坏死的神经。 神经在恢复的过程中,首先带给人的感觉就是疼痛。 “疼吗?”沈欢并没有使用蜻蜓点水,而是选择了一门比较温和办法。 “不疼。”牛小贝咬牙说道,从表情上可以看得出,她其实很痛苦,这么说多半是为了不让沈欢担心。 “小贝,你没必要忍,第一次疼是很正常的,疼就说出来,我会温柔一些。” “疼,很疼!” “恩,那我就慢一些。”一旦开始治疗,沈欢的心境便已经毫无杂念。 因为痛楚的干涉,牛小贝的羞耻心也逐渐消失。 这两个人是变得正常了,殊不知站在门口的沈君兰却傻了眼,“他、他们在做什么?!” 第953章疼就忍一下,过会儿就舒服了 沈君兰感觉自己好像是被雷劈了一般,整个脑袋都处在一种空白的状态。 今天忙活了一天,她本准备出去散散心,看看华大的夜色,可是没走几步,她就看到了推着牛小贝的沈欢。 原本她想上去打个招呼,但走过去以后,却发现没了人影。 找半天没有找到,她就寻思着沈欢会去哪里,刚巧沈欢的办公室就在附近,她就决定碰碰运气,可没想到刚到门口,还没来得及敲门,就听到这么爆炸性的对话。 “疼吗?” “不疼。” “疼就说出来,第一次疼很正常,我会温柔一些。” “疼,很疼!” “恩,那我就慢一些。” 原话是不是这样,沈君兰记不清楚了,但大概就是这么一个对话模式。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再加上刚才的对话,他们在做什么可想而知。 不、不会的,弟弟一直很乖,他已经和林家小姐订了亲,就绝对不会和别人做那种事情。 不对!当初我都和弟弟在一个床上了,他都没对我做那种事情,显然是一个正人君子,他、他可能连那种事情都还没做过,又怎么会背着林小姐,和其他女人做那种事情。 啊啊啊,我在想什么呢!” 沈君兰的心很乱,各种古怪的想法,不停在脑海中蔓延着。 冷静,沈君兰你一定要冷静,你是成年人,应该用理性去看待这件事情。 他们也许并没有做自己脑海中想象的事情,只是自己听错了而已,这些话虽然有歧义,但也不仅仅局限于做那种事情,其他事也有可能。 “欢子哥,下面太痛了,你、你可以不可以慢点。” “嗯,可以,你忍一下,再过一会就会舒服了。” “你、你不要骗我。” “不会骗你的,这种事情我有经验。” 沈君兰刚刚生出的想法,直接被两人的新一轮对话给击破。 这种对话,除了做那种事情还有其他可能吗? 想到这儿,沈君兰就想一脚把门给跺开,好好教训教训这一对狗男女,可是当她把脚抬起来的时候,又猛地收了回去。 自己为什么要生气?年轻人做这种事情不是很正常吗? 而且就算要生气,也不应该是自己生气啊。 可、可是自己好像真的很生气,为什么?难道是因为弟弟被别的女人抢走了? 不是吧……如果这样说,当初弟弟与林小姐订婚的时候,我就应该生气啊! 到底是为什么? “还痛吗?” “不痛了,欢子哥,你可以快一点了。” “那我先试试。” “嗯~” 牛小贝发出一声嘤咛,痛苦中带着几分舒适,就好像是在做那种事情的声音。 “还有点痛。” “嗯,没事,我们有时间,不用太着急。” “好、好的,嗯~” 不要脸! 沈君兰终于找到了自己生气的借口,办公室是老师们用来准备教书育人课程的地方。 这样神圣的地方,怎么可以做那种事情! 她已经为自己找好了理由,本想毫不犹豫的将门给推开,但最终还是没能做到。 既然已经确定他们在做那种事情,现在就更不应该进去,自己虽说是沈欢的姐姐,但这种情况实在是太尴尬了。 好,就等他们做完以后再进去! 想到这儿,沈君兰的目标就很明确了,她现在要做的,只要等待着就好了。 随着灵气的滋润,那些受损的神经,已经逐渐复苏。 “现在感觉怎么样?” “酸酸麻麻的,有些像是触电一般的感觉。”牛小贝闭眼说出了自己的感受,她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可以自己动吗?” 沈君兰听着这样的污言秽语,心中默骂,不堪入耳!不堪入耳! 她不知道自己再听下去会有什么后果,她的年纪虽然也老大不小了,可却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当初在外留学时,这类事情并不少见,女孩们在寝室的时候,甚至会大声的谈论。 即便没有看过那种影片,也或多或少了解一些,而且国外电影中,卖肉镜头也有不少。 沈君兰的思绪越来越乱,尤其是牛小贝发出嘤咛的时候,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身体也会忍不住跟着颤抖。 在她的内心深处,似乎锁着一头猛兽,而那头猛兽,在一次次的冲击下,试图狰断铁链恢复自由。 不行,自己绝对不能再在这里继续待下去了! 沈君兰像是受到惊吓的猫咪,慌乱的朝着楼下走去,因为走得太焦急,整个人显得极其狼狈,高跟鞋踏地的声音,也异常明显。 听到门口的骚动后,沈欢朝着外面看了一眼,而牛小贝也显得十分紧张,两人虽然是在治病,但是眼前的情况实在过于暧昧,要是被别人看到,那真是跳到黄河都解释不清楚了。 “欢子哥……” “没事儿,门反锁着,别人进不来,应该是学校的安保人员在巡查。”沈欢表现的很淡定,不做亏心事儿,不怕鬼敲门,既然问心无愧何必要害怕? 嗯,说白了他就是脸皮厚。 沈君兰下楼时太焦急,眼看就要到底楼,却把脚给崴了,这时巡查的安保人员,拿着手电筒走了过来,看到是沈君兰后,连忙上前问道:“沈校长?您怎么在这儿,这是怎么回事儿?你受伤了?” “没、没事,就是下楼的时候不小心把脚给崴了。” “我带您去医务室吧。”安保人员提议道。 沈君兰摆了摆手,“不是很严重,我休息会儿就行。” “那我回办公室给您拿一瓶云南白药?” “不用了。” “您这脚都肿了,还是处理一下比较好。” “都说不用了!”沈君兰的心情很复杂,安保人员关心的声音,在她的脑海中就像是夏季的蝉鸣,让人异常的烦躁。 “对、对不起校长,那、那我上去巡查了。” 一听这话,坐在台阶上的沈君兰连忙张开双臂,“不准!” 安保人员被吓得一愣一愣,迷茫道:“啊?这、这是学校交给我的任务啊。” “不、不用了,我刚才已经上去检查过了,你去其他地方检查吧。” “好的。”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安保人员,可不敢得罪沈君兰这位校长,自然是说什么听什么,不过这心里却忍不住发起了牢骚。 校长这是怎么了?更年期?不对,年龄还不到呢……嗯,估计是亲戚来了,老婆说过,亲戚来了的女人绝对不能惹!更何况还是校长,先走为妙,先走为妙啊! 在安保人员离开后,沈君兰逐渐恢复了平静,“刚刚自己是怎么了……真是、真是丢死人了!” 第954章你是御日神阁的人?!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以后,沈君兰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便重新返回到了沈欢办公室的门口。 “舒服吗?” “嗯,好舒服,欢子哥太厉害了……就是有点太粗了,刚开始我有些害怕。” 听上去两个人像是完事儿了,只不过沈君兰没办法确定他们穿没穿上衣服,就决定再等等。 “不过我只有感觉,却还不能自己掌控,欢子哥,我要过多久才可以自己控制呢?” “等明天和后天再做两次,就可以了。” 沈君兰气的肺都要炸了,起初她以为沈欢只是一时兴起,毕竟这世界上没有不偷腥的猫,她连借口都替沈欢给想好了,没想到到最后,却来了这么一出。 开什么玩笑,一次就够可以的了,沈欢竟然还想再来两次。 “嗯,我可以把裤子穿上去了吗?” “可以了。” 穿裤子?他们果然是在做那种见不得人的事情! 气死我了!看来自己是太久没有关注过自己这位干弟弟了。 “穿好了吗?” “穿好了。” “那我开灯了。” 在沈欢决定去开灯的时候,沈君兰准备直接推门而入,可是她没想到门的是反锁的,开门的时候力度又太大,直接把手腕给扭了。 “好痛!” 沈君兰也不知道自己最近是到了什么霉,一个小时内,显示崴了脚,现在又把手腕给扭了。 这一切,都是从无意间撞见这对狗男女的破事儿之后发生的,全都怪他们! 啊啊啊啊!沈君兰你在想什么呢,沈欢做的尽管有些不对,可他也是你的弟弟啊,年轻人犯错是很正常的事情,只要自己训斥过后,他知道改正就够了,何必说他们狗男女这么恶毒。 别说其他人,其实就算是沈君兰自己,也弄不明白,自己心里想的到底是什么。 牛小贝被这股惨叫声吓了一跳,下意识的挪动轮椅,躲在了沈欢的身后。 沈欢则用透视眼看了一下,发现是沈君兰后,他急忙开门走了出去。 “兰姐,你怎么会在这儿?还有你的脚和手腕怎么全都受到了扭伤?”沈欢说着,便伸手准备为沈君兰医治。 沈君兰虽然疼的厉害,但内心对于沈欢有股极大的抵触情绪,“别碰我!” 沈欢愣了良久,从认识沈君兰到现在,这还是对方第一次朝自己发这么大的脾气。 “兰姐,发生了什么事情?” “发生了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 沈欢面带疑惑,“您受伤和我有关系?” “哼!”沈君兰冷哼一声,“沈欢,姐——我真是看错你了,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 “不是……姐,您把话说明白,我有点听不懂您这话说的是什么意思。” “你自己心里清楚!” “我要是真清楚,就不问您了啊!”沈欢有些无语,扭头对着牛小贝说道:“小贝没事了,这是我干姐姐,咱们华大的校长。” “我没有你这样的弟弟!” 牛小贝本来打算跟着沈欢叫姐姐,但一看到沈君兰的态度,瞬间又吓得把话给吞回了肚子里。 第一次见林妙诗的时候,她就觉得非常可怕,沈君兰也一样,不过前者是那种冷的可怕,而眼前这位就是脾气暴躁的可怕了。 “姐,我究竟哪得罪你了?”沈欢感觉头大无比,他仔细回想了一下最近的事情,除了迎新晚会的事情,两人之间很少联系,自然也不会发生太多的冲突,除此之外,两人好像便已经没什么交集。 难道……兰姐是在生我没有去看伯父伯母的气? 不科学啊,自己的身份已经被揭穿,显然没必要再扮演什么孝顺女婿,而且沈君兰也不是那种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儿,就打发雷霆的人。 这一次沈君兰倒是没有继续用“你自己心里清楚”这样的回答,她先是看了看牛小贝,然后说道:“你和这个小姑娘刚刚在屋里做什么?” “治病啊。” “治病需要脱裤子吗?” 一听这话,沈欢总算明白沈君兰是在什么地方生气了,“姐,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真的只是为小贝治病而已。” “回答我的问题!” “是这样的,小贝之前出了车祸,双腿多处神经坏死,导致整个下体失去知觉,于是我便用针灸为其治疗,穿裤子的话不方便,所以我才会让她脱了裤子。”沈欢说着,举手摆出了一个发誓的姿势,“我沈欢发誓,刚才说的要是有一句假话,就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故意和沈欢作对,他刚把这话说出来,天空中便闪过一道雷鸣,震耳欲聋。 沈君兰冷笑道:“看来连老天爷都不相信你。” “不是……巧合而已,如果我说的真是假话,天上的雷应该是直接劈死我,而不是随便一响就算——” 这边沈欢的还没说完,一道惊雷便从外面打了进来,而这道雷电的目标,正是沈欢。 “我靠,不会吧!”沈欢心中一惊连忙躲闪。 沈君兰有些傻眼了,刚才她嘴上说着是报应,实际上心里也想着只是巧合罢了,她只是想看看,沈欢会不会来使用其他借口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原来,违背誓言,真的会招雷劈……” 沈欢之前也认为,雷声不过是巧合,但是当雷电袭来时,他就明白,这绝对不是巧合,当然,更不是什么违背誓言的惩罚,而是有人在利用五灵术法对自己进行攻击! 躲过雷电的攻击后,沈欢直接上前一手将沈君兰抱在了怀里。 “你、你想干什么。” 沈欢没有解释,一手抱着沈君兰,一手推着牛小贝将两人送到了里屋。 “兰姐照顾好自己和小贝,我出去一会儿,马上回来!”沈欢说着便关门走了出去。 “什么人!”沈欢出去后大喊了一声,“既然来了,又何必藏头露尾。” “藏头露尾?哈哈哈哈哈——”半空中传了一阵不屑的笑声,“我那么做,只不过是为了引你出来罢了。” 沈欢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红白相间阴阳服的人这个伫立在半空之中。 “这个装扮是——你是御日神阁的人?!” 第955章听说过一剑破万法吗? “你是御日神阁的人?” 半空中的人影听到这话,语气颇感意外,“没想到你只是从服侍上就可以判断出我的来历,不错,看来你知道的事情不少呢。” “唉……”人影叹了口气,“我早就说过,不要搞制服这些东西,很容易被人发现身份,身份暴露后,可是会损失很多乐趣的。” 根据夏天的说法,御日神阁昌盛时期,可以说是最大的世界级地下势力,并且再生能力极强,即便经历过夏天和楚歌两人所造成的毁灭性打击,依旧存活了下来。 以前的御日神阁怎样,沈欢不知道,但根据平行世界未来所得到的信息,御日神阁在噬魂教的里应外合之下,差点让华夏面临灭国之灾,由此可见这个组织的力量是多么的庞大。 “我一直想不通,我和你们御日神阁从来没有打过交道,为何你们却执意想要取我的性命。” 人影笑了笑,“杀人还需要理由吗?如果你真的需要的话,那么我只能说……你这人太讨厌,所以我想杀了你,够了吗?” “妈的!”沈欢骂了一声,将千幻化作战镰斩魂后,便准备使用七星步,和对方决一死战。 “逃!现在的你,还不是他的对手。”苏璃语气紧张的对沈欢催促道。 根据大帝的说法,由于没有星宇守护者,天道体系已经处于一种混乱崩坏的状态,无论什么级别,都不能使用中高阶五灵术法,便是崩坏后的限制之一。 大帝能够打破这个限制,是因为他伪星域守护者的这个身份,半空中的人影,既然能够突破这个限制,显然也不会是什么简单的存在。 先不说其突破限制的能力,单说中高阶五灵术法,就只有达到逐日境才能施展。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沈欢的最佳选择就是逃跑,如果留下来,可能只有死路一条。 沈欢对于苏璃是百分百的信任,所以在听到苏璃的话以后,二话没说转身就准备闪人。 “想逃?呵呵,你觉得你逃得掉吗?”人影说着,五指虚张,手心部位传出了巨大的吸力。 感受到这股强大的牵扯力量后,沈欢连忙开启极限龙威,试图用龙威的力量来逃跑。 龙威也确实对这股强大的吸力产生了影响,可惜也只是让吸力出现了一瞬间的暂停而已。 沈欢如今的实力是奔月境巅峰圆满的境界,只要契机到了,随时都有可能突破到逐日境。 再加上各种各样的压箱底秘技,这样的实力,虽说算不上无敌,但也绝对足够他叱咤一方。 但就是这样的他,在人影面前仿佛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力。 眼看自己就要成为对方手中任其宰割的玩物,人影却忽然撤销了这股吸力。 恢复自由行动力的沈欢不敢有任何的大意,直接使出了一记火凤燎原,他不奢求自己的攻击能够伤害到对方,只求这一次的攻击,可以起到干扰作用,好给自己足够多的时间来逃跑。 “哈哈哈,真是太可笑了,很难想象,这般柔弱的你,在日后竟然会成为令整个星域都谈之色变的恐怖人物。” 人影随意一挥手,就将沈欢的攻击给化解了,说话时语气充满了戏谑。 沈欢的身子却是一僵,听对方的语气,似乎和大帝一样,来自于某个未来的时间轴。 “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是什么人重要吗?”人影耸了耸肩,“如果你非要我给出一个答案的话,我只能告诉你,我是杀你的人!” “好了,我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不能在你身上浪费太多的时间。”人影说着,身形一闪,缩地成寸,直接出现在了沈欢的面前,距离近的,都能够感受到对方的呼吸。 “有什么遗言要说吗?” “我不一定会死——死的人是你!”沈欢挥舞起手中的斩魂,准备进行反击。 人影只有两根手指便挡下了他的攻击,然后另一之后,将一团黑色的火焰,放在了沈欢面前,“这异变魂焰,就是你的依仗吗?” “很遗憾,这异变魂焰的等级太低,根本没办法伤到我。” 魂焰在经受过纯阳之炎的改变后,便被沈欢当成了偷袭以及反杀类的最大杀招。 他刚刚挥舞战镰反击,就是为了使人影分心,从而利用魂焰了结了对方的性命,可没想到被自己视为利器的魂焰,竟然直接被对方给挡了下来。 在绝对实力面前,任何技巧和花样都是没用的。 “让我死,也得死个明白吧?我和你们御日神阁无冤无仇,为什么偏偏要我死?”沈欢尽量保持着镇定,以对方的实力想要沈欢自己,简直轻而易举,之所以迟迟不动手,恐怕是另有所求。 “另外,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来自于另一条时间轴。” “我听夏天说,你们御日神阁的人非常团结,现在却只有你一个人过来,加上又这么想杀我,我是不是可以认为,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一个人灭掉了你们整个组织,而你是唯一的幸存者。” “为了复仇,选择穿越时间轴,回到更早的过去杀了我,来防止悲剧的发生?” “闭嘴!”人影气的浑身发抖,从而证明沈欢的猜测很可能是正确的。 “我似乎猜对了。” “猜对了又如何,现在的你对我来说就是一只任我宰杀的蝼蚁而已!”人影冷笑一声,“看来我的决定是正确的,像你这种不确定因素,还是早些杀了为好!” “那也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沈欢说着,身形一抖,忽然一分为二,接着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几乎只是一眨眼的时间,半空中便出现了十多个沈欢。 “蜃龙千幻……这一招实在是太令人熟悉了,可惜你还没有达到千影残光的终极境界。”人影说话的同时,利用灵气凝聚出了一把灵剑,“听说过一剑破万法吗?” 说着,他猛地将手中的灵剑刺出,强大凌厉的剑气,在出现的刹那,便将沈欢所创造出的残影削碎,直冲本体而去。 自己……要死了吗? 第956章敢动我的女人,老子杀了你! 面对死亡人人都会恐惧,沈欢也不例外,这种生死关头,他不知道是第几次经历了,但游走在死亡边缘的惊悚感,却从未消退过。 自杀需要勇气,在纵身一跃的刹那,或许会后悔,但在跳跃之前,自杀者早已做好了战胜那股恐惧的准备。 同样道理,当沈欢决定和一个人决一死战时,即便明知道会面对死亡,他也不会恐惧。 可这次的事情不同,御日神阁的这个高手出现的跳过突然,几乎可以看作毫无征兆,沈欢的心里自然也没有做好准备。 要死了,没有任何反抗力的死亡。 越是这种关头,沈欢越是会懊恼,为什么自己的实力会这么的软弱卑微。 听说人在死前,眼前总是会闪过曾经的那些记忆,沈欢脑海中闪过了很多画面,他人生中唯一一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次拜师仪式。 第一次与林妙诗相识,第一次与林妙诗约会,第一次与林妙诗啪啪啪。 第一次认识大宝,第一次认识小贝…… 太多太多的第一次,直到现在,沈欢才明白——人生若只如初见。 “你放弃了吗?” 这是心魔的声音,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就连沈欢也以为它已经死了。 “你不应该放弃,在我的认识当中,沈欢绝对不是一个喜欢服输的人,即便是死死,他也要在临死前咬掉对方一口嫩肉。” 沈欢感觉很奇怪,之前心魔说的话都充满诱惑性,目的无非是为了找机会占据自己的肉身,但这一次,它似乎是在帮自己,帮自己唤醒已经逐渐消散的求生欲望。 “不用奇怪,我很希望能够得到你的身体,但前提是你必须活着。” “你这次不打算帮我?” 沈欢说的是让心魔占据肉身,然后大杀四方。 只要和魔字沾上关系的,多半不是什么好东西,而心魔每个人心中都有,范围最广,也是人们第一个接触的魔物。 “我帮不了你。”沈欢问的话很模糊,但心魔却明白他是在说什么,“对方太强大了,即便是我,刚得到肉身也没办法和对方抗衡。” 沈欢没有说话,类似的绝境他经历过一次,是在時光游筏中,当时的他已经站在了道途的顶端,成为了传说中的飞仙境道修。 但是御日神阁的那个黑影,仍旧以无坚不摧之势,给他带来了死亡的绝望。 “如果没有封印的话,我还可以试一试,不对……准确来说,如果没有封印的话,面前这个家伙早就死了。” “封印?” “你不知道吗?从時光游筏里出来以后,你得到了一股突破天际的力量,但是被人给封印了……如果你可以解封这股力量,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杀掉这个所谓的强者。” 自己从時光游筏里出来后,获得了一股强大的力量。 “是什么力量?” “不知道,进入時光游筏的是你的灵魂,心魔也是灵魂的一种,寄生在本体上,但毕竟不是本体,所以在你进入時光游筏的时候,我没有任何的感觉。” 沈欢还想问,却忽然想起了一个问题,“怎么过了这么久,对方都还没有杀了自己。” “久?并不久,你我是意念在沟通,看似过了很久,其实只不过是一瞬而已。” “你知不知道怎么解开那股力量?” “不知道,准确来说,你身上的力量不止一股。” “不止一股?” “是的,虽然我是你的心魔,但知道的事情并不比你多。” 说了半天,说的都他妈是废话! “不过我有一种感觉,想要开启那些力量,首要的就是求生意识,只有你没放弃,那股力量才会有机会出来。” 和魂觉那种经历生死,便有极大几率觉醒的力量不同,沈欢身上的力量是否可以短暂的觉醒,完全取决于沈欢的个人意向。 可是目前这个情况,沈欢几乎没有任何的反抗力量,龙威没用,蜃龙千幻刚施展出,就被对方破去。 剩下的那些神通,也没有任何施展的办法。 求生…… 心魔说的没错,以自己的性格,就算是死也得让对方掉块肉才能安心。 现在这个御日神阁的高手,就是单纯性的一路碾压,一点亏都没吃,只要就这么死了,怎么也不会甘心。 无法施展神通,那就用最基本的肉搏战! 想到这儿,本已绝望闭上双眼的沈欢,猛地睁开了眼睛,再次发动龙威,虽然没办法冲破对方的锁定,但短暂的停顿,也给他腾出了不少的时间。 在借助七星步转移位置后,他二话没说,朝着人影的脸蛋轰去,这一招没有任何的技巧,就是单纯性的想要打到对方。 “临死反扑吗?”人影在躲过攻击后,语气充满了玩味,“可笑!在绝对力量面前,你所做的都是无用功!” “咔嚓——” 话音刚落,便是一阵骨裂声响起,沈欢直接被对方一脚踹飞了去了,在地面上砸出来一个直径约有一丈的深坑。 “痛快!痛快!啊哈哈!名震一方的魔君沈欢,就这样被自己一脚踹飞,这恐怕是所有人都没想象过的事情。” “沈欢!”苏璃喊了一声,见沈欢没有反应,心中极为担心,即便她能够通过本命契约来确定,沈欢并没有死。 “我杀了你!” 心爱的人受伤,苏璃怎么也无法按耐愤怒,如今她的境界比沈欢还要高上一些,实化后基本上可以看做实打实的逐日高手,只不过坚挺的时间比较短。 虽说两人之间依旧存在着不可逾越的差距,但如今苏璃已经来不及想那么。 灵狐步·狐影迷踪! 狐影迷踪是灵狐步的最高境界,其灵活多变性是所有步法当中最为出彩的,可惜在人影看来,这种花哨的步法,没有任何用处,“小小狐妖也敢放肆,哼!” 说完,他手中的灵剑忽然变大了几分,原本清澈透明的青色灵剑,也在瞬间变成了墨色,并且黑雾缭绕。 “斩!” “啊——” 逐日境的苏璃和沈欢一样,在人影面前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直接被剑气所伤,带着四溅的鲜血,一同跌落在了地上。 苏璃那滚烫的鲜血,让沈欢逐渐恢复了意识,看到苏璃跌落在地时,他的心中充满了愤怒以及报仇的欲望。 “敢动我的女人,老子杀了你!” 第957章我要杀了你! “敢动我的女人,老子杀了你!” 沈欢咆哮着,愤怒让他忘记了身上的疼痛,在怒吼的同时,他的体内传出一股魄力破碎的声音。 人影饶有兴致的看着从坑中站起的沈欢,“不愧是日后会成为魔君的人物,只是在奔月境,就表现出了这么顽强的生命力。” 如果是其他的奔月境修者,在刚才的攻击下,早就变成一滩肉泥,一命呜呼了。 “杀!”沈欢低喝一声,从地面弹起,在他借力起飞的刹那,圆坑周围便出现了数不清的裂纹。 人影眼中闪过一丝诧异,这样的气势和力量,绝对不是奔月境修者可以散发出来的。 藏拙? 不可能!根据历史上的资料记载,魔君沈欢在这个年代,最多只有奔月境大圆满的实力,之所以可以越级杀掉那些地阶高手,主要使用了“吓破胆”的心理战术。 莫不成是自己的压迫,迫使他再次提升了实力? 其实人影并没有留手,刚才那一脚完全就是冲着让沈欢死掉的力量来的,比说是奔月境道修,就算是逐日境的高手都可能无法承受。 要不是因为这个,人影也会表现的这么讶异。 看来自己不仅不能手下留情,还得拼尽全力才行。 这个日后被称为魔君的家伙,可不仅仅是运气好那么简单。 “小子,既然你找死,那就别怪我心狠手——噗!!!” 人影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沈欢一拳打中了胸口,整个人就犹如脱了线的风筝,一边吐血,一边倒飞而去。 “咳咳——”人影费了不少力气,才将身形稳住,“你这个该死的家伙!” 他嘴上骂着,但对于沈欢所表现出的力量却颇为忌惮。 和之前沈欢的拼死一拳相同,对方没有使用任何的灵气,只是以纯粹的肉身力量发动进攻。 单是这样的进攻,就对自己造成了如此严重的伤害,也就代表着对方的实力,最起码和自己已经处于一个档次,甚至是更高! 沈欢一击得手后,并没有借着这个机会离开,反而趁势而上,不过这一次他使用了武技,无相龙拳——翻江倒海! “哼!找死!”人影心中虽有忌惮,但他笃定的认为,现在的沈欢无论再怎么强,都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他挥舞这手中的黑色巨剑,释放出一道又一道的剑气进攻。 “轰——” 武技与神通的碰撞,发出剧烈的爆炸声,响彻了华大的整片天空。 可是如此大的异动,竟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该睡觉的睡觉,该在学渊湖野战的野战,该玩游戏的玩游戏,似乎在他们的世界中,什么都没有发生。 沈欢在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对方和自己一样,用强大的灵气布起了一层结界,在外人看来,这里什么都没有发生,依旧处于一种极度和平的状态。 不过现在的他,没有任何畏惧,可能正如心魔所说的那样,只要他的求生意识还在,体内所隐藏的力量就会启动。 现在的他,浑身充满了力量,整个人就仿佛投身于烘炉之中,燥热无比。 沈欢出的第一拳,是本能的报仇,而之后施展武技,是因为想要靠释放技能,来消减身上的燥热人之感。 强大是没错,不过对于已经感受过飞仙境力量的他,知道现在的自己,仍旧弱小无比,之所以看起来很厉害,完全是因为这个对手太菜而已。 “火凤燎原!” “血战十方!” “蛟龙出海!” “蜃龙千幻!” “不死不灭!” 沈欢不停地施展武技和神通,对面的人影也是一样,不过和之前相比,他现在的模样,显得狼狈无比。 面对沈欢一次又一次的进攻,人影虽然能够以力度差不多相等的神通反攻回来。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沈欢所表现出的能力越来越强,已经从同一水平面,上升到了另一个水平面,打法也越来越纯熟,人影几乎丧失了所有的优势,照这个势头下去,到最后他只有死路一条。 硬拼拼不过,那就用阴狠手段。 人影第一个锁定的目标就是苏璃,她身受重伤,很适合做俘虏的目标,而且看刚才的情形,沈欢明显很在意这个狐妖。 说来也奇怪,传言中的魔君无情无义,但这个小子却正好相反,若不是因为样貌相同,时间点也吻合的话,他很难想象,眼前的这个小子,就是以一人之力,覆灭整个御日神阁的存在。 “哼!看来我不使用同归于尽的秘法是没办法赢你了。”人影冷哼一声,“为了神阁的未来,我个人生死,算不得什么!” 这话说的很有气度,但事实上他只是想借此来转移沈欢的注意力而已。 处于清醒状态的沈欢果然中招,下意识的朝后退了退,虽然即时回过神来,准备将人影击杀,但为时已晚。 人影在留下一道残影后,直接用吸力将苏璃吸了过来,然后用手死死的掐住博子。 “你敢伤她一根毫毛,我便灭你全阁!” 沈欢这话可不是在开玩笑,如果苏璃死在了人影手中,就算实力不够,他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干掉对方。 “哈哈哈,大话事儿都会说,技巧在于让看的人感觉是真的。”人影不屑的冷哼道,“你的演技太假了,而且你犯了一个大忌,你越是表现在乎这个狐妖阴魂,就越能表明,只要有她在手中,我就永远都是安全的。” “最好把情况搞清楚,现在你莫说杀我,不求我就已经算好的了!” 说到这儿,人影忍不住得意的大笑起来。 见沈欢朝这边逼近,他立马加大了几分力道,“你若再敢往前一步,我就让这个阴魂烟消云散!” “你敢!” “你敢我就敢!反正我现在已经逃不掉了,拉上一个人陪葬总比一个人在黄泉路上来的欢快。”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人影再次加大了几分力道。 “咔嚓——” 一声骨裂传出,让沈欢逐渐的失去了理智,“我——要——杀——了——你!” 在说出这句话以后,沈欢的双眸变得猩红无比,与此同时,他的身体周围的杀气再次凝聚成实体性的红色厌恶! 苏璃在人影手中挣扎着,竭尽全力,用沙哑的喉咙说道:“不、不要——” 第958章他不能死!不能! 苏璃的声音沙哑无比,就和当初的李三儿差不多,异常难听,就好像是用刀刃在玻璃上来回摩擦的声音。 “不、不要——啊!” 当初承道者花费了很大力气,才将沈欢身上的杀气封印,现在杀气再次蔓延而出,沈欢将会再次变成那个只知道杀人的行尸走肉。 为了自己,他竟然愿意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苏璃很感动,是女人都需要感动,但是……相比这些,她更希望沈欢能够和平的度过这一生。 原本苏璃最后悔的事情,是不应该招惹老道士,现在她最后的事情,是不应该引导沈欢进入道修这一歧途。 只有真正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才知道平凡是多么的可贵。 杀气已经蔓延了沈欢的全身,和苏璃所想的一样,此时的他已经再次变成了那个只知道杀戮的行尸走肉,除了杀人再也没有其他的念头。 在红色烟雾出现的刹那,人影就知道自己捅了大篓子。 魔君沈欢,一旦认真起来,身体便会被浓郁的黑是厌恶所包裹,虽然颜色不同,但带给他的压力却是相同的。 当初他之所以能够活下来,不是因为他的实力有多么强大,而是因为当时的沈欢还有其他事情要办,在一招将御日神阁轰成废墟后,就直接离开。 他当时正在基地的最底部试验药品,侥幸逃过了一劫。 “不要过来,你、你要是再敢向前一步,我就杀了她!” “杀!杀!杀!” 沈欢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杀人,杀很多很多的人,只有杀光了所有人,他才可以达到心中那个目的。 至于这个目的是什么,失去意识的沈欢并不清楚,但他却知道,这件事儿对他来说很重要。 “该死!” 人影也察觉出了沈欢的不对劲,直接放弃苏璃,转身奔逃,既然人质已经失去了她本身应有的意义,那么留下来只会成为累赘,没有任何的意义。 而且看沈欢这个样子,他的目的只是杀人,而不是非得杀他,把苏璃留下来,也可以很好的为他拖延逃生的时间。 可是很快,他就发现,事情并非是自己所想象的那么简单。 沈欢没有去理会倒在地上的苏璃,而是直接将目标锁定成了他。 “这不科学!”人影发出悲惨的哀嚎,来发泄内心中的不甘。 “死吧!全都死吧!” 沈欢直接用手发出了一道血红色的剑气,人影虽然做出了及时的躲闪,但仍旧没有逃过被断一臂的命运。 “啊!” 骨肉分离的痛苦,让人影再也无法忍受,不过有些奇怪的是,他伤口所喷洒出的鲜血是橙色的,并非是和普通人一样的红色。 不过现在这个时刻,没人会去关注那些。 “轰——” 又是一声巨响,沈欢直接一脚将人影从半空中踢落在了地面,整个过程和当初沈欢被人影击落的情景极其相似。 不同的是,沈欢所表现出的威力更加巨大。 直接将地面砸出了一个深一丈,宽三丈的巨大深坑。 “咳——咳咳——”大量的鲜血凝聚于胸内和口腔,人影只能通过咳嗽来将这些令人难以忍受的鲜血给放出来。 “杀!杀!杀!” 沈欢的嘴中还是只有“杀”一个字,似乎只要人影不死,他就不会停止这种暴戾的举动。 “我、我错了,魔、魔君,放过我,我发誓,自此以后便退出世俗的这些争端,绝对、绝对不会再插手,别说您灭了御日神阁,就算是杀了我祖宗十八代,我都不会再露面!” 对于已经陷入杀气模式的沈欢来说,任何话都是没用的,如果通过的语言的力量就可以让他恢复正常的话,大帝他们就不会狼狈的逃跑,承道者更不会使用霸道的力量,来封印沈欢的这一身杀气。 现在的沈欢没有任何理智可言,所有的语言对他来说,都只不过是对牛弹琴,他要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杀光视野范围内的所有人。 “咔嚓!” 沈欢一脚便将人影的胸腔踩扁,甚至有着洞穿的迹象。 橙色的鲜血,流的到处都是,人影翻起了白眼,应该是活不成了。 但是沈欢并没有停下,就像是一头发疯的野兽,不停的重复着刚才的动作。 直到人影的身体,被整个贯穿。 “杀!杀!杀!” 沈欢咆哮着,人影的死似乎并不足以将他心中的戾气释放干净,他猛地抬头,看向了自己的办公室。 强大的感知力告诉他,在屋里面还有两个生命体,只有杀了这两个人,他才能够达到目的。 就在沈欢准备一跃而起时,一只手忽然抓住了他的脚腕。 “不要!如果……小贝她们死了,你一定会后悔的!” “吼——”沈欢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怒吼,将苏璃甩的远远的,虽然动作极为粗鲁,但似乎并没有解决掉苏璃的意思。 他不杀自己,难道说……是还保存着理智? 根据目前已知人物的实力排行,承道者是最强大的存在,他所施展的封印,应该不止是表面上那么简单,更不会随随便便的就被破除。 莫不是承道者的封印,起到了牵制作用? 现实告诉苏璃,她想多了,沈欢之所以不对他下杀手,并不是因为他还保持知理性,紧紧是因为在杀气沈欢的固定思维中,他需要杀戮的生灵中,只有生命体,并不包括死后所化的阴魂。 “若沈欢有一天控制不住杀气,我会亲手杀了他。” 这就是承道者临走前,对苏璃所说的话。 承道者是什么人?那是真正可以配得上绝对实力的存在。 能够让他都动杀心,显然被杀气完全吞噬后的沈欢绝对会成为一个非常恐怖的存在。 “他不能死,不能!”苏璃此时已经恢复了魂体,在实化时期所受到的伤害完全消失。 失去实化能力的她,除了能够对阴魂造成的有效的攻击外,基本上已经没有了任何作用。 但为了沈欢,她就算是冒着魂飞湮灭的危险,也要试一下! “诡皇在上,媚后在下,后裔苏璃在此血誓——”苏璃手拟法诀,念着一段段的咒语,身体上散发出了无数犹如萤火虫一般的光点,“吾愿以今生来世为代价,实化吾身,邀与神力加身!” 狐仙一族,最强大的献祭之法——禁忌誓约! 随着誓约完毕,苏璃瞬间从阴魂,变成了实体,接着不等沈欢反应过来,便犹如闪电般,用锐利的狐爪,刺穿了沈欢的胸膛! 第959章能不能活下来,得看天意! 狐仙一族,是狐族中最为高贵的存在,即便在世俗,它们经历了从祥瑞变为灾兽的过程,但不可否认,狐仙一族的血脉,要远远超于其他狐族的血脉。 天尊与媚后结合后,狐仙一族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昌盛,甚至连世俗中也涌现出了大大小小的狐仙庙。 也就是那个时候起,救命狐仙与杀人狐妖,有了本质上的区别。 但所有的安定,都随着天尊和媚后的失踪一同消失了。 在天尊的庇佑下,就算是敖邪这样传说中的龙族,也得给狐仙一族几分薄面,但是天尊走后,狐仙一族便从至高点,一下子跌落任人欺凌的小族。 苏璃,被誉为除媚后后,狐仙一族的最强天才。 还处于幼年期的她,便背负起振兴狐仙一族的希望,和沈欢相比,她所承担的更加沉重,她的未来就等同于狐仙一族的未来。 为了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为了使狐仙一族恢复曾经的光辉,苏璃离开了秘境这个并不算是十分安全的避风港,进入到了充满杀戮的道修界与世俗界。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中,苏璃渐渐地褪去了稚嫩的外衣,变成了和其他人一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存在。 生前她杀了很多人,没有上万也有数千,并且学会了无数种保命的手段。 即便是面对疯道士的时候,她都没有想过要以禁忌誓约来与对方同归于尽,她一直认为自己可以凭借丰厚的阅历和技巧,从疯道士手中逃脱。 禁忌誓约需要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它由天尊,也就是夏天的前世所创,通过献祭自己的今生来世,来换取强大而又短暂的实力。 苏璃,用今生来世的代价,换取了一瞬间的强大进攻,而这样的强大攻击,却是用在沈欢的身上。 “很痛吧。”看着扭过头来的沈欢,苏璃含泪问道。 “杀——杀了你!”即便心脏被抓碎,沈欢的心中依旧只有杀戮一个信念,只不过身受重伤的他,多少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对不起……为了让你活着,我只能这么做。”苏璃深吸了口气,缓缓将手收了回去。 大量的鲜血犹如奔腾的浪花,不停地喷涌着。 因为失去太多的鲜血,沈欢最终从半空跌落,昏死了过去。 苏璃感觉有些头晕,这是本命契约的作用,通过契约的判断,沈欢此时的状态,已经陷入了将死之时,基本上可以说是必死无疑。 “再给我一些时间,一点点就好……一点点……”苏璃费尽力气,将沈欢扛在了肩头,飞快的朝着天组基地进发。 “前辈,前辈!” 沈欢浑身是血,苏璃也同样浑身是血,那些血全都是沈欢一个人的。 天组成员被吓了一跳,要不是因为看清楚了沈欢的样貌,他们恐怕都要对苏璃开枪了。 苏璃的呼唤,引来了正准备回房睡觉的夏天,“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带我去见前——去见大帝,快!” “好!”夏天没有任何迟疑,一边朝着大帝和阎罗王的房间赶,一边呼唤着大帝的名字。 大帝米糊糊的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满身酒气,走起路来都摇摇晃晃的,说起话来更是大舌头,“干、干嘛呢。” “妈的,你、你这傻哔别跑,老、老子我还能再饮八千坛!”阎罗王趴在屋内的地上,堂堂一代古武高手,和那些胡乱发酒疯的傻哔没有任何区别。 “沈欢,求你救救沈欢!” “沈欢出事儿了?”一听这话,大帝的酒瞬间醒了不少,直接利用灵气将体内的酒气化成一团团的白雾,从毛孔中喷了出去。 阎罗王见状后,欢喜鼓舞,“哈哈哈,你这傻哔、哔输、输了。” 说完两腿一蹬,直接醉死了过去,看来两人应该是在比酒,喝了不少。 “这是怎么回事儿?” 苏璃将事情的经过讲了一下,听完后大帝皱眉道:“御日神阁的人,也从其他时间轴过来了?” 对于大帝来说,御日神阁是个很麻烦的存在,但也仅仅是在中期比较麻烦而已,到了后期以后,基本上没有御日神阁什么事儿了。 他掌握穿越时间轴的能力时,基本上以及恢复了前世九成的实力,基本上已经处于银河星域内无人能敌的状态。 从另一条时间轴穿越过来的大帝显然也不会太差,可要说御日神阁有人穿越过来,他是怎么也想不通。 毕竟御日神阁那帮乌合之众,根本没办法达到穿越时间轴的基本条件。 不过现在并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大帝谨慎的查看了一下沈欢的伤势,心脏破碎,只剩下了一些肉渣。 要不是因为肉身以及杀气的自我保护,怕是早就见了真正的阎王爷。 “不行,我的能力在这个世界受到限制,没办法治愈这种伤口。”大帝面色凝重,“下手的是什么人?在瞬间凝聚所有的力量,对对方造成穿心之痛,虽然伤势只有碗口大小,破坏力看起来也没那么惊人,但手段着实狠辣。” “是我动的手。” “什么?!”大帝一脸震惊,如果说这事儿是别人动的手还好说,苏璃下手光是本命契约这个弯都绕不过去。 苏璃讲出了其中的原委,大帝听完后,忍不住竖起了一根大拇指,“够果断,比起被承道者那个家伙杀掉,利用死而复生的方法,再一次让杀气进入到封印状态,你能做出这样的选择,真是令我刮目相看,这种事情要是换做是我,就算明知道有这个方法,也不敢去用,毕竟承担的风险实在太大了。” “真的没有办法救沈欢了吗?”苏璃急得眼泪都快流出来。 大帝摆手安慰道:“我只是说,我没有办法,但是屋里面那个傻哔却有办法,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曾经修炼过医仙心经,还懂得一门九转还魂针,利用这一套针法,可保沈欢性命无忧!” “但是——” 苏璃追问道:“但是什么?” 大帝叹了口气,伸手指着趴在地上的阎罗王说道:“这傻哔的状态你也看到了,对于穿越前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他究竟记不记得九转还魂针和医仙心经,我很难保证……所以,沈欢这一次能不能活下来,完全看天意。” 第960章御日神阁总部 在苏璃带着沈欢厉害以后,已经被贯穿胸膛,死的不能再死的人影,忽然动了一下手指,接着两下、三下,到最后竟然直接握成了拳头。 “咔啪——” 那些碎掉的胸骨,竟然一片片的链接了起来,等到胸骨恢复后,血肉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恢复着,在恢复的同时,那些橙色的血液,不管云锦,全都也从不远处涌了过来。 不出一刻钟,愿本已经死透了的人影,竟然直接活了过来。 他从坑中坐起,嘴里不停地穿着粗气,“呼哧——呼哧——还好药物已经试验成功,不然、不然这一次自己必死无疑。” 庆幸过后,所迎来的就是愤怒,“妈的!我竟然在这种地方,浪费了唯一一次死而复生的机会。” 愤怒过后,取而代之的是后悔,“魔君就是魔君,无论在哪个时代,他的力量都不是我这样的小角色可以阻挠的!” “现在还是先回组织一趟。”说完,人影便拖着残破的衣物飞离。 海外,某群岛。 小岛看上去平淡无奇,不过在一片浓郁的森林下,隐藏着大片的建筑物。 而在丛林边缘,也有不少穿着黑色战斗服的人,手持枪械来回巡逻,在他们的胸口,都绘制着手托太阳的标志。 这里就是御日神阁最高层人员所狙击的总部,除了神阁的直系成员,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 这座岛屿除了天然屏障以外,还有着高科技以及道修阵法的守护,从外界来看,就是一群平淡无奇的岛屿。 人影落入了丛林当中,利用自己强大的能力轻易的躲过了巡守士兵的观察。 “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现在武者和道修已经达成了联盟,单靠噬魂教的力量很难进行里应外合的计划。” 某办公室内,有两名男子正在对话,他们正是当初的刀疤男,以及和夏天极为相似的正太。 “切!”刀疤男脸带愤怒,“无论是那个混蛋,还是那个混蛋的朋友,都喜欢坏我大事儿!” “放心,我们现在只需要等待机会就好了,若所有的事情,都按照我们的计划来发展,那真的会变成一件很无趣的事情。”正太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回收天组权力,并且将原本大力的资助撤回,是他们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决定。” “哼,天组在王国忠那一代还有威信,现在到了张天浩这一代,几乎可以说已经完全被皇族所架空,没什么威胁力了。”刀疤忍不住笑了笑,“说到这儿,我们必须得感谢一下,现在的英明国主。” 没有强力的资金,天组就没办法快速的完成猎神枪系列的武器。 “也不能这么说,自从发生所谓的道劫日后,华夏的异能量生命体大幅度减少,再加上国外也经历了部分这样的事情,华夏皇族自然认为猎神枪,这种主要用来针对其他人的武器是没有意义的。” “等到我们入侵的那天,他们就会明白,这是一个多么愚蠢的决定。” “愚蠢的是你们!”就在这时,一个突兀的声音忽然响起。 一道人影渐渐显示了出来。 刀疤男和正太同时皱起了眉头,异口同声道:“你是什么人?” “看衣服,应该是组织内的人,这么破烂,应该是经历了一场大战。” 别说刀疤男和正太问他是什么人,人影还想问问这两个坐在最好统领室的家伙是谁。 “你们是谁,为什么会坐在最高统领室,大统领呢?” “嗯,看来确实是我们组织的人,不过应该是在外太久没回来了。”正太用手端着下巴,有气无力的说道:“大统领要处理一些紧急事务,所以离开了基地,暂时我们两个就是最高决策人,有什么话就说吧。” “大统领离开了?!”人影眼中充满了惊异,大统领怎么会离开,他在基地待了那么久,大统领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即便是基地遭遇魔君那种毁灭性的灾难也没有选择离开,怎么会在这个时间段离开? 这两个人我从未见过,大统领怎么会把最高权力交给他们行使? 难道…… 人影想到了一个可能,慢慢的弯下腰,“既然如此,属下就告辞了。” 他嘴上这么说着,但实际的行为却恰好相反,直接冲到了两人的面前,用手紧紧的抓住两人的头颅,“呵,你们以为我这么好骗吗,告诉我,大统领在哪里。” 刀疤男和正太的表情并不诧异,正太更是忍不住笑着感叹道:“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腐朽气息,我果然没有猜错。” “回答我的问题!” “我给你三秒钟的时间,松手,或者……死!”刀疤男的脾气,可没有正太那么好,说这话时身上已经开始泛起浓郁的杀气。 “看来你们找死了,正好,我需要力量来提升自己!”人影说着,手心便传出一阵巨大的吸力,似乎是想要将两人吞噬。 “喂,你要不要?”刀疤男脸色淡然的问道。 正太摇了摇头,“我提升能力的方式和你们不同,你还是自己要吧。” “那我就不客气了。”刀疤男说着,猛然将手抬起,以一个极其诡异的角度,掐住了人影的脖子,“吸取我的能量,哼!在这一方面,我是你的祖宗!” 说话,他手中便传出了一股更加强大的吸力,人影直接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了一副皮包骨头的干尸。 刀疤男随手一挥,直接将人影的尸体化为了齑粉,“这个时间轴也越来越不稳定了,什么样的垃圾都敢过来送死。” 正太用手敲击着桌面,说道:“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有不少像我们这样的热,穿越到了这里,只不过因为没有星域守护者的存在,所以才没有发生相应程度的时震。” “别暗示了,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咱们目的明确,到时你当你的星域守护者,我杀掉那个混蛋以后,就会离开这片星域,绝对不会给你造成任何的麻烦。” “最好如此。”正太微笑道,他的脸上总是带着这样人畜无害的笑容。 刀疤男忍不住在心中咒骂道:“虚伪的家伙!” 第961章屠道者出手相救? “傻哔,快点起来!别装死!”大帝对阎罗王动起腿脚来,那是一点也不心软,说实话。 阎罗王发了个身子,嘴里发出梦呓般的声音,似乎是在说,什么再来一杯,弄死你个傻哔之类的,反正在场的除了大帝没有一个人听懂他在说什么。 “妈的!”大帝骂了一声,直接对阎罗王来了以及蜻蜓点水,将他体内的酒气给逼了出来。 阎罗王慢悠悠的从地上爬了起来,很是失落,“怎么不晕了?该死!傻哔,是不是你动的手脚,老子好不容易消停会儿,你——” “前辈,你能救沈欢吗!”苏璃直接跪在了阎罗王面前,“天……大帝说现在只有您能救沈欢,求求您,救救他吧。” 阎罗王一看沈欢的伤势,也大概明白了是什么情况,“这小子怎么天天惹麻烦,这好了,直接把自己给作死了。” “你说什么风凉话,快点去救欢子。”大帝没好气的说道。 阎罗王皱眉道:“老子是武夫又不是医生,怎么救人?” “得,看来他的记忆还是没能恢复。”待敌无奈的抚了抚额头。 “前辈要怎么样才能恢复记忆?” “这个说不准,有可能脑袋突然间就灵光了,回想起一切,有可能要经历生死劫难才会恢复,但也有可能一辈子都恢复不了。”大帝忍不住感叹道:“穿越时间轴所要付出的代价,远远要比你们想象中大的多。” “那怎么办,难道我们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欢子死了?”夏天面带不甘。 “那倒不绝对。”大帝蹲在地上,指了指阎罗王,“从某种角度来讲,阎罗王和楚歌是一个人,现在阎罗王受到了穿越时间轴后遗症的影响,但楚歌却没有这些影响。” “您是说楚歌能够救沈欢?”苏璃眼中诞生了几分希望。 夏天却摇了摇头,“远水解不了近火,我们只知道楚歌在海外,具体在哪却没人知道。” “我知道,至于远水近火的问题,就交给我来解决。”大帝傲然道:“虽然在这个时间轴上,我没办法使用出绝对的空间之力,但在半个小时以内,从燕京到自由之岛打个来回却还是可以的。” “半个小时吗?”夏天愣了一下,以他现在的角度,是没办法想象出大帝那种强大的。 “可是找到现在的楚歌也没用啊,他只经历了一次魂觉,记忆还停留在慕容雪歌那一世,距离学会九转还魂针那一世,还需要经历数次魂觉才能达到吧?” “所以,我得想些办法让他提前魂觉。” “这样花费的时间就不止是半个小时了。”夏天看着沈欢那依旧在滴血的伤口,“欢子能够撑那么久吗?” “你放心吧,如果沈欢真的是神的转世,死亡的概率很小。” 夏天没有说话,他并不认同大帝的这个说话,很简单的一个例子就可以说明——如果沈欢真的福大命大的话,另外平行世界当中的沈欢就不会那么容易死了。 “要不换另一种方法也可以。” “什么办法?” “我留下来揍这个傻哔,直到他恢复记忆。” 阎罗王听到后,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就你这个傻哔,还敢说揍我,你有那个——”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吃了大帝一记友情破颜拳,鼻血都流出来了。 “想起来了吗?” “卧槽尼——” “一拳不够那就再来一拳!” “你他妈再打我,老子可就跟你——” “想起来没?” “卧槽尼——” “只有你恢复记忆,欢子才能得救,别怪我心狠啊。”大帝语气中充满了歉意,但脸上却丝毫没有愧疚的意思,就像是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正当理由来揍阎罗王。 “够了!”夏天气哼哼的说道:“欢子都快死了,你们还有心情玩闹!” “大帝,你说你是未来的我,我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你和我一样,都是欢子的朋友,因为时间问题,你们的友谊甚至比我更深刻。” 大帝沉默着了一会儿,“你听说过苦中作乐吗?就像你说的,相比起来,我和沈欢的友谊,比你更加深刻。” “伤心,愤怒,这些无用的情绪解决不了任何的问题。” 阎罗王捂着鼻青脸肿的脸,“草,听你们说的意思,好像老子一点都不关心自己的徒弟,你们说的那什么针法,老子一点都不记得了!” “算了,打吧,只要能让老子恢复记忆,想起那种针法,我不会发出一点怨言!” 阎罗王说的可谓是豪气干云,但实际上大帝一出拳,他就叫唤了起来。 夏天有些看不下去了,准备离开这个房间,可是他刚刚转身,便吓得后退半步,“来、来人!” “怎么了?”打得正欢的大帝,扭头一看,“是你?” 苏璃看到对方后,更是死死的守在沈欢身前,“你想干什么!”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消失良久的屠道者。 屠道者看了眼沈欢,对着众人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儿?”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没事的,有我和这傻哔在,他闹不出什么风雨。”大帝摆了摆手,示意苏璃放下警惕,长时间的精神高度集中,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放心,我不是来杀他的,以后都不会再杀。”屠道者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既然你们不说发生了什么,我也不会继续追问,不过看样子,你们对救他都没什么办法,不过我有,要不要让我试试?” “你有?” “信我就救,不信我就不救,很简单的一件事情。” 苏璃迟疑半天,用眼神询问了一下众人的意思。 现在这个关头,所有的人都束手无策,除了让屠道者出手,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沈欢已经必死无疑,如果屠道者是想让沈欢死的话,完全没有必要现身,只需要静静地等待就好。 “好,你试吧!” 屠道者没再说话,走到沈欢身前,取出了数根银针,手法熟练的为沈欢针灸,在针灸的过程中,他又向沈欢的嘴中塞进去了一颗丹药。 苏璃整个人看上去都震惊无比,因为无论是针法还是丹药,她都认识。 屠道者给沈欢服下去的是生肉续骨丸,而所使用的针法则是——轩辕不死针! 第962章屠道者究竟是谁? 在两股强大力量的冲击下,沈欢的伤口逐渐开始复原,而杀气也趁机参与到了修复伤口的队伍当中。 等到沈欢伤势完全恢复的时候,杀气已经不足以超越禁制,再次被封印所压制。 苏璃喜极而泣,“太好了,没事了,没事了……” 她使用这个方法,冒着太大的风险,第一个风险就是有没有人可以治愈沈欢的伤势。 第二点,就是沈欢的伤势复原以后,那些杀气是不是真的可以被再次封印。 虽然几经波折,但最终的结果却是不错的。 “你到底是什么人?”苏璃问完话以后,似乎觉得有些不妥,改口道:“谢谢你救了沈欢。” “我只是在救我自己而已。” 听到这话,苏璃心中一震,“你果然就是未来的小欢子吗?” 关于屠道者的身份,沈欢在很早之前,就与他商议过,当初就得出过,屠道者就是未来沈欢的结论。 不过当时屠道者行事怪异,有很多地方都对不上号,便逐渐打消了这个念头。 刚刚屠道者所使用的针法和丹药,在这个时代只有沈欢一个人会,而且在屠道者身边,也存在着一个阴魂,再加上大帝当初讲解的时间轴理念,苏璃便开始推测,事情究竟是不是他想象的那样。 我只是在救我自己而已。 这句话充分印证了苏璃的推测。 “随你怎么想。”屠道者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他身旁的虚影,说了些什么,令他有些不愉快的皱起眉头,然后咬牙道:“我之所以那么说,不是在默认身份,我之所以救他就是救自己,是因为我以后还有事情要求他。” 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屠道者这么说,似乎也可以解释他救沈欢的原因。 “至于那套针法和丹药,是我来之前,有人交给我的。” “什么人?”这件事情才刚刚发生不到一个小时,不可能再有其他人知道。 但是在大帝心中却已经有了一个人选,“是承道者吗?” “我不知道他是谁,亦或叫什么名字,他……似乎是一个哑巴,在我面前从来都只是使用灵气在空中做字交流。”屠道者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之前遇到了一个阴阳眼的怪物,是他救了我。” “他嘱咐我,如果要想活命,就必须和你们待在一起,所以我就来了这里,针法和丹药都是那个交给我的。” 众人一听这话就明白,看来屠道者是遭到了灭道者的攻击,然后被承道者救了下来。 苏璃面带苦笑,“看来事情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复杂。” “你能告诉我们你的身份吗?” “不能。” “为什么?” “因为我的来历和你猜测的差不多,来自于另一条时间轴,到了这个世界以后,我就等同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屠道者这个称号我虽然不怎么喜欢,但你们仍旧可以继续叫下去。” 屠道者说着,扭头看向夏天,“你是这里的管事人吧?可以不可以帮我安排一个房间。” “好、好。”夏天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天组明明是以守护家国为己任的组织,怎么现在越来越像是异世界失踪人口回收所了。 当夏天带着屠道者离开没多久,沈欢便清醒了过来。 他先是用手拍了拍显得有些厚重的脑袋,然后对着苏璃说道:“谢谢你了,狐狸精。” “谢我?”苏璃被沈欢的这句弄得有些迷糊。 “嗯,我虽然失去了意识,但大概能够回想起一些什么。”沈欢将手放在胸口,“本以为这一次心魔操的是好心,没想到依旧是想占据我的身体。” “心魔还没死?” “心魔哪有那么容易就斩除的。”大帝没好气的说道:“不过你也别想太多,等到了飞仙境,你就有了斩心魔的能力,根本不需要畏惧任何事情。” “我知道。”沈欢伸了一个懒腰,“谢谢大家对我所做的一切,我还有点事情要做,就先离开了。” 说着,他便带着苏璃朝着门外走去。 “这个小子也太不讲道义了,老子为了他,脸都被打成这熊样了,他竟然说了句谢谢就走了。” “你有没有感觉欢子有些奇怪。” “哪里奇怪了,刚才……有一瞬间,我觉得好像不认识他了。” “认识个毛线,我看那小子还是和以前一样,只不过关系熟悉以后,他就不再装那红彬彬有礼的样子了。” 大帝没有说话,因为他觉得,事情绝对不是阎罗王说的那么简单…… “你要去哪里?” “回学校,小贝和兰姐还在办公室。” “我是说,之后呢?”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蚀阴山。” “蚀阴山?噬魂教的总部?你去哪里干什么?” “增加实力。”沈欢看着自己的双手说道:“现在的我,太弱了。” “以你这样的年纪,能够有这样的实力,并不弱了。” “但是这个世界没有规定,只允许同龄人与同龄人动手。” “还是当初那句话,不要给自己太多的压力,我怕有一天会支撑不住,其实有很多事情,是不需要你来做的。”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知道,你想保护身边的人,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你不在了他们怎么办?在你的保护下,他们形成了习惯性的依赖,并不会朝着好的方面发展,所以你要做的,是让他们自己表情,而不是拼命去折磨你自己。” “道理我都知道,但是我爸妈已经快五十岁了,修炼对他们来说,就像是面对电脑一般,复杂也没有吸引力,我只想让他们平安的度过这一生。” 不止是父母,准确来说,沈欢不希望身边的任何人卷入这场漩涡之中。 “去玩蚀阴山,你准备干什么?” “上武当。” “武当?虽然是众阁一流的代表,但早已沦落成世俗门派,你去那里做什么。” “那里和蚀阴山一样,有着可以令我变强的东西。” 沈欢回去以后,沈君兰在和牛小贝的交流下,已经解除了误会,不停地道歉,沈欢则摆手表示不介意,反正气氛是挺尴尬的。 之后两天,沈欢表现的很平静,做的都是上课以及帮牛小贝治病。 这天,夏天打来了电话,接到电话后的沈欢,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蚀阴山,终于找到了吗……” 第963章有些东西对你来说,并不一定是宝贝 “欢子哥,你快看,我可以站起来了!”牛小贝一脸的兴奋,有些东西,往往在失去以后才觉得珍贵,若能失而复得,那将是人生中最幸福的事情。 沈欢挂掉电话,用手摸了摸牛小贝的头,笑容很是宠溺。 牛小贝有些疑惑道:“欢子哥,你为什么一直摸我的头呢?” “摸头杀,没听说过吗?” “没有,只听妈妈说过,不能让别人摸自己的头,那样会长不高的。” “……” 由此可见,华夏的恋爱是怎么被扼杀在摇篮之中的。 “你的腿部神经已经完全康复,但是那些伤疤还没有完全复原。”沈欢说着,从须弥戒指中取出了一个小盒子。 “这里面装的是金蝉化瘀膏,你睡前在伤疤上摸一下,就可以复原了。” “这么神奇?” “嗯。”沈欢笑了笑,虽然治疗近视眼的药物还没有推广上市,但他已经想到了新产品的方向。 人这一辈子总会遭受意外,留下一些不可磨灭的伤疤是在所难免,所以沈欢就研制了金蝉化瘀膏。 不过制作出来以后,他才发现问题。 金蝉化瘀膏这种修复去血化瘀、修复疤痕的神药,最主要的材料是金蝉粉,即将金蝉王的蝉蛹晾干磨粉,然后混合其他刀伤药草制作而成。 其中金蝉王的蝉蛹是主药,它是生物而非植物,想要找到取而代之的东西并不容易。 “小贝,接下来我会出去一阵子,你有什么事儿,可以联系妙诗,也可以联系凤仙和陈雨婷她们。” 刚刚还欢呼雀跃的牛小贝一下子就冷静了下来,追问道:“欢子哥,你要去哪里?我可不可以和你一起去?军训我已经请过假了,不用过去的。” “我要去潇湘那边办点事情,你跟过去有些不大方便,而且有个好身体是最重要的。”沈欢笑着说道:“怎么说呢,军训期间是最容易形成友谊的,除了室友就是军训时的友谊最铁,既然来了大学,就不要辜负这段青春。” “可我来华大上学,只是因为想距离你近一些,现在我好不容易来了华大,你却要出去……”牛小贝说着,眼泪便涌了出来。 “不要哭,我只是离开一阵子而已,如果你不想军训的话,可以去我的别墅找大宝,我在军训结束前一定会赶回来。” “那、那好吧!”牛小贝擦去泪水,在自己最爱之人面前,很难保证坚强。 沈欢又摸了摸牛小贝的头,这是很亲昵的举动。 牛小贝佯装不开心道:“我个子本来就够低了,欢子哥你再这样,我就永远也长不高了。” “没事儿,欢子哥有长个子的药,你要真想长个子我可以给你炼制。” “不要!”牛小贝气嘟嘟的说道:“我这样的个子正好。” “好了,还有人在等我,我要走了。” “等一下,刚刚给你打电话的是谁?” “夏天,当初订婚宴上你们应该见过的。” “是女人吗?” 沈欢尴尬道:“很明显是男人的名字。” “好娘炮……” 如果夏天在这儿,听到这话一定会被气死吧。 离开学校后,沈欢又给林妙诗打了个电话,这一次他没打算带林妙诗过去。 蚀阴山是噬魂教的总部,必然危机重重,就拿现在的局势来看,噬魂教显露的力量,明显只是冰山一角。 整个总部的力量,不知道会有多么强大。 言而总之,这次蚀阴山之行,太过危险,依照沈欢的个人意愿,他并不想带林妙诗过去。 林妙诗也没有提出疑问,只是叮嘱沈欢注意安全。 她不想跟过去吗?显然是想的,只不过她了解沈欢的性格,如果自己跟过去,那么沈欢的所有注意力都会放在她的身上。 与其跟过去让沈欢分神,还不如待在林家静静地等待对方处理完这件事情。 “就咱们两个人?”沈欢上了夏天的车,忍不住疑惑问道。 夏天笑了笑,“潇湘那边的分部已经准备好了人手,总部不需要再派人过去了。” “嗯。”沈欢点了点头,“那咱们就出发吧。” 夏天挠了挠头,“还得再等一个人。” “等谁?” “不大好说,待会儿他来了你就知道了……你认识的。” “大帝?” 自从大帝恢复记忆以后,交流就比以前多了不少,对这一类的事情也都比较上心,而且这一次是去探听噬魂教的虚实,以夏天的性格,找一个高手在身边也很正常。 从某种程度来讲,大帝和夏天是同一个人,两人交流起来也比较方便,很容易出现那种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情况。 “不是。” “那是谁?” “是我。”沈欢话音刚刚落下,一个人影便走入了车内,竟然是屠道者。 沈欢和屠道者打的交到不算多,最开始还是以对立方式接触的,不过这一次被对方救了性命,他也不好意思表现的太冷淡,“你也坐车?你的小毛驴呢?” “被杀了。” 沈欢本来就是想拉近一下关系,没想到屠道者说话却是冷冰冰的,这话听上去像是在埋汰人,但看屠道者的表情,似乎又不像是在开玩笑。 “阴阳眼杀的。” “那个……咱们还是出发吧!”夏天开口打断了两人的谈话,说实话,屠道者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说话就像是冬天的萝卜,硬的不行,嘴巴也很毒,让人听上去就像是捅刀子一般。 几人先是前往机场,然后又乘坐天组专用的飞机前往潇湘。 这一路上除了沈欢和夏天会聊几句以外,屠道者则完全不吭哼,不过奇怪的是,在下飞机的时候,他却忽然开口问道:“你为什么来潇湘?” “捣毁噬魂教。” “我是说真正的目的。” 沈欢愣了一下,直言道:“提升实力。” “你果然是打着,那件东西的主意。”屠道者冷声道:“我劝你最好放弃,有些东西对你来说,并不一定是宝贝。” 夏天却听得迷迷糊糊,“不是,你们两个聊什么呢?欢子,难道你这次来潇湘还有别的目的?” “嗯,顺便办一点小事儿。” “看来我有必要把话说明白了。”屠道者一本正经道:“如果我说那东西会害了你性命,你还会要吗?” 第964章探听虚实?已经暴露了!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你似乎知道一些什么。” 屠道者没有多言,以夕阳武士一般的姿势,将剑放在了胸前,“总之该告诉你的,我已经告诉了你,剩下的到底该怎么办,还是看你自己。” “我一定要得到那个东西。” “我只是告诉你结果,既然你觉得非要那东西不可,我也没有办法。”屠道者说着,将头一扭,好像是去睡觉。 下飞机以后,屠道者就再也没有说过话,而夏天则开口道:“欢子,其实有件事儿,我没告诉你。” “什么事儿?” “我们发现的那个地方,到底是不是蚀阴山,我还没让人去确定。” “没有确定?”沈欢愣了一下,无语道:“那你还那么兴奋的告诉我,找到蚀阴山了?” “准确来说,那个地方以前的名字叫蚀阴山,现在叫做黑风岭,至于是不是噬魂教的总部我们不得而知。” 沈欢算是无奈了,感情这激动了半天,白激动了。 他这次来找噬魂教总部是次要的,他和屠道者最终所说的那个物件才是重中之重。 而那个东西,只有蚀阴山才有。 夏天干笑了两声,“所以在确定之前,我是没办法调动部队的。” “你的意思是,我们三个人先去确定一下,如果是噬魂教的总部,再发兵救人?” “你可以这么理解。” “该死!”沈欢暗骂一声,随口发了几句牢骚,便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没办法,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不是他能够随意掌控的。 如果他一个人就能灭掉整个噬魂教,才不会在这里浪费时间。 黑风岭,一个很老土的名字,似乎孙大圣就在这里走过一遭,这是最出名的,至于其他古籍或是小说中,这个名字出现的次数就更加频繁了。 一说起潇湘,人们普遍会想起的就是马桶台……不对,人们普遍会想起的旅游景点就是张家界,谈起张家界,就肯定会有人议论早些年号称特效钓到爆炸的阿发达。 之所以聊起这些,是因为黑风岭和张家界能扯上关系,但关系又不算太大,只能算作张家界外围山脉的一部分。 黑风岭下面有一个小镇子,说镇子都有些夸张,准确来说只是两三个小山村组建起来的混合村长,统称为双月镇。 双月镇主要靠卖山货、动物皮毛,以及一些少见的野生中药为生,由于山路不是太方便,村民们很少和外面人打交道。 唯一见过大世面的,就是去过县城的镇长,以及几个出去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的年轻人。 “你们要上黑风岭?”本来还热情洋溢的镇长,一听夏天的话,脸色直接变得惨白无比,明显是受了惊吓。 “嗯,没错。” “去不得,去不得啊!”镇长一脸紧张道:“你们可知道,这山什么叫黑风岭?就是因为一到晚上,它就会狂风不止,进去的没有一个能出来的!而且我爷爷那辈分的老人曾经留下过祖训,我们这些后代子孙,要是没什么要紧事儿,绝对不能靠近那地方,靠近了可是会出人命的!” “有这么厉害?那你们那些重要哪里采来的?” 听到夏天这问话,镇长忍不住老脸一红,“我说的是黑风岭深处,我们采药打猎,一般都在外面。” “我说的可不是假话,这黑风岭的深处,即便对我们这些常住居民来说,都是禁忌之地,哪里白天浓雾滚滚,晚上阴风阵阵,我小时候爷爷告诉过我,说这黑风岭不叫黑风岭,而是叫什么……什么来着……” “蚀阴山。” “没错,击杀蚀阴山!”镇长一拍脑门子,继续说道:“蚀阴山啊,这名字一听就知道,不是什么好地方,不是我瞎说,那地方……可是传说中阎王爷吞噬阴魂的地方,妖魔鬼怪多的是。” “简单来说,黑风岭深处……有妖怪!” “妖怪?”夏天忍不住笑了出来,“没听说过建国后不准成精吗?这可不是玩笑话,当初始皇祖对天乞求,天尊感动,便对整个华夏的妖族下了禁令,五百年内,不得繁衍妖族后裔。” 镇长愣了半天,“我害怕你们把我当成神经病,没想到你们本身就是神经病,看来我真是多虑了。” “你说——” “好了,我不跟各位开玩笑了。” “你这说了半天都是在开玩笑?” “哪敢啊!”镇长一本正经道:“我刚刚说的都是实话,若有半句虚言,就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除了那片浓雾区域,咱们什么地方都能去!” “我们就要去那片浓雾所在的地方。” 沈欢语不惊人死不休,直接吧镇长吓得跌坐在了地上,“我的小哥哥唉,这可不是开玩笑啊!这可是会出人命的!” “如果你们非要去,我最多给你们一个地图,至于当导游就么办法了,你们还年轻,死就死了,可我老了啊!” 沈欢被镇长这逻辑转的有些转过弯。 “地图也可以。” 三人拿到地图以后,就往山上走,夏天一边看着地图,一边说道:“我感觉这地方八九不离十,就是所谓的噬魂教总部,你看……人们进去就出不来,按照正常逻辑来推理,就只有两个可能,第一种可能是迷路了,第二种可能是被野兽给吃了。” “但这放在村民身上显然是不适用的。” “而且,以黑风岭的地势,也不可能出现常年大雾的现象,我干肯定,这里面一定有鬼!” 沈欢没走两步,忽然停了下来,“不用去看了。” 夏天兴奋道:“你也认同我的推测?” “不是,从一开就不用,我之所以想要上去看看,只是想确认一下。” “从一开始就不用?” 沈欢朝着屠道者看了一眼,“如果这地方和噬魂教的总部没关系的话,他是不会啰嗦那么多的。” 夏天一想,“也是这么个道理,那你为什么走到一半又说不看了?” “因为……”沈欢说着,直接将寒魄握在手中,朝着身后横扫出了一道剑气,“我们已经暴露了!” 第965章调援,大战在即! “因为我们已经暴露了!”沈欢说话时,已经甩剑发出一道白色的剑气,朝着身后某处席卷而去。 “轰——” 一旦拥有灵魂寄居的兵器,便可以被称之为神兵,根据寄居器魂的级别也分为三六九等。 那只青色凤鸾不知是什么妖兽,但品阶肯定不低,所以寒魄就算不什么顶级神兵,也不会太次。 发出的剑芒足有两米多高,刹时间,周围的空气便仿佛凝结了一般,所过之处可谓寸草不生。 夏天心中一惊,不过也没感叹太多,而是一脸警惕的拿出了猎神枪。 尽管他已经达到了魂觉一层的境界,但某些习惯依旧改不了,他出身于军旅当中,对于枪的信任要远远大于自己本身,一旦出现突发情况,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用猎神枪来解决掉对方。 “死了吗?” “没有。”沈欢摇了摇头,朝着四周观望着,“对方应该是利用类似元神出窍的方法在窥探我们,刚刚那一剑击空了。” 在外人看来,他只是发出了一道剑气,实际上沈欢所下功夫,远远不止表面这些。 他在发射剑气时,还夹杂了一些魂焰。 如果魂焰击中对方,就算不能将对方烧死,最起码也要重伤,但事实上却是……对方没有受到丝毫损伤,看样子应该是在沈欢发动进攻的瞬间就闪躲掉了。 不远处一个虚幻的人影,不停地喘着粗气,若非是魂体,他恐怕早已满头大汗。 身为噬魂教的先锋斥候,他的隐匿能力以及逃生能力,在组织内可谓首屈一指。 刚刚,他就是凭借着从事这个行业多年来的经验,以及天生优越的警觉性躲过了沈欢的索命一击。 “跑哪去了?” 沈欢没有说话,闭上眼睛后,有缓缓的睁开了眼睛,金红色的流光在眼中微弱的闪耀着。 天眼,开! “既然来了就现身吧,躲躲藏藏可没什么好玩的!”夏天警惕的看着四周,元神出窍这种东西,他只是在小说中听到过,可却还从来没有见到过。 就像是普通人得知有鬼存在时的感觉一样。 “找到了!”沈欢利用天眼,感觉到了对方的存在,刚准备动手之际。 “唰——” 屠道者的身形抖了一抖,姿势也从原本的站立,变成了收剑动作,“已经杀了。” 三人小组中,夏天的实力是最弱的,沈欢略强,至于屠道者,是当之无愧的最强者,除非遇到大帝这种完全觉醒状态下的超级强者,以及阴阳眸那种变态以外,几乎没人是他的对手。 “我们已经打草惊蛇,还要继续吗?”屠道者发出了询问,不过听上去更像是在命令或者说是在暗示什么。 “噬魂教是魂修体系的唯一残存,既然有魂修出现,那么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这里就是噬魂教了。”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至于之后还有什么在等待着我们,全都属于未知。” “没错。”夏天点了点头,“噬魂教属于教会组织,加上这里又是他们的地盘,我们贸然前进,很可能会吃亏。” “所以,我们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回去,然后由你组织天组成员,发动进攻。” 商量好以后,三人谁都没有停留,直接朝着山走去。 “事情迫在眉睫,最好不要耽搁太多的时间,那个斥候虽然被屠道者给杀了,但是他的死,很可能会引起噬魂教其他成员的怀疑,要是他们有所准备的话,吃亏的可就是我们了。” 夏天干笑两声,“你说的我都知道,但有件事儿,我想自己有必要向你们解释一下。” “潇湘的部队力量是足够的,但是武器方面却不怎么方便,你们知道的,想要依靠普通的枪械来击杀道,几乎是不可行的。” “嗯,这一点我知道,你继续说。” “所以,我刚刚想总部申请了军火调援,等到猎神枪送过来,我们就可以马上行动。” 在大帝的帮助下,天组研发猎神系列武器的进展可谓是突飞猛进,除了几件大杀伤性的武器以外,基本上已经全部研发了出来,猎神枪基本制式的手枪和机枪造了数千把。 其他则因为材料限制,无法量产配备。 总的来说,大帝恢复记忆,获益者最大的是天组。 从燕京到潇湘,最起码要花费一晚上的时间,而猎神枪又是必需品,沈欢等人只能选择等待。 不过沈欢心中还有一个疑虑,猎神枪是针对道修的,而不是魂修,能否起到作用似乎还是一个未知数。 “原本的猎神枪是不行的,不够如果在其中加入朱砂,或者在表皮镀层朱砂,就可以了。”夏天解释道:“这在猎神枪的制作绘本里都有所记载,虽然不是针对魂修的,但是魂修的存在和阴魂类似,应该可以起到不小的作用,我这次申请下来的弹药,基本上都是这个制式的。” “那就好。” 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欢子,跟你说个事儿。” 夜,夏天屁颠屁颠的跑来了沈欢的卧室。 沈欢和林妙诗说了一声晚安,便关掉了聊天软件,“怎么了?” “今天基地附近有场拍卖会,通说主要是拍卖珍贵的中药材,你有没有兴趣过去看一下?” 和燕京的天组基地不同,潇湘这边的基地采取的是一种大隐隐于市的感觉,从外面来看,这里就是一条再普通不过的酒吧街,至于基地则隐藏在这条街道的地下。 “没有。”沈欢说的都是老实话,他已经给自己制定了一系列的升级计划,基本上不需要再去凭借运气行事。 “别回答的这么快。”夏天摆了摆手,继续说道:“天组药室里面的丹药,几乎有三分之一的灵药都是从这个拍卖会上获得的,你运气一直不错,这次去看看,说不定会有什么意想不到的收获。” “行吧。” 现在反正也没什么事儿做,参加拍卖会打发一下时间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噬魂教总部。 “斥候死了?怎么死的?” “被人用剑气一剑斩杀。” 询问之人,沉默一会儿,面审凝重道:“立马把这件事儿汇报给教主!” 第966章都被人给买了?! 这个拍卖会,并不是正当的拍卖行举行的,准确来说算是个黑市。 还没到门口,就闻一股股浓厚的中药味。 “人参、黄芪、景天、重楼、龙葵、当归……”沈欢凭借着药味,做出一个有一个的判断。 夏天在旁边看到练练咋舌,“我说欢子,就你这闻味识药的本事,都可以在中医界横着走了吧?” 这里的药材太过繁杂什么都有,就像是进了中药窝,除了难闻他找不到别的形容词,沈欢倒好上来就一连说出了这么多中药的名字。 沈欢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从某种程度来讲,他和药材打交道的时间,比和人打交道时间还长。 “你这次过来有没有什么目标?” “你不是让我来碰运气吗?”沈欢笑了笑,“还是进里面看看,会不会有我需要的药材吧。” 实际上夏天有些后悔了,说实话,他把沈欢喊过来,就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实在没想到在这地方,会这么厚重的中药味。 如果早就知道是这情况,他打死也不会来这么一出舍命陪君子。 “百年野山参,百年野山参,看中的快来买哦!” 沈欢算是看明白了,这地方不是纯粹的拍卖会,准确来说是黑市和拍卖会的结合体。 能够进去的在里面拍卖,进不去的就在外面摆摊。 说来也奇怪,潇湘的特色并非是中药材,但这个药材市场却异常的热闹。 “百年野山参?”夏天用手捏着鼻子,朝着那颗野山参瞅了瞅,“可以买回去,给我们家老爷子补补身子。” 他很少提到关于夏家的事情,这也是沈欢和他认识以来,第一次提到家里人。 “多少钱?” 摊主一听有人问价钱,比吆喝的时候更加热情,“哈哈哈,小兄弟好眼光,百年野山参!正品行货!至于多少钱嘛……” 摊主嘿嘿一笑,“你觉得多少就多少吧,我这人一点也不贪心。” “一万?”夏天随便开了一个价格,对于药材这方面他真是一点都不理解。 摊主脸色一黑,朝着夏天递过去了一个袋子。 夏天刚想伸手接住袋子,摊主又忽然收了回去,然后将袋子给撕了。 “您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摊主没好气道:“你还好意思问为什么意思?小哥,你看清楚了,这可是百年野山参,百年份的!每个十几万你好意思么你!” “就这破萝卜你要我十几万?”夏天也来劲了。 摊主一瞪眼,“什么萝卜,这是人参,不识货的赶紧走!” 一看这阵仗夏天有些迷糊了,难道这野山参真的价值十几万? “别买了。” “怎么了?” “假的。” “假的?” “不是野山参,更没有百年的年份,最多十年。” 夏天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原来是个骗子!” “你说谁骗子?” 沈欢说话是压低声音说的,所以摊主并没有听见,若是听见了的话,他绝对没有这么大的勇气和夏天叫板。 在这儿贩卖药材的,多少都有一些技巧,吓唬是这个摊主惯用的伎俩。 其实只要稍微动动脑筋就知道了,这野山参绝对不是真的。 为什么? 真的哪会进不了拍卖会的门,若是真的,那这个拍卖会的门槛未免也太高了。 就在夏天准备和摊主好好争论的时候,一个女声忽然传了过来,“这是百年野山参?” 女人很漂亮,确实很漂亮,从某种程度来讲,几乎可以视作和林妙诗是同一水准的美女。 “没错,小姐您真有眼光!”摊主看到女人后,眼睛先是一亮,然后便马上回过了神来,并不是每个人都沉迷于女色。 “我要了,多少钱?” “那就要看小姐你自己准备出多少了,这可是百年野山参。”摊主又将原话给说了一遍。 “既然是百年野山参,那就一百万吧!”女人说着就拿出了一张黑卡,问道:“能刷卡吧?” “可、可以。”摊主显得有些懵逼。 “傻哔吧这是?”夏天忍不住小声嘀咕了一句。 “别多管闲事儿,说不定是演双簧呢。”沈欢随口说了一句,就拉着夏天往里面走。 夏天一边走一边说道:“没错,一定是演双簧的,不然谁会花一百万买根破萝卜。” 进去的时候,夏天出示了一下请帖,这拍卖会,没有请帖是不让进去的,不仅提升了逼格,而且还可以很好的房子某些秘密泄露出去。 “不知道两位先生想要一些什么药材?” 夏天愣了一下,“你们这里不是拍卖会吗?怎么还有问要什么药材的?莫不成你们的库存已经达到,想要什么就卖什么的程度了?” 服务员笑了笑,“看来两位是第一次来我们这里,我们这儿分两个部分,一个部分相当于精品药材的交易市场,只要有的,直接就可以走购买过程,一个是拍卖部分,专门拍卖高价珍贵药材。” “那还是拍卖吧,我们要的药材,你不一定有。” 这边夏天的话还没落下,沈欢便忽然开口说道:“你们这儿年份久的药材多吗?” “几十年的有不少,百年的就比较稀缺了。” “那好,按照年份,给我来一百个,种类不限,只要年份够足就成。” 沈欢这话说的很土豪,都快把夏天给听呆了,“你也要年份药干嘛?” “没什么,只是想起来一个配方。” 提升修为,无非就几条路,最主要的修炼,已经因为道劫日的限制,基本上失去了作用,光是一个十年筑基就够人害怕的了。 所以最主要的还是药物等方面弥补。 灵药稀少,这是恒古不变的定律,即便在道修昌盛的年代也是如此。 某一代药王曾经致力改变这个问题,于是就研究出了一个药方,叫做百年灵气汤。 顾名思义,就是将上百种百年份的药材混合在一起,从而营造出巨大的灵气,以年力拼药力。 放在现在听起来可能有些土豪,但和灵药相比,确实算不上什么。 百年灵气汤主要作用于未筑基及追星境的道修,沈欢要这些药材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尝试以汤药进补的方式,看看能不能打破何乐没办法修炼出灵气的格局。 “好的,我这就去准备!”服务生的态度立马变得恭敬了。 开玩笑,一百种百年份的药材,这可是大到不能再大的生意了。 沈欢也趁着服务员离开的时间,解释了一下自己想要购买这些药材的原因。 没过一会儿,服务生就回来了。 夏天忍不住笑道:“够效率的啊,这么快就准备好了?” “不是的……那个,我们这儿只要有些年份的药材都被人买了。” “都被人买了?” 服务生尴尬的挠了挠头,“是的,就在刚刚,有位小姐全都买了。” 听到这话,沈欢不知为何,回想起了,门口那个百万豪放买假山参的女人…… 第967章江南陆家,富可敌国 “我靠!”即便是进了包厢,夏天依旧没有从震惊中走出来,“欢子,你听到没,一个亿全包了,我的个乖乖,什么时候卖中药怎么赚钱了?”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钱是其次的,一个亿对现在的沈欢来说,并不算太多,重点是药材的数量。 别说是医生,就算是药材收购商恐怕都不需要那么多药材。 那个女人要那么多药材有什么用? 倒卖显然不可能。 他要那些年份悠久的药材是为了炼制百年灵气汤,总算是出兵有理,这个女人的行为就有些奇怪了。 如果换个地方,沈欢不会考虑太多,但这里是潇湘,噬魂教的地盘。 沈欢有必要考虑一下,这个女人的行为,是否和噬魂教有关。 不过目前他能做的就只有静观其变,毕竟在没有证据之前,一切斗不过是凭空乱猜。 拍卖会很快便开始了,拍卖的药物还算是正常范畴以内,就像是服务生说的那样,都是一些珍贵草药。 但草药再怎么珍贵,都只是草药而已,沈欢需要的是灵药,不对,准确来说,是能够提升他实力的灵药,普通的灵药已经不够格了,这些珍贵草药更是让他连多瞧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接下来是百年分的雪灵芝,通体雪白,就算每天闻一闻香气,都能够让人延年益寿,不过就像是那句广告语一样,灵芝虽好,可不要贪心哦。” “每次只要在进补的汤药中加上一点就好了,要是整株灵芝吃下去,那就出人命了。” 主持人开了两句玩笑,“好了,看到大家摩拳擦掌的样子,我也就不说废话了,毕竟这药材买回去,怎么处理是买家的事儿,我这个卖家就不瞎糊弄了。” “百年雪灵芝,起拍价二十万请诸位竞价!” 夏天见了新鲜,“灵芝还有白色的?该不会也是假的吧?” “不是假的,是真的……这个算是半灵药了吧。” “半灵药?” “嗯。”沈欢点了点头,解释道:“所谓半灵药就是本身是普通的草药,却达到了某些灵药的效果,一般是对年份悠久达标或者发生过异变草药的统称。” “二十五万!” “三十万!” “四十万!” 和外面的场景不同,这里竞价竞争的很火热。 不过当价钱上升到一百万的时候,就没有多少人参合了。 “两百万!”这时一个声音猛然出现,让场地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两百万买这个灵芝……疯了吧?” 有人忍不住发出惊呼,但大多数保持了沉默,拍卖会本来就是价高者得,人家拿得起钱,想出多少是多少。 可是很快就有人不这么想了,因为接下来只要是半灵药,或者有年份的药材,全都被对方给拿下了,并且价格一个个高的离谱。 “我去,这人是不是捣乱的,出这么夸张的价格,就这一会儿的时间,几千万都出去了,比拍卖古董还火热。” “就是,你们拍卖行怎么办事儿的,这才出场多少药材,全都进她一个人的兜里了。” 接连被截胡,一部分已经开始忍不住发牢骚了。 不等官方给出解释,那个财大气粗的女性便再次开口道:“有些累了,接下来,只要是属于补药范畴的,我都会出最高价的双倍价格。” 女人的语气很平淡,但是听到众人嘴里,却变成了另外一种意思。 什么叫财大气粗?这就叫财大气粗! 这种魄力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在听到女人的话以后,也有人起歪心思,比如开个天价,让女人好好出出血,不过很快他们就放弃了。 对方能够拿出这么多钱,来历背景显然不简单,他们这些小老板要是把对方惹急了,谁知道会有什么结果。 夏天也颇有些目瞪口呆的模样,“欢子,你猜我想起什么了?” “什么?” “当初楚歌那傻哔高的文胸拍卖大会。” “咳咳——”沈欢被呛得不轻,“文胸拍卖大会?” “是啊,那小子当初为了买一个女明星的原味内衣,花了五千多万,这个买药的女人,比他还要夸张。” 夏天出身于名门世家,对于钱也没什么观念,但是和这女人一比较,他就显得有些小家子气了。 这个女人,完全就是不拿钱当钱来用。 “敢问小姐可是江南人士?” “嗯。”听到有人询问,女人淡淡应了一声。 一听这话,那出声询问的老者忍不住感叹道:“果真如此。” 经过这简单的对话,不仅老者明白了,一些其他比较有身份的人也名白了。 “原来是江南人士,难怪难怪。” “原来是这样,我也名白了!”夏天也想通了其中的关键。 沈欢反倒是疑惑了,“江南和财大气粗有关系?” “难道你没有听说过江南陆家。” 沈欢想了想,“没有。” 这是实话,对于家族的理解,他仅仅局限于燕京和明珠的一些家族,其他地方就不是很清楚了。 “江南陆家,单论财力,在咱们华夏排行第一,陆老爷子的父亲陆森陆老太爷,在世时有华夏财神之称,人送外号陆敌国,说的就是他富可敌国。”夏天忍不住感叹道:“在当时那个年代,咱们华夏的整个经济命脉几乎都掌控在陆家手中,后来皇族插手,将蛋糕分开,让更多的商业家族涌入,才打破了这种一家独大的场面。” “不过即便如此,江南陆家依旧是我们华夏最有钱的家族,财产数量几乎是其余九名上榜者的总合。” “光凭这一点,你就确定,对方是江南陆家的人?” 夏天摆手道:“这倒不是,我之所以敢这么肯定,是因为收到消息,说陆老爷子年龄太大,命不久矣,需要神药延命。” 这样的话就能解释,那个女人为什么会对草药如此执着了。 随着女人的身份被表露出来,不少人都放弃了竞价的念头,开什么玩笑,拼财力?就算是皇族都拼不过陆家! 这场拍卖会对于沈欢来说没什么看点,最多就是看陆家小姐撒钱,至于刚才疑惑的,也随着陆家小姐的身份解开而消除了疑惑,就在他觉得无聊准备离开的时候,身形却忽然一滞,兴奋道:“竟然有这种好东西!” 第968章青山白叶 夏天被吓了一跳,“你这一惊一乍的干嘛呢?” “好东西啊!”沈欢语气激动的指着台上说道。 只见主持人正在介绍一株草药,那草药通体雪白,看上去就像是白色的杂草,形状很怪异,根须与叶子相反,是如水墨一般的黑色。 “这株是一颗奇特的草药,效用是干嘛的……我不知道。” 一听这话,下面人不乐意了,“你这个主持人就别卖关子了,快些揭开谜题吧!” 众人都被这草药,奇特的造型所吸引,在加上主持人卖关子,不免有些好奇。 主持人苦笑道:“不是我卖关子,而是我真不知道这草药有什么用处,我要是撒谎,就天打五雷轰。” “既然不知道是干嘛的,你拿上来拍卖干嘛?” “这位先生问的好,既然不知道是干嘛的,我为什么要拿上来拍卖呢?”主持人笑呵呵的说道:“其实这株草药,是我们从双月镇以为村民手中收来的。” “根据那位村民的说法,这株草药名曰鬼切草,顾名思义,就是由鬼怪培养出的草药。” “说的这么玄乎,不知道效用有什么用?”一名拍卖客不满道;“你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要卖个好价钱罢了!” “就是,你们拍卖行可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这种效用不明的东西也敢拿出来卖。” “我看啊,这就是一株受过辐射的草,服用了没有半点好处。” “各位冷静冷静。”主持人见关子卖大了,连忙安慰道:“请各位听我说完,这株鬼切草的效用我们确实不知道,或者说,我们只知道一个效用。” “什么效用?” “起死回生!” “什么?!”众人一个比一个惊讶。 不过也有人质疑,“起死回生,这个玩笑开得可有点大了,草药这东西虽然对人体有益,但绝对没有哪个草药可以起到起死回生的作用。” “就是,如果真有这种草药,你们还会舍得拿出来拍卖?有了这东西就等于多了一条命,钱再多有命重要吗?”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到最后根本就没人相信主持人的话。 主持人却少有的正经,“不瞒各位,这株草药有没有起死回生之效我们并不清楚,因为一切说法都是来源于那位村民。” “而且我们也打听过了,他说的,基本上属实。” “起死回生?” 主持人摇了摇头,“不是起死回生,而是他的经历。” 那位村民是个孝子,为了照顾病重的母亲终生未娶。 母亲觉得拖累了儿子,便准备自杀。 那位村民干完活回家,老母已经上吊,只剩下了一口气。 为了救母亲,他一人前往深山,进入了黑风岭的禁地,最终带了两株鬼切草,其中一株让母亲服下。 “服下草药后的老母,不仅当场复活,而且身上的病也全好了,剩下的这株鬼切草,他本来是准备留给自己的,但是母亲有一个心愿,就是出去看看海,他便卖给了我们换钱。” 听完这个故事,所有人心里就只有两个念头——瞎扯淡和瞎几把扯淡! 主持人似乎也知道自己的话没有什么说服力,只能干笑道:“总之该说的我都说了,诸位要是有兴趣的话,咱们就把他给拍了,要是没兴趣流拍也成。” “白痴!狗屁的鬼切草,这明明是青山白叶!”沈欢语气激动道。 “什么是青山白叶。”夏天适时地问道。 沈欢尽量保持着冷静,“青山白叶是一种高级灵药,是耀阳散的主药。” 耀阳散,专门用来突破逐日境所用,沈欢可是无时无刻都想突破到逐日境界,他不激动才怪! 夏天恍然大悟道:“根据刚才主持人的说法,这个青山白叶是从蚀阴山得到的,莫不成你想要的东西就是这个?” 沈欢摇了摇头,“不是,不过它和我要找的东西有着一定关系,有青山白叶在,就代表那个地方一定有我想要的那个东西。” “青山白叶都不是你想要的,那你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而且我没说不需要青山白叶,只是和青山白叶相比,我更需要那个东西罢了。”沈欢忍不住露出一丝笑意,“这群家伙不识货,我正好可以以低价买回去炼药!” 说着,他便准备出价,可这价格还没喊出口,就听有人喊道:“一百万。” 出价这么豪气的,除了那位江南陆家的小姐以外,也没别人了。 “搞什么啊!”沈欢有些气恼,好不容易在这场无聊的拍卖会上碰到了想要的东西,这个陆家小姐却出来捣乱,“用来续命的话,这个青山白叶实在是太浪费了!” 他说的话,陆家小姐自然听不见,就算的见也不见得会改变主意,在她眼中,只要是有可能为老爷子续命的草药,她都会买下来,不管价格多少。 沈欢是有钱,但和人家相比那可就差远了。 不过他还是打算试一试,“两百万!” “五百万!” “一千万!” 两人的竞价方式让众人都觉得有些傻眼,人家陆小姐财大气粗,想怎么花钱就怎么花钱,你算个什么东西? 这倒不是众人鄙视沈欢,而是在坐的,不,是所有的华夏人,都没有资格和陆家竞价。 最主要的是,明知道争不过还要争。 浪费时间是小事儿,这要是把陆小姐给激怒了,以后算是别想在华夏这个圈子里混了。 “这是谁家的愣头青,不想活了?” “你管那么多干嘛,或许人家比陆家有钱呢?” 此话一出,众人纷纷大笑了起来。 沈欢知道自己的财力拼不过陆家,但他也没想着拼过去,只不过是想看看陆家小姐的态度。 既然对方态度这么坚决,那他也就只好放弃了。 “姥姥,你确定这白草能够救爷爷吗?” 包厢内,陆家小姐对着身边的老妪问道。 老妪摇了摇头,“我只能感觉出这是灵药,但究竟能不能救老爷子我也不知道,不过……” “不过什么?” “刚才和我们竞价的那个小子很有问题。” 陆小姐不屑道:“只不过是一个想让我们陆家放放血的无名之辈吧,莫说千万,就算是几个亿我也不会放在眼中。” “小姐,这次倒是你多想了,如果真的是出于这个目的,对方早就出价了,又何必在这故弄玄虚的草药上和您单独竞价。” “您的意思是……”陆小姐有些想不明白了。 那老妪眯眼道:“我想那个小子应该知道,这株灵药的真正用法,说不定救老爷子的契机,就在这里!” 第969章一个过路人而已 “姥姥是想说……” 老妪点了点头,“待会儿等拍卖会结束以后,小姐可以找借口和对方认识一下,到时候我会试一试对方的深浅。” “那好。”陆小姐没有啰嗦,显然很信任这位老妪。 沈欢痛失青山白叶,也没表现的太过失落,当然说没有不甘心那是假的,这种这眼睁睁看着突破逐日境的机会,因为钱不够而流逝的痛苦,恐怕只有他自己才能明白了。 之所以不失落,是因为他得到了一个令自己更开心的事情,就是终于可以确定那个东西的下落了。 其实这件事和屠道者聊天的时候,他就已经可以确定,不过他终归和屠道者不熟,没办法完全信任屠道者。 现在见到了青山白叶,已经完全可以确定,蚀阴山就有自己想要的东西了。 拍卖会结束后,众人见识到了陆家强大的财力,有不少有心人都想和陆家小姐打打交道,能够攀上这条大腿自然再好不过,不过陆家小姐谁也不见,众人连陆家小姐长什么样子都没见到。 失去青山白叶以后,沈欢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那件东西方面,不过想要得到那件东西,最重要的是怎么对方噬魂教。 只有将噬魂教赶出去,沈欢才有时间去搜索蚀阴山,从而找到想要的东西。 “你们军火调配的速度不能再快一些了吗?” 夏天无奈的摇了摇头,“军火是一步步运过来的,我们天组可不像是你们道盟这么豪气,直接弄个传送阵,再说就算弄了也不行啊,那么多枪械。” 因为不知道噬魂教的势力大小,夏天直接配备了潇湘的最高兵力,要的就是将对方一网打尽。 这边两人正聊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忽然将两人拦住,“两位请留步。” “你认识?”沈欢看着夏天问道。 夏天摇了摇头,“不认识,你是?” “在下是陆家的一名下人,我们小姐想请两位吃顿便饭。” “陆小姐?”夏天愣了一下,脱口而出道;“她找我们干嘛?” “这个奴婢就不知道了。”妇人皱眉道;“难道两位不想接受?” “不是,那个人有三急,我们先去一趟厕所,马上就过去。”夏天随便找了一个借口,把沈欢拉近了厕所。 “完了,这个陆小姐该不会是在怪罪你刚才竞价的事儿吧?” 沈欢无所谓道:“是有如何,不是又如何?” 夏天没好气道:“大哥,对方可是江南陆家的千金小姐!” 沈欢学着同样的语气说道:“大哥,你可是大校,并且在华夏的神秘组织,天组担任要职,对方只不过是一个家族子弟,你至于吓成这样吗!” “你懂个卵子,我这不是怕。”夏天说着,又摇了摇头,“不对,我就是害怕,我怕她用钱砸死我。” 见沈欢一副不想搭理自己的样子,夏天也不再装逗比,说道:“说正经的,你的智商一直都比我高,你说说看,她找我们到底有什么事情?” “智商这方面,你一直比我高,至于变低,那是你脑部中弹以后,也就是魂觉之后,其实看看大帝就知道了,你以后只会越变越傻。” “瞎扯淡!” “好了,别浪费时间了,还是去看看,那位万金小姐找我们有什么事儿吧。” 沈欢说着便走出了厕所…… 包厢内,陆小姐有些不悦的皱起眉头,“你说什么?他们不愿意过来,还以为想上厕所来推脱?” “没错。” “哼!”陆小姐气的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好大的面子,竟然连我们江南陆家的面子都不给。” “话不能这么说小姐。”那老妪用手捻了一下手里的珠子,“对方不敢来,正好证明他们心中有鬼,既然是心中有鬼,就一定——” “老婆婆,你说谁心里有鬼?”沈欢的声音在包厢内突兀的响起。 见整个包厢瞬间安静下来,沈欢开口说道:“怎么不说话了?莫非有鬼的是你们?” “你、你是怎么进来了的?”陆小姐一脸震惊,门还处于反锁的状态,这个人怎么可能会进来。 沈欢愣了一下,一本正经道:“要不我重新退回去,到外面敲敲门以后再进来?” “不用了。”老妪摆了摆手。 “哦。”沈欢应了一声,转而看向陆小姐,“您就是江南陆家的小姐吧?不知道您找我有什么事儿呢?” “明人不说暗话,要找你的不是小姐,而是我。”老妪缓缓开口道。 沈欢心中冷笑,名人不说暗话,你是担心刚才的话已经被我听到,在拐弯抹角下去没什么意思吧。 “那您找我有什么事儿?” “这株草药你可认识?”老妪指了指放在了桌子上的青山白叶。 “认识,怎么了?” “说说它的效用。” “我为什么要说?” “你——”陆小姐气得不行,她做事向来无往不利,所以只要稍微不顺她心意,就会显得烦躁异常。 不过在看到老妪的脸色后,她只好生生的将怒气压下,表情僵硬道:“我给你钱。” “钱?我不需要。”说实话,以前的沈欢不需要,但现在就不一定,他刚刚已经通过陆小姐这里,意识到了钱的重要性。 无论是道修还是中医这个身份,都不需要太多的钱,可对于沈欢这个身份来说,钱却非常的重要。 在如今社会,钱就等于通行证,有了钱几乎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当然,也仅仅是几乎而已,若是有钱便可以解决一切,就不会有今天这个碰面了,毕竟要说有钱的话,在华夏谁都比不过陆家。 “那你需要什么?” 沈欢似乎就是在等这句话,指着桌子上的青山白叶说道:“我就要它。” “够了小子!”老妪怒气冲冲道:“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哦,你说的罚酒,就是这个吗?”沈欢说着,慢慢的将右手摊开,露出了手心中的黑色粉末,“这种下毒的手段实在太小儿科了,如果这就是你最大的杀手锏,我劝你还是放弃吧。” 这种毒药是老妪最为自信的杀手锏,却如此轻易的便被破了,脸上的表情瞬间被惊讶所取代,“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吗?一个过路人而已……” 第970章生死各有天命 沈欢手里的毒粉叫做暗夜魂游散,在没有解药的情况下,只要皮肤接触到一点就会中毒。 至于毒发的时机,完全是由施毒者来掌控,一旦毒液爆发,中毒者便会七窍流血而死。 这种毒药的历史并不短,最初被研发出来,是为了拷问刑犯,但因为手段过于残忍,之后便被废除了。 只有毒宗和《药王经》中有所记载,沈欢刚进来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些弥漫在空中的毒药。 虽然不知道陆小姐和老妪请他过来干什么,但看这阵仗以及进来时听到的那些话就可以断定,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儿。 “现在可以说让我过来的目的是什么了吧?”沈欢耸了耸肩,继续说道:“当然,你们不愿意说我也没办法,如果没什么事儿我就走了,浪费时间就等于在浪费生命。” “等一下!”老妪连忙起身道:“在下毒宗弃徒唐咪咪,不知道前辈高姓大名?” “噗——”沈欢差点没把今天晚上喝的玉米粥给吐出去。 唐咪咪? 这名字本身就够奇葩了,还配在一个老妪的身上,那感觉真是……不过对方是毒宗弃徒的话,倒可以解释她为什么会炼制暗夜魂游散了。 “你是毒宗的人?” 沈欢和毒宗多少有些关系,虽然起初和唐恨天发生了一些冲突了,但因为两人年纪相近,起仇快忘仇也快,现在也算是朋友了。 如果对方是毒宗弟子的话,倒可以出手帮帮忙,就当还毒宗下山施药的人情了。 老妪心中一震,对方果然知道毒宗这个存在,既然如此,那就一定是医道盟的人。 医道盟年青一代,原本最为出名的是唐恨天,不过自从那个年轻人出现后,年青一代第一的位置就被拱手让人。 唐恨天,老妪是认识的,但另一个年轻人她却没见过。 如此轻易便破了他毒攻的人,不可能是简单角色,加上对方不是毒宗的人,老妪立马想到了一个可能。 那就是——眼前这个年轻人,便是传说中的新一代药王! 老妪苦笑道;“老身只是毒宗的一名弃徒而已,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您就是沈药王吧?” “你认识我?” 竟然真的是沈药王?! 老妪心中虽然有了猜测,但听到沈欢亲口承认后,心中的惊讶仍旧无法抑制。 药王是医道盟最为强大的存在,比毒宗宗主还要高大。 “不认识,老身只是听说过而已,自从被师父逐出师门后,老身一直在关注医道盟的动态,前阵子听闻药王归来,没想到竟然能够在这里碰到新一任的药王。” 陆小姐却被两人的谈话内容问晕了,姥姥找对方过来,不是为了询问解救爷爷之法吗?怎么看样子,姥姥似乎很怕对方。 “姥姥,药王是什么意思?” “小姐,你还记得老身的来历吗?” “记得,姥姥出身于华夏最为正统、历史最为悠久的中医组织,当初爷爷将您留在身边,就是因为您高明的医术。” 老妪点了点头,“没错,老爷当初就是因为我的医术才把我给留下来的。” “医道盟有五大派,而我则是出身于毒宗的一名普通弟子,眼前这位年轻人,乃是医道盟的盟主药王,医术比我强上百倍!” “强上百倍?!”陆小姐有些傻眼,在她眼中,老妪的医术已经堪称神乎其技。 比神乎其技还要强上百倍,岂不是说对方本身就是神? 不可能,姥姥花费一生才达到现在这样的高度,对方只是一个年轻人,怎么可能比姥姥还厉害百倍? 一定是姥姥见对方厉害,所以才有此一说,用的是缓兵之计。 老妪似乎很了解陆小姐,开口道:“小姐,老身说的并非是恭维之话,可以这么说……有沈药王在,老爷就算是想死都难!” 陆小姐和老妪相处了数十年,对其性格也是极其了解,虽然有些时候行事怪异了一些,但从来不会撒谎。 “您说的是真的?” 老妪没有说话,只是简单的点了点头。 陆小姐像是吃了一记定心丸,开口道:“帮我爷爷治病,多少钱,你开。” 不等沈欢开口,老妪便喝道:“小姐还请自重!药王出手,并非世俗钱财可以衡量的!您这么说话,是在侮辱沈药王的医术!” 说实话,本来沈欢对于这个老妪还没什么反感的地方,现在一听这话,他恨不得把手心里的那些暗夜魂游散全都塞到对方嘴里。 你说钱财不能衡量我的医术可以,但你说用钱是在侮辱我什么意思? 如果可以的话……请尽情的侮辱我吧? 沈欢虽然有这个心思,但嘴上是不会说出来的,他如今虽然明白了钱的钱的重要性,但还没有到为了钱就放弃自己尊严的地步。 “对、对不起。” 随着老妪的严厉,陆小姐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这位小兄弟,无论如何,我都希望你能救救我爷爷。” “生死各有天命,恕我无能为力。” 开什么玩笑,沈欢现在一心想着提升实力,哪有功夫去管那么多的闲事儿。 这次事件给沈欢的感觉,和当初明珠的江老爷子有些相像,不过一个是将希望寄托在法宝身上,一个是寄托在药材身上,以及江家的财力不如陆家。 “求求你,我真的很想救爷爷,不管多少钱都可以!”对于陆小姐来说,钱是最不重要的东西,也是她唯一可以拿得出来的东西。 “你确定不管多少都可以?”这一次沈欢没有给老妪说话的机会。 “我确定!” “我救人有一个规矩,叫拿一半,也就是说,不管对方什么身份,想要求我医治,都必须拿出一半的财产,如果是只有一个馒头的叫花子,他就得给我一半馒头,如果是你们江南陆家,就得拿出一半的家产,你愿意吗?” 这话一出,陆小姐直接愣在了当地。 陆家有富可敌国之称,就算影响力不如从前,那也掌控着华夏大半的经济命脉,一半财产,几乎等同于送出了华夏四分之一的经济命脉。 这种决定,可不是她这个万金小姐能够决定的。 “我给你一天的时间考虑商议,明天晚上给我答案……再见!”沈欢说完直接转身开门走了出去。 陆小姐焦急道:“姥姥怎么办?” “每一代药王都给自己定制有行医的规则,这是不能违背的,但陆家一半的家产,确实太过沉重了。” 陆小姐忍不住流出了泪水,“难道爷爷真的无法度过这个难关?” 老妪看着沈欢离开的背影,叹了口气,“生死各有天命,看老天的意思吧……” 第971章行踪暴露?迷雾重重! 关于林小姐这件事儿,沈欢并没有往心里面去,不然他也不会开出当初为了惩戒刘家而立下的狗屁规矩。 他之所以那么说,一是为了让陆家小姐知难而退,二是为了让自己知难而退。 钱谁都喜欢,或者说,只要是个人就喜欢,沈欢也不可能例外。 不过目前对他来说,有比钱更重要的东西。 等到把噬魂教的事情解决了,再去考虑其他的也不晚。 “我去,你去哪里了?”夏天看到慢悠悠走过来的沈欢没好气道:“不是说好要去找首富家的小姐吗?” “已经找过了。” “咳咳——”夏天被这话呛得不轻,“找过了?” “是啊。” “她找你什么事儿?” “不知道。” “咳咳!”夏天简直有一种想要自杀的冲动,“不知道?那你去做什么了?” 沈欢把刚才的经过说了一下,夏天这才明白,“陆家一半的财产,你这胃口也真是够大的,不过听你说的意思,她们找你过去,应该是想要弄明白青山白叶的用处。” “说来也可笑,既然不清楚药效,花那么多的价钱买回去干嘛?”夏天话锋一转,“不过说来最可笑的是……想要求你出手很简单啊,直接把青山白叶作为筹码不就得了。” 想要请一个人出手最简单的办法是什么?不是钱,而是投其所好。 只要稍微动脑子想想就知道,刚才沈欢之所以开口竞价,那很明显是看中了青山白叶。 还真别说,如果当时陆小姐以青山白叶为筹码,沈欢说不定还真会答应出手,但也仅仅是说不定而已。 毕竟对于现在的沈欢来说,有更珍贵的东西在吸引着他,得不得的到青山白叶对他来说,并不是必然的。 “我说,你真的打算要陆家一半的家产?”见沈欢摇头,夏天笑道:“我就知道你这么说是为了拒绝对方。” “不是拒绝不拒绝的问题,就算我真的想要,那个陆家小姐也没有权利做决定。”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好了,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你们天组究竟要过多久才能准备好?” 夏天看了下时间,“猎神枪差不多要过来了,但是分配组织到出动,差不多要到黎明了。” “那就等吧。” 这一夜无论是对沈欢来说,还是对夏天来说,都是漫长的。 夏天想要解决噬魂教这个大患,从大帝那里,他已经了解了了另一个时空的历史。 噬魂教的出现,会造成华夏大乱,虽然后来被平息了,但仍旧让华夏花费了不少的时间来恢复元气。 沈欢也想解决噬魂教这个大患,因为只有解决了噬魂教,他才有机会得到那个东西。 “出发!” 随着夏天的一声令下,噬魂教讨伐战终于正式开始。 为了方便称呼,夏天将薄雾区域统称为蚀阴山。 黎明雾起,入夜雾散是蚀阴山最大的特色,所以行进中的部队,每个人脸上都带着防毒口罩。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起到突袭的奇效,部队在行进过程中异常的谨慎,每走三里路就会停顿一下,看看有没有埋伏,或是对方有没有发现。 就这样持续了半个小时,沈欢有些不耐烦了,“既然已经配备了最强力的武器,又何须这么谨慎?” “因为我们并不清楚敌方的实力,所以我们只能这样。”夏天的语气有些无奈。 目前他们只知道这里是噬魂教的总部,但噬魂教有多少成员,成员的平均实力大概在什么水准,一点都不清楚。 贸然攻进去,并不会有什么好处。 “放心,根据地图上的标注来看,蚀阴山的范围并不算大,要不了多久,我们应该就可以和对方碰面了。” 听到夏天的安慰,沈欢将心静下了不少。 “难道你们还没有发现吗?”一直没有说话的屠道者忽然开了口。 “发现什么?” “你的队伍一共多少人?”屠道者没有回答问题,而是反问道。 这次的进攻计划,是夏天一手组织的,所以他毫不犹豫的回答道:“两千名士兵。” “那现在呢?” “还没开始战斗,自然还是两千名。” “你确定吗?” 夏天愣了一下,连忙回头看去,不够因为浓雾的缘故,他并没有办法确定人数,“现在咱们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你能不能把话说明白点。” “进入迷雾后,你前进了多少次?” “走走停停大概有三次了吧。” 屠道者平淡道:“你每一次停顿再出发,士兵的数量都会减少,如今你身后跟着的这些士兵,已经不足千人,不信的话,你可以一个挨一个的数一数。” “不可能!天组充满了纪律性,这些士兵都是作战好手,如果有人失踪他们一定会第一时间发现,怎么会——咳咳——”夏天正说着,浓雾又加重了几分,让他忍不住开始咳嗽起来,等他睁开眼睛以后…… “这是什么地方?!” 夏天发现自己身处在一片迷雾当中,浓见度连半米都没有,他呼唤了几声,却没有一个人回答他。 “该死!自己、自己竟然和队伍走散了!” 刚刚还在和屠道者说话,一阵白雾过后,就到了不知名的地方,看来自己一行人的踪迹早就暴露了! 遇到这种情况的不止他一个,沈欢也是一样,在白雾过后,他也被传送到了不知名的地方。 “幻术?”这是沈欢的第一个念头。 “应该是的,那些白雾本身就有催眠作用。”苏璃幻化成人形,开始观察起四周的地形。 想要破解幻术,就必须找到类似阵眼的东西,只有将阵眼破坏才能恢复清明。 但是,这周围全都是浓雾,根本没有参照物,既然找不多参照物又怎么去破坏阵眼。 “看来那个斥候的死,还是打草惊蛇了。”沈欢深吸了口气,“不管那么多,先找到离开这里的办法再说!” 在场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但他们得到的结果也都一样,在这个地方,除了无尽的浓雾就只剩下了无尽的浓雾,没有方向,也没有尽头…… 第972章沈欢的目标,灵乳泉 魂修最为强大的,就是直接攻击灵魂的能力,而修炼灵魂力量,是在达到飞仙境以后才能做到的事情。 所以他们被称为,修炼流派当中最为强大的暗杀者。 除此之外,他们还可以制作幻境用来辅佐,可以说这个流派天生就为了暗杀所生。 不过令沈欢奇怪的是,除了无止境的迷雾外,他在寻找出路的过程中,没有受到任何的攻击。 只不过漫无尽头的行走,让他逐渐的开始烦躁起来。 长时间面对同样的东西,很容易让人产生负面情绪,尤其是在这种没有同伴交流的情况下。 如果心理承受能力稍微低下的一些人,恐怕早已经被折磨的发疯了。 沈欢不知道自己在这无止境的迷雾中漫游了多久,因为在这片空间内,你没有任何的参照物来感应时间的流逝。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时间一定过去很久了,一小时……一天,亦或是两天三天? 沈欢的情况还算是好的,毕竟他还有苏璃作伴,可以不停地做交流来打发时间,夏天就不同了,他只有一个人。 面对这样一成不变的空间,他已经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随时都有可能因为无法忍受这种寂寞而崩溃。 至于其他士兵,已经有不少陷入了疯癫的状态。 “不行了,我坚持不住了!”夏天发出一声咆哮,便开始疯狂的大喊大叫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只听“轰”的一声巨响,紧接着浓雾便全都散开。 屠道者从地上拔出长剑,对着倒在地上的众人问道:“你们没事吧?” 夏天此时已经恢复了清明,看着周围倒在地上的士兵,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你们中了幻术,我把阵眼破了,现在一切已经恢复正常。” “欢子呢?”夏天朝周围看了看,并没有发现沈欢的身影。 “不知道,不过应该就在这附近。” 一名队长问道:“大校,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既然对方用幻术来对付我们,很明显是已经发现了我们的行踪,隐藏已经无济于事,让大家进入准备状态,随时准备战斗。”夏天说着,握了一下拳头,“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要先找到欢子!” 因为事发突然,他们只能临时变更计划,一边在浓雾中前进,一边寻找沈欢的身影。 大概走了十多分钟以后,他们的呼唤终于得到了回应。 “我在这里!” 声音很平静,似乎并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沈欢正蹲在一块石头上。 “欢子,你没事吧!” “我没事,不过这一趟我们恐怕是白来了。” “怎么说?” “你过来看看就知道了。” 夏天带着疑惑,走到了沈欢的身旁,低头一看,不由得一愣,“这是怎么回事儿?!” 石头下面是一个山谷,山谷之中有着几座燃烧着的建筑物,谷内清明一片,没有任何的烟雾。 “噬魂教的人应该是收到了消息,然后选择了撤离。” “妈的!”夏天气的大骂,他花费了那么多的准备时间,最后换来的竟然是人去楼空。 屠道者闭上眼睛感应了一下,“这方圆数十里以内,除了我们已经没有其他人了。” “接下来该怎么办?”事情完全超出了夏天的预料,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们不在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儿。”沈欢老师说道,毕竟他原本的最终目标,就不是噬魂教。 夏天虽然心有不甘,但也只能直接扑了个空的这个事实。 “都到现在了,你总该告诉我你想要找的东西是什么了吧?” “灵乳。” “灵乳?” 沈欢点了点头,“根据某个平行世界中的记载,在噬魂教总部某处,有一个山洞,洞中有一水潭,而自水潭深处就有着一片灵乳泉。” 灵乳可以当成液体形态的灵气,适用于任何道修境界,只要有足够的灵乳,可以突破到任意境界。 和灵石相比,它所蕴含的灵气程度最为纯真,几乎没有任何的杂质,服用后可以直接炼化为自身灵气。 而青山白叶,只有在灵乳的培养下才能够茁壮成长。 “只要有了灵乳,我的实力就可以大幅度的提升。” “既然是好东西,屠道者到处为什么又要说那些话?”夏天这话听上去像是在问沈欢,实际上则是在询问屠道者本人。 屠道者看了夏天一眼,“我没必要回答你这个问题。” “你——”夏天对于屠道者也没什么好印象,主要原因是当初大闹天组的事情。 “好了,没必要为了这些无谓的话题做争吵。”沈欢深吸了口气,“夏天,我希望你和天组士兵能够帮下我,我刚才已经找了很久,始终没发现有水潭的山洞……我必须变强,所以这件事对我来说很重要。” “没问题!” 反正噬魂教的人已经跑光了,士兵们又没什么任务,帮忙寻找一下山洞并没有什么。 在众人开始搜寻的时间,屠道者走到了沈欢身旁,“我劝你还是放弃吧。” “我没有放弃的理由。” “有些时候,你想的不一定就是对的。” 沈欢微笑道:“这句话也可以对你自己说。” 屠道者愣了一下,冷哼道:“反正该说的我都说了,怎么选是你自己的事情。” 说完,他便准备离开。 沈欢却伸手把他拦了下来,“等一下。” “还有什么事儿?”屠道者的表情有些不快。 沈欢干笑两声,“你能不能让山上的这些浓雾彻底消失。” 因为浓雾并不是单纯的雾气,所以他的天眼无法完全穿透。 “能。” “帮个忙。” “我为什么要帮你?” 听到这话,沈欢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是啊,屠道者为什么帮自己?完全没有理由啊! 只是沈欢刚刚生出这样的念头,屠道者的体内便发出一阵强大的灵气波动,犹如飓风一般,将周围的雾气完全吹散。 “谢谢了!”浓雾消失后,沈欢立马开启了天眼,开始搜寻山洞的位置。 大概三分钟以后,他看着三点钟的方位,脸上浮现出一丝兴奋的笑容,“终于找到了! 第973章寻找灵乳泉 山洞看起就像是一头野兽的血盆大口,极其狰狞,远处望去,阴煞之气隐约可见。 “就是这儿!”沈欢的语气很肯定,他要的灵乳泉,肯定就在这个地方。 夏天朝着山洞看了看,“你确定吗?这个山洞看起来很普通,而且直接暴露在荒野之中……” 他总觉得有些不大对劲,按理说魂修主修灵魂,对于道修境界并没有太高的追求,对于灵力这种东西,自然也不是那么在意。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灵乳这东西毕竟极其珍贵,魂修就算用不着,也没有必要完全暴露在荒野之中,即便不修饰,也应该立个牌子之类的吧。 “这附近只有这一口山洞看起来有些古怪,其余的看着都太过普通……”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想的那些我也想过,不过噬魂教要真的那么做的话,双月镇的那个孝子也不可能得到青山白叶了。” 夏天一想也是,“不过我建议还是小心一些,噬魂教向来狡猾,他们究竟是真的撤离,还是准备来一出空城钓鱼,进行反围剿,我们都没办法确定。” “那你们待在外面,我一个人进去就好。” 夏天的担心也不无道理,沈欢总不能因为一己之私而把所有人的性命都牵扯进来。 “我陪你一起进去。”夏天说着,指了指屠道者,“有他在外面,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屠道者的实力毋庸置疑,只要噬魂教没有达到大帝那个级别的高手,都没有任何问题。 沈欢也没矫情,直接走了进去,有很多事情想是没用的,只有行动了才管用。 两人刚刚步入洞窟,就感觉到了一阵阴寒之气,就好像是进了鬼窝。 夏天感觉浑身不自在,不由自主的握了握手中的猎神枪,里面的子弹全都是浇灌了朱砂的,如果真有什么鬼怪,一枪上去多少都能解决。 沈欢也没被兴奋冲昏头脑,他先是用天眼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无论是山洞本身还是地下。 “放下吧,除了潭子里看不清楚虚实以外,剩下的地方都没有埋伏。” 夏天还是有些不放心,“就是因为潭子里看不清楚才要紧张,要是在咱们放松警惕的时候,潭子里忽然冲出来一个人,我们怎么办?” “你多心了。”沈欢指着那波澜不惊的潭水说道:“这潭水很深,而且想要孕育出灵乳,条件也极为苛刻。” “灵乳泉中无活人,说的就是它。” “所以这里根本不可能有人在埋伏。” 听到这话,夏天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下了。 潭子不大,宽约一丈,呈现出一个不规则的圆形,在潭子旁边长着一些青山白叶,数量不多,但也算不上少,沈欢粗劣数了一下,大概有七八株。 “一定是这里!”沈欢手拟法诀,准备撑起灵气罩直接跳下去。 “等一下,你不是说灵乳泉中午活人吗?跳进去不等于自杀吗?” “是这样说没错,不过在灵气罩的支撑下,我应该能在水里待上三分钟左右。”沈欢深吸了口气,“三分钟,如果我能找到灵乳泉就完事儿,找不到……我就上岸休息一会儿再找。” “要我说见好就收,你把这些青山白叶炼制成丹药,不也能突破到逐日境吗?” 沈欢摇了摇头,“逐日境虽然很强,但只是目前来看,未来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性,我必须尽快提升自己的实力。” “就算无法达到灭道者和承道者那样的高度,最少也要和大帝他们一样……你觉得这是几株青山白叶可以做到的吗?” “青山白叶没办法做到,灵乳就能做到了?” “只要数量足够多,就一定可以。” 话是这么说,沈欢也希望如此,但事实上,他只能确定这里有灵乳泉,但这灵乳泉的大小,他也没有办法确定。 可能很大,足够他突破到飞仙境界,也可能很小,连突破逐日都做不到。 “好吧,不过你一定要小心,多想想林小姐和伯父伯母他们,对他们来说,沈欢只有一个,没了就没了,没人可以替代,知道吗?对我来说也是一样,我只有欢子这一个兄弟。” 沈欢没好气的骂道:“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矫情了,我只是下去看看,又不是去送死。” “得了吧,说你胖还喘上了,下就赶紧下去!” 沈欢没再废话,直接纵身一跃跳入了水中。 灵乳泉是灵气的液体形态,形成后会自主吸收一定范围内的天地灵气,一般都是藏在水中。 一是位置隐蔽不易被发现,二是因为——水至柔,可以过滤掉先天灵气中的一些杂志,从而达到纯净的目的。 灵气是纯净了,但是水中所蕴含了大量的杂质,看起来清澈无比,但事实上却带着极强的腐蚀性。 人类的皮肤接触到后,会被瞬间腐蚀,即便是沈欢这样身体经过多番淬炼的存在,也不敢轻易尝试与灵乳泉水接触。 “呲——” 灵气罩在和潭水接触后,发出一种犹如热铁遇冷水一般的冷却声,异常刺耳,不过灵气罩并没有什么巨大的损伤,连裂纹都没有产生。 确定自己的灵气可以硬抗潭水后,沈欢对着夏天打了一个ok的手势,便潜入了水中。 随着时间的推移,夏天的心情越发焦急,但他又不帮不上什么忙。 “快三分钟了,如果欢子再不上来,自己就下去找他!”夏天是修炼古武出身,但魂觉后得到的能力却是道修的,使用方面多少有些不适应,但这不代表他不会使用。 就在他准备下去的时候,一个身影忽然从潭水中冲出,落在了地上。 “欢子,你没事吧?灵乳泉找到了吗?” 沈欢给自己打了一个净衣诀,摇头道:“没有,里面的能见度,几乎和外面布满浓雾时的情况差不多,下去后我两眼抓瞎,几乎什么都没找到。” “那怎么办?” “我再进去试一试。” 沈欢说完再次开启灵气罩跳入了水潭当中,下面虽然什么也看不清楚,但他记得大概方向,所以这一次他直接从相反的方向开始找起,但依然没有什么所获。 就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却忽然发现不远处闪过了一阵红光…… 第974章双生灵乳泉?跑! 红光一闪而逝,但沈欢可以肯定,刚才所看到的绝对不是幻觉。 灵乳泉因为是液体,形态并不固定,至于散发出的光芒也是不确定的,所以沈欢才会把两个看似无关的事物联系在一起。 “可恶,时间不够了!” 沈欢有些不敢的暗骂了一声。 他所创立的灵气罩,并不是单纯的靠灵气支撑,而是类似于防御术法的灵气罩,一旦施展成功,除了主动撤去,或者被强大的力量所破坏,一般都会有三分钟以上的停留时间。 时间一过,灵气罩就会消失。 至于普通的灵气罩,是没办法抵挡潭水的腐蚀的。 怎么办? 沈欢现在面对一个两难的抉择,如果选择放弃,不代表下次进来也能发现了灵乳泉的身影。 坚持下去? 灵气罩的时间已经不够,如果没在消耗完之前找到灵乳泉,他就会被潭水所腐蚀。 赌不赌? 人生就是一场赌局,在乱世性命是时常用来使用的筹码,但在现代大多数的筹码是未来。 关于性命赌局,沈欢也没赌过几次,刚开始或许还觉得没什么,可现在他已经丧失了那份豪气。 就像是夏天说的那样,他现在的顾忌太多了,不再是一个人吃饱全不饥的存在。 以理性角度来看,沈欢应该放弃这场赌博,理由很简单,灵乳泉就在这水潭当中,找到它是迟早的事情,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三次不行就一天,一天不行就一个周,大不了找上一个月也可以,没必要为了这一时的心急而堵上性命。 但人是没办法保证足够理性的,感性正是人类的特色。 对于沈欢来说,他现在迫切的想要提升力量,别说一个月,就连一天他都等不了了。 当然,让他冲动的主要原因是——灵乳泉在潭水中的位置并不是固定的,这一次在这儿,下一次进来可能就变到了别的地方。 “拼了!” 沈欢咬了咬牙,一般朝着刚才发出红光的地方游去,一边运转体内的灵气,开始施展不灭金身诀。 身为最强的炼体功法,依附在体表的金色光芒,应该也能抵抗一下潭水的腐蚀。 “咔嚓——嘭!” 没过一会儿,灵气罩便因为无法承受腐蚀,而消散成碎片。 “呲呲——滋滋——噼里啪啦——” 潭水与不灭金身诀接触后,所发出的声音更加的刺耳,不过幸运的是,潭水的腐蚀似乎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 对于这个雷声大雨点小的结果,沈欢也很是意外,他没想到不灭金身诀会这么厉害,潭水所造成的腐蚀程度几乎可以完全忽略不计。 这下子自己就没必要担心,可以安心寻找灵乳泉了。 他这里是安心了,但岸上的夏天却着急了,如今三分钟时限已过,沈欢却还没出来。 “欢子该不会是出事了儿吧?”夏天说完,强颜欢笑的摇了摇头,“欢子办事儿一直很有分寸,怎么会出事儿呢。” “再等等看。” 忽略潭水的腐蚀以后,浓见度这种问题对沈欢来说,并不算是什么大问题。 “嗡——” 就在这时,不远处又闪过了一阵红光。 这一次沈欢早有准备,在第一时间就确定了位置。 “别跑!” 沈欢喊了一声,快速的游了过去,可是游到地方以后,那东西却消失了。 “这么灵活?”沈欢的表情很诧异。 灵乳泉带有灵气会移动没错,但也不可能有这么快的移动速度啊。 就在他疑惑时,不远处又闪过了一阵红光,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次的红光比之前更加耀眼,并且——不止一个! 有两个红光,持平行状态出现在了不远处,看上去就像是半挂大货车的两个灯一样,又像是古代宅子门口挂着的两个红灯笼。 “双生灵乳泉?” 沈欢忍不住惊呼出声,他被自己的想法给吓了一跳。 双生灵乳泉,顾名思义,就是一处水中出现了两个灵乳泉。 形成双生灵乳泉的条件比灵乳泉更加苛刻,一大一小不行,就算是看起来一样的也不行,他们必须从体积到灵气蕴含量都保持在同一个水平线,这样才不会被对方所吞噬。 双生灵乳泉的好处就是,在得到这两个灵乳泉后,持有者可以将它们分开,分别放在不同的地方去吸收灵气,从而达到快速搜集灵气的目的,要知道灵乳泉吸收灵气的速度,可远远要比人类修士自己吸收炼化要快得多。 沈欢越想越兴奋,他原本只是在记忆中找出,噬魂教有灵乳泉的消息,但没想到竟然是双生灵乳泉,而且从大小来判断,绝对有能力让他突破到逐日境,说不定就算突破到飞仙境也不是问题! 这对于他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追!”沈欢低喝一声,减少了灵气对不灭金身诀的支援,从而加快速度朝着双生灵乳泉冲去。 但双生灵乳泉的速度比他要快得多,加上又是在水中,几乎可以说是如鱼得水,只是一眨眼的时间就消失了。 “老子就不信了!” 可能是知道自己行踪暴露,双生灵乳泉的出现频率越来越多,而沈欢也逐渐习惯了在水中运动的方式,一次比一次快,就在刚刚,他只差两米的距离,就就可以触碰到双生灵乳泉了。 “这次——你跑不掉了!”当双生灵乳泉再次出现以后,早已有所准备的沈欢,直接火力全开朝着对方冲了过去。 洞内,夏天再也无法忍耐,已经十分钟过去了,早就超越了三分钟这个限制。 “不行,我得下去看看!”想到这儿,夏天也运转体内的灵气,在体表形成了一个防护罩。 就在他准备纵身一跃的时候,一个带着黑色手套的手掌扣在了他的肩头上。 “你来干什么?” 这只手掌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屠道者,他没有回答夏天的问题,而是说道:“走。” “什么?” “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屠道者的语气中竟然带着一丝紧张。 “什么意——” 夏天的话还没问完,一个人影便带着水浪从水潭中跳了出来。 “欢子?!” 看到沈欢没事儿,夏天大松了口气。“你没事真是——” “跑!”沈欢拼尽全力大喊道。 这一次夏天没有再开口询问,因为他已经明白为什么要跑了。 沈欢出来后,有一个东西从水潭中冲了出来,那是一张比林家老宅院门还要大的血盆巨口,在这巨口之上,有两个和灯笼一般的猩红大眼! 第975章凶兽墨虺 这显然是一个兽类的头颅,但看了这么多期动物世界的夏天,从来没有听说过有哪种动物的头颅,会和火车头一般大小。 这头妖兽只有半截身体露了出来,但即便如此也有十米多高,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众人。 十米长有多长?差不多和三层半的小别墅差不多。 夏天第一次觉得自己是多么的渺小,内心中瞬间被恐惧蔓延。 其实刚刚弄清楚情况的时候,沈欢也没比他好多少,若不是苏璃及时开口提醒,他恐怕已经被这头妖兽生吞活剥了。 “还愣着干嘛,跑啊!”沈欢落地后,头也不回的朝着洞口跑去。 夏天回过神后,也是极其的狼狈的奔逃,并且下意识的使用出自己的最强步法——游龙步。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先跑了再说!”沈欢现在哪还有时间解释。 等到三人狼狈跑出来的时候,有士兵忍不住问道:“大校,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刚问完,就感觉一股阴森的寒气从洞口内冲了出来。 洞口本来就被阴煞之气遮蔽,现在寒气更重,给人的感觉犹如到了极寒的冬日。 紧接着,士兵们便看到了今生都难以忘记的一幕。 只见一头巨大的蛇形怪物从洞里冲了出来,整个身躯,只怕没有三十米也有二十多米,蛇躯越有水缸粗细,墨绿色的鳞片带着水滴,闪耀这诡异的光芒。 倒三角的蛇头上,是一双猩红色的竖瞳孔,即便在白昼也散发着阴森恐怖的光芒,死死盯着众人。 这些士兵毕竟是经过专业训练的,虽然心中惊恐,但很快就回过了神来,毫不犹豫的举起猎神枪,扣动扳机,朝着大蛇开始发射带有朱砂的特殊子弹。 与此同时,那大蛇就如张弓长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众人扑了过来。 大部分士兵都是落地一滚,仓促的将攻击躲了过去,不过大蛇显然预料到猎物会移动这一点,腰身瞬间一弯,就如碰壁的乒乓球快速反弹,以一个极其刁钻的姿势,将数名士兵撞飞,其中一名士兵更是被横身咬断成了两截。 “妈的!!!” 夏天发出一声愤怒的巨吼,停下脚步,拿着猎神枪嘭嘭嘭的就开始射击。 其他士兵回过神来,用颤抖的双手紧紧的握着猎神枪,和夏天一样,一边发出咆哮,一边开枪射击,一时间枪林弹雨。 子弹打在鳞片上,泛起火花,由于子弹太过密集,看起来就像是点燃了缠在身上的鞭炮。 猎神枪的威力极其巨大,是专门用来对付道修的武器,但是对于大蛇来说,这些子弹不仅没有伤到它,反而激怒了它。 大蛇张开血盆大口,发出一阵愤怒的吼叫,嘴中所蕴含的腥味,让一些抵抗力稍的士兵,直接开始呕吐起来。 “走!不要反抗!快走!”沈欢停下脚步,手中握着龙首双头枪折身而返。 在场众人中,只有他知道这条大蛇有多恐怖。 猎神枪? 这样的武器根本就伤不到这头大蛇! 这头大蛇并不是简单的野兽,而是通了灵气的妖兽。 士兵们也想要撤离,可是在军令没有下达之前,他们必须反抗。 夏天扭头对着他们说道:“第一排火力压制,为剩下的战友争取逃跑的时间!” “是!” 第一排的士兵没有任何的怯弱,就算他们心中恐怖到了极点,因为他们清楚,只有配合才可以有更多人活着离开这里。 在来这儿之前,他们已经做好了必死的准备,每个人都留了一封遗书。 为国捐躯,这是军人的一种荣耀。 怕死的,当不了兵! “你也走!”沈欢对着夏天说道:“这大蛇是我惹出来,就由我来解决!” “我夏天不是贪生怕死的人,不会扔下兄弟一个人自己逃!”夏天显然已经动了怒气,他的眼眸逐渐被充满杀意的红色所掩盖,“而且,这畜生杀了我那么多战友,不杀了它我不是不会走的!” “真正的兄弟不是同生共死,而是就算自己死,也要让对方活下来。”沈欢说着将手中的长枪一横,“走!” “我不会让你死,你的牵挂太多了,道盟还等着你管理,中医还等着你崛起——” “你有没有想过紫嫣?如果你死了,她会怎么样?” 每一对情侣都有每一对情侣的相处方式,沈欢和林妙诗是一种,楚歌和秦韵也是一种,夏天和王紫嫣自然也是一样。 爱没有固定的定义,没有标准的方式,也不需要任何的理由,爱就是爱很简单,之所以显得复杂,只是因为每个人的爱都不同罢了。 夏天愣在了原地,王紫嫣,是他目前最大的牵挂。 他曾经问过大帝,在另一个时空里,紫嫣怎么了,大帝没有回答,只是说,以后你就知道了。 在那个时候,他就产生了一种错觉,某种东西即将消失的错觉。 “走吧!这祸是我惹出来的,自然也应该由我来解决。” “我没拦着你,这事儿也算我的!” “我早就说过,那东西对你来说,可不一定是什么好事儿。”屠道者语气平淡的说道。 他一出声,夏天仿佛想起了什么,“对了!你的实力那么强大,一定可以击杀这头怪蛇!” “对不起,我没有这个能力。”屠道者很光棍的说道:“眼前这头并不是普通的妖兽,而是凶兽墨虺,其血脉和龙族同宗,所以龙威压制是不起作用的。” 难怪自己的龙威对它竟然毫无作用,原来是传说中的凶兽。 “降服凶兽的唯一办法,就是拿出比它更强大的力量,亦或是召唤出更加强大的凶兽与其对战。” 屠道者摊了摊手,“我的兵器因为某种缘故被封印,而自身实力又因为天道玄印的限制而没办法全部发挥,我可以将它打成重伤,但是却没办法杀了它。” “记仇,爆发,异变,这些都是凶兽的特色,若杀不了它,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招惹它。” 夏天悲愤道:“难道我们就在这里等死不成?” 沈欢的眼睛却忽然一亮,“那倒不一定。” 在他说话的同时,一个葫芦模样的器物,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第976章意外?噬魂教的手段! “御兽葫?” 沈欢手中的东西,正是御兽葫,这东西他已经很久没有拿出来了,要不是因为屠道者那句凶兽对凶兽,他都快把这东西给忘记了。 须弥戒虽然方便携带东西,但也因为这一点,而导致逐渐让使用者忘记一些冷门的东西。 说起来沈欢不是第一次和凶兽打交道了,在和墨虺交手之前,他曾经还和一头神似穷奇的凶兽魂魄干了一架。 现在还撞在御兽葫里,本来他是打算将这头凶兽炼化为器灵,为自己延长寿命的,但那凶兽魂魄实在太过顽固,即便在御兽葫中饱受折磨也没有屈服的意思。 最终沈欢索性让其慢慢的受折磨,不再观察,久而久之,便忘记了这个东西。 没想到,在这种危机关头,这个曾经让自己头痛无比的家伙,竟然可能成为拯救众人的利器。 “你说凶兽对凶兽有奇效,那么凶兽的魂魄是否也管用?”沈欢对着屠道者问道。 屠道者点了点头,“有用,至于威力,则要看那兽魂的强大程度。” “如果可能是穷奇的后裔呢?” 妖兽是对道修对兽类最为笼统的称呼,也是最为普遍的称呼,实际上妖兽还有很多细致的划分,比如异兽、凶兽、灵兽、神兽、仙兽等等。 凶兽之中,最为出名的便是饕鬄、穷奇、混沌、梼杌,合称为四大凶兽,即凶兽中最强的四个代表。 墨虺虽然和龙族同宗,但在某些文献的记载中,龙并不是最为强大的兽灵。 就拿《山海经》举例子,里面的一些妖兽,动不动就要以龙为食。 当然,这里的龙并非是指龙族,而是与龙族同宗的一些妖兽,比如眼前的这个墨虺就属于“龙”这个大体系中的其中一种。 它们无惧龙威,不代表就比龙厉害,按照敖邪的说法,这要是他拥有肉身的时候,直接一张嘴就可以把这头小黑蛇吃的连渣都不剩下。 “穷奇后裔的话,确实有获胜的可能,不过——”屠道者话锋一转,“凶兽向来是以野蛮以及无法驯化著称,你确定那穷奇后裔的魂魄,会听你的掌控吗?” “这个我没办法肯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按照你的说法,凶兽天生好战,争夺最强是凶兽这一族群的本能,既然如此的话,我放那兽魂出来,就算兽魂不主动进攻大蛇,大蛇恐怕也会主动进攻它吧。” 屠道者耸了耸肩,“话是这么说没错,但具体情况怎么样我也没办法肯定。” 在几人说话的时间,墨虺又进行了几次攻击,不过全都被屠道者轻易给挡了下来。 他虽然没有办法击杀对方,但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保护几个人还是没问题的。 不过他能够保护的人数终究是有限的,不然沈欢他们早已逃离了这个地方,又何必去思考怎么对付墨虺。 “那就赌一把吧!”沈欢的赌兴已经上来了,刚刚那一局他输了,他不相信这一局仍旧会输,其实就算输了也无所谓,毕竟御兽葫并没有办法收复那个兽魂,留着也没什么用处。 沈欢话音刚落,御兽葫中便冲出了一个巨大的影子,正是那头带有羽翼的穷奇后裔。 “吼——” 它刚一出来,就发出巨大的吼声来发泄心中的怒意,看它那眼神,似乎恨不得将沈欢生吞活剥一泄心头之恨。 至于身后的那头墨虺,它根本看都没看一眼,就直接朝着沈欢冲了过去。 “靠!看来自己最近的运气并不怎么好。”沈欢一边叫骂一边逃跑,这个穷奇后裔的威力,它可是领教过的。 穷奇后裔是没有战意,可不代表墨虺没有战役,它虽然有灵智,但并不是非常的强大,在看到穷奇后裔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一口咬住了对方的后腿。 “啊!吼——啊!” 穷奇后裔发出一声惨叫,它虽然是魂体,但已经和苏璃一样,具备了一定的实化能力,所以才会被墨虺伤到。 沈欢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看来幸运女神最终还是站在了我这边。” 这一次赌博输的不算是很彻底,最多算是有惊无险,还算不错。 “欢子,这头大蛇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沈欢干笑两声,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下,“本来我以为那是一口双生灵乳泉,但没想到却是这个孽畜的眼睛,人家没找我事儿,我反倒找了人家的事儿,最终就造成了这个结果。” “不对。”夏天面色凝重的摇了摇头。 “什么不对?” “也许你激怒这条叫墨虺的大蛇,并不是意外。” 沈欢似乎也想到了什么,“你是说……” “没错,我怀疑这是噬魂教故意给我们设下的套,临走前设计了这个局来反咬我们一口肉!” 夏天的这个推断不无可能,噬魂教的地盘并不算太大,那些建筑物被燃烧以后,能够藏身的地方就只剩下了洞窟。 就算不寻找灵乳泉也会因为扑了空而心有不甘,对这些山洞进行排查。 这唯一有水潭的洞窟,一定会引起他们的注意。 在不知名的情况下进入水潭,一定会被腐蚀的渣都不剩,而血腥味正是勾起凶兽暴走的利器。 对方虽然逃了,但最后却反将了一军。 照这个方向去想的话,即便沈欢没有寻找灵乳泉,这一切也会发生,不过他心里却始终有些内疚,毕竟说到底这些都只不过是他们的猜测罢了。 “不对!”沈欢忽然拍了拍屁股从地上站了起来。 “什么不对?” “现在穷奇后裔已牵制住了那头墨虺,我们完全没有必要留下来啊!” “说的也是!快走!” 回过神后,夏天立马带着众人撤离。 至于穷奇后裔和墨虺究竟谁和谁负,没有人回去关心,在这种情况下保命要紧,再说穷奇后裔又不是沈欢的小弟,这顽固的家伙死了或许会更好一些。 众人跑了半天,终于跑出了蚀阴山的范围,全都坐在地上休息了起来。 “终于安全了……”夏天大喘了几口粗气,然后问道:“你说它们两个最后谁会赢?” “不知道……估计是墨虺的胜面大一些,穷奇后裔本身就是魂体,又在御兽葫里受了那么久的折磨,赢的几率不——” 这边沈欢还没把话说完,一个黑影便从天而降,正是被沈欢认为已经死定了的穷奇后裔! 第977章我对猫毛过敏 要说现在有什么词语能够形容沈欢的心情,恐怕也只有“懵逼”两个字了。 因为在他的计算当中,穷奇后裔获胜的几率基本上是零,放它出来的目的不是为了获胜,而是为了拖延时间逃跑。 但看眼前这情况,剧情所发展的方向绝对不是他所预料的那样。 穷奇后裔的魂魄上满是伤口,不仅没有给人轻视的感觉,反而异常狰狞,给人带来一股强大的压迫力。 “这是怎么回事儿?难道墨虺输了?” 这个问题没人能够回答他,因为所有人都在逃跑,根本没人去在意两头妖兽比试的结果。 “现在怎么办?”夏天显得有些慌乱,毕竟众人刚刚才死里逃生,而且他想要逃很简单,可这群士兵呢? 说到底,他担心的是这一群士兵,而不是其他人。 夏天猛地想到了一些什么,说道:“对了,欢子,这家伙不是从你的御兽葫中放出来的吗,现在你重新收回去不就得了。” “事情没那么简单……”沈欢苦笑道:“御兽葫没有你想的那么厉害,不是想收就能收,想放就能放的。” 举个比较形象的例子,御兽葫在某种程度上和东瀛某系列游戏中的精灵球是一个性质的。 御兽葫也分品阶,起品阶能力取决于捕捉能力和收服度。 就拿品阶最高的仙品御兽葫来说,用它来捕捉妖兽的话,成功率几乎是百分百,即便是除了神兽仙兽要浪费一些功夫以外,其余的妖兽,基本上一次就可以成功。 仙品以下的御兽葫则不痛,一个是捕捉次数的频繁,另一个就是必须让妖兽受伤,或者受到某种束缚状态的情况下,才有机会将对方捕捉成功。 这是关于捕捉能力,而在捕捉成功后,不代表妖兽就会老老实实的和你签订契约。 所以就涉及到了收服度的问题,所谓收服度,就是御兽葫中的压制功能,对妖兽进行折磨然后使其屈服。 沈欢的这个品阶算不上高,不然也不可能这么久都没把这穷奇后裔给拿下。 如果有仙品御兽葫在手的话,沈欢哪用得着把穷奇后裔给放出去,直接移开瓶盖就把墨虺给收进去了。 “喂,屠道者,你对那头大蛇没有办法,对付这头穷奇后裔的魂魄总有办法了吧?”沈欢对着不远处的屠道者问道。 屠道者看了穷奇后裔的魂魄一眼,然后又看了他一眼,“我对猫毛过敏,所以,我不会出手。” “对猫毛过敏?” 扯淡尼玛的蛋啊! 先不说穷奇后裔是魂体的事情,就说这样子,尼玛这头顶生角背生双翅的样子,和毛有个毛线关系啊! 沈欢算是明白了,这屠道者打从一开始就没准备帮忙,他甚至怀疑,屠道者之前说杀不了墨虺,也只是找借口推脱而已。 至于原因……就是因为自己没有听从他的建议,执意要寻找灵乳泉,所以才闹了这么一出。 目的应该是让自己张长记性。 这是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沈欢他不知道,他就只知道屠道者肯定是故意的。 “我说你到底什么意——”沈欢刚想兴师问罪,穷奇后裔的魂魄便朝着他扑了过去,犹如一道闪电。 沈欢堪堪躲过一击,忍不住咒骂道:“我去,这个家伙怎么回事儿,在御兽葫里呆了那么久,实力竟然不退反进!” “吼——” 穷奇后裔一击扑空,摇晃了两下脑袋瓜子,再次朝着沈欢扑了过去。 “给我滚!”沈欢直接用龙首双头枪,施展出一记火凤燎原。 “吼——” 草,攻击无效! 沈欢一时间头大无比,看来最近的运气确实不怎么好。 “我说夏天,你别光看着,过来搭把手啊!” 夏天一本正经的将手搭在半空中,像是在对沈欢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搭把手。” “滚!你到底来不来。” “不去。” “靠!你刚刚说的兄弟义气呢?” 夏天尴尬的咳嗽了两声,“我还需要保护士兵们,再说……这家伙怪物是他,鬼也是他,看起来比刚刚那个大长虫狰狞多了,我害怕。” “你——” 自己会不会被穷奇后裔给杀掉,沈欢心里不大清楚,但他很清楚,自己刚刚差一点就被夏天这个小子给气死了。 夏天不是那种无情无义的人,他之所以不出手,是看出屠道者并非是打不过穷奇和那头墨虺。 如果对方想的话,估计无论是墨虺还是穷奇后裔,在他手底下估计都走不过三招。 既然屠道者拥有能够降服妖兽的能力,夏天自然不用太过担心沈欢的情况。 他的想法和沈欢一样,屠道者之所以迟迟不出手,主要原因就是想让沈欢长长记性。 对于屠道者,夏天一直持保留态度,或者说,还带有一些偏见,毕竟当初大闹天组的事情,让他们天组损失了不少颜面。 如果事情真的如他所想的那般,那么他对屠道者的印象会更坏一些,毕竟为了所谓的惩戒,有数名士兵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妈的!” 沈欢最后打红了眼,直接将龙首双头枪收了起来,使用无相龙拳开始了拳拳到肉的肉搏战。 “你还不出手吗?” 听到夏天的询问,屠道者平淡道:“我讨厌猫。” “你就不怕他死了?” “你太小瞧他体内所蕴含的潜力了,如果连一头穷奇后裔的魂魄都打不过,那么他也是死有余辜。” 夏天一想也是,上次屠道者强势降临天组的时候,就是沈欢赶走了对方。 不过两人所等待的爆发并没有降临,眼看沈欢就要支撑不住的时候,空中就又是一个影子降临,是那头巨大的墨虺! “妈的,还有完没完了!” 沈欢还以为穷奇后裔已经解决掉了这头墨虺,不过现在看来,事情的发展方向早就超乎了他的预料。 墨虺的目标似乎并不是沈欢,而是穷奇后裔的魂魄,一落地便张开了血盆大口,它的一只眼睛不停地留着鲜血,再也没有任何的光芒散出,应该是穷奇后裔的杰作。 它这次过来,明显是想要报仇。 两只凶兽陷入争斗后,沈欢得以喘息。 “走啊!”夏天喊了一声,这两头凶兽一个比一个厉害,迟早要殃及池鱼,最好的选择就是离开这鬼地方。 沈欢看了看缠斗中的两头凶兽,又朝着天空看了看,说道:“你们先走,我一会儿就跟上去。” “你该不会是想——”想到心中的可能,夏天忍不住骂道:“你这个疯子!” 第978章富贵险中求!两条墨虺?! “你疯了吗!现在这个时候还想着什么狗屁灵乳泉!” 夏天都快要被沈欢这疯狂的举动给气死了,实力是重要,但也没必要玩命啊! 这东西和钱一样,有命才有的花,有命才有的用,命都没了,要实力有屁用。 “富贵险中求,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你们趁着这两个凶兽在比斗的时候赶快离开!”沈欢说着也不管夏天答不答应,一个灵狐步便踩了出去。 或者说,他知道夏天一定不会答应,所以才敢这么做。 富贵险中求,这话说的不错,想要得到什么,就做好放弃什么的准备,但像沈欢这种敢拿自己生命做赌注的人,可不单单是有勇气那么简单了。 这样的人,你可以说他是莽夫,也可以说他是疯子,亦或是带有褒义的勇士之称。 沈欢就是这样一个人,平时可能会畏手畏脚,可一旦做下决定,就仿佛变成了疯子,兔子也敢搏鹰。 从沈欢说完就走的态度,夏天就能明白,他这是铁了心要去拿灵乳泉。 “他虽然忘了時光游筏中发生的事情,但是性格上已经发生了巨大改变……或许在時光游筏中,他形成了另外一种本能吧。”夏天叹了口气,沈欢的脾气他了解,动了劲就像是一头驴,十个人也拉不回来,除非有林妙诗在场出手才行。 可是林妙诗那性格,对沈欢可谓娇惯的很,不管初衷如何,不管过程如何,不管结果如何,只要是沈欢想做的,她就会全力支持。 所以,这世界上基本上不存在有什么人能拉住泛起驴脾气的沈欢了。 “我们走!” 沈欢玩的是自己的命,但夏天所承担的却是所有士兵的命,他玩不起,也不敢玩,没说二话直接带着人撤离。 屠道者也打算跟着离开,他旁边的虚影却是开口说道:“你确定要走?” “为什么不走?是他自己找死,又不是我没有保护他。” “可是那个面具男人似乎说过,你与沈欢性命相连,若是他出了意外,恐怕你也——” “闭嘴!”屠道者皱起眉头骂了一句,看着沈欢的背影,不甘心的咬了咬牙,“你这不要命的混蛋,给老娘滚回来!” “阿嚏!”正在奔逃中的沈欢打了个喷嚏,停顿一下后,便继续狂奔,至于屠道者的呼唤,也不知道是被当成了耳旁风,还是根本就没有听到过。 沈欢是莽夫吗?他的聪明才智虽然不甘说冠绝天下,但绝对排不进傻子的行列。 在别人看来,他是以生命为筹码做赌局,其实不然,他是看清楚了局势才动的手。 现在墨虺在和穷奇后裔拼杀,显然没工夫注意到他,而两头凶兽的战场距离山洞也有很远的一段距离。 如果这个时候还不去拿灵乳泉,还要等到什么时候?难道要等墨虺回来的再动手?那时候可就晚了。 进入山洞后,沈欢二话没说,直接运转不灭金身诀,跳入了潭水当中。 “滋滋滋——” 咕噜噜—— 沈欢在水中寻找着灵乳泉的身影,其他的人浑然不觉,对他来说找到灵乳泉才是重中之重。 现在墨虺不在,潭水的腐蚀因为不灭金身诀几乎可以完全忽视,他也没必要为了其他的事情而分心。 “该死!”屠道者赶到谭边的时候,沈欢已经跳了下去,“这个混蛋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他当然知道,他只是不知道你所担心的事情而已。” “我不会水术,进入这种地方一般都是强行破坏,但若强行破坏的话,很容易伤到他,你说现在该怎么办?” “等吧。” “等?”屠道者没好气的说道:“刚刚让我救他的人是你,现在让我站在岸边等他死的人也是你,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心里究竟在想着什么?” 虚影语气平淡道:“他不会那么容易死的,尽管时空不同,他们的命却是一样的,命由天定,这就是我们为什么游走两个世界,依旧没有办法改变结果的原因。” “你也说了,命由天定,结局无法更改,那之前你为什么还要救他?为什么还要说沈欢是沈欢,他是他?” 虚影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是在想什么说辞,“我说的是命,而不是命运。” “方圆都是你说了算!”屠道者似乎知道自己说不过虚影,索性拔出古剑。 “你做什么?” “等沈欢那小子死了,好直接把他的尸体捞上来。” “你确定吗?” 虚影的语气带着一些玩味,“其实你也和我一样,尽管经历了沧海桑田以及那噩梦一般的变化,但仍旧相信这某个可能,不是吗?” “就像这一次,你是想阻止他过来的。” “这些都是你自己想的,我可没有这么想过。” 这边两人在岸上议论,而沈欢则越沉越深。 这个潭水不同于普通蕴含灵乳泉的潭水,有着凶兽这样的煞物寄居守护,那么自然由可移动变成了不可移动。 墨虺有灵性,也不可能放任灵乳泉到处乱跑,从而失去对它的掌控。 所以,灵乳泉很可能被墨虺囚禁在水底的某个地方! “这是——”眼看就要到水底的时候,沈欢直接傻了眼,灵乳泉没有找到,它却看到了几颗比鸵鸟蛋但还大上数倍的蛋。 而在这些蛋的旁边,有一堵黑褐色的强,上面镶满了和墨虺一样的鳞片。 妈的!怎么会这样! 一头墨虺已经够让人受罪的了,没想到还有一头。 看情形,只激出一条墨虺的自己,运气还算不错,正好赶上母墨虺产蛋的时候,这要是在平时,两条墨虺同时出现,自己连逃出水潭的机会都没有! 按照沈欢原本的计划,他是拿了东西就走,可现在这情况,东西是别想拿了。 毕竟就算是产后虚弱的母墨虺,也不是他这个奔月境的道修可以对付的。 “闪人!” 这是沈欢心中唯一的念头,可惜,太晚了,当他看到母墨虺的时候,母墨虺也看到了他。 那双犹如灯笼一般的猩红大眼,缓缓转动,紧接着整个躯体变犹如弹簧一般,张开血盆大口,朝着沈欢而去! 第979章终于找到了! “咕噜噜,咕噜噜噜——” 看着潭子里的气泡,屠道者开口道:“看样子,他已经碰到那个麻烦了。” “说什么风凉话,还不快准备好。” “我早就准备好了。”屠道者甩了一下手中的古剑。 “哗啦啦——” 沈欢从水潭之中冲出,带起一阵阵的水花,在看到屠道者以后,更是忍不住大爆粗口,“卧槽!你怎么也来了?” “一定是夏天那个家伙交代的……算了,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这水潭子下面还有一头母的,快走!” 沈欢跑了两步,见屠道者没跟上来,就转身折了回去,“我说,你到底干嘛呢!走啊!再不走可就来不——” “轰隆隆——” 沈欢的话还没说完,那头大蛇便已经冲了出来。 “该死!”沈欢暗骂了一句,将千幻化成了战镰斩魂。 斩魂是由异域魔兽进化而成,不属于华夏妖兽当中,就算不能克制墨虺这种凶兽,应该也不会被对方克制。 “别说老子不讲义气,今天我就来一场舍命陪君子!”沈欢这话说的很霸气,可是这心里多少有些发抖,当然,他从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之所以敢这么说,多半是看中这母墨虺刚刚产子,身体正处于一种极度虚弱的状态。 整体实力和外面那只公墨虺相比,应该多少会有一些差别。 “吼——” 这母的口中的腥味,一点也不比外面那头公的弱,沈欢闻到以后,几欲作呕。 “给我滚!”沈欢大喊一声,朝着母墨虺的眼部斩去。 墨虺的防御力极其惊人,沈欢之所以狼狈逃跑,多半和他没办法伤到墨虺有关。 不过穷奇的战斗方式却让他受到了启发,墨虺的眼睛应该就是以弱胜强的关键! 沈欢的攻击很有目的性,朝着眼睛就是一镰刀,没有任何的迟疑。 在这个时候,他可不会管对方可不可怜,说到底他起初也没有伤害墨虺一家子的意思,甚至连打扰都没想过,他要的就只不过是灵乳泉而已。 要怪也只能怪天意弄人。 “吼——” 母墨虺似乎早就看穿了沈欢的那点小把戏,一身巨吼过后,直接用身躯挡住了沈欢的攻击。 “咔嚓!” 令沈欢感到意外的是,虽然没能刺瞎母墨虺的双眼,但却成功的将母墨虺身上的鳞片给打裂了。 “噎死!” 沈欢兴奋的喊了一声不太标准的英语,准备乘胜追击。 但很快,事情便再次朝着他相反的方向发展。 母墨虺被击伤后,变得极为愤怒,大口一张,直接喷出了一连串的火花。 “靠!不仅开了灵智,还通过了灵!” 妖兽除了有种和族之分以外,还有等阶之分,口吐人言、施展术法分别是妖兽进入高等行列的几个特征。 这种会施展术法,或者天生可以吞云吐雾的妖兽,被称为通灵妖兽。 本以为这个母的比公的好对付,没想到这母的比公的强多了,若非是因为刚生完孩子,恐怕只需要两三口就可以将沈欢完全解决。 “吼吼吼吼——” 在一连串的怒吼之下,整个山洞都开始摇晃起来,沈欢被打的节节败退。 “咔嚓——” 沈欢的胸口直接被装得塌陷下去,若是因为身体强悍,恐怕早就活不成了。 “你再不出手,他就死了!” “放心,我自有分寸!”屠道者说着,将手中的长剑一挥,发出了一道白色剑气,从母墨虺的七寸之处飞跃而过。 母墨虺发出一声悲鸣,紧接着便变成了两段跌落在地上,那双犹如灯笼一般的双眼,也逐渐闭合熄灭。 “咳咳——”沈欢咳出两口鲜血,骂道:“我就知道你这瘪犊子在装龟孙子!” “看来你的吃的苦头还是不够。”屠道者说着将剑举起,“要不要我再帮你补一刀?” “那个……大哥,我错了,我应该听到你的话,成不?”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将生肉续骨丸服下,他受的伤着实不轻,若不及时治疗,会有性命之忧。 屠道者冷哼一声,将长剑收起,“你最好能够明白,走吧,该回去了。” “等一下。”在生肉续骨丸的帮助下,沈欢的伤势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 “你还想干什么?” “现在母的也死了,水底下就只剩下了一些妖兽蛋,我下去以后,应该要不了多久,就能找到灵乳泉。” “你——你这个混蛋,都什么时候还在想着这些。”屠道者气的浑身发抖。 沈欢干笑两声没有说话,他也知道,自己现在的形象有多么的贪心,也知道要不是屠道者帮忙,他早已死在了母墨虺的手里。 这些道理他全都明白,但是……有一点,他有些无法接受,那就是放弃灵乳泉就这么狼狈的跑了。 “灵乳泉对你来说真的有这么重要?” “嗯,很重要。” 灵乳泉是沈欢升级计划的起点,如果连起点都没办法达到,又何来冲到终点。 万事开头难,就和道修修炼筑基一般,不经历筑基又怎么可能达到追星境。 “吼!!!” 就在这时,洞外传出了一阵阵的吼声,听上去极其的悲愤。 “公墨虺已经感应到了母墨虺的死,你现在走的话,还来得及。” 沈欢看了看洞口,又看了看水潭,扭头对着屠道者说道:“算我求你了,帮我挡一会儿!” “混蛋!”屠道者气得直跺脚,但拿沈欢又没有任何的办法,只能咬牙切齿道:“我当初就应该杀了他。” “别说气话了,因为母墨虺的死,公墨虺已经暴走了,趁他没有异变之前,你最好提前杀了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屠道者说着,身形一闪便到了洞外。 因为母墨虺的死,公墨虺犹如发狂的疯狗,朝着山洞这边冲了过来。 至于穷奇后裔,则跌落在地,身上到处都是伤口,应该是活不成了。 “吼——” “孽畜,找死!”屠道者冷哼一声,提剑向前,原本黯淡无光的古剑,忽然焕发出一阵阵耀眼的光芒。 在光芒的冲击之下,公墨虺直接被剑气从中间一分为二,就像是分了叉的头发一般。 而水底的沈欢,也在妖兽蛋附近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看着手中直径约为一尺的灵乳泉,他忍不住大笑道:“终于找到了!” 第980章我愿意成为你的器魂 灵乳泉到手后,沈欢并没有激动太久,而是将其收在了须弥戒指当中。 外面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他现在只想带着灵乳泉快点离开,然后突破到逐日境这个大门槛。 和以往的升级路程相比,沈欢在奔月巅峰的境界已经停留了太久。 逐日境是真正和仙字沾边的境界,也是成为真正道修的门槛。 只有踏过这一道门槛,才有机会成为仙人。 苏璃曾经说过,逐日之境是道修生涯中一道巨大的门槛,无数天才止步于此,只有达到逐日境的人,才有可能踏入仙途,成为长生不死的仙人。 “都被你解决了?”沈欢看到外面墨虺的尸体后,脸上写满了惊讶。 屠道者语气有些不悦,“东西找到了吗?” “嗯。”沈欢扬了扬手,示意灵乳泉已经被他装到了须弥戒指当中。 “既然找到了就走吧。”屠道者说完就准备离开。 “等一下!” 沈欢似乎并没有离开的意思。 屠道者有些不耐烦的皱眉道:“还有什么事情?” 沈欢看了一眼在地上苟延残喘的穷奇后裔,没有说话。 “放心它活不成了,你不用补刀,等到灵魂力量耗尽以后,它就会灰飞烟灭。” “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屠道者正说着,想到了某种可能,“你莫不成想救它?别忘了,它刚刚可是差点杀了你。” “我没那么好心。”沈欢摆了摆手,“我只是想救自己而已。” 屠道者面露疑惑,眼神中透露出询问的意思。 “如果能够把它收为器魂,我就能够多活一年,你不是来自于另一个世界吗,难道那个世界的我,并没有经历千幻强行施展器咒的事情?” “哼!在我的世界中,你——”屠道者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忍住了,将头别向一旁,“没有。” 沈欢干笑两声,不知道为何,按理说他对屠道者应该不会有什么好感,曾经不仅要取他的性命,还要取林妙诗的姓名。 这显然已经触动了他的逆鳞,但奇怪的是,他对屠道者虽然没有好感,但也生不出厌恶。 就像当初疯道士给他的感觉差不多,有股熟悉的亲切感,但又很陌生。 “在另一个世界里,你应该认识我吧?” 屠道者刚想点头,但在张嘴时又改口说道:“不认识。” “那就是认识了,我们关系怎么样?” “都说了不认识!” 沈欢叹了口气,“看来不怎么好。” “你想死?”屠道者体内发出一股庞大的气压,一时间竟然让毫无防备的沈欢有些喘不过气。 别说大帝和阎罗王那样的级别,就算是与屠道者之间,都存在着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那个咱们还是说穷奇后裔这事儿吧。”沈欢挠了挠头,朝着穷奇后裔看了一眼。 即便是快死了,穷奇后裔看向他的目光当中也充满了恨意。 “它不是穷奇后裔。” “不是?”沈欢愣了一下,他没想到屠道者会突然爆出这么一句话。 “不是。”屠道者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它就是穷奇,不过却是穷奇的异变体。” “异变体?也就是说是变了异的穷奇?” “你可以这么认为,但有一点我要告诉你,变异不代表是好事儿,这和畸形儿是同一个道理。” 变异和畸形儿……这两者之间有关系吗? 反正沈欢是搞不懂屠道者的逻辑,饶有兴致的打量起了屠道者口中的变异穷奇。 只不过很快他脸上的笑容就不见了,只见变异穷奇奋力挣扎这残缺的身体,血盆大口一张一合,竖瞳之中满是恨意,恨不得剥皮抽骨的恨意。 这个家伙的戾气实在太重了,都到这个时候了,竟然还在想着报仇。 沈欢调整了一下心态,摆出一副神棍的模样,尽量让自己露出一个优雅又不失慈爱的笑容,“想活命吗?” 变异穷奇通过奋力的挣扎,来回答了沈欢这个答案。 “愤怒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你成了魂体后不愿离开人世,且执意的活着,一定不单单是为了找我报仇那么简单。”沈欢继续保持着那种慈爱的光辉笑容,“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一定很想活着,对吧?” “勿忘初心,方得始终,既然你一开始的时候是为了活着,又何必因为小小的仇恨而蒙蔽双眼呢?” “苦海无涯回头是岸,你现在若是能够放下不值一文的仇恨,我就施展法术,让你存活于世。” 沈欢忽然间觉得,自己看的神棍,哦不,应该说是哲学书籍,实在是太少了。 如果看的多一些,那还用得着御兽葫,估计三言两语就能够把这头妖兽给驯服了。 “吼——” 变异穷奇奋力发出一声吼叫,声音不大,却充满了恨意。 把人家放在御兽葫里折磨了那么久,怎么可能三言两语就消除了仇恨。 “你说的这话,他不一定听得懂,就算听得懂也没有用,穷奇是凶兽,唯一让对方臣服的办法,就是用堂堂正正的力量来胜过对方。” “堂堂正正的?”沈欢嘀咕了一句,然后摆出了一个影视剧中黄飞鸿的经典跑死,“来战!” 傻哔! 如果可以口吐人言的话,穷奇后裔应该会这么说。 “算了。”沈欢也觉得自己有些逗比了,他咳嗽了两声,一本正经道:“你很想报仇对不对?死了可就没办法报仇了,究竟是含恨而终,还是卧薪尝胆你自己选。” 你确定它知道卧薪尝胆是什么意思吗? 屠道者很想这么说,但终究还是忍住了。 虚影说的没错,自己就是太爱多管闲事儿,怎么做是他自己的事儿,他根本就没有必要插手。 这一次变异穷奇没有再吼沈欢,而是开始沉思起来。 没过一会儿,它便缓缓闭上了眼睛。 “真是一个执拗的家伙,宁愿死都不屈服。” “我愿意成为你的器魂。” 变异穷奇忽然开口,把沈欢吓了一跳,“你会说话?!” “哼!”变异穷奇冷哼一声,拿出一副看白痴的表情。 算了,现在不是计较的这个的时候,先把契约签了续命在再说。 想到这儿,沈欢立马开始吟唱咒语。 随着穷奇同意契约的签订,一时间狂风大作,千幻凝聚出一个虚影,不等沈欢看清楚它的模样,便散发出一阵刺眼的红光! 第981章等一下等一下,等你妹的一下! 红光如血一般猩红,就像是沈欢进入杀神状态一般的实质杀气,绚丽中透露着一丝诡异。 这血色的光芒中,似乎蕴含着某种奇异的力量,让人看到后,不免生出愤怒、悲伤、癫狂等负面情绪。 就连沈欢这个持有者,都差点被这光芒所诱导。 每一次千幻入注新的器魂,都会产生这样的效果,但如此绚丽妖异的,还是头一次看到。 光芒存在了大概有两三分钟,才逐渐的散去。 沈欢也终于看清楚了自己手里这把武器的样貌,是一把大刀,准确来说应该是朴刀。 朴刀是大刀的一种,使用时需要两手握刀,利用刀刃和刀本身的重量,来斩杀敌人。 和以往的那些兵器一样,穷奇所化成的朴刀形状颇为怪异。 整体达到了朴刀的最高上限,看起来足有一米五,整体通红,周围环绕着一些猩红刺眼的血气。 刀刃的颜色要稍微浅一些,刀身整体的颜色则更为浓重。 和普通的朴刀相比,刀刃占的比例更大一些,整体形象看上去就像是一颗锋利的獠牙。 由于需要双手持刀,又被称为双手带,因为当年是太平天团的标配武器,所以又被称为太平刀。 朴刀的特色是长而宽,可以装在木柄上成为比一般大刀还要长的长兵器,也可以卸下来单独作为一种短兵器。 威力巨大,切灵活多变,算是长短兵合并在一起的特色武器。 在原本的刀柄胖,就有一个木柄,看上去像是穷奇那条钢尾。 “好妖异的刀……”沈欢忍不住感叹,这把朴刀造型给人的感觉虽然震撼,但更为吸引眼球的是环绕在上面血气,虽然浓郁程度和范围比之前的光芒都差上许多,但那种诡异的能力却一点没有减少。 这若是在对敌中运用到,绝对可以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既然这么妖异,又血气缠身……以后就叫你妖刀泣血吧。” “嗡嗡——” 朴刀发出一阵轰鸣,似乎在表达并不喜欢沈欢取给他的新名字。 “看来你很喜欢,那以后就这样了。” 开玩笑,主仆契约都签了,哪还能由着你来。 沈欢抓起泣血随手舞了两下,他不喜欢使用大刀,但是这把泣血他使用的却很是顺手。 刀法虽然容易入门,但若深究起来,比剑术还要困难不少。 按照他原本的想法,泣血就是用来完成器咒的凑数产品,不过现在他似乎想要改变想法,尝试研习一下刀技了。 不懂刀技没事儿,反正有大帝这个活着的神通教科书在,不愁学不到合适的武技。 大帝是另一个时空中的天尊转世,并且几乎已经觉醒前世的所有记忆,就算没有把天下的神通武技尽数掌握,至少也把一半的武技掌握在了手中。 这也是沈欢没有将武技神通列入星级计划的原因之一。 “现在可以走了吧?”屠道者的语气有些不耐烦,准确来说,他跟沈欢在一起的时候,就没有表现得耐烦过。 “等一下。” 屠道者气的差点没吐出一口老血,“你又想干什么。” “咳咳……那个,这两头墨虺刚死,魂魄应该还没有离题,如果我把他们也收为器魂,岂不是又可以增加两年的寿命?” “贪婪,罪恶的根源!”屠道者骂了一句。 沈欢挨骂后,却很开心,因为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屠道者这是默认了墨虺之魂也是可以被驯服为器魂的。 “开!” 沈欢打开天眼,开始寻找起两个墨虺的魂魄,它们刚死没多久,应该不会离体,就算离体了,应该也不会漂泊的太远。 两条墨虺刚死,还没过头七,正处于一种迷茫的状态,它们不记得生前的记忆,就像是没有思想的游魂。 “真是天助我也!” 没有经历过“回神”的兽魂,不具备任何的攻击性和反抗力,正是收为器魂的大好时机。 在沈欢的召唤下,两头墨虺之魂,迷茫的停在了他的面前。 听完咒语吟唱之后,更是毫不犹豫的成为兽魂。 和穷奇一样,在化形时,它们也散发出了强大的光芒,只不过要稍弱一些。 墨虺是水中凶兽,虽然在凶兽排行榜上,但和穷奇比起来相差的就有些远了,如今又是魂体,自然比不得泣血这一只更为强大的存在。 “坑爹啊!” 等到光芒消散后,沈欢简直有种骂娘的冲动。 已经骂了?他只是在骂爹没有骂娘。 根据千幻传出的提示,墨虺之魂虽然有两条,但主魂的判断却是一个器魂。 这个情况和当初融合了白龙魂的敖邪差不多,细节上又有一些差别。 本以为能够续命两年,没想到只续了一年。 在加上两头三层楼高的巨大凶兽,变成武器后,竟然是……匕首! 天啊,不带这么玩人的! 沈欢不大喜欢匕首,因为这些东西是平时可以接触到的,而且短兵这类东西向来不是他的心头好。 这一点从他习惯使用的兵器就可以看出来了,方天画戟、青龙偃月这类长武器才是他所钟爱的。 和一寸长一寸强这种理论倒也没有太大关系,要说理由……还真没什么理由,就是一种主观意识上的喜恶。 用心理学来说,就是——人们大多喜爱的,就是那些得不到的东西,因为得不到显得珍贵,因为得不到而显得珍惜。 两把匕首的造型不算奇葩,甚至很普通,唯一的区别就是一黑一白。 黑色的只有一半刃,呈现出一种亮黑色,白色只有尖头有刃。 手柄和匕身是一体的,上面布满了鳞片,手感很好。 沈欢因为失去了兴致,看都没看就直接让它们回千幻里面去了。 “现在总可以走了吧。” 沈欢尴尬的挠了挠头,干笑道:“等一下。” “等一下等一下,等你妹啊!还有完没完!” “这次是最后一次了。” “穷奇你已经收作器魂,墨虺也被你收为器魂,你还有什么事情要做?” 沈欢笑道:“这两个妖兽尸体总不能浪费了吧?墨虺肉对人体有不小的益处,鳞片可以锻造武器,虺胆可以增强功力……看这两头墨虺的个头,应该已经形成妖丹,这妖丹可是好东西,而且你看——” “不看!滚!” 第982章非吾族类其心必异 “你怎么骂人呢!” “我不仅骂人,还要杀人呢!” 沈欢看屠道者的样子,似乎是想要来真格的,连忙改口道:“骂吧,骂吧,反正这事儿本来就怪我……至于杀就不用了,咱们都是文明人,打打杀杀的多不好。” “文明人?”屠道者冷笑一声,“杀了人家也就算了,还要剥皮剔骨,这要是放在道修昌盛的年代还好说,出现在你这个现代年轻人的身上,说你冷血无情都是好的。”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再说杀它们的是你不是我,我最多就算是捡个漏。” 沈欢也知道,这么做有些不人道。 但在这个社会中,善良人道是没办法生存下去的,他也曾经是一个单纯的少年,遇见老奶奶会扶着过马路,在车上也知道给孕妇让座。 可现在这社会,还有几个人敢这么做? 扶老奶奶?你是富二代吧? 给孕妇让座?你就不怕她一声老公让你成为接盘侠? 就算是约啪都不安全了,要么仙人跳要么是酒托玩高消费。 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呢? 当然,社会险恶没错,但有光才会有影子,这个世界终究还是好人多,比如……沈欢? 说实话,要是放在以前,沈欢绝对不会这么做,但现在他不仅会这么做,而且内心中毫无愧疚。 妖兽身上全都是好东西,扔在这里也是浪费。 杀都杀了,难道让它们尸横荒野就是善良,就是好心了?再说伟大的啥啥啥曾经说过,浪费是一种极其可耻的行为。 圣母之心这种东西,沈欢早就喂狗了,这东西留着没多大用处。 整天吃肉,倡导不要杀生,连老娘都不要了却非要当狗奴铲屎官。 事物都有双面性,如今的他已经不会再像从前一样,单方向的思考问题,给他早造成这样观念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经历了另一个世界中年沈欢的事情。 而且他也说过,不接受道德绑架,说到就要做到。 沈欢用寒魄将有用的东西全都装进了须弥戒指当中,因为空间有限,所以他只取自己需要的,或者同样的东西只要达到一定量就可以了。 “这一次可以走了吧?”屠道者咬牙切齿道:“如果你再说等一下,我就杀了你,不开玩笑。” “绝对不会再说等一下,谁说谁是孙子!”沈欢一脸豪气道,不过这种豪气并没有持续太久,他便谄媚的笑道:“你能不能在等我一会儿……我做完最后一件事情,就闪人。” “我杀了你!” 屠道者还真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在大喝的同时,直接发出了一道剑气,从沈欢的头顶划了过去。 要不是沈欢头发长,他此时估计已经秃子了。 “我说大姐……不是,大哥,你能不能冷静点。”沈欢吞了口唾沫,强装镇定道;“现在墨虺已经死了,噬魂教的人又不在,咱们根本没必要着急离开啊。” 屠道者愣了一下,自己似乎确实没有急着离开的理由。 “说,你还想做什么。”屠道者将古剑收了回去,虽然语气中仍旧存在着不悦,但看样子似乎是不会再和沈欢计较了。 “蛋!” “什么蛋?”屠道者显然没有听懂沈欢这话里的意思。 沈欢转过身,朝着山洞指了一下,“里面的蛋。” “够了!你这个混蛋,杀了对方也就算了,毁坏尸体也算了,怎么连人家的孩子都不放过!” “咳咳……别说的那么残忍嘛,那些蛋留下来也没什么用,到时候要是破壳出,为了觅食,保不准会冲到山下去伤害那些村民,你说人命重要还是蛋重要?我是人类,自然是人命重要。” 沈欢嘴上说的头头是道,实际上却是别有用心。 那虺蛋有八九枚,也就是说之后会诞生出八九头墨虺。 在如今这个时代,想要找到妖兽几乎是不可能的,那东西比国宝大熊猫还要稀有。 妖兽都这么稀有,就更别提属于凶兽种的墨虺了。 沈欢没有过九龙拉车的体验,但是却可以等到九头墨虺长大,到时候化化妆安上两个犄角什么的,体验一把九蛟拉车也行啊。 这可比什么劳斯莱斯、玛莎拉蒂之类的名车拉风多了,根据古代的神话传说中记载,只要稍微有点逼格的人物,都会有一头坐骑。 当然,沈欢想将虺蛋弄到手的原因,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虺蛋中所蕴含的精华,比墨虺肉还要多,普通人服下以后,虽然不至于像龙蛋一样大幅度的改善肉身,但也至少可以提升到超出常人极限的程度。 他想尝试着用虺蛋来改善普通人的肉身,然后再去实验,看看能不能凝聚出真气。 如果可以的话,他就会将剩下的虺蛋全都炼制成改善体质的丹药,从而达到所有中医都可以施展气疗之术的旷世。 到时候他不用做任何宣传,就可以让中医再次崛起。 至于那些墨虺肉,他也是出于同样的目的,毕竟以他的肉身强度,已经没必要再服用这些东西来提升。 不过虺胆却是留给他自己的,他最需要的就是能够提升实力的东西。 妖丹是留给苏璃的…… 苏璃的九条魂魄,已经损失了一条,还有一条,沈欢迟迟没有找到。 对于这个日夜陪伴在自己身边的人,沈欢多少有些内疚,他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弥补对方。 “还愣着干嘛,我可没有这么多时间和你耽搁。” 沈欢二话没说,就去水潭底部将那些虺蛋给取了出来。 这一次虽然没能把噬魂教灭掉,但对他个人来说,收获颇为丰富,在下山的时候,他的脸上满是笑意。 在他和屠道者离开以后,过了大概十来分钟,一个影子忽然出现在了半空中。 当他看到下面的墨虺尸体时,表情充满了震惊,“墨虺……两头墨虺竟然全都死了?!这、这究竟要怎样的实力,才能做到这种地步。” 面对这个出乎意料的结局,影子忍不住感叹道:“还好我们选择了撤离,不然……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第983章黑袍教主 这个影子是噬魂教的高层之一,觉得时机差不多以后,就偷偷的潜了回来,打算看看情况,可没想到竟然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噬魂教将总部设立在这里,有两个原因,第一是迷雾所形成的天然屏障,在人手稀缺的情况下,不知障眼法之类的阵法,太过耗费人力物力,这样的天然屏障显然是最佳选择。 第二个原因,就是因为这两条墨虺。 墨虺是凶兽,在当今社会,堪称无人能敌的超级怪物,其破坏力可比东瀛特摄片里面的那些怪兽要强大多了。 不仅有两头,而且一公一母,显然是要进行繁衍后代的行动。 墨虺含有龙族血脉,和龙一样,生育能力不佳,可一旦受孕成功,至少可以八个强大的妖兽。 对于道修实力较弱的道修来说,用妖兽来弥补战斗力,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华夏泱泱浩土,想要找到符合以上两点之一的地方并不困难,但要全部达标,就只有蚀阴山这一处地方。 夏天猜测的没错,墨虺之洞确实是他们留下来的,不过这个结果却出乎了他们的意料,就如孙郎一般,这次的反咬计划,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不仅没能将对方反杀,反而将墨虺蛋都给丢失了。 影子并没有停留太长的时间,便急忙返回了噬魂教的临时聚集地。 “情况怎么样?” 坐在虎皮椅上的黑袍首领开口问道。 影子如实汇报,“教主……依我之见,我们这阵子最好避避风头,虽然我们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但以对方的实力,覆灭掉我们噬魂教应该不成问题。” “那公母墨虺,全都是被一剑斩杀的。” “莫要长他人志气,现在的我教或许不是对方的对手,但不代表以后也一样,今天他们欠下来的债,迟早是要还的!”黑袍教主声音很冰冷,即便是说豪言壮语,也没有丝毫的感情波动。 “教主说的没错,这笔账我们迟早要讨回来!” “教主,有句话不知道当说不当说。”这时一人忽然站了起来。 “鬼长老有话便直说,无需迟疑。” 鬼长老露出犹如枯木一般的手指,拱手道:“难道教主您就不奇怪,究竟是谁走漏了风声吗?” “我们噬魂教的总部一直很是隐秘,可以这么说……除了我们教会中的成员,其余的人根本不可能知道。” “哦?”黑袍教主慢慢从椅子上坐了起来,“鬼长老的意思是……我们之中有叛徒?” “没错,老夫正是这个意思!” “我教中弟子,入教前都起过魂誓,若是背叛,当场就会魂飞魄散,怎么会有叛徒。” 鬼长老冷笑道:“问题就出在这里!咱们教中兄弟,自然是都起了魂誓,但是却有没有起誓的!” “众位教徒当中,没有起誓之人,怕是没有吧?” “怎么没有?前阵子的那个女人就没有起誓!” “您是说……教主夫人?!” 众位教徒心中皆是一惊。 黑袍教主笑道:“鬼长老,除了教主夫人,其实还有一人没有起誓。” 这一次反倒轮到鬼长老愣住了,“还有一人?” “是的,还有一人。” “是谁?” “我。” 鬼长老一听这话,瞬间慌了神,虽然黑袍教主说话没有语气波动,可是将对话过程连接一下的话,很明显可以判断出——黑袍教主生气了。 黑袍教主什么手段,鬼长老可是清楚的很,连忙跪倒在地,“教主,属下只是在说一种猜测,教主夫人刚刚入教没多久就得到了教主的垂青,而且还和罪人沈欢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才会有此一问,还请教主赎罪!” “这么说,你是不相信我的眼光咯?” “属下不敢,属下不——啊!” 鬼长老发出一声惨叫,在地上开始不停地打滚。 虽然没人看到黑袍教主出手的动作,但只要稍微动脑袋想想,就知道绝对是他动的手。 在场内,能够在瞬间将鬼长老折磨成这样子的,也就只有黑袍教主一个人。 “哼!”黑袍教主波澜不惊的哼了一声,“以后我不希望再听到任何有关夫人的非议,你们……明白吗?” “明白明白!” 若是沈欢看到这个局面,真不知道是该哭姜还是该笑。 自己的傀儡不仅成功打入了噬魂教的内部,还成为了一人之下的教主夫人。 “教主,鬼长老的说法虽然有些过激,但也不无道理,属下并非是指教主夫人,而是说会不会是其他人暴露了我们……前阵子不是有两个外势力的人,来过我们噬魂教吗。” “没错,教主,你说会不会是那两个家伙出卖了我们噬魂教?” “他们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黑袍教主摆了摆手,“这件事没必要在猜忌下去,我们噬魂教人数本来就稀少,最重要的就是团结,互相猜忌而导致不和不是我想要的。” “我也这么认为。”这时又有一人起身道:“在我看来,目前最主要的是,我们接下来要把总部设立在什么地方?” 蚀阴山已经曝光,墨虺死了,浓雾也已经被屠道者破去,显然已经不再适合作为总部存在。 “不用。”黑袍教主开口道:“总部依旧设立在蚀阴山。” “什么?!” 众人全都一脸震惊,有些摸不透教主的想法。 “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他们肯定不会想到,我们在他们离开以后,又会全军而返。” 听完解释后,众人全都跪倒在地,高呼,“教主英明,教主英明!” 黑袍教主似乎很喜欢这种被众人膜拜的感觉,直接闭上双眼,张开双臂享受起来…… 沈欢下山与夏天汇合后,就去了天组在潇湘的基地。 这一次战役对于天组来说,算不上惨痛,但绝对算不上是沾光,几乎没有任何的利益可言。 不仅扑了个空,还损失了不少的士兵。 沈欢陪他喝了点酒,安慰了一下,就返回自己的房间,他先是将灵乳泉拿了出来,但没多久就又放了回去,取出了一样新的东西…… 第984章送点小礼物 沈欢拿出来的不是别的,正是从墨虺身上弄下来的肉。 其实不光是肉,沈欢下手的时候,完全是按照肉的纹理来的,所以不仅是肉,还有血也在其中。 天组迟早要和噬魂教干上,这是必然的事情。 但这一次,因为自己让天组死了几个士兵,沈欢心中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身为中医,他很明白生命的重要性,墨虺是凶兽,可以非吾族类其心必异不去在乎,但那些士兵却是活生生的人。 夏天那伤心的样子,沈欢历历在目。 他没有当过兵,不知道战友之间的感情是什么人,也无法理解,夏天为什么会表现的那么沉重。 那种感觉,就像是死了自家兄弟。 沈欢想了想了一下,如果哪个男人死了,能够让他露出那种表情的,恐怕也只有牛大宝了。 朋友之间也是分远近的,这一点必须承认。 如果谁说,在他眼中,所有的朋友都一样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虚伪的。 沈欢和夏天以及楚歌的关系不错,近似于兄弟,但一年的感情,怎么也比不上和牛大宝那种从小就穿一个裤衩子长大的发小。 他们的家境不同,但全都在长乐村长大,共同语言也比较多一些,双方也更加了解。 牛大宝脾气憨憨的,不过在沈欢面前,他就会显得异常聪明,有些时候两个人不需要说话,甚至只需要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要做什么。 当然,这只是好兄弟之中分远近,夏天、楚歌、牛大宝,他们三个人之中,无论任何一个人出问题,沈欢都一定会帮,即便是付出生命。 说实话,沈欢和夏天认识是因为楚歌。 之后深交是因为帮张老将军治病,随着接触的越来越多,两人的关系也越来越亲近。 就拿前阵子夏天请沈欢帮忙来说,他当时那种态度,并不是因为和夏天关系不够近,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够进才会那么做。 就像夏天和楚歌两个互叫傻哔,只有感情到了一定地步才会这样。 以楚歌那种暴躁的性格,要是别人这么喊他,估计早就进医院了,哪会是斗斗嘴就结束了。 这一次,夏天可以喊出同生共死的口号,可以很明显看出他对沈欢的感情。 男人一生中要守住四件东西——脚下的土地,家中的父母,怀里的女人,身边的兄弟。 这话看起来或许有些中二,但话糙理不糙。 更何况,这此的事情还是因他而起,沈欢觉得自己有必要做出一些补偿,顺便实验一下,墨虺肉是否能够起到自己想象中的效果。 第二天一早,夏天便来到了沈欢的房门前。 这一次扑了个空,噬魂教短期内应该不会再有什么大动作,想要找到对方的新根据地也不是那么容易,所以夏天有了回燕京的念头。 不过在回去之前,他想代表组织去看望一下那些死去士兵的家人,来这儿是想问问沈欢要不要跟着一起过去。 “去。”沈欢听到后,没有任何的犹豫。 夏天似乎没想到沈欢会这么痛快,毕竟根据前几件事儿的经验,沈欢很少会这么痛快的答应自己。 “不过——” 见沈欢开始转话锋,夏天没好气的笑道:“我就知道。” “你知道个屁,我是想说,在此之前,我想给这此参加围剿的士兵一点小礼物。” “小礼物?” “嗯,一些增强体质的东西。” “药王出品比属精品,看来这一次他们赚到了。”夏天笑着说道。 沈欢叹了口气,“那些士兵们丧命,说到底我得负主要责任。” “欢子,你别这么想,谁都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夏天吞了口唾沫,“你这人我了解,不喜欢欠人人情,受了恩以后还会双倍奉还,你小子老实说,想送给那些士兵的丹药是什么?” “刚不是说了吗,提升体质的。” “就只是提升体质?如果是话能够提升到什么程度?” “不止是提升体质……提升的话,这个要看个人潜力,以武者的境界做类比,有些人可以达到黄阶巅峰,有些人可能只会达到黄阶初期。” “我靠!不是开玩笑吧?”夏天的脸上充满了惊讶。 武者的实力比道修容易提升是没错,但想要培养出黄阶武者也不是容易事儿。 “不是。” “大概有多少。” “差不多一百个名额吧。”沈欢说着将十瓶丹药交到了沈欢的手中,“每瓶十颗,怎么分配看你。” “有没有副作用?” “没有。” “对了,你刚刚说不止是提升体质,除了这个,另外的效果是什么?” “效果不稳定,还处于实验状态,如果成功的话,达到黄阶的他们,还有机会修炼出灵气。” 夏天眉头抽搐道;“也就是说你炼制的这些丹药,有机会量产玄阶高手?” “没有那么夸张……不过如果成功的话,你可以这么理解。” “我靠!欢子,你真他妈是个天才!” 夏天将丹药分发完毕后,就带着沈欢去看望那些战死士兵的家属。 沈欢的主职是中医,抚恤金夏天已经发了,他再发也没有什么意义,而且对于人来说,有个好身体比什么都重要,所以他就负责为那些家属治病。 等到两人忙活完已经到晚上了,“休息一晚,咱们明天早上走?” “没问题。” “那我就先回去睡了。” “嗯,我再喝几杯。”沈欢说着又要一杯蓝海之心鸡尾酒,这个酒他在夏天的酒吧听过不少次,但每次喝的都是可乐。 今天尝了一下,味道还不错,有点像饮料,但又有酒的效果,喝的时候感觉像是舌头打起了浪花。 当然,沈欢喝这么多也不单单是因为好喝,因为他打算今天晚上服用灵乳,尝试突破逐日境,必须要保持一个放松的心态,酒吧无疑是个放松的好地方。 就在他觉得差不多,准备回去突破的时候,一波西装男忽然堵住了他的去路。 沈欢忍不住皱起眉头,这种被西装男团团围住的经历,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都快要厌倦了。 令他想不通的是,前面几次被围着是有原因的,这一次似乎找不到什么理由。 毕竟他来潇湘的时间并不算长,更别说结交什么人。 不过当西装大汉们腾出出路,让主要人物出场的时候,他就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 “陆小姐来找我,难道是已经想通了?” 第985章那好,我嫁给你 要不是看到了陆家小姐,沈欢都快忘了自己参加过拍卖会这事儿了。 毕竟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和灵乳泉相比,青山白叶就显得相形见绌了。 陆家小姐这么大的阵仗,自然引起了酒吧内顾客的注意。 之前说过,陆家小姐的相貌很漂亮,可以说一点也不比林妙诗差。 美女、保镖以及吊丝,这样的组合总会引起人们的好奇心。 “我靠,我是不是眼花了,难道现实里要上演一出白富美狂追穷吊丝的戏码?如果真是这样,那自己可长见识了。” “得了吧,你那是吊丝文看多了,要我说这富家千金肯定是来找这吊丝报仇的,剧情应该是穷吊丝对她的平民闺蜜始乱终弃。” “还以为你有什么高见,玛丽苏文看多了吧?平民闺蜜与富家千金?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人生根本不可能产生交集!” “一群白痴,没看到那个男人带的手表吗?百达翠丽,哪款的看不清楚,但至少也要几百万,你们用脚趾头想想,整天把几百万带在身上的人,能是叼丝吗?” 对于这些人的议论,两个当事人谁也没有在意。 陆家小姐深吸了口气,说道:“药王先生,咱们能够换个地方谈吗?” “为什么要换地方?你只需要告诉我同意还是不同意就够了。” “这个……”陆家小姐显得有些迟疑,良久后,她对着唐咪咪使了一个眼色。 唐咪咪点了点头,又对着保镖们使了一个眼色。 那保镖一点头,扭头对着众人说道:“我家小姐有要事处理,还请各位给个面子离开,今日在这里的酒水花销,全都由我来出,谢谢。” “好阔气!” “这小姐真他妈帅!” “她完成了多年来想要完成的梦想。” 顾客们说什么都有,但是行动上全都是一致的,开什么玩笑,这样的大家小姐他们可得罪不起。 众人都离开以后,陆家小姐直接开门见山道:“药王先生,陆家一半的财产我确实做不了主,不过我可以将这株鬼切草无偿的送给您,然后再加上一个亿的治疗费用,价钱我们还可以再商量。” 看来这群人反应真够迟钝的,现在才想起来用青山白叶来交换,不过……先不说他现在已经得到了灵乳泉,就算没有灵乳泉他也不会答应这样的交换条件。 唐咪咪在陆家小姐开口后,直接打开盒子,将青山白叶放在沈欢的面前,“请药王大人过目。” 沈欢先是摆了摆手,然后一翻手腕,也亮出了一株青山白叶,这是他顺手猜的,是为了“如果得不到灵乳泉”这个可能所做的后路准备。 “青山白叶,也就是你们嘴中的鬼切草我已经有了,所以这个交换条件是没办法打动我的,另外……一个亿确实不是一笔小数目,但对我来说,并不差这笔钱,自夸的说,我的医术并不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之所要一般的家产,不是因为我太贪财,而是想让病人们明白,无论获得什么东西都是需要代价的。” “这是我的规矩,而我的规矩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难道没有协商的余地吗?” “没有。” 陆家小姐咬了咬牙,“那好,我嫁给你!” “噗——”原本还一脸淡然,喝着蓝海之心的沈欢,直接一口把嘴里的酒水给喷了出去。 “咳咳——陆小姐,我已经是有家室的人了,为人也比较专一,所以……你不用对我施展美人计,对我来说是没用的。” 陆家小姐摇头道:“药王先生您误会了,我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当初爷爷说过,只要我出嫁,就会以陆家一半的财产作为嫁妆。” “爷爷说男女都一样,我们陆家出来的姑娘,绝对不能低人一等。” “现在的我没有办法分一半财产给您,也没有这个权力和能力,您执意如此,我也只能用这个办法了。” “您放心,虽然我的初衷是为了救爷爷,但是我不会在您治好爷爷后就和您离婚,从一而终,诚实守信,身为大家千金,这种最基本的道德,我还是有的。” 说实话,沈欢没想到陆家小姐为了救陆老爷子可以拿自己的一生幸福为筹码。 沈欢保持平静,说道:“陆小姐,我想你误会的人是你。” “我误会?” “是的,一半家产是你的嫁妆,也就是说你不管嫁给什么人都一样,没必要非得嫁给我。” 陆家小姐有些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不是嚣张跋扈型的女人,但是出身名门世家的她,对于自己的长相气质以及家世有着绝对的自信。 她自问,整个华夏没有哪个男人会拒绝自己。 可是沈欢不仅拒绝了,而且不仅拒绝了一次。 她以自己嫁给沈欢为条件,除了是为了得到一般家产作为诊金外,更多的是想让沈欢动容。 不过结果和她想象的,却是相反的。 “另外还有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说的一半家产是陆家的一半家产,当这一半家产成为你的嫁妆后,就变成了你的私人财产,即不再是陆家的财产,所以你嫁还是不嫁,都是没有意义的。”沈欢喝了口蓝海之心,“诊金是一半家产,如果没办法做到,就请您离开吧,我需要一个人安静的喝会儿小酒。” 嘴上说是这么说,实际上沈欢是想尽快把这个女人赶走,然后好去突破逐日境。 “噗通——” 陆家小姐直接跪在了地上,这个举动对沈欢所造成的冲击,一点也不比刚刚对方说要嫁给自己要来的小。 对于大家族来说,什么最重要?当然是脸面和尊严,尤其是陆家这种富可敌国的存在,钱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意义,自然会更加在意这方面的事情。 “药王先生,算我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爷爷,只要我能办到的,不管什么我都答应你!” 沈欢的心有些动容了,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看在你一片孝心的份上,我就答应你了……不过诊金照收,将陆家一半的财产换成你的一半财产就够了。” “谢——” 陆家小姐的谢谢还没说出来,就听不远处传来一声怒喝,“谢什么谢!陆家的脸面都被你丢光了!” 第986章你才是废物 开口说话的是一个西装笔挺的中年人,推门而入,说完那句话以后,便步步生风的走了过来。 气质这种东西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后天所接触的环境中慢慢形成的。 中年人无论从走姿还是气势上,都能够和“上位者”这种特殊的气质挂上钩。 尽管长相普通,但是身上所散发的气质,让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他并不是普通人。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刚入情场的新手见到女人,第一眼看的是脸,对他们来说漂亮的脸蛋最为重要,而花丛老手则先是看腿。 同样的道理,以貌取人只有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才会使用,真正的社会人士,看的不是颜值而是气质。 “二叔,您、您怎么来了?!”陆家小姐显然没有想到对方会来这里。 陆老二冷哼一声,“我要是不来,你还不得去舔对方的鞋子!” “我们陆家的人,无论到什么地方,都是上等人,莫说下跪,就是连谄媚的笑容都不允许发出,你这样做,让我们陆家的脸面何存?” “我本以为,你以自己的终生大事为代价,来换取咱们陆家一般家产的行为已经够愚蠢了,没想到你竟然下跪!普通男儿膝下尚有黄金,我们陆家儿女一膝一城,岂能轻易下跪!” 陆家小姐慌忙解释道:“二叔,我这么做是有原因的,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不是我想的那样?那又是我想的怎样?”陆老二带着怒气,冷哼道:“来人,把这个小子拖出去,杀了!” “不要,二叔!”陆家小姐连忙拦在了沈欢身前。 陆老二眉头一皱,“怎么,莫非你对这小子动了真情?” “不是的。”陆家小姐说着就准备解释,可话没说完,就被陆老二给打断,“既然不是,就别再说话!” “住手!”陆家小姐说话还是很管用的。 陆老二的辈分比陆家小姐高,但陆老爷子最为宠爱的却是陆家小姐,所以论实际地位,陆家小姐要远远高于陆老二。 不过身为保镖,他们双方谁都得罪不起,只能作势摆出想要动手的样子,但又不是真正的下手。 “二叔,我找药王先生是为了救爷爷,嫁给他也并非是下嫁。” “没错的二老爷,沈欢先生是我们医道盟新一代的药王,算起来比起咱们陆家还要——” “你们医道盟?”陆老二挑了一下眉头,“照这么说,这小子就是一个中医了?” “哼!一个小小的中医,也想借此机会盘符权贵,痴心妄想!” 陆老二摆手道:“看在唐姥姥救过我父亲的份上,今天我可以不要你的命,但是挖眼割舌却少不了。” “至于原因,看了我侄女的丑态,这双眼睛必须挖掉!为了避免你以后乱说话,舌头也得割了!” “二叔!” “你闭嘴!”陆老二大喝了一声,“最能够保守秘密的,就是死人,我如今留他一命已经是天大的恩赐……对了,顺便把他的手也给砍了,免得将这件事写出来。” 说实话,要不是因为懂得读心术,沈欢都要当这是陆家小姐和陆老二演的一场好戏了。 “你在侮辱我?”沈欢皮笑肉不笑的问道,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他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沉不住气的少年,“其实你侮辱我也没关系,但我刚刚听到,你似乎还侮辱了中医。” “侮辱中医?在快节奏社会的大局势下,中医注定是被人摒弃的,小小年纪还敢自称药王,可笑!”陆老二面带不屑道:“我已经派人前往花旗,寻找当下最有权威的西医。” “最有权威?”沈欢忍不住大笑了起来,“西医的科目众多,细致分化下来,就算是一名专家级的医生也不一定能够全都说下来,又何来最具权威?你要说他在医学界的某个领域是最具权威的存在,我还会相信,但你若说是整个医学界最具权威的话,那么我只能说……你是在吹牛逼,不管你是不是陆家的二老爷。” “你说什么!” “我说的是实话,如果您没听明白,我就再说一次。” “住嘴!”陆老二气的浑身发抖,“你们还愣着干嘛,给我拿下他!” 保镖们听到命令后,没有任何的迟疑,毕竟这次和之前的命令不同,只是把沈欢给拿下而已,并不涉及到人命。 沈欢脚下踏出玄妙的步法,轻易的躲过了保镖们的擒拿手,继续说道:“你去请最权威,是脑科权威还是外科权威?如果我猜的没错,你们根本就不知道陆老爷得了什么怪病,既然不知道,又何来请世界级的权威专家?还是说你们把医学界所有的专家都请过来?” “我相信你们江南陆家有这个能力……但是,我没记错的话,二爷您说的是请一个专家过来吧?” “钱是个好东西,但脑子更为重要。”沈欢故作深沉的叹了口气,“真希望每个人都能有。” “给我上,你们服役期间,不都是号称精英士兵的存在吗?那这个普通的小子都没有任何办法吗!” 这群保镖有苦难言,沈欢看上去瘦弱无比,但没想到身手却十分灵活,三个人联手都拿对方没有任何的办法。 沈欢忽然停下了闪躲的动作,对着那群保镖说道:“游戏玩够了吗?不管你们玩够没玩够,反正我是玩腻了……如果接下来你们之中再有任何一个人动手,我就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他,嗯,不开玩笑。” 他说话时的语气很平淡,可在说到关键之处时,身上却散发出一股无形的杀气,压抑的令人窒息。 一时之间,这些个曾经被誉为军队传奇的保镖们,竟然没有一人敢上前。 “废物!”陆老二气的直跺脚,不过这个时候,他也意识到沈欢不是普通人。 别说普通人,就算是正在服役的超级士兵,也没办法在这么多保镖的围攻下来去自如。 沈欢回头向酒保要了杯蓝海之心,润过喉咙后笑道:“你才是废物……” 第987章那个……您患有疱疹 “你才是废物。” 沈欢面带微笑,说话的语气也没有任何的戏谑,甚至听起来还有点认真,给人的感觉颇像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你说什么!” 身为陆家的次子,陆老二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便充满了各种光环,从小到大几乎没有经历过任何的挫折,或者说在他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挫折这个词语。 成熟、稳重?这些标签适用于陆老二身上,也适用于所有中年人的身上,但这些实际上和年龄没有任何关系。 人到中年,几乎经历了人生中大半的路程,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时候自然就会显得比较平淡,不是因为他们成熟,而是因为这些事情他们已经经历过了。 这就好比恋爱中的年轻人,第一次失恋撕心裂肺,恨不得跳楼割腕,但第二次最多会流流眼泪,至于接下来的第三次第四次等等,他们可能会连一滴眼泪都不会流出来。 这世界上正常人的数量,远远要比疯子的数量多,但不代表你碰到的全都是正常人。 像沈欢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陆老二不是第一次碰到了,但是眼前这个情况却是第一次碰到。 放在平时,他只需要挥一挥手,以一种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潇洒之势,就可以将事情轻易的解决。 但这一次,却不管用了。 可以这么说,以目前暂时的情况来看,他拿沈欢没有任何办法。 人们对于超出掌控的事情,失去冷静是很正常的事情,以至于让陆老二失去平时应有的风度。 “您没听清楚?”沈欢故作诧异,然后接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再说一遍,你——才——是——废——物!” 一字一句,说的非常清楚。 “混蛋!”陆老二气得动了杀心。 动杀心和下令杀人是两回事儿,好比之前下令解决掉沈欢。 那时候的他,就当沈欢是一个垃圾,杀人也只是在做把垃圾扔进垃圾桶里这样理所当然的事情。 但现在不同了,沈欢已经脱离了垃圾的行列,成为了一个人。 不过就算动杀心,他也没有办法解决眼前这件事情,只能平生闷气。 “您为什么要生气?我只是在阐述一个事实。” “你放屁!” “怎么,您不相信自己是废物?”沈欢说着,猛地一拍脑袋,“我知道您为什么生气了。” “陆先生,误会,这绝对是个误会,我说您是废物,不是说您本人,而是您的身体。” 沈欢说着,啧了啧嘴,“啧啧,这样的体魄竟然能够活到这么大的岁数,真是万幸。” “您是说二爷的身体有毛病?”唐咪咪似乎明白了沈欢这话中的意思。 可在陆老二看来,沈欢就是在挑衅他的地位,践踏他的尊严。 见沈欢点头,唐咪咪的表情反而更加疑惑,“二爷的身体虽然算不上硬朗,但总算在健康的范畴,怎么可能会和废物扯上关系。” “唐咪咪你住嘴!”在陆老二看来,沈欢和唐咪咪这一唱一和,根本就是在演双簧,所以他连唐姥姥的称呼都不称呼了,直接喊起了唐咪咪的名字。 “二爷……沈药王的医术代表着我们整个医道盟的最高水准,咪咪的医术不及药王的万分之一,既然他说您的身体出了问题,那就是一定出了问题。” 说了半天,陆老二总算明白了沈欢本意上的“废物”是什么意思。 “药王?废物?好,我今天就要看看,你这所谓的药王究竟有些什么本事!”陆老二找了个沙发坐下,挑衅道:“说吧,我这幅身躯到底哪里有问题?” “如果你能说出来,我这就给你道歉,即便是下跪也行,不过——”陆老二话锋一转,“要是你无法让我心服口服,那就自插双目!你看如何?” 陆家小姐很了解陆老二的性格,这种含糊其辞的话,是他的惯用手段。 看看他的服输条件,是令他“心服口服”。 什么叫心服口服?嘴巴长在陆老二自己的身上,即便是心服了,他也可以嘴不服。 再加上陆老二最重视的就是面子,无论如何都不会给人下跪。 所以,这个条件看起来公平,实际上主导权从未从陆老二的手中离开过。 “二叔,你——” 陆家小姐刚准备说什么,沈欢却开口打断,微笑道:“好啊,我同意你这个赌局。” “哈哈哈哈——”陆老二忍不住大笑了起来,上帝果然是公平的,这个小子武力值不错,但脑袋却缺了根筋,竟然这种简单的语言陷阱都没看出来,“说吧,我的身体究竟哪里像是废物。” 沈欢面色窘迫道:“这个……有女士在,你这病不大好说。” “不好说?”陆老二嘴上是询问,但心里却乐开了花,好小子,我刚才猜的果然没错,他只不过是在找借口唬自己罢了。 什么叫有女士在不好说? 那很明显就是男人之间的话题,男人之间的话题,他陆老二根本不需要有什么担心的。 说起男人那家伙事儿,陆老二可是自信的很,天赋异禀说的就是他,阳衰早射这些事儿跟他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一夜七次郎不敢当,但夜御三女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就在他赶来这里之前,还正躺在温柔乡之中,昨晚那种销魂的感觉,以及美人身上的香味还有尚有残余。 要说其它的地方,沈欢或许能够蒙一蒙他,但要说男女之事儿,对不起,这方面他肯定没毛病。 “说吧,唐姥姥年事已高,什么世面没见过,侄女待嫁闺中,也是时候该了解一些这样的事情了。” 小子,以为运用点小聪明就可以让我妥协?开什么玩笑! 陆老二爱面子没错,但为了惩戒沈欢,让他丢失一些小面子也没什么问题,况且……只要后面证明这小子是胡诌的就可以了。 沈欢表现的有些纠结与迟疑,“那我可就说了。” “说!”陆老二面带冷笑,就等着沈欢开口,然后判其死刑了。 “那个……您患有疱疹。” 第988章巧合,岔气是万能的! “可笑之极!” 说实话,陆老二想了很多种可能,阳衰、早射、不坚等等问题,但从来没有朝着性疾病的方向想过。 “我的小丁丁好着呢,怎么可能会得疱疹!” 说起这话,他倒是一点也不害臊,这同样是自尊心在作祟,人们往往都喜欢将自己最美好的一面表现出来。 就犹如当下热裤的流行,只要腿型姣美的,都回露上一露,这种在之前被称为反传统,不知廉耻的行为,反倒成为了一种荣耀。 因为腿型不好看的人,绝对不会有穿热裤的勇气。 当然,这并非是必然的,毕竟大热天走在大街上准备好好欣赏夏日长腿林风景的绅士们,总会碰上几个难以下咽的午餐。 同样的道理,陆老二自然也希望能够展现出自己优越的方面,只不过……这种东西他总不能顶着到处乱走去炫耀,那样不被当成变态抓起来才怪。 一般有言语上炫耀的机会,他都不会放过。 只不过他说出来以后,忽然觉得有些不妥,陆家小姐待嫁闺中,是需要了解房事方面的知识没错,但也轮不到他这个二叔来说,这说出来多少有些为老不尊的味道。 可是这话已经说出来,想收回是不可能的了,所以他只能厚着脸皮,装作一副十分淡然的样子。 “没有经过专业方面的验血,疱疹在前期是很难查出来的,您要是不相信,可以请西医方面的权威来检查一下,保准一查一个准。” “放屁!”陆老二说话很不中听,“小子,我刚刚说了,让我心服口服次可以,但看现在这个情况,你根本就是在拖延时间,验血的结果,至少要几天才能出来吧?” “没文化真可怕,现代科技这么发达,即便是专业验血也不可能几天才出来,况且以你们陆家的资本,应该不需要排队,就可以直接检查出来吧?” 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既然你觉得我是在拖延时间,那么咱就换个方面说,毕竟疱疹这东西,只能证明您不行,不是个男人,而不能证明您是个废物。” “混蛋,你说是不是男人!” “呃……我就是打个比方,打个比方而已。” 陆家小姐听着两人对话,脸蛋羞红无比,但与此同时,她对于沈欢的医术也起了质疑。 即便是再高明的医师,也需要近距离观察病人,才能得出症状,而沈欢连陆老二的裤子都没扒下,怎么可能知道对方患了疱疹。 “你有肺病。” “然后呢?我说了,需要心服口服,你只是说病症,是无法让我相信的。”陆老二面带不屑,他现在已经完全可以肯定,沈欢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渣渣。 真相似乎越来越趋近于,唐咪咪想和沈欢联手,吞掉陆家一半家产的这个可能。 正因如此,陆老二看向唐咪咪的眼神中,多了几分冷酷,等处理完了这小子,我就开始处理你这个老不死! “您跑步的时候,是不是会时常觉得心虚气闷。”沈欢说着又摇了摇头,“看您的样子,也不像是时常跑步的人,要不您跑起来试一下。” 见陆老二想要冷笑出声,沈欢连忙说道:“陆先生,如果您故意不配合的话,我想我们这场赌局也没有进行下去的必要了。” “哼,又找借口吗?放心,我是不会给你机会的,跑就跑!”陆老二说着,就在厅内跑了过来。 陆老二平时没有锻炼身体的习惯,但跑步这种小事儿对他来说还不在话下。 他随便跑了几步,笑道:“很正常啊,没毛病。” 沈欢没好气道:“您这连十米都没跑到,自然没办法体现出效果。”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像我这样长期不锻炼的人,跑上几千米肯定会喘不过气,我是不会——” 沈欢笑着摆手道:“不需要几千米,您只需要再跑十步就可以了。” 这次陆老二没有再啰嗦,而是直接开始奔跑起来。 一步两步一步一步似爪牙似魔鬼的步法……总之,陆老二跑了九步,都没有一点反应。 就在他准备踏出第十步,以此来打脸的时候,他忽然感觉胸口一闷,汗液瞬间就布满了全身,眼前一黑,差点没晕倒在地上。 “二爷,您、您没事儿吧!”保镖将陆老二扶稳后,一脸紧张的问道。 陆老二摇摇晃晃的摆了摆手,“我、我——我——我没、没——没事——呼哧呼哧——” “怎么样,二爷,您现在还怀疑我说那话的真实性吗?” 陆老二将保镖推到一旁,“我只不过是跑岔气了而已,最多算是意外巧合。” 死鸭子嘴硬。 沈欢早就预测出陆老二会来这么一手,不过他也没生气,毕竟眼前这幅景象也不是真实的。 陆老二的牙齿很白,不过却没有光泽,应该是经常洗牙造成的,再加上右手食指与中指之间的关节上,带着淡淡的橙色,很明显是个吸烟的主。 以年龄来看,以及身体表现出的特征来看,烟龄不会太短,少则十年,多则三十年。 在烟草的污染下,陆老二的肺部是个什么情况可想而知。 当然,即便是肺部有损,也不会出现十步就垮的现象,沈欢还是偷偷用了些手段的。 不然也不可能出现,十步就累成狗的情况,如果身体真这么差,陆老二早就归西了。 “巧合?好吧,既然您不相信,那么咱么就再换一个部位。”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您的心脏有问题,再跑十步,就可以感应到。” 陆老二不信那个邪,又跑了十步,准确来说,这一次他连十步都没有跑完,就直接摔倒在了地上。 心脏处传出的剧烈疼痛,险些让他昏厥过去。 “现在相信了吗?” “巧、巧合而已,我只是、只是恰好岔气而已。” 岔气,又是岔气,如果医生们都是这么找病因的话,华夏就不用为日益增多的人口而担忧了。 “那咱们就再换一个部位。” 沈欢说这话时,脸上带着慈祥的笑意。 一个谎言需要一万个谎言来弥补,这样太麻烦,还不如直接把谎言变成真的,而如今沈欢所做的,就是这种事情…… 第989章中医实在是太赚钱了 “你现在觉得自己的腿能动吗?” “刚刚我还跑来着,你说能动吗?”陆老二一边喘着粗气,一边用手抓着胸口,刚刚的那些感觉虽然没了,但仍旧让他有些不适应。 难受,太难受了! 这小子说的没错,自己的身体就像是一个废物,竟然跑几步就成了这种鸟样子。 不过,这也太奇怪了,平时自己走路怎么没有这个感觉?最多就是脚脖子有些酸痛。 该死,难道自己的身体真的和废物无异? 不可能!如果真是这样,自己还怎么在床上驰骋沙场,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你现在觉得自己的腿能动吗?”沈欢又问出了同样的问题。 这让陆老二不耐烦道:“能动!能动!你看看能不能——” 话说到一半,他却是说不下去了,“自己的腿,怎么、怎么可能!” 他的腿,不能动了! 陆老二费尽力气,总算让腿动弹了一下,“你看,它还能动。” “嗯,看来已经累得使不上力了。”沈欢眨了眨无辜的大眼睛,“陆二爷,您还要继续吗?” “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您应该也看到了,我觉得自己没必要在证明下去了。” “继续!我还没服!”陆老二决定硬着头皮死撑,嘴巴长在自己身上,只要不承认,对方就拿自己没办法。 至于身体上的事情,等到时候去大医院做下检查,然后好好调养调养就成,以陆家的资金来说,哪个器官不行就换个更好的。 在陆老二的印象当中,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钱解决不了的。 “您身体上的病症太多,我要一个接一个试,怕是要搞出人命的,我说您肾脏衰竭,您信吗?” “以后别说与女的睡觉您甚至连用五姑娘或是飞机杯这种东西自行解决都没机会。” “你怎么证明?” “您只需要再跑十步即可。”沈欢话锋猛地一转,“不过有一点我要明确在先,如果您在尝试的过程中,出现任何意外,我都是不会负责任的,您最好考虑清楚,这一试,可是会出人命的。” “二叔,您别试了,沈欢的实验不是已经证明,您的身体非常差了吗。”陆家小姐眼眶泛红道:“爷爷已经时日无多,若是连您都倒下了,我们陆家该怎么办啊!” “放心,我的身体我自己清楚,狗屁的肾脏衰竭,老子的身体健康着呢。”陆老二说着便再次奔跑了起来,颇有一副舍命陪君子的感觉。 沈欢有些哭笑不得,看来对于陆老二来说,面子确实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东西。 “啊——” 这一次,他只跑了三步,便发出一声惨叫倒在了地上,紧接着眼前一黑,便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二叔?!”陆家小姐心中大惊,连忙上前查看,只见陆老二面色紫青,若不是鼻息尚存,怕是会被人当成死人。 “姥姥,您快救救二叔吧!” 唐咪咪上前把了把脉,接着无奈的摇了摇头,“小姐,对不起,老身无能为力。” “药王先生,求求您,求求您救救二叔吧,他这人说话虽然难听,但是本性不坏,刚才之所以那么做,只是因为担心我的未来,以及陆家的面子而已。” 沈欢伸出一根指头,没有说话。 陆家小姐先是一愣,然后试探道:“您的意思是……再要一半的财产?” “没错,陆家一半的财产他估计也拿不出来,就要他的一半好了。”沈欢正经道:“这是规矩,对你不会变,对他自然也不会变。” “我可以答应你,但……那些是二叔的资产,我不方便做主。” “小事儿。”沈欢说着,手中忽然多出一根银针,在陆老二的脖颈处刺了一针。 陆老二悠悠转醒,整个人显得虚弱无比,“发、发生了什么……” 陆家小姐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陆老二一听直接炸了毛,“开什么玩笑,治病而已,就要我一般资产,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您就老老实实的待在这里等死吧。”沈欢说着就拔掉银针,准备离开。 在他拔掉银针的刹那,陆老二再次昏死了过去。 “药王先生,二叔只是太激动了,您把他救醒,诊金的事儿由我来说。” “那好,我就再帮最后一次。” 这一次陆老二醒过来以后,给人的感觉更加虚弱,看起来就像是半只脚已经踏入了鬼门关。 还没等陆家小姐开口,陆老二便开始哀求起来,“神医,救救我,我服了,我就是一个废物,求求你。” 第一次醒来的时候,陆老二并没有当回事儿,但是在第二次昏迷后,他终于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惧。 老生常谈的问题,对于陆老二来说,面子固然重要,不过性命却始终要放在第一位。 就像是春晚小品《不差钱》所说的那样,人生最痛苦的事情是什么?人死了,钱没花完。 花花世界,陆老二还没好好享受,怎会如此轻易的放弃。 总归还是那句话,钱可以以后再赚,但命就只有一条,没了可就真的没了。 “一半资产。” “一半资产!” 沈欢二话没说,一阵蜻蜓点水施展完毕后,陆老二感觉全身轻松了很多,精力比在床上的时候还要充沛。 陆老二暗自庆幸的同时,感觉又有些伤心。 乖乖,就只是扎几针的事儿,自己一半资产就这么没了。 中医实在是太赚钱了! “谢谢药王。” “不用谢我,你应该谢陆小姐,如果不是她,我是不会救你的。”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另外我希望你给陆小姐一个解释的机会,并且向其道歉。” 陆家小姐投以感激的目光,然后将事情的经过述说了一番。 “是二叔误会你了,对不起。”陆老二的态度算不上诚恳,但他这样的人,能够破天荒的道一次歉,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不知药王准备什么时候启程?” “等到明天天亮再走吧。”沈欢的主要心思还是在突破逐日境上面。 “我来接您吗?” “可以。” 陆家小姐报了自己的手机号以后,鞠躬道:“那我就不打扰您了。” 沈欢点了点头没说话,等到陆家小姐转身后似乎又想起了什么,“且慢,我似乎还不知道陆小姐您的芳名。” 陆家小姐转身道:“陆倚天。” 卧槽!撸一天?这名字用在她这样的大家闺秀身上,也太他妈狗血了吧! 第990章突破,逐日境!龙象之力! 搞了半天,沈欢才弄清楚陆倚天究竟是哪个陆倚天。 之前他根本就没有帮陆倚天的打算,所以名字也没问一下,就那么陆小姐陆小姐的称呼着。 当然,就算现在问了也是一样,他该怎么叫还是怎么叫。 毕竟两人关系并不亲近,还没到叫名字的地步。 不过陆倚天这个名字,倒给了沈欢不少的熟悉感,因为——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 金老爷子的书沈欢没有看过一本,但电视剧却看得多了,先不说那些经典版本,光是翻拍的那些版本都不知道在电视上播放多少回了。 长乐村家里有电脑的人不多,能安装个有线电视就已经不错了。 因为父亲的病,沈欢要更穷一些,所以只有一个普通的小彩电,上面没几个台,一到暑假就会被金庸武侠剧和大明湖畔的容嬷嬷之类的洗脑。 这些童年回忆,让沈欢对于陆倚天这名字有了极大程度的接受的性。 但是……这姓氏要是换换就好了。 陆倚天……撸一天,这名字,真没谁了。 放在男人身上可能会很可笑,但放在女生身上就只有哭笑不得了。 沈欢返回房间以后,直接取出了灵乳泉。 要说陆家人的出场,也给他带来不小的好处,至少他现在没之前那么紧张了,心态很平静,比坐在酒吧里放松喝酒好多了。 一心一意是好事儿,但若太过集中,很容易造成紧张,这就好比吊丝在面对自己女神时,对方说的每一句都要细细斟酌,猜测对方到底是什么意思,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在做阅读理解。 其实根本没那么麻烦,她要说洗澡,你直接说一起洗就好了。 当对方怒气冲冲一顿乱骂的时候,就代表你没机会,如果只是娇羞的回了两句讨厌之类的,在一本正经说,我在我家洗,只是实际上一起就好了。 欲擒故纵,情场如战场,老前辈留下来的兵法可不仅仅是念起来好听而已。 陆倚天的事情,成功将沈欢的注意力分散,与此同时,也带走了一些紧张。 踏入逐日境,就代表他半只脚踏入仙途,这对每个道修来说,都是一件激动人心的事情。 沈欢不算是正统道修,但他却需要实力,所以他也很兴奋。 “狐狸精,出来护个法。”沈欢喊了一句示意苏璃出来。 这是早就商量好的事情,所以苏璃没有任何的意见。 “咕咚——” 灵乳之所以被称为灵乳,就是因为它在形态上就像是乳汁一般,整天呈现白色粉嫩通透。 入口后的口感极佳,强烈的香醇之味让人如痴如醉。 如果谁能开发出这种口味的饮料,必定会卖的火热。 灵乳入腹后,由微暖变成了微凉,来回转换,过了没多久,沈欢便感觉浑身燥热无比,一股股犹如熔浆一般的洪流,在体内不停地流窜。 见时机成熟,沈欢便开始尝试掌控这种力量,纳为己用。 时间一点一滴的了流逝,苏璃时刻注意着沈欢的状态,一旦有任何不妥的地方,她便马上出手让整个过程停止。 身为逐日境的她,也曾经历过突破的痛苦,所以十分清楚突破逐日境所带来的危险。 若能成功,便一步登天,若不成功,就一堕深渊。 好与坏,全都在一刻之间。 “呼哧——” 沈欢没有喘气,但是却有一股股的黑烟从沈欢的闭口之中排除,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人形烟囱。 逐日境的特色,炼腑。 事情进展到这儿,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沈欢会安然无恙的踏入逐日境。 可是苏璃的眉头却忽然皱了起眉头,语气凝重道:“又出现了。” 在沈欢身体周围,再次出现了那种,类似天道玄印,但又完全不同的玄印。 苏璃曾经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但始终得不到答案,是的,即便是推测也没办法推测出合理的答案。 玄印是天道的代表,就如同人类所创造的文字。 沈欢是新一代的绝世天骄? 这是苏璃原本认为,最接近真相的答案,但夏天的出现,让她推翻了这个猜想,身为天道执掌者的夏天还在,就不可能出现新一代的绝世天骄。 因为是第一次炼腑,所以沈欢吐出的黑雾非常之多,整个房间内到处都是难闻的异味,还好苏璃保持在魂体状态,不然她真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理由会继续守在这里。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大概一个时辰以后,沈欢的炼腑过程才结束。 其实在苏璃看来,沈欢若是生在那个体修纵横的洪荒时期,一定会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存在。 对于道修来说,沈欢的身躯早已超过了该境界应有的极限属性。 “嗡——” 沈欢猛地睁开双眼,散发出一阵又一阵的金色光芒,整个人看起来精神抖擞,神采奕奕。 “感觉如何。” “很好。”沈欢的语气有些激动,他现在感觉自己仿佛像是变了一个人。 原本他的身体轻巧无比,但脏腑仍旧给他一种沉重的感觉,可现在他没有任何的负担感,整体给他的感觉极其舒适。 按照原本的境界划分,奔月境可以施展短距离的飞行之术,逐日境可以施展五灵术法。 逐日境初期可以施展基础以及初阶术法,中期可以施展中阶术法,后期可以施展高阶术法。 除了这些特点外,逐日境的肉身力量也会得到很大的提升。 筑基时的力量用人来形容,完成筑基后,力量几乎是普通人的三倍,依靠身体素质打三四个成年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等到了追星境后,就开始用马匹的力量来计算,一颗星曜代表一匹马的力量,达到九颗星曜就等同拥有九马之力。 而达到奔月境后,便是用虎牛之力来类比力量。 逐日境则换成龙象之力,沈欢现在所拥有的便是一龙一象。 大象的力量不必多言,而龙的力量,就显得有些虚幻飘渺了。 根据修真界的标准,一龙之力是指百年成龙的力量,和敖邪那种千年之龙相比自然是有所差距,不过像是敖邪这种存在,那可就少之又少了。 简单来说,逐日境代表着拥有可以和龙拔河而不落下风的力量,即便是载满货物,在路上全速狂奔,也可以一拳让对方停止并且倒退数十米。 这只是普通逐日境的高手的身体强度,而沈欢因为身体经过多番淬炼,几乎是同等阶力量的三倍。 简单来说,现在的沈欢至少拥有着三龙三象的力量,单纯的肉身力量,不参杂任何的灵气! 第991章切磋?我的字典里只有生死搏杀! 沈欢十分欣喜,但并不兴奋,毕竟他曾经感受过更为强劲的身体。 而这一次晋级,在他看来,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未来世界的他能够达到飞仙境,就代表他达到逐日境是必然的事情,他现在所做的,只不过是加快了升级的脚步而已。 很欢并没有被成功突破,而冲昏头脑。 按照未来的发展趋势,他必须达到飞仙境才能感觉稍微安全一些。 “这次又劳烦你了。” “分内之事。”苏璃倒不是在说客气话,在没有解开本命契约之前,他们的生命息息相关,谁都不能出现一点的意外。 “我想找人练练手。”沈欢直接说出了心里的想法,他如今突破到逐日境,世俗的力量体系已经不再适用于他身上,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比试。 苏璃摇了摇头,“不用比了,如果只是切磋的话,我不是你的对手。” “照你这么说,如果拼命的话,我就会输了?” “这个没办法确定,我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在相同境界的话,我赢你很简单,但你的肉身太过强横,不过我又比你多出了一些经验,生死搏杀和切磋比试完全是两种意义。” 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你真想比试的话,可以拿屠道者练练手。” “也对。”沈欢正说着忽然用手捂住了鼻子,“卧槽,怎么这么丑,这乌烟瘴气的,不知道还以为我挂了呢。” 刚刚太过开心,以至于让他忽略了这个问题,他一边说着,连忙把窗打开,接着在自己身上打了一个净衣诀才去找屠道者。 屠道者看到沈欢后,语气平淡道:“这么晚了,你来我这儿干什么?” 早晚是对普通人说的,像屠道者这样的强者,被说十天半个月,就算是大半年不合眼都没有任何的问题。 沈欢干笑了两声,咳嗽道:“那个,事情是这样的,我刚刚突破到了逐日境,想找人比试一下,看看自己的实力究竟达到了怎样的地步。” 他这种行为,和刚买新车的车主一样,买了以后,先开出去跑两圈。 屠道者语气有些诧异道:“你突破到逐日境了?” “是啊,怎么,你看不出来?”沈欢面带疑惑。 这话说完以后,沈欢才会想起来,因为小木块的原因,他现在的气息无限接近于普通人,屠道者看不出来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你找比试,是想找死吗?” “大哥,切磋懂吗?又不是拼命,我就是想看看自己的实力比之前究竟强了多少。” 屠道者喝了口烈酒,“不用比了,现在的你还不是我的对手,不过……应该有接下我一剑的资格。” “也就是说,我浪费了这么多力气,只是从一剑被秒杀的级别,提升到一剑秒不掉的级别?” “我的境界有些奇怪,不能用你们境界来衡量,以实战能力来讲,你和我差的很有很远。” 沈欢面色有些失落,“那你说我达到什么境界,才可以和你抗衡。” “逐日境后期。” “只要到逐日境后期,我就能够杀了你?咳咳,那个,我的意思是说,只要达到逐日境后期的话,我就可以和你打成平手了吗?” “只能说我想杀你会比较困难,如果只会比试输赢的话,输的人会是你。” 沈欢表情有些震惊道:“按照这个说法,你岂不是达到了飞仙境?” “我说了,我的境界是不能用你们的等级划分来衡量的,刚才之所以那么说,只是按照你的要求举个例子。”屠道者皱眉道;“还有事情吗?如果没有的话,还请你离开,我要睡觉了。” 这很明显是在下逐客令了,刚刚还说过,以屠道者的境界,是根本不需要睡眠这种行为的。 “咱们比试一场吧。” “你想死?” “都说了是切磋。” “对我来说,切磋和生死搏杀没有区别,除非一方死亡,不然永远都不会结束,这样你还想比试吗?” 沈欢悻悻的笑了两声,“那我就不打扰了。” 等到沈欢离开后,虚影开口道:“为什么不帮帮他?对于刚刚突破到逐日境的他来说,切磋感受实力的变化以及稳固境界是很重要的事情。” “我怕我会忍不住杀了他。” “都这么多年了,你的性格还是没变,心口不一。”虚影笑呵呵的说道;“如果你想杀他的话,早就可以动手了,又何必等到现在。” “闭嘴!” 虚影讪笑几声没有说话。 沈欢心里这边正郁闷要找谁练手,剩下的就只有夏天了,夏天魂觉后,实力保持在奔月境的水准,比试显然是没有意义的。 但除了夏天,他好像也没人可以比试了。 “算了,我还是睡觉吧,等处理完陆家的事儿以后,回燕京找大帝他们吧。”沈欢正说着,身前忽然出现了一个黑影,把他吓得直爆粗口,“卧槽!” “你说什么?” 这黑影不是别人,正是刚刚见过面的屠道者。 “没说什么……那个,你不是睡觉了吗,怎么又出来了?”沈欢干笑着,他本来以为现在的自己就算打不过屠道者,至少也可以逃命,但屠道者刚才的话却打破了他的猜想。 “闲着无聊,和你切磋切磋。” “你刚刚不是说在你的字典里没有切磋,只有生死搏杀吗?”沈欢面色不改,“我还年轻,所以……还是算了吧。” “刚刚是刚刚,现在是现在,你比不比?” “比!” “我在外面等你。”说完,屠道者身形一闪便消失在了原地。 沈欢出去以后,还没来得及开口,屠道者便一剑刺了过来。 “你……来真的?!” “放心,我已经把实力压制到了逐日境初期的境界。”说完,就又是一剑,沈欢狼狈的闪躲着,还好对方没有动杀心,不然可不单单是衣服破洞那么简单了。 虽说屠道者压制了自己的级别,但他凭借着过人的战斗经验,将沈欢打的落花流水,颇有一副痛打落水狗的意思。 “我输了。” “垃圾。”屠道者冷哼一声,转身离去。 留下沈欢一个人,满脸懵逼的半跪在地。 他忽然间觉得,自己突破到逐日境和保持在奔月境巅峰,似乎并没有什么区别……真尼玛坑爹! 第992章等会儿我会问你们一些问题 沈欢的目的不仅仅是达到逐日境那么简单,尤其是在经历过屠道者的一番蹂躏以后,他更加没有停止修炼的念头。 只不过时间上并不允许他继续沉浸在修炼当中。 按照他原本的计划,剿灭噬魂教,得到灵乳泉,折身去武当,最后返校开始搞迎新晚会。 计划跟不上变化,第一点就没能做到,如今又多了陆老爷子的事儿,武当他算是去不成了。 早上夏天起来以后,沈欢将在酒吧遇到陆家小姐的事儿说了一下。 “我没什么意见,不过要我陪你去估计是没有办法了,义父刚刚下达命令,让我回去一趟。” “我没打算让你跟过去。” “那你跟我说什么!”夏天没好气的说道,随着两人关系的日益密切,说话也不如从前那般计较。 这点从夏天变得越来越逗比就可以看出来了,原本那种神秘莫测看穿一切的气质,早就滚回姥姥家去了。 “就是给你打个招呼,我总不能不告而别吧。” 两人又拌了几句嘴,便各干其事儿。 沈欢给陆倚天打了个电话,没过多久陆倚天便带着司机,开豪车赶了过来。 虽然是白天,但这并不妨碍酒吧街的火热。 喜欢流连于酒吧这种地方的,大部分都是一些白领,极其讲究小资调调,他们的钱不多,但是见识却广,所以一眼就认出了豪车的牌子,站在那里议论纷纷。 沈欢穿着向来讲求的是简单舒适,别说正统的西装之类,就算是牛仔裤穿的次数也非常的少,平时打扮靠近休闲。 放在学生眼中,这样的装扮简单干净,看起来也显得比较成熟,但在社会人士眼中,就显得有些稚嫩了,嗯,用难听的话来说,就是吊丝。 毕竟对于学生人群来说,即便是富二代,也不会整天穿着高价西装在校园里转来转去。 再加上木块的原因,导致沈欢锋芒内敛,整个人的气质看上去极其普通。 “靠,现在做男公关的越来越爽了,直接被开着千万豪车的白富美给包养了。” “我早就说过,男公关现在不同以往的鸭子,逼格高的很,我有个同学就是在酒吧当公关的,现在人家在花旗定居,还组建了自己的家庭,溜翻了。” “不是我说,现在人的眼睛都瞎了吗?就这小子的样子,怎么可能被白富美给看上。” “看看,看看,亏你还是我朋友,那小子的长相,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土帅土帅的。” 面对众人的一轮,陆倚天和沈欢脸上都没什么变化,不过出于尊敬,陆倚天还是选择询问道:“药王先生要是不喜欢,我可以让这群人闭嘴。” “不用了,我赶时间,等治好你爷爷的病以后,我还得回燕京。” “好的。”陆倚天的态度极其恭敬,说完亲自为沈欢打开了车门。 在两人离开以后,大街上的人都快疯了,其中不少小鲜肉都发誓,自己一定要当男公关。 这就是沈欢的个人魅力所在,随随便便一个场景,就可以改变部分人的一生。 虽然陆家不在潇湘,但潇湘本来就属于江南大省的一部分,所以也没更换交通工具,大概半天以后,他们终于进入了金陵境内。 “还需要多久?”沈欢的语气有些不耐,自从学会七星步以后,他就感觉除了飞机以外,一切都飞的太慢了。 尤其是在昨晚有尝试了一下飞行以后,在不超过百里的范围内,他的速度比飞还要快。 “马上就到了。”陆倚天表情有些担忧,她生怕一句话说不好,沈欢就生气的走人。 毕竟沈欢是目前唯一也能够救爷爷的存在。 “如果您觉得耽搁太多的时间话,我可以给您加钱。” “陆小姐,你错了。” “我错了?!”陆家小姐先是一脸错愕,然后说道:“不知我错在了哪里。” “人命从来都不是能够用金钱来衡量的。”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之所以开出那个条件,就是为了让人明白生命的重要性。” “你曾经在劝解我的时候说过,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以我的年龄来看,也不是那种食古不化的人。” “所以,当我开出条件时,对方若是直接答应,我便不会再讲规矩,而是收取合适的医疗费用,和我师叔李老夫人相同,一千万。” 陆倚天愣了一下,“那我现在已经明白了生命的重要性,钱能退吗?” 沈欢满头黑线道:“你这么说我就更不能退了,因为你这句话看好证明,钱在你心里比人命更加重要。” 两人讨论了没多久,就到了陆家的宅院。 说实话,陆家的宅院是沈欢看过最夸张的豪宅。 与其收拾府邸,倒不如说是一个小型村庄,占地面积和建筑物都极其夸张。 主要建筑都是古色古香的古典建筑,其余的都是一些西方式的建筑做点缀。 “大小姐。” 仆人们见到陆倚天进来,全都一脸的恭敬。 之后众人又朝着沈欢鞠躬道:“换一个沈药王。” 这些全都是陆老二安排的,现在他对沈欢的信任,比自家老子还高,毕竟对他来说,沈欢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沈药王您可来了,来,里面请,里面请。” 沈欢点了点头,在陆老二的带领和陆倚天的陪伴下走入了这座堪比皇城的大院。 “沈药王,我对您的——”陆老二一边走一边面带微笑,显然是想巴结一下沈欢。 沈欢的医术,让他看到了另一个治病的门路。 在陆老二结识的恩当中,权贵一个都不少,身上有毛病的就更多了,治一次病就要一半家产,这治疗下去,别说陆家,就是他陆老二也可以富可敌国了。 “废话少说,我赶时间,陆老爷子在哪里?” 他这话一出,两人也不敢再耽搁,直接带他坐车前往陆老爷子的房间。 没错,是坐车,地方太大,走起来费劲。 陆老爷子的看护团队极其庞大,有年轻的妙龄少女,也有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最为年长的,是一个看起来比陆老爷子还大的老妈子。 沈欢看了陆老爷子一眼,眉头瞬间皱了起来。 “爷爷的病情怎么样?是不是其他医生所说的阳寿将尽?” “不是。”沈欢摇了摇头,对着那些看护妇说道:“你们所有人,按照年龄大小,到门外站着,等会儿我会问你们一些问题。” 沈欢这个举动,让所有人都迷惑不已。 治病就治病,怎么现在给人的感觉,反而像是在审讯? 第993章毒宗秘药阳缘尽 “药王先生,您还没有说我爷爷患的是什么病呢。”陆倚天一脸疑惑道;“难道你让那些看护出去,是因为爷爷的病和他们有关系吗?”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这样的。” 陆倚天一愣,她原本也就是随便一问,没想到竟然得到了这么一个结果。 “您、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沈欢看了陆老二一眼,“既然都是自己人我就直说了,陆老爷子不是生病,而是中毒,并且……是毒宗的毒。” “毒宗的毒?”唐咪咪一脸懵逼,她检查过陆老爷子的身体很多次,每一次的结果都是一样的,阳寿将尽,怎么可能中毒。 更不可能是中了他们毒宗的毒,若是中了毒宗的毒,她第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没错,就是毒宗的毒。” “这不可能!”唐咪咪的语气很笃定,药王的医术冠绝天下,这是无可置疑的,但是!要说起来用毒,绝对无人能出毒宗其右。 并且身为毒宗的传人,她怎么可能辨别不出毒宗的毒药。 “我想起来了!”陆老二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当初照顾老爷子的都是唐咪咪,她又是毒宗的弟子,这下毒的显然就是她!” “唐咪咪,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父亲当年见你可怜,又有些医术,所以便将你从大街上带回了陆家,不仅如此,还让你成为我们陆家的首席医师,负责我们陆家子弟的生命健康。”陆老二一脸气愤道:“可是你呢?白眼狼,竟然对我父亲下毒!” “来人,把这个蛇蝎妇人给我拿下!” 这一声高喝之下,外面的仆人立马冲了进来。 可是他们还没碰到唐咪咪的衣角,便被沈欢一脚踢飞了出去。 陆老二一脸茫然,“沈药王,您这是……” 沈欢没有理会他,而是看着那些个冲进来的家仆问道:“我记得我刚刚好像说过,让你们站在门外排队等候,是不是都把我的话当成耳旁风。” 那些个家仆一直守候在陆老爷子的门口,并不知道沈欢的身份。 不过从陆老二和陆倚天那恭敬的态度上,他们也能判断出一二。 如今沈欢有表现出这种非人的实力,他们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出。 “沈药王,您刚刚交代的是让看护们出去,而没有交代——” “我是说除了陆家主要成员以外的一切人。”沈欢耸了耸肩,“看来我刚才并没有交代清楚,但经过刚才的解释,想必你们应该都明白了。” “好话不说第二遍,我刚刚已经说过,所以,你们最好别再让我说第二遍。”沈欢对着那几名被他踢飞出去的家仆说道:“我刚刚只是用柔劲将你们送出去,而不是真的动手,明白吗?” “明、明白了!” 几名家仆从地上爬起来以后,二话没说,连忙站回了队伍里。 “沈药王,您还没解释,为什么不让我抓唐咪咪这个凶手呢。” “她不是下毒的人。” “不是?”陆老二一脸不解道:“整个陆家,就只有她一个人懂医术,而且还是毒宗出身,她怎么可能不是凶手呢。” “我说她不是,她就不是,你有意见吗?”沈欢表现的很强势,准确来说,自从他看过陆老爷子的状况以后,性格就忽然大变,和进来之前的态度,完全就像是两个人。 之前的沈欢虽然有傲气,但并没有这般霸道。 此时的沈欢,好像忽然变成了陆家的主人一般。 陆老二有心反驳,但看到沈欢的眼神以后却是焉儿了。 那眼神太恐怖了,根本不是他这个在温室中成长的花朵所能承受的。 “药王大人,咪咪心中有些疑惑。” “咳咳,那个你还是自称老身吧。” 唐咪咪现在可没心思玩什么梗,直接问道:“您说老爷子是中了我们毒宗的毒,但是我身为毒宗弟子为什么看不出来?” “因为你是弃徒啊。” 沈欢这话不好听,并且很直接,没有一点委婉的意思。 “我、我虽为弃徒,但是该学的东西,我都学了,怎么可能——” “所以,我才说你是弃徒。”沈欢找了个椅子坐下,“试问一下,对于一个准备抛弃的弟子来说,毒宗会将所有的知识都教授于你吗?再换个方式去问,如果你已经掌握了全部毒宗的知识,他们会这么轻易的将你逐出门墙?” “如果是的话,那么你当年到底犯了什么事儿,才会让他们如此愤怒,做出这样愤怒的举动?”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毒宗属于家族式门派,而你也姓唐,那就更不可能轻易的赶你出去。” “沾花惹草?和世俗之人通婚?这些规矩想必在毒宗都是没有的,那又是为了什么?你炼毒失误,杀了唐家嫡系?也不可能,太严重了,以毒宗的脾性,你若犯了这么大事儿,绝对不会是逐出师门那么简单。” “那么就只剩下一样了,你想偷学毒宗的绝世宝典,厄难心经。” 唐咪咪心中一震,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沈欢,“您、您怎么会知道。” “我为什么会知道?理由已经告诉你了,一切都是推测而已,不过你的话和表情,恰好证明我的推测是正确的。” 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陆老爷子所中的毒,正式厄难心经中的阳缘尽。” “阳缘尽这种毒无色无味,是一种很厉害的慢性毒药,中毒后没有什么明显的特征,人体所表现出的症状,就如同阳寿将尽一般,平常的检查方法根本无法检测出来,我这里说的,包含西方医学的先进科技。” “形象来说的话,阳缘尽是一种下在寿命上的毒药,而非人身!” “陆二爷,想必你现在应该明白,我为什么说这毒不是唐咪咪下的了吧?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这个能力。” 陆老二听得有些迷糊,不过也算听了个大概,“既然不是唐姥姥下的手,又是谁下的手?” 这个陆老二称呼变化之快令人咋舌,一怒就称全名,一看误会了就称姥姥,这种人的情商……若不是因为陆家家大业大,恐怕他早就被人给打死了。 沈欢翘起二郎腿,似笑非笑,将手缓缓抬起,指着陆老二说道:“下毒的人……就是你!” 第994章不可理喻的沈欢 “我、我?!”陆老二浑身哆嗦道:“沈药王,这饭能乱吃,话可不能乱说,我和我家老头子的关系好着呢,怎么可能是我下的毒。” “既然不是你,那还能是谁?”沈欢用手摸了摸下巴,“看你这尖嘴猴腮的样子,很明显就是阴险小人的典范。” “我——我——”陆老二气的不行,“沈药王,按照您这说,完全就是诬陷嘛!” “诬陷?”沈欢笑了笑,“现在陆家当家的是谁?” “我父亲啊。”陆老二摆出一种,你问的完全就是废话的意思。 沈欢一拍手,“这就对了。” “对了?对什么啊对!”陆老二也顾不得尊敬沈欢药王的身份,“你想让我死,也得让我死个明白吧?” “陆老爷子死后,谁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我大哥。”陆老二如实说道。 沈欢咧嘴,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如果你大哥再死了呢?” “那就是我了。”陆老二顺手指了自己一下,他这一说出来才明白,沈欢这根本就是花圈让自己往里面跳啊! “我明白了,你是想说,我先把老头儿弄死,然后再把我大哥弄死,接着这家业就落在我身上了,对吧?”陆老二不等沈欢说话,继续说道:“错了!如果这事儿是我做的,短期内我肯定不会再动手,动手杀了大哥的话,那肯定会惹出非议,到时候我自然而然的就暴露了。” “所以说,这事儿根本就不是我做的!” 陆老二因为紧张和气愤,这话说的不是清楚,但逻辑上没多问题,基本上都能听得懂。 “再说,我需要钱吗?家里的钱太多了,我想花多少就拿多少,自由自在,若是当了家主,这得管那得管,一点自由都没有了,别说我利用计谋,就算是老头子拱手把这个位置给我,我都不会要!” 沈欢摊了摊手,“话是这么说,但你心里怎么想的,就只有你自己一个人知道。” “你——你这根本就是栽赃嫁祸!” “栽赃嫁祸?”沈欢忍不住笑了,“刚刚我的逻辑推理能力你们也已经看到了,而且,我有栽赃嫁祸的理由吗?” “并没有,所以下毒的人一定是你!” “无理取闹,无理取闹!你只是一个医生,又不是警察和侦探!”陆老二气哼哼的说道:“我算是看出来了,说你是药王的是唐咪咪,而老爷子中的又是他们毒宗的毒,这很明显就是你和唐咪咪联手毒害我们陆家的计划!” “这些都只是你的猜测罢了。” “那你说的何尝不是猜测?”陆老二没好气的说道。 沈欢耸了耸肩,“我并非是在猜测,刚刚唐咪咪的事情已经证明了我的判断力。” “又拿这说事儿,我刚刚已经说——” “二叔,你们别吵了。”陆倚天看着沈欢说道:“药王先生,我相信您的清白,也信任姥姥对我们陆家的忠诚,更加不会质疑二叔,就像他说的那样,二叔是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的。” “既然连你都这么说的话……”沈欢深吸了口气,“那下毒的人就是你咯。” “我?!”陆倚天有些蒙圈了。 沈欢点了点头,“没错,就是你,不是陆老二的话,就只有你了。” “越说越没逻辑了,你这小子分明就是来捣乱的!”陆老二气呼呼的说道:“来人!把沈欢给我拿下!” 沈欢用手托着下巴,慵懒腔调,“你们敢进来吗?” 众位家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竟然没有一个人敢上前。 “你们——你们——你们是不是不想干了!”陆老二大手一挥,“谁能拿下沈欢,老子我就赏他一场荣华富贵!” 没有人怀疑陆老二这句话的真实性,但始终没人上前。 一个看起来比较年轻的小伙子,为了荣华富贵,一咬牙直接就冲了上来。 “咔嚓——” “噗——” 结果,他还没进门,就被一股奇异的力量踢的倒飞而出,嘴中鲜血直喷,就犹如平行发射的火箭一般。 “我再说最后一次,我这人很讨厌把说过的话再说第二次。”沈欢虎目一睁,“下一次,若再有人敢动手,我就杀了所有人,不开玩笑。” “你——你——”陆老二又气又害怕,说了半天却始终说不出第二个字。 “我说陆倚天就是凶手,你有意见吗?” “有!”陆老二摆出一副慷慨赴死的模样,“小子,别以为你会气功就了不起,我们陆家家大业大,想要报仇,只是分分钟的事儿。” “是呢,想要报仇很简单,但……死了的人,是没办法救活的,我一个人,让你们陆家大半成员给我陪葬,还是很不错的。” “疯子!你就是一个疯子!” 陆倚天慢慢回过了神来,“药王先生,我找您是为了让您替爷爷治病,而不是抓出凶手。” “我们陆家不介意凶手是谁,只要您治好爷爷就够了。” 沈欢摇了摇头,“我有着一个居民应有的基本良知,凶手必须抓出来……你刚刚说凶手不重要,是不是正好说明,你就是凶手的这个设定。” “我、我不是!” “解释就是掩饰,你一定是。” “我、我没有,解、解释啊。” “那好吧。”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既然也不是你下的毒,那就是陆老爷子下的毒了。” “我爷爷自己下的毒?” “疯子!神经病!”陆老二大骂着拿出了手机,“报警!” “嘭——” 沈欢指尖发出一道剑气,直接将陆老二手中的手机给刺透。 “来人,把门关上!”沈欢对外面的仆人下达了命令,见没人动弹,他叹了口气,“看来有些人又把我的话给忘记了。” 此话一出,他们争先强后的前去关门。 “你想干什么?” “曹孟德曾经说过一句话,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呃,错了,应该是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恶。”沈欢猛地收起笑脸,“所以我要杀了你们所有人!” 第995章对症下药,方有奇效 沈欢说这句话时,仿佛整个屋内都弥漫起了杀气,没有人会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因为每一个人都感受到了杀气这种无形的存在。 只有陆倚天,这个涉世未深的万金小姐敢开口说话,“药王先生,您、您是在开玩笑吧?” “你觉得我像是在开玩笑吗?” 沈欢说这话的时候,眯眼带着微笑,看起来和善无比,如果拍成照片恐怕会有不少的女孩子喜欢,但陆倚天却因为这个笑容而陷入了绝望。 什么样的事情最令人记忆犹新? 矛盾! 就好比在某人的丧礼上,最耀眼的不是那些穿黑白制服的,而是一身火红的花哨女郎。 无论美丑,那件红色的长裙,一定会在她出场的第一时间,成为众人眼中的两点。 亦如《杀人小学生》中的怪盗kid,身为盗贼的他每次都是在黑夜作案,却又穿着亮白色的西装,使他成功的以此来吸引众人视线,从而达成误导。 沈欢现在所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这位在黑夜中穿着白色礼服的怪盗一般,他笑的越是温和,杀气所带来的阴寒,就越发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不、不觉得。” “那就乖乖的等死。”沈欢微笑道:“你长得这么漂亮,我绝对会让你成为最美的尸体。” 引狼入室! 这是所有人的想法,陆倚天根本无法接受这种巨大的转变。 “药王大人,您为什么要这样做。” “身为医者最重要的是什么。” “医术。” “错!” “经验。” “错!” “那是什么?” “医德!”沈欢将手放在胸口,“在明知道病人是被人下毒的情况下,身为医生,你需要做的并不仅仅是将对方治好,还需要找出真凶还患者一个公道!” 唐咪咪觉得沈欢给她的答案是正确的,在如今社会,最难得可贵的就是医德。 但问题是,这后面的话,完全、完全就是特么的在扯淡! 所谓医德,就是医生应该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寻找真凶这种事情,应该交给警察才对啊! “药王大人,你——” “怎么,你有意见?”沈欢眯起眼睛,瞬间将杀气凝聚在了唐咪咪一个人身上。 唐咪咪吓得差点跌坐在地,“药王大人,你这么做是、是不对的,有违药王的身份,滥杀无辜的人,不配做医生,更不配做药王!” 谁也不知道,唐咪咪为了说出这句话付出了多么大的勇气,总之她说完以后,感觉浑身瘫软,出了满身的大汗。 “你说我不配做药王?”沈欢冷笑连连,“对于反抗我的人,就只有死路一条!” 话音刚落,一道白光就直接洞穿了唐咪咪的胸口。 唐咪咪带着不可置信的目光倒在地上,死的不能再死。 “姥姥!”陆倚天满脸泪水,她现在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沈欢出手之前,她仍旧存在着一丝侥幸,但现在已经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 陆老二吓得跌坐在地,他原本以为沈欢是唐咪咪的同伙,但现在看来……事情并非他预想中的那样。 “不、不要杀我,你、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不骗你,你要多少都给!” “钱?你认为以我的实力,会需要哪些东西吗?” “不要,我不想死,谁能来救救我!” “没有人。”沈欢说着,以同样的方式杀掉了陆老二。 在亲人接连倒下以后,陆倚天终于崩溃了,她抽泣着,要和沈欢拼命,粉拳不停地打在沈欢的胸口上。 沈欢厌烦的一手掐住她的脖子,将她举了起来,“聒噪的女人,去死吧!” “等一下!” 就在沈欢准备动手的时候,原本在床上躺着的陆老爷子忽然坐了起来,像是发疯一般的跑到了沈欢身前,“不要杀倚天,我、我已经醒了,没人对我下毒,没人对我下毒。” 沈欢笑了笑,慢慢地将陆倚天放了下去。 陆倚天看着健健康康的陆老爷子,一脸的疑惑,不等她开口询问,陆老二和唐咪咪也从地上爬了起来。 “老子竟然没死?”陆老二说这话的时候,忍不住打了个冷颤,刚刚那种死亡的感觉,实在是太恐怖了。 唐咪咪也是一脸迷茫,但并没有开口询问。 这突如起来的变化,不仅让陆倚天更加的疑惑,就连陆老爷子也是一副傻脸的样子。 “药王先生,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最终还是陆倚天先忍不住开了口。 沈欢笑着说道:“你刚刚不是问我为什么不出手医治陆老先生吗?其实我不是没有出手,而是正在治疗当中,你看……现在陆老爷子非常精神呢,一点事儿都没有了。” 陆老爷子对着沈欢拱了拱手,“小兄弟好手段,我陆某服了!” “药王大人,这……这是——” “行医开药时,应该怎样开药?” “对症下药。” “没错,就是对症下药。”沈欢起身道:“我刚看到陆老爷子的时候就发现,他并没有病,而是在装病。” “装病?” “是的,装病。” “不对吧,如果是装病的话,我为什么没有检查出来,他身体上各种迹象都表明,他绝非是在装病,而是阳寿将尽啊!” 沈欢笑道:“因为他吃了轮回散。” “轮回散?” “是的,轮回散,一种服下以后,就会经历从生到死,再由死到生过程的毒药,整个过程很漫长。”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解释道:“轮回散也是厄难心经中记载的毒药,不过目的并非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救人。” “毒宗虽然名为毒宗,但主要的宗旨还是救人,毒药只是一种特色产品,轮回散就是为了解救那些想要自杀之人准备的毒药。” “研发人是唐不苦,也就是唐恨天的太爷爷,毒宗的第十代盟主,也是毒宗自第三代过后,又一位获得药王头衔的存在。” 唐咪咪感叹道:“原来是太师祖的作品,难怪我无法查探出来。” “老头儿既然装病的话,您直接说明不就好了,为什么要做这种无聊的事情。”陆老二没好气的说道。 “无聊?”沈欢笑着摇了摇头,“装病装了一个月,甚至不惜服用轮回散来迷惑众人,你觉得我若是不演戏,能让他醒来吗?” “那也不至于用这种手段啊。” “你错了,人老成精,老爷子这么沉得住气,我若是不用这种激烈的手段,恐怕他还会继续装下去。” 唐咪咪皱眉道:“我想不明白,老爷子为什么这么做。” 沈欢摊了摊手,用下唇指了指陆老爷子,“这点你就要问陆老爷子本人了。” 第996章您没低估我,我就一傻哔 见众人的目光都转移到自己身上,陆老爷子颇有些无奈,学起那些非主流文艺青年,玩了个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 “也就是说……这一切都是假的?” 陆倚天忽然冒出的一句话,差点没让沈欢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我的万金大小姐,你这反射弧可真是够长的。 “是的。” “姥姥没死,二叔也没死,那刚才那个家仆——” “也没死。”沈欢微笑道:“身为医者会杀人也会救人,但绝对不会杀无辜的人,他不仅没事儿,我还顺便帮他做了下气疗,那些喷出的血,是肺热之血。” “原来是这样……”陆倚天大松了口气,“我就知道,自己绝对不会看错人。” “那只是因为你太天真了。”沈欢嘴上没说,但心里却忍不住嘀咕了两句。 这个陆倚天多半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其实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应该能看出来了。 一个假的野山参,直接一百万就扔出去了,花钱跟扔垃圾似的,一点都不心疼。 陆家有钱是好事儿,也坏事儿,如果不是因为钱多,陆倚天肯定会因为买到假货而心疼,现在钱这么多,假的就假吧,与其生气还不如再花时间买个真的。 “对了!”陆倚天忽然一跺脚,“爷爷,你还没说你为什么要装病呢!” 沈欢有些无语,如果不是你打断,老爷子早就说了好么。 “因为……因为……” “因为你啊。”沈欢没好气的说道:“那个,我没时间听家长里短,你们能不能把医药费付了,我好闪人。” “因为我?” 见陆倚天又开始纠结这个问题,沈欢真恨不得给自己两耳光子,自己多什么嘴,直接拿钱走人不就得了嘛! “看来我还是低估这位小兄弟了。”陆老爷子看向沈欢的目光,又变了几分。 他陆震南是什么人? 陆家的执掌者,华夏的第一富豪,在加上在商场上摸爬滚打数十年的经验,早就养成了风轻云淡的性格。 要论沉得住气,他说第二,也没几个人和他争第一。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被一个年轻人逼得不得不终止计划。 其实在一开始陆老爷子并没有当回事儿,可在感受到沈欢的杀气以后,他就有些坐不住了。 那样的杀气,是只有真真正正杀过人才能散发出来的。 这种类似的气质,他只在一位在战场上一位斩敌无数的老友身上见识过,但就算是那位老友身上的,也没有沈欢身上的强烈。 所以直接将沈欢定义为了杀人魔头,之所以没有起来,并非是和陆倚天一样心存侥幸,而是在赌,沈欢究竟是在做戏,还是真有那个打算。 从陆倚天的反应就可以看出来,沈欢并不是滥杀的人。 既然这样,那演戏的成分就会大一些。 其实在唐咪咪死的时候,他就已经放弃了这场赌局,可没想到沈欢动作太快,根本不给他演戏的机会,最终只能这么突兀的起身。 现在,他重新审视沈欢的原因是,对方竟然知道了自己装病的理由。 陆震南确信,自己所表现的没有一丝漏洞,为了严守秘密,他甚至没有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任何人。 沈欢看得出他是装病,是因为医术高明,那看出自己装病的原因,又是因为什么? “您没低估我,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医生,那啥……陆小姐,你不是有我手机号吗?咱们以后再联系,我先闪人!”沈欢说着转身就准备离开。 陆老爷子却是大手一伸,“且慢!” “慢什么慢啊!老爷子,你处理家事儿就别再拉上我了。” “你说你是医生对吧?” “没错。”沈欢嘴上这么说,心里却警惕无比,人人都说姜还是老的辣,他一点都不质疑。 自己虽然经历了不少风浪,可和眼前这位陆家之主相比,那可是差远了。 “既然这样,你是不是应该把老夫的病治完再走?” “您根本就没病,再说就算有病,我现在也治——” “我有病。” 果然,这人越老脸皮也就越厚,说自己有病,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心病!” “那您得找心理医生,而不是找我这个中医,我只管治实病。” “不,年轻人,我很看好你,你的智慧非常人所能比拟,所以一定能够治好我这个病。” “我就是一智障,您找别人吧。” 不是比脸皮厚吗?我沈欢走南闯北,这脸皮也够厚了。 “如果你是智障的话,那么在场的人,就全都是傻哔。” “好!您别说了,我知道了,您就是想让我治好了您的心病再闪人呗。”沈欢索性也不磨那嘴皮子了。 “你不是已经猜出来了吗?” “我只是猜出来这件事和陆小姐有关系,但具体是什么事,我就不清楚了。”沈欢见陆震南准备开口,他又继续说道:“至于理由,很简单,我杀陆老二的时候,您没反应,唯独在杀陆小姐的时候,您变得异常激动,这是其一。” “第二,无论是唐姥姥还是陆老二死的时候,您都没有动作,那就证明这事儿和他们没有关系,若我在杀陆小姐的时候,你没有站出来,那就证明这件事儿跟陆小姐没关系,主要还是在您自身,可事实上并没有,这就证明,事情肯定是因为陆小姐而起。” “你还需要第三条理由吗?” “不需要了。”陆老爷子笑了笑,“你果然很聪明。” “爷爷,您就别卖关子了,您知不知道,因为您生病,我有多担心,现在知道这件事是因我而起,我的心里就更不好受了。”陆倚天说着眼眶又红了。 女人在成年后,很少会哭泣,如果她当着你的面哭出来了,那就代表她在某种程度上信任了你——如果她家人不在身边的话。 “唉……”陆老爷子叹了口气,“说到底,这都是我年轻时不懂事儿所惹下的祸端!” 一说起往事,他就好像陷入了无尽的沉思当中…… 第997章只要你娶了倚天就可以 “当年我的父亲陆森,也就是你们的太爷爷,和刁氏天府药业的董事长是大学室友,关系很铁。” 听到这话,陆老二开口道:“是刁思南老先生吗?” “是的,就是刁叔。”陆老爷子继续说道:“他们差不多是一起结的婚,就开玩笑,说以后要是有了孩子,就订娃娃亲,没想到你们太奶奶和婶婶竟然真的就一起怀孕了。” 陆森和刁思南的感情很好,当即便要履行娃娃亲的承诺,两家也都很开心,经常来往聚餐。 可没想到,出生的时候,却是两个大胖小子,这娃娃亲是订不成了,两方老人便让他们做了异姓兄弟。 等到陆震南长大后,陆森又提起了娃娃亲的事儿。 双方老人在征询过年轻人的意思后,就决定让这个诺言延续下去。 结果和之前一样,陆震南也和刁家那位生的也全都是带把的,即便是二胎也一样。 可能是因为两家的阳火太足,人气太旺,加上随着老人们的离世,这娃娃亲的事儿,便慢慢没了。 “当时你太爷爷整天在骂夏伯父。” “夏伯父?”沈欢疑惑道。 “也是我父亲的大学室友,叫夏天。” 沈欢原本也就是随便一问,没想到还真和夏天有关系,顿时便咳嗽了起来。 陆森的大学室友,肯定不会是现在的夏天,应该是夏天的前世,也就是天尊。 我靠,难怪这个陆家可以成为华夏的第一土豪家族,原来和天尊有着这层关系,想不富有都难。 这个天府药业,沈欢也听说过,可以说是现代保健品行业的领头羊,曾经出产过不少知名的保健产品,风靡了好多年头。 沈欢记得小时候,还在电视上看过天府药业的产品广告,只是长大后就没再听说过几次。 最近一次,还是林妙诗拿对方和欢妙举例的时候提到的。 “为什么要骂夏老爷爷?” 陆震南显然没想到自己的乖孙女会问这个问题,愣了半天才说道:“当年我也问过父亲这个问题,后来你太爷爷说,夏叔是管计划生育的,全球的那种。” “怎么可能是全球性质的,世界上没有这种组织吧?” “所以当时我也没当回事儿,而且和夏叔见面的次数远远要比刁叔见的少。” “那个,继续说正事儿,我比较赶时间。”沈欢打断了两人的对话,对他这个知道真相的人来说,莫名觉得两人的对话很是羞耻。 夏天前世,也就是天尊,那是掌管整个星域天理循环的人,生孩子性别这种小事情自然也在其掌管之内。 身为室友,陆森老是没办法完成娃娃亲的夙愿,心里肯定会不舒服,别人不敢骂他肯定是敢骂的。 沈欢嘴上催促着,实际上已经把事情猜测的八九不离十。 “还记得十五年前,天府药业的变故吗?” “嗯,我记得。”陆老二开口道:“当时刁老去世后,刁家的几个晚辈们闹矛盾,纷纷争夺祖传的保健品秘方,最后吵红了眼,互相下杀手争夺,不慎点燃了藏宝阁,将秘方焚烧殆尽。” “刁家死的死伤的伤,加上秘方遗失,直接从医药界的龙头巨鳄,变成了普通家族,可那些人死不悔改,还是在争,最后整个家族都解散了。” “没错,但是两个月钱,有人拿着你刁叔叔的信物来找我,说是刁家的子孙,想要完成当年娃娃亲的婚约。” “这件事我怎么不知道?!”陆倚天一脸震惊的看着陆老爷子。 “老头儿不告诉你肯定是有原因的。”陆老二开口道:“是不是那个小子长得太丑?所以您老看不中,但又不想违背当年的诺言,所以才——” 他根本就没朝着攀龙附凤的方面想,他们陆家家大业大,随便露点油水,就够那个小子过活了。 而且陆老爷子早就有,陆倚天出嫁,便奉上陆家一半家产作为嫁妆的诺言。 “不是。” “那就是那个小子假冒了?” 陆震南摇了摇头,“我前去调查过,他的身份属实确实是你刁叔叔的后代。” “那您怎么还——” “那个小子太不是东西!”陆震南气哼哼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破船也有三分钉,刁家虽然破败了,但过得日子远远比普通人要好的多。” “他的父亲是你刁叔的第三子。” “您这么说我就有点印象了,老三的话,应该视角刁诈田吧?” “嗯,就是刁诈田的儿子。” “刁诈田病死以后,他那儿子依旧不知道收敛,整日花天酒地,把身体不是很好的母亲也气死了。” “整日游手好闲的他,一下子便失去了依仗,后来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刁家和我们陆家的三世娃娃亲之约,就带着信物跑了过来。” 陆震南激动道:“你说,我能把倚天的幸福交给这种人身上吗?” “我怎么能够因为一个隔代的诺言,而毁了倚天的一生!钱我有的是,但是绝对不能拿倚天的一生开玩笑!” “爷爷。”陆倚天激动的抱着陆震南抽泣了起来。 “这就是您的新病?”沈欢听完后没有感动,反而一脸的滑稽。 “没错,为了倚天的幸福,为了不违背诺言,我只需要假死,就可以结束这一段孽缘。” “您……”沈欢忍不住说道:“您想多了,对于这种瘪三,你只需要找几个比他更瘪三的人就可以了,一吓唬就什么事儿都没了。” “如果事情那么简单就好办了。” “我刚刚不是说了么,不知道是谁告诉他的,也就是说这次的事件有幕后推手,我调查过,但没调查出来,所以对方的来历肯定不简单,我若是派人吓唬,恐怕第二天就会占据各大媒体的头条,我们做商人的,最讲究的就是诚信。” “你说这话,我信不过,以你们陆家的能力,让那些媒体闭嘴,也只是分分钟的事儿。” “我说了,幕后有推手,我能压他就能抬。” “那怎么办?按照您的说法,这事儿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啊。” “不!你能帮。”陆震南一本正经道:“只要你娶了倚天就可以。” “噗——” 沈欢直接喷出一口老血,这他妈都什么跟什么啊! 第998章当年夏天留下的东西?! “那个……陆老先生,您这话说的根本就没有逻辑好么,什么叫我娶了倚天?”沈欢有些无语道。 陆老爷子摇了摇头,“我说的很有逻辑,只要你娶了倚天,这件事情就可以完美解决。” “开什么玩笑。” “我没在开玩笑,如果倚天已经结了婚,那么我们陆家便可以说,以为刁家灭族无人继承,总不能让倚天孤独一生,所以就招了上门女婿,如今你二人生米煮成熟饭,刁诈田的儿子自然没办法再以当年契约为念头,就算这事情被人公布出去,我们也有理由反击,一切也都在情理之中。”陆老爷子说的很认真。 但沈欢却始终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因为陆老爷子这句话中,显然是隐藏了什么。 “我拒绝,第一,你刚刚说不会拿陆小姐的一生幸福来开玩笑,那么同样的,她也不能够嫁给我,我们认识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双方都不了解,你凭什么判断,我就是会让她一生幸福的人?” 见陆老爷子想要开口,沈欢接着说道:“如果是就就假扮的,那么要假扮多久?一个月?一年还是两年?不管多久,到最后总会有结束的第一天,到时候陆小姐就成为了二婚少妇,这样的她何谈幸福?” “第二,如果对方的幕后推手真有想象的那么厉害的话,他们一定会调查我的身份,到时候他们一定会拿我来大作文章,从而推导出刁家违背婚约,为瞒真相结假婚!” “第三,你口口声声说是为了陆小姐,但是你所使用的计策,真的问过陆小姐的意见吗?在我看来,你嘴上是这么说,但心里其实还是在心疼陆家的财产,或者说……其实连你自己也分不清楚,究竟是陆小姐重要还是陆家的资产重要。” “第四——” “够了!”陆老爷子忽然大喝一声,然后又干笑道:“在我心里最重要的自然是倚天的幸福更为重要,那一半的陆家资产,是我从一开始就设定好的,无论倚天嫁给谁都不会改变,我之所以那么说,只是为了考验你。” “如果你是一个贪婪的人,那么我自然不会放心把接下来的事儿交给你。” 方的圆的都被你说了,要不是因为读心术,谁他妈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说实话,要不是因为这陆家和夏天的上辈子有关系,沈欢早就闪人了,哪还会留在这里给他们啰啰嗦嗦。 “你别把事儿交给我,我是医生,只负责看诊开药,至于抓药,您的自己到药房去抓。”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现在给您开一张药方,保管药到病除。” “什么办法?” “现今刁家的人还有多少?” “不多了,原本的大族,算上刁诈田那一系,只剩下了三口人。” “这三口人当中,可有和您辈分相同的老人?” 陆震南仔细想了想,然后摇头道:“没有了……” “是了,没有了,既然没有了,你还担心什么?没有老人,也就代表没人知道契约,而当年你们也都只是口头允诺,既然是口头允诺那就是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人死了,又没有证据,也就是死无对证。” “换句话说,承不承认婚约这个掌握权,一直在你们陆家手里,只要你们死不承认就好,别给我说什么信义,在当今社会,能够步入华夏富豪榜存在的人,又有几个的手脚是干净的?” “陆老爷子,我不知道您是老糊涂了,还是把这件事情想的太复杂,事实上在我看来,这根本就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沈欢面色平淡道:“我无法理解,你为什么要浪费这么多功夫,去做哪些无聊的事情。” 陆老爷子沉默不语,听沈欢这么说,事情似乎很简单,但实际上这场简单事情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天大的阴谋。 他陆震南驰骋商场数十载,怎么可能会因为一点所谓的小事,被逼迫到如此田地。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但也绝对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沈欢耸了耸肩,“如果没我什么事儿,那我就只好闪人了。” 沈欢说着便转身准备离开,陆震南却上前一步说道:“且慢!” “还有什么事儿?” “不知您刚刚说道阳缘尽是否确有其物?” “有。”沈欢没有问为什么,事情很明显了,陆老爷子应该是动了杀心,而阳缘尽这种毒药是最佳的选择。 即便刁诈田的儿子死了,也没有人会怀疑是陆家动的手。 “开个价吧。”陆震南没有任何的迟疑,直接开口问价。 沈欢笑着摇了摇头,“我没有这种药,陆老爷子若真的需要,可以向购买轮回散的那位朋友去购买。” “轮回散是我偶然得到的……”陆震南苦笑一声,“我也是因为经历了今天的事情才知道,原来陆森老头儿当年就是用轮回散瞒过众人之眼,离开陆家的。” “您是想说太爷爷没死?!” “是的,他没死,我怀疑刁叔也没有死。” “这怎么可能。” 沈欢没说话,身为天尊的室友,陆森和刁思南两人可能真的没有过世,即便无法长生不死,但活个两三百年应该没什么问题。 “如果刁思南没死的话,又怎么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刁家破散到如此地步。” 陆震南若有所思的叹了口气,“我们了解的事情太少了……沈药王,你相信直觉吗。” 沈欢默不作声,和陆老爷子这样的老油条说话,每一句都得谨慎一些。 “我相信,正是因为直觉,我才能保住陆家的家业,这一次,我的直觉告诉我,能够拯救陆家的人,只有你!” “有些时候直觉是骗人的。”沈欢鞠了一躬,“老爷子,我沈欢只是一个普通医师而已,再见。” 这一次沈欢已经做好,无论对方说什么,他都不会回头的打算,该做的都已经做了,说是仁至义尽也不为过。 “沈药王您是练气功的,是否要离开,等看过我这里的一个物件之后,再做决定也不迟!” 见沈欢依旧没有回头的意思,陆震南咬牙道:“这件东西,是当年夏天夏叔父留下来的!” 第999章交易条件 当年夏天留下的东西?! 一听这话,沈欢直接顿住了脚步,原因很简单。 事到如今,能够让沈欢心动的是什么?女人?妙诗、凤仙、小贝,这些女人形色各异,他显然不缺。 钱?更不缺,就按照正常标准来算,一个单子一千万,只要他肯,钱就会像是流水一般入账。 关系?沈欢的关系网或许不是最庞大的,但绝对是最全面且至高无上的。 商业有林家,医道有李家,权力有皇族国主,至于军方……身为华夏最为特殊的组织,天组够吗? 男人这一辈子无非是为了权力和事业,而这些沈欢都已经拥有了。 但是唯独一样,沈欢没有,而且迫切需要,那就是——实力! 这样是目前,唯一能让沈欢主动停下脚步的条件。 夏天的前世是什么?天尊,用俗语来讲就是天道执宰,官话就是星域守护者。 这样的人物所留下的东西绝对不会简单,就算不是什么让实力突飞猛进的天材地宝,也可能是法宝或是神通秘籍,再不济也是延长寿命的宝贝。 不过综合来看,最有可能的,就是增加实力的物品。 法宝这些东西,需要一定的灵力才能施展,至于那些不需要灵气,只需要精血就可以启动的法宝,对沈欢来说益处更大。 神通秘籍,这个沈欢倒不是很在意,要想学习,直接去问大帝本人就好,没必要为了一本秘籍而折兵,这是沈欢最不想要的东西。 延长寿命,这个对神魂来说或重要或不重要,其实准确来说,沈欢的寿命并不短,相反还很长。 只不过因为器咒的原因,将他的寿命锁死,无论寿命多长,等到了约定时间,都会死于非命。 墨班的这个器咒看似恶毒,实则不然,他还是给沈欢留下了不少时间,若真是想弄死沈欢,根本没必要加上找到一个器魂,就增加一年寿命的规则。 说到底,他施展这样的器咒,无非就是为了让沈欢快点将千幻变成传说中真正的无上神兵罢了。 沈欢佯装平淡道:“不知道你口中的夏天前辈留下了什么?书籍亦或是器件,还是……丹药?” 见沈欢上钩,陆老爷子大松了口气。 他观察了沈欢很久,也看出来对方不需要钱这种东西,在加上对方在听到夏天这个名字时,表现的颇为意外,显然知道对方的存在。 这是不得已而为之所开的口,没想到却起到了奇效。 “是丹药。”陆震南正经道:“沈药王是医师,又是气功大师,我想您对这丹药应该会感兴趣。” 说的都是屁话,老子要是没兴趣的话,又怎么会停下来。 “在下愿意以这颗丹药,来换取药王手中的阳缘尽。” 关于药王传闻,陆震南在唐咪咪那里听了不少,药王三宝更是听闻了无数次。 按照《药王经》的传承理论,药王这样的存在,应该是一代更比一代强,不是天赋,而是因为他们可以很轻易的掌握住前任所遗留下来的秘方。 阳缘尽虽是毒宗秘典,但身为药王,一定知道该如何配制。 陆震南这么想每次,沈欢也确实掌握着阳缘尽的配方,不过……掌握配方是一回事儿,有没有材料炼制是另外一回事儿。 阳缘尽是一种高阶毒药,属性柔和,但配制起来的材料却十分昂贵。 配制毒药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救人或是杀人,无论是哪个方面,自然是越强烈越好。 阳缘尽听上去很厉害,事实上只适用于暗中下毒,从而达到神鬼不觉的地步,要论杀人的速度,还是要属妇人心,可谓见血封喉,即便是身有灵气护体的武者和道修,也不能幸免于难。 若是再配上玄化散的特性,简直是无敌般的存在。 沈欢曾经想过,当初华鹊向自己讨要玄化散,是否就是为了炼制出最强的毒药。 阳缘尽能够使用的地方不多,加上配制的材料珍贵,别说沈欢这里,就算是毒宗估计也没有几枚成品。 “对不起,阳缘尽我办法配制,不过……你若是想用阳缘尽来对付刁诈田的儿子的话,我可以用另一种方法,帮你铲除后患。”沈欢没把话说的太死,“当然,如果丹药不合我的胃口,我也不会帮忙。” “对了,我现在是以商人的身份和你谈话,而不是医师。” “我知道,所谓交易,就是用价值同等,至少也要对双方同等才能行使的事情。”陆震南说着召唤家仆进来。 可沈欢的余威还在,竟没一人敢上前。 还好沈欢没有什么坏心思,不然这偌大的陆家,可能会在一夜之间成为沈欢的囊中之物。 “进来吧。” 在沈欢吐口以后,在外面站着的那些家仆才敢进厂。 陆震南在其中一个年龄稍大的家仆耳边小声说了些什么,然后拿出一串钥匙,交到了对方手中,“去吧,记住,是第三层中间格子里的金色锦盒。” “明白了。” 家仆离开的这段时间,屋子里的气氛显得有些沉闷,陆老二和陆倚天陪伴在陆震南身边,小声的述说着什么。 面对这样的孤立,沈欢不以为然,他现在一心想要看看,天尊所留下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大概十分钟后,那家仆拿着一个金色的盒子走了过来。 陆震南没有接,而是让对方直接递到了沈欢手中。 沈欢也没说废话,直接将盒子打开。 在盒子开启的瞬间,就犹如中华小当家揭盖一般,一时间华光四溢,刺激的人睁不开眼睛。 金陵,某酒吧内…… 刁段长坐在吧台,一边喝酒,一边寻找着新的猎物,昨晚他找了一个十分不错的货色,体验了美妙的一晚,今晚不出意外的话也可以。 想到这儿,他的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来了金陵就是好,以前自己只能在外面等着捡尸体,现在却直接能够泡妞了。 对于陆家家产,他一点也不着急,反正那些资产迟早是自己的,只是暂存在陆家而已。 “嘿,美女!”刁段长发现了新的猎物,刚开口打招呼准备过去的时候,一个人影忽然出现在了他的身前。 是一个不认识的年轻人,一个面带微笑,给人感觉却极其欠揍的年轻人…… 第1000章邪魅狷狂的刁段长 刁段长的脸色有些不快,不过他并没有将年轻人放在眼中,再说,在他心里没什么事儿比泡妞更重要。 你赌爷的路,那爷就换个路线继续前进。 刁段长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他绕过年轻人准备继续前行,可没走两步,那年轻人就又把他给拦住了。 这下子他知道,事情没办法善了了,便拿出一副,我很残酷的表情,瞪着年轻人说道:“找茬的?” 语气中充满了混混特有的气质,痞气十足,加上他那张天然的蛇精脸,给人一种、一种,邪魅狷狂之感,别的不说,那些个崇拜抽烟打架的低年级学生,一定会被他这种独特的气质所吸引。 女人每个年龄段都喜欢着不同类型的男孩,小学时……这个还是处于一种女生发育早,随便欺负男生的时代,估计一般不会产生爱情这种东西。 如果有的话,也是——分手吧,不过你得把我给你买的辣条还给我。 到了初中以后,随着网络的发达,爱情偶像剧遍地横行,高富帅成为大众情人的标准之选,但是……这距离普通人的生活太过遥远,高富帅就犹如传说中的白马王子,可闻而不可见。 所以随着认识字数的增多,她们只能用小说中的男主角来取代,比如叛逆型混混男主。 之后是高中,打架狷狂型达到巅峰的同时,也开始出现衰落迹象,运动篮球男成为首选。 最后是勉强还能和净土挂上勾,又与真正社会差之千里的大学生活。 随着接触人群的变异,以及价值观的提升与进步,校园男神体系再次发生变化,从单一变为多元化。 和社会价值观相接近的权力男孩——比如班委以及各种学生组织高层。 高中运动男孩残留体——运动型社团成员,亦或是每天只吃鸡蛋疯狂健身,号称连上小丁丁有九块腹肌的肌肉男孩。 头上顶着文艺的才子型青年——文学类社团成员,亦或是无病叫唤跪在真实的文青,音乐才子、绘画才子皆属此列。 号称情商极高,从入学便开始拉帮结派疏通人脉的事业型男孩——在校创业,俨然一副校内成功人士大部分皆属于此。 当然,还有万古不变的定律,颜值高,在多年的校园生活中,学生们随着阅历的增广,形成初具模型审美观的同时,也开始希望自己的恋人是颜值之王般的存在,代表为校花亦或是校草。 还有号称男女通吃的富二代人群,霸道不羁,洒脱风流的气质在迷倒万千少女的同时,也勾起了幼年时曾经对霸道总裁那种爱你在心口难开的执念。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特殊人群,比如基友,或者是姬友,或者师生党,或者教官党、大叔党等等。 这还仅仅是只存在于大学时期的多元化审美,至于社会上的极端党派,比如真爱党、势利党、颜值党、正太党、御姐党、人妻党、萝莉党则更为复杂化。 其实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说明眼前的刁段长有多么的智障,他如今所表现出的气质,除了一些不谙世事的初中小女生以外,几乎没人会欣赏这种狷狂之气。 实际上……他可能连初中小女生的心都不会勾引到,因为她们有易艾克斯欧、掏粪——咳咳,加油男孩等作为精神支柱。 随着时代发展,价值观及精神观的提升,新惑仔、谢武东等男神群体,已然变成了小瘪三……乃至社会垃圾。 刁段长觉得年轻人欠揍,实际上他此时所表现出来的样子,比年轻人更加欠揍。 亏他还是当过富不知道几代的存在,你就是装成一个挥金如土的智障土豪,都比现在这吊样有魅力数倍好么! 不过想想也是,他面对的是一个男人,在男人面前,除了装逼这种特殊情况以外,也真没什么可伪装的。 年轻人继续保持微笑,淡定的摇了摇头。 “那你有什么事儿?” 年轻人又摇了摇头。 “草泥马的傻哔!”刁段长骂了一句,说道:“我不知道你是哪来的野路子,但现在大爷我没时间给你瞎耗,你要么滚蛋,要么就乖乖的回到自己位置上!” 骂骂咧咧,让他身上的痞气发挥到了极致,不是那种社会大佬的气质,就是痞气。 说痞气还是好听的说法,难听点就是流氓混混。 要是放在平时,刁段长也不敢说这么叼的话,但这是里是什么地方?金陵,陆家的地盘。 现在虽说还不是陆家的女婿,但陆家看在刁家和陆家的老情谊上面,也会尽力保护他周全。 陆家号称有半国之财,放在全国各地都得给面子,更何况是金陵这个大本营。 他要是喊出陆家这个名号,就算只是路上的小瘪三都会被吓得尿裤子,更何况是这种学生模样的存在。 毕竟身为陆家的大本营,金陵到处都充满了陆家的传说。 “我找你有点事儿,咱们到后巷聊聊吧。”年轻人说着就把手搭在了他肩膀上。 “卧槽尼玛!”刁段长一把将年轻人的手给打开,“你他妈知不知道老子是什么人?陆家的座上宾,找我聊聊?你他妈也不撒泼尿照照镜子!” “我说,咱们到后想聊聊。” “聊你妈了个——”刁段长正骂着,双眼直接陷入了一片空白当中,“好的……主人。” “这样才乖嘛……”年轻人眼中的红光逐渐收敛,微笑着朝后门走去。 魅惑。 这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沈欢! 酒吧,后巷…… “主人有何吩咐。”刁段长单膝跪在地上,摆出一副任凭吩咐的样子。 “是谁告诉你刁家和陆家之间有娃娃亲这个约定的?”沈欢靠在墙边,随口问道。 中医的方案向来是治标治本,只有揪出幕后主使,陆老爷子才会安心,这也算是在得到那个物件以后的附赠品吧。 “我……我不知道。” “什么?!”沈欢愣了一下,他显然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答案,也已经忘记有多久没出现过这种情况了。 “我不知道……因为,我也没有见过那个人,我们都是在网络上进行联系的。” “网络上吗?”沈欢皱了下眉头,“这样的话,我恐怕有必要去联系一下王紫嫣了。” 沈欢话音刚落,一个身影便出现在了他身旁,轻声细语道:“沈药王何必那么费神,您若想见我,我自当出现在您面前。” 第1001章您这样的人才,抵得上整个华夏的财 沈欢下意识的急速后退到了一旁,警惕的看着这个突然出现的人影。 他如今已经是逐日境高手,不再是当初那个奔月境巅峰高不成低不就的存在,但即便如此,也没能弄清楚对方是怎么出现的,那就只与一个可能能够解释清楚眼前的状况——对方的实力远胜于自己! 沈欢至今碰到过不少高手,但能够达到真正意义上让他无法还击的就只有,屠道者、大帝、阎罗王、灭道者、承道者,以及消失很久都没再出现过的杀神。 本以为达到逐日境之后,就算无法战胜这些人,至少也拉近了距离,不会再多出新的强者,但没想到自己刚到逐日境没两天,就又遇到了一个。 可是在看清楚来人的装扮后,他就释然了。 对方是个熟人,从一开始就显得神秘无比,每次出场都毫无征兆,并且扬言邀请沈欢加入自己组织,研究为整个人类造福药物的那个人影。 “你刚刚说那话的意思……刁段天的幕后推手就是你?” 沈欢放松了警惕,这是多次见面后养成的习惯。 人影的其他能力不知道,但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能力却是第一。 起初沈欢也带着警惕之心,随着时间流逝,久而久之就慢慢松懈了,因为他发现对方根本就诶有与自己动手,甚至连一丁点与自己为敌的意思都没有我。 “没错,正式在下。”人影无奈的笑了笑,“说实话,我很意外,没想到沈药王竟然会插手到这件事情当中,不知……是否是我的行为,触犯了您的某些利益?” “说有也有,说没有也没有,在我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能不能问一下,你们怎么会把注意打到陆家的头上。”沈欢重新靠到了墙上,整体给人的感觉很是慵懒放松。 刚才那种箭在弦上的紧张之感,荡然无存。 人影沉默了一会儿,笑道:“既然是沈药王问的,那我就只有回答了,从细节上来讲,我们和陆家却是没有什么冲突,但从宏观上来讲,就不同了。” “哦?怎么个不同法?” 人影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敢问一句,以沈药王如今的实力和地位,是否已经达到了脱离世俗的程度?” “没有。”沈欢很老实的回答道,如果他已经达到了超脱世俗的程度,早就被称之为仙人了,至于那些存留的关系网也变成了废弃的蜘蛛网,失去它本应有的作用。 “是了,既然以沈药王的地位都没办法超脱世俗,我等自然也是一样,无论多么强大,无论地位多么显赫,始终和世俗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为我们出身于世俗,可是不出身于世俗也是一样,就如古代神话中所描写的那样,即便是从小在天庭长大的仙女,也会以为红尘的欲望,而选择留在红尘,或是沾染俗气。” 什么样的女人可以称之为仙女? 人们对于仙女的形容,无非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美妙绝伦等等,她们很美,美的很纯粹,不会让人生出任何的欲望。 那种圣洁,即便是天下间最猥琐的男子也不会产生任何玷污的念头。 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称之为仙女,一旦沾上烟火气息,那么她就成为了和普通女人一样的存在,只不过她比所有人都美罢了。 沈欢能够明白这种道理,但以他的智商依旧猜不出这样的回答和自己问题之间有着什么样的联系。 简而言之,对他来说,这番很有道理的话在沈欢看来,完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废话。 不过他也不心急,既然对方说出了这样的话,应该是有目的的,毕竟以沈欢对其的认知来看,一般不会说什么废话。 “您如此,就连神话中记载的仙女也是如此,我们组织自然也是庸俗的。”人影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制造药物需要大量的研究资金,我们需要器材,也需要实验的材料。” “所以你们就找到了刁段长来谋夺陆家的家产?” 这样说的话,沈欢就理解了。 陆家一般的资产,基本上可以说是整个华夏商业资金的四分之一。 这样的资金,可一点都不比当初那个赢经赌王级人物的老爹要差,别说提供给一个组织,就算是一个国家,也算是天文数字了。 “不是一半,而是全部。” 沈欢愣了半天,才开口说道:“厉害了我的哥,你们组织的胃口可真够大的。” “胃口大,也得有消化这些食物的胃袋,刚巧我们组织就有。”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一下子吞并陆家的话,可能会引起皇族的注意,而且我听说这陆家和传说中的天尊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难道你们就不怕引火烧身。” 沈欢说的是实话,不过他可不会平白无故去担心一个和自己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组织。 他只是想利用这句话,试探一下这个组织究竟有多大的实力。 “这点您不必担心,我们并不会一口就把陆家给吃下,没那个想法也没那个能力,不过就算吞下整个陆家以后,也不会在瞬间消耗完这笔资金。” “什么意思?” “长线钓大鱼,或者说是钓鱼竿和一筐鱼的区别,我们得到陆家以后,会依旧使用陆家的名头,从而产生源源不断的资金,这样有利于组织的长时间发展。”人影笑了笑,“不瞒您说,实际上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陆家,等到陆家被吞并以后,我们还会对国外的一些家族下手。” “国外家族?” “是的,那些隐藏在富豪榜之后的超然存在,您应该听说过,在国外财团的力量比庙堂还要强大,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统治者。”人影叹了口气,“从宗教统治到财团统治,只不过是从封建社会到资本社会的一个过渡。” “只要你还存活于混凝土丛林之中,那么货币就是唯一的万能通行证。” 沈欢咳嗽了两声,“咳咳,打个比方,仅仅是打个比方。” 他嘴上这么说,但表情却异常的认真,“如果我非得保住陆家呢?” “也无不可,只要您选择加入我们,那么组织就将会放弃对陆家的一切计划。” “你刚刚不是说钱最重要吗?” “那是站在没有您加入的基础上,您这样的人才,一个抵得上整个华夏的财富。”人影朝着沈欢拱了拱手,“我会给您时间考虑,这阵子刁段天也不会再出现,告辞……” 说完,人影便带着刁段天消失在了原地。 沈欢沉默了良久,干笑道;“看来这个组织的实力,远比我想象中的要强大……为了陆家而丧失自己的自由,太不值得了,只能对陆老爷子说对不起了。” 就在沈欢也准备离开的时候,苏璃忽然开口道:“等等。” “怎么了” “我感应到了……她在附近。” “她?” 苏璃语气凝重道:“我的最后一条尾魂!” 第1002章一次六百,包夜一千 苏璃,九尾狐仙,当年被一疯道士所斩杀,最终被封印在血玉镯子内,破成九份散落在华夏各地。 除命魂外,沈欢已经帮忙收集到六条尾魂。 第八条尾魂被疯道士的弟子损坏,再无收复可能。 第九条尾魂,形成自主意识,四处奔走,至今还未碰到。 所以当苏璃开口的时候,沈欢立马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在哪里?” “从这里出去,另一个酒吧内!” 沈欢没有迟疑,直接朝着苏璃所指的方向冲了过去。 苏璃说的酒吧是一家慢摇酒吧,今时不同往日,就把营业时间也不仅仅停留在夜晚,这家名为蓝搜香菇的酒吧就是全天二十四小时营业模式的存在。 酒吧内很吵杂,为了不打草惊蛇,沈欢装成普通顾客的样子,用最低消费坐在散台。 这里人多,观察起来方便,不像吧台会格外显眼。 重低音超强的音乐,让沈欢有些不耐烦,他听歌向来爱听那些抒情的歌曲,比如——骑马撩汉的萌妹纸、太阳之上、最炫华夏风这些。 好吧,放在平时,他或许能够接受这种嗨到爆的气氛,但此时此刻,他根本没有任何的心思去享受。 “哪个方向? “没办法确定。” 沈欢愣了一下,“没办法确定?” “是的,已经形成自主意识的尾魂和普通尾魂不同,它有着自己的思想,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渐渐学会只有我这个命魂才有的能力。” “它是男是女?” “这要看它依附在什么样的肉身上,不过通常都有一个特色,就是狐狸眼,以及特有的妩媚气质,就是你们人们常说的狐狸精模式,如果是男人的话,会非常俊美,浑身上下充满骚气,一看就是那种桃花特别泛滥的存在。” “也就是说……谁看起来特别骚,就可能是你的尾魂咯?” 苏璃不太喜欢沈欢做的这个总结,但根据她的话来总结,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结果。 见苏璃点头,沈欢稍微松了口气,只要有这些基本特征在,寻找起目标就不会太过困难。 可是沈欢很快就放弃了,来酒吧的不代表不是正经人,但一般慢摇型酒吧还真没多少的文雅人士,大多都是为了发泄,和那种充满情调,比如以爵士乐为主题的酒吧相比,这里看起来更像是藏污纳垢的地方。 里面有像是西部电影酒馆中,那些凶神恶煞的牛仔人物。 当然看上去也没那么霸气,不过这些人每个脸上都写着一副我是混混,我是社会人的字体。 除却这类人以外,就是以年轻人居多。 年轻人爱嗨,富有冒险精神,刺激永远是最能勾引出他们好奇心的毒药。 除此之外就是打扮和拉客小姐差不多的存在,有些女人甚至在摆动时,故意扭动臀部去吸引那些绅士们的眼光。 简单来说,这里鱼蛇混杂,若单以骚字来判断的话,在这个地方真是一抓一大把。 加上灯光昏暗,浓妆艳抹的女人基本上都是一个样子,很难和俊美两个字产生任何的联系。 沈欢仿佛忽然明白,为何青楼总是在晚上开业了,在时代如此发达的现代,都会出现因为灯光昏暗而导致视力下降,无法分辨真美和假美,更何况是只有蜡烛存在的古代。 “它还在这里吗?” “还在。” “除了你刚才说的那些以外,还有没有其他特征。” “准确来说,分辨它的办法很复杂也很简单。”苏璃顿了一下,问道:“你知道气质这种东西吗?” “知道。” “和仙女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相同,我尾魂也带有类似的气质,不过气质的内容却完全相反……可以这么说,无论是柳下惠还是田伯光,甚至是龙阳君这种存在,都会生出想要上它的冲动。” 沈欢有些哭笑不得,“不管怎么说,它都是你的尾魂,你这么说……是不是有点太不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考虑了?” 嘴上这么说是一会儿,心里怎么想是另外一回事儿。 就拿沈欢当初第一次见到苏璃化形那样,说句老实话,即便是未经人事的沈欢也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上了对方! “你瞎想什么,气质是一回事儿,性格是另外一回事儿,从某种程度来讲,我们狐仙一族的这种气质,和你们人们的双手,鸟类的羽翼,鱼儿的鳞鳍是一个道理,是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必要工具。” 苏璃并不是在给狐仙一族的特质狡辩,而是因为事实的确如此。 狐仙在成长初期,主要靠得就是其天生的气质,以及从出生百年携带的魅惑之瞳。 将人魅惑后,再用利爪挖其心脏,吞精血成长。 虽然在天尊统一四方后,狐族已经不需要再用这种小手段来提升实力,可那独特的气质却依旧传承了下来。 “你说的气质,是要从言谈举止中才能看出来的,只是从衣着搭配上……这里至少有一半的女性符合标准,如果换成男性,那些个外面穿着衬衫,里面却配着紧身背心的露点男应该也算。” 沈欢无奈的摊了摊手,“如果我主动上去搭讪,很容易打草惊蛇的。” “笨蛋!” “你说我笨?我哪里笨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 “慢摇酒吧啊。”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会生出,搭讪会打草惊蛇的想法?明明干坐着在这里喝酒才会显得奇怪好么!” 沈欢一时间之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反驳,准确来说,苏璃所说的话没有一点错误。 想到这儿沈欢也不再扭捏,直接找了一个看起来穿着最为暴露的美女走了过去。 为什么说暴浪般的酒红色烫发,露背露肩连衣超度裙,吊带蕾丝边黑丝袜,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因为,这妹纸直接是真空上阵。 真空上阵,又是穿裙子,还配着吊带袜这种可以令大部分男人喷血的存在,是什么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嗨,美女,能不能——” 这边沈欢好不容易鼓起了勇气,第一次在酒吧与女人搭讪的时候,那女人却是打了个酒嗝,“一次六百,包夜一千,特殊服务每项加两百,全包一千。” 沈欢愣了半天都没回过神来——有没有搞错,这里是酒吧不是发廊啊! 第1003章最大的差别不是气质,而是妖气! “怎么,嫌弃贵?”见沈欢不说话,那浓妆艳抹的女人有些不耐烦的说道:“出不起钱就滚一边儿去!” 沈欢心里郁闷到了极点,小姐这一行不会服务行业吗?一直是顾客至上,怎么现在看起来好像是翻了一个个儿了? 难道真成了女权社会?可要是成了女权社会,哪还会有女人做这种行当啊。 也不一定,就拿现在来说,虽然还是男权社会,但也不是照样有牛郎男公关这样的存在吗。 虽然被骂了一顿,但沈欢心里除了郁闷,倒也谈不上生气。 况且,他现在已经可以确定,这位女士绝对不是苏璃的尾魂。 理由很简单,狐仙一族所散发的气质很骚气,但也仅仅局限于气质而已,它们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为了将对方引上钩然后吃掉其心脏。 是绝对不会做出,眼前这位烫发女郎所干的事情。 沈欢举起双手,干笑道:“美女你误会了,我就是来搭个讪,绝对没别的意思,您要是不喜欢,我走就是。” 举起双手,是为了表示无害,这是现代人在影视剧渲染下所养成的习惯。 可就是因为这个微妙的举动,让眼前这位小姐瞬间收起了嚣张跋扈的表情,一把挽住沈欢的胳膊,娇滴滴的说道:“小弟弟怎么这么容易害羞啊,这样可是没办法成功约啪的,姐姐我呢,刚刚只是吓唬吓唬你,你也知道我们国家现在扫黄打非有多严重,更何况是这种正轨的地方,先不说我不是小姐,就算我是小姐,也不敢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做生意不是。” “呃……您说的都对。”沈欢嘴上这么说着,却是将手给抽了回去。 他不是不尊敬人家的工作,只是不喜欢这小姐的工作态度,你说对方要是客客气气的也就算了,就刚才的那态度,别说他不好这口,就算是好这口,也不会选眼前这个女人。 只是让沈欢想不明白的是,自己究竟哪一点让女人改变了注意,从刚开始的老娘天下第一名妓,变成了我就是个小鸟粘人。 其实说起来很简单,他千不该万不该把手给举起来,要是不举手,袖口也不会因为地心引力而下落,袖口没下落,也不会露出林妙诗给她买的百达翠丽。 百达翠丽和江诗丹顿,是名表奢侈品中的奢侈品,能带的起的,都绝对不是普通人。 按照民间流传的,有钱的玩表,没钱的玩车,玩手机的都是大傻吊。 沈欢显然是属于有钱人这个行列,而且看样子还属于那种人傻钱多类型的,再加上年纪轻轻,显然是作为猎物的合适人选。 “哎呦,小帅哥,你怎么能将我这样的大美女,随便推开呢。” “我没推你啊。”沈欢一脸迷茫,他只是把手抽回来,从来没有做过推人的举动。 那小姐一摆手,那娇笑的表情,就像是电视剧里那种,嘴里“死鬼”乱跳的妖艳贱货一般,用手指着某处说道:“你那里都顶到人家大腿上了,还说没推人家。” 沈欢现在有一种喝了假酒的感觉,这尼玛也太坑爹了! 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看飞碟!” “小帅哥,你这都多少年的套路了,难道不喜欢姐姐我吗?”女人说着,在原地转了一圈。 不用微风阵阵,就足以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到那一抹——太黑了,什么都看不到。 “那就给你来个新套路吧。”沈欢微笑着,眼中泛起了一阵红光,“现在,立刻,马上离开这家酒吧,谢谢。” “是的,主人。”小姐失去了妖娆妩媚,直接转身离开了酒吧。 “蛋疼!”沈欢暗骂了一句,开始寻找新的目标。 这一次,他所挑选角色不同,转移到了那些打扮得体的女人身上。 之前说过,反差才会给人留下更深刻的印象,比如小说中经常运用的主角穿着大裤衩和人字拖在高档的上流舞会中进餐,亦或是当下流行的反差萌等等。 酒吧是什么地方?多数保守人员都会戴着有色眼睛来观察的禁忌地带。 在这里穿着得体,或者保守,就会与这里放松、性感、肆无忌惮的气场形成强烈的反差。 颇有一种,做了亏心事却还要立贞洁牌坊的感觉,所以也是拥有者不弱于性感女那种视觉上直观爆破力。 如同喜剧之王里那个嚷嚷着要找初恋的土豪一样,所有人的心中深处,都会对那种青涩单纯的女孩心动,那种精神上的心动,要远远超过性感女等人那种视觉上的刺激。 沈欢之所以转变目标的原因,最主要的,就是苏璃所说的话。 狐仙一族是刻画在骨子里的妩媚,不需要服装的帮衬。 就好比一个性感的美女,无论穿的多么得体,都依旧会散发出诱人的味道,而类似凤姐那种就算是浑身穿着性感无比,也不会让人生出任何的求知欲,当然,饥不择食型除外。 沈欢将目标瞄准了一个看样子还是学生的存在,他上前去,说道:“嘿,美女,可以留一个电话号吗?” 那女生看了沈欢一眼,“我没有手机。” 沈欢已经不是第一怀疑自己的长相有多丑了,都说自信是源于对自身的欣赏,但更多时候,都是为了他人的认同感。 打个比方,镜子中的你貌若天仙,但这世界上所有人都说你丑,你还会觉得自己是天仙吗? “那留个微信也可以。” “我手机都没有哪来的微信。” 沈欢没有再说话,直接转身离去,这个女孩不符合妩媚入骨的刻画,显然也不是他所要找的。 接下来沈欢又找了几个,但无一例外,全都不符合。 “苏璃,你那条尾魂还在吗?” “还在。” “还在?那我为什么找不到。”沈欢有些无语,“没道理啊,按照你的说法,妩媚入骨,形象一定很鲜明,就算不能一眼看出来,也能够经过筛选而抉出——” 沈欢正说着忽然一愣,“一眼就能看出来?该死!” 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立马开启天眼搜寻起来。 自己真是一个傻子,尾魂和普通人最大的差别不是气质,而是妖气! 第1004章跑不掉了?瞬间打脸! 在天眼下,普通人和拥有灵气或是妖气的天人,完全就是两种存在。 在酒吧内,有几个四处飘荡的微弱阴魂,他们应该是刚死没多久,游荡到这儿的,双眼迷茫,如同行尸走肉,估计等头七到了,便会去地府完成轮回。 无一例外,这几个阴魂都是男人,年轻的男人,要么有颜值,要么身材不错,至于富不富有,这些就不知道了,毕竟人死后,除了灵魂便什么都没有了。 沈欢有些疑惑,按理说酒吧这地方,阳气兴旺,幽魂普遍是不会选择来到这里游荡的。 而且……这几个幽魂很明显都是最近七天死的。 这么频繁的死亡,就算不流传出去,成为媒体焦点,至少也会在金陵这一片早就恐慌吧? 该死!自己在想什么呢,现在可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沈欢没再观察阴魂,开始观察起了酒吧内的人。 “没有?”沈欢愣了一下,他观察了半天,竟然全都是普通人。 “狐狸精,它还在吗?” “还在。” “你确定吗?这里所有人都是普通人,尾魂虽然是尾魂,但一旦附着在肉身上,就会使肉身沾染妖气,可这里所有人都是普通人,你……该不会是感应错了吧?” 苏璃语气坚定道:“我很肯定她就在附近,只是没办法确定具体位置和目标。” “那怎么办?”沈欢用手抚了抚额头,“难道我们就这么干等着?直到她离开,完全失去目标以后再离开?” 苏璃沉默了半天没有说话,良久以后,说道:“算了,我们走吧。” “它走了吗?” “没。” “那你为什么要走?” “因为我不想让你浪费时间。” 沈欢愣了一下,忽然意识到自己之前的话好像有些不妥,“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因为太久没找到它心烦而已,不是不想帮你。” “走吧。” “你……生气了?”沈欢的心情有些忐忑,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没。”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之所以说离开,是因为即便找到了它又有什么意义?八条尾魂,换不来肉身的。” 沈欢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但他又觉得自己总该说点什么,“那个……其实我很疑惑,既然尾魂可以附体,你为什么不可以?” “我也可以。” “那你怎么不找一个肉身融合呢?这样你不就可以重新有血有肉了吗?” 苏璃没好气道:“我醒来后第一个沟通的人就是你,第一个想要夺舍的人也是你,可是一切还没来得及开始,就被你发现了,之后又和你有了本命契约,所以我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我觉得你说这话,和附不附体没关系啊,就算不能用我的身体,你也可以找别的身体……” “肉身,很真实,但也很脆弱,相比起来,身为魂体的我,更具备自我保护的能力,这样才能最有效的避免死亡。” 沈欢脑袋一热,笑道:“这么说的话,你是为了我才选择一直以魂体存在的?” 他说完以后,又开始后悔了,其中又带着一些疑惑。 自己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又为什么要笑? “你可以这么理解,不过准确来说是为了我自己,对于已经面对过一次死亡的我来说,比任何人都清楚死亡所带来的恐惧。” 弄了半天是我自作多情了。 沈欢并非是在自作多情,只是苏璃无法表达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原本,找到九条尾魂,重塑肉身是她最重要的事情,可随着第八条尾魂的碎裂,她便知道,这件对自己最重要的事情已经不复存在了。 所以,她便将最重要的事情,转移到了沈欢身上。 一个人,如果不能分清轻重,那么在以后的生活中,总会一次次为曾经错误的选择付出代价。 不过乐观的人,或者说从不认错的人,他们总会这样告诉自己和别人,如果选择另外一条路,或许还不如现在的选择。 从逻辑上来讲,这句话没错,因为谁都不知道另外一个选择的结局。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事情已经发生了,是不可能更改的,与其单纯去后悔,倒不如在分清对错后,腾出一些时间来考虑,如何过好未来的生活。 对于现在的苏璃来说,原本最为重要的尾魂,已经变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收集到了如何,收集不到又如何。 和沈欢相比,这一切都不重要。 “那……”沈欢迟疑了半天,最终还是顺从了苏璃的意思。 就在他们准备离开酒吧之际,沈欢忽然顿住了脚步,猛地回头望去,眼睛中精光闪烁,“找到了!” 目光锁定在一个穿着火辣,长相妖艳的女人身上,她穿着黑色的小马甲,搭配着暗红色的长裙,脚上踩着黑色鱼嘴款高跟鞋,像是一朵艳丽而又不带刺的玫瑰,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刻入骨子里的妩媚,和苏璃第一次化形时给沈欢带来的惊艳气质几乎一模一样,再加上透过天眼所看到的暗淡红光——不会错,这个女人一定就是苏璃的第九条尾魂! 在沈欢发现对方的同时,对方似乎也发现了沈欢,原本妙曼的身姿忽然一滞,猛地转身朝着门外抛去。 “想跑?”沈欢面带不屑,一条尾魂,最多只有追星三曜的实力,这样的实力不可能在他面前溜走。 那女人似乎也知道这样的事实,连忙装作柔弱说道:“谁来救救我,有人欺负我!” 美女是耀眼的,但凡有点男子气概的,都喜欢做英雄救美之类的事情,而且除了白马王子以外,盖世英雄也是最容易俘获美人放心的角色。 “光天化日,竟然敢欺负良家妇女。” “美女别怕,哥保护你!” “现在是法律社会,先生请你自重一些,如果你再对这位美女纠缠不休,就不要怪我动用法律程序了!” 这些出头的男人没有十个,也有七八个,说什么的都有。 沈欢眼睛红光一闪,便全都退开了。 “你跑不掉了!” 女人的眼中带着惊恐,头也不回的冲了出去。 沈欢跟出门外,刚准备放出一些狠话,却愣在了原地,“人、人呢?!” 第1005章第九条尾魂背后的靠山 这是身患从没预想到的结果,追星境和逐日境之间的差距可谓是天差地别,在这样的绝对实力差距下,苏璃那条尾魂逃跑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但即便这样,对方依旧成功逃跑。 “不可能,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沈欢观察四周,开启天眼,极力寻找着那条尾魂的身影,“狐狸精,还能感受到那个女人的存在吗?” “已经消失了。” “消失了?”沈欢愣了一下,苏璃不会骗他,所以他只能接受这个结果,“什么时候的事儿?” “在你出门的瞬间。” “在我出门的瞬间?!”这一次沈欢是真的惊讶了,“这怎么可能,追星境虽然已经开始超越人类范畴,但仍旧是有限的,怎么可能凭空消失。” 苏璃叹了口气,“虽然很不想承认,但你用的这个凭空消失的确很形象。” 沈欢还是有些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回到酒吧门口,想要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可他刚到门口便停下了脚步。 “这里的灵气似乎有些奇怪。” 世俗中的灵气稀薄,但并非完全没有,只是在普通情况下,不足以让那些个奔月道修再次修炼到逐日的境界。 门口这个地方的灵气浓郁程度和其他地方一模一样,但沈欢却觉得少了某种东西,只是一种感觉,不真切的感觉。 “少了阳灵气……” “阳灵气?” “还记得我曾经对你说过的灵气属性吗?” 沈欢点了点头,“记得,和五行对应的五种属性灵气。” “那除了这五种属性灵气以外,还有两种特殊灵气,你还记得吗?” “记得,你说的是阴阳,分别对应时间和空间——”沈欢说着一愣,“你说少了阳灵气的意思是……这个范围内的空间灵气都没了吗?” “是的,一点不剩,就像有人用一瞬间的高温蒸发掉了路面上的水。”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还好只是缺少空间灵气,而不是直接性位面移动,不然这个酒吧门口会成为一个类似于黑洞的存在,运气的好会被传送到乱七八糟的地方,运气差的话,直接被撕裂都有可能。”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空间移动和速度极快打破次元壁进行穿梭,完全是两种行为。 空间移动需要调动的是空间灵气护士世界中的空间元素,这一类沈欢已经接触过的代表是传送阵。 而依靠超光速的行为,则是因为速度和破坏力太大,造成空间扭曲甚至碎裂,从而达到空间穿梭的能力。 形象说明一下就是……依靠超光速动作所达到的穿梭行为,就像是依靠蛮力来解开空间枷锁,而空间移动则是掌握了空间的法则与力量,就像是开启空间枷锁的钥匙。 “你说的这种能力,就算是飞仙境高手也不可能拥有,你的尾魂只有追星境界又是怎么做到的。” 沈欢有资格说这样的话,在時光游筏中,他曾经亲切感受过飞仙境的力量,那是一种一平一笑都可能蕴含着毁灭或拯救世界力量可怕的存在。 但即便如此,飞仙境也仍旧是靠着自身条件,来达到一瞬千里的夸张速度,而不是掌握空间法则,进行任意的穿梭。 “不是尾魂的力量,是有人救了她……很强的人。” “有人救了她?”沈欢有些意外,按照推测,尾魂附体的时间应该并不长,对方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一个如此强大的靠山。 根据苏璃的说法,能够掌握阴阳两种法则的人,可谓少之又少,能够达到眼前这个程度的,基本上可以称为稀世天才。 武道界、道修界、医道界,华夏目前最大的三个流派,沈欢多有所涉及,即便像是魂修、神道流这种已经绝世的流派也有所接触。 说到高手,有大帝、阎罗王、屠道者等等,但在他的印象中,从没哪个人掌握了空间这种稀有的力量。 如果掌握的话,大帝和阎罗王和不会被什么穿越时间轴后遗症给缠上。 “是的,有人救了她……因为我们狐仙一族是不具备时空之力的,也就会说阴阳二气都不会出现在她身上,除了有人出手救她,没有第二个可能。” “妈的!”沈欢骂了一声,看样子心情不是很好。 “犯不着为了一个尾魂生气,有它没它我都是一样。”苏璃迟疑了一下,但最终还是说道:“另外,我劝你还是放弃收集这最后一条尾魂吧。” “为什么要放弃?” “因为他的靠山……对方的掌握着稀有属性,实力无法确定,但我的直觉告诉我,对方远远要比我们强得多,为了一件不必要的东西,做出不必要的牺牲,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那好吧,一切都听你。”沈欢嘴上这么说,但心中却暗暗发誓,无论付出多么大的代价,他都要让苏璃炼化掉这最后一条尾魂。 沈欢没有做出过太多的承诺,但发自内心答应的事情,就要想尽一切办法做到。 两人离开后,一个身影忽然出现在了酒吧的楼顶,在他肩上扛着的,正是苏璃的第九条尾魂。 “沈欢……呵呵……”对方发出一阵奇怪的笑声后,便再次消失在了原地。 沈欢直接去了陆家,人影说了,最近一阵子不会让刁段长再骚扰陆家。 所以他也没有多说,只说事情解决了。 说到底,他和陆家本身没有多大的牵连,别说陆家,就算是整个华夏的经济崩盘对他都没有任何的影响。 陆小姐的资产不多,准确来说,她根本就没有自己的资产,都是陆震南给她的零花钱。 这姑娘虽然在买药材的时候,大手大脚的,但在平时还真没大手大脚的习惯。 陆震南每次给她的零花钱,一般都不会花完。 一半资产差不多有五亿华夏币,至于陆老二就肥多了,手底下也有自营的企业,不过沈欢没要产业,全都要求兑换现金,一般的资产差不多有十五亿华夏币。 单论个人资产,沈欢已经脱离土豪群体,直接进入真正意义上的富人圈子。 就在陆震南和陆倚天考虑,要怎么好好感谢沈欢的时候……他却消失了。 第1006章晚会准备工作,电竞环节四缺一 既然钱已经拿到了,沈欢自然不会再逗留。 因为陆家的事儿,他已经耽搁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再加上噬魂教的事情……他已经没多少可以利用的时间。 无论是灭道者,还是隐藏在地九条尾魂背后的靠山,都给了他极大的压力。 放在以前,他觉得达到逐日境便无需太过担忧,动用资金和皇族的势力,以及自身过硬的本领,将中医发扬光大后,就带着林妙诗回到长乐老家,开始过那种风轻云淡的田园生活。 但沈欢的计划,终究还是没能赶上变化。 这些强大实力对手的出现,让他不得不一心专研怎么才能够快速提升自己的实力。 沈欢修炼的速度慢吗? 慢,非常慢,简直和蜗牛的速度一般,如果单靠阴阳造化诀来修炼,他现在恐怕还没有完成筑基。 但他晋级的速度,堪称古往今来第一人。 一年的时间,从一个普通的乡野村夫,到现在的逐日境高手,莫说现代,就算是放在那个道修昌盛的年代,沈欢的晋级速度依旧可以称为天才中的天才。 这样的晋级速度,堪称是古往今来,星空下第一人。 沈欢直接回了燕京,本来他是打算去武当的。 去武当花费不了太多时间,但沈欢却没办法肯定,自己能否在短时间在武当山找到那件自己想要的东西,最终经过思量后还是放弃了这个决定。 上学期的假期是最多的,他可以等到国庆节在过去,七天的时间,应该足以让他办很多的事情。 回到燕京后,他先是和林妙诗和林老爷子打了声招呼以后,才给夏天打过去了电话回报自己已经回来的事情。 在家呆了一个晚上以后,沈欢直接去了学校。 双腿恢复后的牛小贝,明显要比之前坐在轮椅上时显得阳光,嘴里欢子哥欢子哥的叫个不停。 沈欢仿佛又回到幼年,那个没有任何烦恼的年代。 “对了欢子哥,你离开的这阵子去干什么了?” “没干什么,就是出去办了点事儿。” “不说就不说,哼!”牛小贝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 沈欢干笑两声,他很了解牛小贝的脾气,只好转移话题道:“小贝,我怎么觉得你好像黑了一些?是因为军训吧?” “你说谁黑了!” 沈欢一头黑线,恨不得给自己两个耳光子,每次在转移话题的时候,总会进入口不遮掩的情况,实在是太令人蛋疼了。 “你说我黑?让你看看我在校内的人气。”牛小贝说着,拿出了牛大宝刚给她买不就的亮黑色爱疯7普拉斯,进入华大论坛,点开了那个置顶、高亮、最火的帖子,“看到没,我可是这一届新生中排名第一的校花。” 帖子的名字叫做,华大新生校花排行榜新鲜出炉~求围观。 名列no.1的,正是牛小贝。 除了照片、姓名、专业这些最基本的东西以外,最下面还有一段看起来很专业的评语。 “秀色掩今古,荷花羞玉颜。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简而言之曰清纯,容貌气质皆属上等,让人看到不自觉生出一种保护的欲望……这一届成为校花之首,当之无愧。” “不错嘛,一来学校就拥有这么高的人气。”沈欢笑呵呵的说道。 “那是当然,也不看看是谁的妹——谁的情人。” 牛小贝这忽然的转口,差点没把沈欢给呛死,见他朝着四周张望,牛小贝笑着说道:“放心了,我知道没人看着才这么说的。” 这个小丫头,真是越来越鬼灵精了。 真不知道开出这个帖子的人是出于什么心态,这样的小丫头也能当校花? 不过仔细想想,牛小贝这种成为校花也是很正常的。 归根结底,相比性感火辣,人们最喜欢的还是那种,清纯可人的,这几乎是校花的标配。 “要不是因为张倩微被变态毁了容,又变成了疯子,就这样的矮子能当第一校花?” “就是,这个牛小贝我知道,是农村出身,浑身上下都是土气,和张家小姐那种出身高贵的人根本没法比,真不知现在人的审美观是怎么了,简直接受不能。” “楼上的是张倩微没毁容前雇来的水军吧?先不说有没有如果这个存在,就谈你们说的气质,敢问中州文科状元这个头衔,你们的张大小姐怎么没拿到?无论相貌还是气质,牛小贝同学都远超那个张倩微!” “我听说牛小贝的哥哥是咱们华大的高层,这第一的投票完全是刷上去的。” 评论并不一致,有夸牛小贝的,有踩牛小贝的,十分精彩。 “你看到这些难道不生气吗?” “生什么气,当他们是放屁不就好了。”牛小贝无所谓的说道,在她决定做沈欢地下情人的时候,就做好了被世人辱骂的准备。 别人怎么评论自己是别人的事情,毕竟嘴巴长在人家身上,没人比自己更加了解自己,若是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的话,她估计早该自杀了。 牛小贝正说着,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她当着沈欢的面接起电话,挂掉后说道:“欢子哥,军训开始了,我先走了。” “把饮料拿上。” “你帮我喝了吧。”牛小贝头也不回的说道。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把吸管拿掉,将饮料一饮而尽,倒不是他嫌弃牛小贝,而是因为……他从来都没有就着吸管喝饮料的习惯。 喝完饮料后,他给牛大宝打了个电话,“大宝人找的怎么样了?” 牛大宝语气无奈道:“你知道的,撸啊撸是五个人的游戏,但现在还缺一个,我几乎把认识的人都找遍了,怎么都找不到。” “你当初不是信誓旦旦的说,是小事儿吗?” “当初我不是以为老蠢一定会过来嘛!”牛大宝没好气道:“谁知道这小子怎么都不愿意露面,说要是打线上可以,线下绝对不去,就算给他一百万都不过去……我估计是长得太丑,不好意思露面。” “老蠢是谁?没听说过啊,很有名吗?” “原来是游戏解说,后来转型做了主播,算是咱们这个圈子里的前辈,不过一直没参加过线下活动……”牛大宝补充道:“我记得当初让你看过他的解说视频的。” “你是说声音特别猥琐的那个,还是带着京腔一听让人想睡觉的那个?” “喂喂喂,有你这么形容人的么!”牛大宝一本正经的呵斥着,不过说道一半却嘿嘿嘿的笑了起来,“声音很猥琐的那个。” 第1007章还是小瞧了蔡芸萱的影响力 “不仅声音猥琐,而且人长得丑,我虽然没见过,但肯定是这样,不然怎么会不参加线下活动,再看名字就知道了,老蠢,哈哈哈,老蠢……不行了,笑死我了。” 牛大宝搁那儿,兴奋地自言自语。 你大宝这名字,在正常人眼里看来,也不是什么高智商名字啊。 沈欢却没心思想那么多,说道:“请不来就算了。” “这距离晚会开始不是还有几天吗?我再给你找找。”牛大宝干笑两声,“不过我给你说实话,这人是不好找了,基本上能找的我都找过了。” 他在电竞圈混的时间不短了,但出现在公众视野内的时间却不多,结交的朋友不少,不过也是有限的。 在牛大宝眼中,华大是华夏的最高学府,能够进去打比赛,充满了趣味性,只要做出邀请,就会有不少人接下来,但没想到竟然会是这样的结果。 “你先说说,你都找来了谁?” “一人单三路,瞬间全爆炸的前职业选手大鼻子,他这人爱凑热闹,参与了不少线下的活动,一听说是在华大的迎新晚会上打比赛,直接就答应了,连报酬的事儿都没提。” “第二个是,亚索刺泰隆,两腿肩上扛的纯情小骚男,这人性格属于闷骚型的,看起来很猥琐,实际上很有爱心。” “第三个是,提臀掉悬崖,胯下过蚂蚁的小热,他最近活跃的时间比较少,说是因为长期坐在电脑前有了腰病,我怀疑他是卖飞机杯卖的,这事儿太损阴徳卖出去一个不知道要死去几百亿的子孙后代——” “讲重点。” “我一说你能治他的病,而且分文不取,他二话没说就答应过来了。” “接着就是我自己了,还差一个。” “这样啊……”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要不这样吧,你实在找不到人就我上。” “你上?我靠!卧槽!我日全世界的李奶奶!”牛大宝语气激动的不行,手机都差点掉在地上,“欢子你真打算出场?” “怎么了……难道你和我一样,把那个账号给忘了?我记得那号当初还是你给我的。” “不是号的事儿,大哥,你可是欢神啊!撸啊撸中独一无二,号称电竞圈独孤求败的单挑王欢神啊!” “呃……怎么了?”沈欢还是不明白牛大宝为什么这么激动。 牛大宝无语道:“大哥,你究竟明不明白自己在电竞圈子里有多火?放在别人身上,要是离开这圈子几个月,早就没人提了,但是你却不同,只要有人开个和你有关的帖子,立马成千上万的回复。” “最近还有一个刚刚崛起的主播,走的就是你单挑王的路线,不过英雄池太浅,一直被人喷,但这没妨碍他的崛起。” “然后呢?” 牛大宝都快哭了,沈欢都没把自己当这圈子里的人,但这圈子里却到处都是人家的传说。 “总之,现在说起人气,你欢神比现役的世界级选手还要火爆。” “那就这样吧,我还有其他的事儿处理,要是有什么进展,你可以随时联系我,如果实在不行,我就顶上去。”沈欢说着就准备把电话给挂了。 “等一下!” “还有什么事儿吗?小贝很好。” “不是臭丫头的事儿,是这样的……”牛大宝咳嗽两声,清了清嗓子,“撸啊撸是几个人的游戏?” “五个人啊,真蠢。” “蠢的是你好么!撸啊撸是十个人的游戏!十个人!”牛大宝激动的吼了两声继续说道:“就算加上你,我们现在才五个人,如果只有我们五个人,效应是有了,但是噱头不够,我觉得你应该再找五个人。” “再找五个人?五个你都找不齐,还再找五个。” 沈欢说这话的时候,其实也在考虑牛大宝说的问题,他之前一直忽略了,觉得只要请五个知名主播过来就够了。 就像牛大宝说的那样,虽然五个人也能起到自己想要的效果,但是噱头却不够。 噱头这东西说起来很奇妙,无论是炒作还是经商,甚至是华大招生都会用到这个东西。 “我只是提意见,没说我能找到五个知名主播啊。” “你真没办法了?” 牛大宝嘀咕了一会儿,“也不能说真没办法,就是……我的性格你也知道,不大喜欢欠人情,这东西欠了都是要还的。” “所以你这话的意思是说,当年要不是我救了你,你就不会把我当兄弟了是吧?”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欠、欠你的、你的人情那哪叫欠、欠啊!” 这么多年了,牛大宝的毛病还是没能改,一激动就开始结巴,这是心理病沈欢没办法治疗。 因为这个习惯,他在电竞圈还有个叫人形机关枪的称号。 “我跟你开玩笑呢,继续说。” 牛大宝苦笑道:“是这样的,电竞这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小热正好是那种人缘比较好的,本来我请他过来算是一场交易,谁都不欠谁,不过要是真没办法,我只能让他帮帮忙了。” “到底欠不欠要看他病情的严重程度,既然有办法你就去做吧,以后他要是有什么事儿找你帮忙,你要是解决不了,可以让他直接来找我。” “有你这句话就行了。”牛大宝笑着说道,他很清楚,现在的沈欢和他在地位上已经完全是两个世界上的人,有些自己看起来犹如世界末日一般的事儿,对沈欢来说,可能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不过你也别抱太大希望,感情这事儿说不准,要是请不来我也没办法。” 沈欢皱眉思考了一会儿,“这样,你对他们说,如果来参加的话,能和蔡芸萱合照,还有亲笔签名拿。” “卧槽!你说谁?” “蔡芸萱。” “你再说一遍,是谁?” “蔡芸萱。” “我靠!欢、欢子,大哥,不,爸爸、爸!真能合照、合照还有签、签名?”这牛大宝一激动,又开始结巴了。 “我骗你这个有意思吗?”沈欢没好气的说道,同时又忍不住感叹,看来除了自己以外,已经没多少人能够对蔡芸萱这个名字产生免疫了。 “事儿就这么定了,有了这个条件别说十个人,就算是一车知名主播我都能给你拉过来!”听筒里传出了一阵明显吞口水的声音,“那个欢子,我去装逼了,不是……我去给你拉人,挂了先!” 不等沈欢说半句话,那边就已经传出了嘟嘟声,留下沈欢一个人在原地发愣…… 第1008章套路与反套路?情场高手沈欢! 沈欢眼中的明星,还停留在听歌磁带,以及暑假洗脑剧当中,后来父亲病重,他几乎连电视也不怎么看了,所以说他根本无法理解现在的明星是个什么概念。 话是放出去了,但是还没和蔡芸萱打过招呼。 说来也奇怪,自从上次通过话以后,两人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了,毕竟没有签合同,对方是否百分百的过来,都没办法确定。 想到这儿,沈欢决定打个电话过去确定一下,同时说说合照的事儿…… 蔡芸萱这几天很没精神,出席活动也只是强颜欢笑,经纪人罗姐看着一阵心疼,“萱萱,来吃点水果吧。” “不吃,没胃口。”蔡芸萱无精打采的说道。 罗姐推了下鼻梁上的金丝燕眼睛,“为了一个不喜欢的人,至于吗。” “我是不喜欢他。” 罗姐本来是口误说错了,没想到竟然会从蔡芸萱哪里得到这样一个回答,“既然你不喜欢他,为什么还——” “我爱他。”蔡芸萱语气坚定道。 “你——”罗姐气得不行。 蔡芸萱也气哼哼的说道:“要不是因为我听了罗姐你欲擒故纵,我说不定每天都能和他通上电话了。” “我——我这不是在传授你经验么!”罗姐心里也很疑惑,按照理论来说,欲擒故纵是感情套路中,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再加上蔡芸萱的明星效应,效果应该翻倍的,怎么到了那个小子身上就失效了呢。 “不行,我要给他打电话!”蔡芸萱似乎做了一个很重要的决定,付出的勇气似乎比他选择脱离娱乐圈还要大,“罗姐,把手机给我。” “不给!”罗姐的态度很坚定,她本来就不喜欢沈欢,况且对于明星来说,过早的曝光爱情,就像是大学生毕业等失业一般,巴不得这关系断了呢。 蔡芸萱从兜里拿出一个手机,“不给算了,我已经背会他的手机号了。” “你——你这个丫头,真是要气死我才舒服。” 这边正说着,罗姐包里的手机忽然响了,她掏出来一看,脸上的表情瞬间精彩起来,不过很快就变成了一副死了爹妈的样子,“别打了,是你那小男人打过来的。” “太好了!”蔡芸萱一脸兴奋,准备去接手机。 罗姐却是后退一步说道:“等一会儿再接。” 蔡芸萱一边抢,一边不解的问道:“为什么要等一会儿?” “爱情心理学中记载,接电话的时间,会给人内心中的潜意识传达出关于地位高低的讯息,接的越早会让对方觉得你越在乎对方,最好的方式是在三声之后,这样对方既不会觉得他在你心中不重要,也不会觉得他在你心中占据重要地位,而导致习惯性的忽视。” 蔡芸萱觉得有些道理,就没再抢手机,静静地等待着,反正再等一会儿接和一开始就接差的时间并不多。 当然,实际上她心里更希望能够在手机响起的第一时间,就接起手机,理由很简单,因为这样能和沈欢多聊一会儿,哪怕真的只是一会儿。 “第二声……第三声,好了,可以接——”罗姐这边的话还没说完,沈欢便把电话给挂掉了。 蔡芸萱愣了半天,质问道:“电话,怎么挂了?” 在电话挂断的那一刻,罗姐连死了的心都有了,她的这些套路向来无往不利,但没想到这些套路在面对沈欢的时候,全都失效了。 “我、我也没想到,不过……他应该没什么急事儿吧,如果有急事儿的话,他应该还会再打过来。” “罗姐,把手机给我,现在,立刻,马上,我再也不相信你的套路了!”蔡芸萱气呼呼的说道,在她眼中,罗姐就像是变成了那种,宁拆一桩婚,不毁一座庙的存在。 罗姐见她真的生气,也不敢怠慢,连忙把手机递了回去。 蔡芸萱拿到电话后,立马给沈欢打了过去,可是从听筒中传出的声音却是——“对不起,对方正在通话中,请您稍后再拨,骚瑞……” “罗姐!都怪你!都怪你!” “你、你别着急,可能他正好也在给你打呢?” 蔡芸萱听到这话,心情好受多了,坐在沙发上,乖巧道:“那好,我等他给我打过来。” 可是等了三分钟,手机都没有再响起过。 “罗姐,他怎么没打过来?”蔡芸萱再次开始着急了。 罗姐推测道:“可能他和你一样,等你给他打过去。” “那我这就给他打过去。” “等一下,你现在给他打过去的话,说不定他也正准备给你打过来。” “这样啊……那我再等等,再等等。” 距离上一次正在通话中,已经过去了十多分钟,蔡芸萱再一次忍不住发出询问,“罗姐怎么办?” “你打过去试试。” 就算是和别人打电话,现在也应该挂了,十多分钟了,如果不是和恋人煲电话粥,早应该挂了。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 然而蔡芸萱面临的,还是正在通话中。 “罗姐,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 罗姐不知道该做什么解释了,毕竟能找的借口,她刚刚已经全都找过了。 “都怪你的套路害了我!” 罗姐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睛猛然亮了一下,“不对,我错了,从一开就错了。” “您现在才明白吗?” “不是的,我说的错,是没想到这小子也是个套路高手,准确来说是个反套路高手。” “什么叫反套路高手?” “就是他已经对这些套路熟练无比,并且知道该如何应对,比如打电话三声就挂,目的就是表现出你对我来说,并不是很重要的错觉,引起施展三声套路者的好奇,或是不甘心,从而主动拨打电话,但在你主动拨打的时候,他却已经开始和别人通话,从而再次加深错觉!” “接下来半个小时内,你打电话过去,应该都会处于正在通话中的状态,当你自我安慰的时候,就代表你已经入了套,坚持不懈打下去正合他意,如果不打了也没事儿,他可以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打,到时候说我本来想请你吃饭,但领导忽然来了个电话之类的,他因为赶工作把手机放在了办公室,接着问你有没有时间?” “经过这一系列的反套路波折后,你就会迷失本来施展套路的目的,从而掉入对方的套路当中,我问你,如果是我推测的这种情况,你会不会跟他出去吃饭。” “会。”蔡芸萱很老实的回答道,先不说她本来就想有这个机会,就算没有,也会因为之前的波折想去,再加上正是饭点,更没有拒绝的机会。 “所以,他绝对是一个反套路高手,不然世界上哪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罗姐恨得牙痒痒,“我早该想到的,能把你迷的如痴如醉,肯定是有本事在身……我太大意了!” 第1009章多些真诚少些套路 罗姐还真误会了,这些事情还真是巧合。 沈欢了解过套路,但掌握的并不熟练,更别提什么反套路。 打电话只响三声,是他的一个习惯,而不是罗姐嘴中的反套路。 响三声,时间充足,如果对方想接电话的话,就一定会接,如果不想接的话,继续响下去也没什么意义。 并且,可能还会出现一些,对方正在开会之类的特殊情况,三声挂断后,也可以表示自己的尊敬。 “好烦!”沈欢挂掉电话后,一脸的不快,打开通信录,正准备给蔡芸萱打过去的时候,牛大宝的电话又来了。 “你烦不烦!你烦不烦!你烦不烦!”沈欢接起电话后,就像是炸了毛的公鸡。 对面的牛大宝脸皮也是够厚,这已经是他第十三次把电话打进来了,没错,已经十三次了,而且每次问的问题还都是一样的——“那个欢子,你说能够和蔡芸萱亲密合照是真的吗?” “我就再问最后一次,那个欢子,你说能够和——” “是真的,比珍珠还真,不仅能合照,还会有签名,你要是有能力,说不定还可以娶人家当老婆呢!”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牛大宝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哎呀,你这么说我会不好意思的,再说了我也是有老婆的人了,我就是问问是不是真的,既然知道是真的我就不问了。” “你他妈上次也是这么说的。” “我说过了吗?” “我回答你多少遍,你就说了多少遍。” “那我说了多少遍了?” “滚!” “不是,欢子,我就是太激动了,这辈子我还没见过明星呢,而且还是蔡芸萱这种超级巨星。”牛大宝说着说着,又开始激动了起来,“欢、欢子,你说、你说我到时候,摆、摆什么pose显得够帅?” “你去厕所里刨屎会显得更帅。”沈欢没好气道:“我的大兄弟,醒醒,你是有老婆的人了,不仅她是你的人,连她肚子里的也是你的人,再说了明星也是人,你激动个毛线啊,她也是两只眼睛一个嘴巴。” “话不能这说,欢子……算了,你不了解明星的影响力。” “我要知道了,现在还会和你通话?早去找蔡芸萱聊天去了!” “吹吧你——不是,欢子,你、你有蔡芸萱的电话?” “咋了?” 牛大宝兴奋道:“能不能把她电话给我,我每天就聊一会儿,十分钟内,不十秒钟就够了。” “傻哔!”沈欢骂了一句,直接就把电话给挂了。 这世界到底怎么了,他原本认识的大宝是一个很朴实憨厚的少年,怎么一听到蔡芸萱的名字就像是打了鸡血一般。 挂掉电话以后,沈欢还是有些不放心,直接把牛大宝给拉进了黑名单,等到了中午再放出来,不然他接下来还不知道要把已经说过的话重复多少遍。 做完这一切以后,沈欢这才再一次拨通蔡芸萱的电话。 休息室内,蔡芸萱摇头道:“我不相信他是这样的人。” “知人知面不知心,很多事情都不像是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罗姐苦口婆心道。 蔡芸萱还是有些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说道:“罗姐,你不了解他所以才会这么说,你不是常常教育我,在不了解一个人之前,是不能做评价的吗?就算了解的也不一定可以,因为无论再怎么了解,也可能仅仅只是了解的很片面。” “好,你说我不了解,那么难道你了解吗?”罗姐可以肯定,蔡芸萱和沈欢认识的时间不长,如果足够了解,她绝对不会表现出现在这样的姿态。 “我……我……我也不了解。” “说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这样我才能给你做出最好的解释。” 蔡芸萱虽然有些迟疑,但最终还是决定说出来,“好吧,其实是这样的……” 当然,这里面多少还有些隐瞒,比如第一个五分钟和第二个五分钟之类的。 “高手,高手,这小子绝对是个高手,不!高手两个字已经不足以形容他,情场老炮和老油条这些称号才能形容他。”罗姐顿了一下,扳起指头说道:“你是谁?蔡芸萱!在没有惨叫姐妹儿快跑的时候,在内地便已经拥有了不俗的人气,尤其是在年轻人这个群体当中,就算没有听过你的歌,也应该看过的你的电影,就算没看过你的电影,那也应该看过你的电视剧,就算没看过电视剧也应该看过你代言过的美颜产品,那小子不可能不认识你。” “明明认识你,为什么要装作不认识你?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想要进入到你的视线当中,并且留下深刻印象。” “试想一下,疯狂追逐你的人有多少?太多了,多到数不清楚的地步,如果他和别人表现的一样,你会记住他吗?明显不会,所以他才会表现的那么冷漠,以那种独树一帜的气质在你心中留下印象。” 蔡芸萱觉得有些道理,但还是忍不住问道:“难道他就不怕我生气吗?” “不怕,像这种老油条的目标,通常都不是单一的,会分成高中低三个档次,并且每一个档次都会有应对的办法,最完美的就是产生好奇,并且让你产生好感,次之就是产生好奇,却不一定要留下好感,最次的是令你生气厌恶,不过没关系,只要留下比他人深刻的印象,他就有办法让这个印象升华改变,无论怎么比也比完全忽视要强得多。” “你就属于最后一种情况,对对方产生了厌恶,可是接下来的英雄救美,让你直接改观,从厌恶的极端到达了另一个极端。” “那他为什么不直接答应和我交往?”蔡芸萱疑惑道。 “为了更好的留住你。” “更好的留住你?” “是的,和你们女生被男生追是一个道理,你没有第一时间答应,不是只有不喜欢对方一个原因,可能是出于女性的矜持,也可能是想再考验考验对方,简单来说,就是我之前交给你的办法欲擒故纵。”罗姐叹了口气,“当你以为他会联系你时,他偏偏没有任何消息,但当你准备放弃的时候,他又联系了你,不仅重燃爱火,并且还会比之前的更加强烈!” “对照一下你自己的情况,看看我说的对吗?” “好、好像是的。” “那你现在还怀疑我的判断吗?” “我——” 罗姐摆了摆手,“你现在没办法接受也没关系,如果接下来事情按照我说的顺序发展,那就绝对没错了,他会在中午给你打电话,一次是巧合,两次是巧合,所有都被说中了呢?” “好……”蔡芸萱咬了咬牙,如果事情真的是这样,那她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死心吧,事情绝对会按照我说的路线发展,这样的男人我见多了,他现在绝对不可能给你打电——”罗姐的话还没说完,蔡芸萱手中的手机便响了起来,来电显示上的联系人,正是沈欢! 第1010章我的爱情里没有套路 罗姐感觉自己的脸蛋,一阵火辣辣的刺痛,没人打她,完全是一种心理反应,你说打脸就打脸吧,打得还这么快,连一个准备的时间都不给人家。 “别接,三声以后再接!” 蔡芸萱摇了摇头,“我的爱情里没有套路……罗姐,关于沈欢这件事,我希望以后由我一个人来解决就够了。”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你不知——” “如果老人说的错了呢?” “哪里错了?你不知道,事情不是你想——” “你说沈欢在中午才会给我打电话,但他现在就打给了我,显然你的推测是错误的,不是吗?” 罗姐还想说什么,蔡芸萱却直接接起了电话,“你好,这里是蔡芸萱。” 看到这个情况,罗姐只能作罢,事到如今她还能说什么? 自己早该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的,既然已经把那小子定义为了情场老手,那小子又怎么可能按照自己所知的套路出牌。 “蔡小姐你好,我是沈欢……那个自从上次过后,咱们已经有段时间没联系了,现在眼看迎新晚会就要开始了,您看什么时候咱们见个面,好好说一下流程。” 听筒中传出了沈欢的声音。 这些事宜本来是罗姐谈的,算是工作上的事儿,但蔡芸萱心里却很开心,因为沈欢的话再一次证明,他并没有使用套路。 不过紧接着,蔡芸萱又觉得有些失落,如果沈欢用套路对付自己的话,就证明沈欢对自己有意思,然而对方所表现出的态度都是真的,他真的就那么冷漠,对自己毫无意思。 若不是因为这次华大迎新晚会的事情,两人甚至不会再次产生联系。 不是的……缘分由天定,既然老天给了我和他再次产生联系的机会,就代表我们是有缘分的……甚至是天生注定的一对。 可转念想想,对自己来说,他能够打电话过来和自己聊天就已经足够了,不需要知道是什么内容,只需要听到他那充满磁性的声音就已经足够了。 “嗯,好,你能说下迎新晚会开始的具体时间吗?” “等到阅兵结束以后……”沈欢说了一下具体时间。 “我们之间就不用签合同了,我相信你,等会儿你把迎新晚会的流程表给我,等到时间我一定会出现在舞台上。” 这话里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我有点忙,只能赶在登台的时候到场,之后就要去赶别的通告。 “时间这么赶来得及吗?我记得也还要换装和化妆。” “我有自己的团队,这些在商务车里就可以完成,您不用担心。” “那也只能这样了。” 人家蔡芸萱是大明星,能够忙里抽闲来华大唱一首歌就已经很不错了。 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既然您这么忙我就不打扰了。” “其实也不算太忙,今天下雨了,没我的戏份,我就在休息室里背背台本而已。” 沈欢愣了一下,这、这是什么意思,是想和我聊天吗? 不对,自己好像还真有正事儿要和她说一下。 “对了,我想起来一件事儿,蔡小姐,事情是这样的,因为晚会上还有别的计划,但是人没找够,所以我就以能和你合照为噱头,想吸引一些人过来,没有通知您就这么做,真是不好意思。”沈欢咳嗽了两声,“您应该不会介意吧。” “你说呢?”蔡芸萱是演员,装出生气的腔调对她来说,完全就就是小意思。 “十分抱歉。” “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做什么?” “那您想怎么办?” “这个嘛,让我想想……嗯。”蔡芸萱基本上没有中断多长时间,便说道:“请我吃饭吧,算是赔罪。” 沈欢紧张了半天,还以为对方要说什么话,没想到只是请吃饭而已,对于卡里面有几十亿的他来说,无论在哪里吃饭,这钱还都是出得起的。 “没问题,无论你什么时候想吃,想在哪里吃,想吃什么,只要直接告诉我就可以了。” “呐,说好的话可不能变卦。” “嗯,不变卦,随叫随到。”沈欢拍着胸脯说道。 “那你现在过来吧。” “……”沈欢直接傻眼了,他现在算是明白,什么叫宁得罪小人,不得罪女人了,这女人报复起来,可比小人报复的手段可怕多了。 “好了,和你开玩笑呢!” “你现在在哪?” 这下次轮到蔡芸萱傻眼了,“你真要过来?” “我这人有个臭毛病,答应别人的事儿就一定要做到,既然你现在需要我,我就马上赶过去。”沈欢认真的说道。 放在以前,他可能不敢放这样的大话,但现在已经逐日境的他完全有资格说出这样的话。 随着境界的提升,他可以说已经完全掌握了七星步,想飞去哪里就飞去哪里,简单来说就是任意装逼任意飞。 “我、我只是开玩笑而已,现在我还在剧组,你忽然出现会、会闹绯闻的。” “这样啊,如果会给您造成困扰我就不过去了,不过我的话依旧在那儿,随叫随到。” “对了,你刚才说晚会上还有别的计划,需要用我的人气来招人,到底是什么项目啊?”蔡芸萱生怕沈欢挂电话,就开始主动寻找话题。 “是撸啊撸的明星主播比赛,撸啊撸你知道吗?就是一种电竞比赛,呃……”沈欢想要解释清楚,但话说出口以后才发现,自己好像并不怎么了解当下这项热门的电子竞技醒目。 “撸啊撸?”蔡芸萱一脸迷惑。 “艾奥欧艾奥,英雄联盟。” “这个啊,我知道,我知道!”蔡芸萱一边说我知道,一边用平板快速的查阅着英雄联盟的网络讯息,“英雄联盟,简称lol,是由花旗riotgames开发,华夏地区由腾讯游戏运营的moba类网络游戏,即多人在线战术竞技游戏,在这类游戏中,在战斗中一般需要购买装备,玩家通常被分为两队,两队在分散的游戏地图中互相竞争,每个玩家都通过一个即时战略游戏风格的界面控制所选角色……” 沈欢听着一脸懵逼,在他眼里撸啊撸就是一个游戏,再说其他就讲不出来了,好专业,难道蔡芸萱也是一个游戏粉? “那个,你……在听吗?”蔡芸萱的心情有些忐忑,自从知道网络百科私人也可以随意编辑后,就对上面的信息产生了质疑。 “在听,在听,没想到你这么了解撸啊撸这个游戏。” “一、一般了。”蔡芸萱感觉自己的脸蛋有些发烫。 “我邀请的是玩这些游戏的主播,主播你应该知道的,不是新闻主播,是那种……”经过沈欢的讲解以后,蔡芸萱总算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原来是这样,挺好的,不过——”蔡芸萱话锋猛地一转,“你不觉得少了点什么吗?” 第1011章热搜头条,华大迎新晚会 “少了点什么?”本来沈欢还很开心的,连蔡芸萱这样的大明星都认同了自己的想法,那么学生们也一定会喜欢,可是这“不过”一转,让他又开始担忧了起来。 “咱们华夏讲究一个阴阳平衡,电竞行业那些男性主播自然有着不少的粉丝群体,但……你不觉得少了女性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喜欢玩游戏的女生也有不少吧。” 这个沈欢倒不是没有考虑过,恰好相反,他正是考虑到了,所以才会增加电竞和唱歌两个环节。 玩游戏请过来的,肯定都是一些大老爷们儿,阳气太重,正好让蔡芸萱这样的美女来弥补。 但听蔡芸萱的意思,最好再请几个女主播过来。 “这个建议是不错,但我去哪请女主播过来。”沈欢的表情有些无奈,在电竞这一块,他的运气还真不怎么好。 “你可以和请男主播一样,找一个有魅力的男性吸引她们过来。” “一样有魅力的?”沈欢考虑了一会儿,“蔡小姐,您是圈内人,对现在的娱乐圈比较了解,现在吸引那些女性的是刘天王还是周结伦?” “都不是,是一群小鲜肉,我也不怎么熟。”蔡芸萱有些无奈的说道,娱乐圈的关系比现实生活中的更加表面。 “那怎么办?” “你问我,我也……”本来蔡芸萱想说,你问我,我也不知道,我只是给你提建议而已。 但是很快他就改口了,立马在网络上搜索lol圈内最火的男性主播。 很快关于“欢神”的各种字眼便映入了眼帘,“那个,你可以请那个叫欢神的主播,我看了下,他在网络上的影响力还是挺大的,忽然崛起又忽然消失,即便如此依旧拥有着爆棚的人气。” “既然在游戏圈子这个领域,就一定会有偶像情结,就像爱看电视剧的喜欢明星,爱听歌的喜欢歌星,那么爱玩游戏的,也一定有喜欢的人,同行同业的大神才是最有吸引力的,若是没有兴趣,即便在火爆,但不在一个行业,也多少不会表露出喜欢这种夸张的词语。” “这个欢神拥有超高人气的同时,还十分神秘,以他第一次打线下赛为噱头,应该会有不少女主播愿意过来。” 沈欢还是第一次为自己在电竞圈取得的成就,而感到那么一丢点的自豪。 “不过……现在的人大多数都是跟风心理,玩游戏出名不一定是喜欢游戏,我怕起不到多大作用。” “这点你不用担心,若实在不行,我就找自己的小师弟过来,他最近在娱乐圈名声不错,出演了几部网络剧,加上颜值不错,很有名。” “还是算了。”沈欢摇了摇头,求人不如求己,只有自己实在做不到的时候,沈欢才回去求别人。 既然现在欢神能够起到同样的效果,那么就没必要再去找什么小鲜肉。 “多谢蔡大美女的建议,那就这样,我去忙活准备工作了,有什么事儿的话咱们再联系。” 蔡大美女?他说我是大美女! 蔡芸萱内心可谓是激动到了极点,开口说道:“我真的很美——” 话还没说完,听筒中就传出了嘟嘟嘟嘟的声音。 她先是一阵失落,然后脸上又被一阵阵的兴奋所取代,“罗姐,把笔记本拿过来。” “你要笔记本干嘛?平板就已经够你上网了。” “我要玩撸啊撸。” “撸啊撸?” “就是一种游戏。” “玩游戏?”罗姐没好气说道:“你玩消消乐我已经不说什么了,怎么现在又要玩什么撸啊撸,这名字听起来就怪怪的。” “因为他喜欢玩啊。” 只要是他喜欢的东西,自己也一定要喜欢起来,这样和他才能有更多的共同语言。 罗姐愣了半天不知道该说什么,最终只能感叹道;“你已经完全没救了。” 是啊……沉浸在爱河中的人,多数都是没救了,即便知道水下隐藏着的是无尽深渊。 沈欢挂掉电话以后,把牛大宝移出了黑名单,接着便拨打过去了电话。 “你终于开机了,欢子,我就问一个问题。” “发出消息,就说欢神也会参加比赛。” “什么?你不是说找不到人才参加吗,现在有蔡芸萱这个噱头,一定可以凑齐人的。” “我需要一些女主播。”沈欢将蔡芸萱说的构想,给牛大宝传达了一下。 牛大宝听完以后,点头说道:“这样也没错,欢子,你选择出场的话,一定会有很多妹子过来!” 沈欢出名的地方,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单挑能力,而是因为他击败过站在圈内最巅峰的男人。 先不说粉丝群体,光是职业战队就有不少人多次向牛大宝打听沈欢的联系方式。 “欢子,你知不知道——草,又挂我电话!”牛大宝骂骂咧咧的说道,说着就又准备打过去,可是拨打后却又进入了黑名单的状态,“这都什么发小啊!” 牛大宝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乐开了话,他先是打开主播群,发了条消息,“重磅消息,再三确认,蔡芸萱合影、签名都是真实的,另外欢神决定参加,有意思的妹纸请尽快联系本人!” 【国服第一骚猪】嫖断吊:“阿西吧,是不是真的,欢神要参加?那还打个毛线啊!” 【关东吴奇隆】老蠢:“吹,你就继续吹。” 【我和菲克五五开】撸本萎:“除了菲克以外唯一一个能和我五五开的男人,竟然去参加这种校园比赛,我只能说——带本帅一个!” 【电竞迪达拉】大鼻子:“瞬间爆炸!” 【吴克爱空大】哭哭:“吹,你捷豹继续吹。” 看着群里的议论,牛大宝面带得意,直接将同样的话发到了群里。 不出半个小时,无论是贴吧还是游戏论坛,甚至是官方平台的头条全都变成了——全球最强单挑王出山,燃爆华大迎新会! 与此同时娱乐板块也传出消息——惊!蔡芸萱疑似获邀参加华大迎新晚会! 经过一个下午的发效,华大迎新晚会直接成为了微博热搜头条! 第1012章沈欢?嘴炮帝! “晚会上游戏,华大迎新晚会打破高校传统!” “突破则是进化?华大迎新晚会是否有打破传统的意义。” “未来属于年轻人,华大校长座右铭,著名教育家孔不倦:‘莫把哲言当真理’。” “百年名校遭遇信任危机,家长表示,有些后悔将学子送入这样不着调的学校。” 这几天网络上全都是关于华大迎新晚会的事情,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支持者多是年轻人,结合当下流行题材的迎新晚会,让他们不由觉得兴奋,至于那些不是华大的学生则羡慕华大学生能够拥有这么一场特别的晚会。 反对者多是一些古板的人,他们认为华大的行为实在摒弃老祖宗们留下的传统,一味迎合年轻人的观念,就如同下九流的戏子去迎合观众的审美一般,搞出那些只有颜值而没有演技的看脸不看戏的电影。 网上吵开了锅,有人则趁势向沈君兰提出否定意见,提议罢免沈欢这个主办人的职位。 沈君兰一人难战群儒,只能临时开启会议,让沈欢也参加,据她所知沈欢的嘴巴不是一般厉害,完全有着演说家的水准。 “对不起校长,我来晚了。”沈欢敲了敲门,尽管门开着他也没有直接进去,这是最基本的一种礼仪,和当着这些人不叫兰姐是一个意思,免得有些人再借机将他讽刺一顿。 “你还知道自己来晚了?”当初否认沈欢的老教授又跳出来了,虽然上次被说服了,但显然已经从漩涡中走了出来。 现如今的年轻人主见都如此厉害,更何况是他这种三观已经固定几十年的存在。 沈欢弓身表示歉意,没有说话,他还需要留力气来面对接下来的辩论,好刀就要用在刀刃上。 “还没到会议开始的时间,沈老师来的不算晚,你们来的早是一种好的行为,但不代表没有提前便是错的,来,你坐这里。”沈君兰拍了拍身边的空位,那是她可以留的,这是校方副校长的位置,自从那几个副校长被罢免后就一直空着。 这种位置就如同龙椅一样,有着特殊的意义,不是谁都能坐的。 可以这么说,沈君兰是通过这个举动,来告诉众人,她是支持沈欢的。 沈君兰看了一下手腕上的手表说道:“人齐了,会议开始吧。” “校长我还是觉得这一次的迎新晚会有些不妥,迎合当下年轻人的流行元素是不错,但这么弄的话,将会失去我们的传统意义。”老教授是反对派的代表,他没有直接和沈欢交锋,而是选择了沈君兰。 通过位置传递出的信息,他觉得只要攻破沈君兰这一点,迎新晚会自然不会再跳脱。 “敢问教授,迎新晚会的传统意义是什么?” “学院迎来又一批学子,加入了我们华大这个大家庭当中,为了让他们尽快熟悉新的环境,更快融入到学校的氛围中,使新生去感受校园的活跃气息,带动整个校园的气氛,丰富校园生活。同时,通过晚会,还可以挖掘更多的文艺人才,并为他们创造了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更能够为新生提供一个新老生交流的平台。” 教授说了一大堆类似官方的语言,说道:“这就是迎新晚会的意义。” “是啊,这就是迎新晚会的意义,那么我的那些方法是否违反了迎新晚会的意义?”沈欢面色平淡道:“华大的精神是什么?” “精神自由,兼容并包。” “是的,我们华大本身就不是一个死板的地方,每一届校长都产生不同的校训,但是华大精神却永远不会改变。”沈欢摊了摊手,“那么我现在的做法有错吗?我不觉得我错了,我反而觉得这很正常,什么叫丰富校园生活?经历一些之前校园里没有经历过的事情才叫丰富,每年按部就班只会让人觉得乏味,试问一下,各位在场坐着的,都是举办迎新晚会的老成员了,在举办迎新晚会期间,你们究竟是见到微笑的面孔多,还是充满困意的面孔多?” “他们是难忘今宵,还是巴不得这样的晚会快点结束?” 这个问题,众人没办法回答,他们都知道真实情况是怎样的。 “英雄联盟是游戏没错,但游戏不一定全是一些丧志的存在,游戏本身的意义是给人带来愉悦,再通俗一点就是用来打发无聊的时间,我知道随着科技发展,游戏逐渐改变他的意义,从玩游戏变成了被游戏玩,但我们举办电竞环节并不是为了向学生们传递,校方鼓励他们玩游戏,而是怎样才能在游戏中获得正确的价值观。” “不是简单的输赢,而是团结的重要性,同时还有这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念头。” “打破传统不一定是对的,但是在打破传统的同时继承传统,我不认为这样的想法有什么错。” “关于明星歌唱环节,明星效应大家也都知道,尽管你们之中有些人很看不起明星,但却无法否认明星所带来的影响力,从明星嘴中说出来的话,可能比我们这些老师说出来的更加管用。” 沈欢看着众人问道:“不知道各位老师现在还认为我的想法有违常理,不符传统吗?” “如今老师的地位大不容从前,这不仅仅是学生的原因,和我们老师也有很大的关系,教师体系脱胎于儒家理论,孟子曾经曰过,以德服人,心悦诚服,我们要做的是提高自身的师德来吸引学生,而不是强制性的要求,我是老师,你是学生,你就必须得听我的。” “这样的霸道理论正确吗?要说有违传统,是不是现代的教学理念更加有违传统?” “说古人的思想死板,我不觉得,因为死板的人不可能说出,三人行必有我师这样豁达的话语。” “现在学校的数量,远远要大于学生的数量,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辍学,是因为他们真的没有钱上学吗?这样的人确实存在……敢问一下,究竟是普通家庭多,还是贫困家庭多?”沈欢叹了口气,“你们总是埋怨现在的学生越来越不服从管教,对上学无用论进行坚决的抵制,可曾想过,这种学说为什么会出现?” “华大是百年名校,是每个学子向往的圣地没错,但我不觉得学校应该摆出‘能够进入华大读书是你的荣幸’这种态度,而是心平气和,面带微笑的说道,欢迎你来华大。” 沈欢见自己的一连串炮弹起到作用后,停下了演说,“我的意见发表完毕。” 整个大厅内很安静,众人沉默不语,最终还是沈君兰的掌声打破了这份沉默。 “你说的不错,我承认自己之前的思想是偏激了,但你有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掌声让教授回过了神,他对着沈欢问道:“晚会时长两个小时,而你们一盘游戏就可能打四十分钟,在加上那个蔡姓女子的演唱,还剩下多少时间来让学生们展现自己?” 沈欢听到这话一愣,这个问题他从来没有想过,更没想到对方会提出这样的说辞。 形式逆转了?! 第1013章当医生的时间越长,胆子就越小 “还有,你有没有想过,并不是所有学生都喜欢玩游戏,也不是所有学生都喜欢追星。”老教授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今是多元化社会,年轻人的想法也是多样的,抛去不喜不厌这个部分,还有这极端派,他们讨厌游戏讨厌明星,或许我们的传统方式会让他们感到无聊,但却绝对不会感到厌倦。” “另外说明一下,你最后说到的那些学校问题,师德问题,都和咱们这次开会的目的没有任何关系。” 演说家的突出表现是什么?很简单,说白了就是语言引导,通过一系列看似感同身受的话,将对方引如自己的“圈套”,从而实现改变观点的作用。 沈欢具有很强的引导力,看那些中医专业的学生们就知道了,他们已经玩完全被沈欢的个人魅力所引导,死心塌地的爱上了中医这个并没有什么前途的职业。 可惜的是,老教授不是那些没有经历过风浪的学生,观点很难会被改变,具有极强的自主意识。 事实证明,沈欢的引导失败了,不仅仅失败了,而且对方还做出了强力的反击。 不过沈欢很快便回过了神来,身为一个半吊子的演说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自乱阵脚,如果自己的心都乱了,凭什么去说服别人? “您说的没错,关于这一点我会去以后会尽量做细致的安排,至于众口难调这个观点,我也承认,但这是没有办法改变的,就好像在异性恋爱为主的社会,依旧基友和姬友的存在,甚至是超越种族的爱恋。” 沈欢说到这儿的会后,那些古板者的脸色更难看了。 “以前很多人反对同性恋,甚至对他们进行抨击,但现在呢?虽然仍旧没人可以接受,但网络上却已经开始流行用基友来称呼朋友,代表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已经渐渐接受了这样的观念……当然,我刚才说的或许有些夸张,但谁都无法肯定,在以后这会不会成为潮流,毕竟现在已经有不少人愿意直降身份当铲屎官,和恋爱这种平等关系相比,似乎会更难接受一些。” 沈欢喝了口水,继续说道:“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当下流行的女性热裤,在十年前,你发表穿热裤的女人是不知廉耻,是有违传统,是不知自爱的表现,或许能够引起不少人的支持,但是现在你再发表这样的理论,说你落伍已经是好听的了,甚至有人会骂你傻哔、土鳖。” “所以我们能做的,只有大众化接受的东西,现在的年轻人当中,有五个是撸啊撸忠实粉,有三个现在不玩曾经却玩过,有一个听说过但没玩过,只有一个是挺都没听过。” 沈欢顿了一下,说道:“这样的比例大家或许会觉得有些夸张,是的,我也觉得夸张,甚至不理解,为什么一款游戏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几乎成为一项全民运动,但事实上它的覆盖率比我上面说的几率还要夸张。” “人们常说酒肉朋友,因为喝酒最能联络感情,即便只是停留在表面,在以前,不良少年结交的朋友多,不是因为他们打架,是因为他们抽烟,我让你一根,你让我一根一来二去就熟悉了,现在玩撸啊撸的朋友多,一起开个黑,就算不能开黑,也可以聊一聊游戏的内容。” “说到底就是话题问题,他们有共同话题自然走的就进了。”做了下总结以后,沈欢继续说道:“年轻人是最容易受到影响的,羊群效应也是最明显的,如果寝室里的人都吃早餐,那么原本不大爱吃的那个肯定会一起过去,如果所有人都不吃,那么他也不会去,毕业后进入同一个工厂,如果所有人都决定留下来,他就有很大概率留下来,如果所有人都决定离开,那么他就有很大的几率跟着离开。” “我赞同有不喜欢游戏的人,但不知道这个游戏,甚至表现出厌恶的人绝对占少数,可能平凡人会更多一些,不过因为新鲜感,他们想必也不会表现出疲惫感。” “不喜欢游戏,总该喜欢明星吧?不喜欢明星,总该喜欢游戏吧?不喜欢明星的总爱听歌吧?总之,全部都不喜欢的人肯定在少数……但绝大多数的人会对传统迎新晚会感到无聊却可能是真的。” “其实我觉得这场会议是没有必要开的,因为我们都有自己的思想,妄图将自己的观点,强行加在别人身上,本身就是不对的行为。”沈欢张开五指,“我不认为这场迎新晚会有外界形容的那么夸张,数千名家长反对,我们学校有多少名新生?又有几个家长是真的打电话过来了?” “并没有!”沈欢微笑着看着众人,“既然如此,大家为什么不给我一个机会呢?如果我的方式是错误的,那么下一年大可回归传统。” 老教授基本上已经被说服了,但依旧没有屈服,“但如果真的发生了如外界所言的预测呢?我们华大是百年老校,总不能因为一次迎新晚会就万劫不复吧。” “在我们中医界有这么一句话,医资越高,胆子越小,其实不仅仅是医生这个行业,任何一个行业都是如此,年轻人没有经验但勇于创新,老年人有经验但胆子却变小了,一味的求稳。” “中医为什么会被忽视,真的是因为失传的医术太多了吗?并不是,因为他们一直在原地踏步踏,不知进取,无法适应这个快节奏的社会,如果我们华大再这样下去,也可能迎来同样的结果。” 沈欢起身道:“突破不一定会带来进化,但总比寸步不前要好的多。” 老教授咬了咬牙,最终无奈叹息道:“好吧,我撤回提议,不过有一点你要记住,若是因为这次的迎新晚会出现问题,那么你一定要当着我们所有人的面道歉!” “谢谢。”沈欢鞠了一躬,表示对老前辈们的敬意。 在其他人都离开以后,沈欢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真是一群难对付的老顽固,要不是因为我脸皮厚,不然真不知道能否说服他们。” “你也应该吃点亏了,不然不会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沈君兰笑着起身说道:“好了,时间也不早了,你赶快去好好准备准备,至于我——” 她话还没说完,忽然眼前一黑,整个人直接朝地面栽去…… 第1014章今晚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兰姐,你没事吧?”沈欢连忙上前扶住了沈君兰,动作自然暧昧无比,但现在这个时刻没人会在乎暧昧不暧昧。 沈君兰的眩晕只是瞬间的事情,很快便恢复了过来,她用手扶着桌角,本想摇头却因为摇头时的震荡,让她更加难受起来,“我、我没事。” 沈欢伸手抓住沈君兰的手腕,眉头瞬间便皱了起来,“血虚气弱,手脚冰凉。” 在天眼之下,沈欢终于看出了沈君兰身体的不正常。 沈君兰本来不是属于那种瘦弱的女人,恰好相反,她整天呈现给人的感觉偏于性感的丰满。 但现在看起来除了脸蛋以外,整体都显得有些瘦弱。 每次见面时,沈君兰都是坐着聊天,沈欢没能看出软弱无力的感觉。 另外,她的脸蛋上的妆容算不上太浓,但很明显打了腮红,如果去了腮红的话,脸色显得很苍白。 这一系列症状都是血虚气弱的表现,只是之前沈欢都没有朝着生病的方向去想。 女人是种很神奇的生物,对于“瘦”字有着一股莫名的执着,所以刚开始沈欢见到这个最明显的特征时并没有在意。 但现在综合沈君兰的一系列举动俩看,她很明显已经知道自己生病了,并且刻意隐瞒真相,怕沈欢从望诊之术中看出她生病了。 “兰姐,你生病了干嘛不给我说?”沈欢这话有点质问的味道,语气上听着很生气。 “我没事的……” “血虚气弱可不是小毛病!”沈欢是中医,很清楚血虚气弱代表着什么,只见她扳着脸说道:“好了,我不追究你为什么不告诉我这件事儿了,不过你一定要配合我的治疗。” “你最近是不是时常出现头晕心急,肢麻畏寒的迹象?” “嗯……”沈君兰身上再也看不见任何身为华大校长的强势气质,在沈欢的询问下,就像是一个小鸟依人。 她本来已经准备好了说辞,但不知道为什么,在看到沈欢生气后,她一句话都不敢说出来了,似乎……有些怕这个比自己笑了九岁的大男孩。 “月经量是不是也有减少,并且颜色转淡等迹象。” “你、你问这个干嘛。”沈君兰苍白的脸上多了一些血色,仿若少女特有的娇羞。 沈欢愣了一下,刚才他完全进入了医师的状态,并没有顾忌到其他,现在沈君兰一开口,他反而也开始不自在了,但还是强壮淡定道:“我、我是医生,这、这么问是为了给您治病。” “小欢,姐没事儿的。” “什么没事儿,总之这阵子关于学校的事儿您别再操心了。” “这学校没人管,就乱套了。”沈君兰苦笑道。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像您这么敬职敬业的校长真是少见了。” 连他自己都喜欢当甩手掌柜,就别说其他人了,就好像帮会的大佬办事儿一样,只要不是十分必要的事情,基本上全都交给马仔来做,除非迫不得已才会亲自出手。 沈君兰倒好,该她做的做,不该她做的也是她做。 三十岁,理论上正值壮年,但也不可能再像年轻那会儿经折腾了。 “有些事儿你可交给别人来做。” “交给别人我不放心。” “那交给我总放心了吧?”沈欢这么说是为了堵沈君兰的嘴,毕竟现在他正在做迎新晚会这事儿。 “就你会说。”沈君兰没好气的骂了一句,“小欢,你那里有没有特效药,让姐姐撑过这阵子,等新生的浪潮过去了,姐姐就听你的话好好休息。” “真的?” “我骗过你吗?” “好像没有……”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好吧,我给你特效药,但是咱们可说好了,过了这一阵子你就休息,要是你不休息,以后生病就别再找我了。” 又不是我让你治的……沈君兰在心中小声嘀咕了一句,然后笑着说道:“好了,我知道了,以后不会这样了。” 沈欢这才摆出一副妥协的模样,利用气疗加推拿的方法,改善沈君兰的体质后,又拿出一瓶补血丸递给了她,“每天早上吃一粒,饭前吃。” “谢谢了。” “不用……不过说实话,兰姐,以后别再这么累了。”沈欢用手挠了挠头,“你也别说我大男子主义,我觉得吧,阿姨着急是有一定道理的,什么时候有空,找个合眼的嫁了吧,至少有人心疼你。” “说的这么好听,你怎么不把姐姐娶了?” “我娶——我倒是想娶。”沈欢干笑两声,娶沈君兰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就像韦爵爷一样,家里有个成熟的老婆这后宫才能不乱。 不过他没有韦爵爷那份豪气,再说,牛小贝、李凤仙,再加上林妙诗,已经够他受的了。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四个女人的话,估计就是世界末日了吧。 沈欢觉得再聊下去肯定会出问题,所以急忙找了个借口离开。 回去以后,沈欢和牛大宝商量了一下比赛时间的事儿,确定了总方针,之后又联系了一下蔡芸萱做最后的确定工作。 华大的会议是开完了,可是网络上的舆论依旧没有消失,对于这场突破性的迎新晚会依旧有不少人持但对一件。 如果只是普通人提意见,这场风波很快就会平定,但以孔不倦等名人的领导下,外界对于华大的讨伐越来越厉害。 之前沈欢还说没家长来投诉,现在邮箱里全都是家长信,华夏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同为名校的对手学校完全就是一副看热闹的态度,沈欢觉得有些奇怪,就让王紫嫣调查了一下。 不调查还好,这一调查问题就出来……原来风波之所以持续了这么久,是因为对手学校在做幕后推手。 华京大学和燕京大学争斗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在沈君兰没有接任校长之前,还曾因为竞价购买状元之才上过新闻头条。 “欢子,我看着情形有些危险啊,要是这次的迎新晚会不成功,那个燕大还不知道要怎么添油加醋。”坐在观众席的牛大宝有些紧张道。 沈欢目光注视着正在表现军训成果的方队,莫名自信的笑道;“今晚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第1015章你这位朋友真是神了! “华大迎新晚会直播,看的速入!” “明星主播加人气天后,华大迎新晚会倒计时……” “是大获好评,还是一塌糊涂,一切尽在今晚,华大的名誉之战!” 因为沈欢这次玩的比较大,华大来了不少的媒体,连燕京当地的电视台都过来了。 晚会是在体育馆进行的,整个场面异常火爆,按照老教授的说法,这是他见过人数来得最齐的一次。 仅仅是大一新生的话,场面不会这么火爆,其中有不小一部分人都是学长级人物,这里面的代表人物就有靠着开后门进来的陈雨婷三人组。 单从这一点来看,这次的迎新晚会无疑是成功的。 会场外,一个戴着鸭舌帽,记者模样的人,正在打电话,语气有些紧张,“老师,情况有些不对啊,咱们预想中的情况并没有发生,人太多了,比咱们两届的人数加起来还要火爆。” “人多好啊,我要的就是人多。”听筒内传出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 原本燕京大学的名气和华京大学持平,但近些年来,华京大学的名气已经盖过燕大,成为当之无愧的第一名校。 中年男人费尽力气,爬到燕大校长的位置,好像一瞬间没有了它应有的意义。 他是在竞争制教育下成长的人,对于第一有股莫名的执着,对于华大成为第一名校十分不甘心,一直在等待机会。 中年男人第一次出手,是在沈君兰刚上任那会儿,华大的副校长们组成联盟,让老教授们罢工,就是由他煽动的。 当然,那些副校长们也早就有了“谋反之心”,不过他的煽动却成了导火索。 本以为那一次的内斗,就可以让沈君兰声誉尽失,可没想到的是,这件事忽然就结束了,几乎没有任何征兆。 就在他懊恼的时候,华大自己作死,非要来什么突破传统的迎新晚会,这不是明摆着给他机会折腾么。 这个正在和他打电话的媒体男,就是他曾经任教时的学生。 “老师,我、我有些听不懂您的意思。” “笨!”中年男人没好气的说道:“你说是当着一个人的面出丑丢人,还是当着一群人的面出丑丢人?” “当然是人多的,可是老师——我、我不觉得这一次华大会出丑,明星效应再加上当下的流行游戏——” “说你笨,你还不相信,他们不遇到麻烦,难道我们还不能制造麻烦吗?” “怎、怎么制造麻烦?” “我让你去是干什么的?” 中年男人连骂这记者笨的功夫都没有了,要不是他的那群学生中,只有这个学生进入了传媒行业,不然他早就找别人去了,不过还好,除了这个学生以外,他还收买了不少媒体,虽然都不是什么大媒体,但在燕京还是有些名气的。 通过这些中型媒体的传播,到时候再经过各大自媒体的炒作,华大就算不会因为这次的迎新晚会玩完,下年的新生名额也会大幅度的减少,他们燕大再站出来,以歌颂传统之美的姿态站出来,这些华大流逝的学生,自然会进入他们燕大的口袋。 他连标题,都帮忙想好了,“崇洋媚外不敌传统美德,燕大传统迎新晚会完美成功!” “体温刁钻问题,让他们下不来台。” “这不就是制造麻烦么!” “可是、可是,以我一个人的力量,应该造不成多大的影响啊。” “放心,有人会配合你,去的那些媒体当中,有我们的人。”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就放心了,要是我一个人,这事儿还真办不妥。” 要是只有你一个人,这事儿老子就不办了! 中年男人没好气道:“好了,那就这样,挂了吧,除了你们以外,我还有别的后手……” “别的后手?老师你能告诉是什么——”记者的话还没问出来,电话就挂断了,不过因为通了这一通电话以后,他脸上充满了自信,走入了会场…… 后台…… 牛大宝指着身旁的几人说道:“欢子,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前职业选手,现今当红主播大鼻子,你可以叫他鼻队。” “这位厉害了,人称电竞三丑,卢五开。”话了,补充道:“她媳妇很漂亮,这就是我和他做朋友的主要原因。” “滚!”卢五开抬腿就准备给牛大宝来那么一脚。 牛大宝躲过以后,继续介绍其他人,最后指着一个年轻人说道:“这位就是小热,电竞老司机,低配俞灏明。” “有腰病的就是他吧?” “嗯,没错,待会儿咱们打完比赛,你可得按照约定帮他治腰啊,你知道的,对于男人来说,腰可是很重要的。”牛大宝露出一个暧昧的表情,即便当着两个女主播的面也不掩男儿本色。 “就现在吧,小病。”沈欢说着就准备拿出银针。 小热却一脸狐疑,“老牛,没搞错吧……他就是你嘴里的名医?也、也太年轻了吧。” “年轻就代表医术不精?”沈欢已经是不知道第几次面对这样的质疑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就是有些意外,有些意外。”小热连忙说道,其实他本来也没抱多大的希望,连国外都去过了,国内所谓的名医更是见了不知道多少个,完全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的,治不好也无所谓,至少可以见一见欢神,弄一期全球第一单挑王的素材。 沈欢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真心话和恭维话还是听得出来的,事实胜于雄辩,他也懒得说,毕竟这个小热是第一批,答应来华大直播的明星主播。 小热看了看周围,“我要不要找一个地方趴着?” “不用。”沈欢摇了摇头,绕到小热的身后直接开始扎针,数息过后说道:“好了,以后不要在电脑前坐太久,最好是坐一个小时就起来活动十分钟。” “好、好了?” 不光是小热一脸震惊,卢五开也忍不住笑着说道:“老牛,你这朋友也太他妈会吹牛逼了。” “我觉得跟在电脑面前久不久坐没关系,以后少嫖就行了。”骚猪嫖断吊猥琐的笑道。 “不、不是,好像、好像真的好了!”小热活动了几下,一脸震惊的看着沈欢说道:“老牛……你这位朋友真是神了!” 第1016章这人……傻哔吧? “好了?这么短时间?不可能吧?”骚猪有些不相信,伸手在小热的后背拍了一下,他看起来至少有二百五十斤,这一巴掌下去,原本还在兴奋的小热,直接嗷嗷惨叫了起来。 骚猪一看这情形,直接大笑了起来,“我就说嘛,哪有这么神。” “我说老嫖,你这玩笑可开得有点大了啊。”大鼻子一本正经,准备伸手去搀扶小热。 可不等他走到身边,小热便一个弹起,朝骚猪一记飞踢。 虽然没踢到人,但是却把骚猪给吓了一跳,“我靠!真他妈好了?那你刚才叫个鸡毛啊!” “你这么大吨位给一巴掌,谁他妈受得了啊。”小热说完,和沈欢握手鞠躬道:“谢谢,真的谢谢你,太神了这!” 正说着,他又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对不住啊朋友,我刚开始的时候还真没想到你这么神。” “不用客气,要我换做是你,也不会这样。” 这时卢五开站出来打断了两人的谈话,“我说老牛,咱们这都快上场了,怎么还不见欢神?我靠,昨天对线的时候,我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要不是知道他的厉害,我都要以为开挂了呢!” “你以为只有你这样,老子也被杀的换不了手,我有种感觉,我是在玩moba类游戏,但欢神那家伙完全就是把moba当成aprg类游戏来玩了。”骚猪也是一脸震惊,紧接着变成一脸猥琐道:“不过比起来欢神,我更好奇咱们的合照环节什么时候开始。” “过分了啊。”大鼻子一本正经道:“你们两个可都是家世的人了,合照这种事,就交给我和小热吧。” “潘达大鼻怂成狗,爱着迷死不开口。”小热一脸鄙夷道:“这种事儿交给我一个人就好了!” 他这话一出,众人全都笑了起来,其中一个女主播却有些脸红,笑骂了两句。 另一个看了起来比较高挑的女主播说道:“相比蔡芸萱,我还是想见见欢神本人长什么样子?” “怎么看上我家欢神了?”牛大宝笑道。 “我就是想看看那个辣手摧花的男人究竟长什么样子,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 牛大宝笑呵呵的说道:“那是因为你不是他应该绅士的对象啊,蔡芸萱什么时候来我不清楚,但你们想见欢神的话,我随时都能让他出场。” “快快!我是真的想见识一下,这个能和我抢女粉的男人。”卢五开催促道。 大鼻子已经从尴尬的状态中走了出来,“我感觉他要是加入职业队的话,能够成为第二个我,带领华夏队走向世界级舞台。” “如果他比我帅的话,就别让他出来了,不过……应该长得比我丑,咱们电竞这行业,颜值越丑,技术越高,像他这种高的没谱的,估计没我帅。”骚猪瞬间化身名侦探。 “他没我骚。”一直没开口的纯情小骚男忽然开了口,并且一本正经的露出了一个招牌式猥琐笑容。 “诸位,接下来有请电竞时下第一人欢神登场!”牛大宝说着,摆出一个闪亮登场的姿势,在沈欢身边不听的滑动着手掌。 “大家好,我叫沈欢,这次迎新晚会的主办人,你们口中的欢神,大家和大宝一样,叫我欢子就好。”沈欢微笑着做起了介绍,但整个休息室却是一片死寂。 “开什么玩笑,你就是那个能和我五五开的男人?!” “没、没搞错吧,医术堪称神级,玩游戏也是神级?” “好、好帅!卧槽!有没有天理了,游戏玩的好就算了,长得还比我帅。” 死寂过后,整个休息室直接炸开了锅,他们谁都没有想到沈欢就是传说中的欢神。 几人从震惊到平静,又在休息室聊了一会儿,然后沈欢看了下时间,“现在学生们差不多表演完了,轮到我们上场了。” “这比赛能不打不?我想回家……我开玩笑,呵呵,呵呵……” 舞台响起节奏感鲜明的音乐,大屏幕上是一个id名为午时已到的击杀集锦,从段位最低的主播,一直到有着大魔王之称的菲克,再到今天来参加线下赛的主播。 这个期间,只有极少数人,发出欢呼,燕大毕业生记者,嘴角翘起一丝鄙夷,“看来他们的计划失败了,学生们对于这个游戏并咩有表现出太大的热情。” 他这儿正说着,音乐也落幕了,主持人慷慨激昂的呐喊道:“接下来有请,明星主播,奥巴牛、卢五开、嫖断吊、大鼻子、纯情小骚男、迷死……” 主持人喊了一系列的名字,然后在关键时刻提高声调,“以及,现联盟传说,比老蠢要具有神秘色彩的,世界级单挑王,欢神!” “哦——” “哈——” “啪啪啪——” 主持人话音刚落,那些个主播还没出现,全场便响起了高昂的欢呼声,犹如九天之雷,撼动了整个体育场。 那名准备看好戏的在记者直接傻了眼,他有想过这些主播的影响力,但没想到……这样的出场,简直比明星还要震撼。 现在的年轻人,都、都怎么了? 记者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可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之后一想,反正刚才那些只是自己的心理活动,又没人知道,这才挺直腰板,不过仍旧有些心虚。 “大家好,我是人生赢家卢五开。” “我是全联盟最骚的骚猪。” “弟弟救我。” “我的愿望是……上迷死。” “提臀能扛山,胯下能走马,我是你们最爱的小热。” 主播们做着自我介绍,每个人都有粉丝,所以每一个自我介绍都会引起万丈高呼。 最后沈欢朝前走了一步,“大家好,我是沈欢,咱们学校大二医学生,中医专业的讲师……” 听到这儿,学生们嘘声一片。 “这小子是富二代吧,不然在怎么可能和人家同台竞技?” “没听说还是讲师吗,估计是有py交易。” “咱们讲师真幸运,竟然能够和这些大神撸啊撸。” 沈欢没有理会,继续说道:“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个身份,就是你们口中的……欢神。” 原本还有些喧闹的会场,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良久之后,也不知道哪个学生蹦出了一句话,“这人……傻哔吧?” 第1017章欢神!欢神!欢神! 沈欢这样的行为,不易于学生们在玩游戏的时候,碰到有人自称周结伦。 “其实我是周结伦。” “呵呵,其实我也是。” 那个学生骂沈欢傻哔,也是出于同一种心态。 不仅仅是他在质疑沈欢是欢神的真实性,不少人也抱着同样的心态。 在他们心中,对线无敌的欢神应该拥有着霸王项羽一般的气质,但眼前这个沈欢……给人的感觉太过和气了,根本就没有那种王者之风。 另外就是,传说中的欢神,是他们学校的这个设定,有些让人无法接受。 这就好比……你很喜欢一本小说,很崇拜写这个小说的作者,但忽然有一天,你最要好的基友,对你一本正经的说道:“你也看透视医王?我写的!” 对于这种情况,别说骂傻哔,不踢打他一顿就算好的了。 “让你特么的给我不稳定更新!” 这就是一种很微妙的事情,马运有钱,你不会嫉妒他,但要是原本和你处于一个阶层的朋友忽然拥有了马运的财富呢? 但也有人保持理智,“学校应该不会给我们开这么大玩笑,如果是假的,这到时候要传出去,我们不嫌丢脸,他们还嫌弃呢。” “我靠,没听牛神说吗,欢神以后都不玩这游戏了,我当初就应该知道,这他妈就是骗人的,不过有迷死上,我就忍了。” “我最喜欢的小骚男也在,待会儿可以看他舔自己弟弟。” “我去,这尼玛邪恶……不过我喜欢。” 记者听到这话,脸上再次露出了笑容,好啊,终于让我挖了一个大新闻——“华大为搏噱头,请人装明星!” “一群傻哔,牛神都在上面呢,他和欢神是最好的基友,那人到底是不是,直接问牛神不就知道了。”有一名戴着眼镜的男生吐槽道。 也就是这个时候,牛大宝拿着话筒说道:“我是奥巴牛,可以向大家保证,我身边这位,就是从小和我穿着一个裤衩子长大的欢神。” “当然,你们要是不相信的话我也没办法,待会儿咱们比赛开始的时候就知道了。” “我去,欢神真他妈是咱们华大的学生?!” “错,是学生加老师。” 陈雨婷一脸懵逼,她是女汉子属性,自然对游戏有着不同于性别的热衷,她玩了这么久游戏,唯一能够称之为偶像的,就只有这个欢神了,没想到,她心目中最伟大、最牛逼、最帅气的欢神,竟然就是沈欢。 “四眼。” “干嘛?”虽然景思妍已经不近视了,但是这外号却没有去。 “你拧痘痘一下。” 红豆豆小脸红彤彤,拥有师生情结的她,虽然不懂游戏,但仍旧觉得沈欢帅爆了。 “拧我干嘛?” “我想知道自己现在是不是在做梦。” “你怎么不拧自己啊。” 陈雨婷一本正经道:“我怕疼……不是,我去!卧槽!我靠!老学弟就是欢神,我刚刚还喊着要为欢神生猴子,我、我不活了!” “我同意,你去死吧,最好死的彻底点。”景思妍举双手赞成。 像是陈雨婷这样状态的人也不在少数,等到他们从震惊中走出以后,都开始欢呼起来。 大厅内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在齐呼“欢神”这个称号。 看似不多,实际上却比任何一个主播的呼声都要高。 “好了,现在就让各位明星主播,为大家带来一场精彩的比赛吧!” “等一下,咱们谁和谁组队啊我去。”因为时间仓促,沈欢又一直处于忙活状态,众人连练习赛都没打过。 “我自然和欢子一组,还有这两位美女主播,最后一个名额你们猜拳。”牛大宝笑道。 “这不公平!”卢五开哀嚎道。 “没什么公平不公平的,开始吧。” 最后位置给了大鼻子,这是众人商议后的结果,虽然相爱相杀很有意思,但是他们大部分都已经有了另一半,就把这次机会给大鼻子,好让他追上女神。 “欢神打中路吧?”大鼻子问道。 “我打哪都一样,你们随便拿位置,我补位。” “那……我就拿中了。”在女神面前,大鼻子一定要好好的表现一把。 最后就剩下了下路位置,牛大宝知道,沈欢不爱玩辅助,就让了adc。 比赛开始以后,沈欢对着牛大宝说道:“大宝,站在塔下,保护好你自己。” “我靠,这太狂了吧!” 沈欢玩游戏没有说话的习惯,一直都是打字,刚巧卢五开回头看到了大屏幕。 “骚猪,咱们两个干死他!我就不相信他还能一打二。” 操控着锤石的嫖断吊说道:“丑开,站塔下保护好自己,我要一打二。” “滚!”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实际上他们还是非常小心的对线。 沈欢也没开始那么猛,学生们又开始怀疑,沈欢到底是不是欢神了,这不符合欢神的套路。 可是等到2级以后,沈欢便开始秀操作猛攻。 “我就知道,想秀我,呵呵。” “不拼,咱们退!” 两个人极其猥琐,根本不硬拼。 沈欢也不心急,拼不了就补兵,等他5级以后,对面才都3级。 至于牛大宝……还真的就在塔下面开始跳芭蕾,什么都不管。 “走位失误!” 就在这个时候,沈欢忽然出现了一个走位失误,两人直接开干。 可是冲上去以后,他们就后悔了,躲技能,反打,嫖断吊直接断送一血,卢五开半血闪现逃命。 沈欢闪现加q跟上,一套技能加点燃,扛了一下塔飞速撤离。 “打爆q——” 双杀! 神级操作! 卢五开和嫖断吊互喷的时候,全场欢呼,这种操作只有真正的欢神才能秀出来。 之后沈欢杀人画面不减,直接让两人不敢再出塔,无奈之下沈欢只能去别路拿人头。 不过最终的结果却是——沈欢他们输了。 牛大宝之后虽然加入了战斗,但是级别差距太大,再加上对方都是高手,沈欢显然不可能一个人拯救世界。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为了切合主题——团结的重要性。 游戏结束后,每个主播都发表了一番言论,或鼓励或讲道理,全都契合游戏以及主要的教育目的。 众人回到后台,对于沈欢的一致评价就是变态,这样的人要是懂得团队配合以后,简直就是无敌的存在。 “不是我说,欢神,蔡芸萱什么时候来啊?” 相比游戏,明星的吸引力显然更大一些。 卢五开话刚出口,一阵悦耳的声音便传了过来,“我已经来了。” 第1018章喜欢你紧张的样子 声如黄鹂般悦耳,人似仙子落凡尘。 这就是蔡芸萱,当下拥有最高人气的女明星。 此时她化了妆,穿着独具特色的表演服,整个人的气场非常强大,面带微笑,却犹如女王降临,压抑的令人喘不过气。 在场的男性,除沈欢以外,无一不是小心脏怦怦乱跳。 蔡芸萱不如林妙诗漂亮,或者说,这世间很少有比林妙诗漂亮的人,单论相貌,对于初出茅庐的沈欢来说,林妙诗是最美的,对于现在见多识广的沈欢俩说,林妙诗依旧是最美的。 这其中不包含任何“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因素,只是单纯的审美。 完美,是唯一可以形容林妙诗的词语,除了这个词语以外,无论使用倾国倾城还是仙落凡尘,都显得太过俗套。 沈欢看过林妙诗的相册,萝莉时期到现在的御姐风范,每个时期的她,都是顶级女神级别的存在,没有女大十八变,就算有,那也是越变越美。 现在的林妙诗或许不能够满足所有人的口味,但她不同时期的模样,绝对是众多人心目中的女神。 蔡芸萱的美和林妙诗的没不同,单论五官身材,蔡芸萱或许不如林妙诗,但若比拼气质,林妙诗必输无疑。 那是一种,天生便带着星光的存在,一颦一笑皆可虏获男子的芳心。 如果说其他明星是星辰,那么此时的蔡芸萱就是明月,在这片夜空之下,没有任何星辰可以与其争夺光辉。 林妙诗最致命的弱点就是气质,冰山美女确实会让人生出征服的欲望,但若太过冰冷,则会让人望而生畏。 蔡芸萱与之相反,气质会随着心境的变化而改变,或许这正是她演戏能够成功的原因。 女人本身就善变,或者说这个世界本身救极其善变,而蔡芸萱的善变,则是能够改变自身气质,让多数人来喜欢。 或可爱,或文静,或乖巧,或霸气,等等等等,在这个女人身上,你甚至可以体验人生百态,从那一颦一笑当中。 “好、好漂亮。”迷死大小姐是最先回过神来的,嘴中忍不住发出轻喃,来感叹心中的惊讶。 “骚猪,你流口水了。”小热一边帮嫖断吊擦口水,一边自己吞咽口水。 骚猪用舌头舔了舔,“瞎捷豹说,除了我媳妇,我对谁都不会流口水。” 卢五开愣了半天,回神道:“和我家悠悠五五开的女人。” 纯情小骚男的脸一下子就白了,“弟弟,你退后,这次我来舔。” 大鼻子表现的异常淡定,宛若一副见过大局势的样子,“你好,我叫禹景西,和安吉拉北鼻是好朋友,陈呵呵没出轨前也是朋友之后就断交了,所以我绝对是好男人,另外我和王校长也有过一腿。” “大家好,我是蔡芸萱。”蔡芸萱笑呵呵的说道,不是那么平易近人,但给人的感觉却很好。 “那个欢神,咱们的合照环节什么时候开始?能站多近?一米算远吗?” 有些人已经激动的开始说起矛盾话。 沈欢收回心神,笑道:“没想到你来得挺及时。” “那是,欢少的鸽子我可不敢放。”蔡芸萱微笑道:“现在香江圈子里流行着一句话,叫明星红不红,欢少说了算。” “我靠,欢神,你究竟什么身份?” “是啊,我刚开始就很疑惑,为毛他这年纪又能当导师又能当学生,最重要的是,还能当这迎新晚会的主办人。” “我觉得欢少的地位,可能比王校长还要厉害一些。” 众人很快就将注意力从蔡芸萱身上,转移到了沈欢身上。 这里面大部分人都有妻室,唯一两个单身狗,一个想要表现绅士风度,一个想要在自己女神面前表现完美形象,自然也就随波逐流了。 “现在有时间拍照吗?”沈欢对着蔡芸萱问道。 蔡芸萱笑道:“当然可以。” 此话一出,那些狼就没再管沈欢这个吊丝了,全都围在了沈欢身边,从单人照到合照,一个也没放过。 蔡芸萱也没表现出反感的样子,摆出姿势表示配合。 尽管众人嘴里面说的是热火朝天,但真正开始的时候,却显得一个比一个畏手畏脚,尽显绅士风度。 拍完照片以后,蔡芸萱便打算上台,上台前,沈欢开口问道:“我的计划书你看了吗?” “糟糕!”蔡芸萱一脸懊恼道:“对不起,这几天实在是太忙了,你给我的计划书都没来得及看。”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沈欢有些紧张道,说实话,电竞的影响力是有,但终究不敌明星效应,蔡芸萱来唱歌是一个噱头没错,但也是这一次迎新晚会的重头戏,能不能体现出那些老教授们说的传统意义,就看这张王牌了。 “好了,我开玩笑的了。”蔡芸萱捂嘴笑道:“我忽然发现,自己好喜欢你这种紧张兮兮的样子,就好像十分担心我的安危一样。” 这话可以算作是赤果果的表白了,还好牛大宝等人已经回去休息了,不然不知道要起哄到什么程度。 沈欢假装没听懂这话里的意思,说道:“那就按照原计划去做,谢谢你。” “请我吃饭吧,两顿饭。” “小意思。”沈欢对于事物的需求度越来越低,他本人又没什么口舌之欲,所以对于吃饭这种事儿的兴趣就越来越低了。 蔡芸萱没再说话,直接走进升降电梯,准备惊艳出场。 在蔡芸萱离开以后,气氛变得十分尴尬,沈欢看着扑克脸的罗姐说道:“经纪人小姐,你从一进来就盯着我看,话也不说一句,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没有,我只是觉得萱萱的眼瞎了才会喜欢你这种人。” “啊?”沈欢一脸迷茫,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罗姐冷哼一声,朝着舞台上看去,显然不准备再搭理沈欢。 沈欢也不再自讨没趣,朝着舞台看去。 在蔡芸萱出场的刹那,全场便是一阵欢呼,这种欢呼声几乎是明星主播门出场的好几倍,震的人耳朵疼,沈欢有些担心,那些欢呼的学生会不会因为太过激动而缺氧。 “大家还好吗?我是蔡芸萱,第一次来华大,送给大家一首,如果我们不曾相遇,希望大家会喜欢。” 学生们的呼声更高了,尽管这并不是蔡芸萱自己的歌。 沈欢则一脸懵逼,爱情歌?不是说好要唱具有传统意义的歌吗? 该死,这个蔡芸萱该不会真的没有看我的计划书吧?! 看着眼前的场景,沈欢忽然开始为迎新晚会的未来开始担忧起来…… 第1019章等着看好戏吧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我会是在哪里 如果我们从不曾相识 不存在这首歌曲 每秒都活着 每秒都死去 每秒都问着自己 谁不曾找寻 谁不曾怀疑 茫茫人生奔向何地 那一天那一刻那个场景 你出现在我生命 从此后从人生重新定义 从我故事里苏醒 …… 随着音乐响起,蔡芸萱那犹如天籁一般的歌声在大厅内响起,这是华夏某个著名男团的作品,但蔡芸萱却唱出了另外一种韵味。 有人说,唱歌好不好听不在歌喉,在感情。 蔡芸萱的感情到了,歌喉更是无人能敌,当她开口的时候,好像整个大厅都安静了。 因为学校要求,不准许学生带荧光棒,毕竟这是迎新晚会,不是明星专场演唱会,该有的制度还是要有的。 但学生们依旧举起双手,配合着摇手摆动。 这首歌很好听,蔡芸萱唱的也很有感情,沈欢却觉得很奇怪,这首歌和原本说好的不同,换歌就换歌吧,不换自己的也行,可唱这首爱情歌干什么? 唱爱情歌就算了,歌颂校园爱情的也可以,但这首歌和校园爱情似乎也没有多大关系。 “罗姐,你们搞错了吧?” “没搞错。” “可是这歌有些不符合情景啊。” “萱萱唱什么歌都会有人喜欢。”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这迎新晚会啊,不单单是学生们喜欢就够了的。 按照口头约定,蔡芸萱只演唱一首歌,这首歌不合主题,就代表整个环节不合主题。 因为是口头约定,沈欢想要兴师问罪也没有办法。 “怎么,你觉得这歌不好听?”罗姐上下打量着沈欢,眼里面写满了鄙夷。 沈欢有些讨厌这种目光,他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这位经纪人给得罪的。 “不是不好听,是不符合主题。” “蠢货。” “您怎么骂人呢。”沈欢心里是真不乐意了。 “原本以为你是老油条没想到是个感情白痴,难怪那些套路对你不起作用,我竟然会栽到一个新人的手里。”罗姐瞥了沈欢一眼,说道:“好好听,用心听,这首歌是给你唱的。” “给我唱的?”沈欢好像明白了些什么。 看来蔡芸萱依旧对自己有那种意思,可是当初自己表现的应该已经够绝情了,怎么还会出现这种情况? 难道是自己的桃花运太泛滥? 这和桃花运泛不泛滥没有关系,沈欢最大的弱点就是心软,当然和之前相比,现在的他已经有很大的改变。 当初他可以完全不搭理蔡芸萱,没有交流自然不会有感情,十分钟看似很短,却可以留下很多让人回味的东西。 再说就是这一次对待陆倚天的态度,说到底他还是心软了。 老子不想治就是不想治,说再多都没用! 这种态度不说正确,但确实可以减少不少情况发生。 终究还是一点,沈欢本来就是一个心软的角色,再加上孙真这个人生导师的教育,对于品德方面格外看重。 沈欢此时的心情有些复杂,但很快就从复杂的情况中走了出来。 他那么喜欢你,你为什么不接受?你知道他为你付出了多少吗! 这样的话,从某个角度来讲,也算是道德绑架的一种,难道对方付出了很多,就必须和对方成为恋人吗? 蔡芸萱是个好女孩,可是两个人不合适,至于这次邀请蔡芸萱过来,一是因为学生们调查结果,二是因为两人有过交集。 事实上沈欢完全可以找别人来,比如刚结婚又有了女儿缺钱花的周天王。 下次吃饭的时候,还是把话说清楚吧。 沈欢暗自下了决定,没再说什么。 那名记者已经被沈欢打击到了深渊当中,可一听这歌很快就又从深渊中爬了出来,他抓住的问题就是不符合传统教育的目的! 学校是什么地方?学习知识的圣洁之地,不是爱情这种肮脏的东西可以玷污的! 待会儿自己提问的时候,可以用这一点大做文章!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老师,是我!” 中年男人本准备询问蔡芸萱开始唱歌没,可马上就从听筒里听到了蔡芸萱的歌声,“蔡芸萱已经开始唱歌了?” “是的老师,她唱的是一首爱情歌,我知道待会儿该怎么找茬了!”记者兴奋的说道。 中年人气的不行,“你这个蠢货,我不是交代你,只要蔡芸萱开始唱歌就给我打电话么!” “您、您好像没有交代过我啊。” “放屁,我明明在手机里跟你说的一清二楚。” 记者被骂的良久不敢吭声,唯唯诺诺道:“现、现在已经开始唱了。” “我知道,蠢货!”中年男人深吸了口气,“你真是要气死我才甘心。” “老师,我——” “闭嘴!”中年人大骂了一声,“蔡芸萱唱多久了,是刚开始唱,还快唱完了?” “她已经唱完了。” “什么?!你这个该死的蠢货,毁了我一切的计划!” 记者都快被自己这位曾经的恩师给骂哭了,就在这个时候,他脸上忽然兴奋起来,“老师,老师!蔡芸萱、蔡芸萱——” “蔡芸萱从舞台上摔下来了?” “不是。” “那你激动个毛线!” “是这样的,她又开始唱新的歌曲了!” 中年人一愣,紧接着便开始大笑起来,“哈哈哈,太好了,太好了,蠢货,你站在原地别动,等着看好戏吧!” “老师,您打算让我看什么好——”记者的话还没问完,中年人便已经把电话给挂了。 沈欢一脸诧异的看着舞台上的蔡芸萱,“她、她怎么又开始唱了,还是原本计划中的歌。” “我已经说过了,上面那首歌是送给你的,这首是按照合约上面唱的。” 沈欢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蔡芸萱对他来说,可谓是仁至义尽了。 这种人情,恐怕不是一顿饭能够解决的了。 蔡芸萱唱的这首歌,是歌颂校园友情的,和迎新晚会的主题很契合,很好的调动了场内的气氛。 歌词中所描写的情景,正好是这些新生们所刚刚经历的。 入学前的懵懂迷茫,入学后的精彩,以及离别时的悲伤。 就在蔡芸萱准备歌唱高潮,点燃泪点的时候,整个体育场忽然陷入了一片漆黑当中。 停、停电了?! 第1020章我没办法变出灯光,却可以送你一片 “发生了什么事儿?” “有没有搞错,竟然停电了!” “好黑,好恐怖!” 人们对于黑暗,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恐惧,大多数邪恶的事情,都和黑夜有着密切的关联。 这突然的灭灯,让一些胆子小的女生,瞬间陷入了恐慌的状态,但仅仅只是一少部分人而已。 不仅学生们开始疑惑,就算舞台上的蔡芸萱也是一脸懵逼,她开了这多场演唱会,停电的情况不是没有遇到过,但这么突然的,还是头一次碰到。 “大家不要紧张,只是停电而已,很开就会——”蔡芸萱拿着话筒,想要安慰学生,可是把话说出来以后,才察觉没用的。 体育场这么大,她的声音根本不足以传播出去。 “怎么会停电?” “不知道,按理说不应该有这种情况的。”沈欢皱了下眉头,“不用担心,学校有备用电能,应该很快就会来电。” 按理说是这样的,可是这种黑暗持续了五分钟,依旧没有任何来电的迹象。 这时老教授从不远处走了过来,面色难看道:“这迎新晚会估计是办不下去了。 ” “教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体育馆这边的电源被人破坏了。”教授叹了口气,“备用电能也一样,很明显是有人在针对我们华大。” “针对我们?”沈欢皱眉道:“谁会这么干?” “说不准,怀疑对象太多了,可能是出于嫉妒心,或是报复心的学生,可能是蔡小姐的狂热粉丝,想要趁着乌漆嘛黑的时候占便宜,也可能——” 这边老教授的话还没说完,场内便开始骚动起来。 有些是因为害怕黑暗,有些则是觉得扫兴,想要快点会宿舍,还有一些就是像老教授说的那样,趁着黑夜揩油。 总之场内不少地方,都开始骚动起来。 “照这个情形下去,很可能发生踩踏事故,我们必须马上拍人手进来,疏送学生。” 罗姐也忍不住喊道:“保安!保安呢!你们还愣着干嘛,快点把萱萱给接下来啊!” “各位先别紧张,这件事儿由我来解决。”沈欢说着就准备上台。 “你解决?你怎么解决!”罗姐说话完全就像是在开枪。 老教授也开口说道:“目前让学生们有秩序的离场是最佳的选择。” “难道我们的迎新晚会因为一场停电就不办了?那不正是顺了某些人的意愿吗?”沈欢说这话的时候,透露着几分怒气和不甘心。 老教授一本正经道:“难道我们仅仅因为这一时之气,就弃学生们的安全于不顾?” “放心,这件事我会解决。”沈欢也不管老级啊搜后同不同意,直接走上了舞台。 蔡芸萱心里也有些紧张,她刚开始以为很快就会来电,在场又有这么多媒体看着,她不想给媒体留下话柄,弄出个耍大牌的标题。 就在这时,一个人影忽然走到了她身边。 “什么人?!”出于自我保护,蔡芸萱开始挥舞起右手反抗。 沈欢一把抓住她的手腕,轻声道:“别怕,是我。” “沈欢?” “嗯。” “怎么停电了这么久都不来电?”蔡芸萱的语气瞬间恢复平静,可她胸间的小鹿却是不停地乱跳。 他拉我的手了,他拉我的手了,他拉我的手了,还是主动拉的,好开心,真的好开心! 我是不是应该把手抽出去,来表现一下自己的矜持呢? 不对,我曾经说过,自己的爱情里没有套路,什么女性的矜持都去死吧! 现在社会,拉手、拉手也是很正常的,再说……这么黑那些媒体不可能拍到,就算拍到了也没什么,我、我不怕绯闻。 或者说……此时此刻的蔡芸萱,巴不得有人一阵乱拍,搞出一个头条新闻。 这还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希望能够有绯闻上头条,这样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她蔡芸萱喜欢的,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有人搞破坏。” “有人搞破坏?什么人这么缺德。” 沈欢摇了摇头,“目前还不知道,电箱和备用电能都坏了,一时半会儿是修不好了。” “那怎么办?难道迎新晚会不开了?” “我这人有个怪毛病,别人不想让我干的,我就偏偏做给他看。” 蔡芸萱愣神道:“可是照目前这个情况来看,我们连话筒都没有,更别说舞台灯光以及唱歌的问题,让学生们听到我们说话都不容易。” “交给我。”沈欢信誓旦旦的说道。 “交给你?”蔡芸萱笑着说道:“莫非你还能变出灯光不成?” “我不能变出灯光,但是……”沈欢话锋忽然一转,微笑道:“我却可以送你一片星海。” “你别开玩笑了。” “我不是在开玩笑,看着。”沈欢说着,运转真气,开口道:“大家安静,只是停电而已,身为华大的学子,你们如此慌乱只会对学校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现在,你们按照我说的去做,咱们不仅可以解决眼前这个漆黑的问题,而且还可以继续享受演唱会。” 他身旁的蔡芸萱忍不住说道:“你这样是不行的。” 沈欢说话的声音,保持在正常音调,但是每个人都能听得到,但蔡芸萱并不知道,她以为只是很低的声音。 可听到骚动声没了以后,她一脸震惊的看着沈欢说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沈欢笑了笑,没有回答,继续说道:“现在,请大家打开手机上面的手电筒,朝着舞台的方向打光。” “不行的,手电筒的灯光太微弱了,根本没办法起到照明的作——”蔡芸萱话没说完,便又愣住了。 在这个时代,智能机已经普及,在年轻人这个群体内,更是达到了百分百的覆盖率。 所以,场内全都都是散发着亮光手机,陪着漆黑的夜幕为背景,就像是一颗颗闪亮的星星。 “好、好美。” 这是蔡芸萱发自内心的语言,很漂亮,正如沈欢所说,这些微弱的灯光,就如同星星一般。 一个或许看起来不那么耀眼,但加起来就是一副壮丽的风景画,绚丽无比。 “我说过话都会做到,喏,送你的星海。”沈欢微笑道。 这是蔡芸萱有生以来,听过最好听的情话…… 第1021章这事儿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学生们的情绪也被调动起来,之前因为黑暗所产生的恐惧已经消失一空,所有人脸上都挂着微笑与激动。 他们无法感受身边的情况,但可以清清楚楚看到其他地方亮光所带来的震撼。 仿似汪洋星海,体育馆就好像是湖泊,将天上的夜景,完美的倒映复制。 “好美。”一个女孩忍不住发出感叹,脸蛋红扑扑的。 “是啊,好美……”坐在她身旁的男孩深吸了口气,说道:“我、我喜欢你。” 女孩愣了一下,脸蛋更红了,“你在乱说什么啊,同学。” “我、我真喜欢你,军训的时候,你站在我前面,我一直看着你的背影,我喜欢你,真的,不骗你。”这个男生显然没什么了恋爱经验,说话时表现的有些手足无措。 “你再说,我可就不理你了。”女生也是一样,表现的有些慌乱,不过她脸上的笑容却很甜很甜。 舞台上的蔡芸萱仿佛也受到了这股浪漫气氛的感染,“我们结婚吧。” “咳咳——”原本还一脸得意的沈欢,被这句话直接的话呛得不轻,“你别跟我开玩笑了。” “我没开玩笑……我喜欢你,想结婚的那种。” “我已经有未婚妻了。” 蔡芸萱愣了一下,笑道:“你就只好等下辈子了,记住了,下辈子在没遇到我之前,先别订婚。” 沈欢有些不敢触碰对方炽热的目光,闪躲道:“下辈子的事儿,谁知道呢。” “灯光是有了,气氛是有了,可是……没有话筒,没有音乐,这歌还是唱不下来的。” “你清唱怎么样?” 蔡芸萱笑道:“还可以吧,我属于实力派歌手。” “那就成,咱们不需要音乐。”沈欢说着,紧紧地将蔡芸萱的手拉住。 蔡芸萱内心欢喜,但表面上却认真道:“你已经有未婚妻了。” “拉个手不算什么。” “可我还是第一次和异性拉手。” “噗——”沈欢差点没把老血给喷出来,“大姐,你是不是觉得开我玩笑很有意思?” 蔡芸萱纯真的笑道:“是啊,是啊。” “别打岔,开始唱,尽量表现的自然一些。” “他们听不到的。” “让你唱你就唱,哪那么多废话!”沈欢说完就觉得自己的态度有些不正确,连忙说道:“唱吧,相信我。” “好,我相信你。”蔡芸萱深吸了口气,从星海出现的那一刻,她便已经开始相信沈欢所说的一切,之所以表现出迟疑的样子,仅仅是想和沈欢多说几句话而已。 “看到了吗?我的杰作。”记者手记听筒内,再次响起了中年人的声音。 刚开始的时候记者便瞬间兴奋了起来,他虽然蠢,但还没笨到家,将通话讯息和眼前发生的一联系,就知道这事儿是自己老师动的手。 要说停电以后,最激动的就属他,要不是因为身边有其他人在,他甚至恨不得高兴地从原地蹦起来,高呼燕大万岁。 可是当学生们都被稳定下来的时候,他又开始慌了,尤其是沈欢刚刚的手段,在不借助话筒、喇叭的情况下,让偌大的体育馆每一个人都听清楚他说话,还不破音,从生物学角度来讲,这已经超脱人类范围的能力了。 “看到了……可是老师,现在学生们都把手电筒给打开了……”记者将眼前看到的情况说了一下。 中年人也很意外,“没想到他们竟然能使用出这样的法子,不过是治标不治本而已,没有音乐,没有音响,这歌无论如何都唱不下去了。” “老师,难道您就不觉得奇怪吗,在没有话筒的情况下,舞台上的那个男人竟然成功组织学生们打开手电筒,我总觉得您的计划没有那么容易成功。” “经你这么一说,这里面还有些奇怪。” 就在这个时候,记者的表情一下子僵硬了,“老、老师,你、你听到了吗?” “听到什么?” “蔡芸萱的歌声,她、她开始唱了,虽然没有音乐,可、可听上去,却比有音乐还要好听。” 蔡芸萱的歌声本来就很美,在加上灵气的处理,完全可以称作是天籁之音,就如记者形容的那样,比有音乐的时候更好听,似乎直接触碰到了人们的心灵一般。 学生们摆动着手中的手机,就像是一闪一闪的星星,迷人亮眼。 蔡芸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她知道,这一切肯定都和自己身边这个叫沈欢的男人有关系。 确定学生们能够听到她的歌声以后,她整个人都放松了,将自己的感情融入其中。 一首歌毕,整个会场的学生都开始欢呼起来。 “咯噔——哗——” 与此同时,光芒四溢,体育馆的灯再一次被打开。 来电了? 沈欢愣了一下,根据老教授的说法,请维修人员过来到修好,至少要半个小时,怎么不到五分钟就修好了? 这对沈欢来说可是一个突发状况,为什么说是突发状况?因为沈欢的手还和蔡芸萱拉在一起,那些个媒体一阵狂拍似乎不想放过任何一帧。 放在以前,蔡芸萱一定会从容面对,可这一次她却不由自主的想要躲在沈欢的身后。 沈欢也想表现的很爷们,可头一次面对这样阵仗的他,反倒想躲在蔡芸萱身后。 不过在此之前,要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把手给抽回来。 可是蔡芸萱却越拉越紧,“不要放手,在这个时候急忙放手,造成的影响会更大。” 也不知道蔡芸萱说的是真是假,沈欢是真的不敢撒手了,不过从逻辑上来讲,蔡芸萱讲的话倒也说得通。 你越表现的慌乱,就越是能说明这里面有问题。 “谢谢大家支持。”蔡芸萱鞠了一躬,“感谢欢神在黑暗时期守护着我。” “不用,应该的。”沈欢趁机自然的将手收回,也鞠了一躬。 两人的客套感,瞬间让那种本应有的甜蜜,瞬间消失一空。 蔡芸萱按照之前说好的,用自己的语言,让学生们明白校园生活的美好,同时借助刚才的突发状况,让学生明白不放弃的珍贵。 与此同时,燕大副校长办公室内,谢鼎一把将笔记本电脑从桌面扫到了地上,“混蛋!该死的华大,这件事儿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第1022章人怕出名猪怕壮 “华大迎新晚会圆满成功,参加过的都说好!” “新学期新气象,异常突破性的迎新晚会,究竟给学生们带来了什么好处。” “天后蔡芸萱,首次在公众前与异性牵手,男子的真实身份竟然是……” “电竞环节燃爆全场,网传电竞或会成为下届奥运会项目。” “欢神现身华大迎新晚会?高大威猛,带你走进联盟最强单挑王的世界!” “出乎意料,华大迎新晚会再上热搜头条,成为近期最强黑马,汪老师已哭晕在厕所里。” “传统vs突破,燕大传统迎新晚会完败,是恪守传统,还是前进突破?” 这几天网络上全都是华大迎新晚会的新闻,连央视都特意报道了这次时间。 更为夸张的是……某些电视台,直接借助这次时间,开办了大学类综艺节目,邀请各类明星明人,重返华大课堂体验学生生活。 虽说所有些借东风的味道,但这对学生来说可是好事儿,毕竟明星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还是很稀有的,就算不能近距离接触,在现实里看看也是不错的。 此消息一出,网络上各大论坛,不少网友都纷纷表示,后悔自己没有努力学习考入华大。 总而言之,华大火了,不光光是在教育界,而是在整个网络上掀起了热潮,网友们所表现出的热情,比传出一些学校内出现美女老师的浪潮还要大。 身为这一次的功臣,沈欢受到了学校的褒奖,沈君兰更是放话等有时间,就请沈欢在私下吃顿饭已做感谢。 光是这次迎新晚会所引起的轰动,可比宣传组费尽心思做出的宣传视频的威力还要大。 华大已经够出名了?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学校这种地方是为了培养人才,而不是学习机器,单纯的成绩好没有任何用处。 在花旗留学归来的沈君兰,更希望华大的学生们能够展现多元化的一面,而不仅仅是让人一听到华大的名字就说,那地方都是好学生,或者是只有好学生才考得上。 她想让世人知道,华大不光光是一个量产所谓好学生的地方,而是一个盛产各领域精英人才的学府圣地。 身为主办人,沈欢自然很高兴,但是他也没有把有人可以破坏的事情给忘了。 不过经过一系列的排查,并没有找到合适的目标,这件事儿也不了了之。 本来沈欢想要找一下王紫嫣,利用天组和她的黑客天赋把这件事儿查清楚,可最后还是放弃了。 第一,杀鸡焉用牛刀,没必要把这件事让小题大做。 第二,迎新晚会的圆满成功,已经是最好的还击。 但是,如果以后还出现类似的情况,沈欢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心情了。 当然,身为华大的主办人,沈欢本身也火得一塌糊涂。 现在他走在校园里,无数人都疯狂的请求合影,见面也没人叫他讲师或者沈同学,直接一开口就是,“欢神,什么时候撸。” 虽然听上去很热情,但给人的感觉却污的不行,要光是大老爷们儿问也就算了,就连女生也这么说。 最令沈欢哭笑不得的是,中医专业的学生们也不叫他讲师,一口一个欢神,上课简直就是开演唱会。 为此他不得不重新恢复刚开始教学时的装逼模式,但相处久了,学生们根本就不吃他那一套,就算扣学分也不怕。 大学里牛逼人物有很多,比如在校创业者,再比如还没毕业就已经签了年薪百万合同的学生,但是这些人的风头从来都盖不过校花排名。 可现在论坛上全都是沈欢的新闻,比如我今天在无名湖看到欢神了,比如我看到欢神被豪车接走是不是被包养了之类的。 按理说像这种人气爆棚的家伙,是大部分宅男学生的仇敌,但沈欢不仅没被仇视,还被当成偶像给挂了起来。 欢神这个身份曝光还是有一定麻烦的,以前那些战队都是通过牛大宝来打探消息,沈欢基本上没有打过照面,可现在……人家直接找到学校里来了。 为此,他不得不借助牛大宝的微博,在网络上发出声明,表示毕业前不会有成为职业选手的念头后才消停。 大学有很多榜单,比如校花榜、校草榜等等,但最有影响力的,还是华大风云榜。 所谓华大风云榜,就是记录学校风云人物的榜单,公分为届、十年、百年三个级别,沈欢直接成为了华大百年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之一。 这个榜单只算校内的,不算进入社会以后的成绩,不然从华大出来的学生,基本上人人都能蹭到一点汤喝。 不够就算是是算上校外影响力也一样,先不说沈欢暗地里药王这个身份,光是当代中医精神领袖,新时代首席龙医这些名头就足以上榜。 选修中医专业的人越来越多,几乎成为了华大最热门的选修专业,但沈欢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他很清楚的知道,只是所谓的明星效应而已,能坚持到最后,并且真正走上中医这条道路上的人越来越少。 “呼——”沈欢从包围中逃出来以后,大松了口气,他现在总算能体会到什么叫人怕出名猪怕壮了。 这阵子上课简直比开演唱会还累,这还是他能够压住场的情况下,要是换做别人,估计早就躲在家里不出来了。 “还是给兰姐请个假吧。” 随着中医公会成员的加入,中医专业这块的师资已经完全够用,而且因为迎新晚会的事情,他已经耽搁了太多时间。 灭道者的存在对他来说,就像是一块压在身上的五指山,可惜的是他不像猴子那么好运,能够遇到一个能帮他解开这座五指山的存在,一切只能靠自己。 沈欢走到门口以后,又拐了回去,“还是打电话吧,毕竟最近请假的次数太多了……兰姐要是暴走起来,咕咚——还是打电话比较安全。” 就在他准备拨通沈君兰号码的时候,一个黑影忽然出现在了他的身前。 这是一团被黑雾包裹的影子,除了一双眸子以外,没有露出任何的部位,那缓缓旋转的阴阳眸,透露着一丝兴奋,“你好啊……沈欢!” 第1023章总有一天我会亲手杀了你 沈欢没有见过灭道者的样子,却听说过夏天等人的形容。 灭道者的特点太明确了——阴阳眸! “你是灭道者?”沈欢尽量保持着淡定,他这阵子为什么一直想着突破,就是为了能够拥有击败灭道者的实力。 虽然有承道者保护,但两人并不熟悉,就算熟悉,沈欢也不会将自己的性命,完全寄托在别人手中。 灭道者的眼神有些惊讶,“既然知道我是谁,还不跑,看来你的胆子比我想象中的要大上不少。” “跑有用吗?”沈欢说这话的语气有些无奈,像是在对灭道者说,又像是在对自己说。 跑有用吗?在灭道者这样的强者面前,逃跑是没有任何用处的,他根本就跑不掉。 他之所以还敢站在这里,就是因为明白了这个道理。 当然,除此以外,他还看出来,灭道者并没有杀死自己的意思。 如果要动手的话,早就动了,没必要说那么多的废话。 “看来你不仅胆子大,而且很聪明,知道逃跑是没有任何用处的。”阴阳眸正说着忽然大笑了起来,“你以为我会这么说吗?小子,你知道有些人是怎么死的吗?” “就是因为他们自以为是的聪明!” “我没有在第一时间出手,你就认为我不会杀你……这样的想法是不是太天真了!”灭道者说着,猛地向前走了一步,给沈欢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面对这巨大的威压,沈欢的身体甚至已经有了下跪的冲动。 龙威! 沈欢强行开启龙威,进行抵抗,即便明知道不会有什么用处。 的那有句话说的没错——男儿膝下有黄金,上跪天地下跪父母,除此之外,皆不跪拜,更何况是灭道者这样的敌人。 “咔嚓——” “噗——” 龙威连一秒支撑的时间都没有,沈欢直接喷出一口鲜血,整个人犹如被爆破的高塔,缓缓朝着地面倒去。 “现在,你还认为我不杀你吗?”灭道者的声音充满了冰冷。 沈欢双手撑地,他没有下跪,也没有倒下,而是以类似俯卧撑的姿势,支撑着自己。 “哈哈哈——”眼看气氛冰冷到了极点之际,灭道者又开始大笑起来,“其实我真的没有杀你的打算,我就是不喜欢被人猜中心思。” 疯子! 沈欢心中暗骂了一句。 “没错,我就是一个疯子,一个正常人又怎么可能拥有我这么伟大的想法!”黑雾一阵抖动。 “既然不是来杀我的,那就说说你来找我是为了什么事情吧?”沈欢擦去嘴角的血迹,自顾自的倒了一杯大红袍,明明吃亏的人是他,但摆出的姿态却好像比灭道者更强。 灭道者愣了一下,咯咯咯的笑道:“有意思,有意思,你这个人比我想象的要有意思的多。” “是吗?”沈欢咬牙道:“但我并不感觉,这样的事情是有意思的。” “那是因为你还没有了解人类的本质,自己的快乐本来就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如果所有人都比你过得好,别说有趣,你能够有勇气活下来就算不错了。”灭道者说着,拿起茶壶也给自己倒了杯茶,“这世界上大部分人之所以还活着,只是因为大还有很多人过的比他还要凄惨而已。” “你来找我就是为了讲这些大道理?”沈欢喝了口茶,“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可以离开了,我没时间听你废话。” “有意思,有意思,你这个小子真是相当的有意思。”灭道者舔了一下舌头,“不愧是我看中的食物。” “你说话真的很恶心。” “你说话真的很勇敢。”灭道者笑了笑,“我这次找你来只是给你提个醒而已,估计要不了多久,我就会给你送上我的第一份礼物。”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单纯的打招呼而已,让你好有个心理准备,这个礼物说不定会给你带来不小的惊喜。”灭道者的语气充满了玩味。 “是惊吓吧。” “随你怎么理解,总之我的话已经到了,接下来就是趴体太木!”灭道者放下茶杯,摆出一个极其绅士的姿势,“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话音刚落,黑雾便想吐出的烟圈,缓缓地从房间中消失。 “妈的!”在灭道者离开之后,沈欢一巴掌拍碎了桌子,整个人看起来已经失去了冷静。 “冷静点。” “我知道。”沈欢嘴上这么说,但双拳紧握的他,显然并不在冷静状态,“但我更讨厌这种被人在掌心里玩耍的感觉。” “那就想办法跳出这个掌心。” “不仅跳出来,跳出来以后,我还要砍掉这只曾经把玩我的手!”沈欢的眼眸闪过一阵红光,他体内那些被封印的杀戮之气,再次起了波动。 “这只不过是一个小插曲而已。” 沈欢深吸了口气,似笑非笑道:“没错,只是一个记忆深刻的小插曲而已。” “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 “突破。” “你前几天才刚刚突破到逐日境,想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突破到逐日境中期是不可能的,而且就算突破到了逐日境中期也没有任何用处,灭道者很明显是仙级强者。” “我的目标正是突破到仙级!” “你——在开玩笑。” 沈欢一本正经道:“我没有在开玩笑。” 苏璃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了解沈欢,知道他从来不会把自己做不到的事情股灾嘴边。 “你有方法在短期内突破到飞仙境?” “没有。” “那你——” “只是气话而已。”沈欢忽然笑了起来,似乎是在嘲讽自己。 但苏璃却感觉到了一股莫名的危机感,自从很欢被杀戮之气侵蚀过以后,整个人和之前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只有每日陪伴在沈欢身边的她才知道。 沈欢没有再说其他话,直接拨通了沈君兰的电话。 “喂,小——” 沈君兰刚接起电话,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沈欢便说道:“兰姐,请个假。” “多久?” “很久。” “好吧,你这阵子确实做了很多事情,就给自己一个时间去休——嘟嘟嘟。”沈君兰拿着手机一阵发愣。 沈欢每次和她交流都很尊敬,就算是在挂电话的时候,也总是把挂电话的权力给她,像这一次主动挂掉电话的情况还是第一次出现。 “小欢他……怎么了?” 在沈君兰的疑惑的时候,沈欢看着灭道者曾经出现的位置,心中默念道:“总有一天我会亲手杀了你!” 第1024章最完美的调味料 江明大学,金融专业教室门口,出现了一个阳光的身影,只见他满脸笑容的说道:“老师,打扰一下,请问李华在这个教室吗?” 讲师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框,对着下面正在听课的学生问道:“李华,咱们班有叫李华的吗?” “在。”李华有些疑惑的从左上站了起来,今天的阳光有些诡异,当他准备去打量来人的相貌时,却被阳光刺的睁不开眼,换到别的地方却没事儿。 “有人找你,认识吗?” “不……认识。” “我是长乐村的,就住在你家隔——” 听到这话李华愣了一下,连忙对着老师说道:“认识的。” “好,你出去吧。” 在李华离开以后,坐在他旁边的男生挠了挠脑袋,“长乐村?李华不会怀川市的吗?” 李华之所以打断来人的话,就是不想让人知道他出身农村。 在没有出来以前,他一直觉得村长是个很了不起的官衔,但见过大世面的他已经明白,村长……只不过是一个农民头子而已。 当然,李平安没有他想的那么不堪,准确来说,李平安这个长乐村的村长,和普通的村长不同,因为和阵仗是老同学的关系,不少镇里才能决定的事情,李平安都可以自己直接决定,就像当初长乐村卖地的事情。 李华对于农民这个身份很反感,因为每次听到农民这个词语,他想到的不是汗滴禾下土,而是肮脏丑陋的农民工。 身为就读于江大这种名校的高材生来说,农民身份是他最大的侮辱。 李华出去以后,直接把来人拉到了人烟稀少的地方才停下,“你找我什么事儿?自从我爸过世以后,我就已经和村里没联系了。” “我代你父亲过来给你说句话。” 李华一愣,转身骂道:“开什么玩笑!明明知道我爸已经被沈欢那个小子——沈、沈欢?!” 转过身以后,李华才发现,这个号称是自己同村的人,竟然是自己在高中期间最大的敌人,间接害死父亲的凶手,沈欢! “你来干什么!”李华咬牙切齿道:“是想看我笑话吗?我告诉你,害死我爸这件事儿,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进入大学后,他迅速建立起了不错的关系网,为自己以后的事业打好了出路。 考进好学校,就有好出路,这种幼稚的想法,早被抛弃,在华夏,关系才是最重要的,有些时候比钱还好说话。 “对,没错,就是这样的眼神,充满仇恨,我喜欢!简直是最完美的调味料。”沈欢眼神中充满了兴奋与玩味。 李华却觉得有些不大对劲,“你……不是沈欢,你是谁?” 他和沈欢斗了很长时间,在同龄人的当中,可以说是除了牛大宝意外,对沈欢最了解的人。 眼前这个人所表现出的气质,和记忆中的沈欢完全不同,就算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也不可能改变的这么彻底。 “我已经说了,我是代你父亲传话的人。” “混蛋!开什么玩笑!”李华说着便挥起拳头,朝着沈欢的脸上砸去。 不管对方是不是沈欢,说出这样欠揍的话,都得挨打,更何况他长着一张和沈欢一模一样的脸。 沈欢用手扣住了李华的手腕,“你爸让我告诉你……儿子,一定要帮爹报仇啊!” 李华奋力挣扎着,却发现他在沈欢面前,根本没有任何反抗力,“松手!我让你松手!” 沈欢没有说话,身上蔓延出浓郁的黑雾,将李华渐渐的吞噬。 “这——这是什么,不要——不要啊!!!” 看着眼前和蚕茧一般的黑雾,沈欢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很好的佐料。” “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是为了好玩?” 在他体内,忽然传出了另一个声音。 “沈欢成长的速度太慢了,需要再加把火候。”沈欢舔了舔嘴唇,原本深棕色的眼眸,换变成了阴阳二色。 “让小怪去给主角送经验,然后解决掉你这头大boss吗?愚蠢的行为。” “杀掉沈欢很容易,但我要的不是杀掉他,而是让他成长起来,成为最美妙的食物,就像当初吃掉你一样……你这个形容不错,我喜欢,送经验没错,可惜我不是大boss,而是小罗罗,懂吗?” “你只是在玩火自焚。” “不不不,这样的事情我已经做过很多次了,从来没有失过手。” “咔嚓——” 就在两人对话的时候,李华破茧而出,身上没有任何的遮羞物,原本有些虚乏的身材,此时变得棱角分满,全都是充满力量的肌肉。 “很好,很完美,一定要记得利用本尊赐予你的力量好好报仇哦~”灭道者说完,便大笑着消失在了原地…… 林家,沈欢、林妙诗住宅。 “又要出去?” “嗯,又要出去。”沈欢点了点头,“不过这一次可以带上你,要一起去吗?” “去哪里?” “武当山。” “去那儿做什么?” “提升实力。” “为什么要提升实力?” “保护你。” 林妙诗察觉沈欢有些不在状态,说道:“沈欢,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 “没事儿,我自己可以解决。” “妻子的责任有一部分是分担,如果我无法帮你分担,那么我存在还有什么意义?”林妙诗深吸了口气,“我不想当花瓶,我想做一个合格的妻子。” 沈欢看了林妙诗良久,没有说话,然后紧紧的抱住了她,将最近经历的事情说了一遍。 “无论以后会遇到什么危险,我都会陪在你身边。”林妙诗眼神坚定道:“什么时候出发?” “随时都可以,我已经达到了逐日境,从这里到武当山花费不了太多的时间。” “好,那咱们现在就出发。” 两人正说,管家忽然通传道:“姑爷,有人找。” 大宝已经回了长乐,这个时间会有什么人找自己? 带着疑惑,沈欢走到了门口,看到来人后,眼睛一眯,“不知华鹊师叔来找我有何贵干?” 第1025章只要你回了中州就会明白 华鹊,孙真之死的缔造者。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华鹊是沈欢师叔的同时,也可以说是沈欢的“杀父仇人”。 以沈欢现在的实力,可以轻易秒杀华鹊,他之所以没有出手,就是想看看自己这位关系复杂的师叔,究竟想要玩什么花样。 “师叔?真是个令人意味深长的称呼。”华鹊笑了笑,“我人虽然不在华夏,但是却听了不少你的传闻……如今你不仅仅是药王还是皇族钦点的龙医,这种情况可是有史以来罕见,真为我们药王谷争光。” “叫你师侄我承担不起,叫你药王似乎又有些不妥,叫龙医就令人询问,不如,我叫你沈医王可好?” “你来找我,就是为了讨论这个称呼?”沈欢皱眉道。 “自然不是,我来是给你带来了一个劲爆消息。”华鹊语气神秘道。 “什么消息?” “这个我就不能明说了。”华鹊笑了笑,“不过只要你回了中州就会明白。” “回中州?” “是的。” 沈欢忽然一愣,回神后寒声道:“和我父母有关吗?” “有,也可以说没有,不过……就算现在没有,迟早也会有。” “我不喜欢这样是是而非的回答。”沈欢说着便准备动手。 华鹊连忙摆手说道:“不不不,别急着动手,我不说是因为我也不知道事情会发展成什么样子,总之还是那句话,你最好回中州看一看,这是来自我这个师叔的劝告。” “劝告完了吗?” “劝告完了。” “那你可以死了!”沈欢说着,便一把朝着华鹊抓了过去。 “咔嚓——” 沈欢直接一把扭断了,华鹊的脖子,可是他的脸上没有任何的兴奋,而是慌忙的先开了华鹊身上的黑袍,“果然是这样。” 黑袍之下的并不是华鹊,而是一个金属制的机器人。 “啧啧啧,好险,幸好我因为一些事情脱不开身,不然还真可能就这么被你杀了。” 已经头身分离的机器人,再次传出了声音,不过因为损坏,多少带着一些电流的声音。 “你说让我回中州是什么意思?” “我该说的都已经说了,你去了就知道,好了不说了,我这边的情况有些特殊,咱们以后还会再见面的,不过是不是——” 不等华鹊把话说完,沈欢便一脚将机器人的胸腔踩碎。 “要不要回中州?” “我先询问一下夏天。” 天组身为拥有华夏最大情报组织的存在,中州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一定会知道。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不在服务区?”沈欢愣了一下,可很快就回想起来,当初夏天离开时曾经说过,张老将军有任务要分配给他。 估计这次是又出差去了。 夏天的打不通没事儿,给王紫嫣打,可王紫嫣的竟然也打不通。 “难道又是和上次一样的任务?” 沈欢和天组打了不少交道,但依旧不是很了解天组是个怎样的存在。 战场问题,依旧是他最疑惑的地方。 最终没办法,他只好联系了大帝。 大帝自从恢复了记忆以后,便配制了手机,方便和沈欢联系。 “大帝,在你的世界里,中州有没有发生过什么大事儿?” “大事?这倒没有,算起来除了最后的世界毁灭,中州一直没有被波及过。” “刚刚华鹊来了,让劝我回去中州一趟,我父母都在中州,我担心出事儿,你去黄字组问一下,看看最近有没有什么异动。” “没问题。”大概过了两分钟以后,大帝开口道:“问过了,最近中州很太平,基本上没有什么大事儿发生。” “那这个华鹊是唬我吗?” “这我就不知道了,在我的那个世界,华鹊并没有活跃太久,就被你亲手杀了。”大帝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怎么你有什么事儿要处理,不能回中州吗?” “我要去武当山一趟。” “去武当山?”大帝反问了一句,继续说道:“那这样吧,现在镇灵诛邪阵已经修复,我留在燕京也没什么事儿做,就亲自代你去中州一趟吧。” “多谢了。” “咱们的关系不用说谢,那就这样,有突发情况我就对你说。” 有大帝代步的话,沈欢就可以安心的去武当山了,即便中州真发生了什么大事儿,他也好有时间赶回去。 “走,咱们现在就去武当山。” 林妙诗趴在背上以后,沈欢便直接运转力气,发动七星步腾空而起。 这是沈欢第一次真正意义上飞行,而且还是带着林妙诗,不过在强大实力的支撑下,倒也没出什么意外。 毕竟腾空术在原本的修炼体系中,是奔月境道修就可以掌握的技巧。 因为飞行的速度很快,沈欢必须用灵气撑起一片防护罩。 “好看吗?”沈欢看着这漫漫白云,忽然有了情调。 林妙诗却是一脸疑惑,“什么。” 沈欢尴尬的咳嗽了两声,“我说是云海。” “没你好看。” “谢谢夸奖。” 林妙诗看了看四周,“你确定这样不会被飞机撞到吗?” “应该不会。”沈欢心里有些没谱,毕竟长途飞行,他也是第一次,不过飞了这么多次,他也没碰到过几次飞机。 “现在到哪了?” “按照我这个速度,应该在河北边缘,过不了多久就会进入中州地界。” 林妙诗脸色有些诧异,“这么快?你要不要下去看看,反正也是顺路。” “不用了,既然大帝已经帮忙了,我就没必要再亲自去了,如果去了反而会让大帝觉得我不信任他。”沈欢原本的打算就是,如果实在不行,他就先回中州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然后再去武当。 “说的也是。”林妙诗暗自点了点头。 几人一路上边聊边飞,很快就到了武当山。 “其实我一直很疑惑,武当山不是武术教派吗?你身为道修来这里干什么?” “准确来说,武当并不是武术教派,而是道修门派,全真才是武者。” “另外……咱们这一次不是去武当派。” “不是去武当派?”林妙诗愣了一下,“那是……” “咱们去武当观。”沈欢说着猛然停滞住身形,“到了。” 第1026章道盟盟主,沈欢亲笔! 武当观是武当山上的一座道观,和武当派相比规模较小,不过也不像是太乙金光门那么简陋。 除此之外,和太乙金光门最大的区别就是,这里允许游客观光,并且对外宣称算是武当派的附属部分。 事实上,这里才是真正的武当派,或者说,这里才是武当派的起源之地。 就好像玄幻小说中的内门外门之分,只不过与之相反的是,庞大的武当派是外门,而渺小的武当观是内门。 落地之前,沈欢观察了一下周围环境,确定没有游客之后才降落在地。 “有些奇怪。”沈欢皱了下眉头,今天武当观大门紧锁,后卫也没有任何的游客,显的有些不大正常。 “怎么奇怪了?” 沈欢说了一下自己的判断,然后说道:“最奇怪的是……你闻到血腥味了吗?” 道修的六感比普通人更加强大,但林妙诗并没有闻到任何的血腥味。 “在下沈欢,有要事求见张真人。”沈欢走到门外后先是喊了一声。 他称呼的张真人并非是三丰真人,而是张真人的嫡传徒孙辈人物,张归一,也是当今武当派的真正掌门人。 清代曾有大儒这么评价张三丰,古今练道者无数,而得天地之造化者,张三丰也。 可见张三丰的实力之强劲,当初的地球还未经历道劫日,张三丰就算不是飞仙境道修,至少也应该达到了逐日境巅峰。 沈欢这次来要找的东西,正是张三丰当年仙逝时所留下来的宝贝。 根据在另一个世界中获得信息,张三丰得知大寿将尽,便想给自己七位弟子每人留下一件宝贝。 可当他全都制作完成以后才发现多做了一件,更为出乎意料的是,这件玩闹之作竟然是七件宝贝当中最强大的,无论给哪个弟子都会显得不公平。 最终他决定将这件宝贝和掌门令等物当做镇派之宝,一同传承下去。 可惜,天意弄人,就在他准备拿出这件宝贝时却仙逝了,因为没有留下口谕,也没有任何的指引,这件宝贝便被人随意的放在了仙人斋留作纪念。 在另一个世界当中,获得这件宝贝的人是楚歌,得到这件宝贝后,原本修炼速度在沈欢、夏天之下的他,一跃而起成为三者中的第一人,若不是因为灭道者的出现,楚歌可能会成为三人中第一个突破星域结界的存在。 抢夺他人造化是一件很无耻的事情,尤其是自己兄弟的,本来沈欢还有些纠结,究竟要不要这么做,当初因为陆老爷子的事儿而耽搁后,他基本上已经放弃了这个想法。 但随着灭道者的出现,沈欢再也顾不得其他。 大帝说过,每一个时间轴的发展都有差异,更甚者甚至除了人物以外,根本没有任何联系。 从某些角度来讲,沈欢的行为并不算是在争夺楚歌的造化。 并且沈欢已经考虑过,先把宝贝弄到手再说,如果是单人用品,那么他就和楚歌商量一下,看看怎么办,如果是多人用品,那么便和楚歌一起分享这宝贝。 当然,如果是专属用品,那就没办法了,沈欢只能老实把东西交到楚歌的手里。 沈欢喊了两声没人回应,便直接用掌力将门推开,到了他这个境界,力度的掌控已经极其精准。 门推开后,沈欢的瞳孔猛地收缩,紧接着又放大了不少。 林妙诗更是惊讶的捂住嘴巴,忍不住发出惊呼,“这是怎么回事儿。” 院落内全都是尸体,这些人穿着道袍,应该是武当观的弟子。 尸体本身就带着极大的冲击力,但沈欢也算是见过不少鲜血的存在,可仍旧忍不住震惊,因为……这些尸体全都没有头颅。 “武当观是这世间唯一属于众阁流的世俗道修门派,就算受到了道劫日的限制和道修一样无法突破到逐日境,那也应该有着奔月境的道修存在……”沈欢的脑袋快速转动着,能够杀掉这些倒道士的肯定不是普通人,对普通人来说,追星境道修便已经算是超人类的存在。 周围没有热武器所留下的痕迹,这些尸体上除了脖颈处的切痕外,也没有其他伤口,很显然是一击毙命。 颈部切痕整齐无比,这不是单单只靠兵器就可以做到的。 “下手的人应该是个高手,至少……和我一样,是逐日境界。” “这些道士隐居深山,应该不会与人结仇,究竟是什么人,竟然如此歹毒。” “不好!” 林妙诗的话,提醒了沈欢。 既然没有仇,那么对方和自己的目的应该是一样的,为了那件传说中的宝贝! 沈欢出声,正是因为担心,被人捷足先登。 可以这么说,武当山之行是沈欢快速突破的重要途径,若是这个宝贝没到手,那么他为升级所制定的一切计划,都会在瞬间作废。 沈欢拉着林妙诗,急忙跑进了仙人斋。 一进屋,沈欢便进提着的心放下了。 仙人斋内的物品摆放整齐,没有任何翻动过的痕迹。 “找到了。”沈欢在架子上找到了传闻中装着宝贝的盒子,他还特地打开看了一下,东西还在。 心情平复后,沈欢又开始疑惑起来,既然对方不是为了宝贝而动手,那又是为了什么而杀了这些道士。 他和这些道士没关系,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一次,但总归来说,都是一个体系内的人。 而且,这次来的主要目的,还是找人家做交易。 “我们到大殿看一下,应该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话刚说完,沈欢又觉得有些不妥,说道:“妙诗……你撑不住的话,咱们就直接回去吧。” “不用,我现在已经适应了。”林妙诗的性格孤僻没错,但不代表她是真正的冰山,对于这种血腥场面有着一种本能的抵抗,不过还好,在灵气的调动下已经逐渐恢复了平静。 隐仙殿内,立着一个张三丰的雕像,沈欢刚进去就发现这雕像有些不大对劲,因为它是面朝墙背朝外,给人的感觉仿佛是在面壁思过。 看到这个场景,沈欢心中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他将雕像转过来以后,苦笑道:“果然是这样。” 只见佛像的胸口处,写着血淋淋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在右下角还有一个落款——道盟盟主,沈欢亲笔! 第1027章熟悉的味道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道盟盟主,沈欢亲笔! 总共十六个字,八大八小,沈欢那种所谓的不祥预感,正是来自于童年记忆。 沈欢没看过金老爷子的小说,但是电视上翻拍的武侠剧,却看了不少遍,此次此刻眼前的情景,几乎和当初张武忌等人前往少林时所看到——先诛少林,后灭武当,唯我明教,武林称王。 这个情节算是《倚天屠龙集》中比较经典的情节了,所以当沈欢看到背对者自己的雕像时就已经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不过当时他也没把这事儿往自己身上联系,毕竟在进入時光游筏之前,他根本就不知道武当山上还有这么一个地方。 “这——”林妙诗的美眸中充满了讶异,“有人栽赃陷害?” 栽赃陷害是很明显的事情,令沈欢蛋疼的是,究竟是什么人要让他背这个锅,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从时间上来讲似乎太巧合了。 关于这次武当之行,沈欢只告诉了林妙诗和大帝两个人,除此之外再也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对方究竟是怎么样拿捏时间的,才能做得如此完美? 从血液的凝结程度来看,这些道士被人屠杀至今的时间,绝对不超过三个小时。 “难道是他?!” 沈欢所想到的不是别人,正是灭道者。 灭道者虽然很讨人厌恶,但不可否认的是,对方拥有着极其强大的实力,外加毁灭了多个时间轴的经历,应该比沈欢更清楚武当观中蕴含有无上宝贝的事情。 他,也是唯一一个,可以在沈欢无法察觉的情况下,进行跟踪的存在。 不过沈欢有些想不通,灭道者为什么要这么做。 第一,若是想要阻止他修炼,只需要把宝贝弄走即可,根本没必要这么大费周章的杀人。 第二,在金老爷子的小说中,赵慜这么做是为了栽赃嫁祸,简单来说就是给张武忌泼脏水,让其成为武林公敌。 可问题是,武当观是唯一的世俗道修门派,而隐世道修已经被统一成道盟。 现在将武当观灭门,除了会引起世俗警察的注意以外,根本没有任何的意义。 “哇呀呀呀!何人,究竟是何人,竟然敢灭我武当满门!” 沈欢这边还没想通其中的关键,院落内便传出一声怒吼,犹如狮吼功般震耳欲聋。 光是从这声音中,沈欢就可以判断出,对方的实力至少是奔月境巅峰。 “该死!”沈欢暗骂一句,抓着林妙诗的后,就准备击穿房顶御空离开。 “什么人!” 他刚刚用灵气隔空击穿房顶,一个须髯大汉便从外面冲了进来。 这大汉的打扮很奇怪,里面穿着现代背心,外面套了一件漏肩武者长袍,下面是牛仔裤配古代长靴,给人的感觉有些不伦不类。 沈欢没打算解释,现在这情况他怎么解释?要解释,也要等将林妙诗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之后再解释。 道劫日后,道修失去了御空而行的能力,最多只能像武侠小说中描述的那样,用类似轻功的方式快速移动。 可这须髯大汉飞跃而起后,竟然和沈欢一样,御空而行。 “既然敢灭我武当满门,此刻又为何要逃?你若与洒家一战,洒家还能让你多有一口喘息的机会。” 对方的速度并不比沈欢满多少,由此可见,对方的实力应该已经突破到了逐日境。 为何会有这样的判断? 根据苏璃的说法,七星步是御空身法中上等身法之一,本身就有速度加成,所以对方的御空身法不可能超越七星步。 在身法式微的情况下,还能如此紧逼,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对方的境界比沈欢要高。 妈的!越来越乱了。 道劫日后无逐日,万般妙法皆成空,这是对道劫日后,道修界情势最好的形容。 莫非……这人也是从另外时间轴上穿越过来的? “等一下!那些人不是我杀的。” “既然不是你杀的,又为何要逃?”须髯大汉冷笑道:“我为人虽然粗犷,但也算是粗中有细,不是三言两语便可以糊弄的。” 沈欢知道自己是没办法解释了,唯一的办法就是制服对方以后再解释,所以便找了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降落在地。 “等我一会儿。”沈欢将林妙诗安置好以后,转身看着刚刚落下的须髯大汉。 须髯大汉冷哼道:“怎么不继续逃了?是因为知道你自己无法从我手中逃脱吗?” 沈欢二话没说,直接召唤出了龙首双头枪。 “须弥戒指?”须髯大汉愣了一下,和大多数道修的想法一样,以为沈欢能够凭空幻化兵器,是因为有空间法宝在身。 “我也有!” 那须髯大汉说着,也凭空召唤了一把武器,这武器有些特别,是一双短柄巨斧,配合他这样子,到颇有点混世魔王程咬金的样子。 “灭我武当满门,今天洒家就取你狗命,为我那些死去的徒子徒孙报仇!” 扯尼玛的蛋,要真是灭了满门,你哪还有机会活着。 沈欢没有说话,因为他知道,现在一切解释都是无用的。 武当的绝学多以拳法和剑法为主,这大汉所使用的却是斧法,和武当以柔克刚的理念有着很大的出入,尤其是出招时轻柔的动作,和须髯大汉本身,形成了强烈的鲜明对比。 “力敌千钧!” “风扫落叶!” “以柔克刚!” “绕指柔!” “似水流!” “伤断肠!” 须髯大汉真是一点也不客气,一上来就是各种招式,有刚有柔,打的沈欢节节败退。 “火凤燎原!” 沈欢将对方刺开后,手中雷弧不断朝着对方打去。 “术法?你竟然懂得术法,难怪能杀我武当弟子!” 大哥,你眼瞎吧,那些人都是被人用利器砍去了头颅,你那只眼睛看出来是用术法杀的,而且我只会基础术法,若是会中阶术法的话,你早就玩完了! “吃我一招,摧花折柳!” 狂风阵阵,须髯大汉给人的感觉,明显是要放大招了,可就就在这个时候,一把冰冷的长剑却架在了他脖颈上,“还要继续吗?” 第1028章中州发生的怪事儿 “你……这怎可能?!”须髯大汉一脸震惊的看了看眼前的沈欢,以及一旁拿剑架在他脖子上的沈欢,“身外化身之术,乃仙人招式,你、你是仙人!” 沈欢可不是什么仙人,他用的也不是什么身外化身之术,而是他学会的第一门武技,无相龙拳中的蜃龙千幻。 “别乱动,刀剑无眼,我没办法保证,在你乱动的情况下,头颅还不会在你脖子上长着。” “切,老子技不如人,要杀要剐随你便!”须髯大汉颇有江湖气息,和之前给人留下的印象一样,不伦不类。 再拿刚才的那些招式来说,与其说是神通,倒不如说是招式。 “我没有杀你的打算,只是希望你能老实待着听我解释。” “解释什么?扭曲你杀了我武当满门的真相吗?” 沈欢懒得理会,自顾自的说道:“你们武当被灭门的事情,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今天是第一次来这里,目的是为了用提升实力的丹药,来交换一件张三丰真人所留下来的遗物。” “可是到了以后却发现,你么武当的人已经死光了,因为担心是有歹徒杀人夺宝,便去了仙人斋寻找宝贝,见宝贝安然无恙后,我便去了大殿,想要得知你们武当被人灭门的真相,就在这时候,你回来了。” “你问我为什么见你就跑,是因为你的长相太过凶恶。” “世间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小子,我技不如人我认,但别想用这种手段来洗脱你的嫌疑。”须髯大汉显然是不相信沈欢的解释。 “我说了,自己是为了宝贝而来,既然宝贝已经拿到了,我大可直接离开,没必要留在那里等你回来撞个正着。” 须髯大汉冷笑道:“你自己也说了,是你说的,事实真相我又怎么知道?要我说,你就是杀人夺宝之后,准备离开之际,却被我抓到了。” “祖师爷雕像上的文字我也看了,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道盟盟主,沈欢亲笔,很显然你是想留了字再走!” 沈欢无语道:“好,就算是这样,既然我有本事留字又为什么要逃?从留字的态度来看,显然是为了示威,既然是示威,我就更没有跑的理由,而且你的修为并不是我的对手。” 直到刚才交手的时候,沈欢才发现,对方的状态和之前的他有些相似,只不过一个是肉身强度达到了逐日境,另一个是灵气强度达到逐日境,但肉身却没有达到。 须髯大汉算是伪逐日境,身体看似强壮,但强度却还停留在追星境界。 要不然,沈欢也没办法这么轻易的把他给拿下。 “巧舌如簧,你那么做,就是为了让我产生错觉,这种雕虫小技我见多了!” “你——”沈欢深吸了口气,尽量保持冷静,“既然是这样,那我为什要和你解释?我可以轻而易举的杀了你。” 这是沈欢最初的目的,也是逻辑性最强的解释。 可惜的是……须髯大汉完全就是一个沉浸在自己世界观内的自恋狂,“可能有很多种,你先杀了我的那些徒子徒孙,在得到宝贝后又忽然发现不会用,就想着办法怎么去用这样的宝贝,而我刚好出现在了你的面前,所以你就想办法取得我的信任,然后再套走使用宝贝的办法。” “我草泥——”沈欢激动了半天,最终说道:“你果然是粗中有细。” “那是当然,洒家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和洋鬼子打过交道的存在,什么好啊有,我吃油内幕三克油,好堵又堵,全都信口捏来。” 沈欢觉得吧,关于花旗语这块,他的口语已经够烂了,没想到这大汉比他还烂数倍。 他直接用剑柄将须髯大汉击昏了过去,这个人的思维活跃程度是长相的数倍,解释根本没有任何用处,还不如自己将对方打昏了走人。 就像名侦探工藤洗衣机说的那样,真相只有一个,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大老粗总会明白事件的真相是什么。 原本沈欢以为,灭道者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找一个强大的人对自己出手,可现在看来,显然不是那么回事儿。 不过他也不会再去考虑灭道者为什么这么做,这事儿要真是灭道者做的,那就不用再去讲什么逻辑,以这个家伙的实力,做事儿也根本不需要讲什么逻辑,完全是率性而为,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如果没猜错的话,这就是他所谓的礼物。 还好,这个礼物以自己的胃口,还是能吃得下的。 “现在怎么办?” “不用怎么办,反正这事儿不是我做的,问心无愧就好。”沈欢说着将林妙诗以公主抱的方式抱在了怀里,“咱们回燕京。” “好。”林妙诗没有多言,在她的世界里,沈欢做的一切都是对的,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沈欢刚飞出武当山的范围,手机便响了起来,是大帝打过来的,他让林妙诗拿着手机,放到了他耳边,“大帝,中州有没有发生什么事儿?” “要说也没啥大事儿,不过倒是有一件怪事儿。” “什么怪事儿?” “最近有几个小县城里,出现了连环离奇死亡案件,死者年龄从十岁到八十岁不等,但都有一个特征,就是急性猝死,死前一天都会出现感冒发烧等普通病症的症状。”大帝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根据资料记载,近半个月死亡人数已经达到了五十人。” “我去停尸房看过这些尸体,没看出什么毛病,死因好像都是因为高温导致心跳加快然后骤停。” “应该不是人为,而是一种新型的病症。” “新型病症?”沈欢皱着眉头,在思考这件事是否和华鹊所想要说的事情之间有没有关联。 “我是这么推测的,具体情况还不清楚,除此之外,倒也没什么特殊事件发生。”大帝说着,询问道:“对了,你要找的东西找到了吗?” “找到了,不过期间出了点岔子。”沈欢正打算把事情说清楚,身体却猛地一凉,起来满身的鸡皮疙瘩。 这种感觉就好像小兔子被饿狼盯上了一般! 第1029章人形妖兽?! 沈欢不敢妄动,这种被饿狼凝视的感觉,令他很不舒服,但如果表现出慌乱的情形,就会打草惊蛇,到时候究竟能否活着,就是未知数了。 妈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沈欢心中暗骂,似乎随着他达到逐日境以后,出现的高手也越来越多,提升了实力又像是根本就没有提升实力一般。 “嗖——”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黑影忽然出现在了沈欢身旁。 黑影顶着一双猩红的双眸,除此之外,一切都被包裹在黑雾之中。 若不是因为眼睛上的不同,很欢都要将对方当成灭道者了。 “你是什么人?” 面对沈欢的质问,黑影半句话也没说,发出不似人声的吼叫,一爪朝着沈欢的脖颈抓去。 “该死!”沈欢将堪堪躲过一击,在空中想要改变位置有着一定的难度,即便可以随心所欲,也不会像在地面上使用灵狐那样得心应手,更不可能出现那种短距离的折叠运转。 这才刚刚起飞没多久,难道又要落到地上和他决一死战? 沈欢思来想去,最终还是放弃了对战的打算,眼前这个人影给他的感觉,就像是一头人形野兽,浑身上下都充斥着戾气,攻击也是最原始野蛮的方式。 与其说对方是人,倒不如说对方是一头妖兽更为恰当。 “雷来!”沈欢低喝一声,腾出一手,朝着人影连续发射了数道雷弧。 本来他只是想以这种攻击方式,来阻挠对方的行进路线,但没想到,人影竟然硬生生的接下了这些雷弧。 “吼——” 雷弧的攻击似乎起到了一定作用,让人影停顿在半空开始挣扎起来。 “风起!” 沈欢趁机又扔了几道风刃出去,对付这样的怪物,风刃那锋利的攻击,显然能够起到更好的作用。 “啊!!啊!!!” 人影被风刃攻击后,发出的惨叫声更为渗人。 但沈欢预想中的斩首,并没能成功做到。 “土磊!” 沈欢用土矛,刺穿对方身体以后,又发了几颗火球,这下那人影才支撑不住,从天空落到了地上。 刚才那种被野兽盯上额感觉,做不得假,那人影至少有着和自己相等的实力,但……为什么只是几个基础术法就可以击败对方? 沈欢心中虽有疑惑,但也没想太多,只是有一种感觉,接下来的日子不会太平了,而这一切都和他突破到逐日境有关。 这种想法似乎有些自恋,但直觉告诉沈欢,突破逐日境确实是引起这一系列变故的根源。 “刚刚怎么了?”电话另一头的大帝开口问道;“我刚刚听到了打斗声。” 听完解释以后,大帝不解道;“不应该啊,在没有达到天阶之前,武者没有凌渡虚空的能力,那就只有道修了,可是因为道劫的限制,道修达到奔月境以后,是不可能拥有御空能力的,想要飞行至少要等到逐日境界,但……” 大帝没有剑修再说下去,但是沈欢却明白了这话里的意思。 早道劫日的影响下,华夏本土是不可能出现逐日境道修的,也就是说,除沈欢意外,不可能再出现御空而行的人。 当然,这是建立在不计较大帝等穿越时间轴存在为前提下。 可现在,不仅出现了黑影,就连武当的安慰须髯大汉也拥有御空而行的能力,这显得可就有些奇怪了。 “大帝,你说我碰到的这两个人,会不会也是从另外的时间轴上穿越而来的。” “有几率,但这个几率很小,按照我的推断,你遇到的两个人,应该都不属于穿越者。”大帝解释道;“穿越时间轴对着实力有着极其苛刻的要求,在我们世界当中,拥有穿越时间轴能力的人只有三个,你我以及楚歌。” “也就是说,想要穿越时间轴,应该都是魂觉者,并且进行时间轴跨越时,最终降落的地点,必须是本星域内。” “我们地球上,或者说我们整个银河星域内,是魂觉者的,就只有我和楚歌两个人。” 按照这个规律来看,无论是刚刚的黑影,还是那个使用双板斧的须髯大汉,都不可能是穿越时间轴而来。 但根据道劫日后的限制,出现懂得御空能力之人的几率也不大。 不是穿越来的,也不是本土修士,那他们是什么人? 沈欢不免陷入了疑惑当中。 “可能是因为那个原因。” “哪个原因?” “我、阎罗王,本身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再加上屠道者、灭道者以及承道者,足足有五人。” “不是五个人,据我所知,除了你们以外,应该还有几个。” “那基本上可以确定了。”大帝叹了口气,“时间轴穿越的地点是固定的,但时间上却不固定,也就是说,很有可能有人穿越在了我们之前,然后造成了类似蝴蝶效应的影响。”大帝深吸了口气,“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可能,那就是我的到来,导致这个世界的天道法则发生了更改。” “不过你没必要想那么多,不管是哪个原因造就了现在的结果,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不可能回到从前,你要做的,就是把握好现在。”大帝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根据你刚才说的,那两个人应该都是逐日境界,对我和阎罗王来说,都是挥挥手就能解决掉的角色,所以你不用太担心了。” “说的也是。”沈欢嘴上这么说,心中却有着其他打算,“对了,你刚刚说的中州怪事,具体原因找到了吗?” “没有,还是那句话,我感觉是一种新型病症。” “这样吧,马上就到中州,你人在哪里,我去找你。” 两人定好见面地点以后,沈欢带着林妙诗直接前往中州…… 与此同时,人影在落地后,发出阵阵的吼叫,直接将插在体内的土矛给拔了出来,人有鲜血滴落在地上。 就在他准备重新飞入半空的时候,一个不咸不淡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站住,着什么急,以后你们有的是机会交手。” 出声之人不是别人,正是被一团黑雾所包裹的灭道者,他将肩上扛着的须髯大汉扔到了地上,“本以为这个家伙,能够对沈欢造成一些不小的麻烦,没想到只是有一个鸡肋而已。” 灭道者打了个哈欠,不咸不淡道:“吃了他,你的实力将会更强。” 人影二话没说,如同野兽一般将须髯大汉撕裂,一口接一口的将那满是鲜血的骨肉吞入腹中…… 第1030章沈欢的一顿乱扎 大帝所待的地方,是中州一个边缘县城的人民医院,他怀疑这场怪病,和新型疾病有关,在前世他是天尊,虽然没有精心钻研过医术,但对于医术也算略有了解。 其实这次就算沈欢不说过来,他也会让沈欢过来看一下。 两人碰面以后,沈欢直接建议去停尸房。 中医和法医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一个在于救治活人,一个在于分析尸体上所遗留下来的讯息。 在古代,法医被称为提刑官,其中的代表莫过于华古代第一法医宋慈,著作有《洗冤集录》。 沈欢不是法医,但对于人体构造也十分了解,再加上《药王经》中的杂篇中,也有一些关于法医的基本常识,所以就决定试验一下,说不定能够找到一些有用的线索。 “不用去停尸间,你可以直接进这栋病房,里面还有几个得了这怪病的病人,是在咱们挂电话以后送来的。” 沈欢听到大帝的话以后,愣了一下,“刚送来的?” 早在大帝说中州省得怪病,死者有五十多人时,他就开始奇怪,认为可能是一种新型的传染病。 在得知这些人不是来自于同一个地方以后,他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没想到现在竟然又出现了新的病人,如果这些人是来自于同一个地区的话,很有可能就是一种新型的传染病。 “对不起,先生,这里是特症病房,不是病人家属,是不允许进入的。” 他们刚准备进去,就被一个护士给拦了下来。 沈欢从须弥戒指当中取出了一个证件,这个证件是中医公会办法的证书,卫生院也都对各地方下达了通知,从某种程度来讲,这个证书等同于医生的行医执照。 “我是一名中医,听说最近中州有很多人得了怪病,就来探查一下。” 护士检查了一下证书,并没有直接放沈欢进去,而是去前台打了个电话,询问了一下高层的意思。 没过多久,一个医生走了过来,是个中年人,他打量了一下沈欢,“你是中医?” 言语间有些质问的感觉,这种态度令沈欢有些不愉快,但他还是尽量保持着微笑点了点头。 “你最多是中医学徒吧?”中年人语气不善,“把证书拿出来让我看看。” 沈欢没说二话,再次把证书拿了出来。 “虽然年轻了点,但这证件是真的,而且沈欢这个名字,我感觉在什么地方听过。”中年人嘀咕了一会儿,说道:“跟我来。” 在医生的带领下,沈欢、大帝以及林妙诗三人走入了病房。 病房内一共有三个病人,分别为幼童、老人以及中年妇女。 病人家属一见到医生进来,全都围了过来,“医生,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的家人!” “对不起,我们医院现在还在研究病因,等研究出了病因就开始治病。” “研究出病因?那什么时候才能研究出来?” “是这样的,之前我们已经接诊过几个类似的病人。” “他们现在在哪里,已经出院了吗?” “这个嘛……”中年人咳嗽了两声,“是这样的,由于他们送来时时间已晚,所以……” “那、那就是没救了?”极为病人家属面色一变,全都跪倒在了地上,“医生,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们的家人吧。” “我儿子才六岁,他、他不能就这么走了啊。” “我媳妇,我媳妇刚生过孩子,孩子不能没有妈妈啊。” “我爸是我唯一的亲人,求求您,求求您救救他。” 中年人一脸难堪,推脱道:“我已经给他们打了退烧针,等药效发挥后,应该就没事了。” 他只说了退烧的后果,但没说没有退烧之后的后果。 如果不退烧,那就是得了怪病,而那些得了怪病的病人,已经全都被推倒停尸间,或者直接被家人拉回去,准备办丧事了。 正说着,他忽然发现,沈欢正拿着一根银针,在那名幼童的身上胡乱的扎来扎去。 就好像容嬷嬷惩戒小燕子和紫薇的时候一模一样。 “住手,你干嘛呢!” 他出声以后,病人家属也看到了,“你、你干什么!为什么要伤害我的孩子!” 沈欢用灵气缓冲了一下那人的拳头,将银针收起,说道:“你儿子已经好了,可以抱回去了。” “好了?” “就你刚才那一顿乱扎就好了?”医生没好气的说道:“我虽然不是中医,但也了解过针灸是怎么回事儿,就你刚刚那种乱扎,别说治病,到底算不算针灸都不知道!” “不相信的话,你们可以用医院里的仪器检查一下。” 医生看到沈欢你笃定的表情,开始迟疑起来,他先是用手摸了一下婴儿的额头,瞳孔猛的一阵收缩,“温度竟然真的降下来了……看来是退烧药起到了作用。” 沈欢的蜻蜓点水,速度极快更是没有任何手法可言,所以他认定,一个人之所以退了烧,肯定是退烧药起到了作用。 沈欢接着走到了妇人身旁,把完脉以后,眉头皱了一下,但很快便用同样的办法,将妇人治愈。 “唉,我说,你还来劲了是不是。”医生气恼道:“我让你进来,不代表允许你随便对病人们动手动脚,你还来,住手!” 沈欢根本就不理会,给老人把完脉以后,啪啪就是一套蜻蜓点水。 “好了,全都好了。” 医生扭头一看,还真是,经过沈欢“针灸”的那些病人,全都是红光满面。 经过一些列检验以后,这些病人还真的全都好了。 “厉害,是我低估你了。”医生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在嘀咕,针灸的效果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快了? 沈欢看着三位病人说道:“三位老乡,能不能说一下你们都是哪里人士?” “我们是洛河村的。” “我是平阳村的。” 听到回答后,沈欢眉头皱的更紧了,“你们两个村子距离近吗?” “不算太近,他们是和我们不一个镇。” “果然是这样。”沈欢说着,朝病人拱了拱手,“不知道,你们能不能带我去洛河村一趟。” “可以,没问题!” 等到沈欢等人离开以后,医生嘴里不停嘀咕着沈欢的名字,良久以后,他仿似忽然想起了什么,疯狂的跑到办公室内,拿出了一张报纸,“龙、龙医沈欢,他、他竟然是龙医沈欢?!” 第1031章处于试验期的毒药 洛河村是一个小村庄,因为村里多是姓洛的人,又挨着一条小河,便起名为洛河村。 这村庄的人数不算太多,准确来说比长乐村还要小,贫困落后的程度也相对比较明显。 因为去的时候正到饭点儿,有不少村民端着碗筷,在家门口和人边吃饭边聊天。 “哟,大飞,带你爹看病从县城里回来了?” “你家宝贝儿咋样?没啥大毛病吧?要我说,就跟咱村里的药铺看就好了。” 邻里乡亲的,都很熟悉,见面都热情的打着招呼。 沈欢为了方便,特地租了两辆车,不过没让车往村里开,到村口就直接下车了。 众人有说有笑,两家人也一一回应。 但沈欢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男子见状还以为沈欢有些不大接受村里的风俗习惯,尴尬道:“那个沈医师,对不住,我们乡下人就这样,您别介意。” 男子叫洛大飞,母亲死的早,从小和父亲相依为命,前些年在外地打工,后来父亲年龄大了,就从外面回来,在村里开了一个小卖铺,卖一些日常用品,所以和村里的大多数人都比较熟络。 “我也是乡下人。”沈欢知道自己的表情引起误会,连忙笑道:“我有点晕车,坐太久了,不舒服,所以才会皱眉头。” “乡下人?”洛大飞一脸懵逼,他也算见过大世面的人。 这三个人,沈欢和林妙诗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至于大帝……这家伙为了配合阎罗王,一直没更改过服饰,再说到了他那种心境,也不会去介意服饰的问题。 “是的,怀川那边的。”沈欢说着,讲了几句家乡的老话。 “是怀川的,我听过你们那边人说话!”洛大飞一看对方也是农村人,乐呵呵的笑了起来,这是一种普遍的心理作用,就像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是一个道理。 怀川最大的特色不是旅游业,而是语种,他们说话几乎不带一点的中州特色,自成一派,要说关系,最多市区里有些人说话,带点东都特色,也仅仅是带点儿而已。 洛大飞跑车的时候,曾经去过怀川,一下子就记住了那特色的话语,所以沈欢一说,他就相信沈欢没再说谎。 “洛大哥,咱们村这条河和哪里连着的?” “这个啊,我也不知道,听说是雒水支流的分支……要问村里老人的话,他们应该会知道。” “哦。”沈欢应了一声,若有所思,接着问道;“那个洛大哥,咱们村里发烧感冒的人多吗?” “最近天气变化大,发烧的人有不少呢,不过像我爸和小虎家儿子那样的,比较少。”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洛大飞回想了一下,“有半个多月了吧。” “好的……那个你们先回家吧,我到河边看看。” “好,你有事儿就给我打电话。” 大帝对着前往河边的沈欢问道:“我问一路了,你来这村庄干嘛?还有,为什么来了,又要去河边。” 林妙诗开口道:“沈欢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总得有个理由吧。” “刚才那三个病人,除了妇人以外,其余的两人都不是生病。”沈欢开口解释道。 大帝更迷茫了,“不是生病,不是生病去医院干嘛?” “怎么说呢……”沈欢组织了一下语言,“他们所患的,就是你说的怪病,但事实上并不是怪病,我怀疑……是中了毒。” “中毒?”大帝愣了一下,“那医院的水平虽然不是很发达,但是通过验血,应该能发现是否中毒吧?” “如果真是中毒的话,他们查不出来也很正常。”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来这里,就是因为我不确定是不是中毒。” “刚才之所以皱眉头,是因为我发现,那些即便看起来很正常的人,其实也有着和之前两人一样的特征。” “什么特征?” “低烧,并不会给人带来很大不适的低烧,有严重的,有轻微的,这样的情况,加大了我对中毒这个解释的怀疑,我去河边,就是想做最后一个确定。” 大帝仿佛明白了什么,“你怀疑有人在河水里下毒?” “嗯,水源是最容易下毒的地方。” “傻了吧你。” “啊?” “都什么年代了,谁还用河里面的水啊!”大帝没好气的说道:“再说,你看这河,跟田地挨着,不知道扔进了多少农药瓶,别说是喝了,估计连游泳的都没几个。” 沈欢笑了笑没说话,用手捧了点河水,观察过后,说道:“咱们回村子。” “我就说你要白跑吧。” 沈欢沉默不语,到了村子以后,向人打听了一下,分别检查了一下自来水和井水。 “有收获吗?” “没有。” “那就说明不是中毒咯?”大帝说道:“要我说,这就是怪病,新型怪病,你之所以怀疑,是因为书里没有记载过,所以才会这样。” “不是的。”沈欢摇了摇头,给洛大飞打了一个电话,“大哥,咱们村里近期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怪事儿。” “怪事儿?我给你想想。”没过多久,洛大飞便说道;“要说怪事儿也有,就是咱么村里的玉米和蔬菜,都比以往完成熟了一个月。” 沈欢眼睛一亮,“好,那我就不打扰了。” 挂掉电话以后,他头也不回的说道:“去农田。” “去农田干嘛?” “去了你就知道了。” 到了田边以后,沈欢找了一块还没翻过的地,用手抓起表面的土壤,放在鼻子便闻了一下,兴奋道:“果然是这样!” “什么样?” “土壤有毒素残留,很轻微,很像是药王经中记载的眠不觉。” 眠不觉是一种慢性毒药,服用后,会出现发烧嗜睡的症状,最终因为体温过高,在睡梦中被活活烧死。 沈欢之所以说相似,是因为这种毒药比眠不觉更为霸道。 “究竟是什么人要拿这些村民下毒?” “不是下毒。” 大帝不乐意了,“怎么又不是下毒了,这下毒是你说的,不下毒也是你说的,究竟是下毒还是没下毒。” 沈欢将手中的土壤撒到地上,目光凝视远方,“从村民们表现的症状来看,这应该还是处于试验期的毒药,而那些村民,就是试验体!” 第1032章试药?试验毒药的威力! 大帝一听,若有所思,“如果照你这么说,倒也能够解释的通,为什么会有人对这些村民下手了。” 这些乡民处于中州省的边缘城市,算得上是贫瘠地区,这里的人是死是活不能说没人关注,只能说关注量很小。 在大都市,随便发生一件事情,比如让不让座,或者扶不扶老人的之类的事件,在网上炒的火热,但洛河村很少有这样的机会——缺乏曝光率。 这样的边缘都市,无疑是个不错的试药场。 但沈欢还是觉得有些疑惑,如果是要试药,那么更为偏远的西部地区,是更好的选择,为什么要选择在中州,这样人口密集,并算不上是落后的人口大省。 “你怎么想到这些土壤上有毒的?” “是这样的,既然不是水源出问题,那么就一定是在食物上出现了问题,加上洛大飞说庄稼和蔬菜完成熟,我就更加确定问题出现在粮食上。” 大帝疑惑道:“既然你已经发现了问题所在,怎么还皱着眉头。” “还记得你给我说的讯息吗?在中州,有很多县城医院都出现怪病患者,也就是说,对方的试药场地,不止洛河村一个地方。”沈欢朝着远处看了一下,“究竟是什么人,这么残忍的拿无辜百姓试药,又为什么要这么大范围的试药。” “矛盾了。”良久没有出声的林妙诗忽然说道。 沈欢愣了一下,疑惑道:“怎么矛盾了?” “如果是试药,小范围就够了,而一个村庄的人口数量,也可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既然如此,为什么对方还要大范围的试药?”林妙诗顿了一下,看着沈欢说道:“我和你的想法正好相反,对方是在试药没错,但不是为了制作药品,而是为了试验成药的威力。” 沈欢的瞳孔猛地一阵收缩,在这件事情上,林妙诗比他看的要更为通透。 没错,既然是试药为什么要扩大范围,这样不是更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吗? “我们先回村子。”沈欢连忙带着大帝两人返回了村庄,去了洛大飞的小卖铺。 正在吃泡面的洛大飞见三人进来,连忙起身说道:“沈医师,您调查的怎么样了?” 见沈欢面露惊讶,洛大飞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您向我打听了那多事儿,所以我就推测,您可能是在调查某些事情……有眉目了吗?” “有了一些。”沈欢转移话题道:“老爷子在哪,我能过去看看吗?” “刚吃完饭睡下了。” 进入卧室后,沈欢看了一眼老爷子,“果然是这样。” 老爷子再次进入了低烧状态,人在上了年纪以后,抵抗力本来就低,发展到高烧,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沈欢施展过针灸以后,对着洛大飞问道:“洛大哥,你最近应该没有吃过村里的粮食和蔬菜吧? “啊。”洛大飞点了点头,“我最近都在照顾父亲,吃饭的时间不稳定,再加上我是开小铺的,所以就拿方便面来顶了。” “近期不要让老爷子再吃村里的粮食了。” “不吃粮食?”洛大飞愣了一下,“沈医师……这有些不大可能吧,我爸年纪大了,虽然时常没什么胃口,但这饭总是要吃啊。” “我只是说暂时,等我搞清楚一切以后,你们就可以吃了。” “那、那好吧。”洛大飞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因为这些年陪老爷子,他那些年在外打工赚的钱,基本上都花光了。 小卖铺的生意,也不是很好,毕竟村里的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那些零食之类的东西,基本上也卖不出去,主要是以油盐酱醋之类的生活用品卖的最好,但也没多少利润。 “洛大哥,你待会儿让村民们集中一下。” 洛大飞虽有疑惑,但并没有提出来,在他看来,沈欢是大人物,他们洛河村也没什么油水可捞,所以根本不用担心,沈欢坑这些村民。 “你让村民们集中起来干嘛?” 不用沈欢回答,林妙诗便说道:“解毒。” “也是。”大帝讪笑两声,似乎是觉得自己问题太多了。 因为水源没有问题,沈欢用神农石里面的药物熬了一些汤药派发给村民,然后将对洛大飞说过的话,重新复述了一遍。 和洛大飞差不多,村民们一听就着急了,“不让吃粮食,那我们还怎么活啊。” “粮食可以吃,但不能吃这一季度刚磨的,另外,近期的蔬菜最好也不要沾染,如果没有,就去县城里买。” “那得花多少钱啊……而且,你是什么人,我们为什么要听你的?” 沈欢有很多高大上的身份,也有不少的证件,但拿出来这些村民们不一定认识,就算解释也不一定解释的清楚,所以他也没自报家门,直接说道:“是你们的命重要,还是钱重要?” 见沈欢有些生气,洛大飞连忙说道:“各位乡亲,这位小兄弟是位神医,大家听他的准没错。” “也是,大飞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不可能坑我们。” “这可说不准,咱们村民本来都挺朴实的,但是出去过外面的,就不保准了,谁知道大飞是不是配合这些城里人,准备坑我们。” 哪里都有老鼠屎,即便在农村也不例外,沈欢也是出身于农村,自然能够了解朴实所带来的愚昧是多么可怕。 就拿沈欢那位堂哥的事情来说,随随便便几句话,就可以骗的村里人挤破脑袋把棺材本给拿出来炒股。 拿钱多的,被人羡慕,不参加的,被人鄙视。 这世间太多的事情,都拥有两面性,就好像你想找一个女强人做老婆,就不要再去追求,对方能够时时刻刻的在你面前表现出撒娇的小鸟依人模样。 无奈之下,沈欢只能对大帝说道:“这是解药的药方,你利用天组高层的身份,让中州的分部,对有过怪病情况的村庄下达不得进食新鲜蔬菜和面粉的命令。” “没问题……不对,你让我去干这些,你去哪?” “回长乐。” 既然中州省多地发生了这种情况,那么长乐村很可能也在其中,对于其他人都这么关心的沈欢,又怎么会放弃那片养育他成人的土地和亲人…… 第1033章你的父母,已经被我给吃了! 大帝这人平时表现的虽然有些不着调,但认真起来,办事儿还是很靠谱的,将这件事交给大帝,沈欢很放心。 在大帝去吩咐天组分部办事的时候,沈欢则和林妙诗一起返回了长乐村。 如今的长乐村与之前大不相同,不知道是不是看中了村庄的潜力,怀川市最大的连锁超市,在这里弄了一个分店,规模上不比县城里的差。 除此之外,一些银行也开始动工,并且盖了不少的门面房,显然有朝着农村城市化方向发展的势头。 这样发展下去,长乐村迟早要和农村两个字脱离关系,不过短期内是不会了,毕竟种植草药蔬果还是长乐村整体的主要经济来源,在没有出现其他的赚钱途径之前,想要直接从农转城,还是有些困难的。 沈欢有能力用金钱,将这段发展的时间完全忽略,但他并不会这么做,他喜欢的正是长乐村的农村风韵,作为内定的百年养老之地,沈欢可不想让它完全都市化。。 超市、银行,这些是日常生活中必备的存在,让它们出现也无可厚非。 进村后,沈欢和一些相识的村民打起了招呼。 现在长乐村最有名的人就是沈欢,准确来说,是这一片村庄的人都知道沈欢这个名字。 现在从农村中走出,并且有本事的人不在少数,但像沈欢这么大方,并且带着整个村庄发展的人却少之又少。 所以,其他村庄的人,都非常羡慕长乐村能有沈欢这么一个懂得感恩图报的年轻人。 其实说实话,长乐村对沈欢来说,还真没什么恩德,光是看李平安的行为就知道了。 留意能让他产生留恋的,就是牛家、父亲,以及特有的农村风味。 和沈欢有着类似想法的还有牛大宝,以他如今的经济能力,别说去县城里,就算是到市里买套房都没问题,可他却依旧选择了留在农村。 家里就一个男孩,陪老人是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经过那次相亲经历以后,他就不再对市区存在向往,准确来说,还有一些本能上的抗拒。 “大宝,我刚刚咱们村口修车的老李给我打电话,说欢子回来了,你快去看看。” 本来正在直播的牛大宝一听这话,二话没说,直接关了直播,他没去接沈欢,而是准备到沈欢家里,给他一个惊喜。 “伯父伯母,沈欢回来了!”牛大宝的大嗓门,就像是打雷一般,惊的房上的几只小鸟,扑喽喽的飞走了。 可是沈欢家却没有人出来,牛大宝只能自己开门进去,可刚进去没多久,院落中便传出了他的惊呼,“你是什么——” 话没说完,便被一阵闷哼所取代,刚刚被他打开的门,被一股奇异的力量,隔空关了上去…… 沈欢对于牛大宝这次没来迎接自己颇感意外,要知道,每次他一回来,不管有没有提前通知,牛大宝都会跑过来和他勾肩搭背的聊上一聊。 不过他也没太在意,毕竟这次回来太过突然,连他自己原本都没打算回来的意思。 这一路上他都在观察村民们的身体状况,虽然大多都有些小毛病,但并没有中毒的迹象,这让他放心不少。 俗话说的好,解铃还须系铃人,既然这件事儿是华鹊通知的,那么他就一定知道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在加上他毒医的身份,这次的事件,很可能就是他派人做的。 沈欢边走边想,很快就到了家门口,就在他准备进门的时候,却忽然发现林妙诗不见了,刚想打电话联系,却看见林妙诗提着大包小包从不远处走了过来。 “你干嘛去了?” “给爸妈买点东西。”林妙诗语气平淡道:“每次过来,都没买什么东西,这次不能再漏了。” 沈欢在林妙诗嘴唇上亲了一口,没多说话。 从最开始相识,到现在的未婚夫妇,林妙诗发生了很大变化,就拿这次买礼物的事情来说,这要是放在从前,她绝对不会有这样的心思。 “谢谢。” “夫妻之间,不需要说这种话。” 沈欢没再多说,推开门就喊道:“爸,妈,我和妙诗回来看你们——” “沈欢……你终于回来了!”不等他把话说完,屋内便传出了一个沙哑的声音,紧接着又一个人影便出现在了院落当中。 “是你?!”沈欢面色惊讶,伸手将林妙诗护住。 双眸猩红,全身被黑雾所包裹,正是当初舌环在和须髯大汉决斗后,在御空时遇到的那个黑影。 “我父母呢!” “被我剁成了肉块,然后……一口一口的吃了。”人影说着,还故意发出了用舌头甜嘴唇的声音,“不愧是你父母的肉,吃起来,真是美味呢。” “王巴蛋!”沈欢大骂一句,用千幻召唤出镰刀,朝着人影斩了过去。 父母有没有被对方吃掉,他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父母的状态肯定不会太好。 “叮!” 黑影直接用手臂挡住了沈欢的攻击,“呵呵,你是在给我瘙痒痒吗?” 沈欢一个后跳,拉开距离后,开始重新打量人影。 因为空中的经历,他觉得对方的实力,应该并不怎么样,毕竟几个基础术法就击败了对方。 他刚刚那一镰,目的是斩去黑影的头颅,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但结果大大出乎了预料。 对方不仅没有被自己斩掉头颅,而且只是用一只手臂,便轻而易举的挡住了自己的攻击。 “怎么,害怕了?能够从你的脸上看到恐惧,真是令人感到意外呢。” 沈欢没有多言,将斩魂换成了龙首双头枪,从刚才交锋的情况来看,对方的肉身十分强大,本身的境界也与自己相当,他不能有半分的大意。 “火凤燎原!” 随着一声凤鸣响起,沈欢直接施展出了自己最拿手的神通。 黑影看到后,发出不屑的小声,“雕虫小技。” “黑虎掏心!” 面对沈欢的火凤燎原,人影没有任何畏惧,直接以一记黑虎掏心反攻。 两方神通互相碰撞,直接震碎了院中的玻璃。 紧接着,只听“咔嚓”一声,龙首双头枪之上,竟然出现了裂痕! 第1034章对不起,死的人是你! 拥有器魂的武器,向来无往不利,而且千幻的存在极其特殊,随着器魂的增加,兵器的威力也会随之增加。 就算不足以达到毁天灭地的程度,但也可以称之为目前露面武器中的第一名。 但就是这样强大的武器,在神通碰撞后,竟然产生了裂痕,这还是沈欢自得到千幻以来,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 沈欢连退数步,将金属大门撞凹陷一部分以后,才停住身形,而与之对拼的黑影却安然无恙。 他低头看了一眼发麻的手臂,又看了一眼黑影。 “沈欢。”林妙诗发出一声惊呼,连忙上前查看了一下沈欢的情况。 沈欢摇了摇头,尽量平复体内沸腾的血气,“我没事。” “没事?”黑影语气玩味道:“怎么会没事呢,虽然你的表现出的实力,超乎了我的预料,但就算手臂没有废掉,骨头也不好受吧?” “他说的是实话,如果刚才不是敖邪拼命帮你抵挡了攻击,那么你的右臂就已经废了。”苏璃说着,便化为实体站在了沈欢身边。 “请帮手了吗?”黑影冷笑道:“在绝对实力面前,就算再多的高手,也没有任何用处——去死吧!” “魅影千袭!” 苏璃发出一道巨大的狐爪,朝着冲来的黑影击打了过去。 妖修与道修不同,只要达到一定的境界,就可以开启天赋技能,而魅影千袭,正是狐仙一族在达到逐日境以后所开启的天赋技能,其威力极其巨大,一点也不比道修逐日境界的神通弱。 那抓痕在前进的轨道上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只是呼吸之间,便从一道血爪印,变成了犹如天罗地网一般的存在。 黑影见状后,面露不屑,“雕虫小技。” “震天锤!” 只见他大喝一声,直接在半空中凝聚出了一柄巨锤,直接将苏璃的魅影千袭,击成了碎片。 “冰封万里!”沈欢没有给黑影反应的机会,在苏璃发出招式的刹那,他也跟着发动了自己的攻击。 冰封万里,是根据大帝传给他的剑技,结合寒魄而自创的神通。 先是用寒冷的冰气,封印对方的肉身,然后再用犹如飓风一般的剑气,将对方绞成碎片。 黑影虽然早料到沈欢会发动攻击,但没想到冰封万里是束缚与攻击双结合的神通,直接被冰封了大半身躯。 “给我开!”黑影的语气有些恼怒,似乎在他看来,被沈欢成功冰封半个身躯,是一件极其侮辱的事情,抡起半空中的灵气巨锤,就朝着自己的腿部砸去。 “想得美!”沈欢手中的寒魄瞬间被转换成了妖刀泣血,“血式十八斩!” 这一招和冰封万里一样,属于他的自创招式,是由无相龙拳中的蛟龙出海改造而成。 一刀斩出,可以发出十八道气浪,这些气浪一重比一重厉害,而且因为泣血自身所带的血气,杀伤力十分巨大,足以弥补沈欢在创造神通上经验的不足。 可以这么说,如果不是因为有这些神兵利器的附带属性,沈欢也没办法创造出这些神通。 “哐——哐——哐——” 一道又一道的气浪,让黑影只能放弃解除束缚,进入防守的状态。 当气浪进入到第九道的时候,黑影抵抗起来已经有些吃力,不过在他大喝一声之后,便又恢复了原本的姿态。 “咔嚓!” 到了第十六道气浪以后,他本人虽有力气反抗,但灵气巨锤却已经无法支撑。 随着第十七道气浪的出现,灵气巨锤应声而碎。 可紧接着,灵气巨锤的碎片,竟然在瞬间凝聚成了一张盾牌。 虽说在挡住最后一道气浪攻击的同时,变为了碎片,但也算成功在双腿被束缚无法闪躲的情况下,硬生生的吃下了沈欢自创的血式十八斩。 “九彩琉璃火!”苏璃的身后出现七条狐尾,每条尾巴的末梢,都带着一团彩色的火焰,摇摆几次以后,猛地张直,将七颗彩色火球,朝着黑影砸了过去。 黑影那猩红色的目光中传出一些恐惧,身上的黑雾猛地涨了几分,腐蚀着冰封他下体的那些冰块。 与此同时,又在身体周围凝聚出七团黑雾进行反击。 沈欢趁机将泣血换为寒魄,“冰封千里!” 黑雾与苏璃的九彩琉璃火,相互抵消,但黑影本人则完全被冰封。 “嗖嗖嗖嗖嗖————” 黑雾被完全冰封后,沈欢便发动剑气波动,形成一股飓风,对黑雾进行绞杀。 待到风暴平息,冰块上开始出现一道有一道的裂纹,最终在轰的一声巨响之下,化为了碎片。 “这怎么可能?!”在沈欢的原计划中,冰封万里,已经足以让黑雾丧命,可现实里却是——黑雾完好无损的站在原地,别说被肢解,就连一根头发都没能伤到。 “我还以为自己活不成了呢……看来是我高估了你。”黑影化为一条黑线,瞬间出现在了沈欢面前,伸手朝着脖颈抓去。 “叮——” 沈欢千幻上挑的同时,开启龙威,使黑影的动作,出现了一丝停顿。 将黑影击退后,沈欢对着苏璃说道:“狐狸精,保护好妙诗。” “你准备干什么。” “引虎出山!”沈欢说着用寒魄挽了一个剑花,“这里施展不开拳脚,咱们到外面再战!” “切,无论到什么地方,你都不是我的对手。”对方说着,先沈欢一步离开院子。 “就在这儿吧。”沈欢选择了一片空地,这里比院落辽阔数倍,是个不错的战斗场所,也更利于沈欢发挥出更多的招式。 “你自己选的葬身之处倒也不错。”黑影发出一阵诡异的笑声之后,就没再二话,朝着沈欢发动了进攻。 场面开口后,沈欢直接施展灵狐步,进行闪躲反击,接着开启不灭金身诀,之后又使用蜃龙千幻,分出了两个分身。 “垃圾!”黑影说着,大手一挥,直接用强劲的灵气波动,将分身消除,瞬间出现在了沈欢的面前。 “去死吧!” 他刚准备出手,沈欢的声音便从他身后传来过来。 “对不起,死的人——是你!” 黑影转身后,首先引入眼帘的,便是一团紫色的火焰。 正是纯阳之炎和魂焰的结合体! 第1035章斩草,果然是要除根的 纯阳之炎和魂焰,一个是焚烧肉身,一个是焚烧灵魂,两者结合,堪称无物不焚,沈欢将其命名为纯阳魂焰。 龙威、纯阳魂焰,是沈欢目前的两张底牌,如果被逼出这两招,那么对手的难缠程度已经可想而知。 刚刚沈欢由于是瞬发龙威,其威力很小,并没有对黑影造成多大的压力,但纯阳魂焰就不同了。 它的威力沈欢无法掌控,所以,纯阳魂焰一出现,几乎可以被称之为必死之局。 黑影在看到纯阳魂焰之后,也十分惊讶,连忙施展身法想要逃跑。 见自己三两下就躲过了纯阳魂焰,黑影不免开始自得,“切,还以为有什么厉害,原来速度这么慢。” 他说的没错,纯阳魂焰最大的弱点,就是速度太慢,不过速度慢只是对同阶来说,只要不超过奔月境中期,碰上沈欢发出的纯阳魂焰,可以说是必死无疑。 黑影正说着,却是说不出来了,只见他好像是受到了庞大力量的挤压,身体逐渐开始变得扭曲,“这、这是什么?!威压,你、你只是逐日境初期,怎么可能拥有这么强大的威压!” “给我开!给我开!”黑影大喝着,想要用威压反抗,可是却没有任何效果。 威压是逐日境的标志之一没错,但龙威与之相比则更为强大。 沈欢虽然没有将天眼的境界提升,可是龙威却随着肉身境界的提升而增强。 本身便达到逐日境的沈欢,再加上龙威的加成,所爆发出的威压,莫说是同级别的道修,就算是逐日境后期的道修,也不一定能够在短时间内脱困。 “你说的没错,纯阳魂焰的速度是很慢,但是……”沈欢嘴角翘起一丝玩味的笑容,“它却有追踪功能来弥补,现在你被我的威压束缚动弹不得,而魂焰的脚步却不会停下,所以……你可以安心的去死了。” 沈欢选择空旷的地方作战,就是为了施展这个战术。 院落的范围狭小,施展蜃龙千幻,无法起到完美的误导作用。 空旷之处则不同,视野的范围增大,但与此同时,也会减轻对于事物的注意力。 借助蜃龙千幻进行是觉悟到,然后再借助灵狐步的灵活性绕到黑影背后,最后发出纯阳魂焰。 可以这么说,从黑影同意沈欢更换选择地的时候,他就已经注定要输了。 黑影是很强没错,但并没有强的离谱,不然再多的套路招式,对他来说都是无用的。 “啊——” 随着纯阳魂焰灼烧身体,黑影发出巨大的惨叫声,那是一种从肉身和灵魂上所带来的双重痛苦,普通人若是经历这种痛苦,别说惨叫,恐怕就连呼吸都会静止,最后在寂静无声中死去。 沈欢没敢大意,这个黑影与上次相比要强大不少,这之间的时间差连一天都不到,也就是说,黑影的成长速度已经超出了常人所能理解的范围。 谁都不知道,在生死关头,他会不会放出什么绝招。 每个人都有压箱底的绝活,这个黑影自然也不会例外。 不过对方反攻并取得优势的几率很小,毕竟构成生命的肉身和灵魂都已经开始焚烧,就算临死反扑也不会有太长的时间。 更何况现在沈欢,依旧用龙威锁定着对方。 “沈、沈欢!杀了我,你、你会后悔的——沈欢,你一定会后悔的!” “抱歉,不管是出于什么理由,想要杀我的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 “呵——呵呵——你、你知道我是谁吗?” 沈欢看了对方一眼,“不用说我也知道,你应该就是灭道者嘴里的礼物。” “切!”黑影忍住剧痛,冷笑道:“牛大宝的死活,你该不会是不准备管了吧?” “你把大宝怎么了!” “没怎么,我只是在他身上动了一点小手段,我死了,他也会死,哦,对了,你的父母和女儿也是一样,只要我死了,他们就都会死!”黑影说着,大笑了起来,“来啊,杀我啊!只要你不再在意那些亲人,就继续让这该死的火焰燃烧我吧!” 沈欢双拳紧握,如果事情真的像黑影说的那样,他就只能将纯阳魂焰收回。 这时苏璃开口问道:“你这么说,是因为和那些签订了生死与共的本命契约吗?” “没错,就是本命契约。”黑影说这话的时候没有任何犹豫。 沈欢听到这话以后,和苏璃一起大笑了起来。 “笑什么?你这个混蛋,还不快点把魂焰收回去,难道……就不怕你父母跟我一起死去吗!” “我们在笑你这个傻哔!”沈欢本来还有些紧张,但现在完全不紧张了。 本命契约的签订条件极其苛刻,过程也很是复杂,像苏璃这种不明不白就和沈欢建立了本命契约的,可以说是世间罕见。 苏璃之所以问出那样的问题,就是在诈黑影,就如同黑影在诈沈欢一般。 “你这个该死的狐狸精,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黑影发出巨大的咆哮声,不知道是想挣脱龙威的束缚,还是因为被纯阳魂焰灼烧的太过痛苦,不停地扭动着身躯。 “沈欢,你不能杀我!” 沈欢不再理会黑影,只要坚持到黑影被纯阳魂焰燃烧成灰烬,这件事就算是结束了。 “你杀了我你会后悔的,我是说真的,你杀了我……你杀了我一定会后悔的……”黑影的声音越来越虚弱,看样子灵魂至少被燃烧了大半,不过奇怪的是,尽管他的身体不停发出噼里啪啦的燃烧声,但并没有被燃烧成灰烬。 “我……我……我是李华,你杀了我……你会内疚一辈子的……你害死了我父亲,又害死我的话……我不相信你……你能够安心。” 在他说完这句话以后,身上的黑雾渐渐散去,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正是李华。 沈欢看到后忍不住发出惊呼,“竟然是你?!” “知、知道了,快、快点放、放了我……呃——你、你——” 李华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刺穿自己的长剑,他没想到自己在表露身份以后,沈欢不仅没有放过他,反而直接上来了结了他的性命。 沈欢将长剑抽了回来,叹息道:“斩草,果然是要除根的……” 第1036章这场游戏,也应该结束了 “你——你——” 李华怎么也想不通,沈欢为什么敢杀自己,而且还说出斩草除根这样的话,这和他原本认识的沈欢没有一点的相同。 在他印象里,沈欢就是那种忍字辈分存在。 就如同名言所说的那样,世间有人谤我、辱我、轻我、笑我、欺我、贱我,且忍他、让他、避他、耐他、由他、敬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 不仅如此,心地还特别的善良。 李平安的死,虽然和他没有多大关系,但以李华的了解,他内心一定会自责无比。 可现在,沈欢的举动,与之前完全相反。 李华就在这种疑惑之下,死不瞑目。 沈欢喘了口气,看着被燃烧成灰烬的李华,眼神之中没有任何的怜惜,“当初我只能揍你,就揍了你,现在我能杀你,就绝对不会放过……看来之前还是揍得太轻了,我说过,别拿我家人说事儿!” 如果李华直接来找他,那么表露身份之后,或许可以留下一命,但现在这种情况,沈欢是绝对不会放过他的。 “啪啪啪——” 李华死后没多久,天空中就传来一阵掌声,“不愧是我看中的美味口粮,竟然这么轻而易举就杀掉了我精心准备的调味料。” “这就你送我的礼物?”沈欢看都不用看,就知道这出声之人,必是灭道者无疑。 “本来是的,但现在看来,太失败了。”灭道者啧了啧嘴,“他并没有起到自己应有的效果,看来下次得找一个更恨你的家伙。” “不会有下次了!”沈欢说着大手一挥,直接让纯阳魂焰朝着灭道者袭击了过去。 灭道者看到后,躲也不躲,任由纯阳魂焰飘到了自己身边。 眼看就要与他的身体接触时,才用手掌抓住将纯阳魂焰抓住,“很不错的玄火,可惜,它只是残次品,根本伤不到我。” “小子,想和我交手,你还没有资格。” “那就看看,我到底有没有资格!”沈欢大喝一声,直接冲天而起,拎着朴刀直接朝着灭道者的脖颈砍去。 灭道者只用一根手指就挡住了攻击,“我说过,以你现在的实力,还没资格做我的对手。” 沈欢没有说话,使劲浑身解数,将自己所有的招式绝学,全都在灭道者身上施展了一遍。 “无聊。”灭道者不耐烦的用手指,将沈欢弹飞到了一旁。 沈欢在地上砸出了一个巨大无比的深坑,在倒飞的过程中,没有任何痛苦,但他有一种奇特的感觉,仿佛灵魂和肉身被分为了两个部分一般,直到落地时的剧烈疼痛,才让他回过神来。 差距太大了,他和灭道者之间的实力差距太大了。 蚂蚁又怎么可能敌得过大象。 “蚍蜉撼树,我说了,你现在还没资格做我的对手。” “沈欢!”林妙诗见沈欢受伤,想要跑过去查探,却被苏璃给拦了下来,“站住,你现在过去,只会成为沈欢的累赘!” “可是这么下去,沈欢会死的!”林妙诗一把甩开苏璃,“如果他死了,我活着也将没有任何的意义。” 说完,她便朝着深坑跑去,留下苏璃一个人发愣。 如果没有本命契约的束缚,自己能够像她这般,为沈欢赴死吗? “妙诗?你、你来干什么,回去,和狐狸精待在一起。” 林妙诗眼神坚定道:“不。” “听话。” “我说不!” “妙诗……”沈欢无奈苦笑道:“我没事的,放心吧,他如果想杀我的话,早就动手了。” “啧啧,我说过,我最讨厌被人猜中我的想法,既然你说我不会杀你,那么……我就偏偏要杀了你!”灭道者说着使用出一股巨大吸力,将沈欢吸到了自己身前,“这一次我真的会杀了你。” “本来我还想着,将你培养成为更可口的食物,但现在看来,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 “古人诚不欺我,做人不应该太贪心,见好就收就对了。” 灭道者说着,将阴阳眸微微眯起,“这场游戏,也应该结束了。” “住手!”林妙诗双眸冰冷的盯着半空中的屠道者。 “真是一双令人喜爱的眼睛。”灭道者嘴上说着无关的话语,手上却加重了几分力道,即便是在地上,也可以清楚的听到那刺耳的骨裂声。 “住手!我让你住手!如果你杀了沈欢,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绝对不会!”林妙诗一遍放着狠话,一边流着眼泪。 沈欢就是她的全世界,如果沈欢死了,就等于世界末日。 “啧啧啧,这个世界真奇妙,一个小小的奔月境修者,就敢对我说出这种话了。”灭道者语气玩味道:“不怕直接告诉你,你的威胁不仅不会让我放过沈欢,反而会让我杀了他。” “为什么?因为,我很想看看,如果我杀了他以后,你会怎么报仇。” 灭道者似乎很爱玩自问自答的游戏,说完以后,在半空中哈哈大笑起来。 “哦!我想起来了,你是他的马子,是他最重要的人!”灭道者眼神中传出阵阵兴奋,“错了,我从一开始就错了,开启他愤怒最好的钥匙,就是你——” “啪!” 灭道者的话没说完,空中便传出一阵清脆的巴掌声。 “你、你——如果——敢、敢碰妙诗一根汗毛,老、老子就杀了你。” “啪——啪——啪——” 灭道者对着沈欢的脸蛋一顿乱抽,声音冰冷道:“小子,我看你是活腻了,竟然敢打我巴掌!” “啪!” 已经被打的面目全非的沈欢,竟然再次抬手给了灭道者一巴掌,“呜呜呜——老子——呜呜——他妈——么了!” 沈欢已经连话都说不清楚了,但从断断续续所传达出来的意思,应该不是什么好话。 “混蛋!”灭道者发出一声愤怒的吼叫,疯狂的蹂躏着沈欢的躯体。 “咔嚓!” “嘭!嘭!嘭!” 此时,沈欢已经从面目全非变成了不成人形,整个身体也变得冰冷无比。 “沈欢,沈欢,沈欢!”林妙诗变成了泪人,她似乎无法接受沈欢被杀的事实,直接昏死了过去。 而苏璃也开始感觉,头部开始晕眩,“这一次,真的要死了吗。” 就在这个时候,天空中又传出了一声脆响。 只见沈欢手臂颤抖的停留在空中,被鲜血所掩盖的嘴角,也慢慢翘了起来…… 第1037章你、你是神大人吗 “啊!!!” 灭道者发出一阵愤怒的吼声,直接用双手将沈欢撕裂,绚丽的血花散落在地。 “一切,都结束了。”苏璃流出两行清泪,和林妙诗一样,昏倒在了地上。 “该死!我究竟做了什么!”平息愤怒后的灭道者,用手朝着脑门拍了数下,“我竟然被一个逐日境的垃圾,刺激到了这种程度。” “不过……能够将我气到这种程度的人,也只有他一个了。” 灭道者活动了一下手指关节,“冲动是魔鬼,看来我又要使用那种禁忌的力量了。” “时间,测量一切的单位,听从我的召唤,回转……”他一边说着,一边手拟法诀。 紧接着,沈欢被撕裂的身体,按照原本的轨道返回,最后竟然恢复了被撕裂前的样子。 “啧,这样的身体仍旧算不上是美食,继续。” 直到沈欢恢复成完好无损的样子以后,他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小子,睁开眼睛吧,你还没死。” “嗯?”他喊了两声,都不见沈欢答应,便仔细观察了一下,“该死!灵魂呢,灵魂跑到哪里去了。” “我已经让时间回转,是对他这个个体,而不是单独的肉身,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情况?” 此时的沈欢,就像是一副没有灵魂的肉体,就如同哪一次进入時光游筏中一样。 “难道刚刚我一激动,把他的魂魄撕裂的烟消云散了?不可能……自己刚刚只是纯粹性的发泄,再说,时光轮回无视肉身、灵魂差距。” “该死的,到底出了什么问题?”灭道者越发开始疑惑起来,“最近自己活动的越来越频繁,给承道者挖的坑,他也应该快填满了,再耽搁下去,不知道他会不会像个疯子一般的出现在我面前。” “但就这么走了的话,很难保证下次还有没有机会。” 灭道者开始迟疑起来,灵魂和肉身全在,才是一个完整的人,只有处于完整的状态,他才可以得到完整的力量。 关于灵魂方面,他并不是很擅长,所以一时之间也没办法判断,沈欢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嗯?”就在这时,他忽然感应到,沈欢身上的灵魂力量似乎在一点一滴的回归,“是因为刚刚恢复,所以肉身和灵魂还未完全链接,所以才会出现这种状况吗?” 正说着,灭道者忽然向后移动了数丈,任由沈欢由空中跌落,“刚刚那种感觉是……难道这个小子体内,还寄居着其他灵魂?不可能的,一个人体内只允许存在一个完整的灵魂,这是神制定的规则,即便是神的转世,本身也受本源的限制,该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咔啪——咔啪——咔啪啪——” 眼看就要跌落在地时,沈欢忽然停顿在了半空,闭着眼睛开始活动起了筋骨。 做完热身运动以后,他缓缓睁开眼睛,朝四周看了一下,“这里就是人间吗?呼——吸——新鲜的空气,闻起来真是让人有股莫名的激动呢。” “你是谁?”灭道者一脸警惕的看着沈欢。 沈欢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叹了口气,“我讨厌被人压在头顶的感觉,给你一个呼吸的时间下来,不然……死!” “狂妄!我可是灭道者,注定要成为神的存在!”灭道者说着,张开五指,在半空中形成一个巨大的手掌,准备一巴掌将沈欢给拍死。 可是那手掌还没有开始下落,只听“轰”的一声巨响,灭道者直接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给拍到了地上。 沈欢打了个哈欠,“这副身躯真是太弱了,只是简单的活动筋骨都这么累,本来还想着趁着这个机会好好玩一下呢。” 他说着,走到了灭道者身旁。 灭道者的阴阳眸有些恐惧,以他的实力,在沈欢面前竟然没有丝毫的反抗能力,他被一种类似于威压,但又完全不同的存在,死死的压着,动弹不得。 “你不是沈欢,你究竟是什么人!”灭道者一脸慌乱,“为什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掌控之外的情况。” 沈欢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直接将脚踩在了他的头上,“我说了,我不喜欢有人站在我的头顶。” “回答我的问题,该死的!” “我也不喜欢有人骂我,按照我的一贯作风,你应该已经是个死人了,但我现在不会杀你,你只需要老实回答我的问题,我就会放过你。” 这个人绝对不是沈欢! 自己的力量,已经站在了这个世界的至高点,除了承道者以外,根本不可能有人拥有能够击杀自己的能力。 而且,我吞噬了那么多的沈欢,每次都是轻而易举,为什么这一次会出现意外,并且还出现这种从未出现过的情况。 只要再把他吞噬了,自己就可以成为神的继承人,掌管整片神域,成为至高无上的存在。 为什么!为什么会在这最后一步棋上出差错! 这就究竟是为什么! 灭道者心中发出不甘的吼声,也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意识到了一种可能。 之前他所吞噬的沈欢,都只不过是神的时空分身,而这个时空中的沈欢,是神的主体,所以在他身上才会出现其他人身上从未出现过的状况。 “你是神、神大人吗?” “神?”沈欢听后先是一愣,然后笑道:“那种东西不应该早就被我杀光了吗?” “咯噔!” 灭道者听到这话心中一紧,“你、你说,你、你杀了神?不可能的,这世间只有一位神!” “一个?”这回轮到沈欢发愣了,“看来我们所述说的并不是一种东西……蝼蚁,本尊现在没时间跟你谈论这些无聊的东西,这是什么地方?” “华夏。” “华夏是什么地方。” “亚洲的一个国家。” “亚洲?” 莫不成寄居在沈欢体内的家伙,并不是这个星球的人?想到这儿,灭道者说道:“地球,地球是银河星域中唯一孕育有生命的存在,类似银河的星域,一共有八十一个,除此之外,还有一处神居住的空间,被称为主神域,而这八十二个星域,被统称为神域,而神域是由神所创造的……我知道的,就只有这些了。” 灭道者将自己所了解的信息全都说了出来。 “按照约定,你是不是应该放了我。” 沈欢的肩头一阵抖动,“人,国家,陆地,地球,星域,神域,时间轴……虽然和我的记忆有很大的出入,但真是很有意思的设定呢。” “不过……连你这样的存在,都可以当神之继承人的话,这里的神比我杀的那些东西,还要差呢。” 灭道者已经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在他的印象中,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存在比神更加强大的东西。 然而,在这个灵魂面前,神似乎就是和垃圾一般的存在。 我、我是在做梦吗? 第1038章崩溃的灭道者 “陆地、星球、界面、星域、神域。”沈欢用手摸了摸下巴,“从某种角度来讲,这个世界的构造和天外天的构造有些类似。” 天外天? 灭道者从来没有听过这个名词,难道对方来自于神域以外的世界? 不可能的!神创造了本源,而本源则是一切世界的根源,神是站在所有生物链最顶端的存在,怎么可能还存在另外的世界。 “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沈欢认真思考了一下,“准确来说,我不是人。” 果然,这个家伙是和神一样的存在。 按照创造理论来说,神创造了万物,那又是什么创造了神? 是了,除了神以外,一定还有着更为强大的存在。 “我收回刚才的话。”沈欢忽然开口,让灭道者从思绪中走了出来,“你嘴中的神是创造万物的圣主,而我说的神是负责看管天外天的存在。” “两者不再一个量级上,真是令人头疼。”沈欢用手揉了揉太阳穴,“这幅肉身太弱了,我还没有进行活动,只是站在这里思考问题,就有些承受不住了。” “虽然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儿,但将这些信息带回去,总会有家伙能推测出来一些什么。” 沈欢站在那里自言自语,灭道者则在思考逃跑的办法。 “不行了……这具身体太浮弱了,再待下去,恐怕要出问题。”沈欢说着打了一个哈欠,紧接着便一翻白眼倒在了地上。 灭道者依旧趴在地上不敢动弹,占据沈欢肉身的那个灵魂实在是太强大了。 肉身是沈欢的,也就是说在境界上不肯能发生变更。 究竟是强大到什么地步的灵魂,才可以忽视肉身境界,仅仅凭借意念,就可以把自己像蝼蚁一般玩虐。 这可以说是灭道者自有记忆以来,吃过的最大一次瘪。 承道者比他厉害是没错,但也无法以如此强势的姿态,对其任意碾压。 今天所经历的事情,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忘记……如果还有机会活着的话。 周围异常寂静,寂静到只能听到风吹草动的声音。 灭道者趴在地上,他不敢起身,连抬头都不敢,甚至不敢用神识去观察周围的情况。 对方想要杀掉自己实在是太简单了,只需要一个念头,这世界上还有比思想更快的速度吗? 灭道者就这样静静地趴在地上,带着畏惧的心情一动不动,整整持续了十多分钟。 怎么回事儿,自从倒下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起来过,难道……那个灵魂已经离开了沈欢的躯体? 是了,回想一下他刚才所说过的话,确实有这个可能。 直到这个时候,灭道者才有勇气从地上站起来。 通过阴阳眸,他判断出了沈欢的情况,和那个灵魂没有入驻时的情况一模一样,肉身还活着,可是却感觉不到任何的灵魂波动。 “前辈?前辈?”灭道者试探性的喊了两声,见对方没起来,也没敢肆意妄为,“前辈,难道您已经不准备打听消息了吗?我这里还有很多事情,是你所不知道的。” “前辈?” 就这样,灭道者大概喊了十来分钟以后,他才相信,那个灵魂确实已经离开了沈欢的肉身。 现在沈欢的灵魂还没有回归,那个强者的灵魂也不在,可以说是吞噬的最好时机。 问题是,就算他现在吞噬了也没什么用,在没有灵魂的情况下,他只能获得一半的力量。 这一半的力量,虽然可以让他和承道者打成平手,但还不足以让他超越承道者,成为唯一的神位继承人。 而且,此时吞噬沈欢,还承担着一定的风险。 两个灵魂共用一具身体,伤害这个肉身的结果有两种,第一是成功了,第二是再次将方才那个强大的灵魂给逼出来。 刚刚那个灵魂只是说累了,谁都不知道还有没有出来的可能。 怎么办? 以往的灭道者都是将人玩弄在股掌之中,尤其是这种面对两难时被戏弄者会怎么选择的情况,而如今,这种事情却出现在了他的身上。 “赌一把!” 灭道者想通了一件事情,即便现在逃走了,只要他还想成为神的继承人,就仍旧要经历这样的事情。 所以,就如他嘴中说的那般,决定吞噬沈欢的肉身,只要沈欢的肉身毁灭了,那个灵魂就没有了承载的容器,也就永远不会出来。 虽然只能够得到一半的力量,但那个灵魂所带来的威胁,远远超过了承道者。 灭道者咬了咬牙,二话不说就开始动手。 沈欢的肉身飞出一粒一粒的血红色光点,像是那些血气的剥离点,又像是沈欢的肉身精华。 刚开始他并不敢太夸张,但在发现那个灵魂没有回来以后,眼神中便传出了一阵兴奋,猛然加大吞噬的力度。 “哈哈哈,最终赢的人是我!”灭道者发出得意的笑声,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感觉身体一阵冰冷,就好像瞬间从人间跌落到了地狱。 难道、难道那个灵魂要回来了?!不、不!我不能输,快点再快点,只要肉身毁了,他就没有机会再降临人间! 灭道者吞噬的速度其实并不慢,可是对他本人来说,这太慢了,慢到了极点。 他的力量已经被自己吞噬了一半,为什么这种冰冷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不可能的,不可能的,这样的肉身别说容纳那样强大的灵魂,就算是自己这个级别的灵魂也承受不住。 “不!我不能死!”灭道者眼中闪过一阵狠辣,沈欢的力量他不要了,只要灭了这个灵魂,他就算赢了。 撕裂! 就在灭道者准备再次将沈欢的肉身撕裂时,那种冰冷的感觉再次加重了几分,与此同时,右臂传出一股剧烈的疼痛,一把散发着荧光的灰色灵刃,直接斩断了他的右臂。 “我说过,如果你敢动他,我就一定会杀了你。” 声音冰冷无比,似乎在开口的瞬间,就将这夏日变成了寒冬…… 灭道者回头看去,痛苦中带着惊恐,“不可能的,不可能的!为什么,为什么这个时间轴上,会发生那么多预料意外的事情!” 第1039章林妙诗的实力与灭道者相等?! 灭道者不是第一次吞噬沈欢了,每一次都顺利无比的他,在这个时间轴上却碰到了有史以来最大的难题。 好,就算这个时间轴上的沈欢,和其他时间轴上的不同,可是为什么这个时间轴上的林妙诗也变了。 那个砍掉灭道者手臂的不是别人,正是昏迷良久的林妙诗。 此时的林妙诗,双脚离地半尺,长长的黑发犹如瀑布一般四处飞舞,衣衫无风自动,全身都散发着灰色的雾气。 最令人震惊的,是她那双眼睛,冰冷无比的眼睛。 在她的眼中没有任何的情绪,只有冰冷,足以冰封万里的冰冷。 林妙诗只有奔月境界,但此时所散发出的气势却异常强大,就算没有超过灭道者,但也至少和灭道者处于同一水平面上。 虽说灭道者刚刚一心想要将沈欢吞噬,没有什么防备,不过巨大的境界差距,可不是靠偷袭就可以弥补的。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灭道者用手捂着,不停流血的伤口,几乎快要崩溃了。 以前对于超乎预料的剧情,他很感兴趣,就像是生活中的调味料。 但是这次事件,不仅仅超乎了他的预料,还超出了他的掌控,没人会喜欢超出掌控的事情,以为任何事情一旦超出掌控,就会带来一种名为未知的恐惧。 “死!”林妙诗的声音,就如同寒冬里的坚冰,随同她手中的灵刃一同朝着灭道者斩杀而去。 林妙诗虽强,但还没强到那个陌生灵魂的地步,灭道者虽然闪躲的有些仓促,但仍旧躲过了林妙诗的攻击。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预料之外的事情。”灭道者一脸不甘的发出咆哮。 林妙诗的境界和他差不多,但由于损失了一条手臂,战力大大折损,再这么纠缠下去,输的人迟早是他。 想到这儿,他不甘心的看了一眼昏倒在地上的沈欢,然后又看了看朝着自己一步步漂来的苏璃,“这笔账,我迟早要收回来。” 说完,他和上次逃离承道者的追击一样,进入了黑洞之中离去。 看到灭道者离开,林妙诗也没有穷追不舍,而是走到沈欢身旁,观察起了沈欢的状况。 “受伤了……”苏璃说着,用手抚摸了一下沈欢的手背,一枚生肉续骨丸便被她拿捏在了手中。 无视须弥戒指只有主人才能开启的设定,若沈欢和苏璃两者中有任何一人清醒,恐怕都会惊讶的说不出话。 让沈欢服下生肉续骨丸以后,她又将手放在了沈欢的额头上,最终轻喃道:“回来……快回来吧……沈欢……回来……” 与此同时,沈欢识海内。 “你可算是醒了!”见到刚刚出去的魂炎重新泛起光芒,周围的魂炎全都一脸兴奋。 “喂,你刚刚去哪了?经历了一些什么?” “怎么不说话,该不会和之前的那个一样,忘记自己经历了什么吧。” “不应该吧,它在咱们当中的实力能排在中游了,若他不记得了,岂不是说明我们大部分人都不记得被召唤以后的记忆?”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叽叽喳喳的就像是烦人的麻雀。 那个魂炎回过神后,开口道:“各位,我没有忘记,并且接下来要给大家带来一个不得了的消息!” 在这些魂炎面前,他可不敢自称什么本座或者本尊之类的话,毕竟识海当中,比他强大的人太多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刚刚……” 听完他说的话,所有人都沸腾起来了。 “我靠,神域,这么老土的称呼,不过这种递进式的界面设定,对我们大多数来说都是熟悉的。” “真幸运,你竟然有机会目睹外面的世界,老子被关了这么多年,连女人长什么样都快忘记了。” “你说外面有一个自称是神之继承者的存在,你连手指都没动,就把对方给击败了,这样的力量体系也太过脆弱了吧。” “这也不一定,谁还没有中二的时候,老子天下无敌这种心态,你们敢说自己从来就没有过?” “喂,够了,你们都闭嘴!”这时一个魂炎忽然出声道:“如果我推测没错的话,你口中那个虚弱到不行的肉身,就是我们暂时放假出去游玩的载体,你当时出去的时候,是个什么情况?” 这个魂炎似乎有些身份,他一开口,其他魂炎便不再言语。 “我出去的时候,正好碰到那个神之继承者,和他聊了会儿天以后,那肉身便支持不住,无奈之下,我只好返回到了这里。” “愚蠢!看来你被关的太久,已经忘记了一些基本生存法则,在面对那种情况时,你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对方与肉身的关系,而不是急忙打听世界这样的宏观消息。”那魂炎没好气道:“你的实力在那个体系中很强大,不用去考虑这些问题,可是宿体呢?” 这下子刚刚占据沈欢肉身的魂炎,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对方是敌人,以宿体那柔弱的身躯,恐怕在他离体后,便会直接丧命。 “好了,我只是在阐述一种可能,宿体可能没事儿,他的灵魂还在这儿,应该没出什么大问题。” 明白是虚惊一场后,众人大松了口气,宿体可是他们唯一外出放假的机会,要是宿体死了,他们就又要开始在无止境的空虚寂寞中沉寂。 “你怎么判断宿体没事的?” “因为这个灵魂还好好的待在这里,那宿体本身自然没事儿。”那魂炎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有个提议,为了确保我们以后仍旧有机会出去,必须让宿体变得足够强大,一是为了让宿体自保,二是为了能够让宿体能够承载我们更长的时间。” “这个我同意!” “同意!” “没有异议。” “我也没有意见,不过我想问一下,咱们能够接触到的只有灵魂,又没办法接触肉身,究竟要怎么才能强化?” “很简单,我们大家将自己的炼体功法结合起来,弄出一本最强大的功法。” “不可行,宿体的肉身非常弱,最多只能承受基础功法的淬炼,而且我出去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问题,华夏国的灵气非常贫瘠,几乎可以无视。” “那怎么办?” “哈哈哈哈——” 就在这时,外围忽然传出一阵爽朗的笑声,“论灵魂强度,我比不上你们,但说道炼体,胜过我的可就没几个了。” “不过是灵气贫瘠、肉身脆弱罢了,很容易就可以解决!” 第1040章承道者的震惊 “怎么样了?” 见那炼体魂炎离开沈欢灵魂后,其余魂炎连忙问道。 炼体魂焰自得道:“放心,有了我这一套功夫,他的肉身突破到能够长时间承载我等魂魄,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这可不一定,根据与宿体接触过那位老兄的说法,外面的世界观和我们的都不大相同,很难保证你的功法会起到作用。” “是了,我们把这一点给忘了,既然力量体系不同,那么功法是否能够起到作用,也是个问题。” “你们有没有想过,宿体之所以没办法承载我们太长的时间,不一定是因为肉身太过浮弱,也可能是那个世界对我们这种存在的一种抗拒。” “你是说法则压制?这个倒也有可能。” 众人又进入了到了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状态,场面极其混乱,总之说什么的都有。 “你们太吵了。”一个声音清晰的传到了每个魂炎的耳朵中,但听起来声音并不算大,“如果里面的那位醒了,我想你们所有人都不用再出去了。” 众人连忙闭嘴,不敢再有任何发言,他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对最深处的那位充满了畏惧。 即便,他们都曾是独霸一方,无法无天的至尊存在。 “那个……您似乎非常冷静,难道对于外面的世界就一点也不感兴趣?我们在这里关的时间也不知道有多久了,难道你一点都不觉得无聊?” “觉得又怎样,不觉得又怎么样?里面那位比我们所有人待的时间都要早,他都没说什么,你们叽叽哇哇的又有什么用?”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劝你们最好放弃刚才的想法。” “为什么?” “看来你们已经忘记第一个出去之人回来以后的结果了,他什么都不记得,既然以他的灵魂强度,都什么都记不住,你们认为,这个虚弱的灵魂出去以后,可以记住你们所传授的功法吗?” “就算记得,也没有任何用处,我们全都是被诅咒过的存在,来自于不同的世界和位面,所有的功法出去以后都会无效化,除非在肉身被你们占据的时刻。” “你们现在所做的,都是无用功,我们被关在这里已经不知道过去了多少岁月,既然以前没有机会,现在也不可能有机会。” “而且,你们好像忘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待在最深处的那位,比我们所有人加起来,都还要渴望获得自由。” “既然他都没有表态,那就只能说明,你们现在所做的,都是无用功。” 上千魂炎全都默不作声,显然都是认同了这个魂炎的说法。 “但是我们总不能就这么放着机会不要吧?” “没错,永远的困在这里,我不甘心。” “刚才不是说了吗,只有我们的灵魂存在时,那些功法就会起到作用,那么咱们大家约定,以后只要有机会出去,什么都别管,只要记得提升宿体肉身的强度就好了。” “说得容易,如果是法则在约束,那么就算肉身强横又有什么用?” “究竟是法则在压制,还是宿体的肉身不够强大,目前都没有定论,既然是没有定论的事情,你凭什么说的那么肯定!” “够了!自由对你们来说或许很重要,但对我来说,只要能够安享这片平静就够了,你们活腻了想死可以,但别拉上我!已经说过的话我不想再重复,如果你们不介意让里面那位从睡梦中苏醒过来大杀四方,就都给我闭嘴!” 随着一声怒喝,沈欢的识海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归来……沈欢……快回来……”林妙诗依旧在召唤着沈欢的魂魄,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很长时间了。 “为什么,为什么无法召唤灵魂?”林妙诗紧皱着眉头,在发现自己的召魂术真的无用后,面朝天空发出了一声咆哮。 巨大的灵气波动,差点没将四方夷为平地,以长乐村为圆心,方圆数十里的村庄,都仿佛是经历了一场地震。 “灭道者,我一定要杀了你!是你让沈欢变成了这个样子的!是你!” 林妙诗的举动疯癫无比,原本黑色的发丝,在瞬间变成了一片雪白。 “我要让这整个世界为沈欢陪葬!” “咳咳——” 就在这时,躺在地上的沈欢忽然咳嗽了两声。 “沈欢,沈欢,你醒了吗?快回答我啊!”林妙诗轻轻摇晃着沈欢的身体,但沈欢并没有清醒,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沈欢的魂魄已经回来了。 她紧紧地将沈欢抱在怀里,“好了,好了,你没事就好了。” 说着说着,林妙诗缓缓闭上双眼,像是沉睡过去了一般,与此同时,刚刚变白的头发,又在瞬间恢复成了漆黑如墨的状态。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带着面具的承道者出现在了半空中,当他看到那笔黑雾所包裹的手臂时,脸上充满了震撼。 “没错,这是灭道者本体的手臂,我本以为这次会赶不上,没想到竟会是这样的结果。”承道者语气有些震惊,不过他更为震惊的是,究竟是什么人砍掉了灭道者的手臂。 要知道,他的实力虽然比灭道者强横,但也不能如此干净利落的斩下灭道者的臂膀。 而且,根据灭道者的性格,绝对是别人砍他一刀,他必定回口咬掉一两肉的存在,但是这一次,他不仅没有反击,反而选择逃跑,连手臂都不要了。 “该死,我离开的这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承道者沉默了一会儿,缓缓闭上眼睛,等到再次睁开的时候,他的眼睛,竟然变成了和灭道者一模一样的阴阳眸。 “阴阳大衍术,启!” 随着一声低喝,周围的情景开始进入扭曲的状态,可是刚刚扭曲到一半,只听“咔嚓”一声,便碎裂成了碎片。 “竟然失败了?”承道者愣了半天,说道:“算了,还是先把他们带回去吧。” 说完,承道者便将在地上昏迷的三人,收到了袖袍当中…… 第1041章召唤神秘力量的代价,修为尽失?! “欢子,你总算醒了!”见迷迷糊糊的睁眼,牛大宝大松了口气,沈欢已经昏迷三天了,要不是因为林妙诗说没事儿,恐怕他早就把沈欢给送进医院了。 “嗯……醒了。”沈欢应了一声,表情有些怪异的朝着四周看了看,在他原本的印象当中,自己应该已经死了,为什么现在丝毫无损。 “欢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啊,我一醒来,就看到你和林小姐他们躺在院子里。”牛大宝说着,用手摸了下脑袋,“你该不会是和我一样,被人敲了闷棍了吧?” 他一说起这事儿就来气,本来是通知沈父沈母的,可刚进门就被人敲了闷棍,虽然没有留下什么伤口,但直到现在这脑袋瓜子都是蒙蒙的,跟喝了酒差不多。 “嗯。”沈欢算是默认了,他现在根本就没什么心思去回答牛大宝的问题,毕竟灭道者的事情解释起来太过麻烦。 “对了,妙诗呢?” “林小姐没事儿,她照顾了你三天,不吃不喝,大娘怕她累出病,就把她拉到厨房,开小灶去了。” 沈欢没有吭声,用神识呼唤起了苏璃的名字。 “怎么了?” 苏璃的声音显得有些迷茫,听上去就像是刚醒来一般。 “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杀了李华以后,灭道者便出现了,似乎还对我起了杀心,可为什么我们现在都没有事儿?” 经沈欢这一提苏璃才回想起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会不会和之前一样,你再次成功激发出了体内的神秘力量?” “不知道……”沈欢不是不知道,而是觉得不可能,那股不知名的力量每次都能够助他化险为夷是没错,但……再强也不可能强到灭道者那个层面上去吧? 如果真是这样,那岂不是说,只要那股神秘力量出来,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能够化险为夷? 世界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不过仔细想想,似乎还真有这种可能。 毕竟,沈欢已经不知道被这股神秘力量救过多少次了。 而且,沈欢心中有着一种猜测,那就是……只要自己陷入危在旦夕的关头,那股神秘力量都会出现,也就是说,自己的死亡率几乎为百分之零。 不过猜测终究是猜测,这种攸关性命的事情,可不是能够随便试验的。 与此同时,沈欢总有一种感觉,这一次之所以能够保住性命,虽然可能和那股神秘力量有关,但联系并不是十分的巨大。 “你的修为……” “我的修为怎么了?”沈欢正问着,忽然愣住了,他的丹田空旷无比,没有一丝的灵气存在,更别提什么太阳星辰之类的存在。 “自己的修为……消失了?” 不仅仅是肉身修为,沈欢试验了一下,就连天眼的修为也消失不见。 “看来你你身上的那股神秘力量虽然厉害,但击退灭道者,仍旧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沈欢沉默不语,他费尽心思想要提升实力,可没想到到头来,竟然变成了一个普通人。 用道修界的话来说,此时的沈欢,别说道盟盟主这个职位,就算是和普通的道修相比,也只是废人而已。 “你终于醒了!” 牛大宝将沈欢醒来的消息,散播了出去,林妙诗一收到消息,便立马赶了过来。 “妙诗……我没事。”看着林妙诗那憔悴的容貌,不用说,沈欢就可以明白,对方为了自己,究竟操了多少的心。 “对不起,下次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再发生了。” 林妙诗没有说话,当着众人的面,直接钻进了沈欢的怀里,任由泪水从眼眶中踱出。 苏璃没好气的说道:“小子,你说出这样的话,能够保证自己做到吗?以前说到做到,做不到就不说的性格还挺讨人喜欢的,现在和大街上,随随便便便说出爱你一生一世的吊丝有什么区别?” “再说,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谁也不知道,若是灭道者再次袭来,那时候你又准备怎么办?” 沈欢用神识回复道:“我说过不会就不会。” “你说不会就不会?”苏璃没好气的说道:“可你现在只是一个普通人,还有什么能力和灭道者抗衡。” “从武当山带回来的宝贝。” “宝贝?无论什么东西,能够起到的终究都只是辅佐作用而已。” “是的,无论什么东西,在修炼一途,最多起到的只是辅助作用,但是——”沈欢话锋一转,“张三丰意外中制作出的宝贝,着实有些变态。” “再变态能变态到什么地步?”苏璃没好气的说道:“它是比昆仑之心厉害,还是比琼浆玉液厉害,亦或是比太清道祖留下的混元金丹厉害?” 苏璃说的这些,都是道修界传说级别的灵丹妙药。 比如昆仑之心,服用后可直接肉身成圣,也就是说只要把那心脏吃了,就可以直接成为飞仙境的强者。 琼浆玉液则是用来炼化灵魂,只需一口便可以元神化仙。 至于混元金丹,则是由道祖太清,又号创始天尊在羽化前用自身金丹所炼制的无上丹药。 服用以后,可以直接获得太清道祖羽化前的所有实力,简单来讲,就是无论服用混元金丹的是什么样的修为,服用之后,可以直接达到飞仙境巅峰的存在。 这三味灵丹妙药,和绝世天骄的天承,被称为道修界四大至宝,得其一者得天下,可不是随便说说而已。 不过这四大至宝只存在于传说之中,遥望古今,莫说得到过的,就算见到过的都屈指可数。 最广为人知的,便是绝世天骄的天承。 所谓天承,就是承天之力,由上代绝世天骄,传承一生之力,直接成为天道之子。 “没有那么夸张,但绝对可以称之为天下无双的宝贝。” “是什么?难道是张三丰羽化之后留下的金丹?” 沈欢摇了摇头,“我不知道道修界有没有类似的宝贝,但我想你听到他的名字以后,大概能推测出,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什么名字?” 只见沈欢一字一句道:“沧——海——桑——田!” 第1042章修炼利器,沧海桑田! “沧海桑田?” 沧海桑田,谓世事之多变,更详细的解释为,形容在漫长岁月,沧海都化为了桑田。 苏璃苦思冥想半天,也没想到,起这名字的法宝,能有什么作用。 “是的,就是沧海桑田。” “好了,你也别给我卖关子,好好说一下,这个沧海桑田究竟是做什么的吧。” 沈欢笑道:“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在这法宝之内,你可以瞬间经历沧海化为桑田的变迁。” “照你的说法来看,这个所谓的沧海桑田,最多就是增加阅历,和修为又有什么关系?”苏璃还是无法理解其中蕴藏的玄机。 “你先别着急,听我把话说完。”说起这沧海桑田,沈欢有些难耐心中的激动,吞了口唾沫,说道:“法宝之内经历沧海桑田,但法宝之外却只是一瞬。” “简单来说就是——沧海桑田,就如王质烂柯一般,我在法宝之内已经修炼数载,但在法宝之内却已过千载。” “在这样的时间断层之下,可以说……我只利用现实中一瞬间的时间,就可以成就无上神通。” 苏璃目瞪口呆道:“你不是开玩笑吧?如果是真的,这法宝……着实称得上变态二字。” 沧海桑田的作用是个什么概念? 它虽然没办法直接增长人的修为,却可以大幅度缩短人们的修炼时间。 按照沈欢的说法,别说恢复曾经的修为,就算是在瞬间达到飞仙境巅峰,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毕竟不管沈欢花费了多少时间,在外人看来,都只是花费了一瞬间而已。 “你想多了,沧海桑田虽然变态,但也没有变态到你想象的那种地步。” “什么意思?” “第一是时间问题,我刚刚那么说,只是为了形容这件法宝的变态之处,但事实上,法宝内部和外界的时间差,并没有万年和一瞬那么夸张,半天等一年的差距。” 苏璃没好气道:“可即便是这样也很变态了好么!” 在道修界,天才和废材最大的差距在哪里?自然是修炼速度! 有了这个宝贝,别说是废材,只要不是智障,都可以在短时间内成为目空一切的飞仙境强者。 “第二是灵气含量的问题,沧海桑田里的灵气,是张三丰夜游华夏收集的,所以说里面的灵气究竟有多少谁都不清楚,灵气若是没了,自然也没办法修炼了。” 苏璃听到这句话,总算是释然了,“这样的话,倒也不算非常变态,不过你说的那个张三丰我听说过,是道修后期的顶尖人物之一,以他的实力,夜游华夏应该能去不少的洞天福地,加上当时华夏还未经历道劫日,灵气充裕无比,至少要比你得到的灵乳泉要多得多。” “楚歌依靠这件宝贝,成功突破到了飞仙境巅峰,不过当时的楚歌已经是飞仙境初期了,所以我究竟能够依靠沧海桑田突破到那个境界,还是未知数。” “我说你怎么无论如何都要到武当山一趟,原来是一早就知道,这物件的作用。”苏璃正说着,一愣,“你不是已经失去時光游筏中的大部分记忆了吗?” “失去记忆,没错,但并非是全部。”沈欢深吸了口气,“我总感觉自己遗忘了关键的部分。” “怎么会呢。”苏璃算是知道实情者之一,干笑道:“连沧海桑田这种修炼利器都被你记得清清楚楚,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关键的吗?” “说的也是。”沈欢没再多想,“不管自己究竟是怎么存活下来的,目前最重要的就是恢复并且提升自己的实力。” 谁都不知道灭道者那个家伙,会在什么时候,重新杀过来。 不过在进入沧海桑田之前,沈欢还要处理一下其他事物。 “妙诗,你知道我们是怎么活下来的吗?” 林妙诗摇了摇头,“我当时看到你被灭道者撕裂以后,我就昏死了过去,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醒来的时候发现你没事,这简直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事情。” 沈欢当时虽然已经是半死的状态,可仍旧能够回想起那种犹如被五马分尸一般的痛苦。 “我觉得应该是有人救了我们。”林妙诗推测道:“我们三人都是在外面的田地里昏迷的,但按照大宝的说法,他发现我们的时候是在院子里。” 沈欢愣了一下,之前他一直忽略了一个,就是有人救了他们。 毕竟,灭道者的实力太过强横,这世间几乎没有能够与之匹敌的人。 “这样说的话……能救我们的就只有一个人,那个承道者。” 承道者和灭道者是对立一般的存在,不过根据大帝的说法,这个家伙应该是好人。 可惜的是,自从知道了一切的根源——时间轴,以及神这个存在以后,沈欢就从阿里没有把承道者归于好人这个行列。 理由他已经说过,既然都是吞噬他这个神之转世来提升实力,那么不管承道者表现的再怎么好心,都不会是个好人。 “对了,妙诗,关于我们昏迷的事情,你是怎么向爸妈解释的?”这一点也是沈欢比较担心的。 道修本来就是超凡脱俗的存在,从进入这条道路开始,沈欢就没打算将这些告诉父母,以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恐慌。 要知道,他只是出个远门,父母都会担心无比,更别提这些可能会涉及到生命危险的事情。 “没有,我按照大宝的话说的,为此我还特地报了警。” “那就好……”沈欢微微松了口气,准备把进入沧海桑田的事情,告诉林妙诗,可就在这个时候,周围的情景忽然停顿住一动不动,仿佛这片空间陷入到了定格的状态。 与此同时,一个带着面具的白袍男子,出现在了房间内,“你终于醒了。” 沈欢没有见过承道者,但是却听过众人描述过其外表,“看来我猜得没错,是你救了我。” “我?”承道者无奈的笑着摇了摇头,“救你的人比我可厉害多了,至少我没有办法在丝毫无损的情况下,斩掉灭道者的一只手臂。” 沈欢本来想问不是你那又是谁,可听到后半句话以后,整个人都陷入了懵逼状态。 灭道者……被人斩断了一条手臂?! 第1043章被遗忘的重点,索命器咒! 灭道者在沈欢的世界观中,是无敌般的存在,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竟然被人砍去了一条手臂。 这在他看来,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难道……在时间轴上还有比灭道者和你更加强大的存在?”沈欢对着承道者问道。 承道者现实点了点头,紧接着又摇了摇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存在比我们更加厉害的人并不稀奇,但是——” 话锋一转,承道者继续说道:“按照本源法则来讲,我和灭道者已经是当前法则内最强大的存在,所以比我们两个更强这个假设是不存在的。” “那灭道者的手臂是——” 承道者摇头道:“我正是想要问你这个问题,才来找你的。”他顿了一下,“最近期间,在你身上有没有发生过奇怪的事情?” 沈欢是神的转世,在他身上发生意外,是很正常的事情。 “奇怪的事情?”沈欢沉吟了一会儿,之前说过,在他眼中,承道者和灭道者都是一样的存在,只不过两者的行事方式不同罢了。 甚至,以接触程度相比,他对灭道者的了解,要远远大于承道者。 对于这样的人,沈欢是不可能暴露出自己所有秘密的。 “有,前阵子,我曾经误入天尊为了帮楚歌恢复实力所布置的阵法,出来以后,我的体内多了一股力量,这股力量会在我性命攸关,并且还存在求生意识的时候爆发出来为我所用,不过那股气息很暴戾,长时间出现的话,会让我死去自主意识。” 承道者皱了一下眉头,“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事情了吗?” “没有了。” 承道者没再说话,虽然戴着面具,但给人的感觉像是陷入了沉思当中。 良久后,他开口说道:“看得出,你对我还有些抗拒。” “我不觉得。”沈欢耸了耸肩,以此来表现自己的无辜。 “因为你觉得我和灭道者一样,都是以吞噬你这样的分身,来达到成为神之接班人的目的,对吗?” 对于承道者能够猜中自己的心思,沈欢并不觉得惊讶。 和灭道者一样,承道者也游历过了无数的时间轴,在世俗中,仅仅是比人多几十年的阅历,都可以轻易的看穿一切,更何况是他这周游过无数世界的人。 换句话说,承道者已经不知道是多少世为人了。 “看来我猜对了。”承道者无奈的叹了口气,“沈欢,有警惕之心是好事儿,但是有一点你要注意,那就是能够分清敌友。” “放心,这一点就算你不交代我也会注意。” 承道者愣了一下,沉默良久说道:“总有一天你会对我敞开心扉的,也总有一天会明白,我为什么这么做。” 沈欢笑着说道:“那我们就静静的等着,总有一天的到来吧。” 承道者没再说话,直接消失在了原地,在他消失的同时,这片空间也恢复了行动。 沈欢没有把承道者出现的事情告诉其他人,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按照原本的计划进行。 夜,沈欢书房…… 为了不对林妙诗的休息造成困扰,沈欢选择在书房进入沧海桑田,至于沈父沈母那边,他则以有工作要处理,需要在书房闭关一阵子。 沈欢当着沈父沈母的面,搬了不少食物到屋子里,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快把工资花完,准备以泡面等速食品度日的上班族。 沧海桑田的样子就像是一块圆形的金镶玉,玉石的颜色是像天空一般的蓝色,上面正好有几团云彩,给人的感觉很熟悉,没有大法宝之类的华丽,给人的感觉更为简约质朴。 沈欢调整了一下呼吸,毕竟这一次进去以后,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来了,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也就是十天半个月的事儿,但对他来说,确实要真真正正的去经历那些时间。 “狐狸精,这次又要靠你了。” “别再说谢谢什么的,老土。”苏璃语气平淡道:“反正我早就做好当老妈子的准备了。” 沈欢干笑两声没说话,苏璃说的话虽然不好听,但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在修炼一途上,苏璃帮了他不少忙,护法只是其中一样,说是交易,事实上沈欢欠苏璃的要更多一些。 如果说孙真留下的天眼修炼秘籍,是沈欢开启道修大门的钥匙,那么苏璃就可以说是,在初期引领他少走无数歪路的引路人。 “谢谢你。”沈欢说完,便将神识沉浸在了沧海桑田之中。 “这么猴急,赶着去投胎吗,老娘还有话没对你说呢。”苏璃没好气的说道,她正说着,忽然一愣,“投胎……不好!” 苏璃忽然想起了一阵非常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器咒! 沈欢被墨班下了器咒,得到龙首双头枪以后,延寿一年,之后得到寒魄和斩魂延寿两年,之后收复穷奇和墨虺再次延寿两年。 也就是说,沈欢从得到第一个器魂开始到现在,一共延寿五年,加上已经消耗的时间,也就是说,如果沈欢两天后不出来,就会死在沧海桑田之中! “他每次算不上算无遗策,但至少能够分得清轻重,可能是自己多虑了吧。”苏璃在找借口安慰着自己,但并没有起到的多大的作用,她越发开始焦急起来,“怎么办,沈欢刚刚才说过,沧海桑田只有一次使用机会,如果现在叫他出来,岂不是要前功尽弃?” “不行!我必须马上把这件事情告诉大帝。”苏璃说着,便朝着林妙诗的房间赶去。 她是魂体,不能联系大帝,只能将事情告诉林妙诗,然后再由她来解决。 太平洋,自由之岛,地下世界十大组织之一,自由天国,freeheaven的总部,议事大厅内。 为首三人,带着数十名全副武装的士兵,将坐在王者之座上的楚歌团团包围,“k,看在咱们这么长时间的交情上,我劝你还是放弃吧,这样对大家来说都好。” 楚歌看着手里的手机,无奈的笑了两声,感叹道:“欢子,你这个电话可真把我给坑惨了呢。” 第1044章曾经被自由之岛所支配的恐惧 半个小时前,自由之岛总部。 楚歌坐在王者之椅上,与两个穿着暴露的金发女郎,做着在道德人士眼中,不堪入目的事情。 他张开双臂,分别用单手解开了女郎们上半身的神秘的掩护。 金发女郎们最大的特点,就是波大有弹性,楚歌没事儿时候,就喜欢用这种球体,来训练一下自己的手感,避免长时间的闲置导致手指生疏。 金发女郎们很大胆,眼神妩媚的同时,也充满了挑逗,不管楚歌是否真正让她们舒服,却发出了舒服的叫喊声。 楚歌却不满的皱起眉头,“闭嘴,你们是第一次来吗?我说过,在我练习手感的时候,不允许发出任何的声音。 金发女郎们很诱人,身材比大多数的国人女神都要好,最重要的是,不像国内某些大波妹,总会给人一种乳腺增生的感觉。 不过……至于这夸张的叫喊声,楚歌就有些无法接受了。 讲实话,一点都不自然,一点都不诱人,给他的感觉就像是在玩弄一头母猪,很容易破坏肉身上所带来的完美。 两位金发女郎一听这话,连忙闭嘴,不敢再发出任何的声音,身体也不自觉的开始颤抖起来。 毕竟,她们现在所服侍的,是地下世界十大组织之一的首领,王榜上名列第一位的无色之王,k。 一个不谨慎,就可能招惹杀身之祸,不过要是将王服侍满意,她们将会获得不菲的报酬。 楚歌有些无聊的打了个哈欠,将手收回道:“下去吧。” 用沈欢的话来形容,楚歌的肾就是核武器级别的存在,浑身上下都充斥着诱人的荷尔蒙,你可以说他花心,但也可以说他是在通过神圣之事来压制那些不经意就会暴走的荷尔蒙。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啪啪啪是生活中的调剂品,可以吃的清淡些,但绝对不能没有。 但对楚歌来说,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了,这种事情是他生活中的必需品,就像是一日三餐一般。 两位金发女郎还没走到门口,秦韵便从外面走了进来,看到两名金发女郎时,她的脸上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悦。 男人和女人对于出轨,都异常反感,但不同的是,前者更为在意肉身出轨,即啪啪啪。 而女人更在意的是精神出轨,她们可以勉强接受自己的伴侣和其他女人做那种事情,但绝对不能接受自己的爱人和啪又产生感情因素。 这也是为什么,男人无法忍受自己的另一半找上隔壁老王,而女人却可以一次又一次的原谅。 不能说所有人,但大多数绝对如此。 秦韵就是这一类人的代表,在和楚歌确定关系之前,她就已经了解了楚歌的为人,也知道楚歌的体质不同常人的特殊需求。 不然,身为秦家大小姐的她,也不会在楚歌身上浪费这么多的时间。 在她眼中,楚歌只是在做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并且每次都更换不同的啪友,足以证明,楚歌和那些人只是很单纯的肉身关系而已,不涉及任何的感情。 对于别人来说,可能难以理解,但对于秦韵来说,早已见怪不怪。 外界怎么评价,秦韵不会在乎,每个人对于爱的见解都不同,每个人对于爱的需求都不同,就像是这个世界上不会有相同的树叶,也不会有同样的爱情。 所以,对于网络上那些所谓的情感咨询师,她一直都是嗤之以鼻。 爱情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儿。 无论外人怎么评价,只要她觉得有爱就足够了。 而且,楚歌在把她接来自由之岛以后,关于啪啪啪已经很是收敛,至少这段时间,楚歌都处于玩球的状态,与任何人都没有发生再进一步的关系。 秦韵也从真正意义上,变成了楚歌唯一的女人。 这对需要不同女人,来满足自身需求的楚歌来说,绝对比五六十年的老烟民戒烟都要困难。 烟可以不抽,但饭却不能不吃。 楚歌现在的状态,就好像是已经连续吃了几个月的面条,却从来没有觉得腻歪。 秦韵坐到楚歌身旁,将手中的资料递给了对方。 王者之椅,是只有王才可以坐的位置,但这条限制对于秦韵来说,却是一个例外。 “资料调查清楚了,这次有三个人准备造反,分别是拉斯、菲尔,以及狗头军师亚伯。” 他们全都是自由之岛的老成员,在组织内有着一定的影响力,和之前那些反对楚歌统治的人,完全不在一个量级上。 楚歌笑了笑,“我还以为,他们的耐性不错,没想到这么快就露出了狐狸尾巴。” “他们一共带了多少人?每个人带领手下的九名亲信,加上他们本身,一共三十人。”秦韵用手指着资料说道:“他们最近在军火之王,迪亚·奥洛夫那里购买了不少装备,看来是准备大闹一场。” 闭上眼睛,用大拇指和中指揉捏着太阳穴,“奥洛夫这个家伙的胆子越来越大了,竟然敢私下卖给亚伯他们这么多的军火。” “亚伯是以组织培养精英死侍的名义买的,奥洛夫应该并不知情。” “不知情?你太天真了,身为军火之王的奥洛夫可不是傻子。”楚歌点燃了一根香烟,“看来地下世界平静太久了,他们已经忘记曾经被我们fh所支配的恐惧了,我得找他好好的谈谈了。” “你去通知一下执刑官雷姆,顺便将资料交给他,不用解释,他就会明白怎么做。”楚歌说着,吻了秦韵一口,然后将舌头从脸颊划过,轻轻地舔了一下秦韵的耳垂,“今天晚上,我等你哦。” “白痴。”秦韵骂了一句,便转身离开。 楚歌却笑呵呵的说道:“谁让你就是喜欢我这个白痴呢。” 他正说着,手机却响了起来,“欢子?他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难道是因为已经找到了陷害我的人?” 带着疑惑,楚歌接起了电话,“沧海桑田?时间轴?你说的慢一点,我的脑袋有些转过弯来了,你好好解释一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原来是这样,你说的那个东西我现在并不需要,你自己留着吧,嗯,那就这样。” 楚歌刚刚把话说完,大厅的门便被人踹开,以亚伯为首的三人,带着自己的精英小队直接冲了进来。 “亲爱的王,我觉得,您是时候应该退位了……” 第1045章活着不好吗? “亚伯,真没想到,这次背叛我的人,竟然会是你。”楚歌的表情充满了意外,但是语气却很是玩味。 亚伯皱了下眉头,他最讨厌的就是楚歌这种“运筹帷幄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迷之自信的感觉。 他才是自由天国的老成员,凭什么让这么一个外来的支那猪来担任fh的king? “k,到了这个时候,你还以为自己能够继续待在王座上吗?别忘了,那个位置本应该是我的!” 听到亚伯的咆哮,楚歌伸出食指,摇晃道:“不,王这个位置,是属于fh每一个成员的,能者居之,弱肉强食,是自由之岛的唯一法则。” “是的,弱肉强食。”亚伯冷笑道,“看到了吗,你已经被包围了,成为了砧板上的鱼肉,要么跪着从王座上走下,向我求饶,要么像条汉子一般,被我用乱枪打死,保住最后的尊严。” “啧啧。”楚歌啧了啧嘴,“亚伯,你太天真了……看来你忘记了我是怎么从一个外来的落魄华夏少年,获得无色之王这个称号的。” 楚歌的事迹,在自由之岛可谓是传奇。 自由之岛为什么被称为自由之岛?顾名思义,只要来到了这里,你就可以获得梦寐以求的自由。 看不惯对方?ok,只要你有能力,随时可以杀了他。 想要和眼前的美女啪啪?ok,只要你有能力,就算是不征求美女本人的同意就可以。 想要飞不完的叶子,数不尽的奶粉?ok,只要你有能力,不需要钱,随时就可以弄到这些东西。 钱?在自由之岛上赚钱,比弯腰去捡钱来的还要快,只有你有能力。 女人、权力、金钱等等,在自由之岛,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得不到的。 在这里,没有任何的法律,杀人不用负责,啪啪不用负责,做任何事都不用负责。 “只要你有能力”是自由之岛上唯一的生存法则,这里充斥着人们最原始的欲望。 等级制度的存在,不是为了获得更为安定的生活,而是为了更好的体现出权力的重要性。 无论什么身份,只要你有杀死王的能力,那么你就可以成为王。 在这种制度下,自由之岛,又被成为混乱之城,这是一个任何国家都管不到的自由之地。 曾经负责管理这片区域的是自由天国,但自从上一代k被人暗杀之后,这里便变得更加混乱,原本仅存的一些限制,也形同虚设。 比如按照原本的要求,自由城内是不允许杀人的,但是现在,杀吧,只要你有能力。 在上一代k去世之后,自由之岛便被分成了三大势力,其中两个最为强大的势力,是由fh分裂而成的,最后则是由散人组成的自由者联盟。 楚歌来时,这里比现在更为混乱,他之所以能够成为传奇,正是因为他的出现,从而统一自由之岛,平复了为期数十年的混乱内战。 “当初在封王大典上,我问过,你们谁对我这个我那个有意见的话,可以当场提出来,当时有九个人提出意见,全都见了死神,我说过,没站出来的人,之后要是有反抗举动,我会让他们死得更惨。” “我想有很多人都没有在意,在你之前,同样有九个人先后送死,为了兑现诺言,我使用了更为残忍的手段,不仅谋反者死了,我顺便一同灭了他们的小势力,六亲更是一个都没放过。” “亚伯,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聪明人,被人称为自由之岛的智慧之星,没想到现在竟然连你也做出这样愚蠢的事情。”楚歌冷笑道:“你找死也就算了,为什么要拉上其他人呢?” 在自由之岛这样的地方崛起,其艰辛与血腥不可多言。 因为楚歌来自华夏,岛上的疼特地给他起了一个和十殿阎罗有关的称号,楚江王。 要论如今在自由之岛的威慑力,只需要提起楚歌的名字就够了。 生活在这个混乱之地的幼童,在听到楚歌的名字之后,会立马止住哭声。 看到楚歌如此自信,其余两人的意志不在坚定,只是一个眼神,就让他们生出了退缩的念头。 身为带头人的他们况且如此,更何况是那些精英死侍,其中有几个胆小的,已经开始瑟瑟发抖,虽然这些士兵们都发过誓,要誓死效忠。 “放屁!”亚伯大喊一声,将众人从恐惧之中拉了回来,“楚江王,你最大的依仗,就是被你救过一命的人形泰坦雷姆。” “你之所以如此自信的原因,也是因为觉得,只需要把事情交给雷姆便可以解决一切,不过……对不起,这次天真的人是你,雷姆已经被我引到了西岛,想要赶过来是根本不可能的。” “哦,是吗?”楚歌故意装作一副惊讶的表情,“你是不是还想说,除了这些死侍以外,你让部下带人去围剿其他可能在你上位后,进行反叛的对手?” “你说我的自信是来自于雷姆,真是抱歉。”楚歌耸了耸肩,“之所以每次有叛逆事件,都让雷姆出手,只是因为我懒得亲自出手而已。” 亚伯冷笑道:“我知道你很厉害,但你再厉害,能厉害的过这些枪械吗?” “枪?如果枪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那么现在坐在王者之椅上的人不应该是我,而是……军火之王奥洛夫!”楚歌仿佛想起了什么,“对了,说起奥洛夫,恐怕你发动兵变的主要依仗,就是他吧。” “和外人勾结,伤害fh的兄弟,啧啧,这在十大铁律中,可是死罪。” “那是前人们定下的规矩,如果他们还在,我不敢有任何的反抗,但是现在,呵呵……我一个也不怕。”亚伯学着楚歌的样子,发出冷笑,“我知道你和雷姆一样,是异能者,所以我这次购买的枪械,全都是专门用来对付你们这些异能者的。” “再见了,支那猪,你这辈子做的最愚蠢的决定,就是踏入自由之岛,并且——” 亚伯的话还没说完,楚歌便出现在了他的身后,原本空着手的楚歌,手中忽然多了一个东西——跳动的心脏。 “活着……不好吗?” 第1046章需要缓解一下紧张的心情 “咚咚——咚咚——” 整个大厅内除了亚伯这颗被挖出的心脏以外,再也没人发出其他的声音。 “智慧之星亚伯,知道我为什么在成为王之后,明明知道有很多人有反抗的心思,我却没有杀他们的原因吗?”楚歌自顾自的看着手中那颗跳动的心脏,“不是因为自由之岛刚刚统一,需要人才,也不是怕自己的滥杀无辜,引起公愤,而是……我故意留下他们,让他们的反抗,变成一次又一次的送死行为,从而来震慑他人。” “我以为你会是最后一个动手的,没想到你比最为暴躁的阿道夫还沉不住气,竟然成为这些高层当中,第一个出手来对付我的。” 楚歌笑了笑,云淡风轻道:“不过也好,我看不顺眼你很久了,亲自过来送死,倒剩了我不少的麻烦。” 亚伯的眼中满是不甘与不可置信,他知道楚歌很强,但没想到楚歌竟然强大到了这种地步,刚才的速度,简直可以称之为瞬移。 “杀、杀了他,快点、快点杀了他,不然、不然你们都、都得死……” 他还在做着最后的拼搏,就算死也要拉上楚歌当垫背的。 可惜,没有一个人敢动手,他们都怕成为楚歌手下的第二个亡魂。 “嘭——” 也不知道是谁手抖开了一枪,直接打中了楚歌的胸口,其余的人也一一扣动扳机,进行疯狂的扫射。 “叮叮叮——” 楚歌的身上不停地泛起花火,就像是有人点燃了缠绕在他身上的鞭炮。 “咔嚓——” 楚歌面色如常的拧断了最先开枪那人的脖子,然后一边用手从身上扣下已经变形的子弹一边说道:“你们这是在和我挠痒痒吗?” “不、不可能的,这些枪械都是用针对异能者的,怎么可能对你无效?” 异能者也是人,普通的枪械就可以击毙,但有一点,射速慢的子弹,根本就没办法碰到那些高阶异能者。 所以军火之王就研发了一种,射速极快,并且蕴含有毒物质的枪械,专门用来针对异能者。 这种枪械,一经发出,就成为了各大势力的首选武器,原因很简单,在异能者才是主力的地下世界当中,有了专门克制异能者的武器,可谓是如虎添翼。 “异能者?”楚歌脸上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那种家伙也配和我相提并论?” “好了,游戏时间结束了,我没工夫和你们这些人浪费时间。”楚歌说着,猛地一甩手腕,直接发出了三根银针,分别从不同的方向,穿透了这些士兵们的眉心。 这正是大帝曾经说过《九转还魂针》中的杀人之针——梅花三弄。 《九转还魂针》是用来救人的,不过楚歌对于里面的救人之法一点兴趣都没有,要说医术,有沈欢就够了,即便他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超越沈欢。 和《药王经》有些类似,《九转还魂针》记载的虽然只有针法,不如《药王经》那么全面,但除了救人之法以外,还记载了不少杀人之法。 楚歌所洒出的三根银针,每一根都有着比子弹还要强大的威力,并且还可以随心掌控,想扎哪就扎哪,是楚歌在小范围作战时,最喜欢使用的手段。 拳拳到肉更让人酣畅淋漓是没错,可也要看对方是什么身份,如果是杂兵……楚歌可不想让杂兵的血液,玷污自己的衣服。 沈欢在杀光这些人以后,一个身高两米多,浑身横肉的光头大汉从外面跑了进来,他每跑一步都会给人带来地动山摇之感,就像是一座会自己移动的巍峨大山。 这人正是楚歌在自由之岛上唯一堪称心腹的雷姆。 “k,对不起,我中了亚伯的奸计,来晚了。”雷姆单膝跪地,一脸的懊恼。 楚歌摇了摇头,“不,你没有来晚,相反,你来的正是时候,斩下亚伯他们的头颅,挂在警告旗上让路人围观。” “如果你有时间,就把他的家人一并解决了吧,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是我最讨厌的,明白吧?” “明白!”雷姆起身后二话没说,直接用双手将众人的头颅给拧了下来。 秦韵这时候正好从外面走了进来,看到地上的血腥场面后,忍不住用手捂住了口鼻,尽管她来自由之岛的时间已经不短了,但依旧没能适应这种到处都充满血腥的气氛。 “抱歉,又让你看到了不想看的东西。” “没事。”秦韵摇了摇头,将手从脸上移开,对着楚歌问道:“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楚歌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下筋骨,“去找奥洛夫,我想有必要和他谈谈,说起来真是头疼,欢子和那个傻哔,以为我在自由之岛上当着土皇帝,却不知道……我他妈其实还没完成真正的大一统,真是令人头痛。” 如果他一早就成为了自由之岛的绝对领导者,早就带着人把皇族给灭了,哪会选择只身一人回去。 “对了,你走以后,欢子来了个电话,华夏那边发生了一些不得了的事情。”楚歌将从沈欢那里听到的信息复述了一遍,“说起来真让人蛋疼,大帝竟然是另一个时空的夏天,而那个阎罗王竟然是另一个时空的我,这他妈不是扯淡吗……不过还好,我收大帝当小弟那会儿,也没少折磨他,算是赚了。” 秦韵皱眉道:“沈欢有没有告诉你,他们穿越来我们这里的原因。” “没,时间太紧迫,欢子似乎又遇到了麻烦,说完以后,就直接挂掉了电话。” “这样吗……” “怎么,你觉得有问题?” “嗯,有一点。” “女人的直觉吗?”楚歌无奈的笑了笑,“等我解决了奥洛夫这件事情,就回华夏一趟,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过在此之前,我需要啪啪一下,来缓解一下自己紧张的心情。” 楚歌说完,也不管气运答不答应,直接以公主抱的方式,强行把对方抱进了卧室…… 沧海桑田内,沈欢缓缓的睁开眼睛,看着周围浓见度不足半米的空间,忍不住感叹道:“原来靠自己修炼是这么困难的事情,足足两年的时间,才修炼到追星境后期,不过……这里的灵气这么充足,等到出去的时候,至少能够突破到飞仙境吧?” 第1047章变态级法宝?一次性用品! 自己实打实修炼出的灵气,和通过天眼所吸收的灵气似乎有些不同,给人的感觉更为纯粹。 其实这仅仅是一种感觉而已,事实上并没有多大的变化。 打个比方来说,天眼吸收的灵气,就像是平白无故多了一栋别墅,虽然令人惊喜,但也仅限于惊喜而已。 自身修炼的灵气,就像是自己亲自一砖一瓦的去盖房子,虽然消耗了不少时间,但亲自参与其中,是天眼吸收灵气所无法做到的。 沈欢之前的实力,全都是由天眼所获得的,这样一本正经的修炼冲级,可以说是第一次。 虽说是第一次,但对沈欢来说,修炼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一是因为,他这具肉身,曾经达到了逐日境初期的境界,虽然境界没了,但肉身的记忆还在,那些打通的经络,也不像普通人那样,处于封闭或是堵塞的状态。 通络就像是用洪水冲击障碍,靠着水流的力量,打通通道,沈欢现在的情况就像浇灌农田,水渠已经挖好,就差开闸放水了。 二是因为,沧海桑田之内的灵气,令人难以想象,说实话,沈欢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灵气,无论是浓郁程度,还是纯正度都堪称绝品。 不愧是张三丰从各大洞天福地中,收集而来。 按照这种灵气的品级来看,百日筑基似乎并不是很困难。 当年道修的昌盛程度,至少是目前武者的数倍吧? 沈欢发出一声感叹,便继续开始修炼。 在沧海桑田中,时间是最没用的东西,但这只是对大部分人来说,对于沈欢来说,时间无论在哪里,都是金钱,他不能浪费任何的时间,哪怕只是沧海桑田中的一刹那。 “准备冲击奔月境吧。”沈欢深吸了口气,再次进入了无止境的修炼当中。 沧海桑田中的时光,除了修炼还是修炼,无疑是无聊的,但对沈欢来说,他并不介意这些,就像跑步一样,刚开始很累,累的不想再跑,可一旦跑开之后,就会成为乐趣,一天不跑步,我浑身难受。 沈欢还沉浸在修炼当中,外面的人却是着急无比。 大帝一脸凝重,“这个沧海桑田我听说过,和沈欢说的一样,在我的那条时间轴上,楚歌也是依靠这件法宝,在短时间内,直接成为我三人中最强之人的。” “但是……” “但是什么?” “楚歌的性格你们应该有所了解,他从来都不是喜欢独占宝贝的人,按照他原本的想法,是他先用完以后,再让我们用,但……没想到的是,沧海桑田属于一次性物品。” “一次性物品?” “是的,一次性,只能够使用一次,不管有没有将里面的灵气吸光,只有有人进去,再出来,这件堪称变态的法宝,就会成为废品一个,不过对于世俗中人来说,这可能是一件不错的艺术品。” “您的意思是,里面的灵气,不单单能够让人突破到飞仙境巅峰,而是逆天邪剑前辈放弃其中的灵气,准备让您和沈欢分享,所以才会——”苏璃眼神中充满了震惊。 张三丰究竟吸收了多少灵气,竟然可以满足飞仙境修者的需求,而且听大帝的以,楚歌所利用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而已。 “张三丰是武当派的创派祖师,武道兼修,其实力在银河星域内或许不如我,但离开这片星域就说不准了。” “您、您是说,张三丰曾经达到了逆天邪剑前辈那样的修为?!” “嗯,可以这么说。”大帝点了点头,忍不住感叹道:“其实张三丰最令人敬佩的地方在于,他只在地球这样的寸天之内,就修炼出了那样的修为,用天才等字眼,已经不足以来形容他。” 大帝说的是实话,他之所以能够成为星域守护者,完全是因为经历了天承,若是没有经历天承,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成为星域至尊。 楚歌虽说是一步一步修炼起来的,但并不局限于地球,其中的机遇自然不可言喻。 怎么说呢,如果拿世俗来比,夏天就是家族继承人,只要年龄到了,就能够接手家族企业,成为富甲一方的商贾,简称富二代。 楚歌则是靠白手起家,经历过无数风浪后,成为华夏首富,简称富一代。 至于张三丰,就像是一个足不出户的宅男,没有东奔西跑,没有经历任何的风浪,只是凭借最普通的网络,便成为了华夏首富。 一个成功的商人有很多钱,你不会在意,一个富二代有很多钱,你也不会介意,最多就是感叹人家有个好爹。 但要是一个整天窝在家里的宅男呢?那带来的震撼,可远远要比前两者要大。 对于张三丰,大帝还是很佩服的。 轩辕、李耳、葛洪等人值得佩服,是因为他们创立了道修的完整的流派,吕洞宾、张果、张道陵等人在在大帝看来虽然厉害,但并不值得让人敬佩,毕竟他们是生活在道修最为活跃的年代,资源充足,得天独厚,不会发生杀人多宝等事情,只需要一心证道就好。 张三丰等在末法时代,修成突破星域能力的人,就很值得敬佩了。 因为这个时代最为混乱,虽然灵气依旧充足,天材地宝也有不少,可和之前相比,就差上不少了,而且道修的人数却大大增多,所谓狼多肉少,和目前的世俗界很相似。 以前社会需要人才,现在依旧需要人才,不过只需要精英人才。 “若不是因为受到了天道法则的驱赶,张三丰估计这辈子都不会离开华夏这片大地。” “就算没有天道法则的驱赶,张三丰也会离开,因为道劫日。” 大帝看着林妙诗无奈的笑了两声,做人哪能这么拆台啊。 “还有,你说的废话太多了。”林妙诗面色冰冷道:“我们找你过来,是为了寻找解决办法,而不是来听你感叹张三丰如何强大的。” 苏璃也跟着说道:“没错,沈欢被器咒缠身,我们必须尽快解决问题。” “现在着急也是没用的。”大帝深吸了口气,“实话跟你们说吧,其实……” 第1048章拯救沈欢的办法 “其实什么?你倒是说啊!”林妙诗的语气有些着急,对于他们来说,耽搁一两分钟并没什么事儿,可对立面的沈欢来说,可能已经过去了数十天。 每拖延一分,沈欢的寿命便会减少一分。 大帝再次深吸了口气,“林小姐,你也别跟我急,我之所以不说,是不确定你们两个有没有接受的心理准备。” “怎么说?”苏璃心中隐约生出了一股不好的预感。 而林妙诗则根本不关心缘由,直接说道:“我已经做好了准备,你说吧。” “刚才咱们已经说过,沧海桑田是一次性用品,也就是说用完以后,就会作废,先不说我们有没有办法喊沈欢出来,就算能,我们把他喊出来,他会是什么想法?”大帝无奈的叹息道:“欢子的性格,我们在场的都很了解,他是那种牛脾气上来,就谁都拉不回来的角色。” “他现在一心想着如何突破,如何获得击败灭道者的能力,如果我们现在毁灭了他这个希望,即便知道我们是好心,即便嘴上说着不介意,但他的内心呢?” “就说是我要他出来,这件事也是我的决定,你之所以出手,也是我逼迫你的,所有的责任都让我来承担!”林妙诗目光坚定道:“我宁愿他恨我,也不愿他为此而死。” 苏璃跟着说道:“算我一个,如果沈欢怪罪,我来顶着。” 大帝干笑道:“可问题是,就算我们三个都不介意欢子怪罪,我也没有办法通知在沧海桑田内的他啊。” “什么意思,你刚刚不是说有办法吗?”林妙诗的面色变得有些冰冷,只要事情关乎到沈欢的安危,她就会失去一切的理智,用通俗的话来说,现在的她,就像是一个疯婆子,尽管心是好的,但这样的处事方式,很难让事情得到圆满的解决。 没办法,爱就这样,拉低智商是次要的,在拉低智商的同时,还会拉低你的情商。 大帝面带无奈,对于此时这个状态下的林妙诗,他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是说就算有办法,但问题是现在我没有办法。” “你是天尊转世,并且已经得到了天尊的九层记忆,怎么会没有办法?” 大帝苦笑道:“我是天尊没错,但不代表我是无所不能的,身为星域守护者,我虽然可以掌控星域内的一切,但凡事都有例外,像张三丰这种超脱于天道法则之外的人,我是没办法掌控的。” “沧海桑田虽然是一件意外制作的物品,但却包含了张三丰一缕超脱星域法则的力量,这一缕力量超脱法则的同时,也超脱了我的控制。” “举个例子,在星域内,我虽然是不败的存在,可遇到超脱星域法则的人,我h也没办法击败对方,只能陷入无休止的苦战,简单来说,依靠法则的力量,我就是遇强则强。” “照你这么说,你这天尊不当也罢,根本没有任何用处。” 林妙诗说这话,就显得有些难听了。 不过大帝也找不到什么话反驳,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想反驳。 开什么玩笑,皇帝算是人界主宰了吧?号称万人之上,但事实上,世俗间的事儿也不全都是他说了就管用。 若制度法则真那么管用,哪还会有那么多反抗者的存在,天下又怎么会出现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局面。 “林妙诗,你别闹,说难听话永远也解决不了问题,你现在的行为,就像是夫妻间的争吵,吵架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还会将问题严重化。” “可是沈欢——”林妙诗还想说什么。 苏璃却开口喝道:“难道你以为只有你自己关心沈欢吗?大帝若是不关心沈欢,为什么要冒着被时空波动撕裂的危险,穿越到我们这条时间轴?” “难道你所做的事情,比大帝还要伟大吗?” “我不关心沈欢吗?因为本命契约的存在,他死我就要死,就算我不关心他,也会关心自己的生命!” “好好照照镜子看看现在的自己,如果沈欢看到你这个样子会喜欢吗?你平时的冷静都被狗吃了么!” 苏璃似乎发泄的差不多了,继续说道:“我们所有人都希望能够救沈欢,既然大家的目标是一样的,又为什么争吵?” “我们要做的就是冷静下来,然后商讨解决的办法……你明白吗?” 林妙诗愣了良久,回过神后,张了张朱唇,似乎是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选择了沉默,对着苏璃点了点头。 “看来你已经冷静下来了。”苏璃顿了一下,转身看着大帝说道:“大帝,难道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 “没有。”大帝无奈的摇了摇头,就像苏璃说的那样,他也想救沈欢,但有些事情不是想就可以的,这世间所有人都想成为亿万富翁,但真正成为的又有几个? “就算我们把藏哈桑田破坏掉也不可以吗?” 大帝一听这话,连忙道:“不行!如果破坏了沧海桑田,里面的沈欢也会死。” 沧海桑田内自成一片空间,毁灭沧海桑田就等于毁灭世界,而沈欢身为这个世界中的人,自然也会跟着被毁灭。 “那我们能不能进入沧海桑田,把沈欢给拉出来。” 大帝摇头道:“我说过了,沧海桑田是一次性用品,并且专人专属,只有一个人能够进去,如果没有了这些限制,张三丰又何必迟疑究竟将这件宝贝给谁,直接把他给予自己的七名关门弟子,直接羽化离去不就好了吗。” 苏璃默不作声,她教训着林妙诗,去和林妙诗犯了一样的错误,太不够冷静了。 若这次身陷沧海桑田的是别人,她一下子就会想到其中的关键。 “难道我们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沈欢送死?” “这也不一定,器咒在最后时期,会以万蛇噬骨之痛来提醒中咒者,沈欢自己意识到以后,自然会从沧海桑田中出来,以他的理智,应该会做出一个明智的选择。” 大帝一本正经道:“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 第1049章待我归来之时,便是此界毁灭之日!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办法,就是……等!” 林妙诗和苏璃原本以为大帝还有什么妙招,没想到就是一个字,等。 等字诀和拖字诀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一个是被动,另一个是主动。 “你说的这叫什么烂办法!”这一次,不仅林妙诗开骂了,就连苏璃也是一样,“等?等什么?难道等我和沈欢死了,然后你给我们收尸?” “你们两个不用着急。”大帝苦笑道:“能不能先听我把话说完。” “好,我正想看看,你这等字,到底是什么妙法。” 见两人有退让的迹象,大帝大松了口气,“是这样的,我说等,其实是最好的办法,也是最无奈的办法,因为我们现在并没有办法帮到欢子,换个说法,就是——是死是活,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 “你说的不还是之前的办法吗?” 大帝摇了摇头,似乎想解释,但最终还是放弃了。 以现在这个两个女人的状况,想要解决这件事情很困难。 但两个女人却不依不饶,他只好说道:“那这样吧,我去找承道者,他经历了这么多时间轴,比我这个只经历过一个时空的人,不知道要强大多少倍,说不定会有解决的办法。” “既然明知道是这样,你还在这里愣着干嘛,赶快去找啊!” “知道,我的姑奶奶!”大帝没好气的说了一声,便转身朝着门外走去,边走边嘀咕,“我这辈子真是倒了血霉,上辈子被女人牵着鼻子走也就算了,毕竟是自己的女人,现在可好,连欢子家的女人都骑到我头上了,莫不成我这辈子注定要被女人相克?” 至于大帝是不是注定被女人相克,没人能做解释,最多也只能像现在这样,发发牢骚罢了……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华山之巅。 “承道者,难道你真的要赶紧杀绝!”只剩下一条手臂的灭道者,本就十分狼狈,可没想到现在伤害没养好,就被承道者发现了藏身之处。 本就比承道者弱的他,现在失去了一条手臂,更加不是承道者的对手。 承道者拿着一把长剑,衣衫无风自动,凌立在半空之中,冷声道:“我说过,如果在违反我们之间的协议,我必定会杀了你!” “我没有干涉。”灭道者选择了死不承认。 “没有干涉?”承道者冷哼道:“如果不是你干涉,沈欢怎么会从逐日境界直接退变成一个废人!” “这件事和我没关系。”灭道者和承道者斗了这么久,很了解对方的脾性,这种人很固执,或者说是偏执狂,别人都是想获得自由,他倒好,给自己设定了一系列的条条款款。 若不是因为这种性格在影响着承道者行为,那么他灭道者早就不知道死在什么地方了。 所以,他就打算死不承认,反正承道者当时被自己设计的陷阱缠住,根本无暇分身,更不会掌握什么证据。 “那这是什么。”承道者说着,随手将身旁的空间撕裂,扔出了一条还有淡淡黑雾存在的手臂。 “我的右臂!”灭道者的语气中有震惊,但更多的是喜悦,当初为了逃跑,他连自己的手臂都不要了,没想到现在竟然能够失而复得,只要这条手臂能够接回去,他的实力就算无法恢复巅峰,但也不至于被承道者追着吊打。 像灭道者这样的存在,肉身残缺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想要再弄出一条新手臂也不是什么难事儿,可是新手臂是新手臂,和本身的右臂有着很大的区别。 怎么说呢,现在的灭道者就是一个能量体,这也是为什么他身体被黑雾包裹的原因。 损失一条手臂,就等于失去了一部分的力量,现在这部分力量失而复得他怎么会不开心。 至于震惊就很简单了,他没想到捡到这条手臂的人,竟然是承道者,自己今生最大的对手。 “好吧,我承认,是自己对沈欢动了手脚,可那又怎样?只能说是你没有保护好。” “你还有连说这件事,若不是你给我惹出麻烦,我哪至于会离开沈欢身边。” “你上当是你的事儿,我又没求着你进入我的圈套,这不能怪我。”灭道者耸了耸肩,一脸无所谓的说道。 这就好像骗子对警察说,是那些受骗者太蠢,不能怪他去骗人。 其实这和被骗者,把一切责任都推到骗子身上一样,毕竟一般被骗的,都是因太贪小便宜,若不贪小便宜,可以减少大量的诈骗案件。 这种事儿,一个巴掌拍不响,加上承道者为人正直,使得他一时之间不知道给怎么回答。 “既然你这么说,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承道者手中的长剑泛起一阵荧光,“我之前一直不杀你,但不代表我永远不会杀你。” 感受到承道者的杀气以后,灭道者再也笑不出来。 “你不敢。” “你看看我敢不敢!” “住手!”眼看承道者就要了结自己的性命,灭道者连忙说道:“难道你就不想知道,究竟是什么人砍去了我的一臂?” 听到这话,承道者瞬间止住身形,将迅猛无比的威势化解。 他找灭道者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想知道这件事儿。 “说,是谁。” “告诉你也可以,不过你要放我一条生路。” “那我还是杀了你吧,其实就算你告诉我,以我的能力也会查出来。” 灭道者听到这话大笑了起来,“承道者,你和我一样,都太自大了,这个世界根本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你以为你站在世界的顶峰,实际上只不过是一个蝼蚁!” “还有,你放心我以后都不会打沈欢的主意,你也最好别打……不然,就会落得和我一样的下场,因为——你他妈就是一个傻哔!” 灭道者的身形忽然开始虚幻起来。 承道者见状,暗道一声中计,但他并没有出手,因为他就算出手,也没办法拦下对方。 灭道者消失后,余音环绕空谷,“我还会回来的,等我归来之时,就是这个时间轴的毁灭之日!” 第1050章他没有死,他真的没有死! 苏璃坐在椅子上,一脸的忐忑,大帝去找承道者还没回来,但在沧海桑田中的沈欢,却大限将近。 沈欢的死期,也就是苏璃自己的死期,她很紧张,嘴上说着是为了自己,实际上还是在担心沈欢的安危。 毕竟从那条血玉碎片碎掉的那一刻,她的人生便只剩下了沈欢一个人。 “时间快到了,怎么办?”林妙诗的脸上写满了焦急,“按照大帝的说法,现在沈欢应该已经开始承受器咒的折磨,为什么他还不出来?” “可能他永远也不会出来了吧。”苏璃叹了口气。 林妙诗摇头道,“不可能的,不可能的!他向来分得清轻重,他不会抛下我一个人的,他说过的话,从来不会食言!” “你和他相处了这么久,难道还不明白他的性格吗?”苏璃凄凉道:“他这个人就是太固执,一旦认定什么事儿,就算是是死也会去做。” “复兴中医,这件事其实根本用不着他来做,拯救道修,这件事儿也轮不到他来做,可他却全都承担了。” “沈欢太累了……或许,这对他来说,是最好的结局。” “我不要!”林妙诗再也无法压抑心中的悲伤,“我们走了还这么久,好不容易才有了今天的结果,我不要,我不要他离开我!” “他还没有娶我,还没有和我生孩子,他不能死。” “或许,不是他不想出来,而是根本出不来呢?”苏璃深吸了口气,她比林妙诗要更坚强一些,不过她虽然没有落了,心却在滴血,“林妙诗,我很羡慕你,真的,因为你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我却是魂体。” “然而,最令我羡慕的,是沈欢对待你的态度,他为了你,可以放弃一切,如果……如果你不让他复兴中医,硬拉着他回去长乐隐居,我敢肯定,他不会有任何的犹豫。” “为了你,他也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放弃,自己成为仙人的机会。” “那他为什么不出来?”林妙诗知道自己在沈欢心目中的重要性,但她就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我说了,可能不是他不出来,而是他根本就出不来!” 林妙诗被苏璃的怒喝吓了一跳,“你……是不是和我一样,深深地爱着沈欢?” “一样又如何?不一样又如何?总之现在一切都晚了。”苏璃笑了两声,可这两声笑,却没有传递出一丝丝的快乐,听上去让人觉得悲伤无比。 “是啊……一切都晚了,我现在还想这些,又有什么用。”林妙诗凄惨一笑,“如果沈欢死了,我也会跟着他离去。” “你觉得这样的自己很伟大?”苏璃皱着柳眉说道:“还是说,你觉得这是沈欢想要的?林妙诗,你知不知道,你拥有着多么一大笔财富?” “我死,是因为我和沈欢性命相连,但你不是!身为他所爱的人,你应该做的,是带着他那份希望,带着你与他的回忆,代替他活下去!” “你羡慕我?我又何尝不羡慕你呢,性命相连……大道理我都懂,但如果沈欢死了,我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义?”林妙诗蹲在地上抽泣着,就像是一个无助的小女孩,“我好后悔,为什么每次做那种事情的时候,都要求他带小雨伞,没有小雨伞就让他用灵气包裹……如果能留下他的骨肉,我、我——” 放在其他情况下,林妙诗说出这种话,肯定会有人抨击她不知廉耻。 但与此同时也证明,林妙诗已经放下了一切,表露出了内心中最真实的想法。 “为了这样一个男人值得吗?”就在这时,门口忽然传来了一个声音,只见屠道者饮了口烈酒,“小狐狸,你把他说的这么伟大,为什么不说说他除了林妙诗以外,还和多少女人有染?” “这样的男人,死了最好。” “你说什么!”林妙诗和苏璃一同发出怒吼。 “对,当沈欢说出要让我和别人共享一夫的时候,我心里确实很介意,可我之后想通了,不管他有多少女人,只要心里依旧有我就够了。” “三妻四妾本就是平常之事,你之所以说出这种话,是因为你不懂得什么叫爱。” “我不懂?”屠道者听到后,肩头抖动着大笑了起来,“不懂得是你们,一己私欲,也可以被称之为爱?太天真了!” “咕咚咕咚——” 他饮了几口烈酒,看着沧海桑田道:“这个家伙终于死了,可惜……没有死在我手里。” “现在都什么时候,你还在说这种话。”他身旁的虚影,语气中充满了怒意,“你为什么会沦落到现在这种地步?就是因为你不够诚实,一直在欺骗着自己的内心。” “呵呵,说的好像你很诚实一般。”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的话也一句比一句狠。 “够了!都给我闭嘴!”苏璃大喝道:“老娘想安安静静的离开!” 一时间屋子安静无比,能够听到的,只有急促的呼吸,以及泪水滴落在地的声音。 “时间差不多了,老娘也该走了。”苏璃侧躺在半空中,笑道:“小欢子,姐姐这辈子都背负着仇恨,和振兴狐仙一族的宏愿,如今终于可以休息了,你背负的不必我少,也一定很累吧?好了……现在不用累了。” 说完,她便闭上眼睛,静静等死。 林妙诗没有再说什么,她知道,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事实无法更改。 “灭道者,我一定会杀了他!”林妙诗紧咬牙关,毕竟造成这一切的元凶,就是灭道者。 若不是他,沈欢也不会拼命升级,若不是他,沈欢也不用担心会连累身边的亲人,他是造成这个悲剧的主要原因。 所有人都不说话,静静地等待着沈欢的离世,这是对他最好的尊敬。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直到一个小时后,苏璃忽然坐起了身子。 已经半个小时过去了,在沧海桑田中,可不仅仅是半个小时那么简单,为什么自己还活着?是因为时间没到吗? 渐渐的,五个小时过去了,苏璃终于忍不住发出喜悦的笑声,“他没有死,他真的没有死!” 第1051章先说下你想杀我这件小事儿 苏璃和沈欢性命相连,如果沈欢死了的话,那么她也一定会死,现在她没事儿,也就间接可以证明,沈欢也安然无恙的待在沧海桑田之中。 虽然在场之人,没人想得通沈欢为什么会没死,但所有人脸上都带着兴奋的笑容。 “我就知道,他是不会抛下我一个人的。”林妙诗喜极而泣。 苏璃也忍不住感叹道:“是啊,他就是一个这么靠谱的人,所以才会有那么多女人喜欢他。” “笑话,这世间比他靠谱之人多了去了,怎么没见人家三妻四妾。”屠道者对于沈欢有着很明显的反感,尤其是有关有人这个方面,简直就是死咬着不放,若不是因为其男子身份,众人都要怀疑,他究竟是不是喜欢上了沈欢。 断袖之癖? 屠道者应该没有这个癖好,最好的证明就是——他曾经对沈欢下过杀手。 爱一个人,是不会希望对方去死的。 林妙诗和苏璃都没打算和屠道者做这方面的争论,苏璃本就生活在一夫可以多妻的时代,所以对于一夫多妻并没有多少反感。 而林妙诗也早就想通,在场在意这个设定的就只有屠道者而已。 什么叫正常?多数人的选择就是正常,在这种情况下,屠道者若是再说什么,就显得他不正常了。 接下来的日子很平淡,既然沈欢没死,她们要做的,就只有等待,等待着沈欢出关那天,至于沈欢为什么没事儿,她们根本就不在意。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沧海桑田中的沈欢缓缓睁开了眼睛,“修为终于恢复到逐日初期了。” 他的脸庞带着兴奋,因为这次的修为是实打实修炼出来的,境界要比当初的巅峰时刻更为稳固。 沈欢在沧海桑田内施展了一下身手,脸上的兴奋很快就消失了,“虽然灵气的精纯程度和肉身强度得到了大量的提升,但是为什么神通的威力会比之前小那么多?” “对了!”沈欢正嘀咕着,猛地一愣,“丹田的境界是提升了没错,可天眼还停留在没有筑基的状态。” 事实上,天眼并不是单纯作为辅助神通来用,从另一个角度完全可以看做另一个丹田。 也就是说,之前的沈欢处于双重逐日境初期的实力,实力虽然不如逐日境中期,但已经十分逼近。 只是他一直没有在意,除了施展龙威等辅助神通外,基本上从未用在战斗中使用过。 这么说可能无法理解天眼的强大,在苏璃错误的引导下,沈欢走入了一条他人从未走过的道路,那就是修炼天眼的境界。 毕竟天眼从一开始就是被当做辅助功法来修炼的,根本不会有人在境界上打主意。 两个丹田是什么意义? 如果沈欢将天眼和丹田全都提升到飞仙境后期,那么他一个人,就等于两个飞仙境巅峰高手。 就算飞仙境之后还有更高的境界,也无法打破沈欢是最顶尖实力两倍的定律,换句话说……无论境界有多少,沈欢终究都会成为那个最强大的存在。 “自己之前真是一个傻逼!”沈欢暗骂了一句,连忙尝试运转天眼的法诀,半天后,沈欢的天眼成功开启。 “自己的目的是提升实力,而不是老老实实修炼,管他温故不稳固,提升实力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想到这儿,沈欢再次走入了靠吞噬灵气来提升自己实力开挂道路…… 西太平洋,思比尔群岛,这里是军火之王的总部,到处都有重兵把守,港口停留着十几辆制式完全一样的货轮,在这群货轮当中,有一只青色的货轮极其显眼。 和挂着绘有骷髅头,下面有ak47以及rpg交叉的黑旗不同,那是一面蓝旗,上面绘着一幅坐落在云端的天国神府。 “让k一个人过去,我始终不放心。”光头大汉雷姆,说着就准备从货轮上跳下去,至于那些穿着黑色制服,手持枪械的士兵,他根本就没有放在眼中。 一旁的秦韵开口将他给拦了下来,“雷姆,楚歌的脾气你是知道的,他做决定的事情,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他想自己一个人去,就是一个人去,你是没办法改变的。” “可是这里是思比尔群岛,奥洛夫的老巢,k一个人过去,不带任何护卫,可是会出事的!” “我相信他的实力。”秦韵面色平淡道,在她眼中没有任何的担心。 “k的实力是很强,但奥洛夫身边的高手和家伙也有不少,k一个人过去,肯定是会吃亏的。”雷姆越说,越觉得自己应该过去一趟。 秦韵皱眉道;“雷姆,我知道你是在担心k,不过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行为可能不仅帮不到任何忙,可能还会毁掉他完美的计划。’ 雷姆听到这话,只能咬牙忍耐。 确定他不会再出手之后,隶属军火之王的士兵们终于松了口气,开什么玩笑,那人可是号称人形泰坦的雷姆,肉身的强硬程度远超想象,即便是装载着穿甲弹的枪械都不一定能够造成伤害。 与此同时,思比尔群岛的议事大厅内,坐在首位的是一个拥有深棕色卷发的中年人,他留着两撇性感的胡须,脸上带着黑框眼镜,穿着一身西装,给人的感觉文质彬彬。 但就是这么一个文质彬彬的人,自发家起就没干过什么文质彬彬的事儿。 在地下世界被称为军火之王的他,被战火弥漫国家的民众口中,被称为死亡贩卖者。 奥洛夫命下人拿出一根雪茄,向楚歌送去。 楚歌摆了摆手,并没有接过去,而是点燃了一根华夏制造的香烟,“我还是比较喜欢家乡的味道。” 奥洛夫笑了笑,“不知道是什么风,竟然把最近风头正热的无色之王给吹了过来。” 楚歌面露微笑,抽了口香烟,“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儿,就是想来找身为军火之王的您来唠唠嗑,大家都在王榜上,没事儿的时候,自然要多联系联系感情——” 楚歌正说着,表情猛地一变,用冰冷无比的声音说道:“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要先算算,你给亚伯提供武器,想要杀我这件小事儿!” 第1052章楚歌的算账方式(上) 随着楚歌这句话出口,整个议事厅的气氛瞬间低到到了零点,站在奥洛夫身后的大汉,直接将手伸到怀里,似乎是准备拿枪,骂骂咧咧道:“小子,你乱说什么,信不信老子一枪崩了你!” “回去!”奥洛夫抬手将大汉给拦了回去,然后说道:“k只是在和我们开玩笑而已。” 楚歌抽了口烟,原本还有大半根的烟,竟然被他一口吸的只剩下烟蒂。 “呼——”楚歌呼出一条长长的烟线,浓郁的烟雾全都吹在了奥洛夫的脸上,“开玩笑?抱歉,我现在可没有开玩笑的心思。” “奥洛夫,明人不说暗话,按照咱们地下世界的规矩,你这样的行为是越界了。”楚歌又点燃了一根香烟,同样的一口抽尽,“王榜存在的目的,可不仅仅是为了让你们炫耀装逼,最主要的是让我们明白,什么叫各司其职。” “一个人的饭量是有限的,你已经承办了国际的军火市场,就别再打我自由之岛销金窟的主意。”楚歌点燃了第三根香烟,这一次他没有一口吸干净,而是细嚼慢咽的品味,“其实我很疑惑,在这数十年的战乱当中,自由之岛已经不再和当初辉煌的时候那般,是世界第一的销金窟。”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要打自由之岛的主意呢?” “k,你误会了,我并没有占据自由之岛的意思,就像你说的,王榜是一种实力证明的同时,也在告诉王者们要看清自己的位置,我看得很明白,这一点你可以放心。” 奥洛夫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楚歌却没给他这个机会,“我当然知道,你的目的不是自由之岛,从平凡走向辉煌并不是很困难,但让一个覆灭的王朝重新建立,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像自由之岛现在这样的情况,放在土鸡瓦狗手中,至少要十年的时间去恢复,这还是在有大量资金提供的情况下,你是一个商人,精明的商人,自然不会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楚歌语气玩味道:“你的目的从一开始,就不是让自由之岛恢复曾经的昌盛,而是希望他们一直混乱下去,这样你的军火才会在这个和平的年代有市场。” “一个成功的商人,不是有了解市场需求的眼光,而是创造市场需求的能力。” 奥洛夫脸上的笑容明显僵硬,沈欢说的没错,现在各国之间虽然大小摩擦不断,但并没有到大动干戈的地步。 小摩擦根本不需要在军火商手中购买武器,因为自己国家的武器就足够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很难发战争财,对于奥洛夫这样的人来说,他是最希望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的人。 可以这么说,目前国际上小国家之间的冲突和摩擦,基本上都是他一手操控的,这在地下世界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自由之岛之所以持续了这么多年的战乱,和奥洛夫脱不了关系。 当初势力三分的时候,他几乎和每一个势力都有交流,为每一个势力提供武器,如果有异能者出现,扰乱了这种平衡,他就会派手下的异能者把对方给处理掉。 等过阵子,就会给其中一个势力提供更为先进的武器,让其他两个势力眼红。 在这种方法的交替下,自由之岛就像是永动机,赚钱的机会永远不会停下。 什么?换其他的军火商? 奥洛夫是谁?军火之王,他掌握着全球的军火市场,即便是声称和他没有关系的军火商,也是他的手下。 垄断,是最好的办法,因为市场价格,完全掌握在一个人的手中,他想怎么卖就怎么卖。 若不是因为他插手,自由之岛早就平息混乱了,哪还轮得到楚歌来完成大一统。 楚歌打了个哈欠,继续说道:“以前自由之岛是混乱之地,这事儿没人会管,但现在不同了,自由之岛的王回来了,你还这么玩,不觉得有些不地道吗?” “k,我想咱们之间有什么误会。” “误会?”楚歌用手指了一下自己,“你看着我。” 奥洛夫还真就配合的盯着楚歌没放。 “你觉得我是傻哔吗?” 奥洛夫干笑两声,“k说的这是哪里话,您怎么会是白痴呢。” “但你刚才那话的意思,就好像是在说我是个白痴。”楚歌咧嘴笑道:“不管你怎么解释,我就是这么想了,你拿我怎么办?” “放肆!”站在奥洛夫身后的大汉按耐不住,直接把枪给拔了出来,“狗屁的无色之王,编辑榜单的那个家伙,一定是老糊涂了,不然哪会让你这个毛头小子上榜。” “楚江王是吧?我想你最好弄明白自己的身份,一个新晋王者,根本没有这样和我王说话——唔!呜呜——” 大汉话说到一半的时候,就感觉脖颈一凉,可是并没有在意,不过当他感觉嗓口有鲜血涌出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脖颈上,不知何时多了一道血痕。 大汉喷洒出的鲜血,全都溅射到了奥洛夫的脸上,还带着温温的热度。 “黑脸白脸的把戏就别玩了,无聊,而且浪费时间。”楚歌将双腿搭在了桌面,“其实想要解决这次的事情很简单,接下来的三年内,自由之岛所需要的一切军火,都由你来承包,这件事儿就算了。” 楚歌给了一个时间,却没有给数量,谁知道这三年间自由之岛需要多少武器。 “在我的场子里杀人,k,你不觉得有些过分了吗?”奥洛夫用纸巾擦拭着脸上的血迹。 楚歌的速度很快,这是对强大的异能者来说,对于奥洛夫这样的普通人更是如此。 在王榜中的人,又分为文王和武王两种。 所谓文王就是本身不具备强大实力的存在,橙·军火之王奥洛夫和黄·杀手之王、绿·毒枭之王这种商业王者,都属于文王的行列。 红·杀手之王skx,也就是宋可馨,和蓝·海盗之王、紫·佣兵之王等属于武王代表。 原本自由之岛的王者被称为青·自由之王,陨落后自由之王的位置便处于空缺状态,楚歌晋级王榜后,本应该代替的就是青色之王,可却不知因何缘故变成了无色之王。 成为了赤、橙、黄、绿、青、蓝、紫、黑、白,九大王者之外的第十位王者。 “过分,我不觉得?”楚歌大大咧咧的说道,丝毫不以为然。 “别以为自己是武王就可以在我这个文王面前肆无忌惮,你选择一个人过来,是最错误的选择。” 奥洛夫话音刚刚落下,周围便出现了数不清的士兵,他们各个手持最先进的枪械。 这些可都是真家伙,军火之王用来压箱底的宝贝,比起亚伯手里的那些次货,简直可以称为神级武器。 然而楚歌面对这样的情况,却仍旧带着笑意,比之前笑的更加自然…… 第1053章楚歌的算账方式(下) 楚歌选择只身一个人过来,就是为了让奥洛夫放松警惕,当然,他也没想着让奥洛夫完全放松。 文王哪一个不是老狐狸?更何况还是掌握着军火产业的奥洛夫。 他做的生意,可比杀手之王困难多了。 身为死亡贩卖者,奥洛夫的仇人不知道有多少,所以必须每时每刻都保持在警惕的状态,不过能够进来议事大厅对楚歌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看着楚歌露出笑意,奥洛夫心中生出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虽然他派人杀了不少的异能者,但从来没有杀过王者级的异能者。 武王和他们文王不同,就算刨除势力,本身也是极为强大的存在。 不怕文王算计,就怕武王惦记。 这是地下世界关于王榜流传最广的一句话,像奥洛夫这种商人,他们最看重的就是利益,就算是算计你,最多也就是钱的事儿。 而楚歌这一类的武王就不同了,他们是靠着自己的本事打天下,一旦报复起来,就是用命说话。 地下世界的人,视人命如草芥的事儿,已经见怪不怪了,所以越是高位者越能明白生命珍贵的意义。 “这就是你的手段?”楚歌笑了笑,“真不知道是我高看了你,还是你小瞧了我。” “哈哈哈哈。”奥洛夫忍不住大笑了起来,“楚江王,这些武器全都是用来针对异能者的,无论子弹是否能够伤到你的肉身,只要碰触到,就会开始腐蚀你体内的异能量。” “看你的样子,应该也不是依靠肉身的强化型异能者,很明显完全是靠念力,没了异能量就等于被判了死刑,不用其他人,我都可以杀了你。” 奥洛夫的表情很得意,楚歌却无奈的摇了摇头,“究竟要我说多少次,你们这些井底之蛙才能明白,老子不是异能者这个事实。” “你没必要强装镇定,因为……你只有死路一条!开——” 奥洛夫的话还没有说完,他的那些士兵便开始一个接一个的倒地。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楚歌耸了耸肩,“我杀了他们,就是这么回事儿。” “不可能的,你怎么可能一瞬间杀掉这么多人?!”奥洛夫的眼神中终于出现了一丝慌乱。 “人们对于超出理解范围的事情,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楚歌张开右手,一团火球直接出现在了他的手中,“既然你可以用枪来杀人,那么我自然也可以用我的办法来杀人。” “火属性异能者?”奥洛夫似乎想到了什么,大喊道:“沃德,过来干掉他!” “好的,我的王。”他话音刚落,一个身穿贵族蓝袍的白发青年便从外面走了进来。 “火属性异能者,狂怒暴躁的力量令人敬畏,可惜火焰的力量终究要被水流克制。”白发青年说着,手中便出现了数颗水球,等到他将双手的水球合并后,便从中射出一根又一根的水箭,朝着楚歌疾奔而去。 “水克火?那只是因为火不够猛烈而已。”楚歌手中的火焰猛然暴涨,直接将那些水箭蒸发的一干二净。 沃德一脸懵逼,回过神以后的他,已经认识到了楚歌的恐怖,“王,这个家伙太可怕了,我们必须马上撤离。” “元素异能者没什么好怕的,你和达克联手,一定可以干掉他!”奥洛夫又召唤了一个手下,“达克,出来!” 这一次来的,是一个全身都藏在黑袍里的人。 楚歌忍不住笑道:“这个骨瘦如柴的老人,就是你最后的依仗?” “呵呵,你也太小看了我了,小子……和长者可不是这么说话的!”老人说着,嘴里面便开始嘀咕起来。 “无聊。”楚歌发了句牢骚,直接大手一挥——不管是老人还是白发青年,全都被瞬间拦腰折断。 楚歌点了根香烟,“还有什么手段,全都施展出来吧。” 奥洛夫此时已经是满头冷汗,结巴道:“若不是马丁带走了我一部分异能者精英,你现在根本就没机会站着和我说话。”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 奥洛夫嘴里的马丁,沈欢是知道的,军火帝国的二把手,狗头军师加头牌打手。 奥洛夫是个成功的商人,但一个成功的商人,却不一定是一个成功的领导,军火帝国的大部分事物,几乎都是由马丁来打理。 要不是因为这个马丁忠心耿耿,这个军火之王的名号,说不定就是马丁的了。 “你想做什么?”见沈欢抬手,奥洛夫的双腿开始忍不住颤抖起来。 无论是什么人,在面临死亡时,都会恐惧和紧张,即便是奥洛夫也不例外。 之前他之所以能够保持冷静,是因为他还有王牌,而现在……他的底牌全都没了。 “站住!议事大厅已经被我放慢了炸药,只要你敢动手,我就延引爆它们,和你同归于尽!” 楚歌摊了摊手,无奈道:“第一,你觉得是你快还是我快?第二,如果真的有这个决心,你干嘛要说出来,直接摁下按钮不是更好吗?” “所以,你还是老老实实的死吧。” “不要,我错了,你说的条件我都答应你,自由之岛三年内的军火需求,全都由我来提供!” “我改变主意了。”楚歌微笑道;“与其免费三年,倒不如直接将你取而代之,这样我所得到的好处,就不止三十年了。” “你、你不能杀我!马丁是s级异能者,你要是杀了我,他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s级异能者?”楚歌不屑道:“别说s级,就算是双s级的异能者都不一定有本事杀我!” “还有,我既然敢做出这样的事情,就代表我早有了思想准备,所以……请你安心的去死吧。” 说完,楚歌便再次挥臂。 军火之王奥洛夫,一代王级存在,就在这轻轻的一次挥臂中殒命。 “亲爱的,让雷姆带着人动手,奥洛夫已经被我解决掉了,我马上就回去。”楚歌挂掉电话后,看着奥洛夫的尸体说道:“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好好看着吧,接下来的,才是重头戏!” 第1054章得罪楚歌的下场 “滴答——滴答——” 楚歌拎着一颗血淋淋的头颅,慢悠悠的走在路上,完全无视思比尔群岛上的士兵。 那些士兵们全都瑟瑟发抖,那可是王的头颅。 古有兵法,擒贼先擒王,现在奥洛夫死了,那群士兵们早已被吓破了胆。 更何况,王榜中武王的威慑力,向来比文王要大。 楚歌是一个新晋升的王者没错,但那也是王者啊,不是他们这些小角色可以相比的。 关于无色之王k的传说,是现今地下世界最精彩的话题。 自由之岛混乱了多少年?数十年! 这数十年间,打自由之岛主意的人,可不仅仅只是岛上的三个势力,还有其他的地下势力,毕竟自由之岛曾经的辉煌,是有目共睹的。 但这么多大佬都没办法拿下的地方,楚歌却一个人,单枪匹马的给拿下了。 由此可见,这名新生的王者,虽然在位时间不长,但实力一定是有的,甚至可能是诸多王者中,实力和潜力最大的存在。 如今奥洛夫死了,二把手马丁又不在,群龙无首,对方有这么强大,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反抗,还是像现在这样畏畏缩缩的选择退让。 “拼了!”一名士兵决定赌一把,俗话说的好,乱世出英雄,敢拼才会赢。 在这种危机关头,是最容易的拼出名声的,伴随巨大风险的,也有着巨大的利益。 他大吼一声后,直接扣动了扳机,因为是突然出手,他只用了手枪,而不是背后的步枪。 “叮——” 子弹打在楚歌的肩头,发出一阵刺耳的响声,就好像是金属在碰撞一般。 楚歌停下脚步,眼神有些不悦的看着那个开枪士兵,一般用手揉着自己的肩膀,“你想死——” 士兵的内心中充满了恐惧,面对死亡,人们总会做出不同的反应,恐惧是最基本的,这里说的反应不是心情,而是行为。 有些人会生无可恋的等待死亡,有些人会嚎啕大哭述说自己还未完成的愿望,有些人会像疯子一般去报复这个该死的社会。 而士兵的反应则是,拿起步枪,疯狂的对楚歌进行扫射——临死反扑。 这一次楚歌没有任由子弹打在自己的身上,虽然他的肉身已经强悍到,可以完全无视这些子弹的攻击,但打在身上还是挺疼的。 楚歌单手快速移动,将士兵发射的所有子弹,都握在了手中,然后捏成了一个不规则的圆形,直接用这个半个拳头大小的不规则圆形,洞穿了士兵的脑袋。 这下子,再也没有任何人敢冒险。 异能者是很可怕没错,但肉身强悍到完全无视枪械进攻的却没有多少,在他们眼中,楚歌简直就是一个怪物,王者级的怪物。 面对这种情况,再也没有人敢对楚歌做出一丝不敬的动作。 有几个胆小的,甚至吓得直接跪在了地上,表示臣服。 在这些人的带领下,其余的士兵也纷纷准备下跪。 楚歌不会去数究竟有多少选择了下跪,也不会去在意究竟还有多少人站着,这些人从一开始就不是他的目标。 “嗖——” 之前最先跪下的几人,随着一声声的破空声响,全都倒在了地上。 “白死神西蒙?!”有士兵看到这个情况后,忍不住惊呼出声。 楚歌也顿住了脚步,西蒙这个名字他并不陌生,在地下世界神枪榜中,名列第二,仅次于被誉为枪神的死亡之枪哈迪。 西蒙在狙击界名声很大,号称列无虚发,是唯一次于神榜枪神的存在,号称列无虚发,之所以没能成为枪神,是因为他只会使用狙击枪,其余的枪械的准头,比初学者还要差。 所谓神榜,是位于王榜之上的存在,和王榜不同的是,这个榜单记载了九名某领域内的神级存在。 比如杀神诡狐、枪神哈迪皆属此列,和王榜一样的是,神榜中记载的个人实力,并不单单是异能者的实力,也被分为文神和武神两项,文神的代表,比如被称为黑客之神的凯文,再比如有着财神之称的沃伦比尔,以及赌神史蒂芬。 西蒙,就是在狙击枪界无线接近于神,却不是神的男人。 可以这么说,白色神西蒙盯上的人,基本上没有一个能活的。 这也是奥洛夫身边,唯一一个仅次于神的得力助手。 “西蒙大人回来了,也就是说马丁大人也回来了!” 众人一脸兴奋,甚至有些戏谑的看着楚歌,等待着西蒙发射子弹,取走这个人的性命。 无论是国家还是组织,甚至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家庭,都需要一个主心骨。 奥洛夫死了,身为二把手的马丁自然成为了新的主心骨。 要说马丁也是一个传奇人物,俗话说的好,创业难守业更难,同为一辈的马丁,就可以看为是思比尔群岛的守业者,如果没有他,奥洛夫也可以成为军火之王,但他的军火帝国,绝对不会像现在一样井井有条。 和众人猜想的一样,西蒙接下来的子弹,就是送给楚歌的。 开枪后,西蒙看都不看,就立马转移阵地,他向来列无虚发,楚歌必定会死。 而且,开枪之后只有两个结果,一个是死了,一个是没死,死了需要换地方,没死也需要换地方。 多年来的暗杀让西蒙养成了一些职业习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就是如此。 除非是极其隐蔽的至高点,不然西蒙多半会选择移动位置,以免被对方发现,进行反狙击。 可接下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傻了眼。 楚歌竟然和之前一样,直接接住了西蒙的子弹。 要知道,奥洛夫为了提升西蒙的实力,可是专门花费巨资为他打造了一把,当今世界上最完美的专属狙击枪。 发射出的子弹威力,丝毫不比异能者所施展的异能要差。 他之所以被人称之为准神级的射手,和这把特殊打造的狙击枪不无关系。 可就是这样强大的子弹,竟然被楚歌轻而易举的接了下来。 西蒙停下后看到这个情况,内心中震惊到了极点,同时庆幸自己的职业习惯救了自己一命,不然以楚歌刚才所表现出的实力,反杀他也只是分分钟的事儿而已。 可惜,他还是太天真了,对于楚歌来说,在什么位置根本就不重要。 只见楚歌随手一挥,便将手中的子弹用腕力扔了出去。 隐藏在暗处的西蒙,感觉脑门一凉,便直接失去了意识……一代神枪手,就此陨落! 第1055章从今天起,思比尔群岛我说了算! “西蒙死了。”马丁的脸色有些阴沉,他带着人出去进行军火交易,可没想到回来后,却发现奥洛夫已经死了。 在外人看来,奥洛夫和他是拥有着比血脉之情还要亲密的兄弟,事实上只有他自己知道,并不是这样的,准确来说奥洛夫是他的恩人。 若不是因为当年的那碗饭,他可能早就死于那充满硝烟的战场。 “不可能吧,西蒙从来没有失手过,而且——” 不等属下把话说完,马丁便说道:“西蒙是一个干脆利落的人,一旦锁定目标,便会不死不休,k挡下了子弹,并没有死,西蒙却没有再开枪,显然,他已经死在了对方的反攻之中。” 这话是很有道理,但那个属下却无法接受,“西蒙是咱们组织中最接近神的男人,怎么可能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被杀了?” “而且,这个楚歌应该也不会太强,不然他早就位列神榜,而不是停留在王榜的水平。” “你之所以有这些判断,是因为对方刚刚晋升王榜不久,王之所以会死,也是因为这种状态,无论是王榜还是神榜,只要能位列其中,就是某个领域内一等一的天才。”马丁深吸了口气,“你带着其他的异能者,下去杀掉这个k,如果这次被他跑了,那么我们思比尔群岛以后,将永无宁日。” “是!” 因为交易,马丁带走了绝大部分的异能者,这些人全都可以称之为军火帝国最强大的精英。 “杀人偿命,你既然杀了我们的王,今天就别想着离开!”说完,那名精英就朝着楚歌扑了过去。 可他人才飞到一半,就在半空被楚歌给撕成了碎肉。 “你们看到了,是他先动的手,照法律来讲,我这叫正当防卫。” “妈的!” 剩下的人,除了惊讶外,并没有恐惧,毕竟刚才死的那个,只是他们之中最弱的。 不过,第二个冲出来之人的结果也一样,甚至死状更为残忍。 “我向来不喜欢一对一的游戏,一起上吧,我懒得一次次的动手。”楚歌说话时还拿出了一根香烟点燃。 “他太强了,我们要不要——” “闭嘴,他虽然厉害,可我们一起上,就算是神榜上的法神瑟琳娜,也不一定能够扛得住。” 这句话就又自吹的嫌疑了,法神瑟琳娜可以调动一切元素施展异能魔法,除了法神这个称号外,她还被称为全系女王,除了暗黑魔法和亡灵系魔法以外,全都达到了最高水准。 现在他们还剩下六个人,其中有三个是s级异能者,其他三人是准s级,虽然敌不过瑟琳娜,但对付ss级的异能者还是有可能的。 而楚歌,就被他们定义为双s级的存在。 就如同楚歌说的那样,在这些异能者动手后,他一次性解决了所有人,丝毫不拖泥带水。 秒杀,所有人都是秒杀,无论是最接近神级的存在西蒙,还是被看做被神明眷顾的s级异能者,在楚歌手下全都没有走过一个回合。 “走!”马丁见状后,二话没说,直接让驾驶员启动直升机,准备逃离这块被死神阴影所笼罩的死亡之地。 没错,在马丁的眼中,楚歌就如同死神一般。 楚歌的出现,甚至已经违背了他对于人类力量的定义。 “马丁吗?”楚歌嘴角翘起一丝笑容,直接原地跃起,腾飞到了半空中,紧接着他的右臂上忽然多出了一层灰色的雾气。 灰色,混沌的颜色,如果大帝或是夏天在这里,一定会惊讶无比,为何楚歌会这么早就获得混沌的力量。 “嗖——” 楚歌将奥洛夫的头颅扔了出去,所经过的空间,全都被撕裂成了碎片,准确的命中,让马丁和直升机,一同丧命在了爆炸之中,还有……奥洛夫的头颅。 王死了,二把手死了,就连组织内的所有高手都死了。 这些军火士兵的脸上,充满了恐惧,好像是经历了这一生中最为恐怖的事情。 就在这时,雷姆和秦韵带着自由之岛的成员赶了过来。 只见雷姆单膝跪地道:“反抗者已经全部击毙,请k下达新的指令。” 楚歌点了点头,并没有回答雷姆的话,而是凌立半空,俯视着那群军火士兵道:“从今天开始,思比尔群岛我说了算!” 听到这话,那些士兵们没有任何迟疑,全都选择了跪地臣服。 军火之王奥洛夫被无色之王k灭掉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地下世界,造成了极大的风波。 有人想要渔翁得利,尝试趁乱将两个势力收编,无奈最后却成为了炮灰。 更多的则是选择了沉默,并且下达命令,组织内所有成员,无论职位高低,全都不得招惹自由之岛的人。 经历过这些事情以后,地下世界竟然比国际势力更为平和。 “雷姆,没事儿的时候,多派一些人,到海盗王的领域溜溜弯。” 雷姆一脸不解道:“海盗王的实力是准神级,自身力量极为强大,不是白死神西蒙那种靠外界力量堆砌出的准神,而是阵阵意义上的准神,拥有着ss级的实力判定,我们这么做估计讨不到好果子吃。” “而且,因为您的威名,自由之岛和思比尔群岛上的人,应该不敢有任何的反抗之心。” “ss级?”楚歌不屑的笑了笑,“我从来不会做没把握的事情,海盗王虽然厉害,却不是我的对手,别忘了,我可是来自你最终最神秘古老的东方国度。” 雷姆无奈的干笑一声,便没再说话。 他第一次见到楚歌时,对方还是只是一个身体素质比较好的普通人,现在却已经成为了可以和ss级比肩的超级强者。 若不是亲眼见证了楚歌的成长,他都要怀疑,对方是不是一开始就有着这样的实力,只是在故意选择扮猪吃虎而已。 “可是我们刚刚经历过战乱,现在应该做的不是急于扩张实力,而是稳定发展,奥洛夫所遗留下的财富已经足够我们发展,没必要再去招惹蓝色之王这样的大麻烦。” 楚歌耸了耸肩,“你说的没错,要人,我们自由之岛有的是,要钱,思比尔群岛上的已经足够,可是我们还欠缺商道,而海盗王掌握着大部分的海上通道。” “我灭了军火之王,却是引起了不少轰动,也加强了不小的威慑力,但仍旧有一些人在蠢蠢欲动,他们之所以没有出手,只是在观察和等待时机而已。” “这个时候,再把蓝色之王灭了,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连灭双王便是楚歌的最终计划?不,他的最终计划,是灭掉除自由之岛以外的所有组织,这样才对得起无色之王的称号。 在他看来,无色代表这包罗万色,与其慢慢的培养感情,倒不如使用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将对方吞噬掉! 第1056章没时间解释了,快上车! 华夏边境,一只十二人小队,正隐藏在草丛之中,为首之人,正是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的夏天。 没过多久,一个矮小的身影,猫着身子快速的走了过来。 “地鼠,情况怎么样?” “六只老鼠,四颗老鼠屎,牙齿整齐锋利。”被称作地鼠的矮小男子描述道。 “应该可以拿下。” 华夏之所以被称为雇佣兵的禁地,和夏天他们时常出任务有着直接的联系,如果不是他们不分昼夜的守着边境土地,如今的华夏还不知道要乱成什么样子。 还是那句话,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依旧有人会冒风险来搏彩头。 华夏禁制很严重,通道又少,风险又大,价格自然更高一些。 前一阵子,夏天之所以脑部中弹,就是因为和试图向华夏境内私人势力贩卖军火的走私团队进行了交锋。 事后查了一下,就是奥洛夫的人所为。 夏天恨也没用,他的活动范围局限于华夏,而奥洛夫几乎又是待在思比尔群岛足不出户,那个令他中枪的人也已经死了,基本上可以说是有仇没地报。 “我说头儿,这次该不会和上次一样,同样是王者组织的势力团队吧?”一个看起来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一脸无奈道:“要这么一直和大家伙们交手,我真怀疑自己能不能熬到娶媳妇的那天。” “如果是橙、绿这种王者势力还好说,要是佣兵之王那边来人,那才叫完蛋,我听说有一次,佣兵之王的团队,硬生生的从咱们手里把一个死刑犯给保走了。” “好了,现在不是感叹的时候,关于佣兵之王的事情,那一次是佣兵之王亲自出手,属于意外情况,如果早知道实情,我们不会只派那么点兵力。”夏天说着打了个手势,示意众人安静。 “来了,开干!”年轻人显然是个活泼主,嘴上说着怕死,实际上干劲被谁都大,对方刚刚出现在狙击范围内,便毫不犹豫的开枪,干掉了对方一个人。 简单来说,伏击战的好处就是,谁露头谁死。 “法可!”对方损失一个队友后,立马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别着急有乔治在,我们很容易突围,华夏是一个没有战乱的国度,除了天组精英士兵,普通特种兵的战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一个看起来像是队长的人物安抚好众人以后,对名为乔治的大汉使了一个眼色。 那个年轻人猜的没错,这次同样是王者势力出手,属于绿·毒枭之王的手下。 “分散,动手,一个也别放过!”夏天下达命令后,这片原本寂静的空间,瞬间热闹起来。 刚开始,夏天这边占着人数上的上风,可很快随着那个名为乔治的异能者出手以后,情况便大幅度反转。 “头儿,对方是异能者,我们的能力不够,只能请你出手了。” “好,你们负责解决小角色。”夏天说着,便和乔治交手。 乔治是风属性异能者,速度极快,加上手中拿着淬毒的刀刃,几乎是碰谁谁死。 夏天现在虽然还没有施展术法的能力,但前世的记忆,让他有着远超常人的战斗经验。 不像楚歌那样简单直接,夏天干掉这个乔治废了不少功夫,自己也受了一些伤。 “是幻觉地狱,目前黑市里刚刚流行的一种毒品。” 听到汇报后,夏天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他原本以为是对方完成了交易,准备离开,没想到他们是将毒品往外带。 这也就说明,这个横扫各大市场的新品毒品,制作地点很可能就在华夏境内。 “收队。”夏天准备回去将这个可能,告诉黄字组,让他们查一下。 可走着走着,夏天忽然发现,周围的景象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一片空白。 幻术?! 这是夏天的第一个想法,心中不免一惊。 因为两世为人,夏天的神识远超常人,除非是境界比自己高出好多的强者,不然想要让他进入幻境之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哒——哒——哒——” 一阵脚步声小声,一个白发、白袍、白面具的瓜子脸男子,从不远处走了过来。 “你是什么人?”夏天一脸警惕的看着对方,以他的实力和眼力,竟然无法分辨出对方的实力深浅。 对方没有说话,白发、白袍在瞬间全都变成了血色,那给人俊俏之感的脸蛋,瞬间变得狰狞无比,张嘴之后是一张血盆大口,以及锯齿般的牙齿。 “滋滋——嘭!” 这时一辆白色超跑,利用漂移的力量,用车尾将男子直接撞飞了出去,“没时间解释了,快上车!” “啊?” 看到沈欢一脸懵逼的反应,车内的年轻人无奈的叹了口气,“你这反应,一点都不好玩。” 说着,跑车和被撞飞的男子,经过一阵扭曲后,便消失不见。 年轻人则取下头上的礼貌,对着沈欢摆出了一个优雅的绅士姿势,“刚才是开玩笑,现在是认真的,夏天先生,你必须跟我走一趟。” “你——” “我知道你会拒绝,所以,有必要声明一下,你的拒绝全都是无效的。” 不等夏天反应过来,他的眼前便是一黑,完全昏厥了过去。 在大洋的另一端,楚歌也经历着同样的情况。 “你是谁?这里又是哪里?” 自己刚刚还在和海盗王决战,怎么会突然到了这种地方? “你没必要知道我是谁,你只需要知道,接下来,你必须跟我走一趟就对了。”不同时,楚歌所面对的年轻人极其霸道。 “那也得看你有没有本事带我走——”楚歌话没说完,便昏倒了在了地上。 “麻烦。”年轻人就地拎起,也不管楚歌的感受,向扔垃圾一般,直接扔进了车里。 与此同时,华夏,中州省,怀州市,长乐村,沈家…… 苏璃等人的脸色越来越焦急,“已经二十天了,沈欢还没出来,会不会出事儿了?” “比起这个,我更介意,大帝那个家伙为什么到现在还没回来。” 屠道者冷哼道:“我看沈欢这次,多半是死了。” “你说什么?!” 苏璃和林妙诗直接就炸了毛,看那架势大有一副和屠道者拼命的准备。 “咔嚓——” “什么声音?” 忽然传出的碎裂声,将剑拔弩张的气氛瞬间缓解。 “是沧海桑田!”苏璃第一个发现声音出自何处。 “咔嚓——咔嚓——” 随着脆响不断,沧海桑田上面的裂纹越来越多,刺眼的白光从这些裂缝之中迸发而出。 一个身影在这阵白光之中,若隐若现。 沈欢……出关了?! 第1057章半仙之境,沈欢的变化! “这股气息好强大。”林妙诗被强光刺激的有些睁不开眼睛,“这就是传说中的飞仙境界吗?” 林妙诗对于道修界的事情并不了解多少,就那她的实力来说,几乎完全都是来自于老道姑的,之后虽然有修炼,但也没有将这作为生活中的一部分,想起来就练练,想不起来就算了。 所以道修白痴这个称号,基本上已经被沈欢传递到了她的头上。 苏璃和林妙诗不同,她虽是妖修,但时常和道修打交道,知道的多少不说,不过至少要比林妙诗要强一些。 “这股气息绝对不是逐日境修者能够发出来,小欢子终于成为至高无上的仙人了!” 这里面唯一淡定的,就是屠道者了,他的境界一直是一个迷,从最初的逐日境,到现在的不知名境界,谁都不知道他的真实实力什么。 只听他语气肯定道:“逐日已出,飞仙未满,距离仙人,只差一步之遥,但终究无法和仙人比拟。” 林妙诗没有吭声,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境界的具体划分,只知道眼前沈欢所散发出的气息,要远远高于自己。 苏璃倒是懂一些,单凭“逐日已出,飞仙未满”,就足以说明,沈欢并没有达到飞仙境。 用行话来讲,沈欢现在是一名脱离了逐日境,但又未完全达到飞仙境的半仙。 半仙境界,属于一个极其特殊的境界,和半步逐日之类的称呼不同,那些都是人们习惯性称呼,而不是具体的等级划分。 半仙,却是处于正统的境界划分之中。 在半仙这个境界,要远强于逐日境,但比起飞仙境却又要差上一大截。 有些人只是暂时停留在这个境界,而有些人却是终生止步与此,所以才会被划分到正统等级当中,尽管这样的特例并不算多。 苏璃有些担心,以沈欢的性格,选择从沧海桑田之中出来,只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灵气耗尽,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就算是时光换算下来,沈欢也不过是在里面待了几十年,根本不可能将张三丰所收集的灵气吸收完毕。 第二种是,沈欢已经无法再提升等级,这个可能性很大,若是一辈子都处于半仙的境界,那么沈欢在灭道者面前,几乎永无翻身之日。 白光渐渐消散,沈欢的身影也逐渐清晰起来。 由于境界的提升,他的模样和气质多少发生了一些变化。 以前的沈欢,算不上帅,不过高大的个子给他加了不少分,勉强可以踏入中上等帅哥的行列,但如今的沈欢,几乎可以说是男神级别的存在。 一是因为,他的脸型更加棱角分明,深棕色的眼睛,变为了黑棕色,给人的感觉却更为精神,在场之人与其对视,都有一种被看穿内心深处的感觉。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原本沈欢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那双眼睛,此时这双眼睛充满了无尽的魅力,莫说女人,恐怕就算是男人看了也会生出一种想要膜拜的冲动。 除此之外,他的鼻梁也比之前高挺了一些,嘴巴上也有了一丝细微的变化。 总得来说,沈欢的模样和之前相比几乎没什么变化,但给人的感觉却完全不同,那种差异感就像是一个吊丝眨眼间就变成了一个男神。 这还只是在相貌上,气质上的变化更为巨大。 要知道,真正懂得欣赏的人,最在意的不是长相,而是第一眼的感觉,以及谈吐间所表露出的气质。 沈欢的气质不是上位者的高傲,也不是富二代的优越,更不是充满书卷味的书生,或是给人压迫感的武者。 这种气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若真要找出一个形容词,那就是——耀眼! 是的,耀眼,就好像是黑夜中的萤火虫,只要他走在街上,回头率绝对是最高的。 这和长相无关,完全是因为身上所散发出的气质所影响。 “沈、沈欢?”林妙诗试探性的喊了一声,因为这说巨大也巨大,说不巨大的也不巨大的变化,令她有些不敢确定,眼前这个无比耀眼的男人,是否就是自己深爱着的那个未婚夫。 “嗯。”沈欢点了点头,嘴角翘起一丝微笑,无尽温柔,又仿佛是倾城美人的莞尔一笑。 若林妙诗是个迷妹的话,恐怕会忍不住直接将对方给扑倒。 “小欢子……你这变化也太大了,你现在究竟是什么实力?”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苏璃下意识的吞了口唾沫,至于问出的问题,她自己都不在意,她在意的是——为什么,现在明明不是发情期,为什么自己会有种想要把小欢子给上了的冲动? 屠道者看不到表情,不过从那欲语还休的表情上来判断的话,心中的震惊应该一点也不比两人低。 沈欢用手抚摸了一下林妙诗的秀发,然后笑着说道:“逐日境巅峰。” “逐日境巅峰?!” 沈欢的一句话将所有人,都从幻想中给拉了回来。 “你所表现出的境界,明明是半仙之境,怎么可能是逐日境巅峰?” 屠道者是全场中,最有能力质疑沈欢的人。 沈欢笑了笑,“可能是因为我的天眼达到了半仙之境吧。” “噗——”苏璃差点没把心中的老血给吐出来,当初为了敷衍沈欢,她让沈欢走上了修炼天眼的不归路,尽管最后沈欢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她从来都不觉得沈欢能够走到最后。 毕竟……这是一条所有人都没有尝试过的路,太难了。 可现在,沈欢竟然将天眼提升到了半仙之境,一双半仙之境的天眼,谁知道会强大到什么程度。 “我明白了,你的天眼达到了半仙之境,但肉身却因为某种限制没办法提升对吧?” 听到屠道者的问话,沈欢笑着点了点头,此时此刻,在他的眼中,原本不可一世的屠道者,已经变得不再那么强大,就算自己的修为没能超越对方,但至少也保持在一个水平线上。 但屠道者的感觉则完全不同,在沈欢投射过眼神的刹那,他仿佛失去了所有的秘密,如同赤果的走在大街之上。 他明明是半仙之境,可为什么直觉在告诉自己……我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轰——” 忽然天降惊雷,击穿屋瓦后,朝伫立的沈欢直劈而去! 第1058章最最最令人蛋疼的事情 “这是惊雷咒,初阶术法?!” 苏璃和屠道者异口同声道,两人心中的震惊是相同的。 道劫日后,道修低迷,莫说初阶术法,就算是基础术法也很难有人看到。 而对于知道更多事情的屠道者来说,初阶术法的出现,足以证明,有人和自己一样,尝试对抗这个世界遗留的天道玄印。 是其他时间轴上的人?! 道劫日后,在这个时间轴上,几乎是不可能出现施展初阶术法之人。 而从其他时间轴上过来的人屈指可数,能够施展出术法之人更在少数。 屠道者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灭道者出手了! 沈欢表现的很淡定,他将林妙诗护在怀中,然后大手一挥,朝着天空中发出了一道燃烧着的圆形火焰,如同太阳一般,轻而易举的便让那道惊雷消失在了天空中。 “中阶术法,灼阳蚀?!” 屠道者和苏璃再次发出惊呼,似乎不敢相信眼前所看到的。 沈欢谦虚的笑道:“雕虫小技罢了。” “嗖——” 一道无形风刃,划破墙壁,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沈欢依旧不慌不忙,手肘以及手臂,闪烁着雷电,直接朝着无形风刃拍了过去。 “神通术法,五雷掌?!” 所谓神通术法,就是将神通与术法结合,用西方的话来说就是,魔武双修。 神通术法很复杂,能够练就者很少,最重要的是,神通术法本身就是一种极为稀有的存在。 沈欢施展的虽然是道修昌盛时,最为普通的神通术法,但其威力,已经足以和中阶术法相比拟,并且拥有着术法所无法比拟的近战能力。 可令苏璃和屠道者惊讶的,不是沈欢修炼出了神通术法,而是——他一个人,竟然施展出来两种既然相反的灵力属性。 “该死!我就不相信,你连高阶术法也接的下!”外面传来一阵气恼之声,听上去很熟悉。 “大帝?”沈欢愣了一下,连忙开口道:“大帝,我是沈欢!” 他现在中阶术法应有自如,可要是面对高阶术法,就有些支撑不住了,毕竟他所掌握的术法,仅限于中阶术法。 “咳——”大帝听到声音后,急忙将术法收回,可却因为停顿的太猛,差点把自己也给伤到。 “欢子?你、你怎么可能有这么强大的实力?” 大帝一边说着,一边使用穿墙术走了进来。 “不对!卧槽,你他妈怎么还活着!” 这话说出来以后,大帝也感觉有些不对劲,不过他并没有更改的意思,他现在只是好奇,沈欢为什么没死。 沈欢一脸疑惑道:“死?为什么会死?” “你该不会已经把器咒这个存在给忘记了吧?” “器咒?!”听到苏璃提起,沈欢这才想起来,原来还有这么一茬,“对啊,因为器咒限制,我最多只有五年的寿命,怎么自己在沧海桑田中待了这么久都没事儿?!” “我懂了!”大帝一拍脑袋说道:“张三丰是超越星域法则的人,他所制造的宝贝自然也一样,沧海桑田内自成一片小世界,就如同神所创造的星域那般,当然只是类似,没那么详细。” “你之所以没被器咒折磨致死,很可能是因为,两个世界的法则不同,所以没能触发。” 大帝说的有些复杂,而且在场之人,也没人在意这个问题,她们只关心沈欢的生死,只要沈欢活着就够了,至于为什么还活着……这样的问题对他们来说,根本没有任何的意义。 不过沈欢却是懂了,“照这么说,如果以后没能找齐器魂,自己岂不是只要躲在沧海桑田之中,就可以长生不死了?” “沧海桑田是一次性使用物品,哪会还有机会让你钻这个空档。” “一次性用品?” 就在沈欢用表情来表示自己疑惑不解时,苏璃捡起沧海桑田的碎片,放在了他眼前。 “我靠!” 听完解释后,沈欢直接爆起了粗口,“我他妈亏大了!” “什么亏大了?” “我将灵气吸收完以后,发现——” “咳咳。”大帝忍不住咳嗽了两声,表情之中难掩惊讶,“那可是几处洞天的灵气之和,虽然只有一部分,但结合起来,至少等于两个洞天福地的灵气,你怎么可能——” 被大帝打断沈欢一点都不在意,所以他选择在大帝把话说一半的时候打断,“我用天眼吸收了灵气,速度自然要比其他人要快一些。” “可是这样,你怎么只有半仙之境,按理说吸收了那么多灵气,至少可以达到飞仙境初期的啊。” “因为他不是单一的升级,而是天眼和肉身同时修炼,将灵气摊分以后,达不到飞仙境也很正常。” “我靠!欢子,你他妈是白痴吗!天眼只要能够达到转换灵气的目的就够了,你修炼个鸡毛啊!”大帝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看起来很是滑稽。 沈欢脸色一暗,“不是我不想,而是想要依靠天眼转换灵气,就必须要天眼保持比柔顺更为强大的力量,更蛋疼的是,我的肉身在达到逐日境巅峰以后,就无法继续提升。” “好像是被扣了一个枷锁,我想要强行打开,可自身的力量不够,却又找不到钥匙,所以我才会将剩余的灵气,吸收到天眼之中。” 沈欢苦笑道:“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天眼仿佛变成了无底洞,可以储蓄无数的灵气,却和肉身一样,再也没有一丝突破的迹象。” “最最最蛋疼的是,早知道是一次性用品的话,老子就把那些神通和术法全都学会以后再出来!”沈欢用手抚着额头说道:“那些可都是张三丰亲笔写下的术法啊。” 在犹如浓雾一般的灵气消失以后,沈欢发现在边缘处的墙壁上,刻满了术法与神通的窍门。 若不是因为怕林妙诗等人担心,突然根本没必要现在就出来。 一步错,步步错,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天意吧。 苏璃见气氛有些微妙,便转移话题道:“对了,大帝,你不是去找承道者了吗?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承道者我没找到,不过我却不是一个人回来的——”大帝正说着,脸色大变道:“糟糕,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第1059章WH病毒性传染症 “怎么了?”见大帝如此焦急,沈欢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连忙问道。 “是这样的,确定找不到承道者以后,我便准备回来,在回来的路上碰到了李凤仙,她说找你有急事儿,本来我们是应该一起过来的,但是我来之后,发现这屋内有股强大的力量,以为是灭道者过来了,就让她先离开,然后对着屋内便开始施展起了术法。” 听完大帝的话,沈欢有些无语,没好气的说道:“大哥,你是天尊转世,虽然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但这身份可是货真价实的,怎么会犯这样将队友误认为是敌人的低级错误。” “这不能怪我啊。”大帝一脸委屈道;“因为时间轴法则,和天道法则的双重束缚,我们这些穿越者,就算拥有飞仙境的实力,也很难在不刻意的情况下,引起半仙之境的灵气波动,所以我才会把你当做灭道者。” 大帝正说着,忍不住皱了下眉头,“不过说起来也怪,现在你看起来,就和普通人一样。” 可能是因为本质的作用吧。 沈欢心里这么想,但却没说出来,回到正题,“你知不知道凤仙在哪里?” 李凤仙不远千里,从燕京跑来中州找他,一定是发生了很严重的事情。 大帝回想了一下,摇头道:“不知道,我当时只让她跑,接着便是一顿乱轰,并没有注意到她是从哪个方向逃跑的。” “咳咳……”沈欢气的差点没把血给喷出来,这个大帝就算是恢复记忆,也是个不着调啊。 沈欢深吸了口气,说道:“算了,我还是自己去找吧。” 就在他准备出去的时候,却感应到李凤仙正朝着这边走过来。 李凤仙刚开始是打算跑的,之所以又拐回来,和大帝没多少关系,她只是有些担心沈欢遇到危险。 毕竟,沈欢是她所爱之人。 若沈欢出了事儿,她一定会后悔无比。 “凤仙。”正在小心翼翼前进的李凤仙被这突然的呼喊声吓了一跳。 “沈欢?你没事真是太——”李凤仙原本激动的想要上前一把将很欢给抱住,可是看到在场的林妙诗以后,她最终还是压抑住了这股冲动。 女人的想象力远远要比男人丰富,通俗来讲就是脑洞大。 除了李凤仙自己,谁都不知道她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 “你没事真是……太好了。”李凤仙将抬起的手臂,慢慢放了下去。 沈欢拥有着超乎常人的观察力,又怎么会没注意到李凤仙这细微的表情变化。 看来她仍旧需要一些时间来接受两女共侍一夫的事实。 没办法,现代女性可以说都非常的自立,很难接受这种和他人瓜分蛋糕的选择。 苏璃就不同了,她的观念主要塑造于道修界,以及古代,对于男人三妻四妾很容易就能接受。 若不是因为那件事,她恐怕早就实化某个部位,把沈欢给强那啥了。 “大、大家都在啊。”李凤仙的表现有些尴尬,同时对林妙诗映射出一股羡慕的神情。 她很羡慕林妙诗能够一直理所应当的陪在沈欢身边,而自己明明爱着对方,却又要保持一段距离。 “别紧张。”沈欢伸手拉住了李凤仙,他的本意是希望李凤仙冷静下来,但没想到李凤仙反而因为掌心的温度变得更加紧张。 无奈之下,沈欢只能松手,转移话题道:“对了,你从燕京跑来长乐找我,究竟是为了什么事儿?难道国医会还有残余?还是说中医公会又出事儿了?” 一谈起正事,李凤仙很快就恢复了冷静,“不是中医公会出事,而是中州出了事儿!” 最近中州出现了一种怪异的传染病,传染度比水痘和红眼病还要厉害,不用血液接触,只是单纯的肢体接触就可以传染,不过它们最主要的传播途径还是空气。 患了这种怪病的人,开始时会发低烧,不易被察觉,等到发高烧的时候,基本上已经晚了。 高烧持续不下,最终心脏会被高温直接烘烤成熟肉,最终令人身亡,就如同心脏变成了一个自燃的小火炉。 沈欢听到这话后一愣,这个病不就是当初他在洛河村见到的毒药吗。 可那种毒药并不具备传染性啊。 “目前,整个中州省大部分的城市乡镇都进入到了封锁的状态,就连江明也是如此。” 江明可谓是华夏最大的交通枢纽,如今江明陷入封锁当中,可以说至少一多半的交通都陷入了瘫痪状态。 这不仅仅是中州的问题,几乎是全国性的问题,毕竟因为交通收到困扰的人不在少数。 “刚开始是西医在处理这件事情,可他们并没有办法通过科学检查来处理这样的病情,无奈之下,他们只能转投我们中医公会。” “但结果和西医治疗时差不多,经过多次试验后,别说解决这种怪病,我们深甚至连病因都搞不清楚。” 沈欢皱着眉头,“你难道没看出来,他们是中毒了吗?” 李凤仙点头道:“我也曾经考虑过这个问题,所以特地去了毒宗一趟,可就算是唐恨天也没看出这些人是中了毒……最后的判断结果是,这是一种新型的传染病,我们医生圈子称之为内火病,或是wh病毒性传染症。” “不应该啊。”沈欢扭头对着大帝说道:“我不是把解毒的方子给你了吗,怎么还会出现这种事儿?” 大帝也是一脸不解,“我全都按着你的要求照做了,各地方部门也发出了明令禁止,按理说不应该再出现这种情况。” “而且……咱们之前所说的毒药,并不具备传染性啊。” “现在死伤了多少人?”沈欢提升的不仅仅是实力,就连心境都有所提升。 毕竟对于一个几十年都处于修炼状态中的人来说,已经没有太多事情,可以引起他在心理上的起伏。 这要是放在以前,沈欢早就爆粗口了。 “数字很庞大,在封锁地区内,几乎每十个人就有七个患病,死亡率是十比一。” 听到这话,沈欢立马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我们现在就出发!” 第1060章两千万人命,换八千万人命?! wh重灾区,东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因为内火病泛滥成灾,各地区都设立了紧急专家小队,东都的专家小队,直接设立到了第一人民医院。 会议室的气氛显得有些沉闷,手足口或是禽流感都能造成人人惶恐,更何况是传染性极大,死亡率极高的内火病。 其实李凤仙说死亡率是十分之一这个几率并不正确,准确来说应该是十个人里面有一个人会死,剩下的九个,则走在通往死亡的道路上。 “最简单最直接的解决办法,就是将那些患者全都烧死!” 一名带着防毒面罩,穿着白大褂的地中海医生建议道。 听到这话,立马有人反对道:“开什么玩笑,那些可都是人命,医生的职责是救人而不是杀人!” “说的轻巧,已经十天了,对于wh我们没有任何突破性的进展,别说解救的办法,我们就连病因都不知道,wh这个名字,还是临时编出来的。”地中海反击道:“你以为我不想救他们吗?可我们有什么办法!?” “现在中州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城市陷入了wh的危难当中,患病人数高达两千万!死亡人数超过两千人,在某些地方,这甚至是整整一个村庄的人数!并且,患病者还在上升当中,几百年对人口数超过一亿的中州省来说,这也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数字。” “为了这两千万人,牺牲掉剩下的八千万人,你心里过意的去吗?”地中海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舍小我为大我,究竟要怎么选,你们看着办。” “两千万条人命,说弄死就弄死,说什么也太过残忍了一些。” “就算我们做了决定,也要得上呈给卫生部,就算卫生部审查通过,还要提交给皇族,这根本不是我们能够做决定的。” “两千万条人命,对皇族来说也是一个艰难的抉择,尤其是当今国主年幼,他的每一个决策,都代表着他之后得到的社会评价,没错,用两千万条人命,换取八千万条人命,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我们也是出于好心,但问题是——当今国主若是同意,必定会承担上暴君的名头。” “这话说的不错,两千万个将死之人,和八千万个活生生的生命相比,谁都知道哪一方更重要,但是……灾难临头的人是一个看法,灾难过后是另一个看法,这是市井小民的一大弊端,脑子是个好东西,可大多数人都没有脑子。” “除了你们说的问题,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俗话说得好,人不狠站不稳,身为君主,心性远超我们普通人,既然我们都能决定出弃两千留八千的选择,国主自然也会毫不犹豫,可就如你们所说,世人一定会掀起舆论,对皇族造成威压。”一个头发苍白的专家说道:“人言可畏,从古至今都是如此,身为皇者更是注重名誉,若到了最后关头,我们难保不会被推出来做替罪羔羊,至于皇族那边,他们一个‘国主年幼’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 经过一番议论以后,众人全都陷入了沉思,本来就是一个传染病事故,没想到最后竟然会夸张到这种程度。 “各位专家,医王世家继承人李凤仙来了。” “她来了又有什么用。”地中海不屑道:“前几天她来的时候,我们当她是救星,可现实呢?她什么都没查出来,和我们一样。” “再说了,现在提起中医这个名称,大家多少会露出笑容,为什么?不是因为他们医术高明,而是因为他们这个行当,骗子比有本事的人更多,而那些有本事的人,也仅仅是听起来有本事而已,连我们西医这种掌握科学精髓的人,都没办法解决的问题,他们这些江湖骗子又能有什么办法?” “你说谁是江湖骗子!”一名老中医气极而怒,气愤的直接从原地站了起来。 “谁生气我说谁,你要是想对号入座,那我也没有办法。”地中海耸了耸肩,眼中满是嘲讽,“要我说,这事儿从一开始就不该让你们中医参加进来,正面作用起不到,还尽帮倒忙。” “笑话,你们西医竟然这么厉害,为什么不把龙医的名头夺去?最后获得龙医称号的是我们中医!从这儿就可以看出来,我们中医要远远强于你们西医!” “笑话!龙医大赛的规则限制,只有中医才能从那家,我们西医连门槛都碰不到,若是我们西医参加进去,这龙医的名头必定是我们的。”地中海冷笑连连,“你不说我都快忘了,听说新时代的第一任龙医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能有什么本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是一家公司的大老板,估计就一富二代,龙医这个称号,谁知道他是不是花了大价钱买来的。” “你。你竟然敢侮辱我们中医公会的名誉会长。” “笑话,我连你们整个中医界都不放在眼里,何必去针对一个字挂着虚衔的公会会长。”地中海打了个哈欠,“抱歉,我说话好像偶写不妥,在这里给各位道个歉,我不该说你们的名誉会长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垃圾,应该说……你们整个中医公会都是垃圾!一群乌合之众,也妄想让中医重新屹立于新时代的舞台,笑话。” “你——” “好了!”第一人民医院的院长忍不住开口道;“大家都是同行,不必分中医西医,说白了,无论中医还是西医,他们存在的目的都是为了救死扶伤,而不是浪费时间互相攻击。” “你说中医不值一提,岂不是在否定华夏这五千年来的硕果?岂不是将所有的古人都当成了白痴?” “张院长,我可没这么说,只是你这么想了而已,古人的智慧可能比咱们现代人还要聪慧,我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他们太过愚昧。” 地中海冷笑道:“中医,一个被时代抛弃的产物,要我说,最好这些得病的患者都是中医,这样以后就不会再出现中医害人的言论了!” “嘎吱——” 他这边刚把花说完,沈欢和李凤仙便一前一后的走了进来…… 第1061章不知死活的年轻人 看到李凤仙进来,这位地中海多少是有些紧张的,无论这么说对方都是出身于医王世家,即便李老夫人死了,那些恩情却还在。 而且对付他这样的领域专家,根本用不着那些大家族的人情,只需要李家自己出手就够了。 不过他表面上却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听到了就听到了,老子说的全都是实话。 李凤仙看了地中海一眼,没有说话,现在可不是计较名誉的时候,人命更为重要,两千万条鲜活的人命,这个责任确实有些重大了。 就在她准备介绍沈欢的身份时,地中海小声的嘀咕道:“切,一点本事都没有,还过来装模作样,身为大世家的子弟就是好啊,比我们这些从底层开始摸爬滚打的要强多了。” 李凤仙忍不住皱了下眉头,说实话,她这人最讨厌和斤斤计较的人打交道,尤其是地中海这种,对于白手起家有莫名优越感的人。 为毛富二代就全都是垃圾?难道富一代就好了? 再说,事业这种事儿根本没必要炫耀好么! “李小姐,您出去了这么久,可曾找到解决病毒的办法?” “是啊,李小姐,您不是说要去请沈神医过来吗?为什么您只带着一个助手回来了?” 沈欢在中医圈子的名声很大,可见过他样子的人却不多,毕竟他并没有拍过太多的照片,而媒体上也没多少正面照。 之前那个医生之所以能够认出沈欢,也是经过和报纸上的照片再三比对才得出的结果。 要不然想要弄明白沈欢的身份,根本无需对照,直接一眼就看出来了。 “狗屁的神医!”地中海见李凤仙没有愤怒的征兆,他的胆子一下子就大了起来,“要我说,你们嘴里的那个神医,一定是听到病症后便被吓跑了,开玩笑,咱们说是在救人,实际上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拥有这个胆量的医生可不多咯。” 踩低别人来抬高自己,这种方式真的很令人讨厌,不过也没办法,大多数人都喜欢这么做,可能是人的本性使然,也可能是因为大部分家长都喜欢以“你看别人家谁谁”的说法来教育自己的孩子。 地中海见李凤仙没吭声,继续说道:“李小姐,你也算是中医界的代表了,刚才我们还在争执,究竟是西医厉害还是你们中医厉害。” “我看不如这样,要么我们西医把这个活儿揽下,要么你们中医把这个活儿揽下,这样大家谁都不妨碍谁,毕竟咱们的体系不同,治疗的方式有不同,根本就没办法合作。” “当然,无论是西医还是中医,在揽活儿的同时,也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地中海语气玩味道:“你们中医不是一直等待崛起的机会吗?现在机会来了,若真有本事,那就证明吧!” 听到这句话,李凤仙总算是明白了,这个地中海应该是见状不对,想要撤离这个是非之地,毕竟这是一件关乎到上千万人命的事情。 地中海那玩味的笑是在挑衅,文艺点说就是激将法,至于说的话就充满了诱惑性。 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西医便已经崛起,华夏成立后没多久,更是直接将中医取而代之。 中医几乎可以说是沉寂了上百年,若不是经济水平上升,人们更加注重养身,加上保健品商刻意的利用天然无公害的草药为噱头炒作,恐怕世人早就忘记了这世界上还有中医这种存在。 两千万条人命,若是治好了,中医崛起的障碍将大幅度减少。 心动? 既然看穿了地中海的心思,李凤仙又怎么会中计,只见她沉默了一会儿,便开口问道:“听赵医生的话,似乎你们西医已经想到了解决办法。” 地中海洋洋自得道:“那是当然。” “你不打算说说看吗?” “很简单,就是舍弃两千万人的性命,来换取中洲审国企与把钱健康居民的性命。”地中海说着,又猛地摇了摇头,“不对,以现在的情况来看,wh病毒除了焚烧以外,没有任何的解决办法,照这么看,我们拯救的可不仅仅是八千万人,而是十三亿全国人口啊。” “你这样的办法,和以杀止杀有什么区别?”李凤仙的语气有些愤怒。 “然而,这是最好的办法。” 对于地中海,这里大多数医生都不大喜欢,可是他说的也确实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 “做人最重要的就是看清楚自己的位置,既然是医生就应该去做医生该做的事儿,有关国家大事或者全国百姓命运的事情,是庙堂官员该做的事。”沈欢看着地中海,露出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按照古代的话来说,你这种行为叫做不守本分。” 沈欢的气质和之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明眼人只要一看,就能看出来沈欢的与众不同。 可这地中海不知道是不是被鬼遮了眼,亦或是直接将沈欢归结于自己所仇恨的富二代行列,怒冲冲道:“你家主子都不敢这么和我说话,你算那根葱?” 现在病人们的情况危在旦夕,沈欢懒得和地中海争辩,说道:“刚才你不是说,谁揽这活儿,谁得功过吗?这活儿我们中医接下来了。” “年轻人,说话要经过大脑,连李小姐都没办法解决的事情,你就不要强出头了。”那名老中医忍不住开口说道,除了字面上的意思,他这话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你一个年轻人,凭什么去代表我们中医公会。 “哎哎哎!”地中海一脸兴奋道:“这话可是你说的,既然这样,就没我们西医什么事儿了啊,在场的都做个见证,wh传染病的事儿,从现在起可就交给中医组来管理了!” “当然,我们都是医生,不能因为一个小小的赌约而失去身为医生应有的责任,所以我们西医组不会撤离,要是你们中医组无法解决问题,就下跪道个歉,承认我们西医比中医厉害,我们就会对你们这群江湖骗子伸出援手!” 这个该死的赵医生,说话怎么就不过脑子呢! 李凤仙也是,身为中医组的组长,怎么能任由一个无名小子来做决定,这可是关乎两千万人命的事情,不是两三千万华夏币啊。 最可恶的是这个年轻人,现在是意气用事的时候吗?简直不知死活! 可接下来沈欢的话,让所有人都懵逼了,“好啊,不过我们中医组要是解决了这件事情,你也得付出点什么,嗯……就下跪磕头向我们中医组认错,外加在市中心果奔五公里吧!” 第1062章再加一条,我赢了就割掉你的舌头! 众人震惊的不是沈欢的话,而是说出这句话的人。 中所周知,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如果是你是有,扣着脚丫子跟你说,昨天我啪了校花,你肯定只会把它当做是一个笑话,但若是一个高富帅,随口一说,你肯定就会相信。 就比如王建林的小目标是先赚一个亿,虽然网上炒的火热,但谁都知道,对他来说这确实是一个小目标。 身份,代表着话语的真实性,身份差之毫厘,所说出的话语的力量,就差之万里。 现在的沈欢,就像是一个嚷嚷着订个一亿小目标的吊丝,这话要是李凤仙说出来的话,还有些影响力,毕竟是医王世家的传人。 沈欢算个什么东西? 观看两人一前一后的位差就明白了,很明显这个口出狂言的小子,地位远远不如李凤仙。 从走姿和所处位置,确实能够判断出一个人的地位是没错,但这条定律并非是死的。 就说沈欢吧,他让李凤仙走前面,一是处于男士对于女士的一种尊敬,两人的关系有些暧昧,恰巧这个暧昧阶段,是所有男性最绅士的时候,等熟了以后,所有的礼节都会变成,上还是不上。 第二是因为,李凤仙已经和这群人打过交道,他站在后面方便李凤仙介绍自己身份,当然,这只是原计划,按照现在这个情况,沈欢想要表露身份基本上是没啥机会了。 “年轻人,说话注意点!”一名中医老者忍不住喝了一声,“那个赵医生这位小哥只是和你在开玩笑你千万别往心里去,咱们大家聚在这里,目的是为了拯救患者,而不是和地痞流氓一样打赌吆喝。” 紧接着,他将目光投向了李凤仙,希望她能站出来说几句话。 可不等李凤仙开口,地中海又开口了,“开玩笑?我可不是开玩笑,你说的没错,我们是为了拯救患者,可有些事儿,人不经历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当然,我也不强人所难,要是你们认为这小子代表不了中医群体,那就换一个能够代表的出来,不过咱们事先可说好,若是代表人不同意接受赌局,那好,和这小子说的一样,果奔就免了,但必须给我磕两个响头,这事儿才算算了。” 这下子众中医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里能够代表中医群体的,也就一个理发呢贡献,让李凤仙下跪?那不是开玩笑么!人家是什么身份,堂堂的医王世家继承人,怎么可能会落面子,给你一个小小的西医下跪。 “他的话,就代表我们中医公会的意愿。”李凤仙的脸色也冰冷起来。 “不可啊!”那些老中医们一个比一个着急,看这情况,明显是李凤仙为了自己的面子,而拿整个中医界的声誉来开玩笑啊。 “那好吧,我收回之前的话,重新说明一下。”李凤仙面色平淡道:“他说的话,就代表我们整个中医界的意愿。” 这下子众人全都傻了眼,得,刚开始还只是中医公会,现在好了,直接是整个中医界。 他们就算心里不服,也不敢再说什么,俗话说得好,官大一级压死人,李凤仙在中医界的地位,可比他们这几个本土中医厉害多了。 照这个情况来看,他们要是再说下去,说不定可能要面临被中医公会除名的危机。 “好胆魄,我就喜欢你这样为了面子,什么都可以牺牲的人,包括你本身就很看重的面子。” 看着得意洋洋的地中海,沈欢没好气的说道:“废话少说,直接开始吧。” “切。”地中海很看不惯沈欢这种装逼风范。 “他说开始吧。”见众人不为所动,李凤仙开口提示了一下,这下子众人才开始行动起来。 进入病房后,沈欢便开始观察病人,一旁的地中海不忘嘲讽,“连依靠科学诞生,并且最为先进的医疗设备都没办法查出来,你光看什么用,还是说,你以为自己是透视眼啊!” 沈欢还真是个透视眼,不过这些话他没必要说出来,在这个时候,不管地中海说什么,他只需要静静地打脸就可以了。 可是很快,沈欢便皱起了眉头。 因为他发现,这些病人所表现出的迹象,确实像是中了之前的毒,但本质上又有些不同。 不仅传染率增高,就连危机生命的程度,也变成了百分之百。 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合适的办法,这些患者只有死路一条。 看到沈欢皱眉,那地中海笑的更欢了,“哟呵,刚才说的不是挺厉害吗,怎么现在却是愁眉不展,是不是发现自己不行,想到刚才的赌约后悔了。” “我能不能再赌约上再加一条。” “你想怎么个加法?” “如果你输了,就把自己的舌头割下来。” 放在平时,地中海听到这话,在大笑而过的同时,也会把对方当成傻哔,开玩笑,现在都什么年代了,社团帮会牛逼的那段时间早就过了。 现在在大街上走着的,最多就是个小混混,打打架还成,剁手剁脚就免了,就算是伸到对方面前,都不一定敢有动刀的勇气。 地中海语气玩味道:“没想到你们中医里面还有混社会的存在,看来说你们江湖骗子都是小瞧了,不知道还有没有小偷贼匪之类的存在不?” “你就说,你答不答应吧。” “答应,为什么不答应,我当然要答应了!”地中海笑道:“我倒是很想看看,你的医术,有没有你的嘴巴这么厉害。” 沈欢没再说话,直接取出一根银针,先是以手指铺路,然后猛地落针,令人眼花缭乱的施针过程一气呵成。 “好了。”沈欢将银针收回,走向了下一个病人。 一名带着塑胶手套的护士,伸手摸了一下那病人的额头,“他的烧……似乎真的退了。” “退烧了?怎么可能!”地中还一脸不可置信,就在他准备上前确认的时候,一名老中医忍不住发出惊呼,“没错了,蜻蜓点水,是蜻蜓点水!难怪李小姐会说这位年轻人可以代表中医界……” 老中年因为激动,身体显得有些颤抖,激动地朝着沈欢鞠了一躬,“老夫陈二两,拜见沈会长!” 此话一出,整个屋子都变得安静无比…… 第1063章奔赴在前线的英雄?自私怕死的胆小 蜻蜓点水是沈欢的成名绝技,大部分没有见过沈欢的人,心中只有一个概念,那就是名誉会长沈欢是一个会施展传说中针法的天才。 所以,沈欢成功的标志不是他那张脸,而是那神乎其技的针法。 名誉会长沈欢,这颗中医心性,不仅在中医群体中名誉极高,在西医界也是一样——一个只有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很可能成为拯救中医的奇迹。 “你、你是沈欢?!”地中海一脸诧异的看着沈欢,他那长大的嘴巴,几乎可以将自己的拳头给吞下去。 相比蜻蜓点水这样神奇的针法,显然是沈欢的名字更加让人震撼。 “嗯,我就是,你有什么意见吗?”沈欢表情淡然道,一边说着,一边治疗下一位病人。 因为wh病毒的传染性极强,为了避免传染给家属,所以这里除了医务人员以外就没了外人。 这些个医生的打扮也有些下人,不仅仅穿着平时就会穿的白大褂,带个口罩也就算了,除了口罩以外,还带着放毒面具,手上也都带着经过消毒的塑胶手套。 说实话,他们给人的感觉不像是看病的,简直就像是专门对付生化怪物的战士。 穿着普通的沈欢和李凤仙,反倒是显得有些不正常了。 “没、没什么意见。”地中海在得到沈欢的确认以后,连想死的心都有了,沈欢的威名他可不止一次听说了,要说没有压力,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切,那些都只不过是传言罢了,自己根本就不用怕。 若这个沈欢真有本事,中医早就发达了,哪还会等到现在出头,我看刚刚他只不过是碰巧罢了,没错,就是碰巧而已。 第一个是巧合,第二个总不会是巧合,随着这个病房内的集中患者全都被治愈以后,除了地中海,其余的医生全都大松了口气,脸上也慢慢洋溢起了喜悦,毕竟对他们来说,中西医到底谁更强大,根本没有相争的必要,只要能够把病人治好就足够了。 地中海脸色阴沉,沈欢的成功,就代表着他的失败,一想起刚才的赌约,他就怎么也开心不起来。 病人?因为自己的无能,所以想出杀两千万保八千万伎俩的人,又怎么会在乎那些病人的生死。 “现在你可以下跪道歉,然后到市中心去果奔了。”沈欢的语气很平淡,与其说是在通知地中海,倒不如说是在命令他。 “打住!”地中海早有准备,眯眼笑呵呵的说道:“我说沈医师,你似乎有点太着急了吧?我原话说的是,只要你解决了这次病症,我就会履行诺言,而现在你只是解决了五位病人的病症而已,距离两千万这个数字,还有很大差距呢。” 整个中州省的病人,足足有两千多万人,即便以沈欢这种治疗一个需要三十秒的速度来算,全部治疗完毕,也需要个十几二十年。 十几二十年,他地中海有的是时间等,而且这还是按照日夜不休的程度来算,若是白天治疗,晚上休息,恐怕都得三四十年了。 说句不算夸张的话,这只是在理想状态下,事实上用不了三四十年,可能半年沈欢就会因为过劳死而翘辫子了。 “你这是强词夺理!”一名老中医气哼哼的说道:“会长,您不用管他,我们先把眼前这些病人的病治好再说。” 沈欢是什么身份?中医公会的名誉会长,有这个大靠山在,这些个老头子也不准备给地中海面子,同为医生和自己领域内的头头相比,哪个更重要?很显然是后者。 要是谁远谁近都分不清楚,他们的这些岁数,可以说是真的活在狗身上了。 再说,刚才低估沈欢的可不只是西医那边的人,他们这些中医代表们也是一样,若是现在不好好表现表现将功赎罪,之后想要再表功那可就难了。 “强词夺理?我从一开始就是这样的想法,而我的解决方案你们也听了,一下子斩除这两千万的病源,剩下的八千万就可以高枕无忧,比起你们这种浪费时间的解决方式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地中海已经决定死缠烂打到底,也没想着要脸和不要脸的区别,自顾自的说道:“还有一点,你们记住了,wh病毒传染性极强,每天都有新增的病人,数量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大幅度提升,就按照这小子的进度,别说三十年,恐怕等咱们国家被wh病毒吞噬干净,他都还没把中州这块拯救了呢。” 沈欢忍不住笑了起来,不是因为开心,而是因为愤怒。 起先他对于地中海的想法并不是持绝对的反对意见,在不清楚病情,并且想要解除危机的情况下,杀掉两千万名患者,来压制病毒的发展速度,虽然有些残忍,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就如同壮士断腕一般。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这种危机关头,仍旧敢处于前线的医生,称呼其英雄二字,一点也不过分。 所以他才没有跟地中海计较那么多,可现在不同了,对方的无耻程度,和大街上的无赖又有什么区别? 要不是因为穿着一身白大褂,沈欢都要怀疑,地中海到底是不是真的医生了。 “秃头先生的话我会记住的,出于礼尚往来,我也告诫您一件事情吧。”沈欢负手而立,“中州是华夏的人口大省,鱼龙混杂,患上内火病的人,其中恐怕有不少都是庙堂官员,你杀普通老百姓是没多大事儿,用你刚才‘壮士断腕’的借口,就可以将无知的群众敷衍过去,可是那些庙堂官员的家人呢?我想他们是不会因为你的三两句话,就把你从仇人变成英雄。” “如果你可以承受的住这样的报复,那这话就当我没说。” 地中海愣在原地,自己之前怎么就没想到这个问题呢! 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医生,怎么可能斗得过那些被仇恨蒙蔽双眼的x二代们。 “对了,忘了说,我之所以用针灸,是想要试验一下,这个办法是否起作用,确认以后,我就会由针灸,变成发送唐洋,在庙堂人员的配合下,我想要不了三十年只需要三十天,就可以将所有的病患解决!” 沈欢在说这话时,浑身上下充满了自信,再加上独有的魅力,让一旁的李凤仙看得都快痴了…… 第1064章难道是他们搞的鬼? “关于裸奔的事情我暂时不会强求,就当你欠我的吧。”沈欢正说着,忽然眯起了眼睛,“不过当我要的时候,你千万别再找其他借口,不然我很可能会杀了你……不开玩笑。” 沈欢的眼睛很好看,和女性的娇美的大眼睛不同,沈欢给人俊俏之感的同时,又不乏英气,最重要的是……此时这一双,原本给人舒适之感的眼睛之中,却充满了杀戮之气。 其他人都以为沈欢在开玩笑,却只有地中海知道,沈欢绝对不是在开玩笑。 他……会杀了自己?! 地中海吓得双腿颤抖,他想要转移视线,却发现自己在与沈欢照面以后,整个身子便动弹不得,别说扭头了,就算是连眨眼睛也做不到。 直到沈欢主动转移视线以后,他才一屁股坐在地上,浑身上下全都出满了冷汗。 和中州的患病人群相比,第一人民医院的病人并不算多,不过和平时来就医的人相比,已经可以称得上是人满为患。 等到沈欢一个接一个的把人治好以后,大帝和林妙诗便从外面走了进来。 “准备的怎么样了?”沈欢先是对着大帝问道。 “我已经召集了所有地区管事儿的头头,至于之前交代的那几个官员,他们都办了实事儿,不过为什么还会发生怪病,就不清楚了。”大帝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若按照咱们之前的经历,我想很可能是那些人见事情将要败露,所以就在人群多的地方下了毒。” “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下毒的人应该还没有跑远,毕竟怪病蔓延开来以后,所有的交通工具便封锁了,只要这段时间有入境记录的人,不管得没的怪病,全都被强行拉来了中州……你联系一下中州分部的人,让他们好好排查一下,有没有什么可疑的人物。” “没问题。”大帝说着便又离开。 林妙诗打开手里的提兜,对着沈欢说道:“我按照你的要求,去收购了一些草药,不过种类并不是很齐全,现在患者太多,人人自危,药店的药都被买光了。” “这样啊。”沈欢叹了口气,将林妙诗递过来的药材,收进了神农石当中,接着转身对李凤仙说道:“凤仙,我还需要几味药材,分别是黄芪、何首乌……” 报完一连串的药名以后,他继续说道:“如果药材市场也没有,你就去那些会员那里问一下,看看还有没有我需要的药材,就算不是完整的也没事儿。” “我去做什么?”林妙诗见沈欢没有分配自己的任务,多少有些失落,身为一个女人,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帮到自己的男人。 不然也不会有,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一定有一个默默付出的女人。 “你陪在我身边就好了。” 听到沈欢这句话的时候,李凤仙的身形明显出现了一丝停顿。 林妙诗想要帮沈欢,而李凤仙想要的,则是能够安安静静地陪伴在沈欢身旁,即便不说话,就这么简简单单的看着对方也好。 沈欢回到书房以后,拿起纸笔开始梳理目前所获得讯息。 地中海为人虽然不怎么样,但他的想法,确实是沈欢目前将要面临的难题。 论效果,针灸无疑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可这样下去,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问题。 就算加上李凤仙,时间也不会缩短太多。 这一次的内火病和之前的村民中毒的性质很像,但又有些不同,所以配制的解药肯定也不一样,然而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怎么解决这个传染性。 之前李凤仙等人的判断没错,wh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是空气,准确来说是人在说话时,将病毒混合二氧化碳排到了体外,从而造成类似传染的大范围中毒迹象。 所以,想要解决传染,就必须减少中毒者的数量,说白了,这问题绕了一大圈,最终还是落在了解毒方案上。 在沈欢思考解毒办法的同时,地中海脱光衣服,在市中心跑了一圈。 事实上现在市中心已经没多少人,毕竟人人自危,只有待在家里才是最好的选择。 地中海这么做,自然是为了保命,他敢肯定,自己要是不主动这么做,迟早有一天会死在沈欢的手里。 人家沈欢是什么人,他又是什么人,冷静过后,地中海还是能够分清楚的。 李凤仙带着药材回来后,沈欢交给了她三张药方,让她把汤药熬出来,分别让最后那几位没有进行过针灸的病人服用下去。 从而确定,究竟哪种药方是最管用的。 然后沈欢便去了会议室,“各位都是从重患区过来的,我想问一下,在怪病出现以前,你们那里有没有出现过什么怪事儿?” “好像……没有。” 众人不清楚沈欢的身份,但却知道大帝的身份,所以他们下意识认为,沈欢也是天组的人。 “下雨算吗?”一名县长怯生生的说道:“就是原本气象台发布的消息是乌云密布不降雨,但当天却降了雨。” 在这儿坐的市级官员多得是,他这个平时在县城了作威作福的县长,别说再摆出高位者的姿态,就连大声说话都有些做不到了。 “这算什么怪事儿!”一名市级官员刚想开骂,却有不少人附和道:“这事儿我也经历了。” “我们县城也一样,不该下雨却下了雨。” “我还以为,只有我们那里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没想到大家都是啊。” “下雨吗?”沈欢皱了下眉头,“继续问道,除了突然下雨以外,还有没有其他的怪事儿。” “有!我听手下说,那阵子我们那片来了三个外国小年轻,带着很多仪器,说是为了什么考察。” “不会这么巧吧……我那儿也是,为了让川阳和国际接轨,我还特地请他们吃了顿饭。” “有没有外国人我不知道,但突然下雨是肯定。” 众人把话说开了以后,多少少了一些顾忌。 将他们的话总结了一下以后,沈欢脑海中忽然出现了三个人影,以及“西式中医”这个名词。 “难道……是他们搞的鬼?” 就在沈欢百思不解的时候,李凤仙却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太师叔,不好了,病人出事儿了!” 第1065章华夏人的中庸之道 “不好了,太师叔,病人出事了!”李凤仙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她喘了两口,继续说道;“我本来是在我给剩下的几位病人试药,可是试到第三味汤药的时候,第一个服用汤药的病人,忽然开始浑身抽搐起来,体温上升到了极点,以目前的情况俩看,那位病人随时都可能丧命。” 沈欢没有迟疑,扭头对着一众官员说道:“你们通知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民警,不惜一切代价,一定要抓到那三个外国青年,明白吗?” “可是,我们抓人也是需要理由的,更何况是三位国际友——” 一名市级官员的话还没说完,沈欢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会议室。 “现在怎么办?”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把视线停在了江明市尊的脸上,身为省会的市尊,他说的话还是很有分量的,算是这个小团体的主心骨。 “抓人倒没什么,对方显然是帝老是朋友,帝老是天组的人,在不经许可的情况下,可以随意调动省级以下的力量,而我们这些官员,也必须保持紧密的配合。”江明市尊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也就是说,这事儿咱们不做也得做。” “可问题是,我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些外国人长什么样子,所有的线索,都是根据村民口述得来的。”有人忍不住发起了牢骚,“难道我们要把所有的外国人都抓起来?这么做也不是问题,可问题是,要是这些来自于超强国花旗的话,必定少不了国际官司。” “你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江明市尊开始显得有些迟疑起来。 中州省是人口大省,经济水平也排在全国前五,当然,管辖内的市区,虽然没有北上广那么出名,但也算不上贫穷。 加上中州被誉为华夏文明的发源地,来这里的外国人是比不上北上广这些大城市,不过外来人群的数量也不算太少。 “说句老实话,我觉得没必要配合这个年轻人,毕竟他没有标明身份,虽然看上去是和天组有关系,但究竟是不是天组人员,我们还无法确定,就算到时候上面怪罪下来,我们也可以用对方没有表明身份这个理由把责任推给别人。”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问题就出现在这里,我们不知道对方的身份是高是低,如果是低职务人员,我们大可不必放在心上,用你的办法就可以摆脱责任,但……要是这个年轻人的地位比帝老还要强大呢?”江明市张叹了口气,“到时候我们就可能真的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简单说,现在我们该咋办。”东都市尊是个痛快人,最讨厌磨磨唧唧的办事儿,他说这话的时候,谁的面子都没给,语气还显得有些不大耐烦。 “这样吧,我们按照那个年轻人的吩咐去做事儿,不过……”江明市尊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没必要完全配合,你们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吗?” “您的意思是……我们假装按照吩咐做事儿,事实上只不过是做做样子,并不是真的要将那些外国友人,全都给抓起来?” “是的,只抓一部分,这样那个年轻人想说也说不出什么。” “但我们用什么理由呢?要知道,刚才的一切都只不过是那年轻人的推测罢了,事实上是什么情况,在场的都不清楚。” “在国外,法律似乎很重要,但在咱们内地,有些事儿是不需要理由的,昧着良心的事儿,大家都干过,如果事实真的像那个年轻人说的一样,是那三个外国小年轻搞的鬼,那么等到事成之后,我们不仅不会有过而且还会获得不小的功劳。”江明市尊点燃了一根香烟,“不说别人,就说在座的我和你们,大家停留在市级单位的时间不短了吧?” “我还是县级呢。”之前说话的那个直辖县县长,忍不住发起了牢骚。 要不是因为他们县城的情况特殊,外加在省里有那么一点关系,这次的回忆,根本不会邀请他过来。 “那就这样决定了,大家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但是要记住,千万不要拿着鸡毛当令箭,毕竟这个年轻人的身份我们都还没有确定。” “还要怎么确定,不就是一个医生嘛。”一名市尊的眼中充满了不屑,这要是放在以前,他才没有功夫去鄙视医生。 倒不是因为医生的存在可以维护生命,而是因为沈欢那种上位者的天都令他有些反感。 身为市尊,在大部分地方都是扛把子一般的存在,这种人除了在面对省级官员时会表露出自然的紧张,还没在别人面洽表露出过恭敬。 沈欢算个什么东西,一个二十来岁的小毛孩而已,就是这样一个小毛孩,竟然敢对自己发布命令,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凡事都不要把事情看的太简单,这个年轻人不是一般人,对于阅人无数的我来说,一眼就可看出,这个年轻人并非是凡人。” “总之还是一句话,出力但不出全力,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不过这种中庸之道最大的弊端就是,虽然不会陷入什么危险,但也不会得到什么好处。” 众人沉默着没有说话,像是在思考,不过事实上他们也算是都默认了江明市尊的说法…… “病人情况很危急,我怕要不了多久就会出现性命危机。”李凤仙看着在床上挣扎的病人,眼中闪过一丝不忍。 这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失去一生中最亲近的人,莫过于爱一个人却不能和他在一起,莫过于身为一名医生,却无力挽救在自己面前垂死挣扎的病人。 李凤仙全都经历过,如果这些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她只是听着都会觉得悲伤,可现在这些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她却硬生生的扛了下来。 有些时候,人总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坚强。 这三名病人,是沈欢刻意留下来,试验汤药的。 他不可能随便选择目标,也不可能拿人命来开玩笑。 用两千万换八千万无疑是一件残忍的事情,沈欢现在所做的也类似,不过他已经尽量将损伤减少到了最低的程度。 毕竟沈欢只是人,而不是神…… 当然,这是在有意外发生,并且无法挽救的情况下,才会让这三名病人丧命,不过以现在的情况,这个病人应该还有救。 第1066章问题解决了?刚刚开始而已 病人的情况,属于资料记载中的濒死期,所有中了wh病毒的人,在即将死亡之际都会出现这种情况。 对于医院来说,这是死症,就和晚期癌症没什么区别,准确来说,应该比癌症晚期还要在严重一些,毕竟对于后者来说,还有一些缓解病人痛苦,来延长生命的办法。 但是wh濒死期,却完全没有任何挽救或是缓解痛苦的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病人被病痛折磨至死。 沈欢用灵气稳定住病人的四肢,紧接着便拿出银针,在患者身上开始施展蜻蜓点水。 “不行,热度太大了。”沈欢皱了下眉头,将银针收回,直接用灵气凝聚出了一根气针。 达到逐日境以后,灵气便会出现属性,沈欢不知道自己的属性是什么,但是五灵术法他全都可以施展,也就是说,他可以赋予自己灵气特定的属性。 关于这件事儿,沈欢也曾经思考过,觉得这和阴阳造化诀,以及修炼张三丰所留下的术法有关联,毕竟张三丰走的就是太极之道,讲求阴阳调和。 不过当时的他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只是着急修炼术法、神通,以及两者相结合的神通术法。 现在的他也是一样,急于拯救病人,更没什么时间去思考关于修炼上的事情。 经过水属性的气针调和以后,病人的病情终于缓解。 “呼——”沈欢松了口气,本想抬手擦去额头上的汗,却被李凤仙抢先一步。 “谢谢你。” “不用。”李凤仙刚才帮忙擦汗,只是一种下意识的行为,她觉得这件事应该由自己来做。 都说强扭的瓜不甜,如果有一天,你能够为了一个人而心甘情愿的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那……大概就是爱情了吧。 “病人的情况已经稳定了,你忙了一天,去休息吧,这里我会照看好的。”李凤仙的眼神有些心疼。 每个人都喜欢自己喜欢人的脸上,能够露出幸福的笑容,就算这个笑容不是因为自己,也比这个被自己深深爱着的人,露出一脸痛苦的要强。 心疼,真的心疼,不仅仅是思想上,还有肉身上的。 沈欢摆了摆手,“没事儿,我刚才就是太紧张了,并不是因为——对不起!” 刚刚他不自觉的擦了一下汗,在摆手的同时,将一些汗珠洒在了李凤仙的脸上。 他一边道着歉,一边慌忙的用手帮李凤仙擦点那些脸上本属于他的汗珠。 直到李凤仙的脸部开始泛起红晕,传递出烫手的温度以后,沈欢才回过神,连忙将手收了回去。 这手收到一半,他又停住了,停顿的时间大概有两秒左右。 在这两秒的时间内,李凤仙脑海中闪现了很多场景,不过闪现次数最多的便是——沈欢再次将手伸过来,端着她的脸蛋,在阳光的映衬下,露出令人如沐春风般的微笑,然后温柔的说道:“咱们结婚吧。” 可惜,在沈欢将手放下的那一刻,她所有的幻想全都破灭了。 就在这个失落无比的瞬间,沈欢忽然用自己宽大的手掌,握住了李凤仙那小巧的玉指。 “你想通了吗?” 李凤仙幻想过无数次的场景,终于在现实里出现了,虽然有些不同,但震撼力丝毫不比幻想中的差,可是真的发生的时候,李凤仙又变得不知道该怎么办。 羞涩、紧张、喜悦、害怕、恐惧,她的心里就像是打破了五味杂瓶,什么味道都有。 “什、什么想通了没有?” “我之前对你说过的话。” “你之前对我说了什么?”李凤仙知道沈欢在说什么,她是在故意逃避。 在她的内心中,很想要和沈欢在一起,可每个人都有原则,她的原则就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去破坏别人的幸福。 即便林妙诗嘴上说着不介意,但同为女人的她很清楚,林妙诗内心中最真实的想法。 有人可能会和人分享级最心爱的甜点,但绝对不会去分享自己最喜欢的爱人。 就像某些钻戒广告词说的那样——一生只送一人,爱情也是如此。 错过了就错过了,后悔一时,总要比后悔一辈子要好。 “没什么,你还没考虑清楚的话,我就再多给你一些时间。” 沈欢,我们是不可能的…… 女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就如同孔老夫子所说的那样,近则不逊远则怨,所有人都是这样。 孤独久了,就想着脱单寻找幸福,成双成对久了,就开始回想起单身时的自由。 如果沈欢不接受她,她就会很伤心,若果沈欢接受她,她又会显得不知所措,甚至产生一种,很可能不属于自身的抗拒。 与其说女人,倒不如说所有人都是如此,正因为感性,所以人类才被称之为人类,只有理性存在的,那叫做电脑。 “我说,两位医生,我们命都快没了,你俩还在这儿秀娥呢唉,多少有些不好吧?”年轻的病人忍住开口说道:“说真的,要是搁我在fff团哪会儿,至少要在你们身上浇一卡车的汽油点燃,才能发泄我心头之恨。” 沈欢这才想起来正事儿,问道:“你是在试第三味汤药的时候,出现问题的吗?” “是的,第三味汤药的时候。” “我去,原来你们是在拿我们试药啊!”年轻人再次忍不住发起牢骚,“别解释,我知道你们是为了给我治病才搞的这个实验,但你们把三碗药,让我们三个人一人喝一碗,看谁的病情好转不就得了,干嘛要一个一个的试啊。” 李凤仙听后一愣,连忙躬身道:“对不起,我太着急了,以至于乱了方寸,连这么简单的办法都没想到。” “不,你做的是正确的。” “啊?”不仅年轻人一脸疑惑,就连李凤仙也是一脸疑惑。 “看看我留下的三个病人你就知道了。” 年轻人朝着身旁的两位病友看了一下,“知道什么?” 李凤仙却是看明白了,“他们三个分别代表着人一生中的三个年龄阶段,孩童、青年以及老年。” “没错,和看病一个道理,年龄不同,体质不同,开药的药方自然也就不同,这三种解药都具备解毒的效果,但究竟哪个最有效,还要看体质来决定。”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第三味药不适合老人和孩童服用。” “不过其余两味汤药,都是有效果的。” 年轻人听后,一愣,“经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 “那我们选择前两种汤药之一,作为解药就可以了吗?” 沈欢摇了摇头,“两种汤药一起用,毕竟我们现在的药材并不是很多……” 李凤仙大松了口气,“问题终于解决了。” 沈欢没说话,心里却无奈叹息,解决?不过是刚刚开始罢了…… 第1067章到底有完没完? 现在的药材确实不多,但有神农石在,药材要多少有多少,只需要开出一种特效药就可以了。 沈欢之所以用两种汤药,就是为了进行某种大面积的实验,从而去印证自己的想法。 简单来说,这两种汤药的成分和药理方向是完全不同,第一种汤药主攻解毒,是最简单的而汤药,第二种汤药主攻灭源,即遏制病情的同时,降低传染率。 第三种汤药,是这两种汤药的结合体,老人之所以会出现那样的反应,多半和药力过猛有关系。 之所以说是实验,是因为,沈欢想看看,对方下毒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时间渐渐的流逝,一周后,沈欢看着手中的最新资料,眉头终于舒展开来,“果然是这样。” 报告并不是什么好的内容,是说第二种解药的药材大量减少,被不知名的人收购走了。 “看来对方不怕解毒,怕的是无法大几率的传染。”沈欢用手端着下巴说道:“也就是说,对方虽然是想杀人,但更在意传染的情况。” 沈欢在发布汤药以后,故意散播消息,说这几种药材都是稀缺药物,为了中州的未来着想,希望各大中草药店能够主动将这些药物上交给庙堂,从而更加快速的解决掉这次事件。 大量收购药物,也可能是因为对方想要搞垄断,坐地起价? 如果两种药物都被收购了还有这个可能,但现在只有一种汤药的材料被收购了,对方很显然是不想让那种惊人的传染率被遏制。 “你那边有消息了吗?”沈欢对着正在泡面的大帝说道。 大帝用手抹了下嘴,“普通的警卫力量没有起到作用,不过天组那边倒是有了一些消息,确定那三个西式中医没有离开中州,经过一系列的排查范围已经缩小到了怀州市,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能把他们三个人给揪出来。” 大帝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起初我一直想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要在中州下毒,后来我想明白了,这事儿估计是御日神阁做的。” “怎么又和御日神阁扯上关系了?”沈欢愣了一下,有些不明白大帝这话是什么逻辑,“噬魂教差点被围剿,御日神阁应该能够感应到,按理说他们最近应该不会出手,还有一点,御日神阁是东瀛组织,怎么会有西方人参与。” “我说了,御日神阁分为里表两个种类,现在出手的,不是东瀛的护国组织,应该是野心极大,想要吞并整个世界的地下组织。” 大帝无奈的叹了口气,“我知道你很疑惑,不过我推断这个也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因为曾经御日神阁做过类似的事情。” “类似的事情?” “嗯,不过当时使用的化学毒药,这一次换成了中医。”大帝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仅仅是御日神阁,地下世界大多的总部都是建立于群岛或者是沙漠这些人烟罕至的地方,所以在御日神阁眼中,华夏这片肥沃的土地,无疑是最好的口粮。” 毕竟现在的华夏,已经不再是古时期的华夏。 俗话说的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华夏这块人杰地灵的地方,可是不少地下组织眼中的肥肉。 不过破船也有三千钉,加上没有战乱影响的自由发展,如今的华夏也不是那些地下组织想怎么就怎么的。 如果不是当初用雷霆手段,震慑住了那些雇佣兵团队,华夏也不会被人称为雇佣兵的禁地。 话说远了,简单来说,大帝的理论就是——这事儿以前御日神阁干过,这傻哔是惯犯,也只有这傻哔有胆子打华夏的主意。 沈欢却没有把这件事儿联系到御日神阁的头上,他觉得,这件事儿多半和华鹊有关系。 如果这一次不是华鹊提醒,恐怕沈欢要过很久,才会知道这件事情。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先回去怀州一趟吧。” 长乐村属于怀州的管辖范围,那三个西式中医待在那里,还不知道要搞什么鬼,若是伤害到长乐的朋友和家人,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而且,目前东都以及各地的怪病情况,都已经有所好转,沈欢离开也没什么大问题。 某空白空间内…… “要是让我知道你是谁,老子非得弄死你不可!”楚歌从地上爬了起来,对着站在他身前的年轻人大骂道。 “在此之前,首先你要有能够报仇的实力,其次你要知道我是谁,可惜,这两个条件你都没有达到,所以……还是一如既往的去死吧。”说完,年轻人便一拳将楚歌打飞了出去。 空白空间的特性有些怪异,地心里和重力全都是地球的数倍,要是普通人在这里,别说战斗了,就是抡个胳膊都困难。 楚歌跌落在地上,先是喷出一口鲜血,然后艰难道:“老子一定会报仇——” 话没说完,年轻人便变出了一个巨斧,将楚歌的脑袋给砍了下拉,刹那间,血流成河。 不过这种状态并没有持续太久,没一会儿,就好像影片倒放一般,重新恢复了原状。 “你他妈到底有完没完!”楚歌气的直跺脚。 年轻人无奈的耸了耸肩,“我的任务就是让你完成魂觉九重,但你死了这么多次,只达到了魂觉三重,距离九重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 “狗屁的魂觉,在这个空间里,老子又死不了,能魂觉才怪。”楚歌骂骂咧咧道;“而且,魂觉这种事儿向来只看缘分,不一定是必死之局才会引发。” 年轻人根本就没把后半句话放在心里,沉思良久后,“你说的没错,在这片空间内,无论我怎么折磨你,你都不会死,所以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必死之局,那咱们就换一片地方。” 年轻人说着大袖一挥,场地变幻,从一片空白,变成了一片大草原,楚歌也觉得身体轻松不少,“这里是现实?” “没错,是现实,别怪我没提醒你,如果在这里死了,你可就真的死了。” “你不会杀我。”楚歌面带不屑,虽然他嘴里不停地骂着年轻人,但他却知道,这个年轻人很明显是在帮自己提升实力,至于原因他就不大清楚了。 年轻人嘴角翘起一丝怪异的笑容,“不,我会杀你,因为一个没办法魂觉的楚歌,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的用处!” 话音刚落,楚歌便感觉自己陷入了杀气漩涡当中…… 第1068章啊?刚才你说什么? 怀州市,某公寓内。 拉菲一脸不满道:“艾伯特,我们究竟要在这个该死的地方待到什么时候?最近排查的次数越来越多,我想要不了多久,对方就会查到咱们破房子里面了!” 艾伯特紧皱着眉头,“再等等,老师说了,他会使用其他办法来吸引那些华夏警察的注意力,从而给我们创造离开华夏的机会。” “可是——”拉菲还想说什么,只见艾伯特怒喝道:“难道你连老师的话都不相信了么!” 拉菲耸了耸肩,没说话,以表示自己不再发牢骚。 “我们之所以能够撑到现在,完全是靠艾伯特一个在撑着,我们三人之中,也只有艾伯特和华夏人的长相最为相似。”卢锡用舌头旋转了一下嘴里的棒棒糖。 一听这话,拉菲再次忍不住发起牢骚的!我越生气,要不是突然增大了任务量,我们现在哪至于过这种生活,早就回到花旗痛快去了!” “够了,从接受这个任务开始,我们就只剩下了两条路,一条是活着回去,成为老师那些弟子中的佼佼者,获得数不清的赏金,甚至还可以得到传说中的甲子丹,另外一条路……就是死!” 艾伯特此话一出,拉菲再次沉默了,他刚开始以为这件事情很简单,但没想到事情远远超乎了他的预料。 中医不是像他想的那么愚蠢,华夏的警力也不像他想象的那么不堪一击。 难道真的要死在这儿? 拉菲越想越不甘心,“艾伯特,我们把剩下的毒药也全都下了吧,这样就算我们死了,也至少能拉上几千万人和我们陪葬!” “那个叫沈欢的已经发明了破解毒物的解药,我们前阵子大量收购药材的行为,很可能已经引起了他的怀疑。”艾伯特紧握双拳道:“所以我们最近还是老实一些,静静地等待着老实伸出援手吧。” “我没有谋逆老师的意思,但我怀疑,老师已经把我们放弃了。”卢锡说着,直接咬碎了嘴里的棒棒糖,“我们的任务是实验新药品,但现在新药品,并没有达到老师想要的效果,他自然会不开心。” “老师不开心的时候是个什么样子,我想你们应该都很清楚。” “卢锡,怎么连你也——” “艾伯特,别骗自己了,我们已经被放弃了,不是吗?”卢锡面带沧桑的笑了笑,“如果老师想救我们的话,早就出手了,又何必拖到现在呢。” 三人正说着,外面便传来了一阵警笛声,同时伴随而来的,还有警匪片中的经典台词。 “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放下武器,立刻投降,否则我们……” 那警察喊完以后,关掉喇叭,扭头对着身旁的中年人问道:“队长,我这么说没错吧?” 中年人沉思了一下,说道:“应该能唬住他们。” 放在平时,他们才不会走这个套路,但对方是外国人,在国外警察们喊话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他们也就有样学样,希望能对屋里的人造成一定压力。 “妈的,拼了!”拉菲的性格很冲动,说着便真打算冲出去,还好艾伯特将他给拦了下来,“他们不会进来的。” “不会进来?” “最好是进来。”卢锡打开一个新的棒棒糖塞进了嘴里,“我在院子里种了一些毒花,没有医学常识的人,进来只有死路一条。” 果然,没过多久,警察便忍不住走进了院子。 和卢锡说的一样,进去的警察没过多久,就被院子里的花香给迷倒在了地上。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消音枪,应该是这样吧?” “不管情况如何,快点通知武警大队!” 警察们面面临突发情况,一下子就慌了神,他们本来就抱着吓唬吓唬完事儿的态度来的,毕竟警察这个身份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可没想到,对方竟然持有枪械,这就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了。 “不用浪费时间,我进去就好了。”这时一个声音在混乱的人声中响起。 警察回头一看,是一个年轻人,还有一个糟老头子。 “你们是什么人?不知道警察正在办案么!”面对普通人,身为警察的傲气,再次回归到了身上。 沈欢皱了下眉头,这个警察趾高气扬的态度令他有些不喜欢,但毕竟是执法人员,“再说一遍,这件事,交给我,就可以解决了。” “回答我刚才的问题,你是什么人!”警察有些恼怒,都放生这么大事儿了,还在这儿添乱,有脾气不朝你发难道朝别人发去? “警察交给我,他们交给你?”大帝尝试询问了一下。 沈欢点了点头,“那就这么办吧。” 一听这话,警察慌了,伸手就准备去掏枪,可怎么都掏不出来,急得他满头大汗,“你们和里面的人是同伙吗!” 面对这个队长的白痴行为,沈欢和大帝已经懒得解释了。 同时也明白了什么叫做县官不如现管,你身份再牛逼,对方不知道不理解,那也是白搭。 “好久不见了,三位。”沈欢进屋后,直接开始打起了招呼。 拉菲见到沈欢后,嘴角翘起意思残忍的微笑,“我记得你们华夏有句老话,叫做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对吧?沈欢,你现在的行为和这句话描写很相符。” “当初被你赢了比试,我很不爽,现在终于可以发泄了!” 拉菲说着就准备动手,艾伯特却是开口问道:“沈医师,你怎么会来这里?” “为民除害。” “狂妄!”拉菲说着一跃而起,膝盖直冲沈欢的头部。 “嘭——” 只听一声闷响,原本还飞在半空的拉菲像是一只死猪,摔落在了地上。 卢锡看到后愣了半天,“嘎嘣”一声将棒棒糖咬碎,“你很强,但是比武力,我还从来没有输给过谁——去死吧!” “卢锡当过特种兵,因为失手杀人被踢出了军队,相比医术,他更厉害的是——杀人!” 沈欢一手刀轻轻松松的就将卢锡放倒在了地上,接着用小拇指掏了掏耳朵,“啊?刚才你说什么?” 第1069章我说不杀你,但没说会放过你 “咕咚——” 艾伯特吞了口口水,再也说不出任何话,整个人呆立在原地,仿佛是经历了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 卢锡,黑种人,在体能上有着先天的优势,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异,若不是因为和高层的人发生冲突,早就成为了精英级别的存在。 脱离特种部队以后,他加入了佣兵团。 虽然没有混上什么响当当的名号,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堪称武道宗师。 但就是这样一个武道宗师级的人物,一下子就被身为中医的身患给干翻了,这代表着什么? 沈欢,比自己想象中恐怖的太多了。 “你别光看着我啊,应该回答我的问题,你刚刚说了什么。”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你不说我怎么能够知道你想说什么呢?” “没、没,我什么都没说。”艾伯特的眼中充满了恐惧。 现在无论是拉菲还是卢锡,全都被对方一招搞定,趴在地上不知死活,若自己敢违背对方的意愿,估计也会落得同一个下场。 “你没说什么?”沈欢皱着眉道:“听清楚我的话,我刚刚是说,我没有听清楚,而不是没有听到你说的话。” “你、你究竟想怎么样?”艾伯特费尽自己的所有力气,说出了这句话。 沈欢嘴角总算是翘起了一丝笑意,不过这股笑意给人的感觉十分奇怪,诡笑,诡异的笑容。 “我想干什么?这个问题应该是我来问你猜对,向那些无辜的普通平民们下手,我还想问问你想做什么!” “这个是老师交代给我们的任务,我们只负责执行,具体原因,我们十二月不知道,只知道做完这次事情以后,我们就可以学习到更为高深的医术,以及……可能一辈子也花不完的财富。” “老师?”沈欢皱眉思索了一下,“你说的老师,是不是一个名为华鹊的华夏人?” 艾伯特摇了摇头,苦笑道:“老师从来没对我们说过他自己的名字,所以我们也不知道他叫什么,不过有一点你说说的不错,他来自华夏。” 问到这儿,沈欢心里已经差不多有底了,这件事儿十有八九就是华鹊干的。 要说两人之间的恩怨可不短了,从最起初被对方捉弄,到最后发现对方是杀害师父的仇人,他们之间的事情,并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就可以解决的。 但有一样可以确定,沈欢对于华鹊没有丝毫的好感。 “除此之外,你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吗?” “是的。”艾伯特说完,还不忘补充一句,“若有半句虚言,吾甘愿受五雷轰顶之刑罚!” “这是华夏人最恶毒的誓言,你现在可以相信我了吧?” “抱歉,我这人对于发誓这种事儿,一直不怎么在意,守信的人,就算不用发誓,也可以令人取得信任,然而不守信的人,根本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所以发不发誓,也是一样的。” 放在世俗当中,沈欢说的是大实话,在这个虚伪的网络时代,有多少人号称,若果什么什么,就全家五雷轰顶,如果什么什么,就割了小丁丁。 然而,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什么,也没见他们去履行诺言,就拿小丁丁这个恶毒的誓言来说,别说割小丁丁了,能割掉包皮就不错了。 这话除非是从女人嘴里说出来,不然没有任何的说服力。 沈欢不相信誓言,但却相信天眼所给自己带来的读心能力,他刚才之所以那么问,就是为了引诱对方产生心理活动,从而得到自己想要的真相。 但就像是艾伯特说那样,除了知道这个任务是被称为“老师”的东方老者所下达以外,几乎没有获得任何有用的线索。 “你们是通过什么办法传播毒药的?” 艾伯特起初还有些迟疑,可是看到沈欢以后,他便不敢在有任何的隐瞒,直接开口说道:“我们是通过雨水传播的。” “雨水?” “是的,将毒药灌入催雨弹中,在产生雨水后,与其混合,接着滋润五谷的时刻,将毒素融入,最终让人在不知不觉中中毒。”艾伯特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这只是其中一种办法,除此之外我们还会在井水中投毒。 “这种毒药,为什会有这么大的传染性?” “不知道……带有传染性的毒药,我也是第一次见到,配方和效用都掌握在老师口中。” “也就是说,你除了执行任务以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对吧?” “可、可以这么说。” “你叫对方老师,那应该算是学生或是徒弟,你那个所谓的老师,很明显没有将你们挂如信任名单,不然他早就将一切告诉了你们。”沈欢似笑非笑道:“在我看来,你们在他眼中,很可能只几个炮灰而已。” 沈欢说这话有些不中听,但已经无限接近于事实。 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老师既然选择了我们,为什么又要对我们遮遮掩掩? 除了不信任,已经没有其他解释了。 至于炮灰这个方法,他们现在的处境,可以算是名副其实了。 “你手里还有没有毒药的样本。” “有。” “给我,我可以放你一条生路。 “给。”艾伯特二话没说,就从兜里取出一包药粉,递给了沈欢。 沈欢打开包装,轻微的嗅了嗅,“妇人心?” 这几味药材,是妇人心中的一部分,另外一种毒药给沈欢的而感觉,也很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总的来说,这次闹得沸沸扬扬的wh病毒,是一种混合型毒药。 对于普通的医师来说,这种毒药解决起来,并不容易,可惜,沈欢却不属于这个行列,他如今的医术,完全可以称之为出神入化。 只需要通过嗅觉,就可以判断出这汇总复合型毒药的配方,从而配制出最完美的解药。 “我、我可以走了吗?”艾伯特说着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卢锡和拉菲,“如果可以的话,我能不能带上他们。” “可以,不过在走之前,你最好跟我去警察局一趟。” “你言而无信!”艾伯特本以为碰到了生的希望,却因为沈欢这一句话,完全陷入到了绝望之中。 他发现,沈欢根本就是在玩自己。 “我只说自己不会杀你,但没说会怎么处理你,明白吗?” 死了两千多人,几百年没有亲自动手,只是依靠毒药,艾伯特三人的手,也可以说是充满了鲜血。 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活在这个世上? 第1070章杀掉沈欢,为小弟报仇! 沈欢没有直接把三人杀掉,已经是最大的仁慈了。 “言而无信?若我真的是言而无信的话,你根本没有机会说出这个四字成语。”沈欢用手指了指角落里的麻绳,“是让我绑你过去,还是你自己把自己绑起来和我一起过去?” “你不要欺人太甚!”艾伯特气恼道:“大不了,老子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艾伯特在三人组当中,承担着冷静的领导人角色,可现在他?怎么也没办法冷静下来,开什么玩笑,沈欢摆明了是想玩死是自己,都这种情况了,人还有必要保持冷静吗? “我是一个诚实守信的人,说不杀你就不会杀你。”沈欢摊了摊手,“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的跟我回警察局吧。” “对了,我劝你最好不要找律师,在华夏除了对普通人有用以外,对剩下的人来说,意义还不到百分之十。” 沈欢话锋一转,“你们三个,害得两千多人身死,二千多万人生活在被病痛的折磨当中,杀了你们,简直就是最大的宽恕。” “抱歉,我这人有点小心眼,瑕疵必报,所以,做出这种事情的你们,也别想着好过。”沈欢正说着,脸色忽然阴沉了起来,“我一定会让你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去死吧!”艾伯特不知道从哪弄来的手枪,大喊的同时便已经扣动了扳机。 “叮——” 只听一声脆响,沈欢大手一挥,像是打乒乓球似的,直接一巴掌把子弹给扇了回去。 还带着微微热度的子弹,紧贴着艾伯特的脸颊划过,留下了一道显眼的血痕。 怪物! 世界级,单兵作战最强的特种士兵,艾利克斯,被人称为体质最好的人类,就是因为对方能在二十米的范围内,轻易的躲过手枪子弹的射击。 这样强大的存在,也仅仅是躲过而已,可沈欢呢?竟然直接用肉身进行反击,先不论这肉身的强度,单说速度,怕也早已超越了人类的反应极限。 “嘭嘭嘭!” 艾伯特又开了三枪,这三枪的目的和之前相同,都是为了取沈欢的性命,但心态却完全不同了。 他此时此刻的行为,就像是在面对强敌时的临死反扑。 沈欢的心情有些不快,虽然艾伯特的子弹没能伤到他,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对方想要取自己的性命。 面对一个想要杀自己的人,谁都不会冷静,不管对方是否真的成功了。 “你是在找死吗?” “你。你要是敢杀了我,师父一定会帮我报仇的!”艾伯特结巴道:“我、我可是他众多弟子当中,成绩最为突出的一人。!” 沈欢不屑的笑了笑,“还是之前的那句话,真正的心腹,可不是用来做炮灰的。” “啊!去死,去死,去死吧!”艾伯特再次开枪,不过他这一次显得更加慌乱,被说杀沈欢了,他打出的那些子弹,连一个都没能伤到沈欢。 “杀了他!” 这时沈欢心中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面对这个提示,沈欢竟然没有任何的由于,直接用手臂贯穿了艾伯特的胸口。 回过神来的沈欢,并没有发现,自己其实是在听到心中的那个声音以后才出手的。 只是单纯的觉得,是艾伯特的行为激怒了自己,使内心失去了应有的冷静。 艾伯特这样的人,杀了也就杀了,沈欢心中不会有任何的内疚,他用净衣诀清理了一下身上的血迹,然后走出了公寓。 警察们全都爆头蹲在地上,大帝不知道从哪弄来了一同泡面,吃几口就会喝一杯可乐,边吃便感叹,“方便面和可乐更配哦。” “那个,大师,您吃就吃,喝就喝,能不能、能不能别坐我身上?”在他屁股下面的那位警察,可谓是苦不堪言。 大帝没有搭理对方,自顾自的吃着泡面,喝了口汤以后,对着刚出来的沈欢问道:“事情解决了吗?” “解决了,死了一个,其余的都昏迷了过去。” “那咱们走吧,至于残局就交给怀州市的市尊来解决吧。”大帝说着,将最后一口可乐喝完,顺手扔进了垃圾桶里。 “有什么收获?” “我已经知道该怎么配制解药了。”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一缩地成寸的方式,消失在了众位警察的视线当中。 “队、队长,你说这两位是不是神仙?”之前用喇叭吆喝的那位警察开口问道。 队长用手擦去额头上的汗,“应该是吧……来拯救我们的神仙。” 与此同时,在不远处的一亮黑色德系轿车上,坐着两个外国小年轻。 “看来艾伯特他们已经没救了。” “他们这种外门弟子,从一开始就是炮灰,哪来的有救还是没救。”坐在正驾驶座上的年轻人,不屑道:“好了,我们也该回去了,经过这次的事情,华夏肯定会加强戒备,我们必须在全境封锁前离开华夏。” “唉……这次的新药实验失败,不知道老师会生气成什么样子。” 一提起老师儿子,两人不约而同的打了下寒颤。 华夏,明珠,寻欢作乐ktv。 自从见识过沈欢的厉害以后,王老五就把自己旗下的产业,全都改成了和欢字有关的名字。 比如这家ktv的名字,再比如杯酒言欢俱乐部等等,总之虎哥已经成为了沈欢的狂热粉丝。 因为和沈欢有着一层特殊关系,王老五的地位也提升了不少,小日子过得比之前惬意多了。 可是此时,他的脸上却充满了惊恐,包厢内全都是凌乱的断肢,墙壁上已经被鲜血染的看不清楚样子。 “再问你最后一次,杀我弟弟的人是不是叫沈欢?”一长发及腰的青年,语气冰冷的问道,在他旁边还站着一个犹如炮塔的大汉,这个大汉肩头趴着一直熟睡的猫咪,若不是时不时会睁下眼睛,都被人以为是模型了。 “是、是……”在死亡面前,王老五最终还是选择屈服。 “他现在人在什么地方?” “我、我不知——啊!”王老五话还没有说完,对方便一脚踩断了他的小腿,“我不喜欢啰嗦。” “我说,我说……我只知道他是燕京人士,现在、现在可能是在燕京。” “燕京?”听到这话,长发青年的表情开始迟疑起来,那里可是华夏的天都,要是随便乱闹,指不准会出现什么大事儿。 大汉则是用手抚摸了一下猫咪,然后将墨镜正了一下,“去燕京,然后……杀掉沈欢,为小弟报仇!” 第1071章来自华青会的雷君与雷霆 俗话说,两虎相争必有一伤,当年王老五和雷龙在明珠争地盘,最终成就了明珠之虎的威名。 多年后,雷龙回来报仇,最终被沈欢反制,丧命在王老五手中。 准确来说,雷龙是一个悲剧人物,沈欢当初做事也有些欠妥,人家只是来报仇,除了那些帮会分子以外,并没有伤害平民,最终却因为他的出手,而让其丧命。 不过沈欢不会后悔,首先,已经做出来的事情,反悔是没有用的,其次,他不是圣人,不知道事情的全部经过,在他眼里,就是狗咬狗而已。 沈欢有帮王老五的理由,却没有帮雷龙的理由。 报仇?既然踏入了黑涩会这个门槛,砍人和被砍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情。 雷龙之所以能够将王老五逼入窘境,是因为他有着奇遇,得到了高人指点,那雷龙就没有仇人了吗? 刚刚几乎铲平王老五总部的人,长发青年叫做雷霆,短发带着墨镜,顺便肩上扛着个猫咪的叫做雷君。 他们是雷龙的亲兄弟,雷君最为年长,雷霆其次,雷龙最小。 雷龙之所以敢回来报仇,多少和他们有关系。 因为他们和雷龙一样,都有着奇特的能力,并非凡人可以比拟的。 “大哥,这件事怪我,如果不是我怂恿三弟来报仇,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雷霆一脸懊恼道。 雷君摇了摇头,“小弟的死和我也有关系,我以为以他的能力,覆灭一个世俗的小帮派没有任何问题,却没想到竟然发生了这种事情。” “最可恶的就是那个沈欢!”雷霆满面怒气,一拳打穿了车窗玻璃,“我们雷家乃是有着百年历史的武道家族,若不是因为所谓的隐世契约,小弟又怎么可能被这样一个默默无闻的人给欺负了!” 当初说过,一字并肩王慕容王爷带头签订隐世契约后,之后的那些家族,有的选择了融入世俗,放弃武道,成为普通的大家大族,有的则和一字并肩王一样,选择签订契约,成为隐世家族,一心追求武道,不再过问任何世俗的事情。 除了这两种类型一位,还有一种,就是雷家的这种选择,离开华夏前往海外。 虽然现在已经进入了热武器时代,但武者同样是十分强大的战力,这一点身为武者出身的始皇祖十分清楚,他表面上答应了雷家等族的要求,任由他们离开海外,不做任何的阻拦,可事实上,却让暗兵进行偷袭。 那些选择前往海外的家族,死的死伤的伤,高层几乎全军覆灭,只留下几个精英弟子前往海外。 这其中自然不会少了妻离子散的经历,雷龙就是在这场混战中,流落到了民间。 剩余的那些家族子弟,起初四散奔逃到了国外,等到时间安定后,便组建了名为华青会的复仇者联盟。 当然,他们的目的是复仇,不过在复仇前必须发展自己。 而成为黑涩会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这些人全都是武者出身,实力就算再不济,也要比普通的黑涩会成员强大的多,所以很快就在花旗的各大唐人街闯出了巨大的名头。 坊间甚至有传言,如果要让一个人粉身碎骨,找华青!要一个人生活在永无止尽的恐惧,找华青! 可以这么说,华青会是华人在花旗最恶名昭彰的存在。 华青会自组建以来,已经有百年的历史,不只在唐人街恶名昭彰,连执法官、fbi、警察都惧怕三分,历年来华青会都是司法单位列为极欲扫除的头号犯罪组织、 这个由华人为主要成员的帮会,势力量程不仅遍布美、加地区,随着萧帮的逝去,也开始进军香江、宝岛、马来西亚等地。 雷君和雷霆就是华青会的成员,准确来说,他们还是高层,是上一届会长的嫡系孙辈。 雷龙在准备复仇之前,被他们找到,兄弟团圆本是件喜事儿,但当时雷龙执意要回华夏报仇,他们也就没再拦着,可没想到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过。 其实他们这次来华夏找雷龙,也冒着极大的风险。 出身于华夏,建立于花旗的华青会,是华夏的头号针对目标,不管什么人派过来,都只有死路一条。 没办法,这些试图成为其他国家助力的武者家族,已经被列入了叛国黑名单,并且一直没有取消,每一代国主都非常在这件事情上下功夫。 “大哥。”雷霆忽然开口问道:“当初爷爷临死前,曾经交代过我们,在没有达到天阶六重天的境界之前,绝对不要试图涉足华夏,你说我们这次回来,会不会——” “不要想那么多。”雷君拿起一条小鱼,对肩头的黑猫进行喂食,“当年击败爷爷的那个人,现如今应该已经死了。” “那群隐世家族远离世俗,不和世俗的人打交道,武力自然也会越来越差,以我们二人地阶后期的实力,没人会是我们的对手。” 雷霆听到后,愁眉大展,“没错,以我们的实力,就算不能在华夏横着走,至少也可以无所畏惧。” “是的,我们这次来这里,只是为了帮小弟报仇,仇报了自然会离开。”雷君宠溺的抚摸着黑猫的小脑袋,而黑猫也舒服的闭上眼睛,看起来很是惬意。 雷霆仿似想起了什么,疑惑道:“对了,大哥,我很疑惑,你为什么要放了那个王老五?他可是害得小弟走入绝路的人。” “看事不要只看表面,如果没有王老五的心狠手辣,小弟也不会经历那么多事情,锻炼出那么坚强的意志,更不会掌握到我们雷家以外的修炼心法。” “那个叫沈欢的就不同了……他杀了小弟,罪无可恕!”雷君说这话的时候,身上的气息猛然一变,原本深邃的深棕色眼眸,闪过一阵猩红色的光芒,看上去十分渗人。 “对,我们一定要杀了沈欢为小弟报仇!”雷霆也是恨得咬牙切齿。 “不过在此之前,我们先找到他。” 雷霆听到这话,嘴角翘起一丝玩味的笑容,“这还不简单吗?只需要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第1072章公平?弱者才会提出的理论! 中州的wh病毒终于被消灭完毕,进入了全国欢腾的局面,毕竟这是一件困扰了华夏将近半个月的重大事件。 传染病往小了说没什么,但往大了说,那可就是关乎全国安危的事情了。 华夏究竟是什么情况,拿非典期间就可以看出来了。 中州省是人口大省,人口多了,自然是什么人都有,就拿网上的段子来说,中州有井无盖,不服信骗,小偷遍地早就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这情况,和当初身为第一人口大省的蜀川有些相似,只不过后来蜀川被分为南蜀和北蜀之后,那些流言蜚语自然不了了之。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这次中州出现这种情况以后,黑的人很少,希望wh早日过去的人却很多,还有不少人对中州的贫困地区进行了捐款。 当然,黑的人不是没有,就比如说前阵子被骂的热火朝天的“wh蔓延?天罚,都是中州人自找的,让你他妈偷井盖”这条帖子。 总的来说,华夏人还是很团结的,就如同充满寓意的华夏结一样。 中州的病疫是解决了,但关于解决这次事件的详细情况还没进行正式的回复。 如今参与这次拯救行动的高层人员,正在进行开会,不过这个会开的,似乎一点也不愉快。 “凭什么将这一次的功劳全都归结于中医的身上?”一名白发苍苍的专家一脸不满,从穿着打扮到表情长相,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很古板的人。 “这次的事件,全都是靠我们中医解决的,凭什么要和你们西医平分功劳?” 一名中医公会的成员,也露出了相同的表情。 “全都靠你们中医解决的?笑话,要是没有我们西医帮忙,你们能够解决问题?” “放屁!你们西医帮我们哪了?当初见这病治不了,就开始想着推卸责任,甚至不止一个人提出,从‘根源’上解决病情,杀光所有的患病者就是根源?你们还有没有人性!”那中医公会的老者气呼呼的说道:“现在倒好,事情解决了,你们就想着来瓜分功劳,还敢问我们凭什么?” “我们西医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要不是我们全力帮助,这次的病疫根本不可能这么快就得到解决、” “苦劳?笑话!这次的解决办法要是你们西医弄出来的,你们会不会给我们一个苦劳的噱头?” “用我最近在网络上学到的话来说,你就是标准的双标狗!” “你骂谁!” “谁答应我骂谁!” “妈的,你敢骂我是狗?知不知道咱们省里有位高官,是在我的救助下才成功保住性命的?” “以势压人是吧?省里的官员了不起,老夫还和燕京的高层打过交道呢!”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大战一触即发,原本都是有身份的人,现在却要在这个会议室内进行最原始的解决方式。 沈欢坐在那里没有说话,时不时的喝一口茶,顺便吃几口甜点,好像众人争论的事情,和他这个解决wh的主角没有任何关系。 在他对面,还坐着一个带着眼睛的中年人,看上去有五十来岁,除了两鬓斑白加上身材有些发福以外,看上去并不显得十分老态。 他是这次西医方的代表,有着最高话语权。 简单来说,现在的情况就是,皇上不急太监急,虽然有些难听,但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两个话事人还没有说话,他们闹也是白闹。 现在拼的就是双方的耐性,就看谁先开口了。 最终忍不住说道:“沈医师,你看这件事该怎么解决。” “你觉得应该怎么解决?” “我觉得双方说的都挺有道理,不如……这次咱们的功劳平分,你看如何?” 沈欢忍不住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你觉得怎么样?出人的是我们,出力的是我们,解决这次事件的也是我们。” “明人不说暗话,别以为我不知道,在前阵子无法解决问题的时候,你们西医方面,可是有不少人,都准备把这个锅甩到我们中医的头上。” “我们可从来没有打算这么做过,一定是有小人,想要在背后中伤我们。” 沈欢面带冷笑,“究竟是中伤还是确有其事,想必您比我更清楚。” “那您觉得该怎么办?”沈欢的身份有些特殊,中年人也不好表现的太强势,若是没有沈欢加入之前的中医公会,他才不会问询问中医公会的意见。 只需要草拟稿子,直接宣布西医经过多少的能力,才解决病情就够了。 “用事实说话,也就是——全部的功劳都是我们中医的。”沈欢摊了摊手,“如果你不同意的话,也不是不可以,我会把我知道的事实全都公布出去。” 要只是个人的事情,沈欢不会表现的这么强势,更不会在意这些有的没的噱头,不过这次是建立在整个中医群体的事情,他绝对不可以做出让步。 更何况解决wh病疫这件事,是中医一个很好的崛起机会,哪能就这么将功劳拱手让人。 中年人的语气有些不满道:“你威胁我?” “威胁?”沈欢不屑的笑道:“你还不具备让我威胁的资格,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但是将全部的功劳都交给你们,这是否对我们西医来说太不公平了?” “公平?这是弱者才会提出的理论。”沈欢的眼眸之中闪过一丝戾气,“你是一个医科专家,每个月的工资是平常人的数倍,大家都是人,凭什么你这么薪水,而他们只有几千块?公平吗?不公平!” “如果让你把自己的钱,分出一半给大街上的乞丐,你觉得公平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得到这么多钱,而你累死累活,到头来却有一半的钱要落在别人的手中,公平吗?不公平!” “和大人们只看利益,小孩子才看对错是一样的,从你这个五十多岁人的嘴中说出公平两个字不觉的很可笑吗?”沈欢冷笑道:“最可笑的是,似乎我们中医才是受到压迫的一方。” “这次的官方回答,我们中医公会如实上报,就没你们西医什么事儿了。”沈欢顿了一下,微笑道:“对了,这不是建议,而是……通知!” 第1073章难道你不知道我姐夫是谁? “好大的能耐,别说是你这个名誉会长,就算是你们中医公会的会长亲自过来,也不敢对我说出这种话!”中年人气的狂拍桌子。 事实证明,无论是优雅或是粗暴的人,在生气时都喜欢以暴力来宣泄,不过有的是对物,有的是对人,有的是对虚拟数据的区别而已。 风度,这种东西很奇妙,它一直都在,也随时可能崩盘。 当然,中年人主要是被愤怒冲破了理智,不然他绝对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 如今的中医公会,已经不再是从前的民间组织,而是有庙堂扶持的,甚至直接获得了卫生部的权力下放。 这种荣誉,西医可从来没有获得过。 而且,是人都知道,名誉会长或许没什么实权,可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一定远超真正的公会会长,不然也没必要找一个有的没的存在,来担任名誉会长,给公会吸取人气。 “恼羞成怒吗?” 沈欢表现的很平淡,大帝却是骂骂咧咧的说道:“吓老子一跳!” “沈会长,您最好考虑一下……这个中年人叫高在上,是中州的小舅子。”一名中医公会的成员好心提醒道:“如果把事情闹大,对我们来说没什么好处,反正对方都已经答应一半一半的分配,我们也没必要着急,不是吗?” 这话说的很无奈,别看中医公会的成员们表现的这么强势,事实上他们只是不满足功劳全都被西医抢占而已。 一半一半的功劳分配,已经极大的满足了他们的需求。 中年人也是看出来这个想法后,才会说出一比一分配的条件,可没想到沈欢根本不吃他那一条。 听到中医那边,有人介绍自己的身份,高在上露出一副得意的表情,毕竟在这个年代,能和省级官员扯上关系的,可没有多少个。 “沈医师,你有必要弄清楚一件事情,相比影响力,我们西医显然要大于你们中医,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就是想靠这件事情,让中医再次崛起吗?”高在上喝了口茶,“你刚刚说我幼稚,倒不如说你太过天真,若只经历一件事情,就可以让一个行业崛起,那么现在投资商就不是投资某个行业了,而是想办法创造某个行业了!” “你现在要是向我认错,这件事儿就这么算了,我们还按照原计划分配,大功劳我们西医拿,剩下的是你们中医的。” “那我要是不道歉呢?” “你刚不是威胁我吗?”高在上冷笑道:“那我现在就威胁威胁你,wh我们西医使用各种办法都没能解决,你们中医却一出面就解决了,众所周知,我们西医的能力,要远远超越你们中医,无论是治疗方案,还是药材仪器上。” “我们都不能解决的事情,却被你们中医解决了,那我是不是可以这么想——其实这次的事件是你们中医一手策划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这次事件,让中医重新回归到大众的视野当中。” 沈欢刚才的“威胁”只是实话实说,而高在上,就是真正的威胁力,从头到尾都没有一句真话。 尽管这事儿是假的,可要是经过阴谋论者的煽动,中医想清白都难,毕竟国人搅混水的本事比上班赚钱大多了。 “害怕吗?”看到沈欢面色改变,高在上脸上的笑意更浓,“要是害怕了,现在就给我道个歉。” “让他下跪道歉,还要绕着市中心果奔,我听说找医生就被他们这么整过。” “你确定要这么做?”沈欢一本正经道:“我这个人很有原则,威胁对我没有任何作用。” “原则?哈哈哈,可笑。”高在上拍了拍袖口,看都不看沈欢一眼,“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道歉还是毁掉中医,你自己选,我可以肯定,刚才我说的消息发布到网上之后,你们中医的医闹,肯定会比我们西医厉害多了。” “那好吧。”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脸上满是不甘心,从座位上站起,慢慢地走到了高在上的面前。 高在上见沈欢走过来,脸上充满了不屑,“这就是你的原——” 这边高在上的话还没说完,沈欢便一巴掌打在了他的脸上,“我早就说过了,我这人很有原则,对于那些让我感到恶心的人,赏他们耳光子,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会议室内一片寂静,所有人都没想到,沈欢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举动,要知道,刚刚已经有人对他说了高在上的身份啊。 “你——你难道不知道我姐夫是谁?” “你姐夫是谁,和我有关系吗?” “你、你给我等着!”高在上,一个五十多岁,快要成为老年人的专家级医生,此时说话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和人斗气的小孩子。 只见他拿起电话,带着委屈的腔调说了一堆,简单来说就是我受欺负了,姐夫你快派人来帮我出气! 这种事儿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高在上年轻那会儿就特别爱做这种事情。 一名中医壮着胆子说道:“高医生,咱们只不过是在争论而已,没必要让事情发展到这种程度吧?” “争论?”高在上一把将手中的茶杯朝着那名中医扔了过去,“你他妈见过用巴掌争论的吗!” “我也没见过用茶杯争论的。”沈欢把玩着用手拦下的茶杯,直接用手指捏碎,“我这人向来没有什么耐性,你的人什么时候过来?” “你吓唬我也没用,从你打我那一巴掌开始,就注定没有了退路。”高在上一边说着,一边后退了半步,毕竟空手捏碎茶杯,在普通人眼中的震撼还是很大的。 “我知道,你最大的依仗就是燕京医王世家,可惜,李老夫人死了,人走茶凉,已经不会再有多少人给医王世家的面子。” 沈欢皱了下眉头,刚开始他对李老夫人的印象确实不好,可之后李老夫人在他心中已经是一个成功的长辈形象。 而在高在上提到李老夫人已经去世这个事情时,一旁默不作声的李凤仙,表情明显变得有些悲伤。 “我生气了……” 沈欢只是随口说了句话,但会议室的温度,却猛然冷了下来…… 第1074章不懂事儿的小舅子 一般人说,我生气了,对于在意自己的人或许有用,但对于不在意自己的人却没有任何用处。 你生气了……很厉害?大家又不是小孩子,更不可能因为怕失去你,便承担着你的怒火,所以生气有卵用? 沈欢却不同,他的情绪是可以调动威压的,就算不发动威压,周围的灵气也会受到影响,从而发生异变。 比如现在会议室的情况,就是沈欢情绪所引起的变化。 “你、你想干什么!”高在上有些紧张,不停地朝后退去,他有种感觉,沈欢可能会杀了自己,没错,就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杀了自己这个小舅子。 沈欢没有说话,伸手便准备用吸力将高在上给吸过来。 可就在这个时候,李凤仙却忽然站起,拉住了他的手臂,“你不应该为这种小人而生气,而且他说的没错,太奶奶死后,医王世家的名声早就大不如从前。” 李凤仙深吸了口气,“我需要他活着,然后亲眼见证,医王世家的再次崛起!” 沈欢背负的是孙真的遗命,整个中医界的重担,而李凤仙背负的则是李家的声誉。 前者是吃饱了没事儿,自己找罪受,而李凤仙这边则是不得不承担这个重任。 她是目前医王世家唯一的希望,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她绝对不能因为一己私欲而离开李家。 李凤仙很喜欢沈欢,或者肉麻点说,她很爱沈欢,甚至将沈欢当成了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 可惜,在她的价值观当中,家族荣誉要远在爱情之上。 用以前很流行的话来说就是——她将自己的一声,都奉献给了事业。 爱情这种东西,说重要很重要,比如世界上最伟大的秀恩爱事件——烽火戏诸侯。 再比如,三国名将赵云所言,“大丈夫只患功名不立,何患无妻?” 爱在伟大的同时,也是卑微的,就像是陷入泥土中的沙子,只要融入就再也找不到自己。 “好,我尊重你的选择。”沈欢缓缓放了下去,尊重才是爱的开始。 身为一个男人,就应该表现的绅士一些,要知道所谓绅士不过是有耐心的流氓而已。 而通常有耐心的人,都会取得不小的成功。 沈欢坐回位置以后,高在上没有再说任何一句话,他已经明白,现在放狠话对自己没有任何的益处,想要让对方服服帖帖,最好的办法就是等自己姐夫派人过来。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会议室门口传来了一阵敲门声,高在上大喜,刚准备上前开门,门就被人一脚给踹开了。 为首的是一个国字脸中年人,面色阴沉,他旁边站着一个秘书打扮的青年,刚才跺门的是两个保镖。 这个人就是高高在上的姐夫,陈长青。 “姐夫,您终于来了!”高在上哭哭啼啼的说道。 他还以为陈长青只会派秘书过来,没想到这一次竟然亲自过来了。 “姐夫,就是这个混蛋欺负我,你一定要给我做主啊!” 高在上越说越委屈,就差没抱着陈长青的大腿去哭了。 “起来。” “姐夫,我没事儿,你先帮我报仇,以后——” “我让你起来!”陈长青大喊一声。 这下子高在上什么也顾不得了,连忙从地上站了起来,“姐、姐夫,发生了什么事儿?” 自己娘娘腔这件事儿,陈长青一直很不喜欢,但看在自己姐姐的面子上,他最多只是劝说两句,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发过脾气。 是了,一定是姐夫在官场经历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所以才会这样。 我说嘛,平时姐夫都是派个秘书过来,这次怎么亲自来了,估计就是想撒气。 哈哈,这次沈欢这个小子可惨了。 “跪下。” “啊?” “我让你跪下!” 高在上彻底迷糊了,“不是,姐夫……您才刚让我起来,怎么又让我跪下啊?” “你——”陈长青刚想开口,一个尖锐的声音便从不远处传了过来,“谁打伤了我弟弟?难道不知道我老公是谁么!” “老公,你也在?那就太好了,在上被人欺负了,你一定要好好惩戒对方,最好关在所里七八年别让他出来!”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高在上的姐姐,高在敏。 她本人的姿色也不算太好,加上身材肥胖,浓妆艳抹,给人的感觉不像是贵妇,更像是一个大龄的非主流妇女。 高在敏只有丧父,后来母亲又患了重病去世,之后姐弟两个相依为命,直到高在敏结识陈长青,并且与其结婚后,情况稍微有些好转。 两人结婚的时候,陈长青的地位并不高,用公司阶层来形容,就只还是个小职员。 每天领着死工资,也没什么权利,直到一次机遇,被恩人提拔后,才混到现在的地步。 俗话说得好,糟糠之妻不可弃,高在敏陪伴度过人生中最低谷的时期,那么此时站在巅峰他也不能抛弃对方,甚至还有些宠溺。 也正是这个原因,让原本只是好强的高在敏变成了现在的蛮不讲理以及护短。 “别乱说话!”陈长青瞪了一眼自家婆娘,然后冷声对着高在上说道:“跟我过来。” 他先是看了眼沈欢,然后对着大帝鞠了一躬,“老先生对不起,我这小舅子不懂事儿,还请您见谅。” “跪下。” 这下子高在上总算是明白怎么回事儿了,弄了半天,原来是这个和沈欢一起的老头儿大有来头。 “姐夫,打我的不是这位老先生,而是这个年轻人。” 陈长青愣了一下,他之所以亲自赶过来,就是怕高在上招惹到大帝这个出身于天组的人,没想到是自己多虑了。 “就是你打的我弟弟吗?”高在敏一边说着,伸手就朝着沈欢脸上抓去。 沈欢鼓起一阵灵气,将高在敏轻轻推到了一旁。 之前说了,陈长青对于高在敏极其宠溺,现在看到自家老婆被人推开后,一下子就炸了,“你干什么!” 既然已经确定,高在上得罪的不是大帝,他就不会有太多的顾虑。 可陈长青没想到的是,错过了大帝以后,他踢到一张更硬的铁板! 第1075章你,给我跪下道歉!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怕媳妇成了大部分男人的通病,不过在这个年代已经没人会因为怕老婆而被冠以妻管严的称号,至于那些敢于对抗黑暗势力的人,反而却成了代表着褒义的大男子主义。 陈长青倒不是妻管严,他属于宠惯妻子到极点的一种男人,从异性的角度来讲,这样的男人无疑是一个好男人。 高在敏没有受伤,也没有摔倒,只是单纯的后退几步,他便心疼的不行,要不是因为这个身份在,恐怕他早就像普通的流氓地痞一般,开始动手了。 “你干什么!” 陈长青是官,说话也带着压人的官腔,这简单的四字质问,若是普通人应对,恐怕会充满压力,但沈欢却不是普通人。 “我没干什么。”沈欢面色平淡,他一直不喜欢和官场的人打交道,这样的人最擅长的就是人情世故,简单来说就是太虚伪。 打交道也不是不可以,但只是交人不交心罢了。 “你差点让我的爱人受伤!”陈长青一脸愤怒,扭头对着大帝说道:“老先生,这位是你的下属吗?” 天组充满了奇人异事,这位老者年事已高,加上古怪的打扮,很明显是一位高人。 不过即便是天组,在没有官方文件的时候,也只能随意调动市级的官员而已,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天组执行任务的成员,和他这个省级官员的地位是相同的。 他刚才对大帝做出恭敬的举动,不是因为大帝有多么大的权利,而是对于天组的尊敬。 再说,一个看起来八九十岁的天组成员,肯定不是小角色那么简单。 他没有巴结的念头,但却有着不能把对方得罪的念头。 沈欢就不同了,看起来最多也就二十岁。 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在天组里能够担任什么要务?最多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天组成员而已。 他陈长青放在全国,可能不是什么大人物,可放在中州,那也是跺脚中州抖三抖的存在。 如果这小子的地位和自己猜测的一样,大帝一定不会因为一个小角色,而驳了自己这个“土皇帝”的面子。 之所以问出这句话,也是因为想要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这是长期以来养成的谨慎习惯。 大帝似笑非笑道:“他不是我的下属。” 大帝表情上的变化,陈长青并不是很在意,他在意就只有那句,“他不是我下属”。 这样直接的肯定句,一下子就让陈长青放松了下来。 不是下属,也就是说明,这个年轻人连天组的成员都不是,那么就完全没有害怕的必要了。 “你知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确定沈欢的“地位”以后。陈长青所摆出来的,就已经完全是上位者的姿态了。 沈欢一脸诚恳,认真道:“知道。” “那还不——”陈长青刚准备说话,沈欢却接着说道:“我不应该对孕推壤,” 对孕妇推壤?! 听到这句话以后,陈长青变得一脸懵逼,而有的人则忍不住噗呲的笑出生来。 高在敏的身材确实有些发福,尤其是肚子那块,所谓的肚子比胸大,说的估计就是她这类人,不过也没达到孕妇那种夸张的程度。 “你说谁是孕妇!”高在敏回过神后,气得牙痒痒,说着就张牙舞爪,准备让沈欢知道一下,女人最锋利的武器有着怎样的威力。 “嘭——” 这一次,高在敏直接被那股无形的力量给推倒,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本来就不懂得怎么打扮的她,配合着乱糟糟的头发,看起来就像是碰瓷的怨妇,十分滑稽。 陈长青看到这一幕,不干了,将准备搀扶的保镖推开,然后亲自动手将自己的老婆扶起,“你还敢动手!” “我没动手。” “既然你没动手,我老婆是怎么摔倒的!”陈长青毅一脸怒气,“看来是我脾气太好了,让你们以为随随便便一个人都可以骑到我头上了!” 陈长青说这话不假,他这人虽然高高在上,可却从来不会以权谋私,基本上算是一个清官形象。 当然,这句话要加一个前提,那就是——除了他小舅子的事儿。 俗话说得好,一颗老鼠屎坏了满锅粥,陈长青的官途上的光明正大,基本上可以说是毁在了自家小舅子的手里。 为了不让自己小舅子“受欺负”,陈长青几乎什么事儿都做过了。 可以这么说,其他的贪官污吏,都是栽倒在了无数个贿赂行事的小人手中,而想要扳倒陈长青很简单,只需要调查一下小舅子的黑历史就知道了。 一个人顶的上一堆人,这个高在上也算是一个极品了。 “你可以再让她走过来试试,我可以证明我没动手,不过你最好做好心理准备,因为她再靠近我的话,可就不是威胁我那么简单了。”沈欢说前半句话的时候还是和颜悦色,但说到后半句话的时候,整个人的气势都变了。 陈长青那点上位者的气势,在沈欢面前,就像是一个渺小的蝼蚁。 “你敢威胁我!”陈长青自然感受到了沈欢气势上的变化,不过在他看来,沈欢只不过是在装腔作势罢了。 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就算再有怎么的奇遇,也不可能超越自己如今的地位。 而且,装腔作势吹牛逼,向来是现代年轻人的拿手绝活。 陈长青扭头对着大帝说道:“老先生,你看看这个年轻人的态度,他推了我的夫人,我是不是应该为她讨回公道?” “我不是以势压人,只是想要一句简单的道歉,他呢?”陈长青冷哼道:“我陈某为官三十载,从来就没有见过这样不知轻重的年轻人!” 大帝无奈的耸了耸肩,“这事儿我管不着儿。” 大帝的意思,就是表面上的意思,他可没有管沈欢能力。 可在陈长青耳中,这话就有另外一层含义了——这小子不是我的人,而且做得确实有些过分了,你陈都委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吧,我绝对不会插手。 陈长青像是打了鸡血一般,王霸之气侧漏四方,对着沈欢大喝道:“你,给我跪下道歉!” 第1076章姐、姐夫,你为什么打我? 陈长青所说出的话,就是高在上刚才所要求的,之前陈长青之所以没说,是想给大帝一个面子,可现在看来,沈欢根本就是一个不讨喜的混蛋,他自然不会再有所顾忌。 “陈都委,高人的性格都有些古怪,这位小哥叫做沈欢,是我们中医公会的名誉会长,您卖给我一个面子。”一名老中医顶着巨大的压力站了出来。 沈欢所代表的是中医公会,如果沈欢跪下了,那就代表中医公会的名誉受到了侮辱,而且这件事本来就是高在上做的不对。 “你算什么东西,敢让我姐夫卖给你面子?”现在高在上也看出了端倪,脾气自然而然的也就大了起来。 反正只要不得罪,姐夫恭敬态度对待的那位老者就够了。 本来陈长青还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毕竟这个老中医曾经治好过他的胃病。 这还是陈长青头一次觉得,自己小舅子做了一件人事儿。 老中医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陈长青却摆手打断道:“王医师,我知道你想什么,你治疗好的胃病,于我有恩,但做人得讲求一个理字,这个年轻人做事的态度实在是太过分了!” 完了,陈长青显然是不打算放过沈欢了,说实话,平时陈长青的为人还算不错,虽然人在高位,但给人的感觉还很亲民,还从来没有摆出现在的这种姿态。 众人都开始替沈欢担忧起来,这个年轻人能够解决wh病毒,有着一身好本事,可惜千不该万不该,为了一时的荣耀,而得罪高在上,这个小舅子。 “过分?”沈欢嘴角翘起一丝冷笑,“听你陈某人的话,反倒是我过分了对吧?” “你竟然敢这样称呼陈都委。”站在陈长青一旁的保镖大怒道:“来人,把他给我拿下,有必要让他分清楚,到底什么叫做尊卑!” 两名保镖二话没说,扭着大肩膀就朝着沈欢走了过去。 从走姿一下子就能看出来,这两个人是练过的,全都是黄阶巅峰的状态,这样的好手,要是有武者心法的话,晋升玄阶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可惜,在如今沈欢的面前,所谓的黄阶武者,就是垃圾。 不出意外,这两人也和之前的高在敏一样,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推开到了一旁。 “和那个孕妇一样,你们也有两次机会,第三次过来之前,最好写好遗言,交代交代你们的身后事。” “狂妄!狂妄!”陈长青气的直跺脚,除了高在上的事儿,他平时是没有仗势欺人的事迹,可这不代表他陈长青是一个怕事的主儿。 “给省局打电话,让他们派遣武装部队过来,就说这里有狂徒肆意伤人!” 好一个莫须有的名头,要是放在平时,陈长青不会说这样的话,但没办法,沈欢的行为很令他生气,简单来说,陈长青有着和其他高位者一样的通病,就是好面子。 沈欢笑了笑,问道:“陈某人,你确定要这么做吗?” “怎么,现在知道怕了?”高在上一脸得意道:“你就是一个小小的中医而已,得罪了我和我姐夫,有你好受的!” 现在高在上对于沈欢已经没有任何恐惧了,陈长青都打电话通知武警了,他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事情闹大了怎么办? 在真正的上位者面前,根本不用担心这样的事情,先不说陈长青一个电话,就可以把这件事情压下,就算是暴露在了公众的视野当中也没事儿,只需要把黑的变成白的,白的变成黑的就好了。 “主人们说话,身为狗的你最好不要乱吠。” “你说谁是狗!”高在上没想到沈欢都大难临头了,还敢这么嚣张的说话。 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死,要是他知道陈长青在中州有着怎样的影响力,恐怕绝对摆不出这样的姿态。 “哼!乱天了你!”陈长青大喝一声。 “乱天?”沈欢冷笑一声,手中多出了一块金牌,“睁大你的狗眼好好看清楚,你在和谁说话。” “五爪金龙……咕咚——公爵令牌。”陈长青在看到令牌后,一下子就傻了眼。 公爵,这是多少年都没有册封过的爵位了。 一个二十多岁的公爵,这个消息足以震惊整个官坛,为什么自己没有收到。 对方是假的? 不可能,有天组的人在这儿,对方不可能撒谎,而且这令牌是经过皇族秘法处理的,纯手工制作,就算是计算最精密的电脑也无法复制。 “他不是我下属。” 一个公爵,怎么可能给天组的成员当下属。 “这事儿我不管。” 一个天组成员,怎么可能管理到公爵的头上。 直到这个时候,陈长青才意识到,不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而是人家沈欢根本就没有必要将自己放在眼中。 公爵,那可是能够赏赐封地的爵位。 陈长青推测,新晋公爵的事情之所以没有爆出来,很可能是因为这位新爵爷还没选好封地。 要知道,公爵是所有爵位,唯一拥有自由选择封地的爵位。 这要是选择了中州,成为中州爵,别说他一个,就算是省里的所有官爵都加起来也抵不上沈欢一句话。 公爵在自己的封地内,除了是皇族的命令政策,否者一切管理权全都交由给公爵管理。 可以这么说,沈欢要是成为了中州公,随便一句话就可以让陈长青的九族锒铛入狱。 高在上只是一个医科专家,顺便还挂着一个副院长的名头,从未涉足官场,根本不知道这令牌代表着什么。 冷笑道:“小子,在这个世界上,有钱不代表一切,有权才是最重要的,就你手里的这块金牌,根本卖不了几个钱,就算那它来孝敬我姐夫,我姐夫都不会要!” “啪——” 陈长青一耳光打在了高在上的脸上,说实话,陈长青打这一耳光都不足以泄愤。 要不是没工夫浪费时间,他甚至恨不得将这个该死的小舅子生吞活剥。 “姐、姐夫,你为什么打我!” “打你?我恨不得杀了你!”陈长青下令道:“来人,把高在上给我拿下!” 认识国主御赐公爵令的人毕竟在少数,众人看到眼前的状况,全都一脸懵逼,脑袋瓜子差点没当场当机。 第1077章我不仅打你,还要休了你! 众人不是没有脑子的存在,他们可以肯定,在刚才的对话当中,肯定是出了某种变故,所以才导致陈长青态度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回想一下,刚才比较特殊的,好像就是沈欢拿出五爪金龙令的时候。 只要是华夏人都知道,五爪金龙是皇族的象征,是至高无上的象征。 五爪金龙就是五根龙爪的金龙,而不是拥有五条龙腿的金龙。 华夏有明文规定,画龙可以,但五爪金龙除外,剩下的什么蛟龙青龙神龙随便画。 无论是绘画还是制作有关五爪金龙的物件,都必须经过国主的亲笔文书,要是没这个文书,那么抱歉,不管你是谁,就算是皇族中人,都没权利弄这样的物件。 由此可见,眼前这个年轻人,就算不是皇族中人,也必定和皇族有关。 他们猜测的虽然不正确,但最起码也碰到边了。 “姐、姐夫,你、你干什么啊!”高在上怎么也想不通,平时对自己亲切无比的姐夫,为什么会突然做出这种事情。 做也就算了,还是一天两次。 “你给我闭嘴!”陈长青大喝了一声,别人不清楚,可沈欢却看出来了,和当初几家的做法一样,陈长青这么做不是在惩罚他的小舅子,而是想利用这种办法来保住他的小舅子。 “姐,你看姐夫,姐夫他吼我。”高在上嘴巴一撇,直接就哭了起来。 高在敏和弟弟相依为命,其中感情自然不用多说,加上平时被陈长青宠惯了,刁蛮的性格就又开始了,“陈长青!你要对我弟弟做什么!今天在上要是出了什么事儿,我跟你没完!” 有句话说得好,丑人多作怪,高在敏完美的诠释了这个词语。 现代时代不同了,女神都是丑男的,帅哥都是帅哥的,暖男都喜欢爱作的。 高在敏就是一个能作的人,当然,按照伪女权双标狗的论调就是——既然你选择宠对方,就要做好接受对方蛮横无理的准备。 至于人心换人心……要有这准备,还不如直接把心扔给狗吃了。 “你也闭嘴!”自从结婚以后,两人从没吵过架,一直都是高在敏单方面的蹂躏,这可以说是结婚后,陈长青第一次开口怒吼。 高在敏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发出了更大的吼声,“陈长青,你长本事了是吧,竟然敢吼我!” 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就是那么的没有逻辑,就拿现在的情况来说,论地位,陈长青远远高于高在敏,论长相,这个自然不用多说,就说接触过陈长青家庭的人,一直都不理解,身为省里的大手子,怎么会娶一个这样的丑妻。 最初有人发现的时候,还以为自己找到了制胜法宝,让一些嫩模或是小明星去勾引陈长青。 可很快他们就发现了错误,陈长青根本不会对那些野模们多看一眼。 最后说道钱财,这个更不用多说了。 实际上两人之间,除了长相以外,几乎没有任何的可比性,毕竟高在敏的一切,都是陈长青给的。 但就是这样的巨大差距,家里掌权却是高在敏这个“弱者”。 “啪——” 陈长青和揍高在上那会儿一样,直接就给了高在敏一个大巴掌。 “陈长青!你竟然敢打我!” “我不仅打你,还要休了你!” 一听这话,高在敏直接傻了眼,可回想起从前的过往,她又回过了神来,这个一直对自己唯唯诺诺的丈夫,怎么可能有休掉自己这样大的魄力。 “你敢!” “啪——” 陈长青反手又是一耳光子,指着门口道:“给我滚!” 高在上已经完全傻眼了,姐夫竟然为了一个外人,不仅打了姐姐骂了姐姐,甚至还要离婚休妻。 这在他的意识当中,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你下跪道歉!” 原本霸气无比的陈长青,在看到沈欢以后,里面变成了尴尬的笑脸,“公、公爷,小人刚才有眼不识泰山,还请您不要见谅,那个您看,要怎样处理高在上,您新的气才会消一些?” “断手断脚,然后扔到黄河里喂鱼吧。”沈欢表情淡然道,将这关乎人命的事情,说的就好像是在说人们茶余饭后的闲聊。 高在上此时也看清楚了一些形式,明白了大帝和沈欢的不同之处。 陈长青对待大帝时的态度恭敬,但说起话来却是不卑不亢,可面对沈欢,这已经不是恭敬那么简单了,要是沈欢现在让陈长青舔鞋子,对方恐怕都会毫不犹豫。 高在上知道沈欢是一个真正意义上高高在上的人,可却还没弄明白沈欢究竟是什么身份。 毕竟这个年代的公爵太少了,整个华夏加起来最多也只有五指之数。 不过现在,知不知道沈欢的真正身份已经不重要了,高在上只知道,这一次自己是真的栽了。 陈长青有些迟疑,先不说高在上是自己的小舅子,就算是一个普通的下属,也不能就这样说杀就杀吧。 “公爷,你这样做恐怕于法不合吧……” “于法不合?”沈欢冷笑一声,将刚才在开会时发生的事情述说了一遍,“你觉得这样就合法了吗?” 陈长青终于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让人将高在上放开,然后拱手道:“公爷,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这件事我不会再管。” “这件事儿你还得管,我不管你有没有能力做到,只要按照去做,就肯定不会发生不愉快的事情。”沈欢伸出一根手指,“第一,我希望报社媒体如实公布结果和过程,还我们中医一个公道,第二,将高在上逐出医学界终生不得从医,一经发现,杀无赦!第三,中州大病初愈,我要你想尽一切办法,尽快解决剩下的后遗症。” 说完,沈欢直接转身走出了会议室。 陈长青会不会答应?他敢不答应吗! 中州的事情已经处理完毕,沈欢回了趟长乐,孝敬孝敬了一下父母,然后有陪了陪果果,这小丫头去了村里的幼儿园,结交了不少朋友,不过对于沈欢却是依旧热乎,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亲父女一般。 在长乐逗留了几天以后,沈欢便直接去机场准备返回燕京。 这一路上他们看到不少举着“沈欢,你在哪?看到请回话。”的牌子。 不过他并没有在意,只是以为陈长青公布了事实真相,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人要找他,感谢他。 殊不知,为了尽量体现出沈欢的伟大之处,陈长青正逼迫着中州的各大媒体修稿修稿再修稿…… 第1078章寻找沈欢的雷家兄弟 “找到沈欢了吗?”一家酒店内,雷君正拿着服务员刚刚送来的顶级生鱼片,递到了黑猫嘴里,黑猫张开嘴巴吃了一口,就不再理会。 雷君见状,将剩下的生鱼片塞到了自己嘴里。 整个动作犹如行云流水,极其自然,看来平时就经常这么做。 雷霆无奈的叹了口气,“还没有,我已经让那些被击败的武馆,开始四处寻人了,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我看是那小子怕了,所以才躲着不敢出来。” 中州的武馆几乎全都被他们击败了,用雷君的话来说,这些武馆的馆主全都是垃圾。 学太极的只掌握其形,没掌握其精髓,学形意的只掌握其势,不掌握其威力,至于那些洋人的玩意儿,更是不堪入目,全都是花架子。 由此,两人断定,华夏世俗中,已经再也没有真正的武者。 至于那些隐世家族,两人可不想去触霉头,倒不是因为怕打不过隐世家族的人,只是怕惊扰到皇族,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之前只说了他们华青会和皇族的恩怨,却没提他们和隐世家族的恩怨,毕竟两者从选择上,可以说是完全相反的。 简单来说,就是——他们华青会不仅不怕隐世家族,而且天生就对隐世家族带着鄙夷,在他们眼中,所谓的隐世家族,只不过是为了苟且残活的懦夫而已。 “不一定。”雷君吃了口生鱼片,用纸巾擦了擦手,“那个沈欢可以击败三弟,就代表他不是弱者那么简单。” 雷龙是玄阶武者,按照海外的说法,叫做内劲高手。 这样的存在,在海外已经是非常厉害的存在,至少要比华青会大部分的成员要强。 他们这次是来报仇没错,但也绝对不能掉以轻心,毕竟华夏始终是武道的发源地。 “大哥,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等,按照王老五的说法,这个沈欢很爱管闲事儿,他既然能够帮一个帮会成员,就一定会帮那些武馆馆主。” 雷霆语气有些不解道:“可咱们在这儿已经三天了啊,而且活跃的武馆主不仅仅包括江明,还有怀州、东都等地——” 他们正说着,电视忽然开始播放起午间新闻。 “经历半个多月的折磨,中州人民终于从wh病毒的折磨当中走出,而创造这一切奇迹的人,就是新一代龙医沈欢,以及他来自中医公会的团队——” “沈欢?!”雷霆猛地打起了精神,目不转睛的看向了电视。 “接下来,有请中医公会的代表,孙前进医师,开始发言。” 频幕上,一个老者从席间站起,正是那个之前帮沈欢说话的老者。 “大家好,我是医师孙前进,这一次发言,本该是沈会长来说的,但沈会长有些急事回了燕京,所以便由老身来代表了。” “大哥,你听到了,那个该死的沈欢竟然回了燕京,我说怎么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他呢。”雷霆一脸气恼道。 雷君则表现的十分淡定,“退房,去燕京。” 燕京是华夏的天都,其经济水准已经达到了超一线都市,当然,身为海外华人的雷家兄弟,根本不会去在意燕京的经济水平,从某种程度来讲,如今的华夏虽然发展迅速,但仍旧比不上花旗。 不过雷霆的表情却不怎么好看,准确来说还有些警惕,跟雷君一样,他也戴上了墨镜,顺便把原本就很长的头发,改变的更加散乱。 燕京最特殊的地方就在于它是天都,华夏最主要高层的居住之地。 说实话,要不是为了帮雷龙报仇,他们绝对不会来这个地方。 这里有他们的仇人,皇族,可这个仇人的实力太强大,别说他和雷君,就算所有华青会的成员过来,都不一定能够成功。 在燕京,他们显然不能再用之前的办法,毕竟这里是皇城跟,有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引起皇族的注意,他们这些被安上叛国名头的人,要是被皇族发现,基本上就只有死路一条。 可以说,他们为了帮自己的三弟雷龙报仇,是在拿命来冒风险。 “大哥,地方我们是到了,可我们到哪里找沈欢?当初在中州的办法显然是行不通了,难道我们要一个人接一个人的去问,你认不认识沈欢?” 雷霆愁眉苦脸道:“这样虽然低调了,但问的人多了,肯定会引起皇族的注意的。” “蠢。”雷君看了雷霆一眼,“直接去中医公会。” “去中医公会干嘛——”雷霆正说着,眼睛忽然一亮,“对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新闻上说了,这个沈欢是中医公会的会长,我们直接去中医公会不就得了么!” 雷君没有说话,直接拦下了一亮出租车,“去中医公会。” 沈欢回到燕京以后,就开始了正常生活,他没有就着提升实力。 升级太快也不是什么好事儿,他现在的境界需要稳固以后,才能冲击更高的高峰。 不然就算到了飞仙境也没有任何用处,而且以他现在半步飞仙的实力,几乎已经可以说是无敌了。 面对大帝可能还会有些含糊,不过要是和面临诸多限制的屠道者交手的话,他隐约还能讨到一些便宜,若是拿出全部的底牌,就算屠道者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当然,现在的沈欢究竟有多少张底牌,谁都不清楚,毕竟自出关以来,还没有人能够逼迫他使用出全力。 “好了,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沈欢收起资料就准备离开。 陈雨婷却带着自己的两个小伙伴把沈欢给拦了下来,“喂,老学弟,咱们古玩社好久没有进行过活动了,今天打算去潘家园逛逛,你来不来?” 沈欢本想答应,谁知手机却忽然响了起来,“抱歉,我先接一个电话……对,有人指名道姓要找我?对方的名字你知道吗?” 沈欢正说着,对面的声音忽然一变,“是我,雷霆!” “哦,是雷霆啊……不认识。” 沈欢说着便挂掉了电话,留下手机另一头的雷君站在原地发愣…… 第1079章就在这儿解决吧 “怎么样?”中医公会内,把玩着黑猫的雷君,对着雷霆问道。 雷霆这才回过神来,“他说……不认识我,然后就把电话给挂了。” “妈的!这个小子也太狂了!竟然敢这么玩我!”雷霆说着,一掌将办公桌劈成了两半,看得旁边的汪老和余老一阵冷汗,这样的掌力,简直和武侠小说中的大侠差不多了。 “再打一次。”雷君看了眼汪老,“这次由我来说。” 教室里,沈欢和陈雨婷几人聊得正热。 对于外面人来说,突然只是修炼了十几天,但对于沈欢俩说,突然却是在里面的世界待了几十年。 没有人陪伴,没有人聊天,甚至连其他人的声音都听不到。 这种寂静所带来的痛苦,是常人所没办法理解了,曾经特种部队做过一个实验,将一批精英级的特种士兵关在一个只有十平米的小房子当中,只在吃饭的时辰对屋内投递食物。 其中保持最长记录的,是维持半个多月表示投降。 狗屁不就是宅么,给老子一个手机,老子可以一年不出门。 但问题在于,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网络,甚至没有任何的杂质,只有一张床。 这样还可以宅吗? 沈欢没有经历过专业训练,硬生生的在里面撑了几十年,而让他保持下去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突破突破再突破。 要是靠着这股恒心撑着,他早就成了一个疯子。 所以,现在的他很喜欢聊天,一听说要去潘家园,就决定要过去,不过和之前的目的不同,他这次去只是为了散心,而不是为了用天眼吸收古董上面的灵气。 沈欢忽然间发现,自己做什么好像都是有目的性的,以至于丢失了许多乐趣,就像某些文艺青年所说的,有时候就应该停下脚步,好好看一看这个世界。 “我说老学弟,你怎么好像……看起来有不小的变化啊?”陈雨婷装作随口问道,其实她从沈欢刚回来那会儿就开始疑惑了,“你是不是整容了?” 沈欢没好气道:“我还丰胸了,你要不要摸一下?” “切~” 景思妍笑了笑,说道:“不过说真的,你身上似乎真的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腹有诗书气自华,所以,你们别整天慌着玩乐,多看看书才是要紧的。”沈欢一脸得意道。 陈雨婷冷哼道:“哼,说你好,你还喘上了。” “讲师、讲师真的好帅。”红豆豆羞涩着脸蛋说道,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红豆豆小朋友还是和以前一样,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师生情结。 “得了吧,人家有老婆了。” 几人有说有笑,不过却被一阵手机铃声所打破。 “我接个电话。”沈欢再次接起了电话,“喂,汪老,您有事儿?” “你嘴中的汪老,现在在我手里,如果你十分钟内没能赶到中医公会的话,我就会杀了他。” 原本还一脸笑意的沈欢,听到这话,眉头直接皱了起来,“你是什么人?” “嘟嘟嘟——” 可回应他的,却是挂断电话的声音。 “讲师,出事了吗?” “嗯,我有点事儿,今天就你们几个去玩吧。”沈欢说着也不管陈雨婷有没有发牢骚,直接就走出了教室。 汪老和沈欢的交情算不得深,但也算不得浅,照理说有人要是想威胁他,大可找林妙诗或者李凤仙这些人,为什么会拿汪老的生命来威胁自己? 这个疑惑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沈欢便想通了其中的关键。 拿汪老做威胁,很可能是因为对方并不了解自己,而从对方说的话来判断,对方只是想让沈欢尽快过去。 到中医公会劫持汪老,要求自己尽快赶过去……难道是那个帮会势力想让自己去帮他们大佬看病,又没有搞清楚自己的真实身份? 目前好像也只有这个理由,能够解释这句话了。 沈欢便飞便想,只是三分钟便到了中医公会。 在前往会长办公室的路上,有不少的中医公会成员,都与其熟络的打起招呼。 看样子,他们并不知道会长办公室发生了什么事情。 “你终于来了。”看到沈欢推门而入,雷霆大笑着开口说道,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为了找到沈欢花费了多少工夫。 “你们是什么人?”沈欢见汪老和余老没事儿,心中大松了口气。 “我叫雷霆,你不认识的那个雷霆。”雷霆这人心眼不大,还记恨着刚才的事情,他一字一句介绍玩自己以后,又指向了雷君,“雷君我大哥。” 雷君似乎是一个不喜欢废话的人,直接开口道:“雷龙这个名字,你应该听说过吧?” 一听到雷龙的名字,沈欢便明白这两人想干什么了。 “你们是雷龙的家人吧?”沈欢拍了拍自己的胸脯,然后指着汪老和余老说道:“一人做事一人当,这事儿和我的两位前辈没关系,你先放了他们。” “没问题。”雷君挥手示意,让雷霆将两人放开,然后继续说道:“出去以后最好别报警,不然我无法保证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汪老,余老,你们先出去吧,听他的别报警,这件事交给我自己解决就好了。” 汪老和余老对视一眼,点了点头,没再说话直接离开了办公室。 “你们是来报仇的吧?” 说实话,要不是两人提起雷龙的名字,沈欢都快忘记在明珠还有这么一个小插曲发生过。 “是的,你是自断手脚,还是让我们削成人棍然后活埋了?”在雷霆看来,沈欢就只是一个普通人,因为在他身上找不到任何修炼过的气息。 当然,这种情况除了会在普通人的身上出现以外,还会在比自己高一个大境界之人的身上出现。 雷霆选择了忽略,因为他和雷君已经是天才中的代表,境界一个是地阶初期,一个是地阶后期。 比他们高一个大境界就是天阶了,一个二三十岁的年轻人,能够成为天阶武圣?开什么玩笑,能够和自己一样达到地阶武道宗师的境界就不错了。 “这里人多,我们还是到郊区谈吧。”雷君也一样没把沈欢放在眼中,他让沈欢跟自己去郊区,可不是为了让沈欢死的体面一些,而是不想把事情闹大,顺便给自己和雷霆一个逃避皇族追击的缓和时间。 沈欢此时已经重新恢复了镇定,语气淡然道:“不用了,跑来跑去的多浪费时间,咱们就在这儿把问题解决了吧。” 第1080章杀了他们!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呵呵,我喜欢你这样有魄力的人。”雷君抚摸了一个肩头的黑猫,“既然你想选择这里作为死亡之地,那么我也不会多言……小咪,杀了他!” 听到命令后,肩头黑猫的眼睛一亮,发出一阵猩红的光芒,直接朝着沈欢扑了过去。 这个名为小咪的黑猫,显然不是一只普通的黑猫,这一点从它的速度就可以看出来,从肩头飞跃到沈欢身前,只留下了一条黑线,可见其速度之快,这种速度根本不可能是一直猫可以施展出来的。 “喵——啊!” 妖兽? 沈欢站在原地,抬起手臂,直接将黑猫抓在了手中。 此时他的表情已经不再平淡,而是皱眉问道:“这只妖兽你们哪里得来的?” 妖兽,在道劫日前就已经开始大批的消失,道劫日后简直成了比大熊猫还要珍惜的动物,翻遍整个华夏也不一定能够找到几只。 而雷君的这只黑猫,还是四阶妖兽,击杀普通人比碾死蚂蚁还要容易,差不多算是奔月初期的实力,顶的上一个武道上面的玄阶高手了。 “放了小咪!”雷君大怒,失去了往常应有的冷静,小咪的实力抵得上华青会一个精英子,雷君一般执行任务,根本不需要自己出手,只需要让小咪动手就好了,没想到这一次却失败了。 不仅没有将对方一击秒杀,还被对方个死死的抓在手中。 “喵呜!” 小咪发出尖叫,爪子不停地在沈欢的手臂上抓来抓去,以它的实力,是没办法伤到沈欢的,但这种被人干扰的感觉,让沈欢有些不愉快,直接朝着这头看似可爱无比的小猫咪泄露了一些龙威。 感受到龙威的出现,黑猫一下子就老实了下来,妖兽之威怎能和龙威相比,更何况还只是一只猫妖。 “你弟弟的事儿我感到抱歉,但吃人最短,拿人手软,我也只是帮朋友而已。” “杀人偿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呢。”看着朝自己冲过来的雷君,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身形向后一撤,用手刀直接将对方给击昏在了地上。 “大哥!!!” 雷霆发出一声大吼,双目通红的看着沈欢,“你先杀我三弟,又伤我大哥,这事儿没完!” “没完?”沈欢听到这两个字,直接皱起了眉头,“我这个人最讨厌麻烦,如果你真打算那么做的话,我不介意将你们三兄弟全都杀了!” 雷霆感觉到一股杀气,在沈欢开口的瞬间,便席卷全身,那是犹如调入冰窟一般的刺骨之寒。 “你、你敢!你知不知道我们是什么身份!” “我管你什么身份!”其实沈欢一眼就看出了两人的修为,在隐世家族之中,地阶高手便已经算是高手,能够培养出两个这样的高手,在隐世家族中应该也数得上了。 可惜,就算是龙家,此时的沈欢也可以不看在眼中,半仙境界的他,只凭肉身力量,就足以和天阶高手抗衡。 “现在,我给你们一次机会,从哪来回哪去,这件事就算了,别想着再来找我麻烦。”沈欢负手而立,“如果有意见,可以找龙家派代表过来和我谈,带上皇族也可以。” 龙家?! 雷霆心中一震,当初古武家族还没被要求隐世的时候,龙家便已经威名遍地。 当初华青会也不是没有想过回来华夏,雷万钧,也就是雷霆三兄弟的爷爷,在达到三重天以后,便认为自己天下无敌,回来挑战,可惜却惨败在了龙家大长老手中。 从那个时候起,华青会便暂时打消了攻回内地的想法,并且签下了契约,超过黄阶的华青会武者,一律不得踏入华夏,否则——杀无赦! 听这个沈欢的意思,他似乎根本不把龙家放在眼中,就连皇族也是一样,而且看样子,他把自己和大哥当成了隐世家族的人。 这个叫沈欢的年轻人究竟是什么来头?为什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你、你究竟是什么人?你绝对不可能只是表面的医师身份那么简单!” “你走不走?”沈欢懒得回答雷霆的问题。 雷霆咬了咬牙,没再说任何话,搀扶起雷君便准备离开。 可这时候雷君却忽然醒了过来,像是发疯了一般,朝着沈欢攻击而去。 “我要杀了你!” 雷君双手覆盖满了罡气,挥舞起来虎虎生威,隐约可以听到一阵阵的破空之声,显然是动用了武技。 “雷霆万钧第六重,没想到大哥竟然突破了。”雷霆眼睛一亮,“雷霆万钧,没一重在增加一马之力的同时,也会增加雷霆之势,六马之力加上雷霆的重压,就算是天阶一重天的高手,都不一定能够接下这一击——这个小子死定——” 雷霆的话还没说完,沈欢便已经用手锁住了雷君的喉咙,“你想死吗?” 沈欢感觉到了雷君身上传出的杀意,也就是说,对方对自己动了杀心。 他曾经说过,想要杀自己的人,他一个也不会放过。 雷君做了几下挣扎,很快便因为窒息而昏厥了过去。 “前辈,我们知错了,三弟的事情我们绝对不会再追究,求您放过大哥。” “事不过三,这是最后一次,带着他——滚!”不知为何,沈欢的呼吸忽然开始急促起来。 难道刚才大哥伤到了他? 雷霆心中这么想,却不敢有任何的试探,因为沈欢所表现出的实力实在太强大了,至少是天阶两重天的实力。 “滚,我们这就滚,多谢前辈不杀之恩。”雷霆将雷君背到背上,为了赶时间直接从窗口跳了下去。 落地后,他也没有停留,为了不引起平民的注意,他特意抄小路走近道,可是没走多久,一个身影便忽然拦在了他们身前。 “前、前辈,你、你说过要放了我们的,现在拦住我们是为——”雷霆的话还未说完,便已经被沈欢斩掉了头颅。 至于原本被他背着的雷君,沈欢也没有放过,连同那只名为小咪的黑猫,一同斩杀。 沈欢双眸猩红,身躯不停地颤抖着,最终呢喃道:“杀了他们——杀了他们——杀了他们——啊!!!” 第1081章只有傻子才会这么做 沈欢再次恢复神智的时候,人已经回了学校。 “自己……不是应该在中医公会么?”沈欢嘀咕一句,对着血玉中的苏璃问道:“狐狸精,你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什么事?”苏璃语气有些疑惑,“我是说,你想问什么事儿?” “我怎么会在学校?” “你自己走回来的啊。” “我自己走回来的?”沈欢更加疑惑了,“为什么我一点记忆都没有?” 他始终回忆不起来,雷君和雷霆离开之后的事情,只知道当时自己的身体,似乎出现了什么状况,让他有种莫名的不安,紧接着便在这种紧张的氛围中,失去了意识。 “嗯,你还说什么我想到了,就直接回来了,一路上别人给你打招呼你都不理会。” 沈欢连忙内视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确定没什么大碍以后,这才松了口气,不过很快就又将眉头皱了起来,现在没有事儿,不代表自己真的没事儿,就像是楚歌的疯魔症,病发时和平常的身体状况,完全不同,甚至还有些极端化。 就在这时,苏璃开口道:“可能是你升级太快,导致肉身与境界出现了不协调反应吧,在道修昌盛那会儿,也有不少晋级飞快的天才道修出现过这种情况。” 沈欢一想,似乎还真有这个可能,“那些天才是怎么解决的?” “游山玩水,亦或是进行红尘试炼锻炼道心。” “这么说的话,也不是什么大事儿,我只要不再修炼,进行一些放松活动就可以了吧?” “也不能这么说,你这种情况,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严重时还可能会因为走火入魔,而导致丢失性命。” 沈欢心中一惊,“这么厉害?” “人们常言难如登天,道修乃是与天抗衡,你觉得会那么顺利吗?”苏璃没好气的说道。 沈欢一想也是,自己的运气已经可谓是逆天了,打破传统的修炼方式,以天眼入道,要是其他人的话,别说顺顺利利的达到如今半仙的境界,没死就算是好的了。 有些时候,沈欢真的很怀疑,自己是不是就是传说中那种头顶主角光环,出场自带bgm的男人。 既然已经找到了大概的解决办法,沈欢就不会再纠结,给陈雨婷打了个电话,准备一起去潘家园。 “那行,咱么就在学校门口见面。”沈欢挂掉电话以后,又给牛小贝打了个电话,但是没打通,拨了两次都显示正在通话中,他也没多想,只是单纯的觉得牛小贝可能在和家里人或是朋友煲电话粥。 “貌似小贝对古董这东西也不怎么感兴趣,我自己过去得了。”想到这儿,沈欢便前往校门口和陈雨婷等人汇合。 “怎么不见之前那两个男同学?”沈欢不常去古玩社,可是社团所有的集体活动,他基本上都参加过,所以对于那两个男生还是有印象的。 “他们两个是学霸,最近忙着考研,没工夫跟着我们放松了。”陈雨婷说着,补充道:“当然,要不是因为他们考研,我也不会叫你过来。” “咳咳——那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还是走吧。”沈欢说着就打算离开。 陈雨婷见状,连忙开口道:“喂,你的脾气怎么越来越不好了,我不就是开个玩笑嘛!” 沈欢转身干笑道:“我也只是在开玩笑啊。” “那你——我——”陈雨婷支吾了半天,都没说出话来,还好这时候打车软件上的司机打电话过来了,“什么,不接单了?你什么意思,既然不能过来,你接什么单子,你知不知道浪费了我多少宝贵的时间!” 这司机也真够倒霉的,本来陈雨婷就正找不到撒气的地方,他还打电话过来说要退单。 “好了,别生气了,我开车带你们过去。” “吆喝,可以啊,你还买车了?” 景思妍现在虽然不戴眼镜了,但还是会习惯性的推一下鼻梁,这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我记得你的车是一辆跑车吧?” “哦,我还有一辆停在学校。”沈欢说着便带众人前往车库,他说的是楚歌当初给他的那辆劳斯莱斯。 自从可以长时间飞行以后,沈欢基本上就没碰过交通工具,加上他对于汽车这东西并没什么兴趣,基本上可以说,他买车就等于浪费。 “劳斯莱斯,我靠!”景思妍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陈雨婷则一脸淡定道:“有什么好惊讶的,别忘了咱们讲师可是被林家小姐包养的小白脸,一辆劳斯莱斯根本就不算什么。” 红豆豆听到之后,眼神有些失落,但还是为沈欢辩护道:“我相信,讲师不是这样的人,这辆车一定是他自己赚钱买的。” “一个当老师的能有多少钱。” 沈欢笑了笑,不打算做这些无所谓的争辩,直接发动朝着潘家园赶去。 这是沈欢第二次来潘家园了,和上一次不同,他没有带着什么样的目的,只是单纯的过来游玩。 “咱们兵分两路还是一起?” “一起吧,人多,好玩。”沈欢笑着说道。 “好!”陈雨婷二话没说,带人往摊位走。 “喂,老学弟,你有没有看中什么东西?”每经过一个摊位,陈雨婷就会问会这么一句话,之前的两个摊位沈欢都摇了摇头,但这一次沈欢却是伸手,指了指两个拳头大小的葫芦,“这个葫芦不错。” “这个葫芦?”景思妍用手掂量了掂量,“好重啊,该不会是实心木做的吧?” “这位小哥有眼力,我这个葫芦可是用降龙木根打磨的,你们要是要的话,我也不问你们多要六百块就好了。” “六百块买你一个破葫芦?只有傻子才会这么做吧?”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突兀的声音响了起来。 众人回头一看,是个年轻的公子哥,在他身旁还站着一个老者,那老者正贴在他耳边,正在小声的述说着什么。 “哪来那么多规矩,本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你们有意见?”年轻人穿着华丽,贵气逼人,这嚣张跋扈的语气一出,众人全都不敢再说什么…… 第1082章楚少的邀请 这个年轻人一看就是行外人,玩收藏这一行的有很多不成文的规定,比如其他买家在买耍货时,你不能开口评价,更不能说是真是假。 就算是买家本身,也只能说你这货太糙或者不真,不能直说这东西是假货。 年轻人犯得就是胡乱开口的大忌,这点和“观棋不语真君子”有些类似,这年轻人的行径多少有些像是小人,或者说是一个不懂规矩的棒槌。 不过,无论是哪一行哪一业,都是有钱的就是大爷,年轻人很明显出身不凡,周围人和摊主就算有意见也不敢吭声。 毕竟这燕京藏龙卧虎,不知不觉中都有可能得罪人,更何况现在这种情况。 沈欢看了那年轻人一眼,很面生,不过应该是大家族出身,他进来是来游玩的,又不是来找麻烦的,便没说话。 景思妍拉着红豆豆,自觉地躲在了沈欢身后,至于陈雨婷则根本就没有发现对方来了,她一门心思全都在那个实心木的葫芦上。 关于沈欢的眼力,陈雨婷更是最了解,既然沈欢说这个葫芦不错,那这个葫芦就一定不错。 想到这儿,她想都没想,自己掏出六百块钱华夏币,说道:“这葫芦我要了。” 这话一出,连摊主都有些懵了,他本来就是随口说个价钱,如果陈雨婷真的想要,一定会砍价,到时候磨磨嘴皮子,照样能赚不少。 可是年轻人开口后,他就知道这葫芦多半是卖不出去了,可没想到的是,陈雨婷不仅没有放弃,而且直接一口价就买了。 “喂,丫头,你该不会是傻子吧?这葫芦就是普通木头做的,根本卖不了那么多价钱。”年轻人回过神后,开口道。 听到这话,陈雨婷白眼一翻,“老娘我人傻钱多,你管得着吗?” “你——”年轻人气的不行,还好身旁的老者把他拦下,不然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陈雨婷拿到葫芦以后,直接走到了沈欢身边,“老学弟,你说这葫芦里暗含了什么玄机?” “你砸开就知道了。” “砸开?”陈雨婷一时间有些回不过神来。 年轻人忍不住笑道;“果然是人傻钱多,花了六百块买了个破葫芦,竟然只是为了摔。” 陈雨婷则是向摊主借了一个铁锤,不顾众人惊讶的目光,直接砸了下去。 “咔嚓”那个木葫芦就裂开了,原本并不看好陈雨婷的众人,一下子就围了过来。 如果是实心木头,就算是铁锤砸下去,也不可能会发生这种事情,既然发出了这样的声音,那就只剩下了一种可能——这个葫芦并不是实心的! 就连摊主也有些懵逼,他之前用小锤敲过的,这个葫芦明明是实心的,怎么现在忽然变成空心的了? 在葫芦被打开之后,立马露出了一面的木屑,而在这些木屑之中,还参杂着一些小物件。 “这是尼泊尔的金刚,这么大?还是联体金刚,这成色,老蜜蜡啊!赚大发了!” 有懂行的人发出惊呼,陈雨婷也是欣喜无比,收拾干净后,对着摊主问道:“你收不收?” “收收收!”摊主虽然心痛,但要是能把这几颗文玩金刚菩提子给收回来,那也是极佳的。 “这几个核值这么多钱?”年轻人一脸不解的对着身边的老者问道,老者细心讲解了一翻,他才明白。 “你说我要是把这东西送给爷爷,您说他老人家会喜欢吗?” “老爷一定会喜欢的。” 听到这话,年轻人立马走到摊主身前开始谈价钱,与其说是谈价钱,倒不如说是挨宰,因为他一开口就是,“这串核多少钱?我要了!” 年轻人在做什么事儿,沈欢等人不清楚,因为他们已经朝着后面的摊位走去。 期间在沈欢的带领下,几人又捡了一些漏,不过都是小漏。 年轻人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一直跟在四人身后。 “这个花瓶不错,可以买。” 听到沈欢这话,陈雨婷便准备开口问价,反正她现在手里已经一把的钱,根本不需要顾虑太多。 可不等他开口,之前的那个年轻人便开口说道:“这个花瓶我要了!无论多少钱!” 这话都出来,花瓶自然不会落到陈雨婷的手中。 陈雨婷算不上什么千金大小姐,但也算是一个五百金小姐了,也会有公主脾气的时候,加上之前没注意过年轻人的身份,她一下子就怒了,“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价高者得。” “你这混蛋不知道什么叫先来后到吗?” “先来后到我也没错,我先开的口,这花瓶自然是我的。” “你——”陈雨婷还想说什么,一旁的沈欢却说道:“好了,咱们继续逛下一家。” 也是,反正只要有这个臭沈欢在,不怕找不到漏捡。 可没想到,之后的漏全都被年轻人给截了胡,这下子陈雨婷实在是没办法再忍了。 “混蛋,你究竟什么意思!” “这句话你之前问过了,而且我不叫混蛋,你应该叫我楚少。”年轻人说着,整理了一下衣衫,看起来颇为得意。 “楚尼玛哔!”陈雨婷可不是什么淑女,张口就来粗话,“你要是再给我作对,信不信我让沈欢咬死你!” 一旁的沈欢露出一个无辜的表情,这真是传说中的躺着也中枪啊。 楚少面色阴沉道;“小姑娘,说话的时候要记住给自己留三分余地,不然很容易吃亏的。” “我吃你妹!” 楚少有些哑口无言,这样脾气火辣的姑娘,他还是头一次见,在燕京的高层圈子,他只要一表露身份,就会有无数人过来巴结,没想到这个小丫头不仅没有巴结,甚至连一点面子都没给自己。 当然,他不会像狗血电视剧中那样,对陈雨婷产生好感,开玩笑,娶贤惠温柔的女人做老婆,上风骚妩媚的女人做情人,是普天之下所有男人的套路。 即便是出身于大家族的楚少也不例外,对于陈雨婷这种粗暴的小辣椒,他没有丝毫的兴趣。 楚少没再理会小辣椒,转身对着沈欢说道:“小子,我看你有些本事,以后就来我手下做事吧。” 本来正在喝饮料的沈欢,被呛得把饮料全都喷了出去。 第1083章大学生的“恋爱”套路(上) 楚少一脸高傲,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脸上写满了——小子,我看上你,是你的荣幸,赶快跪下来感谢本少吧。 有些时候,表情所给人带来的杀伤力,要远远大于话语上的。 就好像有个人笑着骂你傻哔,你可能不会介意,因为知道对方可能是在开玩笑,可对方脸色阴沉,小声嘀咕了一句傻哔,那就完全不同了。 说实话,这个楚少的样子,很欠揍。 “对不起啊,我没兴趣。”沈欢摆了摆手,就拉上陈雨婷准备离开,他可不想招惹什么麻烦,然后破坏掉自己想要快乐玩耍的心情,毕竟他最初的目的是出来放松,而不是和人对喷对侃。 楚少不乐意了,张开双臂把沈欢给拦了下来,“你竟然敢拒绝我?” “呃——我不能拒绝你吗?”沈欢摸了摸鼻子,“还是说,我刚才的态度有些不对?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表示抱歉,对不起,我不能去你那里打工,因为我已经有工作了。” “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不知道。”沈欢耸了耸肩,关于楚这个姓氏,沈欢唯一有印象的就是楚歌了。 “我告诉你,我是——”楚少刚准备自报家门,却被一旁的老者阻拦,“少爷,你出来的时候,老爷交代过,要低调行事。” “该死!”楚少暗骂一句,“你别管我是谁,总之我比你所有认识的人都厉害,你最好想清楚再回答,究竟要不要答应我。” “对不起啊,还是那句话,我没兴趣,真的。” 笑话,比沈欢认识的所有人都厉害? 先不说其他,就说夏天,就不是眼前这个少爷能够相比的,夏家在燕京的地位,比林家要厉害的多。 “你——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沈欢。” “沈欢是吧,以后再见面,我一定会好好找你聊聊!”楚少咬牙切齿道。 “哦。”沈欢应了一声,没打算继续理会,拉着陈雨婷就往外走。 “喂,我说,你都不怕吗?喂,你竟然敢不理会我。”楚少气的在原地直跺脚。 他身旁的老者却若有所思道:“楚少,沈欢这个名字,我好像在哪里听过。” “在哪里听过?” “老奴一时间想不起来了。” “屁话!”楚少看着沈欢的背影说道:“沈欢是吧,你给我等着,以后有你好看的!” 沈欢这边的情况也差不多,陈雨婷气呼呼的说道:“这个小子真是太狂了,姓楚的了不起啊!以为自己是狂少楚歌不成?” 沈欢笑了笑,“别生气,就当是碰到了一个傻哔。” “就是因为碰到傻哔才生气啊!”陈雨婷越想越生气。 “好了,咱们回学校吧。”沈欢打开手机看了一眼,牛小贝还没给他回电话,沈欢心里多少有些担心。 可以这么说,牛小贝在整个燕京,就只有他这么一个亲人。 …… 燕京某ktv内,一堆年轻人非常热闹,唯独牛小贝表现的有些格格不入。 一个年轻人将话筒递给了牛小贝,“我说牛大美女,今天是老高生日,人家邀请你过来,可不是为了看你这愁眉苦脸的样子的,来,唱首歌,活跃活跃气氛。” 这话一出,其余人也纷纷附和道:“就是就是,小贝你长得这么漂亮唱歌也很好听吧?” “小贝唱一个,小贝唱一个!” “我、我不会唱歌。”牛小贝将头低了下去。 “唉,老高啊,我看你也没什么面子啊。”那学生将手搭在了旁边一个男生的身上。 这个男生长相有些小帅,重点是很会打扮,风格充满韩范,身材也很不错,在这个时代,估计也算得上是男神一号的人物。 高记闽深吸了口气,对着牛小贝说道:“小贝,大家这么热情你就唱一首吧,你不是也没送给我礼物吗?就当是送给我的生日祝福吧。” “可我不会唱歌。” “不会唱歌?是不想唱吧,我不相信你连生日祝福都不会唱。” “不是的,我——” 就在这时候,之前开口的男生,对着其余几个男生使了使眼色,“不唱歌也可以,把这瓶鸡尾酒给喝了,你就可以不唱了。” “我不能喝酒。” “鸡尾酒只是饮料而已。” “但它的名字里带酒字了。”牛小贝有些时候和沈欢很像,牛脾气动了,怎么劝都劝不下。 就在众人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一个贼眉鼠眼的男生说道:“人家牛大美女不愿意唱就不愿意唱,你们催有什么意思。” 说着,他拿出一罐饮料放在了牛小贝面前,“小贝,别听他们起哄,你要是不想唱,就喝着饮料听我们唱吧。” “好。”牛小贝点了点头,饮料还是可以喝的,并且这饮料还没开封,应该没什么问题。 高记闽看到那饮料的样子以后,刚想开口,却被其他两个同学给拦了下来。 “老高,别忘了,可是你说想追上牛小贝的,现在兄弟们给你出了办法,你可别临阵退缩。”那男生阴沉着脸说道:“不然咱们连朋友都没得做!” 高记闽皱了下眉头,“咱们之前说好了,小贝要是不答应做我女朋友再用这个办法,可咱们现在还没到表白环节你就这么做,是不是有些太不地道了。” “不地道?”那男生不屑道;“你看看牛小贝的样子,光是唱个歌都推三阻四的,你认为她会接受你的表白吗?” “相信我,我是过来人,有些事儿只要生米煮成熟饭,之后就会顺利无比,况且你不是说过,要打算和牛小贝过一辈子吗?”男生猥琐的笑了笑,“反正都是迟早的事情,而且我听说这个牛小贝出身于中州农村,农村人都比较封建,相信我,只要身体属于你了,心也会跟着属于你。” “可是——” “别可是了,你看她喝了四洛克已经开始晕了。”男生一笑,拍了拍手,“好了好了,今天玩得够嗨了,大家都散了吧,早点回学校,要是回去晚了,可就进不去寝室了。” “真扫兴。” “散了吧,散了吧。” “小贝怎么了?”这时有人发现了牛小贝的不对劲。 那男生一点也不慌乱,笑道:“困了而已,高记闽送她回去,咱们就别乱参合了,走吧走吧!” 可是在将众人赶走以后,猥琐男和贼眉男却并没有离开。 “你们这是——” “别误会,兄弟们只是怕你一个人送不回去,就给你搭把手,只要到了酒店,我们就回学校。” 猥琐男意味深长的说道…… 第1084章大学生的“恋爱”套路(下) 高记闽心中有些迟疑,“不用了,我一个就可以了。” “老高,你这是什么意思?”猥琐男直接就不乐意了,“好家伙,现在我们帮你泡到了第一校花,你就翻脸不认人了是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贼眉鼠眼男一脸不满道:“寻思着我们兄弟两个帮你的忙都白帮了是吧?” “自然不是白帮,只是你们两个跟过去的话,我会有些不方便。”高记闽说着,从兜里掏出了一张卡,“这次我生日,我爸给我往卡里多打了一个月的生活费,加上之前我没花光的,里面还有两千多块,就当是我答谢你们的报酬了。” 高记闽不是傻子,在刚才猥琐男和贼眉鼠眼男开始吆喝敬酒的时候,他就发现了事情的不对劲。 在大学为了把妹子骗上床,最通用的手段,就是以某人生日或者群体聚会为名,将想要啪啪的对象给骗过去。 单对单妹子肯定会心存警惕,但是一群人却可以令妹子的警惕心大大减少。 加上现在的妹子多半和女汉子联系在一起,又很爱面子,只要众人起哄敬酒,她们就一定会喝,只要第一杯下肚,接下来便容易了。 酒精是最容易麻痹大脑的东西,世俗中唯一可以称得上是迷欢药的,也就只有酒水一个,而女人大多数都不适合饮酒,不是因为天生如此,而是在此之前少有接触。 举个例子,抽过烟的人都知道,刚开始抽烟那会儿,绝对不会有人觉得烟这个东西好抽,不仅辛辣刺喉,还会有种飘飘然的感觉,可随着习惯以后,吞云吐雾便成了小儿科的事情,至于那种飘飘然的眩晕感,几乎是不可能在出现了。 妹子喝醉以后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有什么能比一个烂醉如泥的女人更有吸引力?当然,前提是这个女生没有做呕吐之类的事情,不然这种吸引力将会大幅度的降低。 更何况运用这种方式的人,一开始的目的就是啪啪啪。 刚开始高记闽确实有这样的打算,不过就如他之前所说的那样,就是在表白成功之后再做。 既然成为了自己的女朋友,大家又都是成年人,啪啪也是很正常的。 而且,如果对方喜欢自己的话,也一定不会追究。 猥琐男两人之所以这么大胆,是算准了牛小贝不会报警,原因就像之前说的,大学生,尤其是女大学生,她们最爱的是什么?面子以及虚荣心。 为了自己的面子,她们不会说出这件事儿,在这个开放的年代,那些被除丈夫以外摸摸胳膊就自杀的女性早就绝种了。 不过牛小贝就是那种比较难对付的女性了,即便是群体聚会,也保持在十分警惕的状况下。 幸运的是,最近网上刚刚流行起一种,和饮料很像的鸡尾酒饮料,这种鸡尾酒饮料的威力,号称比闷倒驴还要巨大。 你不喝酒,怕我们灌醉你做其他事情,你不喝开封饮料,怕我们在里面下药,那完整无缺的罐装饮料,你总不会再反对了吧? 就是借助着这种心理,贼眉鼠眼男成功让牛小贝中招。 高记闽说到底还是一个有道德的人,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事情他会做,但不会在还没确定双方关系的时候就做。 但猥琐男和贼眉鼠眼男是本地人,在新生当中也有这不小的名气,听说是燕京郊区拆迁户出身,也就是俗称的拆二代。 他一个外地学生自然硬拼不过对方,无奈之下只能将计就计,把牛小贝带回宾馆,但却什么都不做。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人看穿了心思,猥琐男和贼眉鼠眼男,竟然半路又折返了回来。 猥琐男接过卡,看了一眼,然后直接用卡扇在了高记闽的脸上,“你他妈玩我是不是,老子稀罕你那两千块钱?” “那你想怎么办?”高记闽压着怒气,弯腰从地上把银行卡捡起,然后放进了兜里。 “高记闽,你也是聪明人,这一点从你的举动上就可以看出来。”贼眉鼠眼男用手摸着下巴,猥琐的笑道:“所以你知道我们俩想要的是什么。” “我真不知道。”高记闽准备死撑到底,“不知道狗哥和猫哥是什么意思?” 猥琐的叫做刘阿狗,贼眉鼠眼的叫杜阿猫,在学校大一这一个阶级,没人敢喊他们的名字,所以一般都以猫哥和狗哥来称呼,关系熟路一些的叫老刘或者老杜。 “揣着明白装糊涂是吧?”杜阿猫冷笑一声,“猫哥我也不怕和你直说,我们兄弟两个帮你做了这件事儿,说什么都不能白做,你给的钱还不够我们塞牙缝,要来也没什么用,而且我们最开始的面对也不是为了你那么点破钱——” 刘阿狗好气道:“废话少说,说白了就是,咱们四个人一起去宾馆,等我们哥俩享受过了,你再享受,明白了吗?” “你们这么做有些不地道吧?” “不地道?”刘阿狗冷笑道:“高记闽,你他妈别给脸不要脸!你不过是三线城市的普通家庭出身,除了长相和那些韩国小鲜肉有些类似以外,还他妈有什么资格跟老子斗?” “刘阿狗,你真打算这么做对吧?”高记闽的脸色阴沉了下来。 刘阿狗还没出手,杜阿猫就一脚朝着高记闽的小腹踹去,“你他妈喊谁名字名字呢!” 高记闽平时很喜欢健身和锻炼,虽然没经过什么系统式的训练,但其反应的灵敏程度也不是其他人可以相比的。 再加上这杜阿猫身材矮小,直接被他以更快的出脚速度,将对方踢飞了出去。 “哎呦,卧槽,疼、疼死老子了。” “你他妈还敢还手?”刘阿狗一脸怒气道:“还想不想在华大上了!” “你是华大校长?不是?那他妈谁给你的权力!”高记闽大骂一声,继续说到:“真以为老子是孬种?我警告你们,今天要是有谁敢动小贝一根毫毛,老子就跟他——” “咔嚓——” 高记闽话还没说完,就被一个板凳砸中了脑袋。 只见杜阿猫骂骂咧咧道:“连老子都敢打,看老子我不一板凳拍死你才怪!” “好了,别浪费时间,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呢。”刘阿狗说着,朝牛小贝看去,一边像苍蝇一般搓手,一边露出猥琐至极的笑容…… 第1085章我让你们走了吗? 高记闽没帅过三秒,就被杜阿猫一板凳给砸昏了过去,没办法这是世俗的通病,功夫再好不敌菜刀。 在没有械斗的情况下,一个特种士兵占据地理优势,或许能够一个打十个。 高记闽没练过,依靠的只是身体素质,能够一个打两个已经不错了,至于杜阿猫的偷袭,是他完全没有想到的。 刘阿狗一脸猥琐,一步步朝着已经喝醉酒的牛小贝逼近,可一旁刚打完闷棍的注杜阿猫却把他给拦了下来,“我靠,你小子精虫上脑了吧!” “怎么了?”刘阿狗一脸不解,其中还夹带着一些郁闷,眼看这届的校花之首就要成为自己的囊中之物,没想到和自己一同作战的队友却站出来了。 不等杜阿猫回答,刘阿狗就摆出一副了然的样子,“我懂了,你是想第一个享用是吧?我这脑袋瓜子,怎么才想起来,你好雏女这口呢。” “屁啊!”杜阿猫没好气的说道:“这里是ktv,先不说它正不正经,谁他妈知道这里有没有安摄像头,要是在宾馆里面,我们还能把这锅推给高记闽,你要是现在就做,后果不堪设想。” “切,胆小鬼。”刘阿狗嘴上苏日安这么说,但心里也认同了杜阿猫的说法。 准备和杜阿猫搭手,一起把牛小贝给带往宾馆。 “我说老杜,你那一下有分寸没?别把人给打死了。”刘阿狗有些担忧的说道。 他们两个虽然从小在混混窝儿里长大,但毕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混混。 算起来也不过是十八九岁的大学生,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情还成,但要真出了人命,他们谁都担当不起。 杜阿猫朝着昏迷的高记闽踢了一脚,“放心,刚才我虽然生气,但下手还是有把握的。” “你去捏捏他鼻子,看看还有呼吸没。”刘阿狗还是有些不放心。 “靠!刚刚谁他妈说老子胆小了?”杜阿猫没好气的说道,虽然他嘴上这么说,但还是蹲下准备伸手检查一下。 可没想到,他刚把手伸过去,高记闽便猛然睁开了眼睛,一口咬住了他的虎口。 “啊!!!” 杜阿猫发出一声惨叫,大骂道:“草泥马,松手!我让你他妈松手听到没!” “呜呜呜呜——”高记闽似乎在说着什么,但因为嘴巴里还咬着东西,说出来模糊不清,不过根据他那凶狠的眼神来看,应该不是什么好话。 杜阿猫现在挣扎不是,不挣扎也不是,只能对同伴刘阿狗求助,“阿狗,你他妈还愣着干嘛,快点过来帮忙啊。” 刘阿狗这才从震惊中走出,一脚踹在了高记闽的脑袋上。 “草!”撕扯产生的疼痛,让杜阿猫发出一声惨叫,然后说道:“刚才你还怕出人命,现在他妈一脚就踹人家脑袋上了,搞毛线啊!” “我、我这不是为了救你么!”刘阿狗有些慌了,年轻人做事儿最容易冲动,在冲动过后,又因为心智的不成熟,往往会慌乱无比,现在刘阿狗就是这么一个情况,生怕高记闽被自己一脚给踢死。 不过高记闽的生命力,显然没有那么脆弱,他用手抓住刚刚杜阿猫用来砸他的板凳腿,猛地从地上爬了起来,也不管能不能打中人,就开始瞎抡起来。 “我草尼玛!滚!全都给老子滚!” “草!这小子疯了。”刘阿狗差点被板凳抡到,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慌什么,我那一凳子,加上你这一脚,这小子的神智应该不是很清醒,咱们两个人联手,把他制服也就分分钟的事儿。” “可唯一的武器,在他手里,咱们根本就没办法近身啊。” “他根本就是在乱抡,估计过一会儿就没气了,到时候怎么办,还不是我们说了算?” “你说这话,倒是有点道理。” 两人靠在墙角,看着高记闽一个人在那耍二百五,大概五六分钟以后,高记闽终于因为力竭而趴在了地上。 刘阿狗见机,上前就是一脚,“我让你给老子装逼,不是牛逼,来,起来,继续牛逼啊!” “得了吧,痛打落水狗有什么意思,咱们还是先把正主儿给拉到宾馆再说吧。”杜阿猫一脸猥琐的笑道。 “你说的不错。” 两人还没来得及伸手碰到牛小贝,牛小贝却忽然开了口,“你们想做什么!” “我靠!这四洛克不是号称失身酒吗?才多长时间,这丫头就醒过来了?” “你他妈问我我问题谁?”杜阿猫没好气的说道,他观察了一下牛小贝说道:“不过看她的样子,酒的威力应该还在,没什么大事儿,待会儿咱们捂着她嘴巴出去就好了。” 牛小贝的状态确实不怎么好,要不是因为腹中恶心难耐,加上本身就超强的警惕性,恐怕她连醒过来的机会都没有。 虽然意识还不是太清晰,身体也没什么力气,但从阿猫阿狗的眼神中就可以看出来,这两人绝对不怀好意。 “欢子哥!欢子哥快来救我啊!”每次遇到危险,牛小贝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沈欢。 “欢子哥是什么人?” “你管那么多干嘛,在这地方,就算她喊破喉咙都不会有人来救她。” 两人正说着,一个黑影忽然一闪,牛小贝身旁出现了一道年轻的身影。 刚开始两人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几经观察后才确认,确实有人。 “你是什么人?” 年轻人用手摸了摸牛小贝的额头,“睡吧。” “草!老子问你话呢。” “啪——” 年轻人甩手就给了杜阿猫一个耳光子,“你跟谁成老子?” “咕咚——”刘阿狗看了一眼,牙齿都被打飞的杜阿猫,忍不住吞了口唾沫,“你、你敢不敢把名字留下来!” “名字就免了,你直接叫我爸爸就好。” “爸——你敢玩——”刘阿狗支吾了半天,却是一句狠话也不敢放出来,“你给我等着!” 说着,他便准备搀扶起杜阿猫离开,可刚转身,那年轻人的声音便从两人背后传了过来,“我让你们走了吗?” 第1086章既然不是楚歌的弟弟,你给我叽歪个 这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牛小贝口中的欢子哥——沈欢。 沈欢回到学校后,又给牛小贝打了几个电话,可是怎么都打不通,情急之下,便去了一趟女生宿舍,一问才知道,有一个男同学过生日,牛小贝去参加了。 本来沈欢没打算过来,毕竟牛小贝不是小孩子了,有着自己的识人之能,以及自己的交际圈。 要是出事了还好解释,可要是没出事儿,牛小贝一定会怪罪他,说什么自己已经是成年人了,又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之类的。 可是沈欢回去之后越想越不对劲,就决定过去看看,不来还好,一来就看到了这样一幕。 说句老实话,还好现在的沈欢成熟不少,若是放在以前,这些伤害自己亲人的人,就算不死,也要半残。 “我就走,怎么了!”刘阿狗这话说的很霸气,但行为上却截然相反,直接扔下昏迷的杜阿猫不管,一个人狼狈的朝着门口跑去。 沈欢本想用灵气将其吸过来,没想到杜阿猫却成了妨碍,导致他吸回了杜阿猫,却没能把刘阿狗给带回来。 就在他准备再次出手的时候,刘阿狗却已经跑到了门外。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人类的潜力是无限的,尤其是在经历生死关头的时候,刘阿狗所表现出的速度,远远超越了平时,甚至比大部分人都要快上不少。 “哎呦——” 沈欢起身听到这声惨叫以后,又坐了回去。 “妈的,没长眼睛啊!哎哎哎,你们干嘛呢。”刘阿狗被两个保镖架起来以后,才意识到自己撞的人,可比自己这个拆二代厉害多了。 “掌嘴。”楚岳一脸不悦,他今天是出来逍遥的,刚刚正在和朋友们聊天吹牛,没想到半路杀出个刘阿狗二话不说,直接撞在了自己身上,要不连个保镖反应的快,自己非得来个屁股墩不可。 想他楚岳是什么人?要是被人看到摔倒的狼狈模样,他以后还有没有面子在燕京混了。 “啪啪啪啪——” 保镖们对着刘阿狗就是一顿乱扇。 刘阿狗平时在学生群体中嚣张跋扈,可毕竟还是学生,没见过什么大场面,这一顿耳光子扇下去,眼泪直接就流了出来。 “这位少爷,别、别打了,我知道错了,我知道错了,是我不对,求求您放过我吧。” 两名保镖停手,回头看了楚岳一眼,似乎是在询问是否继续。 “接着打!” “啪啪啪啪——” 刘阿狗一计不成,心中又生一计,“妈的,你知不知道我老大是谁,竟然敢这么对我。” 他也就是想吓唬吓唬人,没想到楚岳还真就让人停手了。 “住手,我倒想看看,你的老大是谁!” 刘阿狗眼泪不住的流,他那他妈有什么老大啊,刚才完全就是急中生智,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的本能趋势。 有些人在危急关头,很容易失去冷静,导致脑袋一片乱糟糟的。 不够刘阿狗例外,他属于急中生智的类型,只见他一边流泪,一边一脸蛮狠的说道:“我老大就在这屋里,你们要是聪明的话,就快点放了我,不然——” 他话还没说完,楚岳便开口道:“打断一条退,然后扔出去,我不想再看到他。” “是的,少爷。”那名保镖,从身后掏出一根警棍,二话不说就打断了刘阿狗的腿。 刘阿狗哪里遭受过这种罪,直接昏死了过去。 而楚岳则带人走入了沈欢所在的包厢,说实话,楚岳刚进去的时候,还真下了一跳,有两个人不知死活的躺在地上,谁见了心里都要打“咯噔”。 “你就是刚才那人的老大。” “刚才那人?”沈欢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没想到那个小子还有些本事,知道单靠他个人的力量对付不了自己,就故意撞人找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富少过来。 “别给我装迷糊,说,是不是你让那个小子撞本少爷的!” “我都不认识您,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不认识我?笑话!” 楚岳这话一出,一旁的几个富家子弟跟着附和道:“就是,在咱们燕京,谁不知道楚少的大名,我看你这小子就是故意装糊涂。” 又一个楚少? 沈欢有些哭笑不得,看来自己最近走霉运,不然怎么会碰到这么多姓楚的傻哔。 不过仔细想想,他认识并且还姓楚的,没有一个看起来不像是傻哔的。 “楚少,别跟他废话,直接和刚才那人一样,废掉胳膊扔出去得了,免得耽误了咱们的趴体。” “一条腿哪够?既然是那个人的老大,就两条腿都打断吧。”楚岳说着一摆手,就准备离开,在他眼里,就没有保镖解决不了的事情。 沈欢生气了,或者说他心中本来就有气,一是气自己不够关心小贝,所以才导致了这次事件的发生,二是气这世间怎么会有刘阿狗和杜阿猫这种恶心人的大学生。 现在楚岳这种嚣张跋扈的行为,更是直接点燃了他心中的所有怒火。 “怦——” 先是一声击打,接着传出两声闷哼,最后是齐致的倒地声,只是一眨眼的时间,沈欢就将两名保镖打昏在了地上。 “你说打断谁两条腿来着?” 楚岳一脸懵逼的吞了口唾沫,“这、这怎么可能。” “我问你话,你没听到?”沈欢不悦的皱起眉头。 “你、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怎么老有傻哔问这样的问题,说得好像,只要我知道你身份,就不敢揍你了似的。 不知为何,直觉告诉楚岳,沈欢是个很危险的人物,报出自己的身份,是唯一保命的办法。 “我可是楚家的公子!楚家知不知道?你一定知道。”楚岳看着朝自己步步紧逼的沈欢,慌忙的说道:“我哥可是楚家的继承人,我要是出了什么事儿,你绝对吃不了兜着走。” 楚家继承人的弟弟? “你是楚歌的弟弟?” “不是,楚歌早就——” 楚岳一脸鄙夷,可这话没出口,沈欢便一耳光的打在了他脸上,“既然不是楚歌那傻哔的弟弟,你跟老子叽歪个毛线!” 第1087章老寿星上吊,活腻了! 楚岳完全蒙了,沈欢所带给他的震撼,要远远大于脸上的疼痛。 “你——” “你想说,你竟然敢打我?知不知道老子是谁?”沈欢面色平淡道:“如果你想这么说的话,就闭嘴吧,我打狗从来不看主人。” “你、你说谁是狗!”自从楚歌离开以后,他楚岳再也没有受过半点气,性格行事自然也就越来越肆无忌惮,但他怎么都没想到,在这个不算很高档的ktv里,不仅有人敢打自己,还敢说自己是狗。 别说现在他在楚家的地位,就算是楚歌在的时候,也没人敢这么做……除了楚歌以外。 自信是一个褒义词,但现今社会,大部分人的社会,来自于远超他人的优越感。 比如一个高大的人,在一个矮小人的面前就特别有自信,比如一个帅气的人,在一个长相普通人的面前就特别有自信。 类似这样病态自信的人有很多,楚岳就是其中一个部分的代表——老子比你有钱,所以老子比你有自信。 处于当今社会,大部分做事儿已经不讲什么道德,一张嘴就是自由,就好比吃饭,说的话没人拦着,但当着人家吃饭的面吃屎,一边吃还一边舔嘴角说这屎有多好吃,这他妈不是自由,这是欠揍,标准的抖m性格。 沈欢没工夫回答楚岳的问题,因为这样的对话,在他记忆当中,已经反复循环过好几次了。 基本上只要是有点身份的人被揍以后,就会跳出来这么一句话,跟这些人全都有着一模一样的系统程序似的。 而且,问这话人的智商,多少有些对不住他的地位,为什么这么说?很简单,因为这个问题,就像弱智少年们在经历分手时,总喜欢问为什么是一样。 我靠,人家都说分手了,你问理由就不分了?还是让对方说,你长得太丑,你丁丁太短,你钱包不够胖才罢手? 说丑了,又说人家颜值狗,说丁短了,又说人家是浪娃荡妇,钱包不够鼓,又说人家势力。 顶屁用啊,这世界上有太多不需要理由的事情了。 就拿楚岳的情况来说,难道你问了,刚刚那耳光就打别人脸上了? 说实话,在沈欢看来,这是一件极其娘炮的事情,与其问为什么,还不如嘴里骂着草泥马,反手一耳光来的有血性。 “我现在没心情跟你胡闹……滚。”沈欢看着目瞪口呆的楚岳继续说道:“如果你没听清楚,那我就再说一遍,滚!滚!滚!现在听清楚没?” “你、你——我可是楚家的嫡系少爷!” “楚你妹的嫡系少爷,我再问最后一遍,你是滚,还是不滚?” 沈欢经历的风浪,要远超于普通人,可不是楚岳这种富家子弟能比的。 再说这句话的时候,他还刻意增添了一些杀气,看得楚岳一阵哆嗦。 “走!”楚岳这回学聪明了,什么话都没说,直接带人走出了门外。 一出门,就有富家子弟忍不住说道:“楚少,这事儿就这么算了?” 楚岳一心窝子的怒气,现在有人问话,无异于自己朝机关枪上撞。 和那位富家子弟关系不错的一个富少连忙开口道:“你问的不是屁话吗,这事儿怎么可能就这么算了!” “就是,咱们楚少什么时候吃过亏?”一个看上去极其机警的年轻人开口说道;“其实这次的事情不能说咱们楚少不够厉害,要怪也只能怪那个小子太不识时务,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是那个愣头青,根本就不知道楚家的厉害!” “没错,那个小子不过是仗着一身本事,肆意装逼而已,要咱们楚少动起真格来,保准他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楚少怎么会干这种有损大家子弟颜面的事情,我觉得这事儿交给老幺就成,他从小在混混窝子里长大,随便喊几十个人过来,就可以把这小子给废了。” “楚少您放心,这事儿交给我,俗话说得好,双拳难敌四手,我就不信这小子有通神的本事,能够把一个打几十个,到时候我喊人过来,先废了他的手脚,然后楚少您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 这群富家子弟能和楚岳走在一块,身份自然也不会太低,至少普通人对他们来说,和翻翻手就能弄死的蚂蚁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这些话也不光是为了讨好楚岳,要做也真能做出来。 不过这全都建立在一个前提上——沈欢只是一个比较能打的普通人。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楚岳身上,他们无论做出什么样的事情,都是为这位楚家少爷报仇,到时候就算捅了什么篓子,楚家也不会坐视不理。 “不用了,这点事情,我自己会解决。”楚岳说着,便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没过多久,听筒中便传出了一个男人的声音,“这么晚给我打电话什么事儿?” “哥,我被人欺负了。” 楚岳这一开口,众人一下子就安静了。 楚岳的哥哥,那可是新一代的楚家继承人,他的一言一行几乎就可以代表楚家的态度。 理解不了?看看当初狂少楚歌,作了那么多次的死都没事儿,就可以看出来楚家的势力究竟有多么大了。 “说吧,你想要多少钱?” “哥,不是钱的问题,我真被人欺负了。” “开什么玩笑,在燕京一露我们楚家的名头,有谁敢不给你面子,别说被欺负,你不去欺负别人就已经算好的了。” “哥,我说得是真的,不是跟你开玩笑,我手下的那两个保镖都被对方给打趴下了,要不是因为你老弟我跑得快,我就没机会跟你打电话了。” “你说的是真的?” “我骗你这干嘛。” 其实在楚岳没要钱的时候,对方就已经开始相信了,只是一时间有些想不通,有什么人敢在京城这地方欺负他们楚家的人。 “你现在在哪?我马上过去。” “哥,你最好带几个高手过来,那小子不吃我们楚家名声那一套,一言不合就动手动脚。” “哼!不用你说我也会这么做,敢在燕京欺负我们楚家人,我看他是老寿星上吊,活腻了!” 第1088章你谁啊,我们很熟吗? “阿嚏!”待在包厢里的沈欢,不由得打了个喷嚏,他用手摸了摸鼻子,嘀咕道;“这里的空气也真是够差的。” 说着,他用手拍了拍牛小贝,“小贝,醒醒。” 牛小贝有些迷茫的睁开眼睛,看到沈欢以后,眼泪直接流了出来,“欢子哥,你来了,真是太好了,不然小贝就、小贝就——不干净了。” “没事儿,没事儿,我这不来了么,放心有欢子哥在谁都不能欺负你。”沈欢说着便开始运转灵气,“小贝,你喝多了,欢子哥帮你解解酒。” “不要!”牛小贝剧烈的摇晃着脑袋,颇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样子,“小贝不想醒,只有小贝难受的时候,欢子哥才会留下来陪着我。” “不会的,帮你醒完酒以后,欢子哥也不会离开的。” “不要,欢子哥是个大骗子,等我好了以后,他就会去陪林姐姐了。” 沈欢愣了一下,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牛小贝,最终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 现在的醉酒的牛小贝就像是一个孩子,虽然在沈欢眼中,牛小贝一直都是一个孩子,但现在的牛小贝却不只是孩子气那么简单了。 之前沈欢一直在感叹,牛小贝长大了,不光是在身体上,心灵上也是一样。 可现在看来,牛小贝还是牛小贝,她的坚强只是表现给别人看的,在别人这个群体当中,也包括沈欢。 不过和其他人不同的是,牛小贝表现给沈欢看,是为了不让沈欢担心,而不是因为关系不够。 单从这一点来讲,牛小贝堪称完美,因为当今社会下,将最好的情绪交给最陌生的人,将最坏的清晰交给最熟悉的人,一直是大部分的通病。 面对陌生人,要尽可能的表现好,是因为想要留下好的第一印象,而对于熟悉的人发脾气,则是因为肯定,无论自己怎么发脾气,对方都不会离开自己。 这是一种错误,很大的错误,甚至是人人都知道的错误,却没有多少人能够避免。 但牛小贝却做到了,如果说之前沈欢还当牛小贝说喜欢自己,只是多年来兄妹情所造成的差异,那么现在让他可以完全肯定,牛小贝是真的爱上了自己,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 因为电视剧的渲染,似乎大部分人眼中的爱情,都要像影视或者小说当中那样,要充满重重阻挠,说一些,你无情,你残酷,你无理取闹,之类的脑残对话。 然而爱情这件小事儿,本来就是美好的,它所展现的不是让对方感到精疲力竭的劳累,而是为对方而生出的动力。 从这个角度来讲,牛小贝要远远强于李凤仙,至少她为了爱可以放弃一切重要或不重要的东西,而李凤仙则永远背负着那个名为家族荣誉的巨山。 沈欢忽然间觉得很愧疚,这种愧疚感的源泉正是来自于牛小贝的付出。 在他脑海中,开始慢慢浮现出那些,在没有遇到林妙诗之前的记忆。 从一嘴一个欢子哥的跟屁虫,到村里相熟者的婚姻调侃,再到父母的称赞,以及沈父生病那段时间,牛小贝不辞辛苦的当做亲生父亲来照顾。 如果这都不算爱……那么还有什么能够称作是爱? “欢子哥,不要离开我……我知道你、你喜欢林姐姐,可是、可是先遇到你的人是我啊,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了你了……那时候的你很自信很阳光,似乎可以为一切人带来温暖……阿黄死了,我很伤心,因为它是我最好的朋友,是你带我走出了那段悲伤……所以,在你因为沈伯伯生病而无法走出的时候,我就想着和你以前对我一样,带你走出困境……” 喝醉了人,话都比较多,前提是——她确实醉了,被酒精麻痹了大脑,被酒精麻痹了舌头,而不是那种烂醉如泥的状态。 酒后吐真言,这些话应该都是她的心里话,只不过平时都藏在心里,不说出来罢了。 沈欢没打断,只是静静地听着,直到牛小贝因为不支而睡了过去。 现在是最佳的解酒时间,但沈欢不打算解救,无论是他还是牛小贝,都需要一些时间来静一静。 他将牛小贝背在背上,起身走出包厢准备离开。 刚巧,这个时候楚岳的哥哥也赶了过来。 楚岳的哥哥很有气场,身后跟了四个保镖,以及一个老者。 本来楚岳刚看到四个保镖的时候,就暗道一声糟糕。 沈欢既然能够轻易的处理掉两个保镖,自然也不会把四个保镖放在眼里,就在他准备开始埋怨的时候,却看到了走在最后方的老者。 看到这个老者以后,楚岳心就安了,比说一个沈欢,就算是十个沈欢都不一定能够经得住这老者一拳,尽管这名老者看上去有些弱不禁风。 “哥,你终于来了!”楚岳将到嘴边的埋怨,变成了欣喜。 其余的人看到以后,也连忙开始打招呼,和楚岳在一起时的表现不同,他们连溜须拍马都不敢,只敢用自己的行为,来表示对对方最大的恭敬。 楚岳的哥哥摆了摆手,目光阴沉道:“欺负你的人在哪?” “他就在——”楚岳正打算指向包间,正好碰到背着牛小贝从里面走出来的沈欢。 “就是他,哥就是他欺负我!” 楚岳的哥哥原本皱着的眉头,忽然舒展,表情也变得有些惊讶,不过很快就又重新皱起了眉头,“是你?” 沈欢点了点头,这个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今天白天在潘家园碰到的那位楚少,“你就是他们请来的救兵?” 楚少没有回答问题,而是笑着说道:“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碰面了,还记得你走时我说了什么吗?” “不记得了。”沈欢说着,忽然挠了挠头,一脸嫌弃道:“不是……你谁啊,我们很熟吗?” 楚少听到这话,差点没一屁股坐在地上,自己恨这家伙恨了一下午了,没想到对方根本不记得自己是谁,还用这种像是看到基佬啪啪一般的嫌弃表情。 这他妈不是坑爹么! 第1089章楚家的事,还轮不到你一个外人来管 楚少咳嗽了两声,用来缓解气氛的同时,也在尽量压着自己的怒火,当着这么多小辈的面,他必须保持应有这风度,这样才对得起他楚家新任继承人的身份。 这就很尴尬了,一个本来就不怎么有风度的人,强行装作有风度的样子,基本上都是失败的。 “我叫楚汉,汉朝的汉,楚乃国号,霸王项羽听说过吧?我这名字的寓意是,拥有霸王般勇武的同时,也要具备汉祖刘邦的睿智。” “你说的项羽我认识,你说的刘邦我也认识,但是抱歉,楚汉这名字,我还真是第一次听。”沈欢一本正经道:“听你的意思,我们好像不是第一次见面了对吧?” “装蒜有意思吗?”楚汉咬牙道:“我们今天下午,在潘家园见过面。” “哦——”沈欢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原来是你啊,那个想要邀请我成为员工的老板,对吧?” 楚汉不知为何,忽然有种很想哭的感觉,不是因为伤心,而是因为感动——你他妈终于想起来本少是谁了。 “没错,我就是那个人,不过不是老板,而是楚少,楚家的新任继承人。”楚汉说着,用手拽了拽西装两边的衣领。 “哦,有事儿吗?”沈欢用下巴点了一下,“没事儿的话我就走了,我妹妹不舒服,我还要带她回学校。” “你——”楚汉真的很难再保持所谓的风度了,“小子,你该不会是从哪个山沟沟里跑出来的野人吧?不然你怎么在知道我的身份之后,还能保持的如此冷静?” “呃……你这逻辑似乎有些不对。” “怎么不对?” “任何事物都有着两面性,不是吗?” 楚汉好像明白了点什么,“你的意思是说,我才是生活在山沟沟里面的人,你知道楚家,但楚家在你眼中,根本不需要给面子,或者说是——不值一提,对吧?” 笑话! 楚家在燕京什么地位?就连皇族也得给三分薄面的存在,就算再怎么看,也根本不可能和山沟沟这三个字联系到一块。 “你这么理解,我也没办法。”沈欢的语气有些不耐烦了,“有事起奏,无事退朝,我忙得很。” 本来楚汉还很生气,可一听这话,表情忽然凝重了起来,“你是皇族的人?” “不是。”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怕?” “楚家只是一个大家族,又不是恐怖故事里的怪物,我听到了为什么要怕?还是说,你们楚家一个堂堂大族,已经堕落到和某些帮会一样,斗勇耍狠,只是为了让对方听到帮会名字后而畏惧?”沈欢老气横秋道:“楚家的人,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这句感叹又让楚汉想到了另一个可能——难道这个年轻人,是出身于隐世家族? 不对,隐世家族当中,可没有姓沈的强族,不对,准确来说,应该是连个姓沈的都没有。 难道、难道是道修?! 我曾经听说过,道修实力强劲,驻颜有术,在以前那可是比武者还要强大的存在。 莫非,这个沈欢就是一个道修?一个有着二十岁容颜,实际上却已经年过好几百的老怪物? “楚家的事情,还轮不到沈公子你一个外人来评价。”这时站在后面良久没有吭声的老者忽然走上前来,“还请沈公子自重。” “德叔,你认识他?”放在平时,在没有他下命令的时候,老者是不会主动与外人交流的,他主动开口基本上就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认识对方。 被称为德叔的老者点了点头,开口道:“这位沈公子,就是之前歌少爷在大学时期的挚友。” 楚汉面色一变,“你是楚歌的朋友?” “嗯。”沈欢点了点头,没有否认,其实他挺疑惑的,楚汉既然已经被定为楚家新一任的继承人,想要查他的身份并不困难,即便无法深挖,但查出表面信息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可看现在的情况,对方似乎并没有查出自己的身份,最表面的那层身份。 其实不是楚汉查不出来,而是他压根就没查。 这一下午他都在想,下次碰到沈欢以后,该用什么办法来针对沈欢,至于沈欢的身份,他原本打算准备等晚上再查,这样第二天一早就可以收到全部的消息。 “切,我还以为有多大背景呢,原来就是那个弃子的朋友。”楚岳一脸不屑道:“哥,那个楚歌在的时候,就没把你放在眼里,现在你成了继承人,他朋友也一样没把你放在眼中,咱们今天就——” 楚汉紧握着拳头,原本继承人的位置就该是他的,却因为什么狗屁的祖训遗言让楚歌成了继承人。 这口气,他一忍就忍了二十多年,如今好不容易畅快,却又碰到沈欢,这个仇人的朋友,即便对方没有亲手揭开伤疤,也间接让他回想起了一些不愿想起的回忆。 沈欢现在已经弄明白了几人之间的关系,这个楚汉和楚岳兄弟,应该是楚歌的堂兄弟。 看样子,楚家不仅楚歌一个奇葩,这楚汉两兄弟也是。 不过大家族终究是大家族,没有小家那么温暖,看样子楚汉这个新任继承人和之前的继承人楚歌关系并不怎么好。 “德叔,我以后都不想见到这个人。”楚汉声音冰冷道。 老者德叔先是一愣,然后说道:“大少,这样做似乎有些不妥吧……这位沈公子刚才说的话虽然不中听,但毕竟是歌少爷的朋友,我看还是——” “德叔,你是不是上了年纪,已经听不懂我这个继承人在说什么了?”楚汉看了沈欢一眼,将刚才德叔说过的话,又说了一遍,“我们楚家的事儿,还轮不到你这个外人来管!” 德叔一愣,他已经明白楚汉为什么要这样做了……那段记忆对他来说,终究还是太深了。 “老奴得令。”德叔朝着沈欢拱了拱手,“沈公子,主令难违,只能让您受些苦头了!” 说完,德叔大手一张,竟发出阵阵龙吟。 沈欢面色终于起了变化——这个德叔是天阶高手?! 第1090章与天阶强者的正面交锋! 燕京号称百族林立,或许有些夸张,但无法否认,身为天都燕京是大族最多的存在,不过排的上名号的只有九家。 这九家共分为上中下三等,每一等有三个家族,上三家为,楚、秦、夏,中三家为,林、宋、赵,下三家为,张、陈、刘,合称京城九大家。 这是在上一任国主在任期间形成的新格局,在此之前一直保持着四大家族无敌的局面,之所以会从四大家变成九大家,多少和皇族有关系。 毕竟四大家族的势力太过强大的话,对皇族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定的威胁。 夏家是上三家之首,但整个家族为人特别低调,至少除了夏天以外,沈欢还从来没有和其他的夏家子弟打过交道。 当然,在没有碰到楚汉兄弟之前,沈欢也没和楚家的其他子弟打过交道,但关于楚家的消息他却是已经听过不少。 夏家就不同了……几乎连夏天本人都很少提到家族的事情。 林家很有威望,但和上三家相比,毕竟还是有些差距的。 楚家的行事风格有些张狂,这其中和楚歌的作风或多或少有些关系,有了这个一个能作死的后辈,那些长辈们若再不使用一些雷霆手段的话,楚家迟早要被楚歌这个作死小能手给折腾干净了。 所以,在燕京之中,提起楚家的名字,不管是谁脸色都要有些变化。 长期以来的做事手段,让楚家很是强势,所以在其他人看来,楚汉的做法很正常,若是放过了沈欢那才叫不正常。 九大家都属于真正意义上有身份的人,所以或多或少都会知道隐世家族的存在,就拿林家来说,他们不仅知道,还和慕容家产生过婚姻关系,尽管这个过程并不是很美妙。 楚汉带的这位老者叫做楚德,刚开始是以楚家老太爷赐姓家奴的身份出现的,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真实身份逐渐浮现出了水面。 楚德原本是隐世家族中的一位天才,但因为是旁支出身受到了诸多族规的限制,比如即便他达到了地阶巅峰也不得学习到家族最为上层的功法。 随着实力的提升,一个人的心也会变大,旁支的身份和族规的限制,已经不足以让楚德屈服,于是在深夜潜入家族密室,盗取除了最高功法修炼。 可刚修炼半个与,便被族中长老发现,并且要处以极刑。 楚德仗着实力反抗,但功法上的缺失,让他陷入苦战,被高层擒拿,恰巧楚老爷子在家中做客,才保住他的性命。 楚老爷子爱才,虽然名义上楚德是楚家的奴隶,但却完全享受着楚家族长左右手的待遇。 经过漫长的陪伴后,楚德也早就将楚家当成了自己家,因为这个地方给予他的,是只有家人才能够带来的温暖。 所以在楚德成为天阶高手后,也没有生出想要将楚家占为己有的之类的心思。 外界对于楚德的评价只有两个字——忠犬。 一只平时看起来很和善,可一旦发起疯来,连皇族也要忌惮三分的忠犬。 天阶高手出手非同凡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沈欢出关后,第一次碰到的高手。 也是他唯一一次,正面与天阶强者交锋。 “龙啸虎吟,天阶高手。”从震惊中走出以后,沈欢不仅没有畏惧,反而露出了笑容,“正好让我练手。” “嗷——” 沈欢反手一击,使用的正是无相龙拳中的蛟龙出海——千层浪! 千层浪自然不是有一千层浪这么夸张,毕竟到了这种程度以后,已经没人会去在意,自己这一拳究竟暗含了多少内劲。 和古人所用的千一样,并非是具体数字,而是用来表示“多”的意思。 因为树皮块的原因,沈欢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人,所以楚德出手并没有使用全力,不过也没有留手太多。 就像之前说的那样,他是忠犬的同时,也是一条疯狗,对于敌人,他向来不会手软。 面对沈欢的忽然反击,楚德也吓了一跳,没想到一个在自己眼中的普通人,竟然做出了出乎意料的反击。 光凭借气势来看,对方使用的至少是地阶高级武技,这他的盘龙手属于同一级别。 武技和武者等级相同,由高到低分为天地玄黄四阶,之下分为初中高三级,每个大小境界的差距都十分巨大。 “嘭——” 两拳相对,沈欢处于原地不动,楚德却是后退数步才堪堪稳住身形。 这和楚德没有发挥出全力有很大的关系,但是沈欢也没有出全力,这一招只是试探而已。 “看来是我小瞧了你。”楚德说着,便准备再次出手,可还没走动,右臂便发出一阵阵犹如鞭炮一般的脆响。 在暗劲的攻击下,他的胳膊不停地抖动着。 “暗劲?!竟然这么多波动。”楚德心中大惊,身为武者,他比其他人更清楚暗劲的厉害之处。 和外家功夫不同,这些暗劲可是直接伤害于内在的,若不是他境界在,恐怕这条手臂早已经废了。 “砰——砰——砰——” 楚德一甩手臂,想要借助罡气来化解上面的暗劲,原本的脆响也变成了犹如开枪一般的剧烈响声。 这暗劲虽说是化解了,但手臂却因为多番震动,而陷入了麻痹状态,一时半会儿是用不上了,等于暂时残废。 “你……和我一样,是天阶强者?” “不知道,可能差不多吧。”沈欢只能这么说,道修没落后,修炼体系一直处于混乱状态,基本上已经不能够再按照原来的标准去划分。 按照苏璃的说法,武者和道修的巅峰时期是一样的。 黄阶对应追星,玄阶对应奔月,地阶对应逐日,天阶对应飞仙。 当然,这只是大概实力对照,若详细划分的话,道修筑基后的实力,便已经和黄阶武者没有多大区别,而天阶九重天,三重天为一个小阶段,正好对应着飞仙境的初中后三期。 但道劫日后,修炼体系混乱,武者和道修基本上已经可以完全看做是两个体系了。 这还是普通修者之间,等级体系的实力划分,放在沈欢这个犹如bug一般存在的身上,就更加没什么用处了。 所以沈欢不是在刻意装逼,不告诉楚德自己的实力深浅,而是他根本没办法准确判断出将自己的实力划分为武者后,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可惜沈欢这么想,不代表楚德也会这么想,“哼!看来要动真格的了。” 只见他双眼眯起,在隐约之中,传出阵阵的杀机! 第1091章活路?死路一条! “大少,你带着岳少爷离开,走之前最好通知一下这里的老板,让他暂停营业。”楚德的左手发出一阵阵的关节摩擦声,“就说我们楚家有事情要处理。” “好!”楚汉眼中闪过一丝兴奋,他原本就打算杀了沈欢,但也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因为楚德每次都会在关键时刻制止他。 可现在的情况是,连楚德自己都已经无法冷静。 “沈欢这是你自找的。”楚汉嘴角微微上扬,他曾经发过誓,要毁灭一切和楚歌有关的东西。 夏家是个庞然大物,而且充满了神秘感,不是他这个小小的家族继承人可以开罪的,但沈欢就不同了,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一个普通人,还和楚歌走的很近,别说沈欢今天得罪了他,就算没有得罪他,也免不了要送掉性命。 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说实话,对于楚家这两兄弟,他实际上已经够给面子的了。 要不是因为楚歌的那份关系在,说他们两个现在已经成为死人都不为过。 “你打算杀我?” “哼,冒犯楚家尊严者,无一能活!”楚德寒声说道。 其实现在已经不光是楚家面子的问题,还有他个人面子的问题。 自从晋级天阶高手以后,他楚德在世俗之中何曾吃过这样的大亏。 “那也就是说,我现在杀了你的话,等于是在自保对吧?” 楚德听到这话,忍不住冷笑起来,“小子,我承认你有几分实力,但你刚才之所以能够在我手中讨到便宜,那是因为我没有使出全力,杀我?你还太年轻了!” “那真是抱歉,其实刚才我也没有使用出全力。”沈欢用手指了指背上的牛小贝没说话。 楚德看到这个情况后才恍然明白,对方的实力可能比自己更加强大。 刚才自己那一拳是没有出全力,可沈欢还背着一个累赘啊。 在这样的情况,自己依然处于下风,这样究竟谁强谁弱,一时间就不好说了。 “哼!狂妄!”最终楚德还是断定,沈欢的实力不可能比自己强大。 他可以说是武道界的天才代表之一,连他这样的天才在二十多岁的时候,也没有多强的实力,这个沈欢就算再妖孽也不可能超越自己。 当然,这一次楚德不敢再掉以轻心,直接运转罡气,施展自己的最强武技。 天阶高手所引发的共鸣波动非常巨大,在他运转罡气的同时,周围的墙壁上便已然出现了裂痕,这也是他为什么让楚汉带着众人离开的原因。 “既然你也杀我,那我也就不用再给楚歌面子。”沈欢看着正在蓄力的楚德说道:“我杀了你,你应该不会后悔吧?毕竟这是你自找的。” “杀我?还是先想着怎么保住你自己的性命吧!”蓄力完毕后,楚德直接将大招,朝着沈欢的脸面砸去。 可是接下来的情况,完全超出了楚德预料。 只见沈欢的指尖,不知何时凝聚除了一根银针,以一点之力,瞬间破解了楚德自以为好的最强武技。 紧接着,便是那根气针,毫无声息进入他眉心的画面。 直到死,楚德都没办法理解,为何一根小小的银针,就将身为一重天高手的他,给杀掉了。 沈欢和楚德之间是有实力差距,但这样的差距还不足以被沈欢一击秒杀。 之所以能够只用一招就将楚德秒杀,是因为楚德最强武技虽然威力巨大,但却有着致命的弱点。 沈欢正是利用气针刺破了这个最关键的弱点,从而起到了一击必杀的效果。 “轰——” 虽然楚德死了,但他武技的影响还在,ktv的走廊直接塌陷。 在外面的楚汉看到这动静,忍不住大笑了起来,“沈欢,这就是你和得罪我,以及和不该做朋友的人做朋友的下场!” 他这话说的和绕口令似的,但身为他弟弟的楚岳却听懂了。 只见楚岳也以同样兴奋的表情说道:“没错,得罪我就算了,还得罪我哥,得罪我哥也可以算了,但他却不知死活的和楚歌那个废物做朋友,死了也是活该。” 说着,他又转身看向那些巴结他的富家子弟说道:“看到了没有,这就是得罪我们楚家的下场。” 这种大场面只有在电视剧里面才见识过,这些富家子弟还停留在世俗人的认知观念上,认为钱和权是最重要的。 拳头大就是道理,是野蛮人的思想,现代人都比较文明,将钱化为了新一代拳头。 可现在的场景,已经完全颠覆了他们的认知,原来——拳头还可以这么厉害。 “吊爆了……” “我是在做梦吗?” 每个人都在震惊,关于楚岳的装逼行为,他们不是忽视了,而是根本就没机会去在意。 就在这个关头,他们看到了更不可置信的一幕——沈欢安然无恙的背着他肩头上的那个姑娘,从ktv中走了出来! 楚汉更是惊讶的合拢不上嘴巴,“这、这怎么可能!德叔呢,德叔为什么没有出来?” “他已经死了。”沈欢瞟了一眼楚汉,“我杀的。” “你、你不要过来,你要干什么!” 沈欢根本就没打算干嘛,只是平静的走路,想要离开这个地方,然后送牛小贝回去休息,仅此而已。 但在楚汉心中,沈欢早已被定义为恶魔。 开什么玩笑,德叔这样的高手都死了,他一个普通的纨绔子弟又有什么能力? “我警告你,站住!你若再上前一步,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你还敢、还敢走……我、我可要生气了!” “沈欢!别以为自己有本事,就可以胡作非为,我是楚家的继承人,我若死了,你也不可能或者,不仅要面临全国性的通缉,就连你的家人也会受到生命危险,你不怕楚家,难道连你的家人也不怕楚家吗?” 沈欢听到这话,直接停住了脚步。 楚汉还以为是自己的威胁起到了作用,继续说道:“是了,如果我今天受到一丁点的损伤,那么你的家人也别想活命!” 家人,一直是沈欢的逆鳞,楚汉自以为找到了活路,其实不然,他这是给自己挖了一条绝无活路的死路! 然而就在沈欢准备动手之际,一个人影忽然凭空出现,一脚踹在了楚汉的小腹上…… 第1092章欢子快跑,不然我们都得死! 下手之人没有任何的心软,楚汉整个人直接飞了出去,将不远处的墙壁上撞出了一个大坑。 楚岳以及中富家子弟,全都一脸懵逼,一是因为没意识到会有人忽然出现,二是没想到,竟然有人敢在大庭观众之下,对楚汉这个楚家继承人动手。 “你、你——你竟然还敢回来?!”楚岳认出了来人的样子。 来人看了他一眼,二话没说,一脚就踹在了他的脸上,结局和楚汉有点不同,在空中来了个七百二十度大转弯,然后啪叽掉在了地上,“就你他妈话多。” 说着,他从楚岳的衣兜里取出了一盒香烟,自顾自的点燃,扭头对着沈欢问道:“你来不来?” “不了。”沈欢的表情也有些意外,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什么奇怪的事儿只要发生在楚歌身上就都不会让人感觉奇怪。 有了未婚妻,还到处啪啪啪,奇怪吗?奇怪,但人家就是做到了。 差点背上叛国罪,逃到海外却当了大佬,奇怪吗?奇怪,但人家就是做到了。 相比较起来,沈欢觉得,楚歌这一生比他还要充满传奇性。 用早年流行的网络语来说,他最多算是个吊丝逆袭,而楚歌则是更干脆的大起大落。 说实话,沈欢曾不止一次怀疑过,如果有主角光环这个东西存在的话,楚歌头顶上顶的一定比他的还要大。 楚歌也没再客气,自顾自的抽了起来,然后蹲在地上痞气十足道:“臭孩儿,从洞里滚出来,老子知道你没事儿。” 臭孩儿,楚歌给楚汉起的外号,独此一家,除了楚歌这世界上没人敢这么称呼楚汉。 要说这外号和楚汉的个人卫生也没啥关系,就是因为名字,楚汉出汗,不臭才怪,就是因为这样的歪理,楚歌就硬生生的把臭孩儿的名头按到了人家身上。 说实话,以外人的角度来看,楚歌有些时候的行事作风确实有些不地道,但换个方式来向,楚歌倒是挺配得上真性情这几个字的。 他从来不会主动找人麻烦,但有人找自己麻烦绝对不会好过,另外时不时还会见义勇为,当初的酒吧小姑娘,以及沈欢刚开始那会儿遇到的富二代等等。 最初沈欢以为这和家族撑腰有关系,毕竟现在熊孩子多了去了,家长们哪个不是擦屁股擦到想自杀。 但后来沈欢才发现,这和楚歌的背景没啥大关系,无论他是不是楚家子弟都会这么干,如果换一个身份,他可能不会再是狂少,但说不准会有狂侠之类的美名。 是金子总会发光,而沈欢就是一颗十足金,无论再怎么掩盖,都无法让其失去光芒。 不过有些时候,这个所谓的十足金也有掉价的时候,就说这蹲地上抽烟的姿势,活脱脱的一个小混混模样,跟名震地下世界的无色之王k,根本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去。 “我没什么耐性,一……二……”楚歌抽了口烟,慢慢悠悠的将手指一根一根的抬起来。 眼看就要数三的时候,楚汉便已经从墙洞里爬了出来。 “别、别,我出来了!我出来了!”楚汉哪还有半点大少的风范,活脱脱的像是一个狗腿子,跑到了楚歌身边。 “啪——” 沈欢二话没说又是一耳光,而且力度不小,牙都飞出来了,但楚汉却是连一句哎呦都不敢发出来。 楚歌抽了口烟,问道:“知道我什么打你吗?” “不、不知道。” 楚歌把烟头一扔,直接一脚将楚汉踹倒在了地上,“沈欢是我兄弟,你为难他就等于为难我,知道什么意思吗?” “知、知道。”楚汉说着从地上爬起,然后噗通一声跪在了沈欢面前,一边叩头一边说道:“欢少我错了,我不该威胁你,你的父母要是少了一根汗毛,就拿我是问,我只祈求您能原谅我,欢少我错了……” 沈欢眼神中闪过一丝不忍,但也只是一瞬间而已,在他看来不管现在怎么样,但之前楚汉确实对自己的家人动了杀心。 这些都是罪有应得的事情。 “楚汉,听说你现在是家里的继承人了?” “是、是的……不过是暂定的,只要你回来,这继承人的位置就还是你的。” “那群老不死的是怎么想的。”楚歌语气不悦道:“把家族交给在你这样人的手中,无异于羊送虎口,你回去告诉他们,就说我楚歌说的,继承人这位置,在我没同意让出来之前,谁都不允许私立!” “知道了,我回去就说,我回去就说。” “啪——” 楚歌朝着楚汉脸上就又是一耳光子,“我说了,我这人是行动派,别嘴上光说,赶快去给我做!” 这一次,楚汉再也没有多言,也不管周围的那些富家子弟怎么看自己,连爬带滚的朝着停车处跑去。 “狂、狂少,这件事和、和我们没关系,我们只是、只是围观群众而已,您、您看……我们是不是能回去了?” 开口的这个年轻人还算好的,剩下的已经吓得不敢再说话了,有个胆小的已经躺在地上边晕便做梦上厕所了。 “走可以,不过得把垃圾带上。”楚歌说着,一手将楚岳抓起,用最简单直接的耳光子将其唤醒,“楚岳,你是什么性格我很清楚,从今天起滚出燕京,没我的允许,不准再回来。” “知、知道了。”楚岳表现的比楚汉还要不堪,说话间眼泪就要流出来。 “滚!” 等到众人都离开以后,楚歌将手臂搭在了沈欢的肩头,“欢子,这么久没见,想你爸爸没?” “滚!”沈欢骂了一声,“别以为我没看出来,你是在保护那两个小子。” 楚歌干笑两声,“我以为我演技挺不错的,没想到还是被你看出来了……楚汉和楚岳这两个小子虽然不讨喜,但毕竟和我是堂兄弟。” “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恋家呢?” “以前是以前,现在我长大了呗。” “这次我给你一个面子,但不保准下次——” 楚歌收起笑脸,“放心吧,不会有下次了,要不了多久,我就会回到华夏。” “你打算回来?”沈欢先是一愣,然后说道:“对了,我还没问呢,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是这样的,我——”楚歌正说着,面色大变道:“不好,那家伙追过来了……欢子,快跑!不然我们都得死!” 第1093章不好,出大差错了! “怎么回事儿?”沈欢有些懵逼,不知道为什么楚歌会忽然说出这种话,他现在是半仙境界,除了频繁魂觉,楚歌根本不可能超越他的境界。 他没感应到的事情,楚歌又怎么可能感觉到。 “来不及解释了,快走!我不是在开玩笑!”楚歌见沈欢不动弹,直接拉住他的手,狂奔起来。 说是狂奔,其实说是瞬移比较合适,缩地成寸,这是飞仙境高手的一个标志,比起飞行更加利索一些,也可以减少大量不必要的时间。 经过几次瞬移后,楚歌才停下脚步,靠着一旁的大树开始喘起粗气。 “你、你什么时候晋升的飞仙境?难道说你已经不止一次魂觉了?”沈欢语气忍不住震惊道。 楚歌不听这话还好,一听到这话,直接就暴走了,“去tm魂觉!欢子,算兄弟我求你了,以后千万别在我们面前提起这两个字。” “你、你这阵子究竟经历了什么?” “妈的,说起来就来气,我碰到了一个疯子,那个疯子将我带到了一片奇异的空间内,不停地杀我——” “杀你?”沈欢表情开始变得怪异起来。 “没错,在那个空间里,被击杀不代表真正的死亡,但是真实感和现实中完全一样,一半会在被击杀后的三分钟内醒过来。” 沈欢皱眉道:“对方是什么人?” 楚歌已经是飞仙境高手,在谈起那个“疯子”时,仍旧露出了恐惧,也就是说——那个所谓的疯子,实力比飞仙境还要强大。 比飞仙境还要强大? 别说沈欢心里没有这个概念,就连苏璃心中也是一样。 “不知道,我本来在和蓝色之王海盗火拼,眼看就要赢了的时候,对方就杀了过来,二话没说,就把我给带走了……当时的修为是逐日境初期。”楚歌眉头颤抖了一下,“之后的事情你都知道了,那个疯子以杀我为乐,目的似乎是为了逼迫我魂觉,可惜的是,在我达到飞仙境以后,死亡已经不足以再激发出魂觉,但他不死心仍旧在继续。” “就在刚才,我趁着他睡觉的时间,将空间凿出了一个破洞,从里面逃了出来,但没想到到了燕京,更没想到的是,那疯子会这么快的追过来。”楚歌一脸郁闷,身为狂少,他什么时候吃过这种亏?就算是最憋屈的那段日子,也没像现在这般狼狈。 “身份不明……会不会是灭道者?” “应该不是,那家伙黄皮肤黑眼睛,不是你说的阴阳眸。” “不是灭道者?” 承道者应该不会去做这种无聊的事情,但境界在飞仙境的,就只有大帝、阎罗王,以及承道者和灭道者这两个极端存在。 除此之外,不也可能再有其他的强者出现。 至少从这四个最强之人的表现来看,承道者已然是最为强大的存在。 难道又是新的力量?不可能啊,大帝一直撑到了世界被毁灭的最后,灭道者更是毁灭了数不清的世界,如果还有更加强大的存在,又怎么会眼睁睁的看着灭道者将自己的世界毁灭到,这从逻辑上是没办法说通的。 “妈的!”楚歌忽然发出一声叫骂,“那个疯子又过来了!咱们走!” “等一下,小贝的身体不是太舒服,经历太多次的话,恐怕会承受不住。” “有没有搞错……”楚歌无奈的抚了抚额头,“那我先闪人了。” “不用。”沈欢意识到这么说可能有些不对,连忙改口道:“我是说,其实你不用这么着急的躲避对方,从他的行事上来看,虽然有些残忍,但目的是为了让你开启魂觉,应该对你是没有恶意的。” “大哥,这根本不是有恶意还是没恶意的事情好么。”楚歌欲哭无泪道:“整天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被蹂躏也就算了,你知不知道,我已经有几个月没有碰女人了,不!别说女人,我他妈连香水的味道都没闻到过。” “没有你说的这么夸张吧?”沈欢语气有些无奈的说道。 “对于我来说,啪啪是生命中的一部分,如果缺少了这么部分,我和死了几乎没有任何的区别。” 沈欢干笑两声,朝着远处看了看,“你说的疯子这么久了都没过来,是不是你感应错了?” “不可能,那个家伙的气息,化成灰我都能够闻出来。” “但是这么久了,怎么还没有见到对方的影子?” “这个——” “你在找我吗?”就在这时,两人头顶忽然传出了一个声音。 楚歌看到后身体忍不住抖动了一下,“没错,就是这个疯子,跑!” “我劝你还是放弃吧,无论你跑到哪里,我都能够找到你。”白衣男说着看了一眼沈欢,“好久不见。” 楚歌刚准备骂人,却因为这句好久不见而愣住了,“欢子,你认识他?” 沈欢摇了摇头,这个白衣男的样子在他脑中没什么印象,应该是第一次碰到,之后他尝试用天眼来判断对方的真容,却和最初试探大帝等境界远超自己的人一样,陷入一片雾蒙蒙的状态,还没肉眼看的清楚。 “我们似乎并不认识吧?” 白衣男挠了挠头,“是吗?我仔细看看……对不起啊,我近视眼,认错人了,我还以为你是我那位老友呢。” 看错了?近视眼?这很明显是在敷衍自己,不过沈欢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太久,他纠结的是白衣男的后半句话,很像我曾经的一位老友。 根据大帝等人的推测,沈欢上辈子是神,如果只为老友是指神的话,那么——这个白衣男的实力,岂不是能够和神比肩?! 不对!大帝说够,神就是一个人显得太蛋疼,才创造出了整个世界,根被没有和他处于同一水平面的人。 “你是其他时间轴上的人?”沈欢试探性的问道。 原本面带微笑的白衣男猛地一愣,“时间轴?好家伙,你们已经知道了时间轴这种存在,按理说,你们不应该是按照世俗、道修界、仙界、星界、星域以及神域的方式来发展的吗?怎么可能知道时间轴这种存在。” 白衣男正嘀咕着,眉头忽然一皱,“不好!出大差错了!” 第1094章夏天逃走了?! “出差错?”沈欢面带疑惑,他感觉白衣男的身份,绝对不简单。 白衣男愣了一下干笑道:“那啥,我忽然想起忘了买早餐,你们饿吗?” 沈欢一个踉跄,差点没摔倒在地上,“你说的出差错就是以为早餐的事情?” 楚歌没好气的说道:“他这人就这吊样子,逗比中的战斗比。”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敏锐的直觉告诉他,这件事情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你是什么人?” 白衣男没有说话,摆了摆手,“等会儿,既然已经到了燕京,我就去买些豆汁吧,你们吃吗?” “不吃。”楚歌是燕京本地人,但对于豆汁却无爱,准确来说现在的年轻人已经没有多少爱喝这东西了。 但是白衣男似乎很感兴趣,“你们不懂风味。” “那是因为你的舌头有毛病。”楚歌知道自己逃不掉以后,似乎选择了妥协,“对了,你去买早餐的时候,顺便到天津买几个狗不理包子,带蘸料。” “老朋友,你呢?” “胡辣汤,油饼。” “好嘞。”白衣男没有任何意见,身形直接消失在了半空中。 确定白衣男离开以后,沈欢开口说道:“他走了,我们跑吧。” “跑不掉的。”楚歌无奈的叹了口气,“他刚刚已经锁定了我们的气息,想跑没那么容易。” “这么厉害?”沈欢愣了一下,“他究竟是什么级别?” “不知道。”楚歌叹了口气,“如今我已经魂觉七重,但仍旧无法感应出他的具体级别,如果我完全觉醒的话,对付他应该不成问题,毕竟当年连神那个家伙都拿我没有任何的办法。” 说起和神的对战,楚歌脸上便泛起了傲然之色,自古以来逆天者不少,但能够成功毁坏天道之源的人,就只有他一个。 妄想挑战神的也有不少,但能够与神交锋而不落败的,只有他一人。 从某种程度来讲,前世巅峰状态的楚歌,可以说是仅次于神的存在。 魂觉七重便已经达到了飞仙境,那魂觉九重的话,就会达到神的境界? 沈欢摇了摇头,感觉有些不大对劲,现如今不少事情都仿佛在告诉他——飞仙境并非是修者的极限,在它之上还有更高级别的存在。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飞仙境应该是地球或是银河星域内最为强大的存在。 “我觉得不一定,对方这么折磨你就是为了开启魂觉,如果他的实力弱于全盛时期的你,应该不敢这么嚣张,毕竟你和我一样,都是瑕疵必报的人。” “除非——” 楚歌来了兴趣,“除非什么?” “除非在你完全魂觉后,前世的记忆会让你放过他。” “不可能,我是不会被前世的记忆所左右的。” “我又没经历过魂觉,谁知道呢。” 两人正说着,天空中掉下一个身影。 “你的胡辣汤油饼,你的狗不理。”白衣男擦了下嘴,“真可惜你们没有喝到豆汁,地地道道的燕京味道。” 沈欢趁机问道:“你是燕京人?” “是,也不是。”白衣男谈了口气,“我只是一个无家可归的男人。” “别听他放屁,当初为了刺激我魂觉,还说他是我爹呢。” “你就这么忍了?” “能么?我把他给揍了。” “准确来说,是在巴掌还没打到我的时候就被杀了。”白衣男说着拍了拍手,“好了,吃饱喝足了,咱们该回去了。” “喂,给我朋友个面子。”楚歌指了指沈欢,“咱们待会儿再回去。” “你每耽搁一分钟,你成功拯救世界的几率,就会减少一份,难道你不想当救世主了吗?” “滚尼玛的蛋!” 狗屁的救世主,在楚歌眼中,这个白衣男的话一句有不要相信,那就对了。 “好了,我没工夫给你开玩笑了,如果你不回去,我就会在这里杀了你,你应该知道,如果在这里死了,就是真的死了。” “可恶!”楚歌脸上满是不甘,但也只能答应,大丈夫就应该像自己的小弟弟一样,能屈能伸方成大业。 忍!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欢子,哥哥我走了,要是还有机会,我会再来找你。” 就在这时,又有一个人影出现在了白衣男面前,他的打扮和白衣男吃一模一样,甚至连长相也有些相似。 “你怎么来了?” “你有没有见夏天?”对方面色阴沉道。 “没有……怎么,你让他跑了?” 年轻人的脸色有些难看,“虽然很不想承认,但这就是事实……” 白衣男的表情也开始凝重起来,“他完成了九重魂觉?” 年轻人摇了摇头,“并没有,他只完成了第七重,之后无论用什么样的办法杀掉他,都无法成功开启第八重魂觉。” “但只是七重魂觉力量的话,他应该不至于从你手中逃脱吧?” “不是的。”年轻人咬牙道:“夏天在死亡中虽然没能完成全部的魂觉,但他似乎在生死间领悟了某种奇特的能量。” “在他全力一击的情况下,就算你我联手都不一定能够挡住他的攻击。” 白衣男的表情已经完全处于一种震惊的状态,“难道……前阵子东瀛附近最大的哈撒给群岛,并非是被海啸覆灭,而是——” “没错,那就是他做的,我已经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将损失缩小,但对于东瀛来说,那仍旧是不可磨灭的灾难,毕竟他们已经投入大量的资金,准备将那里建设成类似曾经自由之岛的天堂圣地。” 年轻人无奈的叹了口气,“我实在找不到他,就想他会不会回来了华夏,没想到却碰到了你。” “等一下,等一下!”楚歌挥手打断了两人的谈话,“你们的意思是说,夏天那傻哔也被你们抓起来了?然后,现在的情况是,他跑了,老子还没跑?这他妈不是坑爹么!等着,再过一阵子,老子也能从你这个傻哔的手里面逃出去。” “不是一个。”白衣男微笑道:“现在他的目标没有,那么你将会成为我们的共同目标,也就是说在异空间内,追杀你的人将会由一个变成两个。” “卧槽——”楚歌听到这话,差点没魂觉过去。 “好久不见。”刚来的年轻人在看到沈欢后,也打起了招呼。 一旁的白衣男似乎是怕暴露什么,说道:“好了,游戏玩够了,跟着我们回去办正事吧……至于这位小友,我们有缘再见吧。” 说完,也不给沈欢开口说话的机会,便带着楚歌消失在了原地…… 第1095章我不想做你妹妹,我想做你的女人 “这个坑爹的楚歌。” 沈欢走回市区,差不多已经十一点了,这大半夜的,女生宿舍肯定不会开门。 要是回办公室的话,又很可能会出现上次被沈君兰一样的误会,去宾馆的话……不行,这个年代宾馆这词语,充斥着暧昧色彩,更容易引起其他人的误会。 什么是暧昧?用最直接的拆字法来解释就是——爱日未日。 因为去哪里过夜的难题,沈欢基本上已经将楚歌和白衣男等人的事情给抛到了脑后。 不是他这个人不仗义,而是根本就没必要去担心楚歌的安危。 就刚刚那种情况,白衣男已经不知道可以杀多少次楚歌,所以很明显,对方没有加害楚歌的意思,更不可能是喜欢折磨人的变态,他们这么做,应该是另有目的,比如让两人尽快的达成九重魂觉的目的。 这一点从对待夏天逃跑的事情也可以看出来,他们并没有咬牙切齿的去追究什么,而是在觉得夏天力量足够后,就将所有的心思放在了楚歌身上。 不管他们两个的目的是什么,但至少可以确认,楚歌绝对不会有事儿,反而说不准还会“因祸得福”。 沈欢本想找牛小贝商量一下,可在开口的时候才发现,牛小贝已经喝醉了,根本不可能和他进行聊天。 将牛小贝唤醒,然后询问对方的意思,这个沈欢不是没有想过,但……牛小贝醉酒时失态所说的话,还历历在耳,要真是面对清醒的牛小贝,他可能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带回爱的小窝?”沈欢很快就摇了摇头,开什么玩笑,不管林妙诗再怎么大度,也不可能容易自己三根半夜带一个女人回去吧? 尽管这个女人她也认识。 当然,更重要的是,在林老爷子心里,沈欢可是只在林妙诗一个人的,这要是让他老人家知道自己脚踏两条船,还不知道要生气成什么样子。 不管打骂,沈欢都受得了,他担心的是……林老爷子年事已高,经不得他这样折腾。 最后思来想去,沈欢决定把牛小贝带回自己的别墅,那里距离林家不算太远,若是出了什么事儿他也可以及时赶回去,并且那里也是他唯一且真正意义上的房产。 回到别墅以后,沈欢将牛小贝扔到了床上,然后准备去弄杯热水,不是给牛小贝喝的而是给他自己喝的,毕竟白衣男的出现让他燃烧了大量的脑细胞,也是是时候用水来浇浇火了。 可他刚刚起身,就被牛小贝给拉住了,“欢子哥,你不要走。” “我不走,我给你倒杯水就回来。” “欢子哥,你不要走……小贝、小贝只想让你陪在我身边。” 沈欢无奈的苦笑道:“我这不陪着呢嘛,被想太多,我一会儿就回来了。” “当初你根林姐姐走的时候,我就是这么想的,可是我错了……林姐姐那么漂亮,我还让你和她在一起,呜呜呜,不是明摆着脑袋被驴踢了么……” “我不是那样肤浅的人。”沈欢无奈的挠了挠头了,似乎大部分人都普遍认为,他和林妙诗在一起,无非就是了林妙诗的绝世容颜以及林家那数不尽的财产。 其实不然,最开始的时候,沈欢确实被林妙诗的长相给震惊了,但也仅仅是震惊而已,谈不上惊讶。 真正令他动容的是林妙诗的经历,沈欢不知道最初他想要和林妙诗在一起时为了什么,可怜,亦或是所谓的爱。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现在很爱林妙诗。 “欢子哥,你停下来等等我好吗,小贝觉得好累,好像已经跟不上你的脚步了……” 沈欢愣了一下,他被这句忽然的话给打动了。 他的发展很迅速,几乎可以用神速来形容,他用一年多的时间,完成了普通人几辈子都无法完成的成就。 这样的速度,别说牛小贝追不上,就算是另一个自己,也不一定可以做到。 “好,我等你。”沈欢说着,坐在了床边,温柔的用手擦去牛小贝脸上的眼泪。 “欢子哥,抱抱我好吗?”牛小贝说话时一直闭着眼睛,不知道是在发酒疯还是在说梦话,不过那都不重要了。 “好。”沈欢有求必应,和之前一样,他很内疚,内疚当时情商不高的自己,浪费了牛小贝的整个青春,所以现在他必须对牛小贝全心全意的好。 说他动情也行,说他还债也罢,总之现在的沈欢已经暗暗发誓,从今往后绝对不会再让牛小贝遇到任何的危险。 “欢子哥,我可以亲一下你的脸颊吗?” “可——可以。”沈欢中间出现了一下停顿,是因为他以为牛小贝要亲他的嘴,回过神知道是脸颊以后,便不再抵触。 “吧唧——” 牛小贝亲了一口,尽管她现在处于醉酒的状态,但是嘴里却没什么酒味,甚至还有股淡淡的香味,可能是洗衣粉或是洗衣液的味道。 “好了,小贝,睡——呜。”沈欢话还没说完,牛小贝便忽然一划,滑到了他的嘴上。 林妙诗的嘴巴虽然柔嫩,但却因为寒体症之类的原因,是第一感觉柔嫩变成了冰凉。 牛小贝则不痛,她的嘴唇充满了热度,加上狂吻的姿态,就好像是一团足以沈欢整个人都燃烧殆尽的火苗。 “我的、我的初吻终于送给欢子哥了,哈哈……小贝的初吻,是、是欢子哥的。”此时牛小贝已经睁开了眼睛,不过眼神看上去很迷离,应该仍旧处于一种半醉半清醒的状态。 “好、好了,小贝,别闹,快去休息吧,你不听话的话,我可是会生气的。”沈欢故意板起了脸,但这一招对于喝醉的牛小贝似乎并不管用。 牛小贝猛地用力沈欢推倒在了床上,然后用手挑起他的下巴说道:“欢子哥……我今天就把雏夜给你吧……” “小贝你喝多了,而且你还小——” “我的虽然不大,但也不小了,不信你摸摸看。”牛小贝说着就拿起沈欢的手掌,放在了自己的小兔子上面。 “欢子哥,咯——”牛小贝打了个酒嗝,“我不想做你妹妹,我想做你的女人。” 第1096章小贝,咱能不能矜持点? “欢子哥,我不想做你的妹妹了,我想做你的女人。” 沈欢听到这句话以后,忽然间觉得有些口干舌燥,别说是他,恐怕任何一个男人都会生出这种感觉,尤其是妹控类型的人,就算直接青龙腾起都是有可能的。 “小、小贝,你喝多了。”沈欢轻轻将牛小贝推开,表现的有些不大自然,虽然他心理已经逐渐开始接受牛小贝从妹妹转为情人的事实,但一上来就这么直接,他还是有些接受不了。 “我没有喝多。”牛小贝倔强道:“无论我有没有喝醉,都会说出这样的话,欢子哥,这一天我等很久了,尤其是经历了今天的事情以后,我这种想法更加深刻,我一定要把自己给你,从第一次到最后一次。” 沈欢连吞了几口唾沫,直到没有唾沫可吞的时候,他才停下来,“小贝,我知道你的心事,我不会再拿你当妹妹看,但……做这种事情还是太早了,以前我一直将你当妹妹,所以你可能不了解我当情人时的样子……” “我、我的意思是,我们先相处相处,如果时机合适了,咱们再做,好吗?” “不好。”牛小贝睁开眼睛说道:“我怕过了今天之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不会的,我的性格你知道的,我说出来的话就一定会做到,从今天起,你就是我沈欢的情人,不,从今天起你就我沈欢的女人,而不是妹妹。”沈欢一脸庄重道。 “我知道欢子哥言出必行,但是……林姐姐不会同意的,一次就好,欢子哥,就一次,哪怕只有一次。”牛小贝说着,忽然又开始流出了泪水。 沈欢用手帮其擦去泪水,说道:“放心,妙诗一定会同意的。” “不会的,林姐姐那么爱你,又怎么可能接受和我一起分享你。” “你爱我吗?”沈欢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道。 牛小贝语气坚定道:“爱,比任何人都要爱。” 沈欢微笑道:“既然你这么爱我,又可以接受和别人分享我,为什么同样爱我的妙诗不行呢?” 在刚和林妙诗确定关系的时候,沈欢也没有想到,林妙诗会变得这么大方,应该是应了那句——真正的爱,就是可以无偿的为对方而改变吧。 “林姐姐,真、真的能够接受我?”牛小贝说这话的时候,词句十分清晰,好像瞬间清醒了不少。 “一定的,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我现在可以给她打个电话,然后由你来确认。” “不、不用了。”牛小贝支支吾吾道:“我相信你,欢子哥说的话我都信。” 看到小丫头这尴尬的样子,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笑、笑什么,我、我只是有点喝多了而已。”牛小贝满脸羞红,光是看就可以感受到热度,很明显不是酒精的作用。 大部分男性,都喜欢女人害羞的样子,尤其是青春少女,这种清纯的模样,带着超强的杀伤力,几乎只要是个男的就会中枪。 而且刻意为之,总比不上不经意间的自然,就拿现在这个情况来说,沈欢已经被这娇艳的秀红弄得痴了。 和漂亮不漂亮没有任何关系,这是一种最纯净,来自本质上的一种吸引力。 “欢子哥。”牛小贝也从沈欢的眼神中读出了其他意思,害羞的闭上了眼睛。 “咕咚——” 沈欢吞下这口唾沫后,也逐渐恢复了冷静,“嗯,在呢。” “我、我——我困了。” “那就睡吧。” “可是我怕。” “怕什么?” “怕打雷。” 沈欢无奈的干笑两声,“秋天很少有打雷的情况,况且今天天气不错,应该不会打雷。” “但、但我就是怕!我不管,我就要让你跟我睡!”牛小贝开始耍起了无赖。 “小贝,身为一个女孩子,要懂得矜持。” “好,我矜持一些。”牛小贝说着,猛然坐起,双手抱着沈欢的肩头,直接把他给拉到被窝里,然后像是八爪鱼一般,紧紧用腿盘绕在沈欢的身上。 按理说,以沈欢的实力,是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的,但他现在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心思,或者说……他已经忘了该怎么反抗,即便是本能上反抗,“小、小贝你想做什么。” “睡、睡觉啊。” “那咱们能不能换个姿势?这样下去,不仅你会不舒服,我也会不舒服。” “我不管。” “这不是管不管的事情……”沈欢语气无奈道:“你这样是会出事的。” 牛小贝厚着脸皮说道:“我就是想让出事儿。” “小贝,我刚刚不是说了吗,没必要急于一时,而且、而且咱们总得给妙诗打个招呼吧?毕竟她是我的未婚妻,也是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从之前牛小贝的表现来看,她很明显对林妙诗还存在一些顾忌,为了稳定失态的发展,沈欢也只能用这种手段了。 果然,一听到沈欢提起林妙诗的名字,牛小贝的脸色瞬间黯淡的下来,有些无力的将手松开,“好吧。” 沈欢暗自松了口气,“睡吧。” 牛小贝应了一声,没有再说话,没过多久,她忽然开口道:“欢子哥。” “怎么了?”先不说沈欢不用睡觉的能力,就算他需要睡觉,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就睡着。 “欢子哥,你睡觉不脱衣服吗?” “咳咳——”沈欢被这话呛得不轻,“你、你问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感觉有些奇怪。”牛小贝语气不自然道。 “我平时睡觉的时候脱,但现在……不那么方便。”沈欢有些编不下去了,无奈道:“小贝,咱能不能矜持点?” “我刚才的问题不矜持吗?” “……” 接下来便是一片寂静,感受到牛小贝的呼吸开始变得均匀以后,沈欢才松了口气,可他这口气还没松完,牛小贝的声音便再次传来过来,“欢子哥,我妈说男生和女生在一起睡过以后,就会怀宝宝了,你说我们的宝宝是男孩还是女孩呢?” “牛——小——贝!”沈欢气的抓狂道:“够了啊!” “不够。”牛小贝说着,一个翻身直接骑在了沈欢的小腹上…… 第1097章弟与妹的相遇,上天注定 两人在被窝里暖了这么久,加上喝了点小酒,牛小贝的体温显得有些灼热,虽然隔着衣服,但沈欢还是很明显感受到了对方的体温。 “小、小贝,你想干什么?”沈欢感觉自己话都快说不利索了。 “上你。”牛小贝说的很直接,尽管她的脸已经被催红的苹果还要红,但语气上却没有任何不自然。 说真心话有什么好不自然的? “矜持,小贝你一定要矜持,明白吗?”沈欢此时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遇到的美女也不算少了,但这么直接的,牛小贝绝对是第一个,而且在他多年来形成的印象当中,牛小贝根本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 “矜持就能上你了吗?” “……” 假酒害人啊! 沈欢强行让自己保持冷静,“小贝你是女孩子,这种事应该让我们男人来做,知道吗?” “你这是歧视女性。” “你喝多了。” “我没有。” “一般喝多了人都是这么说的。” “那我没喝多。” “……” “小贝,真的不可以,至少……今晚不行。”沈欢深吸了口气,“我不想让在你不清醒的状态下,作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牛小贝一脸认真道:“把自己的身子交给欢子哥,我永远也不会后悔。” “小贝,你知道我的性格,我喜欢听话的女人。”沈欢只能从这方面下手了。 “那林姐姐听话吗?” 该死!没人告诉我,喝酒会提升智商啊,这小丫头都会举一反三了。 林妙诗绝对和听话两个字没关系,有些时候固执起来,还会让沈欢头痛无比。 “听话。”沈欢只能厚着脸皮撒谎。 “那我不听话就对了,如果我和林姐姐一模一样,欢子哥就会没有新鲜感,没有新鲜感的话,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情人。” 我靠!这么清晰的逻辑,要不是因为牛小贝在说话的时候,还有些摇晃,沈欢都要考虑,这个小丫头究竟是不是喝醉了。 “好热……”牛小贝说着,就开始去解衣服上的扣子。 诱惑,绝对是赤果果的诱惑。 这个小丫头究竟是从哪里学的这些挑逗人的招数。 这点就是沈欢孤陋寡闻了,女人诱惑男人,是天生的收单,根本不需要向任何人学习,即便是学习,也只是在学习如何进阶而已。 “小贝!你现在是在玩火自焚知道吗?”沈欢一脸正直,厉声喝道:“等你酒醒以后,你一定会后悔的!” “我不会后悔,只要是为欢子哥做的事情,我牛小贝一件都不会后悔。” 沈欢愣住了,看着这个原本只是被自己当成妹妹的存在。 牛小贝没有停下动作,揭开纽扣后,露出了里面的白色卫衣。 沈欢喜欢白色,她就穿白色。 紧接着她又脱下卫衣,露出了贴身的文胸,也是白色的,不过带着木耳边,虽然不如蕾丝那般诱惑,但也别有一番趣味。 之前窥探牛小贝的时候,她还穿着吊带,但现在……她的身材以及具备了成熟女人的气息,原本就不小的小馒头,现在直接晋级为了大馒头。 不像苏璃那么夸张,也不像林妙诗那般完美,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诱人的水蜜桃,几遍隔着布,也可以感受到那种青春活泼的香味。 沈欢的手开始颤抖起来,在这样的诱惑下,他不可能没有反应,神圣之事,之所以被称为神圣之事,正是因为它属于人类的本能。 面对这样鼻血喷张的画面,男人若是还没反应,就还有两个可能,要么是太监,要么是基佬。 为了表示自己不属于此列,沈欢先硬了一下,以表尊敬。 感受到突然崛起千斤顶,牛小贝的身形不由的颤抖了一下,她本身就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只是和沈欢身贴身就会激动无比,更何况是这种直接的接触。 “欢子哥……”牛小贝的眼神开始迷离起来,直接低头吻在了沈欢的嘴巴上。 沈欢也逐渐抛弃了道德的束缚,以及心中的障碍,从被动转为主动回应。 初尝此道的牛小贝哪里是沈欢的对手,很快就沦陷了,咽喉中不停呢喃着沈欢的名字。 沈欢从嘴唇亲吻到脖颈,又从脖颈亲吻到耳垂,然后利用单手速解之速,打开了某层神秘的禁制,让自己的双手与其来了一个亲密接触。 “嗯……” 牛小贝不由自主发出的嘤咛,更是刺激出沈欢不少的兽性。 脱!脱!脱! 沈欢像是一头饿狼,牛小贝则像是一头心甘情愿被饿狼所食的羔羊。 “刺啦——” 该死的牛仔裤! 已经精虫上脑的沈欢,也不遵守什么规矩了,直接将牛小贝的牛仔裤撕成了一条一条。 至于他自己的……不得不说,有些时候穿运动裤还是有好处的,比如现在这个时候。 这世界最美好的时候,就是我弟弟与你妹妹相见的那一刻,这是天注定的事情,如同女娲造人一般神圣。 但就在弟与妹准备相见的神圣时刻,沈欢的手机忽然响了。 也正是这忽然而来的铃声,让沈欢瞬间清醒了过来,尤其是看到来电人以后,沈欢整个人都傻了——林妙诗。 沈欢那还顾得上做神圣之事,整个人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欢子哥,我要……”牛小贝还是闭着眼睛的享受状态。 “要屁啊,妙诗打电话过来了!” “林姐姐?!”牛小贝听到林妙诗的名字以后,也在瞬间清醒了过来,“欢子哥,我、我们怎么办?” “你别说话,我就假装自己在加班——我加你妹啊!咱们根本没必要这么紧张好么!”沈欢还没霸气两秒钟,就又疲软了下来,“我接电话,你别说话。” 牛小贝直接用双手捂住了嘴巴,表示收到了沈欢的要求。 “你在哪里?” 沈欢刚接起电话,林妙诗的声音便从听筒里传了出来。 “小贝出了点事儿,我现在和她在一起。” “哦。” “有什么事情吗?” “没有。” “那你——” “挂了——嘟嘟嘟嘟。” 沈欢一脸懵逼的看着手中的手机,然后又看了看牛小贝,因为林妙诗的这个电话,那种事儿肯定是继续不下去了。 但就这么睡觉,似乎也有些不合适。 聊天?两人又不知道该聊些什么。 良久后,两人忍不住同时开口,“睡觉?” 两人先是一愣,然后再次异口同声道:“晚安……” 第1098章陈雨婷的父亲破产了?! 果然,还是太早了吗? 沈欢看着熟睡的牛小贝,在放松的同时,又觉得有些不是滋味,这就好比餐桌上放了一个你并没有打算吃的鸡腿,可后来你想吃的时候,却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吃,只能先暂存在冰箱里。 算了,反正迟早要吃,现在不吃就不吃吧,反正自己也不是那么饿。 沈欢也只能用这样的话来安慰自己,冷静后的他,倒也想了不少的事情。 毕竟他才刚把牛小贝从妹妹的位置上掰到人生伴侣上,一时间接受不了某些事物,也是很正常的。 再说,既然决定让对方做自己的女人,就不可能暗地里来,必须要明媒正娶。 既然要明媒正娶,肯定要通知牛大宝一家子。 牛小贝是同意了,可是牛叔呢? 牛淑对自己是不错,但肯定对自己的女儿更好,如果没和妙诗订婚约的话,他肯定很乐意接受沈欢这个女婿。 可惜,这个世界上不会有如果。 沈欢是救过大宝的命没错,准确来说,是牛家连带他们亲家郭家,都欠了沈欢一条命,但一码归一码。 在当今社会,哪个女儿不是父母的心头肉,让自己的女儿和别人共享一个老公?开什么玩笑,除非是在古代,不然根本不会有父母同意。 就算牛家答应了,还有林家呢。 沈欢现在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林家在燕京怎么说都是名门望族,林老爷子怎么可能同意林妙诗和别人共享一夫。 “看来我有必要尽快将龙鼎集齐,这样就可以成为外姓王,合法的拥有多位妻子。” 能给名分,加上自己这个女婿能力够强的话,商谈的时候也好有些底气。 其实林老爷子那边还好说,他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对待沈欢也很不错,加上年轻时也是一个风流人物,应该会好说话一些。 牛叔就不同了,他们出身于长乐村,思想对来说封建死板,很难有效的说服。 果然……在这个时代开后宫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啊,总算明白为什么东瀛后宫漫中的男主角都是有车有房父母双亡,或者是家有小楼房,父母老出国的设定了。 没有长辈干涉的话,还不是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沈欢一夜没有睡,等到天亮的时候,他用冰箱里的东西给牛小贝做了顿早餐。 早上牛小贝起来的时候,表情有些尴尬,不过昨晚的事情只字未提。 但是等到了学校,下车的时候,她忽然问道;“欢子哥,你昨晚的说的话还算数吗?” “什么话?” “哼!我就知道你是在骗我!”牛小贝气哼哼的说道。 “我哪里骗你了?” 这真不能怪沈欢说话不算数,而是昨晚发生的事情太多了,他哪能想起来牛小贝说的那句话到底是什么话。 “你说我以后就是你的女人了,现在却忘了,不是骗我是什么?”牛小贝双手叉腰,看上去很强势,但眼睛却是雾蒙蒙的。 原来是说这话……该死!小贝最在意的肯定是这件事情啊。 沈欢心中懊恼,但脸上却表现的很认真,拉住牛小贝的手说道:“我说的是真的,从今天起你就是我沈欢的女人。” 本来这话听起来挺感人的,但可能是因为氛围不同,沈欢总感觉有些中二,但已经说出来的话,他从来都不会收回去。 “我们还没有做那种事情,怎么算是你的女人呢?”牛小贝脸上有些小得意,她很满意沈欢能够亲口作出这样的承认。 “那——” “我现在算是你的女朋友……”牛小贝干笑两声,“我能不能继续叫你欢子哥呢?” 沈欢有些无语,明明是你不想做妹妹的,到头来还是叫欢子哥。 算了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吧,反正只是一个称呼而已。 把牛小贝送回教室以后,沈欢便回办公室取课本,准备去中医专业的教室讲课。 至于寝室……他已经很久没回去了。 一个寝室四个床位,夏天压根就没去过,楚歌又在国外,而王帅还处于恢复期短期内也不会过来。 与其回寝室,还不如住在办公室舒服了。 “陈雨婷?你怎么蹲在我办公室门口啊。” 陈雨婷埋头蹲在沈欢办公室的门口,听到沈欢的声音后,猛地站了起来,原本你十分精神的他,此时看起来十分疲惫,眼眶发黑发红,眼角还有一些湿润的泪痕。 沈欢看到这个情况,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他无法想象,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会让平时开朗无比的陈雨婷变成现在这种情况。 “发生了什么事情?” 陈雨婷回过神后,对着沈欢就是一阵拳打脚踢,“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我给你打电话你怎么打不通?” 沈欢愣了一下,难道陈雨婷这样是因为担心自己? 这从逻辑上来说,讲不通啊。 不过……自己的直觉一向很准,说不定还真是这样呢。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晚了,一切都晚了。”陈雨婷一脸绝望道。 “你冷静点,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爸……我爸破产了。” 破产? 陈国锋也是大老板了,做的有事珠宝生意,就算再怎么赔钱,也不可能到破产的地步。 “你别着急,慢慢说。” 陈雨婷在沈欢的安慰下,逐渐冷静了下来,“昨天……” 俗话说得好,同行是冤家,陈国锋的珠宝行在燕京也不是一家独大,他还有一个同行的竞争对手,叫做斐雯,是个四十多岁的富婆,两人暗地里争斗过很多次,不过一直是陈国锋占上风。 最近斐雯不知道从哪想来的办法,以赌石来赌家业,刚开始斐雯输了几乎四分之一的产业,陈国锋大获全胜。 “昨天,斐雯好像是赌红了眼,直接押上了全部财产,我爸刚开始怀疑有诈,可这就和打麻将一样,赢家在摊子没散之前,是不能离开的,而且还是同一个赌石师,我爸便答应了,但没想到——” 陈雨婷说不下去了,但沈欢却已经推断出了结果。 陈国锋输了,不然也不会破产一说。 不过用赌石来赌家业……这可不仅仅是赌石那么简单了,而是真正的赌博。 “我爸输了以后,便气昏了过去,住进医院后,医生说,我爸、我爸他撑不过昨晚,我给你打电话你不接,找你又找不到……现在已经天亮了,我把他可能……我爸他可能……” 沈欢原本以为陈雨婷来找他是为了赢回来陈国锋的产业,没想到竟然是为了救人。 想想也是,平时陈雨婷就大大咧咧的,虽然家里面有钱,但也不炫耀自己有钱人的身份,应该不是那种会因为钱而哭泣的人。 “走。” “去哪?” “你爸那里。” “已经晚了。”陈雨婷面带绝望道。 沈欢拉着她的手,头也不回道:“没事儿,只要死亡的时间没有超过十二个时辰,我都能救回来!” 第1099章是我说不够明白,还是你听不懂人话 “你别开玩笑了,已经死了的人怎么可能救活,还二十四个时辰……”陈雨婷面带绝望,沈欢的医术是很厉害,但也仅限于很厉害而已。 厉害不等于无敌,沈欢是人不是神仙。 医术通神,获得这样称号的医师有不少,但如果真能通神的话,世间有怎么会流传着,阎王让你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 “我没有开玩笑,陈伯在哪家医院?” “你、你真的可以?”陈雨婷看着沈欢那认真的模样,二十多年来形成的世界观,已经呈现出了崩塌的迹象。 就像当初的李素娥一样,明知道有些事情是骗人的,但她还是相信,一切有可能让沈父痊愈的机会。 人在面临绝境时,会在潜意识内自主的去相信一些本不该相信的东西,这种被个人情感所寄托的玄妙之物叫做——希望。 陈雨婷已经陷入到了崩溃的边缘,沈欢这一句话重新让她燃起了希望,尽管……这样的希望看起来是那么荒唐。 “阎王让人三更死,我能留人到五更。” 这是曾经一位号称医神的存在所说出的话,但他也只能留人到五更罢了。 沈欢的口气更大,是因为他确实有那个能力。 之前他对轩辕不死针的熟练度,已经达到了满点,之所以不能发挥出那种《药王经》中所记载的神奇效果,只是因为实力不够。 如今实力够了,将一个死亡时间不超过一天的人救活,并非是什么难事。 在他尽力的情况下,甚至是已死三天的人,他也能从阎罗手中将这人的性命给夺回来。 陈国锋住在乾坛医院,沈欢赶去的时候,正听到医生在感叹,“真是医学史上的奇迹,他竟然撑到了现在了。” 父亲没死?! 陈雨婷的脸上忍不住洋溢出幸福的笑容,可是很快医生的话锋就变了,“不过……我还是劝你们放弃吧,以病人现在的情况来看,即便活着也是受罪……当然,按照我们医院的规定,我是不允许说这种话的,但——总之,你们自己好好考虑考虑。” “国锋,国锋你醒醒啊,你不能丢下我一个人,难道你就不想看看雨婷结婚的样子吗,难道你就不想听人喊你一声姥爷吗。”陈雨婷的母亲泣不成声。 一个中年人的声音传出,“大嫂,你别伤心,小婷她——妈的!我现在就去找斐雯那个婊砸算账!” “冷静点,报仇是必须报的,但不是现在,那个婊砸现在已经占据了燕京珠宝行业的半壁江山,我们现在去报仇,几乎和找死没有什么区别。”另一个稍显沉稳的声音说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们现在最应该做的是安置好大嫂和小婷,然后我们再发动各自的关系东山再起,到时候,我必定会让斐雯付出十倍的代价!” “可我现在没办法咽下这口气,不行,我就算陪上这条命也要为陈大哥报仇!” 陈雨婷推门而入,开口道:“鲁叔叔,王叔叔说的对,你现在过去只是在浪费自己的生命,我爸的仇等以后再报吧。” 沈欢看是打量起屋内几人,陈雨婷的母亲他认识,陈国锋面色苍白嘴唇发紫的躺在病床上。 接着便是两个站在两旁的中年人,其中一个个头很大,留着板寸头,穿着皮衣长靴,另外一个梳着整齐的大奔头,戴着黑框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说实话,沈欢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碰到过像眼镜男这般成功驾驭八字胡的。 “小欢,你来了,你快救救老陈吧!算阿姨求求你了。”陈雨婷的母亲吗,说着就准备下跪。 沈欢看出这个势头以后,连忙上前将其扶住,“阿姨,事情雨婷给我说过了,您不用如此,我一定会治好伯父的。” 八字胡打量了一下沈欢,似乎有些惊讶,陈雨婷母亲对待沈欢的态度,面露疑惑道:“这位是……” “沈欢,我们中医专业的第一讲师,他的医术很好,甚至代表我们华夏人,击败过东瀛、高丽两国的传统医学高手。”陈雨婷接着又为沈欢介绍了一下两个中年人。 皮衣男名字叫鲁莽,他的性格和名字一样,行事鲁莽,但为人最讲义气,是国锋珠宝安全部门的总经理。 眼镜男叫王佐,公司二把手,是陈国锋最信任的心腹,老成员,是最初和陈国锋一起创业者之一。 “大学讲师?还是个中医……”鲁莽有话直说,“并且这也太年轻了吧,你说他击败了东瀛和高丽的高手,该不会是说什么青年赛之类的吧?” “鲁叔叔就是这个性格,沈欢你别介意。”陈雨婷怕沈欢生气,连忙解释道,事实上和平时相比,鲁莽说的已经很委婉了。 王佐取下眼镜擦了一下,“我觉得可以让这位小哥试试……看嫂子的样子,这位小哥的医术应该不错,况且大哥现在这个样子,也只能试试了,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 这时还未走出病房的医生,听到几人的谈话,忍不住回头道:“我事先说明一下,如果你们真打算让这个外人来治病的话,我建议你们最好回去治疗……我们乾坛医院,近些年来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医疗事故了,为了声誉所以……” “其实你们根本没必要浪费这么多无谓的时间,陈先生的情况基本上是没救了。” 医生这说法已经很委婉了,陈国锋没救了是事实,而不是基本上,这话里虽然有些私心,但也是情理之中,另外最近几年医闹很厉害。 尽管法律上已经推出了专门针对医闹的条例,但受损的名誉可是很难挽回的,垫带社会舆论的力量有多么大,可想而知。 当然,陈雨婷一家看上去不是会干这种事儿的人,不过只要有一分的可能,他就不可以松懈。 “放心吧医生,绝对不会有事的,而且情况紧急,我必须在这类施针。”沈欢说着便取出了银针。 医生一看这情况,忍不住皱起眉头,“哎哎哎,年轻人,你想干什么,是我刚才说的不够明白,还是你听不懂人话?” 第1100章又特么是中毒?坑爹呢! 医生刚开始的态度还不错,但这句话说出来以后,态度就不怎么好了,见沈欢不吭声,他继续说道:“你也别嫌弃我说的话难听,虽然这阵子中医有些不俗的表现,但依旧上不了大台面。”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你们中医依旧不思进取,陨落是必然的事情,整天打着神医的称号,却不做神医应该做的事情。” “你的医术我没办法评断,因为我不是你,不知道你的医术究竟是什么水平,难道你还不知道吗?”医生指着自己的胸口说道:“我知道自己的医术是什么水平,也知道整个华夏的医术大概保持在什么水准,我治不了,大部分的华夏医生也没办法治,所以我才会下结论,治不了不丢人,丢人的是,明知道治不了还要硬着头皮上。” 沈欢也不生气,微笑道:“你刚才说了,你不知道我的医术水平,又怎么能够肯定我治不了呢?” “我也说了,因为时间问题,我只是借助你们医院的场地而已,不借助你们医院的名誉,如果你不放心,大可和我签一份合同,到时候出了事情,可以把合同贴在网络上以表清白。” “至于你说的中医问题,我承认,当今的中医界确实存在着你说的那些问题,不过你现在还这么说,是因为你不了解中医,既然你不了解,又为什么要发表评论呢?” 医生对于沈欢心平气和的反击有些意外,要是换做别人,恐怕早就羞愧的闪人了,没想到这个小子脸皮这么厚。 “好,我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我有着最先进的设备,最顶尖的医学经验,连我都治不了,你也不可能治愈,这不是自负的结果,而是自信的结果。” “第二个问题,你说的签合同可以,但现在网络上到处都充斥着阴谋论者,保不准有人拿着合同说事儿,说你是我们请的临时工,将一切锅都推到了你身上。” “第三个问题,我是一名医生,就算不是中医专业出身,对于中医也有一定的了解,我自然可以评价。” 沈欢无奈的干笑两声,“说实话,因为病人的情况,我实际上没必要和你做这么多的口舌之争,但我觉得有些话,我还是有必要说出来的,一是对您做出回应,二是让您看看我的态度。” “您确实是有些自负了,老祖宗曾经说过,天外有天,您在西医领域的成就或许不错,但这不能代表,您的医术就要高于我,在我没有出手之前,这本身就是一个不确定事件。” “您要是觉得我这个方法不妥,可以,咱们直接提前发布,这样就不会有人说你们了。” “了解,一分半点不是了解,您是医学界的人没错,可您不是中医领域内的人,既然不是何谈了解?说实话,就算是我这样的中医,也不敢说了解中医,因为中医像中华其他文化一样,博大精深。” “出了事我负责,救了人荣誉归你们行吗?” 听完沈欢这一席话,医生的内心其实已经开始松动了,但也仅仅是有些松动而已,有些险他依旧不准备冒,如果口头协议有用的话,还要合同做什么? 再说,在这个年代,就算有合同也不保险了。 “这位医生,我知道你们在担心什么,我们也知道大哥是个什么情况,所以出了事,我们绝对不会追究你们医院的责任。”王佐开口说道。 陈雨婷也跟着开口说道:“如果你还是不放心,我们也可以和你签合同。” “没错,医生,你就让我们用用这场地吧。”鲁莽摸了摸后脖颈,“虽然我不知这位小哥到底有多少本事,但只要是大嫂和小婷相信的人,我也一样相信。” 病人家属都这么说了,医生的态度也不能继续坚硬到底,无奈之下,他只好选择了妥协。 “好吧,不过我要求在旁观察整个治病过程……这位先生毕竟是我的病人,身为一名医生,无论发生什么状况,我都必须要负责到底。” 这位医生看来还是很有医德的,不过沈欢可没什么时间去称赞对方,毕竟从某种程度来讲,这是一名医生的基本操守。 “敢问这位医生,您判断陈伯伯没救的依据是什么?” “器官损伤严重,无论是药物还是手术都无法恢复,用你们中医的话来说,就是油尽灯枯了。” “病因呢?” “气急攻心,导致旧病复发。” “这个所谓的旧病是什么病?” “这个……和糖尿病的并发症有些类似。” “所以,你的意思是,陈伯伯患的是糖尿病?” 医生面色有些迟疑,但最终还是说道:“没错,在我看来,就是糖尿病。” “你错的有些离谱了。”沈欢叹了口气,“陈伯伯不是生病而是中毒。” 又他妈是中毒? 其实沈欢也很想这么说,他现在治愈的那些大佬当中,好像绝大部分都是中毒。 这就显得那些毒药有些廉价了,简直就是大路货嘛,随随便便都能整出一斤。 当然,陈国锋中的毒并不是中医毒药,准确来说是用现代科技提取而制作的化学毒药。 沈欢没办法用解药去解毒,只能用针灸加上灵气,在强行逼出毒素的同时,将身体修复。 “中毒?不可能!如果是中毒的话,我怎么会查不出来。” “那是因为这种毒,只要在一定条件下才会产生反应,以现在的科学仪器是检查不出来的。” “笑话!现在的科学仪器检查不出来,你光凭把把脉,看看就看出来了?”医生显然不相信沈欢的话。 沈欢无奈的摇了摇头,看来没必要跟这个医生解释了,因为两人的医术水平根本不在一个水平面上。 “我爸的毒好解吗?” “对我来说容易,对别人来说不容易。”沈欢说着直接拿出一根银针,刺入了陈国锋的咽喉。 “你在干什么!”医生大怒道。 “等一会儿就好了。”沈欢淡定道。 陈雨婷等人虽然紧张,但也没有开口,她相信沈欢的医术。 可是十分钟过去了,陈国锋依旧没有任何醒来的迹象,这下子不仅他们慌了,就连沈欢本人也开始慌了——我去,这他妈什么情况?! 第1101章灵魂被拘走?养鬼师! 沈欢有些慌了,人们对于这种意料之外的事情,总会表现出紧张,沈欢也不例外,按照他的计划,这根针一旦插进去,要不了几个呼吸的时间,陈国锋就会醒过来,可这他妈都十分钟了,怎么可能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可以肯定,自己的判断绝对是没有错误,既然没有错误,那为什么还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 “来人!”医生喊了一声,“拿设备过来,我要判断病人的情况。” “沈欢,这是怎么回事儿?”陈雨婷的语气也开始焦急起来,虽然嘴上对沈欢没有一句好话,但在心中他已经将沈欢当成了最值得信任的人。 鲁莽忍不住开始鲁莽起来,“小子,我大哥现在是怎么回事儿?我警告你,如果我大哥出了事儿,你也别想活!” “小沈,老陈、老陈他究竟怎么样了?”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他现在也充满了疑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自己断错症了吗? 他带着疑惑,又把了一边脉,没错……体内的毒素已经清除干净,肉身也已经恢复到了最完美的状态。 肉身好了,人却没醒来,难道说——是灵魂受损?! 关于灵魂方面,沈欢手里面掌握的资料并不多,所以只能向苏璃求助。 当然,他也可以直接使用轩辕不死针,但这样的话实在是有些浪费了,如果苏璃没有解决办法的话,他就只能选择牛刀杀鸡的套路了。 “狐狸精,你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吗?” “他的灵魂被拘走了。” “灵魂被拘走?”沈欢愣了一下,脑海中闪现出一副无常勾魂的画面,“被黑白无常,还是牛头马面?” “如果是这四尊大鬼动手的话,这个人早就死了。” “那是怎么回事儿?” “是魂修中的旁支,养鬼师干的。”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关于养鬼师,你心里应该有些印象,当初在明珠的鉴宝大会上,你就曾经碰到过。” “不过,这个养鬼师的手段显然要比那个高明太多,他使用的是类似五鬼运财的手段,叫小鬼索命。” “初阶修炼的是一个小鬼,实力越强小鬼也就越多。” 沈欢眉头越皱越深,如果只是中毒的话,这事儿还好说,解毒就可以了。 就算是灵魂受损也好说,用柜门十三针就可以解决。 但像陈国锋这种灵魂被小鬼拘走的情况,沈欢还是第一次碰到。 “照你这么说,陈国锋岂不是没救了?” “也不能这么说,这要看对方在拘走他的魂魄以后,究竟只是囚禁,还是毁灭,要看情况而定。”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养鬼师所做之事,比道修更加逆天,就是违逆天命,将本应该前往阴曹地府投胎的人,化为厉鬼,从而供自己驱使。” “简单来说,养鬼师损的是阴德,寿命都不会太长,动不动就要折损寿命,而他们这类人,一旦进入阴曹地府,就会永世不得超生,经历极恶之鬼才需要经历的严惩。” “所以一般养鬼师,都尽量避免做一些没必要的事情,来保证的自己的寿命情况。” 魂修都差不多覆灭了,身为旁支的养鬼师,自然也没有剩下多少人,他们会害人,但绝对不会冒着减寿的危险,而去亲自动手将灵魂消散,最多也只是将灵魂拘出体外,然后等待七天后,让灵魂自动消散,或是进入地府。 “你想救他的话,只需要把他的灵魂找回来就好了。” 找回来就好了,说起来很简单,可问题是,沈欢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人拘走了陈国锋的灵魂。 “怎么会这样,他的身体,竟然已经完全复原了?!”检查过以后,医生的脸上充满了震惊,看向沈欢的目光也多少有些变化。 “他的精神上存在着问题。”沈欢说着问道:“那个叫斐雯的在哪里?” “什么意思?”王佐皱起眉头,他现在对于沈欢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不知道是该信还是不该信。 鲁莽一根筋,没多想,直接说道:“怎么,小兄弟是准备去帮大哥报仇吗?带上我!” 陈雨婷倒是问到了点子上,“你的意思是说,我爸之所以没有醒过来,是和斐雯有关系?” “嗯,可以这么说。”沈欢扭头看了医生一眼,“医生,你能不能出去一下?” 医生表现的有些迟疑,他原本以为沈欢只是假把式,可现在看来,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一针不仅把病给治好了,而且还让身体瞬间恢复到了最健康的状态,就算是称之为神迹也一点都不过分。 “好吧。”医生最终还是决定妥协,不说别的,单论医术,沈欢已经远远超过了他。 离开病房后,他对身边的护士说道:“去给查一查,这个叫沈欢的究竟是什么来头。” “你让医生离开,是有什么事儿想对我们说吧?” “没错。”沈欢点了点头,刚想继续说下去,一旁的鲁莽便感叹道:“不愧是王哥,一下子就明白了这小子想做什么。” 屋子里所有人都是一头黑线,大哥,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出来沈欢的意图好么! “现在陈伯伯已经解除了危机,所以你们不用担心他的身体状况,他现在的身体,甚至比大部分人还要健康。”沈欢看着几人继续说道:“我刚才说陈伯伯精神上有问题,其实不然,他是在灵魂上出现了问题。” “灵魂?” “这样说,你们可能会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但确实如此……”沈欢将养鬼师的事情说了一下。 鲁莽听完后,第一个发出感叹,“原来真的有灵魂这种东西存在,那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我现在就想办法把斐雯给约出来。”王佐已经明白了沈欢的意图。 和聪明人谈话的好处就是,你可以省去很多说废话的时间,“你有把握吗?” “斐雯嗜赌如命,只要我说和她进行赌局,她就一定会答应。”说着,王佐便拨通了斐雯的号码。 没过多久,听筒里就传出了一个女人的声音,“王佐,你给我打电话是要给我放狠话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你还是挂了吧,相比狠话,我更希望你能做一些实事儿。” “我这里有位朋友,想和你赌一把。” 一听到赌字,斐雯立马来了兴趣,“赌什么?” “赌石,筹码和之前一样。” “赌产业吗?不知道你那位朋友是做什么的,有资格和我对赌吗?”斐雯的语气中带着一些不屑。 沈欢开口道:“我是欢妙医药公司的老板,如果你赢了,整个欢妙就是你的。” “生产益寿茶的欢妙?”斐雯兴奋道:“我赌了!” 第1102章要赌就赌大的! 欢妙药业在医药行业的名声不小,但放在整个商业圈,就算不上什么大公司了,不过延年益寿茶的名号却很大,由于分档次销售,可以说是全民产品,虽然势头已经有些下降,但依旧不是其他保健品可以比拟的。 想要收购的欢妙的人有不少,不过都没成功,这一直是不少商业大鳄的遗憾。 所以斐雯听到沈欢是欢妙的代表人以后,才会如此激动。 珠宝行业赚钱是不错,但身为一个商人,野心怎么可能仅仅止步于此。 在这个全民养生的年代,保健品所蕴含的商业利益,巨大的很,几乎可以比拟现在手游上面的流水收入了。 “欢妙……你是欢妙的高层?”王佐一脸惊讶的看着沈欢,“不知道你是什么职位,有代表整个公司赌博的权力吗?” “王哥,你傻了,这个公司叫做欢妙,他叫沈欢,至少这个公司和他有一半的关系,这小哥既然说出来,就一定有这个能力。”鲁莽一脸理所当然的说道。 看到沈欢微笑点头,王佐才知道是自己把事情想的太麻烦了。 这是聪明人时常犯的错误,不过就算明知道有这个问题也很难更改。 “可是,沈……老板,为了这件事,让你拿整个公司来做赌注,实在有些……”身为商业界的精英,王佐很清楚欢妙所蕴含的实力,从某种程度来讲,比他们珠宝行还要厉害不少。 当初想收购欢妙这家公司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但几乎全都折戟而归,坊间传言,欢妙公司是由林家和医王世家联手建立的,别说放在燕京,就算是放在整个华夏,都没有几个人能够啃得动这块骨头。 “当初陈伯伯帮了我一个大忙,相比这个人情,欢妙显得太轻了。”沈欢说的可不是客气话,当初若不是陈国锋帮忙,他也不一定能够找到龙鼎,找不到龙鼎自然也不可能有机会和国主平起平坐的谈条件。 “谢谢你,小沈,阿姨谢谢你。”陈雨婷母亲泣不成声,语气激动无比,她心中有很多话,但到了嘴边却只有谢谢。 陈雨婷没再吭声,一直低着头,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好了,咱们还是说正事儿吧,只有把这个斐雯解决了,陈伯伯才有醒过来的可能。” “对对对,救大哥要紧。”鲁莽大手一挥说道:“小兄弟你说,需要多少人,直接给我报数字,无论多少,我都给你弄过来。”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鲁叔,我们是去赌石,不是去打架,要那么人过去有什么用?” 况且,以我如今的实力,这些世俗间的小家族小商贾,就算倾巢而出,也没有任何意义。 “对对对,我把这件事儿忘记了。”鲁莽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对不起啊,我、我又鲁莽了……真不知道我爸当年怎么想的,竟然给我取这么一个名字。” 大哥,这和你名字叫什么根本就没关系好么?最多也是你老子有先见之明而已。 “王叔,你说说那个斐雯的资料,我要来有用。” “好,没问题。”王佐说着,百年开始述说这个斐雯的信息。 斐雯不是燕京本地人,算起来还是沈欢的老乡,年轻的时候只身一人离开中州,来到燕京打拼,不知道怎么的,和当时燕京一位富豪产生了关系。 本来只是一个小三,可她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竟然让富豪赶走正室,成为了新的女主人。 要是放在一个姿色不错的女人身上,发生这些事儿也不奇怪,但这个斐雯无论身材长相都很普通,到了现在更是肥婆一枚。 斐雯攀上高枝是一说,真正让她崛起的是,富豪在娶她的第三年就死了,以为没有子嗣,这份家业自然路落在了她的头上。 此后斐雯便一发不可收拾,经过十几年的打拼,成为了燕京珠宝业的巨鳄。 这些资料说详细不详细,说不详细又很详细,但对于沈欢来说已经足够了。 “叔,跟你说件事儿。”沈欢现实给李致远打了个电话,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下。 李致远听完后沉默了一会儿,“太师叔,说实话,这吃亏是从你嘴里说出来了,要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我早就开始大骂了,但这话是您说的,我相信您,无论结果如何,我都认了。” “不是,叔,我听您这话里的意思,似乎有些赌博的意思呢?” “嘿嘿,人生嘛,本来就是一场赌博,而且我觉得这次赢的人一定是,按照我爸的话说,跟您这样神仙一般的存在作对,都是找死。”李致远大笑道:“不行,我得做个计划,想想咱们接受这珠宝行业以后要怎么发展。’ 听李致远这话里的意思,他已经完全把自己和沈欢看成一伙的了。 通知完李致远以后,沈欢又给说林妙诗打了个电话。 “斐雯?” “怎么,你认识。” “听说过,我是林家的灾星,她被人称为克夫夫人,又称寡妇斐,在燕京实力还不错,勉强可以入流。”林妙诗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刚刚让人查了一下,这个斐雯的产业不仅仅是在燕京,在其他地方也有很多产业,不过挂的不是她的名号。” “你的意思是——” “既然要赌就赌大的,最近我们准备将明目液推出,正好需要一些资金。”林妙诗顿了一下,说道:“我有办法让斐雯把产业全都吐出来。” “好,那这件事就交给你了。” “怎么样?”王佐见沈欢和李致远说话都那么随意,瞬间又将沈欢的地位提升了几个等次。 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竟然可以和李致远这样的超级富豪平起平坐,这燕京也没有姓沈的大族……真是人比人气死人,自己这些年真是活到狗身上了。 “再等等就好了。”对于林妙诗商业方面的能力,沈欢没有任何的质疑。 燕京,某豪宅内。 斐雯挂掉电话以后大笑道:“没想到陈国锋竟然和林家还有关系,林家三分之一的产业,啧啧,老娘要发财了。” 说着,她对着身旁的黑袍老者说道:“鬼老,这次又要麻烦您了。” 黑袍老者嗓音发出一阵犹如玻璃摩擦一般的刺耳声,“应该的……” 第1103章一局定输赢?还是三局两胜吧 翡翠园,是燕京最大的原石市场,这些年刚刚兴起,不过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名声,一般玩赌石的,都知道这么一个地方,更是因为开出过一个玻璃种一跃成为了燕京最大的原石市场。 斐雯看了看手腕上的劳力士,“这都快十一点了,说好的九点半见面,那个叫沈欢的该不会是放我鸽子吧?” “不对,这次有林家的小姐出面,应该不会。”说着,她朝着评委席上看了一眼,“为此我还特地请来了燕京几位有名望的玉石大师,他们要是不来,这面子可就没地方搁了。” “斐姐,你说这个沈欢是不是在玩我们?” 听说斐雯要和林家赌家产,来围观的人不在少数,多数是来看热闹的,里面有不少斐雯的人。 “斐姐,我说你这次做事情是不是有些不大妥当?我听说你们可是连合同都没签。” “林家做事什么时候需要合同了?” “我还说自己是夏家的人呢!” “你到底是来支持斐姐的,还是来找茬的?” “我当然是来支持雯姐的,只不过是就事论事,而且我和雯姐说话,管你什么事儿?” “好了,安静!”斐雯大喝了一声,这声音比男人还要高,一下子就将众人给镇住了,“对手还没过来,你们就自乱阵脚,成何体统!” “嘿,斐姐,这事儿和我们没多大关系,我们就是来撑个人场,赌石的事情交给鬼老就好了。” “没错,鬼老的眼力简直是天下第一。” “要是我有鬼老这手段,早就发了,可惜,鬼老生性寡淡,对世俗中的财务并没什么兴趣。” “要我说还是咱们雯姐安排的厉害,让鬼老这么一个大高手玩扮猪吃虎,恐怕那个陈国锋到死都没有想到,咱们鬼老竟然是高手中的高手。”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丝毫不去掩饰拍马屁的意思。 自古以来就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斐雯脸上也满是得意。 “要我说林家的人脑袋是秀逗了,那个沈欢傻哔,林家也跟着傻哔,估计这林老爷子也是老了。” “你说谁傻哔。”这时一个声音,忽然从不远处传了过来。 那个男子也没有多想,随口说道:“那个沈欢啊,陈国锋都输的那么惨了,她还跟着过来凑热闹,不是傻哔是什么?” 他看到沈欢以后,明显愣了一下,刚开始他还以为是熟人,没想到竟然是一张生面孔,“你也是过来看我们斐姐大杀四方的吧?放心,今天的赌石一定很精彩,我可以保证,这个沈欢会输的连裤衩都不剩下。” “鲁叔,把这个人的舌头给割了。” 沈欢话音刚落,鲁莽便像是抓沙皮狗一样,将那男子个抓了起来,“张嘴。” “你、你要干什么?” “张嘴!” “雯姐救我!” “啪——” 鲁莽一巴掌打在男子脸上,“我让你张嘴,你小子是耳朵聋了吗?” 斐雯逐渐从震惊中走了出来,笑呵呵的说道:“沈少,您何必为难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呢。” 孩子?这尼玛都三十来岁,还说是孩子,坑爹呢。 “再说,我的人说错话,交给我来教育就好,又何必劳鲁二哥大驾呢。”斐雯说着一使眼色,将鲁莽给围了进去。 “滚,在我没有生气之前。”沈欢瞪着那些保镖说道。 沈欢身上的杀气,差点没有把保镖们吓死。 “哎呦,沈少说话何必这么大杀气呢,我们是来赌石的,又不是玩命的,这样吧,我让小弟给您道个歉,你看如何?”斐雯也看出了沈欢的与众不同,不过心里也没多大的在意,不过就是下马威而已,她斐雯见多了,又不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 “对、对不起欢少,是我口不择言,对、对不起。” 沈欢没有吭声,也不说原谅没原谅,将合同扔给了斐雯,“签名吧。” 斐雯看了看,觉得没什么问题以后,把自己的名字写了上去,然后摁手印和盖章。 不过当她看到比赛规则的时候,却停下了动作,“欢少,一局定输赢,似乎有些太鲁莽了吧?” “我这个人不喜欢拖沓,一局定输赢就够了,莫不是斐老板没有这个勇气?” “这个嘛……”斐雯倒不是没有这个勇气,而是她行事向来谨慎,鬼老很厉害是没错,但这不代表鬼老就是天下第一。 天外有天这么浅显易懂的道理,她还是知道的。 “我是没有这个勇气,毕竟是全部的产业。”斐雯笑呵呵的说道:“我一个小女人,有如今的成就不容易,自然是想要多暖一会儿的。” “这样吧,国际惯例,三局两胜如何?您该不会和我一个小女子计较吧?” “既然你这么没魄力,我也没必要表现出那么多的魄力,三局两胜就三局两胜吧。” “这里都是从各个摊位挑选的原石,我这里占一半的数量,然后加上你的一半打乱,已确保公平性。” 沈欢摆了摆手,“不用这么麻烦,我还赶时间,就用你这些石头吧。” “沈少不愧是大老板出身,既然你不怕我使用小手段,那我也不用矫情了,咱们这就开始?” 见沈欢点头,斐雯用手指了指鬼老说道:“这位是鬼老,我的赌石师父,不知道你们的代表是?” “赌家业这种事情,自然是亲自上场才有参与感,再说,其他人我也信不过。” 斐雯听到这话,眼睛都快笑成花了,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做对手,岂不是必胜无疑。 “好了开始吧。”沈欢摆出邀请的姿势,“你是女人,我就让你先选。” 斐雯也不客气,对着鬼老使了一个眼色。 鬼老点了点头,在石头堆站了一会儿,便挑选出了一块原石,看上去很是随意。 不过在沈欢眼中就不是这么简单了,这个鬼老看似什么都没做,实际上是驱使小鬼进行了挑选。 “阴魂也能对原石进行选择?” “阴魂对于灵气的感应要强于道修,不过将阴魂利用到这个方面,倒真是有些大材小用了。”苏璃开口解释道。 沈欢明白后没再说话,随便用脚踢了块石头,“就选这块吧。” 在他们做出决定的同时,也代表着这场豪赌正式拉开了帷幕…… 第1104章你、你是茅山传人?! 切石机的声音有些刺耳,但众人全都紧张兮兮的等待着结果。 赌石本身就是一件很刺激的事情,现在再加上庞大的产业,就算说是旷世豪赌也一点都不为过。 “见绿了!”鬼老那边传出一声惊呼,人群瞬间朝着那边围观而去。 “好家伙,帝王绿。” “这下子斐老板必胜无疑了。” “是啊,这鬼老果然是高手,搭眼一看,就选了这么一个极品。” 有人受称赞,就有人受到贬低。 “我看这个沈少也就是个纨绔子弟,赌石虽说运气占据了极大成分,但也是有门道的,像他这样随脚一踢,根本就是瞎蒙。” “话也不能这么说,万一人家运气逆天,开出一个玻璃种的帝王绿呢?” 此话一出,不少人都笑了起来,这里面包括斐雯。 运气?这种东西实在是太虚无缥缈了,如果单靠这些东西,根本不可能出头。 不过在鄙视运气说的同时,她选择三局两胜的原因,也和这个有关系。 做人虽然不能全凭运气,但运气确实是实力的一部分,如果沈欢真是一个运气逆天的人,一局定胜负所要承担的风险就太大了。 “没货。”很快沈欢这边的切石师父便宣布了结果。 “没必要继续下去了,开始第二局吧。”沈欢随意道,这个结果他早就预料到了。 这个鬼老很无耻,直接让小鬼挑出了最好的原石,以至于沈欢选哪个都会输,所以他就随便踢了一块废料。 他心里有底,但王佐等人心里却没底了,“输了?这小兄弟也太随意了,唉,本来还以为是个高人,没想到却比我还菜,也是……老天爷是公平的,医术都那么好了,赌石水平差点很正常。” “不,他赌石很厉害。”陈雨婷语气坚定道:“至少在我知道的人当中,没人比他更厉害。” 陈雨婷也是有见识的人,听她这么一说,王佐忍不住问道:“你的意思是沈老板是在刻意隐藏实力?可是并没有这个必要啊。” “他的思想和实力一样,深不可测,我们安静的等着看就好了,他一定会赢。” 陈雨婷都这么说了,鲁莽也不好意思再开口,不过让他干看着是不可能的,偷偷在一旁出谋划策。 沈欢自然是一句也没有听进去,直接让开始第二局。 “巾帼不让须眉,既然上一次是沈少让的我,这一次就让你先选吧。” “对我来说先选后选根本没区别。”沈欢说着,再次随脚踢出了一块石头。 鬼老的面色却是猛的一变,沈欢这一次选择的石头,是剩下的原石中最好的,想要获胜基本上是不可能了。 不过比赛还要继续,他和沈欢之前的选择一样,随手选了一块石头。 “绿!绿!绿!” 因为过来拔得头筹的缘故,众人一边倒的选择支持鬼老,怎么说呢,要怪也只能怪沈欢表现出的实力太弱了,没有任何希望获胜的弱。 “又见绿了!虽然色头和水头不太足,但至少也是出货了。” “你们说沈欢那边是什么情况,这一次能见个糯种翡翠就不错了。” 显然众人对于沈欢都不怎么看好,毕竟他表现的太随意了,这哪是赌石,完全可以称之为蒙石。 就是拿块一般石头,他估计都能当成毛料来切。 “红色儿的?” “不会是满红吧?” “瞧这水头,种估计也不会差了。” 翡翠不单单是绿就好看了,其中紫罗兰和满红也是高档翡翠。 缅甸玉中的满红,色泽艳丽、十分耐看,若是极品,价值甚至不再在帝王绿之下。 “我输了。”鬼老发出了沙哑的声音,“开始下一局吧。” 斐雯额头上布了一层汗珠,幸好自己选择了三局两胜,要不然这个沈欢还真有可能获胜。 这要是第一局就让他先选,自己这边岂不是开门就要放哑炮? “让也让过了,这一次就一起选吧。” “没问题。”沈欢没有任何意见,不过心里却是将这个鬼老从头到家骂了个遍。 这个鬼老表面上不吭声,但暗地里却做了不少手脚。 就说这最后一局,说是一起选,可是却让几个小鬼将几个好原石全都覆盖了起来,若不是有天眼在,普通人根本不会注意到这几块石头。 简单来说就是,为了让沈欢必输无疑,他直接将几块原始提前占为己有,无论沈欢怎么选,都不可能赢他。 既然你要玩,那我就陪着你好好玩玩。 沈欢选了一个带着冰糯种的原石,鬼老则直接选择了一块老坑冰种。 赢定了。 看到鬼老那淡然的表情,斐雯心中暗自得意,可在切石头的时候,所有人都傻了眼。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在切石机切开表层以后,整块原石竟然直接碎掉了,里面全都是粉屑,根本没办法分清楚里面究竟是有翡翠还是没有翡翠。 “冰糯种。”沈欢这边的切石师父开了口。 “这个要怎么算?”斐雯对着沈欢开口问道。 沈欢冷笑道:“我的原石切出了翡翠,你的原石里却没有翡翠,自然是我赢了。” “小子,你竟然敢当着我的面耍手段。”鬼老一脸愤怒,以他的阅历,又怎会看不出自己是被沈欢给玩了。 “耍手段?从何谈起呢?”沈欢说完,没再理会鬼老,而是转向斐雯说道:“愿赌服输,斐老板是不是应该将旗下的产业都交给我了呢?” “可鬼老说你使用了手段,也就是说你出千,既然是出千,这赌局自然算不得数。”这个斐雯的脸皮也真是够厚的。 “看来最后还是得用武力才能解决这件事情。”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 鬼老却是冷哼一声,“用武力?你小子倒是提醒了我……下地狱吧!” 说着,他身后便涌现出了数只小鬼。 可是接下来的一幕,让鬼老永生难忘。 只见沈欢随手一挥,那些小鬼便像是招受了巨大的折磨,发出阵阵惨叫后,便灰飞烟灭了。 “你、你是茅山传人?!” 第1105章斐雯的无知和鬼老的狠辣 之前说过,道修正统有五大流派,分别为宿土、麻衣、众阁、全真、茅山,当下最为活跃的就是麻衣、宿土、茅山几个流派。 当然这是用世俗的眼光来看待,事实上这三派真正的弟子和高手和其他两个流派的情况也差不多,基本上不剩下多少了。 要真算起来,这三个流派加起来,还没有众阁遗留下来的人多。 这和这三个流派的传承有关系,他们虽说是流派,但讲求的是老规矩,也就会所谓的一个师傅带一个真传弟子,至于其他的统称为徒弟。 这些徒弟要么是掌握一个方面的技巧,要么就是全都学个皮毛。 徒弟主要的作用不是继承衣钵,而是提供在世俗中的方便,以及吸引人才来寻找能够继承衣钵的天才。 说起来可能有些不公平,但本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况且这些在入门之前就会公布。 所以真正意义上的茅山弟子不多,也就是因为这个带着漏洞的规则,导致了如今到处都是打着茅山第几代传人名号的下九流人士。 他们不一定是骗子,相反,还很可能和茅山有着那么一丁点的关系。 不过鬼老之所以会如此惊讶,并不是因为他把沈欢当成学了一些旁门左道的茅山弟子。 恰好相反,能够只靠挥臂便斩杀他这么多小鬼的存在,绝对是茅山一代的嫡系真传弟子。 沈欢没有说话,面色平淡的看着鬼老说道:“把陈国锋的阴魂叫出来,不然——死!” 若是别人这么对自己说话,鬼老早就让小鬼们把他给吃干净了,可惜,站在他面前的是沈欢。 一个挥手斩阴邪的茅山嫡系弟子,他鬼老的实力虽然不错,但在沈欢面前,绝对没有任何反抗的力量。 毕竟和道修不同,养鬼师的主要攻击方式就是依靠阴魂。 “陈国——陈老板的阴魂现在不在身边,我——小人这就帮您去取。”鬼老一脸恭敬,哪还有半分高手的样子。 斐雯看到后满脸不解道:“鬼老,你这是做什么,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富少而已,以您的手段还不是想杀便杀了。” 虽然她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可却全都清清楚楚的落在了沈欢的耳朵里。 这是普通的富少?如果这都是普通富少的话,燕京其他利害家族的少爷,岂不是吹口气就能把他挫骨扬灰? “这是位高人。”鬼老没有说太多,一是因为这事儿一时半会儿根本就解释不清楚,二是因为就算解释了,斐雯这个女人也不一定听得懂。 斐雯却没理解鬼老这话里的意思,“您的意思是他刚刚看似随意选择石头,实际上是在扮猪吃虎?” 鬼老欲言又止,当着沈欢的面,他肯定不能说太多,既然不能说太多,那还不如不说,免得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既然如此,此子更不能留。”斐雯可还要靠着鬼老的技能,来骗赌更多的财产,这次输了依靠赌石他还可以东山再起,但若沈欢还在,她就没办法进行这个制霸全国的计划。 说着,她面带微笑的让观众和评审们离开,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接下来的事情是沈欢和她的私事儿了,剩余的人没必要在场。 将人都赶走以后,斐雯面带不屑道:“沈少,对不住了,我没想到你会赢,所以只能杀了你了。” 沈欢不悦的皱了下眉头,没有吭声,一旁的鬼老听到后,吓得汗流浃背,差点没一屁股坐在地上。 大姐,就算我没说那么明白,你也用不着假装连我的表情都看不懂吧。 斐雯还是处于对未来的幻想当中,根本就没注意到鬼老表情上的变化,“好了,鬼老,您可以动手了,鬼老?鬼老?” 斐雯喊了几声都不见鬼老有反应,瞬间有些不悦道;“鬼老,对付这样的富家子弟您不用心慈手软,如果您担心杀了他会给自己带来什么灾祸的话,那么大可不必担心,任何事情都由我来解决。” 今天若是林妙诗在场,她还会因为忌惮林家的实力而不敢动手,可林妙诗没有来,来的只是欢妙的一个挂名董事长。 这种人杀了也就杀了,面对林家的施压,她有一百种解决的办法,而且沈欢又不是林家人,林家也不可能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用尽全力来对付她。 最重要的是,鬼老是利用鬼魂杀人,到时候就算最精明的法医也不可能查出沈欢的真正死因,到时候自己让律师动起那如簧的舌头,分分钟就可以解决。 “鬼老,你怎么还不动手?”斐雯的语气有些不耐烦了。 尽管两人是合作关系,但他斐雯毕竟是出了佣金了,收了佣金不办实事儿,她这个雇主有发脾气的理由。 鬼老咬了咬牙,“斐小姐,我拿你的那些东西,稍后会还给你,咱们的合同就此终止吧。” “什么?你说终止就终止,天底下有那么便宜的事情吗?”斐雯冷哼一声,“况且你知道我那么多事情,你以为我会让你活着离开吗?” 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可斐雯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可没想过鬼老的身份,只是她用惯了先软后硬的法子。 其实她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就已经后悔了,不过想到自己和鬼老交易了那么多年,应该不会因为这一句气话便死于非命,瞬间便将悬着的心给放下了。 可是她没想到的是,在她心里所谓的玩笑话,却让鬼老动了杀心。 鬼老身后又飘出几只小鬼,直接钻进了斐雯的身体里。 斐雯觉得浑身一寒冷,瞬间便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儿。 被鬼魂袭击的感觉,她非常清楚。 “你、你这个老不死的,竟然真敢对我下毒手,难道你不知道我——”斐雯的话还没说完,便已经气绝身亡。 沈欢看向鬼老的表情发生了一些变化,在普通人眼中,斐雯是说几句话就死了,可沈欢却是亲眼看着那些小鬼将斐雯的魂魄,一口接一口的吞了下去。 鬼老被盯得有些害怕,连忙说道:“前辈,我已经将贼女击杀,这就去取陈老板的魂魄。” 说完,他转身就准备离开。 “站住!”沈欢冰冷个声音也随之而起,“我让你走了吗?” 第1106章善鬼大法 “前、前辈您还有什么事情吗?”鬼老一脸紧张的看着沈欢。 沈欢面色阴沉道:“我这人最讨厌的就是有人骗我。” 鬼老一听这话,噗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前辈,小的没有骗您,陈国锋的魂魄,小的真没带在身边啊!” “是吗?”沈欢冷笑道:“我看你刚才的样子,似乎走的很急,是不打算回来了吗?” “没,小人绝对没有那个意思。”鬼老摆出发誓的手势,“小人刚才若是有半句虚言,便天打雷劈!” 养鬼师也属于道修一脉,毒誓自然也会起作用,能发出这样的毒誓,基本上便已经不用怀疑。 不过这也要看对象,像鬼老这样的养鬼师,通常都会利用逻辑上的漏洞,来发假毒誓。 沈欢刚刚用读心术得知,陈国峰的阴魂确实不在鬼老手中,但也不是鬼老说取回来就能取回来的。 沈欢手中飘起了一阵雷电,“我说过,我最讨厌有人骗我,看来你是活的不耐烦了。” “小人已经发了毒誓——”鬼老的胆子已经被吓破了,本来茅山传人的名头就已经够他怕的了,现在沈欢随手就召唤出一颗雷电,显然又和正一教有关系。 茅山和正一双重传人? 鬼老已经不敢再推测,沈欢的真正身份是什么了。 “毒誓?你只说陈伯伯的鬼魂不在你身边,但没说在哪里。”沈欢只把话说了一半,鬼老便已经吓得磕头求饶,“前辈饶命,前辈饶命,小人也不是故意骗您的,小人也只是为了自保而已。” 沈欢找了个凳子,坐下去翘起了二郎腿,“继续说下去。” “是这样的,我拘走陈老板的魂魄以后,发现他竟然有三世善人之功的,就将他送给了师兄,他最近正在修炼善鬼大法……所以、所以——” 沈欢心中生出一股不好的预感,“什么是善鬼大法?” “众所周知,厉鬼是因为怨气而生,怨气越重,也就越厉害,但现代社会越来越安定,想要找一只怨气深重的鬼实在是太难了,而以前那些厉害的阴魂,要么已经成为鬼王,要么根本就找不到。”鬼老见沈欢没有开口的意思,便继续说道:“后来师兄翻阅古籍,找到了一个制造强大怨鬼的办法,那就是将拥有善功的人,就是我们口中的善人之魂魄,利用各种办法折磨使其感到上天不公,从而对天生出怨恨。” “怨天之气,要远远比怨人和怨世来的厉害,而且善人的世代越多,所生出的怨气也就越大。” “师兄最近花费了很多时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并且叮嘱在世俗走动的我多多留意,所以我在发现陈国锋乃三世善人转世之后,就立马将他的魂魄,封印在玻璃棺中给师兄送了过去。” 这些话即便是不懂修炼之人也可以听得懂,鲁莽直接上前抓住了鬼老的衣领,“你说的折磨是怎么一种折磨法!” “我父亲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绝对不会让你好过!”陈雨婷也是一脸怒气,愤怒已经将她心中对于斐雯之死的恐惧消除。 沈欢摆手示意两人安静,“你师兄在哪里?” “我师兄叫邪先生,现在住在鬼阴山。” “鬼阴山?”沈欢愣了一下,这名字听上去有些熟悉,但又好像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就在燕京的山脉当中……它原本是乱坟岗,阴气重适合我们养鬼师用来养小鬼。” “在哪里,带我过去。” 鬼老面露迟疑,“前辈,我师兄手段狠辣,实力也远在我之上,您过去的话……” “你的意思是我不如你师兄?” 看到沈欢皱眉,鬼老连忙改口,“我、我只是担心您的安危而已。” 他师兄是厉害没错,可和沈欢相比还有着不小的差距,他嘴上说着为沈欢而着想,实际上并非如此,这么说也只是怕沈欢坏了师兄的好事儿而已。 “好了,我不喜欢废话,现在,带我过去。” “现在就过去?”鬼老一脸惊讶道。 沈欢没有回答,手中的雷弧发出一阵噼噼啪啪的响声。 “我这就带您过去,我这就带您过去。”和师兄的性命相比,鬼老显然觉得自己的性命更加重要。 “我跟你一起去!”陈雨婷起身道。 鲁莽也连忙站了起来,“还有我。” “你们都留下吧,斐雯的死还需要有人来处理,况且听这个家伙的意思,他那个师兄的实力并不简单,你们过去反而会拖我的后腿。” 听到这话,陈雨婷是不吭声了,但鲁莽却有些不服气,“狗曰的,那些什么鬼啊怪的,他们活着的时候老子都不怕,死了又有什么可怕的。” “鬼魂的力量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一旁的王佐也开口道:“沈老板说的没错,我们兵分两路才可以更快的解决这件事情。”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就这么定了。”王佐说话还是比较管用的,在他下了结论以后,鲁莽便没再吭声。 其实沈欢也想带鲁莽等人过去,以他现在的实力,保护几个人还是没有问题的,但问题是鬼阴山在燕京山脉的边缘,要是带鲁莽等人过去的话,要浪费不少时间。 离开原石市场以后,沈欢找了个没人的角落,抓起鬼老便开始御空而行。 鬼老是养鬼师没错,但在这个道法没落的时代,哪经历过飞天这样惊奇的事情,所以在起飞后,差点没吓个半死。 一是因为他本身就有恐高这个毛病,二是因为沈欢的实力。 这个沈欢都已经会飞了,这、这根本不是人类可能拥有的实力,他、他是神仙吗?! 在鬼老的带领下,沈欢找到了地方,这一次鬼老没有藏什么歪心思,甚至连一点远路都没敢让沈欢绕。 降落后,沈欢朝四周看了看,和鬼佬说的一样,这里阴气很重,若是有鬼修在此修炼,速度将远远超于在其他地方修炼。 “你师兄在哪里?” “就在前面的山洞之——”鬼老这边的话还没说完,就听山洞中传出一阵大笑声,“哈哈哈哈,太好了,我成功了,我终于成功了!” 沈欢听到这话,面色巨变,“不好!” 说着,直接闪现到了山洞之中…… 第1107章还是来晚了?化为善鬼的陈国锋! 山洞内的光线很弱,只有两三片烛光,一个看上比鬼老更老的老者,披头散发的坐在烛光中央,在他面前站着一个被锁链锁着的阴魂,面目极其狰狞,连五官都有些分不清楚了,不过从身形上看,应该就是沈欢要找的陈国锋。 那锁链是纸做的,和寿衣店里面的纸货很像,不过上面漆了一层粉末,应该就是这种粉末,对陈国锋的魂魄产生了束缚。 邪先生大笑完后,发现了忽然出现在洞窟里的沈欢,神情瞬间警惕了起来,“你是什么人?!” 不等沈欢开口说话,他就看到了站在一旁的鬼老,“小鬼,你真是越来越不懂事了,我不是说过么,在我的善鬼大法没有成功之前,不能受到任何打扰。” “还有,这个是你新收的徒弟吧?见了我这个师伯也上前来请安,干站在那里做什么。” 邪先生的语气中充满了不耐烦,不过脸上却充满了笑意,显然善鬼大法给他所带来的成功,已经让他没有了发火的机会。 “小鬼,这次多亏你了,若不是你给我送来这个三世善人的魂魄,我的善鬼大法也不会这么快就成功。”邪先生再次忍不住大笑起来。 鬼老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没能说出什么。 沈欢却是开口道:“放了他。” “你这小辈好生无礼,我和你师父谈话,哪有你说话的份。”邪先生语气不悦道:“小鬼,我说你最近的眼光越来越差,怎么会找一个这样不知礼数的愣头青当徒弟?” “师兄,他、他不是我徒弟。” “不是你徒弟?”邪先生皱眉道:“那他是什么人?难道又是一个拥有善人之魂的存在?” “不对,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大可直接将魂魄送给我,没必要带一个活生生的人过来,小鬼,这小子究竟是什么人?” “他是、他是——” “我说的话你没有听到吗?我让你放了他。” 邪先生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对劲,开口说道:“小子,你想死吗?竟然敢和我这般说话!” 鬼老见邪先生想要动手,连忙说道:“师兄,你还是放了陈老板的魂魄吧,这位前辈的实——” “无需多言,我的善鬼大法刚成,正好借这个小子来看看他的实力。”邪先生看着沈欢冷笑道:“小子,你不是让我放了他吗?好,我现在就放了他。” 说着,邪先生大手一挥,朝着纸锁链上撒了一些粉末,在粉末与纸条接触的瞬间便燃烧了起来,只是眨眼的时间原本束缚着陈国锋魂魄的锁链便已经消失不见。 “吼——” 陈国锋的嗓子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吼叫,听上去行事狼嗷虎啸。 “杀了他。”邪先生对陈国锋下达了命令。 可能是刚刚被控制的原因,陈国锋愣了一下,这才朝着沈欢冲去。 陈国锋的速度极快,加上阴魂本身就是半透明状态,几乎已经看不到任何影子。 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沈欢,只感觉有一道飓风朝着自己袭了过来,紧接着他整个人便被一股强大的拳风,给打到了洞壁之中。 “哼,垃圾。”邪先生看着塌陷的洞壁,嘴中发出一声不屑的冷哼。 鬼老也被眼前的情景所震撼,忍不住发出感叹,“三世善人化为厉鬼后的实力竟然这么强大。” “呵,我才刚刚掌控,没办法应用自如,不然威力至少要比目前大三倍。”邪先生活动了一下手腕,埋怨道:“师弟,你这次的做法很危险啊,若不是我的善鬼大法已经练成,说不定就要栽到这个小子手里了。” 鬼老面色泛起一片尴尬的羞红,他带沈欢过来,可不是为了让邪先生将其制服,而是以出卖自己这位师兄,来达到保命的作用。 沈欢的强大鬼老是亲眼目睹的,绝对算得上高手,如今被陈国锋击飞,只能证明师兄的善鬼大法更加强大。 “现在闲杂人等已经被解决,师弟你总该说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了吧?” 鬼老无奈的叹了口气,将事情的经过简单说明了一下,不过对于自己不利的事情,他是只字未提。 “原来是这样。”邪先生冷笑道:“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而已。” “师弟,如今我善鬼大法已经练成,只要等到以后有时间,就可以……” “轰——” 就在此时,刚刚一阵轰响从洞壁中响起,沈欢安然无恙的破墙而出,他一边用手拍着衣服,一边问道:“你究竟对陈伯伯做了什么?” “你、你竟然没死?”邪先生满脸震惊,就刚刚那种力度,人想活下来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可沈欢竟然一点事儿都没有,这还是人类吗? “我在问你,你听不懂吗?” “哼,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你想要救回这个三世善人的魂魄是不可能了,想要他恢复正常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杀了我。”邪先生不屑道:“不过你显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 “杀了你陈伯伯就会没事了对吧?”沈欢活动了一下脖子,发出一阵阵的骨头摩擦脆响,“现在你可以去死了。” “狂妄,你先打得过我这善鬼——呃!”邪先生的话还没有说完,便眼睁睁的而看着自己的身体被切割成两半。 “这、这怎么可、可——”邪先生话没有说完,便已经气绝而亡。 鬼老看到后,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沈欢所表现出的实力,再一次打破了他的认知。 “陈伯伯,我是沈欢,咱们该回家了。”沈欢说着,便想带着陈国锋离开。 可没想到在邪先生死后,陈国锋便成为了像疯狗一般的存在,疯狂的对沈欢进行这攻击。 沈欢用龙威将其压制后,扭头对着鬼老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儿?” “因为主人死了,所以他进入到了无主状态。” “怎样才能令他冷静下来?” “您应该是想将魂魄送回陈国锋的体内,让他苏醒过来……若真是这样,您还是放弃吧,善鬼大法残忍无比,这个灵魂已经无法保持清醒,就算送回原来的肉身,对方也不可能醒过来,因为这个魂魄经过炼化,已经成为了一个单独的个体,就算醒过来,也会和现在一样,成为一个疯子。”鬼老知无不言,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诉了沈欢。 “不过……” “不过什么,有话就直说。” 鬼老不敢卖关子,连忙说道:“不过对您来说,还有几分机会,只要使用茅山的洗魂曲就可以令其恢复正常。” 洗魂曲?老子又不是茅山弟子,去哪找洗魂曲啊! 第1108章茅山三圣曲 “洗魂曲是什么东西?”这个才是让沈欢最为头痛的问题,因为他根本就不是茅山教的弟子,自然也不会知道洗魂曲是个怎样的存在。 这下子轮到鬼老懵逼了,“您、您是茅山弟子,怎么会不知道洗魂曲呢?” “我什么时候告诉你我是茅山弟子的?”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鬼老愣了一下,从始至终沈欢确实没有说过师承,一切都是随口乱猜的,“难道您是正一教的?可即便是正一教,也应该知道洗魂曲的啊。” “我也不是正一教的。” “啊?”这下子鬼老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弄了半天对方跟自己的猜测完全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关系,“那、那您是?” “我是道修,用道教流派的专业术语来讲,属于众阁一脉。”为了获得更多有用的消息,沈欢决定适当性的也放出一些关于自己的消息。 本来他也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鬼老差点没吓得跌坐在地上,“众、众阁,您、您是神仙?!” 众阁是五个流派中,和世俗关系最少的流派,基本上就是处于一种,找个山疙瘩一蹲,就再也不出来的那种。 所以不光在外人眼里神秘,在道教这整个大群体中,都显得十分神秘,在养鬼师这个边缘流派的传闻中,众阁更是直接被神话成了仙人般的存在。 得罪全真没事儿,只不过是肉身蛮横的家伙,宿土和麻衣基本上就是耍耍嘴皮子,到了现代都快成一家子了,至于茅山一派对养鬼师直接起针对性作用,自然是能不招惹就不招惹。 而号称已经百年没有在红尘中出现过的众阁,则被列为第一不能招惹的流派。 原因无他,就是因为这个流派太过全能,谁都克制的了的同时,又没人能克制的了他。 由于众阁已经百年没有出现过大面积的活动,所以在茅山、宿土、养鬼师等这些和世俗打交道门派的眼中,他们已经消失了。 要么是消失在了漫长的岁月当中,要么是全体飞升,到了那个名为仙界的地方。 所以听到沈欢自我介绍身份的时候,鬼老才会吓成如此模样。 “小、小人阿鬼,拜见沈仙师。”鬼老战战兢兢的说道。 沈欢摆了摆手,“我不想听你说废话,快说这个洗魂曲究竟更是个什么东西?” “是这样的……”已经意识到沈欢强大的鬼老,不敢再多言其他,恭恭敬敬的开始回答起来。 所谓洗魂曲,顾名思义,就是用洗涤灵魂怨气的一首笛曲。 这首曲子虽然是茅山的道术之一,不过灵感却是源自于佛门中一些洗涤灵魂的碑文。 说起来这洗魂曲之所以能够创建出来,实属不易。 茅山的第四代传人是一位书生,新地特别的善良,而这种善良不仅仅体现在人与动植物的身上,就连对付鬼怪时也是如此。 虽然实力高深,但从成为茅山教的光杆司令以后,没有击杀过一名怨鬼。 而那些鬼怪也是不知天高地厚,见对方只是驱赶而不是击杀后,越来越肆意妄为。 渐渐的雇主们开始不乐意了,他们雇佣茅山道士,是为了祛除污秽,而不是让污秽继续作祟。 为了茅山的荣誉,书生也曾考虑过击杀那些鬼怪,来个以儆效尤,但最终还是下不了手。 因为自己一个人的妇人之仁,而导致整个茅山的陨落,自然是不值得的,所以书生便开始翻阅各种书籍,从茅山秘典到道典,再到佛门经文和礼乐诗歌,最终书生研究出了一套,不用击杀便可以让怨魂不再骚扰凡人的办法。 那便是将乐、道、佛三门融合一体,创作出一首驱魔乐曲。 “至此以后,这位茅山掌门便独创了一个茅山流派,音道流,除了洗魂曲还有拔镇魂曲、安魂曲,合称茅山三圣曲,之后的一些继承人也没放其在音道流上的研究,分别创造出拔魔曲、寂魂曲等用来击杀怨魂的曲目。” “那现在这本洗魂曲哪里?” “茅山三圣曲只有茅山的嫡传弟子才能够继承和使用,应该在茅山现任的掌门人手中。” “茅山掌门人吗?”沈欢眯了下眼睛,“他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鬼老苦笑道:“时代不同了,茅山的掌门人不会像之前那般穿着黄色的八卦道袍游走人间,要不然小人方才也不会错把您当成茅山的传人。” “你肯定茅山掌门人的手中,就有洗魂曲吗?” “我可以肯定,如果连茅山掌门人手中都没有,那这世界上就没人可能拥有了。” 沈欢又思考了一下,“你能够确定洗魂曲管用吗?或者说,经受过洗魂曲的阴魂,会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这个小人就不知道了。” 沈欢看了一眼还在发狂的陈国锋,要不是龙威压制,不知道有多少人会丧命在他的手中。 思来想去,沈欢最终决定用洗魂曲试一试。 当然,他决定是他决定,身为医师,他还是很有必要询问一下家属的意见。 鬼阴山阴气太重,信号全无,打电话的话只能等出了山再打,但带着陈国锋的阴魂出去,多少有些不方便,可把他丢在鬼阴山的话后果更差。 “阿鬼,我记得你之前说过,使用玻璃棺将阴魂带过来的,现在你能用同样的办法将陈伯伯的灵魂封印吗?” 鬼老面露难色,“可以是可以,只不过——” “有话就说。” “只不过我没办法肯定能够封印多久,毕竟陈国锋之前的阴魂是善人之魂,现在是已经化身为厉鬼的他——” “你封印吧,到时候我在上面依附一丝龙威,便足以镇压。” 将陈国锋的灵魂封起后,鬼老开口道:“有句话我觉得有必要向您说明一下,过完头七以后,陈老板的魂魄即便接受了洗魂曲,也是无法返回体内的,而长时间没有灵魂的支持,陈老板的肉身也会停止运转。” “也就是说,我只剩下五天了么……”想到这儿,沈欢的神情也开始紧张起来。 无论他和陈国锋的关系,还是他和陈雨婷的关系,都必须将此事尽快解决! 第1109章茅山现任掌门的下落 “现在就是这么一个情况,先不说找不找得到洗魂曲的问题,就算我们可以找到洗魂曲,也可能会让陈伯伯留下后遗症。”沈欢拿着手机,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考虑清楚,给你十分钟吧。” 说实话十分钟的时间有些短了,毕竟陈雨婷的决策关乎着自己父亲的性命。 别说陈雨婷这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就算是已经踏入不惑之年的智者,恐怕都没办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选择。 “就按照你说的去做吧。” 可是陈雨婷的反应,却大大出乎了沈欢的预料。 “什么?” “用洗魂曲救我父亲。” “好、好吧。”沈欢还有些反应不过来,很难想象陈雨婷是怎么做出这种决定的。 从那晚通宵等沈欢就可以看出来,她和自己父亲的感情很深,并不是那种不孝女。 “那就这样了,我先挂了。” “等一下,刚才忘了说,要询问一下阿姨的意见吗?” “不用了,就算问了,结果也肯定和我的选择一样。”陈雨婷深吸了口气,“沈欢这一次就拜托你了,如果你救醒父亲,我就会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你。 “不必了,咱们之间没必要算的——”沈欢的话还没说完,陈雨婷便挂了电话。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点开夏天的号码拨通了过去,“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请稍后再拨。” “不在服务区?”沈欢愣了一下,“难道从白衣人那里逃出来以后,他并没有回天组?” 想到这儿,他又给王紫嫣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刚被接起来,里面就传出了王紫嫣的声音,“沈欢,夏天在战场上忽然失踪了,你知不知道他在哪里。” 沈欢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要知道他原本准备的可都是一些询问问题,根本没想过怎么回答。 “不知道,不过——” 不等沈欢把话说完,里面就传出了王紫嫣的暴怒之声,“这个该死的夏天,我看他是活腻了,竟然敢不解老娘的电话。” 说完,王紫嫣便直接挂断了电话。 沈欢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无奈之下,只能再次拨通王紫嫣的号码。 “你找到夏天了?” “没有——” “那你给我打电话干嘛。”王紫嫣说着,就又准备把电话给挂掉。 沈欢一看这情况,也不敢再啰嗦,连忙说道:“我虽然不知道夏天现在在哪里,但是我知道他之前在什么地方。” “在什么地方?” “他之前……”沈欢将从楚歌那里获得的消息说了一下,“他现在应该没事儿,等到风头静了,他应该就会出来的。” “对方是什么人?” “不知道。” “有没有什么特征?” “白衣服,然后年龄看上去很年轻,两个都是——”沈欢正说着,轻轻的用手给了自己一巴掌,大哥,你现在是让对方帮你办事儿啊! “总之你你放心吧,夏天应该没事儿,听那个年轻人的说法,夏天现在的实力,应该是直逼大帝等人了,就算是那个年轻人也拿他没有任何的办法。” “那就好。”王紫嫣大松了口气,这段时间他一直在为夏天的安危而担心,现在知道夏天没事了,她的心情也轻松不少。 “对了,你找我有什么事儿?” 我的姑奶奶,你终于想起来是我主动打电话给你了。 “我想让你帮我查一个人。” “什么人? “茅山现任掌教。” 王紫嫣先是一愣,然后问道:“你找他做什么?” “怎么听你的口气好像认识他似的?” “我不认识,不过前阵子资料库整理资料的时候曾经看到过。” 固定上传奇人异事的资料,是黄字组的日常工作之一,前阵子王紫嫣无聊的时候,刚好看到过有关茅山现任掌门的事情。 “他人在哪里?” “现任的茅山掌门叫做张天养,英文名叫艾瑞克,是咱们国内有名的钢琴家,传言一场演奏会的出场费高达七位数,有着东方贝多芬的美誉,不过他个人更喜欢自称是东方的肖邦。”王紫嫣似乎在查找着什么东西,“他这个人自从接任茅山掌门的位置以来,从来没有行使过掌门人的职责,完全是一副沉迷于音乐中的姿态,他距离现在最近的一份斩妖除魔记录是在九年前。” “根据最新的资料显示,他现在人在宝岛,似乎是在准备最新一场的演奏会。” “宝岛吗?”沈欢皱了皱眉头,相对宝岛这个地方,沈欢了解的并不多,甚至比赌城和香江还要少得多。 “能不能说一下具体位置?” “等一下,我现在正在查找他的入住记录。”没过一会儿,沈欢便继续说道:“找到了,他新的入住记录,是在宝岛的丹迪斯大酒店,888号总统套房里面。” “谢谢了。” “不用。”王紫嫣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说你该不会是想搞事儿吧?” “我搞什么事儿,我找他是为了救人。”沈欢将陈国锋的情况简单说了一下。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建议你还是别去了。” “为什么?” “张天养这个人的性格很古怪,至于古怪到什么地步,我一时半会儿也跟你说不清楚,怎么说呢,他是一个很难打交道的人,当初我们天组也曾多次邀请过他加入我们的天字组,但是每次都被拒绝了。” 沈欢有些不以为然,“高人的脾气有些古怪都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搞艺术的,怪一些也没什么,只要讲道理就好。” “问题是他根本就不讲道理,而且我也不感觉他是什么高人,若不是挂着茅山现任掌教的名头,我们天组才懒得搭理呢。”王紫嫣没好气的说道。 “无论脾气再怎么古怪我都有办法解决,放心吧。”沈欢说着便挂掉了电话。 讲道理讲不通就用拳头,用拳头不行,那就用天眼的魅惑能力。 已经半仙之境的沈欢,和以往相比显然更有自信。 可当他见到这个所谓的茅山现任掌教时,却是傻了眼。 要不是情况不允许,他非得药打电话问问王紫嫣——这他妈就是茅山现任掌教,你确定没搞错? 第1110章这人有点神经病 宝岛的主体文化是华夏文化没错,但也受到了当地原居民的南岛文化影响,近代又融合了东瀛、和欧美的文化,整体呈现的是一种多元化风貌。 沈欢是第一次来宝岛,对于宝岛的印象,要远远小于香江的影像,毕竟在他的印象中,少年时期似乎并没有太多的宝岛电影或是影视剧流入。 在没了解之前,他还以为周洁伦、林志英、林智玲这些都是香江的明星,毕竟平时他对这些都不怎么关注。 要不是当初有一阵子牛小贝疯狂迷恋周天王,给他恶补那些追星知识的话,估计到现在都不会明白过来。 和牛小贝不同,沈欢对宝岛的了解,主要来自于武侠小说装逼加悬疑流派的鼻祖,古大师。 不过不管是从牛小贝嘴里听来的,还是自己想象的,宝岛和他印象中的都有很大不同。 沈欢可没工夫关心这些,从机场出来以后,他就找了个人少的地方,直接御空飞行带着鬼老前往张天养所居住的酒店。 “叮咚叮咚——” 沈欢摁了下门铃,没过多久里面便传出了一个声音,“哪位?” “服务生。” “我不是说过,在我休息期间,不要有任何人来打扰我么!” “有点急事。” “你的急事,能比我睡觉还急么?”里面那人的语气很不好。 沈欢朝着四周看了看,确定没人以后,直接用灵气让摄像头进入卡壳的状态,然后说道:“在下有事相求,还请茅山掌教现身。” 他是来求人的,态度不能表现的太强硬,再说先礼后兵,等软的不行了,再来硬的。 里面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对不起,你找错人了,我叫张天养,华夏史上最年轻的知名钢琴家,而不是你嘴里不知所谓的江湖骗子。” 沈欢听到这话愣了一下,茅山弟子很讲究面子,就算是普通徒弟也是如此。 关于三不管的信条当中,不信者不管,位列榜首,即无论主家多有钱,若是不信茅山理论,便一概不管。 对于外人况且如此,他们对于自己的要求自然更加严格。 如果里面真的是茅山的现任掌门,是绝对不可能将茅山比作江湖骗子的。 难道自己找错了? 沈欢拿出手机,对照了一下王紫嫣发来的地址,然后又抬头对了一下门牌号,“没错啊,888号总统房,酒店名字也是正确的。” “在下乃道盟中人,还请您行个方便。” “什么道盟?我没有听说过,如果你再不走的话,我可就要报警了。” “张掌门当真不远出来相见?”沈欢尽量让自己讲一些听起来很像古人的话。 里面的张天养没好气的说道;“不见,你走不走?你不走,我可就真的报——” 这话还没说完,只听“轰”的一声,整个门便从外面飞了进来,本来正坐在沙发上休息的张天养被吓了一跳。 “你、你们想、想干什么。” 看到张天养的样子,沈欢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张天养穿着一身家居休闲服,用女性用的发夹,将额前的头发给夹了起来,至于其他五官,基本上都被他藏在了补水面膜后面。 先不说可以不可以和茅山掌教联系起来,就算是和他那个钢琴家的身份都联系不起来。 “在下有一位长辈怨气缠魂,特来向张掌门借洗魂曲一用。” “我不知道什么洗魂曲。”张天养有些颤抖的把手机给取了出来,“你们私自闯入我的私人领域,等着被警察抓吧。” 这特么就是茅山的现任掌教? 不仅沈欢心里面有这个想法,就连鬼老也一样,难道茅山已经没落到了如此地步? 早知道是这样,自己刚出山那会儿,哪还需要畏手畏脚的。 “你是什么人?”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天组的资料绝对不会出错,而茅山掌门就算再不济,在面临强敌时,也不会频频使用警察这种世俗力量威胁对方。 “我刚刚已经说过了,张天养,华夏最——” “闭嘴,我是说你的真正名字!”陈国锋的情况耽搁不了太久,若不是怕引起不必要的恐慌,他连来宝岛都会选择飞过来。 刚才之所以没有直接踹门进来,也是怕得罪了张天养,让事情没办法收场。 现在发现对方可能不是真正的张天养以后,他那还会和对方客气。 “我、我就是张天养,不信你看,这、这是粉丝帮我拍的演出视频。”张天养拿着平板电脑,颤颤巍巍的说道。 沈欢一看还真是,眼前这个自称张天养的男人,和视频中的张天养一模一样。 “你真是张天养?” 张天养无奈的苦笑道:“我不是张天养谁是张天养?如果你觉得我是假冒的话,我现场给你弹奏一曲怎么样?人能加班,这琴技总不能假冒了吧?” 说着,他便准备走向钢琴给沈欢来那么一曲。 “不必了。”沈欢摆了摆手,转身朝着门外走去。 鬼老看到这情况连忙跟了上去,“前辈您这是——” “我出去打个电话,看看是不是天组的资料弄错了。”沈欢说着便取出电话拨通了王紫嫣的号码,“紫嫣,嗯,我是,是这样的,你确定现在茅山的掌门人是那个叫张天养的钢琴家吗?” “确定啊,怎么你没找到人?不可能啊,自从入住以后,他就没换过酒店。” “事情是这样的。”沈欢将刚才的遭遇说了一下。 “不应该啊,对于这些道修流派掌门在世俗的一举一动,黄字组一直派人在盯着,这些资料出错的几率,连万分之一都没有,你要说有什么没查到的那还有可能,但人肯定就是他,不会有错。”王紫嫣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看他是不是扮猪吃虎?根据资料的记载,张天养这人的性格很古怪的。” “怎么个古怪法?”资料中记载,张天养生性古怪他有留心,不然也不可能想什么先礼后兵的套路,不过具体有多古怪他还没来得及向王紫嫣了解。 毕竟古怪这个词语太过宏观了,不像孤僻、乖张这些一般直白。 “就是他这人吧——有点神经病。” 第1111章精神分裂症?侍魂替身! “有点神经病?”沈欢有点理解不能,“刚刚他看上去挺正常的啊。” “说错了,是精神病,黄字组的观察员,已经不止一次怀疑这个家伙有精神分裂症了。” 听王紫嫣这么一说,沈欢更加疑惑了,“怎么说?” “他这个人,有时候英气勃发,钢琴家的气质和身为茅山掌门的气势被他发挥的淋漓尽致,但有些时候就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其实说是普通人也不大妥当,嗯……怎么说呢,就好像是吊丝一样。”王紫嫣语气中有些无奈,“打个比方吧,同样的话,让同样的人来说,在不同的时间段,他能给你讲出两种感觉。” “第一种,能够让不少少女直接从路人粉变成迷妹。” “第二种,完全就像是一个在炫耀身份的吊丝。” 沈欢回想了一下,“听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儿。” 刚刚张天养已经不止一次,重复自己身为知名钢琴家的身份,听上去真不是一般的low。 莫不成就像紫嫣说的那样,这个张天养有精神分裂症? 可若是有精神分裂症的话,他应该成不了茅山掌门和知名音乐家的吧?毕竟他连个经纪人都没有,有什么事儿都是直接联系他本人就好。 尽管不管怎么想,逻辑上都讲不通,但沈欢还是决定试试,等等看张天养的正常人格会不会回来,毕竟现在这个情况,也没其他办法了。 当然,如果实在回不来也可以,大不了他亲自出手,用鬼门十三针将对方给针灸过来。 “如果不是精神分裂症的话,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个张天养的演技太好了,比黄字组的卧底还要厉害。” “那好,我再看看,如果有其他情况的话,我再联系你。”沈欢说完就挂掉电话,打算回去看看。 就在这个时候,沈欢脸色猛地一变,“灵气波动?莫非是扮猪吃虎?” 沈欢在说话间,便已经进到了房间,可进去之后,他直接傻了眼。 在这个房间内,有两个除打扮以外一模一样的张天养! 之前那个敷着面膜的张天养,并没有发现沈欢的到来,自顾自的说道:“刚刚来了个神经病,一言不合就把门给踹开了,还好老子我的演技好,要不然咱们可就穿帮了。” “还说是来找你要洗魂曲的,开玩笑,那玩意儿可是我们茅山三圣曲之一,岂能是随随便便给人的?” 身穿道袍的张天养,用手中的桃木剑指了指刚进屋的沈欢说道:“你说的那个神经病是不是就是他?” 敷着面膜的张天养,见给自己脸蛋上的面膜撕下,定睛看了一下,“没错,就是这个混蛋——卧槽!他怎么还没走!” 说着,那个张天养,连忙躲到了道袍张天养的身后。 沈欢也在这个时候回过了神来,“您才是真正的张掌门吧?” 张天养点了点头,“没错,这位是是我的侍魂,名为张天生,毕竟两个身份让我有些分身乏术,不得不让他在我除魔时来扮演我世俗中的角色,让两位见笑——” 张天养正说着,面色大变,眉头紧锁,信手捏来一张黄符,怒目圆睁道:“养鬼邪徒,看本座不收了你!” 说完,他便将符咒扔出,符咒在飞到一半的时候,化为了雷弧,沈欢看到后随手一挥,将这攻击给挡了下来。 鬼老则是差点没被吓死,瘫坐在了地上。 张天养瞬间不悦起来,“这位道友,你这是什么意思?” “这位是我朋友。” “您怎可和这样的邪徒做朋友!” 沈欢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张天养在世俗的职业很潮,可为人却很死板。 这种人的道德观念很强,同时又很固执,虽然可能不是那么讨喜,但算不上坏人,好在沈欢和类似的人打过交道,知道怎么对付。 “您既然可以和小鬼做朋友,为什么我就不可以和养鬼师做朋友。” 张天养一愣,明显没有想到,沈欢会说出这样的话,“我这位鬼朋友是好鬼。” “那我这位朋友也是好的养鬼师。” “不可能,养鬼师都是坏人!” “为什么小鬼可以有好的,养鬼师却不可以呢?”沈欢摇头叹息道:“我以为能够继任掌门之人,都是豁达之辈,没想到你也不过是个双标之犬而已。” “我——我——”张天养的神情开始变得紧张起来。 “张掌门,我这次来找你不是为了做口舌之争,而是为了借洗魂曲。”沈欢直接说出此行的目的。 张天养扭头道:“洗魂曲,乃我茅山三圣曲之一,而且除了掌门以外,其余人都不得观看和学习,恕在下无能为力。” 固执和小心眼是对好搭档,经常同时出现在一个人的身上。 不管张天养说的是事实还是故意在怄气,多少都有些故意的样子。 “不外借也可以,那请您当场演奏一曲如何?” “当场演奏?”张天养愣了一下,眼前这个年轻人看上去还没自己大,但经过刚才的交手不难看出,对方要远强于自己。 最令他在意的,并非是沈欢的实力,而是沈欢不按套路出牌的个性,两人从见面到现在,令张天养不知道该如何作答的情况,已经出现的不是一次两次了。 “没错,当场演奏。”沈欢点了点头。 张天养现在已经冷静了下来,沈欢刚才说的没错,他的确有些双重标准了,承认是错误是承认错误,不过只是在心里,至于到底会不会改,那就是另一说了。 “能告诉我你让我演奏洗魂曲的原因吗?” “救人。” “救人?”张天养这次是真想不通了,洗魂曲是用来洗涤灵魂的,最多算得上是救鬼,怎么着都和救人没有什么关系。 “是的,救人,我有位长辈被人强行拘走魂魄,然后炼化为了厉鬼,我想要利用西洗魂曲来祛除他身上的元气,从而恢复成普通阴魂的样子送回肉身,使其苏醒。” “哼!养鬼师果然是邪徒!”张天养指着鬼老大喝道;“拘人魂魄,炼化厉鬼,这样的人还能称之为好人?” 说着,张天养的手中便多出了一道,紫色的符箓…… 第1112章属下张天养,拜见盟主! 紫色符箓,当初沈欢了解过,是用来对付鬼王级别的存在时才会使用的。 看来这个张天养,是非杀鬼老不可了,实际上沈欢没必要保护鬼老,就算杀了他也不为过。 但这个家伙留下来还有一些用处,再说他是和自己一起来的,打狗还得看主人,这个张天养三番四次的动手,从大面上都说不过去。 以沈欢为中心,散发出了一股强烈的灵气风暴,正是他从夏天那里学来的灵气波动。 强大的灵气波动,直接将张天养手中的紫色符箓给震飞了出去,“够了!张掌门,我来这里不是为了和你动手,而是想请你出手救人,你若不愿,大可直说,何必一次又一次的先发制人!” 理论上来讲,求人办事儿,必须摆低姿态,要是换成别人,沈欢可能还真会认怂一会儿,但对于张天养这样的顽固不通的人,只能这样了。 若是对方软硬不吃,沈欢就有必要去使用一些不大人道的手段了。 也不知道是被沈欢的实力吓到了,还是道德上受到了谴责,张天养沉默了良久都没有说话。 倒是他身后的张天生比较嘚瑟,“小子你别欺人太甚,天养的实力远远要比你想象的强大!” “天养,咱们兄弟二人合体,让这小子见识一下你的真正实力!” 张天生说着,身形便开始慢慢虚化,张天养却开口阻止道:“天生,退下!” “难道咱们就这样被欺负了?”张天生不满道:“你可是知名钢琴家和茅山现任掌门,这要是传出去,茅山的面子朝哪里放?不服就干——” 话未说完,张天养便取下腰间的令牌,将张天生给吸了进去。 “还不知道友尊号。” “我出身世俗没有道号,免贵姓沈,单名一个欢字。”沈欢这话一出,张天养的表情明显变化了不少,“您、您就是沈欢?” “我就是沈欢,怎么了?”沈欢面带疑惑,如果是一个医师发出这样的询问,他倒不意外,毕竟在中医之中,他的名气还算可以。 但这位游走于世俗的茅山掌门,和自己似乎没什么交集。 得到确认后,张天养忽然一脸恭敬的跪拜在地,“属下张天养,拜见盟主。” 沈欢愣了半天都没回过神来,道盟的成员基本上都是众阁一脉的成员,什么时候和茅山也有关系了? “你们茅山,也加入了道盟之中?” 张天养摇头道:“不是。” “既然不是你为何——” “我们茅山从创立之初,便是道盟的一员。”张天养解释道:“茅山是以力降魔,和众阁的以气除妖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自从道劫日后,我们两大派系几乎已经融为了一体。” 沈欢仔细回想了一下,“但是我好像并没有见过你。” “那是因为道盟举办大会的时候,属下都因为世俗之事而耽搁了,没什么时间处理。”张天养的面色有些尴尬,一是因为觉得有些愧疚,身为道盟的主要成员,他这几次的大会竟然都没有参加,二是因为他刚才没认出沈欢,做了一些过分的事情。 “原来是这样。”沈欢若有所思,笑道:“既然大家都是一家人,你看这洗魂曲……” “没问题,我这就准备为您的长辈演奏。”张天养说着,便脱下道袍,朝着钢琴走去。 “洗魂曲不是笛曲吗?”沈欢不免发出疑问。 张天养恭敬道:“茅山三圣曲虽是由笛曲创作,但也可用古琴瑟演奏,钢琴这种西方乐器也是可以的。” “那好。”沈欢说着,扭头对着鬼老说道:“把张伯父的阴魂放出来。” 鬼老不敢有任何耽搁,他之前不知道沈欢的身份,只知道是众阁仙人一流,但没想到竟然还是这些仙人们的盟主,天啊,自己因为斐雯这个该死的女人,究竟得罪了一个什么样的存在啊! “吼——”陈国锋的魂魄刚被放出来,就发出阵阵的怒吼,身形一闪见人就开始动手。 就连张天养也是面色大变,再次不自觉的将紫色符箓夹在了食指与中指之间。 “冷静点!”沈欢喝了一声,用龙威将凶猛的陈国锋魂魄死死的镇压在地不得动弹。 “没事了。” 张天养心有余悸的看了陈国锋的魂魄一眼,“盟主,有句话——” “不用问我当说不当说,有什么问题直接说出来就好,我不大喜欢打官腔。” 听沈欢这么说,张天养也不再顾忌什么,直接说道:“你这位长辈身上的怨气太重了,说实话这样重的怨气我还是第一次见,并且还是在没过头七的新鬼身上。” “然后呢?” “他身上的怨气,已经深入到了每一个部位,如果用洗魂曲的话,也就代表每个缝隙都要打扫。”张天养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洗魂曲理论上是没有后遗症,但那只是对于鬼魂来说……” “简单总结一下就是,怨气重,副作用,第一次,不敢奏。” 沈欢愣了一下,“你都会说顺口溜。” 张天养尴尬的挠了挠头,“目前就是这样一个情况,往好想,就是一切顺利,往坏讲,就是魂飞魄散。” “这么严重?!” “这些都只是假设,究竟结果如何,我也不知道,毕竟这种是我第一次见到。”张天养迟疑了一下,但最终还是说道:“依我的个人意见来看,您最好还是不要让长辈受折磨,让我直接用镇魔曲送他魂归地府吧。” “我答应了某个人,一定会把这件事解决,而且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会接受,所以……” “好吧,我知道了。”张天养深吸了口气,“我要开始了,那位养鬼师,你最好退避一下,免得洗魂曲伤到你。” 养鬼师因为养小鬼,自身也沾染了不少阴魂之气,张天养演奏洗魂曲的话,多少会受到一些影响。 鬼老看了沈欢一眼,见对方默认,这才敢离开。 等到鬼老离开后,张天养便开始正式演奏。 洗魂曲的调子有些怪异,不过总体听上去还是很安详的。 刚开始陈国锋的魂魄还没什么反应,随着第一个高潮开始,他便开始疯狂的挣扎起来,并且整个身形也开始虚化起来。 与此同时,沈欢的视线也开始变得模糊起来,他的眼眸发出一阵诡异的荧光…… 第1113章处于通道夹缝中的沈欢 头好晕,怎么回事儿……茅山三圣曲不是只对阴魂有效吗? 沈欢摇晃了一下脑袋,不由自主的开始运起灵气,来抵抗洗魂曲的入侵。 沈欢的变化,张天养并没有看到,茅山三圣曲有着共同的限制,那便是演奏者必须全心全意的演奏,并且演奏一旦开始,就不能再停下,否则便会被洗魂曲的力量反噬。 运转灵气以后,沈欢感觉好受不少,开始继续观察陈国锋魂魄的情况。 随着曲子的起伏,陈国锋开始不停地挣扎,到了后面,他的身形甚至开始虚化膨胀,就像是一颗跳动的心脏,规律的起伏着。 时而变成像要即将消散的颗粒,时而有凝固成接近实体的存在,似乎随时都可能会魂飞魄散。 该死,怎么又开始头晕了,沈欢感觉自己的视线又开始模糊起来,就像是患了近视眼,接着景物开始出现重影,一双眼睛的视力已经开始出现不协调。 就在他准备再次运起灵气反抗时,意识却陷入到了昏迷的状态,而他的眼睛则变成了一双缓缓转动的阴阳眸! 沈欢识海内…… “这是什么声音,听得老子浑身难受!” “是有人发动了神器灵魂音叉吗?” “若放在本尊有肉身时,何须忌惮如此微弱的灵魂攻击!” 魂炎们炸开了锅,有人在咒骂,有人在狂叫,还有人在想着办法抵抗这股突如其来的音乐声。 不过仍旧有一部分人没有受到影响,比如每次都会跳出来,提示众人小心里面那位苏醒的魂炎,他就很淡然,似乎洗魂曲对他来说,只是普通的音乐而已。 “安静点!慌什么慌,你们这些人生前哪个不是惊天动地的人物,怎么,现在一个小小的灵魂类攻击乐曲就受不了吗?” “问题是这琴曲正好针对我们啊!” “我感觉自己快要撑不住了,老子当初陨落那会儿,就是因为遭受了魂门十大高手的联合攻击,现在这种感觉,仿佛让我回到了过去。” “该死,那个小子究竟在什么地方,如果再这么继续下去,本座非得被活活逼死不可。” 这些魂炎的来头一个比一个大,听听洗魂曲就会死亡自然是玩笑话,但这种犹如蛋疼一般的折磨,还是令他们难以保持安静。 “好,你们长本事了翅膀硬了,等里面那位醒了,有你们受——” “发生了什么事?”就在这时,一个好像是电子合成的声音,响彻了整片识海。 也就是因为这个声音的出现,整个识海一下子便安静了下来。 “嗯?洗魂曲……这么古老的曲子还有人会弹奏吗?”见众人不吭声,电音魂炎也不生气,淡淡道:“这还是我第一次在这个鬼地方听到你们说话以外的声音。” “对、对不起,我们不是有意打扰您休息的。” “我、我等实力低微,才会发出这种声音,还望您不要见怪。” 这些魂炎开口说的话,颇有一些跪地求饶的意思。 “无碍,我睡得够久了,也是时候活动一下了。” 如果魂炎有脸的话,他们的脸蛋一定是一片惨白。 他们起哄玩闹过很多次,但几乎从未将最深处的那位吵醒过,可这一次却发生了意外,那位不仅醒了,而且还想活动活动。 完了!这一次真的完了! 听一点折磨人的音乐算什么啊,能比命重要么! “弹奏者的实力有些不靠谱啊。”那位再次开口道:“如果是逍遥生演奏的话,尚且可以听一听,这个嘛……还是算了吧。” 还是算了吧。 随着这五个字的出现,整个识海便再也听不到洗魂曲的声音。 “好累……果然,睡觉才是最好玩的事情,我睡了,你们继续……”那位打了个哈欠,准备再次进入沉睡,“对了,我睡觉的这段时间,有没有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 “我们发现了一个关于囚笼的秘密。”之前最爱叮嘱人的魂炎开了口,将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都非常详细的述说了一遍。 “已经可以和这里沟通了吗?比我想象的快很多……”那位再次打了个哈欠,“好了,我要睡觉了。” 等到众魂炎,确定那位已经睡着后,才敢开口,“方才真是太可怕了,我还以为自己连坐魂炎的资格都没有了。” “我也一样……那位实在是太强大了,强大到我们所有人加起来,都可能不是他的对手。” “愚蠢!别说我们全都加起来,就算数量再多一半也不一定能伤到那位半分。” “我觉得太奇怪了,那位这一次清醒,竟然没有伤害我们其中的任何一人。”有一名魂炎忍不住感叹道。 “可能是因为他老人家心情不错吧……不然,我们哪还有机会在这里聊天。” “好了,那位刚刚睡着,我们没必要现在就把他吵醒,你们应该很清楚,那位生气时是什么样子。” “确实,不过我总感觉里面那位知道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事情,比如刚刚的那首曲子,他竟然知道名字。” “这件事就此结果,我们还是来讨论一下,怎么让宿主快速的成长起来吧。”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整个识海内却是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吭声,全都一脸忌惮的朝着识海的最深处看去…… 失去意识的沈欢没有到达识海,也没有停留在肉身,而是停留在连接两者的夹缝当中。 而外界的他,睁着大大的眼睛,任由阴阳眼眸转动着,他身上也不知道在何时,围绕着猩红色的雾气。 “杀——” 他最终缓缓吐出一个字,便迈开步伐朝着张天养一步一步的走去。 沉浸在演奏当中的张天养,并没有注意到危险已经降临到了他的身边。 “杀!”这一次,沈欢的语气坚定不少,举起手刀便朝着张天养的头颅砍去。 眼看张天养就要成为沈欢的刀下亡魂,一只洁白的手忽然出现,挡住了沈欢的攻击…… 第1114章洗魂完美成功 沈欢抬头看向了这只洁白之手的主人,对方带着面具,穿着一身白袍,衣衫无风自动,浑身上下都充满了仙气。 若他意识清醒,定会认出眼前的人就是目前实力最强之人——承道者。 “停手吧,继续下去,你会变成你所讨厌的人。”承道者语气中有些无奈,即便是面对宿敌灭道者,他都从未表露出过这样的语气。 “杀!”意识藏于夹缝之中的沈欢,完全就像是一直只懂得杀戮的机器,无论眼前之人是谁,都只有死路一条。 唯有杀了对方,才能解决他所不能解决的问题。 承道者用威压压制住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一个疯子将一个正常人,逼成了另外一个疯子,物竞天择,你究竟还是你吗?” “还是说,从一开始就是错的……”承道者好像一瞬间变成了一个文艺青年,最终呢喃道:“究竟是违反规则的人错了,还是规则错了,亦或是……创造规则的那个人错了,谁知道呢。” “地球、修真界、星域、神域,人类终究还是太渺小了。” “杀!杀!杀!”沈欢咆哮着,挣扎着,但又无可奈何,就如同承道者说的那样,现在的沈欢并不是沈欢,而是一个被灭道者逼到精神崩溃的疯子。 别人不知道沈欢在時光游筏中经历了什么,但承道者却知道,莫说是沈欢,就算是换做任何一人,都不可能保持平静。 除非那人修炼的是和机器一样的无情之道,没有情感,完全凭借理智而活。 不过修炼无情之道的人,几乎没有人成功过,唯一堪称无情之道大成者,就只有本源一个。 沈欢成长的很快,实力很强,但随之而来的就是道心不稳的问题,也就是世俗说的阅历天少。 俗话说的好,庸人自扰,阅历太少。 沈欢再怎么厉害,再怎么成熟,但也都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年轻,根本无法承受那么大的变故。 可以这么说,灭道者利用時光游筏给他带来的伤害是终生的,除非有一天出现更加令他无法接受的事情,才会本能的将这些记忆排出。 “唉……”承道者忽然叹了口气,将手松开,强大的威压也随之撤离,“恐怕这就是命吧,这世间总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掌控着人们的命运。” “好自为之吧,希望我们不会有敌对的那天。”承道者说完,也不管其他直接消失不见。 沈欢看到目标消失后,没有任何的失落,而是再次抬起手刀,决定结束张天养的性命。 眼看手刀就要落下之际,那变换成阴阳的双眸忽然一闪,在瞬间恢复了正常,紧接着沈欢便一翻白眼直接昏死了过去。 张天养依旧忘我的弹奏这洗魂曲,而陈国锋的魂魄则继续经历一次又一次的折磨,从而达到洗涤的灵魂的效果。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沈欢从地上爬了起来,脸上的表情有些吃力。 “该死……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沈欢奋力的拍了拍脑袋,希望自己能清醒一些,在他的记忆当中,只记得自己有些无法忍受洗魂曲的声音,紧接着便昏死了过去。 “最近这种临时性失忆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了,莫不成自己真的生病了?”沈欢尝试着呼唤苏璃,想要打听一下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情况,可是无论他怎么呼唤,苏璃都没有任何的反应。 该死!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忘记了。 苏璃也是阴魂,而洗魂曲是专门针对阴魂的,连自己这个拥有肉身的人,都昏厥了过去,对于苏璃这种阴魂类的存在,自然更加严重。 狐狸精该不会出了什么事儿吧? 洗魂曲除了洗涤灵魂的作用以外,还有着类似孟婆汤的作用,毕竟阴魂们的怨气,主要是来源于活在人世的记忆。 “狐狸精,答应我千万不要有事儿,你听到没?不管你听没听到这话我说出来,要是你出事儿了,我绝对不会饶了你!” 还好沈欢是在用神识和苏璃在交谈,不然看上去和自言自语的神经病几乎没有任何差别。 这一次再听洗魂曲,沈欢没有任何的反应,没有头痛没有头晕,就像是在听一首普通的音乐,刚才所发生的事情就像是一场幻觉。 大概过了七八分钟以后,洗魂曲终于收尾,只见张天养累的满头大汗,对着身后的沈欢说道:“盟主,说句实话,你这位长辈身上的怨气实在太重,若不是我本身就精通音律,加上还有那么一丁点的实力,想要将您长辈身上的怨气去除干净,几乎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完成了吗?” “嗯,完成了,幸运的是他的灵魂并没有受到什么损伤。”张天养用手帕擦了一下脸上的汗液,“不过他的灵魂究竟有没有一点损伤,这个我也说不准。” “没有朝着最坏的结果去走,已经很好了。”沈欢说着,走到了陈国锋灵魂的面前,试探性的喊道:“陈伯伯?” “小沈?”陈国锋的魂魄逐渐恢复了意识,有些诧异的看着沈欢说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说着,朝四周的看了看,又将问题改了一下,“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您还记得我是谁?” “我怎么会不记得呢。”陈国锋笑骂一声,准备朝着沈欢的肩头拍去,可他却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手掌从沈欢的身体穿了过去。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盟主,他刚刚接受过洗魂曲的洗礼,在精神上不允许太大的波动。”一旁的张天养好心的提醒道。 沈欢点了点头,表示自己也知道这一点,然后开口对陈国锋解释起了来龙去脉。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不过这听上去也实在是——”陈国锋只是一个普通的珠宝商人,若不是亲眼所见,他肯定还以为沈欢只是在开玩笑。 “陈伯父,我们不能再耽搁了,头七过后,你可就再也没办法回到自己的身体了。”沈欢现在一心二用,一边用嘴和陈国锋交谈,一边用神识呼唤着苏璃。 “在呢在呢。”没过多久,苏璃的声音便在沈欢的脑海中响起。 听到这不耐烦的回应后,沈欢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大松了口气,“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第1115章阴魂长期保持实化的办法?啪啪啪! “我叫什么名字?” “沈欢。” “你叫什么名字?” “陈国锋。” “陈雨婷和你是什么关系?” “她是我女儿。” 陈国锋苦笑道:“小沈,你别问了,我可以保证自己没有任何事儿,不仅记得自己是怎么被斐雯气得吐血的,还记得年轻时的一些事情,怎么说呢……这么跟你说吧,我在记忆方面,没有任何事情,你大可不必担心。” 经过一系列的提问后,沈欢也可以确定,陈国锋在灵魂方面,确实没什么问题,甚至比平时更加清醒。 “那咱们走吧。” 听到沈欢要离开,张天养恭敬道:“这次盟主您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属下没能准备礼品,还请盟主不要见外。” “没事。”沈欢摇了摇头,没想到这个张天养看上去老老实实的,说起官腔来,还真像是那么回事儿。 “阿鬼,进来。” 在沈欢的呼唤下,鬼老慌慌张张的走了进来,“不知盟主有何吩咐。” “你用玻璃棺把陈伯父的灵魂封印起来吧。” 玻璃棺不仅能够起到封印的作用,同时还有灵魂保鲜的能力。 陈国锋已经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对鬼老是又恨又怕,不过还是很配合对方,进入了到了玻璃棺当中。 “盟主,这鬼老并非善类,若留在身边,恐怕——”张天养没有把话说话,但这话里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鬼老一听这话,吓得直接跪倒在地,哀求道:“盟主,我之前做事确实有些不妥,但现在已经决心悔过,求您、求您不要杀我。” 鬼老冷汗直流,也不知道自己的哀求是否起到作用,就这一会儿的时间,已经出了浑身大汗。 “起来吧,我没说要杀你。” “多谢盟主,多谢盟主。”鬼老不停叩头,如今他已经明白沈欢的身份,这样的人物想要杀自己,别说亲自动手,恐怕就算只是口头上的一个命令,都够自己死上上百次了。 张天养盯着鬼老说道:“你身为养鬼师,应该知道我们茅山的存在,盟主心肠善良放过了你,但不代表我会放过你,当然,盟主的命令我也不会违抗,但这不代表你之后仍旧可以为非作歹,若是被我知道,他日你又害人性命,我绝对不会放过去你。” “不不不,小人如今已经改邪归正,之后绝对不会再走之前的老路。”鬼老惶恐道。 沈欢朝着张天养点了点头,表示准备离开,可走到门口的时候,却忽然拐回了头,“对了,天养,有件事我想请教一下你。” 张天养一听这话,颇有种受宠若惊的味道:“盟主有话请讲。” “你说张天生是你的侍魂,按理说应该是属于灵魂一类,为什么他却能够凝固实体呢?” “其实……张天生乃是我的大哥。” “啊?”这下次轮到沈欢有些摸不着头脑了,刚刚还说是侍魂现在又变成了大哥。 “是这样的……” 张天养是张天生的双胞胎哥哥,当初她母亲难产,被告知三人之中只能留其二。 要么是放弃张天养,要么是放弃张天生,要么是放弃自己。 医院默认是保大的,这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还是是一个鲜活的生命没错,但他的生命再怎么贵重,也无法和大人比拟。 所以,医院给出的问题,其实上就是在问,两个孩子之间留哪个。 张天养的母亲无法抉择这个问题,便决定由抽签来定下此次的结果。 最后决定,放弃后出生的孩子。 但医院的手术并没有成功,因为张天生和张天养所处的位置非常尴尬。 按照医生原本的猜想,二人留其一,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可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按照规矩,自然是放弃两个小孩来保大人。 可就在这个时候,病房里出现了一个身穿黄色八卦道袍的老者。 “这位老者便是我的师父,茅山上一任的掌门人。”张天养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他说我身上的灵气充足,是一颗好苗子,所以决定用道法保住我的性命。” “兄长死后的灵魂,被师父带回了道馆,我十二岁那年,师父将我带回山上,并且让和我几乎一模一的兄长做了我的侍魂。” “由于是双胞胎的缘故,我们之间的配合很有默契,所以师父最终将我锁定为真传弟子的人选。” 沈欢听明白以后,尴尬的咳嗽了一声,“然后呢。” 其实他很想说——我只是想知道全体实化并且没有时间限制的办法而已,跟这个侍魂是或不是你哥哥,真的没半毛钱关系啊。 “道家讲求的是阴阳两合,若只占其一终究不是正途,我二人一阴一阳,恰巧可以互相弥补不足。”张天养还在一本正经的说着,沈欢却是已经无法忍受,无奈道:“那个天养啊,你说的这些我已经了解了,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哥哥是如何实体化的。” “这个……我不知道。”张天养面带愧疚道。 沈欢差点没吐血,你这啰啰嗦嗦半天完事儿以后,就给我来了一句不知道,这特么不是坑爹么! “不过我哥哥可能会知道。”张天养说着,将张天生给放了出来。 张天生一出来就咋咋呜呜的,“天养,咱们合体吧,干翻这个小子,师父说了,咱们两个合体,那可是天下无敌的存在。” “那是在咱们达到最高境界以后,现在咱们只达到阴阳二重境,距离最顶峰的第九重还有十万八千里呢。”张天养正色道:“还有,不可称呼盟主大人为小子,应尊称盟主大人或是尊上。” “你、你说这个小子是咱们道盟的盟主?!”张天生一脸惊讶道。 “是的。” 张天生对张天养很信任,刚才之所以发出疑问,不是在质疑沈欢的身份,只是跳过惊讶了而已。 “茅山掌教侍魂张天生,拜见盟主。” “起来吧,问你一件事儿,你是怎么长时间保持实体的?” 张天生恍然大悟道:“原来盟主想问这个问题,阴魂想要长期保持实体的话,必须修炼师父传授于我的阴魂诀,将其修炼到最高境界便可在魂体和实体之间随意切换。” “不过还有一个更简单的办法,若阴魂已经可以暂时实化的话,利用阴阳调和之法,便可长期保持肉身。” “阴阳调和之法?”华夏文化博大精深,简单的四个字有很多意思,所以沈欢也不敢自作聪明的妄下判断。 “是的,阴阳调和之法。”张天生一本正经道:“说简单点就是——啪啪啪!” 第1116章狐狸精,在不? 啪啪啪? 沈欢已经有一阵没有听到这个词语了,算起来他似乎也很久没有和林妙诗做这种神圣的事情了。 这一瞬间的恍惚,让他颇有些精虫上脑的感觉,还好这里没有雌性,不然还真可能做出一些违反常态的事情。 “你说的阴阳调和就是这样?”沈欢面色算不上尴尬,更多的是一种不解,在清楚自己的身份之后,张天生这个侍魂应该没有胆子和自己开玩笑。 张天养脸色有些焦急,他虽然没有见过沈欢,但也听说过沈欢很多的传说。 当代道修第一人,道修界无敌的代表,只要他出现,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这种威望自从天尊消失以后,就再也没有在道修这个群体内出现过了。 除此之外便是沈欢的手段,一人杀退隐世家族数名地阶高手,面对天阶强者脸色没有丝毫的改变。 有传言沈欢沈盟主的实力,已经超越了地球的限制,不然也不会有超越天阶的道修高手甘愿做其手下。 要知道,虽然如今道修没落了,但强者为王的事实却从未变过,试问若不是强于那两位超天阶高手,那两位高手又怎么会甘心做沈欢的手下。 还有从刚才沈欢所表现出的实力就可以看出来,若对方想杀掉自己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天生,不得胡闹!”张天养连忙出声大喝,生怕张天生因为得罪沈欢落上一个魂飞魄散的下场。 “我没有胡闹!”张天生辩解道。 看两人的交流方式,张天养表现的更像是一个哥哥。 “你——” “无碍。”张天养还想说什么,却被沈欢给拦了下来,“你只需要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就好了,我看得出你不是在开玩笑。” 张天生一脸得意的看向张天养,那眼神似乎是在说——看到没,盟主大人都没有怪罪我。 不过等看向沈欢的时候,就又露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模样,“盟主大人,小鬼可不是在跟您开玩笑,这么跟您说吧,鬼和人最大的区别在哪里?” “一个是虚体,一个是实体。” “不是,你怎么这么笨呢!”张天生没好气的说道,可这话一说出来他就后悔了。 张天养听说过沈欢的传说,整天陪伴在张天养身边的张天生自然也听过。 “对、对不起盟主,我、我——” “没事儿。”沈欢面色平淡,毕竟谁被骂了这心里都不会一丝波动都没有,但现在最主要的是弄明白让魂体长时间实化的办法。 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被老师骂上两句也没什么,更何况对方只是无心之失,没必要斤斤计较。 身为盟主就要在手下面前,表现出盟主应有的气量。 张天生见沈欢没有怪罪自己,心中大松了一口,但不敢有得寸进尺的想法,也没再卖关子直接开口道:“鬼和人最大的区别,不是虚实,而是一个阴阳齐全,另一个却只占据了阴气。” “这也是为什么阴魂们喜欢吸人阳气的原因,只有多了阳气,他们才可以进行阴阳调和,从残缺的魂魄,走向一个完整的个体。” “啪啪啪无疑是最好的办法,阴者可以从阴阳均衡者的身上获得阳气。” “可那些被阴魂吸取阳气的人,要么是不死不活,要么是直接丧命——”沈欢话还没说完,便被张天生打断,只见他一脸愤怒的说道:“那是邪道,既然是邪道,怎么可能和我的道法相比。” “什么是道法?正道的方法!”张天生不卑不亢道:“盟主,我的实力是没有你强,但您也不能将我那群走邪道的妖魔相比。” 沈欢无奈的干笑,他的话根本就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发出心中的疑惑而已。 “好,这件事是我做错了。” 张天生好像有些不敢相信自己耳朵所听到的,要知道外界对于沈欢的形容,可不仅仅是好的,除了那个版本以外,还有另外一个版本,那便是沈欢极其嗜杀。 “你是除了师父以外,最令我敬佩的人。” “废话少说!”原本微笑的沈欢,忽然皱起了眉头。 这个表情变化,差点没把张天生吓个半死,也不敢再说其他,直接说道:“一次性的吸走全部的阳气,自然会让人死于非命,但若一点一点的就没有事情,而且不光是数量上的问题,若是修炼师父传给我的功法,在进行吸取阳气的时候,不仅不会有事儿,而且双方都会有利益。” “把这门功法交给我。”沈欢说出这句话以后,觉得有些不妥,刚想改口,张天生手里变出了一个玉简,“我已经将功法记载进了玉简之中,只要您一捏碎就能掌握所有的心法口诀。” 道法玉简,这是在道修中期时代的产物,用来取代书简、书籍等物来记载功法的方式,不过一般重要或是高级的功法依旧记载在书籍等物身上,玉简一般都是于记载通用或是常见的功法为主。 但那是以前,在现在的道修界,玉简这种东西还是很稀有,至少据沈欢所知,现在基本上没什么门派还掌握着玉简这种相对现在比较先进的存在。 “你确定你的方法管用?”沈欢拿着玉简,表现的还是有些迟疑,毕竟这个阴阳调和的办法,有点……那啥了。 “确定!”张天生朝着自己胸口拍了拍,“我就是最好的证明。”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除此之外我就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了,不过我曾经听师父说够,当阴魂的实力达到一定的境界以后,也是可以凭借自身的能力而长时间实化的,甚至还可能重塑肉身,这种角色非常厉害,师父说,就算是祖师爷都不敢掉以轻心。”张天生说到这儿,忍不住笑道:“不过道劫日后,受到影响的不仅仅是道修,几乎整个道门的体系都出现了混乱,现今世界上拥有长时间实化能力的道修估计就只有我一个了。” 修炼?太远! 用这个办法?似乎有那么点不人道,自己暂时心里还有障碍,肯定不会和她做那种事情。 可自己不去做,难道要别人来做? 谁敢这么做,老子就砍掉他的小丁丁,然后剁成肉馅包成饺子让他自己吃了! 纠结良久后,沈欢咳嗽了两声,用神识试探道:“那个……狐狸精,你在不?” 第1117章对不起,老娘对这种事不感兴趣! “狐狸精,在不?” 见没人反应,沈欢又喊了两声,但依旧没有得到回应。 奇怪了,现在张天养又没有演奏洗魂曲,她应该会回答我的啊? “狐狸精?苏璃?苏苏?小璃?” 沈欢正喊着,忽然一愣,该死!不会是洗魂曲对她造成了什么损伤吧? “喂!狐狸精听到了就快回答我啊!你是不是被洗魂曲伤到了?苏璃!” 从神识沟通到用嘴巴说话,沈欢的神情显得十分紧张,甚至有些惊慌失措的感觉。 在一旁三人全都看呆了,沈欢可从来没有在他们面前,表现出这种样子,即便是知道陈国锋的魂魄在接受洗礼时,很可能会魂飞魄散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紧张。 这个叫苏璃的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最先回过神来的张天养,只见他有些羡慕道:“盟主果然不是一般人,连隐形脑袋波控制的手机都用上了,哪和天养这个土鳖一样,还用着什么爱疯七。” “不愧是茅山掌门人的侍魂,我还以为盟主是在自言自语,没想到竟然是在打电话。”鬼老擦着额头上的汗,他忽然觉得自己在世俗待的这几年完全白待了,连什么时候出现脑电波控制手机的都不知道。 张天养却摇了摇头,面色凝重道:“盟主应该是在天人亦或是上仙在沟通。” “原来如此。”鬼老和张天生分别露出惊讶与凝重的表情,接着便闭嘴不言,生怕打扰到沈欢与上仙的沟通。 就在此时,苏璃终于无法忍受幻化而出,站在了沈欢的满前。 “叫什么叫!叫什么叫!叫什么叫!”苏璃一出来就十分霸气的实话食指,在沈欢的头上连戳了数下,“跟叫魂似的,是不是生怕老娘安静一会儿?” “这、这个就是上仙?我怎么感觉她更像是盟主的媳妇?” “不应该吧?不应该,像盟主这样的人,又怎么会怕老婆呢。” “她不是上仙,也不是盟主的媳妇,她……似乎是一个妖修的阴魂?!”张天养说着,连忙取出一张紫色符箓,“何方妖孽,竟敢伤我道盟盟主,纳命来!” “住手!”沈欢扭头大喝了一声,然后直接朝着苏璃搂了过去,不过因为苏璃不是实体的原因,直接让他扑了个空。 场面是很尴尬没错,但沈欢可没尴尬的功夫,而是一脸信欣喜道:“你没事就好,哈哈,不是……既然你没事儿,为什么我呼唤了那么多声音你都没有回应?” “老、老娘我懒得答应不行吗?”苏璃脸蛋上浮现出一抹羞红,不过说实在的,身为年龄好几百年的狐仙,出现害羞的表情,也可谓是一种奇迹了。 刚开始沈欢向张天养询问的时候,苏璃便明白沈欢想做什么了,两人整天都待在一起,可以说是相互间最亲密的人了在,只不过两人一直都不自知罢了。 “我找你有很重要的事情啊。” “什么重要的事情。” “就是让你实化的办法啊。” “对不起,老娘对这种事不感兴趣。” “你怎么可能不感兴趣呢,你不是一直想拥有肉身吗?现在就有一个——”沈欢正说着,脸蛋也是猛地一红,刚刚只顾得担心苏璃了,把具体实化的办法给忘掉了,现在一想起来,他也明白刚才为什么苏璃不搭理自己了。 除非自己刻意为之,不然外界的谈话,苏璃全都可以听到。 苏璃是个几百年的狐仙没错,但说到底也是一个女人,只要不是胡峰浪荡的女人,一般听到这种话题都会害羞的。 “哦!”这时张天生忽然发出一阵带尾音的惊呼,“我明白了,这个妖修阴魂果然是盟主的老婆,我说盟主没事儿问我阴魂实化的办法干嘛,原来是为了这个。” 张天生越说越起劲,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表情,“盟主大人,您真是艳福不浅啊,若是和这样的美人一起修炼我的功法,那哪还算是修炼啊,完全就是一种享受啊!” “闭嘴!”苏璃对张天生的意见很大,心里不知道把对方骂了多少遍了,你说那么多办法不用,偏偏使用这种阴阳调和的办法,拜托,既然已经使用了这么邪恶的功法来修炼,还说自己是个屁的正道啊。 “盟主夫人下令,小的自当闭嘴。”张天生说着,还在自己嘴巴上做了一下拉链的动作。 “你再乱说话,信不信老娘割了你的舌头!”苏璃摆出一副凶狠的样子,然后对着沈欢说道:“那个办法你还是放弃吧,这个侍魂很明显是在玩你,若真的只有这一个办法,那么怎么不见他的修炼伴侣。” “谁说的!”张天生不满意了,“我以前是没有,现在却有了。” 一旁的张天养,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梁,“就是那个最近和我闹绯闻的那个女明星。” “咳咳……那她到底是喜欢你张天养呢,还是喜欢他张天生?”沈欢表情尴尬道:“贵圈真乱。” “当然是喜欢我了,冰冰已经知道我们的事儿了。” “因为修炼到第二重的缘故,我们可以达到同步状态,除了道法意外,天生几乎掌握了我的所有技能。”张天养解释道:“我终究会有回归茅山掌门身份的一天,到时世俗张天养的身份,就要完全交给天生了。” “我不管,反正直觉告诉我,这个侍魂的功法根本就是假的!”苏璃开始蛮不讲理起来,不过也没什么可奇怪的,蛮不讲理本身就是女人天生自带的一种属性。 “狐狸精——”沈欢还想说什么,鬼老却忽然开口道;“那个……我觉得在讨论功法之前,是不是应该先把陈老板的事情给解决了呢?” 我靠!怎么把这件事给忘了! 第1118章陈国锋一家子都不见了?! 陈国锋的事情不容耽搁,所以沈欢也没继续在实化这件事情上耽搁。 张天养还要举办音乐会,并没有跟沈欢一起回去。 飞回燕京以后,沈欢直接去了医院,可是在进门的时候却傻了眼,病房是空的,陈国锋的肉身不再,鲁莽和陈雨婷等人也不在。 “请问一下,这个房间的病人呢?”沈欢随手拦了一名护士。 那护士本来还带着笑容,可一看房间号以后,立马改变了脸色,慌忙摇头道:“不、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不等沈欢详细询问,那个护士便匆忙离去。 之后的情况也差不多,而且越来越夸张,有些护士看到后,甚至连停都不停,直接转身就走。 鬼老看到这个情况以后气愤无比,狗仗人势几乎是大部分的通病,当然用这个词语形容可能有些不大恰当,但用一句话来形容的话,或许就会很有形象感。 比如最简单的事情,我表哥怎样怎样,或者我爸在宇航局工作之类,这种人算不上太多,但也绝对不少见。 此时鬼老就是这么一个情况,在得知沈欢的真实身份后,他便完全臣服了。 现在这个世界的最强者,竟然被普通的凡人蝼蚁所敷衍,这口气怎么能忍? 再说,眼前这个情况,可是他翻身的好机会,若真要追究起来,沈欢就算直接杀了他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所以他现在必须努力将功补过,这样才有可能在沈欢手中留下一条性命。 虽然沈欢现在没表现出杀他的意思,可等到陈国锋好了以后,就不一定了。 毕竟沈欢现在不杀他的可能有很多种,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变故? “站住!”鬼老发出一声怒喝,随手抓住一名护士,“你们知不知道在和什么人说话!” “我、我真的不知道。”那名被抓住的护士一脸慌张,倒不是鬼老弄疼他了,而是她想要推开对方,但看到对方是老人以后,又有所顾忌,在这个年代,因为社会上的一些风气影响,老人已经和慈祥这个词语没有了任何的关系。 “不说是吧?信不信老夫杀——” “够了!”沈欢面色阴沉,低喝了一声,本来还气势汹汹的鬼老一下便安静了下来,于此同时,他的脸上被黄豆般的汗珠遮掩大半。 沈欢生气了。 沈欢生气所代表着的后果,鬼老很清楚,他本想着为自己多争取一条活路,没想到的是操错了心,反而将自己逼上了一条死路。 “盟主,我、我——我罪该万死!” “我让你闭嘴!”沈欢的语气有些不耐烦了,不过转向护士的时候,却是和颜悦色,“美女,对不起,人上了年纪,精神上就容易出问题,你别怕,我只是想问你一个问题而已。”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那名护士都已经被吓哭了,但口风依旧很紧。 沈欢看到这个情况,只能无奈的放小护士离开,总不能因为这件事儿,去为难一个小护士吧? 只要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来,这些嘴上说着什么都不知道的人,实际上什么都知道,只是不能说而已。 “盟、盟主,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看到鬼老那小心翼翼的样子,沈欢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他刚才出言喝止,并非完全是因为鬼老的做法有错误,更多的是想借助这个机会,进行一场唱红脸白脸的戏码,以此来获得拥有的信息。 “去找那个医生。” 那个医生是陈国锋的主治医师,而且为人也算正直,应该能打听出一些东西。 沈欢心里对这个医生是有希望,但也没敢抱太大的希望,怎么说呢,不畏强权的人太少了。 在打听医生所在的时候,沈欢没有继续停留在病房前,这个病房如今好像已经变成了整个医院的禁地,要是在这里问,恐怕想要获得医生的位置就很困难了。 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有个小道消息,要不了多久就能传遍大半个华夏,更何况只是一个小小的医院。 “医生你好。”询问的过程还比较顺利,沈欢敲了敲门,便走了进去。 正在看档案的医生看到沈欢后,先是一愣,然后说道:“沈医师?你找我有事儿?” 他的表情变化很细微,但沈欢是可以感受到的,对方这句话很明显是明知故问。 “我来想问一下,我陈伯父现在在什么地方?” 医生迟疑了一下,说道:“我不知道。” “他是你的病人,无论是死了,还是转院了,亦或是回家了,您总应该知道的,不是吗?” “抱歉,我的病人太多了,所以难免有疏忽的地方。” “你记得我,却不记得你的病人,这么解释起来,似乎有些牵强吧?” 医生沉默了半天,开口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如果没有什么事情的话还请你们离开,我手头上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 听到医生的回答后,沈欢更加疑惑了,究竟是什么人能有这么大的能耐? 要知道,乾坛医院在燕京医学界有着很高的地位,就算是放眼整个华夏,那都是极其厉害的存在。 可现在,竟然有人让整个医院的人都不敢开口,甚至连半个字也不敢提出来。 这样的影响力,在燕京可不多。 难道是九大家的人?沈欢很快便否决了这个想法,如果是九大家的人,肯定知道他和林家之间的关系。 沈欢带着疑惑,离开了医院,鬼老一直紧紧的跟在后面,一路上半句话也不敢说,可是看到沈欢那一脸愁容以后,他实在忍不住,便开口提醒道:“盟主,您何必浪费这么多的力气,既然想知道对方在哪里,这还不简单,直接打个电话问一下不就明白了么!” “靠!”沈欢忍不住爆了句粗口,现在这情况,真是应了那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说法。 就像鬼老说的那样,这事儿很简单,打个电话不就全都明白了么!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您稍后再拨,骚瑞——” 陈雨婷的没打通,沈欢就换了鲁莽的继续打,可鲁莽的电话也没接通。 此时他刚刚拨出来王佐的号码,如果还是打不通,他就只有给王紫嫣打电话让调查一下了。 就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电话忽然被接通了,不过从听筒里传出的并不是王佐的声音,而是一阵极其吵杂的声音…… 第1119章斐雯的还有一个权势滔天的哥哥? “你们凭什么不让我们住院?” “不是我们不让你住,而是规定上不允许?” “规定上怎么不允许了?我看你们就是害怕被人报复对不对!” “小姐,话不能这么说,身为医生,救人是我们的责任,不让你们住院是因为你们还没有在原本的医院办理退院手续,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没有办法为你做这些事情。” “胡说你们根本就——” 声音很乱,但沈欢大概能够听懂对方在说些什么,也就在这个时候,王佐的声音从听筒里传了出来,“沈老板,你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沈欢先是回答王佐的问题,然后说道:“王先生,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怎么听到你那边——” “没、没啥事儿,就是大哥的肉身已经无碍,我们就退院了,毕竟我们手里面的钱也不多了。”说到这儿,王佐顿了一下,转移话题道:“现在既然您已经将灵魂待了回来,那么我们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你们现在在哪里?”沈欢心中的疑惑更加深了,那些医生们唯唯诺诺还可以解释,但怎么来王佐也在隐瞒事情的真相。 “我、我们在、在……在我家里,我跟您说一下地址,您过来吧。”说完地址以后,王佐咳嗽了两声,“那个沈老板,我这里刚好有点事情,就不和您说了。” “好,那就这样——”沈欢话还没说完,王佐就把电话给挂了。 “怎么样?” “出事儿了。”沈欢面色阴晴不定,“咱们去王佐的家里,我倒要看看,究竟是什么人,有这么大的本事!” 与此同时,某五星级知名酒店内。 一名光头男正在和捧场的客人们有说有笑,令人震惊的是,别看这个光头男其貌不扬,但和他说笑的那些人,全都是燕京有名的人物。 若有知情人看到,一定会震惊无比,疑惑这个其貌不扬的光头男究竟是什么人。 这时有一名保镖打扮的人走到了光头男身边,俯身贴耳小声说了一些什么。 “对不起各位,陆某失陪一下。”说着,光头男便起身离开了席位。 “你说那个叫沈欢的回来了?” “没错,斐哥,我亲眼看着他从机场出来的。” 陆斐眯了一下眼睛,“有没有派人跟着他?” “刚开始他离开机场那会儿跟丢了,不过我猜测他可能一回来就会去找陈国锋,果然不出我所料,他们现在正在前往王佐老家的路上。” 陆斐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件事你办得不错,既然已经知道了他们的目的地,就多派一些人过去。” “好!”那保镖说着就准备离开,却被陆斐喊住,“别那么着急,我让你多派些人,不是让自己人过去,而是找一些本地的小混混。” “燕京毕竟是天子脚下,我们还是小心一些为妙,那些小混混是本地人,手段也很无赖,比我们直接出手有用的多,如果他们解决不了,你再上去解决,明白吗?” “明白了。” “好了,去吧,等我打发了这些土鳖以后,我也会过去。”说道外面那群人,陆斐露出的表情满是鄙夷,虽然他看不起这群人,但为了生意,依旧得应酬一下。 王佐报的是老家的地址,陈国锋的赌输了家业以后,王佐也跟着遭了殃,好在他父亲还有一处房产,不然想找一个容身之处都难找。 沈欢到地方以后,王佐他们也刚刚赶回来,不等沈欢开口,王佐便主动开口道;“没想到你们来的这么快,我啊,刚刚带着大哥一家子出去遛弯了,顺便订了饭馆,等待会儿大哥醒了,我们就一起过去那边吃饭。”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没事儿啊?现在斐雯死了,我们又能有什么事儿啊。”王佐笑呵呵的说道,不过这笑容看起来有些苦涩。 “学姐,你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没、没事儿,真的没啥事儿。”陈雨婷有些不敢正视沈欢的目光。 而当沈欢想要去询问陈雨婷母亲的时候,这位年近五十的妇人,已经泣不成声。 “斐雯已经死了,她的家业全都是我们的,如果没有发生什么事儿,你们至于待在这种地方吗?”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还有,刚刚打电话的时候我都听到了,乾坛医院我也去过了,该知道我都知道了,不该我知道的我也知道,现在,我就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 “沈老板,我知道你很有本事,背景也很大,可这次的事情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王佐深吸了口气,“你还是收手吧。” “这也是你的意思?”沈欢朝着陈雨婷看去。 陈雨婷依旧有些惧怕,侧脸点了点头。 “好吧,等治疗好陈伯父以后,我就会离开。”沈欢没有再多说什么。 就在这个时候,鲁莽开口说道:“卧槽,这口气我实在忍不下,给他们不说,我来告诉你。” “老三!” “这事儿不说,我他妈憋在心里难受!”鲁莽的声音本来就高,这么一喊,直接压过了王佐的声音。 经他这么一喊,王佐便不吭声了。 “事情是这样的,你走以后,斐雯的哥哥来了,那个王八蛋直接将我们赶出了医院,不仅如此,还让其他医院不接纳我们,因为他的来头实在太大,现在整个燕京没有一家敢接收我们。” “停!”沈欢打了一下手,“斐雯不是从农村出来的吗,怎么还会有一个权势滔天的哥哥?” “我们也不知道,但是她那个哥哥好像和我们华夏的财——” 鲁莽的话还没说完,便有几辆面包车停在了众人的身边,紧接着从车上下来了不少人,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撬杠、钢管之类的器械。 大略数一下,大概有四五号人。 为首的板寸黄毛男扔掉手中的烟蒂,骂骂咧咧道:“这里谁他妈是沈欢?” “老大,我看过照片,就是这个小子。”一名小弟伸手朝着沈欢指了一下。 “给我往死里打!”板寸黄毛说着,便抡起撬杠朝着沈欢的脑袋砸去! 第1120章盟主大人无需出手,交由在下处理便 混混们一般都不会嫌弃事儿大,尤其是年轻的混混,满腔热血的年轻混混,是最容易挑拨的。 就像是刚进公司的职员,只要老板随便夸奖两句,就会拼了命的去工作,但实际上老板夸奖的那句话,对每个员工都私底下说过。 等级制度本就是由现实之中衍生,随后在游戏中发展的。 这一次陆斐站在金字塔的顶端,保镖次之,接下来是老混混、大混混,最后才是小混混。 说点难听话,这些小混混就和炮灰没有什么区别。 可以说是用来试探沈欢深浅的,如果沈欢连这些小混混都解决不了,自然也不需要保镖出面,至于站在最上位的陆斐就更不用出面了。 小混混们一喊就上,全都是一脸凶悍,瞧那架势,颇有把沈欢弄死的感觉,就算不敢真的弄死,也要打进医院住个十天半月。 王佐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可就是因为见过大世面才会紧张。 这些小混混是名副其实的小混混,年纪都不大,最大的看起来只有二十五六,最小的有十七八。 在这样的年龄,都是一些愣头青,他们可不会管你是什么身份,有人给钱,他们就敢办事儿。 鲁莽刚开始也有些忌惮,但很快这种忌惮便消失了,毕竟他本身就一个神经大条的人,看到有人来干自己,他保准会立马干回去,至于打不打得过,先反击再说。 “嘭——” 沈欢用手握住了那眼看就要爆掉自己脑袋的撬杠。 板寸黄毛看到这情况,愣了老半天,他身后的人看到这情况也开始迟疑起来。 年轻人热血没错,也可以用愣头青来形容,但这不代表年轻人没有脑子,提到铁板,和欺负软蛋分别要怎样做他们心里还是有底线的。 “撒手!我他妈让你撒手听到没有!”板寸黄毛回过神后,便开始骂骂咧咧,这事儿太他妈损面子了,他来这里可不是为了出丑的,而是在装逼的同时把钱给赚了。 身为老大一般是不需要亲自动手的,但小混混却不同,这些人在最底层,有带头人没错,但要想有明显的等级差距是不可能的。 基本上每次搞事儿,板寸黄毛都需要来个开门红,只有开了红,他的那些小弟才会实实在在的动手。 以前每次办这种事儿都是无往不利,别说沈欢这样看起来瘦马干鸡的模样,就算是健美冠军、武馆的当家师父,全都是他开的红。 功夫再好不敌菜刀是没错,但现在是法治社会,菜刀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往手里拎的。 所以人数的多少,就成为了至关重要的因素。 人多势众说的就是这么回事儿,在普通人群当中,实力不可能有太大的差距,基本上可以这么说,只要人多的就差不多算是赢了。 而且现在人打架一般都不再看什么实力,而是看气势,只要气势到位了,就算是武侠小说中的高手都不一定敢生出反抗的心思。 “咔嚓——” 沈欢手腕一翻,直接将撬杠拧断,就像是在拧已经被岁月所腐蚀的木头一般简单,“滚!” 之前说了,现代人打架一般不是看技巧,而是看气势,此刻沈欢所表现出的气势,可比他们人多所造就的气势厉害多了。 我滴个乖乖,这么粗的撬杠,对方只是动动手腕就断成了这样,这要是打在自己身上哪还不得全身骨折? 人都是怕死的,小年轻也是一样,他们之所以不怕死,一是因为对死亡没什么太大的概念,二是确信能被自己欺负到头上的人,绝对不可能有杀自己的胆子。 可现在,他们全都开始迟疑了。 “老、老大,我们该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我他妈不是说了么,这个叫沈欢的,给老子朝死里打,出了事儿我担着。”板寸黄毛虽然惊恐,但多少还有些底气,毕竟他知道自己身后站着的是什么人物。 他花费那么多功夫,向小弟们灌输,钱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东西的概念,就是为了让这群小弟生出——给钱就什么都敢做的思想。 现在撬杠被拧断就退缩? 这可是违背原则的问题! “还愣着干嘛,都他妈给我上啊!”板寸黄毛见没人动手,气哼哼的说道。 “谁动手,我就废了谁。”沈欢目光冰冷的看着众人,“不想死的,就都给我滚!” “事不过三,最后一次我不会再说出来,而是用行动来表示。” 这时鬼老朝着沈欢鞠了一躬,“盟主,这种小事儿何须您来动手,只要交给我就够了。” “这些土鸡瓦狗,我用一只手就可以杀光他们。” 沈欢看了鬼老一眼,没有出声,但眼神之中却传递出了一丝赞赏。 鬼老所做之事,就算不用死一百遍,那也需要死上一次才足以弥补,沈欢为什要留下他?就是为了让他做一些,自己所不能做的事情。 当初苏璃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干净的地方很多,但肮脏的地方也有不少。 所以,在光明正大行事的同时,也需要有人去做一些肮脏的事情,比如——杀人,杀一些会脏手的人,杀一些自己不方便出手杀的人。 鬼老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且养鬼师所杀之人,大多数都没办法找到原因,很难留下会被警察追究到的证据。 “杀就不必了,简单教训他们一下。” 鬼老兴奋的点了点头,这和他是否能够杀人没有任何的关系,而是因为他的行为终于得到了沈欢的认可,这样自己活命的机会就又增加了一分。 “老头子,这没你的事儿,滚,听到没有?”板寸黄毛根本就没把沈欢的话放在眼中,开什么玩笑,身为五十多个小混混的头目,岂是一句两句话就能吓倒的。 可是很快,他就后悔了,随着鬼老动手,安歇小弟们仿佛看到了鬼一般,平时单子大的被吓得鸡哇乱叫,胆子小的直接就昏倒了在了地上,连尖叫都没发出过。 眨眼之间,这些个混混们便全都被吓得精神失常,疯狂的逃窜着。 “啪啪啪——” 这时不远处的黑色轿车内,传出了一阵拍手之声,“不错,不错,不愧是我妹妹曾经最得意的住手,但是……你知不知道背叛者的下场,一般都会很惨?” 第1121章看来你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他就是那个逼迫我们离开医院,还不允许其他医院接收我们的混蛋!” 鲁莽一看到陆斐从车上下来,脸色便变得气愤无比。 “混蛋?”陆斐冷笑一声,对着身旁的保镖说道:“去,给他掌嘴,直到他不能开口说话为止!” 说着,他又看向了鬼老,“鬼老是吧?我时常听妹妹提起你,说你是她最得力的助手,没想到你为了活命,却背叛了她。” 陆斐看了沈欢一眼,“你就是沈欢?” “我是你爸爸。”沈欢现在可没什么好心情,说完以后,她才开始仔细观察陆斐的着装与气质。 陆斐的气质很普通,还带着一股阴邪之气,虽然坐着豪车过来,但身上却没有一点富豪应有的气质。 与其说是商贾,倒不如说是一个爆发户。 这些从对话上就可以听出来,一个振华在呢个有钱有地位的人,反而不会这么在意这些琐碎的事情。 “我还是你爷爷呢。”一旁的保镖很不喜欢沈欢的脾性,忍不住开口喝了一声。 可他还没来得及自我表功,就被陆斐扇了一巴掌。 “你他妈给我闭嘴!” 挨了这一巴掌以后,之前说话的保镖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 人家只说是老板的父亲,而自己一开口,就当成了爷爷辈分的,这岂不是说,陆斐是自己的孙子了么。 “沈欢,你害死我妹妹,这事儿咱们是不会这么容易就算了的。”陆斐说话时,脸上充满了优越感,“现在你想活命的话只有两条路,第一条就是臣服于我,无条件听从我每次发布的命令,第二条,如果你无法就接受第一条,那么就当着我的面直接去死吧。” “呵呵。”沈欢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这有什么好笑的。”陆斐颇有些气急败坏的趋势。 “嘴巴长在我的身上,我想怎么笑究就怎么笑,你管得着吗?” “放肆!”陆愤怒道:“小子看来你是在找死了。” 说完,他便朝着保镖使了一个眼色。 保镖们二话不说直接朝着沈欢走了过去,和之前的小混混们不同,这些个保镖走起路来不慌不慢,语气说是去揍人,倒不如说是出门来旅游。 “小子我劝你最好选择第一条路,不然你会死的很惨。”保镖对沈欢放出了最后的警告。 “交给我。”鬼老说着,再次操纵小鬼,朝着保镖们席卷而去。 大概也就十几秒的时间,那些个保镖便全都昏倒在了地上。 这样的情况大大出乎了陆斐的预料,所以愣了良久才勉强回过神来,在看到沈欢朝自己走来以后,他更是吓得大声说道:“小子,你知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活了大半辈子,他还是一次感觉自己与死亡是如此的接近。 “我知道,你是我儿子。”沈欢说着学起了陆斐刚才的语气,“现在给你两条路选择,第一,跪在地上,请求我原谅,第二,被我亲手给杀了。” “我可是陆家的人!” “陆家的人?”沈欢愣了一下,陆家的主要成员他基本上都见过了,沈欢对这个光头的印象不深,所以两人很可能还是第一次见面。 沈欢发愣的原因在于,他没想到对方会是陆家的人,不过就算是陆家人,应该也不是陆家的嫡系成员,因为所谓的嫡系成员,他当初为陆老爷子治病的时候,就全都见过了。 “你、你怕了吧。”陆斐也不敢太得意,但看到沈欢表情有所变化后,那种逐渐消失的优越感再次生了出来。 陆家,有着华夏财神之称的存在,名誉江河两岸,基本上只要有点本事的人,都会知道陆家是一个庞然到什么地步的大物。 “我怕?”沈欢忍不住干笑了起来,“你觉得可能吗?别说是你,就算是陆家的主要成员见到我,也不敢对我如此说话。” “看来你进入陆家的时间并不久,不然你应该会知道我的名字。” 若在知情的情况下,还对沈欢这样口出狂言,那就真的是死有余辜了。 “是又如何?不管怎么说,我都是陆家的人。”陆斐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告诉你,陆家可不是你这样的小瘪三可以得罪的。” “看来你真是活的不耐烦了。”沈欢说着帮大手一挥,直接将陆斐吸到了手中。 “你、你想干什么?!” “杀了你。”沈欢说着,便从须弥戒指的中,取出了一把匕首,是墨虺所化的其中一只。 “不、不要!!!” 陆斐奋力挣扎着,可挣扎了老半天,也没能等来死亡的降临,。 “滚吧!你的血太脏了。” “沈欢是吧?你给我等着!”这一次陆斐说完以后,便匆忙的转身跑了。 鬼老看到这一幕以后,不解的问道:“盟主,您为什么要放它离开。” “我只是说,我不能出手,而不是你自己不能手。” “原来如此。”明白沈欢的意思后,鬼老便派出一名小鬼,悄悄的跟在了陆斐的背后,由于魂体和本体有着距离限制,没过一会儿,他便也跟着离开了。 “咱们开始办正事儿吧。”沈欢嘴中所说的正事儿,自然是拯救陈国锋的事情。 目前除了让陈国锋的魂魄鬼体以外,其余的事情全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毕竟这世界上没什么是比人命更加重要的了。 回去以后,沈欢直接将魂魄送入了陈国锋的肉身之内,大概过了七八分钟以后,陈国锋缓缓睁开了眼睛。 看到这情况,陈雨婷母女直接喜极而泣,王佐和鲁莽这两个义兄弟的眼眶,也开始红润起来。 “这次真是谢谢你了,若不是你,我恐怕已经死了。”陈国锋虽然不大记得自己从三世善人变成厉鬼的过程,但也大概知道发生了一些什么样的事情。 “不用,您起来走两步,感觉一下身体怎么样。” “好。”陈国锋听到以后,没有任何的废话,想要从床上起身,可刚起到一半,便狠狠的栽到在了地上。 “爸!” “大哥!” “老陈!” 看到这个情况,陈雨婷等人的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 而沈欢则是一脸疑惑,难道……这就是洗魂曲所留下的后遗症?! 第1122章以最残忍的方式杀了他! 陈国锋也是一脸紧张,颤颤巍巍道:“我的、我的身体,似乎不听掌控了。” “沈老板,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王佐也是一脸紧张。 鲁莽更是着急的不行,想要上前又不敢上前,生怕自己做错事儿。 陈雨婷的母亲眼泪又流了出来,而陈雨婷则是默不吭声,不过眼神已经表达出了他所想说的一切。 沈欢没有说话,走到陈国锋身旁把了把脉,“肉身一切正常,没有问题。” 接着开启天眼,检查了一下灵魂。 刚开始沈欢认为是灵魂残缺,所以导致无法让器官发挥应有的作用,可观察过后,陈国锋的灵魂很完整,而且因为经历过洗魂曲的洗涤后,比大部分人的灵魂都要纯净。 “沈欢,你说话啊,我大哥到底怎么回事儿?”鲁莽实在是忍不住了。 “应该是没有什么大问题。”沈欢迟疑了一下,但最终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推测,“如果我没有估计错误的话,应该是因为陈伯父经历了洗魂曲,和原本的肉身出现了不协调反应,所以才没有办法控制身躯的。” “就像是电学中的接触不良一样。” 沈欢倒也不是凭空猜测,这是他和苏璃商量后的结果,毕竟在硬件上两个东西都没问题。 “当然,我也没办法保证自己说得就是对的,还是等几天看看吧,灵魂和肉身相互融合的时间,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十四小时,也就是一天的时间,并不算太久。 因为陈国锋的事情还没有解决,沈欢也不能回去,就打算给林妙诗打一个电话,说一下情况。 可就在这个时候,陈雨婷忽然走了过来。 “放心吧,伯父不会有事的。”沈欢开口安慰道,说实话,他和陈雨婷相处的时间也有一年多了,但现在他忽然发现,自己似乎并不是很熟悉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女生。 陈雨婷点了点头,“我知道,有你在,父亲的病一定会被治好。” “那你怎么还愁眉苦脸的?”沈欢有些不解道。 “因为我在想着怎么支付你这一笔医药费。”陈雨婷静静地看着沈欢说道:“钱,你有很多,知识,你比我更加丰富,人情?我的人情,对你来说应该没设呢么作用吧?” “原来是为了这种无聊的事情。”沈欢没好气的笑道:“以咱们的关系,你说出这话就没意思了。” “这个世界没什么是理所当然的,所以我——” 陈雨婷正说着,外面忽然传进来一阵踹门的声音。 “发生了什么事儿?” 看到鲁莽匆忙的跑进来,陈雨婷连忙开口问道。 “斐雯的哥哥带保镖过来了!”鲁莽找了半天,最后决定管用板凳当做武器,在手里掂量了两下,就准备冲出门外和对方拼命。 沈欢弹出一根气针,封锁了他的穴道,然后上前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鲁叔,这件事儿就交给我吧。” 说着,他回头看了一眼,对着一脸恭敬的鬼老说道:“帮我照顾好雨婷他们。” “属下遵命。” “咚——咚——咚——” 踹门声一阵接一阵,刚开始是用脚踢得声音还不算大,现在则是一阵阵金属碰撞的声音,对方应该是用了什么器械。 王佐老家的大门是纯手工制作的,沉、稳,即便出现了凹陷,门也没有任何要到倒下去的意思。 “妈的,你们的饭都白吃了吗?斐哥可是说了,今天咱们要是不把这事儿办妥,就全都滚蛋!” 一听这话,众人立马加强了力道,更是有人吆喝道:“我的大铁锤呢?把我的大铁锤拿过来!” “谁弄根大树过来也行,就像电视剧里面演的那样,咱们直接撞破这大门得了。” “low不low?要我说,咱们现在就去就解一辆越野车,直接把马力开到最大,别说这大门,就连房子都能给他撞个稀巴烂。” “废什么话呢,是不是你们吆喝两声,这门就他妈自己开了?”保镖头子骂骂咧咧的说道。 他这话刚刚说完,沈欢便用真气将门打开。 “我靠!”保镖头子一看这情况,忍不住大骂出口,这也太他妈坑爹了,自己刚刚才说过,吆喝是没有用的,这个小子下一秒就把门给打开了。 “嘿,早知道这小子一吓唬就来开门,我们还浪费这力气干嘛!” 不少人都是左手揉肩,右手揉肘,没办法旧时代的东西虽然不怎么好看,但质量上绝对要比现在好得多。 “唉,这个人好像就是斐哥要求弄死的那个沈欢吧?” “没错就是他,兄弟们,给我上!” 在发现沈欢的身份后,这群人便再也没有迟疑,全都围在一起,朝沈欢冲了过去。 沈欢没有说话,用脚在大门处画了一道直线,然后插了一块牌子,“傻哔与狗,不得入内。” 本来就准备打残他来领赏的保镖,一看这情况更加生气了,不过也有人笑骂道:“这个小子也太天真了,是把我们当三岁小孩子吗?” “别废话,先逮住他再说!” 最先冲过去的,是一个体型相对瘦小的保镖,他速度很快,而且看架势似乎也是一个练过的人。 “小子,去死——” 这小矮子话还没说完,整个人直接就倒飞了出去。 沈欢没说话,用手指了指牌子,又用脚尖在原有的轨道上加深了一边划痕。 由于矮子被打飞出去几乎是一瞬间的事儿,加上众人都急着揍沈欢加工资,所以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只有前面那几个保镖看到了。 “撤!快撤!”前面那几个保镖胆子基本上被吓破了,想要转身撤离,可后面那群人只想着加工资,加上人声沸腾,根本就没人在听这几个保镖说了些什么。 在推壤之下,这几人也走了之前小矮子的老路,而等剩下的保镖回过神以后,却是为时已晚。 “嘭!” “一群废物!”听到车顶上传来的闷响,坐在车内的陆斐,脸色愈发的阴沉起来,他转身对着身边的青年说道:“出去,把他抓过来,带到我面前,然后以最残忍的方式杀了他!” 第1123章瞬秒?瞬秒! 青年没有立即下车,而是一边把玩着手中的匕首,一边说道:“对方的实力超乎你提供的资料记载,必须加价。” 陆斐也没有生气,而是笑骂道:“都认识这么久了,你还是这么在意的钱的问题。” “不是认识久不久的原因,你们华夏有句古话,叫做亲兄弟明算账,若只讲人情,迟早会出事情。”青年拿出一块黑布,将匕首的刃角擦拭了一下,“感情这种东西太伤钱,我从来都不需要。” “看来你还是不放心,我们陆家身为华夏第一豪门,只有别人欠我们钱,而没有我们欠别人钱的说法。”陆斐一边说着,一边掏出了手机,“说吧,需要多少钱才够?” “二十万美金。” 陆斐愣了下,“我之前已经给了你十万美金,现在又加二十万,这一条人命也太贵了吧?” “我们杀手和你们商人一样,讲究的是一个诚信,既然您信不过我,大可以找别人来做。”青年说着就停止擦拭的动作,将匕首给收了起来。 陆斐一看这情况,干笑道:“咱们之间合作了这么多次,我怎么会不相信你呢,再打二十万美金,就二十万美金,对我来说这并没有多少钱。” 他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内心其实还是很心疼的,原因无他,毕竟他不是陆家的嫡系子弟,也不能像真正的陆家人那般豪爽,不过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是土豪中的战斗壕了。 青年人收到银行的提示信息后,又将匕首拿了出来,“说吧,你想让他怎么死?” “你把他抓过来,废掉手筋脚筋,剩下的交给我就好了。”陆斐面色阴沉道:“他杀了我妹妹,我这个当大哥的,自然要亲自为她报仇!” “不用我杀他?” “不用。” “那我欠你一单生意,下一次有想杀人的人依旧联系我,免费。”青年说完,便从汽车上走下。 保镖们几乎已经被沈欢给踹飞完毕,看到青年过来,他和之前一样,随手指了指木板上的文字。 青年人冷笑一声,匕首在手指尖飞舞起来,就像是在跳这个世界上最绚丽的舞蹈。 “嗖——” 青年人的速度很快,力量主要是依靠指尖发出来的,利用寸劲配合手臂大幅度的摆动来取走对方的性命。 这样接近音速的攻击方式,被青年人称之为瞬秒,也正是因为这一招,使他获得了音速小子的称号。 “叮——” 可是在以前无往不利的招式,却被沈欢用一根手指给拦了下来。 只见那锋利的匕首直接被沈欢用剑指砍成了两半,原本一脸戏谑的青年人,猛地一愣。 这把匕首是由特殊材料做成的,就算是激光都不一定能够这么利索的把它给折断,可对面这个华夏年轻人却做到了,难道这就是师父口中的气功? 可惜,没人会回答他心中的疑惑,就算有人回答他也听不到了,因为沈欢在砍断匕首的同时,也砍下了他的脑袋。 对付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办法,那些保镖是普通人,所以沈欢就用普通人的方法来对待他们。 但这个青年不同,他的身上充满了杀气,而且手段凌厉,很明显是一个职业杀手,并给是抱着将自己杀掉为目的的职业杀手。 这样的人如果不及时处理掉,以后的麻烦事儿会更多。 车内的陆斐看到这个情况以后,直接傻了眼,“这、这怎么可能?!” 这个年轻人有多么强大的实力,他很清楚,这种情况别说出乎意料,根本就是想都没有想过的事情。 陆斐心中怨恨,看着这一片狼藉,最终咬牙从车上走了下来,他对着站在门口的沈欢问道:“你知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肯定是个——”沈欢故意没把话说出来,用手指了指木板上面的傻哔二字。 “你——”陆斐深吸了口气,“你听说过陆家吗?” “听说过如何,没有听说过又如何?” “没有见识的土包子,难道你以为,在燕京这个地方单凭林家就可以一手遮天了吗?” 沈欢耸了耸肩,“我只是说自己没有听说过陆家,你就这么说我,难道说你以为我,在燕京这个地方,或者说,在华夏这个国度里,陆家就可以一手遮天了?” “哼!看来你并不知道陆家的恐怖之处。” “这句话你刚刚好像说过了,能不能换句别的?”沈欢挑起眉毛,他的脸上没有任何的紧张,反而带着一种看戏一般的玩味。 而陆斐也感觉自己被沈欢当成了被人随便戏耍的猴子。 “哼!我没心思和你胡闹,我承认,你的实力很厉害,可现在已经不是用拳头说话的年代,知不知道我一个电话打出去就可以让你万劫不复?” “要打就打呗,我又没有拦着你。”沈欢一脸无所谓,仿佛陆斐的话,对他没有任何的威胁力。 不是仿佛,准确来说是真的没啥威胁力。 先不说他和陆家的那层关系,就只说在燕京这片,沈欢还这没必要去恐惧谁。 他和国主是一个级别的,就连皇族的面子都不需要给,又何必去忌惮一个外来的大族。 “等着吧!”陆斐说着便取出手机,去打电话。 警察这种普通职业肯定是没用的,因为沈欢背后站着林家。 他们陆家虽然不用给林家面子,但这里的警察却不一定会不给,毕竟强龙不压地头蛇,而且这两代国主,都刻意的在削弱陆家的力量。 如果把事情闹大了,吃亏的肯定是他们陆家。 所以他决定,直接喊天组的人过来,这样就算是林家想要插手也没办法插手。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一辆天组的车就赶了过来。 “马哥,您终于来了,这小子杀了人,外国友人,您看这事儿怎么解决?” 被称为马哥的人笑了笑,“别跟我说这些没用的话,你小子在想什么我还会不知道?若只是杀人案件,哪里用得到我啊!说吧,你想做——” 这马哥正说着,忽然看到了一旁的沈欢。 “沈、沈先生,您、您怎么在这儿?” 第1124章既然你没有反对,那我就当你答应了 这一声“沈先生”让陆斐的心“咯噔”一下便提了起来,他叫来的这位,从名义上来讲是朋友,不过也只是给他这个陆家挂名子弟的面子而已,并不算深交。 准确来说,两人交流的时候,他还得保持一些下位者的姿态,可这位比他还厉害的存在,竟然一脸恭敬的对着沈欢这个小子称呼为沈先生。 刚开始陆斐不是没有想过用正轨手段来报仇,但想到沈欢杀了自己妹妹,整个燕京却没有掀起一点风雨,就改变了心思。 对方不是以势压人吗?那么他就使用同样的办法,和对方比比看看,究竟是谁的势力大。 在马哥来之前,或者说,在马哥开口喊沈欢为沈先生之前,他一直都认为有胜算的是自己。 陆家不如当年的巅峰状态是没错,可当今的陆家仍旧是华夏最大的豪门,身为华夏财神这大家族中的一员,陆斐一直都很有底气。 可现在……他忽然间开始迟疑了,若背后只站着林家的话,马哥不可能表现的如此恭敬,难道这个沈欢还有其他背景? 沈欢却是一脸迷茫的看着马哥,在他的记忆里并没有存在过这样的面孔。 “你是?” 马哥听到询问后,连忙施了一个天组的军礼,“在下是黄字组的副组长,马文才。” “马文才?”沈欢感觉这名字很熟悉,似乎在哪里听到过,可转念一想才知道,这不是梁山伯与祝英台这段凄美故事中的反派么。 马文才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他也知道自己这名字的毛病出在哪里,不过说实话,这名字听上去还是很有文化水准的。 “是的。” “马哥,你……你们认识?”陆斐语气有些忐忑的问道。 马文才一听这话,连忙摆手道:“不不不,是我认识沈先生,但沈先生却不一定认识我。” 陆斐听到这话,眼前一黑,差点没有昏死过去。 马文才是什么人?天组黄字分组中的副组长,随便扔出点小道消息,就可以让一个普通商人变成一方首富的存在。 毫不夸张的说,只要人家想弄清楚的事情,基本上没有做不到的,你昨天早饭吃了什么自己都可能忘记了,可人家却能够查出来。 再举个例子,黄字组可以说是天组之中油水最多的职位,也是众多家族最不想得罪的存在,因为他们随便杜撰一些标志为“不确定”的资料信息,就足以让一个大族毁灭。 当初陆家之所以被皇族削势,传言就和得罪黄字组的上一任组长有关系,而导致这一结果的并非是什么苦口婆心的劝说,就是一纸文件而已。 “华夏今年多灾,陆家富可敌国,可缓国库空虚,另,未免心生自大,可趁机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形成相互牵制之势。” 虽然这个目的没有达到,但陆家也确实遭受了不小的损失,说是元气大伤都不算奇怪。 马文才看到陆斐的面色变化以后,眉头一皱,“陆斐,你找我过来,该不会是为了——” “在下绝对没有这个意思。”陆斐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人家马文才可不是傻子,所以他只能改口道:“既然是马哥的朋友,那这件事儿就算了。” “算了最好!”马文才没好气的冷哼一声,“你知不知道沈先生是什么身份?他可是——” “好了,你要是没什么事儿就可以走了,哦,对,走之前记得处理一下这个外国杀手的尸体,他刚刚想杀我,我出于自卫的心里,便杀了他,我记得这应该不算犯法吧?” “当然不算,当然不算。”马文才额头布满了冷汗,我的个乖乖,这个陆斐真是活腻了,竟然敢让杀手对沈先生下手。 要知道,沈先生可是夏大校的朋友,夏大校是什么人? 燕京九大家之首的夏家家主继承人,这还只是明面上的身份,现在组里还有谁不知道,夏大校已经被内定为了天组的新一代总组长,等到长老将军一退休,这位置可就是夏大校的了。 先不说夏大校这层关系,沈欢可是张老将军的救命恩人,这样的存在别说陆斐这个陆家刚招收没几年的旁支义子,就算是陆家的嫡系过来,也不一定有人家的面子大。 可以这么说,陆斐现在的行为,无异于是在找死。 不过庆幸的是,这位沈先生似乎比传闻中的要大度一些没有为难陆斐,不然事情的结果绝对不会像现在一样,这么简单的就了事儿。 等回去之后,自己就立马和这个陆斐割断一切的关系,免得引火烧身。 “沈先生请放心,这件事我一定会好好解决。” 陆斐没有说话,转身就打算离开,可刚走没两步,沈欢就开了口,“我让你走了吗?” “你、你刚刚不是说——” “我刚才说的是马文才可以走了,我有说你可以走了吗?”沈欢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冰冷。 陆斐吞了口唾沫,“那你想怎么样?” “很简单,第一,将陈伯父还有斐雯的资产,按照约定全都转入我的手中。” “没问题。”这点很容易,钱没有了可以再赚,但命没有了,那可就真是出大事儿了。 “雇佣杀手行凶杀人未遂,这也是要重判的吧?” “没错。” “嗯,我既然没事儿,也就没必要追求你法律责任了,这样吧,你随便赔我个一亿两亿,这事儿也就算了。” 一亿两亿?就算是对陆家来说,这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了,当然也算不上是什么大数字,可这种价钱花出去,也是需要斟酌斟酌的。 对于陆斐来说就不同了,一两亿,够他吃好几年的白饭了。 不过还是那句话,只要命还在,就什么都好说,比起在监狱里待个几十年,沈欢选择要钱私聊,已经算是好的了。 “没问题。” “第三,只需要留下一条手臂,你就可以走了。” “你说什么?!”陆斐眼中传出一丝怒气,自打他成为陆家旁支的义子以后,何曾受到过这种屈辱,长虫变蛟龙,那种一跃而起所带来的心态,并不是很沉稳。 说白了,这陆斐也就是一个高等级一点的暴发户而已。 “你没有反对,那我就当你答应了。”沈欢说着,随手甩出一条风刃,直接砍下了陆斐的右臂! 第1125章沈欢,这一次你死定了! “啊!!!” 陆斐的惨叫声响彻了整片天空,身躯不停地颤抖着,眼神中充满了痛苦以及不可置信,这个沈欢竟然真的说砍就砍掉了自己的胳膊。 “你——你——你——” 沈欢面无表情的看着陆斐,“现在你可以走了。” “我杀了你!”陆斐咆哮着,因为痛苦和愤怒,他这声音已经完全破了音。 “好,我成全你。”沈欢说着,手中再次形成了一道风刃,这道风刃比之前的更加巨大,足以将陆斐整个人劈成两半。 “沈先生,手下留情!”马文才看到这情况,连忙发出了一声高喝。 沈欢却是没有停手,直接挥动手臂,将风刃弹射而出。 马文才在高喝时,便已经开始飞扑,借助这个时间差,他成功救下了陆斐。 “沈先生,这个陆斐虽然得罪了您,但罪不至死,而且我毕竟是个一个执法人员,您当着我的面杀人有些不大好吧?”马文才看着被风刃波及的破损衣物,硬着头皮说道。 不看僧面看佛面,这个陆斐身后站着的是陆家,华夏最有钱的家族。 陆家在之前被削弱的时候,便已经生出了抵抗的意图,若是步步紧逼,说不定会做出秘密叛国的举动也说不定。 若是其他家族,只需要皇族一句话就可以解决,但这陆家不同,他们不仅在华夏有着超然的地位,和国外不少大型企业有着密切的联系。 可以这么说,华夏百分之四十的国外商贸经济来源,都是源自于陆家。 若是陆家决心叛国,整个华夏都将损失大量的资金。 皇族终究不再是封建时期的皇族,要放在以前,别说覆灭陆家这样的大族,就根本不可能存在陆家的这样的家族。 开什么玩笑,在皇权至上的年代,你比皇族还有钱,那他么不是老寿星上吊,活腻歪了么! 沈欢耸了耸肩,“我刚刚说了放他走,是他自己找死,你知道的,我是一个好人,身为一个好人,自然要完成一些人的遗愿。” 马文才找到突破口以后,扭头对着陆斐怒骂道:“陆斐,你他妈还不快点向沈先生道歉!” 这个时候陆斐也冷静的差不多了,回想起沈欢的手段和身份上的某种可能,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对、对不起沈先生,这一次是我鲁莽了,希望您不要见怪,再给我一次机会。” “你不想死了。” 谁他妈想死啊! 刚刚陆斐只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才敢做出那样的事情,现在他那里还敢啊。 连忙说道;“不想了。” “哦。”沈欢点了点头,一脸无所谓道:“那你滚吧。” 沈欢的话很难听,至少在陆斐看来是这样的,可惜,现在就算给他十个胆子,他都不敢有一丝的反驳。 “那在下告辞了。”马文才说着,便准备搀扶陆斐离开。 可这一次两人还没转身,沈欢便开口说道:“等一下。” 听到这一声呼唤,陆斐吓得差点没一头栽倒在地上。 “你、你……您还有什么事儿。” “记得把那些东西给还回来。” “我这就打电话。” 陆斐虽然占有了那些财产,但只是强行霸占,而不是法律上的占有,只需要一通电话就可以解决。 等到楼里的王佐收到短信后,沈欢再次开口要放陆斐走。 这一次倒是转身了,可这步子刚抬起来,沈欢便又开口道:“等一下。” 陆斐的内心是崩溃的,沈欢每一次开口,都会让他感觉像是到鬼门关走了一遭。 放在以前,陆斐很喜欢追求刺激,可现在他一定会选择甘于平淡。 “还、还有什么事儿?”陆斐说着,忽然一脸痛苦的跪在了地上,“沈先生,算我求您了,有什么话请您一次性说完好么。” “也没啥事儿,我就是想让你把这些垃圾弄走,影响环境卫生。”沈欢随手指了指地上那些昏死的保镖们说道。 “好!好!好!” 陆斐答应后,头也不会,撒腿就跑,现在他就只有一个目的,赶快去医院治疗,而且不管沈欢说什么,他都不会回头了! 在离开王佐老家的范围以后,马文才大松了口气,然后看着不知因为恐惧还是因为痛苦而瑟瑟发抖的陆斐,“这一次你给陆家招惹到了一个大麻烦。” “我怎么会知道,一个小小的珠宝店老板,竟然会有这样的人物做靠山。”陆斐怎么也想不通,陈国锋这个燕京的珠宝老板,怎么会和沈欢产生关系的。 父母双亡以后,他在社会上不停的打拼着,在成为陆家旁支义子的时候,他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世界是一个世界,但人却是分阶层的,不同阶层的人,就如同生活在两个世界,永远不会产生交集。 “话说这个沈欢到底是什么来头?”陆斐说着发出一声痛呼。 “你最好不要知道。”马文才面色怪异道:“若你知道了,或许会觉得,死才是最好的解脱。” “这么厉害?!” “何止!这位沈先生的身份,根本不是你所能够想象的。”马文才深吸了口气,“不说燕京,至少在我眼里,放眼整个华夏,能够有资本得罪他的屈指可数,你们家的陆老爷子和陆小姐勉强够格,不过以陆老爷子的性格,在知道他的身份以后,就算矛盾再大,估计都会选择和解,而不是硬拼。” “他是你们天组的高层?” “不是。” “九大家之中,夏家最为神秘,可这小子姓沈,不可能是夏家的人,难道——” “好了,医院到了,赶快去处理伤口吧,我还有事情要调查,你自便吧。”把该交代的交代完以后,马文才便直接返回了天组,让陆斐一个人留在了医院。 因为风刃很快,加上就医及时,陆斐的手臂算是保住了,不过要想像完好时那样是不可能的了。 手术结束后,一名护士走到他身旁说道:“陆先生,在您手术期间,有人给您来电。” 陆斐本不想看,可是听到对方的名字后,脸色瞬间紧张起来,连忙回过去了电话,并且一脸谄媚的进行着话。 等挂掉电话后,他看了眼自己的刚刚经过手术的臂膀,眼神阴毒道:“看来连老天都帮我,沈欢,这一次你死定了!” 第1126章神秘而又强大的沈先生 面子工程,向来都是大家族最注重的问题,身为华夏第一豪门的陆家更是如此。 陆斐在得知沈欢的背景深不可测后,便放弃了报复的念头,这世界上终究有人士他无法得罪的,在某些世界里,他犹如大象见谁踩谁,可在某些世界中,他就是蚂蚁——比如在沈欢存在的世界当中。 就在他放弃的时候,一个在他世界中,属于巨兽的存在出现了。 之前马文才说过,即便是陆家的高层,也没有百分百的几率敢和沈欢硬磕,所以他并没有准备借助巨兽的力量来报复沈欢。 可是当巨兽听到他受伤以后,直接就愤怒了,更是扬言要亲自过来看他。 “沈欢,你等着吧!”陆斐非常兴奋,但就像是撸完管以后的贤者时间一样,兴奋过后的陆斐开始担忧起来。 在马文才口中,沈欢背后的势力非常惊人,若是巨兽压制不住对方怎么办? 如果因为自己,而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怎么办? 陆斐很清楚,巨兽之所以那么生气,并不是因为自己,而是因为陆家的名誉。 毕竟不管怎么说,他都算是陆家的一份子。 就这样,在陆斐幻想中的巨兽到来之前,他一直处于一种纠结的状态。 “大小姐。”大概过了十几分钟,外面进来了几个人,为首的是一个女人,陆斐看到后,连忙假装起身迎接,但又好像体力不支而无法起来的样子。 陆斐已经想好了,他对陆家并没有很大的归属感,或者说从一开成为陆家旁支的义子,就是为了借助陆家的势力,让自己飞黄腾达而已。 再说,陆家这头巨兽不比平常那些,可以说是陆家当中最爱面子的一人,并且在家中的地位也不是其他人可以比拟的。 基本上已经可以代表整个陆家的态度了,沈欢的背景再大,难道还能大得过整个陆家的关系网吗? 这个在陆斐口中的巨兽,并非别人,正是与沈欢有过治病缘分的陆大小姐陆倚天。 “好了你不用起来了,只需要告诉我这件事是什么人做的就好。”陆倚天面色有些阴沉,她这一次过来,是特地来拜访一位朋友的。 恰巧听到有位旁支的子弟,正在这里做生意,应该会对燕京有所了解,便打算问一下,可没想到一通电话打下去,竟然得知自家旁支的这位子弟,竟然在燕京被人砍下了一条手臂。 “是沈——”陆斐本来准备说出沈欢的名字,可是转念一想,陆家身为第一豪门,情报网肯定也不会差了,若是知道沈欢是个什么样的身份背景,这仇很可能就报不了了,“是燕京珠宝行业的陈国锋。” 他一边说着,竟然还开始抽泣起来。 陈国锋只是一个小角色,陆倚天肯定不会顾忌,以最简单残忍的手段来解决这件事情,到时候陈国锋受到针对,沈欢肯定会站出来。 在发生直接冲突的情况下,陆倚天必然会面临骑虎难下的局面,而以沈欢的脾气,必然不会给陆家面子。 到时候双方不用他开口,自然就会斗个你死我活。 “一个小小的珠宝老板,把你折磨成了这样?”陆倚天是爱装逼没错,但这不代表她是傻逼,若只是陈国锋一个人,是不可能让她们陆家的旁支子弟吃上这么大苦头的。 陆斐早就料到陆倚天会这么问,遂回答道:“在他身边还有一个叫沈先生的,那个人特别厉害,我感觉就像在主家曾经听说过的那些古武高手一样。” 只说沈先生,而不是沈欢,目的依旧为了隐瞒沈欢的真实身份。 “沈先生?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别人称呼他为沈先生。” “来人——”陆倚天刚准备下令,一旁的老妪唐咪咪连忙开口说道:“大小姐,还请您冷静,难道您忘了出来之前老爷子交代的话了吗?最近华夏多是非,我们陆家上一次已经造了劫难,可经不住第二次了。” 陆倚天沉思了一会儿,“但面子不能丢。” “这点老奴知道,问清楚问题,只要占理的是我们,这件事儿势必要有所解决!” “说,你们是怎么起冲突的?” 陆斐一听这话,眼泪哗哗的便开始流了起来,将事情的经过诉说了一遍,不过关于对他不利的消息,全都给掩盖了,“大小姐,我就一个妹妹,这个陈国锋在输了赌局之后心有不满,便再立赌局,然后趁机杀掉我妹妹谋夺财产,我带人前去说理,却又被对方砍下了手臂。” “这个陈国锋!!!”陆倚天面色阴沉,充满了愤怒。 但唐咪咪却反问道:“你确定,你说的就是真相吗?” “姥姥,您的意思是——” “咱们陆家旁支的行事风范,我也是听说过的,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不像这个赐名义子所说的那么简单。” 陆斐在陆家旁支甚至是嫡系当中都有着不小的名声,原因无他,因为他是近些年来,唯一通过赐姓成为陆家旁支的人。 乃当代陆家六大旁支之一的义子,甚至有传闻,那位膝下无子的旁支家主,已经决定将手中的家产全都交给陆斐来打理。 所谓旁支风范,说的是旁支比宗家更加嚣张跋扈。 陆斐深吸了口气,“我承认,我是有叫混混去闹事,也找保镖去报复过,可是他杀了我的妹妹!现在就连我的手臂也——” “好了,我不管这个陈国锋背后站着什么样的人,总之这次我绝对不会放过她!”陆倚天大手一挥,说道:“现在,立刻,马上带我去找那个陈国锋!” …… “我没事了,哈哈哈。”看着协调摆动的身体,陈国锋忍不住欢呼了起来。 沈欢也暗自松了口气,这样看来,确实是因为灵魂和肉身刚刚融合,所以产生了不协调之感。 “您真是神医,以后有什么事儿,只要一句话我鲁莽就算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鲁莽拍着胸口说道。 陈雨婷的母亲更是感激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一直说陈雨婷有位好老师。 这时王佐拿了几份文件,走了进来,“沈老板,合同和房契我们都拿回来了,您看看。” 王佐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有些复杂,在这些产业当中,有七分之三曾经都是属于他们的。 沈欢是个好人没错,但这么多的产业,就算再怎么好心,也不可能就这么轻易的还回去。 可以这么说,沈欢能够做到现在这个地步,已经十分不易了。 但令众人没有想到的是,沈欢只是看了一眼,便从里面抽出一份,毫不犹豫的递给了陈国锋…… 第1127章要不咱俩先试试? 陈国锋接过合同后愣了半天,“小沈,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您心里想的意思。”沈欢微笑道。 陈国锋下意识吞了口唾沫,他不是什么大家族出身,但整个珠宝行的利益,放在世俗中也是非常巨大的,就算是交给九大家也不可能说放就放。 这是一个用钱说话的年代,人们拼的不再是拳头,而是钱。 所以无论是谁,都不会嫌弃自己的钱多,就算是被誉为华夏第一豪门的陆家也从未放弃过赚钱的念头。 正能量点说这叫做上进心,负能量点说这叫做贪心,人类的本心。 心中的欲望一直都是没有止境的,当达到心中预期的巅峰时,就会创造出另一个巅峰。 “小沈,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陈国锋最终选择了拒绝。 沈欢笑道:“没什么贵重不贵重,这些东西本来就是属于您的,我只不过是将这些交还到原主人的手里。” “但他现在的主人是你。” “所以我有权分配,不是吗?” 陈国锋摇了摇头,“你可能会说我固执,但我还是……小沈,我知道你的想法,但我确实不能接受。” 鲁莽着急道:“大哥人家沈欢都说到这个地步了,你还纠结个什么劲啊。” 王佐没有吭声,他了解陈国锋的想法,不过从理性上来讲,陈国锋这个时候,应该将这份合同收下。 东山再起谈何容易,现在已经不是当初的那种年代,能够白手起家本身已经是个奇迹,落败后再次崛起,基本上可以说是痴心妄想了。 对于这个结果,沈欢也很意外,他没想过陈国锋会说什么感恩爱戴的话,但至少会接受这份礼物,可没想到对方竟然拒绝了。 沈欢不是什么圣母,从某种角度来讲,他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有时候正义的令人崇拜,但有时候自私的令人发指,不了解的人会说他虚伪,了解的人会说他本来就这吊样子。 钱谁都喜欢,沈欢也是如此,尤其是在沈父病重的那段时间,他从真正意义上明白了钱的重要性。 父亲的病好了以后,他对于钱的需求反而不再那么大,一直保持在只要够花就好。 这点从他前阵子对待钱这一物品上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 其实无论是成立欢妙,还是之后治病收一半家产的治疗准则,沈欢都不是那么需要钱,更像是在系统化的执行一些事情。 做人要懂得知足,斐雯燕京本地的产业就已经足够了,再加上燕京以外的那些产业,沈欢已经依靠一个赌局,翻身一跃成为了珠宝大亨。 这些钱已经足够了,所以陈国锋的那些产业对他来说已经是可有可无的。 沈欢还想说什么,可当话要出口的时候,他却忽然停口不言。 百密一疏,自己竟然忘记了除面子以外,还有一个叫做尊严的东西。 沈欢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拍了拍额头,“你说这叫什么事儿啊,陈伯父,你是不是误会了?” “误会?”陈国锋有些疑惑,不知道沈欢想说什么。 “就是您觉得我把这合同交给您是为了什么?” 陈国锋开口道:“不是讲我的财产还给我吗?” 沈欢装作一副惊讶的样子,无奈的笑道:“没看出来,我在陈伯父眼中,竟然是一个拥有这么高尚人格的存在。” “难道你不是这个意思?” “当然不是这个意思,若只是几千万的小物件,我送还给您也就算了,可这个确实在燕京珠宝业拥有半壁江山的大型连锁店。”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其实我给您这份合同,不是要把公司还给您,而是想要和您商量一下看看,您愿不愿意继续当这些店面的总店长,毕竟这店原本是你们的,各种程序你们也都懂。” “原来是这样啊。”陈国锋心中松了口气,但与此同时又有些失落,人就是这样,东西在眼前的时候不要,等找个东西消息以后便开始追悔莫及。 “那您答应吗?说实话,我要的不是您一个,还有王叔和鲁叔他们两个。” “只要大哥答应我就答应。”鲁莽表了态。 王佐没有说话,不过以他对陈国锋的了解,对方应该是会答应的。 果然,这一次陈国锋没有再迟疑,直接答应了。 沈欢接着又把剩下的合同交到了陈国锋的手里。 “你这是——” “我就是一个开药店的,珠宝行业的事情就全都交给你了,至于工资方面,就按照您近三年的净收入平均来开,王叔和鲁叔也是一样。” “沈欢你——” “好了,就这么定了。”沈欢说着,佯装打了一个哈欠,“那啥我困了,先上二楼休息一会儿,有什么事儿咱们以后再说吧。” 说完,也不等陈国锋回应,沈欢就直接回到了自己房间。 留下鲁莽、王佐以及陈国锋一家子在原地发呆。 良久后,陈国锋开口叹息道:“这个恩情,我陈国锋恐怕是一辈子都还不完了。” 在他开口的同时,陈雨婷也摆出了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沈欢回屋以后自然不可能睡觉,但他又没什么事儿做,就让鬼老守在大门口,看看会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毕竟那个陆斐给他的感觉,不会就此善罢甘休。 之所以留下一条狗命,那也是看在陆倚天的面子上,如果这一次陆斐再闹事儿,他可就不会客气了。 百般无聊的沈欢,无奈之下,开始找苏璃聊起了天来。 “狐狸精,你在不?” “不在!” “出来聊会儿天呗。” “没心情。” “喂,你怎么可能会没心情呢,难道和我聊天,比待在血玉里面还无聊?”沈欢说着,忽然一愣,“那个……狐狸精,关于阴阳调和就可以长时间实化的办法,你还记得不?” “不记得了。” 沈欢一本正经道:“我说的是认真的,你不是一直想要实化么?而且以前也说过,有了肉身以后,第一个就让我这个当兄弟的爽爽,现在不正好一举两得么。” 苏璃沉默着没有吭声,不知道在酝酿着什么。 沈欢咳嗽了两声,眼神四处扫射,“要不……咱俩先试试?” 第1128章你苏璃,只能是我沈欢的女人 “要不……咱俩先试试?” “滚!” 苏璃犹如炮竹爆炸一般,在识海和卧室内同时响起,这威力和河东狮吼差不多,吓得沈欢一哆嗦,差点没从床上滚下去。 “你不试你不试呗,干嘛这么凶啊,你、你说身为一个女子,说话怎么能够这么大声呢。”沈欢不知道为什么,他从遇到苏璃开始,从未像现在这般紧张过。 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做贼心虚吧。 “哪个女人在听到你这话以后,还能保持他妈淡定的!”苏璃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此时的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粗鲁的汉子,说话骂骂咧咧的,声音大的令人震耳欲聋。 沈欢干挠着脑袋说道:“我那个不是要做那啥事儿,不是……我就是为了做那啥事儿,不是——我那个,这个——我做那啥事儿的原因,主要是为了你实化啊。” “老娘现在不想实化。”苏璃拒绝的很干脆。 沈欢愣了良久,“你不是想要肉身很久了么?” “我是想要肉身,但却不想在你的威胁下得到肉身。” “噗——”沈欢直接喷出一口老血,“我什么时候威胁你了。” “你、你威胁我做那种事情。” “可我让你做那种事情,是为了让你得到肉身啊。” “可我现在不想要肉身啊。” 沈欢忽然冷哼道:“说,你外面是不是有人了。” “你外边才有人了呢,老娘我可是清清白白的。”苏璃得语气也非常气愤。 沈欢听到这话,露出了猥琐的笑容,“这么说我当初没猜错,你还是个雏女,不对,应该说是雏狐了?” “老娘悦色无数,怎、怎么可能是你嘴中的雏儿,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我们狐仙一族,都是利用美色来诱惑你们世俗烦人的,别说雏不雏,老娘我十八般武艺全都会用。”苏璃越说越镇定,“还记得姐姐对你说过的九曲十八弯么?姐姐就有,这可是名器,你要不要试试?” “当然要试了!”沈欢笑的眼睛都开了花。 原本一脸得意的苏璃,一听到这话,直接傻了眼,“卧槽,老娘竟然中了你的激将法!” “喂,你可别反悔啊,刚刚可是你先说的。”沈欢的表情就像是刚和别人拉了勾的小孩子,生怕对放会反悔。 “啊?我说了么?可能是你听错了吧。”苏璃眨巴着眼睛说道。 沈欢差点没被气死,他出生这么久,还从未见过苏璃这样的厚颜无耻之人,“我真后悔,刚才没给你弄个录音。” “不用,就算你录了音,老娘也会说那时合成的。” “……” 接下来屋子里便是一片尴尬的寂静,良久后,沈欢才开口说道:“狐狸精,说正经的,你之所以没有办法收集齐全九条魂魄,原因完全在我这儿,所以我一直想要弥补,张天生这个办法听起来或许有些滑稽,但他本身就是最好的例子。” “从另一个方面讲,长期实化,和拥有肉身几乎是没有区别的,并且因为可以随意控制魂体和实体的缘故,行动起来也要方便不少,难道你就真的不想试试?” “还是说你想试,但是却不想和我试?” 苏璃沉默着没有说话,沈欢怎么想的她当然知道,可是她绕不过心理的那道坎。 “要不要我帮你分析一下咱们现在的情况。” “什么情况?” “你没有肉身,是不是就没办法和我分开?” 苏璃迟疑了一下,说道:“嗯,可以说是这样的。” “那现在除了阴阳调和,是不是已经没有其他办法了对吧?” “我不会用这个。” “我问的是,是不是除了阴阳调和,是不是已经没有其他办法了。” “没错。” “好,根据以上咱们的对话可以得知,你不用阴阳调和,基本上可以确定要永远和我在一起。”沈欢一本正经的做着分析,是真的一本正经,而不是故意伪装出来。 苏璃不乐意道;“谁想和你永远在一起了。” “既然不想,那就使用阴阳调和,这样你就可以长时间实化,从而离开我的身边。” “那我要是想呢?”这是苏璃的真心话,她比任何人都想要留在沈欢的身边,但是却不能这么表达出来,就算说出来也要以开玩笑的口吻,这对她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折磨。 “那就更需用用阴阳调和的法子,这样你就是我的女人了。” 沈欢这句话,完全出乎了苏璃的预料,“你是开玩笑的吧?” “我说的是真的。”沈欢很认真,可以造就爱情的有很多,陪伴就是其中一种。 苏璃尽量保持着震惊,若是没有动感情之前,面对沈欢这样的话,她可以轻易的反击回去,但是现在她没有办法做到,只能硬撑起一抹笑颜,“难道你就不怕自己的小情人吃醋?” “在我眼里,你们都是平等的,若无法得到其中任何一个,我都会讲所有人放弃。” “你别开玩笑了,爱这种东西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况且从你的表现来看,你很明显更喜欢林妙诗多一些。”苏璃幻化出了魂体,趴在半空中,看着坐在床上的沈欢,“我出身于你们世俗人口中的古代,更经历过狐仙一族强者为王可多妻的规则,但我毕竟也经历了一些你们现代女性所经历的事情。” “我不奢求成为大妇,但有一点必须要得到保证,那就是我希望可以获得平等的爱,这样你可以保证吗?” “我没办法保证。” “所以?” “我不管你怎么想,但在我沈欢眼里,你苏璃只能是我的女人。”沈欢说这话的时候并不是很霸气,甚至语气上都十分平淡,就像是在阐述一件事实,而并非是放什么豪言壮语。 “你不觉得这么说太过自私和霸道了吗?”苏璃叹了口气,“我记得你之前不是这样的。” “我本来就是这样一个人。”沈欢耸了耸肩,“你可以把我看做是一个擅闯伪装的人。” “你真的想让我做你的女人?” “真的。” “那如果我有一天消失了怎么办?” “无论天涯海角,我都会找到你。” “……”苏璃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做了一个很大的决定,“那我们……就试一试吧。” 第1129章真尼玛的坑爹啊! 人是一种很矛盾的生物,直接点说就是最爱犯贱的物种——没有之一。 刚才沈欢是想尽办法想要和苏璃进行阴阳调和的事情,可当苏璃真的同意的时候,他仿佛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激动。 “喂,你怎么回事儿?” “啊?” “为问你,你怎么回事儿?” “就那么回事儿啊。” “哪回事儿?” “你问的是哪回事儿?” “你在玩我?” “我敢玩你?” “沈——欢——”苏璃发出愤怒的吼声,一巴掌就打在了沈欢脸上,沈欢直接在原地来了一个七百三十度旋转。 沈欢捂着自己的脸蛋,那火辣辣的痛让他有些无法睁开右眼,眯成一条线的眼睛,搁那里一眨一眨的抽搐着,“你、你打我干嘛。” “现在醒了吗?如果还迷糊,老娘就再赏你一巴掌!” “醒醒了,你说的不就是那事儿么,简单。”沈欢说着就开始脱衣服,一边脱一边问道:“咱们需要前戏吗?” “那你喜欢sm吗?” “咳咳——那、那我就按照秘籍上的来了。”沈尴尬的咳嗽了两声,出于害羞,他并没有选择脱光,而是留下了一个四角短裤遮丑。 “好,来吧。”苏璃说着便慢悠悠的落在了床上。 张天生所修炼的阴阳调和之法极其人性化,不仅仅有男性篇章,还有女性篇章,以及总集篇。 再细分有引导篇、入戏篇、交融篇、热潮篇、收尾篇等等。 首先是引导篇,所谓引导篇基本上可以看做是啪啪时的前戏。 “气出丹田,散涌泉,入商阳,游筑宾,激关元,终通尾闾,方可龙头威扬,凤巢润开。” 沈欢一边按照口诀运气,一边用凝聚着灵气的手指,在苏璃身上同样的补位游走着。 “我靠!”可还没等到他用手刺激到沈欢,整个人就逗比了。 “怎么了?” “没、没什么。”沈欢忍不住吞了口唾沫,他发现自己好像忽然学会了一种神技,就是那种一瞬间就可以龙抬头的存在,不需要什么刺激,只要灵气按照轨道进行,就一定可以扬起龙头。 最神奇的地方不仅仅在这里,随着灵气运转的时间延长,沈欢感觉小沈欢的硬度似乎比以往都要强烈。 照着这个势头,加长加粗似乎也不是梦想了。 乖乖,这个办法要是传播了出去,在男性市场当中,一定会占据超然的地位,什么伟哥刚哥的,统统不够看。 但是很快沈欢便冷静了下来,因为目前他还没有找出能够普及化的修炼方式,而使用这个法诀的前提是,必须体内有灵气。 希望破灭后,沈欢就将注意力放在了正题上。 苏璃是沈欢所认识的那些女性当中,最为性感妩媚的存在,她的一颦一笑,无时无刻不迸发着那种天然而来的性感气息。 林妙诗很美是没错,但让人看到后,绝对不会在第一时间就生出什么邪念,而是不由自主的打抖,因为她身上的气质太过冰冷,就差在脸上写一个生人勿进了。 苏璃就属于那种,让人一看,就能硬的存在,可谓是倾世妖娆。 这还只是平时的姿态,若是故意用些法子来刺激人的话,估计就算是当年坐怀不乱真君子的柳下惠都不一定能够挡得住。 “你、你快点。” “你着急了?”沈欢一边擦口水,一边说道。 他已经忘记,自己已经有多久没有这么仔细观察过苏璃这个狐狸精了。 第一次见到的时候真容时,身为雏男他就差点没忍住,更别提现在已经尝过了神圣之事的爽快。 没将阴阳调和之法的口诀忘了,直接考试做那种羞羞的事情,就已经非常不错了。 “着急你没,老娘什么事儿没经历过?我就是想快点看看,使用完阴阳调和之法后,对我来说究竟有没有作用。”苏璃将头别过一旁,行为和语气给人的完全就是两种感觉。 “你和我在一起,就只是为了这个嘛?” “不是为了这个还有其他吗?你到底做不做,不做老娘就不跟你浪费时间了。”苏璃说着就打算起来。 沈欢连忙摆手阻拦,“别啊,你看我都这样了,咱们不做能成么!” 苏璃看到“蒙古包”的时候,脸色非常不自然,还好是魂体,若是进行实化的话,她脸蛋的颜色或许跟猴屁股不会差不多。 “嗯~” 沈欢用手指游走完穴位以后,苏璃发出了一声嘤咛,那种欲拒还迎的感觉,让沈欢瞬间被燃烧殆尽的感觉。 我明白了,如果男人施展这套口诀,就是龙抬头,若是女人使用便是凤巢开。 照这个字面意思来看,这个口诀不仅仅可以令男人大振雄风,也可以看做是女人的催那啥药剂。 神技!这他妈简直就是神技! 沈欢恍惚间,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约啪高手,就是和人一握手,对方就会高潮的那种。 阴阳调和诀中的一些记载,看上去十分文雅,或者说是十分正经,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本医书呢。 可真当实践的时候,基本上可以看做是房中秘术了,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秘术,比如舐葡萄之类的。 总之一句话,随着时间推移,整个卧房内完全就是一片挡也挡不住的春色。 沈欢已经好多天没有做这种神圣的事情了,只要是经历过这种事情的人都知道,神圣之事可是会令人上瘾的。 该死,怎么还有这么多的步骤。 已经很有经验的沈欢,准备进入。 而原本已经处于忘我状态的苏璃,却忽然回过了神,瞬间将实化的躯体改变成了魂体。 她倒是没事了,可沈欢却是狠狠地直冲而下。 “咔嚓——” 一声脆响响起,也不知道什么断了,沈欢整个人都僵硬在了原地,声音颤抖道:“真尼玛的……坑、坑爹啊! 第1130章苏璃的生命倒计时 “你、你没事吧?”漂浮在半空的苏璃一脸担忧的问道,小沈欢的另外一个名字叫做命根子,这小家伙要是受到损伤可是和性命挂钩的。 当然,和性命挂钩还是次要的,要知道她已经决定将自己交给沈欢了,这要是小沈欢出了事儿,之后想要性福可就无望了。 沈欢的身躯还在颤抖,当初就算是肋骨尽断,他也没有露出过这样痛苦的表情。 他强装淡定,咬牙道:“我、我能有什么事儿啊。” 沈欢嘴上这么说,实际上在心中已经将敲门的家伙从头到脚外加祖宗十八代全都骂了个遍。 这种“巧合”的事情已经很久没有发生了,当初他想要发生来解救自己的时候不发生,不该发生的时候,却犹如雨后春笋,不停地发生。 “咱们……还继续吗?”苏璃试探性的问道。 “不了。” 苏璃面色一惊,“小家伙出事儿了?” “什么小家伙?”沈欢先是一愣,然后说道:“怎么可能,没有事儿的,放心吧,等一会儿我把外面的人给处理了,咱们就继续。” “要不过几天吧,听刚才那声音,应该是骨折了吧?”苏璃有些迟疑,男人好面子她知道,可这已经不是面子的问题了,就刚才那声脆响听上去比骨折还要厉害。 “喂喂喂,狐狸精,我在你心里就这么脆弱吗?”沈欢没好气的说道:“放心吧,我说没事儿就没事儿,出事儿的是床。” 说到这儿,沈欢起身朝着床上指了指,床垫上有个窟窿,透过窟窿还可以看到一些木屑。 刚开始沈欢也以为是自己的小丁丁出了问题,虽然他现在的肉身非常强悍,可却从来没有试验过自己的小丁丁有多么强悍,毕竟没人会拿刀朝着小丁丁上砍两下,来验证自己的小丁丁到底有多厉害。 后来发现那里一点都不痛以后,他才发现,原来不是自己的小丁丁出了毛病,而是床板被自己戳了一个大窟窿。 怎么说呢,假若没有生气的话,沈欢可能会兴奋,就这样的利器,估计整个大陆上都只此一家了。 “咚咚咚——” 见沈欢没有回应,外面又传来了一阵起敲门声。 “来了!”沈欢说着,从床上起身,用被子将刚日穿的床板给挡住,然后对着半空中的苏璃说道:“等我一会儿马上回来。” 说完,还使了电眼。 苏璃的表情则很复杂,不是那种负面向的复杂,而是正面向的。 “自己的九曲回肠已经是不得了的名器,没想到小欢子经过一系列的修炼已经变得这么厉害了,这种粗细大小和硬度,应该和传说中的金刚降魔杵差不多了吧?” 苏璃越说越脸红,虽然活了百年,知道不少理论知识,但真刀真枪的来,还是第一次。 “呸呸呸!想什么呢,老娘和她做那种事情只不过是为了实化而已,为了实化而已……”苏璃正说着,目光忽然黯淡了下来,“实化吗?要不了多久自己就要烟消云散了,现在把身子交给他,自己也算死而无憾了,可是对他来说,或许有些不公平吧……” “你说什么烟消云散?”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突兀的声音忽然响起。 苏璃低头一看,原本出去的沈欢不知何时回来了,正一脸沉重的对自己发出质问。 “你不是去开门了吗?” 沈欢确实是去开门了,可走到门口的时候才发现小沈欢还没有冷静下来。 在他想办法让小沈欢冷静的时候,用天眼朝门外看了一下,想要看看究竟是什么人打扰了他的好事儿。 这一看不要紧,竟然是陈雨婷。 如果是个男人还好说点,是个女人的话,就必须让小沈欢彻底保持住冷静。 就在他回头准备和苏璃商量一下有没有什么好办法的时候,却听到了苏璃的喃喃自语。 “回答我的问题!”沈欢发出一声高喝。 苏璃不自觉的将头扭过一旁,“你知道的,女人总喜欢虐一点的剧情,我一个人在这里无聊,就想给自己安排一点剧情,这样会更有代入感。” “你觉得我会相信吗?”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虐你麻痹!”沈欢对着苏璃呵斥道:“告诉老子到底怎么回事儿!” “有些事你还是不知道的好。” “可我现在已经知道了,只是知道不是那么具体而已。”沈欢认真的看着苏璃说道:“狐狸精,刚刚老子已经说了,要让你成为我的女人,如果连自己的女人也没办法守护,我想自己也没必要活在这个世界上了。” “你威胁我?” “我只是在阐述一个事实。” 最终苏璃选择了妥协,“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到大帝的情景吗?” “记得,是在养老院,当初我还错把他当成了师父。” “对不起,我弄错了,我是说在林家那一次。”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当初大帝说你的修炼方式是错误的,最好及时更正,若不更正,会有性命之忧。” “这个我知道,事后我问过大帝,大帝说当时他的思绪比较混乱,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我的修炼方式和天道玄印有冲突,但现在天道的修炼体系已经崩坏,并不会再发生他当时想要表达的那种冲突。”沈欢正说着忽然一愣,“我想起来了,当初他还说过一句话,说相比较起来,我更应该注意你的情况,难道说,你从那个时候百年知道了一些我没有理解的事情?” “当时我也没有理解,知识对于他给我的数字三很疑惑,为什么是三,后来我明白了,不过不是从大帝的口中,而是从承道者的口中得知。”苏璃深吸了口气,“当时大帝给我的数字三,说的是……我只剩下了三年的寿命,唯有收集到所有尾魂,才能终止这一魔咒。” “但是现在尾魂被毁灭了一条,还有一条自生灵性,没有踪影,所以这个魔咒注定会生效。” “也就是说,你只剩下了三年的寿命?” “准确来说……是一年。” 第1131章这根本就不算个问题! “你之前为什么不告诉我?”事情到了现在,沈欢已经没有功夫去想其他的事情。 当初苏璃说过,因为本命契约的缘故,两人的性命可以说已经紧紧地锁在了一起,换个说法就是——他们这辈子都不可能分开了。 相比被道德束缚,被法律保护的婚姻来说,本命契约显得更加霸道一些。 沈欢喜欢苏璃吗? 答案是当然的,只不过之前他对自己的束缚太多了,别人还没有提意见,自己就给自己加上了一大把的枷锁。 现在他接受牛小贝,接受李凤仙,以及现在的苏璃,并不是因为他这人变得没有道德了,而是开始更加的遵从于本心的选择。 人生在世,唯有自由不可辜负,再说,用这样的条条款款来约束自己,只会对道心造成影响。 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存在着完美的人,不然也不会有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说法。 既然明知道有些时候做不到,还给自己增添那么多限制干嘛。 即便你做到了,也不会有多少人为你而鼓掌,真是有些人还会四处散播你是一个如何虚伪的人。 华夏平民是只能一夫一妻没错,但是皇族却有着多妻的特权,目的是为了让皇族这种高贵的血统得以传承下去。 如果沈欢对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可以获得这样的特权,理由和皇族的血脉延续差不多,毕竟沈欢总有一天会死掉。 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在华夏这个相对来说历史悠久的国家来说,整体还是比较注重传统的。 根红苗正之说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由此便可看出血缘的重要性。 既然可以得到这个特权,为什么还要遵守一夫一妻的制度?这他妈不是只有傻哔才会做的事情吗。 “我不想影响你的道心。” “就这么简单?” “嗯,就这么简单。” “你是傻哔吗?”沈欢愤怒道:“咱们两个的性命是相连的,你烟消云散了,老子不是也得跟着死?你到底想明白没有,这可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而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 “放心,承道者说了,如果我到临死之前,还没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他会亲自出手,帮我们解除掉本命契约。” 沈欢愣了一下,“你说,承道者掌握着能够解除本命契约的办法?” “我也不知道,但当时他确实是这么说的,从理论上来讲,只有掌控天道法则的人,才能解除这种终生制的契约。” 承道者,从字面的意思上来讲,他应该是继承了某种道吧。 “不对,把你刚刚说的话再说一遍。”沈欢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 “我也不知道,理论上——” “不是这一句,再上一句!” “如果找不到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他就会亲自出手帮我们解除掉本命契约。” “停!就是这一句!”沈欢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但语气上仍旧有些激动,“根据承道者的意思,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解决问题的办法,只不过他不知道而已。” 苏璃疑惑的点了点头,“你说的没错,可问题是——连承道者都不知道的办法,我们又怎么可能知道呢。” “承道者并不是万能,即便是当初身为天尊的夏天,也有很多事情是不知道的,更何况是承道者。”沈欢顿了一下,语气凝重道:“狐狸精,你放心这件事儿我一定会解决的。” “我——”说实话,苏璃内心中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不过能够看到沈欢如此的关心她,已经可以死而无憾了。 沈欢在脑海中快速的搜寻着,可以寻求帮助的人。 大帝,他是最先提出问题的人,说不定有解决方案! 这个想法刚刚生出,就被沈欢自己给否定了,以大帝和自己的关系,如果知道办法的话,是绝对不会不闻不顾的。 “喂,李莫愁——” “我靠!你再这么喊道爷的名字,信不信道爷我和你拼命?” “我没工夫和你斗嘴,问你个事儿,你知不知道……”沈欢将苏璃的情况,简单说了一下。 李老道无奈的叹了口气,“抱歉,这种事儿我是帮不到你了。” “那玄阳子前辈呢?” “我们太乙金光门,走的是纯正的道修路线,关于阴魂方面的事儿,还真没有那么多的了解。”李老道沉默了一会儿,“要不这样吧,我在道盟将这个事情通报一下,看看会不会有什么收获。” “好。” 沈欢挂掉电话后,又联系了一下王紫嫣。 “这种事情我们天组也没什么办法,不过我会尽量帮你查找的,一有消息我就会联系你。” 该联系的人,都联系过了,但回答大多数都是一样的,尽量帮忙,找到了联系。 沈欢自己也想过,其实最有希望解决这个问题是噬魂教,毕竟他们专攻的就是灵魂方向。 可是现在噬魂教的总部被安排到了哪里,他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而且想要把安排在噬魂教内部的棋子给叫出来,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的。 总结为一点就是,时间分配上有问题,以及不确定性。 毕竟谁也不知道,噬魂教究竟存不存在着,解决苏璃这个问题的办法。 怎么办? 我该怎么办? 魂修? 沈欢愣了一下,直接从窗口飞跃而出。 正在门口守门鬼老被吓了一跳,“盟主驾临有何要事?” “跟你说件事……”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知不知道解决的办法?” “这个属下还真没有解决的办法,不过——” “不过个屁!有办法就直说!” “您可以去联系一下张掌教,他那里说不定会有解决的办法。” 一听这话,沈欢的眼睛也跟着亮了起来,果然是一慌就出错,自己这么把张天养给忘记了! 沈欢二话没说,给张天养打过了电话。 “关于阴魂上面的事情,天生比我懂得更多,就让他来给您讲电话吧。”张天养说着把电话交给了张天生。 张天生刚才在旁边的时候,已经听清楚了是什么问题,所以一接电话就说道:“盟主大人,你说的这个问题,它根本就不算个问题啊!” 第1132章阴阳双修,天下无敌! “盟主大人,您说的这个根本就不算是问题啊。”张天生的声音从听筒中清晰的传了出来。 沈欢心中一动,“你有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 “是啊,这根本就是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问题啊。”张天生无语道。 “办法是什么?” “办法我早就告诉过你了啊。” 沈欢一愣,“你早就告诉过我?” “是啊。”。 沈欢眉头明显抽搐了一下,“你该不会是想告诉我,阴阳调和之法,就可以解决我这个问题吧?” “没错啊。”张天生没好气道:“盟主大人,怎么听你这个意思,好像很瞧不起我的阴阳调和法?” “我承认,这功法看上去并不是那么高端,甚至有一些邪道功法的意思,但我必须郑重的说明一下,阴阳调和讲究的调和,而不是剥夺,对于双方都有用处,用古代道修们的说法,这叫做双修之法。”张天生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双修功法您知道是什么意思吧?这可不是什么邪术,要知道,以前有道侣的道修,多半都是走双修之道的人。” 双修之法,沈欢曾经听苏璃提起过。 就是男女两个道修,通过啪啪啪来提升双方的功力,两者同时提升,并且提升的速度是普通修炼方式的三倍。 不过,双修功法要求特别严谨,一是体质要求,二是需要双方共通心意,也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先不说体质上的要求,光是共通心意,就足以让大多数人望而止步。 所以,双修道侣在道修界是极其稀有的存在,并且基本上每一对双修道侣,都能够名列强者之流。 而所谓的邪法就不同了,那完全是单方面的榨取,并且修炼好的境界远不如双修所获得稳定。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阴阳调和法,可以视为,专门为阴魂而准备的双修之法,从人人到人鬼,创造出这么功法的上一任茅山掌门,绝对是一个奇才。 “你不是说这个功法是增加实化时间的吗?你别搞错了,我的问题是——” 沈欢这边还没说完,张天生便开口说道:“一只狐妖,因为被封印太久,再次出现后,沾染了世俗的浊气,导致寿命只剩下三年的时间,若这三年的时间她找到了剩下的尾魂,就可以破解这个魔咒,但现在的问题是,她的其中一条尾魂已经消弭,等于三年后会必死。” “是两年后。” “别管它几年以后,反正就是有个时间限制,等这个时间限制到了,那个狐妖就会玩完。”张天生笑道:“盟主大人,我重复的问题没错吧?我之所以跟你说,阴阳双修之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于,相比其他人,我更了解阴魂是一种怎样性质的存在。” “你说那个狐妖阴魂,是因为沾染的世俗浊气,才导致它三年后消散,其实不然。” 沈欢皱眉道:“那你说是因为什么。” “盟主大人可听过头七之说?” “听说过,人死后,魂魄会留在人间七天,这七天时间,他们处于魂游的状态,然后在第七天晚上回过神来选择进入地府投胎,还是继续留在人间。” “错!大错特错!”张天生没好气的说道:“谁说那七天是没有意识的?又是谁说,七天后选择投胎还是继续留在人间的?” “难道不是吗?”沈欢反倒奇怪了,在他的印象之中,头七确实是这么回事儿。 “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您,绝对不是!”张天生一本正经道:“人死后之所以会在人世间停留七天,是因为黑白无常让阴魂来完成一些死前所没能完成的遗愿,而这个时间限制,正好是七天,七天后,阴魂必须跟着黑白无常回去。” “反抗留下的,则为厉鬼,因为没有准时回来的被称为游魂,妖和道修略有不同,他们生前便是和天作对的人,死后自然也没有那么容易对付,所以这一类存在,酆都地狱是不管的,倒不是因为怕,而是管理起来太麻烦。” “酆都地狱行事,都是按照天理循环,这头七也在其中,能存活的成为厉鬼,或是游魂,不能存活的自动消失于这天地之间。” “而盟主大人口中的狐妖,就是所谓的大限已到,若是不再凝聚阳身,便会消失在这天地之间。” 张天生说的,是不是真的,沈欢并不介意,他介意的是两者之间的关联,“可你的阴阳双修之法,所蕴含的只是实化之法,而不是凝聚肉身之法,怎么可能破解的了天道所遗留下来的魔咒。” “问您一个问题,实化一天是实化,实化十年也是实化,但若是能够实化一辈子呢?”张天生笑呵呵的说道:“这就好比人们常说的,一个人若当了一辈子伪君子,那么他本身已经和真正的君子没有什么区别。” “我说的是同样的道理,我们追求的实化,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就是为了追求一具可以在阳间自由活动的肉身。” “你这么说是没错,可这样是否真的行得通呢?” “当然行得通了,如果行不通的话,我早就在头七的时候,就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哪里还能混迹这多年,时时刻刻的陪伴在掌门的身边,供他驱使来降妖除魔呢。” “你真的确定这个办法管用?”沈欢心里还是有些犯嘀咕。 “我的天,盟主大人,您可是道盟的总瓢把子,响当当的大人物,在这种小问题纠结有什么意义呢?”张天生没好气的说道,要不是因为声音上没有太大变化,他早就开始怀疑,这个电话过来的,究竟是不是当初那个,带着睥睨天下气势的道盟盟主了。 “好,我试试。”沈欢挂掉电话后,看向了苏璃,刚准备开口说明,苏璃却是摆手道:“我全都听到了。” “那……咱们试试?” “可以,但不是现在。”苏璃说着朝门口指了指,“我觉得你还是先到门口看看,是什么人来了再说吧。” 沈欢听后一愣,卧槽!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第1133章最宝贵的东西,陈雨婷的感谢方式 沈欢去开门的时候,并没有抱有什么希望,毕竟时间都过去这么久了,要是没什么急事儿,对方早就打电话或者是离开了。 既然没有打电话,那应该是离开了,可没想到,等开门以后,竟然发现对方并没有走。 来人是陈雨婷,在听到开门声后,原本有些分神的她,回过头来,朝沈欢看了一眼。 “你……一直在这里等着?”沈欢试探性的问道。 楚歌还是狂少,到处泡妞的时候,曾经说过——让女人长时间的等候,是最不可饶恕的一种错误。 如果沈欢早就知道来人是陈雨婷的话,就算不开门让对方进来,也会解释一下,让其先行离去。 陈雨婷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辛苦了。”可能是因为内疚的缘故,沈欢说话有些没头没脑,准确来说,他应该是太紧张了。 “不辛苦,也就等了半个多小时而已,也就我以为你已经死了,差点去打幺二零而已。” 陈雨婷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和表情全都平淡的很。 但就是因为这种平淡,沈欢才会更加紧张,有些人生气会变得暴躁无比,轻则骂骂咧咧,重则摔锅撂碗,而有些人生气的时候异常平静,他们或许一句话都不会说,甚至连表情都不会变,但却可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刀把你给杀了。 陈雨婷显然属于后者,毕竟判断生气和不生气的标准是——是否和平时一样。 “咳咳——”沈欢干咳了两声,想要缓解眼前的气氛,“那个,你找我有什么事情?” “你确定就这样跟我谈?”陈雨婷说着,指了指地下,那意思是——你确定就在这里和我聊天? 沈欢干笑道:“当然不是,我的意思是咱们到屋里面聊。” “好。” 进去以后,沈欢对着苏璃打了一个手势,虽然陈雨婷看不见,但他却能看得见,这种被人直勾勾盯着的感觉,沈欢有些不大喜欢。 等到苏璃离开以后,沈欢再次询问了刚才的问题,“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儿?” “我是来感谢你的。” “感谢?不用了,之前我已经说过——” “之前我一直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来感谢你,但现在我知道了。”陈雨婷说着,拉开了身上的拉链。 “你想干什么?”沈欢心中生出了一股不祥的预感。 “报答你。” 看着步步紧逼的衬衣推拿个,沈欢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你报答我和脱衣服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吧?” “有关系。”陈雨婷说着将外套给扔到了地上,然后以非常的爷们儿的姿势去脱里面的卫衣,“钱,你有很多,权,我没办法给你,那就只剩下了女人。” “我女人也有不少。” “是的,你女人有不少,但是叫陈雨婷的女人却只有我一个。” “喂,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两人对话这段时间,除了蓝白相间的条纹文胸以外,已经是完全赤果的状态。 “咔啪——” 陈雨婷解开皮带,表情还是像进来时一般淡然,“我没有在开玩笑,请你记住,除了浪荡的妇人,没有一个女孩会拿自己的贞洁开玩笑。” “既然知道,那你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我说了,这件事是我经过深思熟虑才选出的答案,你救了我父亲,对我来说那是最宝贵的人,那么我自然要用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来回报你。” “我思来想去,最珍贵的东西,就只有它了,雏女膜。”陈雨婷补充道:“放心,是真的,虽然我爱动,但那层东西却一直好好的。” 沈欢听到这话,差点没把鼻血给喷出来。 女人再怎么爷们儿,但终究是女人,而矜持向来是女性的代名词。 陈雨婷此刻的行为,已经和矜不矜持没有任何关系了,恐怕即便是哪个猛男,也绝对没有这样的勇气。 说话间,陈雨婷也褪下了身上的牛仔裤,露出了一样是蓝白相间的里裤也就是短裤。 试问,面对一个只穿着内衣站在你面前的女人,又有哪个男人不会心动,而且刚刚沈欢才做了那种事情,欲之火还没有完全被浇灭。 现在再经过陈雨婷这么一折腾,沈欢已经忍不住要有所行动,但最终还是理智战胜了感性。 沈欢不是一个好人,他一直这么说,也一直这么做,但他却是一个有道德的人。 现代社会,其实啪啪早就不是什么难事儿了,以前还得见面花钱请吃饭逛公园之类的联络感情,现在直接一个聊天软件就可以搞定了。 这并不是一种什么好的风气,但追求自由是人类的天性,这一点谁都不能剥夺,但前提是你得讲道理。 单身随便约都没事儿,到最后得了艾滋病,最多有人说作风不好,可婚姻或是有伴侣的就不同了,出轨,无论放在哪个国家,哪个时代,都是非常敏感的事情。 啪啪啪很开心没错,但沈欢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只和喜欢自己,或者自己喜欢的人啪啪。 他对陈雨婷没什么感觉,往高了说是师生,往低了说是同学,准确来说他只是拿陈雨婷当朋友而已,除此以外并没有其他感受。 陈雨婷很明显也是一样,既然双方谁都不喜欢谁,啪又有什么意义呢? 沈欢不是一个饥渴的男人,况且他之所以帮助陈国锋不是为了什么回报,恰好相反,他是为了还人情,龙鼎的人情。 可以这么说,陈雨婷现在做的根本就是没有必要的事情。 “当初陈伯父帮了我,现在我帮了陈伯父,我们两个之间已经扯平了,你不用因为这件事情,而毁了你一生的清白。”沈欢深吸了口气,“其实以我们的关系,你要是真想谢我,那就请我吃一顿烤鸭吧,便宜坊的好一些,全聚德的我吃过了,感觉不大合口味。” “怎么感谢是我的事情,我说过了,在我心中,父亲占据这很重要的地位,既然要报答,就要拿出自己最珍贵的东西。”陈雨婷说完,也不管沈欢答不答应,直接飞身一跃,将沈欢给扑倒在了床上,那结实圆润的触感,紧紧地顶在了沈欢的胸口…… 第1134章狐狸精,出来玩双修! 这种运动型的美女,平时看起来或许不是那么惊艳,可一旦形成在床上的亲密关系,所带来的惊喜,就远远不是平时看起来那么简单了。 关于圣女峰的弹性活力,刚刚已经解释过了,之后的便是韧性。 良好的韧性,可以解锁更多的姿势,这些是很多长相姣美的女性所没办法办到的。 看看那些找舞蹈老师或者学舞蹈专业女生为女朋友的男性就明白了,他们绝对是花丛老手。 学习舞蹈,注定有着良好的身材与韧性。 “你这是玩火自焚。”相比之前,当事情真正到来时,沈欢表现的反而冷静了一些。 怎么说呢,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更何况这种事情是在陈雨婷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 不过原则终究是原则,若陈雨婷达不到条件,就算解锁的姿势再多,沈欢都不会提起丝毫的兴趣。 “我只是在报恩。”陈雨婷在说话的时候,已经开始将手伸到背后,准备解开这上身最后一层禁制。 “你喜欢我吗?” 听到这话,陈雨婷愣了一下,“为什么要这么问?” “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沈欢没把话说的太明白。 “这样的事情和原则有关系吗?” “有,就因为太多的人没有原则,才会导致现在的社会风气越来越乱。” 陈雨婷大概有些明白沈欢想要说什么了,“我不知道你的原则是什么,但知恩图报是我的原则。” “还是那句话,你是喜欢我吗?如果不喜欢的话,就换一种感谢方式。” 沈欢态度还是一如既往的坚决,他就是这个吊样子,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但随便起来不是人。 有些时候迂腐的令人无语,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一个现代人,可有些时候又开放的让人觉得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矛盾,本身就是人类的一种特色。 其实在沈欢第一次问的时候,陈雨婷便已经开始问自己这个问题了。 自己喜欢沈欢吗? 答案毫不犹豫,是喜欢的,如果是一个讨厌的人,无论对方做了什么,她不会选择将自己的身体交给对方。 不过有没有上升到爱的层次,她自己也不清楚。 她很有人缘,女性朋友多,男性朋友也多,但是恋爱却是没有谈过一次,所以她不知打什么叫爱。 仔细回想一下,沈欢确实有不少,让她心动的瞬间。 但最深刻的还是,那一次去云南时在浴室的遭遇。 当时她无疑是愤怒的,可是经过后来陈国锋的无意调侃,这种情愫渐渐转变成了另一种感情。 “你喜欢我吗?”沈欢耐下性子,又问了一次。 这一次陈雨婷没有任何的思索,“我爱你。” 沈欢愣了一下,他本以为陈雨婷是在开玩笑,可眼神交叉的那一刻,沈欢便知道,对方不是在说谎。 一个说谎的人,是不敢以如此坚定的目光与自己对视的。 “好,我同意你把最珍贵的东西交给我,但是——”沈欢正说着,话锋忽然一转,“有一点你必须要知道,一旦你和我做了那种事情,就要一辈子成为我的女人,我一个人的女人,你明白是什么意思吗?” “明白,可你不觉得这样很霸道吗?” “霸道吗?我不觉得,除非你只是为了报恩,不然你听到这句话的第一反应不是我多么霸道,而是应该觉得自己很幸福。” “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对我来说,两个相爱的人,并不一定非得要在一起才会幸福。” “那是因为你电视剧看多了,我不管别人怎么想,但在我这里,规则就这么简单。”沈欢忽然一翻身,将陈雨婷压在了身下,“在我这里,一旦成为了我的女人,就要一辈子当我的女人。” 沈欢再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之中满是侵略性的目光,看得让陈雨婷不敢正视。 “现在,你还确定要用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来报恩吗?” 陈雨婷没有说话,整个人都异常的沉默,似乎是在思考沈欢的话,又似乎是被吓傻了。 良久以后,陈雨婷终于蹦出了一句话,“你是不是太监?” “噗——咳咳——”沈欢差点没被这句话给呛死,“谁他妈是太监了!” “那你怎么没反应?只有是个男人都会有反应的吧?”陈雨婷说着,还用眼瞄了一下小沈欢所在的位置。 没有反应,那是一位老子时时刻刻都在用灵气压制着,如果不压制,早就把你弄到天上去了! “也可能是因为你太丑了。”沈欢进行着反击。 “你才丑呢!你全家都丑!”陈雨婷一边说着,一边捡起刚刚脱下的卫衣,可就在捡东西的时候,她看到了刚刚被小沈欢顶出来的大洞。 “你……平时没事儿喜欢曰床?” “我曰你妹啊!”沈欢嘴上这么说,额头上却流下了一滴冷汗,“我刚刚在练功,力气用过了,所以才会不小心在床上弄个窟窿。” “原来这样啊。”陈雨婷意味深长的说道。 沈欢已经懒得理会了,这种事情只会越说越乱。 “我知道你的原则是什么了,你会啪啪你喜欢或者喜欢你的女生对吧?”陈雨婷提了一下裤腰,“那就等我什么时候真的爱上了你,再来报答吧。” “这样再好不过。”看着陈雨婷离开的背影,沈欢没有任何的失落。 在确定对方真的离开以后,他上前将房门关上,然后将自己脱了个精光,躺在床上,待引导法成功使用后,翘起二郎腿一打响指,说道:“狐狸精,出来玩双修!” 第1135章九曲回肠十八弯 “现在吗?”苏璃飘落到床上,有些不自在的问道。 沈欢没好气道:“当然是现在,不然你还要等到什么时候?你现在只剩下两年的时间,而阴阳双修大法让你成功凝聚出肉身的时间是多少谁都不知道,所以我们必须要抓紧时间!” “我想过了,按照一天一次,不,一天两次吧,按照这个速度去修炼,说不定能够在你魂飞魄散以前,成功凝聚肉身!” 苏璃脸蛋一红,笑骂了一句,正骂着却是愣了,她忽然觉得,自己现在与沈欢的互动,就像是多年的老夫老妻,没有一丝的生涩。 “不是姐姐我小瞧你,别说一天两次,在姐姐手中,你能每天进行十分钟就算不错的了。” 沈欢听到这话不乐意了,什么叫撑十分钟就够了,这不是小瞧自己么!身为一个男人,可以被女人瞧不起,但绝对不能让自己的女人瞧不起。 “现在,就让你尝尝爷的厉害!”沈欢说着,就直接把苏璃给扑倒在地上,准备进行疯狂的蹂躏,以此为惩戒,让对方看看自己是多么的厉害。 “刺啦——” 由于实化的缘故,沈欢直接撕开了苏璃身上的红色轻纱裙。 看到苏璃表情痛苦,沈欢忽然间冷静了,心中再也没有任何邪念,“苏璃,你没事吧!” 沈欢心里紧张到了极点,直到刚才看到了苏璃痛苦的表情以后,他才回想起来,苏璃整个人都是用灵魂实化而出的。 这衣服也是灵魂的其中一部分,也就是说,他刚才那霸气一撕,可能直接伤害到了苏璃的灵魂! “喂,你怎么停下了?” “你、你没事吧?我、我刚刚好像把你的衣服给撕破了。” “撕破就撕破吧,等我魂化以后,它就又会复原了。”苏璃正闭眼说着,忽然睁开了眼睛,“你该不会以为那衣服是我灵魂的一部分吧?” “难道不是吗?”这次反倒轮到沈欢愣住了。 苏璃捂嘴轻笑了起来,“当然不是,这些是我用魂力凝结的,只有傻子才会用灵魂来凝聚魂衣。” “那就是说没事儿咯?” “当然不会——” 这边苏璃的话还没有说完,沈欢比那已经再次动手,这一次他撕扯的不是裙角,而是上衣。 古人没有穿文胸的习惯,里面穿着为亵衣,亵衣有很多分类,所谓肚兜,只是清朝时期才开始流行的,汉朝为抱腹或是心衣,相比肚兜正面给人的感觉更像是现代的吊带背心,不过后面却是露背系带,看上去十分赏心悦目。 除了抱腹心衣这些以外,亵衣还有很多种,苏璃身上穿着的叫做诃子。 唐以前的内衣肩部都缀有带子,到了唐代,出现了一种无带的内衣,称为“诃子”。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唐代可谓是华夏古代史上最开放的朝代,所谓以胖为美并非是真的胖,说白了和现代人的审美一样,就是是胸大谁好看! 者从唐代女子喜欢穿半露胸式裙装就可以看出来,她们将裙子高束在胸际然后在胸下部系一阔带,两肩。 上胸及后背袒露,外披透明罗纱,内衣若隐若现,因而内衣面料考究,色彩缤纷,与今天所倡异的“内衣外穿”颇为相似。 为配合这样的穿着习惯,内衣需为无带的,所以就造就了诃子。 沈欢曾经在网络上查阅过苏璃的服侍打扮,无限接近于唐,所以他曾经推测,苏璃很可能是生活在唐朝年代的老太婆。 要真是这样,眼前这个貌美如玫瑰的女人,事实上已经有一千多岁了。 不过按照狐仙的年龄,再除去被封印的时间,换算成凡人的年龄,苏璃最多也不过是二十五六而已。 对于诃子沈欢很失望,因为除了肩头,还是事业线以外,剩下的部分几乎全都被挡住了。 但诱人的是——不用费劲沈欢吞了口唾沫,继续以暴力来阐释男人的爷们儿气,他没有直接将诃子给扯下来,而是撕了一条一条挂在胸前,那种若隐若现的感觉,让人欲罢不能。 “嗯——疼——” “放心,一会人就不疼了。” 可能是痛意让苏璃清醒不少,只见她脸蛋一红,没好气道:“你们男人不都这么说的?到时候又有那个怜香惜玉了?” 沈欢身体忽然一僵,“我们男人都这么说?除了我还有什么人这么说了!” “当然有不少人说咯,姐姐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片朱唇万人尝,什么样的男人没有见过呢。”苏璃语气玩味道,似乎是在故意挑衅着沈欢。 沈欢腰间猛地一挺,本想利用霸气的冲击力教训一下苏璃,然后说出一番霸气的话,可没想到的是—— “嗯~” 两声嘤咛在屋内同时响起,而且沈欢发出的声音,似乎比苏璃还要大一些。 直到现在,沈欢终于明白什么叫九曲回肠十八弯了。 这种感觉,实在是……实在是太爽了! 之前听苏璃说,十分钟就厉害了,沈欢还以为是对方在鄙视自己,可他现在明白了,这哪是在鄙视自己,这是在阐述事实啊! 要不因为自己天赋异禀,还能支撑一会儿,普通人根本没办法驾驭这种神器。 而且听苏璃说那意思,类似九曲回肠十八弯这样的名器还有数种。 “咕咚——” 沈欢吞了口唾沫,他已经来不及多想其他名器有多爽了,因为这个九曲回肠已经足以令他魂牵梦绕。 大概十分钟左右,沈欢的鼻孔中传出一阵深沉的呼吸声,以失败者的姿态结束了这场战斗。 第1136章阴阳双修之法的威力! 屋子内保持了很长时间的寂静,两人谁都没有说话,能够听到的,只有那从粗重慢慢转为平淡的呼吸声。 良久后,苏璃首先开口打破了这份平静,“你输了。” 沈欢老脸一红,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最初他对于这种事情存在着好奇心,但并不向往,而且因为一次次的以外,让他甚至怀疑过自己是不是患上了男人最不想有的怪病。 随着疑惑打破后,对于这种事情他就在也没有了任何的困扰,并且越战越猛,即便是当初被林妙诗无度的索取,他都没有现在这样的挫败感。 开什么玩笑,自己可是已经达到半仙之境的男人,怎么可能在这种事情上面吃亏! 可是这一次,苏璃是真的让他吃了一个大亏。 十分钟,这个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甚至大部分人都处于这个时间,但问题不是在时间长短上,而是在于自己的女伴是否满足。 此时苏璃的样子,很明显就是一副老娘还没享受你就结束了的表情。 这简直是对一个男人最大的侮辱,一个无法忍受的侮辱。 “我只是太久没做,便敏感了,再给我一些时间,下一次一定能够超过十分钟。”沈欢有些不甘心的说道。 其实他说这话完全就是为了面子,九曲回肠啊亲!那种触感,别说变得敏感了,就算不敏感的时候,也不可能撑过去。 而且,名器自古就有,它们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让人享受,而不是被人伺候。 就说刚才,两人使用的是最简单的传教士姿势,但对沈欢这个享用着来说,简直像是经历了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 “不是姐姐小瞧你,你还真没这个能力,不过话又说回来,你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按照传言当中,即便是每日进补,外加提阳术等技巧的皇帝,在宠幸拥有九曲回肠的妃子时,也没办法支撑太久的时间。” “我是那种凡夫俗子可以比的?”沈欢不乐意了,开什么玩笑,皇帝再厉害,终究是一个凡人,他现在可是无限接近于传说中仙人的存在,两者之间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等我一会儿。”沈欢说完便闭上了眼睛,似乎是在思考着什么事情。 苏璃也没有去打扰,就这么静静地看着沈欢,她从未想过自己会做出这种荒唐的事情。 至少这种事情不应该发生在现在。 别看她嘴上和脸上表现的那样,事实上她的内心非常幸福,能够和自己最爱的人做这种亲密的接触,别说十分钟,哪怕只是一下就足够了。 大概过了三分钟,沈欢忽然睁开了眼睛,“来,继续!” “还来?九曲回肠可不是一般的那啥,再来一次,你恐怕会吃不消的。”苏璃面带惊讶,她可不是在开玩笑。 九曲回肠是名器没错,但最多的频率也得半个月一次,频繁使用的话,就算是飞仙境强者也会吃不消的。 沈欢没有说话,而是直接将被子掀开,露出了雄赳赳气昂昂的小沈欢。 苏璃有些蒙圈,她虽然没有吃过男人,但对于男女之事却很了解,按照常理来说,男人根本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恢复雄风,甚至给人的感觉比之前还要强大。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你别管怎么回事儿,坐上来,自己动!”沈欢十分霸气的说道。 接下来就是满园春色了,这一次的时间远远超乎了苏璃的预料,从黑夜一直到白天,两人都没有停歇过。 沈欢就像是一个吃了过量万艾可的存在,根本没有任何让子孙去送死的意思。 苏璃也在这期间明白了沈欢为何和这么厉害,因为这一次两人并不是单纯的寻求愉悦,而是在进行张天生所给的阴阳双修大法。 因为是第一次,所以两人话费的时间要格外的多,直到天亮以后,两人才完成了筑基的调和时间。 和之前不同,两人忙活了一晚上,不仅没有任何累的迹象,反而看起来一个比一个有精神。 “这就是阴阳双修大法吗?我怎么感觉自己的实力,似乎又精进了一些。”沈欢看着自己的双手,有人不可置信的感叹道。 进入半仙之境以后,想要提升实力,几乎可以看做是举步维艰,但却因为一次啪啪精进了。 苏璃所获得的好处更多,她的实化时间,大幅度得到了延长,实化六个时辰以后,只需要休息一个时辰就可以再次实化,完全是一比一的比例,并且不再有部位的限制。 “说起来也奇怪,咱们第一次并不是用阴阳调和大法来修炼的,你怎么还可以释怀那么长时间?” 面对沈欢的疑惑,苏璃也是满脸的不解,“我也不知道,或许是你身上的阳气,对我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吧。” “对了,我刚刚运转了一下妖力,境界似乎已经达到逐日中期了。” “按照这个进度,我们似乎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双双成为仙人了。”沈欢到现在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要是他早就找到这个双修功法的话,现在的实力绝对不仅仅是半仙之境这么简单。 “这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存在完美的功法,即便是圣级功法也是一样,都会存在着缺憾,这阴阳调和之法恐怕也存在这某种弊端,只是我们现在还不知道罢了。”苏璃的眉眼间隐约有些担忧,倒不是她有被迫害妄想症,只是她一直坚信着,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只要目前管用就足够了。”倒不是沈欢豪爽,而是因为他现在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这上面。 良久以后,沈欢开口道:“要不,我们再试一次?” “滚!” 沈欢一脸委屈,大姐刚刚努力的人可是我啊,人人都说拔吊无情,你这是夹完就跑啊! 就在沈欢郁闷无比的时候,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拿起来一看,竟然是李凤仙打过来的。 “太师叔,您在哪里?若在燕京,请速来中医公会!” 第1137章是单挑还是群殴? “中医公会又出事——”沈欢这边话还没说完,李凤仙便已经挂掉了电话。 “怎么了?中医那边又出事儿了?”苏璃拟莲花指,将那些破碎的衣物复原,一件一件的穿在身上。 沈欢摇了摇头,“不知道,听上去有些焦急,应该是出事儿了。” “按理说,你们中医现在应该没什么大事儿了吧?”苏璃扳起指头说道:“国外的医师已经被你击败的心服口服,国内的医道盟已经成为你的下属,西医公会和国医会,也都被你打的生活不能自理,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没什么事儿了吧?” “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才会疑惑,现在又出了什么事儿。”沈欢摇了摇头,“算了,我还是先过去一趟吧。” 沈欢穿好衣服后,直接朝门外走去,和陈国锋等人打了个照面以后,便离开了。 至于陈雨婷,他没去,准确来说没见到面,他内心反而放松不少。 “盟主,您要去哪里?”见沈欢出来,鬼老连忙迎了上来,为了守护沈欢的周全,他一整个晚上都没敢睡。 “我有点事儿,这里你继续看着,有什么情况要记得及时联系我。”沈欢说着,就打算御空离去,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车队从远处,不急不缓的行了过来。 为首的那辆车有点熟悉,像是加长的林肯,不过看上去更为大气豪迈一些,应该是违法车辆。 违法还能合法的开在大路上,这可比什么全球限量要炫富多了。 沈欢看到这个情况以后没打算离开,而是准备看看情况再说。 俗话说得好,远水解不了近火,先不说中医公会发生了什么,他必须得先把眼前的事情给解决了。 车队停下以后,便下来了不少人,全都是黑色制服,留着板寸头,带着墨镜,一出来就让人感到阵阵的压抑。 接着一个熟悉的身影从类似林肯的加长专车上走了下来,不是别人,正是被沈欢断了一条手臂的陆斐。 不过此时,他看起来趾高气扬,比昨天来的时候更加嚣张。 “沈先生,好久不见啊!”陆斐让手下将烟递到嘴边,然后命人点燃,狠狠地抽了一口。 这个逼装的好,沈欢都要忍不住为其鼓掌了。 “抽烟还得让别人点,你没长手吗?”沈欢说着一拍脑门,“哎呦,真对不起,我竟然忘了,您的胳膊不太方便。” “哼!”听到这话,陆斐也没什么心情装逼,将刚点燃没抽几口的烟给扔到了地上,“你不要太嚣张!你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我既然敢来找你,就有办法对付你。” 沈欢耸了耸肩,一脸无所谓道:“然后呢?” “然后——哼!来人,把这个小子的胳膊给我废了!”陆斐高喝一声,便让那些站着的西装男们动手。 这些西装男可不是什么普通人,看他们袖口的扣子就知道了。 陆家的保镖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一到五星保镖。 标志就是袖口带有星图案的圆形扣子,一星就是一个,两星就是两个,五星就是横着一排。 一星和两星的保镖比较多,三星则被视为精英级保镖,数量保持在七十二个,四星保镖为高手级保镖,数量保持在三十六个。 至于五星保镖,则被称为终极保镖,数量保持在十二个,因为民间的一些传说,这些个人又被称为十二星使。 陆斐带来的这些保镖,三星保镖有十人,四星保镖有四人,就连只保护陆家嫡系的五星级保镖都有一名。 这基本上和陆家嫡系出行的阵仗都差不多了,也难怪这个陆斐能如此傲然。 沈欢对陆家的保镖体系并不怎么了解,在他看来,无论是三星保镖还是五星保镖,全都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垃圾! 沈欢已经做好了将对方秒杀的准备,可是这些保镖却没有一个行动的。 要是自己的手下,陆斐此时早就开始大骂起来了,但这些人来自于宗家,可不是他这个旁系义子可以肆意命令的。 “那个,各位,大小姐已经把大权交道了我手里,所以——” “我知道,但是……这样的人,还不足以让我们动手。” 星级保镖在陆家有着超然的地位,和那些个护院家仆不同,他们算是员工关系,星越多,说话的分量也就越大。 从某种程度来讲,五星保镖只听从陆老爷子的命令,其他嫡系只能算作交易,而不能看做是命令。 而星级保镖所执行的,就是阶级制度,最为顶尖的五星保镖,可以随意命令比自己星级低的保镖。 现在五星保镖没动,那些个低星级的保镖自然也不会动。 由于体内木块的影响,无论多么强大的境界,在外人看来,都和普通人一般无二。 沈欢身上有肌肉,但都是流线型的力量肌肉,而不是像健美先生那般爆炸,在衣服的掩盖下,看上去还会显得有些瘦弱。 所以,若不仔细观察的话,沈欢可能还会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 但是陆斐却领教过沈欢的厉害,“这位五星大人,他的实力很强,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我的那些手下,在他手里全都走不过一个回合便被——” “闭嘴!”五星保镖的面色阴沉道:“你的意思是,我和你手下的那群垃圾是同一个层次的么!” “不敢不敢!”陆斐连忙摆手,生怕真的激怒了这位五星保镖。 开什么玩笑,人家直接隶属老爷子管理,自己就是个旁支的义子,两者之间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比性。 看到陆斐那惊恐的模样,五星保镖这才点了点头,对着身后一名三星保镖说道:“你,去试探试探对方的实力。” “是!”那名三星保镖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朝着沈欢冲了过去。 人刚到沈欢身边,就被沈欢一脚给踹飞了出去。 沈欢扭动了两下脖子,然后在原地做了一套广播体操,然后问道:“是单挑还是群殴?单挑的话,我一个打你们几十个,群殴的话,我一个群殴你们几十个。” 看着目瞪口呆的众人,沈欢还不忘补充道:“我不是在开玩笑,真的。” 第1138章我要杀了他,你们陆家有意见吗? “是单挑还是群殴?” 沈欢的话回荡在这片天空之下,保镖们良久都没回过神来。 “你们,一起上!”身为终极保镖的五星保镖,眼力劲还是有的,他一眼就看出沈欢并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说是一起上,也仅仅是所有的三星保镖一起上而已,四星和五星保镖都是有身份的人,群殴这种事情他们做不出来。 三星保镖们面面相觑,最红还是拿出了别在腰后的警棍,朝着沈欢冲了过去。 陆斐见状,心中大喜,三星保镖可不是普通的保镖,沈欢这次就算不死,估计也得掉层皮。 还说什么都是垃圾,要单挑群殴,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说出了霸气的话,并且做到了,这叫装逼,说出了霸气的话却没做到,这叫吹牛逼,又被称之为傻哔。 在陆斐眼中,沈欢就是这样一个爱吹牛逼的傻哔。 不过懂行的五星保镖却是一脸凝重,刚才沈欢所表现出的实力,绝对达到了陆家五星级保镖的标准,甚至还要在他这个五星级保镖之上。 刚刚那种瞬间的爆发力,他只在一个人的身上见过,那便是负责训练五星保镖的那位教头的身上。 那位教头已经是高龄老者,但实力却出奇的厉害,他们十二星使联手都拿对方没有任何的办法。 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和教头一样是绝世高手? 那五星保镖被自己的想法给吓了一跳。 错觉,一定是错觉,天赋再好,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达到他人一生的努力。 而且武道一途,除了天赋以外,最需要的就是时间上的沉淀,可不像是现在网络游戏中一氪金就可以在瞬间成为全服第一人。 一定是自己看错了,或许这个小子修炼了某种武技,就如同那三国时期的关云长一般,前三刀迅猛无比,而之后便会疲软。 五星保镖并不是在臆测,像武圣关云长这种三刀流的存在,历史上并不算少,另一个比较著名的就是号称只有三板斧的程咬金,只会三招,却足以担任混世魔王之名。 “咻咻咻——” 那些个保镖还没碰到沈欢的衣衫,便被全都踢飞了出去。 “那啥,剩下的,你们也别拖拖拉拉的了,一起来。”沈欢指着剩下的五名保镖说道:“你们虽然比他们这群人要厉害一些,不过在我眼里,依旧如同垃圾一般。” 垃圾? 如果陆家的星级保镖是垃圾,那么这世界上就没有不是垃圾的保镖了,他们已经是整个华夏保镖群体的顶尖代表。 若是别人这么说,估计早就被打成残废,可这话是沈欢说的,一个将星级保镖当成蝼蚁戏耍的存在,人家有说这个话的资格。 五星保镖深吸了口气,看着陆斐说道:“你招惹的究竟是什么人。” 陆斐已经完全被吓傻了,他之所以敢这么嚣张,就是这群星级保镖给他的底气,可现实的转变实在太突然了。 “我、我不知道。” 陆斐不是在说谎,他只知道沈欢的实力很厉害,背景也非常的恐怖,但要将沈欢的背景说个清楚,他却是做不到了。 “恐怕是要请示一下大小姐了。”五星保镖说着,慢慢退到了加长专车的旁边,敲了一下窗户,“大小姐,点子有些扎手,三星的保镖已经全都被废掉了。” 坐在车里闭目养神的陆倚天听到这话,不免皱了下眉头,“你们动手了?” “动手了。” “你们有没有报上陆家的名号?宗家的名号。” “还没。” “去告诉他,若他没有投降的意思,那就废了他。”陆倚天说完,就又准备闭上眼睛。 五星保镖却是焦急道:“大小姐,对方的实力很强,恐怕我和十六等人一起动手,都不一定能够降服对方。” “这么厉害?”陆倚天愣了一下,能够让五星保镖吃瘪的人,她还真没有见过多少。 “你先去报名号,若是无用的话,我就亲自下去会一会这个狂徒!” 五星保镖应了一声,然后转身看向了沈欢,“小子,你可知道我们是什么人。” “你们是什么人跟我有关系吗?要非得让我说出个名号的话,你们最多算是来找茬的人。” 沈欢当然知道对方是什么来头,陆斐是陆家旁支的义子,能够替他出头的肯定是陆氏宗家。 凭空猜测肯定是不可能的,他之所以这么肯定,是因为那辆加长专车,当初陆倚天接他去金陵陆家的时候,用的就是那辆车。 “你——”五星保镖有些愤怒,但想起沈欢刚才的手段,只能将怒火给压下去,“我们是江南陆家的人,坐在车里面的是我们陆家的大小姐!” “陆家大小姐?”这个消息倒是挺令沈欢意外的。 陆斐一看这情况,心中稳妥了不少,是啊,这次给自己撑腰的是大小姐,自己怕个毛线啊! 这个沈欢是能打没错,但当大小姐动用陆家的势力以后,可不单是拳头大就能够解决的了。 “没错!现在知道怕了?晚了!”陆斐面色傲然道:“想要得到我的谅解也可以,跪下,然后让我砍掉你的四肢,这事儿就算是了了。” “大人们说话,小孩子少插嘴。”沈欢一瞬间出现在了陆斐的面前,一把掐住其喉咙,“如果想死的话,你可以继续说下去。” “呜呜呜——呜呜——”陆斐不停摆手,希望沈欢能够放过自己。 沈欢一把将他扔到地上,然后对着保镖问道:“你说这次过来的是陆倚天?” “大胆,竟敢直呼大小姐名讳!”五星保镖一脸气愤道,“来人——” 他这刚准备下令和沈欢拼个你死我活,车内便传出一声厉喝,“闭嘴!” 紧接着,陆倚天便从车上走了下来,看到来人真的是沈欢以后,陆倚天兴奋道:“沈大师,我——” 不等陆倚天说完,沈欢便开口说道:“现在可不是叙旧的时候。” 他说着,用手指了指陆斐,“这是你们陆家的狗吧?我要杀了他,你们陆家有意见吗?” 第1139章他用手抓住了子弹! 沈欢和陆倚天的互动,几乎震惊了所有人。 能够和陆倚天认识,本身是一种地位超然的象征,这已经注定了陆斐这场报仇的闹剧将被终止,可是沈欢接下来的话可谓震惊了所有人。 和陆倚天认识是一个身份,当着陆倚天的面说陆家旁支是狗,是一个身份,至于扬言要杀掉陆斐,那就是另外一重身份了。 陆家是出了名的护短,就算是平起平坐的存在,也不会轻易的拿陆家的人说事儿。 现在这情况,要么是沈欢的地位超越了陆家,要么是不知轻重做了一件会让他后悔终生的事情。 在场的人都是陆家人,他们大多数都选择了第二种态度,毕竟越是接近才越能了解陆家究竟有着多么恐怖的力量。 最这些年的经历告诉他们,陆家宗族不可逆! 陆家家大业大,有钱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就是等于有权,不然陆家也不会在皇族的遏制当中存活。 在燕京有能力说这个话的,除却皇族,就只有两家,一个是九大家之首、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夏家,一个是在世俗中更有威望的楚家。 这个小子姓沈,显然不是这两大家族的人,而且沈这个姓氏能够进入陆家眼线的都没有,更别提什么大族了。 皇族? 皇族庞大,但这个年龄段的王子公主,全都被记录在案,若这个沈欢是皇族中人,他们不可能不知道。 莫非是隐世家族的人? 众人忽然想起了一个比较符合逻辑的推测。 隐世家族百年不出,很少在世俗中和人打交道,神秘的连陆家都没有多少消息,不过听陆老爷子说过,隐世家族其实也没传闻中那么厉害,只要不招惹龙和慕容两家,基本上就不会有什么事儿。 综上所思,这个沈欢无论是哪种身份,都不足以畏惧,刚才说出的话,更是和找死无异。 在听到这句话以后,陆倚天瞬间便皱起了眉头,很显然她生气了,而且气劲不小。 五星保镖跟了陆倚天很久,对于这位大小姐的表情变化很在行,随便一颦一笑都能看出对方心中所想。 但是这种愤怒到极点的表情,他也是第一次见。 大小姐平时生气都那么恐怖,这一次……姓沈的小子要遭大殃了! 就连陆斐也以为看到了生的希望,准备硬气一番,可是陆倚天接下来的话,却让所有人都震惊了。 “这样的狗何必有劳沈大师亲自动手呢,他的血会脏了您的手。”陆倚天对着身后的五星保镖说道:“把陆斐这个赐姓义子逐出陆家门墙,自此以后,无论是死是活和我陆家都无任何关系。” 命令下达后,良久都没有人出声,直到陆倚天发出不耐烦的声音后,五星保镖才回过神来。 他心里很想问为什么,但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事情不需要理由,而且现在这个情况,理由还重要吗? 事实已经摆在了眼前,不管沈欢的真实身份是什么,都是他们和陆斐,甚至是陆家所不敢得罪的人。 陆斐面色陷入绝望,眼神涣散,犹如死了一般,他最后的靠山,陆家的嫡系大小姐垮了,心理也随之崩溃。 “你——凭什么定我生死!”暴风雨前总是宁静的,就在五星保镖准备动手的时候,陆斐忽然像发了疯一般的吼着。 “我为你们陆家做了那么多事情,才混的上一个赐姓的旁支义子,你现在却为了一个外人剥夺我陆家的户籍,甚至还要杀了我!”陆斐表情狰狞的看着陆倚天,“是他杀了我妹妹,错的是他!我只是为了报仇,我有什么错!我有什么错!” “你给我闭嘴!”五星保镖面色阴沉道:“竟然敢和大小姐这么说话。” “大小姐?狗屁!哈哈哈哈——”陆斐狂笑着,“我以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将死之人的胆子要远远比活着的时候大,那是因为没了生命,就代表他会一无所有,既然都已经一无所有了,还有什么可怕的?” “别说是陆家大小姐,就算是陆老爷子站在我面前,我依旧会骂!”陆斐嘴角翘起一丝玩味的笑意,“我不仅仅要骂,我还要杀了她!还有他!” “妈的!”五星保镖骂了一句,就准备将陆斐给废掉,可是刚走没两步他就停下了,因为陆斐从腰后掏出了一把手枪。 deserteagle,沙漠之鹰,名气很高,实战能力偏弱,枪身沉重,后坐力大,在影视剧和动漫中出现的次数总和超千次,因为制作之初是为了打靶和狩猎为目的,所以实战性能很差,并非所有人都能驾驭,属于非军用枪中最出名的存在。 也有军迷将此枪戏称为娱乐枪或是明星枪,简单来说就是中看不中用的花瓶。 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也是最容易购买到的收藏级枪械。 陆斐手里这把的就是镀金沙漠之鹰,是让朋友通过走私渠道带回来的,他本来也是将其当做个人收藏,并没有将之公之于众的想法,也从未想过会用它来杀人。 带来这把枪,只是为了应对突发情况,没想到还真派上了用场,可惜并不像是电影中的情节那么帅气。 “你敢!”五星保镖虽然停顿住了,但是并没有退却,而是伸手护在了陆倚天的身前。 “呵~”陆斐冷笑一声没有说话,直接扣动了扳机。 完了! 五星保镖绝望的闭上了眼睛,成功躲过的几率为七成,不被击中致命部位的几率为百分之百,但他不能闪躲,因为在他身后还站在一个陆倚天。 所以他决定牺牲自己,来保护陆倚天的周全,这是他身为保镖的职责。 可是等了良久,他都没有生出被子弹击中的感觉。 睁开眼睛一看,一个身影不知何时出现在了自己面前,其余的人则全都变成了目瞪口呆的模样。 “发、发生了什么?”劫后余生的他,结结巴巴的问道。 一名保镖吞了口唾沫,以一种震惊到极点的语气说道:“他、他用手、手抓住了子弹!” 第1140章中医公会的“惊喜” “你、你说什么?”五星保镖瞬间有种变成傻哔的感觉。 那四星保镖重复道:“他、他用手接住了子弹。” “用手接住子弹,这怎么可能!” 躲过子弹不是什么难事,尤其是在对峙的情况下,只要通过对方的心跳,还有肩头的变动就可以判断出对方开枪的时机,然后以优秀的体能躲过去。 至于接子弹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子弹的威力远远要比影视剧上表现的要厉害的多。 别说用手去接,就算是用身体去扛都会留下一个碗大的疤。 但是看众人的表情,这个地位可能比大小姐还要高的年轻人,似乎真的用手接下了子弹。 “叮叮叮——” 沈欢将子弹捏扁扔在了地上,对着陆斐问道:“你知不知道在华夏,非执法人员持枪可是犯法的,难道你不知道吗?” 一无所有会令人做出绝地反击,但是当这个绝地反击没用的时候,人就会陷入到绝望之中。 沈欢将陆斐变得一无所有,如今又将他逼入了绝望的困境。 人的承受力是有限的,陆斐显然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不要过来!不要过来!”陆斐一边大叫着,一边不停地扣动扳机。 沙漠之鹰很难掌控,即便是雇佣兵都不一定能够使用得当,更何况陆斐一个普通市民。 加上心理因素,双手握枪的他,所发出的子弹,沈欢连躲都不用躲,这种对着空气百发百中的枪法,也是没谁了。 “我说过,上次放过你是最后一次机会,这一次你没有机会了。”沈欢说着大手一挥,几道肉眼无法看到的凌厉剑气,直接将陆斐切割成了数块,在鲜血还未喷洒之际,沈欢发出一道掌心火,直接将陆斐的尸体烧成了渣滓。 可惜,沈欢连渣滓都没打算给陆斐剩下,不等那些灰尘落地,沈欢便使用掌风将其吹得烟消云散。 所有人都看傻了眼,沈欢所表现出的实力,已经超越了人类的范畴。 这个人——是神仙吗? 沈欢不管别人怎么想,对着鬼老打了一个响指,“将他的魂魄拘起来,然后好好折磨他。” “他死前的怨气不小,盟主,或许属下可以见他炼化成小鬼来为您效力。” “不用,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让他在无法忍受的痛苦当中烟消云散。” 鬼老面色一变,心中暗道,好险,差点又犯了大忌。 盟主脾气变幻不定,日后自己还是少说多做为好。 “你来燕京是有事情要处理吧?正好我也有事儿处理,咱们有缘再见。”沈欢说着就准备离开,对于愣在原地的陆倚天没有多看一眼。 陆倚天却是心急了,“我就是来找您的。” “那你等我有空的时候再找我吧,我现在没空。”沈欢头也不回的说道。 “您该不会是生气了吧?”陆倚天都快急死了,“我跟陆斐过来的时候,并不知道他嘴里的沈先生就是您老人家,如果我早些知道的话,绝对不会为虎作伥的。” “生气?”沈欢干笑道:“说实话,我并没有生气,说起这件事儿反而要感谢你,我原本打算杀他的,可惜却因为面子问题放过了他,你带他过来,我正好解开心结。” “那您现在……” “我是真的有事儿。” “不如我跟您一起过去吧,或许我能帮得上忙。”陆倚天这一次本来就是找沈欢的,如果资料上提供的没错的话,这一次要是不跟着他,下次想要再见面可就难了。 沈欢沉思了一下,现在中医公会发生了什么事儿他也不清楚,陆家身为华夏第一豪门,说不定能够帮的上忙。 “好吧,你可以跟我一起过来。” 沈欢原本是打算飞过去的,现在要带上陆倚天,他只好老老实实的坐在加长专车里前往中医公会。 不过沈欢没让剩下的那些车跟着,他不喜欢太招摇,耀眼是好事儿,但耀眼也可能会招惹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五星保镖挑了一名四星保镖,分别担任和司机和保镖的角色。 中医公会。 沈欢点了一下电梯,对着两名保镖说道:“你们在下面等着就好。” “我们必须待在大小姐的身边,保护她的周全!” “你觉得有我在,还会有人能伤到她吗?” “这个——”五星保镖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如果连沈欢都不够实力的话,他们又何德何能去保护小姐的周全。 陆倚天语气有些不耐烦道:“沈先生的话你们没有听到吗?” “听到了。”说完两名保镖,就退到一旁,变成了看门的门神。 “奇怪了,到处都没有人,难道都在会议室?”沈欢嘀咕了一句带上陆倚天朝着会议室走去。 “surprise!” 沈欢刚推门进去,就被彩带这类东西给喷了一身,原本漆黑的会议室也在瞬间亮起。 会议桌变成了餐桌,上面摆满了地道的华夏菜系,旁边的墙上则摆着红酒、白酒、香槟等饮品。 “这是——惊喜?”沈欢都快懵逼了,他还以为中医公出了什么事儿,可这桌子上大鱼大肉的,根本就不像是出了事儿。 不对,应该是没有出坏事儿,却出了好事。 “别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沈欢不解的问道。 “你真不知道吗?我们刚刚还怕你猜中了呢。” “猜中什么?” “我的天,你究竟是不是中医公会的人啊。” “我觉得咱们有必要将这位英雄给抬下去了,他连自己做过什么都忘了。” 众人议论纷纷,还是李凤仙好心解释道:“你解决了中州的病情以后,中医名声大起,现在中州各大卖中草药的市场,被疯狂的民众一扫而空,就连华夏日报也发表了一篇名为中医崛起的文章。” “虽然距离和西医平起平坐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但在部分地区,比如之前的重灾区中州,我们中医的名声已经完全压过了西医。” “这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似乎并没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吧?”沈欢有些疑惑,他虽然没有看新闻,但这个结果他的预计结果相差的并不多,所以听起来并没有多惊喜。 “我刚才说的是理由之一,之所以全公会都在庆祝,是因为汪老决定将公会总部迁移到中州!” 第1141章这世界上没有用钱解决不了的事情! 中州拥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在明以前的王朝,天都基本上都会设立在那里,说其人杰地灵也不为过,但……那是从前。 以小见大,中州就像是华夏,曾经的王者,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终究还是走下了神坛。 沈欢是中州人,但从商业或是长久发展来看,中州欠缺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毕竟现在是沿海城市的时代。 中州给人更多的印象,不是像古时候的繁华,而是——人口大省、农业大省、古都文化、旅游胜地,以及因为人口众多而被人恶意或是真情诟病的骗与偷。 除省会江明的发达交通外,似乎也没什么值得太多称道的。 沈欢听到众人准备将中医公会的总部迁移到中州时,心情是有些兴奋,但更多的是不解。 “为什么要将总部迁到中州?” 余老笑着说道:“现在整个华夏,中医最热潮的地方就是中州,如果我们将主力移动到那边的话,一定会有不小的收获,说不定要不了多久,中医就会再次崛起。” 汪老也点头称是,“而且中州的地理位置极佳,可谓是华夏的心脏部位,我们顺着脉络,将我们中医的血液,输送到每一个城市。” “我也觉得汪老这个做法没什么不妥。”李凤仙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们在燕京获得名声的主要来源,还是医王世家的名号,市民们或许不信任中医,但都知道在燕京有一个医王世家,可是随着太奶奶的去世,导致医王世家的名号也没之前那么响亮了。” “而曝光率,也仅限于每次的守匾擂比,和前几次的一些医术大比上,简单来说,在燕京,我们中医的曝光率太低了,想要强势的涌入市民的眼线……太困难了。” 李凤仙慢慢收拾好低落的心情,笑道:“但是中州就不同了,经过上一次的事件以后,中医拥有极高的地位,我们到了那里一定会很受欢迎,不仅可以省去曝光率的麻烦,还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发扬中医。” “话是这么说没有错,但我们的目标,是让中医体系在整个华夏崛起,而不是单单局限于中州。”沈欢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现在中州掀起了一阵中医浪潮,也就说明,中医的地位已经达到了提高,我们现在将主力移交过去,也不会得到多么巨大的发展,最多算是锦上添花。” “但是燕京这边,便会因为缺少主力,而陷入一片死寂的情况,即出现断层。” “我个人认为,想要将中医发展起来,最主要的还是将目标锁定在一些大城市当中,羊群效应大家应该都是知道的,当先进城市使用一些新奇事物的时候,那些相对落后的城市以及下乡村,就会形成一股跟风潮流。” “换个说法就是,当中医在大城市中流行起来时,其他地方也会流行起来。” “你这么说是没错,但按照这个逻辑来讲的话……”一名公会成员忍不住开口道:“现在崇洋媚外也成为了一种潮流,如果我们将中医发展到花旗这样的超级强国,华夏岂不是也可以流行起来。” 这话多少有些挑刺的味道,不过意见不合,发表看法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人人都是只按照命令行事,那还不如雇佣一群机器人来做事儿了。 提出不同的意见,也是年轻人的特色。 “你说的没错,我确实有这个想法。” 沈欢的意思很明显,但是大多数人都有些不敢置信,或是觉得自己理解错了沈欢的意思。 “您的意思是?” “在国外将中医发扬光大,以另一种强者之姿,王者归来。” 众人皆是倒吸了一口冷气,若这句话是别人说出来的,他们或许会露出鄙夷的笑意,说他的想法有多么的可笑。 但是! 说出这句话的人是沈欢,目前中医界最强的代表,他已经不止一次展现出了众人从未想过的奇迹。 想到这儿,众人从惊讶,变成了兴奋,如果是沈欢的话,说不定可以做到。 看着众人的表情变化,沈欢无奈的笑了笑,“事情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在中医的发源地,我们尚且举步维艰,更何况是以先进科学为标准的国外。” 沈欢这句话,让众人逐渐从激动中冷静了下来,没错,在华夏都这么难发展,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国外,岂不是四处碰壁? “那您的意思是?”汪老和沈欢说话,一般使用的都是敬语,他是中医公会中少数知道沈欢真实身份的存在。 “中州那边可以加大发展力度,但将总部迁过去,有些大材小用,好刀就应该用在刀刃上。” “我的想法是,依旧将总部设立在燕京,至于曝光率的问题——” 沈欢正说着,陆倚天忍不住插口道:“中医的曝光率不算低吧?在我们这些大世家的眼中,中医是比西医更加专业的存在,基本上圈子里有一个共识,那就是只有我们这样的大族,才用得起中医。” “你说的没错,中医在富人圈子当中,拥有比平民更高的人气,那是因为富人们一般患的都是富贵病,这种病要不了人命,却很难受,比如类风湿、皮肤癣、脱发掉发等问题。”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至于剩下那些危及到生命的病症,你们富人一般都是在西医上无法根治的情况下,才转求的西医,这一点在陆老爷子身上就可以得到体现,如果西医可以治疗的话,你们也不会找我这个中医。” 被沈欢说中事实,陆倚天忍不住老脸一红。 “我们要做的,就是接地气,让中医不再那么神秘,也不再显得高端,或者直接被人认定为歪理邪说。” “但我们现在的影响力似乎还做不到这些,这就又关乎到了我说的曝光率问题。”李凤仙面色有些为难道。 此时,陆倚天笑道:“那还不简单,这世界上没有用钱解决不了的事情!” 第1142章我当然是沈欢的未婚妻了! 这世界上没有钱解决不了的问题。 这话是陆倚天说的,听上去有那么一点中二,但沈欢知道,这是陆倚天的真心话,对于出身于华夏第一豪门的她,还真没有遇到多少解决不了的问题。 就说这次沈欢治疗陆老爷子的事儿,从某种程度来讲,也是由钱所解决的。 “小姑娘,你不懂,这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没办法用钱解决的。”汪老语重心长的说道。 陆倚天不以为然道:“那是因为你们的钱不够多,就你们刚刚说的曝光率很简单,我可以把燕京所有的广告牌都包下来,挂上你们中医的广告,连地铁里的都包了,这么说吧,我可以让燕京所有有广告的地方,都挂上你们中医的广告,这样还愁没有曝光率吗?” “这——”汪老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按照陆倚天这个说法,确实达到了提升曝光率的问题,“可这样需要很多钱吧?这笔钱就算是挪用公费,都不一定够。” 燕京的面积并不算小,先不说乡下那些地方,就算是主要市区的覆盖费用,都不是中医公会可以承担得起的。 “所以说,这世界上没有解决的不了的问题,之所以解决不了问题,那是因为钱不够。”陆倚天说着,转身恭敬的对着沈欢说道:“沈先生,这件事我们陆家可以帮忙,不仅仅是燕京,整个华夏的广告权我们都可以拿下来。” “我们需要曝光率却不是这样的曝光率。”沈欢无奈的扶着额头说道。 陆倚天说的办法确实很实用,几乎可以说是完美的提高了中医的曝光率。 但问题是,中医要的可不是这样的曝光率,这种近乎全国轰炸的广告方式,不是没有人做过。 在现实中最为出名的就是——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就收脑黄金。 这样曝光率是够了,却很容易引起人们的厌恶,再加上如今是快节奏时代,重复的广告,最容易引起人的反感,从而很可能会导致原本就不怎么好的中医印象,再次一落千丈。 让中医成为像狗皮膏药一样的存在?沈欢要的可不是这样的结果。 “这个办法不行咱们就换一个办法,还是那句话,只要有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陆倚天朝着沈欢鞠了一躬,“总之就是一句话,只要您需要钱,我们陆家无偿提供。” “等一下!”汪老忽然挥手,有些不可置信的对着陆倚天说道:“你、你是陆家人?” “小女子正是陆家的大小姐,陆倚天。”陆倚天和沈欢说话时是一个表情,对其他人是另一个表情,这表情转换之快,就像是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所谓人老成精,汪老在燕京打滚这么多年,医术也不算差,自然接触到了不少的燕京高层人物。 从这些人物口中,他已经不止一次听到陆家的名声,如今这个传说中家族的大小姐就站在自己面前,他怎么会不吃惊呢。 不过很快他就将震惊收了回去,陆家再厉害他们家的大小姐见到了我们医道界的王者,还不是像其他人一样唯唯诺诺的? 按理说,汪老已经是老人家了,不应该生出这种幼稚的想法,但是陆家不是普通家族,能够从对方身上找到优越感,那可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 “我倒是有一个不错的办法。”忽然余老开口道。 余老是中医工会的二把手,见识也不少,或许能够为中医发展提出不错的意见。 想到这儿,沈欢摆出一个邀请的姿势,“请说。” “既然有陆家的支持,我们可以承包一个电视台的节目,选在黄金时段,让我们这些公会成员,上去讲一些中医的知识,如果时间段选的好的话,或许会有不小的收获。” “不行!”沈欢直接就将这个方案给拍死了。 “为什么?” “这类节目和养生节目类似,养生节目是个怎样的收视率你们也知道,基本上都是靠老年人给支撑起来的,而一些老人家因为视力不好,并不是看电视,而是用收音机听这些消息。”沈欢叹了口气,“我们的目标是全年龄段的人,而不是单一的老年群体,毕竟在现在一些年轻人的眼中,搞养生行业的人,就是连老人家棺材本都骗的死骗子,我们最需要改变的,不是那些上了年纪的人,而是那些年轻群体。” “这个年轻群体是指?” “六十岁以下的都可以算是。” 汪老摇头道:“这样的话,难度太大了,做生意的讲究市场,咱们现在这个行为,无疑是在制造市场……太难了。” “如果简单的话,咱们今天也不用开会了,正是因为它难,我们才要努力。”沈欢看了一下手腕上的手表,“这个问题我们一时半会儿也没办法解决,这样吧,凤仙你用微信创建一个群,谁要是有新的想法,直接发在群里就好了。” “行,那就这样吧。” 李凤仙笑道:“不管迁不迁总部,咱们今天都要庆祝,大家没必要闷闷不乐,以后的事情咱们以后再说,今天就是开心。” “对对对,开心,开心,来喝酒喝酒!” “老汪你少喝点,要不待会儿嫂子来了,你就死定了。” “我会怕她?咳咳,不过我最近身体确实有些不舒适,就少喝一点吧。” 气氛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众人有说有笑的。 沈欢不是很擅长应付这种场面,喝了几杯以后,便走上天台透气。 “凤仙?你不在下面玩,上来干嘛?”沈欢刚上去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太热闹了,我有点不自在。”这时恰巧一阵风吹过,吹乱了李凤仙的发丝,她用手指将发丝别在耳后的动作,看得沈欢一阵心动。 感觉到气氛变得微妙,李凤仙连忙转移话题道:“那个——陆小姐和你是什么关系?” “你说她啊,我们就是——”这边沈欢话还没说完,陆倚天的声音就从他背后传了过来,“我当然是他的未婚妻了!” 第1143章人生就是由无数误会组成的,真的 听到这话,李凤仙原本还带着微笑的表情瞬间凝固,看着趴在沈欢背上的陆倚天,良久都没有说出话来。 “凤仙你别误会,我和她——”沈欢这边还没把话说完,趴在他背上的陆倚天便打了一个酒嗝,“我是沈欢的未婚妻,啦啦啦,我是沈欢的未婚妻,啦啦啦。” “啦你妹啊!”沈欢气得一抖肩就将陆倚天给甩到了地上。 陆倚天,华夏第一豪门陆家的大小姐,就这么直接的让皮鼓和结实的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 “哎呦,好疼啊,哇哇哇,疼死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摔得太狠,陆倚天坐在地上大哭了起来。 沈欢最见不得女人流泪,本想跟李凤仙解释,只能临时改变主意,去扶陆倚天其起来。 谁知道陆倚天的公主脾气还上来了,一把打开沈欢的手背,“不要你扶,不要你扶,刚刚就是你推得本小姐。” “嘿,你还来脾气了是吧。”沈欢说着,一把将陆倚天给拉了起来,准备点穴道为其解酒,只要对方的酒醒了,就什么都好解决了。 可是陆倚天这大小姐,非常不让人省心,被沈欢强行拉起来以后,依旧在挣扎着,也不知道是不是赶巧了。 在她扭动身躯的时候,沈欢竟然点偏了位置。 “嗯哼~” 陆倚天本来就因为饮酒变得满脸通红,现在遭了这种事情以后,脸蛋更红了,还发出了一声,极其容易让人误会的声音。 李凤仙也是一脸羞红,语气不自然道:“那个……你们慢慢来,我先下去了。” “不是,凤仙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这只是一个意外,真的。”沈欢说着,便将陆倚天推开,焦急的朝着李凤仙走去。 人们常说上帝是公平的,是的,上帝是公平的,他给你一张丑陋的脸时,也会给你一个贫穷的家庭。 沈欢所遇到的情况,和这句话说的差不多,当你心仪的对象因为一个场景而误会你是,上帝为表示公平,就会创造一个更加难以解释的误会。 比如在奔跑的过程中,让那个被你推开的女人,朝着你的方向倒下,在下落的过程中,她会伸出双手抓住眼前一切能够抓的东西,比如——你的裤子。 “卧槽!”沈欢整个人都快懵逼了,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他连忙使用灵气,将陆倚天震开,然后一边提裤子,一边说道:“凤仙,这一切都是意外。” “这是不是意外,和我没有关系的。”李凤仙还是执意要走,并且给人的感觉,似乎是一刻都不想在这里待下去。 “怎么就和你没关系了,咱们——” “好了人,你想知道的那个答案,我会告诉你的,不过不是现在。” “那是什么时候?” “等到中医再次崛起的时候吧。”说完,李凤仙便头也不回的跑掉了,可没一会儿又把头露了出来,说道:“那个楼上风大,其实你们可以到楼下的,办公室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不是,你什么时候变成——”沈欢话还没说完,李凤仙便已经消失的不见人影。 沈欢看着在地上喃喃自语的陆倚天,没好气的说道:“啊!真是要被你气死啊!该死的女人!” 沈欢从来没有极度讨厌过哪个女性,这个陆倚天算是破了他的记录,可现在对方偏偏眼泪哗哗的,让他无从下手。 “算了,估计是我上辈子欠你的。”沈欢说着,变用灵气逼出了陆倚天身上的酒气。 “好疼啊。”陆倚天揉着屁股,有些疑惑的看着沈欢,“沈先生?我怎么会在这里。” “你喝多了。”沈欢最终还是将心中的怒气给压了下去,和一个喝醉的女孩,没什么好计较的。 陆倚天听到这话,脸蛋一红,害羞道:“真是不好意思,我平时酒量很好的,没想到这一次——” 你没想到的事情多了去了。 沈欢懒得吐槽了,摆手道:“你想说的我全都知道,快下去休息吧。” “您在天台上有什么事情吗?” “有没有管关你什么事儿啊!”沈欢终于是忍住了,发了一句小牢骚。 可就是他这个眼里的小牢骚,差点没把陆倚天给吓死,她一边躬身道歉,一边退进了楼梯入口。 接下来就是一阵咕咕咚咚的碰撞声,不用想,这个陆家大小姐又出事儿了。 这个女人笨手笨脚的,自己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疼!” 沈欢走过去的时候,陆小姐正一个诡异的动作卡在楼梯转角的位置,嘴里不住的说疼,眼泪不停地流着。 “疼?疼就对了!走路的时候也不小心点,没长眼睛么。”沈欢一遍帮其正骨,一边没好气的说道。 陆倚天面带委屈说道:“你的眼睛是长在屁股后面的吗。” “我让你倒着走了?”沈欢将硬伤修整好以后,从须弥戒指中取出了一枚须肉生骨丸。 陆倚天看也没看,直接就吃进了嘴里,“这样才显得尊重啊,这是什么好好吃。” “尊重?大姐,华夏第一豪门的大小姐,讲什么尊重啊!你之前的傲气呢!”沈欢都快崩溃了,现在陆倚天这个样子,根本没有半点大小姐的风范。 陆倚天认真道:“在沈先生面前,我必须要保持足够的尊重。” “算了算了,说说你来找我是为了什么事儿吧。”沈欢放弃了和陆倚天继续深入交流的想法,直点主题。 陆倚天小脸一红,俏皮道:“不告诉你!” 说完,便和撸啊撸里面的安妮一样蹦蹦跳跳的走了。 就在沈欢准备追上去的时候,手机却忽然响了起来。 “喂,这里沈欢,找谁。”沈欢一边下楼,一边说道。 “猜猜我是谁。” 沈欢因为跑得太快,也没听出来对方是谁,加上心情烦躁,毫不犹豫的说道:“我猜你妹,有事儿快说。” 对方听到这话,一下子就傻了。 “你、你真没听出来我是谁。” “老子没工夫和你瞎啰嗦,要么自报家门,要么把电话给挂了。” “我、我是……我是蔡、蔡芸萱……” 沈欢听到这结结巴巴的自报家门,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 我的惹法克儿!今天自己怎么就这么倒霉呢! 第1144章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沈欢很蛋疼,真的很蛋疼,怎么倒霉事儿全他妈凑一块儿了。 他也顾不得去追陆倚天,停下脚步整理了一下心情,这才说道:“原来时蔡小姐啊,那个我刚才没听出来,所以对不起了……” “没事儿,我还以为你喝多了呢。”另一头的蔡芸萱回话很快,听上去没有丝毫的计较。 沈欢这才松了口气,要知道这世界上的麻烦人太多了,尤其是斤斤计较的人,当然以沈欢的性格来说他也属于那种睚眦必报之人,所以他才会担心。 倒不是因为蔡芸萱大度,而是因为他的话,导致蔡芸萱没有生气的机会。 听到没,对别人就是骂骂咧咧的,对自己就是好好说话,这种独家态度,正好说明了,他是在乎自己的! 恋爱会使人的智商直线下降,这种说法倒不是完全正确,准确来说,恋爱中的人,智商还是那样的智商,但是却学会了一手自己骗自己的绝技。 “那个……你找我有事儿吗?”沈欢的语气依旧没有从尴尬的气氛中走出来,若只经历这一件事儿倒没什么,坑爹的是这些倒霉的事儿集中在一块发生了。 要是一会儿就能走出来,那不叫有阅历,那叫没心没肺。 “你难道忘了么?”蔡芸萱的语气有些小失落。 “忘了什么?”沈欢是真记不起来了,与其瞎猜猜,还不如直接说出来。 “你真的忘了吗……”蔡芸萱的语气开始失落起来,为了这一次机会,她可是精心准备了很久,可没想到对方竟然忘记了。 沈欢干挠了挠头,“那个,我貌似真的不记得。” “给你个提示吧,我现在人在燕京。”蔡芸萱说着,还不忘补充道:“一个人。” 听到这句话,沈欢脑海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约啪。 不是他太邪恶,只是因为他被这个邪恶的社会所污染了。 可是转念一想,他就知道蔡芸萱说的是什么事儿了。 “请吃饭对吧!”当初请人家来搞迎新晚会的时候,除了合同上的条件以外,还口头上答应请人家吃顿饭,“你现在在哪里,我去接你。” “你总算想起来了。”蔡芸萱为自己松了口气的同时,也为沈欢松了口气,还好对方记得,“我现在在机场,对,就是平常的那个出口,嗯,我等你。” 挂掉电话之后,蔡芸萱百年靠在柱子上,朝着来往的行人看去,在帽子、墨镜和口罩的遮掩下,依旧可以看到她那微微泛红的脸蛋。 连赶数场演唱会,她终于在应接不暇的通告之中,抽出了属于自己的时间,虽然只有三天,但对常年都未休过假的她来说,已经足够了。 吃饭最多两个小时,剩下的时间该怎么进行,就全靠自己把握了。 大概半个小时以后,沈欢开车自己的蓝色超跑停在了蔡芸萱身旁。 “对不起,路上堵车,来晚了。”沈欢车里走了出来,充满了歉意。 蔡芸萱有些惊讶道:“你一眼就认出我了?” 为了躲避狗仔的追踪,蔡芸萱不仅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而且还刻意戴了假发,除了时常和自己待在一起的人,基本上不可能背发现的。 难道说……这家伙表面上冷冰冰的,实际上对自己观察了很多? 然而事实上却是蔡芸萱想的太多了,沈欢之所以能够一眼发现她,就是因为她太特殊了,再经过天眼一观察就出来了。 再说狗仔的问题,蔡芸萱以为没有人发现自己的真身,实际上在左边三十米处,后方二十米处,都隐藏着狗仔。 “咱们先走吧,这里不适合说话。”沈欢说着摆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 蔡芸萱笑着说道:“没事的,我包裹的这么严实,没人会认出我的。”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随手发出了两道灵气,将狗仔的摄像机核心击毁,“走吧。” “好!” 车子发动以后,沈欢问道:“想去哪里吃饭。” “随便,我对燕京不怎么熟悉。”蔡芸萱顿了一下,咳嗽道:“要不去全聚德吃烤鸭吧,燕京烤鸭,我很早就想吃了……你在那里吃过吗?” “还没,一直没什么机会。”沈欢笑着说道,有些时候就要撒一些善意的谎言,而且这次蔡芸萱是客,要尽量满足对方的要求,如果自己说已经吃过了,蔡芸萱说不定会失落的换个地方。 他果然会这么说! 蔡芸萱内心激动无比,沈欢在燕京待了这么久,怎么可能没有在全聚德吃过烤鸭呢。 一定是为了不让自己扫兴,才这么做的。 蔡芸萱内心窃喜,那小表情就像是沉浸在幸福海洋中的小女人。 “五星店去哪家。” “去老店吧,感觉更有味道一些。” “那好。” 全聚德在燕京十分有名,总店就算不是人满为患,但也有不少的人慕名而来。 沈欢选择了一个包间,203,具有特殊意义的203,传闻始皇祖曾在这里吃过饭,对着个包间独有钟爱。 沈欢不大喜欢被人服侍的感觉,所以就让服务员在外面等着,等真正上菜的时候再过来。 “谢谢你满足了我来燕京吃烤鸭的愿望。”蔡芸萱表情兴奋的说道。 沈欢笑着摆了摆手,“这是一早就答应的事情,再说,你在迎新晚会上帮了我那么多忙,岂是一顿饭就可以解决的。” “这可是你说的,我这几天正好有时间,带我逛逛燕京吧,万里长城、紫禁古城这些,我都很有兴趣的。” 沈欢愣了一下,没想到随口一句客气话,竟然给自己挖了这么大的坑。 “那个你不觉得热吗,还穿着这么长的袍子?”房间里有空调,温度并不算低,蔡芸萱却依旧穿着长长的袍子。 蔡芸萱面色一变,“不热不热。” 沈欢看到这个变化以后,试探道:“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没、没有,我有什么事情可瞒着你呢?”心虚的蔡芸萱连忙错开了沈欢的目光。 “是吗?” 沈欢说着,忽然起身,不紧不慢的朝着蔡芸萱走了过去。 面对这个突然的变化,蔡芸萱紧张道:“你、你想做什么?!” 第1145章你、你和刘千一样,是变魔术的吗? 蔡芸萱的心情有些紧张,这种紧张与害怕有关,她怕沈欢是一个懂得隐藏和隐忍的人,平时人模人样,可一旦进入到封闭空间内的独处状态就会变成一头狼的存在。 身为国民女神级的天后,蔡芸萱对自己还是有那么一丢自信的。 这种紧张又和兴奋有关,沈欢对待她的态度一直是不冷不热,等待了这么久,别或是一头狼,就算是变成最狂暴的野兽她也可以接受。 不过因为第一次,加上没有什么准备她多少都有一些紧张。 人在遇到突发情况时,会在脑部自我生成一个预想剧情,这是一种潜意识的行为,并非可以控制。 就像在喜欢的人面前,说话会不由脸红,谈吐会不由结巴一样。 他伸手了,他伸手了,他伸手了。 他、他是要摸自己的脸蛋,还是、还是要撕开自己的衣服。 啊啊啊!蔡芸萱你在想什么呢。 他、他他把手伸向我的裙子了,他、他要做什么,难道是要撩起来自己的裙子,撕破打底裤直接做那种事情吗? 啊,好羞耻! 蔡芸萱忍不住闭上了眼睛,她本身是想睁开眼睛的,但是一个女人就应该保持应有的矜持,若是表现的太过开放,或许会惹沈欢不开心,毕竟这个固执的男人曾经说过,他有感情洁癖。 他掀开了,他真的掀开了,完了完了完了。 就在蔡芸萱以为,一切都将水到渠成的时候,沈欢的动作却忽然停了下来,问道:“什么时候受的伤。” “啊?”蔡芸萱整个人都是懵逼的,这剧情和自己预想的不一样啊,怎么直掀到膝盖处就停下了,还问自己是不是受伤了。 受伤?! 想到这儿,蔡芸萱身子忽然绷直,慌忙的将裙子放下,带着不自然的表情,慌忙的说道:“没、没有啊,你看错了吧。” 自己的伤口被他看到了,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那么大的伤口,我怎么会看错呢。”沈欢扳着脸说道:“受伤了就要及时就医,你难道不知道吗?” 蔡芸萱被沈欢扳着脸的样子吓了一跳,这话语中似乎潜藏着不容质疑的威势,让她不由自主的像个犯错的孩子,将头慢慢低下,“我、我已经看医生了,这、这已经是治疗后的结果。” 果然,是自己腿上的伤疤吓到了他了吗。 对于感情都不容有一丝瑕疵的人,又怎么会容许肉身上有着这么一个巨大的伤疤呢。 蔡芸萱的心情悲伤到了极点,为什么自己要转型去接什么仙侠动作戏,如果不接这部戏,自己也不会受伤,自己没受伤,就不会留下这样触目惊心的伤痕。 被他发现后,自己还妄想隐瞒。 他……一定开始讨厌我了吧,如果不是讨厌的话,为什么要扳着脸,连一丝笑容都没有。 “让我再看一下。”沈欢说着将裙子撩开。 伤疤在小腿上,大概有一尺的长度,根据伤疤的样子,应该是金属类的硬物所划伤的。 伤口经过了处理,虽然完全复原,但从美观程度上讲,非常的不完美,尤其是对蔡芸萱这样的明星来说,这样的伤疤堪称致命,毕竟现在这个年代,想要火不是只有脸蛋和歌声就够了,还要有着性感的身材。 见沈欢观察的那么仔细,蔡芸萱不自觉的想要将腿给收回去,“我已经想到办法了,可以纹上一条花索,这样就可以将伤口遮掩住了。” “纹身?”沈欢皱眉道:“我最讨厌那种东西,近看还好,远看就像是一坨,额……我的意思是看起来很脏,尤其是出现在这样的地方上,反差会更强烈一些。” “圈子里有很多这样做的人,除了这个办法也没有其他办法,植皮的话也会很明显的。” “我听说植皮是从不暴露的地方割下皮,然后移植到需要的地方,这样太麻烦了,而且拆了东墙补西墙,完全没有意义。”沈欢顿了一下,将神识探入了须弥戒指当中,“你等一下……找到了。” 沈欢说着拿出了一瓶药,“玉蝉生肌粉,一种专门用来针对伤疤的药物,只需要抹一下,伤口就可以完全消失了。” “不、不会那么神奇吧?”蔡芸萱面带惊疑的看着沈欢,第一是在质疑沈欢语句的真实性,二是在想他难道不是在在意自己丑陋的伤疤吗?而是在想着如何治疗自己的伤疤? 沈欢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有没有那么神奇,只需要试试看就知道了。” 说着,他便将玉蝉生肌粉抹在了蔡芸萱腿部的伤口上。 “好痒~啊哈哈哈~”蔡芸萱毫无形象的大笑了起来,要光是笑也就算了,那条带着伤疤的腿,还像是起了膝跳反射一般,猛地踢了出去。 还好沈欢反应快,不然就要实贴贴的被踢一脚了。 “对、对不起,可是、可是我真的好痒啊。”蔡芸萱依旧在挣扎着,“我、我们能不能把药粉洗了呢。” “再等一会儿,要想不留下任何疤痕,你至少得等十分钟。” “十分钟?天呢,饶了我吧,真、真的,真的好痒好痒啊!”蔡芸萱真的快崩溃了,药粉起作用的感觉,就像是有无数只蚂蚁爬在她的腿上一般,简直心惊肉跳。 “忍一忍就好了。”沈欢考虑了一下,“如果你实在忍不了,我可以帮你一下。” “帮、帮……哈哈哈哈,帮我,怎么帮啊。” “就这么帮。”沈欢手拟剑诀,势如疾风,快如闪电,在蔡芸萱身上点了两下。 “好、好像不痒了。”蔡芸萱一脸惊讶的看着沈欢,“好、好神奇。” 刚开始她并没有拿沈欢的话当回事儿,因为沈欢看起来实在太年轻了,怎样也不会让人把他和中医联系起来。 “神奇的还在后面呢,别说话,时间快到了、”沈欢看着手腕上的手表,等到时间到了以后,微笑道:“现在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候。” 说完,他用嘴将蔡芸萱腿上的药粉吹去,留下的,是一块洁白无瑕的粉嫩肌肤。 蔡芸萱看到后,整个人都傻了眼,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良久后,才开口说道:“你、你和刘千一样,是变魔术的吗?” 第1146章你能不能再帮我一个忙? “刘千?”沈欢愣了一下,摆手笑道:“他是利用障眼法来愉悦观众的魔术师,我这是实实在在的医术。” 蔡芸萱一边观察着已经完美如初的肌肤,一边问道:“你还会医术?” 要是别人这么问,沈欢一定会非常气愤,当场表演一下什么才叫真正的医术,但这一次问的人却是蔡芸萱,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沈欢竟然否认了,“额……不会。” “不会?”蔡芸萱愣了一下,“你不会医术的话,这是怎么回事儿?” “哦,你说这个啊。”沈欢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笑道:“这是我们家的祖传秘方。” “祖传秘方?”这时代,什么东西一旦带上祖传两个字,就会变得非常神秘,尤其是经过香江思想渲染的蔡芸萱。 沈欢点了点头,开启了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没错,这是我们祖上留下的一种刀伤药,最出名的时候比金疮药的名头还要大,可是后来因为材料稀缺,便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了。” “它主要就是治疗刀伤的?” “不光是刀伤,烧伤、烫伤也都可以治疗。”沈欢说着挠了挠头,“其实不止是这些伤口,一些雀斑啊、刺猴、泪痣这些,也是可以治疗的。” 蔡芸萱听到之后眼睛都亮了,看沈欢的样子,似乎并没有了解到这个玉蝉生肌粉的厉害之处。 “这瓶药粉,你能够卖给我吗?”她压抑着内心的激动,身为女人,蔡芸萱比任何人都要明白这一瓶药粉的价值。 谁的身上还没有个伤疤?更别提雀斑、泪痣这些足以困扰人一辈子的存在。 “卖给你?”沈欢紧张兮兮的将小玉瓶装进了兜里,一脸警惕的看着蔡芸萱,“我不卖,这可是我们家祖传的,就这么一点,要是卖给你的话,我拿什么传宗接代啊。” “噗呲——” 蔡芸萱捂嘴轻笑了起来,她和沈欢相处的不多,但是她能够看出来,沈欢这个人绝对和所谓的淳朴乡民没有任何关系。 光是迎新晚会的创意,就不是一个淳朴之人能够想出来的。 传宗接代?这就更扯了,谁家是用一瓶药粉来传宗接代的。 “好了,不开玩笑了,说吧,你这瓶药粉多少钱能卖给我?” 沈欢没有直接说价格,而是反问道:“你觉得多少钱合适呢?” “疗效这么神奇,远超市场上任何一款修养伤疤的药品,至于那些用来遮掩伤口的化妆品在这药粉面前,更是显的low的不行。” 沈欢笑着摇了摇头,“我说的是价格问题,不是是想从你这里得到评价,关于这款药粉的疗效,我比你更加清楚,直接说价格吧。” “如果是论瓶卖的话,我觉得至少在十几万上下,如果加上精美包装的话,比如纯金镶钻之类的,就算是冲上上百万也不足为奇。”蔡芸萱说着,咧嘴一笑,“以咱们的关系,友情价,顺便讨个吉利,六万六卖给我好了,你这个包装虽然很精致,但只是普通的陶瓷制品,价格可不低了。” “咳咳。”沈欢咳嗽了两声,语气玩味道:“那个我建议你多补充一些关于玉石的知识,我这个是上好的和田玉,瓶口也是用九成金镶圈。” 蔡芸萱愣了一下,“你在开玩笑吧,我也有不少珠宝首饰,你这个肯定不是和田玉,还九成金,现在这个年代哪还有九成金啊。” “所以说你要多补习。”沈欢忽然觉得,所谓的全民女神也不过如此,竟然连极品和田玉都分不清楚。 “我不相信,你拿过来给我看看。” “喏。”沈欢面带本鄙夷的将玉瓶子递了过去,“仔细看清楚了,这——” 这边沈欢的话还没说完,蔡芸萱便大笑了起来,“哈哈,这瓶药粉六万六我要了,至于这个小玉瓶就当时礼物送给我了!” “卧槽!”沈欢一脸懵逼的看着蔡芸萱,“没想到你竟然是这种人。” “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啊。”蔡芸萱不仅没有害羞,反而厚着脸皮理所当然的说道:“那是因为你不了解,一款好的伤疤药,对女人有着多么大的诱惑。” “得。”沈欢拍了下手,“六万六就免了,本来我还想着一顿燕京烤鸭不足以表达我的感谢,现在嘛——” “正好?” “不,我赔钱了。”沈欢耸肩道:“这药粉究竟价值多少,你心理比我清楚,现在轮到你来报恩了?” “报恩?以身相许?”经历过药粉的事件,两人似乎亲近不少,蔡芸萱的胆子也变得大了起来,不再像之前那么扭扭捏捏。 “不敢,你的粉丝太多,我怕哪天一个不注意,就被人砍死在路上。”沈欢半开玩笑的说道。 蔡芸萱对自己的心思,沈欢当然看得出来,不过他是一个喜欢低调的人,蔡芸萱的身份太高调了,他可不喜欢被狗仔围观的感觉,更不会去享受粉丝那一股股想要杀人的眼神。 “那你想让我怎么报恩?”蔡芸萱的内心有些失落,但表面却依旧装出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沈欢摸了下鼻子,“我刚才骗了你,除了华大讲师这个身份以外,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一家药品公司的老板,最近我有了两款,药品想上。” “一款就是你现在手里拿的欢妙美肌粉,另一款是用来治疗近视眼的眼药水。” “治疗近视眼?”蔡芸萱愣了一下,近视眼可是一个世界级的难题,虽然有了激光疗法,但条件苛刻,也不是所有近视眼都可以被治愈的,而且在治疗时还要承担着一定的风险。 “嗯,治疗近视眼。” “几率多少。” “我说百分之百你信吗?” “信!”蔡芸萱也收起玩笑的心思,认真道:“你想让我怎么帮你?” “很简单,当代言人就好了,行情是多少,我就给多少。” “那好,一言为定。”蔡芸萱说着拿起电话,说道:“我现在就给罗姐打一个电话,排一下通告。” 正说着,蔡芸萱忽然停顿了一下,“对了,你既然准备推出产品,手边一定还有很多这种药粉吧?” “有啊,怎么,你打算只要这些,不要费用了吗?”沈欢笑道。 “是的。” “我去,不是吧?” “因为我圈内有很多朋友,也需要这种药粉,如果等药粉上市了,恐怕她们是买不到的,所以我——” “等一下!”沈欢忽然摆手道:“你说娱乐圈需要这种药粉的人很多?” “是啊,怎么了?” 沈欢表情变得狂热起来,“你能不能再帮我一个忙!” 第1147章蔡芸萱?开火车的老司机! 蔡芸萱被沈欢狂热的表情给吓了一跳,再次忍不住开始臆测起来。 他、他该不会是在打我圈内好友的主意吧? 有人喜欢就会有人讨厌,身为一个明星也是如此,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毕竟每个人的喜好和审美都是不同的。 蔡芸萱的特色是文艺女神,比起前些年流行的清纯玉女更显知性,简而言之就是才女。 现在可不盛行那套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套路,比起那些靠卖弄上下事业线的明星,靠真才实学起家的蔡芸萱显然更有魅力。 更何况蔡芸萱的身材相貌也是极品,再加上电影、唱歌、电视剧、综艺节目多重女神的名号。 优秀归优秀,即便是如日中天的她也无法垄断所有的粉丝市场。 清纯玉女是过时了没错,但不代表没人喜欢,妖艳贱货也不是所有人都讨厌,有些人就喜欢这种敢于表现自我的性感女郎。 沈欢不喜欢自己身上的文艺气息,却可能喜欢犹如邻家女孩的清纯少女。 至于那些卖肉为生的女人,以蔡芸萱对其了解,是绝对不可能感兴趣的。 “你……有喜欢的明星?”蔡芸萱试探性的问道,她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颇有些小心翼翼的味道。 沈欢愣了一下,他没有开启读心术,也不知道蔡芸萱心里在想什么,但是接下来自己有求于人,只能硬着头皮回答道:“周惠敏算吗?” 蔡芸萱惊讶的捂住了嘴巴,“你果然喜欢玉女类型的,可是没想到你竟然会喜欢这种都能当你奶奶的玉女!” “噗——”沈欢将正喝着的茶水全都吐了出来,“不是,大姐,你这脑袋瓜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啊!” “我是农村出身,当初家里也没电视机什么的,就一张日历上有个周惠敏的图片,觉得挺好看的就记住了,谁知道她现在多大了啊。” “这样还好。”蔡芸萱拍了拍胸口,暗自庆幸,还好他喜欢的是颜值巅峰时期的周姨,要不然自己还真没办法满足他的口味。 既然知道了他的口味就好办了,清纯玉女吗?接下来就自己就狂走清纯玉女的路线,我看他还能不能hold住。 “你问我这个问题干嘛?” “你刚才说的帮忙,难道不是让我给你介绍几个圈内的朋友做那种事情么,我就问问你喜欢什么口味的,好办事儿。”蔡芸萱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有些醋味。 可现在沈欢可不管什么醋味不醋味的,诧异道:“你好像比以前聪明了,我没说你就知道了。” 哼!果然全天下的男人都一样,骗鬼的感情洁癖! “不过做那种事情,不需要口味,只要够火就行。”沈欢笑呵呵的说道,和聪明人讲话会节省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也会使沟通顺畅不少。 蔡芸萱听到这话,一下子就愣住了,不需要口味?只要够火就行?这不是典型的饥不择食么! 现在这个年代,可不光是好看的明星火,一些多才多艺的女艺人也逐渐进入到了人们的视野当中。 没想他竟然是这样的人! 为了满足自己的征服感,连长相和身材都没有要求了,要说征服感,不是征服自己这个当下最火的天后级人物更有征服感么。 沈欢继续补充道:“对了,最好是那些长相或者身材有瑕疵的最好,患有怪病的也不错。” 太重口味了! 我说怎么不选择自己,是因为我太完美了吗? “喂,我跟你说话呢!”沈欢将手在蔡芸萱面前挥舞了几下,示意对方回神。 蔡芸萱身子一颤,回过神后,皱眉道:“我只能帮你去和她们谈,但是她们答不答应是她们的事儿。” “这种事儿不能强求,我懂得。”沈欢笑着摸了下鼻子,“对了,你有没有关系比较好的男明星?” “你、你连男明星都不放过?!”蔡芸萱嘴巴张大的连拳头都能吞的下,再也没有半分全民女神的气质。 沈欢听到后忍不住自得的笑道:“不仅是男明星,实际上我连整个娱乐圈都没打算放过。” “你、你——你这个变态!”蔡芸萱大喊着将手中的茶杯朝沈欢扔了过去。 沈欢凌空将杯子抓在了手里,至于那些四散的水珠,则被他用灵气波动蒸发成了气体。 “你发什么神经啊!这个忙你要是帮不了就算了,有必要这么整我?”沈欢看着蔡芸萱没好气的说道:“还有,我刚才的那些行为,好像没有一样是和变态两个字沾边的吧?你们女人都爱这么毫无理由的生气吗?” 蔡芸萱被沈欢的呵斥吓了一跳,但怎么说都是见过大世面的大明星,没过多久就回过了神来,“你饥不择食也就算了,现在连男的都不放过,还说你不变态!” “这种事儿和男女有关系吗?只要是明星就够了啊!”沈欢郁闷无比。 “你、你还说你不是变态!” “等一下!”沈欢好像有点明白了,“你该不会是误解我的话了吧?” “你都说的那么明白了,怎么可能误解!”蔡芸萱一脸的嫌弃,简直像是在与这个世界上最变态的人交谈着。 沈欢一摊手,“好,既然你说你听明白了,那你说说我找这些明星来是干什么的?” “当然是做那种事情啊。” “那种事情是什么事情?” “就是——就是——就是、就是——”蔡芸萱实在说不出那种话,用手在胸前拍了拍,发出一阵“啪啪”的脆响。 我靠!这丫头的思想可是有够污的啊,难怪花丛老手在迟暮之年都会感叹,年少不懂事在女生面前讲黄段子,年老后才明白,讲个屁啊她们比我们污多了! “就是什么?”沈欢装作没听懂的样子,身为华夏第一名校的学生以及讲师,他绝对不能表现出秒懂的样子,同时也想看看,除了拍掌以外蔡芸萱还会用什么方法来让自己明白。 “就是——就是——你明明知道的!” “问题是,你以为我知道,实际上我并不知道。”沈欢耸了耸肩,顺便眨了眨自己无辜的大眼睛。 “就是——就是——就是这种事情!” 原本准备看笑话的沈欢,看到这个举动后,犹如遭受雷击——真赤激! 第1148章华夏一套播放的综艺节目?! “咳——咳——咳咳咳——” 沈欢一阵咳嗽,差点没把自己的肺给咳嗽坏了。 今天他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女比男污,就这个动作,不说其他男人能不能做出来,反正沈欢是做不出来。 这简直是在有限情况下,最真实贴切的一种比喻了。 不知为何,沈欢忽然间有些无法直视自己的双手。 这时蔡芸萱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么大胆了,脸蛋红的跟打了催红剂的苹果都差不了多少,“不!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我其实很单纯的——我、我是为了让你明白才——我、我——啊!!!” 蔡芸萱慌张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但她不愧是多栖天后出身,很快便恢复了冷静,“对不起,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刚才在表达什么,如果给您造成了不必要的误会,还请谅解,那并不是我的本意。” “厉害了我的姐。”沈欢忍不住对蔡芸萱竖起了大拇指。 虽然多少有些闹剧的感觉,但沈欢总算明白,蔡芸萱刚才为什么会骂他变态了。 “我们之间有些误会。” “没错,误会,全都是误会!”蔡芸萱连忙附和道。 沈欢眉头抽搐了一下,干笑道:“我是说之前的交谈过程中,而不是你刚才的形体动作。” “有、有什么误会,难道你不是想做那种事情么?”蔡芸萱厚着脸皮说道。 沈欢无奈的摇了摇头,“我之前说过,我这人有感情洁癖,不是没办法接受你,而是没有办法接受所有娱乐圈的女人,当然我也不是说她们不干净,而是贵圈的生活是我所不能接受的。”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我是这么要求别人的,我当然也会这么要求自己。”沈欢摊手道:“所以你幻想的那个可能,在我这里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那你说的是什么事情?” “除了商人、讲师以外,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中医。” 蔡芸萱狐疑道:“你刚刚不是说你不是中医吗?” 沈欢挠了挠脑袋,疑惑道:“我刚刚有这么说过吗?应该没有吧。” “算了,打这种嘴官司没有意思,说说你到底想让我帮什么忙吧?”蔡芸萱终于恢复了身为天后的气势,不过别看她表面这样,实际上内心则十分庆幸,不愧是自己看中的男人,根本不是那些凡夫俗子可以比的。 “你对于中医的印象是什么?” “中医的话……古色古香?”蔡芸萱想了半天,才给出一个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形容词。 沈欢苦笑道:“中医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想必你也清楚,我身为中医自然是希望中医朝着越来越好的方向走,而不是像我国其他的一些传统一样,逐渐被所谓的新鲜玩意给吞噬。” “刚才在你说娱乐圈有很多明星都有困扰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明星效应。”沈欢打了个响指,说道:“我想举办一个综艺节目,让患有顽症的明星来参加,然后由中医治愈,从而达到传播中医的目的。” “只是治病吗?”蔡芸萱皱眉道,沈欢这个想法固然是好的,但弱只是单调的治病,那就会很没意思了。 娱乐圈中的生活,几乎时刻都保持在曝光的状态,很少有人会去分享自己的私生活,更何况是一些隐疾,别说给她蔡芸萱一个面子,就算是公司强行要求这么做,都不一定会有多少艺人会同意。 听完蔡芸萱的顾虑以后,沈欢摇头笑道:“当然不是那么简单,既然说是综艺节目,就不可能那么简单,和现代大部分的综艺节目一样,我们需要多元化,但主题不能够脱离中医。” “到底怎么弄?” “可以弄一个问答节目,问题刁钻一些,同时穿插一些喜剧或是小品,最终使用中医治疗的办法治愈他们的病情。”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总之一时半会儿我们也说不清楚,你只需要给我去游说自己的明星朋友就好。” “我们会给予普通综艺节目翻倍的薪酬,并且免费治病。” “普通综艺翻倍的报酬?” “是的,当前身价的双倍报酬。” 蔡芸萱吞了口唾沫,“我能问一下,你准备在什么平台直播么?” “华夏电视台,华夏一套和三套同时播出,各大网络平台也会授权的。” 蔡芸萱感觉有些蒙圈,“华夏一套,你、你确定不是开玩笑?” “当然不是。” “那可是华夏一套啊!”蔡芸萱吞了口唾沫,“即便是在综艺节目大火的时期都没有播放过综艺节目的,怎么可能——” “总之我有办法做到就是了。”沈欢微笑着说道。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只需要给正常的薪酬就好,不过你需要给我一个正统的节目流程安排,这样我才有把握给你带来想要的明星和效果。” “那个,这个办法是我临时想出来的,还没有具体流程。”沈欢挠着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蔡芸萱面色有些失落,“害得我白高兴一场。” “你等一下,我打个电话。”沈欢说着拿出手机,拨通了陆倚天的号码。 “沈先生,您有什么吩咐!”电话刚接通,听筒中就传出了陆倚天恭敬的声音。 沈欢咳嗽了一下,说道:“是这样,我想弄一套综艺节目,在华夏一套和三套播出,你能不能安排一下。” “可以,没问题!” “我这个节目还缺一个投资商,你看——” “您这个节目的所有费用,我们陆家全包了。” “我和您简单说一下吧,你找个导演或者编剧什么的,详细一下流程……”沈欢大概说了一下,确定陆倚天明白以后他才挂掉电话。 “你刚刚和谁在打电话?”蔡芸萱虽然没听到对话内容,但大概能明白两人在交流什么。 “一个朋友,总之一切都搞定了,估计晚上我就可以把流程给你。”沈欢正说着,门口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应该是烤鸭来了。”沈欢说着,示意服务员可以进来了。 可真当服务员进来的时候,沈欢却猛地皱起了眉头! 第1149章十二楼的杀手 “先生,小姐,这是你们要的烤鸭。”服务员一边说着,一边问道:“请问是皮肉分开,还是切成小块连在一起?” 将盘盘罐罐放在桌子上以后,他拿起了推车上的刀。 沈欢看到后,眉头逐渐舒展,看来是自己想太多了,拿刀的不一定就是要伤害什么人,也可能是要伤害一只已经烤熟的鸭子。 “不用分开了吧,一起切吧。”蔡芸萱笑着说道。 “分开切吧。”沈欢先是对服务生摆了摆手,然后扭头对着蔡芸萱说道:“燕京烤鸭主要吃的就是皮,用老一套的话来说,就是精髓全都在鸭皮里面。” “原来是这样,那就分开切吧。” 服务生也忍不住对沈欢称赞道:“看来您是老顾客了。” “没,第一次来,只是在来之前做了充足准备而已。”一个谎言,需要千万个谎言来弥补,必须要谨慎小心才不会被戳破。 “先生,这是您的。”服务生将切好的鸭肉和鸭皮放到了沈欢深身前,接着将是切好的鸭肉朝蔡芸萱的方向递了过去。 就在此时,服务生忽然翻转手腕,将手中的刀刃刺向了蔡芸萱。 这一切都在电光火石之间发生,蔡芸萱根本没办法反应过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闪烁的银芒朝自己的胸口刺去。 而服务生的眼中,也闪耀起兴奋的光芒。 “叮——” 就在此时,一声脆响响起,服务生手中用来切割鸭肉的刀刃在半空中折断,紧接着四周的情景开始前进,整个人直接飞出了包厢。 这一切都在瞬间发生的,蔡芸萱根本来不及反应,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 “当着我的面杀人,是不是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沈欢目光冰冷的对着已经倒在地上的服务生问道。 服务生的眼中充满了诧异,按照他的原计划,此时蔡芸萱已经是个死人了。 “该死!”服务生并没有遗憾太久,暗骂一声,从地上爬起就准备闪人。 身为一名高素质的杀手,不仅要有着优秀的刺杀能力,逃跑也必须一绝,如果连自己的命都没办法保住,又何谈去杀人。 妈的!妈的!妈的! 服务生一边奔跑,一边在心中大骂,为了等待今天这个机会,他可是浪费了不少时间。 蔡芸萱的身边一直有保镖陪伴,而且不是在公共场所就是在飞机或是车上,根本无从下手。 在车子上安放炸弹? 这种小儿科的手段,很容易被人发现,并且一旦打草惊蛇,想要刺杀成功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蔡芸萱一人独处,安排这一处“披着羊皮的狼”,课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单凭两根指头就折断了自己手中的刀刃,并且一掌就将自己打出了门外,这样的实力和自己根本不是一个量级。 这就是传说中的功夫吗?妈的!我以为这只是国人的意淫而已,没想到是真的。 电梯开着?!得救了! 服务生眼中闪过一丝兴奋,弓腰缩身冲入了即将关闭的电梯当中。 电梯中没有任何人,有足够的空间令其发挥。 “盖子是松动的,自己可以从这里出去,然后在二楼的窗口跳下去,这样即便他跑的比电梯快,也不可能抓到——”服务生正说着,瞳孔猛然放大。 电梯、电梯在颤抖?! “咔嚓!嘎吱——” 一阵金属摩擦的声音响起,原本闭合的电梯门竟然被人生生地拉扯开来。 “这、这怎么可能!”服务生已经完全傻了眼,如果实在电梯即将闭合的时候,把门给拉开,他并不会这么惊讶,可对方是将已经开始下落的电梯硬生生的拉了上来,然后用蛮力打开了电梯门。 这种能力,已经超越了人类的范畴好么! 我、我明白了! 狗屁的单独的行动,蔡芸萱方面一定是发现了自己的存在,然后以独处的方式引蛇出洞。 恰好和一个会气功的高手约会?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透过金属材质的反光,他看到了一脸绝望的自己,这种表情他见过很多次,但全都是从自己目标的身上见到的,这一次却是他自己露出了这样的表情。 “不!”服务生大喊了医生,抬起右手猛地一翻手腕,数不清的长针,朝着正在开门的沈欢直射而去。 “叮叮叮——” 可惜,这些长针连沈欢的衣服都没碰到,便被灵气罩给挡了下来。 “暴雨梨花?”沈欢嘴角翘起一丝冷笑,“不知道你是毒宗的人,还是唐门的人。” 沈欢的询问让服务生想起了一个自救的办法,连忙开口道:“我、我是十二楼的人,十二楼,你、你应该听说过吧?” “十二楼?”沈欢愣了一下,“国内唯一的杀手组织?” “你、你知道就好,如果你杀——” 服务生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沈欢用手提出了电梯。 “你、你想干什么!”服务生的脸上充满了慌张。 “你们十二楼是做生意的,来,告诉我,是什么人下的单子。”沈欢顿了一下,补充道:“我这个人没有什么耐性,你最好是我问什么你回答什么,不然——我将会让你明白,什么叫做绝望!” “我、我们十二楼的单子,都是从楼主那里领的,除了楼主以外,没人知道是谁下的单子。” “也就是说,找到你们楼主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对吧?”沈欢用读心术确认了一下,发现对方并没有在撒谎。 “我已经把该说的都说了,你、你放过我吧,反正蔡芸萱也没事,不、不是吗?” “你究竟是什么下场,要看蔡小姐怎么处理了。”沈欢说着便朝203包间走去,刚走到门口他便大骂一句,“有没有这么坑爹!” 除了手里的这个服务生以外,竟然还有另一个杀手,这个杀手的身手显然要比被抓到的服务生要厉害的多,几乎只是一眨眼的时间,便已经将匕首刺入了蔡芸萱的胸口。 那闪耀着黑色寒光的匕首,似乎还淬了毒! 第1150章你是女的,对吧? “妈的!” 沈欢大骂一声,体内爆发出一阵强大的灵气,朝着正在伤害蔡芸萱的杀手席卷而去。 强大的灵气波动,让杀手的身形出现了一丝扭曲,但对方显然不是像服务生这样的简单角色,竟顺着这股扭曲的力道,一个翻身,像蜘蛛侠一般倒贴在了墙上。 “神行功?!你是金牌杀手,救我,前辈救我,我也是楼中之人,铜牌,我是铜牌杀——” 服务生看到了生的希望,兴奋的喊叫着,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了结他性命的是不是沈欢,而是这个被他当做救命稻草的金牌杀手。 沈欢的脸色十分难看,阴沉到了极点,“当着我的面,连杀两人……你想知道你的下场吗?” “桀桀。”那名金牌杀手发出一阵怪异的笑声,“你的罡气很浓郁,但是想要抓到我可没有那么容易!” 说完,那金牌杀手便沿着墙壁,准备溜走。 “抓你,老子连手都不用!”沈欢冷哼一声,释放了一成龙威。 原本像是墙上游龙的金牌杀手,直接被强大的龙威,硬生生压倒了地上。 金牌杀手的眼中充满了惊恐,“你、你使用了什么妖术!” 沈欢一步步走到他身前,然后用脚踩在了他的脑袋上,“你不是能跑么?跑啊!” “把解药交出来。” “我们杀手干的是杀人勾当,只要能把人杀死就行,哪还管什么解药不解——啊!!!”金牌杀手的话还未说完,沈欢便已经踩断了他一根手臂。 “把解药交出来。” “没、没有,真的没有解药。”金牌杀手的声音已经开始颤抖了,倒不是被沈欢的行径吓到,而是实在太痛了。 “没有解药是吧?”沈欢在问话的同时,又踩碎了一段胫骨,“你是金牌杀手,应该比那个铜牌杀手知道的多一些,说,是什么人让你杀的蔡小姐。” “楼主。”金牌杀手的回答和铜牌杀手回答的差不多类似,“是楼主让我杀的。” “也就是说你和刚才那个废材一样什么都不知道。”沈欢若有所思,“只有楼主才知道一切,对吧?” “是的,只有楼主才知道一切。” “那留下你也没什么用了。”沈欢说着,根本不给金牌杀手辩解的机会,直接一脚踩爆了对方的脑袋。 接着随手甩出两道魂焰,直接将两具尸体焚烧殆尽,不留一丝痕迹。 “见血封喉,十二楼这一次还真是下了血本。”沈欢在感叹的同时,也为蔡芸萱感到庆幸,这一次要不是自己在这儿,恐怕这位被不少人所喜爱的天后早已经死了。 沈欢用灵气将毒液逼出,然后给蔡芸萱服下了一枚生肉须骨丸,没过一会儿,蔡芸萱便从昏迷之中醒了过来。 “救命!”蔡芸萱刚醒过来,便发出一阵求救之声,眼神之中更是充满了惊恐。 看着扑到自己怀里的蔡芸萱,沈欢先是一愣,接着便用手开始抚摸这位天后的头顶,“好了,放心吧,已经没事了。” “我、我好怕。” “有我在你不需要惧怕任何事情,乖。” 经历了这么大的变故,别说蔡芸萱一个女人,就算是一个大老爷们儿估计也会惊恐不已。 蔡芸萱哭了良久才停下来,恢复冷静的她,做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捂住脸蛋。 一是因为害羞,身为文艺女神,即便在拍爱情片的时候,她也没有和男主有过这么亲密的接触,这种放下一切防护意识,尽心投入男性怀抱的事情,还是第一次。 二是因为泪水哭花了妆,在自己心爱之人的面前,必须保持最完美的形象,尤其是最开始的那段时间,现在妆花了,自己还怎么见人。 沈欢不知道蔡芸萱心里在想什么,见她没有多大变化以后,便开口说道:“你最近有没有得罪什么人?” “没有啊。” “那为什么十二楼会接收到杀你的单子?”沈欢面带不解。 十二楼是杀手组织,肯定是接了单子才干活,而且能够接触到十二楼的人一定不简单。 更为重要的是,对方竟然派了两个杀手过来,其中一个还是金牌杀手,可见对方是多么想将蔡芸萱置于死地。 “你仔细回想一下,看看有没有和人发生过什么冲突。” 蔡芸萱也顾不得用手遮面,好好想了一下,“对不起,我实在想不起来了。” 自己在娱乐圈的人品还可以,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得罪人的事儿,所以才会获得那么多的好评。 连能让说自己几句难听话的人都没有,又怎么可能把人得罪到要杀自己的地步。 “算了,这事情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沈欢叹了口气,“总之这几天,你最好别乱跑了,免得又有人想杀了你。” 蔡芸萱紧张的摇了摇头,“你别说了,这种事情好吓人。” “吓人的事情多的是,你也别想太多,和我在一起的这段时间,应该没人能够伤到你。” 沈欢也就是随口说一句,自认为很普通的话。 蔡芸萱的眼睛却一下子亮了起来,犹如小鸟依人一般,仅仅的搂着沈欢的臂膀,“那咱们可说好了,我在燕京这几天,你一定要好好的保护我,寸步不离的保护我!” 看着蔡芸萱这激动的样子,沈欢都忍不住要怀疑,这些杀手是不是蔡芸萱自己派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有和自己亲密接触的机会。 当然,这只是一种无奈的吐槽罢了,若真是如此,蔡芸萱也不至于请杀手这么狠,找两三个混混就可以了。 因为发生这种事情,两人也都没了吃饭的心情,结账以后便离开了全聚德。 按照原计划,沈欢请吃完饭以后,就去做自己的事情,但现在多了蔡芸萱这个跟屁虫,沈欢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叮咚——叮咚——” 就在这时,沈欢的手机忽然响起了一阵提示音。 沈欢拿出手机一看,暗道一声糟糕。 这一惊一乍的把蔡芸萱给吓了一跳,“你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沈欢正说着,忽然抓住了蔡芸萱的肩膀,“你是女的对吧?” 蔡芸萱听到后更加懵逼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第1151章请问,牛小贝在吗? “对、对啊,我是女的,怎么了?”蔡芸萱有种想要自杀的冲动,身为华夏目前人气最高的女明星,竟然被人质问是不是女的,实在是太坑爹了有木有! 还好问这个问题的人是沈欢,要是别人问的话,蔡芸萱早就要对方尝尝什么叫绝户撩阴脚了。 “太好了!”沈欢一脸兴奋,拉着蔡芸萱的手就往车上走。 不知为何,蔡芸萱的小心脏,开始“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仿佛一只乱撞的小鹿。 和沈欢相处的时间里,她不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了,但她很喜欢这种心动的感觉。 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道不楚,有时候爱的要把对方当全世界,有时候恨不得将对方挫骨扬灰。 目前蔡芸萱还处于入门阶段,不至于对沈欢生出什么恨意。 人生最完美的阶段,就是初相识时的幻想阶段,不然也不会有人感叹,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悲风秋画扇了。 “你、你到底要带我去干什么啊?”蔡芸萱不敢正视沈欢的目光,试探性的问道。 “你是女人,一定知道女孩子喜欢什么吧?” 我的天,这个男人该不会突然开窍,准备送自己礼物吧? 想到这儿,蔡芸萱内心已经激动的不行了,但她必须保持一个淑女应有的矜持,面带微笑道:“女人最喜欢的东西,无非是珠宝首饰、衣服包包,你朝着这些方面买保准没错。” “珠宝首饰吗?”沈欢皱了下眉头,“会不会太普通了?衣服和包包在不知道对方喜欢什么样式的情况下也很难确定。”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如果是自己所喜欢之人送的礼物,无论是什么都会觉得开心的。”蔡芸萱佯装感叹道,仿佛是一句很随意的话,实际上却是她的心里话。 爱一个人,随随便便一个礼物就会激动地睡不着觉,不爱一个人,即便对方将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钻石送给自己,心中都不会有丝毫的波动。 人类本身就是一种感性动物,即便再怎么理智,也不可能战胜这种感性。 女人的心思总比男人细腻那么一些,蔡芸萱所想的,沈欢并没有考虑过。 “你说,对方如果还是在校学生的话,你觉得送什么比较好呢?” 在校学生? 听到这四个字,蔡芸萱的脸色一下子就绝望了起来,因为她并不是学生。 自己刚刚都白幻想了,他想送礼物的人,根本不是自己。 沈欢见蔡芸萱半天没有回话,便趁着红灯的时候问道:“怎么不说话?如果还是学生的话,我应该送什么?” 蔡芸萱强行将自己从悲伤中拉了出去,“是什么年纪的学生?” “大学生,刚刚大一的那种。” 大一新生吗? 蔡芸萱的脸色更加落寞了,难怪自己没有机会,他喜欢的竟然是比自己年纪小的女生。 “对了,为了让你更好的帮到我,我再补充一下,她是我妹妹。” 妹妹?他是要给自己的妹妹买礼物! 是了,刚才那种提示音,是特殊日子的提示音,一定是他妹妹生日的提示音。 机会!蔡芸萱你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要想成功的引起他的注意,最好的办法就是他的家人打成一片。 到时候自己表白,再加上他家人的帮忙,自己一定会成功的。 蔡芸萱从来没有把沈欢说自己有未婚妻的事儿当回事儿,一直觉得那不过是沈欢为了拒绝自己而随便找的的说辞罢了。 如果真的有未婚妻的话,怎么可能从来都没有见过呢?、 “帮妹妹买东西的话,珠宝首饰就算了,我们可以去看看毛绒玩具或者是公仔什么的。”蔡芸萱一本正经的说道:“对了,她有特别喜欢的小动物吗?” “特别喜欢的小动物?”沈欢思考了一下,“小动物的话,她好像很喜欢兔子。” “兔子,太小了吧?” “那送个牛?她姓牛,家里正好也是养牛的。” 蔡芸萱听后又是一愣,“你姓沈,她姓牛,你们……是表兄妹?” “不是,他是我发小的妹妹,小时候就老爱跟在我们屁股后面。”沈欢简单解释了一下自己和牛小贝的关系。 蔡芸萱嘴上没说什么,但心中却警惕无比,她感觉得出,沈欢和牛小贝的关系,绝对不像是表面上说的那么简单。 等待会儿见面,自己一定要好好会会这个牛小贝! 华大中文系…… “小贝,生日快乐。”高记闽将一个装着小礼品的盒子,双手捧着朝牛小贝递了过去。 高记闽对自己有什么心思,牛小贝心里很清楚,不过她心里已经有沈欢,肯定是不会接受对方的。 牛小贝没有谈过恋爱,沈欢是她唯一的爱慕对象,但是她却看过很多的言情小说。 面对这种情况,最好的做法,不是因为怕伤害对方而收下礼物,而是直接拒绝,并且告诉对方自己心中已经有人了。 “对不起,我不能收下你的礼物,我已经有——” “我知道,是那天的欢子哥吧?”高记闽干笑道:“我现在已经没有那个心思,送你礼物一是因为你今天生日,二是因为想为上次的事情道歉。” “没事的,都已经过去了。”牛小贝在回答的时候,心情也不免黯淡起来。 高记闽都记得自己的生日,为什么欢子哥到现在连个电话都没打过来。 哼!要是被我逮到的话,一定要好好说说他! 欢子哥,小贝今天生日呢,你快来啊! “那、那个,我们还能做朋友吗?”高记闽小心翼翼的问道。 牛小贝笑着摇了摇头,“男性朋友我有欢子哥一个人就够了,他那人心眼很小的,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 高记闽无奈的叹了口气,如果没发生那种事情的话,至少还可以做朋友,现在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不过我们还是同学。” “嗯,同学。” 就在这个时候,门口走进来一个自带光环属性的美少年,他用手肘搭在门框上,任由微风轻轻吹动自己的刘海,带着足以迷倒众生的微笑,说道:“请问,牛小贝在吗?” 第1152章华大第一男神 大学是一个充满回忆的地方,只要走过这段路程的人都知道,这是唯一拥有四年自由选择权的时间。 家人管不到你,老师懒得管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可以蹲在寝室里当四年的大学宅男,可以在当一个深藏功与名的校园论坛大神,可以随意风骚成为引领全校风潮的高校男神。 大学,是一个任由年轻人自由发挥的地方,也是在踏入真正社会之前,唯一的一片圣土。 为了记录下在校期间的点点滴滴,华大的学生们和其他高校的学生一样,都会设立各种榜单以表纪念。 校花榜是最为突出的,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榜单,一个和校花榜并排的榜单叫做校草榜,又称华大男神榜。 要知道,女生的八卦能力要远远大于男性,那是一种深藏在血脉骨髓的能力,一种从出生便携带着的能力。 所以从某种程度来讲,校草榜在论坛上所占据的活跃度要更大一些,尤其是在女生的群体当中。 不管怎么说,随着年代发展,花痴的数量早就超过了所谓女汉子的数量。 喊牛小贝名字的这个人,正是这一届校草榜榜首的存在,尤其是在阳光的映衬下,这位校花榜首刚好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 阳光、帅哥、白衬衫,几乎所有是所有女性都无法抵挡的标准配置,更何况这个帅哥的质量非常过硬。 身为华大的第一校草,他笑起来好看到令人心醉,即便是身为校花榜榜首的牛小贝在其身边都要黯然失色。 校草见没人回应,不由的皱了下眉头。 可就这眉头一皱,击碎了不少少女心。 天呢,好帅啊,一颦一笑都那么帅,仿若那男版的西施,究竟是什么人竟让这么可爱的人儿皱眉呢。 “牛小贝,他刚刚喊了牛小贝的名字。” “牛小贝……是那个校花榜第一的牛小贝?” “啊!这果然是一个看脸的时代,为什么,为什么白马王子就一定要配白雪公主呢!” “唉,灰姑娘的故事,只是为了满足我们这群无法成为灰姑娘的女吊丝的意淫罢了。” 女生们都在哀怨着,歌唱着这贼老天是如何的不公。 “请问,牛小贝在吗?”华大校草再一次发出了疑问。 高记闽看了来人一眼,表情变得有些无奈,但还是鼓起勇气,对牛小贝说道:“小贝,好像有帅哥找你。” “在我眼里,只有欢子哥一个人是帅——”当牛小贝看到来人的时候,她便再也说不出话来。 喜欢一人是喜欢一个人,但不能因为喜欢,就睁着眼说瞎话。 沈欢进入到半仙之境以后,确实帅了不少,甚至可以说当下一些靠颜值著称的小鲜肉都没他帅,但是!眼前这个人却突破了沈欢因为修炼所带来的好处。 这位校草其实已经不能用帅来形容了,准确来说是美,美得不可方物,虽然是一个男人,却具有被女性还要姣美的脸蛋。 仿佛是映照了网上那句流行的——这么可爱一定是男孩子。 再夸张一点,如果他化了妆戴上假发,穿着女仆或者兔耳娘的衣服,就算是男人也会忍不住上他。 “好、好漂亮。”牛小贝不自觉的吞了口唾沫,自语道:“不过,我、我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高记闽内心的悲伤不可言喻,但不管如何,身为一个男子汉,绝对不能在女性面前哭泣,“应该是在校草榜上见过吧,他是今年,不……准确来说应该是历届校草中人气最高的,堪称华大建校以来,男性当中颜值最高的,所以女生们私底下都叫他华大第一男神。” “华大第一男神?他找我干什么?” “你是华大这一届的第一校花,他是第一校草,可能是想发生点什么吧,毕竟……第一和第一,说出来多少会让人羡慕和觉得美好。” 牛小贝用手撩了一下耳边的头发,然后说道:“他是很好看,可惜我的心已经欢子哥的了,他没机会了。” 高记闽一听到这话,整个人都乐开了花,哈哈哈,就算是高校男神又怎样,还不是和自己一样失败了么! 这种幸灾乐祸的行为很不可取,但从某种程度来讲,身为一个失恋的人,能够有如此强大的自我安慰之心,已经是很不易了。 高记闽摆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不管怎么说,人家都来这儿找你了,还是出去见见吧。” “那好吧。”牛小贝说着起身摆手道:“我就是牛小贝,请问这位同学,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看到牛小贝以后,华大第一男神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就差没上来给个拥抱了,只见他略显激动的走了过来,“你就是牛小贝吗?” “是的,你——” “你能跟我出去一趟吗?” 牛小贝听到后,心中生出一丝警惕,“我为什么要跟你出去?我们似乎并不熟吧?” “很快就熟了……不是,我的意思是说,我是受人之托过来的。”男神表情有些尴尬的说道。 “受人之托?受什么人之托?” “这个——我不能告诉你。”男神用手摸了摸发丝,“我说,如果我说出来的话会死,你相信吗?” “我不相信。” “这不就得了,反正我说出来你也不信。”男神叹了口气,寻思了半天才说道:“你今天生日对吧。” 这下子牛小贝是真的惊讶了,“你怎么知道?” 一旁的高记闽哭笑不得道:“姐姐,你的生日早就被公布了,只要有心的都能知道。” “可问题是那是阳历,而我们长乐一般过的都是农历生日。” “只要知道年份和月份,阴历也很容易推出来的。” 男神似乎有些着急了,走到讲台上说道:“今天是牛小贝同学的生日,我在学校附近唯一一家五星级酒店内举行了生日晚会,在此邀请的大家来参加宴会,有时间的都可以过来,专车,管接送。” “又帅又有钱,自己怎么就没有那个运气呢!” “唯一一家五星酒店,想过去就过去,我就喜欢这种高富帅拿钱扇我脸的感觉。” 花痴女们不免又开始发出感叹,而就在这时,一个冰冷的声音从门口传了进来。 “林逸轩,你敢不敢把你刚才说的话再重复一遍。” 原本神采飞扬的华大第一男神,在听到这声怒吼后,差点没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 “瑶、瑶瑶,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你、你听我解释啊!” 第1153章唱的哪出是哪出啊! 林逸轩进入大学后一直很低调,但身为黑夜中的萤火虫,他怎么都不可能如愿的低调起来。 拥有比绝世美人还要精美的相貌,燕京九大家之一继承人的身份,只要入了校,他就算整天钻在寝室里不出来,校园中也依旧会有他的传说。 有这样一个男朋友是一种荣耀,说出来也倍感有面子,可问题是在带来荣耀的同时,也要承受着不菲的压力。 之前说了,女生远远要比男生要污,之所以一个个看起来那么清纯,是因为现在社会还没办法接受女生比男生还要流氓的这个事实。 叶瑶是女生,她可以接受那些女生高呼林逸轩我要给你生猴子,却无法忍受让自己的爱人,成为女生们寂寞夜晚的意淫对象。 出身于赌城的叶瑶,地位也不低,在赌城那也是千呼万唤的叶大小姐,可这里不是赌城,而是燕京,她赌城大小姐的身份也不能在这里曝光。 所以,原本光芒万丈,充满自信的她,一下子就蔫儿了。 一个自信的人,在遇到一个更为自信的人以后,就会变得卑微,当然不仅仅是自信,比自己优秀也同样如此。 自从林逸轩把叶瑶追到手以后,就变成了气管炎,这次要不是沈欢给他打招呼,他才不做这种当观众之下找女人的事情。 看着眼中冒火的叶瑶,林逸轩吞了口唾沫,结巴道:“瑶瑶,事、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听、听我解释。” “我让你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叶瑶鼻息加重了几分,要是头发会因为怒气而飘起的话,她的发丝早已漫天飞舞了。 “那个,亲爱的,你听我解释好吗?事情真的不是你想的那样。”林逸轩都快哭了,他这次过来,是特地找准时机过来的,没想到叶瑶却半路杀了过来,果然,没有不透风墙,有些事情,即便有了完全的准备也依旧会被人发现。 “我说的话你听不懂吗?”叶瑶眯起了眼睛,似乎已经愤怒到了极点。 刚才帅成狗的林逸轩,只好一脸苦逼的说道:“今天是牛小贝的生日,我在学校附近唯一的五星级酒店举办了宴会,希望大家都能过来参加。” “我没听清楚,大声点!” “今天是牛小贝的生日,我——” “停!”叶瑶双眸几欲喷火,观望着众人说道:“牛小贝是谁!站出来!” 林逸轩是燕京九大家之一的继承人,能够做他女朋友的人自然也不简单,尤其是叶瑶这种骂的林逸轩一句也不敢反驳的女人。 高记闽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但他能够感觉的到,如果这个时候牛小贝站出来一定会死的很惨。 令他蛋疼的是,牛小贝还真就傻傻的想要表明自己就是牛小贝。 “小贝你不能出去!”高记闽小声说道。 “为什么?” “你出去了,这个女人一定会找你麻烦的。” “我又没有做什么亏心,不怕她。” “姐姐,这不是亏心不亏心的问题,找女生明显在火头上,你站出来就等于飞蛾扑火,感情这种事情谁都说不清,这女人这么凶,林逸轩说不定早就想把她给甩了,你站出来,很可能会成为林逸轩的挡箭牌。” 高记闽继续苦口婆心的说道,可不论他说什么,牛小贝是一句也听不进去,她自认问心无愧,就算是站出来那有怎样? “她,她就是牛小贝!她就是牛小贝!” 也不知道是谁开的头,不等牛小贝承认,就已经被人曝光了身份。 “你就是牛小贝?” 叶瑶盛气凌人的走到了牛小贝身前,牛小贝倒也没有表现出恐惧的样子,微笑道:“我就是牛小贝。” 接下来便是一阵沉默,两人都在打量着对方,从长相到衣物,从衣物到气质,总之身为心思细腻的女人,她们不会放过任何一处比试的地方。 “还以为是金童玉女的绝配,没想到却上演了一出原配抓小三的大戏,啧啧,贵圈真乱,还是当个普通人好啊。” “不对吧,根据我对牛小贝的了解,她可不是这样的人,你看她的长相就知道了,这么可爱的一个人,怎么会去做小三呢。” “什么可爱不可爱,难道现在社会是个什么样子你们还没弄清楚吗?万事都得反着看,那些长得好看的,多半都是风骚货,越漂亮越是如此,只有我们这些长相平凡的人,才会老老实实的,走完这平淡无趣的一生。” “闭嘴,老子出去买包烟,都能够碰到十个上过你的男人,你这他妈叫平凡?” 两个当家的还没开喷,下面的人便已然战了起来。 “你这个——”叶瑶一开口就准备开骂,林逸轩一看这情况,无奈的叹了口气,“姐夫,不是你小舅子不讲义气,而是我真的没办法了,俗话说的好,死道友不死贫道,只能死你了!” 想到这儿,林逸轩直接冲到了叶瑶身旁,将其一把抱住。 “林逸轩,放开我,你这招不管用了!”叶瑶死死地盯着牛小贝,“今天我和这个女人没完!” “你们本来就没任何关系好么!你听我说,事情是这样的——” “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 试图和女人讲道理是最愚蠢的一种行为,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吻她、上她、曰她。 林逸轩也不知道从哪学来的套路,直接亲吻到了对方的嘴上。 “看来是原配赢了。” “我靠,我也要——不是我的意思是说,好浪漫。” “厉害了我的哥。” 就在叶瑶愣神的瞬间,林逸轩抓紧时间,将心中的秘密说了出来。 叶瑶听完以后,脸蛋更红了,“你怎么不早说。” “你也得给我机会啊。” 看着恩爱的两人,牛小贝感觉自己被人强行喂了一口不明不白的狗粮,“应该没我什么事儿了吧?” “怎么会没你的事情呢,今天是你的生日,你才是主角啊!”叶瑶说着,一亮嗓子大喊道:“今天是牛小贝的生日,我和逸轩在学校附近唯一的五星级酒店举办了宴会,有时间的同学要记得参加哟。” 此话一出,不光是围观群众,就连牛小贝自己也晕了,这究竟唱的哪出是哪出啊! 第1154章只有带学生证的人才能进去 叶瑶的捉奸闹剧很快便结束了,结果更是令人大跌眼镜,撕逼没有,反而开始为小三张罗生日晚会的事情。 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我没办法适应,还是这个世界本就如此,只是自己没有琢磨透而已。 总之关于这场闹剧,给众人留下的唯一印象就是不可思议,甚至有些没头没脑,给人的感觉十分怪异。 相比闹剧,第一校花过生日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华大,不少男生都摩拳擦掌的准备竭尽全力讨得女神欢心。 女人也去了不少,因为他们听说这次的宴会是华大建校以来,第一男神筹备的,即便明知道男神有了女朋友,甚至连小三都有了,也丝毫抵挡不住他们的脚步。 要是放在以前,这种事情也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看看某国民老公堂而皇之的围博上开后宫就知道了,这并不是啥稀罕事儿。 你有老婆是你的事情,老娘要当你第十八房姨太是老娘的事情。 圣华大酒店是华大附近唯一的五星级酒店,一般都是用来接待那些从其他学校,或者从国外高校过来的教职工的。 别说这群华大学生,就算是华大的一些高层领导都没在这里居住过,唯有每次学校有什么大事宜聚餐时才有机会来这里吃点喝点沾点光,所以圣华大酒店又被称为国际高校友谊的桥梁。 这次华大的学生么可谓是十分有面子,这样连有钱人都不一定能够进去的高档酒店,他们只需要露出学生证就可以直接进去,甚至连理由都不需要,这可谓是一证在手,天下我有。 “太他妈痛快了,这装修,这魄力,卧槽,就该自己单身一辈子,我要是女人也想嫁给这么阔气的土豪!” “你们说这叶瑶、牛小贝还有那林逸轩,他们三个究竟是什么关系?” “我靠,你知道这些干嘛,咱们哥几个一不是来看美女的,二不是来看帅哥的,只是为了吃顿好的,然后自拍下来发在游戏圈里面装逼,管他什么关系。” “要我说,他们一定都是有故事的人。” 总之这些来参加宴会之人的目的各有不同,说什么的都有,但大体上还算和谐。 这时一辆保时捷卡宴停在门口,几个衣着艳丽的女人从车上走了下来。 “这就是传说中的圣华大酒店啊,雅姐,我听说想到这里面吃饭可不容易,必须是教育界或者是有文化的人才能进来的。”一名身材略显臃肿的女性忍不住感叹道。 另一个瘦若柴骨的女人笑道:“咱们雅姐是什么样的人,想来这种地方吃饭还不是小尅撕。” “好了,好了,今天这顿饭也不是我请你们的,是你们未来姐夫请你们的。”站在中间的女人佯装不好意思的摆了摆手,摆手时还故意放在左手的包包附近,每次晃动都会使上面的lv标志散发出阵阵亮光,这是lv下半年的最新款包包,国内并没有多少。 两女看的两眼发直,但并没有将内心的渴望说出来,而是顺着女人的话说道:“那是,我们未来姐夫那叫一个有钱,什么名牌限量包就不用说了,光是送雅姐的这辆卡宴,就足够羡煞旁人了。” 女人笑道:“哎呦,瞧两位妹妹说的,也就百十万块钱,不值什么钱,不值什么钱。” 三人有说有笑的走到门口,当看到络绎不绝的学生时,忍不住说道:“雅姐,这里怎么这么多学生啊。” “估计都是来应聘打工的吧,毕竟这里距离华京大学不远。”女人眼神中闪过一丝轻蔑,“这里可是五星级酒店,哪里是这群大学生能够消费起的。” “就是,看这群毛头小子的年龄,估计连毕业都没毕业呢。” “现在毕业等于失业,这群大学生当然是挤破头都要冲进当个服务员了。” “好了,咱们没必要因为这些学生而弄坏心情。”女人说着就准备带着姐妹们进去,可没走两步,就被门口的迎宾给拦了下来,“小姐请留步。” “什么事儿?”女人横行惯了,被一个小小的迎宾拦下,心里多少有些不愉快。 “请出示学生证。” 女人愣了一下,然后眼神中传出一丝厌恶,“学生证?我们是客人,不是来应聘的学生。” 这个该死的迎宾,竟然把自己当成了和学生一样存在,一点儿眼力劲都没有,待会儿等豪哥来了,要你们好看! “对不起,如果没有学生证的话,您不能进去。” “你说什么?”雅姐气得瞪大双眼,“你有没有搞错,有学生证才能进去?难道这个酒店是专门给学生们开放的?” “不是,我们酒店欢迎任何客人,只是今天有位先生包下了场地,用来宴请学校的友人,所以今天我们只接待学生。” “你说什么?包下了,还是一个学生包下的?开什么玩笑!” 圣华大酒店是五星级酒店,普通包厢都已经能让不少人望而止步,要说是富二代干的事儿,也能够相信,可问题是就算是富二代,包下一层就不错了,可看这个迎宾的意思,对方包下的可不是那个包厢或者哪一个楼层,而是全包,整个一栋五星级酒店! 更为坑爹是,放出这么大的手笔,竟然是为了宴请学校的朋友。 开什么玩笑,这么大的手笔,别说富二代就算是富一代也没这个本事。 包下整个酒店代表的不仅仅是财力,身为天都,燕京别的不多,就有钱人多,包下这家酒店的费用或许不算什么,但能够承受住包店所带来的负面后果才是真的厉害。 毕竟这种包店行为,很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没有那么两把刷子还真不敢有人做这种事情。 雅姐知道这个道理,但并没有朝着这方面想,在她眼中,包下这座酒店的人,很可能只是一个暴发户的儿子,不懂得这样做的后果。 “我是赵雅,李豪的女朋友,我不管里面包店的是什么人,你必须给我一个上等的包厢。” 迎宾干笑两声,“对不起,只有携带有华大学生证的人才能进去。” “你没听清楚我的话么!”赵雅气的要死,可她一个女人除了说话又不能动手,只能在那里干着急。 正好这时候沈欢和蔡芸萱购买礼物归来,朝着门口走了过来。 赵雅接连吃瘪后,觉得里面还真可能是什么大人物,就放弃了进去的想法,看到沈欢两人过来,更是忍不住好心提醒道:“你们两个别想了,今天这就酒店被人包了,只有有学生证的人才能进,你们两个穿的比我还寒酸,怕是连搭话的机会都没——” 两人没有理会赵雅,直接走了进去,而迎宾也是客客气气的没有任何阻拦。 一看这情况赵雅不乐意了,大声的对着迎宾质问道:“我需要你好好解释一下,这是为什么!” 第1155章宋、宋小姐,您、您怎么来了?! 迎宾面带微笑的回答道:“小姐,他们是宴会举办人的朋友,所以是可以进去的的。” “举办人的朋友?”雅姐面带不屑,“你说是朋友就是朋友了?” 雅姐猛地收起脸上的冷笑,猛然说道:“我觉得你是在骗我!什么狗屁的承包举办人,我看你就是在针对我!” 迎宾有些无语的苦笑道:“小姐,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为什么要针对您呢?我们酒店是真的被人包了下来,并且被要求,只有拿着学生证的人才能进去,我们也只是按照地方的要求办事儿而已。” “那刚才的两个年轻人怎么进去了?” “这个刚才我已经解释过了,他们是举办者的朋友。” “我不管!找你们的今天的值班经理过来,我要好好谈谈这件事情!”雅姐觉得很没面子。 她今天带着两个土鳖姐们过来,就是为了彰显自己未来夫婿的实力,五星级酒店,加上在学校附近,平日里只接待那些外国高校的高级教职工,让圣华大酒店提升了不少的逼格,所以她选择在了这里。 可是没想到来了以后,竟然会有因为没有学生证而被堵在门口。 这已经够滑稽了,她刚和姐妹们说完,今天可能是某个老板趁着儿子生日包下了整个酒店,只允许学生进去,沈欢他们就走了进来。 好家伙他们能够进去,自己却不能进去,这是什么道理?所以雅姐的怒火一下子就上来了。 雅姐不是傻子,迎宾说的话她自然能够听得懂,可是人争一口气佛受一炷香,她实在是忍不住了,不然也不会在明知道是怎样的情况下还喋喋不休。 迎宾知道自己是碰上了爱面子还不讲理的人,只能耐下性子说道:“小姐,对不起,无论是我还是经理,我们的回答都是一样的,所以您——” 见迎宾准备重复同样的话,女人的怒火一下子就上来了,就在她准备发飙的时候,两位好姐们争先恐后的说道:“姐姐,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咱们不在这个五星级饭店吃饭,可以换另一个啊。” “对啊对啊,今天这个五星级酒店被承包了,剩下的总不会了吧?再说,咱们今天受得气,可以以后再算。” 见雅姐脸色没多大变化,那胖女人连忙道:“雅姐,不如你看这样,你不是说豪哥一会儿就过来吗?不如咱们等豪哥过来把事情解——” “对!我现在就给阿豪打电话!”雅姐仿若是抓到了挽救自己的尊严的救命绳索,恶狠狠地恐吓着迎宾,“等豪哥来了,我看你怎么办!” 迎宾倒是不怎么在意,他就是个迎宾,一切都是按照规矩办事儿,事情真的闹大了,也是由今天的值班经理来扛,和他倒是没有多大关系。 “豪哥,我是小雅,对,对,您不是对我说过嘛,我就去那里吃饭了,可是现在他不让我进去,说我没有学生证。”雅姐一脸的委屈,将自己的遭遇说了出去,对面那个男的听到以后,先是表示了一下自己的愤怒,接着安慰了一番,最后让女人将电话交给迎宾。 “我是地龙房产的李豪,你面前这位是我的未婚妻,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最好给我腾出一个包间,明白吗?” 迎宾耐下性子解释道:“李先生是吗?我觉得有必要再解释一下,今天九点被人包场了,包场人名言在先,只有有学生证的人才能——” “停!我说的话你没有听到吗?我不管有没有被人包场,给我弄一个包厢,如果你办不到就让你们经理去办。”李豪的语气有些不悦,同时觉得有些可笑,自从经商成功后,他已经多久没有和迎宾这种低级存在对过话了。 “先生,即便是经理过来了,结果也是一样,因为今天经理告诉过我们,无论是谁——” “那你们经理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李豪是谁,或者说你知不知道我李豪是谁?” “没有,不知道,但是——” “好了,我知道了,既然这样,那我就亲自过去一趟吧!” 说完,李豪就直接挂掉了点画。 圣华大酒店听起来是很高档,但在李豪这种长期为了应酬,混迹于酒店中的大老板来说,他很清楚圣华大酒店是一个什么样的酒店。 即便同为五星级酒店,也是分级别和层次的。 圣华大酒店在燕京众多五星级酒店当中,档次并不是很高,如果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的话,圣华可以说是排列在最下面的。 之所以能够撑到现在,和它健在华大校区附近多少有些关系,毕竟这是一所在国际上也很知名的高校,时常要和国内外的教职工或是教育局的高管们打交道。 简而言之,圣华大酒店基本上是一个专门为高校圈子服务的存在,即便是在富人圈子中都不是出名。 这次要不是未婚妻为了讨新鲜,李豪也不会同意她们到这里来吃饭。 可现在,就是这样一个小小酒店,竟然连自己李豪的面子都不给了,一个迎宾况且如此,他们的经理还不给上天了? 李豪开着自己的路虎到场以后,二话没说,朝这边走了过来。 雅姐一看自己的救星过来,连忙上去迎接,“豪哥,你可算是过来了。” 李豪投以一个放心的眼神,然后对着迎宾说道:“你说是我亲自打电话请你们的经理出来,还是你们去通知一下,让他滚出来见我?” 迎宾有些慌神了,他原本还不知道是哪个李豪,现在一看倒是认出来了,这他妈不是上次跟着我们酒店董事一起吃饭的那位老板么! 这边迎宾还没来得及道歉,身后一个冰冷的声音便传了过来,“是你滚开别挡本小姐的路,还是本小姐亲自让人把你踢到一旁?” “谁他妈说话这么——”李豪骂骂咧咧的回身,可当他看到来人时,差点没吓的跌坐在地上,“宋、宋小姐,您、您怎么来了!” 第1156章嚣张跋扈的宋小姐 李豪额头上全是汗珠,身体不自觉的出现了弯曲,小腿肚散发出轻微的抖动,只要长眼睛的人就可以看出来,他是在惧怕这个忽然出现的宋小姐。 赵雅从自己未婚夫的脸上,也看出这个突然出现的宋小姐不简单,连忙闭嘴不言,她那两个“姐妹”也都是人精,瞬间闭嘴不言。 “滚开。”被称之为宋小姐的女人面色冰冷道。 这位宋小姐的打扮有些哥特风,类似bobo头的短发,一袭黑衫,过膝超级厚底长靴,但在妆容上走的却是正常的欧美路线。 东西方的五官诧异还是很大的,现在国内比较流行的妆容大多都带些高丽或者东瀛的味道。 这两个国家都比较亲近花旗,基本上属于东西方结合的代表,不过随着高丽剧的入侵,柔美的高丽妆要更讨人喜欢一些,基本上街上的妹子们走的全都是这个套路。 至于纯粹的欧美妆容,很少有人去化,一是因为五官上的差异,二是在性感方面相比,亚洲女性要先天弱于欧美女性,毕竟现在所谓的性感指标,大多都是依照西方而定的。 但出奇的是这位宋小姐驾驭的却很得当,明明是华夏人,搭配着欧美妆容却一点也不冲突。 赵雅知道这位宋小姐比李豪厉害,但她作死作惯的她,有些无法忍受宋小姐对待李豪的这种态度,“宋小姐是吧?您让我们让开就让开,但说滚开是不是有些过火了?” “闭嘴!”李豪一下子就慌了神,暗道平时对于自己的女人太过娇惯,他紧紧地拉住赵雅的手,小声道:“你找死呢,没看到我都这幅模样了么,这位宋小姐根本不是我们可以得罪的起的。” 赵雅一听这话,已经明白自己捅了多么大的篓子,可话已经说了出来,根本不可能收回来。 宋小姐瞟了赵雅一眼,对着身旁的保镖说道:“拉下去,掌嘴一百下。” “是!” 李豪一听这话慌了,“宋小姐,对不起,我未婚妻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所以才会说出那样的话,我这就滚,我这就滚。” 宋小姐根本没有搭理李豪的意思,自家主子没有开口,保镖自然不会改变任务,用手提起赵雅就是一顿啪啪,即便李豪跪在地上,也没有任何停手的意思,一边打着一边数着次数。 “九十九,一——” “好了。”宋小姐示意保镖住手,然后对着跪在地上的李豪说道:“今天本小姐心情还算可以,这最后一耳光就免了。” 李豪知道这位宋小姐的传闻,连忙感恩爱戴的说道:“谢谢宋小姐,谢谢宋小姐。” 宋小姐没有说话,径直朝着里面走去,和之前一样,迎宾把她给拦了下来,“请问小姐有学生证吗?今天我们酒店只接收华大的学生,如果没有学生证的话,是不可以进去的。” 迎宾说这话的时候,可谓是鼓起了很大勇气,他虽然不知道宋小姐是个什么人物,但他却听说过李豪,连李豪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就更不是他这个小小迎宾可以得罪的了。 “学生证是吗?我有。”宋小姐对着身边的保镖说道:“把学生证给他。” 我哪里有学生证啊! 保镖先是一愣,不过很快便回过了神来,二话没说,抓起迎宾就是一顿乱揍,直到迎宾快要昏厥的时候,保镖才开口问道:“这学生证对吗?” “对、对——对的。”迎宾哪还敢说不对,他敢肯定,自己要是敢说一句不对,接下来的后半生很可能就要在医院度过了。 保镖又看了看另一个迎宾,“你也要看学生证吗?” “不、不用了。”这个迎宾年纪不大,早就被吓懵逼了,哪里还敢要学生证,“不过、不过小姐,这个宴会是林少开的,您这样进去恐怕会——” “我知道是谁开的,所以才会过来。”宋小姐多看了迎宾一眼,“你的话虽然不怎么中听,但本小姐听后觉得还算开心,金刚,拿一百万给他。” “是,小姐!”被称为金刚的保镖似乎做惯了这种事情,熟练的打开账户,将其钱给转了过去。 紧接着,便陪同宋小姐一起进入了酒店。 打了九十九巴掌,实际上赵雅在第二十七个巴掌的时候,便已经昏死了过去。 李豪让赵雅的两个姐妹,帮忙把赵雅送到了车上。 “豪哥,那个宋小姐是什么人?似乎、似乎很厉害啊。” “何止是厉害,简直就是——算了,说了你们也不懂。”李豪没有一点懊恼,反而觉得有些庆幸,要不是因为今天宋小姐心情好,那么这一次挨揍的可就不止赵雅一个人了。 “您见多识广,说说呗,也让我们长个心眼,别惹到那样的存在。” “说什么说?燕京九大家你们知道么?” “不、不知道。” “不知道那老子还说个屁,赶紧的,谁会开车,一起去医院!” 李豪是不想再在停留一刻了…… “欢迎大家来参加牛小贝的生日宴会,来,咱们大家一起来唱一首生日歌。”由林逸轩带头,学生们一起唱起了生日歌。 俗话说得好,吃人嘴短,拿人手短,这又吃又拿的,唱一首歌不过分。 牛小贝依旧有些搞不清楚状况,不过她心里已经有了一些猜测,林妙诗、林逸轩,光从两个名字,就可以或多或少收获一些东西。 果然,在音乐响起后,沈欢便推着蛋糕从阴暗的角落中走了出来,与此同时,一个所有人意外的声音在大厅内响起。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我靠!这个声音,该不会是蔡芸萱吧!” “没错就是蔡芸萱,就算化成灰我也听的出来,这绝逼是蔡芸萱的声音!” “是蔡芸萱,跟我在迎新晚会上所听到的声音一模一样。” 沈欢拿出了自己精心挑选的小兔公仔,递到了牛小贝身前,“送给你的礼物。” “切~” 看到这情形,众人不免唏嘘起来,开什么玩笑,搞个这么大的生日晚会,竟然就只送了一个小兔公仔。 不过也有眼尖的人发现了一些端倪,“我靠!没看错吧,小兔身上的,难道是天王周结伦的亲笔签名?!” 第1157章你说谁是农村里出来的穷酸丫头? “我靠!没错,是周天王的签名!” “太吊了,自从周天王冲向国际以后,便已经号称签名价值千金了,签在兔子上真是有些浪费啊。” “话不能这么说,要是遇到恰巧喜欢兔子还是周天王的土豪狂热粉,这兔子卖个几十万都不夸张。” 周结伦在华夏乐坛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随着岁月的推移,人气不降反升,已经从当年的小天王,成为了真正的乐坛天王,巅峰时期的人气堪称华夏第一。 市面上说的签名千金难求也不是什么夸张说法,毕竟从某种程度来讲,这位歌手已经影响了将近三代人。 就说如今正火的蔡芸萱,当初也是以周结伦小师妹的身份出道,直到现在的巅峰时刻,粉丝基群也未达到这位天王的高度。 所以众人为此感到惊讶,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不过更令人震惊的是,牛小贝在接过小兔以后,小兔体内忽然响起了一阵音乐。 “生日歌?这个礼物倒是挺有情趣的。” “什么情趣,我看是无趣,也就生日的时候热乎一阵子。” “我的惹法可!天呢!这、这是周结伦的声音!” 本来还有人唱反调,可随着歌声出现,所有人都傻了,这个生日歌竟然是周结伦唱的。 “啃,嗯,那个……咳咳,听说今天是小公主牛小贝的生日,我呢,在这里祝你生日哦~要开开心心的长大,咔咔——咔嚓——” 这段录音放完以后,又重播了一遍,不过不是人声录音,很像是在录放磁带的声音,放完后,声音中断,传出一个清晰的人声,“哎呦不错哦。” 普通学生倒觉得没什么,可是周结伦的粉丝们却激动的快要疯掉了。 妈个鸡,周结伦亲自唱生日歌,并且送上生日祝福,最后还说了经典口头禅,这简直是最幸福的生日礼物啊! 看那个牛小贝都快哭泣的样子,明显也是周结伦的粉丝。 “喜欢吗?”沈欢微笑着对牛小贝问道。 牛小贝激动的点头道:“喜欢,这是我收到最好的生日礼物!” “原来这就是最好的了?看来我不用把生日祝福的视频给你了,对了,和周天王一起共进晚餐的机会也省了吧。” “不要!欢子哥,我知道错了!” 看着牛小贝那着急的样子,沈欢忍不住笑了起来,“好了,跟你开玩笑呢,祝你生日快乐。” 沈欢伸手擦去了牛小贝眼角的泪水,“好了,你是今天的公主,要表现的开心一些,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回到后台之后,沈欢看着激动的到处乱跳的牛小贝露出了一个欣慰的笑容。 “果然还是师兄的人气更高一些啊,他的声音一出,就让他们忘了起唱生日快乐的人是我啊。”蔡芸萱从角落里走了出来。 沈欢笑了笑,对着蔡芸萱伸出了右手,“谢谢,如果不是你,今天我也没办法送出这样的礼物。” “也不全是我帮的忙,如果不是你运气好,恰巧碰到师兄在燕京做活动,这礼物也做不出来。” “总之还是谢谢你了。” “客气,以后呢,多请我几顿饭就可以了。” “几顿饭而已,没有任何问题。” 两人正有说有笑的聊着,整个大厅忽然陷入了一片昏暗当中,就连音乐也停了。 “怎么回事儿,停电了?” “不可能吧,我记得这些酒店都是有专属电机的,就算没有也会配备紧急备用电源的,怎么黑这么久?” 就在众人疑惑的时候,一道光芒照射在了门口,一袭黑衫的宋小姐在金刚的平板下,踩着高跟鞋的落地声走了进来,“林逸轩呢?给我滚出来!” 她说话的声音不大,但通过音响的传播,传遍了整个大厅。 一听说是找林逸轩的,学生们又开始泛起八卦之心开始议论起来,“我听说在学校已经闹过一次了,难道这才是后宫正主?” “我以为是脚踩两只船,没想到是三开玩家,不愧是我们华大的第一校草啊。” “这次事情好玩了。” “都给我闭嘴!”宋小姐在大喝的同时,身后冲出了十几名保安,每个人手里都拿着警棍,似乎这些学生们再敢说一句话,就会被揍出去。 正在嗨皮的林逸轩,看到来人后,眉头猛地皱了起来,“宋菲菲,你来这里干什么?” 随着灯光的照耀,宋菲菲找到了林逸轩的身影,“我来这里干什么?你恐怕比我更清楚吧?” “这个疯女人是谁?”叶瑶看向宋菲菲的眼神中充满了抗拒感。 “叶瑶,赌城叶老大家的千金,你还有那么一点资格和我抢男人,但是牛小贝这个农村出来的死丫头,她连站在林逸轩身边的资格都没有。”宋菲菲瞟了眼牛小贝,眼中充满了嫌弃,“金刚,把她给我带过来,我要让亲自教训一下这个从农村出来的穷酸丫头。” 金刚和之前一样,无论自家小姐的要求多么无礼,都会毫不犹豫的去履行。 “退下!”林逸轩横身拦在了牛小贝身前,“这个人,不是你们宋家能够得罪的。” 金刚愣了一下,没想到林逸轩会做出这样的举动,转身对宋菲菲投以了一个询问的眼神。 宋菲菲面色比之前更加阴沉,“给我抓人!” “主令不可违,林少得罪了。”金刚说着,便伸手朝林逸轩抓了过去。 金刚在圈内有着不小的名声,说实话,在金刚伸手的时候,林逸轩心中有些小怕,但并没有离开的意思。 牛小贝是沈欢的妹妹,要不是沈欢找人帮忙教自己赌术,也不可能抱得美人归,最重要的是,这家伙是自己的姐夫,要是违背了姐夫的交代,让姐姐知道的话,自己说不定会死掉呢。 可是在关键时刻叶瑶却将他拽到了一旁。 “你干什么!” 看着林逸轩愤怒的眼神,叶瑶有些发愣,这是两人认识以来,林逸轩第一次对她发脾气。 原本骄横的千金大小姐,瞬间变成了委屈的小姑娘,“我、我只是不想让你受伤。” 虽然方式和之前相比有些变化,但结果是一样,所以金刚没有停留,大手直冲牛小贝。 “嘭——” 眼看快要抓到牛小贝的时候,他的身形却忽然开始后退,直接飞下舞台,朝着远处的宋菲菲砸了过去。 面对这突发的状况,宋菲菲被吓得有些花容失色。 “咔嚓!” 只听一声脆响,正在飞翔的金刚好像被什么击中,猛地砸落在了地上,一只穿着白色滑板鞋的脚踩在金刚的背上。 与此同时,这只滑板鞋的主人,发出一阵冰冷彻骨的声音,“你说谁是农村里出来的穷酸丫头?” 第1158章姐、姐夫,你疯了吗?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沈欢。 面对宋菲菲的出现,他并没有多想,毕竟人不风流枉少年,更何况是林逸轩这种长相比女人还漂亮的妖孽,有三两个的风流债再正常不过。 可是当宋菲菲开始侮辱牛小贝的时候,他的心里便开始气不过了,并且直接给宋菲菲下了定义——这是一个恨不得杀掉的讨厌鬼。 沈欢打交道的不仅仅是世俗中人,还有一些超脱于世的存在,这种交叉的生活,加上实力越来越强大的缘故,他对于世俗法律的概念也越来越模糊。 换种说法就是,在他眼中,杀人已经和杀猪没有任何的区别。 “你、你是什么人!”宋菲菲强壮镇定的对沈欢发出了质问。 金刚有些什么手段她很清楚,就算不提他的身手,整个人也有二百多斤,但这个二百多斤的人竟然被一脚踢飞出了十多米的距离,这样的爆发力早已超越普通人的范畴了吧。 “我在问你问题。”沈欢的身上已经蔓延出了阵阵杀气。 宋菲菲被这股杀气,逼的脸色苍白,已经没办法继续站稳对话。 林逸轩见状连忙说道:“姐夫,别动手!她是宋家的大小姐。” “听、听到了吗,我可是宋家的大小姐,你要是敢伤害我——” “啪——” 不等宋菲菲把话说完,沈欢便一耳光打在了她的脸上,“我说的话,你没有听懂吗?你说谁穷酸丫头!” 宋菲菲脸上多出了一道鲜红的巴掌印,不仅如此,她的嘴角也有血迹渗出,可见沈欢并没有因为对方是女儿而减轻太多的力道。 “林逸轩,你个混蛋,就这样看着我被别人打吗?别忘了,我可是你的未婚妻!”宋菲菲气的浑身颤抖,她不敢触碰沈欢的眼神,却可以拿林逸轩来发泄。 “未婚妻?林逸轩,这是怎么回事儿!”叶瑶也开始激动起来。 林逸轩安抚道:“别听她胡说,我现在没有任何婚约,女朋友也只有一个。” 见叶瑶稍显冷静以后,他转身对着宋菲菲说道:“宋菲菲,今天是我朋友生日,这里也不是你闹事儿的地方,请你离开……还有,我早就不是你的未婚夫了,也从未承认过是你的未婚夫。” “我这里还有红纸黑字写的婚书,你别想狡辩!”宋菲菲从包里取出了一份“婚书”,举在半空,用手紧紧的握着。 “婚书?哈哈哈哈。”林逸轩大笑了两声,“当年年少无知,我们确实订了亲,不过在你出国的时候,便已经宣布婚书作废,未婚妻?这件事从始至终都不过是我们两个小孩子扮家家酒的游戏而已。” “我承认,当初出国是单方面给你宣布结束婚约,但这种事情只有双方都同意才能生效,再说我当时只不过是在考验你而已,看你能不能等我七年的时间。” “呵,放屁!宋菲菲你是宋家大小姐没错,可老子也是林家的大少爷,而且我也不是三年前那个你说什么就信什么的小屁孩了。”林逸轩的语气也出现了波动,显然对当年的事情,也有着很深的记忆。 叶瑶听到这话,身子颤抖了一下,她想当场问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儿,但理智告诉她,现在不是闹矛盾的时候。 “我不管你是什么身份,现在马上给小贝道歉,不然——我会杀了你。”沈欢可没半点开玩笑的意思。 先不说他现在已经决定将小贝当成自己的女人,就算只是妹妹,他也不允许有任何人侮辱小贝,更何况还是用农村出来的穷酸丫头来形容。 道歉?怎么可能,身为宋家的大小姐,宋菲菲心里根本就没有道歉两个字。 “我不会道歉的。” “那我就只好杀掉你了。”沈欢说着便准备动手。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道黑影忽然冲到了牛小贝身旁,与其一同出现的,还有寸长且闪耀着的银芒。 感觉到气流的变动,沈欢也没工夫去杀宋菲菲,连忙回身前去阻拦黑影。 看到沈欢缩地成寸的实力以后,黑影大惊,只能暂时收手,使用身法逃避。 “神行功?”沈欢瞳孔收缩了一下,“你是十二楼的人。” 黑影没有多言,准备利用神行功逃跑,可是还没移动多少距离,沈欢便已经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说,是谁派你来行凶的!”沈欢面色阴沉道。 黑影依旧不语,挥舞手中的匕首,朝着沈欢的脖颈划去,其速度之快,隐约已经达到了地阶武者的高度。 “嘭——咔嚓——” 可即便如此,也快不过半仙之境的沈欢,直接被沈欢一脚踹飞到了后台。 “找死!” “啊!”神话话语刚落,后台便传出一声惊呼。 蔡芸萱?! 怎么把她给忘了! 沈欢暗道一声糟糕,准备进去救人,黑影却已经挟持蔡芸萱走了出来,“放我走,不然,这个女人,死!” 黑影发音有些怪异,很明显不是用喉咙发出来的,有些像是腹语,但又不完全相同。 “是谁派你来的?” “我说话并不方便,所以也不想重复第二遍。”黑影在说话的同时,已经在蔡芸萱的脖颈上割出了一道血痕。 可是紧接着,黑影的眼神便被不可置信所取代,原本待在他手中的蔡芸萱竟然在眨眼之间消失不见,而在脖颈上不知何时多了一只犹如铁钳的手掌。 “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可惜你却不懂得珍惜。”沈欢声音冰冷道:“说,是谁派你来的!” “是楼主给的任务,主家是谁,我也不知道。” “妈的!”沈欢直接拧断了这位金牌杀手的脖子,眼神中闪过一阵猩红,“十二楼楼主,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天呢,杀、杀人了!” “我、我看到了什么!杀人,杀人了!” “报、报警啊,快报警啊!” 只是几分钟的时间,就发生了这么多事情,早已超出了学生们的计算能力,现在沈欢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杀人,已经完全超出了他们的心理线。 林逸轩等人也直接傻了眼,他们没想到,沈欢竟然会真的当着众人的面就开始杀人。 “姐、姐夫,你、你疯了吗?” 第1159章天眼升级后的能力,范围性消除记忆 大学生们都没有见过什么世面,杀人这种事儿在游戏上常有,可是现实当中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那刺耳的骨头折断声,让他们的头皮都有一种发麻的感觉。 “姐、姐夫,疯了吗?”林逸轩忍不住发出一声质问。 杀人本身就是一种很可怕的事情,更令人可怕的是在杀人是连眼皮都不皱一下,仿若捏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尤其是眼中隐约闪动的红光,更是令人不寒而栗。 “十二楼!十二楼!十二楼!”沈欢嘴中暗骂着,丝毫不理会众人的惊恐,直接将金牌杀手的尸体撕成了两半。 “姐夫!” “欢子哥!” 林逸轩和牛小贝忍不住大呼出声,现在的沈欢在他们看来实在是太陌生了。 沈欢似乎依旧沉浸在那种愤怒的状态,不过并未失去理智,而是使用火焰烧掉了金牌杀手的尸体。 此时此刻,心中最为恐惧的人是宋菲菲,她从未想过沈欢会真的动手杀人。 如果刚才不是这个杀手忽然出现,死的人恐怕就是自己了。 这个男人究竟是什么人,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她宋菲菲虽然嚣张跋扈,但却不敢做这杀人的勾当,更不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下手。 血液飞舞的样子,显然给了大学生们不小的刺激。 “妈的!”学生们暴动的声音,令愤怒中的沈欢回过了神来,看着下面混乱的场面,又看了看地上的残渣,他无奈的用手抚了一下额头。 自己究竟是怎么回事儿,竟然在这么多人的面前杀了人。 虽然他对世俗的法律概念越来越浅薄,但终究是出身于世俗的人,知道杀人是犯法的事儿,所以每次做事他都是尽量选择在人少的地方。 “欢子哥,你、你没事吧?”牛小贝感觉到了沈欢的变化,忍不住开口问道。 沈欢点了点头,“我没事,只是太冲动了,可能是最近太累了……” 他摸了摸太阳穴,像是在想办法缓解自己的心烦。 “姐夫,这么多人都看到你杀人,我们该怎么办?别的人都还好说,用我们家的势力或许能够解决,但宋菲菲是宋家的大小姐,和我又一些矛盾,估计是压不下来的。”林逸轩的眼中充满了愁容,他的脑袋也是乱哄哄。 “不用,这件事交给我处理就好了。”沈欢叹了口气,对着牛小贝说道:“对不起小贝,今天我冲动了,竟然在你的生日宴会上杀了人。” “那也是因为欢子哥要保护我,如果不是他要杀我的话,欢子哥也不会杀他。”牛小贝说完,还不忘补充,“我相信欢子哥,不是一个滥杀无辜的人。” “欢子哥,这么多,场面有这么乱,你究竟怎样才能平息这件事情呢?”你会小贝的眼神中充满了担忧。 “我自有办法。”沈欢说着便闭上了眼睛,再次睁开燕京的时候,眼眸之中满是金光。 “天眼——魅惑!” 只听他低喝一声,一双眼眸好像忽然变大了一般,金光的轮廓慢慢飞到头顶,形成一双由金色光芒勾勒的巨大眼眸。 紧接着便迸发出一阵阵的金光,充斥在整个大厅之内。 “这是什么?好刺激的光!” “我看到了,那个人、那个杀人犯会妖法!” “他想要利用大招杀了我们灭口,大家快逃啊!” 先是一阵嘈杂的声音响起,可是很快这阵吵杂之音便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阵死一般的寂静。 金光慢慢散去,大堂内又慢慢出现了人声,他们在小声议论着什么。 “这次出来的才是正宫吗?贵圈还真是乱呢。” “我觉得这个穿黑衣的,比那个叫叶瑶的看起来更为凶狠。” “要说最惨的就是那个牛小贝了,本来可以安安静静的当个校花,现在经过这么一折腾,说不定随时变成笑话啊!” 林逸轩看着窃窃私语的众人,一脸懵逼道:“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我用天眼的力量让他们暂时忘记了这十分钟以内发生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记忆还停留在宋菲菲刚进来那会儿。”沈欢的额头上出了一些汗珠,使用升级版的魅惑,即便是半仙之境的他,使用起来也非常吃力,更何况是一次性的控制上百人的记忆。 说完,他深吸了口气,看着远处的宋菲菲说道:“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道歉,不然的话——” 沈欢没有说后面的话,但宋菲菲心中却生出了一股恐惧的感觉,还没等威胁出来,便连忙说道:“对、对不起。” “不是我,而是对着小贝!” 宋菲菲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自己会生出,如果不道歉就会死掉的想法,但内心深处不停地在提醒她——按照这个男人说的做,不然你会死! 宋菲菲是嚣张跋扈惯了,但毕竟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千金小姐,更何况面对死亡人人都会生出惧怕心理。 “我错了,对不起,我不该说你是从农村出来的穷酸丫头。”宋菲菲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不收控制一般,朝着牛小贝深深鞠了一躬。 别人不知道宋菲菲为什么会做出这种违抗意识的行为,但牛小贝却很清楚,沈欢虽然消除了众人的记忆,但无法抹除发生过杀人事件的这个事件。 在场众人的身体记忆当中,都存在着对沈欢抗拒和恐惧的种子,这个宋菲菲自然也不会例外。 “我接受你的道歉。” 听到这话,宋菲菲大松了口气,由于沈欢存在的原因,她已经不想待在这里,继续找茬,只能灰头土脸的离开。 “林逸轩,那个女人是怎么回事儿?”一切恢复正常后,叶瑶直接拧住了林逸轩的耳朵。 她和其他人一样,也被消除了记忆,依旧停留在杀手出现之间的时间里。 林逸轩被拽到一旁,询问过去的经历。 沈欢看了牛小贝一眼,“要不要我帮你也消除刚才的记忆?” “不要!”牛小贝眼神坚定的摇了摇头,“我要记住最真实的欢子哥,而不是自己幻想中的欢子哥。” “我知道,欢子哥自从离开长乐村以后,就变得不同了,也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看着倔强的牛小贝,沈欢无奈的笑了笑。 “啊!” 就在这时,舞台上忽然又发出了一声尖叫,这让原本已经放松的沈欢,再次紧张了起来了。 第1160章十二楼杀手真正的目标 “啊!” 这个发出尖叫的声音沈欢很熟悉,是蔡芸萱的声音。 因为蔡芸萱也是金牌杀手的目标,沈欢的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连忙朝着蔡芸萱身旁赶去。 “发生了什么事情!” 蔡芸萱被沈欢的表情给吓了一跳,可是紧接着心头又感觉一暖,自己只是发出了一些尖叫,他就紧张成了这个样子,一定很担心自己吧。 “没、没什么,我只是忽然发现自己的脖子烂了,应该是刚才在后台不小心划伤了。”蔡芸萱微笑着说道:“有你给我的玉婵美肌粉,抹上去应该很快就好了。” 沈欢愣了一下,在蔡芸萱说了是什么事情以后,他还想着怎么解释,没想到让她自己的脑洞给弥补了。 若是让粉丝们知道,自己喜欢的全民天后,是这么一个神经大条的人,恐怕全都会惊掉下巴吧,毕竟蔡芸萱可是顶着文艺女神的名头出来混的。 “那你以后小心点。” 蔡芸萱咳嗽了两声,侧对着沈欢,用手肘顶了一下,“你刚才是不是在关心我?” “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吧,看你紧张的汗都出来了!”蔡芸萱脸上挂着掩不住的笑意。 大姐,我的汗是因为施展了大范围的魅惑,不是因为你紧张出来的。 蔡芸萱见沈欢脸色有些尴尬,微笑着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放心了,本女神虽然有很多粉丝,但第一男友的位置,会一直为你留着的。” “还是别了,我说了不会找娱乐圈的人,就不会找娱乐圈的人。” “为什么?还是因为感情洁癖?”蔡芸萱眼神有些小失落,“我说了,自己很干净的,要不你试试?” 沈欢一听到这话,差点没把鼻血给喷出来,“你饶了我吧,再说,这事儿你怎么试啊。” “就那样试啊。”蔡芸萱语气妖娆道。 不可否认,蔡芸萱是一个美女,而且身为明星,她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场,这种气场普通人是没有的。 但沈欢说的也是实话,他对娱乐圈的那些男神女神向来不怎么感冒。 看着这个不停对自己抛媚眼的女人,沈欢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欢子哥,你和蔡姐姐在聊什么呢?”好在牛小贝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了过来,完美缓解了这个尴尬。 沈欢抓住机会,走到牛小贝身旁笑着说道:“小贝,你能买到这个礼物,要多亏你蔡姐姐呢,要不是他出面,别说签名和录音了,我连人家周天王的面说不定都见不到。” “我就知道。”牛小贝佯装生气道:“我以前跟在你屁股后面一直推荐结伦的歌,你都不鸟,又怎么会想起来送给我结伦的亲笔签名什么的呢。” 沈欢老脸一红,关于找周结伦要签名之类的想法,还真是蔡芸萱提出来的,不过酒会的事儿却是他安排的。 不过现在看来,在豪华的酒会也比不过人家偶像的签名和录音啊。 “欢子哥,结伦祝我生日快乐的视频呢?” “没了。” “你刚刚还说有的。” “刚刚没了。” “你吃醋了?” “我怎么敢吃醋呢。”沈欢瞪着眼睛说道。 “好了,我错了,我心里只有欢子哥一个人,真的。”牛小贝怕沈欢真的生气,连忙撒娇道。 一旁的蔡芸萱张着大嘴巴说道:“你说的未婚妻,该、该不会就是这位小妹妹吧?” 牛小贝刚想说是,就被沈欢用宽大的手掌给摁了下去,“不,她只是我的妹妹而已。” 蔡芸萱内心稍感庆幸,可看刚才两人的相处模式,似乎也不是哥哥和妹妹那么简单。 “欢子哥,我们什么时候去和结伦吃饭啊?” “不去了!” “欢子哥~欢子哥~” “对不起,我最近上火了,耳朵听不到!” 说完,沈欢直接一个潇洒的转身,便再也不理会牛小贝。 宋菲菲离开酒店后,越想越不对劲,自己竟然被刚才那个小子给喝道了,自己是什么人?燕京九大家,宋家的千金小姐! 自己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和那个出自农村的穷酸姑娘道歉,面子全都被丢光了! 报复,自己一定要狠狠的报复!不然难消我心头之恨! 可是金刚已经被打成残废,自己还能用什么人呢? 就在她疑惑的时候,一个声音唯唯诺诺的响起,“宋、宋小姐,您、您还没走呢?” “是你?”宋菲菲看到来人以后,眼睛一亮显然是想到了某种办法,“你叫什么名字?” “小人叫做李豪,地龙房地产的董事长。” “李豪是吧?”宋菲菲微笑道:“我现在交给你一个任务,如果做好了,我就让我们宋家投资你的地龙房产。” “什么?!”李豪感觉有些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宋家大小姐竟然要自己办事儿,事成之后还可以得到宋家的投资。 燕京大族林立,若是没有靠山很难站住脚,自己若是找到了宋家这座大靠山,那以后岂不是—— 哈哈哈,发达了!发达了! “你是不愿意吗?” “不敢不敢!您有什么事情,请尽管吩咐。” “是这样的,你只需要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酒店内…… 沈欢故意冷落牛小贝,倒也不完全是开玩笑闹脾气,而是他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好好思考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儿。 “狐狸精,你说这次的杀手,是来杀小贝的,还是想要杀蔡芸萱而弄错了人?” 苏璃语气哀怨道:“哎哟,现在想起姐姐我了?” “说正经的,我现在没心情开玩笑。” “好一个拔吊无情呢。” “咳咳——”沈欢被呛得不轻,“我错了还不成么,是我冷落了你,要不我直接让你榨干作为补偿?” “算了吧,这算是哪门子惩罚。”苏璃也不再开玩笑,正儿八经的回答起问题,“要我说,那杀手的目标不是牛小贝也不是蔡芸萱,而是……” 苏璃眼露锋芒,沉声道:“你!” 沈欢愣了一下,刚打算问为什么是他的时候,苏璃却来了个大喘气,“你的女人!” 本来沈欢还想吐槽,可仔细一想,似乎还真是那么回事儿。 蔡芸萱说自己没有得罪人,牛小贝更不可能得罪能够请得起杀手的存在,他们被刺杀唯一的共同点似乎就是和自己的关系过密! 第1161章这样看起来才会有亲密的感觉 自己和蔡芸萱有了亲密接触,所以蔡芸萱受到了伏击,自己和小贝有了亲密接触,所以小贝受到了攻击。 这么看的话,确实有那么点道理,但仔细想一下话,其中依旧有不少的漏洞。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刚开始刺杀蔡芸萱的铜牌杀手怎么说?对方的目标可是很明确的,直接锁定在了蔡芸萱的身上。 沈欢将自己心中的疑惑说了出来,苏璃耸了耸肩,“我只是给你一个不同角度思考的想法,真相还需要你自己来找出来,毕竟我也不知道真相是什么。” “如果按照你说的,就是有人在针对我。”沈欢眯起眼睛,“知道我实力不凡,十二楼的人没办法杀我,就将目标锁定在了和我接触的女人身上,究竟是什么人会这样的无聊。” 沈欢还真想不起来最近有得罪过这样的人物,仇家基本上已经被他解决的差不多了,而没有解决的根本用不着动用十二楼的人来办事儿。 “麻烦!”沈欢一直不想生活在别人的套子当中,前阵子好不容易跑了出来,现在又绕了进去,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有多喜欢被人牵着鼻子走呢。 “我们可以试验一下。” “试验一下?”苏璃疑惑道:“怎么个试验法?” “你化成实体,在公共场合出现在我身边,如果有人来杀你,那就代表我们猜测是正确的,如果没有就代表我们猜错了。” 听到沈欢的办法以后,苏璃没好气的说道:“喂喂喂,怎么说姐姐我也是你的女人了,你为了保护其他女人的周全,就这么对待我?” “我不是这个意思。”沈欢苦笑道:“你就没在世俗出现过,自身的实力也已经到了逐日境,可以说是最好的实验目标,如果这样的事情会让遇到真正的危险,我是绝对不会让你去冒险的。” “还算你小子有良心。”苏璃娇媚的骂了一句。 沈欢面色不改道:“那你还不亲我一口,算是给个奖励?” “去你的吧,姐姐我现在可没有那个心思,再说,咱们现在的关系,你可还没告诉你的小情人呢,还是想想摊牌的时候该怎么办吧。”苏璃没好气的骂道。 沈欢愣在原地没有说话,良久后才叹了口气,今时不同往日,这后宫真没那么好开啊。 酒会开到一半,牛小贝非得嚷嚷着和周结伦吃饭,无奈之下只好提前结束了酒会。 也不是彻底结束,只是他们这几个主角先撤离,至于那些学生则是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临走前沈欢喊了林逸轩一声,不过这位大少显然没有和明星吃饭的心情,正双手揪着耳朵跪在沙发上。 看到这个场景,沈欢心中大感庆幸,还好自己的妙诗不是那么强势,不然自己可能也要过上这种悲催的生活。 “蔡姐姐,你说的是不是真的?结伦真的要和我面对面吃饭?” 蔡芸萱还没回答,沈欢就已经不耐烦了,“我的小姑奶奶,从酒店里出来,你就开始问,是真的,绝对假不了,你欢子哥什么时候骗过你?” “切,你骗我的次数还少吗?还有,我们两个女人说话,你插什么嘴啊。” 沈欢暗自悱恻,要不是大庭广众之下插嘴不好,你哥哥我还真就插你的嘴了。 我去!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邪恶了。 沈欢被自己的想法给吓了一跳,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等到了车库以后,沈欢对着蔡芸萱说道:“你们先过去吧,我有点事儿要处理,处理完了马上过去。” “你不一起过来?!”牛小贝的语气十分惊讶,蔡芸萱表情也有一些疑惑。 沈欢挠了挠头,“嗯,我这事儿比较急,你们先去吧,我肯定能够跟上。” 沈欢说着,用手捏了下牛小贝的脸蛋,“放心吧,我还要过去看着你这丫头,会不会趁我不在的时候,和你那偶像搞事儿。” “哈哈,你吃醋了?” “要吃的话,在你听七里香那会儿就已经开始吃了,哪用等到现在啊。”沈欢又交代几句,就让蔡芸萱开着自己的蓝色小跑前往他专门给周天王定的饭店包间。 “狐狸精出来,该咱们演戏了。”沈欢找了一个人比较少的街道。 苏璃出来以后没好气道:“现在都成你的女人了,还说是狐狸精。” 沈欢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我这不是叫习惯了么,你要是不乐意的话,我可以改,你说老婆怎么样?” “你还是叫我狐狸精吧。” “不是,你得挽住我的手臂,这样咱们看起来才像是关系亲密——我靠,咱俩好像本来就是情侣吧?” “谁是你情侣了,你将老娘当成了自己的女人,可老娘还没有把你当成自己的男人呢。” 沈欢沉默不语,脸色阴晴不定,也看不出是开心还是不开心。 苏璃吓了一跳,试探道:“你、你该不会是生气了吧?” 沈欢摇了摇头,一脸认真道:“没,我就是在想,你这么跳,是不是因为我那天的动作太温柔了。” “来来来,抱紧点,这样咱们看起来,才会给人感情亲密的感觉。” “亲密就亲密,你摸老娘的胸干嘛!” 沈欢一脸无辜道:“没啊。” “呀,你还摸我屁股。” “咳咳,那个,苏璃啊,咱们声音小点,不然会有人觉得我们是在打野战呢。” “滚!” 两人这正聊着,忽然全都停止了言谈,看向了对方,“有人过来了。” “人数很多。”苏璃面色凝重道。 沈欢也是皱着眉头,“是很多,但好像只是普通人。” 说着,就有数十个大汉,手拎器械从拐角处走了过来。 为首的用手电筒朝着沈欢脸上扫了几下,接着说道:“没错,就是这个小子,兄弟们揍他!” “好!” 那群混混们大喝一声,气势汹汹的朝着沈欢两人冲了过来。 “等一下!”就在这时,那为首的大汉又开了口,“妈的这小娘们长得真俊,听好了,这小娘们老子 第1162章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十二楼 沈欢心里很恼火,倒不是因为那个大汉说要把苏璃怎样怎样,而是他在这里转悠了半天,是为了看看会不会有杀手出现。 好家伙,杀手没有,却来了一群傻哔,你说气人不气人? “滚!”沈欢嘴中只吐出了一个字,那群混混便像是受到了暴风的袭击,全都被吹得七荤八素。 而苏璃则是瞬间出现在了大汉的身前,“你刚刚说喜欢我,对吗?” 大汉一脸不可置信的揉了揉眼睛,“你、你这小娘们,跑的好快!” “我问你,你刚刚是不是夸我漂亮,还说喜欢我来着?”苏璃用手抚摸着大汉的脸蛋,娇媚的笑道。 沈欢在念清心诀的时候,都不是苏璃的对手,更何况是一个普通的小混混。 只见大汉吞了口唾沫,硬着头皮说道:“是我说的,咋了?老子还能怕了你这小娘们不成!” “没什么,我只是想看看你说的是不是真心话。” 大汉一看苏璃对自己没啥威胁,顿时放心不少,“我说的当然是真心话。” “不不不,要看一下才能确定。”苏璃说着,手中红芒一闪,再次显现的时候,手心中却多了一颗跳动的心脏。 “咕咚——咕咚——咕咚——” “我、我的心,这是我的心,妖、妖怪啊——妖、妖怪——” “唰——” 苏璃直接用利爪斩去了对方的头颅,“我这辈子最痛恨两件事,说违心话的人,和说老娘是妖怪的人。” 沈欢看到这一幕,无奈的抚了抚额头,“你怎么把他给杀了!” “换做是你,不也会杀了他吗。”苏璃不以为然道。 确实,就凭刚才的那些话,这个大汉便已经死了。 “你给我留下了一个大麻烦。”沈欢看着那些眼神惶恐的小混混。 “交给我吧。”苏璃说着眼中红光一闪,这些小混混便全都昏死了过去。 沈欢看到后不免咂舌,魅惑终究是人家的天赋技能,用起来比他简单多了。 “怎么还留了一个。”沈欢发现还有一个人站在原地,不由的好奇起来。 苏璃吹掉手上的血珠,“听他们的意思,很显然是受人指使,特地来对付你的,难道你一点都不奇怪,是什么人针对你吗?” “这倒是是个问题。”沈欢说着,走到那混混面前问道:“是什么人派你们来的?” “李豪,李老板。” “李豪?”沈欢有些懵逼,“自己好像从来没有和这个李豪打过交道啊。” “笨死你了,这个李豪可能只是一个翘板,真正的主使说不定另有其人。”苏璃没好气的抚了一下秀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有些时候像个鬼灵精,有些时候又和傻子没什么区别。” 沈欢反抗道:“我这不是一心想着杀手的事儿,没工夫去管这些小混混么。” “要我说,这李豪说不定就和十二楼的那些杀手有关系。” “不是吧……”沈欢指着那些昏倒的小混混说道:“想要请动这些人,只要有钱就够了,和请十二楼这种杀手组织,简直有着天差地别。” “那你有其他的线索吗?” “没有。” “那就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能。” 沈欢想了一下,“听你这么一说也是。” 他对着那个还处于魅惑状态的小混混问道:“那个李豪在什么地方?” “就在那条街上的路虎车里。” 沈欢朝着混混指的方向看了一眼,扭头对着苏璃说道:“你在这里等着,我一会儿就回来。” 李豪并不知道拐角处所发生的事情,依旧在幻想着自己的春秋大梦。 “只要自己砍掉这沈欢一条手臂,就可以搭上宋家这个大靠山,划算,真是太划算了。” 他这话音刚落,沈欢的声音便在他的耳边响起,“是挺划算的,可惜这买卖并不是你想的那么好做。” “你、你怎么会在我的车上?!” “你没锁门,怪我咯?”沈欢正说着,脸色猛地变冷,“是什么人让你对付我的?” “是、是我自己!” “嘭——” 沈欢一拳捣碎了车窗上的玻璃,“再给你一次组织语言的机会。” 这种出拳的力道,要是打在脑袋上,脑壳子估计会直接暴开吧。 李豪一看这情况哪里还敢隐瞒,连忙说道:“我、我说,是、是宋家的大小姐宋菲菲让我对付你的。” “她、她说你在酒店里得罪了她,所以想让我教训你一下,只要砍掉你一只手臂,就会关照我们公司。” “宋菲菲?”沈欢皱了下眉头,“看来把记忆消除了也不是什么好事儿。” “大哥,这件事儿真的和我没关系,早、早知道您这么厉害,我是绝对不敢做这种事情的,真的,您、您相信我。” 李豪都快要哭了,他现在算是明白了,能够和宋家小姐结仇的人物,又怎么可能简单货色。 “你回去以后告诉宋菲菲,如果她敢继续找我麻烦的话,这车窗就是她的下场。”沈欢话音刚落,所有的车窗几乎在同时爆裂,“你……听懂了吗?” “听、听懂了。” 沈欢拍了下李豪的肩膀,微笑着从车上走了下去。 “狐狸精,事情解决了,你——”回去以后,沈欢正说着,却发现苏璃身旁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影。 “你回来了?”苏璃看了沈欢一眼,然后一脚将人影踹倒在了地上,“十二楼的杀手。” “这么说,咱们的猜测是正确的了?” 苏璃点了点头,说道:“我问过了,他接到的任务确实是杀掉一切和你有亲密接触的女人,接手这个任务的人有很多。” “那关于刺杀蔡芸萱的那个铜牌杀手你问了没?” “没。”苏璃指着眼神迷离的杀手说道:“他现在还处于魅惑状态,你可以问一下。” “刺杀蔡芸萱的铜牌杀手,也是因为和你们接了一样的任务吗?” 躺在地上的杀手回答道:“不是,接手这次任务的全都是金牌及以上的杀手,铜牌杀手没有接手这个任务的资格。” “也就是说那个杀手是针对蔡芸萱来的了……”沈欢顿了一下,接着问道:“我杀掉了铜牌杀手,是不是就代表没事儿了?” “十二楼向来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就算铜牌杀手死了,也会再派银牌杀手过来。” 沈欢面色一变,“若是银牌杀手接手这个任务需要多久?” “铜牌杀手死后三十分钟后,便会有距离目标最近的银牌杀手接单。” “三十分钟?!”沈欢大惊,对着苏璃说道:“快走!小贝她们可能会出事!” 第1163章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十二楼的行事风格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也就是说铜牌杀手死了,依旧会有新的杀手领取任务接替而上。 根据半个小时为一个循环的原则,现在可能已经有新的杀手接受任务开始对蔡芸萱下手。 在一个餐桌上吃饭的牛小贝,很可能也会被牵连其中。 而且还有一种可能,之前的杀手分别想要杀掉蔡芸萱和牛小贝,也都一样没有成功,很可能也会有新的杀手出现。 十二楼身为杀手组织,肯定有着自己的系统规划,具体是怎么操作的,沈欢不了解也没有了解的心思,他现在只希望自己是干着急,两人千万不要遇到任何危险。 酒店包厢内,牛小贝正一脸激动的看着周天王,眼睛里像是闪耀着星芒一般。 她先是说了一些粉丝们都会说的话,可说完之后,她忽然间不知道该聊什么了,尽管周天王显得是那么的平易近人。 后来牛小贝明白了,她之所以觉得无聊是因为沈欢不在场。 周结伦是她的偶像没错,可和欢子哥相比,显然后者更为重要一些。 偶像可以没有,但欢子哥绝对不能不在。 “蔡姐姐,你说欢子哥什么时候才能过来啊?” 蔡芸萱摇了摇头,“不知道,应该很快吧,他这人很守信用的,说会来就一定会来的。” 牛小贝指着手机上的时间,“可是我们都在这里半个多消失了,他为什么还不来?” “已经半个小时了吗?”周天王看了眼时间,“抱歉,时间到了,我该回去了。” “嗯,这次麻烦你了师兄。”同样身为艺人的蔡芸萱,很清楚艺人通告安排的有多么妥当,想要从这通告中抽出一个时间都非常的难做到。 周结伦笑着摆了摆手,“师妹言重了。” 他摸了下鼻子,微笑着对牛小贝说道:“我还有事就先走咯。” “啊,这么快就走吗?可是、可是欢子哥还没有来啊。”牛小贝的语气有些焦急。 周结伦干笑两声,“那就等下次有时间,再和沈先生一起吃饭吧,拜~” 周结伦走了以后,牛小贝更加着急了,“蔡姐姐,为什么欢子哥连电话也不接啊。” “可能是正在赶来的路上。” “但就算是开车,他也可以接电话啊。” “这个……”蔡芸萱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从牛小贝的表现可以看出,小丫头非常依赖沈欢,而这种沈欢绝对不是那种妹妹对兄长的依靠。 要说复杂,蔡芸萱现在的心情比牛小贝更加复杂,如果事情真的如猜想的那样,自己该怎么办? “请问您是蔡芸萱蔡小姐吗?”忽然一名穿着西装革履的中年人走了进来,在询问时他的语气和神态表现的十分尊敬,看不出任何的不妥。 蔡芸萱下意识的点了点头,“没错,我是,您……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蔡芸萱在回答问题的时候,又觉得的有些奇怪,按理说这样的贵宾包间都是有保安把守的,没有经过屋内客人的同意,是绝对不会放人进来的。 这个看似很有礼貌的中年人是酒店的工作人员? “有事儿。”中年人笑了笑,“我想来找您借一件东西。” “借东西?找我?”蔡芸萱听着更加迷糊了。 “是的。” “不知道先生您想找我借什么东西呢?” “是这样的,我想借您的命用一下!”中年人在说到后面的时候,表情猛地变得狰狞起来,手中的匕首直接朝着蔡芸萱的胸口刺去。 面对这突然的变故,蔡芸萱被吓得有些不知所措,而且中年人出手的速度很快,她根本就来不及反应。 “叮——” 谁知就在将要得手的时候,匕首却被一根银针击中,从手中脱飞而出。 中年人语气懊恼道:“该死,什么人!给老子滚出来!” 牛小贝却是已经看到了来人的模样,“欢子哥!” 沈欢点了点头,算是回应,然后对中年人问道:“你是十二楼的人?” “没错,我是十二楼的人,刚才的飞针是你扔的?” 沈欢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继续问道:“你们十二楼在什么情况下才会终止追杀?” “目标死了,任务自然会终止。” “如果在杀手死伤惨重的情况下,你们会不会停手?” “不会,因为根本没有人能做到这种地步。”中年人冷笑道:“像你这么狂妄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 “你既然知道我是十二楼的人,应该知道银牌杀手代表着什么吧?” “知道,和金牌杀手一样,代表着死人一个!”沈欢说着,直接用风刃斩下了中年人的头颅,不等中年人的头颅落地,他便发出火球将尸体燃烧成了灰烬。 “欢子哥,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没什么,只是有些不干净的东西盯上了你蔡姐姐。”沈欢说着,转向了蔡芸萱:“你最好好好想想,最近究竟有没有得罪不能得罪的人。” “没有啊。”蔡芸萱是实在想不起来,自己最近得罪过什么人。 “算了。”沈欢摆了摆手,叹息道:“总之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我就不相信十二楼的杀手杀不干净。” “这个办法说不定确实可以起到效果,别忘了当初十二楼的杀手也追杀过逆天邪剑,当初就是你杀的他们胆气破散,停止了追杀。”苏璃开口道。 沈欢没有说话,来的这些杀手全都在他手下走不过一个回合,但问题不在于这些杀手的实力,而在于整个事件当中,他们都会处于一种敌暗我明的被动状态。 “走,此地不宜久留。”沈欢带着众人离开酒店后,直接开车准备前往天组,“紫嫣是我,沈欢,你们天组最近有没有查出十二楼总舵的消息。” “我这里遇到了点麻烦,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算了,我现在就过去天组,咱们见面了再聊,对,嗯,挂——”沈欢话说到一半却是停了下去,透过车窗,一辆拉着重物的半挂大货车,竟然直勾勾的朝这边撞了过来! “轰——” 一声巨响过后,仿佛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第1164章作大死的宋菲菲 随着阵阵刹车声的响起,逐渐掩盖了巨大的碰撞声。 司机们纷纷从车窗探出头来,观察情况,“我靠,这大货车的刹车是不是失灵了,拐弯都不知道减速,这车头都撞得变形了。” “我记得刚才有辆蓝色跑车在它前面来着,怎么不见了?是我看错了?” “肯定是你看错了,要是真有车的话,别说跑车,就算是路虎也成渣了。” 在人们议论的同时,沈欢的蓝色跑车已经跑进了隧道当中,而副驾驶座上却多了一个人,正是之前开车撞过来的大车司机。 “是谁派你来的?” 听到沈欢的质问,大车司机终于回过了神来,不过看脸色依旧有些慌张,“您、您说的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怎么听不懂呢?而且,我、我不应该在自己车里吗,怎么、怎么会跑到你的车上了,刚才、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 “你不用管发生了什么,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就够了。”沈欢目光冰冷的看着大车司机,“我能够在呼吸之间躲过一场车祸,并且在瞬间把你抓到车上,也就证明我有能力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杀了你。” “不要,不要,千万不要啊,我、我只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 “咔嚓!” 沈欢直接拧断了大车司机的手骨,“我只需要知道是谁派你来的就够了,其余的我没兴趣知道。” 大车司机的脸上,因为疼痛布满了汗珠,“是、是一个年轻姑娘,她、她给了我二十万,还说自己是宋家的大小姐,只要、只要故意制造出一场事故杀了你们,就、就会再给我八十万。” “宋菲菲!”沈欢眼神中闪过一丝杀意,他现在开始后悔消除宋菲菲的记忆了。 “好、好汉,我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是不是——” 大车司机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沈欢一脚给踹出了车外。 “发生了什么事情?”手机听筒里传出了王紫嫣的声音,“怎么这么久都不说话?沈欢?王八蛋,你还在吗?” “在呢,刚刚出现了一点小意外。”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有点私事儿要处理,你派人来接一下我妹妹还有朋友。” “你应该可以定位到我车的位置吧?” “没问题,话说你要去做什么?” “没什么,就是一点小事儿。”沈欢说完便挂掉了电话,扭头对着蔡芸萱说道:“蔡小姐,麻烦你照顾一下小贝,待会儿我们朋友会过来,你们在这里等一下。” “欢子哥,你该不会是要去找那个宋菲菲吧?”牛小贝看出了沈欢的意图,见他不说话,更是肯定了心中的想法,“林逸轩说过那个宋小姐的家世很厉害,欢子哥,不管你去做什么,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放心,我不会有事的,你乖乖的听话,我一会儿就回来。”沈欢说着,将车停靠在路边,自己则消失在了驾驶位上。 蔡芸萱则一脸震撼的看着空无一人的驾驶位,自己喜欢的男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在看到沈欢的惊人手段以后,蔡芸萱忽然发现,自己似乎一点也不了解这个被自己深深爱着的男人。 天空,云层之中…… “你该不会是真的打算去杀了那个丫头吧?” “你以为呢?”沈欢浑身上下透露的杀气,已然回答了苏璃的问题。 因为十二楼的事情,沈欢已经被搞出了一肚子的火,没想到这个宋菲菲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作死。 当初要不是因为杀手突然出现,这个刁蛮任性的宋家大小姐,说不定早就死在了她的手中。 现在十二楼的总部找不到,沈欢正愁没地方发泄,宋菲菲的行为可以归纳为两个字——找死! “现在不怕犯法了?” “你觉得呢?” “小子,杀戮太多,小心心魔哦。”苏璃好心的提醒道。 沈欢冷笑一声,“心魔的诞生是因为我不够洒脱,刻意隐藏着自己的阴暗面,只要想做便做,就不会产生那种东西。” 苏璃没有说话,现在沈欢的观点以及行为,越来越趋近于道修,杀伐果断,这本是一件好事儿,但苏璃心中却隐约生出阵阵的不安,生怕承道者的预言成为现实。 宋家身为九大家之一,气派自然也不会太差,光从建筑上的华丽程度来看,绝对次于林家,甚至还略胜一筹。 宋菲菲坐在庭院当中,享受着下人们的伺候的同时,也在等待着“好消息”的降临。 “时间差不多了,沈欢和那个来自乡下的野丫头,应该已经被撞成肉饼了吧?”宋菲菲脸上泛起快意的冷笑,“这就是和本小姐作对的下场!” “是吗?不过我觉得会变成肉饼的人是你!”沈欢从天而降,出现在了宋菲菲的面前。 “怎么是你?你、你不是应该死了吗?”宋菲菲的眼神之中充满了震惊与恐惧。 护院们先是一阵震惊,不明白为何有人会从天而降,但很快便回过神护在了宋菲菲身前,“何人,竟然入侵宋府!” “大胆狂徒,问你话呢,为何不说!” “聒噪!”沈欢大手一挥,掀起一阵飓风,直接将护院吹飞,径直走到了宋菲菲的身前。 “你、你想干什么?!” 沈欢用看白痴一般的眼神,看着宋菲菲,“人若杀我,我必杀之,当然是来找你报仇的!” “你、你——你敢!这里是宋家,我要是死了,你也跑不了!”想起自己身在宋府,宋菲菲多少多了一些底气。 沈欢冷哼道:“那就试试看,我究竟能不能在杀了你以后跑掉吧!” 说完,沈欢手中便凝聚出了一道风刃,准备将宋菲菲这嚣张跋扈的刁蛮小姐大卸八块。 “手下留情!”一个身影和刚才的沈欢一样从天而降,挥手在宋菲菲身前布置了一道防护罩,“不知可否给我个面子,放这丫头一马?” “宋可馨?”看清来人的相貌后,沈欢皱了下眉头,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个女人了。 不过仔细算下来,他和这个女人也没多少的交情。 “我要是不给呢?” 宋可馨似乎料到沈欢会如此回答,无奈的叹了口气,“那就只好手底下见真章了!” 第1165章战,杀手之王! “你这话的意思是你要拦我?”沈欢挑起眉头,对宋可馨问道。 宋可馨无奈的叹了口气,“不管怎么说,她都是我的后人,身为长辈不管她犯了什么大错,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她被你杀掉吧?” “也就是说你帮理不帮亲了对吧?”沈欢冷笑一声,“你知不知道她做了什么?请混混来对付我的事情也就算了,不是什么大事儿,可刚才他派人开货车来撞我,很明显她是想要我的命。”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有人想要你的性命,你会放过她吗?” 宋可馨回头看了宋菲菲一眼,见对方没啥反应,就知道沈欢说的是实话了。 “但你并没有事不是吗?” “那是因为我有修为在身,如果没有呢?”沈欢反问道。 宋可馨干笑两声,“但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如果,不是吗?” “话不投机半句多,既然要你要保她,我破开你这壁垒便是。”沈欢说着便开始运转体内的灵气,宋可馨的实力他是知道的,对方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存在。 “你不是我的对手,别做飞蛾扑火的事情了。”宋可馨并没有将沈欢放在眼中,而且以她杀手之王的身份,还从来没有在单对单的情况下吃过亏呢。 “是不是,要试过才知道!”沈欢说着,身影便化为一条黑线,穿过了宋可馨的身体。 “你的实力……”宋可馨看着被破开的残影,眼神中充满了诧异,在她的记忆当中,沈欢还是那个任由自己拿捏的小角色,没想到这才过去多久,竟然成为了隐约可以和自己比肩的存在。 短时间内提升那么多等级也不是不可能,只是快速升级所得到的实力,不如一点一滴累积修炼的敦实。 但沈欢给人的感觉却是厚实无比,根本不像是刚刚晋升到这个境界的新手。 更为重要的是,身为老一辈高手她,竟无法察觉沈欢的境界,甚至连对方行动时的灵气波动都无法察觉。 “你学习了隐匿功法?” 沈欢没有说话,刚才的攻击他可没占什么上风,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是他第一次和魂修高手作战。 “废话少说,使出真本事吧。” “那就让我来看看,你这段时间究竟成长了多少吧。”宋可馨仍旧没有太认真,因为在她的观念中,沈欢成长的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比自己更加强大。 “摄魂!” 宋可馨没有任何动作,只是若有若无的低喝了一声,但就是这一声低喝,让沈欢察觉到了一丝危机感。 “他使用是精神攻击,不过以你如今的境界,用灵气罩也可挡住她的攻击。” 血玉中的苏璃,开口提醒道。 几乎在苏璃开口的瞬间,沈欢周身便已经形成了灵气罩来防护。 沈欢当道修的时间不算太长,但经历过的战斗也不算少,肉身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战斗意识,所以即便是苏璃没有提醒,他也会自主做出行动。 “咔嚓——” “挡住了?!”宋可馨这一次是真的惊讶了,精神攻击不同于物理攻击,想要用抵挡物理攻击的方法挡住精神攻击,有一个先决条件,那便是境界高于对方的情况下才可以做到。 只是这么点时间,沈欢这个小子的实力就超越了自己?不可能!他一定是利用了某种手段。 “你攻击完了吗?那就该我了。”沈欢说话的同时,手中也出现了一把龙首双头枪。 这是沈欢自从晋级到半仙之境后,第一次使用千幻,从某种程度来讲,也算是他认同宋可馨实力的一种象征。 “火凤燎原!” 在沈欢使用出这神通的刹那,宋可馨的面色大变,她终于意识到沈欢的实力是真的已经超越了自己。 “该死的夏天,怎么只要是他关注的人都这么变态!当初的楚歌如此,现在的沈欢也是如此,莫不成这个沈欢也和楚歌一样大有来头?”宋可馨艰难的抵挡着沈欢的进攻,若事情真如她所想,那可就大条了。 上一个楚歌是逆天邪剑转世,这个沈欢的晋级速度看起来比逆天邪剑的转世还要夸张,岂不是比逆天邪剑的来头还要大? 该不会是其他星域来人吧? 宋可馨虽然没有达到星域的实力范畴,但因为和天尊是朋友的关系,对本星域以外的力量也有一定的了解。 星域之间也有强弱之分,银河星域只能算作数千星域之中的普通存在。 看着在自己攻击之下只有狼狈逃跑份的宋可馨,沈欢叹息道:“看来你还不具备让我使用武器的资格。” “这可不一定,别忘了我的是魂修,肉身修为本身便不怎么样。” “我倒是不介意你使用,但你有使用出来的机会么?”沈欢说着,右拳猛地一握,发出阵阵龙吟之声。 这是武技?不对!是已经超越武技范畴的武神通! 神通是对道修战斗技能的一种统称,而武神通中的神通就是指代传说中的神通,也可以理解为已经达到仙神之法境界的武技。 如果硬抗下这拳,自己一定会死! 宋可馨不敢大意,面对这必杀一击,她只有选择闪躲。 “哼~” 宋可馨成功躲过,沈欢没有失落,嘴角反而露出一抹笑意。 攻击落空后,沈欢并未停下,而是方向急转,朝着宋菲菲冲了过去。 看到这一幕,宋可馨才发现自己中计了,沈欢从一开的目的就是破开自己这个壁垒,而是想尽办法杀掉宋菲菲! “该死!”宋可馨暗骂一句,事到如今她已经没有任何的办法,“住手沈欢!只要你住手,我就告诉你最想知道的事情!” “哦?你先说说看,我最想知道什么。”沈欢将拳头停在了宋菲菲面前,但上面的龙形灵气却没有消失。 “十二楼的总舵在哪里?对嘛?” 沈欢一愣,“你知道十二楼的总舵在哪里?” “知道,只要你放了宋菲菲我就告诉你。” “希望你没有骗我。”沈欢说着将手一扬,将龙形灵气击在了左边的小亭内,只是瞬间那小亭便化为了一片废墟。 接着沈欢恶狠狠的对宋菲菲说道:“如果你再和我玩什么小把戏,它就是你的下场!” 说完,他转而看向宋可馨,“说吧,十二楼的总舵在哪!” 第1166章禁灵大阵 沈欢站在悬崖之上,朝着下面看了一眼,深不见底,即便破穿云层也是漆黑一片,而在他身旁还有一块石碑,上面像是用鲜血写了三个大字——浮尸地。 “你说这下面就是十二楼的总舵?”沈欢这话无论是语气还是神情,都充满了质疑。 宋可馨摊了摊手,“你要是不相信就算了,我可以百分之百肯定的告诉你,这下面就是十二楼总舵。” “十二楼的总舵在哪里,天组都不知道,你又是怎么知道的?”沈欢还是有些不大相信宋可馨,关于宋可馨他了解的太少,唯一相信对方的理由就是因为对方认识夏天。 “你听说过九王吗?”宋可馨反问道。 “九王?”沈欢皱眉道:“皇族的王爷不止九个吧?” “看来你对外面的世界是一点都不了解。”宋可馨白了沈欢一眼,“所谓九王就是国际地下势力的九位王者,我就是其中之一的杀手之王。” 沈欢表情怪异道:“你是杀手之王?” “小子,别拿这种眼神看我,单论年龄,我都可以当你奶奶的奶奶了。” 沈欢恍然大悟般的点了点头,“原来是个老不死。” “你——”宋可馨气得不行,是,她的年纪是不小了,可是相貌俊丽,加上脸上没有任何岁月痕迹留下,也是一等一的美女。 老不死?她这辈子都没有受到过这样的评论。 但事到如今,她也没有办法反驳,毕竟年龄这事儿是她自己提出来的,而且打也打不过对方。 出身于地下世界的她,很清楚拳头大就是大爷的道理。 “我是杀手之王。” “好,我承认你是杀手之王。”沈欢敷衍道:“因为你是杀手之王,所以对方每年都要向你上供,所以你就知道对方的基地了?” “不是。”宋可馨现在没工夫给沈欢啰嗦,“我是杀手之王,任何杀手公会,或者单人杀手组织,都必须向申请许可证,才能接生意,没有进行申请的杀手或者公会,是不能成立的。” “如果非得成立呢?” “那他就只能从杀人的角色变成被杀的了。”宋可馨说到这儿,忍不住生出一丝得意,“现在知道姐姐的厉害了吧,我可能打不过你,却可以派无数的杀手来折磨你,如果我想躲起来,就算当年天尊在世都没办法找到我。” “好好好,你最厉害。”沈欢说着翻身一跃直接跳下了悬崖,以他如今的实力飞行只是小儿科的事情,不管这悬崖有多深,对他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 “你那么着急干嘛,我还没有告诉你,从悬崖下去的办法呢!”宋可馨喊出声时沈欢已经没了人影,无奈之下只好跟着跳了下去。 刚开始下去的时候,沈欢并不觉得什么,可是飞了没一会儿,他就感觉有些不大对劲,“自己的灵气运转的好像没有之前那么顺畅了。” “是阵法,这里被人布置了阵法!”苏璃语气紧张道:“快上去,不然你很可能会死在这里!” “怎么说?” “这里被人布置了禁灵大阵,只要修为不超过布阵者,体内的灵气就会被压制,现在只是出于阵法边缘你便感觉到灵气运转不顺畅看,若是到了阵眼,恐怕会直接封闭灵气。”苏璃焦急道:“你的肉身虽然强悍,但和主修体质的武者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若是遇到肉身强悍之人,在没有神通和武技的支撑下,很可能会死到对方手中!” “这么夸张?”沈欢听到这话也不敢再大意,连忙改变方向,将手指刺入山壁,来稳住自己的身形。 “我猜的没错,那个宋可馨果然不坏好意,她很可能就是想借助这个阵法来杀掉你!” 听到苏璃的推测后,沈欢立马摇了摇头,指着头顶说道:“应该不会,如果她想杀我的话,没必要自己也跟下来陪葬。” “怎么停下了?” “这里有禁灵大阵,越是深入灵气运转就会越不顺畅,甚至会完全封闭。”沈欢看着和自己一样选择抓住山壁停下的宋可馨问道:“你之前难道不知道吗?” “不知道,十二楼申请的时候,只写了总舵在哪里,关于总舵的环境并没有详细描写。”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按照你这说话,岂不是报个假地址就行了,哪还用浪费那么多功夫。” “我们有专门确定消息真假的特派员。” “那你怎么可能不知道禁灵大阵的事情。” 宋可馨没好气的说道:“我说了,杀手之王属于国际势力,手下更多的是异能者或是异变体,像道修这种古老的职业基本没有。” “对了,我下来是为了告诉你,十二楼的总舵在悬崖下面没错,但是入口却在半山腰。” 沈欢有些迷糊了,“半山腰?” “对,你看到那个洞口了吗?” 顺着宋可馨所指的方向,沈欢果然看到了一个洞口,在看到那个洞口以后,他就瞬间明白为什么宋可馨会说入口在半山腰了。 这和皇城中的那口含有秘密通道的古井差不多,只不过一个是天然形成的,另一个是人工修修建的。 “怎么不过来?”沈欢飞跃到洞口以后,发现宋可馨并没有跟过来,心中不免有些疑惑。 宋可馨表情尴尬道:“我之前说过,我是魂修为主,肉身力量并不是那么强大,所以——” “你直接说自己上了年纪,飞不动不就得了么。”沈欢没好气说道,也不管宋可馨有没有准备,直接用灵气将人给吸了过来。 宋可馨表情有些诧异的看着沈欢,“你、你竟然还能使用灵气?” “是啊,只是使用起来有些不顺畅而已,怎么,你和灵气之间的感应已经完全被封闭了吗?” 天呢,这个怪物的修炼速度也太快了吧,难道……已经达到了仙人之境? “喂,接下来怎么走?”沈欢指着眼前错综复杂的通道,问道。 “这条。” “这里呢?” “这条。” “要不你直接走前面,我跟在你身后得了,这样省事儿……那个你屁股挺大的,我妈说了,这样的女人好生养,对了,你有男朋友了吗?不对,你年纪这么大了,有一直在国外生活,应该结过不少婚吧?哎,不是,你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啊!” 第1167章沈欢,去死吧! 十二楼总舵,议事大厅。 “舵主,关于沈欢身边女人的这个单子,我们已经损失了很多的金牌杀手,要不要暂时停止,或者……退单?” 一名杀手半跪在地,对着坐在华贵长椅上的十二楼楼主汇报道。 十二楼楼主眯着眼睛沉思了半天,“不撤单,继续派杀手过去,一个不行就两个,两个不行就三个,总之,直到任务可以完成为止!” 那名杀手也有些迟疑,但最终还是鼓起勇气说道:“楼主,上一次因为您朋友的事情,我们十二楼的精英几乎全都死光了,现在剩下的金牌杀手也不多了,如果按照你的说法,可能沈欢还没有死,我们十二楼便已经解散了。” “放心,只要完成这个单子,我们损失的一切都会回来的。”十二楼楼主的语气很笃定。 “那好吧。”杀手无奈的叹了口气,身为手下,他只有服从上司的命令,而且身为十二楼的开创者,楼主应该是不会拿自己的基业开玩笑的。 这杀手还未离开,便又有一人跑了过来,“报!楼主,事情有变,我们可能要更改计划了。” “什么事情?” “目标消失了。” “目标消失?”楼主皱眉道:“你是说沈欢不见了,还是和他有过亲密接触的女人不见了?” “准确来说他们都不见了。” “都不见了?这怎么可能。”楼主面色凝重了起来,“目标最后出现的地方是在哪里?” “宋家。” “然后呢?” “不知道。”那手下无奈道:“我曾经派人在宋家搜查过,并没有发现对方的踪迹。” 之前向楼主提议,撤单的杀手也开口道:“楼主,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派人给我守着,我就不相信,这人还能凭空蒸发不成!”楼主用手紧紧的抓着扶手上的兽首,“如果实在找不到,就将目标锁定在林家小姐林妙诗,医王世家李凤仙,华大校长沈君兰这几人的身上。” “楼主三思,这三人不是自己在世俗有不小的影响力,就是其家族有不小的影响力,我们若是杀了她们,恐怕会引起天组的重视,到时我们想要再行动的话,就寸步难行了!” “闭嘴,我实话告诉你们,这次的任务必须完成。”十二楼楼主长叹了口气,“若是完成了,我们所收获的好处就算直接解散十二楼都可以,但若是没能完成……我们都会死。” “什么?!” 两名杀手皆是一脸惊讶。 “楼主这次发布任务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 “你只需要是我们得罪不起的人就够了。”十二楼楼主咬牙道;“若非如此,你们以为我会丝毫不顾及你们的性命,让你们无论如何都要完成这个任务吗?我看上去可能有些无理取闹,实际上我这是在救你们!” “楼主费心了!不过……如果对方这么厉害的话,又为什么要发布给我们这样的任务,他亲自动手岂不是更好?” “高人做事又岂非我等可以理解。”十二楼楼主内心后悔无比,若不是因为当初贪心,也不会接受这个该死的任务。 两人没再问对方是什么人,而是打算怎么样去完成这个任务,因为十二楼楼主已经把事情说的很清楚了,如果无法完成这个任务,他们所有人都会死。 “嘭——” 就在这时,议事厅的大门被一股无形的风浪吹开。 “什么人?!” “好大的杀气!” “楼主,莫不成是您说的那位大人来了?”杀手面色紧张道。 “不对,那位大人来无影去无踪,讲究的来去无声,是不会使用这些手段的。”十二楼楼主也一脸的疑惑,有些无法理解这突发的变故是怎么回事儿。 就在此时,一个银牌杀手,浑身是血跌跌撞撞的走了进来,“楼、楼主,快跑,有人、有外人杀、杀进来了。” “你说什么?!” 外敌入侵?这在十二楼楼主的印象当中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十二楼楼主很快就冷静了下来,他很清楚,现在可不是着急的时候,“对方有多少人?” “两——”银牌杀手的话还未说完,便被一道风刃割去了脑袋。 在鲜血洒落的同时,两个身影也从外面走了进来,不是别人,正是宋可馨和沈欢。 “你们是什么人?怎么会知道我们十二楼的总部在此!” “啧啧,真是可笑,想要杀我却不知道我是谁。”沈欢看着质问自己的十二楼楼主,冷笑道:“我说,你这个楼主该不会是假冒的吧?” 听到这话十二楼楼主仔细看了一下对方的相貌,惊呼道:“你、你是沈欢?!” “嗯,不错,总算想起来了。”沈欢刚想说明自己的来意,一把飞刀忽然直射而来,目标直指胸口,显然是想要了他的性命。 “妈的!”沈欢暗骂一声,手臂一挥,直接让飞刀原路返回击杀了那名发出飞刀的杀手,“这堆蚂蚁真是怎么杀都杀不完了。” “喂,杀手之王,蚂蚁们就交给你了,没问题吧?” “小菜一碟。”宋可馨摆出一个ok的姿势,在说话的时候,直接用意念将一名杀手揉成了肉团。 “这种杀人的方式,杀、杀手之王,真的是杀手之王skx!” 沈欢看着惊慌失措的十二楼楼主没好气的说道:“身为十二楼的楼主,被对方吓成这样,也太掉价了吧?” “那可是杀手之——” “停!”沈欢大手一挥,吓得十二楼楼主直接闭嘴,“老子现在没心情听你瞎bb这些,说,是谁让你杀我身边之人的。” “是、是——”十二楼楼主正说着,表情忽然变得狰狞起来,“哈哈哈哈哈,沈欢,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你以为我们十二楼的总舵是你想来就来,想闹就闹得吗?” “嘿,没给你动手,还来脾气了是吧?”沈欢说着,一记无相龙拳,直接朝十二楼楼主轰杀而去。 在他的预想当中,十二楼楼主应该无法接下这一招。 可没想到的是,对方不仅破开了他的攻击,还带着一股里面狂澜之势朝着他攻了过来。 看着沈欢那目瞪口呆的表情,十二楼楼主相当满意,狞笑道:“沈欢,去死吧!” 第1168章打架杀人这种事情,让我这个男人来 十二楼楼主招数的威力,隐约已经达到了天阶,从刚才的软蛋变成现在的强者,似乎只是瞬间的事情,沈欢一时之间竟没反应过来。 “沈欢,去死吧!” 在十二楼楼主怒喝之下,伴随而来是一道长约一丈的巨大的刀气,这刀气仿佛蕴含撕天裂地之威。 宋可馨感受到气势变化后,脸色大变,她和沈欢交过手,大概知道沈欢是什么实力,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基本上是不可能挡住十二楼楼主这一击的。 “轰——” 随着一声巨响响起,十二楼楼主大笑了起来,“沈欢小儿,我就知道你会找过来,因为你太自大了,而且身为中医的你,本身就有事情需要从根源解决的习惯。” “十二楼杀手不停地对你身边之人进攻,你肯定会忍不住寻找总舵所在。”十二楼楼主满脸得意,“只是没想到,你还认识杀手之王这样的存在,提前杀到了这里,让我没有任何的准备时间。” “不过我终究还是骗到了你。”十二楼楼主看着自己的杰作,大笑道:“没有脑子的你,竟然敢说本座是软蛋,开什么玩笑!” “你以为我躲在这个鬼地方是因为实力不足吗?我只是不想惹太多的麻烦,若是太嚣张引起皇族和隐世家族联手围攻,就算我也无法抵挡。” 十二楼楼主冷哼一声,“但若是在单对单的情况下,除了龙家的那位大长老以外,我仇断肠还没有怕过任何人!” “你的实力或许胜过了我,但——阅历太浅,如何和我斗!”仇断肠心中的快意无法言说,和计划相比,这次损伤确实大了些,不过最终结果总算是一致的。 人死了可以再找,但若是错过了杀沈欢的机会,那可就亏大发了。 刚才他对手下说的那些话几乎大半都是真的,他如果没能杀掉沈欢,十二楼绝对会面临灭顶之灾! 那些杀手全都举起双手欢呼道:“楼主威武,楼主威武!” “哦,还有你,杀手之王。”仇断肠转而看向宋可馨,“看情况你和这个沈欢的关系匪浅,虽然我是在你手底下混饭吃,但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我还是决定要杀了你。” “你敢!”宋可馨柳眉紧锁,因为灵气封闭,她无法使用道修的力量,可她的主要实力还是精神力量,对付只知道修炼肉身的武者,可以说有着天生的克制。 如果被逼急了,她不介意让这个小小的十二楼楼主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王者的尊严。 “我这个人很仁慈,也会给你这个王者应有的尊重,放心,我用更利索的方法解决掉你!”仇断肠手上的巨大砍刀再次被罡气所弥漫,“吃我一招天——” “叽叽歪歪这么半天,老子就像问一句,你说完了吗?”就在这时,烟雾中传出了一个不耐烦的声音。 这个声音的出现,似的整个议事大厅都安静了下来。 刚才那个位置站着的只有一个人,就是沈欢,而在场所有人都亲眼看到,刀气是硬生生斩在沈欢身上的,他不可能还活着。 “哒——哒——哒——” 随着阵阵脚步声的响起,一个浑身散发着金光的人影从烟雾中走了出来。 “若不是老子忽然想起来还有一个不灭金身诀,刚才还真可能会死在你的刀下。”沈欢活动者身上的筋骨,发出阵阵的骨骼摩擦声。 这种声响对于仇断肠等杀手来说,就犹如划玻璃一般刺耳。 “不可能的,你怎么可能没死!”仇断肠的眼神之中充满不可置信,他怎么都没办法相信,沈欢会在自己的突然袭击之中存活下来。 沈欢用小拇指掏了掏耳朵,“你是聋子还是傻子?没听到刚刚老子说的那些话吗?” “你没事怎么不早出来,差点把我给吓死!”宋可馨埋怨完以后,对着仇断肠冷笑道:“刚刚你不是想杀我吗?现在我倒要看看,咱们究竟是谁干掉谁!” “慢!”沈欢伸手将宋可馨拦了下来,“打架杀人这种事情,让我这个男人来做就好了。” “你这话的意思是瞧不起我这个女人咯?” “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沈欢叹了口气,“不过懂得承认自己软弱的女人是最勇敢的,你还是别跟我添乱了,好好待在后面看我怎么帮你教训他就够了。” “你——”宋可馨心里很不服气,可她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即便是身为堂堂王者的她,在沈欢面前也是一个实力只有五的渣渣而已。 沈用无奈的用手抚了下脑袋,“得,我换个好听的说法总行了吧?你身为杀手界的王者,处理这种叛徒,哪轮得到你亲自出手啊,教训不长眼手下这种事情,交给我就好了。” “这还差不多。”宋可馨这才满意的退到一旁。 “够了!”仇断肠气的浑身发抖,“小子,你不要太目中无人了,莫要以为浑身散发金光便是无敌,本座若是全力攻击,你必死无疑!” “说完了?”沈欢扭动了两下脖子,微笑道:“说完了,就好好的等着挨揍吧。” “狂妄!”仇断肠大喝一声,将原本打算用来对付宋可馨的刀气,朝沈欢斩了过去。 沈欢看到后一点也不慌张,甚至还吐槽了一句,“老套,没看过圣斗士吗?同样的招式,对我来说,是不起作用的。” 仇断肠懒得和沈欢斗嘴,事实上第一次发出刀气,他也没有准备的太充足,这一次就不同了,这是经过短时间蓄力的招式,沈欢若是选择硬抗,几乎必死无疑! 沈欢没躲,甚至来武技和神通都没施展,就那么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 “喂,你不躲也就算了,怎么连手都不还了。”宋可馨紧张道。 “就这点小招式,也想伤到我?妄想!”沈欢嘴带冷笑,直接抬手迎击,所有人都认为沈欢的手臂要断了,可事实上,那刀气不仅没有对沈欢造成任何损伤,还被他生生的给捏碎了! 第1169章听说……你在找我? “这、这不可能!不可能的,你的肉身,你的肉身怎么可能会这样的强悍!不可能的,我一定是出现了幻觉,不可能的!” 仇断肠无法接受眼前的这个事实,整个人犹如疯癫一般,不停地重复着。 别说他不敢相信,就连宋可馨也在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在做梦。 那可是天阶高手所发出的必杀刀气,算上武技加成的话,就算境界再高一些的武者,也无法像沈欢这样,如此轻易的挡住攻击。 所以说,仇断肠陷入崩溃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我不相——” “嘭——” 沈欢飞跃到仇断肠的身边,一拳将他击飞出数丈,直接砸入了山壁当中。 “妈的,不相信就不相信吧,罗里吧嗦那么多干嘛,吵得老子心里躁的慌。” “楼主!” 那些杀手纷纷上前,想要观察一下仇断肠的状况。 “楼主,你没事吧?” “楼主,楼主!” “出来吧,我刚才那拳用的只是单纯的肉身力量,就算是直面击中了你的脑袋也打不死你。”见坑内依旧没有回应,沈欢挑眉道:“不出来是吧?可以,那老子现在就灭了这十二楼里所有有生命的东西!” 这话音刚落,沈欢便挥手发出一道龙形拳风,杀掉了数名杀手。 “住手!” 随着一声怒喝的响起,一道身影的从深坑的那种冲了出来。 和沈欢说的一样,仇断肠没死,也没受什么重伤,就是脸蛋被打出了一个大包,看他嘴角的血迹,应该是被打掉了几颗大牙。 “你早出来,他们不是就不用死了吗!”沈欢摆出一副看白痴的表情,“现在你有两条路可以选,要么告诉我是谁给你们十二楼下的单子,要么就和这些被我干掉的杀手一样,到地府去赎那些在世时的罪。” “沈欢,别以为你方才讨到了点彩头,就可以目中无人,我告诉你——” 不等仇断肠把话说完,沈欢便瞬移到他身前,伸手就是一顿啪啪啪。 啪啪声不绝于耳,而且还特别有节奏,声音极为魔性。 大概过了三分钟以后,沈欢才停手,他看着已经被自己打成猪头的仇断肠认真道:“现在还是一点彩头吗?” 仇断肠的脑袋有些晕乎乎的,他的脸蛋已经感觉不到疼痛,心中全是恨意,身为十二楼楼主,他何时受到过这种待遇。 若是被人直接杀掉也就算了,可沈欢用得却是大耳光子这种在世俗都算是一种侮辱的方法。 “沈——欢!!!” 仇断肠发出一声咆哮,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三根银针,直接从自己的天灵盖刺了进去。 沈欢看到后一愣,“这么想不开,难道这个十二楼楼主不仅懂得古武,还是养鬼师一类的存在,打算自杀后化为厉鬼来报仇?” “养你妹的鬼!”明白情况的宋可馨没好气的对着沈欢骂道:“他是在使用秘法三花聚顶来达到瞬间提升实力的目的!” “三花聚顶?”沈欢一听这话才想起来,头顶上确实有三个穴位在同时受到刺激后,会起到经脉扩充以及灵气爆发的作用。 “还愣着干嘛,他是天阶高手,再使用三花聚顶之法,威力和普通的武者不可同日而语言,他这是要和你拼命啊!” 宋可馨都快崩溃了,都紧张到这种程度了,沈欢还能这么冷静,真不知道说他艺高人胆大还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了。 “哈哈!晚了,一切都晚了!三花聚顶已成,没人能够挡住我的!”仇断肠大笑着,伸手便掐向了沈欢的脖子。 “无人可挡?”沈欢不屑的笑道:“你不仅小瞧了我,还小瞧了天下英雄。” “三花聚顶而已,一指可破!” 只听“咔嚓”一声,沈欢直接用食指刺穿了仇断肠的关元穴。 原本霸气无比的仇断肠被沈欢破功后,就像是漏了气的皮球,瘫软在了地上。 “你、你怎么做到的?!”看到沈欢真的如他所言,用一根手指破解三花聚顶后,宋可馨的眼中充满了不可置信。 沈欢摊了摊手,“很简单,根据我对武者的了解,修炼的方式应该通脉、冲穴、开窍这些过程,所谓三花聚顶,就是将一些原本隐藏在穴道之中的罡气激发出来,关元穴身为脉络、丹田以及穴位三者相互连接的桥梁,只要它被破了,三花聚顶自然也就没了作用。” “当然,只要你有足够的实力,直接捏碎对方丹田,或是震碎对方全身脉络,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只不过会非常费力罢了。” 宋可馨听完苦笑道:“我才想起来,道修只是你的辅助职业,你的真正职业是中医。” 沈欢没再和宋可馨交流,而是蹲到仇断肠身边说道:“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说,是谁向你们十二楼下的单子。” 仇断肠深吸了口气,双眼紧闭,“你杀了我吧。” “草!老子来这里的目的可不是为了杀你!”沈欢咒骂道:“还有,你刚才说算准我会来这里,是因为中医讲究治标治本,杀了你最多是治标,杀了你背后的人才是治本。” “咱们可以做一个交易,只要你说出是谁下的单子,我就饶你一死。” “绕我一死?哈哈哈哈!”仇断肠忽然开始大笑起来,可笑道一般,表情却又狰狞起来,“关元穴被毁,我已和废人无异,与其或者还不如死了!” 得,弄了半天,这十二楼楼主还是个重武超越生命的存在。 沈欢只能换另一个办法,“你不说是吧?信不信我毁了你一生的基业!” “这些全都是身外之物,我都死了,它们存不存在又与我有何关系?” 死到临头,这仇断肠反倒是比之前还要洒脱不少,简直就像是一个吃透佛经的得道高僧。 “不过……”仇断肠的话锋猛地一转,“你就算知道下单的人是谁也没用,因为你根本没有报仇的实力,以他的手段,杀你就像是杀蚂蚁一般简单!”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把他的真实身份告诉我呢?” “为什么?哈哈哈,我就是不告诉你,让你永远的活在恐慌当中!” 仇断肠发出了像是疯子一般的大笑。 沈欢气得一掌轰碎了他的脑袋,“妈的!” “沈欢……”就在沈欢愤怒无比的时候,他忽然听到有人呼唤他的名字,不是宋可馨的声音,是一个沙哑的男声,听上去很有磁性。 不等他回头,那声音又继续说道:“听说……你在找我?” 第1170章换个宽敞的地方继续打 “什么人?!” 身为杀手,敏锐的直觉和警惕性缺一不可,宋可馨在听到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后,表情大变,身为杀手之王,竟然没有察觉到对方的出现。 来人要么有着强大的实力,要么有着强大的隐匿技巧,要么就和沈欢一样两者兼备。 “这里没女人的事情,你最好离开。”天空中票下了一个骨瘦如柴的身影,他浑身都被黑色的袍子所包裹着,不是华鹊的那种纯色黑袍,黑袍上有金丝玄符镶边,看起来极其高贵。 沈欢快速移动到宋可馨旁边,然后用手臂将其护在身后,“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向十二楼下杀我身边亲密女性的单子。” 他可以肯定,自己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因为在对方身上他找不到任何熟悉的气息。 沈欢本身就拥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不然也不会成为省级状元,更不会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掌握大量的中医知识。 “看来你很好奇。”黑袍面具男笑了笑,沙哑的声音并没有给人不适的感觉,相反,很好听,就像是一个饱经沧桑的性感大叔,“不过在说之前,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不说,会是个什么下场。” “那就打到你说为止。”沈欢说话也不客气,面对这种家伙,他找不到客气的理由。 是,他是不认识眼前这个人,也感觉不到和眼前之人有什么交集,但是沈欢对对方似乎有一种天生的厌恶。 黑袍面具男拍了拍手,连道三好,“有意思,很有意思,本来我是打算直接告诉你的,但现在我很想看看,你就究竟是怎样打到我说出真相的。” 对于这个回答沈欢并不意外,可以说从人影说出如果两个字的时候他就察觉到了。 就算中年人不这么说,他也会这么做,有些时候用拳头远比用脑子更容易将问题解决。 仇断肠说过,黑袍面具男的实力要远强于他,而且沈欢自己也感觉对方的实力有股深不可测的味道,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没敢大意,直接祭出千幻化为斩魂。 “一开始就打算动真格的吗?”黑袍面具男笑了笑,“你很有自知之明,接下来我会用行动来告诉你,从开始便使用武器是一个多么明智的行为。” 他说完,身形便消失在了原地,而周围的空间则传出一阵阵类似玻璃碎裂一般的声音。 好快的速度,竟然连半仙之境的自己,都有些无法掌控对方的踪迹。 “狐狸精,如果我们两个联手,有多大的胜算?” “如果是拼命,我们有五成,但如果只是单纯的对战,我们只有一成的胜率。”苏璃语气凝重道,从黑袍面具男身上,即便是身在血玉之中的她,也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压迫感。 沈欢警惕的盯着四周,“也就是说,这次我们很可能会九死一生?” “基本上可以这么认为,不过这个姓宋女人的灵魂攻击若能起到作用的话,说不定会有奇效。” “不用了,看她的样子,就知道攻击无效。” 宋可馨苦笑着摇了摇头,其实在黑袍面具男刚出现的时候,她就试验过了,自己的精神攻击根本对黑袍面具男造不成任何影响。 “嗖——” 沈欢听到声响的同时,浑身的汗毛都竖立起来,体表一阵冰冷像是在瞬间起了数不清的鸡皮疙瘩。 “来了!”沈欢在低喝出声的同时,立马转动起手中的斩魂,形成了一道屏障。 “咔擦——嘭!” 但即便如此,沈欢仍旧被对方击退了数丈,他甚至连对方是怎样出手的都没有看到。 沈欢低头看向手中的斩魂,上面已经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裂纹,尽管千幻在进行着修补,也无法掩饰对方攻击强悍的事实。 说好听点自己和对方交手是九死一生,说难听点根本就是自寻死路。 该死!本以为自己到了半仙之境已经鲜有敌手,没想到还没嚣张几天,这么快就碰到了这样强大的对手。 这样的速度和攻击力,应该已经达到传说中的飞仙境了吧。 果然,在大帝等其他时间轴人物的参合下,道劫日以后的限制已经个成为了狗屁一般的存在吗。 “你没事吧?”宋可馨连忙走到沈欢身旁,关心的问道。 “没事,他没下死手,只是在戏弄我而已。”沈欢倒不是长他人志气,而是相信自己身体所传达给自己的信息,能够让身体本身产生恐惧的存在,杀死自己又怎么可能还需要使用第二招。 “戏弄你?”宋可馨面色黯然道:“但他迟早会杀了我们。” 对于身为杀手之王的她来说,今天可能是最糟糕的一天了,要知道最初她只不过是想保住宋菲菲这个后人而已。 “我知道,所以我在想办法。” 听到沈欢的回答,宋可馨苦笑道:“在绝对实力面前,任何小聪明都是没用的。” “只要能救命的办法都是好办法。”沈欢说这话的时候朝门口看了一眼,应该是想到了些什么,“喂,敢不敢跟我赌一把。” “赌什么?” “就我赌有没有可能杀掉这个该死的混蛋吧,怎么样?”沈欢笑着说道:“我赌我可以。” “我自然也希望你可以。” “既然你这么支持我,就好好看看奇迹是怎么发生的吧。”沈欢说着发出一记龙拳,直接轰穿了山壁,在没身而入的同时,挑衅道:“有本事你就跟我过来,咱们换个宽敞的地方好好决一决胜负!” 黑袍面具男现身笑道:“好啊,我很想看看,你准备怎样对付我。” “等等我!”宋可馨紧随两人身后。 “轰——轰——” 看着不停轰击山腹开道的沈欢,黑袍面具男直接挥出一掌,击穿了整座山峰,“为了避免你待会儿找借口,还是我出力帮你打通这道路吧。” “谢了。”沈欢也不恼火,迅速飞到洞口直接跳了下去。 黑袍面具男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选择跟了下去。 跟在最后的宋可馨看到这一幕,表情震惊道:“难道他是想要……” 第1171章禁灵大阵隐藏的变故 宋可馨猜的没错,沈欢就是想利用禁灵大阵,目前他所能想到的办法当中,只有这个可能行得通。 黑袍面具男的实力至少是飞仙境界,和他现在所处的半仙境界,有着天地之差。 沈欢只是在大阵的边缘便感觉到灵气运转不顺,足以证明留下这个阵法的人十分厉害,至少在他的境界之上。 沈欢就是在赌,赌这个阵法的主人是否比黑袍面具男还要强大。 如果赌对了,他依旧要赌,赌黑袍面具男的肉身是否比自己要弱。 心魔说过,只要在面对绝境时不妥协,就有可能激发他体内的潜藏力量。 这种契机不是绝对的,但沈欢已经养成了绝地反击的习惯,和是否能够激发潜在力量已经没有任何的关系。 越是下降那种对于灵气压迫的感觉也就越深,比之边缘的不畅至少翻了一倍。 “哦?”黑袍面具男似乎也感觉到自身灵气的变化,饶有兴致道:“怎么,你是想利用这阵法对灵气的压制来对付我吗?” 沈欢面色如常,黑袍面具男不是傻子,发现有所不对很正常,而且对于沈欢来说,对方发现不对劲反而是是件好事,如果对方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那才是坏事。 发现不对,代表禁灵大阵起了作用,也就从侧面证明,这个阵法的主人,很可能是强于黑袍面具男的。 “竟然被你发现了……你敢跟下来吗?”沈欢的目光带着挑衅。 黑袍面具男大笑道:“你没必要用这种低端的激将法,先不说这阵法对我无用,就算有用我也会跟下去。” “只有击碎所有的希望,才会让人陷入绝望当中。”黑袍面具男那沙哑的声音忽然变得难听起来,“而我要带给你的,就是绝对的绝望!” 沈欢从这句话中明显听出了一些恨意,“听你这话里的意思,主我们之间似乎有过过节,但我好像对你并没有什么印象。” “你对我没有印象是正常的,我恨你也是正常的。” 黑袍面具男的话很矛盾,但他说的却很自然,很明显是在隐藏着什么。 “根据你的说法,我最后的结局无非一个死字对吧。”沈欢感觉不流畅的状态又加深了一些,“既然我终究难逃一死,你还不如把真相说出来,让我做个明白鬼。” “明白鬼?难道我刚才的话你没有听懂吗。”黑袍面具男冷笑道:“既然是最绝望,就包括你死后的绝望。” “看来我们之间的恩怨不小呢。”沈欢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想着,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得罪了这样强大的存在。 可他没想多久,便完全失去了对灵气的感应。 “轰!” 他先是用手在山壁上轰出了一个口子,然后再借助肉身的力量,在山壁间来回跳跃进行缓冲,而黑袍面具男却像是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微笑道:“看来我要到先到下面等你了。” “随便。”沈欢也露出笑容,“不过我可能会比你更快到下面。” 说完,他双腿猛地用力,竟然主动朝着悬底部砸去。 “有魄力。”黑袍面具男称赞了一句以后,便也跟了下去。 “轰——” 因为禁灵大阵已经对沈欢起了百分百的压制作用,所以他到达底部后,并没有感觉到自身发生了多少变化。 黑袍面具男的身形却有些飘飘然了,“很强大的压制阵法,若不是因为年久失修,恐怕还真会对我起到不小的压制作用。” 他这话的意思很明显是在告诉沈欢,这阵法对他确实有限制,不过还未达到完全生效的能力。 “既然你已经选好了自己的葬身之地,那么我这个刽子手也就没必要再继续仁慈下去了。” “妈的!”看到黑袍面具男手中的雷弧,沈欢的脸色终于发生了变化。 当初镇灵诛邪阵没能生效,给他带来了不少好处,这次却是反了过来。 在没有灵气的情况下,他也没有发动不灭金身诀的机会,再加上黑袍面具男的实力本身就要高于他,可以说现在的情况和之前相比没有任何的变化。 唯一的变化就是,之前他还能反抗两下,而现在,他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了。 “对了,在杀你之前,我有必要告诉你一下我接下来的计划。”黑袍面具男扣了扣手指,“你死了以后,我会先去杀了林妙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应该是你这辈子最爱的女人。” “杀了林妙诗以后,我会去杀了郡主,也就是你的干女儿果果,接着是你的父母,还有牛大宝一家,总之只要和你有亲密关系的人,我都会一个接一个的杀死!” “你敢!” “我为什么不敢呢?你都死了,又有什么人能够保护他们呢?”黑袍面具男摊了摊手,“再说,即便你活着,又能确定保护到这些人吗?” “我杀了你!”亲人是沈欢的逆鳞,任何人都不能触犯的逆鳞,所以在明知道打不过对方的情况下,他也会带着同归于尽的念头去杀掉黑袍面具男。 “好强烈的恨意呢?”黑袍面具男收起小声,本身就沙哑的声音瞬间变得冰冷无比,“该恨的人是我!你对我所做的一切,不是几条命就可以解决的事情!” “轰——” 一声巨响过后,沈欢的身影直接倒飞了出去。 黑袍面具男发出的雷弧异常巨大,并不像是低阶的基础术法。 但更让人震惊的是,沈欢虽然被击飞了出去,衣物也被焚烧大半,不过本身却没有受到任何的伤害。 被雷弧击中的感觉,就像是被小炮仗崩了几下而已。 “嗯?”黑袍面具男似乎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沈欢看了看毫发无损的身体,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哈哈哈,我赌对了,这禁灵大阵果然对你起到了作用!” “没道理啊,灵气明明在我的身体内很顺畅的运行,可是使出术法的威力为什么会这么弱呢?” 沈欢可不管是为什么,他只要确定黑袍面具男现在拿他没有办法就对了。 “蛟龙出海!” 武技和神通不同的地方就在于,没有灵气支撑的神通完全就是假把式,但武技就算没有气的支撑也可以发挥出不小的威力。 “轰——” 黑袍面具男故技重施,发出了一道比之前更为巨大的雷弧。 这一次沈欢心中的愤怒已经减少很多,不再像之前那样莽撞,早就算准对方会发射雷弧的他一早就做好了躲闪的准备。 在看到沈欢轻易躲过自己的所发射的雷弧以后,黑袍面具男的眼中也充满了惊讶。 尽管雷弧的威力减弱了,可是速度却是没变,沈欢怎么可能只凭借肉体凡胎的力量就躲过雷弧的进攻。 这其中一定发生了什么变故! 第1172章血祭法宝?开挂! 黑袍面具男的心情开始凝重起来,有一点沈欢赌赢了,那就是单论肉身的话,他要远远弱于沈欢。 别看他之前把话说得那么漂亮,要真知道下来以后会发生这种情况,他才不会跟着下来,早选择在半路解决沈欢了。 像他这种人最喜欢的就是那种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若事情一旦脱离掌控,便会使用极端手段来防止掌控之外的事情发生。 “嘭——” 就在黑袍面具男在寻找问题究竟出在哪的时候,沈欢一记蛟龙出海,直接击中了对方的胸口。 蛟龙出海最厉害的地方不是罡气的伤害,而是直达内部的暗劲伤害。 以沈欢如今的身体素质和对招式的理解早就达到了千层浪的境界,当然,因为没有灵气的原因,他发挥出的依旧只是百层浪的实力。 不过以当下的环境来讲,百层浪的威力已经足够了。 “嘭嘭嘭——” 黑袍面具男的身体抖动着,就像是受到了机枪的绞射。 “青龙吐水!” 沈欢并未选择就此罢休,而是选择威力更为强大的直拳。 就算肉身再怎么脆弱,这个黑袍面具男都是飞仙境的强者,根不是三两招可以解决的。 “轰!” 黑袍面具男砸入山壁当中没多久,便飞了出来,“沈欢!很好!很好!看来我选择杀掉你的这个决策非常正确!” “你的这些武技确实有些玄妙,但对我来说,这些武技是没有任何用处的,根本没办法从真正意义上伤害到我。” “该死!”沈欢本以为在自己的一系列进攻之下,对方就算不死,也会陷入重伤的状态,可现在看来根本屁事儿没有。 不过沈欢也找出了问题的所在。 蛟龙出海的暗劲,主要伤害的就是内脏,这种攻内之法对于武者来说简直是无往不利的大杀器。 可是黑袍面具男已经达到了飞仙境,换句话说肉身已经脱离了凡胎行列,由里到外的强度都是一样的,暗劲攻击根本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咔啪——咔啪——” 随着一阵怪异的声音响起,黑袍人那原本瘦如枯木的身体竟然变得强壮不少,就连个头也长高了一些。 “这应该是类似三花聚顶,用来强行提升自身实力的一种手段,绝对不能让他得逞!”普通情况下对付起来都这么累了,如果对方在猛地提升实力,自己就完全没有杀掉他的可能了。 “给我破!”沈欢大喊了一声,准备打断对方开启秘法的过程,眼看就要击中的时候,对方却猛然散发出一股强大灵气波动,就像狂风吹蚂蚁一般,将进攻中的沈欢给吹飞了出去。 灵气波动?! 沈欢终于发现了刚才黑袍面具男所在意的问题,对方能够施展术法,也就是说灵气没有被禁闭,可发出的术法威力又好像不足。 术法威力不住,但所散发出的灵气波动又这么强大。 黑袍面具男身上所发生的事情,可谓矛盾到了极点。 不过此时沈欢没工夫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太久,一是因为时间焦急,二是因为他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灵气被封印没错,但是有些天赋技能是不需要灵气就可以发动的。 沈欢没有天赋技能,可他的天眼当中却蕴含了几个天赋技能,而且恰巧有一些技能能够缓解眼前的状况,比如——龙威! 在达到半仙之境以后,沈欢一直没有遇到什么正儿八经的对手,几乎完全可以看做是单方面的蹂躏。 “沈欢,我要杀了你!”黑袍面具男似乎已经完成了实力的提升,直接朝着沈欢冲了过来。 “哼!”沈欢嘴角翘起一丝玩味的笑容,大手一挥,喝道:“跪下!” 黑袍面具男不屑的笑道:“凭你也想让我跪——” 他的话还未说完,便感觉仿若一座巨山砸在了自己身上,紧接着“噗通”、“咔嚓”竟真的比逼迫地跪在了地上。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黑袍面具男想要抵抗,却发现自己在这强大的威压面前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不可能的,以你现在的实力,根本不可能散发出如此强大的威压来压迫我!” “莫非——你隐藏了实力?!不,这也不可能,如果你隐藏实力的话,根本没必要把我带到这种地方。” “闭嘴!叽叽歪歪个没完了!”沈欢骂骂咧咧的走到黑袍面具男身旁,抬起脚便朝着对方的脑袋踩下。 “嘭——” 黑袍面具男的脑袋,就像是在功夫里挨揍的星爷,全都陷入了地面。 “哈、哈哈哈哈——我猜的没错,你应该是使用了某种血祭法宝,才发挥出了这么强大的威压。” 黑袍面具男将头从深坑之中拔了出来,冷笑道:“我说过了,单凭你的肉身力量,是没办法伤害到我的。” “嘭嘭嘭!” 沈欢却是不信这个邪,一脚一脚的踩下去,直到黑袍面具男半个身子都被埋没进去才停下。 “这次,这次我看你还不死?” “哈哈哈,我说了,你的肉身伤不到我!” 沈欢喘了两口粗气,他现在也看出来了,黑袍面具男不是在装逼,而是自己的肉身确实无法对他造成任何的伤害。 “老子是杀不了你,但老子可以拔下你的面具,看看你究竟是什么人!”沈欢说着,直接一拳朝着面具轰了过去。 “咔嚓——” 面具上生出了裂纹,但并没有掉下来,沈欢又尝试了几次,都没能成功的将面具完全击碎。 “妈的!真是倒霉了,连喝口水都会塞牙缝!”沈欢暗骂一句,伸手准备去取下面具,但这面具仿佛就像是长在了对方的脸上,怎么扒都扒不下来。 “喂,你他妈究竟是谁。” “我就不告诉你!”黑袍面具男冷笑道:“你的这个法器是有时间限制的吧?等到时间过了,就是你的死期!” “哎呦,你还敢恐吓我了是吧?”沈欢说着又给了两拳,“现在,告诉我,你是谁!还有,你我之间有什么恩怨,你又为什么派人去杀我身边的女人。” “呵,我是不会告——啊!!!” 黑袍面具男还未说完,直接发出一声剧烈的惨叫声。 沈欢吹了下寒魄上快要凝结的血珠,“现在,你是告诉还是不告诉呢?” 那挂在嘴角的微笑,仿若恶魔之笑,看得令人发寒! 第1173章从一开就是为了杀他 “这里灵气封闭,你、你怎么可能动用空间法宝内的东西!” 黑袍面具男的语气中充满了震惊,他显然没办法理解,沈欢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空间法宝分为两类,一类是靠神识和灵气结合才能使用,另一类是单靠神识就够了。” 听到沈欢的解释,黑袍面具男的语气更加震惊了,“你、你身上有器宗出品的须弥戒指?!” “恭喜你答对了,我是有一枚须弥戒指,但是不是你口中的器宗出品就不得而知了。”沈欢晃动了两下手中的寒魄,“另外说明一下,我手里的兵器并不是从须弥戒指中取出来的,你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吗?” 黑袍面具男没有说话,但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是非常渴望知道的。 “很想知道对吧?”沈欢语气中带着一丝玩味,“可老子就不告诉你!” “你不是说绝望吗?那我就让你尝尝,什么才是真正的绝望!”沈欢说着,直接用寒魄斩去了黑袍面具男的另一条手臂。 说实话,召唤出寒魄,也是沈欢刚刚想到的办法。 之前黑袍面具男一直在强调,沈欢的拳头对他来说是没有作用的,沈欢就在想,既然拳头不行,那有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利用。 起初沈欢就有想过利用千幻,可是放弃了,因为这里没有灵气,要知道,在沈欢刚刚获得千幻的时候,他想要使用,只能灌输灵气然后通过千幻的塑形能力,制造出一把灵兵。 在这种惯性思维下,沈欢下意识觉得是不可行的。 但刚才在盛怒之下,他不由的想要召唤出一把兵器,把黑袍面具男这个惹人厌的家伙给砍了,没想到竟然真的成功了。 沈欢也很惊讶,不过他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玄妙。 之前千幻之所以需要灵气灌输,是因为除了墨班的一缕残魂,里面没有任何的器魂,现在寒魄这些武器却不同,在器魂的主宰下,它们已经拥有了实体。 在这种情况下,千幻从某种程度上就可以看做是储藏了数把神兵的须弥戒指,当然,只是类似而已,准确来说千幻是这些神兵的载体。 没了须弥戒指那些武器只是没了置放的地方,但若没了千幻,这些神兵便会灰飞烟灭。 做出一个恰当的比喻就是,须弥戒指是剑鞘,而千幻则是剑本身。 “来,告诉我,你是谁,咱俩之间有什么仇,想要杀我身边人的原因是什么。” “有本事你就杀了我。”黑袍面具男冷笑道:“不怕实话告诉你,我死了,反而会比活着的时候更加强大,不相信的话你可以试试。” “啊!” 沈欢没有任何犹豫,干净利索,直接砍下了黑袍面具男的左腿,“既然你不说,我就自己来猜想一下。” “因为道劫日的缘故,这个时间轴上已经没有可以达到逐日境的机会,更别提传说中的飞仙境高手,而现在出现的那些强者,比如承道者、阎罗王他们,全都是从另外的时间轴上过来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也是一样。” 见黑袍面具男沉默不语,沈欢继续说道:“你对我的仇恨,完全是来自于另一个时间轴上的我,问一下,那个时间轴上的我是杀了你父母还是强插了你老婆?” “哈哈哈,沈欢我说了,我不会告诉你任何事情。”见沈欢将手抬起,黑袍面具男继续不屑道:“你也别忘想用你的读心术来确定我心中所想,因为以你的境界强行来窥探我的内心的话,只有死路一条。” “谢谢你的好心提醒。”沈欢将手收了回去,他刚刚还真把这茬给忘记了。 黑袍面具男直接傻了眼,他刚刚那么说是为了装逼,但没想到竟然间接性的救了沈欢一命,而本来他是准备杀掉沈欢的。 “妈的,王八蛋!我杀了你!我杀了你!” “杀我?你只剩下一条腿,怎么杀我?哦,不,不是一条腿,而是连一条腿都没有。”沈欢说着将最后一条右腿也劈成了两半。 狠毒? 若是对敌人仁慈,那么便是对自己的残忍。 经历了这么多风雨的沈欢早就不是当年的那个初出茅庐的少年了,既然踏入了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杀伐果断便是唯一的真理。 “你确定不说了,是吧?” “我不会告诉你的,有本事你就杀了我。”这一次黑袍面具男没有多言。 “你以为我不敢杀你?” “当然不敢,我刚才说了,我死后将会比活着更加强大。”黑袍面具男的忍痛能力很强,除了在被伤害的时候会发出惨叫外,其余时间就像是一个没事儿,仿若刚才寒魄砍的对方根本不是他。 “不相信的话,你可以问问你的那个狐精姘头。” “老娘是他的女人,不是他的姘头!”苏璃咋咋呜呜的就出来了,“不过他说的倒也是实话,飞仙境高手已经结成了灵身,只要灵身不灭就终有报仇的一天。” “灵身是个什么玩意儿?” “和世俗人说的元婴有些类似,但又不完全相同,简单来说你可以当做是灵魂化身。”、 “灵魂是吧?”沈欢嘴角翘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黑袍面具男浑不自知,说道:“我的灵身并不归我掌控,一旦我死了,它便会暴走,虽然不是出于我的自主意愿,但毕竟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来啊,杀了我啊!怎么不动手?难道你怕了吗?没有卵蛋的东西,来杀了老——” “我满足你的愿望。”沈欢说着直接将魂焰扔在了黑袍面具男的身上,“你那狗曰的灵身应该还在灵魂的范畴吧?没事儿,我这东西没什么厉害的地方,就是无物不焚!” “不!不!不——为什么,为什么之前我败在你手里,现在仍旧要败在你手里,我不要!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 黑袍面具男带着自己的不甘,在魂焰的吞噬下离开了这个世界。 “你下手够狠的啊,没想过留下他的性命来调查一下吗?” “怎么调查?他太强了,嘴巴又硬,还不如杀了他,反正他死了,事情也就结束了,我没必要非得去执着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沈欢耸了耸肩,无所谓道:“毕竟我从一开始的目的就是宰了他!” 沈欢正说着,忽然一顿,没好气道:“我说狐狸精,你叫我名字就叫我名字,能不能别叫的那么渗人啊。” 苏璃一愣,“我叫你的名字?” “你没有吗?” “我没有啊!” “卧槽!”见苏璃不像是开玩笑,沈欢的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 第1174章禁灵大阵中的呼唤 “卧槽!”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沈欢刚刚才杀过人,心里紧张很自然,更何况对方的实力要远强于他。 难道魂焰没有将那个混蛋的灵身烧毁? 沈欢警惕的望着四周,他没有接触过灵身,也不知道灵身究竟长个什么样子,只能干着急,“喂,狐狸精,那个灵身到底长什么样子?” “灵身的样子和肉身差不多,只是要小一些,同时呈现透明的状态。”苏璃的神情也不是那么轻松,按理说沈欢的魂焰经过融合后,已经无物不焚了,即便是飞仙境高手,在禁灵大阵的压迫下,存活率应该也不大啊。 两人就是警惕的盯了半天,屁事儿都没有。 “我说,你该不会是幻听了吧?” 沈欢想了一下,似乎从他警惕起来以后,那个声音就没再出现过,“可能吧。” 他这刚这么说,那个声音便又出现了。 “沈欢……沈欢……” “卧槽!”沈欢感觉脑袋都大了,“这他妈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我、我好像也听到了。”苏璃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沈欢!” “这次好像还挺清晰的。” “貌似在上面。”苏璃伸手朝着上面指了指。 沈欢一咬牙,抬头看去,之间一对庞然大物从天而降,他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这庞然大物所砸到。 软、弹,是这一对庞然大物的特性,不过沈欢这个时候可没什么心情去享受,他奋力的将这庞然大物推开,没好气的骂道:“你怎么也下来了!” 被推开的宋可馨一边揉着屁股,一边没好气的说道:“我这不是担心你吗!” “担心归担心,你也不至于叫的那么寒碜人啊。” “我叫的声音很正常啊。”宋可馨从地上站起,“刚才那个高手呢?” “被我杀了。” 宋可馨愣了一下,紧接着一脸震惊道:“你把他给杀了?怎么可能,根据我的观察,他的实力要远超于你的吧?” “是比我厉害没错,但……”沈欢说道一半却是不说了,摆手道:“算了,这事儿一时半会儿也解释不清楚,等以后再说吧。” 沈欢看了看周围的情况,“以你的实力,一个人上去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可以的。” “那咱们就走吧。”沈欢朝着四周看了看,“我总觉得这个地方有古怪。” “有古怪?”宋可馨一脸不解。 苏璃开口解释道:“有禁灵大阵的地方,一般都不是什么好地方,不是镇压着邪物,就是有强大的妖兽存在。” “那咱们还是快走吧。”宋可馨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不过沈欢却认为苏璃是在吹牛逼,这地方要是有妖兽的话,早就在刚才和黑袍面具男战斗的时候就出来了,毕竟两人刚才战斗的时候引起了不小的动静。 “回来——回来——回来——” “停!”沈欢忽然大手一挥,面色凝重的对着宋可馨问道:“除了你以外,还有别的人下来了吗?” 宋可馨摇头道:“没有啊,十二楼的人几乎都死光了,刚才上面就只有我一个,本来我是想等你上来的,但是等了很久都没见你上来,我怕你出什么事儿,就连忙下来看看出了什么事儿。” 沈欢转而看向苏璃问道:“狐狸精,刚刚你说话了吗。” “我没有啊。”苏璃一怔,“你该不会是又听到什么声音了吧?” 沈欢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听到了什么?” “他说……回来。” “回来?” “我们还是快走吧。”宋可馨的表情有些紧张,似乎对阿飘这类东西有着一种先天的恐惧感。 这要是让地下世界的人知道,估计会笑掉大牙,堂堂的杀手之王竟然怕鬼,这说出来估计也没几个人相信。 “来吧,这里有你想要的东西,你若就此离开,可能会后悔一辈子的。” 就在沈欢决定离开的时候,那个声音再次响起。 “喂,你怎么不走了?” “那个声音好像一直在勾引我。”沈欢一脸认真的说道。 “勾引你?” 沈欢摇了摇头,那个声音对他的感觉很难形容,想了半天才说道:“这个阵法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召唤着我。” 苏璃认真道:“我刚才可不是在和你开玩笑,禁灵大阵下面的东西,无论是邪物还是妖兽,蝌可都不是什么好惹的。” 沈欢沉默了半天没有说话,良久以后,他开口说道:“要不你们先上去,我等会儿就出来。” “好!”宋可馨答应的很快,二话没说,就准备离开。 苏璃却是大骂道:“扯你妹的淡淡啊,老娘我和你签订了本命契约,你要是死了,老娘我也得跟着死!” “那怎么办?”沈欢朝着声音发出的地方看了一眼,是一个山洞,“我总感觉里面有什么在等等待着我。” “这和心魔是一样的,他只是给你造就了这种错觉而已,并不是真的在吸引着你。”苏璃表情严肃道:“相信我的话,就跟着我离开。” “你说的我都知道,但……”沈欢咬了咬牙,“我相信我的直觉,虽然这其中有欺骗我的可能,但我不想给自己留下心魔,如果我就这么离开,心里一定会非常在意,里面到底有什么,如果有一天我达到了飞仙境,这很可能会成为我修炼道路上的巨大阻碍。” 苏璃沉默了,沈欢说的没错,若是不能洒脱,在达到飞仙境以后,就会面临诸多的难关,到时候反倒会成为坏事儿。 “好吧,我留下来陪你去。”苏璃选择了留下。 宋可馨一看这情况,本来想走也走不了了,“我、我不是不讲义气的人,既然你们都留下,那么我也会选择留下,放心吧!” “谢谢了。”沈欢这话是出自于内心的,他朝着宋可馨微微鞠了一躬,经过这一阵子的相处,宋可馨给他留下的印象还不算坏。 “进去了!”沈欢一挥手中的寒魄,便准备进入洞口,可宋可馨却是大叫一声,“等一下!” 这声音那叫一个尖锐,将本来就很紧张的沈欢吓了一跳,“怎么了?” 宋可馨支支吾吾半天,哇的一声就开始大哭起来,“我、我害怕!” “噗——” 第1175章精神分裂的宋可馨 “噗——” 沈欢一口老血,差点没因为失血过多死了。 “大姐,有没有搞错,你可是杀手之王啊!”沈欢真的快蛋疼死了,“就算你不是杀手之王,也是一个年龄好几百岁的老人家了,就算没那么大年纪,你也是一个修炼者啊,身为一个修炼者,你怕什么阴魂啊!” “总之、总之我就害怕——就是害怕——哇哇——”宋可馨说着直接蹲在地上大哭了起来。 这之前的她,判若两人,更是无法将她和令地下世界震惊的杀手之王给联系在一起。 这世界上八成的男人,都受不了女人流眼泪,沈欢也在此列当中。 “你、你哭什么啊,人不知道情况的,还以为是我把你给骂哭了呢。”沈欢想要安慰,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毕竟他和宋可馨的关系并不算好,了解也不算多,根本不知道从何谈起。 谁知宋可馨听到这话哭的更厉害了,“没错,就是你把我骂哭的!” “我,你——”沈欢气得半天都没说出一句话。 沈欢啊沈欢,都告诉你多少次了,别和女人讲道理,别和女人讲道理,你怎么就是不长记性呢! “好好好,是我骂你的,我对你说对不起总行了吧?”沈欢最终选择了妥协。 宋可馨似乎有些不买账,依旧在那里大哭。 沈欢用手拍打着脑袋,“狐狸精,你快想想办法安慰一下她啊。” “怎么安慰?”苏璃无奈的耸了耸肩,“我向来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人。” “不是,我这——”沈欢心里就郁闷了,“我说宋大姐,按理说着狐狸精也是阴魂,你为什么不怕啊?” “什么?!”原本在地上哭泣的宋可馨在听到沈欢的话以后,直接就从地上跳了起来,“你说她也是鬼?!” “是啊,你没看出来吗?” “妈呀!”宋可馨大叫一声,连忙躲在沈欢的背后。 “不是,你干嘛啊,我告诉你啊,男女授受不亲听过没,嘿!姐我错了,我错了,你还是搂我胳膊吧!我说,姐,这裤子可不能拔啊!” 沈欢感觉自己的头都快要炸了,面对这样的宋可馨,他根本不可能进入山洞中探查情况了。” “大姐,我说你到底要怎样啊,要不,你一个人上去得了!” “那、那我多不义气啊!” “但你这样,我们怎么进去啊。”沈欢现在就差跪在地上了,妈的,现在发生额剧情也太他妈无厘头了吧,简直没有任何预兆。 “我这样?我怎么样?”宋可馨忽然从地上站了起来,此时她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身上的那股子杀气,几乎快要赶上暴走状态的沈欢了。 “你——”沈欢愣了半天,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现在的宋可馨从外表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但是整个人的气质和之前完全不同,就像是变了一个人。 宋可馨皱了下眉头,“我什么我?你不是要进山洞吗?要进就快点进去,看完以后我还得回去。” 人格分裂? 沈欢第一个想起来的词语就是人格分裂,可是人格分裂的记忆并不是共享的啊,听她的话,似乎清楚的知道一切啊。 “你——不怕阿飘了?”沈欢试探性的问道。 “阿飘?你是说鬼吗?”宋可馨露出一丝冷笑,“你觉得身为杀手之王的我,会怕那些东西吗?” “可是你刚才——” “我刚才怎么了?” “没、没什么。”沈欢摆了摆手,他决定不再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下去。 这个宋可馨似乎和禁灵大阵下面的东西一样,都充满了诡异的感觉。 和进入十二楼总舵时的状态不同,只有一条小道,而且进去以后,道路会变得越来越宽,越来越宽,几乎是一条直线,没有任何曲折的道路。 “狐狸精,没有察觉到什么不对吗?”以为自身灵气被完全封印的原因,沈欢只能去求助保持着魂体的苏璃。 “没有。”苏璃摇了摇头,“我神识覆盖的范围还没有你远。” “你的灵气也被封印了?” “禁灵大阵不仅对活物起作用,对于死物也是一样的,怎么你以为我的灵气没有被封印?” 沈欢皱眉道:“不对啊,如果你的灵气没有被封印的话,刚才是怎么实化的?” 苏璃脸蛋一红,“你管我是怎么实化的。” 沈欢从她那羞红的脸蛋上,联想到了之前的一些事情,“难道是阴阳调和之法起到了作用?!” “滚!” 看来是了,没想到张天生的阴阳调和之法竟然这么厉害,只是进行了一次就有这么大的威力。 “到了。”就在沈欢准备继续深入了解一下阴阳调和之法带来哪些好处的时候,宋可馨忽然开了口。 听到这话,沈欢也连忙集中起了注意力。 这里就是禁灵大阵的中心,地上有着和镇灵诛邪阵类似的阵法痕迹。 沈欢本来还想仔细观察一下这个阵法和镇灵诛邪阵有什么不同,但当他看到阵眼位置的器物时,却是愣住了,“这个是……龙鼎?” 在这阵法的正中央,摆放着一口三足大鼎,体型之前的龙鼎差不多大小,造型也有些相似,不同的是这个鼎身上的龙形纹饰竟然有九条之多。 沈欢打开天眼看了一下,看到这鼎上面那浓郁的金色灵气以后,瞬间肯定了内心中的想法,“竟然真的是龙鼎!” 这阵子事情太多,加上国主那边也没派厂公过来催,所以在龙鼎的事情上,沈欢并没有留心太多,没想到却阴差阳错的找到了一个。 说起来这龙鼎的事情对沈欢俩说也很重要,毕竟他想要三妻四妾,必须要做出对国家或是皇族有巨大贡献的事情。 国主当初交给他这个任务的时候,不止一次的强调过,此时关乎整个华夏的存亡,若是他完成了,之后的事情自然也就顺理成章了。 当然,除此之外,沈欢现在对龙鼎还打着别的注意。 原本他在奔月境的时候,是无法以龙鼎的灵气,作为提升自己实力的灵气来源的,即便到了逐日境以后,这种情况也没有多大的好转。 但现在不同了,他已经是半仙之境,说不定……可以借助龙鼎的灵气来提升实力! 第1176章本尊老友,名为沈欢! 只可惜因为禁灵大阵的缘故,沈欢现在并没有办法去吸收灵气。 “难道刚才呼唤自己的,就是这个东西?”沈欢联想了一下刚才在自己心底响起的那个声音,如果走了,就会后悔。 当初国主说过,龙鼎到底有多少个,他也不清楚,但如果不收集齐全,就无法生出救国的效果。 也就是说,国主不知道龙鼎有多少个,但他却能够判断出龙鼎到底有没有被收集齐全。 沈欢刚才要是走了,基本上就和这个龙鼎永远的错过了,自然也会和三妻四妾这个目标失之交臂。 “应该不是。”苏璃摇了摇头,一脸警惕道:“我虽然不太懂阵法,但是也略有涉及,原本我以为这个阵法只是单纯的禁灵大阵,但现在看来并不是那么回事儿,除了禁灵大阵以外,这阵法当中还隐藏了一个杀阵,这个杀阵是专门用来对付入阵者的。” 沈欢知道苏璃还有后话,所以并没有开口,宋可馨也和沈欢一样沉默不语选择聆听,显然她对于阵法方面也不是那么了解。 “之前我认为这里封印着什么东西,但在发现这个杀阵以后,我觉得有必要推翻之前的理念了。”苏璃指着这个杀阵说道:“这里很可能不是封印了什么东西,而是隐藏了什么宝贝,不然这里不可能设立针对外来者的杀阵。” “那如果这个杀阵只是为了防止外人进入,无辜损掉自己的性命呢?”宋可馨提出了不同的猜想。 苏璃摇了摇头,“如果只是为了防止外人进入的话,大可设置一个禁入阵法,或者是迷宫阵法,完全没有必要设置这么狠毒的杀阵。” 苏璃看了眼沈欢,“现在我们还未碰触到启动杀阵的开关,我认为还是尽快离开为好,你觉得呢?” “你的意思是说,只要不触碰到关键的地方,这个禁灵大阵就不会开启对吧?只要不开启,我们就不会有事儿,对吧?” “你可以这么理解,但是——”苏璃说到一半却是叹了口气,“好了,我知道了,不过有一点我要提前说明一下,禁灵大阵的设立者,修为要远高于你,他所设置杀阵也一定不简单,若是启动的话,我们这里所哟润都不可能逃得掉。” 沈欢不说话了,他在考虑,到底是留下来拿走龙鼎,还是就这么离开,沉思良久以后,沈欢终于做出了决定,“宋可馨,你走吧。” “你觉得我会走马?”宋可馨对着沈欢反问道。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走,但有一带你是肯定的,你没有留下来陪我玩命的必要。”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其实在进入十二楼总舵以后你就可以离开了,你我之间的交易内容就只有十二楼总舵的位置而已。” 宋可馨嘴角翘起一丝笑意,“没想到你还挺讲义气的,既然这样我也不怕实话跟你说,当初那个家伙在的时候,就曾经交代过我,如果有一天他不见了的话,我要是能帮到你什么就尽量帮一下。” “那个家伙……你是说夏天?” 宋可馨点了点头,“嗯,我曾经欠了他很大的人情,现在也是时候还了。” “好吧。”人家不走,沈欢也没必要逼着人家离开,“一会儿咱们大家可能就要死了,也别说我这话说的丧气,因为我也不知道在带走龙鼎以后,这个杀阵会不会启动。” “多半是会启动的。”苏璃叹了口气,“能够放到阵中当阵眼的东西,都十分珍贵,换句话说,对方想要保护的东西,说不定就是这个龙鼎。” 宋可馨觉得沈欢话中有话,皱眉问道:“有话就直说,别拐弯抹角的。” 沈欢挠头干笑了两声,“其实吧,我就是想问一下,你是不是有精神分裂症。” “没有。”宋可馨很肯定的摇了摇头。 就在沈欢觉得失望无比的时候,宋可馨则是爆了一个猛料,“我只是多重人格而已。” 多重人格和精神分裂症看似一样,其实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很容易忘记另外一个人格做的事情,但如果只是多重人格的话,却可以共享记忆。 “还有什么问题吗?” “说实话,刚才的你虽然显得有些无厘头,但比你现在这个样子可爱多了。” “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宋可馨没好气的说道:“我那个懦弱人格一年都不保准会出现一次。” 沈欢耸了耸肩没再说话,他刚才那么说一是为了解开心结,二是为了放松心情。 “我过去了。”沈欢说完,深吸了口气朝着阵中心的龙鼎走了过去。 沈欢这么紧张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他之所以能够成功杀掉黑袍面具男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这个禁灵大阵。 也就是说,这个禁灵大阵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黑袍面具男。 “咦?!” 沈欢在走到龙鼎旁以后,发出了一声惊呼。 苏璃和宋可馨的身体猛地一绷,同时问道:“怎么了?” 沈欢朝着放龙鼎的台子指了一下,“这台子上面似乎有字。” “写着什么?” “被灰尘盖住了,不过按照你之前的推测,应该是一些警告的——”沈欢正说着忽然不语,瞳孔更是放大不少。 因为这石台上面写的,并不是什么警告的话,而是类似信的内容,最为坑爹的是,这张信竟然是——写给沈欢的! “喂!你说话啊,上面写了些什么?” 面对苏璃的呼唤,沈欢并没有理会,他现在一门心思,全都在这个信上。 石台上留给沈欢的信是这样的: 本尊设立此阵乃是为了保护老友之物,来人若非老友还请立刻离去,以免丧命于老夫所设立的杀阵之下! 本尊老友名为沈欢,非老友者,速速离去! 开篇内容的警告一味十足,可到了下面,却让人有些哭笑不得。 沈欢来了吧?老子就知道你这孙子会过来的,为了你三妻四妾的春秋大梦对不对? 你想不想知道我是谁? 看到这问话,沈欢忍不住说了声放屁,话都说到这种程度了,他自然是想知道对方身份的。 可是紧接着下面的那句话,差点没把沈欢给气个半死。 “老子就是不告诉你,你他妈来咬我啊!” 第1177章龙鼎任务的真相? “我就是不告诉你,你他妈来咬我啊!” “草!”看到这句话,沈欢瞬间便开始破口大骂起来。 远处的宋可馨和苏璃听到以后,纷纷忍不住发问,“怎么了?” “是不是上面说明了,只要取走那个三足鼎,这阵法中的杀阵就会启动?” “没事儿,就是碰到了一个傻哔。” 碰到一个傻哔? 两人更加疑惑了,这里就只有他们三个人,何来碰到一个傻哔之说。 苏璃面色一变,“难道他中了幻术?!” “不可能。”宋可馨的语气很肯定,“中了幻术的人,双眼会陷入无神的状态,但他的眼神很清明,而且刚才说话的时候,可以明显的看到一阵怒气。” “那他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碑文上的内容出现了他厌恶的东西。” 苏璃一想也有道理,便开口问道:“小欢子,碑文上面写了一些什么。” “你是不是在骂我傻哔?我知道,你这傻哔一定在骂老子傻哔,但有一点要事先跟你说明一下,我不知道你是一个人过来的,还是带着自己的基友和小情人一起过来的,但不管是跟谁一起过来的,切记,不要将我留言的任何一句话给透露出去。” 沈欢看到这儿的时候,苏璃也正好开口,他思考了一会儿,敢和他这么交流的人不多,而且看对方这留言的意思似乎很了解的自己。 从某种程度来讲,沈欢已经默认了这阵法主人和自己是老友的说法。 “和你猜测的一样,是一些警告的话。” 沈欢选择了对苏璃说谎,骗自己的女人固然不好,但身为自己的老友,说出这样的要求肯定是有原因的,还是暂时先不说为好。 “既然如此,我们还是尽快离开吧。” “等一下。”沈欢摆了下手,“碑文记载了很多内容,等我看完了再离开也不迟。” “你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会有这样奇怪的要求对不对?还是在明知道你对自己女人绝对不会有隐瞒的情况下。” “欢子,接下来我要说的事情很严重,你必须要记在心里。” 看到碑文的内容忽然变得严肃起来,沈欢也不自觉地开始认真观看。 “第一是关于阵眼中的龙鼎,你从国主李瑾轩那里接到了任务,却不知道收集龙鼎的目的究竟为何,对吧?” 龙鼎的事情沈欢从没告诉过任何人,从这一点就可以肯定,这个人和自己的关系很亲密,甚至比林妙诗所知道的秘密还要多。 并且,与此同时,沈欢也可以确定对方的身份了,一定是和大帝等人一样,是从另外一个时间轴上过来的,而且那个时间轴上所发生的事情,远远要比大帝和阎罗王两人的时间轴接近沈欢所处的时间轴。 关于穿越时间轴的问题,大帝说过,穿越时间轴需要巨大的代价,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穿越的,甚至实力也不是唯一的条件。 穿越过后会有很多后遗症,并且穿越到另一个时间轴上的时间也无法确定。 大帝和阎罗王两人穿越的时间距离沈欢现在的时间比较接近,而之前封印苏璃的疯道士,以及袁大师的那位布衣师父,估计都是穿越到了沈欢还未诞生的时间点,包括眼前这个布置禁灵大阵的老友,应该都是如此。 其他时间轴是个什么状况沈欢不大清楚,但他可以肯定,自己这条时间轴上发生的事情,一定已经受到了其他时间轴上来人的干扰。 疯道士对自己的说的话,那位布衣神算对自己说的话,还有现在的这位老友,他们全都在试图改变着什么。 但是沈欢已经可以肯定,就算是自然发展,每个时间轴上所发生的事情也不是完全一样的,甚至有些除了人物以外,发生的根本就是一些八杆子打不到一块的事情。 正因如此,所以沈欢对于其他时间轴上所发生的事情一直是借鉴,而不是选择坚定的相信,毕竟时间轴上的穿越,并不等于本时间轴内的时间穿越。 他们这些人穿越的不仅仅是空间和时间,而是整个轴承。 不过这位老友所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沈欢还是非常想看看的,毕竟关于龙鼎的事情,让他一直有种没头没尾的感觉。 “传言龙鼎一共有九个,是始皇祖在建立华夏后,仿造古人行为所打造的镇国九鼎,目的就如同他的名字一般,是为了镇守国运。” “待到国运稳定后,上一任国主便想将九鼎从各地请回,放入皇族密藏之内,但在运送回去打开车门的时候,却发现除了镇守燕京的龙鼎以外,其余龙鼎全部失踪,而当天恰巧发生了天地异象,那天就是日后被道修们所传颂的道劫日。” “知道实情的人,除了御史总管常恭以外,一干人等皆被诛杀。” “继任的国主李瑾轩虽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和常恭一样,并未见过龙鼎是何模样,而你出现的时候,正处于华夏动荡的年代,尽管表面上没什么大事发生,实际上已经暗波逐流。” “因为能够找到真正龙鼎的人,只有拥有透视天眼的人才能做到,所以李瑾轩便让你去寻找龙鼎。” “我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让你尽快找到龙鼎!其余龙鼎的下落我也不知道,所以接下来的事情就只能靠你自己了。” 沈欢摇了摇头,他还以为龙鼎蕴含了怎样的大秘密,了解完实情以后,他觉得这和以前听到的那些野史差不多,没有一点的新鲜感。 “你是不是以为我是夏天那个傻哔?因为只有那个傻哔才会这么关注国家的事情,对不起,你这个傻哔猜错了。” “我之所以让你收集龙鼎,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让你吸收上面的灵气,从而达到更高的境界,你是利用天眼来吸收灵气的,这镇国九鼎之间也存在着灵绊,并且这灵绊和你想想中的还不一样,即便九个龙鼎本身毫无灵气,也可以激发出灵绊。” “不过……如果你没达到飞仙境的话,就当老子没说这话。” 沈欢苦笑一声,果然龙鼎上面的灵气,只有达到飞仙境以后才能使用吗。 在他苦笑的同时,也对禁灵大阵主人的身份有了一定的猜测。 敢骂他和夏天是傻哔的,也只有楚歌那个王八蛋了。 沈欢接着看了下去。 “接下来,我要说的第二条非常重要,比第一条更加重要,上面是不要忘记每一句话,而这一条,你最好每一个字都给我记住!” 第1178章楚歌,你真帅! “第二条你最好一个字都不要忘记,因为这关乎你未来的命运。” 未来的命运? 沈欢看到这五个字,有些哭笑不得,未来的命运?如果未来可以掌控的话,他又何必在这里浪费时间呢。 “关于女人,兄弟,你和我不同,我是因为身体缘故,加上从小过得就是那种生活,但你不一样,你对自己的束缚太多了,现在听老哥一句话,痛快些,要么全都不要,要么全都收了,妈的因为这事儿我和你聊过不下十次了,老子都快腻了,记好了。” “关于兄弟,我和夏天都是你身后最结实的后盾,不需要顾虑太多,有什么事就找我……反正我也解决不了。” “妈的,果然是楚歌那个傻哔。”沈欢先是暗骂一句,然后笑着说道:“不过挺幸运,没有像阎罗王一样变成傻哔,到现在都不清醒。” “关于实力,蜘蛛侠里有一句经典台词,叫做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这个老电影,但似乎就是这么要求自己的,中医复兴,道盟再崛起,拜托,有些事儿跟你根本就没有关系好不好。” “听兄弟一句话,别让自己这么累,因为……后面让你累的事情更多!” 沈欢无奈道:“你他妈说的不还是废话吗,还说让老子一个字也别落下,得,这个楚歌无论在哪个时空,都这么欠揍。” “好了,玩笑开够了,接下来,才是我真正想对你说的——别继续待在燕京,回去长乐村,那里是最安全的地方,去过你想要的隐居生活吧。” “别管中医了,它崛起沈欢是必然的,毕竟这是一个人傻钱多的时代,有些事情就是这样,你想的时候它就是要和你作对,你不想的时候它却主动出现在你面前。” “至于道修界的事儿,也别管了,这种东西最好灭绝的才好,相信我,这种非人类的力量从出现的那一刻,就注定是错误的。” “当然,我知道你是一个固执的人,我说了你也不一定听,就算听了也不一定会走心,但你听不听是你的事情,我说不说就是我的事情了。” “本来不想说的,但我还是想提醒你一下,就咱们整个世界的情况来说,华夏还是比较安全的,所以,千万不要出国,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切记!” “有些话我不能直接说,因为某种限制,可我的性格你也知道,总喜欢做一些跳脱的事情,我就非得把所有不能说的秘密写下来,你要是看到了,就代表哥哥我逆天成功了,如果没看到,我就只能草老天他妈了,不开玩笑。” “没了?”沈欢愣了一下,在这段话下面是一大片的空白,和普通的空白不同,就好像之类原本有字,却被某种力量给抹除了。 不可能啊,楚歌布置的禁灵大阵,就连达到飞仙境的强者都会受到限制,而且这个石台的材料沈欢刚刚感应过,并不是普通的石头,硬度非常强大,至少沈欢在这个状态下没有办法伤其分毫。 楚歌刚刚说过限制,但道劫日后,万法皆崩,整个修炼体系都混乱,究竟还有哪些限制能够限制到飞仙境这样的强者。 “你看完了吗?”苏璃有些忍不住了,发出提问,那种心情时刻都处于紧张的状态,非常不好受。 宋可馨双手交叉在胸前,“我很怀疑,那个石台上的碑文,究竟有没有那么多话。” “你是想说,沈欢是因为害怕,所以找借口在拖延时间?”苏璃摇了摇头,语气肯定道:“不可能的,我了解他。” “我不了解他,我只是在说一种可能。” 面对两女的斗嘴,沈欢无奈一笑,刚想回答看完了的时候,却又发现在龙鼎下面还写了几个字——傻哔,除了龙鼎我还送了你一份礼物,很猛哟~ 我猛你骂了隔壁啊! 沈欢在看到那些文字的第一想法就是——难道这是破解阵法的办法? 因为楚歌的碑文留言太多啰嗦话,导致沈欢都快要忘记自己去看碑文的目的了。 楚歌这个坑爹的王八蛋,你说了半天,怎么不把破解阵法的口诀告诉老子啊! 沈欢这边正骂着,忽然一愣,草,这回反倒是自己白痴了,如果留下了解开阵法口诀,这个阵法岂不是人人都能破了? 但如果什么都不留下,老子要怎么解开这阵法啊! “我说,你到底看完了没有?” “看完了,看完了。”沈欢不敢再耽搁,连忙说道。 “有没有破解杀阵的办法?” “有。” “是什么?” “呃……一时半会儿我跟你也说不清楚。”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直接打开就是了。” “你确定有办法?对方布置了杀阵,又把破解阵法的办法留在了碑文上面?”苏璃脸色十分怪异,若事情真是这样的话,也太不符合逻辑了。 沈欢也知道自己这话有漏洞,只能咳嗽两声说道:“那个,这碑文属于文中有文,我靠着自己的高智商破解以后,便找出了破解的办法。” “你的智商也能破解译文?”苏璃的脸色充满了质疑。 “总之我就是破解了,就这样。”沈欢说着便准备去取龙鼎。 楚歌那小子没说,也就代表取走龙鼎应该没什么事情。 可当沈欢双手握住龙鼎的时候,脑海中却忽然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想要取走此鼎需要先回答本尊几个问题,第一,本尊姓甚名谁?” “姓楚名歌。” “傻哔,老子叫楚潇洒!” “我——” “第二,我帅还是你帅。” “你帅行了吧。” “第三,现在,请大声呼唤,楚歌你好帅!方可解开龙鼎禁制。” 沈欢听到这话,差点没气的吐出一口老血,但为了龙鼎,他只能深吸口气,大喊道:“楚歌,你真帅!” “封印解除!” 随着楚歌声音的响起,龙鼎瞬间散发出一阵刺眼的白光。 白色的光芒?不应该是金色的吗? 就在沈欢疑惑的时候,一个庞然大物忽然从白光中冲了出来,犹如大山一般砸落在地! 第1179章说错一个字?杀无赦! “吼——” 巨大的兽吼发出惊天的气浪,没有灵气支撑的沈欢硬是被吹得倒退了数丈,若不是宋可馨和苏璃同时出手将其拉住,说不定会直接被吹飞到洞口。 “你不是说找到解开杀阵的办法了吗?”苏璃用手紧紧地抓着洞壁。 宋可馨不知道从哪弄了把东瀛武士刀,直插在地,没好气的说道:“他的话能信才有鬼!虽然看不清楚这个巨兽的样子,但从这震撼的吼声中可以看出,应该是一头很强大的妖兽。” “看来和我猜测的一样,这个禁灵大阵里面封印着一个强大的妖兽。” “你之前不是说禁灵大阵是为了保护某件物品吗?”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苏璃面色一沉,“你还敢说话?要不是因为你,我们至于陷入现在的窘境吗?” “这不能怪我啊,要怪只能怪楚歌那个傻哔,我都说对暗语了,他也说封印解除了,谁知道却出来这么一头巨兽。”沈欢很蛋疼,他明明都是顺着楚歌的话做的,怎么还会出错。 没等苏璃继续吐槽,那烟雾中的巨兽忽然开口说道:“暗语错误,来者非主人老友,杀无赦!” “卧槽,老子哪里错了!”沈欢就纳闷了,楚歌是个傻哔也就算了,怎么连他的宠物也是个傻哔。 “暗语应为楚歌你好帅,来者对应的却是楚歌你真帅,即便一字之差也不可错放!”巨兽声如洪钟,不停在洞内回荡。 沈欢有些傻眼的看着身边的苏璃问道;“狐狸精,我刚刚喊得是楚歌你真帅还是楚歌你好帅?” “真帅。” “你确定?” “确定。” “草!”沈欢对着烟雾中的巨兽大吼道:“这他妈也太坑爹了吧,只是错了一个字而已,我说,能够猜中你主人的名字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好么。” “反对无效,吾镇狱雷兽应南,奉我主之命镇守于此,凡未对上暗语者,杀无赦!”巨兽再次发出一声巨吼,直接将灰尘吹尽露出了本来面目。 “这是……野猪?!”本来还紧张无比的沈欢在看到巨兽的样子后反而轻松不少,因为这家伙完全就像是一个放大版的野猪。 不过也不完全是野猪的样子,只是有些像,毕竟现在的野猪哪还有这么大的一双牙齿,更不会有谁家的野猪和乡下的房子一般大小,也不会有谁家的野猪穿金戴银。 更重要的是,这头妖兽除了紫色的鬃毛以外,剩下的全都是海一般的蓝色。 “呲——” 野猪妖兽的鼻孔喷出两道浓雾,“罪人,报上你的名字,吾镇狱雷兽从不杀无名之辈。” 苏璃小声对沈欢说道:“看他的样子,应该是传说的五灵巨兽之一雷兽的后裔,不过和你当初收复的穷奇后裔差不多,都属于变异体。” “雷兽,很厉害吗?” “五大灵兽和四大凶兽都是传说中的妖兽,排名仅次于三仙三神五圣。” “你说这个变异雷兽大概属于什么水平?” “最少是飞仙境吧,这是从气势上判断的,”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咱们跑得了吗?” “以你现在的状态能够快的过雷电吗?” “不能。” “那就只有等死了。” 沈欢深吸了口气,“对不起,都怪我,如果不是我说错暗语的话,咱们现在已经带着龙鼎安全离开了。”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苏璃面色有些复杂,苦笑道:“本以为我会死在你之前,没想到现在竟然会死在一起。” “这是从签订本命契约的时候就已经注定的吧?”沈欢双拳紧握,召唤出了斩魂,“斩魂是西方魔兽,不受妖兽的境界影响和克制,你和宋可馨先走,我应该能够撑一会儿。” “你觉得我是那么不讲义气的人吗?”这句话似乎已经变成了宋可馨的口头禅,看她临危不惧的样子,应该并没有进入多重人格的状态。 “可你我之间并没什么义气可讲吧?我之前还想杀了你的后人。” “不是我的后人,是我的后辈,本女王一直是单身状态。”宋可馨一脸严肃道:“我说的义气不是你我之间,而是我和夏天之间,在我年少时他就曾经救过我一次,之后我又欠了一他一条命,这种恩义若是说没就没,我如何服众?” “你一直是单身?”沈欢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我能不能问个问题?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那个……你还是雏女吗?” “老娘是不是雏女关你什么事儿?” “对啊,这娘们是不是雏女关你什么事儿?” 沈欢咳嗽了两声,有些不好意思道:“这不咱们大家都快死了么,我就寻思着绝对不能留下什么遗憾,你看啊,到死都是个雏女,这是一种多么可悲的事情的啊。” “老娘虽然在高丽和棒子们一起章,现在也是在地下世界当女王,但老娘深受华夏文化影响,是个保守的人,保持处子之身反而是一种荣幸,懂吗?” “你们说完了么!”镇狱雷兽十分生气,它刚刚装完逼,就是为了看到这群人脸上挂上惊恐的表情,没想到这几个人就怕了一会儿,紧接着就开始谈论男女苟且之事儿,这他妈根本没有把老子放在眼里好么! “说完了,就去死吧!”镇狱雷兽大吼一声,巨大的身躯并不妨碍他有着闪电一般的速度,几乎只是瞬间他就到了沈欢三人的面前。 因为速度太快用光是带来的惯风就已经让沈欢几人无法立足,而周围也蔓延出了一股糊味,不因为它的皮毛发热,像是这片空间有些无法承受它速度而烧焦的样子。 “呼——” 镇狱雷兽没有给几人喘息的机会,直接抬起自己的猪蹄猛地踩了下去。 “走!”沈欢似乎早有准备,在镇狱雷兽抬脚的刹那,便将身旁的两人给推开,而他自己则被巨大的猪蹄给砸入地面。 跌落在地的苏璃看着地上巨大的裂纹,眼前一黑险些没有昏厥过去。 “沈欢!!!” 第1180章主、主人,回、回来了? 沈欢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九死一生的情况了,但之前几次都没这么惊险,因为那个时候的沈欢再怎么弱,也有灵气维持实力,保不准会做出什么反扑的行为,再不济也会像之前那样,召唤出神迷的力量来进行反击。 但是这一次,他身在禁灵大阵之中,已经完全隔断了他和灵气之间的感应,在这种情况下,沈欢根本没可能引发出那股强大的力量。 灵气是沟通的桥梁,现在桥梁都没了,即便沈欢压箱底的功夫再多,也没有施展出来的机会。 “沈欢!!!” 苏璃很清楚沈欢的状况,地上的裂纹就像是她心上的裂纹一般,人的肉身再强大,又怎么可能强过妖兽的肉身,更何况还是传说中五灵之一的雷兽。 这一次,沈欢就算不死,也会变成严重残废的状态。 而且,这头镇狱雷兽的攻击肯定不止于此。 镇狱雷兽鼻孔中传出两道白雾,“这就是不听主人劝告,强行带走龙鼎的下场!” 它说着,将水缸般大小的眼睛瞄向来宋可馨和苏璃,“哼,这小子也算是一条汉子,为了救你们竟然宁愿牺牲自己,不过……你们的下场终究不会改变,只是灵魂多在这个世界上停留了几分而已。” “现在,你们也跟着下去陪这个痴情的男子吧。”镇狱雷兽说着,再次抬起前蹄,嘴角更是扬起了残忍的笑容。 “垃圾……” 就在这时,一个虚弱的声音响了起来,声音不大,但在这个紧张的气氛下,几乎人人都可以听到。 镇狱雷兽的眼神瞬间被惊讶所取代,而苏璃眼中则是狂喜,“沈欢他没事!” 没事? 单纯的以肉身去抗那样的攻击,怎么可能会没事。 沈欢感觉自己全身的骨头都像是裂开了一般,喉咙和鼻腔之中,全都是鲜血的味道,腥甜腥甜的。 “竟然没死?”镇狱雷兽先是有些诧异,然后冷笑道:“没达到飞仙境,便有这样的肉身,真的很厉害。” “你刚刚再说我垃圾对吧?”镇狱雷兽冷哼一声,“吾乃镇狱雷兽,到死都不会和这两个字产生关系!现在我就让你看看,镇狱雷兽的威力究竟有多么强大!” “不要!” 沈欢现在这个样子已经够惨了,若再死了,就算没有本命契约的控制,她恐怕也会崩溃的昏倒。 镇狱雷兽脸上忽然露出了猥琐的笑容,“不要?主人曾经说过,女人说不要就是要的意思,看来我不仅要杀了他,还要把他踩成肉饼才算成功!” “你的主人是谁?是楚歌对不对?”苏璃刚刚听到沈欢骂了楚歌,再联系一下镇狱雷兽所说过的话,瞬间给出了一个推断,她也不知道准不准确,但在现在这个情况下,准不准确已经不重要了,先把话说出来才重要,万一蒙对了呢? “放肆!”镇狱雷兽听到苏璃的话以后,反而更生气了,“未经本雷兽的同意,便敢直呼我主人的姓名,你是不想活了么!” 它的主人竟然真的是楚歌?! 苏璃没想到自己情急之下说出的话竟然蒙对了,连忙说道:“那你知不知道现在脚下踩着的是什么人?” “一个冒充我主人老友的渣渣罢了。” “错!他就是你主人的老友沈欢!” “不可能。”镇狱雷兽不屑的笑道:“我主人虽然厉害,但是他的那位老友更加恐怖,他若是我主人的老友,又怎么可能被我如此蹂躏呢?还有,和我的主人一样,他朋友的名字,其实你们可以随意呼唤的。” 宋可馨没好气的说道:“你是不是脑袋里面缺根弦啊!知道你主人的名字,可能是猜出来的,但知道你主人老友的名字总不是猜出来的吧?这些事儿单个来看不算什么,可全加在一起呢?只说错一个字就要死,你他妈神经病啊!” “你敢骂本兽是神经病?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 “它本来就是个傻哔,你这样说只会激怒它。” 听到苏璃这话,宋可馨有些不屑的说道:“哼,和他主人一样,都是个逗比。” “你还敢骂我主人,本兽杀了你!” 镇狱雷兽说着就准备动手,就在这个时候千幻中幻化出一个身穿黑白两色袍的人影,手持一黑一白两把短枪,守护在了沈欢身前。 “嗯?你是什么人,竟然阻挡本兽!”镇狱雷兽眉头紧皱,因为长相关系,他此时的样子看起来颇为滑稽。 “本座敖邪,千年前乱天下之魔龙,后被大能尊者镇压,被主人解救之后化为器魂。”敖邪甩动手中双枪,“你为守护主人留下的宝贝坐镇于此,而我身为主人座下器魂见主人如此又岂会置之不理。” “你是龙族?而且品阶不低。”镇狱雷兽皱眉道:“不过你现在只是魂体而已,如何挡我。” “你大可动手看看,我是如何将你挡下的!”敖邪脸色傲然道:“另外,我乃攻击兽魂,职责为杀人!” “狂妄!若你肉身在世,我还会畏惧几分,现在本兽杀你犹如囫囵吞枣。” “囫囵吞枣?”敖邪愣了一下,随即不再多想,刚才苏璃等人已经说过这大家伙是个傻哔,既然是个傻哔用错词语也很正常。 “敖邪,不用管我,保护好苏璃她们,最好能带着他们离开!” 说实话,敖邪这个举动是沈欢所没有想到的,因为对方成为自己器魂的过程并不愉快,而敖邪也是这些器魂当中唯一一个可以口人言的存在,至于剩下的都不会,有些甚至连自主意识都没有。 其实现在的敖邪已经不能单纯的看做是那条邪龙了,他的体内也蕴含着那条封印之龙的一些记忆和理念,等于极端的邪与善融合在了一起,成为一个正常龙。 让他做出这个举动的,正是善的那一面。 “主人,抱歉我做不到。”敖邪深吸了口气,“我不是一个愚昧的奴仆,身为您座下的器魂,无论如何我都应该待在您的身边!” “狗血的煽情局,啰嗦完没?啰嗦完就受死吧!” 镇狱雷兽说着,再次将自己巨大的猪蹄给拍下,眼前就要将沈欢和敖邪一同干掉的时候,它忽然停下了,并且整个身子都开始颤抖起来,“主、主人,回、回来了!” 第1181章留言者是沈欢自己? 除了镇狱雷兽本身,这山洞里只有苏璃、沈欢、敖邪,以及宋可馨四个生命体,所以在听到镇狱雷兽这句话的时候,众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楚歌来了。 可是苏璃和宋可馨朝着四周瞅了半天也没发现楚歌的人影,但镇狱雷兽的样子不像是在演戏,而且它本身也没有要演戏的必要。 “其实我一直有一个疑惑,楚歌这一世的实力应该还不怎么样吧?怎么可能收服这样强大的怪物?”宋可馨是地下世界的人,从王榜的变更就可以知道楚歌已经到了国外,并且和上一世相同,成为了自由之岛的实际管理者。 上一世的楚歌已经够变态了,而现在的沈欢又可以用妖孽来形容,如果楚歌的成长速度比沈欢还要快,就没有词语可以来形容了。 开挂?位面之子? “这个怪物口中的主人,应该是另一个时间轴上面的楚歌。”苏璃见宋可馨面露疑惑想要询问,便直接说道:“时间轴这个理念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你可以这么认为,就是另一个平行世界中的未来楚歌穿越到了我们的世界的从前。” “你在说什么啊。”宋可馨一脸无语,她觉得苏璃不是在和她解释什么叫时间轴,而是在说绕口令。 “总之就是这样。”现在的状态苏璃不想说太多无关的话,她一直在看着镇狱雷兽想要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沈欢的状态很苦逼,当他听到主人的时候,最先联想到的是本时间轴上的楚歌,但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毕竟楚歌被那两个白衣男子看着,应该没什么机会出来,更不会阴差阳错的来到这里。 这样最大的可能性就变成了阎罗王,虽然阎罗王现在依旧处于一种失忆加精神不正常的状态,但他身旁还有一个已经恢复记忆的大帝。 大帝身为其他时间轴上的天尊,对于本时间轴上的规则和事物多少都能够干涉一些,说不定刚巧有事儿去华大找自己,发现没找到以后,就使用了某种办法找来了这里。 可是等了半天,依旧没有任何人出现,镇狱雷兽则像是一个受了惊吓的乖宝宝,一直在哪里颤抖着。 宋可馨有些忍耐不住,不耐烦道:“喂,大野猪,你主人跟哪儿呢!” “就、就在这儿。”镇狱雷兽身体颤抖的更加厉害了。 就在宋可馨准备继续询问的时候,镇狱雷兽竟然大哭了起来,“主人,对不起主人,我、我有眼不识泰山,我被时间弄瞎了双眼,竟然没有认出这就是您年轻时的样子,求主人饶命啊!求主人饶命啊!” 这座巨兽一边说着,还一边蹲在地上叩起了头来。 这一情况一出,所有人都懵逼了。 “不是,这他妈是个什么情况啊。” “不知道。” 敖邪则表情尴尬道:“各位,这个巨兽所说的主人,该不会就是主人吧?” “你瞎说什么呢?” “我没有在瞎说,你们看,它叩拜的对象,好像就是深坑中的主人啊。”敖邪辩解道。 苏璃和宋可馨一看,似乎还真是那么回事儿。 “喂,大野猪,你说的主人,就是这个被打成残废的家伙?”宋可馨似乎是又换了一个人格,说话极其大胆。 苏璃不太认同这个说话,因为里面的漏洞实在太多了,“不会吧,如果他说的主人是沈欢的话,刚才为什么又要把沈欢伤成这样?” “我觉得吧,现在不是争论的时候,你们应该把我费半天劲才取出的生肉续骨丹喂到我嘴里。”沈欢面露苦笑,说实话,在他这种状态下,还真没什么心思去关心对方这啊那啊的。 苏璃一听这话二话没说,连忙走到沈欢身旁,将丹药捡起,用玉手擦了擦,朝沈欢的嘴里放去。 “呼,舒服多了。” 因为境界的原因,生肉续骨丸对沈欢来说已经没有了之前那种神奇的药效,不过身上的伤虽然没好,但已经恢复了不少。 沈欢又取出了几粒,全都服下后才慢慢的恢复了行动力。 他先是简单的活动了一下筋骨,然后看着颤抖匍匐的镇狱雷兽问道:“你说我是你的主人?” “没错,主人,我刚刚没有分辨出来,还请您见谅,我、我真不是有意的,真的,相信我,这一切都是意外而已。” 沈欢眉头逐渐皱了起来,如果这头巨兽的主人楚歌,那么一切都好说,如果这头巨兽的主人是另一个时空的自己,那一切可就难说了。 这也不是不可能,按照自己对楚歌的了解,模仿对方的语气留言并不是很困难,而且未来会发生什么谁都不知道,异时间轴的自己,成为一个阵法大师,也没什么可奇怪。 毕竟本时间轴上的楚歌,现如今也不会使用什么阵法。 为什么另一个世界的自己,要以楚歌的名义来提醒自己? 这是沈欢最为疑惑的地方,为什么?为什么另一个世界的自己要做出这种事情。 有难言之隐?如果有的话,可以直接说明,又何必用楚歌的身份来讲? “主、主人?” “嗯。”沈欢回过神,开口问道:“你之前似乎并没有发现我就是你的主人,现在又是怎么发现的?” 一定是自己身上的某种特征,唤醒了这个镇狱雷兽的一些记忆,可是刚刚自己似乎也没有做什么啊。 “味道,您身上有让我熟悉的味道。” “味道?”沈欢愣了一下,“什么味道?” “血,您的血液当中有我熟悉的味道。”镇狱雷兽顿了一下,补充道:“虽然很淡,但我随着主人征战沙场那么多年,对于主人的血味,我很熟悉。” 血的味道? 沈欢似乎想到了什么,“我知道了。” “知道什么?”宋恩开心还是一副晕乎乎的样子。 苏璃开口道:“应该是你当初为了破解玄化散将楚歌的血液注入自己的身体导致的。”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沈欢叹了口气,对着镇狱雷兽将事情解释了一下。 镇狱雷兽听完后,并没有表现的不恭敬,反而表现得更加恭敬了,“是了,您就是主人的老友,主人当初跟我说过这句话。” “哦,是么……”沈欢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如果镇狱雷兽继续动手的话,他们所有人都要死在这儿。 早知道是一点血味就可以解决的事情,他哪用得着狼狈成这样。 “现在,我能把龙鼎拿走了吧?” 镇狱雷兽笑道:“当然可以,只要您拿走了龙鼎,我就可以进行下一个使命了。” 沈欢疑惑道:“什么使命?” 镇狱雷兽一本正经,豪气万丈道:“成为您座下的宠物,供您驱使征战四方!” 第1182章这个剧情不对啊! 这头镇狱雷兽的实力众人有目共睹,先不说其他,就单纯的肉身力量,就超过了大多数以肉身强悍著称的妖兽。 这里是楚歌布置的禁灵大阵,除了道修,妖兽也是一样,在这里无法动用任何的灵力。 五灵就是以灵术著称的,别的先不说,就说雷兽的雷霆之威可以说是所有雷电属性妖兽中最强的。 肉身都如此强悍,那么他的雷电之能恐怕更为强悍,根据苏璃的推断,若是离开禁灵大阵,让这头镇狱雷兽自由发挥,等级至少和道修中的飞仙境高手类似。 关于飞仙境高手,高手过招可能无法形容飞仙境的厉害,就单纯说破坏力吧,毕竟在某些时候破坏力的大小和实力是直接挂钩的。 就如同当初沈欢掌握飞仙境时的感觉一样,他杀光整个地球上的人类,最快三天,最慢七天。 再说燕京的那些山脉来说,飞仙境高手想要移平,也就是三两个小时的时间而已。 若是毫无顾忌的放大招,威力和波及范围比核弹还要强和大的多,从某种程度来讲,现今统治整个人类思维的西方科学,和道修之路相比,差距还真不是一般的大。 倒不是道修厉害,毕竟一个发展了数千年早已进入了成熟阶段,而另一个还处于发展中。 说了这么多,还无法表现出镇狱雷兽的强大,换个简单说法,如果将镇狱雷兽放到燕京,覆灭皇族基本上也就是几个呼吸的事儿。 在换句话说,有了镇狱雷兽,基本上划地称王都没啥问题了。 沈欢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他只是在衡量这个镇狱雷兽有没有对抗灭道者的能力。 最终沈欢还是无奈的叹了口气,答案应该是不能,如果可以的话,异时间轴上的楚歌根本没必要浪费那么大代价来到这个时间轴上。 “你主人呢?是不是已经死了?”沈欢试探性的问道,毕竟大多数提前到达这个世界的强者,基本上都难逃这个命运。 大帝也曾经说过,因为不是本时间轴的人,会受到神当初留下的规则排斥,最终会造成寿命上的大幅度缩减,即便是号称长生不死的仙人也不会例外。 “死?”镇狱雷兽先是以一阵怪异的表情看着沈欢,过了一会儿露出的表情像是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我的主人乃是万古不灭的圣域霸主,怎么会死呢。” “圣域?”沈欢愣了一下,“不是神域吗?” “神域是属于神的,圣域的范围和星域差不多大小,但是它却不用受神的掌控,换种说法就是,我家主人早就自己划的地方称圣了。”镇狱雷兽说着一愣,“您好像还不知道圣人是什么意思,我就再跟您解释一下吧,简单来说,圣人就是可以击败或者和神站成平手的存在,换句话说就是脱离了神所制造的规则。” “这类人是和神同一级别的存在,但神只有一个也只能有一个,所以就被称为圣人。” “你们那个世界还有神的存在?” “是啊,他捉迷藏游戏玩完以后就现身了。” “他?也就是说,神不是我?” 镇狱雷兽听到这话再次忍不住笑了起来,“您怎么会是神呢。” 果然,当初的猜测是正确,自己并不一定就是神的转世! “不对!”镇狱雷兽又忽然改了口,“主人说过,你比他还厉害,比圣人还强的,就只有神了!” “你说我是超越圣人的存在?” “嗯,主人是这么说的,而且他说你根本就不是人。”镇狱雷兽说着咧嘴大笑起来,“我真蠢,不是人那不就是神了吗!真厉害,老子竟然能够跟神当小弟!” 我靠!白激动了,难道自己真是那个心机婊的转世? “你主人没死的话,他现在在哪里?”沈欢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结下去,于是转回了正题。 镇狱雷兽一听这话,表情忽然变得严肃了起来,“主人在寻找真相的途中。” “真相?” “是的,主人说的时候很认真,但我也不知道他要找什么真相,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主人出去转悠了一圈,回来以后就开始骂娘,接着便造了这个阵法,然后……” “然后什么?” “然后二话不说,就把我给封印了,直到走前才说出我是什么任务。”镇狱雷兽一脸悲伤道:“这些年我一直在等待主人的归来,可没想到——” 宋可馨一脸鄙夷道:“傻哔,当初你主人说见到沈欢便认其为主的时候,你就已经被抛弃了。” 看样子是又不知道被哪个人格所占据身子了,看着哭哭啼啼的镇狱雷兽,只能安慰道:“好了,别伤心了,要不,你回答完我的问题再伤心。” 一听这话镇狱雷兽哭得更加伤心了。 “你他妈是不是给脸不要脸了,我老公问你话呢!” 听这字面意思,好像是苏璃说的,可这声音却是宋可馨的。 “我、我什么时候成你老公了?”沈欢一脸懵逼道。 宋可馨幽怨的看了他一眼,“你这死鬼,占完便宜就想拍拍屁股就想闪人是吧?” “我什么时候占你便宜了?” “在那个夜黑风高的夜晚,你乘风而来,疯狂的将我占有,然后飘然的踏月而去,那一夜我至今难忘。” “我——”沈欢是懒得说了,“又开始发神经病了,不过我老婆——我呸!不过宋可馨说的没错,先回答问题吧。” “主人走之前依旧在说一定要事情的真相搞清楚,还说好像有什么人在骗他,这说着就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也就是说楚歌并没有什么事儿,他来这里不是为了改变什么,而是为了寻找所谓的真相? “没错。” “你们那个世界有没有灭道者?” “灭道者?好像没什么印象……对了,我想起来了,是有,不过那都是地球上的事儿了,他刚开始好像挺装逼的,后来就被你、主人还有夏老二给砍了。” “那承道者呢?” “这个倒真的没有听说过了。” 这剧情不对啊,按照大帝的说法,灭道者所经历的世界几乎全都被毁了,再结合承道者和灭道者的对话,这里显然已经是最后一个世界。 异时间轴楚歌所处的世界,怎么可能发展的那么顺利,而且听着镇狱雷兽的意思,现在压得他们喘不过气的大boss灭道者,在他们的时间轴当中只是一个用来前期练手的新手boss而已。 但灭道者可是要成为神的男人啊! 第1183章不对,不对,还是不对! “大神,你怎么了?”镇狱雷兽一脸担忧,看样子似乎很关心沈欢。 沈欢用手摸了两下脸,“我缕缕。” “缕缕?” “啊,我现在头有点大,你先别说话。”沈欢深吸了口气,按道理来讲,灭道者已经是最后的大boss无疑。 虽然很多事情沈欢没有经历过,但从大帝和自己在時光游筏中的经历来看,整体世界观已经差不多了。 综合各大和本时间轴有关的时间轴来看,有很多东西都是可以确定。 第一是世界观问题,从宏观上划分,可视为星球——星域——神域。 这一点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因为无论时间轴上的故事怎么发生变化,神,或者说本源所创造的整体大世界是不会有太多变化的,换句话说就是系统有很多种,但硬件总是那几个。 第二是力量体系问题,因为无论是武者还是道修,甚至是还没露过头的西方异能者,他们之间的分级称呼可能会有些差异,但都能够从其中找到对等的关系,即力量体系基本相等。 在记载当中,道修的最高境界为飞仙境巅峰,即真仙之境。 真仙之境可以说是所有体系力量的顶级代表,不过从宏观世界来看,真仙之境显然不是最高境界,它能代表的仅仅是地球这一块。 进入到新的世界后便是星域的境界划分,至于具体级别除了大帝等从其他时间轴上过来的人以外,应该没人知道了。 沈欢一直没有打听过,是因为听大帝话中的意思,大部分世界中,再填满还处于地球阶段的时候,便已经被灭道者毁灭了世界,再加上神“死后”影响的是整片神域,星域的力量体系已经不再那么重要。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神一定是站在金字塔最顶端的存在,而灭道者又是想成为神的存在,也是目前最接近神的存在。 所以灭道者被视为终极大boss并没有任何的错,可在镇狱雷兽所说的世界当中,灭道者也就开头跳了跳后面直接就被他们给咔嚓了。 如果那个世界没有灭道者的出现,那么还可以视为和本时间轴一样是最后的净土之一,可问题是,灭道者只有一个,那就是这个穿越时间轴到处吞噬自己的存在,根本不可能产生第二个灭道者。 第三可以肯定的就是,在大部分时间轴内,沈欢、楚歌、夏天,这三人都是好基友一般的存在,甚至可以说,他们三个都担任着救世主一般的角色。 除了三人关系上的些微差距外,剩下的几乎一模一样。 要知道,前面两条信息都是硬件规划,而这一条完全是看剧情怎样推动,换句话说——这第三点也可能是早就安排好的事情,就如同这世界一般。 若是这么想的话,事情就非常的可怕了,这就仿佛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在掌控着几人的命运。 追求自由是人类的本性,没什么人是从天生就喜欢被约束的,这一点从所谓的叛逆期就可以看出来了。 其实更准确的说法不应该是叛逆,而是自由萌动期。 面对父母的掌控,人们尚且会做出如此反应,就更不用说是冥冥中的一股无形之力。 “是我在转世投胎前安排好的?”沈欢小声嘀咕了一句,“如果是的话,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玩?还是另有原因?” “镇狱雷兽的世界当中,楚歌再次达到了和神一样的实力,并且拥有着自己的领域,灭道者早在地球的时候便已经死了。” 沈欢正说着忽然一愣,“不对,时间轴的分化应该只限于神域以下的世界,也就是说神域本身不可能处于任何一条时间轴当中,如果神域也在时间轴中的话,神又何必去创造出楚歌这样的存在来找事儿做,直接穿越到其他时间轴自己和自己打不就得了?” 刚才镇狱雷兽也说过,神是唯一的存在,既然在异时间轴神并没有消失,那也就是说……大帝在骗我?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大帝没有骗我的理由,而且灭道者的行为很明显是想取神而代之,所以才会做出那些事情的。 但那个圣人楚歌的时间轴是怎么回事儿? 沈欢忽然想到了一个可能,眼神之中满是惊讶,难道说——圣人沈欢所处的时间轴才是真正的主时间轴? “不对,还是不对,神域和神都是唯一的,不会受到时间轴的干涉,也就是说我们下面的世界不管怎么变化,最终在到达神域以后都只会存在一个结果。”沈欢正说着,自己又摇了摇头,“不对,还是不对,该死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看着自言自语的沈欢,苏璃忍不住问道:“你在想什么?如果想不通就算了,在线索有限的条件下,空想是最没用的。” “我只是想利用逻辑来推理出一条最合理的猜想而已。”沈欢已经完全把自己给绕晕了,他甚至已经忘记自己最初思考这个问题的目的是什么了。 “不知主人您在疑惑什么?敖邪若是可以为您解忧,必定——” “去一边吧小长虫,就你这智商和长相还想为主人排忧解难?”镇狱雷兽一脸鄙夷,紧接着笑眯眯的对着沈欢说道:“主人,您有什么事儿问我,我是从其他世界过来的,知道的事情多着呢。” “你给老娘闭嘴!我老公之所以变成这样,还不是因为你几句说的么!” 宋可馨表现得很强势,对于沈欢的称呼依旧没变,但这个时候神话也功夫跟他计较了。 “沈欢,听话,咱不想了。”苏璃的表情有些凝重,关于时间轴这些东西,已经超出了她的认知范围,更别提沈欢这个刚成为道修每两年的家伙。 再加上沈欢的性格缘故,她真怕这个傻小子因为一些还未发生或是无关紧要的事情,把自己搞的焦头烂额。 “算了,不想了,我们还是先离开吧。”沈欢深吸了口气,因为没了限制他直接用单手便把龙鼎拿了起来,然后凭借意念将龙鼎收入了须弥戒指当中。 “主人不用着急,现在我便解除这禁灵大阵,这样你们就可以直接飞出去了。” “你能解开这大阵?” 面对沈欢的询问,镇狱雷兽一脸得意道:“是啊!” “你他妈不早说!” 第1184章可能会导致世界毁灭的真相?! 沈欢之所以能够活下来,是因为这禁灵大阵,但差点死了,也是因为这禁灵大阵,若不是因为灵气完全被封印,这镇狱雷兽能不能杀死他,还是一个未知数。 在确定一切平安以后,沈欢就准备破开这禁灵大阵,直接一拳轰穿山腹然后飞出去,一下一下跳跃虽然不算累,可太浪费时间,别忘了,牛小贝和蔡芸萱还在天组等着他呢。 沈欢焦急的不是安全性,而是为了不让两人担忧,还有一个就是……蔡芸萱是大明星,空闲时间有限,为了十二楼的事儿,他已经耽误不少功夫了。 “不是啊,你们也没让我去解啊。”镇狱雷兽语气有些不满,虽然自己现在服了软,但也不必这么欺负自己吧? 唉,早知道一巴掌把他们全都拍死得了,自己继续在这地方养尊处优,整天什么也不干,只需要吃完了喝,喝完了睡就够了。 发牢骚归发牢骚,关于主人的命令,镇狱雷兽从来不敢违背。 “主人你好帅!主人你好帅!主人你好帅!么么哒,解!” 随着镇狱雷兽的几声大吼之下,一阵荧光闪耀,沈欢还真就感觉自己的身体轻松不少。 沈欢高兴到一半,又忽然皱起了眉头,“不对,虽然和灵气之间有了感应,但依旧十分的不顺畅,要是飞在天上随时都有掉下去的可能。” 镇狱雷兽尴尬的咳嗽了两声,“那个这个阵法我只能解一半,剩下的一半得您来解,您别这么看我,这、这是主人设定的。” 沈欢皮笑肉不笑的说道:“说吧,他给的是什么奇葩咒语?” “楚歌你好帅,哪都比我帅!说三遍,后面和我一样,跟个么么哒,然后说‘解’就行了。” “草泥马!” “主人,您别激动,还有,待会儿您喊的时候千万别再错了,不然会触发杀阵的。” 苏璃一愣,“这阵法中的杀阵难道不是你吗?” “我不是杀阵,我是龙鼎守护者,只要不打龙鼎的注意,他们不管怎么样,基本上都没有我什么事儿,但杀阵不同了,他是专门针对这些外来者的。”镇狱雷兽正说着,忽然发现沈欢一声不吭的开始朝外面走。 “唉,主人,您还没有破阵呢,怎么就走了?” “老子他妈不破了!”沈欢气哼哼的,头也不回,一掌在山壁上轰出了一个小洞。 “好有脾气的男人,我好喜欢。”宋可馨不知何时变成了一副花痴脸,一边奔跑一边娇羞的喊道:“老公,等等我。” 而苏璃则是暗骂一句不知廉耻,紧跟其后。 镇狱雷兽愣了半天,也急忙追了出去。 待到众人离开以后,一个身影忽然出现在了大阵之中。 “娘希匹,要不是这大阵忽然被解了一半,老子都快忘了还有这么一个地方。”人影留着黑色的长发,一身黑袍,眉心印着一朵简笔红色火莲,看上去很像是某个邪派组织的大boss一般。 他擦去嘴角的血迹,身上闪烁几阵赤红色的光芒,瞬间便治好了自己的内伤。 “嗯,阵法破了一半,看来沈欢那个小傻哔已经来过了。”人影说着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就知道这小傻哔不会喊破阵口诀的。” “没想到都这么多年过去了,既然那个小子能来这儿,也就是说十二楼的人已经开始作死杀林妙诗了,这个时期他的实力好像只有逐日境中期,经过和十二楼舵主的战斗最多到逐日境后期。” “实力太低,我现在去找他只会给他带来麻烦。”人影摇了摇头,“不行,这地方我不能待的太久,必须马上离开,不然这个世界很可能会因为我停留的时间过长而毁灭!” “而且那个家伙干什么事儿都喜欢刨根问底,肯定会问我在查什么。”人影叹了口气,“要是他达到了和我一样的圣人之境也就算了,可现在还是一个只有逐日境的垃圾,告诉他等于让他去死。” “闪人,闪人,娘希匹的。” 人影一边嘀咕着身形一阵扭曲后,便消失不见,好像从未在这片空间内出现过一般。 与此同时,悬崖之上。 “靠!你他妈确定不是在坑我?”沈欢一脸无语的看着眼前的镇狱雷兽,眼神仿佛想要杀人一般。 镇狱雷兽一脸委屈道:“我、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儿,身体强悍的离谱,但关于灵术方面完全就是一个白痴般的存在,不过主人,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我绝对是五灵兽之一,雷兽的直系后裔。” “滚!灵兽的直系后裔不会施展灵术?” “虽然我不会施展灵术,但我对于雷系术法是完全免疫的。” 沈欢感觉自己头大无比,弄了半天,这个镇狱雷兽除了血脉上和雷兽有关系以外,能力上可以说是完全相反的两个存在。 简单来说,就是超级法师的后代,变异成了一个雷系魔法免疫的超级肉盾。 因为无法施展灵术,镇狱雷兽的实力估算可以说大打折扣,基本上他在大阵中的表现,就是他的真实实力了。 “那个,你叫啥来着?” “应南,应乃龙族之主应龙的应,南则是南方圣兽朱雀的南。”镇狱雷兽一脸得意的说着。 “应南是吧?”沈欢咳嗽了两声,“那啥,我是在都市里面居住的,你这么大的体型先不说会不会引起骚动,就说这居住的地方我也没办法给你整啊。” “不是我可以变小的。”镇狱雷兽说着身形一转就变成了普通家猪大小的体型,“我记得地球上的猪都是这么大的,这下子应该没问题了吧?” “你不是不会灵术吗?” “这个不是灵术,是变化之法。” “哦——这样啊?不过还是太大了,你还是回去悬崖下面的山洞呆着吧。” “我还能再变小!”镇狱雷兽说着又变小了几圈,基本上和宠物猪的大小差不多了。 “……”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算了,你想跟就跟着吧。” “谢谢主人!” “主你妈个头!”沈欢小声嘀咕了一句,他现在也没时间耽搁了,当初他离开的时候,跟牛小贝说的可是一会儿就回去,现在这时间可不是一会儿半会儿了。 “叮咚——叮咚——叮咚——” 沈欢这边刚飞起来没多久,手机便疯狂的开始响了起来…… 第1185章妙诗出事儿了?! 沈欢连忙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全都是未接电话的短信通知,刚开始都是牛小贝和蔡芸萱打过来的,后面则是林老爷子的电话。 “爷爷?”沈欢看到林老爷子的号码后,有些失神,如果是一个也就算了,可林老爷子打电话的次数比蔡芸萱和牛小贝两个人加起来的还要多。 平时林老爷子没什么事儿的时候也会找他聊天,但像这么连续不断的打,肯定是出了什么事儿。 然而,林家一般出事儿,都用不着沈欢站出来,那么就只剩下了一个可能,那就是——林妙诗出事儿了! 一想到这儿,沈欢的表情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连忙给林妙诗打过了电话,可得到的提示却是对方已关机。 “怎么了?”苏璃已经发现了沈欢的变化,开口问道。 沈欢没有解释,乞求林老爷子接电话,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该死!”林老爷子的电话打通了,但是没人接,至此沈欢的心情就更紧张了。 “走,我们必须马上回去!”沈欢瞬间加快了速度。 “我老公怎么了?”宋可馨疑惑的对着苏璃问道。 “不知道,应该是林家或者是大妇出事儿了。”苏璃解释完以后,脸色阴沉道:“还有,如果沈欢承认你的存在,我不会有任何意见,但在沈欢不喜欢的情况下,你最好别老公老公的叫,都几百岁的老太婆了,还干这种赖皮事情,你一点都不害臊吗?” “你说什么?” “懒得搭理你。”苏璃说完,便不再理会宋可馨。 “切你个臭狐狸精老的都快流油了,还有连说我!” 宋可馨一边大喊一边奋力追赶,还好几人所处的位置都是在云层之上,不然下面的人听到了,还以为是飞机上有人吵架了呢。 燕京,天组基地附近。 “我的小舅子,你他妈终于接我电话了!”沈欢整个人都是崩溃,不知道是太巧了,还是怎么回事儿,他打了一圈电话都没有一个打通的。 不管是牛小贝两人,还是王紫嫣,全都是打得通却没有人接。 林逸轩是接电话了,但也是打了好几次以后才接通的,这让沈欢心里是又喜又苦逼。 “啊?怎么了姐夫?我刚才办点事儿,所以就静音了。” “办什么事儿还需要手机静音啊。”沈欢没好气的吐槽道:“难不成你在啪啪啪?” “卧槽,姐夫你咋知道的……不是,瑶瑶你相信我,这不是我说的,是姐夫他自己猜出来的,真的……你打我干嘛,喂!这是害臊能够解决的事情吗?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有什么不能说的,哎呦,姑奶奶,别抓别抓,这东西虽然是我的,但要用的人可是你啊。” 听着听筒中传出的声音,沈欢很的想要骂娘,要是放在以前他听到这些对话,一定会调侃几句,但他现在没有一点想要调侃的想法。 “你们要闹待会儿再闹!我就问一句话,咱们家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 “好了,别闹了,咱姐夫找我有正事儿呢!”林逸轩咳嗽了两声,把状态调整了一下,然后说道:“出事儿?没有啊。” 沈欢本来准备想说怎么可能没有,要是没有老爷子能给我打那么多电话吗? 可是话到嘴边的时候,他却是放弃了。 原因很简单,要是林家真出了什么事儿,身为林家继承人的他,肯定也没什么心情去啪啪了。 “对,经你这么一说,我忽然想起早上的时候吧,爷爷给我打过电话,说知道你在哪不知道,我说不知道以后,他说我要是能联系上你,就尽快让你回家。” 林逸轩要是没补充这句话还好说,可是现在一听到这话,沈欢的心一下子就沉下去了。 林家没有出事儿,林老爷子还急着找他的话,就只剩下一个可能了,那就是林妙诗出了事儿! 这是沈欢最不想接受的结果,最近因为一些事情,他对林妙诗确实算不上关心。 要是因为这样的疏忽,而导致林妙诗出事的话,他恐怕一辈子都不会安心。 “你姐呢?” “我姐在家呢,昨天晚上我还见了,在看韩剧。” “我已经到燕京了,那就先这样吧。”沈欢挂掉电话,决定不再浪费时间,既然现在他人已经到了燕京,那么只需要待会儿回家看看就会明白发生什么了。 “沈先生。” 沈欢也算是天组的常客了,里面的天组成员一看到沈欢纷纷开始打招呼。 “我老公好帅,什么人见了他都要行礼。” 虽然苏璃也很满意众人的态度,但她就是不喜欢宋可馨的这种花痴态度。 还是她之前说的那段话,如果沈欢承认了,她一点意见都没有,还会把宋可馨当做自己的姐妹,但事实上,沈欢对宋可馨并没有什么好感。 “那是尊重,而不是代表小欢子的身份高,一点见识都没有。” 宋可馨本来想说些什么,可是看到周围的士兵以后,冷哼一声就没再开口。 “王紫嫣呢?”经过一番询问,沈欢总算找到了王紫嫣的办公室。 沈欢推门一看,差点没骂娘,电话老半天打不通,他还以为是众人是出事儿了,可是进来一看,好家伙三个人正坐地上打斗地主呢。 “欢子哥,你终于回来了!”本来正在出牌的牛小贝一看到沈欢,直接就将手里的牌给扔了,朝着沈欢怀里扑了过去。 王紫嫣看到后,没好气的说道:“有没有搞错啊!” 蔡芸萱也跟着说道:“小贝,别以为我们没看出来,你这是在逃牌。” “不是啊,我真的是因为欢子哥回来而太激动了,真的。”牛小贝眨动着?的大眼睛说道。 “对了,欢子哥,你到底去干什么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王紫嫣则是一边收牌一边问道:“十二楼的总舵,你知道在哪了吗?” “十二楼?就是想要取我性命的那个杀手组织?” “嗯,已经被我一锅端了,以后这个世界上应该不会再有什么十二楼了。” 王紫嫣听到这话,表情异常震惊,“厉害了我的哥,端了十二楼的老窝,这可是大功一件啊!” “不过在算功劳之前,我要先抓一个人。” “先抓一个人?”沈欢有些发蒙,“十二楼都已经没了,你还抓什么人?” “你说是小鱼,而我要抓的是大鱼。”王紫嫣猛然收起笑容,大声喝道:“来人,把赤色之王skx给我抓起来!” 第1186章解除婚约?强势的陆倚天! 王紫嫣话音刚落,就有数名装备齐全的士兵冲了进来。 宋可馨看到这情况先是一愣,然后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一脸幽怨的看着身旁的苏璃说道:“都跟你说多少次了,不要随便吐痰,不要随便吐痰,现在好了吧,被人家抓了个正着。” “各位不过是随地吐痰而已,用不着这些枪啊炮的,我现在就出去买个墩布,把地给你们拖干净。” “白痴。”苏璃没好气的骂了一句,直接化为一阵青烟钻进了血玉里。 阴阳调和虽然加长了她的实化时间,但仍旧还有时间限制,如果超出时间太多,他的魂魄将会受到极大的损伤。 “赤色之王,sr组织的首领,你没必要装了。”王紫嫣冷笑道:“我承认,海外地下世界的九大王者非常厉害,组织的力量比一些小国家还要厉害,但抱歉,这里是华夏!” “而且,你应该是九王当中最不怕死的了吧?”王紫嫣拔出了挂在小腿上的手枪,指向了宋可馨,“竟然敢闯入天组在燕京的总部。” “小姑娘,你在说什么呢,姐姐听不懂呢。”宋可馨面带微笑,上前挽住了沈欢的胳膊,“老公,这些人好凶啊,你一定要替我教训教训他们。” 沈欢有些回不过神,这个宋可馨是地喜爱世界的王者没错,但她和夏天的关系似乎非常不错。 也就是说,她不是天组的敌人,或者说这个杀手之王对于天组没什么大威胁。 “紫嫣,你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沈欢刚想替宋可馨说几句话,忽然停住了,“你刚刚说什么?她是sr的首领?” “是啊。” “卧槽!”沈欢一脸愤怒的看着宋可馨喝道:“当初就是你派人来杀我的?” “那时候人家不是还不知道你是我未来老公嘛。” “滚一边去!”沈欢现在是没有时间去想那么多,“紫嫣,怎么处理她是你的事情,但我现在真有急事儿,能不能带着小贝她们先走?” “可以,没有任何问题。” “老公,你就这么狠心抛下我一个人在这里吗?”宋可馨说着,双眼还就真的泛起了泪光。 沈欢心生不忍,“对了,我记得她和夏天是好朋友,你看你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没什么误会,就是因为她和沈欢是朋友老娘才要抓她。”王紫嫣的眼神中有着很明显的敌意。 沈欢一听这话就明白了,好家伙,这个小妞的醋坛子又打翻了。 要真说起来,这个王紫嫣的吃醋能力,还真不是一般女人可以比的。 “你这是公报私仇啊。”沈欢无奈的苦笑道,他有些时候还真是弄不懂这些女人的心思。 “公报私仇又怎么样,有些人想这么做还做不成呢。” 别和女人讲道理。 经历了这么多,沈欢可是将这句话牢牢记在了心中。 “好吧,怎么玩是你们的事情,我还有事儿,先走了。”沈欢对蔡芸萱和牛小贝使了一个眼色,“走了走了。” “等一下,我也跟你一起回去。” “你还想走?是不是太不把我们天组放在眼中了。” 宋可馨二话没说,直接将手从领口伸进了胸里,掏出了一本红色的证书,上面绣着一条五爪金龙。 “看到了没?天组的特使,你们还要抓我吗?” 士兵们一看这情况,全都不说话了。 王紫嫣的脾气他们也清楚,估计这就是两个女人为了夏大校在这儿搞事情呢。 这种事儿还是不要参合的好,不管得罪了谁,等大校回来的时候都不好说。 “你、你怎么会有天组的特使证书!”王紫嫣气的直跺脚,“是不是夏天那个王八蛋给你的!是不是!是不是!” “你说呢?”宋可馨忽然又变成了那副成熟妩媚的样子,再看王紫嫣就像是一个被她戏弄到气急败坏的小女孩。 她们两个人吵架,是她们两个人的事情,沈欢是一点都不会关注的,他现在就一个心思,快点回林家,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一次沈欢没有任何保留,直接带着牛小贝和蔡芸萱飞了回去,反正两人已经见识过他的这种超凡能力了,再见一次也没什么可奇怪的。 他是这么想,可牛小贝和蔡芸萱却不这么想,尤其是蔡芸萱从天组出来以后,她就一直觉得自己是在做梦,直到落地都没有任何的反应。 林家老宅的门口停了一辆车,看上去很熟悉,沈欢多看了两眼,才发现这是陆倚天的加长专车。 在门口等待的管家一看到沈欢,连忙快步迎了上来,“姑爷,您重要回来了。” “发生了什么事?” 管家面色为难道:“这事情我一时半会儿也跟您说不清楚,您还是自己去大厅吧。” “好!”沈欢指了指牛小贝和蔡芸萱,“你帮我照顾好我这两位朋友。” 管家还没来得及应声,沈欢便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林家大厅。 陆倚天翘着二郎腿,在身旁站着两个沈身穿黑色西装的保镖,唐咪咪则是站在她身后。 她用玉手拿起一个葡萄放进了嘴里,一边细嚼慢咽,一边说道:“林老爷子,您考虑的怎么样了?” “这件事,还是让妙诗做决定吧,我说过,我是不会插手年轻人的感情事的。” “林小姐?”陆倚天挑眉看向了林妙诗。 说实话,陆倚天对于自己的样貌身材有着极度的自信,再加上是陆家的嫡系大小姐,她一直都过着目高于顶的生活。 可是第一次看到林妙诗的时候,她承认自己被惊艳到了,那种可以和自己比肩,不,甚至可能超越自己的容颜,是她这辈子都没有想过的事情。 而且,对方还和自己一样,都是大家族里出来的千金小姐,要说唯一的优势恐怕就是她的钱多到花不完了吧。 “我说了,这个让沈欢自己决定。” 陆倚天听到这话无罪大笑了起来,不过没笑几声,她便猛地收起笑容,对着众人呵斥道:“我告诉你们别给我玩这种踢皮球的游戏,现在,立刻,马上告诉我答案,你们究竟解不解除和沈欢的婚约!” 第1187章向我提亲?开什么玩笑! 陆倚天的语气很霸道,但是林老爷子却没有半点脾气。 这里是燕京地界没错,可陆家的势力范围,可不是像林家一样是地头蛇。 林家在外地的影响力是有的,那些小家族怕他们也很正常。 但问题是,人家陆家可不是小家族,那可是曾经让皇族都头疼的存在。 “怎么都不说话?是我说的不够清楚,还是你们根本就没有听进去我的话?”陆倚天冷哼一声,“林老爷子你是明白人,你们林家是燕京九大家没错,但你们的力量主要集中在商业,在商业界和我们陆家作对,会有什么下场,你不会不知道吧?” 这吃亏是林老爷子老了,这要是放在年轻的时候,林老爷子还非得拼一拼不可。 陆家是牛逼没错,但要是林家和他们死磕的话,陆家也得受到不小的损失,至少燕京这块地方,他们是很长时间没有办法染指了。 而且燕京九大家有一个特色,那就是九家之间都有所联系,虽说算不上唇亡齿寒那种紧要关系,可一旦联合起来,再加上皇族暗中推波助澜,他们陆家绝对不会好受。 当初陆家是怎么降神格的?就是全国各地,那些陆家不放在眼中的小家族联合起来所造成的结果。 不过还有一个大问题,那就是现在燕京的这些家族,有多少个敢直面和林家硬刚的? 说实话,林老爷子心里那叫一个不是滋味,想当初沈欢刚从村里出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是他最先发现了这个潜力股。 没想到现在这个潜力股起来了,竟然这么多人来争抢。 是,争抢金龟婿是每个家族都会做的事情,尤其是这个金龟婿是潜力股,而不是有大家族撑腰的情况。 所以林老爷子才会支持两人早日订婚,但没想到啊,陆家的大小姐竟然也看上这个潜力股了。 陆家小姐一过来就使用非常强硬的态度,倒不是因为她不懂事儿,而是在表现自己坚决的态度。 要是换做别人,林老爷子早就开干了,可现在不行,他老了,顾虑多了,不再是那个年少轻狂的风流少爷了。 “我也不想再重复我说过的话,等沈欢回来再说,就是等沈欢回来再说。”林妙诗倒是不怕陆倚天的态度强硬,或者说因为从小的经历,她就从来没有怕过什么人,“就算我现在答应了,你敢肯定沈欢会娶你吗?” 陆倚天听到这话,忍不住笑了起来,“林小姐,我可以说你问的是废话吗?如果没有一定的把握,你们认为我会过来说这种事情吗?” 林妙诗面色如常,依旧坐在那里,“等沈欢。” “我承认,你和一样很漂亮,漂亮的让人窒息,但是你的性格太不讨喜了,对于自己的未婚夫,竟然直呼其姓名,一点亲密感都没有,表情也整天是那种谁欠了你几百万的样子,沈欢和你在一起怎么可能会幸福?” 林妙诗沉默不语,在这种时候,说任何话都是在浪费时间,只要沈欢回来,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如果沈欢真的选择了陆倚天而没有选择自己,她不会有任何的犹豫。 但在她的心里,这个如果是不存在的。 陆倚天还准备说什么,门口却忽然传来了一个声音,“陆倚天,你来这里干什么?” 就像陆倚天刚才自己说的那样,如果她一点把握都没有,是不会来林家的。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她看到沈欢的时候,心里多少还是有一些紧张的。 陆倚天起身面带微笑道:“我是来提亲的。” “提亲?”沈欢听到这话先是一愣,然后说道:“我劝你还是放弃吧。” “为什么?”陆倚天没想到沈欢会这么无情的拒绝自己。 “因为林逸轩,也就是我的小舅子,早已名花有主了。”有些搞不清楚状况的沈欢走到林老爷子身旁,拿起茶杯喝了两口,“逸轩那么帅,你喜欢他也很正常,尤其是你长得也不差的情况下。” “但是有很多事情都不是长相可以说明的,无论你长得再怎么好看,如果看不对眼都没用,况且逸轩已经对象了,而且两人已经有了肌肤之亲,我觉得他大学毕业以后估计就会结婚了。”沈欢放下茶杯,对着林老爷子问道:“爷爷,这事儿你知道的吧?” 我知道?我不知道啊! 林老爷子对林逸轩也很关心,他只知道前阵子林逸轩在追小女生,可这小女生究竟追上了没有,他老人家也不知道。 说起来也怪林逸轩这个小子,和林妙诗不同,关于感情的事儿,他是能不让家人知道就不让家人知道,直到一切都确定以后才会说。 可能是当年宋菲菲的事情,对他造成了不小的伤害。 不对!小欢这是话里有话啊。 是了,一定是管家将情况给他说了,所以他才会虚构逸轩的事情,让这个陆家小姐死心。 哈哈哈,这个小欢,一阵子不见,这心眼也多了起来。 “是啊,逸轩已经有主了。” 陆倚天瞪了林老爷子一眼,然后转身对着沈欢说道:“我提亲的对象是你。” “向我提亲?要是向我提亲,你应该去长乐,而不是来林——”沈欢正说着,忽然一脸懵逼的看着陆倚天说道:“你,来找我提亲?” “是啊。”见设呢换明白过来,陆倚天立马做出一副娇羞的模样。 “你开什么玩笑,我已经和妙诗订婚了,又不是皇族的人,你给我提什么亲啊。”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所以我来提亲的同时,也是劝林老爷子把婚退了的。” “什么?!”沈欢的眉头猛地皱了起来,“陆倚天,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我当初救你爷爷是一时善念所至,后来我收了你们家的医药费,这件事已经算是两清了。” “我找您提亲,不单单是因为想要报恩,而是真的被您的魅力所吸引。”陆倚天双眼像是闪烁着光芒一般,激动道:“我一定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妻子,不相信的话您可以问一下姥姥,她知道的,我在来之前已经报了各种好太太课堂,所以——” 陆倚天这边正激动的说着,门外忽然传来一个响亮的声音,“老公是我的,你们谁都不需跟我抢!” 卧槽,这他妈又是哪个傻哔跑来给老子添乱啊! 第1188章五女争夫,谁是正宫? 卧槽,这又他妈是谁来这儿瞎凑热闹。 沈欢正骂着,回头一看,连死的心思都有了,竟然是宋可馨这个王八蛋! 尽管骂一个女士是王八蛋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但是现在心急火燎的沈欢哪管得了那么多,更何况他只是在心里想想,又没有骂出去。 “你来干什么啊!”沈欢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妈的这话听起来太容易让人误会了。 虽然是心里话,但在外人看来,宋可馨就成了他刻意藏着不让出来的小情人了。 “我再不来,你就要被这个丫头给抢走了!”宋可馨走到沈欢身边,强势的挽住了他的胳膊,“你是我的老公,谁都抢不走!” 看着众人怪异的眼神,沈欢一边奋力的将手从宋可馨怀里抽出来,一边说道:“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这个女人是个神经病,患有精神分裂症,不是,患有多重人格,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跑出来不同的人格,现在这个yd人格的,所以见了谁都喊老公。” “你、你竟然这么说我,我是一种忠贞的女子,若不是因为你要了我的身子,我现在还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呢。”宋可馨说着竟然开始抽泣起来,“我这般待你,你却说我是一个不贞不洁的d妇,我、我不想活了!” 我靠!大姐,你这演技真是没谁了。 不对,她是多重人格,对于她这一重人格来说,可能并不是在演戏。 难道这个宋可馨曾经被薄情男抛弃过? 可就算被抛弃过,这个薄情郎也不是我啊! “荡妇,滚开!你这样的不洁之人,何德何能做沈欢的妻子!”陆倚天说着大手一挥,“来人,把这个荡妇拽开,保护好沈医师。” “我不管,我不管,无论什么人都不能把我和我老公分开!”宋可馨还就死拉着不放手了。 沈欢也不管这个混乱局面了,看着林妙诗说道:“妙诗,你听我解释,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放心我是不会轻易被自己的眼睛所欺骗的。”林妙诗表情冰冷道:“待会儿还要再进来几个人夺夫吧?” 前半句听得沈欢那叫一个心暖,看到没,看到我媳妇没,这就是信任!想要长久和谐幸福的相处,坦白和信任都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 可接下来这半句话,基本上等于直接判处了沈欢死刑。 “不是,妙诗,事情真是你想——” “放开我欢子哥!”就在这时牛小贝的声音忽然从外面传了过来,紧随而来的还有蔡芸萱的声音,“放开沈先生,大庭广众之下,你想要做什么!” 林妙诗摆出一副早就料到如此的表情,而林老爷子则有些懵,“我说,小欢,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啊,老爷子,这个是小贝,从小跟我一起长大的妹妹,这个是蔡芸萱,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过她的歌,或是她演过的电视剧,也是我的朋友。” “对,我是欢子哥的妹妹。” “老先生您好,我是、我是沈欢的朋友。” 牛小贝走到林妙诗身旁,“林姐姐,你怎么能任由这样的女人,缠着欢子哥呢。” 牛小贝的语气有些埋怨,不过相比较起来,这两女的关系应该是众人当中最好的了,埋怨也很正常,若是不熟牛小贝可能根本就不会开这个口。 蔡芸萱看到林妙诗以后,眼神之中充满了震惊,身为明星,她见过形形色色的人物,好看的有,而且还有不少,在娱乐圈最不缺的就是有颜值的人物。 可是那些美女和眼前的林妙诗相比,简直有着天壤之别,若那些明星是陨落凡间的明星,那林妙诗便是陨落凡间的明月。 更重要的是,林妙诗现在穿着一点都不华丽,是简单休闲的居家服饰,脸上没有任何粉黛,甚至连补水的东西都没有沾染。 一个素颜便已经是如此逆天的存在,那她要是盛装出席的话,那将是一种怎样的场面? 一花盛开百花羞。 即便是蔡芸萱这样红遍全国的天后,在林妙诗面前都自愧不如。 以前她认为自己一定能够把沈欢追到手,一是因为其人气,二是因为她的美貌,三是因为她的才艺。 可在看到林妙诗以后,她觉得这一切都是无用的。 不是她不想开口,而是在一刹那间便觉得自己失去了开口的资格。 这就是她的未婚妻吗?好美…… 这是蔡芸萱目前脑海中唯一的念头。 林妙诗冷眼看着沈欢不说话,但那眼神似乎是在询问我的沈大神医,“今晚你准备怎么死?” 陆倚天没想到自己会有这么多的竞争对手,而且单论姿色没有一个简单的。 “都给我住手!” 陆倚天发起了自己的大小姐脾气,可得到的回应却是宋可馨和牛小贝的强烈反击,“你给我闭嘴!” “你们闹够了没有!”沈欢也怒了大吼一声,这声音中参杂了灵气,听起来犹如兽吼,只是一瞬间大厅就安静了下来。 “起来!”沈欢对搂着自己不放的宋可馨冷声说道。 宋可馨手脚利索的很,根本没有任何犹豫,直接起身退到了一旁,然后干笑道:“那个,对不起,我有多重人格,刚才不小心让自己的文艺人格跑出来了,她脑子有点毛病,总爱把小说情节幻想到自己身上,对不起了,给各位添麻烦了。” “你还提亲吗?”沈欢的语气有些不善。 陆倚天被那眼神盯得一阵心慌,“不提了,不提了。” 她表情尴尬的笑了起来,“我就是替林小姐试试你的忠贞程度,不管怎么说我们陆家和林家都是商业上的伙伴,既然是伙伴,就不能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她落入渣男手里,你说对吧?” 沈欢转而看向牛小贝,“你们怎么过来了?我不是让管家陪着你们吗?” “我担心欢子哥你出事儿就过来了。”牛小贝也是很有眼力劲的,知道沈欢这牛脾气一旦上来,就不是那么好消的,唯一的办法便是配合再配合。 沈欢最后将视线定格在了林妙诗的身上,不等他开口,林妙诗便说道:“怎么?也想在我身上骂两句?”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本来还雄赳赳气昂昂的沈欢,一下子变成了漏气皮球。 别以为这是沈欢怕老婆,他这是故意摆出这个姿态,让陆倚天看看,谁才是正宫老婆。 “不是,那就去餐厅开饭!”林妙诗说着大手一挥,直接离开了大厅…… 第1189章女人的战争 吃饭的时候气氛有些尴尬,只要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但谁都没有开口,就那么干坐在那里。 “咳咳——”林老爷子咳嗽了一声,“那个,这菜都上齐了,大家都快吃吧,尤其是这红焖的河间驴肉。” 话音落下,依旧没有人动筷子,无奈之下林老爷子只好将视线投向了沈欢。 沈欢心里也叫一个苦,陆倚天上门提亲这种事情是他从来都没有想过的,这倒也不能怪他疏忽,毕竟陆倚天提亲这事儿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征兆。 陆倚天说是为了帮林妙诗试探他,开什么玩笑!沈欢可不是傻子,一下子就能听出来,那是陆倚天为了缓解气氛说的话。 这个陆倚天多半是真的要提亲,而且在自己回来之前,一定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话,甚至还可能动用了陆家的力量来镇压林家,不然老爷子也不至于那么着急的联系他。 本来光这一出事儿就已经够让人头大了,没想到宋可馨也瞎凑热闹。 说起这个宋可馨,第一次见面就不是很愉快,直到现在沈欢都有些怀疑,宋可馨所说的多重人格是不是真的。 这是两个大麻烦,牛小贝的出现倒不是很碍事儿,毕竟以前和林妙诗“交流”的时候,就已经坦白过了。 可蔡芸萱这事儿怎么说? 如果蔡芸萱长相丑陋,或者说长相普通也就算了,但她的颜值也不低,这就很令人深究了。 总之沈欢现在什么都不担心,就是怕林妙诗闹脾气不听自己的解释。 要真说起来,其实这事儿不难解决,只要两人坐下来好好谈谈就行了,要不然躺在床上聊更好一些,聊完以后还能做一些充满正义感的事情,比如——造个孩子。 但问题是,一个动了怒的女人,你和她解释她会听吗?尤其是这种关乎到友谊的事情,人家没一脚把你踹出去就算不错了。 看到林老爷子投过来的目光,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然后强颜欢笑道:“吃饭吧,都愣着干嘛呢,爷爷都说话了。” 众女相对一视,纷纷拿起了筷子。 陆倚天咳嗽了两声,夹起了一颗椒盐花生豆放在了嘴中,然后装作猛然想起什么的样子,“对了,这位姐姐,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在她眼里,自己的劲敌只有两个,一个是林妙诗,第二个就是这个忽然冲出来的宋可馨。 苏璃是妖艳妩媚,沈君兰是成熟知性,而宋可馨正好处于两人的中间位置,妖而不艳,熟中带俏。 宋可馨的样貌不用多说,自然也是美女一个。 这么说吧,喜欢穿红色衣服的人有不少,但能够驾驭住的却没有几个,而宋可馨无论从气场还是相貌都能完全驾驭这种艳丽的色彩。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在座的几位当中,宋可馨看上去年龄最大。 要知道,大部分男生都有恋母情结,这和大部分女孩有恋父情结是一个道理。 从科学上讲,无论是生理发育还是心理发育上来讲,男生都要比女生晚,这也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女人高呼为什么不找同龄男人的原因,因为她们是在找男朋友,而不是在找儿子当妈。 反过来讲,不少男性都希望找一个比自己成熟的女人,这也是当年御姐风潮掀起的主要原因。 所以,在陆倚天眼中,宋可馨绝对是一个大敌。 宋可馨不知道是不是多重人格被收了回去,一边像是搅咖啡一般搅动着碗里的粥,一边优雅的笑道:“宋可馨。” “姓宋?”陆倚天眼睛一眯,小声嘀咕了一句,然后接着笑道:“听语气您是本地人,姓宋的话……是九大家之一,宋家的人吗?” 宋可馨尝了一口肉粥,但似乎并不怎么喜欢,“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吧,那你——” “哎~”陆倚天还想问什么,却被宋可馨给打断,“妹妹,你问了这么多,还没说你自己叫什么呢,这是不是有些于理不合呢?” 陆倚天先是一愣,然后表现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哎呦,你看我这脑筋,光顾着问你了,却把自己给忘了……我呢,是江南陆家的小姐,叫陆倚天。” 宋可馨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你说的这个江南陆家……是洗浴中心吗?” 正在吃饭的沈欢,差点没把嘴里面的东西给喷出来。 大姐,你这嘴巴也太毒了,陆倚天自称是江南陆家的小姐,你就说江南陆家是洗浴中心,这一下子就让“小姐”这个词语变了味道。 林老爷子也是咳嗽连连,怎么说他曾经都是情场老手,又怎么会不知道这宋可馨话里的玄机呢。 “你——”陆倚天脸色瞬间难看了起来,她是千金小姐没错,但和林妙诗那种足不出户的不同,基本上是被当做名媛来培养的,接触的人什么都有,自然也从几个自称风流的公子哥嘴中听说过小姐的贬义解释。 堂堂华夏第一豪门的嫡系长女,被人蔑称为“小姐”,陆倚天怎么可能不生气,但她开口后便立马闭嘴不言,她不能生气。 身为大家小姐,她怎么能和宋可馨这样的“下作”女子一般计较,再说宋可馨这话说的也很巧妙,用的是反问句,而不是肯定句,表情也十分“天真”,若是她生气了,说不定瞬间就会被反咬一口。 “江南陆家不是洗浴中心,和你们燕京宋家一样,是家族。” 陆家是华夏第一豪门是公认的,但陆倚天却不能自己说出来,有些话自己说出来,就等于完全变了味道。 “哦,那妹妹你说话可有些不妥了。” 我说话不妥?开什么玩笑!说话不妥的人明明是你好么! 不等陆倚天开口,宋可馨便一本正经的继续说道:“身为大家千金,应该自称千金,说小姐的话,很容易让人误会的。” “我——” 就在陆倚天准备说什么的时候,林妙诗忽然把碗筷一放,随意用纸巾擦了擦嘴,说道:“我吃完了,各位请便。” 说完就起身打算离开,沈欢见状二话没说也赶紧站了起来,先不说他已经半仙之体用不着吃这些粗茶淡饭,就算他需要进食……这些饭能比媳妇更重要吗? 回到房间以后,那就是两人独处的私人空间了,有什么事儿也都好说。 再说……他已经有一阵没做神圣之事了,万一两人聊到情深处,也可以顺便泄泄火什么的。 “妙诗等等我。” “不等!” 第1190章林爷爷,咱家还有空房吗? 林妙诗还真没有开玩笑,她走的速度非常快,直接当着众人的面动了修为,这边沈欢还没给林老爷子打招呼,关于牛小贝和蔡芸萱的行程也没安排,整个人直接就傻在了当地。 “不是,我——”沈欢愣了半天,嘴里终于蹦出了几个字,但这几个字说出来以后,整个人依旧处于迷茫的状态。 我他妈这究竟是的嘴谁了啊。 沈欢内心有所郁闷也很正常,毕竟这事儿说到底并不是他惹出来的,可是到了最后这锅却得由他来背。 因为有陆倚天在场,林老爷子也不好说什么,不过倒是给沈欢投去了一个眼神,似乎是在说,女人生气很正常,待会儿哄哄就好了。 俗话说,只有男人才最了解男人,怎么说林老爷子当年也是风流过的人物,很明白沈欢那点小心思,年轻人,尤其是一个优秀的年轻人,在不经意间沾花惹草是很正常的事情。 再换句话说,追求沈欢的人越多越厉害,林老爷子这心里也就越高兴,倒不是什么受虐体质,而是因为从追求者数量和质量上,可以直观的证明,他当初是多么的有眼光。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他老人家相信,沈欢有解决这个事情的能力。 身为一个出色的人,如果连自己女人间的事情都解决不了,那么也不配称为成功的人了。 所谓人老成精,林老爷子一开始确实有着独占沈欢的想法,不过他心里也明白,一个优秀的人,追求者肯定不止一个。 在那个号称民风淳朴的年代,都有不少的小三出现,更何况这个有了“追求真爱”这个正当理由的年代。 所以眼前这个情况,林老爷子是早有预料的,只不过他也没想到事情会这么快就发展到这个地步,不过他也没想到,自己看中的潜力股远远要比自己想象中要厉害的多。 老爷子看了看陆倚天等人,最终目光定格在了沈欢身上,在心里小声嘀咕道,“这法律也太不人性化了,为毛非得让男的到22周岁才能领结婚证呢,要是能提前结婚,我家妙诗这大妇的位置保准是坐实了,可现在……有些危险咯。” 林老爷子怎么想的,沈欢不知道,他现在一心想着待会儿怎么给媳妇认错,不对,是怎么哄媳妇开心,身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老爷们儿,怎么可能会向女人认错?现在那些动不动就跪着键盘玩lol,死一次就一耳光子的男性同胞们,实在是太没有男子汉气概了。 “陆小姐,您没啥事儿了吧?”心情稍微平静一下以后,沈欢先是对陆倚天开了口,毕竟她是这次事件的主要导火索。 陆倚天感觉沈欢的这个问题埋着陷阱,所以巧妙的回答道:“我在燕京还有几个生意要谈,所以这阵子可能要多多叨扰了。” “既然知道叨扰还非得这么做,你这脸皮也是够厚的啊。”和陆倚天的对话当中,宋可馨的话总是带着刀子。 陆倚天不知道是不是习惯了,对于宋可馨的抨击倒也没表现出太大的反感,反而故作娇羞道:“我这不是没地方住吗,再说,林爷爷,我们两家可是故交,住几天应该没什么吧?” 林家当家做主的是谁?当然是林老爷子,无论沈欢再怎么牛逼,到了林家依旧得听林老爷子的,因为他是晚辈,需要给予长辈足够的恭敬。 不过林老爷子却被陆倚天吃得死死的,没办法,官大一级压死人,更何况陆家是掌握华夏半个商业命脉的存在。 无奈之下,林老爷子只能屈服于陆倚天的淫威之下,“贤侄这话说不得不错,来人啊,为陆小姐准备一个房间。” 当着林老爷子的面,沈欢有些话不好说,瞪了陆倚天一眼以后,扭头对着宋可馨问道:“咱们的交易已经结束了,我不会再对宋菲菲下手,前提是她不再招惹我的情况下,所以你可以回去了。” 宋可馨似乎是凑热闹不嫌事儿大,直接选择了林老爷子为突破口,“老爷子,咱们宋家和林家的关系也不错吧?我闲着没事儿想在这里住两天,和林妹妹联络联络感情,您没什么意见吧?” 林老爷子到现在还没弄清楚宋可馨的身份,不过在明知道陆倚天是陆家大小姐的情况下还敢那样说话,要说没点什么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来人,给宋姑娘备房。” 沈欢皮笑肉不笑的对宋可馨竖起了大拇指,然后看向了牛小贝,可他这边没开口,牛小贝便说道:“明天是周末,我在学校也没什么事儿,就留在这里陪林姐姐吧。” 林老爷子也学精明了,直接叫人给牛小贝也整理了一个房间,然后对着蔡芸萱问道:“不知蔡小姐需不需要准备房间。” “她不需——” 沈欢准备截胡,可他这边没把话说完,蔡芸萱便开口打了他的脸,“那也准备一间吧,麻烦林爷爷了。” “不是,你怎么也来凑热闹啊。”沈欢抚着额头,整个人都是崩溃的,按照他的想法,就是将这些女人全都想办法弄走,然后和林妙诗好好的深入交流一下,现在倒好,人一个没走,反倒全都留下来了。 “我在燕京人生地不熟的,一个人住酒店多少有些不得劲,而且你知道,做明星老是被狗仔跟拍,我一个人,罗姐又没陪在我身边,要是出了什么事儿……” 不得不说,身为明星最牛逼的就是演技,瞧这蔡芸萱竟然说着说着,泪花都出来了。 “好了好了,我让你住还不成么!”沈欢无力的叹了口气,“对了,有件事儿忘了跟你说,那个追杀你的杀手组织已经被我挑平了,他们应该不会有人再来刺杀你,不过只要你的仇家还在,说不定就还有会其他的杀手过来,你最好仔细想想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如果实在想不起来,就跟罗姐把事儿说一下,也好有个照应。” 沈欢说完,起身朝着林老爷子鞠了一躬,“我吃好了,就先回去了。” 说完便一溜烟的跑了,可是没过一会儿,他就有苦逼着脸回来了,对着林老爷子颇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林爷爷,咱家还有空房吗?也给我安排一间吧。” 第1191章那老娘也没吃饱! 沈欢的心情是郁闷的,但又有些无可奈何。 林老爷子给他安排的房间是他最初来林家时的住所,里面什么东西都没动,就是床换了一下,从之前的单人床,变成了双人床,比普通的双人床还要大上一些,而且高度比普通的都要高,不像是新床的样式,下面还是中空的,很适合拍那种床下有人的惊悚电影。 也不直到老爷子是不是故意的,沈欢一个人躺在这偌大的床上显得十分无聊。 “狐狸精,你说这女人生气了,到底该怎么哄?”沈欢将双手放后,撑着脑袋,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 “你觉得呢?”苏璃现在的心情有些微妙,一是生气,理由自然和林妙诗一样,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有着非常强大的占有欲,更何况是感情上的事情。 不过除了生气以外,她还有些小小的兴奋,要知道,因为陆倚天闹了这么一出以后,现在沈欢身边就只有她一个女人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在这个时刻,苏璃已经达成了独一无二的成就。 似乎是半躺有些不舒服,沈欢直接从床上坐了起来,“要我说妙诗今天这气生的有些莫名其妙,先不说陆倚天和宋可馨这两个人是瞎胡闹,就算是真的她也没必要发这么大脾气吧?当初可是他口口声声说,只要我依旧爱她,她就不会计较这些的。” “看来你是被宠惯的太久了。”苏璃语气有些不阴不阳的说道:“也不知道是谁当初说的,只爱林妙诗一个人的,现在人家对于开后宫的事儿已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有些人还不知足,人家生个气,搞半天还怪罪到人家自己身上了。” 沈欢听到这话发出一阵干笑,苏璃说的没错,这要是放在以前他也不可能生出这样的心理,可能是真的和莺莺燕燕待的太久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要是换做以前的沈欢,看现在的自己,评语肯定只有一个词——人渣。 “唉……看来那句话说的没错,人总是会变的。”沈欢颇有仓伤感的感叹了一声。 苏璃的话却依旧不怎么好听,“坏了就坏了,还人总是会变得,你现在就是当了婊砸还想立牌坊的贱货。” “我去,用不用这么狠。”沈欢哭笑不得道:“我找你是为了让你给我出谋划策,不是让你对我进行各种抨击的啊。” “我说的是事实。” “那你还不是做了我的女人?眼瞎了?”沈欢也动了小孩子脾气。 “我只是为了和你修炼,我说过要做你的女人吗?” “我靠,你这比拔吊无情还要无情啊!”沈欢说完以后,咳嗽了两声,“那个,小璃璃啊,你刚不是说修炼了么?咱们也有一阵子没修炼了吧?我看这月色朦胧,天气不错,咱俩……再练练?” “你不担心你的小情人生气了?” 沈欢摆了摆手,笑道:“妙诗我了解,只需要一晚上她的气劲就会过了,等早上我承认个错误,把事情解释一下就没事了。” “哟,这么快就进入老夫老妻模式了?刚刚不还在担心吗?” “咳咳,我这不是恍然大悟嘛。” “男人果然没一个好东西。” “你说什么?” “没什么。”虽然苏璃嘴上说着一千个不满,一万个看不惯,但行为上却截然相反,直接化为实体躺在了沈欢身旁。 苏璃的装扮本身就很暴露,这次好像又有点刻意为之的样子,那小香肩、事业线,还有俏丽的大长腿,看得沈欢心里直痒痒。 有些时候不是人并非是一个不好的称呼,比方说对于现在的苏璃来说就是一种赞美。 以前沈欢觉得,苏璃除了那可以闷死人的胸,以及妖娆妩媚的气质和脸蛋外,就没啥特色了。 可自从经历了上次的“修炼”以后,沈欢发现这些特色根本就不算特色。 苏璃的肌肤是一大亮点,细腻嫩滑的完全不像是凡人的肌肤,指尖的触感似乎可以令灵魂舒服到颤抖。 林妙诗的皮肤也很好,但毕竟是世俗之人,难免沾染到凡间的污秽,即便再怎么粉嫩也不不可达到苏璃的这种境界。 “嗯~” “十五分钟有什么好骄傲的,再说,如果是修炼的话,最少也能达到一个时辰,你遭这份罪干嘛?” “你不懂。” 这就好比吃了伟哥征服女人,和靠着自己的实力征服女人,能一样吗? “喂。” “嗯?” “我没吃饱。” “你刚刚不是已经……” “那老娘也没吃饱!” 苏璃说完也不管沈欢答不答应,直接将沈欢扑倒,来了一个霸王硬上弓! 第1192章爱这种事不需要说,只需要做! 在阴阳调和之法的帮助下,沈欢的战斗力很惊人,苏璃想要把他当榨汁机的愿望最终还是没能实现,因为苏璃在进行实战的时候才发现——妈个鸡,这个家伙开挂以后,被榨汁的是自己不是他啊! 修炼也不完全就是啪啪,说起来两者实际上有着本质差别。 啪啪是过程是愉悦的,修炼的过程也是愉悦的,不过后者要繁杂不少,享受是没错,但脑袋瓜子里想的却都是修炼的事情。 简单来说,啪啪是在放松,而修炼则像是在做正经的工作,无论这件事物本身再怎么有趣,都会显得无聊。 不过因为苏璃身怀名器的缘故,即便是修炼,那种妙不可言的感觉,也不是一般啪啪可比的。 沈欢用手将苏璃挽在怀里,他现在非常找根烟抽,因为这样说不定会给苏璃一种被帮会老大上了的感觉。 毕竟大部分女性,都有过成为黑涩会老大女人的愿望。 “狐狸精,问你个事儿呗。” “嗯……”苏璃从鼻腔中发出一阵慵懒的回应声,她还沉浸在回味之中,基本上都没听沈欢在说什么。 “你不是说过,这九曲回肠只是十大名器之一吗?剩下的九个都叫什么,或者说,有什么特色啊?” 贪婪是人的本性,谁也不能逃避,沈欢也是如此,既然尝了一种,就会对剩下的几种起憧憬。 “你问这个干嘛?”苏璃神色恢复了几丝清明,“莫不成还想把这十大名器给收集齐全了?” “十个?你这一个我都还没完全挑战成功呢,我也就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沈欢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是一阵悸动。 苏璃又怎么不会清楚他的小心思,语气玩味道:“其实你的这些女人当中,除了我以外,其实还有一个名器。” 沈欢一听这话直接来了精神,“谁?” 林妙诗他已经尝过了,虽然很有感觉,但并算不上名器,至少没有苏璃这种跌宕起伏的感觉。 “你觉得是谁?” “该不会是宋可馨那个神经病吧?”如果是宋可馨的话,沈欢宁愿不经历这些。 “你觉得呢?” “喂,大姐,咱说话能不能别说一半,你现在给我的感觉,就好像我正在看岛国爱情片,忽然变成岛国惊悚片啊。”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唉,刚才也不知道谁说只是想听听,怎么姐姐我感觉现在你是着急的想吃啊?”苏璃说着将手放在了某处,“怎么,姐姐的九曲回肠还满足不了你吗?” “别、别别,这种事情适量而止,要是做多了对身体不好。” “不过我看你似乎丝毫没有累的意思呢。”苏璃表情妩媚,加上那还未退去的红潮,看得沈欢又是一阵口干舌燥。 “没,我不问了,我不问了还不成么!” “好了,不和你玩了,我也累的不行了。”苏璃打了个哈欠,“我目前只知道你的一个小情人和我一样拥有名器但是其他人没有特地关注过。” “你回去睡觉之前,能不能告诉我谁有?” “你自己知道。” “我自己知道?”沈欢一脸迷茫,没好气的说道:“我要是知道还用得着问你?” 苏璃回去以后,沈欢就开始无聊了,他一门心思都在想,究竟是哪个人会和苏璃一样有名器。 林妙诗肯定不是,直接跳过。 小贝?可能性不大,这小丫头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虽然没看过玉门的长相,但该看的基本上都看过了,应该不会是。 蔡芸萱?可能性同样不大,现在的沈欢也算是花丛老手了,基本上从屯股之间、走路姿势、鼻梁唇线以及体香等特征来判断出对方是否是雏。 第一次发现蔡芸萱还是雏女的时候,沈欢非常惊讶,毕竟娱乐圈的水不是一般的深。 李凤仙?十大名器从某种程度来讲,和个体发育有关,要是李凤仙的玉门不正常,应该会留下一些传言,但并没有。 想一圈下来,沈欢还是觉得宋可馨最大,因为她和苏璃一样,骨子里都透露着一股诱人的妩媚。 不过说到底,沈欢也就是在胡乱猜测而已,毕竟苏璃从来没有说过,这十大名器有什么特征。 实力强是好事儿,但也有坏事儿,比如这不用睡觉,要是去夜店嗨另说,但要是一个人的话,就会非常无聊。 “算了,还是去睡觉吧。”沈欢刚嘀咕完,外面就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沈欢眼睛一亮,“难道是妙诗回心转意,让自己回去?” 一想到这儿,沈欢一下子就激动了起来,可真把门打开以后,他所有的兴奋一下子就消失了。 “你……找我有事儿?”沈欢的语气很不好。 来人佯装委屈道:“怎么没事儿就不能找你了吗?” “大姐,不,奶奶,你都几百岁的人,能不能别老是装嫩啊。”本来沈欢对于宋可馨的“讲义气”还是很有好感的,但经过多重性格的折腾以后,他就再也没一点好感了。 “什么叫装嫩,咱们修真者,就是道修的寿命和凡人是不一样的,再说年龄不是问题,样貌才是问题,姐姐现在这个样子看起来最多也就三十左右吧?” 沈欢摆了摆手,没好气的说道:“得得得,我现在没工夫和你啰嗦,有啥事儿明说。” “刚才我已经回答过了。”宋可馨趁着沈欢不注意,一个踏步就冲了进去。 沈欢对于宋可馨简直可以说是深恶痛绝,“我说,你到底想干什么啊!” 宋可馨可不是那种羞涩的小孩子,进来以后问都不问,直接就坐到了床上,“你说这夜黑风高,孤男寡女的,能干些什么呢?” 她说着,还轻轻嗅了一下空气,“荷尔蒙的味道,很强,而且……还有一股女人特有的香味,沈欢小弟弟,你可不老实啊。” 我靠!只是闻了闻就能发现这么多,要是刚做完的时候就进来,是不是还能说出用了什么姿势? “咳咳,我不懂你说啥。”沈欢面色尴尬,不自觉的摸了摸鼻子。 宋可馨却是妩媚一笑,将手放在胸前,慢慢地将扣子一颗接一颗的解开,“有些事情,不需要说,只需要做就行了,比如……爱……” 第1193章女人……你在玩火 “有些事情不需要说,只需要做就好,比如……爱~” 宋可馨的话充满了挑逗性,这让本来已经恢复冷静的沈欢,觉得身体的温度又再次上升了起来。 沈欢吞了口唾沫,第一次觉得体力好不是什么好事儿,这要是换成普通体质,刚经历过两场大战,别说这种语言性的诱惑,就算是脱光了站在眼前,估计连睁眼的心思都不会有。 宋可馨的动作还在继续,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再搭配脸上那微妙的表情,仿佛是在做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家伙一定是在打着什么主意,而且身为几百岁的老妖婆,牺牲色相对她来说,根本算不上牺牲。 在这些女人当中,宋可馨是沈欢唯一一个看不出到底是不是雏女的存在,说不是又像是,说是又有一点不像。 说直白点,还是沈欢的辨别功夫不到家,这也不能怪他,毕竟只经历一人一妖的他,能够达到现在这种地步,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 沈欢运转灵气,强行让自己从状态中走了出来,故作淡定道:“哎,别脱了,你再继续脱下去,我可就告你行骚扰了啊!” “都是谁何必装纯,大家都是成年了,玩一玩很正常。”宋可馨将小巧的红色外套在手中转了两圈,直接朝着沈欢的头部轻抛了过去。 沈欢伸手抓住,随手扔到了床上,“你到底想干什么,这样真的很没意思好么?咱明人不说暗话,与其让你成为只管挑逗不管解决的婊砸,还不如什么都直接了当的说出来。” “你。” “什么?” “你问我想干什么,我说你。” “……” 沈欢挠了挠头,深吸了口气,“大姐,你觉得玩我很有意思吗?还是说你觉得我这人脾气很好。” 宋可馨捂嘴娇笑道:“玩你确实很有意思,不过……我并不觉得你脾气好。” “草,你果然在玩我。” “不不不,我是想玩你,还没有玩到,嗯……其实呢,用你刚刚骂人的语气词,来形容我的想法,倒是挺贴切的。” 和宋可馨对话,沈欢总有一种被老司机强行开车的感觉,开得还是蒸汽式的火车,一开动就是“污污污”的那种。 宋可馨脱下了脚上的高跟鞋,坐在旁边,用被黑丝袜包裹的玉足,隔着沈欢的休闲裤上下撩动着,眼神之中是说不尽的迷离,而沈欢也不自觉的朝着那俏丽的大长腿看去。 从某种程度来讲,丝袜绝对是最美妙的发明——尽管最初穿它的都是男人。 沈欢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也很清楚什么叫做心理需求,他之所以硬撑着是因为,宋可馨这个女人,满嘴谎话几乎没有一句可信的。 与美人共寝是这世上绝妙的事情之一,没有人会愿意拒绝,但若对方是一个蛇蝎美人,那么沈欢宁愿不要。 见沈欢没有反应,宋可馨的动作更为大胆,她的长腿就像是一只灵动的蛇,在那些最容易挑起火焰的地方游动着,不轻不重力道刚好。 即便对于刚刚已经大战两场的沈欢来说,也是一种致命的挑逗。 沈欢依旧沉默着,脸上似乎还挂着一个“老子堪比柳下惠”的牌子,但实际上他已经如坐针毡,在经历这种事情都还没反应的话,那就只有两个可能,要么是太监要么是基佬。 “小欢欢~”宋可馨压低了声音,在沈欢耳边轻轻地呼唤着,说话时还故意吹出一股股的热风。 她一边呼唤着,一边将手透过衬衫纽扣间的缝隙,在沈欢胸口轻轻滑动着。 原本“淡定”坐在原地的沈欢,忽然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一定是因为小欢欢这个称呼太恶心了,所以自己才会不由自主的颤抖,对,一定是——是尼玛毛线啊! 沈欢已经为自己找不到淡定的理由,原本安静犹如花朵的她,忽然变成了一头猛虎,将宋可馨扑倒压在身上,口感舌燥的他,说话时带着淡淡的沙哑,显得很有磁性,“女人……你在玩火自焚。” 根据心理学研究,百分之八十的女性,幻想过自己被自己的男神或者另一半霸道的壁咚,百分之七十二点五曾经幻想过自己被强x的情景,其中有一半的人会在沐浴时幻想,事后还会用手擦拭身体,嘴中呢喃着自己已经不干净了。 “是啊,我就是在玩——”宋可馨的话还没有说完,便已经被沈欢抱起,他一边走还不忘解释道:“沙发上可以解锁更多的姿势,既然是在玩火,就要让你知道旺火以后会有什么下场。” “讨厌~”宋可馨发出一声娇嗲,但眼神之中却没有任何抗拒或是恐惧的意思,相反,还有意思渴望和享受。 沈欢心里那叫一个苦,他本来想利用这个法子把宋可馨给吓跑,毕竟千里送这种事情十分少见,即便有也都是蠢女人才会做的事情。 宋可馨蠢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若她蠢的话,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所谓的聪明女人了。 为何校花会受欢迎,会有那么多人想要得到?长相是一个因素,还有另外一个因素就是征服欲,校园里的校花,公司里的总裁,娱乐圈的明星,这种带有挑战性的美女,比普通的美女或是都市丽人更加诱惑力。 宋可馨是谁?地下世界的杀手之王,带点东方色彩的话,完全可以将她当成女阎罗,征服这种女人所带来的成就高,要远远高于上面所说的。 但是——沈欢对宋可馨并没什么好感,并且他对自己也有着一定的要求。 和楚歌那种潇洒的约啪达人不同,在沈欢的观念中,只要被自己享用过的女人,就必须成为自己的女人,与其说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倒不如说是极端的占有欲。 “你是打算玩一次,然后走人什么都不知道,还是从今往后都只做我一个人的女人。” 面对沈欢的质问,宋可馨伸出玉臂,环绕在他的脖子上,“你觉得呢?” “刺啦——” 回应她的是沈欢粗暴的撕衣声。 宋可馨眼中满是兴奋,“老公,你终于决定要爱我了。” 沈欢现在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因为他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 可就在这个时候,外面响起的敲门声直接让他冷静了下来。 妙诗?! 想到来人身份的可能,沈欢连忙对着宋可馨说道:“藏起来!” “我藏哪去啊。” “衣柜里。” “里面有樟脑球的味道,我不喜欢。” “那就出去外面藏。” 宋可馨摊开双臂,无奈道:“你觉得我这个样子能躲外面吗?” “噔噔噔——” 外面的敲门声越来越急,沈欢看了看宋可馨又看了看床底,一咬牙就将对方给抱了起来。 “你先干什——” 宋可馨心中隐约生出了一股不祥的预感,可没等她把话说完,沈欢便已经将她给硬塞进了床下…… 第1194章欢子哥,我今晚要做你的女人 怜香惜玉,这个词语在沈欢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宋可馨被塞进去的时候是有反抗的,先不说她杀手之王的身份,就说哪个美女愿意往床底下钻。 沈欢现在生怕门外的人就是林妙诗,本来今天的误会就已经够大了,要是再来这么一出,就彻底完蛋了。 所以,面对反抗的宋可馨,沈欢毫不犹豫的朝着对方的屁股上踹了两下。 反正对方也是一个王级强者,踹两脚也没事儿,再说自己也没穿鞋子,也算不上是太侮辱。 不过还真别说,经过这件事儿,沈欢终于发现了宋可馨最与众不同的特色,那便是屁股,充满弹性且圆润的屁股。 现代社会,人们最先注意的是事业线,是所谓有沟才有希望,其次是俏丽的大长腿,至于小屁屁则很少有人在意。 倒不是因为小屁屁没有欣赏的价值,而是一个好的小屁屁实在难求。 首先是腰臀围的比例,最佳比例为7,光是这一点几乎就难死九成的亚洲女性,即便是在国际上的知名华夏超模,也无法达到。 其次,屁股比胸更容易下垂,毕竟没人在休息的时候可以一屁股坐在胸上,但屁股不管坐哪,都要受到蹂躏,所以一般不运动的话,肯定要下垂或者坍塌的像一块面饼。 在如此难以保持的情况下,想要有一个好的臀型就更难了,更何况还是极品的球形,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微笑屁股,从背后看,就像是在微笑一般。 其特点就是有肉光泽,紧翘有致,大小正好,关于臀型最有优势的倒是黑色人种,欧洲次之,亚洲依旧是万年的吊车尾。 完美比例的微笑屁股,在整个世界都是少见的,在亚洲女性中基本上就属于传说级的存在。 但是! 我们的杀手之王宋可馨小姐,一个亚洲美女,却有着这样的超性感的完美美臀。 “沈欢你——”宋可馨刚想开口大骂,却感觉一双巨手放在了自己的大屁屁上面,你说揉也就算了,这还捏上来,不过……这手法确实挺不错的,竟然三两下就让自己完全放松了下来。 与此同时,外面传来了沈欢那充满正义感的声音,“对不起刚才太着急了,现在我帮你揉揉,不疼了吧?” “不——” “不疼就闭嘴别说话,要是敢出什么差错,就别怪我辣手摧花了!”沈欢说着,还猛地拧了一把。 嘿!这小子还敢威胁我! 宋可馨是什么人?杀手之王!也许论实力她不是九王之中最强大的,但却是地下世界中人最不想招惹的存在。 为什么? 其余的大boss有啥事儿都是台上讲,正面刚,可她杀手之王就不同了,派人对你进行二十四小时的暗杀,你上厕所时有杀手潜伏,你啪啪啪时有杀手潜伏,试想一下,这他妈就算实力再强,也会被折磨到投降。 宋可馨是知道分寸的,现在绝对不是出去捣乱的时候,因为她已经摸清楚了沈欢这个人的脾气,开玩笑归开玩笑,一旦认真起来就最好什么玩笑都别开。 毕竟怒火中的沈欢,不是什么人都得罪起的。 “不过,他刚刚的手法真的好不错,十分舒服,要是在摸摸其他地方的话……”宋可馨的脸蛋上布了一层羞红,不知在幻想着什么。 沈欢起身后,并没有直接去开门,而是凝视着自己的手看了半天。 妈个鸡,刚刚自己装什么清纯啊! “唉……”沈欢叹了口气,小声嘀咕道:“我还是太天真了,以为女人只有两个球,没想到……今天竟然见识到了拥有四个球的女人。” 那种的美臀,如果使用老汉推车这种后入式的话,应该会泛起波浪吧? “咕咚。” 沈欢吞了口唾沫,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脸蛋,“现在可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先把正事儿解决了,先把正事儿解决了。” 整理好心情以后,沈欢阔步走到门前,将门打开。 看到来人以后,沈欢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为毛自己总感觉来的人是妙诗,可打开门以后,却偏偏是另外的人呢? “欢子哥?欢子哥!我跟你说话呢!” 牛小贝气呼呼的,双手叉腰,小脚直跺,显然对于沈欢不理会自己的态度而感到非常的愤怒。 然后神游的沈欢并没有想太多,而是直接说出了心里话,“小贝,你怎么来了?” “怎么,我就不能来了吗?”牛小贝说着倒退了两步,朝门口看了看,“我也没见这里标有牌子说美女不得入内啊。” “你这小丫头,嘴巴真是越来越刁了。”沈欢此时已经回过了神,语气有些无奈的笑道。 谁知牛小贝却是眼珠子一转,“我嘴巴刁不刁不知道,不过味道却是甜的,欢子哥要不要试一试?” “咳咳——”沈欢忍不住咳嗽了一声,“我说小贝啊,你这都跟哪学的?” “自学成才。”牛小贝随意敷衍了一句,然后扳起脸说道:“欢子哥,为什么我刚才叫乐那么久的门你都没开?” 不等沈欢回答,牛小贝便质问道:“说,是不是背着我……和林姐姐,在屋里藏了什么女人!” “你发什么神经,我这屋里怎么可能有女人呢?”沈欢一脸无辜道:“再说,我就算有,也不可能大胆到在你林姐姐的眼皮子底下作死吧。” 还好自己的心理素质强大,不然就这小丫头一句话,就该慌成狗了。 “是吗?那你为什么不让我进屋子里?”牛小贝说着,就打算冲进去,可她的身手又怎么能够快得过沈欢呢。 “你看你看!” “看什么看!”沈欢一本正经道:“我拦着你不是因为屋子里藏了女人,而是因为我要避嫌,这里是林家,家丁和护院那么多,被人看到就不好了,别忘了,你林姐姐可还在气头上呢。” 牛小贝倔强道:“我不信,你让我搜一搜。” “你竟然不相信我,我、我实在是太心痛了。”沈欢想要眨巴两滴眼泪出来,可使老老半天劲,就是一滴没有,智能单手扶强,露出自己的完美侧颜,来表达自己真的很伤心。 牛小贝一看到这情况,瞬间慌了,“欢子哥,我开玩笑的,你不要伤心,我、我就是想进去和你聊聊,你还欠我一个生日呢,以前你说过的,我生日的话,你会一整天都陪着我,现在我不要一整天,就要一会儿好不好,就一会儿。” 看着牛小贝那可怜的样子,沈欢的心瞬间软了下来,“好吧,不过就真的只是一会儿。” “谢谢你欢子哥!” 牛小贝蹦蹦跳跳的进去以后,沈欢顺手把门给关了上去,他没锁门毕竟按照牛小贝的说法,一会儿就离开,根本没有锁门的必要。 “你要不要喝点——”沈欢的话还没问完,牛小贝便一个飞扑,挂在了他的身上,抬起红扑扑的小脸蛋,说道:“欢子哥,我今晚要做你的女人。” 第1195章吃香蕉呀吃香蕉 牛小贝不是第一次说这种话了,沈欢也不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话了。 这一次牛小贝的语气很平淡,没有什么强硬的态度,或是哀求的语气,即不是很认真,也不像是在开玩笑,就是一种平淡到不能再平淡的语气,就好像街口遇到熟人,随口说了一句“吃了吗”一样简单自然。 正是这种简单自然的感觉,让沈欢一时之间不该怎么回答。 牛小贝给他的感觉,就像是那种,夫妻之间的交谈。 “小贝,我不是你说过了么,你——” “欢子哥,你说的问题我都考虑过了。”牛小贝认真道:“相信我,这是我经过深思熟虑以后所做出的决定。” “但你不觉的有些早了吗?” “不觉得,我已经成年了,有着自己的思想,我知道什么叫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牛小贝的语气依旧平淡,但这种平淡之中又蕴含了某种坚定的执着,“我的心已经是欢子哥的了,注定人也是欢子哥一个人的,也许我以后要躲躲藏藏,不能光明正大的做你的女人,但我只需要你就够了,只要你认同了我,其余的人怎么看我全都不在乎。” “我只是想做一个小女人,一个爱你一辈子,被你疼一辈子的小女人。” 沈欢深吸了口气,以同样认真的口气说道:“小贝,我说过,我不会让自己的女人吃一点亏,你说了,我们是一辈子的关系,既然是一辈子,又何必急于一被子呢?” “可是我怕。”牛小贝可怜兮兮的大眼睛中已经弥漫了一层雾气。 “怕什么?告诉哥,哥一定帮你解决。” “蔡姐姐是不是喜欢你?”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不自觉的摸了摸鼻子,“人家是大明星怎么可能会喜欢我呢。” “你在说谎。”牛小贝委屈道:“欢子哥,你不擅长说谎,尤其是不擅长在熟人面前说谎,你每次对我说谎的时候,都会不自觉的摸一下鼻子,用来缓解自己内心中的愧疚感。” “我小时候有鼻炎,你知道的,摸鼻子是那时候留下的习惯,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 “不,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我了解你。” 沈欢干笑两声,“好吧,我承认,蔡芸萱似乎是对我有意思,但我肯定对她没意思。” 沈欢说着,用手抹去了牛小贝眼角快要流出来的泪水,“你了解我的,从小我就不喜欢什么明星,还是个满嘴大男子主义的人,还光着屁股的时候就说过,我如果找女人绝对不找明星,就算找了,也不会让她再抛头露面。” 在说话的同时,他抱着牛小贝坐到了床上。 “那……如果蔡姐姐,为了你愿意退出娱乐圈呢?” 这个问题倒真是把沈欢给问住了,他是一个有原则人,但与此同时也是一个男人,要说他不喜欢美女,那就假了,太假了。 “你看,我就知道,如果蔡姐姐为了你而退出娱乐圈你一定会答应她的。” 眼看牛小贝就要哭出声来,沈欢连忙说道:“怎么会呢,我有你和妙诗就够了,心就这么大点地方,哪能装得下其他人呢。” 有句话叫女人是用来疼的,但也有句话说女人是用来哄的,不过说白了,还是那句老话——自古套路得人心。 “那今天那个叫宋可馨的怎么会喊你老公呢?” “你说她啊,那就是个神经病,你别理——啊!”沈欢话没说完,就猛地从床上跳了起来。 牛小贝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给吓了一跳,“欢子哥,你怎么了?” 沈欢恶狠狠的朝着床底看了一眼,咬牙切齿道:“被狗咬了。” “被狗咬了?” “不是,我是说,不知道哪个狗崽子在床上放了枚图钉。” 沈欢在说话的时候,床底下的宋可馨却是一脸得意,让你说老娘是神经病! 其实宋可馨本来是准备牛小贝进来的时候便冲出去的,可一听声音不是熟人她便直接放弃了,可没想到沈欢是天堂有路他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 “宋可馨,你干什么!别装蒜,你是魂修,一定可以收到我的神识传音!” “啊?你说什么?床下面地方太小,信号不好,我听得不太清楚……你想让我出去聊?成,我现在就出去!” “别!姐姐,不,姑奶奶,我错了,我错了还不成么!”沈欢现在终于明白什么叫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了。 身为一尘不染美少年,诚实可靠小郎君的自己,竟然被一个老态龙钟命归天的老雏女给坑成这样。 “这还差不多,那啥,你不必在意床底下的我,该干嘛干嘛,放心,我不会录像,就是待会儿你们行动的时候,幅度一定要小,千万别把床弄散架了,砸到我是小事儿,要是我暴露出来,估计你也不会好受吧。” “我觉得吧,你什么也不说,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待在床底下做个美铝子就好了。” “成交,不过记得留点汁水给我,听说那玩意儿美容养颜。” “噗——”沈欢险些吐血身亡,养颜美容?你他妈都青春永驻了,还养个屁的颜啊! 不过他现在只能忍着,如果宋可馨出来,牛小贝绝对会变成第二个林妙诗。 光是安慰林妙诗一个人就够废功夫的了,他可不想再多一个牛小贝。 “那个,欢子哥,今晚你要了我好吗?我不能再等了,而且我怕、我怕你被别的女人抢走。” 牛小贝一心想着如何从真正意义上成为沈欢的女人,至于床上为什么会有图钉的事情,她根本没有心思去在意。 “好吧。”沈欢叹了口气,反正小贝日后肯定是自己的,现在做这种事情只是早晚的问题而已,而且关于小贝的存在,自己在妙诗那边也早就打过了招呼。 等到时将九龙鼎收集齐全,再还她一场最盛大的婚礼。 “欢子哥。”牛小贝满脸的喜悦,同时脸蛋上布满了红晕,“欢子哥,身为情人,就要学习怎样去更好的服侍自己的男人,我、我虽然是第一次,但我一定会想办法令你满意的,我听说,在、在做那种事情之前,要、要先吃香蕉的。” 牛小贝说着,便将手放在了某处男性身上不允许描写的部位。 沈欢一下子就蒙了,一开始就玩这么刺激的? “噔噔噔——” 就在沈欢准备好好享受的时候,门外却又是响起了一阵敲门声。 卧槽,每次一到关键时刻就出现这种情况,老天爷这傻吊,怎么老跟我作对啊! 第1196章如果我退出娱乐圈的话,你会接受我 牛小贝从未做过这样的事情,本来心里就十分的紧张,现在这一敲门吓得她不自然的哆嗦了一下。 “可能是妙诗来了。” 沈欢一说这话,更是让她紧张到了极点,“那、那怎么办?” 一个合格的情人,在当男性温柔归处的同时,也绝对不可以暴露在正室面前。 牛小贝很喜欢沈欢,打小就喜欢,而且是一种极端的喜欢,只要沈欢过的幸福,她可以抛弃一切,包括自己的性命。 也许是因为乡下出身的她,没见过什么世面,不知道所谓爱情,在大部分人眼中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也许是因为她受到书籍中那些纯贞爱情的干扰,认为爱情本该如此。 但不管什么原因,此时此刻的她,愿意为沈欢付出一切。 得知林妙诗要过来,她没有趁机向这位原本的正宫宣示新的主权,之所以紧张,也不是因为紧张自己,而是怕沈欢伤心,所有的所有,都是在为沈欢考虑。 “你先躲起来。”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她应该是来找我谈刚才的事情,我需要向她解释——” “欢子哥,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不需要向我解释,我藏起来就好,一定不会出声的。” 沈欢身形愣了一下,“对不起小贝,我……” “没事的,我不介意这些,只要能和欢子哥在一起就好,无论要受多么大的委屈。” “小贝,其实——”沈欢想要解释,他想要告诉牛小贝,其实林妙诗已经知道他们的关系不是兄长和妹妹那么单纯,可惜牛小贝却没有给他机会。 牛小贝推了下沈欢,“欢子哥,你快过去吧,我已经找到了躲藏的地方,不用为我担心,你要是太长时间不开门,林姐姐肯定会怀疑的,快点过去吧。” 她说完,就撩开被单,准备钻进床底。 沈欢看到这情况也没工夫解释了,连忙道:“小贝,不可以!” 床下面还藏着一个宋可馨,这两人要是碰面,麻烦可就大了。 牛小贝趴在地上,微笑着摇了摇头,“欢子哥,为了你,这点苦不算什么。” “不是,我——”沈欢正准备伸手去把牛小贝给抓出来的时候,门却忽然被人推开了。 我靠!刚才以为小贝很快就会走,门忘了关了! 沈欢现在也没心思让牛小贝出来了,而是连忙坐在床边,用自己的神娶来掩饰牛小贝刚刚钻进去时产生的波动。 沈欢咧嘴干笑着看向了来人,“你……怎么来了?” 来人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朝屋内四周看了看,“你怎么这么久才开门?” 怎么这些女人进来以后,老喜欢问这些问题。 “我说了,门没锁,你没听到罢了。”沈欢装作一脸淡然的样子,“你还没回答我问题,这三更半夜的,你找我有什么事儿?” “没什么事儿就不能找你了吗?” “你可是大明星,说不定这墙角或者哪个旮旯缝里就有正在监视着你的狗仔,要是拍下咱俩的照片闹出什么绯闻可就不好了。”沈欢脚不自觉的移动了一下,他现在只是在强行冷静罢了,宋可馨就在床下面,现在牛小贝也钻到了床下面,这两个人碰面以后竟然没有吵开锅。 正是因为这样,沈欢才会紧张,暴风雨来临之前总是宁静的。 待会儿小贝要是和宋可馨在下面吵起来……然后蔡芸萱又忽然发现这床底下藏着两个人,最后护院被吸引过来,事情传到妙诗耳朵里——那可就真的玩完了。 “我不怕闹什么绯闻。”蔡芸萱笑了笑,自顾自的坐在了床铺对面的小沙发上,“虽然哦我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但肯定是一个大家族,如果这里都能有狗仔能够闯进来的话,这世界上就没有安全的地方了。” “好吧,你来找我什么事儿?”沈欢现在一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向牛小贝解释宋可馨的存在,等解决完牛小贝这里的事情以后,再去向林妙诗解释今天所发生的一切。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了吗?” 我的惹法可,怎么所有人过来都是一个套路? 套路?一个套路?我靠!不会吧?! 沈欢诧异的看了蔡芸萱一眼,心理不由的想到,她该不会也是来送“温暖”的吧? “你来找我什么事儿?”沈欢朝着门外看了一眼,门还开着,蔡芸萱身为明星,胆子应该没那么大。 “没什么,就是想和你打声招呼。还记得我之前说过吗?我来燕京只有两三天的游玩时间。”蔡芸萱无奈的叹了口气,“刚刚罗姐给我打了电话,让我明天就赶往明珠,那里还有一期节目等着我录,所以我可能要提前离开了。” 看来是自己太自恋了,人家是来跟自己道别的,根本就没有那个意思。 沈欢暗骂了自己一句自恋,然后说道:“现在就要走,太着急了吧?” 蔡芸萱摆出一副看白痴的表情,没好气的说道:“我明天早上才要走,现在来跟你说是因为时间还早,不至于明天我早起离开时打扰到你休息。” “你考虑的真周到,我就先谢过你的不扰之恩了。”沈欢说着还握拳拱了拱手,“我这还有点事儿,就不送你了。” 听到这话,蔡芸萱忽然没由来的问道:“我是不是长得很丑?” “没有啊,怎么了?” “那我是不是性格很不讨喜?” “也没有啊。”沈欢不知道这蔡芸萱葫芦里卖的是哪门子药,“你问这些问题干嘛?不管怎么说你好歹也是个明星,不会连身为明星最基础的自信都没有吧?” “我问这些只是在寻找,你为什么会这么快就下逐客令的原因。” 沈欢尴尬的咳嗽了两声,“其实不是我不想留你,只是这大晚上的,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有些尴尬,要是被别人看到也不好解释,我未婚妻的脾气你也看到了,要不是因为今天这事儿,我已经睡在我俩的爱巢里了。” “你很爱你的未婚妻吗?” 沈欢听到这话先是一愣,然后笑骂道:“你说的不是废话么!” “你之前说没办法接受我,是因为你有感情洁癖,受不得娱乐圈的人,那么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退出娱乐圈的话,你会接受我么?” 本来在那儿喝茶喘气的沈欢,听到这话,直接把嘴里的茶水全都喷了出来。 我了个大草!这群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集体到了思春期? 第1197章下次见面,你一定会爱上我 这也不能怪沈欢生出这样的想法,毕竟这种事儿接二连三的来,不这么想还能怎样想? 看来回来很有必要去研究一下,什么季节什么月份的女人最容易泡到,就像动物世界里说的那样,六月份到了,又到了男人类出来狩猎的日子…… 对于女人,沈欢可谓经历了很多次改观,原来在村里的时候,女大学生就是优雅知性的代表,就算长得会很普通,但身上所具备的素质绝对不是普通人能够拥有的。 但经历过大学的一些事情以后,沈欢就明白,所谓的女大学生就那个样子,没什么特别。 腹有诗书气自华没错,只不过现在这个年代……侃侃而谈的不少,高学历的不少,但肚子里真有墨水的却不多。 当然,这样的经历只是让沈欢将女大学生重新定位到了普通人的位置上,真正颠覆他世界观的是被网络所曝光的果贷。 起初沈欢看到这样的新闻,只是一笑而过,为了一点小钱钱,拍赤果视频和照片用来抵押,这是有多脑抽的人才会赶出来的,更何况是经历过九年义务教育,三年黄冈试卷,以及有着考生坟场的高考。 可惜,后来沈欢发现自己错了,错的很离谱,他之所以有这样的觉悟,只怪当初手贱,接收一个名为“果贷10g”的文件。 从看到那些图片和视频以后,沈欢就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崩塌了。 这哪特么是果贷,简直和岛国爱情动作片有一拼了,不仅仅是单纯的果照,还有和“我的滑板鞋”一样的“摩擦摩擦似魔鬼的步伐”。 不过她们用的是一些比如黄瓜或是茄子的东西,摩擦力应该不是很……大吧? 做人不能以偏概全,沈欢虽对女大学生这个名词有所改观我,但他并不鄙视她们,因为……她们也是受害者啊,虽然为了两三千块干出了一些脑残的事情,但说到底她们也是受害者啊,该受到谩骂和攻击的人不是她们,而是那些放贷者。 做人要有原则,一个没有原则的人,是不可能立足于这个世界上的……而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原则就是没有原则。 事实上沈欢的内心上并没有太大的波动,人帅久了就会成为一种习惯,没有妹子主动送上门才不正常。 “你膨胀了。”苏璃冷不丁的冒出了一句话。 “我没有。”沈欢刚回答完,整个人都愣住了,“狐狸精,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不知道,我也是刚刚察觉到的,应该和阴阳双修之法有关系。” “为什么我感觉不到你的想法?” “阴阳双修之法,虽然是双人调和,但实际上还是分主次的,我们双修的主要目的是让我拥有实体,可以看做以我为主……”苏璃说完以后,顿了一下,又补充道:“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不过应该是这样的。” 沈欢苦逼道:“我靠!这也太他妈不公平了!” “别再分心了,与其yy,还不如好好想想,怎么去安慰你床下的妹妹和老情人吧。”苏璃没好气的说道。 听到这话以后,沈欢一下子就清醒了。 见沈欢这么久不搭理自己,蔡芸萱心里隐约有一些兴奋,他这么长时间不搭理自己,一定是是在认真的考虑这个问题。 “你离开娱乐圈,和我有什么关系?” 就在蔡芸萱开始幻想以后的夫妻生活时,沈欢开了口,这句话犹如寒冬冰水,冷冷的浇在了她的心上。 “你……不是……我……你怎么……我、我——”蔡芸萱急得有些说不出话了,在她看来自己已经付出很大的代价了,为什么对方说话还会如此的刻薄。 “你先别着急。”沈欢知道自己刚才说的话有些难听,但他必须这么说,对于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虽然蔡芸萱不是敌人,但若是蔡芸萱不尽快离开,迟早是会出事情的。 “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 听到这句话,蔡芸萱的心中燃起了一丝希望,“记得,当时我在录节目,我们之间还发生了一些小冲突,但是你——” “停!”沈欢打断了蔡芸萱的胡,然后一脸疑惑道:“你确定我们第一次见面,不是那十分钟?” “不是的,我们第一次——” “算了,我想说的就是这十分钟的内容。”沈欢再次打断了蔡芸萱的话,说实话,他觉得这么做确实有些残忍了,如果是无意间的也就算了,然而自己表现的,很明显是有意中又带着一丝随意的样子。 “你曾经说过,当明星很累,累到想要退出这个圈子,如果不是因为长辈们的要求,你可能很早就不再娱乐圈打滚了。”沈欢伸出一根手指,“所以,退出娱乐圈是你早有的个人决定,和我是没有关系的。” “第二。”神话拿沈欢伸出了第二根手指,“你退不退出娱乐圈对我来说都没什么影响,简单来说,你是不是明星对我来说是无所谓的。” “可是你说过,你不喜欢娱乐圈里的人,所以我才下定——” “关于这一点,我需要向你道歉。”沈欢忽然变得一脸沉重。 蔡芸萱被他的变化吓了一大跳,“道、道歉?” “是的,道歉。”沈欢深吸了口气,“我是一个自私的人,有着很强的占有欲,要做我的女人,就必须只有我一个男人,但我却不会去要求我自己只有一个女人,你明白吗?放在网络上这叫双标狗。” “我不在乎。” “可我在乎。”沈欢叹了口气,“准确来说应该是害怕,你的粉丝太多了,要是他们知道你成为了我的媳妇,恐怕我会直接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大姐,我的话还不明白吗?直白点说就是,无论你说一千还是道一万,老子都不会喜欢你。 “你真可爱。”蔡芸萱忽然捂嘴笑了起来。 可爱?你有没有搞错,我说话都这么狠了还可爱? 看着沈欢有些懵逼的样子,蔡芸萱笑的更加开心了,“我能不能亲你一口?” “当然不——” 沈欢没把话说完,蔡芸萱便一口亲在了他的脸颊上,然后飘然的转身离去,“等下次再见面的时候,我一定会让你爱上我。” 看着佳人离去的背影,沈欢摸了摸自己的脸蛋,自言自语道:“我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接吻,没想到只是亲脸颊啊。” 他说这话的时候,还带着一些淡淡的失落语气。 对方怎么说都是一个红遍大江南北的明星,长得好看,心还在自己身上,要说沈欢一点也不心动,那根本就是假的。 卧槽!忘了小贝还在床底下呢! 就在沈欢快速动脑,思考怎么向牛小贝解释的时候,蔡芸萱忽然脸色匆忙的返了回来。 我滴个娘啊,你怎么又回来了! 只见蔡芸萱神色匆匆道:“不、不好了,有人过来了!” 第1198章欢迎加入妇仇者联盟 十五分钟前…… “啊!谁!谁在前面!”床板发出一声重重的闷音,牛小贝吃痛的揉着脑袋,“磕到头了,好疼。” 很显然,牛小贝被吓了一跳,毕竟受到惊吓后,起身和后退是很正常的反应,不过因为床下面的地方太小,所以碰到头了。 这时候沈欢正站在门口和蔡芸萱周旋,并没有注意到床底下的动静。 “小贝?”黑暗中的宋可馨平静地喊了一下牛小贝的名字。 这下子牛小贝更慌了,“什、什么人?!” “我。” “你是谁?为什么在欢子哥的床底下!你!你们!三更半夜的,你们!你们两个在做什么!”牛小贝的语气十分激动,可说着说着她的眼睛猛然瞪大,“林姐姐?!” 现在,明面上和沈欢是伴侣关系的,就只有林妙诗一个,所以牛小贝才会这么想,可话说出来以后,她又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如果是林姐姐的话,为什么要躲在床下面?明明可以光明正大的和欢子哥在一起啊。 蔡姐姐?也不对,蔡姐姐不是内地人,音调明显不同。 “你到底是谁?”牛小贝说着,就开始往外面退,这三更半夜的,欢子哥的床下竟然藏了一个女人,她非得问个明白不可。 “你现在出去肯定会被林家丫头碰个正着儿,我暴露了没什么,但如果你暴露了呢?说得在严重一些,如果因为这事儿,林家丫头和沈欢分开,你心里会高兴吗?” 一听这话,牛小贝立马停下动作,然后原本向后爬的她,挪动了一下身子爬到了里面,“你到底是谁?” “你猜。”宋可馨的语气有些玩味,要说现在最不怕把事儿闹大的就是她了。 “你——” “好了,和你开个玩笑,其实我是——”宋可馨把话说到一半忽然中止,“小丫头,你刚刚和我老公在床上干嘛呢?你们是不是抱在一起了?而且我好像听到了类似拉开拉链的声音,貌似……我还听到有人说,要做我老公的女人?” “原来是你乱攀关系的疯婆娘。”牛小贝现在也搞清楚了宋可馨的身份,“告诉你,你最好别瞎说!还有,你怎么藏在这儿?说,你和我家欢子哥干什么了?” “你觉得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还能做点什么呢?当然是爱了。”上了年纪的女人,都爱调戏年纪小的,宋可馨此时便沉浸在这种情况当中,并且乐此不疲。 “你——你个不要脸的疯女人!” “对对对,我不要脸,你要脸行了吧。”宋可馨说着,故意捏着嗓子说道:“欢子哥,今晚我就要做你的女人。” “你——你——” 牛小贝怎么会是宋可馨这种老妖妇的对手,只是三言两语就被气得说不出话来。 “我不相信欢子哥是这样的人,他、他才不会喜欢你,更不会做那种事情。” 宋可馨忽然伸手捂住了牛小贝的嘴巴。 “呜呜呜——你——什么——” “嘘,小声点,他们进来了,你要是不想让你欢子哥难看,最好安静点。” 一听这话,牛小贝立马安静了下来,不过关于宋可馨这件事情,她一定要搞明白,只是不在此时而已。 安静下来后,蔡芸萱和沈欢交谈的声音,清晰的传了下来。 “蔡姐姐?怎么会,欢子哥说——” “小妹妹,你还是太年轻了,男人的话又怎么能相信呢。”宋可馨叹了口气,一脸幽怨道:“当初他吃我的时候,也说我是他的唯一呢,可是现在呢?还不是得和你一样待在床下面,这和古代的打入冷宫有什么区别呢?” 牛小贝也怀疑过沈欢和蔡芸萱的关系,但蔡芸萱给她感觉还不算厌恶,宋可馨就不同了——这个女人很讨厌! 在这种情况下,牛小贝咬牙死撑道:“我相信欢子哥,也相信蔡姐姐不是那样的人。” “唉,不相信就继续听吧。” 没过一会儿,牛小贝便笑着说道:“看到了吗,蔡姐姐只是来告别的。” 宋可馨耸了耸肩,没有说话。 又过了一会儿宋可馨呵呵笑道:“看到了吧,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偷腥的猫,不对,这女明星说的话,你刚刚不是也假设过吗?” 牛小贝心中又气又悲伤,最终选择了沉默不语,可是很快,沈欢的话就让他从这种状态中走了出来。 有了上次的经验以后,牛小贝没有直接开口,只是得意的露出了自己洁白小虎牙。 “听到没,她要亲你欢子哥。” “蔡姐姐,蔡姐姐怎么能这么做呢!”牛小贝听到蔡芸萱快步离开后,就想从床下钻出去,可是头还没来得及露出来,就听蔡芸萱的急促声,“不、不好了,有人过来了!” 一听这话,牛小贝只能将心中的念头压下。 再说外面的沈欢,他听到这话以后,先是愣了一下,很明显还没状态中走出来。 蔡芸萱一脸慌张道:“是的。” “你来找我只不过是为了通知我明天要离开,你紧张什么啊。”沈欢回过身后,笑骂道。 可蔡芸萱依旧紧张无比,“我、我好像看到林小姐了。” 沈欢一听这话,一下子就急了,“你、你确定没搞错?” “不、不确定,可是、可是是个女人,还穿着黑衣服,我记得今天好像只有林小姐一个人穿黑衣服吧。” 黑色衣服?那保准是林妙诗没错了,因为她认识的女人当中,也只有林妙诗最喜欢黑色的一副,也是唯一一个可以把黑色穿出韵味的人。 “我、我现在该怎么办?林、林小姐是你的未婚妻,而且通过今天的事情,我、我大概可以感觉的出来,她很爱你,而且还很容易生气。”蔡芸萱直接进入到了六神无主的状态,“她很可能不会听我们的解释,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啊。” 俗话说的好,不做亏心事儿,不怕鬼敲门。 可现在在屋子里站的这两位,没有一个不亏心的。 蔡芸萱今天过来是表白的,而沈欢床底下还藏着一大一小两个美女,这要是被发现了还能得了? “我、我藏起来吧!” “好主意,床底下不——”沈欢想说,床底下不能藏,脏,看他这话还没说完,蔡芸萱便猫下腰子,朝里面开始钻。 我的天哪!钻洞这种事情,不应该是男人喜欢干的吗,怎么现在连女人也都这样了。 “噔噔噔——” 高跟鞋的声音越来越近,沈欢一咬牙隔空叩击了一下蔡芸萱的穴道,然后迅速的走到门旁,将门反锁了上去。 当他回头准备带着蔡芸萱从窗口逃跑的时候,却发现床底下伸出一大一小两只手,直接就把蔡芸萱给拽到了床底下。 “我靠!有没有搞错!” 沈欢内心崩溃的同时,一大一小两个美女,分别露出完美的笑容,低声的对着刚进来的蔡芸萱说道:“欢迎加入妇仇者联盟。” 第1199章我刚买的黑裙子,好看吗? “是什么把自己抓进来的,人、人吗?可是床底下怎么有人!”鬼这个字眼,不受控制的从蔡芸萱脑海中跳了出来,她吓得浑身发抖想要转身逃出去,却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活动身体的任何一个器官。 “别慌,你被我老公点了穴道,我这就给你解开。”宋可馨说着便解开蔡芸萱的穴道。 蔡芸萱身上先是一阵麻痹,紧接着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但她的身体仍旧下意识起身,步了牛小贝的后尘,用后脑勺和床板来了一个亲密的接吻。 “啊……咝……好疼……什么你老公,你……咝……啊……你是什么人啊……咝……”蔡芸萱疼的眼泪都流出来了,她刚刚使的劲可比牛小贝大多了,“为、为什么……咝……对了,刚刚好像不止是一个人拽我……你们……哎呦……为什么要躲在床底下啊。” 宋可馨忍不住笑道:“你为什么躲在这里,我们就为什么躲在这里咯。” “你是……今天那个喊沈欢老公的女人?!”蔡芸萱的听觉很敏锐,专业的说法叫做绝对音感就是以为这个天赋,再加上完美犹如天籁的嗓子,她才会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歌坛,占据一席之地。 “宾果,恭喜你答对了,可惜,没奖励。”宋可馨打了下响指,语气稍显得意,似乎对蔡芸萱猜出自己的身份一点也不意外,不过她刚才称呼沈欢为老公,就算没有绝对音感应该也能猜出来。 牛小贝也不满的发出了声,“蔡姐姐,还有我。” “小贝?!你、你怎么也在这里?” “你刚刚是不是亲欢子哥了?”牛小贝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且还一脸幽怨道。 “我、我没有啊,你、你一定是听错了。” “那你说下次见面,一定会让欢子哥喜欢你这句话,我总没听错吧?” 宋可馨举了举手说道:“这句话我也听到了,我可以作证,你没听错。” “我、我——我只是——”蔡芸萱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忽然她灵光一闪,说道:“小贝,你不是说,只是沈欢的妹妹吗,怎么会在这里?还有,宋小姐,你一直叫沈欢老公,但他似乎并不想承认,你们究竟是什么关系?” 牛小贝死咬着刚才的问题不放,“你应该先回答我的问题,还有,疯婆娘你和我哥哥到底什么关系,你为什么会在他屋子里,而且还不穿上衣,你是刚脱下来的,还是忘了穿上去?” “什么,宋小姐,你、你竟然没有穿衣服么,你——你……沈欢已经是有家室的人了,你不觉得你这样有些不知廉耻么!”蔡芸萱一脸气愤的说道。 “我不问你们,你们反倒问起我来了,好!”宋可馨也来了脾气,“小贝,你说今晚要做沈欢的女人是怎么回事儿?你们可是干兄妹的关系,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这么做也是有违伦常的,知不知道?还有,蔡小姐,你可是明星,怎么可以打有妇之夫的主意?这要是上报了,就算不至于被逼出娱乐圈这么惨,至少人气也会大幅度缩减吧?” 牛小贝:“问题是我先问的,请你们两个先回答我的问题!” 蔡芸萱:“你们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快点说!” 宋可馨:“别吵了,要说先来后到我是第一个进来的,你们应该先回答我的问题!” 俗话说的好,三个女人一台戏,即便这场戏是在床底下也不见得会消停。 这三个人没有盟友,全都在为自己而战,并且选择的方式都是以一敌二,整个场面极其混乱,要不是因为空间太小,加上都是“斯文人”恐怕早就动起拳脚了。 现在三人都在质问,没有一个回答的,众人治好将矛头指在了沈欢身上,“沈欢(欢子哥),我需要一个解释,你和她们两个到底是什么关系!” 沈欢有苦难言,他倒是想好好解释,可是吃住中的女人,有几个讲道理的?而且,现在林妙诗就快来了,他也没有时间解释。 “妙诗马上就来了,你们都安静一些,等待会儿她走了,我就和你们解释!”沈欢现在只能试图借助林妙诗这个正宫的威力来让几人冷静下来了。 别说,刚才还咋咋呜呜的三人,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再也没有半句话。 “哒哒哒——” 高跟鞋的声音,越来越近,眼看就要到门口了。 沈欢面带一丝苦笑,其实现在这个情况下,沈欢是不希望林妙诗过来的,如果要是发现自己床底下藏了三个人,那基本上等于是死路一条。 “不对,听这脚步声,不像是妙诗发出来的啊。”沈欢忽然间开始疑惑起来,林妙诗也是道修,而且还是奔月境的道修,以她的境界走起路来,别说踩着高跟鞋,就算是踩着铁跟鞋都不会发出这么大的声音。 “是了,应该是她想要提醒我,所以刻意加重了脚步!” 想到这儿,沈欢深吸了口气,顺便用手抓了两下头发,以保证自己以最完美的姿态出现在林妙诗眼前。 “妙诗,请……请……”沈欢用手揉了揉眼睛,“我的惹法可!” “陆倚天,怎么是你!” 陆倚天面对沈欢惊讶的表情似乎很是满意,手拟兰花指,拈起裙角,笑呵呵的说道:“我刚买的黑裙子好看吗?” “不好看!” 妈了个鸡的,搞了半天,自己白激动了! 沈欢心里那叫一个气啊。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也在可怜沈欢,竟然落下了几滴雨点,紧接着便淅沥沥的下了起来。 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沈欢已经开始怀疑,这些女人是不是提前商量好过来的,一个接着一个的过来,这他妈不是明摆着要搞事情么! 沈欢心很累,床下的战争刚刚被正宫之主的名头镇住,这边倒好,又来了一个坑爹陆倚天。 解释!这他妈到底怎么解释啊! 老天爷,老子究竟哪里得罪你了,杀人不过头点地,你他妈吃饱了撑着,至于这么折磨我么! 沈欢在那咒骂老天爷的时候,陆倚天又在原地转了一圈,黑色长裙随风而起……正好露出了隐藏在下面的红色小裤衩,“你怎么不回答我的问题呢?难道我这身打扮不漂亮吗?” 陆倚天对于自己的这身装扮很是自信,三七分性感烫发,黑色轻纱半透明长裙,搭配黑丝吊带袜,脚踩黑色高跟鞋,再加上她本身就很美的脸蛋,这样的装扮确实很是诱人。 见沈欢依旧不为所动,陆倚天摆出了一个更加妩媚的只是,装作捡东西的样子,用手从脚踝一直抚摸到了腰部,“下雨了,外面好冷,难道你忍心让我一个人站外面吗?” “我怎么会忍心呢,来进来吧。”沈欢终于开了口,不过他在说这句话时,陆倚天的感觉很是怪异,尤其是嘴角的笑容,似乎带着一丝残忍的味道…… 第1200章全都出来吧,咱们一次做完! 关于沈欢的笑容,陆倚天并没有太过在意,反正她的目的就是进入沈欢的房间,然后利用自己的美貌和性感的躯体,让沈欢把持不住,然后占有自己,从而以正当理由将沈欢从林妙诗的手中夺走。 就算这样依旧没办法得到沈欢也没事,她来之前特地吃了一些特效药,这种特效药对于怀孕有着不小的帮助,沈欢是一名中医,既然是中医对于身体保健一定很在意,即代表拥有着健康的身体。 在两者的搭配之下,中枪几率将会翻好几倍的提升。 到时候就算沈欢再怎么不接受她,也会接受她和他的孩子。 打算是这么打算的,不过陆倚天不认为会到这一步,从之前的接触就可以看出,沈欢是一个心软的人,所以很可能第一步就会成功。 女人们都喜欢强大的男人,至少是比自己强大的男人,原本的陆倚天目空一切,在她眼中没有用钱解决不了的问题。 但是陆老爷子的病,却让她举手无措,就在这个时候,沈欢出现了,不仅治好了爷爷的病,而且还解决了连爷爷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她相信自己的直觉,直觉告诉她,沈欢绝对不是一个单纯的医师那么简单,在他那宽大的背膀下,一定还有隐藏着其他的秘密。 有些时候,恋爱是从脑洞开始的,先不说事实与否,陆倚天的这种行为完全就是一厢情愿。 “怎么,不觉得冷了?”沈欢回头看了一眼,嘴角依旧挂着那样的笑容。 陆倚天不由的打了一个冷颤,不知道是被吓的,还是因为外面的天气太冷了。 “谢谢。”陆倚天捂着双肩走进了沈欢的房间,她没说二话直接坐在了沈欢的床上,然后优雅的翘起了二郎腿,像是在避免走光,但又刻意放缓了速度,将若隐若现这种手段,表现的淋漓尽致,而且看上去十分自然,应该是演练了很多遍的效果。 一时的挑逗是可以忍耐的,但是接二连三的挑逗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说实话,沈欢真是够惨的,年轻人本来火力就旺盛,现在又经历了这些事情,能够保持理智已经很不容易了。 其实沈欢在经历宋可馨挑逗时,就已经忍耐不住了,牛小贝时,已经完全从双修后遗症中走出的他,更是燃烧到了顶峰。 蔡芸萱来的时候,他倒是冷静了一些,可最后那一吻,却让他有些不知所措,好不容易浇筑起来的信念再次坍塌。 现在陆倚天又穿着这么性感的服装,他想冷静都无法冷静,与其绕圈子搞那些没必要的事情,还不如直接了当的来一场酣畅淋漓的大战。 “红色的。” “什么?”陆倚天俏脸一红,虽然她就是想要这样的结果,可身为第一号门千金的她,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而且还是在自己喜欢人的面前,她脸皮再怎么厚,也是会害羞的。 谁知沈欢一本正经的指着床头柜上的果盘说道:“红色的苹果,你喜欢吃吗?” “呃……”陆倚天差点没被沈欢这句话给呛死,我的天,本小姐都穿的这么露骨了,在他眼中难道还没有一个苹果有吸引力么。 陆倚天的内心是崩溃的,但即便如此,她也要坚持下去。 “沈医师,你一个人住在这里,一定很寂寞吧?”陆倚天说着,用玉手勾住了沈欢的衣领,稍稍用力,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根据《动作爱情心理学》上的记载,当你做出挑逗的举动时,对方若没有反抗,这场啪便已经成功了一半,所有的女人都一样,即便是放荡女也是如此,在面对不对口味的人时,她们绝对不会从容的接受。 陆倚天当然不会天真到,什么都相信书籍上面的,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不过从沈欢的反应来看,对方至少不讨厌自己。 既然不讨厌,成功的机会就非常大了,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更何况自己不止是追,还加上了送一血。 不谈论长相就已经充满了诱惑力,更何况自己拥有着一点也不次于林妙诗的容颜。 若是换做别人,陆倚天相信,只要自己勾勾手就可以做到自己现在想做的事情。 “苹果我不爱吃。”陆倚天说着,佯装想要挪动位置,趁机抖了抖肩,“不过,我不知道沈医师你……爱不爱吃水蜜桃呢?” 曾经有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说过,把一些器官以水果的姿态描绘出来,就会非常的具有文学性,读起来绅士且不失逼格。 沈欢当然知道陆倚天口中的水蜜桃讲的是什么,因为那所谓的水蜜桃,正紧紧的贴在自己的胸口。 嗯……真空上阵,还这么挺拔,这就是年轻的好处啊。 “我喜欢吃水蜜桃,不过刚才你有句话说错了。”沈欢将一只手搂在了陆倚天的腰间,将两人下身的距离拉近,嘴巴只差分毫便可以亲吻道对方的耳朵,“我……不是一个人。” “我当然知道沈医师你不是一个人,只是现在这个房间里只有你一个,如果我没有找你的话。”陆倚天说话的口吻很正常,唯独仔细听才能听得出有些紧张。 看样子同样是养尊处优的生活模式,这位陆大小姐的敏感点和林妙诗并不是同一个地方。 “不,除了你我,这房间还有三个人。”沈欢将头向后回收了一下,准备寻找下一个敏感点,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发现陆倚天的身躯不由自主的抖动了一下,甚至连皮肤上都起了一层细微的小点点。 热气吹到脖颈上就有这么大的反应? 果然,每个女人都有所不同吗。 “三个人?”陆倚天愣了一下,再回想一下沈欢刚才的迷之笑容,她又感觉冷了几分。 沈欢笑着点了点头,“是的。” “您别开玩笑了。” 沈欢收起笑容,一本正经的摇头道:“我没在开玩笑……”他说着用手轻拍了一下床板,“你们出来吧,有什么事儿,咱们一次做完!” 第1201章没我的同意,谁敢碰我男人一根汗毛 雨声打在屋瓦上,显得异常刺耳,林妙诗一人坐在床上,显得有些落寞,她打开笔记本随手点开了几个电视剧,但很快便又关闭,最终辗转多次以后,她直接将笔记本合了上去,用手揉起了太阳穴。 今天发生的事情,林妙诗心中早有预料,只是她没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快。 林妙诗没有朋友,唯独一个朋友就是江悠然,更别提什么异性朋友,所以沈欢在她心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可以这么说,沈欢的存在几乎可以代表整个世界。 “自己做的是不是有些过分了?”林妙诗回想起沈欢落寞离开的模样,心中生出一丝不忍,“看样子他似乎很伤害……我明知道事情会发展到现在的地步,为什么还要……” 林妙诗想着想着,竟然开始自责起来,这若是被沈欢看到,一定会惊掉大牙。 “不对,这不是他到处沾花惹草的理由。”林妙诗冷哼道,可是刚说完,脸色就又开始纠结起来,“可是自己之前也说过不介意他……” “还是问一下悠然吧,她经历的事情多一些,说不定能给我一个好的解决办法。”自从经历了上次的事情以后,两人的联系也逐渐多了起来,关系似乎又恢复到了少年时的状态。 林妙诗拿起手机之后,又很快就放了下去,“不行,不能联系悠然,以她的脾气一定会来找沈欢麻烦,而沈欢本来就因为她假小子的性格有所不满。” 一个是自己唯一的朋友,一个是陪伴自己一生的老公,林妙诗自然不希望两人闹矛盾,尤其是因为自己的事儿而闹矛盾。 但是自己心里真的很矛盾啊! 林妙诗越想越气,从床上下来,船上小兔拖鞋坐到书桌旁,从抽屉里取出了一个画本。 翻开第一页,上面画了一个小人,简笔画只能看出人形而分不出公母,不过在小人的头部却写着两个字——沈欢。 “打死你!哼,让你欺负我!让你欺负我!”林妙诗用铅笔在小人的屁股的部位开始胡写乱画起来。 她明明是在诅咒人,但神情十分可爱,让人看到也不会生气,反而会觉得可爱。 是的,可爱,没有用错形容词。 或许平时的林妙诗不会和可爱两个字扯上关系,但现在的她,本身就是这个名词的代言人。。 林妙诗似乎是找到了发泄的途径,胡写乱画的越来越厉害,正画着他忽然停下,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啊,怎么画到这个地方了,要是这里出了事,就没办法生小宝宝了。” 她慌忙的拿出橡皮擦,将刚刚不想爱新涂抹到的地方擦去。 “呼……”做完这些以后,林妙诗大松了口气,“应该不会有事吧?嗯……应该不会有事的。” 没了事儿的做的林妙诗又开始变得无聊起来,她朝着门口看了看,“这个家伙的脑袋是木头做的么,自己不让进来就不进来,当初自己究竟是看上他哪一点才选择和他在一起的。” 人一无聊就喜欢发牢骚,林妙诗也是如此。 “噔噔噔——” 就在这时,门口忽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终于开窍了吗?”林妙诗猛地从床上坐起,眼中充满了亮光,不过很快就又变成了冷冰冰的样子,不管怎么说,沈欢都犯了错误,虽然可以饶恕,但这段时间一定不能给他好脸色看,不然他将认为自己一点脾气都没有。 林妙诗走到门口后,一边开门,一边语气冰冷的说道:“我不是说了么,在没有经过我同意之前,你就不能回来睡——” “我的乖孙女啊,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还在闹脾气!”林老爷子一脸焦急的说道。 林妙诗看到来人是林老爷子以后,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爷、爷爷?!怎么是您……” “我是来给你说要紧事儿的!”林老爷子显然是跑过来的,说话还伴随着一些喘气声。 林妙诗一手搀扶着林老爷子一边用另一只手轻拍后背,帮他老人家缓气,“您有什么事儿让逸轩或是管家带个信不就可以了么,何必亲自过来呢,而且雨下的这么大,您还是先进来屋里再说吧。” “不进去了,你先把我的话听完。”林老爷子深吸了两口气,说道:“刚刚陆家丫头又去找我了。” “找又如何,沈欢是不会选择她的。”林妙诗的语气充满自信,当然也有着对陆倚天行为的不屑。 林老爷子没好气的说道:“丫头,不是爷爷危言耸听,这个世界上最经不起考验的就是人性,永远不要把被子放在桌沿的道理你应该听说过。” “小欢是喜欢你没有错,但是你仔细想想,有哪个男人不喜欢温柔可人,又会撒娇的妻子?你的性格太冷了,这不仅对你的社交有妨,对于婚姻生活也是一样。”林老爷子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就说今天来的那几个丫头,哪个不比你表现的火热?再看看你,在面对这些事情的时候怎么表现的?小欢一进来就甩冷脸给人家看,吃饭的时候也是半句好话没有,到了晚上你还锁门不让他进来睡觉。” “是,小欢是有不对的地方,但是他不对,你就也必须表现的不对吗?” “女人是需要哄得没错,可男人也是人,他们有许多需求和女人是一样的。” 林老爷子说到这儿,大叹了口气,“都怪我,若不是我宠惯着你,你现在也不至于如此不懂得人与人之间的交际之道。” 林妙诗心里有些委屈,以前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林老爷子总是站在她身边,现在倒好,明明是沈欢犯的错,却一下子将责任推到了自己身上。 “我知道你委屈,但妙诗你要记住,遇到事情,只知道将错误推在别人身上的人,永远也不会成长,一个巴掌拍不响,责任肯定不会只在一方身上,要真计较也只是犯错大小的问题而已。”林老爷子继续苦口婆心道:“我也知道你心里生气,可这有脾气的不止你一个人,难道你就不怕小欢一生气,真的和那些女人在一起。” 林老爷子说到这儿,一拍手连忙说道:“我来就是为了跟你说这件事儿,刚才陆倚天来找我,就是为了打听你喜欢穿什么衣服,而且刚刚小刘来给我打招呼,说陆倚天穿着一身黑泉子,花枝招展的去小欢那里了……我来之前让人去看了下,今晚在咱们这儿借宿的那几个姑娘,没一个在屋里的。” 林妙诗二话没说,跨步就朝着外面走去。 “丫头,你干嘛去。” “去找沈欢。”林妙诗语气冰冷道:“我倒要看看,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谁敢碰我男人一根汗毛!” “去示威没错,可你也得换身衣服啊,穿居家睡衣过去算怎么一回事儿啊!” 林老爷子还没说完,林妙诗的身影便已经消失不见…… 第1202章五六分钟妞一位,咱家姑爷真厉害 “嗯……嗯嗯……啊……不要……好、好爽……疼……快……快点……嗯、啊……不要、不要……我、我错了……慢慢点……不行、不行受不了了……绕、饶了我吧……啊!!!” 宋可馨的声音,诱人妩媚地从沈欢的屋子里传了出来,随着一声高亢兴奋的叫喊,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然后没多久,宋可馨虚弱的开口道:“你、你好厉害,我……我满足了。” “满足了?那好,下一个。”沈欢的声音出现,听上去很正常,似乎一点也没有那种经历大战之后的疲惫感,“蔡小姐,就你吧。” “我?!我还是算、算了吧,我光是看着就已经、已经觉得很满足了。”蔡芸萱的声音很紧张。 “我记得刚才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人总得对自己说出的话负责,不是吗?” “不要!不要……我错——啊!嗯……好疼……我、我还是第一次……嗯啊……你、你温柔一点……求求你……求求你温柔点……嗯……好奇怪,为什么明明感觉很痛,可是……可是又觉得好舒服,好、好舒服……” 大概过了五六分钟,蔡芸萱也发出了一声私心裂地的呐喊,呐喊过后便没了任何声音。 “陆小姐,这次轮到你了。” “我……还是不要了吧,我就是凑人数的,做这种事情完全没有必要把我给算上。”陆倚天干笑着说道。 沈欢语气不改,“这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刚刚你叫唤的最厉害,做这种事情,自然也少不了你。” “别、别这么粗鲁,我做,我做还不成么,不过……不过你能不能轻一些,我和蔡小姐一样都是第一次,我也不多求什么,就是待会儿做的时候在结束以后,不要让我和蔡小姐一样昏过去就可以了。” “对不起,情到深处无法自控。”沈欢话音落下没有多久,陆倚天便发出了比宋可馨和蔡芸萱两人加起来还要大的声音。 一群家丁丫鬟趴在院口,小声的议论着。 “咱们家姑爷真不是一般的厉害啊。”一名家丁忍不住感叹道:“六分钟解决一位,这都第三位了,果真是天赋异禀。” “这里哪有你这个雏男说话的份。”另一名家丁没好气的说道:“天赋异禀那是先天条件,但想要如此迅速的让女人满足并且达到求饶这种程度,那主要还是因为技术。” 一名脸带红晕的丫鬟,羞涩道:“不管什么原因,姑爷房中术的厉害是肯定的,不过我很疑惑,姑爷搞这么大动静,就不怕我们发现之后,去告诉老爷子和小姐去?” “说你八婆还真八婆,不过也没办法,男女思考问题的角度本来就不一样,今天大狗哥我,就给你们好好讲讲咱们林家现在的情况。”鼻头正中有一颗黑痣的家丁捋了捋袖子,“姑娘当初刚来咱们家那会儿确实是个一穷二白的乡野村夫,在那个时候,姑爷肯定不敢做这些事情,因为以他当时的身份,别说得罪老爷子和大小姐,他连咱们林家的管家都得罪不起。” “可是现在呢?”大狗哥故作哀怨的叹了口气,“今时不同往日,咱们现在姑爷可以说是中医团体现任最高的领导,地位堪比有着医仙之称的李老夫人,现在李老夫人过世,姑爷已经是一时无二的存在。” “这还仅仅是中医方面,关于商业方面,益寿茶多么火爆大家想必都是知道的,都这么久了,热度虽然有所下降,但仍旧是我们华夏最热销的保健品。” “说完商业说官场,乍一看姑爷似乎和官场上的人没打过什么交道,但你们别忘了,皇城中的厂公和咱们姑爷那可是忘年交,而且我们姑爷本身还有一个龙医头衔,虽然只是一个虚衔,可那也是有功名在身的,而且当初有个王爷和咱们姑爷私交甚密!” 大狗哥这边说的正兴,一个丫鬟插嘴道:“对对对,这事儿我也知道,不过那个王爷死了,我、我还听说,那王爷的死,很可能和咱们姑爷有关系。” “妇人家懂个屁!”大狗哥不乐意了,“那都是流言蜚语,要真是这样,咱们姑爷现在还能好好的吗?” “说完官场,咱们来谈军伍,张老将军听过吧?被誉为当代子龙,从未败仗的张老将军,他的命就是咱们姑爷救得,现在虽说退休了,但影响力还是有的,至少军伍当中有一多半的军官们仍要给老爷子几分薄面。” “除了军商政以外,和大家族的关系就更多了,别的不说,光是上三家之中就有两家的横扫也和咱们姑爷是好朋友。” “来,就这样的情况,你说咱们小姐和老爷子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大狗哥正说着,发现正对面的几个家丁丫鬟都不停地眨动着燕京。 一看这个,大狗哥心里就更不痛快了,“你们别不相信,我说的都是实话,别的我大狗不敢说,但是说到小道消息,我大狗绝对是最厉害的。” “你们怎么还眨眼,我说的都是真的!”大狗疑惑了半天,总算是发现自己的毛病出在哪里了,“你们这群色胚子,还是对姑爷啪啪的人有兴趣对吧?好,我就给你们说说那些女人的身份,第一个,叫起来很是诱惑,一听就是熟女的那个是宋家的小姐,第二个,是目前最火的女明星,小年轻们应该都知道,叫蔡芸萱,现在这个……咳咳,听着这声音就让人热血沸腾啊,是咱们华夏第一豪门陆家的千金大小姐!” “来头不敢说都比咱们小姐强,但除了那个明星,还没哪个比咱们小姐弱的。” 就在这时,大狗哥忽然感觉自己后颈一凉,“你叫什么名字?” 大狗哥下意识的摸了摸脖颈,“我叫矫厚根,平时大家给面子,一般都叫我大狗哥。” “脚后跟大狗哥是吧?来人,把他给我抓进不亮堂,按照家仆不得议论主家事的戒律,杖责一百!” 大狗哥回头一看来人,整个人直接傻了,吓得一屁股跌坐在了地上,“大、大小姐,事、事情不是您想的那样,我、我——” “动手!” 林妙诗都下令了,这些家仆还有那个敢违抗的。 等到众人都离开后,林妙诗面色阴沉的朝着陆倚天发出舒适嘤咛的房间走去。 “啊!!!” 陆倚天惨叫一声昏死过去以后,沈欢开口道:“小贝,到你了。” “欢、欢子哥,我可是你的妹妹,你、你不能这样做,不要……欢子哥不可以!” 这个禽兽!竟然连自己的妹妹都不放过! 林妙诗气得直接一脚踹开了房门,眼前的一幕让她整个人呆立在了原地,沈欢、沈欢他、沈欢他竟然—— 第1203章老公,我帮你暖床吧 林妙诗气得直接一脚踹开了房门,眼前的一幕让她整个人呆立在了原地,沈欢、沈欢他、沈欢他竟然——他竟然在按摩! 四女“1”字排开,全都趴在床上,宋可馨一脸享受,蔡芸萱的表情很明显是痛并快乐着,陆倚天则已经完全昏死了过去,唯一相同的是,三女都是一脸红潮,就好像刚干过了那种事情一样。 唯独清醒的牛小贝则一脸慌张的看着沈欢,不停地挣扎着。 沈欢显然被踢门而进林妙诗吓了一跳,“妙、妙诗你怎么来了?” “这里是林家,我想去哪里是我的自由。”林妙诗脸色冰冷,虽然看起来他们像是在按摩,但脸上的红润,似乎又不像是按摩那么简单,除了按摩阴桃和玉门恐怕也没什么按摩能够达到这种效果了,“你们在做什么?” “在按摩啊。”沈欢面色淡然道。 牛小贝则趁着这个机会,连忙起身跑到了林妙诗身边,“林姐姐,救救我,欢子哥,欢子哥太可怕了。” 沈欢潜在后宫的成员当中,林妙诗对牛小贝的感觉是最好的。 她用手抚摸着牛小贝的后背,瞪眼对着沈欢问道:“你确定是在按摩?只是按摩的话小贝会怕成这样?” 这边沈欢还在想着怎么回答,宋可馨却发出一声惊呼,“啊!快起来,沈夫人来了,我们被发现了,快起来,快起来!” “什么,林小姐来了?!”蔡芸萱也回过了神,开口说道:“钻床下面,快点钻床下面!陆小姐,快起来,林小姐来了。” 陆倚天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睛,“什、什么?林妙诗来了?她来了就来了,最好是把沈先生的归属权谈好,她那种冰山女怎么可能照顾好每天都要劳累的沈先生。” 卧槽!完了,这个该死的宋可馨! 本来事情还有回转的余地,现在经过宋可馨这么一闹,全都完了。 “我觉得我需要一个解释。”林妙诗的眼中几欲要喷出两道激光将沈欢给焚烧了。 沈欢吞了口唾沫,“别听她们瞎说,我依旧为你守身如玉,刚才我真的是在给她们按摩。” “你觉得自己的男人去给别的女人按摩很正常吗?” “当然不正常,不过这个男人若是按摩师,或者是中医就很正常了。” “听你这话里的意思,似乎是想说她们都患病了?” “没错。”沈欢等的就是林妙诗这句话,“首先是宋老妖婆,别看她看起来只有三十左右,实际上真是年龄至少已经到五十岁了。” “呵呵~”宋可馨娇媚一笑,沈欢说她五十已经是好听话了,毕竟她的真实年龄,至少也三个五十岁了。 “虽然保养的很好,但依旧没办法避免更年期,焦虑症的出现,让她多重性格这个老病复发的次数越来越多。”沈欢一本正经的说道:“因为她患的是实证,我按摩她的耳门、听会、合谷、太冲、大陵、上脘、中脘、足三里等穴位来进行治疗。” “蔡芸萱蔡小姐,因为长期奔波各地,加上通告不断,休息时间过少,导致气血两亏,所以我帮她按摩关元、期门、隐白、天枢四穴位。” “陆大小姐平时养尊处优,患了一些典型的富贵病,其中还有乳腺癌的趋势,膻中、中府、曲池、内关等穴来破解不必要的风险。”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和她们一起去医院检查一下。” “我不会怀疑你的医术。”林妙诗这句话还算中听,可接下来这句话差点没有让沈欢崩溃,“但我怀疑你的人品。” “是她们主动找的你,还是你看出她们有病主动过来的?” 沈欢没有开口说话,而是用神识传音对宋可馨说道:“老妖婆,现在是你将功赎罪的时候了。” “我有犯什么罪吗?” “你不配合是吧?那我就去把宋家的人一个接一个的杀光,如果杀宋家的人你没感觉,我就去杀你们sr的人。” “你威胁我?” “你不是也这么威胁我的么?”沈欢没好气道:“说实话,你嘴中所谓的多重性格,我到现在都不大相信。” “我不喜欢威胁。” “我也不喜欢被人威胁。”沈欢眼神与宋可馨对视着,似乎是想要看破对方心中的想法,“我不知道你变着法子靠近我是为了什么,但我可以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儿。” “如果你配合的话,我们皆大欢喜,如果不配合,那就别怪我了,夏天应该跟你说过我是什么性格吧?” “不用说沈欢是什么性格,我自己也知道你是什么性格。”宋可馨叹了口气,“既然是做交易,那我也就不为难你了。” 用神识说完以后,宋可馨笑吟吟的说道:“当然是我们自己来的,沈欢的医术燕京闻名,我们自然是想过来让他看看我们有没有什么病能不能排查一下,你说对吧,蔡小姐。” “是、是的,吃完饭以后,我们四个就商量了一下,一起来了这儿。”蔡芸萱演技不错,但似乎并不擅长说谎。 陆倚天似乎并不想配合,可是看到沈欢的表情后,只好无奈的改口附和。 毕竟她的原计划已经无法实现,与其现在就惹得沈欢讨厌,还不如退而求次博得一次好感,等到有机会再实现自己的伟大计划。 “如果是这样的话,小贝为什么会害怕成这样?” 这次不用沈欢开口,牛小贝便回答道:“那是因为欢子哥按摩的手法太恐怖了,这两位姐姐和宋阿姨全都发出了杀猪一般的叫声,所以我才会害怕的。” “真的?” “当然是真的。” 宋可馨轻笑着捂嘴说道:“林小姐,若你来时只有一个人在这里,你可以有怀疑的理由,但我们这么多人在这里,你再怀疑可就有些不妥了。” “而且身为一个女人,怀疑自己的丈夫,这对夫妻生活可没什么好处,要知道信任和坦白是维护夫妻感情的基础,一旦缺失任何一样,就随时会面临离婚的危险呢。”宋可馨的语气中带着一些挑衅的味道,看来他并不打算完全配合沈欢。 “宋小姐莫不成当我是来捉奸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只能告诉你,非常抱歉,你想错了,即便你们真发生了什么事情,吃亏的也是你们而不是我老公。”林妙诗冷笑还击,“我来这里,只是觉得下雨天凉,看看他需不需要有人暖床而已。” 说完,她走到沈欢身边,脸上寒气消失一空,温柔的微笑道:“老公,我帮你暖床吧。” 这……这究竟是什么套路?以前没见过啊! 第1204章为什么?因为我爱你 反常!妙诗的反应实在是太反常了。 沈欢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毕竟这么久了,他还是头一次见到林妙诗这么温柔的说话。 林妙诗一直冷冰冰的,即便是两个人独处时,也很少会露出此时的温柔模样。 这个状态的林妙诗不知为何,让沈欢感觉极度的不自在。 “妙、妙诗,你——” “如果你想问她有没有事情的话,我劝你最好不要说。”苏璃的声音悠然的响起。 “为什么?” “因为你的小情人正在朝着大妇之风发展,你这样的提问,很可能会让她所下定的决心功亏一篑。” 沈欢依旧存在着质疑,“不一定吧。” “女人比男人更加了解女人,就好像你们男人常说的,有些事情只有男人们懂是一个道理。” 这个道理沈欢还是懂得,知道自己问了一个相对比较白痴的问题以后,他便改口道:“好啊,你先去帮我暖被窝。” “那你呢?”林妙诗没有松开的意思,反而搂得更紧了,在这些女人当中,她是唯一一个可以光梦正大搂着沈欢的存在。 每次看到林妙诗,蔡芸萱就感觉自信被击溃,两者之间的差距虽然不是很大,但给她的感觉,却像是一道巨大的鸿沟。 牛小贝心中没有任何意见,在她心里,林妙诗本来就是正室,而身为一个合格情人,除了不给自己的情郎制造麻烦以外,更加不允许和正宫夫人争锋吃醋。 宋可馨没有说话,只是似笑非笑的看着沈欢,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要说火气最大的就是陆倚天了,她这次过来的主要目的,就是拆散两人,让沈欢成为自己的丈夫。 可看现在这个情况,拆散的几率很小了,因为这个林妙诗好像忽然变了一个人似的。 除了刚才的计划以外,陆倚天在来到燕京时还有别的计划,那就是利用激将法,刺激林妙诗,从而使对方主动抛弃沈欢。 根据资料显示,林家的这位大小姐并没有见过太多世面,朋友更是一个没有,在人情世故方面,可以说是有着先天性的欠缺。 这样不沉稳的人,很容易上钩,这也是她为什么跑去问林老爷子的原因。 要说穿着这点小小的信息,他根本就没有必要去找林老爷子,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告诉林老爷子,本大小姐今晚要去诱惑沈欢! 不然别人怎么都是偷偷来的,唯独陆倚天潇潇洒洒的走了过来。 本来她这个套路可以顺利施展的,但却在沈欢这里打了个坑,一下子从床底下召唤出了三个对头。 现在又在林妙诗这里打了一个坑,一切计划全都乱了。 “我把他们送走就回去了。” “那好,我等你。”林妙诗说着就朝着床铺走去。 沈欢愣了一下,“你不是要去暖被窝么?” “没错啊。”林妙诗一脱小兔拖鞋直接钻进了被窝里,“这里就是被窝啊。” 我靠!自己家媳妇,什么时候也学会拐着弯说话了。 “那个,想必各位也都看到了,你们还是先回去吧。”沈欢干笑两声,其实他内心里挺高兴的,至少妙诗看起来并不是非常的生气,就像是刚才的按摩一样,他需要的只是一个解释的机会,只要林妙诗原因听他的解释,那么就一切都好说,如果不愿意,那这事儿基本上算是没有办法解决了。 “那我先走了!”蔡芸萱是第一个准备溜出去的,因为她想说的已经都说过了,而且有林妙诗在,她总有一种自行惭愧的感觉。” “我也走!”牛小贝也打算离开,她可不想成为林妙诗和沈欢之间的争端。 这两人走了以后,宋可馨和陆倚天却都没有离开的意思。 话说回来,今天闹得最凶的,好像也是这两个人。 沈欢搭了下眼说道:“你们两位还有事儿?还是说,想要再经历一次按摩?” 听到这话,陆倚天不由打了一个冷颤,按摩是舒服,可舒服的同时又很痛苦,而且她也不是傻子,通过观察其他人就可以得出,沈欢对她下手是最狠的。 “那啥,我也没啥事儿了,就是想谢谢沈医师,至于按摩的事儿还是免了吧,这种事儿做多了不好。” 陆倚天说完,也连忙闪人,最后就只剩下了宋可馨。 “你还有事儿?” “没错,我有事儿。”宋可馨说着,直接将视线对准了林妙诗,“林小姐,借你老公用一会儿,应该可以吧?” “可以。”林妙诗显得很大度,似乎没有丝毫的计较。 但沈欢却开始疑惑了,他了解林妙诗,所以担心自己和宋可馨离去,会不会引起林妙诗的不快。 要说占有欲这种东西,每个人都有,有的只不过是强弱之分罢了。 林妙诗在很早的时候就说过,她不喜欢和人分享男人,虽然最近有所改变,但想要达到完全释然的情况,应该并不是什么容易事儿。 “不要迟疑,直接和宋可馨出去就好。” “直接出去?你没有搞错吧。”听到苏璃的出谋划策,沈欢的表情就开始不自然了,他和苏璃感情不错,但可能是之前被坑的太惨,所以每次苏璃开口,他第一要想的,就是这句话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 “没有,如果你现在不出去,反而会让她觉得你们之间是真的有什么,所以才故意避嫌的。” “你这么说是没错,可万一妙诗只是在客气呢?” “你不是会读心术吗?可以尝试读取一下林妙诗的内心。” “我是有读心术没错,但对妙诗来说,我的读心术没有一次是成功的。” “好吧,那我就不乱出谋划策了,你自己寻思着解决吧。” 苏璃说完这最后一句话,就再也没有吭声。 不过沈欢心中却是已经有了答案,“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 该死,一到关键时刻就犯毛病。 沈欢之前最大的毛病就是优柔寡断不够痛快,行事颇有一些女儿姿态。 本来随着心态的变化,这一个弱点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没想到一碰到感情这样的事情,就又开始迷茫了。 “嗯,别聊太久,快点回来。” 沈欢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和宋可馨一起走了出去。 出去以后,不等沈欢询问,宋可馨便主动开口道:“想知道我为什么会想要得到你吗?” “恶作剧,一个成熟女人的恶作剧。” “在你看来就是这样吗?” “不是这样还是怎样?” “因为我爱你。” 第1205章宋可馨如此这般的真正原因 “因为我爱你。” 沈欢本以为会得到什么正经的答案,没想到到头来得到还是一个开玩笑般的答案。 宋可馨爱我? 这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沈欢第一次见宋可馨是在长乐的新房,当时沈欢对于这个女人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反感。 之后两人虽然发生了一些暧昧的接触,但他的想法仍旧没有改变。 要说亲密接触,恐怕就是这次十二楼总舵之行了,也正是因为这次的事情,沈欢才对宋可馨有所改观,不管这个女人怎么样,至少她遵守诺言,而且非常的讲义气。 不过因为今天的事情,沈欢对她的好感也算是荡然无存了,但沈欢必须得承认,如果不是牛小贝忽然敲门,他绝对会和宋可馨啪啪。。 “你觉得这样开玩笑有意思吗?如果你真的只是想说这些,那么我觉得我们之间应该没什么好谈的了。” “你真是越来越不经逗了,不过似乎从一开始,你这个人就不是很有意思。”宋可馨顿了一下,说道:“你有没有发现我哪里和普通人不一样?” “两个眼睛,两个耳朵,一个鼻子一个嘴巴,外加三千烦恼丝,没什么不同。” “我说的不是这个,是身体上的不同。” 身体上的不同? 要是这个问题的话,沈欢还真的尝试去考虑过。 “有。” “哪里?” “屁股。”沈欢说话很直接,根本没有呢还掩饰的意思,“你的屁股很完美,无论从外形还是质感上,都可以堪称为绝无仅有。” 宋可馨听到这话,没好气的说道:“你这个精虫上脑的家伙,我问的是身体,就像是病人对医生的询问。” “你的身体很好,没有一点问题。” 宋可馨虽然主修的是灵魂类功法,但也辅修了道修一脉的法诀,两者加起来至少在逐日境界她,身体上根本不可能出毛病。 “你真的看不出来吗?” “嗯,在我看来你除了脑子以外,没有什么地方是得病的。”对于宋可馨,沈欢好像每次说话都会这么的刻薄。 宋可馨听到这话也不生气,脸上先是一阵失落,然后转为了不屑,“没想到号称天下第一的药王也不过如此。” “别用激将法,我还是那句话,你除了多重性格这个病症以外,我想你也没什么病了。 “你确定不仔细看一下?”宋可馨挑起柳眉,“我记得你们中医里是有行规的吧?就像出家人不打妄语,你们中医在没有绝对的把我之前,似乎也不能随便下结论的吧?” “我知道每一代医王都拥有者透视天眼,刚才你在看我的时候,似乎并没有开启。” “不需要。” 沈欢觉得他现在和宋可馨对话完全就是在消磨时间,尽聊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 “唉……”宋可馨叹了口气,手中忽然多出了一把匕首。 沈欢没有任何的紧张,因为他感觉到宋可馨的身上并没有任何的杀气。 “嗖——” 但是宋可馨还是动刀了,不过划伤的对象不是沈欢,而是她自己的手指头。 “你在干什么?!”沈欢表情大惊道:“就算你有病,也不能自残啊!” 宋可馨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我不是在自残,只是在证明你看错了而已。” “自残可以证明?” “都说了不是自残。”宋可馨说着将自己的划破的手举起,“看到了吗?” 沈欢面色一惊,“怎么会这样,你的血竟然是深紫色的。 众所周知,人类的血液是红色,但此时从宋可馨手上伤口中流出来的却是深紫色的血。 “你不是药王么,怎么反倒问起我来了。” 沈欢愣了一下,“你全身的血液都是这种深紫色吗?是先天就这样,还是后天的?” “我的紫血症是前不久才患上的。” “这么看的话,你很可能是中毒了,而且还是一种很严重的毒。”沈欢皱眉道:“你接近我,就是为了让我给你解毒?” “没错。” “就算是想找我解毒,也没必要现身啊……”沈欢没好气的说道:“凭借你和沈欢的关系,你只需要和他说一声就可以了。” “起初我并不相信你的医术,所以选择观望,而不是直接找你治疗,后来见你医术不错,我就想找夏天将我正式引荐给你,帮我治疗,可是——” “可是夏天却忽然失踪了,你没人推荐,就只好想法子来博得我的好感,但你不曾想,自己的后人竟然会得罪到我,本来十二楼的总舵,就可以换一个治疗机会,你却用它换取了自己后人的性命。”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无奈之下,你只好选择进行一夜啪的模式,来换取治疗自己的办法,对吗?” “你可以这么理解。” “白痴。”沈欢没好气的骂道:“真搞不懂你们这群女人的想法,动不动就要弄以身相许,也不问问自己恩人到底是个什么想法。” “你错了,我们女人只会对自己有感觉的人说以身相遇,至于没感觉的则会说大恩大德来生再报。” 沈欢一想,卧槽,好像还真是这么一个套路。 “也就是说,你对我有感觉咯?” “算是吧。” “不过我跟你说明白,不管你跟我啪几次,只要一次,你就是我的女人,身为我的女人,只能留在我身边,你懂不懂什么意思?” “你这话说的倒是挺霸道的,不过你愿意娶一个满手鲜血的女人吗?”宋可馨自嘲的笑道:“更何况这个女人接近你只是为了救自己的性命而已,并且一个几百岁的老女人。” “所以我才要说跟你说明白,因为我只接受爱我的女人,而不是想要搞一夜啪的女人,你懂我是什么意思吗?” 宋可馨无奈的笑了笑,“我发现你这个人似乎很喜欢反问人问题。” “习惯使然。” “既然说到这种地步,我也就不矫情的自认为自己的肉身有多么高贵了。”宋可馨落寞的转过身去,“现在这个时代,像你这么有原则的医生,真是不多见了呢。” 看着这似乎一瞬间苍老的背影,沈欢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开口道:“给我一晚上的时间,我明天给你答案。” 宋可馨身形一顿,“谢谢你。” “别这么肉麻,搞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沈欢说着,似乎想起了什么,开口问道:“对了,你这紫血症究竟是怎么得的?” …… 进屋之前沈欢在想着怎么跟林妙诗说宋可馨的事情,可是进屋以后他就立马改变了想法,只见林妙诗手握几缕发丝,一个接一个的说道:“这个是小贝的,这个是蔡芸萱的,这个是宋可馨的,这个是陆倚天的……这个是谁的!” 那是……苏璃的头发?! 卧槽!不会这么坑爹吧! 第1206章我是凤仙,有急事相求! “可能是谁一下子掉了两根吧。”沈欢一本正经的说道:“应该是宋可馨的,她血气虚弱,出现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 还好今天经历的惊吓太多,不然沈欢还真可能反应不过来,果然沉稳才是成熟的第一象征吗? “宋可馨的头发我认识,是这一根。”林妙诗拿出一根头发是酒红色的,微微泛卷,正是宋可馨的烫发。 她说完,又拿出一根头发,“这跟头发是暗红色的,偏向于红色,但整体给人的感觉却像是黑色,这种头发在刚才离开的众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拥有。” “可能是你的吧。”沈欢依旧在找借口,撒了一个谎,就需要无数个谎言去弥补,只要一步出错,这些谎言就会被揭穿。 林妙诗面色冰冷道:“我的头发是黑色的,而且是直发……是不是除了那些女人以外,你还有其他的女人?” “怎么可能!”沈欢深吸了口气,“今天在这个床上坐过的,就只有她们四个,我发誓。” 道修发誓是会实现的,但沈欢留了一个心眼,就是只发誓,不发誓违背誓言以后会有什么后果。 林妙诗翘起二郎腿,打量着沈欢良久没有说话。 “妙诗,咱们回去吧。” 沈欢主动开了口,但林妙诗依旧没有回答的意思,似乎是在思考某种事情。 “今晚就睡这儿吧。” “睡这儿?” “嗯,就睡这儿。” “好吧。” 女王大人都开口了,沈欢哪里敢违反,乖乖的钻进了被窝里。 沈欢对于这里倒是没什么不适应,毕竟当初刚住进林家的嘶吼,他就是在这个房间。 “你刚刚出去和宋可馨说什么了?” “她换了一种怪病,血液变成了紫色。”沈欢说着好像想起了什么,连忙从裤兜里掏出了一个透明小瓶子,瓶子里面有宋可馨的血液,“明天我会化验一下,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不过我觉得中毒或是先天病症异变的可能性比较大。” 看到这小瓶子,林妙诗已经不怀疑什么了,因为这个根本就没什么好怀疑的。 “我需要检查一下。” 沈欢听到这话有些懵逼,“检查这血液是不是真的?” “不,检查你有没有对我不忠。” “这个怎么检——”沈欢的话还没说完,便感觉一双略显冰凉的小手抓住了自己的命根子。 就这一下,沈欢就知道林妙诗说的检查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了。 “呃……”微妙的感觉让沈欢忍不住发出一声闷哼。 看来在二婶的指导下,妙诗的手法越来越好了。 这种事情,男人作为享受方是一回事儿,作为被挑逗方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身为一个男人,怎么能在这种事情当中,丧失掌控权呢? 想到这儿,沈欢一个翻身,直接将林妙诗压在了身下,他一边抚摸娇嫩的身躯,一遍问道:“到什么程度,你的检查才算合格呢?” 林妙诗脸一红,因为沈欢的表现,显然已经是合格的表现了。 见怀里的佳人不说话,沈欢嘴角翘起一丝坏笑,开始了自己的惩罚手段。 很快,房间内的喘息声,就大过了外面的雨声,是所谓,屋外滂沱雨,室内满园春。 事毕,林妙诗像是一只吃饱在太阳底下睡觉的小懒猫,脸上充满了舒适的表情,看上去没有一丝的疲惫。 “沈欢。” “嗯?”沈欢脸上带着自豪的笑容。 “除了她们几个,你真的没别人了吧?” “没了,真的没了。” “没事儿,你直接说我不生气,那根头发到底是谁的?” 靠!这都多长时间了,怎么还在这个问题上拖着啊。 “那个……”沈欢还想说不知道,但林妙诗却先一步开口,“是不是李凤仙的?” 经过林妙诗这么一提醒,沈欢忽然发现,自己似乎也很长时间没有和李凤仙打交道了。 “不是。” “我猜也不是。”林妙诗摆出一副我不会再继续纠结的样子,但话到嘴边的时候却忽然改口道:“是不是苏璃的,我记得她的头发就是这样的颜色。” “嗯苏璃的。”沈欢想都没想直接说了出来,这话一出来他就后悔了。 这倒不能怪他白痴,而是他之前太紧张了,经过神圣之事以后,身体和脑袋自然而然的就放松了警惕。 再加上个刚才林妙诗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显得很随意,而不是之前那种质问的口气,没有防备的沈欢的自然而然就进入了对方的套路当中。 “果然是那个狐狸精的。”林妙诗一改之前的面孔,“说,你和她是不是发生关系了?” “没、没有啊。” “没有?” “有……但就两次,而且是有原因的。”沈欢连忙加快语速,把刚才的事情说了一遍,而且说的还十分正义,归结一点就是,这全都是为了救苏璃。 “我本身就是医生,见死不救不符合道义,而且之前苏璃帮了我那么多忙,我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去死吧?” 准确来说,苏璃和林妙诗接触沈欢的时间差不多,林妙诗只是比苏璃早了几天而已,而说到相处时间就是林妙诗更早一些了。 林妙诗心中有些生气,这种事儿不可能没有人不生气,她也不继续问了,知道继续问下去,肯定会更让人不乐意。 “话说在前面,现在这个几个女人我可以忍受,但不代表我不生气,以后再你沾花惹草,必须要让我先过目,懂吗?” 这意思是自己可以随便开后宫,只不过必须过了她的眼才可以吗? “成!” “好,睡觉吧。” “晚安。”沈欢说着一把将林妙诗搂在了怀里,在爱这个方面,他自认表现的不如林妙诗,这个不懂人情世故的冰冷大小姐,为了自己付出的太多了。 “今天晚上不会再有女人来找你了吧?” “没了,如果再有,我就天——” 沈欢这边的话还没说完,就听到门口传来了一个女声,“太师叔在吗?我是凤仙,有急事相求!” 这脸打的……能不这么快么!疼啊! 第1207章九大家之首,令人恐惧的夏家! 沈欢和林妙诗两人大眼瞪小眼,半天以后沈欢才说道:“相信我,这是一个意外。” 林妙诗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反感,反而淡定的说道:“去看看怎么回事儿,我听她的声音挺急的。” 沈欢愣了一下,“妙诗,你——” “你去不去?” “我去!” 沈欢当然听出来李凤仙的语气有些焦急,一般李凤仙找自己还真没有什么私事儿,要么是中医界出了情况,要么是公会又出了什么事儿,这仔细想想,似乎还还真没有多少好事儿。 “凤仙怎么了?”沈欢刚开门就看到了李凤仙,她身上还有一些雨水的痕迹,鞋子上也满是泥点,应该是一路跑过来的。 “你终于出来了。”李凤仙大松了口气,“出事儿了,大事儿,人命关天的大事儿。” 沈欢怕李凤仙着凉,用灵气将她身上的水汽蒸发后,又使用了一下净衣诀,“别着急,慢慢说。” “是这样的,余老,余老他、余老他被夏家人请过去了。” 夏家,九大家最神秘最强大的家族,世俗中甚至有传言,在华夏的地位当中,夏家的地位比皇族还要强大,这华夏中的夏,就是指代他们夏家。 能够和夏家扯上关系,是一种无上荣耀的事情。 就拿夏天来说,这个家伙在燕京露面的次数不多,基本上只有超大型的宴会才会出席,但就是这样就框到了一个儒少的称号。 “被夏家请过去应该是好事儿,你没必要着急啊。” “不是的。”李凤仙猛地摇头,看得沈欢一阵心疼,他用手拉着李凤仙的手,说道:“别着急慢慢说,有我在。” 李凤仙感觉心头一暖,焦急的内心瞬间冷静不少。 “今天傍晚,公会来了一个中年人,他说要找咱们这里级别最高的,门口的接待员就把他带去见余老了,进去以后没多久,余老便带着工具和那个中年人离开,大约三个小时以后,也就是二十分钟前,余老打来了电话,但是说话的人不是余老,而是之前的那个中年人。” 把话说出来以后,李凤仙的表现就安静多了,她一字一句的叙述道:“他说他是夏家的人,情余老去给夏家的高层治病,却没有治好,但听余老说他虽然名医上是中医公会的最高领导人,但医术却不是最强的,所以要求我们半个小时以内派公会医术最高明的医生过去,不然就让我们中医公会解散。” 李凤仙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显得有些惊恐,“如果是其他家族,我不会焦急成这个样子,但他们是夏家,不仅位列天都九大家之首,就算放在全国的范围内也是首屈一指的存在,若皇族做事儿需要到夏家,也要看他们脸色。” “他们再怎么厉害也不过是一个家族罢了,怎么会强大到这种地步?”沈欢感觉很疑惑,毕竟从夏天的表现来看,夏家应该并没有多强大的势力,要不然当初皇族针对自己和楚歌的时候,他只需要以夏家继承人的身份说明一下就好了。 李凤仙摇头道:“别的家族可以用表面意思衡量,但夏家却不可以……其实换个思路您可能会更加理解。” 李凤仙沉默了很久,然后说道:“皇族也是家族,不是吗?” 只需要这一句话,沈欢便已经明白了夏家的恐怖。 当初的慕容家再怎么厉害,也不敢放言和皇族并列,可这个夏家似乎已经和皇族并驾齐驱了。 “我知道您可能是在疑惑,夏家既然这么厉害,皇族为什么坐视不管?而且以儒少和狂少的关系,是不可能坐视不理的,但皇族却依旧在执行通缉令对吗?” “没错。” “具体愿意那我也不知道,但是坊间传言,夏家男儿无孬种,每一代接班人都会被剥去夏家的外衣,投放到世俗当中,直到对方靠着自己的实力获得认可以后,才可以暴露身份,不过即便挂着夏家继承人的名头也没有用,因为夏家的规矩是,在继承人没有正式继任家主之位以前,他并不能代表家族,能够动用的家族力量,甚至还不如议事会和长老团的控制力度。” “所以不是夏家的实力弱,而是夏天他没有办法动用家族力量。” 这还是身为夏家继承人的福利,剩下的嫡系和旁支子弟,连自报家门的机会都没有,要是有哪个就家族敢以夏家的名义作威作福,立马连同其父母踢出家族,若是高层管理人员,无论有任何理由,直接革职查办。 夏家是很低调,但它令人恐怖的地方正是低调,得罪夏家的人、家族或是企业面临的要么是解散,要么是人间蒸发,可无论任何媒体或是报纸亦或是网络自媒体上,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夏家如何如何的字眼。 就连九大家的人也不敢随口议论,人们心中却很清楚,夏家是如何的恐怖。 “也就是说,如果我不去的话,中医公会就真的会被解散了……就算皇族出面也不行?” “皇族如果愿意出面那自然是好的,可是……” “我懂了。” 沈欢没有再让李凤仙说下去,原因很简单,他知道自己和国主之间是什么关系,倘若夏家真的如此强大,小国主李瑾轩是绝对不会冒这个风险的。 毕竟他找九龙鼎就是为了镇压气运,而得罪夏家很可能加快华夏混乱的速度,究竟孰轻孰重,一想便知。 “你去过了吗?” “没有。”李凤仙摇了摇头,“打电话最后通话的人是余老,余老说夏家那个人的病,可能只有您能治了。” 李凤仙从阎罗王那里学习到穴炁之法以后,凭借着炁的帮助下,医术获得了大幅度的提升,几乎已经达到了沈欢初来燕京的高度。 “对方患的是什么病?” “不知道。” 沈欢愣了一下,“对方要求我多长时间过去。” “半个小时。”李凤仙看了下手机,“现在已经过去二十多分钟了,我恐怕赶不上了。” “不会。”沈欢摇了摇头,“我先和妙诗打个招呼,很快就出来。” “可是现在时间已经——”见沈欢进屋,李凤仙的表现有些失落,但很快便又镇定了起来,现在这种情况,可不是聊儿女情长的时候! 没一会儿沈欢便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开口道:“想知道飞是什么感觉吗?” “什么?” “没什么。”沈欢说着以公主抱的方式一把将李凤仙抱起,不等其反应过来,便已经飞入半空。 林家小院内,一阵女生的尖叫,久久不绝…… 第1208章谁砍的? 皇城内,御书房…… 小国主李瑾轩在练毛笔字,洁白的纸张上没多久便多出了一个绚丽的忍字,看上去十分让人舒心。 “华而不实。”李瑾轩将写好的字直接扔在了地上。 “戒骄戒躁才是。”厂公将地上的纸张捡起,放进了垃圾桶里,然后说道:“最新消息,夏家的人去了中医公会,把公会会长带了回去,三个小时候通知中医公会要找最强的医师过去,不然就让中医公会解散。” 李瑾轩皱了下眉头,“这句话是谁说的?” “不知道,夏家人向来喜欢这么办事儿,不过依老奴之见,说这话的很可能是夏七夜。” “哼!”李瑾轩冷哼一声,“现在夏家真是越来越猖狂了!难道他们不知道,中医公会其实是朕有关联的?” “您错了,不是他们夏家越来越猖狂,而是我们皇族越来越强大了。” 李瑾轩愣了一下,“确实……他们夏家消失过一段时间,可是再次出现以后,依旧和当年离开时一样,直接一跃成为了燕京最强大的家族,不,准确来说是比之前更强。” “皇爷爷临终前就表现出了对夏家的恐惧,父皇在任期间更是不敢对夏家有丝毫的阻碍,只能在暗中运筹帷幄,而到了我这一代依旧没有丝毫的改进。”李瑾轩用手紧握着毛笔,“等着吧,迟早有一天,我要——” “国主,不可妄语,若非天尊庇佑,我们华夏又怎会有如今的安宁。” “如今的安宁?”李瑾轩不屑的冷哼一声,“是他天尊是有功,但我皇族——” “国主,夏家这件事你我心知肚明不用再说,可天尊之事情,万万不可胡言乱语。”厂公面色凝重道:“古代皇者人人自称天子,那只不过是一种比喻,但天尊可真是天道之子。” “天道之子又如何,也不是已经有很多年没有露面了吗。”李瑾轩脸色傲然道:“华夏只有一个天子,那便是我李瑾轩!” 厂公无奈的叹了口气,这位小主太过愤世嫉俗,想要逃出各大家族势力的挤压是不错,但是天尊的力量根本不是国家可以比拟的,妄图和天尊相斗,基本上和道修口中的逆天而行没有区别。 其实厂公一直有所担忧,就是天尊归来若发现天组的地位骤减大方雷霆的话……唉。 “好了,这些话不要再说了,我们还是说刚才的事情吧。”李瑾轩脸上忽然露出笑容,“中医公会,不,整个华夏医术最高明就是龙医药王,沈欢了吧。” “没错,李凤仙已经去了沈家,但还没见人出来。” “这下子就有意思了,这个沈欢可不是随意被拿捏的主。”李瑾轩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记得当初承诺过,只要他收集齐全龙鼎,我就让帮他发展中医对吧?” “不仅如此,按照始皇祖的皇律,凡是对皇族或是国家有巨大贡献者皆可封王。” “按照你这说法,我到时候还得给他安排一个王爷的爵位对吧?” “是的。” “好,很好。”李瑾轩忽然大笑了起来,“我非常想看看,这个未来的王爷,到底是不是夏家的对手!” “传我御令,密切关注夏家的情况,沈欢一旦出事——我们便挥兵而上!” …… 如果是林家的大面积豪宅,那么夏家的占地面积,就足足比得上他们长乐村村庄的大小了,而且夏家的建筑很有古代色彩,基本上就是按照古时大户人家的建筑而建造的。 沈欢没有过大门,直接从天空降落到了院子当中,如果他感应没错的话,余老就在这排房子里。 穿着统一的护院看到这个情况以后,面色大惊,“你是什么人!” “沈欢。” “没听说过。”为首的护卫手中拿着一根长棍,看他手上的老茧,应该是个练家子的,“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病人居住的地方。” “放肆,这里可是——” “怎么回事儿,吵吵闹闹的!”房门打开,一个中年人从里面走了出来,在一旁惊魂未定的李凤仙看到对方的样子以后,开口说道:“就是他。” 这个时候中年人也见到站在院落中的沈欢,“他是什么人?” “是属下失职,对方忽然出现在院落当中,应该是未经许可闯进来的。” 中年人眉头一皱,“抓住他,然后交给执事堂。” 那些护院再也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朝着沈欢抓了过来。 沈欢带着李凤仙轻易躲过攻击,并且绕到了那群护院的身后,出脚将那些个动手的护院给踢飞了出去。 看到这个情况,中年人眼睛一眯,“小子,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夏家。” “既然知道,你还敢动手。” “他们动手打我,我自然要还手。”沈欢冷笑一声,“一早便听闻夏家乃天都第一家族,现在看来素质也不过如此。” “小子,你在找死。”中年人说着便拿出了手机,“福伯,家里出了点事儿,你马上回来。” 就在这时一个身影从屋内走了出来,“七爷且慢,这位就是我们中医公会医术最好的医师。” “就他?”夏七夜皱了下眉头,显然没有想到这个情况,“这笔账咱们待会儿再算,当然如果你治好了长老,这事儿我也可以不和你算。” 沈欢的脸色阴沉到了极点,根本就没有吧夏七夜的话给听进去,他带着李凤仙闪现到余老身旁,看着余老的包裹着纱布的右手,“谁砍的。” 余老的右手手掌已经被砍去,包裹的纱布上沾满了红色的鲜血。 “没、没事。” “我没问您。”沈欢说着扭头看向夏七夜,“这只手是谁砍下的。” “你们晚来了两分钟,自然要让他付出一些代价,不然你们也不会把我的话当回事。”夏七夜一脸无所谓的说道:“况且一个庸医,要这手又有什么用处。” “我问你谁砍的!”沈欢的体内爆发出一股灵气波动,除了李凤仙和余老,周围的人都受到了波及。 “大胆!”这时屋内又走出了一人,他身上穿的一副和护院类似,但又不完全相同。 “他的手是老子砍的,怎么——” 这高级护院的话还没说完,便发出一声惨叫,因为……他整个右臂都没了,除了喷洒的鲜血,地上连个断臂都没有,就像是凭空蒸发了一般。 沈欢没有去管在地上打滚高级护院,而是看向了夏七夜,“砍手的命令是你下的吧?” 原本还摆出高高在上姿态的夏七夜,显得有些慌神,“你想怎么样?” “你说呢?” 第1209章一个小小的中医?他是欢少的朋友! “你说呢?” 夏七夜看着沈欢的眼神,忽然有一种被野兽盯上的感觉,浑身的汗毛都好像想脱离束缚竖立起来一般。 “你搞清楚状况,这里是夏家,夏家你知道吗!” 夏七夜还在报着夏家的名号,希望能够吓退沈欢,毕竟很多时候,他办事只需要说一声夏家,就可以什么都解决。 沈欢冷笑道:“夏家又如何,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可、可你不是已经废了护院的手臂么?” “可我还没有割下你的舌头啊。”沈欢说着,手中忽然出现了黑白两把匕首,上面所展露出的锋芒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 夏七夜知道沈欢是不会放过自己了,瞬间大喊道:“来人,快点来人啊!有人入侵夏家,有人入侵夏家。” “我可以在你喊出声前就杀掉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喊出来的机会吗?”沈欢这句话很玩味,但是表情依旧冰冷无比。 夏七夜自然不会知道,不过沈欢就是算准了他不知道才会这么问,如果知道的话,这么问反而会显得没有意义。 “因为,我要给你一种抓住救命稻草的感觉,然后当着你的面,斩断这根救命稻草!”沈欢说中手中一阵白光闪过,直接朝着夏七夜的嘴巴割去。 “手下留情!”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高喝,可沈欢却没有当回事儿,依旧我行我素。 “叮——” 一块小石子飞了过来,虽然没能成功改变沈欢攻击的轨迹,但仍旧让攻击的速度减少了几分,可正是这减少的几分速度,却让夏七夜给躲了过去。 不,准确来说,应该是让人救了夏七夜。 石头这种凡物,怎么可能和墨虺所化的兵器相比,但对方就是成功的用石头对自己造成了阻碍,不仅如此,对方还能够趁着自己速度稍减的情况下,将夏七夜救走,显然不是简单角色。 可是当沈欢回头看向对方的时候,明显有些吃惊,“福伯?!” 沈欢确实被来人惊了一下,因为来的这位老者,正是他曾经在沈欢酒吧里见到过的老者福伯。 “欢少,这种游戏以后还是不要玩了,我这老胳膊老腿的,可经不住你这样的折腾。”福伯干笑着说道,不过看气色似乎还游刃有余。 “福伯,你终于来了,杀了他,快点帮我杀了他!”夏七夜找到靠山以后,瞬间又牛逼了起来。 “夏七夜,难道你忘了咱们夏家的规矩。”福伯反问道。 夏七夜愣了一下,然后皱眉道:“福伯,你是我们夏家的管家,现在有人要杀我,你难道不需要阻止吗?” “但我了解到的情况,似乎并不是这样的。”福伯指着余老说道:“我听说,你请人来医治二长老的病,但对方没能治好,你就看了对方的手腕,欢少和您讲道理,你却不听,还趾高气扬的宣扬自己是夏家的人,是欢少所不能招惹的人,我说这话没有错吧?” “我夏家第一条戒律就是戒骄戒躁,出门在外不得利用夏家的名声惹事生非,对吧?” 夏七夜愣了一下,面色难看道:“我们夏家确实有这样的规矩,但是我现在是在家里,而不是在外面,福伯,照这么说,我是没有触犯家规的。” “倒是这个年轻人,他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就硬闯我们夏家,还打伤了我们家的家丁,这样的人你觉得可以放过吗?”夏七夜说着,用手扶了下衣领,“更重要的是,他竟然想要割掉我的舌头,我是什么人?我可是二长老的独子!” “那你可知道对方是谁?” “还能是谁,不就是中医公会里的一个小医师么。”夏七夜的表情当中充满了不屑。 福伯听到后,大笑道:“哈哈哈,果然,不知者无罪,还请欢少见谅。” “福伯,你到底帮谁?别忘了你可是我们夏家的管家!” “你又搞错了,我老头子早在二十多年前就退休了,一心一意的照顾小少爷。” “可是你退休后,我们这里一直没有新的管家继任,可见老爷子心中还是由你的,北软早就将这个位置交给别人了。” 说起来这个福伯在夏家当中也是一个传奇人物,夏家这么多仆人,基本上就是一代换一代,可是这个福伯却从来没有换过。 知道其中关系的,就只有少数的夏家嫡系,要说他也就是一个管家,还是一个退休的管家,可不管是家族高层,还是长老团的长老,对其都毕恭毕敬的。 就连夏七夜搞不清楚其中的关键,不过夏家也有传言,说这个福伯是夏家的第一高手,所以才会有如此待遇。 “不敢当,不敢当,七夜少爷,我建议你还是给欢少道个歉,这样事情就全都了了。”福伯谦虚的说道。 “要我和一个外族人道歉?福伯你没有搞错吧?”夏七夜一脸震惊的看着福伯。 福伯笑道:“我没搞错,所以才会说你不知道欢少的身份。” “他不就是个小中医么?莫不成还是皇族的人不成。” “欢少倒不是皇族的人。” “那你紧张什么?” 福伯笑道:“我不是在紧张,而是尊重欢少,因为欢少是小少爷的朋友。” 听到这话,夏七夜的脸色直接变了,就好像吃了翔一般。 夏天是夏家的继承人,虽然还没有正式继位,但夏家的家主之位迟早是他的。 他夏七夜是二长老的儿子,地位是很高,可是和未来家主相比,就差远了,毕竟长老之位可不是世袭的。 “咕咚——”夏七夜吞了口唾沫,看着沈欢说道:“对、对不起。” “说话声音这么低,要这舌头有什么用。”沈欢说着便准备再次动手。 福伯却连忙开口道:“欢少,请看在小少爷的面子上,放过夏七夜这一次吧。” “看夏天的面子,倒不是不可以,但是……”沈欢说着身形一动,手拟剑诀点在了夏七夜的胸口,然后一脚将其踹飞了出去,“他的嘴巴太臭了,就罚他三年内不能开口说话吧!” 李凤仙和余老直接看呆了,对方可是夏家长老的儿子,沈欢竟然就这么一脚给踢飞了,自己、自己是在做梦吗? 第1210章断手重生,是人还是神?! 夏七夜从地上爬了起来,他是二长老的独子,虽然已经四十多岁,但是在家族之中已经横行惯了,就算到了外面那也是超级二世祖可就是这样的他,竟然被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给欺负了,而这个年轻人也没什么特别厉害的背景,仅仅是因为是未来家主的朋友而已。 越是喜欢仗势欺人的人,就能明白势力和背景的重要性,夏七夜心里是苦,但是他却不能说,不是因为不敢说,而是因为……他根本就说不出来。 自己竟然真的和这个小子说的一样,不能说话了! 如果是短时期内,他还可以接受,但沈欢说了,三年,一个正常人忽然变得不会说话,而想要说话必须等到三年后。 三年后……谁他妈知道三年后是个怎么样的情况! “啊啊啊!啊啊!”夏七夜很明显是想要说什么。 沈欢却忽然变得很生气起来,福伯一看这个情况,连忙伸手将其拦下,笑呵呵的说道:“欢少,该报的仇您都报了,何必继续咄咄逼人呢。” “他骂我。”沈欢怒气冲冲的指着只知道啊啊啊的夏七夜说道。 福伯干笑了两声,“欢少我知道你心里不痛快,但他毕竟是夏家的子弟,事情闹大了,对谁都不好,您说是吗?再说,这夏七夜虽然不怎么样,但二长老对于家族的贡献却不少,而且在少爷历练期间,多有帮助,我看您还是先去看看他的病情吧。” “好,那我就给夏天一个面子。”沈欢这才没有继续计较,不过他转身的时候,用脚后跟后踢了一颗石子,直接打在了夏七夜的腹部。 夏七夜疼的不行,只能嗯嗯啊啊,却不能真正意义上的靠发生来缓解痛苦。 最终只能在那里支吾个不停,然后拿护院们撒气。 沈欢走到屋檐下并没有直接进去,而是查看了一下余老的伤势。 “余老,您的手呢。” “不知道。”余老面色落寞,他已经是即将入土的人了,没想到竟然会遇到这种情况。 这时一个护院颇有眼色,不等沈欢询问便连忙站了出来,“我知道这位老医师的手在哪里。” “知道还不快拿过来!”福伯低喝了一声。 护院二话没说,赶紧朝着外面走去。 没过多久,护院回来了,他手里还牵着一条狗。 沈欢看到后,瞬间皱起了眉头,“你别对我说,余老的手已经喂给了这只狗。” 护院连忙摆手道;“没有没有,只不过……这位老医师的手,确实是被狗给吃了,但不是刻意喂给它吃的。” “畜生!”沈欢骂了一句,直接隔空一掌,将那只狗轰杀成了齑粉。 鲜血溅射那护院满身都是,但这个时候他光是害怕都没工夫了,哪还敢在乎自己的一副干不干净。 隔空一掌就把这大狗给杀了,这掌若是打在自己的身上,估计也无法幸免,天啊,少爷的这位朋友,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啊! “药王大人,您没必要为了我的事情而懊恼,老头子本身就是一个即将入土的人了,有没有这只右手,怕是都不会再给看病了。”院长叹了口气,“事到如今,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自以为医术高明,可以接下这场治疗,没想到到头来,只是我自以为是罢了。” 余老说这话完全就是怕得罪夏家,沈欢是药王,又是儒少的朋友,当然不会怕麻烦,而他老余只是中医公会的会长而已,这若是日后夏家报复,别说在燕京,至少在整个华夏他都无法立足了。 沈欢自然能够听出余老口中的意思,华夏最爱讲究,古代的太监无论如何都要带着自己的宝贝才肯下葬就是为了有一具完整的身躯。 余老也是老一辈的人了,自然也会去讲究这样的规矩。 “放心吧余老,就算没有手,我也能给你变出一只手!”沈欢拿出几根银针扎在了余老的手腕处,然后拿出了一枚生肉续骨丸。 “吃了它。” 面对沈欢给的丹药,余老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吞服了下去。 沈欢利用灵气刺激药效快速发挥,然后再释放灵气,顺着几根银针,送入到了金阿米当中我。 他这边搞出的动静很大,尤其是刚才和夏七夜起冲突的时候,引来了不少的人。 “你说他在干嘛?” “人家刚刚不是说清楚了吗,没有手就变出一只手。” “扯淡,我看他最多就是让手腕处的伤口提前结痂。” “你们说话小声点,万一被对方听到了可就不好了,他可是少爷的朋友!” 这话一出众人就不敢在议论了,可是没过多久,这些人便发出了一阵阵的惊呼,“天呢,竟然,竟然整的变出了一只手。” “一定是刚才那颗丹药,我滴个乖乖,这简直比重生都要夸张!” “你说的是命根子,那里面又没有骨头,经过再发育以后张出来很正常,可是这个就不正常了,这手上可不光是肉啊,还有骨头!” “这样的医术也太神了,这个欢少究竟还是不是人了?!” 要说最震惊的还是余老,看着自己洁白的右手,他鼻子一酸,眼泪就流了出来,“谢谢药王大人,谢谢药王大人!” 看余老说话那架势,基本上都快要跪在地上感谢沈欢了。 沈欢将其扶稳,摆手道:“不用。” “欢少的医术果然神乎其技,老生佩服。”福伯拱手以表敬意,做完这些,他接着说道:“花哨,现在您可以去看看二长老的病情了吧?” “可以,不过我看病都是收医药费的。” “二长老这人是出了名的节俭,钱他应该有不少。” 沈欢笑了笑,“我不管他钱有多少,只需要分我一半就可以了。” “嗯嗯嗯呃!”夏七夜峰宽的摆手,似乎是想说什么。 “好我明白了,既然你说是你请的我,那就手你一半的资产吧。” 夏七夜听到这话,气的直接昏死了过去。 “余老,这位二长老得的是什么病?” “不是病,而是受伤了。”余老苦笑道:“内外伤都有,在我看来这伤势根本无法治愈。” 沈欢皱了下眉头,余老的医术放在世俗当中,绝对是顶尖的存在,如果他都没有办法的话,那么一般医师就更加没有办法了。 “看看情况再说。”沈欢没有多想,直接走进了屋内。 进屋后,他直接开启天眼查看起了躺在床上的二长老,看清伤势以后,沈欢的眉头瞬间皱了起来,不是因为这伤口太难治疗,而是这样的伤口,他仿佛在哪里见过…… 第1211章灭道者留下的剑伤! “二长老是什么时候受的伤?”沈欢仔细观察了一下伤口,他可以肯定,这个伤口肯定在什么地方见过,只是暂时想不起来了。 “已经有几天了。”一旁的仆人将刚才的事情,全都看在眼中,听到沈欢询问,自然是一点也不不敢耽搁,连忙说了出来,“具体时间在三天前的晚上,时间是二十二点左右。” 沈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是因为和人武斗吗?” 这次仆人倒是迟疑了,“这个……” 福伯在一旁微笑着说道:“有什么你就自己说,在欢少面前无需隐瞒。” 一听这话,仆人便再也不敢有半丝的隐瞒,连忙说道:“三天前的晚上,咱们夏家来了刺客,二长老为了拦住对方受了伤。” “对方使用的是什么武器?” “是一把形状非常奇特的短剑。” “短剑?”沈欢仔细嗖嗖了一下脑海中的记忆,发现在自己的记忆当中,并不认识什么使用短剑的高手,更别说是使用短剑的对手了。 “那个刺客长什么样子?” “我们看不清楚他的样子,怎么说呢,那个刺客很奇怪,好像全身都包裹在黑雾之中一样。”那个仆人描述刺客模样的时候,脸上带着明显的惊恐,看来刺客行刺的时候,这个仆人应该是在场的。 沈欢听到描述后,表情也变得震惊起来,他终于知道这个伤口为什么会给人熟悉的感觉了,不是因为这个伤口他在哪里见过,而是因为这个伤口上有着灭道者的气息! 灭道者,是被沈欢视为终极boss的存在,这个曾经毁坏过无数世界的大怪物,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 虽说快要忘记了这种说法比较夸张,但最近这段时间,沈欢确实没有怎么在意过灭道者的种种。 他……回来了?!还是说,他根本就从未离开过。 沈欢深吸了几口气,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 为什么他要对夏家的人动手,他的主要目标难道不是自己么?还是说他来这里有着其他的目的? “太师叔你怎么了?他们还等着你断症呢。”一旁的李凤仙见沈欢良久不说话,急忙开口催促道。 “没什么。”沈欢摇了摇头,尽量让自己恢复了冷静。 “欢少,二长老的伤势容易处理吗?” 沈欢又观察了一会儿,“说容易也容易,说不容易也不容易。” “怎么说?” “对方下手算不得狠辣,很可能只是随手挥出了一剑,目的是击退二长老,而不是杀掉二长老,可惜二长老的实力低微,还是险些丧命,由此可见,来行刺的人实力非常厉害,至少要远胜于二长老。”沈欢说到这儿顿了一下,“其实我很疑惑,二长老贵为长老为什么要亲自上阵应敌呢?” 福伯听到这话,笑了笑,“恐怕欢少真正想问的并不是这些,而是在疑惑,为什么我们夏家身为世俗家族,却人人都懂武功,并且整体水平还算不错,对吧?” 沈欢心中确实有这样的疑惑,他刚才问的话也确实有这么一个意思,难怪人们常说老人精老人精,过了人瑞变妖精,这福伯的年纪应该不小了,就算没有一百岁,应该也有九十岁了。 武者的主要目的虽然不是延长寿命,但身体强大的同时,寿命自然也会长一些。 “没错。” “您和少爷是朋友,迟早有一天会知道,我就斗胆做个主,把事情的真相告诉您吧。”福伯笑道:“其实从真正意义上讲,夏家并不算不得是世俗家族,当然,也算不得隐世家族,如果非要给出一个定义,那边是大隐隐于市。” “这么说有一些自夸的嫌疑,不过较起真的话,还真就是那么回事儿。” 夏家最初和林家一样是商业家族,后来成为商、军、政三方都有涉及,不过世俗夏家本来就是古武夏家的分支,自然而然的也就懂得一些武道。 后来古武夏家招受了一次大灾难,所有成员都投靠到了世俗夏家当中,最后两个家族混为一体就慢慢形成了现在这种情况。 话虽如此,但沈欢却觉得福伯对自己依旧有所隐瞒,不过夏家的事儿,他并不会刨根问底,毕竟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不知道欢少还有没有什么想知道的?” “没有了。”沈欢一边脱外套,一边说道:“我行医收费的标准是全资产的一半,这一半的资产究竟是夏七夜付钱还是二长老付钱?” 福伯无奈的笑了笑,“夏七夜没有资产,吃喝全都是二长老的,估计这一半资产,你要从二长老那里拿了。” “不管谁拿,只要有医药费就好。” “听您这意思,这伤势您能够治好?” “嗯。”沈欢点了点头,“既然说好了,我便开始医治了,提前说明一下,不管我医治的过程中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允许任何人来打扰,明白吗?” 他这句话显然是对夏七夜和那些家丁们说的。 对此这些家丁们没有任何的异议,有得甚至还捂上了自己的嘴巴,生怕发出半点声音。 见沈欢什么工具都没有,就准备进行医治,夏七夜便准备开口了,一旁的福伯看到,瞪了他一眼,这才退到一旁。 夏七夜心里郁闷的很,最终咬了咬牙直接离开了二长老的房间。 夏七夜走后,沈欢办事儿就利索了许多。 他先是尝试用灵气去逼走那些伤口上所留下的凌厉剑意,起初沈欢很忐忑,毕竟这剑伤是灭道者留下的。 沈欢一心二用,从玉瓶中取出一颗生肉续骨丸,放入了二长老的口中。 将生肉续骨丸用灵气引入腹中后,沈欢手中又多出了几枚银针,快速的下落刺去。 “蜻蜓点水!” 即便已经见过多次,余老仍旧忍不住露出惊讶的表情。 至于李凤仙则是一脸羡慕,虽然她的医术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仍旧无法掌握这一门神乎其技的针法。 就在众人以为沈欢要收针结束的时候,沈欢却再次落针,这一次他施展的是轩辕不死针。 一番针灸下来,已经过去了半个多小时。 而原本躺在床上的二长老也是咳嗽两声,完全清醒了过来。 “多谢欢少了。” 面对福伯的感谢,沈欢仿佛没有听见一般,喃喃自语道:“灭道者的实力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弱了?” 第1212章灭道者的目标,夏家禁地天阁! 灭道者是目前顶尖实力的代表之一,实力知强大远非目前的沈欢所能及,而想要处理二长老的伤口,需要用灵气祛除伤口上的剑意,只有伤口上的剑意祛除,不继续侵蚀伤口,这样才能够有复原的机会。 刚开始沈欢非常担心,自己的实力无法成功做到将剑意祛除,毕竟两者之间的实力差距太大,所以他一早就做好多次使用灵气祛除的想法,就是打持久战。 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些凌厉的剑意,竟然只需要一次就祛除了。 这还不止,之后的治疗也异常顺利。 原本需要多次治疗的伤口,竟然一次就处理好了,是自己变强了,还是灭道者变弱了? 答案自然是肯定的,沈欢变强了是没错,但绝对不可能达到灭道者和承道者这样的顶尖高度。 在这些时间轴穿越者当中,沈欢目前能够保证击败对方的,就只有屠道者一个人,至于剩下的大帝和阎罗王,沈欢并没有多少的把握。 所以导致这样的结果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灭道者的实力大幅度降低! 而以灭道者的实力,修为倒退就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击败受伤。 是什么人伤到了他,承道者?以对方的性格应该不会,不然他也不会三番四次的放过灭道者。 想到这些,沈欢不知道为什么联系到了异时间轴楚歌的身上。 异时间轴楚歌所追求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是不是和灭道者的实力减退有关系? 沈欢感觉自己的头很大,他深吸了口气强行让自己冷静,这样的事情说到底和他并没有多大的关系。 抱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和事不关己高高刮起的心态,事情就不会变得那么麻烦。 妈的! 沈欢发现,事情一旦和灭道者扯上关系,他就不可能保持冷静。 再说之前的疑惑,灭道者的目标一直是他,可这一次却偏偏选择对夏家动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太师叔?”李凤仙喊了沈欢一声,但并没有得到回应,一旁的余老也开口喊着药王大人,希望沈欢回神。 在一旁的福伯笑了笑,“欢少,是否二长老的伤势过重,很难挽救?” 见沈欢还处于分神的状态,李凤仙开口解释道:“观察二长老现在的情况,伤势似乎已经好了大半,威胁性命应该不至于。” 福伯点了点头,再次开口问道:“那欢少这若有所思的模样是因何缘故。” 这一次沈欢已经回过神来,摆手道:“没什么,二长老的伤势已经完全康复,我只是在想其他事情而已。” 二长老在仆人的服侍下已经渐渐恢复了清醒,身为一族之长老,他要比自己那混蛋儿子强太多,只是一瞬间就弄清楚了情况,“多谢这位小医师出手相救,不然我老头子性命可就送给阎王爷了。” “二长老言重了,收钱看病人之常情。” 二长老不以为然,“钱再多,也比不上性命重要。” “您知道这个道理倒是省去了我不少功夫。”沈欢多看了二长老两眼然后开口说道:“二长老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你和刺客交过手,能否判断出他大概实力在什么段位?” “这个……”二长老沉思了一下,“我是地阶初期,对方能够一招便将我伤成这样,实力应该最少在天阶。” 天阶?看来灭道者实力退步的真的很大。 沈欢不是没有想过手下留情的情况,但是以灭道者的行事作风,除了对沈欢的时候,还真没出现过手下留情的情况,即便是对沈欢,那也是在玩弄,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手下留情。 “不知道二长老您知不知道那个刺客的目的是什么?” 福伯点了点头,“这一点我也很想知道。” “应该是想得到天阁中的宝贝。” “天阁中的宝贝?”福伯的眉头一下子就皱了起来,“你受伤之后,对方有没有从天阁中取走什么东西?” “没有,铁血十三卫出手,加上天阁中的阵法压制,那个刺客一时之间也没办法抢走什么,而且当时他给我的感觉似乎很想很着急的样子,没多久便直接离开了。” 福伯面色沉重道:“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家主为何不联系我,难道他不知道天阁内放着的是什么东西么!” 二长老见状,连忙开口道:“福伯你不必生气,家主是怕打扰到您老人家的清修,所以才没有麻烦您,目前铁血十三卫日夜守护在天阁之中,即便对方再来也可能得逞。” 福伯听到这话,才稍显放心,再次恢复了那种笑脸迎人的样子。 沈欢却从其中看出了蹊跷,根据夏七夜的说法,这个福伯只是夏家的管家,还是一个退休的管家。 管家再怎么厉害,依旧是仆人,而二长老则是夏家的高层,可刚才的对话,反倒像是福伯成为高位者,并且刚才福伯的意思,似乎连夏家家主都没有放在眼中。 看来福伯的身份,远不止是夏天的专属奶妈那么简单。 “福伯,我有一个唐突的请求。” “但说无妨。” “我想去天阁看一看。” 二长老一听这话,脸色一变,“不可!” 接着他可能是觉得自己的态度有些过激了,连忙改口道;“小兄弟可能有所不知,天阁乃我夏家的禁地,即便是族内弟子在没有获得家主许可时,也不能私自进入,所以……” “欢少是小少爷的朋友。”福伯开口提示道。 二长老听到这话,身子一震,苦笑道:“这倒是在下唐突了,还请欢少不要介意。” 沈欢感觉简直的脑袋瓜子快转不过弯子了,来之前得到的消息是,夏天在没有继承家主之位以前,还不如外面的纨绔子弟,可真来到夏家以后看到的却是另外一幅景象。 无论是夏七夜还是二长老,听到夏天的名字后,全都一脸的震惊,显然都十分忌惮夏天这个未来的家主的继承人。 “欢少,您想进天阁倒不是不可以,不够在此之前,老奴也有几个为,想向您训我呢一下。” “什么问题?” “第一……您是不是和那个刺客认识?” 第1213章丢弃亲生骨肉是犯法的 “您是不是和那个刺客认识?” 福伯这个问题一出,整个屋里的气氛都变了。 二长老更是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刚刚福伯还说沈欢是夏天的朋友,现在一转弯沈欢又和那个刺客产生了联系。 所以……眼前这个沈欢究竟是少爷的朋友,还是打着天阁主意的敌人呢? “虽然还不能肯定,但我觉得应该是认识的。” 沈欢回答很平淡,不过心中却忍不住感叹,姜还是老的辣,只是凭借几个问题,就猜出了自己的灭道者之间的联系。 二长老瞳孔猛然放大几分,朝着福伯看去,似乎是在询问,需不需要让人进来将沈欢拿下。 福伯摇了摇头,示意二长老不要妄动,然后对着沈欢继续问道:“能告诉我他是什么人吗?” “可以。”沈欢点了点头,朝着一旁走去。 福伯也清楚,这件事不应该有太多人知道,就跟了过去。 走到一旁后,沈欢压低声音,将灭道者是个怎样的存在简单说了一下。 “原来如此。”福伯听到后面色也不免凝重起来,“这些钻漏洞的家伙,若是当年的小少爷还在,莫说破坏,他刚进来就会被轰杀成齑粉!” 见沈欢面露惊讶,福伯干笑两声,似乎也觉得老脸有些挂不住,解释道:“既然欢少您知道这么多,那应该也是知道了小少爷的身份是天尊转世,其实在小少爷没有转世前,我便是夏家的管家,从小看着小少爷长大的,我这是实力也是小少爷成为天尊后赐予的。” 果然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百年前的一个管家,现在也变成了高手。 也难怪二长老这么给面子。 道劫日是夏天带领人手去修复漏洞造成的,每个门派的高手都没落下,但到了自己的家族,却留下了一个福伯,这个家伙也还是挺有私心的。 “福伯,我已经回答过您的问题,现在可以去天阁中了吗?” “还有一个问题,只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您就可以进去了。”沈欢听到后无奈的干笑两声,“好吧,您问。” “您进天阁的目的是什么?” “我想进去看看灭道者有没有留下什么线索,也想弄清楚他来夏家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福伯点了点头,微笑道:“既然如此,您便过去吧。” 沈欢愣了一下,“难道不是您带我过去?” “我还有事要去和家主聊聊,就不带您过去了。”福伯看出沈欢在担忧什么,笑着说道:“放心我会交代二长老的,不会让您担上乱闯天阁的名头。” “那就麻烦您了。” 过了一会儿,福伯领着一个人走了过来,是个年轻的小姑娘,“这是二长老的贴身丫鬟,有她拿着二长老的令牌,就不会有人拦着你,我先走了。” 福伯说完,也不管沈欢同不同意,直接闪人消失在了沈欢的视野当中。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然后对李凤仙和余老简单交代了两句,又和二长老打了声招呼,便同那贴身丫鬟一同离开了二长老的房间。 “这位小姐姐。”出了门沈欢才意识到,二长老一个老头子竟然有一个这么年轻的贴身丫鬟,这夏家的配置果然不错啊。 丫鬟听到沈欢的呼唤,脸色一羞,“欢少,您、您叫我小环就好了。” “小环?”沈欢差点没有咳嗽出声,夏家之人的名字可都真够土的。 福伯、小环,还有夏天这名字,太糟糕了。 “在。” “呃……”看到小欢那紧张的样子,沈欢把原本想要说的话都忘了,开始聊起了别的,比如你几岁了,是不是雏女……座之类的。 这边两人正聊着,远处忽然的传来了一声呼唤,“欢少请留步!” 沈欢听到后,停下脚步回身望去,只见几个年轻人朝着这边走了过来,夏七夜则跟在这几个年轻人身后,看向沈欢的目光躲躲闪闪。 “找我的?”沈欢心生疑惑,因为这些人里面,他除了刚刚揍过的夏七夜,一个也不认识。 为首的年轻人却没有理会沈欢,而是一弯身子,从地上抱起了一只小哈士奇,“欢少,你这小狗崽子,爸爸交代你多少次了,不要乱跑,不要乱跑,你怎么就是不听话呢?” 年轻人这话像是在对怀里的小狗说的,但双眼却直勾勾的盯着沈欢,眼神之中充满了挑衅。 找茬的? 沈欢眉头一皱,刚想开口一旁的小环却是急声道:“欢少,切勿动怒,如今小少爷不在家中,您最好不要和三少爷发生冲突,若真的发生冲突的话,就算是福伯出面此事也不一定能够善了。” “我这人从小到大都很担心,什么都怕,但就是不怕事儿,你懂我的意思吗?” 小环算是看出来了,自己身边这位那也是一个不怕事儿的主,“我没说您怕事儿,只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您不是打算看完天阁就走了吗。” 沈欢想了想也是,查清楚灭道者的目的才是大事儿,自己没必要和一个纨绔子弟斗气。 他转身准备和小环一起离开,那年轻人的声音却又传了过来,“我说欢少啊,你又不是小泰迪,怎么见到母的就激动呢,连人骂你都不还口了,这样不好,不会叫唤的狗可不是好狗呢。” “不过……”年轻人话锋一转,“我听说咬人的狗都是不叫的,欢少,你不叫的话,为什么不来咬我两口呢?” 沈欢没有理会,上次是因为不知道什么情况,所以才会停下脚步,现在明知道对方是指桑骂槐,自己就更没有必要留下来让对方骂了。 “三哥,貌似人家并不把你放在眼里啊。”有人起哄道。 年轻人也不生气,“难道你没有听说过,狗眼看人低吗?” 他正说着,忽然将手抬起,直接将手中的小哈士奇扔出,朝着沈欢的后背砸去! 沈欢现在可不光是后脑勺长眼,而是浑身长眼,年轻人在后面做什么他看一清二楚。 所以,他一转身便将小狗接到了怀里,然后面带微笑的朝着年轻人走了过去。 年轻人面带不屑,还以为多有耐性,也不过如此而已。 “这是您儿子吧?还给你。”沈欢把狗塞了回去,“就算再怎么不 第1214章你说谁是杂种? “这是您儿子吧?还给你。就算再怎么不喜欢也不能扔了啊,要知道,在咱们华夏随意丢弃亲生骨肉可是犯法的!” 沈欢这话清晰的传到了年轻人耳中,原本等着看笑话的众人也全都愣住了,他们谁也没有想到,沈欢竟然会用这种手段还击。 他们怎么想,沈欢没有兴趣知道,既然是口角之争,那就骂回去,现在骂完了,心里痛快了,就不会再在他们身上耽搁时间。 年轻人愣了半天都没回过神来,小环也是目瞪口呆的看着沈欢。 “咱们是不是应该走了?”沈欢对着小环说道。 “好、好……” “站住!”年轻人何时受过这种憋屈气,他在夏家可以说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存在,现在,一个外人竟然骂自己是狗! 更何况这个外族人原本还是自己的攻击对象! 沈欢根本懒得搭理年轻人这个傻哔,毕竟这种纨绔子弟他太多了。 明明自己啥本事没有,靠的全都是家族,还拽的二五八万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似的,若是那一天家族没了,就直接变成了傻哔,连最普通的普通人都不如。 “我让你站住!”年轻人大喝一声,疾步上前,他身后的小伙伴们更是连忙加快速度,将沈欢和小环两个人给拦了下来。 沈欢将小环护住,然后笑呵呵的说道:“各位,你们这是打算做什么?还有,小狗他爸,你扔掉自己的亲生骨肉确实不对,咱们做人要讲道理对不对?” “闭嘴!”年轻人大喝一声,瞪着沈欢说道:“别给我装糊涂,这事儿咱们就算过去了。” 年轻人不想在这件事情继续纠结下去,毕竟这么搞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主要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在玩嘴皮子方面玩不过沈欢。 “我是有事儿找你。” 沈欢眨动着无辜的大眼睛,“有事儿找我?有什么事儿?” “听说你打伤了我们几个护院?”年轻人挑眉问道。 沈欢摇了摇头,“不是打,是自卫。” “只要动了手脚,那就算是打。”年轻人以为自己已经掌握了主动权,负手而立道:“这里是夏家,你却打了我们夏家的护院,是不是太不把我们夏家放在眼中了?” “你家这么大,放不进也很正常。” “你的嘴巴很厉害,不过……若是没了舌头,还能这么厉害吗?”年轻人冷哼一声,“来人,把他的舌头给本少割了!” 那些跟着他的小伙伴们,二话不说便朝着沈欢围了过来。 “小子,你自己找死怪不得谁,趁着还能说话的时候,跟你自己的舌头说一声拜拜吧!” “啊!” “唔!” “哎呦!” 一阵阵惨叫声响起,那些个想对沈欢动手的人无一幸免。 “你竟然还敢动手!”年轻人并没有被沈欢的手段所震撼到,毕竟他一早就从夏七夜哪里了解到,沈欢是一个非常厉害的角色。 沈欢谦虚的摆了摆手,“自卫,自卫而已。” “那个,狗他爸,你要是没啥事儿,我就走了啊。”没了拦路狗,沈欢自然不会再停留。 “沈欢!”年轻人似乎练就了狮吼功,声音一次比一次大,“你打我夏家护院和子弟,还将我们夏家长老之子弄成了哑巴,难道就想这么算了吗!” 其实年轻人说的这些,他一点都不介意,他介意是,沈欢所表现出来的姿态,很明显是没有将他放在眼中,被人忽视,这是他这辈子最讨厌的事情。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第一点,我没有打你们家的护院和子弟,是他们先对我动的手,我只是自卫,动?” “第二点,你说是我把夏七夜变成了哑巴,你是怎么知道的?” “夏七夜告诉我的。” “这就很奇怪了,你说他变成了哑巴,又说被变成哑巴这事儿是他告诉你的,试问一个哑巴怎么可能告诉你事情呢?” 年轻人拿出手机,点开微信,指着上面的聊天记录说道:“难道你不知道现在有个东西叫做聊天软件吗?就算不能说话,也可以用文字交流。” 哎呦卧槽! 没想到还有这一茬,沈欢以为不能说话对夏七夜是一种很严重的惩罚,可现在看来似乎也不是那么恐怖。 毕竟现在这个时代,人们在网络上聊得比在现实中聊得还要多。 “好吧,是我把他变成哑巴的,但……我也是出于自卫。” “够了!撸管就撸管,说的那么高大上干什么!” 这家伙果然是连狮吼功的。 “沈欢,我告诉你,我现在没心情和你开玩笑。”年轻人冷哼一声,对着小环说道:“小环,给他说一下,我是什么人。” “他是我们夏家的三少爷,夏三蓝少爷。”小环见年轻人不大满意,连忙继续说道:“是夏家年轻一代中,除夏天少爷以外最有威望的存在。” “下三滥?”沈欢忍不住捂着肚子笑了起来,“我看你这人也挺下三滥的。” 夏三蓝快要暴走了,长这么大就只有沈欢一个人敢这么和他开玩笑。 “好!好!好!”夏三蓝连道三声好,接着说道:“来人,去吧血衣叫过来。” 小环一听这话,心中大惊,“三少爷,欢少初来我们夏家,不懂我们夏家的规矩,还请您不要见怪,而且您、您刚才说的那些事情,二长老已经处理过了,的确不能怪欢少。” “二长老?抱歉,他的面子不够!” 小欢心急火燎道:“他、他还是夏天少爷的朋友!” “不要以为你认识夏天那个杂种,就可以在夏家肆意妄为!”夏三蓝的表情忽然变得狰狞起来,实际上他就是听夏七夜说这个沈欢是夏天的朋友以后才决定过来帮夏七夜出气的。 “他现在还没成为家主呢!只要他没有成为家主,就代表要和保持平级。”夏三蓝冷哼道:“评级明白吗?夏天也只是与我平级,而你只是那个杂种的朋友而已!” 原本笑眯眯的沈欢,脸色忽然愣了下来,“你说谁是杂种?” 正在奋力演讲的夏三蓝明显感觉到空气中多了一些寒意,竟不由的打了一个冷颤。 第1215章来,继续说,你的筹码是什么? 在气势上输给那个杂种也就算了,自己现在竟然又输给了那个杂种的朋友! 夏三蓝很生气,他恨得是夏天,但是此时,他却将这股恨意放在了沈欢的身上。 “我说夏天是杂种怎么了?” 不等沈欢开口,他身旁站着的那两个年轻人,连忙开口道;“三哥,有些话是不能说的,难道你忘了——” “你给我闭嘴!”夏三蓝呵斥了那个年轻人一句,然后看着沈欢说道:“来,我说了,我说夏天是杂种怎么了!” “他本来就是杂种!是爷爷在外面捡回来的野种!”夏三蓝的表情越来越狰狞,他浑身都被冰寒包裹,却一点也不畏惧,因为他断定,沈欢就算是释放了杀意,也不敢在真正意义上杀了他! “你知不知道,夏家家主继承人的位置原本是我的,是我的!”夏三蓝大吼着,“可是自从爷爷带他回来以后,继承人的位置就变成了他的!” “凭什么?凭什么一个野种要占据着我的位置,如果让我成为夏家家主,我一定会比他做的更好!” “啪——” 一声脆响响起,夏三蓝直接腾空而起,在空中旋转数圈,撞入了假山当中。 “你、你竟然敢对三哥动手,你、你一定是疯了!” 小环也是一脸焦急道:“欢少您、您怎么可以动手呢,这下子糟了。” 沈欢脸上没有一点后悔的意思,冷声道:“放心吧,刚才那一巴掌还要不了他的性命。” 夏家之人都练过古武,这个夏三蓝虽然不是多厉害,但身体素质远不是普通人可比,沈欢的目的只是惩戒而不是杀人,下手自然是有分寸的。 “不是要不要得了性命,是你——唉!您根本就不知道三少爷在夏家有着什么样的地位。”小环一脸焦急,在他眼中沈欢就像是一个办了坏事而不自知的小孩子。 “我去找二长老,您千万别乱跑,知道了吗?”小环说着,便匆忙的离开,看样子应该是去找二长老准备把这件事给解决了。 沈欢依旧无所谓,不管这次的事情会闹到多大,即便是付出生命,他也不会有一丝后悔。 夏天帮了他不少次,当初甚至打算牺牲自己而救他,两人之间除了互帮互助的友情以外,还有着过命的交情,在加上根据大帝以及多番线索得知,两人最后的关系,比亲兄弟还要亲。 在这种关系下,只要有谁敢骂夏天,他就绝对不会放过,更何况还是杂种这么难听的称呼。 亲人一直是沈欢的逆鳞,当初他会因为李华咒骂自己的父母而动手打人,现在他同样会因为有人骂夏天而开揍。 “克拉拉——” 一阵石头撞击的声音响起,夏三蓝样貌狼狈的从假山石堆里爬了出来,他看着沈欢,眼中充满了愤恨。 “三哥,你没事吧!” “滚!”夏三蓝将试图扶起自己的夏家子弟推开,然后说道:“我自己能起来!” 那名夏家子弟不敢多说一句话,老实的站在一旁。 夏三蓝整理了一下发型,可怎么都没办法整理好,他竟然直接将那一缕杂乱的发丝,从自己的头上给扯了下来。 “妈的妈的妈的!”夏三蓝用脚踩着被自己扯下来的头发疯狂的咒骂着,良久以后,他终于恢复了一些冷静,对着沈欢说道:“很好,你很有勇气,竟然没有跑……你知不知道因为刚才那一巴掌,你会付出多大的代价?” “啪——” 回答他的是沈欢的又一记耳光,“对不起,刚刚打轻了,我没消气。” “疯了,全都疯了!” “你他妈叫唤个屁啊,赶紧去找大长老过来啊!” “对对对,大长老,我们赶快去找大长老过来。” “卡拉拉——” “噗——” 夏三蓝从假山之中爬了出来,将被沈欢打断几颗大牙从嘴里吐了出去,吐完以后,又吸了吸嘴,将血液集中到一块吐到了地上。 他用袖口擦了擦嘴边上的血迹,似笑非笑的看着沈欢,“你有本事就打死我,以那个杂种朋友的名义。” “啪——” 沈欢毫不犹豫的就又是一耳光,“傻哔,以为你装个逼我就怕了?” “咳咳——” 沈欢每次出手,多会加重一些力道,刚才那一巴掌已经超出了夏三蓝的承受范围,所以他刚起来,就喷出一口鲜血,这种伤势要是放在电视剧上,就是那种随时都可能挂掉的典范。 不知道是不是痛苦唤醒了夏三蓝,他这一次看向沈欢的眼神中终于多出了一些惊恐,“你、你真的敢杀我?” 沈欢竖起食指左右摇摆了两下,“抱歉在我的字典里没有敢不敢,只有想不想,你应该问,我是不是真的想要杀了你,倒是你,我还以为你真不怕死的呢!” “这样,你要不要赌一下,我究竟敢不敢杀你呢?” 夏三蓝怕了,不过他为自己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自己的对手是夏天那个野种,而不是眼前这个不知死活的疯子。 自己刚才的行为太冲动了,像这种疯子,根本不用自己出手,只需要找来铁血十三卫就可以轻易的教训。 刚刚自己竟然掉身价的去和其斗嘴,这个恩本就不符合我身为夏家三少爷的身份。 “我不敢,不过你要不要和我赌一场别的。” “好啊,你说赌什么?” 夏三蓝愣了一下,他刚刚还在想究竟要怎样才能骗沈欢答应,没想到沈欢竟然直接答应了。 “你比那个野——夏天痛快。”夏三蓝在改口的同时,连忙用手护住了脸蛋,“我要和你赌的是,你今天能不能活着走出夏家,我赌你死。” “好啊,筹码是什么?” “筹码是……”夏三蓝正说着,脸色忽然变得狰狞无比,“你没资格给我谈筹码,因为你必死无疑!” 他的话音刚刚落下,一个巨大的身影便从天而降,直接将地面砸出数道裂纹。 “此人乃是我们夏家四大金刚之一的大力金刚,你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这大力金刚一脸傲然,装逼道:“何人胆敢伤我夏家三——” 可惜他这个逼还没来得及装完,就被沈欢一脚踢飞了出去。 “聒噪!”沈欢骂了一句,然后一脸微笑的看着夏三蓝说道:“来,继续说,你的筹码是什么?” 看着眼前的一幕,夏三蓝险些昏死过去,这个沈欢也太特么变态了,刚刚那个大力金刚,可是地阶高手啊! 第1216章夏天,你、你好狠! 沈欢面带微笑的看着夏三蓝,“现在没人打扰了,你可以说筹码是什么了吧?” “咕咚——” 夏三蓝吞了口唾沫,良久之后才开口说道:“你知不知道你刚才打的是什么人。” “我连你都打了,还怕大其他人吗?” 夏三蓝被沈欢问的无话可说,“你要筹码是吧?如果你赢了,我以后见面就喊你叫爷爷。” “见面就喊我爷爷?”沈欢听到后摆了摆手,“你是狗他爸,我总不能当狗他爷吧?孩子,你还这么阴人不好的。” “我没有在阴你。”夏三蓝摆出发誓的姿态,“我是说真的,不仅喊你爷爷,还把你当亲爷爷来孝敬。” “你对你亲爷爷一定很不好。”沈欢一本正经的说道。 夏三蓝都快哭了,“爷爷,你究竟要怎么才相信我啊。” “好,我信了,乖孙子。”沈欢面带慈祥的微笑说道。 “你——”夏三蓝气的不行,但又不能发狠话,只能咬牙道:“有本事你就让我叫一辈!” “成交,这赌局我接了。” “等一下,你还没说你的筹码呢!”夏三蓝不甘示弱。 “我的筹码就和你一样吧,这样对大家来说都公平。” “好!” 沈欢打了个哈欠,朝着四周看了看,“然后呢?我就在这儿干等着?” 夏三蓝已拨付被你打败的样子,无语道:“你应该跑啊!” “我为什么要跑?” “因为你打了我啊!” “哦。”沈欢应了一声,然后看了下时间,“时间不早了,小环那个丫头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喂,下三滥你知不知道天阁在哪。” “你想去天阁?!”夏三蓝先是一惊,然后咧嘴笑道:“天阁吗,很容易找到的,我们夏家最高的房子就是天阁。” 沈欢狐疑道:“我怎么感觉你在阴我。” “事情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有必要阴你吗?不相信的话,你可以自己去看看,天阁两个大字就写在屏幕上。” “谢了。”沈欢没再说话,直接飞到了半空,接着只是一眨眼的时间就不见了。 夏三蓝看到后直接傻眼,“这个沈欢竟然、竟然是道修,这种飞行的速度,至少要达到逐日境才能做到,该死!我为什么要因为夏七夜而去得罪一个会飞的道修,若是我以礼相待得到此人的话,那么家主之位就很可能重新回到我的手里!” “该死!”夏三蓝正在咒骂的时候,忽然又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不对,我没有失去什么,按照刚才的赌约,他就借助飞翔的能力一定可以安然无损的离开夏家,到时候他成了自己的爷爷,关系自然而然就好了!” “不过看样子他和夏天那个杂种的关系不错,我应该……想那么多干嘛,夏天那个野种已经消失很多天了,说不定早就死在了战场上。”说到这儿,夏三蓝的脸上忍不住露出了笑容,“当初也不知道是那个神经病让他选择了从军,而且还是死亡率高最高的天组。” “只要夏天死了,这个沈欢自己就有办法拿下,古代不打不相识的例子太多了。” “不行,我得赶快过去,铁血十三卫全都在天阁,以他的实力要是硬闯的话,说不定会死在那里。” 夏三蓝想着便打算去天阁,可是没走几步,一个身影凭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什么人?!”面对凭空出现的人影,夏三蓝很明显下了一跳。 人影没有说话只是掏出了一把短剑,而此时夏三蓝已经看清楚了对方的面貌,“夏天?你这个野种竟然没死?!” 夏三蓝说完以后,意识到不妙,虽然理论上他和夏天是同一级别的存在,但实际上两人之间的差距,并不是一个家主继承人就可以弥补的。 哼!反正话已经说出去了,他也不是傻子,这么多年肯定知道我是怎么想的。 既然撕破了脸,自己也就没必要继续伪装下去了。 就在他准备摊牌的时候,却感觉胸口一凉,低头一看,对方竟然用短剑刺穿了自己的胸口。 “夏天,你、你好狠,竟然只因为我……你、你难道不知道……夏家子弟是禁止内斗的……你现在竟然杀我,家主之位……你不可能再——” 夏三蓝的话还没说完,对方便再次挥剑直接斩去了对方的头颅,直到死他的眼中都充满了不可置信。 在他的记忆里,夏天是一个脾气很好的存在,不然他也不可能这么嚣张。 但就是这么一个看起来温文儒雅的人,竟然毫不犹豫的杀了自己,难道……是因为自己骂了他杂种吗? 带着不甘和疑惑,夏三蓝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杀掉夏三蓝以后,人影一跃朝着天阁的方向飞去,可是飞到半路却停了下来,犹豫一会儿后,直接消失在了原地。 再说沈欢,他在天阁门口站了一会儿,确定是天阁以后,便踏步上前,准备走进去,可是刚到门口,就感觉到一股杀意。 “嗖——” 是箭矢! 沈欢手拟剑诀直接斩断了箭矢,后退半步说道:“在下沈欢,是夏天的朋友,来这里之前已经和福伯以及二长老打过招呼,还请各位不要紧张。” “这里乃禁地,没有长老令牌和熟识的人带领,任何人不得进入!” 里面传出了一声中气十足的高喝,沈欢用神识感觉了一下,里面有十三个人,而且每一个都是地阶高手。 若是再加上那些长老,这夏家的地阶高手,至少在二十个以上,光是这个阵仗,就已经超越大部分的古武家族了。 也不知道皇族是怎么想的,竟然让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待在世俗,而且还是皇城所在的天都燕京。 沈欢没再说话,他来这里主要是想看看灭道者有没有留下什么线索,依靠天眼的话,即便不进去,也可以观察到里面的情况。 想到这儿,沈欢直接开启了天眼,可结果却是……无法透视! “之前听人说这里有阵法,应该是天尊留下的,自己看不到也很正常,毕竟自己的实力距离星域守护者的实力还相差很大一截。”沈欢叹了口气,“还是等二长老或是小环过来吧。” 他正想着,远处忽然出现了大量的人群,将天阁周边给包围了起来,看着阵仗最起码有两三百人了,这些人身上都穿着护院服装,应该是夏家的护院。 就在沈欢疑惑发生什么的时候,一个老者在之前那个大力金刚的陪伴下从人群中走了出来,面色冰冷道:“来人,把这个畜生给我拿下!若有反抗……杀无赦!” 第1217章血雨中的死神 沈欢一脸迷茫,他还没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合计着这刚才被自己感叹着和私人部队一样的两三百护院,针对的目标是自己? 这阵仗搞得自己好像闹了多大事儿似的,不就是给了那个叫下三滥的几个耳光子么。 其实沈欢动夏三蓝也是有分寸的,毕竟不管怎么说,对方都是夏家的纨绔少爷,自己一个外人下手重了难免会有是非,所以他每次出手都是有留手的。 而且他敢肯定,不管怎么玩,到最后的结果都不会太严重。 为什么?因为夏三蓝这件事儿只能吃哑巴亏。 沈欢进来以后,就一直在观察这些人对夏天的态度,准确来说,这里面不满夏天的人有,但是敢不给夏天面子的却没有几个,更别提夏三蓝这样当中辱骂夏天的了。 最重要的一点是,夏三蓝说沈欢是野种的缘故,涉及到夏家的辛秘,他却因为愤怒说了出来,如果把事情闹到,肯定要追究原因。 一旦追究原因,夏三蓝暴露辛秘这事儿肯定要暴露出来。 说家主继承人是野种,这样的罪过可不是夏三蓝能够承担起的,而且如果是出于这个原因,沈欢才动的手,夏家绝对不会追究他,并且夏三蓝说不定还要面临那些大族独有的家法。 可是看现在这个情况,事情似乎并不是预料中的那么简单。 “你们……找我——”沈欢的话还没说出来,就听到“嘭”的一声。 “叮叮叮——” 沈欢将咬住的子弹从嘴巴里吐了出来,表情也变得阴冷无比,“刚刚谁开的枪?” “怪物?!” 那名护院看到后,生出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个,用牙齿咬住子弹,这究竟需要多快的咬合速度,多硬的牙才能咬住飞速行驶的子弹啊! “是你开的枪,对吧?” 沈欢看着那名护院问道。 “不止他开枪,我们也会开枪!”一名高级护院大臂一挥,“射击!” 随着他一声令下,所有人都毫不犹豫的开枪射击。 一时间到处都是开枪的声音,犹如鞭炮声一般,噼噼啪啪的响个不停。 “叮叮叮——” 刚开始的子弹全都打在沈欢身上,不过并没有伤到沈欢,已经进入半仙之境的他,加上不灭金身诀的作用,他现在肉身已经不能用强悍来形容,除了没有经历过蜕凡这个过程以外,其余的几乎已经达到仙人之体的程度。 凡间的破铜烂铁,都是伤不到他的。 子弹要想伤到他,很简单,除非那些子弹全都达到了仙器的级别。 按照现在的身体强度,除了蘑菇弹一类的大杀伤力武器,以及猎神枪这一类的针对性武器,世俗所制作的东西,几乎已经没多少能够伤到沈欢了。 毕竟不管怎么说,他也是半仙之境了,若是连子弹都要躲,这古人对道修境界的定义也就太水了。 “这个小子懂得什么妖法不成?”为首的老者脸色阴沉道。 一旁大大力金刚开口解释道:“他可能练过金钟罩之类的硬气功夫已臻化境。” “硬气功?”老者冷哼道:“这种挨打的功夫也有人练吗?大力,你去,破了他的罩门!” 大力金刚脸色一红,“对不起大长老,我、我不是他的对手。” “你说什么?!” “我不是他的对手,以我的实力,在他手下没办法走过一招。” 老者眉头一皱,“连一招都没办法走过?莫不成这小子小小年纪我,就已经达到天阶的境界?” “有这个可能,莫不是天阶高手,又怎么会单靠肉身,顶住这样的枪林弹雨。” “哼!就算再怎么厉害,也不过是一个只知道挨打的废物罢了。”老者说着,大手一挥准备示意人停手,可他刚刚抬手,便停了下来,与此同时,眼神之中充满了震惊。 只见以沈欢体内爆发出一股强烈的灵气波动,将所有的子弹都震了开来。 这样的罡风……这小子竟然真的达到了天阶?! 然而,最令是大长老震惊的并不单单是这样,只见沈欢的眼中冒出了一阵猩红的光芒,虽然隔得距离有些远,但大长老人就可以真切的感受到那猩红眼眸之中的杀意。 “斩!” 沈欢嘴中低喝一声,千幻在瞬间化为战镰斩魂,发出一阵夺人心魄的镰风。 这阵镰风直接将那些被震飞的护院拦腰折断,刹那间,天空中飘起了一阵血雨,二百八十六名护院当中,有四分之三的人都死于沈欢这一挥当中。 瞬杀二百多人,这样强大实力——天阶高手!绝对是天阶高手! 沈欢在瞬间杀掉这二百多人后,眼中的杀意并没有减淡,反而更盛几分,血液滴落在他身上却不停留,瞬间被蒸发成烟雾消失。 此时的他,就像是漫步在血雨中的死神! “杀我者,我自杀之!”沈欢一舞动战镰,又劈死了几个刚才幸免于难的护院。 他们是无辜的?大长老才是始作俑者?刚才这些人可全都想开枪取他的性命,既然对方不管他是何种情况,他又何必去想对方是否家有老小。 人性本善没错,但经历过这么多事情的沈欢,绝对不会把这种善良,送给自己的敌人。 “不要,不要啊,我错了,我错了!”有人跪地求饶,沈欢的回应是一把斩掉其头颅。 现在自己表现出了强大的实力,所以对方跪地求饶,若是自己刚才身死,这个求饶的人说定会踩着自己的头颅炫耀。 只要是之前开过枪的,就都得死! 二百八十六人,最终只有两个人活了下来,他们是没有配备枪械,只拿着短棒的年轻人,见沈欢没有放过了自己,他们双双瘫软在了地上。 大长老眼中过的震惊,逐渐被愤怒所取代,“你这畜生,竟然敢杀我夏家护院!铁血十三卫,给我出来,杀了这个狂徒!” 话音刚落,天阁门便打开,十三道血色的身影,踏着血雨,将沈欢团团围住! 第1218章铁血十三卫?不堪一击! 铁血十三卫,夏家精英级私人部队,号称战斗力比天组的精英小队更加强大,每名成员的境界都在地阶,不仅如此,他们还掌握着天尊留下的武者杀阵,组合起来的威力,即便是天阶强者身入其中,也可能会身死其中。 这十三个人,之所以被称之为铁血十三卫,是因为每个人都在战场上经历过血的洗礼。 铁血十三卫最初被称为铁血卫,总人数五百,经历过一场又一场的筛选以后,最终只留下了十三个人,至于剩下的那些,则全都死在了战场之上。 至于夏家所投放的战场在哪里,没人知道,只是有传闻,那个战场的残忍程度,要远胜于目前各大战场。 就像有人说的,这并不是一个和平的年代,之所以有人感觉现在是和平世界,只是因为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国家而已。 每个家族多有私人卫队,这个卫队的人数只要不超过百人,法律上都是允许的。 这么说吧,按照陆家的星级保镖来分配的话,一个铁血卫几乎可以一下子单挑他们家所有的五星级保镖。 铁血卫都是经历过战刀真枪存在的,所以他们第一时间就感觉到了从沈欢护士呢上传来的杀气。 这是他们成为铁血十三卫以来,见过杀气最重的人。 在看看这一地的破碎尸体,可想而知,沈欢是一个多么滥杀的人。 古之白起,之所以被人称之为杀神,是因其坑杀赵国数十万人而得,但他并未亲自动手。 沈欢身上的杀气截然不同,那些杀气全都是因为他亲手所杀之人才增加的,那每一缕杀气,就代表着一个惨死的灵魂,更何况这些杀气之中,还有不少来自于异时间轴的自己。 也正是因为大多杀气源于异时间轴的沈欢,所以他每次动了杀意,才会沉浸在杀戮之中,逐渐消弭自己的意识,直到杀光所有人,或是逐渐从杀戮之中清醒。 沈欢现在的状态,可以当之无愧的称为杀神。 当初sr的第一杀手诡狐,即夏天前世在成为天尊前的身份,虽然有着杀神之名,却并没有达到杀神所应该承担的数量,他只是靠着超强的实力,而取得了杀手之神的地位。 铁血十三卫面色极其凝重,他们不知道究竟是怎样的人,才能够拥有这样的杀气。 “杀了他!为我夏家子弟报仇!”大长老确实被沈欢的杀戮之气所震撼到了,也产生了恐惧的心理,不过他并没有吓得分不清东南西北,而是理智的判断出必须将沈欢杀死的答案。 沈欢这样的人物,显然已经和夏家结成了死仇,只要沈欢在一天,夏家就永远不可能安宁。 面对这样强大的敌人,必须扼杀在摇篮之中。 看样貌沈欢不过二十来岁,只是二十岁就有如此的实力和杀心,那到了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呢?到时候被说他们夏家,恐怕整个华夏都无能能够抵挡。 若沈欢没死,那么夏家需要迎接的,就只有灭亡。 大长老很恨,如果是当年的天尊在世,他们夏家哪会受到这样的纷扰,沈欢莫说杀这么多,恐怕还未动一人,便已经被天尊当场格杀。 李瑾轩在恨被夏家牵着鼻子走,而在大长老眼中,也在恨,他恨在天尊离开后,夏家的地位大幅度降低。 给国主面子?在很久以前,他们夏家不需要给任何人面子,自有一城,别说这世俗当中,就算是在漫天神佛的世界当中,也不没有人敢侵犯夏家一丝的威严。 铁血十三卫齐出手,虽然沈欢身上的杀气很重,但除此之外,并没有特别强大的罡气波动,也就是说,在他们眼中,沈欢很可能只是一个滥杀之人。 毕竟杀气,和实力并不是直接挂钩的。 “叮叮叮——” 第一次交锋,铁血十三卫其中七人的武器都瞬间折断,至于剩下的六人的当中,四名重伤,两人身死。 这个被誉为家族中最强的私人卫队,在对方手中竟然在第一个回合便已经损兵折将。 进入杀戮状态中的沈欢,和激活疯魔症的楚歌不同,虽然同样是处于不清醒的状态,但沈欢却保留着强大的战斗意识。 在铁血十三卫刚刚出场的时候,他便已经知道,这只队伍可能掌握着某种联合杀招,所以在第一时间就杀了数人。 结果很显然,他成功了,铁血十三卫的杀阵虽然厉害,但对于人数有着极其苛刻的要求,只要缺少一人就无法发动。 经过这一次交手过后,铁血十三卫已经不配称之为铁血十三卫,他们最多只能算作是比较厉害的地阶高手而已。 “死!”沈欢并没有打算放过其他的铁血卫,对他来说,只要想让自己死的人,没有一个可以留下来。 “大长老!在这么下去,我们兄弟几个会死光的!”身为血衣卫之首的血衣对大长老提出了帮助请求,但就在他刚把话说完的瞬间,便已经被沈欢手中的战镰砍成了两半。 大力金刚看得胆战心惊,身为夏家的四大护法金刚,他的地位甚至比血衣卫还要再高一些,但是在实力上,他们其实和血衣卫并没有相差太多。 如今沈欢杀铁血卫如杀狗,那么接下来等到他召集四大金刚联合出手的时候,自然也是一样。 “大长老,快撤吧,我们、我们招惹的简直就是一尊杀神啊!”大力金刚呼吸开始变得急促起来,“这样的杀神,莫说我们夏家,就算是换成皇族也不一定可以承受,我建议您立刻撤退,以免将自己的性命也搭进去。” 大长老面色阴晴不定,他以为强大的铁血十三卫可以拦住对方,可没想到一个回合未过,铁血十三卫便已经被杀破了胆。 “他杀了三蓝,我不能——” “大长老!” 大长老咬了咬牙,“大力,去禁武堂!” “大长老,你——” “去!” “可是没有家主他老人家的同意,任何人不得去请李统领出山,我——” “我让你去!” 面对大长老强硬的态度,大力金刚只能领命前往禁武殿,请出那位夏家的最强者! 第1219章夏家的神秘第一人 禁武殿,夏家除天阁外的另一处禁地,除却家主、长老等主要高层人员以外,任何人不得入内。 此时屋内有一个老人盘腿而坐,有些与众不同的是,他的发丝并非是完全的白色,而是白色之中参杂这一些赤发。 之所以说他是老人,只是因为他留着和关公一样的美髯,而这些胡子和他的发丝一样,红白参杂,至于他的皮肤,则嫩如婴儿一般。 他身上穿的衣服也非常奇怪,和古代的战甲有些像是,但若除去那些盔甲,里面的衣物又和书生袍有些相似,整体给人的感觉仿佛是今人仿造古人所制作的古风将军甲一般。 屋内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包括灰尘,很难想象这是人居住的地方。 “夏家四大金刚之一,大力金刚奉大长老之命,特来请李统领出山,维护夏家尊严!” 不多时,大力金刚的声音,就从外面传了进来。 老人缓缓睁开了眼睛,就在他睁开眼睛的和瞬间,整个屋子都像是忽然亮了一般。 “何事。” “有贼人来犯夏家,杀我夏家三百护卫,铁血十三卫折损过半,就连大长老的亲孙夏三蓝都死于那歹人之手。”大力金刚声嘶力竭的控诉着,“那贼人实力实在太强,若非毫无办法,大长老也不会让我来请您出山!” “死伤三百,夏家嫡系阵亡,这样的条件似乎真的到了我出手的地步了。”老者叹了口气,接着问道:“夏天可在?” “少爷这阵子都没有回府。” “他不在吗?”老者愣了一下,摇头笑道:“也是,若他在的话,又岂会是你们来请我。” 接下来,屋子里便陷入了一片寂静当中。 大力金刚在外面等的着急,“李统领?李统领?” 连续呼唤没有声音后,大力金刚一咬牙,便推门而入,可进了屋子以后才发现,屋内什么也没有,包括李统领本身。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李统领在夏家拥有的地位很奇怪,不参与夏家的任何事情,只有危机的时候才会出手,从来没有人见过他出手,但只要是夏家的人,就知道,他是夏家最强的存在。 有些时候,即便是家主请其出山,也不一定能够请出来。 请他老人家出山的唯一条件便是,夏家遇到了无法解决的麻烦,若这个麻烦可以用武力解决的话,他便会现身去解决这个麻烦。 可是夏家这些年过的顺风顺水,几乎没有请他老人家出山的时候,所以他老人家的真真是里一直是一个谜,一个解不开的谜。 关于李统领到底长什么样子,夏家的人也不得而知,因为他从未露过面。 看到空空如也的房间,大力金刚忽然开始怀疑,所谓的第一高手李统领,到底是否真的存在。 天阁广场…… 石板路上全都是鲜血,似乎是时间太久了,有些血液已经出现了凝固的状态,那些倒下去的夏家护院,已经死的不能再死,而号称最强卫队的铁血十三卫也无一幸免,全都倒在了地上。 沈欢手持战镰战魄,站在血海当中,眼神之中的杀意丝毫未减。 “这些人之所以动手,是因为你下的命令吧?”沈欢身形一动,直接出现在了大长老身前,直接用手中的战镰勾住了对方的后脖颈。 大长老身体开始颤抖,他是夏家的大长老没错,可即便是身为大长老的他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血腥场面,毕竟他从小到大都生活在夏家这个黄金屋。 岁数代表不了阅历,刚才有铁血十三卫在,他并不怎么害怕,但是现在沈欢这个杀人狂魔已经到了他的面前,没有任何依仗的他,终于露出了恐惧的神情。 “回答我的问题!” “啊!”大长老发出一声惨叫,因为沈欢见他不回答问题,竟然直接割下了他后脖颈的肉,透过血肉已经依稀可以看到令人森然的白骨。 “我没什么耐性。” 在大长老看来,沈欢是在明知故名,毕竟刚刚他下达施令的时候,沈欢就在对面。 “是、是我。”大长老看上去很没骨气,如果不是夏家大长老的尊严在支撑着他,恐怕早已吓得跪在地上。 “你……为什么杀我?” 大长老觉得这个问题非常可笑,但现在这种情况他怎么都笑不出来,只能嘴唇颤抖的说道:“因为……因为你杀了我孙子。” “你想给自己的孙子报仇?”沈欢思考了一下,“杀人偿命,这很正常。” “你、你也觉得是吧,我杀你,只是为了替我孙子报仇,所以——” 大长老的话还未说完,沈欢却忽然开口道:“你孙子是谁?” “啊?”大长老没想到沈欢会忽然发问,愣了一会儿才回答道:“我、我孙子是夏三蓝。” “夏三蓝死了?”沈欢皱了下眉头。 “你别给老夫装蒜!” 大长老很想这么大喝一声,可他不敢,因为死神的镰刀就架在他的脖子上,随时都可以取走他的性命。 “是的,他死了,被人砍去了头颅……”大长老吞了口唾沫,说道:“人不是你杀的吗?难道是你杀人太多忘记了?” 沈欢皱眉道:“我做过的事情一件也不会忘记,尤其是杀人这种事儿,我第一个杀的人是一个黑袍神秘客,我第二个杀的……我最后一个杀的,是一个身穿血衣眼角有泪痣的大汉!” “我所斩之人当中,并没有夏三蓝!” 沈欢说话的语速很快,不过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说完他所杀的所有人,依旧有些不现实,所以他直接用神识压缩内容,传送到了大长老的识海之中。 一瞬间增加这么多的消息量,使得大长老一时间有些吃不消,即便是消化完所有内容以后,他表情之中依旧有些痛苦。 “难、难道人不是你杀的?可是、可是我听说刚才你和三蓝发生了冲突,所以——” “所以,人不是我杀的,你却派人来杀我,那么你的下场自然也只有一个,那就是——死!”沈欢说着,便准备用镰刀斩下大长老的头颅。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影忽然出现,拦下了沈欢的攻击。 沈欢抬头看了一下,发现自己之所以使不上力,是因为有人在后面用手指捏住了战镰的刃角。 “你是什么人?也是来杀我的吗?”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刚才待在禁武殿内的李统领! 第1220章冤冤相报何时了?死了自然就了了! “我从不杀人,只救人。”李统领看着满脸杀意的沈欢,语气平淡道。 大长老反应很是敏捷,趁着两人对峙的机会,连忙抽身跑了出去。 沈欢皱了下眉头,“我没有和老人家计较的习惯,既然你不杀我,那么还请你离开!” “我说了,我只救人,而你要杀的人,正好是我救的人。”李统领数着,猛地一震手腕。 沈欢感觉战镰上传来一阵诡异的波动,应该适合暗劲类似的存在,所以他毫不犹豫的将战镰化为光点收回了千幻之中。 沈欢看着对方,语气平淡的说道:“挡我者死!” “小伙子,你太好胜了,这样不好,过刚易折,树大招风,你应该学会什么叫做内敛。” “我不知道什么过刚易折,我只知道,试图杀我的人,都必须得死!”沈欢再次将千幻化形,不过却不是之前的战镰,而是换成了龙首双头枪,虽然老者身上没有任何的能量波动,但他可以感觉的出来,这个老者绝对不是什么简单人物,换句话说,很可能将是他达到半仙之境后,遇到的最强对手。 沈欢将灵气加注到龙首双头枪之中,冷声道:“我可以保证,死在我手中的人,没有一个是无辜的,他们……都该死!” “你不觉得自己身上的杀气太重了吗?” “那只是因为该死之人太多!”沈欢撩枪使出一记火凤燎原将李统领击退到一旁,“此人将莫须有的罪名加在我的身上,然后意图杀死我,这样的人不该存活于世!” 大长老也是武者,但他这个武者的实力只是勉强达到地阶而已,若他好好的逃跑,或许能够安然无恙,可惜,他这个太贪心,还想要看看沈欢是怎么死掉的。 大长老也不认识李统领,但当对方说出只救人不杀人以后,他便知道,来人绝对是李统领无疑。 大力金刚的阶级比较低,所以不大清楚李统领在夏家究竟背负着怎样的责任,大长老却知道,李统领的职责就是在夏家面临灭顶之灾的情况下,出手拯救夏家。 沈欢所做的事情,已经威胁到了夏家的安危。 虽然李统领一直扬言自己不会杀人,但大长老很清楚,若是让夏家损失过重的话,李统领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杀掉沈欢这个来犯者! 他只知道沈欢可能会死在李统领的手中,可惜他却未曾想过,自己也有可能死在沈欢的手中。 此时的沈欢就像是一头饿狼,即便是再饥饿的狼,也不会饥不择食,他们的攻击全都是有目的性的,而且也只会对目标动手。 李统领的实力深浅,沈欢还没试探出来,他也不会试探,因为李统领并不是他的目标。 所谓保护,就是化身成为高墙,保护墙后方的人不会受伤。 而身为猎杀者,想要杀掉墙后方的人,并不一定要把墙给破坏掉,绕过墙也注意杀掉对方! 沈欢在利用火凤燎原击退对方以后,立马使用灵狐步朝着围观的大长老冲了过去。 面对这一突发状况,大长老吓得直接跌坐在了地上。 “叮——” 沈欢长枪直刺大长老的胸口,却没想到,李统领竟然再次杀了过来,必清且情况和之前一样,只是用一只手便挡住了沈欢的攻击。 “让开!”沈欢的语气已经有些恼怒,“他派人杀我,我必须杀了他!” “你为什要杀他?” “他说我杀了他的孙儿,所要要杀我,但我并没有,若不是因为我实力还凑合,恐怕早就死在枪械所制造的枪林弹雨之中。”沈欢冷哼一声,“你说这样我能放过他吗?” “不能,因为他要杀你,若是没杀成,反倒死在你的手中,那也是罪有应得,但是……”李统领话锋一转,“所谓,得饶人处且饶人,你已经杀了太多的人,没必要继续——” “是他下的命令,若是这个主谋未死,我以后必定还要遭遇之前的情况,我杀他只是为了安定而已。”沈欢说着,手中长枪猛地一抖,直接“啪嗒”一声,李统领的手便被震了开来。 李统领看了一下自己的手,无奈的摇了摇头,似乎是在感叹自己老了一般,“年轻人,如果我能保证,此时了断以后,他不会继续找你麻烦,你不会放过他?你看,他虽然想杀你,但最终不是也没杀成吗?” “我只相信死人的话。”沈欢的眼神盯得大长老一阵惶恐,“这个人留不得,我必须杀了他!” “冤冤相报何时了,放下吧,我能够替你保证,若今后他再派人杀你,那么我便亲手帮你杀了他,如何?” 听到这话,沈欢还没有回答,躺在地上的大长老却是着急了,“李统领你怎么能说这般话,你看他一身杀气,显然是一个嗜杀成性之人,之前三蓝和他发生口角,当我赶到时,三蓝却死了,你说不是他杀的,是什么人杀的?” “你有证据吗?没有证据便给老子闭嘴!若不闭嘴,老子就用手中这长枪帮你闭嘴!”沈欢说这句话时,身上的杀气又浓郁了一些,可见他是真的打算和大长老不死不休了。 “证据?地上这些被你杀害的护院就是最好的证据!” “妈的!”沈欢气恼的举起长枪,朝着大长老直接投掷了出去。 李统领连忙伸手去拦,可眼看他要抓住龙首双头枪的时候,长枪却忽然消失了。 不等他回过神来,那长枪便再次从他的身后出现,而目标依旧未变,目标直指大长老。 “空间术法?不对,他的身上并没有空间治理,应该不是。”李统领嘴中虽在嘀咕,但动作却并未停下,以一种诡异的姿势将长枪握在了手中。 虎口脱险的大长老瘫软在地上,刚才那长枪只差半公分便可以了结了他的性命若非李统领出手,恐怕他早已下去寻那阎王去了。 身为夏家的大长老,刚才那一枪,可谓是他距离死亡最近的一次了。 沈欢将千幻召回,目露凶光,瞪着李统领说道:“你当真要继续拦我!” “职责所在,我答应过那人,在我有生之年,要保夏家周全。” “既然如此……”沈欢手中凝聚出两道风刃,以十字交叉的形式同时扔出,声音冰冷道:“那我便先杀了你!” 第1221章天尊留下的警言! “术法?”李统领看到风刃之后并不感到意外,反而露出了几分笑意,“这小子果然是修真者。” 和之前一样,李统领准备单用手指就像将这风刃给拦下。 但没想到的是,这十字风刃到了半路,竟然突然变大,足有一层楼那么高,在地上直接带出了一个深厚的裂纹,破坏力如此惊人的基础术法,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现在想要跑并非来不及,可若是带着大长老跑显然是不可能了,速度快本来就是风系术法特色,尽管他现在还没拿出全部的实力,但沈欢招数变化的是在太过突然,他根本就没有反应的时间。 “护!” 他只有大喝一声,从地面召唤出了一道土壁垒,来抵挡十字风刃。 由于准备的太过匆忙,土墙的厚度并不很厉害,不过他的实力在那里放着,虽然差点被风刃所伤,但也算是勉勉强强挡住了沈欢的风刃攻击。 “你是道修?” “道修?”面对沈欢的质问,李统领露出了迷糊的神情,“我是修真者。” “修真者?”沈欢皱了下眉头,这个名称他曾经在宋可馨那里听到过,似乎在很久以前,道修的名字并不叫做道修,而是修真者。 宋可馨究竟多大岁数了,沈欢也不知道,他只知道宋可馨的岁数绝对不会太小,毕竟她曾经是和天尊处于同一时期的人物。 一个称呼的转变,至少要百年以上,而这个李统领的实力,显然要比宋可馨还要强上几分,对方的年龄可能还要比宋可馨要大一些。 有些事物就像是古董一样,年代越久远实力也就越强,所以沈欢也变得认真起来。 小心不是一件坏事儿,已经有太多的人,是因为轻视沈欢而死在了他的手中,既然沈欢能够抓住别人的漏洞,就绝对不会让这个漏洞也出现自己的身上。 “哼!不管你是修真者还是道修还是武者,挡我的路,就只有死路一条!”沈欢说着,又发出了两道雷弧。 雷弧的速度比风刃更加迅速,虽然没有风刃那般锋利,但是其爆破的威力一点也不必风刃要小,并且击中敌人以后还有着麻痹的效果。 高手过招,哪怕是一秒的停顿,也会成为致命的失误,因此只要雷弧一旦击中李统领,这场战斗基本上就可以画上句号了。 此时李统领已经不是之前没有准备的时刻,他早就料到沈欢会继续以基础术法干扰,然后寻找机会对自己造成致命一击,虽然他没想到这次的基础术法是雷弧,但这并不妨碍防御计划。 “轰——” 一声巨响过后,李统领所建立的土墙被雷弧炸出了两个巨大的缺口。 “没想到你和我一样,都是双属性灵根的修真者。”李统领看着土墙上的洞口忍不住称赞道:“以你这样的年纪便达到这样的实力,我只在一个人身上见到过,如果你不这么嗜杀的话,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超越这个人也不是不可能。” 沈欢对于实力没有执着的追求,他想要提升实力,几乎全都是因为被动原因。 倘若有一天,他达到能够靠自己的实力,挡下一切试图伤害自己亲人的对手时,便会停止对实力上的追求。 在这种想法下,沈欢对于李统领的称赞并不会有半分的自满。 “以后会怎样我不知道,但若你的实力只有现在这种程度的话,不出三招,你就会死在我的手中!” 李统领大笑道:“年轻人,自信是好事儿,但如果过度的自信就会变成自傲,而从古至今,自傲的人,没有几个人有好下场。” “是不是自傲,尼玛上就知道了!”沈欢说着将虚张开的五指猛然闭合,李统领周围的空气也随着沈欢手指的闭合,而化成了数道风刃朝着李统领斩去。 面对这突然的攻击,李统领脸上并没有任何的紧张,似乎在他看来,沈欢这样的突然袭击,不过是小孩子的把戏一般。 可是很快他便面色大变,因为他发现,这些风刃在即将斩到他的时候,却忽然消失不见了。 “又是空间术法?可就算是空间术法,也应该会引起空间波动的,为什么他每次使用干这个招招数时,周五诶都不会发生什么变化?” “轰隆隆——” 就在这时,李统领的头上很软布满了乌云,雷声阵阵,数十条雷龙在乌云之中穿梭自如,似乎随时都有可能降下天雷。 “中阶雷系术法?怎么会,想要施展中阶术法,就必须手拟法诀,可他手中握着兵器,并没有结印的机会,怎么——” “轰隆隆——” 李统领的话还未说完,天上便降下了一道又一道的雷公。 “混元土垒!” 这一次李统领选择的依旧是防御术法,可是他拟完法诀之后,却发现土垒并没有应声而出,周围的土元素甚至连一丝波动都没有。 “怎么回事儿?”李统领刚问完这话,便暗骂道:“自己怎么把这茬给忘了!自从夏天陨落以后,这世间的法则就变了,除非夏天再次达到天尊的高度,才能够重新执掌天道……这次是自己大意了!” “轰——” 在一阵懊恼声中,李统领一下子便被雷龙所吞噬,而一旁的大长老像是变成了傻子一般,他虽曾听闻过,道者可以吞云吐雾,移山填海,召唤雷霆之威杀人,可却从未亲眼见过。 并且,他忽然想起了一个流落在夏家高层的警言,这个警言传说是出自天尊,即夏家第三代家主的口中。 传言如此说道:“若有朝一日,夏家出现能够御剑而行,乘风而起,召唤天雷,布施天火者,夏家众人就算不能与之为友,也不能与其结仇!” 难道这个嗜杀成性的狂徒,就是那个传说之中的人?! 可惜他已经来不及多想了,因为沈欢不知何时已经出现在了他的身边,手握一把青龙偃月刀,直劈而下。 完了! 这是大长老心中唯一的念头。 “等一下!”就在此时,一声高喝,从雷龙的攻击之中传了出来,紧接着一个身影完好无损的从雷龙的攻击中走了出来,他微笑道:“我们的战斗还没结束,不是吗?” 第1222章一招定胜负?铭文刀法! 雷龙似乎并没有对李统领造成任何的损伤,就连他身上的衣物也是如此,不过此时的李统领似乎看起来比刚才年轻不少。 造成这种感觉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他头上的白发全都变成了红发,二是因为他的美髯也短了许多,而且原本略显消瘦的天他,身材忽然变得壮硕起来,好像经历过雷龙的洗礼后,他不仅没有受到伤害,反而因为雷龙的缘故而变得年轻了。 可是沈欢的并没有去注意这些变化,他手中的偃月刀还是呈现持续下落的状体,丝毫没有放过大长老的打算。 他为什么会有和李统领战斗的欲望,就是因为他想要杀掉李统领这个想要阻止他杀大长老的存在。 也就是说,沈欢的主要目的还是杀掉大长老。 而刚才的所施展的雷系术法,也不是为了杀掉李统领,而是牵制住李统领,现如今他的目的显然达到了,所以对于李统领丝毫无损的从雷龙之中走出,他并不感觉到意外。 “咔嚓——” 眼看沈欢就要了结大长老的性命,一把长刀却挡住了沈欢的攻击,不仅如此,沈欢手中的青龙偃月刀竟然被这把长刀给震碎了。 千幻向来无往不利,就算是没有器魂的兵器,使用起来也远非凡铁所打造的兵器可以比拟,但就是这种在凡间堪称神兵的存在,却被李统领的兵器给震碎了,由此可见,李统领手中的这把大刀绝对不是凡品。 在沈欢惊讶的时候,李统领并没有停止进攻,而是横刀朝着沈欢的胸口砍去。 没有兵器抵挡的沈欢,只能选择向后移动跳跃以此来躲过李统领的攻击。 “我说了,咱们的战斗还没有结束呢。”李统领的目的只是逼迫沈欢离开大长老的身边,毕竟距离太近的话,大长老随时可能陷入危机的状态当中。 “你的实力……” “你是说我的实力吗?”李统领笑了笑,“因为某些缘故,我选择封印了自己的力量,因为天尊陨落,这个世界好多规则都改变了,比如不能施展术法,虽然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不受限制施展出来的,但我想要打败你,你就必须破解封印。” “我劝你还是放弃吧,以我现在的力量,你绝对不是我的对手。” “哦?是吗?”沈欢嘴角扬起一丝笑容,“你刚才告诫我不要自信过头,不然自信就会变成自大,那么我现在也告诫你一句,如果自信过头的话,就会变成自大!” “哈哈哈!”李统领忍不住大笑了起来,“想我李旭当年是何等人物,敌人听到我旭家军之名,无不吓得魂飞魄散,如今却被你一个毛头小子说自大,我真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应该大笑了。” “你的行为告诉你,你选择了笑,但我的行为会告诉你,你笑的有点早了!” 沈欢也想利利索索的解决这场战斗,不过现在看来,似乎真的只有将李统领打的没有反击之力才可以好好的将大长老给杀掉了。 “小子,你可看清楚了,我现在的实力,可要比刚才强多了。”李旭对于沈欢的话并不放在眼中,在他看来,沈欢只是一个不知深浅的狂妄小儿而已。 还好他现在的岁数大了,要是当年的话,像是沈欢这种人,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砍了。 “老小子,你也看清楚了!”神阿虎说着体内爆发出一股极其强大的灵气波动,这种战力全飙的状态,沈欢还是第一次这么做。 不过看着周围被灵气波动所掀倒的树木与房屋来看,他的实力已经强大到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地步了。 飙完战力以后,周围除了天阁还在以外,剩下的地方几乎已经全都变成了废墟,这方圆一里以内,就像是遭遇了地震一般。 李统领看到这番景象后,面色终于变得凝重起来。 “看来是我小瞧了你,以我们现在的实力,若是全力拼战的话,整个夏家也经不住折腾,不如你看这样如何,我们一招定胜负,若我输了大长老随便交给你怎么处置,但我若是赢了的话……” “废话少说,开始吧!” 沈欢似乎也很认同李统领的说法。 李统领忍不住笑骂道:“没想到你还是个急性子,咱们可说好了,一招定胜负!” “一招定胜负!”沈欢说着从千幻之中召唤出寒魄,紧紧的握在了手中。 原本沈欢最强大的招式是火凤燎原的枪法,不过现在沈欢已经将那套枪法完全摸头,无论使用什么武器都可以施展出那套枪法。 “开始吧!”李旭李统领说完,便开始蓄力,既然是一招定胜负,自然要使用威力最强大最有可能击败对方的招式。 只见他握成手刀,抚过他那把血色大刀,手指所过之处的铭文,直接闪烁起了亮光。 看到这一幕的苏璃,连忙出声道:“沈欢,快杀了他!他在启动隐藏在刀中的神通!” “什么?”沈欢有些听不懂苏璃这话中的意思。 “所谓铭文就像是符师所制作的符箓一般,他在巅峰时刻,找人将自己的最强刀法,封印在了那把刀中!只要注入对应的灵气,就可以激活蕴含在大刀之中的刀法,快速的对敌人造成致命的一击!”苏璃语速显得有些急促,“他因为长久的封印自身的实力,即便解开封印,也无法恢复从前的力量,他之所以和你提出一招定胜负,就是为了靠激发大刀之中的刀法,从而赢得这场胜利!” “听你话中的意思,是不是我只要选择硬拼,就可能死在他的手中?” “不知道,但是能够刻录成铭文的神通,没有一个是简单的,难道你没有感觉到他手中兵器所传出的刀意么!” 刀意和剑意,要远远强于简单的剑气和刀罡,所谓刀剑之意,就是刀剑客在修炼过程中,让简直的招式产生了意志,破坏力要远远强于气罡。 沈欢目前还处于气的境界,如果能够压制住对方的话,这一记攻击,足以要了他的性命。 “可我已经答应了他了,做人可不能食言,你放心吧,我一定会留住自己这条命,和你继续双修的!”沈欢说完,便斩断了自己和苏璃之间的神识联系。 高手过招容不得任何的分心。 “呔!接招!”蓄力完毕后李旭大喝一声,举起手中的血色大刀,朝着沈欢劈砍而去。 大刀在劈砍的途中,忽然变大了数倍,散发出一阵阵毁灭的气息。 与此同时,沈欢也出招了,他只是简单一剑刺出,寒魄上面虽然包裹着灵气,但和李旭所释放的铭文刀法所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视。 “沈欢,你个混蛋!”苏璃气得大骂,她以为沈欢会做出怎样强硬的反击,没想到却只是简单的附灵一刺。 大长老露出了兴奋的笑容,“这个杀害自己孙儿的魔头,终于要死了!” 然而从出剑那一刻起,沈欢的脸上始终带着笑容,一种玩味道极点的笑容…… 第1223章最强招式大比拼,鹿死谁手?! 李旭,这个名字在当今可能不会有太多人听过,可是在数百年前,旭家军却震撼了整个神佛世界,一个几人小队,就如同现在的佣兵团队一般,所接任务的完成率几乎全都是百分之百。 可惜的是,即便是这样的队伍,也有终结的一天。 旭家军覆灭以后,得到刀祖传承的李旭并没有继续组建这样的佣兵队伍,经过多番杀戮的他,忽然觉得,以上自杀并不是很好的办法,至少他是这么看的。 性格转为平淡的李旭,似乎看开了很多东西,原本在其他人眼中,强大无比的实力对他来说,也没有了多少作用,所以最终他选择了封印自身的实力,选择成为一个普通人。 虽说封印了实力,但是他毕竟曾经达到过那样的高度,身体经受的淬炼也不可能一同封印,所以他就变成了一个寿命悠久的“普通人”。 直到有一天,天尊夏天来找他,他才脱离了田园生活,成为了夏家的守护神。 说句老实话,在世俗这种地方,以李旭的实力,即便是封印力量也没有多少人可以敌得过他,他自己本身也从未想过会有解开封印的一天,更没有想到会遇到沈欢这样的对手。 迫不得已之下,他终于选择解开封印,以自己的真正实力来面对沈欢这个大敌。 可就如苏璃所说,他封印实力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久到让他的身体,失去了对实力的掌控。 他暴露了自己的真正实力,但沈欢似乎还没有,别无他法之下,他只能选择启动铭文中的刀法和沈欢一决胜负。 如同大长老猜测的那样,李旭自封刀以后从不杀人,可这世界上总有许多事情,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你不杀人,不代表就没人杀你。 李旭之所以选择这种大杀招,其实和沈欢咄咄逼人的态度也有着一定的关系。 李旭封印在铭文中的刀法,乃刀祖传承之中最大的杀招,对于现在这种实力的沈欢可以说是一击必杀。 若不是情况所迫,李旭也不会选择杀人的方式来结束这场战斗,毕竟他早就不再去理会,以杀止杀这个套路了。 他使用的是最强刀法,可沈欢的还击,就像是普通的轻轻一刺。 这样的攻击在刀祖所传承的刀法相比,两者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无论是苏璃还是大长老,这两个观战者,都觉得沈欢会死在李旭的刀下,毕竟这两招的威力相差的实在是太远了。 别的先不说,就说眼前这个情况,沈欢想要获胜的几率几乎为零。 有着这样想法的人,不仅仅是大账啊咯和苏璃,其实连李旭本人都是这样的想法,在沈欢选择简单出剑的时候,李旭甚至认为,沈欢根本就没有想过发出真正意义上的还击。 换句话说便是……沈欢在找死! 可事实上是这样吗?沈欢必死无疑这种想法,在李旭心中并没有延续太久,在他看来,自己已经使用了所有的实力,而沈欢却没有。 从最初的不将沈欢视为对手,到现在的警惕,可见李旭对于沈欢的实力判断已经发生能了很大的转变。 至少从使用铭文刀技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李旭是没有把握依靠自己的力量阻止沈欢的。 尤其是看到沈欢嘴角那一抹笑的时候,这让李旭瞬间觉得,自己很可能无法击败沈欢,至于杀掉,那就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事实上也证明,沈欢的回击似乎真的不是只有一刺那么简单。 只见他刺出去的剑,忽然一分为二,紧接着二分为四,四分为八,紧紧是一瞬间的时间,李旭的对面便出现了数十个沈欢。 “神通?不,这种感觉似乎是武技。”李旭一眼就看出了沈欢这剑法的不同。 俗话说得好,拳脚不分家,刀剑各有差。 拳与剑的结合,古往今来,有不少人做过,这么多人当中,也并非是沈欢第一个开始尝试,但毫无疑问是,从来没有哪个人能够将拳剑结合的如此成功。 沈欢所结合的拳招与剑法,正是无相龙拳和剑荡八荒。 这两个招式的主要宗旨就是凌厉霸道,以万变应百变,不仅杀伤力强大,而且剑招本身也灵活多变。 一个沈欢无法伤到对方,那两个呢?三个呢?甚至是几百个呢? 当然,沈欢这一个剑招并非是以人多取胜,就如同蜃龙千幻一样,这些分身的主要目的不是伤人,而是用来迷惑敌,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只要对战者心中稍有疑惑,沈欢便可以抓住这个机会,将敌人诛杀于寒魄之下。 “雕虫小技!”李旭确实被这阵仗震惊了一下,但是他并没有顾虑太多。 刀法的主要要素就是霸道,李旭这样的刀中老手,自然也是知道的,所以他在刻录铭文时,一定会选择将霸道二字发挥到淋漓尽致的招式。 他所以解开的铭文封印,又正好因正在了这一点。 何为霸道?就是将一切该毁灭和不该毁灭的东西全都毁灭。 沈欢有上千个分身又如何,想从这些个分身当中,找出沈欢的真身或许会很困难,但一同毁灭的话,就不用去计较究竟是否是真身的问题,而此刻李旭所使用的刀法,正好可以达到横扫天下的目的。 也就是说,无论沈欢的分身再多,也扛不住李旭这霸道的一刀。 “嗖——嗖——嘭嘭嘭——” 事情的发展情况,正如同李旭所预料的那般,沈欢的分身在接触到强大的刀罡以后,直接化为了烟尘,消失在了这片天空。 “一剑惊鸿!”忽然,剩下的沈欢痛失高喝出声,每个人身上都爆发出了强大的红光,这些红光正是由杀气结成的。 杀气是做不得假的,所以在沈欢以及分身取全都爆发出如此凌厉的杀气时,李旭也慌了神,以沈欢的境界是不可能有分身的,即便是有,也不可能达到这么多的实质分身。 也就是说,这些分身当中只可能有一个是真的,然而以李旭如今的实力境界,想要找到真沈欢的可能性,几乎只有零。 但他已经发出了铭文中的刀技,想要再次使用出威力这么巨大的招式,成功率几乎为零。 最重要的是,沈欢已经用一剑惊鸿做出了反击,也就是说,不管究竟哪个沈欢是真的,他都没办法娶解决。 现今唯一能够被寄予希望的,就只有他刚才发出的霸道刀气了。 沈欢所刺之剑,也之骤然虹之间变大,几乎与李旭所施展的封印刀法几乎如出一辙。 “死!” 剑气和刀罡碰撞以后,沈欢两人同时对对方的结果下达了定义,可就近鹿死谁手,双方都没有多少的底气。 就在这个危机的时刻,只听“轰”的一声,便再也看不到两人的身影,更不要说谁生谁负。 大长老觉得沈欢必死无疑,而苏璃却觉得沈欢一定会没事,不为什,就为他使用剑招前的那一笑! 第1224章是我输了…… 沈欢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而且也只有在拥有绝对把握的时候,才会在战斗中露出笑容。 苏璃对沈欢有很多不放心,比如赌博精神,苏璃一直不赞成沈欢的赌博精神,因为只要是赌就会有输的一天,俗话说的没错,爱拼才会赢,但幸运女神不会永远的待在同一个的身边。 但是大多时候,沈欢办事儿还是很让苏璃放心的。 因为沈欢不仅有着赌徒一般的孤注一掷精神,也有着犹如狼群猎杀动物一般的充分准备,唯独在准备的时候,才会动手。 在大部分时间,沈欢都是第一个喜欢“稳”的人,只有确定以及肯定,这件事可以解决以后才会去做,不然他也没脸整天对别人说,你要相信我之类的话。 看到沈欢露出笑容以后,苏璃就放心了,这一记对拼沈欢就算无法获胜,也绝对不会死在对方手中。 短暂的信任,可以依靠一句“我有个秘密要告诉你,你千万别告诉别人”来获得,但长期以来的信任,就需要长期的相处来获得。 苏璃信任沈欢,虽然有些时候他会疯狂的像是一个疯子。 大长老看到那惊魂一刀后,整个人都安定了,他知道,李旭下杀招了,只要李旭下了杀招,沈欢就一定会死! 他不知道李旭拥有着怎样的实力,但既然是天尊让其来保护夏家的,就一定不是弱者,毕竟以天尊那种谨慎的性格,是绝对不会让一个没有实力的人来保护夏家的。 所以,在大长老眼中,沈欢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苏璃看到了沈欢的笑,他自然也看到了,但是这种笑容对他来说,只是一个不知自己多少斤两的自大笑容。 “轰——” 刀气和剑气相撞,发出了巨大的爆破声,那种震撼的力量,似乎注意将整个夏家都吞噬,又像是经历了特大级的地震一般。 造成这样的结果,还是两人将力量凝于一点内造成的。 在交战过程当中,真正的高手只会让自己的招式凝聚在对手的设上,绝对不会浪费一分一毫的力量去搞什么破坏。 沈欢虽然没能达到这种境界,但对于招式的力量他也找到一定的掌控方法,若是肆意让力量蔓延的话,整个夏家真的可能会在一瞬间化为废墟。 刚才广场中的房屋树木,除了天阁本身以外,几乎所有建筑都被毁坏的一干二净。 在经历这一波震荡以后,天阁仍旧挺立在那里,连一砖一瓦都没有掉落。 由此可见,身为一代天骄的天尊,当年的实力是多么的强大。 “噗——” 一个人影从爆破中倒飞了出来,他在空中转了下身形,落在了地上,将原本就不怎么美观的地面,直接砸出了一个巨大的深坑。 “沈欢!”苏璃看清人影的样子以后,连忙上前。 大长老则是一脸的震惊,不管怎么说,在他原本的设想当中,沈欢根本不可能活着。 难道……李统领败了? 大长老被自己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竟然击败了李统领,这种事情要不是亲眼所见,打死他也不会相信。 可事实上……似乎确实如此。 “咳咳——”沈欢咳出了两口鲜血,摆手示意苏璃不要过来,看样子他受了很严重的伤。 “哒哒哒——” 这时一阵脚步声在烟雾之中响起,李旭身形狼狈的从里面走了出来,他身上的衣物已经破损的不成样子,上身完全被剑气所撕裂,身上有几个伤口还在流血,但不管怎么说,看起来都要比沈欢好多了。 “观你根骨,不过弱冠之龄,有此修为实属罕见,若不是因为嗜杀成性的话,恐怕将会是一个不错的豪杰。”李旭感叹了两声,接着说道:“你我先前有言,一招定胜负,如今你输了,走吧。” “咳咳——”沈欢又吐出了两口鲜血,看得苏璃一阵心痛,可是当她试图过去的时候,却又被沈欢阻止。 “你这个混蛋,都已经受了这么重的伤,你还想做什么!”眼泪直接顺着脸颊滴露,苏璃不顾沈欢的阻止,快步走了过去。 “退下!”沈欢大喝一声,因为未漱口,他这一声大喝,喷出不少血星子。 苏璃一下子愣在了原地,良久以后,才默默的退下,她一句话也没有说。 李旭看到这个情况也是一乐,“男人最爱的就是面子,无论在家中如何,出门在外必须给丈夫面子,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年轻人,我劝你最好不要这么凶,只知道吼老婆的男人可不是什么好男人,再说你的夫人也是出于关心你而已。” 他正说着,身形忽然一顿,“九尾狐仙?!” 愣了良久以后,李旭大笑道:“若不是因为我早已见过那人的转世,怕是要看走眼把你当成他了,一样的天赋,一样的狐仙美人作伴,你二人可真是艳福不浅啊。” 李旭正笑着却忽然笑不出来了,因为他感应到,刚刚一脸悲伤的苏璃,竟然忽然朝着大长老飞奔而出,双手也变成了锋利的狐爪。 “你食言了?” 沈欢面带笑意,“食言?我只说输了我就不杀大长老,可从来没有答应你,不让我的女人去杀大长老。” “混账小子!”李旭大骂一声,连忙使用步法,准备去拦下苏璃,本来苏璃便已经先发至人,再加上他和沈欢浪费了几句话,想要拦下来还是有些困难的。 看到李旭前去追苏璃,沈欢嘴角翘起一丝笑容,从须弥戒中取一枚生肉续骨丸服用了下去。 正在奔跑中的李旭,不知为何,忽然感觉身子一冷,虽然封印自身实力已经久了,但有些在战场上的经验永远不会忘记。 这种感觉,只有在面临死亡的时候才会出现! “嗖嗖嗖——” 不等他反应过来,五道风刃便凭空出现,穿过了他的身体。 “噗——”跌落在地的过程中,李旭喷了口鲜血,眼神中充满了不可置信,“这是……之前那五道忽然消失的风刃?” “没错。” “你是怎么做到的?是使用了空间术法吗?” “无形之刃,即为风,它本身就是无形的。” “你是让它融合在了风中?厉害,不仅挡住了我的杀招,还利用这招伤到了我……”李旭忍不住感叹道。 “我厉害的可不止是这些。”沈欢说着,身体猛然亮起了一阵金光。 与此同时,李旭本人感觉到了一股极其强大的威压压制住了自己,面对这个结果,他唯有苦笑道:“是我输了……” 第1225章夏三蓝到底是谁杀的? 李旭不是一个喜欢认输的人,这辈子除了夏天以外,也没服过别人,即便是面对逆天邪剑时期的楚歌也是眉头都不眨一下。 但是现在,他是真的佩服沈欢。 如果沈欢一开始就用不灭金身诀和龙威来压制他,他倒不会服气,可是沈欢打败他并没有使用这些手段,也就是说自己使用出压箱底的东西时,沈欢还有余力。 在道劫日后,这个条条框框比以前还要混乱的年代,想要诞生沈欢这样的高手实在是太困难了。 就刚刚这场战斗,拼的可不仅仅是实力,还有心理上的对拼,自己可是一个已经活了好几百年的老怪物,却最终败在了一个毛头小子的手中。 李旭是个痛快人,除了惊讶意外,他没有任何的不甘心,输了就是输了,如果不是因为有着这份魄力,他当初也不会组建出一支陪伴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 “不要不要!!!” 李旭是大长老最后的依靠,现在李旭受了重伤,显然已经没办法保护他。 本来苏璃过来的时候,大长老还有些不以为然,毕竟他本身也是一个地阶高手,放在世俗里那已经是可以横着走的存在,面对一个小姑娘家家的根本没啥可怕的,尽管这小姑娘有些“凶”,可他也是过来人,什么大凶没有见过。 可当苏璃双手变成狐爪以后,他就开始慌了,开什么玩笑,光是这凭空幻化的狐爪就可以看出来,眼前这个女人不仅有凶,而且还十分厉害,很可能是传说当中的妖怪。 人在面对未知事物的时候,总会充满恐惧,他露出如此恐惧的神情也在情理之中。 “好了,停手吧!” 眼看苏璃就要一爪子结果大长老的性命之际,沈欢忽然开口拦了下来。 苏璃停下手中的动作,疑惑的看着沈欢说道:“你打算放了他?” “我答应过这位老兄,一招定胜负,如果我输了,就不再杀那个傻哔老头子,我输了,我就要履行诺言。”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将取出的生肉续骨丸扔给了李旭,“做不到别人说的话没事儿,但若连自己说的话都做不到的话,那就和小人没什么区别了,我沈欢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也绝对不会做小人。” 李旭听到后怔了一下,似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很难想象,你这么有原则的人,手上竟然会沾染那么多血腥。” “杀我者死,这个原则没错吧?”沈欢看着满地破烂不堪的尸体说道:“如果他们愿意听我解释就不会死。” “他们只是寿命于人而已,再说他们虽然动了杀心,你不是也没死吗?” “如果有人派了个抠脚大汉去强啪你老婆,虽然没有强啪成功,但是却拍了你老婆不少的果照,你会放过他吗?” 李旭没想到沈欢说话会这么直接,硬是被卡的半天没说出话来,良久后,他才说道:“你说的和这件事都不一个性质。” “抱歉,在我眼中,他们就是一个意义。”沈欢嘴角忽然翘起了一丝玩味的笑容,“根据你刚才的说法,我是不是应该杀了这个傻哔老头,因为让杀我的人就是他。” “我说不过你,但这不代表你有道理。” “有道理的人从来不怕舌战,你之所以说不过我,是因为你的道理站不住脚。”沈欢看着大长老冷笑一声,“你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你要保护夏家,若换个角度或者置身事外来看,你觉得这个傻哔做的正确吗?” “杀人偿命没错,给自己孙子也没错,可是没搞清楚情况就乱杀人,跟他妈谁那装逼呢?”沈欢心头的气还没消,对着这群人就是一顿乱喷,“夏天是我朋友,我原本打算给他面子,但我忽然发现,有些人就贱骨头,你让一寸,他进一尺。” “你和夏天是朋友?” “啊,咋了?你不也是吗。” “有你这样的朋友,真不知道该——” “我怎么了?我帮他整理族风有错吗?” “你厉害,我服,行了吧。”李旭对耍无赖的沈欢真是没脾气了,不过沈欢这话是话粗理不粗,如果不是大长老不分青红皂白的乱杀一气,也就不会有如今的局面。 大长老知道沈欢不会杀自己以后,没敢大声嚷嚷,只是小声的为自己辩解道:“三蓝只和你发生了冲突,而且好多人都看道,你一耳光子把他打入了假山当中,还不止一次,你这么暴力,不是你杀的又是谁杀的?” “而且我这孙子生性乖巧,从来不会得罪什么人,你——” “乖巧尼玛了个哔哔机!”沈欢粗口不停,“就他那脾气,得亏是出生在夏家,要是换在别的地方,早他妈被人给打死了!” “你知不知道他说什么?”沈欢本来想说出来,可是又觉得自己一个外人,说这种话有些不符合身份,只好委婉的说道:“这事儿和夏天有关系,你自己想去吧!” 就这一句话,大长老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 关于自己孙子和夏天这个继承人之间的关系,他比谁都明白,能够让沈欢忍不住动手,肯定是说了以前和自己抱怨的那些话。 这事儿要是被家主知道了,别说夏三蓝,可能他连自己大长老的位置,都保不住了。 “这位少侠,咱们有事儿好商量,如今三蓝已经死了,你看在死者为大的面子上,别把这件事说出来好吗?大不了待会儿家主来了,我就把这次事件的责任,全都扛在自己的身上!” “放屁!这事儿本来就是你的责任。” “好好好。”大长老和之前相比,好像忽然变了个人似的,微微努诺,不敢有任何的反抗,“只是……三蓝如果不是你杀的,那又是什么人杀的?” “卧槽你他妈——” “别别别,您别生气,我这话没别的意思,只是想找出真相而已。”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大长老也不是傻子,自然可以肯定夏三蓝不是沈欢杀的,毕竟这么多人都杀了,承担上夏三蓝的罪名也没什么。 可是他心中真的很疑惑,这里是夏家,除了沈欢以为基本没什么外人了,夏家是禁止族内弟子内斗的,总不可能是自己人动手。 这么排查下去,那到底是什么人杀掉了夏三蓝呢? 沈欢听到大长老这么说,身形一停滞,瞳孔猛然放大了几分,“不好!” 说着,便朝着天阁跑去。 可是没跑几步,只听天阁“轰”的一声,直接倒塌,在完全坍塌之前,一个黑色的影子,从里面飞了出来,并且在他手中还握着一把闪着白光的物件…… 第1226章天尊最强佩剑,天剑诛邪! “该死!” 沈欢刚才就是想到了之前二长老受伤的事情,就如同大长老的推断那般,不是沈欢,也不可能是夏家子弟,那究竟是什么人会杀掉夏三蓝呢? 在没有证据的时候,这样想很容易进入死结,如果真要推断的话,就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除了沈欢以外,夏家还有其他外人。 想到这儿,再机上二长老受伤的事情,就一切都好说了。 杀掉夏三蓝的人是灭道者! 几乎只是一瞬间,沈欢就找到了答案,可他反应过来时,终究是晚了。 看着腾飞在空中的人影,沈欢可以肯定对方就是灭道者,在场之中没有人比他更熟悉灭道者身上的气息。 “哪里跑!”沈欢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以前他在灭道者面前实在是太弱了,弱到毫无反抗的能力。 可是这一次,他竟然毫不犹豫的前去阻拦灭道者,这其中恐怕有着他对灭道者实力减退推测的影响。 “火凤燎原!”沈欢一声大喝,千幻直接变成了龙首双头枪,一支庞大的火凤从枪尖飞出,到了半空以后,变得更加巨大,还要向要直接突破这个天际。 灭道者似乎没有想到沈欢会突然对自己发出进攻,仓促之中连忙举起手中的物件开始抵挡。 本以为又会发出一阵爆炸什么的,但事实上并没有,别说爆炸声,就连炮竹声都没有发出。 沈欢所发出的火凤,直接被灭道者手中那发着白光的物体,吸收了一滴不剩。 “草!”沈欢忍不住爆了句粗口,他没想过用火凤燎原伤到对方,可这太捷豹坑爹了。 灭道者似乎也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忍不住大笑了几声,原本准备逃跑的他,竟然直接落在了地上。 “本以为看你们鹬蚌相争,我这渔翁得利以后,便偷偷离开,没成想你杀性退太快。”灭道者叹了口气,“最令为费解的是,你二人明明是两败俱伤的局面,为什么你还有作战的能力?” “那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使用全力。”李旭身上的伤口也恢复的差不多了,他握着手中的血色大刀,对灭道者质问道:“你是什么人?还有,你夺走天剑的目的是什么!” 灭道者手中闪烁着白光的物品,正是夏天转世前身为天尊时的武器之一,也是他最强的武器。 在离开前,他可能是预感到这一次前往神域并不会太顺利,于是便将天剑诛邪留在了夏家,让夏家时代守护,等着他回来,亦或是等着他的转世回来。 因此天阁才会称为夏家的禁地,之前二长老和福伯之所以没说,是因为不管怎么说,沈欢都是一个外人,而且天尊在离开之前也特地交代过,除了夏家高层以外,这个秘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包括正在当家做主的皇族。 “夺走天剑自然是为了增强自身的实力。”灭道者的语气就像是在讽刺一个白痴。 “狂妄!”李旭冷喝一声准备动手,可最终还是放弃了,只要有天剑在手,灭道者几乎就是无敌的,无论任何攻击都会被吸收,与其浪费那种无谓的力气,还不如不作为。 “怎么不动手?” “那把剑是夏天的武器……”李旭将天剑的来历,以及可以吸收任何来自本星域攻击的属性向沈欢解释了一下,“只是有些奇怪。” “什么奇怪?” “按理说,这天剑只会认两种为主,一种就是夏天本人,第二种是生性善良之人,不光要善良还要九世都要是善人,这样才可以。”李旭指着灭道者说道:“这个家伙满身黑气,像极了当年为祸三界的魔族,肯定不是善人,为毛他能够拿起天剑,而且刚才那种情况,明显是天剑的护主行为,难道这个家伙是夏天?” 看着沈欢的神情,李旭尴尬的咳嗽了两声,“那啥,我就是开个玩笑缓解缓解气氛。” “这个人是灭道者,已经毁灭了几个世界,我想可能是因为他不是本世界的人,所以才会不受规则的约束。” “大魔头?!”李旭的神情终于开始紧张了起来,“不过按照你的说法,他不应该叫灭道者,应该叫灭世者……” “闭嘴!我才是主角!”灭道者似乎不是很满意自己被忽视这种行为,不过说白了,这王八蛋就是在装逼而已。 刚开始没拿到的天剑的时候,生怕有人注意到他,现在有了天剑这个依仗,恨不得这里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在他身上。 “说吧,你们两个想怎么死?” “谁死还不一定呢,你的实力减退不少吧?”在沈欢的印象中,兵器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出现绝对性的压制。 而且根据他的推测,刚才天剑之所以能够吸收火凤燎原的力量,很可能只是一种偶然的情况,毕竟对方不是本世界的人,出现一些漏洞也很正常。 只要天剑的能力不是百试百灵,他就有可能击杀掉灭道者这个装逼犯。 沈欢之所以有这样的自信,是因为刚刚他只是使用了火凤燎原,灭道者便怕的不行,很明显是实力不足的表现。 要是放在以前,就火凤燎原这种小手段,灭道者一张嘴巴就能给吞进肚子里。 “实力减退?”灭道者给人的感觉有些意外,愣了一会儿以后才说道:“没错,我的实力是减退了,但有这把天剑在手,杀掉你们还是很容易的。” 他这儿正说着,大量的人员朝着这边跑了过来,那齐致的脚步声,震的地面一阵阵发抖,犹如轻微地震一般。 “大胆狂徒,放下天剑,饶你不死!” 为首的白发老者大喝了一声,之前离去的福伯就在他身旁站着。 大长老一看来人,立马迎了上去,“家主,这贼人来抢夺天剑被我发现,我带领三百护院前来捉拿,没成想却全都死在了他的手中!之后铁血十三卫出来帮忙也死了!若不是小兄弟保护,就连我也会死在这里,后来我让大力金刚去请李统领出来,他与小兄弟联合抵抗之贼人,可没想到这贼人获得天剑以后实力大增,小兄弟和李统领纷纷受伤,就连、就连我的乖孙三蓝也死在了这贼人手中!” “家主,请你为众多夏家烈士还有我那惨死的孙儿报仇啊!” 说完,大长老“噗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 看到这情况,李统领和沈欢全都傻眼了。 我的惹法可,这个老王八蛋的演技,要是不给他影帝就真可惜了! 第1227章犹如外挂般的天剑(上) 大长老说着竟然还抽泣了起来,沈欢就在一旁看着,他可以肯定,这老家伙没用眼药水,是真的泪水。 我靠!自己见过无耻的,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 不仅把他坑死三百护院的事儿,推在了灭道者身上,还把为孙报仇说成了守护天剑,这就好比本来是私伤,三言两语就变成了工伤。 不过还好,这个老家伙也没太坑爹,最后还给自己加了点功劳。 按照大长老说的,这不失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毕竟沈欢杀了他们夏家那么多人,这个夏家家主不可能没有任何意见。 听夏三蓝说的意思,这个夏家家主和夏天关系非常不错,要真起了什么冲突,那结果如何可就难说了。 计策是好计策,可问题是人家灭道者也不是傻哔,平白无故将这些人头都算到他的身上,不暴跳如雷都算好的了。 “没错,这些人全都是老子杀的,本来老子还没杀过瘾,现在你们这些人过来,我正好一起给杀了,哈哈哈哈哈!” 草!灭道者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傻哔了,这他妈和以前相比,完全就不像是一个人啊。 难道说他不仅实力减退了,就连之上也减退了? 之前的迷倒这不管怎么说,都有那么一点枭雄的味道,毕竟能够毁灭几个世界的人,绝对不简单。 可现在再看,完全就是一个无脑装逼犯,似乎是觉得自己杀了这么多很吊似的,有种在玩lol时碰到的小学生一样。 这他妈也太坑爹了吧! 本来大长老也在担心灭道者会不会反驳,可一听这话,他心里也就稳了,这下子哭得更加厉害,连鼻涕都流出来,“家主,你看这贼人如此猖狂,一定要为我们报仇啊!” 李统领愣了半天终于回过了神来,拍了拍沈欢的肩膀说道:“是我年纪大了记性不好,还哦是说我穿越了?” “你没穿越,记性也很好,就是这大长老太无耻了。” “你这么说很不仗义,人在好歹也帮你免去了一些麻烦。” “我没杀他,就已经是一百万分的仗义了。” 就在这时,大力金刚也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大长老,我没、我没找到李——” “大力啊,你来的正好!”大长老将手里的鼻涕全都抹在了大力金刚的身上,“你说,你说是不是这我小兄弟仗义相救,我等刚才可以幸免于难。” 大力金刚一脸懵逼,不是这个小子杀了那么多护院,怎么就变成仗义相救了? 还好这话他没说出来,不然沈欢不动手,大长老都得一刀宰了他。 “大长老——” “你就说是不是!”大长老说着,又跪着用膝盖走到了沈欢身边,“恩人呢,恩人,你本来只是一个局外人,不成想让你牵扯其中,这是我的罪过啊!罪过啊!” 大力金刚更加懵逼了,他真想给自己一个耳光,好让自己清醒清醒,看看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 不过大长老都表现的这么明显了,突然又怎么会看不出来,连忙说道:“是、是啊,若不是这位仗义相救,我们就全都死了!” 家主气的浑身发抖,大喝道:“来人,给我杀了这个贼人!” 放在以前,他一定会下令活捉,从中搞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但是现在他没有一丝这样的想法,杀!这个贼人必须得杀! “这位小兄弟就是夏天的朋友吧?这一次多谢你仗义相救。” 沈欢被家主这举动搞得有些不好意思,脸红道:“嘿,谢什么,都是应该的……我的意思是说,我和夏天是朋友,都是分内的事情。” 如果说大长老的无耻,让李旭对于无耻这个词有了新的定义,那么沈欢就是让他明白,什么叫做脸皮厚了。 不对,不应该说是脸皮厚,这他妈明明是不要脸啊! 什么叫分内的事儿应该的?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现在地上躺着的,可他妈全都是你的杀的。 一阵子没有和外界交流,李旭忽然间觉得,自己好像和这个世界脱节了。 “慢!”就在那些护院准备动手的时候,福伯忽然抬手拦了下来,“这贼人本身实力就非常高强,现在又有天剑在手,让护院们出手,只是做无谓的牺牲而已。” “四大金刚听令!” “在!” 大力金刚一听福伯的呼唤,连忙归队。 “你们四人,利用天人四劫阵,将其困在其中,然后让我和李统领还有欢少联手,杀了这贼人!” “是!” 酒是断肠的毒药,色是惹祸的根苗。 财是下山的猛虎,气是杀人的钢刀。 所谓天人四劫阵,正是利用这四个不良品的和习气,来攻击敌人。 准确来说这个天人四劫阵,是一种幻术阵法,若是沾染这四个恶习之人,必定会沉浸在酒色财气之中无法自拔。 不过若是遇到胆正之人,这个阵法将会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若做到饮酒不醉尚为高,近色不乱乃英豪。无义之财君莫取,忍气绕人祸自消。 这天人四劫阵将不攻而破。 四大金刚的实力或许还不如铁血十三卫那么强,可一旦成功发动天人四劫阵,敌人必将受困其中。 毕竟酒色财气这四样东西,不沾染其中任何一样,几乎是不可能的。 当然实力太过强劲之人,这天人四劫阵也是无法起到作用的,不过福伯也没想着只靠一个天人四劫阵就把对方给干掉,他要的很简单,只要能够短暂的控制住灭道者,他就有把握击杀掉对方。 “哈哈哈,来的正好!”灭道者发出一阵狂笑,手中天剑一挥,便发出了一道巨大的剑气,1不过这道剑气并没有朝着人砍,而是朝着半空砍去。 众人在下面看了半天,愣是没有看明白,灭道者这一攻击有着什么样的含义。 其实别说灭道者不知道,就连灭道者他自己都不知道。 原本那他就是想挽个剑花装个逼,没想到这随手一挥,就发出了一道这么强大的剑气。 “不愧是天尊的最强佩剑有此神兵,我将天下无敌,哈哈哈哈!” 此时的灭道者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患了中二病的少年,怎么看怎么傻哔。 什么情况?这灭道者……换人了?! 第1228章犹如外挂一般的天剑(中) 看着在下面布阵的四大金刚,灭道者冷笑道:“只派四个人过来,你们也太不把我放在眼中了!” 他说着,将长剑指向了下方的众人。 刚才见识过天剑威力的众人,吓得连忙后退了几步。 “你们一起上,一招将你等斩杀,才符合我的实力!” “酒!” “色!” 就在这时,在下面布阵的四大金刚忽然出声。 “财!” “气!” 随着四声高喝,四大金刚每个人身上都发出了一阵耀眼的金光。 这些金光相互连接,形成了一个屏障,直接将灭道者包裹了进去。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阵法,灭道者显然被吓了一跳,可等了半天以后,都没见反应,便直接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垃圾!这么垃圾的手段也敢拿出来!” 没笑几声,他的声音又忽然冰冷了起来,“你们竟然用这么低级的手段来耍我,全都去死吧!” “嗖——” 灭道者只是随手一挥,就发出了一道巨大的剑气,这道剑气不仅巨大,而且速度奇快,根本让人躲无可躲,再机上四大金刚只是地阶中期武者,面对这剑气所携带的强大威压,光是抵抗都没功夫了,哪还有功夫闪躲啊。 “轰——” 剑气落地,发出一阵巨响,在地上直接留下了一个百米长的天堑,那地面看起来就像是一快被人从中间切开的豆腐一般。 “呼哧——呼哧——” 四大金刚喘着粗气,全都跌坐在了地上,而救他们的沈欢和李旭,看起来也非常的疲惫。 “福伯,你这天人四劫阵似乎不怎么管用啊。” 福伯摇了摇头,“不是天人四劫阵不管用,而是他手中的天剑保护了他的识海,从而防止了幻术的入侵。” “草!”沈欢忍不住爆了句粗口,“按照你这么说,这个灭道者只要拿着天剑,岂不是天下无敌了?” “你可以这么认为。”福伯的脸色很难看,“如果没有办法让天剑从他手中脱离,那么我们真的可能像他口中说的那般,全都死在这里!” 沈欢摇了摇头,“他又不是小孩子,而是一名真正的高手,想让他扔掉手中的武器,谈何容易。” 李旭皱眉道:“我看这灭道者的性格,仿若孩童,你说激将法会不会管用?” “激将法?”沈欢愣了一下,“你是说让他自己弃剑?” “我觉得这个办法可行。”福伯对李旭的想法深表认同。 “大哥,你这个办法根本行不通好么,要是在他还没有明白这把剑的厉害之前,还有些机会,但现在他已经尝到了甜头,怎么可能说把剑扔了就把剑扔了?”沈欢没好气的说道:“现在他的性格虽然和之前有些不同,但弱智不等于傻子,就连狗都会死咬着自己怀里的骨头不放,更何况是第一个活生生的人。” “不一定,只要办法运用过的得当,就很容易。” 沈欢听到这话,眼睛一亮,“听你这么说,似乎有什么好的办法?” “没有。” “那你说个屁啊!” 李旭笑道:“可是我有这方面的人才啊!” “谁?” “你啊!” “我?”沈欢用食指指了指自己,接着骂道:“这他妈弄了半天,这事儿还得我来做?” 李旭咳嗽两声,“从刚才你我对战的情况就可以看出来,你有着一定的心理战基础,对付这个家伙应该没什么问题。” “可问题是,我他妈根本不知道怎么对付啊!”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没关系,船到桥头自然直,你现在想不到,不代表一会儿也想不到。” “我真想不出来。” “不不不。”李旭摇了摇头,“你只是需要一些动力。” “需要一些动力?”沈欢一脸迷茫的看着对方,他虽然不知道李旭说的这个动力是什么,但他有一种感觉,这个所谓的动力,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对的,这种动力,我现在就可以给你。” “你先别给。”沈欢朝着后面退了一步,说道:“你先把你想说的这个动力,给我解释一下,或者你给我举个例子也行。” “这个动力不需要举例子,只要——”李旭说着,猛然用力,一把将沈欢给推了出去。 沈欢虽然有防备,但没想到李旭会突然给他来这么一手,等回过神来的时候,便已经到了灭道者的身前。 “你来送死?” “咳咳,那啥,误会一切都是误会,我是被人推出来,你也看到了。”沈欢一脸尴尬,本来他就不是灭道者的对手,刚才之所以出招,也是因为他觉得灭道者的实力可能退步了。 现在可以确定,灭道者的实力确实是退步了,但是手握天剑的他,整体实力和以前几乎没有任何的差别。 在这种情况下,沈欢除非活腻了,才会和对方拼杀。 原来承道者就对他说过,遇到灭道者不要想着硬拼,逃跑才是最重要的。 “被人推出来的也得死!”灭道者说着大剑一挥就朝着沈欢的脖颈砍去。 沈欢连忙弯下了身子,可即便如此,也被剑气砍下了一些头发。 “我草泥马!”沈欢怒了,睁着眼睛大骂道:“你他妈不就是拿着天剑装逼么,有本事咱们把天剑扔了比上一比!” “傻哔!”灭道者又说出了那种像是骂白痴一般的语气,一边骂着,还一边舞剑,每次舞剑都会发出一道剑气。 有天剑这种神兵在手,灭道者根本不会考虑这剑气会斩到哪里去。 一瞬间漫天都是剑气,朝着四周散去。 “卧倒!” 福伯看到后,连忙下令,让人卧倒,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跟上他的脚步。 一瞬间,有两成的人员都被剑气所腰斩。 距离最近的沈欢,依靠灵狐步躲躲闪闪,显得十分吃力。 “叮!” 就在这时,一声脆响传了出来,苏璃不知何时利用灵狐步绕到了灭道者的身后,试图抢走天剑,可是却被锋利的天剑,斩断了指甲。 “找死!”灭道者冷哼一声,将剑回收在瞬间爆发而出,朝着苏璃的心脏刺去! 第1229章犹如外挂一般的天剑(下) “唰——” 天剑属于神兵仙器,无论劈砍刺都会有剑气直射而出,这是它本身的剑气,而不是由道修凝聚而出。 除了天剑以外,还有很多兵器具备这样的功能,而当初墨班所制造的千幻,最初的想法,就是让千幻幻化出的每一把神兵,都能够达到这样的地步。 类似这种剑本身所发出的剑气,被命名为兵气,而拥有器魂和兵气的神兵,则被当之无愧的称为仙器! “不要!”沈欢大喊了一声,可是以他现如今的速度,想要赶在剑气之前救下苏璃,几乎是一件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嗖嗖嗖——” 剑气穿过了苏璃的身体,但她脸上并没有露出任何的痛苦,反而是一脸狡黠的笑了起来。 这是……沈欢愣了一下,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其中的玄妙,在灭道者刺出那一剑的瞬间,或者说是在指甲折断的瞬间,苏璃便脱离了实化状态,从而进入到了魂体的状态,。 魂体不会受到实体的攻击,天剑自然也没办法伤到其分毫。 “看你那么紧张,是怕我死了呢,还是怕我死了连累你?”苏璃无视剑气,笑吟吟的看着沈欢说道。 “我早该知道的,你虽然是狐仙,但说白了还是狐狸精,狐狸都是狡猾的家伙,你又怎么会没事儿上来送死呢。” 一听这话,苏璃不乐意了,“喂,我可是为了救你,若不是为了救你,我完全没必要这么搞好么!” “知道了知道了,知道你对我好,你这人真是的,有些事儿自己说出来就不管用了你知道吗?本来你这逼格挺伟大的,就是因为从你嘴里说出来,就变得有目的性了,说,你这么做,是不是为了今晚我能跟你多双修一会儿?” 苏璃啐了沈欢一嘴,“看你得意那样,就你现如今的状态,想要驾驭姐姐我的九曲回肠可没那么容易。” “光说不练假把式,等我解决了这个傻逼,就给你证明一下,什么叫真男人。” “啊!”灭道者被两人的态度所激怒,“我才是主角,你们这两个狗男女竟然敢当着我抢风头,去死去死去死!” 苏璃面对这些剑气一点也不在意,而沈欢也可以借助灵狐步来躲闪,一时间灭道者拿两个人根本没有任何的办法。 李旭也忍不住感叹道:“我果然没看错,这个小子已经开始打心理战了,这个灭道者很需要关注力,一旦有人抢了他的风头,就会变得非常生气,只要心一乱,事情就好办多了。” “福伯,不知道你发现没有,其实这个灭道者的实力和沈欢相比只是在伯仲之间,只要沈欢有办法近身,就有机会从其手中夺走天剑,最重要的是现在有那个狐仙阴魂帮助他干扰对方,想必过不了多久会成功的。” 福伯的脸色却并没有好看多少,摇头道:“事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天剑所散发出的威力是按照等级来划分的,现在天剑无法伤害到那个狐仙阴魂,但不代表一会儿伤不到,沈欢他现在这么玩迟早要出事情。” “没您说的那么夸张吧?”李旭有些质疑福伯的说法,“当初就算是夏天在使用的时候,也没有您说的这么有威力啊。” “少爷使用那会儿还需要天剑的力量吗?” “我是说在他成长期那段时间。” “其实在少爷走之后,又在天剑中传输了一些力量,以前的天剑只能称之为仙器,现在的天剑,几乎可以说是所有仙器中的王者,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福伯叹了口气,“李统领,我还是建议你马上把这个事情告诉沈欢,不然的话他们很可能在还没有防备的途中,就被这个灭道者给杀掉。” “好吧。”李旭也觉得慎重一些比较好,福伯毕竟是夏天的管家,从小看着夏天长大,其间的感情,已经可以用亲人来形容。 自己当初因为旭家军的溃灭,而心死封印了实力,很多事情就算夏天想说自己也不听,唉…… “沈欢,你最好快点结束战斗,根据福伯的说法,天剑的威力并非是固定不变的,很可能一会儿就会对魂体产生作用,毕竟天剑的名字叫做诛邪,它本身就具备着诛杀这世间一切邪物的能力。” “什么?!”听到这话以后,沈欢再也没有办法淡定,连忙将原话告诉了苏璃。 “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但是以我们而的实力,想要从对方手中夺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苏璃没好气的说道:“你看到了,我虽然起到了干扰作用,可是他的剑气无穷无尽,我根本没有机会实化。” “你现在先撤离,我试试用蜃龙千幻看看能不能迷惑对方。”沈欢说着猛地后退,同一时间开启蜃龙千幻,因为是防守状态,所以开启幻影的速度要比攻击时要快很多,几乎只是一瞬间就出现了数十个沈欢,而且数量还在不断增长的情况当中。 “幻术?不对,是武技!”灭道者一下子就看穿了沈欢的把戏,不过他没想太多,只是以为沈欢要用这个办法来逃走。 “想走,没那么容易!”只见灭道者大喝一声,“毁天灭地!” 这是灭道者第一次在使用天剑时,使用配套的绝招。 “轰轰轰——” 一时间剑气乱飞,落地便炸,犹如数不尽的高爆手雷。 经历过一阵又一阵的狂轰乱炸以后,夏家这个别院早已满目疮痍,就连其他的院子也受到了牵连,没有办法天剑的威力实在是太变态了。 “你们保护家主离开!撤退,全员撤退!”在这种情况下,福伯显然不能再让家主继续待在这里。 “轰轰轰——” 看着增长不如消失快的幻影,沈欢都快蛋疼死了。 “福伯,李统领,你们两个过来搭把手啊,是不是非得老子死了,你们才来帮忙!” 福伯老脸一红,说道:“我让他们带着家主撤离,就是为了我们更好的施展拳脚,等着吧,我现在就来帮忙。” “你们都起来,我的铭文刀法已经冷却完毕!让!”李旭手中的血色大刀再次发出万丈红光,由小变大,朝着正在乱舞的灭道者直接砍了下去。 灭道者看到以后急忙抬剑抵挡,兵刃相接,犹如山河破碎,发出巨大的轰鸣之声。 原本占尽上风的灭道者,半截身子都被砸入了地中。 “咔嚓——” 可这种乐观的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随着一声脆响,李旭手中的血色大刀直接碎成了两半! 第1230章和天尊本人战斗?! 李旭看到自己的血刀碎了以后,满脸的肉痛,这个结果绝对是他说没有想到的,一开始的时候,他可没有料想到会出现这种结果。 “我、我——我杀了你!”灭道者显然已经被激怒了,他大喝一声,直接从坑中跳了出来。 “给我死!” 灭道者大喝一声,手中的天剑一挥,朝着远处的李旭劈砍而去。 完了! 这是李旭的唯一念头,虽然铭文刀法,只需要一点点的灵气召唤,但是在施展的时候,所消耗的也是施术者本身的体力。 刚才他想的是,用自己的铭文刀法争取时间,然后让沈欢和福伯等人,给予灭道者致命的一击。 可现在看来,显然是他想多了,在天剑的保护下,灭道者兮如风那没有收到多大的痛苦。 现在灭道者这么快就进行反击,李旭想要闪躲非常困难,除了眼睁睁的站在原地等死,似乎也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为什么!为什么没有剑气发出来!”灭道者大吼着,他挥舞了半天天剑,竟然没有一道剑气发出来。 这让原本打算等死的李旭看到了契机,他二话没说连忙离开了原本的位置。 “这是怎么回事儿,剑气不是无限的吗?”已经安全的李旭对着身旁的福伯问道。 福伯摇了摇头,“按理说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难道是……对,应该是你刚才的铭文刀法起到了作用,虽然没能伤到对方,但却对天剑造成了震荡,现在天剑的器魂应该正处于迷茫的状态。” “沈欢就是现在,赶快去吧天剑夺回来!” 在福伯的呼唤下,沈欢很快便回过了神,连忙使用灵狐步冲了过去。 “想夺我手中的天剑?没那么容易!” 虽然天剑暂时失去了威力,但是灭道者本身的实力也不差,所以面对突然袭击的沈欢他没有任何的慌张。 “去死吧!血狼斩!” “冰封千里!”沈欢也使出寒魄,准备利用冰封的力量来限制灭道者。 “轰——” 天剑终究是天剑,即便无法使用剑气,但威力仍在,灭道者所使用的剑技在它的帮助下,威力翻倍增长,沈欢的冰封千里直接被他的血狼斩破去。 “妈的!”沈欢暗骂一声,看着已经开始流血的虎口,他的脸上充满了不甘心。 若是论真正的实力,他不一定比灭道者差,可在天剑的帮助下,他想要击败对方确实很困难。 不过沈欢也不得不承认,兵器的强大也属于自身实力的一部分,这就好比孙悟空,有金箍棒在他是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没有金箍棒他便是西天取经的地上行者。 “福伯,怎么这么久了,我都没见你出过手呢。” 面对李旭的疑惑,福伯无奈的叹了口气,“我的实力有些奇怪,一时间没办法解释,以后你会懂得。” “我知道,夏天那个家伙,闲的没事儿,总爱搞一些奇怪的设定。”李旭无奈的叹了口气,“问个不该问的问题,如果这个家伙没有拿着天剑,你是不是一招就可以灭了他?” “那是肯定的!” “哦哦哦——果然是这样的。”李旭摆出一副发现了什么秘密的表情,“夏天那个小子肯定是设定了,不得对持剑者不尊!估计是怕自己的转世和当年的逆天邪剑一样,被熟人踹屁股。” “……” “嗡嗡嗡嗡——” 沈欢手中的寒魄忽然发出一阵剑鸣,身上的光芒忽强忽弱,但每次衰弱后,都会爆发出更强的亮光。 “这是……”沈欢的表情有些惊讶,因为他竟然在寒魄上面感觉到了战意。 “哼,装腔作势!”灭道者对于这种异变并不放在眼中,有这个世界上最强的神兵在手,根本没有人能敌得过他。 说完,他一挥手中的天剑,朝着沈欢的头颅砍去。 沈欢反应也是极快的,回身一闪,手中的寒魄猛地一挑,在拨开天剑的同时,也在朝着灭道者得下颌进发。 灭道者这一次终于慌了神,他没有想到沈欢的反应如此敏捷,不仅躲过了自己的攻击,还在第一时间使出这样玄妙的攻击。 不,不光是速度,他的剑术似乎也十分精妙,该死! 天剑确实时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神兵,但是……灭道者本身似乎并不是用剑的高手,就如同刚才所使用的毁天灭地,如果不是天剑强大的力量帮忙,很难造成刚才的那种高效果。 “该死!”灭道者暗骂一句,虽然在这次较量中他有些处于下风的味道,但是他并没有离开的意思,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只要等到天剑恢复,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将沈欢给斩杀掉! “叮叮叮——” 李旭已经用光了自己的底牌,对沈欢造不成任何帮助,而福伯又不可以和手持天剑的灭道者发动进攻,苏璃手里只是逐日境界,所以最终变成了灭道者和沈欢单对单的挑战。 “就是现在,死!”沈欢抓住了一个机会,直接朝着灭道者的手腕攻去。 完了! 灭道者终于生出了逃跑的想法,沈欢这几次的攻击,一直瞄准他的手腕,很明显是想让他弃剑而逃,现在他终于成功了。 灭道者目前面临着抉择,究竟是弃剑而逃,还是冒着手腕被砍的风险,硬生生的将手中的天剑给留下来。 就在灭道者纠结之际,他手中的天剑忽然开始自行运转起来,以一个诡异的角度,将沈欢的攻击个挡了下来。 “这是……”灭道者先是一愣,然后大笑了起来,“哈哈哈,自动护主!” 福伯却是摇了摇头,“不对,这个应该是……天剑开始自行战斗了!” “自行战斗?”李旭有些懵逼道:“兵器怎么可能自行战斗。” 他的血色大刀乃是刀祖的配刀,可从未出现过自行战斗的情况。 “因为天剑的器魂要比其他普通神兵的器魂要高上几个等级,出现自行战斗的情况并不夸张。”福伯无奈的叹了口气,“这下子沈欢麻烦了,毕竟这把剑是少爷曾经使用过的,里面所蕴含的全都是少爷的战斗技巧。” 李旭忍不住吞了口唾沫,“照你这么说,现在和沈欢战斗的人,岂不是完全可以看做时天尊本人?!” 第1231章剑与剑的较量,寒魄VS天剑 福伯苦笑两声,“你完全可以这么认为。”他看着处于下风的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欢少这一场仗,胜利的机会,几乎为零。” “得,咱们还是跑吧。”李旭说着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 福伯愣了一下,“李统领,不管怎么说,你都是我们圈子里的名人,这么做的话,是不是有些不大妥当啊。” “都多少岁数了,哪里还有妥当不妥当一说。”李统领正义凌然道:“还是保命最重要。” 李旭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实际上并没有离开的意思,虽然年纪大了,经历的事情多了,什么也都看开了,可是义气二字一直是他打不开的心结。 沈欢的战斗越来越艰苦,苏璃想要上前帮忙,却始终没有动弹,以她的实力,对于现在的沈欢来说,是帮不上任何忙的,真要过去,说不定还会让沈欢分心,从而连累对方。 这时苏璃破开封印后,第一次如此渴望实力。 “该死!”沈欢节节败退,按照这个情况下去,不用等到天剑恢复无限剑气的能力,就可能会死在灭道者的手中。 “嗡嗡嗡——” 寒魄的战意越来越盛,沈欢却是忍不住叫骂,“你光有战意有个毛用啊,咱们两个加起来,可不是他们两个加起来的对手!” 也不知道是不是沈欢的话起到了作用,寒魄瞬间停止了闪烁,只是如今的沈欢已经美好时间去考虑那么多。 “哈哈哈,我说了,拥有天剑的我,是天下无敌的!”灭道者大笑着,朝着沈欢发动了最后一击。 “嗡!!!” 就在这个时刻,沈欢手中的寒魄,忽然发出一阵剑鸣,准确来说这已经不是剑鸣了,几乎和轮船的轰鸣一般。 紧接着,沈欢发现,自己手中的寒魄好像不受控制一般,竟然主动迎击而去。 草! 这种兵器不听主人使唤的情况,沈欢还是第一经历,失神之间,两把折兵已然碰撞到了一起。 “叮——” 在之前,短兵相接也可以,但是每一次攻击,沈欢都会感觉手臂发麻,可是这一次,他没有任何的感觉,反而是灭道者后退了数步。 “嗡!!!” 寒魄依旧在散发着强烈的剑鸣,整个剑身完全被白芒所包裹,比起荧光逐渐暗淡的天剑,似乎它才是真正的神兵。 “怎么可能,一个小小的普通兵刃,怎么可能是我手中天剑的对手!”灭道者愤怒的叫骂着,从他颤抖的手臂可以判断出,刚才看似简单的一击,对他应该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嗡!!!” 灭道者刚刚骂完,他手中的天剑犹如之前的寒魄一样白光大涨,发出剧烈的剑鸣,带着灭道者疯狂的扑了过去。 沈欢手中的寒魄无所畏惧,以同样的方式冲了过去。 “这个是……”福伯看出了其中的端倪,语气惊讶道:“沈欢那小子手中拿着的究竟是什么兵器,竟然敢和天剑正面发生冲突而不落下风。” “寒冰……难道是……楚少爷当年的神兵吟雪?!” 李旭摇了摇头,“慕容雪歌的吟雪我见过,剑身要比这个窄很多,而且全身雪白,沈欢的这把剑上面还有这淡淡的蓝色,并不一样。” “可是除了逆天邪剑大人的吟雪,这世间似乎也没什么兵器能够与少爷的天剑抗衡了吧!?” “江山代有人才出,再说天尊已经死了,在这个法则混乱的情况下发生什么都不奇怪。”李旭叹了口气,“也不怕跟你说实话,我之前在禁武殿闭关的时候,感应到了好几股强大的力量,每一股都至少达到了夏天当年身为天尊的水准。” “这个我听欢少说过,似乎和什么时间轴有关。” “叮叮叮——” 两人这边正聊着,沈欢和灭道者的动作却是越来越快。 “轰——” 这样连续不断的相互攻击,持续了十分钟才停下。 灭道者和沈欢两人看起来一个比一个狼狈,但是两把剑却一个比一个活跃,不过从总体给人的感觉来看,还是沈欢手中的寒魄要弱一些。 “妈的!妈的妈的!”灭道者显得和生气,按照他原本的想法,有天剑在手,无论杀什么人呢都只需要一招就够了,可实际情况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沈欢则更蛋疼,寒魄已经完全不听从他的掌控,虽然很厉害,但他这个被牵着跑的人,却十分受罪。 两把神兵似乎都在蓄力,准备进行一招胜负的决战。 只见灭道者和沈欢分别不受控制的一跃而起,朝着对方冲了过去。 “轰隆隆——” 这一次,两把神兵对拼不仅仅产生了大爆炸,就连天空也开始劈下闪电,整个场面极其的壮观。 “噗——” 沈欢吐出一口鲜血,直接从半空飞落在了地上,与此同时寒魄也从他的手中飞离,扎在地面。 灭道者的情况也没好多少,天剑同样从他手中飞离了出去。 “咳咳——”灭道者咳嗽了一声,虽然没有吐血,但看情况应该也不怎么好受。 “福伯!” 沈欢大喊了一声,示意福伯动手。 其实不用沈欢开口,福伯也进攻,因为在他的感应当中,灭道者手持天剑和不拿天剑,完全两种状态。 福伯一出手,就让人感觉极其不凡,沈欢甚至有种错觉,仿佛福伯的能力,已经超越了飞仙境的境界,和当初灭道者和承道者给他的压力一模一样。 灭道者看到这个情况一下子慌了神,急忙前去取扎在地上的天剑,可惜他的速度和福伯相比实在时太慢了。 沈欢看到这情况大松了口气,照这个情况来看的话,这一次付出还是很值得的,他刚准备闭上眼睛缓口气,却忽然听到一声龙吟。 睁开眼睛一看,一条巨大的神龙,盘旋在天剑附近,对着准备伤害灭道者的福伯大吼了一声。 与此同时,他旁边的寒魄也爆发出一阵青光化作了一只青鸟。 那青鸟张开双臂,发出了一声嘹亮的鸟鸣声,似乎将整个天空都遮蔽了。 “这是……什么情况?!” 第1232章是吗?恐怕你要失望了! 神龙、青鸟,虽然都是魂体,但是两者身上全都散发着凌厉的气势,就如同天剑的龙魂在保护灭道者一样,青鸟也将沈欢守护在了羽翼之下。 “嗷——” “啾——” 青鸟和神龙之间的战斗似乎依旧没有结束,双方口中发出一阵阵的吟鸣,巨大的吼声,似乎整个燕京城都可以听到。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沈欢已经蒙圈了,青鸟明明已经被他收为器魂,怎么可能再次变回原来的样子?这根本不科学啊。 福伯也是一脸迷茫,“器魂显形的事情,少爷好像从来没有和我提到过,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福伯很强,但是根据夏天前世对其的设定,无论福伯有多么强大,他都不可能击败天剑。 和其他人不同,福伯的实力全都是靠天尊赐予的,在这些条条款款的限制下,他很难拥有出彩的表现。 李旭也忍不住感叹道:“现在这个场景,让我想起了东荒御兽宗的兽斗大比,各式各样的妖兽,互相厮杀,场面真的十分精彩。” “现在不是感叹这个的时候好么!”福伯没好气的说道:“你知不知道,天剑的器魂,乃是第二代纯种神龙,比起前不久还会现世的正统神龙还要强大的多!” “你是想说,因为沈天剑器魂的血脉更加正统,所以沈欢那只不知名的青鸟会很危险?”李旭微笑道:“放心吧,那只青鸟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来头,但是它身为鸟禽本身便便不属于龙族的掌控范围之内。” “龙性本淫,你怎么知道这只青鸟的祖辈有没有被龙祖给啪啪过?” 一听这话,李旭尴尬的挠了挠头,“那个,我之所以说这个青鸟不怕神龙时有依据的,你看啊,刚刚它寄居在武器中的时候,是不是和天剑硬拼了一记?而他们两个之所以纷纷现身,就是因为那一击硬拼,由此可得出,这个青鸟就算不是二代神龙的对手,两者之间的实力也不会相差太多。” 福伯摇了摇头,指着青鸟的翅膀说道:“看到了吗?其实这只青鸟只不过时在硬撑罢了,刚刚的硬碰硬已经让他受了伤,再看看龙魂,它的身上没有任何的伤口,而且眼神之中充满了愤怒,若是两头器魂进入到对拼的状态,要不了两个回合,沈欢的长剑便会因为缺失器魂,而成为一坨废铁。”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我现在基本上和残废差不多,而你……就是一个废物,那小狐狸的实力也不行,沈欢明显在刚才的对拼中受了伤。”李旭瞟了一眼不远处的灭道者,“如果这个家伙只是带走天剑的话也就算了,可你也看到了,他的目的是拿着天剑干掉我们所有人才会离开。” “也就会说,如果我们真的没有办法的话,基本上只有死路一条了。”李旭叹了口气,“我们已经活很久了,死了也就死了,可沈欢这小子还年轻……根据他现在表现出的实力来看,还是一个非常不错的苗子,以后说不定会成为新一代天尊之类的。” “我呸!”福伯啐了李旭一嘴,“你怎么说话呢,其他绝世天骄都是一当当个好几千年,好么,到了我们少爷这儿,连五百年都不到就结束了?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再说少爷现在也不是灭亡而是转世投胎,转世投胎你懂不懂?不懂的话,我给你解释一下,所谓转世投胎就是——” “得得得,您老人家厉害,是我说错话了还不行么!”李旭对于福伯这样迂腐的老头真是没了任何办法。 不过他和沈欢是朋友,而福伯和沈欢却是主仆关系,仆人忠心护主也是理所当然的。 关于福伯和李旭的对话,沈欢是一句也没有听进去,他还沉浸在震撼当中。 “沈欢,你没事吧?” 直到苏璃一脸关切的将他扶起,才稍稍回过神来,“我没事……狐狸精,你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吗?” “不知道,这种情况我也是第一次见,以前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是这样么……”沈欢皱起眉头,说道:“你快走,我总感觉这不是什么好事儿。” “你让我走去哪?” “回林家,或者去我学校的办公室,甚至是回长乐,都可以。” “大哥,你到底有没有搞清楚状况,你我之间签订了本命契约,你死了我也会玩完。”苏璃没好气的说道。 沈欢摇了摇头,“其实我很早以前就开始怀疑了。” “怀疑什么?” “你我之前所签订的是否是本命契约,或者说,你我之间究竟有没有签订契约。” “怎么可能没有签订本命契约,如果没有签订的话,为什么你会魅眸,为什么你每次死的时候我都会晕眩,然后随着你而意识消沉。” 沈欢干笑两声,“我只是一种推测。” “很显然你的这个推测并不现实。”苏璃说着蹲到了沈欢的身旁,“总之我走和不走没什么两样,因为我们两个只要有一个人去做作死的事情,另一方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会死。”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难道就没有什么办法,把这个本命契约解除了吗?” “怎么,你就这么想和我分开?” “我只是不想因为自己的愚蠢行为对你造成任何伤害……而且,有一个活着,总比两个人都死了好。” 苏璃忽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有些时候沈欢这个大男孩,多少还是能给他一些依靠感的。 “喂,狐狸精。”沈欢忽然开口问道:“你觉得我们会死吗?” “如果这么一直僵持下去,死亡的概率远远要比存活的概率要大。” 沈欢摇了摇头,“本来我也这么认为,可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 “怎么,莫非你觉得自己的小鸟还能战胜,对面的巨龙不成?” 沈欢一下子就不乐意了,“你说我的是小鸟?” 饶是苏璃脸皮厚,也忍不住开始脸红起来,“都什么时候了,你在想什么呢!” 苏璃正说着忽然一愣,“难道……你找到了活命的办法?!” “不是活命,而是赢掉天剑的办法。”沈欢脸上充满了自信。 对面的灭道者听到两人的对话,忽然大笑了起来,“赢天剑?简直痴心妄想!不过……我却是真正找到了干掉你的办法,如果我刚才没听错的话,只要那个女人死了的话,你也会死对吧?杀这个女人可比杀你简单多了,即便没有天剑,我也可以办到!” 苏璃听到这话,脸色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 沈欢却是笑道:“是吗?恐怕你要失望了。” 话音刚落,沈欢背后就出现了四把样式奇特的武器,漂浮在空中。 它们分别是——双刃·阴阳、战镰·斩魂、朴刀·泣血,以及龙首双头枪·敖邪! “啾!!!” “嗷!!!” “咝!!!” “吼!!!” “嗷呜!!!” 寒魄一声鸟鸣响起,沈欢身后的四把兵器也发出阵阵的兽吼嘶鸣,与此同时,四道巨大的虚影也随之出现在了沈欢背后。 “杀!” 第1233章天剑真正的主人! “啾!!!” “嗷!!!” “咝!!!” “吼!!!” “嗷呜!!!” 沈欢身前背后,一共站着五道兽魂虚影,变异穷奇的身躯似乎比以前大上不少,血红的双眸闪烁着异样的光芒,看起来十分凶恶,即便是面对巨大的龙魂,眼神之中也没有丝毫的畏惧。 在穷奇身旁站着的,是一头黑白两色的墨虺,身形上几乎相当于两头墨虺的融合体,模样也比最初见面时少了几分狰狞,多了几分霸气。 应该是公母墨虺融合所造成的结果,换句话说,此时这头墨虺已经不能称之为墨虺,毕竟墨虺从未有过雌雄同体的情况,应该和穷奇一样,属于变异体,不过只是灵魂变异而已。 不过看其闪烁战意的金色眼眸来看,它在实力上也得到不小的增长。 之后便是那头西方魔兽,它倒是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变化,还是如同那有着一身盔甲的镰刀巨龙,以前斩魂的表现都十分平淡,不是说实力而是类似于性格的描述。 可是现在,他那漆黑发亮的双眸之中,和其余几头器魂一样,充满了战意,如果说之前几头器魂是防卫性,或者说是证明自我的战意,那么这头魔龙所散发的就是侵略性的战意了。 它那自信的眼神,似乎是在告诉众人,像天剑龙魂这样的垃圾,它一下子就可以斩断……毕竟他并非是华夏本土的妖兽,龙魂对其的压制起不到一点的作用。 站在最中间的是敖邪,他和墨虺有着类似的情况,那边是两条兽魂的结合体,并且时两条真正意义上的神龙。 天剑的龙魂时第二代神龙,敖邪不知道是第几代,按理说应该会被其压制,但事实上并没有,它所化身的巨龙眼中满是恨意,恨不得将自己的利爪将对方撕的稀巴烂。 别人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沈欢却知道,数千年前,敖邪也是龙族中人,之所以变成邪龙,就是拜龙族所赐。 敖邪从小就和统领龙族表现的有所不同,而且龙族出生向来时产卵数颗,敖邪的母亲在生下他时,却只有他一颗蛋。 后来龙族的大长老发话,受到二代神龙的指引,敖邪乃是邪物借龙族之体重生,必须将其诛杀,以免毁坏龙族生育。 若非敖邪的父亲牺牲自己的性命来保护,敖邪恐怕早已经死了。 经历这些事情以后,敖邪的性格就变得越来越狠戾,逐渐从普通的龙族成员变成了为祸一方的邪龙。 虽然不知道是哪个二代神龙下的命令,但这并不妨碍敖邪对天剑龙魂保持恨意,因为在他的印象当中——所有的龙族都该死! 随着同伴们的出现,青鸟的战意更加强烈,不过因为羽翼上的伤口,似乎并没有多大的战力了。 “主人。”敖邪对着蹲坐在地的沈欢说道:“鸾凤身上虽然有伤,但您只要将其握在手中,她就可以继续战斗!” “难道你们四个人还不够么?”沈欢愣了一下,刚才就在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敖邪忽然开口,说有件事儿忘了跟他说。 正是这件忘了说的事儿,让这次的事件出现了转机。 墨班所创造的千幻可不止是切换武器那么简单,每次达到一定数量的器魂以后,就可以开启新的功能。 比如现在的武器全出、器魂化形,就是在沈欢器魂收集到一定数量所开启的功能。 若是普通武器想要开启这样的功能,最起码也要达到仅次于天剑的行列。 灭道者看到眼前的场景,身体明显颤抖了一下,他根本没有预料到这种情况的发生。 “切,人多有什么用,就算你那些畜生全都加起来,也没有我一个天剑厉害!” 他嘴上说着,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身旁的龙魂,这一看不要紧,原本俾睨天下的龙魂,此时眼神之中竟然出现了一丝凝重。 看样子,一下子对付五头器魂,他也不是那么的好受。 沈欢没有多说,大手一挥,“杀!” “厉害了……他竟然有五把仅次于天剑的神兵。”福伯忍不住感叹道:“照这个情况来看,只要这五头兽魂牵制住龙魂,自己就有办法干掉那个满身黑雾的家伙。” 李旭没好气的说道:“那你还不快去!” 福伯面带尴尬,“这不是人家两拨人还没开打么。” “夏天这个王八蛋总是喜欢搞一些奇怪的设定,我真怀疑他是不是脑袋生疮才会弄这种奇葩玩意儿来娱乐。” “李统领,你虽然是少爷的朋友,但我不允许你这样侮辱我们家少爷!”福伯动劲了。 李旭却是一脸不屑的说道:“不管是当年的逆天邪剑慕容雪歌,还是当年的混沌霸主楚歌,他骂你家少爷的时候,怎么没见你动怒呢?” 福伯老脸一红,“那、那不一样,他们——” 福伯这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轰的一声巨响,六头器魂的战斗不知在什么时刻已经打响。 沈欢握着寒魄和苏璃一同走到了两人身边,因为服用过生肉续骨丸的缘故,沈欢现在的脸色好看了很多。 “福伯,接下来靠你了。” “怎么难道你的五个器魂还打不过一个天剑的龙魂吗?”苏璃在一旁不解的问道。 沈欢摇了摇头,“估计有点悬,两者之间的差距有点大,不是单纯靠数量上就可以弥补的。” “剩下的交给我就好!”福伯说着再次冲了上去,可是没过一会儿就回来了,一脸尴尬的挠头道:“那个龙魂非得护着对方,我还是没办法攻击。” “早就料到了。”沈欢看着正在战斗的龙魂,“无论我们怎么攻击,龙魂都不会离开灭道者的身边,也就是说它的主要任务不是侵略谁,而是保护灭道者,福伯去进攻,也仅仅是增加了一个对手而已……这一点灭道者也注意到了,所以他宁愿老老实实的待在龙魂的身边,也不愿意去冒险来杀我们。” “你早就知道,怎么还让我……”福伯有些无语道:“难道是你觉得我这个老头子丢人丢的还不够么!” “不,预料和事实不一定一样,我只是让您老人家去探探情况。” “现在怎么办?你的这些器魂现在看起来时打成了平手,但我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落败!” 沈欢笑了笑,“我既然预料了出来,就一定有解决的办法。” “什么办法?” “福伯,你现在马上去天组基地,然后找到王紫嫣让她带你去见一个叫做大帝的人,到了那里,你只要把情况一说,他就会赶过来。” 福伯面带疑惑,“这个大帝是什么人?难道他来了,就能够把问题给解决?” 沈欢看着在龙魂庇佑下苟且灭道者,嘴角翘起一丝玩味的笑容,“他是天剑真正的主人!” 第1234章灭道者究竟是不是灭道者? 听到这句话,福伯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您的意思是让我去找少爷?可是少爷已经失踪很久了,连张老将军都没有消息,王小姐也一直在找他,他怎么可能在天组呢?而且还是叫大帝这样奇葩的名字。” “不是夏天。” “不是夏天?”福伯瞪大眼睛道:“天剑的真正主人只有我们家少爷一个,怎么可能不是我家少爷呢。” “呃……这解释起来可能还真有些麻烦。”沈欢深吸了口气,说道:“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时间轴吗?” “记得。”福伯点了点头,可他这刚点头,就愣住了,“您的意思是说……少爷、少爷的分身也来到这个世界了?而且就在天组?!” “差不多是这个么个意思。” “好!太好了,我现在就过去!”福伯说着就打算离开,可没走两步就又回过了头,“欢少,不知道这个异时间轴上的少爷,和我们这个时间轴上的有什么不同?我的意思是,他拥有我们少爷的记忆吗?” 福伯的样子十分忐忑,给人的感觉不像是去接夏天,反倒是像去相亲,还是黄昏恋的那种。 “天尊的记忆差不多,不过这一世的记忆倒是有些差别。”沈欢挠了挠头,“这么跟你说吧,你完全可以把他当成未来世界的大帝来看待。” “未来世界?”福伯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那我知道了……欢少,我这前去,马上回来!” 说完,福伯的身形便直接消失在了原地。 “缩地成寸,这个福伯的修为至少也要飞仙境界了吧?” “飞仙境?”李旭一脸疑惑道:“不应该是耀阳么?还有,你们刚才说的时间轴是怎么回事儿?” “你们这些老古董的级别,已经不适用于现在的境界了,你之前说的修真者,也被统称为道修,境界方面除了筑基以外分为四大阶段,分别是追星、奔月、逐日、飞仙,至于我说的时间轴,其实你可以这样理解……” 沈欢他们目前的状态还是比较惬意的,在五大器魂的围攻之下,龙魂只有保护灭道者的份儿,想要干掉对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对方也别想对沈欢他们动什么手脚。 在这种情况之下,灭道者只能老老实实的待在原地,眼神凶巴巴的看着沈欢等人闲聊,自己却无计可施。 “你这个家伙,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剑气!”灭道者气急败坏的对着正在战斗中的龙魂问道,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恢复之前的雄风,用凌厉的剑气大杀四方。 可是正在缠斗当中的龙魂哪有功夫搭理他,只能发出一声龙啸,算是回应。 “妈的!”灭道者恶狠狠的瞪了沈欢一眼,这种充满愤怒却又无计可施的感觉他十分不喜欢……事实上没人喜欢这种感觉。 沈欢看似在和李旭聊天,其实他的视线一直没有从灭道者的身上离开过。 “不对。” “什么不对?”李旭被沈欢这句莫名其妙的话弄得有些摸不着头脑。 沈欢再次摇了摇头,“这个人身上的气息明明是灭道者的,可是他行为和灭道者却差了很多……就像是拥有不同气息的同一个。” “你说的话我听不懂,不过按照你刚才的说法,灭道者只有一个,而且破坏了诸多的世界,实力应该十分强大,至少换位思考的话,以你形容的实力,我是不会对天剑这种级别的武器感兴趣的。”身为“老人家”的李旭,对于星域以及星域一位的力量还是比较了解的。 说句难听的话,银河星域当中确实有不少高手或是强者,但这些强者也仅仅只是在银河星域而已,只要出了银河星域他们到不一定是最强大的。 准确来说,银河星域是各大星域中相对来说比较弱小的存在。 拿夏天举例他是银河星域中最为强大的存在,任何人进来此星域都不是他的对手,这个规则甚至包括了创造这个世界的神。 而等到夏天离开银河星域以后,在其他高等级星域中,并不是顶尖的强者。 既然灭道者都已经毁坏了那么多世界,那应该也已经去过很多的星域,既然有着这样的见识,那么只有在银河星域强大的天剑,显然不是最上品的武器。 “你说的其他星域我不知道,因为我连华夏都没出去过呢,准确来说,我的认知仅限于长乐村,江明市,已经现在的天都燕京。”沈欢也不怕丢人,他虽然经历了不少事情,也去过了不少地方,但要真的谈上了解的,却真的没有几个地方。 就连他自己所说的江明和燕京,也不是十分的了解,就说现在,他和大部分的北漂一样,只知道一说出来大众就知道的地方,至于真正的燕京小店之类的,就一概不知了。 “不过不管是你的理由,还是我的理由,都可以看出来,这个灭道者有问题。”沈欢说着向?搭话道:“狐狸精你有没有这样的感觉?” “有,但是我觉得这并不能作为判断的依据,灭道者的实力忽然减退,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有可能正时这样的突然变化导致他性情大变,不过……这也仅仅是推测而已,因为我们本身就没有人了解灭道者的性格。” 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其实我最为疑惑的是……为什么到现在承道者都没有出现。” 沈欢听后眼睛一亮,“对!以承道者的性格,他要是知道灭道者在为祸人间,肯定会马上现身,但是他这么久都没有出现,显然是有问题的。” 李旭忽然咳嗽了两声,说道:“我觉得吧,咱们在这里瞎想是没有任何用处的,而起现在也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 “怎么了?” “你的那五个召唤兽要输了。” “什么?!”沈欢本来还想纠正是器魂不是召唤兽,可一回想就没心思纠正了。 他连忙抬头看去,只见五头器魂哪是要输了,而是已经输了! 龙魂虽然伤痕累累,但他那五头器魂,已经瘫倒在地上起不来了。 更令人坑爹的是,灭道者放声大笑,随手便挥舞出了一道剑气,“老子的剑气终于回来了!” “你们几个……都给我去死吧!”灭道者说着便挥舞去剑,这一次,因为愤怒的缘故,他的剑气更加巨大,或者说已经不单单时一道剑气那么简单,更像是由无数剑气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天罗地网! “草!” 沈欢几人毫无准备,面对这个突发情况,基本上是跑也跑不掉了。 “唰——” 就在这时,一个身影凭空出现,大手一挥,便将这带着毁天灭地气息的剑网给化解。 灭道者很显然没想到会有这种情况发生,更没想到之前无往不利的剑气,竟然被人挥一挥衣袖就带走了。 “你……是谁?!” 第1235章灭道者终于死了?你想多了! “你是谁?” 灭道者的语气有些紧张,毕竟他的自信正是来源于天剑的剑气,如果剑气不起作用的话,那么他就和之前手无寸铁的样子一样了。 “杀你的人。”来人说话也很嚣张,给人一种浓重的装逼味,但搭配刚才的场景,又觉得一点也不冲突。 “杀我?笑话!”灭道者怒极而笑,这个人影刚出来的时候,确实给了他不小的压力,可听到这句话以后,他的那些压力就全都没了。 别忘了,天剑可不止是有剑气一种能力,还有龙魂。 就现在这个情况来说,灭道者本身便拥有着双重战力,再加上他本身实力就不错,觉得来人在是吹牛比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你知不知道我手中握的是什么?”灭道者冷哼道:“天剑!这个星域守护者所使用的最强神兵!别以为你能化解我刚才发出的剑气就算厉害了,那是因为老子还没用全力!” “愚蠢。”来人不屑的笑了一声,“好了,你可以去死了。” “那就看看,咱们究竟是谁死在谁的手里吧!”灭道者大吼一声,再次挥舞天剑发出剑气,不过这次不是一道,而是数道剑气。 可惜,来人和刚才突然出现一样,根本不将这些剑气放在眼中,到了后面,这人甚至连手都不用挥,就将剑气给化解。 或者说……这些剑气没到他身前,就已经化解了。 “这个人是谁?实力好强。”李旭忍不住发出感叹,“以你我二人的实力,在对方手中,应该连一个回合都走不过吧?” “你有没有觉得这个人的背影有些熟悉?”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还有,这声音也很熟悉。” 李旭听后一愣,回味了一下,“确实,听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儿。” “你觉得他是谁?” “不知道啊。”李旭苦笑道:“我太久没有和外人接触了,而在避世以前,接触的人太多了,这一时半会儿哪想的起来啊。” “不是……我感觉你这人挺聪明的,怎么一到关键时刻就办傻事儿啊!”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你朋友再多,但你认识我也认识的有几个?” “就一个啊!不就是——”李旭正说着,眼睛猛然瞪大:“我靠!他该不会是夏天那个小子吧?不可能啊,就算是绝世天骄转世,实力也不可能恢复的这么快啊。” “鬼知道他经历了一些什么。”沈欢没好气道:“你自己都说他天道家小崽子了,再不开个挂,对得起他这个‘我爸老天爷’的身份么。” “你说的似乎有那么点道理。” 灭道者看着自己一道道消失的剑气,终于开始陷入恐慌的状态,“为什么,为什么剑气会忽然间变弱这么多!这可是天尊使用过的神兵!” “不是他变弱了,而是……身为一把绝世好剑,他绝对不能伤害到自己的主人,这样他才能被称为是一把合格的好剑!” 来人的这句话,直接印证了沈欢和李旭的推测。 “妈的,果然是这个混蛋!” “说混蛋都是好听的,不然就是王八蛋,现在这里厉害,至少也恢复了当年天尊八成的功力,奶奶个熊的,让我们两个外人累死累活,到了最后,反而轮到他开始装逼了!草!” 沈欢和李旭令人时谩骂,灭道者则是彻底的震惊,“你、你是天尊?!不可能的,天尊已经死了,怎么可能会死而复生!” “蠢货。”夏天冷哼一声,在空中凝聚出一只巨大灵气手影,朝着震惊的灭道者抓了过去! “去死!去死!去死!你是天尊又如何,我是不可能输的,不可能输的!”灭道者疯狂的吼叫着,可是没有任何用处,天剑在发现真正主人到来以后,显然已经不听他的使唤。 面对这个情况,灭道者只能做出最后的选择——弃剑而逃! 夏天将天剑吸回去以后,用手抚摸了一下剑身,“老朋友,好久不见了。” “嗡嗡嗡——” 剑身发出一阵名叫的同时,龙魂虚影也发出了一声咆哮,声音和之前不同,显得非常兴奋,就像是找到了自己父亲的小孩子。 “傻哔,你还装什么比啊,那家伙都快跑了!”地面上的沈欢没好气的说道,说完他自己便朝着狼狈逃跑的灭道者追了过。 半空中的夏天,笑了笑,“放心他跑不了的……回来吧。” 等到龙魂重归天剑以后,夏天对着逃跑中的灭道者说道:“神兵只有握在神手中时才是神兵,离开神以后,其实和凡间废铁并没什么区别。” “现在我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神兵!” 夏天说着,手中长剑猛地一抖,然后发出了一道绚丽的剑花,朝着奔逃中的灭道者疾斩而去! 可没想到的是,灭道者早有准备,竟然凭空消失,躲过了夏天的攻击。 “哈哈哈,这就是神的力量吗?也不过如此!”灭道者忽然意识到一种可能——夏天并不是很厉害,之所以会给自己造成非常厉害的错觉,是因为天剑认出了他这个主人。 想到这儿,他竟然不逃了,反而转身朝着夏天冲了过去。 由于没了天剑,他手中握上了一把短剑,“只要你死了,天剑就是我的——”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便忽然停顿住了,然后低着头,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从胸膛刺出来的剑尖。 灭道者僵硬的转过头去,看着从背后袭击成功的沈欢,“你……什么时候……” “你当老子不存在是吧?” “你——” “你是想说我不应该这么捅你对吗?好,我收回去!”沈欢说着,就拔剑给拔了出去,“现在可以了吗?” “你——” “你这个人真麻烦,我在刺进去好了!喂,我已经按照你要求做了,怎么还是这么一副神情?好吧好吧,我再拔出来。” 就这样,沈欢在这种刺进去拔出来刺进去拔出来的循环当中重复了数次,到了最后已然变成了连续捅杀! “我……不甘心……我不能——” “废话真多。”沈欢看着被自己砍下的头颅,大叹了口气,“灭道者终于死了……我是不是又一次拯救了世界和平?” 夏天却摇头道:“你想多了。” 说着,他大一挥,便从空间戒指当中洒出了数颗人头。 沈欢粗略数了一下,大概有七八个,他再仔细一看……这些头颅和自己刚刚斩下的灭道者头颅,竟然一模一样! 第1236章没完没了了 “这是怎么回事儿?”沈欢刚开始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可仔细一看,这些个头颅确实一模一样,沈欢虽然不是西医,但身为一个医师,对于人骨的构造还是比较了解的。 如果将这些头颅拿去做复原的话,绝对会出现同一张面孔。 “难道说灭道者不止一个?”沈欢开始有些迷茫了,“不可能啊,灭道者只有一个,怎么可能有这么多……不对,回想之前的情形,这个人应该不是灭道者,根据毁灭了几个世界这种经历来看,他应该不会有这种中二的个性。” 夏天开口回答道:“可以说他们都是灭道者,但又都不是灭道者。” 沈欢愣了一下,“为什么要这样说?” “因为我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真的和假的。”夏天无奈的摊了摊手,“其实在杀掉第一个灭道者的时候,我也以为自己干掉了灭道者,从而迎来世界性的和平,但没过多久我就遇到了第二个,之后还有第三个第四个,所以到了现在我也不知道自己所杀的那些灭道者到底是不是真的了。” 沈欢似乎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结,亦或是不想承认这个事实,转移话题道:“对了,你从白衣男人那里他走以后去了哪里,怎么消失了这么长时间?” “你竟然知道白衣男子的存在?”夏天看向沈欢的表情十分诧异。 “有一次楚歌也想逃出去,但是没能成功,并且日子过得比以前还要惨,以前是一个白衣男子,现在连折磨你的那个也加入了折磨他的行列。” “真的吗?”夏天脸上露出一丝兴奋,“这个小子早就该受这种哭了!” 听他这语气颇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沈欢没好气道:“你幸灾乐祸什么,之前你没有现身,他们自然找不到你,现在你出现在燕京,我想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有人过来找你。 “他们不会找我了。” “?” “因为他们找到我也没有用。” “为什么?” “以他们两个人的实力,就算加起来也不是我的对手,对他们来说,这已经是超额完成目标了,既然目的已经达到他们也没必要去浪费这些功夫。” 沈欢愣了一下,白衣男子有多么强大,他是亲身经历过的,怎么现在听夏天的意思,那两个白衣男子似乎就像是垃圾一样,还一个打两个。 “那啥,吹牛逼对身体不好,这是有科学依据的。” “我没有吹牛啊。”夏天一脸无辜的说道。 沈欢的神情也因此变得认真起立,在他的印象当中,夏天并不是一个很喜欢出风头的人,也就是说他确实可能已经超越了那两个白衣男子! 想到这儿,沈欢不由的吞了口唾沫,“你现在是什么境界?”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夏天第一次魂觉以后的境界还没有他当初的境界高。 “秘密。” “什么叫秘密,不就是实力的事儿么,有什么可秘密的。”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不过看他那生闷气的小表情,显然是真的很想知道。 看到这情况,夏天心中有一些内疚,咳嗽道:“虽然我不能说现在自己什么境界,但也大概可以和你透漏一下……按照现在的境界划分,我应该算是飞仙境界。” “什么叫应该算是,你自己是什么境界你不知道吗?” “我还真不知道,因为目前并没有碰到过特别厉害的强者,所以——” “不装逼能死啊!”沈欢一脸失望道:“你已经不是我以前所认识的夏天了。” 李旭忍不住插口道:“他不是在装逼,我的实力虽然因为封印退步了,但是该有的眼力却还是在的,现在这个王八蛋给我的感觉时高深莫测,就算没有恢复当初力量的十成,也至少恢复了九成。” “真有那么厉害?” 夏天一脸谦虚道:“应该没有吧,如果有的话,我现在早就能够操控天道法则,令这个世界混乱的秩序修复了。” “既然你不怕追杀,为什么这么久都没有回来,连个电话也不打,你知不知道王紫嫣都快疯了,我估计你这次回去天组以后估计也够呛。” 夏天身形滞了一下,干笑道:“应该不会吧?我只是太忙了没有时间而已……要不我撒个谎,说自己最近一直在逃避追杀,所以才没有时间联系她?” “想怎么说是你的事情,和我没关系。” 这边正说着,夏家家主在四大金刚的守护之下走了进来,就是夏天的爷爷,夏家的夏老爷子。 “小天,你回来了?!” 夏老爷子看到沈欢以后,脸上的表情又惊又喜。 “嗯,爷爷,我回来了。” “你、你这阵子究竟去哪了,我联系过张老弟,他一直说什么你在执行军队任务,不方便和我联系。” “爷爷,你又不是不知道,军队有军队的规矩,更何况还是天组这种地方。” “只要你没事我就放心了,你没事我就放心了……”夏老爷子嘴里小声的嘀咕着,可正嘀咕着,他又忽然叹了口气,“你办的很好,可爷爷我却没有办好事情,不仅让那贼人偷走了天尊的天剑,还造成我们夏家的护院几百口的人员伤亡,真是……” “不用担心,天剑我已经拿回来,至于我们家死去的那些护院,沈欢已经帮他们报了仇。” “啊?!真的吗,你们、你们已经解决掉那个贼人了吗?” 见夏天点头,夏老爷子一下子就高兴了起来,“天尊保佑啊,天尊保佑啊。” 沈欢见状,忍不住小声的嘀咕道:“你爷爷不知道你就是天尊转世?” “应该知道,如果不知道的话,当年也不会把我抱回夏家,更不会把夏家家主之位传给我我。” “你实力增长的这么快和魂觉有关系吧?”沈欢对于夏天实力快速增长的事情还是有些不死心,“现在是魂觉几重,恢复了多少记忆?” “我现在是魂觉六重的境界。” “魂觉六重……”沈欢小声的嘀咕了一句,“那也就是只有前世六成的实力了?” “魂觉力量不能这么算,不过你要真这么去理解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夏天顿了一下,笑眯眯的说道:“不过我如今实力的主要来源,其实并不是魂觉,我经历了一些事情,也可以说是奇遇吧,才有的现在的实力。” 夏天这个说法,沈欢已经在之前白衣人那里听过了,也没再继续追问,他也知道机遇这种事儿时说不准的,即便时同样的方法也不一定能够有着同样的遭遇,这种简单易懂的道理,沈欢心里还是清楚的。 “轰——” 就在两人谈话时,天空中降落了一个身影,直接砸落在了地上,发出了巨大的轰鸣之声! 我靠,不是吧,这事儿没完没了了? 第1237章穿越时间轴的第二阶段后遗症? 在沈欢原本的计划当中,今天他就是过来把病治好,然后带着余老离开就成,没成想先是和夏七夜发生冲突,这个冲突化解后,这才开始治疗二长老的病情。 治疗过二长老以后,本以为没什么事儿了,又除了灭道者入侵天阁的事情。 打算去天阁看看就走人,夏七夜这老小子又把夏三蓝给拉过来出气。 和这位大长老的孙子发生完冲突以后,总算是到了天阁,可这还没进去,就被大长老给包围,导致了一场大杀戮。 杀掉铁血十三卫以后,沈欢便以为这事情没有了回头路,李旭李统领的出现,实际上也给了他不小的压力。 就在他以为,自己以后绝对要进夏家黑名单的时候,灭道者这个真凶出现,不仅解决了夏三蓝被杀事件,也将之前屠杀夏家护院和精英的事情,让其背了锅。 灭道者拿着天剑大杀四方,感觉没有机会的时候,敖邪忽然告诉了自己千幻还有其他功能的事儿。 让五头器魂开始牵制龙魂,等待着大帝的到来,可是大帝没到,夏天却忽然回来了,以超强的实力震慑住灭道者,再有他斩杀。 他以为灭道者完蛋后,就要迎来世界和平,夏天又扔出了一连串的人头,告诉沈欢其实这样的灭道者有很多。 好不容易把这些事情全都搞定的时候,现在又他妈来人了。 就算是玩游戏也没有这么坑人的副本啊,这简直就是标准式的打完小的来大的,打完大的来老的啊。 “有完没完了!”沈欢忍不住爆起了粗口,苍天可证,原本的目的真的只是为了带余老离开夏家而已。 不过仔细想想,这一系列的事件当中,并不是忽然发生的,这期间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联系。 可以这么说,沈欢只是不经意间踏入了灭道者偷剑的漩涡。 要说意外,基本上也就只有夏天的出现,以及夏天实力上的变化有些让人意外而已。 来人本来气势汹汹的,可听到沈欢这句谩骂以后,一下子就蔫了。 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小弟弟原本已经傲然崛起准备大杀四方,可一看到来服务的小姐是凤姐以后,一下子就疲软的再也抬不起头一般。 “那、那个,不是、不是你叫我来的吗?怎么我到了,你还喷我。”大帝一脸委屈,他看到福伯以后,两人当初便开始叙旧,回想当年的峥嵘岁月,直到两人聊起来沈欢才想起了这么一件事。 了解过事情的详细以后,大帝二话没说就直接杀了过来。 要真是巅峰时期的灭道者,不说要偷偷摸摸的来,至少他不敢像现在这样这么猖狂的玩砸地出场。 听福伯的意思,现在的灭道者,最多只是和沈欢一样的境界。 这样的装逼好时机可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谁知道自己这个装逼出场还没有完成,就被沈欢给骂了一个狗血淋头。 沈欢定睛一看,“卧槽,大帝!” 他这边刚回过神来,天空中就又是一个身影下落,那身影一边下落,还一边呼唤道:“少爷,你别跑那么快,老奴快跟不上你了!” “少爷!”福伯下来以后,径直朝着大帝走了过去,可走到一半他忽然发现了夏天,“少、少爷,你、你回来了?!” “嗯。”夏天点了点头,说道:“福伯,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夏家多亏你照料了。” “都是我分内的事情。” “唉不是,我说……就算我不是这个时间轴上的人,那我也是夏天啊。”大帝没好气的说道:“难道你们不觉得你们这样做实在是太过分了吗?” 大帝说着,朝这边走了过来。 等到了众人身旁后,原本还有心思玩滑调嘴的大帝,身子忽然一软,单膝跪在了地上。 沈欢看到后,无奈道:“你又在玩什么把戏,如果是在介意我刚才骂了你,那我在这里跟你道个歉好吧?” “不、不是……这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为什么会有一种实力被人强行吸取的感觉,但我的实力并没有流失,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沈欢也看出来大帝不是开玩笑,连忙说道:“你没事吧?” “我这样子叫没事吗?不行,头开始晕了,而且我还有一种被什么压迫住的感觉,该死,这种情况以前从未发生过……啊!”原本单膝跪在地上的大帝,忽然用手紧紧的抓住胸口,开始在地上打起滚来。 “该不会是穿越时间轴的第二阶段后遗症出现了吧?!” “别急着感叹,你不是医生吗,赶快看看出了什么事儿。” 沈欢点了点头,立马开始查看大帝的身体。 “脉象时稳时乱,体内灵气失去控制流窜不定……丹田……我靠!”沈欢吓得直接从地上跳了起来,“这、这是怎么回事儿,没有搞错吧?丹田,丹田竟然扭曲到了这种程度。” “发生了什么事情?”夏天也是一脸紧张,毕竟他和大帝算是同一个人。 “怪,太怪了,大帝的身体好像是受到了这个世界的排斥一样,不对,更准确的说是……好像要被某种东西吸走。” “难道是因为我的实力提升太快,天道也随之恢复了原本的规则?”夏天知道沈欢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所以特地解释道:“按照原本的天道法则,不是本世界或是实力超出本界面的时候,就会强行从这个界面或是时间轴上驱赶出去。” “可能是……但也可能不是……”沈欢质疑夏天这个推测并不是没没有任何根据的,首先大帝他们已经付出了穿越时间轴的代价,就算是第二阶段的后遗症也不可能像眼前这般厉害。 关于天道法则的恢复,这根本是不可能的,如果天道恢复,身为星域守护者的夏天应该在第一时间就可以和天道达成联系,而不是现在这种推测状态。 “失败了。”夏天睁开眼睛无奈的摇了摇头,原本他打算控制天道,使大帝成为规则中的特殊群体,从而结束掉这种情况恢复正常,但是他并没有成功,由此可见,天道依旧处于混乱的状态。 “夏天我需要一件安静的房间,凤仙你帮我打下手,快点!再拖延下去,大帝很可能会死掉的!” 第1238章到底什么病?! 夏家,雅致别苑。 “帮我针关元穴!” 沈欢用手紧紧的掐住大帝的手腕,对着身旁的李凤仙说道。 “我?可以吗?”李凤仙有些不自信,因为大帝的情况实在太吓人了,她的医术虽然增长不少,但是以气御针救人的情况却很少发生。 怎么说呢,毕竟她已经习惯了用一般针灸的方法治病,一般情况喜下很少回去使用以气御针的方法来治病,而且最近她在燕京治疗的病人,也没有几个达到让她动用炁来治病的地步。 要说动用炁最多的,还是当初在东都的时候。 “可以。” “可是我……” “你相信我吗?” 李凤仙不明白沈欢为什么会忽然这么问,但还是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你相信我,而我又相信你,那么你就试着去相信我相信着的你吧。” 沈欢这段话说的有些像是绕口令的感觉,但李凤仙却听懂了,沈欢只是用另类的办法告诉她要自信一些。 其实李凤仙原本就是一个很自信的人,身为医王世家的唯一继承人,身为原本燕京甚至是整个华夏中年轻一辈的最强者,她没有理由不自信。 但最初沈欢的出现,让她的自信大打折扣,而李老夫人的去世,又对他造成了巨大的打击,随着之后遭遇的奇症越来越多,李凤仙的自信也随之越来越少。 “好。”李凤仙深吸了口气,按照着沈欢的说法运炁针向关元穴。 “叮——” 原本自信满满的李凤仙,一下子就傻了眼,这种针灸时针断掉的情况,她虽然有耳闻可从来没有在自己身边发生过,而且这一次断针的情况,和传言中的不同。 她可以明显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银针是被关元穴当中的一股气劲给震断的。 “怎么了?” “不、不知道,他的关元穴好像变成了喷泉一样,银针根本刺不进去,若强行刺入银针就会不堪重负而折断。” “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吗。”沈欢皱了下眉头,“将长针换成锋针试一下,如果锋针不行,那就换成毫针!” “好。” 李凤仙按照沈欢所说的顺序,一一试了一下,可结果全都一个样子。 “太师叔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你过来,摁住的少阳和太阴,我来试一下。”沈欢说这话的时候很认真。 “好!” 李凤仙本来就是来打下手的,她做不到就让沈欢来做,如果沈欢做不到,那就他去做。 “嗡嗡嗡——叮!” 沈欢支撑了一会儿,但是并没有支撑太久,结果和李凤仙一样,手中的银针直接折断。 “太师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不知道,其实我也不怕跟你说实话,现在大帝到底是什么病,其实我也搞不明白。”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不知其病,却仍治其症,是不是很坑爹?” “不是的,太师叔你只是救人心切而已,所以所以这并不算是——” 沈欢摇了摇头,“好了,牢骚发完了,咱们继续加油吧。” 他已经搞清楚大帝这种症状,究竟是在怎么回事儿了,其实要说起来也很简单,就是大帝生病了,但他的身体去形成了一种自我修复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身体是拒绝一切外物治疗的。 沈欢能够做的,就只有去引导对方的身体,从而抵消掉这种自我修复的状态。 “不行!” “还是不行!” “该死!” “为什么会这样!” 沈欢之前治病向来是无往不利,但是这一次却处处碰壁。 “太师叔,你……” “没什么,继续!” 李凤仙有些担忧沈欢的状态,这种感觉,就如同她第一次败在沈欢手里是一样的,原本站在万丈高楼之上,却被人一把推了下去,不仅没有把自己摔死,还要满身鲜血仰望着楼上将自己推下的那个人。 人养成自信其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可这股自信一旦被打破,就很难复原。 “太师叔你休息一会儿吧,若是大帝前辈清醒着的话,也不想看到这一幕。” 沈欢摇了摇头,“不行,我必须解决这件事儿。” “可是现在我们并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不是吗?” “没有办法也得找办法。”沈欢和大帝之间是有感情的,无论是他还未恢复记忆的时候,还是记忆已经恢复的时候。 大帝之所以来到这个时间轴,有很大的原因都是因为他。 而异时间轴上的楚歌也交代过,无论任何时候,兄弟都是最值得信任的。 我一定要想办法将其救醒! 其实拯救大帝的方法并不困难,沈欢有很多种办法和对应的治疗方式,但问题是沈欢根本没办法去使用这些办法。 一定有什么办法是自己没有想到的,一定是。 人死都能复生,这世界上也没有什么病是不能治疗的。 “对了!”沈欢忽然想到了一种办法,对着千幻内的敖邪问道:“敖邪,虽说你们已经稳定了形态,但还有没有临时变换形态的机会?一会儿就好。” “可以,但维持时间只有十分钟,而且除了坚硬和锋利程度还有所保留以外,剩下的能力就全都没了。” “好!我要的就只有坚硬程度而已!”沈欢的表情显露出一丝兴奋,“敖邪你带着寒魄他们快点化形,听到了吗?” “好!” 话音刚落,沈欢手中便出现了五根样式奇特的银针。 神兵级别的银针,即便是各代药王也都没有使用过如此奢华的装备。 沈欢来不及欣赏,直接开始施针。 和刚开始一样,银针进穴位的过程并不顺利,不过也仅仅是受到了一丝阻碍而已,稍有停顿,便成功刺入。 十分钟,时间太过紧迫,沈欢也没解释那么多,直接开始施展轩辕不死针。 “不行?!” 沈欢心中大惊,轩辕不死针竟然没有起到任何的效果。 “该死,为什么会这样?” “不是的太师叔。”这时李凤仙忽然开口,指着床上的大帝说道:“你看大帝前辈已经醒了。” 大帝的眼神有些迷茫,“又欠你一条命,真是不好意思。” “对了,我刚才究竟是怎么了?” “我也不知道。”沈欢说的是实话,他不仅不知道病因,就连大帝为什么忽然好了都不知道。 “啊!!!”就在这时,大帝又发出一声惨叫,“妈的,那、那股吸力又、又出现了!” 第1239章大帝的病因是……夏天?! “该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沈欢显得有些气急败坏,毕竟之前他的医途实在太坦荡了。 李凤仙看到沈欢如此着急,连忙安慰道:“太师叔,您、您不要着急,这世界上本来就有很多病是治不好的,就算——” “我一定能够治得好!”沈欢像是在赌气一般,准备再次将敖邪等人变化的银针刺入进去,可还没来得及,敖邪他们便已经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怎么回事儿?” 敖邪也知道沈欢在气头上,不敢多言,“主人时间到了。” “时间到了?那就再变一次!” “主人关于变换形态的事情,我们一天只能进行一次。” “为什么?” “因为规则就是如此。” “那这个规则是谁定的?” “这个……”敖邪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只好安慰道:“主人您不用那么着急,事情也许还没有糟糕到您想象的地步。” 变异穷奇的声音也随时出现,语气中颇有些不屑,“你现在这种失去冷静的样子,根本不配做我的主人。” 紧接着从未开过口的寒魄竟然也开了口,“啾——振作。” “吼!叽里呱啦,思思密哒,么么哒。” 镰刀魔龙的声音很古怪,说的完全不是华夏语,也不是欧洲那边的语言,要真算起来,似乎连这个世界上的语言都不算。 但可以听出,这个声音不怎么好听过的大家伙也是在安慰沈欢。 “小欢子,他们说的没错,你确实太着急了,你应该冷静点。”苏璃的声音也随之出现,“还记得医不自医吗?你和大帝的关系太过亲密,操作起来难免会有些着急,以至于造成不是庐山真面,只缘身在此山中的错觉。” 沈欢猛地吸了几口气,“是的,我太紧张了……不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事情超出了我偶的预料,我碰到这类事情总会方寸大乱。” “不是你,所有人都这样,成熟与不成熟的表现就在于,在面对这类事件的时候,你是否能够保持冷静。” “好,我知道了。”沈欢闭上眼,再次深吸了口气,“对不起,我刚才的行为让各位失望了。” “主人所做之事也是人之常情而已。”敖邪恭敬道。 变异穷奇却冷哼一声,“当初若不是因为你使用了卑劣的手段,我有怎会认你这种小屁孩做主——吼!” 它正说着,忽然发出了一声闷哼。 “你干什么!” “我做什么了吗?”沈欢眨了眨无辜的大眼睛,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大帝身上。 经过众人的鼓励、安慰、训斥以后,沈欢已经进入到了冷静的状态。 刚才事实证明,轩辕不死针对于大帝的病情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如果说连轩辕不死针都无法治疗的话,其他办法就更加行不通了,而且大帝现在这个情况也只有物理疗法一个可能。 沈欢沉思了一会儿,忽然朝着门外走。 “太师叔,你去做什么?” “没什么,你先照看着大帝,我一会儿就回来。” 沈欢刚出去,夏天便急忙迎了上来,“大帝的情况怎么样?” “很不乐观,我根本找不到病因在哪里,而且我刚才尝试用轩辕不死针来让大帝恢复,可惜也没有达到想要的结果,总的来说,他目前还处于危险期。” “那接下来怎么办?” “你们夏家能不能找来一个西医?” “找西医?” “嗯。” “你找西医是因为觉得中医不如西医吗?” “这倒不是。”沈欢摇了摇头,“中西医斗了这么多年,有一点必须承认,关于急性病,还是西医比较拿手,大帝的情况显然是属于急性病的范畴。” 夏天挠了挠头,“其实我觉得吧,找不找西医实际上是没有区别的,大帝的情况肯定不是病,所以就算找西医来也没什么用。” “而且,以你的医术,基本上不用去分什么急性病还是慢性病了,如果连你也治不好的话,那就没有人可以治好大帝了。” 这边刚把话说完,李旭便开口道:“既然这样你刚刚还干嘛叫嚷着要去找西医呢?” “我、我那不也是救人心切吗。” “得了吧,我看你就是不相信人家小欢子。”看样子这李旭和夏天的关系也不像是很好。 “不是,沈欢你相信我,事情不是他说的那样,我刚才之所以——” 沈欢皱眉道:“你刚才离开过?” “是啊,我离开过,不过这不是李旭这王八蛋——” “我问你是不是离开过!” “是!”沈欢被沈欢的语气吓了一跳。 “什么时候离开的。” “五分钟前。” “什么时候回来的?” “在你出来之前,大概两三分钟左右吧。”一旁的李旭代替夏天回答道。 沈欢听后眼睛一亮,“现在你马上离开!” “我离开?” “没错。” 夏天欲哭无泪道:“欢子,咱们之间的感情就这么经不住摧残吗?我离开真不是他说的那个原因!” “我让你离开!带好手机,我什么时候让你回来,你再回来!” “好、好吧。”虽然不知道沈欢在做什么,但夏天也只能照做,也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欠了沈欢的,两人相处熟络以后,他似乎就一直被沈欢压着。 夏天离开以后,李旭有些不好意思说道:“那个沈兄弟,其实夏天刚刚离开并不是因为——” “我知道。” 李旭愣了一下,“那你还让他离开?” “我只是做一个实验。” “实验?什么实验?” “一会儿就知道了。”沈欢说完又进了屋子,没多久他又从屋子里赶了出来,打电话让夏天回来,夏天回来以后他又回了屋子。 “再离开一会儿。” “还来?” “嗯,最后一次了。” 又经历一次来回以后,沈欢看了夏天良久,眼神极其复杂,接着他谈了口气,拍着夏天的肩膀说道:“你还是走吧。” “我靠,你刚刚不是说最后一次么!” “如果你想让大帝死的话,可以继续留下来。” 夏天先是一愣,然后说道:“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大帝的情况和我有关系?” 沈欢苦笑道:“虽然也搞不清楚其中的联系,但我可以告诉你,你们之间不仅有关系,而且关系还大着呢!” 第1240章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小玩意儿而已 夏天被沈欢这话震的不轻,良久以后才说道:“我说欢子,你要真是治不好大帝的病就治不好,别把什么都往我的身上推啊!”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我才没有这样的闲工夫好么。” “你……”夏天很了解沈欢的性格,知道对方认真的时候,是不会乱说话的,“到底怎么回事儿?” “我刚才在治疗大帝的过程中,大帝曾经出现过好转的迹象,但是并没有持续太久,这个时间间隔正好是两到三分钟。” 夏天还是一脸迷茫,“可这也不能说明和我有关系啊。” 李旭却是听明白了,“你是想说这两三分钟的时间,正好是夏天离开的时间对吧?” “没错。” 夏天也算听明白了,“所以你刚才让我离开,就是为了试验我在这里和不在这里的区别?” 沈欢点了点头,“是的。” “那结果呢?”夏天问完就后悔了,结果已经很明显了,肯定是他不在的时候大帝恢复正常,他在的时候大帝陷入痛苦当中。 “怎么会这样?我记得之前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没有任何事情啊。”夏天有些无语道:“更坑爹是……欢子,你的脑袋到底是怎么长的,这种事情都能被你联系到一起。” 沈欢无奈的干笑两声,“我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只是一时间想到了这种可能,便实验了一下,没想到还真是这样。” “那是什么愿意造成的?”夏天用手拍了拍额头,“还是我刚才说的,之前我么两个在一起明明好好的啊。” “具体原因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一点。” “什么?” 沈欢一本正经的说道:“那就是如果你再不走话,大帝一定会死在这里。” “那、那我……那我先去天组,大帝就交给你照顾了。” “你也是时候回去打一下招呼了,就这么定了,不过当我带大帝回去的时候,你最好再换一个地方。” “他去天组我就回夏家,他回来夏家,我就回天组不就得了。” “那好,就这样,快走吧,继续下去,大帝的死亡率可以说是百分之百。”沈欢并不是在开玩笑,就大帝那种情况,时间久了绝对会被生生的痛死。 “回聊!”夏天也没多言,直接就走了。 没过一会儿,大帝就在李凤仙的陪同下,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欢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都快被整死了!” 沈欢摇了摇头,“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但只要你和夏天待在一起,就会发生刚才那种情况。” “只要我和夏天在一起就会发生?”大帝也是一脸懵逼,“不会吧,我们俩之前在一起好好的啊。” “你们两个不愧是各自的分身,问题都问的一模一样。”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不过我的答案还是一样的,这事儿我一时半会儿和你说不清楚。” “不是,到底怎么回事儿啊?” “都说不清楚了。” “说不清楚你写下来也可以。” “我是说,我不清楚!” “你怎么可能不清楚啊。” “你是不是想死?”沈欢身上缭绕着阵阵的杀气,看得大帝一阵心寒,“那啥,我就是随便问问,随便问问。” “咳咳!!!”就在这时,李旭忽然咳嗽了一声,声音特别假,一听就知道是故意咳嗽出来吸引人注意的,“那啥,老家伙,你就是沈欢在那什么时间轴上的分身?” “傻哔,你叫谁老家伙?”大帝一下子就来脾气了。 沈欢刚准备开始劝架,可是这个念头一出来,他就放弃了。 原因很简单,从某种程度来讲,大帝就是夏天,夏天就是大帝,两人的经历就算有所不同,也一定有相同的地方,比如他们都拥有前世身为天尊的记忆。 既然有着前世的记忆,那自然是认识李统领的。 “哈哈哈,你这老家伙果然是夏天那个王八蛋。” “李旭,你是不是想死呢?” 两人说着就开始打闹起来,沈欢懒得理会这两个为老不尊的家伙,朝着二长老的院落径直走去。 “唉,欢子,你别走,等等我啊!” “你们慢慢玩,事情我已经和你说过了,总之在没有找到解决办法之前,只要是夏天在的地方,不管是哪里,你都不要去,至于其他地方随便。” 摆脱掉大帝以后,沈欢大松了口气,“终于可以办正事儿了。” 他嘴里说的正事儿不是别的,就是把余老接回中医公会,毕竟他本来的目的就是这样。 “余老,您的手没事儿了吧?” “没事儿了。” “二长老你的伤势也无碍了吧?” “没了没了。”二长老说着还在床上活动了一下,示意自己的身子骨还很棒。 “那行,我就先走了。”沈欢说着就准备离开。 可是二长老却连忙说道:“沈医师,您的医药费还没收呢!” “您不说这事儿我都忘了!”沈欢说的这是实话,如不是二长老提起,他还真的就忘了这茬,毕竟就这一天的功夫,他经历的事情太多了。 “您真是一个好人。” 二长老摆手笑道:“不过就是一些小钱而已,我总不至于在这方面坑你,命都你救回来的,我还能缺您这点钱不是?再说,钱不过是身外之物,生时带不来,死时带不走的东西,留太多没用。” “多谢了。”沈欢拱了拱手,这年代,像二长老这种爽快人真的是不多见了。 “那个……还不知道我这医药费是多少钱呢?” “不多,只要您资产的一半就够了。” 二长老听后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确实,如果只是我一半资产的话那确实是不——不是!您说什么?我的医药需要我一半资产?!” “没错,这个是之前谈好的价钱,您家公子表示可以接受,当时福伯还在一旁当了见证。”沈欢一脸狐疑道:“二长老,你刚刚可是说了,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东西,留着没用!” 二长老欲哭无泪,可人家沈欢又不是在说瞎话,这些话刚刚确实是他说的,最终他只能咬牙叫人将一半的资产转给沈欢。 “那些资产不用转入我的名下,转过来也没啥用,我也不会去经营,您还是直接给我打钱吧,当然,如果能够现金支付的话,更好。” 原本已经在割肉的二长老听到这话,直接口吐鲜血昏死了过去。 这他妈不是坑爹,这是要坑死爹啊! 第1241章封地?华夏地图随便画! 二长老得知沈欢的收费标准以后,差点没后悔死,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也没办法,谁让他自己先夸下了海口呢? 最后他只能忍痛,将一半资产转化成华夏币转到了沈欢的卡上。 在离开夏家的路上,李凤仙忍不住小声嘀咕道:“太师叔,你有必要要这么多的诊费吗? “你觉得很多?” “是啊,按照你收获的那些,都足够养活一个小村庄的人口潇潇洒洒生活一辈子了。”李凤仙接着补充道:“这比太奶奶决定金盆洗手那段时间赚的钱还要多。” “那只是因为二长老有钱而已,我治病只收一般的资产,换句话说,如果你只有一块钱,那么给我五毛钱就好了。”沈欢一本正经的对着李凤仙说道:“做人就是要有原则,如果没有原则的话,我们中医只会越来越让人瞧不起。” “但是——” “我觉得沈药王担的起这个价钱,先不说他药王这个隐藏的身份,就说他新时代第一位龙医的身份,也对得起这个价钱!”余老很支持沈欢的行为。 李凤仙想象也觉得有道理,如果当年李老夫人仅仅是保持一种济世为怀的态度,那么燕京之中绝对不会有着医王世家的传说,她也不可能过上如此富裕的生活。 不过无论是余老还是李凤仙,都没有猜测到沈欢非得要一半的真正目的。 “你这么做是为了惩治夏七夜吧?” 苏璃忽然出现的声音,让沈欢吓了一跳,“我哪有那么小心眼。” “那你刚才为什么要刻意强调,这个一半收费的标准,是经过夏七夜同意的?” “好吧,我承认,我就是个小心眼。”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他就是故意的,要不是因为夏七夜捣乱,他早就带着余老离开了,又怎么会经历这么多的事情。 从夏家出来以后,沈欢又往前走了走,接着拿出手机准备叫网约车过来,他来的时候太着急,并没有开车。 要是光李凤仙一个人,再让对方经历一下飞一般的感觉倒没什么,可现在还有一个余老,被发现秘密倒是小事儿,要是吓出了心脏病,就又是一堆麻烦事儿了。 “滴滴滴——” 他这边单子还没下,就有一辆黑色的大款城市型suv便开过来朝着他们鸣笛示意。 李凤仙忍不住感叹道:“现在的网约车也太快了吧。” “我还没下单子呢,估计是认错人了吧。”沈欢没怎么在意,继续等人接单。 见沈欢等人不搭理自己,那辆大黑suv再次发动朝着沈欢这边行驶了过来。 “滴滴滴——” 沈欢皱了一下眉头,刚刚可能是认错人了,可现在人家都堵到门口了,那肯定不是认错了。 就在他疑惑到底是谁找自己的时候,厂公打开车窗从里面探出了头来,“沈药王好久不见啊。” “嗯,好久不见……”沈欢客套了一句,“您找我有事儿?” “不是我找您有事儿,是主子显得无聊,找您有事儿。”厂公笑了笑,“还请您上车吧。” 沈欢一听这话,就知道,一定是国主找自己,而且还可能是因为什么急事儿。 他转头对着李凤仙说道:“凤仙我有点事儿要出去一下,你带着余老回公会,有什么事儿及时和我联系。” “好。”李凤仙认识厂公,所以二话没说,就带着余老离开。 余老也发现了那辆suv的不凡,没多言半句,老老实实的跟着走了。 沈欢上车以后,不等他开口询问,厂公却反而先开口了,“公爷,这次夏家之行没出什么事儿吧?” “没……”沈欢回答过后,反问道:“怎么,厂公您是希望出点事儿才好?” 厂公脸上没有任何的停顿,笑道:“夏家是个什么情况,想必公爷已经体验过了,老奴这里就不多说什么了。” “公公,这次国主请我过去,该不会是为了夏家的事儿吧?” 厂公笑了笑,没有回答沈欢这个问题,接着说道:“不知公爷的任务,完成的如何了?” “还凑合。” “那公爷可要多多努力了。” 两人说话全都藏半截,谁也不和谁多透露半点消息。 算起来沈欢是有一段时间没有和小国主打打交道了,主要两人之间也真没什么交道可打,除了龙鼎的事儿,几乎就没什么关系了。 到了皇城以后还是老样子,沈欢直接去了御书房,在进去之前,厂公通报了一声。 御书房里面倒没有多大的变化,就是吧屏风给撤掉了,反正两人已经见过面了,那东西留不留着已经没什么区别了。 正在练字的李瑾轩见沈欢进来,放下了手中的毛笔,“沈公爵,咱们有段时间没见了吧?” “我对您是日思夜思,只不过这龙鼎一直没找到,又怎么好意思见您呢。” 李瑾轩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大笑了起来,“沈药王什么时候也学会拍马屁了?” “我拍的是龙屁。”沈欢笑了笑,接着说道:“国主,您有什么事儿就直接说吧,咱们打过的交道也不少了,应该清楚我是一个什么脾气。” “我们现在难道不是在直说吗?” 沈欢也反问道:“难道国主您找我过来,就是为了催促我早日找到龙鼎?” 李瑾轩微笑道:“难道不是吗?” “那我只能说,自己已经尽力在找了,找到的话,一定会第一时间交给您。” “这样最好不过。”李瑾轩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沈爱卿为了国家社稷一直奔波各地,我觉得只是用寻龙公这个虚衔来作为犒赏的话,多少有些不尽人意了。” “不光是这些,还有呢,您答应过我,只要我完成了任务,你就会通过官方渠道来宣扬中医,刚刚您该不会是想要反悔吧?” 李瑾轩摇头笑道:“这一点我当然记得,我想说的是,你若收集齐全龙鼎以后,朕给你的爵位将不再是公爵,而是王爵,有实权的王爵,并且……还有封地,至于这封地在哪里——” 他说着,猛地抖开桌面上早就放好的华夏地图,“你随便圈,即便在想做京城之王,朕也没有任何意见!” 第1242章沈欢有可能成为第二个天尊? 说实话,对于李瑾轩这个举动,沈欢确实有一种被震撼到的感觉。 关于封地问题,事实上现今皇族中人也没有多少封地,就拿果果的亲舅舅来说,他也是个王爷,并且是皇族的嫡系,但他却只能蜗居在燕京,而不是割据一块封地,享受当土皇帝的感觉。 李瑾轩所做出的承诺,几乎可以看做是当初慕容家一字并肩王的待遇,当然,要光听字面意思,那差距可就大了。 但时代不同了,若一切顺利发展,沈欢就将会成为华夏近代历史上,第一个被赐封的外姓王。 “国主,跟您说句老实话,其实我对于这些爵位没有任何兴趣,倒不是我吹牛逼,是真的没有兴趣。”沈欢耸了耸肩,接着说道:“而且我这个人最讨厌的就是麻烦,如果对权势有所贪恋的话,中医公会会长的位置早就是我的了。” 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这人也比较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材料,别说给我封地,你就是给我一个村,我都不一定能够管理过来。” “所以什么爵位和封地,我建议还是省了吧,要是国主你怕世人的流言蜚语,那就和现在一样,给我一个虚衔就好。” “其实吧,要我说,您还不如给我一些实在的东西。” “哦?不知在你眼中什么东西比较实在?钱吗?”李瑾轩笑道:“根据我对你的了解,你似乎并不怎么缺钱吧?” 发现李瑾轩爱笑以后,沈欢也开始笑了起来,“那是因为带国主您太小看贪心这两个字了,钱这种东西,人是永远都花不够的。” “照你这么说,我给你钱就够了吗?” “没,我那么说只是为了证明,我不一定不需要钱。” 李瑾轩用食指没好气的指了指沈欢,“那说吧,你到底想要什么。” “合法多妻。” 李瑾轩摆出一副大家都是男人,都懂得的表情,“这个是包含到王位当中的,当年始皇祖很是相信基因这种神奇的东西,所以允许对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的人一夫多妻,来延续优良的基因,你只要收集好龙鼎,这个条件就不用担忧。” “第二是大力宣扬中医,我说的是大力,而不是随便做做样子,您……应该知道我的意思吧?” “朕答应别人的事情从来不会食言,到时候朕不仅会在全国推广,而且还要在世界上推广,至于大力道什么程度的话……就像是国宝熊猫和华夏功夫一样,让人一听就知道,这是我们华夏的文化。” 李瑾轩这么说,等于直接将中医地位提升到了国际影响的层次。 “我要的其实就只有这两件事儿,对我来说,也只有这两件事儿才是最实在的。” “沈药王果然是一个实在人,不过朕该给的还是会给。”李瑾轩回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时间不早了,我还有公务要处理,就不和你多聊了,不过最后我还是想多说一句,关于龙鼎的事情,我希望你尽快收集完毕,这件事毕竟关乎到整个华夏的国运和安危。” “我沈欢虽然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但是爱国还是知道的,如果没什么事儿的话,我就先走了。”沈欢说着便朝着门外走去,“那个公公您也不用送我了,一回生二回熟,这皇城里的路,我已经十分熟悉了。” 沈欢一出门便直接起飞回林家,留下李瑾轩和厂公站在原地发愣。 良久以后,李瑾轩才回过神来,“您觉得这个沈欢能够为我所用吗?” “有点困难。” “那么我是不是应该——”以李瑾轩和厂公多年的默契,根本不需要把话说的太明白。 厂公摆了摆手,“主子,老奴跟您说句实话,沈欢这个人就算我们用不到,最好也不要使用什么过激的手段。” “怎么?” “如果您不想出现第二个天尊的话,最好不要这样做。”厂公心有余悸道;“老奴刚刚感应到,以他如今的实力,不用三招就可以将我击败。” “而且……” “而且什么?”李瑾轩对于沈欢这个人还是比较在意的。 “您想不想知道,沈欢在进入夏家以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这个自然是想的,不然我也不会让你亲自过去。” 厂公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主子,你可知道这一次夏家死了多少人?” “夏家死人了吗?”李瑾轩脸上闪过一丝兴奋,“真是太棒了,死了多少?超过五十个了吗?” “夏家这一次光是家丁护院便死了四百七十二人,其中有将近三百人是沈欢杀的。” 这下子李瑾轩笑不出来了,“你说多少人?” “四百七十二人,这还仅仅是家丁的数量。”厂公吸了口气,继续说道:“主子可还记得拥有最强私人卫队之称的铁血十三卫?” “这个我自然记得,比朕的近身卫还要强大。”李瑾轩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之中明显带着一些愤怒。 “他们全都死了,被沈欢杀的。” “若不是天尊仆人出现,就连四大金刚也要死。”厂公苦笑道:“听说连隐藏最深的那位李统领都现身了,但依旧没能拦下沈欢。” “这么说吧,如果沈欢不是顾虑到自己和儒少夏天之间的感情,恐怕令国主您担忧已久的夏家,已经没有了。” “沈欢他真的这么厉害,我记得之前他还不是你的对手,所以我在得知他有天眼以后,才会让他去寻找龙鼎,按照您如今的说法,他已经脱离我们的控制了吗。” “还记得我刚才的话吗?如果不想造就第二个天尊的出现,您最好不要和沈欢为敌。” “但若他——” “放心吧,沈欢这样的人是真的没有争霸之心,若是有的话,他早就开始行动了,无论是他现在的实力,还是药王的身份,我们都最好不要和他为敌。” 李瑾轩有些不满,“为什么朕总要让人牵着鼻子走?” 厂公劝慰道:“国主,懂的隐忍之人方能成就大业,况且……从古至今,又有几位皇帝是真正手握大权,完全不需要任何顾忌的存在呢?” 李瑾轩仿佛没有听到一般,眼睛猛地一亮,嘴角也挂起一丝笑意,“我记得沈欢还有双亲在世吧?” “主子,您?!” 第1243章咱能不能回家以后再开枪? 沈欢离开皇城以后,并没有直接回林家,而是选择了一条僻静小道,在那里慢慢的走着。 “狐狸精,你说这个小国主找我到底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在拉拢你。” 沈欢郁闷道:“拉拢我有什么用?” 苏璃推测道:“可能你身上有对他有好处的特质吧。” “目前来说,唯一有用处的就是寻找龙鼎,其余应该没什么了吧?”沈欢嘀咕道:“我说,你出来吧,我一个人自言自语的,看起来跟傻哔似的,很不习惯,” “我们是在用神识交流,别人又不知道你在说话。”苏璃虽然嘴上这么说,但还是很配合沈欢,直接实化站在其身旁。 “是不是和夏家有关系?你看厂公,好像很早就在那里等我似的,而且上车之后还问了我一些关于夏家的问题。”沈欢皱眉道:“你说会不会是国主对夏家有意见?毕竟夏家的情况太特殊了,身在世俗中的隐世家族,这可比什么慕容家强多了。” 苏璃摇了摇头,“关于夏家的事儿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不过我有一种感觉。” “什么感觉?” “这个小家伙对你不真诚。” “对我不真诚?” “是的。”似乎是怕太过引人注目,苏璃将身上的衣服换成了相对现代化一些的,不过本质上还是没有太大的变化,是标准的性感装扮,“如果他真的想要赏赐你的话,完全没必要让你隐藏身份。” “这点我也想过,可是他也有他的理由,毕竟龙鼎这东西说起来还挺更重要的,若是落入他国人的手中,确实是一件麻烦事儿。” “这么说是没错,但是你不觉得很奇怪?准确来说,知道你寻找龙鼎的人,就只有两个,一个是之前的太监,另一个就是小国主本身。”苏璃看着夏天问道:“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你找齐了龙鼎,他们却装作是自己找回来的,你该怎么办?” “其实我这种假设已经是朝着好的方面去想了,再坏一些,如果他们在找齐龙鼎以后,想方设法的除掉你呢?” 沈欢沉默了良久,他也开始意识到,寻找龙鼎似乎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皇族之中有实力就只有厂公一个,先不说以后,就说现在我的实力就已经超越了厂公,他们想要杀人灭口,恐怕没有那么容易。” “那如果这个小家伙用爸妈的性命来威胁你呢?” 这个假设就是沈欢从未想过的了,“亲人始终是我不能触碰的底线,如果李瑾轩真的这么做的话,我不介意让华夏换一个当家做主的皇族。” “你也别太自信了,当然也别把我的话太当一回事儿,毕竟我们也只是在推测而已。” “不行,我得把爸妈接过来,这样我比较放心。” “你接过来也没有用,先不说燕京本来就是人家的地盘,让爸妈过来是羊入虎口这个事实,就光说你自身的问题,就你现在这种情况,你觉得能够每天都待在爸妈身边吗?” “就算你出去都带着他们,可有些地方你总是不能带着他们过去的。” 沈欢有些迷茫了,虽然苏璃的话只是一个推测,但实际上确实有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几百年这个可能性很小。 这个微小的可能性就像是一根肉刺一般,深深的刺入沈欢的心脏,时不时的就会痛一下。 “伴君如伴虎,古人诚不欺我。”最终的结果是,沈欢只能发发牢骚,“不过还是那句话,如果李瑾轩敢打我亲人的主意,我就绝对不会放过他,不管他是什么身份!” 沈欢说这话是认真的,他的性格也正好是那种说得出做得到的人。 “也别这么大火气,我这么说只是为了让你心里有个底,防人之心不可无,毕竟这个看起来很美丽的世界,事实上一点都不可爱。” 沈欢忽然没好气的说道:“狐狸精,我怎么觉得,你这人……太他妈损了!” “我怎么就损了?” “本来我也没想那么多,就是为了搞清楚国主找我到底是为了什么,然后回家和妙诗在床上增进一下感情,现在倒好,我还增进个屁的感情啊!光是想你说的这出事情都没功夫了。” “我也是出于好心啊。” “你必须得补偿我。” “怎么个补偿法?” “双修一个晚上算了。” “不要!”苏璃脸蛋一红,“我说小欢子,姐姐怎么忽然间感觉,你好像越来越不要脸了。” 沈欢一副理所当然额样子,“夫妻之间说这些很正常啊。” “谁跟你是夫妻了。” “迟早的事儿,难道你没听到吗,为了延续你男人的优良基因,国家是允许给我开特例的。” “还是先等你收集齐全龙鼎以后再说吧!”苏璃没好气的说道。 沈欢嘿嘿一笑,“其实找不到也不要紧,我已经打听过了,欧洲那边有好几个国家,都是允许一夫多妻的,大不了我移民就是。” “就你会——” 不等苏璃把话说完,沈欢便一个公主抱把苏璃给抱了起来,确定四周没有摄像头什么的以后,便直接起飞朝着林家飞去。 “沈欢,你快放开我,听到没?你、你别忘了,林妙诗那个小丫头正在气头上,你就这么带我回去,很容易出事儿的。” 沈欢脸上没有任何的紧张,“反正你们迟早是要以姐妹相称的,多沟通沟通也是好事儿。” “你、你疯了吗?” 苏璃这一下子是真的有些慌张了,因为沈欢的样子并不像是在开玩笑。 “我没疯,只是想通了一些事情。” “什么事情?” “宁愿做一个光明正大的流氓,也别做一个本身就不洁身自好,还非得立贞洁牌坊的婊子。”沈欢感叹道:“其实你还别说,以我现在的眼光来看以前的自己,就五个字——真他妈能装!” “那个,小欢子啊。” “怎么了?”沈欢还想继续发表自己的伟大言论,却被苏璃给打断了。 只见苏璃一脸羞红道:“你说也就算了,顶也就算了,咱能不能……回家再开枪?” 第1244章娶了高演技的蔡芸萱有什么好处 听到这话,饶是厚脸皮的沈欢也忍不住老脸一红,“那啥,年轻人火力旺,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很正常的事情。” “得了吧,你这小色鬼,姐姐我也没听说哪个人能在天上飞的时候,就、就那啥。”苏璃说道后面也说不下去了,之前她还能摆出一副,姐姐是过来人的样子来调戏沈欢。 可现在两人之间几乎什么秘密都没了,她也摆不出这种姿态来调戏沈欢了,反而变成沈欢没事儿就开始调戏她了。 沈欢听到这话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事情,一本正经道:“不过说实话,我曾经确实有过一些奇葩的想法。” “比如?” “比如我在想,要是这云和看起来一样,软软的,而不是水气形成的,我一定要在上面啪一次。”沈欢脸上不由的生出一股自豪感,“到时候我也可以说,自己是一个日过天的男人。” “你脑袋里整天装的就是这些?” “不是啊,以前我很纯洁的,就是在遇到你之后才开始胡想八想的。” “照你这么说,反倒怪我了是吧?” “咳咳。”沈欢咳嗽了两声,“那啥,我觉得吧,我们现在还是赶紧回去吧。” “怎么了?” “我有点忍不住了。” 苏璃没好气的说道:“拜托,咱们两个昨天晚上才刚刚做过,你就又想做那种事情了?” “年轻,年轻,再说这种事儿女人比男人舒服多了。” “可是、可是女人的矜持你懂不懂?” “女人的矜持?”沈欢上下打量了两眼苏璃,“你有吗?” 苏璃脸上的羞红一下子就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满脸怒意,可是没过一会儿这脸上的怒气,就又变成了笑容,“我矜持吗?” “矜持!你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矜持的女人,真的。” “那我漂亮吗?” “漂亮!你是我这辈子见过最漂亮过的女人,真的。” “叫姐姐。” “姐姐。” “你不觉得这样很没有男子气概吗?被人知道了多不好。” “不觉得,我这是尊重你。”沈欢嘴上这么说,心里想的却是,如果那些知道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因为命根子在你手里握着的话,他们一定会谅解我的。 该怂就怂的,才是真男人! 经历这一出事儿,沈欢回去以后肯定不会和苏璃怎么样了,不过还好,沈欢泻火的地方不止苏璃这一处。 回去以后,沈欢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特地在床上大展拳脚,可能是因为经历过九曲回肠这样的名器试炼,小沈欢的战斗力比之前强了不少。 沈欢还没缴械投降,林妙诗便大呼已经相信了沈欢的清白。 最终的结果是,沈欢没能和苏璃双修到天亮,却在林妙诗那里成功的完成了愿望。 等到林妙诗睡着以后,沈欢还很精神,想到蔡芸萱今天就要走,他决定过去送一下,毕竟人家过来燕京是特地找自己来玩的。 在全聚德吃烤鸭没吃成,来了林家又遭遇了之前那些事儿,沈欢心里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等到他去餐厅的时候,被管家告知蔡芸萱刚刚出去。 沈欢跑到门口以后,就看到了一个裹得严实合缝的女人,这人肯定是蔡芸萱,没跑了。 “你真不打招呼就走啊。” 这身后忽然传来的声音,把蔡芸萱给下额了一条,“你、你吓死我了。” “有吗?那真是抱歉了。” 看着一脸歉意的沈欢,蔡芸萱连忙改口道:“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没有想到,你会过来送我而已。” “那我现在来送你了,有没有什么感想?” “没有。”蔡芸萱回答的很果断。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唉,既然蔡大明星不领情,那我就只好回去了。” “不要!”蔡芸萱一下子就慌了神,她原本想要傲娇一下,经过这一次实验以后,她才明白,自己这身份和性格,其实并不适合傲娇。 沈欢依旧是一脸失落,沧桑道:“我知道,不要就是要,我走,马上走!” “你、你就知道欺负我!”蔡芸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儿,放在平时她心理可强大的很,无论是通告多么满,排练多么辛苦,就算是拍戏受伤她都没有流过一滴眼泪,可是现在,她却着急的哭了出来。 沈欢本来就是想和蔡芸萱开个玩笑,却没想到惹出了一个这么大的祸事。 男人最受不得女人哭,沈欢在这方面表现的倒不是很明显,但是让一个喜欢自己的人哭泣,沈欢却是相当的在意了。 “你、你哭什么啊,我只是跟你开玩笑而已,好了好了,别哭了,要是不送你的话,我又何必起来这么早呢。” 谁知道沈欢越安慰,咱们的蔡大明星哭泣的也就越厉害。 沈欢最不擅长安慰人,尤其是女人。 看着不停哭泣的蔡芸萱,沈欢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别哭了,你再哭就要被狗仔拍到了。” “这里还是林家的范围,那些狗仔是不敢过来的。” 听见蔡芸萱说话这么顺溜,沈欢心中大松了口气,自己选择转移话题,果然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可他这口气还没来得及缓缓,蔡芸萱就又开始抽泣了起来。 “我的姑奶奶,我错了还不成么,我不该和你开玩笑,不如这样,你打我吧,只要你能消气就可以。”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你这么英朗的身板,我打你还顶的自己手疼呢。” “那你说怎么办?” 似乎早就料到沈欢会这么问,蔡芸萱脱口而出道:“亲我一口。” “一口怎么行,两口吧!为表诚意,咱们可以顺便找个宾馆去谈谈人生理想什么的。”沈欢算是看出来了,这蔡芸萱也是跟他开玩笑呢! 自己怎么就忘了,这小妮子除了唱歌,还特别会演戏呢! 演技高?! 这么说的话,以后岂不是可以让她cosplay任何角色? 我靠!沈欢这么一想忽然发现,如果娶了蔡芸萱的话,就算不能一天啪一种角色,至少也能一周啪一个角色,永远也不会腻啊! 第1245章身带杀气的神经病? 沈欢之所以有这种想法,是因为他曾经在acg界看到过一片采访报道,就是某些女性声优的老公,尝尝会被要求扮演各种自己配过音的角色。 闭上眼睛,想象一下,吾王在你身下娇吟的声音,想象一下炮姐在你身下喘息的声音,想象一下笠爷在你身下…… 总之那种感觉,和蔡芸萱是个演员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呸呸呸!自己想什么呢! 最终沈欢还是靠自己的意念战胜了自己的邪念,苏璃这个乌鸦嘴,照这个情况发展下去,自己说不定还真会成为种马。 “那个咱们到宾馆做吧……” 草!自己在想什么呢! “其实我意思是说,我送你上飞机吧。” 蔡芸萱很多事没做过,但在娱乐圈耳濡目染,也算是没吃过猪肉却见过猪跑的典范了。 再说她已经是成年人了,而且岁数还比沈欢大了那么一点,这些事儿也早该知道了。 但是所谓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再说演戏本来就是她的天赋技能,所以佯装什么都听不懂就对了。 “还是不要了,已经有人接我的单子了。” “你确定要坐网约车?” “我包裹的这么严实,对方不可能认出我是谁的。”蔡芸萱显然对自己这种全身裹得跟粽子一样的造型很是满意。 “认不认得出是一回事儿,你难道不知道现在网约车有多危险吗?”沈欢说着拿出手机,点开了新闻页面,“19岁女大学生,做网约车和网友见面,来回被强怕过二十次……23岁女大学生,夜晚搭乘网约车和朋友相约购物,现已失踪十六天……31岁刘女士下班后搭乘网约车,被司机摸大腿,称可抵车费。” “八十岁老太搭乘网约车——” “停,你别说了!” 也不管沈欢说的这些新闻究竟是不是真的,蔡芸萱却是真的怕了。 “我开车送你过去?” “好!” 沈欢表现出一副奸计得逞的模样,不过他刚才念得新闻可不是假的,只不过他念得是专栏新闻,关于网约车兴起后的各种新闻事件。 刚开始体系不完整,出事儿是很常见的事情,现如今出行了关于网约车的条款以后,这个行业已经干净多了。 当然,哪里都有老鼠屎,要不是最近网约车事件又开始发生,也不会设置这个新闻的专栏,和教授女性们应该如何自保这些。 等到沈欢开车带着蔡芸萱离开以后,一辆私家车停在了附近,是一个下颌有刀疤的中年人,发现蔡芸萱不再以后,他的脸色有些难看。 不过给蔡芸萱打电话的时候,又变成了和声和气的模样,“小姐,对,我是那个司机,我已经到地方了,您跟哪呢?什么,不用我了?不是小姐,咱们这下了单子,你得——不是钱的问题,这是关乎信誉的问题,不是,我也不是要求您道歉,就是您……您能不能告诉我您在哪,我总得接了您——那行,我把这单子给您退了吧。” 挂掉电话以后,中年人一脚就踢在了轮胎上,竟然硬生生的将车踢的移动了一米之多。 “妈的!”中年人咒骂两声,似乎是怕引起人怀疑,并没有停留太久,直接上车走人。 当车子发动以后,他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我没接到,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有了戒心,还是怎么回事儿,放心,这事儿我一定办法,只是这价钱方面,我觉得我们还可以再谈谈。” “够高了?摆脱,这可是全国都火热的明星人物,我杀她可是冒着很大风险的。” “我知道,只要她回到经纪人身边就不好行动了,放心,好,价钱就按照你说的,放心,如果我做不到,分文不取。” “我在行内是怎么做事儿的您清楚,不然也不会找到我身上不是吗?接单不要订金,事成之后全结,若是老板不给,那就杀人抵债。” “威胁您?您真的想多了,好,那就这样。” 中年人挂掉电话以后,打开导航,朝着机场进发。 机场候机厅,沈欢不厌其烦的对着蔡芸萱交代道:“你回去以后,一定要记得和罗姐说你被袭击的事情,实在不行,就给你们李老板说一下,他还是很有能力的,应该能够保你无恙。” “我知道了。” “不是光知道就行了,要记在心里才是。” “放心吧,我也记在心里了。”蔡芸萱表面上佯装的有些不耐烦,但心里却乐开了花。 虽然被人刺杀这种事情不值得高兴,但她还是很想感谢一下对方的,要不是因为这件事儿的发生,沈欢也不会这么关心自己。 越是这么想,蔡芸萱就越不想离开燕京,不是他喜欢燕京,而是因为这里有她喜欢的人。 就好像有些人离开一个城市以后,经常会怀念那个城市的细节,不是因为他们忘不了城市,而是忘不了那座城市里那些可爱的人儿。 蔡芸萱真的好希望就这么永远永远的听沈欢唠叨着,但广播在提示她该上飞机了。 “再见,路上小心,到了香江记得给我打电话。” “会的……我下次能不能还来燕京找你玩?” “当然可以,本来这次没有招待成功你我还是很内疚的,以后只要你有空,我都招待你。” “那我剩下的大半辈子都一直有空呢?” 沈欢并没有多想这层话的含义,笑道:“那我就接待你一辈子。” 尽管沈欢说的是接待一辈子,但蔡芸萱却自动脑补成了,我就照顾你一辈子。 “吧唧——” 蔡芸萱搂着沈欢亲了一口,然后迅速的转身逃跑,根本不给沈欢反应过来的机会。 沈欢摸着自己的脸颊,无奈的笑了两声。 其实有些时候仔细想想,似乎扮演角色最多的蔡芸萱才是最纯洁的,毕竟只逮住脸颊亲的,就只有她一个。 沈欢这边正沉浸享受,却忽然被人给撞了一下。 他当然没事儿了,不过撞他的人却惨了,直接被反震到了地上。 “你没事吧?”沈欢伸手准备把倒在地上的中年给扶起来,中年人却是一把将他的手打开,骂骂咧咧的讲了几句方言。 虽然听不懂是在说什么,但很明显是骂人的脏话。 “神经病。”沈欢小声嘀咕了一句,准备转身离开,可转到一般他又把头掉了回去,“刚刚那个神经病身上的……是杀气?” 第1246章这个杀手有点low 若是平常在大街上碰到这种人,沈欢绝对不会多看一眼,但是现在的情况不同,蔡芸萱刚刚上飞机,而刚才那个身带杀气的神经病,也是坐同一班飞机。 就算两者之间产生联系的可能性很小,沈欢还是觉得应该慎重对待一下。 因为候机厅里的人太多,他不能以过快的速度冲进去,就算无风无浪,这突然消失了一个人,也会显得十分奇怪。 所以沈欢选择老老实实的走过去,然后在关键的地方使用天眼魅惑对方,顺顺利利的走了进去。 进去以后,沈欢稍微加快了一些速度,跟了过去…… 中年人代号叫做一刀,在杀手圈子内是比较出名的独行者。 在杀手这个圈子做独行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若不是自身十分突出,是很难和杀手组织抢生意的,毕竟什么都需要自己联系,想要成功并不是件容易事儿。 所以,这些独行者有时候也会被视为是高手的象征。 一刀接了这单子生意以后,并没有觉得有多困难,一个明星,一个独自出门在外的明星,这并没什么难解决的。 可真正实践的时候,却出了岔子。 最好别让老子知道,是谁打乱了我的计划,不然老子非得宰了他不可! 在他骂骂咧咧的时候,沈欢已经紧紧的跟在他的身后。 沈欢用透视眼看了一下,这个人身上带着一把刀,像是骨头做的,难怪可以通过检验的地方。 除了这些以外,从对方的走姿也可以判断出,对方是一个练家子的。 普通人走路多半有些沉重,而有功夫在身的人,粗略感觉的话和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但仔细观察的话,他们走路会特别的轻盈。 这种差别就好像是经常做运动的人,一旦动起来会比普通人灵活不少。 再联系之前的杀气,几乎可以肯定,这个中年人肯定是杀手。 以沈欢如今的实力,如果不是刻意暴露自己,根本不可能有人会在意到他,这等于一种变相性的隐形,简单来说就是压低存在感,让人很难去在意。 一刀时刻注意着蔡芸萱,他必须找空隙在蔡芸萱上飞机前干掉对方,不然上了飞机以后想要再动手就有些麻烦了。 身为一个杀手,除了将目标干掉,还要选择离开的退路,至于那种只想着杀人,而不给自己留后路的,那不叫做杀手,那叫傻哔,送死的傻哔。 “在通道的时候可以动手,趁着人多,割断一个血管,自己的手法够快,应该不会让她察觉,紧接着是血和毒液的入侵会让她感到眩晕,一旦有人按照常规的方法来医治,她的小命就会一下子玩完,如果不治疗结果也一样。”一刀在心里盘算着,“最坑爹的是这次自己准备的太匆忙,不然自己只需要一根夺命针就可以把目标给干掉!” 计划设定好以后,一刀便只等时机了。 虽然他的办法看起来有些low,也不符合他独行杀手的身份,但到了这个时候,他也来不及想那么多了。 说到底还是他大意了,当然他不会将责任揽在自己身上,在一刀的心里,造成这样的罪魁祸首还是那个将自己计划打乱的家伙。 “好时机!”一刀抓准时机,猛然加快速度朝蔡芸萱跑了过去。 奔跑是会引起人的注意力没错,但是他的跑只是动脚腕,会给人造成一种正常走路的错觉,实际上速度非常快。 跟在后面的沈欢看到这个情况,有些哭笑不得,没想到这个杀手的目标竟然是蔡芸萱。 看来自己猜的没错,那个想要蔡芸萱性命的人还会出手,可是这也太快了吧? 算了,现在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先把这个杀手给拿下再说。 “第一百零八!”一刀在动手前小声嘀咕了一句,这是他杀人的数量,蔡芸萱正好是第一百零八个,凑出一个天罡之数。 “喂!” 就在这时,一只手臂忽然在他背后拍了一下。 “谁?!” 一刀的情况正是紧要关头,差点吓得没跳起来。 “我。” 一刀回头一看,竟然是刚才自己撞到的那个人。 妈的,本来老子准备等杀了那个小丫头以后再去解决你,没想到你反而送上门来了。 “兄弟,你知道这趟飞机是去哪里的吗?” “香江!”这里人多,一刀也不好意思动怒,重要的是,身为一个杀手隐藏能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如果吸引太多人的注意,很容易被警察请去喝茶。 “啊?是去香江的么?” “啊!”一刀没好气的应了一句,他在和沈欢“交流”的时候,目光时刻注意在前方的蔡芸萱身上。 “我靠,我进错地方了!我不是去香江的。” “那你还不快点——走?”一刀本来是想说滚的,但话到嘴边却是收回去了,忍,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财源滚滚,身为杀手要是没点耐性的话,就什么都别干了。 “可是我不认识路啊。” “你啥意思?” 沈欢语气扭捏道:“想让兄弟你带我出去。” “你他妈开什么玩笑!” “兄弟,你就算不愿意也别吼我啊。”沈欢委屈道:“我知道,打扰人泡妞是不好的,我这跟你道歉还不成吗?” 一听这话,一刀忽然觉得这件事儿有些不大对劲,“什么?你说谁泡妞?” “你不是相中了前面那位姑娘吗?我都看到了,自从你进来以后,目光就没有从那位姑娘的身上离开过。” 咯噔! 一刀的心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自己刚才的动作竟然被看到了。 不行!必须得把这个小子灭口! 想到这儿,一刀脸上立马挂起了笑容,“没想到被兄弟你看出来了,成,我现在送你出去,不过你得给我支个招,怎么跟那位美女打上招呼。” “这不是问题,你别看我长得就比你帅了十几倍,但我上学那会儿可是学校的风云人物!” “是是,我也看出来了,小兄弟你除了不会说话,其他倒都挺好的。” 两人聊着聊着,竟然直接聊到的机场外面,一刀随便找了一个借口,把沈欢引进了一个人烟相对较少的拐角处。 刚抬脚进去,一刀便准备暴露身份,把沈欢给宰了,可他一摸布兜,发现……自己的刀没了?1 刀呢? 就在这个时候,沈欢手中多出了一把泛黄的骨刀,笑呵呵的问道:“你是在这个吗?” 第1247章佣金千万,雇主是周先生? 一刀看到沈欢手中那熟悉的刀刃,脸上充满了惊恐,这把骨刃是他在偶然间得到的,起初没有在意,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很快就发现了这骨刃的厉害。 说锋利程度,比铁刃还要锋利,说坚硬程度连金刚石在他身边都不够看,所以自打发现这神兵的厉害以后,就成为了他的主要兵器,有这个兵器在手,他可以说是无往不利,不惧怕现代任何的检查设备。 他每次杀人之后都能给自己争取大量的逃跑时间,和这个兵刃有着不小的关系。 可是现在,这把神兵竟然落到了自己想要猎杀的目标手中。 “没错,这是我的,平时用来切水果用的,怎么会跑到你那里去的?” “哦,我打算用它用来切水果,就顺便拿过来了。”沈欢说着,将刀刃的方向对准了一刀。 一刀一看这情况,心中生出意思不妙的感觉,连忙后退了半步,“小兄弟你这是做什么?” “切水果啊。” “那你拿水果啊。” “水果……你说的水果不就是人吗?” “你——”一刀算是死了,他现在算是明白了,对方肯定一早就发现了自己的身份,所以故意用计策把自己给引了出来。 本以为自己是猎人,没成想只不过是他人眼中的猎物罢了。 其实仔细回想一下,当初是自己撞了这人,却被这人给顶的硬生生摔倒了地上。 自己什么实力?如果是普通人的话,被自己撞那么一下子,就算不摔倒,也得疼上好几天,可对方呢,屁事儿没有,还把自己给震倒在了地上。 该死!我早该想到的,对方根本不可能是什么普通人。 之前也曾听说过,在我之前已经有十二楼的人接下了这个单子,只是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十二楼收手了。 莫不成是因为,目标的资料并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这个年龄看起来不大的小年请,很可能是目标的保镖! 震惊过后,一刀的脑海中就只有一句话,那边是——先下手为强! 虽然没了神兵,但是自己的实力还在,突然袭击的话,说不定还能够重新恢复猎人的角色! 可惜,事实证明,他想多了,在沈欢面前,他和一个牙牙学语的幼童米有任何的区别,在沈欢手底下,他别说出手,连动腿的机会都没有。 “动手动脚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沈欢朝着架在一刀脖颈上的刀看了一下,“接下来我问你什么你说什么,别跟我说不知道,懂吗?” “身为杀手也有杀手守则,你应该也接触过不少的杀手,应该明白我这话说的是什么意——啊!!!” 一刀还没把话说完,便发出了一声惨叫,原因无他——在他说话的时候,沈欢竟没有丝毫的犹豫,直接就把对方的耳朵给割了下来。 “我问你什么,你就说什么,懂吗?” “杀手也是有——”一刀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你说他的耳朵被割掉了疼不疼?当然疼,他是杀手又不是没有痛觉神经的怪物。 可是根据经验来看,沈欢很明显是一个狠人,这种斩下人家耳朵,还面色如常的人他不是没有见过,只是这种年纪的没有见过。 狠! 这个一个成功男人必备的特质,这个年轻人显然是一个狠角色。 怎么说呢,狠角色做事儿极其果断,越是面对这样的人,越是不可以轻易回答对方的问题。 为什么?因为就算是回答了,也难逃一死,还不如耍一耍狠,或许能够用这种反套路的方式,找到一丝活命的契机。 可惜,沈欢并没有按照他所制定的套路出牌,直接一下子砍掉了他的另一只耳朵。 “事不过三,这一次你如果依旧坚守原则,就不是切耳朵那么简单。”沈欢神色如常,补充道:“对了,还是事先声明一下吧,最终结果就是死,如果你不怕死的话,我可以配合你。” 杀自己? 不可能的,像他这种人,在没有套道确切信息的时候,绝对不会杀了自己。 可是……这个年轻人和自己碰到的那些老手不同,万一他不是狠,而是一个愣头青的话。 应该不会……经过一阵深思熟虑以后,一刀还是决定赌一把。 “身为一个杀手,必须要有原则,如果没有——”一刀的话还没说完,沈欢的匕首就已经捅在了他的胸口。 “你、你怎么会……你、你竟然真的,真的敢杀我。” “为什么不敢?” “你难道不想从我这里知道你想知道的消息吗?” “我想啊,但是你说了,杀手是有原则的,我试着折磨了你两次,发现你确实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我也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我的原则就是——守护他人的原则。” 一刀面带不甘,“我、我不相信!” “信不信由你。”沈欢从手里拿出了一瓶药粉,“快点死了吧,我还等着用这瓶药粉毁掉你的尸体呢,以免给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我、我错了,我告诉你事情的真相,救我、救我!” “救你?” “对、对,我、我刚刚看到了,你的衣服里有银针,你是中医对不对,我曾经、曾经被一位老中医救过性命,你一定能救、救我的对不对。” 沈欢见他上了自己钩,笑道:“救你也不是不可以的,但你得告诉我我想知道那些事情。” “知无不言,知无不言!” “是谁派你来的?” “不知道,我只知道他有一个称呼,叫做周先生。”一刀忍住剧痛,继续说道:“我、我这里有他的电话号码。” “你不是从组织里领取的任务?”这一次倒是沈欢惊讶了。 “不是,我是独行杀手,做什么都是直接和事主联系的。” “这样啊。”沈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他给了你多少钱?” “原本是八百万,但是我觉得这个活儿有难度,就又增加了一千万,事主虽然有所迟疑,不过很快就答应了……咳咳……应该是一个很有钱的家伙。”一刀伸出沾满鲜血的双手,“救救我,我、我快要撑不住了,血……流的太多、太多了。” “是吗?”沈欢挑了下眉毛,然后微笑着说道:“那你就安心的去吧。” 沈欢说完,将从一刀那里拿到的手机装进了裤兜里,然后随手扔出了一团紫黑色的魂焰,只是瞬间就将一刀燃烧成了灰烬。 任谁也不会想到,这堆灰烬在几秒钟之前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第1248章这只是一个误会,完美的误会 “嗯,坐上飞机就好。”沈欢在飞机场外,拿着电话和刚刚坐上的蔡芸萱交流着,“飞机起飞的话,是不能打电话的,你赶快关机吧,等到了地方以后再说,对了……你最近正好留意一下姓周的男人。” “姓周的男人?”蔡芸萱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道:“你是想说要让我小心周师兄吗?不用了,师兄现在已经结婚了,绝对不会打我的主意,他除了唱歌比你好听以外,剩下的什么都不如你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说让你小心姓周的男人是因为我刚才查到,想要杀你的人就是姓周,人称周先生,因为时间太紧迫我还没来得及时间调查。” “什么?!”蔡芸萱的语气非常震惊,虽然她没再主动和沈欢提起过被刺杀的事情,但实际上他对于这种事情还是很关心的。 蔡芸萱刚想询问详细情况,空姐便和颜悦色的要求她把手机给挂掉。 “好……”蔡芸萱只能暂时压下疑惑,毕竟沈欢刚才也说了,由于时间仓促,并没有确定具体的详细内容,等到下飞机以后,时间上应该就差不多了。 现在航空这么安全……航空安全吗?虽然最近出了很多飞机事件,但总体来说,飞机依旧是这个世界上最安全的交通工具,嗯,自己不要想那么多,淡定,淡定。 香江那边有罗姐来接自己,以她的性格一定会带保镖过来,所以不需要有任何的担心。 想到这儿,蔡芸萱的心情也逐渐稳定了下来,希望回去以后能够收到一个相对较好的关系。 她仔细回想了一下,姓周而且关系亲近的人,似乎并没有多少,翻来覆去好像也就周结伦师兄一个人,可人家和自己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压根儿就没必要做这些事情。 而且在圈内想要整人的办法有很多,根本没必要发展到雇凶杀人的地步。 蔡芸萱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这事儿是圈外人做的。 可是姓周的……自己似乎也没得罪哪位姓周的老板啊。 带着这样的疑惑,蔡芸萱在不知不觉中进入到了梦想,身为一个艺人,在飞机上睡觉是最基本的基本功。 沈欢离开机场以后,直接去了天组,要说查电话号码这件事情,还是黑客技能max的王紫嫣比较有办法。 可是沈欢刚进办公室,就看到了不该看的一幕。 说实话,沈欢刚开始得到天眼的时候,确实有一些偷窥癖,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或者说是随着经验的增多,他对于偷窥这种事情已经很难提起兴趣了。 但这一次,他决定……要静静地看下去,因为这种方式沈欢还是第一次看到。 林妙诗在婶婶那里学到了不少的功夫,但这些功夫还属于三观比较正常的类型,最多就是什么传教士了、推车式了之类的,最多考验一下腰里来个阳顶半边天。 人家王紫嫣和夏天倒是玩出花样了,那种感觉怎么说呢……也不知道是官人我要,还是官人我还要哪一部经典香江杂技爱情片当中,曾经出现过这么一个大招——无敌风火轮。 虽然和星爷的《破坏之王》撞了衫,但意义却完全不同。 现在人家夏天玩的就有这么点味道,那感觉……咋说呢,能够见过大风大浪的沈欢,重新拾起偷窥之风的,绝对不是什么简单动作可以做到的。 沈欢很想继续看下去,但正义感告诉他,他不能这么做,所以—— “咳咳咳!” 沈欢很不地道的咳嗽了两声,然后一脸无辜道:“对不起,我是不是应该敲一下门再进来。” “啊!”王紫嫣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大叫着跑进了厕所。 夏天回过神后,忍不住问道:“你怎么来了?” “怎么,我不能来吗?”沈欢眨了眨无辜的大眼睛,“你就算看到了也没啥啊。” “我靠,你们城里人的这种观念真开放。”沈欢先是竖起了一根大拇指,然后说道:“我听说有些人就喜欢有人在旁边观战,才会战的痛快,难道你也是这种变态?不是,其实吧我的意思是说,难道你也这种充满雅趣的骚客?” “你说什么呢,我俩在吃罐头呢,她打不开,我就帮忙,没想到她一个没站稳,直接摔倒在了我的怀里,然后吧……我俩就是么么哒了几下而已。” “我相信眼见为实。”沈欢摆了一个动作,“摔倒能摔倒成这样子?” 沈欢现在的姿势是双脚朝天,双手点地,正是刚才王紫嫣的动作。 “不是,我这么久没回来,所以——” “所以王紫嫣小朋友有些饥渴难耐都是很正常的。” “靠!你能不能把话听我说完,刚才我们是在打架好么!” 沈欢恢复正常姿势,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哦,原来你们把这种事情,称之为打架吗?确实,我能从中感受到一丝文雅的粗鲁。” “草!我们真是在打架。” “要真是打架,王紫嫣见了我会跑?大哥,你说谎也要有点水准好么!” 夏天支支吾吾半天,为了自己的一世清白,他最终选择将事情的真相给说出来。 “你说以我的实力她怎么可能打得过我?就在她使用倒挂夺命连环脚的时候,我一把抓住了她的小腿。” “她发现打不过我以后,就用嘴咬住了我的裤裆,说如果不老老实实的挨揍,就让我尝尝当伟人的滋味,不如蔡伦了、郑和了、魏忠贤、李莲英之类的,你忽然出现,她以为你听到了这句话,所以才会羞愧的逃跑。”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沈欢八卦之心大减,“我害你们是要诠释什么叫做真正的69呢,现在看来显然是我太天真了。” “我靠!你思想好污!”夏天正说着又是一愣,“我曰!你他妈原来不知道刚才紫嫣说了那些啊!” “我本来就不知道啊。” “……” “好了,废话少说,我来找你有事儿。”沈欢摆了摆手,他可没有心情继续在这件事情上纠缠下去。 听沈欢这么一说,夏天也想起了正事儿,“对了,我也有事儿要说。” “那……你先说?” 两人异口同声道。 “好那就我先说。” “……” “要不咱们一起说?” “说尼玛了隔壁!老子先说!” 第1249章沈欢的一番良苦用心 夏天的实力虽然增长了,但他并能像当初那会儿一样将沈欢给吃的死死的,反倒是好像越来越怕沈欢了。 “我想让王紫嫣帮我查一个电话号码。” “这方面紫嫣的能力确实不错,不过……”夏天朝着厕所的方向看了一眼,“不过你现在把她得罪了,应该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好的。” “我得罪她?”沈欢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大哥,我什么都没做好吧。” “但是你刚才那种行为确实是得罪人了。” “不是,我——”沈欢结结巴巴了半天,最后说道:“那我道歉成不?” 夏天无奈的耸了耸肩,“这个你问我没有用啊。” “好吧。”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走到厕所门口拍了拍门,“紫嫣啊,对不起,我进来的时候没有选好时机,希望你能谅解,不过我可以保证我什么都没有看到,如果我有说一句话假话,就让夏天没有小丁丁。” “沈欢你个王八蛋!”夏天吓得朝着周围看了看,脸上充满了紧张,他可是知道道修有誓必实的规律,刚刚沈欢要是看到了什么的话,自己的小丁丁岂不是要不翼而飞? 他紧张归他紧张,可是叫骂了半天,自己的小丁丁都安然无恙,他这才大松了口气。 沈欢继续开口说道:“紫嫣,我们道修这种誓言必定会实现的规则你应该是懂得,现在夏天的小丁丁没事儿,已经足以证明我啥都没看到,所以你是不是——” 这边沈欢的话还没说完,王紫嫣便从厕所里走了出来,双手拿着两个搋子,就是水池和马桶堵了用来疏通的水拔子,一红一蓝看起来还挺协调的。 “您这是打算?” “啊?这个啊,我以为你是他救兵,没想到不是,对了你刚才在说什么看到没看到?”王紫嫣一边说着,一边用手中的水拔子挑衅,大有一种看老娘怎么用通马桶的物件来疏通疏通你长在脸上的厕所! 沈欢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搞了半天,王紫嫣根本就不是因为害羞,而是要趁着夏天分神的时候,去找新的武器。 看到这情况,沈欢有点忍不住要对这位女中豪杰身处大拇指了,怎么说呢,能够成为校级女军官,肯定更是有些什么本事的。 “那个紫嫣啊,夏天已经知道错了,我刚见到他那会儿,也帮你教训了他……咱们还是先把正事儿办了吧。” “正事儿?什么正事儿?” “我想让你帮我查一个电话号码。” “怎么又查?你到底知不知道,私自查询这些可是犯法的。” “我知道啊,如果可以走正规渠道的话,我也不会来找你啊。”沈欢这话说的有些不地道,但事实上也确实如此,见王紫嫣有些要生气的势头,他连忙继续补充道:“其实吧,我是想说,我对你产生了依赖性,一遇到这种事儿,我第一个想起来的就是你。” “这还差不多、”王紫嫣满意的点了点头,就在沈欢以为一切都搞定的时候,王紫嫣的话锋猛然一转,“不过,要我帮你的话,你现在替我把夏天揍一顿。” 沈欢愣了一下,然后说道:“你们夫妻之间的事儿,我一个外人参合进来有些不好吧。” 王紫嫣瞪着大眼睛说道:“你揍不揍?” 沈欢有些心虚,目光躲躲闪闪道:“你别这么瞪我啊,我倒是想揍,可是你这傻哔最近的实力飙升,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啊。” “你刚刚说什么来着?”王紫嫣忽然一脸疑惑的问道。 沈欢还以为王紫嫣生气了,小心翼翼的试探道:“我说你别瞪我,我倒是想——” 王紫嫣大手一挥,“停!在往上面一点。” “你们夫妻之间——” “再往上。” “我知道私自查询——” “不是,在前面一句。” “我想让你帮我查一个电话号码?”沈欢说出这句话以后,心中生出了一丝不妙的预感。 果然,王紫嫣果断回答道:“老娘现在没空也没心情!” 沈欢本来还想说些什么,可一看这情况,他就知道,这事儿已经不是他三句两句就能讲明白的了,无奈之下,沈欢只好朝着夏天走了过去。 夏天的直觉也不错,一看沈欢过来就知道没什么好事儿,连连后退道:“你干嘛?” “不干嘛,为了兄弟我,你忍忍就过去了。” “沈欢!”夏天大怒道:“你还好意思说我是你兄弟?竟然为了一个女人,而选择和我拳脚相向。” “唉……话不投机半句多,对不起了!”沈欢说着,抬腿就是一脚。 夏天也不是什么软鸡蛋,体内灵气直接转动准备闪躲。 可沈欢这脚踢到一半却是停下了,只见他神情紧张道:“大帝,你怎么过来了?我不是交代过你,不要和夏天待在一块吗?这样很容易出问题的!” “大帝来了?”夏天带着疑惑将视线移动到了门口,看到空无一人的房门以后,夏天就知道自己中计了,可等他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已经晚了。 沈欢,直接毫不留情的将脚踹在了他的屁股上。 看着和地面来了一个亲密接触的夏天,沈欢于心不忍道:“兄弟你要明白,我这么做,其实并不似乎为了自己,希望你不要怪罪!” “哔哔哔哔哔——” 无视叫骂的夏天,沈欢走到王紫嫣身旁,恭敬道:“幸不辱命,在下已经完美完成任务。” 他这话刚说完,就看到王紫嫣一个水拔子就砸了过来,“你竟然敢打我老公!” 卧槽!不带这么坑爹的! “好吧,我给你开玩笑的。”王紫嫣将手中水拔子全都扔回然后做到了电脑旁,“说吧,查哪个?” “就是这个号码。”沈欢拿着一刀的手机,递给了王紫嫣,“就是这个周先生的号码。” “等着。”王紫嫣说着,手在键盘上便是一阵华丽的舞蹈:“号码是香江的,但这个号码只是为了掩饰真正号码所创见的子号码,对方隐藏身份的手段有点牛逼,我这一时半会儿也没办法给你查出来,不过你要是真想知道的话,就给我一段时间,到时候就把主号码以及号主的一切资料都交给你。” “那好吧。”关于是掩饰号码的可能,沈欢是考虑过的,只不过没想到就算是王紫嫣也要好几天的时间。 就在这时,夏天一脸阴郁的走到沈欢身旁。 沈欢有些尴尬的面朝天花板,说道:“那个小天啊,实际上我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我刚才那么做,看似是为了解决个人需要,实际上我是为了你们夫妻之间的和睦啊。” 夏天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好一番良苦用心,你他妈站住别走,老子今天不打死你才怪!” 说完,抡起天剑就朝沈欢砍了过来…… 第1250章时间轴的同性相吸论 虽然沈欢不是夏天的对手,但沈欢可也不是吃素的,两人打闹玩以后,一个个都是鼻青脸肿的,显然谁也没在谁那里讨到便宜。 王紫嫣是一路围观到结束,刚开始两人那架势还挺正经的,但到后面可完全就是小孩子打架了。 什么你踩我一脚,我给你一巴掌,你踹我屁股,我扣你鼻子之类的。 “还打不?”沈欢一脸淤青,不过说起话来却还是一副胜者的模样。 夏天擦了一下鼻血,“不打了。” “服不服?” “服你妹!” “再练练?” “再练练!” 两人说完,又是卷袖子捋胳膊的,颇有一番市井无赖打架之前的气质。 王紫嫣爱看热闹没错,但凡事都有一个度,虽然现在两个人没有真动手,可不代表一会儿不会真动手啊。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幼稚鬼可以停下了。” 王紫嫣可是好言相劝,可没想到两人同时猛地一回头,目光凶狠的瞪着她说道:“男人的事儿你们女人别管!” “呦?呦?呦?”王紫嫣这三声“呦”的声调一声比一声高,然后猛地一巴掌把手拍打在了桌子上,“你们两个王八蛋长本事了是吧?竟然敢对老娘吼?” “我吼你咋地?”沈欢似乎是动了这脾气,反正刚开始的时候,两人就不是很愉快,当然,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 本来还气势汹汹的夏天,在刚才王紫嫣大喝的时候,一下子就萎了,“牛,你真是太牛了,我沈欢这辈子服气的人没有几个,男的里面,你是第一个!” “牛什么牛!我又不是人家老婆,人家当然牛了!”王紫嫣被沈欢这么一吼,也没生气,或者说他吧把气都撒在了夏天的身上。 就像她自己刚才所说的那样,沈欢又不是她老公,怕不怕无所谓,只要夏天知道怕就够了。 沈欢用手拍了拍开始泛肿的脸蛋,然后取出了一颗生肉续骨丸服用了下去,没一会儿他的猪头便恢复到了原本正常的状态。 “也给我来一颗。” “不给。” “哥,算我求你了。” “大声点,没听到。”沈欢装出一副我耳朵不是太好的样子。 “哥,我求你了,给我一颗生肉续骨丸吧!” 沈欢也不想继续再闹下去了,将手里的丹药直接递给了夏天。 夏天服下丹药以后,没多久,样子也复原了,说道:“对了,我义父以前定的生肉续骨丸你送齐了吗?” “没有,都在家里放着呢,下次来这儿我给你们送过来。”要不是夏天忽然提起,沈欢都快忘了还有这么一回事儿。 当初关于向天组提供生肉续骨丸的事儿,可是白纸黑字写下来的,按理说他早就过了违约期,不过人家张老将军真是给面子,到现在都没有追究。 自己还是赶紧回去,把欠人家的生肉续骨丸给补上去吧。 精品的生肉续骨丸沈欢手里并不是很多,但要是之前那种标准的生肉续骨丸,沈欢只要一个晚上的时间就可解决。 “你刚才想跟我说的,就是这出事情?” “不是。”夏天摇了摇头,“我是想告诉你,我知道我和大帝之间的事情是个什么情况了。” “什么情况?” “这个你还是去问阎罗王吧,我一时半会儿也跟你说不清楚。” “阎罗王?”沈欢愣了一下,然后说道:“难道他和大帝一样,恢复了以前的记忆?” “这倒是没有,大帝的情况很特殊,这个我该怎么跟你解释呢,总之这事儿我一时半会儿也讲不通。”夏天干笑两声,“总之你去找大帝就明白了。” “那成咱们赶快过去吧。” 阎罗王和大帝还住在之前的屋子,大帝恢复记忆以后也没换,不过他有空的时候还会通过传送阵到道盟那边潇洒潇洒。 阎罗王就完全不同了,他整天就待在屋子里面不出来,整天诛心研究自己的无双神功。 “楚歌?” 沈欢进去的时候,开口对着正在感悟什么招式的阎罗王打了声招呼。 “你喊谁呢?”阎罗王皱着眉头说道:“你这个小兔崽子,是不是觉得自己的翅膀长硬了,连师父都不叫了?你信不信老子依旧能够一巴掌呼死你!” “不敢不敢。”在沈欢看来阎罗王没有半点变化,可若真是如此,他又怎么会知道关于大帝情况的事儿。 “那个……师父,我听夏天说,他从你这里知道了大帝和他之间的主要原因,你能不能也给我说说是为什么啊?” “那个傻哔小子又忘记了?” “是,那个傻哔又忘记了。” “不是,我根本没忘好么!”夏天想要开口辩解,却被阎罗王没好气的骂了回去。 “关于大帝和他,这两个傻哔的事情,解释起来其实很简单。”阎罗王顿了一下,问道:“你知道时间轴是怎么回事儿吧?” “知道。” “大帝也就是另一个时间轴的上的夏天,当那个傻哔穿越到这个傻哔的世界时,这个世界就出现了两个大帝,尽管他们不是同一时空的存在,但不可否认,这个世界上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 “你要知道,每个人不管是丑是帅,是富是贫,他们在这个世界上都是独一无二的,这是一种规则,若是出现规则以外的事情,规则本身一定会想办法弥补这个错误。” “所以,关于时间轴穿越的规则当中,就有着这么一条规定——如果穿越到另一个时间轴,且恰好另一个时间轴的自己比较强大吗,那么穿越者就会因为失去本世界主角光环的缘故,被另一个世界的自己给吸收掉。” 沈欢听得有些不大明白,“那之前怎么没事儿?” 阎罗王指了指沈欢说道:“因为这个傻哔实力虽若但是用于主角光环,另一个傻哔虽强却没有主角光环,两人之间达成了一个平衡状态,所以才没有出事儿,而且无论那个傻哔强大到什么地步,都是无法战胜这个世界的法则的。” 沈欢这下子算是听明白了,“按照您的这个说法,也就是说,只要夏天的实力增长了起来,大帝就难逃被吞噬的命运?!” “是的,和磁铁正好相反,这法则讲的恰好是同性相吸!” 第1251章一物降一物,都特么是命 阎罗王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说道:“所以说穿越需谨慎,这件事虽然对老傻哔是坏事儿,但对小傻哔却是好事儿,他不需要浪费任何功夫,就会在短时间内将对方的功力化为己有!” “吸收另一个世界的自己?”夏天脸色很奇怪,似乎是没办法接受这种奇葩的设定,“我实在是接受不了。” “说你是傻哔,你特么倒是开始装逼了。”阎罗王没好气的疏导:“你知不知道,这样的好机会可不是人人都有的。” “这不一定,我怀疑楚歌那家伙也有。”沈欢说的可是实话,在他看来,夏天被白衣男子教育了一阵子都已经牛逼到超越大帝的。 那么楚歌从白衣男子那里出来以后,也必然会超过阎罗王。 不知道到了那个时候,阎罗王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乐观。 阎罗王若有所思道:“楚歌?那个小子倒是一块不错的料子。” “你不是不认识楚歌是谁吗?”沈欢现在是搞不清楚阎罗王的记忆了。 阎罗王冷哼道:“谁说我不认识了,不就是另一个小傻哔吗?前阵子我在天组里面见到了一个叫牛斌的小伙子,那天赋可一点都不比楚歌差,只不过他跟了一个傻哔师父。” “那啥,小傻哔,你不是天组的老大吗?快点让那个王八蛋把那个牛病送过来!” “天组的最高领导人是我岳父,其次我不是小傻哔,我叫夏天,阎罗王前辈,你如果继续这么说,我可是——” “小傻哔!小傻哔!小傻哔!”阎罗王骂了一连串以后,说道:“我骂你咋了,你可是咋了?来,说出来让老子听听。” “我——”本来没有觉醒记忆之前,夏天倒还是挺正常的,刚刚觉醒记忆时的那段时间,确实非常的厉害,可是自从那股劲过了以后,夏天就好像从史上最年轻的大校,一下子变成了任人欺凌的纯真少年。 按理说,夏天如今的实力,就算打不过大帝,也应该不会在大帝的手里吃亏,可是夏天却没有选择硬碰硬,而是摆出一副委屈的样子。 那个词到底怎么说来着?对,就是娘炮! 现在夏天的样子,几乎可以完美的诠释出,什么才能叫做娘炮,光是长得帅的话还不行,性格还得娘。 “不是我说你,我和楚歌的前世不熟,可你们都是两辈子的基友了,按理说你也不应该这么怕阎罗王啊。”沈欢小声说道:“你试着把阎罗王和楚歌这两个形象集合在一起,毕竟他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人,只是从不同的时间轴上来的罢了。” 夏天一听这话,立马来了精神,“妈的,傻哔,你刚才说谁傻哔!” “你……知不知道你在跟谁说话?”看样子阎罗王也是动了怒气,“信不信老子用无双神功打的你连你妈都不认识你?” “放尼玛的屁!”夏天大吼一声,拿着天剑就冲了上去。 阎罗王无所畏惧,无双神功直接施展开来。 其实不得不感叹,无双神功的力量还是很厉害的,至少在沈欢目前所见过的武技当中,无双神功应该是威力最强、速度最快、变化最多的武技了。 看着缠斗在一起的两人,王紫嫣一下子就着急了,现在夏天具体是什么实力她不清楚,可阎罗王是个什么水平的存在,她还是很清楚的。 “沈欢,你快去劝劝他们两个,阎罗王前辈出手是出了名的没轻没重,要是出了什么事情,我、我——我怎么办啊!”王紫嫣着急的泪水都快流出来了。 沈欢笑着摆了摆手,“放心吧,别看他们两个吆喝的这么厉害,他们是不能动真格的,你相信我。” “真的?” “关于这种事情我什么时候骗过你?”沈欢一脸淡定道:“不相信的话你看他——” 沈欢这边的话还未说完,一道凌厉的剑气,就直接把这个由高级记忆金属所构成的房子劈成了两半。 “咕咚——” 讲实话,沈欢刚开始就想让夏天出手试探试探阎罗王到底有没有恢复记忆,毕竟刚才他在说同性相吸理论的时候,思路特别清晰,而且还多次强调穿越和时间轴这些字眼。 他要是没有回忆起以前的事情,是不可能知道这么多的。 如果阎罗王也恢复记忆力的话,这对沈欢来说,可绝对是一大助力。 但现在沈欢似乎有些明白,为毛夏天会说阎罗王的状体不好说了。 这丫现在应该和间接性失忆的病人没什么区别吧?除了这间接的有点厉害以外。 “那个紫嫣啊,我忽然想起来自己有点事儿,要赶回去华大一趟,查真正号码的事儿交给你了,我这儿就先离开了。” 沈欢说完转身就准备开溜。 可没走几步就被王紫嫣死死的拽住,“沈欢,我刚才见你和夏天嘀咕了几句,然后他就变成这个样子了,你别跟我说和你没关系,这事儿是你捅出来的,自然要由你来解决!” 我解决个屁啊! 沈欢的实力是不错,但和此时的夏天和阎罗王比起来,那他可就差远了,可是人家王紫嫣都说到脸上,他也不好意思不作为。 只见他深吸口气,大喊道:“都给老子住手!” “嗯?”听到沈欢自称老子以后,两人同时转头看向了他,并且每个眼的眼中都充满了杀气。 “看什么看!正事儿说完了没就打架?都多少岁的人了,还是小孩子吗?是不是不知道什么叫做轻重!”沈欢是被吓到了,可他气势并没有减弱,“阎罗王,坐那儿,现在给我好好说说,关于同性相吸这个规则有没有办法破解?” “小子,我可是你师——” “还不知道老实是吧?信不信老子让你蹲号子!” 阎罗王一听这话,瞬间不敢吱声了。 沈欢也大松了口气,看来自己赌对了,关于警察的后遗症,阎罗王还没有彻底解决呢! “沈欢,你他妈和谁称——” 夏天可能是杀红眼了,说话也开始带起了脏字,可他这话还没说完,就听“啪”的一声,王紫嫣直接赏了一个大耳光子给他吃。 “你跟谁他妈呢?” 原本还特别有硬汉气质的夏天一下子就萎了,看他那可怜样,似乎再次成为了娘炮代言人。 沈欢负手而立,叹息道:“一物降一物,都特么是命啊!” 第1252章那就再把你追回来便是了 冷静下来以后的两人,倒没再弄出什么幺蛾子。 阎罗王也说出了解决办法,说是这世间有一种金属叫无情铁。 这种金属若是打造成为手环,两人戴在手腕上,就可以暂时缓解同性相吸的法则。 这样虽不是永久性的解决问题,但若是两人这一直带着手环,也算是可以一辈子都相安无事。 夏天听到后二话没说,直接揽下了寻找无情铁的重任。 至于沈欢……他这次来主要是为了解决蔡芸萱被刺杀的事情,既然真实号码暂时找不到,他也没必要在这里死等。 和夏天三人简单聊了两句以后就回了夏家,回去的时候林妙诗还没醒,看起来应该是昨晚折腾的有些过头了。 沈欢在林妙诗的额头上亲了一下,然后跑到厨房准备亲手做一顿拿手的饭菜。 可等他脱完外套以后才回过神来,这里并不是他和林妙诗的爱巢,要是想做东西的话,还得到大厨房走一趟。 厨房里并没有多少人,毕竟这饭点早已经过了。 “我来做个菜,你们要是没事儿的话就出去吧。”沈欢做饭没有被人看着的习惯,而且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就只会做一些家常菜,有些不好意思在这些大厨的面前展露自己的那拙劣的手艺。 其实以林妙诗的境界早已经不需要再进食什么食物,加上昨天林妙诗说过,想吃蒸蛋,他就尝试做了一个。 虽然已经很久没有做饭了,但手艺还算保留的可以。 看着自己做的蒸蛋,沈欢不由想起了自己和林妙诗在江明同居的日子。 前期都是外面管饱,后来可都是他沈欢做饭了。 当时两人还没确定关系,可是现如今想起来,还依旧有不少令人那一忘怀的味道。 在这个神厨稀缺的年代,吃饭好不好吃主要看和什么人吃得到了最好的证明。 沈欢端着蒸蛋,小心翼翼的朝着门外走去…… “嗨!” 这个突然出现的声音把沈欢给吓了一跳,差点没把手里的蒸蛋给扔出去,一看来人,沈欢这心里就更来气了,“怎么是你?” “怎么就不能是我了?”陆倚天真的有些小郁闷,就自己的姿色和背景,就算做不到人人喜欢,也用不着一见面就露出这么令人厌恶的神情啊。 不管再怎么说,我陆倚天也是一个女人,有自尊的心的女人,要不是因为喜欢你,我哪用得着这么不要脸啊。 和别的女人抢老公,这在陆倚天之前的眼中,简直是最掉价的事情。 “哎呀,你怎么知道我饿了。”陆倚天摸了摸没有一丝赘肉的小肚腩,“难道是你特地做给我吃的。” 说完,她伸手就朝着沈欢手里的蒸蛋抓了过去。 陆倚天一个养尊处优的千金大小姐,又怎么会快的过沈欢这样实打实的高手。 沈欢轻而易举的躲过去以后,说道:“这是我做给妙诗的,你要是想吃的话,我可以……” 我就说嘛,以本大小姐的魅力,怎么可能会有人讨厌我呢? “我可以把方法告诉你,然后你知道厨房去做。” 听到这话,刚想把笑容放在脸上的陆倚天直接傻了眼,“你、你这人怎么这么没有情趣。” “我的情趣给我老婆一个人看就好了,在陌生人面前,我就跟那高冷男神差不多。” “你瞎说,如果你真这样,那天你床底下怎么会藏着那么多女人?”陆倚天找到了一个绝佳的反驳理由,“还有,我是属狗的,鼻子从小就特别灵,你那床上有女人的汗液,别说你什么都没做,虽然只是汗液,但除了做那种事儿,恐怕没多少女人会在这种天气出那么多汗吧?” “还有,我已经向林老爷子打听过了,那个房间原本就是你的,自打你离开之后,那屋子就没住过人,所以那汗液肯定是刚留下来的!” “这就是你只和自己老婆讲情趣的证据?”陆倚天气哼哼的说道。 要不是因为发现自己的反间之计不起作用,她早就把这个发现告诉林妙诗了。 “我有说过我的老婆只有一个吗?” 陆倚天是完完全全没想到沈欢会以这种话来回答。 “你、你和那几个女人也有婚约?我记得其中有一个可是你妹妹啊!你就不怕被你爸打的进德国骨科?” 沈欢一脸无所谓道:“又不是亲妹妹,不仅不是血缘关系,连本家都算不上。” “你既然可以接受她们为什么不能接受我?”陆倚天脸上满是不服。 “因为她们是因为爱我才和我在一起的,至于你……说实话,别说我搞不清楚你到底在想什么,恐怕连你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 “我爱你呀。” “如果真的是爱的话,是不会这么轻易被说出口的。”沈欢明显是一副过来人的模样。 说完,他叹了口气,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怎奈何,如花美眷,终不敌,似水流年。慢酌清酒,谁咽下泪盼。痴痴盼,谁再唤卿名。问花花不语,为谁落?为谁开?算春色三分,半随流水,半入尘埃。” 陆倚天看到后出神了良久,沈欢在吟念这首诗的时候,充满了感情。 回过神后,蔡芸萱忍不住感叹道:“没想到你的文采也这么好……这首诗是你写的吗?” “不,我抄的。” “……” “你说我不懂爱,是不是我懂得什么叫爱的时候你就会接受我?” 既然陆倚天一本正经的问自己,那么沈欢也一本正经的回答道:“其实你和我有一位朋友很像,她和你一样,刚开始都是出于个人以外的意愿想要和我携手终生,不过她背负的东西比较沉重,而你则更像是在玩一种新奇的游戏。” “怎么说呢,若有一天你懂爱了,我或许真的会改变对你的态度吧。” 陆倚天听到自己有机会,心中大乐,不过身为第一豪门大小姐的荣誉,让她忍不住说道:“那如果到时候我不喜欢你了呢?” “那最好。” 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这个家伙的嘴巴这么毒呢! 陆倚天深吸了口气,强调道:“我是说以后你喜欢我,我却不喜欢你,你会怎么办?” 沈欢语气平淡道:“那就再把你追回来便是了。” 第1253章我一定要让你做我老公! “那就再把你追回来便是了。” “那就再把你追回来便是了。” “那就再把你追回来便是了。” 沈欢的话一直在陆倚天的耳朵里回荡着,以至于她都没有注意到沈欢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这句话之中充满了自信与霸道,让陆倚天感受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感觉。 难道这就是他刚才口中所说的爱? 爱是什么陆倚天从不知道,以她的身份也没有必要知道,因为在她眼中这世间绝大部分的东西都是可以依靠钱买来的。 她只是觉得,刚才的沈欢好帅好帅,仿佛拨动了她心中的某根琴弦。 “沈欢……我一定要让你做我老公!” 别人发誓,都是藏在心里,但陆倚天却颇有几分真性情的味道,那声音大的让那几个刚回来的厨师听得是清清楚楚。 不过他们并不敢吭声,陆倚天这几天在林家可谓是出了名的。 连林老爷子见了面都要恭恭敬敬的存在,他们这些给林家打工的下人,又怎么敢当着这位大小姐的面议论是非。 陆倚天取出手机,拨通了陆老爷子的号码,“爷爷,我好像找到真爱了。” “你又看中哪个包包了?我告诉你,咱家给你盖的那个仓库可是快放不下了。” “爷爷,我说的不是包包,再说我那些包包是有用的,万一咱们陆家哪天破产了,靠着我的安歇包包也是可以翻身的。” “放心吧,咱们陆家这点家业别的不敢保证,但要是放在你这小丫头手里,那还是经受得住折腾的。” “爷爷,你别打岔,我跟你说真爱的事儿呢。” “怎么,我们家的小祖宗也开始恋爱了?” “是啊。” “我倒是要看看,是谁这么出色,竟然入了你的法眼。” “就是我想要结婚的那个沈欢。” 一听这话,另一头的陆老爷子沉默了良久,“你……说真的?” 陆倚天语气肯定道:“是啊爷爷,我是发自内心的。” “可是我听说过他已经和林家有了婚约。” “我知道。” “那你还喜欢上了人家?莫非是想做第三者不成?若是这样的话,爷爷我可是坚决不会同意的!” 陆老爷子就这一个宝贝孙女,什么都可以惯着,但就是这终身大事不能任由她继续胡闹。 这一点从当初陆老爷子费尽心思装病就可以看出来了,他是很在意关于陆倚天婚姻这点事儿的。 “不会的,您就等着吧,到时候沈欢一定会被我拿下的!” “破坏人家的婚姻可不是什么好事。” “但我觉得没什么不好啊,我只是在争取自己的幸福而已。” “你最好考虑清楚,那个沈欢给我的感觉极为不简单,说实话……他浑身上下都给我一种很危险的感觉。” “那是您老人家想多了,不说了,我就是通知一下您,然后接受您鼓励的,而不是等着让您泼冷水,那就这样了,我先睡了,咱们有时间再聊。” 陆倚天挂掉电话以后,脸上的表情非常兴奋,一奔一跳的离开了院子。 直到这个时候,那几个厨师才敢围在一起开始议论。 “你们听到没?” “我们耳朵又不聋,当然听到了。” “这个陆小姐……真是够辣的啊。” 最先开口那人却是摇了摇头,“我倒不觉得这个陆小姐辣,要真算起来那也是咱们家姑爷有本事。” “对对对,我听说其他院子里的家丁说过,昨天还是前天晚上来着,姑爷一个人啪四个美女,就是那天在家里吃饭的那四个,我靠,你不知道,那四位美女出来的时候,全都是一脸满足加惊恐,就这种战斗力,不是我夸张,这世界上就没有多少女人可以抗拒。” “这是其次,现在一言不合就啪啪的事儿是有,但你看姑爷身边的那几个美女,每一个档次低的,从见面到啪啪啪可不是件容易事儿,要我说,这还是咱们姑爷有本事!” “要不这样,咱们几个光棍联手做几道拿手菜,去和姑爷取取经?” “对,就这样!” 沈欢并不知道,经过“四大美女夜齐飞”事件以后,自己已经成了所有男性家丁崇拜的对方,部分丫鬟夜晚那啥的梦中情郎…… “好吃吗?” “还好。” 沈欢笑道:“只是还好,你就全都吃光了?连里面的那么点汤水都喝光了。” “知道什么叫饥不择食吗?” “……”沈欢无语道:“妙诗,怎么说咱们也是夫妻了,你就甭多夸夸我?” 沈欢摆出一副委屈的模样,“你知不知道这样做,是很容易失去本宝宝的。” “哦。”林妙诗穿好衣服,站在镜子前用梳子梳理着头发。 “不是,你说人家时常都用拔吊无情来形容男人,你这简直就是、就是一日不见啊!” “哦。” “我的老天爷啊!我还是先送小贝去学校吧。”沈欢欲哭无泪,这昨天两人好像还好好的,怎么一夜过后,就又变成这个样子了。 其实沈欢这么说是有私心的,他想看看自己如果去找其他女人的话,林妙诗是什么反应。 “哦……”这一次林妙诗确实多说了几个字,“记得带小雨伞,小贝是第一次,记得温柔点。” 卧槽!这不科学! 男人就是有这种贱毛病,老婆管着了,他有意见,老婆惯着了一样有意见,等到什么都不管的时候……还是有意见。 沈欢目前就是这么一个状态。 不过他对牛小贝倒是没有那种心思,前夜大战苏璃一小时,后面又和林妙诗嗨了一夜,他若是现在还有精神的话,就真的是种马无疑了。 “小贝,小贝。”沈欢拍着牛小贝的房门,“快起来了,你今天还得去学校呢。” “不要,人家还没睡饱呢。” “你要是不起来我可就进去了。” “啊!!!”牛小贝撒娇道:“欢子哥,你就让我再多睡一会儿吧!” 就在沈欢准备进去的时候,他手机忽然响起了,因为正在呼唤牛小贝他没看号码直接接起了电话,“这里沈欢,请问找谁?” 沈欢这边刚把话说完,听筒中就传出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小沈,我是你刘阿姨。” 刘阿姨?卧槽!兰姐的母亲,刘婉芬?! 第1254章我希望你能够追求兰兰 自从事情曝光以后,沈欢和刘婉芬的联系就非常少了,最近一次接触还是当初脑死症那会儿。 在这种个情况下,刘婉芬却忽然主动联系自己,让他心中不由地生出一丝不妙的预料。 难道刘阿姨准备算老账?可当初说好的啊,这事儿过去就过去了。 倒不是沈欢想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因为在他的印象当中,除了这件事儿,刘婉芬也没有什么其他理由会主动联系他了。 淡定,淡定,说不定是自己想多了呢。 沈欢深吸了口气,笑呵呵的说道:“刘阿姨啊,我听出来了,您找我什么事儿?” “你应该有时间吧?” 听到这问话,沈欢刚想说自己没有时间,却听刘婉芬继续说道:“我打听过了,你有阵子没去学校了,这边阿姨给你做了好多好吃的,你过来一趟吧,咱们也都好久没见了,今天好好唠唠嗑,联络联络感情。” 不是,我这儿跟您之间可没什么感情可联系啊。 沈欢这边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沈父沈万明开了口,“人家小沈要是没时间你就别叫了,也不知道你从哪儿听来的话,整天疑神疑鬼的。” “我疑神疑鬼?我这叫关心孩子,倒是你这个当爹的,整天不是道花卉市场买花,就是陪你那些朋友去钓鱼,钓钓钓,也不看看咱们家兰兰多大岁数了!” “我怎么就不关心了?”沈万明没好气的说道:“就你说道,闺女年纪大了,年纪大了我们才不应该管啊,她有她自己的分寸和思想,你现在还和小时候那会儿一样,天天盯着她不放,这哪叫什么关心啊!” “边儿去!我跟小沈说话,什么时候轮到你插嘴了。” “你把电话给我,我给小沈说。” “就不给怎么了?” 沈欢在另一头听得是苦笑连连,从这对话里一听就知道,刘婉芬肯定又是因为沈君兰不结婚的事儿动劲了。 “那个,阿姨,伯父,你们也别吵了,我现在跟兰姐打个电话,马上就过去。” “不行!” 刘婉芬听到这话,就是一记爆呵,差点没把沈欢吓得把手机给摔在地上,“啊?” “我是说这事儿不能告诉兰兰,你一个人过来就得了。” “这是……” “你别管那么多,过来就成,记住啊,这事儿一定不能让兰兰知道,听到没?” “小沈啊,你别听你阿姨的,该干嘛干嘛去——” 沈万明似乎也想找沈欢说两句,但这话没说完,手机就被刘婉芬给挂了。 说实话,沈欢的心情有些无奈,沈君兰这一家子,他最怕见到的就是刘婉芬了。 可人家话都说出来了,自己又没什么事儿,总不能不过去吧? 要说现在沈欢对于过不过去已经没那么反抗了,不管是被迫的,还是心甘情愿的,事情到了这地步,已经不是他能够解决的。 令他疑惑的是,究竟是啥事儿,是不能通知沈君兰的。 “算了算了,想那么多也没用,等到了地方不就知道了。”沈欢嘀咕完以后,对着里面喊道:“小贝,我有点事儿要先出去一下,学校你就自己去吧,不行你也可以跟妙诗说一声,让她送你过去也可以。” 沈欢说完扭头就走,蒙头在被窝里迷糊的牛小贝也没太在意,翻个身子继续睡觉…… 刘婉芬的道道比较多,而且见长辈本来就要带一些礼物,所以沈欢就到小区附近的超市里买了些东西。 因为之前装女婿的缘故,沈欢买起礼品来也算是轻车熟路了。 “阿姨。”门打开以后,沈欢微微鞠了一躬,脸上尽量露出自然的笑容。 刘婉芬看到沈欢这手里大包小包的,笑呵呵的说道:“你说你这孩子,来就来吧,还拿这么多东西干嘛,阿姨不是说了么,今天啊,是阿姨请你吃饭,你看看你。” 沈欢除了傻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从厨房走出来的沈万明却是没好气的说道:“要不是你非得让小沈过来,能出这么多事儿吗?” “去!没你说话的地方!”刘婉芬在家里的地位还是和以前一样。 沈万明想回击两句,但想了想,又把话给吞了下去。 “来小沈别愣着,坐这儿坐这儿。”刘婉芬邀请沈欢坐下,然后递给了沈欢一双筷子,“这一路赶过来饿了吧,来,吃吃吃。” “阿姨,我这儿跟家刚吃过饭,所以不——” “什么刚吃过,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多吃点多吃点,多吃点咱这身体才会健健康康的。”刘婉芬一边说着,直接将一个大鸡腿夹到了沈欢的碗里。 这时候沈万明又端着新的饭菜从里面走了出来,“人家小沈不想吃就不吃了,你这样强迫人家算什么样子。” “我吃我吃。”沈欢无奈的将鸡腿几口吃干净,看到刘婉芬又要给自己夹菜,沈欢连忙说道:“那个阿姨,你有什么事儿就直说吧,我是真的吃饱了,再说您找我过来,不也正是为了找我聊事情吗?” 刘婉芬没想到沈欢会这么直接的把话说出来,不过她只是稍微愣了一下,便说道:“好吧,阿姨也知道瞒不住你,就直接跟你说了吧。” 什么叫瞒不住我……您来找我不就是为了说事情么! 有些时候,沈欢真的不知道该怎样和刘婉芬愉快的对话。 “事情是这样的。” “嗯,您说,我听着呢。” “我希望你……能够追求兰兰。” 想喝点水去去嘴里酱味的沈欢,差点没把整个被子吞进去,“咳咳——” “早就跟你说过,不要乱麻烦人家小沈,看你把人家吓得。”沈万明一边说,一边将纸巾递给沈欢。 沈欢擦了擦嘴,“不是,阿姨……您这、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啊?您、您知道的,我和兰姐之前的关系都是假的,她拿我当弟弟看待,而我也只当她是姐姐,我俩没机会的。” “知女莫若母。”刘婉芬一脸认真道:“我看得出,君兰其实是 第1255章兰姐被女洋鬼子掰弯了? “我看得出兰兰是喜欢你的。” 刘婉芬这句话对于沈欢来说,可谓是晴天霹雳,没错,就是晴天霹雳,倒不是因为他不喜欢沈君兰。 说实话,沈君兰这样的女人,对于大部分男人来说都是有吸引力的。 就如当初沈欢所说的那样,沈君兰成熟,不会和小女生一样让人觉得费力,正好相反,当你在事业上遇到问题时,她说不定还会成为很好的解忧助力。 贤内助,向来是男人所喜爱的主要潮流之一,不然也不会传出,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女人。 对于沈君兰,沈欢存在更多的是感激之情,当初他初到燕京,就如同大多数人形容的那样,一个乡野村夫罢了,甚至连村夫都算不上,只是一个医术稍好的农村孩子而已。 但沈君兰却亲自前来邀请,让他做华夏顶级名校的导师,这和林老爷子那种目光如炬的老狐狸不同,沈君兰的想法相较来说还是比较单纯的,她为的是证明年轻人并非一无是处,也是可以扛起教育这面大旗的。 之后虽然发生了一些暧昧的事情,但沈欢还真没有和沈君兰携手一生的想法,但你要说从来没有打过沈君兰的主意,那可能就有些扯淡了。 别的先不说,光是沈君兰的颜值,就不是一般人可以抵挡的,即便抛去肉身,沈君兰的内在美也是现今社会中,大多数女人所不及的。 所以当沈欢听到刘婉芬的话时,才会震惊,毕竟在他的心中,自己这样的小年轻,并非是沈君兰所喜欢的类型。 “小沈,你这叫什么表情?难道我家兰兰还入不了你的法眼?”刘婉芬这话带着一些酸味,或者说她的内心当中十分矛盾,一边吆喝着自家闺女是嫁不出的剩女,但有别人表现出认同的样子,她又会觉得我家姑娘这么完美,你凭什么这样认为。 沈欢干笑两声,别和女人讲道理,这句话沈欢可谓是铭记于心,这个女人可不光是说青春靓丽的妹子,而是下到七八岁上到八九十的存在。 “阿姨您误会了,我只是觉得您说的有些夸张了,兰姐怎么会喜欢我呢?” 刘婉芬知道沈欢不是看不起自己的闺女以后,心里畅快不少,反问道:“如果兰兰不喜欢你,他当初为什么要让你假扮男朋友呢?别的先不说,你年龄那么小,别说当兰兰的男朋友,恐怕就是十几岁小姑娘的男朋友都没当过吧?用你们年轻人的话来说,你就是一个菜鸟!” “我家兰兰傻吗?她不傻啊!所以她找你当男朋友,就是因为对你有感觉啊!” “再说后来,据我所知,因为那个刘姓兔崽子的事儿,兰兰对于男人一直保持着厌恶的态度,根本不愿意过多接触,你倒好,不仅让假扮了男朋友,为了不让我们发现,还敢住在一个屋子。” “来,你说,你们男人有几个是那坐怀不乱的柳下惠?难道她就不怕你对她怎么样?要我说,她知道,之所以那么做,是可以接受那那个最坏的结果。” “我们家兰兰一直可都是很保守的,她和那个小刘分手,还不是因为这点破事儿!你说,连这么贵重的东西都愿意给你了,她的心还能不在你身上吗?” 刘婉芬越说越起劲,“关于这样的小细节还有很多,你看啊——” “阿姨,其实这些说明不了什么的。”沈欢也曾经想过这个问题,毕竟沈君兰也做过不少令他误会的事儿,但每当他想起沈君兰“结亲认弟弟”这个举动后,就会打消一切的念头。 刘婉芬着急了,“小沈,你——” “你闭嘴!”沈万明的脾气上来了,大喝了一声,然后对着沈欢说道:“小沈,你别害怕,咱们相处的时间也不短了,你刘阿姨什么脾气你也清楚,其实她找你过来,只是想请你帮一个忙。” 这讲道理的主,终于来了! 沈欢苦笑道:“伯父,不是我不帮这个忙,先不说我已经有家室这件事儿,就刚才阿姨说的那些,全都是她自己推测的,如果事情的真相不是这样,我去追求兰姐的话,结果只有一个,我俩不仅成为不了恋人,甚至可能连现在的关系都保持不住。” “小沈啊,你先别着急,让我把事情给你说清楚。”沈万明无奈的叹了口气,“关于兰兰的婚事儿,说实话,不光你刘阿姨心急,我心里也着急,毕竟这眼看都要三十多岁了,却连个男朋友都没有……” “其实在父母心里,儿女们孝不孝顺,其实并不重要,他们想要的,只是希望自己的儿女可以幸福健康的活下去,对于男孩子来说就是成家立业,对于女孩子来说自然是找一个疼她爱她令她开心的好夫婿。” “也不知道怎的,兰兰最近和一个洋鬼子走的特别近。” 听到这儿,沈欢忍不住插嘴道:“外国人也挺不错的,伯父您不应该带有偏见,再说兰姐大学那会儿就是待在花旗的,找个外国人做男朋友也没什么不妥,就像您刚才说的那样,只要兰姐觉得开心不就成了吗?” 沈万明无奈的叹了口气,“你说的这些我知道,可是、可是她最近交往频密的不是个男人,而是女人啊!” “咳咳——”沈欢被这话呛得不轻,“不是,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我们担心,你兰姐她因为受伤太多,性取向变了!”刘婉芬哭丧着脸说道:“我这个闺女真是命苦啊!” “阿姨,您别哭,慢慢说,这事儿我要是帮得上忙,我一定帮!” 经过了解,沈欢总算是把事情弄明白了。 最近沈君兰和一个金发女郎来往密切,两人不仅每天一起逛街,就连住也是住一块,每天都是成双入对的。 本来刘婉芬开始着急的时候,沈万明还不着急,可是最近几篇关于姬友的新闻冒出来以后,她也开始慌张了。 “没、没那么夸张吧?她们女人一起逛个街也挺正常的,住在一起似乎……也挺正常的,要我说,你们二老应该是想多了。” 谁知一听这话,刘婉芬连哭都顾不上了,生气道:“你见过两个女人在大街上接吻的么!” 卧槽!难道兰姐真的被掰弯了?! 第1256章这事儿老子管定了! 在如今这个年代,同性恋确实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儿,甚至从某种程度来讲,它已经在某些喜欢彰显个性的人群中,成为了一种潮流,证明自己与众不同的潮流。 沈欢也是年轻人,对此也有一些了解,不过他始终认为,真正的基友和姬友还是很少的,大多数人都是在跟风,当然如果正碰到了他也不会表现出反感的行为,毕竟这种事儿,在不影响自己的前提下都是可以接受的。 但问题是……沈欢他可从来没有想过,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所认识人的身上。 举个例子,比如牛大宝说自己喜欢男人。 虽然有些不妥当,但现在他从刘婉芬嘴里听到这件事儿,还真就和他这不妥当的形容差不多。 女人之间的关系,向来比男人要亲密,一起拉个手睡个觉逛个街什么的,都很正常,可要是说亲嘴……我的天呢! 沈欢感觉自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怎么说呢,之前他对这些东西也略有耳闻,也曾经在某些思春的年纪幻想过,女女之间的那点事儿,当时想着挺美,可现在一想—— “那个阿姨,这事儿你是亲眼看到的?” “没有,都是听街坊邻居们说的。” “那街坊邻居看到的……是、是嘴对嘴亲的吗?”沈欢还是有些不大相信,对于沈君兰他还是有些了解的。 虽然在国外留过学,但实际上还是非常保守的,对于男女之间的事情都那么重视,又怎么会打破常规去玩搞姬这种放到现在都算是非常潮流的东西呢。 刘婉芬听到这话脸色一红,“你这孩子说什么呢!” “阿姨您别误会,我的意思是——” “看你想哪去了,人家小沈的意思是,咱们家兰兰根本就不是这个性格,看看是不是邻居们看错了!”沈万明没好气的说道,说完以后,他又苦笑着对沈欢说道:“小沈,其实刚开始我也和你一样,虽然我是土生土长的燕京人,也没到过国外,但平时对新鲜资讯还都是挺了解的,也知道国外有吻颊礼一说,可根据街坊邻居的说法,她们俩是真的接吻了。” 吻颊礼沈欢也是知道的,不管是哪个国家,实际上都不会真的亲脸,而是碰脸颊亲空气。 但是沈万明这回答,可谓是打破了他最后的希望。 我曰李奶奶的奶奶,兰姐真被掰弯了? 接受现实以后,沈欢的心情有些奇怪,他心中的震惊被一股莫名其妙的怒意所代替,挥之不去。 他甚至有一种想法,如果让他知道那女人是谁,非得朝死里揍不可! “这个忙我帮了!”沈欢颇有点怒气冲天的气势,可刚说完,他便有些迷茫道;“不过这具体操作是个怎样的流程?” “刚不是跟你说了吗,兰兰对你是有好感的,只要你去把她追到手就可以了!”刘婉芬见沈欢答应,心中大松了口气。 沈欢苦笑道:“刚我不是说了吗,那一切都是您的猜测,况且我已经是有未婚妻的人了,只要等年纪够了,就会领证结婚摆宴席……这事儿兰姐也是知道的。” “好小子!”刘婉芬也不知道哪来的怒气,直接对沈欢开始怒喝起来,“我就说嘛,我家兰兰之前挺正常的,怎么忽然之间就变了性质,去玩这种不要脸的事情,原来是因为你这个小子。” 沈欢有些懵逼了,“不是,阿姨,这事儿怎么又怪到我的身上了。” “怎么不怪你,第一次我们家兰兰被姓刘的那个小子伤到,回国以后除了工作上的事情,基本上就不怎么和男的接触了,这一次又被你伤到,去找个女洋鬼子谈恋爱,那也就说得通了!” “不、不……阿姨,您这脑洞也太大了,我之前不是跟您说过了吗,无论是我还是兰姐,对于对方的定义都是姐弟之情。” 有半天没开口的沈万明,忽然叹了口气,说道:“这还真不一定。” 沈欢这下子是真着急了,“伯父,怎么连您也跟着起哄啊,我和兰姐是怎么回事儿,您很清楚啊。” “我知道,你对兰兰可能没什么感觉,但兰兰就不一定了。”沈万明说着朝着沈君兰隔壁房间指了指,“还记得那次你来家里,君兰死活不让你住进去这屋子吗?” “记得。”沈欢点了点头,“是……您儿子的房间吧?” “嗯,如果他还在的话,差不多也娶过媳妇生过孩了。”沈万明叹息道:“可惜,他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去世了,因为一点意外。” “但兰兰不这么想,她一直认为是自己害死了弟弟,这也是她后来忽然选择出国留学的原因。” “他们姐弟两个的感情很好,所以弟弟这个名词,对兰兰来说,其实有着很宝贵的地位。” “她能够认你当弟弟,就代表她在内心深处已经接受了你……早段时间我怕兰兰出事儿,所以找过一个做心理医生的朋友说过,兰兰很可能因为深度的自责使这份感情产生了扭曲,然后又将这种扭曲的感情放在了你身上。” “当然这也只是一种可能,从你们两人交往的态度来看,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可到了现在这种地步,我们也只能希望如此了。” “就算她真的对姐弟恋感兴趣,也比她找一个同性恋的好。” 一谈起这事儿,刘婉芬又开始哭了起来,“我听说了,国外有些地方是允许同性恋结婚的,兰兰这丫头的性子平时倒不怎么,可牛脾气一上来,这家里是是也拉不住,你说她要是和电视剧里演的一样,为了所谓的真感情和人私奔了,我们两个可怎么办啊!” “阿姨,您别哭了,这件事儿交给我吧。”沈欢出言安慰道。 沈万明再次叹了口气,“小沈,你也是有即将有家世的人了,我不想让你因为这些事儿,反倒把自己的感情给破坏了……” “这已经不是我私人的事情了。” 沈万明面露疑惑,不知道沈欢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是一个医生,而兰姐很可能是患了某种心理疾病,既然是病我就得治。”沈欢说这话的时候一身正气,好不伟大。 沈万明脸上冉升起了一片希望,“你还会看心理病?” “不会。” 第1257章吸血鬼?! 关于心理方面,沈欢确实没啥大把我,至于李旭称赞的心理战术,那也是瞎猫碰死耗子,说的笼统一些也就是激将法而已。 沈君兰这事儿为什么会让他生气,其实沈欢心里也闹不明白,不过他心里有个声音在告诉他,这事儿他管定了! 看着沈万明那失落的表情,沈欢拍了拍胸脯,打包票道:“伯父,您就放心吧,这事儿我既然答应了您,就一定可以解决!” “真的?”沈万明还是有些不相信,现在的人都金贵了,以前那种贫穷病是不犯了,尽是犯一些富贵病,这心理病就是其中一种。 国内案例有不少,但要说心理医生这个群体,却还是比较稀少的。 就和中医一样,挂羊头卖狗肉的不少,真材实料的却不多。 沈欢在中医方面的成就,这个必须得承认,但心理疾病和生理疾病的差别可不是一点半点。 沈万明不放心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我是医生,相信我。”沈欢顿了一下,继续问道:“兰姐现在应该还住在学校吧?” “没有,她跟那个女洋鬼子租了个房子。”刘婉芬说着,拿出一个便条塞到了沈欢手里,“地址在这儿。” “那成,我现在就过去。”说完,不顾沈万明的挽留,直接就朝着纸条上的地址出发。 关于沈君兰的事儿,沈欢已经想过了,先聊聊如果是误会最好,如果不是,那就用刘婉芬想的办法来做。 美男计。 放在以前,沈欢不敢自夸是帅哥,但现在就算被人称赞是男神,他也不会有半分的不好意思。 沈欢的长相本来就不算差,按照陈雨婷的说法就是——除了有点老,其余的倒还都凑合。 自从达到半仙之境以后,他在样貌上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不敢说这世界上没人比他帅了,但最起码已经步入了一流帅哥的行列。 这只是单论样貌,除了样貌,沈欢身上最大的变化,莫过于气质了。 气质这种东西无形无质,但却确确实实存在着。 沈欢现在的身上,就带着一股若有若无的仙气,利用这种飘然若仙的气质,想要拿下大部分女人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不过说到底,沈欢仍旧希望这只是一个误会。 沈君兰和女洋鬼子的住所是一栋小别墅,当然面积并不是很大,和花旗那种拍摄家庭电影时的住房差不多大小,在整个小别墅区内显得倒也不是十分特别。 要说在燕京这寸土寸金的地方,这种别墅区可也不是人人都能住得起的。 “兰姐果然被那个洋鬼子给带坏了。” 这要是放在以前,沈君兰是绝对不会找这种地方住的,虽说是租的,但那价钱也绝对不会便宜。 如果一个人能够改变另一个人,不管是多么细小的变化,都是非常厉害的。 也可以从侧面说明,这个人在另一个人心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这个,才是沈欢最生气的原因。 “叮咚叮咚——” 沈欢摁了两下门铃,可是里面却没有人回应。 本来就心急火燎的他,更管不了那么多了,直接原地一跳就上了阳台。 总共两层,面积也不算大,沈欢用天眼扫了一下,发现二楼没人以后,就直接下了一楼。 “没在家?”沈欢皱了下眉头,再次开启天眼,开始扫荡一层的内容。 这一扫不要紧,沈欢差点没咬断自己的舌头。 只见一片雾蒙蒙的浴室内,两个洁白的肉身正纠缠在一起。 摩擦摩擦,似魔鬼的步伐,似魔鬼的步伐。 法可! 此时此刻,沈欢的内心是崩溃的。 隐藏在雾气中欢愉的两个肉身,都很白,但有一个特别白,显然不是华夏人种,另一个也很白,但还可以看得出是华夏人的皮肤。 并且……两个人都是女人。 这样的情景,再加上从刘婉芬那里得到的信息,沈欢的内心是崩溃的。 他想要一脚把浴室门给踹开,但真打算做的时候,却是停止了。 人家两个人现在正在做那啥,正式你侬我侬的时候,这个时候自己要是冲进去,该怎么解释? 说自己是奉命来把你掰正的?这话肯定不能说,说出来不就等于露馅了么! 而且沈欢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自己究竟是以什么身份冲进去的。 同事?学生?弟弟?其实无论哪种身份,这种事儿都轮不到他来管。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同性恋虽然难以让人接受,但问题是,如果这真是沈君兰自己的选择,他又凭什么去干涉呢? 现在这个时代,别说性别,种族都他妈不是问题了。 “对,说到底这事儿不管自己的事儿,咸吃萝卜淡操心。”沈欢的心有些乱,小声嘀咕了一句以后就打算离开。 可他刚转身没有多久,身形却忽然顿住,面色凝重道:“这是……血腥味?” 这里怎么会有血腥味?难道是两人玩的太厉害,把皮肤给蹭破了? 不对,如果是这样的话,血腥味不应该这么大。 还是说……两人情到深处,进行了某种女人和女人之间的特殊啪啪法,把那层雏女膜给弄破了? 咕咚—— 沈欢忍不住吞了口唾沫,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脑海中幻想的画面,却让他一阵悸动。 还是不对,虽然那层宝贵的东西破裂以后,会有血流出,不过血量并没有电视上演的那么夸张,也不足以引起这么大的血腥味。 不好!难道是兰姐摔伤了?可也没听到声音啊。 就他思考这会儿,血腥味已经越来越浓。 “妈的!”沈欢暗骂一句,再次扭头朝着浴室看去,这一看不要紧,使得他瞳孔猛然一缩。 只见原本两个纠缠在一起的肉身,其中那具很明显是华夏人种的肉身,正在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着。 吸血鬼?! 这是沈欢脑海中第一个闪现的名词。 “找死!” 沈欢怒了,放在以前他可能会怕这些东西,但现在他是半仙之境的强者,莫说吸血鬼,就算是吸血鬼的祖宗在这儿他也不会怕。 由于杀机的显现,里面的女洋鬼子也感应到了他的存在,质问道:“什么人?” “杀你的人!” 第1258章死的不是兰姐? “就凭你吗?” 女洋鬼子似乎一点也不慌张,她甚至连拿起一旁浴巾遮掩身子的想法都没有,就这样“落落大方”的站在沈欢的面前。 那洁白浑圆的山峰上,还带着一丝丝的雾气。 这些水蒸气遇到冰冷的皮肤化为水滴,从山峰流到盆地,最终顺着峡谷中的红色丛林滴落在地上。 这个女人身上的毛发全都是深红色的,像血也像红酒,鼻梁带着西方人的特色,高挺,但眼窝并未像传统的西方人那样深陷。 沈欢是纯正的华夏审美观,在他眼中,欧美那边的人确实和见了鬼差不多,很多时候他都不理解,所谓的欧美潮流究竟是怎样在华夏掀起的。 要知道,古往今来的华夏历史当中,西方人向来都是以“鬼”来称呼的。 鬼这个名词从古至今都没多大的变化,简而言之就四个字——青面獠牙。 但此时此刻,沈欢又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真正的西方吸血鬼却长得十分好看。 无论是精致的无关,还是那傲人的身材,那是一种不同于东方古典美的性感。 从这个女洋鬼子的身上,沈欢或多或少能够找到点宋可馨的感觉。 该死!自己在干什么! 这个王八蛋可是吸干了兰姐身上的血液,自己竟然因为她的美貌而出现放下仇恨的情况。 沈欢暗骂自己没有成色,身上消失的杀机,再次隐现,“就凭我。” 女人捂嘴轻笑了起来,那些水珠随着她身体的抖动,而加快花落,水滴滴落在地板上的声音,带着一丝别样的性感。 “你们华夏男人都这样吗?是不是连什么叫绅士风度都不知道?” 女人说着,还故意将手在自己洁白的身躯上划了一下。 “绅士风度?这个词语不是随着你们当初的女权浪潮而消失了吗?”沈欢冷笑道:“从某种程度来讲,女权主义就是平权主义,你们女人想要得到和男人一样的待遇,而我面对赤果的男人并不会去回避,甚至还可能拍一拍他的小屁屁,然后告诉他,你的丁丁真他吗的小。” 女人愣了一下,在她的印象当中,华夏男人很喜欢翩翩君子那一套,说白了和当初盛行的绅士风度极其相似,可眼前这个有点小帅的男人却正好相反。 若用华夏语来形容的话,这应该叫做流氓吧?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我想,只要是一个正常人,就不会对你这样的杀人犯有任何怜香惜玉的心思。” “这可不一定,本来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里的话,警察一定会认为是我杀了人,但现在多了一个你,你认为警察究竟是相信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质女流呢,还是你这样的高头大汉?” “我不觉得弱质女流这个形容词会和吸血鬼扯上关系,如果硬要说的话,你最多只能算是一个——弱智女流。” 女洋鬼子的眼神中,第一次出现了诧异的神情,“哦,看来我碰到了不得了的东西,明知道我是吸血鬼,却仍旧敢大放厥词,你应该就是华夏传说中的降妖师吧?亦或是茅山道人?” 沈欢已经懒得和女洋鬼子扯淡,不屑道:“我不是那种十分充满正义感的家伙,如果你伤害的人不是兰姐,我倒而已放过你,可惜你现在没有机会了!” 正说着,沈欢手中直接多出了一道风刃,直接朝着女洋鬼子的脖颈砍去。 “风系异能者?”女洋鬼子的表情稍显惊讶,手上的指甲猛地长长,用来拦截风刃,接着不屑道:“可惜,风元素汇聚的太少——” “叮!” 看着被风刃斩断的指甲,再看看稍微泛凉的脖子,她整个人都表现的十分震惊。 “不是风元素太少,而是因为风元素紧密结合没有丝毫的外泄……咕咚……”女洋鬼子吞了口唾沫,说道:“你是s级异能者?” 沈欢已经不想啰嗦任何话,刚刚他用风刃只是在试水而已,想要看看这个西方传说中的吸血鬼实力究竟处于什么段位。 刚刚的接触已经试探出来了,这个女洋鬼子的实力,最多是奔月境初期的境界,杀掉她,可能连一根手指都不需要用到。 “你不该来华夏,更不应该伤害兰姐!”沈欢说着,便准备用手中刚刚凝聚的风剑斩去女洋鬼子的头颅。 女洋鬼子忽然大声的说道:“住手,死的不是君兰!” 可惜,沈欢并没有停手的意思,“我是君兰的朋友怎么可能杀君兰呢,请你相信我!” 相信?老子眼睛看到的,还能有假不成? “索菲亚,你还没洗完澡吗?”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忽然传来了一个声音。 沈欢仔细一听——卧槽,这不是兰姐的声音么! “你杀的不是兰姐,那么地上这个是谁?”沈欢感觉有些懵逼。 女洋鬼子心中大呼幸运,“她是我在酒吧遇到的,因为喝了威士忌,所以我才会把她带回来,君兰是我的好朋友,我是不会对她下手的。” 该死!自己太冲动了! 沈欢已经找到了产生这个误会的关键在哪里,简单来说就是关心则乱,外加先入为主。 “现在我们怎么办?”女洋鬼子深吸了口气,“我原本以为君兰今天不会回来的,所以才带其他人过来,享受一下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的鲜血,可现在——” “轰——” 她话没说完,沈欢已经用魂焰将那个枉死华夏女的尸体给焚烧成了空气。 “好……好厉害。” 爷爷说的果然没错,华夏这个地方到处充斥着危险,自己竟然还天真的以为,那只是用来吓唬自己的鬼故事。 “我现在出去,帮你稳住君兰,然后趁我骗她出去逛街的时间赶快离开。”女洋鬼子觉得,现在只有好好的表现,才有可能从沈欢的手中活命。 “不用了。”沈欢话音刚落,整个人便消失不见。 看得女洋鬼子一阵发呆,也就在这个时候,沈君兰推开了浴室的们,“索菲亚,就算你洗澡也要回答我一下啊,吓得我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儿呢!” 听着沈君兰埋怨的语气,索菲亚干笑了两声,“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她这边刚说完,门铃便响了起来…… 第1259章神的化身 沈君兰愣了一下,这个房子租的时间并不长,也就几天的时间,除了家里人以外,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人知道她住在这儿了。 所以听到门铃以后,她第一个念头就是,“索菲亚,你订了外卖吗?” 索菲亚还沉浸在震惊当中,刚才短短几秒钟的时间,沈欢所表现出的实力,已经完全将她震撼到了。 以她的实力,普通人在她眼里和蝼蚁没有什么区别,而在沈欢眼中,身为吸血鬼的她也和普通人是一个量级上的。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 如果她的家族附近居住着这样一个强者的话,整个家族恐怕都要进入绝对防御的状态。 “索菲亚?” “啊?我在呢。” “我问你订外卖了吗?” 索菲亚回过神后摇了摇头,“没有啊,怎么,你肚子饿了。” “没,我听到门铃声,就想着是不是你订外卖了。”沈君兰将毛巾递给了索菲亚,“你先把身子擦一下,我出去看看是什么人。” “好、好。”索菲亚说话时用超音感觉了一下,摁门铃的不是别人,正是刚刚还待在浴室的沈欢。 不光是这一会儿的时间就到了门口,就连身上的衣服都瞬间变干,这个年轻人,真的只有表面上的二十岁左右吗? 沈君兰打开门,发现来人是沈欢后,表情显得十分惊讶,“小欢,你怎么来了?” 当她问出这句话以后,便又很快恢复了正常,“是我爸妈告诉你住址的吧?来,进来吧。” “说吧,你来找我什么事儿?”沈君兰一边招呼沈欢坐下,一边准备去沏茶。 沈欢没有回答沈君兰的问题,而是佯装朝着四周看了看,“我说兰姐,你怎么忽然搬到这种地方了?彩票中头奖了?” 沈君兰瞪了沈欢一眼,没好气道:“怎么,姐姐我就不能住这种房子了?” “不是不能,而是这种房子,和您的身份不符合,要知道,您是教育工作者的领头羊,平时不都待在办公室么。”沈欢接过茶尝了一口,自从喝习惯仙品大红袍以后,其他茶就不怎么喝的进去了,不过在沈君兰面前,他还是要装装样子的。 “别装了,我知道,在茶方面,你的嘴巴也一定被那什么大红袍给养刁了,随便凑合着喝吧。” “您还没回答我问题呢,怎么搬到这种地方来了?难道是咱们学校资源紧张,把你校长室的内卧给拆了?要真是这样你跟我说一声,我呀,把我那个办公司给你腾出来,虽然没有你的校长室高大上,但至少还有个睡觉的地方。” “你嘴巴什么时候变得还怎么贫了?”沈君兰没好气的说道,不过她还是给了沈欢解释,“其实是这样的,最近我留学时的一个朋友来咱们华夏玩,她又偏偏要和我一起,一个女孩子在华夏,人生地不熟的,让她一个人我也不放心,可你也知道,我平时都住学校,要是回了家,还不知道要听多少次唠叨呢,所以啊,就在这外面租了个房子。” “房子是我那朋友挑的,钱也是她自己出的,我呀,就是当个陪伴。” “哦,原来是这样啊。”沈欢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对了兰姐,你那个朋友呢?我怎么来了半天都没看到人影呢?” “她在洗澡呢。”沈君兰打量着一脸好奇的沈欢,语气玩味道:“怎么,你是不是动了什么歪心,想要看看人家外国美女长什么样啊?” “瞧您这话说的,跟我没见过外国妞似的,再说,我是那种人吗?” 沈欢感觉沈君兰没多大变化,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用自己姐姐这个身份来跟自己开玩笑。 “对了,你还没说,你来我这儿干嘛的?” “哦,我就是想跟您请个假。” “我就知道!”沈君兰扳着脸说道:“每次来找我,除了请假也没别的事儿了。” “我这不跟您开玩笑呢么,我这次来找您那是因为太久没见想您了呗。”沈欢故意摆出一副撒娇的样子,“身为弟弟,想念自己的姐姐挺正常吧?” 说完,就往沈君兰的怀里钻,在此,沈欢郑重的发誓,他这么做只是为了试探沈君兰是不是真的被那个女吸血鬼给掰弯了。 要知道他可是有晕奶症的,冒着这么大的风险,他怎么可能是为了揩油那么简单? 不过还真别说,挺软挺有弹性的。 沈君兰被沈欢这突然的举动搞得有些不知所措,但理智告诉她应该冷静,自己怎么说也是沈欢半个长辈了,若是表现出慌乱的样子,以后说不定沈欢会一直这么玩,以此来看她害羞慌张的样子。 毕竟现在的小年轻,脑袋瓜子里装的都是这么个东西。 “多大个人了,还这样撒娇知不知道害臊?”沈君兰抚摸了一下沈欢的脑袋,然后轻轻地用力推开,“快起来,待会儿我朋友出来看见了,姐姐可不好解释。” “不就是朋友吗,有什么好解释的,而且……我这行为很正常啊。”沈欢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暗自盘算着沈君兰这话里的意思。 兰姐这到底是害羞了,还是那种怕被男朋友误会的感觉? 沈欢这边正捉摸着,索菲亚忽然从浴室里走了出来,还真别说,大洋马计较的就是少,穿着个浴袍出来,也不怕被人看光。 “索菲亚,你怎么——” “我洗完澡就出来了。”索菲亚随口回答了一句,然后问道:“这位是?” “沈欢,我的干弟弟。” 索菲亚点了点头,然后走到沈欢身前,伸出了右手,“你好我叫索菲亚,君兰在花旗留学时的朋友。” “你好,我叫沈欢,兰姐的弟弟,华大的学生。”沈欢微笑着说道,不过与此同时却对索菲亚进行了神识传音,“我不知道你接近兰姐的目的是什么,但我在这儿警告你,如果你敢动兰姐一根汗毛,我敢肯定,你就算你逃回花旗的大本营,我也有办法杀了你。” 这、这怎么可能,竟然直接突破了精神防护进入到了自己的意识当中,这、这是何等的强大啊! 索菲亚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的试探是多么愚蠢的行为。 此时沈欢在她眼中——宛若神明! 第1260章感觉自己被套路 “不会的,我——” 索菲亚想要回答沈欢,意识到自己是在用嘴巴说话以后,便停了下来。 身为一个和众多阶层打过交道的华大校长,沈君兰也是具备一定的观察力的,她已经从中感受到了怪异的气氛,“你们两个认识?” “没。”沈欢摇了摇头,将手收了回去,“只是第一次看到这样漂亮的外国美女,心里面比较激动。” “你这话要是让林小姐听到,估计是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吧?”沈君兰没好气的说道。 沈欢笑了笑,“那个兰姐,我就是来看看你,要是没什么事儿我就走了。” “走什么走,你来姐姐这儿不带东西,但我这当姐姐的却不可以不请你吃饭啊。”沈君兰白了沈欢一眼。 沈欢干笑两声,“我这不把自己给带来了么,难道对于我这个礼物,姐姐有啥不满意的?至于要走,那是因为我真就是想过来看看您,你这刚搬过来,什么都没有,我自然也不好意思留下来蹭饭吃,您说是不是这个理?” “姐姐这里东西可齐全着呢,这不,我出去就是买菜了,索菲亚这丫头,非说饭店厨师做的没有我有味道,她啊,就是想尝尝这地道的华夏味。” “原来是这样啊,成,那我就留下吧。” 沈欢本来就没打算走,他使用的不过是欲擒故纵的手段,不想让沈君兰生疑,而且到目前为止,根据他的观察,沈君兰似乎并没有同性恋的倾向,应该是二老误会了。 “不过我有个问题。” “什么问题?” “兰姐,你会做饭吗?” “我爸会,你说我会不会?” “那我可就等着了。” 沈君兰说着就走进了厨房,索菲亚则是慌慌张张的半跪在地,“刚刚我有眼不识泰山,还请大仙见谅。” “有眼不识泰山?大仙”沈欢笑了笑,“你华夏语挺利索的,可惜,我不是什么大仙,话还是刚才的话,我不管你在华夏怎么样,就算是杀人也没事儿,但你最好别伤害我身边的人,不然我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你。” 沈欢向来就不爱管闲事儿,他的职业是医生没错,但也仅限于治病救人,拔刀相助这种事儿对他来说是能免则免。 那个被索菲亚吸干的女尸或许很惨,但这和他是没有关系的,并且按照索菲亚的说法,那个女人之所以会被干掉是因为在酒吧喝了酒,而且看之前在浴室里纠缠的样子,也很明显是自愿的,从这种程度来讲,那个死掉的女人显然已经不具备被划入无辜者的资格。 “那个女人是该死的,为了傍大款,她抛夫弃子,如今过上了想要的富足生活,又不甘寂寞……我、我只杀该杀的人,绝对不会对无辜的人动手的。” “你怎么知道?”沈欢不屑的笑道:“莫不成,你每次想用之前,斗湖去调查一下食物的来历?我记得你刚刚好像说过,你之所以选择她当目标,只因为你喜欢血液和威士忌混合在一起的味道罢了。” “刚开始确实是这样的,但是、但是我吸人血的时候,也可以得到对方的记忆,所以我并没有撒谎。” 沈欢听后一愣,“你们吸血鬼……只要吸食对方的血液,就可以获得对方的记忆?” “并不是所有吸血鬼都可以这样,我是一个例外,根据爷爷的说法,我这叫做返祖现象,另外……我们叫血族,吸血鬼是一种蔑称。”索菲亚忍不住强调道。 “只有你一个人才有吗?”沈欢皱了下眉头,刚刚听到只要吸食对方血液,就能够获得对方记忆的时候,他忽然想到了这种能力,似乎可以很轻易的解决某件事情。 “是的,这种能力本来是什么血族的天赋,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血脉的淡薄,到了近几代,就只有我一个人才有了。” 该死,早知道这样的话,老子就应该和你做朋友了。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你接近兰姐的目的是什么?” “只是单纯的来找老朋友叙叙旧。”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在您的面前我不敢有丝毫的谎言。”索菲亚一脸恭敬道,根据她的理解,沈欢想要窃取自己的记忆,根本就是分分钟的事儿,“我可以跟您保证,对于君兰,我绝对没有任何有害的念头。” 沈欢点了点头,看索菲亚的表情,应该不是在说谎。 他咳嗽了两声,说道:“那个,你喜欢的是女人吗?” “女人?我们血族的性取向和人类是一样的。” “你亲过兰姐?” “您问这个干吗?”索菲亚迟疑道。 “你就说亲没亲过吧。” 索菲亚转动了一下脑子,从各种情况来看,眼前这位大仙很明显是喜欢君兰的,“亲过,不过只是开玩笑,这些在国外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因为这种事情而引起了您不必要的误会的话,我愿意——” “不用,我只需要知道亲没亲就够了。”沈欢摆了摆手,现在总算是把事情给弄明白了。 简单来说,就是索菲亚在和沈君兰玩闹,然后被街坊们看见,然后产生了误会。 “你先在这儿,我出去打个电话。”沈欢说着,便上楼朝阳台走去。 索菲亚看着沈欢的背影,小声嘀咕道:“年纪轻轻,喜欢女人,实力强大……这样的男人,正好符合自己的目标,但如果没有刚才的接触,想必一切都会顺利,现在的话……恐怕要用一些其他的手段才能成功了。” 她深吸了口气,看着窗外说道:“爷爷,您再等一下,我马上就会回去了……带着大家的希望!” 沈欢到了阳台以后,用天眼确定沈君兰在老老实实的做饭后,拿出了手机,“阿姨,对,是我,欢子,那个关于兰姐的事儿我已经调查过了。” “怎么说?” “没问题,我刚刚问了那个女洋鬼子,她说她不喜欢女人,和兰姐那样子也只是在玩耍而已。” “你这笨蛋孩子,怎么能她说什么你就信什么呢?如果你是同性恋,我问你你会承认吗?” “不是,阿姨,事情不是您——” “我不管,总之一切就按照咱们原计划去做,什么时候把君兰给追到手了,你的任务才算完成!” “嘟嘟嘟嘟——” 听着电话挂断的声音,沈欢有些懵逼的嘀咕道:“我怎么感觉自己好像被套路了?” 第1261章血族,被恶魔所诅咒的神族? 寻思着刘婉芬这话里的意思,好像是——只有自己追上了兰姐,才能够证明她家闺女并没有朝着女同性恋方向发展的可能。 这他妈是什么逻辑啊! 说实话,刚开始的时候,沈欢确实有些紧张沈君兰是不是真的变成了姬友,可当他得到确认以后,心里的那股紧张感便消失的一干二净。 这种感情很奇怪,说爱情的话……算不上,总之在沈欢心里是这么定义的,简单来说就是,他看到沈君兰会心动却不会情动。 面对美女心动,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只要是个男人都会这样,所以不足为奇。 要说友情……也算不上,他们两个年龄不同,所处的位置也不同,忘年交不是没有,但在他们这种年纪发生的可能性太小。 最后绕了一圈,又回到了亲情上面。 姐姐或许是对沈君兰最好的形容词,沈欢也打心眼里这样认为,要真的转换关系,先不说沈君兰会不会愿意,他沈欢这里就有些绕不过去。 沈欢拨打了两次刘婉芬的号码,毫无意外,对方根本就没有接电话的意思,刚才还是正在通话中,现在直接就是已关机了。 “我去,该不会真的和自己想的一样,刘阿姨让我过来,就是为了让我泡兰姐吧?所谓的女同性恋之类的,估计全都是扯淡!” 无奈之下沈欢只能把手机收回了兜里,就目前这情况,他除了发牢骚,似乎也真没别的事情可以做了。 “小欢,你还没弄好么?” 听到沈君兰的呼唤,沈欢连忙应了一声,然后说道:“好了好了。” 沈欢下去的时候,沈君兰正在摆放碗筷,“怎么去给林小姐打电话了?” “啊。” “我就知道,你呀,被媳妇管得太严了。” 沈欢干笑两声,挠头道:“她管我也得听不是……在说,既然有管的时候,就肯定有惯的时候。” “哟,不容易啊,长大了,知道保护媳妇了。”沈君兰开起了玩笑,她正说着,忽然收起了笑容,“我说小欢,你是不是欺负索菲亚了?” “啊?”沈欢一脸迷茫,同时眼神不怎么和善的看向了索菲亚,难道自己离开的这段时间,这个母蝙蝠打小报告了? “你别给我装,按照平时索菲亚早就开吃了,今天你一来,她反倒显得文文静静,要不是因为你做了什么,她会这样?”沈君兰扳着脸说道:“告诉你,索菲亚是姐姐留学时最好的朋友,你要是欺负她了,就别怪姐姐我——” 这边沈君兰的话还没说完,索菲亚忽然开口道:“你家弟弟没欺负我,只是在帅哥面前,我会表现的有些害羞而已。” “你还会害羞?”沈君兰仿佛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可笑的笑话。 “去你的!” 两人笑骂了两句,便开始吃饭,期间沈欢的话很少,一是因为插不上嘴,二是因为他心里在想着别的事情。 他算过了,自己追上沈君兰的几率几乎为零。 人们都说年龄不是限制,但它却是一个问题。 现如今社会发展极快,相差三岁就有代沟,更何况他们之间相差近十岁的年龄。 当然,这些也可以不计较,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沈君兰是一个保守的人,虽然在花旗生活了几年,但整体给人的感觉依旧是一个典型的东方女性,在她的观念当中,是绝对不会破坏人家家庭的。 再说回来,其实无论在哪个国家,小三都不会令人称道。 所以,沈欢最终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去做任务,反正已经确定沈君兰不是弯的了,那就没有其他可考虑的了。 吃完饭以后,沈欢便直说要离开,临走前给沈君兰打了包票,说近期一定会回学校上课去,无论是以学生的身份还是以讲师的身份。 其实仔细想想,要不是因为又沈君兰这个校长做后台,像他这种学生,怎么可能在华大混得下去。 沈欢这边刚离开没多久,索菲亚便找借口跟了出去。 以沈欢如今的实力,发现有人跟踪是很正常的事情。 “想偷袭我?”沈欢停下脚步,对着不远处的拐角说道。 索菲亚连忙从里面走了出来,“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 “那你跟我走这么远是为了什么?” 索菲亚咬了咬牙,“虽然这样提出来可能会显得我有些厚颜无耻,但能不能,能不能请您帮个忙!” “什么忙?” 面对沈欢这样的回答,索菲亚很意外,毕竟在她原本的预料当中,沈欢会直接冷酷的拒绝,然后离开。 “事情是这样的,可能会有点长,希望您可以耐性听下下去。”索菲亚倒也没有隐瞒,直接说出了此行的目的。 身为血族的公主,索菲亚本该好好的待在城堡里面享受快乐富足的生活,可如今却出现在了华夏,这本身就是奇怪的事情。 而导致这个奇怪的原因,是由于现任大长老,也就是索菲亚爷爷的一个决定。 吸血鬼的力量强大,杀普通人犹杀蝼蚁,寿命也远远要比普通人长,但这并不是一种上天的恩赐,而是来源于一个恶魔的诅咒。 在很久以前,神王的孩子为了对抗恶魔,奋勇力战,最终终于将恶魔杀死,可却因此受到了恶魔的诅咒。 他从高高在上的神,变成了一个以吸食自己所创造子民为生的怪物,这就是关于吸血鬼始祖的传说。 至于后面的血族是怎么产生的,倒并不是想传言中的那样,你咬我一口,我咬你一口传播下来了的,而是和普通人类一样,通过正常的模式传宗接代。 索菲亚的爷爷,亦或是说,每一代血族的族长都有一个愿望,那就是洗涤掉身上的魔咒,从而再次成为神的孩子。 就在一个月前,索菲亚的爷爷,亚罗伯爵收到一个消息,找到了一种名为永生之酒的圣水,只要服下圣水,他们血族就可以摆脱吸血鬼这种丑陋的名字,再次投入神的怀抱! 不过,这种圣水却有着一种致命的副作用,那便是—— 第1262章这个问题你们自己就可以解决 只要服用了这种名为永生之酒的圣水,就可以洗去恶魔的诅咒,但却有一个副作用,那就是在魔咒洗去的三天内,服用永生之酒的血族,将会进入极度虚弱期,整体实力大幅度下滑,甚至连普通人都比不上。 “停一下。”沈欢摆手打断了索菲亚的话,“我有些疑惑,你确定那个圣水的名字叫做永生之酒?” 索菲亚点了点头,“是的,我确定。” “不是吧,有没有搞错,永生之酒,从字面意思上理解,那不是永生的意思吗?既然是永生,又怎么可能消除你们血族身上的诅咒呢?” 沈欢确实有些无法理解,要是在书上看到,他还能推测可能是翻译错误,但这话是从索菲亚嘴里说出来的,显然是不可能出现这种低级错误的。 “不是的,对于普通人俩说,喝下永生之酒,确实可以永生不死,但是对于我们血族来说,却是另一种作用了。”索菲亚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对了,我听爷爷说,永生之酒这种圣水,最初的产地是在华夏。” “华夏?” 关于长生不死药,华夏历朝历代都是有记载的,但没有一种是以液态存在的,所以听到索菲亚的说法,沈欢一时间还真想不起来。 “是的,我记得爷爷说过他的华夏名字……好像叫……叫什么琼浆玉液。” “噗——” 沈欢差点没把刚吃的饭给喷出去,琼浆玉液?这他妈不是王母做的仙酿么。 “怎么了?” “没、没什么,你继续说。”沈欢摆了摆手,看来这个外国妞,并不怎么了解华夏的神话体系。 “我爷爷准备服下永生之酒,但是又怕仇家趁机来偷袭。”索菲亚说到这,开口就解释道:“忘了跟您说,虽然恶魔被杀死了,但是他留下了和我们血族类似的后裔,就是狼人,这个您应该听说过的。” 好家伙,狼人、吸血鬼全都齐了,不知道待会儿会不会还有其他的西方黑暗生物出场,比如——哥布林? “继续说。” “经历过几次战争以后,我们血族的力量越来越薄弱,但是因为暗黑之王的存在,还有我爷爷的实力和狼人那边的顶级实力相对等,所以一直没什么事情。” “可是就在我爷爷和暗黑之王谈好以后的第二天,暗黑之王却忽然被人杀了。” “咳咳。”沈欢咳嗽了两声,“你说的暗黑之王是九王之一吧?身为王者级的高手,这么容易就被人给杀了?” “是的,达克是九王之一,但是能够杀他的人仍旧有很多,比如神榜上的存在。” “停,神榜是什么东西?” “神榜和王榜类似,不过前者记录的是各领域内的巅峰人物,而后者是各领域内的领导者。” “照你这么说,那个达克是死在了神榜强者的手中?”沈欢挑眉问道。 索菲亚摇了摇头,“并不是,他是死在了无色之王的手中。” “无色之王?”沈欢皱眉道:“所谓九王,不是赤、橙、黄、绿、青、蓝、紫、黑、白,九种颜色么,怎么还会有一个无色之王?” “原本是这样的,但凡事都有例外。”索菲亚解释道:“王榜最初是九人,但是期间出现过变动,也就是所谓的十王榜单,这无色之王就是第十个王者,关于无色之王的描写非常稀少。” “就连现在的王塝上,也没有标注出无色之王的具体信息,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最初出现的时候,青色自由之王的掌管领域,曾被划分到他的旗下。” “自由之王,你要是没有听说过的,应该听说过数十年前,世界上最大的销金窟直自由之岛吧?” 沈欢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他记得夏天好像说过,楚歌打拼的地方好像就是什么自由之岛。 这个无色之王,说的该不会就是楚歌吧? 可他从白衣男子那里出来了吗? “总之这个无色之王很神秘,而且实力极其强大,听说他斩杀暗黑之王只用了一招。” 见沈欢似乎没什么兴趣听这个故事,索菲亚连忙说道:“暗黑之王死了,黑暗世界本就混乱务必,如果我爷爷服用永生之酒的话,狼人的大首领肯定会攻过来,到时候我们整个血族都将覆灭。” “我想起来爷爷曾经说过,华夏有很多高手,便来到了这里。”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一句话,你来这里是想要请高手,而目前在你眼中我就是一个高手,所以你希望我帮的忙,就是回去给你爷爷护法对不对?” “没错,就是这样的!”索菲亚兴奋道:“您放心,身为寿命悠久的血族,我们有很多的钱,比明面上的世界第一首富还要有钱,只要您帮我们血族度过这次难关,就算是把九成的资金交给您都没有问题。” “您也是成年人,应该可以明白钱的重要性,这九成的钱,足以让您得到任何想要的东西。”见沈欢不为所动,索菲亚继续说道:“如果钱不够的话,我还可以奉献出自己的身体,不,只要您说出您想要得到的东西,只要我能得到,就全都交给您!” “钱这种东西我有兴趣,但我并不缺钱,女人我也有兴趣,但对洋鬼子却不怎么感冒,毕竟和我这种传统思想是起冲突的,最后……如果你真有这个能力的话,就不会来找我了。”沈欢微笑道:“最后总结一下,就是这个忙我帮不了,再见!” 索菲亚傻了,她没想到沈欢会不答应,在她的印象当中,沈欢既然愿意听她说这么多,就应该答应啊。 她之所以出那些钱,还有自己的肉身,完全是想要给沈欢一个出手的理由。 可现在—— “大仙,求求您,求求您帮帮忙吧。” “你用不着求我。”沈欢一闪直接躲到了一旁,“其实只要先让级别低的人,服用永生之酒就行了。” “你爷爷的目的是为了让整个血族恢复正常,牺牲小我成就大我这种事情应该是可以接受的吧?” “可是——” “如果他是一个自私的人,就当我没说。”沈欢说完直接消失在了原地,再次出现已经到了一栋高大建筑的楼顶,“真是麻烦。” 他这儿刚嘀咕完,就听到一个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沈药王,好久不见了……” 第1263章人影的不知道第几次邀请 沈欢明显被吓了一跳,他看着眼前和这个人突然出现的人影,没好气的说道:“你怎么老是神出鬼没的?还有,你该不会一直跟踪着我吧?” 这地方是他为了摆脱索菲亚,临时选择的,除了跟踪以外,似乎也没有了其他的可能。 人影愣了一下,然后无奈的笑道:“看来是我误会了,本以为是您找到了我,没想到却是意外碰到。” “也就是说我来之前,你就在这里了?”沈欢朝着周围看了看,这里就是一个很普通的顶楼,上面空空如也,可以看到一些条纹和led灯,估计之前是被当做直升机停放的平台来用的。 “是的,所以您这样突然的出现我才会感到意外。”人影干笑两声,继续说道:“不过老实说,您刚刚出现的时候,我还以为您已经想通,决定要加入我们了呢。” “加入你们制作那种号称是造福全人类的药物?”沈欢笑着摊了摊手,“我这人也不是什么好人,但也实在是算不上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 “关于制造药物的事情,你已经找过我很多次了,每次都说这种药物研制成功以后,可以造福全人类。”沈欢撇嘴道:“说实话,你说找我是为了制造药物我相信,但……你如果说这种药物可以造福全人类,那我就不相信了。” 人影也不生气,依旧是笑吟吟的,“为什么呢?您这样想,总得有一个理由吧?” 沈欢点了点头,“在我的逻辑当中,如果你们真是在研究可以造福全人类药物的话,不应该躲躲藏藏的,毕竟这本身是一件好事儿。” “你们现在的行为,不仅让我没办法和造福全人类的药物联系到一起,反而会和谋害全人类的药物联系到一起。” 人影干笑两声,“确实,按照逻辑来说确实是这样,但您应该也知道,有些事情在得到证明以前,总会被世俗和一些迂腐的掌权者反对,就像那些提出物理、化学知识的学者一样,没人会相信他们,坚持说出那种话的话,还会被无情的送到绞刑架上。” “我们所做的,仅仅是在表面上放弃,暗地里努力罢了。” “所以,我们的行为看似不符逻辑,但实际上却非常合理。” 人影顿了一下,直起身子说道:“其实您应该可以感受到的,若我们是一个为了私人利益而存在的组织,是不需要邀请您这么多次的,在您第一次不同意的时候,就会将您给绑了。” “是啊,以前的话确实可以,不过放到现在,以你一个人的能力似乎很难做到。” 这一点沈欢必须得承认,就拿刚才来说,他虽然是临时性选择来到这里的,但这其实并不妨碍他发现人影的存在,可他并没有。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人影的实力并不低,从始至终都处于现等级阶段的佼佼者当中。 “还是同样的话,只要有机会我会一直邀请您,直到您同意为止。” 人影还是和以前一样,和沈欢说话时非常有礼貌,时不时还会使用一两句敬语。 “那这一次还和之前一样,令你失望了。”沈欢没兴趣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转移话题道:“对了,你在这个地方做什么?” 人影也不忌讳,“这里是附近最高的建筑,可以很好的俯视下面的一切。” “还说你没有私心?一个正常人恐怕是不会喜欢那种高高在上俯视一切的王权霸业之感吧?” “我只是在搜集数据而已。” “收集数据?”沈欢皱了一下眉头,他实在是想不通,站在这样高大的楼顶,可以收集到什么有用的数据,毕竟现在这个时代,待在屋里的人远远要比待在外边的人多得多。 “没错,就是收集数据。”人影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只是这个数据并不能告诉您。” “不用了。”沈欢摆了摆手,“您在这儿继续收集数据,我就不耽搁你工作了。” “等一下。”见沈欢想要离开,人影连忙说道:“沈药王,我再次诚挚的对您做出邀请,希望您能够加入我们,我可以郑重的向您保证,我们所研究的药物,绝对不是您想象中的那样。” “或许您可以先加入我们,一旦发现我们有别的念头,可以随时退出。” 沈欢笑着摇了摇头,“上山容易下山难,我要是进了你们的贼窝,想要出去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那啥,时间也不早了,咱们也别聊了,有缘再见!” 说完,也不管人影还想不想说什么,直接一个跟斗就飞了出去。 讲真话,沈欢对于人影一直有种不明的危险感。 算起来他现在已经接触过不少的组织,号称神秘的有不少,但这些神秘组织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线索,但是人影组织几乎可以说是毫无线索。 只知道是制作药物的。 可要真是这样,根本没必要让人影这样的高手跑腿。 从某种程度来讲,人影的实力可以说比除沈欢以外的道盟成员都要强大。 反正沈欢还是原来的老思想,这样的组织最好不要扯上关系,一旦扯上关系就会非常的难搞。 沈欢的目的地是林家,到家以后发现牛小贝已经走了是林妙诗送过去的,目前林妙诗还没回来,他打了个电话,说是还在路上。 当初把沈欢搞得头大无比的女人当中,现在就只剩下陆倚天一个了。 沈欢去找了她,希望她能放弃小三这种角色扮演类游戏,可人家根本就听不进去,硬是找各种借口来打破话题。 这种情况下,沈欢也真是没了其他办法,只能让对方留在这儿,至于以后……等到了以后再说吧。 办完杂七杂八的破事儿以后,沈欢决定好好和林老爷子俩聊聊,毕竟因为陆倚天这事儿,他老人家也没少受罪。 可这边前脚刚进去,还没来得及请安,这手机就响了,拿出来一看,是厂公打过来的。 “公公,有事儿?” “您没忙着吧?” “没,怎么了。” “国主有个任务要交给您。” 卧槽尼大爷的,老子究竟还有没有休息的时间了! 第1264章国外地下拍卖会 这人忙得久了,就老想找个休息的时间,沈欢这阵子没有太忙,但确实是被几个女人搞得有些头痛,要说他不想过一过惬意的生活,那根本就是在扯淡。 “公爷?” 厂公说了半天,不见沈欢说话,便开口呼唤了两声。 “嗯,在呢在呢,您继续说。”沈欢从牢骚中走出,怔了怔神,准备好好听一听这国主给自己安排的新任务是什么。 反正他和国主之间是交易关系,这额外任务他接不接都可以,完全是看个人的意愿,他要是真不想接,国主也拿他是没有任何办法的。 厂公有些无语道:“公爷,您究竟在干什么呢,这任务我都说完了。” “啊?说完了么?我怎么没有听到,可能是这林家的信号不太好吧。”沈欢随口敷衍道。 林家的信号不好?开什么玩笑,那可是专门建立了一个信号塔的存在,可能出现信号不好的问题吗? 我看啊,你多半是不想要接下这个任务! 人老了,这脸皮也就厚了,要是换做厂公年轻那会儿,他绝对不可能把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但现在别说重复一遍,就算是重复上百遍都没有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国主刚刚接到消息,最近花旗有一场拍卖会,其中有一件就是龙鼎,虽然不知道真假,但这种事情,是宁可错过也不能放过,所以就想要您过去掌掌眼,看看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话,您啊就把这龙鼎给拍下来。” “关于钱的事儿您不用多想,一切都由国家来出,您看怎样?老奴觉得您要是有时间最好过去一趟,毕竟龙鼎早点找齐全,您也早点拿到您想要的,不是吗?” 沈欢刚开始还想着找个什么样的借口,来回绝这一次国主的任务,可这一听,还是在说龙鼎的事情。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还就真找不到什么理由来回绝了额,不仅回绝不了,甚至还可能要好好的把这个任务个接下来。 就像厂公说的那样,这种事情是互惠互利的,他越早完成,就越早拿到好处。 只不过出国的话…… 关于出国,沈欢不是没有想过,他的目标是让中医重新遍布华夏大地没错,不过在很早以前,他就在这个目标上又加了一个目标,那就是让全世界人民感受到中医神奇的魅力。 但要说真的出国,他还真就没有那么多准备了。 “公公,这事儿着急吗?” “要说着急的话,确实是挺着急的。” “你看这样行不行,给我几天时间好好想想,或者说好好准备准备,弄好了,我就过去,成不?” 厂公笑呵呵的说道:“当然可以,其实我们这边也需要好好准备一下。” “你们不是准备钱就可以了吗?” “不是的。”厂公干笑两声,说道:“您知道的,龙鼎事属机密,单是这一项,就导致我们无法动用国际上的友谊力量,这样就造成了找熟人困难的问题。” “找熟人?” “是的,这一次拍卖龙鼎的地方,并非是正规的拍卖行,而是私人地下拍卖行,这种拍卖会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进去的,必须要有关系的人才能够进去。”厂公正说着忽然一顿,“对了,或许这个地方您也听说过,叫万帕尔拍卖行。” “这个我还真没听说过,你们应该知道的,我并没有出过国。”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我就感觉奇了怪了,皇族这么大的势力,不可能一点办法都没有吧。” “我们皇族本来在那边安插有人,但是……最近那边有点乱,那几个特使正好全都死了,要不然您早就该出发了。”厂公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您要是有关系的话,也可以自己找人,还是那句话,这事儿早办完对咱们大家都有好处。” “好,那就这样。”沈欢把电话挂了以后,对着林老爷子不好意思的笑道:“对不起啊林爷爷,我这——” “男人有事业是好事儿。”林老爷子刚开始还一本正经的,可是很快便压低了声音,“国主那边打来的?” “对。” “我说小欢啊,给国主办事儿,最好就不要讲价了,现在他是有求于你,若是以后——” 沈欢知道林老爷子想说什么,摆手道:“您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不过您也别太担心,现在不是封建社会,皇权是高人一等,但也没达到以前那种皇权至上的程度。” “那是因为你不了解。”林老爷子无奈的叹了口气,“你啊,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你知不知道当年——唉!还是不说了,总之爷爷说的话,你只要记在心里就行了。” “明白了。” 关于国主的事情,林老爷子从来不多问,显然是有所忌惮。 和林老爷子聊了会儿家常,沈欢便去了天组。 “国主让你万帕尔拍卖行拍龙鼎?”夏天听完沈欢说的以后,表情十分惊讶。 “怎么,你听说过这个地方?” “嗯,那是暗黑势力的地方,用咱们华夏的话来说,就是充满了妖魔鬼怪。”夏天解释道:“就是吸血鬼狼人那些东西。” “白天和普通地方没什么区别,但到了晚上以后,那地方是出了名的生人勿进,一般在晚上出了人命什么的,就算是警察也管不了。” 吸血鬼、狼人的聚集地? 刚才厂公不还在寻思找熟人吗,要真是这样的地方,找兰姐那个同学,索菲亚不就好了吗? 好马不吃回头草?现在沈欢脸皮厚的早就不像当初那么腼腆了,要是这么点脸面都拿不出来的话,那就真是什么事儿都别干了。 “对了,我让你分析的那瓶紫色血液分析出什么了没?” 沈欢手里没有什么专业工具,就把宋可馨的血交给了夏天。 “结果出来了。”夏天顿了一下,“这血是宋可馨的吧?” “你怎么知道?”沈欢问完就后悔了,这特么不是废话么,人家两个可是上辈子就认识了。 “她的病我很早就知道,但因为是命中注定就没给她改,没想到这么多年她还是不死心,现在出事儿了吧。”夏天无奈的叹了口气,“与天斗其乐无穷,那根本就是扯淡,看那些麻衣相士就知道了,他们敢说自己可以改运,但却没一个敢说自己可以改命的。” “算了,还是跟你说结果吧,不过我就算说了,你也不一定治得好。”夏天正色道:“让血液变成紫色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一种酒水,放在咱们华夏古代,这种酒水被称为——琼浆玉液!” 第1265章我答应和你一起去花旗 “琼浆玉液?!” 沈欢的表情看起来极其惊讶。 夏天倒是有些见怪不怪的味道,笑了笑,“没错,就是琼浆玉液,但不是传说中由王母酿造和蟠桃同等地位的琼浆玉液,而是由外丹流的炼丹师所炼制的是一种长生不老药,也是众多增加寿命的丹药中,增加寿命最长的丹药之一。” “简单来说,它是从徐福炼制的长生不老药中提取的精华,再经过一些其他仙草的汁液融合炼化而出的超级续命长生药。” “我惊讶的不是这个。”对于夏天,沈欢倒不会隐瞒那么多,将今天遇到索菲亚的事情说了一下。 “我靠!”夏天爆了句粗口,“琼浆玉液这种东西,怎么可能在世俗中遗留这么多,连西方那边都出现了。” “阿瑞斯那个家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我让他查的时候,明明汇报的情况是没有遗留的啊。”夏天显得有些气恼,“乖乖个隆滴咚,那个家伙该不会是一心沉迷于泡雅典娜,选择敷衍了事了吧?” “我知道你一定想要问阿瑞斯是谁,虽然和传说中的战神同名,他也确实很厉害,但却不是传说中的那位,从职责上讲算是我的下属,主要掌管西方的一切事物,而我全都管不过主要管东方。”夏天怕沈欢听不懂,继续解释道:“我们是在年轻那会儿认识的,不打不相识,他挺厉害的,现在我不在了,他应该是地球上最厉害的存在了。” “至于雅典娜……怎么说呢,可以说是阿瑞斯的女儿,也可以说是他媳妇,反正西方那边你懂得,乱那啥很正常,当然实际上也没那么恶心,他只是和自己创造出的角色恋爱了。” “本来他就是想制造一个下属来代替自己,好给自己抽些时间修炼,那家伙是个战斗狂,一直想要打败我,不过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额……我说了这么多你懂吗?” 沈欢摇了摇头,“老子想知道的事情根本就不是这些好么!话说回来,你死了整个银河星域不都陷入混乱了么,难道西方那边没事儿?” 夏天回答道:“有事儿,但有阿瑞斯在的话,问题应该不大,其实所谓的星域守护者除去设定规则这一项以外,说白了就是谁的拳头大听谁的,而且拳头有些时候和规则也是相等的,只不过一个是强行要求,一个是只要不被逮到就没事儿罢了。” “按照你的说法,造成宋可馨紫血的原因是由于琼浆玉液,而现在吸血鬼那里有琼浆玉液,无论是为了完成李瑾轩给我的任务,还是为了宋可馨的病,我都必须前往花旗一趟了对吧?” “你可以这么理解,但是……”夏天深吸了口气,“欢子,我跟你说实话,琼浆玉液这玩意儿是有违天道的存在,我当初将它们收回去没有别的目的,就是想要把这些bug一般的产物销毁掉。” “它本身就是规则外的东西,现在又发生了原本作用以外的作用,你想要解除它的效果,恐怕不是一件容易事儿。” “但我的性格你是知道的。”沈欢没有说太多,但是夏天却已经了解了他的意思。 夏天无奈的苦笑道:“这么说你还是决定过去了?” 沈欢点了点头,“如果宋可馨的紫血症主要是因为永生之——琼浆玉液的话,我就必须过去一趟,我这个人有贱毛病,不答应是不答应,可一旦答应,就一定会做到。” 沈欢正说着,似乎忽然想到了什么,“对了,身为天尊,你应该知道这个永生之酒是用什么东西炼制的吧?” “这个……”夏天很认真的想了想,然后说道:“我忘记了……你、你别这样看着我,我是真的忘记了,身为天尊每天要打理的事情太多了。” “得,说到底我还是得去花旗吗。” “花旗……说实话,那地方很蛋疼,除了五角大楼、cia这些已知的蛋疼存在以外,还有一个异能者联盟,你知道的,花旗的胳膊一直很长,什么事儿都想要管,你要是过去的话,最好别闹出太大的动静。” “我又不是去闹事儿,放心吧。” “那我就只能祝你一路顺风了。” “承您吉言。”沈欢客气了一句,“那种特殊金属你找到了吗?” “找到了一些,不过还不够打造两个手镯。”夏天有些不好意思道:“其实我也有事儿想要请你帮忙。” “什么忙?” “你道盟里面是不是有个器宗?” “对,没错。”沈欢点了点头,“怎么,你需要器宗的人出手帮忙,炼制手镯?” “是,现代科技虽然发达,但是却达不到锻造要求,那玩意儿只有道修界的人能做。” “成呗,你去找李老道,就是李莫愁,跟他说一声就行。”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就开始各忙各的,毕竟都是大忙人。 小别墅内…… 索菲亚看着窗外,表情若有所思。 一旁正在扫地的沈君兰没好气的说道:“怎么,自打我弟弟离开以后,你就一直魂不守舍的,难道是看上我弟弟了?不过我可事先和你说明白,他是有家室的人了,你可别多想啊。” 索菲亚现在根本没心情解释,本来她对华夏所谓的高手已经不抱希望,可沈欢的突然出现,却让她重新看到了希望,但沈欢冷酷的拒绝,又让她再次陷入了绝望。 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爷爷已经等不了那么长时间了。 大仙说的那个办法虽然可以,但是——但就算是爷爷愿意我也不愿意啊。 “出来。” 就在这时,索菲亚的脑海中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 索菲亚并没有多想,或者说她此时的心情根本就不在这上面。 “出来!” 声音再次出现,里面还带了一些不耐烦。 “谁?!” 索菲亚忽然出声,把沈君兰给吓了一跳,“你这丫头一惊一乍干嘛呢。” “没、没什么。”索菲亚摇了摇头,她终于意识到那个声音是谁的了,“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 也不管沈君兰答不答应,索菲亚直接跑了出去。 出门看到沈欢后,她激动的险些说不出话来,“大——” “我答应和你一起去花旗,不过你得答应我三个条件。” 三个条件?别说三个,就算是无数个我都愿意啊! 第1266章这个女洋鬼子是什么人? “无论什么条件,我都可以答应!”索菲亚兴奋的说道。 沈欢摆了摆手,“你也别答应的这么早,还是先听听条件再说,如果你达不到的话,刚才那些话就当我从来没有说过。” “好,您说。” 索菲亚已经想好了,为了保护血族和爷爷,自己可连身体和生命都放弃,又有什么条件是自己达不到的呢。 “我的职业是医生,使命是救人,保护你们血族也算是在救人,所以我就按照自己正常的收费标准来收费。” “您的收费标准是?” “一半。” 索菲亚有些迷茫道:“一半?” 沈欢点了点头,解释道:“嗯,救人收一半是我的原则,放在你身上,这次的治疗费用就是你们血族总资产的一半。” 这个结果是索菲亚可以接受的,血族活跃了几个世纪,总资产根本不是世人所能理解的数字衡量的,就算支付了一半资产,对血族来说也不是什么大影响,因为剩下的一半足以让他们血族时代无忧。 再说,只要服用了永生之酒,他们就可以摆脱罪名,再一次投回神的怀抱,到时候钱这种东西,有多少,甚至是有没有,都全无关系了。 “这个条件我可以接受。” 沈欢伸出食指和中指说道:“第二个条件,在守护你们之前,我需要你带我去一趟万帕尔拍卖行。” “万帕尔拍卖行?”这一次索菲亚眼中闪过了一丝惊讶,“您去那里做什么?” “做人最重要的就是别问那些不该问的。”沈欢的语气中有些不悦,明明是求人的角色,却还喜欢刨根问底,说讨厌那都是好听话,说难听点那就是不知死活。 索菲亚身子一颤,连忙说道:“知、知道了,对不起。” “第三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沈欢注视着索菲亚的目光说道:“我需要一份永生之酒。” “什么?!”这一次索菲亚完全震惊了。 沈欢皱起眉头道:“怎么,没办法接受吗?如果没办法接受的话就算了。” “不、不是的,只是、只是永生之酒的数量有限,而且还是家族目前最贵重的东西,我、我一个人是没办法做主的。”索菲亚慌张的解释道,她生怕沈欢误会什么,毕竟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沈欢是他们血族生存下去的唯一希望。 “哦?”沈欢挑了下眉头,“如果你没办法做到的话,那就算了。” “等一下,请您等一下好么,我、我——”索菲亚咬了咬牙,似乎做了一个很艰难的决定,“这个我可以做主,只要我将属于自己的永生之酒贡献给您就可以了!” 沈欢的表情稍显诧异,他没想到眼前这个小丫头,为了家族竟然可以付出这么多。 他从这个女洋鬼子身上找到了一丝熟悉感,同样是为了家族可以抛弃一切的——李凤仙。 想到这儿,沈欢对于这个原本并不怎么讨喜的女人多了几分好感,说话的态度也缓和不少,“既然谈拢了,收拾一下,我们立马去花旗。” “现在就去?!” “你难道没有听说过有句话叫做时间不等人吗?” “好、好,我现在就去和君兰打声招呼。” 一提起沈君兰,沈欢又想起了一件事情,“对了,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算是附加条件吧,我帮你做完事情以后,你需要回来华夏一趟,去兰姐的家,告诉刘阿姨和沈伯父,说兰姐和你只是朋友关系,为了让他们放心,你会立刻马上离开华夏回花旗。” 索菲亚没能想通其中的关键,但因为之前的事情,她这一次并没有多问,“好。” “去吧,我也需要去做些准备,半个小时后,我们机场见。”沈欢说完便消失在了原地。 索菲亚现在心中充满了兴奋,不过想到要对沈君兰解释离开的原因,她又是一阵头痛。 林家…… “又要出去?还是出国?”林妙诗柳眉微皱,心中想必是有些不悦。 沈欢干笑着点了点头,“是的,除了国主交代的事情以外,还有宋可馨的事情。” 他没打算把血族的事情说出来,林妙诗也是道修没错,但她那一身实力都是绝尘传给她的,加上一直在世俗生活,实际上她和普通人的思想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吸血鬼的传说经过影视小说等题材的渲染,早已家喻户晓,不管是以正面形象出现还是以反派形象出现,无一例外的是,吸血鬼都代表着一种强大的力量,如果说出来的话,林妙诗一定会担心。 林妙诗沉默了一会儿,“那你去吧。” “其实……我想和你一起去。”沈欢说的实话,他想要带林妙诗一起过去,不仅仅是因为之前的承诺,也因为两人太久没有在一起了。 感情这种事情,一旦生疏了就很难再拉回去,现在两人的感情虽然还算正常,但和之前的如胶似漆相比,确实有些淡化了。 “我不去了。” “为什么不去?” “我去了以后,可能会成为你的累赘。” “你怎么会这么想?”沈欢拉住林妙诗的手,“对我来说,你永远不会成为累赘。” “男人都是嘴上说的好听。” 沈欢无语道:“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样多愁善感了。” “你觉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林妙诗话中有话,沈欢又怎么可能听不出来,“那个你去不去?” “既然一家之主都开口了,你觉得我可以不去吗?”林妙是露出了一个幽怨的小眼神。 “那就收拾收拾东西,开路吧。” 林妙诗收拾的东西的时候,发现沈欢一动也没动,疑惑道:“你怎么不收拾?全都装进须弥戒指里了吗?” 沈欢摇了摇头,猛地以公主抱的方式将林妙诗抱起,“带上你就够了,因为你是我的全部。” 林妙诗脸色一红,啐嘴道:“还要不要脸。” “要你就够了。” 到了机场以后,索菲亚一下子就愣住了,和大部分女人一样,她被林妙诗的美所震撼。 “这位就是仙母吧?” 索菲亚这边刚开口,沈欢还没来得及回答,就感觉身体一阵冰冷,“这个女洋鬼子是什么人?” 第1267章前往花旗,新的银行卡! 算起来林妙诗这个人虽然个性冰冷,但绝对算不上高傲,也从未拿着自己娇美的面容和林家千金的身份到处张扬,摆出高人一等的感觉。 可她这一次对于索菲亚的评价,却带着一些敌意。 其实这也不能怪人家,毕竟最近沈欢到处采的野花太多了,身为东宫正主她时不时注意一下他身边的女人也很正常。 而且在当今社会,占有欲早就不是男人独有的东西,将本来属于自己的蛋糕分成几份,也不是所有人可以接受的。 现如今林妙诗接受了,但这不代表她可以无止境的接受,蛋糕是有限的,要一直这么瓜分下去,迟早有分完的一天,到时候很可能连原本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都没了。 宽宏大量是身为大妇的应有之风,可要真没点原则,那就不是宽宏大量,而是傻哔式样了。 沈欢也是个聪明人,怎么会看不出林妙诗的想法,连忙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过了么,这次要去参加拍卖会,需要一个当地的导游,这个就是我们的导游,叫索菲亚。” “闭嘴,我让你解释了吗?”林妙诗瞪了沈欢一眼,那模样大有一副女主人的威严。 沈欢悻悻的耸了耸肩没敢说话,女人都是不讲道理,所以任何试图和女人讲道理的男人都是——脑缺。 沈欢可没什么兴趣当脑缺,再说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情,确实是他自己处理不当,人家小姑娘心里面有点脾气,都是很正常的。 不过在索菲亚看来,这就是大新闻了。 沈欢,这个在他看来异常强大的男人,竟然、竟然怕老婆。 天呢,华夏不是一直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国家吗? 一定是自己搞错了。 不对!万一是真的呢? 照这么说的话,是不是自己只要搞定这位主母,就等同于搞定了大仙本人呢? 在索菲亚眼中,林妙诗表现的虽然冰冷,但实际上却是比沈欢本人好说话多了。 “参加沈夫人。”索菲亚行了一个华夏礼仪,躬身尊敬道:“正如沈先生所讲的那样,我是你们这次花旗之行的导游,而且对于万帕尔拍卖行的规矩,我想就算是当地的本地居民,都没有我了解,所以我这一次一定会给二位一个开心的旅行。” 索菲亚说完以后,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次的事件并不怎么温和,大战什么的也不可能避免,简单来说就是,这次的行动非常危险,她有些不理解,沈欢为什么要带上林妙诗这样一个女人。 难道是对自己的实力过于自信,觉得自己可以不必顾虑那么多?亦或是—— 果然。 在观察过林妙诗以后,索菲亚忍不住在内心中发出惊叹,结果显而易见,林妙诗正如她蔡祥忠的那样,并非花瓶,而是一个实力不次于自己的存在。 貌美如花,富贵荣华,还有如此实力,难怪有资格成为大仙的伴侣。 如此看来,当初大仙拒绝自己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林妙诗没再说什么,她刚刚那样说话也是因为一时的怒气上头,现在冷静下来以后,她便恢复了之前那种波澜不惊的平淡状态。 三人没有再多聊什么,没过多久,厂公便派人送来了相关的出国手续。 “这是您用来消费的银行卡。” 沈欢看着递过来的银行卡疑惑的皱了下眉头,“怎么又给一张,之前不是给过了吗?” 他说的是最初的那张,直接连接国库,建设长乐村的时候,花费了一些,之后基本上就没怎么动过,所以沈欢看着手里的这张新卡表现的十分疑惑。 “之前那张卡属于皇族专用卡……”来人朝着四周看了看,“其实是国主的副卡,国际上有不少人都认识的,这一次出去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您以私人的身份拍下,所以特地办了这张新卡,除了卡主的身份以外,基本上和之前的卡没有任何区别,当然原本的那张卡已经作废了。” 李瑾轩的顾虑,沈欢还是明白的,就像是这些年海外拍卖华夏国宝的拍卖会一样,一般都是以个人名义拿下的,如果是以国家名义出手,先不说面子问题,光是各国的狙击都会让人受不了。 “我知道了,还有其他的事情吗?” “没有了,不过厂公让我以他个人的名义祝愿您一路平安。” “回去帮我谢谢他,就说他的话我收到了。” 原本以为这个厂公不是一个官腔特别重的人,但现在看来完全是他误会了。 皇城,御书房内。 “没想到沈欢竟然自己找到了熟人,真是令我感到意外。”李瑾轩尝了口精致的糕点,那糕点光是看上去就十分诱人,不过他似乎没什么食欲,在吃了一口以后便放下了,“这个结果真是令我意外,看来我们这位寻龙公的本事,远远要比我们想象中的要强大。” 一旁的厂公开口解释道:“历代药王的关系网都非常的庞大,沈欢这一代……和之前几代相比,还略有欠缺,不过他应该是第一个和国际接轨的药王。” “把这样的不稳定因素留在国内,我真是感觉有些不安呢。”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依老奴所见,沈欢这样的人才就算得不到也千万不要得罪。”厂公叹了口气,“不说别的,光是药王之威就不是我们所能承受的,而且如今……他的实力已经无需再将我放在眼中了。” “我怎么有种养虎为患的味道呢。” “那是因为您太贪心了。” “我太贪心了吗?”李瑾轩笑了笑,接着说道:“还是没有那个人的消息吗?” “没有,几乎可以肯定他已经不在华夏了。” “那国外呢?” “在国外我们行动多少有些不方便,所以要慢一些,不过总能找到的。” “这句话你已经说了五年了。” 厂公干笑两声,无奈的叹了口气,“其实您又何须赶尽杀绝呢。” “如果我当初够狠,早就永绝后患了!” 面对戾气越来越盛的李瑾轩,厂公无奈的叹了口气,他开始质疑,自己等人当年所做的选择,究竟是对的,还是错的…… 第1268章就这样一个年轻人还敢妄称大仙? 帝国城,花旗第一大城市及第一大港。 坐拥都会区的核心地带,是一座世界级国际化大都市,也是世界第一大经济中心,其gdp位居世界第一,说其是世界上最繁华的都市也不为过。 即便是见过大都市的沈欢看到这些高楼大厦以后,也十分的惊讶,这里可以堪称是真正的混凝土丛林了。 有些地方就算仰着,也无法看到顶楼在哪里。 这里到处都充斥着已经可以号称国际通用语的大不列颠语言,不过沈欢倒也没什么鹤立鸡群的感觉,花旗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多元化国度,在帝国城这样的大都市之中,可谓是得到了最好的体现。 让沈欢等人显得特殊的,并不是肤色,而是颜值。 沈欢的脸蛋如今堪称英俊,加上个头高大,符合大部分人的审美,就算不是超一流的保准,也早已位列一流帅哥的行列了。 除了帅哥以外,他身旁还站着两个风格迥异的大美女。 一个是具备东方特色的林妙诗,另一个则是索菲亚。 美是不分种族的,再加上两人都是各自种族内的巅峰人物,这种迥异的风格碰撞在一起,将两人的美更加扩大化。 刚刚有几个小伙子已经撞了电线杆,不过不得不承认,国外小年轻的胆子都特别的大。 就这一会儿的时间,已经有不少人过来搭讪。 “嗨,美女,能留个脸书账号吗?” “对不起,小弟弟,姐姐和哥哥们现在没时间和你玩,让开好么?”索菲亚没好气的说道。 这是她最讨厌的地方,当然,要是放在平时她会很享受,说不定还会找几个顺眼的当晚餐,可她现在生怕这些不知死活的小年轻引起沈欢的不悦。 “嘿,美女别这样。”小鲜肉说这句话的时候,看了一眼沈欢,发现对方没有举动后表现的更加大胆,竟然想要伸手和林妙诗来个拥抱。 “小子,你知道死神在杀人之前是怎么和死者对话的吗?” 就在这时,小鲜肉的脑海中忽然响起了沈欢的声音,他也没有在意,只是以为沈欢忽然开口说话了。 “不知道。” 切,拿死神吓唬自己,还不如拿出自己的偶像撒旦来吓唬自己呢。 “不不不,你现在已经和死神在对话了,应该知道的。” “哈哈哈,你是在说你是死——”小鲜肉被沈欢给逗乐了,大笑着准备好好嘲讽沈欢一番,可是当他看到沈欢的模样后直接被吓傻了。 原本帅哥脸已经没了,取而代之的,竟然是一颗燃烧着火焰的骷髅头。 “我的天,死、死神,竟然是死神,天呢!”小鲜肉一边大叫着,一边疯狂的逃跑。 索菲亚知道是沈欢使用了什么手段,也没有多说,只是一个劲的抱歉。 “好了,我们不要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带我去拍卖行吧。” “抱歉,现在不行。”索菲亚干笑着说道。 沈欢皱起眉头,“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非要我帮你们血族渡过难关以后,才会带我过去吗?” “不、不是的,您千万不要误会。”索菲亚慌张的解释道:“我之所以现在不能带您过去,是因为万帕尔拍卖行只有晚上才会开门。” “想来你是不敢骗我的。”沈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说道:“好了,现在带我去你们血族吧,虽然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但打个照面却还是可以的。” “谢谢,谢谢您。” 索菲亚还以为沈欢先要找个酒店什么的,为了让对方先去自己家还想了一系列的办法,沈欢主动提出先去血族,绝对是她意料以外的事情。 和传说中类似,血族居住在城堡之中,独栋海岸边的城堡,就像是一个超级别墅。 在自己族人面前,索菲亚的公主范很足,面对和自己打招呼的下人,她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 “去通知爷爷,就说我带着华夏的客人过来了。” “是的,索菲亚小姐。” 那名仆人离开以后,索菲亚的态度再次变得恭敬起来,“大仙,我们先去大殿,爷爷一会儿就会过来。” 她这边正说着,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我亲爱的妹妹,你忽然失踪让大家真是好一阵子担心呢,难道你不知道现在是我们血族的关键时刻吗?” “路易斯我现在没心情和你斗嘴,让开!”索菲亚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得难看起来。 被称为路易斯的,是一个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的白人帅哥,要是没有脸上的雀斑,再换下老土的大奔发型,倒是一个不错的帅哥。 不过在沈欢看来,这个家伙很惹人讨厌。 路易斯冷笑一声,“你以为我有时间和你斗嘴吗?在这种个关键时刻,你却玩失踪,知不知道为了找你,家族耗费了多大的力气去找你。” “我是为了帮家族请外援!” “请外援?”路易斯先是冷饿了一下爱,然后大笑道:“你开什么玩笑,这就是你找的外援?” 路易斯指着沈欢说道:“你电影是不是看多了,以为华夏功夫天下无敌?辈的不说,就算是真的有电影上演的那么神奇,在我们血族面前又有个屁的作用!” “路易斯,我劝你最好改掉嘴臭的毛病,如果你再侮辱大仙,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路易斯哈哈大笑道:“就这样一个年轻人还敢妄称大仙?倒是他身边的这位美女,倒是有些传说中东方仙女的味道。” “你找死!”索菲亚说着双眼猛然变得血红,指甲也长了出来。 路易斯见状心中一惊,索菲亚因为返祖现象的原因,整体实力可谓是年青一代当中最强的,就连他这个号称血统纯正的血族也无法比拟。 和索菲亚斗嘴本来就是常有的事情,但他怎么也没想到索菲亚竟然真的会为了一个外族人而和自己动手。 “大师,救我!” 在明知道自己不是对手的情况下还选择硬碰硬,那不叫做爷们儿,那叫做傻哔。 路易斯并不觉得求救是一件多么丢人的事情,他的话音刚刚落下,一个身穿黄色道袍的中年道士便从天而降护在了他的身前。 接着拿出一道黄符,口中念念有词,大喝道:“退!” 话音刚落,黄符化火,直接冲向了意图伤害路易斯的索菲亚! 第1269章我是一个低调的人 索菲亚没想到路易斯身边还有这样的高手,等回过神想要闪躲的时候,却是已经晚了,火球已经直冲冲的朝着她的门面袭了过来。 完了! 在索菲亚看来,自己是必然会被火球击中的,就算是不死也会重伤,毕竟在这种情况下她连防御的机会都没有。 她吓得闭上了眼睛,但等待了良久,都没有一丝痛苦降临,她睁开眼睛一看,眼前的火花不知什么时候消失的无影无踪。 取而代之的是,路易斯和黄袍道士一脸的惊讶。 火……消失了? 不对,应该是沈大仙救了自己! 想到这儿,索菲亚一脸感激的看向了沈欢,可沈欢正在和林妙诗窃窃私语,好像那忽然消失的火,和他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这时黄袍道士忽然开了口,“小娃娃,我看在路易斯先生的面子不和你计较,只是略是小计惩戒一下你,以后若再敢对我的雇主不敬,就休要怪老夫不客气了!” 说完,一甩他那黄袍站在了路易斯的身后,那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让人看着十分蛋疼。 路易斯一听这话,心中大快,原来闹了半天是道长主动放过了索菲亚。 哼!没能让索菲亚这丫头吃苦头真是失策,我的实力虽然没有她强,可却能够感觉出来,她刚才是真的想要动手杀了自己! “索菲亚,听到了吗?如果你不想死的话最好不要招惹我,另外,你不应该叫我路易斯,而应该叫我哥哥。”路易斯冷笑道:“关于你不尊兄长这件事情,我可是在意好久了。” “你——” “再见,好好陪着你的华夏小白脸吧!外援?哈哈哈哈。”路易斯面带嘲讽,大笑着转身离去。 “气死我了!”索菲亚气的一爪在城堡上抓出了一个窟窿,发泄完以后,她走到沈欢的面前,面带歉意道:“对不起沈大仙,我不知道路易斯这个混蛋也请了一个高手。” “高手?”正在和林妙诗卿卿我我的沈欢笑了两声,“如果那种渣渣也可以被称之为高手的话,我想,我这种人应该可以被称之为神了。” 索菲亚面色一惊,欣喜道:“刚刚果然是您出手相救!” “举手之劳罢了。” “那您刚刚怎么不出来教训一下那个道士?”索菲亚说完又有些后悔了,自己以这种语气和沈欢说话实在是太不敬了,连忙改口道:“对不起,我的意思是说,您为什么没站出来表现自己的实力?如果您击败了那个道士的话,待会儿我向爷爷举荐的时候,会省下不少的功夫。” “我是一个低调的人,低调你懂吗?那个渣渣我一击就可以秒杀,我有必要说出来吗?没必要!你看妙诗是我媳妇,我有说出来吗?没有!”沈欢嘴上说着低调,可这语气和表情却没有半分低调的样子。 索菲亚听完后,竟认真的点了点头,“按照您的说法,确实没有这个必要。” “看来你不懂华式幽默。” “啊?我一定会努力学习什么叫做华式幽默的。”索菲亚依旧是一副认真脸。 沈欢无奈的扶额道:“真是无趣的花旗人。” “觉得无趣的不一定是花旗人,我也不觉得好笑。”一旁的林妙诗开始泼起了冷水。 “不是,我——” 讲实话,沈欢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给丈夫面子的媳妇,但……他就是喜欢,至于理由,难道还不够明显吗?他这人命中犯贱啊! 大殿依旧很华丽,不是那种庸俗的贵气,而是华贵之气,粗看之下或许没有什么,但只要懂行的人看到,就会发现这家的主人——真捷豹土豪。 这种感觉就好像有人家里放了根黄梨花木桩,不识货的人只会觉得这家子好傻哔,弄了根破木桩放在院子里,但懂行的人看到后,一定会惊为天人。 可能是因为吸血鬼喜欢红色,屋子里的红宝石有不少,光是头顶的古典吊灯上面,就镶嵌了不少宝石,而这个灯架,若沈欢没有看错的话,应该是十足金。 路易斯见他们进来,一脸傲慢的为其他人解释道:“这位就是咱们索菲亚公主请回来的华夏高手,哈哈哈哈!真是太可笑了,索菲亚,你应该让你的朋友留一个布鲁斯李的发型,或者让他穿一身黄色的运动服,这样看起来或许更有威慑力一些。” 路易斯的话引起哄堂大笑,由此可以看出,索菲亚在血族中的地位似乎并不怎么讨喜。 “肃静!” 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传了过来,是一个有些秃头的老者,皮肤很白,但满是沟壑,他手中拿着一杯红酒。 沈欢忍不住小声嘀咕道:“你们吸血鬼也会脱发吗?” 索菲亚愣了一下,然后说道:“是的,这几乎是所有人型生物都在面临的问题。” “这样啊……”沈欢咳嗽了两声,“你说我如果能够治疗你爷爷脱发的话,能够赚多少钱?” “应该会很多吧。”索菲亚认真道:“其实爷爷可以变成年轻的样子,只不过他不太喜欢自己秃头的模样,所以就一直压制着自己,但也算是变相性的保存实力吧,毕竟在这种紧要关头,他要是倒下了,我们血族就完蛋了。” 老人喝了口红酒,准确来说应该是血液,因为沈欢嗅到了一丝血腥味,还是热乎的,应该是刚取出来没有多久。 随着一杯血液下肚,老人的脸色看起来好了不少,秃顶虽然没多少变化,但给人的感觉确实年轻了。 “索菲亚,你这阵子去了哪里?” “爷爷,我——” 索菲亚刚想回答,却被一旁的路易斯给打断,“爷爷我知道,她去了华夏,那个您多次强调不能去的禁忌之国!” “什么?!”老人听到这话,一下子就怒了,“索菲亚,我说过多少次了,华夏那种地方绝对不能去!” “来人,把小姐给关起来,没有我的允许,谁都不能放她出来!” “爷爷,你听我解释。”索菲亚试图解释,可老人根本不给他解释的机会,“怎么还不动手,难道要让我亲自动手不成!” 路易斯心中大快,他已经很久没有让索菲亚这样吃过憋了。 就在这时一个不温不火的声音传了过来,“老爷子,你这样做不觉得太武断了吗?” 第1270章神说要有光 这声音听上去有些生疏,就像是一个刚学英语没多久的外国人,尽管口语不错,但不熟练的声音还是把他给出卖了。 除了沈欢和黄袍道士以外,这里全都是血族的人,而黄袍道士刚刚说过话,是很流利的花旗语,所以众人直接将视线放在了沈欢身上。 老人看到沈欢后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不等他开口路易斯就又出来跳了,“小子,你怎么和我爷爷说话呢?” “长辈们说话的时候,小孩子最好少插嘴,不然可是会出事儿的。”沈欢面带微笑的瞪了路易斯一眼。 笑是没错,但这眼神之中的杀机,却让路易斯忍不住心中一寒。 “这位先生,路易斯说的话虽然过火了一些,但他说的没错,我们血族的事情还轮不到一个外人来管。” 要不是因为大敌当前,老人也不会给沈欢什么好语气,放在以前,沈欢这种不知死活的年轻人,说不定已经瞬间变成人干了。 “哦?”沈欢挑了下眉头,对着索菲亚无奈的耸了耸肩,“抱歉了索菲亚小姐,不是我不想管,而是你的爷爷不需要我这个外人来插手,既然这样我们之间的合约便取消吧。” “不要!”索菲亚早就料到沈欢会说这样的话,不过他也同样知道,问题不是出在沈欢的身上,所以她说完以后,立马对着老人说道:“爷爷,沈大仙是拯救我们血族的希望,您——” “拯救血族的希望?”路易斯再次大笑出声,“不要在开玩笑了好么!他如果真有本事的话,就跟我的黄大师过一招,不说要赢,就算是能够打成平手我也认了。” 路易斯说着,摆出一个邀请的姿势,“爷爷,这位是不知道第几条唐人街的黄道长,他的法术非常强大,几乎可以和圣殿中传说的那些大法师相提并论,有他在的话,我们家族这一次一定可以度过难关。” “华夏道士吗?”老人愣了一下,语气不由的多了一些尊重,“黄大师,这一次就多劳烦你了。” “小事一桩而已。”黄大师双手合十,“我也只是不想让无辜的生命受到伤害而已。” 沈欢差点没把在飞机上吃的早餐给吐出来,就这样还他妈大师呢,佛道两家谁跟谁都没分清楚吧。 这素质可比华夏的那些骗子低多了,至少人家在坑人之前,还知道施展一个道礼,喊声无量寿佛,或者大海无量之类的。 这个倒好,不想让无辜的生命受伤害?要是再加上一句阿弥陀佛,那情形简直不要太好看。 “这也太不公平了吧?”沈欢没好气的说道:“这个路易斯请来的就是高手,索菲亚请的我就不是了?难道是我太孤陋寡闻,其实你们国外也是重男轻女?” “重男轻女?这种迂腐的思想是不会出现在我们这种高等生物眼中的,而且对于我们血族来说,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只要是结婚,都必须让对方加入到我们的家族当中,而不是让女人嫁出去。” “爷爷之所以不相信索菲亚,是因为她不够靠谱,相信我则是因为我办事一直很靠谱。”路易斯得意道:“小子,我也不和你说那么多废话,在我没生气之前,你最好滚出去,我刚才没让黄大师动手,是因为心情还不错,但现在……我的心情似乎并不怎么愉快呢。” 威胁,赤果果的威胁,而沈欢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威胁。 “哦,我倒很想看看你们这个黄大师,是怎么把我打得落花流水的。” 路易斯冷哼一声,“小子,既然你找死那就怪不得我了!黄大师!” 其实不用路易斯开口,黄大师自己就已经迫不及待了。 他很清楚,这位老人家虽然没说什么,但对自己的能力还是有质疑的,他需要一个表现的机会,而这个黄皮肤的华夏人,就是一块很好的磨刀石。 “雷来,qq牛里脊肉!”黄大师高喝一声,手中的黄符直接变成了一道惊雷,朝着沈欢劈了过去。 一旁的路易斯兴奋的讲解道:“爷爷,您看到了吗,召唤雷霆之威,这对我们暗黑生物来说,可是有着致命的打击,狼人那群家伙一定会被斩杀殆尽的。” 老人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在他看来,路易斯这一次确实是找了一个不错的帮手。 “qq牛里脊肉?”沈欢任由雷弧劈打在自己的身上,冷笑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不是华人,而是……东瀛人吧?” 自己的雷法没能伤害到沈欢,本就足够让他惊讶了,现在沈欢还一语道出了自己的真正国籍他怎么可能会不惊讶呢。 “很奇怪我为什么能够猜出来吗?很简单,因为我们华人说的,都是急急如律令,而不是qq牛里脊肉。”沈欢忍不住笑道:“我刚开始以为你是一个学了符箓之术的花旗华人,可没想到你只是一个东瀛人,这样就可以解释我心中你好像连佛教和道教都分不清楚的疑惑了。” “对了,我这个衣服是由意大利的顶尖设计师制作的,价值六万美刀,我给你打个折,给我八万美刀吧。”沈欢根本就不给对方说话的机会,“我知道,你想问为什么越来越贵了对不对,那是因为你让我的生命受到了威胁,不要啰嗦那么多,我这人不喜欢听废话,如果你不想死的话,就快点给钱。” “八格牙路!”黄大师气的大喊了一声,用生疏的华夏语说道:“华夏人,这是你自己找死,怪不得我,这张符,我本来打算是,不用的,但你现在,让我生气了,那,就去死吧!” 符箓化为一个旋转的水涡,密集的水箭直接朝着沈欢射去,颇有一点万箭穿心的感觉。 “八格牙路?看来我有必要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雷法!”对于那些水箭沈欢视若无睹,微微的将手扬起,“神说要有光。” “轰隆隆——” 一道闪电直接劈穿屋顶,带着万丈光芒砸在了黄大师的身上,只是眨眼的时间,一个活生生的人便化为了黑色的灰烬。 “何必呢?”沈欢叹了口气,用手指着被劈开的房顶道:“这个,我应该不用赔吧?” 第1271章沈大仙是一个好人 血族的人还能说什么? 你一声“神说要有光”,就直接把能够呼风唤雨的黄大师给干掉了,要是再多说几句,这个房间里还能剩下多少人? 路易斯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雷霆对他们暗黑生物的杀伤力确实不小,不然他也不会以为请到黄大师就可以渡过难关,可是黄大师的雷霆和沈欢相比,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就刚刚那种威力,别说黄大师变成了飞灰,可能连号称血族最强的爷爷都支撑不了几分钟。 “我说,不用我赔吧?你们不说话我可当你们默认了啊!”沈欢说着,转而看向跌坐在地的路易斯,“路易斯先生,他死了,你能不能把他欠的钱还了,我再给您打个折,十万美刀怎么样?” “我、我给!我给!”路易斯根本不敢有任何的废话,十万美刀,那才多少钱,如果沈欢一个不开心,把自己也给劈了,那他妈才是大事儿啊! “这个、这个戒指,价值二十万,给、给您。” 沈欢接过戒指,笑道:“还不错。” 说完便用须弥戒指收了起来,然后对着老人说道:“老先生,你们血族的事儿我不会再管,但是我和索菲亚还算是有些交情,如果你依旧要关她禁闭的话,我就只好去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了。” “不用了。”老人摆了摆手,“刚才是我错了,用你们的华夏话说就是有眼不识泰山。” 他转身看着索菲亚说道:“对不起索菲亚,爷爷在没有搞清楚状况的时候就对你发脾气,真是——” “不,爷爷,您不用道歉,是我太过任性乱跑出去没和您打招呼,而且我知道,您关我禁闭不是为了惩罚我,而是为了保护我。”索菲亚眼眶泛红道:“因为禁闭之处,狼人很难进攻进去。” “索菲亚。”老人的眼眶也开始红了起来。 沈欢摸了摸鼻子,“这个时候打扰两位真是不好意思,但我想说的是,我来这里不是为了看你们上演温情戏码的,你们这种事儿可不可以放到以后再处理?” “我现在需要和索菲亚小姐好好聊聊接下来我要做的事情。”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索菲亚小姐,你也看到了,你们血族似乎并不欢迎我,既然如此,我想我也没有必要继续留下来了。” “不是的——” “但是我仍旧需要你带我去万帕尔酒店参加拍卖会。”沈欢耸了耸肩,“你需要多少佣金直接和我说明就可以了。” “这位先生,刚才确实是我的不对,但是我希望你可以谅解——” “停!你希望我可以谅解你,那你有没有想过谅解我呢?”沈欢冷笑一声,“说句实话,刚才这个东瀛人想杀我,你不可能感应不出来,但你并没有阻止,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对于黄大师的行为你这个城堡的主人是默许的。” “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要谅解你这个默许干掉我的人?” “我——”老人是在是说不出什么了,因为沈欢的话并没有什么错误。 “噗通——” 索菲亚一下子跪倒在了地上,“沈大仙,我听说过双膝跪地是你们华夏最大的礼仪,我代表也有向您道歉,求求你,求求您将交易继续!” “索菲亚……我不是一个冷血的人,但却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你这样做实在让我有些难堪。” “噗通——” 这一次老人跪在了地上,“沈大仙,我德鲁伊知道错了,刚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是我狗眼看人低,如果我的死能够换回你的原谅的话,您可以随时杀了我,但是……我希望你高抬贵手,救救我们血族,只要我们血族度过了这个难关,以后我们整个族群,都会给您做牛做马。” “那好,你去死吧。”沈欢说这句话时面无表情,可谓是冷酷到了极点。 “不要!”索菲亚慌了神,“沈大仙,该死的是路易斯,不是我爷爷啊!沈大仙你告诉我,我究竟应该怎么做,才能换来您的出手。” “怎么做?”沈欢沉默了一会儿,“你出来吧。” 索菲亚没有疑惑,跟着沈欢走了出去。 等到了外面以后,沈欢开口道:“他该死。” “谁?”索菲亚小心翼翼的试探道。 “黄大仙。”沈欢顿了一下,“如果我杀了路易斯,你会恨我吗?” “不会。”索菲亚摇了摇头,“因为他和黄大仙一样,该死。” “看来你才是真正的冷血动物。”沈欢笑了笑,“咱们回去吧。” “回去?”索菲亚愣了一下爱,继续说道:“可您没有告诉我条件呢?” 沈欢没好气道:“我说回去就回去,你听不懂吗?” “我知道了。”索菲亚不敢再有废话,飞快的跟在沈欢身后走了进去。 回到大殿以后,沈欢开口说道:“我这一次给索菲亚小姐一个面子,让你们渡过难关,不过条件还和之前一样,第一索菲亚充当我在万帕尔拍卖行的导游,第二你们血族九成的遗产,第三一小瓶永生之酒,只需要小型试管那么多就好了。” “我接受。” 沈欢的实力已经得到了认证,在狼人手中保护他们血族可谓是绰绰有余。 至于一半家产,他们血族还是付得起这个钱的,永生之酒需要的分量也在他们的承受范围之内。 “不可!”就在这是一个中年人站了出来,“父亲,一半的资产太多了,而且永生之酒的数量是有限的,这样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是吗?”老人冷哼道:“难道比我们整个家族都死在狼人手中的代价还要大吗?” 听到这话,那中年人低头不再言语。 沈欢对着老人竖起了大拇指,“明智的抉择。” “好了,我需要休息一下,然后去参加晚上的拍卖会,就不和各位闲聊了。” “给沈大仙安排房间。”目送沈欢离开以后,老人也让其他人先回去,只把索菲亚留了下来。 “索菲亚,刚刚沈大仙说的那些就是和你在外面聊得条件吗?” 索菲亚摇了摇头,“不是的,这些是我们之前就谈好的,而且之前他是要九成资产,以及一份永生之酒,可现在都大幅度的缩减了。” 在自己爷爷面前,她不需要隐瞒。 “你们在外面都聊了一些什么?” “没什么,他什么都没有说。” “这样吗……”老人说着忽然笑了起来。 索菲亚疑惑道:“爷爷您在笑什么?” “这位沈大仙是一个好人。” “?” “他刚才那么做,是在想办法提升你在家族众人心目中的地位啊!” 索菲亚愣了一下,仔细一想似乎还真是这么回事儿。 “索菲亚,这样的强者,最好能够长久的留在我们血族之中……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吗?” 索菲亚的脸一下子就红了,都说的这么露骨了,她怎么会不明白呢。 第1272章姓雷的?我好怕怕! 按照索菲亚的说法,万帕尔拍卖行有着悠久的历史,听说还和他们血族有关,只不过因为时间太长远,加上涉及到血族的一些辛秘,所以她知道额也不太清楚。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对准这片区域的主题,万帕尔拍卖行的装饰很有西方的古典感,给人华丽的同时,又让人觉得有些诡异。 沈欢现在很不开心,因为——龙鼎拍卖的日期竟然是三天后,虽然依旧有拍卖,只不过却是小型拍卖会,只是拍卖一些有的没的。 这让准备挥霍的沈欢很不爽,说实话,他不是什么好人,甚至还有些恶趣味,就好像花李瑾轩的钱,会生出莫名的快感。 “我可以离开吗?”在得知情况以后,沈欢很不快的说出了第一句话。 索菲亚有些摸不清头脑,她不知道为什么进来时候还一脸笑意的沈欢会在来到这里以后露出生气的表情。 “可以的。” “好,咱们走。”沈欢起身准备离去。 林妙诗却没离开的意思,“做人要有始有终,看完再回去吧。”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在林妙诗面前,他倒不大好意思驳了美女的面子。 索菲亚看在眼中没有说话,就按现在这个情况来看,两人想要产生德鲁伊想要的那些联系,恐怕是十分困难的。 不管是出于尊重还是真的害怕,只要林妙诗这个女主人不吐口,她估计就不可能有机会把沈欢给留下来。 面对这样的情况,索菲亚不仅没有失落,反而有种莫名的兴奋。 毕竟她本来就是有留下沈欢的心,却没有这样做的胆子。 最重要的是,她怕沈欢发现自己的小心思。 从接触的感觉来说,沈欢在她心里和那些影视剧中刻画的古怪老头没有区别,保不准哪里就会得罪对方,从而失去这宝贵的机会。 这时几道影子挡住了亮光,索菲亚回头一看,发现是一个黄皮肤的年轻人,在他身后站着几个高头大汉,看起来极其威武,应该是担任保镖之类的角色。 年轻人看起来不大,最多也就十八九岁的样子,打扮的很花哨,有些嘻哈风,但是从料子来看,他这身看起来并不怎么值钱的一副一定价值不菲,应该是某个富足之家的小少爷。 索菲亚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对于年轻人的派头并没有感觉太过惊讶,再说在拍卖会这种地方出现有钱人的子弟,也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有什么事情吗?” “终于说话了,我还以为你非得等我打招呼以后才会开口呢。”年轻人笑着伸出了自己的右手,“这位漂亮的小姐,很高兴认识你。” “谢谢,我也一样。”索菲亚握了握手,“你有什么事情吗?” “嘿,我就喜欢和你这样直接的美女打交道。”年轻人笑了笑,“其实我是有事相求……我能不能坐在你的位置上呢?” “你只要往外移一个格子就好了。” 这年轻人说话的时候,还用眼睛肆无忌惮的打量着林妙诗,目的已经很明显了。 “抱歉,这位是我的朋友,我们必须坐在一起。”索菲亚虽然在抱歉,可脸上却没有任何的歉意。 本来沈欢是打算坐在中间的,但林妙诗似乎并不希望他和索菲亚进行过多的接触,就被排挤到了最左边。 虽然有些距离,但年轻人的话和行为沈欢却都掌握在心中。 年轻人叹了口气,“美女,你这样会让我对你印象变差的,懂吗?” “那你尽管变吧。” “嗨,真是一刻惹火的小辣椒。”年轻人笑了笑,“我并没有不喜欢你的意思,只是想要坐在你们两位美女的中间而已。” “放心,等拍卖会结束以后,我会把你们两个都带回去,享受一下摩擦所产生的快乐。”年轻人说这话时,表情和语气一样的轻佻,顺便还向林妙诗抛起了媚眼。 “滚!”索菲亚的脸色一下子就冷了下来,虽然目前沈欢还没有表现出生气的样子,但以沈欢的性格,若这个年轻人继续说下去,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年轻人听到这话,脸色一下子就难看了起来,“小妞,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本少刚开和颜悦色的和你说话是因为看在你好看的面子上,现在本少生气了。” “滚!”索菲亚的语气依旧没有变。 一旁的沈欢和林妙诗好像没有看到这边发生的事情一般,一个关注着拍卖流程,一个在那自顾自的嚼口香糖。 沈欢不想闹事儿,尤其是在国外,倒不是因为他怕,而是因为这里没什么熟人,要真出了什么事儿,都需要自己亲手去解决。 这样的话就很蛋疼了,解决倒是能够解决,就是解决起来太过麻烦,而沈欢一直是一个讨厌麻烦的人。 “小丫头,不要以为有几分颜色,就想着开染坊。”年轻人明显是动了真火,冷哼道:“老子姓雷,如果听明白这姓氏中的含义,就给我滚蛋,要是听不出来,我就让你好好长长记性,让你明白,姓雷的华人不是什么人都惹得起的!” “姓雷?!”索菲亚眼神中传出了几分惊讶,他们血族在这一片也不是天下无敌的存在,原本有暗黑之王这个大boss在,现在暗黑之王没了,却还有一个同等量级的狼堡。 除了狼族以外,这个混乱之地还有很多势力,比如这个雷姓青年代表的华青会。 若只是单纯的帮派组织,身为血族的小公主他自然不会惧怕,可这个华青会当中有不少的高手。 而前些年的时候,血族也和华青会发生过直接的冲突,本以为血族一出,这个帮会自然也就灭绝了,可没想到双方差点弄个两败俱伤的局面。 当然,如果不是因为狼堡的牵制,这个华青会早就完蛋了,不过也可以由此看出,这个华青会实力并不是世俗那些垃圾帮会可比的。 就在索菲亚准备说什么的时候,沈欢的声音忽然响起,“让他坐吧。” 索菲亚很想问为什么,但自从沈欢说过不要问不该问的以后,她就再也不会随便问话了。 看到索菲亚起来,雷姓年轻人冷笑道:“看俩你还识趣。” 就在他准备一屁股坐下去的时候,整个人却被一股霸道的力量给推飞了出去。 沈欢一脸慌张道:“还好还好,如果坐在口香糖上面就糟了。” 看着被摔得七荤八素的雷姓青年,沈欢笑呵呵的说道:“看在我救了你一命的份上,你打算给多少钱呢?” 第1273章我姓德古拉! “妈的!”雷星从地上爬起,咒骂了一声,身为华青会的直系成员,他什么时候吃过这种亏? 虽然没有受多大的伤,但是这种狼狈的情形,是他从记事以来就从未发生过的。 “小子,刚刚是你推的我?”雷星一脸愤怒的说道。 沈欢耸了耸肩,“不是推,是踹,踹懂吗?”他说着还抬起脚说道:“就是用脚这么着儿你的屁股。” “草泥马!”雷星暴跳如雷,保镖们这时也回过了神来,纷纷开始对沈欢动手,可惜就他们那半拉子的水平,根本没办法伤害到沈欢。 沈欢拽住第一个动手之人的胳膊,手腕一抖,就让他在原地转了一圈。 躲避疼痛是人体的一种本能,而蹲下能够缓解疼痛,那人转完以后直接被沈欢坐在了屁股下面,“哎呦,没想到呢,你还会国骂呢,好!远居国外却不忘本,我很喜欢你这样的华裔。” “放你妈的屁!”雷星继续骂着,“别以为自己会点功夫就了不起,你他妈知道古武么?” 他嘴上这么叫嚣着,但他的保镖里面却没有一个会古武的。 说完,雷星也觉得有些不大对味,咬牙道:“妈的,功夫再好也怕菜刀,更何况老子手里面还有枪!” “星少,这里是万帕尔拍卖行,我们华青会的势力虽然不小,但是万帕尔的后台也不是我们随便得罪得起的。”一名保镖好心提醒道:“所以我们不能拿枪的,以为他们这里标注有,允许带枪进来,但是却不允许把枪给拿出来。” “放屁!万帕尔怎么了,老子和他们的少东熟悉的很,随便杀!”雷星踹了那保镖一脚,然后说道:“把枪亮出来!” 沈欢饶有兴致的看着雷星,“华青会?我似乎听说过呢。” “现在知道怕了?晚了!”雷星一脸的得意,“我告诉你,得罪我雷星的,没有一个还活在这个世上!” “怕?”沈欢挑起眉头说道:“我这个人胆小的很,但还真没有怕过什么黑暗势力。” “你特么说谁是黑暗势力!” 沈欢耸了耸肩,没有说话,但那个意思已经很明显了——老子就是在说你们。 “法可!” 这一次雷星没有再用国骂,直接从保镖的兜里把枪给掏了出来。 “住手!”索菲亚看到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连忙出声呵斥。 雷星却没有吧索菲亚放在眼中,“滚开,这里没有你的事情!” “你确定要这么和我说话?”索菲亚冷哼一声,“你刚刚不是说你姓雷吗?那现在我也说一下我的姓氏。” “就算你姓奥巴驴都没用!” “德——古——拉——” 本来还嚣张无比的雷星听到这话,眉头猛然皱了起来,“德古拉?小姑娘,你知不知道随便冒认姓氏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索菲亚眼神中闪过阵阵夺人心魄的红光,“你现在还觉得我是在随便冒认么?” 雷星面色一下子便凝重了起来,华青会的长老们曾经说过,有两种人他最好不要惹,一种是绿眼睛,一种是红眼睛。 所谓绿眼睛就是狼堡中的狼人,儿红眼睛,说的就是古堡中的血族。 华青会没想到这个女人竟然是血族的人,刚开始最先引起他注意的人确实是索菲亚,毕竟只要是审美没有问题的人,都能够看出来索菲亚是美女。 而美女无论放在什么地方,都是最引人注目的。 本来他要搭讪的对象是索菲亚,可是走近一看,他竟然发现了更对口味林妙诗,那冰冷圣洁的脸庞,让人不敢有任何冒犯的心思,只能带着赏花而不折花的心思。 可他雷星是什么人?那种念头在他心中一闪而过,立马被另一种截然相反的征服欲所取代。 这个女人,他要定了! 虽然他是在花旗长大,但是对于华夏却十分向往,这是每一个华青会成员的一种情愫,不管他们在国外混的再怎么样,回家才是他们的真正目的。 别看雷星言语轻佻,他想要找的,却是林妙诗这种标准的东方美人。 当然,从另一种角度来讲便是——他可能是玩够了国外的一些放荡女。 大多数男人心中都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端庄贤惠的妻子,一个性感火辣的情人。 林妙诗虽然看起来冷了一些,但无疑是一个好妻子。 可惜,因为索菲亚的自报家门,他只能选择放弃,但是在人前,绝对不能落了他们华青会自己的面子,“好,这一次我就看到德古拉小姐的面子上放了你们,不过下一次……哼!” 标准式的放狠话以后,雷星便带着自己的残兵败将离开了大堂。 “对不起沈大仙,这一次是我们没有——” 沈欢摆了摆手,“没关系,我和他们之间本来就有些恩怨。” “啊?” “没什么。”沈欢看了下时间,“妙诗,我们该走了。” 这一次林妙诗没有反对,反而点了点头,说道:“这个小型的拍卖会果然很没有意思,希望三天后的大拍能够让人感兴趣一些。” “或许吧。”沈欢随便回应了一句,便和两位美女一起离开了拍卖行。 在方才拍卖会的阁楼上,一高一矮两个男人议论道。 矮小男子疑惑道:“杰夫,那个华夏人是什么身份,看样子血族的那个小公主似乎很看重他。” 被称为杰夫的高个子摇了摇头,“不是看重而是畏惧,应该和狼人准备动手有关系。” “你想说他是血族的外援?抱歉,华夏那边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什么厉害人物了好么?”矮个子对于华夏似乎有些不屑,不过他也没有过多的谈论,说道:“听他们的对话,好像是冲着三天后的大拍来的。” “嗯。”杰夫点了点头,语气有些玩味的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是冲着那个青铜古鼎来的。” “那可就精彩了。”矮个子笑道:“我记得不光是华夏的那些爱国商人,好像华青会也挺喜欢收集那些东西的吧?” “你没听到吗?”杰夫嘴角上扬道:“那个年轻人说,早就和华青会有不对味的关系了。” “这样看的话,大拍当天一定会很有意思呢……” 第1274章血族就全靠您照顾了 “对不起沈大仙。” 出门以后,索菲亚便开始道歉。 沈欢摆了摆手,“这不怪你,你也没有需要道歉的地方。” “可要不是因为我——” “好了,真的不怪你,我这人虽然小心眼,但该明白的事理还是能明白的。”沈欢语气有些无奈,如果索菲亚是一个蛮横的大小姐,那解决起来会相当容易,什么冷酷的话他都能够说得出来,可现在索菲亚的行为是一点也挑不出来毛病。 是个人都喜欢装逼,即便低调也不可能在所有领域内低调。 沈欢也很喜欢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但被人侍奉的话就免了,现在索菲亚的态度就像是一个丫鬟,一出事儿不管因为什么都先说自己错了。 这么搞着搞着,反而沈欢开始觉得不自在了。 “可是——” “别可是了!”沈欢没好气的说道:“这件事情说到底,只能怪那个雷星色胆太大,把主意打在了不该打的主儿上。” 要不是因为这里是花旗,就刚刚雷星那个行为,可以说是必死无疑。 当然,除了沈欢嘴上说的那个原因,他心中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谁让自己的媳妇长得那么漂亮呢? “距离大拍的时间还有三天,你爷爷准备什么时候开始服用永生之酒?”沈欢开口问道。 “永生之酒的发效时间也是三天,我回去说一下的话,爷爷准备一下,应该今天就会服用。” “是这样么。”沈欢沉思了一会儿,“那就今天吧,做完这件事情以后,我正好参加拍卖会,等拍到我想要的东西以后,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沈欢并不怎么喜欢帝国城,理由很简单,外面的世界再怎么华丽都比不上家乡的温暖,他对于帝国城和华夏的主要感受,就像是燕京对于长乐。 或许那里有很多地方都比不上这里,但家就是家,它有着一切繁华都无法取代的东西。 沈欢一直很喜欢春节,只不过现在再过春节的话,他一定会先感叹一下时间飞逝,不过距离春节似乎也不远了。 索菲亚也看出来了,沈欢并不喜欢帝国城,甚至连来花旗都不是出于自己的意愿,可看林妙诗的样子,也表现出对帝国城的向往,似乎只是单纯的来这里陪沈欢,所以她一直想不通,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能够迫使沈欢去做并不是很愿意的事情。 就好像是……沈欢来帝国城实际上对某种事物的妥协。 大仙是华夏的说法,现今不算是什么好词,但是对于索菲亚来说,这是她所知华夏文化中,最能够形容沈欢强大的词语了。 比沈大仙还要强大,难道是大大仙?反正以索菲亚的脑容量她是想不出,比沈欢更为强大的存在。 关于皇族她不是没有想过,只是在她的眼中,皇族还没有他们血族强大,沈欢想要干掉皇族,也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 也不知道是不是碰巧了,这一次回到古堡后,见到的第一人依旧是路易斯,不过这一次路易斯却没有之前那般猖狂了,见到沈欢也是连忙打招呼,用华夏的话来说就是——像极了一个一脸谄媚的狗腿子。 对于这种人沈欢保持着自己本有的态度,一概不理。 这个路易斯的脸皮倒是很厚,大清早见沈欢出去,就勇当先锋,要带他去万帕尔拍卖行,不过却吃了闭门羹。 现在看这情况,这路易斯应该是故意掐点等着呢。 “沈大仙,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为了满足您的口味,我特地请了一位粤菜师父,他是我认识的厨师当中,华夏菜做的最好的。” 和索菲亚一样,他学着称呼沈欢为沈大仙。 沈欢视若无睹,直接朝着大殿走去。 看着路易斯吃瘪的样子,索菲亚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 如同德鲁伊猜测的那样,经过上次的事情以后,血族高层对待索菲亚的态度可谓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说话那是一个比一个好听,俨然有种把索菲亚当成下一任领导人的感觉。 和索菲亚预想中的一样,德鲁伊选择今天服用永生之酒。 血族也不是傻子,关于永生之酒可解诅咒的说法,他们也是从古籍中找到的,古籍正不正确也不是绝对的,毕竟在他们血族当中,只有那位着笔写下这段文字的祖先成功脱离了诅咒。 永生之酒是一种略显粘稠的无色液体,晶莹透亮,可以闻到酒味但是不大,更多的是一种令人舒适的香气,就像是放了很长时间的老酒。 不过光从外表来看是看不出什么的,沈欢也没太仔细观察。 德鲁伊拿出这种酒的时候给沈欢分了一些,沈欢直接装进了玉瓶子里的,这样的分量足够他去化验永生之酒中,到底有什么成分,从而找出解救宋可馨的办法了,。 “沈大仙,我服用下这永生之酒以后,我们血族就全靠你照顾了。”德鲁伊的语气十分凝重,按照他原本的想法,除了沈欢以外还会雇佣不少的高手,不过他最终还是放弃了。 毕竟雇佣来的人,是没办法保证一定按照合约走的,信誉的人有,但这是一个善变的世界,谁都说不准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如果那些雇佣过来的人倒戈相向,那玩笑可就开大了。 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不敢冒险让沈欢生气。 毕竟人家已经答应会保护血族,自己要再请一些闲杂人等过来,那不是摆明了不相信人家的实力么。 “放心吧,我不答应是不答应,但答应别人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沈欢不是一个喜欢食言的人,况且在他看来守护血族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倒不是沈欢自大,而是按照索菲亚的说法,狼人那边最强大的存在也就和德鲁伊差不多,而德鲁伊按照道修境界的划分,也不过是逐日境初期的高手罢了。 这样的人——沈欢随随便便打他十几二十个还是没有问题的。 德鲁伊慎重的点了点头,直接当着沈欢的面将杯中的永生之酒一饮而尽。 喝下酒水没多久,德鲁伊的脸色便开始泛红,显然是永生之酒起到了作用,大概一个小时以后,德鲁伊大吼一声,化为一只巨大的蝙蝠,倒挂在房梁之上,用翅膀将全身包裹了起来。 自此血族众人的心情全都陷入了紧张状态,可等到明月高悬,也没见一个狼人出现。 “难道他们不打算今天进攻?” “嗷呜——呜呜——” 路易斯话刚出口,古堡之外便传来阵阵的狼嚎。 第1275章每过一秒,便杀一人! 对于西方的神魔文化,沈欢一直不怎么了解,不过有一点他是知道的,虽然西方神话体系也有不少,但他们的体系却相对完整,最多换个地方换个马甲,再来一遍,也就是说,西方存在着公认的神话体系。 而华夏这方面就要稍微差一些了,先不说其他,就说现在的道修体系,就和世俗中各种流派的传言不同。 先不说最初的儒道之争,就单论佛道大融合时代,就已经使整个道门体系开始陷入崩坏状态,以现在目前最有说服力的情况来看,盘古是传说中开天辟地第一人,但实际上这只是佛道斗争中,将少数民族神话融入道门体系,由此来提升逼格的一种办法而已。 至少在秦汉年间,道门至高神乃黄帝老子,被称为先王圣哲,与儒教之尧舜周孔相仿,而到了汉初以后,便尊三清为三大至高。 就连道教始祖也颇有争议,一说太上老君为公认始祖,一说黄帝轩辕为道门始祖,加上儒本为道,辟道尊儒,光是两个本土教派都有不少争议,更别提佛门的加入之后。 在经过名著《西游》抑道扬佛,《封神》佛本是道之说,前者成书早于后者,但后者所书却在前者之前,究竟何是为何,就更加令人捉摸不透。 当然,除却演义之说,单独来看,当今道门体系还是相对完整的,这从道门大殿皆是三清为首便可看出。 再说现在的道修体系,从各路说法来看,道修尊的非黄帝轩辕也非道门三祖,而是这浩渺天道。 但在这天道之上,还有个星域守护者,这守护者之上还有神域之神,也就是沈欢的“前世”。 沈欢脑抽的时候也曾经想过一个问题,既然这整个世界体系都是由神所创,包括万物生灵,那么——是谁创造了神? 强大的神,创造了弱小的人,那么能够创造出神的家伙,肯定是比神更加强大的,那么问题又来了,创造这个更加强大家伙的是谁?比更加强大更加强大的东西? 按照这样的逻辑思维去想的话,必然会陷入一个死循环当中。 沈欢对于大帝等人的说法一直存在这质疑,究竟神是不是最强的存在?而自己又是不是真像他们所说,是神的转世? 沈欢之所以会想这些,完全是因为被眼前的场景所震撼,因此想起了沈欢所说过的一句话——他有一个叫做阿瑞斯的小弟,在管理着这浩瀚的西方世界。 “该死!我们竟然忘记了最重要的事情,狼人们之所以迟迟不肯来进攻,就是在等待月亮一夜中月亮最强盛的时刻,然后一举拿下我们!” 即便有人出声,沈欢也没有从思绪中走出。 按照夏天的说法,无论是王榜还是神榜,都很可能是那个叫做阿瑞斯的搞出来的。 既然如此,他就不会眼睁睁看着楚歌到处杀人扰乱王榜,最终导致这些暗黑势力出现混乱,即眼前这个结果。 难道……夏天的好基友战神阿瑞斯已经死了? “沈大仙!” 随着一声惨叫响起,沈欢终于回过了神来,看着眼前的血腥一幕他暗骂了一声,刚刚的那些想法,完全是不由自主生出来的,与其说是神游,倒不如是被人强赛进去,这给他造成了一种有人在掌控自己思想的怪异感觉。 沈欢一直很相信自己的直觉,但这一次的直觉似乎显得有些无厘头了。 回过神后,沈欢快速的摆脱掉了脑海中的杂念,开始观察起周围的情况。 狼人,和传说中一样,狼首人身,在月光的照耀下,他们的双眼全都散发着骇人的绿光,体型看起来也比普通人强壮不少。 不过有些奇怪的是,除了刚才呼唤自己的索菲亚,血族其他人基本上都处于一种神游的状态,不是那种被人抽取灵魂的茫然,而是一种陷入沉思的踌蹴,直到被狼人的利爪抓出心脏,才会表现出回魂的样子。 直到死亡,他们甚至连一声惨叫都不会发出。 这样的情况实在是太奇怪了,好像刚才还斗志昂扬的众人,在一瞬间放弃反抗,成为了待宰的羔羊。 再联想到自己之前的胡思乱想,沈欢觉得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这时正好有一个狼人袭来,沈欢二话没说,直接一巴掌将其拍在地上,砸成了肉泥。 “住手!”这两个字是用中文说出来,但其中夹杂着真气和淡淡的龙威,即便正在厮杀的狼人听不懂,也被话中的威势所震撼到了。 “除了血族那个有返祖现象的小丫头,竟然还有其他人逃脱了幻兽的控制。” 一头全身毛发为红色的狼人,面色凝重的发出感叹。 “这个应该是血族请的外援吧?看样貌是个华夏人。” “华夏人?”血狼的眉头不自觉的挑起。 “首领您是担心这个华夏人和传说中的华夏人有关系吗?” “这么年轻应该不会。”血狼摇了摇头,“但他刚才那声怒吼所表现出的实力,已经不次于大长老,我们还是慎重一些对待比较好。” 说完,他示意剩下的几十名狼人退后,自己则上前清了清嗓子,对沈欢问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应该是血族请来的外援吧。” 见沈欢不说话,血狼继续说道:“你不做声我就当你默认了……既然只是外援,我想阁下应该没有必要这么拼命吧?”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我既然收了报酬,就做该做的事儿。”沈欢语气猛然变得冰冷,“趁着我还没有完全生气之前,带着你的狼崽子们离开古堡。” 血狼皱了下眉头,但刚才沈欢那声怒吼所表现出的实力,让他不敢冒险,只能继续佯装和颜悦色的样子说道:“你看这样如何,血族给您多少的价钱,我们翻倍给你,也不需要你做什么,只要不插手就好。” “看来你没有听懂我的话是什么意思。”沈欢眯起眼睛道:“我说,现在带着你的狗渣种滚出古堡,你们正好六十个人,从现在起,每过一秒,我就杀一个人,直到你们离开为止。” “华夏人,你不要敬酒不吃吃——” 血狼的话还未说完,脸上便溅满了滚烫的热血。 沈欢将身前没有头颅的狼人尸体推开,语气冰冷道:“一……” 第1276章一秒杀一狼 “你——” 血狼用手抹去脸上的鲜血,一脸惊讶的看着沈欢,他没有想到沈欢竟是一个说得出做得到的人,最可恨的是,说完便做,根本不给他任何的反应时间。 狼人和血族是暗黑生物中的代表,也是历史最悠久的存在,但两族的人口数量其实并不算很多,可谓是死一个便少一个。 上帝是公平的,在赐予你强大力量的同时,也会剥夺一些东西,比如——繁殖能力。 可以这么说,无论是血族还是狼人,只要到了合适的年龄,就会开始疯狂的造人计划,尤其是狼人,他们的日常活动真的可以称之为日常活动。 毕竟当两个物种的实力相差无几时,决定成败的因素就仅限于人数了。 现在沈欢一言不发,直接杀了他们一个族人,身为现任首领的血狼,又怎么会甘心呢。 “二……” 随着沈欢开口,又一名狼人的头颅“不翼而飞”。 “我们还可以商量,翻一倍不行,那就两倍!两倍不行那就三倍,身为和血族同样的——”血狼的语速很快,生怕沈欢将“三”喊出口。 在他的世界观中,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忠诚,买不到背叛只是因为出的筹码还不够而已。 俗话说的话,最经不起考验的就是人性。 连最忠诚的机器,在得到人性后,人们都在幻想着,他们背叛之后毁灭世界,更何况是原原本本的人。 血狼的语气虽然在商量,但却很笃定,他坚信,沈欢既然是为钱出手,那么也一定可以为钱收手。 “四。”沈欢直接数了四,只喊了一声,却是连杀两名狼人,“抱歉,刚刚忘了数,现在补回去,五……” 话音落下,又是一颗狼头飞起,血液四溅。 “你这个混蛋!你知不知道这么做,是要经历天谴的!” 血狼大喊着,沈欢的不安套路出牌,已经让他濒临崩溃。 可沈欢依旧和之前一样,每数一个数字便杀一个人,手法没有多么华丽,就是简单的横斩。 那些被杀的狼人也不是没有试过反抗,可是当沈欢挥剑的那一刹那,他们就好像失去了所有的反抗能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长剑砍下自己的头颅。 由于沈欢出剑太快,他们甚至要等头颅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以后,才会真正的失去意识。 “孩子们,反抗!杀了这个魔鬼!” 在血狼的呼唤下,所有的狼人都发出一声狼嚎。 狼人,他们有着人的躯体,却蕴含着狼的血液,死亡对他们来说并不可怕,只要能够达到目的,就算是付出再大的牺牲也可以。 “十……” 面对一拥而上的狼人,沈欢的节奏依旧没有改变,他一边闪躲着攻击,一边按照一秒一人头的速度宰杀着这些原本身为屠杀者的狼人。 刚刚依靠奇袭,狼人杀掉了七名血族,可现在,他们却已经付出了三倍的牺牲。 “三十六……” 一分钟很快就过去了大半,直到这个时候,血狼和众狼人才从愤怒之中走出,他们第一次在真正意义上了解到了沈欢的恐怖。 血狼也开始明白,沈欢要的其实并非屠杀,而是真正的在给他们机会,这一点从沈欢屠杀的方式就可以看出。 身为这群狼人当中的头狼,沈欢若真的想要杀光他们,只需要杀掉自己,然后对吓破胆的狼人进行疯狂的屠戮就好。 “停手、停手、停手吧!”血狼带着哭腔,他的兄弟姐妹已经死的太多了,如果在死下去,他们狼人将近百年的心血都会付之东流。 “三十八。”沈欢没有丝毫停手的意思。 在血狼眼中,沈欢不杀他,是在给狼人机会,事实上沈欢的想法和他正好相反,沈欢不杀他,正是因为明白,杀掉头狼这群狼人便会四散而逃的道理。 说得出就要做得到,这是沈欢刚刚说过的话,若是头狼死了,这群狼人逃跑,他究竟是追还是不追呢? 他可没打算在这群狼人身上浪费太多的功夫,今天一下子就能够解决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四十二。” “……” “五十。” “……” “五十九。” 随着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六十头狼人最终只剩下了血狼一头。 他仿佛痴呆儿童一般跪在地上,流出了两行血泪,怒目圆睁的瞪着沈欢,“我一定会报仇的。” 沈欢无动于衷,“我已经告诉过你们活下去的办法了,只要在一分钟之内撤离古堡,你们不会有任何事情,是你们自己选择了死亡。” “你这个魔鬼!” “我不想和你浪费口舌。”沈欢叹了口气,“我也不是一个滥杀无辜的人,这样吧,我给你三秒钟的时间,如果你能跑掉,那我就放了你,如果不能……那么很抱歉,我只有像啥其他狼崽子一样,把你也给杀了。” 血狼愣了一下,没想到沈欢竟然会给出这样的条件,忽然间他竟有种莫名的感动,不过很快他便回过了神来。 这个华夏人是敌人,是恶魔!是杀了他五十九名族人的罪魁祸首! “你会后悔的!”血狼咬牙切齿的说道。 “那我还是杀了你好了。”沈欢说着将剑举起。 血狼见状,连忙道:“难道你要不遵守诺言么!” “不遵守诺言?”沈欢深吸了口气,“我不是那样的人,好吧,给你三秒钟的时间,现在开始,一……” “二……” 沈欢的声音犹如敲响的丧钟,一次又一次的震慑着血狼的心脏,但血狼眼中并未惧意反而满是恨意,“你会后悔的。” 刚刚这句台词他说过了,不过远没有这一次刻骨铭心。 “三,你可以去死——”沈欢正说着,脑袋忽然变成了一片空白,紧接着脑海中便出现了一阵怪异的景象。 这里漆黑一片,但又充满光明,到处都是闪耀着光芒的星辰,就连银河之类的星系漩涡,都变得渺小无比,似乎整个宇宙都在自己的视野之内。 除了星辰,这里还有一座巨大的宫殿。 看到宫殿上的牌匾后,沈欢的瞳孔猛然一缩,“这……就是传说中的神域吗?!” 第1277章剥皮剔骨! 沈欢不知道神域长什么样子,也从未幻想过,因为他觉得,那是已经超出自己幻想的东西,并且距离现在的自己十分遥远,根本没有必要去幻想。 所以当看到大殿上得“神域”二字时,沈欢心中充满了震撼。 不过很快沈欢便开始奇怪,因为神域这两个字的字体并非他所熟悉的任何一种字体,自己为什么会认识这样的字? 难道……自己真的到了神域? 不可能,自己方才明明—— 我靠!老子刚才在做什么?! 沈欢已经完全忘记自己刚才在做什么了。 “该死,自己该不会是失忆了吧?”沈欢拍了拍脑袋,“可这记忆跳跃的也太快了一点吧,直接到达神域?还是说,这是自己前世的记忆?” 沈欢说着,尝试感应了一下自己的实力,结果是——没有一点的实力,除了感觉身体极度轻盈以外,并没有什么其他太大的差别。 “没有实力,也不是前世的记忆,该死……自己究竟进入到了怎样的状态?!”沈欢开始迷茫起来,因为这些各种的反差,沈欢陷入了无尽的思考当中。 不过在外界的血狼看来,沈欢俨然是陷入一片沉思的模样。 “你将要为你的残忍,付出代价!”血狼说着,将自己的狼爪朝着沈欢的胸口抓去。 索菲亚虽然不理解,沈欢的动作为什么会定格,并且进入到空想的状态,但她知道,如果自己现在不出手的话,沈欢很可能会丧命于此。 “别想伤害沈大仙!”索菲亚血红色的指甲猛然变长,朝着血狼刺去。 血狼虽然不是狼人第一高手,但和索菲亚这样的小丫头相比,实力堪称强大无比,所以在面对她的进攻时,血狼头也不回,直接用另一只空闲的手,将索菲亚给击飞了出去。 “咳咳——”索菲亚吐出一口鲜血,她的血和常人的不同,不是深红色,而是一种鲜艳的红色,就像是一朵鲜艳欲滴的蔷薇,而在这些血液当中还带着点点的金色颗粒,虽然非常细小,但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撒上了一些金色粉末的西瓜味雪糕。 血狼已经幻想到沈欢被自己挖出心脏的血腥模样,可就在这个时候,不知道什么东西,保住了自己的手臂,让自己发不出任何的厉害。 “有我在,你永远也别想伤害沈大仙!” “滚开!”血狼想要将索菲亚甩开,但无论他怎么用力,索菲亚都没有任何松手的意思。 “该死的小丫头!”血狼一边骂着,一边用手肘击打索菲亚的胸口,每一次都能够听到巨大的骨裂之声。 然而所有的血族都处于一种沉思的状态,没有任何人能够听到索菲亚的惨叫声。 “我是、不、不会让你,伤害到……沈、沈大仙的……”索菲亚已经陷入了虚弱状态,那迷离的眼神仿佛随时都会死去。 “哼!”血狼冷哼一声,他决定暂时放弃针对沈欢,将全部的力量来干掉这个索菲亚。 毕竟这个用够返祖现象的血族后裔如果不死的话,在以后的日子里,可能会成为狼人的大麻烦。 狼人和血族是天生的敌人,所以他根本不会有任何心疼索菲亚的想法。 在世仇面前,也没有人会去在意对方长得帅不帅或者美不美,而且他们血族和狼人一直讲究近亲结婚以保持血脉的纯正。 虽然有可能出现残缺儿童,但这些后裔的相貌上,几乎都很符合无可挑剔这个词语,至少在他们的审美中是这样的。 “轰——” 一声巨响过后,索菲亚像是断线的风筝一般飞了出去。 她的身上和嘴角到处都是鲜血,眼神已经陷入失神的状态,这很明显是死亡前的征兆。 “哼!”血狼似乎很满意自己的杰作,他冷哼一声,便再次对沈欢出手。 血狼出手很快,他生怕有什么人再次跳出来阻止自己,毕竟沈欢之前已经成功从幻术中走出过一次,虽然这一次只是针对沈欢一人施展,但这不代表沈欢不会醒过来。 “叮——” 说一声脆响过后,除了衣服有些破损外,沈欢没有受到任何的伤害,反倒是血狼的利爪折断了。 “这、这不可能,我们狼人的身体已经非常强大,这世界上怎么可能存在着这样强大的肉身!” 血狼并非是随便感叹,以他的实力,即便是随便出爪也有着普通手枪的威力,他们狼人虽然不至于被一枪给打死,但也会受伤,可沈欢呢?连层皮都没有掉。 “不,一定是自己太紧张了,对,全力一击!”血狼用左手发出了自己最强的一击,这一次不仅仅是肉身的力量,还加上血脉了力量。 “咔嚓——” “啊!!!” 血狼发出一声惨叫,这一次他折断的不仅仅是手指,而是整个小臂。 “我、我、我杀了你!嗷呜——”血狼发出一声狼嚎,直接用利齿咬向沈欢的脖颈。 狼人牙齿的杀伤力比爪子更加强大,不仅锋利而且咬合力堪称上古霸王龙,没有人能够逃过他们的碎咬。 “咔嚓——” 结果同样未改变,他的狼牙全都碎裂,而沈欢脖子上只是留下了一道白色的印记而已。 “不!不可能的!为什么!为什么!”血狼从未想象过沈欢会强大到这种地步,在他看来,沈欢用够的简直就是不死不灭之身,恐怕就算是比自己强大的大长老都不一定能够伤其分毫。 “对方站着不动,自己都杀不死,我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用处!” 现在这种情况,血狼只能依靠咆哮来发泄心中的不爽。 “没错,你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用处呢?”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忽然出现。 血狼抬头一看——沈欢不知在何时已经苏醒了过来。 “你本可以被我一剑斩去头颅毙命,但现在……没那么简单了。”沈欢说着手中寒魄快速舞动,只是瞬间血狼便一分为二。 不是整体,而是皮肉分为两半! 沈欢的动作依旧没有停下,紧接着骨肉相离,血狼从一个整体变成了三个。 由于脏腑没有受到丝毫的损害,变成一滩血肉的血狼,不停地在地上抽搐着。 “剥皮……剔、剔骨……你、你是裁决、裁决——” 血狼的话还没说完,便因为无法承受疼痛而直接昏死了过去! 第1278章幻兽之泪 “咚咚——咚咚——” 从心脏的声响来看,血狼并没有死,只是被痛昏过去了而已,这正是沈欢想要的结果。 “啊!!!” 沈欢将手中的食盐洒在了已经没有任何皮肤包裹的血狼身上,一时间惨叫四起,由于没有了骨头的支撑,血狼的惨叫声听起来十分怪异,加上本来他就处于狼人形态,叫声听起来绝对是似鬼非人。 凭空生物的本事沈欢没有,但他却可以在瞬间前往厨房再回来。 “你、你是不是……裁决、裁决……” 惨叫过后的血狼变得极度虚弱,对沈欢发出了质问。 沈欢并不知道血狼口中的裁决代表什么意义,他也不想知道,现在的他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将血狼折磨的生不如死。 很快血狼就又昏死了过去,全身被撒满食盐的感觉,可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承受得住的。 “啊!!!” 血狼再次被疼痛刺激的苏醒,这一次洒在他身上的是辣椒面儿,魔鬼辣椒面儿。 “求求你,求求、求求你杀了我吧,我、我知道错了……杀、杀了我……” “错?”沈欢微笑道:“我有说过你错了吗?” “不要、不要——” 现在的血狼像极了东瀛爱情杂技片中的女主角,面对恶势力的欺压,除了彷徨无措的叫着亚麻跌以外,就什么都不会了。 沈欢找来一些花的种子,像是扔暗器一般,刺入了血狼的血肉当中。 “啊!!!” “我错了,裁决大人,求您放过我,求求您……我真的错了,您给我一个、一个……痛快吧,就给我一个痛快吧……” 沈欢没有说话,食指指尖轻轻一动,血狼的背上就长出了一朵鲜花,当鲜花出现的时候,血狼再次发出了惨叫。 “痛吗?” “痛……痛……” “你在攻击索菲亚的时候,有想过这些吗?” “没、没有……” “你现在后悔吗?” “后悔。” “可惜已经晚了,不是吗?”沈欢说着又让鲜花开了一朵,那些种子发芽扎根在血肉之中的感觉,足以让人崩溃。 “我知道错了,大人,我真的知道错了,你杀了我吧,杀了我,只有死才能赎罪,求求你。” 沈欢似乎没有听到血狼的求饶声,“来,告诉我,你刚才是怎么让我中幻术的?” “是幻……幻兽的力量,我带来了幻兽罗吉尔的眼泪,它的眼泪可以施展两次幻术,一次是范围性的,一次是针对性的,您刚才是受到了针对性的幻术,所以才会失神。” 只是眼泪都这么强大,那么本体将会强大到什么地步? “你说的罗吉尔在哪里?” “已经死了。” “死了?”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他想收复幻兽是有一定原因的,现如今沈欢的精神力已经十分强大,加上他本身拥有魂焰护体,普通的幻术想要让他中招是极其困难的事情。 这样强大的幻兽,若是被他得到,在以后的战斗中一定会起到奇效。 就在沈欢准备放弃的时候,血狼忽然继续说道:“虽然死了,但它的魂石在我们狼堡,只要裁决大人表明身份,大首领一定、一定会毫不犹豫将魂石交到您手里的。” 沈欢沉思了一会儿,说道:“你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下次投胎,好好做人。” 说完,血狼体内的那些花种在同一时间爆发,蕴含在他血肉中的养分被快速吸收干净,变成了一滩烂泥。 沈欢大手一挥,用魂焰将血狼的尸体焚烧成了灰烬。 他走到索菲亚身旁看了看情况,“看来我预计的没错,若不是我在这里,她怕是已经死了。” 沈欢一边说着,一边施针,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原本还走在前往黄泉路上的索菲亚便醒了过来。 “沈大仙……你、你没事吧?” “先关心一下你自己吧。”沈欢说完似乎觉得有些不妥,继续说道:“谢谢你。” 虽然索菲亚的阻止并没有起到多少作用,但对方毕竟是为了保护自己,还差点付出生命,现在是把人给救活了,却不代表人家没有因为自己而受伤。 索菲亚却是愣住了,可以这么说,自打认识沈欢开始,对方就没有对自己说过一句好话,如今却说出了谢谢这种词语,一时间索菲亚也分不清楚自己应该表现的受宠若惊还是理所应当了。 “狼人呢?” “死光了。” 死光了?应该是被您杀光了吧。 索菲亚看着一地的狼尸,眼中充满了震撼,毕竟这些狼人放在之前,是可以灭掉他们大半个血族的存在,现在竟然就这样被沈欢斩去头颅,变成了尸体。 “沈大仙,您弄清楚族人是怎么回事了吗?” “嗯,他们中了幻术。”沈欢说着,气沉丹田,再次开口道:“醒来。” 话音刚落,那些血族成员便从迷茫中走了出来。 “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好多、好多狼人的尸体。” “杰瑞,杰瑞死了!” 血族众人回过神后,整个院子都变得乱糟糟的,有人在迷茫,有人在惊讶狼人是怎么被消灭的,也有人在悲痛自己死去的兄弟。 “大家安静!”索菲亚身为唯一的清醒人,将众人从混乱中平静了下来,“大家不用惊慌,来犯的狼人已经全都被沈大仙所斩杀,至于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索菲亚说完以后,血族众人直接开始欢呼了起来,“沈大仙!沈大仙!沈大仙!” 血族众人全都在欢呼着,那些之前悲痛的人也是一样,虽然有些人死了,但只有个位数的损伤,已经大大超出了血族的原本的预料。 毕竟如果没有沈欢的话,他们血族还不知道要死多少人呢。 “咱们挡住了这波攻击自然是好事,但是……这一次来的狼人只有六十个,恐怕只是狼人的一次试探而已。”一名年龄稍大的人血族担忧道:“而且明天和后天就是满月了,到时候狼人实力大涨,若再出现今天的情况……恐怕我们血族终究难逃一劫。” 狼人满月会增强实力的典故沈欢还是知道的,他都知道,其余的血族中人自然更加清楚。 刚刚才缓和过来的气氛,再次变得紧张起来,血族至少有一半的族人,连山都露出了惶恐的表情。 “既然这样,我们等白天的时候杀过去不就好了?” 沈欢这忽然出现的声音,使得整个嘈杂的环境,一瞬间安静了下来…… 第1279章你认识裁决吗? “明天白天杀去狼人的老巢?” 即便沈欢是众人眼中公认的高手,但听到这句话,多数人连山都露出了一种哭下不得的表情。 在他们看来,沈欢完全就是在异想天开,要知道他们血族原本属于防守的一方,别说反击,失去德鲁伊的他们,能在狼人的攻击下存活都不是一件易事儿。 再说,现在沈欢说的可不是反击,而是直接进攻。 这、这简直是无稽之谈,要不是因为沈欢实力高深,恐怕这群血族早已一种看白痴的眼神,对沈欢进行一顿乱骂了。 索菲亚也有迟疑,不过这种迟疑出现的时间并不长,经历过这么多事情,沈欢在她心中几乎已经可以和无敌挂上直接关系了。 “我相信沈大仙有这样的能力。” 现如今索菲亚在血族中的地位已经今非昔比,她说的话还是很有分量的,不过沈欢所说的话实在太过骇人,根本是所有血族成员都从未幻想过的事情。 “小姐,我们也相信沈大师的实力,这些被斩杀的狼人就是最好的证明,可若是硬闯狼堡的话……我们血族应该会有不小的损伤。” 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沈大仙的方法虽然唐突了一些,但并不是不可行的,我们不反击,难道还要坐以待毙么?” “没错,狼人白天并没什么厉害的,只要不狼人化,他们的实力和我们血族未饮血前差不多。” “但是死伤怎么办?我们血族的人口数量已经经不起消耗了。” 眼看众人就要争执起来,提出方案的沈欢开口说道:“这次行动我不会带任何一名血族出去。” “不带任何的血族?” 这下子血族算是真的炸开锅了,沈欢的形象也从高人变成了疯子。 也不能怪他们生出这样的想法,血族好狼人斗了这么多年,双方虽然各有损失,但却没有一方覆灭,由此可见两族的实力旗鼓相当。 若把沈欢的话当真,那就代表承认沈欢一个人便有灭掉他们整个血族的能力。 这样的实力不要说沈欢,恐怕就是前些阵子被人杀死的暗黑之王都没有这样实力。 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只有神榜上的高手。 沈欢是很厉害,但实在是太年轻了,在加上神榜上那些强者的威信,他们绝对不相信沈欢会拥有如同神榜高手一般的实力。 要是能够请来神榜高手,他们血族那还用得着怕这怕那的。 “是的,我不带任何人,这样你们血族就不会有所损伤。”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们放心,就算我死在了狼堡也不会有任何人怪罪你们血族,如果你们还不放心,我可以提前声明,孤身一人前往狼堡是我个人的决定,和你们没有任何关系。” 狼堡被灭了,得利的是谁?肯定是他们血族。 沈欢死了,损失的是谁?好像也只有沈欢自己,至于狼人的报复,他们完全不用担心,只要到时候沈欢杀掉了狼人大长老,那么他们血族就是赚了。 所以,不管怎么说,沈欢所提出的条件都是他们无法拒绝的,这种天大的好事儿,恐怕就算是傻子都不会拒绝。 “那就多劳烦沈大仙了,我这里代表整个血族承诺,若沈大仙真的只身一人灭了狼人,那么我们血族一干人等便尊您为雄!” “到时候再说。”沈欢干咳两声,“对不起啊各位,我刚才牛逼装大了,其实我做不到一个血族都不带。” 得,搞了半天原来是吹牛逼,还以为真有多少本事呢。 “你们别唉声叹气的,本来按照咱们之间的约定,我是没必要去做这些事情的,这个完全算是额外行为。”沈欢没好气的说道:“再说,我带人也不是带人去送死,只是想找一个带路人。” “我这人生地不熟的,别说找狼堡,我要是一个人从你们这城堡出去,能不能回来都是一说。” 众人一听这话,总算是明白了,原来闹了半天不是人家怕死要带小弟,而是不想浪费时间找个导游而已。 “这个不是问题,来——” 那年长的血族话还没说完,索菲亚便开口道:“我去!” “小姐万万不可,您是长老的亲孙女,要是出了什么事情,我可承担不起。” “是啊,小姐,现在永生之酒是否能够解除我们血族诅咒的事情还没有定论,若失败,您的返祖血脉便是我们血族唯一的希望了。” “是啊索菲亚,你可要考虑清楚,当然我不是在质疑沈大仙实力,而是不想让沈大仙承担你受伤这个罪过。” 最后开口的人是路易斯,说实话,沈欢有些后悔了,早知道等狼人干掉这个小子以后再出手了。 索菲亚坚定的站在沈欢旁边,“如果爷爷在的话,也一定会支持我。” 这就属于借势压人了,放在以前没人会把这句话当句话,德鲁伊虽然疼爱索菲亚,但并不宠溺,所以以前索菲亚说话,一直没人当回事儿。 现在不同了,他是沈欢的朋友,俨然已经成为血族的大红人。 “好吧,不过——” “没有不过,我相信,在沈大仙的保护下,我不会受到一丝的伤害。” 沈欢笑道:“那就谢谢你的信任了。” 距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沈欢也不着急出发,他先回去看了看林妙诗的情况。 林妙诗对于外面的情况是一点也不关注,一直在看索菲亚给她准备的爱情电影,比如怦然心动、两小无猜、罗马假日这些。 “妙诗——” “我在看电影的时候别说话。” 沈欢无语道:“看个电影而已,有必要这么认真吗?” 林妙诗索性带上耳机,直接不搭理他了,这情况就很尴尬了,有段时间沈欢甚至非常怀疑,林妙诗是不是因为和社会脱节久了,直接选择永久的沉睡在虚幻的世界当中了呢? 说实话……沉迷于影视当中无法自拔的少女,其实和沉迷于游戏中的少男是没有区别的。 无奈之下,沈欢只好去找索菲亚,正好他也有个问题需要询问一下索菲亚。 “沈大仙。”看到沈欢过来,索菲亚连忙起身施礼。 沈欢摆了摆手,直点主题,“你听说过裁决吗?” “轰——” 听到这话,索菲亚本来就白皙的皮肤更是变得血色全无,整个人也犹如遭受了雷击一般! 第1280章裁决 “你认识裁决吗?” 沈欢这句话不停地在索菲亚的脑海中回响着,她整个人就像是遭遇了雷劈,眼神惶恐全身僵硬,简直比见到了鬼还可怕,呃……好像吸血鬼本身就是一种恐怖物种,这种形容似乎并不是很正确。 “索菲亚?” 直到沈欢呼唤,索菲亚才从震惊和惶恐之中走出,她看着沈欢问道:“沈大仙,您、您是否是收到了什么消息?” “没有,我只是从血狼口中听到了这个名字。” “什么?!”索菲亚发出一声惊呼,“难道、难道狼人那边请来了裁决大人来当后盾,如果、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血族岂不是要玩完了?!” 沈欢一把抓住索菲亚的肩膀,摇晃道:“索菲亚,你冷静一些。” 他很疑惑这个裁决究竟是什么人,不仅能够让血狼恨意全无,连索菲亚都能吓得血色全无。 “可是、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你不要想太多,我只是想问问你裁决是个什么样的存在。”沈欢叹了口气继续说道:“也可能是我没有和你说清楚,事情是这样的——” 听完沈欢的描述以后,索菲亚总算冷静了下来,“这样看的看的话,狼人那边并没有请到裁决大人做后盾,这样的话,我就完全不用担忧了。” “这个裁决是个很厉害的角色?”沈欢皱眉道。 “裁决不是一个人,有很多人……准确来说,没人知道他们究竟是一个组织还是一个人。”索菲亚说的很乱,她自己也明白,“等我组织一下语言好么?” “好的。”沈欢并不着急,原本他并不怎么好奇裁决是个怎样的存在,甚至连开口的问话,也只是为了没话找话,但在看到索菲亚的表现后,再加上血狼临死前的转变,他是真的对这个裁决产生了兴趣。 之前说过,除了狼人以外,在这片区域内,血族可以说是没有任何的对手了,就算加上华青会,那也是三国鼎立的局面。 按照这个逻辑来想,沈欢好奇裁决是个怎样的存在,也是正常的。 大概过了十分钟左右,索菲亚总算是总结好了语言,“三年前,暗黑世界忽然出现了一个神秘人,他的手法极其残忍,只是一刀就可以将人分成好几份,不是那种切开,而是皮、肉、骨这种分法,不仅如此,有些时候还会把内脏给分出来。” “并且他杀人从来只杀作恶之人,不管什么身份背景,只要做坏事让其得知,他便一个都不会放过。” “我们血族中曾经有一位仅次于爷爷的高手,因为吸食人血,就曾经被其一刀斩杀,那个时候爷爷生怕狼人会来进攻,但等了半个月都没有人能进攻,后来才知道狼人那个实力不错的高手,也遭遇了同样的状况。” “不仅是我们暗黑势力,就连圣堂的事情,他也敢管,并且手段一样的残忍,除了我们和圣堂以外,地下世界也是一样,甚至异能者联盟都有不少人被他斩杀。 “由于有些时候两件事情的时间太过接近,距离却很远,就有人猜测他并不是一个人,很可能是一个组织,便称其为裁决所,加上不知道这个组织里到底有多少人,所以懂得这种手法的人,一律被称为裁决。” “不过裁决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团体,至今还存在着争议,觉得是团体的理由,就是我之前说的那个,觉得不是团体的理由是因为,这种剥皮剔骨的手法能掌握的人有一个就够恐怖了,怎么可能会是一个团体。” “以为具体情况我也了解的不是很清楚,所以我刚才才会说的那么不清楚。” 索菲亚深吸了口气,“简单来说,裁决,就是代替神所做裁决善恶之人,并且实力极其强大,甚至有人推测,裁决就是战神选出来的人间代理人。” “我不知道你是否知道战神的存在。”索菲亚似乎还想和沈欢解释一下。 “战神阿瑞斯我知道,不是传说中的战神,而是西方世界真正的掌管者。” “您、您不是从来没有来过西方吗,怎么会——” “哦,我一个朋友认识阿瑞斯。” “你的朋友认识战神大人?!” “嗯,他还说阿瑞斯是他小弟呢。”沈欢笑呵呵的说道。。 索菲亚一本正经道:“沈大仙,这种玩笑以后还是不要开的好,要是被战神大人听到的话……” 沈欢有些无奈的笑了笑,人就是这样,有些时候把真话当假话,把假话当成真话。 “好,不说了。” “不过我觉得血狼说的那个办法可行,你会剥皮剔骨,到时候只要杀掉一个狼人作示范,他们一定会吓得魂飞魄散,到时候我们再找机会干掉狼人王,没有了头狼的狼群就是一群垃圾,我们到时候在慢慢地——” “你软弱的一面看得多了,我几乎都快要忘记,其实你也是一个吸血鬼了。”看着索菲亚那略显狰狞的表情,沈欢忍不住感叹道。 不过他也不会多说什么,人本身就是一种千面动物,所谓千人千面,说的并不是人与人的不同,而是在说——面对一千个人,同一个人也会展现出一千种面貌。 索菲亚在他身边只是一个孝顺的孙女,但是在面对普通人时,索菲亚就变成了上位者。 “只要我们血族度过这一次难关,我们就会恢复血统,到时候就不会以和人血度日了,并且……因为裁决的存在,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喝过鲜活的人血了……除了我在华夏那次。” “你怎么做和我没关系,交易完成以后,我们就不会有联系了。” 索菲亚眼神暗淡没有说话,女人本身就是一种多愁善感的动物,恐怕有些时候连他们自己心里想什么都不知道。 “怎么,不开心?”沈欢笑了笑,“我只是说和吸血鬼索菲亚没了关系,但是和神族索菲亚还是有联系的,毕竟她是兰姐的朋友。” “谢谢。” “不用谢。”沈欢面带微笑,看着冉冉升起的太阳说道:“天亮了……” 第1281章没有?那现在有了么? “全军覆没。” 听到手下的汇报,狼人王的表情已经不单单是难看了。 人们都说狐狸狡猾,其实狼也是一样,更何况狼人这种带有狼性的人类。 他之所以只派血狼小队前去进攻,就是怕中了血族的圈套,只要血族在回归神的怀抱和灭族之间选择了前者,那么就一定会想尽各种办法来进行反击。 事实证明,他让血狼小队前往试探的想法是极其正常的。 由于血狼小队没有任何人回来,所以狼人王也无法得知血狼小队覆灭的真正原因。 “王,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由于是白天,狼人们还都保持着原本的模样,并非是狼首人身,看起来几乎和正常的人类没有任何区别。 狼人王是个典型的欧洲汉子,浓眉大眼高鼻梁,眼眸之中满是英气。 “今晚就是月满之夜,到时候我们的力量将会得到大幅度的提升。” “王的意思是……今晚再进行一次攻击?”那老者皱眉道:“可是王你有没有想过,其实事情并不是咱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毕竟我们谁也不知道血狼他们究竟是怎样被灭的。” “况且血族也知道我们满月之时力量会得到大幅度的提升,每次他们都会有所准备……” 如果单靠满月就可以覆灭血族的话,他们和血族之间的平衡早就打破了。 血族有种力量叫做献祭,就是燃烧自身的血液,在短时间内大幅度的提升力量,如果把血族给逼急了,两败俱伤的结果是无可避免的。 不过巨大力量的差距,有些时候并不是只靠献祭或是满月就可以弥补的。 狼人的大长老和血族的德鲁伊,一直是左右胜利的关键。 现在德鲁伊喝下永生之酒,陷入了沉睡状态,狼人获胜几乎是必然的,但没想到最终还是出现了意外。 这个意外的代价是惨重的,血狼小队六十人,无一生还。 即便是每天啪啪啪,也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才能凑齐人数,而等到这些小狼崽们长大,需要的时间就更多了。 “其实最主要的问题是,我们不知道血族究竟是用什么办法灭掉血狼的,这是最大的问题。”一名留着了络腮胡的中年人开口说道:“华夏有句古话叫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不清楚原因的情况下贸然出击,恐怕我们依旧会铩羽而归。” “还需要知道什么,肯定是德鲁伊那个老小子假装饮下永生之酒,然后等着我们人上门送死。” “我觉得也是如此,德鲁伊这个老家伙向来狡诈,我们若是再次前往说不定——” “我倒是听说,血族请了一个华夏人当做外援。” 听到这话,狼人王皱起眉头,“你从哪里听到的消息。” 血族中流传着华夏禁忌,狼人中也是一样。 “最近有传言,血族公主索菲亚为了保护一对华夏男女,和华青会的人发生了冲突,我曾经去问过万帕尔拍卖行的人,确实是有这种事情的。” “这消息恐怕是有些不可靠吧,如果是外援的话,哪用得着索菲亚来保护。” “不一定,我听说索菲亚对那名华夏男子十分尊敬。” “哼,怕什么,难道他们血族有外援,我们狼人就没有了吗?”狼人王冷哼一声,“不要再多说废话,按照原计划行动,今晚和血族之间,不是他们死,就是我们亡!” “是!” 看到狼人王发怒,剩下的人不敢有任何异议。 “轰——” 就在这时,外面忽然传来一声巨响。 “怎么回事儿?!”狼人王心情本来就不开心,现在又听到这种声音,自然不会开心。 大殿中人皆是一脸茫然,他们一直待在屋里,也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过仍旧有人推测道:“可能是炼金士又在进行某种研究吧。” “来人,去告诉炼金士,若是以后的实验再发出这样的声音,就让他带着全家老小搬去狼山去住!” 狼山也是狼人的领地,不过比起狼堡的条件就要恶劣很多了。 狼人王刚说出这话,一名年轻人便慌张的跑了进来,“王,不好了,血族的公主索菲亚带着一个华夏人打进来了!” 一听这话,众人才明白刚才的爆炸声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了。 狼人王心中一惊,对于血族主动进攻的可能他不是没想过,只不过这种实在太小了,小到足以被忽略。 “她带了多少人过来?” “一、一个人,她只带了一个人过来。 “只是有一个人,你就慌张成这个样子!”狼人王的心中生出了一丝耻辱的感觉。 “不、不是的,那个人非常厉害,任何人在他手底下都活不过一剑……我、我们已经死了很多兄弟了。” 狼人王并没有因此而意识到沈欢的强大性,开口说道:“哼!来人,随我一起出去,杀了那个贼人!” “王,且慢。”老者拦下狼人王,对着那年轻人问道:“来人有什么特征,是不是华夏人?” “是华夏人。” “狗谢特!”老者暗骂一句,对着狼人王说道:“王,对方既然敢一人只身前往,可见实力不俗,我建议最好请大长老出关。” 听到是华夏人以后,狼人王也开始迟疑起来,“好,去请大长——” 狼人王的话还没说完,只见一道巨大的剑气,直接将门给劈成了两半。 “哒哒哒——” 索菲亚踩着高跟鞋,一步一步走了进来,在她身前站着的正是沈欢。 “谁是狼人王?” 狼人王深吸了口气,“我就是。” 要是放在以前,他还可以用长辈的身份,对索菲亚训斥几句,但是现在两族撕破脸,已经让他不再具备这种条件,自然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把还手罗吉尔的魂石交出来。” “什么?!”狼人王本以为沈欢是来覆灭他们狼人的,但没想到一开口要的反而是幻兽魂石,“抱歉,我们这里没有那种东西。” “放肆!索菲亚是血族公主,见了我王可以不下跪,但你这个华夏人凭什么——呃——” 那中年人的话还没说完,便被沈欢斩下了头颅,“现在你有了吗?” 第1282章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现在你有了么?” 沈欢以一种王者之姿,俯视着狼人王,似乎应该称王的是他,而不是高高在上的狼人王。 这种强大的气势,一下子就压倒了屋内所有人。 甚至连刚才中年人的死,也不过是让他散发出这种气势的一种契机罢了。 “小兄弟,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但一来就杀我的族人,这似乎有些说不过去吧?”狼人王在隐忍,因为在沈欢散发出龙威以后,他就知道,自己绝对不是沈欢的对手,贸然动手,很可能只是让沈欢的剑下多出一个亡魂罢了。 “唰——” 沈欢又是斩去一名狼人的头颅,“幻兽魂石在哪里。” “你——”狼人王气的站了起来。 “嗖——哒哒——” 第三颗头颅落地,沈欢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变化,“幻兽魂石在哪里。” “嗷呜——” 狼人也算是看出来了,这个沈欢根本没有讲道理的打算,再这么下去他们迟早要死光,唯一的活路就是反抗,虽然白天他们的实力比不上晚上,但也不是随便有人就可以欺负的。 随着第一个狼人的反抗,其余的狼人也纷纷开始反抗,可惜的是,反抗并无法改变被杀的结果。 “住手!”狼人王大喝一声,“这位先生,我真不知道幻兽魂石在哪里,如果你是在以此为借口对我们进行屠杀的话,那也就罢了。” “我知道,我们夜袭血族不对,但我们也付出了应有的代价,现在我保证,在血族饮用永生之酒的这段时间内,我们狼人绝对不会发起进攻,你看这样如何?” “哦。”沈欢随手又杀了一名狼人,对于狼人王的话沈欢不是不信,而是经历这么多事情以后,他明白了什么叫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杀人的定义,杀一个是杀,是两个是杀,杀一千也是杀。 在第一个狼人的死的时候,便已经在狼人的心中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入籍你的沈欢可不喜欢玩你找我报仇,我再找你报仇的戏码,太麻烦,与其这样还不如斩草除根。 按照苏璃的说法,现在的沈欢越来越嗜杀,李旭对于他的评价也是一个嗜杀的高手。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改变,沈欢自己也不清楚,但他明白一个道理,对于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似乎现在的沈欢越来越相信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这究竟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谁也说不清楚,再说这世界本身就是善变的,谁也无法预料以后会发生什么,而且被动的保护,永远不如主动出击。 “你——” “我的忍耐是有限的,现在是一个接一个的杀,以后究竟要怎样杀我可就不清楚了。” “嗷呜——”狼人王发出一声咆哮,“我真的不知道幻兽魂石在什么地方!” “看来相比你们的性命,你们的王觉得幻兽魂石更加珍贵。”沈欢说着,直接将五名狼人的头颅给砍了下来。 “你给我住手!” 狼人王大喝一声,朝着沈欢发起了进攻。 “我听说你们狼人的生命力极其强大,即便是心脏受伤,也有复原的可能。”沈欢一边说着,一边用手中的寒魄刺穿了狼人王的胸膛,“看来传言是真的。” 狼人王的表情很痛苦,但是并没有死亡的迹象。 沈欢对于斩首没有特别的执着,之所以杀狼人只砍头,就是为了一次断绝生机。 “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幻兽魂石在哪里。” “住手!”就在这个时候,之前的老者挟持住了索菲亚,“你若敢伤害我们的王半分,我就杀了这个小丫——” “啊!!!” 狼人王发出一声惨叫,因为沈欢直接转动手中的寒魄绞碎了他的心脏。 看了眼气息断绝的狼人王,沈欢回头对老者问道:“你刚刚说什么?” “啊呜——” 因为狼人王的死,在场的狼人全都发出了哀嚎。 老者更是被吓得不知所措,“你、你竟然杀了王,难道你就不怕我杀了这个丫头吗!” “哦,你杀吧。”沈欢没有多余的废话,顺手又宰杀了两个狼人。 “不!”老者发出一声巨吼,张开嘴巴就朝索菲亚的脖颈咬去。 可他来不及闭合,就被沈欢用土矛刺穿了喉咙。 狼人已经完全陷入了崩溃当中,沈欢杀了他们那么多人,他们却毫无还手之力。 “谁交出幻兽魂石,就可以活命。” “杀!” 浪人王死以后,这些人并没有放弃反抗,反而像是疯子一般开始朝着沈欢发动进攻。 狼人是有很多狼的特性,但是……他们更多的是一种人性。 本来就团结无比的他们,根本无法接受狼人王被沈欢杀掉的这个事实,现在他们所有人心中就只有一个信念,那便是报仇!报仇!报仇! “看来你们是不打算说出来了。”神话也懒得浪费时间,直接甩出魂焰,将大厅内的狼人全都化为了灰烬。 在索菲亚看来,沈欢的行为完全就是一种屠杀,但她却丝毫不觉得残忍,生活于暗黑世界的他,很清楚,是拳头大谁就是老大的原则。 狼人们也很清楚偷袭血族失败的下场,只是他们没有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快,根本不给他们一丝反应的时间。 他们也不会觉得沈欢残忍,只是有些不甘——为什么失败的人会是他们。 狼人向来是有仇必报,这一点从他们和血族的世仇来看就知道了。 “是谁,杀了我的孩儿!” 狼人大长老出关了,可出的太晚了,出关后的他看到的,不是整装待发的场面,而是一地尸首相分的尸体。 “这就是狼人的大长老,实力和我爷爷不分上下。”索菲亚看到大长老以后还是比较紧张的。 沈欢表情没有任何变化,看着狼人大长老问道:“你知不知道幻兽魂石在什么地方。” “我杀了你!”狼人大长老现在一心报仇,哪还会想那么多。 “叮——” 一次交手过后,沈欢和狼人大长老的眼中都闪过一丝诧异,对方竟然死? 不过沈欢很快便笑道:“有点意思。” 而狼人大长老则是面色凝重的冷哼道:“等着迎接死亡吧!” 第1283章你在找死! “等着迎接死亡?”沈欢甩了下手中的寒魄,“我最讨厌的就是嘴炮,你以为你和那些东瀛动漫中的主角一样,带着只需要嘴炮就可以解决一切的主角光环吗?” “年轻人,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你成功激怒了我,然而激怒我的人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 狼人大长老数着,瘦弱的身体忽然出现一块又一块的肌肉,就好像忽然被充气的皮球一样,接着身上的毛发开始变重,头颅不停地发出骨头摩擦的声音。 “这、这怎么可能?!”索菲亚脸上充满了惊讶,她似乎没有办法相信眼睛所看到的,“不可能的,没有月光女神的力量,狼人是不可能进入狼人状态的,可是这个大长老他——” “看来他借助了日光男神的力量。”沈欢笑呵呵的说道。 “沈大仙,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狼人大长老的力量和我爷爷差不多……至少以前是这样的,但是现在看来,他的力量似乎已经超越了爷爷。”索菲亚吞了口唾沫,“这还是没有完全进入狼人状态的实力,沈大仙,无论如何,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杀了对方,不然将后患无穷。” 沈欢摆了摆手,示意索菲亚不要再说话,找个地方躲起来,然后对着正在变化成狼人的大长老说道:“对于你的话我存在着质疑……如果激怒你的人全都死了,想必这个世界早就被狼人所占据了,为什么你们狼人还要蜗居在狼堡之内呢。”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就和那些玩游戏的嘴强王者一样,操作不行,但却已经掌握一秒五喷的技能了吧?” 狼人大长老根本听不懂沈欢在说什么,等到完全狼人化以后,他二话没说,直接朝着沈欢发动了进攻。 “看来你连自己最强的技能都舍弃了。”沈欢摇头叹息,手中的寒魄一转,形成了一朵是绚丽的青色雪莲。 “斩!” “叮——” “嗷呜——” 狼人大长老发出一声狼嚎,半蹲在地上,看着自己被冰封的手臂,他的眼神之中充满了诧异,“你……是华夏人?!” “啊,你难道没听出来吗,我的花旗语带着标准的华夏味,和东瀛那种伪花旗语有着明显的不同。”沈欢一边说着,一边摆好姿势,“我记得你刚才说过,激怒你的人已经全都死了,现在我告诉你有一种人你绝对杀不了,他们叫做——华夏人!” 狼人大长老吞了口唾沫,沈欢的实力和态度,让他想起了一个传说,一个关于华夏人的传说。 世界实力排行榜,将最顶尖的十人称之为神,因为他们所拥有的实力,堪称传说中的神明,后有人将排行榜前十单独列出,称之为神榜。 神榜代表着当今世界人类所能施展的极限力量,每一个人都拥有着颠覆强国的力量,但即便是这样的存在,依旧有着更强大的存在,这个存在被称之为——榜外天尊! “凡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为汉土,尔等九国蛮夷,未经允许,却称兵仗者,斩!” 这是当年榜外天尊的一句话,就是因为这句话,华夏这么多年来都一直被称为雇佣兵的禁地、比地下世界更深的深渊。 所以在榜外天尊频繁出现的年代,无论是暗黑生物还是奇人异士,除非迫不得已的原因,都不远踏足华夏。 好在榜外天尊的这句话只是在针对凌驾于普通人之上的异能者,加上他自己给自己加了各国强弱自有天理的限制,要不然现在地球都不叫地球了,早换成了华夏了。 当战神阿瑞斯出现的时候,他们西方人终于以为要打破这种独裁性的不平衡,可没想到……战神竟然对榜外天尊的话举双手表示赞成。 尽管榜外天尊已经很长时间都没有出现了,但他的传说依旧存在。 久而久之,对象也从华夏天尊一人,变成了只要是具备异能的华夏人都不能得罪。 不过这些说白了都是扯淡,要是没发现沈欢比自己厉害,狼人大长老绝对会毫不犹豫的干掉沈欢,但现在沈欢要强于他。 在死亡面前,有些人的记忆会忽然得变好,狼人大长老就是这些人当中的一员。 “有一种人是你绝对杀不了,他们叫做——华夏人!” “不!”狼人大长老发出一声惨叫,尽管他知道沈欢不是天尊,内心却已经被天尊的恐惧所支配。 “现在知道后悔了吗?已经晚了!”沈欢手中寒魄猛地一刺,朝着狼人大长老的门面刺去。 狼人大长老似乎放弃了反抗,但他并没有放弃求救之心,大喊道:“救我!” “怕是没人能救得了你!”沈欢话刚说完,就感觉身子一冷,这是在遇到危险时神体所做出的提醒。 “叮——” 沈欢在空中调转身形,将袭击自己的断刃给击飞了出去。 “啪——” 旋转中的断刃被对方空手接住。 沈欢这时才看清楚来人的相貌,身材适中,身高适中,除了头发有点长外加带着面具以外,看起来并没什么特色。。 除了刚刚接住的那把断刃以外,他的另一只手也握着一把断刃,模样和刚才偷袭沈欢的一样,都有些奇形怪状的味道。 “你是什么人?” 不等那人回答,狼人大长老便大松了口气,“裁决大人,您终于来了。” “裁决?”听到称呼,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你就是传说中的裁决?” 由于带着面具,沈欢也看不清楚对方的真实相貌,以裁决的实力,估计就算打开天眼,所得到的结果也是一样的,沈欢索性不浪费那些力气。 “没错,我就是传说中的裁决。” 索菲亚的身形已经开始颤抖,“沈大仙,我们——” 沈欢抬手示意她不要说话,看着裁决说道:“我听说过你的传闻,怎么,这一次不当神使裁决善恶,跑来给狼人当打手吗?” “我没兴趣做这样无聊的事情,还有……你应该称呼我为裁决大人。” 裁决的语气似乎有些不快。 “我没让你叫我药王大人已经算是好的了。”沈欢见高手中的寒魄换成了泣血,“要不我们练练?” 裁决的语气瞬间变得愤怒起来,“你在找死!” 第1284章我骗了你,其实我是东瀛人 裁决在这片区域的名声,仅次于西方的管理者战神阿瑞斯,这样的人物心中自然有着自己的高傲,其实从他一刀杀人分出皮肉骨也可以看出来。 这样的人心中有着一股傲气,就如同沈欢的逆鳞一般,一旦碰触就会爆炸,所以现在的裁决很生气。 普通的裁决便已经无比强大,那么生气的裁决将会强大到什么地步。 “是不是找死,练过以后才知道,出手吧。”沈欢的表情很淡定,似乎根本不将裁决放在眼中。 裁决仿佛忽然间开始迟疑了,对方给他的感觉,明明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一个年轻人,说话却如此嚣张,甚至还在轻易间就伤到了狼人大长老。 莫不成,这小子已经更强大到自己也看不出深浅的程度? “怎么还不动手?”沈欢的语气有些不耐烦的说道:“我听说裁决一刀就可以分出皮肉骨,着实想要尝尝骨头分离的感觉,动手吧。” “哼!”裁决冷哼一声,迅速接近很欢,然后手中怪异的刀刃猛地一挥。 “沈大仙!”索菲亚发出一声惊呼,毕竟从裁决者出现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能够从其手下存活的。 “叮——” “什么,这、这怎么可能?!”看着攻击过后的结果,狼人大长老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呼,沈欢不仅没事儿,反而笑吟吟的在看着主动攻击的裁决。 裁决一脸凝重,迅速后退的几步。 “你不是裁决。”沈欢做出了最终判断,从一开始他就觉得对方不是裁决,交手过后他更加肯定对方不是裁决。 裁决面色一沉没有说话,狼人大长老则是说道:“不可能,裁决大人之前还在我眼前展示了什么叫做剥皮剔骨,他怎么可能不是裁决。” “眼见为实?”沈欢忍不住笑了起来,“你难道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专门为了欺骗眼睛而诞生的职业吗?不过能够骗到你这个狼人第一高手,他也是有一定本事的。” “小子,我只不过是一时失手而已。”裁决冷哼一声,“一刀断命不过是江湖中人对我的评价,而这个评价并非是绝对的。” “还要演戏?”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也不看看你自己的手臂。” “我的手臂?”裁决带着疑惑低头一看,笑道:“我的手臂没有任何事情,你——” 裁决的话还未说完,他手臂上的皮就骤然脱落露出鲜红的血肉,紧接着啪嗒一声,臂骨也跟着跌落在了地上。 “剥皮剔骨——你、你是真正的裁决?!”狼人大长老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裁决也满脸痛苦,不可置信的看着沈欢。 他确实不是裁决,但却掌握了一些类似剥皮剔骨的手法,实力也不算差,便假借裁决之名到处招摇撞骗,狼人是他的第二个目标,没想到还没痛痛快快的行骗,就被人揭穿。 揭穿也就罢了,还搭上了一条手臂,搭上手臂也就算了,更坑爹的是,好像还被人家真正的裁决撞个正着。 再回想一下自己刚才装逼的情景,这不明摆着是屎壳郎进厕所——找死么! “你是自裁,还是让我让你整个人都骨肉相离?” “噗通——” 假裁决没有任何犹豫,直接跪在了地上,“裁决大人,对不起,是我该死,但是我这样做是有苦衷的,我——” “看样子,你是选择让我杀了你。”沈欢叹了口气,不管这个这假裁决是出于什么目的,但刚才他想杀自己的心思却假不了,沈欢又怎么可能放过对方。 “唰——” 沈欢用剥皮剔骨的手法杀掉了假裁决,这也算是他为自己假冒行为所付出的代价吧。 “该你了。”沈欢转而看向了狼人大长老,“如果你交出幻兽魂石,我可以考虑放过你。 “裁决大人这不公平,为什么你要帮助血族而不是我们!”狼人大长老不甘心道:“我们狼人平时很少伤害人类,他们血族滥杀无辜的事情却是干过不少,按照您的标准,不应该是帮我们的么!” “你们狼人一直都是残忍、嗜血的屠夫,我们血族确实吸过人血,但这一切都是你们的祖先所遗留下来的诅咒,到了我们这几代,体内的诅咒程度已经越来越轻,平时已经不再吸食活生生的人血,而是专门建立收血站来收集人血。” “但你们狼人呢?一到月圆之夜就会发狂到处杀人,就像是一个毫无理智的怪物!那才是你们的本性!” “放屁!我们和祖先一样,都是忠诚、勇猛的战士,是神背叛了我们!” “好了。”沈欢开口制止了两人的争吵,“我没兴趣听你们争吵,还是那句话告诉我幻兽魂石在什么地方?” 狼人大长老深吸了口气,“我给了华青会。” 见沈欢面露意思,狼人大长老接着说道:“我们担心只靠自己的力量无法拿下血族,在留下几滴幻兽的眼泪以后,就以幻兽魂石作为交换条件送给华青会,让他们到时候和我们一起发动进攻。” “他们食言了?” “并没有,只不过当时我以为有那个假裁决在就足以解决问题,便没有动用华青会,准备让他们欠下这个人情,留到以后再用。” “华青会?没想到又和他们扯上关系了。”沈欢嘀咕了一句,然后看着狼人大长老说道:“对了,忘了告诉你,其实我并不是裁决,我刚才使用手法也不是剥皮剔骨,而是庖丁解牛。” “什么意思?” “也就是说我不是裁决,所以你也没必要去疑惑,为什么我会不公正。”沈欢耸了耸肩,“不过我这人说话向来算话,你交代了幻兽魂石的下落,我便不会杀你。” “你真打算放过我?”狼人大长老一脸惊讶,他可从未想过沈欢会遵守诺言。 “是,我还知道你以后一定会想尽办法找我报仇。”沈欢叹了口气,“其实我还骗了你一件事情,其实我是东瀛人……土豆哪里去挖,土豆郊区去挖,一挖一麻袋,一挖一麻袋……要想报仇就去东瀛御日神阁找我吧!” 说完,沈欢一甩袖子,抓着索菲亚直接飞身离去。 狼人大长老回过身后,发出一声狼嚎,“等着吧,我一定会报仇的!” 第1285章不达飞仙终成空 “狼人被屠、屠族了?”血族那名老者似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毕竟在之前,他们可没有一个人觉得沈欢可以完成任务。 本来他们看到沈欢和索菲亚安然无恙回来的时候,就已经十分惊讶了。 能够只身一人闯狼堡,然后不少半点伤回来,这种实力堪称强者,至少号称血族第一强者的德鲁伊就没办法做到。 可没想到现实比他们想象的还要夸张,沈欢不仅杀进了狼堡,除了狼人大长老的其余狼人,全都丧命无一活口。 这种能力已经不能简单的用强者来形容了,完全可以称之为神! 沈欢,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竟然拥有和神榜高手一样的实力,天呢!这若是等到数十年以后,华夏岂不是又要诞生一个超越神榜的榜外天尊?! 血族老者已经不敢再想想下去了,他吞了口唾沫,问道:“既然狼人几乎被杀殆尽,为什么还要留下狼人大长老作为活口呢?” “他可是狼人当中最强的高手,若是潜心修炼,加上这次的刺激,以后的实力并非常人所能够比你,到时候我们血族——” “我这个人重守承诺,说过不杀他就不会杀他。”沈欢面色平淡道。 索菲亚却是眼珠子一转,“您不杀他,不代表我们不杀他对嘛?” “随便你怎么理解。”沈欢说这句话的时候,颇为赞赏,暗黑生物究竟是暗黑生物,杀戮是其本性,一谈到杀人,脑瓜子也比被人转动的要快的多。 血族那名老者也是一个聪明人,“马上派人去狼堡,那个大长老受了重伤,只要人数够多,杀掉他并不是什么难事儿。” 沈欢没有说话,其实他也没有打算放过狼人大长老,毕竟这和他斩草要除根的想法有所矛盾。 实则不然,他看似给狼人大长老留下了一条活路,却让大长老的矛头指向了东瀛御日神阁。 虽然东瀛御日神阁和国际的御日神阁不同,但实际上也是一个极为强大的护国组织,就如同天组一般。 狼人大长老若真脑子一抽,前往东瀛报仇,结果也是死路一条。 血族现在这种做,只不过将一种死亡的可能性变成了必然的结果。 “好了,狼人的事情已经解决了,接下来应该没我什么事儿了吧?” 狼人是血族唯一的敌人,现在没了狼人,对他们来说绝对是大好事一件。 而且,在他们原本的预算当中,这一次就算胜利,也会有不少的死伤,但满打满算,他们血族这一次才死了七个人,还都是底层子弟,和狼人相比,这样的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没了狼人,他们血族有没有受到多少伤害,原本三国鼎立的局势一下子就被打破了。 血族现在可谓是一家独大,就连以前多少有些顾忌的华青会,也可以全然不放在眼中。 毕竟有狼人牵制的血族和没有狼人牵制的血族,完全是两个概念。 不过在没有确定永生之酒究竟是否有功效之前,他们血族也不会去轻举妄动。 狼人的事情解决了,但距离拍卖会开始的日子还有一段时间,林妙诗完全趁机在虚拟的爱情世界中无法自拔。 沈欢闲着无聊,便拿出了龙鼎开始观摩,想试试能不能提升实力。 光看个人实力,沈欢可谓是非常厉害,在帝国城的暗黑世界当中,堪称第一人。 莫说一个狼人族,就算是血族和狼人联合起来,都不一定是他一个人的对手,要知道,这一次他出手不仅没有使用术法,就连神通武技都没有用上,连整体实力的十分之一都没有使出来。 但是……和灭道者相比,他依旧有很长的路要走,那招异时间轴楚歌的说法,不入飞仙终成空,沈欢有必要在短时间内快速进入飞仙境。 而眼前的这个龙鼎,就是他突破到飞仙境的契机。 之所以说是契机而不是翘板是因为,异时间轴的楚歌说过,想要吸收龙鼎之中的灵气,需要达到飞仙境以后才能做到。 半仙之境和飞仙境非常接近,但修炼一途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贸然的跨级吸收谁都不知道会带来什么后果。 “猪头出来!”沈欢从须弥戒指中取出御兽葫,打开口子拍了两下。 话音刚落,一道紫色的影子便出现在了屋内,“我靠老大,你终于让我出来了,你知不知道我待在御兽葫那样狭小的空间内有多么坑爹。” 应南的样子太过奇葩,即便是变小看上去也有些骇人,最后在苏璃的提醒下,沈欢把它给装进了御兽葫里。 也不能怪人家镇狱雷兽发牢骚,他被封印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出来,还没享受一下什么叫自由,就又被收进了御兽葫里,这事儿怕是放在谁身上都不会开心。 “废话少说,问你件事儿!” “成您说,本镇狱——应南必定知无不答。”应南一本正经道。 “你跟了楚歌那么长时间,有没有听说过要是以半仙之境吸收灵气会有什么后果?” 听到沈欢的问话,镇狱雷兽仔细思考了一番,“这个问题主人还真的从未说过,不过我听他说过这样的话,若是不达飞仙之境,便强行吸取九龙鼎内龙气的话,多半会爆体而亡。” “不过这半仙之境也算差不多到飞仙境了,我想爆体而亡应该不至于,最多就是七窍流血而亡。” “也就是说这灵气最好还是等到飞仙境以后再吸收?”沈欢又问道。 应南摇了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毕竟我是妖兽,你和主人是道修,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不是,反正就那么个意思吧,具体怎么回事儿我也不清楚,说白了,我也是道听途说而已,以主人的实力,他也没必要找我聊关于修炼的事情。” “你真的和猪没有分别!”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老大我不是猪,我是雷——” 不等应南把话说完,沈欢就直接将其收回了御兽葫。 “现在出门在外,不是实验的时候,再等等,如果没有其他办法,那就等自己回去的时候,再实验。”想到这儿沈欢便将龙鼎给收了回去,他这边刚将龙鼎收回,门外便传来了索菲亚焦急的声音,“沈大仙不好了,求求你救救爷爷吧!” 第1286章永生之酒的秘密 索菲亚的声音听上去很焦急,沈欢看了眼还在看电影的林妙诗,无奈的叹了口气,走到了门外。 “发生了什么事情?” “爷爷,爷爷出事了!”和她的语气,索菲亚的神情十分紧张,在和沈欢说话时,目光也到处乱窜,给人的感觉有些不知所措。 索菲亚很漂亮,无论是东西方审美,给人的第一感觉都是漂亮,加上这慌张的神态,颇有几分我见犹怜的味道。 “你别着急,有事儿慢慢说。”沈欢语气尽量平静道:“说起怎么干掉狼人大长老的时候,你不是挺冷静的吗。” 关心则乱的道理谁都知道,沈欢这么说无非就是想另寻僻径让索菲亚冷静下来,不过看索菲亚的样子,这僻小径似乎并没有多少作用。 “算了,咱们边走边说吧。” 沈欢也看出了,估计是德鲁伊那边真出了什么大事儿,不然以索菲亚的性格不至于紧张到话都说不出来。 其实就算索菲亚不说,沈欢也能够猜出个八九不离十,肯定是永生之酒让德鲁伊身上发生了某种变化。 到了德鲁伊休息的大厅以后,沈欢的猜测也得到了印证。 原本德鲁伊变回原形以后,是一只血红色的蝙蝠,但是现在他却变成了一只金黄色的蝙蝠,姿势和之前一样没变,全身却在不停地抖动着。 “沈大仙!” 看到沈欢过来,众人连忙一脸恭敬的打起招呼,身为暗黑生物,他们比平常人更相信弱肉强食的道理,沈欢身为强者,就必须给其应有的尊重。 “沈大仙,我之前听您说够,您的主职是医生,爷爷现在这个情况,您一定可以找到解决办法的对不对?”索菲亚的眼眸中充满了希翼的目光。 沈欢摆了摆手示意他们别说话,开始观察起德鲁伊的情况。 说实话,对于德鲁伊的情况沈欢心里还真没多少底,他是中医不是兽医,而德鲁伊原形的状况,明显是属于兽医范畴的事情。 不对,也不能说是兽医,这是永生之酒引出的麻烦,而沈欢对于永生之酒的了解,仅限于夏天告诉他的传说。 沈欢的医术堪称通神,可永生之酒的来头却更加巨大,按照夏天的说法,这个永生之酒堪称违背天道的产生。 沈欢可不忍为自己的医术,有逆天的本事,最多也就和阎王老子做做对,抢几条人命什么的。 看了一圈无所发现后,他开口问道:“德鲁伊现在的这个情况,在你们找到的古籍中没有记载吗?” “没有记载。”似乎是沈欢给了索菲亚一些勇气,她现在看起来冷静了不少,“准确来说,那个古籍中知描写了永生之酒可让我们血族恢复神之血脉,却并没有记载,服用永生之酒会出现什么情况。” 要真是这样的可就难办了。 照这么看,德鲁伊的行为其实是非常唐突的,甚至有几分赌博的味道,但联系血族的情况看,他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无可厚非。 “这么跟你们说吧,这种情况我从来都没有接触过,再加上老爷子现在的形态并不是我拿手的项目,所以一时间也没什么解决办法。” “那……爷爷的情况究竟是好还是坏,您看得出来吗?” “这个我倒可以试试。”沈欢说着眼睛一闭,再次睁开已然变成了天眼。 通过天眼,沈欢将德鲁伊身体内的变化看到一清二楚。 不光是表面的毛发,就连内在的血液和心脏,都由红色变为了金黄色。 “你们所说的返祖现象是不是就是血液当中出现金色的斑点。”沈欢忽然响起当初索菲亚受伤时的情景。 “没错,我们血族的祖先起初的血液就是金黄色的,或者说纯正神族的血色都是金黄色的。” 沈欢若有所思的的点了点头,“若按照你们的说法俩看,德鲁伊现在的情况到不一定是坏事儿。” “怎么说?” “德鲁伊现在的心脏和血液已经完全变成了金黄色,想必是因为永生之酒的缘故让他出现了返祖现象。” 听到沈欢这话,血族众人的表情开始变得兴奋起来,“按照您的说法,德鲁伊大人岂不是正在朝着神族的血脉发展?” “是不是这样我不知道,我只是把自己的推测告诉你们。”沈欢咳嗽了两声,“不过总体来看的话,我感觉这事儿有点悬。” 沈欢伸手指向德鲁伊的身体说道:“如果我猜的没错,你们的祖先不可能是蝙蝠吧?” “不,我们的祖先是真神,和人类的形态差不多。” “所以……”沈欢耸了耸肩,没把话继续说下去,不过血族众人却是明白了。 如果真的是向祖先血脉回转的话,德鲁伊现在应该不再是蝙蝠状态,而是逐渐的朝着人类形态发展,可德鲁伊的整体形态并没有多大的变化。 “可能是因为时间不够吧,距离永生之酒结束还有十个多小时,可能再等一会儿德鲁伊大人就会开始人形化。” “如果你们真想确定的话,又同意让我抽取德鲁伊身上的血液,我说不定可以给你们一个准确的答案。” “既然这样……那便抽吧。”索菲亚代表血族给出了答案。 尽管也有人担心,会不会因为这一次抽血而导致返祖失败,不过德鲁伊首先服用永生之酒就是为了试验,也不差这么一次了。 沈欢抽出金色血液以后,让索菲亚给他腾出了一个房间,这一进就是大半天。 他这儿刚一出来,血族的人便争先恐后的问道:“结果怎么样?” 沈欢没有回答他们的问题,而是反问道:“如果我的检测结果没出错的话,德鲁伊现在应该依旧是金色蝙蝠的状态吧。” 血族众人脸色一僵,无奈道:“是的。” “嗯,德鲁伊的试验失败了。”沈欢话锋一转,“要是朝消除诅咒的方面来想的话,这是一件坏事儿,要是朝着增强实力的方面来想,这倒是一件好事儿。” “您的意思是,爷爷这一次虽然没有洗除诅咒,但是实力却会增强不少?” “对。”沈欢点了点头接着说道:“除了这个结果意外,我还有另一个收获。” “什么收获?” “我发现了永生之酒的秘密,同时也找到了消除你们体内诅咒的办法。” “什么?!” 第1287章永远不要将年龄作为衡量一个人的标 沈欢的话可谓是震惊了所有人,永生之酒的秘密是什么先不说,他境界能够解除血族的诅咒。 “沈大仙,你、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血族中人全都一脸的震惊,为了解除诅咒,他们血族花费了数代的努力都没能成功,沈欢可能做到吗? 沈欢自称医术最强,但却从来都没有施展过。 人们都有一种怪异的心理,即你在这个领域都这么强了,在其他领域不可能怎么怎么样。 单领域内的天才还是有不少的,但是双领域或多领域天才却十分少见,他们也不是在质疑沈欢的医术,只是一时间无法接受沈欢只在半天的时间内,便解决他们血族从诞生到今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我没有开玩笑,不过——”沈欢话锋一转,说道:“我洗除诅咒的成功率是百分之百,不过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什么样的代价?” “我觉得不管什么样的代价我们都可以接受,只要能够洗除这该死的诅咒。” “没错,我们原本你是神的孩子,却因为诅咒堕落成了普通人眼中的恶魔,若能够重新回归神脉,就算付出再大的代价也无所谓。” 沈欢看他们说的这么决然,叹了口气,“以我的角度来看,这个代价你们有可能是没办法接受的。” “您……先说一下究竟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吧。”血族老者表现的最为沉稳,他觉得既然沈欢表现的这样沉重,那么这个问题,就一定没有那么容易解决。 “这个代价便是——变成普通人!” 沈欢此话一出,整个大厅都安静了下来。 “沈大仙,您这个变成普通人是什么意思?” 沈欢开口解释道:“你们身体内蕴含的神族血脉已经十分稀少了,使用我的方法祛除诅咒以后,你们就会变成资质较好的普通人,除了寿命、体质等方面比普通人要强大一些以外,剩下的几乎和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 “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啊。”路易斯开口说道:“永生之酒虽然不能洗除诅咒,但是却可以加强我们的血脉,只要我们先服用永生之酒,然后您再祛除我们血脉中的诅咒不就好了吗?” “对啊!这样我们就可以弥补血脉上的不足,重新恢复神族的身份了!” 整个大厅都沸腾了起来,他们似乎已经陷入了回归神明怀抱的幻想当中。 “做不到。”沈欢的声音像是凉水一般泼在了众人的身上。 “什么做不到?” “永生之酒使你们恢复的血脉并不是纯正的神族血脉,从某种程度上讲,它只是将你们体内稀少的血脉复制,然后洗练剩下的血脉,从而达到增强体质的目的。”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也就是说,永生之酒让你们恢复的,并不是真正的神族血脉,而是另一种加强的血族血脉,用你们的话来说,就是伪返祖现象,或者是——血脉强化。” “其实说了那么多,也就只有一个结果,去除诅咒变普通人,不去诅咒做最强血族。” 血族的人沉默了,他们想要去除诅咒没错,可去除诅咒的主要目的是重新回归神的怀抱,变成普通人?这个结果可不是他们能够接受的。 “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至少在我这里是没有的。”沈欢没准备说更多的话,这件事本来就不再他操心的范围之内。 这边血族还没商量出结果,大厅内便一阵金光闪烁,是从德鲁伊的身上发出来的,等到金光消逝,一个黑发的俊俏青年出现在了大家眼前。 “这是德鲁伊?”沈欢的表情有些诧异,如果是的话,这变化也太大了。 “没错,这就是爷爷年轻时的样子。”索菲亚语气兴奋道。 沈欢仔细看了看,这五官还真是同一个人,只不过脸型和皮肤上发生了一些变化,最主要的是他失去的头发又重新长了出来。 德鲁伊的表情并不好看,他很清楚自己现在究竟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失败了……” “但力量却增强了,以你现在的境界,恐怕就算是两个狼人大长老加起来都不是你的对手我。”沈欢一眼就看穿了德鲁伊的实力,在服用过永生之酒的以后,他的实力至少增长了一倍。 德鲁伊摇了摇头,“可我想要的并不是这些,诅咒一天不除,我们就一天没办法抛去吸血鬼的称号。” “爷爷,刚才沈大仙说了一种办法,可以帮我们祛除诅咒,但要付出的代价是变成普通人,您……可以接受吗?” 德鲁伊听到索菲亚的话以后,沉默了良久,他所顾忌的正是大多数血族所顾忌的。 而且血族拥有强大的力量太久了,若就这样失去,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承受的。 “马上就到傍晚了,你们自己考虑吧。”沈欢说着,转向索菲亚,“大拍快开始了。” 索菲亚恭敬道:“我这就殆您过去。” 沈欢回去叫上林妙诗直接前往万帕尔拍卖行,至于血族其他人则全都陷入了沉思当中,今天注定是他们的不眠夜,在诅咒与血脉之中挣扎…… 上一次参加拍卖会沈欢进的小厅,这次进的却是主厅。 和想象中的不同,主厅的面积并没有比小厅大太多,除去高级包厢以外,只有十八个。 不过拍卖台装饰的却十分华丽,后面还有一个超大的屏幕,用来放大拍卖台上的物品,以此让人更好的观察拍卖物品。 由于拍卖还没正式开始,舞台上站着几位着装得体的女郎,之所以说得体,是因为不不该露的她们全都没露,能露的就全都露了出来。 “老板,索菲亚带着那个华夏人来了,您看——” “把他们安排到帝王间。” “帝王间?”来人愣了一下,“老板,血族应该用不着这个待遇吧?” “那是之前,狼人已经被灭族了,现在明面上的势力当中,血族俨然已经成为了第一。”老板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我给他们开帝王间的原因,不是因为血族,而是因为那个华夏男人。” “您怀疑狼人的覆灭和那个华夏小子有关?不可能吧,他太年轻了。” “不是怀疑,而是肯定。”老板面带自信,语重心长道:“汤姆,你要记住,永远不要将年龄作为衡量一个人的标准,不然你会死的很惨……” 第1288章贵宾黄皮肤? 汤姆听到老板阿兹瑞尔的话以后,笑道:“老板,你该不会是想说,华夏人真的会什么长生之法,所以外表代表不了真实年纪对吧?” “华夏人当中确实有不少人懂得驻颜之术,但这不是我想说的。”阿兹瑞尔一脸认真道:“汤姆,你跟我的年头已经不少了,但根据我对你的了解,你对于华夏人似乎一直不怎么喜欢,对嘛?” “确实,不仅仅是不喜欢,我个人甚至十分讨厌华夏人,他们就是一群虚伪的懦夫,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爱吹牛逼的混蛋。” 说这句话时,汤姆的脸上充满了不懈,看得出他确实很讨厌华夏人。 这和他童年被一名自称是来自华夏老林寺的高手欺骗,有着很大的关系。 “你难道不觉得你的言论很可笑么?”阿兹瑞尔没好气的说道:“你现在这个样子,和那些被一个男人欺骗,便在网上发表好像被全世界男人都上过的碧池有什么区别。” “反正我对于华夏人没什么好感,要不是当年布鲁斯在电影上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我压根就觉得华夏人和黄皮猪没有区别。” 阿兹瑞尔笑着摇了摇头,“看来这些年你跟在我身边除了戾气见长,并没有收获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boss,怎么听你的意思,似乎是想说华夏人很厉害?” “华夏人确实有他们独到的地方,无论是之前的古国历史,还是他们始皇祖在建国时所经历的事情,都说明这是一个强大的民族,唯一遗憾的是,他们后代的生活太过安定了。” 汤姆依旧不赞同阿兹瑞尔的意见,毕竟童年时期的阴影对他的影响太大了。 阿兹瑞尔也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继续讨论,回到了原题,“我刚才在强调的和华夏的以貌取人差不多是一个道理,心智成熟与否,实力强大与否,这些和年龄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只和经历有关,那个华夏人很强大。” “我相信老板的眼力,但人有失手马有失蹄,这一次老板怕是看错了。”汤姆语气玩味的说道。 阿兹瑞尔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来自己是将这个小子惯的太严重了,“不管怎么说,先把客人待到帝王间再说吧。” “ok。”汤姆摆了摆手,前去迎接刚刚进门的沈欢等人。 沈欢这边刚准备坐下,汤姆便走了过来,他看似要和沈欢打招呼,就在沈欢准备回应的时候,他却将目标换成了索菲亚,“索菲亚小姐,欢迎你来参加我们的大拍活动。” 说完,他摆出了一个绅士礼仪,接着说道:“您这样尊贵的身份,怎么能够坐在这种地方呢?我特意给你安排了帝王间,请跟我来。” 索菲亚愣了一下,他们血族在这里虽然有些地位,但是地位并没有高到可以进入帝王间的级别。 而且就算她达到了,也应该是去王后间而不是帝王间。 万帕尔的规矩有很多,每过一段时间就会举办一次的大拍活动。 主厅的位置为什么这么少?那是因为有资格参加这次大拍的人终究是少数的,或者说万帕尔每次的大拍都是为了达官显贵们服务的。 没有达到级别的人,他们甚至连进入主厅门槛的资格都没有。 而那些参加进来的人,也是会分等级的。 能够进入帝王间的,必定是参加这一次大拍最强的男人,而能够进入王后间的,必定是当晚最漂亮耀眼的女人。 索菲亚是男人吗?明显不是,那为什么可以进入帝王间。 那么原因就只剩下了一个,那边是——沈欢。 万帕尔是一个神奇的拍卖行,坐落在帝国城最“肮脏”的角落,却从来没有被垃圾们污染到过。 用华夏的话来说,就是出淤泥而不染。 当然也仅仅是话这么说而已,万帕尔之所以能够在这种地方立足,肯定是因为有后台才做到的。 有传言声称,万帕尔后面站着一位在帝国城黑白两道通吃的巨鳄。 也有人说万帕尔老板的背后和那群操控庙堂的家伙一样,是花旗最大的财团。 但究竟是个怎样的情况,没人知道,包括有着帝国城三大巨鳄之一称呼的血族。 即便是对于索菲亚来说,这个万帕尔都是神秘无比的。 “谢谢。”索菲亚道了声谢。 汤姆却是笑了笑,“不,为您这样美丽而又强大的美女服务是很正常的。” 索菲亚心中有些小自豪,能够在号称帝国城最为神秘的万帕尔拍卖行获得这样的殊荣,放在以前她回去血族以后吹一年也不夸张。 当然,她也知道,这一切荣誉都是来自于身边的沈欢。 万帕尔不愧是帝国城最神秘的存在,狼人灭族的时间还不到二十四个小时,他们便已经收到了消息,并且成功判断出究竟是谁导演了这一切。 就在索菲神游期间,汤姆已经带着他们走到了帝王间门口。 “索菲亚小姐,请。” “谢谢。”索菲亚应了一声,朝着里面走去。 她走进去以后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不敬。 天呢,我竟然先一步进来了,这对于沈大仙来说绝对是万分的不敬。 想到这儿,索菲亚立马掉头准备退出去,可她刚刚转身,准备邀请沈欢进来的时候,汤姆却伸手将门拉上。 “等一下!”还好索菲亚反应快,成功的阻止了汤姆的行为,“汤姆先生,这两位——” 汤姆听到这话,遗憾的耸了耸肩,“索菲亚小姐,真是抱歉,帝王间只允许有身份的人进去,至于你带的这两位华夏仆人是不允许进去的。” 华夏仆人?! 索菲亚听到这话以后,脑海直接陷入了一片空白,开什么玩笑,沈大仙和他的未婚妻怎么可能是华夏的仆人! “汤姆先生,这期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索菲亚皱眉道:“沈大——沈欢先生是我们血族的贵宾,不是什么仆人。” “贵宾?”汤姆装作一脸诧异的说道:“哦,真是万分抱歉……” 他正说着,语气忽然变得玩味起来,“不过这也不能怪我,很难想象,这两只黄皮猪,竟然会是你们血族的贵宾。” 黄皮猪?! 听到这话,索菲亚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沈欢,按照之前的结果,这个汤姆很可能会被天降的神雷直接劈成黑色的渣滓! 第1289章好戏要开始了 可是沈欢好像没有听到一般,在那里和林妙诗交头接耳的说着什么。 太好了,沈大仙没有听到! 不对!以沈大仙的实力,他怎么可能没有听到。 难道是——沈大仙觉得汤姆连被他用雷劈死的资格都没有吗? 不管怎么说,只要沈大仙没有动手就是好事儿。 即便帝国城里流传的那些传言不是真的,万帕尔的幕后老板也一定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存在。 沈欢能够灭掉狼人,却不一定能够灭掉万帕尔,和华夏一样,帝国城也是一个卧龙藏虎的地方,谁都不敢自称自己是最强大的。 当年华青会崛起的时候,就非常的强势,可到后面的时候却安静了下来,因为他们碰触到了不该碰触的东西。 沈欢很强大,但强大不表示就是无敌的,如果万帕尔的幕后老板更加强大,那么人生地不熟的沈欢可能会惹出不小的麻烦。 到时候沈欢想要再离开帝国城这个是非之地,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懦夫。”汤姆看着和颜悦色的沈欢小声骂了一句,然后对着索菲亚说道:“真的很抱歉,幸好您及时解释了,不然我将会怠慢贵客呢。” “哦,我可以进去了吗?”沈欢表现出一脸诧异的样子,然后直接走了进去,他趁着汤姆关门的时机,笑呵呵的说道:“嘿,索菲亚你知道我们刚才在议论什么?” “什么?”索菲亚小心翼翼的配合着。 “我们听到了有人在放屁,奇臭无比,简直时在丢万帕尔这样大型拍卖行的脸。” “咔嚓!” 汤姆直接将门柄握的变形,一脸凶狠的瞪着沈欢。 沈欢不以为然,继续说道:“嗯哼,我有种预感,有个不知死活的家伙,又要放屁了。” 汤姆很想上去给沈欢一拳,虽然表面上他只是万帕尔酒店的一个服务生,但实际上却是万帕尔拍卖行老板的主要心腹之一。 他的实力算不上很强,但在他自己的内心当中,以那不怎么强大的实力,教训一下眼前这个不知死活的黄皮猪还是足够的。 可问题是他不敢动手,不是因为沈欢,而是因为老板阿兹瑞尔。 别看阿兹瑞尔平时说话十分客气,可一旦认真起来,那是谁的面子都不会给的。 对于汤姆来说,他能够做到最大的挑衅便是在言语上侮辱沈欢,若再过火一些,那可就是越界行为了。 “哼!”汤姆最终选择冷哼一声将门给关了上去。 帝王间走廊前所发生的事情,全都被待在办公室的阿兹瑞尔看得清清楚楚。 在他身旁一直没有开过口的矮个子,开口道:“az,我想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让汤姆那个仇华者去接待那个华夏人,他只会给我们添乱子而已。” “我想要的正式他给我们添的乱子。”阿兹瑞尔喝了口红酒,“这种得罪人的事儿,也只有汤姆这个被我宠坏了家伙才有胆子去做。” 矮个人沉默了一会儿,皱眉道:“你是想让汤姆去试探那个华夏年轻人的实力?” “有这一层意思,不过这并不是我的主要目的。”阿兹瑞尔将酒杯放下,继续说道:“如果只是单纯的试探实力,我只需要等着他和华青会发生冲突就好了。” “那你的其他目的是什么?”矮个子和阿兹瑞尔认识的时间最长,他非常清楚对方的脾性。 “我需要汤姆来试验对方的耐性。”阿兹瑞尔拍了拍手下面的档案袋,“这个华夏年轻人的实力非常强大,如果他因为汤姆几句挑衅便大打出手的话,我只会将他当成一个莽夫,但若像是现在这样以语言反击,就证明他除了拳头以外还有脑子。” “脑子是个好东西,尤其是在实力达到一定的境界以后,它几乎会成为评定胜负的最佳标准。” “所以你觉得这个华夏人是个聪明人?” “聪明不聪明目前还没办法看出来,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至少不是一个傻子。” 矮个子摇了摇头,“az,你总想着去窥探人心,但有些人心始终不是你可以窥探的。” “我没有试图看透这个沈欢,只是想在接触之前多收集一些资料,然后俩印证一下,自己的识人之能是否还存在着。” “而且——”阿兹瑞尔说着,朝着不远处的小柜子看了一眼,“我很想知道,那个人在离开之前,究竟留下了什么东西。” 听到“那个人”这三个字的时候,矮个子的身形明显颤抖了一下,骂道:“神经病!” 阿兹瑞尔却没有一点生气的样子,嘴角的笑容反而越来越翘。 帝王间包厢内…… “沈大仙对不起,我没想到——”和之前一样,索菲亚又变成了喜欢道歉的状态。 沈欢摆了摆手,“不是你的错。” “可带您来这里的人是我,让您受到了这么大侮辱,我实在——”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在他们没有做出什么实质动作之前我是不会动手的。”沈欢摊了摊手,“当然,如果他们这么一直不停试探的话,我可能会忍不住主动去找他们。” “你在想什么我也很清楚。”沈欢指着帝王间这华丽的装饰说道:“能够在暗黑势力的圈子屹立不倒,身后肯定站着一个庞大的势力,你不希望我和他们发生冲突对吗?” 索菲亚点了点头,同时再次对沈欢的强大而感到钦佩。 “放心吧,我也不想闹事儿,不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沈欢在说这话的时候,墙顶上一出壁灯忽然爆炸出一阵绚丽的火花。 与此同时阿兹瑞尔办公室的屏幕也进入雪花模式。 阿兹瑞尔干笑两声,“真是一个暴躁的家伙。” 躺在沙发上睡觉的矮个子换了姿势,“如果我是他,也不会喜欢这种被偷窥的感觉。” “好吧,不过刚刚华青会的人也来了,好戏应该马上就会上演了吧。”阿兹瑞尔笑着说道:“他们似乎对于不能入驻帝王间很有意见。” 第1290章懦夫家族中走出的家伙 “帝王间有人在了?今天来参加拍卖会的人当中,还有比我们华青会更加强大的么。”雷星一脸怒气,对于不能够进入帝王间他心中很是不乐意。 帝国城暗黑三大势力,血族和狼人火拼的正欢,根本不可能有时间参加这场拍卖会,帝王间他们华青会当之无愧。 可当他们提出要享有帝王间的时候,却被拒绝了。 开什么玩笑!要是血族和狼人之中有任何一方代表来了,他们也不会争抢这个名头。 雷星见汤姆不说话,实在是忍无可忍,就在他准备爆粗口的时候,却被他身旁的中年人给拦了下来,“小星,忘记出行前你爷爷交代的话了么?” “对不起父亲。”面对中年人的话,雷星一下子变得恭敬了起来。 汤姆送予中年人和善的微笑,“还是雷封先生比较讲道理。” 雷封摆了摆手,“汤姆先生客气了,不过对于我们无法入驻帝王间的事情在下也很好奇,可否给出一个解释。” 他这话说的不温不火,但语气中所传达的却并非字面意思那么简单。 华青会从一个外来户成长为三大势力之一,其强大不用人说便可以感受得到,但其中的艰辛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对于这份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地位和威严,华青会绝对不允许有人轻视自己,即便是万帕尔拍卖行也不例外。 要知道……华青会最初就是以疯狗出名的,谁咬它一口,它便要将对方活生生的反咬而死! 身为万帕尔拍卖行boss的心腹,汤姆自然知道华青会的做事风格,所以他也不啰嗦,“事情是这样的,在你们来之前,帝王间已经被一对华夏男女占据了。” “华夏男女?”不知道为何,雷星脑海中直接闪现的就是沈欢和林妙诗两个人。 “对的,华夏男女,他们是和血族的索菲亚小姐一起进来的,根据索菲亚小姐的说法,他们是血族的贵宾。” 听完汤姆的解释以后,雷星直接开口说道:“妈的,果然是他们!父亲,那天对我动手动脚的人,就是他们!” “是吗……华夏人。”雷封脸上在笑着,可他脚下的大理石地板,却是直接出现了裂痕。 华青会,被华夏皇族抛弃的武者,这个传说可是一直流传着呢。 汤姆所运用的,正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他不能出手,却能够借刀杀人。 而华青会在他眼中,就是一把最为锋利的刀。 至于会不会被华青会发现……根本不用担心,就凭沈欢那种说一句便会回骂的性格,双方狗咬狗是迟早的事情,他这样做只是加点佐料,加快双方互咬的进度而已。 “是的华夏人,我听说华青会的根也在华夏,你们可以去打声招呼,说不定看是同乡的分子上,会允许你们一同享用帝王间呢。” “哼!那两个——” “好了小星。”雷封对着汤姆说道:“既然这样,就有请汤姆先生给我分配一个新的包厢吧。” “您看王后间如何?表面上是为了最漂亮的女人才设立的,但实际上她的装饰和设备和帝王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喂!王后间是给女人设立的,你这么说是——” 雷封抬手让雷星别再说话,“好了,那就王后间吧,我记得它好像是和帝王间挨着的吧?” “是的,和帝王间挨着。” “那就王后间吧!”雷封做了最后的决定。 到了王后间以后,雷星不解的问道:“父亲,您为什么要阻止我?” “万帕尔的背后没你想的那么简单,而且今天汤姆有些不对劲。” “不对劲?”雷星皱着眉头。 “老爷的意思是,他有可能是在利用给我们对华夏的仇恨,从而达到他想要的目的。”一旁的老管家回答道。 雷封点了点头,说道:“他确实有借刀杀人的想法,不过如果帝王间的真是华夏人的话……倒也谈不上是借刀杀人了。” “血族和狼人一样,只会尊敬强者,华夏人又是强者的话,那就只有那群懦夫家族中走出的家伙能做到了。” “咔嚓——” 雷封桌子上印下了一个手印,“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自然谈不上借刀杀人,因为就算他不说那种话,我也会想办法干掉对方!” “但那也用不着选择王后间吧?这样的话,我们岂不是比对方弱了一筹?” “如果选择统帅间那才是弱一筹,从地位上讲我们和他是平级的。”雷封冷笑道:“等我们击败或者杀掉对方的时候,这个包厢的名字,就会改成皇者间了,另外还是我刚才说过的话,万帕尔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 “父亲,怎么每次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我都觉得您对这个万帕尔拍卖行又和很深的忌惮。” 雷星对于雷封对万帕尔拍卖行的这种态度似乎有些不爽。 雷封冷哼一声,“你以为我们华青会一开始就是那么强大的么?隐忍、狠辣、实力,缺一不可,而你现在只有靠着祖辈的嚣张,看来是时候向老头子申请,抹除你身份到外面历练一段时间了。” 雷星一听这话,一下子就冷静了下来,“对不起父亲,是我错了。” “好好待着,有我在场的时候,你最好不要乱说话。” “是,父亲!” 雷封虽然是在和雷星说话,但目光从未离开隔壁的帝王间…… “既然各位已经到齐了,那么我们的拍卖也就开始了,首先是一号物品,来自大洋彼岸陶瓷国的著名花瓶……起拍价五万,每次加价不得少于五千。” 随着主持人的开口,拍卖会算是正式开始了。 “六万!” “七万!” “九万!” 刚一开始,就进入了竞价状态。 沈欢用天眼看过了,很普通的花瓶,如果放在国内拍卖的话,价格最高不会超过五十万华夏币,但是放在万帕尔这种私人拍卖行,竟然拍卖到了十万美元以上的高价。 “接下来是二号物品,是现著名画家毕减索的作品,众所周知,毕减索先生的画作是和毕加索先生最相似的,世俗甚至流传出了,他是毕加索艺术家转世的传闻,起拍价十一万,每次加价不得少于五千。” 沈欢对于国外的油画没有兴趣,见和华夏没了关系,他将视线放到了隔壁,“好强的杀气,是在试探我吗?作为拍卖龙鼎的小插曲,真是有意思呢。” 第1291章堪比杀神的杀意! “老爷,对方发现我们了。”雷封身边的老者开口说道。 雷封点了点头,“我感觉到了。” 他是故意释放杀气的,但没想到对方给予的回应会这么强烈。 老者对着雷封鞠了一躬,“老爷,有必要惩戒一下对方吗?” “做吧,但不要太厉害,我还想要看看对方究竟长什么样子呢。”雷封一边说着,一边让下人打开茶叶罐给自己沏茶,他对于洋酒向来不感兴趣。 老者则是摆了一小会儿的架势,然后猛然将原本缓慢运转的罡气加快,发出一道凌厉的无形之气。 正在吃糕点的雷星看到之后,整个人都变得兴奋起来,“海叔还真是毫不留情呢,这样的话,那个房间的华夏小子会直接死掉——吧……这、这怎么可能,海叔他、他——” 雷星的话还没说完,老者便已经倒在了地上,整个身体不停地颤抖。 “爸,你快看海叔怎么了!” 原本正打算饮茶的雷封脸色一瞬间就凝重了起来,“这种杀气……不,准确来说已经是杀意了,这样强大的杀意,我只听你爷爷说过几次。” “爷爷曾经和拥有杀意的人交手过吗。” “是的。” “那个人是谁?” “杀神。” “杀神?!”雷星深吸了口气,“是、是杀神诡狐吗?” “不是,是接手诡狐的杀神的影狼。” “影狼?为什么我从未听说过?”雷星一脸的疑惑,在他的记忆当中,杀神还是那个号称传奇杀神的诡狐。 雷封检查了一下老者的伤势,确认没有什么大碍以后,才将心放下,“那是因为影狼极少露面,除了神榜上的名单更换过以外,基本上没有人听说过他的事迹。” “既然这样他怎么可能成为杀神的?” “没人知道。” “那爷爷又是因为什么和对方交手的呢?” 雷封叹了口气,“你还记得你孙叔叔么。” “记得,他曾经是爷爷最珍贵的弟子,可是后来却因为意外死了。” “并不是因为意外。” “是影狼?!” 雷封点了点头,“当初神榜更换的时候,我们都认为影狼这个家伙名不副实,但是后来小孙成为了他的猎杀目标。” “他为什么要杀孙叔?” “杀手杀人那需要什么理由,自然是有单子就接了。”雷封名人将老者扶到床上躺好,“你的问题太多了,好好的听我解释!” 小孙在得知自己成为影狼的目标以后并不慌张,相反,他还很想见识一下这个传说中最默默无名的杀手究竟强在什么地方。 但没想到的是,以他当时的境界,在影狼手中一招都没有走过便被杀死了。 “你爷爷对小孙疼爱的程度,你也是知道的,他一早就在另一个房间里,等待着影狼的来临,以避免小孙抵不过对方的时候出手相救,可没想到的是,影狼出现以后,竟然在瞬间就杀死了小孙。” “之后父亲为了帮小孙报仇,便和影狼交手,当时的情况父亲没有细说,但能够想想,那时候一定是发生了一场大战。” “最后爷爷输了吗?”雷星怕父亲生气,连忙说道:“如果影狼输了的话,应该会在神榜上消名的,可他现在依旧在神榜上,所以……” “你爷爷没有输。”雷封摇了摇头,继续说道:“之所以影狼没有消失,那是因为杀手的任务就只有杀掉目标然后离去就够了,他没有和你爷爷硬拼的理由,但你爷爷却说过一句话……他永远都不会忘记影狼的杀意。” 虽然嘴上没有承认,但雷封却在心中承认了雷会长败北的事实。 神榜,那是只有这个世界上最强的十人才能进入的榜单。 华青会在帝国城可能有些地位,雷会长也很强大,但若放到世界上的话,他最多能够进入天榜前一百。 天榜和神榜高手之间的差距,看似很近实际上相差的却不是一分半点。 如果影狼不是杀手,不想浪费无用功的话,雷会长可能早就死了。 “难道……另一个房间的人,也是神级高手?” “不确定,但我觉得应该不是。”雷封看着沈欢的房间,“是的话,我们现在恐怕早已死了。” “海叔的情况怎么样?” “对方手下留情了。”雷封叹了口气,“不过即便醒了,实力方面恐怕也要有很大的减退。” 雷星咬牙道:“父亲,这件事儿难道咱们就这么算了吗?” “不会。”雷封冷笑道:“世人都说我们华青会是疯狗,这种形容虽然不太恰当,但我们华青会确实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让我们吃亏的人。” “您的意思是……” “他来这里就是为了拍东西,只要有他看中的东西,我们截胡就够了。” 比财力他们华青会或许不是最厉害的,但大拍上的东西,还没有哪件东西是他们华青会拿不下的。 雷封这句话刚刚说完,沈欢嘴角便露出了一丝笑意,“看来我可以在这无聊的拍卖会上,找些乐子了。” “底价十七万,现在请各位出价。” 主持人的话音刚刚落下,就听到沈欢说道:“一百万。” “哗——” 一瞬间整个主厅就掀起了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参加了这么多次是这么多次主厅的拍卖会,他们还是第一次见识到这样的加价方式。 究竟是什么人会这么豪气?帝王间……难道是三大势力出手了? 不管是价格,还是对方的身份,都让那些拍客们不敢开口。 王后间的雷封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一百零一万。” “两百万。” 反正花的又不是自己的钱,沈欢没有任何心疼的感觉,再说华青会再怎么有钱,也不可能比得一国之力。 “父亲,情况有些不大对劲,你说对方会不会是知道了你的想法,所以才——” “有这个可能,但这是关乎我们华青会面子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赢。” “要是对方漫天出价呢?” “那我们就及时收手,让他吃一个大亏。”雷封说着,开价道:“三百万!” 他就是要给沈欢造成一种错觉,仿佛自己直接掏出了底牌,能拍下便拍下,拍不下就放弃。 直到主持人落锤以后,雷封的心总算是落下了。 “恭喜王后间的贵宾,以三百万的价格,拍入著名情色片女星斯威雅拍摄第一部成人影像时所穿的短裤!” 正在得意喝茶的雷封听到以后,自己将嘴里的茶水给吐了出去。 开什么玩笑,三百万就买了一个短裤?还他妈是穿过的! 第1292章两个人的拍卖会 斯威雅,号称花旗情色女王,因其肌肤雪白,年轻时又被称为成人世界的白雪公主,在电影分级的花旗,她拥有着大量的粉丝。 尤其是在死后,在幕后团队以及其贪财母亲的推动下,她的遗物,尤其是一些贴身衣物,被一群特殊爱好者们以高价收购或是拍卖。 基本上是情色界第一人的地位,是无人能够撼动了。 或许在亚洲方面的影响力不够,但在欧洲方面,可谓是无人能敌。 万帕尔什么都拍卖,就连这种东西也不例外,平时还专门设置有这一类的专场,来满足一些特殊癖好者的需求。 自古豪门出变态,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等到金钱达到一定程度,阅历达到一定程度以后,豪门子弟们就会对沈欢这些失去兴趣,来寻找新的刺激,而这些刺激,大多部分都是不能被世人所接受的。 要不是因为这一次的短裤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万帕尔拍卖行也不会把它放到大拍上来拍卖。 “出价的是王后间的人……难道是女同——” 有人开始臆测,但话没说完,身旁的同伴便提醒道:“喂,你不想活了!能进去王后间的人,是我们能够得罪起的么!” 一听这话,那人连忙闭嘴不言。 帝国城这片区域,本来就被称为最黑暗的区域。 白天是天堂,晚上是地狱,说的就是这么一个地方。 人们都说花旗被划分为三个世界,第一世界有着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享受,简直就像是天堂,第二世界无限接近于平凡,是人数最多也最普通的世界,第三世界则充满了混乱,可以说每天都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子上过日子,随时都有丧命的可能。 而帝国城这片区域却比较另类,你可以说他是最接近第一世界的第三世界,也可以说他是最接近第三世界的第一世界。 在这里没有第二世界的平凡,只有像黑夜和白昼一般的两个极端,即便在其他区域内的第一世界之人到了这里,也可能随时会变成第三世界的人。 议论的并不只是这两个商人,其他人也在议论,他们的话题大多都是相同的,推测、惊讶,然后沉默不言。 但就在此时,帝王间传出了一个声音,“没想到华青会的朋友当中还有拥有这样癖好的存在,真是令人佩服呢。” “华青会的人?!” “天呢,还好我刚才没有出声。” “开口的人在帝王间,你们有没有想过,究竟是什么人能够凌驾于华青会上面?”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帝王间的这个人很明显是在挑衅王后间的华青会……” 有人冷哼道:“少说话总没错,一群现在才发现真相的蠢蛋,难道你们没有看出来吗?帝王间和王后间早在刚才竞价的时候就对上了,他们肯定是敌对的关系。” 一名富商眼睛一亮,“明争暗斗!” 之前说话那人满意的点了点头,“聪明,所以说这种事儿我们还是少参合的好。” “不对,按照这个方向发展的话,华青会接下来肯定会想再扳回一城,那岂不是说,接下来的买卖,我们都要吃亏不成?!”一个看起来长相有些猥琐的商人欲哭无泪道。 “你有意见?有意见你上去提啊。” 对两个庞然大物提意见?那他妈不是找死么! 王后间的雷封面色很难看,步入中年后,他已经很少将心情表现在脸上了,但这一次他是真的怒了。 “父亲,这个王八蛋肯定是故意的!”雷星忍不住骂道。 “我知道。”雷封紧握双拳,发出一阵骨头摩擦的脆响,“但是我更加在意的是他的实力!万帕尔的包间,隔音效果堪比cia的询问室和异能者联盟的是训练室,想要将声音穿透这种经过特殊处理的房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这个华夏人,是个高手!” “父亲,那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办?” “等!我就不相信他每次都能耍的了我!”雷封说着,正好出现了新的拍卖品,这一次他直接加价,“一百万!” “好大的手笔。”另一个房间的沈欢忍不住感叹道:“可惜这没有卵用,我又不需要。” “一百万!” 在经过两轮的竞价后,雷封终于意识到,事态的不对。 “父亲再这么下去,我们可用的资金就不多了。” “我知道。” “那您还——” “报仇。” 雷星觉得更加迷糊了,“你这样……最多算是自残吧,怎么能算是报仇呢。” “对方来参加拍卖会,肯定是有想买的东西,既然这样,只要我们成功买走他最想要的东西,就会最好的报复。” “但我们并不知道他们想买什么啊。”雷星还是有些无法理解雷封的意图。 “所以我们就全都买下来。” “这样搞下去,我们的钱——”雷星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拼财力的话,我们华青会肯定拼不过血族。” 雷封摇头道:“不一定,血族多的是不动产,现钱并没有多少,再加上这一次我们是有备而来,他们是拼不过我们的,而且血族帮不帮他还说不准呢。” “也是,您这种办法虽然粗暴了一些,可一旦成功的话,那小子一定会被气死的!” 雷封对雷星是那么解释的,实际上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还好儿子让他冷静了下来,不然他今天还不知道要花多少冤枉钱。 只去抢对方拍的东西,以绝对的价格压下去,这样才能万无一失。 至于金钱……那远不及他们华青会的面子重要。 正是因为这种想法的诞生,这场大拍完全沦落成了他们两个人的拍卖会。 “五十万。” 他这边刚这样想,沈欢便出价了。 “一百万!” 见对方不出声,雷封大松了口气的同时,也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可又觉得自己一百万拍下物件,又挺便宜的。 可以这么说,现在的他整个人都处于一种矛盾当中。 “一百万!” 沈欢又出声了,而且还颇有一种志在必得气势。 “二百万!” “三百万!” “四万白!” “四百万一次,四百万两次,四百万三次,恭喜王后间的贵宾,拍得华夏汉朝王公墓出产的玉制、青铜制自我安慰器一套!” “噗——”这一次雷封吐得不是茶水,而是血。 自己竟然又被对面的小子给戏耍了! 其实不是他太蠢,而是他不应该和沈欢这样一个拥有读心术的对手作对。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场拍卖会的竞争,从一开始就注定雷封必败无疑! 第1293章拍还是不拍? “王后间这位,究竟是搞姬的,还是正常生理取向?” “你懂个屁,现在哪还流行什么单性恋,双性恋才是王道好么!” “但这也太重口味了吧,难道是……一边闻着斯威雅的香味一边用这一套产自于华夏的艺术品自我安慰?” “我靠!你说的也太有画面感了,我的脑海中竟然不自觉的浮现出,一个绝世美女在那啥那啥再那啥的场景!” 因为雷封拍的这个物件,大厅内再次出现了一片议论声。 雷封听不到外面的人在议论什么,但他却可以想象的出,那些小商贾们究竟会怎样议论连拍两件龌蹉物品的自己。 “咳咳——” 尽管雷封不精通医术,也可以确定,现在的自己受了重伤,很重的内伤。 “父亲!”雷星还是第一次见到以稳重著称的父亲会气成这个样子。 都特么吐血了……在没有亲眼看到之前,雷星一直以为,所谓起到吐血只是一种夸张的吧表达方式而已,但现在看来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我没事。”雷封擦了一下嘴角的血迹。 “您都这样了还说没事儿……”雷星虽然嚣张跋扈,但而对于自己的父亲那是异常的尊敬和孝顺,“父亲,要不然我们别跟那小子斗了,等拍卖会结束,我给爷爷打个电话,让他亲自带人过来,然后我们就把那个小子给宰了喂狗!” 雷封摇了摇头,“切莫冲动,事情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那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还是那句话,你,安静的坐好,这件事全权由我来解决。”雷封深吸了口气。 雷封你一定要冷静,对方不过是个毛头小子,而你,却已经是华青会的执事之一。 无论是从年龄还是阅历上,对方都不是自己的对手。 你之所以会失败,就是因为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只要冷静下来,那个毛头小子绝对不会是你的对手! 接下来还是按照原计划行事,拦截一切他想要买的东西,不过除了买他出价的东西这个条件外,还应该另加一个条件,那就是要记得看看拍卖的究竟是什么物品。 若再出现和之前两个艺术品类似的存在,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出价! 接下来的情况倒是有些平淡了,沈欢不出价,雷封也不出价,拍卖会似乎又恢复到了正常的状态。 “接下来为华夏著名小说《金瓶梅》当中,西门大官人最喜欢的道具之一,银托子。”主持人绘声绘色的描述着,“这把是产于唐宋年间的艺术品,做工十分精细,起拍价为三万美元,每次加价不得少于五千美元,现在拍卖开始!” “三万五。” 沈欢出声了,王后间的雷封似乎也早就预料到了这个情况,脸上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小子想让我上当没那么容易!” “三万五第一次。”主持人说的时候,朝着四周看了看,其实他也知道,只要帝王间的客人出价,这就基本上是帝王间和王后间的竞争了。 如果王后间不出价,那么这个银托子多半要落入到帝王间贵宾的手中。 不过这位帝王间的客人也真够奇葩的,每次竞价都是花费在这些华夏小玩意儿上面,不知道是真喜欢还是故意引诱王后间的贵宾上钩。 若是后者的话,那么这次多半是要失败了。 但准确来说,沈欢这一波绝对是不亏的,因为这个银托子拿到其他地方贩卖的话,价值最少在七万左右。 “成交!”随着主持人一声大喝一声,帝王间的沈欢也出了声,“这银托子的作用,刚刚主持人已经解释过了,是让得了阳衰,却还想行同房之事的男人使用的。” “这对王后间的雷先生来说绝对是件好东西,毕竟他沉迷于酒色当中,阳衰也是迟早的事情,但他这种不服输的性格,肯定不会承认自己不行,所以我就拍下这个物件送给他,以作薄礼。” “主持人,你一定要用最好的包装包好,然后给王后间的雷先生送去。” 雷封气的要死,他想要开口,可声音却传不到外面。 听完沈欢这一系列的话,在场的客人们全都觉得幻想破灭了。 如果是女人搞姬,或者说是个女变态,他们在内心是完全可以接受的,甚至还会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棒的事情。 可若换成男的……一边闻着短裤,一边用古代自我安慰器,安慰自己的菊花——我的惹法可! 那画面真是太美了,他们想都不敢想。 “呕——”已经有人忍不住快要呕吐起来。 “王八蛋!”雷封终于忍无可忍,在王后间大肆破坏起来,整个桌面直接被他一巴掌拍成了两半。 “父亲,你——” “不要说了!”雷封身躯颤抖道:“我没工夫和他玩这样小儿科的游戏。” 雷封已经决定放弃了,他觉得如果再和沈欢这么都下去,自己一定会被活生生的给气死。 接下来拍卖会进入到了正常的多人竞争行列,这种和谐而又平静的竞价模式,直到龙鼎被抬出来才结束。 “华夏青铜龙鼎,具有悠久的历史,材质上等,浮雕精细,上面的龙图腾栩栩如生,仿佛要活过来一般,这可以说是我们今天所拍卖的华夏艺术品当中最有分量的一位,这么说不光是因为他的质量,还有它的价值。” “起拍价一百万美金,每次加价不得少于一万,现在……竞拍开始!” “五百万!”雷封好不犹豫的开口,这个才是他来这里的目的,华夏龙鼎! 他们对于华夏有恨意,但与此同时也一直当自己是华夏人,只不过不是听命于皇族的华夏人而已。 所以华青会对于真正有价值的物品,向来都是毫不犹豫的收入囊中。 收集珍藏还是次要的,他们要的就是让华夏皇族明知道国宝在哪里,却没办法得到的快感。 “一千万。” 沈欢的语气很平静,但就是这平淡的一句话让整个主厅都安静了下来。 “雷先生,这个龙鼎我要定了,看在我送你银托子的面上上,让给我如何?” 原本还是气势汹汹的雷封一下子就迷茫了,沈欢这次出价是源自于内心的渴望,还是想要让自己大出血。 面对这样的情况,雷封实在是无法抉择——究竟是拍还是不拍? 第1294章凯撒大帝的王冠?! “父亲你在犹豫什么?” 雷星看到雷封不出价,焦急无比,无奈之下他只好摁下了拍卖的按钮加价一万。 雷封回过神后,不停地揉着额头,“我在想这个沈欢究竟是真的想要这个龙鼎,还是故意加价,让我们再出次血。” 龙鼎这样的昂贵物件和之前的那些小玩意儿不同,动辄就是几百万,现在沈欢倒好,直接开价一千万,按照这个局势,龙鼎可能会被拍出一个超级昂贵的价格。 华青会如今是正成长的方向,可一旦要是超出支付的额度,在一段时间内华青会肯定会进入一种收不如出的状态。 如今华青会对于自己旗下的摊位和企业,收的提成已经是其他地方的三倍,这种价格放在帝国城的黑暗地区也算是比较昂贵的了。 若是再提价的话…… 华青会在发展之初,就使用过超负重的提成收费,说是提成,实际上和保护费是没有区别的。 保护费的增加,已经超越了人们的心理承受范围。 当时有不少人站出来反抗,华青会也使用暴力手段镇压。 帝国城这片区域寸金寸土,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人都会选择人气屯生的方式,但当时华青会的压迫实在是太厉害了,使得大部分商户,宁愿不要这寸金之业,也要远离这片区域。 华青会成长起来了,但当时暗黑区域的生意却骤然下降。 经历过这一次拔苗助长一般的经历以后,华青会就再也没有做过这种事情了。 当雷封说出自己在犹豫些什么的时候,雷星说道:“父亲你担心的太多了,买下这个龙鼎的钱我们华青会还是出得起的,刚刚我们已经对那个小子的财力进行了一定的预算。” “首选,他出身于懦夫家族,懦夫家族选择隐世,也就是不再和世俗打交道,既然不打交道也就代表金钱对他们来说没有多大的意义,自然也不可能存储很多的钱。” “他本身资金不多,索菲亚在血族的地位又不是非常高,即便身在高位,也要为血族的利益而考虑,所以血族支持那个小子的概率几乎为零。” “也许我们实力不如他,但在金钱方面,绝对不是他可以硬抗的!” 雷星叹了口气,“父亲,其实还有一点是最重要的……这个龙鼎,我们无论如何都要拿下的,即便付出再大的代价也是如此。” 雷封愣了一下,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雷星,“你长大了。” 雷星却摇头道:“父亲,并非我成熟了,而是您失去了您本应有的冷静。” 雷封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是的,他失去应有了冷静,从和沈欢“交手”开始,自己似乎就一直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这样对事情失去掌控的感觉,在他的内心深处造就了一种恐慌的感觉。 在这种情况下,他更是一步一步的被沈欢戏耍,最终完全失去了平时应有的理智。 对于现在的雷封来说,沈欢最恐怖的不是他那种无限接近于杀神的杀意,而是——对于人心的一种掌控。 如果是经常打交道的人也就算了,可对方和自己连面都没有见过几次。 身体上的果露没有什么,内心上的果露才是最令人恐怖的。 或许没有经历就没办法理解,举个例子来说,现在的雷封就好像全身赤果的站在沈欢面前,他的所有秘密都被沈欢看在眼中。 “呼——”雷封深深的呼了口气,“小星,接下来的拍卖就交给你了。” 雷星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眼中充满了兴奋,“父亲,我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 “两千万!” 雷星的话音刚落,帝王间出的价格,就让在场所有的人倒吸了一口冷气。 两千万美元,换成华夏币的话,已经是一亿两千四百多万。 这样的价钱,只是为了买一个青铜龙鼎?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瓷器永远是最昂贵的,就像花旗对华夏的译名都是陶瓷之国。 青铜器有很高的历史地位,但拍卖的价格却没有那么夸张。 可以这么说,这个青铜龙鼎完全打破了众人对青铜器的概念。 雷星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两千万美元,华青会可以拿出这么多的钱,但拿出这么多钱的他们,绝对不会毫不犹豫到沈欢这种程度。 “两千一百万。” 对于青铜龙鼎,雷星势在必得,他认为沈欢之所以说出两千的价格,完全是因为孤注一掷而已。 一个从懦夫家族出来的人,竟然可以拥有这么多钱,也算是一种本事了。 帝王间的沈欢,看了一眼王后间。 他们也知道龙鼎的妙用? 为了确定,沈欢打开天眼使用读心术窥探了一下雷封和雷星两人的内心。 还好……对方只是以收集青铜器来报复皇族而已。 毕竟对于皇族来说,青铜器是最珍贵的,为了让那些流失到国外的青铜器回国,他们一直做着努力。 “两千五百万!”沈欢依旧毫不犹豫。 一旁的索菲亚却是开口道:“沈大仙,您尽管拍卖,不管拍出多少的价钱,我们血族都会帮您支付。” 血族,已经存在了成百上千年的暗黑家族,他们的资产已经不能用普通的世俗眼光来看待了。 “没必要。”沈欢摆了摆手,李瑾轩说过,这一次拍卖青铜龙鼎的花销,一切都可以从国库中取。 要真是国库的钱,沈欢还真不一定会这样的大手大脚,因为国库里面的钱是国家的,而不是皇族的,甚至再夸张一些说,国库中有不小部门的钱,都是要造福给人民的。 不过沈欢觉得这张卡并非联系着国库,可能是联系着国主的小金库。 为什么这样说?如果国主的银行卡和国库连着,这要是让天下百姓知道了,那还得了? 所以在沈欢看来,之所以有连接国库一说,就是李瑾轩玩的一个小心理战而已,在说明资金的有很多的时候,又算是对沈欢增加了一些心理负担。 “三千万!”雷星也是拼了。 三千万美元的高价,基本上可以称之为最奢侈的青铜器了。 “三千万第一次,三千万第二次,三千万第三——” 就在雷星大松口气,所有人都认为沈欢放弃的时候,帝王间突然发出了一阵刺眼的虹光。 “我的天,他、他竟然点亮了凯撒大帝的王冠!” 第1295章他生气了 凯撒大帝对于世界的影响力非常巨大,可以说是产生世界级影响的人物之一,被称之为罗马帝王的无冕之皇,也有人称之为罗马第一帝王。 但凯撒大帝的王冠,并不是指真正的王冠,只是万帕尔借助凯撒大帝的典故,制造的一款华贵吊灯。 这个吊灯不仅仅在帝王间有,其余的房间也有,任何人都有点亮它的资格,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承受点燃它的代价。 一旦凯撒大帝的王冠被点亮,那就代表着这一轮的拍卖,无论最高价是多少,点灯人都会以比其多十分之一的价格,来拍下这个物件。 “看来他并不是想让我们出血,而真的想要这盏灯!”雷封冷哼道:“小星,我们也点灯。” “我们也点?!”雷星先是一愣,后又想起了自己之前的猜想,便将心放下。 为了避免出现两个点灯人的情况,帝王间和王后间分别设立了三和两个凯撒大帝的皇冠,一盏灯代表多出十分之一的金额。 “我靠!” 当王后间两盏灯全都亮起的时候,整个主厅都沸腾了起来。 虽然万帕尔为凯撒大帝的王冠铺了后路,但却从未真正意义上的出现过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点灯人。 今天这样的情况,可以说是有史以来第一次。 沈欢忍不住皱了下眉头,对着身边的索菲亚问道:“这个华青会很有钱吗?” “差不多,不过和我们血族和狼人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狼人和血族的财富差不多是对等的,这一次狼人覆灭以后,趁着华青会还没有反应过来之际,血族派人去接手了狼人的所有产业。 毫不夸张的说,血族是如今帝王城最富有的人。 在华夏能够和其拼钱的,也就只有号称富可敌国的陆家了。 沈欢听到这话,表现的却是有些失落,似乎他并不是很喜欢这个结果。 索菲亚还以为是自己说错了话,但仔细想想,自己只是在陈述事实,似乎也没有错的地方啊。 难道是沈大仙觉得华青会钱不够,太不刺激了? “灭灯。” “灭、灭灯?!” “是的,灭灯,这个龙鼎让给华青会了。”沈欢的语气很奇怪,似乎他并不是在认输,而是在对华青会进行一种施舍。 索菲亚的表情有些尴尬,“凯撒大帝的王冠一旦点亮,就没有办法熄灭的……不过沈大仙您不用担心,只要我们不继续点灯,那么拍卖的物品自然而然的也就会落在华青会的手中。” “原来是这样……”沈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那我能不能开价坑他们一把?” 索菲亚摇头道:“一旦点灯,就代表已经失去了开价的资格。” “看来只能放过他们了。”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 王后间的雷家父子却是乐开了天,赌对了,那个小子果然没有多少钱。 可是快乐过后,两人又开始疑惑了,如果对方没钱的话,完全没有必要点灯啊! “可能他很有钱,但是却没有我们有钱。” “对!这可能是唯一的解释了。” 两父子一交谈又开始笑了起来,可正笑着,两人又不笑了。 “最后开价是多少?” “不知道,但我记得好像是我开的三千万。” “亏了,按照原计划,这个龙鼎我们最多六百万就可以拿下的!”雷封咬牙切齿道。 “不过这还在我们的承受范围,不是么?” “也是。”雷封说完又开始大笑起来。 老子一笑,雷封也开始跟着笑,这两个人看起来,简直可以用逗比来形容。 帝王间内。 索菲亚最终还是没能忍住心中的疑惑,问道:“沈大仙,您这次来的主要目的不就是为了这个龙鼎吗?为什么要在最后关头放晴呢?如果是因为钱的事情……我觉得您完全没必要担心,按照我们之前的约定,血族需要支付给您一半的资产——” “因为我待会儿还要去华青会一趟。” 索菲亚眼睛一亮,“难道您打算去把龙鼎抢过来?沈大仙,如果真是这样,不用您亲自出手,我们血族出手就行了,以爷爷如今的实力,那个雷清华绝对不是我们血族的对手。” 沈欢没好气的瞪了索菲亚一眼,“一个小女孩子家家的,一提起打打杀杀的事情就兴奋无比,有些时候真搞不懂你们外国人的审美。” 沈大仙难道是在暗示自己,喜欢贤惠一点的女人,就像是东瀛的大和抚子。 也是,整天面对林小姐那样冷冰冰的存在,自然会对贤惠的女子充满向往。 如果自己改变的了话,说不定会有机会成为沈大仙的妻子! 沈欢没心思去窥探索菲亚心中在想什么,因为他的心已经飞到拍卖会结束了。 “沈大仙,你觉得我刚才的提议怎么样?” “什么提议?” “由我们血族出面,把龙鼎帮您抢回来。” 要是放在以前,索菲亚绝对不会有这个魄力,这和她地位的变迁不无关系,但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如今狼人已灭,他们血族不仅没有后退,反而还进步了,在这种情况下,血族确实有着灭掉华青会的能力。 “不用了,再说我做事从来不会用杀烧抢掠这种低级手段。” “那您准备? “偷!” “……” 万帕尔办公室内,汤姆忍不住大笑了起来,“那个黄种族也不过如此,被我耍的团团转,狗咬狗一嘴毛,最后获利的却是我们。” “口不择言。”矮个子对汤姆似乎没有什么好感,“就刚刚那个华夏人隔空伤人,却不破墙的本事,就足以让你魂断地狱!” 汤姆不屑道:“要是真动起手来,谁输谁赢还不知道呢!” “自不量力。” “你再说一句试试?” “怎么,想打架。” 眼前两人就要战斗起来的时候,阿兹瑞尔语气平淡道:“你们不想死的话,最好都给我闭嘴。” 汤姆和矮个子都有些迷茫——boss生气了?因为什么? 阿兹瑞尔摇了摇头,指着屏幕中的沈欢说道:“是他生气了……” 第1296章奴隶拍卖?华夏少年! 私人拍卖会,其实是一种好听的说法,说白了就是地下拍卖,只不过万帕尔不同的地方,是敢堂而皇之的挂上门牌的运营,几乎等于公之于众的事情,而并非是那种只有了解地下世界的人才能够参加。 既然是地下拍卖,自然会有一些见不得光的东西,比如之前的斯威雅短裤,再比如之前的银托子。 沈欢的目标是龙鼎,至于这些新鲜物件,完全是抱着一种观赏的好奇心来看待的。 可是现在,他却十分愤怒。 因为这个拍卖会上出现了他最为反感的东西——奴隶。 沈欢不是一个好人,但一些该有的怜悯之心还是有的,如果仅仅只是奴隶,他或许会出钱拍下然后给其一笔钱,让对方重新回到社会中生活就可以了。 但问题是,刺激到他的不单单是奴隶,还有这个奴隶的国籍——华夏。 被拍买的奴隶是一个华夏少年,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整个人瘦弱无比,身上穿的衣服很华丽,不过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是为了拍卖出好的价钱临时穿上的新装。 少年的肤色白皙,但手肘小腿这些可以看得着的地方,却有着一些擦伤和勒痕,显然是经受过虐待的。 最令人可气的是,在这个少年奴隶被抬上场后,主持人是这么介绍的,此奴隶可以做任何事情,比如做做家务,再比如——成为特殊爱好者的玩具。 正太是最适合形容这个少年的名词,他生的很俊俏,不是林逸轩的那种美得令人发指,而是一种很舒适的气息。 他的眼神之中有些恐惧,但更多的是一种迷茫。 随着拍卖开始,一名体格较为肥胖的妇人开了口,“七万。” 来这里参加拍卖会自然是为了拍下一些,在正常拍卖会中买不到的东西,所以妇人出价的时候,没有任何人开口议论什么。 无论妇人拍下这个华夏正太的目的是什么,在这些人眼中都是正常的。 “八万。”这时一名看似温文儒雅的中年人开了口,并且丝毫不掩饰眼神中的贪婪。 办公室内,汤姆看到沈欢生气的表情以后,忍不住笑道:“没想到这个家伙这么在乎自己国家的人,我真的要感谢把这个小子送来拍卖的人,不然很难看到这样美丽的表情,哈哈哈,最好气死这个混蛋才好!” 矮个子没有说话,他的表情有些沉重,朝阿兹瑞尔看了一眼。 “从之前的观察来看,他从来不会将内心的喜怒表现在脸上,但是这一次他似乎真的生气了。”阿兹瑞尔指着凹下去大半的桌面,“这种合金想要在上面留下一个掌印都不是容易事儿,更何况是只凭怒气就将整个桌面挤压变形。” “我承认他的实力很厉害,可他发脾气和我们又没有关系,送这个小黄种猪来拍卖的人又不是我们,要找麻烦也找不到我们身上。” 汤姆现在已经认同了沈欢的实力,或者说他早在华青会老者被沈欢击败的时候,就已经认同了,之前只不过是不想承认罢了。 “看来这个奴隶是拍不出好价钱了。”阿兹瑞尔感叹完以后,对着矮个子说道:“去吧,将那个少年送来拍卖者的信息给我,也许我们很快就要用到了……” 关于奴隶这种活物,价格究竟是多少完全说不准,要是有人喜欢的话,拍到数十万也不是不可能。 索菲亚感受到沈欢的杀气以后,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尽管这份杀气所针对的目标并不是他,“沈大仙,您……” “如果我想救下这个小孩儿,是不是只要价格出的高就够了?” “是这样的没错,但如果——”索菲亚没把话说下去,但眼神却投向了一旁的王后间。 “他们没多少钱了。” “但如果他们捣乱的话……” “他们让我出多少钱,我就翻倍从他们身上收回来就是了。”沈欢的语气并不像是在开玩笑,而待在王后间的雷封父子,也有一种被死亡所笼罩的感觉。 “好强大的杀意,父亲,你说那个华夏小子是不是恼羞成怒了?” 因为成了杀意的目标之一,雷星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恐怖。 雷封的情况也不是很好受,“这里是我们华青会的地盘,加上以万帕尔的实力,也不可能任由他们在这里胡闹。” “放心吧,我们不会有事的。” 雷封嘴巴上虽然在这么说,但心里却有些没底。 就以沈欢的手段,在拍卖会结束之前,隔着墙壁把他们三个杀光,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十万。” “父亲,那个小子出价了!” 雷封也恍然大悟,笑道:“原来刚才的杀意是对我们做出警告而已。” “那我们——” “报价!翻倍报价!”雷封大笑道:“不惜用杀意来恐吓我们,他对这个华夏奴隶势在必得。” “也就是说,不管我们出价多少,他都会加价。” 之前雷封就想找这么一个机会报仇,可惜一直被沈欢当猴子耍,没想到等他都快放弃的时候,这个机会却出现了。 “但是父亲,我们手边的钱不多了。” “我们的目的是让他出血,而不是从买走他想要的东西。” 联系一下之前雷封所说的话,雷星一下子就明白了,竖起大拇指道:“高招!” “这样的招数一点都不高明,千不该万不该,他都不应该在拍卖这个奴隶的时候对我们释放杀意。”雷封得意道:“这要是放在刚才,我一定会以为他又想玩我而收手,这个小子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王后间出价二十万!” “帝王间出价三十万!” “王后间出价六十万!” “帝王间出价八十万!” “……” “王后间出价一百万!” 沈欢又看了一眼隔壁,“不知死活的东西。” “两百万!” 到了这个价位,雷封父子有些不敢玩了,一是因为涉及到的金额太大,二是因为他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之前将自己耍的团团转的沈欢,怎么可能忽然间变傻……也许对方就是想给自己造成错觉,然后好好报仇一笔刚才龙鼎被夺之仇。 究竟是继续加价,还是让对方出这么点儿血就算了。 “就这么算了吧。”雷封忽然间不敢玩了,可能是因为钱的原因,不过更多是因为直觉,他觉得自己如果继续加价,可能真的会死! 第1297章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沈大仙,咱们接下来应该去华青会的总部了吧?”拍卖会结束以后,索菲亚显得非常兴奋,“我知道华青会的总部在哪里,就由我带您过去吧。” 沈欢摇了摇头,“不去华青会。” “您……不打算偷——借华青会的东西了吗?”索菲亚的眼神中有一些失落。 “暂时不会。”沈欢看了索菲亚一眼,“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原本这里三足鼎立,现在没了狼人,你们血族看似一家独大,但拿下华青会也并不容易,所以就想借我的手来把华青会给灭了,对吗?” 索菲亚身子一僵,她心里确实有这样的想法,血族如今可以说是这片区域当中最强的存在了。 但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尽管暗黑之王已经死了,他的组织却还在,若在血族付出一定代价,拿下华青会的时候,对方忽然出现,那就麻烦了。 其实不仅仅是暗黑之王的组织,其他组织也是一样,原本三家相互制衡的同时,也代表这里有三家势力在此,一般的组织是不敢动手的。 可要是只剩下血族一家的话,那就不好说了,毕竟这么一大块蛋糕,说是没人来抢,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所以,索菲亚见华青会和沈欢发生冲突后,便起了让沈欢干掉华青会的想法。 毕竟连狼人的老窝都那么容易给端掉了,华青会自然更加不在话下。 虽然索菲亚心中没有利用沈欢的意思,但从沈欢嘴里说出来,那可就不是一个味道了。 “沈大仙,您别误会,我——”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过这些全都不重要,我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 不用沈欢继续说下去,林妙诗便开口道:“索菲亚小姐,你带我回去古堡吧。” 索菲亚看了一眼沈欢,见对方没有阻止,便领着林妙诗离开。 沈欢是最后出门的,不巧的是,当他出门的时候,雷封父子也刚好从王后间走出来,他们是故意等了点时间,就怕和沈欢撞上。 这是因为他仿佛在忽然间明白,沈欢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人物,若放在平时,自己绝对不会和这样的人产生冲突。 并且他想到了一些幼时在长辈们口中听到的传闻。 华夏并非是古武一家独大,除了古武家族以外,还有一种更为却强大的存在叫做道修。 道修究竟厉害到什么样的程度? 可以这么说,当初始皇祖能够顺利建国,是因为一场至关重要的会战,而那一场会战之所以能够胜利,完全是因为当时始皇祖请了一位强大的道修。 那一场战争当中,那名道修只出了一次手,便灭掉了倭寇十余万。 虽然后面没再出手,但这一次出手却将双方战力拉到了同一水平线上。 而当初他们雷家等不愿签订隐世条约的古武家族,之所以没有被全都灭掉,就是因为有位心地善良的道修出手帮助,才成功的逃脱的。 要不然必然要经历全军覆没的局面,当时虽说才刚刚建国,但留下的那些士兵可全都是经历过战火洗礼的。 再加上当时开国功臣,哪个不是绝顶的高手? 冷静下来的雷封,在结合一下刚才沈欢所表现出的强势,很可能就是一名道修。 他……会在这里干掉我么? 看着同样从房间中走出的沈欢,雷封的内心当中充满了恐惧,就连他自己也分不清楚,这种恐惧究竟是沈欢带给他的,还是自己的幻想带来的。 沈欢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们一眼,便没再说话,直接朝着后台走去。 “呼——”看着沈欢离去的背影,雷星大松了口气,“父亲,事情或许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糟糕,还有我觉得这个小子很可能并不是您说的那种高手如果是的话,他刚才应该已经杀掉我们了不是吗?” “这个说不准的。”雷封摇了摇头,“总之这个小子绝对不是一个简单角色,咱们在后台完成交接以后立马回去总舵,将这里的发生的事情,告诉你爷爷,让他把幻兽魂石还回去,现在咱们最好别和狼人产生关系,不然可就麻烦了。” “先生这是您拍卖的奴——”交接的工作人员看到沈欢以后,露出职业化的笑容。 “你如果再敢说他是奴隶,我就杀了你。” 刚开始工作人员还以为沈欢是在开玩笑,可是看到他的眼神以后,就知道自己猜错了。 沈欢将卡递给他,然后走到了铁牢笼前。 那少年看到沈欢过来,眼神中闪过一丝敌意,似乎他已经将沈欢这个未来的主人视为了敌人。 沈欢没有开口,他一直在观察这个少年的眼睛,虽然那一丝敌意一闪即逝,可沈欢却看得清清楚楚,甚至那一闪即逝的眼神当中,不仅仅是敌意,还有这犹如野兽般的兽性。 “先生,钱已经扣除了,这是您的单据,您看我让人将他送到府邸还是?” “我带他走就好了。” “好的。”交接人员让人将牢笼打开,然后准备将锁链交给沈欢。 “解开,身为人类的他不需要这个东西。” “可是——您需要啊。” “我说解开,这已经是我第二次说这两个字了。” “好、好的。” 真是一个奇怪的人,交接员在内心暗想却不敢表现出来,只能命人将锁链解开。 此时少年看沈欢的眼神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不过很快他便低下了头,似乎是在说,这只不过是伪善罢了。 “跟我走。”这三个字沈欢使用华夏语说的。 听到这三个字少年的身躯明显颤抖了一下,他有些兴奋的同时,似乎又有一些恐惧,但当他看到沈欢转身朝外面走的时候,他还是跟了上去。 少年发现沈欢走出主厅以后并没有选择离开万帕尔,而是朝着更深处走去。 走了半天以后,少年实在忍不住了,“你……要去哪里?” 沈欢头也不回道:“杀人。” 办公室内,看着距离自己越来越近的沈欢,阿兹瑞尔无奈的笑了笑,“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第1298章既然确定了,那你就去死吧 “让你们老板出来。” 面临数量在十名左右保镖的沈欢,表情非常的淡然。 这让跟在他身后的少年,似乎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先生,在没有预约的情况下,我们老板是不会见任何人的。” 为首的保镖语气还算平和,但沈欢的语气却是变了,“既然他不出来的话,那我就去找他好了。” “你——” 就在众位保镖准备动手的时候,一个人忽然呵斥道:“住手。” 看到来人的模样以后,保镖们立马躬身道;“汤姆总管。” “对方可是我们万帕尔的贵宾,你们怎么能随便动手呢?”汤姆嘴上这么说,语气却很玩味。 他看着沈欢,眼神挑衅道:“这位血族的贵宾,你怎么没有跟着索菲亚小姐离开呢?难道你不知道,这片区域十分混乱吗?可能一不小心就会丧命的。” 汤姆知道沈欢的厉害,但他就是看不惯华夏人,或许一个东瀛人没有什么,但若是华夏人,全都会被他打上黄种猪的头衔。 “让你们老板出来见我。” 汤姆听到这话,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小子,你是血族的贵客没错,可却不是我们万帕尔的贵客,这里可不是你随便就能捣乱的地方。” “该让我们boss出来见你,别开玩笑了,你能不能进得去我身后的办公室都是一个问题。” 沈欢指了指汤姆的身后,“你们老板在这个房间吗?” “没错,可你根本——”汤姆的话还没说完,便感觉胸口传出一阵剧烈的疼痛,周围的景象直接变成了五彩缤纷的线条。 只听“轰”的一声巨响,倒飞的汤姆直接撞开了办公室的房门,即便如此也似乎没有停下去的意思。 还好有矮个子出手,要不然汤姆可能会直接飞到阁楼外面,然后生生给摔死。 “总管!” 保镖们先是一阵发呆,然后全都朝着沈欢发动起了进攻。 “住手!”矮个子高喝一声,对着那群保镖说道。 “可是杰克先生。” “没什么可是,现在带着人马上离开,回到你们该回去的岗位上去。” “是!” 对于杰克,众人不敢有丝毫的反抗,不过他们心中全都在震惊,眼前这个年轻人究竟是一个怎样强大的存在,在万帕尔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办点事儿都没有,最夸张的是,刚才杰克大人的眼神,似乎还好像有些害怕对方似的。 而少年则是一脸懵逼,似乎受到了不小的震撼,尤其是进门的时候,他对着破碎的门观察了很长的时间。 沈欢看了眼阿兹瑞尔,“你就是这里的老板?” 阿兹瑞尔没有否认,“没错。” 沈欢指着少年说道:“是什么人送这个孩子来拍卖的?” “这个我恐怕需要查找一些资料。” “我没有多少耐性。” 阿兹瑞尔笑了笑,“很快的,不过……您要这个人的信息做什么用?身为拍卖行是不能随便透露货主信息的。” “说句老实话,要不是因为你打架这么厉害,我还真不会把这个信息拿出来。” 沈欢没有说话,从阿兹瑞尔的第一句话开始,他就看出来,对方不是一个简单人。 对于万帕尔是什么定义,沈欢还是比较清楚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可以算作是这片区域的第四个势力。 这个势力就像是影子,一般没人会注意到它,但它确确实实是存在的。 甚至,这个经常被人忽略的存在,很可能是这片区域最强大的势力。 沈欢在进来的时候已经做好火拼的准备了,没想到却是这样一个结果。 将一切都表现在脸上的傻哔并不可怕,可怕的就是那种什么都不说,但内心已经做出“老子一定要捅死你”的人。 一个懂得隐忍的人,才称得上恐怖二字。 这个阿兹瑞尔表面上和颜悦色,内心想的肯定不是这么回事儿,毕竟对方和傻哔汤姆,可以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存在。 就说刚才接下汤姆的矮个子,他的实力几乎等同于晋升黄金血脉以后的德鲁伊。 有着这样的高手做保镖,阿兹瑞尔就不可能是一个软蛋。 “杰卡斯?他住在哪里?” “我不知道。”阿兹瑞尔回答的很肯定,但想了一会儿以后他又补充道:“但真要找的话我可以找出来。” “难道你不应该说,他现在就在你们会场的休息室么?” “呵——呵呵——”阿兹瑞尔干笑了两声,对着矮个子使了一个眼色。 “我马上把他带过来。” 沈欢也不怕对方去请什么高手,进入帝国城的区域以后,他就利用天地灵气感应了大半个城市的实力反应。 整个帝国城不敢说,但至少他所在的范围内,还真没谁的实力比他还要强的。 没过一会儿,矮个子便将一个满脸络腮胡的胖男人给带了进来。 胖男人本来还开开心心的,他以为万帕尔的大老板找自己一定有什么好事儿,可看到破碎的大门以及失去狗链子的少年以后,他就知道这个事情绝对没不是好事儿,还可能是一件天大的坏事儿! “老、老板,你找我有什么事儿?那个咱们之间的交易完成以后,应该就没、没什么事情了吧?” “是没有了,但找你的是这位先生。” 胖男人打量了一眼沈欢,说道:“您找我有什么事情?” “这个小孩儿你是在哪里弄到手的。” “在、在另一个州的贫民窟,当时他在附近的区域流浪,我当时在那边工作,观察了几天发现他就一个人,所以就把他带回了家。”胖男人发现沈欢脸上的表情没有多大变化以后,便继续说道:“我有一些特殊癖好,可这个小子不肯就范,还踢碎了我一颗蛋蛋,所以就把他送到了这里,想换一笔治疗的费用,所以——” “你折磨过他?” “是的,但我……” “他身上的这些伤口都是你弄的吗?” “新伤是,但老伤和我没……” “好了,既然确定了,那你就去死——” 沈欢这边的话还未说完,一个瘦弱的身影便冲到胖男人身前,用匕首一把刺入了对方的心脏! 第1299章神秘人留下的号码 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几乎在场的几人都没有意识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少年似乎还怕杀不死对方,将匕首拔出以后,有接连刺了几刀。 “呃……”阿兹瑞尔一脸尴尬,“先生,我们这里是不允许杀人的,现在出了命案,您让我怎么向警察解释呢?” “我不认为警察的手可以伸到这里。”沈欢说着,手中多出了一团紫色的火焰。 阿兹瑞尔看到以后,眼角明显抽搐了一下。 火焰落到胖男人的身上,几乎一瞬间就将对方燃烧成了灰烬。 “现在就算警察来了也说不了什么。”沈欢甩了下手,将火焰熄灭,“我记得你们花旗最讲究的就是法律,在没有尸体的情况下,即便受怀疑的程度再大,也无法定罪。” 阿兹瑞尔干笑道:“是这样没错,但——” “没有但是。”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阿兹瑞尔先生对吧?我不希望贵拍卖行以后还会有拍卖华夏奴隶的事情发生。” “先生,即便我们万帕尔不拍卖,其他的地下拍卖行也会拍卖,您知道我们商人的性格,这钱既然别人能赚,我们为什么不能赚呢?” 阿兹瑞尔说这话的时候,一直在观察沈欢的脸色。 沈欢知道对方话中有话,也没有多说什么,“其他地方我不知道,也管不到,但是万帕尔,我希望以后不要再出现这样的事情。” “好吧,我保证以后万帕尔拍卖行,不会再出现任何一名华夏奴隶,不分老幼男女,一个都不会出现。” 杀了人以后,少年的心情明显是有波动的,他低头看着手里的鲜血,有些兴奋但又有些恐惧,不过很快就被一股狠戾所取代,最终又很快的恢复成为一种平静。 “走。”沈欢用华夏语对少年喊了一句,转身便准备离去。 阿兹瑞尔见状连忙喊了一句,“请等一下先生。” 沈欢皱了下眉头,“怎么?” “您不用生气,只是有人曾经交代我,把一件东西交给您而已。” “有人让你把东西交给我?” 阿兹瑞尔恭敬的点头道:“是的。” 沈欢打量着对方,“我是第一次来花旗,没有任何认识的朋友,我不觉得你这话有什么真实性。” “其实我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要把东西交给你,但他的说法是,要我把东西交给一个实际年龄在二十岁左右,长相却老成人的手中。” “当然,除了这些他还有几个附加条件,比如整个人爱管闲事儿,比如这个想买龙鼎,最主要的是……这个人特别的闷骚。” “我就觉得这些条件单个放出来和您一个都对不上,可要综合起来来看的话,这说的绝对就是您。” 沈欢算是明白了,这估计又是哪个王八蛋给自己留下的讯息,按照之前的经验,很可能是从其他时间轴上过来的,但穿越的时间却太早了,于是就创立了一个万帕尔拍卖行之类的。 “那东西是你们祖上传来的吧?” “祖上?”阿兹瑞尔愣了一下,然后说道:“不是的,这个东西是我在一个月前收到的。” “一个月前?” “对方说内容是加过密的,如果是他想要找的人,一定可以看懂,如果不是的话,就将这东西再存放在我这里就可以了。” “拿出来看看。”沈欢有些意外。 没过一会儿,阿兹瑞尔将一张纸条交给了他,上面写的是一些数字,似乎是一个电话号码。 “这是手机号吧?”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因为我从来没有试验过。” 沈欢拿出手机,拨通了上面的号码,没过一会儿,听筒里便传出了一个性感女人的声音,“先生您好,请问您需要什么性感服务呢?聊骚请安1,视啪请按2……人工服务查询请按0。” 这特么是什么鬼电话? 阿兹瑞尔耸了耸肩,撇着嘴,表现出一副,这事儿跟我没有关系的表情。 无奈之下,沈欢只好摁下了“0”。 “先生您好。”刚刚摁下,就有人接起了电话,“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呢?如果是上门服务服务的话请提供地址,我们是论次服务的,一次为六百元,包夜一千二百元,这仅限于啪啪,若需要其他服务的话,每项五百元,除了啪以外,我们的服务项目有——” “停!”沈欢让对方停了下来,“我不是来找服务的。” “不是按照服务的?”对方愣了一下,然后语气有些恼火道:“先生,请您尊重每一个行业的工作者,我们和你们一样,都是凭借着自己的本事赚钱——” “我打这个电话不是为了和你聊这个的。”对方生气?沈欢是比对方还要生气,“有位朋友给我留下了这个号码,我不知道他留你们的电话有什么用意,如果你没有收到什么交代的话,就挂了吧。” “等一下先生,请问您贵姓?” “沈。” 随着对方的沉默,沈欢便觉得自己的猜测不会错了。 从刚开始接起电话的时候,沈欢就开始感觉奇怪了,一个花旗的号码,拨通后说的竟然是华夏语,这其中很明显是有毛病的。 这种沉默大概停留了半分钟,“你好沈先生,请问您是在华京大学读书吗?” “是的。” “同时也是在那里教书的对吗?” “是的。” 确定完沈欢身份以后,对方说道:“沈先生,现在请您记下一个号码。” “你说。” “只要拨通这个号码,您的一切疑惑就可以解决了。”女人顿了一下,说道:“感谢您的来电,希望您在花旗能够有一个愉快的周末。” 沈欢拨通了女人刚刚给他的号码,同时在心中疑惑,究竟是哪个无聊的家伙,会以这个恶心的方式留下号码。 “嘟——嘟——” “喂,找谁?”电话接起以后,传出了一个熟悉的声音,而在这个声音之下,还能听到啪啪与诱人的喘息声。 沈欢表情有些滑稽,“楚歌?” “啊……欢子?” “卧槽!我就知道能够想到这种无聊方式的,除了你这个王八蛋也没有别人了!” 第1300章帝国城的势力要改姓了 “你嘴巴什么时候变得和夏天那小子一样臭了。” 楚歌没好气的说道。 “那你又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无聊了?” 沈欢的语气同样不怎么好。 “好了,现在不是斗嘴的时候。” 楚歌语气有些无奈,他制得住夏天,却没有办法制得住沈欢,光是疯魔症这个人情,就已经很难偿还了。 “没错,现在不是斗嘴的时候,我很想知道,你究竟是怎么知道我会来花旗的?” 楚歌干咳了两声,“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你觉得呢?” “那我还是说真话吧。”楚歌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我原本是等夏天过来的,你知道的,那个小子失踪以后,我和他基本上就没有联系过。” “前阵子我去杀暗黑之王的时候——” “暗黑之王是你干掉的?” “是啊。”楚歌有些得意道:“你懂得,统一九王,成为唯一的王者,一直是我的目标。” “我看你是经过那两个白衣服的训练以后,变强大了,所以想出去装装逼吧。” 对于楚歌那点小心思,沈欢还是猜测得到的,毕竟楚歌从一开始就不是什么充满野心的人物。 楚歌干笑了两声,“和你这个家伙说话真没意思,我继续说,你可别打断了。” 当初楚歌来找暗黑之王谈判,想要让他成为自由之岛的附属势力,可惜对方没同意,两人这才大打出手。 失手杀了暗黑之王以后,楚歌很是无奈,最后只能选择坏人做到底,直接以武力让暗黑之王的势力,成为了自己的势力。 在他离开前,发现万帕尔这个地方有股奇异的能量,到了地方一看,发现是龙鼎发出来的。 “龙鼎里面的力量很奇怪,说是灵气,但我无论使用什么办法都无法吸收,我看了下材质,虽然表面上看很像古董,但实际上并不是古董,加上上面绘制有龙的图案,我就联想这很可能是近代皇族搞出的玩意儿。” “这些东西一旦和皇族扯上关系,夏天那家伙要是回去了就一定会参合进去,所以你要知道,我让人转交的那些留言都是在说夏天,而不是在说你,明白吗?” 沈欢看了一眼阿兹瑞尔,然后对着话筒继续说道:“这是假话吗?” “喂!这是真话好么!”楚歌真是无语了,沈欢现在这种情况,好像是自己欠了他千八万似的,“你小子现在是不是吃火药了。” “既然是找夏天,那就没我什么事儿了对吧。”沈欢说着就准备把电话给挂了。 “喂,我最初是想找夏天没错,但是听到是你拿到联系方式的时候,也是很激动的好么。” “现在激动完了吗?” “……” 楚歌无语了一会儿,开口道:“算了我还是和你说正事儿吧。” “事情是这样的,现在九王已经被我干掉了不少,他们的势力也都被我收编了,但是我能信得过的管理人太少了,你有没有兴趣来当我的左右手?这可比你当医生赚钱多了,并且……还有权利,不用在华夏那种地方,受所谓皇族的鸟气。” 楚歌这话充满了诱惑力,但沈欢却丝毫不觉得有趣,“对我来说权力没什么用处,你还是找别人吧……恐怕换成夏天的话,他也不会答应你,别忘了,他可是我们当中最爱国的。” “卧槽!钱、权、女人,男人一生之中的三大追求,你倒好,三个全都不感兴趣,有些时候我真怀疑你是不是男人。” “要不我抱着恶心死自己的心态,把你的菊花爆一爆,你才能了解我究竟是不是男人吗?” “咳咳。”楚歌干咳了两声,“那还是算了,不过你把我这个号码记下吧,我平时都用这个手机号,现在你哥哥我在国际上也是非常牛掰的人物了,有啥事儿一个电话打过来,我帮你解决!” “得了吧,以后你不给我添麻烦就算好的了。”沈欢叹了口气,“一个人在外面好好照顾自己,等到夏天帮你找出真凶,你就带着秦姐一起回来吧。” 楚歌语气有些无奈,“就夏天那个傻哔,等他查明真相,我估计连曰女人的力气都没有了。” 沈欢没有说话,因为他认为楚歌这话没说错。 关于楚歌事件的真相,夏天只能私下查询,不然惊动皇族的话,这件事儿就非常难解决了。 在不能借助外力的情况下,夏天想要查明真相,可以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然而现在夏天不仅要解决天组的事务,还要想办法解决他和大帝之间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还真有可能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来查明真相。 当然,楚歌这话也不是对的。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以楚歌的体质,就算不修炼,到六十岁的时候,依旧可以像是泰迪一样,上曰天,下曰地,中间曰空气。 没办法,谁让人家的肾堪称核武器呢。 “楚歌,你要是没什么事儿的话我就先挂了。” “不是,你还没跟我说,你为什么会在花旗呢。” “我来这里办点事情,但是发生了一些小意外。” “要不要哥哥我帮忙?” “要。” “说吧,啥事儿?” “就是——”沈欢故意只说了两个字,然后直接把电话给挂了。 挂掉电话以后,沈欢又看了阿兹瑞尔一眼,然后转身对着少年说道:“跟我走。” “等一下。”阿兹瑞尔起身道:“先生,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如果您有什么事情的话,可以随时联系我,这是我的名片。” 沈欢接过名片,没有说话,直接带着那个少年离开了办公室。 在沈欢两人离开以后,阿兹瑞尔有些脱力的坐在了凳子上,他一边用手绢擦汗,一边感叹道:“还好没有和他作对……矮子你刚刚听到了吗?” “听到了。” “咱们在帝国城是有一些实力,但是和敢骂无色之王为王八蛋的存在相比,那简直就是蝼蚁和大象的区别。” 矮个子迟疑了一下,然后说道:“那我们要不要——” “不用,华青会方面就让他们自生自灭吧,反正以后只有是和这个年轻人有关的事情,咱们最好都别插手。” 阿兹瑞尔叹了口气,“恐怕过不了多久,帝国城的势力就要改姓了……” 第1301章找雷家借一个东西 “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 从万帕尔走出去以后,少年主动开口问道,这还是他第一次主动开口。 少年的华夏语很流利,而且带着京腔,燕京味不是一般的浓,这和大部分在国外的华人不同,并非是粤语。 “是我,不是我们。”沈欢一句话就跟少年划清了界限。 少年愣了一下,似乎在他的设想当中,并未想出这样的回答,“你应该知道,我不是傻子,你买下我,肯定是别有所图。” “所以呢?” “你花高价将我买到手,而我还没有办出相应价值的事情,你是不可能放我走的,如果你想放我走,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你是一个好人。”少年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但你给我的感觉并不是好人,当然,和之前虐待我的那些混蛋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言下之意就是,我不是好人,但也不是坏人,对吧?”沈欢笑了笑,“很中肯的评价呢……你是燕京人?” 少年点了点头,“我是燕京人,不过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沈欢没再说话,就那么静静的走着。 “你难道不好奇为什么我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会从燕京来到花旗吗?” “好奇。” “那你为什么不问?” “你想说的话迟早会告诉我,如果你不想说,我问了也没用,何必冷脸贴冷屁股。” 少年愣了一下,说道:“你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对我来说,你才是奇怪的那个。” 少年没有说话,沉默了一会儿,但他这个人似乎没有什么耐性,等了一会儿便忍不住说道:“你……要把我带回华夏吗?” 沈欢反问道:“你想回去吗?” 少年脚步出现了明显的停顿,“想……回去吗?” 沉思良久以后,他开口说道:“不想,我在华夏已经没有亲人了。” “但还有仇人不是吗?” 这一次,少年的眼中充满了震惊,看向沈欢的目光甚至还有一些恐惧,“你……会读心术?” “看来我猜对了。” 沈欢会读心术,但他一般不会使用,或者说,只会对敌人和想要泡的女人用,至于这个有着一些神秘感的少年,他没工夫去浪费那些时间。 “我叫李如龙。” “哦。” “哦?”李如龙的表情有些不快,“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没礼貌,难道不知道当一个人说出自己的姓名时,你也必须说出你的名字吗?” 沈欢看着前方,语气平淡道:“只有小孩子才会在意这些问题……” “你——”李如龙咬了咬牙,“请问先生叫什么名字?” 见沈欢不搭理自己,李如龙只好放弃,转到了别的话题上,“你是妖怪吗?” “不是。” “那你为什么可以在手掌燃烧起一团紫色的妖火。” “哦,因为我手里有个隐形打火机。” “切,我已经十六岁了,不是小孩子,你一定是妖怪。”李如龙一脸鄙夷道。 “哦。” “你——”李如龙发现,自己拿眼前这个人一点办法都没有,无论是装成熟还是扮幼稚都行不通。 “你练过功夫吧?” “嗯,在电影上学的。” “……” 妈的,和这样的人根本办法聊天好么! 李如龙深吸了几口气,然后加快小跑到了沈欢前面,然后“噗通”一下跪在了地上。 “我想要拜你为师。” 对于他的这个举动,沈欢还是有些意外的,“男儿膝下有黄金。” “你值得我这样做。” “你为什么想要拜我为师?”沈欢也没搀扶起对方的意思。 “因为……我想要变强,这样就不会再有人敢欺负我。” 沈欢直视他的眼睛,问道:“我需要真实的答案。” 李如龙本来还想坚持一会儿,但是看到沈欢的眼神以后,他就知道,如果自己不说实话的话,是没办法成功拜师的,只好老实说道:“报仇。” “那个绑架你的人已经死了。” “我需要报仇的目标不止他一个。” “看来你心里被人种下了不少仇恨的种子。”沈欢说着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很好奇,这些种子都是些什么人种下的。” 李如龙没有说话,似乎他并没有把自己的故事说出来的意思。 “我不能收你当徒弟。” 听到这话,李如龙不满道:“为什么?难道是因为我戾气太重这种老套的理由?” “不是。”沈欢摇了摇头,“因为你不够诚实。” “如果是你,会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吗?” 面对李如龙的质问,沈欢以同样的口吻说道:“如果是我,绝对不会向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拜师。” 李如龙愣了一下,然后咬牙道:“究竟怎样你才会收我当徒弟。” “等我心情好的时候吧。”沈欢说着拦下了一亮出租车,对着司机问道:“你知道雷家在哪里吗?或者华青会的总部也可以。” 司机被吓了一跳,“你去那里做什么?” “去借点东西。” “这——”司机还是有些迟疑。 “够吗?”沈欢拿出一把钱问道。 司机先是一愣,然后说道:“没问题!” 坐上车以后,李如龙对沈欢问道:“你是华青会的人?” “不是。” “那你去华青会做什么?那群家伙可不是好惹的。” 沈欢摊了摊手,“如果你怕的话可以下车。” “我怕?开什么玩笑!” 沈欢没再说话,李如龙也没在说话,整个路上出奇的平静。 “到了。” 大概半个小时以后,司机将车停了下来。 沈欢透过车窗朝着外面看了一眼,附近全都是仿华夏的古建筑,从某种程度来讲,这里甚至比华夏大部分地方都有古代的味道。 “哪里是?” “这里就是华青会的地盘。”司机干笑两声,“兄弟,我是不敢往里面再送你了,这片特别乱,我进去以后说不定就出不来了……这不是钱的事儿,那个你可以问一下这里的路人,他们应该都知道。” “好,我也不为难你。”沈欢说完便下车,本来都快睡着的李如龙一看这情况,也连忙跟了下去。 沈欢下车以后,用天眼观察了一下街上的商贩和路人,最后走到了一个算命摊子前,“老人家,跟您打听个事儿。” “老头子这里只算卦。” 人家这么回答,显然是不想回答沈欢的问题,但沈欢却自顾自的问道:“你知不知道雷家在哪里。” 老人似乎妥协了,“你找雷家人有什么事儿?” “找他们借一个东西。” “什么东西?” “幻兽魂石。” 当老人听到和四个字的时候,原本微眯的眼神,猛然迸发出一股亮光,死死的盯着沈欢一言不发…… 第1302章关乎整个华青会存亡的大事! “你要那个干什么?” 发现沈欢并不惧怕自己的凝视以后,老者开口问道。 沈欢捡起地上一本看相的书,翻看了两下,“要它自然是有用。” “那你除了借幻兽魂石,还有没有其他想借的东西?”老者说着试图将沈欢手里的麻衣书籍给收回来。 沈欢似乎没做什么反抗,自顾自的翻着书,但老者就是怎么样都拽不出来。 “还有一件东西,龙鼎。” 老者摇头道:“他们雷家似乎没有你说的这种东西。” “有的,刚刚在万帕尔拍卖行拍到的。”沈欢一抖手腕用内劲震开了老者的手,然后随意的书籍扔在了地上。 老者似乎有些生气,不过脸上并没有太多的变化,“如果他们不借呢?” “我想他们是会借的。”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沈欢看着老者微笑道:“我觉得您在刚才应该已经知道理由了。” 李如龙有些着急了,“你跟一个老人家浪费时间干什么,换一个人问问吧。” 老者眼睛一亮,笑呵呵的说道:“没错,你找我一个老人家有什么用,还是自己道雷家去问问吧。” “多事。”沈欢对着李如龙小声呵斥了一句,然后回头对老者继续说道:“既然您是算卦的,那就算算,今天我能不能借走这两样东西吧。” 老者叹了口气,“小哥又何必明知故问的,我已经老了,当不了家了。” “但我听说现在当家做主的人,仍旧是您老人家。” 老者沉默了一会儿,“你是皇族派来的人?” 听到这话,沈欢摇了摇头,“并不是。” 谁都没注意到,在老者开口提到皇族的刹那,李如龙的身子明显颤抖了一下。 “怎么证明?” “这个我没办法证明,总不能我现在给李瑾轩打个电话,然后要他帮我证明,我不是皇族中人吧?” “那……你和我们一样是那个时候逃出来的高手后裔?” “也不是。”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就是一个寻常的小老百姓……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老者沉默了一会儿,“如果我不把东西交给你的话,会有什么下场。” “倒也没什么,但说出来就没意思了,不是吗?”沈欢笑眯眯的说道。 “好吧,我告诉你雷家在哪里,不过你要的那些东西,究竟能不能借出来,我就不保准了。”老者说着,将去雷家的路线图告诉了沈欢。 在沈欢和李如龙离开以后,老者叫来几个路人打扮的年轻人,让他们把摊子收起,自己则抄近道朝着雷家走去。 雷府是一个类似四合院的存在,不过要更大一些,勉强算是一个宅子,和林家等大家族相比,有不小的差距,不过雷府要更有东方韵味一些,尤其是门口两个巨大的石狮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到了某个拍古代戏的影视基地。 在石狮子后面的门口,两个身穿华服的保镖,一左一右的站在那里,两人手里一人拿一个长棍,棍头上有机关,随时可以弹射利刃,由棍变枪。 “站住!”见沈欢走过来,两名保镖棍子交叉直接把沈欢给拦了下来。 “干什么的?” 沈欢笑了笑,“来借东西的。” “借钱去万盛赌坊,这里不接受借贷业务!” 保镖的眼中充满了蔑视,雷家是什么地方,华青会当家的府邸,这地方除了接待高层或者贵客,平时就是私人住宅,哪是随随便便就能进去的。 从某种程度来讲,这地方比华青会的总舵都难进。 沈欢在穿着打扮上没什么不妥,虽然不让人感觉高贵,但也不至于不堪入目。 保镖之所以鄙视他,是因为他是徒步过来的。 在帝国城这种地方,准确来说应该是整个花旗,汽车已经很常见了,对方却连一个车都没有,社会地位用脚趾头想就知道不会高。 保镖们把一切都表现在脸上,沈欢又怎么会看不出来,但他不想把功夫放在这些小角色身上,继续和颜悦色的说道:“我不是来借钱的。” “不是借钱?那是来借什么的?”保镖鄙夷道:“不管是借什么,在没有预约,也没有收到上面通知的情况下,任何外人都不得进入。” “那你可以给当家的打个电话,就说刚才在万帕尔帝王间的那个华夏人来了。” 一听到万帕尔帝王间这几个字,两个保镖的面色直接变了。 万帕尔是什么地方他们非常清楚,隐藏在这片区域的第四大势力,要动起手,谁输谁赢可真说不准的。 今天的大拍,二爷可是过去了,按理说帝王间必然是属于二爷的,但现在这个年轻人,却说他在帝王间。 如果是真的就只有两个可能,第一种,眼前这个年轻人和二爷在同一个包厢,这样的话,就说明年轻人和二爷是一个档次的。 第二种,年轻人独自一人在帝王间,这就更厉害了,代表眼前这个年轻人比二爷的身份地位还要高。 但无论哪种情况,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眼前这个年轻人绝对不是他们能够得罪起的。 “您稍等一下,我们这就去联系,应该可以在一分钟内给您消息。” 说完,一名保镖便后退开始打电话,而剩下那个人则负责陪着沈欢。 雷家议事厅内,雷封正在命人将刚刚拍卖得来的龙鼎,送到仓库里。 “老爷,门口的雷三和雷四说外面有人找您。” “有人找我?”雷封皱了下眉头,“我今天没什么预约,让他回去吧。” 那中年人没有离开,接着说道:“他说对方是今天拍卖会上帝王间的那个年轻人,您看……” 雷封听到这话,整个人都是一哆嗦。 “这个煞星怎么来了!” “怎么了老爷?” “没、没什么。”雷封用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液,说道:“父亲呢?他在哪里,让他快点过来。” “老爷,太爷那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平时就喜欢在街道上自己摆摊位,说是什么体味生活,我这么过去,不一定能够叫的回来。” 雷封不耐烦道:“让你去你就去,就说我有急事找他,关乎咱们雷家,不,是关乎咱们整个华青会存亡的大事!” 第1303章叫我沈大仙就好 关乎咱们华青会存亡的大事儿! 就雷封这一句话,差点没把那管事儿的中年人给吓死。 外面那个年轻人究竟是什么来头? 就算当年,狼人和血族两大巨头一起过来,老爷也没紧张成这个样子,难道外面来人比狼人和血族两个大势力加在一起还要厉害?! 管家有些不敢想了,他要是再想下去,说不定这华青会真的会出事儿。 不过在走之前,却是开口问道:“老爷,那咱们究竟让不让他进来?” 雷封沉吟了一会儿,咬牙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让他进来吧!” “好!”管家应了一声,连忙跑了出去。 而雷封却是瘫坐在了凳子上,“他怎么这么快就来了?不对,他怎么就来了呢?按照当初出门碰头的情况,他根本就不应该来啊!” “不!冷静,雷封,你要冷静,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儿,不就是一个道修——妈的!对方可是道修啊!挥手间便有毁天灭地之能的道修啊!” “不对!就算是道修,也有强弱之分,如果那年轻人属于弱的一方,我们华青会还不一定有事儿……可他单靠杀念就把老海整的昏迷不醒,怎么可能是个垃圾道修。” 雷封紧张到了极点,华青会是怎么在帝国城立足的,他非常清楚,尽管当时他的年龄还很小,但在记事以后,华青会是怎么样发展的,他却记得清清楚楚。 华青会好不容易逃过了皇族的狙击来到帝国城,现在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又惹上了这么一个煞星,若这一次华青会真的出了事儿,那么他就会成为华青会永远且最大的罪人! “咕咚咕咚——”雷封连饮了一杯茶水,这才稍微冷静了一些,他转头对着门口的仆人说道:“去,现在,立刻,马上,把咱们雷家所有高层都叫过来!” “是,老爷!” “等一下!”就在仆人想要离开的时候,雷封却出口将其拦了下来,“不光是雷家的高层,是所有华青会的高层,让他们马上来这里集合!记住,这是命令!不是通知!” 仆人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儿,但能够肯定,准是出了什么大事儿,不然绝对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仆人离开没多久,他又开口说道:“来人,把我的拳套拿来!” 他这边话音刚落,门口就传来了沈欢的声音,“不知雷先生要拳套做什么?难道是想要揍我这个刚刚进门的客人?” “你说我要是来找事儿的也就算了,不过是借两个东西没必要弄这么大的阵仗吧?” 听到沈欢的声音,雷封像是遭受了雷击一般,整身体都僵硬了。 他有些艰难的转过头颅,看着沈欢干笑道:“怎、怎么会呢,您来这里,我欢迎还来不及呢。” “欢迎?”沈欢一边朝着雷封走进,一边说道:“您这话说的就有些不对了,咱们虽然算不上敌人,可是拍卖那会儿可没少给对方使暗绊,欢迎怕是谈不上吧?” “说的哪里话……拍卖会,不、不就是竞价游戏吗,而且还是公平竞争,咱们只不过是审美相同,看上了同样的物件而已。”雷封吞了口唾沫,继续说道:“这不恰好说明,咱们品味相同,适合做朋友么。” 沈欢笑了笑,“没想到雷先生也是一个会说话的人。” “来来来,请坐,请坐。”雷封摆出邀请的姿势,示意沈欢坐下。 沈欢也没客气,直接就坐了下去,他心里也清楚,想要把龙鼎和幻兽魂石带走,不是一句话两句就能解决的事情。 当然,如果仅仅只靠语言就能解决,那是最好的,但如果不能,那就只能费些力气了。 一旁的李如龙差点看傻了,华青会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他非常的清楚,但看现在这个局势,华青会的人似乎很怕自己这位“主人”。 莫不成这个新主人大有来头? 李如龙心中有这种感觉,但又觉得这个感觉不太到位,似乎有一些他没有看出的东西。 “您也坐,您也坐。” 雷封知道,李如龙是沈欢刚刚拍下的奴隶,但当时在拍卖会场发生的事情,足以证明沈欢很在意这个小奴隶,所以雷封也不敢怠慢。 李如龙感觉有些惊讶,但又觉得理所当然,直接就这么坐了下去。 “不知道您平时喜欢喝什么茶?” “茶还是喝我的吧。”沈欢说着,随手在桌子上丢了两包茶叶。 在别人看来,沈欢可能只是在玩魔术,但雷封却不这样认为,在他看来,这完全就是凭空物的仙术! 雷封招呼下人去泡茶,然后恭敬的对着沈欢问道:“交谈了这么久,还不知道大人您的姓名,真是失敬……对了,我自己都忘了做自我介绍,在下华青会雷封。” “我的名字?” 见沈欢准备自报家门,李如龙也竖起了耳朵。 “名字不过是身外物,你就和血族的人一样,叫我沈大仙吧。” 沈大仙?! 果然是道修高人! 雷封很清楚,在道修界,每个人的称呼都是非常讲究的。 若是一个没有实力的人,自称是大仙,那完全就是找死行为。 名号与实力相匹配,这在道修界几乎是默认的共识。 “沈大仙,不知道你来——”雷封本想问沈欢来这里干嘛,可话出口以后,却及时收了回去。 现在人还没有到齐,就直接谈正事儿,自己一个人顶得住吗? 可惜,他不愿意问,沈欢却愿意说,“是这样的,我来这里,是想向雷先生,借两个东西。” 妈的,自己这臭嘴吧! 雷封现在恨不得给自己几巴掌,让自己再嘴贱。 “不、不知道——”雷封这边正说着,下人却端着茶具走了进来。 看到这下人,雷封仿佛看到了救命稻草,“茶来了!茶来了!” “今天是沈大仙第一次过来,还带了茶叶过来,雷某要好好尝尝这茶叶不可。” 雷封说着,便拿起茶杯。 “雷先生不用太着急,茶水太热,我们可以边聊边喝。”沈欢笑吟吟的说道。 热?雷封现在哪会觉得茶热,他现在恨不得手中的茶杯放大十倍,让他喝上半个小时呢! 父亲!各位华青会的同胞,你们怎么还不来呢! 雷封,堂堂雷家家主,现在急得都快要哭了…… 第1304章装逼失败的李如龙 “沈大仙,实话跟您说话,我虽然是雷家的家主,但实际上老父亲尚在,这大权还在他老人家手里握着,不是我故意跟您绕圈子拖延时间,而是我真的做不了主啊!” 这是雷封的最终决定,思来想去,他觉得半真半假的说法,才最能够说服沈欢。 在沈欢这样的道修高手面前玩把戏,没被拆穿还好,若是被拆穿的话,一定会死的很惨! “那好吧,我可以再等等。”沈欢说着,拿起茶杯喝了口茶,说句老实话,虽然超品大红袍是他自己弄得,但是他自己还真没喝过多少次。 雷封听到这回答,心里大松了口气,“谢谢,沈大仙理解。” 沈欢笑了笑没说话,雷封心里是怎么想的,他又怎么会不知道,只不过对他来说,不管雷家或者说是华青会来多少人,对他来说都是没有区别的。 之前茶水过热,雷封虽然做势欲喝,但实际上却是没有喝的。 现在他尝了一口,却是发现了这茶水的不凡,“这是……大红袍?” 见沈欢点了点头,雷封继续说道:“母树大红袍?” 本来他还不知道怎么和沈欢聊天,以免气氛太过尴尬,但没想到沈欢拿出的茶竟然会这么好,简直堪称绝品。 他们雷家本来就是华夏的古武家族,在皇族没有颁发隐世条约的时候,那也是名门望族。 大红袍这种顶尖茶种之一,他还是喝过的,只不过没有喝过这么好的。 这大红袍的茶叶,他也就母树大红袍没有喝过。 沈欢不想解释那么多,刚想点头默认,李如龙却是一脸不屑的说道:“什么母树大红袍,你的见识也就这么点了。” 要不是因为有沈欢在场,雷封非得好好教训一下李如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不可,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地位,敢和自己这么说话。 计算不说地位,单论年龄,李如龙也不可能懂得茶道。 在换句话说,就这十五六岁的年纪,放在大族当中,也不可能有多少子弟能够了解多少的茶道。 最多也就是品味一个茶叶的好坏,至于哪里的茶,用什么水泡,又是什么手法泡的,根本就尝不出来。 李如龙自然看到了雷封眼神中的鄙夷与怒火,“哼!看你的样子,似乎不是很满意我的说法。” “小兄弟不懂茶,我是不会计较的。” “我不懂?”李如龙冷笑一声,“真正不懂茶的人是你!” “第一是茶色,大红袍的汤色应呈褐黄色,汤色透亮,这个茶汤虽是褐黄,但其中的褐色稍浅,准确来说是褐偏于赤,而其中的黄色,并非黄色,呈现的是一种金色,这是武夷岩茶的茶色,但市面如今现有的岩茶级别当中,却没有一种是这种汤色。” “第二是茶香,大红袍初闻时,有炭火茶及茶叶的自然干香,但这个茶叶除了天然茶味以外,没有丝毫的炭火茶味,由此可见,这个茶叶并非是炒出来的,而是使用某种未记载的自然方法炼制。” “第三是口感,首先是香,众所周知,岩茶为半发酵茶叶,必须具备绿茶的清香红茶的熟气的才算是顶级岩茶,而茶香幽而长,则堪称绝品,这一点无需争辩,接着是醇,岩茶的特色就是独品独醇,每个品种都有着独特的香味,独特的口感,这个茶无论是香还是口感,都无线接近于极品大红袍,不过——” “不过什么?”雷封现在已经重新开始审视李如龙,因为他说的这话全都是行家的道道话,不是真正的茶道高手,根本说不出来。 “其次是回甘,不是糖类的甘,而是类似甘草的甜,回甘时间短而快捷,清爽甘润,最后是活,茶入口有快感而无涩感,喉韵清冽,入口会有苦涩味,但几乎瞬间就会回甘,从喉咙及两腮之间上口,可谓唇齿留香,回味无穷,但是这个茶只苦不涩,比之绝品更加绝品!” 雷封不解道:“那我说它是母树大红袍又有何不妥?” “自然不妥。”李如龙老气横秋的说道:“大红袍母树最佳这个说法没错,但那是放在以前,而不是现在。” “早年大红袍的制作工艺经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次年便禁止采摘,现今市场上所有的大红袍全部都是无性繁殖嫁接技术所产出的,没有喝过母树大红袍的人,自然而然的认为,只有那六株母树的茶叶才更好。”李如龙叹了口气,颇为惋惜道:“可惜母树树龄老化,无论是营养价值还是口感品味已经不复当初,实际上母树大红袍,已在‘半壁江山’之后成为了绝响。” “或者说,‘半壁江山’已是母树大红袍的巅峰时刻,之后便已经开始衰落了。” 雷封听到后大笑了起来,“本以为是茶道高手,没想到终究是一个道听途说的毛头儿小子。” 李如龙很是气愤,“你说什么?” “众所周知,你刚才喜欢用干这个词语吧?那现在我也用一用。”雷封冷哼道:“众所周知,绿茶新书为佳,乌龙茶老树为贵,大红袍是武夷岩茶,所以自然是越老越好!” “还有,听你刚才的口气,像是喝过母树大红袍一般,这简直就是无稽之谈,你刚刚也说了,母树已经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禁止采摘,你又怎么可能喝过。” “莫说富贾大官,就算是皇族也不一定能够有机会,一般这种茶叶就算采摘了也只是为了国际外交和国主亲品,你这种出身也配品尝母树大红袍?” “我——我就是喝过!” “也许你被人骗了。”沈欢不懂茶,却和懂茶的人打过交道,若母树茶不是那么珍贵,根本没必要保护起来,他更不需要浪费功夫去寻找母树送到神农石中栽培。 不过对于李如龙的身份,沈欢却有些好奇了。 不管他是真的懂得,还是道听途说,都在说明,这个李如龙绝对不是普通的孤儿那么简单。 “好,就算我被骗了,那我也有资格说,这绝对不是母树大红袍,因为古往今来,绝对没有哪种级别的大红袍,能够超越这种茶叶,除了泡茶的山泉水太过垃圾,泡法欠缺外,单论茶叶堪称天下一绝!” 雷封没工夫和李如龙辩论,更加不想得罪沈欢,便沉住气没说话。 就在这时,数十名高手拿着刀枪剑棒,气势汹汹的涌入了屋内,而为首的正是之前沈欢在街上聊过的算卦老者。 “父亲,你可算是来了!” 第1305章我不介意让华青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没想到您就是雷家的老太爷,失敬失敬。”沈欢嘴上这么说,但表情上却没有丝毫意外的样子,显然是早就知道了老者的身份。 李如龙表情震撼的看向了沈欢,他之前还在责怪沈欢在一个老头儿的身上浪费时间,现在看来,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儿,沈欢肯定是一早就知道了老者的身份。 他究竟是怎么知道的? 论识人,自己的眼力也不会差,可连自己都没有看出来那个老者有什么特别,这个沈欢又是怎么做到的。 李如龙是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他很想问沈欢这是怎么回事儿,但眼下的环境,似乎并不合适发出这样的询问。 “老夫雷清华。” “沈大仙。” 听到沈大仙这称呼,雷清华也是一愣,“你……是道修高人?” 此话一出,整个屋子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身为华青会中人,他们每一个都听说过关于道修的传说。 “雷老会长,我看您真是越来越糊涂了。”一名华青会成员开口不屑的说道;“这个小孩儿看上去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怎么可能是道修高人。” “没错,老会长,看来您的年纪真的大了。” 有人跟风道:“这还没动手,就抬高对方自灭威风,这要是传出去,我等怎么在三大势力中立足。” “华青会一干人等,被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给唬住了?我可丢不起这个人!”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几乎没有人把沈欢放在眼中。 若是放在以前,雷清华一句话肯定非常管用,可是现在——就像是刚才那些人说的那样,雷清华老了,说服力远远不如从前了。 “闭嘴!”雷清华大喝了一声,将众人给震慑住了。 他虽然年纪大了,但是实力却越来越强,可谓是华青会的第一高手,并且他们雷家一直是华青会中的第一家族,一般会长之位,都是出自于他们雷家。 众人起哄可以,但要真去驳雷家的面子,在场却是没有一人敢这么做的。 “没错,我是道修。” 虽然不知道众人为什么这么看重道修,但沈欢还是索性承认了,看得出,这些对道修应该是有种莫名的敬畏,既然这样,说出来说不定能够省去很多的麻饭。 雷清华继续问道:“不知小兄弟出自何门何派?” 雷清华对于道修,知道的要比雷封多不少,其中著名的几个门派他还是听过的,如果沈欢只是小门小派出身,那么一切都好解决,但如果是大门派出身,那么无论如何,他们华青会都必须吃了这个暗亏。 “无门无派。” 关于道修方面,沈欢还真没有什么传承。 一听这话,众人全都哈哈大笑了起来,“原来弄了半天,不过是一个半吊子。” “小子,这里不是华夏,我们华青会也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一个看起来大概在三十岁左右的青年走到沈欢面前,面带挑衅道:“现在我给你三分钟的时间从雷家滚出去,如若不然——” “如若不然?”沈欢挑起眉头,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个青年。 “老子我就杀了你!”青年说着,便从后背掏出了双斧,加上留着怪异的短发,整个人看起来极度的凶神恶煞,宛若地狱之中走出来的使者。 沈欢依旧不慌不忙的品茶,“我剑下不斩无名之人,报出你的身份。” “记好了,你爷爷的名字叫做,程猛虎!” “记住了。”沈欢话音刚落,正朝着他冲来的程猛虎便已经掉了脑袋。 可能是由于风刃太过锋利,对方的头颅掉在地上以后,脖颈却没有出现,无头尸体也是走了好几步路才倒在地上。 这下子整个会场都陷入了死寂当中。 程猛虎,这人脾气虽然暴躁了点,但天赋和实力远超同龄人,紧紧三十岁的年纪,便已经是内劲巅峰的状态,随时都有可能突破到罡气宗师的境界。 可就是这样可以称之为高手的存在,在沈欢手中却是连一招都没有走过,不!准确来说,应该是连对方的衣服都没有碰到。 想到这儿,众人对于沈欢道修的身份,已经不再质疑。 但是程家的人却不乐意了,程猛虎身为天才,自然是他们程家的希望,程家人甚至暗中商议,若是不出意外,程猛虎很可能在四十岁的时候,就能够成为华青会的会长,可现在沈欢一言不合就断绝了他们的希望,这仇恨可不是一般的大。 程猛虎的父亲,瞪着沈欢冷声道:“你这歹人,竟然敢杀我孩儿!” “你这个逻辑不对,是他先要杀我的,所以我才杀了他,换个说法就是——他在找死,我只不过是满足了他的愿望而已。” 沈欢说着又喝了口茶,忍不住点了点头,“好茶。” 程猛虎的父亲并没有比程猛虎强大多少,自然明白自己不可能是沈欢的对手,但这个仇他不可能不报,所以就把注意打在了雷家雷清华的身上,毕竟对方是华青会的第一高手,说不定可以斩杀了这个狂妄的小子。 “老会长,身为华青会刚刚退位的会长,难道您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我儿被杀死,无动于衷吗!” 他一个开口自然是不行,所以又开始煽动其他人跟他一起开口,要求雷清华为死去的程猛虎讨回公道。 “肃静!” 雷清华大喝一声,将吵杂的声音给压了下去,然后看着沈欢说道:“沈大仙,难道您不觉得这样做有些太霸道了吗?程猛虎不过是个年轻人,性格冲动了一些,若是要惩戒,您应该有很多办法,就这样直接杀了他,确实有些欺人太甚了。” “你说的倒也有些道理。”沈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那你想怎么样?” 雷清华没有回答沈欢的问题,而是开口问道:“还不知道沈大仙来我们华青会是为了什么?” 沈欢没好气道:“雷老先生真是明知故问,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已经说过了,借两件东西,第一是幻兽魂石,第二是华夏龙鼎。” 雷清华自然是知道的,这一次再问,只不过是想确定一下。 “如果我们不给呢?” “那很简单。”沈欢收起脸上的笑容,目光冰冷道:“我不介意让华青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第1306章狼人被灭族了! “我不介意让华青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沈欢这句话可谓充满了威胁性,尤其是他开口的时候,整个屋子的温度都好像下降了几分。 “小子,你敢威胁我们华青会,不想活了!” “老会长,你和他说那么多干嘛,咱们一起做了他!” “道修是厉害没错,但也是有强弱之分的,我就不相信,咱们这么多人一起动刀子动枪的,还收拾不了他!” 华青会的成员们,开始动怒了。 前期不说,就从华青会在这片区域站住脚开始说起,他们华青会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亏? 其他城市内的华青会,尚且无人敢惹,更何况是坐落在帝国城的华青会总舵? 这群华青会成员可谓是养尊处优惯了,从没吃过这样的大亏,好不容易吃了一次,心中却只有愤怒没有理智。 如果人多能够解决问题的话,雷清华早就让动手了,又何必和沈欢啰嗦到现在,难道他吃饱了撑着没事儿干,给自己找麻烦? 看着一个个喊打喊杀的华青会高层,雷清华真是恨不得,将他们所有人给杀了。 就这点气量和心态,还谈何杀回华夏,光耀门庭? 光是在花旗这种地方立足,便已经觉得天是老大,地是老二,自己是老三了,回华夏? 外国的地下势力都知道,华夏是这个世界上水最深的国度之一,这群从华夏出来的家伙却没有一点的觉悟。 悲哀!悲哀啊! 雷清华没工夫向这群人说那么多,只能寒声道:“待会儿你们之中若是再有人被斩去了头颅,别再找我帮忙!” 这群人心里虽然生气,但理智还是有的,如果雷清华不帮他们出头,今天这里不管发生什么事儿,他们都要吃这个哑巴亏。 大厅内安静下来以后,雷清华看着沈欢说道:“沈大仙,大家都是出身于华夏,没必要把话说的这么死,不是吗?” “你说的也有道理……可我只喜欢遵循自己的道理!”沈欢用冰冷的目光扫过众人,“你只管说东西借还是不借吧!” “你看这样如何。”雷清华沉默了一会儿,开口说道:“你我二人比试一场,若我输了,这龙鼎和魂石自然就是你的,但我若赢了,你就要——” “随你们处置,如何?” “一言为定!老夫就喜欢和沈大仙这样的痛快人打交道!” 雷清华是华青会最强的高手,如果连他都没办法敌过沈欢,那就代表华青会中没有人会是沈欢的对手。 既然这样,老老实实的将东西送出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但若是雷清华赢了,那么沈欢一定会被碎尸万段! “咱们就在这屋里,还是——” “自然是外面,外面才足以让我们施展开手脚,不是吗?” “那就听你的,在外面吧。”沈欢话音刚落,人影便已经消失在了大厅。 雷清华面色一沉,也连忙跟了出去。 待到两人离开后,有不少人追出去观看,但也有几个人选择了留了下来。 “封,这个少年是刚才那个王八蛋带过来?”程猛虎的哥哥程飞龙对着雷封问道。 雷封点了点头,“没错,你想……做什么?” “哼!咱们把这个小子绑了,待会儿就可以用他来威胁他!”程飞龙说这话的时候,目光凶狠无比,似乎恨不得直接把李如龙给杀了。 李如龙听到这对话,身子明显颤抖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冷静,大笑道:“哈哈哈,蠢货,你以为绑架我就管用了吗?” “小子,你说什么!”程飞龙气的抡起斧头,就准备把李如龙这个小子给砍了。 雷封却是连忙出手阻拦道:“飞龙你冷静一些!这个小子和沈大仙的关系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他们关系肯定不简单,这个狗屁沈大仙很明显是来咱们华青会找茬的,不可能带着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过来,我拿他做威胁一定管用!”程飞龙语气自信的说道。 “你错了!”雷封拍腿道:“这个小子只不过是个奴隶罢了!” “奴隶?!” 程飞龙仔细观察了一下李如龙,“这个小子眉清目秀,怎么可能是奴隶那么简单。” “这个是我亲眼所见的!”雷封焦急的将自己在万帕尔拍卖会的所见所闻说了出来。 程飞龙一下子就冷静了,“照你这么说,那个小子纯粹就是来找茬的,甚至他是故意留下这个奴隶让我们绑架的,目的就是为了引我们上钩,然后找一个灭掉我们华青会的理由?” “我也是这么想的。” 李如龙一听两人的话,心中生出一股怒意,这个该死的家伙竟然敢拿我当诱饵! 可这气刚刚出来,便让他自己给消了。 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以他现在的身份和地位,本就该做如此的事情,别说沈欢拿他当诱饵,就算直接杀了他也没有任何的问题,毕竟他现在只不过是个奴隶罢了! 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但也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忍! 李如龙你要忍,只有隐忍,你才会有机会! “那咱们现在怎么办?看刚才的架势,老会长可不是那个沈欢的对手。” 雷封无奈的叹了口气,程飞龙都看出来了,他这个当儿子的又怎么会看不出来。 就拿刚才沈欢的突然消失来说,就足以证明对方的实力在雷清华之上。 “不知道,再等等吧,父亲那么说,一定有他的道理。” 雷封这句话刚刚说完,门外就发出一声惊呼,“雷老会长!” “输了。”雷封瘫坐在了凳子上,他原本还以为随着雷清华的出现,能够改变现状,可没想到结果还是一样。 而华青会之所以会招惹上这么大的麻烦,可以说全都是因为他一个人。 院落内。 沈欢击败雷清华只用了一招,而在他出手之前,一直是雷清华在进攻。 雷清华捂着胸口,“我输了。” “愿赌服输,雷老先生也是个痛快人,那也我也就不多说废话了。”沈欢大手一张,“可否请华青会的各位,将我想借的东西,交给沈某呢?” “实不相瞒,您要龙鼎怕是没有问题,但幻兽魂石的话——” 一听这话,沈欢的脸色直接难看了起来,“莫非雷老先生想要反悔不成?” “不敢!”雷清华连忙摆手道:“只是,那幻兽魂石本便是狼人的,我之前已经命人将幻兽魂石送了回——” 这边雷清华的话还没说完,一个小厮打扮的华青会成员便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不、不好了!不好了!狼人、狼人被灭族了!” 第1307章是谁杀了我的孙儿! 小厮的所说的话,直接使整个院落都沸腾了起来。 这片区域号称是三大势力,其实不然,他们华青会第三大势力有些名不副实,要不是因为血族和狼人常年争斗,这第三大势力的称呼完全落不到他们华青会的头上。 因为这两个势力无论是哪个势力,都要比华青会强大,在没有对方牵制的情况下,想要灭掉华青会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 现在狼人竟然被灭掉了?! 在这片区域内,唯一有可能灭掉狼人的,就只有一股势力,那便是——血族。 血族最近明明要吞服永生之酒,从而洗去诅咒,怎么有可能灭掉狼人?莫非是请到了什么强大的外援? 这是几乎在场所有人的疑惑,但只有雷封一个人,联想到了某种可能,那便是——灭掉狼人的不是血族,而是一招击败雷清华的沈欢! 如果不是因为沈欢覆灭了狼人,血族根本没必要以贵宾之礼招待对方。 该死!为什么自己不早点收到这个消息,如果早点收到消息的话,自己就不会得罪沈大仙,要是不得罪沈大仙,就不会有现在的事情发生。 自己究竟是做了什么蠢事儿啊! 不对!事情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华青会的整体实力虽然不如其他两个势力,但说到情报网,应该没哪个人比他们更加强大。 可就是这样巨大的情报网,他们直到现在才收到狼人覆灭的消息。 天呢,这个沈欢究竟强大到了什么地步。 “你们现在才收到消息吗?”沈欢有些诧异的看着震惊的众人,他还以为华青会早就收到了消息了。 “您一早就知道狼人覆灭的消息了?” 沈欢无奈的笑道:“是啊,不然我也不会知道幻兽魂石在你们这里,不是吗?” 雷清华的身子明显颤抖了一下,他已经刚从沈欢这话中听出了某些讯息,不过他有些不敢确定,毕竟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过惊人了,“沈大仙,莫非、莫非这覆灭狼人者,就是您?” 此话一出,众人哗然,覆灭狼人,那可是比华青会还要强大的存在。 如果这事儿真的沈欢做的,那刚才人家说要让华青会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也就算不的是在吹牛,而是在阐述一个事实罢了。 “咕咚——” 在场的华青会高层,不由自主的吞了口唾沫,全都一脸期待的看着沈欢,他们不是希望沈欢能够承认,而是希望沈欢能够否认。 这样的话,他们还可以缓口气,如若不然——之后的结果,他们是没办法想象了。 “没错,是我做的。” 沈欢没有否认,他也没有必要否认,之前他之所以不说,是怕众人以为他吹牛,不仅起不到好的效果,反而会起到反作用,现在说出来就不同了,绝对可以事半功倍。 完了! 这是所有人的想法,程猛虎的父亲更是差点吓得昏死过去。 之前有不少人都觉得程猛虎死的太冤枉,然而现在却没有一个人这么想,给他们全都转变了想法,觉得程猛虎死的活该。 就像沈欢之前说的那样,这事儿不能怪他,要怪也只能怪程猛虎自己找死。 只不过几分钟的时间,程猛虎就从死的冤枉,变成了他自己不知死活。 “现在可以把东西给我了吗?”沈欢拿出手表看了一下,“说实话,我现在赶时间。” “好,我这就派人给您拿过来!” 开什么玩笑,都这个时候了,哪还有人敢反驳或是挑衅沈欢。 尤其是屋里的程飞龙,他差点没跪在地上,不停地庆幸自己没有做出绑架了李如龙的举动。 而李如龙则完全傻了眼,狼人他是听说过的,那样强大的势力,竟然就让沈欢一个人给灭族了。 如果、如果自己可以学到他的本事,那么就一定可以——对!无论如何,自己一定要拜他为师!一定要! 没过一会儿,下人们便搬来了龙鼎和一个小锦盒。 “沈大仙,您要的龙鼎和幻兽魂石。” 沈欢用天眼检查了一下,上面暗含灵气,确实是龙鼎无疑,至于幻兽魂石他不认识,但锦盒里面确实装的是一块石头,也蕴含有灵魂的力量,应该是没错了。 “这次就多谢华青会的各位,慷慨解囊了。” 我们倒是不想解囊,可你的实力这么厉害,我们是不想解囊也不行了! 华青会众人那是有苦说不出,不过这也算是最幸运的结果了,对方能够灭掉狼人且一点事而没有,那灭掉他们华青会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沈欢大手一挥,直接将两个物件受到了须弥戒指当中。 这凭空收物的手段,又是让众人心中一惊。 “李如龙。”沈欢回头朝屋里喊了一声。 “在这儿呢!”李如龙应了一声,一脸谄媚的笑道:“师父,我在这儿呢。” 李如龙心中暗想,这里这么多人,你总不好意思直接拒绝我吧? 可沈欢的行为却是十分打脸,“我什么时候成你师父了?叫主人明白吗?” “主、主人!”李如龙心里纵使有千万个不愿意,也只能这么喊了。 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也算是看出来了,自己这位新主人,在脾气方面,完全就是个阴晴不定不着调的主。 也许前一秒还在那里和你笑眯眯,但转眼就会变成冷若冰霜,杀气四溢。 要是万一自己惹得对方不高兴,被一剑给砍死,那问题可就大了。 沈欢这边刚打算走,天空却猛然暗淡了下来,明明没有乌云,这太阳却像是被什么东西给遮挡起来了一般。 “是谁,杀了我的孙儿!” 这声音犹如雷霆,震得人两耳发麻。 沈欢抬头一看,发现一个老者正踏着虚空而来,不像是御空而行,倒像是某种可以实现短距离凌空的轻功。 此人的实力,要比雷清华强上不少,但气息当中隐约带着一股邪气。 “程家老爷?他什么时候有这么强大的实力了?!” “我怎么感觉他有些走火入魔的气息?” 众人这边正议论着,那程家老爷直接砸在了地上,将雷家庭院砸出了一个深坑。 丝毫无损的他,犹如猩猩一般拍着胸脯,“是谁,是谁杀了我的孙儿!” 第1308章杀我?呵呵! “说话,是谁杀了我孙儿!” 程铁战依旧在出声大吼着,可在场却没有一个人开口。 在场的都是华青会的高层,实力就算不是十分厉害,但是该有的眼力却还是有的。 程铁战现在的情况,必然是走火入魔无疑,说不定一句话不对,就会惹来杀身之祸。 “好,既然没人说话,我就杀光你们所有人!”程铁战大吼一声,抓起距离自己最近的中年,不待其反抗,便已经用手将其撕裂成为了两半。 鲜血像是雨滴般,洒落在了地上。 “说!” “程铁战,你疯了么!”雷清华大喝一声,脚踏幻影迷踪朝着程铁战走去。 程铁战看了眼来人,似乎已经不大认得雷清华,“哼!找死!” 说着,他手腕一转,呈现鹰爪的形状,想雷清华的胸口袭去。 鹰爪功正是程家的绝学秘术,在未走火入魔以前,程铁战的实力比雷清华要弱上一些,但走火入魔以后,谁都不保准。 因为走火入魔这个东西实在是太过玄乎了,有些时候,他可以让一个高手,变得连普通人都不如,不用刀剑,只是一根木材就能够将其杀气,但有些时候,也可以让一个一流高手,在瞬间化为绝顶高手。 程铁战现在的情况,明显是后者,而除了这两个比较明显的特征以外,走火入魔还有很多可能,结果究竟如何谁都说不清楚。 “咔嚓!” 雷清华看着树上留下的爪印,心中一阵后怕。 程铁战走火入魔以后,实力非常强劲,鹰爪功不仅在力度上得到了增强,这速度也不是一般人可以抵挡的。 要不是他事先施展了幻影迷踪这种高级身法,方才怕是早已经死在了程铁战手中。 “老程,你睁大眼睛看好,我是谁!” 这种情况下,雷清华只能试图用言语去唤醒对方。 可是程铁战根本就不吃这一套,“你身手这么厉害,必然是杀害我孙儿的人!” 程铁战说着,又是一击,这一次的攻击比之前更加强大,一只由罡气形成的虚影,直接朝着雷清华的脖颈抓去。 鹰爪锁定了四周闪躲的方向,以雷清华的速度根本躲无可躲,只能闭上眼睛等死。 想我雷清华是何等英雄,没想到最终竟然要死在自己的手中! 就在雷清华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之际,一股吸力忽然出现在他背后,直接将其给吸了过去。 雷清华睁开眼睛朝后面一看,这吸力竟然是沈欢发出的。 “沈大仙,您——” “不用多言,我拿了你们雷家的好处,自然是要做事情的。” 沈欢看了眼程铁战,“这个老头子是怎么回事儿?” “估计是练习鹰爪功走火入魔了。”雷清华叹了口气,“在外看来,我们华青会团结无比,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回事儿,程家被我们雷家压了这么多年,心里一直不痛快,老程就一心想着提升自己的实力,超越我,等到程猛虎也成为高手以后,就可以压制过我们雷家。” “这一次恐怖是修炼什么秘法,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雷清华说着,眼睛忽然一亮,“沈大仙,以你的实力拦下他应该不难,不如——” “刚才救了你一命,算是抵了幻兽魂石,现在我镇住这个发狂的武痴,就算将龙鼎给抵了。” 程铁战显然是听到了他孙儿被杀的消息才走火入魔的,现在却将一切都算到我们头上,这有些说不过去吧? 雷清华很想这么说,却不敢这么说,沈欢是什么实力,他心里很清楚,人家能够出手帮忙,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那就多劳烦沈大仙了。” “应该的。”沈欢说着,猛地用力将雷清华扔到了身后,然后利用灵气波动,将正打算冲过来的程铁战给震退到了一旁。 程铁战看着自己被震退的步伐,似乎有些诧异,看着沈欢冷声道:“你竟然敢挡我!” “嗯,我挡你了。”沈欢用手指了指身后的雷清华,“这个人我罩的,你有意见?哦,对了,你孙子也是我杀的。” “啊!!!” 听到沈欢就是杀死自己孙儿的罪魁祸首,程铁战发出一声怒吼,双手上再次凝聚出巨大的鹰爪虚影,“我杀了你!” “知道吗?跟我说这句话的人,基本上都已经死了,至于没死那些,也全都在去黄泉的路上。” 程铁战现在一心想要杀死沈欢,根本没心情跟他啰嗦那么多。 看着对方朝自己抓来的鹰爪,沈欢没有任何的恐惧,反手就准备将对方拨到一旁,可是当手掌相接的时候,沈欢却察觉出了不妙。 这个程铁战的实力极度不稳定,最低的程度和雷清华一样,但高的时候,却高的有些离谱了,可以说是无限接近于天阶。 这还是目前表现出来的,到底能高到什么程度,现在还无法确定。 对方是天阶实力,沈欢却轻敌用地阶的实力进行反击,肯定是会出问题的。 要不是因为他反应够快,及时使用灵狐步进行闪躲,就刚才那招,绝对会让他吃不小的亏。 看到这一幕,程家人直接沸腾了起来,“爷爷,杀了他为猛虎报仇!” “大伯,杀了他,这个小子刚刚扬言要灭了华青会!” “雷清华都不是对手,只要您战胜了他,那么华青会会长之位,就是我们程家的了!” 程家人仿佛已经看到了,程家天下无敌的情景,一个个脸红脖子粗的在那呐喊着,丝毫不顾及雷家的脸色。 靠,一个落败者有什么可计较的。 虽然刚开始交手的时候,沈欢占了上风,但那是因为他突然出手,有偷袭的嫌疑。 现在两人正式交手,一下子就见了真章。 就凭刚才沈欢狼狈的闪躲,就可以判断出,沈欢绝对不可能是程铁战的对手。 赢了!只要老家主赢了,我们程家就会取代雷家,成为华青会第一大家族! 族人们怎么欢呼,程铁战也没听进去,他现在就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杀了眼前的沈欢帮程猛虎报仇。 “杀了我?呵呵——”沈欢淡淡笑了笑,身形一晃便消失在了原地,再次出现已经到了程铁战的身前,二话没说,直接将其一脚踹飞了出去。 整个过程犹如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的停顿。 而被视为新希望的程铁战,在这个过程当中,就像是一只任人宰割的沙包一般! 第1309章沈大仙死了?! 在程铁战被沈欢一脚踢飞的刹那,程家人的心直接碎了。 这个可是我们程家翻身的希望啊! 竟然、竟然就这么一脚被踢飞了,开、开什么玩笑! 明明刚刚还占据上风的程铁战,怎么会在一瞬间就被扭转局势。 是了!是那个沈大仙的隐藏了实力,是他故意藏拙,所以才会出现刚才那样的局面。 这个坑爹的家伙! 不对,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自己刚才等人所说的那些话—— 一些程家人想到这儿,已经忍不住想要开始下跪,可就在这个时候,程铁战一下子就从被撞塌的砖瓦堆中飞跃而出。 他不仅丝毫未损,而且看上去极为愤怒,“你竟然敢踹老夫!” “我他妈不仅敢踹,还他妈敢踢呢!” 对于程铁战办点事儿都没有,沈欢还是很意外的,因为他刚才那脚,可是没有留手的。 就算是天阶高手,忽然受到这样的袭击,都吃不消的,更何况是程铁战这个走火入魔的家伙。 最重要的是,沈欢刚才那一脚,可不是随便踢得。 他准确无误的踢在了丹田上,要是普通武者,修为早就被废了,但程铁战这个家伙却是办点事儿没有,着实奇怪。 “找死!”从程铁战大喝一声,再次朝着沈欢抓了过去。 沈欢这一次却是没有藏拙,手中两道风刃直接朝程铁战斩去。 你鹰爪功不是以速度和锋利著称吗?那就看看,是风刃锋利迅捷,还是你的鹰爪功更胜一筹! “叮叮叮——” 一阵金属碰撞的声音过后,沈欢一脸震惊的看向了对方。 可以确定,程铁战的鹰爪功是肯定比不上风刃的,但意外的是——程铁战竟然仅凭借肉身,就抗下了风刃,十根手指竟然没有一根是受伤的。 沈欢深吸了口气,一脸震惊的看着对方,这个家伙莫非是怪物不成? 沈欢从未走火入魔过,所以他也不知道,走火入魔究竟是个怎么样的情况,但此时此刻,程铁战给他的感觉绝对不是走火入魔那么简单,这其中肯定还有一些其他的因素,不然绝对不可能出现现在这种情况。 开什么玩笑,他现在是半仙之境,怎么可能拿一个地阶走火入魔的武者没有办法。 当然,这么说有些夸张,毕竟沈欢还没有拿出真正的实力。 “雕虫小技!” 程铁战似乎早料到风刃无法伤害到自己,正一脸傲然的看着沈欢。 程家人再次开始欢呼起来,“我就说么,老家主实力超然,怎么可能这么轻易的就被打败。” “和之前一样,这个所谓的沈大仙不过是靠着偷袭取胜罢了。” “切,雷家那群孬种怕事儿,我们程家却不怕事儿。” “话不能这么说,如果没有雷家的怂,怎么来体现我们程家的英勇呢?” 这一次开口的人,也有不少,却是没有之前多了,原因很简单,现在程铁战看起来已经占据了上风,但谁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毕竟从两人交手开始,沈欢还没有被踢飞这种直观感受。 不过他们的内心想法是一样的,那就是希望程铁战能够尽快的弄死沈欢,不光是为程猛虎报仇,还是为提高程家在华青会中的地位。 只要沈欢死了,他们程家绝对会一跃成为第一家族,至于雷家——算个屁啊! 当年说好了,只要能够组建势力,就轮流当首领,可这么多年过去,基本上都是他们雷家在当家。 其他家族还好说,就算没人当过会长,那也是位列总舵的高层。 他们程家呢? 高层?有!可全他妈是其他州的,不在总舵的高层,有个卵用! “杀大仙!杀大仙!” 也不知道是谁高喊了一声,众人全都举起旗帜,要程铁战杀了沈欢。 程铁战哈哈大笑道:“小子看到了吗,这就是人气,你不如我。” “那是因为我杀了你孙子。” 沈欢已经恢复了冷静,刚才他的心态有些爆炸了,要是放在以前不会这样,可自从来到花旗以后,他几乎就一直处于一种无敌的状态。 忽然出现程铁战这个能够使他,看起来不那么无敌的存在,心里自然会不高兴。 至于现在,他的心情没有任何的波动。 花旗能够身为唯一的超强国家,肯定也和华夏一样,属于卧龙藏虎之地,出现几个奇葩,或比自己强,甚至是能够杀死自己的存在,并不意外。 程铁战一听这话,整个人再次陷入了疯癫的状态。 “我的孙儿死了,哇呀呀呀!你杀了我的孙儿,我要杀了你为我的孙儿报仇!” “轰——” 这一次程铁战的表现远胜从前,他这一击已经实实在在有着天阶一重天的实力。 直接将庭院分割成了两半,至于沈欢却是不见其影。 “那个大仙儿呢?” “不知道,应该是死了吧?” “我看也是死了,伯父这一招如此强悍,就算是狼人大长老和血族德鲁伊加起来,都不一定是他老人家的对手。” “对,那个沈大仙最多只是比狼人大长老强上一些,在这样的攻击下,死了也很正常。” 程家一干人等,已经认定沈欢必死无疑,就连雷清华都有些不大看好沈欢存活的可能。 以程铁战刚才的攻击来开,若是换做他来硬接,活下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即便是一招击败他的沈欢,也不应该有能力活下来。 不对?! 雷清华忽然想到了一件事儿,对着程家一干人等大骂道:“你们高兴什么!雷封和程飞龙还在里面!” 听到这话,程家人不仅没有丝毫的愧疚,反而大大咧咧的说道:“飞龙若是知道自己的死能够为猛虎报仇,一定死而无憾……至于代理会长嘛,他在任期间也没给我们华青会带来什么好处。” “对,没有任何好处,和狼人结个盟吧,狼人还被屠杀殆尽,一点眼光都没有。” “说那么多废话干嘛,直接说飞龙死的光荣,雷封死的活该不就得了!” 此话一出,程家众人轰然大笑。 “你们说什么!” “怎么我们说错了吗?” “你们雷家也就程铁战在的时候有一些作为,至于雷封,那就是个废材!” 就在雷清华以及雷家众人准备开始反抗的时候,雷清华身后忽然出现了一个声音,“父亲……” 第1310章对不起,砍偏了 “父亲……” 听到这个声音以后,雷清华的身体明显颤抖了一下,因为这个熟悉的声音,是他儿子雷封的! 雷清华慢慢的转过了身,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人影,“你、你怎么没事儿?” “我——”雷封刚想解释,在他一旁的李如龙露出脑袋,老气横秋的说道:“有我未来师父在,他怎么可能会死了?” “未来师父?”雷清华听得一头雾水,他记得雷封说过,这个华夏少年,是沈大仙刚刚在拍卖行拍来的奴隶。 莫不成这个少年资质不错,沈大仙想要将其收为徒弟,才将其拍卖过来的?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雷封开口解释道:“这个小子想要拜沈大仙为师,但沈大仙却不收,但这小子又认为自己迟早会成为大仙的徒弟,便称呼大仙为未来师父。” “原来是这样。”雷清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照你这么说,是沈大仙救了你们?” “嗯,除了程飞龙以外,大仙将我们全都救了出来。” 雷清华眼睛一亮,“他没有死?” “这个傻哔怎么可能杀得了我未来师父。”李如龙指着正在院落内哈哈大笑的程铁战,目光之中充满了不屑。 “那……不知沈大仙现在在何处?” “我未来师父是高人?高人你懂不懂?自然要神龙见首不见尾了!” 李如龙摆出一脸看白痴的表情,那感觉要多不屑有多不屑,好像雷清华这个以前被称为华青会明君的存在,是个大傻哔似的。 雷封瞪了李如龙一眼,然后对着雷清华说道:“父亲,不要听这个小子胡说,刚才沈大仙救我们的时候说,有点事情要处理,估计处理完事情就会出现了。” 雷清华暗自点了点头,然后命人将雷封挡住,顺便交代了一些任务。 几乎眨眼之间,雷家这一方就完全平静了下来,不管程家说什么难听的话,都没有任何人站出来反击。 程家那边看到这情况,开始疑惑了。 “怎么回事儿,他们怎么骂不还口了?” “理亏呗,再说了,就现在这个情况,别说骂不还口,说不定还打不还手呢!” “也是,咱们的老家主现在这么强大,等到这次事件完结以后,必定是华青会的总会长,到时候他们雷家只要还想在华青会吃饭,就必须屈服!” 程家人那是越想越开心! 不过也有人提出疑惑,“你说那个沈大仙死了,怎么可能连个尸体都没有?那个家伙可是道修,咱们可千万不要闹乌龙。” “道修怎么了?道修也是有强弱之分的,而且道修的实力,基本上就是靠年龄堆积起来,没个白发飘飘,谁敢说自己是道修?你看刚才那个自称大仙的小子,看起来也就不过是二十来岁,实力可想而知。” “这位大哥说的没错,如果道修那么容易修炼,早就满大街跑了,在换句话说,道修要是容易修炼的话,哪还有我们古武家族什么事儿,到时候那就去哪都是清一色的道修家族和门派了!” 就在这时,半空中忽然传出一个声音,“没错,道修哪有那么容易修炼的。” 此话一出,程家人面色皆是一变。 “是、是沈大仙?!” “不可能,在父亲那样强大的攻击下,那个小子怎么可能还活着!” “可这个声音,却是是之前那个小子的。” 众人一边议论着,一边抬头,当他们看到沈欢安然无恙的凌立在空中的时候,全都傻了眼。 “这、这……怎么可能!他怎么可能还活着!” “还有,他是立在空中的,而不是借助罡气在空中进行长距离的滑行,他、他会飞!” 武者主修肉身,即便是达到天阶之境,最多能够进行的也不过是凌空虚渡,借助强横的身躯和雄浑的罡气,在空中进行滑行,所谓一跃五百里,说的就是天阶强者。 这也是道修和武者的主要差异之一,因为道修只要达到奔月境的时候,就可以拥有和天阶一样的本事。 “难道、难道他真的是仙人?!” “不、不要自灭威风,道修凌空本就是平常事。” “没错,他只不过是借助舞空之术,躲过了伯父的攻击而已,没什么可怕的。” “聒噪!”沈欢冷哼一声,手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把淡青色长剑,长剑之上冒着寒光,随手一挥便发出一道丈长的剑气,将那几个正在议论的程家人给斩成了两半。 “不!”程铁战发出一声咆哮,一跃而起,他虽然不能飞行,但借助肉身力量,飞跃到沈欢的位置还是没有问题的。 只要能够接近沈欢,他就有把握用鹰爪功将沈欢直接撕裂! “我要杀了你这个混蛋!” “嘭——” 沈欢凌空一脚踹在程铁战的胸口,将其一脚从半空踢了下去,“程老家主,你也是七老八十的人了,觉得在我面前装疯卖傻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吗?” “装疯卖傻?” “大仙,您是说这个程铁战是在装疯?” “如果是真疯的话,他为什么不杀程家人,只拿雷家人和其他几个高层来杀呢?”沈欢冷笑一声,“他不仅不傻,相反还很清醒。” 程铁战一个鲤鱼打挺便站了起来,他擦去嘴角的血迹,对着沈欢冷笑道:“没错,我就是在装疯卖傻,那又如何?只要解决了你这麻烦,华青会就是我们程家的了!” “是吗?可惜我这个麻烦,你到死都没办法解决!”沈欢一边说着,一边朝着下面走,像是下楼梯一般。 他每踏出一步,身上的气势就会增强一分,每增强一分,周围的空间就会颤抖一下。 看到这个情景,在场众人心中不由生出一个词语——君临天下! 现在沈欢的样子,就像是从天而降的君王,主宰着在场每个人的生死! 地面上的程铁战已经凝聚好招式,大喊道:“去——” 他的“死”字还没出口,沈欢便已经凌空挥剑而下。 “啊!!!” 剑气太快了,众人只看到光芒一闪,程铁战便失去右臂,站在原地一边挣扎一边发出惨叫。 看着满脸的痛苦的程铁战,沈欢用手轻轻抚过剑身,微笑道:“对不起,砍偏了。” 第1311章厚颜无耻的程家人 沈欢的眼神之中充满了戏谑,只要眼睛不瞎的人都可以看出,他并非是砍偏了,而是故意这么砍的。 但在场的却没有一个质疑程铁战实力的,因为他们知道,不是程铁战太弱而是沈欢太强了。 “啊!!!” 程铁战也不知道是惨叫,还是怒吼在原地不停咆哮着。 “比看家狗还要令人厌烦。”沈欢脸上传出一丝不耐烦的神情,再次挥剑而出,不过这一次程铁战却是不敢有轻视之心,以一种诡异的步法躲过了剑气。 “哎呦,不错哦。”沈欢学着周天王的语气,用手擦拭着剑身,饶有兴致的看着程铁战,他一边感叹,一边朝下走去。 他的步法就像是雷电击鼓,从原本的震撼人心,变成了震耳欲聋,似乎整个空间都忍不住开始颤抖起来。 程铁战冷哼一声,用那只完好的手,从腰间掏出了一个小瓶子。 瓶子是透明的,可以看到里面装着一些通体红色的胶囊。 “咔嚓——” 程铁战直接将瓶口捏碎,将里面的胶囊像是倒垃圾一般全都倒入了口中。 “咔嚓——咔嚓——” 程铁战犹如吃玻璃一般,将那些胶囊在口中嚼碎,然后用唾液咽入腹内。 “氪药开挂?” 沈欢依旧不为所动,在他看来,程铁战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 程铁战放声大笑道:“没有阻止我服药,将会成为你这一生中最悔恨的事情。” 话音刚落,他的肤色就开始变红,青筋一根接着一根暴起,好像随时都会炸裂一般,原本还算有型的肌肉,也一块块隆起,就像是在身上贴上了和肤色相近的石头一般。 等整个过程完成之后,程铁战的提醒至少要比之前大上三分之一,自己从一米七多的瘦弱老头儿,变成了两米多高的雄壮大汉。 “轰——” 程铁战一拳砸在地上,直接砸出了一个直径约一丈,深约一米的大坑。 “哈哈哈。”程铁战看到这个结果,放出满意的大笑,“小子,你就乖乖下来,被我一拳砸成肉饼吧?” “这就是你的究极进化了吗?”沈欢脸上的戏谑猛然退去,“既然进化完了,那就老老实实的去死吧!” 沈欢说着,手中寒魄一挥。 程铁战看到后,将手臂斜放在胸前,大笑着说道:“你的剑气是不可能伤——” 话未说完,程铁战便愣住了,因为他并没有感觉到沈欢剑气的进攻。 他将手松开一看——空中的沈欢竟然消失了! “那个小子呢?”他朝四周看了看,并没有发现沈欢的身影,便对着程家的小辈们问道。 程家一干人等,完全就是一副懵逼脸,他们看到的情况也没比程铁战多多少。 “不知道,他在空中将剑抬起以后,就、就消失了。” 这个晚辈不说话还好,一说话程铁战更加恼怒了,“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凭空消失掉!” “是、是真的,他、他一下子就消失了,没有任何的征兆。”那小辈有些委屈的说道。 其他程家人也纷纷开口证明,年轻并没有在说谎。 “伯父,我看那个小子是不是怕了你,刚才只不过是虚张声势,目的是为了寻找逃跑的契机。” 程铁战虽然服用了药物,但脑袋并没有被服食的药物冲成浆糊。 以沈欢的实力,就算打不过现在的他也不可能逃跑。 “哼!他一定是隐藏在某个角落里,等着偷袭老夫!”程铁战傲然道:“不过这些雕虫小技对我来说,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没错,父亲现在已经天下无敌,那个小子再怎么偷袭也没有用。” “伯父,既然那小子躲着不出来,你何不趁着这个机会,杀几个雷家人以儆效尤呢?我刚才可是看到了,雷家似乎和那个小子的关系不错呢。” “对对对,一口一个大仙的叫着,还有我看到了,雷封那小子刚才就在雷家的人堆里,显然是那个小子救了他。” “照这么看,雷清华刚才也不过是刻意留手罢了,不然以他宗师级别的实力,怎么可能落败到一个小孩子的手中。” 此话一出,雷家人面色大变。 雷清华脸色更是阴沉无比,“好一个程家,不过为了一个会长的位置,就想将我们雷家将我们赶尽杀绝。” “一个会长的位置?”程铁战冷笑一声,“咱们当初的盟约是皇帝轮流做,可是你们呢?竟然联合其他几个家族将我们成家排除在外!” “排除你们成家?”雷清华没好气的说道:“你还真好意思说出口,当初过来的时候,你们程家的人口最少,拼命流血的事儿,全都让我们来做,那时候我们可有一句怨言?换句话说,那个时候你们程家怎么没有站出来说自己上?” “现在好了,华青会的情况稳定,你们就想着谋夺华青会会长的位置。” “你不是问过,我们雷家凭什么出了那么多任的会长么?”雷清华撕开衣衫,露出身上的密密麻麻的疤痕,“就是因为这个!” 雷家不少子弟,也学着雷清华的样子,脱去衣衫,露出身上的或多或少的疤痕。 “我们雷家的地位,或者说,整个华青会的地位,都是我们雷家用命换来的!” 程铁战沉默不语,因为雷清华说的都是真的,他们程家因为人口太少,在华青会成立的时候,直接被列为了重点保护对象。 而当时人口最多的雷家,就成为了炮灰一般的存在,在华青会建立之初,完全就是他们一干人在拼命。 “老家主,你和他们啰嗦那么多干嘛,他只不过是在给自己找借口罢了,多少年的事情还拿出来,你怎么不说,想当年你们雷家比我们程家强大百倍呢?” “就是,老翻旧账有什么意思?再说,自古以来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现在爷爷比你这个糟老头子强大,那会长之位,自然也就是我们程家的了!” “对!杀了这群雷家的杂种!” 程家一干人等不光嘴上在说,还真就这么干了。 不光是雷家人,就算是其他家族的人,只要他们不站在程家这边,就会面临冷酷无情的刀刃。 至于程铁战则冷哼道:“你说你的会长之位,是靠你们雷家用生命换来的,那么我们程家的会长之位,也依旧让你们雷勇用命来换吧!”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冷不丁的出现道:“喂喂喂,没有搞错的话,你们的注意力应该都放在我身上吧?毕竟我才是主角啊。” 第1312章从今天开始,华青会我说了算! 这个忽然出现的声音,一下子就让场面安静了下来。 因为这个声音的主人,正是被程家人认定为胆小逃跑的沈欢。 程铁战猛然转身,看着出现在自己身后的沈欢,冷笑道:“我就知道你在等着机会偷袭我。” 他说着,直接用手抓住了朝自己袭来的寒魄。 “哎呀,原来你这么聪明啊,我原本还想给你一个惊喜呢。”沈欢一副“我很失败”的样子。 程铁战怎么会听不出沈欢那话里的意思,是想说自己之前的表现太过愚蠢。 “你找死!” 程铁战猛地用力,想要将沈欢手里的寒魄给折断,但他费了老大的劲也没有成功。 沈欢的目光再次变得冰冷,“你刚刚说我偷袭对吧?说句老实话,以你的实力根本就没有让我使用偷袭这种卑劣手段的资格。” “现在我给三秒钟的时间的思考,选择死,还是下跪臣服。” 程铁战根本就没有把沈欢的话放在耳朵里,现在处于劣势的人,明明是沈欢他却说出这么狂妄的话,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我的选择是——杀了你!” 说完,程铁战便猛然出腿,目标正是沈欢的命根子,显然是准备下死手了。 “看来你是选择死了。”沈欢叹了口气,“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活的不耐烦的人呢?” 就在他感叹的时候,寒魄忽然化为光点消失,而沈欢手中却不知道何时多了一黑一白两把匕首。 “听说过庖丁解牛吗?” 程铁战忽然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他感觉自己随时都有可能死在沈欢的手中。 不,这一定是错觉! 自己吃了那么多的胶囊,是不可能败的。 要想杀掉自己最起码也得有神榜强者的实力! 说沈欢有神榜强者的实力?别说他不相信,恐怕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会相信的。 可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想错了,因为沈欢出招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以他的眼力竟然也没有丝毫办法看出沈欢出招的轨迹。 “嗖嗖嗖——” 除了淡淡的风声以外,在程铁战看来,沈欢就仿佛从来没有出过手一般。 “滴答——” 直到血液落地的声音,程铁战才从风声的迷惑中回过神来。 他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发现丝毫无损后,大笑了起来,看着匆忙后退的沈欢说道:“我就说,以你的年纪怎么可能拥有快到连我都看不清楚的速度,跑得那么快干嘛?怕了吗?可惜,已经晚了!现在该你——” 程铁战的话还没有说完,他的身上就忽然多除了几条血线,紧接着,他的一副直接散开。 皮肤像是被人掀开了一半,整张的落在了地上,成为了一个血肉模糊的血人。 剧烈的疼痛,让他忍不住发出一阵阵的惨叫,可他还没来得及发出惨叫,血肉便像是一滩烂泥一般砸在了地上。 他所站的位置,就只留下了一具完美无瑕的白骨,而白骨正中存留着一颗快速跳动的心脏。 不远处的沈欢,甩了两下匕首,“我不是怕了你才后退的,而是怕这肮脏的血液溅到我的身上。” 沈欢身形一闪再次出现在了程铁战,准确来说应该是程铁战的白骨面前。 他仔细的看了看白骨中心的心脏,“嗯,和我猜测的一样,你这种药物的力量是直接加持在心脏上的,和丹田并没有任何关系。” “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而让你这么痛苦,真是不好意思,现在你可以解脱了。”沈欢说着直接甩出一团紫色的火焰,将皮肉骨焚烧成了灰烬。 “这、这是剥皮、剥皮剔骨?!” “这个小子,不,不是的,这位大人,这位是裁决大人!” 程家人瞬间便陷入了一片混乱当中,和狼人一样,他们吧沈欢认成了所谓裁决善恶的裁决者。 雷家人反应最快,在雷清华的带领下,所有人都单膝跪地道:“参加裁决大人。” 沈欢没有理会,关于这种事情他已经懒得解释了。 “刚才是谁想要杀我的?”沈欢扭动了两下脖子,笑眯眯的看着程家人。 程家人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妙,全都颤抖着不知所措,甚至已经有几个人直接跪在了地上求饶。 “回家,快点回家,他要杀了我们!” 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声,程家人立马从地上爬起,往家里跑。 程家和雷家一样,也是一个四合院,只不过比雷家还要小上一些,那种地方可没有丝毫保护的能力,只不过在这种关头,一听到“家”字,他们心中就会生出一种安全感。 和有没有保护作用无关,仅仅是一种心理作用罢了。 看着慌张逃跑的程家人,沈欢并没有阻拦的打算,就连话多李如龙看到这个情况也没出声。 因为沈欢所表现的实力,已经完全超出了他的认知,即便是加上他道听途说的那些故事,也一样如此。 他知道这世上有古武,知道这个世上有道修,也知道这个实际上有异能者,但是他从来不知道,人类的力量竟然可以恐怖到这种地步。 沈欢看着雷家人,“雷老先生,如果我灭了程家,你应该不会有意见吧?” “不会。” “那不知道其他人是什么意思?”沈欢看向其他家族成员。 “全听大人吩咐。” “你们要这样说的话……”沈欢摸了摸下巴,“以后华青会就当我的附属组织吧。” 说完,也不管雷家一干人等有没有答应,他直接飞入半空,打了一个响指。 众人还没有看清楚怎么回事儿,天空中便出现了一朵巨大的雷云,紧接着这朵雷云之中坠落了一个庞然大物,一屁股将整个程家都砸成了废墟。 “吼——” 随着镇狱雷兽的一声怒吼,沈欢大手一挥,直接让程家淹没在了雷电之中。 在场众人无一不倒吸冷气,原本他们以为,沈欢之前表现出的实力就已经够强劲了,没想到此时此刻表现出的实力更为强劲。 这还是人类的力量吗? 沈欢站立在镇狱雷兽的獠牙上,看着匍匐在地的众人,宣布道:“从今天开始,华青会我说了算!” 第1313章沈欢的目标与计划! “从今天开始,华青会我说了算!” 沈欢站在镇狱雷兽应南洁白的獠牙上,说话时恰巧还伴随着霹雳雷声,但雷声再大也无法掩盖他的声音。 待到乌云散去,阳光照耀在沈欢的身上,在场众人看着这光辉的身影,有那么一刻真的将沈欢当做了神明。 至于他说的话,没有人敢反对,也没有人会去反对。 华青会虽为三大势力之一,事实上却有些名不副实,或许在普通人群当中,华青会的影响力是最大的,足以让人谈之色变,甚至连政客也头痛无比,但在血族、狼人这种暗黑势力当中,他们华青会实际上并算不上什么。 若是没有双方的互相牵制,华青会能不能在这片地方立足都是一个问题。 为什么会造成这个结果?那就是因为在这片用拳头说话的世界,华青会没有真正的强者! 雷清华可以说是这些年来,华青会最杰出的领导人之一,但即便是他的实力,放在狼人大长老和血族德鲁伊面前,都变得不值一提,别说打赢,能够五十招内不败,便已经更是十分厉害的成绩了。 听到狼人被覆灭,雷清华最担心的是什么?自然是血族的围剿! 没了狼人的存在,这里必然会呈现出一家独大的状态,之前血族没有时间对付他们,现在却有了。 也许目前华青会表现出的实力,还不足以威胁到血族这个龙头的地位,但放到以后可说不准了。 要知道古武这种杀人之术,在有资源的情况,想要修炼出一番成绩,是很容易的事情。 等再过五十年,血族和华青会究竟谁强谁弱还真是一个说不准的话题。 如果他是血族的领导,是绝对不会放任华青会成长的。 而最简单快捷的办法,就是让这个潜在的敌人胎死腹中。 现在沈欢说出了这样的话,无疑是接手了华青会。 有沈欢这样强大的存在做华青会的当家,莫说血族要给面子,恐怕就算是暗黑之王手下的那些组织势力,都要给他们几分面子。 所以,面对沈欢这有些“霸道”的要求,雷清华不仅没有半点的不开心,反而有些兴奋。 像沈欢这种拥有雷霆手段的存在,以后想要在花旗称王称霸,是很容易的事情。 再想远一点,他们这些帮会成员,在沈欢的带领下,很可能会再次以古武家族的身份,站在华夏的土地上。 “恭迎会长!” 随着雷清华出声,下面所有人都毫不犹豫的跟着呼喊起来。 那万众一心的场面,都让站在獠牙上的沈欢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了,毕竟在他看来,自己的行为也有些强取豪夺了。 其实从一开始,沈欢来这里就是为了两样东西,一个是幻兽魂石,一个是被雷封拍走的龙鼎。 至于生出收编华青会的想法,还是因为程家的态度,以及楚歌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当初苏璃还有林老爷子都说过,伴君如伴虎。 李瑾轩说的好听,待到事成以后,给他封王封地,但实际上等到任务完成以后,究竟是个什么状况,谁心里都不清楚。 而且,沈欢也隐约感觉到了,皇族似乎有些不大喜欢夏家。 之前沈欢却是大闹过夏家,还杀了不少人,但那是因为个人因素,而不是站队导致的结果。 试想一下,如果有一天,李瑾轩实现了他所有的承诺,却开口让沈欢覆灭夏家,他该怎么办? 杀一些无关人等,或者是一些夏天的对手没啥关系,换个角度来看,这完全可以当做是沈欢为夏天的家主大业铺路。 但如果针对整个夏家……先不说沈欢做不做得到,就光说夏天这一关能不能过就是一个问题。 沈欢自己也曾经想过国主所开的条件,说好听点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荣华富贵,有官有地,钱权不缺,可实际上——他却是由一个自由人,变成了国主的臣子。 俗话说的好,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 沈欢自然没有这么迂腐,可华夏说白了,还是人家皇族的地盘,他不管怎么玩,都会吃亏的,尤其是还有父母在世。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可惜,沈欢不仅穿有鞋,并且还十分看重这双鞋子。 关于这些问题,沈欢不是第一次想了,但想着想着,总会进入到一种迷茫的状态。 但现在他忽然不迷茫了,就像楚歌说的那样,国际上有势力的话,还怕个鸟的皇族,就算老子弄不死你,也可以在国际上逍遥。 道盟、医道盟,这是目前沈欢在国内的两个势力,足以和皇族的对抗的势力,可问题在于,前者因为道劫日受到重创,实力远不如从前,如今虽然有向上的趋势,但并不是那么明显。 单看道盟和皇族的话,道盟灭掉皇族不说轻而易举,但问题不大。 不过前提是天组不插手,虽然目前天组的猎神枪系列还没有搞齐全,但那些小枪小炮却足以干掉道盟大部分成员。 医道盟几乎没什么弱点,典型的杀人与救人并济型组织,别的先不说,光是一个毒宗就足够让皇族受得了。 但医道盟面临着两个问题,第一,他这个药王看似已经服众,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回事儿,臣服的没有几个,要是说发令则听的,恐怕只有天香阁和毒宗了,至于剩下的仙针派和蝴蝶谷。 说句老实话,仙针派上任门主是被他搞离职的,新上任的门主书虽然口口声声说是尊沈欢威药王不悔,但实际上连面都没见过。 蝴蝶谷这个全是女子的门派就更加夸张了,沈欢只听过其名,门派中一个人都没有见过,更别说打交道了。 第二,药王这个身份毕竟是孙真传下来,沈欢不想因为个人恩怨而玷污了这个身份,所以医道盟这份势力,可以说是能不动就不动。 不过这两个势力都有一个通病,就是都在华夏境内。 在这种情况下,他十分有必要需要一个可以和皇族反抗,而皇族又管不了的势力,华青会无疑是一个好的选择。 从接触来看,这群华青会成员,不是没有天赋,而是因为没有资源。 沈欢手里也没有,可阎罗王手里有啊! 再加上他目前的资金,想让华青会成为国际上一股强大的势力,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远隔重洋,他有充分理由当一个甩手掌柜。 “起来吧。”沈欢大手一挥,利用雄浑的真气,将所有人都强行从地上扶了起来,“从明天起,华青会将会成为帝国城最强大的势力!” 第1314章神壕沈大仙 在场的众人当中,没有人怀疑沈欢这句话的真实性,开什么玩笑,对方不仅是道修,仿佛还和裁决有关系,这样的人来当华青会的带头大哥,不牛逼起来才怪。 莫要说帝国城,怕是让华青会成为花旗第一大帮会都没有任何的问题。 雷清华想的要比别人多一些,在他看来沈欢十分强大,但也仅限于此。 对于他们这些古武家族的人来说,华夏无疑是龙潭虎穴,境内的高手数不胜数,沈欢虽然厉害,但终究还是太年轻了,即便是妖孽级别的天才,也不可能对付得了那些藏在深山之中的老怪物们。 道修讲究无为,和他们古武家族不用,一般就是能不管就不管,即便是人命关天的事情,也不会多看两眼。 可一旦有一个老怪物选择帮衬皇族,那么他们这些古武家族准备回华夏的念头,基本上就算是没招了。 所以以雷清华的阅历来看,让华青会成为世界级帮会组织不难,但若说回到华夏重新立足,那就不是简单的事儿了。 “那个,老大,我知道现在说这样的话音有些不地道,但我还是忍不住想要说两句。”老实巴交待在地上的应南忍不住开口道。 “你说。” “刚才出来的太猛,落地的时候没看准位置,导致下面某个建筑物碰触到了不可碰触的地方。” 应南说话那叫一个有水平,要不是“同道中人”,根本就听不懂他这晦涩难懂的话中说了些什么。 沈欢皱了下眉头,“你被削了?” 在这种情况下,应南说这话确实是有些折煞风景了。 虽然沈欢嘴上一直说着,他对权力没有什么向往,实际上却不是那么回事儿。 他只不过是比较讨厌管理,至于这种大权在握,高高在上的感觉,他还是很享受的。 生来若是不装逼,岂非枉长小吉吉? 应南咳嗽了两声,“那倒不是,就是有点痒,我想要挪挪屁股,你知道的,我要是挪动屁股的话,肯定没办法提下您这种威严的姿态。” “关于装逼之道我是深有研究,当然,这都是从前主人那里学的。” “要不这样吧,我大吼一声,然后——” 镇狱雷兽的话还未说完,就被沈欢直接给收进了御兽葫里。 怎么说呢,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宠物,这句话真没说错。 “我的事情比较多,没时间去打理帮会的事情,平常事务就交给雷清华打理,你们意下如何?” 先不说没有人敢反抗,就算是能反抗也不会有人反抗。 雷清华打理华青会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的,若是让雷清华继续接手管理,那是最好不过的。 “沈大仙。”雷清华却是忽然开口说道:“老夫已经老了,虽然武者的寿命要比普通人强上不少,但也是有尽头的,我正是因为感觉到阳寿将尽,所以才——” “感觉快活到头了是吧?”沈欢说着随手甩出一颗丹药,“这是甲子丹,一人一生只可以服用一次,可增加一个甲子的寿命,六十年的寿命,可够你管理华青会?” 看着手中赤红的丹药,在搭配沈欢刚刚说过的话,不光是雷清华,可以说在场所有的人,都露出了和丹药颜色一模一样的目光。 一个甲子的寿命,那就是六十年。 我的个乖乖,只要把这个丹药服用下去,就可以增加六十年的寿命啊! 那几乎等于重新活过一边啊! 这个甲子丹沈欢从来没有拿出来过,倒不是因为他炼制的不多,事实上甲子丹的数量并不少。 只不过增添寿命的丹药,一生只能服用一次,除非能够有药效更好的丹药来取代。 打个比方,就是之前服用了十年丹药的话,再服用甲子丹寿命不会变成七十只能变成六十年。 目前药王经中记载且能够炼制出的延寿类丹药,也就只有益寿茶、五年丹、十年丹、三十年丹,以及甲子丹而已。 至于长生不死的丹药,有记载,但上面的材料根本听都没听说过,这里不单单是指代沈欢,包括苏璃也是闻所未闻。 增加一个甲子的寿命,看似十分厉害,可惜的是,对于沈欢来说却有更好的选择。 比如一些延年益寿的养生功法,虽然目前他还没有找到让普通人开启气感,从而进入修炼状态的办法,但只要找到,他就可以让身边每一个人拥有两百岁、三百岁,甚至是近千岁的寿命! 其实除了华青会这一份力量,沈欢还有一个更大的野心,那就是想办法打破道劫日这样的桎梏,使道修重新恢复到巅峰状态。 如果成功的话,就算是皇族加上天组,也不可能撼动道修一根毫毛。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以目前的情况沈欢并么有那么多的时间,去操劳这些事情。 雷清华得到这样的丹药,其他人怎么可能一点都不眼红,他们不仅眼红,而且眼红的都都快流出血来了。 沈欢自然是看的明白,他取出了几个小瓶子,扔到了雷清华的手里,“雷会长,这些丹药全都是增加寿命的,分别是五年、十年以及十五年。” “以后你可以赏赐给那些对帮派有贡献的成员。” 说完,沈欢又掏出了几个小瓶子,“这里的丹药分四个等级,第一个是让人直接错过筑基成为黄阶武者,第二种可以让黄阶高手突破一个小等级,第三种可以让玄阶高手突破一个小等级,至于第四种则是可以让地阶高手突破一个小等级。” 此话一出,整个院落像是炸开了锅。 突破等级的丹药对于这群武者来说,这些丹药的魅力,比增加寿命的丹药还要大。 他们华青会最缺少的什么? 正是这些增加实力的丹药! 再说,寿命再长有什么用,若是没有足够的实力,与其窝窝囊囊的过一辈子,还不如痛痛快快的度过短暂的一生。 “这是拳掌、腿脚、刀法、剑法、棍法之类的武技,品阶虽然都不高,但比起你们的库存,应该已经相当不错了。” “和刚才的那些丹药一样,有能者居之,不过仅限借阅,而不是独占。” “谢会长!” 这一次,华青会的高层是真的臣服了沈欢,是内心上的臣服,而非武力上的压制。 尤其是雷清华,沈欢既然敢将这么多贵重的东西交给他,就代表了十足的信任。 “我雷清华发誓,愿将生命交付于会长,即便是死也要完成会长所交给我的任务!” “好了。”沈欢摆了摆手,示意众人停下,表情严肃道:“在谈接下来的事情以前,我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交给你们。” “什么事情?” “就是……” 第1315章半年内成为花旗第一大帮会 “就这样?”说句实话,雷清华以为沈欢要说什么大事儿,可没想到竟然是一件这么简单的事情。 “喂,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这个未来徒弟。” 李如龙一脸不满,他觉得沈欢这样做,根本就是为了抛弃他而已。 沈欢耸了耸肩,“我可从来没有说过要收你当徒弟。” “你——”李如龙咬了咬牙,倔强道:“你现在不收我,不代表以后不会,只要我努力不懈,你终究会收我为徒的。” “这世界上有太多事情不是光有努力不懈就够了,这和追女孩子是一个道理,死皮赖脸是个不错的套路,但这要建立在女孩对你感觉还不错的前提下,如果她对你一点好感都没有,死缠烂打的唯一结果就是让她越来越讨厌你。”沈欢笑眯眯的看着李如龙,“与其这样,还不如索性像个爷们一样,洒脱的放手。” 李如龙不屑道:“你这个人说话真奇怪,我跟你说拜师的事儿,你却跟我说谈恋爱的事情,还有我是第一次发现,男人为了自黑竟然可以把自己说成一个女人。” 沈欢摊了摊手,“我不是在说我是娘们儿,而是在说你是娘们,以后的事情我没办法肯定,但现在我绝对不会收你当徒弟,所以不要去浪费那些无用的功夫。” “你——” 李如龙还想说什么,却被沈欢打断道:“不要再说了,你是一个聪明人,应该知道我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好,我就不和你聊收徒的事情,现在我就问一句话——你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是什么意思?” 沈欢眨了眨眼睛,一脸无辜道:“你应该这么想,你伯伯我为了让你有一个温暖的家,直接收编了整个华青会……爽吗?以你这种娘们性格,应该会很爽的,毕竟你伯伯我所做的事情,比什么承包鱼塘吊炸天太多了,不是吗?” “你——” “带他下去。”沈欢摆了摆手,让人把李如龙给带了下去。 他虽然有些小聪明,但毕竟还是个孩子,哪里是帮会成员的对手,没挣扎几下就被提着后领给提了出去。 雷清华一脸恭敬的看着沈欢说道:“会长,你让龙少留下来是因为……” “这个小子的身份很神秘,我目前还没有搞清楚的意思,与其让他一个人在外面乱跑,还不如找个地儿让他老老实实的待着。” “您的意思是让我们帮忙监视着他?” “监视倒不用,就拿一般会员的态度来对待他吧。”沈欢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最好多给他找一些消除戾气的书,比如佛经之类的。” “好。” “记住我之前说的话,完全是普通成员的待遇,这么说不光是为了让你明白他没有特殊待遇,与此同时,他还可以像其他成员一样,以功绩来谋取利益和职位。” 雷清华愣了一下,迟疑道:“会长,龙少的年龄毕竟还太小,帮会生活恐怕不适合他。” “我倒是觉得很适合。”沈欢没打算继续在李如龙身上浪费功夫,“按照你的看法,华青会统一整个帝国城的势力需要多长的时间?” “以目前的情况有些困难,不过您要是出面和血族谈一下的话,应该花费不了多少时间。” “那成为整个花旗最大的帮会呢?” “这个需要花费的时间就有些多了……不过最主要的不是时间问题。”雷清华无奈的笑了一声,“最主要的是资金不够。” 雷清华解释道:“我们华青会虽然为三大势力之一,但是和狼人、血族相比,差距很大。” “也就是说,只要有钱就好办事儿?” “可以这么说。”雷清华迟疑了一下,补充道:“钱越多,崛起的速度也就越快,如果丹药再多一些的话——” “别想着敲竹杠,丹药方面目前我还没有办法量产,不然我也不会开出只有精英成员才能服用的条件。” 雷清华连忙解释道:“会长您别误会,我只是在如实回答而已。” “我知道了。”沈欢摆了摆手,“丹药这方面的资源有限,我不能提供太多,不过关于钱的方面你不用担心,待会儿等我回去血族说两句就可以了。” “不过——”沈欢话锋一转,“给钱的话,不会只是支出而没有收入吧?” “这点请您放心,只是前期而已,到了后期,我们只需要数钱就够了。”雷清华干咳了一声,“不知道会长准备投入多少钱?” “整个狼人的资产全投过来,足够吗?” “咕咚——” 雷清华吞了口唾沫,如果是狼人的总资产的话,那几乎等于将华青会原本的财力增加了五倍六倍甚至是十倍之多。 有了这些钱,华青会在花旗成为第一大帮会,最多只需要半年的时间,若是顺利的话,说不定几个月就可以做到。 “会长,我、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谢您。” “我不是在投资帮你,而是在帮我自己,毕竟现在整个华青会都是我的,不是吗?” “是是是。”雷清华连忙应声,“刚才是我疏忽了。” “好了,我这个人比较讨厌麻烦。”沈欢摆了摆手,“总之你能够明白什么叫跟着大仙有饭吃就足够了。” “有什么事儿,你自己处理就好,一般没事儿别找我。”沈欢说着,将号码留给了雷清华,“简单来说就是没重要的事儿就别打搅我,明白吗?” “明白!” “我现在回血族,谈狼人资产归属的事情,谈好了以后,我会联系你的。”沈欢说完便消失在了原地。 沈欢一走,雷清华立马成为了全场的焦点,光是雷家子弟,就连其他家族的小辈,都开始喊他爷爷了。 看来,沈欢除了给他好处,也给了不小的麻烦。 再说沈欢这边,他离开雷家以后就直接御空而行,朝着血族飞去。 可路程还没有飞一般,一个黑白相间的黑影,便快速的飞到了他的身旁。 沈欢还是第一次在飞行中遇到人,察觉对方身上没杀气,便笑呵呵的打起了招呼,“嗨,你好啊。” 他这边话音刚落,黑影身上便猛然爆发出了一股强烈的杀机! 第1316章裁决是两个人?! 沈欢心中一惊,对方所发出的气息,是他来到花旗以后最为强大的。 黑影手中也没有拿着什么厉害的武器,就是一把简单的铁片,只是磨出了双刃,但就是这样一把普通的武器,却给沈欢带来了一种强烈的危机感。 “嗖——” 在空中闪躲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儿,在黑影看来,沈欢几乎是必死无疑了。 可是令人惊讶的是,沈欢竟然骤然停止,不仅如此他还在空中施展出了一种诡异的步法。 御空而行、凌空虚度是两种概念,空中漫步就又是另外一种概念了,至少以黑影目前的实力,是绝对没有办法做到的。 刚才之所以能够在空中高兴成那种凌厉的攻击,完全是因为偷袭的作用,也就会说招有所备,现在再让他释放那样凌厉的攻击,显然是没办法再做到了。 “你是什么人?” 沈欢凌立在空中,眉头紧锁的向对方质问道。 由于双方都停下了身形,沈欢也看清楚了黑影的样子。 他留着一头黑发,脸上带着一个面具,盖住了眼睛附近的部位,大概有整张脸蛋四分之一的大小。 面具是纯黑色的,没有金属的质感,也不像是皮革,沈欢一时半会儿也看不出是什么材料做的。 除此之外,他的装扮十分奇特,整体呈现黑色,但边缘却全都是白线镶边,无论是贴身衣物,还是外面的风衣都是如此。 “杀你的人!” 黑影冷哼一声,再次朝着沈欢动手。 沈欢再次踏出灵狐步躲过了对方的攻击,以他如今的实力,在半空中的行动已经和地面上没有任何的区别。 “每个偷袭我的家伙都会这么说,但你不觉得这样说和没说几乎没什么两样吗?”沈欢没好气的吐槽道:“我再问你最后一次,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杀我?” “不知死活的冒充裁决,自然要死!”黑衣人冷哼道。 沈欢仿佛明白了些什么,准确来说,刚才黑衣人出手的时候,他就有一种感觉。 现在把黑衣人的话和刚才的感觉一结合,就知道答案了——对方就是被帝国城一干势力,认定为神一般的人物,裁决。 “你是裁决?”沈欢将双手交叉在胸前,没有任何动手的意思,“不管你是不是,我就当你是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冒充裁决,也没有利用裁决的名声去做任何的坏事儿,所以言而简之简而言之就是一句话——你是不是找错人了?” “我就是在找你!你是没有承认自己就是裁决,但你也没有否认不是吗?” “按照你这个道理,你喊了我一声爸爸,我答应了,就是你爸爸,我要是不答应,就默认是你爸爸了?”沈欢无奈的抚摸了一下额头,“按照你这一套理论,爸爸我真心建议你,以后喊爸爸的时候,不要在人多的地方喊,不然——你会一瞬间增加很多的爸爸。” “你竟然敢羞辱我!”裁决心中大怒。 沈欢耸了耸肩,“是你先羞辱我的。” “我何时羞辱了你!”裁决不服气的说道。 “就在刚刚,你说我冒充裁决的时候,天呢,让裁决这个中二的名字和我产生关系,真是一种极大的侮辱!” 裁决气的浑身发抖,“你竟然敢这样侮辱裁决!” “侮辱?”沈欢冷笑道:“敢问一句,是什么人给了你裁决他人生死的权力?” “是上帝,是善恶!” “那我问你,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对己对他都有利的是善,对己不利但对他人有利的是大善,对己对他都不利的是恶,对己有利对他人不利的是大恶!” 沈欢本以为对方会哑口无言,没想到还真来了这么一套牛逼的回答,“看来你功课做得很充足啊。” 裁决得意一笑,“既然是裁决善恶,那又怎么会连善恶都不分?” “那我问你一句,杀人算不算是恶?” “算——”裁决刚想这么说,却忽然改口道:“不算!” 沈欢也没介意他临时改口,继续问道:“哦,可我听说,你前阵子好像刚刚杀了几个杀人狂,按照你的说法,他们不是恶的,那么你为什么要杀他们呢?还是说,善恶的定义,完全是你在掌控的,而不是经过公证的?” “你——” “你自己刚才说了,对己利,对他人不利,则为大恶,你为了博取一个裁决的名声,而去杀害他人是不是大恶呢?” “放肆!”裁决冷哼一声,“我不想跟你这样的人浪费口舌。” “恼羞成怒?”沈欢笑呵呵的说道:“你要是承认自己以恶制恶,我倒是会敬佩你是一个英雄,没想到你终究是个仗着自己的实力,到处恶心人的懦夫罢了。” “你不过是一个口齿伶俐之徒罢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而且裁决之名,并非是我要求的,而是民众们给的,所以你说的自我定义善恶,根本就不成立。” 沈欢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那按照你这么说,我岂不是很冤枉,因为我也没有说自己就是裁决啊。” “再换一句话来说就是——既然群众们认为我是裁决,那我就应该是了?别这么怒气冲冲的看着我,按照你的定义,确实就是这么一回事儿。” “我承认我说不过你,但裁决的事情,还轮不到你这个夺人名号的小人来品头论足!”裁决说着再次出击,可惜,结果和之前一样,并没有多少的改变。 “啧啧。”沈欢啧了啧嘴,“如果我是小人的话,你就是一个枯名钓誉的混蛋。” 裁决没再尝试继续进攻,他已经看出来了,要是以空中为舞台的话,他怕是浪费一辈子的力气,都没办法干掉沈欢,“你若是有本事的话,就下来和我一战!” “说你是中二病你还不相信,果然是只有初中二年级的智商,这么脑残的激将法,恐怕也只有三岁小孩会上当了。”沈欢的语气充满了戏谑。 他和裁决之间没有利益冲突,甚至可以说是无冤无仇。 要是没有这一次偷袭事件,沈欢甚至有和裁决交个朋友的念头,毕竟每个人心中都曾经有过超脱于法律之外的大侠梦。 既然法律没办法制裁你,就让我来制裁你! 这种话,光只是想想就会热血沸腾,可惜百闻不如一见,所谓的善恶裁决,并非是为了所谓的正义,只不过是想要得到世人的称赞,和裁决他人生死的快感罢了。 如果是正常人的话,绝对不会因为被人冒充而恼怒到想要杀了对方。 尤其是沈欢根本就没有冒充的意思,更没有做过任何的坏事儿。 在沈欢原本的预料当中,裁决应该会气得不行,在空中跳出鬼步舞之类的发泄,可对方却一改常态,不仅没有生气,反而笑了起来。 很快沈欢就发现了不对,他感觉到身后有一股不弱于裁决的气息,朝着自己袭击而来! “现在才反应过来?太晚了!忘了告诉你,裁决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组织,而是一对双胞胎兄弟!” 裁决得意的笑声,充斥着整片天空…… 第1317章你们一起上吧! 看到沈欢被自己的兄弟直接以剥皮剔骨的手法解决以后,裁决的笑声更大了。 “弟弟,看来咱们最初制定的方案是没错的,不让人们知道,我们裁决究竟是几个人,这样咱们遇到无法匹敌的敌人,就可以用偷袭来解决。” 被称之为弟弟的,打扮和裁决基本相同,不过两人翻了一个个头,对方是白衣黑线,手里的断刃也由双刃匕首,变成了一把剔骨小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黑裁决换了身衣服。 白裁决整个人的气质要比黑裁决冷上不上,他看了眼在半空中挣扎的沈欢,“大哥,我终究觉得这样做有些不妥。” 黑裁决忍不住皱了下眉头,“有何不妥?” “刚刚这个人说的话我都听到了,他说的很对,刚开始我们确实是为了惩恶扬善,不在意任何的事情,可自从我们成名以后,在意的东西就越来越多,而且,我们最主要的目的不——” “好了!”黑裁决有些不乐意的说道:“弟弟,你什么都好,比我聪明,实力也比我强,可惜就有一点,书生气太过浓重。” “这和书生气重不重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是因为他比你要有良知。” 沈欢这突然出现的声音,将两人吓了一跳。 “不可能的,你受了这么重的伤,怎么还可能如此轻松的说话?!”黑裁决一脸震惊的看着还在颤抖沈欢。 他的话音刚落,颤抖沈欢的身旁就又出现了一个沈欢,“你说的受伤,是指我这个留在空间中的残影吗?” 沈欢说完,大手一挥,直接让残影消失在了空中。 黑裁决情绪激动道:“不、不可能的,你怎么可能躲过弟弟的偷袭!” “说句老实话。”沈欢看了眼白裁决,“你这个弟弟的偷袭手段要比你高明不少,直到招式发动的时候,也没有泄露一丝的杀气。” 黑裁决疑惑的地方就是在这里,他弟弟隐匿的明明很好,沈欢又是怎么发现的? 这在他看来,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两个人利用这样的办法,已经不知道斩杀了多少个比自己还要强大的高手。 “但问题在意,你爸爸我对于杀气的感应实在是太灵敏了。”沈欢叹了口气,“就在他动手的那一刻,就被我给发现了。” “竟然还敢调戏我!”黑裁决显然气得不行,大喝道:“弟弟,给我帮忙,咱么两个一起联手,杀了这个小子!” “以我们的默契,没有任何人能够逃过我们的夹击。” “还要动手?”沈欢挑眉冷笑了一声,“就凭你们两个,在空中想要杀我,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不试试怎么知道!”白裁决虽然不太认同黑裁决的做法,但黑裁决毕竟是自己的兄长,即便犯了大错,他也不会帮着外人来对付自己的哥哥。 说完,两人同时一动,开始朝着沈欢发动进攻。 两人所修炼的心法不同,一冷一热,但是招式却完全一样。 若是一般人接受这种攻击的话,抵挡成功的几率几乎为零,因为两人的攻击节奏堪称完美,几乎找不到一丝一毫的破绽。 可惜的是,沈欢并不是一般人。 “又是残影?” “没错,聪明的小黑。”沈欢在另一处出现,拍手称赞道。 “杀了你!” “你的杀气太重了,应该多学习一下自己的弟弟,看看他,无论再怎么愤怒,都不会表现在脸上。”沈欢说着,又在空中留下一道残影。 黑裁决再次忍不住出声道:“小子,有本事你就不要使用这种小把戏,堂堂正正的和老子决斗一场。” “我知道,你们是双胞胎,不管是单挑还是群殴,都是两个人一起上对吧?”沈欢歪着脑袋思考了一下,“不过你说的确实不错,我这么一直躲躲闪闪的也不是办法,与其这么浪费时间,还不如——” 沈欢话还未说完,空中便出现了无数个的沈欢。 “一次性变出好多个残影,看着你们慢慢玩。” “这、这究竟是什么招式?怎么可能在一瞬间在空间中留下这么多的残影?”黑裁决有些懵逼道。 白裁决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冷静的,他看着空中的残影说道:“我曾经听人说过,曾经有一个杀手家族,有一种秘传的身法,叫做影杀,通过关节的特殊抖动,以及步法的频率,可以在空间留下残影,来迷惑敌人,以此来达到猎杀目标的目的。” “这个小子难道就是那个杀手家族的人?”黑裁决惊异道。 白裁决摇了摇头,“并不是,那个是意大利的杀手家族,而他明显是东亚人。” “那你说这些干什么。” “我是想说这个小子这么厉害,肯定是掌握了类似的身法。”白裁决看着四周数不尽的沈欢说道:“我想说的是,我们本来就不利于在空中战斗,现在这个情况,我们最好想办法将他勾引到地面。” “我尝试过了,做不到。” “这个办法不可以,咱们可以换一个办法。”白裁决停顿了一下,说道:“这位朋友,从咱们交手的情况来看,你也是一个高人,既然是高人就不要再玩这种小把戏来戏弄我们了。” “不如我们到地上一决胜负,如果你赢了,我们既往不咎,你看如何?” “在这里我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杀掉你们,又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和你们到地上玩呢?”沈欢嘴上这么说,实际上却是将虚影都给收了起来。 白裁决笑道:“其实您已经同意了我的要求不是吗?之所以不下去,只是没有合适的理由而已。” “既然你知道,就给我一个合适的理由吧。” “你看这样如何?我知道你在整理华青会,似乎是想要发展自己的势力,如果你输了,从此不能再施展我们裁决的成名招式剥皮剔骨。”白裁决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你赢了,那么我二人将会臣服于你,成为你的手下或是小弟。” “成交!”沈欢说着直接降落到了地面,还好这附近是一条公路,不然被人看到三人从天而降,非得以为是外星人来侵略地球了不可。 “我先说一下规则,我们两个人,按照次序向你挑——” “不用一个一个来,太浪费时间了,你们……”沈欢负手而立,看着两人淡定道;“一起上吧!” 第1318章迎接神的审判吧! “你实在是太过狂妄了!” 黑裁决被沈欢气得不行,真是恨不得将将沈欢剥皮剔骨之后,再用大锤子砸成碎屑搅拌在狗粮里让狗给吞了。 沈欢笑了笑,语气平淡道:“是不是狂妄,你们试一试不就知道了?” 眼看黑裁决就要动手之际,白裁决却是将其拦下,“大哥,你要冷静一些,这个人说话虽然狂妄了一些,但该有的实力却还是有的,以你我二人之力,若是不认真的话,也很难拿下对方。” “那你说怎么办?”黑裁决很是恼火,用现在网络上流行的话来说,他的大吊——他的匕首已经饥渴难耐了,唯有沈欢的血才能填饱匕首的肚子。 “我不是说了么,我们两个人要用全力。”白裁决一脸认真的说道。 黑裁决听到这话,却是皱了下眉头,“这样做有些不妥吧?如果我们使用全力的话,那岂不是过早的暴露了王牌?” “那难道你想要当他的手下?”白裁决反问道。 黑裁决的脾气,他这个当弟弟最了解,平时可谓是天不怕地不怕,平生最不想坐的事情,就是给别人当下手。 所以他们在修炼有成以后,才会做这样的事情。 “不想!可我们留下的那招是为了——”黑裁决似乎还是有些不想把压箱底的招式给拿出来,但最终还是咬牙道:“算了,就按照你说的来做,我这辈子最痛恨的就是被人掌控命令!” “喂,虽然我很不想打断你们的兄弟情深,但你们要是怎么耽搁我时间的话,那就别怪我和你们一样玩偷袭的手段了。”沈欢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不耐烦。 本来他的时间就不怎么多,要不是突发奇想想要把华青会给收复,他现在早就回血族带着林妙诗去逛迪士尼了。 呃……很难想象,林妙诗竟然有一个关于迪士尼的梦想。 这和她那种冰冷外表的反差,还真不是一般的大。 “好,咱们这就开始。” 随着白裁决的声音响起,两人同时对沈欢发动了进攻。 双胞胎的好处就是心意相通,即便没有神识这种东西,也可以不张嘴的交流。 当然,这种天生的心灵感应是一种很模糊的感觉,但只有适当的修炼手段,也可以达到如同神识般顺利的交流。 黑白裁决显然已经达到了这样的程度,他们刚才之所以张口交谈,就是为了给沈欢造成一种错觉。 心意相通,也属于他们压箱底的王牌之一,毕竟要做到心灵交流实在是太难了,即便是心灵类异能大师,他们掌握的也并非是什么心灵相通,而是单纯的摄取他人想法罢了,并且还有时间限制。 但是他们,却没有。 “大哥,这个人的能力很像是东方华夏国传说中的那种仙人,根据记载,仙人最强大的就是仙术,就像是西方的魔法师一样,近战是他们的软肋,待会儿我们一定要想尽办法和他保持距离,这样他就难以发挥出全部的实力。” “我明白了弟弟,放心吧,我感觉这个小子,不可能是我们的对手。” “大哥,我刚才已经说过了,这个人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如果想胜利的话,唯一的办法就是使用那招。” “但是那招是为了我们以后冲击神榜使用的,若是现在就用出来的话——” 两人一边交流着,一边对沈欢发动着进攻。 沈欢身形灵巧,一直没有还击的意思,就一直在那里躲躲闪闪,而且眼睛一眨一眨的,似乎是在思考着什么。 “你怎么不还手?” “对付你们我根本就不需要还手。”沈欢话说的很轻佻,可看他的表现,说的似乎也是实话。 黑裁决又想动怒,却被白裁决遏制了下来,“大哥,他是想要激怒你,然后乱了步法从而找到反击的机会,千万不要轻信他的说法!” 高手过招,最重要的是什么? 当然是身法无疑,而最容易乱的就是身法,一旦身法乱了,就会留下全身的破绽,对于高手来说,这等于将自己的生命交给了敌人。 “这个该死的混蛋!” 白裁决不说还好,黑裁决听到这话一下子就怒了。 “大哥!” 白裁决心中很无奈,相比于黑裁决,他更加清楚这次战斗的困难性。 在以往,他们裁决主要对付的都是一些实力不强的人,若一个人打不过,也可以使用另一方事先隐藏的套路,来解决对方。 现在不同,沈欢的实力远远要比之前的那些人还要强大,偷袭显然是行不通的,若两人无法保持心态,进行超默契的攻击,输赢也仅仅是时间问题了。 “剥皮!” “剔骨!” 尽管如此,两人之间的互补配合,还是十分的默契,若沈欢的实力再低一些,几乎完全没有还手的余地。 “庖丁解牛!” 沈欢手中忽然多出了黑白两把匕首,猛地停下身形,朝两人反击过去。 黑白裁决明显没有预料到,原本只懂得躲闪的沈欢,会忽然做出反击,虽然不至于被击败,但也被沈欢打的十分狼狈。 “你们有什么隐藏的手段还是快使用出来吧,不然照这个情况来看的话,你们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双双败在我的手中。” “大言不惭,我们只不过是一时疏忽而已,接招!”黑裁决大喝一声,利用沈欢说话间的漏洞,开始发动进攻。 沈欢看到后,摇了摇头,和白裁决比起来,这个黑裁决虽勇武无比,但却是缺了几分头脑。 不过他们的双胞胎属性,倒是可以互相牵制,弥补这样的不足。 沈欢一个灵狐步闪现到了两人身后,“你们说蜃龙千幻是雕虫小技,那我也就不用了。” 说完,他将匕首一转,用刀柄刺了两人一下。 “呃——” 黑白裁决同时发出一声闷哼,不过与此同时,他们也利用缓冲的力量转身,朝沈欢的脖颈划去。 沈欢一个后跳闪躲了过去,摇头道:“我们是比胜负,又不是生死战,刚刚我那一招已经足以将你二人击败,我好心好意的留手,你们却这样对我,是否有些无赖了?” “谁说我们只比输赢?我们玩的就是生死战!” 黑裁决的脸皮也是够厚。 沈欢听到这话,脸上的笑容瞬间收敛了起来,“你们确定要生死战吗?” “不——” 白裁决刚想否认,却被黑裁决抢先一步,“没错,就是生死战!” “那好吧。”沈欢身上的爆发出一股强烈的杀机,“你们现在,开始……迎接神的审判吧!” 第1319章对不起你们输了 “迎接神的审判吧!” 黑白裁决,被世人称之为神的裁决者,而沈欢现在毫无疑问的是在自称为神,光是从这种虚拟的身份上就碾压了两人一筹。 但——沈欢所碾压他们的,并不只是这种中二的头衔,还有杀气。 之前雷封曾经猜测过,沈欢的杀气是否已经达到了杀神的标准。 事实上,在这样的年代,无论杀气再怎么强大,都是不可能超越沈欢的,因为他的杀气,是被烙印在灵魂上的,而且杀气的来源,全都出自于“自相残杀”。 这种超高浓度的杀气,恐怕整个世间只有沈欢一个人拥有。 若沈欢刻意去修炼,让他的这股杀气成为杀意的话,恐怕将会成为古往今来最为强大的杀意。 至于传说中的杀魂,那都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莫要说沈欢恐怕就是当年贵为天尊的夏天,都不能够做到,当然人家天神自带天道之魂也没有必要去搞什么武魂。 沈欢的行为,无疑是让黑裁决彻底陷入了愤怒状态。 已经被愤怒冲昏头脑的他,根本不会介意沈欢身上的杀气究竟有多么的强大。 黑裁决不会在意,不代表白裁决不会在意,感受到沈欢的杀气以后,整个人的脸色都变了。 他们的目标是冲击神榜,成为神级杀手,自然会和一些强大的存在打交道。 在刚刚出道的时候,他们自以为天下无敌,曾经私下挑战过,被称为杀神的影狼。 当时的影狼不在工作状态中,被袭击后也没有反击,因为在放假时杀人对他来说没有一分的好处。 不过他仍旧使黑白裁决主动离开了,而让黑白裁决离开的主要因素,就是他身上那股强大的杀意。 之所以会造就这种结果,是因为在地下世界当中,杀气的强弱几乎已经足以代表一个人实力的强弱。 毕竟在地下世界这种地方,刀子见血是很正常的事情,杀的人越多,也就代表个人的实力越强,这一点是绝对不会错的。 “大哥放弃吧。” “你说什么?” “这个人很强大。”白裁决已经满头大汗。 黑裁决依旧不以为然,“强大又能强大到什么地步?还能比得上神级强者不成?” “有、有可能。”白裁决吞了口唾沫,“我怀疑,他就是神榜上的某位强者。” 黑裁决听到这话以后,先是一愣,然后说道:“那不是正好?反正以我们如今的实力和地位,也是时候冲击一下神榜了。” “大哥,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神榜高手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难还是容易,都需要试试才会知道。” “你们两个,讨论够了吗?”沈欢将墨虺匕首,相互交叉摩擦了两下,“我可没有多少耐心等你们去讨论这种无聊的事情。” “你、你能够听得到我们说话?” 白裁决的脸上再次充满了震惊,刚才说够,心意相通一直被他们当做压箱底的本事,可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那么回事儿,沈欢不仅能够听到,而且听得十分清楚。 “你们说的那么大声,我怎么会听不到呢。” 这一次,白裁决脑海陷入了一片空白的状态。 因为他看到沈欢说这句话的时候,嘴巴根本一动不动。 他和我们一样,可以使用心意相通的手段! 这对于一直将心意相通作为压箱底手段的他们,完全是一种致命的打击。 “这怎么可能!” “这有什么不可能的?”沈欢满脸不耐烦,可依旧没有动一下嘴巴,“既然你们有更强大的招式,就一下子使用出来吧,不然我估计不出三秒你们就会死在我的手中。” “你——”黑裁决气得想要破口大骂,但话到嘴边以后,却是被他生生给咽了下去。 在之前,他只是认为沈欢比他和白裁决联手要强上一些。 但现在他已经明白了,沈欢和他们之间的差距,根本就不是一点点那么简单。 “好了,既然你们选择了生死战,就应该做好死亡的觉悟。”沈欢张开双臂,阴阳一刃朝外,一刃朝内,一尖朝前,一尖朝后,似乎已经做好了某种准备。 “妈的,弟弟,我们和他拼了!”黑裁决大喊一声。 这一次白裁决的决定显然和黑裁决是一样,在这种情况下,要是不拿出压箱底的本事,是一定会被沈欢给杀掉的。 两人和沈欢一样摆好姿势,迅速运转着体内的能量,在沈欢的天眼视角下,可以看到他们两人的能量流动的非常怪异。 不是全身流动,而是只有一部分流动。 黑裁决流动的是左边,白裁决流动的是右边。 然而当两人将兵刃交接在一起时,两股能量瞬间融合到了一起,全都聚集在了兵刃上。 就在沈欢以为他们要以这种聚集能量的方式进攻时,这些能量又忽然退回了他们体内。 不光如此,能量虽然退了回去,但是兵刃上的气息却是丝毫没有减少,人与刃上全都是能量,消失一道道耀眼的光芒。 “阴阳无极!” 两人开口大喝,同时挥动兵刃,在空中形成了一道巨大的十字剑气,飞到一般却又突然消失。 就在沈欢开始寻找十字剑气的下落时,那十字剑气又忽然出现。 等到十字剑气出现的时候,黑白裁决却消失了。 “有点意思。”沈欢说着,猛然改变动作,朝着左边斩去。 “叮!” 只听一声金属碰撞的声音响起,一道黑色的影子直接落在了地上,正是刚才消失之一的黑裁决。 “哼。”黑裁决冷哼一声,但嘴角却是带着笑意。 几乎就在沈欢出手的一瞬间,又是一道白色的影子出现在了他的右边,直接斩下! 只见沈欢身上闪过一阵白光,似乎被对方瞬间劈成了两半。 “残影?!”白裁决发现没有血迹以后,瞬间做出了判断。 可惜为时已晚,他话音刚刚落下,一个面带微笑的影子便已经出现在了他的身后。 “早知道你会这样!” 这边的沈欢还没动手,原本待在地上的黑裁决,不知何时出现在了沈欢的身后,而一脸震惊的白裁决也消失在了原地,从右侧出现。 “去死吧!” 随着一声怒吼,两人同时挥下了手中的利刃。 至于沈欢,则依旧是一脸微笑道:“对不起,你们输了……” 第1320章谁的底牌比较多?! “我们输了?” “输的人是你!” 两人现在完全处于一种上风的状态,怎么可能会输。 可是很快沈欢便用事实证明,输的是他们二人。 只见沈欢手中的双刃忽然消失,紧接着一股强大的威压迸发而出,直接让原本动作顺利的两人,出现了一阵停顿。 “这是何等强大的气息,这、这已经达到神级的境界了吧?” “只、只不过是气息强大而已。”黑裁决还是不认为沈欢能够依靠这样的气息反败为胜,可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实在是太天真了。 强大的龙威从刚开始让他们动作停滞,到现在的寸步难行,几乎只是一瞬间的时间。 这种强大的威压,两人还是第一次碰到,比当初新一代杀神影狼所爆发出杀意波动的状态更加恐怖。 “我快要喘不过气来了。” “用游鱼脱身!”黑裁决虽然容易发怒,但是在战斗中却能够保持一种与众不同的理智。 游鱼是一种身法,一种用来脱身的身法,本名叫做阴阳游鱼。 主动锻炼骨头几乎是一种痴人说梦的想法,因为上面能够调动的神经实在是太少了。 阴阳游鱼正是借助骨头上微弱的变化,来达到犹如游鱼一般的脱身之法。 其最明显的特性就是,控制的越狠,挣脱的也就越快。 面对无比强硬的威压,这样的身法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黑白裁决,心意相通,黑裁决刚生出这样的想法,白裁决便已经开始配合。 两人真的就像是游鱼一般,身体展现出一种怪异的扭曲,试图从洪流之中挣脱而出。 看似灵活,实际上两人的表情却充满了痛苦。 龙威的强大,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预料。 “咔嚓咔擦——” 骨头碎裂的声音,到处都是,为了保命两人只能做出这种选择,不然的话一定会死的很惨。 “壮士断腕?不错的选择,可惜,即便你们身上的所有骨头都碎裂了,也无法从我的威压当中逃离出去。” 沈欢的声音很平静,可是在黑白裁决的耳朵里,无疑是夺命的死神之声。 其实不用沈欢说出来,他们两个便已经感受到了。 龙威的范围广阔道他们不敢相信,即便是当初的杀神都没有这样强大吧? 也不能怪他们两个老把沈欢和影狼放在一起做比较,毕竟他们见过的神级高手,也就只有影狼一个。 “我记得,刚才黑蛋强调过,我们这一次是生死之战对吧?” “没想到我会死在这里,当真是我小看了天下英雄。”黑裁决冷笑道,看样子已经认定了自己必死的解决。 然而白裁决却还没有放弃,“那只不过是我大哥一时之间的怒语……” “哦,你的意思是在耍我吗?”沈欢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冰冷无比,“我可是特意找你们确定过的。” “不、不是的,我们没有那种意思,其实——”白裁决正说着,嘴角忽然上扬道:“没错这确实是生死战!因为最后死的人会是你!” 说完,白裁决身上的白光更胜了几分,模样竟然一瞬间变成了黑裁决。 而刚才气哼哼的黑裁决,却不知道消失到了什么地方。 “移形换位?” 这一招沈欢确实是没有看明白,他只能做出一种推测,至于破解的办法,他暂时还想不到。 不过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在绝对力量面前,一切套路都是不管用的。 “叮——” 面对突然出现的白裁决,沈欢背后也生成了一张盾牌,只不过这张盾牌并没有支撑太久。 在白裁决的一击之下,直接变成了荧光消失。 毕竟是没有灵魂的器物,想要承受住白裁决这样的强者攻击,还是很困难的。 不过这短暂的停顿对沈欢来说,已经足够了。 他瞬间转身,用蛟龙出海一拳将准备再次攻击的白裁决给轰飞了出去。 然而黑裁决却抓准机会冲了上来。 按照此时的情况来看,龙威对他们并没有起到多少的作用,甚至很有可能,他们之前的挣扎只是做做样子而已。 是因为那汇聚过后,又再次散发出的特殊能量吗? 沈欢一边想着怎么破解掉两人这种衔接状态,一边闪躲着黑裁决的攻击,因为刚刚反击过,他很难再次做出反击的行为,而且除了刚才的反击以外,他还一直开着龙威。 龙威会随着实力的增强和增强,火力全开对沈欢的身体来说,依旧是一种极大的负荷。 不行,必须将龙威收回去,毕竟沈欢本来的目的就是以龙威对两人进行压制,现在龙威无法压制,可以说有没有完全是一样的了。 沈欢撤掉龙威以后,身体减轻了不少的负担。 在这种几乎接近完美的状态下,黑白裁决想要胜利,是一种非常困难的事情。 “叮叮叮——” 可惜沈欢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他本来想用龙首双头枪,使用大范围的杀伤技,将众人给逼开,但没想到的是,两人的动作比在龙威之中更加灵活,三两下就躲过了攻击。 不仅如此,在两人完美无瑕的配合下,沈欢竟然反被逼迫到重新使用黑白双刃的状态。 “大哥,他应该快支撑不住了,待会儿你攻击他上首,我攻击他下身,不过我是实攻而你是虚攻,在他不知道该如何躲闪的情况下,你再使用之前的办法闪现到他的身后,然后朝着他的心脏,做出致命的一击!” 听到两人的沟通,沈欢稍微松了口气,还好自己懂得读心术,不然还真要被两人坑了不可。 可是真到动手的时候,沈欢才发现—— 原本说是虚攻的黑裁决,实际上却不是那样,他是实实在在的攻击。 还好沈欢反应快,但即便如此,他仍旧被对方伤到了脸颊。 “怎样,偷窥别人的内心,也不完全是一件好事儿对吗?”白裁决脸上露出了天真无邪的笑容。 沈欢用手摸了摸脸颊,“看来你们为了让我掉以轻心,隐藏了不少实力。” 白裁决不以为然道:“在高手对决当中,比试的不就是谁的底牌多吗?” “是啊,那咱们就比比看,谁的底牌比较多吧!” 第1321章故技重施?圈套而已! “那就来试试吧。” 白裁决脸上露出了冷酷的笑容。 沈欢是真没想到,白裁决竟然是这么一个腹黑的家伙,这样也和他习惯性使用读心术来判断对方的性格有关系。 不过总的来说,还是因为白裁决的演技太好了。 一个连自己都欺骗的人,似乎已经不能用演技来形容了,就像是有些人在谈论刘备的时候一样,当一个人做了一辈子的伪君子,那么他实际上已经和君子没有任何的区别了。 就好像这个白裁决,他明明是一个腹黑的家伙,却连内心都表现成一个文静的状态。 再加上两人是双胞胎,黑裁决脾气那么暴躁,他文静一些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对。 “阴阳杀阵。” 白裁决语气平淡,但却字字透露着杀意。 黑裁决见白裁决脱下伪装,脸上也充满了喜悦,就如同白裁决了解他那样,身为大哥他也非常了解白裁决。 一旦当白裁决进入现在这个状态,就代表他开始认真了,而白裁决每次开始认真就没有输过。 当然,这么说有些太绝对了,唯一输的一次,就是败在了杀神手里。 不过他们不是因为策略不足,而是因为实力不够,如果他们的实力再增加一些的话,屠神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们二人的最终目标,不仅仅是进入神榜,而是击败神榜上的所有强者,成为唯一的真神,从而证明《阴阳》这门功法是多么强大的存在! 所以在黑裁决的眼中,沈欢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阴阳杀阵,其实和之前两人的攻击方式没有太大的变化,只不过是在进攻节奏上有所改变。 依旧是连绵不绝,但每一招都会给沈欢带来一种险象环生的感觉。 简单来说,阴阳杀阵的每一招都是致命攻击,并且每一招都刁钻无比,若非以为沈欢已经将灵狐步臻至化境,恐怕早就死在两人的利刃之下。 “蜃龙千幻!” 无奈之下沈欢只能故技重施,从而为自己寻找一丝反击的契机。 看着数不清的沈欢残影,白裁决面带冷笑,不屑道:“你看过圣斗士吗?我们兄弟二人和他们一样,同样的招式对我们来说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是吗?”沈欢学着白裁决的样子,只不过他的脸上并非是冷笑,而是玩味的笑容,“不好意思了,我这个人没有将同样招数使用两次的习惯。” 要是光听这句话,黑白裁决一定会以为沈欢是在装逼,但让他们改变想法的原因,也正是因为这一句话。 因为这些话不止是从一个沈欢的嘴里面说出来的,而是所有沈欢一起说出来的。 之前沈欢留下的残影像是活物,但终究只是残影而已,可现在这些残影竟然全都在说话,也就是说,这些残影很可能被赋予了生命。 难道这些不是残影,而是分身?! 白裁决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所以很快他就否定了这个想法,“不可能,真正意义上的分身术已经失传了,而且就算分身术没有失传,也是极其难以修炼的神通,他现在不仅成功分身,还化出了这么多分身,是绝对没办法做到的。” “那这是怎么回事儿?”黑裁决脸上流了一些汗,一个沈欢就够恐怖了,现在这么多个都是沈欢的话…… 黑裁决已经不敢再想下去,白裁决这边却已经将可能划分了出来,“第一种可能,他在快速移动,不停地替补残影的位置,以快速的移动频率给我们造成一种,同时开口的感觉,实际上真身也只有一个。” “第二种,这些确实是真正的分身,但是——确实将原本的力量,划分成了这么多等分。” “第三种,我们有可能是中了某种幻术,也就是说我们眼前所看到的都是虚假的,之所以有这样的推测是因为,他现在手中掌握着狼人曾经得到的幻兽魂石。” “还有第四种吗?”数不清的沈欢再次同时开口道。 “第四种……”白裁决说着身形猛然一动,“你根本就是在虚张声势,耗费这么多的能量,只不过是为了让我们心理上产生起伏,从而给自己寻找反击的机会罢了!” “可惜,你猜错了。”沈欢说着,残影同时挥舞起手中的龙首双头枪,朝着冲来的白裁决刺了过去。 火凤燎原! 不,准确来说,这已经不能被称为火凤燎原了,因为凤凰的虚影实在太多了,大有一副百凤朝凰的感觉。 只不过这个凰不是被追求的对象,而是被击杀的对象。 “滑步z斩!” 白裁决使用了《阴阳》以外的手段,滑步z斩,是指利用超快速度所形成的惯性,进行左右反复侧滑,改变自己的方位,以闪电般的行进路线,进行大范围的收割。 这种手段本来是被用来针对一些杂鱼时使用的,但在白裁决眼中,这些全都是连杂鱼都比不上的残影。 那些消失的沈欢残影,也正好印证了他的猜测。 “果然如此,还是和之前一样,不过全都是利用特殊的关节抖动,在空间中留下残影罢了。” 白裁决的脸上充满了不屑,对于同样的招式,他一直没有什么破解的兴趣,只有没有见过的强大招式,才会使他兴奋。 “不对!”一直没有开口的黑裁决,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大喊道:“如果这些全都是残影的话,那个小子跑哪去了?” 听到这话,白裁决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 他只顾着证明,沈欢不过是一个只会使用同样招式的垃圾罢了,却没有注意到自己因为争强好胜的心理,已经进入对方的圈套当中。 “快走!” 根据之前的战斗经验来看,沈欢绝对不会选择逃跑,忽然消失,一定是想利用偷袭的手段,来达成击败他们的目的。 “太晚了。” 沈欢不见其人,却闻其声,话音刚落,青冥中便凭空出现了大片的雷电,犹如一条条雷龙,将黑白裁决笼罩其中…… 第1322章战斗军师白裁决! “操纵雷电……这是神的力量?” “也有可能是异能者。”白裁决皱了一下眉头,“不过他不是西方人,应该不是异能,很可能和阴阳手记中,记载的天尊有些相似,这种人被统称为修真者,亦或是道修。” “我们该怎么办?”黑裁决明明是哥哥,但此时的表现却像是一个弟弟,没办法谁让两人成立组合后,白裁决一直是头脑担当。 一旦进入到战斗中以后,黑裁决等于自动退位从哥哥的角色,进入到弟弟的状态。 “电的速度几乎等同于光速,我们想要跳过恐怕有些困难,不过无论他是异能者还是传说中的修真者,这些雷电都不可能达到真正雷电一般的速度,我们用轮回纵身,应该可以躲过去。” 白裁决话音刚落,雷电便已然劈落,与此同时两人也开始快速移动。 沈欢所使用的已经是高阶术法,名为却邪雷狱,雷龙异常的密集,如同雨点击打在每一个角落,以雷的威力来看,几乎等同于无死角攻击。 想要躲过这样的高阶术法,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使用相克的术法进行反击,亦或是凭借强大的实力硬抗。 但这两点,显然是目前的黑白裁决所无法做到的。 所以,他们从雷云中生还的几率十分渺小,几乎等同于零。 不出所料,两人的速度即便再快,也无法躲过雷击,不过他们身上的能量似乎是起到了某种作用,抵消了雷龙大部分的伤害。 最终两人只不过是破衣,加上肢体麻痹而已,但这样的结果对于沈欢而言,已经是最完美的结果了。 高手过招,哪怕是停顿一秒,都有可能将性命交托到对手的手中。 “太晚了……” 沈欢之前所说的三个字,犹如魔音一般,一直在两人的脑海之中回荡着。 难道我们今天真的要死在这里? 白裁决忍不住对自己发出疑问,这是他在战斗中第一次生出困惑,即便是以前遇到杀神的时候也没这样,可是沈欢却将他们逼到了这种地步。 不是说沈欢就一定达到了杀神的高度,而是前者带着杀心,而后者没有,以当时的情况来看,杀神并没有杀他们的想法,之所以出手,也不过是为了逼退他们而已。 杀与不杀,也就就是一念之间的事情,但对于沈欢这个级别的强者来说,所表现出的实力却是完全不同的。 就像当初沈欢刚刚超越屠道者的时候,按照他的言论,如果是单纯的切磋,他抵不过沈欢,但若是两人以命相搏的话,沈欢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本来我是不想杀你们的,但是你们却自己选择了生死战,这可就怪不得我了。”沈欢说着,将手中的兵器换成了妖刀泣血。 说到杀戮,还是妖刀泣血最为合适,倒不是因为他是这些神兵中最为厉害的,而是因为……泣血所蕴含的戾气,和他体内的杀气是契合度最高的。 契合度高,可能不会增加什么直观性的东西,但使用起来绝对会顺手一些,而武器一旦顺手,实力上的突破,就不能用等级来衡量了。 可惜的是,沈欢并没有掌握什么博大精深的刀法……就算如此,用泣血来杀掉已经麻痹的黑白裁决也是足够的了。 “嗖——” 沈欢挥刀,砍向白裁决的头颅。 一旁的黑裁决大喊道:“不要!” “人常说,女人说不要就是要的意思,那么……男人说不要就是真的不要了吧?”沈欢故意嘀咕着无聊的话,然后对着黑裁决问道:“给我一个停手的理由?” “我们认输。”黑裁决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们刚才说的只有输赢,而没有规定,必须一方死才算另一方赢,我们认输也是一样。” “按照约定,我们做你的仆人就是了。” 沈欢依旧没有把架在白裁决脖颈上的刀给拿开,“你们是两个人,不是一个人,你认输了他却没有认,要是待会儿反悔了怎么办?” “我们两个既然被统称为裁决,那么自然是一体的,我说的也就代表他说的。” 听到黑裁决的回答,沈欢笑了笑,“如果是别人的话,我可能会相信,但是你们,抱歉,我没办法相信刚才还对我腹黑的家伙。” “好了,再——” “住手!难道你不希望有我们这样强力的奴仆吗?”黑裁决急忙道:“你似乎有意发展华青会,如果有我们加入的话,华青会一定可以在短时间内,一跃成为花旗最强大的帮会,甚至是让人谈之色变的世界级帮会!” “抱歉,没兴趣。”沈欢说着,手中的泣血再次斩动,他是铁了心要砍掉白裁决。 说句老实话,光是黑裁决还没有给他太大的危险气息,但这个白裁决在他看来,却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人物。 白裁决是聪明没错,可惜心眼太多了,这样有城府的人,并不适合当小弟。 可就在这个时候,刚刚还站在那里的白裁决却忽然消失了。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我就知道,你开口说那样的话,只不过是为了拖延时间而已。” 其实这种情况,沈欢心里早有准备,只不过没有料想到,却邪雷狱所造成的麻痹效果会这么快就消失。 这种麻痹的时间程度,也就和普通的雷弧差不多,至于伤害,除了让两人身上有些淤青,还有爆衫外,几乎是没有任何效果了。 “但你还是太大意了。”白裁决的声音,在他背后冰冷的响起。 紧接着,沈欢便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所束缚住了。 “你果然是一个聪明人。”沈欢面带苦笑,和刚才的情况一样,他预料到白裁决会突然袭击,但没想到,白裁决竟然放弃对自己造成一击必杀的机会,选择了使用毫无杀机的擒拿手段。 沈欢的优点之一,就是超强的感知能力,尤其是杀气,他并没有因为自身杀气的强大,而导致去忽略其他人的杀气,正好相反,他对于杀气的反应特别敏感。 而白裁决所利用的正是他的这个优点,利用敌人的有点,转变成战斗中的优势,这正是一名战斗高手的象征。 以单纯的战斗策略来讲,目前的沈欢还无法比拟白裁决。 最令人蛋疼的是,如果是白裁决一个人,他这一招擒拿手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可他们却是两个人,当一个人束缚住沈欢以后,另一个完全有能力将沈欢给干掉! 第1323章玩闹一般的战斗,也是时候结束了 “很高明的手段,但是你难道就不怕我选择和你同归于尽?”面对朝着自己冲来的黑裁决,沈欢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我敢肯定你没有这种勇气。”白裁决冷笑了两声,直言不讳道:“从你收编华青会,以及想要收服我们成为你的手下,显然对这个人世还有念想,不到迫不得已,就绝对不会使用同归于尽这种一换一的无聊手段。” 沈欢笑了笑,“可是你不觉得我们现在这个状态,已经达到了那种一换一的无聊状态了吗?”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你一定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如果没有擒拿的画面,听两人的对话,就像是两个熟悉的朋友,在做关于武道方面的经验交流。 白裁决的葫芦里不知道在卖着什么药,继续说道:“你对于自己的实力相当自信,现在想的肯定是我能用什么办法脱身,而不是同归于尽,因为在你看来,我们两个根本没有足够的能力杀你。” “可以说,一开始就掉入了我的陷阱当中,我们只要一直不展现出全部的实力,选择层层递进的模式,你就一直会保持这种轻视之心。” “而且你这个人比较多疑,这不是什么坏毛病,毕竟这是一个善变的世界,没有什么是可以一直保持在肯定的状态,而多疑者当中,也有不少的成功者,比如汉祖刘邦,魏祖曹孟德。” “可惜的是你这种多疑的心态,会造成你做什么都畏手畏脚的状态,就像现在。”白裁决脸上带着玩味的笑容,“我明明在跟你说实话,你心里想的却是,我究竟是强弩之末,在使用语言诱导你走向不正确的方向,还是真的就是像我话中所说的一样。” “别这么看着我,放弃吧,你的心态已经完全被我洞悉,想要成功反击的几率,几乎为零。” 白裁决很自信,因为在所有能够陷入到胶着状态中的战斗,一旦他洞悉了对方心中的想法,就从来没有输过,这一次自然也不会例外。 “是吗?”沈欢忽然大笑了起来,“不要以为只有你一个掌握着敌人的心态,我也一样,还有,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会隐藏实力吗?我也是。” “我的性格也很多疑没错,但是你想躲过这一次攻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难道你忘了吗,其实从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注定,这是一场拼底牌的战斗,而我的底牌还有很多都没有露出来呢。” 沈欢说这句话的时候,黑裁决已经到了他的身前,手中的小匕首更是毫不留情的对准心脏的位置。 “轰——” 沈欢体内爆发出强烈的灵气波动,震荡的有些让人睁不开眼睛,原本前进的匕首因为灵气波动的出现,竟然被逼退了几分。 白裁决一眼睁开,一眼闭合道:“呵,若你的底牌只是这样的话,那么你依旧得死。;” “没想到你已经看出来了。” “这难道很难看出来吗?空阿婆只要有点脑筋的人就可以感觉到,你这样的招式,根本就是在利用庞大的能量,产生海浪一般的波动,瞬间爆发的威力是很大,可一旦能量进入到枯竭的状态,这一招便没有了任何用处。”白裁决脸上挂着胜利者的微笑,“不知道你的能量可以支撑多久呢?一分钟?两分钟?还是只有几秒钟呢?” “轰——” 沈欢的灵气波动忽然又增加了几分,这一次不光是匕首开始向后退,黑裁决也被逼迫的退了几步。 “你觉得我还能撑多久呢?” “强弩之末而已。”白裁决语气不屑道,在他看来,这写都是沈欢为了干扰他判断,所做出来的误导。 “轰——” 沈欢的灵气波动,忽然再次加大,“看来你永远没办法明白,我们之间的差距有多么的巨大,对了,凭借你的判断,我的真实实力,究竟在什么水准呢?” “轰——” 随着两次灵气波动的增强,黑裁决几乎被逼到了十米开外。 “不可能的,一个人的能量始终是有限的,而且还是这种就两能量凝聚于一点,然后猛然爆裂的方式。”白裁决的脸色开始凝重起来,“我就不相信,你的能量没有耗尽的时候!” “很抱歉,你爸爸我的能量还真是犹如海一般的浩瀚呢。”沈欢笑了笑,接着说道:“对了,忘了告诉你,其实除了你们会发光意外,爸爸我也会哦~” 话音刚落,沈欢的身上便迸发出一股强烈的金色光芒。 不灭金身诀! “好烫!” 随着沈欢发光的那一刹那,白裁决可以明显的感觉到,沈欢的体温在快读的上升。 他现在就如同是抱着一个被烧红的铁柱,好像古时的炮烙之刑。 “该死!” 白裁决咬牙忍痛道:“我名表了,你刚才一直在爆气,并非是想要用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式将大哥逼退,而是为了给自己足够的时间,来使用现在的招式。” “不过,你若是想只用这么一点热量,就让我松手的话,完全就是痴心妄想!”白裁决刚说完这话,就连忙说道:“大哥,快一点,我他妈快撑不住了!” 这是白裁决第一次爆粗口,看样子那种灼烧感,确实让他有些难以忍受了。 黑裁决也想快一点,可刚才沈欢的连续爆气,让他没有任何的办法。 “锥心!” 黑裁决身上的光芒涨了几分,直接朝着沈欢的胸口刺去。 “叮——咔嚓——” 火光四溅,匕首并没有像是想象中那般,刺入沈欢的胸膛,而是自己被沈欢用肉体给顶断了。 “这、这怎么可能?!” 黑裁决和白裁决两人同时傻眼,他们的兵器虽然样子不怎么好看,但他们自己却很清楚,那是因为匕首本身的材质太过坚硬,可现在却被沈欢用肉身给顶断了,这、这简直比沈欢之前爆发出龙威还要匪夷所思。 趁着白裁决因为震惊有所松动的时候,沈欢一记手肘,直接击打在对方小腹,令其整个人都飞了出去。 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脚将身前的黑裁决击飞。 浑身上下都冒着强烈金光的他,拍了拍被刺破的衣服,“这种玩闹一般的战斗,也是时候该结束了。” 第1324章像这样的乖宝宝还有五个(上) 玩闹? 自己费尽心思,所制造出来的战斗,在他看来竟然只是玩闹而已? 白裁决马上就要气的七窍生烟了,“狂妄也要有一定的限度,如果你觉得这场战斗只是一场玩闹的话,从一开始就可以杀了我们,何必等到现在呢?” “可能你不知道,无敌是一种怎样的寂寞。”沈欢老气横秋的说道:“高处不胜寒啊,我和你们玩只是打发时间而已,要知道,花旗这种地方,实在是太无聊了。” “连狼人大长老那种程度的,都可以称之为强者,却在我手中连一招都走不过。” “哼!狼人和血族传承了那么多代,实力大不如从前是很正常的事情,现在的狼人大长老,我也可以一击解决,根本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白裁决反讽道:“等你什么时候,能够一击斩杀第一代邪神的时候,再说什么无敌吧!鼠目寸光的家伙,这个世界远远要比你想象的要厉害的多。” “我承认,但你也必须承认,面对你们这样的垃圾,我确实是处于无敌的状态。” “如果真是无敌的话,会和我们战斗这么久?”白裁决揉了揉胸口,“你只不过是在逞口舌之利罢了。” “是吗?”沈欢张开双臂,手中风刃、雷弧并存,“看来有必要让你们感受一下我的真实实力。” 要是光看风刃和雷弧,沈欢的样子还没有之前有震撼力,但再配上他身上散发的金光的话,看起来还真有几分神明的感觉,尤其是之后他还让五种不同的灵力元素来回变换,大有一副世界就在我手的感觉。 “天地无极!” 沈欢大喊一声,中阶五灵术法开始轮回交替,全都是开起来非常厉害的招数,紧接着高阶术法出现。 面对高阶术法,黑白裁决显然无法再淡定下去,连忙开始逃窜,但是因为术法的范围和品种实在太特么多了,两人看上去十分狼狈。 一顿乱轰下去,整个路段都变成了最原始的状态,连一点杂草都没有的原始状态,形象一点说就是,这片区域,在沈欢的连环轰炸之下,已然变成了月球表面。 黑白裁决则是气喘吁吁,身上青一片紫一片,还有不少地方有着利刃刀割、火焰燎烧的痕迹。 沈欢挥了挥手,趁着两人不注意,连续服食了一些补充灵气的丹药,瞬间从丹田枯竭,回归到了圆满状态。 虽然他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但仍旧选择吞服了一颗顶级生肉续骨丸,以来弥补不灭金身诀对身体造成的伤害。 不灭金身诀,说起来好听,实际上每一次施展都会对沈欢造成极大的负荷,以前沈欢不用在意,是因为他从未像今天这样,把不灭金身诀开启到巅峰的状态。 “怎么样,你们是否已经臣服在我华丽的招式之下?” “华丽尼玛了个逼!”白裁决已经无法保持风度,他们以为沈欢的天地无极会多么的强大,可没想到完全是在戏弄他们,大伤没有,小伤不断,比起掉脑袋还要折磨人。 “我看出来了。”黑裁决也是骂骂咧咧的说道:“这个家伙根本就没有杀死我们的实力。” “但是我们有啊。”白裁决忽然大笑了起来,“我刚刚看到你吞服丹药了对不对?显然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状态。” “你……看到了?”沈欢脸上充满了绝望的神情。 “哈哈哈哈——”白裁决大笑道:“我果然猜的没错,你刚才那样做,就是在摊牌想要吓唬住我们。” “现在你的底牌出完了,可我们还没有,你死定了!” 黑白裁决两人放声大笑着,在他们眼中,沈欢这一次真的变成了砧板上的鱼肉。 “死定了?那倒不至于。”沈欢气定神闲的漂在半空中。 “装逼可是会遭雷劈的!” “我是不是在装逼,你们大可实验一下。”沈欢的样子,丝毫不像是在吓唬两人,仿佛真的还有余力。 “哼,想唬我!”白裁决冷哼一声,对着黑裁决说道:“大哥,使用那一招,干掉他!” “好!” “太极两仪四象杀!” 两人大喝一声,身上的白光暴涨,天上刚刚聚集的云层,再次被冲开。 “勾动天地灵气?”沈欢皱了下眉头,“他们也是道修?” “他们确实很像是道修,但却又不完全相同,最主要的就是他们体内的能量。”苏璃开口说道:“刚才你不是问我他们现在是什么状态吗?我感觉似曾相识,就仔细想了想,是传说中过的无我境界。” “无我境界?” “嗯,无我境界不是一种境界,而是一种状态,简而言之,就是将一切都投入到战斗中,六感大幅度的提升,从而进入到物我两忘的状态。” “因为他们本来就有心灵沟通的能力,进入无我状态后,两人就像是融合到了一起,成为一个人。” 苏璃叹了口气,“无我境界,是很多道修的追求,因为一旦进入到这种状态,实力几乎可以达到翻倍的提升,至于这个倍数究竟是多少,就没人知道了。” “其实我曾经怀疑过,比如每次陷入危机状态,我们都会失忆,再次醒来的时候危机却已经接触,但关于危机究竟是怎么解除的,却怎么都想不起来。” 沈欢皱眉道:“你是想说,我也进入到了无我境界?” “对,只不过是一种没有意识的行为,但相比较起来,可控的无我境界,远远没有不可控的无我境界强大。”苏璃顿了一下,提醒道:“他们两个快杀过来了,还是不让我出手吗?如果是我们两个人配合的话,他们两个早就死了。” 沈欢摇了摇头,“不用,我想留住他们的性命,而且你的存在有些特殊,在道修眼中可能没什么,但在国外应该会起到不同凡响的作用。” “但你不让我出手的话,他们这一击可是足以破掉你不灭金身的。” “我知道。”沈欢打了下响指,一个庞然大物冲天而降,直接将黑白裁决给坐在了屁股底下。 应南打了个哈欠,装作很兴奋的看着沈欢说道:“老大,有啥事儿?” 第1325章像这样的乖宝宝还有五个(下) “教训一下你屁股下面的那两个混蛋。” 指了指应南的屁股底下,说完还打了个哈欠。 应南一听这话,整个人一下子就来了精神,“怎么了老大?我屁股下面这两位得罪您了?” “差不多吧。”沈欢的语气好像就是在谈论与自己无关的内容。 蔑视,这是一种蔑视,深深地蔑视! 黑白裁决感觉自己受到了羞辱,莫大的羞辱,沈欢竟然让一头牲畜来教训他们……虽然这头猪有点大,但不管多大,他都是一头猪啊! 要是沈欢知道他们心中的想法,一定会觉得很无语,语气蔑视就是侮辱了?难道不应该是被坐在猪屁股下面更为侮辱吗? “老大,说吧,你准备想让他们怎么死?”应南的气势一瞬间就变了,重新恢复了它身为镇狱雷兽的雄风。 “死倒不必,能让他们跪地求饶就够了。” “看来这两个人得罪您并不是很厉害。”应南叹了口气,“那就随便折腾两下吧。” 沈欢现在虽然没有杀黑白裁决的意思,让这不代表两人随随便便就可以让沈欢放过他们。 这从沈欢以往的行事风格就可以看出来了,他这人真不是一般的小心眼,更别提黑白裁决想要杀他的这种存在。 要不是因为两人的实力不错,沈欢有想要利用两人的地方,早就让应南把两人给杀死了。 “该死的肥猪,快点给老子滚开!” 黑白裁决毕竟不是普通人,应南一屁股可能一屁股把他们坐成重伤,但绝对不可能像碾压普通人那样,一屁股就给坐死。 本来应南还准备随便磨蹭两下屁股完事儿,可没想到白裁决竟然敢如此的出言不逊。 “老大,我觉得你把这两个家伙弄死得了,除了瞎bb的能力以外,根本没有任何值得称赞的地方。” 应南一边说着,一边挪动着屁股,因为是雷兽后裔的原因,在不控制的情况下,应南每动一下,都会爆发出犹如雷霆一般的声音。 不过要是仔细听的话,还是可以听到隐藏在雷声之下的骨裂声的。 那种感觉就像是放鞭炮,不过比鞭炮声更为脆耳一些。 “啊!!!” 黑白裁决两人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痛苦,同时发出了惨叫,但和雷声相比,他们这点惨叫可就真的算不上什么了。 “我留着他们还有点用处,不过他们确实很可恶,这样吧,我把他们交给你,什么时候把他们给折磨服了,再把他们带过来。” “这个简单!”应南正说着,忽然抽了抽鼻子,随着吸力越来越大,两个鼻孔都快吸到一块儿了。 “好爽……这个味道……咕咚……”应南嘀咕了一会儿,然后一脸谄媚的看着沈欢,“老大,你那里是不是有什么好吃的东西?” “没有。”沈欢很果断的摇头,虽然不知道这头镇狱雷兽需要什么作为养料,但直觉告诉他,应南这一开口,绝对是没有什么好事儿。 应南将嘴里的唾液重新吞了回去,“老大,我都闻到了,是妖兽魂石对不对?” 说着,应南又重新闻了一下,“还是最稀有的幻兽类灵石。” “这你都闻得出来?”沈欢一脸震惊道。 “是啊,虽然味道很淡,但幻兽魂石确实在你的身上有过停留。”应南奸诈的朝着沈欢手上的须弥戒看了一眼,“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东西就在您的戒指里面吧?” “老大,这东西你要是让我吃了,对你对我可都是大大的好处。”应南说着,忍不住再次吞了口唾沫,“只要吃了那幻兽魂石,我也会用够制造幻术的能力。” “您试着想象一下,我一边施展幻术,一边大杀四方的场景,是不是很帅?” “幻兽魂石我确实有,但暂时还不能给你。”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还是老老实实去做你该做的事情吧。” 应南听到这话有点失望,不过对于沈欢他可不敢强求什么,要是一个不注意,惹得对方生气,楚歌说不定直接一刀把它剁成肉酱,包成肉包子给吃了。 这倒不是应南在多想,而是真有这么个可能,毕竟楚歌当初刚见到他的时候,可没想过将其收为奴仆,而是……剁馅儿包包子。 但要说他心里一点都不计较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这脾气必定要发泄的,沈欢这边毫无疑问的不行,那就只有屁股下面的两个傻哔了。 “啊!!!” 这个路段,除了黑白裁决的惨叫,就再也听不到其他的声音。 “你真打算把他们折磨死?” 听到苏璃的问话,沈欢无奈的说道:“大姐,我刚刚不是交代了么,我的目的不是让他们死,而是让他们臣服。” “一个势力发展壮大以后,肯定要有高手震场,不光是为了让帮会内的成员明白背叛的下场有多么可怕,同时也是为了让其他势力不敢贸然挑衅。” 打个比方吧,如果没有高手,或者名声在外的情况,帮会肯定每天将会面临不少组织的挑战,到时候光是比赛都没工夫了,谁还有时间去发展帮会。 裁决这个名声在整个花旗都有不小的威望,尤其是在黑暗势力之间,毕竟这两个家伙一直打着裁决善恶的名声。 一旦他们加入华青会,即便华青会没有多少领地,威望也会一下子就上去,更不会有人敢随便来挑衅。 “你难道认为用这种手段,就可以令对方忠心耿耿的替你卖命?” “当然不会,但除了这种镇压般的强硬手段以外,还有其他的办法吗?” “这个当然是有的。” “有?”沈欢愣了一下,在他看来,暴力是唯一让两人屈服的办法。 “是的,这个办法就是……” 听完苏璃说的,沈欢愣了一会儿,然后笑骂道:“你可能是我见过最狠毒的女人了。” “狠毒个屁啊!老娘说出这么损阴德的办法,还不是为了你。”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对我好,谁让你是我的女人呢。” 苏璃脸蛋一红,“谁是你的女人了?虽然做了那种事情,可这身份的事儿,老娘可还没同意!” 沈欢笑了笑没说话,打了个响指示意应南停下。 也不知道这个猪形怪物对黑白裁决做出了怎样惨无人道的事情,就这一会儿的功夫,两个人的样子已经是惨不忍睹。 “服了吗?” 面对沈欢的询问,白裁决刚想否认,但沈欢却是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也许你们不知道,像应南这种乖宝宝,老子这里还有五个,你们要不要一个一个的都试一下?” 话音刚落,沈欢身后便出现了数道虚影,正是敖邪、斩魂等五个器魂,相比应南的样子,这五个器魂的样子,一个比一个凶狠。 至于黑白裁决两人,则完全像是被吓傻了,愣了半天才说道:“大哥,我一定是在做梦……对吗?” 第1326章黑与白 “大哥,我一定是在做梦……对不对?” 白裁决仿佛被吓傻了,不停地对黑裁决追问着。 黑裁决也是一副被吓傻的样子,一个应南已经足以将他们折磨的生不如死,这样要是六个一起上,随便一人一个方法,都可以将他们折磨到崩溃了。 “啪!” 应南一蹄子就踢在了白裁决的脸上,“老子现在告诉你,你不是在做梦。” 要是放在以前,白裁决就算不放狠话,也要骂上两句,来表达心中的兴奋,但是现在他是一句都不敢骂。 骂了那不是找死么! 白裁决的性格不是那么讨喜,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一个聪明人,iq绝对要比平常人高出不少,尤其是在战斗中的体现。 应南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动手,可他却能够明白,无论是现在受伤的状态,还是黑白裁决的巅峰时期,应南想要干掉他们,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更何况除了应南以外,还有五只被沈欢称之为和应南同级别的存在。 “我们输了。”白裁决这句话是发自内心的,他曾经怀疑过,沈欢说的话是不是真的,毕竟应南一个就够恐怖了。 绝对是达到神级实力的魔兽,这样的魔兽不再被称之为魔兽,而是神兽。 六头神兽?想象一下,一个本身就快要达到神级的存在,还有六头神兽,简直可以随便蹂躏神榜上的强者了。 “输了。”沈欢微笑着问道:“然后呢?” “按照约定,我们黑白裁决将为你服务。” “我记得,你们刚刚好像说是为奴为仆吧?”沈欢挑着眉头说道。 白裁决愣了一下,二话没说,“外特·芦屋参见主人。” 黑裁决一直是以弟弟为首,现在白裁决都服输了,他自然也不会多说什么,“布拉克·芦屋参加主人。” “white?!black?!”沈欢愣了一下,“你们的名字倒是和你们的身份挺符合的……” “不过……”沈欢说着,话锋一转,芦屋为姓氏的话,你们是东瀛人?” 白裁决点了点头,“我们是芦屋道满的后裔。” “芦屋道满?”沈欢愣了一下,“这个名字,我好像没有听说过。” “东瀛阴阳师有两大世家,一个是安培家,一个是贺茂家,而我们的祖先芦屋道满不属于任何一方,是游荡于民间的播磨流阴阳师。” “阴阳师?” “是的,阴阳师,您应该听说过吧?”白裁决试探性的问道。 沈欢点了点头,“我知道,我听过一句‘氪不改命,玄不救非’的谚语……有个叫安培晴明的,对吧?” “哼!”白裁决眼神闪过一丝不屑,语气有些不服气,但这种不服气,似乎并不是在针对沈欢,“是的,虽然很不想承认,但安培晴明确实是那个时代最出名的阴阳师。” “而我们的祖先,芦屋道满则是在那个时代,唯一可以与之匹敌的阴阳师。” “哦。”沈欢淡淡应了一句,在他看来,所谓的阴阳师,只不过是道修其中一个分支,再流传到东瀛岛国的小流派而已。 当然,话也不能说的这么绝对,不然就成了和宇宙发源地的高丽人民一样了。 其实之前沈欢就和苏璃聊过这些,现在看来两人的猜测是正确的,毕竟除了能量有些不大相同以外,剩下的都是差不多的套路。 白裁决见沈欢不说话,就知道沈欢应该是对这一类的信息不感兴趣,便继续说道:“关于我们的名字,是我们自己起的,我们是孤儿,所以……” “这里不是华夏好声音,你没必要爆出自己凄惨的身世。”对于身世问题,沈欢一直没有多大的兴趣,说好听点双方是不打不相识,可谁都不是大度的人物,所以对于对方的秘密,沈欢也不想过多的关注。 白裁决愣了一下,“好的。” “外特和布拉克这两个名字我不大喜欢,可以改吗?” “可以。” 毕竟他们两个的名字,本来就自己起的,他们修炼的是阴阳道,所以就起了这两个很和花旗接地气的名字。 “就叫黑白吧,简单易记。” “是的,主人。” 沈欢笑了笑,“我知道,你们现在叫我主人,但也有可能在心里面骂我。” “怎么可能呢。”白裁决干笑道:“我知道您有读心的能力,自然是不敢想这些的。” “但是我不大放心。”沈欢微笑着说道,不过这个微笑在黑白裁决看来,并不是什么善意的微笑。 当然,沈欢那边也没准备来什么善意的微笑。 “那您觉得——” “我需要你们发誓。” “发誓?” 黑白裁决愣了一下,他们没想到沈欢竟然会提出这样的条件。 “怎么,对你们来说,发誓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吗?” “这倒不是,只是觉得您开的这个条件在我们看来,有些过于简单了。” 简单?很快你们就会知道这并不简单了。 “我白在这里发誓,今生尊汝为主,以吾热血为您扩土!” “我黑在这里发誓,今生尊你为王,用我热血为你封疆!” 在他们两个发誓的同事,沈欢抖动了一下指尖,然后笑道:“看来你们两个都是魂淡。” “啊?” “没什么,跟我走吧。”沈欢说着直接飞起,朝着血族赶去。 黑白裁决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跟上去。 黑裁决看着白裁决问道:“弟弟,难道我们真的要做这个小子的手下?” 见白裁决不说话,黑裁决继续说道:“难道你忘了我们的目标了吗?” “我当然记得,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白裁决面带苦笑道:“我亲爱的哥哥,难道你真的以为,他刚才只是让我们发誓那么简单吗?” 黑裁决沉思了一会儿,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看来你并没有注意到他抖手指的动作。”白裁决一脸无奈,“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应该就是阴阳中曾经记载过的……主仆血契。” “你说什么?!”黑裁决大惊,连忙扯下了白裁决的面具,看到白裁决眉心的红点以后,他无力的瘫坐在地,“完了……全都完了……” 第1327章您、您二位是裁决大人?! “也不一定。”白裁决深吸了口气,“他的实力你也看到了,出身绝对不会简单。” “他不简单,和我们有什么关系?”黑裁决不解的问道,看样子他还沉浸在成为沈欢奴仆的悲伤当中。 “以前是没有什么关系,但是现在的关系可大了。”白裁决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虽然主仆血契是一种极度不公平的条约,不过主人一方并非是什么都不用付出。” “这个代价阴阳中没有记载,但我认为,绝对不会是什么简单的代价,所以……” “所以什么?” “我们可能会因此得到一些好处。” 黑裁决的脑袋瓜子似乎不太灵光,“弟弟,有话直说,你知道我的性格,这些玄而又妙的话,我一直是听得不太懂,要不是你在一旁指导,我可能连阴阳都没办法修炼。” 白裁决无奈的摇了摇头,他不喜欢对人解释,唯独黑裁决是一个例外,“简单来说,跟着他,我们只会变强,不会变弱,而唯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听命于人。” “那这样我们不就又变回从前的样子了吗?这和我们当初没有任何区别。” “不,有区别,很大的区别。”白裁决看着黑裁决问道:“大哥,你还记得我们当初为什么要离开那个地方吗?” “记得,为了变强,为了完成我们的目标,为了向那个该死的组织证明,没有他们我们也可以成为超强的存在。” “是的,我么是为了变强,不是为了其他,既然能够变强,而且还不是依靠他们,我们为什么不同意呢?”白裁决看着空中沈欢的身影说道:“而我们唯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听命于人,不过在我看来,这个人应该不会限制我们太多的自由。” “都当人的奴仆了,还有什么自由?” “和上班一个道理,跟的老板不同,待遇也不一样,从刚才的交谈来看,他这个人很讨厌麻烦。”白裁决目光深邃道:“而且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天外有天,以我们的实力,想要屠杀神榜上的高手证明自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既然我们做不了最强,那跟着一个最强的人,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我们只不过是缺少时间罢了。” “不,真正欠缺时间的人是他。”白裁决一边说着,一边慢慢飞起,“看他的年纪不过二十岁,就已经有了如今的成就……至少我们认识接触过的人当中,没有一个是达到这种程度的。” “希望他真的是一个好主人吧。” 飞在空中的沈欢,露出了一个微笑,签订主仆血契以后,即便他不去窥探两人心中的想法,也可以轻易获得,只要他想。 在听到两人的对话以后,沈欢就明白,这两人已经选择了臣服,彻底的臣服…… 血族一片欢盛的场面,这种大聚会他们已经很久没有举办过了。 对于血族来说,狼人的覆灭就是最值得庆祝的事情。 坐在最上位的人,不是德鲁伊,而是林妙诗,她一遍吃着糕点,一遍看着平板,显然又是在看什么爱情电影。 德鲁伊和索菲亚恭敬的站在一旁,他们两个一点都不像是血族的高层,反而像是服务员,尽心尽力的服侍着并不怎么需要服侍的林妙诗。 “林小姐,难道您就一点也不担心沈大仙吗?”索菲亚的表情有些担忧,“他已经有大半天没有回来了。” 林妙诗低头看着平板,一句话也不说,顺手拿了一块西瓜塞进了樱桃小口里。 “林小姐?” “我听得到。” “那您……” “只要是他想做的事情,就没有做不到的,因为他只会做自己能够做到的事情,没有把握的事情,他绝对不会做,既然他做出了那样的选择,就代表一定可以做到。”林妙诗用手拨动了一下平板的屏幕,将无聊的情节快进来过去。 索菲亚愣了一下,她一直很好奇,沈欢为什么喜欢林妙诗这种冰山,毕竟对于男人来说,百依百顺的女人,才是最佳的选择。 尤其是沈欢这种充满实力的男人,对他们来说,女人并不是用来谈感情的人类,而是用来发泄和消遣的玩物。 现在他明白了,沈欢选择林妙诗,并非是因为对方有一张,足以令女人都窒息的脸蛋,也不是为了以对方的存在,来证明自己的强大。 恰恰相反,沈欢选择林妙诗正是因为爱情。 林妙诗对于沈欢似乎有着绝对的信任,并且这种信任并不是盲目的,而是源自于双方互相的了解。 “看来是我多虑了。”索菲亚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心中还是有些担心,毕竟她对于华青会还是比较了解的。 德鲁伊则是对她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再多嘴。 又过了十分钟,索菲亚实在是忍不住了,“林小姐,我觉得您有必要联系一下沈大仙,他——” 这边索菲亚的话还没说完,沈欢的声音便已经出现,“看来有人十分担心我的安全呢。” “沈大仙?!”索菲亚在第一时间判断出了声音的主人是谁,兴奋的转身看去。 沈欢点了点头,看了眼林妙诗,发现对方还是在看电影,有些无语道:“我说妙诗,我这么久都没回来,你就一点也不担心吗?” “不担心。” “喂喂喂,你有没有想过,我要是死了的话——” “那就再找一个。” “……” 对于林妙诗沈欢是完全没有脾气了,即便相处了这么久,他还是没有办法完全摸清楚对方的心思。 之前晋升到半仙之境以后,他再次尝试去品读林妙诗的心理,不幸的是,和之前一样一点都读不到。 看来这是老天要故意为难他,如果什么都知道的话,那样的爱情一定会很没意思。 事到如今,沈欢也只能找一个这样的借口来安慰自己了。 这边正聊着,黑白裁决也从天而降。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 一名血族护卫还以为两人来找麻烦,毕竟他们两个的着装因为战斗,早已破损,和刚出场时比起来,简直是天差地别。 “他们是我的仆人。”沈欢随口交代道。 “原来是沈大仙的仆人。”德鲁伊示意护卫退下,“来人,给——还不知道两位的姓名是?” “黑。” “白。” 根据索菲亚提供的信息,沈欢这一次只带了林妙诗过来,也就是说这两个仆人肯定是刚刚收的。 虽然两人的打扮看起来有些另类,但应该不是什么简单人物。 出于结交的目的,德鲁伊笑着问道:“不知两位在跟随沈大仙之前是做什么的?” “裁决生死!” “裁决生死?呵呵……你们是杀——”德鲁伊正笑着却忽然笑不出来了,“您、您二位是、是裁决大人?!” 第1328章被自己愚蠢所害死的路易斯 “您、您二位是、是,裁、裁决大人?!” 德鲁伊已经被自己的推测给吓傻了。 路易斯仿佛是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爷爷您真是老了,沈大仙确实很强,可他还没有强到能够收裁决大人做小弟的水平吧?” “不是小弟,是仆人。”白裁决看了一眼路易斯,强调道。 路易斯听到这话,笑的更加开心了,“瞧瞧,爷爷他们是仆人,连小弟都算不上,我敢肯定他们一定不是裁决大人。” “我不是在小瞧沈大仙,所以大仙您千万不要误会。” “那你是在小瞧我们了?”黑裁决语气有些不善的说道。 “是的。”路易斯直言不讳道:“先不说其他,就看看二位的这种打扮,白衣服变成了黑衣服,黑衣服变成了灰衣服,而且破破烂烂的,比大街上乞丐穿的还要烂,就这种装扮,怎么可能是裁决大人?” “还有,最可笑的是,你们两个大男人,竟然在眉心点红痣,真是让人笑掉了大牙好么?”路易斯说着,还真就捂着自己的肚子大笑了起来。 黑裁决是一个暴脾气,忍不住想要动手,“你一个小小的血族,竟然敢这样和老子说话,我杀——” 白裁决伸手将他拦了下来,用心灵沟通道:“大哥,我们现在不是从前了,在主人面前,我们不能够随便动手,要动手也要等到主人发号命令以后再动手。” “可是这个小小的血族也太不知死活——”黑裁决话说一半,却是停下了,“我知道了。” “你刚才竟然敢骂我?”路易斯更加生气,他对于沈欢是尊敬,可这不代表沈欢的奴仆,也可以随便蔑视他这位血族的大少爷。 路易斯说着,转而看向沈欢说道:“沈大仙,您的奴仆也太没有规矩了!” “哦?路易斯少爷的意思,是我指导无方吗?” 路易斯没想到沈欢会这样反问自己,一下子就傻了眼,“我、我……不、不是的,我、我——” “沈大仙,您不要误会,路易斯绝对没有那个意思。”德鲁伊连忙站出来圆场。 “不,路易斯的意思我很明白,他觉得我这两位奴仆,并不是你们口中的裁决大人,所以起了轻视之心,对吗?” 这下子德鲁伊没话说了,华夏有一句古话叫做打狗看主人。 路易斯现在这个情况,显然是犯了大忌,他嘴上说着恭敬沈欢,但又当着沈欢的面儿,小瞧沈欢的仆人。 这他妈不是找事儿么! 路易斯吞了口唾沫,“对、对不起沈大仙,我不是小瞧您的仆人,只是、只是我对于裁决大人有着很深的崇拜之心,不想让您的手下侮辱这两字,所以才——” 德鲁伊都快要疯掉了,他感觉路易斯这么说,还不如不说了! “你说的没错,他们两个现在确实不是裁决了,而是华青会的赏罚使。” 路易斯大松了口气,沈欢这边似乎并没有怪罪自己的意思。 他这边是放松了,可是德鲁伊那边却是着急了起来,因为沈欢这一句话所蕴含的信息量实在是太大了。 首先是中间那段“他们两个现在确实不是裁决了”,“现在”不是,也就是说曾经是,所以说到底,这两个打扮不怎么样的人,正是裁决! 然后在联想之前,沈欢说两人是仆人,并且两人也没有反对,也就是说,沈欢收了裁决做仆人,由此可见,沈欢的真正实力,绝对要比他们想象当中的更加强大! 紧接着是最后一段话“华青会的赏罚使”。 沈欢刚才去做什么了,德鲁伊也是知道的,由此可见,沈欢已经收服了华青会。 天呢! 就这半天的时间,沈大仙不仅将华青会收入囊中,并且还收复了裁决这两员大将,若是再加上之前覆灭狼人——可以说,人家来了两天,就已经做了自己可能需要做一辈子的事情。 什么是强者?这就是强者! “看来路易斯先生并没有听明白我的意思。”沈欢说现在有点明白,为什么有人常说华夏的文化博大精深了,不是因为华夏语法太难学,而是因为像路易斯这样十窍通九窍的人太多了。 “我明白了,很明白了!”路易斯笑着说道:“也就是说,这两个人并不是裁决,只是华青会的赏罚使而已,不过我好像从而没听过华青会有什么赏罚使啊。” 沈欢觉得这是自己装逼装的最失败的一次,“我是想说,在几分钟之前,他们还是裁决大人,不过被我收为奴仆以后,便不再是裁决了。” 沈欢也懒得再解释说华青会被自己收服的事情,以路易斯这样的智商,不知道要解释多久才能明白。 路易斯先是一愣,然后笑着说道:“沈大仙,您也太会开玩笑了。” “我不是在开玩笑。” “别说这话是您说的,就算是cia或者fbi的人说我都不相信!”路易斯感觉自己这话说的太绝对,改口道:“这样吧,只要他们能够证明自己就是裁决,我就相信您不是在开玩笑!” 路易斯对沈欢泛起了鄙夷之心,开什么玩笑,灭个狼人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老子承认你强,但这牛逼也不是能够乱吹的。 要知道,人家裁决大人可是连黑暗之王都要给面子的存在……虽然那个老家伙已经死了,但人家毕竟曾经在巅峰上待过。 “怎么证明?”白裁决开口问道。 “很简单,裁决大人的成名技就是剥皮剔骨,只要你们使出来我就相信了!”路易斯补充道:“对了,一定是要在一招之内,并且皮、肉、骨之间都没有过大的损坏,这样我才会相信。” “嗖——” 白裁决身形一动,然后对着已经被分割成三分的路易斯说道:“剥皮剔骨,请笑纳。” “还有谁不相信的,可以站出来,我也送你们一套剥皮剔骨。”一旁的黑裁决冷着脸说道。 “我、我信了——”路易斯简单的说道:“沈、沈大仙,救、救……救我……” 沈欢微笑着说道:“这不正是你想要的结果吗?” 在场的血族没有一个人敢吭声,包括德鲁伊。 “抱歉,在你这里杀人,真是不好意思。”白裁决看了德鲁伊一眼。 德鲁伊连忙摆了摆手,“不不不,害死他的不是您,而是他的愚蠢!” 第1329章意料之外的事情 现在的沈欢,在血族人的眼中,俨然已经是如同神明一般的存在。 其实血族之中,有不少人的想法和路易斯是一样。 他们承认沈欢很厉害,足以灭掉他们整个血族,但是在他们看来,沈欢的厉害是有限度的,远远比不上专门虐杀高手,惩恶扬善的裁决大人。 可是如今,被他们视为至高无上的裁决大人,竟然心甘情愿的做沈欢的仆人。 这其中所蕴含的信息量,就远远不是沈欢强大那么简单了。 简单来说,以沈欢的实力,可能随随便便就可以成为暗黑之王一般的存在,甚至有可能是神榜上未记载的神级高手! 这样的人,莫说他们血族不敢得罪,就算是花旗最为庞大的官方组织——异能者联盟,恐怕都不有轻视沈欢的意思。 索菲亚去了一趟华夏,就请来了这样一位高手…… 众人心中对于沈欢出了敬畏以外,还有这样中莫名的恐惧,他们生怕沈欢一个不高兴,就拿着他们这群人随便开刀。 路易斯身为血族嫡系子孙,甚至在很久之前就被视为血族的继承人,连这样的人被杀了,德鲁伊都不敢有任何的意见,更别说他们这些人死了。 恐怕德鲁伊不仅不会介意,恐怕还会鼓掌大声叫好呢。 不光是这些血族的族人,其实德鲁伊现在心中也有这些感觉,他甚至有些无法确定,沈欢的出现对于血族来说,究竟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 “黑、白,你们的做法有些过分了。”沈欢佯装不乐意的说道。 尽管下令杀人的,就是他。 白裁决单膝跪地,“抱歉主人,没有征求您的同意便私自动手,不过这个血族青年确实该死,他们不禁质疑我们的实力,竟然连您的实力也质疑,这样蠢到无可救药的家伙,恐怕只有死才是他的最终归宿。” 黑裁决也和白裁决摆出了同样的姿态,“主人,我们有错,但我们这么做也是为了您考虑,若是不杀了那个年轻人,恐怕以后谁都敢那么和您开玩笑了。” “不仅如此,我们这么做也是为了血族考虑。”白裁决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这样愚蠢的家伙,迟早会给血族带来灾难,现在他死了,血族未来会省去不少的麻烦。” “啊!” 黑白裁决两人忽然同时发出了一声惨叫,“我不管你们是出于什么理由,但我需要的只有三个字——我错了。” “我们明白了。”黑白裁决两人身上没有任何怨言,恭敬的说道。 德鲁伊吞了口唾沫,能够让黑白裁决如此臣服,看来这位沈大仙的真正实力,比自己想想中的还要强大。 “对了,德鲁伊老先生,其实我这一次回来,是来和您谈条件的。” 德鲁伊一听到沈欢喊自己的名字,二话没说,就学着黑白裁决单膝跪在了地上,“在。” 开什么玩笑,连裁决大人都得下跪,他一个小小的血族族长有什么资格站着说话? 他这一跪可好,在场的血族全都毫不犹豫的跪了下去,似乎生怕自己跪的晚了,被沈欢给杀了似的。 “德鲁伊先生,您没必要这样。”沈欢笑了笑,示意德鲁伊可以站起来。 但是德鲁伊并没有站起来的意思,与其说是不想,倒不如说是不敢,在沈欢面前,他绝对不敢做出任何逾越雷池的行为。 “好吧。”沈欢确实有点装逼的心思,不过他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干掉路易斯这个讨厌的跳虫。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这个想法,只不过不管怎么说,路易斯都是血族的嫡系,他一个外人,要是做的太过火肯定会惹出不小的麻烦。 再杀了黄大仙以后,他觉得路易斯应该会老实了,没想到今天又站出来挑衅,顺带还蔑视了黑白裁决。 这就没办法了,无奈之下,他只能下令让黑白裁决干掉这个该死的家伙了。 “德鲁伊先生,您应该没有忘记我们之前的约定吧?我帮你抵抗狼人,你们则要付出一些条件。” “记得记得。” 这一点德鲁伊自然记得,不管沈欢有没有收下黑白裁决,这一点都不会变,毕竟不管有没有黑白裁决,沈欢都可以随随便便的灭掉他们血族。 “我现在超额完成任务了。” “您尽管说。”德鲁伊似乎看出了沈欢的想法。 沈欢摆了摆手,笑着说道:“不用想那么多,其实事情很简单,是这样的,我现在不要你们血族一分的财产。” “一分都不要?”德鲁伊有些搞不清楚沈欢的目的了。 “是的,一分都不要,我只需要狼人的财产就够了。” 德鲁伊听到这话,沉默了一会儿。 沈欢见状,忍不住皱眉道:“这个条件对你们来说,很难达到吗?” “并非如此。”德鲁伊连忙解释道:“其实事情并不是您想的那么简单。” “哦?” “帝国城这一片,虽然是我们三大势力的地盘,但实际上的管理者,依旧是暗黑之王。” 沈欢拿起一块西瓜,刚准备递到自己的嘴里,却被林妙诗抢了过去。 就这一个小动作,让他之前奋力营造的气势,一瞬间化为了虚无,不过好在在场众人,不会有一个会因此而小瞧沈欢。 沈欢重新拿起了一块,这一次他没有自己吃,而是送到了林妙诗的嘴巴,当对方用樱桃小嘴将西瓜吃掉以后,他才开口继续说道:“我记得暗黑之王已经死了。” “但是他的组织却没有因此而陷入混乱。”德鲁伊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暗黑之王,似乎早就料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所以很早就实行了集中统治,同时培养了几个心腹。” “这几个心腹的掌控力,甚至比他本身还要大,当然这是他刻意为之造成的结果,就是为了在自己死后,暗黑势力依旧不会陷入混乱当中。” 沈欢打断了沈欢的话,说道:“也就是说,暗黑之王虽然死了,但是他们的势力还在,缺少的只不过是一个挂着虚衔的领导者,对吧?” “您……可以这么理解。” “我想要要狼人的财产还要和暗黑势力的人谈判,你想说的应该就是这个吧。” “确实如此。” 这个结果是沈欢之前所没有想到的……难不成自己还要亲自到暗黑势力跑一趟? 第1330章血族变暗堂,白云和黑土 “暗黑势力在什么地方?”沈欢对着德鲁伊问道。 德鲁伊愣了愣,沈欢的问话和他预料当中的有些相似,只是没有预料到沈欢竟然真的会这么做。 不过他很快就释然了,以沈欢这样的实力,确实已经有了和暗黑势力直接谈判的权利,恐怕就算是暗黑之王在世,这谈判的主导权,依旧停留在沈欢手中。 “这个……我不知道。”德鲁伊哭笑道:“暗黑势力并没有准确的位置,可以说他们的势力,遍布整个西方世界。” 沈欢皱了下眉头,“不可能。” 德鲁伊有些不明白,沈欢为什么会把话说的这么绝对。 “如果暗黑势力没有准确位置的话,楚歌那个小子也不可能找到暗黑之王,并且干掉他。” 这句话又是一记重磅炸弹,杀死暗黑之王的人,是沈大仙认识的人,而且听沈大仙的语气,他和对方的关系,似乎不仅仅是认识那么简单,很可能还是朋友。 天呢! 这个沈大仙的真正实力,究竟是怎样的。 德鲁伊转头对索菲亚露出了询问的神情,“你不是说他只是你一个留学朋友的弟弟吗?” “我也不知道,但他确实是我同学的弟弟,并且明面上的身份,只是学生和老师,我之所请其过来,不是因为知道对方身份,而是觉得对方的实力,足以让我们续租脱离于水火单重。” “该死!我们血族这样的小地方,可容不下这样的大佛啊!” 德鲁伊有种想要哭的冲动,现在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得罪沈欢,即便沈欢让他去死,也要老老实实的遵守,不然很可能连累到整个血族的存亡。 现在狼人好不容易死光了,正是他们血族装逼一起飞的时候,可不想重蹈狼人的覆辙。 “出了这一点还有一点。”沈欢用手敲了敲桌子,“根据我的猜测,暗黑之王的据点不会离帝国城太远,不然楚歌也不会在万帕尔拍卖行给我留言。”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德鲁伊现在连大气都不敢喘了。 白裁决开口道:“主人,这个老蝙蝠并没有骗您,暗黑之王为人谨慎,几乎三天换一个地方,所以不存在所谓的总部,不过您要是说万帕尔拍卖行的话,如果我没有记错,那里应该是暗黑势力隐藏的据点之一。” “您以万帕尔拍卖行为突破点,说不定可以找到暗黑势力剩下的那几个领权者。” “那就再去一趟万帕尔拍卖行吧。”沈欢早就看出来万帕尔拍卖行不简单,没想到竟然是暗黑势力。 从德鲁伊那惊讶的表情上来看,似乎也是刚刚得知这个消息。 “沈大仙,有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问。” 德鲁伊小心翼翼的问道,一般这么问,都是想要得到肯定的回答。 德鲁伊给沈欢的感觉还不错,他自然不会拂了对方的面子,“你说。” “我想知道,您要狼人这笔钱是为了什么?之前您说现在两位裁决大人,已经成为了华青会的赏罚使,是否说明您已经收复了华青会?而您要这笔的资产的目的,就是为了提升华青会的实力?” “不愧是血族的族长,您猜测的没错,我的目的确实是这样的。” 德鲁伊吞了口唾沫,以沈欢的实力,若是铁了心想要扶持哪个实力的话,这个势力一定会迅速的崛起。 可以这么说,在收到沈欢确切答复的瞬间,德鲁伊就明白,自己不能再以以前的眼光来看待华青会这个帮会组织了。 “沈大仙,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血族是否可以加入到华青会当中?” 这个消息对于血族的人来说,也是十分爆炸的,这还是血族生存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主动提出加入到一个势力当中。 要知道,就算是暗黑之王控制时期,血族都没有加入到暗黑势力的意思,最终还是暗黑之王派人过来,好说歹说,血族才同意成为其附属,但并不参与暗黑势力的事情,准确来说这已经不算是附属关系,而是合作关系。 可现在,德鲁伊说的很清楚,是希望加入到华青会当中。 这一点也是沈欢没有想到的,或者说,是他从未想过的。 若是把血族也加入到华青会的话,那就等于华青会在极其短暂的时间内,一下子吞并了两大实力,一跃成为一方霸主。 帝国城身为花旗最为繁华的地带,统一这里,基本上就等于统治了半个花旗。 “这当然是好事儿,只不过你们血族似乎没有听命于人的习惯,不如这样吧,你们加入华青会,但是直接归我掌控,不需要听华青会总舵的命令。” “可以!”德鲁伊的目的很明显,在意识到沈欢的强大以后,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不能得罪沈欢,第二念头便是抱大腿。 沈欢这这样粗壮的大腿,别说抱大腿,就算是抱上腿毛,所获得的好处都是数不完的。 “还有一点。” “您说。” “既然成为了华青会的一份子,你们血族这个名号可能就不能继续使用了,需要换一个新的名字。” 德鲁伊摇头大方的说道:“可以,这一点完全没有任何的问题。” “那好,你们就设立成一个分舵吧,叫……血堂如何?”沈欢刚说完,不等德鲁伊开口他自己就又否决掉了,“血糖?这个谐音可不怎么好,这样吧,我想让你们成为隐藏的分舵,还是叫暗堂好了。” “全听会长您的吩咐。” “那个小黑、小白,你俩的名字,也顺便改一下吧?” 黑裁决一脸懵逼道:“不是刚刚改过吗?” 白裁决右手肘顶了他一下,然后恭敬的看着沈欢说道:“全听主人的吩咐。” “小白呢,就改名叫做白云,芦屋白云。” 黑裁决一听这话,瞬间来了兴趣,白云?不错的名字,看来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太差。 “至于小黑呢,你就叫作黑土吧,芦屋黑土。” “是!” 就在两人为自己的新名字高兴时,林妙诗却“噗呲”一声,捂嘴笑了起来,“你怎么不改成本山和丹丹呢?” 一笑百媚生,此时的林妙诗当之无愧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 第1331章谁让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呢 万帕尔拍卖行,办公室,一个保镖匆忙的跑了进来,“boss不好了,那个华夏人又来了,这一次他还带了两个手下过来。” “还带了两个手下?”阿兹瑞尔愣了一下,他看了眼刚刚收到的资料,无奈的笑道:“刚收了华青,又灭了程家,就又跑到了我这里,这个人的精神头还真不是一般的大呢。” “威斯丁,你怎么看?” 矮个子耸了耸肩,“能怎么看,从之前他收到纸条的情况来看,他显然是那个变态的朋友,华夏有句古话,叫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变态的朋友自然也是变态。” “是啊,变态的朋友也是变态,我们刚刚送走了一个变态,没想到这么快就迎来了另一个变态,而且他们两个还都是来自于华夏,看来原来王在世时,对华夏表现出的那股恐惧,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我觉得,现在不是感叹变态不变态的时候。”威斯丁叹了口气,“我们应该想想,他这一次来,是为了什么?”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应该和狼人的事情有关。” “狼人的资产?”威斯丁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确实有这种可能,根据你刚才收到的资料说明,沈欢已经收编了华青会,既然是收编,肯定要发展,发展肯定是要钱的。” “你觉得我该怎么办?按照规矩办事儿,还是直接把钱给他。”阿兹瑞尔咳嗽了两声,“我觉得吧,还是直接把狼人的资产给他得了,本来我们就没有要的打算。” 威斯丁却是摇了摇头,“我觉得还是应该按照规矩流程来办事儿。” 阿兹瑞尔无语道:“开什么玩笑,现在都什么时候,你不要还和我去讲什么尊严,我们的尊严早就在老大死的那天随之消失了。” “我才没有那么幼稚好么!”威斯丁没好气的说道:“现在老大走了,虽然主要权利都在我们的手中,但这不表示灭有人会反抗,事实上,已经有几个小组织准备脱离势力了。” “这还是比较简单的事情,不光是有人要脱离组织,还有人想要谋反了。” 阿兹瑞尔的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利用变态的变态朋友,来稳固我们的权力量?” “没错。” 阿兹瑞尔大笑道:“那好,咱们就按照规矩俩办事儿!” “没错,就按照规矩来办事儿!” 他们两个这边刚商量完没有多久,沈欢就带着芦屋白云和芦屋黑土走了进来。 “老板,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见面了。”沈欢微笑着说道。 阿兹瑞尔苦笑道:“我能说自己并不是那么想见到你吗。” “当然可以,反正不管你心里怎么想,其实我都会来。” “您说话还是这么的直接。”阿兹瑞尔无奈的叹了口气,“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您这一次过来,是为了狼人覆灭后所留下的资产归属问题吧?” “没错,看来你们确实是暗黑之王的手下。” “以前是,但现在不是了。”阿兹瑞尔让人给沈欢和黑白两人倒了杯红酒,“现在我们的老板是你的那位朋友。” 不等沈欢开口,阿兹瑞尔变继续说道:“但这不代表我们会因此而给您开后门……在你们华夏应该是这么说吧?” “好吧,楚歌那个混蛋收的小弟,无论是新收的还是老收的,都是那么的混蛋。”沈欢随口吐槽了一句,继续说道:“说吧,你们的规矩是什么。” “多大的食量就吃多少的饭,不光是狼人,其他组织所留下的资产也是一样的。”阿兹瑞尔开始和沈欢讲解起规则,“每当一个势力覆灭以后,我们就会将其财产分为十份,与此同时会排出十名高手,每击败一名高手,就会获得一份资产。” “如果全部击败,那么所有的资产都会拱手让出,如果没有全都击败,那么剩下的资产,自然就属于我们暗黑势力的了。” “既然这样那就开始吧。”沈欢没有任何犹豫,直接答应了这样的条件。 看着目光诧异的威斯丁和阿兹瑞尔,沈欢摊手道:“你们不给那个混蛋面子,但我身为他的朋友,总要给他面子,对吗?” 阿兹瑞尔笑了笑,然后对着沈欢说道:“好吧,那么我们现在马上开始准备。” “大概需要多长的时间?” “邀请十名高手过来这里,最多需要一个小时。” “好吧,我可以等。”沈欢这话还没落下,便又继续说道:“不过你们觉得让我这样干等着好意思吗?” “呃……那您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很简单,就是想到你们的宝库转一转。”沈欢笑嘻嘻的说道。 “宝库?”阿兹瑞尔愣了一下,“我们万帕尔并没有什么宝库啊。” “没有宝库?”沈欢用手肘顶了顶了阿兹瑞尔的身体,仿佛多年没有见过的老友,“你别骗我了,万帕尔这么大的拍卖行,怎么会连宝库都没有。” “这个真没有。” “放宝贝的地方都没有?” “这个倒是有,不过不是叫宝库,而是仓库。” “那就带我去仓库看看吧,也好让我长长见识。”沈欢笑嘻嘻的说道。 “这个,仓库重地一般人不让进。” 沈欢皱眉道:“刚才你已经不给面子,这一次你还不准备给面子?” “我不是这个意——” “但在我看来,就是这个意思。”沈欢装作出一幅不乐意的样子。 “好吧,您要看就看吧。” 反正仓库里的东西你又带不走,看就看吧,正好消遣一下时间。 “威斯丁,带沈先生去仓库看看,待会儿准备充足以后,我会给你打电话。” “好的。” 等到众人离开以后,阿兹瑞尔直接拨通了一个号码,“嘿,我最亲爱的朋友,罗斯特,有一件好差事交给你,不,不是坑你,你知道狼人的资产吗?对,只要赢了,就都是你们的!” “我没有什么阴谋,只是不想让老大一手创见的势力,因为我们的个人感情而发生冲突罢了。” 阿兹瑞尔脸上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容,“对,没错,是狼人所有的资产……我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谁让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呢?” 第1332章不想死的话,就给老子闭嘴! “好的,我知道了。”威斯丁挂掉了电话,然后对着欣赏的津津有味的沈欢说道:“沈先生,我们的人已经到了。” “这么快?”沈欢抬起手腕,看了看自己的手表,“还不到一个小时啊,这里还有很多东西都没有看呢。” 威斯丁干笑两声,“沈先生,您来这里无非是为了消磨时间,现在比赛已经可以开始,我们自然也没有必要留在这里了,对吗?” “话是这么说,但是……”沈欢说着,无奈的叹了口气,“好吧,只能够等以后有时间再过来看了。” “感谢您的配合。”威斯丁大松了口气,领着沈欢朝着仓库外走。 在威斯丁的带领下,沈欢和黑白两人走到了一个地下室。 地下室的面积不算大,甚至可以说很小,但这地下室中还有一个铁门。 沈欢看了看铁门之后,发现里面是一个纯白色的金属房间,里面有摄像头,应该是专门用来比斗用的。 那个摄像头,应该出了让外面人了解内情的作用,恐怕还有可能面向某些特殊人群进行直播。 从某种程度来讲,有钱人就等同于普通人眼中的变态,因为以一个正常三观者的角度来说,应该不会喜欢那种血淋淋的场面。 通过直播生死斗来盈利,并且坐庄赌输赢来搏大头。 沈欢不知道自己是在那部电影当中看到的,但是眼前这个房间的构造,在他脑海中闪现的第一印象确实是这样的。 “你们的人呢?”沈欢没有多问其他,直点主题。 听到沈欢的问话,威斯丁连忙说道:“很快boss就会带人过来,请您稍候一下。” “你说什么?”芦屋黑土有些生气的皱起了眉头,等人这种事情,一般只有低位者才会去做。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男女约会,女性迟到一个多小时,一句化妆耽搁了就可以敷衍过去,至于男性,哪怕是迟到了几分钟,也要挨喷,说一顿没有时间观念,不懂得什么叫做责任,甚至可能会牵扯出没有家教之类的说法。 所以关于男女之间的事情,沈欢一直是女权主义的拥护者。 如果是爱慕对象,那自然没有什么,可惜的是,阿兹瑞尔并不是沈欢的爱慕对象。 黑白原本就是十分厉害的人物,他们跟着沈欢开始做事,不代表他们的身份比之前要低,即便是奴仆,但曾经营造出的裁决身份,可不是假的。 拥有什么样的实力,就拥有什么样的地位,他们心在心甘情愿的臣服沈欢,不代表就要臣服所有人。 在黑白眼中,暗黑势力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存在,要是惹他们生气,一个不乐意说不定就会干掉暗黑之王,更何况阿兹瑞尔只是暗黑势力的一个附属。 “我……有说错话吗?”威斯丁一脸迷茫的看着发怒的芦屋黑土。 芦屋黑土冷哼道:“你让主人去等待你们的老板,就是最大的错误,他是什么身份,我们主人又是什么身份?让他等我们老板还差不多!” “这个……”威斯丁听到前半句的时候,还有些生气,可一听后半句,再仔细想了想,似乎还真是那么回事儿。 一个是黑暗势力如今的代理人,一个是哪个杀掉王的变态朋友。 两者相比较起来,确实是后者的地位要高一些。 “这位先生还请不要误会,我们并不是故意摆谱,而是时间上起了一些冲突而已,我敢肯定你们不会等太久,如果实在等了太久的时间,我们自然是会赔礼道歉的。” 威斯丁这边刚刚把话说完,那边便已经带人走了过来。 阿兹瑞尔是一个聪明人,他一进来,就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妙,连忙开口道:“抱歉沈先生,是我来晚了。” “没事儿。”沈欢这里没有那么多道道,只要能够得到他想要的结果,他是不介意等人的。 “我来给几位介绍一下,这位是罗斯特,蛇蝎帮的老大,蛇蝎帮你们应该听说过的吧?”阿兹瑞尔指着身旁的一个壮汉说道。 这个壮汉个子不算太高,一米八左右,不过因为骨骼的构造有些特俗,所以给人的感觉特别高大,要是单独一个放出来看,会给人造成个头在一米九以上的错觉。 出了身材的特征以外,这个壮汉还是一个光头,在他的光头上有着一个蛇蝎的简体纹身,应该就是那什么蛇蝎帮的标志。 沈欢来花旗的时间不长,刚刚才把帝国城的势力分布搞清楚,至于蛇蝎帮这种在整个花旗都十分有影响力的存在,他自然是不知道的。 “蛇蝎帮,花旗帮会排行第三,仅次于花旗几个老牌的帮会家族,可谓是这十多年来最出色的社会新星。” 黑白裁决一直在花旗这一片混迹,自然听说过蛇蝎帮的名头。 “好了,不要啰嗦那么多,无论介不介绍,结局都是一样的。”罗斯特的语气中充满了不耐烦。 “你这个混蛋说什么!”芦屋黑土一下子就怒了,曾经身为裁决的他,什么时候遭遇过这种事情,别说一个小小的蛇蝎帮,就算是整个暗黑势力都不敢有人和他这么说话。 只不过这一切都只限制在众人知道他们身份的情况,在不清楚的时候,估计谁都不会给他们面子。 其实有些时候想想,他们两个也挺可怜的,有一种做无名英雄的感觉。 就像在血族的时候,明明身为黑白裁决,却被路易斯这个黑白裁决的崇拜者一次次的否定和侮辱。 他这话一出,罗斯特身后的小弟们,全都是一幅冲上来就要干架的样子。 “都停下!比赛还没开始,就浪费力量,这不是我们的风格。”罗斯特将小弟们拦住,然后对着芦屋黑土说道:“小子,你叫什么名字?敢骂我混蛋的,你还是第一个。” “布——不对,我叫芦屋黑——” 黑裁决的话还没有说完,沈欢便忽然开口说道:“你这傻哔东西,就他妈是一个混蛋!” 说完以后,沈欢笑嘻嘻的看着罗斯特,摆出了一个胜利的手势,“现在有两个敢骂你这个混蛋是混蛋的了。” “你他妈——” “不想死的话,就给老子闭嘴,混蛋!”芦屋白云将匕首架在罗斯特的脖颈上,充满杀气的说道。 第1333章下一个来送死的是谁? “小子,你知不知道这里是谁的地盘!” 罗斯特内心是震惊的,因为以他的实力,竟然没有看清楚,芦屋白云是怎么出手的,但是身为蛇蝎帮老大的地位,不能让他做出怯懦的表现。 芦屋白云听到这话,脸上不仅没有露出惊恐,反而变得更加狠辣道:“我这个人最讨厌的就是威胁!” 说着,他手中的单刃,在罗斯特的脖颈上,轻轻滑动了一下,“你应该是活的不耐烦了,对吧?” “你这个该死的——”罗斯特本想谩骂,可是感觉芦屋白云手中的刀刃又加重了几分以后,便放弃了谩骂的打算,而是看着阿兹瑞尔说道:“az,这里是你的地盘,难道你就打算这么看着吗?” “我并没有这个意思。”阿兹瑞尔无奈的笑了笑,然后看着沈欢说道:“沈先生,你知道的,混帮会的人都是这个脾气,你看……” “抱歉,阿兹瑞尔先生,你也应该知道的,当我仆人的,也都是这个脾气。” 沈欢的话,让阿兹瑞尔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尽管他内心中是十分兴奋的。 但是在比赛还没开始以前,阿兹瑞尔可不想让罗斯特就这么死了,要真是这样,到时候他也不好向暗黑势力的其他成员解释。 “误会都是误会,大家都是痛快人,就是暴脾气和暴脾气碰到一块了。” “az!”罗斯特似乎并不满意阿兹瑞尔这个误会的说法。 阿兹瑞尔皱了下眉头,这个罗斯特还是和以前一样,做事儿一点面子都不给他。 “好了!”阿兹瑞尔冷哼一声说道:“既然双方都同意按照规矩办事儿,那就按照规矩来办,而且这里是我az的地盘,我希望各位能够给我一些面子。” “白云,你退下吧。”沈欢摆了摆手示意芦屋白云放开对方。 面对沈欢的命令,芦屋白云是不会有任何反抗的。 罗斯特经历了这种死里逃生的感觉以后,不仅没有害怕,表情反而异常的凶狠,“小子,待会儿比赛正式开始的时候,有你好受的!” 他用手摸了摸脖子上的伤口,用舌头将指尖的血液舔走,“你们的人呢?” “就我们三个。”芦屋黑土冷哼道,别说芦屋白云刚才准备杀了罗斯特,其实他也是一样。 “不是三个,是两个。”芦屋白云说完,对着沈欢鞠了一躬,“主人,请原谅我私自做这个决定,只是以您的身份,有些事情一斤不需要您亲自动手了。” “好吧,那我便不亲自动手了。”沈欢本来就没有亲自动手的打算,在刚才发生冲突的时候,他就注意过了几人的实力。 高傲一点说的话,就是一群垃圾,低调一点说的话,就是还凑合,按照古武的等级划分,最多也就是地阶的存在。 “就凭你们两个人,也想闯过我们的十人大关?开什么玩笑。”有人不屑的说道。 “也许人家是实力非常强劲的流浪汉呢?” “没错没错,看他们的样子,应该都是华夏那边的,很可能就是传说中丐帮的人啊!” 一群人起哄道,他们显然不认为芦屋白云和芦屋黑土两人,能够从自己手中抢走多少资产。 罗斯特却很满意这个结果,“既然你们送钱给我,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哪有那么多的废话,开始吧。” 芦屋白云说着,拍了一下芦屋黑土,“你先进去。” “好嘞。” 芦屋黑土二话没说,直接走进了封闭的房间。 进去后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把摄像头给破坏了,“我这人战斗的时候,没有被人围观的习惯。” 罗斯特心里也有着自己的盘算,所以也跟着表示同意。 人家双方既然都同意了,阿兹瑞尔也不好意思说什么,只能选择默认,不过他的心却在滴血,1开什么玩笑,那小小一个摄像头,可是好几万呢。 “大头,你先进去,试试对方的身手。” 被称作的大头的黑人,二话没说就走了进去。 “比赛开——” 阿兹瑞尔这边还没有把话说完,刚刚关上的门便被再次打开,只见芦屋黑土扔出一具尸体,表情平淡道:“下一个来送死的是谁?” “这、这怎么可能?!”罗斯特先是一阵震惊,然后说道:“这肯定是偷袭导致的!” “那让你们的人先进去总行了吧?”芦屋黑土没好气的说道。 “好!” 罗斯特直接选择了同意,开什么玩笑,先进去就代表可以先做准备。 可是结果似乎并没有改变多少,没过多久,芦屋黑土便又打开门,扔出了一具尸体。 “来,下一个送死的进来。” “不!”罗斯特还是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如果是缠斗一会儿输了,他也就认了。 可这也太快了! “偷袭,一定是偷袭!” “除了这个,你还有其他的借口吗?”芦屋黑土都快无奈了,你们的人不经打,反而怪罪到我身上了。 这也不能怪人家罗斯特,毕竟为了一举拿下狼人的资产,人家可是带来了所有的精英。 但和芦屋黑土比起来,这群人也太特么不经揍了。 阿兹瑞尔在这个时候,无奈的开口道:“各位刚开始的时候我就想说了,那个摄像头就是为了让大家观看,从中发现有没有人在作弊,可是你们二话不说,就搞了这么一个结果,我真的是……” “那就两人一起进去,然后同时发出准备好了的声音以后,在开始!” “没问题。”芦屋黑土一点反对的意思都没有。 两人进去以后没过多久,便同时发出了准备好了的声音。 这个声音没有落下多久,芦屋黑土就又把门给打开了。 “下一个送死的进来。” “我的上帝,这、这究竟是你怎么回事儿!” 罗斯特感觉都快疯了,就这一会儿的时间,自己已经折损了三员大将。 这些大将死就死了,可特么的也代表狼人十分之三的资产落入了别人的口袋,这样的结果可不是他能够接受的。 “铁炮,给我进去杀了他!” 随着第四个人的出场,罗斯特已经开始认真了。 可是…… “下一个来送死的是谁?进来!” 第1334章全都杀光 芦屋黑土的这句话,仿佛成为了罗斯特挥之不去的噩梦,也就是几个呼吸的时间,人就死了。 罗斯特无法理解的,不仅仅是芦屋黑土的杀人速度,在他看来最为坑爹的是,芦屋黑土竟然真的敢杀他的人。 暗黑势力能够成为王者势力之一,也是有点底蕴的。 这种组织覆灭,然后进行比斗的规则,在创建之初就有了,虽然标明是生死斗,但死人的情况实际上很少发生。 要知道,这些守关的人,可全都是黑暗势力的人,对方就算是有什么想法也不敢真的那么搞,开什么玩笑,跟暗黑势力嘴里抢食物,本身就是一件十分冒险的事情,更何况虎口拔牙这种事情我。 就算得到了所有的资产又能怎样?你有命花吗? 所以一般就算是拥有闯关的实力,也不会全都表现出来,一般都是拿走其中一半就好。 可芦屋黑土所表现出的气势,显然不是拿走一半就好,他要的是全部! 罗斯特有些顾忌的看了一眼沈欢和站在他审判跟的芦屋白云,现在出手的也就只有芦屋黑土一个,按照人们一般的习惯来说,王牌都是放在后面的。 也就是说,沈欢和芦屋白云的实力要更加强大。 但现在的情况是,就照着芦屋黑土的这个架势,罗斯特想要获胜的可能性几乎是零,连拦着芦屋黑土的人都没有,他还怎么拦着沈欢和芦屋白云。 “你的人有些不大懂规矩啊。”罗斯特忽然皱眉说道。 沈欢朝着四周看了看,然后用食指指着自己说道:“你是在说我?” “你不是他们的老大吗?我不找你找谁去?” “所以,你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沈欢干咳了两声,“说实话,你说这话的意思,我有点听不懂。” “我还以为是你手下人不懂规矩,没想到你这个当老大的也不怎么懂得规矩。” “规矩我自然是懂得,谁赢了钱就是谁的,我这么理解应该没错吧?”沈欢吨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感觉自己现在做的没有错啊。” “你——”罗斯特深吸了口气,“你不要给我揣着明白装糊涂,我告诉你,这里可是我们暗黑势力的地盘。” “我知道,然后呢?”沈欢完全就是一幅无所谓的样子,暗黑势力的地方怎么了?要不是因为给楚歌面子,这里早就变成一片废墟了。 这可不是沈欢开玩笑,就这么大点儿地方,不用他亲自出手,光是派上黑白两人就足以将此处夷为平地。 “你——老子就明明白白的告诉你吧,狼人的资产本来就应该属于我们暗黑势力!” “为什么?”沈欢摊手道:“我觉得你这样说的很不公平,狼人是老子灭的,到最后这东西反倒是成为你们暗黑势力的了。” “你要这么说的话,那我觉得这游戏也没必要玩下去了,反正不管输赢到最后还是得动手。” 阿兹瑞尔感觉到了沈欢语气中的杀气,连忙开口道:“沈先生,您别生气,罗斯特说的都是老规矩了,现在咱们是按照新规矩在办事儿。” “我不管什么新的老的,就按你们之前说的规矩办事儿,你们暗黑势力要是觉得自己了吃了亏,现在可以说出来,我还可以卖楚歌那个傻哔一些面子,但你们理亏还要明抢的话,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小子,你说话也太他妈狂了!”罗斯特气的浑身直哆嗦,“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你是什么组织的人,你他妈敢不敢告诉老子你的名号!” “道盟盟主,这个名号足够吗?” “倒蒙梦猪?”由于沈欢说的华夏语,罗斯特听得是云里雾里,有些蒙圈。 “所以说你头发长见识短,连道盟都没有听说过,就敢在老子面前装逼。”沈欢完全就是一副看白痴的表情,“那就换一个,华青会现任会长,够吗?” “华青会?”一听到这三个字,罗斯特瞬间便忍不住大笑了起来,“我当是什么厉害的组织,原来是那群被赶出国土的华夏杂种。” “小子,看来你对于咱们这个社会的情况了解的并不是那么清楚啊。”罗斯特一脸傲然的走沈欢面前,“你知不知道,每个季度,你们华青会都要往我哪里交近千万的税款?” 这税款是什么,沈欢心里能够猜个八九不离十,应该就像是民间收保护费一个道理,往大点说,可能就是华夏当初万国朝贡的那种感觉。 “以前是什么样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从现在开始,我们华青会是不会再给你们蛇蝎帮上税了,不仅不会再上税,可能还会在你那里老一点什么。” “就凭你们华青会?”罗斯特大笑了起来,“小子,你知不知你么你们华青会和我们蛇蝎帮有多么大的差距?” “不知道的话,就听老子好好跟你说。”罗斯特狠狠的瞪了沈欢一眼,地位的转换已经让他有些摸不着边了。 这就好比观赏狗打架的看客们,无论胜利的那一只狗多么威武,多么强大,甚至一口就可以咬碎人的脑袋,但在他们眼中,狗终究是狗,再怎么厉害,它还是一条狗。 现在罗斯特就有一种这样的感觉,毕竟蛇蝎帮和华青会的差距真不是一般的大。 身为花旗出了两大家族外,最强大的帮会组织,罗斯特理应有这份骄傲。 可惜的是,他碰到的是沈欢。 如果将沈欢比作一只狗的话,那么他绝对会是一只杀人的狗。 “az先生对吧?” “朋友们都这样称呼我,您当然也可以这么称呼我,不过先生两个字就可以免了,在您面前,我还承担不起这两个字。 沈欢没有理会阿兹瑞尔的谦虚,说道:“你这里应该是不禁止杀人的吧?” “这个——” “你不回答,我就当杀人是不违反规定的了。”沈欢说完直接闭上了眼睛。 在他闭上眼睛的刹那,芦屋白云身形一动,直接将罗斯特分割成了皮肉骨三份。 沈欢依旧没有睁开眼睛,翘起二郎腿说道:“全都杀光……” 第1335章与阿兹瑞尔的交易 “全都杀光。” 沈欢的语气中没有任何感情,他明明是在说杀人的勾当,但听起来却是比杀猪还要随意。 一旁的阿兹瑞尔除了干笑外,就只剩下干笑了。 放在以前,别说在他这里杀人,就算是发生了一些口角,或者是稍微有一些动武的趋势,都别想再站着从万帕尔走出去。 要说现在这规矩也不会变,可惜,无论是规矩还是法律这种东西,都是给弱者设立的。 “嗖嗖嗖——” 一阵像是刮风一般的声音吹过,这群人就全都变成了三份。 “滋噼里啪……” 沈欢本打算用魂焰将尸体给处理掉,可没想到他这边还没动手,芦屋黑土便已经拿出一些药粉倒在了这些尸体上,没一会儿尸体便化为浓水,到最后变成了一团冒着白烟的黑色尘土。 看到这个情景,沈欢的眼睛明显亮了一些。 芦屋白云很擅长察言观色,一下子就看出了沈欢的想法,笑呵呵的说道:“主人可是看中了我的化尸粉?” “这个东西你从哪里得到的?” “当初我们兄弟二人遇到了一点麻烦,然后在高人的帮助下,化解了此难,所以——” “你嘴中的高人大概长什么模样?” “是位老者,虽然他当时没有开口说话,但给我的感觉应该是华夏人,因为他的装扮很有华夏特色。” “华夏特色?” “是的,是一个长袍,而且衣服上还有一个标志,那个标志是这样的。” 芦屋白云比划了半天,沈欢则是直接从须弥戒指当中,取出了一件白色的长袍,“你说的标志是不是这个?” “没错,就是这个,而且袍子的样式,和您手中的是一模一样的。” “师父果然没有死。”沈欢看着两人继续问道:“你当时在什么地方遇到他老人家的?” 沈欢感叹的时候,使用的是华夏语,但芦屋白云依旧可以听得懂,一听那高人是沈欢的师父,瞬间就觉得一切变得合理起来。 “我是在东瀛海滨岛。” “什么时候见到的?” “记不大清楚了,不过就是近几年的事情,最多也就五六年的样子。” 五六年……也就是说师父假死以后没多久,就出现在了东瀛,他在东瀛做什么? “不知主人还有没有什么想知道的?” “没。”沈欢摇了摇头,然后看着阿兹瑞尔说道:“现在十关已过,你也应该把狼人的资产给我了吧?” “可是您并不是用正规比赛,而是直接——这种事儿让我有些难办啊。”阿兹瑞尔苦笑着说道。 沈欢冷笑一声,“az先生,我们都是聪明人,说话就不必绕弯子了,有些事情你不说不代表我不知道。” “这几个人应该不是你的朋友,或者说还很有可能是你的敌人,其实你一早就想要把资产交给我了,之所以提出按照规矩办事儿,只不过是想要借我的手,来处理一些你不大方便处理的事情罢了。” 沈欢顿了一下,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阿兹瑞尔,“还需要我说的再详细一些吗?” “不用了。”阿兹瑞尔叹了口气,“和聪明人打交道一直是最令我头痛的事情。” “我倒是觉得和聪明人交流,才是最方便的事情。” 阿兹瑞尔沉默了一会儿,笑道:“既然沈先生都把话说的这么直接了,我也不好意思给您再绕弯子了。” “自从您的朋友干掉了我们的王以后,暗黑势力就处于一片混乱当中,虽说算不上四分五裂,但仍旧有些不知死活的人准备搞背叛,其实他们直接脱离组织我倒是没有一点的意见,可问题就在于,事情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我说了,我不喜欢绕弯子。”沈欢的语气有些不悦道:“有什么事儿,你就直说,我没兴趣知道你是出于什么理由,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我的朋友应该已经是暗黑势力的实际掌权者了吧?” “呃……您可以这么认为,但事实上他老人家只是充当谋后大老爷的差事儿,一般组织里有什么事情发生,还都是我们来管理。” 这确实是楚歌做事的风格,不过说起来也就奇怪了,他们两个好像都不怎么喜欢当领导。 “说吧,你想要我或者说是我们做什么。” “其实我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啊。”阿兹瑞尔认为沈欢是在故意玩自己。 “我大概理解你想要做什么,但是并不能理解你究竟想要让我杀哪些人。” “您果然是一个聪明人。”阿兹瑞尔笑了笑,从袖子中拿出一张卡片,递到了沈欢的面前,“除了蛇蝎帮,这上面还有三个势力,这三个势力在花旗都有着不小的影响力,如果您能够灭掉他们,我们暗黑势力不仅不会有任何的意见,反而会无条件的将这些组织的资产转移到您的名下。” “对我来说倒也算是一件好事儿。” “是的,如果对您没有好处,我也没有胆子提出来,不是吗?” 沈欢没有回答阿兹瑞尔,而是将手中的卡片递给了黑白,“一天内让他们消失,以你们两个的人的实力有问题吗?” “没问题,想要解决很容易。” “那好,等我回去给华青会的人介绍过以后,你们就带着人去收钱。” “明白了。” 沈欢伸出右手,看着阿兹瑞尔微笑道:“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等到沈欢带着黑白离开以后,阿兹瑞尔大松了口气,对着威斯丁说道:“你看到了吗?” “看到了。”威斯丁用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液,“只不过不知道你想要说的,是否和我想要表达的相同。” “我是说那两个人。” “我也是。” 威斯丁苦笑一声,“我忽然间觉得,这个沈先生可能比我们现在的老板更加变态……竟然直接收了黑白裁决做奴隶,上帝,他们可是仅次于神级强者的存在。” 阿兹瑞尔也叹了口气,“是啊,有黑白裁决坐镇的华青会,想必要不了多久,就会成为世界上顶级的帮会组织。” “你难道就不担心,以后华青会做大,我们暗黑势力会——” “这几乎是必然的事情,所以我现在才会和沈先生打好关系。”阿兹瑞尔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看看能不能把华青会扼杀在摇篮之中对不对?我劝你最好放弃这个念头,以为我们做不到,就算有七成的成功率我也不会去尝试……你难道没看到他的神情吗?逆我者亡!那绝对不是在开玩笑!” 这边两人正聊着,一个仆人忽然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老、老板不、不好了,出、出大事儿了!” 第1336章简直就是神啊! “什么事儿?这么慌慌张张的?” 阿兹瑞尔在沈欢面前是一个样子,在属下面前,就是另外一幅样子了。 “仓、仓库,仓库——” 一听和仓库有关系,阿兹瑞尔的表情也开始紧张起来,“仓库怎么了?是不是电闸又出现了问题?” 以他的智商当然可以想到,绝对不是电闸出问题那么简单,要只是电闸出问题,只需要去找修理工就可以了,根本没必要直接过来找他。 “事、事情是这样的,我、我刚才和几个兄弟去仓库检查,可是没想到——” “咕咚。” 威斯丁吞了口唾沫,“你别告诉我,发生了我最不想要发生的事情。” “您最不想发生的是什么?” “我最不想发生的,当然是仓库里缺少物件的问题。” “仓库里确实少了不少的东西。”那下属顿了一下,看着威斯丁问道:“只是不知道您是怎么知道的?” “那还不是因为——”威斯丁将说到嘴边的话又给收了回去,“你说说都少了些什么,损失大不大?” “要是按照整个仓库的比例来看,并不是很大,可要是看整体的话……”下属说着,又开始结巴了起来,“其实都是一些小物件,我忽然间觉得自己有些小题大作了。” “我问你损失了多少!” 一看威斯丁生气,那下属差点没被吓哭了,“一、一——” “一百万?” 下属摇了摇头。 “一千万?!” 威斯丁的声音也开始颤抖了。 可下属还是摇了摇头。 “该不会是一仓库的东西全都没了吧?” 下属松了口气,原来在二把手的眼中,只有仓库里全部的东西都消失了,才会令人震惊啊,“这倒没有,只是少了一半而已。” “噗——” 这边威斯丁还没怎样,阿兹瑞尔则是吐了口鲜血直接倒在了地上。 威斯丁则是瘫坐在地,“我早就知道,那个变态的朋友,到仓库里怎么会是随随便便过过眼瘾就够了。” 阿兹瑞尔回过神后,指天大骂道:“姓沈的,你个王八蛋!” “阿嚏!” 飞在空中的沈欢忽然打了一个喷嚏,模样看起来有些狼狈。 “主人您怎么了?” “哦,没什么。”沈欢用手揉了揉鼻子,“应该是有人发现东西丢了吧。” “丢东西和您有关系?”芦屋黑土有些不解的说道。 “想必那些东西,都丢到了主人的口袋里吧?” “没错,你很聪明,全都猜对了。”沈欢摆出一本正经的表情说道:“其实我也是有苦衷的,你们看,华青会朝着世界的脚步才刚刚起步,一定非常的需要资金,你们说对不对?” “对。” “那我从有钱人你那里借走一些东西,也是没有问题的,对不对。” “对!” “所以嘛,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芦屋黑土本来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现在一听,有些无语道:“主人我能不能……说一句话,就一句。” “看在你主人我还算开心的分子上,说吧。” “您是我见过最无耻的人。” 原本正在空中飘逸飞行的沈欢,一个踉跄差点没有从天上给掉下去。 “你是我见过最不要命的仆人。” “主人,咱们有话好好说,没必要把神兽给叫出来,主人、主人我错了,别、别踢那里,我还要用来传宗接代呢,我——啊!!!” 帝国城最富足的华人街,雷家。 “爷爷,您说大仙去了这么久,怎么还没回来?” 雷星对着雷清华问道。 雷清华摇了摇头,“他做事的风格我猜不透。” “猜不透?” “嗯。”雷清华点了点头,“即便是我的阅历,也看不懂我们的新会长究竟是什么人。” 雷封语气无奈道:“爸,你们两个还是听我的吧。” “按照我对那位的了解,他的心眼非常小,咱们雷星曾经可是得罪过他女伴的,说的再严重一些,当初雷星调戏的,说不定就是咱们的会长的老婆,这种事儿可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说清楚的。”雷封一脸恐惧的说道:“您想想,要是咱们的会长哪天不开心,一剑把小星给杀了,那我们可就——” “爸,事情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吧?”雷星嘴上这么说,身体却不由自主的开始颤抖起来,“我、我就是语言上调戏了两句,连主母的一根汗毛都没有碰到,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会长应该不会因为这么点小事儿就把我给咔嚓了吧?” “这个谁清楚,咱么这位会长——” 雷封这边说的正起劲,一个声音忽然从远处传了过来,“雷星会不会死我不知道,不过我感觉你要是再继续说下去的话,可能随时都会出人命。” “会、会长?!” 雷封一下子就听出,这是沈欢的声音。 雷清华连忙说道:“会长,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封儿他只是一时嘴快,其实本性并不坏,您——” “好了,我开玩笑的而已。” 话音落下,三道影子从天而降。 “恭迎会长!” 雷封和雷星也赶紧跪了下去。 “起来吧。” 一听这话,雷清华就知道,沈欢肯定不会计较刚才的事情了,遂问道:“会长,您身边的这两位是……” “芦屋黑土和芦屋白云。” “东瀛人?”雷清华皱了下眉头,他虽然不喜欢华夏的皇族,但相比较起来,他更加讨厌东瀛人。 “没错,东瀛人,不过也不算是,只是身上有东瀛血统,这些年大多时间都在花旗活跃。”沈欢佯装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他们之前的名头很响亮,叫做裁决。” 这话就像是晴天霹雳,吓坏了雷家三代人。 “不过现在他们已经成为了我的仆人,从今天开始担任帮会内赏罚使的角色,至于主要任务其实和之前的执刑长老差不多,只不过权力更大一些。” “除了这两位以外,血族也加入了我们华青会,从此更名为暗堂,这些以后我会做说明。”沈欢大手一挥,“现在你们分一部人跟着黑土去狼人那里领资产,另外一部分人跟着白云去接手其他三家组织。” “至于我,大概今天晚上就要返回华夏,所以也就不和你们说那么多了,有事儿可以电话或是网络上联系。” 雷家三代人依旧是一脸懵逼的表情,沈欢后面说的话,他们基本上是没听到。 收裁决做小弟,不,是收裁决做仆人,这、这特么的还是人能做到的事情么?这简直就是神啊! 第1337章我怕一不小心失去你 听说沈欢要回去华夏,血族一干人等特地开了场特大的庆祝宴会,非常的高端,要不是因为沈欢不喜欢和权人达贵打交道,恐怕这血族之中已经做了不少人了。 沈欢喝了不少酒,稍微有一些醉意,倒不是因为他酒量不行,而是醉不醉人人自醉,他想借着酒精的作用,和林妙诗好好聊一些事情。 以他如今的地位,要解决事情,自然不可能有人敢打扰到他,所以德鲁伊特地给他找了一个僻静的小院。 院落不大,但里面的东西却是应有尽有。 沈欢看着古堡的欧式挂灯看了良久,而林妙诗则是看着平板电脑一句话也不说。 最终沉不住气的还是沈欢,他语气中掺杂着一些怒气,“一直看电影,不怕把你的眼睛看坏了么!” “有你呢。”林妙诗应了一声,摁了下快进,似乎是觉得此时的剧情不够味道。 沈欢无奈道:“如果你的眼睛坏了我治不了呢?” “不可能,你一定治的了。” “……” “难道我在你心里还没有一个电影有意思?” 林妙诗愣了一下,看了沈欢良久,似乎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老半天以后,才开口说道:“好像是电影有意思一些。” “噗——” 沈欢差点没被气死,他挪动了一下屁股,坐到了林妙诗身旁,“妙诗你难道不觉得我们相处的有些问题吗。” “什么问题?” “我是你男人,你就对我这么冷淡?” 林妙诗眨了眨自己那一双俊俏的眼眸,“我从一开始就是这样,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沈欢深吸了口气,理智告诉他,不能随便生气,“可如果你对我和对其他人一样,还有什么意义啊。” “我、我感觉,在你眼里,我好像还没你手里的平板有吸引力。” 林妙诗放下手中的平板电脑,脸上的表情第一次发生了变化,“你吃醋了?” “我、我哪里吃醋了,我就是希望你能够多注意我一些。” “你就是吃醋了。” “我……好吧,我就是吃醋,怎了吧!”沈欢咬着牙,颇有一股想要拼命的架势。 林妙诗捂嘴轻笑道:“你吃醋的样子,真可爱。” “不是,这不是可爱不可爱的问题好么!”沈欢深吸了口气,一本正经道:“我想要和你谈谈。” “和我谈谈?” “是的,谈正事儿。” “好吧,你说说看。” “我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改善一下,你要是一直对我这么冷淡下去,我说不定——” 一听这话,林妙诗的眼睛瞬间眯了起来,“你说定就要去找其他女人了吗?” “不——对!就是这样!” 沈欢说这句话,仿佛抽空了自己的所有力量,这种感觉,即便是当初面对灭道者这样的强敌时都没有发生过。 林妙诗看了沈欢良久都没有说话,最后开口却是说道:“好吧,你去找吧。” “你——你对我连吃醋的感觉都没有吗?” “那倒不是。”林妙诗摇了摇头,“只不过身为大妇,我就应该有大妇该有的风范。” “其实前阵子我已经想通了,你本身便十分优秀,注定不可能只吸引到我一个女人,加上你身边本身就有那么多的花花草草,妻妾成群也只是时间上的问题而已。” 靠!这么大方,有没有搞错,我还是觉得她之前吃醋的样子比较可爱一些。 倒不是沈欢贱,而是人本身就有这种贱毛病,以前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失去了以后才开始怀念,这不叫文艺,就叫犯贱。 而且沈欢有这样的想法倒也不是太贱,怎么说呢,最简单的一点,林妙诗那样做虽然显得有些不够大度,但至少是爱他的表现,可现在这情况,沈欢的地位好像连平板电脑都比不上了,他找你们可能会不在意。 “你……真是这样想的?” “我不这样想有什么办法,还是说,我不这样想,你就不会和其他的女人接触?” 沈欢无奈的摸了摸头顶的碎发,“说实话,有些时候我真的很想知道你心里究竟在想什么。” “在想你。” 林妙诗说这句话的时候,并非是以往那种冷冰冰的态度,而是参加了一些柔和的味道,就好冬季离去,大地回春的感觉。 沈欢本人更是如沐春风,整个人比做了spa都要爽。 我就说嘛,妙诗是不可能不在意我的! 沈欢这边正在得意的时候,林妙诗继续说道:“我一直在想你,不管在身边还是不在身边,但我必须克制住这种想念,我想给你造成困扰。” “你身边的女人太多了,要是想待在你的身边,就必须保持让你喜欢的状态,一步出错,就可能万劫不……我怕一不小心失去你。” 看林妙诗说的那么认真,沈欢一时间竟然有些不知所措,“其实我感觉事情并没有你说的那么夸张。” “有。” “好吧……就算有你说的这么夸张,你也不应该对我这样啊,你应该做的,不是更加珍惜我,对我更加的温柔吗?” “我原本也是这样想的,可是我做不到。”林妙诗说到这儿,深沉的叹了口气,“我也尝试过,但我说服不了自己,更做到自己想要的状态,即便我明明知道,那是正确的。” “那你……” “后来关于这些事情,我想了很久,最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什么道理?” “你是什么时候爱上我的?” “在江明的时候。”沈欢毫不思索的说道。 林妙诗点了点头,“那又是为什么喜欢上我的?” “因为你很漂亮,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就被惊艳到了。”沈欢很老实的说道:“不过那个时候的我,并不是爱你,而是保持一种欣赏的态度。” “因为你太漂亮了,漂亮的让我感觉咱们两个不是一个次元的存在,而且你的性格十分冰冷,除了谈生意以外,连饭都不会做,还有酗酒的习惯,似乎从各个角度来看,你都不是合适的妻子人选。” “可是有一次你喝多了,对我说了很多话,从那一刻开始,我才明白,原来每个性格的形成都是有原因的……我觉得你十分需要照顾,而我也是唯一可以照顾到你的人,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真正爱上了你这个表里不一的女人。” “只不过我没想到你也会喜欢我,至于走到现在这一步,我更是连想到都没想过。” 沈欢说着,忽然深情的看着林妙诗说道:“我爱你……” 第1338章我们生个孩子吧 “我也爱你。”林妙诗以同样深情的眼光看着沈欢说道:“其实我觉得那些爱情走到一半便结束的人,他们统统犯了一个错误。” “什么错误?” “他们全都忘了,自己是因为什么才爱上对方的。”林妙诗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爱的是真实的我,我自然要摆出自己最真实的一面,我不需要做任何的改变,以为你喜欢的就是一开始的那个我,而不是改变过后的我。” 沈欢有些傻眼的看着林妙诗,很难想象,这些话是从林妙诗的嘴里说出来的,毕竟从一开始到现在,林妙诗大部分时间都会表现出一副高冷女神的样子。 “你……这些都是从哪里学的?网络上?” “电影上……虽然无论是高丽剧还是电影,都有他浮夸的表现,但仍旧有不少可以引起人共鸣的地方,有句话是这么说的,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林妙诗叹了口气,“我们生活在一个善变的世界里,但……我想和你看一看永远。” 沈欢看着林妙诗愣了良久,“对不起,我好想误会——” “被爱的人,不需要道歉。” “妙诗,我——” “我知道,你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理想,甚至有着许多不得不去做的事情,身为一名合格的妻子,我应该做的,不是成为你的绊脚石或是累赘,而是让你自由的去飞。”林妙诗将平板电脑拿起,“我一直看电影,只是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幻想着和你一起做电影中男女主角一起做的事情。” “就像是你曾经送我的那个风铃,每当有风吹进来的时候,我就会觉得是你回来了。” “对不起,妙诗身为你的丈夫,我竟然没有注意到这些事情,而且还一味的责怪你,我——” 沈欢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最近他一直在忙事情,但这不代表他没有将林妙诗的一举一动放在眼中。 所以他才会决定在回华夏之前,好好谈一下两人的关系状况,可没想到事情根本不是他想的那么回事儿。 妙诗冰冷,是因为她一开始就是冰冷,妙诗沉迷电影,不是因为真的沉迷,只是为了转移注意力,不想成为自己的累赘。 我竟然怀疑她是不是不爱我了。 妈的,沈欢你个混蛋,不!你他妈就是一个娘们! 要是妙诗不爱你的话,又怎么会跟二婶去学那些讨男人欢心的招式。 看着沈欢那么自责,林妙诗用手托起他的脸蛋说道:“其实你不用这么自责。” “不,我——” “因为……刚才那些话都是我编的。”林妙诗说完,捂着肚子在床上大笑了起来。 沈欢愣了一下,仿佛被雷劈了一般,好像还能听到一些心碎的声音。 可是很快他就明白,林妙诗并不是骗自己,因为这个从小就很少和人接触的女人,根本不懂得怎么骗人,她会将一切表现在脸上,无论是喜是悲是怒都是如此。 “好啊,你竟然敢骗我。” 沈欢说着,强势的将林妙诗压在了身下,颇有几分霸道总裁的感觉。 “你、你想干什么?” “当然是惩罚你了,竟然敢连自己的老公都骗。” 林妙诗脸上闪过一丝慌张,“你、你打算怎么惩罚我?” “当然是……嘿嘿嘿……” 看到沈欢脸上那猥琐的笑容,林妙诗一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你、你要在这里吗?” “不行吗?” “不是,只是、只是觉得有些太突然了。” “突然吗?我不觉得。”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将手绕到林妙诗的后背,解开了文胸的纽扣。 感受到那炽热且充满雄性的肌肤,林妙诗的身子一下子就绷直了,满脸羞红的像是要滴出血来。 “你、你把灯关了吧,我、我有点不习惯。” “既然是惩罚,自然不会如了你的愿,再说,我老婆的身材这么好,就是让我看的。”沈欢说着,直接脱去了林妙诗的上衣。 那两对大大的水蜜桃看得沈欢直流口水,恨不得马上就上去咬两口来解馋。 说起来,沈欢好像也有阵子没有做这种事情了。 小沈欢在收到信号以后,瞬间进入了雄纠纠气昂昂的状态,像是一头充满侵略性的野兽,硬生生的顶在林妙诗的大腿根部。 “妙诗……” “嗯。” 林妙诗用双手捂着脸蛋,又开始玩起了自欺欺人的把戏,可能是因为太久没有做这种神圣而又充满生机的事情了,她表现得十分害羞,一点也不像是那个曾经发誓要把沈欢榨干的冰山美人了。 “我们生个孩子吧。” “讨厌!” “我说真的。”沈欢嘴上说着,手却没有老老实实的停下,在那光滑嫩白的肌肤上,来回游走着,“我想要个女孩儿,懂得疼人,我这么帅你又这么漂亮,她一定会遗传我们的优良基因。” “你说这些话也太——你知不知羞啊。” 林妙诗感觉沈欢说的实在是太露骨了,她一时间还真有些接受不了。 沈欢确实不以为然,“不过有一点,我倒是很奇怪,咱们好像很久都没有用过小雨伞了,怎么你的肚子一点动静都没有啊?” “那谁知道,可能是你的种子不行吧。” “你敢说我的种子不行?”沈欢来劲了,在确定林妙诗的状态也差不多了以后,直接一挺腰肢,便开始冲锋陷阵。 林妙诗太久没有做过这种事情,哪经得起他这样折腾,原本还有些硬气的她,瞬间开始求饶,但沈欢仿若什么都没有听到,使尽平生所学,不停地变换花招,誓要证明,不光自己的种子没事儿,这锄头也是十分厉害。 一时间屋内到处都充满了荷尔蒙的气息,颇有点满园春色关不住的味道…… 第二天一早,沈欢便坐飞机返回了华夏,跟她一起回去的还有索菲亚,这是之前要求过的事情,她必须到二老面前,证明沈君兰并非转变了性取向。 本来沈欢打算将林妙诗送回去以后,就直接去沈君兰的家里,可他这边刚才林家出来,手机便响了,掏出来一看,竟然是李凤仙打过来的。 第1339章神秘来信 要说和李凤仙,沈欢也是有阵子没有联系了,而且一般就算有联系,也都是公事儿,这一点沈欢就很纳闷了。 俗话说得好,女人的心思你别猜,猜了也白猜。 最初沈欢感觉李凤仙是喜欢自己的,可真到让对方选择的时候,对方似乎又不喜欢的自己了,这情况就很尴尬了。 弄到现在,沈欢算是不知道,究竟是自自作多情了,还是爱情就像龙卷风,不光来得快,走的也快。 “喂,凤仙,有事儿吗?” “太师叔。” 听筒里瞬间就传出了李凤仙的声音,听上去似乎有些兴奋。 看来这小丫头还是喜欢我的,呸!自己想什么呢,按照以往的尿性,凤仙找自己,应该又是有什么事情要谈。 沈欢深吸了口气,说道:“嗯,我在呢,你说。” “你现在在哪里?” 沈欢回头看了看林家的牌匾,然后说道:“在林家呢,怎么了?” 如果猜的不错,林妙诗找他应该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要处理,不然是不会轻易联系他的,如果是私事儿的话,也不会叫他太师叔这个称呼。 反正证明沈君兰性取向的事情,索菲亚一个人也能够做到,他没有非得跟过去的必要。 如果李凤仙说的事情要是更家重要的话,他就不过去沈君兰家那边了。 “你在林家?是刚回来吗?我前阵子听说你去花旗了……和林小姐一起去的。” 沈欢听出了李凤仙话里不同的味道,不过他现在没有心思想这些,“是的,我刚回来,你找我有事儿?” “是的。” “什么事儿?” “我也不知道。” “咳咳——”沈欢被这句话呛得不轻,要不是因为了解李凤仙的性格,沈欢都快要以为这个丫头是不是在玩自己了。 听到这咳嗽声以后,李凤仙也意识到了自己说话的不妥,连忙改口道:“因为这封信上面写有,药王亲启,我没打开看,所以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 “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家。”李凤仙听出了沈欢想要过去找她的念头,说道:“还是我去找您吧,毕竟——” “我方便一些,还是我去找你吧。” 沈欢说完,便挂掉了电话,直接飞入了云层当中。 “刚和你的小情人说完情话没多久,一回来就去找另一个小情人,你这种行为应该叫做自打自脸吧?”苏璃的声音,慢悠悠的从血玉中飘了出来。 沈欢表情有些尴尬道:“怎么有些话一从你嘴里说出来,就变味了呢?” “我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你觉得变味了,那是因为你心中有鬼。” “你觉得我心中有鬼,但我却觉得你嘴里有醋!”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苏璃一听这话着急了,“鬼才会吃你的醋。” “你是鬼,没错。” “我——” “好了,在凤仙没有想明白之前,我是不会做那些事情的,刚才打电话的时候你又不是灭有听到,是有人给我找个药王送了封信,我去是谈正事儿。” “你们男人出去偷腥的时候,还都说要去加班呢。” “我说姐姐,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不可理喻了。”沈欢正说着,脸上的表情忽然变得邪恶起来,“还是说你空虚了太久,需要我来滋润滋润。” “去死!” “不过说老实话,我们两个似乎也很久没有修炼阴阳调和之法了。”沈欢说着说着,忽然发现苏璃不搭理自己了,喊了两声也没反应。 “这个狐狸精。”沈欢无奈的笑骂了一句,便加速前往李家。 沈欢没有选择从正门进去,而是直接去了李凤仙的闺房。 李凤仙坐在书桌前,时不时的就会露出小女儿的姿态,不知在想着什么。 “凤仙?” 沈欢本不想打扰这眼前的风景,毕竟女人最美的就是这个状态,看起来有些憨傻,却是最真实的,换个说法就是可爱。 “啊!” 李凤仙很明显被吓到了,下意识的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看到来人是沈欢后,她才拍着胸脯大松了口气,“原来是太师叔您过来了。” 李凤仙说这话的时候,脸蛋通红,小心脏跳动的速度非常快,以沈欢的耳力那是听得清清楚楚,就好像是打雷的声音一般。 看来不是自己自恋,而是这个丫头真的喜欢自己,只不过仍旧处于一种纠结的状态。 以沈欢的状态,想要得知李凤仙内心的想法,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只需要一发读心术就好了,但沈欢并没有去窥窃的想法,因为——光是从李凤仙这小表情上,就可以猜测出不少的东西,哪里还用得着读心术啊。 “太师叔,我——那个……这个是对方送来的信。” 李凤仙从抽屉里取出了一封信,说实话即便是生活在长乐村那种地方,沈欢也很久没有见过这种以书信沟通的古老方式了。 “这封信是谁送来的?” “唐恨天。” 沈欢愣了一下,“那个小子有事儿直接在微信上联系我就好了,何必搞送信这种事情,他小子现在人在哪里?” 李凤仙摇了摇头,“太师叔您误会了,这封信虽然是唐少宗主送过来的,但写这封信的人,却不是他。” “不是他?” 沈欢愣了一下,“那是谁送过来的?” “他说他也不知道,只是唐宗主让他过来送信,他就过来了。”李凤仙苦笑道:“因为信封上有着医道盟的印记,加上上面写了药王亲启,他也不敢随意拆开,就一直在这儿等您,可等了你几天都不见回来,便出去游玩了。” “不是他写的?”沈欢愣了一下,接过信封打开。 在开启信封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味,像是花香,不是很浓。 因为怕是有毒的气体,沈欢下意识的屏住了呼吸,可转念一想,这不像是毒药会发出的香气,更像是女人香,便没再这么做,看起了信封上的内容。 看完以后,沈欢忍不住笑了两声。 一旁的李凤仙疑惑道:“不知信上写的是什么内容?” 沈欢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感叹道:“从我继承药王之位到现在,这个号称医道盟最神秘的的女子门派终于联系我了。” 听到这话,李凤仙先是一愣,然后惊讶道:“这封信是蝴蝶谷的人写的?!” 第1340章蝴蝶谷是一个变态门派?! 在沈欢刚刚知道医道盟这个存在的时候,他就听说过蝴蝶谷的名字。 医道盟五大门派之一,也是唯一一个只收取女人做弟子的门派,在沈欢眼中,也算是医道盟当中,最神秘的门派。 关于这个门派怎么说呢,给人的感觉就是“老娘这个门派的逼格很高”,在装逼的同时,礼数又给的很周到,让你无话可说。 举个例子就是,有个很猥琐的人,你看到他就想揍他,可人家就是不给你揍他的机会。 沈欢不是一个爱面子的人,但在某些方面,他很有自己的原则。 如果是其他身份被怠慢,沈欢心中可能会有郁闷,但是很快就会烟消云散。 但若是医道盟药王的这个身份被怠慢,沈欢绝对回气愤无比,不是因为药王这个身份有多么的金贵,而是因为——这个身份是孙真留给他的遗物之一。 夸张一些来说,孙真在沈欢心中,已经远远不是师父那么简单,他不光是授业恩师、人生导师,更是一种家人一般的存在。 而对于沈欢来说,家人一直是他的逆鳞。 以前甄礼海等人对他这个药王不敬,他心中也是有怒气的,所以他选择以医术来比较高地,以此来捍卫自己和师父的尊严。 但对于经历了这么多事情的沈欢来说,这样的反击方式是完全不够的。 让人闭嘴最爽快的方式,自然是打脸无疑,但最简单有效的方式,必定是杀人灭口,人死了,这嘴巴自然也就闭上去了。 蝴蝶谷当初不来参加药王试炼,很明显就是不给他这个新任药王的面子,只是从前没机会也没时间去和这个门派计较。 令沈欢没有想到的是,这个门派竟然主动联系了他。 “上面写了些什么?” 李凤仙身为医王世家的传人,对于蝴蝶谷的了解,要比沈欢多上不少。 蝴蝶谷很强大,最强盛的时期,甚至可以和一家独大的药王门做比拼。 成为蝴蝶谷的弟子,几乎是所有女医师的目标,包括她这个医王世家的传人。 在遇到沈欢之前,李凤仙确实认为自己的医术在年轻一辈当中天下无双,不过这个天下无双仅限于世俗当中。 至于蝴蝶谷当中,她的医术最多处于上游偏下。 “沈药王好,自您继承药王以来,蝴蝶谷还未登门拜访,实有不敬,今特邀请您到蝴蝶谷一聚,略备薄酒小菜,望您赏脸……蝴蝶谷谷主,闻人月。” “竟然是蝴蝶谷谷主闻人月的亲笔信。” “呃……很厉害吗?” “是的,因为闻人前辈,几乎从来都不会亲自给人写信的。” “你对蝴蝶谷很了解?”沈欢将信折叠放好,问道。 李凤仙点了点头,“我曾经和蝴蝶谷有过一些交集。” “说说看。”沈欢把信收到了须弥戒当中,看表情应该是对蝴蝶谷的事情十分有兴趣。 “我当初在医术上遇到了瓶颈,一直无法突破,所以就起了拜师的念头。”李凤仙无奈的笑了笑,“太奶奶虽然是药王谷门人,但她的性格有些古怪,并且有很多问题都不会亲自解释,都是让我自行摸索。” “虽然现在明白,太奶奶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自己获得的,印象才会更加深刻,但当时我不太理解,太奶奶为什么会这样做。” “带着一些赌气的念头,我前往蝴蝶谷拜师,可最后却失败了。” “怎么,以你的天赋她们还看不上眼?”沈欢挑了下眉头,李凤仙的医术在什么水平,他很清楚,至于天赋在世俗当中也堪称一绝。 如果连这样的天才都放在眼中,那么这个蝴蝶谷就需要重新审视一下了,因为这已经不是高傲的问题,完全是没有脑子的问题了! “不是的,我的天赋和医术水平,完全可以通过她们的考核,但是她们却知道我是医王世家的身份,所以就没有收我做弟子了。” 沈欢愣了一下,“就因为这个?” “太师叔没有和医道盟的人打过交道,可能不太清楚,医道盟都是一些老牌门派组成的,十分讲究规矩,如果先前拜入过医道盟的门派,那么久不可以再拜入其他门派,世俗中也讲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更不要说这些老牌门派,所以在他们的眼中,这种行为是需要完全杜绝的。” “而且,既然有可能背叛第一个门派,就会背叛第二个门派。” “照你这么说,这个蝴蝶谷是一个非常讲究规矩的门派?”沈欢这句话像是在问李凤仙,但他自己却是抢先一步回答了,“我倒是觉得,这个蝴蝶谷不是什么好门派。” “为什么呢?” 李凤仙有些不解,在她看来,蝴蝶谷是一个很有志气,并且也很有能力的门派。 能在古代那种重男轻女的时代,传承至今,非常值得令人敬佩,即便是如今这个时代,恐怕也没有哪个女人敢创立这种只收女人的公司。 不是说没有这种只存在女人的公司,而是说——就算有,这些公司也多半是男人创见的。 “只收男不收女,这样的门派要不然都是尼姑,要不然就全都是变态。”沈欢有理有据的诉说着自己的观点,“蝴蝶谷肯定不会是尼姑,所以他们一定是变态。” “这……有些强词夺理了吧?” “并没有。”沈欢摇了摇头,“不管是重男和重女,我都不怎么认同,存在即合理,既然老天爷让男人和女人两种物种同时存在,就必定有其的作用,所以两者互补才是正道。” “像蝴蝶谷这种只收女弟子的门派,乍一看似乎挺有志气,其实说白了,就是一个变态门派而已。” 李凤仙似乎并不是很认同,沈欢的这一套说辞,试探道:“太师叔,你该不会是因为当初蝴蝶谷没有参加药王试炼,所以一直怀恨在心到现在吧?” “是啊。” “啊?!” 李凤仙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会收到这样的回答,真不知道该说沈欢坦荡真小人,还是……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我就是因为这个啊,不然我闲着没事儿,去和一群女人计较什么。” “那您究竟是过去还是不过去?” “当然是过去了。” “那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等唐恨天回来了,咱们就出发。”沈欢说着,拿出手机,点开了微信准备联系唐恨天,可就在这个时候,门外响起了一阵吵杂的声音,隐约间还可以听到有人在说什么,唐公子死了之类的…… 第1341章这个世界上没有太师叔解决不了的事 李凤仙知道沈欢不喜欢吵杂,所以连忙走到了门外,将那些毛毛躁躁的家丁给拦了下来。 “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么慌张干嘛,难道你们不知道家中有贵客么?” 家丁确实不知道家中有贵客的事情,因为沈欢是飞进来的,期间出了李凤仙,没有和任何人打过招呼,就连李致远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回事儿。 “不、不是小姐,就是、就是——” 李凤仙想起了每次沈欢让自己冷静时的语气,有样学样道:“冷静点,好好组织一下语言,你这样结结巴巴的说话,不仅会影响我的情绪,并且也没办法表达出你想说的东西,只会让我干着急而已。” “小、小姐,我知道了。”家丁冷静了一下,开口说道:“小姐,唐公子出事儿了。” “唐公子?”李凤仙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很快就明白,出事儿的人是唐恨天。“怎么回事儿?” “我也不知道,刚刚门口的保镖发现了浑身是伤的唐公子,好像是被人打了。” 家丁也不知道具体情况,他只是被派来通风报信的。 “你说唐恨天被人打了?”沈欢一脸怪异的说道。 以唐恨天的毒术,在世俗能够让其吃亏的人屈指可数,除非是古武家族的人出手。 不过这也不大可能,毒宗的毒术有多么厉害,沈欢是亲身领教过的,只要不是超过玄阶的武者,想要丝毫无损的伤到他,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 家丁被忽然出来的沈欢吓了一跳,“沈少,您、您什么时候来得?” “刚刚过来。”通过刚才的对话可以得知,这个家丁应该也没了解多少东西,所以沈欢也没有多说,直接问道:“唐恨天现在在哪里?” “还在门口,家丁们正准备把他给抬进来。” “我们走。”沈欢对李凤仙说了一声,便直接朝着大门走去,两人都是练过的人,所以没一会儿就走到了门口。 看到唐恨天的样子以后,沈欢的脸色一下子便阴沉了下来。 唐恨天此时的模样,已经不能用狼狈来形容,他浑身上下都是血迹,到处都是伤口。 并且沈欢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他的两条手臂已经被人给废了。 沈欢压抑着心中的怒气,走到唐恨天身旁,取出一枚生肉续骨丸递到了唐恨天的嘴中,然后又用正骨之法,将唐恨天的两条手臂给接了上去。 等到唐恨天清醒以后,沈欢直接问道:“是什么人做的?” “你终于回来了。”唐恨天身上的伤势虽然好了,但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从之前受伤的状态中走出来,说话有些模模糊糊,颇有一种不省人事的感觉。 “回答我的问题。” 在沈欢的低喝之下,唐恨天似乎清醒了不少,“还能怎样,不就是被人揍了吗。” “我不是问你发生了什么事情,而是问你,这件事儿是什么人做的。” “这个……”唐恨天刚开始还有些迟疑,可是在看到沈欢的眼神以后,他立马说道:“我不是等你等得无聊,想要出去转一会儿吗,就在大街上转悠,可转悠没多久,就看到了一个挂着神医名头的骗子。” “你知道,我这人虽然不怎么样,但是总体来说还是很正义的,就想着上前拆穿那个假神医。” “然后呢?” “然后我没有想到,那个假神医背后还有一个很大的势力。”唐恨天无奈的笑了笑,“刚开始也就是一些小混混,可没想到那些小混混被我制服以后,又出来一个非常厉害的人。” “他似乎可以免疫我的一切毒素,准确来说不光是免疫,他还是一位用毒高手,不知道用的什么毒药,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让我失去了力量,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就像是被人点穴了一般。” 唐恨天倒下以后,那个高手解了小混混身上的毒,命令小混混们拳打脚踢,并且扬言可以直接打死,要是出了什么问题,全都由他来承担。 “还好那些小混混比较怕事儿,虽然打断了我两条胳膊,但并没有敢要了我的命,所以我就拖着自己的残躯回来李家搬救兵。” 唐恨天说的时候脸色正常,好像挨打的是别人,而不是他。 “你什么时候变了性子?” “我没有啊,一直都是男的。”唐恨天眨动着天真无邪的眼睛说道。 “我是说性格,这要是放在以前,你不可能如此平淡的叙述,应该是骂骂咧咧的叫喊着要灭对方全家。”沈欢眼睛紧紧的盯着唐恨天,“还有,别给我打马虎眼,你应该知道,我想要知道你内心的想法,并不是一件什么困难的事情。” 唐恨天无奈的笑了两声,“我就知道瞒不过你。” “老实说,我知道你实力很厉害,只不过我想自己来解决这件事情。” “因为对方和你一样都是用毒高手?” 唐恨天认真的点了点头,“没错,从小到大,在同年龄段中,关于用毒,所有人都不是我的对手,可这一次我却被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世俗人给碾压了。” “我咽不下这口气的同时,更想用自己的实力去解决这件事情。” “我知道以你的实力,去解决这件事情是很容易的……但我也是有尊严的。” 唐恨天说这些话的时候,表现得十分正经,光是从表面来看,根本看不出这是他的真心话,还是依旧在装逼。 沈欢挑眉问道:“你确定要这样做?” 唐恨天尴尬的咳嗽了两声,“那啥,我随便装装逼也就够了,要是真弄不过最后估计还得你动手。” “他们人在哪里?” “还在原地卖神药。”唐恨天摸了摸鼻子,“忘了说,我挨揍以后,那些郁闷的世俗人反而买假药买的更欢了。” “带我过去。”沈欢说着,抓着唐恨天的后衣的衣领就直接飞了出去。 等李凤仙回过神来的时候,两人早已没了影子。 “小姐,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不用了,你们都回去休息吧。”李凤仙看着沈欢消失的地方,淡定道:“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太师叔解决不了的事情。” 第1342章神药无敌?闹考提克斯! “神药无敌,服用一颗包治百病,有病的治病,没病的养生,只要八十八块钱,健康长寿领回家了啊!” 一个太阳穴上贴着狗皮膏药的中年人,站在原地拿着小喇叭不停地喊着。 至于他嘴中所谓的神药,就放在一旁的蹦蹦车上,所谓蹦蹦车就是柴油三轮车。 这个狗皮膏药给人的感觉,不像是在卖药品,更像是在卖西瓜水果一类的东西。 但就是这幅打扮,周围却围了一堆的人,这些人可不是什么吃瓜群众,全都风急火燎的,恨不得将前面的人给弄死——他们全都着急着买药。 即便是当初益寿茶推行的时候,也没有这样火爆的场景。 不过当初沈欢为了避免意外的发生,也做了不少的功课,安保方面是没有任何的问题的。 “就是这个人?” 听到沈欢的问话,唐恨天开口解释道:“这个人只是用来吆喝的,我感觉真正的主使者是那个用毒高手。” “你有没有看过那些药是什么炼制成的?” “这个倒没有,不过我肯定是假药,别说小小的世俗,就算是放到咱们整个医道盟,包括历代药王,都没有几个人敢说一颗丹药就包治百病。”唐恨天分析道:“这个人肯定是骗子!” 沈欢没有说话,用灵气匠人拨开,走到中年人身旁,掏出了八十八块钱,“我要一盒。” “好嘞。”中年人应了一声,非常熟练的接钱拿药。 在接过药物以后,沈欢再利用同样的方法走了出去。 外面的唐恨天看的是一脸懵逼,“我说老大,你这是干什么啊。” “我想要看看这个药物是什么成分做的。” “天呢,你该不会是真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包治百病的药物吧?”唐恨天一脸无语道:“你要说这个世界上有包治百病的神医我信,但你要是说这个世界上有包治百病的丹药,那是打死我也不相信。” “身为药王的您,难道没有听说过对症下药吗?” “我知道。” 看着沈欢那平淡到令人蛋疼的表情,唐恨天都要奔溃了,“既然你知道,那还买什么啊!” “我得看看这个药物是有害的,还是吃不死人治不了病一样的保健品。” 沈欢将丹药夹碎,闻了一下,“是强身健体的药……不过里面的药液似乎很少,起不到太大的作用,但也不至于把人给吃死。” 正说着,沈欢的表情忽然一变,“不对!” “怎么了?”唐恨天苦笑道:“我说老大,咱能不能不要一惊一乍的,你再这么继续下去,恐怕我都要给吓尿了。” “里面有罂子粟之类的东西。” “你说什么?!” 沈欢用手摩擦了一下指尖上的粉末,“除了淡薄到可以忽略的药汁以外,这个丹药大部分都是由罂子粟熬制的液体所炼制的。” “也就是说——” “这是du品。” “妈的!”唐恨天大骂一声,“我一定要杀了这些混蛋!当年鸭片侵犯我们华夏领土的时候,我爷爷的爷爷为了对抗,疲劳猝死,本以为我们华夏不会再出现这样的事情,没想到——”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你那都是什么年代的资料了,在如今的华夏,罂子粟水已经是很低级的东西了,高级化学产物都有不少,几乎是不管你有多少钱,都足以倾家荡产。” “不管怎么说,都无法改变这群人是人渣的事实!” “恨天。” 唐恨天不由的颤抖了一下,“老大你忽然这么叫我,叫的我好生不习惯。” 沈欢一本正经道:“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如果只是你的个人恩怨,我可以在一旁看着不出手,但是现在——这已经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了,你明白我是什么意思吗?” 唐恨天点了点头,“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当然明白你想说什么……我懂得,大局为重,我不会以为自己德个人恩怨和对方怄气,一意孤行,非得和对方单挑。” “明白就好。” 沈欢说着,凝聚一股灵气在嗓口,大喊道:“都让开!” 沈欢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想让这群人从迷失中清醒过来,可他并没有成功达到目的,这群人依旧像是疯子一般想要争抢神医三轮车上的药物,生怕晚一步就买不到了。 这些买药的人没注意到,不代表卖药的人没有注意到。 中年人在发现沈欢的异常举动以后,便起了警惕之心,“那个,最后六盒了,一次性大甩卖,只要有人全部买完,就只收六十六元一盒的价格,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了啊!” “哼!” 沈欢冷哼一声,抬起右脚在地上踩了一下。 就这一下,这方圆是米以内,皆有种天摇地晃的感觉。 “地震了?” “真是地震了!” “神医把药给我,我愿意原价购买,全都给我!” “地震了,你们快跑啊,神医药给我吧!” “骗谁呢,你们头晕就头晕,说什么地震,无非就是为了转移大家的注意力,好把这些丹药弄到自己手里罢了!” “妈的!”沈欢是真的生气了,直接释放龙威,将这些被罂子粟熏心的人给镇压趴倒在了地上。 中年人一看到这情况先是一愣,然后目光凶狠的看着沈欢,“小子,你知不知道我这个摊子是谁罩着——” 话说一半,他就看到了沈欢身旁的唐恨天。 “我说怎么回事儿,原来是你小子过来找事儿,怎么以为搬救兵过来,就能敌得过我们仇爷了吗?”中年人得意道:“别说一个人,你就算叫来十个八个,都不可能是仇爷的对手!” 这正说着,中年人忽然愣住了,“不、不可能,你明明已经被打成了残废,怎么可能还会好好的站在这里,我、我——来人,快点来人,有人闹事儿了!” 回想到之前沈欢一下子就把众人给镇趴下的场景,中年人忽然感觉自己的内心拔凉拔凉的,。 “现在才明白过来?晚了!”唐恨天说着,就朝中年人走了过去。 他虽然不再决定单挑,可这不代表他不会动手。 可是唐恨天还没走几步,之前揍他的那些个小混混便出现了。 “又是你这不知死活的东——” 为首的混混话还没说完,便脖子喷血,直接倒在了地上。 沈欢在干掉混混头子以后,直视不远处的拐角说道:“如果你再不出来,我就杀光你的所有手下!” 第1343章我叫盖伦!德玛西亚? 沈欢说完这句话以后,巷口并没有任何人影的出现,面对这样的情况,沈欢直接干掉了剩下的几个小混混。 “出来!” 沈欢目光冰冷无比,依旧凝视着巷口,“我这个人没有什么耐性,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出来!” “啪啪啪——” 巷口响起了一阵掌声,紧接着一个人影从里面走了出来,是一个年轻人。 从样貌上看,并没有什么太多的特色,唯独引人注意的,可能就是他眉心的黑痣了,加上年轻人的头发并没有多少,颇有几分佛陀的味道。 “真是厉害,早就听闻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超越人类极限的存在,没想到竟然会亲眼见到。” 年轻人的语气有些玩味,似乎在看到沈欢大杀特杀的本领以后,根本不畏惧沈欢。 “你幕后的主使是谁?”沈欢可不相信,这样一个年轻人,就能够搞出来以罂子粟壳炼药的宪法。 “幕后主使?”年轻人听后忍不住笑了起来,“很抱歉,这种小单子,还不需要什么幕后主使。” “我说老兄,我只不过是为了赚点钱而已,你们不至于这样吧?再说我做的也不是什么恶事儿。”年轻人说着,转身看了一眼唐恨天,“你看,当初我就算是让那群混混们下手,也没有吧你这位朋友个打死不是吗?这样看的话,好像是你们更加邪恶啊,这群小混混虽然是社会蛀虫,可也没犯过非死不可的罪过,就这么把他们杀了,啧啧——” 这边正说着,年轻人仿佛忽然想起了什么,大笑道:“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儿。” “你们两个过来,是找我报仇的吧?”年轻人叹了口气,“你们说这是何必呢,咱们之间又没什么深仇大怨的。” “我在这里道个歉怎么样?”年轻人说着指了一下唐恨天,“我看你这位朋友现在也没什么事儿,我道个歉得了,要是你们还不满意,就再带你们吃一顿燕京烤鸭怎么样?不是我吹牛,北京烤鸭,那味道,啧啧,贼捷豹好吃。” “你给我闭嘴!”沈欢瞪着那年轻人说道:“听恨天的说法,你也是一个医师,身为医师自然是要以济世为怀,就算不是这样,也不应该拿普通人的性命不当人命,更何况是用罂子粟这种东西来荼毒百姓!” “唉……”年轻人叹了口气,“真是给脸不要脸,本少完全是看在你实力不错的分子上才给你这样说话的,现在好了,我也没必要跟你客气了。” 年轻人说着,猛地一挥手臂,唐恨天见状连忙说道:“小心,这是他在下毒!” “我知道。” 沈欢应了一声,没有多话,就那么干站着,连躲闪的意思都没有。 年轻人见状后忍不住大笑道:“真是一个白痴,以为自己有一点武力就天下无敌了吗?蠢货!这个世界上最强的是毒功!” “无论人强大到什么地步,都无法逃离人这个概念,只要是人就有生命,只要是生命体就会中毒,你已经没救了。” 年轻人说这话的时候自信满满,好像在他眼中沈欢早已是一个死人。 “你的自信就是源自于这东西吗?”沈欢的指尖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颗白色的圆形丹药。 原本自信满满的年轻人,看到这颗丹药以后,整个人都有些傻眼,“怎么会……怎么可能!刹那芳华明明没有任何形态,也没有任何味道,在化为粉末以后,根本就和空气一般无二,你不仅挡下了它,竟然还将它恢复到了最初始的状态,你、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小子,你现在知道害怕了?晚了!”虽然这个逼不是唐恨天装的,但沈欢可是他的老大啊。 老大装逼,他这个当小弟虽然不至于耀武扬威,单也会站出来装个逼什么的。 “哼!”年轻人冷哼一声,“你知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哈哈哈。”唐恨天听到这句话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开什么玩笑,他这个毒宗的少宗主都没有露身份,这个依靠罂子粟来赚钱的家伙,却开始耀武扬威了……这他么不是扯淡么! “你笑什么!” “说实话,之前我感觉你听聪明的,可现在你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傻哔。” “你说什么!” “老子说你是个傻哔!”唐恨天骂骂咧咧的说道:“整天只知道问什么,滚回家问你爸去,问老子做什么!” “算了,以你的智商,我估计就算是骂你,你一时间也没办法明白过来,我还是老老实实的跟你说吧。” 唐恨天指着地上被他们干掉的尸体,“在世俗里,有几个敢随便杀人的?我们既然敢大庭广众之下杀人,就代表我们的背景肯定不简单。” 年轻人没有在说话,因为他明白,唐恨天的话并不是在扯淡,在世俗敢杀人的有不少,但在大街上就这么把人给干掉的,恐怕一只手都能够数的过来。 “好吧,既然你们不想说出自己的身份,也没有问题,我就说出我的身份吧。”年轻人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叫盖伦。” “格伦?外国人?” “不是格伦,是盖伦!” “这不一样嘛。” 唐恨天一脸玩味的说道。 盖伦显然被气的不轻,“ge是盖世无双的那个ge!” “我没听说过ge世无双啊。” “就是那个盖字!” “噗——”唐恨天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盖?那你的名字岂不是盖伦?我的惹法克!兄弟,你的大宝剑呢?要不要在高呼两声德玛西亚?” “咳咳。”唐恨天咳嗽了两声,双手抱歉,装模作样道:“原来兄台是瓦罗兰大陆上的贵族,多有不敬,还请见谅。” “啊!!!”盖伦气的浑身颤抖,“是ge不是盖!你、你有没有听说过荆轲?” “听说过,荆轲刺秦王,两腿扛在肩膀上,对不对?” 盖伦听不懂唐恨天在玩什么梗,继续说道:“卫人荆轲曾游榆次,与我先祖盖聂讲论剑术,最终却被我先祖一眼瞪得胆散而去,现在你可知我是什么身份了吧?” 本以为唐恨天会继续耍小聪明,可没想到——唐恨天的脸色却一下子紧张了起来,“你……是盖家人?!” 第1344章爱生孩子的医道家族 早在唐恨天第一次开始玩梗的时候,沈欢就有些不耐烦了,毕竟他的目的是惩戒这个年轻人,而不是去取笑对方的名字。 就在他准备出口阻拦的时候,唐恨天却说出了刚才那句话——“你是盖家人?” 唐恨天是毒宗的少宗主,能够让其脸色大变的人可没有几个,根据其自己的说法,他这辈子也就怕过一个人,就是他爹,毒宗的宗主,后来又加了一个,就是沈欢本人。 可现在,眼前这个少年的姓氏,却让他这个少宗主紧张了起来,可见盖伦的身份背景一定不会简单。 “老唐,这个人是什么身份?” “啊?”唐恨天愣了一下,然后用手指着自己问道:“老唐是在喊我?”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这里还有第二个姓唐的吗?” “呃——” 盖伦冷笑一声,“你既然知道盖家,看来你的身份也不是那么简单。” 说实话,之前唐恨天那玩味的模样,让他心里很紧张,毕竟盖家已经很久没有在世俗中活跃过了,他生怕说出来以后有人不认识。 谁知道之前还不怕自己名字当回事儿的唐恨天,竟然一下子就被震慑到了。 “这个盖家什么来头?” 沈欢皱眉对唐恨天问道。 唐恨天面色有些凝重的说道:“你之前不是说过我们医道盟是个垃圾组织么?因为我们身为医生,却不做身为医生该干的事儿,只知道躲在深山里什么都不做。” “都是以前的事儿了,你提这个干吗?”沈欢无语道:“再说,你们现在不是已经开始履行职责,开始为世俗人看病施药了么。” “我说这些只是为了表示,其实你那些话并不是很适用于我们,因为我们医道盟每隔几年还是会给世俗之人送些福利的,不然你以为民间的那些神医传说是怎么流传出来的?” “别说废话,你知道我的性格。” “你有些耐心!”唐恨天没好气的说道:“这些话相对于形容我们,更适合形容盖家这一类家族。” “身为医师您应该明白我们在世俗其实有着不小的地位,既然古武能够有家族流传下去,那么我们医道界自然也不可能光有门派。” 医道最先起家就是以家族形式传出的,因为在那些年代,通通有着秘不传外的传统,甚至有些医术只能传给嫡系,并且还非得是嫡系男子,若是个女儿那也不行,若是孩子众多,也只传给天赋最好的那个。 在这种传统下,很多医道家族都灭亡了,即便有几个侥幸的家族,也随着一夫一妻制,而渐渐的走向了衰落。 毕竟想要更多的子孙,或者说想要天赋异禀的传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因为谁都无法掌控,自己所生的孩子,究竟是好还是坏。 唯一的办法,就是多生多养,生一个不是天才,那么生十个,里面总该有一个不错了的吧? 这些遗留下来的家族,无法适应华夏新的生存法则,就全都隐居到了深山当中。 “这个盖家就是当初那些家族中遗留下来的?” “没错。”唐恨天点了点头,“盖家真正的发家,是在战国时期,隐世之后也有过几个盖家子弟出来,曾经也在医学界引起过轰动,不过近百年来,是很少会出现了。” “这个盖家最擅长的就是毒术,和我们毒宗一样,以前我曾经听到父亲提起过,在古代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毒宗似乎就和这个盖家有着不小的恩怨。” “这些个隐世的医道家族,虽然久避不出,但实力上应该没有什么衰退。”唐恨天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除了盖家,这些医道家族还有不少,比如花家、孙家、刘家之类的。” 沈欢开口问道:“也就是说和隐世家族一样,只不过一个是自愿的,一个是因为皇族,对吧。” “您可以这么理解。” “一群白痴。”沈欢暗中骂了一句,这群人最初的目的是为了家族更好的传承,可是最后却跑到了深山里面,这他妈不是扯淡么! 要天才是为了名,隐居深山是有可能生出几个天才,可尼玛这样做,还有个屁名声啊。 如果是一个家族沈欢还可以理解,毕竟有些人就是这样,走着走着,就把最初上路的初心给忘了。 可是尼玛这么多家族,全都脑抽了吗? 还是说错的不是这些家族,而是……这个世界? “知道了我的身份,竟然还敢骂我白痴!” “废物!”沈欢冷哼一声,“医术是用来救人的,而不是用来赚钱的,我们治病之所以收钱,就和读书需要束脩是一样的。” “可是你……不仅没有救人的念头,反而以罂子粟为下药荼毒百姓,简直比人渣还要人渣!” “就是,你要是卖也去东瀛卖去,坑我们华夏人算什么。” “闭嘴!”沈欢没好气的瞪了唐恨天一眼,他好不容易占据了道德制高点,现在直接被唐恨天一句话给破坏了。 “我不管你是哪个家族的人,既然做了错事儿就必须付出代价!” “好大的口气!”盖伦冷哼道:“不要以为你杀了几个平民就可以在我这里装逼,我告诉你,要是我在燕京出了什么事儿,就算是皇族也没人可以保的住你!” “盖家又如何!”唐恨天也来劲了,看着对方说道:“老子这个毒宗的少宗主都没有你嚣张。” “毒宗少宗主?”盖伦愣了一下,然后说道:“你是毒宗的人?什么时候你们医道盟也开始插手世俗的事情了?” 他说着,看了沈欢一眼,“他是毒宗的人,那你是什么人?” “以你的资格还不配知道!”唐恨天说着,手中洒出了一团粉末。 盖伦看到后不屑道:“手下败将,还敢班门弄斧。” 说完,也是一记反击。 沈欢确实大袖一挥,让两人的毒粉消失的一点不剩,“你不是问我的身份吗?告诉你也可以,我是新一任的药王。” “药王?这么年轻的药王?”盖伦先是一愣,然后冷笑道:“就算你真的是药王也没有用,你们医道盟的头子,还管不到我们盖家!” “以前管不到,但从现在起——归我管!” 第1345章沈欢大梦,医统天下! “就凭你?”盖伦脸上充满了不屑,“莫说你这个新任药王,以前的药王也不是没想过统治我们这些医道家族,但是却没有一个能够成功的。” “以前的人做不到,不代表现在的人做不到。”沈欢紧紧的盯着盖伦,“从现在开始,你们这些医道家族,归我这个药王来管理了!” 盖伦还想要说什么,可他没有说完,就被沈欢给击昏了。 唐恨天看到以后愣了一下,“老大,你怎么不把他给杀了?” “杀什么杀,这里是华夏,又不是花旗。”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唐恨天则是一脸鄙夷的说道:“小混混你都杀了,还差这一个啊。” “出了施展龙威以外,我没有杀任何人。” “开什么玩笑——”唐恨天刚想拿地上的人说事儿,可这话还没出口,他却发现,刚才被沈欢一下子劈砍成两半的混混们,竟然全都完好无损的倒在地上,不仅如此,他们这些人还有呼吸,显然没有死亡,就连那个中年人也是如此。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唐恨天一脸惊恐的拍了拍自己的脸颊,“窝草,开什么玩笑,我、我刚才该不会是被这种罂子粟神药给感染到了吧?” “没,只是我施展的一些幻术而已。” 沈欢“杀”那些小混混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是为了逼迫盖伦现身。 就算盖伦不现身,沈欢也不会真正杀了这些小混混,只要走过去把对方给揪出来就好了。 所以,从一开始沈欢就没打算杀这群小混混。 “草!我还以为他们死了。”唐恨天一边说着,一边对着这群小混混拳打脚踢,“让你们打老子,让你们打老子!” 直到没有力气以后,唐恨天才停下眼前的动作,对沈欢说道:“老大,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办?” “找凤仙过来,将这群被罂子粟荼毒的人扔进戒毒所,戒毒的药物由我们中医公会提供,这些混混交给警察,至于这个盖伦,让凤仙将他关在医王世家的地下室,我留着还有用。” 唐恨天一听这话,一脸震惊的看着沈欢,“老大,你该不会是真的想要收服这些医道家族吧?” “我确实有这个想法,怎么你觉得很不可思议吗?” “不、不是的,我觉得很正常,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事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就像刚才那个混蛋所说的,之前几代药王都想着要收编这些医道家族,可是却没有一个是成功做到的,所以——” “还是那句话,以前的药王做不到,不代表我做不到。” 沈欢这么说,不是因为自己的医术有多么厉害,而是因为,他拥有一些以前药王没有的东西,比如——道修境界。 虽说是医武不分家,但俗话说的好,贪多嚼不烂,身为一名医师,最注重的自然是医术。 沈欢可谓是医师当中的一个奇葩,以他目前的医术来看,或许不是历代药王中最强的,但绝对是当今世上最厉害的医师。 “对了,蝴蝶谷给你的信看了们?”唐恨天搓了搓手,“不知道那群骚娘们找你有什么事儿?” “骚娘们?”沈欢愣了一下,虽然他不喜欢蝴蝶谷,但也不会用这种词语来形容对方,毕竟有些时候变态还可以用做褒义词,至于骚年们,那可就没有意思褒义的意思了。 “是啊,那群娘们一直自视甚高,除了强盛时期的药王门以外,她们是谁的面子都不给,自从你们药王门消失以后,她们就更是猖狂了,有什么聚会一概都不参加,搞得自己就好像是冰清玉洁的女神一样,实际上不过都是一群老太婆而已。” 唐恨天正说着,仿佛想起了什么,用手肘顶了一下沈欢说道:“对了,老大,其实我一直很好奇,你们药王门当初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虽然以前收的弟子就不多,可也没出现过弟子断层的情况,就说你和上一代药王之间,你们药王门的传承空隙,至少有五十年左右吧?” “说实话,你别生气啊……不光是我们毒宗,其他几派也是一样,他们都怀疑,你们药王门是不是灭门了。” 沈欢摇了摇头,“关于药王门的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 老实说,沈欢其实也很疑惑,药王门究竟是一个什么状况。 医道盟剩下的几个门派,少说也有几十个人,但到了药王门这里倒好,就四个,其中一个还是上代门主的女儿。 剩下的三个,一个比一个奇葩,华鹊,明明是医生,却非得干歹人的勾当,杜仲,传言中的评论都挺不错,可实际上却差点把他这个师侄给弄死。 至于最后的孙真……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不过相比较这些,沈欢更好奇——为毛师公辈,就只有一个人? “也是,你是孙药王在世俗收的徒弟,估计到现在都不知道药王门在哪里呢。” 唐恨天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来我是没办法弄明白这个所有人都想知道的谜题了。” “我说老大,你对这些事儿难道都不好奇嘛?” 要是放在闲暇的时候,沈欢一定会好奇,至于现在,他可是没有一点好奇的心思。 “各干各的事儿吧。” “不是老大,咱们刚才正在聊蝴蝶谷的事情呢,那群老妖婆找你干啥去?”唐恨天紧跟沈欢的脚步。 沈欢摇了摇头,“这个我不清楚,她们只说让我去蝴蝶谷一聚。” “嘿,这群老太婆,还是爱玩一样的把戏,我看也没什么急事儿,要是有急事儿,就不会让我爸送信了,直接亲自过来得了。”唐恨天撇嘴道:“要我说,咱们还是别去了。”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我终究还是要过去一趟。” “那准备什么时候出发?” “等两天吧,我这边刚从花旗回来,还有一些事情要解决。”沈欢这边话刚刚说完,一辆黑色轿车便停在了他们身旁。 不等里面的人出来,沈欢便无奈的笑道:“这个小国主还是像以前一样的着急啊。” 话落,厂公便衣帽整齐的从车上走了下来…… 第1346章建国以来第一位外姓王(上) “真是辛苦厂公了,又让您白跑一趟。” 沈欢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单看起来,这句话确实没有什么,可对于厂公来说,这绝对是不是什么好话。 厂公干笑两声,对着沈欢说道:“哎呦我的公爷,您就别跟小的开玩笑了。” “我没有开玩笑啊。” 厂公愣了一下,“您、您真的没有拍卖到龙鼎?!” “真没有。”沈欢一本正经的说道。 厂公感觉自己有些头晕,虽然探子来报,说沈欢没有拍卖到龙鼎,但这在厂公卡那里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要知道,沈欢那张卡里的面钱,买下一个龙鼎绝对是足够的,就算出现恶意竞争的情况,也不会出现钱不够的可能。 要不是因为有这样的自信,厂公又怎么敢说那张金卡是连接国库的存在。 别的不说,就那些钱,足够让普通的三口之家花上好几辈子了。 “这、这——”厂公结巴了半天,对着沈欢说道:“公爷,国主找您就是因为看重您有能力办好这件事情,怎么你——” “我没有在拍卖会上拍卖到这个物件,不代表我没有能力将龙鼎给带回来啊。” 沈欢脸上挂着一丝神秘的微笑。 厂公一听这话大松了口气,拿出手绢不停地擦着头上的汗液,“我就知道您是在跟我开玩笑,公爷您亲自出手,哪有办不成的事情啊!” “那个,咱们这就去见国主?” “成,不过在这之前,我想先给国主打个电话,没有问题吧?” “没有。” 沈欢拿起电话拨通了林妙诗的号码,就简单的聊了几句,便说道:“咱们走吧。” 唐恨天有些没看明白,小声问道:“咱们什么时候去蝴蝶谷?” “先把眼前的事情解决了。” “这个看着很像太监的人,应该是皇宫里面来得人吧?” “嗯。” “那老大你就赶快去吧,这事儿我可不敢随便参合。”唐恨天说着就一溜烟的跑了。 厂公似乎也不是很着急,他指着地上躺着的平民百姓说道:“公爷,这是怎么回事儿?” 沈欢将情况简单说了一下,厂公听后整个人都变得愤怒无比,“岂有此理,竟然有人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 厂公郑重的说道:“公爷放心,此事我必定会禀报给主子……对了,公爷您不是药王吗?” “我是医道盟的药王,并不是所有的医道中人都承认我这个身份。”沈欢干笑两声,“就说世俗当中,恐怕除了中医公会的人,也没有几个将我给当回事儿的。” “原来是这样。”厂公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公爷,这样吧,反正以后,你迟早要成为华夏医术界的龙头,收服这些医道家族也只是时间问题,你看这样如何?皇族给您暗中帮助,收了这些祸乱华夏的杂鱼?” “这样再好不过了。” 沈欢笑呵呵的说道,其实他一早就有这样的目的,只是一直没有想到借口,没想到厂公却主动提了出来。 从古至今,都讲究一个出师有名,沈欢原本只是个人意愿,现在倒是可以拿着皇族的命令当令牌。 之前那些医道家族可以逍遥法外,不是因为皇族没有能力管理,而是懒得去管,毕竟医师这个存在,并不会对天下大局造成多大的影响,要说有影响,也就只有药王级别的人可以做到。 至于毒宗这样的毒术门派,一般是不会搬到战场上的,和生化武器一样,这些都是各国交战期间,尽量避免使用的存在,如果不是非用不可,皇族也不会启动,或者是利用他们。 现在有皇族当令箭,沈欢做什么都方便一些。 “对了公公,这个盖伦既然敢在天子脚下做这些事情,其他地方应该也有被荼毒的地方,我建议待会儿你也和国主说下,最好是下达一个全国命令。” “打击du品,一直是目前的要务,就算公爷您不提出来,我们也会这么做的。” “那就好,咱们去皇城?” “去皇城。” 在厂公的带领下,沈欢没多久就到了皇城,和李瑾轩见面的还是老地方——御书房。 身为国主,日理万机,这个点还没下班,沈欢就在御书房等了一会儿,要说沈欢也没有等人的习惯,但谁让人家李瑾轩是国主呢。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以后,李瑾轩走了进来,他一看到沈欢,便笑呵呵的打起了招呼,“这次真是辛苦沈爱卿了。” “爱卿不敢当,我就是一个市井小民,能够帮国主做事儿,完全是我的荣幸。” 李瑾轩笑呵呵的说道:“你什么时候也学会谦虚了?” 沈欢微笑道:“自谦一直是我们华夏的传统美德不是么。” “好了,咱们废话少说吧,龙鼎呢?” “你早这么痛快的说不就好了么?至于装逼这么久?”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将龙鼎给拿了出来。 “果然是龙鼎,哈哈哈。” 李瑾轩一脸的兴奋,看到龙鼎仿佛像是看到了亲爹。 “爱卿啊,你——” “你还是叫我沈欢吧。”沈欢有些受不了爱卿这个词语,尤其是——我的爱卿这种称呼。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的爱情呢! “好吧,我刚开始还以为,你没有得手,我记得之前这东西好像是被华青会那群叛党给拍了去,不知爱——你是用什么办法夺回来的?” “偷回来的。”沈欢笑呵呵的说道:“我说老李啊,这东西我没有花一毛钱就带回来了,顺便还让你嘴里所谓的叛党来了一个大出血,你应该怎么报答我啊?” “公爷,说话要——”厂公刚想劝诫沈欢,李瑾轩却摆了摆手,“那我也叫你老沈了。” 李瑾轩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既然老沈你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应该藏私了。” “厂公,把我名人雕刻的令牌拿过来!” 厂公愣了一下,“主子,现在就交给公爷,是不是太早了?” “老沈为皇族和国家做了这么多,这是他应得的。” “好吧。”厂公叹了口气,躬身退去,没过多久就拿着一个锦盒走到了沈欢面前。 “老沈打开看看。” 沈欢也没客气,直接打开,只见锦盒内放着一块巴掌大的金色令牌,上面书写两个大字——医王! 第1347章建国以来第一位外姓王(下) 令牌由纯金炼制,上面雕刻着两头金龙,在两旁飞奔盘旋,栩栩如生,一看便知是出于名家之手。 而中间的药王二字,也十分有韵味。 厂公在一旁提醒道:“公爷,这医王二字,可是皇上御笔亲题,又由大师雕刻而成,不说这两个字含义,光是这两个字就价值万金啊!” 沈欢没有说话,又拿起令牌的背面看了看,上面有些小文字,是关于沈欢身份的简述,并且点明这是一块专属令牌。 在最下方有一个雕刻的玉玺印记,说明是国主御赐。 “不知老沈可喜欢?” “喜欢的紧。”沈欢笑道,说实话他对于这个令牌的材质、雕工,乃至题字都没有任何的兴趣,他只对医王这两个字有兴趣。 在华夏世俗当中,龙医便是中医的至高荣誉,这一点是无需质疑的,而在医道盟之中,药王也同样是最高的荣誉。 但无论如何,沈欢也只是中医的王者,甚至还不完全,毕竟还有医道家族这样独立的存在,医王这两个字所蕴含的肯定不只是中医之王这么简单。 “那你可知道,这医王二字是什么意思?” “莫非是中医之王?” “不!”李瑾轩摇了摇头,一脸傲然道:“不仅仅是中医之王,还是西医之王,只有这样才堪称医王!而除了这些,还有更重要的意义。” 沈欢大概猜出了一些什么,但还是装作一副没听明白的样子,“还请老李明示。” “他代表着王位!” 果然如此。 李瑾轩继续说道:“朕不仅让你做医学界的王者,还要让你做华夏自建国以来第一位外姓王!” 本以为沈欢会高兴的痛哭流涕,可没想到,沈欢却一本正经的说道:“我记得建国之初好像有不少王位啊,最厉害的就是隐世家族的慕容家,他们的祖先,更是被称之为一字并肩王的存在。” “咳咳——”李瑾轩的表情一下子就开始尴尬了起来,这个沈欢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你有所不知,那都是始皇祖那一辈分的事情了,不过那是建国之初,之后的几任国主,包括朕的父亲,都没有赐封过任何一个外姓王。” “那也算不上是建国以来第一位外姓王啊。” “朕,不是我——我——” 李瑾轩算是被沈欢打乱了所有的节奏,愣是半天都没有说出那些用来笼络人心的话。 “好了,跟你开玩笑呢,要是让人看到了你这一国之主,表现出这样的囧态,怕是又要生出不少的是非了。”沈欢摇晃了一下手中的令牌,“我知道这个令牌所代表的意义,在这里就先谢过国主您了。” 李瑾轩这才恢复之前的样子,笑道:“这些都是朕之前答应过你的,所以不算什——” 他这边的话还没有说完,沈欢便说道:“我说老李啊,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是国主不是皇帝,就别老说什么朕朕朕了,你难道忘了始皇祖当初的扫旧行动了?” “我见你被采访的时候,也没有做出过自称为朕的行为啊。” “我这不是最近的古装剧看多了吗。”李瑾轩干笑了两声,不过这笑声显得十分不自然。 沈欢很清楚什么叫做点到为止,自然不会再在这些个话题上继续纠缠下去,“那个国主,您要是什么事儿,我就先走了。” “走?这么快?”李瑾轩愣了一下,“难道你——” “我也没什么可聊的了,接下来出了要帮助国主您寻找龙鼎以外,还需要解决一下自己的私事儿,不是吗?” “这个——” “王爷留步。”厂公开口喊住了沈欢,反正沈欢成为王爷也是迟早的事情,更何况还是国主亲自封赏的,别的先不说,俗话说得好,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只要是个人,就回喜欢被拍马屁的感觉。 “公公您可别这样说,国主还没昭告天下,我也没完成任务,这声王爷我可承担不起。” 厂公没再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而是说道:“当务之急是解决罂子粟药物的事情啊。” “罂子粟药物?”李瑾轩皱眉问道。 厂公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了一下,李瑾轩听后大怒,“我竟然对这种事情一点都不清楚。” “可能是官商勾结吧。”见厂公一脸焦急,有想要教育自己,沈欢连忙改口道:“我都是电视剧里面看到的,也就是随口一说,你们别介意啊。” “你说的也不是没有可能。”李瑾轩严肃道:“厂公下我的命令,让各省都全力彻查此事儿。” “至于医道家族的事情……就交给沈药王您来处理了,如果需要帮助,可以随时联系我,我一定尽力帮你完成这件事情。” “那就有劳国主费心了。” 两人客气了两句,沈欢便离开了御书房。 待到离开皇城以后,李瑾轩才开始和厂公聊起正事儿。 “我感觉这个沈欢越来越不好控制了。” 厂公无奈的叹了口气,“准确来说,他从未被我们控制过。” “主子,这世间有很多事情是强求不得的,而且从古至今,皇权虽然一直是至高无上的象征,但总有一些人是皇权也无法征服和约束的。” “那只能怪那些皇者太过窝囊。”李瑾轩冷哼道:“只要等到龙鼎收集完毕……这天下就会真正成为朕的天下!” 厂公叹息着摇了摇头,“当年龙鼎是始皇祖炼制的,但是以始皇祖的能力,和天尊相比依旧有着巨大的差距,之后天尊虽然在龙鼎上加持了一些发力,可也仅仅是一些而已。” “我知道天尊很厉害,那是一道我永远我无法逾越的山峰,但是……我绝对不会允许有第二个天尊出现!” 李瑾轩冷笑道:“再说,那个唯一我无法超越的家伙,已经消失很久了,说不定早就死了。” “这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能够杀死天尊的人。”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究竟有没有,谁又知道呢。”李瑾轩冷哼一声,手掌紧紧的抓着龙鼎,“总之等到龙鼎收集完毕,就是我李瑾轩出头之日,无论是夏家还是沈欢这个药王,全都要臣服在我的龙袍之下!” 厂公无奈的叹了口气……最近自己怀疑从前所做之事的事情越来越多了,是否真的证明,当初的那件事本事就是一个错误? 第1348章你这样做会失去老娘的 “要去蝴蝶谷?那是什么地方?”林妙诗喝了口咖啡,柳眉紧紧的所在一起,似乎对于蝴蝶谷这个地方很感兴趣,“那里有很多蝴蝶吗?是不是老顽童和瑛姑隐居的地方?” 看来金大侠的威力确实不小,都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些武侠经典名著,不仅没有没落,反倒连林妙诗这样的冰山美女都看过。 当然,从表面上看是这样的,不过依照沈欢对林妙诗的了解……她看过金大侠的书很正常,没毕竟曾经的她足不出户,每天用来消遣的就是文字和影像。 就拿林妙诗目前的阅读量和观影量来说,在同一年龄段,应该没有哪些人能够比得上她了。 这有点类似王语嫣那种存在,但实际上林妙诗和王语嫣之间的差别还是有很多的,后者是学以致用,就算自己不会用,也会交给别人用,至于林妙诗嘛……不管是经典名著还是世界巨作,在她眼中就和现在的大部分网络小说一样,看得时候很爽,看完以后,呃——这本书讲的是啥来着? 能够让她记住的一些情节,在凡人的世界里,估计都可以去评价一个诺贝尔之类的了。 “蝴蝶谷有没有蝴蝶我不知道,不过从名字上来看那里应该有很多,另外周伯通和瑛姑隐居的地方叫做百花谷,而不是蝴蝶谷。” 林妙诗皱眉思索了一番,“但我记得金大侠小说中有蝴蝶谷这个地方的。” “那是蝶谷医仙胡青牛住的地方。” “但我记得那里是两个人住的。” “他有老婆的,叫王难姑。” 林妙诗恍然大悟道:“照你这么说,整个蝴蝶谷就是胡青牛传承下来得门派了?没想到金大侠写书竟然是有依据的,我还以为他是信口胡诌的呢。” “呃……这蝴蝶谷应该不是胡青牛传下来的,以为他和自己老婆全都被紫衫龙王给杀了,唯一的徒弟张无忌最后也带着自己的红颜知己赵敏隐居到了蒙古那边,在内地应该是传承不了了,还有个师侄叫常遇春,呃……历史上人家是开国将领,应该也没什么医术传承。” 沈欢还有一句最重要的话没有说——人家蝴蝶谷都是女弟子。 “综上所述,这地方应该和金大侠所描绘的地方是没有关系的。” “那这个蝴蝶谷是什么地方?”说来说去,两人最终又把话题给绕了回去。 沈欢只能老实说道:“是一个医道门派。” “只是这样吗?” “还是我们医道盟的门派,之前我上位的时候,她们没有来拜见,所以现在想要邀请我过去进行弥补。”沈欢这也是推测,蝴蝶谷邀请他过去做什么,还真没有个准信,毕竟蝴蝶谷在书信当中,并没有提及太多。 “按照你所说的,这个蝴蝶谷应该是有求于你。” “有求于我?” “没错,之前她们不来,应该是觉得没有什么东西会用得到你,所以才没有去,这种没有利益的事情,很少人会去做。”林妙诗扳了下指头,“你想想看,当初去参加药王试炼的人,都是有目的性的,这是唯一的解释。” “可是他们现在忽然遇到了事情,而这个事情很可能只有你一个人能够解决,他们便生出了请你过去的想法,但如果说出目的,你很可能会选择不去,毕竟他们曾经伤了你的面子,所以他们只能出此下策。” “你这么说好像也挺有道理的。”沈欢有些惊奇的看向林妙诗,虽然一直都知道自己这个媳妇的智商不低,但这还是第一次亲身有这种感觉。 之前的商业天赋不算,那只能代表商业领域的天赋而已。 林妙诗自信道:“准确率至少在九成以上。” “你就这么自信?” “没有谁会对谁无缘无故的好,这世间的一切都是靠利益连接在一起的,就好像朋友之间,能够成为朋友是因为共同点,当这个共同点消失以后,所谓的友谊就会以极快的速度开始减少直到消失,最明显的就是有了大学同学以后,在没有特殊情况下,高中同学之间的友谊就会慢慢的疏远,因为每天和你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聊天一起游戏等等可以一起做事情的人,已经换成了另外的对象。” 林妙诗表情淡定道:“所以友谊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高大上,真正难得的叫做知己。” 沈欢干笑两声,“有些时候,我觉得你挺适合去当老师的。” 林妙诗摇了摇头我,“不,我只是在暗示你。” “暗示我?”沈欢愣了一下,有些不知所以。 “如果你不是白痴的话,应该能够想明白我刚才话里的意思。”林妙诗说完便带上耳机开始看起来电影。 沈欢完全是一脸懵逼,怎么回事儿?刚刚不是在聊蝴蝶谷么,怎么不知足不觉当中,就牵扯到什么是友谊这件事情上去了。 就在沈欢万分不解的时候,苏璃的声音悠悠传了出来,“我说小欢子,你该不会是真得不明白你家小情人在说什么吧?” “真的啊。” “噗——”苏璃语气夸张道:“说实话,根据你现在的情商来看,我很费解,你这样的情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你?” “可能是因为我帅吧。” “我呸!” “好了,你快告诉我,妙诗刚才那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很简单,她是在告诉你,如果你再不做一些对两人有益的事情,你就可能会失去老娘。” 沈欢皱眉道:“失去你?我俩之间事情,和你有什么关系啊?” “你这个笨蛋,老娘只是在以你小情人的口吻说话!” “我靠!”沈欢一下子就明白了,揪下林妙诗的耳机,一本正经道:“妙诗,咱们一起去蝴蝶谷吧。” 林妙诗冷淡道:“不去。” “为什么?” “不为什么。” 沈欢欲哭无泪,“我说狐狸精,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啊?” “可能是你之前做了让她伤心的事情吧。” “伤心的事情?”沈欢一想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儿,在去花旗之前,沈欢答应林妙诗,做完事情以后就带她去迪士尼乐园玩的。 就在沈欢准备道歉的时候,他忽然皱起眉头,一股血腥味不知何时从窗口的位置传了过来,“什么人!” 第1349章盗门被灭了?! 沈欢喊了一声,但是对方并没有回应。 “出来!” 沈欢说着,用掌风将窗户给震了开来,看到来人模样后,沈欢表情瞬间变得惊讶无比,“怎么是你?!” 来人不是别人,真是消失了很久的柳云飞。 说实话,要不是柳云飞再次出现,沈欢都快忘记自己还和这样的人打过交道了。 此时的柳云飞看起来一点也没有之前见面时的潇洒,身为盗门继承人的他,看起来甚至有些狼狈,并且沈欢可以很肯定,刚才的血腥味就是对方身上传出来的。 “快进来。” 救人要紧,沈欢也没问那么多,将柳云飞给抬了进来。 柳云飞浑身上下至少有数十处伤口,有刀剑留下的,也有强制留下的,让人无法确定他究竟经历了什么。 沈欢先是用真气将子弹吸出体外,让柳云飞服下生肉续骨丸的同事,本想给他抹一些养肌粉来修复伤口,可这刚把衣服扯烂,沈欢就傻了。 “没、没有小丁丁?” “你说什么?”在一旁帮忙的林妙诗听到这话,一下子就警惕了起来。 “她好像是女的。” “好像是女的?”林妙诗皱眉道:“难道之前你不知道他是女的吗?” “不知道,之前她一直是以男性的身份出现在我面前,我还以为她是男人。”沈欢一脸尴尬,要是只有他一个人的话,说不定会偷窥一会儿,但现在的话,他是没有那个心情了。 “你把药粉给我,出去吧。” 老婆大人都说话,沈欢哪里敢反驳,直接将药物交到了林妙诗手里便离开了。 出去以后,沈欢十分想不明白,柳云飞怎么会是一个女人,在他的记忆力,那家伙好像一直是个男人。 真是怪事儿处处有,燕京特别多。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以后,林妙诗从里面走了出来,“她醒了,不过情绪有些奇怪,一睁眼就说着要找你。” “我进去看看。”沈欢说着,就准备进去,可没走两步,就让林妙诗给拦了下来。 “怎么了?” “你和她究竟是什么关系?” 得,自己这最最最亲爱的老婆,又开始吃醋了。 “她是一个小偷,我们是因为……”沈欢将两人认识的过程简单说了一下。 林妙诗狐疑道:“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你进去吧。”林妙诗没有在多问什么,不知道是出于信任,还是从其他地方判断出了沈欢并不是在撒谎。 沈欢进去以后,柳云飞直接从床上走了下来,“训练我!” 这突如其来的三个字,让沈欢愣了半天都没有摸到头脑,“训练?” “没错,训练我,我一定要突破你所形成的威压!”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想这个,咱们两个怎么说也算认识的,说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吧。” “你必须训练我,我也必须突破,只有这样才能报仇!”柳云飞说着双眼变得通红起来,柔弱的样子,就像是一个女人,“盗门被灭了。” “盗门被灭?”沈欢愣了一下,“据我所知,这个盗门似乎和其他门派一样,都是国家都管不到的地方,怎么会被灭了呢。” “你不要管这些,只要训练我就好,只要能够突破你的威压,我就一定可以找他们报仇!”柳云飞眼中充满了恨意,显然已经被仇恨蒙蔽了双眼。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你冷静一些,虽然生肉续骨丸让你看起来已经复原,但是以你身体目前的情况,想要训练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但我得帮师兄弟们报仇。” 看来不转移一下话题,这个柳云飞会永远在仇恨上牵扯下去,无奈之下沈欢只能转变攻略,开口问道:“对了,你怎么是个女的?难道那次之后,你做了变性手术?” 沈欢用半开玩笑的口吻,既是为了让柳云飞进入放松的状态。 柳云飞看了他一眼,语气平淡道:“我从一开始就是女人。” “那你为什么——” “我也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男人。” “……” 这柳云飞说的很有道理,沈欢一时之间竟然无言以对。 “那你柳云飞这个名字,是真的了吧?” “是真的,只不过不是白云的而是芸芸众生的芸,霏是绵雨霏霏的霏。” 柳芸霏? 华夏文化还真是博大精深呢。 “看来你对我隐藏了不少东西。”沈欢一边说着,也一边想起来,当初在飞机上遇到的事情。 其实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应该确定这个家伙是女人的。 “以我们的关系,我也没有必要给你透露那么多。” “好吧。”沈欢拽了一个凳子,坐在了柳芸霏的身前,“我觉得你有必要对我说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时候,说不定我能够帮上忙。” “用龙威来锻炼我。” 沈欢摇了摇头,“抱歉,以你现在的实力,根本无法承受我的龙威。” 柳芸霏一脸倔强道:“不试试怎么知——” “轰——”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沈欢的龙威便猛然出现,原本站在屋内的柳芸霏被一下子镇压到了地上。 屁股和地面接触的响声异常明显,看她脸上的表情,这一下子应该是不会轻了。 “这还只是一瞬间的力量,若是全力施压,我可以保证,你的筋骨和内脏全都会因为承受不住这股压力,而变成碎块。” 柳芸霏的表情绝望无比,由沈欢来训练自己,然后杀掉那些仇人,是她报仇的唯一希望,现在看来,一切都结束了,她这辈子都不会再有报仇的机会。 “说出来吧,或许我可以帮你。” “帮我,你凭什么——”柳芸霏正说着,整个人忽然一愣,“你的实力这么强大,一定可以帮到我的!”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都这么久了,才明白这个道理,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我们盗门被灭其实和你也有关系。” “和我有关系?”沈欢没想到柳芸霏第一句话就会这么说。 “不仅和你有关系,而且关系十分巨大,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 “记得,大概是一年前吧,你到我的那里去偷药王经。” “可后来我输了,你让我放弃偷它的打算,为了保命我也只好承认,可三天前,发布这个任务的人忽然找到了我们盗门。”柳芸霏眼中充满恨意道:“并且以没有完成任务为借口,对我们盗门的成员进行屠杀!” 第1350章装逼不如会飞 “照你这么说,岂不是因为我而害得盗门灭门?”沈欢没想到盗门被灭竟然是因为自己当初一句话,当然,尽管知道会造成这样的结果,他依旧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倒不是他轻视盗门的生命,而是对他来说,《药王经》的意义非同寻常。 “也不完全是。”柳芸霏咬牙道:“盗门领任务,然后又因为一些缘故推掉任务的事情有很多,甚至在条例上也是标注过得,若接下任务以后,发现任务与描述的等级不符,也是可以退掉的,当初我就是以雇主描述等级和真实等级不符退掉了你的任务,但没想到对方会这么霸道,并且还等到现在才出手。” “我现在怀疑,对方当初根本就是为了灭掉我们盗门所以才找出了这样的借口。” 沈欢没有说话,他觉得对方要是真这样想的话,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直接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了,没必要非得盯着自己的《药王经》不放,再说当初知道《药王经》在自己身上的人,并不多。 “他们现在人在哪里?” “还在盗门,他们似乎是想要找什么东西。”柳芸霏说到这儿,冷笑一声,“不过他们没有宝库的密码,是根本不可能得到里面的东西的。” “给盗门造成这样的麻烦我很抱歉。” “这和你没关系。”柳芸霏看着沈欢说道:“如果我当初执意要偷药王经,你也会杀了我我,而我因为这件任务死了,师父一定会派更多的人来送死。” “如果其中出现一个和我想法相同的人,那么结局依旧没办法改变,我很清楚自己的敌人是谁,你不用内疚。” 沈欢叹了口气,说道:“咱们现在过去吧,我帮你报仇。” “你不需要准备吗?” “应该不用。”沈欢指了指脸盆里面放的子弹,“如果他们真的很厉害的话,应该不至于用枪械这种不方便的东西。” 枪械本身是一种杀人利器,可以瞬间提升一个普通人的战斗力,放在其他国家可能是如此,但是在华夏,不管背景深浅,想要拿着枪械横行,几乎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若是拥有像是古武之类的能力,绝对不会拿着抢来冒险。 简单来说,还处于使用枪械的敌人,对沈欢来说,根本就不需要准备任何东西。 “你知道对方什么来头吗?” “可能是一个帮会。” “帮会?”沈欢愣了一下,“你们盗门可以算是华夏暗黑势力之一,这样的存在还怕帮会?” 柳芸霏耐下性子解释道:“其实我们盗门准确来说,也是一种帮会性质的存在,只不过到后面逐渐门派化罢了,这一点其实你可以从,现在的小偷分布情况判断出来。” “其实说直白一些,盗祖究竟和我们这个门派有没有关系还说不准,听师父推测,当初很可能是有位高人,想办法收编了所有的小偷,然后成立出了现在的盗门体系,并且进行系统化的教育,最终经过千年的演变,最终形成了盗门这样的存在。” “每个门派都是这样诞生的吧?”沈欢随口嘀咕了一句,“对了,还不知道你们盗门在什么地方。” “你开车吧,我给你指路。” “我没打算开车去。” 柳芸霏愣了一下,“不打算开车去?” “嗯。”沈欢点了点头,“不开车去,太浪费时间。” “开车还浪费时间,莫不成你现在的轻功,已经会飞了不成?”柳芸霏调侃道。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你搞清楚状况好么,现在是我要帮你,你这么埋汰我,很可能会失去一个强力的报仇助手。” “好吧……那你会飞么?” “会的。” “扯淡,你要是会飞的话,那——” “最好别乱说话。”沈欢说着,走到门口,对林妙诗简单说了一下情况。 林妙诗沉默了一会儿,“你确定要管这事儿?” “确定。” “不去蝴蝶谷了吗?” “以后再去,按照你说的,对方是有求于我,既然求我帮忙的人都不着急,我也没必要着急,并且在书信上,对方并没有说要我赶快过去,没有日期,就代表我什么时候过去都可以。” 见沈欢去意已决,林妙诗也没有多说什么,“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注意安全。” “知道了,我去去马上就回去。”沈欢说着,一抓柳芸霏直接飞入了空中,折让毫无准备她一瞬间便吓傻了。 “你、你真的会飞?!” “你问的是屁话。” 沈欢都懒得说什么了,人都飞到天上了,还问会不会飞,这特么不是扯淡么。 “盗门在什么地方?” 还好现在柳芸霏心中更多的是一种仇恨,不然不知道需要多久才会冷静,她指着东南方说道:“朝着这个方向飞,以你的速度大概半个小时左右就可以到了。” “半个小时……换算一下的话,大概也就是三分钟左右吧。”沈欢嘀咕了两句以后,便猛然提升速度,再次将柳芸霏给吓了个半死。 其实盗门并没有外界形容的那么神秘,你可以将它看成是一个武术学校,也可以将它看成是一个古老的门派,也可以将它看成是一个培养侠盗的组织,甚至是一个孤儿院。 盗门表面上就是一个孤儿院,这里分前后两院,收养着一批儿童,有天赋的,在争取孤儿的同意后,便开始进行神偷培养,至于那些没有天资或者说是不愿意的孤儿,则过着孤儿该有的生活。 维持这个孤儿院运转的,大多都是靠着盗门接任务或是劫富济贫来获得的。 此时盗门内所有的人几乎都被杀光了,无论是老人还是小孩,都没有放过,活着的就只有寥寥数人。 “老头儿我再问你一次,密码是多少。” 老人看着嚎啕大哭的孩童,咬牙道:“我不知道。” “哼!”穿着和杰克逊天王差不多服装的墨镜男冷哼一声,直接当着老人的面杀了一个孩子。 “你不得好死!你一定会不得好死的!” 看着咆哮的老人,墨镜男摇头道:“不,不得好死的人是你,因为这些小屁孩儿全都是因为你而死的。” “你放屁!” “来,再问一次,密码是多少。” “我不知——” 墨镜男早料到会是如此,不等老人说完,就准备扭断另一名孩童的脖子。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冰冷的声音从半空中传了过来,“你敢动他一下,老子就让你生不如死!” 第1351章鲨齿帮的人 黑墨镜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什么人?!” “你爷爷我又杀回来了!”柳芸霏大喝了一声。 柳芸霏的声音很有特色,所以黑墨镜一下子就听出了来人是谁,“我当是谁,原来是刚才狼狈逃跑的小老鼠。” 黑墨镜一边说着,一边抬头往上看,但这一抬头,他整个人都傻了。 “卧槽,这、这怎么可能?!” 他说着,踢了身旁的手下一脚,“你看看是不是老子看花了眼,天上是不是有两个人?” “是、是。”小弟也是一脸的懵逼,这种神奇的事情,他也是第一次看到。 “莫不成那小妮子再逃跑的途中失血过多,然后死了?”黑墨镜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把孩童给放下,直觉告诉他,手中的孩童可能是保住他性命的唯一办法。 “你才死了呢!”柳芸霏差不多已经习惯了飞行,对着下面的黑墨镜,冷声说道:“快点吧小杰给放了,不然就杀了你!” 黑墨镜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很快便恢复了冷静,“小妮子,别以为自己会飞就了不起了,你会飞,老子的子弹也会飞!” 他嘴上这么说,却是没有开枪,他生怕开枪后也无法杀死对方,若真是这样的话,他的内心必然会陷入崩溃的状态,到时候没了依仗,心态自然会崩溃。 崩溃后的自己是个什么鸟样子,黑墨镜再清楚不过,他可不想把人给丢到这里。 “我不管你是用什么戏法飞到天上去的,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只要你们不交出宝库的密码,老子便会好不犹豫的杀掉这个小子!” 黑墨镜说着,又将手枪指到了孩童的头上。 “姐姐救我,他们、他们真的会杀了我的,小明和小红已经都被他们给杀了。” 小杰带着哭腔,身为孩童的他本不知道死亡是一种怎样的恐怖,但见证到身边同伴的死亡后,他已经明白,死亡是一种十分痛苦的事情,虽然只有一会儿,可一旦痛了,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你们和华鹊是什么关系?”沈欢并没有直接出手,而是对这群人做出了询问。 其实在柳芸霏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沈欢就对雇主的身份有了一定的猜测——华鹊。 华鹊是唯一一个有可能对《药王经》执着不放的人,当初为了得到这本医药秘典以及药王之位,他可是不惜对同门数十年师兄下手的人渣。 黑墨镜吐了口唾沫,“你说的华鹊老子不认识,老子现在就只有一个要求,告诉老子密码,我就放了你们所有人。” “放弃吧,密码我是不会给你们的!”老人大吼一声,“芸霏你既然已经逃了又为什么回来,走!快走!宝库里面的东西,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们得到!” “可是——”柳芸霏不想走,她之所以回来就是为了报仇,以及守护住剩下的生命,如果她现在走了,毫无疑问,盗门剩下的人,可能会全都死掉。 “走!” “老人家,气劲不要这么大,等我问完我想问的问题以后,自可保尔等周全。” 一听这话,黑墨镜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开什么玩笑,小子你以为你自己是谁?” 沈欢没有回答他的问,而是继续说道:“你确定自己和华鹊没有关系?” “什么华鹊?老子听都没有听说过。”黑墨镜推了下眼镜,“老子是鲨齿帮的人,鲨齿帮听说过没?现今华夏最大的帮会!” “鲨齿帮?”沈欢还真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对于帮会,他的了解仅限于萧帮这个天下第一大帮会,“我和萧帮的人倒是有些交情,至于你说的鲨齿帮,抱歉,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萧帮都是什么年代的东西了,早就解散了,现在华夏第一大帮会就是我们鲨齿帮!”黑墨镜面带得意道:“准确算起来,这江湖上的六道十二门,全都归我们鲨齿帮来管,不说别的,就算是庙堂干部,见了老子都要叫一声九哥。” 鲨齿帮成立的时间不算太长,比起萧帮这种老牌帮会,它只有几十年的历史,不过这个帮会发展速度极快,只是几年就混出了名堂。 要说省级官员见面叫九哥,那自然是不可能的。 毕竟就算是天组这种官方的地下组织,也只能随意调动市级及以下的力量而已。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鲨齿帮确实是目前华夏第一大帮会,沈欢之所以没有听说过,是因为他对于帮会的接触很少,最多也就是和街上的混混打打交道。 “九哥是吧?”沈欢嘴上说着话,心里却在想着别的,他原本以为想要《药王经》的人,必然是华鹊无疑,可到头来却是一个叫做鲨齿帮的想要。 “识相的话,就从上面给老子下来,老老实实的说出密码,你们盗门也可以少死一些人。”九哥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指了指地上的尸体,“你们盗门也就只剩下几个活人了,要是不想让你们盗门灭绝,就按照老子的话去做。” “我说老头儿,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你何必为了一丁点的宝贝,而牺牲掉所有人呢?不值得,一点都不值得。” “哼!”老人冷哼一声,看样子是做了死打算,就算所有人都死了,他都不会把宝库的密码给说出去。 “你们鲨齿帮的人,要药王经有什么用?” 听到沈欢问话,九哥有些不耐烦的说道:“我说你这个小子的事儿怎么就这么多呢,你要是再不下来,信不信老子一枪崩了你!” “好,我下去。”沈欢说着,身形一动,直接出现在了九哥的面前,“我再问你最后一次,你们要药王经做什么。” “你、你——”九哥已经被这突发状况给搞迷糊了,一个原本在天空中的人,怎么可能一瞬间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这不科学,一点都不科学。 “你没有耐性,我更没有耐性,说!”沈欢再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一把掐住九哥的喉咙,将其举了起来,“你还有三秒的时间,一……” 九哥试图挣扎,但没什么卵用,咬牙奋力道:“咳、咳咳——看什么看,给老、老子杀了他!” 第1352章大、大人饶命啊! “咳咳,还愣着干什么,给我、给我杀了他!” 在他人看来,九哥的话,无疑是在给沈欢宣判死刑,但在柳芸霏看来,九哥是在给自己宣布死亡。 柳芸霏和沈欢打交道的次数不算多,但是却很清楚这短暂一年内,沈欢究竟提升了多少。 从轻功不如自己,到能够飞天遁地,其中的跨度根本无法想象。 对于已经会飞的人来说,子弹的威力,恐怕还没有同级对手一拳的威力大吧。 “砰砰砰!” 那群小弟的心中十分恐惧,先不说之前在天空中飞行的震撼,因为那是可以用道具做到的,凌空飞行的把戏,也有不少魔术师做过,他们和之前的九哥一样,也都当沈欢是在利用差不多的手段来骗人,可是在沈欢施展出犹如鬼魅一般的身法以后,他们便知道,刚才漂浮在空中的手段,根本就不是什么戏法。 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一眼就让人觉得是学生模样的小子,绝对拥有着足够让他们灵魂颤抖的实力。 其实就算九哥不下令,他们也会选择开枪杀掉沈欢。 面对令自己恐惧的东西,一般人都会选择逃避,如果逃不掉——那就毁灭他! 在扣下扳机的刹那,所有人都大松了口气,可是当他们看到子弹犹如时间静止一般,在沈欢周身停滞的时候,所有人都傻了。 子弹无法近身……这还是人类的力量吗? 魔鬼? 不! 这个年轻人给人的感觉,更像是——神! 没错,就是神,无所不能的神。 回想刚才沈欢漂浮在空中时的模样,在场众人皆有一种想要臣服的感觉。 “我一定是在做梦,对,我一定是在做梦,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人。”九哥眼中充满了不可置信,可是很快的眼神就转为了绝望,因为疼痛在告诉他,自己不是在做梦,与此同时,他也回想起当初在议事大厅时的一种记忆。 他和那位大人是一样的存在……自己竟然还妄图用枪械这种凡兵杀了他。 “对、对不起大人,你、你想知道什么,我全都告诉你,真的,只要是我知道的,我就全都、全都告诉你。” “你们要药王经做什么?” “药王经……是、是和您一样的大人下达的命令,他、他需要药王经来达成某个目的。” “什么目的?” “我、我不知道,我虽然是帮主的结拜弟兄,但是帮主从来不给我说这些。”九哥艰难的吞了口口水,“大人,您、您放我下来可好,在这么下去,我会死的……死人是没办法回答您问题的。” 以九哥这样的人来说,沈欢不需要有丝毫的担心,直接将手松开,让其屁股和地面来了一个亲密的接触。 不等他哎呦完,沈欢便继续问道:“既然你们的目的是药王经,又为什么打盗门宝库的主意。” “当我们发现药王经无法得手以后,便放弃了这次的行动,后来和您一样的大人,又下达了命令,让我们将盗门宝库内所有的东西都带回去,所以才——” “也就是说,你们来灭盗门,只是临时起意了对吧?” “对我们来说是,但对于和您一样的大人来说,应该是早有预谋的事情。” 沈欢没兴趣知道,那位和自己一样的大人是什么想法,他只需要知道,盗门被灭和自己没有关系就好。 这不会改变任何事情,沈欢之所以这么问就是为了确定一件事情。 如今事情确定了,他的心自然而然的也就可以安静下来了。 “你说和我一样的大人是什么意思?他长得和我一样还是?” “他的样貌我不知道,但是他和您一样,可以飞天遁地,甚至还以为召唤神火。” “召唤神火?”沈欢皱了下眉头,召唤出了魂焰,“你说的神火可是这个?” 九哥早已经被吓得麻木了,摇头道:“不是这个,是另一种神火。” “这个?”沈欢随便凝聚了一团火球。 看到火球后,九哥猛地点头,“没错,就是这个!” 看来这个鲨齿帮背后站着的,很可能是一个道修,是散修的可能性很大,因为目前加入道盟的道修当中,应该不会有人敢冒着被他这个盟主发现的危险,来做这种事情。 而且能够达到飞行高度的,更是一个人都没有。 “大人,你问的我都说了,是不是可以放了我?”九哥一边说着,一边发誓道:“我保证,自己已经再也不会打盗门的主意,不!以后我不会踏入盗门一步,求求您,求求您放过我吧。” “不能放了他!”柳芸霏安置好自己的师父和仅剩的几名儿童以后,便走了过来,“这个混蛋杀了我们盗门那么多人,绝对不可以放过他。” 一听这话,九哥一下子就着急了,“大、大人饶命啊,我只不过是奉命行事,上面要求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我也是身不由己的,身不由己的。” “放屁!”柳芸霏没有一点女儿家家的样子,“我告诉你,就算沈欢放过了你,我也不会放过你。” “沈、沈欢?!”九哥一脸恐惧的看了眼沈欢,然后对着柳芸霏问道:“你说这位大人的名字叫做沈欢?” “你听说过我的名字?”沈欢总感觉盗门这一次被灭门的事情,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对、对不起,绕了我,沈先生请您饶了我,如果我们知道盗门和您有关系,是绝对不会动手的,沈先生求求您求求您,求求您饶了我吧。” 九哥不停地磕头,额头上满是血迹,对他来说,仿佛是碰到了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事情。 他那恍惚惊恐的精神,仿佛随时会进入到疯癫的状态。 看到这样的一幕,沈欢心里更加疑惑了,就在这时,一个粗声粗气的声音传了过来,“小九,你在做什么!” “五哥!”看到来人以后,九哥立马停下了动作,他刚想解释,却被五哥一脚踹到了脸上,“给人磕头,你做了这么丢人的事情,若是被大哥知道——哼!等我收拾了这个混蛋,再来收拾你!” 说完,他夺走一名手下手中的大刀,直接朝着沈欢的头颅砍去! 第1353章鲨齿帮是沈欢的手下?! “五哥不要!”九哥在那大喊了一声,可终究还是晚了,和刚才柳芸霏看他一样,在他眼中,五哥在挥舞起大刀的刹那,已经决定了自己死亡的旋律,那是他最后的舞蹈。 “胆小鬼!”五哥不屑的冷哼一声,“你这胆小懦弱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掉!” 鲨齿帮是由九个结义兄弟建立的,他们原本都是高中同学,是学校最为强大的团体,每个都是班级扛把子,到了高三以后,自然而然的整个学校都成了他们的天下。 高中毕业以后,有些人因为家境好,直接用钱买进了名牌大学,或者是和部队有关系直接送进了不对,有些人因为成绩还凑合,进入了三本或是专科就读,至于两样都没有的,大多选择了辍学。 老大属于前两者的结合体,成绩不错,家里又有钱,并且还是九个兄弟中最能打的,直接选择了出国留学。 走之前哥几个喝了顿酒,九个大男孩哭的是死去活来,并且都发下誓言,若是以后谁起来了,一定要带着没起来的兄弟。 六年过去以后,兄弟几个的联系越来越少,到了最后基本上全断了。 直到二十年前老大再次出现,将兄弟几个聚集到了一块儿,组建了鲨齿帮。 比较遗憾的是,老三和老七因为理念不合,和他们断绝了关系,即便老大出面也无法挽回,老九因为爱情加上事业的不顺,选择整日饮酒消沉,甚至来连建立鲨齿帮那天,也只是晕乎乎的,像是一滩烂泥。 其余几个兄弟之间,因为长时间的不联系,也逐渐开始疏远。 发展到中期,老九因为长期饮酒,肝脏不适离开了人世。 老三和老七,则完全没有了消息。 没有这三个人的兄弟组是不完整的,老大决定新拉几个人加进来。 现在这个九哥就是后来加入的,不过也是有十几年的感情了。 老五一直看不惯新老九,因为他这个人太过胆小,什么叫欺软怕硬表现得是淋漓尽致,要不是因为这一次老大特地叮嘱,让他们一起过来,他才不想和这样的胆小鬼打交道。 和老五不同,老九这人虽然胆小了一些,但还是很关爱这些给自己机会的老哥哥的,所以在老五出手的时候,他才会大喊亚麻跌。 “去死吧!”老五一刀朝着沈欢的头上砍去。 沈欢也不躲,语气平淡道:“我本来打算放过你们的,但是现在,我没那个兴趣了。” 一看老五拿刀的架势就知道是一个练家子的,再加上这莹莹发光的刀身来看,还是一个古武高手,并且还是那种杀了不少人的古武高手。 沈欢话落,只听“轰”的一声,老五直接连人带刀飞了出去。 “咳咳——噗——”老五本想用咳嗽化解,没想到在咳嗽两声以后,却牵动体内的罡气突击心脏,直接将血液给吐了出去。 “你、你是什么人?!”老五脸上充满了震惊。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沈欢说着将手缓缓举起。 “不要啊沈先生!”老九又开始了磕头,“五哥,你快求饶啊,这位是沈先生啊!” “沈先生?什么沈先生?”老五一脸迷茫,接着冷哼道:“就算是老大都没有让我下跪的资格,他这个人是很厉害,但我宁愿死,都不会向他求饶!” “小九,说实话,老子看不惯你,但是也必须得承认一点,你知道感恩,当哥哥的奉劝你一句,身为一个男人,宁愿战死,也不能跪着活!” “说实话,我都快被你的豪情感染了。”沈欢一脸感动,可说着说着,脸上的表情又瞬间变得阴沉起来,“可惜,你做的配不上你说的话!” “你要宝库可以,但是却滥杀无辜,你怕这些中年人报复,可以,杀了他们便可,但这些小孩子呢?他们都是无辜的!” “他们生到这个世界上就被父母给抛弃,这本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令人悲哀的事情,单你却没有半点怜悯之心,不仅毁灭了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温暖,还将本身属于他们温暖的生命给剥夺掉了。” 沈欢咬牙道:“你是一个男人没错,但你所做的事情确实连牲畜都不如。” “哼!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只要是我的敌人,无论男女老少我一个都不会放过。”老五大笑道:“要不是因为我打不过你,你早就成为我的刀下亡魂了。” “老子在这个世界上活了五十多年,已经够本了!” “来杀了我啊!” “杀你?那会脏了我的手。”沈欢说着,眼中红光一亮,“脑袋撞墙,撞到死为止。” 此话一出,老五直接陷入痴呆的状态,然后猛然站起,不停地朝着墙壁撞击,只是第一下,就可以听到头骨碎裂的声音。 “沈先生不要啊,我们、我们可是您的手下啊,您、您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兄弟这么多年,虽然不是次次任务都帮你完成,但没有功劳也是有苦劳的,您怎么能够这样对待我们。” 老九流出了眼泪,那些眼泪和他额头流下的汗水混合,就像是流出了血泪一般。 “我的手下?”沈欢愣了一下,然后冷笑道:“我以为你真的是一个胆小鬼,没想到关于杀人诛心的把戏倒是玩的不错,你们何时成为我的手下了?” “如果我是你们的老大,在刚才见到我的时候,你就应该停手了。” 柳芸霏也跟着说道:“和他废话那么多干嘛,你不杀他,那就我来杀他!” 说完,柳芸霏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只匕首,直接刺穿了老九的胸膛。 “我、我不甘心,我……我真不甘心,沈先生,你、你这样做,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么!”老九费尽最后的力气,说完这些话以后,就直接倒在了地上。 而那边的老五,也因为将豆腐脑撞出,成为了一具尸体。 至于剩下的那些人,则一个个的死在了柳芸霏的匕首之下。 杀完所有人之后,柳芸霏直接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沈欢则是一脸的迷茫,因为在他看来,老九临死前语气和神情,并非像是装出来的…… 第1354章你就是沈欢?! 关于鲨齿帮,沈欢是一丁点的印象都没有。 但是老九临死前的表情,以及那种被最亲信之人出卖的眼神,一点都不像是假的。 难道自己曾经丢失了一段记忆,而丢失的这段记忆,就是自己在帮会界叱咤风云的记忆? 狗血! 沈欢的迟疑并没有停留太久,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根本没必要去想那么多,这个世界上演技好的人太多了,而一个人在临死前演技爆发,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 更加重要的是,沈欢对于自己这些年的记忆,了解的清清楚楚,根本没有任何不记得的地方,对于这种事情,他自然也不会有过多的关注。 “我帮你吧。”沈欢对着正在搬动尸体的柳芸霏说道。 柳芸霏摇了摇头,“我一定要亲手将他们下葬。” “好吧。”沈欢没有再说话,就那么静静的看着。 “你是什么人!”柳芸霏的师父,也就是之前被逼问密码的老人,一脸警惕的对着他问道。 沈欢愣了一下,然后解释道:“我是芸霏的朋友。” “不!你和他们一样,都是想要知道宝库密码的人。”老人冷哼一声,“放弃吧,就算你们上演苦肉计我也不会相信你的。” 沈欢有些无语,他觉得在这种时候,要是开口解释的话,肯定会得到“解释就是掩饰”之类的回答。 “你不说话就是默认了。” “……” 沈欢忽然发现,有些时候,老人和女人是可以共通的,真论起蛮不讲理的话,估计还是老人更胜一筹。 再说,只要认定一个人做什么的话,就算找再多理由也没有用。 就像是人们总喜欢把对你好不好,总结成爱不爱是一样的。 这操蛋的人生中的操蛋事情,又怎么可能是三言两语就能够解释清楚的。 “师父,沈欢是好人。”柳芸霏注意到两人的谈话以后,开口帮沈欢解释。 可老人却猛地摇头,“不,他是一个坏人,彻头彻尾的坏人!” “我是不会把宝库密码交给你们的,放弃吧,就算死也不会交给你的!”老人一边说,一边跳,要不是柳芸霏在一旁拦着,恐怕早就跟沈欢动起手了。 “师父!”柳芸霏喝了几声,老人这才开始消停一会儿。 “对不起,我们盗门死了这么多人,师父是因为收了刺激才会这样的。” “我知道。”其实从第二句开始的时候,沈欢就已经意识到了不对,“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我可以帮你师父治疗。” “我相信你的医术。”柳芸霏自然不会怀疑沈欢在医术上的强大,但问题是自己的师父是否愿意配合,“我师父现在的情况你也看到了,如果你要治疗的话,恐怕只会得到相反的结果。” “如果你同意我出手,这种小事很容易解决。” “真的吗?” “我没必要骗你不是吗?”沈欢无奈的干笑两声,他已经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被这种不信任的语气质疑过了。 “那我师父就交给你了。” “放心。” 沈欢走到老人身前,直接点了老人的穴道人,然后找了一处安静的地方帮其治疗。 治疗精神疾病,最好的就是鬼门十三针,不过沈欢发现,老人出了精神上受到了刺激以外,身体上也有不少被折磨的痕迹。 应该是鲨齿帮那群人,在老人身上问不到什么东西,所以才选择杀孩童来刺激他。 “放弃吧,我不会把密码交给你们的!” “我不要密码。”沈欢一边说着,一边用蜻蜓点水来缓和对方的伤势。 “不可能的,你接近我一定是为了密码,宝库里面的东西,都是祖师爷留下来的,我不允许你们任何人侵犯它!” “好,我不侵犯。” 沈欢说着便医治好了老人的外伤,紧接着便开始施展鬼门十三针来医治精神方面。 精神只要靠的就是大脑,无论病情大小,都需要慎重对待。 就拿现在的沈欢来说,他的实力即便是已经达到了半仙之境,但他的脑部仍旧是的脆弱。 沈欢也曾经想过,所谓的飞仙蜕凡,说的是不是就是讲脑部也强化到和金刚石一般坚硬的地步,亦或是将脑域完全开发。 “啊!!!” 治疗过程中,老人发出了一声尖叫,但沈欢手上的动作却并没有停下。 “怎么回事儿?”正在拖拽尸体的柳芸霏慌张的赶了进来。 沈欢摆了摆手,“没事儿,这是针灸的正常反应。” “正常反应?”柳芸霏皱起了眉头,在她看来,师父的表情充满了痛苦,那消瘦的身体,似乎随时都可能承受不住这巨大的压力。 “你不相信我?”沈欢邹起眉头,他最痛恨的,就是有人质疑自己的医术。 “我相信你,可是——” “本来对于不相信我的人,我是从来不会医治的,但这是我欠你的,尽管鲨齿帮的人说这件事和我没有关系。”沈欢说着加快了手中的速度。 没过一会儿,老人便冷静了下来,满身汗水的他,很快便清醒了过来。 “我怎么会在这里?为什么动不了?芸霏?你怎么还没走!” “师父,没事,一切都没事了,那群混蛋已经被我杀光了。”柳芸霏哭泣的想要抱住自己的师父,可她还没来得及做出动作,就被老人大骂道:“糊涂!你怎么可以杀光他们!” “可是师父,他们杀了那么多师兄弟,我——” “完了。”老人绝望的闭上眼睛,“我让你带着密码离开,就是为了让你逃出去躲起来,等他们找不到你了,这件事自然会不了了之,最后我们盗门也能够留下一个传承,可现在——” “你杀了他们的人,他们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找到你。” “走,快走!有多远走多远,绝对不要回来!” “可是师父——” “如果你还当我是师父的话,就按照我的话去做!”老人近乎咆哮的喊道。 沈欢忍不住开口道:“老先生,他们只不过是一个帮会罢了,你们盗门没必要这么害怕吧?” “鲨齿帮不过是小角色,恐怖的是它背后的存在。” “他们背后的存在应该是道修高手吧?” “道修?我不清楚,但绝对是恐怖如死神一般的存在。”老人说着一愣,“你……是什么人?” “他叫沈欢,是我当初偷取药王经的目标人物。” 谁知这一句平淡的介绍,却让老人再一次激动了起来,“你……就是沈欢?!” 第1355章帮我查一下鲨齿帮 “你就是沈欢?!” 老人的表情看起来十分惊讶,似乎对于沈欢的身份有着另一重的理解。 沈欢愣了一会儿,他有些闹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从未见过面的老者,在听到自己的名字以后,会表现出这么怪异的神情。 “没错,我就是沈欢。” 老人吞了口唾沫,脸上到处都是汗液,“芸霏,走!” “怎么了师父?” “我让你走你就走!”老人的情绪明显十分激动,不过话说到一般,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语气上的不妥,连忙改口道:“对不起,芸霏,你先退下吧,我想要和沈先生单独聊一会儿。” “我知道了师父。”柳芸霏虽然心中有所疑惑,但老人话都说到这个分子上,她自然不会反驳,鞠了一躬以后,便退了出去。 沈欢看着老人,老人看着沈欢,两人就是这么对视着,一句话也不说。 最终还是沈欢选择先一步开口,“老先生,我们认识吗?” “不认识。”老人摇了摇头,“但是我知道你什么人。” “你知道我是什么人?” “是的,鲨齿帮幕后的真正主使者!”老人一脸凝重的说出了沈欢的身份。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无奈的笑道:“老先生,你说错了吧,今天是我第一次见到鲨齿帮的人,既然如此,我又怎么可能是鲨齿帮幕后的老大?” “不,我不会说错。” 老人的表情一点也不像是在开玩笑,这让沈欢不得不怀疑,究竟是自己记错了什么,还是自己在不经意间走错了时空,到达了对方的时空当中。 自从知道了时间轴的理念之后,沈欢对与平行世界这种说法就十分在意。 但这种想法在诞生以后,很快就消失了。 穿越时间轴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这一点从阎罗王和大帝身上便可以看出,没有付出任何代价便可以在不经意间穿越时间轴? 恐怕就算真的拥有主角光环,都不一定可以做到。 “老先生,我从小到大的记忆告诉,我和所谓的鲨齿帮没有任何的关系,如果你实在是不相信我的话,我也没有办法。” 沈欢耸了耸肩,语气颇为无奈,没办法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解释再多也没有用。 刚刚他也看了,朝着老人的病情是否没有完全恢复的方向去想,但实际上他现在很健康,思维甚至比大部分都要健康。 “不,你有办法证明自己。” “有吗?”沈欢愣了一下,反正自从老人苏醒以后,他就有一种怪异的感觉。 老人点了点头,一本正经道:“有的,只要你灭了鲨齿帮,我就相信你们两者之间是没有关系的。” 沈欢无奈的抚了一下额头,“老先生,我希望你能够弄明白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我和您之间似乎并没有交情的,对吧?” 老人沉默不语,应该是默认了,即使他不默认,事实上也是如此,沈欢最多也就和柳芸霏有些交情而已。 “我更没有事情要求你对吧?” “是的,你也没有事情要求我。” “既然我不认识你,也没有事情要求你,那我为什么要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向您证明对我有好处吗?”沈欢没好气的说道:“没有好处的事情我为什么要做,并且,最重要的是,现在认定我和鲨齿帮有关系的人,就只有你一个。” “俗话说得好,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在我的记忆当中,鲨齿帮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不需要向你证明,更不需要得到你的认同。” “如果你想要我出手帮忙,灭掉鲨齿帮,我看在柳芸霏的面子上或许会出手,但你要是使用现在这种办法的话,抱歉,我帮不上任何的忙。” 沈欢说着就朝着屋外走去。 老人却接连摇头,“不可能的,你是在演戏!” 沈欢算是懒得搭理对方了,有些时候他真的有些恨自己这高超的医术,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话,直接将这个老头儿当做失心疯就对了,可是现在,他可以很明显的感受到,这个老人并没有失心疯。 “师父对你说了什么?” 沈欢刚出来,柳芸霏便开口问道,沈欢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将两人之间的对话简单的述说了一下。 听完以后,柳芸霏陷入了沉思当中,一句话也不说。 沈欢看着对方说道:“怎么连你也觉得我就是鲨齿帮的幕后主人?” “我没这么说,但是——” “但是?”沈欢苦笑一声,“看来我今天并不应该过来帮你。”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 “好了别说了,就当我沈欢注定要背这个黑锅。”沈欢说着便飞入了空中。 沈欢离开以后,柳芸霏在地上停留了很久。 她和沈欢之间其实也没有什么感情,最多也就是泛泛之交,甚至连酒肉朋友的级别都算不上,并且两人相识的过程似乎也并不是很愉快。 但这一次要不是沈欢出手,他们盗门一定会被灭门,也可能只留下她这一个独苗。 现在盗门的情况很惨,但比起全员覆灭,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可师父却—— 思来想去,柳芸霏决定到里面好好问问自己的师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师父,您感觉如何?” “还好。”老人顿了一下,“沈欢呢?” “走了。”柳芸霏问道:“师父我很疑惑,为什么你要说沈欢是鲨齿帮真正的主人?” 老人没有说话,沉默着,不知道在思考什么样的事情。 “你说话啊!”柳芸霏忍不住提高了一些声调,“还有,师父,你不觉得你变了吗?放在以前,你一定会先关心咱们盗门的情况,可现在你却——” 见老人依旧在神游,柳芸霏忍不住大吼道:“告诉我,宝库里究竟藏着什么东西,竟然可以让你弃整个盗门的安危于不顾!” “里面放的是……” 对于盗门中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沈欢没有心思知道,他嘴上说着不介意,其实心里也憋了一肚子的火,并且对于鲨齿帮这个突然出现,却好像又和自己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帮会产生了极大的疑惑。 “喂,夏天,帮我查一个东西……鲨齿帮!” 第1356章解开疑惑的办法 鲨齿帮,是依靠一个小家族而成立起来的帮会,从初期发展的便十分迅速,龙头老大叫做楚帅,在国外留学时与当地的一个帮会产生了联系。 所以在回国后,便成立了鲨齿帮,由于是按照国外的帮会家族的模式来经营,加上有国外帮会的支持,只是一年的时间便吞并了一些小帮会,成为了一方霸主。 “这个鲨齿帮可以说是在萧帮解散后的第一大帮会。”夏天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他们起来以后,就开始直接做生意,一般只沾染黄赌,不涉毒,所以我们天组,一直没怎么针对对方。” “后来鲨齿帮通过拍电影的方式洗白,就是那种明明片子很烂,但是话费却异常巨大的电影,走的就是香江电影初七的模式。” “到现在鲨齿帮已经很少犯事儿,尽管挂着华夏第一大帮会的名头,却很少会去帮会的事情。” 夏天翻看了一下卷宗,“嗯,至少这十年以内,他们都一直很老实。” 他说着将卷宗收了起来,“你怎么会突然对帮会的事情起了兴趣,放在以前,你是从来不会介意这个的。” 沈欢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继续说道:“按照你的说法,这个鲨齿帮成立的年代,距离我出生的日期至少相差了二十年对吧?” “没错啊。”夏天也没追着问,沈欢的脾气他很了解,想说的话会直接说出来,要是不喜爱那个说的话,就算他费尽力气,对方都不会多说一句话。 “妈的,我就知道是那个老混蛋故意按在老子头上的!” 夏天皱眉道:“欢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盗门被灭了,你知道吗?” 一听这话,夏天瞬间懵逼了,“盗门被灭了?这怎么可能。” 沈欢叹了口气,“是真的,我刚从盗门回来,出手的人就是我让你查的这个鲨齿帮。” “我去!这么大的事情,我们天组怎么可能连一点消息都没有收到。” “这个你就不要问我了,因为就算问了我也不知道。” “该死的,黄字组这群家伙,真的是越来越像是吃干饭的了。”夏天嘀咕了一会儿,接着说道:“然后呢?” “后来我……” 沈欢将事情的经过全都说了出来。 夏天听完后有些哭笑不得,“开什么玩笑,你才多大点岁数,就算早生二十年,也不一定有这个本事啊。” “就是说啊。” “我看呀,一定是刘有道这个老家伙失心疯了。”夏天半调侃的说道。 “可惜他并没有,所以我才奇怪,自己是不是进错了时间轴。” “穿越时间轴可没有那么容易。”夏天笑骂了两句,“我看啊,他就是年龄大了,加上遭受了灭门这样的打击,心中有所不受,就将这些事情安插到了你的头上。” “我倒是希望如此……”沈欢正说着,猛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不对,按照你这个说法,鲨齿帮的创始人至少也是六十多岁的人了,可我见的那两个,怎么看起来都不像是那么大岁数的?” “这个我们也调查过,好像他们都服用过一种国外的保健品,很可能是国外炼金术师搞出来的一些东西。”夏天调侃道:“现在这个这回,还有什么东西是用钱买不到的么?” 华夏有炼丹师,西欧有炼金术师,疯狂的科学家也不再少数,出几个对人体生命研究痴狂的人,似乎而已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儿。 “兄弟,有时间吗?” “怎么了?” 夏天摊了摊手,“鲨齿帮这一次搞出这么大的事情,我们天组不可能坐视不管。” “你是想让我帮你干掉鲨齿帮?” “干掉倒谈不上,你知道的,像鲨齿帮这样的庞然大物,肯定不会只有一个总舵那么简单,你对比一下萧帮就知道了,从发布命令,到解散,再到最后帮会的完全消失,都需要好几年的时间,更何况是鲨齿帮这种硬碰硬的存在。” “俗话说的好,长江后浪推前浪,其实在当初让萧帮消失的时候,皇族和我们天组就意识到了,帮会这种个体,是永远不可能消失的。” 沈欢也跟着感叹道:“是啊,所以在我看来,你们当初让萧帮消失,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与其让其解散,还不如留下来,对各大帮会形成震撼。” “你说的这个我们不是没有想过,只不过这一代配合你,不代表下一代也会配合你,像萧帮或者是鲨齿帮这样的存在,如果不给予足够的力量,肯定更难以压制其他帮会,可要是力量太大,随时都可能反水,到时候治理起来更加麻烦。” “我们华夏人一直讲求中庸之道,可这中庸之道又哪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夏天摆了摆手,“算了,说这些也没什么用,我说这次行动你究竟帮不帮忙?要我说,你肯定得帮,怎么说这件事儿也和你是有点关系的。” 夏天说着,一脸贱笑道:“难道你就一点也不好奇,为什么鲨齿帮的老九和盗门的门主,都说你是老大事情感到好奇吗?” “滚!想让老子帮忙就直说,绕这么大的圈子干嘛?” “我本来不打算绕圈子的。”夏天一脸无辜道:“可我直接说话你根本就听不进去,要说,贱的人不是我,而是你啊!” “放屁!”沈欢没好气的骂了一句,然后说道:“对了,你们的镯子打造的怎么样了?” “已经送去器宗了,按照他们的说法,要不了多长时间就可以打造出来了。”夏天说着说着,忽然改口道:“应该是我们处理完鲨齿帮这件事情,就可以打造出来了。” 沈欢没有说话,其实就算夏天不提出来,他也会提议天组去做这样的事情。 好奇心是人类最大的弱点,西方神话故事,潘多拉魔盒讲的就是这个。 对于盗门门主和鲨齿帮老舅所说的话,沈欢不可能一点也不介意。 而前往鲨齿帮,是解开他心中好奇与疑惑最好且最简单的办法! 第1357章就来了两个人? 鲨齿帮发家于鹏城,只要是在鹏城的人,几乎没有不知道鲨齿帮的,只不过在这个城市,鲨齿帮有个更为形象的称呼——土龙。 古往今来,龙一直是天子的象征,而所谓的土龙,其实就是土天子。 毕竟现在的人都比较文雅,像是欧派这种东西,就时常被水蜜桃之类的来形容,比如“咬”就用吃香蕉来形容,至于神圣之事的称呼就更多了,比如啪啪啪,比如嘿咻之类的。 鹏城又被成为不夜城,和香江距离很近,发展的自然也比其他城市要迅速一些。 夏天这次过来只带了一个人,就是沈欢。 对于这一点,沈欢深刻觉得,是夏天为了帮国家省钱,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你知不知道天组出动一次,需要多么巨大的花销。” 沈欢倒是懒得说了,反正他被当做免费劳动力的事情又不是第一次了,再说这一次最主要的是把心中的疑惑给弄明白,也没吃多少亏。 “你真心觉得我们两个人就够了?”沈欢对着正在开车的夏天问道。 本来沈欢是打算直接飞过来的,因为直接飞过来的话,能够剩下不少的功夫,可夏天偏偏要说飞行对环境不好,要多开车。 鬼才知道他心里整天想的是什么,不管怎么说人家的前世是天尊,做出一些烦人不能理解的事情,也很正常。 “怎么你觉得我们两个还不够吗?”夏天没好气的说道:“先不说我,就是你灭掉一个像是鲨齿帮这样的帮会,那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再说我也不想闹出什么大动静,只有我们两个人的话,做事儿也多少方便一些。” “我倒是不觉得。”沈欢没好气的说道:“要是一会儿我们双方火拼起来,那阵仗绝对不会比你们天组出动部队小多少。” “随便找个加油站、化工厂或者是炮场爆炸就可以了事儿了。”夏天说着朝四周看了看,“快到地方了。” “你一个小时之前就是这么说的。” “我有这么说过么?” “这句话你一个小时前也说过了。” “……” 这边两人还在开车慢腾腾的前往鲨齿帮的总部,与此同时,鲨齿帮的人也在开会。 楚帅看起来是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人,梳着和影片中赌神类似的大奔头,整个人看起来极其精神,唯独有一点,就是他现在的表情看起来并不怎么开心。 “以往咱们开会都是九个人,这一次却只来了七个人。”楚帅抽了一口雪茄,“你们明白我这话是什么意思吗?” “老五和小九出事儿了吧?” “不应该啊,要说小九一个人过去的话,还有可能出事儿,但老五也跟过去了,以他的实力,除非是天组直接出动,不然是不可能出现任何问题的。” “天组是不可能出动的,他们专门负责收集那一片情报的人,在我们行动前就被收买了,咱们的行动也是早就规划好的,就算天组反应过来,那也是晚了。” “我们的人全都折到了那边,所以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谁也不知道,我叫大家来开会的目的,不是让你们推测发生了什么事情,而是商量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做。”楚帅面色凝重道:“这次行动之前,我就对你们说过,这一次的任务是上面交代下来的,现在任务却失败了。” 不管怎么说,燕京都是天子脚下,他们可以去乱一次没问题,可要是想乱第二次,那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 无论是对于皇族还是天组,他们这一次的行动都已经打草惊蛇。 想要再次出击也不是不可能,但短时间内还是别想了。 “没错,上一次我们没有完成交代的任务,上面已经很生气了,这一次又失败,恐怕——事情就大条了。” “不是恐怕,而是一定,上面那位的脾气你们又不是不知道,上次失败没有计较,已经可以说是宽宏大量了。” “停停停!”楚帅敲击着桌面说道:“我刚才已经说了,我让你们来是想解决的办法,而不是你一人我一语的说失败后的结果。” “失败以后是个什么结果我比你们更加清楚!” 听到老大生气,下面的人是全都不敢说话了。 “要不然这样吧老大。” “怎么样?” “我们再出击一次,这一次让我和老七过去。”老三提议道。 “你要去你自己一个人去,拉上我做什么?”老七没好气的说道:“虽然老大不让猜测为什么失败了,但握心里已经有了一些推测,肯定是有高手狙击了老五他们。” “我也就是脑袋瓜子聪明一些,论起武力,我比不上老五,更比不上老六,与其让我过去,还不如让老六过去,让他去这问题说不定一下子就解决了。” “放屁,我和五哥到现在的比试记录,一直是平手,而且要说现在咱们帮会里武力值最高的人,肯定不是我俩。”老六冷哼道:“你也不算算我和五哥当高层当多少年了,这骨头早就生锈了。” “按照你这意思,不让你过去,难道让二哥手底下的那个双花红棍过去?”老七阴阳怪气道:“要是你们放心用新人,我一点意见都没有。” “不如让我去吧。”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忽然出现在了大厅内。 众人回头一看,吓得浑身哆嗦,楚帅吞了口唾沫,起身对来人行礼道:“特使您怎么来了。” “我要是不来,你们这小小帮会还不知道要乱成什么样子!” 楚帅浑身大汗道:“特使难道您已经收到了我们任务失败的消息?” “你觉得呢?”特使冷哼一声,“亏你们这些蠢货还有争吵的心思,你们知不知道,天组的人已经过来了!” “已经过来了?”老三先是一愣,然后摇头道:“特使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天组来人,我一定会第一时间收到消息。” 楚帅示意老三闭嘴,拱手道:“不知道这一次天组来了多少人?” “两个。” “原来只有两个人……”众人大松了口气。 特使冷哼道:“哼!放松什么,你们知不知道,就算只有两个人,也足以在三秒钟内杀光你们所有人!” 第1358章违逆者死! 特使的话,一下子就让屋内冷静了下来。 两个人,在三分钟内杀光他们所有人? “特使,您说的这话可是真的?”老三存在着一些质疑,对于天组他还是比较了解的,双方之间多少有些交集,基本上只要是和天组发生正面冲突的事情发生,一般都是由他来解决。 特使冷哼一声,“你看我这个样子,像是在开玩笑吗?” 一瞬间,整个大厅就陷入了到了一片寂静当中。 如果特使说的是真的,那么这将是鲨齿帮这几十年来所遇到最强大的敌人。 楚帅身为老大,表现的要稍微冷静一些,他看着特使,小心翼翼的问道:“敢问特使,这次来的两个人究竟是什么人?难道是和特使您一样厉害的存在?” “带头的叫夏天,华夏建国后最年轻的少将,被现任组长的张老头儿内定为下一任天组组长的继承人,这个人你们想必都是听说过的。” 听到夏天的名字,老三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这个小子我知道,在天组的话语权很大,按理说达到他这个级别,一般是不用出任务的,可是张老头儿那个家伙,一直分配任务给他,目的就是为了让他在继承组长之位置的时候没有人说闲话。” “不过据我了解,他只是会有些粗浅的古武,怎么可能拥有单枪匹马灭掉我们鲨齿帮的能力?” “你那都是什么时候的消息了!”特使冷哼一声,“这个夏天在上次执行任务的时候,不知道得到了什么机遇,实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就算不及我,杀掉你们这些凡夫俗子也不过是呼吸间就可以完成的事情。” 有人忍不住出声问道:“那跟着这个夏天过来的是什么人?” 毕竟一个夏天就如此厉害,那么和他一起过来的人自然也不简单。 “跟夏天一起过来的这个也是大有来头,也是我这一次来到这里的原因。” “让特使您亲自现身的原因竟然不时因为那个夏天,而是和夏天一起过来的人?!” “没错。”特使看着众人说道:“你们记住我说的话,待会儿看到和夏天一起过来的人以后,不管内心有多么惊讶都不要手软,记住你们这一次的任务,就是干掉这两个天组派来的小子,明白了么!” 一直没有开口说过话的老四说道:“特使恐怕这样做有些不妥吧。” “怎么不妥了?” “我们鲨齿帮能够发展到现在,和上面的大人有着不小的关系,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我尽量避免了和天组直接的利益冲突。”老四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我们现在就和天组闹翻的话,以后鲨齿帮想要在华夏立足可就困难了。” “你说什么!”特使一怒身后便是威风阵阵,强烈的让人有些睁不开眼睛。 “还请特使冷静。”老四摆了摆手继续说道:“我这么说当然是有私心在的,可是有一点,我希望特使也能够明白,上面那位大人当初之所以收服我们鲨齿帮,看中的就是在华夏地下世界的影响力,若是这一次和天组直接发生正面冲突的话,以后鲨齿帮在华夏肯定难以立足。” 老四很清楚鲨齿帮的情况,天组不是没能力干掉他们,而是没时间干掉他们。 如果鲨齿帮做的事情实在太过分的话,天组一定不会坐视不理,到时候鲨齿帮可就不是鲨齿帮了。 “失去这样的位置,我想上面那位大人,也不会再利用我们。”老四顿了一下,“我始终觉得,特使您这次来的太过仓促,并且给我一种舍车保帅的感觉。” “哼!”特使冷哼一声,直接抓住了老四的脖子,“你们鲨齿帮能够成为第一大帮会,全都是主人暗中运作的,能够拥有弃车保帅的资格,那也是你们的荣幸!” “特使这么说那位大人真的打算——” “放心吧,事情没有你们想的那么严重。”特使将老四扔到一旁,“总之你们只要按照我说的去做,这次事情肯定没有一丁点的问题。” “话虽如此,特使也应该拿出点诚意不是吗?”老四用手揉捏着脖子上的淤青,“先不说你这样叫做空口无凭,就刚刚的那些举动,就足以证明你是恼羞成怒!” “老四,你他妈死不是活的不耐烦了!”特使眼睛像是喷火一般,紧紧的盯着地上的老四。 老四无所畏惧道:“我活的不耐烦了?是,老子就是活腻了!” “老四!”楚帅知道老四心里一直压着火。 别看他们鲨齿帮表面风光,实际情况却不是那样,平时还好,基本上都是他们九个人做主,可一旦特使这种角色出现,他们和手下的小弟们没有区别。 无论上面给的命令多么寒碜人,他们都不能说一个不字,打破牙也得往肚子里面咽。 这些付出看似的到了回报——成为天下第一大帮会。 然而事实上,他们即便不需要那位大人的帮助,也仍旧可以成为华夏第一大帮。 那位大人所能够解决的事情,也只是一些比如强敌来犯,派特使这样的高手来保护而已。 说白了,就是他们做事儿,获得那位大人的庇佑。 可要真算起来,要不是因为那位大人的命令,他们吃饱了没事儿撑着,谁去找那种庞然大物的麻烦。 “大哥,我这人什么脾气你很轻,现在我心里就是憋不下这口气,你明白吗?” “哼!自以为是的东西,你现在是认为自己长本事了是吧?”特使说着,直接将老四吸到手中,然后一把拧断了对方的脖子,“我告诉你们,这次的事情十分重要,都给我记好了,你们的地位是主人给的,你们的财富是主人给的,就连你们的命也是主人给的,要是有任何反抗的心思,别怪我出手无情!” “现在马上去收拾家伙,那两个人一会儿就到!” 第1359章夏天的苦衷 “还没到?”沈欢语气有些不耐烦了,经历过飞行这种迅速的事儿,汽车这种代步工具在他看来,还没有自己走路快。 这就好比,还是雏男的时候,老想着能够打一炮就好了,想着以后,就又想着,咬是什么滋味,咬过以后又开始想,妈的,要是能够上个更漂亮的就好了,上完更漂亮的,就又开始想,妈的,老子要是能够来个双飞就吊了。 用充满阳光正能量的话来说,这种行为叫做有上进心,阴暗一点说的话,无止境的贪婪。 这是所有人类共同的毛病,不然也不会有人感叹“知足常乐”。 “在等等马上就到了。” “你能换个台词吗?”沈欢都快忍不住给夏天一耳光子了,开玩笑,一开始的时候就是这么说的,现在都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还是这么说。 夏天也知道沈欢的耐心快到达顶点,干笑道:“其实吧,我也不认识路。” “草!” 沈欢发现自己除了大骂一声“草”以外,还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你等一下,我出去问个路。” 正在喝可乐消气儿的沈欢,一听这话直接把嘴里的可乐给喷了出去,“我曹尼玛!” “你有没有搞错,不管怎么说你都是天组的高层,怎么找个地方还跟普通人一样,下去问路人。” “天组怎么了,天组的人也是人,真以为都和你一样是畜牲?” “你再说一句?” “那啥,我就是做一个比喻。”夏天干笑两声,继续说道:“我的直觉告诉我,我们快到了,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地方而已。” “说的都是特么的废话!”沈欢正说着,脸色忽然一变,“夏天,我怎么觉得这一次你这么古怪呢?” “我?古怪?”夏天一脸迷茫,不知道沈欢为什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 沈欢点了点头,接着说道:“我们两个人都会飞,并且飞对于你我现在的境界来说,并不是什么消耗灵气的事情,可是你缺选择坐车这种行为。” “我这不不是为了——” “闭嘴!”沈欢大喝一声,继续说道:“你这样做,明显是为了拖延时间。” “鲨齿帮这件事情,无论是对我,还是对你们天组来说,都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可你却在拖延时间,拖延时间对你可没有什么好处。” 夏天叹了口气,“你还是这么的观察入微,老实跟你说吧……其实……” “有屁快放!”沈欢骂骂咧咧道:“老子跟你没时间耽搁功夫!” “其实我是真的不知道鲨齿帮的总部在哪里。”夏天哭笑道:“不光我不知道,整个天组也没有人知道,恐怕知道总部在哪的,除了们自己人以外,是没人知道了。” “我不相信。”沈欢直接摇头道:“你们天组拥有华夏最大的情报网,而且鲨齿帮这么大一颗钉子,你们天组会不知道?” “你知道我这一次只选择咱们两个人一起过来的原因吗?” “你之前不是说了,怕引起骚动。” “这只是理由之一。”夏天叹了口气,“其实在平民间引起骚动是一件很容易解决的事情,处理方式就是我之前说的那些办法,几乎没有任何市民会去怀疑这件事情的真实性。” “真正的原因是,黄字组的人被收买了。”夏天的表情开始认真了起来,“你知道这代表着什么意义吗?鲨齿帮,一个帮会势力,竟然入侵到了我们天组的总部!” 天组因为天尊消失,新国主上位,地位已经大不如从前,但天组终究是天组,他是华夏最强大的官方组织。 或许单纯的这么说不够形象,举个例子,目前天组所面临的情况,就好像有帮会成员混进了fbi或是cia。 这对天组来说是一种耻辱,并且是一种不可以被曝光的耻辱。 加上夏天不想打草惊蛇,所以才选择和沈欢一起过来,而不是出动部队。 “在来之前,我已经找信得过的人,前往黄字组中所记载的鲨齿帮总舵去看过了,那里只是一个普通的娱乐会所,连黄赌毒这些东西都没有。”夏天叹了口气,“从那个时候我就开始意识到,黄字组已经被人给收买了。” 了解真真相以后,沈欢也没死咬着不放,“对不起——你以为我会这么说对不对?咱们还是不是朋友?这么大的事儿,你不和我说也就算了,竟然还想隐瞒起来!” 夏天躲过了沈欢伸过来的魔爪,将车熄火,干笑道:“我也不想啊,组织里面有规定的,一般出现这种事情,都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所以说在你眼里我就是一个外人咯?” “够了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脾气——” “算了。”沈欢摆手道:“你不知道鲨齿帮的总部在哪里,总该知道哪里有鲨齿帮的产业吧?比如ktv、酒吧或者会所之类的。” 原本还显得有些烦躁的夏天,好像一瞬间就了解了沈欢的意思,“你是想说我们到这些地方去大闹一番,然后把鲨齿帮的人给引出来,然后再套出总舵在哪里?” “差不多意思。” “我之前怎么就没有想到呢!”夏天脸上的表情瞬间被兴奋所取代。 “因为你笨。” “……” 神仙居,名字很有逼格,只听名字就有种云雾缭绕的感觉——如果没有下面娱乐会所那三个字的话。 出了中文名以外,上面还标注了一些英文。 无论是附近的停车场,还是地下停车场,到处都是豪车,这种情况即便是放在燕京都十分的少见。 “应该不会错了。”夏天对照了一下手机上的地址。 沈欢晃动了一下手腕,“那就开始吧。” 见两人走过来,男女迎宾,同时躬身说欢迎,还没进去,便有一种成为社会上流人士的感觉。 夏天看了一眼脚下的红毯,身为天组的成员,他当然知道这种地方绝对不是表面上看起来这么简单,然而正是因为这不简单,所以他才会有些开不了口。 “闷骚。”沈欢暗骂了一句,然后拉着夏天走了进去。 还未到前台便有领班走了过来,“不知道两位是有预定还是——” 不等领班把话说完,沈欢便说道:“让你们经理过来。” 第1360章限您半个小时内赶过去 鲨齿帮总舵,议事厅内一片寂静,老四的尸体已经被人处理掉了,剩下的几人看着坐在首位上的特使一句话也不敢说。 楚帅低着头,没有人能够看清楚他的表情。 感情这种东西有深有浅,对于他来说,这八个兄弟里面,他和老四的感情是最深的。 老四的脑袋瓜子非常聪敏,除了脾气有点暴躁以外,可以说是他最得力的助手,曾经不止一次的因为几句话而救了他的命。 面对杀死老四的特使,他心里没有波动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那又怎样,特使的强大根本不可能用犯人的力量来衡量。 不光是枪械伤不到他,就算是用火箭筒都不一定能够让其受伤。 楚帅有帮自己兄弟报仇的心思,却没有帮兄弟报仇的能力,况且特使还在这里,他不能将自己的情绪给表现出来,只能低头忍着,这样才不会让特使发现。 其实老四想说的那些话,也是他想说的,他这辈子做的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将原本便蒸蒸日上的鲨齿帮加入到这个不知名的强大组织,可惜人生没有后悔药。 “特使大人,这都半个小时过去了,对方怎么还没有来,该不是您的消息不对吧?”楚帅压抑住自己心中的怒气,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十分恭敬。 特使还是那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冷哼道:“我的消息不会错,耐性的等吧!对了,我让你们准备的东西,确定都已经准备好了?” “您再三交代的事情,我绝对不敢怠慢,现在这别墅里里外外全都是我们鲨齿帮最精英的存在。” “家伙事儿呢?” “也都是目前最顶级的装备,另外我按照您的吩咐,已经将您带来的冷兵器交给了我们鲨齿帮的十大红棍。”楚帅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特使其实有一件事我十分疑惑。” “说。” “既然来人的实力不是我们能够抵抗的,您让我们做的这些准备似乎也没多大的用处,到头来还不是得由您来收拾残局?” “哼!难不成还要让你们这群蠢货来收拾残局?”特使冷哼一声,“我让你们的人动手,就是为了观察这两个人的实力。” 说的好听,只不过是让我们的人当炮灰而已! 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楚帅没有和特使做好朋友的心思,但他想要保住自己的性命,就算知道也不能够说出来。 “特使,在我看来相比那个夏天,您好像更加在意和夏天一同前来的那个人,不知道那个人究竟是什么身份,竟然能够让特使您如此在意?” 特使的目光犹如寒冰一般瞪了他一眼,“楚老大,看来你是越活越回去了,不该问的事儿别问,这是做一只好狗的必要条件!” “是是是,特使您说的是,我之所以那么问只不过是因为好奇而已,好奇而已。”楚帅干笑两声,不敢再多嘴。 至于他的其他兄弟,那嘴巴闭的一个比一个严,大气都不敢出,生怕自己一个言语失误,成为第二个老四。 就这样,整个议事厅,再次陷入了沉寂当中。 大概过了五六分钟,一名属下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 “楚爷,大事不好了!” “说。” “少爷,少爷被人给绑了!” 原本还保持几分冷静的楚帅,瞬间站了起来,“你说什么?!” “少、少爷被人给绑了。”手下半跪在地,唯唯诺诺的说道。 “到底怎么回事儿!” “事、事情是这样的。”那小弟吞了口唾沫,“少爷今天闲着无聊,就到神仙居去消遣,可没想到来了两个闹事儿的小子,少爷知道后,就带着几个兄弟准备好好教训教训那两个小子,可没想到自己反倒被那两个小子给绑了。” “对方说了……限各位爷半个小时以内赶过去,不然就杀了少爷!” “两个人?”特使皱了一下眉头,“你确定是两个年轻人?” “我确定,他们说话都带着京腔,应该是从燕京那边过来的。” “果然是他们!”特使若有所思,不再言语。 楚帅却是着急道:“兄弟们抄家伙,跟我——” “啪——” 特使直接一巴掌打在了楚帅的脸上,“没用的东西,给老子闭嘴!” 楚帅用手捂着脸,有些不甘心道:“可是我儿子——” 特使冷哼道:“对方很明显,是想要引我们上钩,你现在过去,咱们在这里所做的一切就全都白费了!” 就在这时,又是一名小弟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老爷不好了,神仙居那边送来了一根小、小拇指,并且让我给您带句话,他们、他们说,如果你们再不过去不光会杀了大少爷,并且连其他爷家里的少爷也不会放过!” 此话一出,议事厅内剩下的几人也全都站了起来。 “你说什么?!” 半个小时之前…… “先生不知道您有什么事情?”领班表情狐疑的看着沈欢和夏天,两人从穿着打扮上俩看,都不像是闹事儿的人。 “找你们经理自然是有事情,啰嗦那么多干嘛。”沈欢此时所扮演的,就是一张嚣张跋扈的二代,怎么张狂怎么来。 领班迟疑了一下,拿起对讲机说道:“经理,门口有两位少爷想要见你,对……” 说完,领班微笑道:“两位请稍等,经理一会儿就过来。” 大概两三分钟以后,一个带着眼镜的中年人从电梯中走了出来,他一眼就看出找自己的人是沈欢和夏天,“不知道两位找我有什么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夏天刚准备进行彬彬有礼的问话,沈欢却一把抓住对方的领带,问道:“你们鲨齿帮的总舵在哪里?” “我、我不、不知道您在说什么!” “轰——” 沈欢直接一拳在墙上捣了一个窟窿,“现在……知道了吗?” 一看这情况,周围的人一下子就明白,沈欢两人不是来找乐子,而是来闹事儿来了。 “保安!保安!快点来大厅一趟!” 领班更是拿着对讲机直呼保安前来救场。 看着眼前一片乱哄哄的结果,沈欢很是满意,也只有这样才能把这会所真正的管事人给引出来! 第1361章你说谁是软柿子? 神仙居内一片乱糟糟的,保安们在收到消息之后,再第一时间赶了过来,看到沈欢的行为后,二话不说就拿出了专用棍,“住手!” 沈欢看了眼来人,大概有十几个人,多数是室内保安,至于室外的看起来逼格明显降低不少。 “找你们这里最高的管理层过来。”沈欢一手摁着经理,一遍对着那些凶神恶煞的保安说道。 这些保安很清楚神仙居身后站着的是谁,而且或多或少都有点道上基因,沈欢所说的话,再他们眼里不是有气势,而是狂妄嚣张。 “小子,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为首的保安叫阿科,原来是帮会成员,后来因为一些小问题,被外调到了神仙居的保安部,要说身手也是十分不错的。 当过兵,虽然不是特种兵,但以他的身体素质,面对三四个普通小伙儿还是没问题的。 一些没有见过世面的保安,都敬佩的称呼其为战神,毕竟像阿科这么能打的人毕竟还是少数。 沈欢笑了笑,“我当然知道这是什么地方,神仙居娱乐会所嘛,我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了。” “那你知不知道咱们神仙居的老板是谁?” “知道,鲨齿帮嘛。”沈欢说的很轻松,似乎根本就不将鲨齿帮放在眼里,不过他似乎也没有将鲨齿帮放在眼中的理由,开什么玩笑,要是一个小小的帮会就能够难倒他,沈欢就别在混了。 “既然知道,还敢来闹事儿,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阿科冷哼一声,大有一副让身后同事用手里的棍子,将沈欢乱棍打死的趋势。 沈欢依旧不慌不忙,“我是不是不想活了,和你没有吊关系,我再把刚才的话说一遍,让你们这里的最高管理人来见我!” “告诉你们,我这人没什么耐性,刚才那话也已经说了两遍,千万不要让我说第三遍!” “妈的,你这王八羔子跟谁俩装逼呢!”阿科也是怒了,“老子今天不光不让你有说第三遍的机会,就连以后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说着,他大手一挥,“来人,把这小子给摁了,然后割掉他的舌头!” 一声令下,那些保安二话没说直接出手。 来神仙居闹事儿的人不是没有,但是这些人的下场一般都很惨。 别说沈欢这种看起来有点像是富二代的存在,就算是当代高官也在他们手里吃过亏。 要光是保安这个身份,他们是绝对不敢对其动用武力的,可他们是神仙居的保安,无论出了多大事儿都有鲨齿帮兜着。 “轰——” 这一次沈欢不再是在墙上留下深坑,而是一拳直接捣出了一个窟窿。 “谁来谁死,不开玩笑。” 沈欢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非常平淡,可就是这么平淡的话,却引起了一阵滔天的波澜。 神仙居的硬件设备有多好,那自然不用多言,但就算是轰穿普通的墙壁,那都不可能是人做到的事情。 怪物,这是所有保安心中的想法。 一时间,刚刚还气势汹汹的他们,一瞬间就怂了。 不光是他们,就连阿科也有些回不过神来。 在部队里,能够空手劈砖的人不再少数,这东西没有什么窍门,完全就是靠蛮力,可他们也只不过是劈砖而已,这怪物倒好,直接一拳把墙壁给打穿了。 要不是因为周围乱糟糟的声音在提示他,他都要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了。 “老大,怎么办?” 小弟们不知道该咋整了,只能询问阿科这个保安小队的队长。 阿科吞了口唾沫,“找软柿子捏。” 一听这话,众人一瞬间就明白了。 沈欢是个硬茬子,可不代表没有弱点,而那些通常个人无敌的角色,他身边到处都是弱者,随便绑一个就可以让对方变得老老实实的。 这不是随便的臆想,而是有实践依据的。 以往他们也碰到了硬茬子,一个打十个的那种存在,当时闹事儿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能够拦下,可是事后他们按照上面颁布的命令,去绑了那个大汉的老婆。 那大汉知道后,一下子就怂了,赶过来以后,二话不说一下子跪在了地上,哪还有半分硬汉子的样子。 “轰——” 夏天倒是没有一拳轰穿墙壁,而是一脚就把柜台给踹到了墙根。 “你们说的软柿子该不会是我吧?”夏天指着自己那英俊帅气的脸蛋,笑呵呵的说道。 “咕咚——” 众人纷纷吞了口唾沫,一瞬间全都愣在了原地。 妈的!怎么会这样,一下子出现两个怪物。 阿科算是完全服了,“两位大哥,我们都是拿工资吃饭的人,你们能不能别为难我们。” “为难?我们可没有为难你们。”沈欢语气不咸不淡道:“我给你们一个机会,现在立刻马上把你们这里的最高管理人给我找来。” “我们的最高管理人就、就是您手里的经理啊。” “是吗?”沈欢冷笑一声,“你刚刚说了什么?” “我?”阿科一脸懵逼,不知道沈欢想要做什么。 “对,就是关于这家店的幕后老板是谁。” “是鲨齿帮。” “对,既然这样,那么这家店的最高管理人,肯定是鲨齿帮的人,你刚才说这个经理就是最高管理人,那么我问一句,难道这个经理是鲨齿帮的人?” 经理是个聪明人,沈欢很明显是来找鲨齿帮麻烦的,而自己只不过是无辜受到了牵连。 要说刚才沈欢手轰墙、夏天脚踢台时,谁最心惊胆战,就属他了。 阿科等人受到的只不过是一种视觉上的冲击,而他就比较惨了。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他无时无刻不在担心着,如果沈欢这一拳打在自己身上是什么感觉。 “我不是鲨齿帮的人,我、我和阿科一样,只是打工的人,只是打工的人。” “哦,是这样吗?” “是、是的。” 原本笑呵呵的沈欢,猛然收起笑容,“给你们三秒钟的时间,把这里的最高管理人给我叫过来!” 阿科双腿颤抖的都快哭了,“大哥不是我不叫,而是……而是今天情况特殊,原来负责管理这里的豹哥因为急事儿,忽然被召回了总舵,所以这里——这里根本没有——” 他正说着,一旁的小弟忽然开口道:“老大,不是啊,我记得刚刚……楚少爷好像来了,你看……” 此话一出,整个大厅直接安静了下来。 第1362章楚楠在吗?听到请回话 阿科现在恨不得杀了这个随便开口的小弟,先不说刚才他确实没有想到这一茬,事实上就算想到了,他也不会去说。 楚少爷是鲨齿帮的大少爷,也是所有少爷中的大少爷,地位之高可想而知。 不管他们再怎么害怕,说到底也是鲨齿帮的人,为了保护自己出卖一些人没事儿,可要真的出卖了鲨齿帮,那可就是大事儿了。 沈欢是很厉害没错,随便一根手指头就可能弄死他们。 可现在这个年代,武力值高没有任何的卵用,光是看看他们最熟悉的豹哥就知道了。 那家伙可是一个人撂倒他们整个保安部都没问题的存在,可到头来不过是一个帮会红棍而已。 红棍说起来好听,但是说白了不过就是一个打手而已。 打手是什么?就是别人出钱他出拳头的存在,到底还是打工仔,根本无法步入鲨齿帮的高层。 功夫再好也怕菜刀,更何况人家鲨齿帮不光是有菜刀,还有枪。 那家伙事儿只需要一枪,就可以解决面前这两个堪称怪物的家伙。 其实不管阿科心里怎么想,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他们害怕沈欢和夏天,但是在他们心中,无论沈欢在怎么厉害,都不可能是鲨齿帮的对手。 出卖楚少爷确实可以换来一时的平安,可之后呢?得罪了鲨齿帮,他们依旧得死! 阿科假装没有听到,依旧在自言自语,“事情就是这样,不是我没有——” “等一下。”沈欢伸手示意阿科闭嘴,看着刚才出声的小弟问道:“你刚刚说鲨齿帮老大的而儿子在这里对吧?” 那小弟说出来以后就觉得不对了,现在沈欢一问,他连忙改口道:“没、没有,我想错了,楚少爷是昨天来、来的。” “我不喜欢撒谎,也不喜欢别人对我撒谎,而且我刚才也说了,我这个人极其没有耐性,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不、不——我知道。” “那就老老实实的跟我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面对沈欢的质问,他有些不知所措了,只能向阿科投过去寻求的目光。 看到那真诚的眼神,阿科都快要疯掉了。 在刚才沈欢询问小弟的时候,他在心中不停地祈祷着,祈祷什么? 当然是祈祷沈欢千万不要找到他头上,毕竟这是一个人人自危的年代,自己说出来,和自己的手下说出来是不同的。 阿科假装没有看到,硬生生的站在原地一句话也不说。 看到这情况,那小弟心里也明白了,他虽然蠢,但是并不是傻子,阿科的状态很明显了,这个锅他不会帮忙背,因为这个锅可是随时都会把人名给要了的。 “楚少爷在这里。” 小弟已经看清楚了局势,无论结果如何,他都是死路一条。 “去喊他过来。” “喊他过来?!”那小弟一脸懵逼道:“楚少爷那种身份的人,我不可能喊过来的,如果我说明来意,他一定会杀了我的。” “带我们去他的房间。” 小弟双腿都开始颤抖了,“老大,你放过我吧,如果楚少爷知道是我出卖了他,我一定会死的。” “有我在没有任何人能够杀你。”沈欢不耐烦道:“带路!” 神仙居娱乐会所,天子套房内,楚少爷正在当麦霸,尽管他的声音和杀猪一般,但旁边那五六个陪唱的公主,依旧不停地喝彩。 这可是幕后大老板的儿子,她们一定要好好的陪着,万一要是被这位大少爷看中了,说不定就可以成为鲨齿帮的大少奶奶了。 到时候不说呼风唤雨,一辈子无忧那是肯定得了,所以她们一个个争先恐后的卖力表演着。 “啊呀!” 就在这时,一个模样看起来十分清纯女人,不小心将酒杯中的酒水洒在了楚少爷的裤裆部位。 清纯女人吓得面色惨白,“对、对不起楚少爷,我、我不是故意的。” 看她的样子,好像是把魂魄吓飞了似的。 其余的女人则心中暗自庆幸,辛亏做出这种事儿的人不是自己。 俗话说得好,伴君如伴虎,她们这些人在招呼这位大少爷的时候,心中也是这种想法,堪称一步天堂,一步地狱。 不过也有不少人保持着幸灾乐祸的态度,因为这个清纯女人是众人当中气质长相最好的,可谓是竞争力最大的对手。 现在她办了错事儿,那么她们上位的机会自然多了几分。 尤其是一些再圈子里混久了的人,她们很清楚,自己做少主夫人那是肯定没希望了,就算没人嫌弃她们脏,她们自己也很清楚自己是不干净的。 她们之所以仍旧参与到这场无声的战斗当中,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争取和楚少爷上床的机会,就算只做了一夜楚少爷的女人,她们在圈内的地位也大幅度的提升。 “对不起?只说声对不起就算了吗?”楚少爷刚打算摆谱,可看到清纯女的相貌以后,表情一下子就变了。 “说对不起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不过你要是用嘴巴将我裤子上的酒水给弄干净的话……”楚少爷说着用食指端起了对方的脸蛋,“我就原谅你。”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傻了眼。 原来弄了半天,人家不仅没有惹出祸事儿,反而是因祸得福了。 看到这情况,众女心中那是一阵哀怨。 “楚少爷,她的活不好,还是让我来吧。”一个打扮异常果露的女人主动请缨,想要将清纯女的好事儿,变成自己的好事儿。 原本还一脸笑呵呵的楚少爷,面色猛地一变,“滚!” “楚少爷,我——” 不等女人把话说完,便被楚少爷的随身保镖给带了出去。 清纯女见状,二话没说,直接开始干活,这可是一个天大的好机会,以后还有没有可就说不准了。 “少爷,弄好了。”清纯女吸干了一些明显的水迹,妩媚道。 楚少爷却摇了摇头,“可是裤衩上的还没干呢。” “讨厌了。”清纯女嘴上这么说,手上却没老实,将牛仔裤褪去以后,便开始继续工作。 楚少爷一脸享受,直接脱掉了裤衩,将一整瓶的红酒给浇了上去,“来全都舔干净。” 清纯女娇笑道:“奴婢知道了。” 待舌头试过温度以后,便二话不说,用樱桃小嘴含住了舌头,就在她准备施展嘴上这十八般武艺的时候。 只听“轰”的一声,套房的门便被人给一脚踹开了,同时飞进来的,还有那两名带妖娆女子出去的保镖。 紧接着,一个慵懒的声音开口道:“楚楠在这儿吧?听到请回话。” 第1363章人生最后一次享受 “楚楠在这儿吗?听到请回话。”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将原本正在享受的楚少爷给吓了一跳,一柱擎天也差点瞬间坍塌,要不是因为小嘴滑腻的刺激,他的小丁丁以后能不能站起来还是一个问题。 楚楠来这里并不只是带了两个保镖,还有四个人背对着站在他的身后。 在听到动静以后,他们瞬间从前后左右四个方位,将楚楠给保护了起来。 除了正在咬的清纯女,剩下的女人,全都被他们蛮横的推到了地上。 被四个贴身保镖守护住以后,楚楠才逐渐回过神来,怒骂道:“是哪个不长眼的混蛋,竟然敢来坏本少爷的好事!” 说着,他像是抚摸狗一般的手势抚摸着不敢动弹的清纯女,“继续,不要怕,有本少爷在这里,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听话,你再这样下去,它可会睡着的。” “呜呜——” 清纯女口中发出一阵模糊不清的音节,似乎是在回应楚楠刚才说出来的话,不过她也清楚楚楠想要的回应并不是这些,立马开始施展自己多年练就的口技。 不多时,房间内便被吃棒棒糖的声音所充斥。 这种情形让刚冲进来的沈欢和夏天有些傻眼,愣是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夏天更是一脸尴尬的扯了扯沈欢的衣角,“我说欢子,要不咱们先撤吧,等人家干完正事儿再过来。” 这说着,还将脑袋别过了一旁,小脸蛋害羞的跟个女儿家似的。 沈欢从震惊中走出来以后,没好气的说道:“你害羞个毛线,现在这年代,就算是小学生看到这场面也不会和你一样。” “不是——这事儿——”夏天还想解释,却被沈欢一句话给堵了回去,“你是不是想说,当年王紫嫣曾经对牙齿做过矫正,在第一次给你咬的时候留下了深刻印象,亦或是拔苗助长一般的记忆,形成了一种类似童年阴影的存在,所以你才这么想离开?” “我靠!”夏天一下子就怒了,看那表情简直像是想要杀人一般,可这种气势并没有持续多久,只是一会儿就消失了,认真且严肃的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去!”沈欢一个踉跄差点没有摔倒在地上,“还真有这么一回事儿啊!” “你们两个打伤我两个手下,又砸了我的房门,就是为了在我面前说双口相声吗?”楚楠说话时带着一股颤音,似乎被那个长相清纯妹纸服侍的不错,说完,还扭动了两下腰肢,像是不由自主的配合对方。 “不。”沈欢摇了摇头,一本正经道:“我们过来只是为了看你上演活春宫而已。” “哼!”楚楠的鼻音加重了几分,“老子现在没时间和你们啰嗦,有事最好直接说出来,要不然——” “要不然怎样?” 这个生意你是从他头顶上传来的,正在享受的楚楠下意识睁开眼睛,抬头看了一下,这一看不要紧,他和自己的小丁丁,再一次受到了惊吓。 只见原本站在门口的沈欢,不知道何时出现在了天花板上,不是以蜘蛛侠的姿势出现,而是吸血鬼一般的姿势,不过沈欢不是挂上去的,而是像脚下抹了胶水一般,双脚紧紧的吸在天花板上。 更形象一些的说法就是,沈欢像是改变地心引力,直接站在天花板上。 沈欢打了个哈欠,“我问你话呢,要不然怎样?” “咕咚——”楚楠吞了口唾沫,用手摁在清纯女的头顶,狠狠的来了一下“一如喉门深似海”,“你、你是什么人?” “啧啧。”沈欢啧了啧嘴,摇头道:“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很神圣的事情,到了你这里,却让人觉得有些反胃。” 楚楠拍打了一下清纯女的肩膀,示意她加快速度,“怎么,你也好这一口?如果你闹这么大的事情,只是为了享受的话,我可以帮你找很多女人,不过……等你爽过以后,我需要一个交代。” “恐怕只有你会喜欢这种女人吧。”沈欢撇了撇嘴,“我建议你近况享受这样的事情,因为以后你很可能就没有机会享受了。” “好大的口气。”楚楠冷哼一声,“干掉他!” 随着他一声令下,四名保镖一同动手,朝着倒吊的沈欢抓去。 可结果却是——四名保镖同时发出一声惨叫,他们四人的右臂,全都在瞬间被一股霸道的力量,绞成了碎肉。 “哈欠~”沈欢打了一个哈欠,对着满脸是血的楚楠说道:“给你一些鲜血助兴,我希望三秒钟之后,你把这场战斗给结束了。” “三秒?不可能的,我——” “我不需要解释,现在开始计时。” 清纯女感受到背部带着温度的鲜血,整个人都快吓傻了,哪还有心思去做那种事情,可沈欢的话已经说出来了,她只能加快速度,弯曲舌头、吸紧口腔内壁,总之只要是能够刺激敏感点的办法,她全都使了出来。 “嗯——” 随着舒适与不舒适两种声音同时发出,楚楠终于结束了自己的战斗。 而清纯女顾不得将口中的东西给吐出去,直接吞进了肚子里,然后慌张的爬到一旁,抽泣道:“不、不关我的事情,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公主,我什么都不知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我一直都在工作,没有抬头没有看到你的脸,求求你,我还有父亲要抚养,不要杀我。” “妈的!老子这辈子最讨厌胆小鬼。”楚楠直接一枪崩了刚刚还尽心服侍自己的清纯女,然后又将枪指向了沈欢,“我知道你有本事,但你本事再厉害能敌得过枪么!” “嘭——” 楚楠也是一个果断的人,二话没说就开枪。 可惜,子弹并伤不到沈欢。 楚楠眼睁睁的看着,沈欢用两根指头将子弹抓住,然后捏碎了子弹。 “抱歉,你的子弹没办法伤害到我。” 沈欢将子弹扔到地上,紧接着抓起楚楠的脑袋,直接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转弯,将楚楠给扔到了地上。 夏天上前,一脚踩在楚楠的胸口的上,“说,鲨齿帮的总舵在哪里!” 沈欢却摇头道:“没意义……来人,上笔墨纸砚!” 第1364章沈欢的推测 夏天听得一愣一愣的,硬是半天才回过神来,“不是,你要笔墨纸砚干什么?我们不是只要知道鲨齿帮的总舵在哪里就可以了吗?” 沈欢听到这话,没好气的说道:“你说这话能不能带点脑子。” 夏天听到这话不乐意了,“什么叫我说话带点脑子,我说话怎么就不带脑子了。” “你仔细想一下咱们刚才所收获的那些讯息。” “什么讯息?”夏天有些听不懂沈欢这话里究竟藏了一些什么东西了。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也是有些东西他注意得到夏天未必能够注意到。 “我刚才为什么要找这里的最高领导人,你应该知道的吧?” 夏天点了点头,“这个知道,目的是为了找出知道总舵地址的人,那个经理虽然明面上是这家神仙居的最高领导人,但实际上却没有进入到鲨齿帮内部。” “没错,我刚开始的目的确实是这样的,但你记不记得,刚开始的时候,对方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沈欢学着阿科的语气说道:“不知道什么原因,原来镇守在这里的豹哥忽然离开了。” 夏天想了一下,“是有这回事儿没错,可这和我们的目的好像并没有什么冲突啊。” “不。”沈欢摇了摇头,“不仅有冲突而且还有很大的冲突。” 沈欢说着,看向了在地上发出痛呼的楚楠,“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鲨齿帮旗下,没有高层的的,肯定不止是这一家神仙居,甚至所有鲨齿帮旗下的真正管理者都不在……是不是这样。” 刚开始楚楠还想耍耍横,或者说玩一玩硬汉,可回想起沈欢的本事,他心里多少有点虚,“别看我,我不知道,我爸一般有什么事儿从来不对我说,我今天本来就是来找豹哥玩的,可是到了以后却发现豹哥不在,才上楼随便找了一个包间来玩。” 沈欢没有说话,夏天的表情却是一下子就变得难看起来,“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这一次行踪已经泄露了?” “没错。” “这不可——”夏天话说道一半,却是停了下来,哭笑道:“看来我还是骗不过自己,这世界上又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呢?” “如此看来,这个鲨齿帮的力量远远要比我想象中的强大,他们不仅仅是收买了黄字组,甚至有可能收买了整个鹏城天组的分组。” 沈欢却摇了摇头,“不一定。” “你是故意跟我唱反调吧?”夏天有些无语,怎么自己一下结论,沈欢这边就跟着自己唱反调。 “我没有故意跟你唱反调,因为按照我所经历的事情来看,无论一个帮会强大到什么地步,都不可能强大到可以收买天组那么多人员。” “那你的意思是?” “很明显,鲨齿帮背后有人。” “有人?” “对的,有靠山,只不过我们暂时不知道这个靠山是谁。”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还记得之前我找你说盗门被灭门这件事时说过什么吗?” “记得,你说他们把你认成了鲨齿帮的真正领导者,不过在天组之中的记载,鲨齿帮是由九个结拜义兄弟组成的。” “但是。”沈欢又开口了,“无论是老九还是盗门门主,甚至是鲨齿帮所表现出的能力,无一不是在告诉我们,鲨齿帮背后站着一个庞然大物。” “你接着说。” “根据我的推测,我们行踪泄露了,不过知道的人不是鲨齿帮而是鲨齿帮身后的那个人,他知道以后,立马亲自亦或是派人去统治鲨齿帮做出一系列的防御状态。” 夏天若有所思的点头,如果是这样的话,事情就可以解释的通了。 沈欢深吸了口气,继续说道:“所以现在鲨齿帮的总舵,就是一个陷阱,引我们进去的陷阱,他们不说已经有完全的准备,但对付我们两个人应该不成问题。” “这不一定。”夏天摇头道:“以你我二人如今的实力,华夏这片地方,应该很少有人能够拦得住我们,就算咱们打不过,也可以逃走。” “是的,这不一定,因为一切都只是我的推测而已,但是哪怕万分之一的几率我们都不能去冒这个险。” 听到这儿,夏天眼睛一亮,说道:“你这样做实际上是为了预防这种可能的发生,与其我们冒险的杀过去,倒不如让对方从暗处走到明处。” 沈欢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因为按照他的原计划,确实是这么打算的。 没过一会儿,经理就拿着笔墨纸砚走了进来,他现在对沈欢已经完全臣服了,其实不光是他,几乎所有人都在惧怕沈欢。 “经理!”楚楠见到熟人以后,大声喊道:“去报警!” 报警?楚少爷玩的这是哪一出啊。 这边经理还没有反应过来,沈欢却是忍不住称赞道:“我本以为你是一个纨绔子弟,没想到还有些头脑。” 楚楠面色一变,佯装一脸迷茫,“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听不懂我在说什么?”沈欢冷笑道:“都是聪明人,你就不要和我装糊涂了!我刚才敢当着你的面说那些话,就不害怕你通风报信!” “你之所以让报警而不是找你父亲过来,是因为你怕你父亲过来以后,被我们偷袭。” 楚楠显然已经冷静了下来,“就算是这样,我也没必要让经理报警啊,要知道我是鲨齿帮的大少爷,肯定是害怕警察的。” “这正是你高明的地方,表上面来看,警察和帮会是势不两立的存在,但事实上,事情并不是那么回事儿。”沈欢拍了拍楚楠的额头,“你们和警察的关系应该不错,要不然这样的场所你们根本就开不了,更不要说用这些来盈利。” “警察是你的人,更是国家的人,你料准了我们不敢动手,就算不能把我们抓走,也能拖延一些时间。” 楚楠面色一暗不再说话,沈欢却没有停下,“我用笔墨纸砚虽然不方便,但是也比你通过对话用暗语之类的信息来提示你父亲不要过来……总之这一次,你们鲨齿帮,我吃定了!” 就在这时,夏天举手道:“那个欢子……其实吧,就算这样你也没必要用笔墨纸砚啊,直接找个认路的人去传话不就得了。” 沈欢一愣,“你说的好像很很有道理。” 第1365章帮你报仇?也得看他有没有这个本事 夏天正在为自己的机智点赞,可没高兴一会儿,就愣住了,“不对啊,除了我们这个手底下的大少爷,似乎没有人知道总舵在哪里吧?” 沈欢摇了摇头,语气肯定道:“不,还有人知道。” “不可能,如果其他人知道的话,我们哪会来找这个大少爷。”夏天耸了耸肩,继续说道:“欢子,我知道你很想弄清楚自己和鲨齿帮之间究竟有什么关联,但是……有些事情是不能够着急的,你明白吗?” “大哥,我记得你一开始的时候很聪明,甚至让我觉得你光是从智商上就可以碾压我。”沈欢无奈的抚着自己的额头,“尤其是在被你的前世天尊附体的时候,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的一切在你面前都是光秃秃的,好像没有穿衣服一样,和你在一起聊天时我没有任何的安全感,单自从你的前世离开你以后,你就像是变成了一个傻子。” “你说话好像有些难听了。” “我只是在阐述一个事实。” “好吧。”夏天无奈的苦笑道:“实话告诉你,你之前之所以有那些感觉,是因为我掌握着许多你的资料,然而我前世给你的压迫感却是货真价实的,他虽然没有了那种洞悉天地间一切的能力,但是那些阅历却仍旧存在着。” “之后你感觉我智商下降了,其实并不是因为那颗子弹伤到了我的脑袋,而是……我手里的资料不够用了,换句话说就是——你成长的太快了,快到我的手中的资料完全不够用,甚至是完全2失去了意义。” “我的智商没有下降也没有提升,只是你的智商提高了。” “好吧……”沈欢认同了这个说法,因为事实上好像真的是这么回事儿,他的成长并非是局限于实力上的,还有心智上的成长,或者说他原本就很聪明,只是由于缺乏阅历,而无法更好的体现出来。 这一点从他全省理科状元的成绩上就可以得到,无论是他擅长的心理战术还是推理能力,实际上都和一个词语有关——逻辑思维。 “草!”夏天忽然大骂了一句。 沈欢被吓了一跳,“我的兄弟,就算你对我有意见,也不用骂人吧?” “我不是在说这个。”夏天有些哭笑不得道:“我想说的是,我们似乎跑题了。” “呃……”沈欢摸了摸鼻子,“这都怪你,是你的低智商让我的思绪出现了问题。” “这不是怪谁的问题,咱们还是先说说谁能够通风报信吧。” “除了咱们的楚少爷以外,这个房间里其实还有六个人知道晒翅膀的总舵在哪里。” 夏天恍惚间好像也明白了什么,“你是说——他身边的留个保镖?” “恭喜你答对了。” “可是这里有四个保镖被你绞碎了手臂,还有两个被你打昏了,应该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达到通风报信的水准吧?” “你忘了吗,我可是药王。”沈欢说着指了指那两个被打昏的保镖,“他们是我们最好的通信使者。” 说完,沈欢就救醒了其中一个。 那个保镖刚刚醒过来的时候,还想要抵抗,可是很快他就放弃了抵抗,因为他发现自己在沈欢面前,简直就像是蝼蚁一样。 “回去告诉楚帅,他的儿子被我们绑架了,想要他儿子安然无恙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亲自过来见我们……听懂了吗?” “听、听懂了。”保镖吞了口唾沫,显得十分紧张。 “去吧。” 沈欢摆了摆手,示意保镖离开。 楚楠忽然大喊道:“不——” 他的话还没出口,沈欢便一拳打在了他的鼻梁上,“闭嘴!” 接着沈欢看着还在发愣的保镖说道:“你还愣着干嘛快点去。” “我、我知道了。” 保镖说完,像是打了鸡血一般,跌跌撞撞的跑出了套房。 “这还真是一个适合跑腿的角色。”夏天忍不住感叹道:“他一露面就被我们给打昏了过去,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还以为我们真是绑架了鲨齿帮的少爷,楚帅那几个家伙说不定一着急,就赶过来了。” “不一定。”沈欢面色凝重道:“如果他们不知道我们来了还好说,可惜的是,他们知道我们来了这里,以他们的智商,一定可以猜出来我们是引蛇上钩。” “那怎么办?” “只能用一些比较极端的办法了。” “什么办法?” 沈欢没有说话,看向了依旧躺在地上的楚楠。 夏天一下子就明白了沈欢想要干什么,“这样是不是有点残忍了?” “身为士兵的你,应该比我更加明白,什么叫做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好吧。”夏天叹了口气,“不过能仁慈尽量仁慈一些,要我说的话,还是砍了他的老二吧,反正那东西留下来也没什么用,这一次他祸害的是卖肉的小姐,下一次说不定就是良家妇女了。” “不行。” 对于沈欢的否决,夏天感觉十分意外,“我靠,为什么我的每个提议都被你给否定了。” 沈欢仔细想了想,似乎还真是这么回事儿,“咳咳,你想,楚帅只有楚楠这一个儿子对吧?” “没错,资料上是这么写的,老实说,以前我相信,但现在我不相信了,一般帮会里的人,尤其是高层,没有几个私生子是说不过去的。” “不管有没有,明面上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这个儿子要是身体上缺点零件的话,他会生气,但不会失去理智,可要是我们把他给阉了的话,就等于断了人家老楚的根。”沈欢摊了摊手,“你知道的,一个人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谁都不知道会做出怎样疯狂的事情。” “你说的似乎也有些道理。”夏天表示认同沈欢的说法,“那你准备怎么办?” “啊——” 只听一声惨叫响起,沈欢直接用风刃砍掉了楚楠右手上的食指,“这应该就是够了。” 说完,他又救醒了另外一名保镖,“送回去,告诉鲨齿帮的那些高层,如果他们再不过来我们就杀了楚楠,不对,不光是楚楠,而是他们所有人的儿子,有多少我就会杀多少!” 楚楠逐渐从痛苦中走出了一些,他看着沈欢叫骂道:“疯子!你这个疯子!我爸一定会帮我报仇的!” 沈欢毫不犹豫的将另一根食指给砍了下来,“对不起,我忘记刚刚已经砍过了……”正说着,他忽然将眼睛眯了起来,像盯死人一般的盯着楚楠,“要想你爹帮你报仇,那也得看他有没有那个本事了!” 第1366章十大红棍被秒杀?不还有手雷么! “你们这么激动干什么?坐下,全都给我坐下!”特使的肺都快要气的炸开了,但是这一次却没有一个人听他的。 “特使,希望您能够明白我们这些做父亲的心情。”楚帅深吸了口气,“他们是我们的孩子,我们在这世界上唯一的骨肉。” “放屁!”特使在桌子上留下了一个巴掌印记,“当初我就告诉过你们,感情这种东西,是你们这个职业最大的绊脚石,可是——” “我们所有人都按照你的要求,没有找小三,没有到处留种,这些孩子全都是你们出现之前就有的!”楚帅忍不住爆发出了自己的脾气。 特使看到后,眯起了眼睛,“楚老大,你是在意图反抗主人的统治吗?” “自从两年前,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那位大人,一切都是你代为传达的,谁知道那些事情究竟是大人的意思,还是你个人的意思!” 特使愣了一下,然后咬牙切齿道:“楚老大,你知道自己在和什么人说话么!我是特使,主人的特使,我所说的话,就是主人想要传达的旨意!而你这个走狗,竟然敢质疑我的忠诚!你——是不是想死!” “你敢动老大一下,我就敢保证你会吃苦头。”老八目光冰冷的看着特使,“虽然我们没办法杀掉你,但是伤害你还是可以做得到的。” “没错,特使大人,你也不要把话说的那么难听,我们是走狗没错,但是你也没有比我们好到哪里去。”老二冷哼道:“你只不过是比我们高级一些的走狗而已!” “你们真的是活腻了。”特使扭动了一下手腕,“看来一个垃圾的死,并不能引起你们对我的恐惧。” “你要是敢再杀我任何一个兄弟,我敢保证,鲨齿帮从今天开始,将不再接受那位大人的掌控!”楚帅毫不示弱的说道。 特使听到这话,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傻哔们,难道你们真的以为自己在主人心中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吗?” “主人既然能够扶你们几个起来,那么自然也能够扶新的人起来,你们要是不想坐这个位置,还有很多人想要坐!” “话都说到这个份子上了,我看也没有必要留下你们了!” 特使冷哼一声,身后迅速开始凝聚黑雾,眼看就要动手的时候,忽然有人开口说道:“特使大人,大家都是自家兄弟,何必把事情闹得这么僵呢?确实,我们在那位大人眼里可能和狗没有区别,但我们是有用的狗,并非光吃不干。”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那位大人为了扶持我们几个也消耗了不少的精力和资源,如果我们全都死光了,那位大人必定要从头再来。”那人语气镇定的说道:“我想这是那位大人所不想看到的结果。” 特使沉默着没有说话,他刚刚也是怒火攻心才会想要动手,事实上为了让鲨齿帮成为第一大帮会,主人所花费的力气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要不然也不会再收到消息以后,立马派他过来帮忙。 见有了效果,那人继续说道:“可能特使不大了解,但我觉得十分有必要说明一下,我们虽然是混帮会的,但也是人,是人就会有感情,虎毒不食子,更何况是我们呢?” “再说,那位大人既然只派了您一个人过来,就足以说明,靠您一个人的力量就可以解决这次事件,不是吗?” 特使甩了一下袖子,然后负手而立道:“你说的也算是有几分道理。” “特使的神功我们都是见识过的,但是对面那两个人却不一定知道特使您的存在。”老三沉默了一会儿,继续说道:“你看这样如何,我们假装过去,而特使您却在暗中该出手,轻而易举的解决掉他们,这样不光我们救回了孩子,您也可以杀了那两个小子。” “如此甚好!”特使暗自点了点头,“老三啊,再这群人当中,我最看好的就是你,等这次的事情结束以后,我一定会向主人汇报,好好提拔提拔你的。” “至于其他几个人……”特使冷哼一声,没有在说话。 大家心里都明白是什么意思,也没再谈论之前的问题,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按照原计划赶往神仙居…… 总舵距离神仙居的距离并不算远,到了地方以后,楚帅率先走了进去,毕竟现在被绑架的,就只有他一个人的儿子。 看到楚帅过来,满头大汗的经理连忙迎了上来,“楚爷,那两位在楼上等你。” “小楠的情况怎么样?” “那两个人其中一个好像是医生,楚少爷虽然被砍了手指,但并没有什么大碍。”经理用手绢擦了擦脸上的汗,“楚爷,我感觉对方的来头好像不简单,不仅不怕咱们鲨齿帮,也不怕警察,似乎——” “不用说了,这些我都知道。”楚帅说着,扭头对特使问道:“不知道特使是您先去上,还是我们先进去?” “当然是让你们所谓的红棍先上去试一试深浅。” “阿花,阿豹,你们带人上去,试探试探那两个人的实力。” 十大红棍听到以后,二话没说,点头就上了楼。 楚帅这边刚点着烟,还没来得及多吸几口,就听到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紧接着一个人影砸开天花板,掉在了地上。 还没看清这人的面貌,紧接着就出现了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一直到第十个,那是一个也没有落下。 “十大红棍被秒杀了?”不光是楚帅,在场的鲨齿帮高层,没有一个能够接受这样的结果。 “一群废物。”特使冷哼一声。 楚帅等人听到这话,心里十分不舒服,“我们的废物已经用完了,还请特使大人您亲自出手。” “我亲自出手?”特使冷笑一声,“你们不是还有手雷这种大杀伤力武器没有用吗?把那两个小子给我炸出来!” 楚帅的表情瞬间难看起来,“特使,这家神仙居是我们鲨齿帮比较重要的产业之一,如果就这么炸了的话,恐怕要损失不少钱。” “我让你炸你就炸,哪来那么多废话!” 楚帅咬牙道:“炸!” 话音刚落,那些帮会精英便纷纷通过被砸出的洞口将手雷给扔了进去,那叫一个臂力惊人。 可没想到的是,他们刚零零散散的扔上去,就又全都被丢了出来。 “妈的!” “卧槽!” “该死!” 一时间整个楼层都陷入了混乱当中,就连所谓的特使也显得有些惊慌失措,心中更是惊疑不定——里面的那两个小子,难道比自己还要强? 第1367章鲨齿帮楚帅,拜见大人! 不可能的,主人对两人的实力做出过评断,以他们的实力,不可能超越我。 哼!就算超越了我又如何,只要服下主人给的丹药,他们照样不可能是我的对手! “撤!” 楚帅可没有心思想那么多,直接命人撤退,这些炸弹要是全都爆炸了,绝对够他们鲨齿帮喝上好几壶了。 “着什么急。”特使冷哼一声,语气中充满了不屑。 “我们可没有特使您那种铜墙铁壁的能力。” “看特使的样子,似乎是有办法解决爆炸这个问题了?”楚帅倒是显得冷静一些。 特使没有说话,还是冷哼,不知道是不是属猪的缘故,他这儿从出场到现在,哼唧的次数两只巴掌加起来都数不完。 只见他一脚落地,地上的那些手雷便全都被震了出来,紧接着他五指张合,利用灵气将那些手雷硬生生的牵扯到了一起。 这种灵气纵物的本事在众多鲨齿帮成员的眼中,简直就是神仙把戏。 “凡人科技创造的东西,也想伤我分毫?笑话!” 说着,他右臂猛地用力,直接将那些手雷朝外甩去。 那些手雷也很给面子,撞破墙壁以后,直接飞向半空。 “轰——” 手雷虽然飞出了很远的距离,但是爆炸时所产生的威力,对他们来说仍旧有着不小的震撼。 “妈的都快把老子的耳朵给震聋了!”有人骂骂咧咧的说道。 “你就知足吧,要不是因为特使出手,恐怕我们这些人早就死了。” 楚帅沉默着没有说话,和兄弟们做着眼神上的交流。 “这个家伙的实力似乎又比以前强上不少,很早的时候,他只能用灵气控制住子弹而已。” “这就是跟着那位大人的好处,可惜那位大人却没有将这种术法传给我们,要不然——” “别想得太多了,在那位大人眼中,我们只不过是走狗罢了。” “不管如何,有一天我迟早要证明他这个想法是错的。”楚帅暗自咬牙道,说完连忙带着兄弟们高呼特使无敌。 特使拍了拍手,像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让人拿枪进去!” 他这边刚刚下达命令,楼上就传来一阵鼓掌的声音,“下面那位不敢见人的朋友,你修炼的还不错嘛。” “那是自然——”特使刚准备给自己吹一波牛逼,可这牛逼还没有吹出来,就听沈欢接着说道:“有资格让我杀你了。” “你、你说什么!”特使气得可谓是浑身发抖。 “以你的实力,已经有资格让我动手杀你了,而不是像其他人一样,成为残废痛苦一生之类的。” “笑话!就凭你们两个?” “不,我们随便一个人都可以达到这种效果。” “放肆!”特使将那些鲨齿帮的成员拦下,大喊道:“两个不知道死活的家伙,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说完,特使便冲了上去。 在特使选择出手以后,顺价陷入了一片寂静。 鲨齿帮的各位当家各有所思,一句话也不说,带头的都不敢说话,更何况是那些当小弟的。 楚帅等人的想法很复杂,他们想要特使输,又想要特使赢。 想要特使输的原因是,他们真的受够了被特使欺压的生活。 那位大人把他们当狗,他们可以忍,可即便如此,那位大人也没有动过他们兄弟一根汗毛,特使呢?拿着鸡毛当令箭,仗着有几分本事,根本就不把他们兄弟放在眼中。 可以这么说,在场的几个兄弟当中,基本上没有一个是希望特使活下去的,不仅要死,而且越惨越好。 可惜的是,若是特使就这么死了,那么由谁来对方沈欢和夏天这两个来自于官方的强者。 纠结,是这些人的主要想法,一个是感性的想法,一个是理性的想法。 以他们的阅历来说,大多数会选择第二种,也许不会那么痛快,但也是目前最好的结果了。 虽然仍旧会承受来自于特使的压力,但相比沈欢和夏天存活的结果,苟延残喘似乎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不过要是两败俱伤或者是特使杀掉了两人,自己却又身受重伤,那便是最好的结局了。 到时候他们只要杀掉特使,然后再把罪名加上沈欢两人的身上就够了,就说特使抵不过两人,最终选择了同归于尽。 “轰——” 一声巨响打破这篇沉静,只见一个人影在原本就有的洞穿巨口中跌落了下来,在地上砸出了一个巨大的深坑。 “是谁?” “好像是……特使?” “该死,难道特使输了?” 楚帅没有说话,而是走到深坑前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他整个人差点跌坐在地上,“我的儿啊!” 掉下来的人不是沈欢不是夏天,也不是特使,而是楚帅唯一的儿子——楚楠。 就在楚帅悲痛欲绝的时候,沈欢的声音传了下来,“你整个人着实够狠辣的,人家小伙子只不过想要你救他出去,你却一脚将人家给踹了出去,真是——” “啰嗦!”特使再次发挥出了自己的冷哼大法,“交战当中我不会让任何事物影响到我出手的强弱程度,看你们两个懦弱的样子,之后肯定会拿这个小子来要挟我,与其如此,还不如一开始就杀了他。” “特使!!!”楚帅大吼一声,从小弟手中抢过一把机枪,“我要杀了你!” “大哥,你要冷静啊!” “冷静?小楠是我唯一的骨肉,你让我怎么冷静!”楚帅咬牙道:“我已经受够了!受够了被人摇摆!” “兄弟们,是当大哥的对不起你们,当初我以为依靠那位大人的力量,我们可以快速的崛起,可没没想到,需要付出的不光是金钱,还有自由!是我让你们走上了这条不归路,现在就由我来解决这一切!”楚帅说着就跑上了楼梯,看样子是真的下定决心和特使决一死战了。 “楚帅我就知道你这小子会生出这种想法,可惜,你根本就没有这个本事,剖通的子弹也不可能伤害到——” 这边特使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沈欢一脚从房间里给踹了出去,“瞎哔哔这么半天,你不烦老子都烦了!” 这时候楚帅也正好走到了楼上,他本想趁着特使的虚弱期,开枪杀了对方,可当他看到沈欢的样貌时,身躯忍不住一抖,竟然直接跪在了地上,“鲨齿帮楚帅,拜见大人!” 第1368章沈欢变大人,特使成叛徒? “鲨齿帮楚帅,拜见大人。” 沈欢被楚帅这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他现在虽然是刀枪不入的境界,但突然被黑洞洞的枪口指着,也是挺渗人的,因为——虽然伤害不到自己,但是挠痒痒一般的感觉还在啊。 再说,他似乎还没尝试过,在不开启不灭金身诀的情况下硬抗这种冲锋枪的子弹。 不过最令他惊讶的是楚帅所说的话,和所表现出来的行为。 拜见大人。 也就是说,从侧面印证了,鲨齿帮可能真的是自己所建立的。 “楚老大,你在干什么?快杀了他,他不是主人!” 特使有些艰难的从深坑之中爬了出来,在交手前他就有一种预感,自己可能不是沈欢的对手,可没有想到两者之间的差距会这么大。 这还是在夏天没有出手的情况下,这要是两人一起出手,还不把自己这个逐日境的高手给直接秒杀了? 主人情报上记载的,沈欢现在这个时期应该只有奔月境的力量,怎么会这么厉害。 自己跟从主人以来,主人的推算和情报从来没有出过错,这一次为什么—— 是了,在很早以前主人就说过,沈欢可能是他未来霸业唯一一道变数。 现在看来,可能还真是这么回事儿。 还有……虽然不知道沈欢和主人为什么长得这么相像,但他们之间肯定是有什么关系的。 不过在我来之前,主人就已经说过了,遇到沈欢二话不说直接杀了就是! “你竟然让我杀这位大人?!”楚帅眼中充满了惊讶。 “该死!”特使摆出一副,就知道会这样的表情,咒骂道:“你是不是不打算听我的命令!” “放屁!”楚帅大骂一声,开什么玩笑,他上来就是准备和特使拼个你死我活的,又怎么会听特使的命令。 更加重要的是,他见到了沈欢,和那位大人相貌一模一样的沈欢。 再联系一下之前特使说的那句话,“夏天身边的那个人你们见到以后可能会有所惊讶,但是记住不管再怎么惊讶,都要杀掉对方!” 眼前的情况加上之前的回想,楚帅心中形成了一个大概的印象,那就是——特使要谋反! 也只有这个情况可以解释眼前的这一切,要不然以特使的身份,又怎么可能和沈欢交手。 “我全都明白了特使,你是想谋反对不对?” “我?谋反?”特使听到这个词语,险些吐出一心脏的鲜血,在场众人当中,所有人都可能被判主人,唯独他不会背叛。 “没错,这一次根本就不是天组来袭!盗门的任务是失败了,天组一定会出动,但也不会只派两个人过来。”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那位大人要亲自过来,但是你却生出了反叛之心,准备用我们的力量来杀掉那位大人!” “你才是放屁!老子为什么要这么做!” “理由很简单。”楚帅冷笑道:“你想要恢复自由身,尽管你在这位大人那里得到了不少的好处,但是你仍旧不满足,因为大人迟早都要压你一头。” “可笑的理论。”特使从地上站起,“什么情况都弄不懂,还在这里装逼。” “哒哒哒——” 楚帅毫不犹豫的开枪对特使一顿乱轰。 特使连忙支撑起灵气罩挡住了子弹的进攻,“楚老大,你疯了吗!” 楚老大没有回答他的话,趁着换子弹的时间,大喊道:“鲨齿帮永世效忠!来人,拿上家伙事儿,给我杀了这个叛逆的贼人!” 随着楚帅一声令下,鲨齿帮的精英们,二话不说就冲了上来。 看着眼前自己人打自己人的一幕,沈欢是有些蒙蔽了,不过这种持枪对峙的情形倒是给了沈欢一种看大片的感觉。 “笨蛋!蠢货!”特使气的直跺脚,跟个小女生似的,“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我怎么可能被判主人,就算你们这群蠢货背叛了,我都不会……动脑子想象,主人的实力是何其高强,杀我只需要一招,又怎么会和我浪费这么多无用的——” 这边话还没说完,一把凭空出现的长枪,戳破灵气罩,将特使给钉在了墙上。 “你说一招秒杀是这样吗?” “这正是那位大人的招数!”楚帅语气兴奋道,在刚才特使质问的时候,他的内心便已经开始紧张起来,没想到的是沈欢却使用出了那位大人经典的招式之一。 “你、你怎么会……怎么会主人的招式。” 特使脸上充满了不可置信,这比他第一次见到沈欢模样的时候还要惊讶。 “很奇怪吗?你这个叛徒,竟然趁着我修炼轮回大法的时候背叛我。” “你……你、你……放肆!你这个混蛋凭什么冒充主人!” “冒充?”沈欢冷笑一声,“小黑啊,你知道吗,你犯的最大的错就是以为我在虚弱期就可以杀了我。” “不准你冒充主人!”特使一边大吼着,一边想要朝沈欢冲过去,可惜的是他被千幻钉在墙上根本就动弹不得。 “大人,这个叛徒就交给我处理吧,他杀了我兄弟……”楚帅一脸恨意,“还杀了我的儿子!” 沈欢瞪了他一眼,“我喜欢亲手处置犯人。” 说完,沈欢手中便生出了一团魂焰。 看到魂焰以后,楚帅等人直接匍匐在了地上,至于特使则瞪大双眼,像是快要把眼珠子跌出来一般。 “不、不可能的,你怎么会主人的专属的招式,不可能的……你一定是假的!假的!” 沈欢没有说任何话,就那么静静的看着特使。 奇怪的是,当受到沈欢的注视以后,特使直接变得沉闷无比,双眼无神,像极了陷入绝望的人。 “对不起主人,请你饶了我。” 过了一会儿以后,特使说出了这句话,但是脸上依旧毫无表情。 “轰——” 沈欢用魂焰将特使烧成了灰烬,夏天看到后差点没气坏了,开什么玩笑,这可是寻找真相的唯一活口啊。 “带我去总舵。”沈欢目光冰冷的对着楚帅说道。 楚帅在经历过这些事情以后,对于沈欢的身份没有任何的怀疑,连忙答应。 可没走几步,沈欢便停下了脚步,“你们先走,我一会儿就过去。” “好。”楚帅可不敢问任何事情,在他们眼中近乎无敌的特使都被一招解决了,那么办掉他们,也不会是很困难的事情。 等到楚帅离开以后,夏天终于是忍不住了,“我说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噗——” 夏天的话还没说完,沈欢便猛地半蹲在地,吐出了一口鲜血…… 第1369章沈欢究竟是谁?! “卧槽,这不是真的吧?!” 夏天一脸懵逼的看着沈欢,他想不明白,到了沈欢这个级别,怎么可能会出现突然吐血的情况。 不过他也没太当回事儿,半仙之境,就算吐血了也不是什么大毛病。 相比沈欢的伤势,他更加在意的是沈欢所吐出来的血。 刚开始沈欢吐出来的红色的血液,可是当血液落到地上以后,却变成了浅红色,之后又变成了黑色,要说这个过程倒也没什么稀奇的,可能是屋里面装修的材料上有沈欢化学物质,和血液产生了反应。 可是最为夸张的是——血液竟然又瞬间成了金色,最终竟然呈现出赤、黑、金三色掺杂在一起,甚至还发出了一些微弱的荧光。 这种血根本不可能是人吐出来的,就在夏天准备询问的时候,血液再次发生了变化,像是变成了宇宙星辰,整一个宇宙星河的缩小版,与此同时,这些血液上面到处都是白色的乱码字符,有数字有英语还有汉字,总之这世界上存在的字符全在上面,还有一些字符和玄印类似,更多的则是完全不认识的字符。 杂乱的字符非常小,要不是夏天,根本没人能够看清楚这些究竟是字符,还是白色的小点点。 “这他妈究竟是什么鬼!”如果说之前是惊讶,那么现在则完全是被吓到了。 赤血为人血,黑血为魔血,而金色的血则是仙血。 要光是这样,夏天还可以解释,就说如今的沈欢,游走于人、魔、仙三者的边缘,随时可能成仙,也随时可能成魔。 之后血液混杂,也可以推测,或许所谓神血就是这三者集合而成,沈欢正在通往返回神体的过程。 可是之后的情况,别说用玄学,就算再加上科学也不可能解释。 这种情况不仅仅是超越了两种学说的限制,更是连夏天这位是拥有天尊记忆者的认知。 “欢子,你快看看你的血!” “咳咳——”沈欢咳嗽了两声,似乎还没有从内伤的状态中走出来,随意瞄了一眼自己吐出来的血,“怎么了?” “我靠!你看不到吗?你的血简直——”夏天正说着却是愣住了,因为沈欢的血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恢复了正常的状态,“怎么会这样,这不是它原来的样子。” 沈欢擦了擦嘴,扶墙站了起来,“不是这个样子,是哪个样子?血不都这样吗。” “不是的,你刚刚没有看到,你的血,你的血——” 沈欢摆手示意,“我知道,自己吐血这件事儿让你感到很意外,给你解释一下,我刚才之所以吐血,是因为我尝试摄取那个所谓特使的记忆,但是却找到了反噬。” 夏天一愣,“遭到反噬?想要反噬你,实力至少要高出你一个境界,难道……鲨齿帮背后的掌权人,是一个飞仙境的高手?!” 沈欢目光凝重的点头道:“我的推测也是这样,如果真是这样,我们恐怕就要面临一个和灭道者一般的存在了。” “你说有没有可能就是灭道者?” “有……但是可能性不大,自从上次的事情过后,灭道者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当初承道者曾经来找过我,似乎是有什么在我昏迷以后击败了灭道者。” “之后承道者也消失了很久,再加上我当初在咱们华夏唯一杀手组织里遇到的事情。” “什么事情?” “我在那里,得到了另一个时间轴上楚歌的留言……” 沈欢将当初在悬崖洞窟的遭遇全都告诉了夏天。 夏天听完以后,整个人的表情瞬间变得凝重无比,“你说的是,除了我们这个时间轴,还有一个没有被灭道者毁掉时间轴?这不可能啊,按照大帝他们的说法,我们这里已经是最后一片净土了,不然其他时间轴上的穿越者不可能全都穿越到我们这边来。” “我当初也有这样的疑惑,可是当我应南,也就是那头镇狱雷兽聊过以后,得到的结果和我们甚至是大部分时间轴上的情况都不一样。” “怎么说?” “根据它的说法,灭道者并不是什么所谓的最终boss,他只不过是初期的一个领主怪,最多也就是在地球上蹦跶两下,从他出现到死亡最多也就是三年的时间,就被我们三个给干掉了。” 夏天听完以后不住的摇头,“不对,你这样说就乱套了,按照大帝的说法,灭道者的目标是成神,而成神是整个神域的事情,灭道者的活跃范围不可能仅仅局限于地球,最次也应该是整个银河星域,最重要的是,大帝说的明明白白,被毁灭的是整个世界,或者直接点说就是整个时间轴,并且神域是所有时间轴的终点,只有一条。” “我当初也是这么想的,可事情却不是那么回事儿。”沈欢也陷入了迷茫当中,“根据应南的回忆,在他们的时间轴上,楚歌、你还有我,是最强的人类,不过拥有圣域的,却只有楚歌一个,至于我们在哪里在什么地方,应南都不知道因为他没有见过我们,我们的信息也都是从楚歌嘴里说出来的。” “那头妖兽在哪?”夏天决定亲自和妖交流一番。 “轰隆隆——” 沈欢将应南从御兽葫中放了出来。 这头野猪怪一出来,就看到了夏天,“如果我没猜错,这位就是天尊吧。” “你认识我?” “不认识,但是听我主人提起过,实力是三人当中最低的,起初只是领域内无敌星域守护者,不过后来实力大涨和我主人以及现在的老大被称为旷世三杰、银河三杰,是整个神域下唯一的三名真圣。”应南说的时候,就像是在卖弄文采的秀才,表情十分得意。 “在你的世界当中,除了你家主人以外,我和沈欢在哪里?” 应南摇了摇头,“不知道。” “不知道?怎么可能不知道。” “我跟主人的时间比较短,大多数的情报都是主人以讲故事的方式告诉我的。” 夏天暂且不再追问,转而问道:“那你知不知道你主人追寻的真相是什么?” “不知道。”应南先是摇头,紧接着朝四周看了看,压低声音道:“不过……我觉得所谓的真相和神有关。” “和神有关?”夏天重复了一遍,然后惊讶的看着沈欢说道:“根据那群人的表现,鲨齿帮的幕后老大是一个和你长相一样,同时技能也一模一样的人,而在应南的那个时间轴上神是存在的,而你又不是他,那么……你究竟是谁?!” 第1370章沈欢的计划 “那么你究竟是谁?” 夏天的质问让沈欢陷入到了沉思当中,因为这个问题,也是沈欢曾经想过的。 在大帝等人的推测当中,沈欢的前世就是神,亦或说是神众多灵魂分身中的一个,可是异时间轴上楚歌的出现,将一切都打破了。 在那个时空里,神依旧是存在的,而沈欢却不知所踪,如果沈欢就是神的话,以楚歌的性格一定会说出来,然而事实上并没有。 这似乎就等同于推翻了众人之前的推测,即沈欢并不是神的转世。 可若不是的话,灭道者为什么要追着他不放。 这样就造成了一个矛盾循环,矛盾一直是哲学上的一个巨大命题,因为没有限制,这个命题也就存在着无数的可能。 不过说起来,各个宗教的崛起,和这些哲学却是分不开的。 关于自己是谁,沈欢一直找不到具体的答案,并且在之前他所找到的定义当中,信息来源全都是来自于大帝这些来自于异时间轴上的人。 也就是说,沈欢一切信息来源都是来自于外人,而不是自己,这也造就了他一直处于被动模式的状态。 自己是谁,究竟是谁的转世…… 转世?自己为什么要是谁的转世,况且从一开始自己就觉得神的转世不可能是自己。 既然如此,自己为什么还要计较这么多呢? 沈欢深吸了口气,“我就是我,沈欢,一个来自于中州省,怀阳市郊区的郊区的长乐村。” 夏天愣了一下,“不是,我问那句话的意思不是为了让你装逼,而是为了搞清楚事情的情况啊!” “我知道这件事很重要,往高了说,甚至要关乎整个神域的发展情况。”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但是我的确是我,你曾经说过,魂觉是被神选定之人的专属,而我没有魂觉,大帝说我是神的转世是一种解释,可是……我为什么非得是神的转世呢?就因为灭道者要吞噬我?那如果是灭道者判断错误了呢?” “出了神的转世这一个说法以外,其实还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我并不是任何人的转世,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夏天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似乎是并不认同沈欢的说法。 “怎么?” 只见夏天一本正经的说道:“那句话并不是我说的。” “……” “好了,关于这件事我们没必要继续再说下去了。”沈欢摊了摊手,继续说道:“因为我们做的这些都是无用功。” “怎么能说是无用功呢,刚才我说了,这件事很重要,最后一个时间轴,忽然出现了另一个时间轴,而且这个时间轴上发生的事情,和其他所有的时间轴都不一样。” “你怎么知道和其他的时间轴不一样?我们所获得的消息,也只不过大帝一处而已,阎罗王那个时空是什么情况,我们并不知道。” “但是大帝是不会骗我们的,因为他就是我啊。” “是这样没错,但是时间轴这个理论就像是我们这个时间轴上的平行空间理论,类似但不完全相同,大帝是你没错,但他只是另一个时空的你,而不是这个时空中的你,你们的关系就像是灯芯,看似是一体的,其实是由两个个体捆绑在一起的。” 夏天愣了半天,才蹦出了一句话,“你什么时候开始搞哲学了。” “因为只有哲学这个扯淡的东西,才能够解释这个世间的一切。”沈欢拿出一颗丹药,吞服了下去,“这些事儿还是不要聊了,依旧是那句话,在线索不足的情况下,一切只能我们凭空猜测,而凭空猜测一般都不会得到什么有用的结果。” “好吧,不聊了,你的伤势怎么样?” “还凑合。”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那个特使身上的仿佛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你说扶持鲨齿帮崛起的人,会不会是另一个时空的你?”夏天推测道:“因为你刚刚说过,异时间轴的我们其实并不等于我们自己,因为不同的选择,会造就不同的结果,即便开端都是一样的。” “很有这种可能,不过一切都是我们的推测。”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总之这件事情让我很头大,其实不管鲨齿帮身后站着的是谁,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鲨齿帮背后的这个人很强大,并不是现在的你我可以解决的掉的。” “所以你刚才让楚老大他们先走,是想要趁着这个机会开溜?” “这种事情我还做不出来,不管背后站着怎样的人物,他不可能无所不知,要不然也不会只派一个特使过来。” “那你是——” “鲨齿帮这一条线必须得留着,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提供过给我们有用的线索。” “那你有没有想过,被对方发现以后呢?” 沈欢运转内息,将内伤完全治愈以后,他深深的吸了口气,“鲨齿帮发现没有什么,以他们目前的实力,对我们造不成任何的威胁。” “至于那位幕后主使……说句老实话,我也不是很担心,一个隐藏在幕后的家伙,肯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所以他和一起争辩究竟谁才是真正主人的事情出现的几率微乎其微。” “你这么说倒也没有错。”夏天思考了一下,接着问道:“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办?” “继续以幕后boss的身份和鲨齿帮交流,顺便帮你们天组尝试一下,新的统治办法,之前我说过的那个,因为帮会这种东西是永远不会消失的,与其让它解散,还不如暗中操纵一个强大的帮会,让其用黑吃黑的手段,来解决这件事情。” “好吧,可以试一下。”夏天一脸认真的看着沈欢说道:“我们现在就去鲨齿帮的总部?” “嗯。” “等一下!”夏天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 沈欢有些郁闷道:“又怎么了?” 夏天小心翼翼的试探道:“你知道鲨齿帮的总部在哪吗?”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我要是知道,咱们还会绕这么多的弯子吗?” “我靠!既然这样你还让楚老大他们先走?你是白痴么!” 第1371章狗眼看人低,不知死活兮 “你才是白痴!”沈欢反击完以后,接着说道:“放心吧,咱们交往这么久,你也应该知道我的性格,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所以?” “我在楚老大的身上下了追猎千里香,只要在千里范围以内,我都可以找到他的位置。”沈欢说着闭眼用灵气感应了一下,“我已经感觉到了,走吧。” “等一下。” “怎么了?” “我给鹏城的天组分部打一个电话,让他们解决一下这里的事情。”夏天说着就拿出手机,准备拨号码。 沈欢对于夏天的这个举动非常无语,“有些时候你真的是太小看这些帮会的能力了,放心吧,就算你不通知天组,这里的事情也会有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 “你的说也是。” 夏天打心底里并不想承认帮会的影响力,即便他曾经的记忆告诉他,其实他就是那个让萧帮崛起的人。 对于大帝,夏天还没有太多的抵触情绪,就像沈欢刚才所说的那样,其实在他心里,大帝是等同于自己的。 但要说到上一世的天尊,他实际上就有一些抵触了。 这就好比一个背负着无上荣耀的少年,但这些荣耀不是来自于少年本身,而是来自于少年的上一世,或许对于其他人来说,称赞就是称赞,没有任何的歧义,可对于少年来说,上一世是上一世,他更加在意的是这一世的自己。 这个世界除了绿茶婊,还有一种仇富联盟的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沈欢所听到的一切夸奖,就像是有人在讽刺富二代一般——“没了爹你什么都不是。”、“要不是因为你前世牛逼,这一辈你就什么都不是。” 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不同的,给予压力的方向也不相同,起初沈欢有些失望,为什么自己没有魂觉,夏天的想法却是自己为什么会是天尊的转世? 能力越强,责任越大,这句话本会所呢是没有错误的,但是对于夏天来说,他现在还没有前世天尊的实力,却要承受着万众瞩目的目光,去做一个完美的天尊转世。 所以,夏天不喜欢的其实并不是帮会影响力的存在,而是天尊转世这个本身的概念。 “走吧。”沈欢和夏天相处了这么久,对方心里在想什么,就算不能完全猜对,也能猜测到几分。 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最重要的是,沈欢并没办发解决夏天所受的困扰。 没有理解的安慰是不可能起到任何作用的,与其浪费时间,还不如找个有意义的事情,来让夏天忘记一些他想要忘记的事情。 追猎千里香的范围在千里之内,鲨齿帮的总部距离神仙居娱乐会所的距离肯定不会有这么远,沈欢没过多久就找到了地方。 准确来说,鲨齿帮的总部距离神仙居娱乐会所的距离并不是很遥远。 要说就隔着两条街的话,有些夸张了,不过最多也就是从村东头到村西头的距离。 “什么人?!” “你说呢?”沈欢用冰冷的眼神,看着保安说道。 门口的保安被沈欢的眼神吓了一跳,但是在他害怕的同时,也对沈欢的身份做出了一定的判断——这个人似乎是来找茬的。 “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鲨齿帮的总部。” 保安愣了一下,然后接着说道:“既然知道你还敢这么狂妄,看来你并不知道晒吃那个是一个多么恐怖的存在。” 另一个保安也开口说道:“小子想要闹事儿也要分清楚地方,这里不是你可以闹事儿的地方。” 沈欢本来还没有脾气,但现在他的脾气一下子就升了上来,“要是我非要闹事儿呢?” “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保安说着将兜里的指虎,戴在了受伤,“既然你听不懂嘴巴里说的话,那就让拳头来说话吧。” “不要用拳头,咱们来用血说话吧。”沈欢说着便准备动手,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影忽然匆忙的跑了出来,大喝道:“住手!” 两名保安回头一看,同时摆出了恭敬的状态,“八当家。” “你们两个是想死么!”老八面色凝重道。 保安们也不是傻子,瞬间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判断错误,对方可能不是来闹事儿的,甚至还很可能是鲨齿帮的贵宾。 毕竟能够让八当家摆出这种姿态的人,真的不多了,就算是遇到大当家的时候,也没见八当家摆出过这样的状态。 老八已经出了满头的大汉,对于特使那种无可匹敌的人物,这位大人也是说杀就杀,更何况是两个小小的保安。 “对不起大人,这两个不懂事的下人让你受惊了。”老八见沈欢不说话,回头就给了两个保安两巴掌,“不长眼的东西,还不快点给大人道歉。” 大人,能够让八当家称呼为大人的人,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啊。 两名保安全都有一种天都要塌下来的感觉,二话不说,连忙跪到了地上,一边跪着一边自掌嘴巴,“对不起大人,求你饶了我们的吧!对不起大人,求你饶了我们吧。” 沈欢依旧没有说话,老八见状直接说道:“对高层不敬者自断一指,你们知道该怎样做吧? “咕咚——” 两名保安完全一副被吓傻的样子,自断一指,这样的惩罚在帮会之中来说并不是最严重的,但却是最常见的。 “好!” 其中一个保安,一咬牙就准备砍断自己的手指,就在这个时候,沈欢却出手用灵气将其震荡到了一旁。 “我不是每次都会有这么好的心情。”说完,他转而看向老八说道:“走。” 老八踢了两名保镖一脚,“还不快点道谢!” “谢谢,谢谢大人的宽宏大量。” 沈欢没有理会二人,语气不耐烦道:“带路!” 老八不敢再说二话,连忙在前面为沈欢引路。 至于夏天则是在心中感叹,论这装逼的演技,怕是沈欢自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了。 然而沈欢心中想的却不是这些,在他心里有着一个更大的谋划…… 第1372章修为轮回?沈欢的忽悠大法! 议事厅内的气氛十分奇怪,因为这是那位大人这些时间第一次再次现身议事厅。 鲨齿帮能够有现在的成就,和那位大人是脱不了关系的。 可以这么说,在场的没有一个人对特使有好感,但是对于那位大人的尊敬,却全都是发自于内心的。 强大的实力肯定是必然条件,但最重要的是,只要是能坐在议事厅这张桌子上的人,几乎都受到过那位大人的恩惠。 “老八去了这么久,怎么还不回来?”老二的心情有些着急了。 楚帅一直在抽烟,半句话也不说,心中不知道在想着什么,听到老二问话,这才回过神来,“可能是有事情要处理吧。” “不是……”楚帅用大拇指和食指揉了揉晴明穴,“我是说,那位大人的性格你们都是知道的,阴晴不定,也不知道让老八过去是好还是坏。” “以老八的性格,应该可以处理好这件事情,只不过——”老七深吸了口气,“大家有没有想过,那位大人这一次过来究竟是为了什么事情?” “其实冷静下来想想,特使的背叛似乎充斥着太多的疑点。” “疑点?我不认为有什么疑点。”老六看着众人说道:“自从那位大人退居幕后以后,都是特使来打的招呼,我们从来都没有见过那位大人,所有的话都是特使说的。” “老六说的没错。”楚帅将烟拧灭,又重新拿出了一根,“如果当初不是因为特使使出了强大的实力,我们也不会相信他就特使。” “这一点那位大人做的其实有些不妥。”说话的人见众人要生气,连忙继续说道:“我并不是在埋汰那位大人,只是想说他当初如果定一个令牌什么的,对我们来说将会方便不少。” 楚帅点了点头,“你这么说也没错,可是以那么大人的性格,他是不会弄这些东西的。” “老大,我觉得咱们是不是应该出去看一看是怎么回事儿?” “好——”楚帅这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老八的声音从外面传了过来,“大人到。” 一听这话,众人都没有了闲聊的心思,连忙站了起来,“鲨齿帮九兄弟,恭迎大人莅临。” 看到这阵仗,夏天心中忍不住感叹,“这比国主出席活动的态度都要大,唉,难怪有不少官员感叹,宁愿当土皇帝也不愿当他人的臣子。” 见沈欢不说话,几人脑袋瓜子一转,连忙跪在地上。 跪拜之礼,自从华夏建国以来,就算是面见国主都不需要行此大礼,看来这个幕后之人的影响力,可能要超越自己的想象了。 夏天心有所想,但是从头到尾却是一句话也不说,关于演技和胆量方面,他必须得承认,自己是比不上沈欢的。 倒不是说夏天胆小,而是沈欢属于喜欢赌的人,一个连自己的命都敢拿来赌的人,说他胆大是好听的话,换句话来说就是不沉稳。 在个性这一方面,可能是两世为人,也可能是因为从小认知的缘故,夏天要显得沉稳不少。 至于沈欢的成熟沉稳,只是针对大多数的同龄人来说。 沈欢依旧没有说话,带着夏天坐在了首位上。 夏天现在就只有目的,那就是全力配合沈欢的行动,不过在他人看来,沈欢坐着他站着,那就是只有小弟、保镖才会做的事情。 让天组的少将当小弟,可谓是在众人心中泛起了滔天局昂,不过很快他们就冷静了下来。 大人的实力可谓是天下第一,有个天组的高层做跟班,似乎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不过——这个夏天可是天组的未来继承人啊! 让其做小弟就等于,将整个天组玩弄在鼓掌之中。 “咕咚——” 众人忍不住吞了口唾沫,看来这位大人的实力,远超我们的想象。 “我的情况你们可能不大清楚。”沈欢终于开口了,主动开口,这个是沈欢之前没有想过的,他毕竟不是真的“那位大人”,自然是少说少错,不说不错,可没想到真正主使对众人的震慑力实在太大了。 他这个当家的不开口,在场的众人竟然没有一个敢开口的,无奈之下,他只能自己开口。 当然,沈欢接下来想要说的,都是提前整理过的台词,并且以自身为突破口,众人也不会去质疑。 根据众人的表现,他们应该也没有和这位大人有过过多的接触。 见众人仍旧不敢说话,沈欢只能按照原计划开始前进,“你们可知我为何有这样强大的实力?” “因为您修炼的是仙术。” 这一次总算有人开始回答了。 “没错,因为我修炼是仙术,摄取日月光华加持自身,获得长生不死之力的同时,也具备日月所蕴含的强大力量。” 一听他们说仙术,沈欢就知道他们不懂得什么叫做道修,既然不知道,那就是他说什么众人相信什么,只要不是特别离谱众人几乎都会相信。 “只不过人道有缺,妄图以自身成就天道,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不管任何修仙之术都是如此。”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我的这门功法的缺陷就在于,每九年都需要一个轮回。” “不是转世投胎的轮回,而是修为上的一种轮回,每当轮回之日,就是我最虚弱的时候,实力会大幅度的下降,对我来说是大幅度的下降,但是对尔等来说,下降的就不是那么厉害了。” 众人依旧不敢说话,不过却各有各的想法。 就拿楚帅来说,他的内心激动无比,为什么?因为现在沈欢所说的,可是关乎自身的辛秘,再夸张一些来说,就是可以决定生死的罩门。 由此来看,大人已经完全相信了我们! 信任的感觉每个人都喜欢,更何况是被自己的上司信任。 虽不至于感动的痛哭流涕,但是内心的波澜绝对不会小。 “不过等到七七四十九日过去以后,我的实力恢复以后,就会比之前还要强大……这一次的修为轮回当中,出现了一点的意外,却没成想我却会被自己最信任的人所出卖!” 沈欢说着,猛地一掌拍打在了桌子上,就是这一掌,竟让整张桌子都化为了齑粉! 第1373章大人吃错药了? 大人生气了! 这是所有人内心当中的想法,只是一掌就毁掉了整张桌子,这对于众人来说,绝对是一种无与伦比的震撼。 要知道就算是特使在表达自己生气的时候,也只不过是在桌子上留下一个掌印而已。 谁知楚老大却差点没有哭出声,一脸肉痛的看着沈欢说道:“大、大人,生气归生气,您这也那个砸东西有些不好吧……这桌子是黄梨花木做的,前朝末代传奇工匠亲手打造,市值过亿啊。” 沈欢一听这话,差点没把自己的装的比给收回去。 坑爹呢!一张烂桌子,竟然价值一亿多。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沈欢有钱,真的有钱,但是他卡里的钱实际上并没有多少,要么是投资到了欢妙药业当中,要么是留给了华青会发展,没想到啊没想到,自己这一巴掌差点没把自己的银行卡给拍没了。 “钱乃身外之物,你认为对我来说,这世俗中的钱物还有任何意义吗?”沈欢佯装淡然道,既然是在扮演一个道修高人,那就应该有视钱财为粪土的胸怀。 “您说的是。”楚帅强行压制心中的悲伤,表现出一副,狗屁,也就一亿多而已,至于心疼成这样吗? “我今天之所以把话给你们说明白,是因为我需要新的心腹,你们明白是什么意思吗?” “明白!” 众人连忙表达自己的忠心。 “我誓死追随大人您的脚步!” “我们鲨齿帮能够有今天,全都是依靠您的力量,只要您说一句话,就算让我拿命换,也没有任何的关系。” 沈欢满意的点了点头,忽然扔出了几颗药丸,没有桌子药丸却凭空漂浮在每个人的面前。 这种简单的灵气控物,在众人眼中却是神仙手段,一个个惊讶的目瞪口呆。 “我最讨厌的就是空口无凭,你们既然诚信诚信的效忠于我,就将这些丹药给吞服下去。” 此话一出,众人的脸色全都有些难看。 “怎么,不愿意?” 见沈欢眉头紧锁,众人就知道沈欢又要生气了。 最终楚老大被众人给推了出来,“大人,不是我们不吃,只是之前我们已经吃过这种丹药了。” 已经吃过了? 沈欢愣了一下,没有开口。 众人见沈欢没有多大动静,一个接一个的开口说道:“大人,您之前已经让我们吞服过绝命丸,就不用再用这种方法来控制我们了吧。” “每个季度,让特使来给我们送解药,没有解药就会七窍流血而绝命。” “大人,我们已经宣誓要忠心对您,是绝对不会做出反叛之事的。” “我原本还以为您相信我们以后,会给我们解药,没成想,是继续给毒药……” 看来幕后主使为了控制众人,选择了和自己一样的做法。 毒药是操控这些世俗之人的最好办法。 那个大人肯定不会有千幻,因为千幻只有一个,至于魂焰……应该是类似的火系术法,毒药控制是最简易的方法。 虽然我和他很相似,但若这么想的话,似乎也只是必然的巧合而已。 沈欢面不改色的说道:“我给你们的这一颗丹药,就是解毒的丹药。” 听到这话,众人心中大为喜悦,二话没说就把丹药给吞服了下去。 “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轻松不少。” “多谢大人!” 众人连连表示感谢,却不知道给他们解毒的不是丹药,而是沈欢用来包裹丹药的灵气。 至于丹药……那自然是毒药无疑。 只不过不需要每月吞服解药,毒发的办法是,只要沈欢撤去丹药上的灵气,就会毒发。 因为灵气是属于沈欢的缘故,让毒药毒发的人也只有他一个。 “不用感谢。”沈欢叹了口气,接着说道:“有件事我还没有告诉尔等。” 这句话一出,众人直接陷入了恐慌当中——难道刚才大人让我们服用的依旧是毒药? 想到这个可能,众人瞬间变得满头大汗。 他们这么想不是没有道理的,当初那位大人让他们吞服毒药的时候,也是浑身舒坦,就连相貌也年轻了不少,可毒药终究是毒药,一旦生效他们就好像瞬间苍老了一般,并且享受着万虫噬心一般的痛苦。 “我失忆了。” “失忆?!” 沈欢的话和他们心中所想的出入实在太大,这让众人愣了老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 “还记得我刚才说的差错吗?这一次轮回让我损失了很多记忆,或者说每次轮回都是如此。”沈欢说着冷哼一声,“特使知道我很多秘密,他怕我想起什么,趁着我轮回将我的记事本给烧了。” “要不是因为我还残存一些记忆,怕是已经变成了一个任人摆布的疯子。” “特使就是见控制不住我,才来找的你们。” “我们只忠心于大人您,是绝对不会听信特使的谎言的。” “这个自然最好。”沈欢说自己失忆,只是为了给自己找借口,他始终不是众人嘴里的那位大人,要不给自己找一个借口,被曝光是迟早的事情。 “我这一次来,是为了告诉你们一件事情,或者说是交给你们一个任务。” “大人请说。” “我身后这位是什么身份,想必你们是清楚的,或者说特使那个叛徒已经告诉你们了。” 楚老大点了点头,“我知道,他是天组或者说是整个华夏最年轻的少将,也被视为天组的继承人。” 少将?沈欢心里泛起了嘀咕,他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夏天的时候,对方还只是大校而已,怎么一瞬间就上升到少将了……是自己记错了,还是说着家伙在一年的时间内升级了? 沈欢心中虽有疑惑,但是并没有想太多,反正夏天身处什么级别,和他都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既然知道那就好说了。”沈欢一本正经道:“我希望你们能够和天组合作,一同治理整个华夏的帮会!” “和天组合作?!” 此话一出,众人全都陷入了惊讶当中,他们是黑,天组是白,两家可以说是绝对的死对头,现在却要我们和天组合作。 大人难道吃错药了吗? 第1374章您要当国主?! 从众人震惊的表情当中,沈欢已经读出了一些东西,不过这也在他的预料当中,毕竟之前并没有这样的先例。 “你们是不是在想自己是黑,天组是白,为何我要把你们二者联系到一起对不对?” 以楚老大为首的众人没有说话,全都静静的点了点头。 “错,大错特错!”沈欢冷哼一声,看着众人说道:“你们以为我收服你们的目的,就是为了一点点帮会力量这么简单?” 楚老大摇头苦笑道:“大人,您每次给我们的都是阶段性的任务,我们又怎么会知道,您的宏图大志到底是什么呢。” “那是因为当初的你们还没有那个实力,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当时最信任的人是特使,而不是你们。”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可以告诉你们,我最终的目的是整个华夏!亦或是说整个天下!” “您……要当国主?!”楚帅说这话的时候,嗓子忍不住开始颤抖。 他们帮会做的虽然是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可是说白了,就是欺负一下小老百姓,做的是欺软怕硬的买卖,再怎么混蛋至多也不过是黄赌毒、高利贷、杀人放火之类的。 要说到谋反,他们一没有这个本事,二没有这个胆子。 现在的华夏,虽然已经脱离了古代皇权,可是不管平民百姓,还是他们游走于道上帮会,想要弄到枪械都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就算弄到手了,枪械这种小玩意儿干的过坦克大炮吗? 真正能够做到谋反的,恐怕只有皇族自己内部的斗争了。 沈欢没想到这群人的脑洞这么大,但身为一个演员,只要导演就没有喊卡就要继续演下去,尽管这场好戏的导演是他自己。 “国主?你觉得我会对那种事情感兴趣吗?”沈欢冷哼一声,“莫说华夏国主,就算是世界之主,我都没有半点的兴趣!” 沈欢漠视众人,继续说道:“你们追求的不过是凡人的权力,而我追求的……是神权!” “神权?!” 众人听不懂这个词语是什么意思。 “没错就是神权!”沈欢环视众人,不紧不慢的说道:“你们可知道教派。” “这个自然是知道的,目前在华夏境内,最为强大的是佛教派。” “你可知他们形成之初是为了什么?” 众人纷纷表示了自己的想法。 “统一思想,安慰心灵,规劝戒律。” “教派控国,以一种莫须有的存在,让人臣服,包括皇权!” “笼络人心和金钱,其实他们办的事情和我们帮会差不多,只不过通过神的名义让事情合理化而已。” “错!全错!”沈欢否决了所有人的想法,“身为凡人,你们了解的只是皮毛而已。” “教派成立的目的,并非是你们所想的那么肤浅,因为你们追求的依旧是人的欲望,而教派的目的却不是人欲,而是成神之欲!” “无论是哪一个教派,他们需要都是信仰,而对于我这种修仙之人来说,信仰不光是一种说法,还是一种真实存在的力量。” “只要有足够的信仰之力,我就可以成仙!” 楚老大恍然大悟道:“您的意思是,希望我们天组合作,从而形成黑白两道通吃的结果,软硬兼施在世界上形成一个新的教派,从而获得信仰之力,成为传说中的神仙?!” “我说了你们是凡人的思想,凡人的思想是无法了解到我究竟在想什么,我们所处的位面相差太远,即便我以最直白的话来说,你们都不一定能够听得懂,所以说了也是白说,所以我之前才会只给你们阶段性的任务,本以为你们在接受了那么任务以后,会成长开来,可惜你们太让我失望了。” “总之你嫩记住一句话就好了,那就是我说什么你们做什么。”沈欢看着众人说道:“俗话说得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倘若我有一日成神,自然也不会亏待你们,你们……懂我说的是什么意思吗?” “知道了。” 其他的他们听不懂,但有一句话却是听懂了——我说什么你们做什么。 只要做到这一点,大人就不会生气了,反正这和一开始也没有什么区别。 想是这么想,实际上差别却大了去了。 以前的大人是只颁布任务,却什么都不说,现在他们明白,不是大人不告诉他们,而是就算告诉了他们,他们也听不明白。 从心理学上来说,他们心中会得到一种认同感,被高位者的认同感。 “刚刚说过,记事本已经被特使给烧了,为了以后更好的实施我自己的计划,我希望你们告诉我,在之前我都交代过哪些任务给你们?” “第一个任务是让我们全心全意的发展门派,第二个任务和第一个差不多,是吞并掉当初萧帮留下的残留势力,第三个任务……” 在前期这个幕后主使所留下的任务当中,都是一些比较笼统的任务,可以说没有目的性,也可以说是目的明确的扩张任务。 说到后面才有几个关乎到那位大人个人向的任务。 第一个任务是收集天地灵药,第二个是盗取《药王经》,第三个是去某座山峰上寻找一具古时代生物的尸骨,第四个任务是去极北之地取一块寒冰,第五个任务就是灭掉盗门,就将盗门宝库中的所有物品带回来。 光是从这些来看,似乎仍旧找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幕后主使是一名道修。 但这个价值的意义并不是很巨大,就像楚老大说的,在之前那位大人并不相信他们,自然也不会透露出自己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见没有什么收获,沈欢已经没有多少心思留在这里,随便说了几句话便打算离开。 “欢迎大人下一次莅临。” 离开鲨齿帮的总部以后,夏天终于开口说话,“欢子,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竟然让天组和鲨齿帮这种鱼肉百姓的帮会合作,你该不会真的想要实行之前你和我说的办法吧?” “没错我就打算这么搞。” “靠!”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夏天也没什么可说的了,“鲨齿帮这群人知道的信息也很少,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办?” 沈欢回头看了一眼鲨齿帮的总部,“很简单,我回燕京,你留在这里处理天组的内奸,然后让信得过的人监视鲨齿帮,我们闹出了这么大动静,又让那个人损失一个心腹,他肯定会有所动作,到时候他只要露面,谜团自然就解开了……” 第1375章你还经历了什么 守株待兔,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对方躲在暗处,自己在明处,想要找出对方身上的蛛丝马迹,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天组无疑是一个好的选择,黄字组的情报网,可以随时观察鲨齿帮做了一些什么,以及会见了什么人。 “你说清理内部的奸细,这个谈何容易。”夏天无语道。 “你们天组如果连这么一点能力都没有用的话,我劝你们趁早解散算了。”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夏天不乐意了,“你说的这叫什么话,你知不知道如果没有了我们天组,天下——” “放弃吧,自从你的前世挂掉以后,天组就变成专门为皇族而服务的组织了,为人民服务?那是人民公安的事情,你们最多算是现代锦衣卫。” “不是,朋友,俗话说得好,看透不说透,你这样玩咱们还怎么样做朋友啊。” “我从来没有想过和你做朋友。” “得得得。”夏天连忙摆手,生怕沈欢又爆出什么劲爆的话语,“关于处理内奸的事情,我已经想到了办法。” “说说看。” “现在鲨齿帮已经和我们合作了,这件事儿肯定会通知内奸,我是天组未来的继承人,那些内奸收到这消息以后,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讨好我,到时候只要把这些讨好我的人给抓起来就好了。”夏天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抓捕过程肯定要保密。” “你的脑袋瓜子越来越灵光,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没事儿就多和我一起做做事,脑残这毛病迟早会好的。” “草!”夏天怒了,“我说姓沈的,你是不是认为我打不过你。” “你本来就打不过我。” “走,咱们找一个地方练练。”夏天貌似真的生气了。 沈欢不以为然,飞到人烟稀少得空地之后,直接摆出了一个挑衅的姿势。 “哼!”夏天冷哼一声,身形变得缥缈起来,仿若一个喝醉了的醉汉在空中漫步。 这时隐藏在血玉当中的苏璃开口道:“这是……醉仙踏月,天尊的成名身法之一,看来他是认真了。” “我说,你没事儿把他激怒干嘛?” 沈欢不说话,施展灵狐步,就准备和夏天交手。 夏天神行一顿,再次行动已经没了醉仙踏月的影子,被取而代之的竟然是——灵狐步!比沈欢更加精深的灵狐步。 看到这个情况,沈欢心中大惊,想要闪躲,却慢了夏天一个拍子,被夏天一掌轰在了肩头。 “轰——” 一阵犹如雷鸣一般的声音响起,沈欢直接像是断线风筝一般倒飞了出去。 沈欢并没有被打的失去意识,他将手深深的扎入地面,想要减缓速度,但是夏天这一拳的力量太过霸道,硬是在地上牵扯出一个长约两丈的深沟以后才停下来。 看着地上的沟壑,以及肩头留下的白印,沈欢深吸了口气,就刚才这一拳,要不是因为他及时开启了不灭金身诀,怕是要直接变成残废了。 “你使得是龙战八荒?”沈欢站起活动了一下筋骨,“那我就用无相龙拳来回应你吧。” 说完,沈欢的手臂上便幻化出了一头龙形。 “硬拼武技?”夏天不屑道:“龙战八荒遇强则强,无论是你的无相龙拳,还是其他武技都是不可能赢过我的,你放弃吧。” “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无敌的武技,不试试看又怎么知道,究竟是你的龙战八荒强一些,还是我的无相龙拳强一些呢!”沈欢说完,直接出拳,是拥有千层浪之力的蛟龙出海。 千层浪理论上是蛟龙出海的最高境界,看似一拳其实却蕴含了千道暗劲,根本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 夏天使用的依旧是龙战八荒,不过这一次他显然更加认真,和沈欢一样,他的拳头上也凝聚出了一条龙形幻影。 距离远一些看,两人的拳头相交,看起来就像是两头神龙的对撞。 在这样的撞击下,周围的空气都像是被引燃了一般,发出巨大的爆破声。 等到爆破声完全消失,两人的身影也出现在了地上。 夏天手握天剑诛邪看着沈欢说道:“没想到你现在的实力已经成长到了现在这种地步,要不是我有魂觉再加上其他的一些机遇,怕是在刚才的对拳中便已经输了。” 沈欢活动了一下有些发酸的手腕,根据刚才的情况来看,像是势均力敌,实际上夏天的实力是大于他的,因为夏天在对拳完毕后还有时间去取出天剑诛邪,沈欢却没有这个时间。 “不要以这种胜利者一般的口气和我说话,咱们之间还没有分出胜负呢。”沈欢说着召唤出了寒魄。 单凭寒魄一个肯定不是天剑诛邪的对手,毕竟从理论上来说天剑诛邪是一种无敌的的存在。 不过之前诛邪在与千幻中所有器魂的对决当中,吃了一点亏,威力上应该是有所减少的。 寒魄似乎认出了这位老朋友,从一开始就显现出了魂形,对于这场大战似乎已经迫不及待了。 对面的诛邪似乎也是一样,变化龙形发出一阵阵的龙吼。 “收剑吧,只要是在银河星域内,你的寒魄便不可能是我诛邪的对手。” “这点我得承认。”沈欢直接将寒魄收了回去,在天剑龙魂出现的瞬间,他就明白诛邪处于完美的状态,对于处于完美状态的诛邪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斩不断的。 “还有一点你得承认,现在的你并不是我的对手。”夏天也将诛邪给收了回去,“说句老实话,在提升到现在的境界以后,我很想见一见灭道者,看看究竟是他厉害一些还是我厉害一些。” “你现在最多是飞仙境界吧?”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不要装逼装大发了,别忘了灭道者是飞仙境,只是我们的一种推测。” “这一点我自然是明白的,不过——”夏天笑道:“你激怒我无非就是想要试探我的实力,不是吗?现在得到你想要的结果了吗?” “我就知道你小子在装疯卖傻。”沈欢说着忽然将笑意收起,直勾勾的盯着夏天说道:“说吧,出了白衣人的事情,你还经历了什么?” 如果只是魂觉,沈欢不相信夏天会成长的这么迅速! 第1376章突破到飞仙境的办法! 夏天沉默着没有说话,其实他早就料到沈欢会有这么一问,“你就这么想知道?” “你觉得呢?” 每个人身上都有秘密,这个道理沈欢是明白的,所以一般他不会主动开口去问,但是现在他却是不得不问。 夏天的实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楚歌也是一样,目前三人当中,实力最可能垫底的人人可能就是他,在这种情况下,要说沈欢没有任何感觉是不可能的。 现在他唯一的缺陷就是突破飞仙境,只要成功突破到飞仙境界,那么在龙鼎的支持下,他之后的修炼就可以顺理成章。 可惜的是,他停留在半仙之境的时间太久了,实力虽然没有后退,但也没有任何前进的意思。 卡在瓶颈几乎是每一个道修都会遇到的问题,要是没什么压力的话,在沈欢心中半仙之境已经完全够用了,至少他在花旗装了一圈的逼,也是屁事儿没有。 “其实你并不是在好奇我的经历,而是想要找到突破的办法对不对?” “没错。”沈欢老实承认了,这又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 夏天无奈的叹了口气,干笑道:“我的性格你还不了解么?如果我的经理对你有用跟的话,早就告诉你了,又何必等你问呢。” “我之所以没说是因为无论是白衣人那里的经历,还会离开不死幻境以后的经历,对你来说都没有任何的用处。” 夏天说着,走到沈欢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欢子,你在想着什么在担心着什么,我都知道,但是有些时候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了,压力这种东西虽然会让人进步,但如果掌握的不到什么叫适度的话,迟早会被压垮的。” “你说的没错,飞仙境只是我们对于灭道者级别的一个猜测,既然是猜测你又何必执着呢?”夏天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既然在另一条时间轴上,神是存在的,那么就证明你很可能并不是神的转世。” 沈欢摇了摇头,“其实这和我是不是神的转世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不管我是不是神的转世,灭道者都会打心底里认为我是神的转世,从而想尽一切办法来吞噬我,在他的认知里,我是神最后的一个转世,只要吞噬了我,就可以成为神那样的存在。” “以灭道者的性格,你认为他会相信我的话吗?” 夏天无奈的叹了口气,“我知道不会,但是你不觉得,你一直无法突破到飞仙境,就是因为你这个焦急的心情吗?修炼是没有捷径可走的,你越是着急,走的可能就越慢。” 沈欢摇了摇头,“知易行难,你说的这些我也知道,但我觉得自己应该没有多少时间了。” “你已经很优秀了,不管是我还是楚歌,大部分的实力来源全都是魂觉,换句话说就是前世的力量,你没有依靠前世,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走到了现在这个地步,不管是上一世的我,还是上一世的楚歌,都比不上你,你才是真正的天才。” “你别绕弯子,告诉我,你究竟经历了什么?” 看到沈欢如此执着,夏天无奈的叹了口气,“你刚刚不是说轮回吗?在不死空间内,我经历了死亡的轮回,在离开不死空间以后,我经历了另一种轮回……时间轮回。” “时间轮回?”沈欢皱了一下眉头,“和我被时光游筏带入平行世界中不停轮回一样?” “不是时光游筏那种,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时间轮回。”夏天眼睛中的神色逐渐被回忆所取代。 和楚歌一样,在经历了各种惨无人道的折磨以后,他也产生了逃跑的想法,在几次都以失败告终以后,他都快要放弃这个想法之时。 夏天忽然发现,无所谓的不死空间,实际上是有漏洞的,不是关乎于死亡的漏洞,而是封闭性上的漏洞。 本着试一试心态的他,掉入了那个漏洞之中。 “那个漏洞就像是一个垃圾回收站,什么东西都有,但又没有任何的活物,我在里面转了一圈,发现只是从另一个牢笼逃到了另一个牢笼而已,便想着找回去的路,毕竟之前那个牢笼虽然折磨人,可至少还有人陪自己聊两句。” “坑爹是,当我生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却找不到那个来时的漏洞了。”夏天叹了口气继续说道:“之后我就在那里修炼,顺便寻找逃离的办法,之前我当哪里是废品站,但真的留下来以后,却发现那里有着不少好东西,修炼用的丹药,可以辅助修炼的法宝,甚至还有几个残缺的灵气阵法。” “每天我就两件事,一个是记时间,另一个是修炼,可是每当醒来的时候,我都会忘记第一件事,只能依靠自己修为的进展来推测自己到底在那个地方待了多少天。” “还有比较奇怪的一点就是……那些被我使用完的丹药和阵法,到了第二天会再次出现,如果不是因为我的修为确实处于一种增长的状态,我都要怀疑,自己昨天究竟有没有修炼。” “我不知道自己在那个空间待了多久,大概在我突破到飞仙境几个月后,那个漏洞再次出现,我才得返不死空间,回去以后我发现白衣人不见了,就直接离开了空间。” “后来我本打算回去,可是却遇到了几件奇怪的事情,而且这些事情全都透露着灭道者的气息,在杀掉第一个灭道者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已经成为了无敌的存在,可随着之后那些灭道者的出现,我就知道是自己多想了。” “我的经历就这么多。”夏天苦笑道:“老实说,要是按照那个废品站的时间来计算的话,我修炼的时间至少也有五十年往上,但回到现实当中,却只过了几个月。” “那你现在还有办法回到那个空间吗?” “没有,不过——”夏天话锋一转,“就算有,我也不会选择回去了,那个漏洞张开的时候完全没有规律,并且谁都不知道它会不会一直保持不规律的开启。” 见沈欢一脸失落,夏天好心安慰道:“放心吧,以你的天赋,只要静下心,估计很快就可以突破到——” 这边话还没说完,沈欢便激动道:“我想到了!” “你、你想到什么了?” “突破到飞仙境的办法!” 第1377章我要打游戏! 夏天被沈欢这突然的举动给吓了一条,待回过神来以后,第一句话便说道:“我靠,你这么一惊一乍的,会死人的好不好!” “我真的想到了!”沈欢语气十分激动。 夏天摆了摆手,没好气的说道:“不可能的,修仙一途是没有捷径的,就算我这两次机遇,也是老老实实,一步一个脚印修炼起来的,只不过在外界的眼光看来,我只不过是修炼了几个月而已,事实上我却在那个该死的空间内待了五十年甚至更久。” “我真的想到了。”沈欢尽量让自己表现的冷静一些,他深吸了口气,继续说道:“你还记得我刚才是怎么忽悠那群鲨齿帮的人的吗?” “我记得怎么了?”夏天一边说一边安慰道:“你别那么着急,看看,你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我不是说要制造出一个信仰,以信仰之力成神吗?” “是,你确实这样说过,可是香火流已经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在没有信仰之物存在的时候,是没办法收集信仰之力的。” “可是……我有。”沈欢说着,便将信仰之物取了出来。 夏天看到后直接大骂道:“我了个大曹!” 香火流和道修之间的最大区别,就是前者只要有信仰之力就可以升级,后者则是需要靠一步步的努力。 沈欢的目的是突破到飞仙境,因为只要达到飞仙境,他就可以利用龙鼎中的灵气,来进行升级。 而利用信仰之物获得信仰之力来升级,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不对。”夏天却忽然摇了摇头,“现在教派遍地,在没有国家允许的情况下,所成立的新教派都会被当做邪教来对待,并且在短时间之内也不可能收集到那么多的信仰之力。” “先说神迹吧,以咱们的实力表现出来是没有问题的,可现在的人民百姓,已经不再是古时候的愚昧之人,咱们放神迹人家还以为是特技,而且当初建国的时候,始皇祖坚决抵触教会一类的存在,所以无论你和国主关系多么好,他也不可能帮你创立一个官方教派。” 沈欢摇头道:“不用教派,说句老实话,就以目前的国情来看,我们华夏还处于一个非常浮躁的年代,大多数人的信仰都是钱,也就是说除非新的教派可以变出无数的钱不然是不会有人相信的,而我之前说成立教派,也只是在忽悠他们而已。” “你既然知道,就应该放弃这个打算。” “我说了,不用教派,我从来就没有想过建立教派,因为经验告诉我,相比成就教派,另外一种方式更容易在当今的年代获取信仰之力。” “什么?” “明星!” 夏天一听这两个便恍然大悟,“你说的没有错,相比教派,如今明星的影响力要更加巨大一些,可就算有国家的支持,想要获得信仰之力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 “无论是网络推手还是找团队炒作,要是没有长期的新闻,是不可能有固定粉丝存在的,就这么和你说吧,你想火很容易,但是想要一次累积粉丝也就是信仰之力是不可能的事情。” 沈欢笑了笑,“你说的这些我都明白,但是在某个领域当中,我已经累积了不少的名声,如果在做出一些大事件,应该可以快速的累积粉丝。” “中医领域吗?医生可比不上明星,即便是明星医生也是如此,诊金可能高,但我还没见谁将某个医生当成偶像来崇拜的。” “不是医生领域,而是游戏竞技这个领域。” “游戏竞技领域?”夏天先是一愣,接着说道:“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年轻一代当中,最有魅力的自然是游戏,他们没有信仰,一旦认定,你就会收获全新的信仰之力,这样的话——对了,你在哪个领域比较出名来着?” “企鹅公司的英雄联盟,我被称为单挑王或者是欢神。” “可光是一个游戏的话,不够吧?” “所以,接下来我要在当下各大火爆游戏当中露面,形成一股凝聚力,然后找到一个国际性的大赛市出场,从而起到爆炸一般的效果,在瞬间将信仰之力收集完成,这是唯一一个能够短时期内,凝聚出升级飞仙境所需信仰之力的办法了。” “好吧,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这个当兄弟就帮定你了。”夏天顿了一下,“对了,紫嫣在游戏方面也是高手,对于游戏圈的事情也比较关注,到时候需要什么帮助,可以随时联系我。” “谢谢。”沈欢说完就飞了起来。 “你这么着急干嘛?” “回家玩游戏!” “鲨齿帮的事情你不再关注了?” “相比我心中的疑惑,提升实力才是最重要的事情。”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加快速度,夏天在后面努力的追。 按理说他不应该比沈欢慢的,可是到了燕京地界以后,愣是跟丢了。 “看来他真的很想,提升自己的实力啊。” 沈欢回到林家以后,谁都没找,直接找了林逸轩。 林逸轩被从天而降的沈欢吓了一大跳,“姐、姐夫,你、你有啥事儿?” “给我买台电脑,玩游戏特别牛逼的那种,最好能马上弄来。” “苹果一体机应该可以,你……网瘾上来了?” “不是,你弄来以后直接送到我和你姐的房间就可以了。”沈欢说完,对着旁边的叶瑶拱了拱手,“弟妹对不住了,我是因为有急事才打扰到你们的,等到逸轩把电脑给我送过去,你们就可以深入了,现在还是先亲亲抱抱算了。” 说完,沈欢就闪人了。 林逸轩欲哭无泪,一旁的叶瑶却是十分的认真的问道:“轩轩你才我刚才心里在想什么?” “你别生气,姐夫这人很正经的,可能是突然遇到了什么麻烦,所以才——” “我没生气,因为我刚才心里面就一句话。”叶瑶一本正经的说道:“你可见过一本从天而降的掌法?” “噗——”林逸轩差点没被呛死,“我还是先给姐夫买电脑去吧。” 沈欢回到自己的爱巢以后,二话没说走到了林妙诗面前,“我可能要打一阵子游戏。” “你怎么突然想起——”这边林妙诗还没有说完,沈欢便拿出来手机,拨通了牛大宝的号码,“大宝,对,是我,欢子,找你有点事儿……是这样的,我想打游戏,你说一下最近火爆的竞技类游戏有哪些……” 林妙诗硬是半天都没回过神来,这个嘴里不停说着游戏的人,真的是自己的未婚夫? 第1378章单挑王归来?联盟第一人! 这是一个浮躁的年代,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如此,游戏圈也是一样,如果不给自己留后路,就算是正当红的主播,也会很快被取代。 放在英雄联盟当中来说,只会一个英雄的主播,通常都处于一种危险状态,俗话说得好,一代补丁一代神,也许这个英雄很溜很吊,可人家一更新一改版,就会瞬间变成傻哔。 再往大了点说,谁都不知道英雄联盟这个游戏能够火多少年,万一有一天不火了,不知道又会有多少主播面临失业问题。 牛大宝不是很聪明,但在主播这条道路上他确实有着自己的心得,主职是英雄联盟但只要一有关注度极高的游戏出来,他肯定要想尽办法玩一玩,不管是主机游戏还是网络游戏都是如此。 久而久之,加上之前影响力,牛大宝已经是一个切切实实的一线游戏主播,签合同的价钱不再虚高,而是实打实的收入,再加上几个平台之间的竞争,也成了一座移动小金山。 沈欢为什么要投入到游戏当中他不知道,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粉丝们眼中的欢神要回来了。 自从沈欢上传一次在校庆晚会上露过面以后,就再也没有露过脸,因为著名主播奥巴牛一直言语不详,所以粉丝们纷纷猜测欢神到底怎么了。 不少粉丝攻入华大校园网内部,寻求欢神的消息,可就连华大的学子,也没有多少人知道欢神的踪迹。 能够得到的,就只有西医部学生,中医专业最年轻讲师,以及一些再众人看来充满玄幻性的中医新闻。 欢神只是娱乐,不会踏入职业圈,也不会一直玩游戏。 这种信息,基本上已经成为了欢神粉丝们的共识,但在有关欢神的贴吧和论坛,一直有粉丝在活跃。 因为不管欢神还会不会玩,他始终都是一个传奇,一个人无人能敌的超级对线王。 “商城氪金游戏?算了吧。梦游2?那也是一个拼钱的游戏,对我来说没有多大用处,我知道和战术也有关系,胆那需要太多的时间去了解。阴阳术士?抽卡类的,和你之前说的舰娘一样?还是算了,这一类的也不适合我。” 沈欢很清楚自己的优势在哪里,因为修炼的缘故,他的操作和意识全都是最顶级的水平,加上游戏中人物技能和现实道修技能有些类似,让他无论玩什么角色和英雄都非常厉害。 氪金类、运气类,这些都不适合他,唯有公平性最高的竞技类游戏,才是他发扬优势的地方。 “还是那几款游戏吗?我知道了。”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关于跟你上直播双排的事情,还要等一下,我会先熟悉一下其他的游戏,然后再和你一起直播,嗯就这样。” 沈欢挂掉电话以后,直接找来林逸轩将牛大宝说的那几个游戏安装到了电脑上。 “我说姐夫,你怎么忽然间对游戏感兴趣了?” “没什么,就是一时兴起。”沈欢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眼睛却时时刻刻的盯着屏幕。 “现在就撸啊撸最火,我带带你吧,我的段位是铂金的,一般人打不过我的。” “不用了。”沈欢活动了一下手指,点开了三亿鼠标的梦想,“我先试一试这个。” 三分钟后…… “呕——” 沈欢开始干呕了起来,像是一个重病的患者。 听到动静的林逸轩进来一看,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我说……姐夫,就算这游戏再怎么难玩,也不至于。” “不是……我玩这游戏的时候,感觉头一直晕乎乎的,就好像是晕车了一般,不是这个游戏不好,只是我暂时……暂时我的身体无法承受一样。” 林逸轩一拍大腿,“你说的这个症状我知道,好像叫什么3d眩晕症,我说姐夫,这类第一人称视角的游戏你应该是玩不了了。” “这样吗?”沈欢皱了下眉头,三亿鼠标的梦想在华夏也有着很高的人气,是笼络信仰之力的一个突破口,没想到一个叫3d眩晕症的东西,却打破了他的想法。 “好吧,fps类游戏没有希望了吗?”沈欢用手揉了揉眉心,“3d眩晕,平衡感,应该和内耳中的前庭器有关系吧?” 想到这儿,沈欢将灵气加持在了前庭器上,果然再也没有一丝眩晕的感觉。 三天后,著名fps网络游戏,三亿鼠标的梦想,出现新一代狙神——huan. 六天后,著名街机类横版动作网游,毒奶粉,各职业选手接连在竞技场被神秘狂虎帝用华丽连招瞬秒,并成为竞技场第一人,昵称——欢神。 半个月后,企鹅飞车有人用最烂a车刷新各大困难地图最快纪录,昵称——秋名山老欢神。 同日单挑王欢神回归,只是九天便单排到了最强王者段位,欢神回归,粉丝狂欢。 登顶国服前十后,欢神忽然转移阵地,杀去韩服以huangod之名,对最强王者组进行洗牌,再次击败魔王菲克、代练之王金不换。 韩服各大高手,在欢神进行游戏时,不敢排位。 总历时一个月,欢神再次成为撸啊撸名人,不过被冠以的不再是单挑王的名号,而是——联盟第一人、第一王者、lol唯一真神。 之后沈欢在其他网游内的踪迹被挖出,名声再次加大,除去路人以外,群体极端,分为脑残粉丝党和无脑黑子党,每日都在争论,毫无停休的意思。 “第一王者?第一软蛋!欢神,一个只敢躲在屏幕背后耀武扬威的男人。” “敢问天下英雄,谁与欢神争锋。” “是真正实力还是开挂?欢神虐杀韩服,系统判定为故意送头,导致多名选手面临裁决之镰。” 不过最为火爆的一个争论帖却是——“我为欢神是华夏人而感到可耻!既有实力,何不打破韩灭禁咒,为国争光!” 沈欢看着帖子,脸上没有一点怒意,反而还亲自给帖子点了个赞,他这阵子只打游戏不眠不休,要的就是这种舆论,无论好坏只要火就够了。 关掉网页以后,他打通了牛大宝的电话,“大宝,明天有时间吧?嗯,可以开直播了。” 第1379章您的好友沈欢已上线 只要有欢神的地方,就会有火爆与热血! 一流主播奥巴牛开播了,他本身就具备有十分强大的人气,但这一次他的直播房间都快被挤爆了,直播平台更是更换了几次服务器,以保证这一次直播的顺利。 无论是铺天盖地的弹幕,还是随时都需要密切关注的服务器,都是因为一个人——欢神,近期的联盟第一人。 牛大宝开了直播,但是人却不在电脑前,他正在打电话,而通话对象却不是沈欢,而是直播平台的老板。 “大宝,咱们的关系就不必多说了,这一次你为公司带来的收益,直接和我们五五分成。”听筒里传出老板兴奋的声音,“通过我们的造势,以及官方的支持,这一次直播估计会被载入史册,我听说有几个俱乐部的幕后老板,已经决定用刷钱的方式,来吸引欢神的注意力,看来今晚你注定要肥的流油了。” “我这都是沾欢子的光。”牛大宝很清楚这一次火爆的直播究竟是因为什么。 “大宝,我记得以前咱们上一次年会的时候,你好像说过吧,你和欢神是发小,他还救过你一家人的命?” “是有这事儿。”牛大宝无奈的笑了笑,“不过那都是因为喝多了才说出来的,我说老板,这事儿你可千万别和欢子提,他那暴脾气,会办出什么事儿可真说不准,你看他玩游戏就知道了,要么不玩,要么一鸣惊人。” “知道知道,不过你交代我这话也没有用,其实吧,我这次来找你主要有一个目的,就是想看看,你能不能让欢神多来我们平台直播几次。”老板也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根据牛大宝的说法,欢神根本就不是一个缺钱的,试问一个不讲钱放在眼中的人,你还怎么笼络对方? 女人?听说欢神的女朋友美的能够让天下所有女人都自愧不如,他到哪去找更漂亮的人。 现在唯一可以利用的,就只有牛大宝和沈欢之间的感情了。 “这个不大可能吧……欢子说玩完这一阵子,他就不玩了。” “不玩了?”老板先是一愣,然后笑着说道:“大宝你就别和我开玩笑了,欢神现在这么有名,怎么可能说不玩就不玩了呢。” “我没骗你总之欢子就是这么说的。”牛大宝看了一下时间,“老板,时间快到了,欢子估计已经上来了,我先上去直播了。” “好好好,你去吧,你去吧。” 老板也想明白了,要事情真是这样的话,他们平台已经吃到了太多的好处。 这边他刚把牛大宝的电话给挂了,立马就有人打了进来,刚一接通就有人说道:“老于啊,最近你们平台可是火爆的不得了啊。” “老周?”老板皱了下眉头,“你找我该不会还是因为授权的事儿吧?” “不亏是咱们这个行业的第一人,你说的没错,就是为了授权,你说咱们也都这么多年的交情了,你就把授权给我吧。” “老周,我实话跟你说,咱们的感情也就那个样子,说好听点是朋友,说难听点就是竞争对手了,这个直播的版权,我是不会给的,并且我已经找了律师,还有不少员工盯着你们这些各大平台,只要有人敢转播,咱们呢就法庭见!” “不是吧老于,至于这么狠心吗!”周老板心里不痛快,可是也不敢直接说出来,“这样吧,咱们好好商量一下,直播版权不给,你到时候把剪辑好的录像给我怎么样?授权给我挂头条也行。” “这个好说,不过价钱么……”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这句话最适用于商场,所以老板也不会把路给封死了。 “这个也好说。” 钱?拿东西不就是用来生钱的么!只要有了播放权,钱还不哗哗哗的来,不过他没想到的是,于老板对每个人都是这么承诺的。 牛大宝坐回凳子上以后,看着那刷刷刷的弹幕,心中忍不住感叹,如果自己这兄弟进入主播行业,恐怕和玩游戏一样,都是第一人吧。 “那个大家想我没有?” “没没没——” “滚滚滚——” “看欢神——” “丑比去死——” 牛大宝一脸尴尬,他这边的弹幕都是经过特殊处理的,类似的弹幕将不会现实出来,所以看起来要相对清晰一些,但即便如此,也是密密麻麻的一片。 “咳咳,我刚才联系欢神了,他说……你们这群人太不尊重他的发小,所以决定不来直播了。” “我靠!牛神威武,牛神帅气,牛神捷豹一米五!” “跪舔牛神,牛神是我家旺财的再生父母。” “你们谁再骂牛神,我可就要急了啊!要不是因为他一顿闪现撞墙,又被野怪单杀,让我笑醒,我现在可能已经死了。” “欢神从不食言,大黑牛别以为你吊大就可以装逼。” “对了岳父,我媳妇怎么样了?” 弹幕上说什么的都有,看得牛大宝哭笑不得,这个还没看完,就又被另一个给覆盖了。 “你们这群小混蛋,真是人心不古啊,人心不古啊。” 这一次的直播权,除了牛大宝这个平台还有官方平台是直接转播的,这可谓是官方的第一次。 直播平台和游戏官方联手并不少见,但游戏官方将直播平台的内容搬到游戏主页面进行转播,这可是大姑娘嫁人头一遭。 开始的时候,牛大宝还能聊天扯屁撑一会儿,十分钟过去以后,就不行了,因为欢神不露面所有人都开始急了。 “大家别着急啊,欢神说了,只要你们夸我人帅吊大时间长,他就会马上现身!” 牛大宝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心里多少有些没谱,因为沈欢很少会有这种不守时的情况出现。 “帅你妹!” “去尼玛吧老蠢牛!”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牛。” “那个欢神以为自己是谁啊?不看了!” “扯尼玛的蛋,当初周结伦直播打比赛的时候,不也是这样吗,看别人扯淡了老半天才来,欢神不值得你们等吗?” “周结伦人家是天王,这个欢神算个蛋啊!” “英雄联盟是竞技游戏,不是唱歌游戏,想要看周天王去看演唱会啊,来这儿装什么逼,连张演唱会门派都没买过的家伙。” 眼看弹幕就要炸开锅的时候,牛大宝的电脑忽然想起一阵提示的音乐,右下角也弹出了一个小弹窗——您的好友沈欢已上线。 第1380章炸,欢神要参加全球总决赛?! 我靠!我的欢爷你他妈终于舍得过来了。 这边牛大宝还没感叹完,沈欢那边便已经拨打了语音过来。 “那个啥,你们到底夸不夸我帅,如果不夸,那咱们没得聊了,我只好关掉直播和你们的欢神一起搞基了。” “搞基可以,牛神给个好友位置,我好观战。” “不开就不开,谁他妈稀罕沈欢和这个狗东西啊,也就是一个挂逼而已。” “我都听说了,这个沈欢傍了个大款,用钱收买了那些名人,然后演戏罢了。” “傻哔们说话能不能带点脑子,国内的职业选手就不说了,难道国外的职业选手也这样?扯淡吧你!” “就是,玩游戏的职业选手都是有荣誉感的,他们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就在这时,屏幕上一阵猛刷,五百块一个的虚拟道具99连刷。 求穴的小白君:“来,跟小爷走个99连再说话,没钱就给老子闭嘴!” 他这边刚说完,屏幕上就又是一阵连刷206连刷。 爱装逼的小火柴:“手累了,老子就是欢黑,你他妈来咬我?顺便,王者农药带妹纸,胸大的来。” 很快又是一阵314连刷。 一个人gaog:“对不起,手抽点错了,这钱能给我退了吗?我本来是要刷给女主播的,顺便说一下,楼上傻逼。” 9连刷。 以前是条大狼狗:“一样刷错了,官方能退不?顺便有需要刷钻卡超v的可以联系我,物美价廉,保证一天就掉,企鹅号xxoo……” 250连刷。 二货爱啪啪:“天王盖地虎,欢神二百五,顺便火柴傻哔+1。” 110连刷。 彼岸没有胸:“我已经报警了。” 66连刷。 彼岸没有花:“楼上死变态,狗血真的帅。” 188连刷。 纯情小娘炮:“家富人帅一米八五,高价出售菊花,有需要的私信我。” 自打先头部队开始以后,礼物就没停下,而且全都是最贵的,至于那些网站免费送的,全都被淹没在了连刷当中。 不管是欢粉还是欢黑,牛大宝都喜欢,尤其是这种人傻钱多的主,为什么?谁会跟钱不过去啊。 “大宝?”随着沈欢开口,就又是一阵礼物连刷。 “在呢。”牛大宝回过神应了一声。 “邀请我,开吧。” “好,我先给他们说一下规则。”牛大宝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今天直播时间可能会有点长,前几盘是我和欢神一起玩,之后呢我们会打水友赛,也就是你们和欢神一组,而我和几个职业主播一组进行对抗,抽取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根据送礼物的排行,第二种是根据规定时间内最后一位送礼物的人,这一点平台的工作人员会负责,公平性大家不用担心,好了咱们废话少说——皮皮虾我们走!” 沈欢同意邀请以后,十分认真的问道:“大宝,皮皮虾是谁?咱们就双排,先别找其他人了。” 牛大宝先是一阵沉默,然后说道:“我建议你多上一点网。” 等到比赛正式开始以后,直播上的弹幕忽然全都消失不见。 同时屏幕顶端出现了一个公告——因服务器不堪重负,暂时关闭弹幕系统,实在想法弹幕的朋友可以购买王者会员,不仅可以发送弹幕,还可以发送个性彩色等高级弹幕,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这条公告一出来,看直播的人全都骂了起来。 “我靠!为了赚钱这平台也太特么黑了,王者会员的钱都够老子弄心悦3了。” “这他妈坑爹呢,王者会员等心悦3?这钱都够老子曰尼玛了。” 这么骂的人不在少数,有些人趁着载入画面,更是跑到贴吧等地开始诉说某直播平台的罪状。 至于官方直播页面,直接没了弹幕这个选项,只能默默的观看。 就在众人咒骂的时候,一个名为低调的包子的id发表了第一条弹幕:“真的可以发吗?” “竟然是真的,好多颜色和字形可以选。” “你们说什么颜色的好看?” “你们为什么不说话呢?” “应该是卡了吧。” “……” 众人看着这个名为“低调的包子”的id,全都是一阵沉默,这名字真没起错真他妈低调。 【王者会员】q医生:“应该不是卡了,我这里也只能看到你说话。” 【王者会员】君非今比:“因为官方限制了,只有王者会员才能说话,所以才只有我们几个说话。” 【王者会员】想减肥的小肥猫:“我的王者会员终于可以用到了。” 【超管】不是狗血的苟雪歌:“这些id都好眼熟,你们欠我的盟主呢?说话啊喂,怎么都消失了?别告诉我说是卡了!” 不知道是因为超管出现导致冷场,还是因为游戏开始,屏幕上再也没有出现任何一条弹幕。 “firstblood!” “doublekill!” “ace!” 随着一阵系统声音的响起,这场对局从刚开始就进入到了高潮。 同时系统又发了一个公告——系统修复过半,只需充值钻石会员,便可以发表弹幕。 钻石会员只需要一千元,这还是很多小土豪可以支付的,这条公告没出多久,弹幕就再次活跃了起来。 【钻石会员】爱装逼的小火柴:“对面太菜了,都不动动脑子吗?五抓一还被反杀。” 【钻石会员】求穴的小白君:“我来解说!欢神用小鱼,一级学e,故意中路塔下被对面机器人抓到,瞬闪逃离,对方心急闪现跟进,欢神e小范围伤害,然后给自己治疗,走位戏耍对方,然后奥巴牛的锤石给灯笼救走欢神,剩下早就伏击在草丛的队友出来收割人头互让经济,欢神不光是操作掉,这心智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啊。” 【王者会员】一个人gaog:“不是王者会员的憋说话,丢人!” 不过不管他们再怎么讨论,也无法改变沈欢赢定了的事实,就像是金不换在舆论下的感叹是一样的,“没有人能够压制住已经学会什么叫做团队合作的欢神。” 第二局开始,对方并没有选择一围而上,尤其是对线的中单即便见沈欢使用的是捷豹脸这种前期超级弱的英雄也不敢对线,只能等着打野来抓,可是与其开黑的牛大宝早就埋伏好了,一来就送双杀,再次上演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的戏码。 怀揣满层杀人书的捷豹脸,加上操控者是沈欢,又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战斗,二十分钟后便结束了这场虐杀游戏。 第三局时间最长,中路直接塔下站着,其余几路都没人过来,可沈欢选择的刺客型中单,靠着游再一次崛起。 至于水友赛那更是毫无悬念,不过不惯是之前的双排比赛,还是之后的水友赛,沈欢的对手谁都没有想过要赢得比赛,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只要杀死沈欢一次就够了。 那些成功干掉过沈欢的人,全都高举吹一年的牌匾高呼万岁。 游戏玩完以后,到了谈心环节,待到直播快要结束的时候,沈欢忽然说道:“前阵子网上有个谈论我的帖子很火,说我空有实力,却不知道什么叫爱国,或者是有本事打职业联赛啊垃圾之类的话,现在我给大家一个回应,今年的wc,worldchampionship,也就是英雄联盟全球总决赛,我不仅会参加,而且还会拿冠军回来。” “我之所以晚到,就是在和glory战队谈这个事情,希望不会让大家失望。” 此话一出,所有在电脑前观看直播的人都惊讶的说不出话来,仿佛连呼吸都要静止了一般。 被誉为联盟第一人的欢神,终于要证明自己了吗? 第1381章欢神真是找人代打的? 听到沈欢要参加全球总决赛以后,无论是粉丝还是黑子,都陷入了疯狂的状态。 粉丝们扬眉吐气,对黑子进行反攻,而黑子则继续发表各种言论,说所谓欢神依旧是那个只知道对线的单机游戏玩家而已。 为了黑而黑是没有意义的,沈欢通过昨晚的直播就只有两个目的,第一,就是证明自己也可以打团队合作,并不是像之前一样,单纯的玩割草游戏。 第二,就是通知全球总决赛。 无论过程如何,是否精彩,只要能够达到这两个目的,就算是成功的直播。 在欢神参加全球总决赛的标题下,什么某直播平台老板趁着欢神直播搞黑色收入之类的新闻早就没了。 至于周老板,以及那些像周老板一样,被于老板给坑了的公司则是有苦说不出,本以为自己搞到的是独家播放权,可没想到第二天一早,沈欢直播的剪辑视频便铺天盖地的在各大小网站上传。 没有独家意义的新闻是没有意义,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如此,他们这些老板不仅毛都没有捞到,还顺便帮沈欢炒作了人气。 当下,至少在全球总决赛结束之前,欢神这个名字注定要成为英雄联盟游戏板块中最火热的话题,甚至连其他游戏竞技的圈的人也开始关注起来。 刚开始撸啊撸这个游戏并不太多人看好,因为前有刀塔中有三国,这个跟风游戏又怎么可能会火呢?并且一个补兵精髓都没掌握,操作可以说是无脑到残暴程度的游戏,肯定不会出现大火的现象,至少在最初的时候,并没有多少职业选手,亦或是职业战队看上这一款修改版的moba类游戏。 可现在呢?英雄联盟可以说是竞技类游戏中,当之无愧的第一,甚至不光是竞技类游戏,而是所有网络游戏中的王者。 随着游戏狂潮的掀起,伴随而来的产业也不断进入到捞金捞到撑死的状态,如果说以前的直播平台靠的是俊男靓女,唱歌卖嘴,那么现在完全可以说是在靠着这个游戏在支撑。 如果不是这个覆盖率极高的游戏出现,又会有几个人知道网络直播这种存在?就算知道,可能也是带点色彩的那种。 欢神的崛起和游戏本身有很多相似之处,粗暴到堪称无脑的单挑对线能力,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就算来三个也能来个一换三。 尽管一个团队竞技游戏被他完成了类似假三国无双之类的割草游戏,仍旧造就了大批的粉丝,以及游戏圈子内的舆论。 现在学会什么叫做团队合作的沈欢,就好像是经过各大媒体平台进行直播推广覆盖范围的撸啊撸一样,成为行业内最耀眼的新星。 不过这就和人本身一样,有人喜欢就会有人讨厌,可能有一个出生入死,愿意为你两肋插刀的兄弟,但也可能有一个无时无刻都想弄死你的对手。 该不关注这个圈子的人自然不会继续关注,他们可能沉浸在i社的3d撞球类游戏中无法自拔,他们可能正在享受什么叫“连你心爱女人的屎都不敢吃,有什么资格说爱她?”的动漫刺激当中,他们可能看着少妇试问天下何为白洁。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沈欢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至于那些举例无数铁证,证明英雄联盟注定只能游戏历史中昙花一现,终究要没落之人所说的话,沈欢也丝毫不会介意。 因为他本身就对这个游戏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对所有的游戏都不感兴趣,无论在游戏圈子掀多大的风雨,他的目的终究只有一个,那就是信仰之力。 只要获得足够的信仰之力,就能够突破到飞仙境,从而达成在实力上超越灭道者的目的。 可惜的是,这场风波很快就消失了,因为……全球总决赛已经开始了,但几场荣耀战队的比赛当中,沈欢都没有出场,就连荣耀官方也没有发表过沈欢入队的公告。 仿佛一切都不过是欢神为了博取关注而搞得噱头而已。 “我就说了,这欢神就是个垃圾,口口声声说要参加比赛,可是荣耀战队的微博都被轰炸了,也没有人出来回应,这代表着什么?代表沈欢根本就是在装逼而已!” “没错,这欢神就是个炒作狗,那些比赛的对手,很可能都是他收买的演员,至于他的王者段位,我看都很可能是花钱请代练买来的。” “真的不想跟你们这群傻哔解释,欢神直播时的操作能有假吗?” “呵呵,代打请演员不全都解释了吗?” “代打尼玛哔!请演员请全区的演员开演,说话不带脑子?” “这就是欢神粉丝的素质?我真替你们的爸爸感到丢人!就一句话,要是他真有本事出战啊!” “就是出来打决赛啊!” “出来打啊!” 因为沈欢消失,欢神的粉丝们完全陷入了被动状态,至于沈欢本人他并不知道这些。 这是沈欢近些日子以来,少有没打游戏的日子。 男人应该以事业为重,这句话是没错,但事业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就算有一天君临天下,身边却没有一个亲人,甚至没有一个朋友和你闲聊,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所以沈欢选择和林妙诗一起旅游,这几天一直都是,当然旅游是白天的事情,到了晚上就是大家都懂得的事情了。 “老板来个冰淇淋。”某私人岛屿的沙滩上,沈欢用流利的英语和摊主进行着交谈。 这边刚拿好冰淇淋,大裤衩兜里装着的手机便响了起来。 “喂,毕队,我在呢,你说。” 听筒里传出一个演电视剧一般的普通话,“欢神,我已经做出努力了,可是官方还是不同意,在没有选手的参加下,是不允许进行比赛的。” “不允许吗?”沈欢将冰淇淋递给了林妙诗,递之前故意先自己吃了一口,然后对着电话另一头说道:“这样,你看是不是价钱的问题,看看官方多少钱才会同意?” “这不是钱的问题——” “你告诉他们,如果允许我不在比赛场地进行游戏的话,我可以支撑每年总决赛的奖金,直到这个游戏结束,这还不够的话,就说在我投资期间,决赛冠军的奖金翻倍,就连每年举办的所需要的花费都由我来承包。” 荣耀战队的教练一听这话,完全傻了眼,开玩笑的吧,为了不再场地参加比赛竟然不惜花费这么多金钱,难道这个欢神,真的是人代打出来的? 第1382章收买了整个剪刀游戏公司的欢神 毕队是英雄联盟里的老人物了,从最初信仰战队队长到退役当主播,再到现在的荣耀战队教练,从s1赛季就一直活跃到现在,可以说是目前在这个行业当中资格最老的存在。 他对于自己的判断力,是非常自信的,比如这局一定会跪下唱征服的时候,他就会站出来立flag。 对于欢神,他一直保持着一种不大相信的态度。 为什么?很简单,因为不科学! 一个人的操作速度终究是有限的,而且英雄联盟这个游戏,所需要的不光是操作速度,毕竟要是单轮apm值的话,老一代星际职业玩家,都可以秒杀现在的当红小鲜肉之类的。 况且钢琴手、码农这些职业中,手速多的人实在太多了,可现在圈子里牛逼的人物,有几个是干这个行当出身的? 在当今众多moba游戏当中,英雄联盟可以说是对操作要求难度中最低的存在。 游戏意识自然就显得十分重要,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毕队才会对欢神的实力保持质疑。 如果欢神是真的,那么他的游戏意识以及对实力的了解,可以说已经突破了人类的常识。 但是前阵子和自己当初的徒弟聊天,以徒弟的描述,沈欢确实是一个突破天际的存在。 要知道,自己的徒弟可是在之后也成为了信仰战队的队长,甚至在s3赛季时让中国在国际电竞圈扬名的存在。 可现在欢神不惜付出巨大的代价,就是不在观众面前参赛,越发的像是在代打了。 毕队是真心喜欢英雄联盟这个游戏的,但他也明白这个社会的残酷,只要有钱,还真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 挂掉电话以后,毕队抽了很多的烟,最终决定还是不要把沈欢开出的条件告诉官方。 如果欢神是代打出来的这个事实一旦被人揭露,那么不光是荣耀战队,甚至是整个国人的面都要丢光了。 这种涉及到个人和国家荣辱的事情,他不能接受! 至于面对沈欢的说辞,他已经在脑海中勾画出一个大概了。 全球总决赛举办方,剪刀游戏公司总裁办公室。 布兰登忙活的有些焦头烂额,也不知道怎么了,就这一会儿的时间,他就收到了不少大来头者的电话。 第一个是华夏企鹅公司游戏分部的老总打过来的,自从企鹅实现了百分百控股以后,这位就成为了自己的顶头上司。 对方二话没说,就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同意欢神不用在会场就可以参加比赛。 这边布兰登就已经打算同意了,就又有一个电话打了过来,一看来电人他差点没有吓死——华青会高层打过来的。 说的是同一件事情,不过行为上要更加霸道一些,直接就说如果不同意就让他们剪刀游戏公司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如果是之前的华青会,他们剪刀游戏并不需要恐惧,可现在的华青会……恐怕整个花旗偶读没有多少人愿意得罪,包括官方组织。 也不知道怎么搞的,这个原本的小帮会势力,竟然在一瞬间成长为了花旗最大帮会巨头。 最终他只好给员工们发了文件,让他们通过欢神的申请。 花旗,某酒店内…… “什么?你们同意了,不是你们怎么——”毕队的话还没有说完,对方便已经把电话给挂了。 毕队怎么也想不通,对方怎么就同意了呢。 良久之后,毕队无奈的苦笑道:“这个欢神就敢夸下这样的海口,自然也会有那份实力,钱真是一个好东西啊……希望事情被揭发以后,我们荣耀战队的声誉不会损失太多。” 欢神参赛了,不过参加的方式有些特别——不在会场打比赛。 这可以说是所有竞技类游戏历史上,最牛逼的存在了。 不管是粉丝还是黑子,都十分关注这场比赛,粉丝们准备找到反击的理由,而黑子们则是希望能够寻找到击破那群粉丝们幻想的理由。 比赛随着两局连胜而结束,第一次打入决赛的东瀛队伍被杀的近乎崩溃,队长松下哲夫,更是在赛场愤怒高呼欢神作弊,可经过最终检测游戏数据一切正常只是你们东瀛这支队伍太菜了。 比赛结束后,网上又是一阵浪潮。 “最理性的角度来分析,欢挂逼肯定作弊了!” “剪刀公司员工,来为你汇报一个个黑幕——欢神收买公司上下所有员工!” “傻哔吗?这可能吗?剪刀一个多大的游戏公司,至于被钱给收买?再说,欢神有钱,能比企鹅还有钱吗?” “呵呵,都不用去场地参加比赛了,你说他是不是收买了呢?只要有钱,这世界上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情?” “没有,扒皮吧已经有人爆料了,你们这个欢神就是靠着攀龙附凤起家的,和燕京林家有着很好的关系!” “肯定是代打,连个头都不敢露,不是代打是什么?” “都眼瞎?当初华大校园晚会上,欢神就打给我们看了是吧?” “当时是娱乐赛,都放水了,还当真,真是智商有缺陷。” 黑子掌握的理由越来越多,粉丝们支持沈欢的理由越来越少,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以后,欢神的粉丝再次陷入了一片沉寂当中。 黑子们则依旧在活跃,就像是赢了比赛,且保持在发情状态的卢五开。 但是当事人欢神根本不顾及,直接带着荣耀战队大杀四方。 王者战队vs荣耀战斗。 “欢神,又见面了。”金不换先是说了句话,但是游戏中沈欢并没有理会他,他继续说道:“你知道这一天我等了多久吗?” “这一次我一定赢你!” “好的,你的人头我收了。”沈欢这话刚刚冒出来,金不换就被无情秒杀。 金不换深吸了口气,不能崩,心态绝对不能崩,这是欢神的管用套路——下马威。 只要心态不爆炸,自己就有一战之力! “ace!” 随着第三局的团灭声响起,金不换无奈的摘下了耳机,苦笑道:“他果然是一个变态啊。” 不过正说着,他的就又变成了一副开心的笑脸,“不过输得又不只是我一个,菲克遇到这个家伙也会非常头痛吧?” 想到最终决赛的看头,金不换便什么都放下了。 和一个变态拼技术?只有傻子才会这么想! 第1383章为什么?为了装逼! 荣耀战队成名的时间不长,真正开始出名,还是因为毕队接受开始指点,上赛季杀入决赛以后,败在了两个高丽队手中。 所以这一年,荣耀战队进入决赛以后,同样比寄予厚望,但是遇高丽必败,是所有华夏战队的魔咒。 虽然有很多人看好荣耀,但也有很多人并不是那么看好荣耀,或者说并不是很看好华夏的战队。 如果是外国人也就算了,可是大多数的国内游戏玩家也是这么看,因为国内的游戏水准和高丽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随着欢神的加入,让众人对于荣耀战队夺得世界冠军产生了一些念想。 可问题是……欢神的比赛套路,实在存在着太多的疑点。 不进入场地比赛,这个可以说是为了隐藏身份,而达到神秘感,可是关于欢神的真实身份早就被网友们给挖了出来,就连七大姑八大姨都知道的清清楚楚。 既然不是为了隐藏身份,那是为了什么? 代打!开挂!这种负面性的可能,不仅仅是在华夏的游戏论坛上,在其他英雄联盟所覆盖的国家也是一样的情况,几乎所有人都翻出了类似这两个关键词的猜测。 收买整个剪刀游戏公司的言论虽然没有了,可是说沈欢是超级黑客,以及华夏首富私生子的信息却越来越多。 粉丝们坚守着最后的阵地,因为沈欢不出场,无论是比赛还是论坛、微博,根本就没有欢神的任何影子。 牛大宝的微博几乎瘫痪了,连早些年发表的内容,都被黑子和粉丝的争吵给拉到了最上方。 “欢子,你到底咋回事儿?你是不是没有时间去花旗?” “有啊,我的时间很空闲。”沈欢打了个哈欠,实际山他现在就在花旗境内的一处海景房,是让华青会的人给提供的,他现在之所以看起来有些疲惫,除了连续的啪啪啪以外,还因为他昨天带着林妙诗逛了迪士尼乐园。 林妙诗玩的很尽兴,他这个当未婚夫的总不能扔下人家姑娘一个人玩,就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说实话,从这一点来看,沈欢是一个很无趣的人。 或者说,沈欢现在的状态都十分无趣,但好在林妙诗已经习惯了,这要是真换个女人,还不知道能不能承受他这种一旦开始认真,就像是换了个人一般的姿态。 为了玩游戏,竟然将近两个月没有和未婚妻说过一句话……这要是传出去的话,不知道多少人要骂他人才。 毕竟从游戏诞生到现在,英雄联盟多出了很多本身没有的意义,比如由一个游戏变成泡妞工具,就像很多高中生打篮球其实不是真的喜欢篮球,而是为了泡妞而已。 放弃女朋友?只是个例而已,如果游戏真的这么有吸引力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喊着带妹了。 “那你怎么不去参加比赛,你知不知道现在论坛上都骂成什么样子了!” 牛大宝的语气有些懊恼,如果他是沈欢,早就到会场上来个大杀四方不管是国内黑,还是国外黑,全都让他们乖乖的老实闭嘴。 “不知道,吵起来了吗?” “何止是吵起来了,都快要引发第三次世界大战了。” “我要是有着能力,就不叫沈欢了。”沈欢笑呵呵的说道,顺便用手感受了一下某个不可描述的圣物。 那种柔嫩细腻的手感,不管摸多少都不会让人觉得腻。 “看把你给嘚瑟的。”牛大宝没好气的说道:“知道不,你现在不是沈欢,你是欢神,全国游戏圈的希望!” “没那么夸张。” “什么没有那么夸张,你知道现在正面评论的都是怎么说你的吗?” “怎么说的?”见怀中的美女皱眉,沈欢赶紧停止了抚摸,生怕这位冰山老婆,醒来直接给自己一耳光子。 当然,打耳光是小事儿,他随随便便都能躲过去,可问题是,剧烈运动可是要带来“滔天巨浪”的。 在滔天巨浪的袭击下,沈欢的小老弟肯定会忍不住出来透透气,这一透气可就不是出来瞧瞧就完事了。 “华夏新一代的人皇!” “sky?我可达不到那样的高度。”既然要进入这个圈子博得信仰之力,沈欢自然对电竞圈里的事情有些了解。 人皇sky是真正值得敬佩的游戏人,和他这种玩票性质的不同,再说他玩游戏并不是十分精通,依靠的只不过是半仙之境所带来的好处而已。 “对了,明天就是最后一场决赛了,难道你也不过去?” “去,我之前不去就是为了这场比赛才不去的。” 牛大宝没想到沈欢会这么回答,愣了半天才说道:“你终于要去了?” “嗯。” “那你之前为什么不去?” “因为我想要装逼啊。” “……” 沈欢的目的确实是为了装逼,要不然他也不会闹这么久。 并且最初的那些欢黑,就是他找水军炒起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欢神这个名字,弘扬到整个华夏,不一定要全都获得信仰之力,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关注的人越多越多,只要他不玩脱,绝对会一次性收集到爆炸的信仰之力! 至于他一直不露面,而选择在最后一场露面,为的就是将自己这段时间积攒的火药点燃! 最终决战了,菲克心态却出奇的平静,或者说根本没有什么词语可以表示他现在的心情,拥有魔王之称的他,并非是无敌,不光是平时训练还是正规比赛,都有过失败的例子。 沈欢却不同,自从他出现以来,翻看战绩从来都没有失败过。 既然两人之间终究要有一个人胜出,那么赢得为什么不能是自己呢?即便对方是被称为联盟唯一真神的存在。 用最华丽的操作,打出最爆炸的伤害,这一直是欢神的独家特色,为了和欢神决胜负,他一直在练习着对线能力,可现在这个混蛋,却忽然懂得了团队配合。 这就好比一个没有目标的核弹,忽然找到了目标,将隐藏在内在的威力,瞬间爆发了出来。 随着主持人的介绍,场内一片欢呼,基本上都是菲克的粉丝,至于荣耀战队和那些欢神粉,他们的眼中充满了失落,最后一场比赛,欢神终究还是没来。 那些买机票飞来为见欢神一面的人,更是有种忍不住直接走人的冲动,但很快便被压抑了下来,因为这是近些年来华夏距离冠军最近的一次,就算是为了国家的荣誉,他们也必须留下来。 留下来见证,华夏登顶世界冠军的那一刻! 可就在这时,一个小女孩的声音忽然响起,“欢神?!” “不要开玩笑了,欢神怎么可能——” 很多人都在质疑,可当他们看到那道高挑消瘦的身影后,全都激动的站了起来,有那么一瞬间,世界都好像颤抖了…… 第1384章关于胜负的赌局 不是一行人,不知一行事。 不是moba类游戏爱好者,永远不知道欢神这两个字代表着什么。 他是目前竞技类网游圈子内舆论声最大的人,有人说他是联盟唯一真神,有人说他是联盟第一懦夫。 联盟最强代打王者、世界级游戏高手、网络界年度最大争议人物之一。 只是两个月的时间,沈欢毫无疑问的,成为了英雄联盟这个游戏圈子内,最具争议的人。 可能在微博等地,欢神两个字还上不了头条,但是在游戏圈子里,任何人都知道欢神这个名字,也知道他所办出来的事迹。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沈欢很清楚游戏圈子代表着什么。 新时代的父母另说,但在上一辈老人眼中,游戏这个并应该用来放松娱乐的字眼,早就变了味道,它是荼毒少年们的精神海螺因,它是让天才变成废材最强大的毒药,它造就了轰动一时的磁爆步兵。 这种除了被当代年轻人所认可的东西,在大部分人眼中依旧没有得到改变,所以无论在这个圈子里混到了什么样的地步,都不可能变成大众所认同的光彩事情。 家长们回夸耀自己的孩子考上了市里的重点中学,却不会夸耀自己的孩子在昨天成为了某个郊区的王者。 沈欢很清楚这种弊端,也正是因为这种弊端,让他选择了现在的路。 明星起初也是被诟病的存在,就像现在的游戏职业选手一样,尤其在那个戏子还处于下九流的年代。 但现在,明星是被大众所认同的,它可以在幼儿园的群体中,成为比肩科学家这样的伟大梦想。 可是一旦当某个环境成长起来以后,行走起来便不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成为一个明星难,成为一个拥有众多粉丝的明星更难,在这个女粉丝没事儿就喜欢换老公的年代,想要成为有用铁杆粉丝的明星更是难上加难。 游戏圈子则不同,正处于一个浮躁的关头,放在现实就等于一个乱世。 乱世最容易出英雄,而现在沈欢做的,就是这些压在这些英雄之上的王者! 游戏圈粉丝少,但是更有凝聚力,游戏圈不被认同,但从别人口中夺取大象一般的老肉远远要比吃一块新鲜的肉要简单的多。 沈欢不是不能来参加比赛,而是故意不参加,造就舆论,然后在压迫到极点的时候点燃导火索,造成一场最大的爆炸! “欢神!欢神!” 看着大半个场地欢呼的华人,沈欢微笑着点了点头,坐在了自己该坐的位置上。 荣耀的打野是个十八岁刚刚成年的高中生,战队id叫大明星,在上个赛季因为年纪不大,有点小鲜肉的感觉,1也培育了不少粉丝。 放在以前,那是一出场就有人喊小可爱你真帅之类的话,可现在全都是欢呼欢神的。 “装逼。” 这个年纪不算太大的天才型选手,算是一下子就看出了沈欢玩这么多把戏的本质。 “喂欢神。”小可爱喊了欢神一声。 “嗯。”沈欢试了一下设备感觉还不错。 “等比赛完了咱们俩solo一局呗?” “没空。” 沈欢说这话要是一副装逼脸也就算了,可这一脸的认真是什么鬼?难道觉得自己配不上做他的对手? 要你装逼,待会儿比赛开始老子帮你抓! “小郭,别乱说话。”笑看天下是队里的辅助,年龄是最大的,平时总是一本正经的样子,但实际上是个闷烧型选手,因为年纪大的缘故在战队里说话有时候比毕队还管用。 adc誓言上下扫了两眼沈欢,良久之后嘣出了一句话,“你是不是整过容?” “没有。” “呃——”誓言有些无语,他这人有个贱毛病,最爱看人生气的样子,可看这情况自己的话对沈欢并没有造成多大的打击。 “好好整顿一下,比赛要开始了。” 队长叫小可爱,老牌选手,id虽然叫小可爱,可是人一点也不可爱,当初靠着自己叫狐狸姐姐好可爱的id,硬是从郊区杀到了电一王者前十,是队里综合能力最强存在。 也是队里唯一和沈欢交过手的存在,他很清楚沈欢对线能力有多么的恐怖,不交流便能够配合团队进行团战,这样的游戏意识,也是他见过最恐怖的人之一。 队长一开口,所有人就都安静了,但是会场的粉丝们却依旧在呐喊。 被邀请来搞主持的华人主持,更是激动的不得了,什么万众期待,众望所归之类的词语,一家伙全都整了上来。 “原来这就是欢神,和其他华夏人也没有什么区别嘛。” 华夏人全都仗着一张脸,在花旗不是什么新梗了,很明显是在拿黄种人的五官不够立体来开玩笑。 本来也是无伤大雅的事儿,但是很少有人会拿到有华夏人参与的赛事当中说出来。 两名华人主持瞬间不乐意了,男主持笑了笑,“是啊,欢神也没什么特殊的,如果脸上多一些雀斑就有个性多了。” 女主持人说话更狠,“好重的骚味?有人尿裤子了吗?” 白色人种雀斑多体味重也是老毛病了,那花旗主持听完后也是愣了一下,继续说道:“说句老实话,这场最终决赛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堆双胞胎在打架,真是很无趣的。” 男主持人是一个比较有素养的人,“先生,请注意你的说辞,我们的总决赛过程可是直播的。” 花旗主持耸了耸肩,“他们的注意力都在选手身上,镜头只有在不必要的时候,才会放在我们身上,现在比赛已经开始了,你确认还会有人注意到我们吗?” “够了。”花旗的女主持也看不下去了,“杰森,这里是公众场合,不是你用来发泄的地方。” 杰森根本不理会对方,笑吟吟的看着华人主持说道:“喂,朋友,咱们打个赌如何,这一次双胞胎对决当中,究竟有谁会赢呢?” “我赌高丽国,毕竟不管怎么说他们都算是我们的附属国。” 这个主持人说话也是够大胆的,还好此时比赛还没有正式开始,要是被录到这段话,恐怕会直接被人堆给淹没了。 “我自然是赌华夏!” “那咱们就看看吧,如果哪一方输了,就要从对方的胯下钻过去,你觉得怎么样?” “成交!” 两人刚刚定下赌局,比赛便正式开始。 而那群不停欢呼的粉丝,也终于安静了下来。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一旦进入游戏,就是欢神大杀四方的时刻! 第1385章这还怎么装逼?! 关于欢神的比赛视频,菲克的队伍已经看过很多次了,他们知道沈欢可以说是全能型选手,搬英雄对他来说几乎是没有用处的。 但他们还是在这上面下了一番功夫,后期强的搬掉,团战强的搬掉,机动性强的搬掉,总之他们要想尽一切办法来针对沈欢,以保证后期能够翻盘。 大明星不爽道:“开什么玩笑,连我最拿手的瞎子都没搬掉,这群家伙疯了吧?” 誓言耸了耸肩,“我的萝莉也没有搬,他们在开玩笑?” “我的锤石也是一样,队长的劫也一样没动,看来他们是在刻意针对欢神了。”笑看天下看了沈欢一眼,发现对方似乎并没有任何在意。 小可爱摇了摇头,“没那么简单,对方很可能会选择阵容上来压制我们,不要掉以轻心。” “这又不是一个人的比赛,团队合作才是最重要的。”大明星摸了摸自己眉毛,他就是以剑眉小正太出名的,所以非常关注自己的眉毛,以至于养成了就像是鼻炎楚留香一样的习惯,“是吧,欢神?” “是。” 不合群的家伙! 大明星小声嘀咕了一句便没有再说话。 “菲克,咱们这么做能够挡住那个家伙吗?”队友对菲克问道。 菲克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这一局只能算是试水,究竟能不能挡下对方还是一件很难说的事情。” 金不换和他是最了解欢神的人,但要真说针对欢神的套路,几乎是没有的,因为一切套路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是不管用的。 当然,欢神不是无敌的,这不是因为个人实力问题,而是整个游戏的机制问题。 可是职业比赛不是水友赛,不是说杀沈欢几次就代表着胜利,除了沈欢以外,剩下的也都是强者,为了一个人而放弃整个团队的经济?那肯定是不现实的。 菲克十分清楚沈欢的恐怖,当初不懂团队合作的欢神,就让他有种“希望老天前往别让我在职业联赛上碰到对方”的想法,更何况是现在已经懂得团队合作的人? 卡牌大师吗?看到对方选择的英雄,菲克稍微松了口气,还有得打。 可到比赛里面以后,就懵逼了。 “我靠!ad卡牌?职业比赛这么玩,他找死吗?” 听到队友的欢呼,菲克的表情反而更加严肃了,“按照预定好的计划打,不要乱。” “哈哈哈,ad卡牌,中单ad卡牌,这个欢神肯定是知道自己名声不好,所以索性要走凤姐哗众取宠的老路了。” “谁说的,欢神既然敢这么玩,就一定有他自己的想法!” “得了吧,ad卡牌也就低端局虐虐菜,你们的欢神太掉以轻心了。” 杰森也玩味道:“看来这位众望所归的华夏选手,使用了一个不得了的套路。” “欢神走ad路线,目的是为了出其不意,肯定是因为某些东西所以才——”男主持有些说不下去了。 女主持接话道:“众所周知,奇葩流打法最大的优势就是让对方捉摸不定,从刚才的搬选英雄就可以看出来,对方完全是在针对欢神,比起荣耀战队的输出阵容,对方的阵容选择,很明显是为了打后期,欢神选择这个套路,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看样子你们的欢神出其不意的有点大,一个需要硬控来辅助的角色,竟然自己一个人走了中路。”杰森的语气依旧玩味。 之后比赛开始六分钟以后,欢神都没有击杀菲克,这种不符合套路的情况,让众人十分意外。 “第一点血!” 一血出现了,不是沈欢拿的,是对方上路拿的。 “看样子小可爱有些吃力,不过对方直接抓上也十分令人意外吧。” 这边刚说完,下路就拿了一波双杀。 “看来对方拿了后期阵容,前期确实有些吃力。” 就在这时,中路传来双杀的声音。 “欢神!欢神!欢神!” 粉丝们一下子就开始高呼起来。 “看来菲克着急了。” “他不着急也不不行,即便是补兵相同的情况下,欢神的经济也要比他高上不少,更何况还是在被欢神压制的情况下?菲克应该是见打野过来,所以才忍不住上的,只不过可惜的是,欢神靠走位躲过了他的眩晕技能。” 双杀似乎是一个讯号,之后便是——屠杀! 被称之为联盟第一人头狗的欢神又回来了。 随着菲克战队的失败,主持人感叹道:“看来这一次高丽战队还是失误在了战术上,他们想着打后期,却没有能力撑到后期。” “哦,对了,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杰森主持,你应该还记得我们之间的赌局吧?” 杰森脸色一沉,“只不过是赢了一场比赛而已,有什么好得意的。” “得意,并没有,我只是问您忘没忘而已。” “第二局开始了,欢神选择了露露是要辅助吗?不对,怎么可能有两个辅助,是了,欢神这一次应该是要走中单露——不会吧?ad露露?” 又是一场奇葩流,众人在看过沈欢ad卡牌大发神威以后,对于这一场有着怎样的操作和炫技十分期待,可是……输了,欢神竟然输了。 这好像还是他成名以来第一场吧? “喂,你怎么给的大是故意的吗?”大明星没好气的说道,这一场输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沈欢在一次团战中给错了大。 沈欢摇了摇头,看着手中的键盘说道:“键盘好像有问题。” “靠!自己菜就别找借口好么!” “哦,我知道了。”沈欢用透视眼看了一下,自己的键盘上,d和f键被人做了手脚,已经完全不管用了,刚刚他是准备闪现给大的,却没能成功,最终导致了失误的诞生。 看来是有人要对付自己啊? “闪现把大给辅助,嗯,不错的套路。”杰森大笑着说道。 男主持不说话了,女主持却有些不甘心,“可能是网络出现了延迟。” “延迟?如果游戏的网络出现任何问题,官方会在第一时间暂停比赛,显然是没有的。”杰森眼神中满是玩味道:“看来有人要成为够贱了,是够贱吧?我虽然不大懂华夏语,但是这个词语似乎是骂人的,为什么要给自己起这么个名字呢?还当上了王者被人传颂。” “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不是吗?”男主持压抑着怒气说道。 “好啊。” 因为双召技能失效,沈欢只能放弃奇葩流,选择用瞎子打野,这让大明星很不爽,可谁让人家是真的大明星呢?只能努力压抑着。 可游戏开始以后,沈欢直接傻了眼——我靠,q键也不管用了,这还怎么装逼?! 第1386章是时候开始表演真正的装逼了 比赛当中是可以随时呼唤暂停,申请换设备的,但沈欢并没有这样做,目的是什么?当然是为了有更好的装逼效果,可现在连q都不能用了,这不是开玩笑嘛? 众所周知,q技能可是瞎子的灵魂技能! 沈欢皱了下眉头,但很快便恢复了瓶颈,还有鼠标可以用,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杰森却在冷笑,“欢神啊欢神,你可千万不要怪我,我这么做也只是受人所托而已,你在比赛中杀人杀的那么狠,一点也没有比赛第二友谊第一的念头,已经得罪了不少人,我这么做也应该算是替天行道了吧?” 想到待会儿沈欢输掉比赛以后,自己就有丰厚的酬金,以及两名华人从自己裤裆下钻过,他就一阵忍不住的兴奋。 “第一滴血!” 可是很快,随着一声提示音,就击碎了杰森的yy。 “该死!这怎么可能!”杰森忍不住惊呼。 女主持表情上终于回归了笑容,“还能怎么回事儿,欢神水准正常上线了呗?我告诉你们,刚才高丽战队之所以能赢,完全是因为欢神故意放水而已。” “不可能的,他的键盘——”杰森咬了咬牙,尽量让自己表现的看起来正常一些,“只是一个意外而已,谁知道之后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 “双杀!” “三杀!” 听着一阵阵悦耳的提示音,场面一下子就欢腾了起来,“看到了吗,这才是欢神的真正实力!” 面对这些欢呼声,菲克的压力十分巨大,“咱们包一波欢神,不能让他继续成长了,要不然后面我们会变得非常被动。” “我补兵弄一些经济,马上就过去,三个人应该够了吧?” “不,所有人都过来!我们不能掉以轻心。” 队友不解道:“菲克,这个欢神虽然很厉害,可也不是无敌的,三个人足够了,为什么要所有人一起,刚才那场比赛就证明了,他之所以有无敌的迹象,只是因为舆论给我们造成的压力而已。” “舆论压力?那是因为你们没有和他交过手,听我的没错,所有人一起抓!” “他在下路,你们过来吧。”adc也有很大的压力。 “好吧,我有传送,你们先打,一开我就过去。”上路正说着,一顿,“你看,他们的辅助都回去了,只有两个人,你们四个随随便便就干掉对方了。” “好吧……”菲克也放了一些心,己方状态完美的情况下,二打四,对方应该没有反击的可能。 “上!”随着誓言被勾到,四个人直接全都冲了过来。 “卧槽!”誓言被吓了一跳,显然是没有预料到这样的情况会发生,可是紧接着他又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因为对方弄到他以后,并没有杀他,而是直接奔着沈欢去了。 我靠,自己这是被利用了啊! 妈个鸡,真当整个队伍就只有欢神一个人? 誓言说着便开始疯狂输出,adc现版本十分脆皮没错,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爆炸的输出,当对面adc被打成半血以后,对面终于意识到不光要杀沈欢,这个adc也得赶紧干掉。 所以,四个人当中的其中一个,回头直接干掉了誓言。 “说好的不管我呢!”誓言内心是崩溃的,本以为还能拿一个人头,可还没输出两下,就直接被对方给干掉了,真是无情啊。 现在变成了一对四,虽然对方都有一些损伤,但是血量足够杀掉沈欢了。 “快分散!”菲克的直觉告诉他,站在一起不是什么好事儿。 “没事儿,你w控住他就没事儿了,我刚刚看到他好像闪现了。” 没有闪现就不能进行r闪,这样就不必害怕被踢到塔下面,反杀自然也就不容易完成,最多让沈欢一换二而已。 “进草丛了,插眼!” 菲克只能硬上了,同时对上路说道:“快点过来!” “好了好了。”上路有些无语,这都是必赢的局面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被他w走了,好恶心!我抗塔!” “不要,放弃吧。”菲克急忙说道:“杀了adc我们已经赚了,见好就——” 他的话还没说完,队友便已经冲到了塔下。 “我靠,又进三角草丛了,辅助,你闪现去抗塔,然后我们跟上。” “刚刚我的闪现也用了。” “我去,不会吧?” “真的啊,你们等会儿,我这就扛上去。” “我先控他一下。” 打野二话没说就直接闪现了过去。 “走位绕塔?哥哥我们这么多人,我站这儿不动都不怕你跑了。”说完,他还真就在原地不动,担任起了堵路的角色。 “他死定了!” 就在三人准备一顿技能乱轰的时候,沈欢一个q,q到了打野身上,然后……然后打野就死了。 “我去,这伤害也太高了吧。” “他杀了那么多人,伤害当然高,退!”菲克已经意识到了不对劲。 可是其他队友却不放弃,“不怕,上路一会儿就能传送过来,必须杀了他。” 沈欢已经趁机跑进了草丛,等到众人抗塔走过来的时候——r! 沈欢一个大招又把他们给踢了回去,半血adc更是被直接给踢死了。 两个人,只剩下两个人了。 “还好是我在抗塔,菲克,杀了他!” 杀不了! 菲克的直觉一直在提醒他,面对队友的呼唤,他选择后退。 “我靠,你干什么!” 辅助死在了塔下。 菲克没有说话,可上路已经传送了过来,并且二话没说就冲塔。 “回来!” “放心,菲克,我一个q他就死了。” 不行,绝对不能让他拿到四杀。 菲克连忙闪现跟了上去,可就在这个时候,笑看天下扔了一个灯笼过来,沈欢拿着就走了。 “撤撤撤!” 上路也意识到了不妙,现在这个血量,抗塔还是有些吃力的。 刚才一干人只顾着杀沈欢,却忘了对面也会有队友支援过来。 “想跑?没那么容易!”笑看天下,闪现、q、e,直接将两个人全都给拉回了一小段,接着直接开大。 “还好,只是一个辅助,我撑得住。”上单庆幸到,在没有输出的情况下,他们虽然很狼狈但还不至于死掉。 “我去,什么鬼,对方上路也传送过来——” 上路的话还没说完,屏幕便变成了黑白色。 “草!这个欢神什么时候回来了,也太猛了吧,就那么点儿血也敢回来。” 看到传送下来的大明星,菲克转身,决定杀掉残血的沈欢。 可没想到,走位加闪现便躲过了他的技能。 “闪现?他怎么还有闪现?” “法可!我刚才看错了,那个闪现是adc的!” “什么?!” “pentakill!” “godlike!” “ace!” 随着提示音的响起,整个会场都沸腾了,不光是欢神的粉丝,就连其他观众也是一样,因为沈欢的这一顿反杀,打的实在太精彩了! 就在这时,沈欢忽然举手道:“可以暂停一下吗?我的键盘还有鼠标,好像都出现问题了。” “?!” 此话一出,整个会场又忽然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在为沈欢所说的话而震惊,却没有一个人在意,为什么沈欢说出来的话,他们可以如此清晰的听到。 是时候开始表演真正的装逼了…… 第1387章职业玩家的风采 在两名队友的帮助下,沈欢成功进行了一波秀操作,并且完成了反五杀,可就在和这个全场都在欢呼的时刻,沈欢却说出了这样的话。 什么叫鼠标和键盘都是坏的? 观众们内心很疑惑,其实比起来疑惑这样的事情,他们更加应该疑惑,自己为什么能够听到沈欢的话,可惜,这个时候没人会去在意这些小事儿,对于他们来说,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鼠标和键盘都坏了还能五杀?吹牛逼的吧?” “嘿,这个欢神还装逼装上瘾了,我承认他的技术很厉害,不是代打打的我这连啪啪啪的响,可要说在鼠标和键盘都坏了情况下进行那一拨操作,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好么!” “什么打脸?我看就是菲克他们故意放水,妈的,英雄联盟是一个团队游戏,除非段位差异特别巨大,要不然根本不可能发生五杀这种事情。” “就是无论是wc还是lpl,五杀这种事情太少见了,要说反杀不是没有,我看啊,这个欢神就是在给自己造势。” “嘿,说这些干嘛,他说键盘和鼠标坏了,工作人员肯定是要上去检查的,等到检查结果出来,就什么都好说了。” “切,我觉得检查结果肯定和他说的一样,要是没有把握,他不会这样出卖自己的,要我说,他就是趁着刚才赢了,然后偷偷把键盘和鼠标弄坏了,目的就是为了火。” 在场的黑子们直接开喷了,因为沈欢使用灵气说的话,所以就算是观看比赛直播的人也可以听到。 不光是现场开喷,网络上也开始喷了。 欢神的粉丝们很快便站出来迎击,但是没回答两句就全都沉默了。 只要是一个群体,就会有首领型人物,欢神这个粉丝群体也是一样。 真正的铁杆粉都知道,欢神粉丝的头号领导者叫做你说妙不妙。 你说妙不妙是怎么成为粉丝老大的,这一点无从得知,但是她在粉丝之中的号召力十分巨大,因为是女生,加上头像是个白色的猫咪,大家一般都称呼她叫喵姐。 粉丝们之所以不开喷,是因为他们全都收到了一条消息——别说话,等打脸。 这是喵姐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之前在网络上,这些人之所以不反击,和喵姐的控制有很大的关系。 当然,相比铁杆粉丝,沈欢的路人粉要更多一些,这些人有组织,但是却没什么纪律,一看到自己喜欢的偶像被喷,直接一句尼玛逼之类的就开始还击。 所谓看热闹不嫌事儿大,有些真正意义上的路人,还反串扮演双方角色,整个一精神分裂者。 只要有是需求,这场比赛就可以随时停止,这是规矩,也是一个极为人性化的设定。 沈欢刚开始的时候说的是中文,工作人员听不懂,还好毕队帮忙翻译了一下。 毕队算不上铁血真汉子,但绝对是一个讲公道的人,他之前之所以不想帮沈欢,主要是担心沈欢是代打。 现在事实已经证明,沈欢不仅不是代打,反而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高手。 什么叫真正意义上的高手? 关于欢神如何牛逼的话,已经说过太多了,毕队也不会一个一个的去重复,对于欢神的评价,他就只有一句话。 以欢神如今的意识和操作来看,不光是英雄联盟这个游戏,只要放在任何团队竞技类游戏当中,沈欢都是足以成王的男人。 他不光是英雄联盟上的王者,他在其他游戏也可以成为王者。 只不过现在英雄联盟十分火爆,关注度更高一些而已。 毕队就陪伴在工作人员身边,他担心沈欢不会说英语,可是当沈欢说出一口流利的英语以后,毕队愣是半天没回过神来,时候还笑话自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开什么玩笑,人家欢神可是华大的学生,那可是华夏的第一学府,甚至有人挖出来,欢神的还是当年高考的理科状元。 这样一个带着传奇勋章的人,又怎么会可能不会英语这种国际通用语言呢。 “是全部坏掉了吗?” “不,只是几个关键的按键,我怀疑是有人进行某种非法行为,想要对我们的比赛结果进行干涉。” 工作人员眉头瞬间皱了起来,wc举办了这么多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恶意事件,可是沈欢的键盘似乎是真的坏了。 “我们需要将键盘送去检查一下,这是新的键盘和鼠标,希望您能够使用的习惯。”工作人员没什么太多的私人感情,在他们眼中,只要能够把这次的事情接解决就完全ok了。 换上新键盘以后,沈欢刚坐下,菲克那边就也举手了。 “这场比赛我们输了,没必要再继续打下去了。” 菲克,一个被赋予大魔王称号的人,他唯一的对手,就是因为少年放荡,导致差点就终生禁赛的金不换。 可是有一天,在华夏这个游戏业并不是很发达的国家,忽然杀出了一个人物——欢神。 他以无可匹敌之势,击破了他所有的老对手,包括被世人看做是他劲敌的金不换。 菲克刚开始以为只不过是以讹传讹,但真当他和沈欢交过手以后,他就明白,这个欢神不是人,他是神,无论是对线技巧,还是操作方式。 可以说,只要是solo局,这个欢神就不可能输。 和金不换想着在职业比赛中翻身不同,菲克第一时间生出的想法就是以后千万不要和这个家伙在职业比赛中碰到。 因为从战绩上看,这个欢神玩游戏的时间并不长,和他这样的老手比起来,甚至完全可以说是一个菜鸟小白。 时间会令人成长,这就是当初为什么菲克会有压力诞生的感觉。 “菲克,没想到你是一个懦夫!”在台下传出来一声呐喊,是高丽语,众人循声望去,竟然是昨天被沈欢打成狗的金不换。 此时他站在台下,扯着嗓子,大声的喊道:“比赛还没有结束你就认输,你配得上魔王这个称号吗?你这样做对得起大魔王的粉丝们么?站起来,把这场比赛打完,让他们看看,什么叫做职业玩家的风采!” 第1388章打了鸡汤又如何? 菲克苦笑的摇了摇头,“大魔王这个称号只不过是玩家们给我的而已。” “好,就算你不是大魔王,也不是菲克,那你是不是一个游戏玩家?是不是一个职业游戏玩家?我当初为什么被禁赛?就是因为我在小瞧这款游戏,就是因为我没有认真对待这款游戏!” 金不换没有灵气,他说这些话,几乎是拼了命在说,“但你记住,你是一个游戏人,身为一个游戏人最应该做的是什么?就是打一场完完整整的比赛!” “这一场比赛是输是赢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无论结果如何,都会坚持打完这场比赛,这不光是对自己的尊重,也是对对手的尊重!” “菲克,如果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菲克,就继续打完这还出那个比赛,让所有人都看看,什么叫做游戏玩家!” “菲克!” “菲克!” 在场的粉丝们也全都站了起来,在沈欢没有崛起之前,他才是英雄联盟这个游戏圈子里最强大的存在。 他曾经是一个王者,现在依旧是一个王者。 “没错,我应该打完这场比赛!”菲克放松了很多,看着沈欢说道:“欢神,你这半路出家的家伙,现在我就让你看看,什么才叫做真正的职业玩家!” 三分钟后…… 看着自己的黑白屏幕,菲克忽然间开始怀疑,刚才自己装的比是不是太大了。 “调整状态,稳住,我们能赢!” 会场清一色都是给菲克加油的,欢神的粉丝却出奇的冷静,一句话也不说,好像是也被鸡汤所感染了。 听着粉丝们的呼唤声,菲克再次振作了起来。 可是——结果依旧没有任何改变,他再次被沈欢联合中路的小可爱给杀到了黑白屏幕。 “好了,现在可以说话了。” 随着喵姐的命令开启,现场瞬间陷入了疯狂。 “欢神!欢神!” “菲克!菲克!” 场面庄广的,就好像是在打仗一样,粉丝们在拼谁的声音高,而主角们则在互相竞技。 “终结!” “耶!!!” 随着沈欢被终结,菲克的粉丝们,发出大量的欢呼声。 好像因为粉丝们的支持,菲克渐渐找回了状态。 单方面的虐杀再也没有出现,至于沈欢在被终结以后,似乎就再也没有拿过一个人头。 但是双方对拼的精彩,早已经让人忘记,谁是谁的支持者。 “ace!” 随着团灭声响起,最终的胜负也终于分了出来。 菲克输了,但是他的脸上并没有悲伤,反而异常的兴奋,比赛刚一结束,他就走到了沈欢面前,伸出了自己挂满汗珠的右手,“谢谢你,让我体验了一局这么精彩的游戏。” 说完,他又不好意思的将手蹭了一下,“对不起,我……” “没事儿。”沈欢还不由于的把手和他握在了一起,“我也谢谢你,是你让我第一次感觉到了这个游戏的真正意义。” 两个人握手的场景被放映到了大屏幕上,而这一幕也在将来成为了电竞历史上最为经典的一幕。 “我宣布,此次wc的最终胜利者是——荣耀战队!” 此话一出,在场的华夏粉丝全都开始欢呼起来。 华夏战队赢了,从今天起,世界上怕是不会再有一人敢在小瞧华夏的电竞能力。 同时,这一次胜利随着媒体的推广,说不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对于网络游戏这个词语的偏见。 可就在所有人欢呼的时候,沈欢却不见了,这个情况是众人开始领奖的时候才发现的。 “欢神呢?” “可不是,欢神哪去了。” “这一次荣耀战队之所以会赢,完全是因为欢神啊。” 对于欢神的去向,众人很关心没错,但是男女两个华人主持,他们最关注的的却是杰森会以怎样的方式从胯下转过去。 “我说杰森,你想跑去哪里呢?” “我、我上个厕所而已。” “那么在上厕所之前,请完成你对我的承诺吧。”那主持人说着,便岔开了腿。 杰森面色一沉,“你确定要我做那样的事情吗?” 他一边说着,一边亮出了自己砂锅一般大的拳头。 “你是准备用武力解决问题了?” “是又怎样?就你这样的小身板,还不够我一拳打的!”见男主持不说话,杰森的表情瞬间开始得意起来,“网络上说的果然没错,你们这些华夏男人,全都是懦夫!” “你说什么!”女主持人就见男主持被攻击,心中很是生气。 “我说华夏男人是懦夫,怎么了?你有意见吗?”杰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西装,看着女主持人冷哼道:“不光是华夏男人,你们华夏女人在我们花旗也没有什么好名声,一点自主能力都没有,还整天想着被人高看,最重要的是,一旦知道我们的国籍,就会像是发情的母犬一样疯狂的扑上来,和传闻中的传统女性,差的太远了。” “你这个该死的——” “嘭!” 男主持不知何时出手,一下子就杰森放倒在了地上,“忘了告诉你,我在进这个行业之前是练散打的,我刚才不出手不是因为我是懦夫,而是我在想,我究竟要出几分力,才不至于打死你这个满脸雀斑、满身狐臭,并且充满民族主义的傻哔混蛋!” “还有。”男主持人抓起杰森的衣领,“现在请给我的女同事道歉,顺便……从我的胯下钻过去吧!” “你敢——” “啪!” 男主持骂骂咧咧的说道:“老子让你道歉,你难道没有听到吗?” “听、听到了,听到了,对、对不起。” “好了,现在你可以钻过去了。” 为了不再挨打,杰森只能选择从男主持人的胯下钻过去。 可就在这个时候,会场的大喇叭却忽然响了起来,“经过我们的技术人员检修,发现荣耀战队欢神选手的键盘和鼠标,是被认为故意损坏的,但并非是蛮力,而是利用某种化学液体,很显然这是有人故意的。” “经过我们的调查,也发现了损坏者是谁,那就是——这一届的主持人之一杰森!” 话音一落,镜头就照向了杰森,一个正从别人胯下转过去的杰森。 当杰森抬头看到大荧幕上的自己时,他发出一声惨叫,“噢,我的上帝,法克!” 他的怒骂所换来的只有无情的嘲讽和大笑,最终无法承受心理压力的杰森竟然直接昏死了过去…… 第1389章借你家密室用一下?不借! “lol全球总决赛荣耀战队得冠,原因竟是——” “全球总决赛举办以来,华人第一次夺冠,同时也造就了一个传奇——欢神!” “欢神全球总决赛击杀集锦。” “q、d、f三键损坏,鼠标左键失灵,在此情况下欢神依旧完成双杀,联盟唯一真神当之无愧!” “欢神引发火爆讨论,或成年度世界级网络红人,排名仅在贾斯丁吉伯之后。” “是人还是神,带你们走入欢神的游戏世界!” 新闻,全部都是新闻,并且不光是华夏,只要是被英雄联盟所波及到的国家,几乎都有着沈欢的传闻。 而就在这个风口浪尖的时刻,欢神却借助奥巴牛的微博账号,发表了自己不再参加职业比赛的消息。 一时间在圈子内引起了巨大轰动,这一次全球总决赛的圆满成功,让所有欢黑都闭上了嘴。 他们不敢再黑沈欢了?为什么? 因为他们如果黑沈欢的画面,不光要面对沈欢的粉丝,还要面对所谓的爱国愤青。 但是沈欢本人对于这一切都不再关注,自从比赛结束以后,他就带着林妙诗返回了燕京林家。 “经过这些天的发酵,信仰之力终于够了!” 沈欢的脸上充满了兴奋,搂着屋内正在玩着平板的林妙诗狠狠的亲了一口。 “妙诗,我要成为飞仙境强者了,你知道吗?只要到了飞仙境,我就能够把你保护的好好的了,不光是灭道者,就算是当年的事情重新发生,我也无所畏惧!” 人和仙,一山之差,就差之万里。 可沈欢这里并没有兴奋多久,就熄火了。 “你在和谁聊天?” “没有!”林妙诗直接将平板坐在了屁股下面,也不怕把上万块买来的平板电脑给坐坏了。 一见这个情况沈欢更加回了,“拿出来让我看看!” “你不是要冲击飞仙境吗?你不是要保护我吗?快去吧,不要因为这些无所谓的事情耽搁时间。” 这是套路?为了引起我关心的陶楼? 不对啊! 沈欢深吸了口气,这几天他一直和林妙诗在一起,并没有表现出不关心的样子。 难道自己爱上一匹野马,头上长满了草原? 林妙诗也是道修,可仅仅是奔月境而已,和沈欢相比,他们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了。 没两下,林妙诗屁股下面的平板便被夺了过去。 “喵姐?”沈欢翻看着聊天记录,原本的怒气一下子全都下去了,狐疑的看着林妙诗,“你就是喵姐?” “不是,你看错了。”林妙诗用抱枕挡住自己羞红的脸蛋,生怕沈欢看出什么。 “你就是我的头号铁杆粉丝?” “谁、谁是你粉丝了!” 得知林妙诗就是喵姐以后,沈欢哪还有半点被戴帽子的感觉。 让自己的女人崇拜自己,这是多少男人都梦寐以求的事情,在如今找个浮躁的社会,女人不骂你都算好的了。 “哈哈哈,小妙诗咱们——” “你不是要修炼吗?快点过去吧!” “我决定在修炼之前,先和你一起修炼一下。” “不、不行!” “我知道不满足你绝对不行!” “啊,不要,你……” 随着林妙诗小嘴被堵住,屋内瞬间变成了春色无边。 天组总部基地…… “怎么样是不是很意外?”沈欢一脸得意的看着夏天说道。 夏天苦笑一声,“是啊,十分意外,有些人千年万年,甚至九世轮回都没办法做到的事情,你只是几个月就做到了。”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沈欢摆了摆手,说道:“好了,咱们不开玩笑,你们天组的密室借我一个。” “干嘛?”夏天上下打量着沈欢说道:“你该不会是想要炼制丹药以保证自己冲击飞仙境成功吧?” “放弃吧,没用的,飞仙境是凡人通往仙人的必经之路,一切灵药都是无用的,只能靠着自己的肉身去扛,如果肉身无法承受,就会直接被天雷击打的灰飞烟灭。”夏天下意识的朝着上面看饿了一眼,“在天道面前,一切人力都是渺茫的。” 丹药? 沈欢愣了一下,“你说的这个问题,我还真的没有想过,我之所以想要密室,是因为我怕冲击飞仙境的时候会有什么异象,就如你说的天雷,如果我在林家冲击的话,很可能会让整个林家都陪葬。” “卧槽!”夏天一听这话,直接就开始爆粗口,“大哥你有没有搞错,怕林家出事儿,就不怕我们天组出事儿了?” “天雷的威力可不是现代科技能够低档的,再说,现在修炼体系紊乱,谁知道你冲击飞仙境会降下什么雷劫,如果一个不小心,可能半个燕京城都没有了。” “而且渡劫需要一个灵气相对充沛的地方,我们天组是在地下的,可以说是没有任何的灵气,丹药不能用,如果在没有灵气支撑的话,你这家伙可以说是必死无疑!” 沈欢有些无语道:“这叫什么理论,丹药不管用灵气就管用了?” “你晕什么晕啊,搞清楚状况好不好,灵气又被称之为天地灵气,它和天道是一家子的,又不是人为制造的,当然可以用了。”夏天没好气的说道:“你自己再想想,不管是什么丹药,他们所必要的元素就是灵气。” “你这么说也不对。” “我不对?”夏天真的快被气死了,自己堂堂一个天尊转世,说起修炼体系,竟然被一个类似与无知妇孺一般的角色给喷了,这还有天理么! “没错,你说的不对。”大帝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 见异时间轴上的自己都不支持自己,夏天更加无语了。 “炼制丹药的材料都是由灵药或者妖兽、妖丹炼制而成的,而无论是妖兽、丹药,甚至是人都是天道所创造出来的,人们常说的人定胜天就是这个道理,因为从某种程度来讲,人就是天。” 夏天愣了一下,他显然是没办法反驳这个理论了,“可是在我前世的记忆当中,天道为了限制人类打破规则,特地给出了一些枷锁,比如我刚才说的丹药问题。” “那是因为你的魂觉出现了问题。”大帝叹了口气,“我不知道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用拔苗助长的方式,让你的实力这么快的崛起,但我可以认真的告诉你,你在得到实力的同时,也会留下各种后遗症,比如记忆混乱就是其中一条。” “我的记忆混乱了吗?”夏天愣了一下。 “你还算好的……楚歌那个傻哔最起码也有两世记忆,他才是要乱成狗一般的存在。” 大帝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有些幸灾乐祸,但是脸上却充满凝重…… 第1390章那你遗书还写吗? “可是楚歌的记忆似乎并没有出现什么混乱的情况啊。”夏天有些不解的说道。 沈欢却是一愣,“楚歌离开白衣人的控制以后,你们见过面?” “没有。” “那你说的不是屁话么!”沈欢说完,摆了摆手,“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你们的事儿都是已经发生且没办法改变的,我的就要紧了。” 说着,沈欢扭头看向了大帝,“我说大帝,你好好跟我说一下,关于冲击飞仙境的注意事项吧。” “第一,你需要准备一些丹药和法器,第二,你需要选择一处好的飞仙地点,第三,提前准备好一封遗书。” 前两条都很正常,可最后一条出来以后,沈欢差点没把昨天吃的饭给喷出来,“我说大帝啊大帝,我这么认真的和你说话,你却这样和我开玩笑,是不是有点不地道啊。” 大帝一脸认真的看着沈欢的眼睛,怒气凝重道:“我不是在和你开玩笑,飞仙境是很多道者一身都无法达到的存在,不光是因为天赋限制,还有很多陨落在了天劫当中。” “其实可以修炼到飞仙境的,不光是人,还有妖族、动物、植物,甚至是一块石头。”大帝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那些被雷劈死的槐树,被雷劈死的蟒蛇,都是因为渡劫失败所造成的的。” “而人说是万物之灵,但弱点却不是一般的多,在冲击飞仙境和这个环节当中灰飞烟灭的道多不胜数。” “我让你写遗书,不光是为了让你对家人有个交代,与此同时,也希望你能认真的看待这一次渡劫飞仙。” “只有将生死置之度外,一心寻求仙道的心境,才有可能成为飞仙境强者。” “咕咚。”沈欢吞了口唾沫,看了看大帝,有看了看夏天,“既然这么夸张,那为什么夏天和楚歌没事儿?他们应该都是达到飞仙境了吧?” “我和你不同。”夏天摇了摇头,为沈欢解释道:“我的实力主要来源是魂觉,也就是说我们本身就曾经是飞仙境强者,所以天劫不会对我们怎么样,就算是怎么样了,也只是帮助我们淬炼身体而已。” “但是你却不同。”夏天深吸了口气,“最初我们猜测你是神灵转世,可是应南那条时间轴上所发生的事情,和我们几人的时间轴却一点都不相同,也就是说你很可能并非是神灵转世,只不过是运气和天赋好到极点的凡人而已。” “也就是说,这是你这个灵魂从诞生以来,第一次冲击飞仙这个境界,其中所冒的凤仙使我和楚歌的数倍、十倍甚至是千倍!” 沈欢也终于没有了开玩笑的心情,他看着两人,表情淡定道:“不管有多么危险,我依旧要试一下……妙诗还等着我保护她。” “放屁!你要是死了,谁来保护?”夏天埋汰道:“难道非要我跟你说一声,汝妻儿吾养之你才满意?” “你知道我的性格,平时没有赌博的习惯,可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就会生出赌一把的心思。”沈欢目光坚定道:“而且我不冲击飞仙境的话,也不一定能够活下来,毕竟还有灭道者那个家伙在。难道你真以为灭道者的实力和你啥的那些垃圾一样吗?” 夏天沉默着不说话了,灭道者确实是一个难缠的存在,就像沈欢当初说的那样,飞仙境只不过是他们几人的一个猜测,究竟事实如何,谁也不知道。 并且夏天有一种感觉,实力越强,就越是能够感受到灭道者那种俾睨天下的恐怖感。 “好了,我知道了。” “其实也不用那么悲观。”感受到气氛沉闷以后,大帝连忙改变了话锋,“其实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糟糕。” “其实我那么说出了事实以外,也是希望你不要太小看这件事情,并且关于第一点,我其实可以支援你一些东西。” “支援我?”沈欢愣了一下,“你不是说穿越时间轴的话,除了自身的实力以外,不是不能带来任何东西吗?” “原本我以为是这样的,但屠道者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不光让自己过来了,还带来了一个银魂、一把剑,以及一头小毛驴。”大帝说着手腕一翻,掌心就多出了一颗丹药,“这是我所带来的丹药中所剩下的唯一一颗,是我当初渡劫时留下的,你服用了他,肉身的强度会大幅度的增强,再加上不灭金身决应该可以撑过雷劫的镇压。” “至于其他,我道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你的了。” 大帝不说话以后,沈欢说道:“大帝给你的是丹药,那么我就给你提供一个冲击飞仙境的地点吧。” “是你冲击时所选的地方吗?” “不是,我那个地方的灵气,已经不足以支撑你飞升了。” “那你——” 夏天笑了笑,“我们天组的资料中记载了很多名山大川,绝对够你用的了。” “名山大川?你就不怕天劫把游客给劈死?” “呃,算我形容词用的不对好了吧?我知道很多洞天福地成了吧?”夏天白了沈欢一眼,继续说道:“另外我给你选的这个地方并不是在国内。” “不是在国内?” “嗯,是国外的一个小岛,不对,准确来说应该是不属于任何国家,因为上面有一些海岛势力,它的所属国因为内乱一直没时间去驱逐。”夏天笑着说道:“不过以你的实力,只需要施展一个高级术法就可以解决一切了,赶走那些海盗你就可以安安心心的修炼。” “那个岛屿上的灵气,可以说是目前这些岛屿当中最不错的存在了。” “在什么地方?” 夏天想了一下,“你回去林家以后,朝着西方飞大概五个小时左右,差不多就到地方了,总之你记住那个岛屿不是很大,切住有海盗就够了。” 沈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我现在就过去。” “你不回林家了吗?” “不回了。”沈欢一边朝外走,一边说道:“我答应过妙诗,只要回去了,就代表我已经达到了飞仙之境!” “那你遗书还写吗?” “滚!” 第1391章妖兽?! “灰飞烟灭吗?” 沈欢不可能不介意失败后的结果,可无论如何,他都必须得突破到飞仙境。 灰飞烟灭,换句话说就是不光骨头连点灰都不剩,就连魂魄也会消失的无影无踪,没有魂魄就不可能再堕入轮回。 对于道修来说,这等于绝对死亡,没有一丝的生机。 可能是大帝等人的话起到了作用,沈欢这一次飞行并没有身上支撑起灵气罩来保护自己的肉身,而是任由空气与自己的肌肤摩擦,一边飞行一边锻炼自己已经快要练到巅峰的不灭金身诀。 但是当他飞半个小时以后却忽然停下了脚步,“夏天那个小子……该不会是弄错了吧?” 看着脚下的陆地,沈欢的心情不是一般的郁闷,刚开始他还没有注意,直到刚才思绪清楚以后才想起来,燕京的西边,也就是华夏的西边哪里有海啊! 沈欢唯一的一次出国,就是去花旗,但这不代表他不知道地理这门科目。 华夏的西边可没什么海洋,先是各种斯坦国,然后就到了欧洲。 至于另一头,东方,那是花旗的地盘。 毕竟花旗被称为西方国家,并不是从方向上来称呼的,而是文化差异上。 应要分的话,只能说人家是西半球上的了。 “夏天,你说往西方走,可西边这里全都是陆地啊!” “是吗?你走错了吧,我记得就是西边。” “你确定?” “呃……不是很确定,你让我先看看世界地图。” 沈欢很无语,和夏天相处了这么久,竟然没有发现对方是一个路痴,最大的问题是——一个路痴是怎么担任少将的?还特么是华夏历史上最年轻的少将! “那个欢子啊。” “你说。” “我搞错了,我是想说在花旗的方向,可没想到说成了欧洲那边,你应该不会生气的对吧?”夏天的语气十分忐忑,可不管他再怎么忐忑,换来的都是沈欢那无情的咆哮声。 “我叼雷老母啊!”沈欢气的家乡话都不会说了。 “咳咳。”夏天咳嗽了两声,“你怎么骂人呢?其实你想想,我也没有说错啊,你看啊,地球是圆的对吧?既然是圆的,你往西边也是一样的,等你飞过大西洋,再飞过花旗,那么自然而然的就到我说的那个小岛上了,你说对不对?” “你现在还知道给我用南辕北辙这个典故了是吧?” “咳咳,从理论上讲,南辕北辙并不是一种错误,只是这一种想法有些超前了。” “我说你一个天尊怎么会分不清楚东南西北呢!” “董娜洗呗这个概念是凡人提出来的,身为天尊没有必要记住,而且我问路的时候,一般都是问前后左右,而且以我当初的实力就算走错了也没关系,绕个地球还是很轻松的。” “滚!” “唉,你怎么又开始骂人了,我告诉你啊,我这人也是有脾——” 沈欢直接挂掉了夏天的电话,开始往回飞。 人无聊的时候总爱想东西,沈欢也是一样,经过刚才一系列的事情,他忽然开始怀疑,是不是老天都不想让他冲击飞仙境界。 莫不成自己这次真的会死? 呸!你在想什么呢! 沈欢深吸了口气,尽量让自己冷静了下来,“还是那句话,不管结果如何我都必须去做,自己打了这么长时间的游戏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冲击飞仙境吗?” 稳定住思想以后,沈欢再次加快了速度。 飞出高丽的地界以后,沈欢便放低姿态,开始在水上进行某种类似滑行的动作。 水面上的浮力,可以让他缓解一些灵气上的消耗,相对于跨国的飞行,沈欢一般都喜欢用这种方式。 “估计要不了多久就是东瀛的地界了,到时候自己看样子要飞高一些。” 高丽是一个小国,从某种程度上,从某种程度上杰森当初说的话是没有错误的,它只能算作是花旗的一个附属国,所以没有类似天组这样的高端力量。 要说起护国类神秘组织的力量,天组在国际上也是排的上号的。 东瀛地方不大,但也算是一个强国了,况且夏天也提起过,在东瀛是有御日神阁这种存在的。 又飞了大概半个小时,沈欢自言自语道:“应该是要提升高度——” 他这边还没把话说完,脸色就忽然凝重了起来。 一种强烈的危机感从他的脚下传来,处于自我保护的下意识行为,沈欢瞬间冲到了天空上。 只见他刚才待着的海绵,冲出了一只血盆大口,咬合的速度极快,震溅出来的水花要是打在人身上,恐怕比气枪打在身上还要痛苦。 “什么鬼?”沈欢看着恢复祥和的水面,吞了口唾沫,“难道自己碰到海怪了?不对,应该是某种妖兽吧?” 刚才那个嘴巴的大小,海洋中不是没有,可刚才的速度,就不是普通记载中的海洋生物可以做到的了。 可以这么说,如果是逐日境后期的沈欢,刚才那一下子,估计就被对方吞近嘴里,或者咬成几截了。 “没有感觉到什么妖兽的气息,应该不是。”隐藏在血玉当中的苏璃忽然开了口。 她一直在关注着沈欢,也一直在担心这沈欢,可她却不知道该说一些什么。 苏璃原本最高的境界,就是逐日境后期,对于冲击飞仙境,她也算是一个小白。 要说以她的身份和实力,最多也就给沈欢在道修的道路上当一个引路人而已,早就不具备担任导师的角色了。 “妖气?”沈欢皱了下眉头,看着下面恢复正常的海洋,“算了,不管是什么东西,我还是尽快离开比较——” 和之前一样,沈欢的话没有说完,海面上就又冲出了一根类似于章鱼触手却又没有吸盘的一双手。 “该死!”沈欢堪堪躲了过去,召唤出了寒魄,他召唤寒魄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想要和这海中的怪物进行决斗,而是在飞离的时候,保证自身的安全。 可是随着第一根触手的出现,瞬间又出现了无数根的触手。 “给我滚开!”沈欢发出了一道剑气,斩断了那些袭来的触手,这下子总算是安静了。 但刚刚生出这种想法,海面便再次泛起波澜,数不清楚的触手形成了类似渔网一般的存在,一下子将其拉入了海洋之中…… 第1392章白色海兽 沈欢已经很久没有被死亡逼近的感觉了,但是被海水淹没的那一刻,他再次感受到了一股死亡的威胁。 “沈欢!” 还好在苏璃的呼唤下,沈欢及时回过了神。 “冰封千里!” 沈欢低喝一声,想要利用寒魄天然的寒气优势,来冰冻这些出手。 寒气虽然让触手结冰,但是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只是让速度减缓了几分而已。 “足够了。” 沈欢一咬牙,手中的寒魄再次发威。 “飞雪乱舞!” 一声低喝过后,沈欢手中的寒魄发出数不清楚的剑气,以它为圆心朝着四面八方发射出凌厉的剑气。 只是一瞬,那些触手便已经被全部斩断,看着那些缓缓落下的触手,给人的感觉就像,海中下雨一般。 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太久,一股乱流直接将这些触手震了开来。 与此同时一个庞大的身影也冲了过来。 “这是虎鲸的尸体?”沈欢看到冲来的物体,心中十分疑惑。 一般虎鲸的大小在八米到十米之间,可是这一头虎鲸却比一般的虎鲸都要巨大,几乎是两倍左右,同时他的全身腐烂,身上缠绕着很多水藻。 看到它身上的水藻以后,沈欢才想起来刚才的触手,其实就海藻和海带等物体的结合体。 最重要的是,这头虎鲸看上去明显是已经死了的。 “你管它什么,要么杀了它要么走!” 现在这情况想走是有些困难了,只能杀了这个怪物再走了。 这里是海,水灵气极度丰富,就用水系术法吧。 想到这儿,沈欢直接开始行动。 “暴雨离殇!” 所谓暴雨离殇,就是利用水灵气凝聚出大量的水箭,朝对方攻击过去。 一般中高阶术法当中,都是范围性的术法,不过对付这样的家伙,正好。 巨大虎鲸的身体被水箭洞穿,但是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我靠,这家伙简直就和丧尸一样,只不过和丧尸比起来,他的速度快太多了!” 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召唤出了魂焰,它无物不焚,即便在海水中依旧可以燃烧。 “死!” 沈欢说着,将手中的魂焰便扔了出去。 巨大的虎鲸尸体,几乎在瞬间就燃烧成了灰烬。 “收!” 沈欢将魂焰收起,准备离开海中,他虽然会游泳,可还没在海水中游过。 在海水当中施展狗刨式?沈欢可没有这样的想法。 “不对!”沈欢刚刚转身,又猛然转了回去,因为刚才的那股危机感再次传了出来。 只见虎鲸尸体所遗留下来的灰烬当中,忽然窜出了一道白色的身影。 他连忙回身一闪,连发两道剑气,击打在了白色身影之上。 “吼!!!” 白色的影子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惨叫,与惨叫一起伴随而来的是黑色的血,在海水之中渐渐蔓延开来。 趁着对方受伤,沈欢终于开清楚了对方的样子——海豹?! 白色的海豹?沈欢根本来听都没有听说过,而且他发现,这头白色的海豹和海豹有着本质的区别。 它全身不是肥油,而是有棱有角的肌肉,并且牙齿带有倒刺,嘴巴上也没有胡须。 最为重要的是,沈欢刚才发出的剑气也仅仅是让对方受了一些皮肉伤而已。 不过在它身上除了沈欢刚刚弄出来的伤疤以外,身上还有一些类似被粘合到一起的爆裂痕迹,在这些爆裂的痕迹上,还有两道类似剑气留下来的伤痕。 这个类似海豹的白色野兽,眼睛完全是一片猩红,看不到瞳孔。 此时这一双血色的眼睛,就这么紧紧的盯着沈欢,不是简单的仇视,里面似乎还夹杂了一些其他的感情。 “苏璃,这个家伙应该是妖兽了吧?” “不是。”苏璃语气很肯定的说道:“它身上依旧没有任何妖气,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它身上的那两道伤口,似乎是道修留下来的。” “道修留下来的?” “嗯,虽然没有灵气残留,但以你刚才剑气所留下的痕迹来看,想要伤害到它并不是很容易。” 沈欢摇了摇头,“按你这样的说法也不一定是道修留下的,东瀛武士、浪客、忍者这些职业,应该也具备这个能力,而且在古代的时候,高丽也有很多的剑术大师,应该也会有些传承留下来。” “目前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这头海兽和类似我们境界的修者交手过。” “应该不止如此,你看它身上的那些伤痕,这个家伙应该是已经死过一次了,很有可能这个家伙在死之前并没有这么强大的能量。” “可是他似乎并没有复生的能力。” “世间万物,可以让人起死回生的东西太多了。”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更何况还是这海中,即便在道修昌盛的年代,海中的宝贝也是最多的,通常在海上的宗门都要比陆地上的要强大。” 在象征性的发出两声惨叫以后,便发出一声怒吼,朝着沈欢冲了过去,根本不给两人聊天的机会。 “孽障,找死!”沈欢冷哼一声,利用灵气在水中形成了两道水龙卷,朝着海兽绞杀而去。 可是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 “该死,难道这个家伙就没有什么弱点吗?”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开启天眼,透视对方。 这样一透视,还真就发现了对方的弱点。 这家伙虽然不是妖兽,可是脑袋之中,却有一个拳头大小的黑色核心,应该是类似妖丹一样的存在。 沈欢手拟剑诀,运转体内的灵气,然后猛地投掷了出去,目标正是那块黑色核心。 本来它是想要用魂焰的,但是对方能够从刚才那一波魂焰当中存活下来,就证明魂焰对它并不是很有作用。 “咔嚓!” 一声脆响过后,海兽停止了一切动作,慢慢朝着水底沉去,沈欢也将寒魄收回,准备离开。 “妈的又来?”危机感再次袭来,不过和之前不同,这一次不是什么怪兽袭击,而是黑色核心爆炸了。 沈欢来不及多想,连忙支撑起灵气罩,同时将千幻变成了护心镜放在胸前,刚做完这一切,就听到轰的一声巨响。 紧跟着,便失去了意识…… 第1393章那位大人,神秘小岛 蚀阴山,噬魂教总舵,一个人影站在中央,丝毫不畏惧保卫自己的那些噬魂教教徒。 “让您们的教主出来。” 人影的身体,全都隐藏在黑色的连帽道袍当中,整个人看上去十分整洁,声音听起来也十分有磁性,只不过语气显得有些平淡,似乎根本就不将这些人放在眼中。 “你是什么东西,也配让我们教主出来?” 一名教徒语气不屑道,在他的心目中,教主就是神一般的人物,哪是想见就能见到的。 只不过他这话刚刚说完,身体上便燃烧起紫色的火焰,整个人在瞬间化为了一滩灰烬,连惨叫的时间都没有。 “妈的还敢杀我们的教徒!”其他教徒并没有因此而感觉到畏惧,反而一个个骂骂咧咧的。 毕竟他们身为噬魂教教徒,这种景象对他们来说,并不像对凡人那么有震撼力。 “来人,杀了这个人!” “不,应该活捉他,然后逼问他是怎么找到我们噬魂教的。” “也是,不管如何,这个人必须得抓起来,如果他跑了,肯定要暴露我们又回来了。” 教徒们你一言我一语的朝着人影冲了过去,人影没有说话,只不过那些冲在前面的人,身上都燃烧起了紫色的火焰,和刚才那个教徒一样,毫无征兆的起火,然后化为灰烬。 一瞬间就杀了他们数十名教徒,剩下的教徒全都看傻了眼。 “咕咚——怪、怪物啊!” 教徒们放弃了进攻,反应快的已经开始试图逃跑。 可是只要是转身的都死了。 剩下的教徒已经明白了人影的用意,全都吓得瘫痪在地,开始跪地求饶。 对于这些求饶声,人影也是充耳不闻,重复道:“带我去见你们教主。” 带你去见教主,那就等于背叛噬魂教,背叛者一律死罪。 妈的,不管怎样都死,拼了! 一些胆大的教徒,准备临死反扑。 “看来你们听不懂人话。”人影说着,大手朝着天上一挥,瞬间无数雷龙落下,将这些教徒杀了个精光。 巨大的雷声,也引起了大殿内正在开会众人的注意。 正在寝室欣赏冰灵那有没胴体的噬魂教教主,在听到雷声后皱了一下眉头。 冰灵见状,问道:“您不出去看看吗?” “不用。”噬魂教教主摆了摆手,“那些长老可以解决。” “那我们……” “那我们……”噬魂教教主发出一声邪笑,将冰灵压在了身下。 这个曾经的瑶仙剑派圣女,哪还有一点半点圣女的样子。 “我不喜欢有人在我面前做这种事情,给你们三十秒的时间,把衣服穿上去。” “什么人?!”噬魂教教主心中大惊。 “我不喜欢说已经说过的话,穿上衣服!” “冒犯教主可是死罪,不知死活的东——”冰冷的话还没说完,便被人影隔空一袖子甩飞了出去。 这一击只是单纯的灵气之力,但却直接将冰灵给扇的七荤八素,分不清楚东西南北。 “你的那点魂术对我没有任何作用。”人影冷哼一声,“独孤教主,你因为修炼邪术,已经让全身形同枯骨不能人道,平时只是以幻术变幻女伴,从女子的表现中寻求心理上的快感,我这么做并不算是打扰到你吧?” 噬魂教教主一听这话,整个人便警惕了起来,“你是什么人为什么知道我那么多事情,还知道我的名字?!”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从今天开始噬魂教归我来管理。” “哼!那也得看你有没有这个本——啊!!!” 噬魂教教主还没有把话说完,就开始惨叫起来,在地上不停地打滚。 人影双眼的荧光一闪而过,“你觉得现在我有那个本事了吗?” “从今天起,噬魂教归你了,不过——” “关于御日神阁那边我来处理,你大可放心。” 噬魂教教主是完全服了,这个人影不光知道他的身份,竟然还知道他和御日神阁有关系。 “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的名字你不需要知道,也没必要知道,如果真的想称呼我,就叫我那位大人吧。”人影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现在你亲自去燕京帮我抓一个人。” “什么人?” “林家大小姐……林妙诗!” …… “呼啦……呼啦……” 海水拍击岸边的声音,将昏迷中的沈欢唤醒,可是他暂时却无法睁开眼睛,浑身上下都是刺骨的疼痛,不光眼睛无法睁开,就连一点声音也无法发出。 因为刚才的爆炸,自己竟然受了这么重的伤,那个该死的黑色核心究竟是什么东西,竟然有着这么大的威力。 沈欢尝试运转体内的灵气,还好灵气可以毫无障碍的运转,几个大周天以后,伤势总算是恢复的差不多了。 他睁开眼睛,缓缓从地上坐了起来,看着身上的伤口,沈欢的表情瞬间变得惊讶起来。 身上的伤口,竟然全都是黑色核心的碎片。 这个黑色核心十分古怪,自己必须马上将他们驱逐到体外。 想到这儿,沈欢再次开始运转灵气,可是当他准备将这些黑色晶体逼迫出去的时候,黑色晶体却忽然融化了。 是的融化了,就像是雪花融化的过程一样,只不过是在呼吸之间便完成了。 接着那些黑色的液体,直接遁入了他的体内消失不见,即便是内势也无法找到对方的踪影。 该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自己身上可谓是千疮百孔,莫不cd是黑色晶体造成的?他们和刚才的那些黑色晶体一样,已经融合到自己的身体里了?! 沈欢心中充满了惊悚,生怕自己变成和那头海兽一样的怪物,可事情已经发生了,黑色晶体融入血脉之中以后,就没了影子,干着急没有任何用处。 “狐狸精,你没事吧?” 沈欢本来想找苏璃来解决问题,可是喊了两声都是无人回应。 “算了还是先搞清楚自己在哪里吧?”沈欢忍住身上的剧痛,慢慢飞了起来。 这是一座不算大的岛屿,到处都是浓密的森林,还有一座火山,不时有鸟鸣的声音从森林中传出。 至于密林当中,还可以隐约看到一些动物,只不过这些动物的样子和植物的样子都十分奇怪……看起来根本不像是地球物体。 就比如刚才在一闪而过的那个娇小的身躯,从模糊的影子来看,应该是一只猫或者是猫科动物,可它的耳朵、尾巴和爪子却全都燃烧着火焰。 奇怪的动物,诡异的植物,除了野兽飞禽和植物以外,这一座岛屿似乎没有任何的生命体。 该死,那个爆炸究竟把自己炸到了什么地方?! 第1394章围岛迷雾,破解器咒的希望 沈欢看着周围的景象,心中一阵狐疑,“我怎么总感觉这个经历在什么地方看到过……爆炸,苏醒,然后发现自己在一个莫名其妙的小岛上面……” “卧槽!”沈欢表情夸张道:“自己该不会是穿越了吧?!” 没办法也不能怪沈欢自己这么想,以为除了这样的解释,似乎也没有其他解释了。 穿越? 沈欢一直觉得这个词语距离自己很遥远,最近一次听说还是关于大帝他们穿越时间轴的事情。 但是他们是进行时间轴上的穿越,而不是异世界的穿越。 穿越到异世界?这特么不是网络小说的情节吗?有没有这么狗血! “不不不,冷静,先看清楚周围的情况再说。” 沈欢刚才飞的并不是很高,只能看到小岛三分之一的内容,于是他提升了一些高度,将小岛的一切尽收眼底。 整个岛屿说大不大,但说小也不小,除了小岛以外周围都是海水,至于再往外看的话,则看不清楚了,四面八方全都被浓雾包裹着。 是纯纯正正的白色雾气,一看里面就没有霾这种在原本世界闹得沸沸扬扬的东西。 海中小岛,上面有奇怪的野兽,诡异的植物…… 或许自己并没有穿越到异世界,只不过是被爆炸波及到,从而被海水冲到了某个小岛奇怪的小岛上。 毕竟在异世界文学当中,不出现一个双月、血月亦或是血海、紫海之类的东西,根本就不正常。 “如果是这样的话,自己只要飞出浓雾,说不定就可以找到出路。”想到这里,沈欢随便找了一个方向就开始飞。 就像是夏天曾经说过的那样,地球是圆的,无论朝什么方向飞都是对的,再说沈欢现在就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离开这个奇怪的小岛,然后确定自己的方位,最终找到自己该找的地方,从而冲击飞仙境。 “好奇怪,这些雾气究竟是由什么组成的,自己的天眼竟然无法透视。”沈欢心生疑惑,但并没有多想,夏天是路痴他可不是,对于方向感极强的他来说,就算有雾气在,也没有丝毫的影响。 可是…… “怎么又回来了?”沈欢看着眼前的小岛愣了半天,决定再走一圈看看,但是结果并没有改变,并且只是飞行了十几分钟的他,竟然出现了疲惫感。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自己的灵气竟然消耗的这么快?”沈欢说着又摇了摇头,“不对,不是消耗的太快,而是自己的身体好像被加上了负重一般。” 刚开始沈欢就感觉自己的身体不是那么的轻松灵动,有些被大山压着一般的感觉。 只不过他并没有多想,只是觉得应该和受伤有关系,可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单凭感觉来评论的话,就像是背负着一座大山在飞行,但要是用道修的专业术语来形容的话,这种感觉更像是——被人施展了无形威压,亦或是身体遭遇了某种禁制。 “不行,按照这个消耗速度,自己肯定连二十分钟都飞不了,不要说有这些迷雾,就算没有迷雾,都可能飞不出这个岛屿。”沈欢调头朝着小岛飞去,“必须尽快降落,不然——” 他这边的话还没说完,体内的灵气便被消耗一空,直接朝着地面砸去。 “该死!”沈欢暗骂一声,想要开启不灭金身诀,却发现自己一点灵气都没有了。 丹药!快吃丹药! 想到这儿,沈欢连忙取出丹药服下,可是丹药所增加的灵气,最多只是让他缓和了一下冲击的力量,别说发动不灭金身诀就连简单的御空都无法进行。 “轰——” 直到最后,沈欢也没能成功的用最普通的办法来挽救自己,硬是生生的将地面砸出一个大坑。 “卧槽尼玛啊……” 沈欢在坑中抽搐了两下,这种好像全身骨头都散架一般的感觉,真不是人受的。 他这边正在骂着,忽然嗅到一股血腥之味。 一般只要和血挂钩的,都不是什么好事儿,他忍着剧痛,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抬头一看,只见在他砸出的深坑边缘,正有一只黑色的影子紧紧的盯着他。 “黑豹?”沈欢皱了下眉头,其实他只是说一个类似的词语而已,毕竟这个岛上的生物和地球上的那些生物相比,最多只是形似。 就说眼前这头黑豹,它的样子和豹子十分相像,但真要比起来,还是有不小差距的。 众所周知豹子的体型并不大,是四种大型猫科动物中最小的存在,带上尾巴也就两米左右,体重就和小姑娘的体重差不多,一百斤左右。 眼前这头黑豹,比老虎还要大上不少,全长加起来应该在五米,比地球上的豹类大了一倍还不止。 除了体型以外,这个黑豹的额头上还有一道玄妙的竖纹,和老虎的王字一样,应该都是天生的。 最后最为显著的就是类似剑齿虎一般的獠牙,看上去十分渗人,刚才的血腥味就是从它嘴里面发出来的。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妖兽了吧?”沈欢面色有些凝重,他之前只和墨虺打过交道,这头黑豹身上有着和墨虺类似的气息,应该就是苏璃所说的妖气。 照这么说的话……这个岛上的那些奇异生物岂不是全都是妖兽?! 沈欢的报请忽然开始兴奋起来,如果真是这样,岂不是说墨班对自己所施展的器咒,就可以完成了?! 不过很快沈欢心中的兴奋,便被犹如迅雷一般冲下来的黑豹给击破了。 说它的速度像雷是一种形容词,可这个家伙奔跑起来真的带有雷声,不光如此他的整个身躯上,都会冒出雷电一般的线条。 雷属性的妖兽吗? 沈欢深吸了口气,“我记得妖兽也是分级别的,这个妖兽的速度虽然快,但还不至于让自己看不清楚,准确来说比自己还要慢上一些,级别应该不是很高,应该可以解决掉。” 想到这儿,沈欢召唤出了寒魄,直接朝着向自己扑来的黑豹斩去。 在没有真气的情况下,他只能使用这种落伍的交锋模式。 结果和他猜测的差不多,黑豹的肉身根本不足以抵抗寒魄的锋利,只是一瞬便被斩成了两半。 黑豹的尸体落下以后,一颗小圆珠也随之从它的头颅中跌了出来。 沈欢捡起看了一下,惊叹道:“这是……妖丹?” 第1395章是祸是福?妖丹的作用! 在沈欢的记忆当中,妖丹是一种很稀少的存在,至少他很少或者说从来都没有见过。 妖丹原本的作用是什么,沈欢不知道,但是有一点他却十分清楚,那就是只要有高阶妖丹的话,苏璃重塑肉身的事情就不再是绝无可能。 “这头妖兽的等级应该不高,狐狸精也不一定看得上眼——”沈欢这话还没有说完,手中的妖丹便忽然化为液体,融入了他的伤口当中。 “怎么回事儿?!”沈欢感觉自己的头皮有些发麻,自从遇到那个白色海兽开始,他所经历的事情似乎就开始变得诡异起来。 沈欢吞了唾沫,“难道那个拳头大小的黑色核心也是妖丹?可是苏璃说,她在白色海兽身上并没有感觉到妖气的存在……会不会是黑色核心改变了我的体质。” 沈欢越想越觉得有些道理,之前那头海兽应该就是海豹只不过因为黑色核心的存在产生了异变。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之前在海水中攻击自己的就是白色海兽,至于那头虎鲸应该是早就死了,并被白色海兽驾驭了尸体。 自己吸收了白色海兽的黑色核心碎片,然后黑色核心碎片再吸收妖丹,以为黑色核心碎片已经完全和自己融合的缘故,也就是说……自己的身体忽然多出了吸收妖丹的功能? 但这吸收以后,也没有别的—— 沈欢的话还没有说完,便感觉自己的体内忽然多了一股暖流。 “这是灵气?”沈欢满脸的兴奋,因为他感觉自己体内不光是增加了灵气,似乎连修为也增加了。 自从踏入半仙之境以后,沈欢已经不记得自己的修为有多久都没有进展过了。 “哈哈哈……”沈欢大笑了两声,“不管和这个岛屿是什么地方,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这里对自己来说绝对是一块宝地!” 这里有数不清的妖兽,妖丹可以被自己吸收增加修为和补充灵气,兽魂则可以给千幻增加新的器魂。 绝妙!绝妙啊! “按照这情况来看的话,说不定这兽肉对自己也有效果。”沈欢没有多大的饥饿感,但是好事连连让他忍不住想要尝试一下。 “轰隆隆——轰隆隆——” 就在这时,一阵让地面都颤抖的步伐声,让沈欢回过了神来。 “怎么回事儿?”沈欢说着,一跃跳到了平地上,这一看不要紧,他差点没有吓得重新跌落回去。 原本空旷的岛边,竟然涌来了数十头妖兽,这些妖兽的样子一个比一个古怪,一看就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 “坑爹!” 沈欢暗骂一声,转身就想要逃走。 战? 开什么玩笑,如果是单对单,或者一对二,沈欢绝对不会有逃跑的念头,可是现在这个情况他绝对不会恋战。 放在他精力充沛的情况下,这些妖兽可能一阵剑气就可以秒杀,但他现在体内的灵气根本不足以支撑他这么玩。 既然不能,就只能玩近战。 妖兽少的情况下还可以试试,但现在太多了。 苏璃曾经说过,妖兽的种类有很多种,每种的能力都是不一样的。 如果这里全都是一样的妖兽,沈欢尝试一下也没有很大问题,但是这里的妖兽每个都不一样,也就代表着和他们交手,就等于和数十个不同门派的高手交战。 在眼花缭乱的攻击之下,沈欢难免不会有失误,一个不留神可能就会被对方给杀死。 逃跑是他唯一的选择。 再说,逃跑并不可耻,等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补充好灵气疗养好伤势,再杀回来也不迟。 在没有充沛灵气的情况下,沈欢也不敢使用灵狐步,这个岛屿是一个宝岛,但换个念法想那可就是凶岛了,到处都充满着危机,他有必要保存一些灵气,来面对突发状况。 可在他跑起来的时候,速度却十分之快,在以往单纯的肉身力量绝对是达不到这个速度的,最奇怪的是,他在奔跑的时候,全身都漂浮着雷电,就像是电视剧里面的闪电侠一般。 “妖丹不仅可以扩展修为补充灵气,还可以获得妖兽的天赋吗?”这一点沈欢倒是没有怀疑到黑色核心的身上,之前无论是和苏璃缔结契约,还是和敖邪缔结契约,他都从对方的身上获得了某种天赋。 至于寒魄、斩魂、泣血为什么没有就不得而知了。 在雷速的帮助下,沈欢很快就将那些妖兽甩开。 他爬上了一颗大树,大树有多大?就这个树干,开辟一下的话,估计可以造一个二十平的卧室来休息。 沈欢没功夫开那么大的空间,只开辟了一个十平米的地方供自己休息,然后将树皮盖上去,从外表来看,应该没办法发现他在里面。 他现在服用了几颗生肉续骨丸修复好了身上的伤势,然后才服用补充灵气的丹药。 “怎么会?!” 经过几次实验以后,沈欢发现丹药所补充的灵气,无论补充多少,都会在瞬息之间消失不见,最终停留到刚刚吸收妖丹的状态。 “难道说,在这个岛屿上,我想要补充灵气,只有杀了那些妖兽,然后吸收妖丹不成?”沈欢决定实验一下。 一群妖兽他有可能敌不过,但是只有几个的话,那就不成问题了。 想到这儿,沈欢决定先猎杀几头落单的妖兽来看看。 “着火的猫咪。”沈欢离开树屋没多久,就找到了一直落单的猎物,是他之前看到的火猫。 “嘿,小猫咪。” 沈欢喊了一声,然后直接用寒魄劈开小猫咪的身体。 “对不起啊,我也是为了生存。”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种想法,并不存在沈欢心中,但他很清楚一点,那就是弱肉强食,在号称用够高度文明的人类世界况且如此,更何况是这个到处都充斥着妖兽的岛屿。 沈欢吸收妖丹以后,灵气和修为再次得到了增加,并且在不催动灵气的情况下,他也能凝聚出一些普通的火焰。 “看来自己的猜测并没有错。”沈欢起身环望四周,“对不住了各位,从现在开始,我们的角色可能要互换了!” 第1396章蝴蝶谷谷主前来拜访 “不过……”沈欢低头看着脚下的火猫尸体,“在开始角色互换之前,应该先把器咒的事情给解决了,这个岛屿上的妖兽那么多,死后的兽魂自然也不言而喻,这样庞大的数量,完全可以满足我器咒的条件。” 沈欢一边说,一边开始行动,对于收服兽魂他也算是个老手了,整个过程犹如行云流水一般正常。 可是很快问题就出现了,兽魂被收入了千幻当中,但是却没有转变成为器魂。 “怎么回事儿?”这还是沈欢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难道因为爆炸的原因,千幻受到了震荡,导致损坏了?” “这个就更加不可能了啊。”沈欢一脸郁闷,千幻的打造着可是有着道修界第一炼器大师,所打造的,防御力就算不是所有神兵中最为强大的,但至少也应该能够达到神兵的级别。 被爆炸波及,然后失去作用?这样的神兵沈欢可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为了确定自己的思想是正确的,沈欢还刻意用寒魄朝着手腕上的千幻砍了一下,结果不出所料,千幻没有任何的损伤。 以寒魄的锋利,就算是潜水艇都可以轻易的切开,更别提那种简单的爆炸了。 简单的爆炸?沈欢忽然皱起了眉头,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搞清楚,黑色晶体到底是一种什么物质。 它的爆炸既然能够把已经达到半仙之境的自己,炸的七荤八素,说不定也可以伤到千幻。 “算了,我又不是练器大师,一时间想要弄明白是根本不可能的,再说自己这一次只是为了冲击飞仙境,本来就没有想过破解器咒的事情。” 思绪沉淀以后,沈欢决定按照原计划先行动,至于兽魂为什么没有转变成器魂的问题,暂时先不考虑,当然,兽魂还是要继续收集的,万一待会儿又管用了呢? 以沈欢目前的情况,想要猎杀成群的妖兽有点困难,但是这些落单的妖兽对他来说,简直轻而易举。 一个火猫大概能够给他增加百分之二的灵气,同时增加一些微弱的修为,不过对于沈欢来说,这微弱的修为已经是很大的增强了,在之前他可是寸步难行。 只不过修为虽然在增长,但是他却没有一点突破到飞仙境的意思。 “咕噜噜——” 就在沈欢准备猎杀第二头妖兽的时候,却因为肚子发出饥饿的叫声而导致偷袭失败,好在对方并不是什么强劲的妖兽,三两下就解决了。 在没有伤口的情况下,沈欢想要吸收妖丹,只需要动动念头就好了,很显然那些黑色晶体应该已经和他融为一体了。 兽魂吸收后也和之前一样。 “自己竟然会肚子饿,看来这个岛屿上有着不少禁制。”沈欢谈了口气,“不过还好,这个妖兽正好是能吃的兽类形象,应该可以食用。” 沈欢用刚刚从火猫身上得到的能力,将杀死的妖兽焚烤了一番,在没有调料的情况下沈欢也不追求那么多,只要能吃就好。 他先是尝了一些,发现妖兽肉的口感还不错,至于味道,就那个样子,最重要的是,沈欢发现妖兽肉竟然可以增强体质。 自打喝过龙髓和修炼不灭金身诀以后,他的体质力量已经很久没有增加过了。 “宝岛,这果然是一处宝岛!”沈欢言语中满是隐藏不住的兴奋。 虽然会饥饿,虽然会疲惫,虽然没有一个人说话,但是这些对于沈欢来说都不是问题,只要能够增强实力,就算再坏的事儿,也可以变成好事儿。 吃饱喝足以后,沈欢用手背擦了一下嘴角,微笑道:“开始猎杀吧!” 燕京,林家,待客厅…… 一个面向慈和的中年女人,正坐在客椅上,手中端着茶杯,却迟迟没有饮用茶水,眼神迷离似乎在想着什么。 她穿着一身类似古代人的衣服,外面披着一个淡青色和月白色混搭的女袍,在胸口的位置绣了一只蓝色的蝴蝶,像是海伦娜闪蝶,又称光明女神闪蝶,不过又不完全相同,看上去要更加漂亮一些,不过颜色上没有太大的差异。 若是医道盟的人在,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个女人的身份。 蝴蝶谷当代谷主——闻人月。 闻人月很少出谷,但是对于他的医术医道盟却很少有人质疑,原因无他,历代最强女医师都是出自于蝴蝶谷,就算是地位崇高的李老夫人都要差上不少。 对于基本上可以用足不出户的闻人月来说,她这一次过来可谓是付出了很大的勇气。 本以为送信就可以让新一代药王过去,可是等了很久都不见人过来。 多番推测以后,闻人月觉得可能是书信方式显得不是很有诚意,而且当初药王试炼没有过去,加上新一代药王的年龄不大,所以才没有过来。 所以闻人月才决定亲自过来一趟,由此来表现自己的诚意,多番打听以后,总算是找到了林家,得到的却是沈药王不在的消息,问其什么时候回来,也是不知道。 无奈之下,闻人月只好每天都过来一趟,这已经是第三天了,她能忍耐陪同她一起过来的弟子却忍不住了。 “师父,这个沈药王的架子也太大了吧,刘皇叔请诸葛孔明也不过是三顾茅庐,咱们这已经是第三次了,他却连露面都不露面。” “南星,休得胡言。” “师父,我没有胡言。”南星是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姑娘,但是说气话来的神态却跟小姑娘一样,“我们蝴蝶谷在医道盟中那也是一等一的门派,该有的面子自然要有的,再说要不是姥姥当初在意医道盟之间的感情,早就脱离医道盟了。” “是不是连师父说的话也不听了?”闻人目光冰冷道:“我们是来求人的,不是来夸耀蝴蝶谷有多么厉害的。” 南星连忙低下了头,但还是有些不甘心,“师父我们是来求助的没错,但是也不保准这个药王就能治好大师姐的病。” “而且我都听说了,这个药王的年纪还没我大呢,医术怎么可能通神,要我说要不是上一代药王偏心,将衣钵偷偷传给了他的弟子,这个药王之位还不知道是谁的呢!” 闻人月当初也这么想过,就是因为这个想法她才没有去参加药王试炼,对于一个不可能成为药王的人,她们蝴蝶谷没必要去浪费那些不必要的人力物力。 可谁又能想到,那个曾经不被自己看好的少年,已经成了真正的药王…… 第1397章这个世界上没有他办不到的事情 “他既然能够通过药王试炼,就代表他有着一个药王该有的本事,药王代表着什么意义你应该很清楚。”闻人月叹了口气,“它是我们医道盟现阶段内最强的医师,同时掌握着药王经这个记载了所有门派要术的医学奇书。” 蝴蝶谷是很厉害没错,但是她们所掌握的,只不过是蝴蝶谷一个门派的医术罢了。 药王却不同,只要有《药王经》在手,几乎是无病不可医。 “他之所以能够通过药王试炼还不是因为我们蝴蝶谷没有出考题?”南星依旧不以为,“如果使我们蝴蝶谷出题的话,他一定无法通过药王试炼。” “南星你太自大了,如果你再这么说话,现在就回谷,进入思过崖,没有我的命令不得出来!” 见自己师父真的生气了,南星连忙闭嘴,“师父对不起,我只是想说……对不起,南星错了,南星再也不敢议论药王的不是。” 她嘴上接连道歉,但对于沈欢她依旧没有什么认同感。 这是大多数医道盟弟子都会犯的错,他们避世不出,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就如同当初大清朝的闭关锁国,狂妄自大最终还是害了自己。 只有交流、实践才会进步,关门造车的唯一结果就是与社会脱节。 可惜的是医道盟其他门派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是蝴蝶谷依旧没有意识到。 “茶凉了,我让下人们再给你们热一下吧。”林老爷子一边说着一边从外面走了进来。 虽然不知道闻人月是干什么的,但是老爷子很相信自己的眼光,对方绝对不是坏人,在说明缘由的时候也没有撒谎。 至于医道盟之类的事情,他是搞不懂了,不过也没有必要搞懂。 只要是对林家没有害处的事情,他都可以接受。 “不用了老先生。”闻人月连忙起身说道。 林老爷子笑了笑,“让你们老这样干等着也不是办法,要不然这样如何,你将你们住的地方告诉我,等到小欢回来了,我就派人去通知你们。” “不用了老先生。” 林老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不用了老先生,老先生不用了,这是闻人月常对他说的两句话。 “这样如何,我们林家的客房还有不少,你们现住客房吧,这样也不会整天来回跑了。” 听到这话,闻人月终于有了和之前不同的回答,“那就劳烦老先生了。” 蝴蝶谷谷主,听起来很高端大气上档次,可来到世俗以后,就变得和乞丐差不多了。 蝴蝶谷一向自视清高,出了医术以外,她们对任何东西都不感兴趣,钱财自然也包括在内,可是这一趟世俗之行,却让闻人月吃尽了苦头。 出来时她没有带钱,觉得下来以后,只需要一边帮人治病,一边赚取路费就够了。 可是很多地方都是听的时候乐呵呵,可一听说没有中医公会发的证件,就不治疗了。 要不是期间还有几个城市不在意证件这种东西,她们连燕京都到不了。 到了现在,她们连住宾馆的钱都快掏不起了。 “来人,安排两位上宾——”林老爷子这里正说着话,外面就忽然传出一声惨叫。 “怎么回事儿?”林老爷子心中大惊,除了上次慕容家的事儿,林家可一直都很平静,从来没有遭遇过什么麻烦。 可惜回答他的是一个全身都藏在斗篷里的人。 “你是什么人?!” 来人没有回答林老爷子的问题,而是反问道:“林家大小姐林妙诗在哪里?” 林老爷子强行保持着镇定说道:“阁下想必是来意不善,不过我劝你最好想清楚,这里是燕京,而我们是燕京林家!” 人影冷哼一声,“我没兴趣听你啰嗦,现在给你两个选择,要么告诉我林妙诗在哪里,要么去死!” 林老爷子算是看出来,这人要么是个二百五,要么是有真本事的人,从着装打扮来看,就算不是古武家族的人,来历也定然不会简单。 “你是慕容家的人?” “看来你是找死了。”人影说着,大手一挥,便发动幻术准备取了林老爷子的性命。 可就在这时,几根银针却朝他袭了过来。 “叮叮叮——” 用袖袍挡下银针以后,他将视线看向了朝自己发射银针的闻人月,“看你的装扮,似乎不是这世俗中人,莫非你想管闲事不成?” “你知不知道你在和谁——”南星一脸不乐意,可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人影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也不管你们管不管闲事儿,就刚才敢对着本座发射银针的行为,就不可能再让你们活在这个世界上!” 说完,人影便准备动手。 “住手!”就在这时,一声厉喝传了过来。 人影本想直接出手将这个打断自己的人给弄死,可看到对方的样子以后,他却打消了这个想法,因为这个女人太漂亮了,漂亮的令人感到窒息。 “你……一定就是林家大小姐林妙诗了吧?” 林妙诗点头道:“没错我就是林妙诗,你既然是来找我的,又何必为难一个老人呢。” “知道我是来找你的,还敢现身,看来你这个女人不光是有胆气,还有几分魄力。”人影冷笑道:“你现在就跟我走的话,我倒是可以考虑饶这些人不死。” “我跟你走。” “不要丫头。”林老爷子语气焦急道:“你要是走的话,小欢一定会急疯的。” “小欢是谁?” “我的未婚夫,也是之后救我的人。”林妙诗语气冷静道。 人影听完大笑了起来,“救你?小丫头先不说我幕后之人的实力,光是我的身份就足以让人闻风丧胆,莫说一个人,就算是整个天组来了我也不怕!你未婚夫可敌得过整个天组?” “只要他想做,这个世界上没有他办不到的事情。” 本来人影还想大笑,可是林妙诗太过冷静了,并且表情之中充满了自信。 “哦,那我倒是想听听,你未婚夫是何方神圣,又叫什么名字?” 林妙诗看着人影一字一句道:“药王,沈欢!” 一听这话,人影身子猛地一抖,整个人犹如遭受雷击…… 第1398章惊人的成长 药王沈欢的名头,噬魂教教主在之前并没有听说过,第一次听说还是因为御日神阁的委托,至于第二次来头就比较大了,因为沈欢,他们噬魂教差点陷入覆灭当中。 “药王沈欢又如何?”噬魂教教主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他所依仗的不过是天组的力量罢了,我身为噬魂教教主,还没必要去怕一个乡野郎中。” “噬魂教?”林妙诗皱起眉头。 “看来你也听过我的名头。”噬魂教教主冷哼一声,“好了咱们废话少说,林小姐跟我走吧。” “想要带走林小姐先过我这关。”闻人月大喝一声准备再次动手。 噬魂教教主不满的冷哼一声,“小娘皮,莫要以为我不敢杀你。” “放肆!你可知我师父是谁!”还没有了解到噬魂教教主恐怖之处的南星得意洋洋道:“我师父贵为医道盟第一大派蝴蝶谷的谷主,岂是你一个小小的邪教教主可以冒犯的!” “蝴蝶谷?”噬魂教教主听后怒极而笑,“小丫头,你最好搞清楚状况,那沈欢是你们医道盟的药王我都不怕,又怎么会怕你们这个自称医道盟第一的蝴蝶谷谷主。” “你——” 这边南星的话还没有说完,噬魂教教主便猛地一挥袖袍。 南星脸上的表情瞬间开始痛苦起来,心脏犹如刀割一般阵阵绞痛,头颅内更是疼的想要爆炸,原本姿态还算优雅的她,顿时开始在地上打起滚来,不停地发出痛苦的嘤咛声。 闻人月连忙上前查看,用银针封锁穴道却没见多大的作用,质问道:“你对南星做了什么!” “哈哈哈,连我这点小把戏都破不了,还敢妄称医道盟第一大派,可笑!”噬魂教教主说着,转身对着林妙诗说道:“林小姐,我们该走了。” 说完,便准备伸手抓向林妙诗的肩头。 林妙诗却是发出一道剑气,将其逼退,“拿开你的脏手,我说过会跟你过去,自然不会食言,待会儿只需要你在前面走着,我在后面跟着就好。” 噬魂教教主的脸色很难看,但是想到临行前,那位大人所交代的话,只能压下怒气,寒笑道:“你这样的脾气,颇对本教主的口味,就按照你说的去做吧。” 接着,他转身看向林老爷子,“等沈欢回来以后,告诉他,就说在下在蚀阴山等着他!” 说完便离开了大厅,林妙诗在对林老爷子点了点头以后,便也跟了出去。 来之前噬魂教教主并不知道,那位大人抓林妙诗的目的是什么,见到林妙诗以后,他便觉得那位大人是看中了林妙诗的美貌。 可在得知林妙诗的未婚夫是沈欢以后,他就改变了想法。 要我抓走林小姐并自报家门,很明显是为了引什么人上钩,而这个人八九不离十就是当初那个差点让噬魂教吃了大亏的沈欢。 如果真是这样,对自己来说反倒是一件好事儿,先不说自己答应灵儿要帮他报灭门之仇,就单轮上一次让噬魂教吃亏的事儿,自己和这个沈欢也不可能善了。 以那位大人的实力,杀掉沈欢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想到这儿,噬魂教教主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疾步跟在其后的林妙诗冷声道:“你笑什么。” “我笑什么?”噬魂教教主收起笑容,无神的双眼猛然聚焦,盯着林妙诗说道:“我说你未婚夫会死,你信吗?” …… “嗖——” 一阵亮光闪过,那身高将近两米的巨大火牛直接倒在了地上。 “这个妖兽所施展出的火焰威力,至少能够达到中阶术法的效果了,除了火焰这头妖兽的力量也十分惊人,吸收妖丹再吃了他的肉,自己应该不需要灵气就可以施展出威力等同于中阶术法的火焰,并且在肉身力量上应该也会得到不小的增幅。” 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将火牛开膛破肚,取出了里面的妖丹,顺便割下了一块嫩肉。 经过试验得知,这些肉虽然可以增加力量,但不是吃得多增加就多,只有在吃第一斤的时候有效,至于后面的则和普通家禽的肉没有任何区别。 根据在树洞中的划痕,沈欢已经在这个岛上待了一周左右。 外围的这些妖兽基本上已经被他杀了个精光,这头火牛是外围最后一头妖兽了。 因为小岛近乎圆形,所以沈欢所击杀的是东西南北四个方向,所有外围妖兽。 至于深入,或者说是前进到位于正中心的火山内,沈欢目前还没有太多想法,在没弄清楚状况之前,他是绝对不会深入里面白白将性命丢在这里。 密林外围,包括小岛周围的岸边,以及海水当中,最低级的妖兽境界和道修的追星境后期差不多,至于最高级的则有着逐日境初期的实力,而这头刚刚被斩杀的火牛,应该能算上是外围的霸者了。 至于沈欢所斩杀的妖兽加起来没有一百,也有五六十头了。 他的境界目前依旧停留在半仙之境,妖丹所补充的灵气也达到了逐日境后期的状态,如果光看这两样好像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可实际上,现如今的沈欢,想要打败入岛前的自己,恐怕不要三招就可以做到。 一是肉身力量的增强,也是沈欢目前来说增强最明显的存在。 在以前,沈欢可以调动灵气和天阶强者对上数十回合而不落败,现在他不需要灵气,就可以和天阶强者站上数百回合。 如果再加上不需要灵气就可以施展达到中阶的各种术法,就算击败天阶强者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就算说沈欢来这个岛屿一周的时间,比他在外面晃悠半年的成长速度快数十倍都毫不夸张。 这还只是外围妖兽所提供的成长,如果到达了深处呢?或者说等到了火山之上的时候呢? 当然,也不全都是好事儿,沈欢猎杀的妖兽也有五六十头了,兽魂自然也达到了这个数量,可是无一例外,被吸收后他们全都待在千幻里一动不动,没有任何变化成器魂的样子。 关于这一点,沈欢想的也不是很明白,但是比起其他好处,就算忽略不计也没有什么,不过沈欢并没有放弃,他依旧在搜集着,期待着奇迹的发生。 在树洞休息了一天以后,沈欢决定朝着密林深处出发。 “外面的妖兽便已经有达到逐日境级别的存在,那么里面说不定可以找到更强的……只要有足够强大的妖丹,苏璃恢复肉身便不再是梦想!” 第1399章要变超级赛亚人?! “轰隆隆——” 沈欢藏在一颗树后面,随着一声雷响,那颗需要三人环抱的大树直接就被斩成了两段。 沈欢虽然属于躲藏的一方,但是他的脸上并没有太多的紧张,看上去反而十分的轻松。 “是时候了。”沈欢说着一跃而起,然后在空中进行转身,与此同时,手腕猛地一甩,千幻之中瞬间发出密集的光影,将拥有巨大提醒的妖兽直接打成了筛子。 “吼——” 那妖兽发出一声怒吼,不过没叫两声就断气了。 沈欢大手一挥,将刚才发射出去的彩色虹光又全都收了回去。 “看来这一次新神兵的力量也不容小觑。”半个月了,千幻里面的兽魂终于有了反应。 起反应是杀到第九十九头妖兽的时候才起的,不是一个兽魂起了反应,而是所有的兽魂都进行了变化。 至于之前没有变化的原因,沈欢也弄明白了——因为这些妖兽的实力不够。 质量不够,数量来凑。 最终这些兽魂全都变成了暗器,无论是飞刀还是飞镖还是其它的,总之没有一个是重样的,可谓是暗器大杂烩,种类估计比唐门这种专门以暗器为生的门派还要多得多。 沈欢本以为深入以后,可以遇到更加强大的妖兽,但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 密林中间和这个部分的妖兽,多以群居为首,它们单个的实力不是很强,可是凝聚到一块的威力却十分惊人。 就说灭第一群苍狼的时候,沈欢虽然不至于受重伤,但也被打的十分狼狈。 落单的妖兽也有,势力都非常的强劲,最少也是逐日境中期的实力,这个像是大山一样的雷系妖兽,是沈欢猎杀的第一个逐日境中期妖兽。 “逐日境中期的话,应该可以满足千幻的器魂条件了吧?”和往常一样,沈欢吸了妖丹吃掉烤肉,便直接开始吸收兽魂。 沈欢的猜测似乎是正确的,他这边刚刚开口,千幻便闪烁气一阵亮光。 “成了!” 他这边还没兴奋完,新的故障就又出现了。 “卧槽!怎么会是强化阴阳,而不是直接出现新的武器啊!” 之前杀了九十九头妖兽,形成的暗器虽然不少,但是器魂所占据的位置却只有一个格子,现在好不容易击杀一头可能达到器魂级别的存在,却直接被墨虺所化的阴阳给吸收了。 “算了,贪多嚼不烂,还是看看阴阳有什么变化吧。” 沈欢说着便召唤出了阴阳,阴阳匕身的变化没有多大,只是多了几个血槽,匕柄的变化就比较大了,从之前的普通,变得华丽无比,但是颜色和质地上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想想也是,墨虺看上去虽然厉害无比,但以沈欢现在的实力来说,基本上就是一刀就能杀了的货色。 无论是和来头巨大的敖邪相比,还是和来历不明的寒魄等相比,都有些略显不足了。 沈欢这边正想着,忽然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扭头一看,竟然是一只猴子,只不过这个猴子并不是动物园里面看到的那么简单,他的身高有一米八左右,完全是站立起来的,双眼有神,腰间挂着一个用兽皮做的短裙,好像是长了猴毛的人类。 要是真打比方的话,说他是长高版的齐天大圣倒是挺形象。 和之前的那些妖兽不同,这个帅猴子给沈欢的感觉,智商要明显高于其他妖兽,那双眼睛就好像是会说话一般。 “你……会说人话吗?”沈欢试探性的为了一句。 那猴子没有搭理沈欢,眼睛依旧警惕的盯着沈欢,他的爪子上满是鲜血,对着沈欢呲着牙,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看样子也不是什么智慧生命体。”沈欢暗暗松了口气,大猩猩是和人类最接近的动物,不过可能是受到西游记的影响,沈欢更希望自己的祖先是一只猴子,所以对猴子多少有些近似于人类的念头。 如果这个猴子再有智慧,或者是口吐人言的话,他杀倒是能杀,可这肉他估计是不会吃了。 这个猴子给他的感觉,明显要比之前遇到的那些妖兽要强大的多,就这么浪费的话,多少有些可惜。 只是他还没准备开始动手,这个猴子便已经冲了过来。 “叮——” 沈欢用寒魄挡住了他的攻击,自己也生生退后了疾步,“这样的力量,最起码是逐日境后期的存在了吧?” 猴子发现沈欢没有被自己一击杀死,似乎十分意外,但很快便回过神来继续开始进攻。 “还来劲了。” 沈欢这些日子,之所以杀妖兽不是那么随意,不是因为他实力不够,而是他一直压制着灵气没有用。 在他看来,这些用妖丹成长起来的灵气,是用来应对突发状况的,或者是在生死关头才会用,毕竟在这个地方,丹药所补充的灵气,很快就会消失。 不过经过刚才的交手来看,沈欢想要击败对方并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情。 毕竟,他现在光是肉身力量,就已经和天阶强者差不多了。 “叮叮叮——” 一阵火光四射,沈欢也逐渐发现了这妖兽与众不同的地方。 其他妖兽肉身也很强悍,但是绝招还是术法,可这只猴子却一直使用的都是纯粹的肉身力量。 “吼——” 猴子见这么半天都拿不下沈欢,心中十分恼怒,身上的肌肉又增长了一些。 “你这点力量在我面前,还是不够看的。”沈欢说着,手中一挽剑花,斩在了猴子的手腕之上。 猴子脸上虽然表现出了痛苦,但是一阵火光过后,却并没有受伤,皮肉都没有裂开。 好强悍的肉身,沈欢这一次是真的开始惊讶了。 要知道寒魄可是无坚不摧的,也是踏着半个月以来击杀妖兽的主要利器,可没想到竟然在一个防御力看起来不是那么厉害的猴子身上吃了亏。 “啊!!!” 猴子被砍以后似乎十分生气,双手握拳,仰面朝天开始大吼起来。 沈欢还以为只是单纯的发泄怒气,可是很快他的面色就变了,表情怪异道:“这是要变超级赛亚人?!” 第1400章你和齐天大圣是什么关系?! 原本这猴子身上的颜色是棕黄色的,但是在刚才怒吼的时候,身上却是噼里啪啦的一阵闪电,身上毛发的颜色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最后当他停下怒吼的时候,身上的毛发已经完全变成了金黄色,头颅上的毛发也变成了爆炸头。 虽然不像是动漫里那样,但也差不多了。 “我去,这家伙该不会真的是超级赛亚人吧?”沈欢忍不住感叹道。 猴子却不管沈欢在说什么,完成变身以后,便再次朝着沈欢冲了过来。 奔驰如闪电,迅疾如狂风,攻掠如猛火,这个猴子在变身之后,虽然依旧没能施展出术法,但身体各项数据却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至少提升了三倍左右。 “叮叮叮——” 一时间火光四溅,沈欢虽然不至于吃力,表现得也不如之前那样从容淡迫。 “难道这猴子修炼了什么法诀不成?”沈欢一边与其交手,一边想着这猴子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应该不会,这个岛屿上都是妖兽,不可能修炼了什么法诀。 那眼前这情况……对了,该不会是苏璃曾经说过的狂化吧? 很有可能! 当实力达到一定境界以后,妖兽被激怒以后就可能发生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突破到新的境界,另一种情况就是进入到狂化的状态。 狂化以后的实力,比突破还要厉害一些,只不过并不能持续太长的时间,并且对躯体有着极大的消耗,同时野性会逐渐压制住本来就不多的理性,从而陷入到只知道杀戮的疯狂状态。 简单来说就是类似于道修和武者的走火入魔,不过持续的时间很短,恢复正常以后只需要休息一阵子就可以了,毕竟妖兽本身强大的就是肉身力量。 “不过,这个猴子看起来并不像是失去了理智,更加像是在自己的控制下进入了这个状态。”沈欢向后一跳躲过了猴子的进攻,同时反击一剑斩在了它的头颅上。 可惜,这个猴子狂化以后,肉身比之前要强大的多,出了火光,别说皮肉了,就是皮毛都没有伤到。 “吸收他的妖丹以后,自己说不定可以掌握这种狂化天赋。” 沈欢说完,一个腾空翻越落在了地上,然后看着对方说道:“猴子对不住了,你这身本身我在意的紧,只好杀掉你了。” 沈欢说玩,手腕猛地一抖,手中的寒魄瞬间变成了斩魂。 斩魂是西方魔兽的灵魂所化,其锋利程度要远胜于寒魄,对付这个金毛猴头,应该没有很大问题。 之前沈欢不适用它,主要是因为他没有战镰类的武技和神通,过招还可以但是斩杀的话,还是寒魄比较顺手。 要不是因为这猴子的肉身实在是太过强悍,沈欢也不想用斩魂来对付对方。 “叮——” 这一次脆响过后,猴子进攻的动作终于不再那么猛烈,取而代之的是一阵的惨叫,战镰虽然不至于砍掉对方的手脚,可是伤痕却十分的深刻。 猴子强悍的肉身总算是扛不住了。 “唧唧,吼吼——” 猴子发出一阵叫声,像是在说话一般,可惜的是沈欢懂华夏语也懂英语,就是不懂猴子语。 不过从对方的表情来判断,应该不是什么好话。 “你在我骂我对不对?”沈欢叹了口气,“礼尚往来,虽然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但我肯定你是在骂我,那我只有不好意思的骂句,草拟吗了!” 沈欢说完,手中的斩魂猛地落下,直勾勾的劈砍到了猴子的头上。 “啊!!!” 猴子发出一声惨叫,身上的雷电消失,双手捂着头颅不停地发出惨叫。 “再见了!”沈欢决定给这个猴子最后一击。 可就在这个时候,猴子又发出了一阵吼叫,姿势和之前的狂化时的样子差不多。 一看这情况,沈欢手下的动作又慢了几分,“我去,难不成还回给我来个超级赛亚人二?” “轰隆隆——” 猴子这一次的狂叫使得整个天地都变了颜色,天上是一道又一道的雷电,给人的感觉仿佛是要渡劫一般。 “轰隆隆——” “不行,自己得尽快杀了他。”沈欢心中如是想到,狂化一次都这么厉害了,要是狂化两次的话,说不定就要动用灵气。 一件本来不需要灵气解决的事情,发展到需要用灵气解决,那是十分不值得,沈欢可不想做这种赔本买卖。 “再见了,猴子!” 沈欢将斩魂换成了泣血,泣血是穷奇后裔所化,论起锋利不及斩魂,但是它自身所携带的杀戮之气,却有着破防的功效。 加上刀劈威力本就比战镰好使,更容易让沈欢这致命一击发挥出全部的实力。 “轰——” 最终结果却让沈欢失望了,他没有劈死猴子,反被震的双手发麻,差点没把泣血给甩飞出去。 “我滴个乖乖,这个家伙的脑壳子也太硬了点吧?”沈欢正说着,却忽然愣住了,因为他发现自己砍的并不是猴子的脑袋可是一颗大石头。 “替身?移形换位?”沈欢皱着眉头,看了看烟消云散的天空,又在这一人多高的石头身旁饶了几圈,“不应该啊。” “那个猴子的速度虽然快,但躲过自己那一次攻击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又在怎么可能在躲过自己的攻击的同时,又拿一块石头来当自己的替身。” “再者说,自己也没见过哪个石头是这么硬的啊。” 沈欢决定等等再看,如果这个猴子真的是使用了移形换位这种办法,待会儿肯定会过来攻击自己,可是等了大半天也没什么动静。 “算了算了,看样子那个猴子知道打不过我,已经跑了。”沈欢叹了口气,说完就准备离开,1可他这边刚刚转身,就感觉到了一阵碎裂的“咔嚓”声。 回头一看,竟是那石头发出来的,原本光滑如玉的石头上,到处都是裂纹,显然是有什么东西要出来了。 “轰——” 一阵爆炸声响起,一个身影也随之从石头中蹦了出来。 看着这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沈欢有些傻眼道:“卧槽!你和齐天大圣孙悟空是什么关系?!” 第1401章金刚不坏?凤火燎原! “卧槽!你和齐天大圣孙悟空是什么关系?!” 沈欢的表情看起来十分滑稽,但是这和眼前的场景比起来,绝对是正常的。 众所周知,这世界上只有一个猴子是从石头里跳出来的,他就是如来佛祖玉皇大帝观音菩萨指定取西经特派使者花果山水帘洞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 孙大圣不光是在华夏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在整个世界上的影响力也十分强大。 就说风靡世界的东瀛动漫七龙珠来说,里面的主角就是脱胎于齐天大圣这个形象。 相比于岛国的孙悟空,更能够令沈欢震惊的,无疑还是华夏传说当中的这位齐天大圣。 和齐天大圣一样是从石头里蹦出来,身体堪称金刚不坏,除了没有金箍棒和七十二变、筋斗云等标志性的特征以外,基本上已经和传说中的孙大圣一般无二了,不过要说他是刚刚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孙大圣似乎也没什么毛病。 并且它还掌握着狂化这种类似于赛亚人的手段,似乎说他是两大著名猴子的合体也没啥问题。 此时猴子身上的毛发已经变成了酒红色,看起来没有金色毛发那么张扬,不过那看起来比铁丝还要硬的红毛,以及一双冒着杀意的金瞳,似乎比之前还要危险不少。 猴子自然听不懂沈欢在说什么,更加弄不懂自己刚才怎么会变成石头,但他很清楚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用自己的双手撕裂眼前这个该死的妖兽! “吼——” 猴子发出一阵怪异的吼叫,直接朝着沈欢冲了过去。 那速度似乎比未进岛之前的沈欢,施展出灵狐步还要诡异迅捷。 “又升级了?”沈欢虽然惊讶但也没有太当回事儿,以他目前的级别来说,就算是对上当初的自己也无需畏惧。 再说,他从始至终都没有表现出真正的实力,如果真的因为这猴子陷入危机当中,大不了把用来保命的灵气用掉就是了。 “叮——” “草!”一次交击以后,沈欢的虎口被震的生疼,“这个猴子之前的脑袋就已经够硬了,怎么现在比之前还要硬?” “我就不信治不了你了。”沈欢说完,一跃而起,这一次他施展出了肉身所能爆发出的最大力量,如果这再斩不了这个猴子,就只能动用灵气了。 猴子似乎也发现了自己的铁头功异常厉害,见沈欢又朝着自己劈砍,索性也一跃而起,准备用自己的脑袋跟沈欢来一个硬碰硬。 “叮——轰——” 一刀一猴头,猛烈的撞击到了一起,发出巨大的轰响声。 响声过后,沈欢手中的泣血直接被震飞了出去,与此同时,他整个人也失去平衡,在空中开始飞舞起来。 不过猴子也没有好受多少,它直接和流星一般直接砸在了地上,将地上砸出一个数丈深的大坑。 “扑哒——” 直到跌落在地,沈欢才从反震的波及当中回过神来,“这个家伙的脑袋是铁做的吗?” 这只是他下意识说出来的话,猴子所表现出来的硬度肯定不是铁那么简单。 沈欢的力量绝对达到了天阶强者的程度,泣血的锋利和杀戮之气也不需要任何的质疑,但刚才对碰的时候,沈欢感觉就像是普通的自己拿着一根钢筋棍,全力砸在了金刚石上面,然后再将这反震的力量放大十倍就好了。 “该死。”看着自己被震得裂开的虎口,沈欢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咒骂,这一次可以说是他来到这个岛屿以后,最大的一次吃瘪。 “不过,以刚才的情况来看,那个猴子应该已经死了吧?” 沈欢这话刚刚说完,刚才被猴子砸出的洞口,就发出一阵声响。 “我靠,不会吧,这样都没死。” “啊!啊!啊!”好的不灵坏的灵,沈欢刚说完这句话,猴子便从里面跳了出来。 此时他头顶上正冒着一阵青烟,但是并没有见血,猴毛好像是掉了一些,但又好像是只是被斩的有些弯曲而已。 猴子发出几阵叫声以后,就开始摇头晃脑,看样子沈欢刚才那一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不堪。 “嘿嘿,懵逼了吧。”沈欢颇有些幸灾乐祸的感觉。 “嗡——” 沈欢将泣血召唤到了自己手中,还好是千幻所变化出来的武器,要不然就刚刚那种情况,想要把兵器捡回来都不是一件容易事儿。 “猴子你很厉害,可以说是我进入这岛屿以来,最强大的对手,但——”沈欢将生肉续骨丸的药粉,洒在了虎口上,“越是这样我就越想杀了你,如果我吞噬了你的妖丹以后,应该也能具备你那样的能力吧?金刚不坏?” 不灭金身诀十分厉害,但是他却需要灵气驱动,并且不能维持太长的时间,在正常的情况下虽然能够抵挡所有子弹,可要是面对灭道者或者其他强者的话,这样的身体素质就有些不够看了。 想当初,沈欢可是一击就被灭道者打得吐血。 但以这个猴子的金刚不坏之身来看,至少能够撑上十个回合。 见沈欢又要动手,猴子连忙将手交叉在额头前,似乎是希望以此来抵挡沈欢的攻击。 可是沈欢出招到一半的时候,却忽然发生了变化,只见他手中的泣血,忽然变成了龙首双头枪。 “凤火燎原!” 沈欢最终还是决定动用灵气了,虽然灵气难以补充,但是如果击杀了这个猴子的话,有极大的可能得到对方金刚不灭身,就算灵气有所损耗也是值得的。 龙首双头枪,并不是很锋利,但是枪的优势是刺而不是劈斩,当力量凝聚在一点的时候,所发挥的威力,巨非是锋利可以比拟的。 猴子似乎也发现了这个变化,可是沈欢的龙首双头枪已经近在咫尺,根本无法闪躲。 猴子将眼睛闭了上去,反正已经闪无可闪,还不如用自己的肉身硬抗一番,死就死了,但要是不死,自己绝对不能放过和这个没毛妖兽! “轰隆隆——” 就这时声比雷鸣还要震耳欲聋的声音忽然出现,沈欢的瞬间停下动作,脸上充满了凝重…… 第1402章呼噜如打雷的超级妖兽? 以沈欢的耳力自然能够听出来这不是什么雷声,相比起雷声,这更像是一种喘息声,或者换一个说法,叫做呼噜声。 这么巨大的呼噜声,在加上这整个大地都好像要颤抖的感觉,肯定不是什么简单货色发出来的。 就说沈欢目前遇到的最强对手猴子来说,光凭呼吸都没有这么大的能耐。 关于密林深处有着更加强大家伙想法沈欢很早就要,经过多次试验,也确实证明了他这个推测,但是沈欢却不知道,那个躲在幕后的家伙究竟有多么强大。 “唧唧!”猴子表情十分着急,似乎想要表达什么,但是一时之间又没办法表达出来,或者说他已经表达出来了,但是沈欢却没有办法听懂。 “你又想玩什么花招?”沈欢挑眉看着猴子问道。 猴子左右上下比划了半天,沈欢试探性的猜测道:“你是想告诉我,发出这个声音的家伙非常厉害?” 猴子挠了挠脑袋,表情显得十分着急,显然他也没有办法听懂沈欢在说什么。 “哦哦哦,啊啊,叽叽喳喳。”猴子又是一顿也不知道是不是猴语的猴语。 沈欢仍旧听不懂,不过他也弄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不管是他,还是猴子,都无法听懂对方在说什么,但是有一点却可以肯定,这个猴子应该是灵智的,不然是不可能表现出和么人性化的动作的。 “天变色了?”沈欢皱了下眉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觉得咱们两个想要表达的事情应该是一样的,妈的!我明知道这个猴子不知道说什么,我还跟他啰嗦这么多干嘛!” 沈欢一脸无语,也开始比划了起来,“你,跟着我,一起,跑,咱们,待会儿,再打,ok?” 猴子不为所动,朝着后面看了一眼,然后一咬牙,拉着沈欢就开始朝着密林的外面开始狂奔。 “喂,你干嘛?”沈欢也是一脸迷茫,不知道这猴子到底想干什么。 两人之前可都是想要弄死对方的存在,沈欢可不相信猴子拉着自己是为了救自己,可能只是为了在危机关头,弄出个垫背的的存在。 不过沈欢现在还没有和猴子分道扬镳的意思,这个猴子这么耐打,要是待会儿真的出来一个十分强大的妖兽,沈欢也可以利用它金刚不坏的本事。 “嗖嗖嗖——” 这是风声? 沈欢皱了一下眉头,他这边正在嘀咕着,几道黑影也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什么鬼?”出于自我保护的心态,沈欢拿着龙首双头枪就是一顿乱刺,但是结果和刺猴子的时候差不多,出了火光四溅,似乎并没有对黑影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靠!这个岛屿上怎么这么多怪物! 之前还因为妖兽多而开心的沈欢是一点也开心不起来了,要是可以重头再来的话,沈欢倒是希望这是一个半只妖兽都没有的岛屿。 能够有充裕的灵气更好,这样给他就可以直接使用信仰之力从而达到飞仙境。 猴子在看到黑影以后,身子明显颤抖了一下,但是见到沈欢开始反击以后,他也开始乱抓,反正不管能不能伤害到,先反抗一阵子再说,要是真的杀不了那死也就死了。 在两人近乎疯狂的反击下,黑影虽然没有受伤,但也开始后退消失,似乎是察觉沈欢和猴子并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 “击退了?” 沈欢心中虽然这么想,但是却不敢放松。 猴子是这个岛屿的援助朱敏,对于这里的事情,应该要更加了解一些。 猴子都没有停下脚步,或是放松的意思,他自然就更加不会选择放松这种行为了。 “嗖嗖嗖——” 果然,也就是几个呼吸的时间,黑影的进攻便再次出现。 “妈的!这么下去不是办法。”沈欢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从黑影的形状上来看,应该只是刚才那个呼噜声主人的一部分。 一部分就强大到了这个地步,真身那还得了? 拼了! 这里到处都是妖兽,在他开始吃妖兽的肉之前,这群妖兽可没有一个不想吃他的,在这种情况下,沈欢很明白这个岛屿的生存法则。 无论是对于沈欢还是对这里的妖兽俩说,他们只有两种身份,一种是猎杀者,一种是被猎杀者。 不管这个黑影想要抓他们去干什么,但结果是不会改变的,那就是——死亡。 沈欢刚来的海兽是被猎杀者,经过一段时间的熟悉,他已经成功经完成了被猎杀者到猎杀者的转变。 如果现在死了,那么之前的一切努力可就全都白费了。 “凤火燎原!” 沈欢大喝一声,再次动用灵气。 “叮——” 这一次沈欢成功刺穿了黑影,在溅射火花的同时,不远处也出一阵阵的惨叫声,声音和之前的呼噜声一样,都震的人耳膜发麻。 看到这个情况,猴子有些诧异的看了沈欢一眼。 出手的可是这座岛屿上数一数二的存在,想要杀掉他,完全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自己能够从对方是手中逃出去,就已经是十分巨大的本事了,这个刚才和自己格斗的没毛妖兽,竟然伤害到了对方。 这个结果可谓是猴子从来没有想过,或者根本不敢想象的事情。 “吼——” 这一次黑影的主人,不再发出那种无聊的雷声,而是以真正的兽吼来取代。 “七星步!”沈欢说着身子一纵,直接飞了起来。 只有活着才是资本,若是死在这个岛上,他无论提升了多少实力都是白费。 “靠!”沈欢起飞以后,本以为是夺得了活命的机会,可是低头一看,那个金刚不坏的猴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抓住了给他的脚腕。 猴子看向沈欢的眼神中充满了震惊,但是为了活命他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沈欢现在也没心思跟猴子斗这种事情,也不管灵气会消耗多少,直接朝着岛外飞去。 当达到岛屿的边缘以后,猴子忽然开始乱叫起来,同时用手不停地朝着海面指。 “难道这个家伙是想让我跳下去?” 沈欢这边正想着,忽然感觉到一股杀气袭来,与此同时猴子也松开了他的脚腕。 “拼了!” 危急关头,沈欢也不管不了那么多了,直接跳入了海中…… 第1403章谁赢了谁就当谁的小弟?什么乱七八 “噗通——” 沈欢直接钻进了水里,由于幼年经常下河里摸鱼的缘故,他的狗刨还是十分不错的,加上现在的修为,在水里待上个十天半载的也没多大问题。 但是猴子的水性就不怎么好了,入水也就一会儿的时间,就开始挣扎起来,似乎想出去但是又怕上面的怪物,只好选择了继续在水底吃苦。 不熟水性?看来这个家伙确实有很多地方和孙大圣相像的地方。 如果《西游记》不是传说的话,这个家伙是不是有可能是孙大圣的后代? 对于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几乎大部分人在年少时都有过崇拜情结,等人到中年,怕是也有不少会喜欢他那种追求自由、疾恶如仇、爱憎分明、敢作敢当的性格。 沈欢也是从每年寒暑假播放西游记的日子过来的,原著他倒是没有看过,主要是当时没钱买这些课外读物。 崇拜沈欢倒是不会,不过因为孙大圣的关系,对其增添一些天然好感还是有的。 “喂小猴子。”等了一会儿以后沈欢发现这个猴子体内似乎真的没有灵气,照这个情况下去,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被活活给憋死。 猴子虽然听不懂沈欢的话,但却听得到声音,看到沈欢在水中屁事儿没有以后,他的脸上充满了震惊。 “唧——” 他似乎是想说什么,可是刚刚开口,鼻口就被灌进了水,开始在水中咳嗽挣扎起来。 “看在你可能和孙大圣沾亲带故的分子上,我就救你一把吧。”说到这儿,沈欢直接撑起灵气罩,将猴子给套了进去。 “咳咳——呼哧——咳咳——呼哧呼哧——” 猴子解放以后,就开始喘起了粗气,这一次看向沈欢的表情不再是惊讶,而是充满了不可置信。 “怎么没想到我会救你?” 猴子不知道沈欢在说什么,用手比划了半天,似乎是在表达令自己震惊的是什么。 “我是人,是人就有感情,和你们这些妖兽不一样。”沈欢抬头看了一眼,还在盘旋的黑影,“咱们也算同是天涯沦落人了,我救你也不图你报答什么,只求在水里的时候,不要对我动手就好。” “阿西吧,自己到底怎么了,这个家伙只是妖兽而已,又听不懂自己在说什么。”沈欢无奈的拍了拍脑袋,“看来自己是太久没有和人说话,太寂寞了。” 之前沈欢也面临着过没有人说话的情况,他也是咬着牙就支撑过去了。 现在就不同了,他好不容易碰到了一个有灵智的生物,顺便这个沈欢和人类还有那么点像,他啰嗦也是正常的。 “不对!”沈欢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自己说的话他可能听不懂,但是用神识交流的话,是不受语言限制的。” 先不管这个猴子会不会用神识回复,但只要能够听懂他说的话就够了,就当是和一个哑巴相处了。 “小猴子,你能听懂我的话吗?能够听懂的话,就点一下头。” 听到脑海中的声音以后,小猴子的脸上猛地一变,朝着四周看了看以后,他的目光最终停在了沈欢的身上,一番迟疑以后,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我看咱们挺有缘的,打个商量如何?我教你说人话,顺便教你怎么使用灵气,让你变得更强,但是你却不能对我动手怎么样?” 这一次猴子很快就摇了摇头,同时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我去,你这家伙怎么这么记仇,是你先攻击我的啊!” 猴子一边叽叽喳喳,一边做动作比划。 “你是想说,我抢了你的猎物?”沈欢弄了半天,总算搞明白猴子说的是什么意思了,“大哥你有没有搞错,你又没有做记号,谁知道那是你的猎物,再说这个小岛本身就是无主之地,凭什么说那妖兽是你的。” 猴子没有说话,得意的用手臂挤出一团肌肉。 “谁的手臂粗,谁就说话算话是吧?”沈欢冷笑道:“要真的比起来,你敌不过我的。” “唧唧!吼!啊!” “嘿,说不过你就开始动武了是吧?”沈欢抬头看了一眼,“好了,现在那个黑影消失了,咱们到上面决一胜负如何?” 猴子也抬头看了一眼,又板着指头数了数,似乎是在算什么。 “唧唧!” 猴子一拍胸脯,对着沈欢又是一阵比划。 经过一阵精神上的交流,沈欢也大概明白猴子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了。 “你是说谁赢了谁就当谁的小弟吧。” 猴子被这一圈给绕晕了,跺了跺脚,直接飞出了灵气罩。 灵气罩外面虽然有防御功能,可是从里面破开却是十分容易了。 “这个该死的猴子,浪费那么多灵气,连句感谢都不说,看老子不把你打成馄饨!”沈欢说完也飞了出去,他之所以飞那么高,主要目的也是为了看看,那个黑影还在不在。 “看来是离开了,不过那个家伙究竟是什么东西?” 沈欢的实力一斤够强了,但是和猴子交手的时候,猴子并没有露出恐惧的样子,但是面对那头怪物,他却表露出了害怕的神情。 “唧唧!” “叫尼玛哔叫!”沈欢也是心烦,觉得这个猴子太过忘恩负义,骂完以后,语气玩味道:“猴子,你有没有听说过一门从天而降的掌法?” 你不是和孙大圣很像吗?那就让你尝尝,当然差点让孙大圣扑街的掌法吧! 如来神掌沈欢自然是不会,但是利用灵气凝聚出一只巨手,一下子把猴子给轰趴下还是没问题的。 沈欢气归气,实际上他已经没有杀猴子的心思了。 在这个岛屿上想要提升实力很容易,但是想要找到像这只猴子这么有灵性的家伙却有些困难了。 “轰!” 一声巨响以后,猴子直接被压在了地上,硬是挣扎半天都动弹不得。 “你服了吗?” 猴子猛地摇头,直到这个时候,沈欢的脸色终于变了。 他之所以浪费灵气,就是为了制服这个猴子,可是现在这个猴子却丝毫没有屈服的意思,在这样的小岛上,沈欢是绝对不允许再出现其他不可控的因素存在。 “那就去死吧!” 沈欢说着,手中的寒魄便发出一阵令人胆寒的剑气,与此同时龙威迸发,整个岸边仿佛一瞬间便被乌云所笼罩。 原本还在装逼的猴子一看这情况,瞬间傻了眼,他是不会用灵气,可是却足以感觉出认真的沈欢有多么恐怖。 “我……服了!” 我靠这家伙什么时候学会说话的?! 第1404章从今天开始你就是孙悟空! 猴子是不会说话的,只会叽叽喳喳,最多就是吼两声,来表示自己的愤怒,要不是因为这样,沈欢也没必要去用神识和其进行沟通。 可是现在,这个猴子却口吐人语。 按照苏璃的说法,能够口吐人言的妖兽,级别已经很高了。 仔细想想,刚开始这头猴子最多也就是逐日境后期的级别,可是经过一次狂化,以及石化再进化以后,他的真实实力,就算是沈欢也搞不清楚究竟是什么情况了。 见小猴子不说话,沈欢继续问道:“我问你,你是什么时候学会说话的?” “我不知道,你刚才,在我脑子里说话,我就学会了。” 猴子说话起来十分费力,要不然他也不会在这种紧要关头,硬是憋了半天才把“我服了”三个字给说出来。 “就刚才交流那么短的时间,你就已经学会了和我聊天?”沈欢一脸诧异的看着猴子,如果这是真的,那么这个猴子的智商将会达到一种惊人的程度。 简单的举个例子,就算是天才,也不可能在经过简单的对话以后,就学会一门外语。 以沈欢的智商和天赋,放在平常人中已经算是非常厉害的了,但是他现在只掌握了两门语言,一个是华夏语,一个是花旗语。 至于剩下的语言,他别说学习,就算是听都不一定听得懂。 “喂,猴子,既然你服了,就应该遵守之前的约定了吧?”沈欢挑起眉头说道。 在刚才猴子没有学会说话的时候,沈欢就已经生出了这样的想法,更何况现在猴子已经学会了说话。 有一个会说话,并且实力还可以的猴子在身边,怎么都比他一个人在这里闯荡厉害。 猴子这一次没有出声回答,但是脑袋却不停地点着,生怕因为语言不便,而耽搁回答的时间。 之前猴子之所以想着要干掉沈欢,那是因为在他眼中,沈欢并不是一个十分厉害的人,但是就刚才沈欢动真格的那种感觉。 说句心里的老实话,猴子感肯定,对方只用一只手就可以解决掉自己。 “那好,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沈欢的小弟了。”沈欢说着挑眉道:“我做出这样的决定,你有意见吗?” “没有。”猴子回答完以后,补充道:“老大。” “这就乖了。”沈欢满意的点了点头,将龙威撤了回去,同体内的灵气也逐渐停止了运转。 “你还没有名字对吧?” “名字?” “就是称呼。”沈欢耐性的解释道。 猴子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所以你的名字就是叫老大对不对?” “咳咳……”沈欢被呛得不轻,“老大是一种称呼,不是名字。” “可是你刚刚说名字就是称呼。” “……” 沈欢整理了一下思绪,“名字就是一个人的代号,名字只一个,而称呼有很多种。” “比如我之前称呼你为猴子,猴子是我对你的称呼,而不是名字。”沈欢顿了一下,试探性的问道:“你现在懂了吗?” 猴子思考了一会儿,然后点头说道:“懂了。” “这就对了。”沈欢一脸严肃道:“现在你就是我的小弟了,身为我的小弟,你——” 这边沈欢还没有说完,猴子便一脸认真的问道:“小弟就是我的名字吗?” “不是,小弟只是一种称呼。” “哦。” 沈欢无奈的抚了抚额头,他觉得是时候给小猴子好好上上课了,不过在此之前,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你现在闭上眼睛。” “哦。”这一次小猴子倒是没有问为什么。 沈欢用银针扎破自己的食指,将一滴血挤在了猴子的眉心,嘴中念念有词,很明显是要是和猴子缔结主仆契约。 刚开始的时候一切都顺利无比,可就在契约要缔结完成的时候,忽然发生了异变。 “靠!”沈欢感觉自己的脑袋好像是受到了某种撞击,整个脑袋生疼无比,猴子的情况也差不多,在地上不停地打滚,就像是电视里被唐僧念了紧箍咒的孙大圣。 沈欢缓了一会儿便恢复了过来,他感觉到自己可以随时裁决猴子的生死,同时弄啊好重还多了一段口诀,他尝试着念了一下,猴子瞬间就又变成了被念紧箍咒的样子。 “卧槽!一个主仆契约,直接让自己变成唐三藏了?”沈欢一脸懵逼的看着躺在地上挣扎的猴子。 “而且……”沈欢低头看着打量着自己的身体,从外表来看,似乎没有多大的变化,他却能够明显的感受到,自己的与众不同,“自己好像也吸收到了他金刚不坏的力量。” “按照这个情况来看,应该是主仆契约发生了一些异变,但是整体上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变化。” 想到这儿,沈欢脸上忍不住露出了笑容,相比之前那些,沈欢现在更加兴奋,当然不只是因为他收了猴子这样强大的小弟,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忽然发现,因为生气,自己竟然在无意中使用了龙威! 龙威是不需要灵气就可以催动的,是否代表着,自己可以使用一切不需要灵气来驱动的技能。 为了试验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沈欢全都挨个试验了一下。 “哈哈哈!竟然是这样,早知道这样的话,刚开始的时候,那用的海藻这么狼狈啊我。” 沈欢发出一声感叹,然后继续说道:“不光是龙威,天眼的其他技能,也都可以使用,只不过之前需要灵气来开启,现在换成了神识罢了。” 当然,事情也没有那么夸张,用神识开启和用灵气开启的差别还是很大的。 除了龙威以外,其他技能的力量可以说全都缩减了一半。 “对!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沈欢说着,将五指张了开来,一团紫色的火焰瞬间跳跃在了他的手上。 “魂焰还可以使用!”沈欢这一次没有太兴奋,而是大松了口气,在这个充满危险的岛屿上面,只要有魂焰在,基本上性命无忧了。 “老大,你为什么这样对我,我已经当你小弟了。” 听到猴子的声音,沈欢回过了神来,“我是在告诉你,以我的实力,足够做你的老大了。” “是是是。”猴子不敢有任何质疑,刚才那种疼痛,绝对可以将它活活疼死。 “从今天开始,你的名字……就叫做孙悟空!” 第1405章大品天仙诀与神秘小岛的生存法则 自从猴子明白了名字的含义以后,整个人——不对,应该说是整个猴都显得十分兴奋。 沈欢这几天都是在教他说人话,孙悟空的沟通能力很强,就这几天的时间,就完全掌握了华夏语这么语言。 只不过他还不会写字,身患也没有打算教他写字。 毕竟原著中的孙悟空,就是一个不会写字的存在。 呃……好吧,会写字,只不过那字,写的有点丑而已。 华夏文化博大精深,沈欢又不是专业的语文老师,能够让猴子学会说人话就已经很不简单了,至于文字,那还是等有机会,交给其他人再做吧。 至于取名叫做孙悟空,除了猴子与孙大圣有诸多相似的地方以外,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沈欢想要满足自己的恶趣味。 在这种地方,要是不再找一些好玩的事情,肯定会被闷死的。 “老大,你什么时候教我运用灵气?”孙悟空一脸期待的看着沈欢说道,他现在已经知道灵气是个什么样的概念,对于这种能够翻倍增强自己实力的东西,他自然是十分向往。 沈欢听完以后,点了点头,“你人话也学得差不多了,也是时候交你修炼灵气了。” 沈欢并不缺修炼灵气的心法,毕竟有药王经在那里放着,不过他有些担心,猴子会和其他人一样,根本没办法修炼心法口诀。 “不过有句话我要说在前头,灵气这种东西不是每个人窦娥可以修炼的出来的。”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这个要看资质,如果你资质不好,想要修炼出灵气,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老大,你说过我很聪明,所以掌握灵气对我来说,应该不是什么很困难的事情吧?”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我说的聪明指的是你的头脑,而想要修炼出灵气,则是和头脑没有关系的。”沈欢说着,指了指关元穴附近的位置,“灵气是否可以修炼出来,讲的是体质。” “体质?”孙悟空先是迷茫了一会儿,然后笑呵呵的说道:“老大,我的身体十分硬,要是你不动用灵气,想要砍死我也并不容易。” “体质说的是你身体上的资质,这和硬不硬没有任何的关系。” “这样啊……”孙悟空起初有些失落,不过很快这些失落之色就被他甩到了脑后,他看着沈欢认真的说道:“老大,我相信我一定可以修炼出灵气的。” “修炼出来以后再说吧。”沈欢顿了一下,“你闭上眼睛。” 一听这话,孙悟空脸上都是惊恐,瞬间就朝着后面后退了数步,“老大,你该不会是又想……” 之前的疼痛他还记忆犹新,反正这辈子他是不想在遭受那种罪过了。 “我是要传你修炼灵气的法诀,你要是不想学也可以。”沈欢说着就流准备把手给收回去。 “是这样啊!”素悟空恍然大悟,一脸谄媚的走到了沈欢身前,“老大你想怎么搞,随便来!” “来你妹!”沈欢没好气骂了一句,用手在猴子的额头点了三下,然后对着还未完全从传功状态中走出来的孙悟空说道:“我传你的功法,名为大品天仙诀,分为上中下三册,一共九重,当你修炼到第九重的时候,可以撕天裂地的威能。” “哈哈哈!”孙悟空高兴的没边了,“大品天仙诀,厉害厉害,老孙我要成仙了!” 看着和孩子一样的孙悟空,沈欢无奈的摇了摇头。 大品天仙诀? 沈欢如果有这么牛逼的功法,他当初那还用得着翻来覆去的寻找出阴阳造化诀呢。 不过这个功法本身的名字就是天仙诀,至于大品两个字,只是为了满足他打造一个真实版孙大圣的恶趣味而已。 “好了,猴子,咱们在外面待了这么久,也是时候该进去里面了。”沈欢看着密林深处,说这话的时候,他还叹了口气。 谁知道原本不停欢呼的猴子一听到这话,身体动作瞬间变得僵硬无比,“老大,你可要想清楚了。” “什么想清楚?”沈欢一脸迷茫的问道。 “还有大山在里面,我们进去的话只是找死而已。” “你说的大山,是那口火山。” “火山?”孙悟空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说道:“您说的火山应该是岛屿正中间的那座山峰,但是我说的大山却是一个……名字,对,名字。” “怎么说呢?”孙悟空抓耳挠腮,显得十分着急,想了半天才说道:“那个大山其实就是那天攻击我们的那个家伙。” “黑影?!”沈欢的表情终于发生了变化。 孙悟空先是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那个黑影其实只是大山的一部分,那个家伙的个头非常高大,至少有……” 孙悟空板起指头数了数,但是很快就放弃了,“总之那个大山很高大,实力也非常强大,我最开始的时候和他交过手,不过差点被他一巴掌给拍死。” “刚开始的时候?”沈欢先是一愣,然后好像是在恍惚之间想到了什么,对着孙悟空问道:“我说猴子,你是这个岛上的原住居民,应该知道这个岛屿不少的事情吧?” “是知道一些。” “这个岛屿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孙悟空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在老大你来之前,这个岛屿便是我的全世界,而且我自己都没有名字,又怎么会知道这个岛屿叫什么。” “好吧。”沈欢自嘲的笑了笑,“你能给我讲一下从你出生到现在的一些遭遇吗?” “好的。”孙悟空没有任何犹豫直接讲了出来。 孙悟空是什么时候出生的他不知道,反正从他有记忆开始,自己就已经生活在了这个岛屿上。 刚开始他很弱,可是在击败妖兽并且吃了他们的肉好妖丹以后,实力就会大幅度的提升,这一点倒是和沈欢一样。 “这个特点是所有岛上的妖兽都有吗?” 本来沈欢还以为自己身体出现的这些变化,是因为黑色核心的影响,但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没错,按照您的说法,弱肉强食,争夺妖丹和血肉是这个世界唯一的生存法则!” 第1406章这个小岛其实是游戏世界?! 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几乎适用于任何地方,但是在大部分地方,这一个规则都不会被标志出来,只有经过一系列的亲身体验才可以达到。 残忍吗? 沈欢感觉自己很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但是当这些话从孙悟空的最里面说出来的时候,他依旧感觉这是一件残忍无比的事情。 根据孙悟空的说法,刚开始他也不是十分厉害的妖兽,但是随着击杀的妖兽越来越多,他的实力也越来越强,最终刚从食物链的最低端,成为了密林中间部分的强者。 “你在这个岛屿上生活了多久?” “多久?”孙悟空愣了一下,然后摇头说道:“我不知道,在我的记忆当中并没有时间观念这个东西存在,要真的说的话,好像已经好久了。” 对于孙悟空来说已经好久,那么这个时间可能真的不短了。 就算没有几百年,那么十几二十年也肯定是有的。 “你在岛屿上生活了这么多年,这里的妖兽理应已经被你给杀光了,或者说,按照这个岛屿的生存法则,就算你不杀光他们,也会有其他妖兽杀光他们,但是在我看来,这里的妖兽资源似乎还和以前一样丰富啊。” 沈欢顿了一下,半开玩笑的说道:“我说你小子该不会聪明到圈养妖兽来提升自己的实力吧?” “圈养?”孙悟空有些无法理解这个词语的意思,毕竟他才刚刚学会人话没有多久。 “就是……” 沈欢将圈养的含义讲了一遍,孙悟空听完以后,以一个十分天真无邪表情说道:“这个岛屿上的那些妖兽,似乎并不会进行您所说的事情,因为交配这种行为,只存在群居的妖兽团体当中,像我们这种单独的存在,是并不会发生交配这种事情的。” 仔细想想,出了击杀的群居妖兽以外,剩下妖兽的品种,几乎没有以一个是重复的,起初在得知小岛的规则以后,还以为是猴子这样的高段位妖兽,故意留下的,可听猴子的意思,这些事情似乎并不是他做的。 “那你一天猎杀几头妖兽?” “这个一天两只到五六只不等,但最少也要杀两只。” 沈欢眉头紧锁,“不对。” “真的是这样啊。” “原来这个岛屿上的妖兽很多吗?” “不知道,在我看来一直是这样,老的家伙死了以后,就会有新家伙出来顶替他原本的位置。”孙悟空先是自言自语一般说道。 这一次沈欢脸上的表情,完全可以用惊讶来形容了,“你是说,这些妖兽的数量并不会减少,每次死亡都会有新的妖兽刷新出来?” “刷新?”孙悟空先是一愣,然后拍手道:“没错,老大,你真的很会说人话啊。” 沈欢没有说话,整个人的脸色变得难看无比。 如果他的推测正确的话,那么这个小岛很可能并不是一个现实中存在的地方,而是一个类似于游戏机制的副本地图,甚至沈欢可能本身就已经穿越到了一个游戏当中! “咕咚——” 沈欢吞了口唾沫,自己难道早已经因为那次爆炸死了,然后神魂穿越到了某人的电脑上,然后进入到了游戏当中吗? 出了游戏,沈欢根本找不出其他解释。 杀怪升级,等到怪物杀光以后,到了一定的时间,就又会重现刷新出来,这完全就是网络游戏的套路。 “不,应该不是这样的。”沈欢啪啪给了自己两耳光,试图让自己变得清醒一些。 “老大,你怎么了?”孙悟空一脸震惊的看着,好像发疯一般乱打自己沈欢。 沈欢深吸了口气,尽量调整着自己的心态,“没、没什么,只是感觉有些累,想要清醒一些罢了。” 沈欢一边说着,一边朝着密林看去,然后对着身边的猴子问道:“猴子,你想不想离开这个鬼地方?” “离开?”孙悟空先是一愣,然后摇了摇头,“不知道,我本来没有离开这里的念头,但是遇到老大以后,我知道了很多事情,又想离开这里,可是……老大,用你的话来说,这里应该就是我家了吧?” 说实话,沈欢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自从发现这里很可能只是类似一个游戏世界的存在以后,他就没有任何留在这里的想法了,可是他却疏忽了孙悟空对这里的情感。 “你说的没错,这里是你的家,不管好坏,你已经熟悉了这里的一切,不管是地方还是规则,忽然出去的话,恐怕会很难适应。” 这边沈欢正在感叹着,孙悟空忽然说道:“如果老大想要离开的话,我会跟着老大你出去!” 沈欢没有想到孙悟空会这么回答,不等他询问,孙悟空便已经将理由说了出来,“用老大你交给我的那些话来说,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我们是亲人,所以你去哪我就去哪。” “猴子……你……”沈欢眼眶有些泛红,但很快便笑骂道:“没想到你这家伙学会人话没几天,就这么会说话了。” “好!既然你同意离开,那么我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带你离开!” “但我们怎么离开呢?” “根据你的说法和我的经验,越是深入里面妖兽的实力就越强,也就是说这个岛屿的全部秘密,可能都隐藏在那个火山当中。”沈欢说着,起身指着那座火山说道:“我判断没错的话,只要我们到达了火山内部,就可以破解这个岛屿的秘密,从而找到离开的办法!” “火山的内部?”孙悟空皱了下眉头,无比认真的问道:“老大,按照你这个说法,我们是不是得过大山那一关。” “这不一定,按照你的说法,大山只是一头巨大的妖兽,他活动范围总是有限的,我们说不定可以偷偷溜进去。” “这是不可能的,大山很厉害,而且从我那里开始,一直到火山都是大山的领地,只要有任何生物踏入,他都能够感应的到。” “这么厉害?”沈欢只和大山身体的一部分打过交道,所以对于大山的整体实力并不是很了解。 “嗯。”孙悟空点了点头,然后咳嗽道:“老大,要不然我们还是别去了吧?” 第1407章开挂升级的孙悟空 “老大老大,按照你的说法,我是不是已经是飞仙境了?” 孙悟空追在沈欢的屁股后面不停地询问,沈欢则是一脸不耐烦,一句话也不说。 羡慕嫉妒,这些情绪总会出现在人的身上,沈欢又不是圣人,见孙悟空成长的这么快,要说他一点想法都没有,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嗯,飞仙境了,很牛逼。”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孙悟空一脸兴奋,上蹿下跳道:“那老大,你是什么境界了?” “我?半仙之境。” “半仙之境?很厉害吧?”孙悟空激动道:“不愧是我老大,我才飞仙境,你就已经是半仙之境了。” “逐日境和飞仙境之间夹着的叫做半仙之境。” “也就是说,半仙之境虽然字数多,但是却没有飞仙境厉害是吧?”孙悟空眼珠子转了转。 “你可以这么理解。” “嘿嘿。”孙悟空发出一阵贱笑,二话没说,朝着沈欢的胸口就攻了过去。 可惜他还没有摸到沈欢的衣服,就被沈欢凝聚出的巨锤给一锤子砸到了地上。 “咳咳——老大,老大,我不敢了,你、你别用这东西压着我了,我、我认输,我认输。” 沈欢将幻化出的锤子收了起来,没有说话,继续朝着前面走。 孙悟空起来以后,一边揉着肩膀,一边问道:“老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 “我的境界明明比你厉害,怎么打不过你啊。” “境界代表不了一切,我想杀你,只需要一个念头就够了。”这也是沈欢目前唯一自豪的地方。 下周乃孙悟空虽然达到了飞仙境,但是却打不过他这个没有达到飞仙境的人。 关于这一点,沈欢也十分的疑惑,他可以很肯定,孙悟空已经达到了飞仙境,并且度过了天劫,而他也是实实在在的半仙之境,没有经历过任何的渡劫。 说一个念头就可以杀死孙猴子,只是一个夸张的说法,可实际上沈欢要想打败孙悟空,就算不用紧箍咒,也可以轻轻松松的解决。 准确来说,沈欢现在处于一个十分奇葩的状态,修为和实力已经呈数倍提升,但是境界却没有丝毫的进展,一直停留在半仙之境的状态。 不过如果真的有飞仙境的强者在他面前,他仍旧可以不费多大力气解决。 当然,这个飞仙境强者之代表飞仙境初期的强者,至于之后的沈欢还没有交手过,自然而然也就不知道了。 “靠,那还要这个境界有什么用?” “你问我我也不知道,总之在经历过道劫日以后,整个世界的修炼体系便已经陷入了混乱的状态当中。”这话是对孙悟空说的,同时也是对他自己说的。 道劫日的出现,导致不光是境界出现了问题,就连整个修炼体系都出现了问题。 沈欢觉得,自己身上的这个状况,很可能是因为道劫日的关系,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他本身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所以才没有达到晋级的效果。 自从推测出这个小岛,可能是某个游戏的副本,或者本身就是一个游戏世界以后,沈欢对这里就完全没有任何的归属感。 他就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快点找到离开这个岛屿的办法。 只可惜——被孙悟空称呼为大山的家伙,实在是太强大了。 要不是因为有不能入水这个缺点,沈欢很难想象,前几次挑衅,他们还能不能活着站在这儿。 经历过一次次的失败以后,沈欢心中便形成了一个战略性的策划。 反正妖兽的数量是会重新刷出来的,他们就在外面猎杀妖兽提升实力,然后等到实力够了,再去挑战大山。 两人在外围待了半个月,沈欢的实力比之前更加强大,就算是遇到十个八仙之境的人出现,也拿他没有丝毫的办法,至于飞仙境,以孙悟空为例子的话,他应该能够对付两到三个,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以他现在的情况来看,就算称呼他为史上最强的半仙之人也没有一丁点的问题。 可惜,不入飞仙终成空,只要不达到飞仙境,就不可能脱胎换骨,不进行脱胎换股这个过程,他就永远是一个凡人。 “猴子,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孙悟空一脸认真的说道,他一边说还一边轮了轮手里的白骨大棒。 这根白骨大棒,是之前猎杀的一头巨大妖兽留下来的,骨头十分坚硬,在不动用灵气的情况下,就连寒魄也没办法伤其分毫,正好孙悟空没有什么顺手的家伙,沈欢就让他拿起来当做兵器来使用。 既然要当做孙大圣来培养,这金箍棒自然是少不了了。 现在虽然没有机会打造,但不代表出去以后没有机会,身为道盟盟主的沈欢,让炼器宗炼制一根又大又粗的黑铁棒,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开干!”沈欢说着,直接召唤出龙首双头枪,朝着里面走了进去。 “大山,你孙爷爷又来看你了!”孙悟空一进去就开喊,自从他境界提升上去以后,就一直异常的嚣张。 实际上灵气除了让他力气大了数倍,外加灵气外放等功能以外,几乎就没有什么用处了。 不过这个石猴十分的聪明,听了沈欢所讲的大闹天宫以后,那是热血澎湃,硬是自己创造了一些武技。 顺便学会了无相龙拳中的蜃龙千幻,并且加以改良,竟然直接将诱骗敌人的之术法,改成了分身术。 只不过和蜃龙千幻相比,猴子的身外化身之术也有着不小的缺点。 比如数量上的不足,现在最多只能分出两个分身,加上猴子也就是三个人,并且每个分身只有猴子十分之一的力量,至于以后会不会增强,那就要看孙悟空自己的能力了。 小弟会的招数,沈欢自然也是会的,不过他没有练太多,对于这种分身之术,他的兴趣向来不大。 这边孙悟空刚喊完,一个庞大的身影便从天而降,直接落在了两人身前…… 第1408章老大,你想干什么?! 大山确实有一座小山峰那么大,不过他的样子就不怎么像是山峰了,更像是石灰和石头的混合体。 相比孙悟空给他起的大山,沈欢起了一个更加规划的名字,叫做泥石怪。 “老大,这个家伙出来了,咱们是跑啊还是跑啊还是跑啊?” 孙悟空问这话的时候一脸的认真,毕竟之前几次他们都是这么做的,打不过就跑,这没有什么丢人的,并且他坚定的认为,这一次两人也难逃这个结局。 “别说这些丧气话,先试一试再说!”沈欢说完,直接一枪就捅了上去,不过这个家伙的体格似乎比孙悟空还要硬伤不少,沈欢浪费了不少力气,也没有得到什么决定性的伤害。 泥石怪对于这两个多次挑战自己的蝼蚁十分厌恶,恨不得一巴掌拍死他们。 尽管沈欢和孙悟空从来没有对他造成过什么实质性的伤害,可是……人家苍蝇也没有伤害你,你为什么要一巴掌拍死他呢? “吼——” 泥石怪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吼叫,犹如打雷一般,一是为了表现出自己的愤怒,第二就是想要利用自己浩瀚的声音来压制对手,从而起到奇攻的效果。 “嗖嗖嗖——” 看到朝着自己冲来的泥石块,沈欢丝毫没有闪躲的意思,对于他来说,这已经是老掉牙的招数了,根本不足为惧。 对了,之前攻击沈欢他们的,就是这个泥石怪身上的泥石块。 和孙悟空不同,这个大山很明显的掌握了灵气的运用,并且实力境界铁定飞仙境。 “咔嚓!”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这些泥石只要离开泥石怪的身体,硬度就会大幅度的减弱,沈欢随便一枪就可以轻松的刺破。 “吃俺老孙一棒!” 孙悟空大喝了一声,直接朝着泥石怪的脑袋上敲了过去。 “咔嚓——” 和他相处了好几天的白骨棒就这么一下子给震断了。 孙悟空一脸悲伤,“老大,小白死了。” “死你妹!继续上!” 即便是到了飞仙境,孙悟空最强大的依旧是他坚硬的身体。 只不过之前他只有金刚不坏的属性,在修炼到飞仙境以后,颇有一点无坚不摧的意思。 “轰——” “轰——” “轰——” 孙悟空连着用脑袋撞了很多下,大山虽然是又吼又叫的,可怎么看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老大,咋办?看来以咱俩的实力,想要干掉他还是不可能的。” “这一次一定要成功!”沈欢躲过泥石怪的冲击以后,飞到了天上,看的孙悟空那是一阵又一阵的羡慕。 在孙悟空原本的印象里,能够飞的只有鸟。 不管孙悟空是怎么想的,反正沈欢是不想在这个破地方继续待下去了。 “不行,敖邪等人的灵魂还处于昏睡的状态,锋利程度根本就不够,而虹光的力量有不足以伤害到对方。” “既然这不行那也不行,老大,咱们还是跑吧。” “齐天大圣可没有你这么胆小!可就算是面对十万天兵,他也无所畏惧。” “可他遇见如来佛祖的时候,不照样是一巴掌给拍下去了么。”孙悟空挠了挠头,顺便朝着泥石怪的腿上踹了一脚,“再说了,这个家伙可比什么十万天兵厉害多了,对我来说,他就是第二个如来佛祖。” “你应该叫如来小儿!”沈欢狠狠的劈了一刀,出了掉下一些石块碎屑以外,就再也没有其他的东西落下。 “给你取名孙悟空,就是为了让你和孙大圣一样无所畏惧,你要是在这么怂,老子可就念紧箍咒了啊!” “别!”孙悟空一摆手,淡定道:“老大你就放心吧,身为你的小弟,又身为孙大圣的接班人,我是不会怂的!” 这话还没说完,也不等沈欢反应,他嗖的一声就想要开溜,可是还没跑两步,就被沈欢抓住了尾巴。 “老、老大,你、你想干啥?!” 被沈欢抓住以后,孙悟空的心中生出了一丝不详的预感。 “干这个!”说完,沈欢便将孙悟空给轮了起来,朝着泥石怪的脑袋上就咋了过去,显然他是把孙悟空当成了流星锤来用。 “轰——” 这一次,沈欢的攻击明显起到了作用,矿机矿机几下子,泥石怪就承受不住,开始摇头换脑,至于孙悟空……咳咳,沈欢现在没有时间关心他。 “孽畜,死!”沈欢说完,体内的龙威猛然爆发开来,原本还在地面上站着的泥石怪,整个脚丫子直接陷入了泥土当中。 “死!死!死!” “哐!哐!哐!” 沈欢每喊一声,就将手中的孙悟空砸落下去。 几个回合下来,泥石怪的大半个身子都被砸入了小岛之中。 “死啊!” 沈欢将灵气凝聚在手臂上,猛地用力砸落。 “轰隆隆——” 孙悟空和泥石怪相碰撞的声音,比打雷声还要厉害,泥石怪也发出一声惨叫。 至于孙悟空小同学的话……刚才他才渣渣呜呜的,现在一点声音也不发出来了,估计已经昏死了过去。 “啪嗒——” 沈欢将孙悟空扔到了地上,手中开始迅速的拟法诀,“水来!” “青龙吐水!” 随着他一声令下,远在岸边的海水,犹如一道海桥直接朝着泥石怪冲击而去。 “吼——啊!!!” 泥石怪发出阵阵的惨叫声,沈欢看到这个结果以后,大松了口气。 一个人再怎么强大,也不可能强大到没有任何弱点的地步,这是肯定的,加上这个泥石怪有些害怕海水,沈欢就推测泥石怪的弱点,很可能就是水。 但泥石怪的身体虽然笨重,可由于身体巨大的缘故,移动起来并不是很慢。 低中阶术法,想要伤害到对方的可能性也不大,而高阶术法又需要太多准备时间,所以沈欢才会出此下策。 至于之前一次次逃跑,一是为了收集经验而没有好好的打,第二就是为了给泥石怪造成一种他们很弱的错觉。 最终高才能达到这种出其不意的效果,从而一次性的成功! “吼——” 终于在海水长时间的冲击下,泥石怪这个对沈欢进军火山最大的障碍终于死掉了…… 第1409章真相终于要解开了么 “啊,我的头好痛啊,好痛啊!”孙悟空不停地在地上打着滚,一边叫唤一边问道:“老大你是不是又念紧箍咒了。” “没有。”沈欢很淡定的说道,经过半天的寻找,他终于找到了泥石怪所留下的妖丹。 泥石怪的妖丹比之前的那些妖丹都要大上不少,妖丹因为体型的大小而改变,沈欢还是第一次见到。 除了怕水这个弱点以外,泥石怪几乎是无敌的,并且沈欢可以肯定,这个泥石怪的势力,换算成道修境界的话,至少也是飞仙境的存在。 这个级别完全满足,沈欢之前对于重塑苏璃身躯妖丹的要求。 只不过…… 怕水终究是一个致命的弱点,最重要的是,沈欢可以接受和狐仙啪啪,毕竟从古至今,人们的印象都是,狐狸所变化的人样,不管是男是女,都漂亮的让人流口水。 可换成泥石怪的话,沈欢是怎么也不可能提起兴趣的。 “老大,你别念了。” “我真没念。” “那我的头为什么这么疼。”孙悟空一脸痛苦的说道:“而且我感觉自己的脑袋里好像在不停地打雷一样,这比我前些天渡劫的时候还吵吵。” “可能是因为你用头撞泥石怪的问题吧。”沈欢一本正经的说道,反正看孙猴子的样子,它应该也已经忘了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 孙悟空一听这话,忽然从地上坐了起来,“我靠,大山!老大,大山那个家伙呢?” “被我杀了。” 沈欢这话说的很平淡,可停在孙悟空耳朵里,可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什么?!”只见孙悟空一脸震惊的看着沈欢,“老大,你竟然杀了大山?你是怎么做到的?那个家伙刀枪不入,身体比我还要硬。” “我使用水系术法,将它掩埋,然后他就死了。” “对啊,那个家伙怕水怕的要死,我之前怎么就没有想到呢!”孙悟空恍然大悟道,正说着,他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好像是忽然间想到了什么,“老大,那个家伙肉你没有吃光吧?” 沈欢没有吭声,从地上捡了块石头,扔到了孙悟空的脚边,“你要是想吃的话,你就吃吧。” “石头?” “这就是他身上的东西。” “我靠!”孙悟空瞬间变得一脸嫌弃,不过一狠心,张嘴就咬了下去,“啊呀!” “咯嘣咯嘣——” 看着硬生生将石头嚼碎的,并且嚼到满嘴流血的孙悟空以后,沈欢不得不钦佩的伸出了大拇指,反正这种事儿他是做不到。 “好热!老大,我的身体好热!” “滚!”沈欢一脸警惕的看着猴子说道。 孙悟空用手抓了抓身上的猴毛,“老大我没有开玩笑,我真的很热啊。” “热就去海水里凉快!” “不是,我——”孙悟空的话还没说完,就发出一声惨叫,在地上不停地打起滚来。 “猴子!”沈欢一看这情况也没工夫嫌弃了。 孙悟空一脸虚弱的说道:“老、老大,我可能要撑不住了,说实话,我真的很想、很想跟你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可是——” “闭嘴!老子是药王,没有治不了的病!”沈欢说着,便准备拿出丹药,可生肉续骨丸刚刚拿出来,孙悟空就已经变成了一块石头。 看到这个情况,沈欢大松了口气,“看样子猴子没事儿,只是因为泥石怪体内蕴含力的力量太多,所以进入到了进化休眠的状态。” 沈欢这么说也不光是凭空猜测,他的手刚才放在石头上摸过了,可以明显的感受到心跳。 心跳声虽然有些快了,但是以孙悟空的身体素质是完全可以承受的,很明显这个家伙不会有事了。 沈欢低头看了一眼泥石怪的肉,他不会去吃,一是因为他的牙口还没锋利到那个程度,二是因为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还有兽魂,飞仙境中期的兽魂,在已知的级别当中,应该是最强的了,当初敖邪为祸人间,也不过是飞仙境初期而已。”说到这儿,沈欢直接用千幻吸收了泥石怪的魂魄。 果然,不出他所料,泥石怪的兽魂一进去,就自动转化成了器魂,并且在他手中形成了武器。 “这是……大锤?” 泥石怪所化的武器,是一个大锤,巨大的双手长锤,但是论锤头的长度的话,大概有三尺左右,整个锤头的形状和耸立的大山有些相似,看上去十分厚实,造型算不上太华丽,不过十分有质感。 锤柄上的犹如碎石块一般的花纹,握在手中也十分的有手感。 “这应该是自己的第一把钝器了。”沈欢一边感叹着,一边放在手里轮了两下,“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把武器,加上自己的全力一击,在没有任何武技和神通的辅助下,都可以一锤将半仙之境这种存在给砸死吧?” 沈欢又耍了两下,然后用手抚摸了一下锤头,“从今天起,你就叫镇山河吧。” “轰隆隆——” 镇山河发出一阵鸣叫,似乎很是喜欢这个名字。 这个岛屿上的妖兽一旦死去,就会失去生前的记忆,这倒是给沈欢省去了不少的麻烦。 “咔嚓——” 就在这时,孙悟空所化成的石头,忽然生出了裂纹,眼看就要爆炸。 沈欢见状连忙收起了镇山河,闪到了一旁。 “轰——” 石头炸裂以后,孙悟空直接从里面走了出来,只见他浑身上下都有着闪烁的雷电,与此同时他身上的猴毛再次发生了改变。 红色之中多了一抹金色,整体看上去就像是就金灿灿的橘红色。 “啊呜!” 孙悟空活动了两下筋骨,然后扬天发出一声咆哮,“爽!” “老大,我应该已经晋级到飞仙境中期了。”孙悟空深深的吸了口空气,“并且恢复了一些野性,应该距离你想要的齐天大圣更进一步了。” 孙悟空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中有一股睥睨天下的味道。 而沈欢的注意力,却放在火山上。 这个神秘小岛的秘密,终于要被解开了么…… 第1410章岛上最年长的大王八 火山位于小岛的中心,按照之前推测出的,越是深入,里面的妖兽就越厉害的原则,沈欢和孙悟空前进的异常小心。 “老大,咱们没必要走这么慢吧?以我如今的实力,就算是再出来一座大山,咱们也没必要怕的。” 孙悟空自从达到了第二次进化以后,就开始变成一幅“来啊来啊,老子天下第一”的状态。 “不说话,没人会当你死了。” 沈欢没好气的说了一句,与此同时用天眼观察前方的道路。 大山已经是飞仙境中期的实力,那么藏在大山之后的,实力只会更加强大,甚至可能达到飞仙境后期。 飞仙境后期那是一个怎样的存在,沈欢目前还无法理解,但是自从他有了能够制服飞仙境初期的实力以后,他对于灭道者是飞仙境道修的这个推测,产生了巨大的怀疑。 大帝的实力应该和自己一样是半仙之境,至于在穿越之前的修为是多少,不知道也从未听大帝提起过。 而且,沈欢曾经问过大帝,灭道者是什么级别,他却没有说,只是说灭道者强横无比,拥有毁灭世界的力量。 再加上沈欢体验过飞仙境的力量以后,他越发怀疑,灭道者的力量不止是飞仙境那么简单。 道劫日后,修炼体系崩坏,谁都无法确定,最高的实力是否就是飞仙境界。 “该死!我在想些什么。”沈欢尽力平复自己的心情,在这个岛上待得越久,他就越发觉得自己有可能疯掉。 在无人空间内,沈欢都没被逼疯,在这个世界内他又怎么可能会疯掉。 这个问题沈欢也想不通,总之这个岛屿充满了太多的谜团。 而他现在一心,只想到火山上看看。 半天以后…… “老大,我就说了,咱们直接上来得了,你还那么小心翼翼。”孙悟空坐在火山口附近,没好气的说道。 沈欢的面色依旧凝重,“这不科学。” “什么不科学?”孙悟空一脸疑惑,“这挺正常的啊。” “不对。”沈欢摇了摇头,“按照咱们的推论,这火山之上应该有着更加强大的存在,但是现在却没有。” “老大,那些只是我们的推测,现在事实证明,你的那些推测是错误的。” “难道真是这样?” 沈欢之前不仅担心这里有更加强大的妖兽,还担心这个妖兽的级别会超脱普通境界的控制,比如达到飞仙境之上。 可真到了这里以后,却什么也没有发生,这里不光是没有更加强大的妖兽,甚至是一个妖兽也没有。 “猴子,你一直在这个岛屿上居住着,难道就没有上山看过吗?” “没有。”孙悟空先是摇了摇头,然后说道:“我似乎也没必要上来吧?” 沈欢听到这话,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问下去,进入火山,破解谜团,最终离开这个岛屿。 类似这样的想法,恐怕绝对不会出现在岛上这些本土妖兽的脑海当中。 没有开启灵智的不会去思考这些,他们只会想着该怎样填饱自己的肚子,开启灵智的他们也没有离开这里的理由。 杀戮,掠夺,是刻在他们骨子里的东西,至于自由……恐怕要不是因为自己的到来,就算是灵智最高的孙悟空怕是都不会去主动追求。 “在你的记忆里,有没有关于这个岛屿的传说之类的?” 孙悟空仔细想了想,“没有,自我出生到遇见老大你之前,我都处于一种猎杀和被猎杀的状态,哪有什么功夫闲——” 正说着,孙悟空好像猛然想起了什么,“对了,在海里有一头老王八,那个老王八的实力不算厉害,可是防御力特别惊人,年龄也是我们当中最大的!” “老王八?”沈欢皱了下眉头,如果海水中有生物的话,它应该第一时间感应到的。 “是的,您之所以看不到他,是因为那个老王八最擅长的就是隐匿之术,而且我听老乌龟说过,他的天敌只有一个,就是大山那个家伙。” 沈欢没有说话,朝着脚底下的火山口看了一眼,里面是滚滚的岩浆。 在没有听到孙悟空说起老乌龟以前,沈欢是决定赌一把的,因为整座火山他都找遍了,并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所以他推测,这个火山的岩浆,应该只是表面看起来吓人而已,或者说是一种幻术。 可是在听到,这个岛屿上有着一个寿命悠长的生物以后,沈欢就先放弃了这个念头,决定去找那个老王八问一问。 “猴子,咱们走。” “走?”孙悟空先是一愣,然后大喜道:“老大,你找到离开的办法了吗?” “并没有。”沈欢摇了摇头,“先去老王八那里看一看。” “好吧。”得知不能离开,孙悟空脸上也没露出太多失望的表情,不为什么,只是因为他对于离开还是不离开,想法和看法都是一样的。 孙悟空正准备往山下走,却发现沈欢飞了起来。 “老大,你——” “咱们飞下去,快一些。” “咱们不用保存实力了?” “除了这个火山内部,应该没什么东西值得我们防备了。” “说的也是。” 可以这么说,以他们如今两人的实力,只要不算那个是否真正存在的火山内部以外,基本上都可以说是他们的天下了。 都这样了,那还用得着保留实力。 “老王八在什么地方?” “在这个方向,我到了以后直接喊一声就行了。”孙悟空指着东方说道。 沈欢点了点头,没再说话直接飞了过去。 孙悟空也直接跟了上去,因为有了修炼大品天仙诀的经验,沈欢对于孙悟空一下子就能够掌握飞行方法那是一点都不意外。 等到了地方以后,孙悟空就在海边鸡哇乱叫。 没过一会,一个巨大的海龟便浮出了水面。 乌龟神情颇为丰富,就像是拟人化的动漫一般,虽然嘴里没有发出声音,可看那个表情似乎是在埋汰孙悟空没事儿喊他干嘛。 当它看到沈欢的时候,脸色猛地一变,竟口吐人言道:“你是人类?!” 第1411章纵身一跃入火山! 老乌龟一脸震惊的看着沈欢,而沈欢也一脸震惊的看着他,沈欢没有想到,这个老乌龟竟然达到了口吐人言的级别,这可是连拥有飞仙境中期实力的大山都没有的能力。 沈欢吞了口唾沫,尽量让自己表现得正常一些,“你会说人话?” “会的。”老乌龟瓮声瓮气的说道:“看来你真的是人类,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竟然还会有人类来到这里。” “等一下!”沈欢从老乌龟这话语中,听到了一条有利的讯息,“你说竟然还会有人类,也就是……这里曾经有人类来过?” “是的。”老乌龟点了点头,“不光是有人类来过,而且还不止一个,你应该是第四个来到这里的人类。” “我是第四个?!”沈欢说这话的时候,脸上除了震惊还有喜悦,有人类来过,他却没有见到,就代表想要离开这个岛屿并不是没有办法。 “之前的三个人呢?” “不知道。”老乌龟摇了摇头,“自从他们跳进火山以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老乌龟的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那就是无论生死,火山内部是沈欢离开这里的唯一选择。 沈欢深吸了口气,尽量让自己表现的冷静一些。 “之前那三个人有见过你吗?”沈欢顿了一下,试探道:“应该见过的吧?如果没有见过的话,你又怎么会说人类的话,而且……还是华夏语。” 老乌龟笑着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你所说的人类语或是华夏语是什么东西,我知道的是,自从我诞生以来,我就会很多种语言,有些已经用到了,但有些还没有用到。” “所以,你没有和那些人打过交道?” “是的。”老乌龟打了个哈欠,“我这个人不喜欢热闹。” “不喜欢热闹?” “而且根据你们来到这个岛屿上的表现,也可以看出来,你们十分的狠辣,对于我们这些妖兽下手是毫不留情。”老乌龟叹了口气,“不过也是非吾族类,其心必异,再说,这个岛屿上的生存法则本身就是弱肉强食,若不是因为我有着这个龟壳,恐怕也早就死了。” “那三个人是怎么来到这个岛屿上的?” “第一个来的时候受伤了,像是经历了一场大战,第二个貌似是机缘巧合进来的,他的目的似乎并不是来到这座岛屿,至于第三个……我不打记得了。” “不大记得了?” 老乌龟表情有些尴尬的说道:“因为我当时正处于一种昏睡的状态,所以并没有关注太多。” “他们三个人最终都进入了火山吗?” “是的,这个岛屿就这么大,在其他地方找不到出路,最终都会朝着火山进发。”老乌龟眯了眯眼睛,“不过这些年,岛屿的变化也很大,在最初的时候,这里还是黑翅虎的天下。” “黑翅虎?” “是的,黑翅虎,他的名字我不知道,但是十分厉害,是一头黑色的老虎,还长着翅膀。” 沈欢愣了一下,“这个形象应该是传说中的穷奇吧?” “你说的这些我都不知道,老龟我一直居住在这个岛上。”老乌龟的眼神中充满了回忆,“第一个人来以后,黑翅虎安静了不少,第二个人来的时候,黑翅虎甚至都没有主动出现,当第三个人来的时候,黑翅虎就跟着他一起进入了火山当中。” “黑翅虎消失以后,这里就变成了泥石怪的天下。”老乌龟笑了笑,“没想到的是,这一次你来以后,泥石怪也消失了。” “不是消失了,而是被俺老孙……的老大给打死了。” “是吗?”老乌龟笑着说道:“难道我感觉你身上的实力,比其他人的要更加强大一些。” “前辈,您知道怎么离开这里吗?” “不知道,至少水下没有离开这里的路,天上的屏障是浓雾,而水里的屏障就是你不管游多久,当你从海里出来的时候,与岛屿的距离,永远不会超过一百米。” “看来火山是唯一的突破口了。”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本以为找到老乌龟会找到新的出路,但是现在看来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如果火山口出不去的话,就会被永远困在这里。”老乌龟一本正经道:“看在你称呼我一声前辈的面子上,就给你一个建议吧。” “火山那里就不要去了,因为谁也不知道,跳下去以后,是生还是死。” “这个岛屿虽然不大,但是你的实力够强,现在石猴有开启了灵智,你们两个没事儿的时候也可以聊聊天什么的,也不至于那么无趣。” “可是我必须离开这里。” 老乌龟对于这个回答似乎并不意外,笑了笑说道:“活着不好吗?” “在我眼里,活着和死亡的区别,不光是肉身上的。”沈欢朝着火山看了一眼,“对于这里的妖兽来说我是活着的,但是对于外面的朋友和家人来说,我要是不回去,就等于死了。” “你们人类还真是奇怪。”老乌龟打了个哈欠,“不行了,我又要睡觉了,你们要是没什么事儿,我就去睡觉了。” 老乌龟说着就沉入了海底。 孙悟空看到这情况骂骂咧咧道:“这个老乌龟,给的什么破建议。” 见沈欢看着火山不说话,孙悟空试探道:“老大你该不会是真的想要跳进岩浆里吧?” “我靠!”孙悟空见沈欢还是不说话,一下子就着急了,“老大,咱们可是在火山口待过的,那个温度,俺老孙觉得自己跳进去都会烧的灰都不剩,你就更——” “我会先跳下去,如果进去以后没再出来,你就不用跳了。” “老大,你——”孙悟空面色纠结,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既然你叫我老大,就应该听我的话,等着吧,最多一个时辰,如果我不出来,你就在这个岛屿上继续称王称霸安享晚年吧!”沈欢说完,踏起七星步直接飞入了空中。 “老大!” 孙悟空大喊一声,连忙跟了上去,可他的速度根本跟不上沈欢,等到他起飞的时候,沈欢已然跳进了岩浆之中…… 第1412章宫殿与神秘之音 “老大!!!” 孙悟空趴在火山口旁边,看着沈欢的身影落入岩浆,整个人犹如遭受了比晴天霹雳还要晴天霹雳的天劫一般,面如死灰的坐在地上。 “啊!!!” 经过一阵沉默以后,孙悟空扬天大喊了一声,整个人仿若疯了一般。 他和沈欢的相遇称不上是愉快,甚至还可以说十分的不愉快,即便是认同沈欢做老大,也不是因为佩服沈欢的力量,而是畏惧沈欢的强大。 可到了后来,沈欢对他似乎没有任何的保留,不光是传授仙术,还想带着他一起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不,我不应该这样想,以老大的实力,应该会没事儿的,要知道,他想要干掉我的话,只用一根手指就可以做到了。”孙悟空擦了擦脸上的泪水,“这岩浆只是看起来灼热无比而已,就算是是真的岩浆,应该也没有办法伤害到老大的。” “等等,再等等,老大说了,如果一个小时以后,他不上来才代表他已经死了。” 孙悟空决定按照沈欢的话,等一个小时,对他来说无比煎熬的一个小时。 火山内部…… 沈欢在接触到岩浆的刹那便失去了意识,当他恢复清醒的时候,已经到了山腹当中,准确来说这里是一个洞穴。 这个洞穴十分很漂亮,上面全都是悬挂着钟乳石,还泛着淡淡的荧光,就是让人感觉异常寒冷,没有一点温暖的意思,很难想象它的外部竟然是一个像火山一样的地方。 并且最奇怪的一点是,沈欢感觉自己的六感仿佛被封闭了一般,其实说封闭也不是很准确,准确来说……沈欢只是从半仙之境跌落到了,普通凡人的境界,对于已经习惯拥有修为在身的他,确实不怎么舒服。 洞穴给人的感觉不大,但是很长,应该是一个类似于通道的存在。 “自己已经经历了这么多的危险,而解开谜题的唯一办法,就是深入进去,不管里面隐藏着什么,最终的结局是死还是活,我都必须进去。”沈欢深吸了口气,他的心情很奇怪,兴奋之中又充满了紧张。 兴奋是因为他的推测是正确的,而紧张则是因为……接下来他究竟会遇到什么? “嘭!嘭!嘭!” 就在沈欢自言自语的时候,通道内忽然发出一阵异响,同时让原本昏暗的通道,多了一些亮光,沈欢也终于看清楚了通道的整体样貌。 洞顶是钟乳石,下面则是由水蓝色玉石镶嵌而成的地板,在洞璧将近两人高的地方,每隔半丈便有一团淡蓝色的火焰,亮光和刚才的声响,正是从这些火球上发出来的。 这些火球一个接一个的点燃,就像是在指引着什么,沈欢刚才已经做了决定,只是稍微迟疑了一下,便踏步跟着火光前行。 没过多久,通道便猛然变宽,当沈欢彻底离开通道的时候,一个大殿出现了他的眼前。 是的,大殿,一个建立于巨大洞穴之中的大殿。 这宫殿很华丽,但是整体却有一种仙气渺渺的气质,明明是人工所建筑的宫殿,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浑然天成,鬼斧神工,根本不像是人类可以建造出来的。 从宫殿的震撼中走出去以后,沈欢二话没说,直接步入了宫殿之中。 殿内的面积很大,里面却没有任何的装饰品,桌椅板凳这些更是没有。 大殿中央,有三个由玉石打造的莲花台阶,三个台阶完全持平,不分高低。 上面放着三个箱子,一模一样的箱子,只不过这三个箱子全都是打开的状态。 “三个箱子?”沈欢带着疑惑,走到莲花台前。 箱子是空的,里面什么都没有。 “既然建造了整个大殿,就不应该放三个空箱子在这里,有古怪。”沈欢一边嘀咕着,一边将手朝着箱子伸了过去。 可是当他想要将手落下的时候,却被一股奇异的能量给拦住了。 “欢迎你,来自远方的有缘人……” 就在这时,一个空洞的声音响了起来,语气十分的客气,但语调却十分的阴沉。 并且在声音出现的那一刻,周围的景象便开始变得有些模糊不清。 “幻术?”沈欢皱起了眉头,根据他的经验来看,这种变化和空灵声音的出现,显然和幻术是脱不了关系的。 “你很聪明,竟然发现了这只是一种幻术,看来你的成就应该比之前那三个家伙更加耀眼一些。” 一听这话,沈欢立马明白为什么身前这三个箱子是空的了。 之前老乌龟就说过,这个岛屿上曾经来过三个人类,并且三个人最终的选择,都是跳入火山之中。 这里正好有三个打开的箱子,也就是说,这个三个箱子里面的东西,已经被前面来的人给拿光了。 不对! 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第一个人不把箱子里的东西全部拿走,亦或是—— 该死,自己在想什么,东西是怎么分配的,和我有没有关系。 沈欢,你要记住,你唯一的目的,就是破解这个岛屿的秘密,然后找到离开这个岛屿的办法! 停顿了一会儿,那个空洞到没有一丝情感的声音再次出现。“在你面前有三件宝贝,每一件都是极其宝贵的东西,但是你只能从里面选择一样带出,现在开始——” 只不过这一次声音没把话说完,就愣住了。 “三件宝贝已经全都被人取走,怎么还会有新的人类出现在这里……是源那个家伙搞错了吗?不应该啊,就算是本源出了问题,主人离开前所加持在这里的禁制也不可能出现问题的。” “该死,究竟是那个步骤出现了问题。” 声音的主人听上去十分恼火,可是他的思维似乎是固定的,一时间竟然陷入了自我纠结当中。 周围的景象在变幻成无尽星空以后,随着声音主人的情绪波动,再次变得缥缈起来。 整个幻术空间仿佛要撕裂了一般,但明明是幻术空间,沈欢却有一种随时都会因为幻术空间的碎裂,而跟着一起消亡。 危急时刻,沈欢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急忙大喝道:“等一下!” 第1413章犯神威者,杀无赦! 面对沈欢的忽然开口,声音的主人似乎冷静不少,“有缘人,你有什么问题?” 可惜的是,这种冷静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很快他就又陷入到了纠结的自言自语之中。 “该死的,这种问题根本不应该出现的,究竟是哪里出现了错漏?” “我不可能出错,本源也不可能出错,主人更加不会出错,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三件宝物,面对三个有可能与主人比试之人,这是我们每一个守望者的任务,可是为什么会多出一个,为什么?是只有我这里出现了问题,还是其他守望者那里也出现了问题?” “是我的记忆出现了问题吗?不,我蕴含有主人的意志,怎么可能犯这种低级的错误。” “对,一定是这样,出现问题的不是我,也不是本源,更不是主人,而是这个本不应该出现的第四人!” 守望者的声音忽然变得冰冷起来,“第四位有缘人,我不知道你利用了什么办法,进入到了这个你本不应该进入的无尽之岛,但你是一个意外,一个绝对不可能出现的意外。” “为了体现主人是万能且永远不会犯错的存在,我必须要杀了你。” 沈欢一听这话,瞬间慌了神,听这个家伙的意思,之前的三个人都得到了好处,到了自己这里倒好,什么好处都没有不说,还差点把命给搭进去。 “等一下!” “我是一个仁慈的守望者,可以给你说出遗言的机会,或者是一些你想要说,却说不出来的话。”守望者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放心吧,我无法离开这座宫殿,自然也不会将你的秘密告诉其他人,当然,我对于你们人类这种渺小生物的遗言并不感兴趣,之所以让你说出来,只是为了表明,我的宽容和仁慈而已。” 道貌岸然的家伙,不过就凭这一手还手,人家就有这个资本。 即便是面对大山那样的存在,沈欢也没有露出一点畏怯的心思,可是现在他却十分害怕,这是一种发自灵魂上的恐惧。 这种恐惧,并不是莫名其妙就多出来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本源、主人,这两个关键的字眼。 本源是什么? 本源是创世神所创造出来管理这个世界的规则,或者说是用来系统化管理他所创造世界的电脑。 听守望者话中的意思,他和本源至少是平起平坐的存在。 而刚刚他也说过,这个岛屿是为了培养出能够挑战他主人的人类所建立的。 这就和之前楚歌的故事结合到了一起。 楚歌的前前世是逆天邪剑,身为九世善人却没有应得的好处,最终因觉天道不公,选择逆天而行,最终推倒天柱。 若不是夏天等人及时出来拦截,恐怕前前世的楚歌,早已毁灭天道之源,创造出了一个全新的银河星域。 逆天邪剑转世以后,变成了混沌圣王,最终在神域和神一决胜负。 正是这一场战斗,导致了本源崩溃,道劫日也随之诞生。 如果沈欢猜测不错的话,这个守望者所说的主人,其实就是神!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到这里,我也不需要什么宝贝,毕竟你神的目的已经完成了。” “你竟然知道主人的身份?”这一次守望者的声音就十分讶异了。 “是的。”沈欢点了点头,同时心中的所有疑惑都解开了。 这个岛屿之所以和游戏副本极其相似,是因为,这个地方,就是神为了创造出能够挑战自身之人,所特地打造的练级副本。 可以吸收的妖丹,食用以后可以增加肉身属性的兽肉,以及冲破万千险阻来到火山中的宫殿,得到有可能击败神的种子。 这一切,都只不过是为了让神选之人快速成长罢了。 “我不光知道你主人的身份,我还知道,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并且解开你所无法解开的死结,即究竟是我错,你错,本源错,还是你主人之错。” “我们是不会出错的,所以出错的人,只有可能是你。”守望者的声音有些愤怒,同时又充满了不屑。 虽然沈欢的话确实让他惊艳了一番,不过在他眼中,沈欢依旧是一个如同蝼蚁一般地方存在,他只需要一个念头就可以碾压而死! “没错,按照道理来说你们都不会出错,可是神既然创造出意外这个存在,即便发生意外的概率只有百分之零,它也依旧有发生的可能。” “所以,你就是那个意外!” “并不是,我不仅不是意外,还是帮你解开意外的重要人选。” “就凭你?” “没错。” 守望者冷笑一声,“那我倒要看看,你这个小子,究竟能够说出些什么,从而让我认同。” “整个世界都是神创造的,只要在神创造的世界当中就不可能出现意外,即便是出现了,也会像很多合同上写的那样,一切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这就是你想要说的,那么你可以去死了!” “等一下!我想说的是,现在所出现的意外,试炼最终解释权也没办法解释的,因为——” “因为什么?” “神陨落了。” 守望者先是一阵沉寂,然后大骂道:“放屁!主人创造了整个世界,是何等的强大,又怎么会死呢!” “我没有说他死了,只是——” “闭嘴,我要杀了你整个胡言乱语的家伙!” “你冷静点!”沈欢猛然大喝一声,在生死关头,他已经顾不得什么叫做畏惧了,而且每当整个时候他都爱赌一些东西。 他现在也在赌,赌自己可能是神所转世的可能,即便这个可能在成立没多久已经就被推翻了。 “你知道你现在在跟谁说话么!” “不过一个蝼蚁而已!”守望者的声音同样充满了愤怒。 “蝼蚁?”沈欢听到以后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如果我是蝼蚁的话,你就是蝼蚁拉的一泼屎!” “竖子尔敢——” “闭嘴!”沈欢大喝了一声,“我再问你一遍,你知不知道你在和谁说话!” “蝼蚁!”守望者冷哼一声,“我没工夫和你废话,去死吧!” 感受到周围压力的增加,沈欢使尽浑身解数,发出了自己最大的威压,什么龙威、灵气爆发、杀戮之气等等一股脑的全都用了上去,“犯神威者,杀无赦!!!” 第1414章魂焰再显神威?! “轰隆隆——” 电闪雷鸣! “轰轰轰——” 火光四溅! “哗啦啦——” 海浪滔天! “咔嚓嚓——” 天摇地动! 一时间整个幻术空间好像陷入了世界末日,各种力量在不停地发生碰撞。 一定要赢啊! 关于性命的赌局,沈欢从来没有想这一次这般无力过。 可是事到如今,沈欢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即便这条道路不是他想要走的。 神这个身份,他从最初知道这个结论的时候,就有些难以接受,不是因为他不想要一个牛逼的身份,而是他始终感觉神寻找挑战自我之人,实在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 这还是好听的说法,说难听一点,这想法不仅二哔而且还非常的傻哔。 无敌真寂寞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沈欢不知道也不知道,因为以他现在的想法和阅历来看,无敌等于可以在任何人手中,保护到自己想要保护的人。 身为一个男人,如果连身边人都无法保护,那么还何谈男人儿二字。 所以沈欢从一开始,就十分抵抗这个身份。 可没想到的是,到头来,面对死亡危机的时候,却需要用这个自己都不想承认的身份来做最大的豪赌。 一场比面对灭道者还要无力的豪放赌局。 沈欢是一个大胆的人,但绝对算不上亡命徒,他有疯狂的时候,也有理智的时候,是两种矛盾的结合体。 当他面对各种突发状况时,才能够用或理智或疯狂的办法来解决遇到的困难。 这一刻,沈欢几乎动用了自己所有能够动用的力量,甚至第一次迫不及待的想要激发那种被心魔称之为神秘力量的力量。 只要自己不放弃,那股力量就会有出现的可能。 不能放弃,自己绝对不能放弃。 如果血液可以燃烧增强实力的话,沈欢会毫不犹豫的使用出来。 可惜他不会这种秘法,而那种神秘力量有迟迟不肯出现,似乎伴随沈欢这么长时间以来的好运,终究还是消失了。 识海内…… “四个二带两王!” “清一色、杠上花、对对胡!” “车武进三,将军!” “落子天元,你输了!” 识海内一阵吵杂之声,魂炎们好像各有各有的事情,扑克、麻将、象棋、围棋,总之一切娱乐活动在每一个角落里发生着。 但随着“地震”的出现,他们所有人都停止了动作。 “牢狱似乎又要坚持不住了。” “还和那个魂魄有关系吗?” “我记得每次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都会有人被召唤出去,不知道这一次出去的,究竟是哪个好运的家伙。” 魂炎们开始纷纷议论,不过他们的语气都极为淡定,并不像是之前那种吵杂的样子,你一句我一句,谁都不会打乱谁的话语。 “这一次晃动的比之前都要厉害啊。” “嗯,这种味道好熟悉。” “是神奴的味道吧?” “他们喜欢自称是神的意志。” “一发神殁炮就可以解决的垃圾而已。” “咱们大家的称呼好像都不一样啊,不过有一点是相同的,咱们都不喜欢这种气味。” “很糟糕的感觉,如果我可以出去,一定会将这些自称是神之意志的家伙杀个干净。” “切,神都杀过了,这种小臭虫也至于让你们激动成这个样子?” “神?低级生物而已,不成圣人皆是空。” “圣人,好像比神还要差吧?” “神是什么我不知道,不过这个感觉,应该是帝君级别的存在吧?” “呃……我怎么感觉不到,是不是因为他太平凡了。” “喂喂喂——”就在众人议论的时候,一个不耐烦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谈话,“我说,你们难道没有意识到吗?” “意识到什么?” “这动荡这么久过去了,我们却没有一个被召唤出去。” “是啊,这都老半天了,怎么一个也没放出去?” “最大的动荡,却没有按照之前的规律进行,奇怪奇怪!” “老鬼?老鬼在不在?你平时不是自称神算鬼断吗?算一算到底发生了什么?” “算你妹,老子和你们一样,只有一些零星的记忆,算个毛线啊!” 此话一出,众人全都沉默了。 他们嘴中可以谈吐出一些术语,但是让他们解释这些术语却没有一个能够解释出来的,甚至有些人连自己的名字是什么都不知道,更别提经历了什么。 放在外面,他们每个人都是怪胎,可在这里,无论他们表现的怎么奇怪都是正常。 因为有些魂炎,他们话都不会说,却有着毁天灭地的力量。 “释放你们的气息。” 就在这时,最深处忽然传出了一个声音。 “是老大?” “不对,好像是老二的声音。” “第一千四百八十九,你确定是老二的?我怎么感觉像是老三的?” “嘘,不管是老大老二还是老三,咱们没有一个能惹得起的,还是先听听说什么吧。” “不是说过了,让我们释放气息。” “我试了,释放不出来。” “我也一样,那三位大爷是在玩我们吧?” 原本他们是可以的,可是自从牢狱动荡,并且形成新的规则以后,他们就真的变成了毫无任何用处的孤魂野鬼了。 “bage——” 就在这时,最深处传出一阵怪异的声响,紧接着就有人惊呼道:“我可以散发气息了!” “好嘞,大家一起散发!” “轰——呼——咔——哗——” 一个人的气息就已经非常恐怖,更何况是这么多人一起散发气息,这些气息最终被凝聚成为一点,从某个发光的地方飘了出去。 宫殿内…… 一切都结束了,自己的力量,在这个守望者面前,根本就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果然,自己还是太弱了吗。 就算是达到飞仙境自己又能做到什么呢? 好痛苦,感觉自己全身的骨头都要被碾碎了。 死亡的感觉,说不上爽快,但确实由它的美妙在里面。 不过——老子就算是死,也要让着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掉块肉! 我说过,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对自己有杀心的存在……即便这个人看起来,根本无法反抗。 “爆炸吧,我的丹——” 沈欢话没说完,眼睛猛然睁大,“这是?!” 第1415章不要相信任何人,包括最亲近的人 “噗——噗噗——” 沈欢……放了一个屁。 是的,沈欢放了一个屁,而且还不是那种一声惊天响的。 悠长婉转,绕耳不绝,仿佛蕴含了这世间一切的悲伤。 自己、自己明明感觉到一种奇怪的能量波动,怎么、怎么到了最后,就是放屁而已? 妈的!这是在开玩笑么! 在这样紧要的关头,开这种玩笑,真的有意思么? 沈欢的肺都快要被气炸了,还好这里没有什么人,要是被别人看到的话,还不知道要被笑话多久。 “这是什么味道?好——好——” 守望者的声音,完全就像是中毒了一般。 “我明白了。”守望者好像明白了什么,冷声说道:“小子,我感觉到了,你刚刚——放了屁对不对?” “对你妹哦!” 刚刚纠结成狗,现在倒好,什么都分得清清楚楚。 “哈哈哈——”守望者大笑了一阵,“看到了么,就算把放屁的劲给使出来,也拿我没有丝毫的办法。” “好了,咱们的游戏玩够了,我刚才也猜测到了一种可能,你大放厥词的样子,让我觉得主人真的可能陨落了,但是并没有死亡,而是转世成为了你这样的蝼蚁,毕竟以主人的那种性格,确实十分爱玩这种无聊的事情。”守望者冷笑道:“但事实证明,我显然是想多了,你的实力只是达到了凡人的最高标准,连银河星域当中一个小小星球的实力划分都没有走到尽头,又怎么可能是我主转世。” “我要惩罚你,不光是因为你的存在,代表着意外,最主要的是——你刚刚冒充主人!” “我原本只是想要让你魂飞魄散,不得轮回,永生永世成为这世界上的幽魂野鬼,可是我现在改变主意了,我要将你从这个世界上彻底的抹杀!” “你死以后,除了这个星域的守护者知道你曾经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以外,其余的人都会忘了你,觉得你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这个世界上!” “死!” 随着一声怒喝,沈欢的眼前瞬间一黑,紧接着便要失去意识之际。 守望者忽然发出了一声惨叫,“啊!!!这、这是什么力量?竟然达到了主人的级别,但、但又不是主人,难道、难道这个世界上又出现了另一位真神?” “不、不可能的,这个世界上只有主人一个真神,难道说——真的有神选之人,在经过一番磨炼以后,达到了神的境界?” “你、你要干什么——啊!!!” 沈欢的眼前依旧一片漆黑,看不到任何的东西,但是却可以听到守望者的话,尤其是最后一声惨叫听起来,尤为的刺耳。 “扑哒——” 沈欢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跌落在了地上,但是却没有任何的疼痛,刚才自己所爆发流失的力量全部回归,依旧未踏入飞仙境,可实力却因为这一次释放,提升了三倍不止。 发生了什么事儿? 是自己体内的神秘力量出现了吗? 可是自己为什么毫无感觉? 沈欢正思考着,视线忽然又重新恢复,还是那座宫殿,只不过这座宫殿看起来,不再像是之前那般拥有仙气,尽管样子没有多大的变化,但是给人的感觉却完全不同。 死气沉沉。 “到底……发生了什么?”沈欢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双手,又看了看莲花台上的空箱子,“刚才的那些都是幻觉吗?亦或是自己的心魔?可如果是心魔的话,又是什么帮助自己斩破心魔呢?” 就在沈欢疑惑万分的时候,一个声音忽然出现,“虽然时间晚了一些,但正好赶上,也算是运气不错了。” “什么人?!” 这个声音也是从四面八方传达而来,不过听上却有灵气多了。 “别激动,我救了你,至少也应该获得一句感谢不是吗?” “你救了我?”沈欢愣了一下,眼中满是惊讶,“也就会说,刚才那一切并非是幻觉……你杀了守望者?” “杀掉他很容易,不过我并没有,如果他死了话会给我们带来不小的麻烦,或者说,招惹来一个更加强大的怪物,以我这个残留神念的力量,估计在对方手里连一个回合走不过,即便是本尊也可能会因此而丧命。” “那你——” “好了,我觉得我们还是按照程序来走才对,你别说话,只需要听我说就好了。”那个声音停顿了一下,再次开口已经变得认真无比,“巴格,从我的计划开始,一直到现在,你终于来到了你这个本不应该来的地方。” “巴格?那是什么东西?” “呃……一个名字,或者是一个称呼,在这里你的名字叫做沈欢,在对立方的嘴里叫做巴格。”声音无奈的苦笑道:“这个解释起来十分麻烦,你以后自然会理解的,我之所以会叫这个称呼,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你若是不喜欢,我可以叫你沈欢。” “以后?” “是的,以后。”声音肯定道:“为了确保你接收到我想要传达的信息,我在很多地方都留下了残念,但因为分布过于广泛,导致我并不能一次将所有的信息都说完。” 声音干笑两声,“其实我要交代你的只有两句话,那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提升自己的实力,并保证让自己活下去,直到终结。” “另外一句呢?”沈欢总感觉这个声音怪怪的。 “不要相信任何人,包括你认为最亲近的人!” “所以,你的话我也没必要相信对吗?”沈欢没好气的说道,面对这个逼守望者还要强大的声音,他并没有任何的恐惧心理。 一方是救自己一命的陌生人,一方是自己最亲近的人,很明显后者才是最佳的选择。 “你最好这样想。”人影竟然并没有反驳,“只有达到不相信任何人的程度,你才有可能达到我的期望。” “你第一条说的是废话。”沈欢依旧在吐槽,自从他得知第二句的内容以后,就对这个救命恩人没有什么好感了。 “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是废话,但对于你来说却不是这样。”声音口气忽然变得沧桑起来,“等到以后,你就会明白我所说之语的含义了。” “说完了?再见!另外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不,接下来才是重头戏。” “什么重头戏?” “你太弱了。”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我会帮你提升实力。” “不用,我自己能够做到的事情,向来不喜欢让别人帮——” “看来你很有志气。”声音玩味笑了笑,然后故作惆怅的感叹道:“不过……比灭道者更加强大的实力,你确定不要么?” 第1416章我没有开玩笑 “拥有可以击败灭道者的实力,你没有在和我开玩笑?” 对于声音的话,沈欢还是十分质疑的。 原因很简单,苏璃和大帝等人,不止一次的强调过,道修一途讲究的是一步一个脚印,根本没有捷径可走,并且一旦走入捷径,就会和走火入魔这几个字脱不了关系。 但是超越灭道者,这个诱惑实在太大了,大到沈欢没有办法抵抗。 声音笑呵呵道:“看来你对提升实力还是有兴趣的。” “少废话,就说你说的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我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是真的,并且不需要你付出任何的代价。”声音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事实上灭道者的实力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夸张,甚至我可以很直接的跟你说,就算没有我的插手,你一步一步的修炼,也可以轻易的超越他。” “他只是你成长道路上一颗小小的绊脚石而已,但是你最后将要面临的东西,却是一座大山,你我加起来都无法逾越的大山。” 沈欢不知道声音说什么,他也没有兴趣知道声音想要表达什么,在他心中,只要能够拥有击败灭道者的实力就足够了。 并且这个买卖,不需要付出任何东西,沈欢高兴还来不及呢。 可是沈欢并没有高兴多久,因为他很快就弄明白了这个声音话中的意思。 “你是想说,灭道者只是一个开始,我之后还会遇到更大的困难吗?” “看来你并没有因为无谓的喜悦而冲昏头脑。”声音欣慰道:“你的猜测没有错,灭道者事件过去以后,你将面临更大的困难。” “所以你和给我九龙鼎的楚歌一样,都是那条神还在世时间轴上的人?” “那个家伙已经来过了吗?”声音的语气有些惊讶,“没想到他的脚步也挺快的,可惜终究还是慢了我一步。” 听到对方承认自己和异时间轴楚歌处于同一个世界,沈欢的心情莫名开始紧张起来。 “看样子你也知道时间轴理论,那么每个时间轴的事情虽然会有相似,但也不会绝对的1相同,在你们的时间轴上,灭道者被很容易解决了,但是在其他时间轴上——” “你说的这些我当然知道,但你所处的这个时间轴不一样,或者说,你和他们不一样。” “什么意思?” “没有什么意思,你只需要记住,时间轴就像是一颗大树,每一片叶子都是一个世界,分叉树枝也一样,但是有一点却是不同的,树干只有一个。” “树干也是会分叉的。” “但是主干还是只有一个。”声音叹了口气,“沈欢,我的时间不多了,如果你想要得到超越灭道者的实力,就安静的坐在那里别动。” 沈欢还想说什么,但是最终却是放弃了。 声音的出现,再次给他增添很多的疑惑,可是就像声音说的那样,你究竟是想要知道你现在境界所不能知道的事情,还是获得超越灭道者的力量。 在这样的选择题面前,沈欢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 “怎么还不动手?” “在动手之前,我必须做一些准备工作。” 沈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对方之前说过,他只不过是某个大能所留下的残念,一缕残念再怎么强大,实力上终究还是有限的。 “你可要准备好了,我接下来要将这个岛屿上的全部灵气都凝聚到你的体内,过程可能不太愉快,但是你所收获的益处绝非他人可比。” 沈欢听得有些咋舌,刚才还在说人家只是一缕残念,实力不会怎么强大,可现在人家就直接给你来了一个,将岛上所有的灵气凝聚到自己体内。 岛上所有的灵气,那是一个多么庞—— 不对啊,这个岛屿上要是有灵气的话,自己哪还用得着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区吸收妖丹储存灵气。 这个该死的家伙一定是再给自己开玩笑! “喂,你这个玩笑一点也——” 沈欢一边骂着,一边准备起身,可是他刚刚站起来,眼前便猛地一黑,仿佛是什么东西在一瞬间冲入了他的体内。 除了这种感觉以外,他还有一种其他的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从体内牵扯出去。 该死,自己该不会是中计—— 沈欢的思绪转到这里就结束了,陷入了深深的沉睡当中。 蚀阴山,噬魂教总舵。 “林小姐,这是那位大人送来的饭菜,您——” “放下吧。”林妙诗将手中言情小说翻了一页,随口答道。 来送饭的丫鬟一脸的无奈,自从这位小姐被抓来以后,他们这些人都没有安宁过,倒不是这位的小姐太能闹了。 而是那位大人对待这位林小姐的态度,一点都不像是对付犯人,说是当做掌上明珠来宠溺都一点也不过分。 嫌床板硬,直接让人从山下弄了一套席梦思过来,觉得无聊不能上网,硬是把本来平淡无奇的房间整成了家庭影院。 这不,前两天又说光看电影不好,北面唯一的空地,直接打了个书架,不管是言情小说还是历史怪谈,应有尽有什么都不缺。 这样待遇的犯人,他们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 最坑爹的是,这位大小姐来这儿也快半个月了,油盐不进,谷米不食,一想到那位大人的恐怖之处,她们这些伺候人的丫鬟,心里就十分忐忑。 那位大人说了,不管怎么样,一定要伺候好这位大小姐,可现在这位大小姐不吃饭,若是被那位大人知道了,恐怕—— 一想到结果,丫鬟就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林小姐,你还是吃了吧,如果你再不吃饭,那位大人恐怕——” “既然是他想让我吃饭的,那就让他亲自过来给我送饭。”林妙诗将手中的书籍放在桌子上,转身打开了家庭影院,设备虽然很华丽,可能够看得影视剧终究是有限的,毕竟蚀阴山这个狗不拉屎的地方,别说什么网络,就连无线信号都没有。 让那位大人亲自来送? “您就别开玩笑了。”丫鬟都快哭了,让那位大人过来亲自送饭,自己要是把这话给带过去,非得死无全尸不可! 林妙诗一脸认真的看着丫鬟,语气冰冷道:“我没有开玩笑。” 第1417章那位大人竟然答应了?! “你确定她是这么说的?”噬魂教教主的声音沙哑无比,自从那位大人出现以后,他的地位并没有下降多少,只不过是从万人之上变成了一人之下。 如今这丫鬟汇报的时候,他依旧坐在教主的位置上,抱着怀中的冰灵,看上去好不惬意。 “是、是的,我不敢去打扰那位大人,只好来打扰教主了。” 噬魂教教主听到丫鬟这句话,忍不住皱了下眉头,一旁的冰灵也很是不满,冷哼道:“小贱人,按照你的意思,是不是想说教主大人不如那位大人那般威严?” “奴婢,奴婢不是那个意思,奴婢真的不是那个意思。”丫鬟的脸上充满了恐惧,不管是那位大人,还是眼前的教主,都不是她所能够得罪起的。 她方才之所以那么说,是想说自己若是把林妙诗的条件说出来,那位大人会杀了他,所以才来找教主大人商量,是说还是不说。 就以她的胆量,哪敢得罪教主大人,别说是噬魂教教主,就连噬魂教中随随便便一个教徒,都不是她能够得罪的。 “不是这个意思?”冰灵冷哼一恒声能,“教主,我看这个丫鬟留着也没有用了,不如直接杀了。” 冰灵跟着噬魂教教主可谓是作威作福,为了得到这位教主的欢心,甚至不惜献上自己的身体。 她这么做可不光是上位,最重要的是得到噬魂教教主的欢心,然后让其帮忙报仇。 可是那位大人的出现,将她好不容易凝聚出来的希望一下子击碎了。 噬魂教教主再也不是之前那个只手遮天的存在,说好听点他现在还是教主,可是说难听点,早就变成了那位大人的走狗。 这样的人即便有实力,恐怕也无法完成报仇的大愿。 本来冰灵打算离开噬魂教教主,去投奔那位大人,可是那位大人对她鸟都不鸟,对于光着身子出现在卧床上的她,仿佛没有看到,直接当成垃圾扔了出去。 还好是深夜,加上那位大人喜欢清静,才没有被其他人看到,不然她冰灵好不容易造就出来的威信,恐怕一夜之间就会消失个精光。 幸运的是,她遭遇那次羞辱以后,也从噬魂教教主那里得到了一个消息,这一次那位大人抓林妙诗,就是为了对付沈欢。 这样她心里才好受了一些,可也仅仅是好受了一些而已。 以冰灵如今的实力,还没有从噬魂教反水的本事,所以想要和噬魂教教主直接翻脸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之前为了报仇,服侍噬魂教教主那是心甘情愿的,可现在,她对于这只放在自己胸上的手充满了厌恶,可即便如此她也只能忍着。 憋太久了是会出毛病的,所以这个丫鬟就成了她最好的发泄对象,并且看在噬魂教教主眼中还能够博得好感。 虽然现在这个家伙不行,但谁也没办法保证,之后这个家伙会不会崛起,毕竟曾经也是一方霸主的存在,尽管现在也是。 “杀她就不必了。”噬魂教教主笑着摆了摆手,另一只手却抚摸着冰灵那柔若无辜的手掌,“但是她惹了美人生气,自掌嘴巴还是需要的。” “你自掌嘴巴三十下,掌完嘴以后,就给我滚出去吧!”噬魂教教主顿了一下,“至于你说的事情,自己去问那位大人,他的事情可不是我能够干涉的。” 抓来一个小丫头,却不让有任何怠慢,真想不通他到底是为了对付沈欢,还是请位姑奶奶消遣无聊的时间。 要不是噬魂教教主对林家还有所了解,真要当那位大人,其实是林妙诗的父亲了。 丫鬟自掌完嘴巴,抽泣着离开了房间,至于噬魂教教主自从没有实权以后,就完全沉浸在了女色当中。 看着冰灵那被自己幻术控制,欲生欲死的模样,噬魂教教主终于觉得自己找回了某些尊严。 从噬魂教教主那里离开以后,丫鬟只能硬着头皮去寻找那位大人。 反正在蚀阴山她是最没有人权的存在,不光是得罪了教主没有好果子吃,得罪了那位大人也是一样,还不如按照林妙诗说的那样去做,就算死也能够死个痛快。 “进来。” 听到敲门声,正在闭目养神的人影,慢慢睁开了眼睛。 “大人。” 看到丫鬟脸上的伤痕,人影忍不住皱起了眉头,“怎么回事?是林小姐打的?” “不、不是的。”丫鬟慌张的说道:“是我、是我自己摔伤的。” “哦?”人影忍不住笑了笑,“是掌掴还是摔伤,我还是看得出来的,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吧?” “可是——” 人影的声音猛然冰冷了下来,“我整个人最讨厌的就是有人向我隐瞒事实,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丫鬟一听人影生气了,不敢有任何隐瞒全都说了出来。 “原来如此。”人影点了点头,凭空化出来一个令牌,“从今天开始,你就是那群伺候林小姐丫鬟们的总管,除了林小姐和我的命令以外,你不需要听从任何人的命令,这个任何人包括独孤城。” “啊?” “啊什么啊,关于令牌的事情,我自会通知他们,你无须担心。”人影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林小姐可曾说过,只要我亲自送饭,她就会吃下去?” 听到那位大人问话,丫鬟立马回过了神来,说道:“这个林小姐倒是没有说。” “这样啊。”人影沉默了一会儿,问道:“今天厨房做的是什么?” “都是按照您所说的菜式做的。” 人影又是一阵不说话,似乎是在权衡某种东西,良久后起身道:“通知厨房再做一份新鲜的菜式,等做好了给我端过来,我亲自给林小姐送过去。” 丫鬟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位大人竟然答应了这么无礼的要求?难道真像姐妹们说的那样,那位大人喜欢林小姐,才会把林小姐绑过来? 她心中虽有疑惑,却一句话也不敢问,身为一个合格的丫鬟,她十分清楚什么事儿该问,什么事儿不该问。 等到丫鬟离开以后,人影仿若掐指算卦,良久后才出声道:“如果我没算错的话,沈欢也该从那个鬼地方出来了吧?” 第1418章该死的骗子! “吃吧。” 人影将饭菜放在了桌子上。 林妙诗看着电影不说话,就好像没有听到人影的声音一般。 人影也没有停顿转身就打算离去,直到他快要走出房间的时候,林妙诗才开口说道:“等一下。” 人影笑了笑了,慢慢地转过了身来,“我还以为你真的只是想让我给你送饭菜过来那么简单。” 林妙诗愣了一下,心中刚生出了一股不好的预感,不过也没有多想,从人影对待自己的态度来看,应该不会伤害自己。 “我们是不是认识?” “林小姐,你这个搭讪的方式也太老套了一些。”人影嘴上这么说,但是笑声中却没有任何充满不屑的味道。 林妙诗脸色如常,“你是一个聪明人,应该知道我让你过来的真正意思。” “抱歉,我并不是十分的聪明人。”人影摊了摊手,“俗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你在想什么,我又怎么会知道呢?” 看来对方是想让我自己将心中的想法说出来,只要不把这层纸捅破,他就永远会绕下去。 “咱们名人不说暗话,你是不是认识我和沈欢?” “林小姐,我都说了,你这种搭讪的方式实在是太老套了。” “也对,我不应该问你是不是应该认识我,而是应该问你究竟是谁,亦或是你为什么会对我的饮食知道的那么清楚。”林妙诗指着桌子上的饭菜说道:“这些日子以来,你送来的饭菜都是按照我在林家生活时的样式送来的,你知道这些并不奇怪,只需要抓来林家的厨子问问就好。” “可是你送来的这些东西,就很值得玩味了。”林妙诗指着地上的啤酒说道:“喜欢喝啤酒这件事,知道的人可并不多。” 林妙诗喜欢喝啤酒没错,但是从来不当着外人的面喝,知道他喜欢喝啤酒的,只有几个亲近的人,比如林老爷子、沈欢以及林逸轩。 出了他们三人以外,就算是林二叔都不知道。 加上因为沈欢一直说饮酒伤身,她已经很久没有喝了。 “你说这个吗?”人影一副忽然发现了什么的样子,“我说让他们买啤酒,怎么这多天了都会不给我送过来,原来是送到了你这里。” “你不用装疯卖傻,我知道你抓我来这里的目的,但是相比这些,我现在更想知道你的身份。” 人影啧了啧嘴,“林小姐,你知道吗,当一个女人被一个男人的神秘所吸引时,多半是坠入爱河的先兆。” “看来你不可能是我们的朋友了。”林妙诗不再理会人影,开始看起了电影,“你刚才那句话,如果被沈欢听到的话,他一定会杀了你。” “我知道,那个家伙的占有欲和保护欲强的惊人,只不过想要杀我他也得有那样的实力。”人影拿起一颗葡萄放进了嘴里,“你放心,对于你,我保持的只是一种怜香惜玉的状态,至于更进一步我想都没想过,尽管夺走对手的女人,光是想想就令人兴奋的不得了。” “可惜啊可惜,我没有那种恶趣味。”人影又吃了一颗葡萄,“总之你只需要安安静静的待在这里就好了,等沈欢被我杀掉以后,我自然会放你回去。” “杀了他?你恐怕还没有那个能力。” “林小姐,你真是太高估你的未婚夫了,虽然道劫日后天下道修不如狗,但是当初没有接下天尊令前往神域的高手可太多了,而我就是其中一个。”人影用手指着自己的胸口,“我睡了很久,苏醒以后收了几个奴隶,并想发展一些势力,可就在和这个时候,你的未婚夫出现了,他打乱了我的一切计划,并且还将我养的狗收到了自己的旗下。” “你说我可能放过这样的人吗?”人影冷哼道:“知道你喝啤酒并不奇怪,这一点从你居住在江明时的购物订单就可以轻松知道。” “你是不是很惊讶,为什么我手里会有那么多情报对不对?” 林妙诗的表情很淡定,但人影却看到不一样的东西,“看来你真的很想知道,那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因为天组中已经有三分之一的高层被我收买,而整个黄字组的高层也在其中。” “只要我想,我就可以知道天下所有人的秘密。” “所以收回你那种弱智的猜想,我和你们这种蝼蚁,怎么可能是朋友?”人影仿佛想起了什么,“哦对了,我想起来一件事情,林老爷子派了几个人去天组,看样子是打算求救,我直接杀了他们,你有意见吗?” 林妙诗的脸上满是怒容,“等到沈欢回来,知道你所做的事情,他一定会杀了你!” “谁杀谁还不知道呢。”人影眼中满是冰冷道:“如果我怕他,就不会将你绑来这里了!” 说完,人影便大步流星的离开了房间…… 神秘小岛,火山山腹,洞穴宫殿内。 沈欢逐渐恢复了一些意识,可是他却没有办法睁开眼睛,似乎是什么力量对他产生了某种限制。 “好了,这个岛屿上的所有灵气都进入到了你的体内,当然除了出口那里。” “出口?你知道怎么离开这个岛屿?!”沈欢内心一阵激动,这才是他来到火山之中的主要原因。 “我当然知道。” “出口在哪里?” “吃尾巴的蛇看过吗?” “什么意思?” “出口和入口并不一定要分开,就像是门一样,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它既可以是入口也可以是出口。” 沈欢恍然大悟道:“你是说,我从哪里进来,从哪里出去就行了对吧?” “你可以这么理解。” “但是根据老乌龟的说法,之前进来的三人,进入火山之后就没消息了,出口不应该是这里吗?” 声音笑了笑,“开什么玩笑,那个老乌龟时而醒时而睡,又怎么可能知道全部的事情,相信我总不会错的,我没有害你。” “关于离开的办法,我已经交给你了,不过——”声音话锋一转,“我建议你最好等到突破到飞仙境以后再离开无尽之岛。” “好了,我的力量已经完美耗尽,再见……” 等到了飞仙境再离开……这句话怎么怪怪的? 不对!这个家伙不是说会让自己用够打败灭道者的力量吗,自己怎么可能连飞仙境都没有突破到。 这个该死的骗子! 第1419章疯狂的沈欢,疯狂的想法 “老大,老大你快醒醒啊,你要是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老大,老大你千万不要死啊。” 当沈欢在心中不停谩骂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了另外一个声音,这个声音很熟悉,好像是……孙悟空的声音? 还有这种骨头都要散架的样子,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别晃了,再晃老子就真的死了。”沈欢忍不住骂了一声,也正是这一生怒骂,让他自己从半昏迷的状态中醒了过来。 孙悟空一看沈欢醒过来,脸上别提有多高兴了,那兴奋的样子,简直比见了亲爹都要开心。 “老大原来你没事儿啊,吓死我了,你知不知道你躺在地上,连呼吸和心跳都没有了。”孙悟空说着眼泪吧唧吧唧的就掉了下来。 沈欢先是一愣,他没想到自己的生死,竟然会让孙悟空这么在意。 不过很快他便笑骂道:“像个爷们儿一样,有什么好哭的,我们人类当中有句话是这么说的,砍头不过碗大疤,十八年后再当好汉,即便我真的死了,你也没啥好哭的。” “再说,我要是死了,你不就是老大了么?” 孙悟空用手擦了擦眼泪,摇头道:“我不管你们人类是怎么说的,在我心里,老大你就是我唯一的亲人,以前我就是一个野猴子,只知道躲藏和杀戮,是老大教会了我怎么做人,你不光是我的老大,还是我的恩师,就算说是父亲也不为过。” “如果放在以前,你死了也就死了,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影响,我依旧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是现在你教会了我那么多东西,我真的很难想象,自己一个人究竟怎样才能在这个地方活下去。” “喂喂喂。”见孙悟空还想说下去,沈欢连忙开口打断,“事情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就你这种说话方式,我就算不死,也会被你肉麻死的。” “肉麻?” “嗯,你说的那些话,我没有任何的感动,有的只是——呕吐!”沈欢说着便做势欲呕。 孙悟空十分不解,“为什么?我觉得,我表达的没有问题啊?也没有任何的夸张。” “不,你表达的很有问题,尤其是在这个动不动就有人拿着基友说事儿的年代。” “基友?” “就是同性恋。” “可是老大,我们应该算是人猴恋吧?你说过得,人类是猴子变得。” “滚!我说的是性别问题。” 孙悟空很认真的说道:“老大,我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应该没有——” “没有你妹,难道你真当自己胯下的东西是能大能小的如意棒么?” “难道不是吗?”孙悟空还是一本正经,“老大,你说过,齐天大圣有根能大能小的如意金箍棒,在我看来,我除了出生方式和样子以外,最像的就是这一点了。” “那是我和你开玩笑的好么!” 沈欢都快要崩溃了。 孙悟空用手挠了挠后脑勺,“那个其实我也是在开玩笑的,我知道那是干嘛用的。” “靠!” 沈欢除了爆粗口以外,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来表达内心的。 孙悟空咳嗽了两声,继续说道:“老大,你究竟在这里经历了什么,我在上面等了半个小时,见你没出来就跳了进来,进来以后就看到你昏迷在地上。” “你只等了半个小时就下来了?” “是啊,我担心——” “好了我知道了。”沈欢摆了摆手,他不是不想听那些话,而是知道孙悟空接下来会说什么话,这个场景可不适合再继续刚才那种情景了。 沈欢嘴上虽然没说,但是心里却记住了这份恩情。 事实证明他当初没有晒到孙悟空的选择,是非常正确的。 “老大你到底经历了什么,出口找到了吗?这几个空箱子是怎么回事儿?”孙悟空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推了推三个箱子。 “不要!”沈欢看到以后连忙阻止。 孙悟空听到后吓了一跳,直接将其中一个箱子,推掉在了地上。 “怎、怎么了?” “这——没、没什么。”沈欢用手揉了揉太阳穴,“那个家伙不是说只是暂时压制住了守望者吗?按照道理来说,只要有守望者在,这三个箱子即便是空的也没有人能够随便碰触,该死,难道那个家伙用力过猛,把守望者给干掉了吗?” “什么守望者?”孙悟空将地上的箱子捡了起来,一脸疑惑的看着沈欢。 “没什么,一个残魂而——”沈欢正说着,眼睛猛然一亮,“残魂!” “老大你又怎么了?” 沈欢没有理会孙悟空,而是继续自言自语的激动,“残魂,不对,也不是残魂,他说自己是神之意志的化身,意志也是灵魂的一种存在形式。” “而器魂的选择标准,并非只有妖兽之魂,与此同时就算是人类强者的灵魂也一样,只要是足够强大的灵魂都可以成为器魂。” “这样看的话……守望者其实也可以成为器魂!” 沈欢看了看周围,“以那个家伙的实力,下手应该是有分寸的,毕竟他比我更加了解,守望者消失之后,会引来怎样强大的存在。” “或许,他现在正处于一种虚弱的状态。” “老大,你究竟在说什么。”孙悟空是完全弄不明白,沈欢在自言自语的说些什么。 “你没必要明白。”沈欢用手擦了下脸颊上的汗液,“抱歉,猴子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如果成功的话,这一次我就赚大了!” “老大,你知道吗,你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疯子。”孙悟空没好气的说道。 疯子?没错,这是一个很好的形容。 因为沈欢决定做一件所有人都不敢做,甚至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将自称为神之意志的神仆英魂,收入千幻让它变成器魂! “咕咚——” 沈欢吞了口唾沫,尽量让自己处于冷静的状态。 先不管他和神之间的关系,就凭他刚才表现出的实力,就足以让沈欢又惊又恐。 守望者至少是可以随意秒杀飞仙境初中期的存在,甚至可以达到了飞仙境之上的境界。 这样的魂魄如果收为器魂的话,会变成什么样的神兵,又会有着多大的威力呢? 在激动、紧张、兴奋各种性格的交织之下,沈欢嘴唇微动,“隐藏在黑暗之中英魂啊,听从内心深处的召唤,以汝主人之名,成为吾之器魂吧!” “轰隆隆!!!” 第1420章一帆风顺,新神兵是……手炮?! 无尽的星空当中,矗立着一座宏大的神殿,在神殿的最上方有着一个月亮一般的青色球形状体,周围充满了雾气,但若仔细观看的话,那些雾气其实是由各种字符组成的。 玄印、汉字、英文等等,不光是地球上的文字,还有许多稀奇古怪的字眼。 这些字符有序的排列在一起,每个只有指甲盖那般大小,给人的感觉毫不杂乱。 在神殿当中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造型华丽的王者之椅,上面雕刻着各种兽类的头像,每一个都栩栩如生。 两遍的扶手上放着着各式各样的武器,看上去全都是由黄金打造的,但是给人质感却并不是黄金,在正中央坐了一个青年。 他身穿黄金战甲,上面还有着许多宝石点缀,看上去异常耀眼,跟打造王者之椅的材料似乎是同一种金属。 青年有着满头直长的白发,静静地垂在他的肩头。 原本正在闭目养神的他,眼睛忽然睁开,眼眸中闪烁着骇人的光芒。 “有意思,竟然有人能够剥夺我和神仆之间的联系。”白发男人嘴角翘起一丝笑意,“如果只是消灭神仆,那倒没有什么可在意的,可是看样子他是收服神仆。” 杀神仆的人不是没有,虽然神仆是神的仆人,但这只不过是好听的说法,说难听点他就是神的一条狗,和宇宙中万千生灵一样,由神所创造,却在诞生的那一刻起就被打上了奴隶的烙印。 “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并不多,究竟是无极做的,还是道天做的?还是说……真正的天阙?” 白发男子便化为了一阵荧光,当荧光再次凝聚的时候已经到了屋顶。 他抬头看着屋顶上那颗奇异的球体,“源,告诉我,是哪条时间轴、哪个星域、哪个星上的神仆被杀死了。” “银河星域,蔚蓝之星,无尽之岛,守望者。” “又是在蔚蓝之星上吗?”白发男子冷笑一声,“不知道之前的那个家伙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一个最落魄的星域中最落魄的修炼之地,竟然造就了那么多麻烦的家伙。” “不过之前姬游毕还有巴格,似乎也都是从这个地方出来的,只不过是在不同的时间轴而已。” 白发男子正说着,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个奇怪的笑容,“源,你似乎还没有告诉我,是那条时间轴上的。” “时间轴不明。” “原因?” “不在能力范围内。” 白发男子眯起了眼睛,“不在能力范围之内?” “是的,不在能力范围之内。” “是无极出手的吗?” “无法确定,无尽之岛上并没有无极所残留的混沌之气。” “道天?” “无法确定,无尽之岛上并没有道天所残留的天命之气。” “那么……”白发男子皱眉道:“是天阙吗?” “再次重复,本源未记载任何关于天阙的资料。” “好吧,除了他们三个以外,还有谁有这个能力做出这样的事情?” 本源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守望者只是神意的一种凝聚体,本身和神有极大的区别,只要达到入道境,就足以将其击杀。” “但是能够在击杀后切不让我知道具体是谁,就只有三位大人,分别是无极大人、道天大人,以及神大人三位。” 听到这话,白发男子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按照你说的意思,也有可能是那个家伙做的咯?哼!与无极一起混淆视听,做出叛逆之事!” 白发男子说着,看向本源,问道:“斩草除根,源,如果我将所有时间轴上蔚蓝之星的生灵毁灭,应该不算违反规则吧?” “在没有合理的理由之前,做出这样的行为是违反规则的,另外您之前已经将唯一一次特权消耗掉,所以无法再次使用。” “又是这样,还真是麻烦。”白发男子语气显得有些不快,但很快便冷静了下来,“源,帮我查一下,种子任务执行度完成的如何?” “灭道者的完成进度在百分之四十九,承道者完成进度在百分之五十,若前者得到剩下的百分之一局势方可逆转,若后者得到剩下的百分之一,种子任务则视为失败。” “承道者……那个该死的家伙绝对是故意给自己留下这么一个烂摊子。”白发男子冷哼一声,看着本源自语道:“当初创造这个东西就是为了监视和限制那个家伙的能力,可现在——哼!真是麻烦!” 说完,白发男子再次化为荧光,最终荧光在浩瀚星空中某个类似泉口地方停了下来。 男子在泉面前,就如同泉水中的星辰一般渺小。 他看着翻涌的泉水一句话也不说,右手放在心脏处,头颅稍稍低下,良久后便再次消失…… 无尽之岛,火山腹部,宫殿大厅内。 “成、成功了?”沈欢脸上充满了惊讶,在他的印象当中,像守望者这样的存在,就算不反抗,也能够随随便便的让他吃点亏,可现实却是,整个收服过程没有任何的意外,守望者直接就成为了自己的器魂。 而他的整个手臂都在散发着刺眼的荧光,不知道这个堪称目前千幻器魂当中最强存在的家伙,究竟会幻化成哪种武器。 “咔嚓——” 随着一声脆响,光芒终于消失了。 “卧槽!” 沈欢本以为手臂发光,很可能会变成装式麒麟臂的感觉,可是当他看到手里的东西时,却忍不住爆了一声粗口。 这玩意儿是……手炮? 沈欢手臂上的东西和白岩射手的手炮十分相似,不过上面却多了很多的锁链,因为那些锁链的关系,炮口口径的大小,至少减少了五分之二。 难道道修界里也有热武器这种存在? 不对,墨班说过,神兵的具体形象,是根据器魂而决定的。 守望者并不是银河星域的存在,所以形成一个样子奇葩的武器也很正常。 “老大,这是什么东西?”孙悟空看着沈欢手中的火炮十分好奇。 “一种兵器。” “这兵器也长得太奇怪了吧?像是长在手上的棍子一样,还没棍子灵活,能伤到人吗?” “可以,只要——”沈欢正说着,手炮的炮口,忽然凝聚了一团荧光,“不好,猴子,快躲——” 沈欢的话还没说完,荧光炮弹便已经从炮口发射而出! 第1421章冲击飞仙境(上) “轰——” 虽说是手炮,但是发射出来的并不是炮弹,更像是激光,整体和手臂一般粗细,一道长长的直线。 孙悟空早在凝聚荧光的时候,就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所以沈欢刚开口,他就已经躲到了一旁。 宫殿上的洞口,他忍不住吞了口唾沫。 在宫殿上开个口子,对孙悟空来说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可是手炮所造成的结果,不光是在宫殿上开了个口子,更是轰穿了整个山壁。 火山上的岩石很特殊,好不夸张的说,比起大山身上的血肉还要坚硬数倍。 就以孙悟空的实力,别说直接洞穿一个直冲天际的通道,就算是在上面开个小坑都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老大,难、难道这个就是你给我说的龟派气功波?” 别说孙悟空震撼,沈欢内心也震撼的不轻,他以为火炮的威力,能够达到中阶术法的威力就不错了,可现在看来,这哪里是中阶术法,简直就是将大面积杀伤的高阶术法,凝聚成了一点。 就这样的威力和速度,恐怕就算是飞仙境强者也无法躲过去,如果被击中心脏这样重要的部位,恐怕除了死,也不会有第二个结果了。 不过这个手炮并不是毫无缺点,虽然凝聚荧光的速度不算太慢,可在飞仙境高手面前,这种凝聚速度,已经够使用者死上好几回了。 虽然正面对战无法使用,可是要是用做偷袭的话,应该是一杀一个准,尤其是对内有着小木块的沈欢来说,当起道修杀手的话,怕是比魂修还要恐怖。 “不是龟派气功波。”沈欢摇了摇头,又试验了两炮,威力依旧没有减少,可当他准备实验第三炮的时候,却怎么也发射不出了。 “也是,火炮的所发射的白光,完全是由天地灵气所凝结而成的,不需要消耗使用者的任何灵气,在这种情况下要是还能够无线发射的话,那就真的是如同bug一般的存在了。”沈欢摇头笑了笑,“真这么厉害,自己恐怕也不需要什么修炼了。” “既然你速度这么快,就叫你幻影吧。”沈欢做出这个决定以后,忽然愣住了,自言自语道:“凝聚灵气,形成杀伤力巨大的炮弹。” “灵气……我靠!这个岛屿上还存在着灵气,而自己的实力和修为并没有任何的变化,这岂不是说,刚才那个声音真的是骗子?!” 沈欢这才想起来,刚才和声音之间的事情。 超越灭道者的力量。 毛线啊! 自己还是半仙之境,还是和进入火山前一样的修为。 “老大,你跟我说过,女人都喜欢成熟稳重的男人,你现在这个样子,和成熟稳重真的没有什么关系啊。” “你懂个毛线,我被骗了!” “你被谁骗了?”孙悟空朝着周围看了看,“这里就我们两个人,你不可能被骗的啊。” “你不知道。” “我是不知道,可是你跟我说说,我不就知道了吗?” “该死的骗子!”沈欢骂了半天,什么难听的话都说出来了,俨然一副国骂高手的样子,等到气消了以后,他的表情就非常的苦逼了,“看样子大帝他们说的没有错,道修一途是没有捷径的,到头来这个飞仙境还是得让自己来突破啊。” “不对,这种个感觉是——”沈欢猛然睁大了眼睛,“猴子,你有没有感应到?” “感应到什么?”孙悟空一脸疑惑,自从自己这位老大从昏迷中清醒过来以后,整个人都变得不对劲了。 “灵气,十分浓郁的灵气。” “没有感觉到啊。”孙悟空运转了一下法诀,并没有什么收获,“老大你之前不是说过吗,这个岛屿上是不存在灵气的,而我的境界之所以提升的那么快,是因为唤醒了我体内寄存的那些灵气,和岛上有没有灵气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你感觉不到吗?”沈欢语气震惊道:“这里到处都充斥着浓郁的灵气,这种灵气的浓郁程度,是我见过最高的,简直就像是苏璃所说的曾经的道修界一样。” 孙悟空表情十分无奈,“我真的没有感觉到啊。” “我明白了!”沈欢猛地一拍大腿,将什么叫做一惊一乍诠释的淋漓尽致,“那个家伙并不是将灵气输送到我的身体里,而是将我被某种禁制所封闭的六感完全打开,从而感觉到这个岛屿上的灵气!” “这些灵气,加上我在小岛上的收获,以及我玩游戏所获得信仰之力,这三者综合起来,绝对可以让我突破到飞仙境!” 沈欢深吸了口气,“猴子,我现在就要进行飞仙境的突破,你在一旁帮我护法!” “知道了老大。”已经修炼了大品天仙诀的孙悟空,对于修炼当中的一些关键知识,已经了解的十分清楚了。 沈欢收到肯定的回复以后,直接盘腿坐在了地上。 自己虽然错过了夏天所说的地方,但是却来到了这个神秘小岛,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现在将信仰之力吸收,就可以进入到突破状态,只要扛过天劫,自己就可以成为一名真正的飞仙境强者。 飞仙境,脱离凡人的存在! 尽管不知道能不能击败灭道者,但在世俗当中,肯定是不会在遇到什么威胁了。 就算是皇族出动所有的力量,甚至是动用禁忌武器,都可能拿自己没有办法! 而且……猴子突破的时候并没有引起什么天劫,也就是说这个无尽之岛可以完全视为另一个世界,原本的道修法则或许并不适用于这里。 自己也可能不需要经历天劫就可以达到飞仙境! 沈欢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深吸了口气,便将所有的信仰之力吸收到了体内。 当最后一丝信仰之力进入身体的同时,沈欢感觉到,自己身上的某道枷锁也即将打开,可是眼看就要打开的时候,又忽然停止了动作。 这么多信仰之力,还不足以冲破凡人的枷锁吗? 灵气还在吸收着,虽然绵延不绝,但是并没有办法起到像是信仰之力那般的冲击力。 沈欢现在需要的是,可以在瞬间进入丹田的大量灵气。 还有什么,自己还有什么?该死!如果找不到大量可以瞬间进入体内的灵气,这一次飞仙境就算是冲击失败了。 一旦失败的话,自己下一次想要冲击飞仙境可就难了,毕竟最简单快捷收集信仰之力的办法已经用掉了。 就在这紧张万分的情况下,沈欢忽然想起了一个东西——泥石怪的妖丹! “管不了那么多了,就你了!” 第1422章冲击飞仙境(下) 泥石怪的实力,等于道修飞仙境中期的实力,妖丹之中自然蕴含着丰富的灵气,并且根据无尽之岛的法则,沈欢完全可以瞬间将妖丹之中的灵气吸收,并且随机获得一种是泥石怪的能力。 泥石怪最强的能力是什么?泥石分身?坚硬到不可思议的肉身? 不管是哪一个结果,只要能够获得,对于沈欢来说就都是好事儿。 “嗖——” 随着泥石怪妖丹化为齑粉,沈欢感觉好像是有一股风冲入了自己的体内。 紧接着这阵风,化为一阵滔天巨浪,仿佛想要将沈欢的丹田和经络全都击破。 “啊!!!” 沈欢发出一声惨叫,随着他的参加,周围的灵气也随之开始泛起波动。 “老大?你没事吧!”孙悟空一脸焦急,想着要不要终止沈欢突破,同时心中疑惑万分,按照道理来说,沈欢身上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的,最起码在他的身上就没有出现过这种状况。 “没事!你快走!” 沈欢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要爆炸了一般,如果成功的话自然是冲击到飞仙境,但是如果不成功的话,可能随时都会爆炸。 自己本身就已经快要达到飞仙境,再加上一个飞仙境中期的灵气能量,若是爆炸的话,别说这座火山,恐怕整个小岛都会消失不见。 “可是老大——”孙悟空还想说什么,可是想到之前发生的那些事情,孙悟空只能咬牙离开。 他和沈欢接触的时间不长,但是因为岛上只有他们两个人,所以互相都十分的了解。 以沈欢的脾气,自然是说什么就会做什么,既然老大让自己离开,那自己就离开吧,哪怕假装离开,然后躲在石头后面,都比他强硬的留在这里要好。 而且,沈欢现在正在冲击飞仙境的紧要关头,是最不能动气分心的,如果老大因为自己不听话而分了心,那么结果将会非常的严重。 想到这儿,孙悟空二话没说就转身离开。 再说沈欢这边,他现在的情况十分痛苦,他是需要灵气没错,可是泥石怪妖丹内所蕴含的能量实在是太强大了,根本不是目前的沈欢所能够承受的。 该死,之前没有充足的灵气,最多不过是晋级失败,现在可好,如果失败的话自己恐怕会直接灰飞烟灭吧? 沈欢也在懊恼自己的冲动,可事情到了如今的地步,早已没有了回头路。 拼了! 守神静心,抱守归元,六气合一…… 沈欢运转阴阳造化诀,全新全意的让自己冲击飞仙境这个状态。 “成了!” 大概过了十分钟,沈欢感觉自己没有踏入飞仙境的那只脚也踏了进来,成功的晋级飞仙境。 不需要实验,沈欢就可以感受到,无论是感官六识,整个人都有着非常巨大的变化。 还不夸张的说,以他现在的能力,想要杀掉之前的自己完全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凡人,仙人,一字之差,两者之间的实力便是相差万里。 这就是飞仙境的力量吗?实在是太强大了,以自己现在的这种状态,就算是面对灭道者应该也不用惧怕了。 看来之前的推测并没有猜错,灭道者就是飞仙境界。 可是……为什么夏天的飞仙境和猴子的飞仙境并没有这种强大的变化? 难道是因为两人升级太快的缘故? 沈欢这边正在思考,隐约听到了一阵雷声。 “这是雷电的声音?”沈欢皱了下眉头,“这个岛屿上出了猴子进化的那几次出现了雷电以外,从来没有出现过雷电,难道……这是天劫?!” 沈欢内心一阵惊讶,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对他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原本泥石怪的妖丹有两个作用,第一种就是留给苏璃,虽然泥石怪的样子不怎么好看,但是两人啪啪的时候,沈欢又不会让苏璃变成泥石怪的样子,而从人身上看,苏璃依旧是一个美女,并且没有什么巨大的变化。 在这种情况下沈欢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光是从级别上评定的话,泥石怪的妖丹要远远强于苏璃的本体狐仙。 至于第二种用途就是用来在面对天劫时吸收补充体内的灵气,来对抗这种来自于天道的威压。 飞仙境之所以会有那么多的修士陨落,是因为在踏入飞仙境的刹那,道修是强大的,但也是虚弱的。 毕竟刚刚踏入一个新的级别,对于这个境界力量的运用还不是那么熟悉,加上没有什么经验,在面对天劫的时候很容易出现浪费灵气的情况,最终在天劫之下灰飞烟灭。 当然最致命的弱点,仍旧是因为在天劫之中是无法吸收灵气的。 因为天劫的存在,周围的空间会形成一种类似于真空的状态,在这个空间内不管什么境界,都不可能从外界吸收到灵气。 若是强行吸收的话,只会将天劫引入体内。 天劫这种东西,躲避都还来不及呢,更别提直接吸收到体内,这种行为无异于作死和自杀。 该死!难道自己真的引动了天劫? 感受到周围的灵气渐渐开始消失,沈欢的神经一下子就绷了起来。 天劫可不是开玩笑的,而他之所以决定在小岛上突破,就是因为推测这个小岛属于单独的异世界,很可能不在天道的管理范围,但现在来看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整个世界都是神那个家伙创造的,可能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但是基础准则是永远也不会改变的。 火上之上的乌云越发的浓密,鸟兽感受到以后,全都开始四处奔逃。 站在火山口的孙悟空整个身体都在颤抖,“这、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 孙悟空抬头敬畏的看着雷龙穿梭的乌云,内心深处的灵魂仿佛在告诉他,上面随便一条雷龙落下来,就可以将它劈的灰飞烟灭。 “老大在下面究竟是在做什么事情?是他早就料到会出现这样的雷电才让自己离开的吗?” 孙悟空内心焦急无比,“老乌龟见多识广,我可以去问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说着,他便转身朝着海边飞去,可没飞多久,就听到“轰隆”一声,一条比水缸还要粗壮的雷龙直接劈入火山之中…… 第1423章传说中的寂灭天劫?! 该死!竟然真是天劫! 感受到头顶的雷龙,沈欢惊得汗毛都立了起来。 对于天劫,不管是大帝还是夏天,都曾异常郑重的提醒过,它是有多么的可怕,而根据头顶所传递过来的压力,沈欢也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天劫是一种多么恐怖的存在。 这条雷龙与高阶术法所形成的雷龙,可不光是大小上的差距,两者所蕴含的力量根本就不在一个量级上。 在天劫面前,高阶术法所形成的雷龙哪能够叫做雷龙,最多也就是条长虫而已。 妈的,如果被这条雷劫正面劈中,自己一定会死无全尸! 逃! 这是沈欢目前唯一的想法,可是这个想法并不是那么容易实现。 雷龙不仅仅蕴含了巨大的破坏力,速度也快的惊人,至少以沈欢飞仙境初期的境界想要躲过并不是一件容易事儿。 既然躲不过,那就只有硬拼了。 沈欢内心很清楚,自己的肉身经过一次次的成长,虽然已经十分厉害,可真要硬抗的话,恐怕一个回合都走不过去。 怎么办? 思想拥有这个世界上最快的速度,但即便如此,沈欢也不可能拥有太多的思考时间。 几乎只是眨眼的功夫,雷龙便已经出现在了沈欢的头顶。 草!反正横竖都是一个死,还不如拼一把! “给我破!”沈欢将灵气充斥全身,同时蛟龙出海挥拳而出,他已经下定决心要和雷龙来硬的了。 沈欢坚持住,只要支撑过天劫的话,你就是飞仙境的强者,灭道者的境界也不过如此而已。 先不管那个声音所说的更加强大的对手,你在地球上至少是无敌,在绝对实力之下,也不可能有人能够伤害你身边的人。 你努力了这么久,不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么! “喝啊!!!” 在接触到雷龙的瞬间,沈欢变感觉的自己的手臂好像放进了绞肉机当中,骨头瞬间破碎。 “破!破!破!” 沈欢忍住疼痛,不停地挥拳,好像那已经变成残废的拳头已经不是他的了。 右手无法挥舞,那就换成左手,总之只要有反击的能力就不停地反击下去!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雷龙终于消失了,而沈欢也变成了一个浑身是血的血人。 “咔嚓——咔啪啪——” 沈欢身上响起一阵怪异的响声,那些被雷龙所搅碎的肢体,竟然不需要任何丹药的辅助,就恢复到了原来的状态。 “不对,不光是伤势复原那么简单,自己的肉身,似乎又强大了几分。”沈欢眼睛猛然一亮,“我明白了,天劫不光是为了惩罚试图违背天道体系的道修,若道修的存在是一种错误,天道是不会让这种错误继续存在下去的。” “天劫除了惩罚以外,另一个作用就是为了淬炼肉身,而飞仙境所谓的蜕凡,讲得应该就是这个!” 沈欢低头看着自己再次得到增强的肉身,忍不住笑道:“天劫虽然危险,但所带来的益处也不是丹药和兽肉可以比拟的。” “可惜,这样的好事只会经历一次,如果再来一道天劫的话,恐怕自己的实力还可以再次得到增——” 沈欢这边的话还没说完,乌云之中就再次冲出了一条雷龙,而它的目标依旧是火山之中的沈欢。 “我靠!有没有搞错,我只是装个逼而已,没必要这么认真吧!” 沈欢真的很想对自己的嘴巴来几耳光,开什么玩笑,一道天劫就差点要了自己的性命,现在竟然来了第二道。 不过沈欢很快就恢复了冷静,刚才天劫虽然消耗了他一半的灵气,但是与此同时他的肉身也得到翻倍的增强。 以如今的状态去迎接天劫,理论上应该比刚才更加轻松。 想到这儿,沈欢的心态逐渐平静,体内灵气运转,准备迎接新的天劫。 可是当新的雷龙飞到头顶的时候,沈欢的脸色大变,“怎么可能,这条雷龙的所蕴含的能量,竟然是之前的两倍,这——” 不等沈欢把话说完,就已经被声势好大的雷龙所吞噬…… “老大。”看着再次落下的雷龙,孙悟空急忙加快的速度,整个岛屿恐怕只有老乌龟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到了地方以后,孙悟空鼓足灵气大声的大喊道:“老王八,快点给老子滚出来!老王——” “好了好了,别叫了,雷声这么大就算你不喊老夫,老夫也会出来看热闹的。”老乌龟江头露出了水面,看着天上的乌云,忍不住感叹道:“天劫啊,老夫是有多久没有看到过了,亲自见证一名仙人的诞生,当真是一种无上的荣耀。” “天劫?你说这是天劫?” “没错。”老乌龟点了点头,见孙悟空不了解天劫的意思,便从头到尾解释了一下。 “只要突破飞仙境就会出现天劫?那为什么我突破到飞仙境的时候却没有出现?” 老乌龟笑着摇了摇头,“无尽之岛不在五行六界当中,而你是在这个岛屿上诞生的,早就不在五行中跳出六界外了,突破时自然不会引起天劫。” 两人正说着,乌云中再次有雷龙穿梭而下,不过和之前不同的是,这一次是两条。 “这是第四道雷龙劈落了吧?四方天劫,这是多少年都没有出现过的天劫了。”老乌龟忍不住感叹,似乎是遇到了什么新奇玩意儿。 “什么是四方天劫?” “四方天劫本为最基础的天劫,需要被雷龙劈砍四次,可是随着灵气资源的减少,天劫已经普遍变成一道雷龙,而能够在现在引起四九天劫的人,无一不是仙中强者,看来这一次的人类,是个不得了的存在啊。” 孙悟空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可这头还没点两下就忽然愣住,“这一次一下子出现了,三道,老头这是怎么回事儿?” “莫不成是八荒天劫?共需要经历八次雷劈才可完成渡劫,高阶术法八方雷动就是根据八荒雷劫改变而成。” “那现在呢?又劈下来了三道。” “九极天劫?!” “就是九道雷电了吧?”孙悟空大概了解老乌龟所形容的天劫理论,“可是现在又落下来了四道。” 就孙悟空说话这会儿功夫,又是五道雷龙劈落而下。 雷龙出现的数量和速度,明显比之前要快上数倍。 “莫不成是四九天劫?需要经历足足三十六道雷龙方可成仙,度过四九天劫成仙者,无不是一方霸——这、这数量已经超越了四九天劫,那倒是七七天劫?不是对,已经上了七十道,莫非是九九天劫?以此道成仙的人,屈指可数!” “看来世间又要出现一位挥手灭天地,一笑鬼神惊的大仙了。” “老乌龟,你数错了,九九天劫应该是八十一道吧?可现在已经上百道了。” 老乌龟一听这话,龟壳一阵颤抖,“上百道雷龙,难、难道、难道是传说中的寂灭天劫?!” 第1424章仙位,神罚! “寂灭天劫?”孙悟空有些蒙圈了,老乌龟所说的天劫名字已经太多了,“寂灭天劫是什么样的天劫。” “所谓寂灭天劫是一种存在于传说中的天劫。”老乌龟的语气十分激动,似乎还有些玩法按捺住心中复杂的心情,“我这么跟你说吧。” “四方天劫,是最基础的天劫,在道修昌盛的年代,十个飞仙境强者当中,至少有九个飞仙境强者都是经历了四方天劫而成仙的。” “八荒天劫,就属于相对比较难得的天劫了,成功渡劫后,已经可以在仙位之中争得一席之地。” “九极天劫,可以说是整个飞仙境中的佼佼者。” “四九天劫,已经不在飞仙境的限制当中。” “七七天劫,则更加强大,挥手间便可移星换日。” “而九九天劫,已经是天劫的极致,堪称最强仙人。” “至于寂灭天劫,则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天劫,他的数量早已超越了九九天劫,足足有九十九道,为数之极!” “针对这些天劫,经历不同天劫的,也有着不同的称呼,它们被统称为仙位。”老乌龟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经历四方天劫的被称之为散仙,经历八荒天劫的被称之为地仙,经历九极天劫的被称为天仙,经历过四九天劫的被称之为玄仙,经历七七天劫的被称之为金仙,经历了九九天劫的被称为大罗金仙,而直接经历寂灭天劫则被称之为寂灭真仙。” “之所以被称为真仙是因为,道修的基础就是求真悟道,而最终目的就是寻真成仙,所以真仙位列所有仙人的等级之上,只不过真仙和寂灭天劫向来只存在于传说当中,根本没有哪个道修经历过,准确来说,真仙只是存在于传说当中的一种理论。” 听完老乌龟的话,孙悟空转动了一下眼珠子,“老王八,我虽然没有经历天劫,但是我也应该有仙位的吧?” 对于孙悟空称呼自己老王八,老乌龟早就不介意了,他先是点了点头,然后打量了两下孙悟空,“那是自然,你如今所处的仙位应该是地仙。” “我这么牛逼,竟然只是一个地仙?”孙悟空一脸沮丧的说道。 老乌龟听到这话差点没有气死,仙人!那可是仙人啊!不是像大米饭一样多的普通道修! 不过岁数大且有修养的他,自然不会气急败坏的说话,冷静道:“当然,四九、七七、九九天劫之所以显得不是那么强大,只是和寂灭天劫相比,在一般的情况下,经历过九极天劫的天仙,便已经是仙人当中最强大的存在了,尤其是在灵气匮乏以后,渡劫之人大多是散仙,地仙已经是万中无一的存在了。” “而且,就算是道修昌盛的年代,散仙、地仙和天仙,也是最主要的仙位。”老乌龟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事实上这三个仙位的实力表现,对应正是飞仙境的初中后三个阶段。” “也就是说我修炼到飞仙境中期的话,就会有天仙的实力了?” “额……其实换个方式你可能更好理解起来。”老乌龟咳嗽了一下,似乎还没从气劲中走出来,“散仙等于飞仙境初期,地仙等于飞仙境中期,天仙等于飞仙境后期,而之上的玄仙、金仙、大罗金仙,则可以视为新的级别来看待。” “也就是说,随着境界的提升,会重新经历新的天劫对吧?” 老乌龟点了点头,“不过一步步修炼到经历寂灭天劫的不能被称为寂灭真仙,只能被称为真仙。” 孙悟空没好气的说道:“那要飞仙境还有什么用处?既然这样,直接以这种仙位来称呼境界不就得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因为在灵气匮乏之前,人们就是这么做的,或者说,仙位之称才是最正统的境界称呼,可惜的是,现在是末法时代,根本没有人能够突破到天仙之上,玄仙及以上已经成为了绝唱,所以人们就排列出了飞仙境这个境界。”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那按照你的说法,老大要是度过寂灭天劫以后,岂不是可以直接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存在?唯一的寂灭真仙啊!” “那也得他度过寂灭天劫才算。”老乌龟看着那一道道落下的雷劫,忍不住感叹道:“恐怕没有人能够从这样的天劫中存活下去。” 孙悟空一脸紧张道:“卧槽!我光顾着乐了,按照你的说法,寂灭天劫那么厉害,老大该不会已经被劈死了吧?! “那倒不会,如果历劫者已经死了的话,相应的,天劫也会停止。” “也就是说老大不死,这雷劫就不会停止对吧?” “对的。”老乌龟叹了口气,“不得不承认,你的老大十分厉害,竟然在寂灭天劫中存活了这么久。” 孙悟空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然后冷不丁的问道:“老头儿,你有没有数过这天劫有多少道了?” “自从超过了八十一道以后我就没有数过了,不过寂灭天劫已经是传说中的天劫,不可能有比他还要强大的天劫了。” “可是……你看这密集的雷龙,恐怕早就超过九十九道了吧?” “好、好像是的。”老乌龟看着那些依旧在不停下落的雷龙也有些蒙圈了,“这怎么可能呢,上百道雷龙,这、这是不可能的,怎么可能存在着比寂灭天劫还要强大的天劫。” “老王八,你快看,雷龙旁边好像还出先了另一个怪物。” “那是风怪?”老乌龟先是愣了一下,“这位小兄弟渡的明明是天劫之中的雷属性天劫,怎么会有风属性的风怪出现?” “不对,那是火魔?!还有水妖……土、土鬼?” “这绝对不可能,天劫虽有不同,但大多以雷劫为主,而剩下的风劫、火劫等等,大多是因为修炼的功法有异而出现的,现在却全都出现在了一个人的身上。” “好玩好玩,老王八,你看,除了你说的那些妖魔鬼怪,外面还有两条大鱼,一黑一白,看上去十分绚丽啊。” “什么大鱼,那、那是阴阳!”老乌龟说完一下子缩进了龟壳里,嘴中不停低喃,“我明白了,终于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啊?” 老乌龟的整个龟壳不停颤抖,“这、这不是寂灭天劫,这是、这是神罚啊!” 第1425章和我一起杀了那个人类吧! “老王八你把话给我说清楚,什么叫做神罚?” 孙悟空虽然不知道神罚是什么意思,可是从老乌龟脸上的表情判断,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儿。 而且,他和老乌龟相处的时间不短了,每一次见面,老乌龟都是一副闲的蛋疼的模样,可谓处变不惊,可现在他却一脸的惨白。 一个没有血色的王八头,就和那事儿做多了的人身王八头一模一样,丝毫不差。 老乌龟的头依旧缩在龟壳里不敢出来,瑟瑟发抖道:“完了,全都完了。” “我他妈问你话呢!”孙悟空气的直想一巴掌把老乌龟给打死,可这龟壳的硬度比泥石怪的身体还要夸张几分,他就算打了那也是白打。 “你他妈闭嘴!你究竟知不知道神罚代表着什么!” 孙悟空被老乌龟骂的直接愣在了当地,他完全没有想到,平时和善的老乌龟会突然变得这么凶。 “我、我他妈要是知道,还用得着问你?”孙悟空回过神来以后开始反击,不过他这个反击,显得十分苍白无力。 老乌龟终于舍得把头给伸出来了,不过脸上的表情却十分凝重。 “所谓神罚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神的惩罚!”老乌龟深吸了口气,继续说道:“针对整个蔚蓝之星的神罚发生过五次,至于小面积的神罚也有过数次,而每一次神罚至少代表着一个族群或是一块区域生物的灭绝!” “这个神罚看起来只是针对那个人类,但是神罚所波及的范围,足以毁灭整个无尽之岛!”老乌一脸惶恐道:“你知道吗?如果神罚继续降临下去,整个无尽之岛将没有任何的生物!” 孙悟空已经意识到了神罚的严重性,不过他也没有多想,“切,不过就是死而已,老大说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我在这个岛屿上生活少说有好几十年了,十八年而已,我等得起。” “等个屁!”老乌龟大骂道:“轮回法则只适用于神选之人,我门这些卑微存在,根本没有轮回之说!” “你怕个屁啊!你的龟壳那么硬,一定可以扛过去的,你不是说老大没死,事情就不会停吗?老大都没有屁事儿,整个无尽之岛更不会有什么事儿。” “神罚!你究竟明不明白这两个字代表着什么!”老乌龟激动的说道:“这个世界都是神所创造的,身为造物主的他,毁掉他所创造的东西轻而易举!” “我的龟壳?我的龟壳就算在坚硬十倍,也无法在神罚当中存活下来。” 老乌龟正说着忽然笑了起来,“不过你说的话倒是提醒了我。”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老乌龟冷笑道:“很简单,这个神罚是针对那个人类的,只要那个人类死了,神罚就会结束,没有神罚,无尽之岛就不会面临毁灭!” “闭嘴老王八!”孙悟空一脸愤怒道:“他是我老大,这辈子都是,你要是敢对他动手,别怪我不放过你!” “老大?他是一个罪人!一个犯了连神都会愤怒的罪人!”老乌龟深吸了口气,“小猴子你和我一样,都是无尽之岛的原著居民,难道你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整个无尽之岛被毁灭吗?” “来吧,帮助我,我们两个施展全力的话,杀掉那个人类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他现在一心对付神罚,一定没工夫针对我们。” “放屁!”孙悟空大骂道:“你说是为了整个无尽之岛,实际上只不过是为了你自己而已!” “无尽之岛上到处都是妖兽,而且被杀死的妖兽,大多都不会重新出现,按照你的说法,也等于灭种了,那我们自相残杀的时候你怎么没有站出来教训我们?” “弱肉强食是无尽之岛的规则,那是神定下的,我们没有办法改变!” “那现在也是神要灭掉我们,闭嘴吧混蛋!”孙悟空冷哼道:“因为你年龄大,我一直把你当做长辈,可你现在的行为真的很令人不耻,为了让自己活下去,竟然要去对付我老大。” “我都已经快一百岁了,你活得时间自然比我更长,恐怕没有一万年也有一千年了。”孙悟空双眼紧紧地盯着老乌龟,“老大说过,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一辈子的懦夫和五秒钟的英雄,我宁愿选择后者!” 孙悟空眼中发出一阵亮光,抬头看着降临下神罚的天空,“要真的说错,也是这天错!也是这神错!” “我等生来自由身,谁敢高高在上?神,创造我们的存在?我只知道俺老孙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无父无母!若这天压我,我便劈开那天,若这地拘我,我便踏碎那地!若谁敢伤我大哥,俺老孙必定让他死无葬身之所!” “疯子!疯子!”老海龟对于口放厥言的孙悟,气得是浑身颤抖,“对天地不敬,对神主不尊,你、你之后的道路也会和那个人类一样,死于神罚之中!” 老海龟说完,便退入了海水当中。 “切。”看着服软的老海龟,孙悟空不屑的冷哼一声,同时心中暗想,没想到老大教我说的那些话还挺管用的。 不过老大,老乌龟说的神罚这么厉害,您能撑下去吗? 这边孙悟空正想着,整个地面忽然开始颤抖了起来,“好厉害的震动?难道真的想老乌龟说的那样,整个岛屿都要受到波及?” “吼——” 一声怒吼从海中传了出来,只见一头巨鳌直接从海水中钻了出来,光是那鳌头,都比之前老海龟还要巨大。 “卧槽,什么东西?!” “猢狲,既然你不识时务,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巨鳌说着,前足一踏,附近的陆地全都裂开,孙悟空一个不留神差点没有跌落下去。 “你是老王八?”孙悟空飞入半空,一脸惊讶的看着对方。 “哼,很奇怪吗?我本身就是镇土巨鳌,负责守护除了火山口以外的秩序。”巨鳌冷哼一声,“准确来说,我是这个岛屿上第一季度唯一的优胜者。” “我所拥有的,可不止是龟壳,还有我这四双无坚不摧的四足!滚开!” 巨鳌说着,像是炮弹一般从海水中冲了出来,掀起滔天巨浪直接将孙悟空给拍打大到了地面。 看着一眨眼就冲到火山口的巨鳌,孙悟空顾不得身上的疼痛连忙爬起直追。 就刚才老乌龟所表现出的实力,碾杀之前的泥石怪恐怕只需要一脚就够了。 “老大,你可千万不能出事啊!” 第1426章小木块发威 神罚之内,沈欢早已经没有了人样,为了抵抗天劫他什么办法都用上了。 而他之所以能够撑这么长的时间,完全是因为大帝的丹药,以及千幻变化的幻影。 沈欢依靠自己的能量只撑过了前九道天劫,可是之后的他就撑不住了。 血肉碎裂重组,每一次都会带来巨大的好处没有错,但痛苦的感觉也会一次比一次强烈。 沈欢经历了很多事情,各种疼痛也都受过了,那种全身骨头碎裂的感觉,恐怕早已超过了所谓的十级疼痛。 但是从第十道天劫开始以后,沈欢就无法在承受了,那种痛苦简直不是人可以承受的,不说人,怕是鬼都难以承受。 在这种危机关头,沈欢只好想着用什么办法来躲过天劫。 大帝有一次曾经说过一种瞒天过海之术,虽然和天劫没有关系,但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能够利用这种术法来达到欺骗天道自己已死的能力,说不定也可以弄到应对天劫上面。 想法是好想法,但问题是……大帝只说过这世界上有这种瞒天过海之术的存在,而没有说这种漫天过海之术到底该怎么使用。 虽说没有办法,但是这个小段子也算是给了沈欢一种期望。 既然有人可以做到,那么自己为什么做不到呢? 为了达到同样的效果,沈欢使用了很多办法,装死是不可能的,一旦身体机能停止,他将必死无疑。 就在沈欢撑不住的时候,千幻忽然灵光一闪,幻化出了他刚刚才收服的幻影。 天劫是天道的意志,而幻影则是创造天道的神之意志化身。 两者对抗起来以后,沈欢的负担大大减轻,但是天劫依旧会有一部分力量击打在他的肉身上。 但是幸运的是,这种被分化过的能量,并无法伤害到沈欢,反而是以一种相对来说比较柔和的力量,来一次次的帮他强化身体。 可是很快幻影也撑不住了,雷龙数量实在太多了。 恍惚之间,沈欢想起了大帝给自己的丹药,丹药入体后,消耗一空的灵气瞬间变得充沛无比,又帮他抵挡了几次雷劫。 大帝给的渡劫丹,只能帮助他度过最基础的四九天劫,所以没有过多长时间,沈欢就又撑不住了。 神罚天劫直接打在他的身上,一瞬间差点没有让他神魂俱灭。 “啊!!!” 沈欢的肉身和灵魂一同发出惨叫,就在这个关键时刻,位于沈欢丹田处的小木块忽然闪烁气一阵微弱的绿光。 紧接着神罚天劫便转移了针对对象,对着小木块奋力猛攻,而小木块的力量也十分的惊人,在这种情况下硬是半点事儿没有,反而是神罚天劫的威力越大,它所散发的绿光就越强烈。 不过小木块已经算是和沈欢融为一体,身为其中一部分的沈欢,自然也是在劫难逃。 在强大的神罚之下,沈欢直接形神俱灭,不过当灵魂即将散去的瞬间,他肉身和灵魂便会被小木块重新组建。 至于沈欢本人,则早已失去了意识,因为融合不到一秒的时间,他就又会重新被神罚所击散。 神罚发现雷龙无法针对沈欢以后,便开始使用其他属性的天劫来针对,但依旧没有起到设么有效的效果。 最终更是直接动用了阴阳之力,利用时间和空间的力量,想要直接让沈欢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小木块究竟是什么,苏璃不知道,敖邪也不知道,沈欢就更加不知道了。 不过此时小木块可谓是大展神威,即便有时间与空间力量的加入,依旧无法达到消灭沈欢或者说是消灭它的目的。 反而在经历一次次的重组以后,沈欢的肉身和灵魂愈发的强大,以他现在的身体强度足以承受住寂灭天劫。 可惜,沈欢目前所经历的并不是寂灭天劫,而是神罚,神所降临的惩罚,除非沈欢达到了和神一样的级别,否则根本没有办法抵抗。 神罚的威力月来越大,而小木块好像也在成正比增加。 对此毫不知情的沈欢,完全沉浸在一种虚空的状态,恐怕在小木块和神罚之间没有决出最终胜负之前,沈欢是没办法苏醒了。 巨鳌已经到了火山洞口,直接踏碎山壁走入了火山山腹当中。 当他看到沈欢的情况时,脸上的表情十分懵逼。 “这是……” 以巨鳌的视角来看,就是沈欢凝聚成人形,然后被神罚所劈散,成为一颗颗光点,但是这些光点还没有散开,便会再次凝聚到一起,接着来回重复。 “在神罚猴子下还能有此表现,真的很强,至少在自己的印象当中,这天地之间,还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到现在这个地步。” “自己选择来偷袭果然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不然光靠现在的神罚力量,想要消灭这个该死的人类怕是还需要不少的时间。” 观察了一会儿巨鳌总算看明白了,“那个绿光是内丹吗?亦或是某种保命的法宝?”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只要毁了那团绿光,这个人类便会魂飞魄散吧?” 巨鳌冷笑一声没有任何犹豫,便准备将四肢和头收回鳌壳之中。 他们鳌族来头巨大,肉身可谓是所有妖兽中最为强大的,要不然当年女娲也不会使用它们鳌族的腿脚来补这天上的漏洞。 只要他全身躲在鳌壳里,然后利用运转体内的妖气,在正中形成一个漩涡,让鳌壳旋转起来,利用旋转力和鳌壳的坚硬,从而形成最强大的物理攻击! 是的,物理力量的攻击,巨鳌见多识广,早就看出小木块的特性。 天劫所降临的,无论是雷龙、火魔还是其他,全都是能量体,而能量攻击对小木块并没有多大的伤害,甚至可以这么说……沈欢之所以能够挣扎这么久,利用的完全就是这么一个特性。 上天是公平的,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于完美的事物,抵抗的了能量攻击就无法抵抗物理攻击,如果双抗的话,那么就注定只能在低境界如此。 所以巨鳌可以肯定,自己这一击必定可以让沈欢魂飞魄散! 第1427章木块发芽,斩鳌堵洞灭神罚! “老大!” 孙悟空刚赶过来,就看到了半空中那旋转着的龟壳。 巨鳌的能力他刚刚已经领教过了,所以他十分担心,巨鳌这一击万一要是成功了,沈欢就再也没有回天之力了。 不过与此同时,他也清清楚楚的感受到了神罚的强大。 没有劈到自己身上,光是在一旁感受,就足以感受到一阵有一阵的毁天灭地之力。 巨鳌也发现了匆忙赶来的孙悟空,旋转中的他冷哼道:“猢狲你不要多管闲事儿,你要知道,我刚才之所以没有杀你,正是看在你我同时这个岛屿上的原住居民。” “你不帮忙我可以不计较,但若是你要阻止我的话,就不要怪我将你杀了!” “只要能够救老大,就算被你杀了又如何?” “愚蠢!”巨鳌气愤道:“你是妖兽,妖兽和人类是永远不可能做朋友的,在他们眼里,我们妖兽不过是任人宰割的猎物,只要他们发现对自己有益处的东西,就会毫不犹豫的对我们进行猎杀!” “放你妈的屁!”孙悟空直接吐了口唾沫,“按照你说的,只要没有人类我们妖兽就可以活下去了吗?”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个岛屿上的杀戮又是怎么回事儿?” “你说你是第一批妖兽中的唯一存活者,唯一的优胜者,那也就是说你杀了所有的妖兽,才能够成为第一大妖,在这种情况下,你跟我说我们妖兽的死亡都是人类造成的?” “别忘了,在老大没来之前,这个岛屿上只有妖兽没有人类!” “执迷不悟!”巨鳌声音冰冷道:“看来在击杀这个人类之前,我有必要将你这个叛徒也处理了!” “那就试试看,咱们两个究竟是谁更加厉害吧!”孙悟空说着,仰天长啸一声,体内的红色妖气不停震荡溢出体表,毛发之间也闪烁气一条又一条的雷电,毛发也如钢丝一般一根根的竖起。 “哼,狂化这种雕虫小技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的用处。”巨鳌说着便朝着孙悟空撞去。 孙悟空知道自己和巨鳌之间的差距,所以并没有想着硬拼,至于打败那更是没可能的事情,与巨鳌对战,他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拖延时间,从而给沈欢一个反击的机会。 “哼,想跑?没门!”巨鳌撞穿山腹以后,很快就利用回旋力飞了回来,“猢狲,这一次你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躲过去了!” 说完,巨鳌速度猛地加快。 孙悟空看到后二话没说连忙使用身外化身,准备混淆视听,让巨鳌失去正确的目标。 巨鳌直冲冲的朝着一个分身撞去,孙悟空的内心大松了口气。 “你中计了傻猴子!” “中计?!” 孙悟空一愣,回头看去,原理巨鳌的攻击目标根本就不是他,而是在他分身之后的沈欢。 “妈的混蛋!”孙悟空转身奋力想要追赶上去,可惜他的速度和巨鳌相比实在是太慢了。 “轰——咔嚓——” 巨鳌听到碎裂的声音以后,内心大喜,虽然他同样被震的七荤八素,倒飞而出,但是刚才的碎裂只剩很显然是小木块发出来的。 “成功了!” 果然在巨鳌的攻击过后,绿光瞬间减弱很多。 沈欢所化为的荧光点点,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凝聚在一块。 “咔嚓——” 就在这时,小木块又发出一阵破碎之声,之间在那微弱的碎缝之中,一颗小嫩芽悄然长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瞬间变成了一拇指大小的小树苗,他的根茎紧紧包裹在小木块之上。 而原本就要消散的荧光,猛然散发出五彩缤纷的亮光,只是刹那便凝聚在了一起。 “轰隆隆——” 与之前不同的是,这一次沈欢在凝聚之后并没有被神罚再次击溃,而是硬生生的扛下了一道又一道天劫。 “这、这不可能!怎么可能会这样!” 巨鳌眼神之中满是不可置信,他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状况,但也可以感觉出来,沈欢之所以会发生这种变化完全是因为自己刚才的那一次撞击。 “该死的人类,我要一脚踩扁你!”巨鳌说着身形竟然又巨大了几分,身为人类的沈欢再起面前,显得异常渺小。 “老大!” “轰——” 只听一声巨响,沈欢并没有被其一脚给踩扁,而是硬生生的扛了下来。 “这、这——怎么会这样?” 沈欢没有被踩死这个结果已经够人惊讶了,但结果却不光如此,沈欢不仅没有被他一脚踩死,反而抓住了他足底的一块软肉,生生的将它禁锢,无论他怎么挣扎都没有从沈欢手里挣脱出来。 “老大,你没事……真的太好了!” 孙悟空没工夫去感叹什么,在他看来,只要沈欢没有事儿就好了。 “猴子,有多远走多远!” “什么?” “有多远滚多远!记住,不管发生任何事情都不要回头!”沈欢说着直接将巨鳌给抡了起来,然后狠狠的摔在地上。 就像大话西游,孙悟空用金箍棒将牛魔王甩来甩去的场景如出一辙。 孙悟空二话没说转身就跑,他有一种预感,如果不赶紧滚——不赶紧走到话,他随时都可能会死。 “呼哧呼哧——” 孙悟空跑到了海边,半个身子都钻进了海水当中,“这个、这个距离应该没有问题了吧?” 他的话音刚落,整个火山便轰然倒塌与此同时,巨大的能量波动席卷了整个岛屿。 沈欢举着巨鳌一飞冲天,自语道:“我本还不知用什么方法来让这该死的神罚消失,你的出现却让我找到了完美的办法。” “你们巨鳌一族身体坚硬无比,如果我将你堵在神罚洞口,应该能够挡一会儿吧?”沈欢正说着,一道剑气直接从他体内发出,巨鳌那巨大的鳌腿直接被斩了下来。 “吼——嗷——” 不理会巨鳌的惨叫,沈欢一个转身,将鳌腿踢向了神罚的正中心。 “轰——” “还没完!”沈欢说着,又是一道剑气斩下鳌腿。 第三条! 第四条! 鳌头! 最后,沈欢双手猛然发力,将最后的鳌壳堵住了神罚的源头。 一时间变色风云恢复如常,只不过这周围万里晴空,除了日月再也没有半片云彩。 “咳咳——”孙悟空从水中露头,对着半空中的沈欢竖起了大拇指,“老大,牛—— 化为说完,沈欢就闪现到了他的深浅,一抓猴头,二话没说便开始手拟法诀,“快走,这个小世界要不了多久就会崩塌!” 第1428章离开无尽之岛 “老大现在神罚被你给挡住了,老王八也被你杀死了,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孙悟空一脸无所谓的说道:“至于你说的小世界毁灭,刚才老王八也和我说了,他说神罚会毁了这个小岛,可现在神罚都被你干掉了。” “巨鳌体内的血脉并不存在,起不到补天撑地的作用。”沈欢面色凝重道。 巨鳌的身体很坚硬没错,但是在沈欢的剑气面前和垃圾一模一样,随随便便和切豆腐似的直接就切掉了。 这样的肉身在神罚面前,根本支撑不了多久。 针对一个人的神罚只能发动一次,如果沈欢可以逃过这一次的神罚,之后神罚就再也不会出现在他的身上。 这个小岛是一个单独的小世界,也就是说只要离开这个世界,神罚就再也拿他没有办法。 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沈欢才会选择用巨鳌的尸体来挡住神罚的洞口,然后趁机离开小岛,回到原本的世界。 利用两个世界的漏洞,沈欢就可以完美的逃过这一波神罚。 神罚是永无止境的,尽管沈欢不会死,但按照这个进度发展下去,沈欢也不可能恢复自由之身,等于让毁灭一切的神罚变成了一种封印。 沈欢可不想让自己被封印在这个该死的地方,他这一次出来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突破飞仙境然后回去巩固实力,面对灭道者的来袭。 现在他的目的已经达到,只要保住性命离开这个小岛一切就都完美了。 “老大,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赶快离开这个小岛!” “可是——”孙悟空吞了口唾沫,“按照老王八的说法,离开这里的通道,应该在火山之中,要是咱们现在回去,老王八的身体却正好撑不住,那么咱们可就完蛋了。” 沈欢摇了摇头,“离开小岛的通道不在火山之中。” “不在?可是老王八说——” “巨鳌为了保存实力,长时间都处于一种沉睡的状态,只有很少的时间会露出海面观察情况,所以他对于离开这个岛屿的办法并不清楚。” 巨鳌心系小岛?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它是这些妖兽之中最早开启灵智的存在。 而且他不光有只会,好像对于外界的事情也十分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它不可能没有想过离开这里的办法。 如果火山真的存在离开的通道,防御力惊人的巨鳌恐怕早就离开了,岩浆的灼烧能力,对他的巨鳌壳可不起什么作用。 “那离开这里的通道在哪里?” “就在那边。”沈欢指着不远处说道。 那个声音曾经说过,这个小岛的入口和出口实际上是同一个,就像是吃自己尾巴的蛇,。 由于昏迷的缘故,沈欢并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地方进来的,但是大致方向还是可以确定的,只要在自己苏醒地方的附近施展术法,就一定可以找到离开小岛的通道。 孙悟空此时也已经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所以二话没说,紧紧的跟在沈欢身后。 等到了地方以后,沈欢便张开五指。 “雷!” “风!” “水!” “火!” “土!” 随着沈欢的一声声低喝,他虚张的五指上,分别闪耀气一阵亮光,在他说雷时,大拇指上闪气一阵蓝色的亮光,与此同时出现一个玄妙的字符,若是苏璃清醒的话,一定能够认得出来,这就是她之前记忆中玄印。 风,绿色光芒,形成玄印。 水,黑色光芒,形成玄印。 火,红色光芒,形成玄印。 土,黄色光芒,形成玄印。 沈欢五指在虚空之中绘画,最终在半空形成一个巨大的阵法,看起来十分玄妙,至少以孙悟空的阅历是看不懂的。 “启!” 随着一声低喝,原本光芒暗淡的阵法,忽然爆发出一股强烈的光芒,与此同时,巨鳌的尸体再也无法支撑,被神罚所劈开。 发现沈欢想要逃离之后,神罚快速移动,再次朝着身患和孙悟空袭来。 “走!” 沈欢拉着孙悟空二话没说,就纵身跳入了阵法之中。 “轰——” 神罚被憋了太多,毁掉巨鳌壳也并没有花费太长的时间,这一击可谓是神罚自出现以来到现在最强大的攻击。 最终神罚和阵法撞击到一起,发出巨大的轰鸣。 整个岛屿也在这两股巨大能量的冲击之下,支离破碎,最终整个空间都被撕裂,形成了一个类似黑洞跟的出现。 黑洞出现以后,将四周的一切都吸入到了自己的体内。 不光是物体,还有空间甚至是时间,最终凝聚成一点,闪烁一下亮光后便陷入了一片黑暗当中,仿佛这个小岛从未出现过,而这里本身就应该是一处虚无。 “呼啦啦——呼啦啦——” 海风拂过海面,与海浪声结合到一起,发出悦耳动听的流水声。 海鸥不时的落水捕鱼,翅膀挥舞的声音,听上去让人心旷神怡。 然而两道突兀出现的身影打破了这篇瓶颈,他们并非是凭空出现,而是在海水之中冲天而起。 犹如在被扔到水坑之中的炮仗,可惜大海不是水坑,两道身影所激发出的水柱也不是炮仗那么简单。 “咳咳——” 孙悟空一阵咳嗽,将胃里的海水咳出了大半,海水似乎就是他的天敌,而沈欢为了逃过神罚也没有支撑灵气罩什么的,让他喝了一肚子的海水。 他的表情虽然难受,但神情之间却带着一股兴奋,“好、好刺激。” “刺激个屁!”沈欢没好气的骂了一句,只有他知道刚才的情况有多么的危险。 毫不夸张的说,就刚刚那个情况,如果他再慢一步,孙悟空必死无疑,而他也将在毁灭和复原的变化当中,被永久封印。 “呕——”孙悟空又吐出了一些海水,然后看着波澜壮阔的海面兴奋道:“老大,这就是外面的世界吗?比那个小岛看起来大多了,没有雾气,但……这周围好像没有什么落脚的地方啊?” “我靠!老大你看,那个是什么东西?” 沈欢扭头看去,发现竟然是一艘客船。 “老大,那个家伙挺大的,咱们在他背上站一会儿吧?老这样飞着也不是办法。” “站你妹,走!” 两个会飞的人,将会给普通人造成多么大的冲击沈欢十分清楚,骂完以后,直接带着孙悟空消失在了这片天地之中。 与此同时,客船之中。 “船长,两个不明物体在雷达之中消失了。” “应该是错觉吧?”副手感叹道。 错觉?人可能有错觉,雷达也会有吗? 船长摇了摇头没再多想,航海之中遇到的稀奇事物实在太多了,他所希望的不过是航行平安顺利罢了…… 第1429章千幻、须弥戒,全都被毁掉了?! “好华丽,真不敢相信这些东西是用石头做的,哈哈,还会发光,老大你快看,这些房子好高,而且还能照出我的模样。” 对于第一次来到世俗孙悟空来说,这里的一切都是稀奇的,即便是给人类带来光污染的高楼大厦。 他的样子看起来,比第一次见到别墅的沈欢还要白痴。 沈欢坐在出租车上一直没有说话,看样子是在闭目养神,实际上是想弄明白自己的身体状况。 先是肉身力量,怎么说呢,沈欢现在的身体比之前更加轻松,或者说要不是这幅身体确实存在,沈欢就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变成了阴魂,这种轻盈舒适的感觉,让他觉得,现在的自己就算是环游地球也不会需要太长的时间。 这种状态比他当初附身到已经达到飞仙境的异时间轴的沈欢尸体上还要舒服。 至于防御和力量,沈欢没有主动去实验,但是传说中只有仙人可以做到的移山填海,在此时的他看来,也不过是挥手间就能够完成的事情。 若是他想,不需要运转任何的灵气,怕只是一阵掌风,就足以让成群的高楼大山瞬间变成一片废墟。 灵气方面…… 追星境会在丹田内凝聚九颗星耀,奔月境会聚星成月,逐日境便是满月退寒,炙炎成阳。 至于飞仙境,本应该是一片星河的模样,可是现在沈欢的丹田内没有星河,有的只是一颗小树苗。 这个小树苗在丹田之中显得十分渺小,但是却位立在丹田的正中心。 小树苗的根茎所包裹的地方,正是之前的小木块,只不过如今的小木块已经有些不成形的味道,与扎根在上的小树苗相比,更像是变成了类似土壤或者是养料一般的存在。 神罚之中,沈欢的记忆并不是很清晰,但是在巨鳌撞击的刹那,他的精神便已经凝固。 如今丹田内的灵气十分充沛,可以说是充沛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地步。 即便是用用之不竭来形容,也一点都不为过。 “这就是飞仙境的力量吗?” “不是!”一旁正在观察新鲜事物的孙悟空听到沈欢的感叹,将自己从老乌龟那里的仙位级别跟沈欢说了一下,“所以老大,你现在是寂灭真仙,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位寂灭真仙,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存在,恐怕连创造这个世界的神灵都不一定是你的对手!” 沈欢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以当时的情况老乌龟不可能对孙悟空说假话,他之所以摇头,是在否定自己现在的境界。 寂灭真仙身为道修顶尖的存在,所蕴含的力量肯定不止现在这样,不是说现在的沈欢不够强大,而是听老乌龟的形容,寂灭真仙的实力,至少也是一拳就能打爆地球的这种存在。 现在的沈欢虽然强大到随随便便就可以移山填海,可要他一群打爆地球,那是没多少可能了。 他最多也就是拥有消灭全人类的实力,消灭地球?恐怕他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再者说,沈欢所经历的是神罚,并不是寂灭天劫。 寂灭天劫在毁灭的同时,也会对飞升者起到一丝淬炼的作用,然而神罚的目的却是把人给弄死,完全没有任何的益处,要不是因为小木块这个存在,沈欢怕是永远也没有机会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 所以沈欢才会疑惑,自己现在究竟是一个怎样级别的存在。 而且除了小木块以外,沈欢还有一个疑惑,以那个声音的性格,应该不至于骗自己,他明明说的是将岛屿上所有的灵气都注入到自己体内,可到了最后却只不过是打开六感,让他感应到了原本岛屿上就存在的灵气。 “对了老大。”孙悟空咳嗽了两声,“其实从刚开始我就想问了。” “问什么?” “为什么这些人好像不怕我?” “时代不同了,在现代人的观念里,妖怪是只存在于电视剧里面的东西。”沈欢耐下性子解释道。 “可他们似乎还很关注我。” “可能是把你当做拍电视剧和考斯普雷了。”沈欢说着皱了下眉头,刚才他只顾着思考自身的问题,而忽略了孙悟空的长相问题。 只是一时间出现在公众视野内的话,倒没有什么大问题,但若是一直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就不是个事儿了。 想到这儿,沈欢开口对着司机说道:“司机师傅,找个人少的地方让我们下车吧。” 之前沈欢交代过,在没有他允许之前,要一直以神识的方式交流,所以刚才两人的对话,并没有传到司机耳朵里。 “人少地方?好嘞!”司机笑呵呵的说道:“你这朋友是在扮演动物园的吉祥物吧?嗨,还真别说,真像!现在的化妆技术,那真是越来越牛逼了。” “嗯,是啊。”沈欢应声说道,还好现代人喜欢胡想八想,要不然他还真的得好好找个借口来解释。 等到了人少的地方以后,沈欢直接给钱下车。 “老大,还有一个问题,也是我刚刚就想说了到那时因为紧张没有说出来。” “什么事儿?” “你身上的衣服是用灵气幻化出来的,对吧?” “嗯。” “你刚出来的时候是光着身子的吧?” “没错。” “你不觉得少了点什么?” “没——”沈欢正说着,双眼猛地睁大,须弥戒指、千幻呢?还有师父留给自己的玉坠也消失了! 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沈欢连忙开始检查自己的身体,发现……这三样东西真的消失了。 “草!” 想必他们已经全都被神罚给销毁了。 如果只是须弥戒指的话,沈欢一点也不心疼,有些东西没了,再找一些就好了,可是人呢? 别忘了,蕴含苏璃的血玉碎块可还在里面呢! 还有玉佩对他俩说有重大的纪念意义,还有千幻,那可是管制他性命的东西,况且历练还有敖邪、寒魄等等有灵性的器魂! “看来我猜得没错,那些东西全都毁了,不过——”孙悟空话锋一转,“老大,我很好奇,既然你浑身上下什么都没有了,那刚才的车钱你是怎么付的?” 对啊,既然须弥戒等东西已经不存在了,那刚才的车钱是怎么给的? 第1430章伴生小仙界 沈欢的钱包一直放在须弥戒里面,或者说,须弥戒就是他的钱包,虽然现在刷卡和网络支付十分方便,但还是有不少地方要用到现金的。 所以他在须弥戒里放了大量的现金,少说也要个一二百万,一般用现金的话,他都是直接用意念来召唤出钞票。 刚才也是一种个习惯性的行为,毕竟他当时想的,都是去天组找夏天帮忙解决一下孙悟空身份的问题,亦或是找大帝这个百科全书,学习一两招变化之法。 沈欢深吸了口气,尝试着召唤了一些龙首双头枪。 “出现了?!”沈欢惊讶的看着手中的武器,之后又尝试召唤其他武器,无一例外全都成功了,而且根据上面的荧光可以判断,器魂已经全都苏醒了。 “难道说他们只是形消失了,但是意志还在?可是千幻有意志吗?”想到这儿,沈欢捋起了袖子,朝着手腕看去。 只见原本的千幻手镯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刻画着玄妙字符的手镯纹身。 “千幻和自己……融为一体了?那么须弥戒是不是也——”想到这儿,沈欢懒得废话,连忙看向自己的手指,可是指头上什么都没有。 该死!千幻是由墨班打造的,一定有着特殊之处,所以他抛弃形体,改编成纹身和自己融为一体,可须弥戒指用苏璃的话来说,在道修昌盛的年代,完全就是烂大街的存在,这种东西肯定是没办法在神罚之中保留了。 不对! 如果须弥戒没有了,那刚才的钞票是怎么回事儿? 想到这儿,沈欢尝试用神识取钱——成功了。 那么……李瑾轩给自己的银行卡呢?也成功了! 血玉碎块! 随着两次成功获取,沈欢开始尝试获取最重要的东西。 “没事,呼……没事,竟然没事,这真是太好了。”沈欢大松了口气,血玉碎块被召唤了出来。 “苏璃,听得到我说话吗?” “听得到怎么了?”苏璃正说着,忽然一愣,“小欢子,你什么时候回来燕京了?” “没,你没事就好。”听到苏璃的回答,沈欢大松了口气。 一旁的孙悟空见沈欢自言自语忍不住问道:“老大,你咋了?” “没什么。” “这个猴子是谁?” “是这样的……”沈欢将自己在无尽之岛上的遭遇说了一下。 “你、你竟然进入到了神选之地?” “神选之地?” “是的,只有神选之人能够进入的神选之地。”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这么跟你说吧,曾经有三个人进入过这个地方,一个是绝世天骄天尊,一个是逆天邪剑的转世混沌之子,还有一个是雪歌殿第三代殿主慕容河。” “他们之所以能够成为至高无上的存在,和神选之地有着脱不了的关系。” “你的进入应该是一个意外,不过……小欢子,你似乎比他们三个更加厉害。” “厉害?” “是的,将守望者收为器魂,更是经历神罚而不死,你这个家伙,还真是一个漏洞一般的存在。”苏璃忍不住感叹道:“看来我猜的没错,那个小木块的来历绝对不凡。” “但我还有一个疑惑,须弥戒不见了,为什么我还能——” “还能召唤出东西对不对?”苏璃幻化出人形说道:“我没有到达过飞仙境,但是也曾听闻过一种传说,那就是凡是成为飞仙境强者的人,都会形成一个伴生的小仙界。” “小仙界?” “是的,你可以把它看做一个伴生空间,传闻中就算是最小的小仙界也有一个村庄那么大。”苏璃推测到:“你可以感应一下,说不定须弥戒已经和你的小仙界融为了一体。” “怎么感应?” “我不知道?”苏璃想了想,“不过你能够召唤出我们,就代表你和某个空间之间是有联系的,按照这个轨迹反推的话,说不定能够找到解决的办法。” 沈欢点了点头,开始尝试,果然没过多久他就发现自己的胸口正中心的位置,存在着一个光点,而这光点之中,蕴含着一个广阔无垠的天地,只是这天地之中除了草原和寥寥几颗树木,以及一个古色古香的小院子便什么都没有了。 沈欢走进院子里看了看,有几个卧房还有客厅厨房,以及书房,而在书房的书桌上放着一枚戒指,还有一个玉佩,正式须弥戒和药王玉佩。 “原来是这样。”沈欢将须弥戒取出戴在了手上,玉坠也是一样,他已经习惯了这两种东西额存在。 检查了一下,东西都还在,没有少一样,无论是御兽葫、信仰之物,甚至是魂焰都丝毫无损。 “你猜的没错,不过里面没什么东西……”沈欢将在小仙界的见闻对苏璃说了一下。 “你猜刚刚达到飞仙境,小仙界是这个模样也很正常,随着你的级别提升,里面的环境和建筑都会有所变化。”苏璃忽然玩味的问道:“你知道为什么这个伴生空间被称之为小仙界吗?” “为什么?” “因为有一个传说,所谓的仙界其实就是某位大能的伴生空间而已!” 沈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虽然是传说,但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老大,你到底在自言自语说什么啊?” “我在跟你嫂子说话。” 孙悟空一下子听懵逼了,“嫂、嫂子?” 沈欢点了点头,“狐狸精,现个身吧。” 苏璃凝聚出了实体,没好气的说道:“我有答应过要嫁给你吗?” 沈欢当做没听到,“叫嫂子。” 孙悟空二话没说,躬身低头,“嫂子!” “小欢子,要我说你也别跟我在这儿调情了,还是快回去看看你的小情人吧,你消失这么久他一定担心的要死。”苏璃说完,便化作一阵青烟回到了血玉碎片当中。 孙悟空一看这情况,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嫂子真牛逼!” “滚!” “哦。”孙悟空转身就准备开滚。 “你去哪?” “老大你不是让我滚吗。” “滚你个头,跟我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沈欢微笑道:“一个有玉皇大帝和阎罗王的地方。” 第1431章小欢,你终于回来了! 天组总部…… “你竟然没被天劫给劈死?我的意思是……你现在的境界好古怪,到底是什么境界?”夏天有些懵逼的看着沈欢,自从沈欢离开一个月以后,他就开始担心沈欢到底是不是被天劫给劈死了。 正犹豫着要不要把这事儿通知给林妙诗的时候,沈欢却自己出现了,还带了一只猴子。 最令夏天所奇怪的是,他竟然看不透沈欢的修为。 之前因为小木块的缘故他也看不出,但是飞升到飞仙境的他,多少能够感应出来一些,可现在他是真的一点感应都没有了,沈欢在他眼里就是一个普通人。 但是通过他的经验可以看出,沈欢的身体应该已经脱离凡人的范畴。 如今的沈欢和之前看上去像是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可是五官和身材都有很大的改善,看起来完全就是一个超级大帅哥,还是那种十分英俊且一点也不娘炮的那种。 谁也不敢说谁是颜值界天下第一,夏天也不敢去这么评价沈欢,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沈欢目前这个样子,秒杀当下荧幕上那些当红的小鲜肉是一点问题没有。 这还光是长相和身材上的变化,最重要的是气质上。 气质这种东西存在于无形当中,谁也看不到,但却都可以感受到。 沈欢如今气质内敛,反而多出了一种缥缈的仙气,这种不同于凡尘中人的气质,就是让夏天肯定沈欢一定达到了飞仙境的原因。 只不过他还有一些事情是无法确定的,因为沈欢所散发出的不光是仙气,还有一种让人站在其身旁便会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尤其是那一头垂至腰间的长发,若是再穿上一身长袍,怎么说呢……这种感觉完全就像是女频小说中常常用到的一个形容词——如同漫画中走出的美男子,还是那种东方气息十足的美男子。 对于比自己长得帅的人,夏天还是比较介意的,只不过他本身也够帅,最算再怎么样最多也就是势均力敌,可现在沈欢整个人给人的好感,明显压他一头啊。 “我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境界。”对于夏天,沈欢觉得没有什么可隐瞒。 虽然那个声音告诉他,什么人都不要相信,即便是最亲近的人,但是在陌生人和夏天两者之中选择,他肯定会选择后者,而不是前者。 听完沈欢说的经历以后,夏天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卧槽,无尽之岛,那个地方是神那个家伙,专门给神选之人开挂的地方,按理说名额应该已经满了,没想到你不光是进去,而且得到的好处比我们三个还大。” “不,也不完全是你的好处大,毕竟将守望者的灵魂变成器魂,只是一次性的增强实力,而我们则是持续性的增长,换而言之你就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鱼,而我们几个则是渔。”夏天说着面色忽然凝重了起来,“不过你说你从神罚之中逃了出来,这个就比较厉害了。” “我估计你之所以面临神罚,并不是神发动的神罚,而是你收服守望者而受到的天道神罚。” “不过不管怎么说你没事儿就好,而且你现在给我的感觉也不错。”夏天挠了挠头,“另外,你带个猴子过来干嘛?我们这里是不养野生动物的。” “我是孙悟空,齐天大圣你听说过吗?”孙悟空虽然没搞懂沈欢和夏天具体是什么关系,但给他的感觉应该是朋友,或者是类似于自己的存在。 “你?齐天大圣?”夏天忍不住捂着肚子笑了起来。 说实话,他刚开始的时候就看出了猴子的与众不同,可是当猴子说自己是齐天大圣的时候,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笑?” “没、没什么。”夏天摆了摆手,朝着沈欢看了一眼,“这个也是因为你的恶趣味吧?” “什么叫恶趣味我看挺好的。”大帝不知道何时冒了出来,看着孙悟空笑道:“孙悟空你好,我是玉皇大帝。” “玉皇大帝?”孙悟空先是一愣,然后随手抓起身旁的桌子,就朝着大帝身上砸,“玉帝老儿,吃俺老孙一棒!” “我棒你妹啊!”大帝叫骂一句,反手一击,看样子两人是准备当场就大战一场了。 “猴子,住手!” “老大,你的故事里讲过玉皇大帝是个坑爹货,现在这个老小子好不容易出来了,俺老孙当要好好教训教训他。” “不错,不错。”大帝点了点头,“欢子,你带这猴子过来,是为了给他找个安身的地方吧?就放我这吧,我和阎罗王一定会好好教导他的。” “教导?”孙悟空冷哼一声,“就凭你?” “我是菩提老祖,你说能教导你吗?” “你刚刚不还是玉皇大帝吗?” “那是我用来和王母啪啪时使用的身份,平时我就叫菩提老祖。”大帝一本正经的说道。 “猴子,你跟他过去吧,不过要记住,千万别学坏了,记住了吗?” “知道了老大!”孙悟空本性贪玩,见大帝这么好玩,自然是要多玩一会儿。 大帝则是拍了拍沈欢的肩膀,“放心吧,不出一个月我就还你一个真真正正的齐天大圣!” 如今已经离开了小岛,沈欢早就没有齐天大圣养成计划这种恶趣味了,只不过让孙悟空跟着大帝确实会有不少的好处,至少能够多学一些本事。 “猴子我就放你这儿了,要是他惹了什么乱事儿,你给我打个电话就好。” “应该没啥事儿,大帝最近的修为也长进了一些,阎罗王那个家伙的实力你也是知道的,自从和灭道者交过手以后,就像是疯了一样,不眠不休的修炼,如今的实力……呵呵,等到有时间你还是自己去体会吧。” 沈欢点了点头,“那我就先走了。” “我就知道你小子着急回家,不过你离开这么久,也是应该先回家报个到了,有时间再——” 看着沈欢凭空消失的位置,夏天没好气的说道:“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 林家…… 这一次沈欢回来没有先去拜见林老爷子,而是去了自己的爱巢,他准备给林妙诗一个惊喜,可是神念一扫却没有发现林妙诗的影子。 之后更是搜索整个林家都没有见到林妙诗,看到这个情况他只能感叹,“还是去见下林爷爷,问问怎么回事儿吧。” 林妙诗不爱逛街,也不爱出去,基本上就是宅女一个,沈欢还真不知道该往什么地方找。 “老爷子是在接待客人吗?”发现客厅中的闻人月和南星以后,沈欢小声嘀咕了一句。 “林爷——”为了不那么引人注目,沈欢是从门口走进去的,可他这话还没说完,林老爷子手中的茶杯啪嗒一身就掉在了地上,“小欢你终于回来了,妙诗她、妙诗她出事了!” 第1432章我不会和死人计较 “什么?!”沈欢没有想到一回来听到的就是这样的消息,之前沈欢不是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但是足以让林老爷子慌张的只有一件,那就是慕容家来人将林妙诗强行带走的那一次。 所以在听到林老爷子这句话以后,他在第一时间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又是慕容家做的?” 慕容家因为绑走林妙诗险些被灭族,在这样的打击下,按理说是不会发生什么事情的,但俗话说得好我,人算不如天算,斩草要除根。 当初慕容家在皇族和天组的双重插手下,保住了一些种子,而且最厉害的慕容老家主也没有死掉。 如果这一次真的是慕容家动的手脚,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慕容家的老不死,境界有所突破,所以才敢做出这种触碰逆鳞的行为。 而且当初他们慕容家也不是因为沈欢的压力,而是阎罗王、大帝以及厂公在场才做出的无奈选择。 林老爷子摇了摇头,“不、不是慕容家做的,自从上次的事情过去以后,慕容家就再也没有露过面。” “那是什么人做的?” “不知道,我没有和那种人打过交道,不过他临走前要我告诉你,说想要救妙诗的话,就去蚀阴山。” “蚀阴山?”沈欢的眉头直接皱起了眉头,“是噬魂教那群家伙吗?也是,当初我和夏天差点将他们一网打尽,有足够的理由绑架妙诗来威胁我。” “哼!”沈欢冷哼一声,周围的空气忍不住随之一阵震动,坐在椅子上的闻人月和南星也受到了波及,纷纷改色。 闻人月改变脸色是因为,他没想到沈欢已经将养生之法修炼到了这种地步。 其实准确来说,她和林老爷子一同发现了沈欢归来。 自打见到沈欢的第一眼,闻人月便确定,这年轻人便是新一代的药王。 气质?实力? 闻人月是一个医师,对于道修的事情只是略有耳闻,并不知道道修是一个怎样的体系,或者实力表现为何。 她之所以能够一眼认出这人便是药王,是因为沈欢穿着药王白袍,以及他脖颈上所佩戴的药王令。 这一身行头是沈欢为了装逼而特地穿上的,为的就是配合自己这一身仙气来给林妙诗一个惊喜。 虽然灵气所变化的衣服好处多多,比如永远不会脏,比防弹衣还要坚韧,甚至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需要啪啪的时候只需要将灵气解散就好,根本不用脱衣服。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没有礼貌!”南星之所以变色,则是在恼怒沈欢的无视,“为了见你我师父已经在这里等了一个多月,你进来不跟我师父打招呼也就算了,还用这种装神弄鬼的手段来戏弄我师父!” 沈欢扭头打量了两人两眼,“蝴蝶谷的?” “哼!还算你有一些眼力见,还不快快跟我还有师父道歉?” “道歉?”沈欢冷笑一声,“抱歉,我现在没工夫去管你们蝴蝶谷的闲蛋事儿,请回吧。” “你什么意思。” “滚!”沈欢脸色一下子就变了,“这一次听懂了吗?” “你——” “闭嘴南星!”闻人月大喝一声镇住自己的小徒弟,然后起身对沈欢行礼道:“沈药王,我徒儿年幼无知还请见谅。” 见沈欢不说话,她继续说道:“林小姐当初被绑时我也在场,没能保护林小姐,在下十分自责,所——” “我也同样没工夫听你打官腔,另外,我不想重复我刚才已经说过的话。” “你这个后生,别以为你是药王——” “住嘴!”闻人月实在是忍无可忍,一巴掌打在了南星脸上,“如果你再说一句话,为师就将你逐出师门!” 南星双眼瞪大,眼眶泛红,自从记事以来,闻人月就从来没有打过她,而现在闻人月竟然为了一个外人而掌掴自己。 “沈药王,在下——” “你不需要请求我谅解,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因为……”沈欢目光冰冷的看着南星,“我不会跟一个死人计较。” “药王大人手下留情,南星她常年居于谷内,没有见过什么世面,加上我对他娇宠过多,才会导致她如此蛮横无理,请您——” “你误会了,我不会杀她,只是她的时日确实不多了。” 闻人月面色一惊,当初独孤城离开的时候,对南星动了手脚,她想尽一切办法医治,才将南星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 但听沈欢的口气,南星的病根似乎并没有斩去。 “药王大人您的意思是——” “我没什么意思,也没什么时间。” 见沈欢语气极为不耐烦,闻人月只能忍住急切救徒的心情,拱手道:“沈药王的家事更为重要,等解决了家事,再出手相救也不迟。” 沈欢没有再理会两人,对着林老爷子说道:“爷爷,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林老爷子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沈欢思考了一下,点头道:“爷爷,你放心妙诗应该没有什么事情,他们的目标是我,否则当初不可能因为妙诗几句话而不敢妄动。” “可是妙诗已经被绑去一个多月了——” “放心爷爷,我会把妙诗带回来的,不过以后要是再遇到这种事情,你最好先联系一下夏天。” “我怕自去找夏天会引起对方的不满,让妙诗——” “嗯,我知道了,爷爷,我先去了,您在家好好休息。”沈欢说完,身影便凭空消失在了原地,等到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到了燕京市的郊区。 他平淡的神情,也由愤怒所取代。 在林家客厅对老爷子说的那些话,并不是沈欢的真心话,之所以那样说,只不过是想让老爷子将悬着心放下而已。 噬魂教的定义是什么?歪门邪道,连华夏皇族都想将其铲除,从之前几次交锋的情况来看,噬魂教的人绝非善类,而林妙诗在那里待了一个多月,根本不知道会受到怎样的待遇。 “噬魂教,如果妙诗受到一丝的伤害,我沈欢必定将你们杀得鸡犬不留!” 第1433章那就去死吧 蚀阴山,噬魂教总舵,会堂大殿内,独孤城一脸恭敬的半跪在地上,即便曾经是一教之主,但在那位大人面前,他依旧不敢有任何的妄动。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说是这么说,但是在独孤城这类“大人物”的眼中,生命才是最珍贵的,没有了生命就什么都没有了。 好死不如赖活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活着就总有翻身的一天,而死了,就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 失去一点点自由,丢下一点点脸面,那有什么。 “大人,已经一个多月了,沈欢还没有过来,您看他是不是不敢来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建议让我再去燕京一趟。” 人影看着手中燃烧的雪茄却没有要抽的意思,“你去燕京打算做什么?” “直接把沈欢给抓过来。”独孤城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怕石化告诉您,我和沈欢之间也是有仇恨的,所以您当初让我过去的时候,我就想直接把沈欢给带过来。” “哦?”人影将雪茄熄灭,拿出了一根艾条,点燃以后轻轻嗅了一番,“你可知道那沈欢是什么实力?” “虽然不大明确,但是论起偷袭,无论任何人都不如我们魂修,而我是现代魂修群体中最为强大的存在,道修那边又因为道劫日的影响而逐渐式微,想必那个沈欢也厉害不到什么程度。” “愚蠢。”虽然是在骂人,但从人影嘴里说出来就像是在用平淡无奇的口吻阐述着一件铁铮铮的事实,“按照你这个说法,是不是我也没有你厉害,要知道,我其实也是一名道修。” “这——”独孤城这才想起来这些话有什么毛病,换句话说,他是当教主当的习惯了,什么时候尝试去讨好过别人,让他挑毛病能够挑出来一堆,但要是真讲起来,他反倒是没有那个能耐了。 “那个沈欢只不过是一个修炼了养生功夫的医师而已,怎么能够和您相比?” “听你这话里的意思,似乎有些看不起医师这个行业。” 独孤城揣摩了一下这话里的意思,刚刚人影已经说明他本身是一个道修,既然是道修那应该就没有医师什么事儿了,想到这儿,独孤城才慢慢开口说道:“医师只是对世俗凡人有用而已,至于我们,那还真没有多大用处了。” “你错了。” “我错了?” “是的,你说的作用只是世俗医师,你可知道一名针对修炼之人的医师有多么厉害?活死人肉白骨不在话下,更加厉害的是,他们只需要几天就可以炼制出,让人突破的丹药,亦或是几十天就可以炼制出足以令凡人脱胎换骨,白日飞升的丹药。” “您……说的这个应该是炼丹师吧?”独孤城见人影没有说话,便继续说道:“炼丹师不同于医师——” “你说的没错,炼丹师不等同于医师,因为他只是医师一个小小的分支。”人影做了一个深呼吸,他似乎很习惯艾柱的味道,“你不是道修,就永远也无法了解,医师究竟是一种怎样强大的存在。” 独孤城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默不作声,在这个时刻,少说就等于少错。 “你不相信是吗?” “属下不是不相信,只是——” “只是你真的不相信对吗?” “我——” “好了,我不是来和你争辩这个的。”人影摆了摆手,“你不是着急的想要去燕京将沈欢给绑过来吗?” “属下确实是这么想的。” “不用了。” “不用?”独孤城愣了一下,您老人家已经霸占这里十几天,这一天天的待在屋子里什么也不做,沈欢不来您也不着急。 事实上独孤城也没什么可着急的,但是按捺不住冰灵在那里不停的催促,关乎冰灵和沈欢之间的事情他也是知道,帮冰灵报仇,也是他一早就答应过的。 “因为沈欢很快就来了,只要你们交过手,就应该可以明白,你所说的话有多么的愚蠢。” 独孤城暗自咬了咬牙没有说话,对于自己的实力,他有着绝对的自信,当初之所以选择逃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不想造成不必要的伤亡,而他所做的事情,又关乎整个华夏的国运,为了大局考虑,他还不想那么快的和天组的人碰面。 到时候就让你看看,我独孤城虽然打不过你,但也不是一无是处之人! 蚀阴山,浓雾范围内…… 冰灵一脸震惊的看着眼前的白袍男子,对方的模样即便是化成灰她也认得,只是对方身上的气息却让她觉得很陌生。 甚至冰灵心中生出了一丝感觉,眼前这个白袍男子,绝对不是自己所认识的沈欢。 “很意外?”沈欢看着跪在地上的冰灵,声音之中好像不夹带任何的感情,“是不是在疑惑,你灵魂上的契约明明被解除了,我怎么依旧可以命令你?” 冰灵没有说话,因为沈欢的话正是她心中所想。 “我所下的咒印,又岂非是普通人可以解决的?” 沈欢冷笑一声,继续说道:“女人,将一切都表现在脸上可不是什么好的行为……现在带我去噬魂教。” “我如果不——” 冰灵的话还没有说完,便感觉自己的脑袋头痛无比,仿佛万针开扎一般。 “那就去死吧!” 冰灵身心剧痛,但是在她看来,沈欢只不过是折磨一下自己而已,从刚才的对话就可以得知自己还有一些用处,在利用价值没有用光之前,自己就一定不会死。 “可惜,你猜错了。” 沈欢话音刚落,冰灵的脑袋就从脖颈处掉了下来。 他原本留着冰灵就是为了对付噬魂教,只不过中间出现了太多的插曲,以至于忘了还有这么一颗不听话的棋子埋藏在噬魂教当中。 沈欢不是一个喜欢滥杀无辜的人,他叫冰灵出来,正是想要给她一个重生的机会,可惜这个冰灵对自己只有恨意,内心中有些什么想法,更是被他看的一清二楚,这样人完全没有留下的必要。 “嗡嗡嗡——” 沈欢用灵气吸起冰灵的头颅,紧接着瞬间消失,再次出现已然到了噬魂教的山门。 二话没说,就将头颅扔了出去,直砸雕刻着噬魂教三个大字的石碑上…… 第1434章灭教(上) “轰——” 石碑直接被轰碎,巨大的爆破声将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怎么回事儿?” “谁有捣蛋乱扔炮仗了?不怕那位大人逮住把你们给生吞活剥咯?” “狗屁的炮仗,是他妈石碑碎了!” “石碑?!这、这怎么可能?!” 噬魂教为了这块石碑可是费了不少功夫,整体看着像是石头,实际上是由玄铁所铸成,这么一大块玄铁,要破坏起来可是十分困难的。 更别说这种破坏到差不多成为齑粉的状态,这一点就算是噬魂教教主都没办法做到。 “不对,石碑虽然谈没了,可、可原来放石碑的地方,却多出了一个人头啊!” “什么人头,你看花眼了吧?” “卧槽,还真是一个人头,还是女人头。” “这、这不是教主夫人么。” “是冰灵那个女人?!” 众人的表情十分惊讶,但也有几分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 按道理来说,这个冰灵的入教时间最短,理应是最小的,可自从他成为教主的心头肉以后,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整天以教主夫人自称,到处欺男霸女。 一个害死自己整个门派的贱货,有什么可装逼的! 这是当初大多数人的想法,他们嘴上虽然不敢说,但是心里总是能想的。 现在看到冰灵死了,他们的内心是又惊又喜,喜是因为这个该死的女人终于死了,惊的是究竟是谁杀了这个女人。 自从那位大人来了,教主和冰灵的地位虽然有所下降,但那也是针对那位大人来说,对于他们来说还是压人一头的上司。 现在代表着噬魂教门面的石碑被砸了,教主夫人也被杀了,这已经不是个人荣辱的事情了,而是关乎整个噬魂教颜面的事情。 “莫不成是有什么人来挑衅?” “不应该啊,冰灵自从入教以后,基本上就没有离开过总殿的范围,要说杀他也是里面的人杀他啊。” “难道是那位大人动的手?” 自从经历了人影事件以后,他们这群噬魂教的人就全都变怂了,生怕再来一个人影一般的存在,来把自己给杀了。 经历过两次特殊事件的噬魂教,早不如当初那般,而且噬魂教虽然说是信奉恶灵的邪教,但事实上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说到底噬魂教虽然挂着邪教的名头,却不是教更准确的来说,应该是门派一类的存在。 门派没有信仰,忠诚度完全是由恩威并施来控制的,至于噬魂教教主则是利用一些其他的手段。 换种说法,他们不是发自内心的为谁谁而战斗,而是被迫的去做某些事情,内心实际上并不是十分的情愿。 这种团体,实际上是最容易被击破的。 就在他们纷纷猜测的时候,半空中忽然传来了一个声音,“让你们教主给我滚出来!” “真的是外敌入侵?!” “对方什么来头,竟然直呼教主滚出来。” “看样子他还不知道那位大人的存在,应该是一个垃圾。” 想到这儿,他们又来了胆气。 他们是魂修,主要修炼的是灵魂和精神上的力量。 肉身上他们有着先天性的劣势,想到对方可能是武者,他们也就没有那么担心了。 当他们看到站在高山上的沈欢以后,更是大松了口气,开什么玩笑,一个打扮十分骚包的年轻人而已,就这种年龄,怎么可能是十分强大的高手。 想到这儿,众人纷纷开口问道:“小子,你知不知道你刚才杀的是什么人?毁的又是什么碑?” “别跟他啰嗦废话,摇铃,喊人!”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面对这一群喽啰,沈欢不想浪费过多的时间,说道:“医道二盟,沈欢!” “医道二盟,你们听说过没?” “医道盟我听说过,这个医道二盟,是不是医道盟的分舵啊?” “切,一个分舵而已,就算是医道盟全都一起过来我们也没必要怕,一群医师而已。” “不对,他、他是沈欢,那位大人来我们这儿等了一个多月,正是为了等这个叫沈欢的。” 忽然人群之中,有人想起了沈欢这个名字代表着什么。 “我、我也想起来,上次就是他带天组来我们这里搞事儿的。” “他说的医道二盟好像不是医道盟分舵,而是医道盟和刚刚崛起的道盟!沈欢分别是这两个联盟的药王和盟主。” “我是做情报工作的,以现在道盟的成长速度,他们好像要重新崛起,就目前的势力,已经隐约有压隐世家族一头的感觉了。” “难怪能够成为那位大人的对手。” “啰嗦个屁啊,咱们应该怎么做?” “通知教主和那位大人,现在的局势不是我们这些人可以掌控的了。” 他们这边正说着,天空忽然飘下一只巨手,将他们全都砸入地面,碾压成了肉饼。 “既然你们不去统治,那我就自己进去吧。”沈欢说话间,便踏着这些人的尸体,朝着刚刚装潢过的大殿走去。 太过狠辣? 噬魂教是魂修一脉没错,但他们所修炼的却不是正统的魂修之术,而是邪术! 想要提升实力,就必须吸取活人的精血和魂魄,来提升自己的实力。 在场众人没有一个是凡人,也就是说他们每个都杀过人,而且还用活生生抽光凡人身上精华灵魂的残忍手段。 这样的人早已不配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留下来只会让他们残害更多的无辜百姓。 最主要的是……沈欢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放过噬魂教的任何一人。 杀鸡儆猴,这是沈欢当初针对隐世家族所使用的办法。 但噬魂教只有一个,那就全都杀光! 沈欢这一次来的目的,不光是要救出林妙诗,更是要警告那些隐藏在暗处,对他有想法的势力,这些势力当中,包括皇族! 当初他没有达到飞仙境时,就不畏惧,现如今已经蜕凡成仙自然仍是一样。 仙人的尊严,又岂是凡人可以随意触犯,更何况他们所做的事情,刚好冒犯了沈欢的逆鳞! 以独孤城的修为,怎么会不知道沈欢在外面所做的一切。 “沈欢,我杀了你!” 话音未落,他便直接冲了出去! 第1435章灭教(下) 独孤城,本不姓独孤,至于姓什么他也不知道,因为他是一个孤儿,记事起他就是一个人,后来在得到前任噬魂教教主独孤一方的传承后,便给予了自己独孤的姓氏。 其实除了几段文字以外,他和独孤一方之间并没有太多的联系,但是他却非常喜欢独孤这个姓氏。 因为没有文化,因为没有钱,没有人看得起他。 在没有得到传承之前,他只是一个混迹在这都市的孤儿,遭遇着各种不公平的待遇。 独孤城,在这城市里孤独终老。 很难想象,他曾经也是一个文艺青年。 在习得噬魂教的秘法以后,他便将那些之前所有瞧不起他的人给杀了。 因为使用的是魂术,所以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证据,就算警察怀疑也没有证据。 得到力量以后的独孤城开始自大,只要有任何人对他露出一丝不屑的申请,他都要杀掉对方。 杀人可以获得快乐,并且提升实力,为什么不这样做呢? 自卑到极点的内心,不顾一切也想要获得的至尊。 在这种矛盾,以及得到超脱世俗的力量之下,独孤城的内心最终陷入了扭曲。 他开始滥杀无辜,同时想着该怎样提升自己的实力和势力! 奸杀女人,下身享受着过人的快感,双耳听着令人陶醉的惨叫,是他自称为教主以后,最爱干的事情。 可是随着功法修炼的深入,他逐渐丧失了那种功能,就像是四号玩多了的瘾君子,从超脱世俗的快感,到最终的无法挺立。 不能再做男人的他,更加变态,所做之事根本不能在用人类这个词汇来形容。 独孤辰是病态的,他所做的事情也是病态的,但是冰灵的出现,却让他的生活中一丝契机,即便以他疯子一般的头脑,早已发现冰灵跟他只不过是为了利用自己报仇而已。 冰灵,这个蛇蝎女人,是独孤城生活当中唯一的精神食粮。 可现在,沈欢却将冰灵给杀了,他无法接受!他要杀了沈欢报仇!他要将沈欢碎尸万段! “沈欢,我要杀了你!” 独孤城直接撞破大殿的门,即便他的肉身能力并不是十分强大,愤怒使他失去了理智。 若是平时的他,一定会选择偷袭,因为暗杀才是魂修的强大之处。 “妙诗是你绑的?” 独孤城没有说话,一拳朝着沈欢的脸上打去。 沈欢身形在原地消失,再次出现已经从后方拎住了独孤城的衣后领,“同样的问题我最多问两遍,妙诗是你绑的?” “没错,是我绑的,可惜你来的太晚了,因为你的懦弱,我已经选择杀了她!”独孤城正说着,猛然大笑道:“中了我的噬魂咒,你就准备等死吧!” “是吗?”沈欢面无表情,将独孤城松开,就在独孤城以为沈欢必死无疑的时候,却听沈欢继续说道:“我听说中了魂修术法的人,只要将魂修击杀了就行了吧?” “杀我?也得看你有没有那个本——” “嘭——” 独孤城的话还没有说完,沈欢便一巴掌拍碎了他的脑袋。 原本跟出来想要助威的一干噬魂教高层,看到独孤城被一巴掌开飘,顿时全都傻了眼。 在他们心中,独孤城就是不败的神话,因为这位教主的魂修之术,当时无敌,杀人只需要一个念头就够了。 那位大人的出现,表现的十分强势,但是在他们心中,独孤城的地位并没有下降多少。 可现在,被他们视为无敌的独孤城教主,竟然就这么一巴掌让沈欢给拍死了。 那可是至高无上,强大无比的教主啊,一巴掌就给拍死了。 若是斗上几个回合以后才死,那也就罢了,毕竟沈欢是那位大人钦点的对象。 现在这个情况已经超乎了他们的想象,一招身死,是谁都没有想象到的结果。 “教、教主死了?” “教主死了。” “我们要不要为教主报仇?” 这个问题谁也没有回答,独孤城都死了,他们这些人又有什么用? 要知道,光是独孤城一人,就不是他们能够比拟的,要不然早就反了,何必一直这样屈居于人下。 “跑!” 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噬魂教的高层和教徒们,一下子就变成了四处乱窜的没头苍蝇,他们心中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活下去。 独孤城死了,也就等于他们身上的禁制消失了。 没有禁制就代表着自由,只要到了世俗,以他们的这种手段,随随便便都能混个大师当当。 “想跑?”可惜,沈欢却没有放过他们的意思。 只见他五指虚张,指向天空,天空中便汇聚了一团乌云,紧接着手猛地一落,就可以看到无数条雷龙直劈而下。 整个噬魂教的大殿似乎就在一瞬间化为乌有,毁灭的不光是大殿,只要是在范围内的噬魂教高层和教徒全都死无全尸。 如果说逐日境及之前的境界是向天地借力,那么飞仙境以后就是命令天地之力,这种差别可不光是两个词语的差别。 一瞬间,除了新见的那几座建筑,整个噬魂教可谓是一个活人都没有了,而沈欢从始至终只是挥舞了三次巴掌而已。 但沈欢脸上并没有任何的快意,漂浮在空中,对着大殿废墟说道:“既然在又何必躲藏起来。” “哈哈哈——”废墟之中传出一片爽朗的笑声,“沈欢,看来我还是低估了你,没想到从离开鹏城到现在的几个月,你竟然成长了这么多。” “不过……你这样做就不怕把林妙诗给劈死吗?” “妙诗身上有一个用追猎千里浸泡过的香囊,你虽然使用了某种手段遮蔽了追猎千里的气味,但也只是远距离而已,当我到了这里,你所使用的手段就可以说是失去了效果。”沈欢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人影,从对方刚才的话,他已经判断出了对方的身份。 这个人应该就是鲨齿帮那群任口中的那位大人,也是鲨齿帮幕后真正的老大。 “刚才我用天眼看过了,妙诗没有任何事,相反还被照顾的很好。” 人影也慢慢漂浮到了空中,“既然如此,你又何必灭人全教呢?” “因为他们该死,你……也一样!” 第1436章只有飞仙境中期,就不要装逼了! “你身上的戾气太重了。”人影并没有被沈欢的话给吓到,“你身为一名医师,从救人转变成杀人,不觉得有些不妥吗?” “谁说医师就一定要救人的?”沈欢看着对方,淡淡的说道:“从我接触中医开始,我师父就告诉过我一句话,中医可以杀人也可以救人。” “而且,我刚才所使用的方法,并非是医术,而是道术,我是医道盟的药王,也是道盟的盟主……其实我杀不杀人和我的身份没有任何关系,我之所以杀了他们是因为他们该死,你也一样。” “好了,咱们废话少说,你绑妙诗过来,却没有伤害她,目的应该是在我身上,说吧,你找我过来是干什么?” 人影没有回答,而是玩味的反问道:“那你觉得我找你过来是为了什么呢?” “应该和鲨齿帮的事情有关系,但关系也不大。”沈欢在空中走了两步,以他如今的实力,在空中和在地上几乎可以说是没有任何的区别,当然,在地上可能会更有一些安全感。 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能够在我刚才的高阶术法中而不死,想必也是有一些本事的,鲨齿帮这样的帮会你虽然不能要多少有多少,但是再创立一个同等势力并不是什么难事儿。” “没错,继续说。” “但是一般想你这种人,都十分的在意面子,我从你手里夺走鲨齿帮,就等于赤裸裸的给了你一个巴掌。” “可以这么说。” “不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不在这里。” “你说说看。” “主要原因应该在你的神仆身上。”沈欢摊手说道:“道劫日后,道修的情况十分不乐观,基本上没有一人能够达到逐日境的级别,更别提什么飞仙。” “但是你却创造出了一个逐日境的高手,想必是花了不少的时间和心血。”沈欢笑了笑,“而我却让你辛辛苦苦培养出的高手,毁于一旦,所以你非常的恨我。” 人影耸了耸肩,“按照你的说法,我应该会选择杀掉你身边的人来解恨,但事实上我并没有,你说是为什么呢?” 沈欢似乎料到人影会这么问,笑了一声,“因为你想找我合作。” “刚才已经说过了,道劫日以后,道修能够突破到逐日境的都非常稀少,而你培养出来的仆人也十分不易,显然是不可能再培养出第二个。” “我身为当时唯一一个位于半仙之境的道修,你很自然的就将目标放在了我的身上。” “只要是稍微成熟一点的人,都知道,只有永远的利益,而没有永远的敌人,更何况——”沈欢的声音猛地一顿,脸上的笑意也消失一空,“我们身上有着太多相似的地方了。” 人影摆出一幅疑惑的姿态,“相似?” “你没必要和我装迷糊。”沈欢语气有些不悦的说道:“先不说道劫日的原因,导致能够施展高阶术法人数的限制,这个魂焰除了我,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第二个人有!” 看着沈欢手中那奇妙的魂焰,人影不屑的笑道:“魂焰这种东西,只要是魂修就会掌控,凭什么说我们之间有相似?” “就凭我这个独一无二的颜色,莫不成你的魂焰也和我的一样,曾经将整个人的灵魂都炼化成了魂焰,并且和纯阳之火融合过?” 人影沉默了良久没有说话。 “看来我猜对了,你并不是这个时间轴上的人。”沈欢闪现到人影的身后指着对方的背部说道:“从看到你的背影,我就有了这种想法,和我一模一样的背影,这是大多数从其他时间轴上穿越而来之人的特征之一!” “时间轴?”人影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沈欢啊沈欢,你真是喜欢自作聪明。” 人影慢慢转过身,竖起了食指,“你的推断很精彩,可是有几处是错误的,第一,我之所以找你过来不是因为鲨齿帮也不是因为我的仆人,而是为了我的面子,第二,你说制造仆人那样逐日境高手对我来说很困难,事实上并非如此,制造他们对我来说很容易,甚至只需要两三天的时间就可以制造一个,第三,你说我想和你合作?那更大错特错,我之所以没有针对林小姐报仇,是因为我不喜欢伤害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事,我这个人很讲究,谁做的事情就需要谁来受罚。” “让我失去面子的人是你,我要报仇的对象自然也是你。” “至于你问我,我是否也和你一样将魂焰和其他火焰融合过,我只能很遗憾的告诉你,没有,甚至我手里的根本就不是什么魂焰。” 人影说着,将手缓缓举了起来,在他手心中燃烧着的,真是那一团紫黑色的魂焰。 可是很快,那魂焰就变成了青色,之后又变成了红色、白色、黑色! 最终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被他变了一遍。 “现在你还觉得我们一样吗?”人影冷哼一声,“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一见到你这个人就非常非常的讨厌!恨不得将你抽筋剥骨!” 被人影反驳以后,沈欢脸上也没出现什么悲伤的神情,而是无奈的叹了口气,“是吗?原来我全都猜错了啊。” “很失望对吧?” “我为什么要失望?”沈欢嘴角翘起一丝玩味的笑意,“我根本必要失望,因为我不管猜的是对还是错,结果都只有一个——你会死。” “狂妄!”人影冷哼道:“我承认三日不见当刮目相看,可惜以你的实力,莫说要杀我,能在我的攻击中活下来就算不错了!” 人影话音刚落,周围便风云变色,山摇地动,仿佛要发生什么自然灾害一般。 “忘了告诉你,其实我前些日子,刚刚突破到了飞仙境中期!”人影玩味的冷笑一声,“你知道飞仙境中期代表着什么吗?” 人影收起笑容,声音冰冷道:“意味着你将必死无疑!” 说着,人影直接用灵气凝聚出了一把大剑,那把巨剑足有十米多长,完全是由灵气凝聚而成,上面到处都充斥着强大的剑气。 “死!” 随着人影一声低喝,大剑直接朝着沈欢冲了过去。 那种划破长空的声音,犹如一阵阵雷鸣,直刺人心。 “既然只是飞仙境中期,那就不要在老子面前随便装逼了!” 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出拳朝着向自己袭来大剑击去。 人影看到后,忍不住大笑了起来,“竟然想用肉身来扛我的雷霆巨剑,简直——这、这怎么可能?!” 在他看来无坚不摧的巨剑,竟然直接被沈欢一拳给轰成了灵气碎屑! 第1437章掌掴飞仙如揍混混 飞仙境中期,在目前的等级制度当中,可以说是无敌的存在。 所以人影才会不将沈欢放在眼中,或者换句话来说,即便是面对灭道者他也会用同样的态度对待。 而且,因为小树苗的缘故,沈欢看起来除了气质和相貌上有些变化以外,剩下的和普通人完全一样。 这种状态非常容易造成判断失误,再加他自己实力出众,根本没必要去在意沈欢究竟强大到了什么地步。 “你……你究竟是什么境界?”人影的语气有些慌张,“该不会已经达到飞仙境后期了吧?” “我什么境界?”沈欢拍了拍手上的灵气碎屑,“其实我也很想知道我是什么境界。” “你——”人影气的身子一颤,任何人对于失去掌控或是预料中相反的事情,都会表现的恼羞成怒。 就好比即时动作类游戏中的打装备,亦或是回合制角色扮演类中的洗宠物,再好比现实中的告白失败。 人影此时就处于这样的状态,他没有想过用巨剑一下子就弄死沈欢,但苦头还是要吃的,可现在沈欢什么苦头都没吃,甚至连躲都没有躲,直接就把巨剑给毁灭了。 “沈欢莫非你以为破了我的神通就可以击败我了吗?” 沈欢笑着摆了摆手,“说的哪里话,我沈欢又岂是那么计较的人……” “我不会因为击破你的神通就认为可以击败你,但是我认为——杀你,却是没什么问题了。” “口出狂言!”人影冷哼一声,大手一挥,便又准备发动神通。 沈欢却先他一步出手,瞬间出现在他面前,然后一巴掌猛猛地扇打在了人影的脸上。 “这第一巴掌是为妙诗打的。” 人影从未想过,已经到了这个级别的他,有一天还会受到这种低端的攻击。 “你——” “啪!” 不等人影开口,沈欢便已经反手一个耳光,将原本偏向左边的头,打到了右边,“这第二巴掌,是替我自己打的。” “第三巴掌,是想让你明白,威胁我沈欢是要付出代价的。”说着又甩过去一巴掌。 “第四巴掌,是因为那些问题我全都没有猜中打的!” “第五巴掌,是因为你一个垃圾却敢在我面前装逼打的。” “第六巴掌,是因为你不敢以真面目示人打的,老子最讨厌藏头露尾的家伙。” “第七巴掌,是因为你和一样穿了袍子,还穿着颜色相反的黑色,很明显是在跟我作对。” “第八巴掌,是因为我忽然想起来,你刚才故意引我上钩,然后让我做出错误的推断,这让我觉得被人调戏了智商。” 犹如掌掴混混一般的场景,让人影一脸的恼怒,可他却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沈欢看似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巴掌实际上每一巴掌都包括了暗劲和灵气,暗劲让他疼痛无不,灵气则是像入侵的病毒一般,将他的穴道全都堵死,最终造就了这个看似滑稽却十分无奈的场景。 相比于愤怒,人影心中更多的是一种委屈,刚开始的几个理由还算正常,可到了这后面,理由完全就是胡诌乱侃了。 虽然不至于莫须有,可也不至于这一巴掌接着一巴掌的朝着脸上打啊。 “第九巴掌,是因为我暂时找不到什么借口打的。” “第十巴掌,是因为我忽然想起来用什么理由打的。” “第十一巴掌是因为我光顾着打,又因为你长得太丑把我吓得忘记了打了!” “第十二巴掌,是因为我突然想起初中物理课本上曾经说过,力的作用是相互,我打你你也会疼,虽然我没有感觉到疼,但是我是一个相信科学的人,所以必须打你解恨。” “够了!”人影嘴中喷洒出了血花,他挣扎着大吼道:“打人不打脸,更何况我已经是飞仙境中期的强者,你应该给我一些面子!” “如果我给你的面子的话,从一开始就不会放出要杀你的话了。”沈欢抖动了两下手腕,“所以不管怎么说,你都是死路一条,明白吗?” “我明白你马勒戈壁!” “第十二巴掌,是因为你骂我打的!” “不对,应该是第十三巴掌的了,这一巴掌是因为你让我忘了打到第几巴掌而打的!” “第——,算了,这样数着太累了,我还是随随便便打打算了。”沈欢说着猛然加快速度,不知道还以为他现在是在用还我漂漂拳,帮人影在整容。 把掌声不再是一次次的响起,而是像是鞭炮声一般的连续不断。 “咔嚓——” 只听一声脆响,因为连续的方位变换,人影的肉身终于无法承受,而出现了脱臼。 “啊!!!” 人影发出的不是惨叫,更像是野兽临死反扑前的怒吼。 不过和之前的挣扎相比,这一次挣扎无疑是最有效的,沈欢一个不注意,差点没有死在对方手里。 “还敢跑?”沈欢说着便又准备动手。 人影却忽然摆手道:“住手沈欢,你难道就不想知道我是谁吗?” “我对于死人的身份来历向来没有什么兴趣。” “你——”人影为了活命,只能咬牙忍气,“你说的没错,但是这个死人的身份要是你认识的人呢?” “我们似乎是第一次见面。” 见沈欢没有继续动手,人影就知道自己的话起了作用,他连忙继续说道:“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但是我们之间的联系却异常紧密,因为——” “啪——” “这一巴掌我是有理由的,因为你说话太慢,难道没有听过华夏的一句俗语吗?叫,有屁快放。” “卡啪啪——” 人影双拳紧握,在这个情况下,为了活命不管再怎么屈辱,他都必须得忍住,“因为我就是你!” “我刚刚指出了你很多错误的地方,但是有一点我却没有指出来,你说我是异时间轴上来的人,没错,我就是从另外一个时间轴上过来的,并且和其他时间轴上过来的人不一样,我的背影并非是刻意模仿,而是天生如此。” 人影说着,撕下了脸上的面具,“看到了吗,我……就是——” “啪!”沈欢二话没说,就又是一巴掌,“长得这么丑,也敢好意思说是我的异时间轴分身?滚粗!” 第1438章承道者就是孙真?! 人影早就被沈欢给打成了猪头,哪还看得出是什么样子,这一撕掉面具,完全就是一头满脸伤痕的猪模样。 先不说在被打成猪头之前是什么样子,就说现在这个样子,就绝对不是沈欢可以接受的,开什么玩笑,沈欢的身体在没有经过一次次改造之前,虽说算不上帅气,但总能够跟清秀沾上边。 这就好比,有一头猪,忽然跑到你面前说,嘿小子,其实我就是。 被说一巴掌,没把他直接杀了炖锅吃,就算是好的了。 “我真的是你!” “怎么证明?” “你是不是出生于长乐村?” 沈欢并不以为然,知道这种事情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是,但是只要是个有点权势的人,都应该知道我其实是长乐村人士,这并没有什么稀奇。” “你在县城一中上过学。” “呵呵。” “你、你的生日是二月十七号。” “看来你是找不出什么有说服力的东西了。”沈欢说着便将手给抬了起来。 “不、不要,你给我一些时间,只要你再给我一些时间,我就能够想起来那些只有我们才知道的事情!”人影连忙摆手,看他的样子就差没有跪地求饶了,“你、你屁股右边有一颗很小的黑痣。” “啪!” “你他妈竟然敢偷看老子洗澡?”沈欢一脸气愤的说道,洗澡这事儿没人乐意被偷看,当然女人是例外的,可被他妈一个男人偷看,那可就不是什么好事儿了。 人影捂着脸蛋,委屈道:“我没有偷看。” “那你的意思是说,老子没事儿的时候,喜欢对着镜子看自己的屁股是吧?” “要不是你怎么会知道……不是,我的意思是说,我真的是你啊!” “算了,看来你也找不出什么理由了!” “等等!我想到了,我想到只有我们知道的事情了!”人影仿佛真的想到了什么,大声的喊道:“你的师父叫做孙真,是上一代的药王,你之所以得到药王三件套,并不是你师父亲自传给你的,而是——而是你在师父的药庐,无意中中找到的!” 沈欢慢慢将手放下,“你还知道什么?” “你根据自己的经理推断出师父并没有死。”人影吞了口唾沫,“你猜的没错,师父并没有死,其实——其实承道者就是师父!” “承道者就是师父?!”这个消息对沈欢来说就有些爆炸了。 沈欢皱起眉头,“你确定?” “至少、至少在我的那条时间轴上是这样的。”人影见沈欢没有继续动手的意思,大松了口气,“你、你也是知道的,时间轴上的事情虽然有所差别,但是也有很多相同的地方,至少在我看来,师父是影响我们步入道修的先决条件,所以、所以我觉得我们两个的事情应该没有太大的差别。” “还有呢?”沈欢一脸凝重的看着人影问道:“还有什么?” “还有,还有就是你修炼出了天眼,但是你的药王天眼并不是传统的药王天眼,可以说你拥有现在的修为,其中一大部分愿意都是因为受到了药王天眼异变体的帮忙……所以你相信我,我真的是你!” 沈欢点头道:“我一斤哥相信你就是我,我问的不是你是我的理由,是还有那些我未解开的谜题是你知道的。” “这、这个不知道啊,因为我的出现,这个时间轴上的很多事情其实已经发生了改变……” “如果承道者是师父的话,灭道者是谁?” “这个我真的不知道。”人影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液,他现在整个人都处于紧绷的状态,就冲着沈欢刚才那一手巴掌绝活,他就看清楚,沈欢想要杀掉他根本就不费吹灰之力。 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家伙会这么强,按照自己脑海中的记忆,他现在最多也就飞仙境初期的实力,为什么会这么强大,这、这他妈不科学啊! 人影心中虽然有很多的疑惑,但是他却不敢问,毕竟现在是他回答沈欢的时间,处于弱势的他,根本就没有询问沈欢的能力。 “你的时空也是被灭道者破坏吗?” “我、我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 “因为、因为穿越时间轴会有很多的副作用,我在来的时候,完全是处于失忆的状态。”人影时刻观察着沈欢的表情,只有观察住每个细节,他才可能有活命的机会,“有很多记忆我是最近才想起来的。” “是吗?”沈欢笑了笑,“既然你是我,那为什么你要针对我呢?” “我来到这个时间轴,本以为只是穿越了时间,但没想到的时,我不仅穿越了时间,甚至还穿越了空间。”人影艰难的吞了口唾沫,结结巴巴的说道:“我恢复记忆的时候,差不多是你和林妙诗订婚的时期,我发现自己的一切被你夺走以后就怀恨在心,当时我想要杀了你,但是我也知道,你我的一种特性,那就是濒危状态时,寄居在体内的其他令狐你就会忽然跳出来。” “在其他灵魂的操纵下,我想要杀了你基本是不可能的,所以、所以我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反正我的目标是活下去,现在既然已经得到了,我也就没有继续坚持下去的必要。” “放弃这个念头以后,我就开始纳新发展自己的势力,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你竟然和夏天一起捣毁了我辛辛苦苦收服发展的鲨齿帮,并且还杀了我的奴仆,加上我已经掌握了一些其他的手段,所以我就绑来了林妙诗,用来引你现身,然后杀了你。” “盗门宝库里有什么东西?”沈欢很突兀的开口问道。 听到这个问题,人影的脸上出现了一些迟疑,“这个——” “你不打算说?” “我说。”人影咬了咬牙,继续说道:“宝库里有着混沌之子楚歌所留下的一件宝贝,只要得到那件宝贝我就可以突破到飞仙境后期,成为这天地之间最为强大存在,到时候、到时候这天地之间便没有人能够拦得住我,可以任我逍遥。” “所以说,你之所以那么招待妙诗,是因为你和就是我,也爱着她不忍她受苦对吧?” “不是、不是的,因为、因为她、她是一个魔鬼!”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人影的猪头脸上充满了恐惧,就像是凡人遇到了鬼…… 第1439章杀自己?这种事我好像干过很多次了 “你说什么?!” 沈欢的脸色一下子就难看了起来。 人影身子颤抖道:“你、你不觉得自己有些明知故问吗?咱们是同一个人,应该都知道某个秘密,原本、原本我也不相信,可是、可是有一次我亲眼看到了,她、她就是魔鬼,可以让一切都陷入死亡的魔鬼!” “啪——” “你给我闭嘴!” 人影捂着脸蛋,摇了摇头,“不要否认了,你知道的就是事实的真相,难道你非得等到和我一样,直到亲眼所见,才承认这个本身就是事实的事实吗?” “我让你闭嘴,你没有听到么!”沈欢用手掐住了对方的脖颈,原本看起来十分平静,甚至还有一些玩味的他,此时看起来十分紧张。 他是在让对方闭嘴,可那满头大汗的样子,看起来似乎并不比人影冷静多少。 “沈欢,那些都是真的!林老三说的那些全都是真的,没、没有一件是假的,林妙诗就是恶魔,只不过她现在还没有觉醒罢了,一旦觉醒,她就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恶魔,比灭道者还要恐怖数十倍的恶魔!” 人影挣扎了两下,“如果不是因为我现在知道她还没有觉醒,我来抓她来威胁你的想法都不胡生出。” “她觉醒的激发条件,和我们体内的魂魄差不多,所以、所以我对她那么好,就是怕她觉醒。” “你难道就不怕我杀了你?”沈欢的目光中充满了疯狂和冰冷,显然他现在的心情处于一个激动跟的状态,只要人影有一句话说错,他就会毫不犹豫的杀掉对方。 人影脸部出现窒息的症状,但他仍旧用灵气支撑着自己,奋力的说道:“沈欢、沈欢你不要自欺欺人了,你一旦从愤怒的状态中走出来以后,就、就不会再胡乱杀人。” “现、现在,你又知道了我其实是你的异时间轴分手以后,你就更不会杀掉我了,不、不是吗?” “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咱们两个是一个人,我了解你……” “是吗?”沈欢嘴角忽然翘起了一丝冷笑,“我什么时候承认过你就是我了?” “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已经说了这么多只有你我知道的事情,为什么你还不相信我!”人影不甘的咆哮着。 沈欢没有理会人影不甘心所带来的疯狂,而是语气平淡的问道:“我的境界比你高吗?” “虽、虽然不知道你是什么境界,但是你的境界确实要比我高上不少。” “既然是这样,在遇到我的时候,你为什么没有眩晕的感觉?” “见到你就要眩晕,你这话说的也太霸道——”人影正说着,双眼猛地睁大,“不、不,你相信我,虽然、虽然我不知道,你我之间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符合规矩的情况,但是你一定要相信我我,我们真的是不同时间轴上的同一个!” “就刚刚我说的那些话,尤其是关于林妙诗的,除了我还可能有别人知道——” “咔嚓!” 人影的话还没有说完,沈欢就直接扭断了他的脖子。 “你、你——呜呜——”人影满嘴的鲜血,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说了,你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死。”沈欢冷哼一声,“冒充我和说妙诗的坏话,随便拿出来一条,你就可以死一百次了。” “先不说为什么你实力低于我,却没有被我吸收的事情……你知道吗,我之所以一个多月没有来,是因为我去了某个地方,而在那个地方我收到了一句话,那就是——不要相信人,即便是和我最亲密的人。”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句话应该就是为了你而说的吧,即便你知道我的一切,也无法成为我。” “而且,我有一种感觉。”沈欢嘴角翘起一丝残忍的笑容,“杀自己这种事情,我似乎已经做过很多事了,更何况……你根本就不是我!” 飞仙境的强者,已经脱离了凡人的范畴,被同级别的人扭断脖子可能会非常痛苦,但绝对不至于死掉。 好不夸张的说,如果现在沈欢放了人影,放任不管,怕是要不了一天的时间,他就会恢复如初。 想要斩杀掉飞仙境的强者,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毁掉对方的丹田,让其除了肉身以外,变成一个没有修为的废人,然后再将脑子砸碎就可以了。 至于另外一种,就是利用仙阶的术法,将其整个人攻击的灰飞烟灭。 沈欢没有掌握仙阶术法,但是他却掌握着第三种办法,那就是用燃烧一切的魂焚毁了一切。 不过沈欢没有打算用魂焰,他准备将人影一步步折磨死,这是侮辱林妙诗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提升到飞仙境很不容易吧?” “你、你这个疯子!你不会真的想要杀了我吧?我、我可是你啊!” “放屁!”沈欢说着,不知何时将寒魄握在了手中,“你说以寒魄的锋利,你的丹田能不能够抵抗得住呢?” “你、你这是要干什么?赶快把你的破剑收起来!” “嗡——” “破剑?”沈欢看着发出剑鸣的寒魄忍不住大笑了起来,“连千幻都不知道,你也敢说是我?” “什么千幻,我不知道!但是你应该知道的,每个时间轴上所发生的事情都是不同的!所以、所以——” “刺啦!” “啊!!!” 丹田被沈欢一剑刺破,给人影造成了巨大的痛苦。 身为道修最重要的部位,丹田破碎的滋味,比被人踢了蛋蛋还要痛苦十倍百倍,境界越高越是如此。 “王八旦,你竟然这样对我,我、我要杀了你!” “你觉得你现在还有那个能力吗?”沈欢说着又加了几分力道,直接将人影的整个丹田贯穿,“飞仙境的丹田,果然十分的坚韧。” “啊!!!” “不用叫了,你很快就会死了。”沈欢手中的寒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数不尽的暗器,那些暗器全都排列在他的背后,“再见。” 说完,那些暗器便一齐发射,在沈欢灵气的加持下,直接贯穿了人影的身体,直接让其变成了筛子。 但它们并没有因此而停下,而是猛然改变方向,朝着天空中的一朵云彩冲去! “叮叮叮——” 一阵金属碰撞的声音响起以后,一个身影出现在了消散的云彩当中,“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我的?” 第1440章一个比创世神明还要强大的女人!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我的?” “不算太早。”沈欢先是给了一个回答,然后又笑呵呵的问道:“你可以猜一下,我究竟是什么时候发现你的。” “哈哈哈,看来咱们许久未见,你比以前更加猖狂了。”那影子大笑了几声,即便没有云雾的包裹,也无法看清楚他的面貌,能够看到的只有漆黑雾气中的一双猩红色的眼睛——灭道者! 灭道者究竟有多久没有出现了?沈欢没有仔细算过,但是在他的内心中却有答案的,对方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最起码有好几个月没有出现了。 只是就如灭道者刚才说的那样,沈欢表现得很猖狂,而这种猖狂是来源于他自身的实力。 “是吗?”沈欢笑了笑,随脚将人影的尸体给踢飞了过去,“你反倒是越来越胆小了。” 灭道者用灵气捡起人影的尸体,无奈的叹了口气,“这是我好不容易才制作的傀儡,就这样被你破坏了,真是不值得。” “傀儡吗?”沈欢点了点头,“这样我就可以理解,他为什么知道我那么多事情了,应该是你给他制造的虚假记忆吧。” “虚假记忆?这倒不一定,这个傀儡之中确实蕴含了一部分异时间轴上你的灵魂,而那些记忆是依靠着灵魂记忆修复的。” 灭道者身上的黑雾逐渐弥漫到人影的身体上,看上去似乎是在进行着某种吞噬行为。 “你知道的,我虽然不怎么喜欢灭道者这个称呼,但他毕竟是我的唯一代号,我虽然因为穿越时间轴,和吞噬他人,造就了很多混乱的记忆,但是有一点我不会记错,那就是哦我必须将所有时间轴上的沈欢黑化,并且吞噬他们的力量,只有这样我才能够成为下一代的神明。” 沈欢张开双臂,“那你现在还觉得会有这样的机会吗?” “老实说我心里面没底了,你成长的太快了,比所有时间轴上的沈欢成长的都要快,这种成长速度,甚至比直接进行吞噬他人能量的我还要快。” 灭道者在空中走了几步,“说句老实话,在没有遇到你们之前,我原本以为我想要提升实力,只有吞噬你们一种途径,但我发现我错了,我现在只掌控者一半的神力,想要获得全部的神力,就必须杀了你,然后取得和承道者抗争的资本,然而你这个意外,却很难让我拥有那样的实力。” “并且,我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或者说它十分恐怖……” “老实说,原本在我眼中,能够做我对手的就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承道者,而你只是食物,安安静静的待在盘子里等待我进食的食物。” “可现在告诉我不是那么回事儿,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你和其他不一样,其他时间轴上的沈欢不一样,你不是待宰的羔羊,你是一直将獠牙藏在肚子里的野狼,和我一样,只不过你还处于成长期,而我已经成年。”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你不光是一头狼,在你这头狼身边,还有一些更加强大的野兽在保护着你。” “如果我没记错懂的话,刚才那个家伙说过,在我的体内隐藏着很多的灵魂,你之所以这么久没出现,就是因为被这种神秘的力量击败了吧?” “我承认,我吃过这中亏,但是让我败逃的却并不是这么一股力量,而是——”灭道者的画风猛地一变,语气玩味道:“其实刚才有一个记忆是我强行加进去的,就是关于林妙诗是恶魔的这件事。” “你怎么会知道这件事情?还是说这件事情是你搞的鬼!” 沈欢的情绪变得激动起来,他原本以为随着时间流逝,自己已经将这些问题给忘记了,可事实上并没有,随着刚才人影的提出,以及灭道者再次提到。 当初和林三聊天的那些内容,再次浮现到了他的脑海当中。 “我搞的鬼?”灭道者摆了摆手,发出自嘲的笑声,“我承认我很有野心,但是在这件事情上,我只能说你太高看我了。” “说句老实话,在我的手臂没有被砍断以前,我以为这个世界上能够干掉我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承道者,毕竟我只得到了百分之四十九的力量,而他却得到了百分之五十的。” “可自从经历过断臂之痛以后我就知道我错了,大错特错,承道者并不是最强的,即便他已经得到了五成的创神之力。” 灭道者那猩红的眼睛当中,充斥着认真,“林妙诗才是最强的,或者说,觉醒以后她将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存在。” “其实在你没来之前,我也曾偷偷尝试过杀掉这个不安定的因素,可是我不敢,你知道,我不敢,我竟然会因为一个女人而感到战栗,然而这个女人却只有奔月境的实力,这真是一件可悲到极点的事情。” 人影的尸体已经融为黑雾的一部分,就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 灭道者从黑雾将手伸出来,轻轻地拍打着自己的额头,“你是知道我的实力的,我竟然怕一个女人,这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对吗?” “怕女人很正常,这是现代大多数男性的通病,而且从科学上讲,女人进化的程度本来就优于男性。”沈欢顿了一下,“我让你出来可不是为了和你聊着这些无聊的事情。” “无聊吗?不,这一点都不无聊!”灭道者像是一个精神病发的疯子,肢体动作夸张的像是在演话剧,这样的感觉和气质,颇有蝙蝠侠中小丑的感觉。 “你知道我们现在聊得消息有多么的劲爆吗?林妙诗,你的女人,他比我更加强大,不,我说错了,他比我和承道者加起来还要强大!” “你知道我们两个加起来代表着什么吗?神!至高无上的神,创造整个世界的神!”灭道者张开双臂,看着天空,似乎是在质问天道,“听到了吗?一个比神更加强大的存在,天呢!神创造了一切生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矩,现在他却一个女人超越了!哦,我的上帝,这真是一件疯狂的事情。” “你给我闭嘴!”沈欢手刀挥下,直接劈出了一道凌厉的刀罡,朝灭道者袭去,那种充满爆发性的能量,像是可以毁掉一切…… 第1441章掌控时间的灭道者,穿越五百年! “轰——” 灭道者看着身后被劈成两半的高峰,用手拍打着胸口,“沈欢你知不知道,随便动用跟着中有可能毁天灭地的力量可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 “老祖宗曾经说过一句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个女人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怪物,那么你是否也是呢?” “刚开始我只是一种设想,但是现在看来,似乎确实是那么回事儿。” “咔嚓——boom!” 山峰完全倒塌了,他被刀罡从正中分开,看上去就像是被斧头看开的柴火。 “道劫日发生了,这对道修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但是本源还在。”灭道者兴奋地说着,可他忽然打出的一个哈欠,却破坏了这份美感,“所以即便是修炼体系混乱,但有些规矩仍旧需要和遵守,比如……不能施展术法,只能靠着肉身搏斗。” “这一点你应该也已经发现了。”灭道者打了一个响指,“类似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道劫日后没有人能够修炼到逐日境以上的境界,但是你却可以?” “不要指着我,也不要去说承道者,我们两个都是从其他时间轴上过来的,并且因为多次的穿越,我们已经掌握了利用什么样的办法,来保留住自己的大部分记忆,实力也是一样。” “更不要拿夏天举例,他们头顶上带着光环,那个光环叫做魂觉。” “那是神给予的东西,神选之人的灵魂不灭,就可以投胎转世,而转世投胎以后额他们依旧是神选之人,准确来说,他们的实力并非是修炼出来的,而是利用神明给予的外挂来升级,这是所有人都比不了的,包括我。” “可你却不同,这些规则对你全都没有,你不仅可以随意的施展术法,境界也不受凌乱以后的天道所掌控。”灭道者飘到沈欢的深浅,在那里绕来绕去,似乎是在欣赏着自己的猎物,但又似乎不是那么回事儿,他只是想简单的近距离观察一下沈欢。 “你是神的转世?这个理由似乎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屠道者的话锋猛地一改,“其他时间轴上的沈欢也一样,他们也是神的转世,可是他们为什么没有像你一样,有着这么多的特例呢?” “结果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 “那就是我并不是神的转世,或者说我是唯一一个真正的沈欢。” 灭道者双手捂着头部,懊恼的说道:“嘿,沈欢,你知不知道,随便打断人家的话,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 “对于你我不需要有任何的礼貌,我们是敌人!” “没有永远的敌人,你已经踏入这个圈子这么久了,难道你还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吗?只有永远的利益,而没有永远的敌人,这个社会应该已经交给你这个道理了。”见沈欢又要说话,灭道者赶忙出声打断,“嘿兄弟,你如果继续这样,我可能真的要生气了。” “好吧,看样子你比我更加凶狠一些,那就让我把刚才的话说完就足够了,可以吗?” 灭道者说着他那猩红的双眼之内,也充满了哀求和委屈。 这样的灭道者沈欢还是第一次见到,不过他也没再开口打断,他的目的是不让灭道者继续提起有关于那天从林三口中得知的事情,现在他的目的显然已经达到了。 “结果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你是神明所有力量当中最为重要的力量,就像是人体的脑部,灵魂中的主要魂魄!” “说完了吗?” “没有……”灭道者投出一个询问的眼神,那个燕子就像是一个乖巧到不能再乖巧的小孩,“我敢肯定,承道者并没有得到五成的力量,他只得到了百分之四十一,而我得到的是百分之四十,你这是最重要的百分之九!” “够了。”沈欢摆了摆手,语气有些不耐烦道:“我说了,我不是那个所谓创世神的转世。” “不可能!”灭道者的语气开始变得疯癫起来,“我被林妙诗打伤以后,就想着好好的修养,等到实力恢复再出来找你,可是承道者那个家伙却穷追不舍,无奈之下我只能选择逃跑。” “你……知道我跑到什么地方了吗?” “我没兴趣知道。”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将泣血握在了手中,他之所以那么拼命的想要冲击飞仙境,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可以灭道者抗衡。 可是无尽之岛上的那些遭遇,以及神罚的出现,已经让所有人都无法看清他究竟处于一种干什么级别。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现在最起码有着飞仙境后期的实力。 在这个灵气匮乏又加上道劫日的年代,沈欢当之无愧是当代道修中的第一人,并且第二名与他的修为,更是可以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所以现在沈欢的目的已经改变了,他不再追求可以在灭道者的手中存活,或是可以在灭道者的利刃之下保护住身边的人,他现在的目的是——杀了灭道者这个该死的混蛋! 当然,生出想要杀掉灭道者这种念头,肯定不只是因为实力一个原因,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灭口! 沈欢不想让一件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事情,传到林妙诗的耳朵里,绝对不行! “我跑到了五百年前!”灭道者寒声道:“因为时间的关系,我知道了很多的事情,也了解了关于某些事物的真相。” “哦,可能你不知道吧?我和灭道者都掌握着奇异的能量,他是空间力量,可以随意想要到达任何一个地方,不足的是他无法精妙的掌控住之间,有些时候地点可能会准确,但是时间上却会有差异。” “而我,掌握的是时间的力量,降落地点可能不稳定,但是所处的时间上绝对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灭道者笑吟吟的说道:“还记得我刚才对你说的话吗?承道者其实就是孙真,哦,不,准确来说……是他杀了孙真!” 第1442章密谋五百年的惊天大局! 看着一脸震惊的沈欢,灭道者的表情十分得意,“是不是被震撼到了?是不是被震撼到了?是不是被震撼到了?” “我刚学会的,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 灭道者大笑了两声,然后又猛然变得严肃无比,“沈欢我没有在开玩笑,承道者杀了身中玄化之毒的孙真!我亲眼所见!” “我刚才说过的,我掌控的是时间的力量,时间的力量你懂啊,就是我可以随意的穿梭在时间的长河当中。”灭道者像是在诉说着一件很平淡的事情,“但是我不像你们这些人类弱智一样,却做一些所谓改变历史之类的事情。” “整个世界的规则都是神所创见的,时间和空间是两个紧密联系的存在,即便当这两种力量分开以后也是如此,只能穿梭时间的我,并不能穿越到自己想要去的时间轴上,为了确保我不会重复的穿越到原本的世界中去,我每去一个世界就会摧毁一个世界,即便连我自己的世界也是如此的。” “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临危之际,想要逃命的我已经忘记,那成千上万条的时间轴只剩下了这一条,所以我只是穿越了时间而没有穿越空间。”灭道者痛苦道:“可是当时身负重伤的我,并没有想到这个可能的,而是盲目的养伤,同时观察这究竟是哪一个世界,会不会是我在并没有具备超强实力之前,所没能毁灭的世界。” “道修一途没有捷径,这句话对于我来说也同样适用,而穿越时间轴肯定会丧失掉某些记忆,为了确保重要的信息不在穿越的途中丢失,我只能保存最珍贵的那几份。” “可正是我这种小心翼翼的行为,使得这次的事情出现了意外。”灭道者紧张的朝着四方看了看,“受重伤的我像是一只胆小的老鼠,所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确定这是哪一条时间轴,而是找了一个深山老林躲藏了起来。” “这在我所保存的记忆当中,可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情,但我只能那么做。”1灭道者用手摸了摸自己的手臂,“林妙诗很强,她不仅仅强在可以一击斩杀我的手臂,更强在她所创造的伤口根本不是可以依靠我的自愈能力恢复的。” “养伤用了我整整两百年,你知道这两百年代表着什么吗?”灭道者好像是要哭泣了一般,“而且这仅仅只是养伤而已,养好上以后我还飞恢复实力,这是一个更加艰苦的过程,我又花费了一百年,只是将自己的实力恢复到了一个很普通的标准。” “因为那个时候道劫日还没有发生,天尊那个家伙还在,你知道的,因为神明所创造的规则,星域守护者在自己的星域内是无法被他人击败的,无论我这个外来者的实力强大到什么样的地步,和天尊交手只会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路一条!” “更加坑爹是,当时混沌之子也在,混沌之子,那可是和神明同归于尽的存在,只有神明四成力量的我,估计对方只用一个手指就可以将我碾成碎末。” “在五百年后随随便便就可以毁灭世界的我,在几百年前活得就像是一只狗。” 灭道者此时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精神病人,可能上一秒在说这个,下一秒就可能换到别的话题上面。 沈欢可没有功夫听他说这么多的废话,之所以没有出售,是因为他在等待机会,等一个灭道者毫无防备的机会。 现在机会来了,灭道者因为回忆往事,陷入了一种心灵恐惧的状态,换句话说他走神了。 在沈欢的面前注意力不集中,那可比在上课时注意力不集中恐怖多了。 在课堂上最多也就是被老师骂上几句,或者来玩个起立play,可沈欢却能够借助这个机会杀了他! “嗖——” 一点寒芒先至,随后刀出如龙! “咔嚓——” 灭道者身边不知何时多出了一块巨石,泣血砍上去并没有一下子就被结果了,反而是磨磨蹭蹭半天才将巨石砍成两半,当巨石砍成两半以后,灭道者早就跑的没影了。 “还好我给自己加持了一些预防偷袭的符文,不然真可能被你这一刀给咔嚓了。”灭道者嘴上这么说,语气之中却是没有丝毫的后怕,“着什么急呢?我们之间必定有一场大战,你先听我说完,难道你就一点也不疑惑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吗?” “我没工夫听你这疯子胡言乱语!”沈欢反手又是一刀。 泣血沾染到了黑雾,灭道者整个人也被劈飞了出去,他口吐鲜血,但是表情上却没有一丝的痛苦,“沈欢放弃吧,这个也只不过是一个傀儡而已,只不过支撑这个傀儡的不是其他时间轴上沈欢的灵魂,而是我的意志。” “当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时,我立马布置了瞒天过海大阵,尽管我不明白他们之前为什么没有发现我,不过之后我就明白了,其实当时在银河星域的不光是混沌之子,还有创造我们的神明!他们在密谈着什么,似乎从我到来的那一刻便已经陷入了这种会谈当中,他们忙活着自己的事情根本没有时间管我。” “一个布局超过五百年的惊天,甚至可能更久的惊天大局,而且还有神的参与,我很好奇,但是我更恐惧,恐惧被他们发现,然后死掉。” “在那一段时间当中,我学会了一种提升自己实力的办法,那就是吞噬神以外的修者,虽然没有神力提升的那么厉害,但仍旧可以让我成为非常强大的存在。” “同时我组建了自己的势力,亦或是说,让一个势力死灰复燃,在道劫日出现以后,我就开始应对信息,也就是这个时候,我发现了承道者的降临,以及他杀掉了孙真这个事实。” “经过一次次的校对,直到另一个我被逼迫的离开这个时间轴,我才发现……这个世界竟然就是我之前逃亡的时间轴!” “如果早就知道是这样的话,我一定可以改变一切的,可惜啊,可惜。”灭道者沮丧道:“我被吓破了胆子,成了一个谨慎的胆小鬼……” “你的消息确实很令我震惊,但是——有一点你搞错了。”沈欢看着灭道者,语气玩味道:“其实我这里并不是最后一条时间轴,在另一个时间轴上,神还活着,根本没有死!” 第1443章可能吗?现在呢? “你说的那些听上去很真实,可惜我是不会相信的,在我看来你只不过是一个妖言惑众的疯子,或者说……你是想以这种姿态来让我接受某些我接受不了的东西。” 看着愣在原地像个木头一样的灭道者,沈欢笑了笑,刚准备继续说下去,却被灭道者给打断,“你、你说什么?!” “我说不管你出于什么目的在装疯卖傻我都不会——” “不对,是上一句!” “上一句?”沈欢想了想,“你所说的事情确实很令人震撼,但是有一点你搞错了——” “对,继续说下去!” “我这里并不是最后一条时间轴,除了这一条时间轴没有被毁灭以外,还有一条时间轴,在另一个时间轴上神并没有死,他还好好的活着,依旧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强大的主宰!” “不!这是不可能的事情!”灭道者疯狂的咆哮着,“如果神没有死的话,我吸收的这些是什么?我为什么又会具备着穿越时间的力量!你这个该死的骗子!”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我并不是神的转世,这一点我已经从多方面得到了答案,至于你的问题……抱歉,我没办法回答你,不过你非要回答的话,你吸收的那些可能只是一些垃圾吧?” 如果以“其他时间轴上的沈欢是神之转世”这个条件来看到的话,沈欢和他们有着太多的不同,完全可以看做是另一个单独的个体,所以沈欢这么说并不觉得是在骂自己,更何况与刚才疯癫的样子相比,沈欢更喜欢灭道者现在这个状态。 不甘、疯狂,或者说是——心灵崩溃! “不可能的,这是不可能的,如果还有另外一条时间轴,穿越时间轴肯定会优先穿越到另一条时间轴上面,再次穿越到同一条时间轴上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几乎?那也就是说不等于零咯?” “我说不可能就是不可能,只有我才能够理解,时间穿越是一种什么概念!”灭道者气哼哼的说道:“沈欢我好心好意告诉你杀害你师父的人是谁,你却用这种谬论来感谢我,真的好么?” “我说的都是事实,这个世界上确实还存在着另一套时间轴,我知道,你们这些穿越时间轴过来的家伙,都喜欢称呼我的世界为最后一片净土,可惜这里并不是。”沈欢顿了一下,像是想起了什么,笑嘻嘻的说道:“对了,在另一条时间轴当中你也曾经存在过,只不过在地球上逍遥了三年,就被另一个时间轴的我们干掉了。” “放屁!”灭道者的情绪显然还处于一种就当激动的状态,“你说的都是不可能的事情!灭道者只有我一个,如果有第二个,且已经死了,也就会说无论是我还是承道者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力量,你这是在胡言乱语!” 沈欢耸了耸肩,“如果你非要这么想我也没有办法。” “沈欢,你把话说清楚!” “我有说自己不和你说清楚吗?”沈欢正说着,忽然转变话锋,“只是我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 “闭嘴!不!你说的不是真的!”灭道者双手捂着头部,“沈欢你要相信我,你真的要相信我,我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承道者那个该死的家伙杀了你的师父!” “好,我就当你说的是真的。”沈欢一本正经道:“可按照你整个思路去想的话,不应该是承道者杀了我师父,而是承道者就是我师父。” 灭道者听后一愣,“这——” “灭道者,你连着关系都没有想通,还想用反间计让我帮你对付承道者?”沈欢用手指了指太阳穴,“我看你所谓的时间穿越,别的没得到,反而是把脑壳子穿越坏了吧?” “哦,对了,算起来我还真有件事儿要问你呢。”沈欢清了清嗓子,“像是刚才那样的傀儡,你应该制作了很多吧?” 灭道者稍显冷静,点了点头,“没错,看样子你已经见过其他的傀儡了,怎么,你将他们都杀了吧?” “怎么你想替他们报仇吗?” “报仇倒是谈不上。”灭道者扭动了一下脖子,“我倒是要谢谢你,如果你不杀掉他们,我的实力也不可能增长的这么快。” 说完这些话以后,灭道者变得认真无比,“沈欢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我暂且就相信他是真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和你之间的游戏就此暂停了。” “可惜,这场游戏不是你说暂停就能暂停的。”沈欢冷哼一声,直接出手。 灭道者这一次倒不是毫无防备,反而是选择了反击。 “轰——” 刀剑两气相交,直接将周围的山头震碎,到了他们这个境界,交战足以用惊天动地来形容,这要是在闹市交手,在场的普通人,估计很少有能够活下来的。 “沈欢我说了,我现在的这个身体和之前的被你杀掉的人是一样的,都只是傀儡而已。”灭道者飘逸了一下位置,“我刚才应该也说够,每死一个傀儡我的修为就增加一分的吧?” “是吗?”沈欢笑了笑,“你刚才吸收那个傀儡的过程我已经看到了。” “所以,咱们完全没有大打出手,或者说你完全没有大打出手的必要不是吗?” “嗖——” 沈欢直接一剑挥舞过去,灭道者身上的黑雾便被斩下来一块。 “你刚才说过,打断人说话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你应该听我说清楚不是吗?” “很好沈欢,看来是我小瞧了你,不过我自创的功法可不是那么好破除的,只要傀儡身死,我的修为就会增加!”灭道者显然已经恢复了冷静,“你想要击败我,除非找到我的本体,但你知道我的本体在哪里吗?” 沈欢用手抚摸着剑身,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能够吞噬修为的不光是你,你的傀儡之间也可以,但是不管如何,都要接触了才可以,只要我让你们无法接触不就得了。” “不接触?哈哈哈,你觉得可能吗?” 沈欢笑了笑没有说话,而是在召唤出魂焰以后,才玩味的问道:“你现在还觉得不可能吗?” 看着沈欢手中那时强时弱的紫色火焰,灭道者的脸上充满了凝重…… 第1444章沈欢最大的软肋,女人! 魂焰已经无物不焚,唯一出现意外的一次,就是当初在海中和白色海兽战斗,但那是因为白色海兽身上有黑色晶体。 灭道者虽然厉害,可不代表他什么都不怕。 从他穿越到五百年前,从而找到新办法修炼提升自己的修为就可以看出来,其实灭道者懂得事情并不是很多。 在他原本的概念中,就只有将“沈欢”这个人形能量体吸收,然后提升修为毁灭时间,再穿越到另一个时间轴,最终达成成为新一代神明的目标。 不过魂焰的威力他还是了解的,准确来说是他比较了解沈欢所使用魂焰的威力。 “沈欢你当真要做的这么绝?”灭道者脸色有些难看,之前他已经说过,这个傀儡和其他傀儡不同,身上具备的是他的意志,并且拥有着可以将其他傀儡吸收的能力。 这个傀儡如今所表现出的实力,已经十分强大,至少是两个飞仙境中期的结合体,所以才能够和沈欢过上几招。 如果这样的傀儡凭空蒸发的话,他所损失的力量就极其可观了。 说不定他本体的修为还没有这两个傀儡厉害,就像有些人吃饭,喜欢一开始就把肉吃了,而有些人则喜欢把肉留在最后吃。 “对于你,我为什么要仁慈呢?”沈欢说话时,手中的魂焰猛然暴涨,那熊熊烈焰,似乎随时都会冲出去。 看到这样的一幕,灭道者的脸色更加难看起来,“沈欢我之所以出来是因为要通知一些对你有用的情报,你竟然这么对我?” “我这样对你很奇怪吗?”沈欢指了指的胸口,“老子差点是在你手里的次数不少了吧?” “我沈欢是出了名的心眼不大,有些仇恨在没解决之前,我是绝对不会忘记的。”沈欢冷哼道:“而且我这个人有个习惯,那就是不报隔夜仇,你知道什么意思吧?” “因为咱们之间得时间差距,这已经不知道隔过多少个日月了。” “绝?你以前办的事儿在我看起来更绝!” 听到沈欢的连番质问,灭道者便知道,战斗时在所难免的了,但他还想试一试,“沈欢,综合我得到的消息,咱们两个没必要成为仇人,不是吗?” “我之前之所以那样对待你,是因为我把你当成了神的转世,我需要你身上的力量来提升自己的力量,从而来达到我自己的目的。”灭道者吞了口唾沫继续说道:“可现在咱们完全没有必要这样,你不是神的转世,甚至在你的说法当中,神那个家伙根本就没有死。” “很显然我和你一样,咱们都是受害者,而我也不会再继续加害你。” “在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咱们不应该是敌人,而是朋友,对吗?” “是啊,你如果不杀我,也不伤害我身边的人,咱们之间似乎也没有什么冲突了。”沈欢缓缓将手放了下去,“但是我这个人有个怪毛病——” 沈欢正说着猛地将手抬了起来,魂焰也是脱手而出,直接朝着灭道者冲了过去。 “沈欢,你这个王八蛋!” 灭道者二话没说转身就逃,魂焰可是有追踪能力的,经过多番升级以后,速度也变得十分迅速。 再加上沈欢那惊人的掌控能力,最终能不能从魂焰下逃过一劫还是个问题。 如果是灭道者本体在这里,样子或许还不会像现在这样难堪,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沈欢,我求饶,我求饶还不行么!你放过我,只要你放过我,就会告诉你想知道的一切!” 灭道者狼狈的逃跑,可魂焰就像是鬼魅一般紧紧的跟在他身后,只要有一个不注意,他就有可能死在沈欢的手中。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只有求饶一条路可走。 沈欢从未想象过自己可以强大到灭道者求饶,虽然这只是灭道者的一个傀儡,其实沈欢觉得不应该叫傀儡,而应该叫做分身。 只不过这些分身的实力和记忆都有所不同而已。 “沈欢!你何必把事情做得这么绝!是,我是伤害过你,但是你现在不是生龙活虎的吗?再说句版样话,若不是因为我,你能有现在这样的成就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该死!”灭道者因为分神说话,差一点就让魂焰给沾染到。 沾染魂焰就等于死亡,在这个世界上不留下任何一点东西的死亡,无论是肉身还是魂魄。 见沈欢无动于衷,灭道者索性不再说话全心全意的和魂焰做着斗争。 “沈欢,这是你逼我的!”眼看就要被魂焰焚烧到,灭道者忽然大吼了一声,朝着林妙诗所在的小院子冲了过去。 根据之前交手的经验来看,沈欢瞬间就明白了灭道者的用意。 对方显然是想和林妙诗同归于尽!换句话说就是——死也要拉上一个垫背的。 魂焰无物不焚,只要连在一块的都会被焚烧掉,若灭道者冲到林妙诗身旁,就算是只抓住了一根头发,魂焰就会顺势烧过去。 沈欢的掌控力可以说是十分精确的,但是他只能精确到人体的大小,不可能完全精确的分开。 “灭道者,如果妙诗因为你而少了任何人一根汗毛,我都绝对不会放过你!” “哼,你若不逼我,大家欢欢快快的合作,我也不必走到如今找个地步。” “说吧,你究竟想干什么。” “我想干什么?”灭道者正说着,忽然一愣,怎么听沈欢这话里的意思,好像是自己的威胁起到作用了? 想想也是,他只是一个分身傀儡,没了只是损失一些修为而已,但是林妙诗却不同了,死了可就真的死了,而不是损失实力那么简单。 想到这儿,灭道者忍不住大笑道:“哈哈哈,沈欢,看来你做出了一个明智的决定——现在就就把魂焰收回去!” “没问题。”沈欢说着大手一挥,魂焰便停止了追击,慢悠悠的回到了他的手中。 灭道者看到这个情况,终于停下了身形,虽然整个人都时气喘吁吁的,但是表情却十分的得意,笑着说道:“沈欢,你知道你最大的软肋在哪里吗?女人!没错,就是女人!你被女人限制了太多,只要我抓住这个软肋,你就永远也——” “是吗?”灭道者的话还没说完,沈欢手中的寒魄便已经穿过了他的胸膛,与此同时,刚刚被沈欢收回的烈焰,也顺着寒魄燃烧了过去…… 第1445章灭道者的话你信了多少? “你、你——你怎么可、可能——” 灭道者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沈欢,好像,好像有那么一刹那,他感觉面前的这个年轻人,并不是自己所认识的沈欢。 为什么要这么说? 因为以前的沈欢,绝对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以前的沈欢是怎样的? 说好听一点是一个心地善良、质朴的小农民,心中只想着如何保护好身边的人,只要不触碰他的逆鳞,就算你骂他是傻哔,也可能笑呵呵的和你继续聊天。 说难听点,沈欢在之前只不过是他手中的一个玩物而已,他之所以迟迟不吸收了沈欢,是因为沈欢还没有被激发出太多的负属性能量。 虽然都是神的转世,但是每个转世所表现出的实力都是不同的。 就好像沈欢在时光游筏中看到的那样,有些沈欢强的逆天,早已达到飞仙境界,和凡人画出了明显的界限。 但有的时间轴当中,沈欢就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普通人,不光没有得到什么吊炸天的实力,并且自己本身也不具备什么强大的实力。 在灭道者看来,沈欢是所有神转世之中潜力最大的,所以他才会浪费那么多的时间。 毕竟激发出来的潜力越多,他所受到的好处也就越大。 说不定沈欢一个超常发挥,就可能让他获得超过百分之一的能力,到时候他就比承道者强了。 毕竟承道者是他当初唯一认同是自己对手的存在,只要能够击败灭道者,那么这个世界就没什么可值得畏惧了。 以前的沈欢身上有着太多的弱点,也正是因为这些弱点,所以在以前,灭道者才会那么轻易的玩弄沈欢。 现在的沈欢改变的不止是心性,还有实力,有些事情放在以前,沈欢是绝对做不出的,但是现在他却可以轻而易举的做到。 不是他不善良了,而是他逐渐掌握了一些生存铁则。 “怎么不可能?”沈欢看着被魂焰所粘上的灭道者,心中大松了口气,他还真怕这个傀儡也具备了灭道者穿越时间的能力,若真是这样,他想要超越对方可就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了。 “其实我从一开始就没有准备放过你,收回魂焰也只是为了让你掉以轻心而已。”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将寒魄收了回去。 灭道者在做直线落体运动,沈欢则是控制着自己的身体以同样的速度跟着下落,“你刚刚说过,妙诗体内隐藏着一份强大的力量,被这种力量击伤过的你,已经把妙诗当成一种禁忌!” “换句话说,魂焰在你眼中非常可怕,可是激活的妙诗要更加恐怖一些。” “你刚刚说着同归于尽,我却可以肯定,你不敢!” 灭道者没有说话,因为沈欢说的是对的。 对于有过亲身经历的他来说,对于觉醒后的林妙诗,可谓是恐惧到了极端。 就算是被魂焰烧死,他都不愿意刺激得林妙诗觉醒。 沈欢很强,但这个强是有限度的,觉醒后的林妙诗却没有。 如果对方觉醒了,很可能会根据自己在傀儡上留下的意志,而找到自己的本体。 少了一个傀儡只是少了一份修为,让林妙诗觉醒,那就很可能是失去自己的生命了。 灭道者不是傻子,就算他是傻子,也能够清楚的明白,这条选择题究竟该怎么选。 “看来终究是我小瞧了你……沈欢,你的进步实在是太快了。”灭道者忽然哈哈大笑了起来,“贪多嚼不烂,人算不如天算,这些道理我明明知道,却没有将它们放在眼中。” “强大的力量,让我以为自己可以忽视这世间的一切规则,现在看来是我错了……我不光是错了,而且还错的很离谱。” “不过……沈欢你也一样,随着实力的增强,你也会变得和我一样自大!” “当然,这一次是我输了,这两份飞仙境中期的力量就当是我送给你了……”灭道者的表情开始变得痛苦起来,很显然,魂焰已经开始燃烧他的灵魂,“你就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也好,当我为了扰乱你的道心也好,我依旧要说……我没有骗你!如果你觉得我骗了你,你大可去求证!” “对了,有件事儿我要好好和你唠唠嗑。”痛苦无比的灭道者,强硬的挤出一个笑脸,“屠道者的真实面目,你想知道吗?” “我想知道的话,自己会问。” “你去问?哈哈哈,你问不出来的,其实屠道者是——”灭道者正说着忽然停顿住了,贱笑道:“我就不告诉你,啊!哈——啊!!!” 灭道者还没有笑完,便和他的灵魂一同化为了灰烬。 “小欢子……” 灭道者死后,血玉中的苏璃忽然开了口。 “怎么了?” “有几句话姐姐不知当讲不当讲。” 沈欢听到话以后,直接没好气道:“狐狸精,你现在跟我玩见外呢是吧?” “那好,我就不跟你见外了。”苏璃顿了一下,“关于你小情人身上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我一点也不介意,但有一点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和你好好说明一下……你难道一点都没有想过,灭道者说的都是实话这个可能吗?”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我说其实灭道者说的话我大部分都信了,你信吗?” “不知道。”苏璃叹了口气,“就像刚才灭道者说的那样,我们虽然朝夕相处,但是你的进步实在是太快了,尤其是性格上的转变……现在的你让我有些陌生。” “陌生?这倒不至于吧。”沈欢也知道自己改变了不少,但要说和之前的性格判若两人,那可就有些夸张了。 “好了,不聊这些,既然你也相信的话,那你就多留一个心眼吧。”苏璃感叹道:“事情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了,我似乎也帮不上你什么忙了。” “谁说的?”沈欢一本正经道:“对了狐狸精,伯伯我现在虽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境界,但是比之前强是肯定的,咱俩要不再试几次阴阳融合大法?说不定你一下子就能凝聚出肉身了。 “滚!” 沈欢不再和苏璃嘴贫,身形一闪便到了林妙诗所在的房间。 那丫鬟一看到沈欢进来,直接吓得跌坐在地,斩杀噬魂教教主,就连那位大人也死于对方手中,她怎么可能不害怕。 “你、你不要过来……不、不要过来……” 沈欢没有理会她,走向了林妙诗。 要说这林妙诗胆子也够大的,外面打的天昏地暗,她愣是看都没有看一眼,眼睛紧紧的盯着电视屏幕。 “妙诗,我们——”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林妙诗伸手将沈欢拦下,“看完这集就走。” 大姐,电视剧真有那么大的吸引力么! 第1446章可惜我不信佛 回去的路上,沈欢背着林妙诗,问道:“我说妙诗,你一点都不紧张吗?” “我不恐高。” “我不是说恐高的事儿,大姐,你被绑架了好么!”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林妙诗摇了摇头,“没什么可怕的……再说,我觉得这一次时间也构不成绑架,我在那儿生活挺好的,还有丫鬟伺候,感觉像是回到了小时候。” “你——你还真是想得开。”沈欢一脸无语,要不是因为林妙诗是自己的未婚妻,这天恐怕还真没有办法聊下去,话题终结者这个称号,可真不是白盖的。 “不是我想得开,而是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救我,并且安然无恙的把我带出去。”林妙诗语气说的很平静,她向来这样,一般不说话只要说话就是实话。 沈欢愣了一下,良久以后才开口说道:“对不起,我来晚了。” 林妙诗摇了摇头,“被爱的人,不需要道歉。” “……” 看来影视剧看多了也不是全无好处,至少台词上能浪漫一些。 “大话西游看过没?” “嗯,看过。” 沈欢一脸兴奋,以为找到了共同话题,急匆匆的说道:“你说我像不像是变成孙悟空的至尊宝?” “不像。” “咳咳——怎么不像了?虽然我没有踏着七色云彩,也没穿金甲圣衣,但我所做的事情也差不多了吧?”沈欢调整了一下姿势,将灵气罩支撑的也更大一些,希望背上的林妙诗能够舒服一些,“都是牛逼哄哄的英雄救美。” “不一样。” 林妙诗的回答还是一样,沈欢不免有些无奈,刚刚还夸了两句,现在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因为紫霞和至尊宝没有一个好结局,我们却有,而且我们的爱情并不是从欺骗开始的。” 听到这话,沈欢先是一愣,然后笑道:“看来我也应该多陪你看看电视剧。” “好啊,你说的,不能反悔。” 看着林妙诗那可爱的样子,沈欢忍不住笑了笑,“一言为定,不过……我只爱看,岛国片咱们一起学习一下姿势?” “不看。” “咱们不是说一言为定了吗?岛国片也是电影啊,而且时间上还比普通的电影要长,我听说拍片的时候,都是男优自己扛着摄像头在拍摄的十分辛苦,算起来咱们都欠这些神圣之事启蒙者一张电影票呢。” “呵呵。” “你怎么骂人啊?以后网少上,上了也别学这些没用的。”沈欢一本正经的说道,可惜林妙诗完全不理会,只管自顾自的就好了。 两人就这样一边聊着一边往燕京飞去…… 燕京,林家老宅…… “妙诗你没事吧?有没有哪里受伤了?”林老爷子就在大厅里等着,一看到林妙诗回来了,腾的一下就站了起来,连忙上前来观察自己的孙女有没有吃亏。 林妙诗笑了笑,“爷爷我没事。”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林老爷子这才大松了口气,转身对着沈欢问道:“那个人怎么样了?” “我将整个噬魂教都灭了,以后他们不会再来找麻烦了。”沈欢说着单膝跪在了地上,“林爷爷,对不起,都是我在外面惹是生非,所以才让妙诗——” “事情已经过去了,说这些干嘛……再说,妙诗既然选择了你,就注定会经历某些事情。”林老爷子笑了笑,“再说这都是正常的,身在富人之家,被绑架之类的事情是常有的,我年轻那那会儿就让土匪给绑过,现在不依旧是好好的么。” “好了好了,现在妙诗没事儿,就都是好事儿,你为了救妙诗也劳累一天了,赶快梳洗梳洗,我呀这就让厨房给你们弄顿大餐,好好吃一下,等吃完咯就好好休息休息。” 林老爷子正说着,忽然贴身到沈欢耳边说道::“欢子,人家闻人姑娘也在这里等你这么久了,根据这阵子的接触,我感觉这姑娘不是个坏人,她的徒弟虽然说话难听,跋扈了一些,可不也不能因为一个小辈就否认了人家等你的这些时间不是。” “爷爷,您的意思是——” “能帮就帮一把。”林老爷子朝着四周瞅了瞅,“你迷不迷信?”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怎么说呢,他现在这个情况,怕是已经和自不自信没有关系了。 人们总是将一切无法用科学解释,或者是未知的事物称之为迷信。 沈欢在没接触道修之前,也都认为这些是迷信。 “算吧。” 一听沈欢说相信,林老爷子就变成了一副兴趣盎然的样子,“你看,你和妙诗在一块儿的时间不短了吧?” “是不短了。” “我说的是那种在一块儿。” 沈欢脸色有些泛红,咳嗽两声,“您说的我知道。” 在一块儿是关于神圣之事老一辈的隐晦说法,沈欢从老爷子第一次说的时候就知道老爷子是想说什么了。 “知道就好知道就好。”老爷子还担心自己要花费大半天时间来解释呢,现在看来很明显是他想多了。 “你们在一块这么久了,一次都没中标,你们就不觉得奇怪?” 还真别说,现在是林老爷子提出来了,之前林老爷子没有说的时候,沈欢也曾经想过这件事情。 要说两个人带小雨伞的次数,一只巴掌估计都能数过来了,但林妙诗从来都没有出现过怀孕的迹象。 要说两个人的身体,那绝对是远超常人的,至少比普通人还要健康数倍。 “奇怪。” “你和妙诗的身体不健康吗?显然不可能,但为什么这样呢?只有用我刚才的迷信能解释了。”老爷子叹了口气,“你应该多多行善积德,这样就会有福报,等有了福报,那就轻松很多了。” “所以——”沈欢苦笑道:“您老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让我帮闻人月的忙吧?” “我可不是针对谁,我是说你应该多做点善事儿,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可惜我不信佛。”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 林老爷子一看这情况,也不准备再说下去,谁知林妙诗却忽然开口道;“帮吧。” “为什么?当初你不也——” “我信佛。” “……” 第1447章给你一道选择题 “妙诗,你真的想让我帮蝴蝶谷的人?” 两人的爱巢内,沈欢一脸不解的看着林妙诗。 林妙诗点了点头,“为什么不帮呢?” “当初咱们不是分析过蝴蝶谷的想法了吗?” 林妙诗没好气的白了沈欢一眼,“你这人也太小肚鸡肠了。” “不是,我怎么就小肚鸡肠了?”沈欢一脸无奈,他是小心眼没错,但是也知道什么叫做骨气,既然当初看不起自己,拿就一辈子别用自己。 现在好了,用得上自己就来求帮忙了,这得多厚的脸皮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反正我觉得这事儿和小肚鸡肠不小肚鸡肠没有一点关系。”沈欢顿了一下,还想说什么却被林妙诗打断。 “人人都有犯错的时候,或者说都有看走眼的时候,难道你就没有看走眼过?” “这个——” “就像爷爷说的那样,闻人月这个人还不错。”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他们等了这么多天,也算是为之前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觉得已经可以出手帮他们了,毕竟你们都是医道盟的,而你又是医道盟的领导者。” “宰相肚子里能撑船,说的就是高位者应该具备一定的大度,也只有这样次才会被更多的人所接受。” “她们也算是受苦?”沈欢无语道:“林爷爷每天好吃好喝好住的供着他们,什么都不用想,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不知道多少人想有呢。” 林妙诗搂住沈欢的脖子,笑着说道:“好了,就当爷爷说的是真的,就当是为咱们的下一代行善积德了。” “为下一代行善积德,我们最少也得先有下一代吧?”沈欢说着,一搂林妙诗的腰肢,就准备把人给抱到床上去。 林妙诗脸蛋一红,男人和女人都是人,况且这事儿从某种程度俩讲,女人还要更享受一些。 沈欢这神出鬼没的,说出去做事儿就出去做事儿,短的都要十天半月不回来,林妙诗没有意见才怪。 而且沈欢的红颜知己也不算少,林妙诗可谓是随时都充满了危机感,但是她的个性又不允许他做出不自信的表现,所以一直在隐忍着。 俗话说得好,小别胜新婚…… 该死,早知道自己就不穿着药王袍装逼了。 沈欢嫌弃衣服难脱,如果是用灵气来凝聚衣服的话,他只需要一个念头就可以脱光光,现在速度再快也要一个扣子一个扣子的解开。 “阿嚏!” 沈欢打了一个喷嚏,然后发除了一声哎呦的惨叫,“妙诗你压着我头发了。” “我以前没有骗你吧?”林妙诗算是逮到了机会,放在以前,沈欢老说她头发麻烦,动不动就说痛,现在好了,沈欢也遭了一回殃。 “没、没。”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寻思着等自己有时间把这一头秀发给剪了。 在现今这个年代,留个大长头发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艺术家,另外一种就是娘炮,要是年代再早一些,还会被认定为是玩摇滚的。 沈欢先是尝了尝久违的两片嫩唇,玩了一会儿,便用舌头撬开贝齿,对着里面的嫩唇开始进攻,两条滑嫩的舌头很快就卷到了一起。 那又嫩又弹的手感,还是很让沈欢享受的,就在他准备把手伸进某处禁地时,门外忽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靠!”沈欢暗骂一句,他好像已经很久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了。 “收拾收拾去给人家开门吧。”林妙诗内心也有些失落,但与此同时也有些开心,毕竟这种事情发生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早就成为了他们的一种谈资。 沈欢的脾气却是上来了,“不管,咱们做完再说。” 也不管林妙诗答不答应,他就直接来了个霸王硬上弓。 四十分钟以后,沈欢床上药王长袍从屋里走了出来。 在做的时候他就感应到,外面的人虽然不敲门了,但一直在外面站着。 “不知道闻人谷主找我有什么事情?” “啊?”闻人月面红耳赤,应该是在外面听到了两人寻欢的声音。 沈欢早就不是单纯的雏男了,对于这种事情也不觉得有什么忌讳。 看到闻人月一脸羞红,他忍不住用天眼观察了一下,这一观察不要紧,他发现闻人月这个蝴蝶谷的谷主竟然还是一个雏儿。 不过仔细想想,这似乎也没多少让人惊讶的地方。 蝴蝶谷本来就是只收女弟子的门派,虽说现在同性之爱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但她们蝴蝶谷不可能所有人都搞姬。 “不知道闻人谷主多大了?” “三十六岁。”闻人月回过神来恭敬的问道:“不知药王大人问我这些是为何?” “不为什么?”沈欢摆了摆手,转移话题道:“谷主有话就直说吧,我这个人不喜欢绕弯子。” “在下是来代弟子南星前来道歉的。” “好大的谱儿。”沈欢冷笑道:“要道歉让她自己来。” 闻人月连忙说道:“您误会了,南星之所以没办法前来,是因为她已经病入膏肓……” “所以你来找我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让我来救你这个徒弟?” 闻人月低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是的。” 沈欢点了点头,“那你之前来找我是为了什么?” “也是为了让您救我一名徒弟。” “明白了。”沈欢说着就朝着客房的方向走。 闻人月一看这情况激动的说道:“药王大人,您答应了?” 什么没有说话,依旧自顾自的走着。 等到了地方以后,他看了一下南星的情况,“原来如此。” 本来魂修的术法,一般都是施法人死了,所下的魂术也就没有用了。 不过独孤城对南星使用的却是一种特殊慢性魂术,即便是施法人死了,效果也依旧存在。 “南星还有救吗?” “有。” “还请药王大人——” 沈欢摆手打断了闻人月的话,开口说道:“你不是有两个徒弟都需要我出手相救吗?但我只想救一个,现在给你一道选择题,是救眼前的这个,还是另外一个。” “什么?!” 第1448章残忍的选择题 沈欢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个茶杯,他轻轻的闻了闻仙品大红袍的茶香味,然后抿了一口茶水,这才说道:“已经说过的话,我不想再说第二遍。” 林妙诗说闻人月她们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在沈欢看来,她们所遇到的惩罚远远不够。 或者说她们所付出的代价,也只能让沈欢出手救一个人而已。 闻人月的身体有些颤抖,她先是张了张嘴没有说话,良久后才说道:“能两个都救吗?” “不能,我只救一个。” 闻人月无奈的叹了口气,“药王大人,我承认当初我们蝴蝶谷没有去参加药王试炼是对您的不尊敬,可是——” “闻人谷主,你并不擅长交涉,如果我是你,我会这么说,当初你们蝴蝶谷之所不参加药王试炼,是因为不想和其他的门派同流合污,选择堂堂正正的接受上一代药王委任的新一代药王。”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刚刚林爷爷问了我一句话——我迷不迷信。” “我这个人是比较迷信的,所以他就劝导我多多向善,给自己多积累一些功德。”沈欢摊了摊手,“可惜,我信的方式有些奇怪。” “善有善报我是相信的,但与此相比我更信命!” “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命乃天定这句话?”沈欢喝了口茶,“一个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要以怎样的方式死去,在我看来,南星早已注定会死在他人手里,因为她的性格太过跋扈,就像是电视剧中那些跟在小姐身旁逞威风的丫鬟。” “她这种人,在仙侠类言情小说中,一般活不过两句话。”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没错,可若是天要这个人死,我也只能选择不救,因为我若救了,那就是和天作对,我这个人不光心眼小,胆子也小,逆天而行的事情做一次就够了,一下子做两件,抱歉,我还想多活一些时间。” 闻人月丝毫不怀疑沈欢所说之语的真实性,因为历代药王之中,就有这么一位信命的存在。 他和沈欢的想法一样,都认为命乃天定,救将死之人就等于与天夺命。 人定胜天是一种乐观的思想,但也仅仅只是一种思想。 不过身为医生,又不能不救人,尤其是身为药王,救人本身就是一种职责。 所以他就定了一个规矩,如果只是得的不是危及生命的重病,他一切无偿医治,算是行善积德,但若是危及生命的重症,想让他出手,就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救一人杀一人,并且所死之人的地位还必须和所救之人一样,算是和上天进行了某种交易。 古代某位王者病重将亡,就是请那位药王出手的手,药王也给出了这个条件。 王者是九五之尊,这世间又有哪个人的性命可以和王相比,可若是承认王和凡人相等,那么树立多年的威望就将毁于一旦。 而且受到这件事情影响的不光是王,还有一干大臣或是贵族,毕竟那是一个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年代。 加上当时正处于多事之秋,有位大臣借机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法之不行,自上犯之。”的说法,从而施行变法。 最终那位王才成功得到了药王医治,虽然史册中未有记载,但这位药王确实是在无形中推动了“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一种思想。 “既然如此,以我闻人月一名换我徒儿一命如何?”闻人月说这句话付出了很大的勇气。 可沈欢却不屑一顾,“教不严,师之惰,闻人谷主你对自己的徒弟太过溺爱了。 “她们都是孤儿,自从入我门下,我就要时时刻刻的为她们着想。” “没用,因为这个不是你能够决定的。”沈欢说着,伸手点了闻人月一下。 闻人月瞬间发现自己无法出声,她知道沈欢是点了自己的哑穴,可在她试图解开的时候,却怎么也没办法做到,而且不管闻人月怎么询问,沈欢都没有任何回答的迹象。 “咳咳——” 只见沈欢随便在南星的身上点了两下,南星便咳嗽了起来,渐渐地睁开眼睛,“我——” “你不要说话,现在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只需要回答就好。”沈欢对着还处于虚弱期的南星问道:“我已经知道你们蝴蝶谷来这里的目的,但是我现在给你一个选择题,究竟是救你的同门师姐妹,还是救你。” “你们两个人之间,我只能救一个,并且你只有一次回答机会,我希望你想好了再说,另外,你的回答如果和我的问题无关,我会默认你选择了第三个选项,就是两个人都不救。” 这一次南星再也没有任何嚣张跋扈的样子,这个世界上没人不恐惧死亡。 闻人月看到这一幕,才明白沈欢刚才说的那句话究竟是什么意义。 生或死,完全掌控在南星的手里,如果她救自己,那么紫苏就必定会死,如果救紫苏,那么死的就是她自己。 沈欢这个问题已经不单单是狠辣可以形容的了。 救自己就等于杀掉另一个人,而救另一个人自己则要付出生命。 闻人月挣扎着,她想告诉南星不要说话,但是她没有办法出声,并且过大的肢体动作也很可能引起沈欢不满,最终导致谁也救不了。 就在这个时候,南星忽然开了口,“我选择救师姐,她是最有希望将我们蝴蝶谷发扬光大的人,我很清楚自己的实力,我活着对蝴蝶谷的用处很小。” “好,我知道了。”沈欢说完,凌空凝聚出了几根银针,直接刺在了南星的身体上。 这样的针灸手法看似是蜻蜓点水,但实际上去并不是,因为蜻蜓点水至少还是有迹可循,但沈欢现在的手法,则是看不出任何的轨迹,犹如闪电一般。 只是瞬间,南星就感觉自己康复了,精神上再也不必受到某种困扰,她起身看着沈欢,目瞪口呆道:“你在做什么,我不是说选择救师姐么!” 沈欢将银针收了起来,语气平淡道:“两个我都救……” 第1449章闻人谷主,你有意见吗? “你、你说什么?”南星一脸迷茫的看着沈欢,眼中充满了不可置信。 沈欢映衬着阳光,打量了几下银针,“我这个人不习惯把说过的话再说第二遍。” 闻人月却是已经反应了过来,对着一脸疑惑的南星说道:“还不快谢谢药王大人!” 她说着,便准备对沈欢行跪拜之礼,沈欢却是用灵气将她托住,“用不着行这么大的礼,而且非要感谢的话,也应该感谢她自己。” “如果她刚才选择救自己而放弃同门的性命,那么就是双死结局。” 南星迷糊了一会儿,恍然大悟道:“也就是说你的选择题看似刁钻,实际上只是在测试我对不对?还是说……你只不过是脸上臭屁了一些,实际上内心十分善良,打一开始就准备把我们两个都救了?” 药王的形象一直是慈祥的老头子,不管别人怎么说,至少在南星心中是这么想的。 所以她在得知这一代的药王,竟然是一个年轻人以后,她的心中便十分的不服气——为什么药王让一个毛头小子给继承了?这个位置就算不是我们蝴蝶谷中人继承,那也轮不到一个门外汉小年轻来当。 因为这种想法,她在没有见到沈欢的时候,就一直带着敌意,出言也多有侮辱。 “我这个人不会给自己找那么多麻烦。”沈欢面无表情的看着南星说道:“按照我的想法,自然是希望你选择双死的局面,这样我也能够剩下不少的功夫。” 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还有问题吗?没有问题的话咱们就去蝴蝶谷吧,你们想要让我救的弟子应该还在蝴蝶谷吧?” “这么快?” “我的时间很珍贵,不想在一些没必要的事情上浪费太多无谓的时间。” “你这个家伙——”南星对于沈欢的态度恨不满意,刚刚康复的她,见对方出言不敬,瞬间怒了,站起来就想要和沈欢好好理论一番。 沈欢的目光猛然变得冰冷无比,“我既然能够救你,那也就能够杀你!你这种女人是我最讨厌的,之前也有一个和你类似的女人,她已经被我斩去头颅而死,如果你希望成为第二个她,我不介意浪费一些时间来帮你完成。” 杀气,无形无相,只有被针对的人才能感受到。 南星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整个人看起来都像是充满了恐惧,她丝毫不认为沈欢是在开玩笑。 如果她现在作死说一句“你有本事就杀了我啊”之类的话,自己绝对会死的很惨。 “对、对不起。” “看来你并不是没有人呢和的眼力见。”沈欢冷哼一声,扭头对着闻人月说道:“我之前说过,救人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可能是医药费,但是在我这里,却是千变万化,我也不瞒着你,这个代价究竟是什么完全是看我的心情,你应该能够明白我这话里是什么意思。” 闻人月这边还没点头,南星便惊呼一声,“莫不成你还要我献身不成?不、不可能的,男人这种肮脏的东西,我、我绝不同意!” “抱歉,我还没有到那种饥不择食的程度。”沈欢说完用灵气将南星吸了过来。 南星一脸惊慌,“你这个表里不一的男人,嘴上那么说,手却这么做,还说不是看上了我的美——” “美?论容貌,你连妙诗的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论气质,你更像是一个没见过世面,且狂妄自大的井底之蛙!”沈欢说着,将手分别放在闻人月和南星的肩头,“蝴蝶谷在哪个方向?” “那边。”闻人月虽然不知道沈欢要做什么,可还是指了指方向,她这是按照沈欢的性格做事,本想着在指明方向以后再询问沈欢要干什么,但她来不及开口,便眼前一花,再次回过神来却已然发现自己飞在天空之中。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南星发现自己身处高空以后,更是发出刺耳的尖叫,“我们、我们怎么会飞这么高,沈、沈——沈药王,你究竟做了什么!” “飞,没见过吗?”沈欢显然不想浪费过多的口舌,“以我这样的速度,大概多久能到蝴蝶谷?” “我、我不知道你的速度有多快。”闻人月一脸苦笑,之前她只是以为沈欢将养生练气之术,修炼到了一个之前药王都没有达到的境界,但现在看来,沈欢的真正实力远远要超出她的想象。 至少在蝴蝶谷的记载当中,没有哪个药王是可以飞天遁地的。 “我们现在已经离开了燕京地界。” “什么?!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我们竟然已经离开了燕京的范围,你确定不是开玩笑?”南星用手捂住双眼,她恐高但是这嘴巴却闲不下来。 沈欢没有说话,等着闻人月回答,“按照这个速度……应该要不了多久,就能够到地方了吧。” “轰——嗖——” 在沈欢的再一次提速下,师徒二人不约而同的发出阵阵尖叫。 蝴蝶谷,就如同它的名字一般,到处都充满了蝴蝶,各式各样的花花草草看得眼花缭乱,但是从这个角度看过去,这里没有任何的建筑。 南星擦了擦嘴角,表情得意道:“你不是会飞吗?现在你找得到入口吗?说本小姐是井底之蛙,你能破得了我们蝴蝶谷的大阵吗?” 闻人月喘着粗气,她虽然没有因为飞的太快而呕吐,但实际情况并不比南星要好多少,只是身为师尊的她,不能在徒弟面前表现出虚弱的一面,她皱眉怒喝道:“南星休得妄语!” “师父,放心吧,咱们的大阵是奇门阵法宗师周大师所布置的,在没有口诀的情况下,外人根本不可能入谷。” 沈欢没有理会,眼睛一睁一闭,便利用天眼的破妄功能,看清楚了眼前的路究竟要怎么走。 “哗啦啦——” 沈欢大袖一挥,周围便风云变色,几乎只是一眨眼的时间,这美妙的幻境当中就出现了一条出路。 “这、这怎么可能。” “啪嗒!” 沈欢直接伸手点在了南星的哑穴上,“闻人谷主为了你这位徒弟的生命考虑,我决定永久封印她的语言能力,你有意见吗?” 闻人月自然是有意见的,可就算是有意见她也不敢说出来…… 第1450章这一巴掌,老子打的! 沈欢所表现出的实力非常惊人,而且闻人月在沈欢归来时,曾听闻那个得罪沈欢的门派已经被消灭了。 噬魂教有多少实力,闻人月不清楚,但是在林家居住的那几天,他很清楚林家有多么强大的实力。 也知道当初绑走林妙诗的独孤城有多么厉害,在这种情况下,闻人月很清楚得罪沈欢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呜呜呜——”南星奋力发出声音,但是并没有多大的用处。 闻人月从哼唧中听出南星是想让她帮忙解开哑穴,对此她无奈的摇了摇头,沈欢的点穴手法特殊,根本不是传统的方式可以解开的,至少以她目前的实力想要解开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药王大人说的没错,是我这些年对你太过娇惯了,从今天起你就当无语者吧,等到什么时候明白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再让沈欢大人来解救你吧。” 南星一听这话,完全陷入了绝望当中,她最厉害对自己也最得意的地方就是嘴巴,不管是损人还是讨好人,靠的都是这一双嘴巴,现在可好,不能说话她怎么去巴结沈欢,不去巴结沈欢又怎么可能解开哑穴啊! 蝴蝶谷,百花田中站着一个女人,一个漂亮到令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女人。 这个女人身上拥有着和沈欢一样的仙气,但很明显,她并不是仙人,所谓的仙灵之气,应该是先天所带来的。 她沈欢穿着古代白衫长裙,扎着唐朝发髻,如同从画中走出的仙女。 这个女子的美和林妙诗不同,林妙诗完美诠释了什么叫黑色的诱惑与神秘,她是现代女性颜值的最高代表。 而这个女子却截然相反,她是一个美女,一个典型的东方美女,她身上穿的古装仿佛已经和她融为一体。 但是若换上现代的装扮,颜值和气质将大大折损,就好像人们在争论女人究竟是长发好看还是短发好看。 这个没有必然的结果,因为每个人的五官和气质都不相同,适合的才是最美的。 飘飘若仙的女子,再加上这满田的百花芬芳,这样的景色看起来堪称绝美。 可惜的是,女子身下的轮椅打破了这份本应绝美的画面,虽说这个式耳机上不存在绝对的完美,但这样的残缺美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欣赏的。 “紫苏师姐,师父带着南星师姐出去了这么久还没有回来,你说她们会不会是出了什么意外?” 这样的台词虽然很糟糕,但在这蝴蝶谷中却是十分常见,毕竟她们不常和外界接触,情商确实低的有些堪忧。 “太师父时常说世俗人心险恶,师父和我等亦是一样,没有经和世俗中人有过太多接触,此次出行这么久都未归来,怕是真的——” 另一个蝴蝶谷弟子也忍不住开口说道。 美如仙子的女子摇了摇头,“各位师妹无须担心,师父虽和我等一样,涉世未深,但这次只是前往邀请新一任的药王出手,途中应该不会经历什么大灾大难,若只是世俗之人刁难,以师父的手段前去应付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希望师父这一次能够请到药王,这样紫苏师姐您的双腿就有救了。” “可是我听闻这一代的药王年纪不大,甚至可能比紫苏师姐都要小,以他的医术能够治好字紫苏师姐吗?” “这事儿还真不好说,不过既然通过了其他三个门派的药王试炼,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儿吧?” 这边几人正在议论,一名蝴蝶谷神色匆忙的跑了过来。 “茯苓,你跑这么快干嘛?是不是师父和南星师姐回来了?” “不、不是的,是、是钱家来人了。” “又是钱家?” “他的脸皮可真够厚度,紫苏师姐已经说过多少次了,不嫁就是不嫁,还死皮赖脸的过来。” “又是丁香那个丫头带人进来的吧?” “连翘师姐,你这样称呼丁香师姐有些不好吧,怎么说她也是我们的三师姐……” “哼,就她的品格也配?无论医术相貌都不如紫苏师姐,还一直觊觎师姐的掌门继承人之位,现在更是趁着师父不在,三番四次的带钱家人过来找麻烦。” “好了,师父说过,有外敌来犯的时候,我们应一致对外,而不是窝里哄。”紫苏令众人安静,然后在师妹的帮助下,前往谷中的大殿。 钱振豪翘着二郎腿,身上穿着一身华服,看上去是一个活脱脱的富二代模样,“我说丁香小师妹,紫苏师姐怎么还不过来?” “紫苏师姐行动不便,估计要很久才过来。”丁香面带微笑,只不过这个微笑看起来很职业化,就像是去买手机时碰到的业务员。 钱振豪打开手中的折扇,笑道:“丁香小师妹,你可说过,这一次一定会成功的对吧?” “至少比之前要大,毕竟师父已经几个月没有回来了,去请药王可花费不了多少时间。” “切,什么狗屁药王,只不过是你们医道盟的称呼罢了,我们钱家可不认同。” “总之钱少爷您就放心吧,只要您把杀手锏拿出来,我们就一定会成功的。” “这样最好。”钱振豪话音刚落,就看到紫苏被人推了进来,瞬间喜笑颜开道:“紫苏师姐,不知道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只要你答应嫁给我,我就把家中藏得千年血参给你。” “千年血参的功效应该不用我多说了吧?治好你的双腿都是小事情,要知道我们钱家因为这药材珍贵,都舍不得去炼制,生怕失败浪费了药材,如今我将这血参当聘礼,当真是——” “钱公子,你们钱家和我们胡嘀咕并没有师门传承关系,所以您无需称呼我为师姐,称呼我为紫苏医师即可。” “哈哈哈。”钱振豪大笑了两声,“我还是直接叫你紫苏老婆吧!” 他说着,便上前想要抱住紫苏。 紫苏见状,连忙移动轮椅,惊险的夺了过去,“钱公子还请你自重,如若不然……休怪在下不客气。” “不客气?倒要看看你怎么个不客气法!”钱振豪表情瞬间变得狰狞起来,“紫苏我告诉你,不要在那里继续给我摆谱,我钱振豪看上你,那是你的福气,这方圆百里之内,又有谁敢要你这个残废?今天我就把话给你放在这里,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 “你不是警告我么?老子爷警告你一下,你若是不嫁,我钱家便灭了你蝴蝶谷!” 钱振豪冷哼一声,“别说你们一个小小的蝴蝶谷,就算是你们整个狗屁医道盟加在一块我们钱家也是说灭就灭!你可不要逼我先礼后兵!” 听到这话,紫苏的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蝴蝶谷最大的依仗就是山门外的阵法,现在钱振豪知道进入蝴蝶谷的口诀,以他们钱家的势力,灭掉蝴蝶谷简直轻而易举。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慵懒的声音忽然传了进来,“谁说的?” 钱振豪下意识指了指自己胸口,得意道:“老子说的!” “啪——” 话音刚落,他就被人一耳光给扇飞了出去。 同时一个人影出现在了众人的视野当中,正是刚刚赶来的沈欢! “这一巴掌,老子打的……” 第1451章你可以称呼我……沈药王! “谁,究竟是谁?”钱振豪被打的两眼冒金星,愣是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一手扶着凳子,一手揉着脑袋,在那里叫骂,“男人的声音?紫苏,你们蝴蝶谷不是向来不收男弟子的吗?这里怎么会有男人的生声音?” “好啊,我明白了,原来是你这个小婊砸偷偷养了男人,所以才不接受老子!”钱振豪尝试晃悠了两下脑袋,但随着头痛欲裂的痛苦传出,他直接放弃了这个念头,接着说道:“小婊砸我看你真是瞎了狗眼,小爷是钱家的继承人,你不要,却找一个不三不四的男人!” “哼!现在看来,也不用小爷带着家族出手了,光是你这个蝴蝶谷大弟子偷偷养男人,就足以让你们一直自称以女性为尊的蝴蝶谷身败名裂!” “啪——” 他这边正说着,又挨了一耳光子,并且这一次比上一次还要重,他的牙齿直接飞出了几颗,嘴里满是腥臭的血味。 这下子钱振豪直接慌了神,他们钱家的医术是很高明,可说到底他们的根源在儿童病上面,有点皮肉伤倒是不怎么要紧,可这牙齿掉了可是大事儿啊! 想他钱振豪是什么人呢?那可是钱家这个大家族的继承人,什么都讲究一个威武霸气,现在可好,说话漏风?那他妈还有屁霸气啊! “妈的,紫苏的养的臭凯子,老虎不发威,你当小爷我是病猫啊!”钱振豪说话喷出血丝,边说边喷,“我告诉你,少爷我可是钱家的继承人?钱家的继承人你知不知道?你他妈弄清楚情况没有就敢随便出手!” “看来我不仅要打掉你的牙齿,还要勾掉你的舌头。” 一听这话,钱振豪瞬间安静不少,开玩笑,仗着自己钱家少主和蝴蝶谷没有男人这两个因素,他来蝴蝶谷向来是不带一个贴身护卫的。 再说,着方圆百里,只要是会喘气的,又有哪个不知道他们钱家的大名? 就算是遇头野兽,报出他们的钱家的大名,都能给吓尿唠,哪里还用得着带保镖。 像沈欢这种硬茬子,算是钱振豪从小到大第一次碰到,他没哭哭啼啼的说回家找妈妈,已经十分不错了。 沈欢是硬茬子,但他这亏也不能白吃啊,所以他又将这火气撒在了紫苏等蝴蝶谷弟子的身上。 “紫苏,今天这两巴掌少爷我记下了,你们给我等着!还有,你们蝴蝶谷里面养男人这件事儿我也会通知咱们医术界其他的家族和门派!”钱振豪冷哼一声,“我早就怀疑了,你们蝴蝶谷都是女人,小时候倒不会怎样,可是这年龄够了,就算不想要一场恋爱之类的,也会幻想男女之事。” “自我安慰这种办法太伤身体,不符合阴阳调和之道,你们这群学医去做的可能性比较小,当然,自我安慰这事儿肯定是有过,要不然你们怎么会想养男人呢?” “当了婊砸还想立牌坊,天下哪里还有这种好事儿。”钱振豪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模模糊糊的能够看清楚各人所在的方位,不过要说这长相的话,他就多少有些瞅不清楚了,几乎和那物流百度的近视眼差不多。 “闭嘴!钱振豪,你知不知道你刚才的话要是传出去,对我们蝴蝶谷的名声会有多大的影响!”连翘一脸怒气的说道。 刚刚钱振豪挨揍的时候,她心里那叫一个解气,可当钱振豪的话说出来以后,她就开始担忧了。 要知道,他们蝴蝶谷平日里可是一个男人没有,就算是有异性来拜访,最多也就待上两盏茶或是一顿饭的时间。 为的就是避嫌,蝴蝶谷世世代代积累下来的名声,绝对不能就这么没了。 “连翘,退下。”紫苏示意连翘安静,对着钱振豪说道:“钱公子,有些话可以说,但有些话不可以说,你应该知道刚才那番话如果真的传出去,对我们蝴蝶谷会有多大的影响。” “嘿,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们既然做了干嘛怕别人说啊!”钱振豪这时候视力已经恢复,他瞅了瞅沈欢,想着要将这个男人的面容记住,等到以后要好好报复一番。 可当他看到沈欢的模样以后却是一愣——没想到这小白脸长得这般英俊,而且这身上的气质和紫苏也颇为搭气,身上的长袍用料讲究,不用揉摸就知道定非凡品。 难道这个家伙和自己一样,都是世家出身? 想到这儿,钱振豪便准备询问一下,打探一下虚实,可他这里还没来得及开口,一旁的紫苏便已然开口问道:“多谢公子出手相助,但不知公子是何人?又是怎样破解我蝴蝶谷的护谷大阵?” 紫苏这小丫头也不认识? 不可能,如果他两人不认识的话,这个小子完全没必要出手。 “这位兄台,我看你也不是简单人物,就自报家门吧,弄不好咱们两家或许还是故交,到时候弄一个大水冲龙王庙,那可就不好看了。”钱振豪也压住疑惑,他想清楚了,不管紫苏在玩什么把戏,先把这个给自己两巴掌男人的身份弄清楚再说。 如果只是一个小门小户出身的少爷,那就让对方尝尝得罪自己这个钱家继承人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 但若是和自己差不多的家族出身,这件事儿也不能就这么算了,至少得让对方拿着厚礼道歉才成。 他们钱家的那株千年血参,就是当初有人登门道歉所送的赔礼。 “我?”沈欢用手指了指自己,“难道你不认识我吗?” 钱振豪一听这话,心想莫不成这个家伙还真是大门大户出身? “咱们小时候见过?” “没。” “那你——” “看来你不认识我,既然不认识我,还敢夸下海口,看来你这两巴掌挨的不冤枉。”沈欢笑眯眯的看着钱振豪说道:“我就是你嘴里那个,分分钟就能灭掉的医道盟——” 不等沈欢把话说完,钱振豪便大怒道:“你是医道盟的人?” 医道盟当中,他们钱家唯一需要忌讳的就是毒宗,毕竟这个门派的名声可不怎么好,光是听名字也能知道是个扎手的点子。 不过毒宗之人向来穿的都是黑衫,这小子一身白袍,显然不可能是毒宗出身,既然不是毒宗的,那就算是软柿子了。 “正是,你可以称呼我为……沈药王!” 第1452章这个交代你满意吗? “沈要亡?”钱振豪一听这称呼,直接大笑了起来,“你这倒霉孩子,你父母是有多弱智才会给你取这么一个破名字!” “哈哈哈,不行了,不行了,笑死老子了,要亡,要亡,哈哈哈哈!真晦气,老子要是有这么一个名字,非得自杀不可。” 钱振豪捂着笑的发疼的肚子,“我说小、小子,你究竟是有什么勇气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不、不行了,这事儿我回去以后,一定要好好分享一下,要亡,哈哈哈,要亡,哈哈哈哈哈——” “啪!” 沈欢隔空给钱振豪来了一耳光,“很好笑吗?” “你他妈竟然又敢打我!” “万事开头难,我既然连第一巴掌都打了,剩下还要打多少巴掌,只在于我想还是不想,敢不敢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沈欢一脸无辜的说道。 不过他内心中就不像是表面这么和善了,之前沈欢倒是没有任何装逼的念头,就是看不惯钱振豪的态度。 沈欢对蝴蝶谷是没什么好感,可是对于欺负女人的男人就更没有好感了。 再加上刚才钱振豪所侮辱的,可不光是蝴蝶谷了,连他们医道盟都带上了,身为医道盟的领导者,他自然要教训教训对方。 可没想到,药王大名,到了钱振豪嘴里,却变成了要亡,这他妈不是扯淡么! 唉,本想着自报家门来波装逼,可没想到……这逼还装失败了。 果然,无形装逼才是装逼的最高境界,至于有意的装逼,迟早得失败咯。 “小子,你——”钱振豪从没有吃过这种亏,现在他简直恨不得将沈欢活活打死,再剁成肉馅喂给自己家的旺财。 钱振豪对沈欢的自我介绍空耳了一番,但紫苏却没有误会,自言自语道:“传言新一代药王年龄不过二十岁,并且姓沈名欢,莫不成……您就是药王前辈?!” “什么药王,狗——”钱振豪正说着,忽然像是见了鬼一般的看着沈欢,“你是药王?” 沈欢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算是默认了自己这个身份。 钱振豪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有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开什么玩笑,这个小子看起来还没老子的吊大,能是你们医道盟的药王?” 连翘等人没有说话,关于沈欢她们所知道的传言更少一些,只知道出了一个新药王,但是当时他们蝴蝶谷已经有了脱离医道盟的心思,所以并没有过多的关注,就算是送来了药王试炼的邀请函,她们也没有过去,而是随便找了个借口给推脱了。 最后只知道对方通过了药王试炼,做了有史以来最年轻的药王。 在她们的心理预期当中,所谓最年轻的药王至少也要三十来岁吧,可没想到竟然是二十来岁的样子。 这个结果可就非常之夸张了。 二十岁的药王?别说钱振豪不相信,就连她们这些蝴蝶谷的弟子也不相信,要不是因为紫苏刚才的那番话,她们说不定也和钱振豪一样,开始讽刺沈欢吹牛逼了。 紫苏也不知道该如何反击,毕竟她也只是听闻人月提起过几次,具体新一代药王长什么样子,她也没有见过。 再加上蝴蝶谷从她太师父那辈起,已经有了要脱离医道盟的念头,所以也没有对药王三宝这三件标志性的物品,有过详细的描述。 “这位公子应该是药王没错了。” 这是紫苏考虑再三所决定的,虽然沈欢目前真假难以判断,但大敌当前,还是先把钱振豪这个无赖瘪三赶走再说。 “什么?”钱振豪故作一脸惊讶,然后有捂着肚子大笑起来,“是真的,那就更可笑了,看来你们医道盟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当初我们这些闲散家族没有加入你们简直是最正确的选择。” “让一个二十来岁的人当药王,你们的脑子被驴踢了吧?” “钱公子,我劝你最好道歉,不然休怪我们蝴蝶谷和你们钱家翻脸!”就在这时,闻人月的声音传了过来。 “师父!” 蝴蝶谷的弟子,心中大松了口气,只要闻人月回来了,就代表这一次危机可以解决了。 这个钱振豪之所以如此嚣张,无非就是趁着闻人月这个当家人不在罢了。 与此同时,她们看向沈欢的眼神也变了,这个看起来和小说中描写一样的英俊男子,竟然真的是药王。 “太慢了。” 沈欢的语气中有些不悦。 刚刚还一脸威严的闻人月连忙行礼道:“还请药王大人见谅,我二人已经是用最快的速度赶过来了。” “最快的速度?” 闻人月一脸尴尬道:“当然和药王大人您的速度相比还是相差太远了。” “既然知道还不让我带你们过来。” “这个……实在是无福消受啊。”闻人月一脸苦笑,开什么玩笑,就沈欢那种高速度,根本就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好么。 “我说闻人谷主,我不管这个小子是什么身份,他上来没有缘由直接就给了三巴掌,你看这事儿怎么解决吧。”钱振豪刚开始还很担心,可一想到自己是钱家的继承人,以蝴蝶谷现在的状况,应该不敢怎么得罪自己,瞬间又来了勇气。 再说了,一个二十岁的小年轻都能把她给下称这个样子,更何况是自己这位钱家的少主人了。 “如果您不给我一个满意的交代,那就别怪我们钱家不客气了!” 说到最后,钱振豪还加重了一下语气。 听到这话,闻人月不由的皱起了眉头,准确说起来,这个钱家和他们蝴蝶谷算是邻居,之前倒是没有什么交集。 他们只是互相知道对方的存在,却从来没有打过交道。 但紫苏生病的消息也不知道怎么流传了出去,再加上不知道什么人说紫苏莫若天仙之类的话,就让整个钱家大少爷动了心思。 起初只是在门口叫山门,也不知怎的,自己猜离开几个月,对方就找到了进入山谷的办法。 就在闻人月想着该如何回答的时候,沈欢却是开了口,“交代是吧?” “没——” “啪!” 沈欢二话没说,朝着钱振豪脸上就又是一耳光子,“这个交代你满意吗?” 第1453章医道家族? 钱振豪被沈欢这一巴掌扇的是晕头转向,愣是在原地来了好几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弯才停下来。 他人还没有站稳,便想指着沈欢大骂。 可这大耳光子的后遗症还在,只见他摇摇晃晃的愣是半天都没有站好,跟个喝醉酒的醉汉一样,结结巴巴道:“你、你他妈还敢打我!” “我刚刚不是说了吗?我既然敢打第一巴掌,后面就继续敢打,反正打一巴掌和打好几巴掌的结果是一样,还不如多打几巴掌解气。”沈欢说着又将时候手给抬起了起来,“我这套逻辑应该没有问题吧?” “你——你把手给我放下!”钱振豪激动的差点没从原地跳起来。 沈欢看了看自己的手,然后笑了笑,“你误会了,我举手是因为想要活动一下手腕,你要知道,打人其实也是很累的。” “你这个狂徒,我可是钱家的继承人!” “钱家?没听说过,不过你就算说自己是皇族的,我也是照打不误。”沈欢说着又将手抬起,硬生生的来了一个大耳光子,“哦,忘了告诉你,这一次抬手是要打你的。” 钱振豪这一次疼的可不光是脸蛋了,本来就站不稳他,直接被沈欢这一耳光子给打到了地上,嘴巴和地面来了一个优雅且亲密的接触,用通俗点的话来讲就是——狗吃屎。 “呸呸呸——” 钱振豪将嘴里的土和破碎的牙齿纷纷吐出了出来,“小、小子,你特么给劳资等滋!” “啊!宵夜说话漏缝了,卧槽尼玛,这个仇劳资窝一鼎会爆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地上爬了起来。 和标准的反派套路一样,钱振豪放了狠话以后就像走人,怕沈欢拦着自己,他直接以最原始的四肢奔跑法前进,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狗一样。 “站住,我让你走了吗!宵夜?” 钱振豪从地上爬起来,“劳资窝想奏就奏,尼特么平森么拦着我!” “看来你的脸还是不够痛。”沈欢说着又将手举了起来。 一看这个情况,钱振豪二话不说,先把脸捂着再管其他。 沈欢一脸和善的笑着说道:“放松放松,我这一次还是活动手腕,绝对不会打你的,要是打你我会提前说的。” 钱振豪慢慢的将手放了下去,可他这边刚把脸给露出来,沈欢就直接一巴掌呼在脸上了。 “你——” 沈欢摊了摊手,一脸无辜道:“我什么我?你几张没有告诉过你吗?这个社会人心险恶啊!你自己蠢,怪我咯?” “哇啊啊——”钱振豪直接就哭了,“打嗝,你利害,我搓了还不成么……咱、咱们商量个事儿,你下次打我能不搭理了不?我最起码也是一个帅哥啊。” “啊?” “打脸。” “成,不打你脸。”沈欢将视线转移到了钱振豪的胯下。 看到这个情况,钱振豪吓得赶紧捂住裤裆,“那啥,大哥,你还是打我脸吧!” “啪!” “神以仁爱行走人世,我虽不如救世神明,但还是会满足他人一些我可以满足的愿望的……”沈欢说着在胸口花了一个x字架,并且用国配欧美片的语气说道:“克里斯关下门。” “呜呜呜——哇啊啊——” 钱振豪和个小孩子一样在哪里嚎啕大哭,“打嗝,泥说巴,究竟贼样,你才能绕过我。” “放过你也可以。”沈欢扭头指了指坐在轮椅上的紫苏,“你去给紫苏小姐道个歉。” “对不起,对不起!” “啪!” “我、我已经打钱咯,你什么还打我?”钱振豪一脸的委屈,他真不明白,沈欢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除了对不起,你是不是应该说点别的?比如你为什么要道歉?不然别人听到了,还以为是我逼你的对不对?” “您教训的是。”钱振豪整理了一下台词,说道:“紫苏姑娘对不起,我不应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更不应该逼迫你嫁给我,我、我现在就回去让家族吧千年血参给你带过来,不需要任何的条件,就当我给您道歉了。” “完了?” “完了……吧?” “来,给闻人谷主道个歉。” 这一次钱振豪想精明了,直接组织好台词说道:“对不起闻人谷主,我不应该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出言诋毁你们蝴蝶谷,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说完,他有转身对着沈欢说道:“对不起沈药王,我不应该拿您的称号开玩笑,更不应该藐视你们医道盟,总之千错万错全都是我的错!求您大人有大量放过我吧!” 钱振豪表面上哭哭啼啼的,心里想的却是,这一次老子把你说的还有你没说的都做了,这一次你总找不到打老子的理由了吧? “啪!” “我让你给我道歉了吗?谁让你自作主张的?” “啊?”钱振豪现在连死的心都有了,果然,爷爷说的没错,如果想找茬的话,不管怎么做都是错啊! “好了,你现在可以滚了,以后如果再让我知道,你出现在蝴蝶谷的范围内,那可就不是挨几巴掌这么简单了。” “我、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说完,钱振豪便一溜烟的跑了。 “好!好!” “药王大人好帅!” “太帅了,不管医术够不够,就冲他这脾气,老娘就愿意嫁给他!” “嫁给药丸大人?你怎么不撒泼尿照照自己的样子啊。” “要死了你这个丫头!” 蝴蝶谷的人都拍手叫好,南星这个时候都快郁闷死了,在这个大快人心的时候,她竟然一句话也说不了。 闻人月和紫苏却是一脸的担忧,沈欢见状后,开口问道:“看来这个小子的来头不小,闻人谷主,你解释一下吧。” “在医道界中,选择隐世的不在少数,出了我们医道盟这种门派性质的存在以外,还有不少的家族,这些家族全都是单独的存在,只有少数几家才会互相来往,但其中有不少家族的势力都十分的庞大,这个钱家就是其中之一。” “哦?医道家族么?”沈欢嘴角翘起一丝冷笑,“看来是时候收拾一下这些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滓了。” 第1454章蝴蝶谷的心机婊 “您也听说过医道家族?” 闻人月知道医道家族不奇怪,因为她们蝴蝶谷和钱家是老邻居了。 如果换成毒宗这些门派,他们应该多少都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这医道家族这样的存在。 “嗯。”沈欢点了点头,随手摘了一朵花,“不光是听说过,还和他们打过交道。” 闻人月这边正准备回答,紫苏却先一步开口说道:“药王前辈,你可听说过一句话?” 沈欢虽然不知道紫苏这么问是为了什么,但是从对方不太友善的神情中来看,应该不是什么好事儿。 “你说。” 紫苏看着沈欢一字一句的说道:“看花要护花,爱花莫折花。” “哦?”沈欢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个坐在轮椅上的古装美女。 “莫折花,花好亦自喜。勿谓花无言,请以君心酌花意。君容待花转丰艳,花枝因君愈憔悴。莫折花,任花飞落地。但对春风倚芳树,长遣香英伴君醉。”紫苏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这首莫折花不知药王前辈可否听过。” 沈欢笑了笑,“没有,不过我倒是听过另外一首诗。” “哪首?”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沈欢也学着紫苏的口吻一字一句的念着。 “药王大人在说什么啊?” “这首诗你们听过吗?虽然很有意味,但这折花不折花,似乎没有意义啊?” “是药王大人自己做的诗篇么?我怎么没听过?” “应该不是,我好像是在哪里听过,但是……但是一时之间想不起来了。” 这群蝴蝶谷的小姑娘可没出过远门,除了紫苏这样有天赋的人,光是医术就狗她们头痛的了,又怎么会在无事的时候去看什么诗文。 这些人不解,不代表紫苏也会不解,她很清楚沈欢接下来要说什么。 沈欢见紫苏脸色生变,并没有停止,而是继续吟道:“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这首金缕衣,以紫苏小姐的天赋,应该是听说过的吧?” “这首诗在我看来药王只是了解了诗文的表面,而没有了解具体的含义,在我看来这首诗有别的意义。”紫苏毫不畏惧的看着沈欢,“自己的幸福不是在别人手里,其实是在自己的手里。一生错失多少良机,一生又为多少错失而空叹?但是人还真总是要等到到了终点才记起要去看风景,不过还好,你毕竟还有感觉并且知道自己错过了很多的风景……这恐怕才是这首诗要告诉我们的。” “哦?是吗?”沈欢笑了笑,“那倒是我才学不够,惹人笑话了,不过……敢问紫苏姑娘,何为幸福?” “幸福,这……”紫苏满面愁容,她想了半天,才说道:“只要有师父在,师妹们关系和睦,就是幸福。” “那如果这花的幸福就是被人采摘呢?” “强词夺理!”紫苏语气显怒道:“你又不是花又怎么知道花是怎样想的。” “那敢问紫苏姑娘又是如何知道话之所想的呢?” 紫苏一听这话,瞬间便不吭声了,她忽然发现眼前的这个男人实在太多歪理,自己在言语上根本就讨不到便宜。 “没想到每天说教别人的紫苏师姐,也会在语言上输给他人。” 之前一直没有开口的丁香借机冷嘲热讽道。 闻人月也连忙道歉,“药王大人还请见谅,紫苏这孩子从小就喜欢花,所以才——” “无需道歉,这件事本身就是我的错,只不过就像紫苏姑娘所说的那样,我强词夺理而已。”沈欢笑了笑继续说道:“况且紫苏姑娘生如夏花,身为百花丛中最靓丽的鲜花,她想要反驳我,简直轻而易举。” 紫苏哪听不出来沈欢话中的意思,本就极少和男人打交道的她,瞬间就脸红了起来。 “就是就是,紫苏师姐又没做错,倒是丁香师姐,要不是你把钱振豪那个混蛋带进来,我们今天哪会发生这么多事情。” “连翘,你是说钱振豪之所以能够进来,是因为丁香?”闻人月皱眉问道。 连翘佯装捂嘴道:“哎呦,对不起啊,连翘师姐,我刚才是无心说出来的,还请你不要怪我啊。” 丁香不是傻子,她在带钱振豪进来的时候,就已经想过了一切后果。 其中闻人月归来就在其中,所以在被连翘举报以后,她不慌不忙且一脸委屈的说道:“师父,丁香也只不过是听说钱家的千年血参能够医治紫苏师姐的腿疾,所以我才——我本是好心,没想到却受到针对。” “若是连师父你也觉得我的有错,那就——那就惩罚徒儿吧!” 好城府。 沈欢看到丁香的表现和演技,真心忍不住想要鼓掌,即便没有经历过某些事情,沈欢也能猜出来大概发生了什么。 女人的嫉妒心……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远远要比市面上所描绘的恐怖多了。 所以坊间才会流传出——你的承诺,就像是女人之间的友谊一样可笑。 这也是当初沈欢和林妙诗沟通时会显得那么忐忑的原因,即便现在林妙诗已经同意他开后宫,他不敢让几个女人齐聚一桌。 “既然丁香也是好意,此事就作罢了。”闻人月当然知道自己这个徒弟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但是手心手背都是肉,她也不好说些什么。 连翘却有些不依不饶的味道:“师父,丁香师姐要是说实话的话,我就诅咒自己这辈子都没办法做药王大人的妻子!” “就是师父,带外人进来可不是什么小事儿啊,而且钱振豪已经记住了进来的口诀,到时候若传出去,我们蝴蝶谷岂不是人人都可以进来?” “咱们蝴蝶谷都是一些柔弱的女弟子,当初祖师奶奶正是因为担忧,所以才和阵法大师多番详谈,甚至以三次出山为条件才换取我们这么多年的平安,难道您——” 丁香的眼泪哗哗啦啦的就流了出来,“既然师妹们都这般误会我,那丁香也只好任由师父惩罚,来缓解众位师妹心中的哀怨吧。” 又是一记高招,可惜我不是来看你们斗心机的。 “闻人谷主,如果你们再这么继续聊下去的话,我想我也是时候离开了。”沈欢说完,转身就准备离开。 一看这情况,闻人月连忙说道:“药王大人留步。” 拦下沈欢以后,她又转身对着一群弟子说道:“除紫苏以外,所有人都去将蝶谷医经抄写十遍!” “啊?十遍?” “师父,我们又没有犯错,您这样——” “二十遍!” 这话一出,众人是一句话也不敢吭声,灰头土脸的回去抄写医书了。 “还请药王大人出手医治。” 沈欢摇了摇头。 “您这是——” “你难道不应该先问这病我能不能治吗?” 闻人月大松了口气,“是我着急了,敢问药王大人,紫苏的病能治吗?” “不能。” 第1455章连撸数十年?谁特么受得了啊! “您、您是在开玩笑的对不对?” 闻人月感觉周围的空气都凝固了,愣了良久才开口说道。 沈欢摇了摇头,“我不是在开玩笑,这个病没办法治。” “真的没有任何办法吗?”闻人月面色有些绝望,“难道连药王经中都没有记载解决这个怪病的办法吗?” “没有。” “您是不是搞错了?毕竟我连病情都没有给您形容呢。” 闻人月很清楚,到了沈欢这个级别那还用得着让病人开口说自己患病的症状,他只需要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究竟是得了什么病。 可是闻人月不甘心,她花费了这么多时间和心血,好不容易请来了医道盟医术最高的代表,现在得到的答案却是没有办法医治,这、这个结果,无论如何她都无法接受。 “治不了。”沈欢摊了摊手,“药王经中也没有记载,至于病情,你觉得我用药王天眼看出来吗?” “药王是人不是神,这个世界上没办法拯救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沈欢叹了口气,“人力不可为。” 南星挣扎了半天,渣渣呜呜的在那说着什么,可她的被点了哑穴,只能发出一阵哼声,别说沈欢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就连闻人月这个师傅都不明白她想要表达什么。 闻人月咬了咬牙,“可刚刚钱振豪曾说过千年血参可以救治紫苏,莫不成——” “千年灵药我也有,但这不是千年灵药的事儿。”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这么跟你说吧,紫苏小姐患的乃是先天急症,从她出生的时候就应该根治,换做是我的话,时间向前推移十年也不是不可,但现在……真的很难救治了。” “很难救治,也就是说有办法救治了?”闻人月一脸喜色,她不愿放弃任何可能救治紫苏的机会。 闻人月有很多徒弟,但其中最对口味的就是大弟子紫苏,两人之间的感情可以说早已超越了师徒之情,晋升成为一种类似母女的感情。 “我有说过吗?”沈欢挠了挠头发,“你听错了吧。” “药王大人,如果您还是因为当初的事情,才说没有办法救治紫苏,那么我——” “好了好了。”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给我一些时间,我想想办法,看看有没有医治的可能。” “好,好。”闻人月立马命人给沈欢安排房间休息。 等到沈欢回房以后,苏璃直接显化了出来。 “我说小欢子,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坏了?” “你说什么我听不懂啊?”沈欢一脸迷茫,不过苏璃主动显化却给了他不小的以外,在他印象当中,苏璃好像已经有阵子没有出现在自己面前了。 事实上当初离开小岛的时候,苏璃就已经显化过一会,只不过咱们的沈药王思女情切,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而已。 苏璃漂浮在半空,直接将一丝不挂的小腿,搭在了沈欢的肩头,顺着沈欢的视线去看,还能看到裙摆之下那若隐若现的美妙风光。 “别装了,那个小丫头的病你真的没办法治疗吗?” “有。”沈欢这一次回答的很干脆。 “所以,你是故意刁难她们,或者说,是故意将病情说的很严重,从而获取更高昂的报酬咯?” 沈欢摆了摆手,又点了点头,“可以这么说,也可以不这么说……紫苏所患的病症,确实很难处理,即便是放在药王经中也算是疑难杂症。” “药王经中有记载,那就有着破解之法咯?” 身为医学界第一宝典,《药王经》中几乎只要是记载的病情,就一定会记载解决的办法,像玄化散那种奇特的存在是少之又少。 “没错。” “那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沈欢干笑道:“是因为关于治疗紫苏这个病的方法实在是——太、太特么奇葩了。” “奇葩?” 沈欢点头道:“紫苏的病叫做先天断阳症。” “先天断阳症?” “是的,简单来说,就是先天体内缺少某种元素,随着年龄的成长,身体对这种元素的需求会越来越大,最终导致身体发育不健全,或者是人到成年的时候,出现肢体残缺,亦或是失去某种本应有的功能。” “这不就是你们人类常说的缺钙缺锌之类的吗?” “可以这么理解,但是结果上却要严重很多。”沈欢叹了口气,继续说道:“钙锌之类还可以用食物亦或是其他药品来补充,但这种东西却很难补充了。” “她缺的是什么?” “名字叫先天断阳症,你说他缺什么?” “你说他缺少阳气?” “差不多吧。”沈欢也不大好意思说,“阳气人人身上都有,不过紫苏身上所缺少的东西,却唯独只有男人有。” 以苏璃的智慧,已经大概猜测到这个救治的办法是什么了,“该不会这治疗的方式是——啪啪啪?” “没错,就是啪啪啪。”沈欢苦笑道:“你试图想象一下,闻人月问我能不能治,我说能治,只需要让我和你徒弟啪啪啪几次就好了,要是你,你会是一个怎么样的心思?” “当然,根据药王经上的记载,倒也不是那么夸张,只需要将新鲜的男性纯阳之精,趁着阳气未散的时候让紫苏吞下去,就可以缓解这种这种,大概其七七四十九天以后,就可以恢复如初,但因为她体内先天便没有这个东西,或者说是先天就没有存放这个东西的地方,之后依然要服用,直到寿元完毕才可以终止……最重要的是,一旦开始以这种方法治疗,就只能用同一个男人的纯阳之精,如果出现第二个人的纯阳之精,就会导致阳气层次不齐,导致方法失效,严重的话,直接下去找阎王爷都可能。” “再者因为纯阳之精,和空气中的污秽之气接触以后,就会以极快的速度蒸发。”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从男性体内出去,到入口吞服时间不能超过三秒,也就会说要治疗她的话,即便不啪啪,也要当着她的面撸一管。” “按照这个理论,就是有一个男人,刚开始得撸七七四十九天,只有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撸一管,紫苏又是医师,寿命假设在一百岁玩完,也就会是至少要连续七八十年,这他妈谁受得了啊!” 第1456章还记得十大名器吗? “你确定这是药王经上记载的,而不是因为你心思龌蹉,而想出来的办法?” 苏璃狐疑的打量着沈欢,在她的想法当中,《药王经》怎么说也是一本医学宝典,还挂着一个第一的名头。 像这么一本正经的医学巨著,怎么可能记载这么不正经的治疗方法。 沈欢没好气道:“你看我像是那么龌蹉的人吗?” “像。” 单单一个字,就把沈欢给呛得不轻,他深吸了口气,继续说道:“大姐有没有搞错,咱们认识这么久了,你什么时候见我撸过管,哪怕一次也好!” “人面兽心,说的就是你,正是因为咱们接触久了,老娘才知道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苏璃语气中带着哀怨。 别的先不说,沈欢可是夺走她第一次的人,而且这第一次……怎么说呢,还他妈是为了修炼——坑爹呢! 就算老娘是狐仙,不是人类,这样对我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真的好吗? “我——”沈欢硬是半天没说出话来,“不相信的话你自己看吧。” 沈欢直接将《药王经》扔到了苏璃的面前,苏璃下意识躲闪了一下,毕竟《药王经》上面蕴含的浩然正气,可先天克制她这种阴魂存在的。 看到苏璃的样子,沈欢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一回事儿,连忙用灵气将《药王经》给吸收了回来。 “对不起我忘——” “没事。”苏璃皱着眉头,说道:“小欢子,你有没有发现,这药王经上面的浩然正气好像减少了很多。” “有吗?”沈欢开启天眼看了一下,上面的金光还是像之前一样,“没有啊,应该是咱们的阴阳调和之法起到了作用,所以你才会感觉浩然之气变少了吧。” 苏璃想了一会儿,自语道:“可能吧……” “来,看看,是不是我在骗你。”沈欢打开《药王经》,让苏璃看着。 苏璃看了一下,上面记载的办法还真是那回事儿,只不过记叙的方式,叫要比沈欢文雅多了。 简单来说,《药王经》上面记载的,十分文艺,沈欢说的虽然粗俗但更容易理解,都是一回事儿。 “竟然真的这么奇葩。”苏璃笑了笑,对沈欢问道:“这件事儿你打算怎么解决?” “我要是想出来哪还用得着找个借口躲屋里啊。”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他刚才对闻人月说要想想,实际上就是在想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代替药王经上做记载的奇葩办法。 苏璃坐到柜子上,翘起了二郎腿,“要不就按照这个方法去做吧,你已经是仙人之体,别说每天撸一管,就算是一天之内啪啪七七四十九次,连续啪个一千年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而且你的精——你的纯阳之精中,不光有炽热的阳气,还有这凡人一辈子都只能奢望的仙气,疗效应该更胜一筹,说不定只需要一个疗程就能把这事儿给办成了。” “大姐,如果我和紫苏有感情的话这么做也没有啥,可我们才刚刚见面,就说了几句话,还都是带着火药味的。”沈欢用手揉了揉太阳穴,“其他的先不说,就算我心里可以接受,但妙诗那里呢?妙诗那里我怎么说去。” “欢子,你变了。” 沈欢一瞪眼,“我怎么变了?” “放在以前,你遇到这种情况一般都会说,医者眼中无男女,众生平等之类的,你就当对着墙撸了一管不就行了。” “滚!”沈欢没好气的骂了一句,继续焦头烂额的想着这件事情。 沈欢在里面纠结,外面的闻人月也是一样。 南星虽然不能说话了,但是这一次她却是学聪明了,拿个本子想说什么就直接写出来,“师父,你说沈欢药王会不会是故意为难我们?” “应该不会,既然他说了会出手救你师姐,就一定会救……毕竟他连你的不敬之罪都不考虑了,自然也会不计前嫌。” “我说的是,他是不是故意将师姐的病情夸严重,然后敲我们一笔?小说上都是这么写的。” 南星和紫苏不同,在紫苏看诗文的时候,她也会去看书,不过看得都是一些小说,四大名著之类的,你让她倒着背说不定就能给你背出来。 而她最崇拜的人,就是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 “这个——”闻人月看过以后,说不出话来,虽然从接触来看,沈欢并不是那样的人,但人心隔肚皮,沈欢究竟是怎么想的,谁也不知道。 “应该不会,你没听到刚才沈药王是怎么说的吗。”闻人月顿了一下继说道:“我们蝴蝶谷的医经和药王经相比,那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再者说,刚刚沈药王已经说过,千年灵药他多得是,我们蝴蝶谷的那些药材,他自然也是瞧不上眼。” “我想不到沈药王能从我们这里得到什么好处。” 南星用手比划了半天显得很焦急,不过再怎么着急,也只能一字一句写出来让闻人月看,“我们蝴蝶谷什么最多?当然是美女啊!尤其是师姐,那更是万中无一的大美女。” “紫苏模样生的确实俊俏,可与林家的那位林小姐相比,就——” “不一样的,我承认林家那位林小姐很好看,但是师姐和她是截然不同的风格,沈药王医术再怎么厉害,实际上还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人,说不定他就是打师姐的主意呢。” “这个……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 闻人月这边正说着,沈欢便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沈药王。”见状闻人月急忙迎了上去,“您想出医治紫苏的办法了吗?” “找到了。” “那——” “等一下,我这个办法有些奇怪,需要紫苏小姐亲自过来,我现在回房,待会儿你和紫苏小姐直接进来就好,不过也只允许你和紫苏小姐进来,整个院子也不容有任何的闲杂人等滞留。” 说完这话,沈欢就又转身回了房间。 沈欢想到了新办法?没有!他之所以这么快就改变决定,是因为苏璃的一句话——“你还记得我之前跟你提过的十大名器吗?” 第1457章一模一样的龙首双头枪? 十大名器,任何一种对于男人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关于他们的传说,是各个花丛高手茶余饭后最自豪的谈资。 对于沈欢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不是他不喜欢,而是对于他这种真正享受过什么叫做十大名器的家伙,才知道所谓十大名器究竟有着怎样一种魅力。 男人都是用下体思考的家伙,女人常常这样说,但实际上……无关男女,所有人在遇到某一类事件时,都是在用下体思考。 欲望这种东西,从人类这个物种诞生之初就已经深种了下来,任何人都没办法逃避。 如果这种东西那么容易刨除的话,道修就不会把修心炼骨,锻体飞仙这种事情,看作是逆天而行了。 沈欢是一个男人,比所有正常男人都要正常的男人,他的脑袋瓜子里不可能每天都在想神圣之事,可一旦想起来,就是所有男人都会会心一笑的事情了。 “你说真的?” 苏璃看着他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还说你不是那样龌蹉的人?” “我、我怎么就龌蹉了呢?我这种行为叫做好奇,好奇你懂不懂?”沈欢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没有多少底气,不过目前也只有这么一个没有底气的理由来供他反驳了。 “好了,姐姐我和你家里那位小情人不一样,知道你心里想什么,再说身为道劫日后唯一一个靠修炼达到飞仙境的强者,你身边若是只有一个女人,那才惹人笑话呢。” “现在时代不同了……” “所以你想说的是,自己也有妻妾成群的想法,怎奈自己生于这个平权时代,受到一夫一妻的限制,所以才会接受终生一人的说法?”苏璃笑了笑,“若真是这样那就太可笑了。” “你现在是什么实力?飞仙之境,是仙人!身为仙人也就代表摆脱了和凡人有关的一切限制!当年,逆天邪剑所对抗的是整个天道,和他相比,你所受到的只不过是世俗舆论而已。” “世俗的法则和天道相比,相差何止千万里。” 沈欢看着苏璃说的这么激动,干咳嗽了两声,“好了,好了,你说的我都知道,而且有关这方面的思想我也早就改变了,不过我依旧是一个有原则的人,只要妙诗那边没意见,而我又正好看对了眼,就一定会和你一样,把她们收进后宫的。” “放屁!老娘才不是你后宫大军当中的一员!”苏璃脸蛋泛红道:“老娘,老娘和你那个,只不过是以为修炼而已。” “我说大姐,我都不嘴硬了,你还嘴硬有意思吗?”沈欢没好气的说道:“得得得,咱们先不说你是不是我后宫的事情,那个……紫苏也是十大名器之一?” “嗯,三江春水。”见沈欢转移话题以后,苏璃也放松不少,笑眯眯的说道:“想不想知道,这三江春水,为何被称之为三江春水啊?” 苏璃看着沈欢那样子,忍不住娇笑道:“不过和姐姐我的九曲回肠一样,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享受的,普通男子怕是动不了几下,就会丢盔卸甲了。” “咳咳——”沈欢咳嗽了两声,“那个,就算她有名器也和我没有关系吧?” “姐姐说她身怀名器,只是为了集中你的注意力,我想让收她为后宫最主要的原因是——难道你没有发现,这个女人的灵魂十分怪异吗?” “灵魂?”沈欢愣了一下,他刚才只顾着观察紫苏的病情,并没有注意到其有什么怪异之处。 “没错,她的灵魂纯洁程度绝对不是地球上的凡人可以拥有的,很明显是由其他星域转世投胎而来。”苏璃话中有话道:“你可要知道,转世投胎这种福利可不是人人都有的。” “要么是绝世天骄,要么是善德积攒,亦或是神选之人,总之能够转世投胎,且还是人形的,可谓少之又少,每一个都不简单。” 沈欢疑惑的挠了挠头,“可是这个紫苏就算是某某强者的转世和我也没有关系吧?” “再举个例子,万一我收了她,之后人家记忆一觉醒,好家伙,闹着自杀或者咬把我给杀了,那多扫兴。” 苏璃摇了摇头,也不知沈欢是怎么生出这种奇葩思想的,没好气的说道:“你难道不懂我是什么意思吗?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你必须要有一些可以为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还有甘愿为你付出一切的女人。” “一切随缘吧,有些事情是强求不来的,你可以把我看成是一个只相信一见钟情的人。” “笨蛋,你这样的性格是做不了霸者的。” “我从来就没有想过做什么霸者,也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可以成大事的人,打小我追求的就是平淡。”沈欢一脸无所谓的说道:“一栋房几亩田,一山一水小夫妻,能够开开心心过日子就好了。” 苏璃没再说话,“既然你是一个讲究的人,姐姐我也不给你多说了,反正这又不是我的事儿。” 说完,苏璃就化作一阵青烟钻回了血玉当中。 看那样子,似乎是生气了。 沈欢心里就郁闷了,这个狐狸精和妙诗简直就是天差地别,一个生怕自己跟别人跑了,这个倒好,见美女就把自己往对方怀里推。 若真用《药王经》上面的法子去救治紫苏,很显然是有违道德的。 医者眼中无男女,话是这么说没有错,但男女天生不同,终究还是有一些要避讳的。 “究竟用什么办法,才能取代纯阳之精上所蕴含的先天阳气呢。”就在沈欢思考究竟该怎么办的时候,他的视线忽然扫到了一个物体——龙首双头枪! “不对啊,自己明明没有让敖邪化形,这里怎么会有龙首双头枪呢?”沈欢说着尝试召唤了一下,龙首双头枪直接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怪了,龙首双头枪是自己的武器,千幻所形成的武器,也是由灵魂决定的,应该没有任何人见过,这把双头枪怎么可能和龙首双头枪一模一样呢?”沈欢一边嘀咕着,一边将沾满灰尘的双头枪拿了起来。 “木头做的?”沈欢掂量了两下,“好像还是空心的。” 沈欢打开天眼准备观察一下内部,“这是……纸条?” “咔嚓!” 二话没说,沈欢直接折断龙首双头枪,取出了纸条,只见被裹成圆柱的小纸条侧面,写着四个大字——沈欢亲启! 第1458章另一种救治紫苏的办法? “沈欢亲启”这种情况沈欢不是第一次碰到了,至少在沈欢的记忆当中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 上次是什么时候,沈欢已经有些记不清楚了。 貌似是在帮助林妙诗某个朋友期间,遇到了一个玄学大师,那位大师貌似就交给了他一封类似的信。 亦或是,刚早之前发生的事情? 沈欢没有细想,只是觉得这种情形让人觉得有些眼熟。 只不过和之前有些不同的是,这一次对方所使用的方法十分巧妙,可以说如果不是沈欢,很难会有人对这把龙首双头枪的木具模型感兴趣。 再加上纸条侧面的“沈欢亲启”,这很明显是一件针对性的事情。 知道自己有龙首双头枪,并且肯定自己会来蝴蝶谷的人……现阶段恐怕还没有出现,也就是说这个纸条可能是异时间轴的人留下来的。 推断通透以后,沈欢脸上并没有太多的惊讶,毕竟异时间轴上的人物他已经见了太多,无论前人说异时间轴再怎么难以穿越,在他眼中这已经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嚓——” 沈欢用灵气割掉了纸条上的红绳,将纸条慢慢打开,上面的所留下的信息,也一字挨着一字的被沈欢收入眼眶当中。 “你现在面临着一个难题,对吗?如果是的话就继续看下去,如果不是就请把纸条放下去,如果你不是沈欢也请把纸条放下去,以免给自己带来无妄之灾……我不是在开玩笑。” 看到纸条后,沈欢不为其中的内容感到疑惑,而是小声嘀咕道:“这个纸条的内容好熟悉,究竟在哪见过呢?” 他一边嘀咕,一边继续往下看。 “话我已经说出来,如果你不是沈欢却依旧坚持看下去,那么即便是遭遇了什么也和我没有关系了,毕竟说不说是我的事情,而看不看则是你的事情。” “如果你是沈欢的话,我所留下的信息对你来说会非常有用。” “第一点,你现在遇到的难题和女人有关系。” “第二点,你现在遇到的难题和医道知识相关。” “第三点,你现在遇到的难题和两性秘事有关。” “如若以上三点全都没有,那么即便是你是沈欢也无需继续看下去……如果你是沈欢的话,应该了解我的话是什么意思——时间轴有成千上万条,甚至是尘埃一样多不可数,并且这些时间轴无论有多么相似,都不可能出现故事轨迹完全一样的存在。” “我想要说的,只和遇到这个问题的沈欢有关,如果你没有遇到,和我之前说的一样,不要去看,你可以当做从来没有看到过我留下的这一条信息。” 沈欢皱了下眉头,在这么多异时间轴的留言当中,只有这个留言的主人看起来像是了解异时间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其他的留言看上去不像是来自于异时间轴,更像是来自本时间轴的未来某个时间段。 造成这种错觉的原因是因为,那些穿越时间轴的人全都以为是自己穿越了时间,而不是时间与空间相结合的时间轴。 而能够了解这一点的前提是,要么是拥有亲身多次穿越时间轴的经验,要么就是看过多次穿越时间轴者所留下的古籍。 目前能够达到这个条件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大帝。 除了留言的手法比较特别以外,其开篇的内容也让沈欢觉得十分特别。 与此同时,他也大概猜出这个留言所真正想要表达的是什么内容。 应该是和治疗紫苏病情的办法有关系。 沈欢之所以不敢确定是因为,根据留言中开篇的记载,里面有着“无妄之灾”四个字,也就是说出了和自己境遇相当的“沈欢”,才可以看这张纸条的内容,如果境遇不同,就算是“沈欢”,也需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若真的是关于紫苏怪病的治疗办法,应该不会带来这么夸张的结果。 带着好奇心,沈欢继续看了下去。 “你恐怕已经差不多猜出来我要跟你说的是什么了……没错,就是医治紫苏的办法,你一定很疑惑,为什么一个救人的办法,也会被我说的这么夸张。” 沈欢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被人摸透心中想法的感觉,但似乎每个异时间轴的人都喜欢这么玩。 “如果我说紫苏是一个可以拯救世界的女人,你相信吗?” 看到这儿,沈欢终于忍不住要骂娘了,“大哥,你知不知道从开始到现在,他妈都用几个如果了!” “不管你信不信,你都得相信,不是我霸道,而是我给你的一种忠告,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完全不听,还是那句话说不说是我的事情,究竟要做呢样去做是你的选择,我知道你的烂脾气,所以也就不多啰嗦了。” “药王经中记载的方法,确实可以医治紫苏,并且就像是狐狸精说的那样,如果是你的纯阳之精,其效果会翻好几倍,但我们中医讲求的是治标治本,只治标不治本不是我们的风格,所以现在我就讲治标治本的方法告诉你。” “但是有一点你要记住,即便是我的新方法,也有些让现在的你难以接受,我是说在道德上难以接受,但是在内心当中,你还是非常乐意的。” “别问我为什么会这么说,也别问我为什么了解你内心的想法,很简单,正是由于你处于小人和君子的中心地带,所以你才会有着诸多疑惑。” “方法很简单,就是利用阴阳调和之法,将你的纯阳之精毫无保留的送给对方,不是上面的嘴里,而是下面的嘴里,这和淫无关,只是单纯的救人,你应该比我更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义。” “完成这个过程以后,不管紫苏休不休息你是不能休息的,按照这张穴位图上记载的穴位用蜻蜓点水、鬼门十二针、轩辕不死针,依次进行针灸,最终用我在旁边记载的材料和方法去炼制还阳丹,让其服下,这样就可以永久断绝先天断阳症的复发!” “ps: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pps:别问我是谁,我说我就是你,你会相信吗?” 第1459章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看到最后的那段话,沈欢沉默了良久,“我相信。” 沈欢看到过很多给自己的留言,其中有不少都是一些似乎对自己很熟悉的朋友留下来的,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表白身份的。 要么是没有任何线索,要么就是留下一些线索让自己去猜测,就算猜出来了也不敢去确认,毕竟那些线索实在是太少了。 这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表明身份,并且以异时间轴的沈欢自称的存在。 沈欢为什么会选择相信,那是因为对方把握心理把握的实在太精准了,并且还透露了很多只有自己才知道的信息。 要说亲近的朋友,除去红颜知己类型的存在,沈欢就只有三个,一个是从小和自己穿一条裤子张大的牛大宝,一个是在华京大学认识的楚歌,以及因为楚歌而结识的夏天。。 这三个人当中,只有楚歌和夏天的存在比较特殊,他们都是神选之人,都具备着穿越时间轴的能力,大帝和阎罗王的存在就是最好的证明。 但是无论是夏天还是楚歌,对自己的性格可能有所了解,但是对于医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应该就不会知道很多了。 夏天了解沈欢很多事情,让他记住那些针法的名字容易,可要是说具体怎么运用恐怕也是一脸懵逼,即便他是天尊转世。 至于楚歌那就更加不可能了,那个家伙除了女人,估计对一切都不感兴趣,医术这种东西,在他看来估计被课本都还要天书一些。 这一次沈欢笃定的相信留言给自己的这个人就是异时间轴自己的原因是……他尝试进行了换位思考,如果是自己给以前的自己留言,究竟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留言。 最终结果和留言上的差不多,将这些全都加在一起以后,结果就显而易见了。 “紫苏可以拯救世界吗?”尽管已经相信了对方的身份,但沈欢还是有很多的疑惑。 为什么紫苏和拯救世界扯上关系,她不过是一个柔弱的弱女子而已,论体质还没有李凤仙好,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拯救世界恐怕是差远了。 “只有一次吗?”沈欢叹了口气。 现在的他已经不是从前的他,也明白什么叫有哔不草大逆不道,见哔就草替天行道了。 但沈欢从始至终一直是一个有道德的人,他不想因为自己去破坏一个女孩子的终生幸福。 不对啊! 沈欢猛然从凳子上坐了起来,“蝴蝶谷是一个全是女子的门派,并且有明文规定,一旦结婚就要离开蝴蝶谷,也就是说只要留在谷里的,都可以看做是和尼姑同一个级别的存在。” “自己这样去做的话,不光是救了她的命,还让她在一辈子的尼姑生涯当中,体验到什么叫做做女人的快乐。” “这样看来,自己做的事情完全就是善举啊!” 沈欢,医道盟的药王,道盟的盟主,显然不是随便的人,但随便起来——真特么不是人! 就连假装睡觉的苏璃也忍不住吐槽道:“伪君子。” “哎哎哎,我怎么就伪君子了。”沈欢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自己就算不是正人君子,也算是一个床上君子了。” “再说,你们女人真的很奇怪好么!做出某些举动是禽兽,做不出某些举动就是禽兽不如,什么话都让你们说了,到最后错的还是我们男人,这有天理么!”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但不管他怎么说,苏璃却是不在吭声了。 沈欢见状也没有再说话,而是出门喊了下闻人月,然后又拐回房间等着两人的到来。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闻人月推着坐轮椅的紫苏走进了屋内。 “不知道药王大人您单独找我们师徒过来,是不是已经想到了解决紫苏病情的办法?” “是,我找到了两个办法。” 一听到这话,闻人月瞬间激动了起来,“是、是真的吗?” “是真的,只不过——” 沈欢这话锋一转,闻人月瞬间又紧张了起来,“只不过什么?” 从对方的语气变化中,她感受到了一丝不安。 “只不过这两个方法可能是两位都没有办法接受的。”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所以在我说出这两种办法之前,我希望两位保持平静的心态。” “沈药王有话不妨直说。” 看着面色平淡的紫苏,沈欢无奈的笑了笑。 闻人月这个师父称呼他药王大人,而紫苏这个当徒弟的却直接称呼他沈药王。 沈欢不是一个讲究的人,但是从不同的称呼上,却可以听出来,这个紫苏应该仍旧是在生他无缘无故折花的事情。 说到底也不能怪人家紫苏难缠或是矫情,要真说起来,也只能怪他自己手贱。 为了让两人在听完方法之后,还能保持平静,沈欢先是讲了讲紫苏病因,然后说出了在药王经中记载的办法,用得是药王经的原话。 就在沈欢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只见闻人月和紫苏同是一脸疑惑的问道:“药王大人,您可否解释一下,您刚才说的方法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什么是只有男人才有的纯阳之精,还有三秒内吞服,每天都要服用的原因是什么?” 我靠!有没有搞错,紫苏一个小姑娘不懂得也就算了,你这个当师父的也不懂,确定不是坑爹吗? “那个,其实吧,就是——就是……咬!对就是咬!咬你懂不懂?” 闻人月眉心满是疑惑,试探道:“吃饭那种咬吗?” “那不是咬那是嚼!”沈欢挠了挠头发,“就是、就是咬字分开念,你懂吗?和男女之事有关的。” “口……然后是……交?还和男女之事有关?”闻人月还是一脸迷茫。 “舌游玉门关懂吗?不是,这是男人帮女人,我靠!大姐你都四十多岁了,确定是真不懂什么意思吗?”沈欢急的直跺脚,“那弄笙品玉你总知道了吧?算了,不用说了,一看你表情就是不知道。” “我还是直接跟你们说吧,其实翻译成通俗易懂的话就是——男撸射女喉,阳精入腹中,懂?” “好像……不懂。” “草!”沈欢最终被打破了理智,做了几个深呼吸,用最直接最火爆最刺激的语言为闻人月两人讲解了一下。 紫苏听完后,脸蛋直接就红了起来,“胡说,药王经之中怎么会有这样不堪入目的治病之法!” 捅破窗户纸以后,沈欢就没有那么娇羞了,摊了摊手,一本正经道:“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第1460章我靠,这就答应了?! “我胡说?”沈欢干笑两声。 “你笑什么笑,身为医学巨典,药王经不可能记载有你这种令人恶心的治病方法!” 紫苏还是一脸羞红,她显然是没办法接受这么粗暴的治疗方式。 别说是治疗她病症的方式,就算是其他病症的她也无法接受,毕竟在她的心中,医术一直是神圣的,历代药王的心血结晶《药王经》更是神圣到无法再神圣。 这样的医学宝典,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出现沈欢所说的这种淫——那啥的疗法。 “你觉得恶心吗?”沈欢双眼紧紧的盯着紫苏,“那么刚才我没有解释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觉得恶心。” “那是因为其他医术中也记载有阴阳五行之间的关系,我以为——” “停!”沈欢打断了紫苏的话,“既然你刚才也说了,阴阳调和,五行相生相克,在中医的理论中也是存在的,那么你为什么要否定我所说的疗法?” 紫苏力争道:“阴阳调和只是一种理论,而不是你这种实践,所以、所以——” “实践是唯一的真理,如果不实践,不管是药王经中记载的,还是青囊经中记载的,全都只是理论而已。”沈欢认真的看着紫苏说道:“紫苏小姐,我承认你很美,但还没有到让我贪图的地步。” 他说着转而看向了闻人月,“闻人谷主见过妙诗,应该知道,我既然有了妙诗又怎么会去打别人的主意。” 闻人月面色有些迟疑,那是因为她想起了刚才南星写给她看的那些话,难道沈药王名不副实,或者说他就是冲着紫苏的姿色来的? 她心里面这么想,可是嘴上却没有说,而是摆出老好人的样子,笑着说道:“我记得刚才药王大人您说,已经想到了办法,并且是两个办法对吧?既然苏苏不认同你的第一种办法,何不妨说出第二种办法呢?” “早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将第二种办法说了出来。 为了避免上次的尴尬,这一次沈欢说的要多直接有多直接。 “你、你这个登徒浪子,根本、根本不配有药王的名号!” 这句话不是紫苏说的,而是之前一直表现出对沈欢尊敬之意的闻人月说的,只见他一脸怒容,好像沈欢说了什么天地不容的事情一样。 “登徒浪子?我沈欢可承担不起这个名头,总之紫苏患的是什么病,我所说两种方法的致病原理在哪里,都告诉了你,若是你们没办法接受我大可走人。” 对于这种结果沈欢早有预料了,他之前虽然yy的很爽,但终究还是选择了尊重对方,只要紫苏和闻人月不接受这种治疗方法,那么他大可不医。 在古代,那种对名节看重的女人不在少数,这和是不是封建社会没有关系,而是一种刻画在骨子里的性格。 即便是在最注重贞洁的宋明两代,也依旧有红杏出墙的事情,即便在最开放的汉唐两代,也依旧有女人会为了贞洁而自杀。 从紫苏惜花的态度上来看,她应该是一个很保守且十分传统的人,为了自己的贞洁而放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沈欢没有想到的是,他本以为可以看到紫苏气恼的样子,没想到先一步生气的人却是闻人月这个之前一直对自己表示尊敬的人。 闻人月听着沈欢的话,又开始着急起来,因为从沈欢的态度来看,他并没有说药引是他自己。 “对不起大人,是我闻人月唐突了,但是有一点我很疑惑。” “你说。” “请问您说的那两种办法,有没有规定药引必须是您?” “第一种没有,第二种有。”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从你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来,你还是不相信我说的那些话,或者说是不相信我的人品。” “喏,这是药王经,你自己去看。”沈欢打开记载着治疗先天断阳症方法的页面,将药王经递到了对方面前。 闻人月仔仔细细的看着,生怕看漏了一个字,可当她看完以后,脸上满是不可置信,“这、这怎么可能,药王经中为什么会有这种治疗的办法。” “我说了,你问我没用,这个治疗的法子又不是我想出来的,你要问就问写出这个方法的药王。”沈欢拿过药王经又翻了几个页面,“你再看看,类似这种男女疗法的记载还有很多,并不是我趁人之危。” “可是——” “师父。”就在这时,良久没有说话的紫苏忽然开了口。 “苏苏。” 紫苏点了点头,示意闻人月不要说话,见自己的师父安静下来,这才说道:“我记得师父曾经跟我说过,在历代药王之中,总有几个奇葩的存在,比如毒宗的以毒攻毒疗法,再比如信封天道,救一杀一的药王。” “而在这些药王当中,有一位最特殊的药王,医道盟的后人为了纪念他老人家,还特意给了一个称号,叫做合欢药王。” “这位合欢药王的特殊之处,就是无论是什么疑难杂症他都可以救治,但有一点他只救女人,就像是现在的妇科医生。” “除此之外,他的治疗方法都是一些通过阴阳调和的办法,为此他只当了十年的药王,便被医道盟给取缔了药王职位,从而选择新一代的药王上任,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治疗这个病症的方法,就是那位合欢药王提出来的吧?” “是不是合欢药王提出来我不知道,但是药王经记载的办法确实是这个。”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是你们请我来治病的,而不是我早有预谋找你们主动治病的,所以你们要是有着药王经是假的之类的想法,最好还是扔掉吧,我沈欢时间并不多,也不会因为一个不认识的女人,而浪费这么多的时间。” “既然药王经只记载了第一种,不知道沈药王是如何得知第二种的。” 紫苏的这个问题还真把沈欢给问住了,不过他反应也是极快,“长江后浪推前浪,身为新一代的药王,我也时拥有将新方法记载入药王经之中的,如果紫苏不相信我,大可使用药王经中有记载的方法。” “长痛不如短痛,我选择第二种。” 还在想着怎么反驳的沈欢,一下子愣在了原地……我靠,这就答应了?! 第1461章因美而被遗忘药王傲骨! “你确定?”沈欢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一脸冷静的紫苏。 对方这个样子,让他不由想起了在整理商业问题的林妙诗,眼神之中除了冰冷以外,还有睿智。 “我确定。”紫苏回答的语气很肯定。 沈欢皱了下眉头,“你难道就不怕我骗你?” “你是药王,想要拥有女人的话,恐怕还用不着这种办法,并且我听师妹南星说过,你家里有一个比我漂亮百倍的未婚妻,应该没有必要打我的主意。”紫苏顿了一下,继续总结道:“药王虽然是医道盟的领军带头人物,但是历代药王没有一个人能够达到只手遮天的程度,所以你也不会例外,我们蝴蝶谷身为医道盟的一份子,如果你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想必你这个药王也没有必要继续当下去了。” “你们男人都很重权势,江山与美人之间,有雄心者大多数都选择了前者,我想你应该不会为了我一个女人,而放弃自己的药王之位。” 冷静,十分的冷静,分析的头头是道。 不过沈欢确定的只是自己有没有听错,至于紫苏的其他话,说的再怎么精彩也和他没有关系。 “也就是说你自愿接受第二种疗法了对吧?” “没错。” “好。”沈欢点了点头,然后转身朝着外面走去。 闻人月见状忍不住问道:“药王大人,您这是要做什么去?如果需要工具的话,我可以帮您去拿。” “不用了,紫苏小姐的病我是不会治了。” 闻人月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刚才还说的好好,怎么几句话的功夫就变成不治了。 “药王大人,您这话是什么意思,您不是说——” “人的想法是会变得,就好像我原本没打算参合你们的破事儿,到刚才我同意帮忙医治,我现在忽然又不想医治了,你有意见吗?”沈欢看着闻人月没好气的说道:“我之前说救人的时候你怎么不问为什么?” 紫苏皱了下眉头,自己推动轮椅走到了沈欢的面前,“沈药王,我不知道刚才哪里得罪了你,如果真是因为我一言之失的话,我在这里向您道歉。” 沈欢笑了笑,“不敢不敢,所谓长痛不如短痛,既然紫苏小姐将我为你治病的事情,看做是一种痛苦,那我也没有必要继续留下来了。” “对了,我帮你把这句话补充一句,长痛不如短痛,短痛不如不痛。” 说完,沈欢收起笑容,朝着门口走去。 沈欢刚才差点被兴奋冲昏头脑,可在关键的时刻,他忽然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件事。 其实刚才他和紫苏两人争辩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有人生病请他过去,他说出了治疗方法,被对方质疑。 如果紫苏身上没有美女这个标签,沈欢才懒得解释,直接放下一句去尼玛哔就闪人了,哪还会用那么多功夫去解释,并想着证明自己的治疗方式是真的。 开玩笑!生病的是你,请我过来治病的也是你,老子想要玩一下人道主义,尊重一下患者的意见。 你俩倒好,二话没说直接开始质疑老子人品了。 最后好不容易相信了,还说的跟老子沾了多大光似的。 扯尼玛的蛋,论外貌也就是古装打扮的时候可以和妙诗同列一席,但现如今是现代社会,穿古装再怎么美,离开蝴蝶谷以后也不可能天天穿着。 名器?当我没有上过,苏璃的九曲回肠也是十大名器之一,不比的三江春水厉害? 身为一个新时代青年,女权主义应该被深深的刻画在骨子里,要知道男女平等,也就是说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要给予一样的待遇。 如果这个紫苏再哔哔一句,二话不说直接一句曹尼玛回过去! 对,就这么干! 身为新一代的药王,除了在给妙诗“打针”的时候,其余的一切时间都不能失去药王应有的傲骨。 老子又岂是那种见到女人就双腿不听使唤,外加血聚胯下,精虫上脑的存在? 闻人月也看出沈欢是动了真气,不过回想刚才的三人的对话,她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原因很简单,紫苏答应了沈欢的疗法,但从闻人月心里来说,身为一个保守的女人,加上蝴蝶谷的规矩,她是很难同意这样的做法的。 紫苏也是一脸诧异的看着逐渐离去的沈欢。 身为蝴蝶谷的弟子,她虽然没有灌输灭绝师太一类的变态思想,但因为从小生长在蝴蝶谷,整日接触的都是女性,又听南星讲了一些“天下男儿皆薄幸”的故事,对于男人自然没有什么好感。 所以在刚刚接触到沈欢的时候,她就拿着折花这个事情挑刺找茬。 没想到的是,很快便被沈欢那油嘴滑舌,外加无赖厚脸皮的性格给打败了。 事后想到方是是来给自己治病的,本身又不想让师父失望,所以她放松心情,决定以平常的心态来和沈欢交流。 谁料这个家伙的治疗方法竟然那么变态。 当时书紫苏的心情自然是愤怒无比,经过多番考虑后,她最终还是决定接受沈欢的治疗。 不过随着沈欢这一记转身走人的戏码,她忽然变得有些不知所措。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便是常居在蝴蝶谷的她也不例外。 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可生活在一个全都是女人的门派当中,又怎么可能没有对比。 紫苏就属于那种——我美我知道,但是我不说,因为别人的赞美就已经够多了。 家里有一个美女老婆,可不止代表对其他女色并无所动,还可能恰恰相反——他家里有一个美女老婆,正好证明他是一个喜欢女色的人。 如果真的对美色不感兴趣,又何必找一个美女老婆,随随便便找一个不就行了? 随着沈欢的转身,紫苏的一切幻想都被挤破了。 这个男人对她确实没有特殊的想法,并且身为强者的人也不是自己,而是对方! 自己可能有些自信过头了,毕竟这件事从一开始就和美貌没有任何关系。 绝世美女和一代药王相比,只要是有脑子的人,都知道谁更加重要。 “对不起……” 听到这话,沈欢停下了脚步,转身掏了掏耳朵,“你说什么,我没听到,能不能再说一次。” “蝴蝶谷紫苏为刚才对药王大人您的不敬道歉。” 沈欢脸上寒霜终于消逝,微笑道:“闻人谷主,找几个弟子跟我一起去钱家。” “啊?!” 一旁的闻人月满脸懵逼……不是你们不是在谈治病的事情吗?怎么又扯到钱家身上了? 第1462章敢动我儿子?药王又如何! “去钱家做什么?” 紫苏也和闻人月有着一样的疑惑。 沈欢没有回头说道:“他们家不是有颗号称可以医治你的千年血参吗?拿回来先用用,如果管用了我也就不用牺牲自己的雏男之身了。” “雏男?你?” “怎么了?我是思想上的雏男不可以吗?”沈欢没好气的说道:“走不走,不走咱俩直接练练?” 其实紫苏并不是很愿意被沈欢占有身体,原因之前也说过了,她紫苏虽然没有谈过恋爱,蝴蝶谷也不允许谈恋爱,但是在她心里,不谈是不谈,一旦有了意中人,那么那个意中人肯定是顶天立地、才华出众、英俊帅气,缺一不可。 沈欢?长得是很帅,能够在这种年纪当上药王,也有些本事,可惜太粗鲁了,一点也不像是有才华的样子。 没毛病。 就好像沈欢是联盟第一人,除了lol和一些竞技游戏圈的人敬重他以外,在别的圈子就是一文不值,甚至放在高富帅这个圈子,他还很可能被贴上沉迷与网友中的叼丝之类的标签。 人家紫苏要的是文武全才,彬彬有礼,就好像大多数男性对自己另一半的要求,要知书达理一样。 沈欢身上闪光点是多,可惜没有一个是让人家紫苏大美女看上眼的。 “走。”紫苏回答很简单。 闻人月则是稍微松了口气,“药王大人需要我带多少人手过去。” “你们两个就够了。” 闻人月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话,可是紫苏却一脸鄙夷道:“钱家怎么说也是鼎鼎有名的医道家族之一,刚才你又那么打人家的继承人,只有我们三个人过去,岂不是找死?” 沈欢有些无语,好像自从他想起来药王傲骨这回事儿以后,紫苏的人设就开始崩坏了,和最初给他大家闺秀的那种感觉直接消失不见,甚至还带一些刁蛮小姐的味道。 人家正儿八经的大小姐都没你这么大的谱,你一个蝴蝶谷的大弟子反倒是逼格满满啊。 更让沈欢无语的是,她刚才的这一番回答。 鄙视就算了,什么叫我打了他们的继承人。 大姐,我特么揍人是为了什么?还他妈不是为了护着你。 真特么的脑残! 经历过第二次接触,神唤师一点也没有兴趣去品尝什么叫做春水玉壶了——不对,好像是三江春水。 管他玉壶还是三江的,总之沈欢对于此时此刻的紫苏没有一点的好感。 眼看沈欢又要生气,闻人月连忙站出来打圆场,“紫苏,药王大人不光医术了得,身手也十分的不错……我们之所以这么久才过来就是因为一个教派得罪了药王大人,药王大人灭了这个教派之后才跟我们一起过来的。” 灭一个世俗邪教都都需要一个多月,更何况面对钱家这样的医道家族。 真是狂妄,不过让他吃些苦头也好,要不然可就真的飞到天上去了。 “知道了师父,是我唐突了。”紫苏道了声歉,就没有再说话,跟着闻人月一起离开了房间…… 钱家。 “瞧瞧,瞧瞧都把我给打成什么样子了!”钱振豪指着自己的猪头,气哼哼的说道。 坐在首位中年人喝了口茶,冷哼道:“活该,谁让你出去招惹是非,我早就告诉过你,不要和蝴蝶谷那群女人打交道,否则到最后吃亏的只可能是你。” “爹,你、你怎么这样啊,你儿子我就算做的再怎么不对,我也是您儿子啊!也是咱们钱家的继承人啊!那王八蛋把我打成这个样子,很显然是没有将我们钱家放在眼里啊。” 中年人还没有说话,在他身旁的钱母便忍不住开口说道:“小豪这件事是我支持的,蝴蝶谷和咱们是邻居,在咱们药师界也算是比较出名的了,再说咱们小豪也到了结婚的年纪,那个紫苏的画像我也看过了,小丫头长得很俊俏,和咱们家也算是门当户对。” “可没想到这个小丫头也太过分了……”钱母正说着又摇了摇头,“是整个蝴蝶谷都让我非常失望!对外声称不收男弟子,实际上却偷偷养男人,哼!我看那些弟子根本不是什么孤儿,全都是和野男人生下的野种,然后再假装从外面带回来。” “根据我的了解,蝴蝶谷并不是这样的门派,这小子肯定对我们隐瞒的什么,不过——”钱家主正说着,语气猛然一变,“不过我们钱家人也不是这么好欺负的,打我儿子就等于将整个钱家不放在眼中。” “你,现在出去通知总管,带上人,咱们去蝴蝶谷!” 钱振豪一听这话,瞬间乐开了花,“哈哈,我就知道,老爹你是最疼我的,除了脾气臭了点。” “别高兴的太早,等找蝴蝶谷算完账,你就关禁闭!” 钱母也是一脸不快的说道:“活该,娘这么疼你,你却说你爹是最疼你的。” “不是,娘我不是这个意思,您、您听我解释啊!” 见家里两位老的都不搭理自己,钱振豪只能把怒气发在沈欢身上,“沈药王,你等着吧,待会儿我就要将你大卸八块!不对,我应该慢慢的折磨他,只有他生不如死的样子,才能够让我解恨!” 这边正说着,一个仆人慌慌张的跑了进来,“禀报家主,蝴蝶谷谷主闻人月,以及大弟子带着一个男人前来拜访,听她们的意思,那个男人好像是医道盟新一任的药王。” “哦?”钱家主挑了一下眉头,朝钱振豪看了一眼,“你刚刚可没有对我说,那个男人是医道盟的药王啊。” “不是,老爹,医道盟的药王又怎么样?咱们医道家族又不归他们管,重要的是他们打了你儿子,看,我的牙都没了。”钱振豪一脸委屈的说道。 钱家主冷哼一声,“小豪说的没错,医道盟药王又如何,还没资格来教训我儿子!” “老爹,既然他们是天堂有路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咱们就应该好好的表示一下尊重。”钱振豪边说边笑,可这一笑扯动到了伤口,疼得他是哎呦乱叫。 不过身体受苦,他内心却是开心的。 沈药王,我所受之辱,必定让你十倍奉还! 第1463章打人了!打人了!钱家打人了! 沈欢三人站在门口,谁都没有说话,心中各有所思。 良久后,闻人月忍不住开口说道:“药王大人,那仆人去通报那么久还没有回来,对我们来说怕不是什么好事儿。” 沈欢无所谓的笑了笑,“闻人谷主,自打我们有来这里的念头,不就应该做好面对这个情况的准备吗?” “根据你的说法,钱家整体虽然算不上嚣张跋扈,但总归是个爱面子的存在,我打了他们家的继承人,这事儿又怎么会善了呢?” 沈欢说着指了指面前的宅院,“不过这种规模的宅院,想必也不是什么大家族。” 紫苏听到这话,忍不住笑道:“不是什么大家族?钱家在隐世的一道家族之中,名望和实力足以名列前五,这样的大家族在你眼中还算不上大家族,真不知道什么样的家族才能算得上是大家族。” “前五?”沈欢笑了笑,“就算他们医道家族全都加在一起我都不怕,你信吗?” “不信。”紫苏顿了一下,试探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说来这里取千年血参,实际上只是一个借口吧?” 沈欢摊了摊手没有说话,示意紫苏继续说下去,他很想看看这个小丫头究竟猜出了一些什么东西。 “你的主要目的应该和历代药王都没有完成的一个宏图有关。” “继续说。” “药王这个称呼只被我们医道盟承认,却不被医道家族承认,随着药王门当年一夜之间支离破碎,我们医道盟的位置大不如从前,相反医道家族最初虽然没有我们医道盟强大,可他们都是一家人,借着团结这个概念,发展的十分迅速,经过这几十年的发展,早就位列我们药王门之上。” “从初代药王开始,就想着将医道家族拉入我们医道盟,可人家医道家族瞧不上眼,之后的几代药王也是如此,随之势力强弱的幅度越来越大,他们索性直接将我们医道盟不放在眼中。” “整个医道盟尚且如此,更何况是一个药王?”紫苏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尽管每一代药王都没有办法成功,但是每一代都异常努力,想要让天下所有的医道中人加入医道盟当中。” “想必沈药王你也是同样的想法吧?” 沈欢笑了笑,饶有兴致的说道:“恭喜你猜对了,可惜没有奖励。” “果然。”紫苏嘴角翘起一丝不屑,“我劝你最好还是放弃吧,别说整个医道家族,你能够将医道家族中几个排名末尾的家族收编就算不错了。” “他们是家族制,我们是门派和联盟制的结合,想要融合到一起,可谓是困难到了极点,之前那些药王前辈都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情,以你的年纪就更加无法做到了,若你真的想做,我劝你还是等你到七八十的时候再去做吧。” 紫苏的眼神之中带着玩味,“到了那个时候,你没成功,还可以叹口气,找一个自己已经老了的借口。” “紫苏,你说话为何如此不敬!”闻人月大喝了一声。 在她的印象当中,紫苏一直是乖巧可人的代表,平时话虽然不多,单绝对是一个知书达理的存在,比起古代的那些大家小姐都不妨多让,可如今见了沈欢,像是遇到了杀父仇人一般,说话处处带刺。 不过……任何一个女人听了沈欢的话,恐怕都做不到原本冷静的样子吧? 想到这儿,闻人月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自己的弟子了。 紫苏还是很给自己这位师父面子的,师父一开口,她直接二话不说,甚至还对闻人月微微弯腰点头以表示歉意。 “沈药王,你的胆子真够大的呢,我没去找你,反倒是你自己走上门来送死了。”钱振豪顶着自己的猪头,大笑着从宅门之中走了出来。 值得一提的是,他这一次全副武装,颇像是一个玩橄榄球的,就差顶个头盔了。 估计不是没有头盔,就他现在脸肿的样子,有头盔他也带不上去。 相比他本人的浮夸,身后那一个个家仆才叫夸张。 估计这钱家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武器,手里大多拿的都是棍棒,有金属炼制的,有木头的,还有几个拿着钉耙、锄头、尖钎的。 数来数去,大概有五十多号人吧,放在社会上也是很吓人的存在了。 只不过在沈欢这样经过大风大浪之人的面前,除了让人觉得可笑以外,没有任何的震撼力。 紫苏本想看一看沈欢被吓傻了的表情,可惜并没有看到,她看到的只有一张充满自信的脸。 哼,他只不过是在装模作样而已。 闻人月皱了下眉头,想要开口说话,却被沈欢给拦了下来,“既然是我带你们来的,这事儿自然要由我来解决。” 沈欢说着,转而看向钱振豪,“钱公子,这就是你们钱家的待客之道?” “我们钱家当然不会这么对待客人,但你是我们钱家的客人吗?你是我们钱家的仇人!”钱振豪冷哼一声,“沈药王我告诉你,在蝴蝶谷打我的事儿,可不是那么轻易就能算了的,现在我给你一个机会,你跪在地上,向小爷我磕几个头,然后抬起脑袋瓜子,任由我打耳光解气,等小爷我气消了,这事儿就算了了。” “如果你不愿意也行。”钱振豪一脸冷笑道:“直接被我们钱家的这群家仆打成残废就好了,哈哈哈——” “哈哈哈!” 家仆们也很配合的大笑着。 钱振豪笑完以后,见沈欢不说话,继续说道:“你不吭声,我就当你选择第二条路了!给我上,把他给我打成残废!注意,是残废不是打死。” “知道了!” 家仆们回答过后,一拥而上。 紫苏看到这情况,连忙转动轮椅对着闻人月说道:“师父,快——” 她这边走字还没有说出口,就被沈欢给拦了下来,“沈欢,你自己找死就算了,拉上我和师父算什么意思。” “闻人谷主可以走,你不可以。” “什么意思?” “老实待着就好,这点人我还不放在眼中。” “你就吹——”紫苏这边话还没说完,就看到沈欢一脸惊恐的大喊道:“打人了!打人了!钱家打人了!” “……” 这就是不把人家放在眼里的表现?扯淡呢! 第1464章我说我不是故意的,你信吗? 钱振豪也是一脸懵逼,这原本还嚣张无比的沈欢,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一个怂包了? “喂,小子,你什么意思?” 沈欢不予理会,依旧在那里叫喊着,“打人了,打人了,钱家打人了!” “妈的!”钱振豪暗骂一句,“姓沈的,你他妈别和我玩花样。” 一群家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一脸求助的看向钱振豪,“少爷,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不管这小子玩什么花招,他一个人还能打过我们这么多人不可?”钱振豪冷哼一声,再次挥手说道:“给我上!” 家仆心里想了想,也是,对方只有一个人,而他们足足有四五十号人,虽然平时不怎么打架,可待在医道世家里就算不会古武,也会一些修身养性、强身健体的法子。 放在世俗当中算不上高手,但是一个打两个还是没有问题。 就算沈欢这边可以一个打十个,还能打得过他们这群百人雄师吗? “啊!”这边眼看就要冲到沈欢的身前,打头的那几个人,忽然一起发出了一声惨叫。 “你踩我脚干嘛?” “我、我没有啊,是我的、我的脚步听使唤了。” “我也有这种感觉,刚才我抬脚的时候,好像有一阵风吹过。” 众人议论纷纷,钱振豪却看不下去了。 嚷嚷着要打人,声势那叫一个浩大,可人没打着儿,反而先把自己人给伤了。 “都他妈来跟我开玩笑呢,给我揍他!你们是不是听不懂人话!” 钱振豪感觉自己的肺都快气炸,要说在蝴蝶谷的经历也算够耻辱的了,可当时至少咩有自家人看着,丢人也只是丢到了外面,而丢不到家里。 现在可好,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带了一群逗比出来报仇呢。 沈欢猛地张开双臂,“钱少爷,咱们有话好好说可以吗?其实、其实我这次来是道歉的。 “道歉?”看到沈欢那胆小的样子,钱振豪心中痛快无比,“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这世界上又何必多处那么多需要武力才能解决的事情呢?” “话我刚才已经和你说的清清楚楚,你现在只有两条路,不选择第一条,那就选第二条!” “都憋看戏了,上!” 家仆们再次整顿完毕,论起手里的棍棒就朝沈欢的头上砸去。 “哎呦!”沈欢发出一声惊呼,整个人捂着脑袋,在原地开始摇晃起来。 “棍、棍子都打折了,卧槽,小子你他妈究竟用了多大的力气啊。” “不、不是我没有!是、是这棍子经不住打,不、不对,应该说这个小子的脑袋太硬了,简直就和那板砖似的。” “棍子打断了又怎么样?在少爷我看来打得好!”看到沈欢被自己手下用棍子打破脑袋的时候,他心里那叫一个高兴。 一听自家少爷都这么说话了,家仆们也没了顾忌,一个个下手都十分的狠辣,简直是怎么狠怎么打。 其中有几个手上沾染过人命的更是吧沈欢朝着死里打,开什么玩笑,得罪少爷的人能就这么放过吗?显然不能! “哎呦!” “啊!” “好痛!” “打死人了!” “哎呀呀,要死了!” 沈欢也不还手就在那里惨叫,可不管对方攻击多么猛烈,他都没有任何反手的意思,更令人感到惊讶的是,他这边叫的跟个发情的母猫一样,闻人月师徒硬是办点事儿也没有。 紫苏是一个聪明人,自然注意到了这其中的猫腻。 这个沈欢多半是在扮猪吃虎,可是……他扮猪吃虎的目的是什么? 紫苏的智商虽然不错,但是阅历太浅,根本看不出沈欢做出这种奇葩事儿的目的,她甚至连一点利益的味道都找不到。 “别打了!我告诉你们别打了!” “哎呦!别、别打脸,我可还要靠脸吃饭呢!” “不是,兄弟你往哪里踢呢,这子孙根你要是踢坏了赔得起吗?” “卧槽!我说不要打了你们是不是没听见?” “我告诉你啊,不对,我警告你们!如果你们继续动手,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听到这话,不光是钱振豪,那些家仆也跟着大笑了起来。 其中一个家仆,更是直接用棍子朝着沈欢的脸面挑去,“来让我看看,你究竟是一个怎么不客气的方法。” “再打我可就还手了!” “你倒是还一个让老子看看啊。”家仆哈哈大笑道。 “哼!找死!”沈欢冷哼一声,脸上笑容消失一空,将众人震开脚丫子一抬,就吵着刚才那名向他挑衅的家丁踢了过去。 那家丁一看到这个情况,瞬间吓得大惊失色,他没有想到,在这种情况下,沈欢竟然还有反击的可能。 不对啊,这小子看样子挺猛的,可速度看起来为什么这么慢啊,简直跟个九十多岁的老头儿没有区别。 嘿! 那家仆一拍脑袋,瞬间名白了,对着沈欢冷哼道:“小子,你他妈敢诈我?去死吧!” 说完,一个小碎步,绕到了沈欢身后,二话没说直接将沈欢给一脚踹飞了出去。 “哎呦,我滴妈呀!” 沈欢发出一声惊呼像是一个刹不住扎的飙车党,拦在他身前的人全都被一脚给踹飞了。 正在吃香蕉,看好戏的钱振豪一下傻了眼,因为沈欢在撞倒数人以后,根本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直勾勾的朝着他撞了过去。 钱振豪本来是蹲在地上的,他虽然出身于医道世家,可这身子骨却不怎么好,试想一个十三四岁就开始让丫鬟给自己暖床尝腥的熊孩子到了二十五六这身体素质还能好到什么地步。 “给我,快点给本少爷拦住——” 这边钱振豪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沈欢给砸倒在了地上。 “噗——” 这下子沈欢撞得可一点都不轻,钱振豪直接把今天早上吃的东西给吐了出来。 要说也怪,这些东西没有吐到地上,反而直线下落,又砸到了他自己脸上。 “呕——” 钱振豪又被自己给恶心的吐了,可结果都是一样。 沈欢则是一脸慌张从地上爬了起来,“不、不是这事儿跟我没有关——” “咔嚓——” 沈欢这边话还没有说完,就又是一声脆响,他低头一看,自己的右脚正踩在前真难的胯下,他似乎踩碎了两颗不得了的东西。 “那个……钱大少,我说我不是故意的,你信吗?” 第1465章这群家伙是要造反啊! “啊!!!” 回应给沈欢的只有钱振豪那被踩碎蛋蛋所无法忍受的强烈惨叫,这个声音似乎把天上的云都给震散了。 沈欢一看这个情况,吓得连忙将脚抬起,“对不起啊钱大少,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真——哎哎哎——” 话没说玩,也不知道刮来的一阵邪风,沈欢一个没站稳又踩了下去。 “咔嚓——” 又是一声脆响响起,伴随而来的自然是又一轮的惨叫。 而在这一阵的惨叫当中,沈欢一脸认真的说道:“原来我刚才踩碎的只有一个啊。” 说到这儿,沈欢竟然还大松了口气。 钱振豪的惨叫发出没有多久便昏死了过去,一干家丁看得是一阵蛋疼。 那种感官刺激,简直比看到铁钉插过脚底板的画面还要令人难受。 不过估计只要是个男人看到这一幅画面就会蛋疼无比,两颗蛋蛋被人一前一后的先后踩碎。 这种非一般的感觉,恐怕不是常人所能够承受的。 “他、他踩碎了少爷的蛋蛋,揍他!” “不!我们应该以一个更加强大的口号。” “我知道,这个王八羔子断了咱们孙家的子孙根弄死他丫的!” “哎呀!哎呦呦,我不是故意的,痛痛痛,别、别打了,哎呦呦,你们再打我可要还手了,我真的要还手了,啊!还打是不是,你还打是不是!” “我曹尼玛!老虎不发威你们当我是哈喽尅提是不是!看我百发百中抓奶龙爪手。” “啊!老大我不敢——才怪,你他妈再打老子一下试试!” “你再打我一下试试啊!你他妈再打一下!” “对,你有种就这么继续朝老子脸上打下去。” 沈欢也不知怎么滴,忽然从软蛋变成了硬汉,无论对方下手有多狠,他就是一句话,有种你就把老子打死! “师父,需要我们出手吗?如果继续打下去,咱们这位药王可就真的死了。”紫苏对着身旁的闻人月提醒道。 闻人月看着眼前的场景,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本以为是沈欢大发神威,可看现在这个情况也不像是啊。 “住手!” 不管怎么说沈欢都是他们医道盟的药王,并且对方之所以会来这深山老林也完全是因为自己的缘故。 想到这儿,闻人月再也无法忍耐,大喝一声便准备上前阻止,就像紫苏说的那样,如果继续下去,沈欢非得被活生生的打死不可。 “别啊,让他们继续打。” “再打你就——”闻人月正说着,整个脸蛋上的表情,变得惊恐无比,她发现这个声音不是从人堆里传出来的,而是从自己的身后传过来的。 她带着疑惑转身一看,沈欢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她和紫苏的身后。 “有本事你们就打死老子,如果你们打不死老子,老子一定会把你家全部女性从头到尾的草一遍!我曹尼玛勒隔壁!” “这……”闻人月看了看在人堆里挨揍的沈欢,又牛头看了看自己身后的沈欢,“这、这就竟是怎么回事儿?” “就是这么回事儿。”沈欢说着一打响指,在人堆里挨揍的人瞬间变成了钱振豪。 “这、这简直不可思议。” 紫苏的美眸当中也出现了一丝惊讶,“沈药王你这玩的是什么把戏。” “幻术知道吗?”沈欢眨了眨自己的眼睛,“如果你有需要的话,在上你的时候,我也可以施展类似的手段,让你感觉不到自己是被我上的,或者咱俩啪啪完给你直接消除了这段记忆也不是不可以。” “你可以理解为,我掌握着一种精神上的麻沸散。” “雕虫小技,不过是欺骗人的术法而已。”紫苏才不会去相信沈欢说的那些话,在她看来,此时此刻的沈欢和书中所描写的那些,在惊呼上坑蒙拐骗的江湖骗子没有任何的区别。 沈欢笑了笑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被当成沙包踢的钱振豪,无论他再怎么叫唤也没人能够听到他的惨叫声。 经过幻术的处理,他的所有惨叫都变成了一句——我曹尼玛了隔壁,这样的粗鄙之语。 “住手,都给我住手,你们这群家伙反了你们!”钱母见钱振豪这么久不回来,就亲自出来看看,可没想到映入眼帘的却是这样一幕。 开什么玩笑,一群家丁竟然逮住自己的儿子往死里打,这他妈还有一点当家仆的觉悟吗? 可是情况实在太乱了,根本没有人在意到钱母的出现,依旧我打我打我打打,最好能打死对方的那种狂扁。 “天杀的兔崽子们,老娘让你们住——”钱母大骂着朝着人群走去,可刚到人群旁就被几个家丁给推到了一旁。 “滚开!” “滚,今天谁干阻止老子揍这个小子,老子就先废了他!” “妈的,我一定要打得连他妈都不认识不可!” 跌坐在地的钱母听到这个情况,瞬间傻了眼,接着就是典型的妇人咆哮式哭泣,“老爷啊,老爷你快出来吧,你再不出来,你儿子都要被人给打死了!” 在内堂的钱家主听到呼唤也从忍不住走到门口看了看情况,这一看不要紧,他老人家差点没有被气死。 “全都给我住手!” 也不知道是沈欢把术法给撤了,还是老爷子就是这种水平,在他怒喝这下,这群家仆还真的就停了手。 “老爷,您来了?放——” 家丁话还没有说完,沈欢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脸上抹了一把灰,哭哭啼啼的从闻人月和紫苏的身后走了出来,“您就是钱家主吧?” “你是?”钱家主打量了一下沈欢,见他身上穿着白色的药王长袍试探性的问道:“你是医道盟的药王?” “没错,钱家主你可要评评理啊,我是上门来给咱们钱家道歉的,本来我和钱少爷两个谈的挺舒服的,可是这话还没说完,这群家丁上来对我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起初我以为是钱少爷觉得我态度不够诚恳,所以想要教训我一下,可是他们刚揍完我,转身就去揍了钱少爷,我这才知道,是这群家丁在谋反啊!” “你胡说,明明是你踩碎了少爷的蛋——所以、所以我们才出手——” 不等家丁说完,被打得全身都像是猪的钱振豪,简单的从地上爬了起来,“爸,他们、他们把我打成这样,是、是要造反啊!” 第1466章三株千年灵药来道歉? “爹,杀了这些傻哔,全都给我杀了!” 钱振豪疯狂的咆哮着,他的蛋蛋和身上的筋骨已经全都被这群像是中了邪一样的傻哔给打断了。 “不是、不是的,我们明明是在打沈欢那个小子,怎么会打少爷呢!”为首的家仆奋力解释道:“老爷,你要我相信我,我们从始至终只对那个小子动过手。” “是、是啊老爷,就算给我们十个胆子,我们也不敢对少爷动手啊。” “老爷这其中一定是有什么误会,我们忠心耿耿在钱家这么多年,怎么会想着谋反呢。” 钱振豪大骂道:“爹别听他们的,我都听到了,他们并不是忠心于我们钱家全都是表面上装装样子而已。” “少爷,您、您怎么也这样说我们啊!” “就是少爷,我们是什么样的人,您还不清楚吗。” “钱家给了我们一口饭吃,我们至少也要回报一饭的恩情,不管出于位置和道德我们都是不会对您动手啊!” “放屁!”钱振豪被后面跟出的下人给扶了起,“爹,我都听到了,这群家伙不知从哪里听到了世俗很美好的消息,说我们钱家只是一顿饭就想让他们卖命,还有几年前因为失足跌落悬崖的老十六,也被他们说成是因为知道了外面世界的秘密,被我们杀死的!” “今天这事情其实是他们早就预谋好的!” “不是的少爷。” “老爷,我么跟了齐纳家这么久,还请您相信我们,真的要相信我们啊!” 一群人满脸紧张的哀求着,可看钱家主的表情,这样的哀求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用处。 “哼,我不管你们说的是真是假,但伤了少爷,你们就必须付出一些代价。” “代价?什么代价?”众人一脸的迷惑。 “你们觉得呢?”钱家主说着,手中忽然大汗如雨,挥洒而出。 “啊!!!” 家仆们全都发出一声惨叫,那些犹如雨点一般的液体,在他们的身上和脸上留下了一个深刻的烙印。 “七日蚀骨散……毒宗的东西怎么会在医道世家当中?”沈欢小声嘀咕了一句,“难道是和唐咪咪一样,是毒宗弃徒传播出去的?” “算了,毒宗的事情暂时还是不要管了。” 要攘外必先安内的道理沈欢是懂得,但是医道盟的四个现存门派,最难对付的就是蝴蝶谷,至于仙针派那边,虽然没有过多的交流,但是他们近期应该是不敢有什么出格的举动了。 现在沈欢所做的正是一箭双雕的手段。 医道家族他要收服,这个最难搞的蝴蝶谷也得收服。 之前的药王没办法做到,不代表他沈欢没办法做到,在强大修为和前人基础上,收服这些医道家族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而且当初在皇宫和李瑾轩谈的时候,对方已经直言许诺他在收服医道家族这件事情,无论做的多么过火都不会去追究。 “家主,你、你为什么这样对待我们!” “我们是无辜的啊!当时的情形——” “闭嘴!”钱家主冷哼一声,“伤我孩儿的人必须付出代价,任何人都不例外!” 说完,他看向了沈欢,“沈药王,你应该明白我这话是什么意思吧?” “这个自然是明白的,为了表示道歉的诚意,我这一次特地带了一些千年灵药。” 本来钱家主还想兴师问罪,可一听到千年灵药他的眼睛就直接亮了起来。 身为医师,他非常清楚千年灵药这四个字代表着什么意义。 在现今的医道世界当中,千年灵药可谓十分稀少。 要不然当初他们钱家,也不会因为一株千年血参而和世仇家族选择和解。 钱家主很有兴趣,可他嘴上却没说出来,“一株千年灵药便想化解我们之间的恩仇,恐怕没有那么容易吧?看看我儿子被你打成什么样子了,哼!若是没有高超的医术,我这个儿子怕是一辈子也没办法见人了。” 不光是见不了人,他连媳妇也娶不了了。 一个没有蛋蛋的男人,换到女人的角度去想一下……啧啧,难,太难了。 沈欢心里这么想,脸上却是叹了口气,“钱家主,我看你也是一个讲道理的人……讲道理,我只是打了钱少爷的脸而已,至于其他地方我可是碰都没有碰过的,他如今找个样子,全都是得益于你们钱家身手好得不得了的家仆。” “另外,我说的是一些灵药而不是一株灵药,这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你说的这个一些,是有多少?” 沈欢眨了眨眼睛,看上去完全像是一个任人宰割的肥羊,“你觉得多少能化解您心中的怒气呢?” “白痴……”紫苏小声骂了一句。 不过骂完以后,她又觉得好像并不是那么回事儿,毕竟之前沈欢的扮猪吃虎和幻术手段玩的都十分漂亮。 明明是他耍的鬼把戏,到最后吃亏的却是原本准备对付他的家仆和钱振豪。 尤其是这些家仆,尽管他们是一个家族中最卑微的存在,可这之中肯定有一些不想屈居于人下的存在。 而钱家主看似说一不二,威严将这些家仆惩罚了一遍,实际上是在这些家仆的心中留下了仇恨的种子。 可以说沈欢的那些小手段,直接让原本看起来强大无比的钱家瞬间瓦解,而且还是从内部瓦解。 这个白痴应该不会有这么厉害的心机,应该是自己想多了。 紫苏安慰完自己以后,就和闻人月待在原地不说话,一个谷主一个首席大弟子,完全成为了跟班一般的存在。 “不知道你有多少?” “不算太多,也不算太少,您知道的,我当上药王的时候,医道盟的掌门都送了我一些小礼物。”沈欢傻笑着说道,那表情简直就是在做“人傻钱多”的自我介绍。 “那你就先拿出三个吧。” “好,第一株灵药,千年怀山药,补气益肾,女人吃了肤色白里透红,男人吃了金枪不倒,我说的这些效果只需要吃一小口就可以得到体现,第二株灵药,去千年雪莲草,生长在天山雪峰之巅,药效不用我多说,您也应该能够理解,第三株灵药,还魂草,数量极其稀少,目前人们所知的只有酆都阴司大殿的香炉中有一株,传言能够起死回生。”沈欢将三株灵药放到钱家主面前,“不知道钱家主可否满意?” “满意,当然满意!”钱家主眼神之中满是贪婪,沈欢拿出的灵药不光有千年的价值,并且本身就极其稀少,这简直就是绝世之宝! 钱家主说着就准备去拿灵药,沈欢却忽然伸手挡住,“钱家主别着急,有些话咱们还是说清楚的好。” “还有什么可说的!”钱家主的语气有些不耐烦道。 “也就是说您已经接受了我的道歉,对吧?” “那是自然,以后我们和药王之间没有任何的仇怨!”钱家主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沈欢手里的千年灵药。 “既然这样,那咱们就来谈谈,刚才家丁揍我的事情吧……” 沈欢说这话的时候在笑,但在场众人谁都可以感受到,周围的温度急速下降,好像一瞬间便进入了寒冬…… 第1467章疼吗?爽! 正沉浸在喜悦当中的钱家主听到这句话,脸上的表情不变,眼睛依旧直勾勾的盯着沈欢手里面的三株灵药,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丝毫没有意识到沈欢在说这句话时周边氛围的变化。 自顾自的说道:“我已经惩罚过他们了,难道沈药王对于这个惩罚不太满意?” “你惩罚他们是因为钱少爷被打了,而不是我被打了。”沈欢语气玩味的看着钱家主说道:“刚才已经说了,我是来道歉的,并且带着三株灵药来道歉的。” “我带着满满的诚意,到最后却被打的浑身是土。”沈欢叹了口气,“这件事情要是传出去,外面的人会怎么说?” “这个——”钱家主衡量了一下,这些家仆的地位非常卑贱,莫说和三珠千年灵药相比,就算是和一株千年灵药相比他们加起来都比不上。 思考过后,钱家主笑着说道:“不知道,沈药王您是什么意思?” “他们怎么打我的,我自然要怎么打回去。” “没问题。”钱家主豪爽的说道。 简单的拳脚打人能有多痛?显然并不会带来多少痛苦,和蚀骨散相比,简直就是小儿科的事情,和蚊虫叮咬一下的区别不大。 沈欢却没有动手,而继续说道:“但有句古话说的好,打狗也要看主人。” “沈药王无需给我面子——” “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他们这些家仆和我无冤无仇肯定是不会随随便便动手的,这背后一定是有人指使的,而这个人肯定就是钱家主您了。” 钱家主终于意识到哪里有些不对,皱眉看着沈欢说道:“沈药王,你有什么话直说就好,不必和我绕弯子。” “好说好说。”沈欢咧嘴笑道:“其实我这个人也没什么大要求,总体说起来也是十分的简单……既然您下的命令,那我就只好将他们打我的这笔账算在你这位家主身上了,也不多,他们打了我多少下,我就掌您几下嘴,您看如何?” “你说什么?!”钱家主的怒气直接就升腾了上来。 “掌嘴巴,您的,他们打多少下,我就还您多少下,我这话应该没有什么毛病吧?” “好大的胆子,沈药王,你知不知道我究竟是什么身份!” 沈欢摆手笑了笑,“钱家主,您也别拿身份来压我,说实话,我随便拿出一个身份就能压的您抬不起头来,可是我有吗?我没有,我只是站在私人的角度来解决这件事情。” “把咱们的对话总结一下就是,我送三株灵药道歉,但是在给您之前,我必须把我刚才受到侮辱给还回去,只要我报了仇,咱们之间的话也就好说了。” “您看怎样,如果您不同意,那就算了,反正我挨的这顿打,已经足够换钱少爷在蝴蝶谷挨的揍了,也算是扯平了。” 见沈欢准备把三株灵药收回去,脸上顿时一阵肉痛,那可是三株极其稀有的千年灵药啊,随便拿出一株,就足够让人眼馋。 如果将这些千年灵药炼制成丹药,和古武家族做交易的话,在武力的支持下,他们钱家很快就能成为医道家族中的第一家族,到时候再找个小圈子里可就是他们钱家说什么算什么了。 一旦医道家族全都归属他们钱家统领,那么就可能推翻收编掉医道盟这样的存在。 别说医道家族,到时候整个医道界都是他们钱家说了算! 医道盟每一代药王,都想要将医道家族收编,可医道家族这边又何尝不是想要把医道盟给干掉。 俗话说得好,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医道盟之所以能够和谐相处,完全是因为五个门派各有特色,要是掌握技能相同,哪里还能成立什么医道盟,早就开始窝里斗了。 “老头子。”在钱母的呼唤下,钱家主总算回过了神来,然后笑着说道:“沈药王请留步,一码归一码,我们接受您的道歉,至于您希望我对您做出的道歉,我也会满足您。” 钱家主说完,脸蛋一抬,完全是一副任君采的模样。 如果是一个大美女做出这样的举动,沈欢可能还多少有些兴奋,不过对方是个老头子的话,沈欢就没有多少兴趣了。 “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愚蠢一些。” “您说什么?” 沈欢干笑着摆了摆手,“没什么,我随口说说,那咱们就直接开始吧。” “等一下!”见沈欢将手抬起来,钱家主忽然抬手抵挡道:“在开始之前老夫想要先问一个问题。” “你问。” “不知道我这些家仆一共打了您多少下?” “也不算多,如果多的话,他们早就把我打死了。” 钱家主听到这话大松了口气,如果不多的话,他还可以利用自己这几十年养生所凝聚的灵气抵挡一阵子。 “也就二百五十来下吧!以咱们之间的关系,我把零头给您抹了,就二百五十下吧!” “你说什么?!”钱家主瞬间傻了眼,看着沈欢半天说不出话来。 “二百五十下,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现在就走人,绝对不为难您。” “打就打,一些皮肉伤而已,老夫还是撑得住的。”钱家主冷哼一声,心中想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灵药到手以后,钱家势力壮大,灭掉医道盟那天,一定要双倍奉还! “爽快!”沈欢对着钱家主竖起了一根大拇指。 一旁的钱母却开口道:“不可以!老爷,我算是看明白了,这个沈欢根本就是找茬的,打狗也要看主人,我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被狗咬了不打狗直接打主人的!” “钱夫人您没有听说过不代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这样的事情。”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现在在世俗,打狗主人没事儿,可要是打了狗那可就大事儿了。” “老爹,别听他的,他、他下手特别的重,这一点你从我的受伤情况就是看出来了。” “这——”钱家主也开始迟疑起来。 沈欢却叹了口气,“没想到啊,没想到啊,原来钱家主表面上是家主,却连一点自由权都没有,办点小事儿还得让女人和孩子指手画脚的,啧啧,悲哀啊。” “谁说的,老子让你打——” “啪!” 钱家主话没说完,沈欢就一巴掌打在了他的脸上。 “疼吗?” 钱家主捂着脸,咬牙道:“爽!” 第1468章你知道吗?我还有另一个身份 “啪啪啪啪——” 沈欢又连续给了钱家主数个巴掌,“现在呢?” 钱家主摇摇晃晃的,和当初挨耳光子的钱振豪几乎一模一样,跟喝了酒似的,“爽、爽!” “没想到钱家主还是一个m啊。”沈欢摇了摇头,一脸惋惜的感叹道。 m个屁! 钱家主现在恨不得哭出来,沈欢的巴掌那是一巴掌比一巴掌重。 他的牙齿倒没有飞出来,而是一下子全都飞了出来,毕竟就假牙和真牙相比更家的不牢靠。 之所以说爽,是因为他在挨打的时候,利用幻想着得到灵药以后的结果,来麻痹肉体上的疼痛,但看现在这个结果,似乎并没有起到什么有效的作用。 “还剩多少?” “还有二百五十下。” “还有二百五十下?你不是说总共只有二百五十下吗?怎么打了这么多下,还有二百五十下啊!” “啊?你说这个啊,我刚才只是试手而已,还没真的开始呢!” 尼玛!这种事情还有试手之说吗?扯你妈滴蛋啊! 可是这巴掌已经吃了个开头,还能吃到一半不吃吗? “好!沈药王算你狠!”钱家主咬了咬牙,“来吧,继续!” “钱家主果然够豪爽。”沈欢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看在您这么男人的面子上,我就不跟您计较刚才的事情了,不需要二百五十个巴掌,刚才那些巴掌就已经足够了。” “真、真的?”钱家主完全是一幅受宠若惊的模样。 沈欢笑着点了点头,“那是当然,我怎么会坑你呢,不管怎么说,咱们都是医道中人,太过较真的话,咱们还怎么见面呢,您说是不?” “是是是,沈药王这话说的不错,咱们都是医道中人,把关系闹得太僵就不好了。” 两人一边说,一边互拍肩膀,看上去就像是多年不见的老友。 “怂货。”紫苏冷哼一声,“还以为这个混蛋有什么高招,原来也不过如此。” 闻人月也看不明白,沈欢这玩的究竟是什么把戏了。 “娘,沈欢打我这件事儿难道咱就这么算了?” 钱母瞧了沈欢一眼,“怎么可能,你爹现在只是和他虚与委蛇而已,待会儿等到灵药到手,你父亲就会喊出你陆叔叔,来把这个该死的混蛋给干掉的。” “陆叔叔来了?!”钱振豪的表情一下子就变得兴奋起来,“哈哈,陆叔叔那般厉害的伸手,一定会把这个小子打成猪头,不!不光是猪头,就算是杀了他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再说钱家主和沈欢这边,两人寒暄完以后,钱家主便开口说道:“我说沈药王,现在咱们算是扯平了,你总应该把手里的东西给我了吧?” “这个嘛……”沈欢迟疑了一下。 “这个可是咱们刚才就说好的,你要是说话不算话的话,就别怪我——” “嘿嘿,钱家主干嘛这么生气啊,我只不过是和您开玩笑而已,喏,灵药在这儿给您。”沈欢笑呵呵的说道。 钱家主接过灵药脸上别提有多么兴奋了,将灵药好好的放在胸口以后,又对着沈欢说道:“沈药王,我听你刚才的意思,这种千年灵药您似乎还有很多啊。” “嘿,其实没有多少了。”沈欢不好意思的摆了摆手。 “您就别谦虚了。” “好吧,其实我还有不少。” “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 “有几千亩吧。” “几千株?!”钱家主瞬间睁大了眼睛,可是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几千亩?这些灵药是您自己种的。” “我自己种的哪会有几千年这么久,全都是移植的,移植的。” “原来是这样……”钱家主嘴角翘起一丝邪恶的笑容,看着沈欢说道:“沈药王你要是识相的话就把那些灵药所在的位置告诉我,不然的话——” 沈欢早就料到钱家主会这样,脸上佯装惊恐道:“怎么听您这个意思,是想把我所有的灵药都给抢走啊?” “没错,我就是要将你所有的灵药都给抢走!” “您确定?” “我没工夫给你啰嗦,快点把灵药的养殖地点告诉我,对了,还有,你身上也没有包袱什么的,灵药应该都是从某种道家储存法器中拿出来的吧?别跟我说不是,身为一家之主,这么点阅历老子还是有的。” 钱家主冷哼道:“现在给你两个选择,把这些东西主动交出来,待会儿我会让老陆给你留一个全尸,要么就等老陆弄死你以后,老子自己去拿!” “还有,闻人谷主,。”钱家主看着闻人月说道:“你们蝴蝶谷的弟子能让犬子看上,那是你们蝴蝶谷的荣幸,你们不懂得珍惜也就罢了,还敢让人把我的儿子揍成那样。” “刚刚那些个家丁就是你们蝴蝶谷其他弟子的下场!” 沈欢叹了口气,“何必呢,钱家主,本来我是不打算跟你们算账的,觉得私人事儿死人了就可以了,可是你却这样咄咄逼人,当真是不把我这个药王放在眼里?” “药王?哈哈哈哈,你只不过是一个小毛孩而已,看着你这个年纪的药王,就可以明白,1现在还医道盟究竟落魄到了什么程度。” “你们有三秒钟的考虑时间,三——” “好吧,看来我也不能手下留情了。”沈欢张开双臂,一脸无辜的说道:“大家都看到了,是他们钱家欺人太甚,我用了三株灵药道歉都没用,反倒迎来了这么一个结果。” “钱家主,你儿子光顾着跟您告状,可能有些事情忘了跟您说,就是之前……他养眼要灭掉我们医道盟。” “灭了又如何?门派传承,又岂能敌得过我们家族传承!”钱家主大手一挥,“老陆出来,杀了这个臭小子!” “嗖——” 钱家主话音刚落,一个身影便从里面冲了出来,以一跃几丈高的方式砸落在了沈欢面前。 大汉满身的肌肉,上满还有不少的伤疤,不知道是为了装逼,还是为了吓唬沈欢,他的身上布满了罡气,境界大概在地阶中期左右。 “你是哪个隐世家族的人?” “知道古武家族?还算是有点阅历,不过以你的身份,还没资格知道我师出何门!” 沈欢叹了口气,好心劝慰道:“你现在跟我道歉还来得及。” “狂妄!”陆姓男子大喝一声,“老子先割了你的舌头!” “看来古武家族还是那么的不长记性。”沈欢啧了啧嘴,一拳打爆了陆姓男子的头颅。 他一边用纸巾擦拭受伤的血液,一边对着钱家主说道:“忘了跟你说,出了药王这个身份以外,我还是道盟盟主!” “轰隆隆——” 一道惊雷闪过,钱家主脸色苍白,仿若被一闪而过的雷电劈打在了身上…… 第1469章有眼无珠?晚了! 在半年以前,没人知道道盟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准确来说,不管是隐世家族的人还是一到家族,总之一切生活在世俗或者是生活在世俗之外的人,都不知道道盟是什么,甚至连道修是一个什么概念都不清楚了。 在所有人的观念中,包括隐世家族本身,都觉得,隐世家族是武力值最高的存在。 除去古武家族多少和道修还有些交道以外,剩下的真是连一星半点的知识都不知道了。 可是自从半年前开始,道盟的名头越来越大,原本以为是异军突起,经过翻阅一些古籍才知道,道修和古武,被称之为从古至今最强大的两个武力流派,前者甚至比后者还要强大几分。 只不过一些事情,他们隐藏了起来,看起来就像是没落了。 关于道盟的传说有很多,但是每一个传说都和一个人脱不了关系,那就是道盟的创始人,以及第一人道盟盟主,沈道尊。 沈道尊是谁,没人知道,只知道沈道尊是一个称号,一个关于道盟盟主的称号。 在道盟崛起前后,到处都有着他的身影。 古武家族一家独大,肆意妄为,除了不插手世俗之事这个条件以外,完全可以说是各行各业隐世家族的地头龙。 医道家族狂妄自大没错,但是一旦是古武类隐世家族的人开口,他们绝对不敢说二话,竭尽全力去帮助。 但就是这样一个强大无比的存在,在欺负道盟以后,差点被反击歼灭,其中几个名门望族更是折损了不少高手。 从此道盟一战成名,渐渐地在隐世界面传开。 道盟从不惹事,可却从未放过任何一个主动试图去挑衅他的人。 这些医道家族在世俗人眼中十分厉害,随便拉出一个弟子在民间就可以挂上神医的名头。 可在以拳头说话的武者世界,他们就是一个垃圾,他们能够保护自己的手段只有两种,一种是下毒,还有一种是利用自己对银针的熟悉,发射暗器之类。 虽说医武不分家,但对于医师来说,武道毕竟只是强身健体的副业,在隐世家族大部分的子弟手中,医道家族的人基本上撑不过一个回合。 一家独大的古武家族尚且服了软,他们这些医道家族还能怎样? 只不过还好,道盟从来都是反击,还未见过哪一次行动是主动出击,也就会说只要不招惹道盟的人,道盟也就绝对不会来找麻烦。 在这样的心理下,医道家族的圈子里衍生出了一句话,那就是宁惹阎罗王,莫惹道盟郎。 现在他们钱家倒好,道盟郎没惹到,直接把道盟狼给招惹了,而且还是头狼。 “沈药王,您是在开玩笑对不对?” 沈欢用灵气将脑浆血液之类的污渍从皮肤和衣服上震了下去,“你觉得呢?” 钱家主一听这话,瞬间慌了神,“沈道尊,对、对不起,小人有眼不识泰山,所以才——” “这和你有眼无珠没有关系。”沈欢笑着说道:“我从一开始没有透露身份和实力,就是故意让你招惹我。” “你知道的,身为道盟盟主和医道盟药王,我做事不能太过随性,不然会被人给扣上目中无人的名头,所以我做什么事情都需要一个正当的理由,比如我在蝴蝶谷教训你儿子,那是因为你儿子调戏我们医道盟的人在先。” “现在我灭你钱家,也有了理由——我宽宏大量不计前嫌的对待你们,又是主动道歉,又是送灵药的,你们却先是派人打了我一顿,然后又清楚古武高手来对付我,想要谋财害命,在这个时候我灭了你钱家就没有任何不妥了,你说是吗?” 钱家主听到这话,暴跳如雷道:“你、你阴我们钱家!” 试想一下,千年灵药乃是稀世珍品,一株都难以获得,更何况还是批量种植几千亩几千亩这样的存在。 沈欢很明显就是在故意钓鱼! 可当时自己已经被千年灵药冲昏的头脑,做出了最傻的选择。 “阴你们?”沈欢耸了耸肩,“说句老实话,如果我真想对付你们的话,根本用不着浪费那么多时间,我之所以赚疯卖傻扮猪吃虎,是在在一次次的给你机会,给你一个让我不灭你们钱家的理由,可惜,你们交上来答卷实在是太令我失望了。” “你当真要灭我钱家?” “比珍珠还真。” “你难道就不怕这件事传出去,让你的名声受损么!”钱家主知道事情到了这种地步,几乎已经没有任何挽回的可能。 但回想沈欢刚才所说的话,对方似乎是一个非常讲究的人。 这让钱家主感觉到了一丝保命的气息,既然你这么重视,那么现在杀了我到外面也说不过去吧。 “名声受损?说句老实话,我沈欢还真不在意自己在敌人的眼中有什么声誉,再说了,你们这里的人要是全都被我给杀了的话,还有哪个人能把今天的事情给透露出去?”沈欢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把青芒闪烁的长剑,“我刚开始确实有种想到站在道德至高点的想法,后来我却没有了,我这个人非常有原则,因为我事实都讲求原则,但是我这个人又非常的没有原则,因为我所遵守的那些原则,随时会随着心情的转变而转变。” “这么说的话,咱们之间是没得聊——”钱家主正说着,手中再次洒出一片水滴。 “滋——噼里啪啦——呲呲呲——” 一阵怪异的响声过后,那些飘向沈欢的蚀骨散全都被灵气所蒸发。 “看样子钱家主的记性不太好,我虽然是道盟的盟主,但也是医道盟的药王啊,以你这点小小的毒术,就想杀了我?你还是先想想怎样炼制出一种能够让我汗毛受伤的毒药吧。” 沈欢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对不起啊,说你记性不好呢,没想到自己的记性却笔你还要不好,我都说要杀光你们钱家人了,你们又怎么可能有机会炼制新的毒药呢?” 正说着,沈欢猛然将右手抬起,“雷来……” 第1470章偌大家族,一雷灭之! “雷来——” 沈欢的语气很平淡,就像是随口说了两个字。 原本还紧张无比的钱家主,看到这个情况后,瞬间大松了口气。 他对道修的了解不深,但也知道,道修呼风唤雨的时代造就过去了,现在的道修也只是比武者稍微强大一些罢了。 雷来? 你怎么不说神说若有光呢! 钱家主内心鄙视着沈欢,但是嘴上却是一脸恭敬,“多谢沈道尊不杀之恩。” 在钱家主看来,沈欢道盟盟主这个身份,要比药王这个身份尊贵多了。 药王只是医道盟的一个小代表,而道盟盟主却是最近叱咤风云的巨龙,不可同日而语。 钱家主嘴上这么客气,也是在忌惮最近所收到的一些传闻,比如沈道尊一言不合便会灭人满门的传说。 而且从刚才一拳击杀老陆的情况来看,沈欢想要杀掉他们钱家所有人,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轰隆隆——” 随着天空中雷声响起,钱振豪指着天空说道:“父亲,你快看天上。” 钱家主带着疑惑朝着天空中看了一眼,只见原本清亮透彻的天空,瞬间被乌云所遮蔽,看不到一丝的光芒,地面上的环境看起来犹如所进入到了傍晚。 直到这个时候,钱家主才意识到刚刚自己小瞧沈欢的“雷来”二字,是多么愚蠢的事情。 “沈道尊不、不要啊,求求您,求求您放过我们钱家吧。”钱家主慌张的跪倒地上。 钱母看到这个情况,极为不屑,“老钱,你干什么,只不过是刮风下雨而已,你至于吓成这样吗?道盟盟主有什么不了不起的,医道盟的药王我们都不放在眼中,一个听都没有听说过的道盟,还能飞上天不可。” 钱振豪也不解父亲为什么要这样做,老陆是被一拳打死了没错,可是紧张道歉的人不应该是沈欢吗? 陆家在隐世家族中的排名不是很高,但自从上一次隐世家族遭遇劫难以后,陆家的地位明显上升,号召力也远超从前。 老陆更是陆家一代杰出人才,这样的人死了,陆家肯定不会敷衍了事,到时候必然会倾巢而出为老陆报仇。 难道就因为沈欢一拳干掉了老陆,父亲才以委曲求全的方式来暂缓对方的情绪? “老爹,起来吧,咱们钱家在医道家族中,怎么说也是名震一方的存在,根本没必要这样给他道歉啊!” “就是老钱,你快起来,身为一家之主,你不觉得做这样的事情很丢人么!” “你们两个都给闭嘴!”钱家主的身体在颤抖着,厉声呵斥道:“你们两个也跟我跪下来!不所有人,所有人都给我跪下来,我不光是以家主的身份命令你们……如果你们不想死的话,就立马下跪!立马下跪!” “不用了,就算他们全都下跪,我也不会改变自己的想法,你们该死还是得死。” 钱家主看了看在乌云中穿梭的雷龙,干笑着说道:“沈道尊,您就别开玩笑了,要说我们之间也没有多大的仇怨,您大人有大量,没必要和小孩子计较,刚才我说的话确实有些不妥,不过您要是早就露出沈道尊的身份,我哪还敢做出这样的事情啊。” “再、再说……您、您身为医师,应该做的事情不是拯救天下理明百姓的,没、没必要跟我这个小人计较。” “我是医师,但是没有哪条规定,医师只能救人而不能杀人。”沈欢对着身旁的闻人月说道:“闻人谷主告诉他,我救人的标准是什么。” “救一人杀一人。” “在我没有形成这个规矩以前,我也救了不少人,那些人的数量加起来,也和你们钱家人差不多了。”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最重要的是,你也说了,我是沈道尊,身为一名道修,杀人对我来说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不是吗?” “不要啊沈道尊,就算我做了事情,您也没有必要灭我全族啊!”钱家主哭着说道:“您看这样如何,这样如何,你、你可以杀了我们所有人,但是留下振豪的性命,他是我们钱家目前唯一的嫡系男丁,我们、我们钱家的百年基业,不能败落在我的手中啊。” “那是你自己的事情和我没有关系。”沈欢笑了笑,“不过有一点你说的没错,我们之间的仇怨并不是什么大事儿,根本没必要闹到现在这个地步。” 钱家主以为事情出现了转机,可沈欢接下来的一句话,让他完全陷入到了绝望当中,“但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杀鸡儆猴。” “你们医道家族每天想着,该怎样收服医道盟,而我们医道盟想的也是一样,我之前一直没有理由,现在有了……其实在你们钱家之前还有几个医道家族得罪过我,只不过当时没有时间。” “要怪也只能怪你们运气不好吧。”沈欢抬头看了一眼乌云,“雷凝聚的差不多了,你们也该下去找阎王了。” “我、我和你拼——” “轰隆隆——” 钱家主的话还没说完,天上便劈下了一道道雷电,直接将整个钱家化为乌有,包括沈欢深浅的这些人。 看着一瞬间变为焦黑废墟的钱家,闻人月和紫苏的脸上全都充满了恐惧。 闻人月知道沈欢的厉害,可没有想到沈欢的手段竟然这么厉害,直接召唤雷电。 控制雷电,这可是传说中只有仙人才能做到的事情啊! 闻人月那边至少还有一些心理准备,毕竟她曾经间接性的了解过沈欢的厉害,可紫苏就是没有一点心理准备了。 在没有经历这件事情之前,沈欢在她心中就是死鸭子嘴硬,有本事但并不是很厉害的臭家伙,唯一的优点就是长相还可以。 可眼前的景象确实惊呆了她,一瞬间让一个家族化为灰烬,这样的实力和手段,早已超脱了历史上对于药王的记载。 “你……你不觉这样做太过狠辣了吗?” 紫苏鼓起勇气说出了这句话,沈欢却表情平淡的说道:“我说了杀鸡儆猴,只能怪他们运气不好,而且……这本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如果我不残忍,那么残忍的人就会变成他们,既然总有人要在世界金字塔的顶端,为什么那个人不是我呢?” “好了,该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我们回去吧。” 说完,沈欢变抓住两人的肩头飞入了空中…… 第1471章什么时候开始治疗?现在! 灭掉钱家这是沈欢一开始就打算做的事情,对他来说,一旦有了目标的事情,已经很难更改了。 而且,当时钱家主所做的事情,可谓是给了他一个完美的理由。 俗话说得好,贪心不足蛇吞象,准确来说,害死钱家人的不是他,是钱家人的贪心。 无辜的家仆? 在沈欢看来,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无辜不无辜,自古以来,太子争夺,新皇上任,总要清除一批站错队的官员。 难道那些官员就不无辜了吗? 妇人之仁早就不再是沈欢的代名词,容、忍、狠,身为男儿要想做出一番事业,这三字缺一不可。 沈欢现在所做的,事实上和古代的帝王之术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况且这一次的行为是一箭双雕的好事儿,沈欢没必要因为一时之仁给自己找什么麻烦。 钱家的覆灭可以说是给医道家族敲响了警钟,但与此同时,当着闻人月的面,也起到了很好的镇压作用。 要不是因为这样,覆灭钱家沈欢一个人就够了,又何必带着紫苏和闻人月过来。 在飞行的途中,紫苏没有再说,一是因为沈欢根本就不搭理她,二是因为……在她眼中,这个男人身上到处都充满了危险且致命的气息。 回想之前对其的挑衅,对方没有直接杀掉自己,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回到蝴蝶谷以后,沈欢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闻人谷主,您应该知道我的想法吧?” “不知药王大人是以药王的身份和我说话,还是以道尊的身份和我说话?” “看来闻人谷主对于我刚才的做法,并不是很满意啊。”沈欢自然能够听出闻人月这话中是带和刺的,只不过他并不生气,而笑呵呵的问道。 “不敢。” “是你不敢,还是为了蝴蝶谷的安危不敢,亦或是为了你这个小徒弟的性命而不敢?” 闻人月深吸了口气,“怕是药王大人误会了,对于药王大人我自然是尊敬的,但是对于道盟盟主,我却是没有任何尊敬的理由,道不同不相为谋,无论沈道尊的名号有多么响亮,都和在下没有任何关系,我只是医道盟中一个小门派的掌门而已。” 对于闻人月的嘴硬,沈欢无奈的笑了笑,“好吧,那就依您的意思了。” “放心,对于外人我一向都是雷霆手段,但对于自己人我还没有残忍到这个地步。”沈欢知道闻人月不喜欢自己刚才的做法,除了不喜欢自己刚才的做法以外,他对自己还有着深深的忌惮。 好在这个闻人月还有点骨气,若是半点骨气都没有,反而不讨沈欢的欢喜。 “闻人谷主,我现在以药王的身份命令你,火速拟定一份投降合约,送往各大医道家族,同意签字的人,自然是好生招待,但若是不同意,那就暂且记下,等有时间的时候我亲自过去一趟。” 闻人月愣了一下,“药王大人,您真的打算将这些医道家族收服?” “不是收服,而是让他们回到本来就该停留的怀抱。”沈欢叹了口气,“您这一次在世俗走了一遭,应该也知道中医在世俗究竟是一个什么地位。” “我没有什么大志向,我的目标也很简单,那就是让中医成为和西医并立的人类瑰宝,在中医都要快在世俗消逝之际,我们这些医道界的人,不应该继续像是一盘散沙闭门造车,不与任何人交流,甚至连往世俗走一走的心思都没有。” 世俗界中医是个什么地位,闻人月自然是清楚的。 放在以前,她们蝴蝶谷的人就算不带一分钱下来,也可以依靠看病救人来换取盘缠,但这一次,若是没有林老爷子的救济,他们恐怕早就饿死在路上了。 当然,对于沈欢的话闻人月是一旦也不怀疑,在前往燕京的途中,她也打听了不少的事情。 为了中医沈欢确实做出了很多贡献,比如抵抗外族医师,带领中医公会,从震中医雄风等等。 就是因为这样,闻人月才会对沈欢那么恭敬,她所佩服的并不是药王这个名号,也不仅仅是医术上的造诣,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沈欢的医德人品。 只不过今天沈欢所做的事情,让她这个从小就被灌输以人为本的蝴蝶谷谷主,有些无法接受罢了。 “对不起药王大人,我虽然依旧没有办法接受您那么做的原因,但至少我现在已经能够明白您的良苦用心。”闻人月拱了拱手,“关于您交代的事情,我现在就去做。” “好,不过在此之前,我们最好还是解决一下紫苏小姐的问题。”沈欢看了一眼有些走神的紫苏,“老实说,以她现在的病情实际上已经撑不了多久了,要不是因为她从小接触养生之术,并且在蝴蝶谷内长大,怕是三年前就已经死了。” “当然,我还是那句话,对于敌人来说我可能还会很残忍,但对于自己人我会仍旧会给予应有的尊重。”沈欢摊了摊手,“两种治疗办法的选择,治疗或者放弃治疗,这些选择权一直在你们手中。” 闻人月没有说话,沉默了一会儿说道:“紫苏已经成年,而且接下来的事情关乎她的终生大事,我这个当师父的也没有办法做主。” 沈欢无奈的笑了笑,蝴蝶谷是一个非常传统的门派,闻人月也是一个非常保守的师父,可没想到在这种关键时刻,思想却如此先进。 她刚才所说的话,其实就像是将古代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改成了自由恋爱一样。 紫苏表情有些复杂的看了一眼闻人月,又看了一眼沈欢,良久次啊开口说道:“你已经有了未婚妻对吗?” “是的。” “如果我同意第二种治疗方式,但在同意的同时却有一个附加条件——娶我,你会同意吗?” “不会。”沈欢回答这句话的时候很直接,他不会为了任何人放弃林妙诗。 听到这冷酷无情的回答,紫苏瞬间有了脾气,难道自己和你的未婚妻相比就没有任何的优点么! 紫苏心中这么想,却不会说出来,表面冷静道:“我确定选择第二种治疗方法,我们什么时候开始?” “现在……” 第1472章单纯点,我们只是治病好么! 紫苏当之无愧是一个美女,放在古代绝对是那种倾国倾城的存在,并且她的美很圣洁,任何男人看到以后,只会感叹她的美,而没有任何邪恶的心思。 沈欢之所以生出邪恶的心思,还是因为苏璃爆出了三江春水这个料,要不然他也不会朝另外一个方面想。 只不过这种圣洁之气,只有在刚刚接触,或者不了解的时候才会出现。 一旦了解了,就会形成沈欢现在的心理状态——这个女人也很普通。 倒不是说紫苏不够漂亮,而是能够给她加分的气质消失了。 气质是很重要的东西,就像现在的沈欢,如果没有仙气凌然的感觉,把他放在普通的人群当中,就只是一个没有什么特色的帅哥。 现在整个房间里就只剩下了沈欢和紫苏两个人,闻人月离开以后,他们两个就没有说过一句话,沈欢只是在那里淡淡的喝着茶。 最终还是紫苏选择打破这份不该用的寂静,“你不是说现在就开始治疗吗?怎么只知道喝茶?难道对你来说,我的诱惑力还不如一杯茶吗?” “诱惑力?”沈欢险些将嘴里的茶水给喷出去,他擦了下嘴角,“紫苏小姐,难道你不觉得你刚才的话很像是一个怨妇吗?” “你才是怨——” 不等紫苏说完,沈欢便继续说道:“况且我们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并不是什么肉身买卖,而是身上的医疗事件,希望你不要再说出类似的话来侮辱医师这个词汇。” “装模作样!”紫苏不屑的冷哼一声。 “你说我装模作样也好,说我下流无耻也好,这些全都和我没有关系,反之你应该痛恨的人是你自己而不是我。” “你——” “不相信吗?让你患病的人可是我?” “不是,可——” “那让你找我医治的人可是我?” “不是,但——” “那药王经中记载治疗之法的人可是我?” “不是,你——” “既然都不是,那你为何要怨恨我?”沈欢放下茶杯,一脸委屈的说道:“人家还是个小处男呢,就因为药王经一句话就得奉献自己的身体,你说你心里苦,我的心里更苦好么!” “放屁,你已经有了未婚妻,而且听师父的意思还住在一起,怎么可能还是处——还是经验丰富的男孩。” 沈欢表情颇为意外道:“看来紫苏小姐也不是什么都不懂,只不过我就纳闷了,这蝴蝶谷满是女弟子,你的这些知识究竟是从哪里获得的呢?” “要你管!” “莫不成你们蝴蝶谷中也流传着刘备这种东西?” “什么刘备?” “皇叔啊!” “你、你这个不要脸的混蛋!”紫苏满脸通红,骂了一句。 沈欢对于这个结果还是比较满意的,笑了笑说道:“没想到紫苏小姐也有如此害羞的一面,真是令人意外啊,” “你能不能别说话了!” “我们这是在做交流。”沈欢一脸认真的说道:“你应该知道,咱们治疗过程当中有一个叫做前戏的项目,这可是必不可少的过程。” “你胡说,别以为不知道前戏是——”紫苏把话说到一半却是说不下去了,一看沈欢那贱到不行的表情,她就知道自己在不知不觉当中进了对方的套。 沈欢笑了两声,摆手道:“好了,我也不和你开玩笑了,咱们也该做正经事情了。” 说着,他手拟法诀,在屋子周围布起了一个防护罩。 “你这是做什么?” “以紫苏小姐您的阅历,应该知道,在做那种事情的时候,会产生一些愉悦且痛苦的声音吧?如果你不介意被他人听到,我现在就可以把这层保护罩给撤去。” 让师妹们听到自己做那种事情的声音?这要是传出去自己还怎么见人啊! “那、那就不要撤去了。” “我尊重你的意见。”沈欢说着便解下了腰带,准备脱去身上的药王袍和衣物。 “你要干什么?!”紫苏一脸惊恐的捂住胸口,眼睛死死的盯着沈欢说道。 “做那种事情当然那是要脱发衣服的。”沈欢眨了眨眼,“难道紫苏小姐不知道吗?” “你应该叫我姑娘,我不是什么大小姐。”紫苏纠正了一下沈欢的称呼,然后说道:“我是想说,你、你不应该是先把我抱到床上吗?” 沈欢眨了眨眼睛,“你确定要让我抱吗?” 紫苏没好气的说道:“这个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你难道还想让我自己走上去不成?” 沈欢挠了挠头,“照您这么说,反倒是我糊涂了。” 说着,他走到了紫苏的身前,准备以公主抱的方式将对方抱到床上。 “停!” “又怎么了?” “你、你不是很厉害吗?会那种好像可以把人吸起来的手段。” “你是说灵气?” 紫苏疯狂的点头道:“对就是灵气,你用灵气把我抱到床上吧。”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那要不要待会儿我用灵气和你做?就像触手类岛国爱情动作爱情动画片里那样?” “可以那样吗?” “咳咳——”沈欢被呛得不轻,“你觉得呢?” 紫苏的眼神中有些失落,“由你吧。” 沈欢将紫苏抱起,鼻孔可以闻到一股特有的花香,和林妙诗的体香不同,紫苏是纯粹的花香,这种花香并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在长时间和花粉接触中形成的。 如果不出意外,蝴蝶谷中每一个弟子身上都有这种香气。 “还愣着干嘛,快点啊!” 沈欢回过神,语气玩味道:“看来你很着急啊。” “你——”紫苏还想说什么,最终索性什么都不说了。 沈欢也不再开玩笑,干净利索的脱下了自己的衣服。 紫苏看到某个不能描述的物体后,不由自主的闭起了眼睛,可没过一会儿又忍不住睁了开来,这就是男人特有的东西吗?我记得书上记载过,在做那种事情的过程中,这个东西好像会刺入自己的体内…… “刺啦——” 沈欢直接用灵气撕开了,紫苏的衣服。 “等一下!” 沈欢无语道:“大小姐你还有什么事儿?” “我听南星说,第一次做这种事情的时候会非常的痛苦,你、你可以不可以温柔点?”紫苏一脸羞红的说道。 看着紫苏那动人的模样,沈欢半天都没回过神来,“好……个屁啊!你的思想能不能单纯点,我们只是治病好么!” 第1473章再加重些力道就好了 “你不觉得自己这样说话有些无耻吗?” 紫苏真的是懒得吐槽了,治病?如果真是治病需要把衣服给脱光吗? 不说古代,就是当今这个年代,一个女人说自己的雏女膜在治病的时候没了,你觉得相信的人会有几个? 只要是脑袋稍微有点正常的,都不可能认同这种方法。 还好面临这个选择的人是她紫苏,对医道知识还算了解,要是换成别人,肯定二话不说先给沈欢两个巴掌不可。 “无耻?”沈欢打量了一下全身赤果的紫苏,“要说无耻也是你无耻吧?我身上最起码还穿着一个大裤衩,你呢?” 看着沈欢身上的红花大裤衩,紫苏的眼神之中充满了震惊,“你、你什么时候穿的裤子?!” 她的记得很清楚,沈欢刚才明明已经把衣服脱光了啊。 “我一直穿着啊。”沈欢颇为深沉的叹了口,“风吹裤裆杰宝凉,小丁丁其实是一种很脆弱的,身为他的主人,我必须时刻关注它的健康。” “滚!” 紫苏实在是不想理会沈欢这个男人了。 “好了,废话少说。”沈欢摆了摆手,他并不想在这件事情上浪费过多的时间,“这件事是你答应的对吧?” “对。” “我们只是单纯的治疗对吧?” “究竟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紫苏看都不想看沈欢一眼。 “那咱们还是别做了。”沈欢说着就伸手去拿衣服,“我可不想背上什么负心汉的名字。” 看到这个情况,紫苏却慌了神,“喂,你什么意思?我都脱光了你说走就走?” “你又不愿意承担这个后果,想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我身上,这和那些玩职业医闹的人有什么区别?”沈欢没好气的说道:“又想把病治好,又不想使用这种办法,使用这种办法了,心里有愿意承受这个后果。” “总之简单来说就是,你需要一个很简单就可以把病治好的方法,比如针灸,或者随便吃点药就成的那种。” “可惜,老天爷是出了名的恶心人,不可能让你事事如愿。”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现在咋给你最后的一些时间去考虑,究竟是做还是不做,做了以后是否要和刚才一样,将责任推到我的身上。” “如果你想不明白,那这病也别治疗了,我的事儿还多,不能因为你一个人,而耽误其他人,你虽然是蝴蝶谷的首席大弟子,但佛曰众生平等,你并不比我的其他病人金贵多少。” 众生平等?这个家伙真是有够无耻的,和师父说的是一种理论,到了自己又是另一种理论。 但是……好像除了那种办法,自己的病真的没有另一种办法了。 “我同意!” “你之前也是这样说的。” “我说的同意,是同意你的所有条件!” “那好,来吧。”沈欢说着,就走回了床边。 可在这个关键时刻,紫苏忽然摆手说道:“等一下!” “又怎么了?”沈欢真是无奈了,他明明是为了治病,怎么被这个女人搞得跟大色狼一样? 当然,没有方面的想法是不可能的。 只不过……阴阳调和之法主要的目的是进行身体上的调和,并非是普通的性。 “我们能不能盖上被子?” “好。” 沈欢帮忙盖好被子以后,也钻进了被窝里。 “你的身体好凉——” “喂,大姐你不想让我碰你的话也找一个好点儿的理由成吗?”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他的身体凉?已经成为仙人的他,加上小树苗对他身体的改造,他的体表温度是最完美的温度。 冬天会让人感觉暖和,夏日的时候会让人感觉清凉。 紫苏知道自己是没办法逃过此劫了,实际上沈欢说的那些话,她心里全都清楚,只不过在心理上她没有办法接受这个事实。 不光是她,其实这是大部分人在面对自己不想接受之物的普遍表现。 改变可以改变的,接受不能接受的。 这是评价人是否已经成熟的条件之一,很显然常年生活在蝴蝶谷的她,只是在谷中显得比较成熟而已。 “你、你能跟我聊会儿天吗?” “好。”沈欢这一次倒是没有拒绝,直接进入了聊天的状态,“你觉得挖鼻孔的时候,是手指头爽还是鼻孔爽?” “你、你问这个问题干什么?”紫苏觉得自己根本没办法和沈欢聊天,这说的都是什么啊! “扣鼻屎是人类一种正常行为,准确来说这是每个人都做过的事情,不会因为美丑或是男女而改变,所以,回答我的问题。” 紫苏咬着牙说道:“我真的很疑惑,那个比我还漂亮的女孩是怎么被你这个庸俗之人泡到手的。” 究竟是混蛋到什么地步,才会和一个楚楚可人的美女去聊扣鼻屎的感受。 “可能是因为我帅吧。”沈欢顿了一下,重复道:“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扣鼻屎是人人都做,可是你问这个问题有意思吗? “我可以拒绝吗?” “不可以。” “好吧。”打打不过,说又说不过,紫苏只能无奈的接受沈欢的这种聊天模式,“鼻孔比较舒服吧。” “同样的道理,做那种事情的时候,也是女人比较舒服,男人完全是费力不讨好,之所以会造就男人只会用下体思考的情况,只是因为两个性别群体相比,女人比男人的城府更深而已,就像是挂在嘴上和记在心里的差别。” 紫苏表情纠结道:“这就是你聊这个话题的目的?” “有毛病吗?没毛病,好了,废话少说,这件事说到底,吃亏的人是我?” “你说什么?” “不服?”沈欢挑了下眉头,“你最多落点红,而我则要损失三个亿的生命。” “你——” “有毛病吗?没毛病!” 紫苏觉得不能继续和这个无耻的男人交谈下去了,如果再说下去,她说不定会产生自杀的念头,“好了,开始吧!” 沈欢二话没说就开始行动,因为是第一次的缘故,沈欢不能直接进行阴阳调和,并且紫苏这个丫头又不允许沈欢进行接吻一类的行动,所以只能靠手了。 但不管使用七十二般手法,紫苏都没有任何小桥流水的感觉。 “你该不会是爱冷淡吧?” “你才爱冷淡,你全家都爱冷淡!” 沈欢指了指小沈欢,“你觉得你说话的话有说服力吗?” “可是——” “你最好专注一点,不然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 “你敢!” “啪!” “你说我——”沈欢这边正说着,紫苏却发出一声舒适的嘤咛,“好、好舒服,再来一下好吗?能够加重一些力道就更好了。” “噗——” 有没有搞错,这家伙是个m?! 第1474章卧槽,真特么是个抖M?! 光说m可能有很多人不了解,但如果说抖m,估计就又不少人在脑海中形成一个似是而非的印象了。 masochi,意为受虐狂,指有被虐待和有受虐癖好的人。 而抖则是岛国语言的音译,意为非常和超级。 简单来说m等于受,抖m就等于强受。 这个定义和是否是男女配对没有任何关系。 所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在新时代网络的发展下,各种放在以前的秘闻,在现在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比如以前被用来骂人的基友,现在已经变成了某种友情的象征,即便是大街上真的看到了有对可爱的小基友,只要他们不做出什么不雅的动作,或者身为攻的一方不随便拿出杰宝乱杰宝捅人,一般也没人会提什么。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搞基已经变成了一种潮流,不过最流行的还是鹰国那边。 至于s和m这种形式配对的存在,也不是很稀罕了,当然在更早以前,它只不过是回合制游戏中对于师门任务的简称而已。 其实从统计学上来讲,大部分女性身上都隐藏着m的因素,因为又百分八十六的女性都曾经幻想过自己被强过的情景。 至于剩下的百分之十四,则通常在洗澡的时候,会挣扎揉搓身体一番,最终在洗完澡的时候,装作优雅失落的说道:“我已经不干净了。” 前几年忽然流行起的壁咚以及言情文经久不衰的霸道总裁套路都是最好的证明,一个没有携带m因素的人,在遇到这种的情况时,通常都会不由的使用出失传已久的撩阴腿。 之所以闲扯这么多,一是科普一下,至于第二么就是……这个结果太特么令人震惊了。 紫苏是什么人?蝴蝶谷的首席大弟子! 是众多弟子当中,最被闻人月所看好的对象。 就算是放在古代,那也是大家闺秀这个级别的人物。 沈欢对于紫苏之前的表现虽然不大喜欢,但在他看来那至少是正常的,毕竟人家有骄傲的资本,放在医道界完全就是天之骄女一般的存在。 可尼玛身怀m属性是怎么回事儿? 虽然沈欢知道抖m是什么,但是他也只是道听途说,从来都没有见过,或者说,之前沈欢所接触到的女性当中,虽然蕴含着一些细微的不正常因素,但至少还处于能够让他接受的范畴。 比如林妙诗的社交障碍症,再比如李凤仙的男装癖好等等。 “怎么不继续了?” 似乎经过那一巴掌以后,紫苏的胆子就大多了,还有,你说就说吧,故意摆动腰肢也就算了,扭什么屁股! 身为一个直男,身为一个血气方刚的直男,就算沈欢再淡定,看到这种情况也会忍受不住的啊。 “打嘛,快打嘛,求求你了,我现在已经相信你那套鼻孔比手指跟更舒服的理论了。”紫苏又动了两下,因为身上古装已经被脱下去的原因,她身上的那种飘然气质已经减少大半,加上现在全身赤果,又摆出这么诱人的姿势,还嗲声嗲气的,沈欢真的很怀疑,面前的这个人究竟是不是紫苏。 靠! 这个女人一定是在和自己玩心理战,当对方主动的时候,自己本能上会避免一些,毕竟在潜意识当中,一般的被动行为可都不是什么好事儿。 而且刚才自己那一巴掌,只是象征性的打了一下,根本没用多少力气,这种程度的打击,应该还不至于唤醒,潜藏在对方体内的m属性。 所以,这个丫头一定是在唬我! 想到这儿,沈欢二话没说就又是一巴掌。 “啪!” 这一次沈欢可没有任何开玩笑的意思,一巴掌下去,紫苏那白嫩嫩的小pp,直接就多出了一个鲜红的巴掌印。 “啊!”紫苏先是发出一声惨叫,听到这惨叫沈欢瞬间便肯定自己的推断是正确的,可是她这一声惨叫还没叫完,就直接转换成了舒服的“嗯”声。 连贯起来听就是——啊……嗯~ 用网络上普遍用语就是——嗯嗯啊啊。 很明显,这和正常啪啪那种痛并快乐着的声音是没有任何区别的,而且听上去更加的亢奋。 难道是这个家伙真的是个m? 沈欢刚刚生出这种疑问,就看到紫苏的双手正在紧紧的抓着被单,要不是质量够好,恐怕这被单被对方直接撕破都是有可能的。 原来是在装的啊! 沈欢语玩味的问道:“感觉舒服吗?” “好、好舒服……这种感觉……我感觉整个人都好像快要飞起来了……继续啊,你怎么不继续了,我还要,快点啦。” 紫苏继续扭动着,那妙曼的身躯仿若游蛇一般。 我让你装! 沈欢暗骂一句,啪的一声,就又来了一巴掌,为了避免伤上加伤,沈欢这一次特地换了一瓣屁股,只不过这力道却是比之前更大了。 “啊嗯~好舒服,好、好舒服啊,继续,我好想要,真的、真的好舒服——” 我曹你妹啊! 沈欢快要崩溃了,现在他基本上已经确定这个紫苏确确实实是一个m,不仅仅是因为她的表现,而是……之前废了那么大的力气,都没有成功,竟然因为两巴掌成功了! “紫、紫苏,你有没有觉得你和普通人有点不太一样?” “没有啊,我觉得我很正常啊……说话就是说话,你受伤别停啊。” 沈欢也不知怎么回事儿,心里生出一股无名火,照着已经百里透红的小pp就是一顿猛k,下手那是毫不留情。 那“啪啪啪”的声音,简直就跟放鞭炮差不多,只不过这声音再大,也没办法掩盖从紫苏灵魂上发出的呐喊声。 忽然沈欢不生气了,内心中也生出了一点邪恶的想法,没办法身为一个被林逸轩培养过的伪acg界人士,已经牛大宝多次大义凛然的推荐下,他还是看过几篇比较著名的岛国爱情动作动画片的。 “你怎么停下了?” “叫主人。” “什么意思?” “啪!” “叫主人。” “主、主人。” 沈欢在尝试了一下就没再继续,因为他发现……麻痹的,说好的治疗过程,怎么会有一种爱死爱慕大片的既视感! 不能再继续下去,自己和紫苏这个小丫头撑死也就是露水情缘,要是自己的s属性被激发出来,妙诗她们可就要受罪了。 沈欢没再说二话,既然对方身怀m属性,第一次温不温已经不重要了,找准位置以后,直接来了一发碧血洗银枪的戏码…… 第1475章被自己给坑了! “呼哧——呼哧——” 两条白色的肉身,瘫软在床。 紫苏第一次品尝到了做女人的滋味,不过对她来说,那个过程很舒服,但如果再加上打pp的话,一定会很更加的舒服,只不过当时她的脑海已经因为某种愉悦的快感陷入了空白当中,并没有机会提出来。 沈欢躺在一旁,他没有抽烟的习惯,准确说起来他抽过烟,而且还是和牛大宝在一个时期开始抽的,他只抽了一口,便被呛的流眼泪放弃了。 不过现在他倒是有种想要抽烟的感觉,不是事后烟,而是他需要冷静一下,因为……从第一个巴掌拍响,到最后战争结束,紫苏表现的都太过疯狂了,这种战争模式还是沈欢从未体验过的。 紫苏很明显已经得到了满足,她的脸上满是红霞,手臂不由自主的揽在沈欢的脖前。 眼睛处于半眯半睁的状态,鼻孔中喘着粗气,久久不能平静。 “没想到这种事情竟然还这么舒服……我是说,它并没有想象当中的那么肮脏。” 见沈欢不说话,紫苏继续说道:“你怎么不说话?就算你扮演着手指的角色,应该也是有点感觉得,不至于摆出这幅被我强了的样子吧?” 人一旦坦诚相见过后,就会变得无话不说,就比如现在的紫苏,她和啪啪啪之前完全是两种状态,整个人看起来很轻松,虽然还有些害羞的模样,但已经不是那么的生涩。 “我现在想杀人。” 听到这话,紫苏下意识的将手收了回去。 沈欢一眨眼就可以灭掉整个家族,而且整个过程连眼睛都不眨动一下,完全可以看做是一个杀人魔头了。 紫苏的胆子可还没大到,将杀人魔头放在心里的地步。 “为、为什么?”紫苏吞了口唾沫,“难道我让你很失望?就算我没有你未婚妻长得好看,1可也、也是第一次啊,你知不知道第一次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和你没有关系。” “那你——” “我发现自己被一个该死的混蛋骗了。”沈欢咬牙切齿的说道。 “混蛋?” 这边沈欢还没有回答,苏璃便通过神识说道:“不可能吧?根据我的观察,这小丫头肯定身怀十大名器中的三江春水。” “我说的混蛋不是说你。”是不是名器沈欢当然可以感受到了,不然他也不会在最后关头表现出恋恋不舍的样子。 “那你在说谁?”苏璃和紫苏一样陷入到了疑惑当中。 沈欢没有吭声,而是对紫苏问道:“问你一个问题。” “你说。”现在的紫苏完全就是一副小女人模样,脸上没有任何的高傲,看起来就像是沈欢的小情人。 “我住的那间客房里有一把龙首双头枪,是谁留下来的?” “龙首双头枪?”紫苏疑惑的皱起了眉头,“我们蝴蝶谷一般是不来客人的,那间客房本来是杂物房,是因为师父说要请你过来帮我治病,才特地打扫布置出来的。” “我身体不便,很少去那边走动,当时管理人是南星,她将任务交给连翘师妹以后,就跟着师父离开了。” “所以说,你也不知道?” “待会儿等你帮我治疗完以后,我可以帮你去问问。” “不用了。”沈欢摆了摆手,继续问道:“在你的记忆里,有没有见过什么奇怪的人?” “奇怪的人?”紫苏仔细想了想,“我和其他师妹一样,都是孤儿被师父收养到了蝴蝶谷,从小到大也一直在谷内生活着,别说奇怪的人呢,陌生人都没有见过几个。” “这样么……” “不对,我想起了,我虽然没有见过陌生的人,但是却做过一个奇怪的梦。” “奇怪的梦?” 紫苏点了点头,“你知道的,因为我们从小便修炼养生功夫的原因,是很少会做梦的,从小到大总共加起来也没有多少次,所以那一次的梦我记得特别清楚。” “当时正好是我先天断阳症病发两三个月的时候,当时我梦到自己坐在谷内的花田中,为自己的病情所苦恼,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影出现了,他给了我一颗丹药,说只要将这颗丹药服用下去,我的病就会好,不过我这个病因为是先天伴随而来的,所以想要治愈十分困难,等到药效发挥到完全康复,需要等我到十九岁生日左右。” 紫苏正说着,忽然一愣,“我的生日就是两个月前办的,如果我现在的病症好了,难道那个是预知梦?” “狗屁的预知梦!”沈欢表现的十分激动,不过很快就冷静了下来,“你记不记得那个人影长什么样子?” “是一个个子很好的女人好像……但又像是一个男人,我记得不大清楚了,不过真要说的话,好像和你在雷电照耀下的身影很相似。” “草!”沈欢暗骂一声。 “你到底怎么了?” “没什么!”沈欢说这话的时候牙关紧咬,仿佛快要把牙齿咬碎一样。 这时苏璃再次忍不住吭声道:“我说小欢子,有些话你不能对自己的啪友说,总能跟我说了吧?” “我被骗了!” “你能不能详细点?” “还记得我在龙首双头枪里面看到的纸条吗?” 苏璃点了点头,“你继续说。” “根据我的推断,他很有可能是另外一条时间轴上的自己,根据他的留言,我知道了第二种解救紫苏的办法,但是刚才我忽然发现——紫苏所患的病症根本不是先天断阳症!” “怎么说?” “刚才在阴阳调整的过程中,我发现紫苏的体内实际上是有纯阳之气的,只不过被另一团灵气所遮蔽住了,那股灵气给我的感觉很熟悉,基本上和我体内的灵气是同出一源的,再加上紫苏刚才说的那个梦,我可以很肯定,那灵气就是异时间轴的自己留下的。”沈欢深吸了口气,继续说道:“虽然原本就是隐藏的,但如果没有那层灵气的包裹,我可以第一时间做出最正确的判断。” “只要通过灵气激发出,被先天困住的纯阳之气,紫苏体内的阴阳就可以达到平衡状态,从而恢复行动力,简单来说,我他妈被自己给坑了!” 沈欢正说着,瞳孔猛地变大,因为他忽然发现,在这个房间的房梁上,还有一把外形熟悉的冰刃,从显露出的外观来看,应该是——泣血! 第1476章我们可不可以再来一次? “该死的混蛋!”看到泣血的第一时间,沈欢就忍不住大骂出声,“难道玩老子还没玩够么!” 紫苏被沈欢这突然的举动给吓了一跳,“你……怎么了?” “没什么。”沈欢深吸了口气,对于紫苏来说,他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难道要告诉人家说,对不起啊,你的病其实我勾勾手就能治好了,根本没必要啪啪啪? 要是真这样说出去,对方不恨的把自己生吞活剥就是好的了。 “我拿一个东西,你先休息一会儿。”沈欢说着便起身穿好了衣服,这一次泣血当中也一定留有纸条,而纸条的内容肯定不能当着紫苏的面去看。 鬼知道这一次里面留的是一些什么。 “咔擦——” 和龙首双头枪一样,这个形象极其生动的泣血也是由木头雕刻的。 沈欢回头看了一眼紫苏,由于是第一次的缘故,即便再怎么舒服,她的身体也处于一种疲惫的状态,加上她的那种特殊癖好,导致在双重爽感之下,消耗了至少是常人三倍的体力。 “你现在很生气对不对?气我为什么要用灵气掩盖真正的病情对吧?我了解你,你现在的心情或许比我所描述的还要糟糕一些。” “我们都是一样的,不喜欢被人玩弄于鼓掌之中,就像咱们真正想要变强,都是因为屠道者的出现,对了关于屠道者的身份……总之我觉得以你的智商应该能够领悟出真实身份到底是谁,如果你还没有领悟出来,那我也只能说是时机未到了。” “好了,咱们说正事儿,首先解释一下,我为什么要那样做……紫苏的病情很奇怪,但那只是对于普通医师来说,但对于药王来说这种古怪的症状并不需要多少的精力,对于我们来说,治疗她就像是治疗普通感冒一样,拍拍手就完事儿了。” “但紫苏在你未来的生活当中,将会承担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你必须将她带着身边。” 我带你妹啊!既然是异时间轴的自己,就应该明白,以妙诗的性格,能够接受自己在外面招蜂引蝶就不错了,住在一起?那真是吃饱了撑着找事儿做。 “我说的并不是字面上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说,你可以将它藏在自己在京城买的第一栋别墅里……对了,忘了告诉你,那栋别墅在第二年会暴涨的,被炒到了八亿,你要是缺钱可以买了它,如果不缺最好留着,之后会有惊喜的。” 纸条上的留言给沈欢的感觉就像是面对面的在聊天。 沈欢目前已经百分之百的确定,对方就是异时间轴的自己了,以他现在的医术,堪称太难喜爱无双,可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却只用了一缕灵气就掩盖住了真相。 这种精准强大的手段,除了他这个药王估计也没有其他人可以做到了。 只是沈欢想不明白,对方这样做的意义在哪里,难道就是为了给自己的后宫增添一员? “关于紫苏的事情,你可能已经发现她有一些特殊癖好了……呃,你可能在想,我为什么会知道,好吧我告诉你,你我都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每一条时间轴上发生的事情都是不同的。” “言而简之简而言之,在我的时间轴上,处于某种心理作祟,我选择了啪啪啪,只不过当时是由于我医术不精,导致我诊断出错……是不是很丢人?但没有办法,自从为了抵抗灭道者以后,我就疏忽了关于医术方面的练习。” “为了保证,你我都是一个流程,在医术修为跟上去以后,我才会使用那些小手段。” “关于紫苏癖好的事情,怎么说呢,时间久了你会喜欢上的。” 妈的!还真是这个小子在坑自己! 沈欢现在真的是想要骂娘了,虽然是被自己给坑了,但对方也不完全是自己啊! “另外告诉一个相对现在来说并不是很幸运的消息,那就是——紫苏之后会缠着你,并且会和妙诗发生那么一丁点的冲突,不过我相信你的能力,是可以处理好这些的。” “好了,废话少说,如果你恨我我接受,但是千万别骂我,尤其是关于家人的方面,总之你只需要记住我不会害你,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证之后事情的顺利发展,等到有一天你会明白我今天所做一切的用意。” “最后的最后……希望之后的你可以健康幸福、一帆风顺,不要走我走过的老路,如果可以的话,最好不要因为好奇心的趋势而去做一些不理智的事情……算了,即便是在我写的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写了一堆的废话,你和我都是一样的,固执己见,很难把别人的话听到心里,可能的话我希望我们能够在灵感之泉见面,不过……最好还是别见了——异时间轴上的自己,沈欢留。” 看完纸条上的内容,沈欢真不知道该说一些什么。 就像异时间轴上沈欢所说的那样,这是一堆废话,虽然时空不同,但是两人的性格是相同的。 但是……沈欢却又觉得这不是废话,因为以他的性格是不会留下一堆废话给自己的。 而且收到过多次来自异时间轴的留言以后,沈欢发现,其实不管是异时间轴上的自己还是异时间轴上的楚歌等等,他们留言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模糊不清。 似乎是在提醒着什么,但似乎又在担心着什么,亦或是,像在忌惮某种存在一般。 想必他们都是有苦衷的。 除了这个借口,沈欢也找不到其他的借口来安慰自己了。 沈欢深吸了口气,转身对着快要睡着的紫苏说道:“起来了,我帮你把病治好。” “那个……”紫苏一脸的羞涩扭捏,之前那种高傲的仙气消失一空,不知道为什么,沈欢在对方的身上,好像找到了一种类似林妙诗的感觉。 要是让对方知道的话,恐怕又是一阵大发雷霆,毕竟没有哪个女人愿意,被挂上像我前女友之类的标签。 “有屁就放。” “在治疗之前,我们可不可以再来一次?” 第1477章我还有一些其他的事情要处理 女人真是一种神奇的动物,不管其他人人不认同这句话,反正沈欢是这么想了,当然这么说可能太绝对了,但这句话放在他所认识的那些女人身上是绝对没有错的。 就拿现在的紫苏来说,在开始之前,身为蝴蝶谷首席弟子的她,对沈欢可是没有一点好感,甚至处处挑衅,在面对钱家的时候,更是在一旁落井下石,想要看沈欢的笑话。 即便是在啪啪啪之前,也是一副老娘被你上了真是有够吃亏的表情。 可啪啪完以后,态度简直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别的先不说,就刚刚那句话,沈欢可以肯定,在两人没有啪啪之前,紫苏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 “大姐,你脑袋秀逗了吧?”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虽然紫苏从长相到身材,都十分的诱人,但不管怎么说,他对紫苏没有太大的感情,只要是花丛老手都知道一句话,那就是——感情是最好的催情剂。 如果只是啪啪的话,那些老油条们哪用得着,花费那么多的功夫,去寻找猎物,然后布置好陷阱等猎物一步步掉进来。 “你说什么呢!”紫苏不满的白了沈欢一眼,接下来说话的时候,却又变成了一脸羞涩,“难道你的未婚妻没有告诉过你,这种事情是会上瘾的吗?” “我现在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刚才咱们——治疗的事情,就一次,就一次好不好?” “大姐,你就算不为自己的身体考虑也应该为我的身体考虑一下吧?”沈欢感觉真的是很无语,这种情形简直就像是“师太,你就从了老衲吧”到“师太,你就饶了老衲吧”的瞬间转变,虽然显得十分突兀,但逻辑上似乎又非常合理。 毕竟扣鼻屎的时候,爽的只有鼻孔而已。 紫苏抱着枕头,放在胸前,将脸蛋遮掩了一半,头微微偏向旁边说道:“你刚才不是挺猛的么,怎么现在就不行了呢。” “我——” 男人最忌讳的是什么? 当然是有人说他们不行! “这是你自找的!”沈欢瞬间去下了身上的药王袍,一脸凶狠的朝着床上的紫苏走了过去。 紫苏看到他那凶巴巴的模样,眼中满是兴奋,“我就喜欢你这种充满男人味的样子。” 此时的她,哪还有半分的仙气,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妖艳贱货,嘴里面就差没有喊,“来吧,蹂躏我吧之类的话了。” 不过老实说,三江春水和九曲回肠完全是不同感觉,对于只品尝过一次的沈欢来说,还是很有挑战性的。 “啪啪啪——” 沈欢上去二话没说,先给了几巴掌,“让你不听话!让你不听话!” “好、好舒服,再猛烈一点!” 妈的! 沈欢还想着教训教训紫苏,让她放弃再一次啪啪的想法,可直到紫苏舒爽的声音传出来,沈欢才知道这种事情是行不通了。 “怎么不继续了?” “还记得我在最开始时说的话吗?” “什么?” “我们并不是为了去做这种事情,而是为了治病,懂吗?” 紫苏一听这话,捂嘴轻笑道:“你就别开玩笑了,我还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吗?如果真的只是为了所谓的纯阳之精的话,你随便动两下把它给我不就得了,那用得着儿那么长时间啊。”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事实就是那样子。”沈欢说着,又是一巴掌打在了紫苏的屁股上,只不过这一次沈欢用的是暗劲,直接震荡到她的脏腑骨骼。 携带m属性,不代表就抑郁症患者那样,感觉死亡才是最幸福的事情。 这种可能危及生命的疼痛,对于m来说,并不是一种十分舒爽的事情。 就像s只有在揍人的时候才会有兴趣,要是对杀人有兴趣的话,就不会有s这个定义了,直接用杀人狂来形容多好? 按照这么想的话,这个世界本身是美好的,就像是同性恋遇到了同性恋,s遇上m一样,只要遇到合适的,不管这件事本身行为是否和变态或是心里疾病挂上钩,那就都是美好的,只可惜这世间的一切疾苦,都是从一个错误的相遇开始的。 有些时候沈欢就在想,自己与苏璃的相遇是不是也是一个错误,如果他不遇到苏璃的话,最多只是混一个小医生来当当。 或许仍旧会和林妙诗擦出火花,但应该不会再道修这条道路上,留下太多的痕迹。 事情已经发生了,后悔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再说即便不遇到苏璃,恐怕灭道者那个家伙为了激发他的潜能,也会不惜一切手段来让他踏入道修这条路。 人生就像是哲学,它包罗了这世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不管它们的存在是否互相矛盾,最后都可以用一句话——实践是唯一的真理来解决。 教训完紫苏以后,沈欢变破开灵气,治好了紫苏的病。 “我的腿……好了?!” 沈欢随口说道:“你没必要这么激动,其实身为医师,你从一开始就应该明白,无法操纵下体,却仍旧有某种感觉,这种情况下的病情一般都不会严重到什么地步。” 为了不避免被对方发现猫腻,沈欢还是选择了用原本就设定好的步骤来帮紫苏医治。 “不严重?只能够用阴阳调和之法来医治的病情还不算是严重吗?”已经从那种愉悦状态中刚走出的紫苏,表情看起来有些低沉。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所以说你们女人真是一种让人难以理解的生物,当然——包括男人。” “男女终究还是有区别的,即便是世俗中的女权主义,实际上也只是在追求地位上的平等,而不是物种上的平等,就像男人总不可能自己生育,女人也是一样。” “得,我们不是来讨论哲学的,虽然做完那种事情以后,谁都会陷入贤者时间,但这个时间最好还是不要太长了。”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还是赶快穿好衣服去给闻人谷主保个平安吧,我看得出她很担心你。” “你呢?” 沈欢朝着窗外看了一眼,语气玩味道:“我还有一些其他的事情要处理……” 第1478章紫苏换新装,窗外站丁香 沈欢说这话的时候,故意说得很大声,似乎他想要传达的目标不止是紫苏一个人。 紫苏没有在意,她被沈欢的话点醒了,既然自己康复,那么就应该第一时间去给师父报个平安。 沈欢等了老半天,却不见床上的紫苏有什么动静,没好气的说道:“你还待在那儿干嘛?” 紫苏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衣服被你撕碎了,所以……” 沈欢无奈的抚了一下额头,“关于这件事我很抱歉,不过当时你如果顺从一些的话,我就不会做出那么粗鲁的事情了。” 听到这话,紫苏笑吟吟的说道:“如果我当时太顺从的话,又怎么会发现这其中的乐趣呢?” 沈欢真的很想给她解释一下,其实刚才的那种行为并不是所谓的前戏,而是m属性在作祟,不过他懒得去讲这些,而且他最担心的事情是,紫苏这个丫头明显已经被刚才的经历,唤醒了潜藏在身体内的某种兴致。 自己离开以后,她一个人待在蝴蝶谷这个满是女人的地方,不知道会使用什么方法去解决。 管她呢,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以后就都是她自己的事情了。 沈欢从须弥戒指中取出了一套衣服,这套衣服是他当初在花旗的时候购买的,本来是打算送给林妙诗的,只不过林妙诗不太喜欢紫色,也不大爱穿这种连衣裙一类的衣服,就一直被他放在了须弥戒指当中。 “好漂亮的衣服。”紫苏眼中闪烁起一阵亮光。 “你的眼光还不错,这件衣服可是意大利——”沈欢当初为了买这件衣服花了不少钱,虽然钱是那位血族小公主出的,但这并不能降低这件衣服本身的价值。 可不等他说完,紫苏便兴奋的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紫色的?” 沈欢听到这话愣了一下,“可能是碰巧了吧。” 紫苏的眼神有些失落,“是啊,碰巧了把,毕竟我们才第一次见面,你又怎么会知道我喜欢什么呢。” “这倒不一定,我还知道你比较喜欢花草。” “我还喜欢你呢。” 沈欢的身体一下子就愣住了,“你……在开玩笑的吧?” “没有啊,不是你说的吗,我是个喜欢花草的女人,你这朵狗尾巴花我自然也是喜欢的。”紫苏一边说着,一边当着沈欢的面开始穿衣服。 只不过看起来她还是相当忌讳的,尽量以背对的方式,避免暴露更多的圣洁。 可没过一会儿,紫苏就又停了下来,不好意思道:“你……那里有亵衣和亵裤吗?” “没有,不过有类似的东西,不知道你习不习惯。”说着沈欢就拿出了一套纯黑的内衣裤,只不过在造型上显得十分羞耻。 这是他很早之前就买的,情趣内衣,目的是想让林妙诗传上去,好在那啥的时候提升一些情趣。 只是两人小别胜新婚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久而久之就被遗忘了,沈欢还是在刚才取衣服的时候才注意到,空间内还有这种东西存在着。 “这——这布料也太少了吧?难道你们世俗的经济情况还不如我们蝴蝶谷吗?” “咳咳——”沈欢被这话呛得不轻,“你穿不穿,不穿的话,我就收回去了。” “穿!”紫苏结果内衣裤以后,小声嘀咕道:“有总比没有好。” 等到穿好衣服以后,紫苏打算整理一下发型,一旁的沈欢看到后开口说道:“如果是搭配你身上裙子的话,我建议你最好还是把头发解开比较自然。” “是吗?”紫苏说着便将刚刚盘好的秀发放了下来,那倾泻如墨的发丝,看上去异常诱人。 “好多了。”沈欢发现,紫苏并不是穿现代装扮不好看,而是穿上古装太好看了。 简单总结一下就是,紫苏是一个只要身上有衣服机会有灵动仙气的女人,至于脱了衣服——造成这种因素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她从小便生活在蝴蝶谷这种人间仙境的缘故。 等到紫苏离开以后,沈欢看向了窗户,像是自言自语道:“你的胆子倒是挺大的,我明明已经警告过你,你却还敢待在那里。” “咔擦——” 窗外传来一阵踩碎树枝的声音,对方似乎是因为被沈欢发现,产生了恐惧。 “难道还要让我请你进来吗?” “不用。” 话音刚落,一个女人便将窗户打开,从外面跳了进来,“不知道药王大人是什么时候发现我的?” “从你半个时辰前站在这里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沈欢面色平淡的说道,他确实从一开始就知道有人站在那里,只不过当时他没有功夫去处理这档子事儿而已。 “不愧是药王大人。”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句话没毛病,可惜我却是一个有毛病的人。”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应该是叫丁香对吧?” 丁香愣了一下,她原本还存在侥幸心理,以为蝴蝶谷弟子众多,自己不会在沈欢心中留下什么印象。 “能够让沈药王记住名字,小女子真是万分荣幸。” “别扯那些有的没的,说吧,你待在窗外究竟是想要干什么?别告诉我你只是为了偷窥。” 丁香眼神有些惊恐的看向沈欢,她感觉对方好像已经摸透了自己的心理一般,把自己想要说的话,全都提前说了出来,几乎封死了自己的退路。 “药王大人果然厉害……其实我是想要拜您为师。” “拜我为师?”沈欢挑了一下眉头,丁香内心中的想法他自然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可以肯定这个所谓的拜自己为师,绝对是临时想出来的。 “没错,药王大人您医武双绝,我很希望能够成为您的弟子。” 沈欢似笑非笑的说道:“但你是蝴蝶谷的弟子,这样做的话,好像是有背叛师门的嫌疑啊。” “蝴蝶谷是医道盟中的一个门派,我自然也是医道盟中的一员,拜身为领导人的您为师,又岂能是背叛师门呢?” “但在我眼里,你就是背叛师门。”沈欢收起笑容,表情和语调瞬间冰冷起来,“你知不知道,背叛师门在我这里,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第1479章王灭之夜! “是何结果?”丁香先是一愣,然后笑呵呵的说道:“还有什么结果,我敬重您所以想要拜您为师,如果您因为这样的事情而惩罚我,其他人会怎么看?” “就说你沈药王欺负追随者?还是说,沈药王只会欺负我这样的女孩子?” 丁香眼中充满了得意,在她的思想中,自己是绝对不会出事的,无论沈欢将事情说的有多么严重,背叛师门是明面上的规矩,若沈欢想要在明面上解决的话,根本不用等到紫苏离开了以后在开始处理。 既然沈欢是想要在暗地里解决,那么肯定要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自己的姿色和紫苏相比,自然是稍逊一筹,但整体上绝对对得起美女二字。 丁香不是普通的传统医师,在这个蝴蝶谷内的藏医阁内,有很多医术,而在旁边则是有不少用来消遣的读物,曾经上一任掌门出门后带回来的书籍当中,有一本上提到了一种奇怪的病症,叫做——性成瘾。 在她看来,沈欢所患的就是这种病症。 需要阴阳调和才可以治病? 自认为聪明一世的丁香可不会相信这种话,在她看来,沈欢找了那么多的借口,不过是为了一亲芳泽而已。 再加上她在外面所听到的两人对话,更可以得知,沈欢是个人渣中的人渣,明明是想要自己舒服,却非得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将以且罪过和责任,都推到了紫苏这个受害者的身上。 我是为了医治你。 这句话说的是多么的冠冕堂皇,说白了不就是想啪啪但又不想被人诟病和惹到责任吗,再简单直白点说就是,吃干净了抹嘴走人的理想主义者。 所以丁香在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特地佯装嗲怪的在沈欢的手上抹了一把,为的就是撩拨刺激到对方。 若成了药王的女人,那么自己就可以进入到世俗当中,这样就可以达到自己离开这个穷乡僻壤的目的。 本来丁香是想成为蝴蝶谷的主任,当初去找钱振豪就是为了赶走紫苏。 紫苏嫁出去以后,身为二师姐的自己,自然就成为了下一任掌门的唯一候选人。 可惜,现在的丁香已经认为自己是一个见过大世面的人,小小一个蝴蝶谷已经无法满足她的愿望了。 “药王大人,您怎么不说话呢?虽然我不如师姐那般迷人,但相貌也不算差,在素女经上面也学了不少的功夫。” 沈欢听到这话,挑了一下眉头,颇有兴致的问道:“这蝴蝶谷中都是女人,你也学习素女经?” 当初丁香以为素女经是一本如果对付女人的书籍,可看了之后才明白,但这并不妨碍她对新鲜事物的好奇,要不是因为谷内只有女人,恐怕她早就尝试一番了。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注定不可能一辈子待在这个破烂的门派一辈子。”丁香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刚刚药王大人说我背叛师门,那么药王大人可知道,这个肮脏的门派,当初是怎么评价您的呢?一个依靠上辈私心而获得药王之位的愣头青。” “并且,在蝴蝶谷的眼中,她们是整个医道盟最为强大的门派,根本不将药王门放在眼中,甚至每次说到这个曾今最为强大的门派时,她们眼中总是会露出不屑的样子,并且讲起药王门最不想让人将其的王灭之夜。” “王灭之夜?”沈欢本来不想和丁香浪费太多口舌,等她说完就好好教训教训她,对于这种忘恩负义的人,他向来没有什么好感。 当初孙真常对他说的就是,人要学会感恩。 并且刚才丁香后面说的话,就更令人讨厌了,就像是华夏抗瀛战争时的汉奸,那幅嘴脸基本上是一模一样。 卖国贼、汉奸,一旦有这两顶帽子的人,无论放在什么年代都是最讨人不喜的。 “难道您不知道吗?”丁香佯装一脸震惊的看着沈欢。 当初丁香就打听过这位新任药王的一些事迹,从孙真药王五十年内所收的徒弟就可以判断出,对于药王门的事情,他并不是很了解。 当然,王灭之夜,他也只是道听途说,因为那都是上上一代药王的事情了,他这个和沈欢同辈的人呢自然也是不知道的,只是当初听师祖婆婆说过三言两语,当时她虽然年幼,却将这些事情记在了心里。 见沈欢不说话,丁香就知道这位药王大人开始摆谱了,细心的说道:“既然药王大人您不知道,那我就跟您好好解释解释。” “药王门一直是医道盟中实力最为强大的门派,这里不光是医术,而是整体实力,包括人力物力,只不过药王门曾经遭受过多次劫难,第一次便是药宗和毒宗分家,其实现在的毒宗曾经就是药王门其中一脉,经过这一次劫难,药王门实力被大大减弱,但第一的地位仍旧无人能出其右。” “原来是这样。”沈欢小声的感叹了一下,毕竟在小说当中,一般都是四大家族、六大门派这样的双数昵称,刚开始他就想过,是不是医道盟曾经有一个辉煌的门派消失了,没想到竟然是一分为二。 以毒宗现今的姿态来看,当初的药王门一定鼎盛无比。 丁香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后来药王门被一股神秘的势力侵犯,具体的情况整个医道盟都不清楚,总之当代药王门掌门在经历那样的事情以后,就选择遣散弟子,只有几个愿意和药王门同生共死的几个弟子留了下来。” “直到孙真药王师父那辈,药王门就只剩下了三个人,一个是您太师父,一个是您太师母,至于最后一位就是当代的药王门掌门。”见沈欢脸上没有疑惑以后,丁香就没继续细讲关系,“之后您的太师父收了三位弟子,分别是孙真前辈、华鹊前辈、杜仲前辈,至于他们的女儿也在成年那天正式拜入药王门门下。” “在孙真前辈当上药王几年后,药王门忽然传出封山的消息,但不同的是,他们的弟子全都离开了药王门。” “也就是说他们不允许别人出去的同时,自己也离开了,药王门从那个是后期就就已经成为了名存实亡的门派,之后孙真前辈失踪再无露面,因为有传言说孙前辈已经死了,加上是连夜传递的消息,那晚就被称之为王灭之夜。”丁香看着沈欢一字一句道:“又被称为,药王门的覆灭之夜!” 第1480章背叛师门者,死! 沈欢皱着眉头没有说话,如果丁香说的是真的,那么药王门肯定发生过一段秘闻,而且这段秘闻还关乎着整个药王门的存亡。 只不过沈欢并不大相信这些话,原因很简单,之前关于药王门的事情沈欢也尝试去了解过。 因为药王门的生存模式和其他门派相比,实在是有着巨大的差别。 试想一下,医道盟虽然是以医道为尊,但是药王门的弟子数量实在是太稀少了,并且表现的极为不团结。 原本沈欢以为药王门的落寞,是从孙真这一代开始的,至于原因就是刚才所说的不团结。 但是当沈欢去询问或者说是调查的时候,并没有得到理想的答案,关于药王门的一切就像是一个谜团。 沈欢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师父那个辈分,药王门只有四个弟子,分别是大师兄孙真,二师兄杜仲,三师兄华鹊,以及年龄最小的李老夫人,李思思。 之所以不相信也正是来源于沈欢尝试调查的结果,因为就算是毒宗这些门派都不知道药王门是怎么回事儿,丁香只是一个蝴蝶谷中的一个小弟子,又怎么会知道那么多的事情。 “你说的这些都是从哪里听来的?” 丁香听到这话,脸上露出失落的表情,“看来沈药王并不相信小女子所说的话啊,刚刚小女子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就是小时候曾经在师祖婆婆的嘴里听到过这些事情,当时我虽然年幼但是心灵年龄却比同龄人大上不少,就将师祖婆婆的感叹记在了心里。” “这句话我说的明明白白,但是药王大人却还要问我,是从哪里得知的,这不水明摆着在告诉我,您并不相信我所说的那些话吗?” 丁香这个姑娘的性格在沈欢这里不是很讨喜,不能否认的是,她是一个聪明人,至少目前的表现是这样的。 唯一不聪明的地方,就是她把自己想的太聪明了,以为已经窥探了沈欢的心思。 这情况就好比,一个黑涩会的大佬,对满口文化素质的高材生讲自己当年如果张狂潇洒一般。 并不是黑涩会老大智商不够,而是选错了对象,如果换成小混混或者是古惑仔粉丝群体吹嘘,多少可以获得一批还算不错的粉丝,但在高柴生眼中,整天嘴里打打杀杀的,都是一群生活在最基层的垃圾。 毕竟他们脑袋里装的都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打个比喻就是,现在的沈欢就像是一个高材生,而丁香就像是那个吹嘘自己有多牛逼的老大,也许丁香说的很精彩,但沈欢根本就不把她的聪明当回事儿。 “不管你说的是真是假,我都不感兴趣。”沈欢翘起了二郎腿,“我虽然是药王门的弟子,但是当我成为药王门的弟子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自己是药王门的弟子,之后是明白了,但对于一个四分五裂的门派也没有任何的归属感。” “更何况我是药王,医道盟的领导者,相比起来,医道盟才是我的门派。”沈欢摆了摆手,“好了,咱们还是说正事儿吧。” “首先将你的手拿开,我是喜欢女人没错,但也不是什么女人都喜欢,而且我也不是一个肤浅的男人,只需要撩拨几下就会精虫上脑,最重要的是,我十分讨厌你这种自认风骚实际是发烧的存在。” “你说什么?!”丁香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沈欢,她没想到沈欢不仅没有上钩,所说的恶化还这么难听。 “我说的十分清楚了,另外我们刚才聊得是背叛师门的惩罚。”沈欢眼睛紧紧的盯着丁香,“不要以为你已经成功转移了话题,实际上你并没有。” “看来我们是没有必要聊下去了。”丁香皱着眉头说道,说完便转身准备离去,可是她走了两步,都没有见沈欢说话,忍不住又转回了头来,她看着沈欢不解的问道:“既然你对我没有歪心思,又为什么把紫苏支开以后再见我?” 沈欢笑吟吟的说道:“关于这件事,你是怎么想的呢?” 丁香不满道:“明明是我先问的你,应该是你先回答我才对。” “我是药王,而你只是蝴蝶谷内一个小小的弟子,我后问先答,有什么过错吗?” “你这是要以势压人了?” “即便我以势压人又如何?”沈欢换了个姿势,“又是谁说的,只要是药王就应该大度的?如果药王是一个死模板的话,空阿婆我这辈子都当不上药王。” “另外有句话我要提醒你,我这个人不喜欢也不习惯将已经重复过的话再说一遍。”沈欢猛然拉低了声调,“不管对方是男是女。” 不知为何,只是简单的语调变化,就让丁香感觉到一股被死亡所笼罩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她产生了自我保护意识,而最好的保护方式,自然是要让自己保持冷静。 “既然沈药王问了,那我就老老实实的回答吧。”这声音并不是发自内心的,但遇到一个类似无赖的药王,她又有什么办法,“我认为药王大人将我留下,是因为对刚才没有尽兴,所以才找上我,准备再来一次。” “哈哈哈哈——”沈欢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 丁香怒道:“沈药王,虽然你是药王,但也希望你给我最起码的尊重,就算我想错了,你也没有必要幸灾乐祸吧!” “幸灾乐祸?你的语文可能是体育老师教的。”沈欢收起笑容,“我之所以将你留下,是因为我看在闻人谷主的面子上,不想让你们师姐妹发生正面的冲突。” 见丁香又想开口,沈欢却是及时开口打断,“不过后来我改变想法了。” “什么想法?” “因为你的背叛师门,导致我生出了杀心。” 丁香瞳孔放大,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沈欢说道:“你要杀我?” “是的,我要杀你。” “不可能的,你根本不敢杀我。”丁香摇头道:“闻人月那个家伙对我的喜爱想必你也看出来的,如果你杀了我,即便你是药王,这件事也不会随随便便就算了。” “所以,这就是我将紫苏支走之后才让你现身的第二原因……”沈欢邪魅一笑,“为了避过耳目,肯定没人知道你来了这里,所以我杀了你,你觉得会有人知道吗?” 第1481章虚空巨手 “不!不!不!”丁香后退着说道:“你不能杀我!如果你杀了,这件事情传出去——” 沈欢摇头叹了口气,“看来你还是没有理解我刚才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你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失踪了,有人会认为是我杀了你吗?我们之间又没有什么恩怨我为什么要对你下手?而且我马上就要离开了,她们最多也就当做是你失踪了,而不会和我产生任何的联系。” “况且以你在蝴蝶谷中的人缘,恐怕有不少的都希望你能够失踪,你如果消失了,她们高兴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调查到我的头上呢?” 丁香察觉到,沈欢是要动真格的了,扭头就开始狂奔,只要她跑到有人的地方就可以活下来! 可惜,她废了很大的力气,都只不过是在原地踏步踏罢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这种仿佛被鬼抓住了脚跟子一样的感觉,让丁香的内心充满了恐惧。 “你觉得呢?” “药王大人,我错了,求求你,求求你放过我。”丁香见硬来不行,瞬间转换成了软的,直接跪在了地上。 沈欢摇了摇头,“我真的很想不明白,为什么你这样的人会成为蝴蝶谷的弟子呢。” “她、她就是一个胆小鬼,我自然也是胆小鬼。” “胆小鬼?”沈欢皱起眉头说道:“难道你的师父在你眼中,就是一个胆小鬼吗?你点错了,虽然我和闻人谷主接触的时间不长,但是我可以告诉你,如果不是因为谷主这个位置的限制,她将会比任何人都要大胆!” “只是谷主的身份,不允许她随随便便说出自己的真心想法,因为她担心因为自己的一言之失,导致整个蝴蝶谷遭遇灭顶之灾!” 沈欢瞪着跪在地上的丁香说道:“你不仅犯了背叛师门这样的大罪,还目无尊长,先不说闻人谷主教会了你医术,单单她将你这样的孤儿养大,你也不能称呼她为那个家伙!” “目无尊长,不守妇道——”沈欢拍了拍额头,“你这个该死的小丫头,看看你把我气成什么样样子了,连话都不会说了。” 这也关我的事情? 丁香心中那叫一个委屈,可是现在自己的小命都被对方拿捏在手里,她又怎么敢乱说话。 “是是,全都是我的错,希望药王大人大人有大量,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孝顺师父,不再想着争权夺位的事情,更不想着去外面的世界。” “晚了。”沈欢摇了摇头。 已经成为仙人的他,可以看到一些平常人所看不到的东西,比如……天生反骨。 丁香是一个天生反骨的人,不管跟谁都是一样,这样的人在历史上都没有好下场,因为这样的人绝对不能留,只要留下来,就会成为祸害,一个巨大的祸害。 “你——沈欢,你当真要杀我不成!”丁香的表情猛然变得凶狠起来。 沈欢对于这个情况并不意外,关于丁香心里在想什么,他看的一清二楚,刚才的跪地求饶只不过是缓兵之计。 若将她留下来,必定是第二个冰灵。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沈欢又怎么会给自己留下这么一个麻烦。 “当真!” “我现在喊得话,应该会有不少人过来,到时候——” “既然你听到了我和紫苏的对话,就应该知道,我已经对这个房间做了隔音处理。” 丁香听到这话哈哈大笑了起来,“别开玩笑了,如果你真的能够做到这种程度,我又怎么会听到你们所说的一切。” “那是因为,你当时是贴着墙壁听得,而我的阵法是距离墙壁两厘米的位置,俯身贴耳的你自然能够听到。”沈欢打了个哈欠,“好了,废话少说,我现在就为闻人谷主清理门户把。” “我是蝴蝶谷的人,就算犯了再大的错,也应该是由闻人月对我惩罚,你算什么——” “啪——” 沈欢直接一巴掌打在了丁香的脸上。 “你、你竟然打女人?!” “我都要杀你了,还不能打你吗?”沈欢冷笑一声,“可笑的逻辑。” “说实话,南星那个丫头都没有激怒我的杀心,但你却成功了,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触碰了我所不能触碰的原则!” “师门和师父,就像是妻子和家庭,讲究的全都是从一而终,你若觉得师父不好,大可和师父名言,我想以闻人月谷主的性格,是不会拦着你。” “可是你呢,整天想着一些歪门邪道,莫说你觉得蝴蝶谷是一个穷上僻壤,等你见识过国外的风光,怕是也会变成一个崇洋媚外的家伙,你这样的人在我看来是最讨厌的。” 沈欢说着,一掌拍向了丁香的天灵盖。 他不是在开玩笑,他是真的动了杀心。 背叛是沈欢最厌恶的事情,若是某一天,他身边的人若是背叛了他,就算不成魔,恐怕也会成为一尊疯佛。 “轰——” 可眼看丁香就要形神俱灭的时候,一只大手却凭空出现,抓着丁香躲过了一劫。 “空间术法?”沈欢皱了下眉头,看着那只从虚空之中出现的大手,“承道者?” 按照灭道者的说法,他掌握的是时间术法,而承道者掌握的是空间术法。 无论时间还是空间术法,都是极其稀有的属性,这世间怕是难找出第二个人,要不是这样,灭道者也不会对自己能够穿越时间的能力沾沾自喜。 那只大手并没有回答沈欢,似乎是想将丁香抓入虚空之中直接离开。 “哼!不关你是谁,都别妄想从我沈欢的手中救人!”沈欢说着,手拟剑诀,直接发出数道剑气。 “叮叮叮——” 剑气打在手臂上,只是发出一阵金属碰撞的声音,并没有产生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看到这个情况,沈欢不由皱起了眉头,看来他还是低估了这只大手主人的实力。 “断!” 这一次沈欢直接发出了一道金色的剑气,这金色剑气之上还带着一些奇怪的铭文玄印,直接斩断了对方的手臂。 紫色血液像是雨花一般,随着巨手、丁香一同洒落在地…… 第1482章紫瞳紫血,魔族?! 紫色的血液,在看到这种血液的第一时间,沈欢瞬间想到的就是宋可馨,因为这种颜色的血液,他只在宋可馨的身上见过,只不过巨手所洒落的血液,比宋可馨的看起来要更加粘稠一些,另外紫色元素也更深一些。 巨手被砍断以后,周围的空间仿佛震荡了一番,紧接着那片虚空便开始缩小,看样子巨手的主人在断了一只手以后,就放弃了救走丁香的打算。 但是沈欢可没打算就这样结束,既然海口已经夸了下来,又怎么会允许对方只是断掉一只手臂就可以离开。 “破!” 金色剑气再次发出,和虚空碰撞在了一起,只听轰隆一声,原本缩小的虚空口子,被金色剑气轰炸的放大数倍,足以融入沈欢整个身躯,就和普通家庭中的房门一般大小。 看到这个情况,沈欢只是简单思索的一下,便决定踏入虚空,他很想看看,究竟是什么想要救丁香。 在他看来,丁香是一个极其没有人缘,并且内心险恶的穿在,天生反骨的她,最终归宿也难逃一死。 所以沈欢才准备杀了她,但是巨手的出现,似乎在述说着丁香的身份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沈欢前脚刚刚踏入虚空,身后便传出了一股凉气,回头一看,原本被吓得昏死过去的丁香,竟然不知何时苏醒了过来,并且她的双眼散发着紫色的光芒,像是被邪魔附体了一般。 至于沈欢所感受到的危险,也是由丁香的身上散发出来的。 只见丁香五指虚张,每根指头上的指甲都被延长了数尺,看起来尖锐无比,同时颜色也有白色变成了纯粹的黑色。 沈欢扭过头的时候,她正用这样的爪子,朝沈欢的心脏处刺来。 “滚!”沈欢低喝一声,甩手便是一阵强大的气浪,在这样的气浪之下,整个房间瞬间散架,变得支离破碎。 对方依附在丁香的身上,目的很明显是为了阻止自己进入虚空。 很显然,虚空中肯定存在着某些,对方不想让自己知道的东西。 想到这儿,沈欢毫不犹豫的踏入了虚空当中。 虚空内的情况可谓是光怪陆离,并且整个空间的状态呈现出一种不规则的扭曲状态,仅仅是看上去就让人有些头晕眼花。 最奇怪的是,沈欢进来的,但里面并没有那只巨手主人的身影。 “不好,中计了!”沈欢心中一惊,连忙转身,当他发现出口还在的时候则是大松了口气。 刚才他还以为是对方故意把自己引来了这里,目的就是为了将他死死地困在这个鬼地方。 既然出口没有合并,以沈欢的速度可以随时出去。 确定后路还在,沈欢这才开始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况。 “狐狸精,醒一下,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完事了?”苏璃打了个哈欠,幻化出形态以后,表情显得十分慵懒,看上去就像刚刚睡醒一般。 可当她看到周围的情况时,整个人的脸色大变,“你怎么会来这种地方?!” “你知道这是哪里?” “当然知道!”苏璃没好气的说道:“这可是时空夹缝啊!” “时空夹缝?”沈欢面露不解,关于这个名词,给他还是第一次听到。 以两人的默契,不用沈欢说明白,苏璃就知道他要问什么,没有废话直接开口解释道:“所谓时空夹缝,就是链接各个时空界面的存在。” “这就是大帝他们穿越时间轴的地方?”沈欢试探性的问道,说这话时他满脸的紧张。 如果这就是穿越时间轴的空间,就说明刚刚想要救走丁香的是另一条时间轴上的存在! 而除了本时间轴以外,就只剩下楚歌成为圣者的那条时间轴。 这么看的话,很可能是异时间轴上,有人相差手自己杀丁香的和这个决定。 “时间轴的概念我和你一样是第一次听说,不过我估计和时间夹缝是不同的存在。”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时间夹缝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当初天尊决定封闭六界所造成的一个漏洞般的存在。” “不过最早出现是天帝将连通仙魔两界的仙魔之井封印之后,魔族为了反攻仙人两界,使用魔魂大炮击硬生生打通的通道。” “时空夹缝可以穿越到任意的界面,无论是仙界还是魔界,亦或是阎罗界,只不过必须具备两个因素,第一种因素就是能够破坏时空秩序的力量,说简单的就是破碎虚空,第二种因素是肉身可以扛下时空乱流,要知道,如果没有一幅强大身躯的话,人随时可能死在时空夹缝之中。” 沈欢点了点头,似乎明白了苏璃想要说的,“按照你的说法,时空夹缝只是界面上的穿越,而不是时间轴的穿越对吧?” “你可以这样理解,但是我也不确定,毕竟以我当初的境界,还没有破碎虚空的能力,更没有一幅能够扛下时空乱流的肉身。”苏璃朝着周围看了看,皱眉道:“不过自从天尊选择封闭六界以后,不管人、魔、仙、灵、兽、妖,都已经没有打破虚空的想法。” “我说这该不会是你发疯,打出来的夹缝吧?”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我有那么无聊么!” “也是,这里的时空乱流一点也不密集,就算是普通人进来,被绞杀的几率也非常小,以目前的条件来看……这好像是被人特地开辟出来的安全要道,就像当初连通六界的各大时空之井一样!”苏璃面色不解道:“可六界当中,究竟会有谁做出这样无聊的事情?当初天尊虽然主要带走的都是道修,但就算是其他种族也都带走了一些,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我刚刚……” 沈欢把刚才的经历说了一下,苏璃听完以后面色大变,“紫瞳、紫血,这、这不是魔族的特征吗?!” “没错,就是魔族!” 沈欢这边刚打算询问魔族是个什么东西,被附体的丁香不知何时也从时空夹缝的入口走了进来…… 第1483章魔族公主降临人间的肉身?什么鬼! “没错,就是魔族,没想到你这个境界并不是很耀眼的灵族,竟然对我们这个被历代天骄打压的魔族这么了解。”丁香是一个女人,但从她嘴里说出的话,却是一个十足的男声。 她正说着,又忽然摇了摇头,“不对,这不是天尊曾经最宠爱的两大族之一的狐仙一族吗?怎么也会死亡,甚至还变成了灵族?” 丁香这话里带着一股浓重的讽刺味道,看得出他对于天尊,也就是夏天的前世,极度不满,现在只是不过是拿着苏璃来出气而已。 说完,她又转而看向了沈欢,“多少年了,没想到人间的修真者竟然又出现了踏入仙境的存在,而且还是在人界这种地方,难道天尊那个家伙已经老到连界面限制这种东西都懒得去整理了吗?” “魔族?”沈欢看着双眼散发着紫光的丁香。 丁香再次自豪的说道:“没错,就是魔——” “可以吃吗?”沈欢眨了眨眼睛,“是不是去掉头和尾,嘎嘣脆的那种?” “你、你一个小小的人类,竟然敢藐视我们魔族!”丁香大吼一声,体内散发出一股奇异的能量波动。 沈欢叹了口气,无奈道:“这个世界真是越来越混乱了,我还以为自己已经开拓完毕,就等着打boss了呢,没想到又跳出来一个号称是魔族的家伙。” “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刚才那只巨手的主人就是你吧?”沈欢挑着眉头问道。 丁香点了点头,一脸傲然的说道:“没错,那又如何?” “一个随随便便就让我砍成残废的家伙,也敢在我面前猖狂,我看你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人类,你到底有没有清楚,我是魔族!魔族!” “我管你魔族还是魅族,既然敢打断老子杀人的过程,那你就代替对方去死好了!”沈欢说着,再次发出金色剑气。 丁香仓促的躲了过去,“你、你——还没有自报家门就出手,你这个人类简直比我们魔族还要可耻!” “可耻?”沈欢打了个哈欠,十分无趣道:“我还没听说过,在哪场生死搏杀中还存在着规矩一说呢。” “该死!人间界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会有这么蛮横不讲理的修真者!莫不成传言是真的?天尊那个老家伙已经死了?” “是啊,天尊已经死了,被我杀掉了。”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大哥你搞清楚状况好不好,现在要杀你的人是我,不是夏天的前世啊。 还有,看他的神情,好像是从火星来的,估计来什么叫做道劫日都没有听说过。 “我说,苏璃,当初道劫日的时候,魔族的人没有去吗?” “魔族虽然一直有反抗之心,但是他们的已经连续有两位魔尊,折损在了诡皇大人和逆天邪剑的手中,所以一直是敢怒不敢言,心中颇有怨念。”苏璃一边说着一边思考道:“不过我觉得修复本源是所有神域中人都应该去做的事情,就算是魔族的人也应该不会拒绝。” “你、你杀掉了天尊?!”对方一脸震惊的看着沈欢,至于沈欢和苏璃的对话,他是听不到了。 丁香吞了口唾沫,似乎是在回想着什么,“是、是了,你刚刚所发出的金色剑气当中,带有玄印,那是只有天道掌管者才有的能力,肯定是你杀了天尊从而获得的。” “可、可是你的境界只有那么点,怎么可能杀得掉天尊?要知道,就算是我们魔族当初的十大魔帅联合都无法在天尊手中走过一招,从而被强行带走,你怎么可能是天尊的对手。” 十大魔族元帅被天尊强行带走?对上了,如果不错的话,应该是夏天前世去找魔族的元帅们去修复本源,对方不从所以只好强行带走。 “大哥你能不能搞清楚状况,你的对手是我,能不能老说天尊天尊的,很没意思好么?”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丁香冷哼道:“我们魔族死伤那么多兄弟,开辟出这条通道,为的就是找到天尊,把十大元帅解救出来。” 靠!真是驴唇不对马嘴!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那我杀人你打断个毛线,咱们两个人的事情似乎不互相干涉吧?” “不互相干涉?”丁香重新抬起了高傲的头颅,“根据我们魔族放在人间的眼线汇报,天组那个家伙很可能不在天道界,也不在仙界,而是在人间界,但是因为一些限制,我们公主想要降临在人间界需要一具肉身,恰巧这个女人的体内残留有少数的魔族血脉,可以承受公主强大的能量。” “我们好不容易才找到的肉身,要是被你杀了的话,我们魔族的颜面何存。” “管我鸟事儿,对了,你现在又多给了我一条杀掉这个女人的理由,就是身上具备魔族血脉,在我的记忆力,魔族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无论道佛儒,对它的评价都是什么恶劣,国外的教派也是一样,为了拯救六界,我是必须把她杀了。” 丁香一听这话,身躯一抖,“你敢!” “你觉得我敢不敢呢?”说话间沈欢便召唤出了战镰斩魂。 “你——我可是魔族,人类!即便你修炼成了仙人,也应该对我们充满恐惧啊!”对方不甘的咆哮着。 “你是不是觉得我应该怕你才算正常?” “没错,你本来就应该怕我的!” “那真是对不住,老子不怕你。”沈欢打了个哈欠,“小子,我不管你什么族类,我劝你现在最好离开这个女人的身体,不然,别怪我把你也给杀了!” “你敢!” 沈欢这一次没有再浪费口舌,直接一镰刀砍了下来。 “唰——” 丁香的头颅毫无悬念的被砍了下来,只不过与此同时一个虚影也从丁香的体内飞了出来,落地时已经变成了一个身高在三米左右的大汉。 除了个子比较高大,以及紫色瞳孔和耳尖相对尖锐一些以外,基本上和人类一模一样。 “你——人类,你竟然胆敢毁了公主降临人间的肉身,我、我杀了你!!!” 魔族大汉咆哮一声,体内发出一阵心脏跳动的声音,非常快速,就像是击打在铁壁上一样,体内更是爆发出阵阵的紫光。 原本脸色淡然的沈欢,面色忽然开始凝重起来…… 第1484章肉身强悍的魔族?不过如此! “卡啪啪——” 紫光内,发出一阵阵犹如骨头断裂一般的声音。 随着咆哮声的增加,沈欢的表情也随着变得越来越凝重。 因为小树苗的原因,他全身的气息都被隐藏了,只有在发出类似剑气这样的招式时,才能被窥测出冰山一角。 刚才魔族正是根据沈欢所发出的几道剑气,来作为评价沈欢级别的标准的。 别人感应不到沈欢,不代表沈欢感应不到别人。 现在这个魔族大汉所暴露出的气息,非常强大,已经音乐达到了飞仙境初期。 虽然这样的实力对沈欢来说还不至于造成巨大的麻烦,但是紫光内的力量波动还没有任何减弱的样子,也就是说对方的真实境界,很可能不止是飞仙境初期,甚至可能是飞仙境后期,甚至是达到当初的仙位级别。 表面上来说,六界都在天尊的天道之内,但是从这位魔族大汉的表现来看,他们魔族似乎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影响。 一个力量体系没有受到影响的界面,很可能会出现“逐日多如狗,飞仙满地走”的情况。 要真是这样的话,沈欢到时候可就真的非常吃力了。 沈欢知道自己变强了不少,但是没有自大到蔑视天下一切的地步。 就连他视为最终对手的灭道者,在天尊等人存在的时期,都只能做缩头乌龟,更不要说他了。 “气息停止了?”气息在达到飞仙境初期巅峰的时候停止了。 草!被一个飞仙境初期吓成这样,看来自己的心性还是有待提升啊。 沈欢非常清楚自己实战经验不足的缺点,因为从成长到现在,他面对的对手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垃圾,还有一种就是他站在垃圾的一方。 真正实力差不多的对战上,扳扳指头就能数的过来。 这种个非常极端的情况,让沈欢一直呈现出一种,要不秒杀别人,要不被别人秒杀的状态。 虽然无论是大帝还是阎罗王都指点过他一阵子,但是和他实力成长速度相比,实战经验的欠缺也越来越明显。 “看来,解决了这些事情以后,自己有必要去天组一趟了。”沈欢决定干掉这个魔族以后,他就去找大帝和阎罗王,两人在实战经验上,远远要比沈欢充足,毕竟他们是经历了世界毁灭且还能活下来的存在。 “卡帕!” 紫光消失以后,魔族大汉活动了活动筋骨,“小子,你知不知道你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竟然敢毁灭公主用来降临——” “轰!” 沈欢二话没说直接一拳打了过去。 魔族大汉在使用出全部的力量以后,整体比之前变小不少,只有两米左右,但是身上的肌肉给人的感觉要更加浑实一些。 “你、你这个混蛋,竟然又不打招呼就出手!”魔族大汉脸上满是怒气,不过说到这儿,他忽然笑了起来,“不过看样子你这个家伙并没有多少实战经验啊。” 沈欢皱了下眉头,他刚刚还在想关乎实战经验的事情,对手就将这个弱点提了出来。 从这一点来看,对方应该是一个作战经验十分丰富的人。 “哦?不知道你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你难道不知道吗?” “不知道什么?”沈欢有些不耐烦的说道:“你说话能不能不买关子,有什么话直接说出来不好吗?” “很简单,这里是时空夹缝,在时空夹缝当中,是不存在任何五行属性的,就算是最初的混沌属性也不存在,即在这个地方只能靠纯粹的肉身力量,没所发出的剑气,只是在小号自身的灵气而已,当你的灵气消耗到一定程度以后,就会变成一个废人。”魔族大汉嘴角挂着一丝得意的笑容,“你应该听说过的吧?我们魔族拥有六界中最强悍的体质,就算是天尊也对此赞不绝口,甚至有些炼体的修士,为了加强肉身的强度,不惜千辛万苦也要弄到我们魔族的尸体或是血液。” “所以呢?” “你现在看起来或许占着上风,但是等到灵气消耗一空以后,就是我的舞台了,到时候我一定要利用我们魔族的先天优势,将你打成一个残废!” “也就是说在这个时空夹缝当中,只要肉身足够强大,就会成为获胜的一方吧?”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开始活动筋骨。 魔族大汉点了点头,指着沈欢说道:“你无须做这种滑稽的动作,咱们两个人的实力差不多,你的肉身强度一定比不过我。” “是吗?”沈欢刚恕我按,体内就爆发出一阵金光——不灭金身诀! “这、这怎么可能?!”魔族大汉可以清楚感受到沈欢在爆发出金光那一刹那所展现出的气息。 那种气息显然已经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但是很快他便恢复了正常,“哼,不可能的,你们肉类的肉身极其虚弱,是不可能比得过我们魔族的,小子,别以为我会被你的虚张声势所吓倒!去死吧!” 说完,他便朝着沈欢奔跑过来。 “去死吧!盖天霸世拳!” 沈欢没有任何闪躲的意思,看他摆出的姿势,应该是准备强行还击。 苏璃看到这个情况,大声的喊道:“你疯了吗!魔族的肉身可不是开玩笑的,他是仅次于混沌珠的存在,你的不灭金身诀虽然厉害,但是——” “不用担心,能不能干掉对方我还是知道的。”沈欢咧嘴一笑,“我就不相信他的身体,比泥石怪还有猴子的肉身还要硬!” “蛟龙出海!” “轰——” 双拳相对,发出剧烈的轰响声,只不过两道身影并没有就这样分开,而是依旧保持着出拳的姿势。 沈欢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这就是你们魔族委以自豪的肉身吗?不过如此!” “这——这怎么可能,你——” “咔嚓!” 魔族的大汉的话还没说完,就听到咔嚓一声脆响,紧接着他的胳膊便像是被挤压的瘫痪一般,快速的收缩。 “啊!!!你、你这个人类混蛋,公主、公主降临人间界时,一定会杀了你,为、为我报仇的!” “聒噪!”沈欢冷哼一声,一挥斩魂,直接斩去了魔族大汉的头颅,紧接着,召唤出魂焰将对方的尸首焚烧成了灰烬。 做完这一切,沈欢朝着通道深处看了一眼,若有所思道:“魔族公主么……” 第1485章我……怀孕了 “你想干什么?”苏璃看着正在凝聚灵气的沈欢,表情有些惊恐的问道。 沈欢本人倒是平淡异常,“毁了这通道。” 沈欢自认不是什么大善大德之人,但如果这个通道真是给魔族公主降临人间准备的话,留下来可就真的成为了大麻烦。 “你想死么!”苏璃咬牙道:“我就知道你这个家伙会这么做,时不时就会冒出一些不必要的正义感。” “你知不知道,如果毁灭了这个通道你将会迎接毁灭性的打击。” 沈欢愣了一下,“我会受到毁灭性的打击?” “没错,现在的你无论是肉身还是实力都非常的强大,就算遇到真正比自己厉害的人,对方也不一定能够杀了你,但……时空夹缝即便是漏洞,也是属于这个世界中规则的一种,如果你强行在时空夹缝之中为非作歹的话,到时候法则的力量一定会将你撕碎的!” 沈欢缓和了一下灵气,“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吧?如果这法则的力量真这么厉害的话,那魔族又是怎么开辟的通道?” “魔族是魔族,你只是最卑微的人类,又如何和法则的力量对抗?”苏璃叹了口气,“即便是天尊那个级别,也仅仅只是天道掌控者,而不是天道创造者,因为天道是神创造的,你现在用力量强行破坏时空夹缝中的秩序,就等于在和神对抗。” “神吗?”沈欢笑了笑,不以为然道:“当初神罚都没有把为给弄死,这个法则我自然也不用放在眼中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你自己也知道,当初之所以能够扛过去神罚,完全是因为你丹田里的小木块起了作用,如果这一次小木块不发威的话——” “好了,我知道了,你不让我破坏我就不破坏咯。”沈欢说完,扭头朝着外面走去。 苏璃看到这个情况心中大松了口气,虽然魔族入侵人间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但苏璃也是有私心的。 也许沈欢不知道刚才他的举动有多么的危险和伟大,但苏璃却清清楚楚,他所做的事情,基本上等于用自己一个人的性命,来换取天下黎民百姓的性命。 “狐狸精,你最好还是先回去我的小仙界里面吧。” “怎么了?” “你也看到了,刚才我为了对付被天魔附体的丁香,把房子给弄塌了,这么大动静,蝴蝶谷的人肯定已经注意到了,你要是就这么出来,估计会吓死她们。” “你的意思是我长得很丑?” “你愿意怎么想怎么想。”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你走不走,要是你不走的话,我就先走了。” “小混蛋!”苏璃随口骂了一句,就化为青烟回了沈欢的伴生仙界当中。 等到苏璃回去以后,沈欢猛地转身,手中的兵器也不知道何时变成了寒魄,直接挥出了一道巨大的金色剑气,体型上至少比之前对付魔族大汉所发射的大上数倍,至于威力则更加巨大。 看来他还是铁了心要阻止魔族公主过来。 “你——” “轰——” 苏璃话还没有出口,时空夹缝便传出一阵巨大的爆破声,和普通的爆炸声不同,虽然有声音,但是时空夹缝中的情况并不是在爆裂,而是在金色剑气爆裂的地方形成了一个漩涡,产生一股巨大的吸力。 就像当初小岛上的情况差不多,似乎很快就会凝聚成一点。 沈欢速度极快,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虚空之外,然后逆推当初打开小岛通道的方法,让虚空快速的愈合。 “呲呲呲——” “呼,搞定。”沈欢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液,要说他也挺紧张的,毕竟现实已经告诉过他,飞仙境并非是可以藐视一切的存在,依旧有很多限制。 而时空夹缝又和那个吃饱了没事儿,爱搞阴谋的神有关系,他不紧张才怪。 “沈欢!” “干嘛,在呢?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刚刚的举动很帅?” “帅尼妹啊,你知不知道刚才有多危险!” “知道啊。” “那你还——” “没办法我这个人就是太大公无私了。” “滚!” “敢这么跟我说话,我看你是欠曰了。” “你、你,你说话怎么这么粗鲁!” “把鲁字去了,粗!”沈欢邪笑着,“算了,不和你开玩笑了,做正事儿。” 其实沈欢也感觉到了,随着力量的提升,自己在心性上产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脸皮越来越厚。 沈欢都说这事儿了,苏璃自然也不会说,她更害怕沈欢一会儿蹦出更粗鲁的词汇。 和沈欢预料的差不多,他这边刚出来没多久,蝴蝶谷那边就有人赶了过来。 “房子崩塌都多长时间了,现在才过来,这蝴蝶谷办事儿的效率也真够慢的。” “你进入时空夹缝以后,相对来说,外面的时空就会处于一种停滞的状态。”苏璃还是忍不住冒头出来解释了一下。 这边正说着,闻人月已经带人赶了过来,“药王大人发生了什么事情,您没事儿吧?” “没有。”沈欢摆了摆手,指着地上的巨手说道:“刚才来了一个傻缺想要杀我,现在已经被我解决了。” “这、这么大的手,还是人类的吗?”连翘捂着小嘴,一脸惊讶的说道。 沈欢笑了笑,“他自称自己是魔族,应该不是人类吧?” “魔族?” 面对询问的眼神,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别看我,我也不知道魔族是什么东西。” “对不起药王大人,是我们蝴蝶谷保护不周让您受到了惊扰。”闻人月拱手看着沈欢说道。 沈欢摆了摆手,笑道:“闻人谷主不必自责,这东西说不定就是冲着我来的。” 他一边一说,一边挥手将血液和魔族的巨手收入了伴生小仙界当中,他总觉得魔族的血液,和宋可馨的紫血症有着一定的关系。 “既然现在紫苏姑娘的病已经好了,我也就不多留了,不过在离开之前我希望闻人谷主能够有身为医道盟成员的觉悟,没事的话,让弟子们多下山布医施药,弘我中医。” “一定。” “那在下就告辞了。”沈欢说完就打算离开。 就在这时,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紫苏忽然上前一步拉住了沈欢的手。 “紫苏姑娘还有什么事情吗?” “我……怀孕了。” “噗——” 第1486章我做小的就好~ 紫苏的声音很小,小到和蚊子挥动翅膀的声音差不多。 在场之中,也就只有沈欢这样的好耳力能够听到。 沈欢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丫头在玩自己,只有一次怎么可能会怀孕?最坑爹的是——尼玛!谁家是早上啪啪啪到中午的时候就能知道自己怀孕没有啊! 按照精子的移动速度,找没找到自己的对象还说不准呢,更别说杀出重围成为卵子女神的对象。 但是看紫苏的样子并不像是开玩笑,最主要的是,一个女人,一个正常的女人,拿什么开玩笑都不会拿着这个开玩笑吧? “你跟我过来。”沈欢拉着紫苏走到了角落,一脸认真的问道:“你、你确定不是开玩笑?” 紫苏也是一脸的认真,反问道:“你觉得呢?” “按照医学常识来讲,你是在开玩笑,另外,中医的检查手段有限,根本不可能再这么短的时间内确定是否怀孕,另外——就算是现在医疗科技最发达的结果,也没有这么快的判断速度。”沈欢看着紫苏的眼神,想要试图从中,找出一些破绽,“所以我觉得你是在坑我,或者说是在玩我。” 紫苏的语气有些哀怨,“在你的心里我就是一个这么无聊的人吗?” 沈欢摇了摇头,“我们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常识是这么告诉我的。” 紫苏再次发出反问,“那你觉得你现在的常识对吗?” 沈欢深吸了口气,“好了姑娘,咱们两个也不用绕弯子了,有什么话你就直说,至于怎么判断一个人是怀孕还是没有怀孕的那点小本事我还是有的。” 紫苏无奈的叹了口气,“我就知道我骗不了你的。” “咳咳——”沈欢被这句话呛得不轻,搞了半天,这丫头还真是在坑自己。 “你觉得这样开玩笑很有意思吗?” “没有啊,我只是觉得我要是不这样说话的话,你是不会留下的。”紫苏笑着说道,还真别说,这小丫头现在的样子,看上去还是十分诱人的,至少浑身上下还存在着那股缥缈的人间仙气。 沈欢皱了下眉头,“什么意思?你想要让我留在蝴蝶谷?” “难道你想孩子一出生就没爹吗?” 沈欢直接打断了紫苏接下来要说的话,“打住!你刚刚已经承认,这是骗我的,并且医学和生活中的常识也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啊?我刚刚已经承认自己是在骗你了吗?”紫苏一脸惊讶的看着沈欢说道。 沈欢现在真的是很无语,面对这样一个口无遮拦的丫头,真是很难将第一次见面所留下印象额那个紫苏和现在的紫苏联系到一起。 “废话少说,你拦下我究竟是什么目的?让我留在蝴蝶谷是没有可能的,第一你们没有这个实力,第二就算你打感情牌对我来说也是没有用。”沈欢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把话说的难听一些比较好,就算被挂上渣男的标签也无所谓。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如果仅仅是啪啪就要嫁人的话,恐怕这个世界上早就不存在着什么花花公子了,泡妞也得特别谨慎,因为一不小心就会万劫不复啊。 紫苏脸上也没有任何的不开心,“好说,带我离开蝴蝶谷。” “离开蝴蝶谷?”沈欢先是皱一下眉头,又联想到之前丁香所做的事情,他下意识的开口问道:“你打算背叛师门?如果真是这样,我恐怕要告诉你,身为医道盟的盟主药王,我有权利对你这样背叛师门的叛徒处以极刑。” 紫苏没好气的说道:“谁说我要背叛师门了,你说话的时候,能不能不要随随便便的就使用上自己的想象力啊。” “那你——” “很简单。”紫苏转动了一下灵动的眼珠子,问道:“我们是不是做过那种事情了?” 沈欢想了想,最终还是点了点头,不管是为了治病还是被人给坑了,都无法更改发生那种事情的事实。 “那我是不是你的女人了?” “不——” 沈欢这边刚打算开口,紫苏却是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你敢说不?如果你确定要说不是的话,你信不信现在我就离开蝴蝶谷然后到世俗里到处去找男人给你带绿帽子!” “咳咳——”沈欢这一次是真的被呛到了,虽然孙燕姿的绿光很好听,但是绝对没有哪个男人愿意把这首歌的名字给顶在头顶上。 爱上一匹野马,头上长满草原。 虽然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但沈欢是绝对无法接受的。 所以当初在把苏璃给吃掉以后,他表现出的态度才会那么的强硬。 “小丫头,你——” “我怎么了?你只要敢说,我就敢这么做。”紫苏将头别过一旁,哼了一声,“现在你就只有两个选择,第一种选择,就是杀了我,这样子我就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了,第二种选择,带我离开,做我唯一的男人。” 沈欢哭笑不得道:“不是,你这样——” “我不漂亮吗?”紫苏眨动了两下眼睛,说这话的时候,还掂量了一下裙角,不得不说,她很漂亮,像是一颗熟透了的红苹果。 “漂亮,可这和漂亮没关系!” 紫苏耸了耸肩,“你不喜欢我吗?除了相貌,我对于自己的长相也是十分自信的,我不相信你不喜欢我。” 沈欢很肯定的回答道:“不喜欢。” “一丁点都没有?” “一丁点都没有!” 紫苏摆出一副你别骗我了的表情,“你敢发誓吗?” 谁都知道,道修的誓言可是会成真的,沈欢现在虽然不怕雷劈,可是时不时天上就降下来几道雷电,到时候谁还敢在他身边站着,“不敢。” “所以说,我漂亮,你也喜欢过我,哪怕是一丁点,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敢带我离开?” “那是因为——” “那是因为你已经有了未婚妻对不对?” 确实有林妙诗那方面的原因,只不过沈欢心里抵抗的主要因素是,他有些无法接受紫苏关于啪啪的那种特殊癖好。 “好说,男未婚女未嫁,这种借口我是不会用的。”紫苏将嘴巴对准沈欢的耳朵,轻轻地咬了一下耳垂说道:“我做小的就好……” 第1487章在天上做那种事情会不会很刺激? “什么大的小的。”沈欢好像有些不大喜欢被人咬耳朵,朝着一旁挪动了一下位置,“你要是走了,蝴蝶谷由谁来继承谷主之位?” 紫苏无所谓道:“师父还年轻,根本不用担心。” 沈欢咳嗽了两声,抬头看天道:“人有旦夕祸福,这可说不准。” 他一边说这话,一边在心里跟闻人月道歉,“那个闻人谷主啊,我可不是咒你出意外啊,只是你的小徒弟太过缠人,所以我才想出这种办法的。” “那也没事儿。”紫苏似乎早就料到沈欢会这么说,“我走了还有丁香师妹,她一直都想当谷主,我走了真好趁她心意,还让这谷中少了一些争斗。” 丁香?她刚刚被我一镰刀把脑袋给砍下来了,还继承个屁的谷主之位啊。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如果丁香也死了呢?那啥,我是说如果。” “唉,不是,我之前就怎么没有发现你这人那么缺德呢!”紫苏先是白了沈欢一眼,不过紧接着便笑道:“丁香死了也没事儿,还有三师妹南星。” “你让一个哑巴当掌门?” 紫苏依旧一脸轻松,“那就让四师妹连翘当,她会说话。” “要是连翘也——” “我说沈欢你能不能像个爷们儿!”紫苏一下子就怒了,“老这么推三阻四的,一点都不痛快,我就跟你直说了吧,我紫苏这辈子跟定你了!” 正说着,紫苏好像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猛然从豪放派变回了婉约派,一脸羞红娇滴滴的说道:“我太激动了不好意思,我的意思是,不管怎么说我都是你的人,你把我扔在这里,多少有些不太好吧?” “那我也老师跟你说吧,家里当家做主的人不是我。” 紫苏不以为然道:“是那个比我还漂亮的林小姐吧?师父跟我说了,我知道的。” “你知道顶个屁用!”沈欢没好气的说道:“妙诗的性格我了解,当初我已经给她交过老底了,她也明明白白的告诉过我,那些老底可以收,但是绝对不允许有新加进来的。” “哦~”紫苏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还故意提高了声调,“也就是说,除了我你还有不少的小情人啊?” “唉不是,我说你这个蝴蝶谷的大弟子脑袋瓜子里整天装的都是一些什么啊!” “都是你啊。” 四个字,紫苏只用了四个字就把沈欢给打败了。 就在沈欢想着用什么理由继续反击的时候,苏璃忽然没好气的说道:“人家小姑娘都说到这个分子上,你个大老爷们儿还装什么哔。” “我这不是装逼,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有原则你懂不懂?这做人要是没有了原则——” “你他妈有个屁的原则,要是你有原则,当初上老娘干嘛?” “那啥……不一样,你跟她能一样么?” “你就别跟我装逼了,你那点小心思我还不知道?干啥事儿都缺一个理由,只要一有理由,什么狗屁原则就全都没了!”苏璃顿了一下,“要是还担心的话,大媳妇那边哦我去说。” “你怎么就听不懂呢,这不是谁去说的问题,你——” “够了啊,你要是真不想要人家姑娘,早就一个魅惑完事儿了,而且以你的医术,给人家姑娘弄一层膜,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被苏璃戳破心思以后,沈欢也不打算又当婊砸又立牌坊了,继续这么装下去,可就过了。 “我带你回去。” 紫苏一听这话,整个人瞬间兴奋了起来,“好!” “不过!”沈欢话锋一转,“我说的话你可要给我听清楚咯,在妙诗那边没有同意之前,咱俩不能住一块。” “那我住哪里?” “住我的别墅里。” “我这个人最乖巧了,你说什么我听什么。” “滚!” “你骂人的姿势好帅~要是能再打我两下就好了,你不知道,你打人的时候比骂人的时候还要帅。” “……” 紫苏做出这个决定显然是已经和闻人月商量好的,所以当沈欢说出结果的时候,闻人月并没有表现出多少意外,只是多少有些不舍。 “那我们就走了。”沈欢说完,便打算离开,本来他是想让紫苏多和闻人月多聊两句的,但紫苏说怕聊多了自己舍不得走,转身转的比沈欢还要快。 人心这种东西是最难揣测的,也是最矛盾的一种存在,别说成了仙,怕是创造出人类这种生物的神都搞不懂是怎么回事儿。 “等一下!”闻人月忍不住开了口。 “不知闻人谷主还有什么事情?”沈欢顿了一下,“如果您是舍不得紫苏,那么我可以忍痛割爱,让她留在您身边。” “药王大人误会了,我让您留步,并非是为了紫苏的事情。” “那是?” “我是想——”闻人月指了指身边的南星,“药王大人,您看南星该受的惩罚已经受了,您是不是应该——” “您说这件事儿啊。”沈欢点了点头,“从伦理上来讲,南星怎么说都算我半个小姨子了,我当然不会那么狠心。” 说着,他便隔空点了南星两下。 “啊啊啊——”南星那叫一个兴奋,可当他想要说话的时候,却只能发出啊啊的声音,基本上和没有解穴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药王大人,敢问这是怎么回事儿?” “没什么。”沈欢看了眼南星,“这个小丫头还需要历练历练,不然以她说法的方式,恐怕不光是会给蝴蝶谷惹来麻烦,就算是给医道盟惹来麻烦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已经将永久失声,改成了三年失声,希望这三年不能说话的时候,在给她带来教训的同时,也可以让她张长记性。” “告辞了!”也不管南星和闻人月怎么看,他直接带着紫苏飞入了空中。 南星愣了老半天才回过神来,三年不能说话?这不是把人往死里面整么! 紫苏不是第一次跟着沈欢飞行的,只不过这一次她表现的更为惬意一些,“翱翔蓝天,这不知道是多少人想做却没能做到的事情。” 这前半句说的还挺正常,后半句画风就变了,“小欢欢,你说在天上做那种事情,会不会很刺激?” “噗——” 我的天,自己究竟是将怎么一个绝色收入了后宫当中啊! 第1488章我还没洗澡呢 燕京,沈欢别墅。 因为一路都是飞行的原因,紫苏并没能在第一时间领略大都市的魅力,沈欢第一次降落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别墅。 不过光是这一栋别墅,对于从小到大都没有离开过蝴蝶谷的紫苏来说,也是极其震撼了。 “这地方只有你和你未婚妻住吗?”紫苏的表现一点也不亚于沈欢第一次在江明看到林妙诗的别墅,准确来说是比沈欢所表现出来的更加夸张。 当初沈欢虽然也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但至少在电视里见过了,并且还有一些不希望被人看扁的自尊,震惊虽有但不至于浮夸。 “只有我一个人住。” 听到这话,紫苏脸上的表情更加震惊了,当着沈欢的面将自己的胳膊轮了一圈,“你是说,这么大的一个院子就只有你一个人住在这里?” “嗯。”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我说紫苏小姐,不管怎么说,你也是蝴蝶谷的大弟子,摆出这么一副浮夸的样子,对得起你这个身份吗?” 听到这话,紫苏瞬间变成了一副冷静到不行的模样,“一个只有蝴蝶谷六分之一大小的破地方罢了,还不至于让本姑娘大惊失色。” 只是这种冷静的状态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她便笑嘻嘻的问道:“我这样符合蝴蝶谷大弟子的身份了吗?” “我去!”沈欢拍了拍额头,“我说你能不能正常点儿,自从干过那种事情以后,你、你的行为简直就像是一个神经病,没有一点是符合你蝴蝶谷大弟子这个身份的。” “你是说要我对你表现出平时那种样子?”紫苏皱了下眉头,“老实说,在你面前我不想那么做,身为一个合格的妻子,在自己最心爱人的面前,自然要褪去一切伪装,表现出自己最真实的样子。” “所以,是我眼力不够,怪不得你咯?” “实际上你不必这么自责的,因为被爱的人,即便是捅破了天也不算是错的。” 沈欢觉得自己没必要再和紫苏聊下去,如果继续聊下去,他肯定是会疯掉的。 “拿着,这是别墅的钥匙。” “这么多?”紫苏看着手里这一把钥匙感觉头都要炸了。 “里面的钥匙可以打开这里所有的房间,你自己上去看看,要是喜欢哪间就住哪间。”沈欢解释完以后,继续说道:“我还有点事儿,就先走了,有什么事儿的话你可以给我打电话。” “你去干什么?” “回家。” “你家不是在这里吗?” “娘家可以吗?” “好吧。”紫苏嘟着嘴,显然很舍不得沈欢离开,“你能不能再陪我一会儿,就一小会儿。” 沈欢皱眉道:“我有时间会过来看你的。” “可是——” “你知道我的脾气,已经说过的话我不喜欢再说第二遍。”沈欢的声音中带着一股不容拒绝的味道,紫苏听着又是一阵心花荡漾,感觉自己的灵魂都被沈欢给吸引住了。 好有男人味,不愧是被我紫苏看上的男人。 等紫苏的花痴幻想时间结束以后,沈欢早已经离开。 “你、你光让我给你打电话,你却连个手机都没有留给我!” 紫苏现在深刻的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被抛弃了。 在离开别墅以后,沈欢直接回了林家,按照往常一样的惯例,他没有先去找林妙诗,而是去见林老爷子。 林老爷子喝了口茶,“事情解决了?” “嗯,解决了。”沈欢最担心的就是林老爷子问这件事儿,不过越担心什么就越来什么,老爷子不仅问了,而且第一句就问了。 “那就好,那就好。”老爷子笑了笑,“既然回来了就去找妙诗吧,我知道你的性格,每次回来最想的是妙诗,但是最先见的却是我这个糟老头子,为了避免你以后埋怨我这个老东西,你以后回来,就直接回那个院子吧。” “哪的话,我心里最重要的人是妙诗没有错,但当初要不是林爷爷您力排众议,将妙诗抚养成人的话,我们两个哪会有机会在一起啊。” 林老爷子笑了笑,“好了好了,你这样的马屁我的耳朵都听得起茧了,赶快回去吧,你这一走,妙诗又是担心的不行,她的性格你是了解的,明明心里面很在意,但嘴上就是不说。” “以前我也是这么想的,但现在看来,我好像真的还没有一个电影重要。”沈欢笑声的嘀咕了一句,又和林老爷子客套了几下以后,他便返回了自己的爱巢。 令沈欢意外的是,他这一次回来,林妙诗并没有在看电视剧,而是和以前一样看起了杂志。 “你怎么不看韩剧了?” “抵制韩流,不看了。”林妙诗说着,将杂志合了起来,顺手拿起了另一本。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笑着说道:“就三十抵制高丽,也没必要连电视剧都不看了吧?出了韩剧还有很多电视剧啊。” “好看的都看过了,没看过的都不好看。” “那咱们抽时间去旅游?”沈欢试探性的问道。 林妙诗白了他一眼,“你觉得你有时间吗?” 沈欢干笑两声,厚着脸皮说道:“时间这种东西和胸一样,挤挤总会有的。” “算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早就知道嫁给你会有什么结果了。”林妙诗将杂志翻了一页,“夏天昨天来过,他说你要是有时间的话,就过去找他,他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儿,要和你聊一下。” 沈欢点了点头,“那我现在就过去?” “好。” “我们好像已经好几天没有见过面了吧?” “这不是常有的事情吗?” “你难道一点都不想我?” “我说不想你信吗?” “不信!”沈欢说着就把林妙诗给扑倒在了地上。 “你、你干嘛呢,我还没有洗澡呢。” “我已经用灵气给你清洗过了。” “那、那我们也得回到床上再做那种事情吧?” “不用,咱们好像还没在地上做过,就这次吧!” 沈欢说完,不顾林妙诗的反抗就直接开始正题,不多时屋内便浓郁的春光所遮掩…… 第1489章闹翻天的三人组 “将军,这事儿您真的不打算管了?按照他们这个玩法,咱们这总部迟早得塌了。”中尉满脸悲痛的看着夏天说道。 夏天看着四周摇晃着的墙壁,“再等等,等到欢子回来了,这事儿应该就解决了。” “可是欢少向来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等他回来,咱们这基地估计早就没了。”中尉咳嗽了两声,“要我说,您应该尝试尝试,看看能不能用武力镇压一下。” “你去镇压啊?” “我不敢。”中尉苦逼道:“那几位是什么能耐您又不是不知道,这雷我可扛不起。” “那你的意思是,这雷我就扛得住了?” “将军您不管怎么说也是少年英雄了,而且论实战能力比我们强多了,再说,您也和那几位认识不是。” “你不认识?”夏天没好气的说道,说完又无奈的叹了口气,“老周啊,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但这事儿真不是我能解决的,要解决的话只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义父回来。” “可是张老将军一直在处理那边的事情,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 “第二种呢,就是把警察给请过来。” “我们天组虽然和警察合作过不少次,但那都是他们协助我们,现在让我去求他们那不大好吧?” “没事儿,我这不说了吗,有三种办法呢,前两种不行,那咱们就用第三种。” 中尉一听这话,脸上忍不住露出了笑容,“您说您说。” “第三种就是等欢子回来。” “您、您这说了不等于没有说么。” 夏天眨了眨眼,“目前也就只有这三种办法了,你要是不乐意,那就自己解决去。” “我这、我这——将军,你——” 中尉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最后只好无奈的选择离开。 他这前脚刚刚走,沈欢的身形便凭空出现在了夏天的办公室里。 “夏天,我听妙诗说,你找我有事儿?” 夏天抬头一看,“我的亲哥哥你可来了。” “出什么事儿了?”沈欢一脸讶异的看着满脸苦逼的夏天。 夏天现在的表情,那叫一个声色并茂,就差没有流眼泪出来了,“你是不知道,自从你把那猴子丢在我这儿以后,阎罗王和大帝可算是找到玩具了,整天打打闹闹的,天组的基地虽然是用最昂贵的先进金属打造的,可也经不住他们这样折腾啊。” “你就是因为这事儿找我的?” 见夏天点头,沈欢没好气的说道:“这事儿你哪用得着找我啊,一巴掌把他们都给干翻不就得了么。” “我要是能早就这么做了,那还用得着等你回来啊。”夏天没好气的说道。 “按理说,以你现在的实力,不管是大帝、阎罗王还是猴子,应该都不是你的对手啊。”沈欢疑惑道。 夏天哭丧着脸说道:“你难道忘了吗?自从上一次阎罗王在灭道者手里吃了亏以后,整个人一直沉浸在怎么增长实力当中,他那什么天下无双神功,硬是被他又提高了一个档次,这还是次要的,主要是——他们三个要是分开,我打谁都打得过,可是,他们是三个打一个啊,我哪里打得过啊!” “你的意思是——” “你的实力现在应该比我厉害。” “我再厉害也不至于一个人一下子打他们三个啊。” 夏天却摇了摇头,一本正经道:“那里面猴子是不是听你的话?” “没错。” “你让他别动手,这样是不是就剩下两个了。” “是。”沈欢点头应答,他很想看看夏天能够想出什么办法来。 夏天一拍手,“这不就得了,到时候只要猴子不参战,你和我一起,就变成了二对二,这样阎罗王和大帝两个不老实也变得老实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沈欢说着,直接扭头走向了大帝等人所在的休息室。 “你干嘛去?” “找他们啊。” 夏天无语道:“咱们两个还没商量对策呢。” “刚刚你不是已经说过了吗?” “屁啊!我说的那个只是大概,详细内容还没跟你商——唉我说,你这么着急干嘛,等等我,等等我啊!” 大帝三人的休息内,此时一片乱糟糟的,孙悟空三人正在互相搏斗周旋。 三个人的实力就像是一个等腰三角形,谁都奈何不了谁,他们是都没事儿,可周围的墙壁就有事儿了,被他们打得是一个窟窿两个洞的,就差没直接塌了。 “好了,停手!”沈欢进去以后,二话没说,直接大喊。 “老大?!”不管别人有没有听到他说什么,孙悟空却是第一个就反应了过来,兴奋的朝着他跑了过去。 “猴头儿哪里走!”阎罗王二话不说跟了上来。 大帝一脸笑呵呵的模样,“欢子来了。” 他嘴上这么说,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 “老大!”孙悟空跑到沈欢身旁,一脸兴奋的说道:“这个地方真是太好玩了。” “小子躲开,这里没你的事儿,我们三个马上就要分出胜负了!”阎罗王一脸凶狠的说道。 大帝依旧是一脸笑,“欢子,你要不要加入我们?” “你信不信我把手镯给取了?”夏天这时也赶了过来,没好气的说道。 大帝一看这情况,瞬间疲软了,干笑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不玩了就是。” 阎罗王不以为然道:“你吓唬得了他,却吓不住我,猴头儿出来,要是英雄好汉,就别躲在沈小子的后面!” “师父,有话好说,咱们先停手。” “滚开!”阎罗王完全就是一副杀红了眼的模样。 “我说住手!”沈欢身上的气息也是猛然一边,散发出的龙威差点没将整个房间在瞬间捏成一团废铁。 阎罗王也被他这一手给整的冷静了下来,之间他一脸意外的看着沈欢说道:“你……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沈欢这边刚打算开口,阎罗王便兴奋道:“咱们两个比试一场!” 得,跟阎罗王这个武痴讲道理,还不如用拳头说话来的快。 不对,自己这次回来,本来就有想过找大帝和阎罗王来提示自己的实战能力,这个机会正好。 “成,咱们到外面比!” 第1490章一招败阎罗?! “你不是疯了吧?” 天组基地不远处的空地上,夏天一脸蛋疼的看着沈欢说道。 沈欢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既然没疯你和阎罗王较什么劲啊!”夏天没好气的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阎罗王的前世是谁,那可是能够和神势均力敌的存在,不,准确来说,是可以击败神的存在,虽然最后同归于尽了,但是——” “有什么关系?” “你不明白吗?”夏天急的咬牙,“我现在的实力强大吗?” “看对谁来说,对于凡人你强若神明,对于我来说,你的战斗力还可以。” “屁了,你就不能好好和我说话么!” 沈欢眨了眨眼睛,“我现在不是好好说话吗?” “得,简单跟你说吧,我现在的力量只是一世魂觉,准确来说还没有完全魂觉。” 沈欢点头道:“你说的我知道,根据大帝的说法,你如果已经完全魂觉的话,天道秩序就会恢复,但他现在还处于混乱的状态,你显然没有完全觉醒。” “我是一世,但是阎罗王这个家伙可是两世,如果他的两世力量觉醒,光是恢复到从前的状态,就不是一般人可以对付的,而且两世力量加起来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我知道啊。” 夏天一本正经的问道:“魂觉的触发条件是什么?” 沈欢想了想,回答道:“生死关头,我只知道这一个。” “没错,就是生死关头!”夏天深吸了口气,“你现在的实力我是看不透,不过我敢肯定,你比现在的我要强大,而阎罗王和我只不过是在伯仲之间,以他的性格,要是发现打不过你,肯定会拼了命去飙升战力。” “万一他的力量要是再一次得到提升,那你该怎么办?到时候他的力量强过你,甚至达到了可以击杀你的地步,你究竟是任由阎罗王杀了你,还是进行反击杀了他?” “你说的太夸张了,只不过是比试而已,阎罗王虽然是武痴,但是该有的分寸,他还是有的。” 夏天和沈欢在这边聊着,阎罗王却不耐烦了,“我说小子,你让我出来外面打,我已经到外面了,但是你拖拖拉拉这半天也没有动手迹象,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觉得自己变强了,就想要耍我这个当师傅的是不是?” “不敢,我这就过去。”沈欢走前拍了拍夏天的肩膀,“放心吧,不会有事儿的,就算事情真到了你说的那个地步,你和大帝猴子他们联手过来帮忙不就得了。” “真是一个疯子!有些时候我真的想不明白,你脑袋里装的到底都是一些什么东西。” 沈欢笑了笑没有说话,实战经验,这是一个实力在达到一定境界以后,必定会经历的一些瓶颈类难题。 沈欢以后想要在与敌人的表现中有出彩的表现,累积实战经验是他唯一的选择。 而目前实力与他相当的人并不多,只有大帝等人,若是不抓住这个好机会,等到需要实战经验的战斗时,那可就晚了。 “小子,现在就让你尝尝我的无双神功!”阎罗王大喝一声,直接挥拳而出,看样子像是在施展龙战八荒,但实际上又有一些不同,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阎罗王所使用的一定是硬气类功夫,讲求的是霸道和猛烈。 放在以往,沈欢肯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硬碰硬这种方式。 但这只是在确信自己实力可以呈现出压倒性优势的情况下,更何况如果继续选择硬碰硬这种无脑类解决方式的话,沈欢这一场比试的意义就白费了。 “小子,你还不出手,莫不是以为你的肉身已经可以扛下我的无双一击?” “不敢!”沈欢说着,调动体内的灵气,一拳蛟龙出海直接挥出。 阎罗王见状大笑道:“用我交给你的无相龙拳就想抵抗我的无双一击吗?痴心妄想!” “那就试试看!” 话音刚落,两人的拳头眼看就要撞在一起。 观战的夏天等人,自觉的撑起防护罩,因为谁也不知道,两人的对击会产生怎样剧烈的冲击波。 可就在这时,沈欢的拳头忽然改变了攻击轨迹,准确的说是以一种十分不科学的方式绕过了无双一击,就像是一条蛇那样,拳头做蛇头,整个缠绕到了阎罗王的手臂上,并且当拳头达到肩头的时候,沈欢的动作并没有停止,他的整个身体好像也变成了没有骨头一般的存在,以阎罗王的身体为圆心,穿梭了过去。 “这是?”夏天转而看向旁边的大帝问道:“这种类似东瀛忍法一样的武技,是你交给欢子的?” 大帝摇了摇头,“没有,我交给他的那套东西早就不适用了。” “猴子,你老大这招你见过吗?” 孙悟空也一样摇了摇头,“没有,我也是第一次看到,我现在都想不明白老大是怎么做到的。” “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就是他的肉身在重新铸造的过程中,并不是按照原本的状态塑造的,第二种就是他在无尽之岛上吸收了某种软骨或是无骨类妖兽的天赋。” “咱们当初也吃了,怎么没有获得过?” “不清楚,无尽之岛那个地方完全是由神创造的,上面有什么机制,我也搞不清楚,妖兽天赋这种东西应该是随机的。” “快看!老大又出招了。” “这是……刚才阎罗王所施展的无双一击?!”夏天脸色有些懵逼道:“欢子这小子什么时候也学会一眼就可以学会别人武技的技能了。” 在进入无尽之岛之前沈欢是不会的,但是自从击杀了那头和雄鹰一般的妖兽以后,沈欢的天眼当中便多了这么一项技能,沈欢称之为——鹰眼。 只不过通过鹰眼所获得技能,他只能发挥出原本六成的威力,不过作为突袭手段已经足够了。 “轰——” 一声巨响过后,阎罗王被直接轰入了地面。 “这就完事了?我没有眼花吧?欢子一招就把阎罗王给搞定了?” 沈欢的表情也十分诧异,就在他准备前去查看阎罗王有没有事儿的时候,天空中忽然出现了一道身影,“沈欢,我也来和你比一比!” 第1491章隐藏了实力的屠道者 “那是……屠道者?” 夏天眯眼看了一下忽然出现的人影。 孙悟空挠了挠头,“什么屠道者?我怎么没有听说过,不过看他的背影,真的很像老大的翻版啊,刚出来的时候,我还以为是老大的分身呢。” “嗯。”大帝点了点头,“这个屠道者的身份也十分的神秘,不过在实力上和我都有不小的差距,他来挑战现在的沈欢,恐怕走不过一个回合,毕竟阎罗王都不是沈欢的一合之敌。” 夏天却是摇头道:“那倒不一定……我总感觉这一次屠道者给人的感觉有些不一样。” “不一样?”大帝皱眉看了老半天,“我没感觉有什么不一样啊,那个灵魂还在,只是没有了小毛驴。” “你看着吧。”夏天笑着说道:“成长的可不是只有欢子一个人,放在以前你和阎罗王是站在等级链顶端的存在,但现在,你们最多也只是一流高手而已。” “嘿。”大帝听到这话不乐意了,但是又找不到什么好的话来反驳,按照他们世界中的这个时间点,自己和夏天确实有着不小的差距。 但要真是火力全开的情况下,大帝自认是不输夏天的。 只不过因为天道规则的限制,他想要火力全开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而且如果没有天道规则的限制,就代表灭道者也不会被限制,那么就算是现在的沈欢和夏天联手,或者说他们所有人加起来都不够灭道者一根手指头的力量。 天道规则的限制在某种程度来说,反而是帮了沈欢他们一个大忙。 镜头转回沈欢和屠道者的身上。 沈欢已经很久没有和屠道者打过照面了,在半仙之境的时候,沈欢就已经和屠道者比试过,单纯站在比试的角度来说,屠道者已经不是沈欢的对手。 但屠道者也说过,如果是生死搏杀,谁胜谁负还真不一定会有结果。 “你确定?”以沈欢如今的实力,再加上他对屠道者的了解,对方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自己的对手。 当初屠道者的出场之所以那么震撼,完全是因为以大欺小。 举个例子就是,一个超凡大师段位的存在,在没有符文和天赋的情况,虐杀白银黄金一流。 现在沈欢不敢说自己已经达到了最强王者,但至少也是超凡大师段位的存在,不同的是,这个家伙召唤师技能、符文天赋一个不少。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屠道者能够拿出本时间轴的实力,不然根本不可能和沈欢有过多的交手回合,刚刚被沈欢一回合就击败的阎罗王是最好的例子。 “哪那么多废话。”屠道者的语气有些不快的说道:“莫非你是看不起我?” “那倒没有。”沈欢干笑两声,“如果你执意要比试的话,我也没有办法。 “开始!”屠道者发出一声低喝,直接拔出了身后的古木剑,毫无任何绚丽的灵气,直勾勾的朝着沈欢的胸口刺去。 还是一样的水准,屠道者毕竟不是本时间轴的人,想要在这里得到实力上的提升,基本上是一种不大可能的事情。 就在沈欢准备开始还击的时候,阎罗王的身影忽然从坑中飞了出来,拦住屠道者以后,伸手就是一巴掌,“我和沈小子的比试还没完,轮不到你来出手!” 屠道者看到那几乎和高楼大厦一般庞大的罡气巨手,脸上没有任何的恐惧,拿着手中的古木剑勇往直前,没有任何返回的意思。 “糟糕!” 因为天道规则的限制,屠道者的实力大概在逐日境后期巅峰,亦或是半仙之境这个阶段,绝对没有可能突破到飞仙境初期。 而阎罗王因为修炼是古武,加上功法奇特,整体实力的表现应该在飞仙境初期之上,飞仙境中期之下的这种尴尬境界。 只不过阎罗王可以完全发挥出这套力量,屠道者就只能表现出表面力量,而无法达到火力全开。 沈欢所说的糟糕,就是怕屠道者受伤,虽然两人结识的过程并不愉快,甚至险些几次死在对方手中,但根据后来的几次接触,沈欢总觉得屠道者做出屠门灭道之事,有着一些不得已的原因。 并且两人也曾经合作过,那种天然的默契,也让沈欢对对方增添了一些好感。 “不用你出手!”屠道者看出了沈欢的意图,直接出生呵止。 沈欢下意识出现了一丝停顿,不知道为什么,屠道者刚刚开口的时候,沈欢有种莫名的熟悉感,这种熟悉感不是屠道者本身带来的熟悉感,而是另外一种,感觉上很难形容。 但让他动作出现停顿,是最终的结果。 “咔嚓!” 令人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出了飞行以外便没有任何灵气波动的屠道者,竟然一剑轻易的刺穿了阎罗王所发出的罡气巨手。 巨手以剑尖被刺的地方为圆心,整个碎裂,屠道者也从碎片中穿梭而过,直接到了阎罗王的面前。 阎罗王对于这个结果似乎也十分意外,不过他并没有出现像沈欢那样的停顿,而是身体自然做出了反应,一个勾手反击到了剑身上。 “叮!” 一阵罡气波动产生,阎罗王这看似普通的反击,实际上却包含了类似蛟龙出海的暗劲。 只不过这种暗劲的力量十分霸道,差点震得古木剑脱手。 “小子,没想到你还隐藏了一些实力,倒是挺有两下子的嘛。” “关公门前舞大刀罢了。”屠道者说着再次出击,最终低喝道:“狐灵出手!” “可是——” “还可是什么!这个时间轴上的发展轨迹几乎和我所在时间轴上发生的事情一模一样,沈欢的力量暴涨,很显然是去了无尽之岛,甚至可能和那个怪物一样,在神罚之中活了下来,并且产生魔性,若还留下他,这个时间轴所面临的必然也是毁灭!” “话虽然如此,可是这个世界上已经有了灭道者,他应该不可能在——”被称为狐灵的存在,1似乎还是有些迟疑。 她从一开始就是这般,虽然对沈欢有恨意,但还至于恨到亲自下杀手的地步。 “出手!” 听到屠道者在神识之中的怒喝,狐灵一咬牙绕过阎罗王朝着还在发愣的沈欢从冲了过去…… 第1492章沈欢,是时候让你下去见阎王了! 正在观战的沈欢,似乎丝毫不知道危险已经降临。 “叮!” 就在狐灵挥爪而落的时候,沈欢的体内忽然飞出一个身影,将对方的攻击给挡了下来。 “还没死心吗?” 出来保护沈欢的不是别人,正是狐仙苏璃。 狐灵没有预料到会有这样的结果出现,默不作声的朝着一旁飞去。 见状苏璃稍微松了口气,“你在想什么呢,刚刚差点被人偷袭了你知不知道?就算你不在意自己的生命,也应该考虑下老娘的感受好不好!老娘本来就没办法再拥有肉身了,如果现在再死了,就算是灰飞烟灭,也会让你内疚一辈子的好么!” 沈欢笑了笑,看着狐灵离开的方向说道:“我刚刚知道她要攻击我。” “那你还不反击?” “她的攻击没有杀意。”沈欢说着又朝屠道者那边看去,“其实我一直很疑惑,为什么屠道者和他的阴魂都会给我熟悉的感觉,这种熟悉的感觉绝对不是因为背影问题。” “大帝已经解释过了他和阎罗王和我背影相同的原因,但是屠道者却从来没有提过这件事情,你不觉得奇怪吗?” “我也告诉过你,那个坑我的家伙,特地提点过屠道者这个存在,想必他身上还藏着不少的秘密。” 苏璃哑口无言,现在他的实力已经不如沈欢,根本不知道该怎样反驳,再说一听这逼装模作样的语气就知道,是早就发了狐灵要出手,而故意装作没有看到罢了。 “鬼知道你脑子里整天想的都是什么。” “是啊,真要比较起来,你或许才是最了解我的人,毕竟咱们每天都在一块。”沈欢笑呵呵的说道:“除了妙诗,就咱俩坦诚相见的次数比较多了吧?” “滚!” “你怎么又生气了?” “老娘想生气就生气,再说,女人生气有理由么!” 沈欢眨了眨无辜的眼中,认真且严肃的说道:“有啊,像大姨妈这种东西简直就是一个万能的理由,像什么我要买衣服,因为我来大姨妈心情不好,只有买衣服才能发泄之类的……哦,对了,我忘记了,你应该是没有大姨妈的吧?” “沈欢一个王八蛋,老娘一定要杀了你!”苏璃大叫一声,伸手朝沈欢脸上就是一巴掌。 就在这个时候,刚刚溜走的狐灵忽然回来,击退了苏璃的攻击,“你凭什么打小欢子!” “老娘的男人,老娘想打就打,管你什么事儿!”苏璃没好气的说道:“还有,你刚刚不是准备杀了他吗,现在又来装什么好人!” “老娘的事儿不用你管!”不知道是不是苏璃说的话太难听,刺痛了狐灵,她说起话来也是一反常态,颇有一种不服就干的样子。 “狐灵,你究竟动不动手!”正在和阎罗王大战的屠道者猛然发出一声大喝。 狐灵咬了咬牙,对着苏璃说道:“小狐狸别怪本座没有提醒你,这事儿你最好少管!” “我、你——你这个臭娘们变化的也太快了吧!” “千金难买我愿意,老娘愿意你怎么着吧!” “嘿,我这暴脾气!”苏璃气哼哼的说道:“小娘皮,你有本就显露真身,咱们干上一架!” 狐灵看了看沈欢又看了看屠道者,冷哼道:“干就干,老娘怕你不成。” 话音落下,双方同时实化了身躯,两人的装扮有些类似,都是唐朝那种长裙装扮,只不过一个是一袭白,一个是满身红,并且狐灵的脸上还待了一个白色的面纱。 除此之外,两人额头上的花钿,一个是青色一个红色。 “怎么,不敢以真面目示人么。” “老娘想怎样是老娘的事情,和你没有任何的关系。”狐灵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别说那么多废话,咱们手底下见真章!” “正有此意!” 两人说着,便扭打到了一块。 沈欢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他现在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两个女人给他的感觉,不像是要拼个你死我活,更像是——妒火中烧,互相争宠的女人。 “可能是错觉吧,苏璃做出这样的举动我还可以理解,但狐灵这么多,多少有些说不过去。”沈欢摆了摆手,索性不想了,根据狐灵和苏璃争斗的情况来看,两人的实力应该在伯仲之间,最差的结果也是一方受伤,出不了人命,并且两人大都的地点距离自己这么近,想要阻止的话很容易。 相比较起来,还是阎罗王和屠道者的战斗更吸引视线。 两人打了这么久,竟然一直是不分胜负的局面。 按照道理来说,不是本时间轴的人,想要提升实力是非常困难的。 这一点从大帝身上可以明显看出来,至于阎罗王为何能够提升能力,应该和他古武者的身份有一定关系。 屠道者名字上很明显是和道修过不去,但其境界实力,却是纯正的道修。 这样看的话,修炼提升力量的可能几乎没有了。 要说隐藏实力的话,沈欢也是有一些不大相信的。 如果屠道者是隐藏实力的话,当初两人独处的时候就可以杀掉自己。 看到这儿,沈欢不免感叹道:“看来有机遇的人不止是自己。” 大帝却是越看越心惊,“好家伙,就按照这种程度的比试,我要是亲自上阵的话,说不定还要在屠道者这个小子手里吃亏呢。” 夏天也忍不住感叹:“没想到屠道者隐藏的这么深。” “这个叫屠道者的有两下子,可要是碰上俺老孙的话,就没那么幸运了。”孙悟空啧了啧嘴,“俺老孙实力没办法完全发挥,完全是因为没有趁手的兵器,若我手中也有一根如意金箍棒的话,那情况可就好多了。” 大帝笑呵呵的说道:“这个好说,我已经通知过炼器宗的人了,没有如意二字的金箍棒,恐怕很快就可以打造好了。” “真的?”孙悟空的表亲瞬间兴奋起来。 “轰——” 几人正说着话,天空忽然传来一声巨响。 他们抬头一看,一个人影快速的砸入了地面,被击败的人,竟然又是阎罗王。 不等众人回过神来,屠道者已然走到沈欢身前,用古木剑直指其胸口说道:“沈欢,是时候让你下去见阎王了!” 第1493章华丽且凌厉的强大剑术 屠道者说完就打算出手,沈欢却忽然抬手道:“等一下!” “你还有什么遗言?”屠道者皱眉道:“看在我们相识一场的分子上,我给你这个机会!” “遗言?”沈欢笑了笑,“你说的太夸张了,我只不过是想问几个问题而已。” 屠道者冷酷道:“问吧,对于将死之人我向来很仁慈。” 屠道者表现得越是冷酷,沈欢就越想笑,但人家怒冲冲的说要杀自己,自己要是不停在笑的话,估计也会引来对方的不满,想到这儿,沈欢收起笑容,问道:“第一个问题,你是不是隐藏了实力?” “没有!” “这就没了?” “我不想和你有太多的废话。”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一个大男人这么凶巴巴的,真是——” “看来你没有问题了。”屠道者说着便将手中的古木剑刺了出去。 “嗖——” 虽然没有灵气波动,但是剑速极快,这要是放在沈欢还没有突破到覅诶西安经的时候,说不定一下子就会死在对方手中了。 可惜的是,沈欢早已不是当初的沈欢,这样的速度虽然够快,但还不至于让他躲不过去。 “叮!” 一声脆响响起,沈欢直接将他刺来的剑用手指给震退到了一旁。 “第二个问题,如果不是隐藏实力,你的实力为何会提升的这么快?” “我动用了秘法。” “动用了秘法?”沈欢愣了一下,侧身躲过屠道者刺来的第三剑,“第三个问题,你是谁?” “屠道者!”再次刺空以后,屠道者嘴角充满了愤怒,他似乎没有想到沈欢会进步的这么快,即便是动用秘法也没办法轻易击败对方。 “我要的是你在原本时间轴上的名字。”沈欢夹住古木剑向后扯动了一下,试图将古木剑给夺走。 “你不需要知道!” 可屠道者也不是吃素的,直接扭动手腕,古木剑上也猛然出现剑气,打算将沈欢的食指和中指直接搅碎。 “唉。”沈欢叹了口气,唯有松手,在对方不弱于自己的情况下,沈欢可不敢硬扛剑气,再说他还未开启不灭金身诀,肉身虽然强大,但面对实力突飞猛进的屠道者他还是觉得稳妥一些比较好。 “那我就第四个问题,你为什么想要杀我?”这一次沈欢没有再采取防御的姿态,而是忽然召唤出斩魂,抡出一个大圆圈,将贴身猛攻的屠道者给逼退到了一旁,“我总感觉你刚开始的目标就是我,无论是击杀道修门派中人,还是将生死牌发给妙诗,一切一切似乎都是为了杀我。” “如果只是为了杀我的话,你大可直接出手,根本没有必要绕那么大的弯子。” “因为你该死!”屠道者一个转身,古木剑身忽然一亮,嘴中轻喝了一声,“风花雪月!” 周围的景象开始出现大幅度的变化,像是凭空增添几道雪花。 沈欢看到这个情景,不由得皱了下眉头,“携带幻术的剑术?” 龙威!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沈欢直接动用了龙威改变了屠道者的攻击轨迹。 “这个招式好熟悉。”观战的夏天忍不住嘀咕道:“我总感觉在哪里见过。” 大帝也忍不住点头道:“是啊,我也发现这个剑法好像出奇的熟悉。”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孙悟空猛然提高语气,“这他妈不就是刚才击败阎罗王的那几个招式之一么,你们看了这半天白看了啊!” “原来是这样。”大帝和夏天同时感叹了一句,但是看脸上的表情似乎还是十分疑惑。 屠道者没有攻击得手,脚踩雪花,身法奇异变幻,整个人看起来极其飘逸,“踏雪摘星!” “好剑法!”沈欢使用灵狐步急忙后退,与此同时开口问道:“我该死这个理由你用了很多次,反正我也要死了,你也应该给我一个比较合适的理由不是吗?” “不用!”见沈欢躲了过去,屠道者咬牙切齿再次使用新的剑招,“飞仙揽月!” “你不觉得这样太敷衍了吗?”沈欢继续躲闪,同时对屠道者的招式评价道:“华丽之中不失凌厉,确实是十分厉害的剑术,之前怎么没加你使用过?” “那好,我就给你一个不敷衍的理由,对于你这样的恶魔,自然是人人得而诛之!”屠道者手拟剑诀,抚过剑身,“我所使用的剑招,岂是你这种半道出家的人可以比拟的!” 遮天焕日! “看来咱们是没得聊了。”沈欢的语气颇为无奈,感觉就像是一个被丈夫抛弃的怨妇。 “哼!我们之间本身就没什么好聊的。”说着,半空中忽然出现了数个屠道者的身影。 仙影无踪! “蜃龙千幻!”沈欢也使用出了类似的招式。 “没用的,你的无相龙拳绝对无法和我的剑法相匹敌!”半空中的幻影同时将手中的古木剑举过头顶,然后迸发亮光,当光芒消散的时候,一把短剑从古木剑中脱颖而出,“阴阳逆乱!” “二刀流?”似乎对于这一次的剑招是,沈欢十分感兴趣,收回斩魂,同时召唤出了寒魄和泣血,“我也来。” “气荡四方!” 轰—— 屠道者体内忽然迸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似乎是想要和沈欢的龙威抗衡。 “还差了点。”沈欢剑走游龙,刀行影虎,虽然没有施展神通但看威力上一点也不比屠道者的二刀流差。 “差吗?接我一招,剑扫八荒!” “叮——” “厉害。”沈欢发出一句感叹,这种状态才是他想要的,也只有这样才能积累他的实战经验。 “纵横九州!” “轰轰轰——” 地面、山崖、树木,上面全都是屠道者施展剑招所留下的痕迹。 “剑气凝而不散,这个屠道者的剑招已经有了几分剑意,不简单啊不简单。”大帝捋了捋胡子,表情颇为震惊。 夏天却依旧眉头紧皱,“这个剑招是……熟悉,真的太熟悉了,我怎么就想不起来名字呢?” “沈欢,咱们这样打下去没有意思,你可敢接我最强的三剑!”屠道者说这话的时候显得有些心急。 “激将法吗?”沈欢面带笑意,“我同意了。” 屠道者嘴角翘起一丝笑意,“那你就等死吧!” 只是瞬间,天地变色,一个巨大的红色虚影,手持一把奇形怪状的兵刃,以背对的方式出现在了屠道者的身后——剑魔回首! 第1494章阎罗王恢复记忆了?! 庞大的虚影在瞬间转过身来,身上的装甲是华夏古代将帅所穿的盔甲,在头盔上长着两个犄角,面容虽然被遮住了大半,但仍旧可以看出几分狰狞。 双眸迸发着紫光,发出阵阵咆哮,举起手中的怪异兵刃,朝着沈欢横斩而去。 “咔嚓——咔嚓嚓——” 怪异兵刃所过之处,发出阵阵碎空声,听上去就像空间被那兵刃强行斩断了一般。 沈欢这一次感受到一种强大的压力,这个剑招和之前的剑招相比,力量最少提升了数个档次。 “乱舞春秋!” 现在凝聚灵气进行反击,肯定是跟不上的,他唯一的办法就是使用大范围性的剑气招式,在阻挡劈来的怪异兵刃同时,借机让其它穿越过去的剑气击中屠道者。 像这种类似大招的神通,一般只要击倒施术者就可以打断。 “叮叮叮——” 出乎沈欢意料的是,他所发出的那些剑气,竟然全都被屠道者轻易用二刀流给挡了下来。 “这就是你的反击之法吗?如果只是这样的话,后面两个剑招我已经没必要再施展了。”屠道者的语气中充满了自信,似乎他一早就料准沈欢是挡不住这一手剑招的。 “试试看。” 沈欢说着,将泣血收起,他并不擅长二刀流,之所以使用二刀流只不过是为了应景罢了。 说白了就是做做样子,免得屠道者那边太过嚣张。 当他举起寒魄的时候,周围的灵气发生了大幅度的变动,寒魄好像变成了一个漩涡,疯狂的吞噬着周围的灵气。 “这是什么招式?”夏天一脸疑惑的看着大帝问道:“我记得欢子的招数都是你交给他的。” 大帝摇了摇头,“我教给他的那些剑术算不上高端,这一招并不是当时的他能够教育的,不过……这一招颇有几分当年我们自创那招天剑的既视感。” “这一招我也没有见老大用过。”孙悟空感叹道:“这种强大的灵气波动,招式一定很厉害,即便是我的肉身都不一定能够承受得住……这个叫什么屠道者的应该要栽了。” “那可不一定。”阎罗王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深坑当中爬了出来,“屠道者那个小子成长的很迅速。” “不是我说你,阎罗王,你怎么会轻易的败在屠道者的手中?这不科学啊!”大帝讲的很认真,但是表情上完全是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阎罗王听到这话皱起眉头,直接一脚踹在了大帝的屁股上,其速度之快,让大帝根本来不及反应,“你这傻哔叫谁阎罗王。” “卧槽!傻哔,你他妈再踢老子一下试试!”大帝也来了脾气,不过看表情上应该是对阎罗王有所忌惮,虽说刚才没有进入战斗状态,但他和阎罗王两个向来是差不多的水准,就算是偷袭也至于狼狈到那种地步。 所以他怀疑,刚才阎罗王在和屠道者的比试当中,根本就没有使用全部的力量。 “你知道我的脾气,别人打我一下,我必定要打他十下,当年你踹老子屁股那么多次,可还没有还完呢。” 大帝一听这话,瞬间愣住了,目瞪口呆道:“卧槽,你个王八蛋恢复记忆了?!” “王八蛋骂谁?” “得了吧,你这个机智的反驳方式早就不流行了。”大帝没好气的说道,说完仔细打量了一下阎罗王,“傻哔,你恢复了多少记忆?” “不多不少,正好够用。”阎罗王叹了口气,“你也知道,穿越时间轴会失忆是很正常的事情,想要保留住记忆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就是保留一些重要的记忆,将那些不太重要的记忆作为消耗,第二种,那就是保留所有的记忆,要么全都记得,要么什么都记不住。” 大帝点了点头,“我知道,我就是选择保留所有记忆的冒险方式,你应该和我一样,怎么会说不多不少呢?不应该是全都记得吗?” 阎罗王的实力要比大帝强一些,按理来说,保留的记忆应该比大帝更多一些,但他这个说法却让大帝很疑惑。 “如果全都记得那就好了。”已经恢复记忆的阎罗王咬了咬牙,“我在穿越的途中遇到了一点麻烦。” 夏天面带不解,“麻烦?” 阎罗王看了夏天一眼,又看了看大帝,瞬间便明白了两人的关系,“嗯,被袭击了。” 夏天试探性的问道:“是灭道者那个混蛋吧?” “灭道者?”阎罗王明显愣了一下,“不应该啊,那个家伙已经被斩杀了,不可能再来到这个世界吧?” “咳咳……”大帝被呛得不轻,“在你的那个世界,灭道者也被斩杀了?” 阎罗王语气淡定道:“嗯,他出来的时候挺跳的,还扬言要成为神的传人之类的,欢子看不惯就把他一剑给砍了。” “你……你说欢子一剑就把灭道者给砍了?”夏天吞了口唾沫,“不可能吧,灭道者的实力深不可测,即便是现在的我们都不是对手,你们怎么可能一剑就砍了?” “不是我们,是欢子一个人。”阎罗王纠正道:“那种垃圾货色,还轮不到我们三个一起出手。” 大帝一脸不解道:“不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如果你们那个世界没有被灭道者给破坏的话,你又是为了什么穿越时间轴的?” 阎罗王皱眉道:“难道你们不知道吗?” “什么?” “神——” 阎罗王这边话还没有出口,天空便发出一阵刺儿的轰鸣。 只见沈欢拿着一把四十米长的巨剑,与那个虚影手中的怪异兵刃碰撞在了一起。 迸发巨大爆破声的同时,屠道者身后的那道虚影也应声而碎。 “哦?”阎罗王饶有兴致的说道:“看来这个时间轴上欢子的成长进度也不慢么,竟然一下子就击破了绝命十三剑的第十剑,剑魔回首。” “绝命十三剑……”夏天嘀咕了两句,忽然猛地一拍巴掌,“我想起来了,这不是牛十三创造的剑招么!当时我只觉得有些意思,没想到发挥出来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威力。” 阎罗王点了点头,“没错,绝命十三剑正是师父所自创的剑招。” “等一下?!牛斌什么时候成你师父了!他不是你徒弟么?” 夏天一脸懵逼的看着恢复记忆的阎罗王…… 第1495章阎罗王那个世界的剧情 “什么跟什么啊!狂仙牛十三是我师父,什么时候又变成我徒弟了?”阎罗王没好气的说道。 “什么跟什么啊!牛斌就是一个武侠小说爱好者,什么时候变成狂仙了。”夏天以同样的口气说道。 就在阎罗王准备询问的时候,大帝举了举手,“那啥我忘了说,那个牛斌很可能是狂仙的转世。” “师父转世了?!”阎罗王一脸震惊的看着两人。 夏天却是一脸懵逼,“什么转世?大帝这事儿你怎么从来没有跟我说过。” “我这不是忘了吗,在我的那个世界,并没有碰到牛十三的转世,而且到最后他也没有露面,所以我就觉得这个人不是很重要……所以我就——” “傻哔,你说清楚,师父真的转世了?”阎罗王看起来十分激动。 大帝吞了口唾沫,说道:“是啊,牛前辈转世了。” “该死!”阎罗王暗骂一句,“要是早知道师父的灵魂也可以转世的话,那种情况下,我怎么都不会选择跑路,反而应该留下来!” “对了,你还没有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大帝急切道:“据我所知,大部分时空都已经被灭道者给毁灭了,为什么你的那个世界没有?既然没有灭道者你又是为什么逃到这个世界的?” 阎罗王点了点头,“你们的世界发生了什么我不清楚,但是在我们的那个世界,灭道者就是一个垃圾。” “他刚刚出现没有多久,就被我们给消灭了,当时正好是欢子用中医拯救世界,被最高联盟封为医王的时候。” “最高联盟?” “嗯,当时为了对付蔓延到世界各地的御日神阁所成立的联盟组织,成员都是各国首脑,简单来说,欢子等于被全世界的人们所承认,成为了世界级的医王。”阎罗王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当时欢子成为医王以后,灭道者出现了,出现后就被干掉了。” “对于欢子来说,让中医重新回到世界舞台的愿望完成以后,他就准备带着林妙诗她们回到家乡隐居,至于御日神阁留下的烂摊子,就由我和夏天大傻哔来收拾。” “你能不能说大帝大傻哔?你直接说夏天,我这里有些——”夏天似乎有些不习惯傻哔这个称呼,虽说面前这个站着的人,算是异时间轴上的楚歌,但毕竟不是本时间轴上的楚歌,他多少有些接受不了。 “不用,反正你俩都是傻哔。”阎罗王说着眉头一皱,“你们到底还想不想听?” “想!” “那我就继续说下去。”阎罗王这边刚准备说下去,天空中传出的巨大能量波动,再一次吸引住了众人的视线。 这一次屠道者身后站着的虚影不再是一个紫色身影,而是一个光芒万丈的黑发白衫就剑客,一手持剑一手拿着酒葫芦,天空也不知何时变成了黑色,一轮圆月漂浮当中,那虚影看着明月,像是在吟诗作对。 “绝命十三剑,第十一剑,剑仙望月。” 阎罗王再次说出了这一招剑术的名字。 “这个威力比之前的剑魔回首威力还要大,神通并不多的欢子,应该没办法挡下了吧?”夏天说着就有上去帮沈欢一把的意思。 可是他刚走半步,就让阎罗王给拦了下来,“放心,绝命十三剑虽剑剑诛心,但也要看是什么人使用,再说欢子的实战经验极其丰富,只是第十一剑应该还伤不了他。” 夏天看向沈欢,看到那小子一脸轻松以后,就知道阎罗王的推断不假。 如果打不过的话,以沈欢的性格就算不面露凝重,也不至于露出这么开心的样子。 “痛快!”沈欢大叫一声痛快以后,低喝一声,“寒魄我感觉到你的兴奋了,出来吧!” 说完,寒魄发出一阵巨大的剑鸣,一个巨大虚影也随之飘了出来,正是器魂本身——青鸟。 “嗯,这个时候欢子的万魂乾坤,已经初具规模了。” “万魂乾坤?”夏天又来了兴趣。 阎罗王耐心的解释道:“所谓万魂乾坤是欢子自创的剑招,这些剑招只有搭配神兵千幻的时候才能够施展,简单说就是一种剑、人、魂、天,四者合一的剑术,现在欢子还处于人魂合一的状态,估计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创造出剑魂十八了。” “啾——” 寒魄发出一声鸣叫,朝着剑仙虚影冲了过去。 “轰——” 两者每一次撞击都会发出巨大的爆破声,似乎整个天地都随之颤抖。 既然沈欢这边一时半会儿不会出事情,几人也就不关心了,继续让阎罗王继续刚才的话题。 “我刚才说到哪里了?” 夏天提醒道:“你说欢子成为医王让中医站在世界舞台以后,就选择了隐居,而我们则继续收拾着御日神阁留下的烂摊子。” “对,我们收拾干净御日神阁以后,就打算各干其事,你这傻哔选择继续修炼,希望能够快一点再一次掌控天道,一面人世间所产生的负面能量导致天道再一次发生异变,而我准备再一次踏入星域旅途当中,去寻找那些我还未找到的红颜知己们。” 说到这儿,阎罗王的表情忽然开始凝重,“可就在这个时候,欢子忽然身负重伤的找了我。” “欢子身负重伤?按照你刚才所说的,我们几个的实力应该都不差吧?” “按照当时的情况来讲,应该是整个银河星域中最强的三个存在了。”阎罗王叹了口气,“当时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就询问欢子。” “只是当时欢子似乎是有什么苦衷,没有对我说,只说要求我一件事情。”阎罗王看着天空中正在战斗的沈欢,“你们和欢子打交道的时间应该不算短了,也知道欢子的性格,他从来不喜欢求人,就算对象是我们也一样,至少在我们的时间轴上,欢子是第一次用求这个字和我对话。” “他让我去找夏天,我们两个汇合以后,开始易容,变成什么样子无所谓,但是背影一定要和他一样,然后在世间开始行走,若是遇到追杀,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使用他交给我们的口诀逃跑。” 大帝眼神有些凝重,“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欢子交给你们的口诀就是穿越时间轴的口诀吧?” “没错,我和夏天分开没多久就遇到追杀,我打不过就使用口诀逃跑,但对方似乎早就知道我会用这么一手,在时间上进行了埋伏。” “那个我能问一下,当时你们大概都是什么境界吗?”夏天小心翼翼的问道。 阎罗王语气平淡道:“玄仙。” 但就是这平淡的两个字,让所有人都露出了震惊的神情,“什么?!” 第1496章屠道者的真容竟然是?! 之前在无尽之岛的时候,孙悟空了解到了什么是仙位,他告诉沈欢以后,沈欢也告诉了夏天等人。 仙位分为,由低到高分为散仙、地仙、天仙、玄仙、金仙、大罗金仙,以及传说中的真仙,和理论上不可能存在的寂灭真仙。 散仙等于飞仙境初期,地仙等于飞仙境中期,天仙等于飞仙境后期,而之上的玄仙、金仙、大罗金仙,则可以视为新的级别来看待。 阎罗王所说的玄仙,那可是超越飞仙境的存在,莫说在他们的那个时空内无敌,就算是来到这个时空也一样是无敌的存在。 灭道者是强大,可最多也是飞仙境后期的存在,面对玄仙,也只有被一巴掌拍死的份儿。 “不可能吧。”孙悟空不知道阎罗王是什么身份,也正是因为他不知道,且听得迷糊,所以他半天都没有说话。 不过仙位他是懂得,毕竟获得一手资料的人就是他,“如果你是玄仙之位的话,怎么会打不过屠道者那个家伙,那个家伙的具体实力是多少我不知道,但是他连老大都打不过怎么可能打败有着玄仙之位的你呢。” 阎罗王看了眼孙悟空,似乎对于这个打扮和传说中齐天大圣十分相似的猴子并不怎么熟悉,“第一我不是被屠道者打败,而是故意留手,第二我刚刚说过,我在穿越时间轴的过程中受到了埋伏,身受重伤,加上这个时间轴上天道规则的限制,没办法发挥出全部的威力。” 孙悟空却是不信,“受伤?无论怎么看,我都看不出来你受了伤啊。” “以你地仙的境界当然是看不出来的。” 一听阎罗王一眼就看出了自己的境界,孙悟空顺间可以确定,阎罗王之前有着玄仙的实力了。 夏天不解道:“既然你已经拥有飞仙境之上的力量,为什么还是被人击败?” “玄仙之境上还有很多境界,有比我强的存在很正常。” “你刚才不是说,你们三个在你们的时间轴上可以说是当世最强了吗?” “话是这么说,但情况却不是这么一个情况。”阎罗王苦笑道;“至少当时我的想法和你们一样,但是在和他们交手之后,我就知道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所以,你虽然穿越时间轴了,但是并不知道当初欢子为什么让你模仿他的背阴对吧?”大帝做了一个总结以后,表情懊恼道:“这剧情和我的那个时间轴上一点也不一样啊!” “你们那个世界发生了什么?” 大帝无奈的叹了口气,“别灭道者团灭了,最后整个世界都被毁灭了。” “彩笔。” “你说什么。” “灭道者那样的小角色都解决不了。”阎罗王面带不屑道。 大帝捋了捋袖子,“你是不是想要打架!” “你打得过我么?” “你——” “好了,阎罗王你们不要吵架了,既然阎罗王的时间轴上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待会儿瞪欢子和屠道者比试完毕,咱么就上去问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傻哔。”阎罗王一脸怒气的看着夏天说道:“别叫老子阎罗王,叫我楚歌就好。” “但是这个世界上已经有一个楚歌了,你属于外来户,总不能叫你异时间轴的楚歌吧?这称呼也太特么长了。”夏天没好气的说道。 阎罗王皱了下眉头,“那就叫我慕容雪歌吧,反正老子转世投胎的次数多,哪个名字都能用。” “尼玛!”大帝不乐意了,“老子就转世一次,叫什么。” “傻哔,这个名字就挺合适的。” “嘿,我看你是真的想打架了!” “彩笔。” “我——” “我什么我,看很么看,再我再看你依旧是个彩笔加傻逼。” “你才傻哔!” “反正咱俩都是傻哔,随便你骂,傻哔。” 此时的阎罗王——不对,应该称呼为慕容雪歌,就像把自己变成了一坨屎,你说打他一顿泄气吧,把手弄脏了更恶心。 反正不管怎么弄,结果都是一样——恶心! 夏天只好充当转移话题的角色,“阎罗——慕容雪歌太长了,我还是叫你雪歌吧?” “没问题。” 有关阎罗王的新称呼,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雪歌,你刚才说对屠道者的时候保留了实力是怎么回事儿。” “我当时打着打着脑子里突然多出了很多记忆,这些记忆里面就存在着关于屠道者身份的讯息。” 大帝听到这话,得意道:“这屠道者该不会是你的姘头吧?” “放屁!”雪歌没好气的说道:“兄弟妻不客气,不是,我是说,兄弟妻不可欺。” 大帝听到这话,身躯一颤抖,“兄弟妻,莫不成这个正和欢子战斗的是——是媚儿不成!” “媚儿?!”一听到这个名字,夏天的表情开始变得激动起来,“是了,那个狐灵很明显是狐仙一族的,能够操纵狐仙一族的灵魂,是媚儿无疑了。” “屁啊!”雪歌一脸被自恋恶心到吐的表情,“你们两个牛头人能不能见个女人就说有可能是苏媚儿啊!” “不是媚儿,又是兄弟妻,那是谁?” “就是——” 雪歌正准备揭露真相的时候,天空再次发出一阵巨响,这一次巨响比之前的任何一声都要大,灵气对拼所产生的真气波动,差点没把在地上观战的三个人给吹飞了。 “你刚才那一招叫做剑神一笑对吧?”沈欢笑着说道:“很强大的招式,但是似乎并没有办法击败我。” “这、这怎么可能,你的实力怎么可能这么厉害,难道、难道你的实力真的已经和那个魔头没有任何区别?”屠道者发丝背后的眼眸当中充满了震惊。 沈欢挽了一个剑花,“你在说什么我不清楚,但是接下来应该由我出手了对吧?我不管别的,如果你输了,就我问什么你说什么,如何?” “那也得等你赢了再说!” “简单。”沈欢脸上带着蜜汁自信的笑容,“不过在询问之前,我还想看看你的真正面目是什么。” “寒魄。” 沈欢身后的寒魄听到召唤,直接化为一阵青光涌入了沈欢的身体当中。 紧接着,他的速度突然加快,化为一条青色的光线,瞬间便穿过了屠道者的身体,与此同时周围的时间仿佛定格了一般。 等到时间再次开始流逝,屠道者连帽衫上的帽子,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让我看看,你这个屠道者究竟是何人。”沈欢闪现而过,同时掀起一阵大风,刮开了遮掩屠道者真容的发丝。 当看到屠道者的面貌时,沈欢好像遭受了雷击一般,整个人愣在原地,满脸的不可置信,“这、这……妙、妙诗?!” 第1497章她是林妙诗的话,你是谁?! 沈欢看到屠道者的面容以后,整个人都傻在了原地,脸上除了震惊还是震惊,因为屠道者的面容根本就是短发版的林妙诗。 那种冰冷的眼神…… “我知道了!”沈欢忽然大笑了起来,“好你个屠道者,竟然这么玩我,易容术,不错的选择,但是你刚才应该趁机攻击的我的,只可惜你没有。” 屠道者没有说话,紧紧的盯着沈欢。 夏天等人也是一脸的震惊,“我靠,这、这该不会是我眼花了吧!” 大帝同样是一脸震惊,不过他所震惊的目标不是屠道者的真容,而是刚才说话的雪歌,“你一早就知道了?” “刚刚知道的,虽然她的实力不错,但是在我面前想要隐藏真面目还是不可能的。”雪歌笑了笑,“其实以欢子的实力,想要发现也很简单,只不过他在拥有这样的实力以后,并没有打算用天眼去看屠道者的真面目,不然他会比我更早发现。” “这个叫屠道者的,长得好生俊俏。”孙悟空并不知道林妙诗是个怎样的存在,除了对容颜惊叹以外,便没有了任何的想法。 “不是,阎——雪歌,你的意思是,这个屠道者,真的是林妙诗?不是我的意思是说……她真的是异时间轴上的林妙诗?” 夏天有些懵逼,比较起来,他并没有办法直接接受这样的事实。 雪歌耸了耸肩,“没错,要不是这样,你以为我会任由对方打我?” “可是……如果是林小姐的话,她为什么要啥沈欢的呢?这、这完全不科学好么!”夏天是怎么也想不通其中的关系。 雪歌摊手道:“你这样问我的话,我就不知道了。” “咱们要不要上去看看情况?”大帝开口提议道。 雪歌没好气的说道:“人家的家事儿,你瞎参合什么啊。” “但是看欢子的样子,他并不相信,对方就是林小姐啊。” “现在不相信,不代表待会儿不会相信,慢慢看吧,这样有意思的场景我也很久没有看到了。”雪歌有些幸灾乐祸的说道。 “哦,我明白了!”夏天瞪眼看着雪歌说道:“你故意战败,不光是因为知道屠道者就是林小姐,最主要的是,你想亲眼看着他和欢子交手……” “恭喜你答对了,可是没有奖。” “我说你这人也太恶心了点吧。”夏天脸上写满了嫌弃。 雪歌不以为然道:“什么叫恶心?我这叫好心懂吗!虽然不知道异时间轴上的林妙诗为什么这么恨欢子,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什么?” “她爱欢子,至少曾经爱着欢子,只要这份爱意没有消失,她就不可能真的伤害欢子,并且十分有可能,被欢子再次虏获芳心。”雪歌嘴角翘起一丝贱贱的笑容,“你想一下,如果欢子处理好了与这位异时间轴林妙诗的关系,那是不是就是说,欢子娶了两个林妙诗?” “两个林妙诗又如何?”大帝和夏天丝毫感觉不到雪歌这话中的爽点在哪里。 “笨啊你们!”雪歌一脸无奈,准确来说是一幅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你们好好想想啊,两个林妙诗,但是个性又有些不同,在这种情况最容易发生什么事情。” “发生什么事情?” “两个长相完全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啊老大!”雪歌摇了摇头,“不对,就算是双胞胎也不可能长得一模一样。” “试想一下,姐妹双收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双胞胎。”雪歌说完无奈的叹了口气,“当年我唯一的遗憾不是没能击败神,而是没有收一对双胞胎当老婆啊!” “滚!刚才你还有脸说我们是牛头人,大哥是牛头人的人明明是你吧!”夏天先是一番义正言辞的控诉,然后一本正经的说道:“不过没听你说之前倒是不觉得什么,现在你这么一说,我好想忽然感觉很爽的样子。” “傻哔,这本来就是很爽的样子好么。”雪歌再次开始了yy之旅,“你想象一下,两个长相一模一样的女人,一个穿着白色的情趣连体内衣,一个穿着黑色的情趣连体内衣,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等待着你的临幸。” “大哥,别说亲自体验了,光是想象一下就够爽了啊!” 咕咚——咕咚—— 看着吞口水的三人,孙悟空一脸不解的问道:“你们究竟想到什么事情,怎么全都是一副,好像看到什么好吃了的样子?” “是这样。”大帝好好给孙悟空解释了一下。 孙悟空挠了挠头,“这有什么好溜口水的,在我看来,长得好不好看都一样啊,女人这种东西根本就没有任何用处啊。” “就算不谈爱,你也要传宗接代啊。”夏天无语道。 孙悟空皱着眉头,“传宗接代?俺老孙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不需要传宗接代,而且俺老孙最讨厌的就是小孩子。” “那万一你有一天想要小孩子了呢?” “那就随便找一块看得过眼的石头啪一顿就好了啊。” “噗——”原本还有脸淡定的雪歌差点没把血给吐出来,至于夏天和大帝,全都是一脸的懵逼。 “你笑什么?” 看着仰天大笑的雪歌,孙悟空内心是非常不乐意的。 雪歌拍打着孙悟空的胸口,“兄弟那叫什么名字?你这个朋友我必须结交一下。” “孙悟空,齐天大上,地上行者,说的就是我。” “好!好!好!”雪歌连道了三声好,“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许仙、董永、宁采臣,这些我虽然佩服但还谈不上五体投地,但是你却让我五体投地!因为你干曰石头!” “啥意思?” “没啥意思,就是你很牛逼。” “那是当然!”孙悟空一脸得意的说道。 就在下面扯淡的时候,狐灵和苏璃也停止了战斗。 沈欢认为屠道者是幻化成了林妙诗的样子,但是苏璃却不这样认为,“狐狸精,这是怎么回事儿?” 狐灵叹了口气没有回答。 可苏璃的表情却更加紧张了,“她是林妙诗的话,你是谁?!” 第1498章比起爱我更加恨你! 狐灵看着苏璃依旧没有说话,苏璃的表情却愈发紧张起来,“你该不会是——” 狐灵叹了口气,“既然已经猜到,又何必说出来呢。” 苏璃吞了一口唾沫,“你、你真的是老娘?不对,不应该的,如果你是我的,为什么和我幻化的样子不同,我是说——” “想要和你比试,我自然要实化,可一旦实化我就会暴露身份,在不暴露身份的情况下实化就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变成另一种和你不同的样子。”狐狸说着也变成了一身火红,脸上的面纱也随之消失,露出了一张和苏璃一模一样的脸。 两人无论是从样貌,还是乳量上都是一样的,就好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这、这怎么可能?!” 狐灵似乎并不想说太多的话,将视线放在了沈欢和屠道者的身上。 而苏璃也因为要消化惊人的内容,而一句话也不说。 “易容术?这就是你给自己的答案吗?”屠道者脸上带着一丝凄惨的笑容,似乎是回想起了什么不愿意回想的事情。 沈欢愣了一下,然后干笑着说道:“难道不是吗?”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自欺欺人。” “有、有吗。”沈欢的神情变化了很多次,好像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了。 “没有吗?”屠道者的声调突然提高,“你现在不正是在做着自欺欺人的事情吗?” 她指着自己的脸说道:“这就是我的脸!” “不可能的。” “没什么不可能,如果我是为了让自己的样貌给你造成震惊,然后杀了你的话,刚才早就动手了,何必留到现在。”屠道者深吸了口气,“无论在哪个时空,你都是如此的让我失望。” “不要说了!”沈欢大喊一声,很快又摇了摇头,“不、不是的,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想说,你……你这样是不对的,我是说——” “仅仅是我这张脸,就已经让你语无伦次了吗?”屠道者大笑了起来,只不过这笑容越看越凄凉,“那如果你知道异时间轴的你,做过什么样的事情,会不会当场崩溃呢!” “我做了什么事情?”沈欢声音有些颤抖,“异时间轴的我伤害了你吗?” “伤害我?”屠道者笑了笑,“并没有,不过听你这么一说,我还得好好感谢感谢你,感谢你的不杀之恩,如果当初你直接杀了我,我就不会经历一次次的痛苦!” 沈欢想要用手捂住自己的耳朵,他需要一个封闭安静的空间,来让自己冷静下来,“不是的,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在你的那个时空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 “屠道——妙诗,你应该知道的,时间轴是不同的,即便我们有着同样的名字,甚至是同样的经理,但她是她我是我,根本不可能——” “起初我也这样想,可惜我错了,无论在哪个时间轴当中,你都是扮演者恶魔的角色,只不过是觉醒的时间不同罢了。” “不是的,我——” “不是?”不等沈欢说完,屠道者便直接开口打断,“那你敢不敢承认,你去过无尽之岛。 “没错,我是去过无尽之岛,可是——” “闭嘴!”屠道者继续问道:“你是不是在无尽之岛上遭遇了神罚。” “是。”这一次沈欢不在试图辩解,他现在只想知道,异时间轴的自己究竟做了什么事情,竟然会让屠道者恨自己恨到这个地步。 “既然是,那你就没有资格反驳!”屠道者每一句都像是一把刀,狠狠的刺向毫无心理防备的沈欢。 “我只是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沈欢深吸了口气,一脸平静的看着林妙诗,“如果你说出杀我的理由,且真的想要杀我的话,我不会做任何的反抗,杀了我便是,我也不会有任何的后悔,死在你的手里,值得。” “闭嘴!不要再花言巧语了,你以为你的花言巧语在我心里还有用么!” 屠道者的精神波动显然比沈欢更大,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整个人都在颤抖,甚至连手中额古木剑都握不住了。 苏璃听到沈欢的话,也从震惊中走了出来,“混蛋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你刚刚不会是说了么,每个时间轴上的你可能会有一样的地方,却不完全相同,只是一个和你类似的生命体罢了。” “这个条件放在你面前的屠道者身上也是同样适用的,既然是这样,你为什么要站在对面,任由对方宰割呢!她只是异时间轴上的林妙诗,并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林妙诗,她和你的小情人几乎可以看做是两个人!” 狐灵也跟着说道:“没错,妙诗,沈欢是沈欢,其他沈欢是其他沈欢,你没理由因为一些类似的事情,就对他定下死刑。” “苏璃你闭嘴,你没资格劝我。”屠道者盯着狐灵说道:“你和我一样都是受害者,经历了这么多次,难道你还不知道吗?他必须死,不然这个世界的你我只会重复我们曾经走过的道理而已!难道你觉得我们受到的伤害还不够吗?” “如果你真这样想的话,那我们就此分开吧,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妙诗,你没办法做到的,相信我。”狐灵深吸了口气,“你爱他。 “但是我更加恨他!” “难道你还没有发现吗?”狐灵悲痛道:“如果这个沈欢真的和那些个沈欢一样的话,他又怎么会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任你宰割!” “你不要被他欺骗了。”屠道者眼神之中满是恨意,“他这个人最擅长的就是演戏。” 沈欢摇了摇头,“不管是演戏也好,还是发自内心也好,不管你是杀我也好,还是放过我也好,我现在只有一个愿望,你能不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林妙诗为什么会变成屠道者,又为什么要杀了自己,沈欢心中有着太多太多的疑惑。 如果这些疑惑能够解开,就算是死他也可以接受,他只想死的明白…… “我是不会告诉你的。”屠道者咬牙切齿道:“就算死我也要让你带着无尽的疑惑和不解死去!” “够了!”狐灵发出一声怒喝,“就让我来说明一切吧。” 第1499章灭道者沈欢?! “你闭嘴!”屠道者说着一挥手中的古木剑,就想要利用武力去阻止狐灵。 沈欢见状出手给拦了下来,绝命十三剑的第十二剑是目前屠道者可以施展出的最强招式,她压箱底的宝贝拿出来都无法奈何沈欢,其他招式对于沈欢来说,自然也是半点作用都没有。 “看到了么!我就说他是一个骗子,说好不动手,现在却又出手!” 屠道者一脸愤恨的看着沈欢,那种表情似乎想要将沈欢生吞活剥了一般。 “我说过,我想死的明白,在没有明白一切之前,我是不会死的,并且……我只说明你杀我的时候我不会还手,但是我没有说你杀苏璃的时候,我也一样不会还手。” “狡辩,全都是狡辩罢了!” “够了!我说够了你没有听到么!”狐灵的情绪波动似乎比屠道者还要大,“我太累了,我也已经不想再重复做相同的事情了,够了,真的够了……我真的好恨老天,恨他为什么这么狠,为什么要让这样的痛苦不断的重复在我身上!” 屠道者梨花带雨的笑道:“不会了,这是最后一个时间轴,只要这个时间轴上的沈欢死了,我们就解脱了。” 狐灵却发出质问,“解脱?解脱什么,我们生存到现在的意义是什么?就是为了杀光所有的沈欢,如果所有的沈欢死了,对现在的我们是解脱,但对以后的我们来说却不是!” “没有目标的我们,就像是行尸走肉一般,根本没有任何存货的意义……到了那个时候,自杀是不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还有,我们带着这样的执念生活了太久,我不想在继续走下去了。” 屠道者没有再说话,似乎是在思考狐灵所说之言蕴含的道理。 狐灵看着沈欢问道:“你想知道什么?” “全部。” “全部吗?”狐灵苦笑一声,“太多了太多了,我真不知道该从什么时候说起。” “那就从一开始说起。” “好吧,那就从一开始说起吧。”狐灵叹了口气,像是准备将事情给说出来,可就在这个时候,屠道者忽然叹了口气,“还是由我来说吧,你说的没错……坚持了这么久,你我都累了,也是时候该结束了。” 她接着看向了沈欢,“你说从一开始说起,但那太长了……我怕自己说的太详细,会再次忍不住杀了你!” “更可悲的是……开始也太多了,我应该从哪个开始说起呢?”屠道者自言自语道:“从我的时间轴,还是从我成为屠道者开始,还是从我遇到苏璃?” 沈欢没有说话,等着屠道者自己做决定。 思考了良久,屠道者终于开始诉说,“在我的那个时间轴上,你杀了所有人,爷爷、逸轩、二叔,我们的爸妈……你没有放过一个,你就像是一个疯子,嘴上说着最动人的情话,手上却用着最残忍的手法。” “不可能!”刚听到屠道者的第一段话,沈欢就再次陷入了不冷静的状态,他的神情激动无比,“我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即便是我死,我也不会亲手杀了我们的亲人!” “但你就那么做了。”屠道者双目无神,“你杀了所有人,却唯独留下了我,在我绝望的神情中,你破碎虚空,进入了另一条时间轴当中。” “我颓废了很久,最终决定亲手杀了你报仇!”屠道者眼中,满是恨意,“不知道是不是老天有眼,当我决定杀了你的时候,恨意让我获得十分强大的力量。” “我穿越了到了第一条时间轴,我没能找到那个杀掉所有人的你,可是却找到了那条时间轴上的你,本来我打算杀了你,可是那个时间轴的你,就像是刚开始的你一样,善良的甚至有些木讷,可惜很快我就发现我错了,你在道修那里得到了一本功法,修炼了那本功法的你性情大变,做了在那个时空一样的事情。” “就在我准备杀了你的时候,一个人影忽然出现,先一步杀了你吗,他是我那条时间轴上的你。” “之后他再次穿越,我也跟着穿越,到了那个世界以后,我直接杀了所有的道修,但是你在天组的时候再次陷入狂暴状态,同样杀光了所有人。” “我要杀了你,但——另一个你再次出现,将我击退后,杀掉了那个沈欢。” 第三条时间轴,沈欢在林妙诗被慕容家绑架的时候发狂,林家人被杀的一个不剩,屠道者赶去的时候,沈欢被最初沈欢击杀。 第四条时间轴,屠道者不再观察,准备直接杀掉沈欢,可是屠道者差点被天道法则击杀,得出必须有一定理由才能击杀的道理,奠基之后屠道者生死牌之路。 第五条时间轴,屠道者之路开启,沈欢多管闲事,在即将被击杀之际,屠道者手软没能成功,对方被最初沈欢击杀。 第六条时间轴,沈欢一开始便杀人无数,整个地球的至少有一半的人死在他手中,屠道者出面击杀,势均力敌,最初沈欢出现,两者合力却让对方给逃了。 第七条时间轴,去的时候最初沈欢已经毁灭了世界,只有苏璃活着,屠道者与其联手。 第八条时间轴,双方第一次合作,因为狐灵的优柔寡断,沈欢逃走。 第九条时间轴…… 第十条时间轴…… 第十一条时间轴…… 第十二条时间轴…… 因为各种意外,屠道者和狐灵始终没有完成报仇的愿望,除此之外的相同点还有,所有时间轴的沈欢不是被最初沈欢击杀,就是在夹击中逃离,屠道者和狐灵继承各大时间轴上分身的力量逐渐强大。 “整整十二条时间轴,没有一个时间轴成功,期间我们获得消息,这是最后一条时间轴了,所以我绝对不能失败,而造成我下定决心的原因是——这个时间轴的你,重复的正是我那个时间轴上的道路!”屠道者盯着沈欢说道:“在我的时间轴上,你经历神罚后一个月,忽然性情大变,先是杀了林家人,然后从燕京一路杀到长乐,最终穿越离开!” 一直没有吭声的沈欢,开口道:“我明白了。” “那你应该是死而无憾了吧。” 沈欢没有回答屠道者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那条时间轴上的沈欢,其实就是灭道者对吧?” 第1500章声张正义改变历史?灭道者的帮凶罢 屠道者进行了十二次穿越,最初沈欢穿越的次数,至少也是十二次穿越,甚至可能会更多。 屠道者所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找到另外时间轴上的沈欢将其击杀,防止悲剧发生。 而最初沈欢所做的事情则和灭道者几乎如出一辙,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和屠道者的目标是一样,但是他的身份并不足以支持他去做这样的事情。 唯一解释就是最初沈欢想要通过吸收其他时间轴中的沈欢,从而达到神的境界。 因为在灭道者心中存在着一个定理,这个定理就是——吞噬沈欢可以成为神! 并且,灭道者好像并不能直接进行吞噬,必须通过一些手段,让各时间轴上的沈欢性情大变以后才可以吸收力量。 之所以有这样的推测,是因为沈欢也遭受过这样的待遇。 人性本善没错,但是在善存在的同时,每个人的体内都存在着恶的一面,道修将恶的一面称之为心魔。 这也是沈欢踏入道修之路上所遇到的第一个大敌,如果沈欢战胜心魔,那么就不会出现丧失理智发狂的事情,如果无法战胜身体就会被心魔掌控,从而做出类似最初沈欢所做的事情。 但是心魔却在方圆自说论中被沈欢完全瓦解,也就代表着沈欢不会成为最初沈欢那样的人。 可惜的是,这是在外力不干涉的情况下。 灭道者,也就是最初沈欢,一旦发现其他时间轴上沈欢有战胜心魔的踪迹,就会使用各种办法让心魔将其吞噬。 比如沈欢在时光游筏中经历的事情,如果不是因为承道者插手,他恐怕早被心魔所吞噬。 经过总结一切已知的线索,沈欢做出了刚才的推测——最初沈欢就是灭道者! 若是猜错了,那么沈欢想不出其他的理由。 最起码的一点,屠道者穿越了十二次时间轴,算上沈欢这条时间轴的话,就是十三次。 但是在这十三次穿越当中,屠道者不仅没能成功杀死其他时间轴上的沈欢,拿最初沈欢更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屠道者沉默了一会儿,最终开口说道:“你可以这样认为。” “什么叫我可以这样认为,是就是,不是就是不是,我现在只需要一个或者是两个字的回答!”沈欢的语气并没有蕴含太多的情绪波动,可他说出来的话却带着一种命令一般的口吻,让人无法拒绝。 “是。” 寂静,整片山谷当中是死一般的寂静。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拥有强大的耳力,所以屠道者说的那些话他们全都听得清清楚楚。 雪歌没有再说什么姐妹双手,脸上的表情变得凝重起来,无论屠道者说的那条时间轴上的剧情,都是他所没有经历过的。 大帝一脸木讷,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内心中的情感,他最好的兄弟有两个,沈欢就是其中一个,为了保护沈欢他模拟出来沈欢的背影去吸引灭道者的追杀,虽然最后没有成功,但他的做法绝对配得上兄弟这个称呼。 如果再有同样的选择,他还会这么做,可是现在他得到了一个消息,灭道者其实就是异时间轴的沈欢,可他妈就算是异时间轴的沈欢也是沈欢啊! 大帝要是能够分辨清楚时间轴上的不同,他哪里还会同样将这个时间轴上的沈欢当做兄弟。 夏天的表情有些悲痛,他和沈欢的感情很深,同样将灭道者视为大敌,听到这样的话内心自然也会十分的复杂。 只不过他此时悲痛的表情并不是因为在想着自己,而是在为沈欢考虑。 自己这些外人听到这话尚且陷入纠结、伤心、震撼等复杂的情绪当中,那么沈欢呢?沈欢这个当事人又是怎样一种想法? 自己最恨的灭道者,竟然就是异时间轴上的自己? 多么可笑且可悲的结果,就算天意喜欢捉弄人,也没必要做出这种狗血的设定啊。 孙悟空知道的事情并不多,但是他大概也能推理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是四人当中唯一开口说话的,但他也只是说了两个字,“老大……” 他感觉很无力,沈欢对他来说有着再造之恩,可现在这种情况他却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你们有没有搞错!”苏璃的怒喝打破了这篇寂静,她愤怒的看着狐灵和屠道者,“杀你亲人的是谁?是最初沈欢是灭道者!好,就算你们刚开始弄不清楚这个道理,但是穿越了十二条时间轴已经你们还弄不清楚么!” “我很清楚!”屠道者死死的盯着沈欢,“无论穿越多少时间轴结果都不会改变,所以不管我内心再怎么纠结,为了悲剧不再上演,我就必须杀了沈欢!” “放屁!”苏璃情绪再次上升了一个幅度,“这是沈欢的错吗?是最初沈欢的错!你的仇人明明是灭道者,却咬着其他时间轴的沈欢不放,在我看来,这和欺软怕硬没有任何的区别。” “你嘴上说着为了其他人,别的不说,你问问在场的人,就算知道了全部经过,他们会不会和你联合到一起来杀了沈欢!” “不会,我们不会!因为我们比你清楚,这一系列事情发生的根源在哪里?你呢,你就像是一个自诩正义的胆小鬼,明知道事情是怎么回事儿,却把罪过强行加在一个无辜人的身上!” “你明知道每个罪恶沈欢的时间轴上,灭道者都会出现,你为什么不去寻找灭道者将其击杀,防止悲剧发生,而是拿着原本善良的沈欢出气?你明明拥有可以改变一切的力量,却因为你那胆小的内心,一次次成为灭道者的帮凶!” 苏璃红色的眼眸当中,似乎要燃气一阵火焰,将眼前的屠道者给吞噬,“没错,你扮演的角色并不是你心中的正义之士,而是一个因为胆小懦弱而成为灭道者帮凶的混蛋!” 屠道者不知何时流出了两行清泪,似乎在苏璃一系列的连珠炮弹当中,她终于醒悟了过来,“苏璃说的没错,我因为自己的懦弱,不仅没有改变什么,反而成为了灭道者的帮凶……对不起。” 说着,她举起手中的古木剑短剑,猛然朝着自己的胸口刺去! 第1501章撩妹高手?! “叮!” 一阵青光闪过,直接斩断了,屠道者手中的古木短剑。 屠道者已经做好必死无疑的打算,发现被人阻止后,她的眼神当中充满了震惊,尤其是在看清楚阻止自己的人是沈欢以后。 “为什么要拦着我,难道你不想让我死?还是说你要做圣人,准备原谅我所犯下的错误。” 沈欢眼神平淡道:“你为什么要死。” “因为做了错事。”屠道者深吸了口气,“从某种程度来讲,我所做的事情,和灭道者做的事情是没有区别的,而且……我伤害了你。” “伤害了我吗?我选择原谅你。” “你不觉得你的原谅就像是一种施舍吗?”屠道者带着自嘲的笑容。 沈欢面色平淡道:“你所犯的错还不至于让我扮演圣人,你和我一样都是受害者,况且这条时间轴上的你曾经说过,被爱的人不需要道歉,既然连道歉都不需要就更不需要以死明志。” “你——”从表情来看,屠道者显然已经动容,但是很快这种动容的表情就又消失,“我只是异时间轴上的林妙诗,准确来说和你喜欢的林妙诗是不一样的。” “我知道。”沈欢将寒魄收了起来,看着屠道者的眼睛说道:“但是我曾经在自己的内心中发过誓言,无论妙诗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会爱她,即便我会因为她而负尽天下人。” 屠道者身形一颤,紧接着眼泪像是溪水般流了出来,“你还是那么傻……” “我不傻,我很清醒,导致这一切发生的人是灭道者,所以说错并不在你,错的是灭道者。” “我可以抱你一下吗?” “我没有意见,但是我恐怕要征求一下妙诗的意见。” 听到这话,屠道者的眼神暗淡了起来,可就在这个时候,沈欢看着她问道:“妙诗,可以让她抱一下吗?” 屠道者快要干枯的泪水再次迸发,投入沈欢的怀抱当中大声哭泣了起来。 “啪啪啪——” 雪歌鼓了几下掌,感叹道:“好了,结局皆大欢喜。” 孙悟空也连忙跟着拍了两下,不过眼神中却带着疑惑,“我怎么有些看不懂了,刚才那个叫屠道者的不是还想杀了老大吗?怎么被师母说了一顿以后就开始哭了,现在还在老大的怀里面哭泣?师母难道不生气吗?” “而且,老大刚才说的那句,为了师母而负尽天下人是什么意思?” “师母说的是林小姐,不是苏小姐。”雪歌微笑道:“负尽天下人只是一种说辞,说实话以前我真的没有发现,欢子这家伙的情商不低啊,三两句话就虏获了林妙诗的芳心,真是厉害了,如果欢子想的话,估计今晚就可以进行黑白双娇娃的游戏了。” “我说傻哔,以你的性格,应该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吧?” “什么?”夏天和大帝同时开口问道。 雪歌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看来你们已经默认了自己是傻哔的事实。” “有屁就放!” “咳咳,我是说,如果苏媚儿或者是王紫嫣有一天说要逆天,你们一定不会支持吧?” “这个——” “你一定不会。”雪歌忽然收起了笑容,“因为我当初逆天的时候,即便你把我当成最好的朋友,也没有支持我,而是选择阻止我。” 大帝叹了口气,“这都是多少辈子的事情了你还记得,我当初——” “我去,你个傻哔还当真了啊。”雪歌大笑了起来,“老子跟你开玩笑呢,我知道你当初只是不想让老子误入歧途而已,再说当初也是我利用你在前,不过——” 雪歌话锋一转,目光忽然变得凌厉无比,“即便是再来一次,我依旧会选择逆天而行,只不过我不会再利用你,因为——” 又来了一次大喘气以后,雪歌笑呵呵的说道:“跟你扯上关系的,都没什么好事儿!” “滚!” 雪歌耸了耸肩,“我说傻哔,你该不会还在纠结,沈欢就是灭道者这个事情吧?” “没。”大帝摇了摇头,“我已经想明白了,灭道者是灭道者,欢子是欢子,他们并不是同一个人,而且就像欢子刚才所说的那样,导致这一切悲剧发生的人是灭道者。” “俺老孙虽然不知道这个灭道者是谁,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要是俺老孙遇到这个家伙,一定要将他挫骨扬灰不可!” “那你也得打得过人家啊。”雪歌没好气的说道。 孙悟空脸一红,因为从刚才的对话他已经大概推测出了灭道者的实力,但在众人面前,他不想丢了这个面子,冷哼道:“哼,要不是因为我没有合手的兵器,否则我早就——” “大圣你这么说就不对了,你怎么会没有合手的兵器呢?”雪歌一本正经的说道:“沈欢传说当中,齐天大圣的兵器是一根可大可小可长可短的棒子对不对?” “没错。” “这种兵器你难道没有吗?” “我有吗?” “你一定有,除非你不是男人。”雪歌忍着笑意继续说道:“知道三打白骨精不?当初齐天大圣打白骨精的棒子,就是我说的男人棒。” “够了啊!”夏天实在是听不下去了,在他看来阎罗王觉醒还不如不觉醒了。 雪歌自然知道夏天厉喝出声的原因,“食色性也,身为一个男人自然要多聊一些男人的话题,你就不要跟我装正经了。” 他说着,转而看向了大帝,“傻哔我忽然发现,你长得真丑。” “还有脸说我,你也一样好么!” “我靠,忘了变回原本的相貌了。”想到这儿,雪歌原地一转直接变成一个英气逼人的美男子,身穿一袭白衣,手中也多出了一把剑,不过那把剑上面灵气浓郁、剑气淡薄,应该是是用灵气凝结而成,并非是由精铁打造。 在眉心的位置还有一个花钿,不仅没有显得娘气,看起来反而增添几分威严。 大帝也跟着摇身一变,变成了天尊的模样,和天组中树立的雕像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天组里面那个看不清楚脸,而这个却可以看清楚。 “你俩是不是不嫌事儿大啊!”夏天无语道,这两人是生怕人不知道天尊回来了,逆天邪剑复活了是吧? 再说沈欢那边,屠道者和其拥抱完以后,退到了一旁,“放心,我只需要你一个拥抱就够了,不会打扰你和本时间轴上林妙诗的生活。” 说完,她扭头对狐灵说道:“璃,咱们走。” 可惜不等转身,沈欢便拦住了她,“等一下……” 第1502章不存在的本命契约? “还有事情吗?”屠道者疑惑道:“难道你是担心我的出现,会——” “和你没关系,我想要和狐灵谈谈。” “和我谈一下?”狐灵面带不解。 沈欢点了点头,“对,就是你。” 狐灵看了看沈欢又看了看屠道者,似乎是想从屠道者那里得到答复。 “我先下去。”屠道者说完落在了地上,看样子是默许了狐灵留下来和沈欢交谈的事情。 苏璃见状开口说道:“我也走吧。” “不用。”沈欢摆了摆手,“准确来说,你还必须得留下。” “我?”苏璃转了下眼珠子,“你让我和狐灵一起留下来,这件事是不是和我有关系。” “废话,让你们俩留下肯定和你们两个有关系。”沈欢没好气的说道:“刚才说屠道者的时候,你逻辑不是很清晰么,怎么现在变得跟个白痴一样?” “你敢说老娘白痴?我说小欢子你是不是认为自己长本事了?” “别,您老人家可千万别这么说。” 看着像是在打情骂俏的两人,狐灵显的十分尴尬,她是另一个时间轴中的苏璃,从之前的表现就可以看出来,她也不是个好脾气。 “我说你们两个能不能不要当着我的面秀恩爱?” 苏璃开口反驳道:“谁说老娘跟他秀恩爱了,对老娘来说,他只不过是一个让老娘用来修炼的炉鼎而已。” “狐狸精,你觉得你说的话我会相信吗?”狐灵没好气的说道:“我就是你,你心里想些什么我不知道吗?” “整天把自己说的很潇洒,其实依旧是俗人一个,还有,不要老把悲剧人物的模型往自己的身上去套,免得到了我这个时间点在开始后悔。” 沈欢笑嘻嘻的说道:“按照狐灵这个说法,狐狸精,你是喜欢我的对不对。” “鬼才喜欢你,你能不能不要这么自恋?”苏璃脸蛋一红,“不跟你们两个神经病聊天。” 苏璃想要回去,可就在她准备回去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即便是化为了青烟也没有办法回到血玉当中。 “沈欢你个王八蛋做了什么!” “只是暂时封闭了伴生小仙界而已。” “你究竟想要做什么!”苏璃满脸通红,刚刚被狐灵那么无情的揭穿,她真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藏回血玉当中自然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可没想到的是,沈欢直接关闭了伴生小仙界的大门,这下子可好了,她是无路可逃了。 狐灵也跟着开口说道:“没错,你让我留下来的原因是什么?该不会就是让我看你们两个秀恩爱吧?” “当然不是。” “那是什么?”狐灵冷笑一声,“还是说你想让我和小诗诗一样,在你的怀抱里哭一会儿,或者说让我再次爱上你。” 沈欢摇头笑了笑,他被狐灵姿态给触动了,怎么说呢,不愧是苏璃的时间轴分身,一样的死鸭子嘴硬。 “这就更不用了,你本身就是爱我的,这点从你故意选择和苏璃交战,而不杀我就可以看出来了,当然,要是找佐证的话,你骂苏璃是一种更好的体现,换种理解方式就是,你很爱我,爱到连被自己欺负都不允许。”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自恋!”只是一会儿的时间,狐灵也被沈欢说的面红耳赤,“如果你让我留下来就是为了说这些,那咱们之间就没有什么好聊的了。” “我承认我喜欢沈欢,但只是我那个时间轴上的沈欢而已,我才不会像小诗诗那么没出息,强行把你当成他。” “好了,玩笑话也说够了。”沈欢一本正经的说道:“其实我让你留下来,是有几个问题想要问你。” “还有什么可问的,小诗诗说的基本上就是全部的事实了。” “我知道。” “那你还问?” “我问的是在你的时间轴上发生了什么?” 狐灵本不想回答,可是看到沈欢那凌厉的目光以后,她还是选择说出实情。 她欺骗这个男人太多次了,可每次当这个男人露出这样的神情时,她都无法做到欺骗,即便他非常清楚,此沈欢非彼沈欢。 这种情感其实和屠道者想要杀沈欢,却怎么也下不了手是一样。 有那么一种感情,只要沸腾过,即便有一天沉淀了下来,也不可能消失,它永远在那里,就算你想要扔也扔不掉。 “和你对小诗诗做的事情差不多,先是欺骗了我的感情,然后又毁了我一生中最大的愿望。” “你说的这个愿望应该是收集到全部尾魂,然后再次凝聚肉身重生这件事情对吧?” “没错。”狐灵摊了摊手,“其实你看我现在这个情况就知道了,即便是在另一个时间轴当中,也没能将尾魂收集齐全,而毁灭我这个希望的人正是你。” “和小诗诗的经历不同,在另一个时空里,你的大妇是我,至于原因是因为当时小诗诗并没有接受你的治疗,而你当时需要一味药材,就去了江明,到了市场以后你的钱不够,又正好碰到一群人在说古董的事情,所以你就打算用天眼碰碰运气,在我的时空里,你之所以收了妙诗还是因为我怂恿的。” “至于我为什么要恨你,是因为……我的时间轴里,我的最后一条尾魂就在狐仙一族的故居,你得到以后当着我的面毁掉了血玉,接着杀光了我们狐仙一族仅有的十几名族人。” 狐灵似乎并不想回想起这一段记忆,但她还是说了出来,“剩下的事情就和小诗诗说的差不多了,你成为了一个无恶不作的摸头,不管是死物还是活物,只要是你看不顺眼的就会毁掉。” “后来你很不幸运的碰上了灭道者,被对方击杀了。” “所以说,我们之间事实上并没有签订本命契约对吧?” “我不知道,当时你死的时候我也以为自己会死掉,可是并没有。”狐灵顿了一下,“你应该没有什么继续询问了的吧?” “有。”沈欢深吸了口气,“如果狐狸精和你融合的话,有没有可能凝聚出肉身重生。” 此话一出,不光是狐灵就连一旁的苏璃也愣住了。 原来他真正想要问的是这个…… 第1503章双苏璃融合的风险 狐灵老半天才从震惊中走出来,“你让我留下来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个?” “没错。”沈欢深吸了口气,“你是从另外的时间轴上过来的,虽然经历不同,但有一点肯定是相同的,你和苏璃都因为缺失仅有的几个尾魂而没有办法完成重塑肉身的愿望。” “是这样没错。” “根据我目前获得的消息,在魂魄不齐全的情况下只有两种凝聚肉身的办法,第一种是寻找到足够高级的妖兽内丹,比如龙族妖丹等等。”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高级内丹并不是很难获得,但是我目前收集的那些妖丹当中,并没有哪个是合适苏璃的。” “就目前的情况来讲,最合适的一颗妖丹是一枚八阶的猫族妖兽内丹,比起狐仙一族的九阶妖丹来说,还差一个等级,如果让苏璃融合的话,是可以塑造肉身没错,但是其境界上会受到很大的限制。” “当然,也有一些我自己的原因。”沈欢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的说道:“狐仙也算是我国的一种传统文化了,因为聊斋,我对狐仙也十分有好感,猫耳娘的话,不能说没有好感,只是大多数猫耳娘的设定当中,不是萝莉就是平胸,这很明显不是我的菜,所以——” “简而言之,在你的期望当中,要么选择更加高级的妖丹,要么就是狐仙一族的妖丹对吧?”狐灵白了沈欢一眼,“你同意龙族妖丹,是因为龙女也是传统神话小说中的人物,所以更加容易接受吧?” “呃……你可以这么理解,但综合来看,我手中的八阶猫妖内丹,对苏璃来说并不合适。”沈欢咳嗽了两声,“在说第二种办法之前,我有个问题想要问一下。” “问。” “你和你那个时间轴上的我,有没有做那种神圣的事情?” “神圣的事情?”狐灵面露不解。 沈欢颇为尴尬道:“是啊,不过换一种比较容易理解的方式就是……羞人的事情。” 狐灵明白以后,脸蛋瞬间红了起来,“抱歉,我虽然很爱他,但是并没有做过那种事情。” “不应该吧?你不是每年都会有发乎情的事情发生吗。” “当时我藏在血玉当中,所以没有发生。”狐灵脸蛋红的好像要滴出血,将头别过一旁,气哼哼的说道:“你问我这种事情干嘛?再说,本时间轴的你,不是更应该关心小诗诗的事情吗?” “好像是——那我就顺便问一下?” 狐灵没好气的说道:“你很想知道对吧?老娘就不告诉你。 沈欢用手捂鼻咳嗽了两声,“不说就不说呗,反正我又不好奇。” “算了,我虽然不了解灭道者,但是对于未发疯前的沈欢,还是十分了解的。”狐灵也没有打算已满的意思,“小诗诗并没有和灭道者发生那种事情,她的性格你是了解的,关于和我一起的那个小诗诗,你基本上可以理解为,比你认识的小诗诗还要保守十倍以上,别说羞人的事情,就连手都没有拉过。” “当然,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不光是因为小诗诗的保守,和灭道者也有关系,那个世界的你,在没有发狂之前,只对一件事情感兴趣——弘扬中医,从某种程度来讲,最初沈欢在没有成为灭道者之前,是一个比你更加敬业的存在。” “是吗?”这一次沈欢是真的尴尬了,就像狐灵所说的那样,从某种程度来讲,沈欢并不是一个敬业的人。 就光从目前的情况来讲,本来应该是中医的他,已经不知道开了多少副业。 不过他内心中的尴尬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就被一种莫名的喜悦所取代。 沈欢嘴上虽然没有说过什么,但是从他的表现来看,应该对雪歌所说的那种黑白双娇娃,还是有一定的向往的。 为了避免尴尬的气氛继续持续下去,沈欢改口继续说正事儿,“第二种方法是我从某位茅山传人那里得到的阴阳调和之法,这种办法的主要过程就是我刚才说的神圣之事。” 说到这种话题,沈欢的表情是一点都不显得尴尬,相反看起来还十分的平淡,“但问题是,我和苏璃已经做过几次了,效果并不是十分的明显,毕竟心法口诀这种东西还是要看是否相对应的。” 阴阳调和之法是上一代茅山掌门,专门为了现任掌门的同胞兄弟创立的,说白了就是专人专法。 所以,不成功的几率其实还是很大的。 “所以你就想尝试一下如果我们两个人融合,会不会省去很多麻烦对吧?” “没错,我的确是这样想的。” “如果你真是这样想的话,我只能告诉你,你要失望了。” 沈欢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什么意思?” “我们两个人融合,确实可以重塑肉身,不光如此,我们的实力可能还要比之前更加强大,甚至突破九阶妖兽的范畴。” “那你——” “你冷静的听我说完。”狐灵打断了沈欢的话,继续说道:“我刚才说的只是好处而已,至于坏处,那就更多了,而且我刚才所说的一切都是建立在成功的前提上。” “如果失败,那么毫无疑问,我们两个会瞬间魂飞魄散!” “就算是成功了,我们也将面临到底谁会成为肉身主人的问题。” “我不是太懂,你能说明白一些吗?还是说,你们融合以后会出现精神分裂的症状?”沈欢确实没有听懂,因为从某种程度来讲,狐灵所说的话是非常模糊的。 “如果只是精神分裂,那还算好的,问题是,我们融合成功后,不管是我还是她,其中有一个人的意念肯定是会消失的。”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简单来讲,就是……成功融合后,出现的人格可能是你喜欢的狐狸精,但……也可能是我这个异时间轴上的狐狸精。” “我们两个从总体来看是一个人,但是因为经历不同,对于你的感情和后天所形成的性格也是不同,就算我继承了她所有的记忆也是如此。”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说道:“说白了,其实就是融合后一方保留一方消失,但究竟会是哪一方保留下来,并没有办法确定对吧?” 第1504章继续刚才未完成的战斗吧! 狐灵忽然很认真的看着沈欢说道:“难道保留的人可以确定你就会选择融合了吗?” “这个……” “我说沈欢。”狐灵语气不悦道:“就算我不是这个时间轴上的苏璃,你也没必要这样对我吧?” 不融合的话,她虽然没有肉身,但至少还是活着的。 狐灵是喜欢沈欢没错,但是她分的却很清楚,自己喜欢的人其实是她那条时间轴上没有发狂的沈欢,并不是眼前这个沈欢。 即便他们很相似,也不代表眼前的这个沈欢可以取代曾经的沈欢。 这种事情说起来很绕口,但要用一句简单的话,其实也是可以概括的——我喜欢吃草莓,草莓味棒棒糖不行,草莓味冰棍不行,草莓味饮品也不行。 狐灵相对于屠道者来说,表现的还是比较成熟的,要不然她也不会多次阻止屠道者对沈欢下杀手。 虽然每次屠道者都说她是因为个人的感情因素才这么说的,事实上这和个人的感情因素其实是没有关系的,真正带有感情因素的人,其实屠道者。 “我不是那个意思,如果事情真的如你所讲的话,我宁愿找两个内丹让你们分别服下去,1也不会选择让你们其中一个人消失。” “真的?”狐灵笑道:“我怎么感觉你只是花言巧语而已,我甚至觉得,你说那番话的主要目的,其实只是为了感动我和小狐狸,从而达到对二女双收的目的。” 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你要是这么想我也没有办法对不对?毕竟脑袋和嘴巴都长在你的身上。” 沈欢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却不是这么想的,别看他表面上从容淡迫,实际上脖颈后面早就充满了汗液。 “那我就当是我自己误解了你。”狐灵也学着沈欢的耸肩动作做了一下,“你还有什么事情吗?如果没有的话,我就和小诗诗离开了。” “今天他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想必一时之间很难恢复,我需要去安慰她。” “好。”沈欢顿了一下,看到狐灵转身,他又开口说道:“你能不能给屠道者带一个话?” “可以,你说。”狐灵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转身。 “你告诉她,林家随时欢迎她,如果老爷子知道的话,也一定会十分欢迎她。” “林妙诗那边你怎么解释?” “我相信他会了解的。”沈欢说这句话的时候,神情十分坚定。 如果林妙诗知道屠道者是另一个时间轴的自己,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原谅屠道者之前所做的那些事情。 “我也相信。”狐灵看着地面上的屠道者无奈的叹了口气,“但就是不知道小诗诗能不能释怀了。” 在说完这些话以后,狐灵便解开实化回到了屠道者的身边。 屠道者看了沈欢一眼,表情有些复杂,似乎是在考虑着什么。 “我说林小姐,既然沈欢都这么说了,你为什么不试试看呢?”雪歌双手环抱在胸前,“据我所知,为了防止被灭道者杀掉或者是被利用,你最近一直都待在天组对吧?” “你是……” 雪歌笑了笑,颇为潇洒的说道:“哦,在我恢复记忆之前,他们称呼我为阎罗王。” “等一下,阎罗王这个称号好像是你自封的吧?”夏天和大帝同时说道。 “如果他是阎罗王的话,你应该就是大帝了吧?”屠道者对着变成天尊模样的大帝问道。 大帝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他似乎还不是很能接受屠道者就是沈欢和这个事实。 “你们都变成了前世的样子?” 雪歌摇了摇头,“不,相对于我来说,是前前世,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从我第一世的样子一直变化到现在这一世。” “不用了,我对你没有任何兴趣。”屠道者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强j秦小姐的家伙。” “咳咳——”雪歌很无语,但他又找不到什么反驳的理由,谁让他真的做了那种事情呢。 “不过,我应该要谢谢你。” “谢我?” 难道是因为我强那啥了学姐? “我可以看得出,刚才我们交手的时候你是刻意让着我的。” “是吗?”雪歌双手背在后面,笑着说道:“我只不过是给欢子面子而已。” 屠道者表情忽然冰冷了起来,“不过我还是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 “什么事?” “少管我和欢子之间的事情!” 雪歌这一次真的是愣了半天,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屠道者已经飘然远去,“不是,我说这丫头怎么回事儿啊。” “强行装逼的结果,没有哪次不是失败的。”大帝在一旁幸灾乐祸的说道。 见夏天也要开口,雪歌连忙朝着天空喊道:“我说欢子,人家已经走了,你打算在天上装逼到什么时候?” 沈欢飞下来以后,一脸懵逼的看着大帝和雪歌,“你们两个——” “老大我知道!”孙悟空第一时间跳出来解释了雪歌恢复记忆的事情。 “不同的剧情吗?”沈欢叹了口气,并没有过多的感叹,因为在他接触到异时间轴楚歌以后,就已经明白并不是每个时间轴的剧情是相同的。 而且,雪歌所说的事情,和异时间轴楚歌所说的情况基本类似。 不同的是,异时间轴楚歌并没有在那场追杀之中灭亡反而活了下来,并且成为了和神一般的存在。 不知道,异时间轴所追查的真相,和雪歌所说的神秘势力之间有没有联系。 经过简单的停顿以后,沈欢笑着说道:“不过真没想到你竟然有着玄仙的实力。 雪歌语气有些得意道:“在我记忆没有恢复之前,最多也就是飞仙境中期,地仙的实力而已,现在虽然恢复了记忆,不过身上的伤势还在,应该已经有天仙的实力了。” “既然这样的话……”沈欢眼神中闪过一阵兴奋,“我们就把刚才没有进行完的战斗继续进行下去吧!” “当然可以。”雪歌很是潇洒的说道,可是说完以后却是愣住了,“你说什么?” 第1505章你根本就不需要实战经验? 雪歌组织了一下语言,继续说道:“你确定要这么做?欢子,老实说,你下周乃的实力,非常厉害,但是我动真格的话,你不是我的对手。” “你说的这些我不知道,我也没打算赢了你。”沈欢坦然的笑着说道:“我只是想和你一战而已。” 雪歌面露不解,“我说欢子,你什么时候变成好战狂了?我记得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夏天也跟着说道:“是啊,欢子,按照你之前的性格,应该不是很喜欢动刀动枪的事情。” “人总是会变的嘛。”沈欢打着哈哈,他没打算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众人。 积累实战经验不是什么不能说的事情,但是他怕说出来丢人,毕竟男人嘛,不管嘴上怎么说心里都是比较要面子的。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了,我也没有办法。”雪歌简单的活动了一下手脚,“那咱们就开始吧。” 沈欢这边刚刚打算点头,就见雪歌摆手道:“不过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做一些准备。” “准备?” “以我们两个人的实力,显然会是一场长时间的战斗,如果不做些保护措施,我想下面的天组基地恐怕会毫无悬念的而被破坏掉。”雪歌说着朝夏天看了一眼,“我并不是鄙视天组的能力,只是在我们这种超凡脱俗之人的面前,你们天组的实力确实不怎么够看。” 这点夏天不会和雪歌辩论,毕竟这是事实。 放在以前,沈欢他们随便打都没有问题。 可是现在,沈欢他们的实力早就超脱了世俗的承受界限,好不夸张的说,只要沈欢和雪歌想,他们两个人练手,不出一天就可以将整个世界毁灭。 当然这种条件只限于天道不出面的情况,一旦天道出面,沈欢吃不吃亏不知道,雪歌准没有好果子吃。 即便是残缺的天道,对于外来人来说,也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 “你们仨干啥呢?还不过来搭把手!”雪歌没好气的说道。 经过一番布置以后,战场总算是形成了,在阵法的保护下,力量是不会外泄的,这样就有效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 作为观战者,夏天三人没有选择在里面看着,而是站在了外面,用大帝的原话来说,这两个即便在道修这个群体当中,也是牲口一般的存在,不想做那被殃及的池鱼,最好的方式就是站在外面看着。 “你说他们两个谁能赢?”大帝对着夏天问道。 这边夏天还没有作答,孙悟空便已经开了口,“我感觉老大能赢!” “没你的事儿,别瞎参合!”大帝没好气的说道。 孙悟空想要争论,但仔细想了想,似乎又没啥可争论的,因为在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他们争论的再怎么激烈,也仅仅是瞎捷豹扯淡而已。 “我觉得应该是阎——雪歌吧。”夏天仔细思考了一下,“他在穿越到这里之前是玄仙的境界,现在恢复了记忆,实力大幅度的提升,就算不能达到玄仙的境界,实力也应该不差,根据我的理解,刚才雪歌说他现在有着飞仙境后期的实力,我认为也仅仅是谦虚的说法而已。” “你说他这个傻哔不夸大我相信,因为他这人虽然自恋,可却还没有到自傲的地步,但你的境界说我就不认同了。”大帝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当然我是认同雪歌刚才说他有着天仙实力的说法的,只不过,你和他好像都忽略了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天道法则!”大帝一字一句的说道:“虽然现在天道呈现的是一种不齐全的状态,但即便如此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抗衡的。” “在这种限制下,雪歌很难发挥出全部的威力。” “你是说术法方面?” “没错,我当初之所以能够施展术法,是因为我在自己的时间轴里也是绝世天骄的转世,所以可以被这个时间轴的天道法则接受一部分。”大帝指了指和沈欢对立而站的雪歌,“但是他就不同了,他身上没有任何被天道认同的消息,反而还做过不少违逆天道的事情,天道法则应该更加针对他。” “所以,他不是施展不了太多的术法,而是根本施展不出术法,甚至连神通都要受到特俗的限制。” 这边大帝刚刚说完,雪歌手里就召唤出了一团雷电,直接朝着沈欢劈了过去。 夏天和孙悟空看到后,全都看向了大帝,不过他们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大帝。 大帝瞬间陷入了尴尬当中,他咳嗽了一下,“那个,我也只是推测对吧,出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呵呵……” “轰——轰——轰——” 相比外面的平静,阵法内震耳欲聋的爆破声和对撞声就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绝命十三剑!你也会?”沈欢躲过雪歌的风花雪月以后,眼神之中充满了震惊。 “绝命十三剑是我师傅的成名绝技,你说我会不会?” 雪歌的绝命十三剑比屠道者的更加猛烈,虽然看起来没有屠道者施展时华丽,但是在杀伤力和凌厉程度上绝对要远超屠道者。 “我不光会,而且掌握的还不只是十三剑。”雪歌自得道:“不过想要看我的最后两剑,也要看你有没有能力逼迫我使用出来了。” “不过说句老实话,以你现在的神通掌握水平,应该还拿不出堪比绝命十三剑的招式,要不要我指点你一下,让你完成你的最强招式之一,万魂乾坤。” “万魂乾坤?” “没错,就是万魂乾坤,虽然你现在你的器魂还没有收集齐全,千幻也没有完全觉醒,但是你那几件兵器应该足够让你完成万魂乾坤的半成品了?” 研发自己专属招式沈欢不是没有想过,只不过他在道修这条道路上,需要了解的东西还有很多。 连走都没有学会,就想学会跑,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用了,万魂乾坤的事情还是以后再说吧。” “好吧。”雪歌看似放弃了这个决定,稍作停顿以后,他忽然以一种认真且严肃的口吻问道:“欢子,告诉我,你究竟为什么要执意和我决出高下?” 现在就只剩下他和雪歌两个人了,沈欢也不再隐瞒,“我想提高一下自己的实战经验,你知道的,我的实力提升很快,但是实战经验缺乏,这一点不管怎么说都比不上你们的魂觉。” “实战经验?”楚歌皱眉道:“你根本就不需要实战经验!” 第1506章雪歌的肌肉记忆论 沈欢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接着问道:“你这话说的是什么意思?” 雪歌皱着眉头说道:“难道你没有发现吗?” “发现什么?” “从实战经验上来讲,你的实力丝毫不弱于在场的任何一个人。” 沈欢一听这话,无奈的露出了苦笑,“我说阎罗王。” “叫我雪歌。” “好吧雪歌,你不要开玩笑了好吗?如果我拥有丰富的施展经验的话,也不至于在这里和你比比试了。” “看来你是真的不知道。”雪歌一本正经的看着沈欢说道:“我说的是真的,你体的施展经验非常丰富。” 沈欢看着雪歌的表情,似乎也发现对方不是在和自己开玩笑,瞬间表情也变得认真了起来,“怎么说?” “一个人有没有实战经验要看他的反应,你觉得你自己的反应如何?” “还可以,不过这都是依靠蜕凡以后,身体六感扩张的原因吧?” “是有这个因素没错,但是很多事情不是靠六感扩张就可以解决的。”雪歌拍了拍自己的胳膊,“有很多东西,是从一开始就寄存在体内的。” “什么意思?”沈欢摇了摇头,“我的意思是说,我并不了解你想要表达的。” “简单来说,所谓实战经验其实就是一种习惯。”雪歌将双手环抱在胸前,“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你困了,你会去做什么?不要有任何的思索,直接回答我。” 沈欢很配合,想都没想的说道:“当然是去睡觉。” “那当你肚子饿了的时候呢?” “吃法啊。”沈欢见雪歌还准备继续问,他连忙伸手打断道:“等一下,我很想知道,你问的这些问题和实战经验有什么关系?” “他们之间不仅有关系,而且还有很大的关系。”雪歌板起一根指头,“第一,我刚才说过了,实战经验其实从某种角度来看,其实就是一种习惯性的经验问题。” “当刀剑刺向你胸口的时候,人们普遍的第一反应就是躲闪,即便是受到极大惊吓的时候,也不会二话不说主动朝着刀剑冲过去。”雪歌摊了摊手,“为什么?因为无论是自身经历还是电影当中,都告诉人们,如果被这种家伙刺在心口,那么多半是活不成了。” “这就好比,我刚才用绝命十三剑和你对拼,无论是威力还是刁钻程度上,都不是屠道者那种初级绝命十三剑可以比拟的,但是你仍旧可以低档下来,这是为什么?”雪歌眨了眨眼睛,“因为刚才你已经见过了,所以会依靠经验来解决问题。” “等一下,我知道实战经验是一种什么的东西,你其实没有必要话费这么多时间跟我解释的。”沈欢觉得雪歌这半天说的话,其实都和废话差不多。 雪歌似乎看穿了沈欢的心思,笑着摆了摆手,“你别着急,什么事情都得一步一步的来不是吗?” “实战经验的第一阶段,就是你说的六感,第二阶段是我刚才说的习惯,至于第三阶段就是我最初所说的肌肉记忆。” “肌肉记忆是确实存在的,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人在玩电脑时的盲打,起初打字需要看着键盘,但是过一段时间以后,就可以提升到不用看键盘就可以打字的境界,这是因为手指记住键盘上的键位。” “我刚才说你实战经验不比我们差是因为你所表现出来的肌肉记忆。”雪歌见沈欢还不是很了解,就继续问道:“你在战斗中是不是时常会做出一些超出常识的预判或者反应,这其实和第六感是没有关系的,而是一种肌肉记忆,说的再简单一些,当时的那些动作并不是你做出来的,而是你的身体自动进行的某种运动,而这种运动已经刻在了你肌肉当中,即便是失忆了也不会忘记。” “再给你举一个例子,一个武道高手,即便是失忆了,打起架来也比普通人厉害的多,甚至是在力量相同的情况下,也可以轻易取胜。” 沈欢思考了一会儿,问道:“你想说,我的身体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但是我本人的思想中却没有对吧?” “我可没有这样说——”雪歌正说着,忽然一愣,“你刚刚说什么?” “我的身体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但是我的思想内却没有对——” “该死!”雪歌大骂了一声。 沈欢被他这反常的举动给吓了一跳,“我去,你干嘛这么激动,吓老子一跳。” “欢子,现在可不是说英雄联盟台词的时候。”雪歌表情凝重的说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的记忆应该被人做过手脚。” “你说什么?!”这一次轮到沈欢激动了。 记忆被人做过手脚这样的事情,沈欢从来都没有想过。 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以他之前的实力,虽然不敢说没人能够对他的记忆动手,但绝对可以保证自己可以察觉到有人在记忆上搞小动作。 “应该是这样的,你肉身给我的感觉,绝对是一个实战经验极其丰富的存在,但你本人却缺少了一段记忆。”雪歌一脸认真的说道:“你仔细回想一下,最近或者说之前,有没有遇到过奇怪的事情?” “奇怪的事情……”沈欢沉吟一会儿,说道:“不知道无尽之岛上的神罚算不算?” “你经历过神罚?!”这一次轮到雪歌震惊了,他最多就是经历一个天道之劫,沈欢这边倒好,直接受到了造物主的针对,但从字面上理解,可比他强大多了。 “嗯,当时幸好有小木块在保护我,所以我才能够活下来。”沈欢仿佛恍然间想起了什么,“对了,当时我的肉身被小树苗反复重造过,你说身体上的战斗记忆,会不会是那个时候产生的?” 沈欢多少还是有些无法接受,自己记忆被人做过手脚这种事情。 “究竟是不是,我们试试就知道了。” “试试?”沈欢面露疑问,“这种事情也有办法试吗?” “有!”雪歌有大拇指指着自己说道:“我虽然不是魂修,但也掌握着一些关于魂修的知识,如果你记忆真的被人动过手脚的话,我一定可以修复你损失或者被改变的那段记忆。” 沈欢思考了良久,咬牙道:“好吧,你试一下。” 第1507章九转还魂针! 沈欢闭上眼睛瞪了良久,都不见对方由动作,忍不住问道:“怎么还不开始?” 雪歌尴尬的咳嗽了两声,“那个我刚恢复记忆没多久,需要好好想想怎么治疗你记忆被人修改过的问题。” “也就会说你根本就没有想起来,修复我记忆的办法对吧?不是,我呸!”沈欢吐了口唾沫,“就你现在这个状态,我觉得老子的记忆究竟有没有被人更改过都是一个问题。” 雪歌一听这话显得更加尴尬了,“那个我说欢子啊,你说话不能这么难听啊,我也是好心对不对?再说,我受了伤,失忆什么的很正常,治疗你记忆的办法暂时想不出来更加正常,你看普普通通一个脑震荡,都是可大可小的事情对不对?” “呵呵。” “不是,你怎么骂人呢!” 沈欢一脸认真的摆了摆手,“不要误会,我绝对没有骂你的意思,毕竟用呵呵来骂人的方式早就不流行了。” “那现在流行什么?” “黄鳝。” “什么?” “它是皮皮虾的兄弟,只不过一个是用上面的嘴来吃,另外一个是用下面的嘴来吃。” 雪歌是越听越迷糊,“你说的到底是什么鬼?” “我好慌,还好妙诗不在这里,我可以随便开车。”沈欢拍了拍胸口,紧接着便又变成了一本正经跟的样子,“说正经的,关于修复记忆的办法你究竟能不能想出来?” “再给我一点时间,快想起来了。”雪歌也是一本正经的说道,不过他说这话的时候,多少有些心虚。 其实他还有真有可能想不起来,对于他的境界来说,受伤之类的事情已经很少发生了,生病就更是没有事情了。 所以对于前几世所积累的医疗经验他是一个都记不得了。 “你要是想不起来我就——” “停!”雪歌忽然大手一挥,大笑道:“老子想起来了。 “真的?” “我没必要骗你这个。”雪歌看着沈欢,语气玩味道:“身为新一代药王,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九转还魂针!” “九转还魂针?” “是的,就是九转还魂针!” “没有听说过。”沈欢虽有所迟疑,但经过再三思考以后,他确定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针法,“我真的没有听说过。” “真是垃圾!”雪歌一脸鄙夷道:“连这么牛叉的针法都没有听说过,你也好意思称自己未药王?” “药王不见得什么都要懂,另外,我很怀疑,这个针法是你胡编出来的,这名字……真的有种亮瞎我24k狗眼的感觉。” “放屁!”雪歌非常不乐意的说道:“不管怎么说,我慕容雪歌也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不至于在这方面唬你。” “在上一世我是楚歌的时候,曾经得到过一本医道宝典,不过那本医道宝典是修真界的传承,世俗中除了我曾今使用过以外,应该没有人再用过了。”雪歌的表情再次变得得意起来,“独家秘方。” “那咱就开始吧,别搁这儿唧唧歪歪了。”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你不相信是不是?我非得让你看看九转还魂针是一种怎样高深的针法吧!”雪歌说着就做,大喊一声,“一转续阳寿!” “我续尼马勒戈壁,以为自己是膜——”沈欢说道一半却是停下了,“我还是对之前的那些国主尊敬一些比较好。” 雪歌没有继续玩闹下去的心思,让沈欢盘坐在地以后,便开始施展九转还魂针。 关于九转还魂针雪歌还真的没有半点吹牛的意思,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九转还魂针可以视作是蜻蜓点水、轩辕不死针、鬼门十三针的结合体。 毕竟创造这门针法的是,乃是传说当中的医仙。 医仙可不是世俗中那种简单的封号,而是真正获得仙位的存在。 仙人所创造的针法,自然不是普通人能够比拟的。 由于阵法的缘故,他们在里面说什么,外面的人是完全听不到的。 所以当沈欢坐下去,让雪歌往头上扎针的时候,外面三人看的是一脸懵逼。 “不是,我说,他们这是干甚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惊讶了,大帝说出来这话,带着一股浓厚的家乡味,但听上去又像是普通话,给人的感觉十分蹩脚。 夏天看了半天也没有看明白,孙悟空却是一下子激动了,“卧槽!那个家伙好像想用针捅我老大!” “不是捅你老大,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阎罗王那个家伙,应该是想要替欢子针灸。” “针灸?”孙悟空抓耳挠腮道:“那是啥东西,俺老孙怎么没有听说过?” “一种治病的方法。”夏天心里其实也十分的疑惑,忍不住对着大帝问道:“阎罗王那个家伙会针灸之术吗?” “会。”大帝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光他会,我也会。” “你?”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但我确实会针灸,欢子好像曾经还问过我为什么会。” “你是说蜻蜓点水?”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但我确实会。” 夏天没有在说话,但是心里的疑惑并没有减少,按道理来说,医术最好的人应该是沈欢,可现在看样子似乎是雪歌在帮沈欢治病。 该死的阵法,里面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 “不对!”大帝忽然大喊了一声。 “你这一惊一乍的会吓死人的好么!”夏天二话没说就一脚踹在了大帝的屁股上。 大帝揉着屁股说道:“我靠,我惊讶肯定是有原因的,你踹个毛线啊!” “有屁就放,叫什么叫!” 大帝心里那叫一个委屈,可没办法,谁让人家比自己强大呢。 “我刚才之所以说不对,是因为楚歌使用的针法不是蜻蜓点水。” “不是?” “没错。”大帝继续说道:“我也是刚刚才想起来,雪歌施展的针法应该是九转还魂针!” “九转还魂针?”沈欢若有所思的重复了一遍。 “对,这种针法包含了灵魂上的治疗,生死人肉白骨都是小儿科。” “你就是因为这针法所以才惊讶的?” “当然不止是这样。”大帝指着雪歌说道:“看情况他是想要解开承道者对欢子所下的记忆封印啊!” “靠!” 第1508章阻止雪歌?晚了! “靠!” 一听这话,夏天的表情也变得焦急起来。 “靠!” 孙悟空也学着夏天的语气靠了一句,接着一脸坑爹道:“你们究竟在紧张个什么劲啊!还是说,阎罗王那个混蛋所使用的针法,会对老大造成不好的结果?” 见两人不说话,孙悟空的脸色也紧张了起来,“我靠!该不会是阎罗王那个小子打不过我老大,所以就用这阴招,准备杀了老大吧!” 孙悟空一想到这个可能就没办法再淡定下去,一拳就打在了阵法上面。 “轰隆隆——” 这阵法是沈欢四人一起布置的,又怎么可能是孙悟空一个人可以从外面强行破开那么简单。 “该死!” 孙悟空这一拳打上去,地动山摇,但是阵法硬是完好无损,屁事儿没有。 “猴子,你别激动。”夏天连忙把孙悟空给拦了下来,如果再继续下去,这个山头非得塌了不可。 “你让我怎么不激动?那个王八蛋想要杀了老大啊!”孙悟空说着就准备把夏天给甩开。 猴子的实力是飞仙境中期,换算成仙位就是地仙境界。 夏天的实力未知,但应该差不多和猴子是相同的,就算超也超不了太多,如果两人实力相差者很大的话,当初三人在基地闹事儿的时候,他早就一巴掌把三个人全都给解决了。 孙悟空本以为自己可以一下子将沈欢给甩开,可没想到的是,他并没有成功,因为大帝不知何时也参合了进来。 “玉皇老儿,你和俺老孙大哥的关系不错,为何也要帮阎罗王那个王八蛋!” “你猴子你误会了,别人我不敢保证,但是阎罗王绝对不会杀你老大的。”大帝耐心的解释道:“难道我们相处了这么久你还看不出来吗?阎罗王那傻哔说话虽然难听,但人还是不错的。” 孙悟空想了想,似乎还真就是大帝说的那么回事儿,这才放弃挣扎,“好我相信你们,但你们刚才为什么会——” “那是因为你老大的记忆曾经被人动过手脚。” “什么人敢对俺老孙老大的记忆动手脚,难道是如来那个家伙?” 夏天没好气的说道:“和如来有什么事儿,那只不过是神话传说罢了,就算有也是以古代某位大能为原型塑造出来的传说形象罢了。” “可是这个世界上又孙大圣啊。” “那是小说。” “不对,老大说过,我要么是孙大圣的后人,要么就是孙大圣的兄弟,因为我俩都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大帝没好气的说道:“那是跟你开玩笑呢,你见过人曰石头吗?没有吧!最多就是对着石头撸一管子,但即便是这样,也无法保证,对着两块石头撸管的人是同一个吧?” 这语气明显是在埋汰孙悟空,毕竟在沈欢的指导下,孙悟空早就变成了一个中二少年,还是那种在犯病时一点羞愧感都没有的晚期患者。 “你跟他讲这个有个屁用啊!”夏天真是无语了,什么撸管,什么曰石头,现在是讲这个的时候吗? “对啊,你们应该继续给我解释阎罗王那个王八蛋究竟想要对我大哥做什么!” “闭嘴!刚才转移话题的人就是你!” 被两人同时开口呵斥,孙悟空瞬间冷静了下来。 “你老大曾经进入过一个诡异的地方,在那个地方里到处都充满了恐怖的记忆,为了不使你大哥心理崩溃,有位高手特地封印了你老大的记忆。” “我靠!”孙悟空也忍不住爆了句粗口,“按照你这个说法,阎罗王岂不是在害我老大!既然如此,你们刚才为什么还要拦着我!” “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夏天指着阵法说道:“这个阵法是我们四人合力建造的,以你一个人的力量根本没有办法破解,强行破解的话,只会对周围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但阵法却屁事儿没有。” “那我们怎么办?” “尝试通知里面的雪歌不要做这样的事情。” “怎么通知,我们人在外面,听不到里面的声音,里面也没有办法听到我们外面的声音,难道就站在这儿瞎喊?” 面对孙悟空问题,夏天和大帝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只能试一下用神识传音了。”大帝深吸了口气,良久没有出声。 “你喊了没有?” 神识传音是有针对性的,所以孙悟空并不知道大帝喊了没有。 大帝点了点头,“喊了。” 孙悟空看了看阵法内的情形,“那为什么里面好像一点反应都没有?” 大帝给出了一个推测性的答案,“应该是没有听到。” “你喊的什么?”夏天开口问道。 大帝面不改色,“傻哔住手,沈欢的记忆不能动!” 夏天一听这话,瞬间开骂,“草!都什么时候你能不能正经点。” “我怎么不正经了。”大帝面带委屈道。 夏天没好气的说道:“你刚才喊的话,以阎罗王的脾气,就算听到了也会装作没有听到好么!” 他这么想,不代表大帝也这么想,两人虽说是同一个人,但毕竟只是异时间轴分身而已。 所以夏天这边刚说完,大帝便反驳道:“傻哔本来就是日常称号,没什么错啊,再说脏话一般都能起到语气强调的作用,我表现的越紧张,那个傻逼就越能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我这个说法有错吗?。” “喂,你们两个别吵了!”孙悟空出面把两人给拦了下来,接着指向阵法内说道:“你们有没有发现,老大和阎罗王那个王八蛋有些奇怪。” “听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有点。” “是有这种感觉,可要说哪里奇怪还真说不上来。” 孙悟空用看白痴一般的眼神看着两人,“你们两个大傻哔,难道还没有发现吗?” “发现什么?” “自从阎罗王将银针刺在我老大的头顶以后,两人就没有再动过了啊!” “还真是。”夏天和大帝发现了这一点怪异。 就在他们思考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时候,阵法形成的光罩忽然发出了一阵“咔嚓”声,紧接着便犹如玻璃一般碎裂。 与此同时,一个身影朝着三人的砸了过来。 当三人联手接下来以后,表情瞬间变得震惊无比,“雪歌?!” “吼——” 不等他们反应过来,一声不死人声的吼叫也随之而来,“杀!杀!杀!” 第1509章老子既然能够解开,就能堵上去! “这是怎么回事儿?”孙悟空一脸懵逼的看着宛若魔神一般的沈欢,在他的记忆力,沈欢不说是温文尔雅,但最起码比他有人样,但现在看起来,沈欢要比真正的野兽还要恐怖上数倍。 尤其是沈欢身上的那些实质性的红色雾气,仅仅是远远看去都让人不寒而栗。 “怎么个屁啊,跑!”雪歌虽然被打飞了出来,但是身上的伤势并不是很严重,他从地上爬起以后,二话没说就开始赶众人跑。 夏天和大帝也是毫不犹豫,毕竟他们曾经领教过,沈欢在猩红迷雾的状态下,是多么的强大。 “欢子被承道者封印的记忆被解开了?” 听到夏天的询问,雪歌面色苦逼道:“我哪知道封印他的记忆是为了他好啊!” “你是怎么发现沈欢的记忆被封印的?”大帝很疑惑,要不是亲身经历了,以他的实力是完全没有办法看出来的。 但雪歌却做到了,按照道理来说,在残缺天道的限制下,他们实力相差的并不是很多。 雪歌也没有隐瞒,直接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 夏天表情怪异的看着雪歌问道:“你说完以后,欢子就相信了?就是你那一套肌肉记忆的理论?” “是啊,怎么了?” “不大可能吧。”夏天皱眉道:“肌肉记忆其实只是民间的一种说法,准确来说,肌肉是没有记忆的,在心理学上这种记忆被称为内隐记忆,又被称为被动性记忆或是程序性记忆,简单理解的话就是小脑记忆。” “欢子虽然是中医,但是大小脑记忆区分的问题,应该在西医专业有讲的,相比拥有专业知识的他,你的那种民俗版讲解他应该不会相信的啊。” 被人戳中知识少的软肋,雪歌尴尬的笑了两声,他哪里知道什么具体的分化,只不过是按照经验来讲解而已。 不过他这个人出了脸皮厚还有嘴硬的毛病,随口说道:“我那不是担心沈欢不了解吗,所以才用伪科学外加民俗常识来讲解嘛。” 大帝摇了摇头,“我想欢子应该是知道的,只不过以当时的情况,他或许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再说有了道修这种超越科学的见识,他早就不是唯物主义了。” “我说你们能不能别扯这些没用的?” 要说最没有知识水平的人就是在场的孙悟空了,但是在场最清楚事情紧要性的人也是他。 他的话也提醒了三人,夏天看着雪歌说道:“祸是你闯出来的,你看现在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夏天这倒不是推卸责任,从某种程度来讲,雪歌是在场众人当中,最有经验的,除了阅历较多,本身也曾经遭受过疯魔症的困扰。 “我说不知道你们相信吗?”雪歌回头看了一眼紧跟众人的沈欢,“刚开始我以为能够用拳头解决,可看现在这个情况根本不是拳头能够解决的。” “老实说,沈欢这个状态下的实力,比当初在时间轴中追杀我的人还要厉害,最少也是金仙境界。” “金仙?!” “不可能吧,当初欢子从时光游筏中出来的时候,所表现出的实力并没有这样强大啊。”夏天回忆当初的情形,“当时的他来灭道者都打不过。” “欢子的整体实力比当初不知道强了多少倍,而且……”大帝深吸了口气,“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和我一样的感觉。” “什么感觉?” “我看不清楚欢子的境界,你们应该也是吧?” 雪歌第一个举手,“这个我也承认,欢子现在是什么境界我是看不清楚,要说你们这条时间轴也真够奇怪的,小boss灭道者拖到现在都没有解决掉,实力上也和我们的时间轴上相差很远,可蛋疼的是,除了这只猴子,傻哔和欢子的实力我都看不清楚。” 大帝看着雪歌问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刚开始也尝试过去试探欢子的实力,但是并没有试探出来对吧?” 雪歌点了点头,“没错,欢子根本就没有使用真正的实力,他似乎在刻意控制自己的实力,来增强经验方面的事情,但仅仅是这样,就已经隐约有天仙的实力了……我说现在这个时候可不是卖关子的时候,你究竟是什么感觉,快说出来?” “我已经说过了啊,就是看不透,现在的欢子浑身上下都笼罩着一丝神秘感。” 夏天也跟着叹了口气,“没错,这种神秘感和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感觉一样,不是因为他的经历,而是因为他这个人本身。” “如果屠道者没有说谎的话,沈欢应该就是神的转世,而最先发现这个秘密的就是最初沈欢,最初沈欢可能是在明白这个问题以后,又受到某种冲击以后,才会走火入魔变成了灭道者。 “但老实说,当时大帝说出真相以后,我和欢子的想法是一样的,他很可能并不是神的转世,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观察,我更相信如此。” “三位大哥,我知道你们心中非常多的疑惑,但是眼前最要紧的问题不应该是把问题先解决么!”孙悟空指着发狂的沈欢说道:“老大是你们的朋友,难道你们就一点也不紧张么!” “猴子,要论讲义气,还没有人比我楚歌认真,我们虽然在聊着其他,但心里却也在想着解决的办法。”雪歌指了指天空,“还没有发现么,我们的运动轨迹实际上一直是在环绕着这个山谷,如果我们没有在想早就离开了。” “没错,欢子这个现在这个情况是绝对不能让他进入到世俗中去的,所以我们才会原地环绕。”大帝看着魔神般的沈欢,“不过我们继续这么耗下去也不是办法,如果消耗有用的话,当初承道者也不会选择将记忆封印这种低端的办法。” 雪歌深吸了口气,“祸是我惹出来的,自然是由我来解决。” 说到这儿,他的表情也变得坚定起来,“老子既然能够解开这不该解开的封印,也就能够重新封印上去!” 第1510章呼叫承道者! 说是豪情万丈,但很快雪歌就疲软了下来,“不过我一个人的力量肯定是不够的,刚才我被一巴掌拍飞出去,看似没有受伤,那是因为欢子刚刚觉醒并没有使用出足够的力量,如果我一个人上去的话,基本上就是半死不活的状态。” “不用你说我们也会帮忙,但我们很想知道,你打算让我们怎么帮?” “很简单,咱们四个人合力应该又微乎其微的几率制服住沈欢。” 夏天皱着眉头问道:“所以你是想让我们一起出手,对欢子进行一个短暂的制服状态,然后你重新利用九转还魂针来将记忆封印?” “是这样没错。”雪歌无奈的苦笑道:“其实我也想用别的办法来解决,但是在绝对力量面前,一切小聪明都是没有用的,并且欢子这个状态是没有意识的,完全是靠本能在行动,会不会中了我们的计策还是一说。” “当年,师父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那就是不要小瞧人类的本能,在本能的驱使下,人类所产生的爆发力,可能连创造这个世界的神都预料不到。” “卡帕——卡帕——” 孙悟空活动了下筋骨,“既然有了办法,你们也不用废话了,一起上吧!” “在出手之前,先分配一下,右手是我的,剩下的交给你们。” 分配完毕以后,四人直接出手。 “吼——杀!”面对朝着自己冲过来的四人,沈欢身上的气息没有任何的改变,只不过他深航的那些红色雾气看起来极度兴奋,仿佛是碰到绝美食物的饿狼。 四人各展其能,仿佛就算是拼了命他们也要把沈欢给拉回来。 可就像是雪歌刚才说的,在绝对力量的面前,一切都是没有用的。 只是一个回合,四人便均有受伤,要不是跑得快,很可能已经死在了沈欢的手中。 “怎么办?” “妈的,根本就没用,老大的力量太强大了!”孙悟空咬牙切齿的说道。 夏天揉着胳膊说道:“屠道者如果没走的话,也许能够成功。” “不可能的。”夏天话音刚落,屠道者的声音便传了过来。 屠道者和狐灵全都回来了,她漂浮在空中,用复杂的眼神看着发狂的沈欢,“他还是进入到了魔化的状态。” “你是说——” “没错,当初灭道者觉醒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状态。”屠道者深吸了口气,“我本以为这条时间轴不同,但没想到还是重复了之前十二条时间轴上的悲剧。” “你经历了十二条时间轴有办法解决吗?” “没有。”屠道者摇了摇头,“在他没有觉醒前,我还有杀他的把握,但是在这种状态下,他几乎是无敌的,并且结局注定是灭道者出现将其击杀!” “让人杀了老大?这他妈是什么办法!”孙悟空一下子就激动了。 屠道者语气平淡道:“我从来就没有说过在魔化后还有什么解决办法,我只是在说结果。” 她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现在他的身体还没有完全习惯这股力量,所以表现起来有些笨拙,等到一会儿适应了,无论是力量、速度,甚至是气的运用方法都会变得非常强大,我们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 “但是现在逃,只是逃一时,放任这种状态不管的话,他就会逐渐恢复意识,成为灭道者一般的存在,到时候整个世界都要毁灭,以这条时间轴上沈欢的实力来看,到了那个时候,灭道者都不一定能够将其吞噬。” “看来老天爷真是喜欢戏弄人,在你最绝望的时候给予你希望,当你充满希望的时候,又亲手将你葬送在绝望当中。” “我没办法接受!”孙悟空看着一拳将山峰轰了一个大窟窿的沈欢,“老大说过,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他还说过人定胜天,我命由我不由天!我相信一定会有办法解决的!” “我想到了!”大帝忽然开口说道。 “有屁快放!” “承道者!他当初说过,如果有危险,呼唤他的名字就可以了。” 屠道者的身形也是一滞,“他来的话,或许真的能够解决现在的问题。” “但是我记得你上次喊了半天他也没来。”夏天瞬间就泼了盆冷水。 大帝咳嗽了两声,“那一次他有事情这一次就不一定了。” “应该是有用的。”屠道者似乎想起了什么,“当初他应该是为了救我,所以才没有及时出现。” “他救你?” “可能因为绑架我的人是灭道者,我虽然不大清楚他们两个是什么关系,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屠道者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他们应该是对手。” “好了,别管那么多了,快点把那劳甚子的承道者给叫过来吧。”孙悟空没好气的说道:“老大快要杀过来了!” 看到转而朝着这边冲来的沈欢,大帝也不敢再耽搁,“承道者,你个傻哔在哪,快他妈过来,再不过来老子就——” “就怎么样?” 这边大帝的话还没说完,承道者便已经出现在了屠道者的身边。 “我靠,这次这么快?”大帝一脸惊讶。 雪歌看到承道者的样子以后,却是一幅若有所思的模样,似乎看出了一些什么。 夏天想要开口解释什么,承道者却已然发现了发狂的沈欢。 “是谁解开了我的封印?”承道者先是皱起了眉头,然后看着雪歌质问道:“是你吗?异时间轴的楚歌。” “承道者是吧?很抱歉,老子不大喜欢‘异时间轴的楚歌’这个称呼,如果可以还请你叫我慕容雪歌,或者是雪歌。” “我靠!你求人家办事儿,说话就不能好听点吗,一个称呼而已至于你——” 不等大帝把话说完,雪歌便摆出一副死鱼眼的样子,“你刚才还骂人家傻哔呢。” “我那是一不小心习惯了,和你不一样。” “好了,少啰嗦。”承道者声音冰冷道:“你们全都站在我身后。” 众人二话没说,全都老实的站在了承道者的身后,有更加强大的人出现,他们可不愿意继续扛这雷了。 “杀!” “定!” 承道者和沈欢同时出声,双拳相碰即分,可飞出的人确实——承道者! 第1511章器雨星罗! “卧槽!” 大帝看着从头顶飞出去的承道者,眼神之中满是惊讶。 在承道者没有出现以前,灭道者是以一种绝对力量的形式出现,整个世界几乎无人能敌,但在承道者出现以后,这种绝对力量就变成了承道者。 只要有承道者在,无论出现任何问题,都会变得不是问题,这样的观念一直刻画在大帝等人的心中,即便是灭道者这种魔王级人物出场,他们也不用担心。 之前别说是承道者吃瘪的样子,就算是有人能够弄乱他的发型就已经是一个奇迹了。 可现在,强大无比的承道者,竟然在和沈欢的对拳过程中,被一拳给打飞了! “这个承道者也不怎么强嘛。”雪歌似乎对承道者没有什么好印象,说话一直带有针对性,还有一些带刺儿的感觉。 大帝没好气的说道:“大哥,现在承道者赢了对大家都有好处,你这把的是什么心啊!” 夏天也是一副气愤的脸色,“我说雪歌,你这家伙怎么回事儿,你恢复记忆以后,应该是第一次和人家承道者碰面吧?” “我就是看不惯他咋地?老实说,他身上有一股我很反感的味道,就像是——”雪歌正说着,脸色忽然一变,“怎么可能!这个家伙身上的气息,怎么感觉和在时间轴中埋伏我的人一模一样!” “你说什么?!” “你确定?” “不是很确定,但我心里目前就是这种感觉。”雪歌的表情越发凝重了。 大帝和夏天也是一样,如果雪歌的感觉是正确的,那么就代表其实承道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夏天思考了一会儿说道:“会不会是因为你在没有恢复记忆时对承道者产生了敌意?” “这个也不是没有可能,就——”雪歌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沈欢便已经杀了过来。 “不好!快闪!” 几人立马使用自己最大的能力开始狂奔。 “那个承道者该不会被一巴掌给打死了吧?”孙悟空边跑边说道。 “去你的乌鸦嘴!”大帝和夏天同时骂道。 “卧槽!”就在这时,孙悟空被身后的沈欢给抓住了腿。 因为时间的关系,沈欢已经和猩红雾气配合的差不多了,在这种情况下,几人的速度已经算不了什么了。 “杀了你!”沈欢大喝一声,就准备动手。 完了,没想到自己会死在老大的手里。 不过自己的命本来就是老大给的,死就死了! 想到这儿,孙悟空心一横,索性放弃了反抗。 “猴子!” 大帝等人看到这个情况,全都回过了头。 “欢子,那他妈是你小弟,快松手!” 看着沈欢那狰狞的面孔,屠道者似乎一点也不感觉到陌生,表情冷淡道:“没用的,在这种状态下的他,六亲不认,不管是谁,他都会毫不留情的杀掉对方。” “沈欢!”承道者不知何时飞了过来,发出一道光束,将沈欢击退到了一旁。 “吼!”这一击似乎对沈欢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他表情凶狠的盯着承道者不放,显然是在第一时间就锁定了目标。 “不死不休!杀!” 杀字似乎成了沈欢的口头禅,只不过这一次不仅仅是吼叫和杀字,还说出了一个词语。 “意识快要恢复了,只不过在这种状态下清醒的沈欢,只会变成另一个灭道者而已。”屠道者自认已经看清楚了结局,所以对于任何事情表现的都是无动于衷。 在她看来,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已经没有更改的可能,即便多了一个承道者出来也是一样。 若不是因为这是最后一条时间轴,无论怎么穿越都会穿越到原本的地方,她早就选择穿越时间轴的方式跑掉了。 “承道者,你到底行不行!”大帝也开始对承道者的实力进行质疑了。 “刚才是我小瞧了他,现在没有任何问题。” “谁问你打不打得过啊,我是问你能不能让沈欢恢复正常!” “还有机会,如果没有……就杀了他!” “卧槽!”孙悟空一听这话又不乐意了,“妈的,我不管你是谁,只要你敢杀我老大,老子他们的就跟你拼命,就算杀不了你也要让你掉一根头发!” “希望你不会有这个机会。”承道者说着再次对沈欢出手,不过在出手的同时,一个巨大的光罩将周围给围绕了起来,就像刚才四人布置的阵法一般,只不过阵法所覆盖的范围要更大一些,几乎笼罩了整条山脉。 看到这个情形,众人就知道承道者要使用绝招了。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讨厌他了。” “为什么?” “因为他身上有一股天道的气息,就和当年成为天尊的你一样傻哔。” 夏天一听这话,第一印象就是,“我的惹法克,该不会承道者是异时间轴的我吧?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每次我都不会对灭道者下杀手了,要是让我杀欢子,即便是他成魔了,我也下不了手。” “狗屁,人家比你强多了好伐,你的实力也就是处于一个小学生无敌的状态。” 看着承道者和沈欢对拼占上风的样子,屠道者心中再次燃起了希望,或许这条时间轴上发生的事情会不同。 “轰——轰——轰——” 两人对拼是所产生的震动,简直比解放军叔叔在边境进行火力实验的情况还要壮观。 要不是因为观看者都有些实力,怕是早就在这种震荡之中五脏六腑破碎而死了。 “啊!!!” 沈欢在一直没有办法奈何承道者的情况下,显然有些着急了,只见他一声大喝,身体化为一个个奇形怪状的物体,以一种飞仙境都很难捕捉到的速度,像是雨滴一般朝承道者冲了过去。 “这是什么招式怎么从来没有见欢子使用过?!” “万魂乾坤中的器雨星罗,即便是金仙被击中后也要变得千疮百孔!还好刚才没有硬拼,欢子的万魂乾坤别说是我,就算是我和傻哔两个人联手都不一定能够挡住几招。” “噗——” 这边雪歌刚说完,承道者便大吐鲜血,他的白衫上到处都是血孔,看那样子不是快要死了,就是受了几乎致命的重伤。 沈欢重新凝聚为实体,将带着诡异血红的寒魄握在手中,似乎是要补刀。 “完了!” 在这危急关头,一个青色的虚影从沈欢体内飘逸而出,慢慢的凝聚成了一个人影。 “这是?!” 第1512章超越创世神的存在?! 当人影出现的时候,夏天的第一感觉是苏璃要出来了,毕竟目前寄居在沈欢身上的阴魂就只有一个。 可是当虚影形成的时候,不光是他,所有人都愣住了,出来的不是苏璃,是一个完全不认识的男人。 男人的模样很奇怪,不是说长得有多丑,而是一种十分奇特的感觉,五官明明从眼中传递到了脑海当中,但是当想要回想面貌的时候,却什么也回想不起来。 就好比,你明明记住了某个十分有特色的东西,但是当你开口想要形容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好像丧失了语言能力,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当你意识到好像想起来什么的时候,你就只记得,自己记住了一个十分有特色的东西,但是这个东西的特色在哪里,你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你……咳咳……你是什么人?”在场唯一保持淡定和清醒的人,就只剩下承道者了。 人影看了他一眼,说出了一个四字评价,“蜉蝣蝼蚁。” “你说什么?!”承道者似乎感觉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挑衅,瞬间怒了起来,与此同时,他身上的那些密集的伤势开始慢慢复合。 人影没有再理会他,而是转身看向了沈欢。 “回答我的问题,你是什么人!又是什么寄居到沈欢身体里的!”承道者的语气十分激动,这似乎是因为人影的出现超出了他的预控。 “犹如尘埃般的存在,还没有资格知道我的名字。”人影说着笑了笑,“况且名字这种东西,我早就忘记了,至于剩下能够表明我身份的东西,又岂是你这种存在可以明白的。” 狂妄! 这不光是承道者心中的想法,甚至可以说是所有人都是这么人影做出定义的。 灭道者吞噬多时空沈欢的目的就是为了成为神,承道者虽然没有说过自己的目的,但从实力和面对之前一系列事物的态度来看,他的存在是高于灭道者的。 一个已经达到对造物主都有几分了解的存在,在虚影嘴中却只是蜉蝣蝼蚁,甚至是连一粒尘埃都比不上。 这不是狂妄是什么? 人影没有在说话,而是伸手朝着沈欢的头上抚去。 奇怪的是,原本在发狂状态中的沈欢并没有反抗,只是在原地龇牙咧嘴。 “你想要对沈欢做什么!住手!”承道者大喝着,“这是最后一条时间轴了,如果沈欢再出现意外的话,这个世界就没救了!” “时间轴?”人影忍不住大笑了起来,“等你什么时候触及到观察者、灵感之泉这些名词的时候,再来跟我讲什么大道理吧。” “观察者?灵感之泉?”这样的名词,承道者似乎真的没有听说过,“故弄玄虚!对于这个世界的构成,以及每个名词所代表的职位,我都清清楚楚——” “该死!我根本没必要和你讲这些!”承道者表现的有些懊恼,“你或许不清楚现在在做什么事情,但我觉得有必要提醒你一下。” “当所有的时间轴覆灭以后,并且新神没有产生的情况下,就等于整个神域都毁灭了!”见人影丝毫没有理会自己的意思,承道者冷声道:“混蛋!如果你再不住手的话,就不要怪我对你不客气了!” 即便是承道者说出这种话,对方也没有丝毫理会的意思,自顾自得将手放在了沈欢的天灵盖上。 “你自找的!” 承道者大喝一声,以在场众人都无法看到的速度,冲到了人影身旁。 面对这种超越众人理解的速度,人影一点都不着急,只是简单的低喝了一声,“滚!” “轰——” 紧接着出手途中的承道者就感觉到一种类似真空爆炸的力量,紧接着整个人便倒飞了出去。 有那么一瞬间,承道者感觉到自己仿佛被死亡与毁灭笼罩了。 这种感觉虽然一闪而逝,但是他可以肯定,这种感觉绝对是存在过的,只不过对方出于某种原因,放弃了杀掉自己的这个打算。 别人不知道承道者是什么实力,承道者本身却十分清楚。 他和灭道者的实力,事实上都已经不能用普通道修的仙位来划分了。 准确俩说,他有着半神之力,整体实力等于半个创造世界的神明,以前每次都会隐藏实力没错,可是刚刚他并没有隐藏实力。 可即便在这种情况下,他都被人影这么轻易的击飞出去,可想而知对方强大到了什么样的地步。 他……是神吗? 一切都在瞬间发生,在夏天等人眼中,整个过程就是承道者突然消失,然后没有任何停顿,感觉有什么东西以一种超越认知的速度从自己身旁经过。 当他们想要看看,究竟有什么东西从自己身旁经过的时候,从人影那个位置开始,一直到承道者跌落的地方,这一段空间忽然发出一阵仿若玻璃破碎的声音一般。 “咔嚓——咔嚓——” 空间产生裂纹,“嘭”的一声碎裂出一条长长的虚空裂痕。 “发、发生了什么?”夏天好像被吓傻了一般。 虽说以他现在的实力,也可以达到让虚空产生裂痕的能力,但是这么长的虚空裂痕,以他的实力是没有办法做到的。 并且最夸张的是,从承道者消失,到虚空裂痕的出现,他们没有一个人知道发生什么事情,甚至……如果没有声音的出现,他们甚至不知道虚空出现了破裂的情况。 雪歌比其他人要稍微强一些,“速度快到连虚空都没有办法承受的情况我不是没有见过,但是这种事情过了数息虚空才反应过来的情况,我生平仅见过这一次,不,应该说……是我十几次转世当中第一次看到。” “那你能不能看出对方的实力究竟在什么水平?” 孙悟空试探性的问道:“大罗金仙?” 雪歌摇了摇头。 “难道是传说中的真仙?” 雪歌还是摇了摇头。 “我靠,该不会和老大一样,是连理论上都不可能存在的寂灭真仙吧?” “不,他的实力已经不能用道修的境界来划分了,甚至——” “甚至可能用创世神那个家伙的实力都没有办法来衡量他,这个人是超越创世神的存在!” 第1513章已经经历过的事情还有什么好怕的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存在就是创世神,怎么可能有比他还要强大的存在?”大帝一脸不可置信的做出了反驳,“即便是你当初和创世神打的昏天地暗,也没有超越神吧?” 夏天点了点头,表示认同,“我曾经和欢子探讨过,其实当年不是神打不过你,才选择同归于尽的招式,而是因为他早就设定了某种计划,想要借助你的实力来实现。” “你和欢子推测的这些我曾经也想过,但是有一点我是可以肯定的,当初的我即便无法做到超越神的程度,单至少和他也是四六开的水平。”雪歌面色凝重的看着那个人影,“但是这个灵魂给我的感觉,却在创世神之上,这不是我这个境界的感觉,而是我灵魂上的感觉,你们应该知道的,我的灵魂经历了太多的转世,并且一世比一世强。” “这样强大的灵魂,正是当初我和神那个家伙较量的资本。”雪歌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但是现在我的灵魂却给我这种感觉……真是一个恐怖的男人。” “没有你说的这么夸张吧?”孙悟空打量着虚影说道:“他整个人给我的感觉都很普通,出了造型奇特了一点以外,基本上就没有任何特别了,别说强大我甚至有一种一全都都能就弄死他的感觉。” “你懂个屁!”雪歌白了孙悟空一眼,“你知不知道有个成语叫做返璞归真?还有,就说你吧,在面对蚂蚁的时候,会释放出自己最强大的气息来碾压对方吗?” “别说最强大的威压,我一口口水都能弄死他,哪里还用得着威压这种东西。” “所以,人影的实力也是同一个道理,他用最简单的手法就能解决掉我们,又为什么要表现出自己最强大的一面呢?”雪歌说着;拍了俩下脑袋,“该死!莫不成神那个家伙并不是最强大的存在?还是说,我们现在面临着一个有创造论者永远也无法解开的问题……人是由强大的神所创造的,那么又是谁创造了神了呢?按照之前的推论,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在神之上,还存在着更加强大的存在?” 大帝摇了摇头,“这是不可能的,只要是能够接触到神的人,心中就一定保持着一个认知——神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存在,如果不是他当初根本没有必要浪费心思去培养我们这种神选者。” “阻止他——快点阻止他——不然的话,整个世界都会崩溃的。”受了重伤的承道者艰难的说出了这句话。 众人也不再议论,但是他们没有丝毫上前阻拦的意思。 开玩笑!连你都被打趴下了,我们这些随随便便都能让你给打趴下的人,还上个毛线啊! “喂!”这里面也就孙悟空是个虎头虎脑的存在,“你到底想要对我们老大怎样?” “混世灵猴吗?”人影看了孙悟空一眼,紧接着又摇了摇头,“不对,这里又不是那个地方,应该只是类似罢了。” 自言自语完以后,人影才开始回孙悟空的问题,“放心我是在救他。” “你怎么证明,你是在救老大?” “这句话从我口中说出,就是最好的证据。” 人影的语气很平淡,那是那种隐藏在话语间不容质疑的味道,却没有让在场的任何人感觉到狂妄。 我说的话就是证据。 这样的语言,带给众人的感觉竟然是霸气。 就连最爱挑事儿的雪歌,都没有丝毫认为对方是在装逼的味道。 “那好,我们就看着,如果你是害我老大的话——”孙悟空无奈的耸了耸肩,“说实在的,即便是这样做我也没有办法,但是俺老孙今天撂下一句话,如果你真的是在伤害我老大,那么在害完以后最好也把我给害了,不然——以我的资质迟早有一天会超越你,老大说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对我来说,只要能为老大报仇,即便是千年万年我也不会觉得晚。” “耿直。”人影对孙悟空做出评价也以后,沈欢身上的红色雾气,便已一种个肉眼可见的程度开始扭曲。 “吼——” 沈欢发出咆哮,但是依旧没有抵抗,或者说他根本没有办法抵抗,因为从他的眼神就额可以看出,他面对人影的杀意远远要比面对承道者时要大得多。 承道者挣扎着站了起来,他似乎并没有放弃阻止对方的打算。 “如果你不想死的话,最好停下脚步。”人影头也不回的说道:“我已经讲明了自己出现的原因,在我看来,那个猴子都被你聪明,让你这样的人来扮演救世主,真是一个可悲的结果。” “你——” “我说了,再走一步,我就杀了你这蝼蚁。” 人影显然已经不想再废话。 就在这时候,沈欢身上的那些猩红雾气,在瞬间变成了耀眼的金色,虽然雾气的范围变小了,但是给人的感觉却要比之前更加强大。 他眼瞳之中的猩红也慢慢退去,被金色取代。 承道者停了下来,或许是因为恐惧,或许是因为看到沈欢好转,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他始终是停了下来。 人影将手慢慢收了回去,看了众人一眼,便再次化为情况融入了沈欢的肉身。 “发生了什么?”这是沈欢所说的第一句话,再说这句话的同时,他身上的金光也逐渐消散,逐渐恢复到了正常状态。 “老大你没事了?!” “我没事。”沈欢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恍惚间发现了承道者这个存在,“你怎么会在这里?” 承道者没有回答沈欢的问题,而是面色凝重道:“没什么,既然事情已经解决了,我也该离开了。” 说完,承道者的身形便消失在了原地。 “这是——” “他是因为被打击,所以才会这样。”雪歌表现出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沈欢听完以后,面色陷入了凝重的状态。 孙悟空则是一脸好奇的问道:“老大,他到底对你做了什么?” “他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告诉了我一句话——已经经历过的事情还有什么可怕的。” 第1514章住别墅?没问题! “已经经历过的事情还有什么可怕的?”孙悟空将沈欢说的话回味了一遍,似乎他仍旧没有了解是怎么一回事。 但夏天却听出了沈欢这句话的内在含义,“你想起了当初在时光游筏中的事情?” 沈欢点了点头,“嗯,无论是自我搏杀还是其他的事情,我都记得。” “那你现在还能这样平静?” “就像刚才那句话说的一样,我已经经历过那种事情,现在只不过是将丢失的记忆找回来,况且我现在已经知道时间轴理论,那些所谓的你自己不过是另外一个时空的自己,虽然我们都有不得已的原因要杀了对方回来,但真的要比的话,那些人只是我的分身而已,算不上是我。” 经过沈欢这么一解释,事情看起来似乎真的没有那么令人纠结了。 “至于你们说的金色光芒,应该是我化解了自己的心结,那种自我搏杀所产生的负面能量,也变成了正面能量吧。”沈欢举起手,不多时就让手上缭绕了一团金色的雾气,“现在我可以很轻松的驾驭这股能量,准确来说我这一次应该是因祸得福吧,而且由于记忆恢复的关系,我现在并不怎么缺少实战经验。” 在自我残杀的情况下,沈欢所得到实战经验并不比其他人少,而且因为都是他分身且实力大概相等的缘故,沈欢所获得的这份实战经验,也是其他经验所无法比拟的。 “好了,结局也算是皆大欢喜。”雪歌正打算说什么,却被一旁的屠道者开口打断,“也就会说,你现在没有魔化的可能了吗?” “我不知道你说的魔化是什么,如果我魔化的原因是猩红雾气的话,我应该不会在发生你嘴里所说的情况。” 听到这个答案,屠道者苦笑了一番,“老天真是不公平,为什么你的身体里存在着可以自我救赎的大能,而我那条时间轴上的沈欢却没有呢?” “那是因为这条时间轴上的欢子,和所有时间轴上的欢子都不同。”雪歌又把话题权给抢了回去,“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在其他时间轴中,你可见过这么多的异时间轴来客,没有吧?” 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其他时间轴上是没有这么多的。 狐灵开口道:“我倒觉得是老天爷开眼,虽然其他时间轴都被灭道者毁灭了,但是这最后一条时间轴却有着翻盘的机会。” “或许吧。”屠道者苦笑一声,“反正现在的事情已经不是我能够掌控的了……这条时间轴上的林妙诗真是幸福。” “你也可以啊。”雪歌在一旁怂恿道:“像欢子这种生冷不忌的性格,你加入他的后宫团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你放屁!” “啊呀,对不起啊,我忘了每一个男人都会在意的事情。”雪歌的表情忽然认真了起来,“其实不管男女,谁都不愿意成为自己所爱之人眼中心仪对象的替代品!” 雪歌这话说的很饶舌,但确实是这么一个道理。 如果沈欢真的不介意的话,也不会问狐灵屠道者究竟有没有和最初沈欢发生过关系。 “你找打是吧!”沈欢说着两颗大铁拳上面都多出了一道金色的雾气。 雪歌打起了哈哈,“那啥,傻哔们,我老长时间没有吃饭了,咱们是不是应该至少吃两桶泡面去?” “还有脸说,欢子给我的那些泡面,几乎全都被你这个傻哔给吃光了!” 看着追跑撵打的两人,夏天也开口说道:“泡面可是好东西,猴子走,咱们也去吃泡面,要是去晚了,保准被这两个家伙给吃光了。” 孙悟空却没有听懂夏天这话里的意思,异常认真的说道:“我爱吃肉,不爱吃泡面。” “你——”夏天颇有种恨铁不成钢的味道,但是他又不能表现的太明显,只能忍着说道:“你不是爱吃辣条吗。” “辣条是什么?” “上次让你吃过的,很长的那种。” 孙悟空一听这话,眼睛直接亮了,“就是那种很像黄鳝,不是很像泥鳅的家伙对吧?” “没错,就是那种东西!” “走!吃辣条!快点!” 见状,夏天总算是松了口气,和猴子一起离开了。 狐灵也找了个借口,钻进了屠道者戒指当中。 只剩下两个人以后,沈欢反而感觉有些尴尬了,“那个……他们就是这么爱胡闹,你应该了解的。” “我知道。” “那个……狐灵应该给你说了吧?” “什么?” “就是林家随时欢迎你。” 屠道者愣了一下,然后点头说道:“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说过,我不会破坏你和本时间轴了林妙诗之间的感情。” “其实我感觉事情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 “你喜欢我?” “啊?”沈欢被屠道者的话给吓了一跳,“不、不是啊,我只是不想让你一个人漂泊在外。” “是啊……”屠道者叹了口气,“我现在这个情况,确实不适合继续待在天组了。” 说着,屠道者的话锋一转,“你不是想给我一个住的地方吗,很简单,我记得你买了一个别墅吧。” “嗯,就在林家旁边。” “我就住那里吧。” “没问题!”沈欢语气有些激动,可是正说着他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那个别墅里已经住了紫苏。 而且那个丫头有一些特殊癖好,到时候要是被屠道者误会了,那可就麻烦了! 不是……沈欢的意思其实是想说,他好不容易让屠道者觉得自己无害,要是再因为配合紫苏的特殊癖好,而导致自己显得有暴力倾向的话,那就真的不好说了。 “其实你可以——” 就在沈欢准备开口让屠道者换个地方的时候,屠道者却没了影子。 一看这情况,沈欢二话没说,连忙朝自己的别墅赶去。 再说屠道者消失以后,并没有直接去别墅,而是立在云端慢慢的散步。 狐灵语气玩味道:“我说小诗诗,你该不会是真的把沈欢当成灭道者的替代品了吧?” 屠道者面色如常,“没有,我只是想找个住的地方而已。” “得了吧,以你我的实力,想要找个住的地方实在是太容易了,我看啊,你八九成是喜欢上这条时间轴上的沈欢了。” “就你废话多,好像你不喜欢似的。”屠道者这话一出,狐灵瞬间老实了。 两人相视良久,最终却都是无奈的叹了口气。 有些东西失去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即便它们再怎么相似…… 第1515章时间的巨浪要来了 为什么会这样,创世神是最大的存在,而唯一能够称得上boss的人就只有灭道者,为什么,为什么在这条时间轴上的沈欢,体内会隐藏着那样强大的存在! 那种强大,简直超出了自己的认知。 难道真的和那个人影说的一样,自己只是一个卑微的存在,甚至连蜉蝣蝼蚁都不如? 承道者经历这件事情以后,他的内心产生了极大的动摇。 大帝他们没有想错,承道者就是当前世界内最强大的存在,准确来说,可以认为是仅次于神的存在,所以即便是天道法则对他来说也没有多大的限制,术法和神通随意施展。 就连他本人也从没意识到自己会有战败的一天,还是如此狼狈的方式。 承道者的内心中满是波动,而且这种波动,他自己还没有办法解释,甚至找不到任何人影可能比他强的依据,但人影就是一个强大无比的存在,一个可能连创世神都超越的存在。 更令人蛋疼的是——对方还只是一个魂体,并非是拥有肉身的存在。 灵族也有强者,可始终没有办法超越拥有肉身的存在,他们费劲心力成为鬼仙就是为了修成肉身。 “为什么,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坐井观天的存在?可如果神之上还有存在的话,当初神又何必创造出神选者这种东西,来打发无聊的时间。” 承道者正说着,猛然想起最后一次见灭道者时对方所讲的话。 “你以为你是最强大的存在了吗?并不是,这个世界上仍旧存在着你所不能了解的力量!” “灭道者那个家伙一定知道什么,可是——他已经选择穿越时空,不知道人在哪里,要不然——”承道者的话音还未落下,一个玩味的声音便忽然出现,“你是在找我吗?” “谁?!” “一个你朝思暮想的人。” “灭道者?!” 灭道者缓缓显现了身形,看着承道者说道:“没想到我在你心中真的占据如此重要的位置,真是让人意外啊。” “你回来了?”承道者皱气眉头,或许是觉得自己的话说的有些不大正确,改口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黑雾中的灭道者将手缓缓举起,“我从未离开过这里。” “是了。”承道者很快就明白了灭道者这话里的意思,“因为只剩下了一条时间轴,所以你无论怎么穿越,都只能在这条时间轴上停留而已。” “我的事情很无趣,没什么好聊的,还是聊聊你的经历吧。”灭道者将手放了下来,语气也不再玩味,而是非常认真的问道:“你今天也终于接触到那种超越我们理解的力量了吗。” 承道者正在为这件事而苦恼,现在这个时候灭道者说出这样的话,就显得很有意味了。 “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儿!”在承道者的印象当中,最先接触这股力量的人就是灭道者,所以灭道者一定知道一些自己所不知道的东西,甚至灭道者就是自己解开这个不解的关键人物。 “我没有办法给你解释。”灭道者无奈的耸了耸肩,“因为我也没有收集到什么有用的资料,毫不夸张的告诉你,我所遇到的力量和你所遇到的,并不是同一个,但是他们都具备着强大的威力。” “你刚刚也在场?” “当然,你知道的,我一直想要将沈欢给吸收了,因为这样就有了和你抗衡的资本,甚至是将你吸收,成为神的继承人,所以只要沈欢一有被杀戮之气吞噬的迹象,我就会发现,从而打到他身旁,在他成为第二个我之前,将其吞噬掉。” 灭道者说到这儿,自嘲的笑了笑,“可见我之前的决定是多么的傻,不过还好我及时悬崖勒马。” “回答我的问题,你刚刚说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承道者现在一心想要将解开谜题,并没有心情去听灭道者瞎啰嗦,“什么叫你我经历的强大力量并不是同一个。” 灭道者叹了口气,欲言又止,“其实——我不告诉你,你能拿我怎样?” “哼!找死!”承道者身上释放出强大的威压,直接一记神通朝着灭道者袭击了过去,但没想到的是,灭道者却轻而易举的挡了下来。 “这?!” “惊讶吗?意外吗?”灭道者笑了笑,“其实我刚才知道除了吸收沈欢,还有其他方法能够提高自己修为的时候我也十分意外。” “你现在是什么修为?” “虽然仍旧无法击败你,但是你想杀我也没有那么容易了,至少在三百回合以内我们是没有办法分出胜负的,而这三百回合已经足以给我提供逃跑的机会。” “我应该一早就杀了你!” 看着承道者那懊恼的表情,和有些恶心人的话语,灭道者脸上一点也没有露出不开心的样子,“可惜,现在你想杀我已经杀不了。” “承道者。”灭道者负手而立,“这个世界远远要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的多,至少我已经发现这条时间轴上的所有事情几乎都出乎了我得意料。” “我知道,你很像弄明白,沈欢身上那股强大灵魂的来源,但那是没有用的。”灭道者叹了口气,“刚开始我也和你一样,但是吼我就想明白了,其实有很多事情并不是我们能够掌控的,至少不是目前的我们能够掌控的。” “我没没有必要去深究,那股力量的来源到底在哪,或者他们的时间是不是在我们之上。”灭道者用他那猩红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承道者说道:“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你,现在所出现的一切征兆,其实都是在暗示我们,这天要变了。” “亦或是说,从一开始,就是神所设定的一场骗局,我们目前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灭道者语气玩味的问道:“承道者,我已经做好面临时代巨浪的准备,你呢?” “如果没有的话,我只能祝你幸运了。” 灭道者大小两声,“好了,该说的废话都已经说完了,再见!” “等一下!” 承道者想要将对方给拦下,可是对方二话没说就已经消失。 承道者一拳打在了地上,表现的十分懊恼,“他一定知道什么,一定知道!” 第1516章变态果然是会传染的! 沈欢一路紧赶,瞬间就到了别墅。 “屠道者!”降落在别墅以后,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呼唤屠道者的名字,呃……或者说是一种代号,但是并没有任何人回应。 “该死,她们两个该不会是已经碰面了吧?”沈欢的语气中满是焦急,只是瞬间就出现在了客厅当中。 客厅里的电视开着,正放着经典的还珠格格,演的是容嬷嬷针扎小燕子和紫薇的剧情,桌子上放了一些零食,说是零食其实都是一些垃圾食品,遥控器在沙发上随意的摆放着,却不见紫苏的影子。 “紫苏!”沈欢喊了一声,没人回应。 无奈之下,他打算开启天眼,好好观察一下室内的情况,就在这时候,他忽然听到浴室里有一阵流水声,似乎是有人在洗澡。 沈欢也没有多想,二话没说就把门打开,走了进去,“紫苏,你有没有——” 这边沈欢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一声刺破天际的惊叫声。 “啪!”沈欢直接用自己的嘴唇,对准备的嘴唇一顿猛掴。 “大姐,你小声点好不好,该尖叫的人是我好么!”见紫苏冷静的差不多了,沈欢的动作才停下来。 还真别说,沈欢这一次真的不是脸皮厚乱推卸责任,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他的责任。 你说洗澡就洗澡吧,往身上扎那么多银针干嘛! 调理身体?得了吧! 要是沈欢不懂药理也就算了,但非常不幸,在目前的情况当中,恐怕没有人比他更加了解了。 紫苏针扎的这些穴位,全都算是死穴。 死穴不是说点一下就死了,人虽然脆弱,但还没有脆弱到随便摸摸就完蛋的地步。 这些死穴只要用力适当,除了会出现剧烈的疼痛以外,是要不了人的性命的。 “你在做什么?” “我在给自己针灸。” “你觉得我会相信你说的话吗?” “那个……我、我就是看电视剧,然后看到了十分虚假的情节,那个容嬷嬷所扎的地方,虽然会痛,但绝对不至于痛到那种程度,我本来就是想要指正一下剧情上的漏洞,没想到试了试以后,还挺爽的……” 沈欢脑袋就快要气炸了,“这就是你的理由?” 说实话,他当初让紫苏看还珠格格一是因为这确实是很经典的电视剧,这二就是觉得里面的内容还都挺正常的,没有什么特别会三观的地方,可没没想到容嬷嬷一个针扎小公主的剧情,都能让紫苏朝自虐方面想。 看她那满面潮红的样子,说不定还真就像她所说的那样,十分爽快! 这要是放在别人身上,沈欢最多觉得变态,但是放在紫苏身上他可就不这么想了。 妈个鸡的,这个情况放在受虐爱好者的身上,无异于自我安慰啊! 紫苏不管怎么说,都已经是自己的女人了,身为我的女人竟然背着我去自我安慰,这种事儿能忍?显然不能忍! “啪!” 这一次沈欢没有在选择嘴唇甩人,对着那白嫩嫩的小屁屁就一巴掌。 本来这是惩罚的目的,可人家紫苏大美女是个变态啊,不仅没有露出痛苦的表情,反而是一脸享受,顺便还发出了一阵阵舒服的哼咛,简直就是分分钟就会高那啥的样子。 沈欢一看这情况更加生气了,啪啪啪一顿以后,也不管神圣之地有没有湿润,提着银枪便杀了进去。 “啊!”紫苏似乎没有想到,沈欢会在这种地方,做那种事情,脸上的表情瞬间被惊讶所占据的。 不是这事儿有多么的不合适,只是从小在蝴蝶谷中长大的紫苏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尤其是从浴室中的大镜子,还可以看到自己被那啥的样子,羞耻度简直爆棚。 对于紫苏,沈欢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温柔,要是把他比作赛亚人的话,基本上就是常态火力全开到了极致,就差没有变身超级赛亚人战斗了。 紫苏也很享受这种感觉,可就在她即将爽到灵魂升天的时候,沈欢忽然停止了动作。 “你怎么——” 她这边嘴巴刚张开,沈欢就说道:“以后还敢不敢背对着我做这种自虐的事情了。” “你在说什——” 沈欢没给她说这句话的机会,猛地来了一个冲刺,然后又停了下来,“还敢不敢了。” “不敢了。”紫苏说这话的时候,不自觉的扭动了两下身子。 虽说自虐也可以找到快乐,但那种双重的刺激,更加令人愉悦,而且在这种关键的时刻停下,用男人的话来说,沈欢现在简直就是一个磨人的小妖精。 沈欢这才放过紫苏,让剧情继续正常发展。 “好舒服。” “可我还没有舒服,来,让你吃点好东西。” “这、这怎么可以吃。”紫苏一看到沈欢说的东西,脸就差没有滴出血了。 “像吃棒棒糖一样就可以了。” “棒棒糖是什么东西?” “冰糖葫芦。” “哦,直接咬下来吃就可以了吧?” “不能!”沈欢也不废话了,直接强行塞了进去。 不得不说,正常人和变态有过亲密接触以后,自然而然的也会变成变态。 毕竟放在平时,沈欢可不敢这么对待林妙诗,他心疼还来不及呢,哪会有心情做这种事情。 就在沈欢准备好好享受一下,这种在普通人所无法体验到的粗暴游戏时,忽然感觉到屋内多出了两道气息。 “我靠,她们不是比我先走吗,怎么现在才到这里!” 沈欢嘴上这么说,身体上的动作却是没有停下,这要是放在以前,他肯定怕的要死,一点声音也不敢发出来,至于现在他只想着速战速决。 “唔——” 紫苏和沈欢同时发出了声闷哼。 沈欢没心思去回味刚才那种感觉有多么舒适,直接用术法让衣服恢复到了整齐的状态,然后对着紫苏说道:“回去以后立马把衣服穿好明白了吗?” “咳咳——我——咳咳——”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的紫苏显然被呛得不轻,一口气还没喘上来,就被沈欢给传送到了自己的房间。 他自己则是闪现到大门之外,装作刚进来的样子。 沈欢一脸笑容,准备打招呼,但这话没出口,却被屠道者给抢先了,“你拉链没拉。” 沈欢低头一看,“卧槽!” 第1517章说过多少次了,吃完冰棍要记得擦嘴 这他妈哪里是拉链没拉啊,完全是因为一切进行的太快,小沈欢还没来得及从兴奋中走出来,硬生生把拉链给顶开了。 毕竟沈欢现在已经是仙人了,这些凡人俗物,早就无法束缚到他了。 “那个,一路上风太大,不小心给吹开了。”沈欢干笑着给了小沈欢一拳,一点都不怕给打坏了,用强硬的给掰进去,然后将拉链给拉上了。 “你是在曰风吗?” 沈欢这种夸张的表现,显然没有得到狐灵和屠道者的认同。 “咳咳。” 俗话说的好,看透不说透还是好朋友,这两个丫头完全是无情揭穿,根本不在意会不会失去这个朋友。 唉,人心不古啊。 这要是放在以前,女生肯定都是害羞的转过头,现在?看到这庞然大物的豪气表现,不上来把你推倒就算不错了。 “那个我刚刚忘了跟你们说,其实我这个别墅里已经住有其他人了。” “住有其他人?”屠道者皱了下眉头,她选择这个别墅,除了可以好沈欢有过多接触这个条件以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足够清静,可现在沈欢却说已经住了一个人。 狐灵的语气却是十分玩味,“已经住有其他人,我看你是金屋藏娇吧,不然哪至于连拉链都不拉就匆匆忙忙的赶过来。” 自从狐灵表露身份以后,就越发的令人恨的牙痒痒了,简直就是苏璃的翻版!尽管他们是同一个人…… 倒是屠道者在揭露真实身份以后,性格好转了不少,也不说什么打打杀杀了,出了着装依旧有些男性化以外,给人的整体感觉还是十分不错的。 “是啊,一个医道盟的朋友。” “小情人就小情人,哪至于说是医道盟的朋友。”狐灵没好气的说道:“我和小诗诗都已经是过来人了,你觉得你说的那些话对我来说,还有用吗?” 卧槽!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这两人都是从其他时间轴上穿越过来的,并且不知道具体穿越过来的时间,对自己的为人那是在清楚不过,如果再机上一些偷偷观察获得的资料。 自己似乎还真没必要对这两个人有什么隐藏的必要。 “沈欢,你知不知道刚才差点——” 就在这时,紫苏的声音气愤的从楼梯里传了出来。 卧槽,这个丫头该不会连衣服都没有穿就直接下来了吧。 当沈欢看到紫苏衣帽整齐的时候,心中大松了口气,可是这在抬头一看,我哩个大曹! 你他妈怎么不把嘴巴擦一下啊,我的亿万子孙都还在那里挂着呢! 紫苏下楼以后,也看到了屠道者,瞬间变成了知书达理的模样,那种飘然若仙的气质,很难让人将她和之前在浴室里的紫苏给联系到一起。 “原来是来客人了。”紫苏面带微笑,施了一个古代的礼仪,“紫苏,蝴蝶谷首席弟子,还未请教。” “林——屠道。” “胡玲。” “林屠道?”紫苏愣了一下,似乎没有想到一个女人的名字竟然会起的这么奇葩,不过这种停顿转瞬即逝,“看来您的长辈对您寄予了很大的希望。” “过奖。”屠道者礼貌性的拱手道:“不知紫苏小姐嘴上沾的是何物?” “啊?”紫苏下意识的摸了一下嘴角,当她触摸到那些小子孙以后,脸色煞白。 她是个变态没错,可那也只是在沈欢面前,在其他人面前,她可一直都是一副仙女的样子,“这个——” 沈欢不知道从哪弄了一张抽纸,上前将紫苏嘴上的不可形容之物清理的干干净净,嘴上嫌弃道:“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吃完冰棍要记得擦嘴,看你这邋遢的样子,我们医道盟有你这样的弟子,真是丢人!” 说着,沈欢将抽纸扔进了垃圾桶里,然后转身看着屠道者和狐灵一脸歉意的说道:“对不起,让两位看笑话了,从小在山里长大,没有见过什么世面,吃了一回冰棍就感觉吃到了最好吃的东西,抱歉抱歉。” 紫苏心中虽有不满,但是脸上却也带着歉意,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抱歉。” “没事。”屠道者面色如常道:“我去选房间。” “我带你——” “不用了。”屠道者的声音一场冰冷直接消失到了原地。 “我也选一间吧。”狐灵说完,用手在沈欢的胸口画了一个圈圈,压低声音道:“以后有时间我也想尝尝紫苏小姐吃的冰棍。” 说这话的时候,她还故意眨了眨眼睛,顺便用舌头在自己的嘴唇上滑了滑。 卧槽! 回想一下狐灵的话,再联系屠道者那忽然冰冷的表现,沈欢瞬间就明白自己刚才演的戏全都白演了。 狐灵消失以后,紫苏一脸警惕的看着沈欢问道:“那个叫狐灵的刚刚给你说了什么?” “你能够看到她?” “我又不是瞎子!” 可能是因为蝴蝶谷的心法,和道修的心法有些类似吧,要不然闻人月也使不出以气御针的手段。 “她说以后要和你好好相处。” “鬼才信!” “我说,你和她们究竟是什么关系?”紫苏不是傻子,无论是屠道者还是狐灵,全都是貌美如花,惊若天人的存在。 “朋友。” “女朋友?” “普通朋友。” “我不信!” “唉我说,你和我到底是什么关系,问的这么清楚干嘛啊!”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紫苏脸不红心猛跳的说道:“我是你的女人!” “咳咳——”关于这方面,沈欢确实有些理亏,但他还是硬着头皮说道:“你是我的女人没错,但只是处于rbq等级。” “什么叫rbq?” “自己百度去!” “百度是什么?” “……” 和紫苏聊天,有些时候还真的挺累的。 不过沈欢也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对于紫苏他还是有心的,要不然当初也不会吧她从蝴蝶谷带出来。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沈欢脸皮再怎么厚,也不可能留下来了,随便客套了两句就离开了别墅,至于紫苏和屠道者她们之间该如何相处……关我吊事儿啊,三个女人一台戏,自己要是能管得住,女人就不叫女人了。 由于沈欢需要平静一下,外加林家距离这里并不远,他就没有选择飞行过去。 正走着他忽然发现地上趴了个人,还是一个身着高跟黑丝的女人。 现在碰瓷的真是越来越会玩了。 沈欢起初没打算去管得,可当他看到女人的面貌时却不得不管了。 “宋可馨?!” 第1518章以药王的荣耀起誓 这个结果可以说是完全出乎了沈欢的预料,这也不能怪他,在这个人骗人鬼吃鬼的年代,遇到一些新鲜的碰瓷手段也不意外。 “还有气息。”沈欢暗自松了口气,宋可馨的脉搏虽然很微弱,但还是有的,只是陷入到了一种昏迷假死的状态,这要是让普通医生碰到,就是让人准备后事的命。 沈欢拿出银针帮宋可馨针灸了两下,对方便缓缓清醒了过来。 “沈欢?” “还好。”沈欢松了口气,其实刚才的情况很紧急,要不是处理的方式足够果断,宋可馨能不能醒过来还真是一个问题,“你怎么会来这里,还昏倒在了地上,难道是因为紫血症?” 宋可馨点了点头,她苍白的脸色,和血色稀薄的嘴唇看起来十分疲惫,没有丝毫身为世界最大杀手组织sr首领的样子。 “怎么会严重这么多?”沈欢一边说着一边将宋可馨扶起。 “我也不知道,我来找你就是为了这件事情。”宋可馨深吸了口气,“我现在的紫血症已经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出了我身体上的这些变化以外,还出现了一些——咳咳。” “不用担心,我或许找到了一些和你紫血症有关的东西,只是因为一些私事儿给耽搁了,真是抱歉。”沈欢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充满歉意,这种歉意并不是故意装出来的,而是发自内心。 按照之前他对紫血症的了解,事情并不是很严重,可没想到病情发展到现在竟然这么大条。 “你不用道歉,其实我早应该知道的,夏天当初就对我说过,有些事情是不能更改的,尤其是和天作对的事情,几乎没有任何人有好结果。”宋可馨苦笑道:“当年闹得轰轰烈烈,比齐天大圣大闹天宫还要厉害的存在慕容雪歌都失败了,我一个小女子又能怎样呢?” 宋可馨正说着忽然问道:“沈欢,你信命吗?” 沈欢本能的想要点头,因为他从来不认为,存在着天命一说,可是会想起其他时间轴上发生的事情,似乎又不少事情确实是命中注定的。 “不确定,我本来是不相信的,可是有很多事情却偏偏要证明它的存在,最坑爹是,当我觉得他可能存在的时候,又消失的无影无踪。”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可能这就是他们所说的天意弄人吧。” “好了,有什么话等咱们回去再说,你现在这个情况,我恐怕得先想法子帮你调理一下身体。”沈欢说着便宋可馨带到了林老爷子特地给他准备的房间,就是他第一次来林家所居住的客房,不过现在已经改成了他的私人门诊室和实验室。 当确切把过脉以后,沈欢的脸色终于变得难看起来,良久后才开口问道:“你体内没有任何的能量波动,该不会——” “没错,我已经变成了一个废人。”宋可馨苦笑着说道。 刚开始能量开始流逝的时候,她还不怎么在意,以为自己只是太紧张了,直到昨晚,她所有的力量都消失以后,她才接受这个无法令人接受的事实。 变成废人只是宋可馨的一种说法,放在普通人当中,宋可馨现在的状态和普遍的感冒差不多,只是看起来有些疲惫。 但是对于沈欢这一类道修,或者说是世界级的高手来说,宋可馨已经和废人无异。 不说高了,只是一个筑基期的存在,就可以随随便便的把她给干掉。 “什么时候的事情?” “昨晚,不过刚开始的时候是在一周前,只不过我没有太在意。”宋可馨深吸了口气,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平静一些,对着沈欢问道:“还有得救吗?” “暂时没有,不过我可以让你恢复到相对轻松的状态,就是普通人的那种健康状态,至于你损失的那些力量,我恐怕还要花费上不少的时间。”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关于你的病情,我想我已经有些眉目了。” “真的?” “嗯,我在时空夹缝里击杀了一个魔族,他们身上的血液和你一样都是紫色的,我想和你的紫血症之间可能有些关联。” “魔族?!”宋可馨的表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沈欢抓住了这个细节,问道:“你知道魔族?” “虽然没有和他们打过交道,但是也听说过他们的传闻……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们的全称应该是九黎魔族。” “全称是什么我倒是不介意,我只是怀疑,这可能是破解你紫血症的关键。” “可是我并没有和魔族的人打过交道。” “不一定要打过交道,也可能和你服下的灵药有关系。”沈欢摆了摆手,“好了,在完全根治之前,我还是先将你的身体恢复到健康状态吧。” “又要麻烦你,真是不好意思。” 沈欢听到这话,忍不住笑道:“真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学会了客气两个字,难道是因为入乡随俗的关系?” “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怕是这种类型把。”宋可馨自嘲一般的笑道。 沈欢皱了下眉头,“你就算不相信你自己,也应该相信我吧?对于不信任我的病人,我这个人通常是没有什么好感的。” “废话少说,能撑一会儿是一会儿吧,反正有些事情早就注定了。” 沈欢没有说话,默默的开始施针配药,良久以后忽然开口说道:“你刚刚不是问我,信不信命吗?” “怎么?” “我现在给你一个回答。”沈欢一脸认真的说道:“我不信,我只相信命运掌控在自己的手里,那些将一切失败都归结于命不好的人,只是为自己的胆小和怯弱找借口而已。” “我命由我不由天吗?” “对,就是我命由我不由天!”沈欢将银针收了起来,“好了,你回去等我的消息吧,最晚明天早上,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以药王的荣耀起誓!” 宋可馨本来没有对沈欢寄予多么大的希望,颇有种死马当活马医的样子,可现在她忽然开始动摇了。 眼前这个不知道比自己小了多少岁的大男孩,很可能完成连天尊都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情…… 第1519章回去告诉埃尔斯,三日内我必取他人 “或许只是自己的错觉吧。” 离开林家以后,宋可馨自嘲的笑了笑。 如果命运真的那么容易改变,当初夏天就不会苦苦劝她放弃。 “有些事情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就好像有些人喊着金汤勺出生,但有些人辛辛苦苦一辈子,却连人家的一天都比不上。” 宋可馨苦笑道:“我还是认命吧,自己见到的生死离别也不少了不是吗?” 正走着,宋可馨忽然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着林家大宅久久没有行动,“或许我应该相信他……我命由我不由天,虽然听起来很幼稚,但如果连自己都放弃的话,就像沈欢那小子说的一样,自己和那些失败者有什么区别?” “我宋可馨是谁?sr的领袖,王榜上的赤色杀手王!” 宋可馨振作不少以后,二话没说直接找了一辆出租车,准备返回酒店。 这要是放在以前,她哪里会坐出租车这种东西,可现在却是不得不做。 不过这样的感觉,反倒是让她回想起了相对她来说那些最开心的时光。 “小姐,去哪?” “龙江酒店。”宋可馨似乎有些疲惫,坐上车以后,慵懒的打了个哈欠,就准备找一个舒服的姿势去睡觉。 “好的。”司机没再废话,直接开启了导航。 宋可馨想睡又睡不着,无聊之下就想找司机聊聊天,“师傅,你的声音听上去不像是本地人啊。” “哦,是吗?”司机愣了良久才说道:“现在的人有事儿没事儿总喜欢往大城市跑,美名其曰机会多,就说这燕京吧,外地人口加起来比本地人口还要多得多。” 这司机说话没什么毛病,可停了那么半天才说话,就很有毛病了。 长年以来的杀手经验告诉她,自己很可能陷入到了危险当中。 “师傅,你说话的声音为什么要这么低呢?” 这一次司机回答的倒是挺利索,“我这感冒了……说实话大姑娘,要不是你主动找我聊天我是真不想开口。” 难道是自己想多了? 宋可馨心中这么想着,嘴上接着说道:“那您这情况算是疲劳驾驶了吧。” “疲劳驾驶算不上,就是想多挣点钱呗。”司机感叹道:“刚才不是说大城市机会多么,没来之前我也是这么想的,到了以后才发现错了,不管是大城市小城市,机会对我这种底层人员来说都是一样的,要说差别只不过是换个地方开车而已,钱赚得多了,这开销也大了。” “哎呀,前面堵车,我说大姑娘,咱们要不改道吧?”司机忽然说道,说着还朝着前面指了指,“当然您要是不着急,咱们就在这儿耗着,不过这燕京堵车堵起来那可是——” “改道吧。” “好嘞!”司机面露喜色,“那个大姑娘咱们可事先说好啊,这改道可是要加钱的。” “我知道,不过咱们别去龙江酒店了。” “不去了?!” “嗯,我想去圣华遗址看看。” “圣华遗址?” “就是原来的圣华大学。” 司机疑惑道:“你去那里做什么?” “我曾经在那里做过交换生,反正也没什么事儿就想过去看看。”宋可馨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遗址就在附近,要不了多少时间,还按照之前的车费给你就好。” “这个——” “不愿意吗?”宋可馨嘴角翘起一丝玩味的笑容,“这对你来说似乎是件好事儿。” 司机身子一震,“好、好吧。” 接下来宋可馨没有再说话,侧身躺了下去,似乎是要睡觉。 司机也没再吭声,老老实实的开着车前往圣华。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司机把车给停了下来,见宋可馨还在睡觉,便试探道:“大姑娘到地方了。” “我知道。” “那您——” “去给我开车门。” “这样不太好吧姑娘,我虽然是一个开车的,但可不是——” 宋可馨猛然睁开眼睛,“我说让你开车门!” “好、好,我、我这就去!”司机不敢二话,连忙下车将车门打开。 宋可馨这才缓缓地从车上走下来,看着曾经的圣华大学一言不发。 “小姐,我可以走了吧?” “我让你走了吗?” 司机苦笑道:“小姐我就是一个开车的,您——” “还要继续演下去吗?”宋可馨冷笑一声,“你觉得我教给你的缩骨术加上易容术,我自己会看不出来吗……克劳德!” 一听这话,司机身子一颤,整个人二话没说直接跪在了地上,“对、对不起女王大人,我、我不是有意要隐瞒身份的,我、我——” “克劳德,你应该知道的,我这个人最不喜欢的就是解释。”宋可馨低头看着美甲,“我只想听对我有用的消息。” “是、是。”克劳德吞了口唾沫,“是,埃尔斯大人派我来的。” “埃尔斯?”宋可馨冷笑道:“我只是在华夏待了一阵子,他就像谋反吗?我倒是奇怪,当初我周游世界的时候,他都不敢有任何动静,现在反而闹出了动静,莫不成是觉得我已经死在了华夏这个神秘的国度。” “不、不是的,埃尔斯大人只是担心您的安危。” 宋可馨听到这话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克劳德,你觉得我会相信你说的这些话吗?如果是关心我,你为什么要隐瞒身份?” “女王大人,全都是埃尔斯那个叛徒逼我这么做的,您、您知道的,以我的胆量是绝对没有胆子做这个事情的。” “除了埃尔斯还有什么人背叛了我。” “还有阿道夫、波特、贝尔三位大人。” “很好,我提拔的十个人,竟然有四个人背叛了我。”宋可馨怒极而笑,她身上所散发出的杀气,令趴在地上的克劳德有种陷入死亡的感觉。 “其实……其实剩下的六位大人当中,还有三位保持中立的态度,他们既不阻止也不参加。” “是艾斯比亚他们吧?” “女王大人英明。” “好!很好!非常好!”宋可馨的语气一句比一句重,“你回去告诉埃尔斯,三日内我必取他人头,滚吧!” “是、是。”克劳德如临大赦,狼狈的驾车离去。 宋可馨见对方离开以后,差点没有瘫坐在地。 克劳德虽然只是a级杀手,但若是动起手来,想要杀掉现在的她,简直易如反掌…… 第1520章给你两个选择,死还是死? 克劳德上车以后,直接撤下了人皮面具,待离开的距离差不多了,才拿出了手机,“埃尔斯大人不好了。” “克劳德,我好像说过,你最好给我一个好消息,如果不是给我好消息……你就可以去死了。”听筒里传出埃尔斯霸道的声音。 “不、不是的,埃尔斯大人你听我解释。”克劳德吞了口唾沫,“女王,女王她、她好像和我们预测中是不同的,她从上车的时候就看穿了我的易容术,而且刚才还让我给您带句话,说、说三日之内必定取您的人头。” “混账!”埃尔斯大怒道。 克劳德听到这话,连忙附和道:“对您说的没错,女王对您说出那样的话真是太混账了,但、但是埃尔斯大人,您是不是应该去给女王大人道个歉?” “谢特!我说的混账是你!这么轻易就被那个女人给骗了。” “骗?不可能的,埃尔斯大人,我可以感觉到她的强大,那种杀气差点让我窒息,是真的埃尔斯大人,我没有说谎。”克劳德慌忙的解释。 “我怎么会把这个重要的任务交给你!”埃尔斯真的是要气疯了,“第一,她能看穿你的易容术并不奇怪,因为你的易容术就是她传授给你的。” “第二,杀气这种东西和实力没有任何关系,只要杀过人身上就会有这种气势。” “第三,我们在她居住的酒店里发现了大量沾染有紫血的布条,她很明显是受了伤的,而且还是非常严重的伤。” “所以,你这个该死的弱智被骗了!” “怎么可能呢,虽然易容术是她传授给我的,但是我的易容术是没有任何瑕疵的——” “够了!你这个蠢货。”埃尔斯没想到自己说了这么多,对方依旧没有办法了解,“很简单,你仔细想一下,按照她的性格,你都已经准备杀掉她了,她竟然放过了你。” “你不觉得很奇怪么?”埃尔斯继续说道:“这根本就不符合那个女人的逻辑,按照她的性格,肯定是问出我们几个人的下落,然后杀了你,再然后来杀了我们。” “三天之内?那个女人要是想要报仇的话,别说三天,就连三个小时她都忍不住!” 经过埃尔斯这一番话,克劳德总算明白了。 “对不起埃尔斯大人,我太紧张了,毕竟她曾经是一个王者,所以——” “好了废话少说,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去把她带回酒店,如果带不回来,就当场格杀了她,明白了吗?” “明白了。”克劳德说完就准备挂掉电话。 就在这个时候,埃尔斯又补充了一句,“对了,即便是杀了她,也要记得把她的人头给带回来。” “是。” 克劳德挂掉了电话,准备调头回去找宋可馨算账。 宋可馨的体力并不是很充沛,而且她现在有一种十面埋伏的感觉,更加该死的是,在这个关键时刻,自己的手机竟然没电了。 对方是杀手,她又不能寻求普通人的帮助。 圣华大学曾经是华夏的第一学府,一个是因为师资力量,另一个就是因为从这里出来的学生,全都是社会上的知名人士。 不过这两者之间事实上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因为后者之所以能够成功,基本上都是沾了家族的光,比如富官x代之流。 只有一小部分学生,是因为成绩好而进来的。 后来有几个官场污流被打了以后,圣华的名声便一天不如一天,最终燕京的大家族开始撤资,久而久之被被华大取代。 因为这事儿,民间还流传过一个词语,叫做“剩者为王”,来歌颂华大这个百年的老牌名校。 再后来圣华经历了一次暴动,就完全成为了遗址,只留下一小片地方当做是类似旅游景点和公园之类的存在。 宋可馨按照记忆找到了一个公用电话亭,这个是给贫民区的学子和家里通电话用的。 “希望还有用。”宋可馨先是拨打了夏天的号码,但是并没有打通,提示对方不在服务区。 听到这声音,宋可馨虽然有些失望,不过她心中更多的是一种庆幸,至少这个公用电话亭还是能用的。 除了夏天,她在华夏能够联系上帮忙的人就只剩下沈欢了。 可她这边刚刚拨通,还没来得及等到沈欢接听,一个冰冷的声音便在他身后响起,“女王大人,您这是做什么呢?如果需要打电话的话,您可以用我这个手机。” 宋可馨听到这话,出了一身的冷汗,但她表面上却淡然无比的转过了身,目不斜视的看着克劳德,“克劳德,你竟然还敢回来?” “我怎么就不敢回来了呢?”克劳德冷笑一声,“女王大人,你就不要装模作样了,你受伤的消息,我已经知道了。” “受伤?”宋可馨先是一愣,然后大笑了起来,“克劳德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我这个样子像是受伤了么!” “克劳德,看样子你是铁了心要和埃尔斯一伙了,之前我没杀你,是因为还顾忌一些类似师徒的情谊,至于现在——”宋可馨手指的关节间发出一阵骨头摩擦的声音,“看来我有必要杀掉你了。” “是、是吗?”克劳德再次开始心虚了,如果事实真的如宋可馨说的那样,自己今天岂不是要死在这里了? 可是他转念一想,如果不捉回或是干掉宋可馨的话,依旧是死路一条。 “那就请女王大人杀了我吧!” 完了,也不知道埃尔斯那个该死的家伙给克劳德吃了什么定心丸。 “那你就等着下地狱吧!” 宋可馨摆出平时念力手势,大喝了一声。 克劳德吓得直接闭上了眼睛,可是等了半天,都没有任何死亡的感觉,睁开眼睛一看,哪里还有宋可馨的影子。 “这个该死的女人,原来真的受了重伤,不!不止是重伤那么简单,如果只是受重伤的话,她应该还具备杀我的能力,现在这个样子……她那些神奇的异能好像全都消失了!”克劳德一转头就看到了宋可馨的身影,“女王大人,你没必要再逃跑了,圣华遗址就这么大,你能跑到哪里?” 克劳德怎么说也是a级杀手,只是三两个呼吸就已经追上了宋可馨,直接用枪指在了宋可馨的后脑勺,“女王大人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第一个,乖乖的跟我回去,第二个,就这么死在我手里,选吧!” 就在克劳德得意无比的时候,他的身后也传来了一道冰冷的声音,“我也给你两个选择,死,还是死?” 第1521章我有故事,你有酒吗? “我也给你两个选择,死还是死?” “什么人?!”听到这个突兀的声音,克劳德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去观察周围的情况,可是当他转过头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身后并没有任何人的存在。 “该死,skx是你这个该死的婊砸使得鬼把戏么!”克劳德大骂一声,他知道华夏有很多秘技,口技就是其中一种。 克劳德怀疑刚才那个冰冷且陌生的声音,事实上只不过是宋可馨利用口技发出来的罢了。 “咔嚓!” 就在这时,一声脆响响起,克劳德感觉手里有什么消失了,低头一看竟然是手枪不见了。 与此同时他也发现了,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沈欢。 刚才的咔嚓声就是沈欢将手枪揉成一团废铁时发出的声音。 “你、你是什么人?!” “我?”沈欢将变成废铁的手枪扔到了地上,“我不需要无用的废话,告诉我你的选择。” 选择?除死还是死,他怎么选择。 “小子你知不知道我是谁?竟然敢在我克劳德的面前说出这种话!”克劳德冷笑道:“你这个华夏土鳖究竟知不知道,sr的a级杀手代表着什么。” “a级杀手?”沈欢学着克劳德的模样冷笑一声,“别说a级杀手,就算是你们组织中的s级杀手过来,我也丝毫不放在眼中。” “狂妄,那是你根本不知道我们的s级杀手有多么可怕!”克劳德正说着,从腰后再次拿出了一把手枪,对准沈欢以后直接扣动了扳机。 “嘭——叮!” 沈欢直接用中指将子弹给弹了回去,直接射穿了克劳德的小腿。 “这个人留着还有用吗?” 听到沈欢的询问,宋可馨点了点头。 “那就让他多活一会儿。”沈欢说完转过身,将舞台交给了宋可馨。 “埃尔斯他们现在哪里?” “埃尔斯大人和贝尔大人现在就在您住的酒店。”克劳德现在已经明白,以自己的实力想要击杀掉宋可馨两人,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反正都要死了,还不如把话说出来,让自己死得痛快一些。 “可以杀了吗?” “可以了。” 就在沈欢准备动手的时候,克劳德忽然举手问道:“等一下,临死之前我能不能问最后一个问题?” “问吧。” “您究竟是谁?” 沈欢方才所表现出的强大,一点也不弱于身为女王时的宋可馨,但是sr组织内却从来没有传出过宋可馨还认识同等级高手的消息。 不光是宋可馨,可以说王榜间的王级强者之前,根本就没有几个人是有联系的。 所以克劳德对沈欢的身份产生了极大的好奇,换句话说,他就是想死一个明白。 “就是问这个吗?”沈欢叹了口气,“看你问得这么真诚,那我就告诉你吧,我是——” 话没说完,沈欢就直接用魂焰将对方焚烧的干干净净。 “你——” “怎么?你该不会是觉得我太残忍了吧?”沈欢无语道:“按照正常逻辑,你不是应该先感谢我吗,就算不是以身相许,也最少说个来生做牛做马来回报不是吗?” 说实话,沈欢也是跟对手学的,或者说是跟老天爷学的,在人陷入绝望的时候给予希望,又在对方以为碰触到的时候,把希望给收回去,同时赋予绝望。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沈欢可不是什么乐善好施的大善人,既然做不到君子,有些时候做个真小人也挺不错的。 听到沈欢的调侃,宋可馨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来随着实力的提升,你内心也膨胀了不少。” “看来你也是一个不按照套路出牌的女人。”沈欢摆了摆手,“好了不开玩笑,来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吧。” “什么怎么回事儿。” “别跟我打迷糊眼了,身为sr的领导者,却遭遇了a级杀手这种基层刺杀,你别告诉我对方不认识你,如果不认识你,他是不可能称你为女王大人的,所以这绝对不是一个巧合。” 宋可馨沉默了良久,说道:“有烟吗?” “没,我从不抽烟,一盒两盒或许没什么,但是积少成多以后,就是很大的麻烦了。” “没有烟我怎么讲故事?” “讲故事的话不是应该喝酒吗?” “那你有酒——” 宋可馨话音还未落下,沈欢便拿出了一罐黑啤放在了她面前,“喏。” “像变戏法一样,很精彩。”说到一半,宋可馨画风突转,“但我不喜欢黑啤,还是觉得一般啤酒比较好喝。” “喏。”沈欢又神不知鬼不觉的拿出了一瓶新的啤酒。 这一次宋可馨没有再找理由,而是直接打开啤酒一饮而尽。 “味道很香醇,什么牌子的?” “私人订制,一般人可喝不到。” 这些啤酒都是沈欢自己移植小麦酿造的,经过神农石的改造,已经达到了仙品的水准,不光是好喝,对人体也没有伤害,准确来说还有不少的好处。 “现在酒喝完了,该讲故事了吧?” “没喝够。” “没了啊。”沈欢又给了一瓶,这些啤酒可是他准备给林妙诗的惊喜,要知道在没有被偶像爱情剧洗脑以前,林妙诗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喝啤酒。 要说沈欢也是犯贱,当初不让人家林妙诗喝啤酒的人也是他。 “咕咚。” 宋可馨这次没有一饮而尽,不过喝的时候,也十分大口,啤酒经过白皙的脖颈时,看得沈欢心中老鹿乱撞。 “sr并不是我创立的,它是我姐姐为了帮我们宋家报仇的时候创立的。”宋可馨笑了笑,“我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在华夏出生,高丽长大,上大学的时候还来这里做过交换生……” 沈欢以为按照宋可馨的性格挥直接说出重点,没想到她还真打算讲故事。 “我的体质有些特殊,姐姐一直很照顾我,可是她却因为一次意外去世了,姐姐离开以后,sr陷入了混乱,毕竟按照当时的情况来讲,sr并不是一个有着多久历史的组织。” “新人想要上位,老人觉得自己的辛苦不能白白付出,那时候sr的夺权故事比什么九龙夺嫡还要精彩。” “尽管姐姐希望我过上普通人的生活,可是我生来就不普通,又不想让姐姐的心血就这么白费,所以我就去找夏天,跟着他修炼了一段时间,回去统治了sr。” “果然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沈欢这句感叹没有任何调侃的意思,是发自内心的,毕竟他刚开对宋可馨的印象并不是很好。 “谁都不想做那个有故事的人,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做一个普通人。” 宋可馨说完,将剩下的啤酒一口闷进了胃里…… 第1522章我可以靠靠你的肩膀吗 “还有酒吗?” “没了。”沈欢对于这些啤酒的宝贝程度,可是十分厉害的,要不是因为宋可馨遭遇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他才不会拿出来。 “那就这样吧,没酒是没办法讲故事的。”宋可馨说着,想要将空罐子投进垃圾桶里,但因为力道不够,连垃圾桶的边都没有碰到。 看到这个情况,她再次露出了那种自嘲的笑容,“废人……” 沈欢伸手将她拦住,“没有酒不一定讲不出故事。” “可我就是那种更需要酒后才可以吐露真言的人。” “那是懦夫才有的行为。” “你说的没错,我就是这样一个懦夫。” “你不是懦夫,你只是一个女人,给了自己太大压力的女人。”沈欢不大喜欢黑啤的味道,怪怪的,虽然他一般不喝酒,但真要选择的话,他宁愿喝被不少人形容成马尿的普通啤酒。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次的情况应该和你姐姐去世后不久的情况差不多吧。”沈欢将没有喝完的黑啤放在了垃圾桶上,“只不过一个是早有预谋,一个是突然发生的区别。” 宋可馨无奈的叹了口气,“所以我常说,和聪明人打交道真的很没乐趣。” 见自己猜对了,沈欢继续说道:“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宋可馨苦笑了一声,“我现在已经是一个废人,难道还要找他们报仇不可?” “我说了你不是废人,好,就算你觉得自己是废人,也不过是暂时的废人而已,相信我,要不了多久我就可以找到治疗你紫血症的办法。”沈欢语气坚定的说道。 宋可馨笑着摆了摆手,“我又不是小孩子,你说这些对我是不起作用的。” 身为一个成年人,一个真实年龄说不定都能做沈欢奶奶的成年人,宋可馨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固定三观,除非有一天发生类似“良心发现”之类的事情,要不然很难会因为外在因素去改变一些多年形成的观念。 “我没有在骗你。”沈欢拉住了宋可馨的手,倒不是为了占便宜之类的事情,而是为了给宋可馨这个可悲的女人一些安全感,“刚才我已经对比过了,魔族的血液至少和你的有七成相似,或者说你血液样本里面的内容,至少有七成是和魔族血液一样的。” “你——”宋可馨愣了一下,紧接着却又开始了那种自嘲的笑,“就算完全一样又如何,魔族已经几百年没有出现过,你找到类似的东西,不代表能够解决事情。” “你错了。”沈欢拿出了《药王经》,“根据药王经的记载,第三代药王曾经将一个魔族医治成为了人类。” “魔族比人类强大太多,何谈医治。” “每个人的追求都是不同的,按照上面的记载,那个魔族想要变成人类,在第三代药王门前跪了足足七七四十九天。” 宋可馨苦笑道:“医治好了又如何,到最后不还是要变成一个普通人。” 沈欢却反问道:“但是你刚刚说过,你的愿望不正是变成一个普通人吗?” “那和现在也没有什么区别不是吗……” “区别大了,如果你继续任由身体恶化下去,所有的器官都会衰竭,你不会变成魔族,结果也只有一个,那就是——死!”沈欢深吸了口气,“宋可馨,我不觉得作为一个普通人有什么不好,我也知道,你的愿望其实就是你说的,变成普通人,之所以现在无法接受,是因为你安心你姐姐好不容易建立起的组织毁在你手里。” “但在这里,我有必要告诉你。”沈欢一本正经的说道:“小说演义中常常有这么一句话,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普通人尚且如此,你呢?” “别忘了,和普通人相比,你有着太多的优势,因为你生来就不普通!”沈欢将宋可馨刚才说的话原封不动的还了回去,“如果你连普通人都能做到的事情都做不到,你就真的成为了自己嘴里的废人。” “你现在不是报不了仇,而是你想不想报仇,我相信以我和夏天的性格,你不管对谁开口,对方都会毫不犹豫的帮助你。” 宋可馨闭上眼睛,做了几个深呼吸,“对不起,是我陷入了执念。” “庆幸的是,你还能明白过来,这已经是很不错的结果了。”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那个我能不能提个意见。” “什么意见?” “能不能别老摆出一副自嘲的模样,你的气质和那种颓废的表现,一点也不合契。” 宋可馨莞尔一笑,摆出了她今天使用最多的招牌表情,“你说的是这个吗?” “滚!” “不过说真的。”宋可馨的表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 “你说。” “可以把你的肩膀借我靠一下吗?” “可以。”沈欢没有任何犹豫的回答道。 宋可馨却是大笑了起来,“这要是放在以前,你一定会拒绝的。” 说完,她便向前方走去。 “喂,干嘛去!” “报仇。” “等等我。”沈欢连忙跟了上去。 龙江大酒店,wx-5174房内。 房间内有四名男子,一个黑人,一个黄种人,剩下的两个都是白人。 “我们和克劳德失去联系了。”那个黄种人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说道:“埃尔斯,你说会不会失败了。” 白人埃尔斯听到以后,盯着卫生间里那些沾满紫色血液的布条,“不可能,种种迹象都表明宋可馨那个丫头受了重伤,身为a级杀手的克劳德就算杀不了她,也应该可以逃出来。” 他嘴上是这么说,但也有些不放心,虽说失联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但在这个关键时刻,真的是大问题了。 “那如果女王她没有受重伤呢?或者说,她一直就没有相信过我们,目的就是为了试探两位大人。” 听到手下的说法,贝尔的表情瞬间凝重了起来,“埃尔斯,小艾斯说的没错,按照那个女人的性格,还真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不可能,那个小丫头虽然聪明,但还不至于发现我们的计划。”埃尔斯自信道:“我们的计划是天衣无缝的!” 话音刚落,酒店的门便被缓缓推开,“埃尔斯,我不得不感叹一下,你不仅低估了我,还高估了你自己!” 第1523章变成废物的女王大人 “该死!”以埃尔斯和宋可馨的相处程度,他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来人是宋可馨无疑。 杀手界的女王,赤色之王skx! 如果宋可馨没有听到自己的那番言论倒是好说,可刚才的话已经被对方听得清清楚楚,他连以后最基本的保命手段都没有了。 埃尔斯的内心自然是十分惊讶,毕竟光是宋可馨活着这个结果就已经出乎了他的预料。 不过在转过身的刹那,埃尔斯却变成了一脸笑容,“哦,我的最最最敬爱的女王大人,没想到你竟然会活着回来,照这个结果来看,克劳德那个家伙应该已经死了吧?” 宋可馨对于埃尔斯的表现并不意外,原因很简单,因为埃尔斯是出了名的老狐狸,遇到什么事儿都是波澜不惊,至少在没必要的情况下,埃尔斯从来不会浪费自己那苍老的颜值去做无用的表情。 “看来你对于这个结果并不意外呢。”宋可馨靠在门边,点燃了一根香烟,整个人看起来惬意无比,女王风范依在。 贝尔的表现则有些紧张了,“埃尔斯,跟她废话那么多干嘛,干掉她!” 说完,他便发出了一道风刃。 “嘭~” 可是当风刃飞到宋可馨身边的时候,却化为一团没有任何杀伤性的烟雾。 “她、她的实力——”贝尔吞了口唾沫,“她不应该受了重伤么,为什么、为什么在实力根本没有任何减弱的迹象呢!” 埃尔斯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贝尔,你应该知道我这个人最讨厌的是什么,在女王大人面前,你的表现太失态了,也太让我失望了!” 贝尔想要反驳,可看到宋可馨还在只能忍下。 在他看来,杀掉宋可馨谋权篡位已经成为事实,根本没必要浪费那么多时间去解释,反正计划已经暴露,不管明杀还是暗杀,都得把对方杀掉。 就像埃尔斯不喜欢他的急躁和莽撞一样,贝尔也不怎么喜欢埃尔斯的老狐狸手法,但没办法这一次行动的提出人是阿道夫,策划人却是埃尔斯,从某种程度来讲,他虽然也是四人组的成员,却只是比较低级的存在。 加上埃尔斯原本的地位就比他要高上一些,并且现在可不是搞内讧的时候,就只能暂时忍下来,等到以后再解决。 “女王大人,想必克劳德已经将一切都告诉您了吧?”埃尔斯还是那副不温不火的样子,“不知道女王大人对我们的这一次刺杀行动有什么看法呢?” “很失败。”宋可馨又抽了口烟,“不过在我看来,你们做出这种事情,是因为忘了当初我是怎么收拾sr的残局的。” 埃尔斯借机点了一根雪茄,笑道:“是啊,您重新整顿sr的事迹,至今在地下世界还被视为神话的一般的存在。” “那你们还做出这样的选择,看来是真的活腻了。” “我这只老狐狸还想多活几年呢,毕竟出了一个智商连七十都达不到的弱智以外,还没有人会觉得活着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不管再怎么艰难,都比死亡要令人轻松的多。”埃尔斯坐在了沙发上,用食指弹动了一下雪茄,“我只是觉得,女王大人你待在那个位置上的时间已经够久了,也是时候该休息一下,让我们这些待在组织里多年的老家伙们玩玩把式了。” “就像当年sr将组织交给您一样,虽然方式有所不同,但老了就是老了,我记得中国有一本叫做西游记的名著,里面似乎又这么一句话,叫做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埃尔斯耸了耸肩,“我这么说不是想要表示您已经老了,而是想说,你也应该多给我们这些手下一些机会。” “说实在的。”埃尔斯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情,“组织对您不允许接手华夏单子的行为很是恼怒,在这样的年代,别说榜外天尊那样的存在,就算是神榜上的强者都已经没有几个露头的了,我们根本不需要任何恐惧。” “华夏是一个很大的市场,人口众多,虽然被称之为佣兵团的禁地,但对于我们杀手来说,这不是什么禁地,还是一块宝地。” 宋可馨也跟着笑了起来,“埃尔斯你没必要去转移话题,关于不能涉足华夏单子这一条,你们早在我开始环游世界的时候就破坏了不是吗?” “我们只是尝试做了一下,发现您没有反对以后,便觉得您已经默许可以进军华夏了。”埃尔斯用手揉了揉太阳穴,“话虽如此,但是当初那一批前往华夏试探您威严的兄弟可死了不少,两名s级杀手,四名a级杀手,不算那些杂鱼,对我们sr都是很大的损失了。” “还有,刚开始那会儿,还要我们去狙击一切有伤害华夏人念头的其他组织杀手,闹得我们sr度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苦日子,兄弟们虽然什么都没有说,可这心里却着实苦的很啊。” 贝尔最终还是忍不住了,“埃尔斯,你说那么多话干嘛!你我都是s级杀手,还有两个a级杀手做辅助,很明显可以搏一搏!” “s级杀手?”宋可馨大笑道:“别说你们这几个土鸡瓦犬,就算是sr所有s级杀手一起动手,都不一定是我的对手,看来我说的没错,时间过的太久了,以至于让你们忘记了一些不该忘记的记忆。” 埃尔斯没有回答宋可馨的话,而是对着贝尔说道:“既然想动手,为什么不动呢。” “你……同意我动手吗?”贝尔的目光中充满了惊讶。 “是啊。”埃尔斯将雪茄熄灭,喝了口茶,“对付这样一个已经成为废物的女王大人,您觉得不应该动手吗?” “废物?你是说——可是——”贝尔怎么也想不通,究竟发生了什么。 “你以为我这半天都是在说废话吗?”埃尔斯脸上终于第一次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我们的女王大人,可从来没有过这种耐性呢,不仅安安静静地等我把话说完,还会回答我的问题呢,你难道不觉得奇怪吗?” 贝尔听到这话,眼睛一亮,兴奋道:“宋可馨你这个小丫头去死吧!” 贝尔是异能型杀手,瞬间便在手臂上凝结出了一个风刃,朝着宋可馨冲了过去…… 第1524章继续下去你会死 贝尔直接使用的是最强实力,怕的就是杀不了宋可馨,毕竟刚才他试图用风刃攻击的时候就已经失败了。 埃尔斯看到这一幕,冷笑了一声,“看来贝尔那个家伙还是没有信任我,废物就是废物,不过不管信不信我,结果都是一样的……” 他的话音刚刚落下,便响起一阵轰响的声音。 只见原本气势汹汹的贝尔连宋可馨的衣服都被碰到,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反震到了一旁。 反震,招式百分百威力相同的反正。 贝尔整个人都凹陷进入了墙里,不过从表面上来看似乎并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啊!!!” 就在这时,贝尔忽然流出了一串鼻血,使得他发出一阵愤怒的吼叫声。 “宋可馨,你这个小丫头,我要杀了你,我一定要杀你了!”贝尔身上的衣服被强大的风系异能搅碎,原本矮小的身体,变得健壮起来,浑身上下都是硕果累累的肌肉。 “终于决定使用出最强的威力了吗?”埃尔斯咧嘴一笑,“真是令人怀念啊,被称为风系异能者的准神级杀手,终于再一次解禁了自己的力量。” 宋可馨看到这个情况,仍旧是一点紧张的感觉都没有,看也不看贝尔一眼说道:“贝尔,不要怪我没有警告过你,如果你继续动手的话,你真的会死呢……” “我贝尔可不是被吓大的,出生于高丽那样的小国,千辛万苦才成为世界顶尖的杀手之一,我事实证明了,出身证明不了一切的!” 宋可馨将烟头扔到地上,“贝尔,你还是那样的爱说谎,你出生于高丽没错,但是踏足地下世界可不是你的希望,你之所以踏入地下世界,是因为你特俗的癖好,导致杀了不能杀的,才被联盟下达世界通缉,进入了地下世界。”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当初你被异能者联盟的人围攻,还是我出手外加讨人情才抱住了你,没想到这么快你就要恩将仇报。” “我贝尔的命是你救得没错,可是救老子的人多了!”贝尔一拳砸开,限制着自己手臂的墙壁,“你知不知道,正是这一件让听起来让外人感动的事情,却是我一生中最大的耻辱!被一个女人给救了,我堂堂一个男人竟然被你这样愚蠢的女人给救了!” 宋可馨耸了耸肩,“所以我早就说了,好人不一定有好报,尤其是救了你这种心灵扭曲的存在。” 贝尔大笑道:“哈哈哈,这正是你让我觉得愚蠢的地方,宋可馨,当杀手的都是一些什么人?他们有一个不是心理扭曲的吗?” “不说别人,就说你,难道你的心灵不扭曲吗?” 这一次宋可馨的脸上不再是平淡的神情,“你说的没错,当杀手的人,有几个是心灵不扭曲的,包括我,但是……我却认识一个心灵从未扭曲过的杀手。” “这种人,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贝尔身上被浓郁的风属性异能量所围绕,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一米八左右的小型绿巨人,“宋可馨我警告你,你最好拿出真正的实力,要不然我一定会毫不留情的杀了你整个该死的婊砸!” “我说了,只要你继续动手,你绝对会死的。” “那就让我们试试看吧!” 贝尔大喝一声,仿佛整个房间都被飓风席卷了一般,朝宋可馨冲了过去。 不过,结局和之前那一次攻击并没有什么分别,甚至可以说是完美的重复了上一次的运动轨迹,不光如此,就像宋可馨说的那样,他死了。 死的很彻底,不仅没有把墙给撞坏,而是在撞击墙面的瞬间就化为了飞灰。 两名a级杀手看到这个情况,差点没吓得直接跪倒在地上。 他们这种人,虽然和女王有过接触,但是基本上没有对话的机会,只知道女王大人很强大,但究竟强大到什么地步,他们从来都不知道。 任凭女王大人进攻,从头到尾没有反击过一次,只是凭借反震的方式,就杀死了位列s级的贝尔大人。 尽管他们仍旧不知道,宋可馨有多么强大,但这一次却是亲身体验了赤色之王的恐怖。 在这样强大的女王大人面前,他们根本就没有任何获胜的机会。 他们心中是这样的想的没错,可是当两人看到埃尔斯那镇定的表情以后…… “埃尔斯大人,您——难道不意外吗?” “意外?”埃尔斯笑了笑,“对于预料之中的事情,我为什么要意外呢。” “意料之中?!” 面对两名a及杀手的讶异,埃尔斯脸上充满了平淡,“事情都到了这个地步,难道您还不打算现身吗?隐藏在女王大人身后的高手。” “女王大人背后有高手?!”两名a级杀手,脸上充满了惊讶。 “没错。”埃尔斯得意的说道。 “错!”就在他想秀一把智商的时候,沈欢的声音忽然出现。 这个声音出现的位置不是在宋可馨的背后,而是在埃尔斯的对面。 “你是什么人?!” “刚刚埃尔斯大人不是说过了吗,他应该就是隐藏在女王大人身后的高手!” “这个华夏人吗?” 面对忽然出现的沈欢,埃尔斯的脸色依旧是那副平静到令人蛋疼的模样,“不知道尊驾是什么人?竟然敢插手我们sr组织内部的事情。” “sr内部的事情?”沈欢笑了笑,“在我看来,我所做的一切都不干你们sr吊事儿。”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意思很简单,宋小姐是我朋友,谁动她就是和我过不去,既然和我过不去,那就是我自己的事情了。”沈欢笑眯眯的看着埃尔斯说道:“既然是我自己的事情,那关你们sr吊事儿。” “年轻人,通过和贝尔的交手,可以看得出你很厉,但是……”埃尔斯的脸色终于发生了变化,“你不要太狂妄了,这个世界最不能够得罪的,就是我们杀手明白吗?而sr是最大的杀手组织!” “或许我杀不了你,但是你的亲人呢?就算是你本身,在永无宁日的暗杀之下,心理防线也会进入崩溃状态吧?” 第1525章你说的那个华夏小子是我吗? 沈欢将腿放在了桌面,脸上满是玩味的笑容,却一句话也不说。 埃尔斯皱眉道:“你笑什么,你难道当我不敢做出来那样的事情么!” “无论是刚开始的交谈细节,还是在明知道同伴会死的的情况下,还诱使对方出手的手段,都证明你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 “既然知道,那你还敢露出那种轻蔑的笑——” “不是轻蔑,是愤怒。”沈欢伸出食指,“连这个都没办法区分,看来也仅仅是一个冷血无情,却没有什么智商的傻蛋而已。” “你说什么!” 埃尔斯是真的怒了,被宋可馨鄙视智商没有什么问题,毕竟人家曾经给过他很恐怖的压力,而且对于一个将死之人的胡言乱语,他根本没有必要去在意。 但沈欢就不同了,他不是sr的高层,并且实力强大,目前可以用言语唬退,却很难将对方杀掉。 对于埃尔斯来说,他不需要这个世界上又任何不认同他智商之人的存在。 “我说你是白痴。”沈欢挑眉道:“你有意见吗?如果你有的话,最好憋回去!” “你——” “不然的话你会死。”沈欢语气中带着玩味,但是表情上却很认真,“很惨的那种。” 埃尔斯皱眉道;“我承认,你有这可以将我击杀的能力,但是你敢杀我吗?’ “你不敢!因为只要我死了,你、你的家人,包括你认识的人,他们全都会死!明白吗?全都会死!” “我这个人最讨厌的就是威胁。”沈欢叹了口气,“我已经说出了自己讨厌的事情,你却还要这样威胁我,说实话,主动找死的人我见过不少,但你——是最活该的那个!” 沈欢说着,一道风刃从他体内飞跃而出,直接斩断了埃尔斯的脖颈。 “死、死了,埃尔斯大人也死了!” “我们、我们应该怎么办?!” “放心他还没有死。”沈欢打了个哈欠,“不得不说,他真的是一个老狐狸。” “没、没死?埃尔斯大人没有死?!” 两名a级杀手,真的不知道是该兴奋还是要惊恐。 只要埃尔斯活着,他们就有活下去的希望,可是对方明知道埃尔斯大人活着,却还摆出一副平淡的样子,这不正代表着就算埃尔斯大人没死,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么! “可是头都被斩了下来,埃尔斯大人怎么会没死呢。” “我、我知道,因为埃尔斯大人被砍的地方没有流血,受到这样的重伤,死不死先不说,流血是一定要有的吧?” 两名a级杀手已经完全被吓傻了,说话毫无逻辑性。 “机器人当然不会流血了。”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机器人?!” “埃尔斯大人是机器人吗?” “这、这怎么可能,埃尔斯大人怎么可能是机器人?!” 宋可馨上前看了一下,“b-19号,花旗国最新研制的超脑机器人,操控范围在方圆五百米内,通过意念力直接操控,只要操纵者的思想入侵以后,这个机器人就可以表现的和活人差不多,基本上可以视作灵魂容纳的器皿。” “你说的这些我不懂,不过五百米内的话……”沈欢打了个哈欠,“真的很不凑巧,我神识覆盖的范围要更广阔的一些呢。” “不管怎样,这个机器人身上曾经容纳过埃尔斯的意识,只要有这一顶点的意识,我就可以在三秒钟以内找到对方。” “三……二——” 数到二的时候,沈欢忽然停顿了下来,扭头对着两名a级杀手问道:“在我临走之前还有几个问题需要询问一下,谁先回答谁就可以活下去。” “什么问——” “第一个问题,你们觉得这辈子做的最残忍的谋杀事件是什么?” “我杀了一个孕妇,不、不过她和他男人并称雌雄大盗,不光偷了很多的钱,还杀了很多的人。” “哦,这样啊……”沈欢话音刚落,那名回答问题的杀手,眉心便已经出现了一个血洞,“雌雄大盗无不无辜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那个婴儿一定是无辜的。” “好了,该你回答了。” “我做过最残忍的谋杀是杀掉一个杀老婆的酒鬼。” “嗯,很有正义感。”沈欢点了点头,“但是我不喜欢说谎的人。” 同样的,这个杀手眉心也出现一道血迹,直接进入到了死亡状态。 “为什么全都杀了?” “他们该死。” “那你刚才还——” “我问那些问题,只不过是想让他们放松而已,在不知不觉中死去,也算是一种幸事了。”沈欢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不过最主要的原因是,那个叫埃尔斯的家伙,已经开车前往机场,要想追上他我必须使用一些超自然能力,而你现在的身体过于虚弱,显然是没办法承受的,可要是把你一个人留在这里,这两个a级杀手,随便动动手指头就可以将你杀死,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杀了他们再离开。” 说着沈欢利用灵气从杀手的身上取出了一部手机,“夏天的联系方式你应该是知道的,你给他打个电话,让他来处理一下这里的麻烦事儿。” “你呢?” “你问的不是废话吗,当然是去杀埃尔斯那个家伙。” 看着打算离开的沈欢,宋可馨有些不放心的说道:“埃尔斯那个家伙十分狡猾你要小心一些。” “在绝对力量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无用的,你就等着我提着他的人头来见你吧。”沈欢说完,就消失在了原地。 前往机场的路上…… 傀儡一直和贝尔等人待在一起,不过埃尔斯的本体却居住在距离这里四百多米的另一个酒店内,不是龙江酒店这样的星级酒店,而是很普通的快捷酒店。 快捷酒店自然没办法享受到五星级酒店的服务,但是这里的安保措施十分的差,很方便埃尔斯的行动。 在埃尔斯看来,这一次行动本应该是完美的,可没有想到,最后竟然被一个外人给破坏了。 “狂妄的华夏小子,我埃尔斯今天受到的侮辱,以后一定十倍奉还!” 话音刚落,一个人影便落在了车头,“你说的那个华夏小子是我吗?如果是的话,不用以后,今天你就可以奉还……如果你还能活着的话。” 第1526章造人?传宗接代! “这怎么可能?!”埃尔斯的脸上充满了惊讶,他从未想过沈欢会来的这么快,按照他的推理,五百米的距离,已经足够他跑到机场,坐飞机离开,但是沈欢只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把他拦了下来,按理说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啊。 “将凡人眼中的不可能化为可能,正是我这样的仙人,应该做的事情。” “仙人?”埃尔斯的表情终于变得难看起来。 关于华夏仙人的传说,他还是听说过的。 仙人所占有的地位,和他们神话传说中的神差不多。 可是无论是神还是仙人,都是传说中的产物,又怎么可能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狂妄的家伙,就凭你也妄想称神?”埃尔斯冷笑道:“在我们西方世界当中,唯一能够称得上神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传说中的战神,阿瑞斯大人。” “可惜,无论是你们华夏的榜外天尊,还是神巅战神阿瑞斯,都早已成为了传说,传说是什么意思你明白吗?” 沈欢打了一个哈欠,“喂喂喂,我来找你可不是为了聊这些废话的,你不是要报仇吗?我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你能够在三秒内伤到我,我就给你一个杀我的机会。” “三秒钟吗?你也太狂妄了。” “已经两秒钟了。” “该死的家伙!”埃尔斯大骂一声,身后忽然出现了一个电子手臂,朝着沈欢的头颅抓去。 “哗啦啦——” 玻璃应声而碎,可惜打破车窗玻璃的,不是埃尔斯的电子手臂,而是沈欢的拳头。 沈欢的拳头直接轰穿了车窗,打在了埃尔斯的心脏上。 “咚咚——咚咚——咚咚——” 埃尔斯可以明显的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就好像是水泵一般,猛烈而又刺激。 “你、你这个混蛋,说好三秒钟,却根本不给我准备的时间。” 沈欢一脸认真的看着埃尔斯问道:“你看我看起来像是傻瓜吗?” “不像,你问这话——” “那就对了吗,我既然不是傻瓜,又为什么要平白无故的给你时间呢?”沈欢叹了口气,“你这样的智商,以后还是不要自称为老狐狸了,要是被真正的老狐狸知道,他们一定会换一个称呼的,因为原有的称呼会让他们觉得受到了侮辱。” “你——” “傻子终究是傻子,这一点是不可能因为高科技的出现而改变的。”沈欢打了一个哈欠,继续说道:“好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也没有和你瞎哔哔的必要了,你可以去死了。” “你杀了我,阿道夫一定会让你好看的,他的实力一点都不弱于你,而且心狠手辣,他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实力不弱于我吗?”沈欢咧嘴笑道:“我还真是想要见识一下呢,爆!” 随着一声低喝,埃尔斯的心脏直接爆裂,瞬间七窍流血。 “你、你——”就要面对死神的埃尔斯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事情,“华夏,强大到不将我们sr放在眼中的华夏年轻人,在加上前阵子高层聊天室内所发生的事情,你、你该不会是——杀、杀神,诡、诡狐吧?” 沈欢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完全没有回答的必要。 在问完那句话以后,埃尔斯便已经死了,沈欢按照原本说好的,将埃尔斯的头颅给砍了下来,至于这辆车和剩下的尸体,则被沈欢直接焚烧成了灰烬。 一切发生的太快,加上现在并不是上班高峰期,并没有多少人看到刚才的情况。 至于看到的,沈欢则利用天眼删除了他们的记忆。 直到这个时候,沈欢才察觉到,普通人在仙人的眼中,怕是连所谓的蚂蚁都比不上了。 而在凡人这个圈子,仙人就好像是一个开了修改器的存在,不光可以修改自己,还可以修改他人。 沈欢心中虽然感叹,但在他心里,依旧认定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平凡人。 沈欢回去的时候,夏天已经到了,正在让天组的人收拾残局。 自从晋升为少将以后,夏天这个天组继承人有了更多的私人权利。 “我说欢子,你以后搞事儿能不能不要搞得这么大?”夏天看到沈欢过来,没好气的说道:“以你的实力,毫无声息的杀了这些人,并且让他们人间蒸发都是很普通的事情,能不能动不动就要砍头之类的,血玉对于我们普通的天组成员来说是很难处理的,而且这种事情做多了,并且有人忍不住举报的话——” “得了,在我面前就不要埋怨和打官腔了,你说了我也听不懂。”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对了,我知道你会很辛苦,所以特地给你带了宵夜,要吃吗?” 沈欢说着将手里的兜递到了夏天面前,在沈欢手里吃过那么多次亏的夏天当然不会错过这一次机会,可当他打开包裹的时候,差点没吐出来。 夏天不是没有见过血腥的场面,只是……这他妈完全是没有一点点防备的情况啊。 举个例子,看鬼片的时候通常不会害怕,但要是忽然出现一个张鬼脸,那会把人给吓死的。 “沈欢!” “知道名字是一个字的好处吗?” “别给我转移话题!” “那就是即便连名带姓的喊,也会让人感觉很亲切。”见夏天真的要急了,沈欢这才不继续开玩笑,“咱们应该述说正事儿了。” “什么正事儿?” “关于sr的事儿。” 夏天一听这话,咳嗽了两声,“那个我最近几天有点事儿,sr这种小组织对你来说,一个人就可以轻轻松松的搞定,我就不再瞎参合了。” “你别这么看着我,我是说真的,你也知道,义父的年龄大了,也到退休的时候了,我这边还要好好准备一下交接工作呢。”夏天有些不敢正视沈欢的目光,“我和大帝商量好了,一旦我继承了天组,我们两个便联手让天组恢复到最辉煌的时候。” “好,很好!”沈欢拍了拍夏天的肩膀,“其实忘了告诉你,我也有事儿,怕是去不了了。” “你有什么事儿?” “造人!” 夏天疑惑道:“造什么人?” “传宗接代!” 第1527章被遗忘的永生之酒 沈欢嘴上那么说,实际上只是为了堵夏天而已。 事实上,关于宋可馨这件事情,他还是比较上心的。 两人最初接触的时候并不愉快,甚至在宋可馨吐露心声之前,沈欢都对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宋可馨的事情了解的越来越多,忽然发现这个女人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讨厌。 不说之前对方曾经帮过自己,就说这一次,他已经对宋可馨做出过承诺,已经做出承诺的事情,沈欢向来不会失约。 镇压动乱是当前的首要任务没错,但是更加重要的是宋可馨的紫血症。 没有首领坐镇的sr,在阿道夫等人的操纵下一定会变得混乱无比,因为sr是世界级的组织,到时候杀手横行,说不定华夏这样的强国也会被牵扯进去。 沈欢不是一个心怀天下的人,但也不想看到杀手们滥杀无辜的场景。 和宋可馨商议过后,沈欢决定在三天后出发,这三天时间除了做些简单的准备以外,沈欢也想尝试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治疗宋可馨的办法。 如果宋可馨的实力不恢复,到时候就算sr的这一次动乱被成功镇压,以后类似的动乱还会发生。 沈欢坐镇一切平安?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沈欢目前掌控的势力已经够多了,就算是道盟和华青会都是交给其他人来打理。 sr这个不是自己组织的组织,他更不会去管。 再说,随着线索出现的越来越多,沈欢所需要做的准备也越来越多。 关于紫血症的破解方法,在《药王经》中的记载十分简单,不光是简单,甚至可以说是十分的粗暴,简而言之就是全身大换血。 紫血症,从病名上看就知道是和血液有关的,既然是血液出了问题,那就把血液彻底换掉就可以了。 《药王经》上记载着详细的换血方法,但是有一个关键条件让沈欢没有办法去进行。 这个条件便是,必须是亲人。 根据宋可馨的说法,她们宋家曾经经历过一场大灾难,导致全族被灭,只剩下了她和她的姐姐宋柔两个人。 而她的姐姐,sr的创立者,在数十年前也因为意外去世。 至于现在的宋家,虽然和她有些血缘关系,但关联并不是很大。 毕竟现在这个所谓的宋家,只不过是在宋家巅峰时期,在京城外的分家而已,之后宋柔报了仇,为了重振宋家才将他们迁徙到了燕京。 法律上要求,三代血缘内不能结婚,表明血缘关系至少在三代以内都是有关联的。 现在的宋家早就超过了这个界限,想要找到一个合适供血人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最为坑爹的是,这还是一个以一换一的买卖,患有紫血症的人通过换血存活,但是那个提供血液的人却会因为失血过多而亡。 就是因为这些缘故,导致沈欢在治疗宋可馨的进度上出现了停滞。 为了确保宋可馨的安全,沈欢让她这三天都住在林家,关于要去国外的事情,也告诉过林妙诗。 由于之前已经解释过,我们的林大小姐没有任何的阻拦,只是交代沈欢要小心一些。 …… 已经两天了,这两天沈欢一直待在自己的药房,设想了无数种可能,做了无数种实验但仍旧没有突破难关的办法。 因为之前雪歌曾经吹嘘过他的医术也很厉害,沈欢也找过他来帮忙想想办法。 谁知道,这个家伙除了记得一些九转还魂针的针法以外,《医仙心经》里面记载的东西已经全都忘掉了。 对于沈欢的鄙视,他一点也不脸红,“如果我记得话,世间医术敌人就是我了,哪有你沈药王什么事儿?” 论起脸皮厚沈欢是比不过了,从某种程度来讲,雪歌这家伙完全就是一边脸皮割掉贴到另一边脸上——一边不要脸,一边二皮脸。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血液上面,突破口就在魔族之血上,可是自己已经做了这么多次的实验,没有一次成功的,问题究竟出现在哪里?” 已经贵为仙人之体的沈欢,现在满脑子的疲惫,好不夸张的说,这两天他满脑子都是治疗宋可馨的办法,其他的一概都没有想过,甚至连时间过去了多少都未曾留意过。 桌子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灵药,都是神农石的移植品,无论怎么组合都没有效果。 “要不然放弃吧。”一旁的苏璃满是心疼的看着沈欢说道。 沈欢摇了摇头,“不答应是不答应,但只要答应了就一定要做到,我答应过宋可馨,一定治好她的病。” “我不是让你完全放弃,只是暂时放弃,有些事情你越是想要解决就越是解决不了,但当你觉得无所谓的时候,解决办法却出来了。”苏璃安慰道:“俗话说,船到桥头自然直,一定是有办法解决的。” 沈欢没有说话,做了几个深呼吸,闭上了眼睛,看上去像是在休息。 苏璃看到这个情况大松了口气,都说认真中的男人更帅,但她宁愿沈欢更轻松一些。 “我想到了?!”沈欢猛然睁开了眼睛。 准备拿被子过来给沈欢盖上的苏璃被吓了一跳,“想到了什么?” “我还有一样东西没有用!”沈欢说着手心里多出了一个小瓶子,“就是它!” “这个是?” “琼浆玉液,又被称为永生之酒!” 当初沈欢向德鲁伊要永生之酒的原因,除了要解决血族的问题以外,也是想看看永生之酒有没有解决宋可馨紫血症的可能。 毕竟从类别上看,无论是血族还是宋可馨,他们所需要解决的,都是血液和基因上的问题。 “有用吗?” “有没有用,试一下就知道了。”沈欢说着,用试管从瓶子中取出了一些永生之酒滴在了装有魔族血液的小盘子里。 “发生反应了!”看到盘子里的魔族血液开始活动,沈欢忍不住兴奋的大喊了一声,要知道在之前的实验当中,魔族血液是没有任何变化的。 可正高兴着,沈欢的眼神之中忽然被诧异所取代,“这……” 小盘子中的血液,竟然直接变成了红色的血液! 第1528章浪漫之都与世界顶级设计师 法兰西,浪漫之都,巴黎…… sr没有具体的总部,杀手成员也是四处分散,宋可馨和几个主要成员的居住场所都在洛杉矶,所以一般开会的地方也在洛杉矶,久而久之,洛杉矶就成为了sr的总部。 不过就在沈欢准备订购洛杉矶的机票时,宋可馨却提议先去一趟浪漫之都。 法兰西沈欢不大了解,但是浪漫之都的名号却已经听过了无数次,尤其是高中时期,班里的小女生对于这个被誉为浪漫之都的地方,充满了无限的向往。 沈欢也曾有过带林妙诗来浪漫之都游玩的想法,但是因为一些有的没的事情给耽搁了,今天总算是来到了这个让无数女生向往的地方,可身边的女伴却不是林妙诗,而是宋可馨。 而且他们来到这里的原因不是因为要浪漫游玩,反倒是为了复仇。 从某种角度来讲,他们的目的让他们的行为变得一点都不浪漫了。 出了机场以后,沈欢忍不住问道:“说实话,我很疑惑,你让我来巴黎的原因是什么。” 宋可馨听到之后,忍不住露出了笑容,“我还以为你一直都不会问呢,不过能忍这么久,看来你成长的不光是实力,还有心境。” “你们女人真是有够无聊的,总是说一些和问题不相干的废话。”沈欢看着人来人往的机场,没好气的说道:“说吧,你来巴黎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一次反动行为的策划和煽动者是阿道夫无疑。” “阿道夫?” 宋可馨点了点头,无奈的叹了口气,“一个难缠的家伙,s级顶尖杀手,绰号恶魔,当初要不是我忽然出现,sr新一代的领导人很可能就是他。” “这个家伙不仅实力强大,脑袋瓜子也特别的聪明,尤其是煽动力。”说到这儿,宋可馨无奈的笑道:“说一句不好听的话,当初要不是他代我开什么演讲会,我也不会成为sr的新任领导人……从忍耐性上来说,他和古时期的韩信很像,但是为人要更加狡诈一些,背地里我喜欢叫他毒蛇。” “不错,擒贼先擒王。”沈欢笑着说道:“那个家伙就在巴黎对吧?” 宋可馨摇了摇头,“不,他并不在巴黎。” “咳咳——”沈欢忍不住咳嗽了两声,“既然他不在巴黎,你来巴黎干什么?” “找他。” 沈欢无语道:“我说宋大姐,你能不能说一些我能够听懂的话?” 宋可馨没有回答沈欢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知道华洛伦这个名字吗?” “华洛伦?”沈欢想了一下,“没有听说过。” “那你知道,马克菲亚吗?” “没听说过。” “真不知道你这样的男人是怎么泡到女孩子的。”宋可馨给了沈欢一个白眼,“lv知道吗?” 这一次沈欢总算是点头了,“这个我知道,世界著名奢侈品牌之一。” “马克菲亚,是lv现任首席设计师。” “这个你说的那个华洛伦有关系吗?或者说和阿道夫有关系吗?”沈欢真的很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下去。 “马克菲亚,准确来说不光是马克菲亚,世界顶级设计排行前十当中,至少有六名设计师是华洛伦的徒孙。” “所以呢?”沈欢是真的忍不住了,“我说宋可馨小姐,我觉得咱们现在非常需要聊一些有营养的东西,或者说是我听得懂的东西。” 宋可馨也不再和沈欢绕弯子,直接说道:“阿道夫是一个非常讲究的人,他只穿华洛伦亲手所设计的服装,每个季度华洛伦都会给阿道夫邮寄衣服,所以——” “所以只要找到这个华洛伦,我们就能知道阿道夫的住址对吧?”这边宋可馨刚想点头,沈欢便开始大骂起来,“我说宋可馨,你有没有搞错!阿道夫是你的手下,你竟然连他住在哪里都要问别人!天呢,你这赤色之王究竟是怎么当的!” 宋可馨无辜的耸了耸肩,“杀手之间只要有联系方式就好了,并不需要知道住在哪里,而且杀手都是暗地里的身份,为了保护自己,有很多杀手甚至只有一个代号而已,连具体名字我都不知道,能够搞到阿道夫他们的名字,还是因为他们是主要成员的原因。” “好吧,你们圈子的事情是我不懂。”沈欢顿了一下,“那么那个华洛伦的住址你知道吗?” “不知道。” 沈欢感觉自己快要吐血了,还好宋可馨说了一句是开玩笑,不然沈欢恐怕真的要抓狂。 华洛伦大师是一个非常低调的人,在普通人的圈子里几乎没人知道,但是在贵族皇族这些圈子里就非常的有名了,他专门为大财团、贵族以及地下势力的一些王者或者准王者级人物服务。 至于其他人,连他的联系方式都没有。 宋可馨的衣服,大部分也是这个华洛伦大师制作的。 现在他身上穿的这一件类似妮子大衣一样的衣服,就是出自华洛伦之手,按照宋可馨的说法,衣服的材料加上华洛伦这个名字,就价值两三千万。 妈的,这基本上就是穿着一个别墅在行走啊! 再换个角度想一下,一个衣服就两三千万,这个华洛伦就算一个月制作五件服装,也是月收过亿的存在了,这还是最低标准。 我的老天爷,这个华洛伦大师简直就是人形印钞机啊! 这样的大人物,居住在巴黎这样的国际大都市,至少也是价值好几亿的大型别墅吧? 很快沈欢的这种幻想就被打破了,因为—— 这他妈是什么! 简直比四合院还差好么,准确来说……只是比沈欢他家的老院子强上一些,这个强还不是说是装饰上,而是面积上。 “你确定,你那个嘴里,随随便便搞出一个裤衩就可能一两千万的华洛伦大师住在这种地方?” 宋可馨摊了摊手,“所以我说,华洛伦大师是一个非常低调的人,好了别嘀咕了,进去吧。” 不知道为什么,沈欢忽然有种上了贼船的感觉…… 第1529章在下……玄妙子 沈欢从未接触过法语,自然也不会说法语,他甚至连一部法国电影都没有听说过,对于法国的理解,最多就是从高中小女生那里听到的一些关于浪漫的话题。 要说景点,他就知道埃菲尔铁塔。 刚才和宋可馨聊了聊天以后,才知道出了浪漫之都以外,这里还有花都、艺术之都、时尚之都、文化之都等称号。 因为语言障碍,沈欢就不做那个出头鸟,一切都让宋可馨来做。 敲过门后,一个身穿工作服的十二三岁的小男孩从里面走了出来,“请问两位有什么事情?” “我是skx。” 小男孩一听这话,立马手捂胸口,单膝跪地道:“欢迎赤色之王。” “华洛伦大师在吗?我预约过的。” 小男孩从地上站了起来,表情有些抱歉的说道:“先生正在和老朋友聊天,您可能要稍等一下。” 宋可馨愣了一下,“是其他的王者吗?” 身为赤色之王,其地位可以说仅次于一些大国皇族,而这里没有什么豪华的保镖阵容和豪车,所以宋可馨只能推测是不是有其他的王者在这里。 小男孩摇了摇头,“并不是……看来赤王并没有关注地下世界的动态,现如今王榜上的那些王者,大部分已经陷入了空缺状态,只剩下军火之王、商业之王以及杀手之王您了,缺少的那些,几乎全都已经被新的王者无色之王给吞噬了。” 宋可馨对于这个结果有些意外,但转瞬即逝,“看来逆天邪剑这一次的转世比上一世要更加夸张一些。” “怎么了?”因为宋可馨只有这句感叹说的是华夏语,所以沈欢便开口搭讪了。 宋可馨摇了摇头,接着对小男孩说道:“那我们就等一下吧。” 小男孩挠了挠头,“我还是去跟先生说一下吧,赤王您可以先在外面的椅子上休息一下。” 说完,小男孩便跑进了房子里,沈欢和宋可馨则是在外面等待。 虽然不知道两人说了些什么,但是沈欢大概能够猜出一些什么,“这个华洛伦大师还真有谱,竟然让你这样的王者在外面等候。” 宋可馨倒是不以为然,“以他的人脉,确实有这样的面子。” “我倒是看不出这衣服有什么好的。”沈欢倒不是说气话,而是真的不知道这衣服有什么好的,除了手感不错以外,真找不到其他令人惊艳的地方了。 相比沈欢所说的“怠慢”,宋可馨更加好奇,华洛伦究竟在招待怎样的客人。 休息室内,两名老者对立而坐。 一个老者鼻梁高挺,眼窝深陷,头发虽白但笔直无比,留着长长的胡须,蓝色的眼眸全神贯注的看着棋盘,他的穿着则十分的不讲究,是和小男孩一样的工作服,唯一的不同地方就是他的头上多了一顶帽子。 坐在他对面的那位老者穿着和打扮十分东方化,和道士几乎如出一辙,不过确实鹤发童颜,看起来十分精神,比起对面一脸凝重的老者,他的表情要轻松不少,时不时还会抚摸一下胡须。 “先生,赤王到了,我先让他们在外面等着,不知道是否稳妥。”小男孩小心翼翼的问道,似乎是怕自己做错事受到惩罚,又似乎是怕打扰到老先生下棋。 华洛伦没有看向小男孩,他一心在棋盘上,头也不抬的说道:“让赤色之王再等一会儿,我马上就要赢了。” 对面的老者听到这话,笑道:“想要解开此局可没有那么简单,你还是先去招待赤王吧。” “我一定可以解开。” “我给你七天时间,七天后我再来吧。” 见老者去意已决,华洛伦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那好吧。” “七日后我再来拜访。”老者说着,就打算离开。 就在这个时候,沈欢却忽然走了进来,看到里面的情景以后,无语道:“我还以为在谈什么重要的事情,竟然只是下棋而已。” 他这边刚说完,宋可馨就追了进来,一脸歉意的看着大师说道:“对不起华洛伦大师。” 宋可馨心里充满了后悔,要是早知道沈欢会做出这样的行为,他就不给沈欢说出自己心中的疑惑了。 本以为沈欢的“想知道是什么人看看看不就知道了”只是随口说一说,没想到还真进来了。 华洛伦脸色有些不快,刚想说什么,沈欢有开口道:“七星聚会吗?” 对面道士打扮的老人听到这话,笑道:“小兄弟知道此局?” “知道,四大传奇残局之首。”沈欢点了点头,农村孩子在幼时玩的东西比较少,手机电脑红白机是玩不了,但是象棋牛大宝家里却有一副,两人时常拿出来玩。 当时只有十岁的沈欢,就已经是村里有名的小棋王了。 “不知小兄弟可能破解?” “给我一些时间。” 一旁的华洛伦大师似乎能够听懂华夏语,开口用有些生硬的华夏语说道:“小朋友,不要说大话,这个棋局我都没有办法破解,你又怎么——” 这边华洛伦话还未说完,沈欢便开口道:“好了。” “这么快?”宋可馨还没弄明白这棋局究竟什么意思呢。 老道士笑道:“不知小兄弟要红棋还是黑棋?” “随便。” “那我就执红子吧。”老道士顿了一下,说道:“炮二平四。” 沈欢嘴角翘起一丝笑容,没有说话,上手执子。 七星聚会变化很是繁杂,无论是网络上还是图书馆棋谱类书籍记载的方法其实都是一些死套路,所谓和局、红胜之法,便是如此。 沈欢之所以有这样的自信,并非是记住了死套路,毕竟对方人是活得,不可能出一些死招式。 沈欢本来就是一个聪明人,中州省理科状元,就算不是全国性的天才,也算是那一届省内的天才之一了。 而道修每次升级,除了身体上的变化外,脑部也会得到开发,以沈欢目前提升到仙人高度的智力,想要在这种棋局获胜并不是难事。 本以为会很轻松,但没想到的是,对方似乎也是一个高手。 两人来来回回,硬是过了一个小时都没有分出胜负。 就在宋可馨着急,想要让沈欢停止的时候…… “我输了。”老道士笑了笑,“小兄弟不愧是拥有大道本相之人……” 说着,他向沈欢拱了拱手,“还未自我介绍,老夫玄妙子。” 一旁的宋可馨听到这话,双眼之中瞬间就被震惊所取代,“您、您是玄妙子前辈?!” 第1530章阿道夫搬家了 宋可馨的脸上充满了震惊,激动道:“您、您就是玄妙子前辈?!” “前辈称不上,只是闲云野鹤一只罢了。”玄妙子笑着摆了摆手。 沈欢挑起眉头,对着宋可馨问道:“玄妙子是什么?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要说玄什么子,沈欢就只知道一个,那就是玄阳子,这个玄妙子从来没有听说过。 莫不成也是太乙金光门的前辈? 宋可馨解释道:“王榜、神榜,皆是出自玄妙子前辈之手。” 沈欢一听这话,总算是了解了玄妙子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乍听之下,可能不会觉得这个沈欢有多么厉害,但要这么说的话,就非常的震撼了。 在地下世界当中,最有影响力的榜单就是神榜和王榜,无论是王者还是神级强者,在地下世界的号召力都是有目共睹的。 王者和神级强者都这么强了,那么编撰他的人呢? 面前这个人,可是一个封王封神的存在! 玄妙子却谦虚的笑道:“赤色之王过誉了,我只不过是接了师父的班,继续打理神榜和王榜的事务而已。” 沈欢挠了挠头,“那个玄妙子前辈,刚才多有不敬,还请见谅。” 这倒不是沈欢怂了,而是要给一个强者相应的尊重。 “但是我们找华洛伦大师确实有重要的事情。” 华洛伦这个时候忽然大叫一声,“天才!真是天才!” “呃——”沈欢看着打扮有些邋遢的华洛伦,他是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这样的人能够成为站在世界最顶尖的服装设计师。 华洛伦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真是对不起,我、我刚才太过激动了,但是小朋友,你真的是一个天才,竟然解开了这样的棋局。” 沈欢摸了摸鼻子,被人这么夸赞他还是第一次,多少有些害羞,“大师过誉了,我是因为从小玩象棋才——” “是的,象棋博大精深,我很感兴趣,小朋友,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破解这个棋局的。” “这个……”沈欢干笑两声,“棋是死的,但人是活的,这个棋局的变化也十分复杂,所以没有固定的破解之法,不过我可以交给您一个口诀。” “什么口诀?”华洛伦表现的十分激动。 听完沈欢所说的口诀以后,华洛伦激动的说道:“天呢,小朋友你真的是太聪明了!” 他激动的就差没有抱着沈欢亲两口了。 沈欢一脸尴尬的说道:“那个华洛伦大师,我叫沈欢,你叫我小沈,或者欢子都可以,叫我小朋友的话,那个……有些不大合适啊。” “好的,好的。”华洛伦笑着说道:“玄妙子是我的老朋友,我就觉得应该叫你小朋友,我的华夏语不是很好,希望你不要见怪。” 华洛伦一脸认真道:“为了表示歉意,我决定在我死之前,您的日常衣服全包了,不过你有时间来指点我下棋就好了,你看怎么样?” “这样啊,我不是很有时间,所以——” 沈欢这边刚打算拒绝,宋可馨便开口道:“好的,我答应了!” “不是,我这个境界已经不需要衣服了,难道他做的衣服比灵气变化的衣服还要舒服吗?”沈欢一脸无语,他是真的没有时间。 沈欢正说着,好像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说道:“可以的,华洛伦大师,我答应你,但是我能不能有个要求,就是把我的衣服,换成我未婚妻——不对,妙诗不在这里,没办法量尺寸的。” “不用担心,你只需要打个比方,华洛伦大师就可以帮你做出来,并且保证贴身。” “是吗?”沈欢想了一下,指着宋可馨说道:“我未婚妻的身高要比她再高一些,腿呢再长一些,对了,最主要的是胸,我未婚妻的胸没有她这么浮夸,但是要更挺翘一些。” “宋可馨因为年龄的问题,都快下垂了,您可千万不要做成她这个size的。” “沈欢!!!”宋可馨的表情,看起来好像要杀人一般。 沈欢似乎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不对,连忙改口道:“我不是说你不好,而是——你的胸确实好像下垂了。” “那是因为老娘没有穿内衣!” “?!”沈欢看了一眼,“还真没穿,是我错怪你了。” “你、你——” “不要生气,我听说女人经常生气会得乳腺癌的。”沈欢一脸的认真的说道。 “你、你——” 沈欢咳嗽两声,“我虽然可以治疗,但那个治疗手法是需要进行胸部按摩的,还要不穿衣服的那种,咱们两个的关系还没有近那个地步,真治疗起来多尴尬,所以——你还是不要生气的好。” 宋可馨都快要气炸了,但她硬是想不到用什么话来反驳沈欢,最终只能皮笑肉不笑的,准备去询问华洛伦问题。 可她还没来得及开口,华洛伦便说道:“我知道了,可以把您的地址给我吗?当然,如果尺寸不对的话,你可以把具体的尺寸给我。” 一旁的小男孩听到这话,脸上充满了震惊,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宋可馨或许不知道,但是他却很清楚。 华洛伦只为世界顶级的上流人士服务,并且无论王公贵族,想要穿上华洛伦做的衣服,第一次都得要亲自过来量尺寸,即便华洛伦可以一眼看出那人的身体数据。 现在,华洛伦不仅没有要数据,反而提出可以随便修改的条件。 这简直就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特权! 要是知道下象棋会有这么好的待遇,恐怕所有的贵族都会拼了命的去学习象棋吧。 “那就麻烦您了。”沈欢正说着,忽然想起来自己来这里的原因,“华洛伦大师,您能告诉我恶魔阿道夫的住址吗?” 华洛伦愣了一下,“这个我恐怕不能告诉你们。” “为什么?因为职业道德吗?” “并不是。”华洛伦摇了摇头,“阿道夫已经有半年没有从我这里订购衣服了,所以我现在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 “从前的地址也可以。” “不行的。”华洛伦无奈的耸了耸肩,“阿道夫已经换了居住地,原本他在德意志的一个山村里,至于新地点他并没有留给我。” “该死!”宋可馨暗骂了一声,“这个家伙肯定是在半年前就已经谋定了计划。” 沈欢也皱起眉头,“那我们岂不是白跑了?” 半天没有开口的玄妙子笑道:“那可不一定。” 宋可馨也迷了过来,“对啊,这世间没有玄妙子前辈不知道的事情!” 玄妙子看着沈欢说道:“沈道友,我可以告诉你阿道夫的住所,但是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为我做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玄妙子笑着说道:“我还没有想好,但保证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沈欢略微思索了一下,说道:“成交。” 第1531章命运叵测 “等一下!”就在玄妙子准备把阿道夫新居所的地点说出来的时候,宋可馨忽然开口阻止。 “怎么了?”沈欢面露疑惑。 宋可馨却是一脸警惕的看着玄妙子没有说话。 玄妙子看到这个情况,无奈的笑了笑,“看来赤色之王还是有些不大相信我啊。” 宋可馨摇了摇头,“这无关信任,我只是觉得玄妙子前辈开出的条件,有些无理了。” “哦?”玄妙子微笑着对宋可馨问道:“不知我无理的地方在哪里?” “你需要沈欢帮你做一件事,却不告诉他这件事到底是什么,甚至连这件事需要什么时候去做都不清楚,怕是有些——” 玄妙子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似乎是认同宋可馨的说法了。 宋可馨想要的可不仅仅是这个结果,“玄妙子前辈,你说了,要沈欢干的事情,可能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那我敢问一下,要是让沈欢自杀的话,这件事算不算是伤天害理。” 玄妙子面露尴尬,“我又怎么会对沈道友提出这样无理的条件呢。” “好,那就换一个,如果你让沈欢自断经脉呢?” 玄妙子抚着长须,笑道:“我似乎明白赤色之王您是什么一意思了。” “您大概是担心,我要沈道友做的事情,会谋害到他自身的利益吧?” “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宋可馨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这一点还请前辈见谅,要是前辈真的在意,那就当我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此言差矣。”玄妙子摆手道:“赤色之王,有所担心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你我并未打过太多的交道,你对我这个人也不是很了解。” “所以?” “所以,我的条件还是不能变。” “……” 沈欢摆了摆手,“好了,我们刚才已经商量好了,你应该知道,一旦决定的事情,我是从来不会改变的。” “我虽然不会看相,但是玄妙子前辈给我的感觉并不像是什么坏人,应该不会提出你那样刁钻的要求。” “知人知面不知心。”宋可馨小声嘀咕了一句,身为杀手之王,她比常人更加警惕,也正是这种警惕让她之前在克劳德的暗杀中活了下来。 玄妙子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赤色之王,您看这样如何,我将做一件事情改为欠一个人情如何?” “人情?” “是的,人情,并且这个人情您想还便还不想还也可不还。” “这样岂不是我占了便宜。”刚才沈欢还不觉得事情有蹊跷,现在却觉得这其中必然另有隐情。 玄妙子是什么人?神榜和王榜的现任撰写者,用宋可馨的话来说就是知天下事的存在。 他沈欢又是什么人? 毫不夸张的说,在普通人眼中,他只是一个医术逆天“神医”,至于道盟和药王这些身份,在世俗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而且说句老实话,无论是医道盟还是道盟,这两个组织的影响力都不是很大。 “沈道友这么说就是太小瞧自己的潜力了。”玄妙子抚须笑道:“沈道友可还记得我刚才说过什么。” “人情?” “不,我说你是大道本相。” “大道本相?”沈欢对于相面算卦的事情是一窍不通,玄妙子现在又给他整出一个术语,没晕就算好的了,“很厉害?” “厉害倒是算不上。”玄妙子干笑两声,“不管怎么说我也算是得到了师父的真传,看人相面之术不敢称第一,但在当世我称第二,恐怕还没有人敢称呼自己是第一。” “我之所以称您为大道本相,是因为你的面向就像这大道一样,令人捉摸不透,亦或是说千变万化。” “莫说观您的未来,就算是从面相上判断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都看不出来。” 玄妙子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对于一切超出掌控的东西,我都必须要小心翼翼的对待,所以才会做出刚才那样的要求。” “赤色之王说自己的要求自私,其实不然,真正自私的人是我,这所谓人情,也可看做是我为自己求的一道保命符。” “不管如何,您还是先把阿道夫的地址告诉我们吧。”沈欢对于这些事情丝毫不感兴趣,不管是一件事,还是一个人情,亦或是保命符,在沈欢眼中都是一样的。 玄妙子笑了笑,“既然沈道友这般痛快,我也就再绕弯子说废话了,你们要找的恶魔阿道夫就现在住在花旗的拉斯维加斯。” “世界都城拉斯维加斯?!” 得到住址以后,沈欢也没有做过多的停留,小聊了一会儿便匆匆离开。 等到沈欢两人离开以后,玄妙子王者门外,不停地感叹,“看不透啊,看不透……” 华洛伦拍了拍其肩膀,“老朋友,看不透就看不透吧,这世间那么多事情,又哪里是你都可以看得透的。” 玄妙子摇头道:“话虽如此,但——” “但什么?” 玄妙子无奈的叹了口气,“没什么,师父看不透的人回来了,那位至高无上的尊者也回来了,现在又多出一个同样看不透的人,真不知道是福是祸。” “你的意思是——”华洛伦摆了摆手,“不可能吧,我看这位小朋友是个善良之人。” 玄妙子面露苦笑,“命运叵测,现在如何无法代表将来如何,希望是件好事吧。” 能让号称可以逆天改命的玄妙子发出如此感叹,当世恐怕也就只有沈欢一人了…… 因为天眼的透视能力,沈欢多少和赌沾上了一些关系。 他在赌城的事迹,早已巷尾皆知,甚至有好事者送给了他一个“无名赌神”的称号。 不过沈欢本人对赌博却是没有什么兴趣,或者说他对钱不怎么感兴趣。 当初的情况,沈欢想要赚钱,完全可以通过赌博来获得大量的资金,那比起赌石和古玩俩钱可要快得多。 要不是因为要去拉斯维加斯,沈欢都快忘记,自己在赌城的那些经历了。 “在想什么呢?” 沈欢笑着摇了摇头,“没什么,只是想起了一些以前的事情。” 宋可馨确实面露担忧,“按照那个小男孩的说法,现在王榜上已经没有多少王者,赌王应该也已经被无色之王给杀掉,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们此次赌城之行恐怕不会那么平凡了。” 沈欢无所谓道:“别想那么多了,再说我们这一次过去,就没想着要平凡,不管赌王在或不在都是如此……” 第1532章嚣张的格林 花旗,世界四大赌城之一,拉斯维加斯…… 说道拉斯维加斯,大部分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赌博,这大部分人当中包括沈欢。 实际上拉斯维加斯所拥有的并不只是赌博,它被称为世界最大的娱乐之城,旅游景点也有不少。 根据统计,拉斯维加斯是众多新婚夫妇首选的蜜月之地,不过它最出名的仍旧是赌博。 坊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如果你穷困潦倒还剩下几美元,去拉斯维加斯也许会咸鱼翻个身,如果你钱多花不完,去拉斯维加斯也许会体会到流浪汉的潇洒。 拉斯维加斯就是这样,一面是地狱,一面是天堂。 华丽的夜景自然不用多说,即便是见惯大都市风貌的沈欢也会忍不住感叹几句。 可惜的是,这只是浮华的表象,其内在…… 街道上到处都是怪怪的人,甚至有年轻的小鲜肉,举着牌子到处跟人说,“嘿朋友,只需要二十美元,你就可以踢一下我的杰宝。” 这一点倒是挺符合他混乱之都的称号。 除了这些,沈欢在这里颇有种穿越时空的感觉,以为这里有很多以国际标志性建筑命名的酒店。 比如巴黎酒店,一个灯火通明的埃菲尔铁塔,在比如纽约酒店的自由女神像,金字塔酒店的狮身人面像,可谓是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根据宋可馨的说法,其实白天的拉斯维加斯是一个非常寂静城市,但沈欢觉得那是因为这里大部分都过于喜欢夜生活造成的。 在这里黑夜才是普通人眼中的白昼。 沈欢不是来这里旅游的,更不是为了过纸醉金迷的夜生活。 “你知道玄妙子说的那个地址在哪里吗?”沈欢抬头对着宋可馨问道。 宋可馨点头道:“我当初周游世界的时候,曾经在之类待过几天。” “几天?” 宋可馨尴尬的咳嗽两声,“实际上我闲着没事儿的时候都会来这里玩两把,不过在拉斯维加斯只要不接触赌博相关的东西,这里还是很安全的,并没有电影上描写的那么混乱。” “咱们赶紧过去吧,免得阿道夫那个家伙收到消息转移住址。” 宋可馨耸了耸肩,“好不夸张的说,我们的行踪可能早就被他发现了,不过不用担心,他那个人的性格我了解,知道我来找他,他不仅不会跑,还会特地留下来等我。” 阿道夫喜欢玩阴的没错,但当那些事情一旦暴露到明面上,他就会转化为明斗。 宋可馨拦下了一亮出租车,直接说明了地点,“去火烈鸟酒店。” 火烈鸟酒店可以说是拉斯维加斯最出名的酒店,由号称疯子的帮派狂人本杰明所创立。 从某种程度来讲,本杰明所做的事情和sr差不多,只不过他多提供一项保镖服务。 宋可馨之所以说阿道夫可能早就收到了消息,是因为阿道夫和火烈鸟背后的帮会有着不小的交情。 酒店门口,宋可馨和沈欢刚下车,就有两名保镖迎了上来。 “您就是宋可馨小姐吧?” 宋可馨对此一点都不意外,面露冷笑,“看来格林并没有教育过你们直呼我的名字是一种大罪。” 两名保镖听到这话,不自觉的将手伸向胸口。 “你们是在找这个吗?”沈欢举起双手,他的两根食指上分别挂着一把手枪。 “唉,你们难道不知道携带枪支是犯法的行为吗?”沈欢说着直接将两把手枪拆卸成零件扔到了地上,可做完这些以后,他忽然拍了下脑门,“真是抱歉,我把这里当成了华夏,那个……我只会搞破坏,组装方面就不是很在行了,只能辛苦两位重新组装起来了。” 两名保镖此时已经满头的大汗,开什么玩笑,他们是帮会内的精英成员,竟然就这样被对方轻易的把枪给抢走。 而且如果不懂得枪械的组装过程,是根本没有办法做到拆卸成一个个零件的。 这个黄皮肤的家伙,很明显是在警告我们。 就在两名保镖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中年人带着四名保镖走了过来,“真是抱歉女王大人,我这些手下不懂事儿,让您受惊了。” “好了格林,不用给我讲这些没用的东西。”宋可馨没有和中年人废话,“阿道夫在哪里?” “恶魔那个家伙正在开心,怕是一时半会儿和女王大人您没办法碰面了。”格林说着看了一下手上镶嵌着名贵宝石的戒指。 “格林,你好像没搞清楚赤色之王这个称号究竟代表着什么意义,就算是老查理都不敢用这种态度对待我。”宋可馨的话语中已经隐藏了一些怒意。 格林却仿佛没有听到一般,笑道:“您说的是查理·兰斯吗?抱歉女王大人,他最近光想着应付无色之王的刺杀都没有时间了,又怎么会管我们的闲事儿。” “看来阿道夫说的没错,女王大人您已经太久没有接触地下世界的新闻了,要知道你们这些王者的地位早就大不如从前了。” 格林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中充满了讥讽。 这事儿放在以前,他是绝对不敢做的,可是现在他却毫无顾忌。 谁都知道,现在的王者无异于插标卖首,能不能活得过明天都是一回事儿。 无色之王只针对王榜上的王者下手,他们这些处于王者之下的人,反而成为了当今地下世界的领头羊。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宋可馨是杀手之王,又不是赌王,他们根本没有必要担心报复。 俗话说得好,强龙压不过地头蛇,他们火烈鸟又不是没有杀手这样的职业存在。 再说,根据从阿道夫那里得到的消息,所谓的杀手之王,现如今已经变成了一个架空的存在。 王者又不等于神级强者,他有什么可担心的。 “女王大人,你也是一个明白人,有些话我不妨直接告诉你。”格林面带鄙夷的冷笑道:“阿道夫是我的贵客,只要有我在,你就别想——” “所以按照你说的,只要你不在了,我们就能见到他了对吧?”一直没有开口的沈欢忽然开口道。 “蹩脚的花旗语,黄皮肤的小子,你难道不知道主人在说话的时候,狗是不能吭——”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是默认了。”沈欢说着,瞬间便出现在了格林的面前,紧接着……一拳打爆了他的脑袋! 第1533章女王大人,阿道夫欢迎您的到来 是的,沈欢一拳打爆了对方的脑袋。 在震惊之前,有必要好好解释一下,周围格林究竟是什么来头。 格林,全名本·格林,是火烈鸟酒店目前的管事人,说白了就是不死鸟帮会的现任龙头。 不死鸟,被称为赌桌上的黑手党,是拉斯维加斯最大帮会之一,地位仅次于查理·兰斯的兰斯家族。 和华夏的帮会有所不同,拉斯维加斯的三大帮会,有些时候起得作用并不是让拉斯维加斯变得混乱,反而是维护整个城市的治安。 帮会的成立目的,事实上并不像很多电影里描述的那样是为了打打杀杀,至于聚在一块形成力量去欺负别人的想法,恐怕只有小学生会这么想。 帮会这种存在,其实是可以看做一个公司一样的存在,他们的目的和普通公司没有分别,都是为了赚钱,逞凶之类的也只是在很多年轻人不懂事时的一些想法。 只不过帮会使用的手段要更加残暴一些,说白了就是以暴制暴。 但是在很多普通民众眼中,不死鸟依旧是恐怖的存在。 自从赌王老查理因为躲避无色之王而躲藏起来以后,格林和剩余两个帮会的龙头,就成为了赌城最强大的话事人。 就是这样一个在平民和官员眼中恶霸一般的存在,竟然被沈欢一拳打爆了脑袋。 “呕——” 有几个保镖甚至忍不住开始呕吐起来,因为那些崩裂出来的脑浆,溅射在了他们的脸上。 “疯子、疯子,简直就是一个疯子,你、你竟然杀了格林老大!” 保镖们吓得大失神色,就连沈欢身旁的宋可馨也是一样。 这个格林不管怎么说都是一方大佬,沈欢竟然说杀就杀了。 “好了,现在他死了,我们可以去见那个叫阿道夫了吗?”沈欢微笑对着保镖们问道。 “你……” “你为什么这样看着我。”沈欢疑惑道:“在拉斯维加斯杀人,不是不犯法的吗?” “屁了!在哪里杀人都是犯法的啊!” “卧槽!”沈欢大惊失色道:“奶奶的,早知道就不一拳打爆他的脑袋了,现在这个情况,就算是我也救不活了。” “你——你认真的?” 沈欢咧嘴一笑,“我当然是开玩笑的。” “那你还——” 沈欢甩了甩手,“拉斯维加斯这个地方是我第一次来,也是最后一次来,得罪不得罪这里的黑帮都没有任何区别,再说,他对你那么不尊敬,死了也活该,你说是吗?我的女王大人。” “是你妹啊!”宋可馨没好气的说道:“你知不知道,大庭广众之下杀了格林会给我们带来多大的麻烦,整个不死鸟都会对我们进行追杀,到时候事情闹大,要是让异能者联盟的人得到消息,我们一定——” “小事情了,楚歌杀了那么多王者都没引出异能者联盟的人,我们只是杀了一个黑帮大佬不会有事儿的。”沈欢表情随意的说道。 事实上,沈欢还真的没必要担心,就算是异能者联盟的人真来了,也不一定能够制服他。 再说,他们是来找阿道夫,找到阿道夫以后,难免会有一场大战。 在这样的前提下,杀不杀格林的结局都是一样的,而且沈欢十分看不惯这个叫做格林的家伙。 “带我们去找阿道夫,已经说过的话,我不喜欢说第二遍。” “为格林老大报仇!”刚跟过来的那几名保镖在第一时间回过了神来,拔枪就射,没有任何得意犹豫。 “嗖——” 只是眨眼的时间,那四名开枪的保镖便已经全部死亡,只剩了最先接触沈欢的那两名保镖。 “你们也要做出和他们一样的选择吗?” “我现在就带您去找阿道夫。”其中一个保镖反应极快,立马说道,另一个保镖哦也连忙跟着附和。 在两名保镖的带领下,沈欢和宋可馨走入了火烈鸟酒店。 与此同时,高楼上一个长相和格林一模一样的中年人将望眼镜交给了手下,“该死的阿道夫,他可没有告诉我宋可馨身边还跟着这样一位高手。” “小汤姆死的真可怜,他可是我最喜欢的替身之一呢。”叹完气以后,格林摆手道:“派人去处理一下小汤姆他们的尸体。” 一旁的独眼大汉,开口道:“格林,我觉得对方这样做,是没有把我们不死鸟放在眼里,要不要——” “不用,不管怎么说,王榜上的赤色之位到现在一直都是宋可馨的,我和阿道夫虽然是朋友,但是没有必要为他们的内斗而扛上这浑水。” “可是——” “人家是王者,我们只是地头蛇,比不了的。”格林扭动了一下脑袋,“杰夫,看来你要好好了解一下历史了,王者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得罪的。” “王者若真有那么厉害的话,老查理为何对无色之王怕的要死?” “你的话已经告诉了你自己答案,把老查理吓得半死的是无色之王,而不是什么不死鸟的格林,明白吗?”格林躺在了沙发上,姿势慵懒的喝了口红酒,“王者和王者之间的争斗,又怎么是咱们这些凡人能够插手的呢?” “那这件事我们不用管了?” “管什么管,对于阿道夫我已经仁至义尽了,我可不想因此而得罪赤色之王。”格林伸了一个懒腰,用靠枕挡住阳光,迷糊道:“睡觉睡觉,真是麻烦的一天。” 贵宾房内,阿道夫正在赌的热火朝天,似乎丝毫不担心宋可馨他们会冲进来。 就连沈欢他们进屋,阿道夫都没有转移视线。 对于宋可馨过来,他一点都不意外,自从埃尔斯和贝尔死后,他就预料到了这样的结果。 看着沈欢和宋可馨那气势汹汹的样子,吓得荷官都不敢发牌了。 “真是扫兴。”阿道夫拿起两个面值不算小的筹码扔给了荷官,“给你,出去吧。” 等到人全都走了,阿道夫才站起来,“哦,我的女王大人,阿道夫欢迎您的到来。” “你就是阿道夫?”沈欢挑了下眉头,微笑道:“现在你可以去死了。” 说完,沈欢就准备动手。 阿道夫却是懒洋洋的说道:“这位朋友我劝你最好好事不要动手,在我的脑袋里装了一个芯片,一旦我出现死亡的迹象,那个芯片就会激活我埋在这里的炸弹,到时候你和女王大人就只能为我陪葬了。” 爆炸?就算整个火烈鸟都爆炸了,沈欢也有足够的时间跑出去。 “抱歉,我说的这里是——整个拉斯维加斯!” 第1534章赌骰子?自寻死路! 如果只是火烈鸟酒店埋藏了炸弹,沈欢想要带着宋可馨逃出去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但如果是整个拉斯维加斯的话……事实上也没有多大的问题。 沈欢不是一个君子,但整体来讲,他还是一个善良的人,如果仅仅是因为sr一个组织的恩怨,没必要牵扯到整个城市的人。 而且身为国际化的大都市,若整个拉斯维加斯都在一夜间蒸发的话,怕是会引起不小的新闻。 沈欢面带冷笑,“你以为这样就可以威胁我?” “当然不能。”阿道夫耸了耸肩,从盒子里拿出来一根雪茄,“抽吗?” “我没有抽烟的习惯。” “那真是太遗憾了。”阿道夫自己点燃抽了一口,脸上露出舒适无比的表情,“实话告诉你,我的筹码并不是同归于尽,而是整个拉斯维加斯的建筑和生命。” 沈欢忍不住皱起眉头,没想到阿道夫所做的打算,竟然是自己最担心的的。 “当然,最主要的是那些华夏人的生命,我知道你们华夏的特色,华夏结,可能内部的摩擦不断,但一旦面临外敌,就会团结一致。”阿道夫将烟吐在了沈欢脸上,“或许你在国内会很讨厌这群人,可到了国外就不一样了,不是吗?” “我这个人讨厌威胁。”沈欢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做任何动作,但是阿道夫嘴里的雪茄却被一股凌厉的剑气直接斩成了两半。 没成想,阿道夫一点都没有紧张的样子,反而大笑了起来,“你真是爱开玩笑,毫不夸张的说,只要是个人类他们都讨厌威胁。” “你说的没错,但是威胁我的人,通常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从语气上判断,沈欢已经有了动手的可能,阿道夫连忙举起手说道:“嘿,朋友,我这么做其实并不是为了威胁您,只不过是想找一个和你谈价的筹码罢了,如果有其他办法的话,我绝对不会选择这种低级的办法。” “女王大人是了解我的。”阿道夫坐在了椅子上,“我阿道夫什么时候做出过这种低级的行为?” 宋可馨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道:“说吧阿道夫,你究竟想干什么。” “很简单,我想要活下去。”阿道夫无奈的叹了口气,“在开始的时候我就对埃尔斯那个家伙说过,女王大人那么厉害,又怎么会是我们几个人就能够解决的呢?” “少废话!”宋可馨大喝一声,“阿道夫,你对于我的朋友可能没有那么了解,但你一定是了解我的,对于叛徒我会怎么处理,你最清楚不过。” 阿道夫摊了摊手,“听女王大人的意思,我们没得聊咯?” “你觉得我会将拉斯维加斯其他人的性命放在眼里吗?” “身为灵魂收割者的你当然不会。”阿道夫无奈的叹了口气,摇晃起了手中的红酒,看着窗外说道:“看来这一次是我输了。” 正说着,阿道夫的话锋猛地一转,“不过我的女王大人,不知道燕京宋家人的生命您会不会在意呢。” “你说什么?!”这一次轮到宋可馨震惊了,惊讶完以后,宋可馨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你做了什么?” 阿道夫自信的笑容再次回归到了脸上,“其实我刚才都是在唬你们的,拉斯维加斯这么大,又有那么多维护治安的帮会,我想要在整个城市安放炸弹并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宋可馨没有说话,她了解阿道夫的性格,重要的东西,他总是留在最后才会说出来。 “可是有一点我没有骗你,我确实安放了炸弹,它不在拉斯维加斯,却在——燕京宋家!”阿道夫脸上露出玩味的笑容,“如果您不相信我所说的话,可以给军火王打一个电话询问一下,我是否在他那里购买了大量的炸药。” “说起来真是很痛苦的回忆呢,为了把那些炸弹弄过去,我可是花费了不少的功夫。” 沈欢知道宋家在宋可馨心中占据着怎样的地位,也很清楚在阿道夫的一番话下,两人已然处于了劣势的地位。 看到宋可馨那慌乱的模样,沈欢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要知道,当初就算是知道紫血症可能会致命的时候,她都没有露出过这样的表情。 “哈哈哈——”沈欢忽然发出一阵大笑,“阿道夫是吧?拉斯维加斯距离华夏燕京的距离有多远你不会不知道吧?” “我承认现在科技发展的十分迅速,但是你要说在这样的距离下,你的芯片依旧管用的话,我是不会相信的。” 宋可馨听到这话,脸上也露出了希望,“对没错,阿道夫这个该死的家伙一定是在骗我们。” 阿道夫先是面露惊异,然后对着沈欢一阵鼓掌,“不愧是女王大人的朋友,即便在这种时候也依旧保持着冷静的逻辑。” “你说的没错,在这样的距离下,芯片当然是没办法控制的,事实上——”阿道夫话说到一半,忽然大笑了起来,“我脑袋里根本没有装任何的芯片,是不是很意外?是不是很意外?” “你在玩我!”沈欢说着,一把抓住了阿道夫的脖子。 阿道夫瞬间便被窒息感所包围,但是他脸上依旧带着笑容,“我的脑搭理是没有安装芯片,但是心脏处却有,一旦我死亡,我的手下就会立马收到消息,到时候我们女王大人的宋家,依旧难逃一死!” “妈的!”本来打算杀掉阿道夫的沈欢,也只能就此放弃。 这种感觉真的很令人蛋疼,说句老实话,沈欢现在真的希望,自己和宋可馨不是朋友,这样就可以杀了阿道夫这个令人作呕的家伙。 “你到底想怎么样!”自从就任杀手之王的位置以后,宋可馨也是第一次面临这种被人牵着鼻子走的情况。 当初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她很少去华夏,即便是到了华夏,也绝对不会和宋家的人产生任何联系。 恐怕这一次之所以暴露两者之间的关系,就是以为自己想要在沈欢手中保住宋家,才让阿道夫获得了资料。 “我说了,很简单,我想活着。”阿道夫耸了耸肩,“不过以这位朋友的实力想要杀掉我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我逃得了一时却逃不了一世,与其日后在惊恐中度过,倒不如直接定下自己未来的结局。” “少啰嗦,说出你的目的!” “咱们赌骰子,如果我赢了,你们就放过我,如果我输了,随便你们怎么处置,就算让我自己吞枪自尽,也没有任何问题。” 听到这话,沈欢差点没有笑出声来,赌骰子?简直自寻死路! 第1535章我只是想死的有尊严一些 在阿道夫提出解决方式之前,沈欢还没想到有什么好的办法,能够解决宋家的问题,毕竟他速度再怎么快,也不可能在杀死阿道夫的瞬间,就返回到燕京,然后找到阿道夫的同伙将其击杀。 可当阿道夫提出用赌博以后,那么一切就简单多了。 在沈欢看来,阿道夫的行为无异于应了那句俗语——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沈欢面带微笑,“你确定要赌骰子吗?” 阿道夫也是一脸笑意,“看得出这位朋友对自己的赌术很是自信,不过不管你的赌术是好还是坏,我一旦做了决定都是不会更改的。” “对了,咱们交谈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沈欢指了指自己,随口道:“你就叫我高进吧。” “赌神高进吗?”阿道夫似乎对华夏的电影也有所了解,笑道:“那就让我看看,你究竟有没有高进那样的赌术吧!” “不过——”说到关键处,阿道夫的话锋又是一转,“在开始比赛之前,我要先说一下规则。” “随便。” “第一,我们双方都不能使用异能,一切都由技巧来定输赢。” “可以。” “第二,究竟是大赢还是小赢,得由我说了算。” “你这样就有些无赖了吧?”沈欢皱起眉头,言语间充满了怒意,他可以保证,如果阿道夫继续这么无赖下去,他绝对会毫不犹豫杀了对方。 阿道夫摆了摆手,“看来高进先生是误会了我的意思,我是说在揭开骰盅之前,究竟是大赢还是小赢由我说了算。” “阿道夫就算是你说的那样,这长比赛也没有任何的公平性可言!”宋可馨在一旁忍不住开口道。 阿道夫一脸无辜道:“不公平吗?女王大人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当年我们决定谁成为sr首领的时候,你就是用这种办法来对付我的吧?” “还有,现在手里握着更大筹码的人是我,如果这样还不是我说了算的话,那才叫做不公平。” 宋可馨咬牙没有说话,从阿道夫提出用赌博来做决定的时候,她就知道这个家伙对于当初的事情还没有释怀。 果真是风水轮流转,当初被恶心的人是阿道夫,现在却变成了自己。 “还有没有条件,如果没有的话,我想咱们之间的赌博可以开始了。”沈欢和宋可馨不同,他的语气虽然有些不耐烦,但是对于规则上似乎并没有太大的意见。 “看来你答应了。”阿道夫再次对沈欢送上了赞美之词,“你真是一个自信无比的人啊。” 沈欢皱着眉头说道:“你真是一个令我恶心的存在,到底还有没有条件,如果没有的话,我不介意杀了你!” “你敢吗?”阿道夫露出嘲讽的微笑,继续说道:“我知道你敢,但是只要女王大人还在这里,你就不敢做出那样的事情,既然这样——你最好给老子闭嘴!” “小子,我不喜欢让自己太多次的和死神插肩而过,所以我们一局定输赢,这便是最后一个条件。”说完,阿道夫便举起骰盅开始摇晃起来。 沈欢也没废话,跟着摇晃了起来。 “落!” 在阿道夫的呐喊下,两人同时将骰盅砸向了桌面。 沈欢打了个哈欠,“说吧,比大还是比小。” 阿道夫半天没有说话,闭上眼睛,像是在聆听着什么,良久以后他才开口道:“不愧是高手。” “我说过,我讨厌废话,大还是小!” 阿道夫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来在你这位高手面前,我的那些小聪明是没有任何作用的,既然如此我只能依据我所投掷的骰子来定大小了……咱们就赌小吧,开盅!” 说完,他直接打开了骰盅。 “一一二,四点,小!” 至于沈欢这边,骰子依旧在旋转着。 刚才阿道夫之所没有办法判断究竟是比大还是比小,就是因为先要看看沈欢的骰子数是多少。 阿道夫所投掷的骰子数其实是很有学问的,因为是比大小,大部分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一般都会选择两个极端的选择,要么是三点要么是十八点,毕竟只有这样才能搏一把。 但是沈欢的赌术却成功打乱了他的计划,不过在这种情况下,阿道夫依旧做出了最冷静的选择,以此来保证将自己的赢面最大化。 除非沈欢的骰子停下来的时候是三个一点,不然想要赢他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喂,高进先生,不知道什么时候你的骰子才会停下来呢?” 沈欢拿起一枚葡萄塞进了嘴里,微笑道:“当你做好死亡的觉悟时。” “听您这话的意思好像是赢定了。” “在赌博上面我还从未输过。”沈欢仿佛回想起了什么,“老爹这个绰号你应该听说过吧? 阿道夫的脸色终于发生了变化,“难道……你就是那个在华夏赌城赢了老爹的人?!” “宾狗!恭喜你答对了,但是并没有任何的奖励。” “看来这一次我是输定了。”阿道夫嘴上这么说,眼睛却紧紧的盯着沈欢的骰子,十秒钟后,沈欢的骰子终于停了下来了两颗,“两个一点吗?” 沈欢没有说话,手中不知何时握上了寒魄,显然已经做好斩杀阿道夫的决定,“你输了。” “你还有一颗骰子没有停下,不代表我会输。” “它已经停了。” 听到这话,阿道夫仔细一看,才发现沈欢的那颗骰子是真的停了,但是它并没有表现出点数,而是就那么直生生的立在了那里。 “唉,看来和当年一样,幸运女神并没有站在我的这边。”阿道夫瘫坐在椅子上,“说吧,你们想要怎么对付我?” “当然是杀了你,不过——”沈欢也学起了阿道夫的大喘气,“在此之前,你是不是应该先把你在华夏布置炸弹给撤了呢?” “我阿道夫不是一个愿赌不服输的人,既然说了,我就一定会做。”阿道夫说着拨通了一个电话,“撤。” 说完,直接挂掉了电话。 “那个我能不能提出一个条件?” “你觉得你现在还有资格吗?”沈欢冷笑道。 阿道夫近乎哀求道:“女王大人,不管怎么说我也是sr的老牌员工了,尽管我背叛了门派……你能不能给我一个自杀的机会?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想要死的有尊严一些。” “我答应你的要求。” “谢谢。”阿道夫拿起枪,指着自己的头颅,可是在开枪的刹那,他却将枪口改变了方向,目标并不是沈欢和宋可馨,而是…… 第1536章杀神幻影! 阿道夫在开枪的刹那,改变了枪口的方向,不过他的目标并不是沈欢和宋可馨,而是……天花板! “嘭——” 一声枪响过后,阿道夫趴在桌子上大哭了起来,“没想到这些年我杀了那么多人,到了最后依旧是一个胆小鬼……女王大人,我下不了手,还是让你亲手或者你的朋友亲手解决我吧!” 正说着,阿道夫忽然一脸笑意的抬起了,“婊砸,你一定以为我会这样说对吧?但很抱歉,我阿道夫天生就没有学会求饶,更不会流泪。” “哦。”沈欢淡淡应了一声,他真的是懒得和阿道夫这样的人继续啰嗦,直接拿起寒魄朝着对方的头颅砍去。 “叮——”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把利刃凭空出现在阿道夫的身前,将沈欢的攻击给挡了下来。 “法克!”沈欢忍不爆骂出口,这个结果绝对是他没有想到的,“什么人,竟然敢挡我杀人!” 对方没有开口,手腕一抖,奋力将沈欢给挑到了一旁。 由于拉开了距离,沈欢也得以看清楚对方究竟是什么人。 来人是一个很瘦弱的人,个头不高,最多也就一米七五左右,身上穿着一件宽大的连帽卫衣,下身搭配着贴身牛仔裤和战斗靴,卡那里有些不伦不类。 手里握着一把缠着绷带的铁片,刚刚挡住寒魄攻击的正是那细长的铁片。 连帽衫的打扮和手中的兵器大大出乎了沈欢的预料,尤其是他手中的武器,这完全是他没有想到的结果。 在无尽之岛上的那些经历,已经让寒魄晋级到了顶级神兵的行列,但是对方却只用一片小铁片就挡住了寒魄的进攻。 造成这种结果的可能性只有两个,一个是那块铁片的级别在寒魄之上。 但从造型上俩看,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第二种便是……对方的实力在自己之上! 比起这个,沈欢宁愿相信自己的第一种选择。 以他如今的实力,这个世界上能够比肩的都没有几个,更何况是超越他的存在。 “我为你话呢,你什么人!” 连帽衫一句话也不说,就那么静静的站在阿道夫的身边,不过看蓄势待发的姿势,应该是只要沈欢发起进攻,他就会再次进行反击。 与此同时,宋可馨认出了对方的身份,“你是……幻影?” 阿道夫鼓掌道:“女王大人你真是聪明,没错,他就是新一代杀神,幻影!” “你是不是很意外,我竟然可以请到幻影来帮忙?”阿道夫语气轻佻道:“啧啧,我承认,你这位随行朋友的实力很强大,但是……他比我们的杀神还要强大吗?” 神级强者,无疑不是可以颠覆世界的存在!有幻影在这里,阿道夫可以肯定,除非是其他神级强者联手,不然根本灭有人可以干掉他。 “幻影,为什么在这样做?”宋可馨似乎和幻影认识,在问这句话的时候吗,她脸上的表情十分悲痛,被阿道夫背叛的时候她都没有这样。 看样子,这个幻影和宋可馨之间,可能有着一些不能说的秘密。 也不知怎么回事儿,心理生出这个想法以后,沈欢表现得更加气愤了,“我管你杀神还时杀鬼,现在老子要杀这个人,你要继续阻拦的话,我就先杀了你!” 阿道夫仿佛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哦,天呢,我听到了什么,这里一个黄皮肤的家伙,竟然说自己要杀了杀神,不知道是我的脑袋秀逗了,还是对方的脑袋秀逗了,或者说我是在做梦呢?” “闭嘴,阿道夫!”宋可馨大喝一声,对着幻影问道:“幻影,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这样做!” “我需要钱。” 宋可馨听到这话以后,心中反而大松了口气,“他给了你多少,我给你双倍!” “女王,咱们杀手界的规矩,想必你比我更加清楚,我们sr的杀手一旦接下单子,就必须要完成任务。” “听到了吗我的女王大人!”阿道夫脸上写着大大的两个字——嘲讽。 “好,很好。”宋可馨深吸了口气,“欢子,给我个面子,留下幻影的性命。” “ok。”沈欢摆出一个ok的手势,接着说道:“不过阿道夫这个家伙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过。” “这点你放心,比较起来,我应该比你更想杀了他!” “吼吼,两个疯子,竟然在这里谈论放过杀神。”阿道夫不屑道:“等你们表现出足以击杀杀神的能力以后,再说这种话吧!” “叮——” 阿道夫的话音刚落,屋内便响起一阵碰撞声,紧接着一个人影直接飞了出去。 沈欢用手抚摸过寒魄的剑身,一脸玩味的看着阿道夫说道:“现在你觉得我有资格说出这样的话吗?” “你、你也是神级强者?!”阿道夫的脸色终于变了,“不、不可能的,你怎么可能是神级强者……不对!” 恍惚间,阿道夫好像想起了什么,一脸震惊的看着宋可馨,“华夏人,他、他是杀神诡狐?!” “叮——” 就在这时,又是一声脆响响起,刚才被击飞出去的幻影,再次出现在了沈欢面前。 这一次沈欢轻轻松松地挡下了对方的攻击,“不错的兵器,可惜你的实力和我相比,还差一些火候!” 正如沈欢所猜测的那样,对方武器的模样虽然平凡,但却是确确实实的沈冰机武器,其瑞丽和坚硬程度丝毫不亚于已经进化过的寒魄。 至于幻影的实力,经过刚才的交手大概可以确定是在飞仙境后期左右。 要是沈欢刚从无尽之岛出来的时候,他还真不敢确定,自己有没有能力击败对方,但是现在他已经将杀戮之气转化成了可控制的黄金色仙气,实力再次提升了一个档次,击败杀神这样的存在,并不是太困难的事情。 阿道夫见情况不妙,转身就跑,可是他没跑几步,就被宋可馨给拦了下来。 “找死!”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宋可馨,阿道夫脸上露出了不屑的冷笑,随手一挥便发出一道黑色的能量波动。 可那股黑色能量还未碰触到宋可馨,就被一股奇异的能量化为乌有。 “这、这怎么可能,你、你不是应该变成废人了么!” 第1537章紫血症的真相 阿道夫的语气很笃定,似乎在他看来宋可馨必定是废人无疑。 宋可馨对他这话也保留着怀疑的态度,反问道:“你这么确定我已经变成废人了吗?” “你想知道吗?”阿道夫忽然笑了起来,只是一句话的功夫,他就再次让自己站在主导权的位置,不管别人怎么想,总之他自己是这样想的。 宋可馨没有废话,直接用意念能量将阿道夫牵扯了起来,“现在给你一个机会,告诉我想知道的,那么我还可以给你留一个全尸,甚至看在这些你劳苦功高的分子上,给你举办一个丰厚的葬礼,如果不回答,那么你就等着被我你搓成肉团吧。” “呵呵,宋可馨我承认这一次依旧是我输了,但是你也应该看到了,所谓的sr其实从始至终你都没有掌控过。”阿道夫冷笑道:“杀手是什么?杀手是狼!孤独的野狼!而你并没有能力成为那头带领大家的头狼!” “看来你是不准备告诉我了。”宋可馨没有废话,她和沈欢一样,是说到做到的性格。 当然,阿道夫说的没错,杀手们一个个都是危险人物,而且做什么事情很少讲究团队合作,即便是单独作战很难完成的任务,他们宁愿浪费功夫,设计一些机关或者埋伏,都不会去邀请同伴帮忙。 将这种不知道什么叫做团结的野兽,组织在一起,事实上是没有什么用处的。 不过事无绝对,宋柔在任期无疑是成功的,因为当初那些被凝聚的杀手,都是为了她的复仇所做的准备。 那些高层全都欠了她一条命,人格方面也是经过严格审查的,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没有必要担心手下翻盘。 反观宋可馨,他虽然继承了姐姐的遗产,但是她与这份遗产却没有过多的感情。 这也是为什么在世袭制度的王朝中,经常发生起义和谋反事件的原因。 我畏惧你,尊敬你,但不代表我也会尊敬你的后人。 宋可馨掌权期间,用的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共同利益——钱,组织的信誉度要比单个杀手信誉度高得多,在信誉度的支持下,来买单的人自然多,生意多了,这钱自然也就多了。 另一个就是实力,以宋可馨的实力,控制sr是很轻而易举的事情,谁不服就杀了谁。 在这种糖豆和巴掌共存的情况下,sr倒也算是和平。 但也代表着宋可馨一旦失去实力,这个平衡就会被打破,从而发生现在的情况。 更何况在阿道夫这些高层的眼中,钱和权相比,显然后者更加重要,因为后者所带来的不光是钱,还有很多事情,包括生杀大权。 “怎么不动手?是不是因为我戳中了你的痛处?”阿道夫嘲讽道:“放弃吧宋可馨,杀手之王这个位置不是谁想做就能做的!” “咔擦——” 这一次宋可馨没有说话,直接利用意念扭断了阿道夫的胳膊,“你能做到吗?” “不能,能够统领sr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你的姐姐。”阿道夫看着被扭断的胳膊,脸上没有任何痛苦,“你姐姐的气魄和实力,以及为人处世的方式都不是你可比的,当然,这不代表我不如他,因为她所具备的一切我都可以具备,我之所以不能,只是因为时代问题而已。” “即便现在sr重生,她也不可能百分百的控制sr,因为新人越来越多了,相比王者的威名,他们更喜欢钱这种东西,好不夸张的说,就像幻影一样,只要有钱,让他来干掉你这个王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咔嚓!” 宋可馨折断了阿道夫的另一条胳膊,“我没兴趣听你说这些事情,我能不能管理好sr是我的事情不需要你操心,我现在只想只有,你为什么敢肯定我失去了实力,要知道就算是埃尔斯也只不过是通过我在酒店里残留的绷带,推断出我受了重伤而已。” “好奇吗?”阿道夫刚想大笑嘲讽,宋可馨就直接折断了他的腿。 “阿道夫我知道你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但你也应该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向来说到做到,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是吗?”阿道夫嘴角翘起一丝笑容,“想要知道也很简单,只要你喊我一声爸爸就可——啊!” 至此,阿道夫的四肢已经全都被折断。 “我忽然发现,叫你混蛋都是一种称赞。”宋可馨活动了一下脖子,“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不用给了,放弃吧,我不会告诉你的。” “那好吧。”宋可馨似乎放弃了询问,小声嘀咕道:“不管怎么说,你都是我们sr的老人,这样吧,为了你在下面不寂寞,我在杀了你以后,也会送你女儿过去陪葬。” 原本张狂的阿道夫,在听到这句话以后,脸色忽然大变,“女儿?谁不知道我阿道夫无亲无故。” “信不信由你咯。” “呵,我阿道夫是出了名的六亲不认,我出道单就是干掉抚养自己长大的老子,你觉得这样威胁我有用吗?” “你之所以杀了你父亲,是因为他沉迷赌博气死了你的爷爷。”宋可馨将手环绕在胸前,“阿道夫,你觉得我选择高层的理由是什么呢?我知道我学不会姐姐那份为人处世的手段,但我宋可馨也有其他手段,不仅是你,每一个高层的都有弱点被我掌控在手里。” “宋可馨你个该死的碧池!” 阿道夫到现在终于确定宋可馨不是在诈自己,而是真的知道了自己有私生女的事情。 “谢谢,生活在狼群中,总有学会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 “你赢了宋可馨……只要你不伤害小爱丽,我什么都可以告诉你。” “早这样不就没有那么多事情了吗?”宋可馨耸了耸肩,示意阿道夫说出真相。 “我和你姐姐也算是同辈人了,知道你体质特殊的事情,当初你说是出去散心,我却知道你是为了找到能够改变自己体质的东西。” 当初宋可馨的姐姐宋柔,曾经找到一样东西,有极大的几率治愈宋可馨的可能,但是经过实验以后发现,治愈只是这个东西的表象而已。 实际上这样东西不仅改变不了宋可馨的体质,反而会形成一种新的致命病毒。 “所以我就特地派人散发出一些传说到你那里,然后将早就准备好的紫色水晶放在山洞里。” “所以说,我之所以会这样一切都是因为你的安排咯?” 宋可馨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平静,但是当话音落下的时候,她却直接将阿道夫揉捏成了肉团…… 第1538章患病老母?幻影出手的真正原因 解决掉阿道夫以后,宋可馨心里并没有任何的快感,有的只有愤怒。 扪心自问,自从掌权以后,她对阿道夫并不算差,甚至在游历期间,将整个sr的大权交到了对方手里。 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以德服人,她不想让姐姐一手辛苦建立的组织,变成一个勾心斗角的地方。 可到了最后,她最不想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贪欲的恐怖,还是被低估了。 自己一心好意,最终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本打算退休以后就将sr交给对方管理的阿道夫,竟然亲手策划了一出差点让她死亡的陷阱。 “啊!!!”宋可馨仰天发出一声咆哮,发泄着心中的负面情绪。 宋可馨当杀手之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该经历的不该经历的,她全都已经历过,不过知道结果,不代表可以接受这个结果,她始终需要发泄一下。 简单的发泄过后,宋可馨便调整好了心情,去观察沈欢和幻影的战况。 从某种角度来讲,幻影可以说是sr当中,唯一和她有过交心情节的人,相比阿道夫的背叛,她更加无法接受幻影的背叛。 当初最先发现幻影有能力成为另一个杀神诡狐的人,就是她。 “叮叮叮——” 房间内一阵火光四溅,幻影显然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 “叮!” 沈欢再一次挑开幻影的铁片以后,面带玩味道:“除了用影子作为攻击方式这个奇招以外,你已经没有其他底牌了吗?” 自从进入神榜成为杀神以后,他没有吃过一次瘪。 毕竟在这个神隐年代,神级杀手吃亏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但在遇到沈欢以后,以前那些理所当然的事情,直接化为了不可能。 如果不是因为对方想要看看自己的底牌,怕是早就杀了自己。 眼前的这个华夏年轻人,可以说是自己这辈子碰到的最恐怖的人。 “看来是真的没有了。”沈欢的表情有些无聊,他本以为神级强者,会给他一些惊喜的,“神级强者也不过如此。” 说完,沈欢就准备用杀招了结了幻影的生命。 就在这个时候,宋可馨开口道:“沈欢住手!” “喂,我说宋大姐,你没有搞错吧?这个家伙可也是叛乱分子之一。” “他只不过是收了阿道夫的钱而已。” 沈欢摊了摊手没有说话,这一次回来平复内乱,宋可馨才是真正的主角,他只是一个帮忙的人,宋可馨都这么说了,他也没必要做那些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他这边住手了,但是幻影那边并没有停手的意思,趁着沈欢放松一铁片就刺了过去。 “住手幻影!阿道夫已经死了,你的任务结束了!”宋可馨大喊道。 听到这话,幻影才停手,“阿道夫死了?” “他已经被我杀了。” 幻影的身体明显颤抖了一下,没有说话转身准备离去。 “幻影,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告诉我。”宋可馨开口留下了幻影,“我知道你不是一个唯利是图的人,如果只是因为钱,你绝对不会接下这个任务。” “我需要钱。” “你需要钱的原因是什么?” “我母亲病了,需要大量的医药费。” 宋可馨听到这话,反而松了口气,“你这个傻孩子,如果需要钱的话,告诉我不就行了吗?” “我不喜欢受别人的帮助,母亲说过,有些人情一旦欠下了就很难偿还。”幻影顿了一下,说道:“就像当初你救了我一样。” 听到这话,宋可馨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沈欢却笑着问道:“那个打扰一下,我能问一下你母亲得的是什么病吗?” “运动神经元症。” “就是渐冻人症对吧?”沈欢摸了一下鼻子问道:“你确定只要有足够的钱,那位医生便能把你母亲的病给治好吗?” “那位医生是这样说的,他说他是这方面最权威的专家,近几年研究已经有所突破,很快就可以研制出药物,只不过资金欠缺,只要有足够的资金,他就可以治好我母亲的病症。” 沈欢忍不住笑出了声,“真没想到身为杀神的你竟然这么蠢,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应该是被骗了。” “不过因为担心母亲而被骗,并不丢人。” “说实话,我刚开始的时候很看不惯你。”沈欢收起了笑脸认真道:“不过看在你这么有孝心的分子上,你母亲的病,我帮你治了。” 幻影二话没说,一铁片就朝着沈欢的胸口刺去,“不准你拿我母亲的病情开玩笑!!!” “我并没有开玩笑,如果你母亲患的真的是渐冻症,那么我治疗的成功率将会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 为什么不是百分之百?做人还是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的。 幻影看到自己刺中的只是一个残影以后,表情十分意外,似乎没有想到,沈欢也会这种残象手段。 不过沈欢所以利用的只是,视觉障碍形成幻觉,幻影则是实打实的影分身之术。 “幻影,沈欢说的是真的,他是华夏药王,医术堪称天下第一。” “中医?”幻影顿了一下,说道:“我找过中医,不过他们都是骗子而已。” “他们是骗子,不代表我是骗子。”沈欢认真道:“说句老实话,要不是因为看在你和宋可馨的关系不错,我还不愿意多管这个闲事儿呢。” 在宋可馨的一番劝说下,幻影显然已经动容了。 就在这个时候,沈欢更是开出了他一个没有办法拒绝的条件,“你不是怕欠人情吗?医治你母亲这件事,完全是我的个人决定,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治好以后,我也不会要任何偿还。” “真的?” “你觉得我有必要骗你吗?”沈欢无奈的笑道:“说实话,我的实力杀你虽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要认真的话,想要取走你的性命也不是一件什么苦难的事情,不是吗?” 幻影良久没有说话,显然是在思考。 宋可馨再次开口道:“影子,就算你不相信沈欢也应该相信我不是吗?” “好,跟我走。”幻影说着便一跃离开了酒店,沈欢和宋可馨紧随其后…… 第1539章真·治疗秃顶秘方! “先生,他们已经走了。” 格林看着手中的红酒,摇晃了两下,“我只想知道最后的结果,是他们被阿道夫打败了,还是阿道夫被杀了?” “这个……”那小弟深吸了口气,“房间里一片混乱,只有一个球,但是他们却安然无恙的出去了,我怀疑……” “扑哒——哗啦啦——” 格林手中的酒杯直接掉在了地上,脸上的表情充满了震惊。 小弟以为自己犯了什么错误,小心翼翼的问道:“先生,我——” “什么叫做怀疑,那根本就是阿道夫的尸体!”格林大骂道:“没想到最后赢得竟然是宋可馨,杀手之王不愧是杀手之王,即便阿道夫有幻影在手,依旧输了。” 格林庆幸道:“不过还好,我没有选择死撑阿道夫,要不然我的结果恐怕——” “大人,您应该猜错了,幻影大人是和他们两个人一起出来的。”那小弟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想,应该是幻影大人反水了,先生您没必要过量高估宋可馨他们的实力。” “你错了,正因如此,宋可馨才更加恐怖。”格林深吸了口气,“原本外界就传闻,幻影欠了杀手之王一条命,后来阿道夫来的时候打破了这个谣言,但看现在的情况,这并不是谣言而是真的。” “想象一下,拥有神级高手的王者,在这整个地下世界也没有几例。”格林将身体完全躺在了沙发上,“告诉兄弟们,从今往后,都不要得罪sr的杀手,无论是因为什么,如果想得罪,最好不要挂上咱们不死鸟的名号,不然……不死鸟就要变成死鸟了。” “我现在就去发通告。” “别着急,在发布通告之前,你先把善后工作做一下,最近无色之王的事情闹得人心惶惶,就连警方也加大了不少的巡查力度,我可不想在这个时候触霉头。” “是!” 在小弟离开以后,格林看向了窗外,“唉,要变天了,是时候把衣服给收一下了。” 拉斯维加斯,某小镇…… 沈欢本以为对方会把自己带到麻省总医院,毕竟那是世界闻名的大医院,可三人没飞多久就到了地方,当他看到眼前的小诊所以后,他就知道,要重新估计一下幻影的智商了。 “你母亲就在这个医院里看病?” “没错。” 因为穿着连帽衫,沈欢看不清楚对方的表情,但是从幻影的语气上可以听出来,他的心情应该也挺尴尬的。 “i服了you。”沈欢说了一句老掉牙的华夏式花旗语。 “他说什么?” “没什么。”宋可馨也懒得解释了,她目前只是有些担心幻影母亲的身体,有没有被那个无良的骗子给折腾到恶化的地步。 沈欢曾经说过一句话,她至今还记得——我是人不是神,不可能什么病都可以治愈。 就在几人谈话的时候,一个留着地中海发型的中年人从里面走了出来,大笑着说道:“我最亲爱的朋友你终于来了,带钱了吗?相信我,只要有钱的话,我很快就可以把药剂研究出来,现在就差那么一丁点的进度了。” 他已经想好了,在幻影的母亲死亡之前,要想尽一切办法弄钱,这样才能够保证自己的后半无忧,尽管现在到手的钱,已经足够他逍遥一辈子了,但人的贪念是无止境的。 这边幻影还没有出声,沈欢便大叫了一声,“啊!您、您难道就是——卡尔文医生?!” 卡尔文被吓了一跳,“你、你认识我?” 你的名牌还在胸口挂着,这还叫不出你名字的话就怪了。 “您、您真的是卡尔文医生?!” “没、没错——” “哦,天呢,竟然真的卡尔文医生,哦,买噶的,买噶的,法克由!”沈欢表现的十分激动,“我竟然见到了传说中被称为救世天使的卡尔文医生!” 卡尔文也被整蒙圈了,自己不过是骗子,平时靠着给人开保健药品混日子,什么事后传出这么大名声了? 难道是几年前自己找人满大街发传单的后劲发酵了?! 多年来骗子经验让他保持了冷静,“嘿,不要激动小伙子,我确实就是卡尔文医生,不过救世天使这样的称呼对我来说,就太夸张了。” “真的,喂,可馨,你看到了,是真的,他真的是卡尔文医生,那位传说中,除了最忌秃顶治不好,剩下全都能够治好的卡尔文医生!” 沈欢这话就很尴尬了,但卡尔文还是勉强露出笑意。 妈的老子秃头怎么了?现在大街上有几个不秃的? “不过——”沈欢语气猛地冷了下来,眼神中弥漫着杀气说道:“我听说有一个骗子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冒充卡尔文医生,你应该不是冒充的吧?” 冰冷的气氛,仿佛让卡尔文掉到了地狱一般,“我、我不是——你不是说了吗,秃头,你认为有人会为了冒充一个医生,而把自己的头发给剃了吗?” “当然不会,头发可是很珍贵的东西。”沈欢将手搭在卡尔文的肩膀上,“卡尔文医生,其实我也是一个医生。” “你、你也是?” “没错,只不过还处于学徒的阶段,但是……”沈欢话锋一转,“我知道一个治疗脱发的秘方,即便是秃顶了也无所谓。” “真的?” “我看上去像是一个骗子吗?” “不像……办法是什么?”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相比光有钱,卡尔文更喜欢有头发还有钱。 “就是食用或者注射雌性激素。” “你、你开什么玩笑!” 沈欢一本正经的说道:“是真的,你可以试试,反正开始服用一些又不会有太大影响再说,激素和是否阳刚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你知道东瀛吗?” “听说过。” “那你听说够大吊萌妹吗?” “有、有一些印象。” “那就对了!其实那些大吊萌妹就是那些中年秃顶大叔服用雌激素多年以后形成的效果!”沈欢一本正经道:“看看他们,四五十岁的年纪,服用雌激素以后,完全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 “那……有时间我试一下。” “好了,别和他啰嗦,去看看幻影母亲的情况吧。” 听到一旁宋可馨的催促,沈欢也没再啰嗦,走进了幻影母亲的病房。 在看到老人的第一刻,沈欢便皱起了眉头,“这不是渐冻症!” 第1540章气疗通脉络,灵药修脏腑 “不是渐冻症?”宋可馨听到沈欢的话以后,瞬间皱起了眉头。 一旁的幻影虽然没有说话,但是很明显也十分在意沈欢的判断。 卡尔文听不懂华夏语,并没有吭声,以为他们是在担心老人的病情,安慰道:“你们不用担心,还差一点点资金,我的实验就快成功了,只要能够研究出药物,老太太的病情就可以治愈了。” 沈欢现在没有任何玩味的心思,自然也不会和卡尔文继续啰嗦一些有的没的,扭头看着幻影问道:“渐冻症这个答案你是从哪里得到的?” “花旗最好的医院,麻省总医院。” “看来高科技并不代表就是正确的。”沈欢深吸了口气,“我可以很明显的告诉你,你母亲的病情并不是渐冻症。” “那是——” “虽然症状相似,但实际上有很大的区别。”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渐冻症一种神经肌肉病变,病因不明确,并且离开呼吸机就可能死亡,但是你母亲呼吸很正常,并不需要呼吸机去维持。” 沈欢指了指一旁的呼吸机,“从某种程度来讲,这个东西完全就是摆设。” 卡尔文依旧没有听懂,还以为沈欢是在称赞自己的先进设备,“小伙子好眼光,这个可是法兰西最先进的设备,我花了很大价钱才搞过来的。” “如果不是渐冻症的话,我母亲的病情就不会致命了吧?” “并不是。”沈欢摇了摇头,“我怀疑对方做出渐冻症这种判断,正是因为致命因素的存在,实不相瞒……如果继续放任不管,你母亲的寿命恐怕连一周都不到了。” “那该怎么办?!”幻影开始着急了起来,“你、你能治疗吗?我记得你之前说过,治愈我母亲的几率至少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 沈欢摆了摆手,“你把话听清楚,我说过了,是治愈渐冻症的几率。” “那就是说——” “没错。”沈欢深吸了口气,拍了一下幻影的肩膀,“很遗憾现在我治愈你母亲的几率只有百分之百了。” “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了吗?”宋可馨一脸悲痛道:“百分之百的治愈几率,是不是太低——什么?你说百分之百?” “没错,老太太的病我可以治,并且有足够的把握可以治好。” 幻影稍微松了口气,“这样看的话,我母亲的病情事实上并没有那么严重对吧?” “不。”这一次沈欢一点也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比起渐冻症,你母亲的病情更加严重。” “那为什么——” “为什么治疗的几率会上升?”沈欢笑了笑,“那是因为我现在已经确定了病情,我们中医分的并没有那么细,渐冻症一般被我规划到痿症或是痹症当中,多是脾肾失养导致的,你母亲的病症虽然不属于渐冻症,但仍旧属于萎症。” 宋可馨打断了沈欢的卖弄,没好气的说道:“你光说病因有什么用,问题是怎么治疗?” “如果让民间或者是中医公会的名医师去治疗的话,大多会以扶正气,调气血经络的思路去医治,要么用四逆汤大剂量吃到身体发热拉稀,或用甘草附子汤等方去掉身体是风湿,亦或是用肾气丸补救全身及肾的不足,肾强骨则强。”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不管用什么方法,都是不离六经,或是开一个笼统的方子,调理三阴三阳。” “那你打算用什么方法呢?” “气疗通脉络,灵药修脏腑。”沈欢说到这儿,看向了幻影,“杀神先生,有句话我十分有必要对你说一下。” “请说。”幻影现在对沈欢已经信了七八分,这也是沈欢刚才说那些话的原因,他并非是为了卖弄,而是为了让幻影放心。 “如果我没有猜错,令堂至少也有九十岁了吧?” “没错。” “生老病死乃是人之常情,即便我治好以后,以令堂的身体情况,最多能够在支撑三年,三年后……即便是我,也依旧不得尘归尘土归土。” “正好一百岁吗?”幻影深吸了口气,“若真是这样也足够了。” “那好,我们就开始治疗吧。”沈欢说着便取出了银针,银针为引,让灵气通过穴道刺激脉络,从而得到通络的作用,再让多余的灵气温养脏腑,就可以喝汤药治疗了。 “你想干什么?”卡尔文看到这个情况,终于发现了不对劲。 这一次沈欢没再开玩笑,冷哼道:“卡尔文,看在你帮我朋友照顾老母这么久的分子上,我才没有给你难看,不要给脸不要脸。” “你、你说什么!”卡尔文气炸了。 “我说你个骗子就不要乱蹦跶了,免得老子不开心,一巴掌像拍苍蝇一样拍死你。” “你说我是骗子?”卡尔文脸面通红,就差没从地上蹦起来了,“我可是救世天使——” “就爱舔屎还差不多。”沈欢实在没什么功夫和这个骗子啰嗦,“你恐怕还不知道病患的家属是什么人,杀手,你知道什么是杀手吗?” “如果我是你,就马上把骗来的钱还回去,然后滚蛋。” 卡尔文冷笑道:“你骗鬼呢?杀手?不怕告诉你,我卡尔文在拉斯维加斯骗了那么多还能活下去,也不是光凭一张嘴办事儿的,信不信我现在就喊人过来?” 事情已经暴露,卡尔文也没必要继续带着伪善的面具。 他现在算是明白了,从来都是一个人的幻影带人过来,就是撑腰来了。 “嗖——” 一阵冷风吹过,卡尔文那乱舞的手就被斩了下来。 小铁片不知何时再次被幻影握在了手中,“把钱还给我。” “啊!!!” “嗖——” 卡尔文只是惨叫,任何行动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他又失去了自己的另一只手。 “我这个人没有什么耐性,希望你能够明白。” “我的手——支票全都在保险箱里,密码是——” 这边卡尔文还没有把话说完,幻影便一铁片将保险箱给分割成了两半。 “滚!” 卡尔文哭丧着脸,“大、大哥,我现在双手没了,去医院接起来,需要大量的费用,你能不能给我一些钱把胳膊给接上去。” “要钱没有,你要医药费的话,我给你的那个秘方就足够了,它真的可以治疗脱发。”沈欢在说完的时候,已经完成了治疗,老太太适宜的坐了起来。 看到这个情况,卡尔文二话没说就用嘴叼着自己的两条手臂跑了出去。 宋可馨皱眉道:“你说的那个秘方是真的?” “嗯,脱发众多病因当中,雄性激素是主要原因,不过……咳咳,变不变得成大吊萌妹我就不清楚了。” “那你还……” “对方始终是个骗子,只是掉两条手臂岂不是太便宜他了?” 宋可馨狐疑道:“我怎么感觉,你好像是对大吊萌妹感兴趣。” 第1541章女、女的?! 花旗,华都,某居民区…… “这次你也算是下了血本吗?”宋可馨装作有意无意的问道:“虽然我不是中医,但是对于一些灵药还是比较了解,你用来滋补幻影母亲的药物,在现在这个时代,可都是不得了的东西,根本没有办法用金钱来衡量。” “虚不受补,我给他开的都是一些温补型的药物,等到身体调养好以后,让幻影给他买普通的药物就可以了。”沈欢倒是无所谓,那种灵药都是神农石里面移植的,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昂贵无比,但对他来说并不稀缺。 因为无论多么珍贵的植物,只要到了神农石里面就可以大量生产。 而且现在神农氏已经和伴生小仙界融合到了一起,地界那叫一个宽广,如果需要某种药物,沈欢完全可以做到无限生产。 “你该不会是发现什么了吧?” “发现什么?”沈欢有些不大了解宋可馨在说什么。 宋可馨摇了摇头,“没什么,以幻影的性格,我相信没多久他就会告诉你了。” “卖弄玄虚。”沈欢没好气的哼了一声,继续说道:“对了,接下来咱们怎么办?” “叛乱人员就只剩下了一个,这个四人组里面只有阿道夫和埃尔斯有些本事,现在他们两个都死了,剩下的那一个收到消息以后,一定会逃跑。” “你不杀了他?” 宋可馨点了点头,“没必要,他是四人当中最弱的,无论是实力还是智慧,之所以能够做到高层,完全是靠资历,离开了组织他就只是一个杀过人的普通人,我们没必要再他身上浪费功夫。” 沈欢耸肩道:“那剩下的人你打算怎么办,根据之前那个刺杀你的白人说的那些,事实上整个sr都没有多少人支持你。” “所以我在想自己是不是应该退休了。” “如果你早这么想的话,咱们就没有这么多事儿了。”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两人正聊天的时候,幻影从卧室那边走了过来,“不可能的,skx不光是在组织内,整个地下世界都有着极高的威望,而且只要她的名字还在王榜上一天,就依旧会有人来刺杀她。” “这样看的话,你这个杀手之王的位置,还要坐着。”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我觉得你杀手之王这个位置已经稳了。” “怎么说?” “只要幻影发出一个声明,有神级高手坐阵,别说有人想着谋反,他们想着保命都来不及了。”沈欢说这话的时候,特地看了一下幻影。 宋可馨表情有些诧异,没想到弄了半天,沈欢医治幻影母亲的目的竟然为了自己。 回想一下沈欢之前的话,他说了不需要任何的回报,可没有说自己同行的人不需要回报吧。 幻影也不是笨蛋,自然知道沈欢这话是什么意思,只见他语气平淡的说道:“如果不是母亲生病,我也不会做出对不起可馨姐的事情,现在母亲的病情解决了,我会对外界发出声明的……只要sr换了首领,我杀神幻影也会脱离组织。” “漂亮!”沈欢拍了一下手掌,他等得就是这句话。 沈欢起身看着宋可馨说道:“那咱们现在没什么事儿了吧?我是不是可以回华夏了?反正最厉害的角色都已经被解决干净了,你身边现在又有神级强者坐阵,我留不留下来,已经没有区别了。” 宋可馨幽怨道:“这么着急回去找你的未婚妻?” “大姐,现在你的病已经好了,咱们医生和病人的关系也可以终止了好么。”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宋可馨叹了口气,将头别过一旁,继续哀怨,“唉,想小情人就是想小情人了呗,找那么多借口干嘛。” “是,我就是想自己未婚妻怎么了?”沈欢说完,就朝着外面走。 宋可馨一看这情况,忍不住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你真的要走?” “我还不至于给你开这种玩笑。” “不是,我——”宋可馨还想说什么,却被幻影抢先一步,“沈欢大人,你可以等一下吗?” “?” “我想和你单独聊聊。” 幻影都开口了,沈欢也不好意思拒绝,点头跟对方走上了阳台。 “你有什么事儿?” “我不喜欢欠人情。” 沈欢一听这话,忍不住笑道:“我也没有让你还人情啊。” 幻影仿佛没有听到一般,自顾自的说道:“我不喜欢欠人情,但不代表我欠了人情以后不会还。” “所以?” “刚才听你和可馨姐聊天的意思,你出来似乎有一段时间了吧?” “差不多吧。”沈欢想了想,“主要是来回坐飞机耽搁了太多时间。” 按照沈欢原本的意思,他和宋可馨直接飞就是了,可宋可馨偏偏不让,说是只有坐飞机,才会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如果对方知道两人恢复了实力,恐怕一收到风声就会跑了。 “您回去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 沈欢一听这话脸蛋直接红了,“别听宋可馨那个老娘们瞎说,我回去是因为我有事情要处理。” “我了解你们男人的心理,有需求就要解决。” 什么叫你们男人?难道你不是男人吗? 我去!自己刚刚做了什么事情,和一个男人聊男人之间的话题,竟然不好意思了。 不对,他说你们男人……这个家伙该不会是女的吧? 沈欢吞了口唾沫,试探道:“你是女——” 话还未完全出口,幻影便脱下了连帽衫,“是的,我是女人。” 看着眼前这俊美的面孔,沈欢有些蒙圈了。 幻影是明显的东方美女,这一点和紫苏很相似,但不同的是,幻影的五官和西方人类似,很有立体感。 她的法相像是波波头,但有不完全相似,眼珠子是浅蓝色,看上去很是无神,仿佛没有任何的感情,也无法从眼睛中获得任何的内心独白。 整体给人的感觉,很像以前某部大火游戏《尼尔:长腿臀圆》中的二号b型姬,简称2b小姐姐,只不过一个是黑头发一个是白头,而且幻影没有脸饰和头饰。 “卧槽,真的是女的?!” 第1542章这天是没法聊了! “卧槽,真的是女人?!” “是的,我是女人。”幻影有把话重复了一遍。 “可你的声音是男的啊!”沈欢可以非常肯定,幻影的声音绝对是男人的,并且这种声音是嗓子自身发出来的,并不是经过灵气改造的。 幻影指着脖颈上的一圈黑布,“这个装饰是一件魔器,可以让我的声调变成任何一种性别,甚至是野兽的声音。” 幻影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每一个词汇所发出的声音都是不同的,从老大到少,从男到女,一个都没有重复。 我了个大草,这他妈简直比某个号称死神小学生所使用的蝴蝶夹变声器还要吊一百倍啊。 “你刚才对我说那些话的意思是……” 沈欢这边还是非常含蓄的问,幻影的回答却非直接,“是的,我们可以上床,既然是报恩还人情,那么就应该回报恩人最需要的事情,根据书籍上的记载,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你憋了这么多天,一定很辛苦吧。” 我去,这也太特么直接了吧。 沈欢吞了口唾沫,“我想咱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说了,帮你医治母亲是不需要回报的。” “但是我讨厌欠人情,还了你的人情以后,相对你来说,我就自由了。”幻影再说这些的时候脸上依旧毫无表情,看起来十分的淡定。 “但是——” 幻影仿佛意识到了什么,开口道:“我知道,你们华夏人的思想很传统,和西方不同,只喜欢处女,我还没有进行过任何性行为,应该是处女,不过我为了提升实力,做过很多的剧烈运动,如果没有落红的话,请不要见怪。”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说——” 我想说……说个皮皮虾啊!自己现在完全是一脸懵逼的状态好么。 这个女人太特么直接了,还有,为什么明明是很污——不对,是很神圣的事情,怎么到了她的嘴里就变成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情了呢! 尤其是配上那淡定的表情,完全就是一幅理所当然的样子啊。 “咳咳,我说幻影小姐,我觉得你要好好考虑一下,其实你根本就没必要——”沈欢话正说着,鼻孔差点没变成喷泉,就这样一会儿说话的功夫,幻影就已经吧上半身的衣服给脱的干干净净。 “其实我没必要什么?” “没、没什么,你继续脱。”沈欢结巴道,这话刚说完他就意识到了不对的地方,什么叫继续脱?我的惹法克!沈欢,你还是人么!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沈欢连忙改口道:“我是说你、你能把裤子也脱了吗?” “可以。” “不是!那不是我的真心话,我其实是想说——噗!”沈欢真的喷血了,因为对方真的按照他所说的拖了个精光,只剩下了一条黑色小裤衩。 但很快,沈欢变恢复了冷静,“这是……” 因为幻影的身上有很多的疤痕,光正面来看,除了胸口以上,剩下的全都是或多或少的疤痕,有抢眼有刀伤,还有一些像是硫酸腐蚀过的感觉。 整体给人的感觉,和某款传说中的游戏《teachingfeeling?奴隷との生活?》中的女主角希尔薇有某种异曲同工之妙。 唯一的差别就是,某游戏女主是被折磨出的伤痕,而幻影身上的显然是因为战斗而留下来的。 皮肤白皙水嫩,却到处是疤痕,这样的身体根本不像是一个女人所拥有的,就算是宋可馨、王紫嫣她们身上也没有这么多惊人的疤痕。 这样的伤痕在沈欢看起来没有任何恐怖或者是令人寒碜的意思,更加不会有骁勇鳝战的念头,他真个内心十分平静。 “就在这里做吗?” 沈欢没有回答幻影的问题,而是反问道:“这些伤疤都是你做杀手以后留下来的。” “有一些是为了保护外婆留下来的。” “外婆?也就是我刚才医治的人是你的外婆,并不是你的母亲?” 难怪幻影的面容根本不像是一个九十七岁老太太的女儿,按照这个年龄老太太的女儿就算不同样是老太太也是老大妈了。 “我刚出生母亲就死了,是外婆照顾的我,所以我也要好好的照顾外婆,当年我因为没有钱差点饿死在街头,是可馨姐给了我继续照顾外婆的机会。”幻影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后来我在可馨姐那里了解到做杀手可以赚很多钱,于是就做了杀手。” 我靠!误人子弟啊,宋可馨这个家伙,待会儿等做完爱——不是,等谈完话,就去好好数落他一顿。 “虽然以我的实力,这样是不会感冒的,但继续这样下去的话,我也会感到不自在的。” “你、你先把衣服穿上去吧。”沈欢尴尬的咳嗽了两声,“宋可馨只是在和我开玩笑呢,你没必要当真,而且我已经有未婚妻了,所以——” “你在暗示我吗?”幻影一脸认真的说道:“你放心,我和你上床只是为了还人情,不会夹杂任何的私人感情,并且我没有喷香水的习惯,发丝也不长,你不说我不说,你未婚妻是不会知道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 幻影不由的皱起了眉头,“我接触的男人虽然不多,但也杀了不少,很多男人都是在偷情的情况下被我杀死的,有些时候的买家还会做出割掉自己男人的生殖器,以及杀死将小贱人的要求,通常我都会等一段时间,然后用一颗子弹完成两项任务。” 沈欢感觉聊不下去了,打个比方,除了和夫妻以外的异性,正常大众很难在与外人的交谈中,肆无忌惮的说关于传宗接代的事情,但是幻影说起来却很轻松,就好像在谈论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不说沈欢用神圣之事来形容,就算是小姐这种职业工作者在说的时候,都是用毒龙钻、水晶之恋、沙漠风暴、蚂蚁上树、冰火两重天这种充满艺术性的名词来形容。 幻影在形容的时候,就像是在说“吃了吗”、“遛弯呢”之类的日常问候语一样,简直平淡都不能在平淡。 “我真不是——”沈欢决定改变一下套路,深吸了口气,认真道:“幻影小姐,你难道觉得你外婆的性命就只值一次那种事情吗?如果你这样认为的话,不光是在贬低你外婆的生命,更是在贬低你自己的尊严!” 幻影愣住了,沉默了良久都没有说话。 沈欢看到这个情况大松了口气,看来自己的话总算是起到作用了,如果再这么聊下去,他就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就在沈欢准备为自己的机智点个赞的时候,幻影开口了。 “我明白您的意思了……既然你为我外婆延长了三年的寿命,那么作为回报,我也当您三年的禁脔。” “噗——” 坑爹呢! 直到现在沈欢才明白……这天是没法聊了! 第1543章瞎子和盲人有区别吗? “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 沈欢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他现在算是明白,对于幻影这样的人,他无论是说什么都是不正确的。 幻影皱眉道:“那您说的是什么意思?难道三年不够?” “我——” “按照您的理论,就算医治好了我外婆,最多也只是活三年,所以我也只还三年。”幻影说这话的时候很认真,仿佛只要多了自己好像就会吃亏似的。 大姐你有没有搞错,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三年,还是那种关系,别说没感情,就算是两个陌生人在一起,只要不出现什么极大的争端,也会有感情了。 到时候可就不是一个三年能够说得清楚了,完全就是一辈子的事情,要不然在男性群体内也不会出现那么多用“试婚三个月”、“咱俩先试着谈呗”之类的借口了。 再举个现在比较流行的例子,言情小说里,那些女主“宁死不从”的签下加结婚合同是为了什么?还有男性网络小说群体中,那些和总裁假结婚的男主,到最后哪个不是和男主真的结了婚,就算没结婚也有了夫妻之实。 两三个月都这样了,更何况是三年? 倒不是沈欢太自恋,按照他对自己的了解,自身所拥有的那种人格魅力,在多番接触下,幻影肯定会沉浸其中无法自拔的。 “幻影小姐,我希望你能够把问题考虑清楚,我很明确的告诉你,我没有任何让你当禁脔,亦或是rbq的想法,我承认你是一个美女,我也很想有和你做神圣——爱的感觉,但是……”沈欢将手放在胸口,“我是有良心的,而且我这个人有一些怪癖,第一,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如果有,那么一定是陷阱,第二,可能是偶像剧看多了,对于我不爱的女人,即便我再怎么有需求,都绝对不会碰她。” 就在沈欢义正言辞说这些的时候,苏璃的声音又冒出来拆台,“紫苏呢?我可不觉得你爱她。” “那是为了治病!” 沈欢就纳闷了,这个狐狸精,简直是无时无刻不在寻找着打脸的办法啊。 幻影这一并没有沉默很久,直接开口道:“那就让我当你三年的保镖吧。” “你当我保镖?”沈欢忍不住笑了起来,“不开玩笑的说,以你的实力,咱们究竟是谁保护谁,还真说不清楚呢。” “我承认你的实力很强大,但比起暗杀和保护工作,你不一定比我厉害。”幻影说这话不是没有依据的,就像宋可馨一样,身为一个杀手,对于周围环境的观察力和警惕性,要远远超出同境界,非杀手职业的高手。 “是吗?”沈欢说着,身上瞬间杀气凌然,那种强大的压迫感,让幻影不由自主的摆出了防御的姿态。 “所以说,我并没有你想想的那么不堪。”沈欢将杀气收回,笑呵呵的说道:“对了,幻影小姐,我可不可以对你提一些意见。” “什么意见?” “你的眼睛很好看,如果再多流露一些感情的话,一定会很美的。”沈欢说完转身就准备离去,毕竟他本来就打算离开的。 就在这个时候,幻影却语出惊人,“我天生就是一个瞎子,所以不可能学会从眼神中透露出什么,但是我的六感要比正常人强大的多,正是因此,可馨姐才会说我天生就适合当杀手,因为在扑克脸之下,很难有人看得出我在想什么。” “你是瞎子?”沈欢的语气中满是惊讶,以他的医术,竟然没有看出幻影是一个瞎子,“不,我的意思是说,你是一个盲人?” “瞎子和盲人有区别吗?都是对失明患者的称呼。” “好吧。”沈欢深吸了口气,“能让我看看你的眼睛吗?” “什么?” “你知道的我是一个中医,我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治疗你的眼睛。” 从小被外婆抚养长大,当过流浪儿,要不是因为宋可馨出现差点饿死街头,找到的第一份谋生工作就是杀人。 对于一个拥有这样背景的人,沈欢内心有种莫名的怜惜,这和男女性别没有任何关系,仅仅是因为背景。 谁知幻影听懂这句话以后,却摇了摇头,“不用,我已经习惯了在黑暗中生活。” “可是——” “好了,不用说了。”幻影似乎对自己是瞎子这个事实有些抵触,亦或是对于治疗眼睛的这个话题有些抵触,“那就按照咱们说好的,我为你服务三年,这三年无论你让我做什么事情我都会去做,包括上床和杀人,只要是你开的口,我都不会拒绝,你看如何?” “就这样吧。”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面对不配合的病人,他也没有什么办法,再说对方是神级强者,他想要用强也不是那么的容易。 不对! 沈欢忽然想到了什么,脸上露出笑容说道:“那就按照你说的办。” “好的,需要签合同吗?” “你认为你我的实力,合同那种东西还有价值吗?”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既然如此,那么从此刻开始,咱们的关系就已经确立了,那么……幻影,走到我身边来,让我看看你的眼睛。” 幻影显然没想到沈欢会提出这样的要求,皱眉道:“我能够拒绝吗?” “你如果觉得这样不违背你我刚才所说的内容,那就可以拒绝。”沈欢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刻意说的很无所谓。 “好。”幻影沉默良久,还是选择了服从。 在近距离的观察下,沈欢终于确定,幻影确实是一个瞎子,她之所以行动如此方便,完全是得益于那种超凡的六感。 举个例子来说,幻影看不到一切,但是她却能够感受到一切,从而在自己的脑海中形成一个没有色彩的世界。 “这……”沈欢正看着,脸色忽然一变,“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你并非是先天性失明,而是在幼年时期被人迫害的对吧?” 幻影听到这话,眼神中终于传出了自露面以来的第一个神情——震惊! 第1544章封建迷信害死人 “你是如何推断出来的?” 气氛有些沉闷,良久以后幻影才说出了这一句话。 听到确认以后,沈欢的表情也十分的惊讶,他没想到自己的推断竟然是真的。 根据幻影眼睛所表现出来的那些症状,沈欢基本上可以确定,是有人用某种毒液,对眼睛进行腐蚀而造成的失明。 “如果我没有猜错,你的眼睛原本的颜色,应该是深蓝色的吧?” “是。”被沈欢猜出来以后,幻影好像也没打算继续隐瞒什么,只不过话却越来越少。 沈欢深吸了口气,“是什么人做的?” “我的父母。” “?!” 沈欢这一次是真的震惊了,是什么样的父母,会做出这样的抉择。 “为什么?” “因为他们认为我是妖怪。”说这些的时候,幻影仿佛不带有任何的感情,平淡中只有平淡。 “就因为你的瞳色?”沈欢不可置信道。 幻影点头道:“因为我的父母都是亚裔,所以他们认为自己的结合,是不可能生出我这种瞳色的孩子。” “而且,我的体质似乎和普通人不同,受了伤以后很快就会修复,虽然会留下伤疤,但这已经是超出人类能力范畴的东西了。” 起初发现瞳色不对的时候,幻影父亲的第一观念就是幻影母亲背着他去找了隔壁老王。 可为了表现出自己没有做出格的事情,外加幻影的那些特殊能力,幻影的母亲便表示幻影可能是传说中借胎投生的妖怪。 父亲为了让母亲证明,就让母亲去弄了一些化学药剂,让幻影变成了一个瞎子,原本像是海一样蔚蓝的眼睛也因此变成了月白色,若不是有眼白做对比,可能会有人将她的眼珠子当成是白色的。 伤害到女儿以后,父亲终于恢复了理智,相信母亲没有出轨的同时,又恨自己为什么会对自己的女儿做出这么疯狂的事情。 等他们赶去医院的时候已经晚了,幻影的眼睛陷入了永久失明的状态。 本以为事情就会这么平淡的度过,但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欧洲男人的出现,打破了这一份平静。 “那年我六岁,因为母亲长时间和对方交谈,外加对方有着一双蓝色眼睛,父亲一怒之下将两人给杀了,等回过神以后,他自己也吞枪自尽。”幻影目无表情,仿佛在述说着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情,“之后我便由外婆抚养,一直到现在。” “这——” 这简直就是畜生才会做出的事情,沈欢很想这样说,但他并不能这样说。 “就因为瞳色?蓝色眼瞳有些时候是因为一些眼部疾病所引起的,另外是不是亲生女儿做一下dna鉴定不就好了么!” “我父亲因为常年饮酒,智慧已经无法达到正常人的程度,母亲是一个山野村夫民智未开,十分相信鬼神之说,而且在那个年代,dna鉴定还没有普及,很少会有人会想到那种事情。” 封建迷信害死人。 沈欢本以为是一句调侃,没想到在幻影的身上却是现实。 “我不大会聊天……你恨你的父母吗?” “谈不上恨不恨,如果不是因为这些经历,我也不会和外婆生活在一起。” 沈欢沉默了良久,他本以为幻影是一个女人对他来说就已经够震惊了,没想到之后还隐藏着这么大的秘密,别说一个女人,换做是他恐怕都无法承受。 “这是一种治疗近视眼的药水,你每天滴一些,看看有没有什么效果。”沈欢拿出的是最纯正的药方,没有经历过任何的稀释,就算是瞎子也可以治愈。 不过在沈欢看来,想要治愈幻影眼睛的几率几乎为零。 “问你一个问题,如果我说,换一双眼睛,你就可以重新看到光明,你会换吗?” “不会。”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如果非要找一个理由的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好吧。” 沈欢也不希望换一双眼珠子,因为……这么一双美丽的眼睛,沈欢想不到还能用什么眼睛来替代。 “我走了,记得把衣服穿上。”沈欢说完,便转身下了楼。 正在吃葡萄的宋可馨见他下来,笑呵呵的说道:“挺快啊,看来你需要锻炼,不过长久没有做过那种事情,时间短也很正常。” “幻影的身世你知道吗?” 听到这话,宋可馨笑容一下子就没了,“知道。” “那你还让她做杀手?” “弱肉强食,我只是给她资助的话,以后她还会经历类似的事情,如果意识不到命运掌控在自己手里,迟早都要被这个人吃人的社会给吃掉。”宋可馨顿了一下,“好了不聊这些已经发生的事情,因为我们已经没有办法去改变……你真的打算走?” “已经没有什么理由让我留下来。” “那好吧,回到华夏以后记得给我来个电话。” “会的。” 沈欢感觉自己的心情有些低沉,就算不回华夏,他也要出去散散心,和宋可馨聊了两句以后,他就直接离开了。 沈欢从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大善人,但是这一次他是真的动容了。 平静使人思考,沈欢也开始回想自己的心路历程,从一个小农民成长到现在的沈道尊,他几乎都快忘记自己究竟经历了一些怎样的事情。 老天不公!但……你出身的时候,却连一条裤衩都没有带来,凭什么说不公? 矛盾,怕是人类最典型的心理之一。 “想那么多干嘛,三千烦恼丝,剪不断理还乱,与其在这些永远也没有答案的问题上纠结,倒不如去做一些令人开心的事情,过一过生尽欢死无憾的生活岂不是更好?”沈欢说着低头看了看,“这附近好像是贫民窟吧?看看有没有什么病人可以治疗一下,也算是给自己积一些阴德吧。” 可是当沈欢降落下去的时候,却发现,这个贫民窟里似乎并没有人居住。 “吼——” 就在沈欢疑惑的时候,一声吼叫响起,紧接着一个影子忽然打破墙壁冲了出来,朝着沈欢的脖颈张嘴便咬了下去! 第1545章丧尸?! “叮——” 只听一声脆响,人影直接后跳,捂着嘴巴开始惨叫起来。 沈欢摸了摸被咬的地方,抹去白印,打量起来这个攻击自己的家伙,“这他妈是——丧尸?” 这是沈欢在看到对方的形象以后,心中第一个想起来的词语,因为对方看起来真的很像是丧尸。 当然只是神似,在形象上对方只是一个满嘴鲜血的,外加可能癫痫犯了的普通人而已。 “丧尸”低头看着手里面断掉的牙齿,再次发出了一声咆哮,“吼!!!” “叫你妹!”沈欢骂了一句,直接一龙首双头枪,将对方给挑起。 可对方仿佛不知道疼痛一般,继续疯狂的扑来。 “该死!”沈欢一脚将对方给踹飞了出去。 这一脚虽然不是惊天动地的一脚,但普通人挨在身上,那是必死无疑,可没想到的是,对方竟然像是一个喝醉酒的大汉,从地上摇摇晃晃的爬了起来。 “我去,什么鬼?难道真的是丧尸?”沈欢心里就纳闷了,“别开玩笑了,这根本就不符合我这个世界的画风好么!” 他一边说着,一边尝试用电影里面“爆头”的手段来干掉对方,没想到戳破脑袋以后,对方还真的就停止了生命运动。 “应该不是丧尸,对方从症状上来说,和狂犬病有些类似。”沈欢一边说着,一边走到尸体旁边,准备做一下详细的检查,可就在这个时候,四面八方都传来了吼声,无数的“丧尸”用各种手段,出现在了他的周围。 沈欢大致数了一下,大概在三十名左右,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坑爹是,以沈欢的仙人境界,在之前竟然没有感受到这些人当中,任何一个的存在。 可是不管是生命体还是死物,以沈欢的神识覆盖范围,想要感应到对方都不是什么难事儿。 该死,按照这个节奏,该不会是什么外星生物吧?或者是某种外星寄生虫寄生到了人类身上? “吼!!!” 这些“丧尸”的吼叫声,让沈欢及时回过了神来。 与此同时,那些“丧尸”在瞬间开始进攻。 这些“丧尸”的灵活性和力量远远超出常人,每一个单放出来都是一个打十个的存在。 既然都已经成为了怪物,沈欢也不会有什么可怜,管他男女老少,全都是一枪爆头,最后只留下了一个外貌还算俊美的金发女郎。 沈欢是个阳痿——沈欢是一个正直善良的年轻人,这点都是知道的,所以他留下这个金发女郎没有任何意思,只是单纯随机抽取出来的结果而已。 沈欢先是检查了一下尸体,确定这些都是人类,只不过整个大脑都处于一种被腐蚀的状态,只有小脑完完整整的留了下来。 整体血液全都变成了暗红色,甚至有些人的已经完全变成了墨色。 “中毒。”这是沈欢从尸体上得到的结果,另外他又仔细检查了一下金发女郎的身体,奶真大臀真翘——不是! 金发女郎的情况也一样,只不过他身上的毒素反应要更强烈一些。 经过一番检验以后,沈欢得出了最终结果。 这些人全都是人类,只不过是种了一种传染性极强的毒,这种毒的主要效用就是腐蚀人的大脑,还会给人的身体进行能力强化,不管男女老少,中毒后身体能量都会提升六倍左右。 在增加攻击性的同时,还会掩盖身为人类的一些气息,就是这种掩盖功能让沈欢无法发现他们,不过只要锁定他们唯一健全的小脑,就可以确定他们的位置。 中毒者活着的时候,毒液主要通过口腔传播,但是死后,这些被毒液感染的细胞就会加速活动,让尸体尽快腐烂,然后再以空气传播的方式进行。 从某种程度来讲,这种毒药的功能和丧尸病毒是同一种货色。 “难道这里不是贫民窟,而是花旗军方用来进行生化实验的地方?” 这倒不是沈欢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现今各国,能够做出这种事情的,就只有花旗和东瀛两个国家了。 为什么这么说? 花旗是唯一的超强国家,换句话说就是联盟的老大,现在其他各强国发展迅速,他的地位已然受到了威胁。 在核武器和防导弹武器都发挥到极致的今天,生化武器这种没有人性的战争方式,无疑成为了更好的选择。 至于东瀛,虽然身为战败国,可人家的天黄地黄什么的可从来没有被终结过,也就成为了唯一一个没有向国际认错的战败国……至少在华夏方面,官方很少会承认当初的侵略战争是错误的。 而且,这个被人们戏称为岛国的存在,野心从未消减过,国际上也时不时会传出一些对方研究生化武器的传闻。 不过自从选择在花旗国身边当孙子以后,就算东瀛有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在花旗这里搞什么实验。 “没有人性的东西。”沈欢心情本就不怎么愉快,本想做一件好事儿,还碰上了这种恶毒的事情,不发火才怪。 他开启神识扫描了一下周围,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从外表来看,贫民窟的周围没什么,但是却被人布置了一种类似鬼打墙的阵法,简单来说除了飞进来和飞出去,就没有其他的出入办法了。 并且在两个出入口,都有类似士兵的存在在把守着。 想要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只要问问这两个活人就行了。 在去找这两名士兵之前,沈欢用魂焰焚烧了所有的尸体,包括那位金发女郎,以此来避免病毒的扩散。 “嘿,帅哥。” “啊!”守卫发出一声惨叫,回头二话不说,对着沈欢的脑袋“嘭嘭嘭”的就是一顿乱射。 “妈的。”沈欢一把抓住守卫的脖子,“说,这个村子是怎么回事儿?” “我、我不知道,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守卫吓得直接尿流裤裆,整个人都是瑟瑟发抖。 “不说是吧?”沈欢一跃而起,瞬间飞到了另一个出口,直接当着同样是守卫的中年人面前,一把将守卫给扔飞了出去。 然后笑眯眯的看着目瞪口呆的守卫说道:“如果你不想和他一样,最好告诉我,这个村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第1546章神秘的有钱人 “不、不知道,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求求你不要杀我!” 守卫被吓得不轻,但似乎并没有和沈欢讲太多的意思,一上来就是求饶和我什么都不知道。 沈欢将那个守卫扔到天上去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这个守卫说出实情,没想到屁用都没有。 “既然你不知道,那就去天上陪你的同伴吧。”沈欢说完,就准备把对方给扔上去,已经没有用的东西,自然应该像是垃圾一样扔掉。 “不、不要!”守卫连忙说道:“你想知道什么,只要我知道的,全都会告诉你!” 沈欢没想到这个守卫刚才竟然真的隐藏了一些东西,他没有问任何问题,直接将守卫扔到了天上去。 “啊!!!” 守卫以为自己要完了,他不恐高,可是这高度摔下去必死无疑! 就在他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一只强而有力的手,扯住了他的后领口,“这是你刚才戏耍我我的代价,如果你不老老实实的回答我的问题,那就真的是让你归天了。” “好、好我知道了。”到了现在这种地步,守卫哪里还敢玩什么花样,自然是沈欢问什么,他说什么。 沈欢等了半天也不见对方开口,瞬间怒了,一个耳光子就打了上去,让一个好好的平民窟变成这样,只有人渣才可以做到。 可能实施的人不是守卫,但那也是人渣的手下,对于这种人,沈欢向来都是毫不留情。 “说话!” “你、你还没问呢……”守卫一脸委屈,完全是一副,我他妈得罪谁了的模样。 “把你知道的全都说出来!” “知、知道了。”守卫吞了口唾沫,说道:“这个地方原本是一个贫民窟,因为这里环境极度不好,所以每天都有人生病,有个传染病什么的,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有一天忽然来了几个有钱人,说要给我们治病……” “你们?” “我、我原来也是这个贫民窟的。” 沈欢忽然发现,将这个守卫看做是人渣的手下都不妥当,因为这个守卫根本就是一个连人渣都不如的渣滓。 “继续说。”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的病确实都好了,可是后来那个有钱人忽然找到我,问我愿不愿意赚钱,身为贫民的我,当然愿意了。” 接着有钱人给了守卫一包药粉,让他倒进给大家发放的食物当中。 “后来大家吃了食物以后,就开始发疯,至于那些没有吃食物的人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成为了我这种看门狗,另外一种就是被咬成为一样的疯子。” “再后来我就被派到这里,看守门口了,也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方法,里面的怪物全都出不来,没有特殊的步伐,也没办法走进去。” “没了?” “没了。” “你知道不知道那几个有钱人是什么身份?” 守卫摇了摇头,苦笑道:“我原本就是一个流浪汉哪里知道那么多,都是上面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你大发慈悲,我才三十多岁,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不想就这么死了,求求你放过我。” “我还以为你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儿子呢。”沈欢反讽道。 谁知对方听到这话以后,表情变得更加夸张,“我有,我有!” “他们呢?” “变、变成怪物了。”守卫好像是怕沈欢误会什么,连忙说道:“超人,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刚开始我也没有想到那些药粉是害大家的,我以为是和往常一样为大家治病的,事情发生以后,那个有钱人就告诉我,我已经变成了他们的同伙,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要是不听话就把我送到警察局。” “我不是坏人,我只是为了讨口饭吃,求求你饶了我,我不想死。” 沈欢慢慢的松手,似乎是想要放过守卫,可眼看就要完全松开的时候,沈欢一把将他给扔到了天上,这种眼中只有利益,没有良知更加没有亲情的渣滓根本就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现在的沈欢可不是当初,那个随便几句话就会心软的小农民了。 沈欢将人给扔上去以后,仿佛想到了什么,又跟了上去。 守卫见自己又被救下,心中大松了口气,“超人,你不要再和我开这样的玩笑了,会、会死人的。” “我再问你最后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依照刚才的经验,只要自己老老实实的回答,这个非人类就会放过自己,尽管会开一些可能会致命的小玩笑,但这比起死亡可好多了。 “你说的那个有钱人,除了针对这个贫民窟以外,还有没有队其他贫民窟做过这种手脚?” 守卫一脸兴奋的说道:“你问对人了,我曾经在一次换班的时候,听同事说过,他说他们村子也是一样的情况,总数算起来有三个贫民窟,剩下的我就不知道了。” “超、超人,你看无论你问什么我都回答你了,你是不是应该放过我了呢?” “你以为呢?”沈欢这一次没有将对方抛向天空,而是猛地摔到了地上,守卫整个人直接变成了肉渣,紧紧地贴在地面上。 做完这一切以后,沈欢改变了方向,朝着幻影的家赶去。 这一次事情的严重性,已经超乎了沈欢的预料,以他一个人的力量想必是很难解决,有必要去找宋可馨去商量一下,毕竟对方比自己更加了解花旗的情况。 之前沈欢打着散心的念头,所以速度并没有多块,现在他是要找宋可馨谈重要的事情,速度不知道比之前快了多少倍,几乎只是一眨眼的时间,就到了幻影的住所。 就在他准备进去的时候,却忽然发现,幻影家门口停了两辆高档汽车,这种汽车即便是在花旗这个人人有车的国度,也是十分奢侈的存在了,普通人肯定开不起。 难道是sr的人? 沈欢心中做出了推测,但他并没有想当然的直接进去,而是用神识扫描了一下房屋内的情况,这一扫不要紧,沈欢的脸色直接变了…… 第1547章突如其来的门铃声 半个小时前,幻影家…… 沈欢离开以后,宋可馨也没有闲着,用幻影的电脑登录了sr内部的聊天室。 【王】skx:“公告:贝尔、埃尔斯、阿道夫三年,因想要背叛组织已被击杀,新任高层等下次总会议时再从候选名单筛选。” 这个公告发出以后,原本还算热闹的聊天室,瞬间安静了下来。 整整三分钟内,没有任何人说话。 宋可馨接着又发了一条,“另外杀神幻影和本王签订长期契约,我推位前不会离开sr。” 她只是发了两条看似简单的讯息,事实上在聊天室众人的内心中掀起了滔天巨浪。 按照克劳德的说法,十个高层是全都知道对方反叛消息的,不管是保持中立看戏的,还是阿道夫这种策划者,都很清楚众人想要谋反的事情。 尤其是那些中立的,他们看似做出了中立的决断,但事实上,他们在行为上已经算是在支持阿道夫了。 为什么? 如果他们忠心耿耿的话,完全可以利用私聊,或是其他办法来给宋可馨,阿道夫等人反叛的消息,可事实上并没有任何人这么做。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其实和阿道夫那种叛徒是没有区别的。 “三……” “二……” 聊天室内依旧没有人说话,宋可馨便开始发布类似倒计时的数字。 众人看到这个情况,终于开始一个接一个的露头了。 “女王大人,您说的是真的吗?” “该死的阿道夫竟然背叛女王大人?” “女王大人应该已经击杀他们了对吧?” 接连冒出三个人,全都是装作一副全不知情的样子。 面对他们这种态度,宋可馨露出了一丝不屑的笑容,只要脑子没进浆糊,都可以看得出,这些人全都是在打马虎眼罢了。 就在这时,一名高层发出了一张图片。 图片上是一只刚砍下来热乎着的大拇指。 断指求饶? 这种背叛的事情,哪是一根手指就可以解决的。 要是换做其他人这么做,宋可馨一定不屑一顾,可是发出这张图片的高层,却是一个用剑的高手。 一个剑客失去了大拇指,就等于一个打拳的好手失去了一条胳膊,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一根大拇指,就已经代表了他这辈子成为了一个废人。 这一张图片再次让聊天室安静了下来。 宋可馨并没有很震撼,而是对其这种壮士断腕般的行为给点了一个赞。 因为阿道夫背叛事件,宋可馨已经开始考虑,要不要把高层大换血了,这些心不在自己身上的人,他根本就没有留下来的必要。 这个断指的高层,无疑使用了最好的央求方式。 “a可以活下去,并且继续担任十大高层之一。” 此话一出,刚才发言的四个人,就知道自己就算不是难逃一死,高层这个位置是没办法继续待下去了。 “女王大人,其实不是我不告诉你消息,而是斯坦、厄尔杰斯他们两个想要通风报信的人去哪都被杀了,在这种情况下,我真很难——” 众人也纷纷开始效仿,但是宋可馨却打出了四个鲜红的大字,“一律死刑!” “该死!” “宋可馨,你不要太嚣张,我们可是老人,就算这一次我们没有,你也不能杀了我们!” “兄弟们跟这个丫头啰嗦这么多干嘛,我们三个人现在立马派高手杀了她,大不了亲自动手,我就不相信她一个人可以杀了我们全部!” 那人发出这条信息以后,就开始后悔了,因为——阿道夫他们三个联合在一起,都没办杀掉宋可馨夺权成功,更何况是他们三个? 十个人,阿道夫三人被斩,两人被阿道夫所斩,一人断指求活路,剩下三人纷纷发言,按照这个情况来看理应还有一个人。 但是那个人无论在不在线,都不会说话了,因为那个人就是宋可馨之前说过的胆小鬼。 遇到这种情况,他第一时间应该做的就是逃跑,除了逃跑以外,他绝对不会做其他的事情。 这时又有一个id出来说话了,“你们对领导人的判决有异议吗?” 如果是普通人说这种话一定会被另外三人给喷死,但看了这个id以后,所有人都明白,一切都是徒劳无功。 杀神不仅仅一位,但要在历代杀神中选择出一个最强的,那么诡狐当之无愧,就算是现在的杀神幻影都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前任杀神和现任杀神都已经表明态度,站在宋可馨这边,他们还敢说什么? 他们什么都不敢说! “女王大人,给我们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我愿意带领杀手,前去取最后一个叛徒的项上人头!” “我再加上老皮的人头,只求女王大人饶我一命。” 老皮一看这个情况,也接连求饶,“女王大人我错了,请你不要杀我。” “准了。” 看到这两个字,老皮大松了一口气,可这口气还没有松完,他就傻眼了——“我只是准了上面两位高层的话,不包括老皮的求饶。” 事情到此,sr的动乱也算是结束了,只不过这一次内斗让sr损失了不少的s级人才,想要填补空缺,怕是要花费不少的时间。 宋可馨合上了笔记本,恰巧幻影拿着果盘从厨房走了出来,“请吃。” “谢谢。” “不用。” 就在这个时候,门铃忽然响了起来。 听到门铃响声,幻影整个人的气息都发生了变化,小铁片也瞬间握在了手上。 宋可馨见状笑道:“只是按门铃而已,你至于紧张成这样吗?” “我选择这里就是因为安静,周围的房子里没有住任何人,所以不会有邻居敲门的情况发生。”幻影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很可能是敌人。” 一听这话,宋可馨也不再放松,瞬间进入到了戒备状态。 “可馨姐,你在这里等着,我去看看情况。”幻影说着走到了门口,在她开门的瞬间,一阵白色粉末便飘了进来。 紧接着,幻影毫无征兆的倒在了地上,与此同时,门外传出一阵笑声,“堂堂杀神也不过如此。” 若是沈欢在此,一定可以听出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 第1548章交出紫色水晶! “幻影?!” 宋可馨看到这个情况以后,直接用意念将幻影拉到了自己身旁,发现幻影只是肢体被麻痹以后,心中大松了口气,这才抬头观察起来人。 为首的是一个全身藏在黑袍子的人,稍微次一点的位置,站着一个身穿西装革履的白人,身上穿的虽然不是什么名牌,但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是私人订制品,看手工想必也不是出自普通设计师之。 但是和华洛伦大师相比,差的就不是一分半点了。 在这两个人身后,还站着一群武装打扮的人,像是部队的,但是宋可馨可从未在哪个军队里见过这种制服,相比是私人部队。 在花旗能够拥有私人部队的人,都是有爵位的贵族,并且在队伍人数上和枪械配置上都有极高的要求,对方人数虽然不多,但是使用的却是不对标配的hkm27自动步枪。 从这一点来看,对方的势力在花旗境内一定不简单。 “杀手之王这么看着我,老夫可是会害羞的,毕竟不是年轻人了,低档不住你们这些美女的魅力啊。”为首的黑袍人语气玩味道。 “解药。” 黑袍人耸了耸肩,“杀手之王,以你的地位,说话适应该过脑子的,我好不容易才研究出,可以针对杀神的药粉,又怎么会轻易的把解药给交出来?” 他说着,故作夸张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哎呀,我这人说话怎么也不过脑子呢,对于杀手之王这样的存在,我应该胆战心惊的说……抱歉,这个药粉是没有解药的。” “你想死么?”宋可馨表情变得冰冷无比。 黑袍人不仅一点也不紧张,反而大笑了起来,“杀手之王,看来你还是没有搞清楚状况,连杀神这样的神级强者我都可以用药粉放倒,对付你这种王者高手,更是轻而易举。” 说完,黑袍人便撒出了一些药粉。 可惜,这些药粉飘到一半,就让宋可馨用意念推了回去。 “咳咳——该死!”黑袍人挥手将那些要分吹到一旁,“真是呛人呢,不过这些药粉对于我们普通人是没有任何效果的。” “对了,刚刚我才想起来,这药粉只能针对幻影一人。” 黑袍人拍打着身上的药粉,对着身后那些用枪指着宋可馨的士兵说道:“你们以为这样就有用了吗?杀手之王怎么会将子弹这种小儿科的东西放在眼中,把枪都给我收起来!” 等到士兵们将抢收起来以后,黑袍人才继续说道:“杀手之王,本来我没想到你会在这里,你的出现对我来说完全就是一个意外,准确来说应该是一个惊喜。”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本来的目标就是你,但是你在华夏,那个地方我可不敢去,所以就只有抓幻影来威胁你回来,没想到你竟然和幻影在一起。”黑袍人说着又以担忧的语气说道:“可是我只带了针对杀神的药物,却没有带来针对你的药物,怎么办呢?” 宋可馨眼睛一亮,直接使用意念准备绞杀黑袍人。 可就在意念波动发动的时候,黑袍人却瞬间改变了位置,与此同时,一个士兵被替代到了他原本的位置上,瞬间被绞成了肉渣。 看着士兵的尸体,黑袍人啧了啧嘴,“早就听说过,杀手之王的意念能量非常厉害,并且不死不休,没想到竟然是真的,还好我带来不少替死鬼过来,不然死的就是我了呢。” “华先生,你这样做——”一旁的商人看着身上的血迹,生出一股强烈的呕吐欲望,可是在黑袍人面前,他又不敢表现出来,只能强忍着恶心的感觉,委婉的表达自己心中的意思。 “艾布特,我早就对你说过了,跟着我迟早会见血腥,你应该改掉自己的洁癖。” 这和洁癖有关系吗?这他妈是人肉渣和人血啊! “好了,杀手之王,我来不是为了和战斗,只要你把那个东西交出来,我就帮杀神解开身上的毒,要不然……” 宋可馨算是看出来,这个黑袍人的实力虽然不是很强,但是逃跑的能力却非常出彩,即便是使用意念攻击,对方也可以轻易的躲过去。 而且对方的职业似乎和沈欢一样,都是中医,擅长用毒的中医。 姐姐在世的时候曾今说过,魂修是最强的暗杀者没有错,但一个毒术专精的中医也十分可怕,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身中奇毒。 “你想要什么东西?” 宋可馨觉得先搞清楚对方想要什么。 “很简单。”黑袍人笑眯眯的说出了四个字,“紫色水晶。” “紫色水晶?!” “看来杀手之王你,对这个名字是有印象的。” 宋可馨怎么会没有印象,毕竟导致她患上紫血症的主要因素,就是这个紫色水晶。 “既然如此,你还是把紫色水晶交给我吧。”黑袍人摊了摊手,“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紫色水晶的作用,但在这里我有必要和您说明一下,那个东西对您来说是没有任何用处的……我想您不糊因为一个对您来说没有必要的东西,而跟我拼命吧?那样就太不值得了。” “你说的紫色水晶,我不知道在哪里。” 宋可馨说的是实话,因为她真的不知道,紫色水晶在哪里,如果她知道有这么一件东西的话,又怎么可能被阿道夫给阴了。 “杀手之王,说话要讲良心的,根据资料记载,那些东西是你姐姐留给你的。”黑袍人冷笑道:“对于姐姐的遗物,你会这么不珍惜吗?” “我真的不知道,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大可动手。”宋可馨活动了一下脖颈,“看看是你的毒药厉害,还是我的超能力厉害。” “啧啧啧,我可不是杀手之王的对手,能打得过你,我哪里会浪费这么多口舌。”黑袍人表现出一副怕怕的样子。 “既然知道,那还不——” “但是如果你不管杀神性命的话,那件东西给不给我都无所谓。”黑袍人咳嗽了两声,对着身边的人问道:“我现在扮演的是一个反派吧?这样的话,我应该以这样的口吻说话——如果你不给我紫色水晶,那么就等着——” “等着什么?”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忽然在黑袍人身后响起。 当黑跑人转身的时候,一个人影出现在了他的身前,“华鹊师叔,咱们好像有阵子没见了呢……” 第1549章年轻人恐怖的潜力 黑袍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初在燕京,几次戏耍沈欢的华鹊,药王门的三弟子。 华鹊从某种程度来讲,在初期也算是boss一级别的人物,毕竟在沈欢成长初期,华鹊无论是从势力还是实力上,甚至在医术上都是碾压沈欢的存在。 要不是因为当初华鹊的目的是《药王经》之类的物品,没有直接将注意打在沈欢身上,否则沈欢可能根本没有可能走到这一步。 如果华鹊只是一个普通角色的话,想必孙老头儿当初也不会严厉禁止沈欢前往燕京。 只不过说再多,也只是曾经了,以沈欢目前的实力,华鹊已经完全可以视为是小人物了,因为沈欢随手就可以将对方捏死。 但是当初华鹊曾经在营救林妙诗的事情上间接的出过力,再加上孙真并没有真正的死亡,所以沈欢对其已经没有了那么大的杀心,要不然沈欢刚才出场就不是打招呼,而是直接将其一击毙命。 华鹊看到沈欢表现的十分意外,但是姜还老的辣,他很快就恢复了镇定,笑呵呵的说道:“是啊,真是有段时间没见了,我亲爱的小师侄。” 沈欢没有啰嗦,直接说道:“她们都是我的朋友,还请华鹊师叔高抬贵手。” “高抬贵手?”华鹊身旁的白人老板冷笑一声,“这个碧池杀了我的人,你以为是一句高抬贵手就可以完事儿的?” “小子我告诉你,别看你是华先生的师侄,我依旧不会给你这个面子!”白人冷哼一声,继续说道:“今天无论如何,都必须将紫色水晶给我交出来,不然——” “闭嘴!”华鹊直接给了白人老板一个耳光,“我们两个人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插手。” “华先生,你——” “我给你一巴掌还算轻的,要是师兄在这里,他可能会直接杀了你!” 一听这话,老板直接开始紧张了,“他叫您师兄,该、该不会——他该不会杜先生的徒弟吧?!” 一想到这个可能,老板就开始双腿发软,杜仲的脾气他可是领教过的,两人虽然是合作关系,但是以对方的实力,绝对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了自己。 “不是。” 可是华鹊却否定了他心中的猜测,得到这样的答案以后他心中更加疑惑了,但是又不敢问为什么,只能低下头颅,对着沈欢说道:“对、对不起,小先生。” 华鹊这才转过头,看着沈欢说道:“手下人不懂事儿,让你受惊了,真是不好意思。” 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虽然我名义上是你的师叔,但实际上我的那点毒术在你眼中根本就不算什么……按照咱们医道盟的规矩,我见到你,还得称呼你一声沈药王呢。” “华鹊师叔,咱们名人不说暗话。”沈欢顿了一下,指着宋可馨和幻影说道:“这两位都是我的朋友,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让你伤害他们,所以——” “我懂,我们现在就走。”华鹊笑嘻嘻的说道:“不过有句话我可要说在前面,如果你不在她们身边的话,我可是会随时动手的。” “我的面子只有这么点用处?” “这不是面子的问题。”华鹊无奈的耸了耸肩,“你二师叔的脾气你可能没有那么了解,但我有必要告诉你,以他的性格来说,一旦做了什么决定,绝对不会轻易罢休。” “能在他面前谈面子的人,这世界上原本有两个,一个是你师父,另一个就是小师妹,现在小师妹已经死了,所以——”华鹊摊手道:“你懂得,我只是跟在师兄身边打工,并不是直接领导人,你要是觉得自己的面子管用的话,大可以亲自去找师兄谈谈,至于我嘛,真做不了这个决定。” 华鹊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我觉得如果你把紫色水晶交给我的话,我想我们之间还是可以谈谈的。” “我不知道什么是紫色水晶。” “你不知道不要紧,因为那个东西,对于你来说,就像我对杀手之王说的那样,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华鹊完全是一副商人的语气,从他身上根本看不到任何医者的样子。 虽然他原本就不是什么好的医师,但是从做事方面来说,也是一个有名的毒医,可现在给人更多的感觉就是商人,一个纵横商场很多年的商人。 对于这样的变化,沈欢很疑惑,自己那个没见过几次面的二师叔,究竟在高一些什么样的东西。 “对我有没有用先不说,只要你告诉我,你拿紫色水晶去做什么,我就让宋可馨将紫色水晶给你。”沈欢话音落下以后,华鹊这边还没吭声,宋可馨便想要说些什么,毕竟她是真的不知道紫色水晶在哪里。 而唯一知道紫色水晶所在的人“阿道夫”,也已经被拧成了肉团,没有留下任何线索。 对于紫色水晶这种东西,宋可馨没有任何的好印象,躲避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去尝试寻找它,毕竟当初被紫血症缠身的时候,差点要了她的性命。 沈欢似乎知道宋可馨想要说什么,他暗地摆手,示意对方不要吭声。 华鹊面临沈欢的问题,表现出来的样子却是有些疑惑了,“这个——” “别这个那个的。”沈欢笑了笑,继续说道:“在我的记忆中,华鹊师叔你一直是一个痛快的人,再说我是一个晚辈,在晚辈面前,您没必要撒谎对吧?” 华鹊笑着拍了拍手,“沈药王啊沈药王,你的成长真是令我震惊,如果师兄在这里看到你的表现,想必也会十分高兴,可惜,我不能告诉你要紫色水晶来做什么。” “那我也只好将紫色水晶拿到我的手里了。”沈欢这话说的很短,但是所蕴含的内容却很多。 华鹊听到以后,面色直接变得凝重起来,如果紫色水晶被转移到沈欢手里,那事情可就难办了。 这一次华鹊的语气不再玩味,而是发自内心的说道:“年轻人的潜力真是令人恐怖,成长速度超越了我们这些老人太多倍。” “你这一招很管用,但是我不得不告诉你,如果你真这么做的话,我也只好对你——不客气了!”华鹊说完,便朝着沈欢洒出了一把粉末。 第1550章这点毒我还不放在眼里 “哗——” 一阵清风吹过,那些药粉全都被反吹了回去。 华鹊见状一点也不紧张,再次找出一个人来代替自己受死。 当然,药粉那么大的范围,一个人肯定是不够遮掩的,但华鹊却不知是用了什么手法,让替死鬼的毛孔舒张,将一切药粉都吸收到了体内。 等到将药粉吸收干净的时候,整个人已经变成了像是非洲居民一样的肤色,只不过看起来干枯无比,仿佛蒸发了体内的所有水分。 “看来一段时间不见,你的实力成长了很多。”华鹊看着沈欢的表情终于变得凝重了。 沈欢笑着摆了摆手,“不敢当,在用毒方面,我在华鹊师叔您的面前,就是一个小孩子而已。” “不用谦虚,就刚才灵气所掀起来的风力,就早已超越了我们医师的范畴。”华鹊试探道:“如果我猜的没错,你现在恐怕不只是一个中医,还是一个道修吧?” 沈欢没有回答的那么直接,但也没有拒绝的那么果断,笑着说道:“但我的主要职业依旧是一个中医。” “好。”华鹊再次拍了拍手,“如果大师兄在世,看到你如今的水准,一定会笑的合不拢嘴,恐怕就是你太师父在世,也会激动无比,咱们药王门虽然收拢了大部分的药王之位,但是出神入化者甚少,你沈欢可以算作一个。” “卡帕——” 就在这时,沈欢抬起脚,轻轻地踩了一下地面,“华鹊师叔,说话就说话,何必玩这些小把戏呢?” 说着,他又退回了原本的位置,在他脚踩的地方,留下一个小黑点。 准确来说,那并不是小黑点,而是一只黑色的昆虫。 “小把戏?”见自己用来偷袭的小黑虫被沈欢踩死,华鹊脸上没有任何的失落,反而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就在这时,四面八方同时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小黑点,这些小黑点和刚才死掉的昆虫长得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刚才那只小黑虫比这些都要大一些。 “现在你还觉得是小把戏吗?” 沈欢看到这个情况,皱起了眉头,问道:“刚才那一只是……母虫?” 华鹊点头称赞道:“没错,刚才那一只正是母虫,你刚刚杀死了母虫,现在它的子女们要找你报仇了!” 随着两人的交谈,小黑点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原本带着绿色花纹的木质地板,也随之变成了黑色,若是不仔细观察,根本没办法看出来,这些密密麻麻的东西是虫子。 华鹊所使用的办法正是《药王经》五毒篇中的,万蚁法。 母蚁在蚂蚁当中的地位极高,一旦死亡,就会遭到全部蚂蚁的敌视,这些蚂蚁的毒性是没有母蚁厉害,但如果全部叠加起来,那就远远的超过了母蚁的杀伤力,最为严重的是——这些蚂蚁类型的毒虫会群起围攻,密密麻麻的数量光是看到就令人头皮发麻,就更不要说找逃生之路了。 当然,这些毒虫并不是蚂蚁,只是保有了一些蚂蚁的特性。 因为母虫的死亡,这些毒虫的力量比之平时会大幅度的增加。 除了力量,它们外壳的坚硬程度和移动速度都远非平日可比。 华鹊刚刚发出母虫的目的,正是为了吸引沈欢干掉母虫,从而面临群虫围剿的场面。 另外这些毒虫不光是会爬行,还会飞,重点是除了大面积的火焰以外,根本没有办法击杀。 沈欢观察了一会儿,总算看出了这些毒虫的身份,噬天蚁! 噬天蚁,是一种极毒的毒虫,虽然是群居但是数量最多不过几十个,可是到了华鹊这里却变成了成千上万头,由此可见,华鹊养毒虫的能力是多么的恐怖。 恐怕就算是苗疆那边,专门以养蛊为生的人,都不是其对手。 噬天蚁出了毒性刚烈以外,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被燃烧以后,体内的毒液也会随之蒸发,从而形成大面积的毒气。 而坑爹的是,杀死噬天蚁的方法,和大部分的毒虫一样,只能烧死。 华鹊用这样的手段,可谓是刁钻到了极点,要是换做不懂行的人,不被咬死也会被毒死。 “这么多的噬天蚁,看来华鹊师叔想要毒死的人不光是只有我一个啊。” 华鹊谦虚的摆了摆手,“话不能这么说,杀死母虫的人只有你一个,只要你放弃火攻,那么死的就只有你一个。” 杀人诛心,自己还是太小瞧华鹊这块老生姜了。 沈欢现在总算明白,华鹊是为了逼自己走上绝路,如果他选择烧死这些噬天蚁就表明,想要独活,这样就与他刚才的话产生了冲突,从而变成了一个只会说好听话的小人。 “华鹊师叔打的真是好算盘,可惜,您恐怕要失望了。”沈欢说着大手一挥,一片毒虫便消失的干干净净,再一挥又是一片,最终只是两个来回,地上的毒虫便已经消失的干干净净。 华鹊看到这一幕,完全傻了眼,“你、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怎么做到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师叔,你输了。” 魂焰无物不焚,但就算是烧的这群噬天蚁渣都不剩,毒液该蒸发还是要蒸发的,而且剑气在密集也不可能在瞬间杀掉这么多的毒虫。 唯一的办法就只有将这些毒虫收到伴生小仙界当中。 至于这些噬天蚁接下来来怎么处理,那就等到以后再说了,最起码得等到解决眼前这个问题以后。 “我输了?”华鹊冷笑道:“我的小师侄,你该不会觉得我被称之为鬼手毒医,就只是玩了一手养虫术吧?” “那就再请华鹊师叔赐教了。”沈欢拱手说道,显得异常恭敬。 “赐教就不必了。”华鹊指着躺在地上的幻影说道:“别的先不说,你想要解开杀神身上的毒,就必须向我要解药,我若是不给解药,她就只有死路一条!” 说来说去,华鹊又回到了威胁的老办法上面。 “华鹊师叔,你可以威胁宋可馨,但却不该威胁我。”沈欢说着大手一挥,玩味道:“说实话,你这点毒还是真没放在眼里!” 话音刚落,原本躺在地上的幻影,瞬间消失,再次出现已然到了华鹊的身前,与此同时将铁片架在了华鹊的脖颈之上! 第1551章贫民窟的事情是不是和你有关系 整个房间内一片寂静,没有任何人说话,良久以后华鹊才开口说道:“你解开了我的毒?” “是啊。”沈欢笑眯眯的说道,好像是在不经意间做了一件很小很容易的解决的事情。 但是这件事情,却在华鹊的心中掀起了滔天巨浪。 玄化散,是华鹊最得意的毒药之一,他凭借这个毒药成功的害死了坐在药王之位上的大师兄孙真,可他这个最自豪的毒药,却被孙真的徒弟,也就是沈欢给化解了。 被沈欢化解以后,他很不甘心,毕竟这是他最自豪的东西。 刚刚让杀神全身麻痹的药物,也是他的得意之作,之所以说出那样的话,也是他算准沈欢破解不了才会说的。 但——令他自豪的作品,再一次被沈欢所破解。 不甘、愤怒、惊异,华鹊的心情可谓十分的复杂。 “你、你——不可能的,我的毒药在药王经之中根本没有记载,是特地为了对付杀神专门研制出的独家产品,你怎么可能——” 沈欢打断了华鹊的话,“华鹊师叔,书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不可能完全依赖药王经,再说,每一代药王都是站在前人肩膀上的存在,如果这样都无所进步的话,怎么配称之为药王?” “我不想和您说太多的废话,因为咱们该叙的旧,已经全部叙完了,现在我只想和你谈正事。”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说,你要紫色水晶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我不会告诉你的。”华鹊冷哼道:“我承认你成长的很快,你在中医方面的天赋,甚至超越了被师父誉为天才的大师兄,但那又怎样?以我的实力,我若是想逃,就算是杀神对我也无可奈何!” 说着,华鹊便抽身准备逃跑。 放在平时,幻影完全可以追上对方,可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次中了华鹊所研制的毒药,愣是站在原地动弹不得。 对付华鹊这种用毒高手,唯一的办法就是速战速决,不要有任何的废话,不然局面随时会被对方翻盘。 只不过幻影,成为杀神至今,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对手,所以才次次吃瘪,一点都没有杀神的样子。 “抱歉华鹊师叔,你刚刚也说了,除了中医我还走上了道修的道路。”沈欢突然出现拦截了华鹊的出路,“在这里我要告诉你,我在道修这条道路上,和中医一样,都是王者一般的存在,你今天逃不掉了!” 沈欢的医术,足以抵挡华鹊的毒术,另外沈欢在道修上的修为,也绝对防止了华鹊逃跑的可能。 毫不夸张的说,华鹊的那些能力,被沈欢彻彻底底的针对,不管是正面交锋,还是不战而逃,他都不是沈欢的对手。 面对这样的情况,华鹊似乎放弃了抵抗,“你的成长,真是太惊人了。” “华鹊师叔,我有必要说一下,你如果只是夸我一遍的话,我会很高兴,可是这种话你已经说了太多遍,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讽刺我呢。” 华鹊没有回答沈欢的问题,而是闭上眼睛说道:“你杀了我吧。” “杀你?我为什么要杀你?” 沈欢觉得华鹊这个答案十分可笑,忍不住笑了起来。 华鹊却一本正经的说道:“因为我不会告诉你紫色水晶的作用。” “就因为这个?” “我还杀了你最敬爱的师父。” 沈欢笑了笑,“对了,华鹊师叔,咱们叙旧这么久,我现在才想起来有件事情忘了告诉你。 “什么事情?” “其实我师父没有死,他还活得好好的。” “你说什么?!”华鹊不可置信的睁开了眼睛,如果沈欢说的是真的,那么就代表他最得意的作品玄化散,不仅被沈欢给破解了,事实上也被孙真给破解了! 甚至从某种程度来讲,他的玄化散从一开始就不是无敌的存在。 “说实话,我刚刚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也十分震惊。” “孙真不可能没有死!”华鹊的表情忽然变得狰狞无比,“如果他没有死,为什么不来找我报仇。” “我觉得以师父的性格,应该不是那种时常把仇恨放在心中的人吧?” “我输了……没想到我最终还是输了。”华鹊一脸绝望的坐在了地上。 他自我认为,一生中最大的成就,就是通过毒比胜过了孙真,和研发出玄化散这种无敌的毒药,可现在沈欢却告诉他,孙真没有死! 华鹊忽然觉得,自己这辈子好像都活得毫无意义。 “沈欢,你告诉我,你说的不是真的!” 沈欢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对方。 良久以后,华鹊才恢复正常,这一次他没有在发疯,而是语气中透露着庆幸,“大师兄没有死我,真是太好了……沈欢,我想不通一件事情,你能告诉我答案吗?” “什么事?” “按照你的说法,师兄明明可以赢过我,为什么要假装输给我呢?” “这个……”华鹊问的这个问题,正是沈欢所疑惑的地方,为什么,为什么孙真明明可以赢,却非要装作输了。 最重要的一点事,如果师父已经解开了玄化散之毒,又为什么会时常犯胃病,要是找死亡的借口,就算是老死也可以,每个月都要装作胃病发作,岂不是很累? 但他所见到的那些事物,全都在告诉他,孙真一定还活着。 “我不知道,但是我想以师父的个性,一定要他自己的理由吧。” 华鹊从地上站了起来,“师兄在哪?”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 “是的……”沈欢将自己的推测说了一下。 听完以后,华鹊的判断和沈欢一样,那就是孙真一定还活着。 “我一定会找到他。”华鹊的眼神坚定无比,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要紫色水晶,是为了帮二师兄。” “二师兄在做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就连我也没有办法阻止,只有大师兄可以阻止他。” 见华鹊要走,宋可馨出声道:“就这么让他走了?” 沈欢没有吭声,而是开口问道:“华鹊师叔,其实有件事我刚才见到的时候就想问你了。” 华鹊没有回头,“什么事情?” “在距离这里不算远的贫民窟,我发现有人拿流浪汉做实验……做实验的人,是不是和你,还有二师叔有关系?” 听到这话,华鹊的身形猛地一震…… 第1552章贫民窟实验的目的是什么? 看到华鹊这个举动,沈欢确定了自己的推测,那些被下毒的流浪汉不是因为遭受了官方国家的生化实验,而是遭到了华鹊和杜仲的某种毒药实验。 华鹊知道自己的举动,已经让沈欢得到了肯定答案,也不再隐瞒,“没错,确实是我和二师兄一起做的。” “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沈欢皱眉道:“难道你们不觉得自己的做法有些草菅人命了么!” “草菅人命?”华鹊自嘲的笑了笑,“如果这句话我已经告诉过二师兄了呢?” “沈欢,这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很多成功都是由他人的失败所铸就的。”华鹊叹了口气,“为了一些事情,牺牲小我成就大我也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 沈欢从中听出了不同的味道:“你们究竟在做什么实验?” “什么实验?”华鹊笑着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一切都是杜仲师兄的计划,我也不知道他在做什么,所以我才要去找大师兄,那是唯一可以阻止二师兄的存在了。” “你不知道?”沈欢皱眉道:“以你和二师叔的关系,应该不会不知道吧?” 华鹊沉默了很久,才开口继续说道:“人是会变的,我刚知道他的计划时,比你表现的更加惊讶,因为他原本是一个连蚂蚁都舍不得踩死的人,如今却做出了这么疯狂的事情,非常令人费解啊。”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要帮他?” 华鹊无奈的耸了耸肩,“和大师兄不同,二师兄一直是一个烂好人,不光是我,可以说我们师兄妹三人都受过他的恩惠,欠了他不少的人情……” “所以,你帮他是为了还人情对吧?” “你可以这么理解……”华鹊说着又笑了,“反正大部分人眼中,我同样是一个疯子。” “华鹊师叔,以我对你的了解,你应该不是什么好人。”沈欢咳嗽了两声,表现得有些尴尬,“希望你不要误会我说这话的意思。” “不会,因为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会把人情看得这么重?”沈欢试探道:“你和杜仲师叔之间,是不是还有一些见不得人的交易?” “何以见得?就是因为我的性格?” “没错,最重要的是……”沈欢看着华鹊说道:“你当初问我要了妇人心的配方。” “我本来就是毒师,要妇人心也很正常。” “好了,我不是来和您绕弯子的。”沈欢深吸了口气,“我不管你们是出于什么目的,但有一点我要提前跟您说一下。” 华鹊没有说话,摆出姿势示意沈欢继续说下去。 “如果我再发现类似的事情,一定会阻止你们。” “就是这个?”华鹊脸上露出了夸张的笑容,“我还以为你要说什么呢,在看到你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多管闲事儿的,以为大师兄也是这么一个臭屁性格。” “我已经捣毁了一个贫民窟,我听说这附近还有两个,待会儿我也会亲自去清理了。” 这一次华鹊的脸色就有所变化了,“你已经捣毁了一个试验场?” “没错。”沈欢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华鹊师叔,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一下你们现在做的事情有多么大的危害,如果阵法的性质时刻有用的话,这么玩虽然残忍,但还不至于造成什么巨大的灾难,可一旦阵法失效,有一个实验体跑出去,就会成为世界性的灾难,如同丧尸片里演的那样。” “知道了。” “顺便,你回去告诉一下杜仲师叔,就说紫色水晶在我手里,如果他想要的话,就亲自来找我我。” 这一次华鹊没有说话,直接带人走了出去。 宋可馨看到这个情况,面露不解道:“以你的实力,想要杀掉他简直轻而易举,为什么要放了他。” “你想听真答案还是假答案?” “都什么时候,你还有心情开玩笑。” 沈欢耸肩笑道:“那我就真假全部都说一下吧,假的理由是因为他毕竟是我师叔,我舍不得下杀手。” “谁让你说假的了,我想要听真的!”宋可馨没好气的说道。 “真的话……是因为我想弄明白我这两位师叔到底在寻找什么,同时,刚才华鹊说了,他要去找师父。”沈欢叹了口气,“我一直有着想法,但是却没有多少的时间,有他帮忙去找的话,对我来说也算是一件好事儿。” “就是因为这个你就把对方给放了?” “还能怎么样?大姐,我是中医不是杀手。”沈欢白了宋可馨一眼。 “对了,你刚才说的贫民窟是怎么一回事儿?” “是这样的……”沈欢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对宋可馨简单的讲述了一下。 宋可馨听完后,面色凝重道:“如果那种毒药真的像你说的那么邪乎,你两位师叔想做的事情,只有两种可能。” 沈欢来了兴致,毕竟他自己练一种可能都没有想到,“说说看。” “第一种可能,他们想要毁灭世界。” “太瞎了。”沈欢无语道:“虽然我对这两位师叔不太了解,但不管怎么说他们两个都是中医一个,再怎么着儿,也不至于生出毁灭世界的想法吧。” 送尅寻女却摊了摊手,“那可不一定,人都是会变的,谁知道你那两位师叔的脑袋里装着什么。” “你还是把第二种可能说一下吧。” “第二种可能就是,他们想要统治世界。” 一听这话,沈欢差点没炸毛了,“我说大姐,你能不能说些有科学依据的东西!” “你想想,一心致力于生化实验的人,脑子里一般装的都是什么。” 沈欢愣了一下,按照这个思路去考虑的话,杜仲和华鹊做的事情,还真会朝着毁灭世界和统治世界的方向发生。 “你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可是他们这么做的动机在哪里?” 宋可馨被这个问题问到了,“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毕竟人心是最难猜测的东西。” “会不会和当初丁香说过的药王门之夜有关。” “什么药王门之夜?” 面对宋可馨的询问,沈欢并没有回答,毕竟这是他们药王门的辛秘,而且他了解到的事情也不多。 “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见沈欢不回答,宋可馨改变了问题。 “将剩下的实验地点毁灭掉,就像你说的,这可是足以毁灭世界的实验。” 宋可馨思考了一下,说道:“如果你真要这么做的话,我想你最好听听我的意见……” 第1553章华青会花旗第一?! “什么意见?” 宋可馨翘起了二郎腿,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根据刚才那个黑袍人的态度,以及所说的那些话,贫民窟实验的地点应该不止是在拉斯维加斯,甚至可能是整个花旗。” 沈欢却不大认同,宋可馨的这个说法,“做实验的话,当然是小范围实验最好,如果事情一旦发展到全国性质的话,必定会引起庙堂的注意。” “你认为庙堂会管那些流浪汉的死活吗?”宋可馨反问道。 “我虽然不是美分,但对于国外庙堂的行动力,还是比较肯定的,除非——”沈欢想到了某种可能,“除非我的两位师叔已经和官方形成了某种了交易协议。” “看来你脑袋瓜子转的并不是很慢。”宋可馨娇笑道:“要不要我帮帮你呢?” “你?” “没错,就是我。”宋可馨换了一下姿势,二郎腿这个姿势虽然让人舒适,但是舒适的时间并不是很持久,“我们sr的成员虽然分散,但是分散也有分散的好处,待在花旗这种国家的杀手数不胜数,我发布命令让他们去查的话,应该很快就能够得到消息。” 沈欢摆了摆手,“还是不必了。” 宋可馨露出疑惑的表情,她没想到沈欢会这么直接的拒绝,“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我不想让外人插手这件事情,从逻辑上来讲,他们两个都是药王门的人呢,而我是现任的药王门门主和药王,所以这件事情我自己解决就好了。” 宋可馨见沈欢这么认真的回答,忍不住笑道:“我说小欢子,这里是花旗,可不是华夏,你可施展不出拳脚的。” 沈欢笑了笑,“那可不一定,再说,就算我的团队杂再怎么烂,也比你这个随时都会动乱的sr要强得多。” “你在花旗还有团队?” 沈欢摸了摸鼻子,谦虚道:“小团队。” “什么团队?”宋可馨玩味道:“花旗中医联盟?” “华青会。” 当沈欢淡淡说出这名称的时候,宋可馨倒真是愣住了,“你竟然和华青会还有关系?” “不可以吗?” “很难想象,你这样的人会混帮会,还是混花旗的帮会。” 沈欢没有再说话,拿出手机就准备联系华青会那边的人。 就在这个时候,门口传来了一阵幽幽的声音,“打扰一下,你在打电话之前,能先把我身上的毒给解了吗?” “……” 直到现在,沈欢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把幻影身上的毒给解了。 半个小时后,几名西装革履打扮的人走进了幻影的公寓。 “参见道尊。”几人看到沈欢后,二话没说,全都单膝跪在了地上。 宋可馨打量了一下几人,全都是白人,疑惑道:“华青会不都是华裔吗?怎么会有白人。” 面对宋可馨的问题,沈欢也是一脸的迷茫,他刚刚和那边通过电话,以为要等一段时间,最早也是明天才可能有人过来,没想到半个小时就有人赶了过来。 令他疑惑的,还有宋可馨刚才的那个问题。 什么时候号称只收华人的华青会,也做起了其他种族的生意。 为首的白人连忙解释道:“华青会日益壮大以后,单靠华裔已经无法统治,所以就将一些权力,下放给了我们这些白人。” “我是华青会拉斯维加斯分舵的舵主,雷昂多。” “雷昂多?”宋可馨再次皱起了眉头,“奇怪的名字。” “这是雷老会长赐给我的姓氏。” “华青会那么一丁点大的帮会,什么时候也称得上是壮大了。” 雷昂道哦似乎很不喜欢宋可馨的评价,但是对方和道尊坐在一起,地位必然不是那么简单,1只能压着怒气说道:“这位小姐恐怕有所不知,现在华青会是花旗势力最大的帮会,不说别的地方单说拉斯维加斯的三大帮会,也都选择了臣服。” “你可真会开玩笑,不死鸟他们先不说,老查理那个家伙也选择了臣服吗?”宋可馨忍不住笑道。 “那是当然。”雷昂多自豪的说道:“不管是不死鸟,还是查理家族,他们现在都只不过是我们华青会一个小小的堂口而已。” “那些原本的社团长,全都被下降成为了堂主,不管是格林还是赌王查理他们见了我都要喊一声舵主。” 宋可馨看对方的样子不像是开玩笑,心中更加疑惑了。 “小姐,你常年待在华夏,消息可能有些闭塞,现在整个花旗只有一个帮会,那就是我们华青会。”雷昂多说着,表情变得更加恭敬了,“当然,华青会能有如今的地位,全都是靠着道尊的领导。” 宋可馨没有再说话,对幻影投去一个询问的眼神。 幻影摇了摇头,“我只关注单子上的事情,其他事情我一概不管。” 雷昂多算是看出来了,感情自己说了这么半天,人家姑娘根本就不相信。 “这样吧,反正道尊亲临拉斯维加斯,所有堂口的人都要过来,我就打电话通知他们过来吧。”雷昂多说着便拨起了电话。 沈欢并没有阻止,如果事情真的像雷昂多说的那样反倒是一件好事。 “他们马上就会过来了。”雷昂多挂掉电话后,笑呵呵的说道。 宋可馨依旧是不大相信,雷昂多的说法。 华青会发展迅速可以理解,但强龙不压地头蛇,不管是不死鸟帮会还是查理家族都是在这里有着百年基业的老牌帮会,想要让其臣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演的还挺像。”宋可馨最终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判断,认为这不过是沈欢和自己开的小玩笑而已。 事实上……就连沈欢自己都搞不清楚,现在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 与此同时,格林在收到道尊亲临拉斯维加斯的消息以后,二话没说,直接带着几名心腹朝着雷昂多所说的地点赶去。 自从被华青会收编以后,雷昂多这个舵主他都要给几分面子,更好何况是被华青会尊敬如神明一般的沈道尊。 剩下的两个帮会也是一样,丝毫不敢怠慢,毕竟……那可是传说中的沈道尊啊! 第1554章求你救救我这个老头子的性命 查理家族老宅,赌王书房外…… “老爷,有一个电话。” 老查理坐在沙发上满脸的紧张,早已白发苍苍的他,发丝凌乱无比,从地上的发丝来看,最近他应该掉了不少的头发,整个人看起来比照片上要苍老数倍,不光是外貌,在他身上也很难看到身为赌王的王者之气,不仅如此,在屋内还有数个保镖打扮的大汉。 听到外面手下的同传,老查理大骂道:“我不是说了吗,最近这几天,我不接见任何客人,也不会接听任何的电话,你是不是没有把我的话放在心里!” “不、不是的老爷,因为、因为打电话过来的是——” “不管是谁,我都不接,就算是上帝来了,我也不会给他面子!”老查理像是一个老疯子,大吼道:“给我滚!” “好、好,我、我滚。”就在手下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女声响了起来,“父亲,虽然劳伦是你的手下,但好歹他也陪着你卖命了那么多年,这样对待他,你不觉得过分,我都要觉得过分了。” “安娜?”老查理激动的从被窝里钻了出去,“谁让你回来的!我不是告诉过你了吗,有多远逃多远!” “父亲,你也是一个王者,那个无色之王再怎么厉害难道还能吃了您不成?”安娜没好气的说道:“他是对您发出了死亡邀请函,但是这么多天了,都没有动静,显然是已经放弃了。 “你懂什么,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个王者死在了他的手中?”老查理恐惧道:“连黑楠之王这样强大的存在,都死在了对方手中,你认为我这个以赌起家的老头子,有什么筹码和他对抗?” 对于自己父亲的表现,安娜可谓是失望到了极点,“你愿意做胆小鬼就继续做胆小鬼吧!对了,忘了告诉你,劳伦刚才所说的那个电话,是雷昂多打过来的。” “雷昂多?!”老查理从床上站了起来,“他这个华青会拉斯维加斯的舵主联系我干什么?肯定又是来要资金的,我已经给了他们那么多钱,还要,在要下去我就不是赌王了,是光肚子大王了!” “他说道尊来了,让你赶快过去觐见,如果你觉得没有这个必要的话,可以继续待在家里当缩头乌龟!”安娜说完就打算离开,她对于自己的父亲可谓是失望透顶。 没错,是有很多王者死在了无色之王的手中,可对方最起码没有被吓得躲在家里不敢出来。 就算只有死亡一个结果,换做是她,宁愿死的光荣,也不愿意做父亲这样的缩头乌龟。 “嘎吱——” 安娜刚刚转身,老查理就从房间里跑了出阿里,“安娜你刚才说的是不是真的?” “什么?” “华青会的最高领导人沈道尊来了咱们拉斯维加斯?” “雷昂多在电话里是这么说的,具体情况我就不得而知了。”安娜冷哼道:“你真的不配做我的父亲,当初华青会入侵过来的时候,你选择交钱保命,现在无色之王要杀你,就躲在家里面不出来。” “闭嘴!”老查理气愤道:“你懂什么!英雄主义是莽夫才会做的事情,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比活着还要重要?” “懒得理你。”安娜和老查理之间别说有代沟,他们两个人之间简直隔着一片太平洋,说话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 “来人,更衣!” 安娜听到这话,有些意外的看着自己的父亲,“你被我骂醒了?” “小姑娘家家懂什么!”老查理埋汰了一句,然后笑着说道:“我给华青会交了那么多的保护费,也该让他们保护我一次了。” 幻影公寓…… 格林一脸懵逼的看着沈欢,愣是老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 宋可馨内心更是惊讶无比,没想到这个自称是拉斯维加斯舵主的家伙,竟然不是在吹牛。 可让华青会一个小小的帮会,发展成花旗唯一的第一大帮会,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雷昂多咳嗽了两声,说道:“格林堂主,见了道尊为何不下跪!” “不死鸟堂堂主格林参见道尊大人。”格林吞了口口水,继续说道:“对不起大人,当初我不知道您就是道尊,如果知道的话,我绝对不会让替身过去为难您和女王大人。” 雷昂多一听这话,表情瞬间变了,“格林,你给我讲清楚,究竟做了些什么对道尊不敬的事情。” “这个——” 其他两个帮会的人,已经做好了看热闹的准备,毕竟不管是被华青会统一前还是统一后,不死鸟都压他们一头。 以前还能通过火拼的方式找回一些面子,现在都成了华青会的成员以后,简直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过去的事情就不用再提了。”沈欢摆了摆手,“没想到是替身啊,但是根据我的观察,那个人并没有使用易容术啊。” 格林连忙解释道:“我留着大胡子就是为了更好的寻找替身,毕竟这个世界上相似的人有太多了,找几个替死鬼并不是什么难事儿。” “好了,你起来吧。”沈欢让格林站了起来然后说道:“人都到齐了吧?” “还有赌王查理没有过来。” “恐怕他是不回来了,最近他可是被无色之王搞得十分头大。” “无色之王怎么了?现在来的可是道尊大人,他不过来了,摆明了是不给道尊大人面子!”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了一个声音,“哼!谁说我老查理不会来?你们这些被狗开过后庭的家伙们,也就只敢在背后说老夫的坏话了。” 老查理的出现,在场众人似乎都十分意外。 而老查理则是在观察谁才是传说中的沈道尊,当他看到宋可馨的时候,明显愣了一下,“杀手之王?你——还有杀神?你们怎么……” 雷昂多听到老查理对两人的称呼,差点没吓得瘫软在地上。 杀手之王和赌王可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王者,而且竟然连杀神这样的神级强者都在这里,回想起自己刚才的态度,雷昂多暗自庆幸,还好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不然怕是早就死了。 老查理是个明白人,众人所看的位置在沙发,而沙发上坐着三个人,其中两个他都认识,唯一不认识的那个年轻人想必就是传说中的沈道尊了。 尽管沈欢年轻的相貌,让他十分意外,可为了保命的他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二话没说直接跪在了地上,“道尊大人,求你救救我这个老头子的性命吧!” 第1555章我不喜欢黑木耳 在沈欢的个人印象当中,他对于王者这些人物是没有多大畏惧感的。 为什么? 沈欢碰到的第一个王者应该是楚歌了,这么说或许不大准确,毕竟当初他认识楚歌的时候,对方还没有得到无色之王的称号。 但怎么说呢,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沈欢脑海中对楚歌的印象,依旧停留在当初在学校的时候。 你说这样的人都能够当王者,这王者还有什么可惧怕的? 再一个就是和宋可馨的接触,宋可馨给沈欢的第一印象也不怎么好,所以从头到尾,无论怎么算沈欢都不会对王者有惧怕的可能性。 本来沈欢就不怎么看好王者这个榜单,现在赌王一出现更好了……直接跪在地上了,哪有半分王者的样子。 沈欢推测大概只有两种可能,能够解释这样的情况了。 第一种,原本的王者榜单质量过硬,每一个都是一方枭雄,虽然说是江山代有人才出,但也没有办法保证,每一代都能够涌现出王者这样水准的存在,为了让榜单精修被人关注,这个王者榜的质量也就越来越水了。 第二种,玄妙子说过,他是从师父那里接班做的榜单,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是一个美好的希望,但不代表这个希望人人都可以实现,玄妙子的实力水平和他师父相比,可能有着巨大的差距。 “老查理,你这是做什么?”一旁的雷昂多,一脸懵逼,他让老查理过来,就是为了装逼,看这逼还没有装出来,老查理就打断了他一切的计划。 为什么这样说? 大哥你好歹也是一个王者啊,就现在这个形象,哪里还有半点的王者之风,不完全是让道尊看笑话么! 华青会的版图扩大是好事儿,但如果质量不行,那还不如龟缩在老地方做一个土霸王了。 可以这么说,老查理不光是代表着王者,还代表着华青会在拉斯维加斯分舵的整体实力。 老查理没有理会雷昂多继续说道:“道尊,求求您救救我这个老头子的性命吧!” 这边雷昂多还没开口,安娜便冷哼道:“我之前就在好奇,你忽然鼓起勇气走出家门到底是为了什么,现在我明白了,原来是想寻求他人的庇佑。” 安娜看了沈欢两眼,“先不说人家保不保护你,这个什么道尊看起来还没有我的年龄大,他有保护你的能力么?” 沈欢算是看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起来查理先生,按照雷昂多的说法,你是我们华青会的一份子,既然是我们华青会的人,那么无论如何我都是会保护你的。” “谢——” 老查理的谢谢,还没有说完,安娜便再次开口,“哼,狂妄!还没有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就敢随便揽下这个烫手山芋,看来所谓的沈道尊也不过如此。” “查理小姐,注意你的态度!”雷昂多一下子就把枪给掏了出来,“给道尊道歉!” 安娜脸上一点也不紧张,冷笑道:“呵呵,雷昂多,你也就只会拿枪指着我这个女人了。” “这个和你是男人还是女人没有关系。”雷昂多冷哼一声,“我是一个女权主义者,想要什么怜香惜玉,还是滚到你父亲的怀抱里吃吊吧!” “你说什么!” “我说——” “好了,雷昂多,既然身为男人就要有一个男人的风度。”沈欢开口阻止了雷昂多的重复。 安娜看到这儿,脸上的笑容更加玩味了,“绅士风度,呵呵,这是——” 不等安娜说完,沈欢便继续说道:“安娜小姐虽然欠揍,但是还没有到需要用命填补的地步,事实上你只需要给她一个耳光就好了。” “你——” 沈欢看着安娜那一脸紧张的样子,表情十分愉悦,他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种伪女权主义的垃圾,“我是开玩笑的,如果我的这种华式玩笑让安娜小姐受惊了,那么我只能说——活该!” “你——” 安娜的美眸中,满是诧异,她这辈子接触过很多的男人,可就算是父亲的死对头,也没有哪个男人会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 为什么?除了她赌王之女的身份以外,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因为他是一个美女。 美女在哪里都是被人怜香惜玉的存在,安娜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她就是凭借着自己的容貌,将那些试图追求她的成功男士骂了个遍。 那种将对方气的半死,对方还不能还口的情景,是她最喜欢的。 从小风雨无阻的她,慢慢地形成了目中无人的性格,包括培养自己的父亲她也从未放在眼中。 尤其是这一次的事件,老查理在她眼中完全沦为了一个懦夫,事实上在她的眼中,所有的男人都是懦夫。 “你说我不知道情况,那就请安娜小姐说说,查理先生到底遇到了什么麻烦,我倒是很想看看,小小一个花旗,还有什么事情是我没有办法解决的。” “狂妄!”安娜讽刺一声,冷笑道:“你听说过无色之王吗?” “有点印象。” “想要杀我父亲的人,就是无色之王,敢问你这个连王者榜单都没有上去的家伙,凭什么在无色之王手中保住我父亲的性命。” “如果我可以呢?”沈欢没回回答,反问道。 安娜听到这话,笑的更加开心了,“看来你这群手下都比你还要明白无色之王是多么恐怖的存在说大话之前,还是先问问你身边的杀手之王,无色之王到底是一种怎样恐怖的存在吧!” 雷昂多忍不住开口说道:“道尊,无色之王和其他王者的崛起不同,成为王者以后,他做的不是什么贪图享乐,而是击杀其他王者,收编旗下产业和势力,已经有好几位王者死在了他的手里,所以——” 安娜打断雷昂多的话,继续说道:“与其想着如何保护我的父亲,我看你倒不如想想怎么保护自己吧!” 此话一出,雷昂多的脸色直接变了,以现在华青会的发展进度,沈欢和这个道尊位列王榜是迟早的事情,到时若是成为无色之王的猎物,恐怕—— 沈欢依旧是一幅懒散的样子,“我问的是,如果我可以了,你将要做什么,身为赌王的女儿,你应该很轻易就能明白我这话是什么意思?” 安娜冷笑一声,说到底还是一个贪图我肉身的男人,“如果你成功保护了我的父亲,我就给你欢愉。” “我不 第1556章马上带我过去 安娜先是愣了一下,以为是沈欢误解了自己的意思,开口纠正道:“你可别误会,我不是说随随便便让几个舞女和小姐来和你玩鱼水之欢,而是我本人和你玩。” “对啊。”沈欢点了点头,打哈欠道:“所以我才说,我不喜欢黑木耳。” 说着,沈欢朝着安娜的某个地点看了一眼,“这已经不仅仅的是黑木耳了吧?简直比生过孩子的女人还要夸张,当然,和神圣的母亲比起来,你还不陪和她们作比较。” “你——” “换个条件。”沈欢又打了一个哈欠,正眼都不看安娜一眼。 安娜还是第一次受到这么大的鄙夷,咬牙切齿道:“倒是我忘记了,你们华夏这种封见的古老国度,对于那种自以为洁身自好的老处女有兴趣。” “不,对于非处女我个人还不是很反感,我反感的只有白送的女人。”沈欢说着眯了眯眼睛,“说实话,光是黑我其实还是可以忍的,但是……,应该是刚刚体验过,那种搞事情。” “出于一个医生的职业道德,我想我有必要告诉你一下,照你这么玩下去,先不说找老公的其他条件,你有没有那个命等到终生伴侣的降临都是一个问题。” 沈欢伸了一个懒腰,“所以,换个我可以接受的条件。” 连自己最自豪的肉身,都在对方眼中不值一提,安娜是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办法能够做筹码了,最终只能说道:“只要你能够成功保护我父亲,想做什么随便你!” “就这样?” “就这样!” “我还以为你会再把自己做了不知道几次隆胸手术的两个硅胶团拿出来让我摸两下呢。”沈欢微笑道:“看来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 这时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宋可馨忽然接腔道:“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毒舌了?不管怎么说,对方都是一个美女啊。” “这种美我有点欣赏不来。”沈欢看着跪在地上的老查理,“我们中国有句古话,百善孝为先,不一定非要是愚孝,对父母也可以恨铁不成钢,但是骂自己的父亲是懦夫和废物,就临工有些没办法接受的。” “最可笑的是……在她眼中,可能成为自己‘杀父仇人’的家伙,比自己的父亲更加伟大。” “不管她的外表再怎么漂亮,在我看来,灵魂都是丑陋无比的。” 宋可馨白了沈欢一眼,“得了吧,别以为我没看出来的小心思,不就是担心对方用激将法借你上位么!” “喂,你们两个聊够了没有!”安娜被这么讽刺,心里的愤怒已经到了极点,“你还没有说你输了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呢!” 沈欢忍不住笑了起来,“我本以为你只是三观不正,没想到在逻辑上也有毛病,如果我没有做到,自然会死在无色之王手里,哪里还有功夫来跟你玩什么赌局。” “切。”安娜不屑的冷哼一声,“无色之王会不会对你这种小角色感兴趣都是一说,还死在对方手里!” “好了安娜!”老查理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对不起道尊大人,小女不懂事,还请您——” “老查理,你疯了吗!让我给他道歉,他刚才可是侮辱了你的女儿!”安娜不满的说道:“说你是懦夫都是高看你了,你简直就是一个见人就会把自己舌头伸出来的哈巴狗!” “闭嘴!”老查理将手抬了起来。 “有本事你就打死我啊!” “好了,我没工夫看你们父女在这里上演闹剧。”沈欢身上的气势猛然一变,“我让雷昂多把你们找过来,可不是为了逞口舌之利的!” 看到沈欢生气,大厅的气氛一下子就凝固了。 虽然这里大部分都是第一次见道尊,但是关于道尊的传说他们却听过了无数遍,先不说对方打不打得过无色之王,弄死自己等人肯定是轻而易举了。 就算道尊是一个虚有其名的家伙,可他身边还站着一个杀神呢! 那可是货真价实的神级强者! “查理先生,虽然你女儿说的话比较难听,但当着你的面,那么骂她我做的确实有些欠妥,我在这里给你道个歉。”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还好我先知道她是你的女儿,后引起我的反感,不然我还真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杀了她。” “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管教女儿的。” 安娜还想说什么,但是在看到沈欢那充满杀气的眼神以后,却是一句话也不敢说了。 她一直说老查理是个懦夫,但她又何尝不是一个欺软怕硬的存在? 安娜之所以表现出不怕无色之王的样子,是因为她相信以自己的美貌,只要是个男人就会心动,而无色之王恰巧也是一个男人。 可现在她却没有这股自信了,因为自豪的美貌在沈欢面前都没有任何用处,在无色之王哪里也不见得有任何用处。 “雷昂多,告诉大家,我让他们来这里的原因。” 刚刚在三大帮会和老查理赶过来的时候,雷昂多已经了解沈欢喊他过来的目的。 “是这样的,道尊让我找大家过来,是想让大家搜索整个拉斯维加斯,看看有多少不能进入的贫民窟。”雷昂多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这里说的不能进入,就是我字面上的意思,是由某种非自然能量引起的。” 雷昂多话音刚落,格林便开口道:“像是斯尔顿贫民窟那样的地方吗?” “斯尔顿贫民窟?” “是的,我知道一个贫民窟,能够进去,但是没一会儿就会失去意识,等再次清醒的时候,就出现了入口,无论试多少次都是这样。”格林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也是从手下那里听说的,他们当初按照名单去收高利贷,就碰到这样的情况。” “刚开始我还以为他们是在偷懒,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那个斯尔顿贫民窟在什么地方?” “就在距离这里不远的地方。” “是东面的那个村子吗?” “是在南面。” 确定和自己刚才碰到的那个不一样以后,沈欢的眼睛终于亮了起来,“马上带我过去!” 第1557章无色之王?对方的身份不是楚歌! 沈欢只带了格林一个人,人太多了他也不方便,至于剩下的人,则让他们继续寻找。 当初他和雷清华沟通的时候,就已经把任务发了出去,雷昂多之所以过来,也仅仅是为了体现对华青会的忠心和对沈欢的尊敬,顺便讲述一下,现在的华青会发展到了什么地步。 “敬爱的道尊,你可不能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啊!”老查理一看沈欢要离开,整个人变得紧张无比,“如果无色之王和这个时候过来的话,我一定必死无疑啊!” 沈欢无奈的说道:“有杀神在这里,你的性命绝对不要有任何的担忧。” “可是——” “可是无色之王再怎么强大,也不可能比神级强者还要强大吧?如果他的实力超越了神级强者,那么他的名字就应该记载在神榜上了,而不是王者,你说对吗?” 在沈欢苦口婆心的劝说下,老查理总算是决定不跟在他身边了。 简单的和宋可馨打了下招呼,沈欢就直接当着众人的面,带着格林飞了出去。 “看到了,道尊他竟然会飞!”有人忍不住出声说道。 “你是白痴吗?一些风系异能者也会飞,小小的飞行术,难道还能难得到道尊吗?” “别啰嗦,道尊走之前,已经交代过我们了,各做各的事情吧!” 众人一边说着,一边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他们离开以后,老查理就进入到了叙旧模式,毕竟以王榜的位置来说,他和宋可馨是同一个级别的存在。 宋可馨和老查理打过的交道不多,紧紧局限于认识,所以也是有一句每一句的聊着。 老查理当然看出来,宋可馨是在应付自己,但却厚着脸皮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安娜对此嗤之以鼻,她想要离开,可又想到自己的美貌可能会对无色之王不起效,就只能硬着头皮待在这里。 幻影则回房间看看自己外婆的情况,只要不是华鹊他们再杀回来,一般都不会出什么事儿。 对于无色之王的态度,就像是沈欢说的那样,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王者罢了,她神级强者还要害怕不成?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就在老查理提出要去厕所的时候,院落里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赌王查理,是否在这里。” 准确来说,这个声音更像是在天空中发出来的。 本来打算上厕所的老查理,表情一瞬间就紧张了起来,“来、来了,他最终还是来了。” 宋可馨皱眉道:“什么来了?” “无色之王!” 话分两头,沈欢这边到了贫民窟以后,看到的景象和之前那个贫民窟的情况几乎一模一样,但是有些不同的是……这里的“丧尸”和之前的有些不同。 他们的大脑并没有被腐蚀,还保持在原装,看上去似乎有些理智,有些人甚至还坐在一起交谈。 可是当他们看到沈欢和格林出现以后,表情瞬间变得狰狞起来,就好像饿了几天的饿狼,碰到了丰富的晚餐。 “滚!这两个食物是我的,谁都不能跟我抢!” “放屁,是我先看到的!” “怎么,你想打架么!” 沈欢这边还没开始还手,这些流浪汉之间却先爆发了战争。 其中一个更是二话不说,直接一拳头打爆了另一个的脑袋。 接下来这一幕看起来就比较惊悚了,那个被打爆脑袋的家伙并没有死,反手一击又打穿了对方的腹部,场面那叫一个血腥,就连格林这种帮会老油条看到以后都不忍皱起了眉头。 沈欢也皱起眉头,但并不是因为血腥,他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片绿叶,对着格林说道:“把它含在嘴巴里。” “这是?” “含住。” 格林不敢二话,赶紧含住。 沈欢看着这些自相残杀的“丧尸”们,表亲越发凝重起来,不是因为这些“丧尸”太过难以处理,而是……他发现了这里的流浪汉和之前“丧尸”的共同点——传染! 这些流浪汉显然也是身有剧毒,传播方式和之前的“丧尸”类似,通过口腔来传播,但则并不是主要途径,他们身上毒素的主要传播方式是血液。 血液一旦遭遇空气,就会形成化学反应,生出毒雾,从而令吸收毒雾的人中相同的毒。 如果说之前的“丧尸”还有一些战斗力的话,现在眼前的这些流浪汉就是豆腐渣,别说用子弹,就是随便拿个弹弓都可以将对方给打成筛子。 从这一点来看,宋可馨之前做出的“统治世界论”,显然是立不住脚了,反倒是毁灭世界看起来更站得住脚。 看着自相残杀的流浪汉,沈欢实在不忍继续看下去,直接一把火把他们给烧成了渣滓。 一旁的格林也慢慢看出来一些门道,“道尊大人,这究竟是——” “不该你知道的不要问,你们的任务就是发现地点并且告知我地点就可以了。”沈欢说着,再次带着格林飞了起来。 为什么自己会有种莫名的熟悉感……传染……传染。 难道自己在类似的地方经历过这种事情? 对了! 沈欢忽然想起来之前在华夏所接触的大范围传染性高烧不下的病症。 那正是由几个外国人,在水中下毒造成的。 说不定那几个外国人,也和杜仲的实验有关系。 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沈欢愈发想不明白,如果杜仲遭遇了什么不公的事情,做出极端的举动还可以谅解,大师根据他所获得的消息,杜仲似乎并没有受到什么惨无人道的待遇,和故事多多的华鹊、孙真以及李思思比起来,他可以算是师兄妹四人当中,最为平淡的一个了。 还是说,事情就如自己猜测的那样,想要搞明白这件事情就应该先搞明白药王门的王灭之夜究竟发生了什么? 沈欢的脑海中虽然充满了疑惑,但速度并未减慢,很快就到了幻影的公寓附近。 “道尊大人您快看,杀神大人和杀手之王好像在和什么人战斗着!会不会那个人就是传说中的无色之王?” 格林的话让沈欢回过了神来,不过他并没有怎么重视,毕竟无色之王就是楚歌,想要阻止自己的这位老朋友,三两句胡就可以解决了。 可是当他抬头以后却发现……和幻影、宋可馨战斗的人,根本不是楚歌! 第1558章冥王哈迪斯?你咋不神王宙斯呢! 幻影和对方的战斗状态已经陷入到了焦灼状态……沈欢很想这么形容,但事实上情况并不是那样。 在幻影和宋可馨的联手攻击下,对方一点也没有落入下风的意思。 无论是宋可馨的魂修意念,还是幻影的小铁片急速进攻,都没办法伤到对方半根毫毛。 黑袍人? 这是沈欢在看到对方以后,心中所形成的第一印象,但是和之前所见到的所有黑袍人都不同。 对方身上的黑袍并没有多少华夏元素,可以说完全是西方的样式,就像是……死神用镰刀收割灵魂时的打扮。 穿着边缘破烂长袍的黑色死神,这就是沈欢在观察过后得到的结果,尽管对方手里面并没有镰刀,只是在用手上的白色绷带,给予幻影两人的还击。 “道尊大人,我们、我们应该那怎么办?”格林脸上满是冷汗,关于无色之王的传说,是近期地下世界中最热门的话题,身为不死鸟的首领,他自然可以理解,无色之王的恐怖之处。 与击杀地下世界的王者,来扩大版图的无色之王相比,沈道尊这个只是在花旗帮会被视为传说中的存在,就好像与明月争辉的繁星。 再加上现在“无色之王”一人独战杀神和杀手之王的情景,在格林的认知当中,自己身边的这位沈欢沈道尊,很明显不是其对手。 但是在这之前,他已经依靠自己的资历,做出过一次错误的选择,现在……他决定赌一把,除了身为拉斯维加斯的传统以外,最重要的是,他已经没有了其他选择了。 他想站在无色之王的身边,可是他有那个资格吗?一个连王者都可以随意抹杀的存在,又怎么会在意他一个小小的不死鸟首领。 “嗖——” 沈欢瞬间消失在了原地,再次出现则是黑袍缎带人的面前,他直接用手中的利剑,斩断了对方的缎带,然后指向了对方的头颅,“你究竟是什么人?” 在他询问的同时,黑袍缎带人也发出了同样的提问,“你是什么人?” “喂,搞清楚状态,后来居上的问题虽然会时常发生,但是在问话这个过程中,是不会发生的。”沈欢手中跟的寒魄发出一阵剑鸣,“你最好搞清楚状况。” 对方没有任何恐惧的意思,继续发出毫无感情色彩的声音,“你是什么人?竟然敢阻挠神的意志。” “神?”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说实在的,他对于这个名字我可谓是充满了反感,如果不是那个家伙搞出那么多事情,他只需要当一个为“中医之崛起而努力”的中医师就足够了。 “是的,神。” “真是一个浑身上下都充满腐朽味的家伙。”沈欢懒得和对方啰嗦,直接一剑刺出。 “嗖——刺啦——” 黑袍缎带人成功躲过了攻击,但是连帽却被削开了大半,露出了本来面容——眼洞中燃烧着青色火焰的骷髅头! “魔物?”沈欢意识到事情可能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对着身后的宋可馨和幻影说道:“你们找个地方藏起来。” “我还可以战斗。”幻影并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思。 沈欢紧紧地盯着对方,头也不回的说道:“这是命令。” 宋可馨拉着幻影说道:“这已经不是我们能够参与的战斗了,快点离开!” 杀神,代表着神级强者,而能够被称之为神级强者的人只有十个。 也就是说,神榜上的人,代表着整个世界当中最强的十人。 身为神级强者的自己,从未有过败绩,无论是一方巨鳄,还是异能者联盟中的强者,那些试图通过挑战自己来提高声名的人,无一败在了自己手中。 可……遇到沈欢之后她输了。 一次的失败暂且算不上什么,但是这一次,竟然又输在了这个打扮十分奇怪之人的手里,她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这个结果。 “这是命令。” 沈欢的话再次在她的脑海中回响了起来,即便有着不甘,她也只能咬牙和宋可馨一起退去。 连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成之前的样子,黑袍缎带人开口道:“人类……暂且这么称呼你,尽管你所表现出来的实力,已经不亚于我,但你的身上并没有任何的神力元素,但我仍旧得称呼你为人类。” “吾乃冥王哈迪斯,告诉我你的名字,以及如何用凡人之躯发挥出超越神之力能量的原因!” 冥王哈迪斯? 本来凝重的气氛,在沈欢听到这个答案以后,颇有种忍不住大笑出声的感觉。 虽然不是那么了解西方的神话,但是希腊神话当中的冥王哈迪斯天还是听说过的。 “人类,你在笑什么。” “冥王哈迪斯,神王宙斯的兄弟对吗?”沈欢嘲讽道:“我还以为击杀一个小小的王者,需要神王宙斯亲自出手呢。” “是宙斯的信奉者吗?”哈迪斯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就像是那些撰写以他做主角为神话故事的狂信徒一样的令人反感……” “好了凡人,如果你是宙斯的狂信徒,那么我有必要告诉你一下,神话只是被和你一样的凡人,所虚构出来的故事,现实可没有故事那般绚丽!”哈迪斯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还有,所谓的神王是不存在的,如果你是在说众神的领导者,那么只有一个人才配的上这个称呼,那便是……战神阿瑞斯!” “噗——”沈欢差点没有吐血,“我记得阿瑞斯不是宙斯和赫拉的儿子吗?他什么时候篡位的?” “不准对阿瑞斯大人不敬,愚蠢的人类!”哈迪斯手上的瞬间多出了一把镰刀,朝着沈欢的头颅砍了过去,“交出你那丑陋的灵魂吧,人类!” “镰刀吗?很抱歉呢,我这里也刚好有一把类似的。”沈欢说着将寒魄转化为了斩魂。 “叮——” 虽然沈欢所使用的灵气,和对方所谓的神之力完全不是同一种元素,但是碰撞之后的结果,却是一样的。 “轰——” 巨大的冲击过后,方圆百米之内,已经被夷为平地,至于其他的房子,则多半成了废墟的状态。 还好这里是富人区,除了和小三出来偷心玩肉的时候会来一下以外,平时都是空无一人的状态,不然事情可就大发了。 其实准确来说,事情已经大发了,因为…… 第1559章昆吾震天坠 “人类,你还没有回答我之前的问题,你究竟是什么人!” 对于两人碰撞过后所造成的结果,哈迪斯十分不解,在他看来,无论人类的实力再怎么强大,都不可能是自己的对手,因此他对于沈欢的身份愈发的在意。 不光是他,其实沈欢对于这样的对拼结果也十分意外,因为在他原本的预想当中,应该是这个自称为神的可怜家伙,被自己给击退。 “人类?或许我原本是,但是现在不是了。” 沈欢给出了一个无所谓的答案。 但是冥王却当真了,“曾经的人类?难道你是魔物吗?不对,你身上没有任何魔物的气息,是新人类吗?人和神是两种不同的生物,并非是神所创造出来的生物,是有进化的可能性,但是先天的限制是不可能让其拥有超越神力可能的…… 做过一番自言自语的分析以后,哈迪斯的语气变得有些愤怒了,“人类说出你真正的身份,不然的话——” “不然要怎样?”沈欢将斩魂像是金箍棒一样在手里转了一个圈,“自称为死神的家伙,我并无法理解你所说的事情是什么,但是有一点我要很明确的告诉你,人类或许很弱小,但还没有你嘴里说的那么卑微。” “还有一点,你说人类和神是两种生物我同意,但那是真正的神和人类的差别,并不适用于你这种伪神的身上。”沈欢不悦的冷哼道:“因为得到一些超越人类的力量,就自认为超脱了人类的范畴的人类,真是有够让人讨厌的。” “看来你是真的想要到本神的居所看看了。”哈迪斯也开始愤怒起来。 “好啊,不过在此之前,我还是回答一下你刚才的问题吧。”沈欢将斩魂换成了镇山河,刚才换成斩魂只不过是为了应景罢了,现在的他已经没有任何玩味的心思,“你不是问我是什么人吗?” “是的,告诉我你是何种卑微的存在,人类。” 沈欢将握着锤柄,将巨大的镇山河缓缓举了起来,“我出生于农村,被一些自以为是的城里人称呼为小农民,我的职业是中医,因为继承了师父的衣钵又被人称之为沈药王,我又是一名道修,在组建联盟以后,他们称呼我为盟主,亦或是道尊,由于和华夏皇族有着某些关系,位列公爵,又被人称为公爷,因为鄙人姓沈,你可以称呼我为沈药王、沈道尊亦或是沈公爷。” “那你为什么会拥有与神之力比肩的力量!” 话到此处,沈欢已经将锤举到了完美发力的地方,巨大的镇山河上已经开始散发着淡淡的荧光,“为什么?不同于你们西方,我们华夏有种叫做道修的职业,就是我刚才所说的道修,通过修炼可以激发人类的无限潜能,从而突破世俗对人类的枷锁,成为仙人,而我真是其中一个突破枷锁的存在。” “仙人?”哈迪斯皱起了眉头,略微思索的了一番,“我想起来了,东方的仙人,是可以与我们神比肩,甚至还要强大的存在……难道你就是那个阿瑞斯大人唯一无法战败的东方神仙,天尊?” “你也知道天尊吗?”沈欢皱了一下眉头,“战神阿瑞斯,我好想听夏天提起过,但是冥王哈迪斯就没有什么印象了。” “那是因为我从苏醒到现在,用你们人类的时间来形容,也只不过百年而已,加上阿瑞斯大人之前并不让我们干涉人间的事情,所以你不知道不足为奇。”哈迪斯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你却给了我一个还算有用的消息……既然你不是天尊,那么一切就好说了,因为阿瑞斯大人讲过,除了天尊以外,东方剩下的神灵,都不足为虑。” “人类,不,来自于东方的神仙,即便你和我一样都是神,也不应该擅自来插手我这位西方神明的事情,现在,我将用与神对战的实力来解决你!” “那就试试看。”沈欢说着便将手中的镇山河给挥舞了出去,虽然有点慢,但是因为体型巨大外加力量足够的原因,已经可以弥补在速度上的不足。 并且从刚才交手的情况来看,对方也不是什么敏捷类型的高手。 “镇山河!” “掠夺!” “轰——” 这一次沈欢完美的达到了预期中的目标,直接将哈迪斯给轰飞了出去。 “咳咳——可恶的华夏神仙,或许我不是你的对手,但是你的实力和阿瑞斯大人相比,有着巨大的差距,难道你想要违抗神的意志么!”哈迪斯捂着胸口说道。 沈欢用手掏了掏耳朵,他没有回答哈迪斯的问题,而是反问道:“我记得在希腊神话当中,冥王哈迪斯虽然是掌控死亡的存在,但并非是死神,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死神应该是一个被称为塔纳托斯的家伙。” “银色的长发,身穿黑斗篷,有一对发出寒气的黑色大翅膀,割下人类的头发就会摄走那个人的灵魂。”沈欢打了个哈欠,“一个死神打扮,却占用着冥王称呼的家伙,真是古怪的存在。” “我刚才已经说过了,神仙,请不要以愚昧人类所书写的东西,来定义我的存在!” “呵,你还是清醒点吧,事实上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神明,那就是造物主那个混蛋,无论是你嘴中的阿瑞斯大人,还是你自己本身,都是人类通过某种手段修炼而成。”沈欢再次举起镇山河,“对,没错,你就是你自己最讨厌的人类所化。” 沈欢刚刚只不过是使用了一些简单的灵气,挥动镇山河,而对方却是使用了某种神通,所以他已经可以肯定,对方并不是自己的对手。 和一个疯子有过多的对话,可是沈欢最讨厌的事情。 “你闭嘴!” “再见了,冥王哈迪斯,现在我就送你回去,你本应该在的地方。”沈欢手中的镇山河迸发出强烈耀眼的金光,直冲云霄。 这是他在得到镇山河以后,自创的神通——昆吾震天坠! 眼看哈迪斯就要殒命在沈欢的镇山河之下,一个人影忽然出现,一脚将哈迪斯给踹飞了出去…… 第1560章这剧情太特么狗血了! 万丈金光,八方云动,昆吾震天坠,配合镇山河这把神兵,可以说是目前沈欢摧毁力最为强大的存在。 可以这么说,被砸中的人粉身碎骨,像是东瀛那样的小岛,如果在富士山附近发出的话,恐怕会直接因为破坏力惊人而火山爆发,最终难道被海水吞噬的结局。 哈迪斯这边似乎也接受了自己即将迎接死亡的命运。 就在这种紧要的关头,一个人影忽然出现,一脚将哈迪斯给踹飞了出去,直接挡在了镇山河前面,还一边用华夏语骂骂咧咧的说道:“我曰尼玛了隔壁,踏尽千山万水,终于找到你这个到处陷害老子的傻哔了!” “喂,你这个家伙——”沈欢也忍不住要开骂,开什么玩笑,昆吾震天坠是他开发的招式,所以他十分明白,昆吾震天坠欠缺有什么。 至少,目前最大的瑕疵就是,一旦出招就没办法收回,即便是打空也是如此,除非沈欢在使用之前开启了不灭金身诀,才有可能将其强行收回。 简单来说,就是哈迪斯被人影给救走了,然后要么是人影在强大的威压之下躲过昆吾震天坠,直接击打在地面上,虽然不至于让整个拉斯维加斯覆灭,但造成极大的损失是在所难免了。 沈欢倒不担心这个,说到底无论他的实力成长到什么地步,依旧是小兵一个,反正这里又不是自己国家,完全可以不计较后果的破坏。 另一种可能就是,这个人影代替哈迪斯被自己给杀死。 无辜?这他妈明明是找死好么! 再说,这个混蛋死了,也比让拉斯维加斯那些无辜的人死去要好得多。 “卧槽!”这个时候,人影似乎也意识到自己成为了某个强大神通的目标,想要逃跑时却发现,以自己的能力,竟然没办法从对方的神通中跑出去。 “妈了个鸡。”人影骂了一声,快速调动体内的灵气,拳头发出的光芒足以抗衡镇山河所发出的光芒,“吃老子一记黄鳝极霸拳!” “轰——” 爆炸声只在响起的瞬间出现,至于之后则像是身处真空状态下的耳鸣一般,除了嗡嗡嗡之类的烦人声响。 从轰鸣中走出以后,沈欢看着眼前的场景大松了口气。 还好,因为对方实力也不差的原因,结果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夸张,只是将“平地”的范围扩大了两三倍而已。 至于那个人影…… “我的热法克!哦谢特!萨啦吧碧池!” 对方正在抱着自己扭曲到不成样子的右臂大骂着,可骂到一半却忽然愣住了。 本来准备还骂的沈欢也愣住了。 “卧槽!欢子?!怎么会是你这个傻哔?” “等一下。”楚歌抬起左手说道:“你不在华夏好好的待着,来这里干什么?” “干雷妹啊!”沈欢心中也是有一千万句妈卖批,但这个情况并不是很适宜说出来,“算了,还是先用丹药帮你医治一下胳膊吧。” “算了你那点丹药对我是没有用处的。”楚歌说着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个乌漆墨黑的丸子,扔进了自己嘴里。 没过多久,他的手臂便在一阵噼噼啪啪之中恢复了原状。 “你怎么会在这里?” 两人又是同时问出了相同的问题。 “算了,待会儿再问,先让我处理一个到处让老子背黑锅的傻哔再说。”楚歌说着,就降落在了地上,沈欢自然也是一样。 楚歌一下子抓起深坑里的哈迪斯就是一顿胖揍,嘴里更是污言秽语一大堆,就差把海蒂斯祖宗十八代的祖宗十八代给骂个遍了。 “让你麻痹的让老子背黑锅!老子的名号也是你能够冒充的?曹尼玛的,穿着一身非主流斗篷,老子的品味有你这么差么!” “你上身西装,下身大裤衩,外加人字拖的,就别提什么品味了,真不知道秦韵学姐平时是怎么打扮你的。”沈欢无语道:“我说可以了啊,别再继续了,在继续下去就出人命了。” 沈欢倒不是夸张,哈迪斯本来就被他打的快要半死了,按照楚歌这个打法,估计要不了多久,对方就要一名误会,去当真的冥王了。 谁知道这个时候,被揍的哈迪斯反而开口了,“放弃吧人类,我是不死之身,你是打不死——” “啪——” 楚歌又是一顿啪啪啪,到处都是骨头碎裂的声音,“尼玛长得这么丑,身上连一点肉都没有也敢冒充我!” “好了,停手吧,你还是先对我说说,到底发生额了什么事情吧。”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楚歌的气也撒的差不多了,拿出了一根香烟点燃,说道:“你还记得之前我给你留电话号码的事情吧?” “啊,记得。” “当时我不是跟你说,我在查某件事情的真相吗?” “嗯。”当初沈欢还曾经想过,楚歌所说的真想,是不是就是当初异时间轴楚歌所说的真相,现在见楚歌要说出来,心里面其实还是有那么点小激动的。 楚歌指着地上被打得快要下去斗地主的哈迪斯说道:“我就是再查这件事!” “什么?” “简单跟你说一下吧,我成为无色之王以后,为了弘扬无色之王的名声,顺便将一些竞争对手干掉,从屠道者身上找了一些灵感,搞了一出死亡邀请函的戏码。” 楚歌在干掉那些对手以后,便打算收手,毕竟光是自有之岛上面的事情都没有解决完毕,他也没心思继续扩大版图和威望。 可是当他有一天去找一位王者合作的时候,那位王者却被杀了,巧的是,他刚到就被那位王者的侍从看到,从而引发了他杀掉那位王者的误会。 楚歌什么性格沈欢很清楚,他并没有否认,并且直接将那位王者给收编了。 毕竟他需要钱来发展,而那位王者恰巧十分有钱。 之后又发生了一系列相同的事情,有人杀王者,他这个无色之王背锅,就算是没有去,因为之前的规律,也会被认为是他杀的。 好、好狗血的剧情…… “为了找到那个家伙,我追踪了两次,可是都失败了,这一次好不容易逮到这个混蛋了。”楚歌看着地上的哈迪斯眼中简直就要喷出火焰了,“现在老子就杀了他,终结老子的黑锅之旅!” “喂,等一下,他背后的势力,可是西方世界传说中唯一的神,就算要杀他也——” 不得沈欢把话说完,楚歌的面色猛的一变,阴沉道:“你是说……战神阿瑞斯么?” 第1561章这可能只是一个误会 沈欢愣了一下,他没有想到楚歌在听到阿瑞斯这个名字以后,会是这样的表现,“你认识他?” “不认识。” “那你……”沈欢就闹不明白了,既然不认识对方,楚歌何必摆出这一幅苦大仇深的模样。 楚歌一本正经的说道:“我仔细想了想,我好想打不过阿瑞斯那个家伙。” “咳咳——”沈欢被这话呛得不轻,“你就不能想一些好的?” “我的脾气你还不了解?”楚歌没好气的说道:“有恩必报,有仇的十倍奉还,既然这个死神是阿瑞斯的手下,那么我想要报仇,就难免要和他一战,在这种情况下,我当然的好好考虑一下这个问题了。” 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阿瑞斯这个名字我也听说过不少次,人们大多都会把他和咱们华夏爱的天尊,也即是夏天之前的转世作比较。” “我知道他很强。”楚歌无奈的叹了口气,他这阵子一直待在花旗,阿瑞斯的大名早就听说过了,并且他手里的资料和一般人相比,要详细很多。 “那你还想着报仇?” “我靠!怎么不想,要是你媳妇被人上了,难道你会因为打不过对方就不打了?” 楚歌这话说出来是相当的令人恶心,也是网络上一些喷子惯用的套路。 好在沈欢当初在网民嘴里挨喷过不少次,表情瞬间变得惊讶无比,“难道秦韵学姐被阿瑞斯给——” “滚!你说什么呢!” 沈欢一脸无辜的耸了耸肩,“是你先恶心我的。” “我那是打个比喻。” “那你就不能换个方式?” “我文化低你又不是不知道。” “哈——哈哈哈哈——”就在两人像唠家常一般对骂的时候,躺在地上的哈迪斯忽然大笑了起来,“放弃吧,阿瑞斯大人的强大超乎你们的想象,别说一个人,就算是你们两个人一起上也不是他的对手!” 沈欢忽然间发现,自己刚才不应该阻止楚歌的,因为这个家伙实在是太欠扁了,都他妈什么时候,还在这儿跟他们两个人装逼,一点都看不清楚现实是一个什么状况。 “妈的,给我老子闭嘴!”楚歌直接一脚踩在了对方脸上。 沈欢可以肯定,楚歌的这一脚,没有任何侮辱的意思,因为如果只是侮辱的话,绝对不会用处能把对方头盖骨都踩碎的力量。 “咳咳——”哈迪斯还在嘴硬,“神是不会死的,人类,你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虔诚的跪在地上,等待本神的原谅,不然你很快就会得到什么叫做神的愤怒。” “神你妈了个逼!”楚歌这一次不再是单一的进攻,而是直接踩断了对方的四肢,“来,让老子看看,什么叫做神的愤怒!” “好了。”沈欢知道楚歌是动了杀意,连忙出手阻止道:“你在继续下去,这个混蛋就死了。” “我本来就没有打算放过他。” “都说好了,你还没完了是吧?”沈欢没好气的说道:“根据你刚才的说法,其实不是人人家陷害你,而是你运气不好。” “喂,欢子,虽然咱们很久没有见了,但是你也不应该帮着一个国外的混蛋说话啊。”楚歌也是一副没好气的样子,“他的态度你也看到了,自称是神,根本就不把我们放在眼里,这种家伙简直是全人类的敌人,还有什么好说的。” “我没有帮着外人。”沈欢无奈的用手摸着额头说道:“你怎么和夏天一样,越长越回去了,现在的智商简直和傻哔没有什么两样。” 楚歌尴尬的笑了两声,“咳咳,你知道的,我原本就是靠拳头说话的人,要不然人家也不会给我一个狂少的名号,不过夏天原来可是被称为儒少的,他要是变傻哔了,就是真的傻哔了。” 顿了一下,他继续兴致盎然的问道:“夏天那傻哔现在傻哔到了什么程度,你跟我说说,也让我乐呵乐呵。” 沈欢忽然发现,自己现在的情况,和以前有些类似了。 为什么这么说? 要是有一天有人问他,用怎样一个词语来形容楚歌和夏天之间的关系,他一定会说——相爱相杀。 毕竟他们两个的关系,说朋友太浅了,说是兄弟又不像,也就欢喜冤家要准确一些。 其实沈欢曾经想过,要是不管秦韵和王紫嫣这些异性人物,让夏天和楚歌凑个cp的话,也许会是一个不错的故事。 沈欢没走神太久,毕竟现在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处理,“我刚才那么说不是偏帮谁,而是按照事实来说话。” “哈迪斯杀人的时候,有没有用你无色之王的名号?” “没有。” “你的死神邀请函,和他给那些人发送的邀请函一样吗?” “我发的是白色信纸写的,这个家伙使用黑色信纸写的。” “这不就得了么,人家完全就没有冒充你的意思。” 楚歌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哎呦卧槽,听你这么一解释,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儿……这他妈是个误会?!” “应该是误会。” 楚歌咳嗽了两声,朝着四周看了看,将手搭在沈欢的肩膀上,显得神秘兮兮的说道:“你说我要是告诉阿瑞斯,关于我揍他小弟这件事,其实是一个误会,你说他会相信我么?” “应该不会。” 虽然沈欢没有见过传说中的战神阿瑞斯,但是只要是个强者都会有一些脾气,自己的手下被打成这样,绝对不会因为一句误会就了事的。 “无论是传闻还是哈迪斯的表现,其实不难看出,这个战神和夏天转世之前的天尊是认识的,如果让夏天出面的话,或许能够解开这个误会。” “让我去求夏天?我呸!还不如让老子死在阿瑞斯那个小瘪三手里了!”楚歌说着冷笑一声,“再说,要是真打起来,谁死在谁手里还不一定呢,老子长这么大,还没试过屠神是什么滋味呢。” 沈欢一脸无语的看着楚歌说道:“你与其是yy的屠神的快感,还不如问一下哈迪斯杀那些王者的原因是什么。” “对啊。”楚歌朝着哈迪斯身上踹了一脚,“喂,你杀那些王者是为了什么?” 躺在地上的哈迪斯回答道:“是因为……” 第1562章哈迪斯屠杀众王者的秘密 “是因为……”哈迪斯正说着忽然大笑了起来,“愚蠢的凡人,身为神的我,为什么要把至高之神的事情告诉你!” “妈的!”楚歌一脚踹在了,哈迪斯的裆部,“在老子面前装逼是吧?信不信老子有一百种方法弄死你?” “呵呵,我说了身为神明的我,拥有着不死之身,你是杀不了我的,你们人类可以想象出的任何严刑逼供,对我都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哈迪斯的语气中充满了不屑,似乎在他心中,楚歌对他身体造成的伤害,根本就不是什么威胁。 沈欢观察了整个过程,先不说哈迪斯是不是真的不死之身,但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坚信自己不会死,就像是某些时期的狂信徒,恐怕就算是真的死了,他存活时的意念也不会认为自己已经死了。 除了这个以外,沈欢还观察出了一些其他东西,比如——没有痛感。 如果沈欢估计没错的话,哈迪斯是没有痛感的,如果是普通人的话,在这样的折磨下,恐怕支撑不了多久就会崩溃,但是哈迪斯明明受了很重的伤害,却好像连一根头发都没有掉过一样。 而且,哈迪斯本身就是一具骷髅,不具备痛感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当初在血族做客的时候,他也曾经听说过一些关于不死族的传闻。 这个自称为冥王的家伙,很可能就是不死族。 “你他妈——” 沈欢伸手将楚歌给拦了下来,“算了,按照现在这个情形,你就算真的杀了他,恐怕也问不出什么,他坚信着自己不死,而且浑身上下应该没有一处具备痛感,所以我们无论怎么折磨,对他都是没有作用的。” “我也发现了,但是这种感觉实在是太憋屈了。”楚歌咬牙说道:“大不了直接杀了他。” “杀了他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 “但是——” “放弃吧,东方的神仙,你们绝对不可能从我嘴中问出任何一个字的。”哈迪斯那如同火焰一般的眼睛当中,传出一阵阵的不屑。 “那你就去死吧!”楚歌说着就准备动手,从他身上的杀气来看,并不是在开玩笑。 沈欢再次将楚歌给拦了一下,一脸玩味的看着哈迪斯问道:“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你刚刚好像说,不管怎样我都没有办法从你嘴里问出一个字对吧?” “没错,以你的力量根本不可能——” “魅惑!” 就在这时,沈欢忽然开启了天眼。 “眼睛变了?”哈迪斯先是嘀咕了一声,然后脸色立马变得惊慌起来,“不对,不光是眼睛发生了变化,这是幻术?!” 不可以看他的眼睛,这是哈迪斯的第一反应,并且他也在第一时间闭上了眼睛。 可惜,这对沈欢的魅惑来说,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哈迪斯对吧?身为希望神明的你,有听说过心眼吗?” “心眼?”哈迪斯皱了下眉头,“东方的神仙,你没必要用话语来分散的我的注意力,我是不会睁开眼睛看你的,并且——” 哈迪斯正说着,忽然不说话了,整个人仿佛失去了灵魂一般,火焰眼睛也开始一明一暗,好像随时都会熄灭。 “你对他做了什么?” “用了一些简单的魂术。” 楚歌上下打量了一下沈欢,“你小子现在还会魂修了?” “并没有,只是天眼的一些天赋力量罢了。” 沈欢的境界比之以前强大了太多,天眼的能力也随之增强,而且因为实力的因素,他已经很久没有运用过除龙威以外的其他能力了。 魅惑,是沈欢天眼异变以后,获得第一份异变天赋,按理说一般天赋是不会成长的,可是沈欢的天眼从第一次异变开始,便已经脱离了某些法则的范畴。 “呃……”楚歌等了半天也不见哈迪斯有任何的动作,脸上的表情忍不住起了变化,“我说你对这个骷髅头究竟做了什么手脚?” “我试图通过幻术引导,从而找出他最恐惧的东西。”沈欢淡定的说道:“所谓严刑逼供,依靠的不过是人类本身对于死亡和疼痛的恐惧而已,只要能够找到令他恐惧的东西,我们就可以从他嘴里套出有用的消息。” “那你找到了吗?” “目前还没有。”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有人在他脑海中设置了防线,我必须先突破才可以。” “所以说,你的幻术根本就还没有开始引导对吧?” “可以这么说。” “……” 十分钟过去了,楚歌见还没有结果,只好无奈的说道:“喂,欢子咱们聊聊天吧。” “好啊。” “你能换个回答吗?” “聊什么?” “女人?” “我不感兴趣。” “滚,在我面前你就没有必要装逼了吧。” 沈欢白了楚歌一眼,“请不要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和你一样好么。” “老子怎么了?” “人形自我安慰器。” “你——” 两人这边正说着,哈迪斯双眸的火焰猛然暴涨起来。 楚歌吓得急忙闪躲到一旁,经验告诉他那火焰可不是什么好招惹的东西。 “ok,成功了。”沈欢打了一个响指,等到火焰相对稳定以后,沈欢开口问道:“哈迪斯,告诉我,你为何要杀那些王者?” “因为那是您下达的命令。”本来就毫无感情的声音,因为魅惑的控制,变得更加无情,听上去就像是机械合成的声音。 “这是……” “经过一番筛选以后,得出答案,哈迪斯唯一惧怕的人就是阿瑞斯,所以我利用魅惑给他造成我就是阿瑞斯的幻觉,从而找到了突破口,不过他的意志十分强大,依旧保留有本身的一些念想,所以现在在他看来,我就是阿瑞斯。”沈欢向楚歌解释了一下,然后继续问道:“我为什么要给你下达这样的命令。” “您的话就是神谕,我等不能违抗,所以——” 沈欢打断了哈迪斯的话,“我现在想要知道的是,让你做出这样事情的原因。” “因为……因为……因为……”哈迪斯仿佛陷入了某种循环当中,就在楚歌忍不住踹其脑袋,想看看到底是不是卡壳的时候,他忽然恢复了正常,“因为那是神后的愿望。” “神后?” “是的,神后赫拉……” 第1563章次元魔石 赫拉(hera),古希腊神话中的天后、奥林匹斯众神中地位及权力为最高的女神,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诸神之主——宙斯唯一的合法妻子,掌管婚姻和生育,捍卫家庭。 这是沈欢在听到神后赫拉这个称呼以后,第一时间在脑海中闪过的念头。 说实话,沈欢对于希腊神话的了解,全都都源于年少时在牛大宝家看得一部动画片,具体名字他忘记了,之所以仍旧可以记得,是因为那是生活在乡下的沈欢唯一可以接触到的,除捉鱼、找榆钳(锹甲)外的娱乐项目。 以及当时牛大宝许下要和宙斯一样到处留情,生下一大堆牛逼孩子的愿望。 但是赫拉的称为是天后,并非神后。 不过按照哈迪斯的说法,众神之主被称为神王的家伙是阿瑞斯,而不是所谓的宙斯。 由此就可以看出……哈迪斯所描绘的希腊神话体系完全是混乱的。 至少沈欢可以肯定,无论是西方神话还是东方神话,都是人类历史上的智慧结晶,相比一个自称为哈迪斯的异能修炼者,要可信的多。 而且从始至终,沈欢都不相信有什么神明的存在,因为按照他的经历早就得出了一个答案——无论是造物主,还是所谓的神明一类,都只是强者的代号而已,如果有一天你达到了他们一样的高度,亦或是超越了他们,你也将会成为“神”。 所以经过一番思考以后,沈欢得出的结果是,所谓的神后赫拉,应该是阿瑞斯的恋人或者是伴侣一类的角色,只不过是占用了阿瑞斯这个名字罢了。 “赫拉是什么人?” “赫拉是神后,除却阿瑞斯大人以外,拥有最大权力的神明。” 沈欢感觉自己有些白问了,“赫拉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赫拉大人她……她是……”哈迪斯思考了半天说道:“几个月前,阿瑞斯大人带着赫拉大人出现在众神面前,然后宣布她就是阿瑞斯大人的妻子,神后赫拉。” “在几个之前呢?” “没有任何印象。” “那你又是何时成为哈迪斯的呢?” 哈迪斯摇了摇头,“我从沉睡中苏醒,是阿瑞斯大人告诉了我的名字。” “除了你和阿瑞斯以外,诸神还有几位?” “雷神宙斯、神后赫拉、海神波塞冬、太阳神阿波罗、火神赫菲斯托斯、死神塔纳托斯。”哈迪斯沉思了一会儿,“还一位神明,我从来没有见过,只听阿瑞斯大人曾经提起过一次,好像叫做……混沌卡欧斯·楚。” “卡欧斯·楚……”沈欢眉头挑动了一下,“我说楚歌,这个在希腊神话中被视为最古老的原始神,一切起源的家伙,该不会就是在说你吧?” “我?”楚歌先是指了指自己,然后没好气的说道:“我可是从来没有和这些自称为神明的家伙打过交道的。” “我是说你的前世,你的前前世被称为逆天邪剑,而前世则是什么混沌圣人之类的。”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楚歌拍了拍自己的脑袋,“不知道是不是魂觉出现了问题,我的记忆一直处于混乱的状态。” “好吧我忘记了,比起夏天和我来说,你才是那个开挂最强的,按照雪歌的说法,现在的你,应该是第十二次转世了。”沈欢深吸了口气,他觉得自己去询问楚歌的前世究竟有哪些,简直就是一种脑残行为,在简单的懊恼过后,他继续问道:“现在这些神明在哪里?” “全都在神殿当中。” “神殿在哪里?” “天上。” 沈欢有些无语,因为掌控的不够彻底,他现在有种第一次使用魅惑的感觉,如果不问到正点上,简直一切都是白问,“在哪里的天上。” “太平洋的上空,因此神殿又被人称为天空之城。” 天空之城? 这是多少人的幻想啊,也是现代人类努力的方向,毕竟按照人类现在的繁衍速度和老龄化的加重,土地的面积不够用,只是迟早的问题了。 “我楚歌虽然文化不是很高,但是也知道卫星这种东西,如果太平洋的上空有一座城堡的话,早就被曝光了好么!”楚歌没好气的吐槽道:“我们的神话故事里,天上还有天庭呢,现在人都飞出外天空了,还没见所谓的天庭在哪里。” “阿瑞斯大人,布置了次元魔法阵,人类是看不到的,那些飞行的铁鸟也不可能碰撞到。” “进入神殿的办法是什么?” “德曼吹因给特,黑德考尔日罗德,欧本,阿瑞斯。” 听完以后,沈欢整个人都是懵逼的,“你说啥? “德曼吹因——” “我问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沈欢直接打断了哈迪斯,只是听一遍他都够受了,何况是再听一遍。 “这是打开神殿大门的咒语。”哈迪斯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只要吟唱出这个咒语,神殿的大门就会被打开。” 让自己去吟唱那些咒语?沈欢是天才没错,可他不是全能天才,至少在语言天赋方面,他能够熟练运用的就只有两种语言,一种是长乐村的家乡话,还有一种就是京腔普通话。 花旗语?他是会说没错,可在外国人听起来,就像是华夏人听他们说汉语一样,蹩脚得很。 至于刚才哈迪斯所说的那些咒语,他更是一脸的懵逼,如果他了解没错的话,咒语这种东西,只要有一个音节不准,就会变得没有效果。 向东瀛动漫中,那种随便大喊一声“qq牛里脊肉”就等于急急如律令的情节,就别提有多瞎掰了。 “除去咒语以外,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有。”哈迪斯开口道:“一种是和我一样的神明,另一种是携带次元魔石。” “次元魔石?” “就是这个。”哈迪斯手中多出了一块黑色的石头,“每个神明都有一一块,除却颜色不同,他们的功能都是相同的。” “这个东西……”沈欢越看越熟悉,忽然想起,“这他妈不就是那个白色怪物身上的黑色晶石么!” 沈欢拿过石头看了看,“不对,这个石头的档次好像要比黑色晶石低很多……” “有这个就可以了吗?”楚歌夺走了沈欢手里的石头,“正面,我干不过那个叫阿瑞斯的家伙,但如果偷袭的话……” 沈欢朝着楚歌的脑袋上敲了一下,“你会死的更惨,没听到这个家伙刚才说什么吗?除了阿瑞斯和赫拉,神殿里面至少还有五个个和他同等实力的存在。” “也是,反正是个误会,我也没必要找对方报仇,可是……”楚歌正说着,看向了魅惑状态的哈迪斯,“我打这个家伙的事情可不是误会了。” “你想——” “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了他!” 第1564章就算没误会,也会成为敌人! 沈欢看着楚歌半天没有说话,良久以后才说道:“你是认真的?” 楚歌一本正经的看着沈欢说道:“你觉得我是在开玩笑吗?目前这个情况也只有这个办法了。” “阿瑞斯那个家伙我没有见过,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的实力肯定比我强。”楚歌虽然自大,但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阿瑞斯的强大在整个西方世界都是出了名的,不光是官方的世界观当中,就连地下世界也是如此,可以这么说,阿瑞斯的地位就像是华夏天尊一样,单是一个名字,就可以让不少人望而止步。 阿瑞斯肯定是打不过的,但是如果不解决了哈迪斯,他回去以后肯定会汇报任务失败的原因,那么到了这个时候,双方肯定是会结仇的。 之前是误会没错,可是在楚歌出手的刹那,便绝对不是误会了。 所以除了解决掉哈迪斯,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已经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你还记不记得我刚刚说过的话。” “什么话?” 沈欢刚才说过的话太多,楚歌一时之间也想不出,沈欢现在想要表达的究竟是那一句话。 “我刚才尝试用魅惑的时候,发现哈迪斯的精神上有一层保护的东西。” “我知道。”楚歌正说着,眼中忽然一亮,“你该不会是想说,那个禁制其实就是阿瑞斯留下来的吧?” 沈欢先是点了点头,但紧接着又摇了摇头,“关于这一点我没有办法保证,但是这种可能性十分巨大,也就是说,你在击杀哈迪斯的瞬间,在太平洋上空的阿瑞斯很可能会在第一时间收到哈迪斯被杀的消息。” 若事情真的像是沈欢说道那么麻烦,那么事情的严重程度就可想而知了。 沈欢和楚歌一样,没有见过阿瑞斯,但是他却和哈迪斯交过手,知道哈迪斯的到底有多少水。 既然哈迪斯号称沈欢和楚歌两个人加起来都不是阿瑞斯的对手,那么结果基本上就是肯定的了。 沈欢对于天尊的轻视,是源于对夏天的了解,虽说是轻视,但事实上沈欢可不会将天尊当做和自己是同等级的对手,毕竟从多方获得的消息来看,天尊的强大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期。 单凭夏天在世,灭道者便不敢轻易妄为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天尊这个角色到底有多么的强大。 通过这样的对比,稍微动脑经想一下,就可以知道,仅次于天尊的阿瑞斯又是何等的强大。 “有禁制的话,最多知道哈迪斯被杀了,就算那个阿瑞斯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想到是我们做的吧?”楚歌还是想要解决掉哈迪斯,在他看来,这才是最完美的办法。 就像沈欢说的那样,虽然这样的开始是因为一个误会,可是以阿瑞斯的脾气,绝对不会因为一句误会就让这件事儿简单的了结掉。 “那如果阿瑞斯可以获得哈迪斯生前的一些记忆呢?”沈欢反问道。 楚歌皱着眉头说道:“你说的这种方法不是没有,但是和我刚才说的一样,最多是通过尸体,或是哈迪斯死亡后会将临死前的记忆传送回去,只要我们不留尸体,并且在杀哈迪斯的时候,不要被对方看到,就可以解决了。” “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这个哈迪斯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楚歌毫不犹豫的回答道:“为了击杀赌王老查理。” “那我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楚歌这一次回答的就比较缓慢了,因为他真的不知道沈欢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对啊,你怎么在这儿啊,我一开始的时候就问过你这个问题了。” “因为老查理来寻求我的保护。” “我靠!”楚歌终于意识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沈欢叹了口气,“所以,哈迪斯一旦死亡,阿瑞斯就算不是自己亲自出来,也会派其他神级高手来处理这件事情,到时候肯定会通过老查理查到我的头上。” “如果是阿瑞斯本尊出马,我死亡的几率应该是在八成以上,如果是他的手下出马,我的胜率则十分巨大,你说到时候我究竟是杀了对方呢,还是眼睁睁的看着对方刚把我杀死?我肯定会选择前者,但一旦杀了那个人,就代表我们和阿瑞斯之间的恩怨越来越大。” 楚歌想了想,“那你看这样如何,我们把所有知情人都杀了!包括老查理这些人!” “你这个想法也太狠辣了吧?”沈欢无语道:“你知道我的性格,要我做这种事情,好不如让我去阿瑞斯的手里送死。” 楚歌当然知道沈欢是什么性格,他刚才那么说,也只是为了缓解一下气氛。 “不管怎么说,我们现在和阿瑞斯的梁子其实已经结下了。”楚歌射你下了口气,“要么就按照我原本说的那样,拿着这个叫做次元魔石的东西,去神殿偷袭阿瑞斯!” 如果是偷袭的话,楚歌还是有一定的把握能够击杀阿瑞斯的。 “先别着急,事情可能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麻烦。”沈欢顿了一下,转而看向了地下的冥王哈迪斯,“我说哈迪斯先生,我们刚才的对话你应该也听到了,事实上我们之间仅仅是有些小误会而已。” 楚歌算是看明白了,沈欢绕了半天,最终该是决定以和解的方式来解决这件事情。 但是地上的哈迪斯却没有任何的反应,沈欢这才想起来,哈迪斯还处于魅惑的状态当中。 解开魅惑以后,沈欢将双方之间的误会解释了一下,“所以说,这些都是误会,你明白吗哈迪斯先生?” “你想要和解?” “看来哈迪斯先生也是一个聪明人。”沈欢稍微松了一口。 “这是不可能的。”哈迪斯斩钉截铁的说道。 楚歌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你他妈——” “别着急。”沈欢示意楚歌冷静一些,然后说道:“哈迪斯先生,我能问一下为什么吗?” “因为——”哈迪斯将视线转移到了楚歌身上,“就算我们之间没有误会,最终也会成为敌人!” 第1565章都学会抢着装逼了 沈欢一听这话,瞬间皱起了眉头,“不知道哈迪斯先生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你和他啰嗦那么多干嘛。”楚歌用舌头舔了一下下唇,骂骂咧咧的说道:“老子算是明白了,这傻哔就是一个小心眼,我——” “楚歌!”沈欢呵斥了一声,现在他们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麻烦,而不是为了构造更多的麻烦,要是楚歌再这么说下去,这个误会可能就真的解不开了。 “哈迪斯先生,请您说说为什么,也好让我心里面有个底子,不是吗?” 事到如今,沈欢认为,哈迪斯只不过是在说气话,要说现在的人,哪里还没有个小心眼的破毛病,不说别人,就说沈欢和楚歌他们两个,都是典型的小心眼患者。 能用拳头解决的事情,绝对不叨逼叨,沈欢当然想要这么做,可是阿瑞斯是一个可以比肩天尊的存在……怕倒是算不上,只是沈欢不想招惹出这么大的麻烦。 要真算起来,连神罚都没有怕过的沈欢,有怎么怕阿瑞斯这样一个银河星域里的强者。 “即便没有误会我们依旧还会成为敌人。” 哈迪斯重复了之前的话,似乎并没有向沈欢解释太多的念头。 沈欢也不着急,继续心平气和的说道:“凡事总要有个理由吧?” “因为我的任务就是击杀王者,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身边的这个人,就是王者之一吧。”哈迪斯眼睛紧紧地盯着楚歌说道。 楚歌一听这话再也没办法冷静,“卧槽尼麻痹的,欢子这他妈可不算是误会了,明摆着是我们不找他麻烦,他们也会找老子的麻烦。” 关于哈迪斯为什么会对王者们下手,之前在魅惑的时候已经得到了答案。 按照这个说法来看,双方成为敌人还真是迟早的事情。 “也就是说无论如何,我们之间都会有一场大战对吧?” “理论上这样讲是没有错的。” “你为什么要击杀王者?”沈欢再次问了一下,他很想看看,在清醒状态下的哈迪斯会怎么回答自己的这个为题。 哈迪斯冷哼一声,“神的意志,又岂是你们这种凡人可以理解的。” “曹尼玛的——”楚歌说着,就准备动手,可是他这边还没来得及动手,沈欢便直接用真好使那很将哈迪斯砸进了地面。 “曹尼玛的!”沈欢一边骂一边砸,根本没有任何停止的意思。 地面被沈欢凝结了灵气,足以抗衡镇山河的威力,这倒不是为了保护哈迪斯,而是到了他们这个境界,即便是人被砸到地里面,也不会受到多大的伤害。 现在就不同了,镇山河的每一下,就是实打实的砸在了哈迪斯身上。 哈迪斯是神明没错,可是镇山河在吸收n多的兽魂以后,已经晋级成了绝顶神器,可以这么说,就算有一天沈欢身上半点灵气都没有了,轮着镇山河,也可以轻松的把逐日境的高手给瞬间秒杀。 若是神兵只是一个称号的话,哪里会有那么多高手去争夺,墨班更不会耗费一生经历,去打造一个只有虚名的东西。 打个比方,一般的兵器,最多能够给神通增加零点几倍的威力,稍微一点的就是一倍或者两倍,到了神兵的层次,一般都是三倍以上,而镇山河则发挥到了极致,可以将神通的威力九倍之多。 这还只是镇山河等钝器之类神兵的计算方式,如果换成寒魄这种兵器,不光可以提升神通的威力,本身的锋利程度就足以让人称道了,并且自身携带有剑气,瞬发剑气这种小招式,在平时的时候看起来可能没有什么,但在高手征战当中,一道小小的剑气,就很可能成为争锋胜负的关键因素。 哈迪斯换算成道修境界的话,最多是在飞仙境中期的境界,现在他又没有反抗的能力,光靠一身骨头根本扛不住镇山河的碾压,这不没两下就直接变成了骨灰,比去火葬场什么的省事儿多了。 刚刚还叫骂的楚歌看着沈欢,变得一脸懵逼,吞了口唾沫,“我、我说欢子,你就这么把他给杀了。” “不这样做难道还有其他的办法?”沈欢反问道,说完又砸了两下,“既然这梁子迟早都要结下,还不如今天就干掉他,省的以后增添麻烦。” 楚歌看着沈欢许久没有说话,半天才开口道:“欢子,你变了。” “我怎么变了?”虽然嘴上那么说,沈欢还是觉得要做一个完全的准备,如果现在就和阿瑞斯对上,那么他获胜的几率,可能真的可能只有零点几。 但要是再给他一些时间的话,究竟谁胜谁负,就很难说清楚了。 “你学会跟我抢着装逼了,想当年你是多么的清纯。” “滚!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说这些。”沈欢没好气的说道,顺便用魂焰焚烧哈迪斯所留下的骨灰和衣物。 看着最终没有被魂焰焚烧的次元魔石,沈欢忍不住感叹道:“果然,这个石头和我当初遇到的次元魔石是一样的东西。” “这个你要不要,不要给我。”楚歌话是有询问的意思,可是行为上却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直接从地上捡起石头装进了自己的兜里。 “不用了,我已经有类似的东西了。”沈欢眼神迷离,补充道:“好像是吧……” 因为小树苗已经重塑了他的肉身,所以他也不知道,自己的体内究竟还有咩有当初融入体内的黑色晶石。 “我说欢子,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看看再说吧。”沈欢深吸了口气,他现在唯一和阿瑞斯交战的筹码就只剩下一个了,那就是自己的极限! 自从沈欢接连升级以后,他对于自己的实力究竟有多么的强大,还没有一个绝对的了解,或者说没有办法形成数据一般的东西呈现在脑海当中。 “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先离开再说吧。” 楚歌对此表示认同,所以二人没有过多的废话,直接使用瞬移的能力,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他们离开没有多久,就有一男一女两个身影出现了在了这片废墟当中,而他们站的位置,正是刚才哈迪斯死亡的位置! 第1566章老子就是无色之王 男人带着墨镜,梳着大奔头,但是发丝上却没有任何的发蜡,仿佛天生如此。 他的身材高大雄壮,但看起来一点也不笨重,可以说是最完美的v字身材,身上的西装被他绷的紧紧的。 看着什么也没有留下的地面,男人一言不发,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小零零,你该不会是感觉错了吧?”站在男人身旁的女人,似乎有些耐不住寂寞,忍不住开了口。 女人头戴草编太阳帽,脸上也挂着一个墨镜,虽然被遮掩了大部分的面容,但是从她的脸型和嘴巴来看,显然也是一个美女,一席鱼尾红色长裙,将她的身材展现的玲离尽致,就算不是倾城倾城之姿,也绝对是一个可以迷死人的小妖精。 “哈迪斯怎么说也是神殿当中数得上的高手了,实力仅次于宙斯和波塞冬,怎么会在世俗这种小地方被击杀呢?” 男人没有回答女人的问题,而是做出了自己的判断,“杀哈迪斯是东方的修真者。” “修真者?”女人先是一愣,然后说道:“小零零,我可以肯定你是搞错了,自从东方经历了道劫日以后,天尊消失,修炼体系混乱,不光是灵气缺乏,就连修炼的资源也没有多少,怎么会产生如此厉害的道修呢?” 道劫日对于道修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在东方唯一没有受到打击的职业,恐怕就只有武者了。 西方世界同属于青天之下,自然也会受到影响,不过由于阿瑞斯当初并没有跟着天尊离开,所以受到的影响要比华夏小得多。 “我也跟你一起去,咱们之间还没有分出胜负呢。” “这一次去了,还不知道能不能回来,所以你得留下来,如果我没有回来的话,天尊这个位置就暂时由你来做。” 这是阿瑞斯在地一千三百八十六十次挑战天尊失败时得到的对话。 当初若是自己跟过去的话,想必也会死在那里吧。 “如果哈迪斯真的被东方的力量杀死的话,我想最多是武者,而绝非道修。”女人正说着,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对,我在华夏的那段时间,曾经碰到了一个非常厉害的道修!甚至……甚至险些死在对方的手里!” 男人皱了下眉头,“对方是什么人?” “我也不知道。” “很可能是神选者……会不是夏天那个家伙。” “亲爱的小零零,你在说什么呢?” “没什么。”男人摇了摇头,“可以肯定,哈迪斯已经死了,并且是死在华夏道修的手中。” 女人见男人如此肯定,也没有继续争辩,而是一脸紧张兮兮的说道:“那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亲爱的。”男人用手抚摸着女人的秀发,“那些王者已经死了不少,你想要得到的东西也差多了,剩下的那几个王者都是以势力居多,没有多少钱财,掠杀王者的行动,我觉得可以停止了。” “没有杀死赌王老查理真是令人遗憾呢。”女人感叹了一句,显然是在表示自己心中的那份不满,不过很快她便恢复了正常,说道:“我这里是没有什么问题啦,可是……哈迪斯就这么死了,难道您一点也不伤心吗?他可是你那些手下当中,最为忠诚的存在。” “没什么,只要我再去找一个不死族,不消三个月,就又可以造出一个哈迪斯出来。” “真的?!” “如果不是这样,你认为我为什么会让哈迪斯来办这件事情?”男人说着,朝着远方看了看,“但是……杀死哈迪斯的人和当初追杀你的人,如果相同的话,这件事情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我就知道,亲爱的小零零是最疼爱我了呢!”说着,女人便亲了男人一口,样子十分可爱。 光是让旁观者,都忍不住有种上前将其蹂躏的冲动。 男人倒显得很淡定,“走吧,去南非一趟,那里的钻石大王,最近似乎搞出了一件不得了的宝贝。”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就算是我们像是第八十六天的礼物吧。” “小零零,你真是太好了。” 两人甜蜜的诉说着情话,话音未落,人却是已经不见了,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 沈欢和楚歌离开以后,就联系上了宋可馨,他们现在正在格林开的火烈鸟酒店。 当时宋可馨离开的时候,也带着格林一同离开了,老查理也在酒店当中,在哈迪斯袭来的第一时间,宋可馨便让他和安娜先离开了。 “道尊大人,无色之王——” “你叫我干嘛?”一旁正在和安娜眉来眼去的楚歌听到有人喊自己,下意识的做出了回答。 “啊?”老查理愣了一下,显然没有明白楚歌这话究竟蕴含了怎样的信息。 和老查理不同,楚歌一眼就看出了对方的身份,对于这种商业型的王者,楚歌向来不怎么尊重,“我说你喊老子干嘛。” “你、你是无色之王?” “长得不像吗?” “不、不是的,无色之王不应该是那位黑色斗篷——” 宋可馨有些看不下去了,开口道:“老查理,我和你说过了,刚开始来杀你的人,并不是无色之王,现在你眼前的这位才是。” “噗通——” 一听这话,老查理脸色苍白,吓得直接跌坐在地。 本来他听到黑斗篷已经被沈欢杀死的时候,那是激动无比,可没想到弄了半天,反而是自己白高兴了。 “沈道尊,您不是说——” 沈欢只好将事情解说了一遍,但是他没有说之前的那些王者不是楚歌杀得,虽说这是一个误会,但这个误会在带来一些坏处的同时,也给楚歌带去了一些好处,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还是好处要多一些。 再说以老查理和自己的关系,沈欢也没必要和他说的太明白,最后只说了一句楚歌和自己是朋友,就把老查理给打发了。 至于和安娜之间的赌约……说实话,现在沈欢可没有心思去想那些。 目前最主要的就是怎么面对阿瑞斯的报复。 就在沈欢准备和宋可馨等人好好议论一下的时候,他却仿佛想起了什么惊悚的事情,猛地一下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糟了!” 第1567章神农药田全毁了! “你一惊一乍的搞什么呢!” 楚歌被沈欢的行为吓了一跳,回过神以后,第一时间对沈欢的这种傻哔行为进行吐槽。 沈欢却仍旧是一脸紧张,“完了完了!” “完你妹啊!”楚歌也意识到事情似乎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连忙问道:“你倒是说到底怎么回事儿啊,你要是说出来,咱们大家也好帮你这个忙啊!” 沈欢一脸苦逼道:“你帮不了!” “嘿,我就不信了,除了课本上的事儿,我还有哪件事儿是帮不了你的。”楚歌的脾气也上来了。 沈欢摆手道:“在没搞清楚事情之前你先别说话成不?” “你说。”楚歌重新坐到了沙发上,“我听着。” “你知道伴生小仙界吗?” “那是什么东西?” “所以,我们之间根本没得聊。”沈欢说着便朝着酒店的厕所跑去。 楚歌想要跟上去看看,毕竟他担心沈欢这边会出现什么状况。 可是他没有走两步,就被宋可馨给拦了下来,“你还当他是以前的沈欢吗?现如今,确实有很多事情是你帮不上忙的了。” “对了!”楚歌看着宋可馨忽然想起了某些事情,“忘了告诉你一件大事儿。” “你们杀死阿瑞斯手下这件事还不够大吗?”宋可馨想不到还有什么事情,能够比这件事情还要严重。 “当然有!”楚歌认真道:“刚才我忘了说了,就算我们不结下梁子,那个阿瑞斯也会派人来干掉我们,他的目的好像是干掉所有的王者!” 楚歌说着,打量了一下宋可馨,“虽然有些无法相信,但你就是杀手之王对吧?” 宋可馨皱眉道:“按照我对阿瑞斯的了解,他并不是这样的人。” “你认识阿瑞斯?” “嗯。”宋可馨点了点头,“在他成为战神之前,是我们杀手界的杀神,代号zero。” 楚歌扳了扳指头,“不对啊,就算他是杀神,和你之前也应该没啥关系啊,根据自由之岛上面的记载,zero成为杀神时期,sr的领导人是sr本人,并不是你啊。” “我从我姐姐那里听说过,你有意见吗?”宋可馨没好气的说道;“没想到又过了一世,你还是像以前那么讨厌。” “你说谁讨厌?”楚歌本来就被沈欢的事儿,搞得郁闷无比,现在和宋可馨聊天,又到处碰刺,他心里别踢有多么郁闷了。 一旁的幻影似乎看出楚歌要动手,直接拿出了小铁片,“你想做什么?” “我还想问你想做什呢!” 宋可馨见状,皱眉皱了半天,开口道:“楚歌,难道你还没有发现吗?” “发现什么?”楚歌顿了一下,说道:“我说女人,你别给我绕弯子,我——” “你身上的戾气越来越重了。”宋可馨认真道:“不管是逆天邪剑,还是混沌圣主,他们给我的感觉都是嚣张,但是那种嚣张是令人敬佩的嚣张,因为他有嚣张的资格,而现在的你……不觉得像是一只疯狗吗?” “你说谁是疯狗!”楚歌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如果说之前是开玩笑,那么现在的他,就十分的认真了。 与此同时,他原本清澈的眼眸,变得浑浊起来,散发着一股微弱的猩红色光芒。 “果然如此……”宋可馨叹了口气,“我现在没时间和你争论,待会儿等欢子出来,让他给你解释吧。” 楚歌似乎没有停战的意思,恰恰相反,他现在战意盎然,似乎随时都有出手的可能。 一旁的幻影也在战斗状态当中,只要楚歌敢出手,他就敢杀了对方。 王者又如何?在神级强者的眼中,王者是一方霸主没错,但也仅仅是普通人眼中的霸主罢了。 在说沈欢,他进入厕所以后,直接将神识潜入了小世界当中。 “妈的!果然是者样!” 看着满目疮痍的小仙界,沈欢简直有骂娘的冲动。 神农石所创造出的田地上,到处都是噬天蚁,只不过这些噬天蚁全都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好像死了一般。 但沈欢知道,这些噬天蚁绝对没有死,准确来说,它们不仅没有死,并且活得不知道有多滋润。 它们之所以趴在地上不起来,完全是因为体内的能量太大,陷入了类似冬眠的状态,除非日体内的能量消化完了,或者进化成更高级的噬天蚁才会清醒过来。 当初沈欢将噬天蚁收入小世界当中以后,按照原本的打算,是过一会儿就放出去,可一时疏忽给忘记,导致整片神农田都毁于一旦。 按理说,沈欢是赚了。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只要这些噬天蚁成功进化,就会成为沈欢的一大杀器,不说神挡杀神,但这些噬天蚁绝对会成为奇兵。 这密密麻麻的一片,倾巢而出的话,想必弄死一两个飞仙境初期的强者还是没有问题的,就算姚步思他们,也可以毒死他们。 可现在问题是——沈欢根本就不懂得驭虫之术。 要是母虫还在的话,那还容易一些,在《药王经》蛇虫毒物篇当中,就有着记载。 但母虫早就被沈欢给一脚踩死了! 所以,现在这个情况,基本上等于,沈欢在小仙界养了一群毫无用处的大爷,把他们弄出来,能不能弄死敌人不说,搞不好一个不小心,就把自己给坑了。 要光这样也就算了,那些灵药基本上全他妈毁了。 是,灵药可以再培养,可培养他们是需要灵气和时间的啊。 这就好比沈欢好不容易堆了一座金山,被一群臭不要脸的人给抢光了,只留下三两个金元宝作为翻身的资本。 沈欢现在光骂娘,已经是一种基友素质的表现了。 “狐狸精,你怎么不通知我一声!”沈欢大喊了一声,可房子里并没有人回应,走进去一看,苏璃正躺在穿上睡懒觉。 “狐狸精,还睡呢,你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沈欢走到苏璃身边,没好气的说道。 可躺在床上的苏璃没有任何反应。 “你别给我装死,你要在装死,我就可就对你使用阴阳调和大法了啊!”沈欢准备吓唬吓唬苏璃,可这光吓唬也不管用了。 面对这个情况,沈欢唯有无奈的叹息,就在他准备捡起地上的被子,给苏璃盖在身上的时候,忽然发现,苏璃似乎并不是在睡觉,而是……昏厥了过去! 第1568章苏璃尾魂的靠山是魔族?! “难道是中了噬天蚁的毒?!” 沈欢的神情开始紧张起来,如果是没有进化过的噬天蚁,他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解毒,但如果是进化过的—— 神农药田内的药物全都是灵药,并且还有不少,是被催化到千年材质的灵药,这些灵药比说全部被吃光,普通人只是闻一闻药的香味就可以延年益寿,要是整株服下,就算是身体强壮的人,也会经不住大补,七窍流血而死。 可是这样的药物,却被噬天蚁吞噬了上千株,一旦进化或是发生异变,就真的成了“噬天”蚁了。 谁也不知道,在服下这些灵药以后,噬天蚁会变成什么样子。 “还好……”在把过脉以后,沈欢大松了口气,因为苏璃并不是中了毒,而是单纯的昏迷过去。 通过灵气的温养,苏璃很快便醒了过来。 “小欢子?你进来干什么?” “在我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你还是先回答我的问题吧。”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你为什么会昏过去?” “不知道。”苏璃摇了摇头,“我进来以后,原本只是打算休息一小会儿,可是很快就感觉到自己体内的某种力量,正在快速的流逝,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就昏迷了过去。” “所以说,你也不知道,自己这个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苏璃反问道:“你不是医生吗?难道找不出原因?” 沈欢愣了一下,有些无语的说道:“我是中医没错,可不是什么茅山捉鬼人啊,你们阴魂的事儿,我哪里弄得清楚。” “好了,看在你是关心姐姐的分子上,姐姐我呢就不和你计较了。”苏璃表现的十分大度,她正说着柳眉忽然一皱,表情看起来十分痛苦。 原本准备打趣几声的沈欢,看到这个情况,也没有了任何开玩笑的心思,“你怎么了?” “不知道,我、我只是觉得有些头晕,很晕——” 沈欢不敢迟疑,连忙用灵气辅佐,调和苏璃的身体状况,但是苏璃似乎并没有好转的迹象。 “该死!” 沈欢低骂一声,转而使用鬼门十三针,这是专门治疗灵魂的针法,或许会有些用处。 “没用的,我、我似乎知道……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 “怎么回事儿?”沈欢焦急道:“你只有对我说出病因,我才有解决的方式。” “好像……好像是灵魂的力量朝着某个方向在流逝。” “流逝?”沈欢想到这儿,连忙开启了天眼,这一开就看到一缕缕灵气,真够朝着门外飘去。 看到这个情况,沈欢立马跟了出去,出屋后的情形,更是令他震惊无比。 那些灵气,竟然在天空中形成一团赤红色的云彩,看上去极其耀眼。 “怎么会这样?”沈欢虽然没有搞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儿,但是他却很清楚一件事情没那就是他必须马上将这些灵魂力量送回苏璃的体内,不然以苏璃现在的情况,肯定撑不了多久。 沈欢深吸了口气,利用灵气将那团赤色云彩包裹了起来,然后立马走回屋内,将那些灵气,灌输到了苏璃的体内。 吸收灵魂力量后的苏璃,显然要清醒不少。 “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苏璃深吸了几口气,像是在缓和刚才身体虚弱的情况,“我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 “说说看。”事到如今,沈欢还是没有一点的眉目。 “应该是我那最后一条尾魂搞的鬼。” “你是说,那条产生自我灵识的那个?”沈欢对着苏璃问道。 苏璃点了点头,“我想她不仅仅是产生了灵识,恐怕还把自己当成了命魂。” “就算如此,她也只是一缕残魂,而你已经吸收了那么多的尾魂,按照道理来说,你不应该这样的啊。” 苏璃摇头道:“吸收我灵魂力量不是那条尾魂,应该是她布置了一个阵法,专门用来收集我的灵魂力量,不过还好,我一直身处你的半圣小仙界当中,所以她拿我没有一点的办法。” “也就是说,你只要在这里不出去,就不会有任何问题对吧?” “理论上是这样没错,因为伴生小仙界是一个小世界,和外面的世界没有任何关联。” “那之前为什么没有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阵法还没有布成?” “这个我也不清楚,不过我有种感觉,她就在我们附近,或者曾经在我们附近出现过。”苏璃皱眉道:“我有些开始相信你之前说过的话了。” “哪句话?” “这条尾魂背后应该是有靠山的。” 听到苏璃提起,沈欢也回想起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当时眼看就要抓到那条尾魂,那尾魂却被一只大手给救了。 “大手?!”沈欢猛然间想起了什么,“狐狸精还记得我蝴蝶谷的经历吗?就是碰到魔族的那一次。” “有印象,怎么了?” “当时那个魔族想要抓走丁香时的情况,基本上和你尾魂被抓时的情况一模一样!” 苏璃的表情也变得凝重起来,“如果这件事真的和魔族有关的话,事情就真的很难解决了。” “话说,这个魔族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应该不止是人族妖族这样的区分那么简单吧?” 虽然一直听到魔族这个词汇,但各种神话当中魔族的形象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沈欢才会有此一问。 “准确来说,在很多年以前,魔族和你们人类一样,也在人族的范畴当中,或者说,魔族本来就是人族。” “你说什么?!”沈欢显然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结果。 “你可知道巫族?” 沈欢想了想,最终还是决定用自己在记忆中的知识来回答,“盘古涅磐,清气上升而成三清,是为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通天教主;浊气下沉,集天地混沌五行成灵,是为上古巫族一派,传说化身有十二祖巫。” “你这样说也没错,准确来说,巫族是人类这个群体,第一次开始向天道自然获取力量。”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之后就爆发了部落战争,轩辕大帝战败蚩尤统一部落,自此轩辕一族自称神族,而被击败的蚩尤便被称为魔族。” “为防止战败部落的将领谋反,轩辕命人开启传送阵,将其传送到了异界,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流放。” 轩辕本人的意思是让他们死在恶劣的环境当中,可没想到九黎族将领却硬生生的活了下来。 后来不知道什么缘故,九黎族的体质和血液发生变化,在异世界自立为王,成为了真正的魔族。 “要说我那尾魂的背后是魔族,我怎么想不通,说道本质,我那尾魂最多就是一缕妖族残魂,对于魔族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地方。”苏璃满脸的不解。 就在沈欢准备做出一番推测的时候,他的半生小世界却忽然开始震动起来。 这种奇怪的情况,还是自伴生小仙界形成后第一次出现! 第1569章再犯疯魔症?! 伴生小仙界,自成一世界,沈欢自从获得小仙界以来,虽然没有仔细研究过,但是一些基本法则他还是明白的。 比如外界中除了自己以外,任何人都是不能干涉的。 并且在自己的小仙界当中,基本上扮演着的就是造物主的角色,亦或是银河星域的天尊,在这里没有人能够战胜自己。 坑爹的是,沈欢目前境界太低,出了将一些没有实体的灵魂,以及死物带来这里以外,是不可以带死人进来的。 简单来说,沈欢身为小仙界的管理者,只要他想,发生在小仙界里的任何事,他都可以知道。 小仙界摇晃的情况是第一次发生,不过要说的话,眼前这个情形用地震来形容是最正确的。 “一半伴生小仙界发生情况不外乎两种事情,第一种是增加建筑物,第二种就是小仙界主人的肉身受到了干扰。” 听到苏璃的解释,沈欢开口道:“现在小仙界内没有增加任何建筑,甚至连物质上的变化都没有,所以就只剩下第二种可能了对吧?” “这样的震动,很明显,你在外界的肉身受到了攻击。”苏璃也做出了判断,不过紧接着就开始埋怨,“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在神识全都进入小仙界的时候,一定要找个安全的地方。” “我在的地方很安全啊,宋可馨、幻影还有楚歌,他们三个全都在外面。” “外面?”宋可馨皱了下眉头,“你在哪里?” “厕所?” “算了,现在不是啰嗦的时候,你快出去看一看!”苏璃还是分得清楚轻重的,她可不想因为两人拌嘴,而导致沈欢外面的肉身死亡。 尽管以沈欢如今的实力,能够毁坏其肉身的人已经很少了。 “我知道了。”沈欢也有些担心,是不是阿瑞斯开始报复了。 就在沈欢离开的刹那,几乎已经变成废墟的药田内,一只黑金色的昆虫从土壤中钻了出来,然后犹如迅雷一般,干掉了一名正在消化能量的噬天蚁,当噬天蚁的尸体变成一堆粉末以后,它将目标对准了下一只噬天蚁…… “呸呸呸——” 沈欢的神识刚刚回到肉身当中,就不停的吐起了唾沫,双手在面前简直是摆了十八个来回。 “靠!我明明是靠墙站着,怎么会倒在马桶旁边,而且头还浸泡在马桶里!”沈欢一边吐槽着,一边对自己使用净身诀。 “轰——” 一声巨响,厕所内也开始抖动起来,震感比在小仙界中更加强烈。 在小仙界中,沈欢无法感知外界的情况,所以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是现在,究竟是什么原因产生了震荡,沈欢心中却很是清楚。 有人在外面交战! 三个人,并且每一股气息,都十分的熟悉,稍作思考以后,沈欢瞬间明白交战的三人是谁了。 “楚歌,幻影,你们再搞什么!” 事情果然不出所料,沈欢一开门,就看到了正在交战中的三人,不过很明显,即便是宋可馨和幻影联手,也不是楚歌一个人的对手。 宋可馨擦了下嘴角的血迹,半蹲在地上,眼睛紧紧的盯着楚歌,“这个家伙疯了。” “嘭——” 幻影也被楚歌一招击退……准确来说,楚歌出招本身的目的,是取走幻影的性命,但是却被幻影挡了下来。 “疯了?”沈欢闪现到两人身前,开始观察楚歌的情况,这一看不要紧,他的眉头瞬间紧缩,语气中带着惊讶道:“疯魔症?怎么可能,楚歌的疯魔症,明明已经被我医治好了啊。” 从楚歌的形象来看,和之前的疯魔症十分相似,之所以说是相似,而不是说完全一样,是因为楚歌此时的状态,并不完全和当初在燕京发病时的情形一样。 之前是楚歌发疯魔症,会肌肉暴涨,双眸猩红,失去意识。 现在的楚歌双眸泛红,也没有意识,但肌肉上还是处于原来的状态,另外一点不同的是,他的身上散发着一股浓烈的戾气,就仿佛当初杀意缠身的沈欢一般。 之前犯病的话,只会凭借本能攻击,并且显得十分笨拙,可现在的楚歌一点也不笨拙,还能够使用一些神通或是武技。 简单来说,现在的楚歌就像是陷入了暴走状态,虽然没有了意识,但仍旧残留一些神智。 “楚歌,住手!”沈欢尝试喊了一声,换来的确实楚歌一记铁拳,还好沈欢早有准备,不然这一拳下去,还真不一定能够扛得住。 楚歌体内的戾气,明明已经被我驱逐干净了,为什么还会犯疯魔症,难道当初自己并没有斩断病根? 不可能,因为玄化散的缘故,我可以肯定,楚歌体内的戾气已经半点都不剩了。 该死!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沈欢一边闪躲,一边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 现在的楚歌可不是当初的楚歌了,想擒住对方,强行进行医治几乎是完全不可能的。 通过几个回合的交手,沈欢大概确定了楚歌的实力,应该是在飞仙境后期左右,比之前的死神哈迪斯要强,但是要次于火力全开的沈欢。 要真是生死搏斗的话,怎么都好说,就算是弄死楚歌的办法,沈欢都能想出好几种,可问题是,现在是生擒。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生擒一个人,远远要比杀一个人难得多。 这一点从赵云长坂坡七进七出就可以看出来了,要不是曹操爱才心切,赵云怕是早就死在乱军之中。 毕竟不管赵子龙再怎么强,依旧是凡人之躯,以一人之力对抗上万大军的奇迹,很难发生在他身上。 “轰——” 酒店早已千疮百孔,好在沈欢在闪躲的途中布下了阵法,要不然受到损伤的就不止这一个总统房了。 “现在怎么办?” 经过交手以后,幻影已经完全认命了——自从见到沈欢开始,之后再出现的人,她就没有一个能打过的了,所谓的神级高手,也瞬间变成了垃圾一般的玩意儿。 “静观其变,这样的战斗已经不是我们两个能够参与的了。”宋可馨无奈的叹了口气,楚歌是神选者,她没得说,至于沈欢……这混蛋绝壁开挂了! 正说着,宋可馨脸色瞬间变得苍白无比,“不好!” 只见沈欢一个不慎,竟直接被楚歌的手臂贯穿了胸膛! 第1570章疯魔症的真正病根(上) “沈欢!”宋可馨看到这个情况,大喊一声,朝着沈欢所在的方向冲了过去。 幻影的面色也是大变,她可以清晰地感觉到,沈欢被楚歌打中了,并且位于胸膛这个位置的灵气,已经完全被击散了。 楚歌大吼一声,声音异常的兴奋,毕竟这是他发狂以来,第一个干掉的敌人,怎能不痛快的大叫几声。 “你就这么高兴?”没想到被洞穿胸膛的沈欢不仅没有发出任何痛苦的声音,反而一脸微笑的向楚歌提出了一个问题。 已经失去理智的楚歌哪会懂得沈欢在问些什么,见对方没死,就想要拔拳进攻,可真当他拔的时候,却发现无论如何都拔不出来。 “吼——” 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用另外一只手进行进攻。 这一次楚歌改变了目标,朝着沈欢的脑袋就是一拳。 “嘭!” 眼看沈欢的脑袋就要开花,宋可馨及时用意念将这一拳给挡了下来。 宋可馨可不会天真的认为沈欢什么事儿都没有,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就算是仙人之躯,直接被外力贯穿的话,也有死亡的可能。 毕竟仙人仙人,终究是半仙半人的存在罢了。 “你不用出手。” “可是我不出手的话,你就——” 沈欢笑着摆了摆手,“放心吧,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就算他一拳打爆我的脑袋——” 这边沈欢的话还没有说完,楚歌就挣脱了宋可馨的意念控制,将铁拳直勾勾的砸在了沈欢的脑袋上。 原本还在说话的沈欢,在对方的进攻之下,脑袋直接开了花。 爆头,用拳头爆头。 不光是达姆弹打在脑袋里的那种感觉,更像是一个威力巨大的炮仗,直接在脑袋里面爆炸了一样,沈欢下齿以上的所有部位全都被轰击成了碎片。 “沈欢——” 脑袋被人打爆,这基本上是必死无疑的事情了,别管仙人不仙人,只要是个人,大脑都是最重要的部位之一。 像沈欢这种一般出门都带着脑袋的人来说,基本上是必死无疑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那些被轰飞出去的肉粒和碎片,忽然像是时光倒流了一般,回到了原本的位置。 “卡帕——卡帕——”沈欢摇晃了两下脑袋,这声音不是骨头摩擦发出来的,而是他自己用嘴巴配音的。 “你这个家伙真的是很令人讨厌呢。”沈欢没好气的说道:“现在是不是该我还击了?” 即便是失去意识的楚歌,看到这个情况似乎也被吓到了。 “这……怎么……事……” 其实不光是楚歌心里疑惑,宋可馨和幻影也十分的疑惑,因为沈欢在他们眼前,上演了一处根本没可能做到的事情。 尤其是宋可馨,他十分了解沈欢的能力,在她的记忆当中,沈欢可没有什么肉身复原的能力,毕竟这是一些拥有血脉天赋和特殊能力的人才可以拥有的。 简单来说,肉身复原能力,要么是因为先天就又,要么是后天意外获得,在当今的体系内,想要修炼出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女王大人,我需要你帮个小忙。” “什么忙?” “待会儿我会控制住楚歌,到时候我希望你运用灵魂进攻,攻击楚歌的灵魂。” 宋可馨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或者说他有些不敢相信,这句话是从沈欢嘴里说出来的。 “你确定要攻击他的灵魂?” 宋可馨可以说是目前修为最高深的魂修,就算是噬魂教的独孤教主都不是其对手。 她之所以一直用意念攻击,而不是灵魂攻击,就是因为灵魂攻击的力量太大,随时都有可能让人灰飞烟灭。 如果只是肉身死亡,还算是有救的,但如果灵魂死亡的话,那就真的没救了。 “你考虑清楚,如果我的灵魂攻击生效了,那么别说一个你,就算是历代药王加起来,都不答应可以把楚歌救活。” 沈欢一脸淡然道:“放心吧,以你的能力,应该还杀不死他,别忘了他可是神选者,并且拥有十二世的转世经验,光论灵魂的话,目前已知人物当中,应该还没有比他变态的。” 沈欢都把话说到整个地步了,宋可馨也不会继续矫情,并且听完沈欢的话以后,宋可馨的第一念头,想的不是手下留情,而是——若对方的灵魂过于强大的话,自己应该怎么保护好自己。 毕竟魂修遭遇反噬的事情并不少见。 “好了,开始吧!” 看到宋可馨对楚歌的压制开始松动,沈欢瞬间让其撤开魂力压制,让楚歌的铁拳朝着自己的脑袋打去。 “嘭——” 结果和上次没有什么两样,在楚歌的铁拳之下,沈欢的脑袋就像是豆腐渣滓一样,直接开了花。 不同的是,这一次开花以后,那些渣滓散开的距离还不到几厘米就迅速凝聚,和沈欢被击穿的胸口一样,将对方给纠缠住了。 从宋可馨的角度来看,就好像沈欢原本鼻子的位置,长了一个楚歌的手臂一样。 “快!” 在沈欢的呼唤下,宋可馨也顾不得去思考沈欢为什么没被打死了,直接发动了灵魂进攻。 结果不出所料,在宋可馨攻击的刹那,楚歌虽然发出了痛苦的吼叫声,但是并没有直接陷入灵魂沉睡的状态。 至于宋可馨这边,脸上也同样露出了痛苦的表情,就如同沈欢所说的那样,楚歌的灵魂力量实在太强大了,根本不是她这个现世界的顶尖魂修可以抵抗的。 “我快撑不住了!” “可以收手了。” 沈欢的声音再次出现,但并不是被打爆脑袋的沈欢所发出的,而是在另一个角落。 宋可馨收回魂力以后,看了看正在用肉身锁住楚歌的沈欢,又看了看刚刚从角落中走出的沈欢,“这是……分身术法?” “不是。”沈欢摇了摇头,庆幸道:“武技而已,话说回来我还真得好好感谢感谢雪歌,要不是当初从他那里学了这一招,今天的事情还真不好解决。” 第1571章疯魔症的真正病根(下) 无相龙拳当中,有两招十分特别,一招是蛟龙出海,虽然是一招,但却分了三个小境界,分呗是十层浪、百层浪、千层浪。 这个沈欢早就达到了千层浪的境界,就不多赘叙。 至于剩下那招便是蜃龙千幻,也分三个境界,分别是对影成双、诡影重重,以及最后的千影残光。 以沈欢现在的实力,也达到了最后一个境界千影残光,只不过在平时的比斗中,很少有人能够逼迫他使用出这一招。 并且这一招多少有些让人无法发挥出真正战力的因素,而且对于同级别的高手,很难起到迷惑的作用。 所以沈欢闲暇的时候,就已经对这一招式,进行一个更改。 要说也不算是更改,更加准确说的话,是改造出了一个全新的招式。 那就是让残影幻象,全都凝聚在一起,成为真正的存在。 被楚歌暴打的那个沈欢,就是这些残影的凝结体。 基础的蜃龙千幻,是利用关节的抖动,以及其他的步伐,利用人眼影像残留的弊端,从而进行实现。 诡影重重则是参杂进了灵气,从而使留下更多的残影,同时让因为灵气影响光线的原因,给人造成每一个残影都有细微动作的错觉。 而最终境界的千影残光,则需要大量的灵气和关节技巧来支撑,残影的数量不仅仅直线上升,多达上百近千,最重要的是,除了没有肉身以外,看上去几乎和实体没有任何区别。 灵气会随着空气的细微流动而变化,就算是在没有空气流动的空间,也可以操纵灵气让其进行任何运动轨迹。 就算是在网络界被视为传说的,男子自我口式安慰法也可以做到,说白了那些残影依旧不是分身,最多算是傀儡。 但是当沈欢将这些灵气凝聚在一起以后,形成一个以后,就用够足够的灵气来构成五脏六腑,形成一个看似真人的假人。 然后在灵气的联动下,进行发生。 刚才被暴打的那个沈欢,就是沈欢通过对模拟器官的操纵,达到了发声以及神态等变化。 至于被打爆脑袋也可以立马复原,则是因为沈欢对灵气下达的自我归位命令。 之前沈欢想出这个方法,只是因为一些恶趣味,没想到在关键时刻竟然起到了奇效。 可以这么说,如果沈欢不会这一招的话,那么止住楚歌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想要限制楚歌,显然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近身肉搏,而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谨慎肉搏,沈欢的成功率为零。 而利用瞬间产生的灵气,是根本不足以压制住楚歌的。 使用这一招,无疑是最佳方法。 “原来如此……”沈欢虽然没有做任何解释,但是幻影却好像已经猜出什么了,“你刚才在对招的时候,拼命的宣泄灵气,恐怕就是为了这一招做准备吧?” 幻影看不到,但是她却可以通过气,在脑海中构建画面。 刚才沈欢在和楚歌的打斗过程当中,就像是一个拥有一座金山的暴发户,根本不懂得怎么去利用金山发家致富,而是动不动就一掷乾坤。 这种初学者才会反的错误,是根本不可能在凌驾于神级强者之上人的身上发生。 由于小树苗的原因,幻影只能通过沈欢身上那淡淡的气味来锁定沈欢的所在,而在战斗之后,沈欢的灵气开始外泄,被定位的方法也从淡薄的气味转变成了幻影的天赋“气息感应”。 在更为出彩的灵气之下,幻影本能的忽略了那股气味的存在,所以当沈欢让凝聚出的傀儡顶替而上的时候,她也没有发现任何不对。 宋可馨可没有这方面的天赋,所以她也不知道沈欢究竟是用什么办法做到了这样的事情。 不过现在咱们的宋大美女关心的可不是这些,“控制是成功控制住了,但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办?” “老办法,用针灸的方法,调节楚歌体内狂躁的内息,从而让他清醒过来。” “你有把握吗?” 沈欢笑了笑,“当初我还是一个普通中医的时候,便已经能够做到,现在自然是没有任何问题。” 宋可馨却摇了摇头,“我劝你还是不要把事情想得太过简单了。” “怎么说?” “你不是当初的沈欢,但楚歌也不是当初的楚歌了,如果不是因为意识陷入了沉睡,咱们三个能不能无伤拿下他,真的是一个很大问题。” 宋可馨说的不无道理,可目前这个情况,除了针灸也没有任何办法了。 “不管怎么样,先试试再说。”沈欢干笑道:“令人头痛的马哲中不是有这么一句话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我给你护法。”宋可馨虽然不知道神唤师怎么做到“分身”的,但她却知道,刚才的战斗一定让沈欢损失了不少灵气。 如果没有阵法就算了,天地灵气多的是,不多时就可以恢复,但是为了不让力量外泄,沈欢布置了一个阵法,在这种环境下,灵气就是用一分少一分。 “好。”沈欢没有拒绝,毕竟打斗加上凝聚“傀儡”确实消耗了他不少的力气。 疯魔症可不是什么小病症,外加灵气本就没有剩下太多,所以沈欢并没有使用灵气凝聚灵针,而是直接取出了孙真给他留下的银针。 “嗡嗡嗡——” 以气御针,使针身得到淬炼以后,沈欢直接将银针刺穴位。 落针时没有任何阻碍,可当沈欢全都针好,只等时间蔓延的时候,那些刺入楚歌体内的银针,竟然全都被震飞了出去。 “叮叮叮——” “你没事吧?!”宋可馨帮沈欢挡下了大多数银针,急忙问道。 沈欢摇了摇头,还好是在施针完毕的时候出现的,如果是在施针途中发生这类事情的话,有没有事就真无法确定了。 见沈欢表情凝重,宋可馨安慰道:“可能是因为灵气不够,所以才——” “和灵气没有任何关系。”沈欢摇了摇头,“我终于知道楚歌这疯魔症的病根在哪里了。” “在哪里?” “灵魂上!” 第1572章置之死地而后生(上) 宋可馨是魂修,自然十分清楚人类的灵魂有多么的脆弱,有多么的复杂。 如果是大脑是人体最复杂脆弱的器官之一,那么灵魂便是看不到摸不着且最复杂的器官。 “有解决的办法吗?” 沈欢深吸了一口气,“我暂时还没有想到。” 宋可馨拍了拍沈欢的后背,安慰道:“那就冷静一下再想。” 沈欢看着开始散发荧光的“傀儡”,叹息道:“可是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傀儡术,以沈欢如今的灵气,也只能使用一次,毕竟这一招是他参照蜃龙千幻瞎摸索出来的。 而蜃龙千幻是什么武技?用来迷惑敌人,从而起到出其不意的攻击效果,主要能力并不是作为傀儡亦或是分身之术。 要是以专业人员的眼光来评价的话,沈欢这一招无疑是失败作品中的失败作品。 灵气消耗极大,还没有分身的自我意识,以及需要灵气来操控。 但换一个角度来讲,沈欢的这一招无异于创造出了一个没有灵魂的短暂肉身,夸张一些说的话,沈欢这一首操纵傀儡的把戏,已经和当年女娲造人差“不多”了。 宋可馨没有说话,幻影也没有说话,她们生怕自己发出的声音打扰到沈欢的思绪。 大概过了三分钟,沈欢总算想到一些眉目,对宋可馨问道:“你知不知道楚歌的那些前世都有过什么样的遭遇?” 既然问题是出在灵魂上的,那么就着手从灵魂上来解决! 楚歌这一世的遭遇,是不可能给他的灵魂带来这么大戾气的,也就是说,问题很可能出现在他的前世上,所以沈欢才会有此一问。 “我对于逆天邪剑那一世有些简单的了解,以及上一世成为混沌圣主前的事情比较了解,至于在这之前和之后的事情,我就不大清楚了。” 虽然得到的答案不是很理想,但现在这个时候,也只能有多少线索就收集多少线索了。 “说说看。” “关于逆天邪剑的事情我了解的其实也不是很多,我只知道他布置了很大的局,似乎是想要逆天改命,夏天在成为天尊之前也曾被其利用过,如果不是上一代绝世天骄忽然出场传功,让夏天一跃成为天尊的话,恐怕这天真就让他给逆了。”宋可馨叹了口气,“听说当年他已经破坏了天柱,只差一步就可以将天道本源给破坏掉。” 说完逆天邪剑慕容雪歌,宋可馨就开始说上一世的混沌圣主楚歌。 “上一世的情况其实和这一世差不多,楚歌也是楚家的大少爷,只不过他的身世没有这么好,他的亲生父亲为了另一个女人,抛弃妻子,直到楚歌来燕京读书,才知道自己是楚家少爷这个身份。” 不过楚歌和楚家人的关系并不好,并且多次发生冲突,只不过当时的楚歌在天尊的帮助下,和天组有些关系。 现在的张老将军,在当初还只是狼牙小分队的队长。 “上一世楚歌之所以走上修炼之路,还是天尊暗中出手造成的。”宋可馨皱眉想了想,“至于为什么这样做,夏天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后来楚歌离开华夏,前往自由之岛冒充他双胞胎哥哥楚河接手蓝色之王的位置,但是之后身份曝光,同时原本只有九人的王榜上,多出了无色之王这个名号。” “总体来说,这一世楚歌所走的道路和以前的差不多,只不过是多了魂觉……因为夏天的缘故,我出手帮过从楚歌几次,也算是朋友了,但是交往的并不算是很深,剩下的具体细节什么的,我就不清楚了。” 沈欢回味了一下宋可馨刚才说过的话,问道:“你知不知道,逆天邪剑为什么要逆天?人做事总需要一个理由对吗?按照你说的,对方既然能够利用成长期的夏天,显然不是什么简单角色,我不相信他会像是那些中二少年一样,吃不好撑着没事儿干去干逆天的事情。” “这个我也不大清楚,不过他好像不光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天下黎民。”宋可馨想了想,“我记得当时他好像有过一句名言,叫什么……天不遂人愿,遂逆天而行,既天不救苍生,我救苍生。” “不知道吗?”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他隐约觉得,楚歌现在疯魔症复发的主要原因就是在灵魂上,而灵魂上之所以会存在这样的问题,正是因为逆天邪剑那一世的关键经历。 “很重要吗?” “什么?” “关于沈欢的几世记忆?” 沈欢点了点头,“在我看来非常重要,不过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种推测,究竟能不能解决楚歌的疯魔症还是一个疑问。” “我再试一次。”沈欢看着快要消散的傀儡,又看了楚歌一眼,“兄弟,你相信我吗?” “吼——” 楚歌吼叫一声,显然是不相信。 “你清醒的话,一定会相信我。”沈欢深吸了一口气,“我想要赌一把,拿你的命赌一把……如果你死了,我立马下去陪你。” 宋可馨从这话中听出了一些不妙,“你打算干什么。” “刚才银针被弹飞出去的情况想必你也见到了,那不是因为我实力不够,而是楚歌体内的戾气太过强大。”沈欢握紧双拳,“而楚歌本人的灵魂又十分强大,即便我针灌天灵盖也不一定会有效果。” “所以……” “所以我准备用最简单的方式让楚歌昏过去。”说话间,沈欢便将镇山河握在了手中。 宋可馨虽然不知道沈欢手中的是什么武器,但是光是靠感觉,就可以察觉出镇山河绝非凡品,在这种受限制的情况下,楚歌要是吃了这一锤…… “你是想打昏他?” “没错。” “但是现在楚歌无从反抗,力道方面要十分讲究,轻了只会激怒他,使其爆发更多的戾气,再加上你的束缚手段很快就会消失……而且,用力过重的话。” “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沈欢做着深呼吸,很明显是在调整自己的心境,“所以我才说要赌一把。” 在暴走状态下,楚歌身体强度究竟有多大,在场没人清楚。 “我决定使用几乎可以击杀楚歌的力量。”沈欢咬牙道:“置之死地而后生!” 第1573章置之死地而后生(下) “置之死地而后生……”宋可馨念叨了一边,看向沈欢,“你有绝对的把握吗?” 沈欢苦笑着摇了摇头,“如果有绝对把我的话,你认为我会用赌博来形容吗?” “是啊,我真是问了一个有够白痴的问题。”宋可馨也面露苦笑,现在这个情况,似乎除了苦笑,两人已经想不到别的表情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 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幻影忽然说道:“如果只是把他弄混的话,我或许会有办法。” “你有办法??” 幻影点了点头,“绝对的把握没有,但是相比你的办法要好一些,至少……这个叫楚歌的人不会死。” “太好了,快——不,先谢谢你。”沈欢激动道。 幻影表情淡定的说道:“还是先试试再说吧,究竟结果如何我也不敢确定。” “好,试试看。” 沈欢内心其实已经放松不少,毕竟和他的方法相比,幻影的方法要安全太多,至少楚歌不会面临死亡的威胁。 幻影站在楚歌面前,将小铁片慢慢举了起来,看样子她似乎是打算用小铁片对对方进行攻击。 看到这个情况,沈欢是有心想要阻止的,但是很快他便放弃了这个念头,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先不说幻影的性格如何,单说刚才的情况,若幻影想要击杀楚歌的话,根本就没有必要阻止沈欢动手。 “噌——” 只听一声脆鸣,幻影竟然从小铁片中分散出一团白色的剑气。 看上去就像是屠道者和雪歌都会使用的绝命十三剑的其中一招很像。 但是那把短剑并不是实体,而是彻彻底底的剑气能量体。 “去!” 幻影低喝一声,让剑气朝着楚歌直射而去。 她的这一招叫做断魂,对人身不会有任何的伤害,但是却能够暂时切断灵魂和肉身之间的联系。 只要灵魂离身体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人身一般就不会有事儿,所以幻影才会说这是一个稳妥的方法。 这一招幻影平时都是用来对付不能杀的目标,毕竟这世界上存在着一批,喜欢亲自手刃仇人的卖家。 断魂施展起来,也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目标处于不会移动的状态。 断魂剑气移动速度堪比雷电没错,但是只能够直线冲击,并且只有射入眉心才会起效,所以只要对方稍有躲闪,这一招就会失败。 确定剑气已经触碰到对方得了灵魂以后,幻影接着低喝一声,“断——” “轰!” 就在幻影开口的瞬间,楚歌体内便散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将幻影给生生震开,撞击在了阵法的屏障上。 “咔嚓——” 在沈欢和楚歌交手期间没有任何损坏的屏障,竟然在幻影的撞击下产生了裂痕,可见楚歌爆发出来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幻影受到的伤有多么严重。 “幻影!” 沈欢连忙上前接住幻影,查看伤势。 “咳咳——对不起,我、我没能成功,没有想到他的灵魂反弹力度会这么、这么大。” “好了你别说话,先把丹药服下。”沈欢拿出生肉续骨丸,让幻影服用了下去,然后对着宋可馨说道:“你好好看着幻影,接下来的事情就由我来做。” 经过幻影刚才一役,已经可以确定,除了以暴制暴的手段以外,已经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宋可馨提议道:“你试一下,如果让对方关节进入到脱臼的状态会不会有用?” 沈欢摇了摇头,“楚歌的身体我十分清楚,疯魔病发的时候,他的肉身强大无比,想要让关节脱臼非常困难,而且就算做到了,他也会慢慢复原。” “那你——” “所以我才会说要使用让楚歌近乎死亡的力量,也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沈欢深吸了口气,“我要开始了,你最好支撑起防护罩保护好自己和幻影,我不知道自己这一招会不会把自己布置的阵法给震碎。” “你已经没有多少灵气了,以刚才交手的经历来看,你不一定能——” “不用担心,现在这个时代,拥有最多丹药的人恐怕就是我了吧。”沈欢说着直接将一瓶补充灵气的丹药吞服了下去。 “楚歌,撑住啊!”沈欢大喊一声,舞动手中的镇山河直接朝着楚歌砸了过去。 就在这个时候,沈欢所制作的傀儡脖子以上的部位忽然碎裂,化为了点点荧光,楚歌的手臂也得以挣脱,摆出了防御的姿势。 看到这个情景,沈欢并没有收手,而是加大了攻击力道,使镇山河上面的光芒更加耀眼,“对不住了楚歌,我现在唯有让你昏死过去,才能够有更多的是时间去医治你!如果我置之不理,恐怕你要做出不少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啊!!!” 沈欢大喝一声,带着复杂的心情,一锤子砸在了楚歌用来抵抗的手臂上。 “轰——” 一声爆炸过后,阵法罩虽然拦下了所有的力量,但终究因为不敌,应声碎裂。 “沈欢!”宋可馨第一反应是担心沈欢的状况。 “我没事……”只见沈欢用镇山河支撑着自己的身躯,他双手的虎口血流不止,至于楚歌则血肉模糊的趴在地上,但是他身上那些戾气并有因此消失。 沈欢一边用灵气滋养自己的伤口,一边上前去查探楚歌的情况。 “还有气,肉眼虽然看不到肉身的恢复速度,但却确实存在……我赢了。”沈欢说着又摇了摇头,“不对,还没有赢,我们现在必须赶快寻找医治楚歌疯魔症的办法。” 宋可馨见沈欢没事大松了一口,“其实我刚才就有一个提议。” “什么提议?” “关于楚歌为什么会逆天,以及一些详细情况你其实可以问夏天的。” 沈欢愣了一下,用手给了自己一巴掌,“妈的关心则乱,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说着,沈欢便拿出手机拨通了夏天的电话。 “喂,找谁。”没多久,电话便接通了,可是声音却并不是夏天的。 沈欢也没有多想,以为是天组基地内某个成员帮忙接的电话,直接说道:“我找夏天。” “夏天?”对方的语气忽然变得玩味起来,“他已经死了!” 第1574章逆天的原因 “夏天?他已经死了。” 听到这话,沈欢第一时间皱起了眉头,“夏天死了?” “没错,那个混蛋已经死在了我的手里?”对方声音阴沉道:“看样子你是他的朋友,既然这样的话,我告诉你一个地点,来替他收尸吧。” 沈欢似乎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蹲在地上开始玩起了玻璃片,“哦,地点你就不用告诉我了,我和他的关系其实也不怎么好,你直接找个地方埋了吧,嗯,不对,最好不要埋,有能力的话给他进行一场天葬。” “这么狠?” “面对恶作剧,我通常都会这么回答。”沈欢没好气的说道,虽然他现在依旧没有判断出找个声音的主人是谁,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对方绝对是在恶作剧。 以夏天的实力,当今世界上能够杀他的人不敢说没有,但至少在华夏境内是没有的,在燕京被杀的可能性就更加渺小了,那里是天子脚下,而夏天每天都待在天组的总部,要是被人杀了,基本上和华夏皇族灭亡的级别差不多。 “我靠,你是怎么发现的?” “如果这么低级的恶作剧我都没有办法发现,那么只能说你把我当成弱智了。” “没劲。”对方无聊的叹了口气,“不过你要找夏天的话,他不在。” “去了哪里?” “不知道。” “别开玩笑了,你要是不知道,手机怎么会在你的手里。”沈欢没有好气的说道。 对方理所当然的说道:“很简单啊,最近我一直拿他的手机玩斗地主。” “你是谁?” “我靠!”这一次对方的语气,简直比之前被发现是恶作剧还要惊讶,“弄了半天,你特么跟我说,你不知道我是谁?” “声音很熟悉,但似乎没有太多的接触。” “曹你妹啊!我是雪歌!” “我去,阎罗王?”经过对方这么一提醒,沈欢才想起来,对方的身份是什么。 “雪歌,雪歌,你究竟要让我说多少次才能够明白!” 雪歌的心情十分郁闷,这都过去多久了,怎么还把他当成那个没有恢复记忆的阎罗王来看待。 要知道在他眼中,阎罗王的行为简直一点逼格都没有,完全有辱他的身份。 沈欢尴尬的咳嗽了两声,毕竟雪歌的声音他并没有听过几次,一时间感觉生疏,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对啊! 自己尴尬个屁啊! 找夏天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询问楚歌逆天的原因!在准确一些,解决楚歌疯魔症的病根。 问夏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是因为夏天是最了解楚歌的人。 但是与雪歌相比,夏天对楚歌的了解顺便被秒成了渣渣,试问一下,还有谁比自己更加了解自己的? “太好了!” “好你妹啊!” “阎罗——不是,雪歌,现在的情况有些紧急,我我接下来问你的话,你一定要知无不言。” 听到沈欢的语气表严肃,另一头的雪歌也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什么事情?” 沈欢将楚歌的情况向雪歌诉说了一下,然后接着说道:“问题出在灵魂上,而之前楚歌的前世又有过逆天而行的事情,所以我推测,疯魔症和楚歌逆天而行有着极大的关系。” “嗯,你的推测不无道理。” 停! 沈欢刚才想通了一些事情,但仍旧感觉有些事情他没有想通,现在他恍惚间明白了。 既然楚歌和雪歌约等于同一个人,那还问什么逆天而行的原因,直接问怎么解决眼前的问题不就得了。 想到这儿,沈欢立马问道:“雪歌,虽然时间轴不同,但你们毕竟是同一个人,应该也经历过类似的情况吧?你的疯魔症是怎么解决的?” “你说的没错,在前期的时候我也被疯魔症困扰过,但是后来被你治好了,究竟是依照什么原理进行的,事实上我也不清楚。” 雪歌的回答,无疑是遗憾的,但是沈欢却抓住了关键字——前期。 “你说前期,是还没有被逐出燕京的时候吗?” “不是。”雪歌否定了沈欢的推测,说道:“刚开始我被你医治,之后又复发了,差不多也就是这个时期吧,当时你忙的焦头烂额,最后想到了救治我的办法。” “办法是什么?!” “我忘记了,准确来说是不知道,因为当时我的身份是病人,以我个人的角度来讲,就是疯魔症复发,我失去意识,等到我清醒的时候,疯魔症就已经被完全解决了。” 该死! 沈欢本以为找到了捷径,但没成想到头来问题还是需要他自己解决。 “那还是说说你逆天的原因吧。” 雪歌也没有啰嗦,直接说道:“你听说过九世善人吗?” “没听说过,但是从字面意思上可以了解。” “在转世成为慕容雪歌之前,我就是九世善人,九为数之极,一般做过九世善人以后,就会直接成为仙人,不仅如此,还能够直接位列仙班,说的简单一些就是吃公家饭。”雪歌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可惜,我并没有成为仙人,而是进行了第十次转世。” “我心生怨念,没有喝下孟婆汤,保留这一份记忆的同时,我利用九世善人之力,抽取了一个灵魂,在我应该投胎的时间进行投胎,对那些在天上针对我,担心我顶替他们位置的神佛进行一种错误的干扰。” “由于我残留有记忆的原因,在出世以后,立马进入了某位高人的秘境,利用时间差在里面修炼,之后拜师当时最后一个飞升者牛十三为师,创立了雪歌殿,成功完成太子换狸猫的计划。” “可以了,我需要的是原因,过程你就不用说了。”沈欢打断了雪歌的话,“也就是说,你之所以要逆天,是因为天道不公,让你这个本应位列仙班的人,再次进入轮动,等于剥夺了你九世的功德对吧?” “不仅仅是剥夺,他们还想要占有我的那些功德,好不夸张的说,我真正心生怨念,就是因未孟婆给我的那碗汤,不是简单的孟婆汤,用时髦一点的话来说,就是孟婆汤·威力加强版。” 雪歌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虽然你讲明不想听过程,但我还是觉得有必要说明一下。” “说什么?” “我当初抽取的那个魂魄,就是夏天!” “卧槽!” 第1575章令沈欢束手无策的疯魔症 雪歌为了瞒天过海,找了一个灵魂来代替第十次转世的自己,而这个灵魂竟然是夏天。 沈欢无论怎么想都觉得这个消息十分的震撼,“我很好奇,在这种情况下,你们是怎么成为朋友的?” “既然要布局,就要布置的像一些,我抓了夏天的大老婆,借用了卖有色杂志小贩的肉身,然后将封印这他老婆的狐仙传,卖给了夏天,从而让其在妖族的辅佐下,成为一名道修,接着再以一种巧妙但并不突兀的方式接近他,从而成为朋友。” “在我天衣无缝的计划下,没人可能发现夏天并不是我的转世,并且就算发现了,可能也没有人会想到,我这个真正的转世就在夏天身边。”说到这儿,雪歌发出一阵贱笑,“我当初为了让他们提防我,我还刻意撕毁了有我那一页的生死簿,导致对方无法对我的转世做出准确判断,只能依靠当时所下达的命令时间段来判断。” “我早已成人,在修真界更是一早便声名鹊起,唯独只有夏天的出生时间和经历,像极了我这个九世善人。” “当夏天弄明白我创造的假身世以后,不光会成为我混淆视听的棋子,恐怕还会成为我逆天大计的得力助手,但没想到的是……人算不如天算,谁他妈能想到,就那么巧,我抽取的魂魄,竟然是天道之魂。” 雪歌叹了口气,“若光是这些,其实我灵魂上的戾气也不会那么严重,因为我的实力过于强大,就算是天道也弄不死我,所以就弄了一个,看似大公无私,事实上却让我受尽折磨的办法——将我封印在东海海底,每个时辰都需要经历,五行天劫的折磨。” 在那样的环境下,雪歌心中的怨气自然是越来越重。 而当时已经成为天尊的夏天,也碰到了无法解决的麻烦,自此两人一拍即合,开始进行合作,所以就产生了楚歌这一转世。 “虽说我后来和夏天联手击败了天道,但是我心中的恨意没有消减多少,只是当时的我并不知道罢了。”雪歌语气无奈的说道:“也因此我的体内留下了疯魔症的病根。” 原本沈欢认为,只要模拟幻境,对楚歌的精神进行催眠,令其击败天道即可,可现在看来,情况似乎并不是那么回事儿,毕竟刚才雪歌已经说了,其实在楚歌的上一世,他就已经和夏天联手击败了天道一次。 “该死,异时间轴的我,究竟是怎么解决疯魔症的?” 雪歌听到这话,笑了笑,“其实你不用着急的,既然我那个时间轴上的你可以解决这个事情,那么这个时间轴上的你自然也可以解决。” 话是这么说没有错,但事实上想要解决这样的事情,从本质上来讲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到目前为止,沈欢没有任何的头绪。 而且这一次他能够成功让楚歌进入濒死状态而不死,下一次可就不一定能够再次做到了。 “要不你也可以试试老办法。” “什么老办法?” “你让我和幽婵通话,从而唤醒我的意识,这是最简单的方法,因为我欠了幽婵太多,可以这么说,比起对天道的不甘和恨意,我对幽婵的愧疚要更加多一些。”雪歌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有些沧桑,似乎是陷入了某些回忆当中。 “幽婵?” “就是秦韵。” “可是我这里没有秦学姐的电话号码啊。” “这个……如果楚歌没有和她一起,那么她多半是在自由之岛上面。”雪歌顿了一下,问道:“你现在在什么地方?” “拉斯维加斯。” “你在拉斯维加斯干什么?”雪歌皱眉道:“我封魔阵复发的时候,是在自由之岛啊。” “每个时间轴上都会存在着一些差异,恐怕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差异吧。” “你身边有认识去自由之岛的人吗?” “宋可馨。” “让她带你过去!”雪歌说着咳嗽了两声,“那啥,我还要斗地主,就先不聊了。”雪歌说着就挂掉了电话。 与此同时,天组总部,贵宾套房内。 雪歌挂掉电话以后并没有去玩斗地主,而是四处张望了一下,见没人,就将手机放回了桌子上,然后消失在了原地。 等到出现的时候,他已经出现在了百里之外的咖啡厅当中。 在他对面坐着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的男人,正在往咖啡里加冰糖。 “楚歌疯魔症发作和你有没有关系?” “没有。”白西装说着将夹子递给了雪歌,“你需要糖吗?” “不需要。”雪歌摆了摆手,说道:“你应该知道怎么治疗楚歌的疯魔症吧?” “知道。” “办法是什么?” “我不能告诉你。” 咕咚,西装男喝下一口咖啡,“我记得,我之前应该和你说过,我和你门这些时间轴穿越者不大一样,不能对于这个世界有着过多的干涉。” “别跟我扯淡,如果你不行的话,那为什么另一个人可以?” “你这个问题,就好像是对缺钱的守法公民说,为什么不去抢银行?当守法公民说这是犯法的时候,你回答为什么别人可以抢是一样的。” “所以你只是在遵守规矩,而不是说没有能力去更改对吧?” 白西装无奈的叹了口气,“怎么理解是你自己的事情。” “你如果这样的话,我们之间就没有办法聊了。” 白西装难沉默了一会儿,“其实关于这件事情,你不需要过多的插手,只需要静观其变就好了。” “你确定?” “就算你不相信我,也该相信一下这条时间轴上的沈欢。” 雪歌没有再说话,讲咖啡一饮而尽,“谢谢你请的咖啡。” 说完,便再次消失。 剩下白西装一个人以后,他静静地品尝着咖啡,看着窗外说道:“事情越来越脱离掌控了……这些事情显然不是灭道者可以做到的。” “难道……和那个男人曾经说过的观察者有关系吗?” 夕阳下,窗户上的玻璃映衬出了白西装的模样,竟然是……承道者?! 第1576章选择题治疗法 在这种情况下,沈欢只能将目标放在了灵药上,可是这一念头刚刚生出来,他就放弃了。 妈的,那些该死的噬天蚁已经吃光了他所有灵药,有些甚至连根都不剩了。 而且,沈欢所掌握的灵药,基本上都是肉身类灵药,准确来说,他似乎连一根滋养灵魂的灵药都没有。 “永生之水?不行,那也是肉身灵药,根本没有任何的用处,再说为了治疗宋可馨的病,永生之水也已经被用光了。” 到底有什么办法,能够解决楚歌的疯魔症呢? 难道真的要去自由之岛?不行,太浪费时间了。 沈欢在之前就已经询问过了宋可馨,得到的答案是,以沈欢现在的速度,到自由之岛也要花费极大的时间。 楚歌现在的情况,显然不易于奔波,而将楚歌放在这里不管,等到沈欢带秦韵回来的时候,楚歌肯定已经从濒死状态中恢复,到时候不知道还要杀掉多少人。 想到这儿,沈欢就感觉自己头大无比,“该死,到底该怎么办。” “不要着急,着急是想不出来办法的。”宋可馨在一旁安慰道。 沈欢双手撑着脑袋,调整了一下呼吸,说道:“幻影的情况怎么样了?” “服用了你给的丹药以后,已经好多了。” “是吗?”沈欢揉了揉太阳穴,“对了,你不是魂修吗?有没有去除灵魂上戾气的办法?” “如果有的话,我早就说了,又何必等到你问我。”宋可馨无奈的说道,其实他也很替楚歌的情况担心,不过相比之下,他更加担心沈欢的情况。 毕竟身为药王的沈欢,很少回遇到挫折。 “你看,当初我的紫血症不是也困扰了你很久,但最后仍旧解决了——” “不一样。”沈欢摇了摇头,看着昏迷在地上的楚歌,“你的紫血症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时间限制,而之后出现时间限制以后,也不是十分的着急。” “而楚歌现在的情况,几乎是十万火急,也就会说,我要是在半个小时之内想不出办法,就只剩下了两个选择,第一种,让楚歌活下去,但是他会成为一个只会杀戮的怪物,第二,杀了楚歌……让我亲手杀了自己最好的朋友,我做不到。” “别说你做不到,大部分都没有办法做到,即便是做到了,之后恐怕也要时常遭受良心上的谴责。”宋可馨无奈的叹了口气。 沈欢的顾虑他当然知道,可是以目前的情况来说,她除了安慰,已经想不到任何的办法。 毕竟宋可馨是杀手之王,而不是医生。 “对了,身为杀手之王,你应该认识许多不错的医生吗?有没有哪种现代科技可以解决楚歌现在的情况?” “科技发展到现在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准确来说,和发展时间长久的修炼体系有着巨大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想要用科技力量去解决楚歌身上的问题,无疑是行不通的。” 沈欢接下来没有在说话,他在想,如果是异时间轴的自己,会用什么办法来解决眼前的情况。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楚歌的身体也逐渐的恢复,相比要不了多久,他就会恢复到完全清醒的状态。 不能着急,心急则乱,若是不能保持一个相对平静的心境,只知道着急的话,是很难想到解决事情的办法的。 既然自己之前可以解决楚歌的疯魔症,那么就代表现在的自己同样可以。 并且,异时间轴的自己也做到了,没理由我做不到。 办法……关键…… 楚歌疯魔症的关键点在灵魂上,而雪歌推荐最简单的解决办法是让秦韵学姐过来。 至于为什么这样是因为愧疚大于逆天失败的不甘。 愧疚和不甘……愧疚和不甘……愧疚和不甘…… 沈欢隐约感觉自己抓住了什么,但要说的话,他好像又什么也没有抓到。 “你说逆天失败了,他才会有这么大的怨气,那么我们制造幻境让他逆天成功怎样?” “逆天成功,愧疚和不甘……”面对宋可馨的提议,沈欢感觉自己又抓住了一些东西,兴奋的说道:“我知道了。” 宋可馨心情愉悦道:“我的办法是可行的?” “嗯。”沈欢点了点头,却给出了一个截然不同的答案,“我们不仅不让他逆天成功,还要让他逆天失败!” “这……只会增加更多的怨气吧?” “不一定。”沈欢说着摇了摇头,“不对,我只是抓住了一丝灵感,具体的办法我暂时还想不出来。” 宋可馨没有说话,她决定再给沈欢一些时间,但就在这个时候,幻影忽然开口说道:“那个人身上的气息增强了,预计可能在三分钟之内醒过来。” “三分钟?”沈欢的申请终于变得紧张起来,如果只是三分钟的话……拼了! “可馨,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 “你用尽全部的力量制造出一个幻境,和我一起。” “什么样的幻境?”能够帮到沈欢的忙,宋可馨可谓是十分开心。 “这样的。” 听完沈欢所说的,宋可馨的表情变得十分震惊,“这样做太冒险了。” “但目前也只能这么做了,死马当活马医,如果失败了,我也认。” “这种极端化的选择题,很容易将人逼近到绝境。” “不一定,雪歌说过,在他心中,对于秦韵的愧疚大于对于逆天失败的不甘和对于天道不公的怨恨,假设他逆天成功之后,秦韵就必须得死的话,他应该会选择后者。” 宋可馨摇头道:“可就算是楚歌为了秦韵而放弃了逆天,心中仍旧会产生不甘的。” “现在只能赌一把爱情的力量到底有多么的伟大了。”沈欢深吸了口气,他之所以想到这个办法,是从让楚歌“心甘情愿”放弃逆天,从而消除灵魂上戾气的角度出发的。 虽然这样的幻境和心甘情愿扯不上多么大的关系,但是沈欢仍旧决定赌一把,这个是他目前唯一想到的办法了。 如果不行,那么等待楚歌的就真的只有成为杀戮机器和被沈欢杀死这两个选择了。 “爱情的力量吗?”宋可馨仿佛做了很多的心理斗争,咬牙道:“那就赌一把吧!” 第1577章输了吗? 逆天就会失去挚爱。 沈欢的这道选择题,已经不光是刁钻那么简单了,甚至可以说非常的没有人性。 就像人们常常提起的那个问题——爱情和面包,你选择哪一个? 在如今这个社会,选择前者通常不会让人觉得有多么伟大,就好像扶老奶奶和给老年人让位一样,做了就是傻哔。 爱这个命题,可以说是人类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因为没有任何人,能够像1+1=2那样,给出一个标准式的答案,就像“实践是鉴定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样,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 有人说它是垃圾,有人将它认为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 赌博是需要筹码的,没有筹码的赌博根本不算赌博,因为无论输赢,你都没办法得到或者失去什么。 关于选择题这件事情上,沈欢手中的筹码是——刚才和雪歌的通话内容。 雪歌刚刚说了,在他心中,对于秦韵的内疚要大于对逆天失败的不甘,这就是沈欢手中唯一的筹码。 他赌的就是,秦韵这个角色,究竟能不能起到想象中的作用,如果失败了…… 如果失败,沈欢就会亲手杀了楚歌。 与其让他死在别人的手里,还不如死在自己的手里……让兄弟亲自送他上路。 “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但是——”宋可馨表现的还是有所迟疑。 沈欢指了指肉身已经完全复苏的楚歌说道:“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但是。” “好吧。” “楚歌的灵魂力量十分强大,所以你必须要保证心境上的平和,要不然的话——” “我明白了,既然我决定做了,心境就绝对不会动摇。” “那就开始吧。” 楚歌的灵魂力量极其强大,而沈欢的灵魂没有什么特别,也不是魂修,他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天眼所带来的天赋。 宋可馨是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魂修没有错,但是相比于楚歌的灵魂来说,即便是和沈欢合作,都有着十分巨大的危险。 “等一下!”快要开始的时候,宋可馨忽然开口。 “怎么了?” 宋可馨没有回答,而是看着靠坐在沙发上的幻影问道:“幻影,你感觉怎么样?” “还好,可馨姐。”幻影顿了一下说道:“为了你和道尊的安全考虑,最好还是集中精力,来解决眼前的事情……现在这个躺在地上的家伙,应该支撑不了多久了。” 宋可馨用手揉了揉太阳穴,“对不起,我可能太紧张了。” “其实不用紧张,因为无论结果好坏,在这样的情况下,你都只需要做一件事情——那就是全力以赴。”幻影目光看着前方,但显然是在和宋可馨对话,“如果你没有全力以赴,那就从两个结果,变成了一个结果——你会后悔,时间可能是一辈子。” 经过幻影的话,宋可馨沉默了一会儿,“我想我明白了。” “开始吧,时间上我真的耽搁不了太久了。” 就在这时,趴在地上的楚歌,忽然挣扎了一下,看样子,似乎是想要起来。 看到这个情况,沈欢和送尅寻女很有默契,一同施展了自己在“选择题”当中,应该施展的部分。 “嗡——” 楚歌只觉得脑海中一阵轰鸣,紧接着便失去意识倒在了地上。 沈欢所负责的部分,是勾勒出秦韵的样子,然后结合自己对于秦韵的了解,而赋予秦韵灵魂,至于剩下的整个世界和事件的发生,则由宋可馨进行,一个是因为对方的魂术修为更高,更不容易露出破绽,另一个就是比起沈欢的道听途说,她虽然也是道听途说,但总要比沈欢知道的多,构建出来的世界也更加的真实。 可是当沈欢真的构建出秦韵的模型以后,他忽然决定放弃赋予对方灵魂的念头,以为……沈欢对于秦韵的了解实在是太少了。 如果因此让楚歌发现,这个世界是虚假的,那么之前所做的努力就全都废了。 对了,可以利用魅惑的能力,从楚歌的思想中勾取出最完美的秦韵! 就在沈欢准备行动的时候,幻境中的楚歌,忽然一把将秦韵给撕裂了,为了更加真实,宋可馨甚至模拟了,血液喷洒的过程。 “谢特!” 沈欢暗骂了一声,他没想到即便是在幻境当中,楚歌依旧是处于暴走的状态。 如何判定暴走? 草,如果是清醒的状态,楚歌根本不可能做出手撕秦韵这种事情。 “怎么办?” 宋可馨通过神识和沈欢进行着沟通。 “我不——”沈欢很想说我不知道,但是话到嘴边,他却说不出口了。 “我似乎知道该怎么做了。”在这种紧要关头,沈欢灵光一闪,说道:“制造秦韵,越多越好。” 宋可馨没有问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她选择无条件支持沈欢。 “然后呢?” “让她们呼唤,楚歌的名字,剩下的什么都不要做。” 当初楚歌疯魔症病发的时候,唯一能够让楚歌清醒的就只有秦韵的呼唤。 “吼!!!” 杀掉了。 楚歌毫不犹豫的对秦韵进行着击杀,即便在这种情况下,沈欢依旧没有停止的意思,继续让宋可馨量产秦韵,越多越好。 “可馨,剩下的我就全都交给你了。”沈欢深吸了口气。 “你要做什么?” “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有些原本没打算做的事情,现在也该做了。” 说完,沈欢开始在幻境当中,制造自己的样子,然后开始说话,“楚歌,看看你现在所做的事情。” “你杀了秦韵!杀了学姐!杀了幽婵!” “你根本无法掌控自己心中的戾气!” “这样的你,何谈照顾她?” “你上上辈子欠下来的债,以及你上辈子欠下的债,还有你这辈子的债,你永远都还不了了!” “楚歌,你就是一个王八蛋!” “为了逆天,为了你心中的怨念,你辜负了你最爱的人,难道你还要再进行一次么?如果你觉得这是可行的话,我不会再拦着你,杀吧,逆吧,怨恨吧!” “吼!!!” 楚歌仿佛没有听到沈欢的话一般,依旧在进行着杀戮,永无止境的杀戮。 宋可馨看不下去了,开口道:“放弃吧沈欢,他的戾气已经深入灵魂,不是我们所能够解决的了……” 失败了吗? 还是说,在开始的那一刻,我就已经输了? 第1578章疯魔症和逆天之念无关?! 一片猩红色空间内,楚歌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压在自己的身上,非常非常的沉重,他想要睁开眼睛,将压在自己身上的东西给推开,他却发现自己无论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做到。 “该死,这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睁不开眼睛,难道说我已经死了?可这特么的也太夸张了吧,我只记得,自己好像在和宋可馨她们吵架,然后——” “妈的,我一定忘记了一些重要的东西。” 楚歌继续尝试着,可却没有任何的效果,他就仿佛变成了一个残废的瞎子。 这种情况很像是鬼压床。 尽管楚歌从来没有经历过鬼压床,但他仍旧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听人们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大骂一顿就可以醒过来了,因为恶鬼怕恶人,可是——我他妈刚才好像已经骂过了。 不对,我那只是在心里骂,算不作数的。 可——我他妈想要张嘴骂也骂不出来啊! 这样的日子真是有够无聊的,简直就像是被人打了迷药,随时等着被人强似的。 楚歌显得无所事事,他打了一个哈欠,在内心中打的,然后决定睡过去,他没想着与“鬼”做争斗,因为压在他身上的这个东西,实在是太让他疲惫了。 睡吧,还是睡觉吧。 楚歌最终决定睡一觉,至于鬼压床的事情,要等他睡醒以后再解决。 “楚歌,你个王八蛋!” 该死,这是什么声音,简直扰人清梦。 “你上上辈子欠下来的债,还有你这辈子的债,你永远都还不了了!” 好像有人在骂我。 楚歌的意识终于清醒了一些。 好像是欢子的声音,妈的,他说我杀了幽婵,这怎么可能,她可是我最爱的女人。 楚歌再次开始尝试挣扎,“如果让我发现,是这个傻哔在随意造谣的话,我一定要狠揍他一顿,靠!虽然是兄弟,但有些玩笑可以开,有些玩笑不可以开,难道他不知道吗?” 切,又是这种鬼压床的感觉。 老子就郁闷了,为什么这个东西会找到我的身上。 压我的一定是一个女鬼吧? 阿西吧,欢子为什么还在骂,真是他在骂人吗? 我记得他不是这样的人啊,而且按照道理来讲,这种骂法不是夏天那个傻哔最爱做吗? 算了不管那么多了,我必须起来,搞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卡帕—— 靠,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束缚着我。 是我之前想象的那个鬼吗? 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也只能给它一些颜色瞧瞧了。 “嘿,朋友,如果你是一个女鬼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让你压在我身上,当然我跟希望你接下来能够做一些令我喜欢的事情,比如啪啪啪,我可以让你尝试一下什么叫做电动小马达。” 见对方没有反应,再次开始自言自语,“不说话是吧?如果不说话的话,老子就当你是一个男鬼了,老子对于菊花交易的事情,没有任何兴趣,我给你三秒钟的时间,如果你能够证明自己是一个女人,那么我还可以考虑一下,多给你一些时间。” “证明不了是吗?那就不要怪老子不客气了!” 楚歌说着,猛地用力……可惜没有任何卵用,因为他根本使用不了任何的力气,或者说,手脚早已不听他的使唤。 好吧,还是放弃吧。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报应,我平时压的人多了,所以轮到自己被压了。 再说孙悟空都被压了五百年,我被压这么一会儿似乎也没有什么,还是睡觉吧。 至于欢子骂我的事情……他估计骂一会儿就会累了。 不过造谣我杀学姐这件事情,等以后醒了再说。 “慕容雪歌!” 妈的,是谁在叫老子前前世的名字? “我警告你,如果你继续进行目前行为的话,我就会杀了秦韵!” “你敢动老子的女人一下试试。”楚歌瞬间就清醒了,“老家伙,你是什么人?是不是你让我无法动弹的?” “吾乃天道!” “天道?如果你对别人这么说,可能会很有逼格,但对我这么说的话,没有任何的影响力。” 那个声音没有再回答楚歌的问题,继续说道:“现在在你面前,只有两条路,一条路是选择放弃逆天,那么我可以允诺,你生生世世都可以和秦韵在一起,如若不然,你就只能选择另一条路——继续逆天,不过我会因为你对天道的不敬,而杀了秦韵!” 楚歌一下子就怒了,和家人是沈欢的逆鳞一样,楚歌也有逆鳞,但他的逆鳞不是来自于家人,而是来自已秦韵,这个来自己都舍不得伤害的女人。 “你敢!” “现在,请告诉我你的选择……三……二……一!”天道冷哼一声,“既然你选择继续逆天,那么我就只好杀了秦韵!” “啊!!!” 朦胧中,楚歌听到了一丝惨叫,然后感觉滚烫的鲜血滴落在了自己脸上。 “不!”直到这个时候,楚歌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与此同时,他不知道从哪里涌现出的力量,挣脱了沉重的束缚,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但是呈现在他眼前的,并不是秦韵惨死的画面,而是……沈欢。 “欢子?”楚歌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发现并没有血液以后,大松了口气,“是做梦吗?” “是做梦,但如果你的心中依旧带有执念,那么你刚才所做的梦就会成为现实。”沈欢表情平淡的说道。 “开什么玩笑!”楚歌一脸的不满。 沈欢却皱眉说道:“难道即便是秦韵学姐死在你的面前,你依旧要逆天?”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逆天那种事情,是我几百年前做的,再说,后来我和夏天那个傻哔已经联手击败了天道,没必要再进行逆天这种事情。”楚歌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最重要的是,我这辈子根本就没有逆天的想法,你和我玩的到底是哪出啊。” “你……没有逆天的想法?”沈欢的表情有些懵逼了。 “对啊,我这辈子过得好好的,为什么要逆天?” 看楚歌的表情并不像是开玩笑,准确来说,不仅不像是在说谎,更像是发自内心的想法。 可如果真是这样,那楚歌灵魂上的戾气,究竟是怎么产生的? 第1579章你们是在找我吗? “你真的没有任何逆天的意思?”沈欢还是有些不可置信,如果楚歌说的是真的,那么他就要推翻之前的一切判断。 如果那些判断被推翻,就代表沈欢白努力了这么久,要重新开始寻找病根。 但光是为了解决自己推测的这个病根,沈欢就已经堵上了自己的性命。 该死! 楚歌没好气的说道:“你觉得我吃饱了没事儿撑着,就知道日天是吧?如果我脑袋里整天装的都是这些,我就不要叫楚歌了,叫赵日天多好。” “可是——” “可是怎么回事儿?”楚歌朝着周围看了看,“不是我说你欢子,我和你马子吵架是对不住你,可是吧我就是心里有些牢骚想要发一发,况且我原本就和宋可馨认识,开一些小玩笑没事儿吧?” “但是你却把我整到了这种地方。”楚歌跺了跺脚,“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里应该是你的小世界吧?” “赶快把我放出去,刚才我差点被压死了。”楚歌无奈道:“如果这你还不满意,我就跟你道歉,行不?” 沈欢沉默了良久,开口说道:“这里并不是我的小世界。” “不是你的小世界?”楚歌明显愣了一下,“不可能,现实世界里哪里有这么玄乎的地方……难道说这就是所谓的特效?我书虽然读的少,但我也知道电影里的特效是后期加上去的啊。” “得了,你别跟我开玩笑了,我出去以后,二话不说,就跟你马子道歉,成不?” “我没有开玩笑,第一,这里不是我的小世界。”沈欢伸出中指,“第二,这里是你的精神世界。” “我的精神世界?” 楚歌显然有些无法接受,沈欢的这个说法,“我进入过我的小世界,我也知道我的小世界长什么样子,所以这绝对不可能是我的小世界。” “这就是你的小世界……你疯魔症病发的小世界。” “疯魔症?”楚歌愣了一下,摆手道:“你别开玩笑了,我的疯魔症不是早就被你治好了吗?” “但是它又复发了……准确来说,我根本就没有治疗好你的疯魔症。”沈欢深吸了口气,语气中带着无奈,说道:“我原本也以为你的疯魔症被我给治好了,但事实上并没有,因为疯魔症的诱导病因并不在你的肉身上,而是在你的灵魂上。” “灵魂?”楚歌吞了口唾沫,他看得出,沈欢不是在和自己开玩笑,“欢子,你、你说的太玄乎了。” “一点都不玄乎。”沈欢将事情的经过跟楚歌说了一遍。 “本来我在尝试选择题治疗方法失败以后,我就有些想要放弃了,可是我内心里做不到。”沈欢叹了口气,“宋可馨见我那么纠结,就提议让她杀了你,这样我的内心就不会那么内疚,而她的理由是,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沾满鲜血的人,多杀你一个也不算是滥杀无辜,你不死,才会真的造成更多无辜的人死亡。” 楚歌对于这段话不仅没有否定,反而点头道:“她说的没有错,而且当初我不确定自己疯魔症能否治好的时候,就告诉过你,如果没有办法治疗你就杀了我。” “我做不到。”沈欢看着楚歌,“而且我也不想你死。” 楚歌看到这个情况,眼眶明显有些泛红,但是他却抬起脚朝着沈欢的方向踢了一下,“草,老子可不搞基。” “故事肯定不会到这里就结束,如果宋可馨杀我的话,我应该已经死了,而不会在这里见到你。”楚歌咳嗽了两声,下意识将头别到了一旁,“说说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吧。” “可能宋可馨也看出了我内心中的想法,忽然问我,既然我们感情这么好,那如果可以以一换一的话,我会不会做。” “看样子你是说会了。”楚歌给了沈欢胸口一拳,“老子就讨厌的就是你这种人,牺牲自己拯救别人看着很伟大是吧?” “还有,你把我楚歌当什么人了?如果我知道,我的命是你的命换来的,你猜我会怎么做?”楚歌说到这儿,一脸贱笑道:“当然是汝妻儿吾养之。” 见沈欢一点都没有笑的意思,楚歌也只好放弃了,“好吧,我知道现在不是活跃气氛的时候,只是老子最讨厌的事情就是煽情……我的性格你应该了解的,如果你这么做的话,我恐怕一辈子都不会安心,说不定脑袋瓜子一热,就下来找你了。” “欢子,不管怎么说,我楚歌这辈子能够遇到秦韵,遇到你,还有夏天那个傻哔,对我来说已经够幸运了,我从来没有觉得老天爷会对我这么好。”楚歌一脸认真的看着沈欢,“不管那个方法是什么,如果来得及的话,你走吧,让我一个人待在这个破地方就好了。” “如果你不忍心杀我,就想办法去找一个阵法厉害的人物困住我,等到什么时候想起救治我的方法了再把我给放出来。”楚歌将手一伸,搂住了沈欢的肩膀,“我相信你,也相信你举世无双的医术。” 沈欢没有回答楚歌,而是将办法给说了出来,“我利用秘法,让自己的灵魂进入到你的小世界当中,只要消除你逆天的念头,我就可以安然无恙的离开,而在外界的你也会恢复正常。” “这么简单?”楚歌正说着,愣了一下,“不对啊,我根本就没有任何逆天的念头啊。” “问题就出现在这里,你没有逆天的念头,就代表病因不在你的逆天之念上面。”沈欢闭上眼睛,深吸了口气,“双赢的结局在于,我安然无恙的解决你的疯魔症,而现在我连你的病因都没有找到。” “所以——” “找不到你的病因,我就会一直困在这里,但是灵魂离体二十四小时以后,我就会死亡。” “草!”楚歌一拳打在了地上,“欢子,我对不起你,要不是因为我——” “没什么,既然我做了,就不会后悔。”沈欢干笑道:“与其在这里讨论究竟是谁错了,还不如花时间好好想一下,问题究竟在哪里。” “对。”楚歌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心里却明白,事情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就在这时,四面八方同时传出了一阵古怪的笑声,“你们……是在找我吗?” 第1580章杀我兄弟?你问过老子的意见没! 听到这声音的第一时间,沈欢认为是自己出现了幻觉,毕竟在楚歌的小世界当中,根本不可能出现第二个人,他之所以能够进来,还是冒着付出生命为代价的。 但是当他看到楚歌的表情变化以后,就知道是自己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刚才的并不是自己的幻听,而是真的有人在楚歌的小世界内说话了。 “什么人?!”沈欢表现的相当惊讶,因为这是一件超出他认知范畴的事情,这和实力没有任何关系,人们之所以惊讶,完全是因为碰到一件超出认知亦或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同样的道理,无论是什么实力,只要发生的事情有点超出理解范畴,都会不约而同的露出惊讶的表情。 “我?我就是你要找的病根啊。”那个声音继续使用阴阳怪气的声调。 “病根?” 沈欢现在的心情有些无法形容,他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紧张。 因为他刚才最担心的事情,正是找不到病根。 没想到病根现在自己却跑了出来,但与此同时也代表着……楚歌的小世界当中,的确存在着另一个人,或者说是另一个灵魂。 苏璃能够在小世界中自由进出,那是因为她和沈欢签订了本命契约,两人的级别完全对等的,或者从灵魂意义上来说,他们几乎可以等同于一个人。 这个所谓的病根,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出现在了楚歌的小世界当中? 楚歌的内心明显比沈欢更加激动,他的目光十分阴沉,但是并没有像沈欢那样,露出震惊的神情,或者大呼小叫,而是声音冰冷道:“我不管你是谁,但如果你真的是病根的话,那就应该了解我的性格,我最讨厌的就是装神弄鬼,现在我给你三秒钟的时间,给我滚出来,要不然——” “要不然怎样?”自称病根的家伙,大笑了起来,“楚歌不是我小瞧你,而是你真的以为整个小世界都在你的掌控之中吗?” “如果你真的还拥有绝对的权力,会不知道我在什么地方吗?” “你不知道!那是因为,这个小世界的主人是我,而不是你这个懦夫!”那个声音猛地冰冷了下来,“楚歌你太令我失望了,我原本以为你会永远的这么沉睡下去,但是没有想到光是一个女人和所谓朋友的呼唤,你就差点醒过来。” “现在更好,你完全清醒了……”病根声音的温度上升了一些,“如果你这么一直昏睡下去,那么我们两个人都可以安然无恙,但如果是现在这个情况的话,我只好杀了你。” “你觉得你有这能力吗?”楚歌反问道,目光中满是阴寒,“只要你敢现身,老子绝对会把你大卸八块!” 楚歌心中怒火可想而知,但是对方躲在暗处,他就再怎么生气也没有任何的办法,就像对方说的那样,他已经失去了对小世界的掌控,根本找不到对方在什么地方。 沈欢皱着眉头沉思了一会儿,“既然你把自己说的这么厉害,好像随随便便就可以斩杀楚歌,为什么你不敢露面呢?还是说,你只是一个嘴巴厉害的胆小鬼。” “沈欢是吧?不,应该是欢子,事实上你没必要这么激我,因为就算你不说,我也会现身,如果我没有现身,就杀掉了你们两个,那真是一件无趣的事情。”声音距离两人越来越近,仿佛就在眼前,可是在两人的面前,却没有任何人的影子。 沈欢准备开启天眼,可是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带肉身进来。 沈欢的灵魂并不强大,这是很早之前苏璃就检测过的,其实不光是苏璃,很多对沈欢灵魂上有过观察的人,都会下达一个这样的结论。 唯一显得他灵魂有些逼格的,就是神之转世的假说,但假说毕竟是假说,在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之前,沈欢所拥有的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普通的灵魂。 本来沈欢没有想太多,他唯一的想法,就是想要试一试,自己在接触到楚歌以后,能不能将其唤醒。 武力最多是会使用到,友情破颜拳的地步。 但是没想到,在进来以后,会遇到一个自称是病根的家伙。 “嘭——” 就在这时,沈欢和楚歌的深身前,忽然爆起了一团烟花,看上去极其耀眼。 忽然出现这猴子那个情况,也将两人给吓了一跳,等到他们镇定下来的时候,烟火也燃烧殆尽,一个身影随之出现在了烟火爆破的位置。 “嗖——” 人影慢慢转过了身,在看到人影相貌的刹那,沈欢和楚歌全都愣住了,因为—— “很意外吗?”人影嗅了嗅手中的血红玫瑰,“其实你们不需要意外,我本来就和楚歌是同一个人,不对,或者说,我和他原本是一样的。” 沈欢恢复了淡定,看着和楚歌一模一样,只不过毛发眼珠全是猩红色的人影,“精神分裂症吗?” 这只是沈欢做出的一个推测,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楚歌的小世界内会又其他人的存在。 毕竟没有那个傻哔,会愿意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随便闯入另外一个人的小世界当中。 当然,也不能说绝对没有,因为沈欢就是这样的傻哔…… “精神分裂症?嘿,欢子,我喜欢你给的这个结果,要不是因为精神分裂的话,我想必会和这个懦夫一样,成为一辈子的废物。”病根情绪激动道:“没错,他就是一个懦夫,竟然愿意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自己这辈子最伟大的目标。” “牺牲小我,拯救大我,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 病根扭动了一下脖子,让情绪恢复到了淡定的状态,“好了,我觉得我这个人的废话真是太多了,我完全没有必要和你们浪费这么多的时间,只需要将你们杀掉就好了。” “杀掉我的话,我相信,但是你要说杀掉楚歌,抱歉,我不相信。”沈欢耸了耸肩,脸上没有任何的紧张的神情,“我在这个小世界当中,只是一个外人,但是楚歌……他却是真正的主意识,如果你杀掉他的话,整个小世界都会崩塌,甚至连楚歌这个人也会因此而死亡。” 沈欢说完,面带挑衅道:“你真的敢吗?” “混蛋东西,我杀了你!”病根说着,就伸手朝着沈欢的脖颈抓去。 可是这手才伸到一半,就让楚歌给挡了下来,“杀我兄弟,你……问过老子的意见么!” 第1581章你才是真正的废物! 说完,楚歌便抬起另一只手放在了病根的门面上,然后猛地发力,将其瞬间摁倒在了地上,让病根的后脑勺和地面来了一个亲密接触。 从周围飘荡的烟雾,还有地上的裂痕来看,楚歌所用的这一下子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力道。 “咳咳——” 病根咳嗽了两声,用另一只空闲的手,掰住了楚歌的大拇指,只听“咔嚓”一声,他竟然直接掰断了楚歌的大拇指! 在这种的情况下,楚歌只是皱了皱眉,没有发出任何不愉悦的声音,也没有任何的松手的意思。 “这样都不松手吗?那我只好……” “咔嚓!” 说着,病根有掰断了,楚歌的食指。 身为行凶者,病根却仿佛是在掰玉米一般,淡然无比,“我说了,现在这个小世界的人是我,真正的转世也是我,当然,就算你是转世者也没什么,因为我才是真正的继承者,而你……只是一个懦夫!” “咔嚓!” 中指。 “懦夫是永远无法战胜强者的。”病根深吸了口气,“血液的味道,真是美妙。” 这是沈欢一脚踩在了他的脑袋上,“血你妈了哔,这个空间里只能够容纳灵魂,有个屁的血液!” “蝼蚁,竟然敢触犯我的尊严。”病根显然生气了,说着就准备对沈欢动手,但只剩下两根完整手指的楚歌竟然再次加大了力道。 “好吧,看来在解决这个垃圾之前,我有必要先把你给解决掉了。”病根说着,一下子折断了楚歌剩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 这下子,除了他的右臂以外,楚歌已经没有掌控什么了。 “太慢了。”病根并没有一次性的解决对方,而是以手刀的方式,直接折断了楚歌整条手臂。 可即便这样,楚歌的手依旧紧紧的抓着他的手臂。 “如果你将这份倔强,放在逆天的事情上,我一定会很欣慰的。” 楚歌咬牙道:“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没有老子的同意,不管是谁,都没有资格动我兄弟!” “兄弟?”病根大笑了起来,“所以才说你是懦夫!兄弟是什么?兄弟就是工具,用来出卖的棋子!” “当年,慕容雪歌那一世,是怎么利用天道之子的,难道你已经忘了吗?”病根冷笑道:“乃才是身为逆天之人,应有的城府,而你这种垃圾,无论变得如何强大,都是一个废物而已!” “闭嘴!” “咔嚓!” 病根像之前一样,掰断了楚歌的手指,不过从速度上来讲,他要比之前快的多,几乎在一瞬间就完成了。 做完这些,病根成功的从楚歌的手中逃了出来,起身整理衣衫。 楚歌趁机一脚踢了过去,换来的结果却是废掉一条腿。 “呼,我说了,你没有跟我斗的资——” 他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沈欢一板砖砸到了脑袋上。 “曹尼玛的,经过老子同意了吗?”沈欢骂骂咧咧的说道:“这要是在外面,老子非得弄死你不可!” 现在的沈欢只有灵魂,基本上和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 病根摸了摸后脑勺,“你说的没错,如果是在外面,你想杀我很容易,可是在这里……你就是一个废物!” 说着,他一脚踹在了沈欢的胸口,伴随着一阵骨裂的声音,沈欢被直接踢飞了出去。 “我曹尼玛!曰尼马勒戈壁!” 楚歌很清楚,沈欢现在是一个什么状态,在这样的重击下,只是拥有普通灵魂的沈欢,随时都会灰飞烟灭。 “骂我?”病根冷笑一声,“那我就废掉你的舌头吧!” “切……”沈欢艰难的从地上爬了起来,他的灵魂已经开始虚化,如果在遭受一次刚才的重击,绝对会灰飞烟灭。 “你刚才所发出的声音是鄙夷吗?”病根的表情很不愉快,他竟然被一个弱者如此嘲讽,尽管这个弱者在其他地方碰到的话,能够拥有绝对秒杀他的实力。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现在沈欢在这个地方出现了,那么他就是一个垃圾,不费吹灰之力的就可以解决掉的垃圾。 “不是鄙夷,是不屑,你这个没有文化的家伙。”经过一系列艰难的运动,沈欢终于从地上爬了起来,“你骗得了楚歌却骗不过我,不要忘记了,就算我没有任何实力,也不会忘记自己的老本行——医术!” “外面楚歌所表现出的症状,只是被疯魔症所压制住,嗯,就像是一直发狂的野狗。”沈欢动了一下脖子,他现在浑身上下都充斥着散架的感觉,“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你根本没有完全占据楚歌的身体。” “主导权依旧在楚歌手里,你可以折磨他,但绝对不敢杀他,因为一旦他死了,你也会死。” “哼,就算如此又如何?”病根冷哼道:“你发现了,能拿我怎么样呢?” “呵呵,你不能消灭楚歌,但是楚歌却可以消灭你。”沈欢嘴角带着一丝玩味的微笑,“因为你只是暂时将他压制住而已,所以他随时都可以翻盘!你死了对他只有好处,而他死了对你只有坏处。” “所以,在这个情况下,处于弱势的人是你,而不是我们。”沈欢面带嘲讽,“老实说,你要是真的有绝对把握的话,根本不需要露面就可以把我们给杀了。” “我相信自己的智商,但我还没有自大到,认为那种小小的激将法,就可以把你给引出来,你之所以现身,就是为了呈现出一种,自己绝对优势的假象,让楚歌陷入到绝望当中。” “一旦楚歌放弃抵抗,那么你就可以完全占据肉身,并且,不管楚歌是死是活和你都没有了任何关系。” “很漂亮的推测。”病根鼓起了掌,“不过很可惜,我暂时不能杀楚歌,但是我却可以先杀了你!” “杀我?”沈欢仿佛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你不敢!” “我不敢?”病根也仿佛是听到了一个大笑话。 “是的,你不光不敢杀楚歌,也不敢杀我,甚至你连虐待我这种事情,都不敢去做。”沈欢戏谑道:“因为……你才是真正的废物!” 该死,欢子这个混蛋在做什么,老子好不容易把仇恨吸引到了自己身上,他现在怎么又把仇恨给拉了回去。 这、这他妈不是找死么! 第1582章原来是这样…… 病根的眼角明显抽动了一下,沉默良久以后,他忽然开始大笑起来,“我不敢杀你,还不敢虐待你?” “没错。”沈欢摆出一个令自己舒适的姿势,只不过这个姿势在外人看起来极其的挑衅,这个所谓的外人,自然是病根,“你光不敢杀我不敢虐待我,而且比楚歌更加迫切的希望我能够从这里离开。” “你太自大了!”病根说着,朝着沈欢走了过去,“现在老子就让你看看,我是如何将你杀死的!” “好啊。”沈欢笑嘻嘻的躺在地上,摆出了一个“大”字形,“来吧,随便的蹂躏我,我保证不会有任何的反抗。” 妈的,欢子到底在搞什么鬼! 楚歌虽然不了解沈欢在做什么,但是他却没有去阻止,因为他了解自己这位兄弟的性格,从阿里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即便是豪赌,也只会在手中有筹码的时候才会进行。 “哼!”病根走到沈欢身前,冷哼一声,朝着沈欢的胸口就踹了下去。 楚歌一看这情况,挣扎着想要从地上爬起,但是身为“受害者”的沈欢却一脸淡然,那舒适的表情,就好像——紫苏等待他“临幸”时,所表露出的神情一模一样。 享受之中的,带着贱贱的笑容。 眼看病根就要把沈欢给一脚踩扁的时候,病根却忽然停手了,寒声道:“好一个欢子,是我小瞧了你。” “这——”楚歌完全搞不明白这是一个什么状况。 病根明明可以击杀欢子,为什么不敢动手? 对方不敢杀自己有理由,但是他不敢杀,甚至是不敢伤害欢子的理由是什么? 此时此刻,楚歌的心中充满了疑惑。 “是不是很好奇?”沈欢用手嫌弃的将楚歌的脚丫子给拨开,然后笑嘻嘻的说道:“我说傻哔,你想不想知道是为什么?” “不说算球!” “那就算了。” “你他妈还是说吧。” “嗯?” “你说吧。” “啧啧。” “我靠,你他妈到底说不说!” 沈欢尴尬的咳嗽了两声,“其实很简单,不是因为你智商不够用,只是因为你身在此山中,所以才看不出端倪。” 病根看着沈欢那欠揍的样子,咬牙道:“我看还是杀了你比较好。” 沈欢头一伸,露出自己白皙的脖子,“随时恭候大驾。” “妈的!”病根骂了一声,离开了沈欢身边,他很清楚自己待在沈欢身边,不光一点好处没有,还会自取其辱。 “他不敢杀我,是因为你的一种特质,或者说是你灵魂上的一种特质。”沈欢看着楚歌说道:“这种特质就是,在你最珍惜的人或者物,受到伤害时,你会爆发出更加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在折磨你的时候不会发生,但是在折磨我的时候就会发生。” “你这个病根之所以露面,就是想试试看,我在你心目中的重要程度,如果我很重要,他就不会杀我,但如果在你心中的地位不是很重要,他就会通过折磨我,甚至是杀了我,来让你陷入到绝望当中。” 沈欢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而我刚才之所以给了他一板砖,同样是在试探他。” 说着,沈欢捡起了一块板砖,“以他的实力,想要杀我这种虚弱的灵魂实在是太简单了,但是他刚才那一脚却恰到好处,看情形我好像受了很重的伤,但事实上,我受的伤并不是很严重。” “当然,这些还不足以我如此笃定,最主要的原因,他刚才所踹的位置,是一处穴道,那个穴道在重击之下,会让人陷入到一种全身麻痹的状态。” “如果他真的想杀我,或者是想对我出气,完全没必要这样做,可他却这样做了。”沈欢笑吟吟的说道:“至此我已经肯定了至少五成,当然,现在的话,我可以百分百的肯定。” 楚歌听完以后,觉得很有道理,但是他并没有表现出恍然大悟的样子,“你说的特质,人人都有,已经算不上是特质,就好像儿子受伤时,父亲会爆发出强大的力量是一样的,可是你——” “之所以说是特质,是因为你所表现出来的,比所有人都要强烈。”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还记得之前,自己得疯魔症的时候,只有秦韵能够唤醒你这个特殊情况吗?” “我敢说,如果今天进来这里的人是秦韵而不是我,你的病根恐怕不光不会露面,反而会比你更加心急,去思考送秦韵学姐出去的办法!” “用雪歌,也就是阎罗王的话来说,在你心中,对于秦韵的内疚,要大于逆天的怨念,而你的内疚,其实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秦韵一个人的身上,在你的内心深处,你不希望任何你亲近的人,因你而受到半点伤害。” “你可能没办法感受到,但我可以确定,我刚才被这个傻哔踢飞的时候,你的灵魂力量涨了一截,正是因为这个所以这个傻哔才会不敢伤我分毫!” “哼,这样又如何!”病根有些听不下去了,冷哼道:“如果你二十四小时之内没有离开,肉身就会断定你死亡,你的肉身也会随之死亡,也就是说我即便不动手,你也会死!” “是吗?”沈欢微笑道:“我是死了,但是你觉得,我死了以后,楚歌会放过你么?” “你——”被抓住软肋的病根,早已没有了之前的风光。 看着他吃瘪的样子,沈欢大笑了起来,“一个小小心魔也想跟我斗,滚回去再练几年吧!不过……你没有机会了,距离二十四小时过去还有很久,只要我找到激发出楚歌潜力的办法,那么死的人,就是你!” 听到这话,楚歌的眼神当中也多出了几分神采,他笑着对病根说道:“抱歉,看来这一次是我赢了。” “心魔?不要将我和那种卑贱的产物联系在一起,我可是魔尊联合几位魔皇级人物一同在他道心中种下的魔根!”病根的眼神忽然变得狂热起来,“既然我已经注定失败,那么就拉上你们两个垫背吧!” 在近乎绝境的情况下,病根选择了同归于尽这个疯狂的想法。 但这个情况,似乎早在沈欢的预料之中,他不仅没有恐惧,反而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当楚歌看到这个笑容以后,大脑瞬间陷入了一片空白,“原来是这样……” 第1583章沈欢魂飞魄散?! 火烈鸟酒店,至尊房内…… “看样子,道尊并没有获胜。”欢迎看着在发狂的楚歌看,对着宋可馨说道。 宋可馨看了眼沈欢沙发上的肉身,又看了看不停在地上挣扎的楚歌。 楚歌身上被一种青色荧光的锁链绑着,那个锁链是沈欢灵魂具象化的样子,楚歌所想要挣脱的就是身上的锁链。 宋可馨深吸了口气,“不一定,我觉得沈欢有获胜的可能……还有幻影,你知道他的名字,就不要叫他道尊了。” “我知道,但是我觉得直接叫他的名字,会显得过于亲切,我和他的关系仅仅是主人和仆人,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阶级差,直呼姓名有逾越的阶级的嫌疑。”幻影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但他的灵魂气息确实是越来越弱了。” 宋可馨没有说话,身为魂修,她当然可以感受到沈欢灵魂的强弱,但她无法接受沈欢拯救失败的这个结局,因为拯救失败,就等于沈欢死亡。 宋可馨是和天尊同一时期的人,阅历不是普通人可以比拟的。 但是她从未对哪个异性出现过心动的感觉,即便是面对天尊这样强大的人物,她也仅仅是心存感激而已。 不过对于沈欢……自从被沈欢拯救以后,她的心中总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如果没有估计错误的话,那应该就是所谓的爱情。 当然,即便不是因为爱情,出于友情方面,她也有足够关心的理由。 而且,沈欢之所以出现在拉斯维加斯,是为了帮自己。 自己绝对不可以让沈欢死! 想到这儿,宋可馨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你想做什么?” “我要用同样的方法进入到灵魂世界,帮沈欢。” “可馨姐,你疯了。”幻影也从沙发上坐了起来,“身为这门秘术的掌握者,你应该知道,使用这门秘法进入到别人的小世界当中,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你可能会把自己的性命搭进去。” “我知道。”宋可馨看着幻影,眼神坚定道:“我的命是沈欢救得,如果没有他,我怕是早就死了。” “但是你可以肯定,自己进入到楚歌的小世界当中能够帮到沈欢吗?”幻影没有有办法看到宋可馨眼神中的鉴定,但是她却可以感受到,宋可馨语气中的坚定,“并且,一个小世界当中,能够容纳的灵魂数量是有限的,你这样子进去,可能不仅帮不到沈欢,反而可能造成一尸三命的结局。” 宋可馨没有说话,身为魂修,她当然知道幻影所说的是什么意思,或者说,她比幻影更加明白这一次事态的严重性。 “可如果我——” 幻影开口打断道:“我收回之前的话,或许沈欢会成功……我们一起来期待他的成功吧。” 未了,她有补充了一句,“如果非要这么做的话,该做的人也是我,而不是你,身为仆人,就要随时做好为主人牺牲的准备。” 宋可馨沉默着,她没有再说话,在这种情况下,其实她们说得再多都是废话。 “吼!!!不——不要!我认输,不要杀我——不要——” 在地上疯狂挣扎的楚歌,忽然发出一阵哀求的声音,并且他的声音中充满了恐惧。 “这是怎么回事儿?” “沈欢他赢了?” 宋可馨的表情开始激动起来。 现在楚歌的这种行为,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沈欢成功的解决了楚歌的病根。 因为以沈欢凝聚成魂体的实力,根本没有战胜楚歌这种高轻度灵魂体的可能。 两人的脸上都充满了兴奋,随着楚歌发出那一声不甘的怒吼以后,一切都安静了下来。 看着楚歌身上的戾气逐渐消失以后,宋可馨大松了口气,这种情况的出现,就表明事情绝对已经解决了。 “楚歌身上还有灵魂波动的存在,他成功了!”宋可馨脸上满是欣慰的笑容,直到这个时候,她才真正的大松了口气。 可是紧接着一声脆响,让她完全陷入了绝望当中。 沈欢灵魂具现化的锁链……碎了! 那条锁链是由沈欢的灵魂所形成的,锁链碎裂,就代表沈欢的灵魂也随之碎裂。 “不!”看着那些飘散在空中的青色荧光,宋可馨脸上的表情瞬间被绝望所取代,眼泪更是不受控制的直接流了出来。 幻影沉默了半天,整个人愣了良久,才走到宋可馨身旁,开始安慰。 “不、不可能的,这个小混蛋的命硬的很,怎么可能会死呢!” “可馨姐,节哀顺变。” 宋可馨没有办法接受眼前的这个结果,就在这个时候,楚歌睁开眼睛从地上爬了起来。 看到这个情况,宋可馨二话没说,就抓住了楚歌的肩头,“沈欢呢?快告诉我,沈欢没有事对不对?” “欢子为了激发我的潜能,将病根逼入绝境,促使病根想出同归于尽的办法,但想要把我和欢子都杀死,他就必须先杀死欢子……欢子的死让我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力量,将病根抹杀掉了,可是欢子,却——” “你乱说什么!沈欢怎么可能会死!” 楚歌眼眶泛红,“是啊,如果不是因为我,他怎么可能会死!” 他起身走到了沈欢肉身身旁,一言不发,但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有很多的话想要对沈欢说,只是不知道该怎样开口。 经过一番悲痛以后,宋可馨接受了沈欢死亡的事实,但她就没有就此放弃,嘴中念念有词道:“只要找到招魂幡,我们就又可能救活沈欢,因为他只是魂飞魄散,而不是灰飞烟灭,对!找招魂幡!” “招魂幡?” “是阴间代理人或是鬼差无常所使用的一种法器,只要时间不超过七日,就可能将被击溃的灵魂重新凝结。” 楚歌的眼睛一亮,“这个招魂幡在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宋可馨话锋一转,“不过曾经身为天尊的夏天一定知道,以他现在的实力,应该已经恢复了不少的记忆,想必应该能够找到招魂幡!” “那还愣着干嘛,赶快联系夏天那个傻哔啊!” 第1584章你可以叫我费高 沈欢在被病根击中的时候,失去了意识,就在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却恍惚间有种信念从心中诞生——我不会死。 等到沈欢醒来的时候,就到了这个地方。 之所以说这个地方是因为……他现在所处的空间,和他的小世界几乎一模一样,但是他对于这里却没有任何一丝的控制权。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沈欢开始朝着记忆中的建筑方位走去。 如果那里有苏璃存在,就代表这里确实是他的小世界,之所以失去对这里的掌控,只是因为在病根的攻击下,导致灵魂受了重伤。 简而言之就是,只是暂时失去了对小仙界的控制能力。 如果结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对沈欢俩说无疑是一件好事儿,比起暂时失去实力,也要比死亡好太多了。 “噬天蚁?”看着满地沉睡的噬天蚁,沈欢大松了口气。 噬天蚁是他刚刚收进来的,这些东西正好可以证明,这里就是他的小仙界。 可就当沈欢下了这个结论以后,走进屋子时,却发现里面并没有苏璃存在的痕迹,甚至连苏璃在这里待过的气味都没有。 “该死,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你伴生空间的复制品。”这时一个声音从外面传了进来,“我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下交谈,你会觉得更加轻松一些,如果你没有这些感觉,那么我在此只能抱歉了。” “什么人?” “你无须紧张,我们是一类人。”声音还在外面散发着,但似乎并没有走进来的意思,仿佛是想让沈欢走出去。 在这样的心理下,沈欢选择走出去看看。 当他走出房屋以后,发现一个人影正蹲在药田当中,在他的手中有一只金色的昆虫,样子和噬天蚁有些相像,但细节上又有很多不同的地方,至少它整体看起来要比噬天蚁狰狞的多。 以为人影只给了沈欢一个背影,加上沈欢现在失去了所有的力量,所以并不能看出对方的真实样貌。 “你是……” “我没有名字,或者说我原本是有名字的,只是时间太久我已经忘记了,我貌似叫……陆辰?”人影摇头叹了口气,“我真的想不起来了,不过这并不重要不是吗?”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而且是一个重复率极高的代号,尤其是在相同的文化背景支持下,转来转去总是那么几个。”人影从地上站了起来,慢慢地转过身,看着沈欢说道:“所以,你可以称呼我为任何人。” “既然你的印象里,自己好像叫陆辰,那我就叫你陆辰吧。” 人影的样貌,怎么说呢……并不普通,甚至没有丝毫年长的感觉,看起来和沈欢的年龄差不多,但是在他的脸上却充满了沧桑感。 “陆辰?”人影笑了笑,“其实我只是随口胡诌的,关于类似的印象,我好想还有叶飞、萧等称呼。” 沈欢感觉有些无语,明明是这个家伙自己说的,随便叫什么都可以,现在自己给出了称呼,反而表现的不是那么满意。 “好吧,你觉得我应该称呼你为什么?” “你可以叫我……费高。” “费高?”沈欢皱了下眉头,“奇怪的名字。” “是啊,奇怪的名字,可是任何人一旦被打上费高的标签,就注定永无天日。”费高感叹了一下,他给自己的这个名字似乎有其他的意味,不过他似乎并没有给沈欢解释的意思。 沈欢不想浪费时间,直接问出了心中的疑惑,“你……救了我?” 如果没有费高的出现,他会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活下来完全是因为自己足够幸运,但现在有了费高在这里,那可就不是幸运能够解释的了。 毕竟在病根出手的时候,连他自己都认为,自己必死无疑了。 “是的,你是我们所有人的希望,所以你不能死。” 在得到确切的答复以后,沈欢也同时收获到了一条有用的讯息,“你们?” “嗯,没错,我们。”费高认真的看着沈欢说道:“不管是为了你自己,还是为了我们,你都不能死。”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沈欢尴尬道:“我的记忆还算不错,这应该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吧?” “嗯,你可以这么认为,因为在你的意识当中,我们确实是第一次见面。”费高顿了一下,接着问道:“你对观察者这个词语有什么印象吗?” “观察者?”沈欢思考了一下,摇头道:“没有什么印象,带者的,我只认识灭道者、承道者和屠道者,不过从字面上了解的话,应该是在观察某种事物的人吧?” “看来你还没有完全觉醒。”费高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和神话对话,“不过这并不是多么的严重,随着你的实力的增长,和时间的推移,你迟早会了解的。” “你刚才好像说过谈话这个词语。”沈欢试探道:“你想要和我谈什么?” 眼前这个费高给沈欢的感觉很神秘,虽然他现在没有任何的实力,但这些年累积下来的眼力还是有的。 别说现在他没有实力,如果没有估计错误的话,就算有实力,也只会觉得对方更加看不透而已。 “我主要的目的是救你,因为你不能死,你死了,这一切就会结束。”费高深吸了口气,“还记得我刚才说过,我们都是同类人吗?” “记得,所以你说的同类人是说什么?” “位面之子。” “啊?”不知道为什么沈欢听到这个词语以后,最先想到的就是当年在网络上盛传的一个梗“重生穿越者王莽vs位面之子刘秀”的故事。 “你说位面之子,是不是那种别人出门踩屎,自己出门捡金子,各种好运,各种奇迹的综合体?” 面对沈欢的推测,费高竟然点了点头,“你可以这么理解,但不完全正确,因为那那只冰山一角,这个称呼看似高大无比,其实……算了,现在还不是说这些的时候。” “位面之子只是一个笼统的称呼,解释起来十分复杂,这样跟你说吧。”费高深吸了口气,“其实你所处的世界,并不是那个‘神’所创造出来的!” 第1585章令人无语的费高 沈欢曾经被质疑过,是神的转世,但这一点并不确定,像这种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不过无论是从大帝、承道者,甚至是灭道者口中,有一点是绝对可以肯定过的,那便是——这个世界是由神那个家伙所创造的。 可是现在,费高却说这个世界不是神所创造的。 “你这样说——” “很惊讶?”费高叹了口气,“这还是我在了解你所处世界的情况以后,才思考出的一种,最容易让你理解的一种说法。” “但所有人都说这个世界是神所创造的,灭道者可能会因为遗忘了一些东西而骗我,但是夏天和楚歌他们应该是不会骗我的,因为他们完全没有骗我的理由。” 沈欢还是有些无法相信费高的说法,虽然费高给他的感觉很好,但身为一个成年人,沈欢是不可能因为对一个人生出好感,然后做出舍弃自己三观的行为。 “是的,他们没有骗你,是因为他们和你都处于本世界的认知当中,就好像一日三餐,生老病死,这些基本法则一样。”费高说着,似乎想起了什么,说道:“根据我的调查,那个夏天和楚歌的身上,也蕴含着位面之子的力量,但是在你的力量面前,就显得有些薄弱了。” “不对吧。”沈欢干笑道:“比起我这个一路修炼过来的,真正像是位面之子的人是他们好么,我修炼的时候他们还没有开始修炼,但是他们现在的境界却大概和我相同,甚至还在我之上,而他们之所以获得这样的力量,只是因为魂觉而已。” “看待事物不能光考虑表象。”费高将手中的金甲圣虫扔到了地上,“他们身为神选者,从表面来看,光环十分耀眼,不需要辛辛苦苦的修炼就可以获得如此修为,但是……他们每一次魂觉,都需要付出生死为代价。” “更重要的是,其实他们上一世就已经是非常厉害的人物,楚歌更是经过了十几次的转世,若是将这些转世相加起来,他们进展神速也就理所当然了。” “一个天道之子一个十几次转世,而你……并没有前世,这样看的话,是谁的力量更加强大一些呢?” 沈欢愣了半天,“照你这么解释,好像也很符合逻辑。” “当然,如果没有你的光环压制,毫无疑问,他们二人都是位面之子的级别,不过现在他们只能称之为准位面之子,或者说是曾经的位面之子。” 费高凭空变出了桌椅,示意沈欢坐下来。 “之前说过了,位面之子是一个很复杂的话题,我们没必要在上面浪费太多的时间,所以我们还是继续谈刚才的话题吧。”费高坐下以后,继续说道:“我刚才说,这个世界并不是神所创造的,其实是带有一定歧义的。” “呃……你能好好整理一下语言再说吗?”沈欢苦笑道:“你这样来回变化,我的思绪根本没有办法跟上去,刚才还说这个世界不是神所创造的,现在又说带有一定的歧义。” 费高摇了摇头,“我并不是说我表达错误,而是说我那句话有歧义。” “因为你可以说这个世界是神所创造的,但也可以说这不是神所创造的。”费高顿了一下,看着沈欢说道:“想必你心中一直有一个疑惑吧,那就是……如果是神创造了这个世界,那么又是什么创造了神,对吧?” “对……我有这么想过。” “那么我现在可以告诉你,创造这个世界的神是一个名为灵感之泉的存在创造出来的,其实不光是他,我们也是一样。” “灵感之泉?那是什么东西?” “我也没有办法解释清楚,你可以将它当成一座装满囚犯的监牢,它囚禁着那些凡人,时不时也会放出一些犯人。” “停停停——”沈欢打算了费高的话,“你究竟想要说什么?我怎么越听越糊涂了,你能够说得直白一些吗?” 从见面到现在,费高已经说出三个术语型的名词“观察者”、“位面之子”、“灵感之泉”,看起来好像都挺容易理解,但真要沈欢说出一个所以然,他除了胡诌以外,什么都讲不出来。 而了解这三个名词定义的费高,讲解的时候也不是那么通透直白,好像是刻意在隐藏着什么。 在这种状态下,别说沈欢听得迷迷糊糊,甚至让他觉得,费高解释的比自己还要迷糊。 费高沉默了,良久后开口道:“我不能直白的告诉你。” 沈欢差点没有吐出一口老血,“你、你是在拿我寻开心吗?大哥,告诉我这些内容的人是你,现在说不能告诉我的人也是你,你、你究竟要闹哪样啊!” “因为观察者。” “你说什么?”沈欢听到了费高的小声嘀咕。 “因为观察者的存在,我不能讲得过于直白,如果被他们观察到的话,会——” “停!”沈欢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你说这话的意思是……在这个空间内就有观察者?” “不仅仅是这个空间,准确来说,观察者无处不在。” 沈欢朝着四周看了看,无论他怎么感应,都发现不了任何人的存在,“该死!你说的观察者到底是怎样一种存在,为什么我从里没有察觉过?” “观察者在每一个世界诞生之初就存在了,他们主要做的事情就是观察。” “怎样观察?还有你说他们,难道观察者不是一个人?” “字面意思上的观察,是的,观察者并不是只有一个。” “他们是一个组织?” 费高简单思考了一下,“勉强可以这么认为。” 沈欢心里更加郁闷了,“既然只是观察,你为什么要忌惮他们?根本没有必要啊!” 费高目光阴沉道:“不,除了观察以外,根据等衔高低,他们也具备改变世界的能力。” 听到这儿,沈欢总算是有些明白了,“你说的观察者,该不会就是天道吧?” 费高纠正道:“是具备自我意识的天道,当然你可以视个体状态的他们是天道的一部分。” “所以,我们聊了这么多,你究竟想让我干嘛?” 沈欢感觉十分的无语,搞了一堆玄而又妙的台词,又是这不能说那不能说,说到最后就两字——天道。 真尼玛坑爹! 不过看样子,这个费高的实力应该不是很强大,要知道夏天那个家伙,曾经可是被称为天道掌控者的存在。 只见费高极度认真的回答道:“逆天!真正的天!” 第1586章下期彩票中奖的号码是多少 “逆、逆天?” 关于逆天这词语,可以说是沈欢目前最不想接触的问题,因为楚歌的疯魔症,就是因为被魔族利用逆天的执念而诞生的,更何况,沈欢刚刚还差点丧命在病根的手中。 没想到,这个神叨叨的费高,也是一个极品的中二少年。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整天别的事情不干,就想着逆天,你说就算不好好学习也就算了。 泡泡妞,蹦蹦迪,玩玩游戏,靠靠逼。 这些充满了人与爱的主题活动,哪个不比逆天来的好玩。 最重要的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经常把什么洪荒之力,逆天改命之类词语挂在嘴边的人,准会变成人们茶余饭后的笑谈,哪还有半分的逼格。 沈欢这边心里对费高算不上鄙夷,毕竟他也是一个道修,知道天道是切切实实存在的东西。 费高似乎看出了沈欢心理上的变化,但是他并没有当场翻脸,反而认为楚歌的想法是理所当然的。 “我知道你现在对于我的说法抱着很大的质疑,但我希望你能够明白,我所谓的逆天,可不是银河星域里的规则那么简单。” 沈欢干笑两声,“那你说说,你嘴中的逆天,到底有多么的逆天。” 华夏文化博大精深,沈欢前后用了同一个词语,但是所表达的意义确实完全不同的。 “我说的是真正的天,是灵感之泉这座囚牢,和灵感之泉比起来,别说是星域法则,就算是神创造的规则,在它面都不堪一击!”费高一脸认真的说道:“而你所背负的,正是逆了这天。” “抱歉。”沈欢回答的很果断,“我从来都没有逆天的打算。” “你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后没有。”费高叹了口气,“而且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并不是你可以掌控的。” “什么意思?”沈欢发现费高又开始说那些莫名其妙的话了。 “你相信命这种东西吗?” “我从来不信命。”沈欢微笑着说道:“即便我是道修,所给出的答案也是一样的。” “这和你是否是道修无关。”费高一本正经的说道:“不管你相不相信,命这种东西是确实存在的,有些事情即便你不会去做,他们最终也会找到你的头上来。” “所以你是想说,不管怎样,到最后我都会选择逆天对吧?” “没错。” “按照你的说法,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那么会不会有这种可能。”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命中注定要逆天,但与此同时,又命中注定的逆天失败,在看透命运以后,我是不是应该直接放弃你?” “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是说——” 费高还想说什么,沈欢却摆手将其打断,“费高先生,你难道没有发现吗?我们说了这么多,你却说了很多自我矛盾的话。” “就拿刚才的逆天来说,你说是逆真正的天,我觉得没有什么真正不真正,因为在聊这些以前,我希望你能够先明白逆天的基本意思。”沈欢看着费高,一脸沉静的说道:“逆天是为了什么?” “改命。” “对,既然是改命,你这个想要逆天的人,却告诉我,你相信命这种东西……你不觉得矛盾,我都要觉得矛盾了。”沈欢翘起了二郎腿,“既然了解了逆天的概念,那么就更能够解释我为什么不想逆天了,因为我不信命,也从来不相信,自己的命运掌控在那虚无缥缈的天道手里。” “所以在这种的情况下,我没有逆天的打算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是吗?” “你不了解——” “我是不了解。”沈欢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因为我们的思维不在同一个频道上,咱们好像是不处于同一维度的人,在你那里一加一可能等于三,但是在我的世界里,一加一只等于二,你我聊天无异于鸡同鸭讲。” “在这种情况下,咱们根本无法按照正常人的思维去进行聊天,你明白我是什么意思吗?”不等费高说话,沈欢就继续说道:“如果你真的想要和我聊一些十分重要的事情,其实也很简单——坦诚相待,我觉得这是真正想聊天的最低标准,而不是像你这样,说一半留一半,让人处于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当然也可能你现在跟我说的这些,连你真正想要表达内容的十分之一都没有。” 费高看着沈欢良久没有说话,最终他叹息道:“沈欢,其实你必要用这种手段来我这里套话,能说的我会全都告诉你,不能说的……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说,这不是因为我自私,而是因为——” “观察者对吧?”沈欢见自己的计划失败,佯装没好气的说道:“他们无处不在,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可能被对方观测到……还是同样的话,你难道不觉得矛盾吗?如果观察者真的有这么厉害,那么你认为你说的那些可能被我推测出真相的话,他们会推测不出是什么意思吗?” 费高苦笑道:“这就是事情最困难的地方,所以……你能够理解我表露出这种态度的原因了吗?” “不可理喻。”沈欢指了指这个百分之百模仿自己的小世界,“我很感谢你救了我,但是咱们之间真的没有什么可聊的,你说的那些话我没有一句能够听懂的。” “你……究竟要怎么样才会相信观察者的存在?” “对于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我不会选择相信。”沈欢对于所谓的观察者,一直保持着怀疑的态度。 也许在大世界中,他有被偷窥的可能,但是在小世界中,他绝对不会有被人偷窥的可能。 因为在伴生小仙界当中,他就是神,他就是掌管一切的天道,如果真的存在着观察者这种逆天到不能再逆天的存在,沈欢是不可能察觉不到的。 并且,以沈欢目前的认知,他根本不了解费高想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 不过在沈欢自己看来,这个世界的构架和观念,他已经了解的不可能再了解了。 试问在地球这座蓝色星球上,有多少人能够了解创世神这种存在。 费高陷入了苦恼当中,他似乎爱思考究竟用什么办法,沈欢才会相信他的说辞。 “你可以放我出去了吗?”沈欢表情无奈道:“我真的很感谢你救了我,但如果灵魂离体的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以后,我的肉身就会死亡,到时候我可就变成孤魂野鬼了。” 他根本不懂什么鬼修的行当,从零开始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苏璃? 狐狸精是阴魂没有错,可是她并不是通过鬼修来提升自己的实力,而是依靠收集尾魂,对于只拥有一条灵魂的沈欢来说,他可没有什么多余的灵魂供他收集提升力量。 费高没有说话,就在沈欢忍不住准备再次开始催促的时候,他忽然开口道:“其实我也算是半个观察者。” 听到这话,沈欢一个踉跄差点没有摔倒在地上,“大哥,你的玩笑还没有开够吗?刚刚你说自己是位面之子,现在又说自己相当于半个观察者,我真的,我真的是——” “对于你这个位面来说,我算不上位面之子,可以称为位面之子的人只有你,但是在你这个位面当中,说我是观察者也不为过。”费高自信道:“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随便提出几个问题来问我。” “好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就象征性的问一个吧。”沈欢样装思考了半秒钟,瞬间开口道:“下期彩票中奖的号码是多少?” 原本一脸自信的费高听到这个问题,差点没从椅子上掉下来…… 第1587章只有沈欢一个人知道的事情? 费高的脸部肌肉抽搐了半天,“你、你就是想要问我这个?” “你该不会是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回答不上来吧?”沈欢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一脸狐疑道:“你不是说身为观察者,拥有着可以改变世界的能力吗?” “这个……”费高苦笑道:“观察者确实是十分厉害的角色,但、但是他们并不能够预测未来。” 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让一个原本逼格满满的存在,瞬间变得渣都不是。 连预测未来,这种身为玄学类道修的基本功,都没办法做到,这狗曰的观察者,哪里会有改变世界的能量? 至此,沈欢基本上可以肯定,这个费高就是个卖萌的。 看到沈欢的表情,费高着急道:“你、你问我一个已经发生过的事件或是问题,我一定能够回答出来!” “算了——” “再给我一次机会,最后一次机会!”费高的语气基本上已经等于哀求了。 沈欢这人是比较明显的吃软不吃硬,看到费高这个态度,他只好说道:“好吧我再问一个,一个已经发生过的事情。” 他稍微思考了一会儿,“林则徐虎门销烟,是什么朝代,几几年发生的事情,当时在位当权者是谁,这件事情又成为了哪个战争事件的导火索?” 费高看了沈欢良久,吞了口唾沫,有些脸红的问道:“林、林则徐是谁?是林妙诗的先祖吗?” “噗——” 沈欢真的要吐血了,就这知识水平连初中生都不如,还他妈说毛线的逆天。 照这样的情节发展下去,“逆天”这个词语,所代表的不光是中二了,完全他妈是弱智啊! 况且,沈欢刻意问了那么多的问题,是真的想给费高一个机会。 不过现在看来,他完全是想多了。 “林则徐应该不是燕京林家的先祖,然后……我现在可以确定你为什么说话前后颠倒充满矛盾了。” 一看这情况,费高就算再傻也知道,刚才那个问题肯定是沈欢故意放水了。 “不算,不算,这个问题不算,你问的这一方面的问题我不大了解,你、你问一个我了解的。” “我靠,你这已经不是用厚颜无耻,可以形容了好么!”沈欢无力的吐槽道:“大哥,你放我出去行不?你不觉得累不觉得无聊,可我他妈还怕死呢!” “最、最后一次,就最后一个问题,如果我再食言,我就、我就直接放你出去成不?”费高见沈欢不为所动,一咬牙说道:“如果你同意的话,我就教给你一门法则外的功法武技!” “如果你学会了,可以一拳秒杀当前法则内的一切事物,包括承道者和灭道者这些蝼蚁,当你修炼到极致的时候,就算一拳秒杀创世神,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沈欢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吹,接着吹。” “我没有吹牛,真的!” “法则之外的功法我就不要了。”虽然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但是直觉告诉沈欢他不能再拖了,“不过你要是回答不上来,必须尽快送我离开!” “没问题!” “你擅长什么领域的问题?” “你。”费高说着用手指向了沈欢。 “我?”沈欢有些懵逼,“我什么?” “只要是有关于你的事情,我全都知道。” “草,你该不会是新闻上说的那种变态吧?”沈欢双手护在胸前,一本惊恐的说道。 “当然不是!”费高没好气的说道:“因为观察者主要做的就是观察位面之子身上所发生的事情,所以我对于你的事情会非常了解,而这也是我现在唯一可以证明,观察者这种存在方法。” “算了算了。”沈欢摆了摆手,他才不管那么多,现在我们的药王先生,只希望能够尽快把眼前这个弱智给打发了,然后让灵魂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如果可以的话,恢复以后的第一时间,他就要将苏璃给召唤出来,做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事情,以此来感叹,做人比做鬼舒服的多。 “这一次我就不问你问题了,既然你说你一直在观察我,那么就说几个除了我以外,其他人都不知道的事情吧。”沈欢这一次给的答案就更加广泛了。 人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即便是圣人也是如此,沈欢这个问题看似灵活性十足,但是想要回答出阿里,必须具备真材实料。 费高大松了一口气,他还以为沈欢会以什么样刁钻的问题来问他,没想到最后竟然这么简单。 “你小时候经常尿床!” 沈欢撇嘴道:“大哥,小孩子尿床是很正常的事情好吗?三岁之后还尿床有疾病的嫌疑,而五岁之后还经常尿床的话,那就是遗尿而不是尿床了,所以你说我小时候尿床,是几岁时候的事情?” “呃……这个是我疏忽了,你再让我想想。”费高稍作思考,“虽然你的未婚妻只有林妙诗一个,但是你还有很多的红颜知己,其中包括李凤仙、宋可馨、沈君兰、苏璃、紫苏等人。” “你说的这件事情,大部分人都知道,我说了,必须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的事情。” “那你和紫苏进行某种变态般疯狂疯狂啪啪的事情算吗?” 这就很尴尬了,沈欢不自觉的摸了摸鼻子,“啪啪是两个人的事情,而且这种事情,苏璃也是知道的,算不上唯一。” 费高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表情阴狠道:“这是你逼我的!” 沈欢一看这情况,下意识说道:“怎么你想用强?” 说实话,沈欢心里还是很怕怕的,毕竟身为魂体的他,攻击性和自保能力,几乎等于零。 就在这紧张万分的情况下,费高大喊道:“你小时候把小丁丁玩得肿胀不消!” 沈欢脸一红,“这和尿床一样,幼年期第一次对性别这个概念有认知的一个基础行为。” 费高嘴角带着一丝邪笑,“是啊,你说的没错,但是举着自己的小丁丁到处和邻居小妹炫耀的人恐怕不多吧?而且,最后是在父亲的帮助下,用小米粥的汤水对小丁丁进行消肿的,怕是只有你一个了吧?” 我了个大草! 大名鼎鼎的沈道尊,仿佛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事情…… 第1588章沈欢的黑历史 看着沈欢那惊慌的表情,费高的眼神中满是满意,“怎么样,被我说中了吧。” 妈的,这个家伙怎么会知道,我的事情? 沈欢吞了口唾沫,在他的内心当中,是十分不愿意相信这件事情的,可这件事情除了家里人以外,基本上没有任何人知道。 也就是说,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只有三个,一个是沈父一个是沈母,剩下的最后一个自然就是沈欢了。 这种事情,沈欢自己肯定是不会说出的,而父母也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就将这种事儿告诉别人的人。 尽管,沈母当年开过玩笑,说要把这件事情告诉自己未来的儿媳妇,但事实上就算是对林妙诗,也是从来都没有说过的。 这件事的紧密程度,就算是连牛大宝这种和沈欢从小穿一个裤子长大的人都不知道。 “说,你究竟是怎么知道的!”沈欢对费高发出了质问。 费高一脸高人风范,“我说过,在你的这个位面,我也相当于是一名观察者,只要是有关你的事情,我几乎没有不知道的。” “好吧,我承认你知道的事情很多,但是——”沈欢话锋一转,“这件事情知道的不止是我一个,我的父母也知道,所以算不作数。” 该死,这个混蛋究竟是怎么知道这个秘密的? 父亲生病前后都没有饮酒的习惯,所以不可能出现酒后吐真言的情况,而自己也很少喝酒,就算喝醉了也不会把这件事情说出去,况且,这种事情说出来,完全就是没有意义的。 难道他真的是什么观察者?不、不可能的,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存在着观察者这种如同bug一般的人物。 一定,一定有什么地方是自己疏忽了。 对! 小米粥的清汤可以消肿儿童蹂躏后的小丁丁,在村子里不算什么秘密,几乎是众所周知的秘方,而大多数家庭中发生这种情况,都是由身为父亲的男人来处理的。 他会知道也很正常,只要依靠推理就可以得出来答案,这真是太简单了。 靠!可这就没有办法解释,他为什么知道,我顶着肿胀的小丁丁向小妹炫耀啊! 停! 恍惚间沈欢一下子就明白了,自己家人不会把这件事情说出去,但是不代表邻居家不会把这件事情说出去。 刚好隔壁的老太太就是一个,喜欢到处说人闲事儿的存在。 想通这个以后,沈欢的内心瞬间不紧张了,何况这是年少不懂事时发生的事情,也没有什么可害羞的。 费高显然没有想到,沈欢的心理承受能力会这么强,他叹了口气,摇头道;“看来我只能出绝招了。” 想通了之前问题的关键以后,沈欢就没有一丁点的害怕了,只要再有类似令人惊艳的回答,只需要以类似的逻辑去破解就可以了。 “你第一次撸管是在十二岁。” 调查表明,大部分男性基本上都是在十二到十五周岁之间,用双手成就了自己的梦想,不稀奇。 面对这样的说法,沈欢脸上自然是一点紧张都没有。 “是吗?”费高语气玩味道:“你第一次撸管发生的地点,是在自己的卧室。” “屁话,大多数人都是这样。” “不一定,别人在什么具体方位我不知道,但是我却知道,你选择的地点却是自己的被窝里,不光如此,你还拿着手电筒,对着一张香港小姐的泳装照撸的,而那张泳装照,是你从牛大宝家中的日历上撕下来的。” “咕咚——”沈欢有些懵逼了,因为这件事真的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本来这种事情他都快忘记了,毕竟身为一个热血少年,在没有找到恋人或是老婆之前,又何曾只是撸过一管那么简单。 要不是费高说的这么详细,沈欢还真想不来,自己第一次撸管竟然是这样的。 当然,他之所以被勾出记忆,主要还是因为,过了几年以后,一次无意间他看到了那位夺走他“第一次”女星所饰演的电影。 事实上人家是个正经的女演员,只不过那时的港台都比较开放,随便一张简单的泳装照,就足以让沈欢这样没有见过世面的小孩子鼻血喷张了。 沈欢强行装作淡定的说道:“你为什么会知道的那么详细?” “我说了,在这个位面我扮演的其实是观察者这样的角色,其实我知道的事情并不只有这一件。” “你还知道什么?” “你喜欢的第一个女孩是,是你的同桌,一个来自于隔壁村的女孩子,后来那个女孩子因为家庭原因被寺院收养,成为了一个小尼姑,你才断了念头。” “这你也知道?” “当然,我还知道你最怕的东西是什么,无论你的实力晋升到什么地步,在看到这个东西以后,你就会露出惊恐的面孔!” 费高说着,从身后拿出了一样东西。 看到那个东西以后,沈欢全身的汗毛都直立了起来,冷汗不停地滴落,与此同时他的身体关节不停地发出摩擦声,显然肢体在进行着某种激烈的抖动。 “啊!!!” 在沉默良久后,沈欢发出一声恐怖的尖叫,整个人对费高手中的物体,都充满抗拒与恐惧。 “现在你相信,我是观察——滋滋——噼啪——劈劈啪——” 恍惚间,费高的声音开始发出一阵类似电子音的感觉,就好像碟片忽然卡了一般。 紧接着,沈欢的意识不由自主的陷入了昏迷的状态。 “呃……”沈欢发出一声嘤咛,缓缓的睁开眼睛,当看到阳光以后,他第一时间并不是觉得刺眼,而是表情惊恐的瞬间起身。 当他发现自己只是置身于一个普通的小木屋时大松了口气。 “看来我只是做了一个噩梦而已,自己吓自己,难怪对方会知道那么多事情。”沈欢这边刚刚说完。 一个陌生的声音就传来过来,“魂体碎裂的时候依旧出现了做梦的情况吗?你真是一个特殊的人。” 沈欢扭头一看,一个长相陌生,但打扮却十分非主流的男人正站在自己的面前。 “你是?” 男人听到这话,笑道:“在下钟馗。” “钟馗?!这里是……地府?!” 第1589章梦与现实 钟馗,华夏民间传说中能打鬼驱除邪祟的神,之后被纳入了道教的神仙体系当中。 春节时钟馗是门神,端午时是斩五毒的天师,可以说是传统华夏神话当中唯一的万应之神,要福得福,要财得财,有求必应。 在华夏,几乎没有人不知道钟馗的。 沈欢之所以在第一时间将钟馗和地府联系起来,原因很简单,因为钟馗在传统神话中的形象,和斩妖捉鬼是最为密切的。 另外,沈欢曾经跟着牛大宝玩过两款网难的两款回合制,噩梦西游和真话西游。 在这两个游戏里面,钟馗都是待在地府里面发布捉鬼任务的存在。 所以,在听到对方自称是钟馗以后,他的第一印象就是自己死了,到了阴曹地府。 这个自称钟馗的中年男人和传说中的钟馗形象有着很大的不同,他身穿红袍,却不是画像上的那种,而是一种类似风衣和华夏古风服装的结合体,类似那种仙侠剧里面经常出现的服装。 也不大眼瞪小眼,脸上虽然有胡须,但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浓密,相反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样的胡子是经过精致修剪,而可以留着的。 至于发型……说实话,沈欢觉得,这种非主流的发型,和现在的时常感,最少差了五六十年。 偏飞遮眼刘海,头发好像被染成了葡萄紫,就是那种在阳光下会异常鲜艳,但是在室内就像是黑头发一样的颜色。 最为亮眼的是,这个中年男人手中,握着一把奇特的——旗子? 沈欢无法确定,直观感觉,这是一把旗子,但是要准确形容的话,他一时半会儿是想不出来形容词了。 在这个旗子上面,有一颗骷髅头,惨白惨白的,但是空虚的部分,却散发着青色的荧光,至于旗子却是黑的,旗面上书写着一些稀奇古怪的血色符号。 钟馗见他对自己手里的“旗子”感兴趣,笑着说道:“你想看招魂幡吗?” “招魂幡?”一听这话,沈欢总算想起来,这是一个什么东西了,“难怪眼熟……不是,钟大神,您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 沈欢说着朝四处瞅了瞅,“我这到底是死了,还是没死?” “看来灵魂碎裂后,导致你失去了一些记忆。”钟馗笑了笑,“我是钟馗没错,但是这里却不是地府,准确来说,自从和小天的姑姑结婚以后,我就从地府辞了职。” “啊?辞职?”沈欢的表情有些懵逼,“神仙也可以辞职吗?” 钟馗笑了笑没有说话,“我还要下山去买菜,你有什么问题,就去问慕容雪歌他们吧。” 说完,他就转身走出了房间。 钟馗这边刚出去没多久,楚歌和宋可馨就急急忙忙的跑了进来,欢迎紧随其后。 “你没事真是太好了。”宋可馨说着就扑到了沈欢的身上。 身为一个男人,沈欢当然不会对投怀送抱的美女给予拒绝。 只见他大方的张开双臂,准备迎接美人入怀。 可就在这个时候,楚歌却先一步把沈欢给抱住了。 闭眼准备享受一番的沈欢,再第一时间感受到了入怀人的不同。 为什么? 学过物理的都知道,以宋可馨那惊人的乳量,按照刚才的动力冲过来,绝对会造成一种“带球撞人”的现象,可这个现象并没有发生,那就代表这个冲过来的人,绝对不是宋可馨。 “卧槽!”沈欢睁开眼睛一看,发现来人是楚歌以后,一脚将其踹了出去,“滚,老子不搞基!” “我曰你嘴!”楚歌狼狈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老子也不喜欢男人。” “那你冲过来干嘛?” “老子不是想看看你这个傻哔究竟有没有事儿么!”楚歌没有好气的说道。 当楚歌他们进来的刹那,沈欢就明白,自己应该是没有死。 “不对啊,当初魔根应该已经把我给杀死了啊。”沈欢疑惑道。 宋可馨解释道:“是钟馗先生的招魂幡救了你。” “呃,容我屡屡思绪。”沈欢挠了挠头,“好吧,其实我也不需要想太多,只需要知道,我没死对吧?” 他嘴上这么说着,心里面却在庆幸,既然救我的人,是传说当中的钟馗,那么就跟那个费高没有什么关系了。 看来,我还真是在做梦。 如果刚才关于费高的事情都是真的,沈欢恐怕连死的心都有了。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秘密,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就好了,要是还有另外的人知道—— 在没有拥有现在的力量之前,沈欢一定是想尽办法逃离秘密散播的地方,如果是现在的话……视秘密的重要程度,沈欢会选择杀了对方,亦或是让其变成一个脑残。 身为药王的他,是绝对拥有这样的能力的。 “事情没有你说的那么容易,夏天那个傻出差了,要不是我们刚好碰到出国旅游的钟馗夫妇,你就死定了!” 听到楚歌提起钟馗,沈欢忍不住将心中的疑惑给提了出来,“对了,从刚才我就也很疑惑,既然这个世界是神所创造出来的,那些神话当中的人物,在理论上应该是不会存在的吧?” “神创造了这个世界,和地域的神话传说,并不起冲突。”宋可馨开口解释道:“我们的世界其实是由多个位面组成的,这些位面在我们口中,被称之为六界,其中就包括冥界。” “神话传说自然不能全信,不过你可以看做,是世人将修炼者的事迹神化了。” “按照你们说的,这个世界上岂不是也存在着阎罗王?”沈欢的表情有些惊恐。 楚歌没好气的说道:“如果没有,你觉得我是怎样经历十二次转世的?” “卧槽!” “你又一惊一乍的干嘛呢!”楚歌被吓了一跳。 沈欢激动道:“我平时治病救了那么多将死之人,岂不是真的在和阎罗王对着干?这我要是到了下面——” “所以,修炼者才会追求长生不死,因为他们做的逆天之事可不比你的少,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是越晚下地狱越好。”宋可馨顿了一下,“就好了,咱们废话少说,既然你现在没事了,等钟馗先生回来的时候,咱们就直接道谢离开吧。” “成。”沈欢点了点头,从床上走了下来,他在起身的刹那,一个没站稳,直接摔倒在了地上,眼前一黑,再次昏死了过去…… 第1590章识海的最深处是什么 沈欢识海深处的某个角落内,一团颜色为金色的魂炎,对着另一个颜色为蓝色的魂炎问道:“事情办得怎样了?你有没有巧妙的将真相告诉他?” “我差一点就成功了。”蓝色魂炎的话有些没有底气,“要不是有人忽然将她的灵魂碎片凝聚,我就可以让他相信我所说的那些话了。” 金色魂炎不温不燥道:“也就是说,你没能传达给他,我想要你传达给他的消息了?” “你相信我,我差一点——” 这边蓝色魂炎还想辩解,金色魂炎却感叹道:“看来最后我还是找错了人。” 这是一道白色的魂炎忽然亮起,“也不能这么说,我们这么多魂炎当中,有能力做到主动和那个人对话的,也就只有他了。” “可是他的智商却配不上他的能力。”金色魂炎显然很不看好蓝色魂炎。 蓝色魂炎理亏也不敢狡辩,只能默不作声的等待人埋汰。 没办法,几人将大任交在他的手上,最终却没能成功,别说其他人,其实连他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好了,气话咱们待会儿再说,先说说看,你把信息传达到了什么地步。” 蓝色魂炎将自己和沈欢的接触过程详细的说了一下。 听完他的复述以后是,金色魂炎是真的愤怒了,“你有没有搞错,竟然把位面之子、灵感之泉以及观察者,这三个至关重要的消息给透露了还没觉醒的沈欢身上!” “你觉得他能够听得懂吗?”金色魂炎身上的火光,开始抖动起来,“如果结果仅仅只是沈欢听不懂也就算了,你以为你说的那些话,观察者会推测不出是什么意思吗?他们和你可不一样!” “老金你没必要生气。”一旁的白色魂炎开口道:“观察者的实力参差不齐,想必并不是所有观察者都能够听懂小蓝想要表达什么。” “况且,灵感之泉只负责囚禁和释放,它本身是不可以行动的,而一旦从灵感之泉中出来,是没办法再和灵感之泉去的联系的。” “最重要的一点,目前拥有真正意义上可以干涩位面行为的人,只有一个,而他也是从灵感之泉里面出来的。” “他知道观察者的存在,但在规则的影响下,他是没有办法联系到观察者的,所以由此来看,小蓝虽然透漏出了一些讯息,但总体上来看,并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 “算了,看在老白帮你求情的分子上,这次的事情我就不和你计较了。”金色魂炎回头朝着更深的地方看了一眼,“你们应该都知道,让最深处的那个人觉醒,会带来怎样严重的后果,所以在不让最深处的那位觉醒为前提的情况下,我们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让身为行动体的沈欢觉醒。” “对不起,金,但是我可以保证,如果还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好好阻止语言——” “不用了。”金色魂炎摆了摆手,“你这样做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你刚才的那一系列行为,很可能已经让沈欢把你加入了黑名单,如果继续以‘费高’这个形体出现,就算你再怎么会表述,他都是不会相信的。” “那我——” “你好好休息一下,如果有机会的话,你再次进入梦境。” “你不是说——”蓝色魂炎的语气有些疑惑。 金色魂炎耐下性子,说道:“我不是让你向行动体表达什么,而是传授给他规则之外的招式。” 白色魂炎点了点头,“事实上,在命运的带领下,他迟早要做出我们所期望的事情,所以只要我们传授给他强大的招式,我们所想要得到的结果,自然是会实现的……我们有些操之过急了。” “我们已经在这里待了太久,急切也是很正常的事情。”金色魂炎的感叹中,带着许多的无奈。 蓝色魂炎迟疑了一下,开口道:“其实我最疑惑的是,为什么我们不把这些事情告诉其他人?人多力量大,这么多人加起来,一定能够想出一个绝佳的办法。” “绝对不行!”金色魂炎的语气严肃道:“人多只会添乱,而且我们每个魂炎都是不同的,并不是所有魂炎的承受能力,都十分的强大,如果有人无法接受这个结果,那么对于我们来说……绝对是一个无法挽救的灾难!” 就在这时,白色魂炎的语气忽然紧张起来,“老金,小蓝你们感觉到了吗?” “感觉到什么?”蓝色魂炎没有任何的感觉。 金色魂炎则回头看了一眼,没有说话。 看到这个情况,白色魂炎干笑道:“可能是我太神经质了吧,在这个时候,里面那位应该是不会觉醒的……” …… “沈欢,不要吓我,你快醒醒!” “欢子,你听得到我说话吗?” 在一阵阵的呼唤下,沈欢慢慢的睁开了眼睛,他甩了甩头,“该死,刚才到底怎么回事儿?” “我还想问你呢!”宋可馨和楚歌同时开口说道。 沈欢迷茫道:“我也不清楚,只知道,刚才起身的时候,身体忽然失去了控制,然后就昏倒了。” “这么邪乎?”楚歌皱着眉头,对身边的宋可馨问道:“你是魂修,应该能够推测出,沈欢身上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吧?” 宋可馨摇了摇头,“我也没有办法确定。” “草,你这魂真是白练了。”楚歌没好气的说道。 宋可馨咬牙切齿道:“你真的是一世比一世讨厌!” “你——” 眼看两个人就要吵起来的时候,外面忽然传来了一阵“嘘”的声音。 众人一看,发现是提着菜篮子的钟馗。 钟馗先是将菜篮子放在了桌子上,然后笑呵呵的小声说道:“对不起各位,内人现在正在休息,你们这样大呼小叫是会吵醒她的。” “对不起。”在主人家面前,楚歌一行人反倒不好意思起来。 “没事儿你们稍微等一会儿,我做好菜咱们一起吃个饭,待会儿内人醒了看到你们,一定会很高兴的。”钟馗说完,就有准备转身出去。 宋可馨见状连忙问道:“等一下钟叔,刚才沈欢他……” 她把刚才发生在沈欢身上的情况,复述了一下。 一旁的楚歌看到这情况,眼睛瞬间一亮。 对啊,说起灵魂上的事情,还有谁被这位前任的阴阳判官更加清楚呢? 第1591章这菜……有毒 “你们不用担心。”钟馗笑着摆了摆手,“其实那只是灵魂刚刚回到体内的后遗症而已。” 宋可馨却皱眉道:“我们魂修当中有神游太虚的说法,我也曾经祭出过自己的元神周游,可是并没有出现这种后遗症啊。” “你是主动让元神出去,和沈欢的情况是有所不同的。”钟馗一直露出那平易近人的微笑,加上刚才嘘声进来的模样,很容易让人把他和贴心的暖男联系到一起,只是他那非主流的打扮,让他始终和暖男这词语不搭边。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那种平易近人的亲和力,恐怕谁见到他都不会想到,这位就是传说中大名鼎鼎的捉鬼天师钟馗。 “这位小兄弟就大有不同了。”钟馗指着沈欢说道:“他的灵魂因为受到重击,成为碎片,虽然经过招魂幡将这些碎片重新凝合到了一起,但是和原本就是完整的灵魂还是有也不小区别的。” “再加上他的灵魂刚刚返回神体,出现不应期的症状也是可以理解的。”钟馗微笑道:“只需要稍微休息一下,这种肢体不协调的现象,很快就会结束了。” 宋可馨听到这个结论,心中安宁不少。 楚歌也是大松了口气,但是沈欢这边就不同了,他有些担心。 身为医师,他非常明白,自己现在是一个什么情况。 如果刚才钟馗那番话,是出自他的口中,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第二种就是——这病说轻不轻,说重不重,而究竟是轻还是重,都要取决于最终的结果。 为了确保一下自己的身体状况,沈欢开口问道:“我这个情况大概会持续多久?” “这很难说——” 果然如此! 听到这句话,沈欢就有些下气了。 举个例子,一般病人脑震荡,得到的答复都是这样,多久会没事?不确定!那么会失忆吗?不确定!智商上会有所减低么?不确定! 就在沈欢以为要听天由命的时候,钟馗继续说道:“如果身体和灵魂的协调性够好的话,只需要半个时辰就足够了,当然,即便是协调性不够好,最多也只是需要十二个时辰,所以你们不需要有任何的担心。” 钟馗说着拍了拍菜篮子,“这也是我为什么去采购了这么多食物的原因,大家也都别急着走,我和爱人在这里定居的时间也不算短了,但是想要碰到熟人是很苦难的。” “那就麻烦钟叔了。”宋可馨询问道:“需要我帮忙吗钟叔?” “如果可以的话,你可以过来帮忙。” “幻影,咱们过去吧。” 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幻影点了点头,跟着宋可馨走了出去。 楚歌打了个哈欠,“累了一天,我也睡会儿,欢子,你往里面躺躺。” “不要!”沈欢说着就躺成了大字形,不过很快他就改变了姿势,似乎是觉得这个大字形不是太安全。 如果是平时的话,他绝对不会说出不要这种大多时只有岛国艾薇女演员才会说的台词,但现在他对于肢体的掌控,完全处于一种时灵时不灵的情况,而且只要运动就要面临昏迷,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他觉得还是只动嘴比较安全一些。 “喂,你这个家伙是什么意思?咱们兄弟两个人不必要计较那么多吧?就算不是兄弟,为了找招魂幡,我也是废了好大功夫的好不?”楚歌无语道:“别再用同性恋的梗了,全天下都知道我楚歌只喜欢女人。” 见沈欢腾出了地方,楚歌二话没说就躺了上去,“舒坦,你是不知道,觉醒潜力之后,我是多么的疲惫。” “你不是困了吗,还啰嗦那么多干嘛,睡觉去!” 楚歌忽然正经起来,“欢子,不管怎么说,我楚歌欠了你一条命。” “你我之间不用说这些,而且我刚刚突然后悔了,自己是有多脑抽,才会选择救你。” “你不懂。”楚歌看着天花板叹了口气,“身为炮王,如果不能啪被誉为自人类诞生起最美之人的岛国女天皇一次,那是多么的遗憾。” “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这些。”沈欢真的是无语透了。 “你这个阳痿是不会了解我这个炮王的感受的。” “滚!睡你的大头觉吧!”沈欢说着,还不忘补充道:“对了,待会儿别打呼噜啊,你要是打呼噜,我就一脚把你给踹下去。” “放心,我这人浑身上下都是毛病,但是睡觉的时候从来都不打呼噜,不相信的话,你可以问秦韵。” 这话都说出来了,沈欢是不会不相信的。 他刚这么想,耳边就传来一阵呼噜声,跟他妈打雷一样。 更坑爹的是,楚歌自打睡着以后,无论怎么都叫不起来。 看到这情况,沈欢忽然想起一句话——你永远也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你永远也感动不了一个不爱你的人。 沈欢又想了想,他觉得后半句是可以划掉的。 无聊的他闲着没事儿,稍微寻思了一下,也决定睡一觉,况且自从实力越来越夸张以后,他越来越不明白,睡觉是什么意思了。 比人一天最多工作十二个小时,而修仙者却可以工作二十四个小时,就算两种都只是活到六十岁,那么后者从灵论上来讲,也算是活了一百二十岁。 但事实上,整日工作却没有时间休息的人,比起整日休息却没有工作的人涞说,前者要舒服多了,毕竟人本身就是一种懒惰的动物。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沈欢和楚歌同时被饭香所吸引,从床上坐了起来。 楚歌一边揉着眼睛,一边说道:“我敢保证,这种饭菜,绝对不是宋可馨做的。” “啰嗦那么多干嘛,吃饭去!”饭菜的香味,让即便是沈欢这种不是吃货的人,都有了食欲。 餐厅内,宋可馨对两个不请自来的人调侃了一下,然后指着坐在上位的中年妇女说道:“这位就是钟馗先生的夫人,夏小姐。” “夏小姐好。”沈欢打了声招呼,顺便多看了两眼,不是因为对方太过美艳,而是对方身上那种良好的气质,以及……和夏天有五六分相似的面貌。 “打扰了……敢问您和夏天是?” “我是她上一世的姑姑。”女人微笑道。 沈欢挠头道:“难怪。” “别愣着了,吃饭吧。”钟馗笑着说道。 楚歌是狼吞虎咽,沈欢则是夹起一块红烧肉准备慢慢品尝,可当肉进嘴里的时候,他却皱起了眉头,不过并没有停留太久,他又尝了尝青菜,眉头又皱了起来。 连续三道菜,沈欢都是同一副神情。 钟馗看到后,疑惑道:“饭菜不和胃口吗?” 沈欢却语出惊人,“这菜……有毒。” 第1592章和玄化散正好相反的毒药 “有毒?” 众人听到沈欢这话,皆是一愣,如果沈欢很严肃的说出这句话,他们也不会发出这样委婉的质疑,肯定会直接将碗筷给扔了,这里的菜也不会再吃一口。 毕竟身为药王的沈欢,在这方面绝对是权威。 “你感觉错了吧?”宋可馨试探性的问道。 楚歌就要直接多了,“神经病,这饭菜比我家从米其林三星酒店出来的主厨做的都好吃,怎么会有毒呢?” 钟馗也笑着说道:“小兄弟放心吧,这才菜都是我在庄园里买的,我们是老朋友了,他不会把有农药的蔬菜给我的。” 夏天的姑姑,也是一脸微笑,“可能是想学习一下以前武侠电视剧中的情节吧,毕竟咱们这里的气氛,倒是挺符合的。” 幻影没有说话,一般在有外人的情况下,她一直很少开口,由于双眼无神,更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 不是林妙诗的那种不敢随意搭讪的冰冷,幻影空洞的双眼不带任何一丝色彩,加上皮肤白皙,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个毫无生气的瓷娃娃。 沈欢没有回答众人,他又尝了一口生鱼片,咀嚼两下以后,忽然停止,但最终还是咽了下去。 至此沈欢将筷子放下,看着众人说道:“菜里面确实有毒,我可以肯定。” 楚歌没好气的说道;“有毒你还吃下去?” 见沈欢那么认真夏天姑姑,迟疑道:“我们在这里居住的时间有几个月了,平时除了到农庄买菜,或是出去休闲,也没和谁结仇啊。” 钟馗将纸巾递给夏天姑姑,自己也擦了擦嘴,“说说看,是怎么回事。” “我还需要确定一下。” “靠,既然不确定,你刚才还说得那么肯定。”楚歌真是无语了,为了哈迪斯的事情,他一直奔波,后来又和魔根打了一架,整个人疲惫无比,现在好不容易吃上一顿合口的饭菜,还被沈欢给搅和了,能不闹心么。 宋可馨不乐意了,“你叽叽歪歪什么,沈欢说有毒这饭菜就是有毒,有什么话等结果出来再说。” 楚歌也不生气,反而一脸暧昧的看着沈欢说道:“我说欢子,身为一个男人,你知道最重要的是什么吗?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尤其是家里有老婆或者是未婚妻的,玩可以,甚至到处留种也可以,但是绝对不能到处留情。”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最难还的可就是桃花债。” 沈欢没有理会楚歌,而是起身,说道:“钟先生,不知道你购买回来的饭菜还有残余吗?” “有,就在厨房,我给你端过来。”钟馗说着就准备起身。 放在平时,就两个人,买菜的数量都是固定的,所以一般是不会出现有剩余的情况,今天来了客人,属于特殊情况,所以那些饭菜多少都有些剩余。 毕竟在宴请客人的时候,一般都是宁愿有剩下的,也不能让客人吃不饱。 “不用了,我自己到厨房看一下,马上就出来。”沈欢说着就进了厨房,没过一会儿就走了出来。 “和我想的一样,食材本身就有问题。” “有农药?” “不是农药,是毒药,只对普通人有效的毒药,所以我才会不确定。”沈欢叹了口气,“简单来说,我们几个人吃这饭菜没有任何的好处或者坏处,和正常饭菜一样。” “只对普通人有效的作用?” “嗯,还记得我之前用来医治你的玄化散吗?这个毒药和玄化散刚刚相反,玄化散是一旦遇到真气类的体内能量就会有反应,但是这个毒药,是一旦遇到真气类能量体就会失效。” “不好!”钟馗面色大变,朝着自己老婆跑了过去。 沈欢怕钟馗担心,开口说道:“郑先生没必要担心,这种毒药是慢性毒药,只要不是长时间服用就没事。” “你看,小沈也说没事不是吗?”夏天姑姑笑着说道:“当初我怕你一个人孤独,就让小天给了我一副毒病不侵,长生不死的身体,所以这毒药对我应该是不起作用的。” “时间太久了,我竟然把这事儿给忘记了。”钟馗拍了拍脑袋,同时脸色黯然道:“你说夏天也真是的,明明是自己的亲姑姑,也不能开后门,非说要保持平衡,在给你这幅身体的同事,剥夺了生育能力,你说要是你能生孩子,咱们现在应该是儿孙满堂了吧。” “小天也是为了我们好……我从小看着他长大,很清楚他心里想些什么。”夏天姑姑朝着天空看了一眼,“他怕是不想让我们经历丧失亲人的痛苦吧,当初父亲的去世,对他来说,可谓是一场不小的打击。” “对了。”夏天姑姑正说着,好想忽然想起了什么,说道:“我们食用这些蔬菜没有事儿,不代表山下的人也没事,我们是不是应该去通知一下他们?虽然大家接触的比较少,但是我们刚来的时候,他们确实照顾了我们不少。” “好,我这就下去通知一下他们。”钟馗说着就准备下山,沈欢跟着说道:“带我一个。” “你?”钟馗无奈道:“你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这样下去的话——” “没事,虽然实力没有恢复,但是肢体的控制程度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沈欢看着天空无奈的叹了口气,“而且我怀疑,这件事情和我一位师叔有关系。” “你师叔?” “我是药王门的弟子,也是现任的医道盟药王,就算这件事和我那位师叔没有关系,我得过去看一下。” “药王门吗?”钟馗尴尬道:“虽然现在已经不再地府任职了,但是药王门的大名,在地府可谓不小,经常从阎罗手里抢人,搞得十殿阎王可谓是头痛无比。” “既然你恢复的差不多了,我也就不拦你了,不过一旦有任何的不适,要立马告诉我,这灵魂上的事情,可不像是身体上那么简单。” “嗯。”神话你点了点头,没有再说多余的话。 “我也和你一起过去吧。” “你留下帮忙照顾夏姑姑吧,有钟伯在,我应该不会有事。” 宋可馨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 夏天姑姑拉着她的手说道:“男人是管不住的,你也是管他,就越管不住,有些时候就要顺着他们,等到他们忙够了,自然而然就会休息了。” “那啥……”楚歌咳嗽了两声,“能吃饭了吗?我都快要饿死了。” 看着楚歌那仿佛饿死鬼托生的模样,夏天姑姑笑着把众人招呼到了饭桌上。 至于下山的沈欢,心情则十分的复杂…… 第1593章不同的施毒手法 古罗马人学会了奢华,就有了名利的庄园;大不列颠人看透了工业,就有了乡村的庄园;罗刹国人得到了农奴,就有了贵族的庄园;法兰西人创造了葡萄酒,就有了飘满酒香的庄园。 从古到今,一座庄园就有它的一种文化和制度,庄园里的秘密可能藏过几个世纪。 花旗的庄园主要是农场模式,不过有些庄园,绝对是奢华的代名词,比如著名的“阳光之乡”。 农场这种模式,在华夏已经非常少见了,若是在华夏提起农场,相比大多数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定闹钟偷菜的那个企鹅农场,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曾经风靡网络的活动,显然已经被时代给抛弃了。 但在花旗,农场庄园似乎并不少见。 当然,眼前的这个小农场,从规模上来讲,倒也不是很大,很普通的农家状元。 “杰克!”钟馗对着正在农场里忙活的农场主喊了一声。 农场主立马会意走了过来,“嘿,钟,找我什么事情?难道你的客人都是大胃王,把我卖给你的蔬菜都给吃光了吗?” “不是的杰克,我来是为了告诉你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钟馗面色严肃道:“你的这些蔬菜上面有毒。” 还别说,钟馗虽然长了一张华夏人的脸,但是说起英语来极其的流利。 “有毒?不可能的!”农场主一下子就愤怒了,“我这里的全都是有机蔬菜,从来没有打过那些化学药物。” “钟,是不是你的客人说了什么?”农场主冷哼道:“你一定要带我过去见他,我要证明,我的蔬菜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并且要他道歉!” “杰克,你不要激动——”钟馗似乎有些词穷了。 这个时候,沈欢站出来说道:“你的蔬菜确实有毒。” “好吧,看来找麻烦的人就是你了。”农场主说着,走进了工具间。 钟馗看到这个情况,无奈的抚摸了一下额头,“杰克整个人的心地非常善良,只是脾气有意思暴躁,你放心,我会保护你,并且解除这个误会……对了,你有证据吗?” “暂时还没有,不过应该很快就有了。” 钟馗感觉很无语,什么叫一会儿就有了。 农场主并没有像预想中,那样拿着农具出来和沈欢干架,而是拿出了一个证书,“看到了,这是鉴定报告,我送往的蔬菜,全都是优质果蔬!” “科学机械检查不出那些毒药是很正常的。”沈欢面色平淡道。 农场主似乎早就预料到沈欢会这么说,他拿着一个番茄,直接吃进了肚子里,“看到了,如果有问题的话,我会吃下去吗?” “上面的毒药是慢性毒药。”沈欢一边说着,一边朝着田地里走,到了地方以后,他蹲在地上,拿起土壤搓开闻了一下,然后说道:“杰克先生对吧?能给我一些水吗?” “你还想喝水?” “嗯,就是平常用来灌溉的水就可以。” 农场主看了一眼安慰自己的钟馗,冷哼一声,“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怎样证明我的蔬菜是有毒的。” 沈欢尝了一口农场主的水,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自己竟然猜错了,问题不是出在水源上。 可是土壤为什么会有毒药的味道,难道…… 想到这儿,沈欢再次开口道:“能让我看看肥料吗?” “哈哈哈。”听到这儿,农场主大笑了起来,“肥料就更不可能出现问题了,我说了,我的是有机蔬菜,肥料全都是在最大的厂商那里购买的。” 农场主让人把肥料拿了过来,也是袋装的,但是里面的全都是加工过的牲畜粪便。 “你想要尝尝吗?”农场主的语气里带着挑衅。 “不用了,毒药就在这上面,肥料感染土壤,蔬菜生长再从土壤中吸收,除了养分还有毒素。” “你说这里面有毒药?” “嗯,应该是由植物提炼出毒素混合而成,炼毒者巧妙的利用了中医知识,躲过了科学仪器的检查。”沈欢叹了口气,“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我可以将这些毒药提炼出来。” “提炼吧!”对于肥料的提供厂商,农场主有着绝对的信任,那可是大公司。 “由于是慢性毒药,而且分量稀少,我恐怕还需要一袋。” “没问题,你要多少袋我都给你。”农场主,又让人提来了一袋毒药。 沈欢在钟馗耳边小声说了几句,钟馗了然的点了点头,找了个人少的地方,没过多久,就带来了一些褐色的粉末。 “可能还需要您在提供一只鸡。” “什么?!” 农场主终于忍无可忍,钟馗见状连忙说道:“我们买一只,实验给你看。” “不用。”农场主对于钟馗还是很客气的,“我只希望你这位朋友,在没办法证明我的蔬菜有毒的时候给我道个歉就好了,当然,如果证明我的蔬菜确实有毒,那么我就给你这位朋友道歉。” 没过多久,农场的帮工人就带来了鸡和饲料。 沈欢将粉末混合在了饲料当中,那只鸡吃了饲料以后,还是活蹦乱跳的。 农场主见状大笑道:“我说了,我的蔬菜是不可能有——”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刚才还活蹦乱跳的鸡直接死亡。 “这、这怎么可能——” “我能问一下,你的肥料是在哪里购买的吗?” 在事实面前,农场主一下就老实了,不过看情况他并不知情。 “好了,杰克已经去通知其他人了,想必我们可以——” “您先回去吧,我要去肥料供应商那里一趟。” “你可以吗?” 沈欢摆了摆手,“没事的,我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实力恢复了一些,虽然还不至于完全忽视世俗的力量,但是对付一些流氓恶霸还是没有问题的。” “我还是跟你一起过去吧,也好保护你。” “钟伯父,我几乎已经可肯定,这毒药和我的那位师叔有关系了,这是药王门内部的事情,所以我想自己解决。” “好吧。” 男人与男人之间,有些时候是不需要那么多废话的。 “这个给你。”钟馗拿出了一些符箓,“这些符原本是我当阴阳天师时弄得,各类型的都有,带上他们你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接下来钟馗给沈欢讲解了一下,这些符箓的作用,就返回了山上,而沈欢则直接去了厂商的所在地…… 第1594章你真的不想享受一下? 沈欢轻而易举的进入到了公司的内部,经过一番辗转以后,他终于找到了董事长的办公司。 董事长是一个有些秃顶的白人,看起来人模狗样,尤其是嘴上一直带着笑容,给人的感觉很亲切。 沈欢觉得,如果自己的处境和这个董事长的处境相同,自己也一定会露出很亲切的笑容。 毕竟身为一个没有变态癖好的正常男人,在做啪啪啪这种令人愉悦的活动时,脸上一般都会挂着笑容。 是的,董事长身子下面压着一个标注的金发女郎。 在花旗,拥有一头天然的金发,并且长相娇美的女人,无疑是大多数男人的追求者,这种爱好就像是东亚对于黑色长发的热爱是一样。 “那个,很抱歉,在这种时候打扰你们,但是我有一些很紧要的问题要询问一下,所以——”沈欢的语气很抱歉,可是脸上却没有任何抱歉的意思,“当然,你们要是非得坚持的话,我也不能拦着。”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这里?”董事长明显十分惊讶,但就像沈欢后半句话说的那样,他并没有停下本应该停止的动作,甚至看起来比刚才还要兴起。 好吧,到头来,这个董事长还是一个变态,那种在有人观摩下回更加兴奋的存在。 “咳咳,不好意思,看来我必须打断一下了。”沈欢准备将董事长抓起来。 看到沈欢步步逼近,对方终于紧张了起来,伸手就准备摁下桌子上的红色按钮,可是他还没有摁到,就被沈欢用银针给破坏掉了。 “我没有什么恶心,你只需要回答我几个问题就好了。” 金发女郎看到这个情况,吓得不轻,不过她并没有穿上衣服的意思,在她看来只有果体的时候,才能更好的展示自己的身体。 穿衣服逛街?对她俩说,这简直就是人类最大的原罪。 不过金发女郎是真的有些恐惧了,她能够感觉到沈欢刚才扔出银针的速度,简直和子弹没有区别。 见对方不吭声,沈欢晃动一下手里的银针,“我不确定,自己的下一针射在哪里。” “好,你想要知道什么?” “杜仲在哪里?” “赌重?那是什么,我不、我不知道啊。” 沈欢皱了下眉头,“他是一个医生。” “可是我的私人牙医,并不叫这个名字?”董事长吞了口气,“对不起,我可能没办法回答你的问题,不要杀我好吗?” “你不知道杜仲?”沈欢皱着眉头想了想,对方不知道杜仲的可能性很大,毕竟以对方的谨慎,不暴露自己的真实姓名是最基本的行为。 “算了,最近你们公司有没有和什么人合作?” “和我们合作的人太多了——” 沈欢打断了对方的话,问道:“你只需要告诉我,有谁和你进行了配方上的合作就可以了。” “配方上的合作?这是商业机密,以我的位置,是不可能知道的。” “你的位置都不知道?”沈欢皱眉道:“你可是董事长。” “我?”董事长大惊道:“我不是董事长,我只是一个经理。” “既然只是经理,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那是因为……”地中海吞了口唾沫,“那是因为,我想要体验一下董事长的感觉,一般、一般情况下,董事长是不会出现在公司的。” “你们董事长的住址在哪里?” “董事长的住址?”地中海再次吞了口唾沫,来表达自己紧张的心情,“他的居住地太多了,我也不知道。” “那好吧。”沈欢说着转过身,“你们继续。” 看样子,他是准备离开了,但是地中海和金发女郎却是一动都不动。 就在地中海准备行动的时候,已经离开的沈欢忽然出现在了他的神后,将银针刺入了他的脖子,灵气瞬间昏迷了过去。 “好了,董事长小姐,我想你应该可以告诉我杜仲在哪里了吧?”沈欢看着全身赤裸的女郎问道。 金发女郎一脸惊讶道:“你在和我说话?” “是的。” “呵呵,我只是公司里的一个小职员而已,怎么可能是董事长,你认为董事长会对这种老男人感兴趣吗?” “对于董事长小姐来说,样貌可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活好够粗就好了吧?”沈欢微笑着说道。 金发女郎推开了身上的地中海,点燃了一根香烟,“我很疑惑,你是怎么发现,我才是董事长的?” “以为这一盒香烟,还有口红。”沈欢指着桌子上面说道。 金发女郎吐了口烟圈,“就凭这些?也许这本来就是我的东西呢?” “烟灰缸里的烟头,全都是这一个牌子的,并且全都是女士香烟,而桌子上的口红和你嘴巴上的颜色不一样。”沈欢拍了拍手,“好了,现在可以告诉我杜仲在哪里了吧?” “呵呵……”金发女郎发出愉悦的笑声,笑着说道:“来自东方的福尔摩斯,我对你真的很感兴趣,要不要趁热来一发?我可以主动服侍你,要知道我的技术可是很好的,而且刚才你有一件事情说错了,我不光喜欢技术好的,家伙大的,还喜欢长得顺眼的。” “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如果你不配合的话,那就不要怪我使用一些,令你不愉快的手段了。” 听到这话,金发女郎无奈的耸了耸肩,“好吧,我不知道你说的杜仲是谁,但是和我合作的人给了我一张名片,喏,给你。” 她从抽屉里取出一张名片,递到了沈欢的手中。 沈欢看了眼名片,“谢谢了。” “不用谢。”金发女郎拧灭了烟头,“难道你真的不想享受一下?我想即便是在东方,我这样的人也应该是个美女吧?毕竟你们东方人的审美,已经逐渐被我们西方给同化了。” “令你失望了,我是一个比较保守的东方人,所以你在我眼中并不漂亮。”沈欢说着转身准备离开。 可就在这个时候,金发女郎忽然拿出一把枪,瞄准沈欢以后瞬间扣动了扳机,“不懂得欣赏美女的傻子,是没必要留在这个世界上的。” 就在她以为沈欢死定了的时候,子弹却忽然折返了回来,穿透了她的眉心。 沈欢将符箓的碎屑扔在了地上,“最不该留在世上的,应该是你这种人人得而诛之的蛇蝎妇人……” 第1595章为了拯救中医? 沈欢之前没有接触过符箓,但是在使用过后,还真别说。 如果将钟馗的这些符箓,交到普通人手里,绝对能够让他把逼给装穿了。 这可一点也不夸张,就说刚才那一张反甲类的符箓。 明面上,只是反射了一颗子弹,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就算是导弹也能够反弹。 金发女郎之所以会死,可以说是一个以外,因为就算反弹,也不一定会打在人的眉心。 果然,这个世界上是存在有业报的吗? 沈欢笑着摇了摇头,“可惜,我不信佛。” 离开办公室之前,沈欢使用了一个隐身符。 毕竟是在外面,还是小心一些为好,之所以在办公室没有隐身,一是为了不让人当成鬼怪,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能够啪啪啪的办公室,一般都是没有摄像头。 但是就算有,也没事儿,反正解决完眼前这些事情,沈欢就回国了。 离开大厦以后,沈欢找了一个信号相对良好的地方,拿出手机拨通了名片上的号码。 第一次打的时候,通了,但是没有人接听。 无奈之下,沈欢只能再打一遍。 事不过三,如果三次还不打不通他就只能放弃了,亦或是让华青会的人去找杜仲的下落。 以他现在的实力想要找一个人,很难,只能够借助势力上的帮助。 就在沈欢以为这一次也没人接听,重新再来一次的时候,电话忽然被人接起,传出一阵流利的英语。 “杜师叔?”沈欢试探性的喊了一声。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就听到一阵沟通的声音,没过多久,便有另外一个生意传了过来。 “找我有事儿?” 这一次沈欢听的话弄清楚,明显是杜仲的声音。 “我是沈欢。” “沈欢?”杜仲的声音当中带着几分诧异,“是华鹊给你的号码?” “不是,和华鹊师叔没有关系,我是从一个肥料厂商那里得到的号码。” 杜仲笑了笑,“你该不会是把自己的肉身交给那个可恶的女人了吧?” “没有,我有自己的办法。” 就在沈欢准备开始谈正事儿的时候,杜仲却主动说道:“好了,说吧,你找我有什么事情?” “关于你的实验。” 杜仲语气平淡的反问道:“有什么问题?” “你在哪里?我们见面谈一下吧。” “有什么话是在电话里不能说的吗?” 沈欢皱眉道:“怎么,你怕见到我?” “我怕?”杜仲发出一阵霜狼的笑声,“我的小师侄,你没必要对我用激将法,如果你想见我的话,来这里就好了。” 杜仲报出了一个地址,沈欢记在心里以后,便挂断了电话,然后通过地图找到了位置。 神行符和隐身符往身上一贴,沈欢一路狂奔…… 杜仲给出的地址,并不在拉斯维加斯,不过在神行符的帮助下,沈欢也没有耽搁多久,最起码要比火车快得多。 杜仲所住的地方,和庄园有些类似,只不过他没有种任何的蔬菜,这里全都是药草。 “你是沈先生吗?” “嗯。”沈欢原本打算打电话通知杜仲一声,但是没想到,他刚刚到地方,就有人出来迎接。 “请。”老人带着沈欢往里面走,等到了湖边以后,他朝着杜仲所在的方向指了一下,“老爷就在那边,他钓鱼的时候,不喜欢被人打扰,我就先退下了,您自便。” 沈欢没有说话,走到了杜仲的身边,就像那个老人说的那样,杜仲似乎不喜欢被打扰。 保镖大都站在二十米开外的地方,老实说,这样的距离并起不到保护的作用。 即便是进来的时候,保镖会进行搜身,说实话,枪械这种东西,对于大部分武者来说,恐怕还没有自己的手脚用起来方便。 “哗啦——” 杜仲钓到一条大鱼,可他似乎不怎么满意,“三文鱼,不是黄锦鲤鱼,看来还是他们本土鱼比较傻。” 说完,他又将鲤鱼扔到了湖中,重新挂上鱼饵,甩竿而出。 “噗通——” “说吧,你来找我有什么事情?” 沈欢倒也不嫌弃,直接坐在草地上,“你进行那么多的实验,究竟有什么目的。” “什么目的?”杜仲扭头看了一眼沈欢,笑道:“我说是为了拯救中医,你相信吗?” 直到这个时候,沈欢才看清楚杜仲的样貌,是一个看上去很和蔼的老人,究竟和蔼的到什么地步……就像是自己那没见过面的爷爷,脸上满是慈祥的笑容,即便没有接触过,也能明白,他是一个很温柔的人。 “相信。” 杜仲愣了一下,他显然没有想到沈欢会这样回答,不过沈欢接下来却转变了话锋,“但是我不相信,除了这种惨无人道的实验以外,就没有其他拯救中医的办法。” “你太年轻了。”杜仲摇了摇头,“为了拯救一个行业,牺牲一些人是在所难免的。” “其他行业可能如此,但我不认为中医也在这些行业当中,毕竟他存在的目的是救人,而不是杀人。”沈欢一脸认真的看着杜仲,“我听说你和我师父的关系很不错,如果他老人家在的话,一定不会同意你这样做。” “可惜他已经不在了,不是吗?” “所以,就由我这个徒弟来劝你。”沈欢深吸了口气,“我不止从一个人的嘴里听到过,很多人都说您是一个善良的人,我不会看相,但是您的样子给我的也是同样的感觉,所以我推测,你是不是有什么不得已的理由。” 杜仲将鱼竿支起,拿起茶杯喝了口茶,“所以我才说,你太年轻了,这世界好坏哪里分得清楚,黑白那都是人们幻想出来的,在现实当中,只有灰色。” “如果你来是想让我终止实验的话,我想你没必要费心了,我和华鹊不同,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劝回去的……俗话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可惜我不想成佛,而是手里的刀也不是屠刀,而是一把救世之刃。” 杜仲放下茶杯,见沈欢不说话,哈哈大笑了起来,“是不是觉得我很不可理喻,甚至有些固执?” “没。”沈欢摇了摇头,“我只是尝试一下……杜师叔,希望你看在我叫你一声师叔的面子上,你能告诉我,做这些实验的真正目的。” 杜仲再次拿起鱼竿,笑道:“为了拯救中医。” 第1596章现在你知道我在说什么了吗? 沈欢有些无语的笑了笑,“看来我的这一声师叔,并不值钱。” “感情这种东西,本来就算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杜仲打了个哈欠,“还有什么问题吗?如果没有的话,我就自己继续钓鱼了……陶冶情操。” “我还有几个问题。”沈欢挪动了一下位置,因为灵气还没有流动,他刚坐这一会儿,已经感觉双腿麻痹无比,“我在华夏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当时行动的虽然是几个外国人,但是我很想知道,在华夏的实验,是不是也和你有关系。” “有。”杜仲倒是没有隐瞒,“不过华夏不像是花旗,治安太好了,不够乱,经历过一次实验以后我就放弃了,我只是有些担心,自己的毒药对华夏人是否有效,要知道,咱们华夏人身上可是有很多血脉传说的,虽然不像一些只有极其您才能结婚的皇室一样,但也是十分看重的。” 沈欢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但是他没有想到,杜仲会回答的这么痛快。 这样痛快的承认之下,沈欢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发火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问道:“这些实验都遍及了哪些地区?” “花旗的几个洲,还有东瀛和高丽两个省份。”杜仲看着神话微笑道:“听你的意思,似乎是准备插手这些事情?” “有这个想法。” “你是斗不过我的,况且,这三个国家,和咱们华夏都有一些仇怨。” “我知道,但是如果可能的话,我比较喜欢从哪里结仇,就从哪里报仇,东瀛和我们是战场上结的仇,自然是在战场上解决,因为他们很多平民和我们当初被屠杀的华夏人民是一样的,都是无辜的。” “哈哈哈。”杜仲忍不住笑了起来,“药王仁心吗?不过,你比之前的那些药王要仁慈多了,他们和你一样拥有一人灭一国之力,但是拒绝的口吻却道貌岸然,众生平等?那只是因为他的亲人没有遭受屠杀罢了。” “师叔,我来找你不是为了了这些国际问题。” 杜仲笑道:“随口而谈,当不得真,就像你说的,我一个平民小老百姓,哪里有干预国家大事的能力。” 杜仲见这么久都没有鱼上钩,直接将鱼竿收了回来,看着光秃秃的鱼钩,他笑骂道:“这一定是华夏锦鲤干的,和狐狸一样的狡猾。” 回想起,刚来这里杜仲所说的话…… 看来这位师叔,还是一个爱过主义者。 但是这样的念头一出现,沈欢就给抹消了,一个在中原大地进行惨无人道实验的人,说他爱国,似乎也不是那么的恰当。 看着整理鱼竿的杜仲,沈欢继续问道:“真的只有这三个地方?” “真的?”杜仲这话倒像是在反问自己,“不瞒你说,我实验的大本营是在非洲,毕竟用洋鬼子所谓的科学来讲,那里是所有人类的发源地。” 沈欢不再问杜仲为什么这样做了,而是问了一个极其刁钻的问题,“我杀了你,这些实验会不会就此终止。” 杜仲有些诧异的看了沈欢一眼,“没想到我的小师侄已经这么大胆了吗。” “我只是随口问一下。” “那我也就随口回答一下吧。”杜仲认真的摇了摇头,“不会,不仅不会,反而实验的范围会无限扩大,最终将蔓延整个地球。” “那我就不杀了。”沈欢可不是随便说说而已,如果杀了杜仲就可以扼制这些灾难的发生,他一定会去做。 沈欢从没认为自己就是救世主,但是让他眼睁睁看着世界毁灭,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你可以杀,不过我很担心,你有没有命运,抗住我身后那些势力的反抗。”杜仲意味深长的说道:“要知道,这些实验的背后,可是由巨大的利益链牵扯到一起的,想要解决并不是那么的容易。” “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你有能力接下那些为利益痴狂的混蛋吗?要知道你的药王令,在医道盟以外的地方,可不是那么好使,先不说国外,恐怕那些令人作呕的医道家族,就够你头痛一阵子了。” “这点还请师叔放心,医道家族的事情,我已经解决了,顺昌逆亡,想必等你回到华夏的时候,这个世界上已经不存在什么隐世的医道家族了。” 杜仲眼中闪过一丝赞赏,“看来,你比我想象中的成长要多得多,不过你既然懂得使用雷霆手段镇压异己,就应该明白,我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 “我不明白,或者说想不通,毁灭世界?亦或是统治世界?”沈欢耸了耸肩,“在我看来,你并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你说的野心太大了,我杜某人可没有那么贪心。” “无话可说,我就离开了。”沈欢说着就起身准备离开。 杜仲将视线放在了湖面上,但是嘴中却依旧对沈欢说着话,“看你这样的表现,似乎是要和我作对到底了对吧?” “您可以这样理解,我不能杀你,但是能救多少就救多少吧。” “那你可要忙活很久了。”杜仲扭头看着沈欢,“我说过了,这后面涉及到的利益链太多了,甚至还有各国的政府要员,你确定你现在已经拥有了一人对众国的实力了?” “您觉得呢?” “罢了,自便吧。”杜仲不再理会沈欢,而沈欢也没有继续聊下去的意思,朝着外面走去。 就在这时,杜仲忽然起杆子,他钓到了一条黄金鲤鱼,笑呼呼的说道:“嗯,养肥的鱼儿终于上钩了。” 就在他准备将黄金鲤鱼放生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阵吵闹声。 “让开。”沈欢面无表情的看着拦在自己身前的中年人。 中年人没有让开的意思,打量着沈欢,“你就是新一任的药王沈欢吧?” “没错,有事儿?”沈欢皱了下眉头,在杜仲的地盘有人认识自己并不意外,让沈欢感觉到意外的是,这个中年人对自己似乎充满了敌意。 “和我比一场。”中年人无比认真的说道。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沈欢说完就准备闪人,可是他没有走出两步,就又退了回来,因为中年人拿着一把手枪抵在了他的头上,“现在你知道我在说什么了吗?” 第1597章师叔,您刚才说什么来着? 这个情形要是放在以前沈欢一定会杀了对方,毫不犹豫的,可是现在他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在不适用符箓的情况下,连普通特种兵的能力都比不上。 沈欢没有说话,眼睛紧紧的盯着对方的双眼,试图开启天眼,但是……失败了。 他现在是失去了对于身体的熟练掌控,并不是单纯的灵气不能使用。 虽然天眼不能开启,但沈欢还是以原本的样子,看着对方,只要看着对方的双眼,他就有时间取出腰间的符箓。 可惜对方的机智让他失望了,虽然对方没有转移视线,却说了一句非常坑爹话,“别玩花样,把手给举起来。” 中年人当然不会想到沈欢身上有符箓,他只是在预防,沈欢使用毒粉一类的东西,毕竟他也是一个医师,很清楚医师所配制的毒药有多么的恶心,尤其是一些独门秘方配制的,除了医师本人,其他人一概没有解药。 “你说了这半天,我还不知道你要比什么。”沈欢这就是明知故问了,不过他认为,能够多拖延一些时间,就多拖延一些时间。 “白痴!”中年人的眼神有些不屑,“当然是比试医术。” “医术吗?”沈欢咳嗽了一声,“怎么比?” 沈欢已经不再将赌注放在杜仲的身上,以对方的实力,早就可以注意到这里的情况,但是他却没有过来阻止。 “你想要怎么比?” “对我来说,怎么比都一样。”沈欢看着中年人,一脸随意的说道:“说到医术比试无非就是比医治病人和毒术。” “无知,在你眼中,医术比试就只有这些吗?” “要不然呢?”沈欢没好气的说道:“医术本身就不是用来比试的。” “好一句医术本身就不是用来比试的。”中年人冷哼一声,“那是你不知道,中医在花旗,有多么大的竞争力度。” 沈欢无奈的摊了摊手,“既然这样,比试方式由你来提出不就得了。” “是吗?”对方面露不屑,“你确定要比。” “我拿把枪顶在你的头上,你他妈比不比?”沈欢二话不说直接开骂,他算是看出来了,对方是绝对不会杀自己的,为什么?自己死了,他跟谁谁比去。 中年人先是一愣,然后笑道:“这还有点药王的傲骨。” “不过在比试之前,你最好先听听我的条件。” “说就说,你能不能把枪给收起来,我没有被人用枪抵着的习惯。” “你可以药王,我不得不小心点,所以你想让我把枪放下,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 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既然这样我也没有什么办法。” “第一,如果你输了,必须把药王三宝给我师父。” “你师父是谁?”沈欢挑眉道。 “我师父就是杜药王。” “哦,杜师叔是吧?”沈欢笑眯眯的说道:“没想到,咱们还是师兄弟呢。” “别他妈跟我套近乎。”中年人甩手就准备给沈欢一个耳光,可惜被沈欢给躲了过去。 见状,中年人直接开了一枪,显然,他没有办法忍受眼前的这个结果。 不够,这一枪的目的是泄气,而不是真的杀人,沈欢才逃过一劫。 “扇他!” 就在这个时候,沈欢心中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是苏璃的声音。 我靠自己怎么把给忘了,自己的灵魂和肉身虽然还没有完全协调,可是伴生小仙界和肉身可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想到这儿,沈欢直接反手给了对方一巴掌,“把枪给老子他妈放下!” “你、你敢打我?” “你放不放?你要是不放,老子还打。”沈欢现在完全就是一副,天是老大地是老二的样子。 “你——”中年人咬了咬牙,最终还是把枪给扔到了地上,“你刚才可是答应了和我比试医术的,该不会反悔吧?” “我答应过你吗?” “你——”中年人听到这话,忍不住说道:“该死的,来人把他给我绑起来。” “来一个死一个,你们不相信的话,可以试试。”沈欢目光寒冷的看着那些个保镖说道。 保镖们看了看中年人,又看了看,正在垂钓的杜仲,最终选择询问道:“必须是活的吗?死的行不行?” “哼,弄死他,药王三宝,那么贵重的东西,他不可能离身。” 沈欢一看镇不住场面了,连忙对着苏璃说道:“狐狸精快出来帮忙!” “帮个屁啊,没有你的控制,老娘是出不去的。” “那你刚才还让我扇他?” “咋了,他大里老娘的男人,难道老娘就干看着?” “你这个理由,我服,但是——” 沈欢这边正说着,对方直接扣动了扳机。 随着一声枪响,几乎所有人都在同一时间开枪。 “完!” 沈欢一咬牙,一闭眼,就等着这些子弹把自己给打成筛子了。 身体上是痛了,但是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痛,感觉就像是有蚊子叮咬了一下。 这时候沈欢才回过神来,自己已经是仙人之体,即便没办法使用出洪荒之力,身体也不是普通枪械能够伤到的。 当众人看到沈欢在乱弹之下都没事儿的时候,全都被吓傻了,子弹都打不死的人,那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存在。 “打够了没?”沈欢睁开眼睛,看着众人,眼中充满了杀意。 他刚刚发现,那些攻击自己的子弹,好像无意中唤醒了,自己身体和灵魂上的衔接,实力不说全部恢复,也恢复了一大半。 “你、你竟然、竟然用禁药来强化自己的身体。”中年人完全是一副被吓傻的样子。 沈欢也懒得解释了,直接召唤出了斩魂。 原本正在怡然自得钓鱼的杜仲一看到这情况,不由皱了下眉头,“沈欢,他也算是你的师兄了,刚刚只是在和你开个小玩笑而已,没必要动用武器吧?” 你徒弟拿枪指老子的时候,怎么不见你说话?现在老子只是拿出一个冷兵器,你特么就针对老子? 沈欢佯装没有听到,直接斩魂一甩,瞬间在场的人全都化为了两截。 然后才佯装回神的掏了掏耳朵,笑眯眯的看着杜仲,“那个……师叔,您刚才说什么来着?” 第1598章渔网 杜仲看着沈欢半天都没有说出话来,他对于自己的这些弟子,没有特别深厚的感情,即便是将一些孤儿从小养大,也只是我为了让他们对自己保持绝对的忠心办事儿。 但是这些弟子当中,他对于沈欢刚刚杀掉的那个中年人是最在意的。 性格的毛病,杜仲是知道的,但是中年人有怎样的天赋他也是知道的。 天赋这种东西,不是靠努力就可以追的上去的,杜仲是一个爱才之人,所以对自己这位性格好胜的徒弟,也十分的疼爱。 当然这种疼爱只是建立在和他人相比的情况下,要真说有多深……其实也没有多深,最多就像是众多狗当中,比较喜欢的一条。 华夏有句古话叫做,打狗也得看主人。 沈欢这样的行为,已经不光是不给他这个主人面子那么简单了。 在他的面前,和他的地盘,以及在他阻止的情况下,沈欢依旧选择动手杀了对方,这又岂是简简单单的面子问题。 “师叔,您要是没事儿,我就走了。”沈欢说着对杜仲摆了摆手,他也没打算和杜仲多啰嗦,经过刚才的谈话和杜仲的态度,基本上已经可以保证,两人今后要形同陌路了,尽管他们之前的感情,就算不上有多么好。 “站住!” 杜仲刚开始没有阻拦的原因,不是想借自己徒弟的手来杀掉沈欢,而是想要看看,两人还这么久没见,这个继承师兄衣钵的小师侄就经成长到了什么样的地步。 可没想到沈欢根本就没有按照套路出牌,确是玩了一出扮猪吃虎的把戏。 “怎么,师叔您还有其他事情要和我聊?”沈欢说着,用脚指了指躺在地上的那些尸体,“如果你是准备和我聊这些事情,那么我还是劝你算了吧,他们是自寻死路,怪不得我。” 说沈欢是扮猪吃虎可以,说他是有意忍让也说得通,总之不管怎么说,从中年人拿枪站出来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杜仲这边是理亏的。 说句老实话,要是对方真的和和气气的邀请沈欢比试的话,或许——算了吧,以沈欢尊重医术的性格来看,他依旧不会答应。 “他们的事情,我们先不谈。” 沈欢笑呵呵的说道:“那师叔您的意思,就是以后还要谈了?” “你可以这么理解。” “这不是理解问题。”沈欢耸了耸肩,“既然这事儿无论如何都要解决,那么我只能说……不要逼我杀了你,即便杀了你以后,我可能要与整个世界为敌。” “我明白,以你如今在道修上的修为,即便是整个国家的力量,也不一定能够拿你怎样。”杜仲老神叨叨的说道:“不过身为师叔,我今天要告诉你一个道理,叫做过刚易折,明白什么意思吗?” “木秀于林风必摧嘛,这一点我是知道的,不过有一点我也希望您能够明白,只要够壮扎根够深,就算是顶级的龙卷风袭来,也不一定能够伤我这秀木一分一毫。” “狂妄!” “是不是狂妄,您以后就知道了。”沈欢说着转身朝着门口走去,“反正我们以后交手的机会多得是。” 杜仲皱起眉头,放下鱼竿,起身看着头也不回的沈欢说道:“我让你走了吗?” 沈欢没有回头,笑呵呵的说道:“你觉得你有拦住我的能力吗?” 杜仲哑然,确实,他是一个好中医,但却不是一个好道修,就凭沈欢刚才所表现出来的实力,以他如今的情况是根本没有可能拦下来的。 都是医武不分家,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身为中医,主要钻研的东西,其实还是医术,武功这方面的东西,终究起到的只是防身一类的辅助作用。 杜仲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毕竟是你的长辈,想看看你的医术成长到何种境界,总没有错吧?” “我说了,时间还长,既然你仍旧决定将实验进行下去,那么我一定会阻止,在这一争一夺当中,我的实力进不到了何等地步,你不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了吗?” 沈欢说着,也不慢慢前行,确定自己可以纵身入云以后,就直接起跳消失在了云层当中。 之前带沈欢过来的管家,看到这个情况,险些吓掉下巴,“这、这年轻人莫非是传说中的神仙不成。” 他正说着,看到一地死尸,吓得后退半步,当他看到中年人的尸体时,更是吓得差点跌坐在地上,“老爷,这是——” “哈哈哈,哈哈哈哈——” 管家的问题还没有问出来,杜仲便已经开始大笑起来。 管家以为杜仲是因为失去爱徒,而导致精神崩溃,连忙上前安慰道:“老爷不必伤心,虽然大少爷死了,可是您还有那么多徒弟,一定可以从中选找出一个来取代大少位置之人的。” “我为什么要伤心?”杜仲脸上的笑容不似做作,“我高兴还不来及!” “老爷,您这是……这让老奴该如何理解啊!”管家一脸的郁闷,他已经和自己这位老爷相处很多年了,可是事到如今,他依旧没有办法搞清楚自己这位老爷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我确实很高兴。” “但是大少死了——” “你死了一条狗会伤心吗?”杜仲反问道。 管家愣了一下,稍显迟疑道:“如果是养了三十多年的狗,还是会很伤心的。” 杜仲又是一记反问,“那如果这条的狗的死亡,让你找到了失散多年的亲儿子呢?” 管家果断的摇了摇头,“虽说狗死了我会伤心,但找到了儿子,我自然应该开心——” 他正说着,眼神中闪过一丝惊悚,“老爷,您的意思是,刚才那位年轻人,才是真正的少爷?” “我只是在做一个比喻而已。”杜仲大手一挥,坐在了凳子上,重新拿起鱼竿,“去通知阿奇他们,就说,如果他们负责的地区有人将实验体治好,就马上撤销实验项目,带着所有的实验资料回来。” “老奴明白了。” “去吧。”在颁布给管家任务以后,杜仲忽然起钩,这一次他钓出来的不是鱼,而是一张巨大无比的渔网,而那渔网当中,全是五颜六色的淡水鱼。 在阳光的照耀下,他们显得异常鲜艳…… 第1599章弗克斯·洛克查尔德 沈欢离开杜仲那里以后,就给楚歌通了一个电话,说他三天之后再回去,在得知沈欢的实力已经恢复大半以后,楚歌也没有再阻止,让他随便。 之后沈欢便消失不见,而在他消失不见的这三天时间里,杜仲那里不停地收到消息。 要么是试验场地被损坏,要么是实验体被治愈。 总之,从表面来看,这些讯息对杜仲来说,全都不是什么好事儿,但是他每次收到这种消息的时候,脸上露出的不是痛苦,而是兴奋。 当所有实验都被迫终止以后,杜仲更是乐得合不拢嘴。 参与这些实验的徒弟们,都认为师父疯了,但却没有一个人敢这么说。 和地位唯一要稍高一些的中年人相比,他们就真的和狗没有区别了,对于还要仰仗吃饭的主人,他们不敢有任何的忤逆。 这些徒弟是这样,可是其他和杜仲合作的人就不乐意了,他们私底下互相联络,在今天统一聚在了杜仲的府邸,看架势全都是来兴师问罪的。 看着这些平日里高高在上,如果一起跺脚连整个地球都可能要抖上一抖的人员,杜仲脸上没有任何紧张,当今世上,能够在这种场面下处变不惊的,怕是已经不多了。 “杜老头,你这么做是什么意思?有人毁坏你的实验,不通知我们也就罢了,现在我们知道了,你还要我们不要追查,倒是谁捣毁了我们的实验窝点。”一个黄皮肤的中年人,说着一嘴流利的华夏语,但是从他淡薄的眼皮,小小的眼睛,已经可能硬起来只有大拇指粗细长短的小丁丁来看,应该不是华夏人。 “没错,杜先生,这件实验的提出人和策划人虽然是你,但是我们所做的付出并不你小多少,给你提供实验地点,帮你保守秘密。”另一个黄色皮肤的女人也开口说道:“金先生的话,也正是我们幕府的意见,要知道我们是合作关系,而且这件事情,是我瞒着天皇大人去做的,如果让她知道,我这个最亲近的人,背着她做了这种对不起人民的事情,结果可想而知。” “我们罗刹国人说话可能不会那么好听,杜仲,我在这里要很清楚的告诉你,如果事情败露,我会立马中断我们的一切联系!不仅如此,你还要补偿我这长久以来的损失!” 各国政要纷纷发表看法,不过并不像杜仲说的那样,都是十分强大国家,准确来说,只有几个能够站到世界强国的行里。 但就算是这些人,也代表不了一个国家,从对话中可以轻易得知,他们只是利用自身所掌握的权利,来进行一些对自己有好处,却可能对国家没有什么好处的事情。 这些人发表完意见以后,才轮到一些商人发言。 “你们所承担的风险并不是很大,真正承担大风险的人是我们投资者!”一名红发商人气呼呼的说道:“如果实验失败了,我们损失的资金就——” “够了!”这个商人的话还没有说完,另一个商人便开口说道:“你们的那点资金算什么,我们家族的资金完全可以让一些国家中的叛党,直接成为一个国家的真正领导人!” “说完了?”在这些人当中,一个坐在轮椅上,从始至终都没有开口的老人,忽然开了口。 在这个白皮肤的老人开口以后,众人立马安静了下来。 无论是富可敌国的商人,还是强国的掌权者,在这位老人面前,统统不敢大声喘气。 原因无他,就是因为这个老人的两个背景,从实际意义上来讲,可以说老人只要拿出任何一个身份都足以,让这些人闭嘴不言。 弗克斯·洛克查尔德,洛氏家族现任掌门人的二伯父,世界级组织“自由石”中金刚石级别成员。 无论是在洛克查尔德家族中,还是在自由石公会当中,都是高层到不能再高的高层。 洛克查尔德,这五个字代表着世界上最昂贵的财富,单论资金力量,就连号称是华夏第一的陆家也不是和其一个档次的存在,这里所说的陆家是巅峰时期的陆家,并非是独指现在。 要知道,这世界上有很多见不得人的财富,而所谓的富豪榜,也只是平民眼中的富豪榜罢了。 真正笼络世界财富的,只有五大家族,这在各国政要,和地下势力高层之间,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至于自由石公会,这个就十分的厉害了,被誉为世界上最神秘的组织,组织成员囊括各个领域人才,不光是官场上的商业上的,世界级明星还是各种公众人物,无论是明面上的,还是地下势力当中,只要是人类能够想出具备影响力的职业,自由石全都有,并且全都是顶尖。 甚至有传言,王者榜单上的那些个王者,至少有一半或多或少都和自由石有关系。 可以说,自由石如果有想法的话,它可以掌控亦或是推翻任何一个国家级的存在。 只有像华夏这一类,被人们称之为“固步自封”的国家,才没有自由石的侵入。 它就像是病毒体一样,没有有效的药物或者是程序来治疗或是克制。 不过还好,就像是很多组织一样,自由石也是有派系之分的。 暗地里都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掌控了自由石,就等于掌控了整个世界。 做到这一点的只有三个人,一个是自由石的创立者卡因,剩下的分别是第二位和第三位领导者。 只不过他们生不逢时,那个时候的自由石,影响力和势力远远没有如今这么巨大,所以他们即便掌握着自由石也没有掌握世界的能力。 但……在地下世界一直有一个传说,那就是创立者卡因并没有死,他在杀死那些妄图篡位的合作者以后,就隐退到了幕后,利用一种名为“永生之酒”的东西,得到了永生,暗中控制着每一代领导人。 这个流言显然欠缺着某种逻辑性,如果卡因没有死的话,自由石哪里又会有这么多的派系,相互竞争制衡的发展。 弗克斯见众人冷静下来,看了杜仲一眼,淡淡的说道:“我们应该给杜仲一个解释的机会,不是吗?” 这句没有任何语气帮助的话,让刚才还渣渣呜呜的众人,纷纷表示认同,亦或是畏惧,亦或是尊敬,总之现在弗克斯,可以代表他们所有人…… 第1600章现在你们还有意见吗? 弗克斯语气平淡的看着杜仲,“好了,你可以发表你的言论了,不过这个言论最好能够符合我的心意,不然的话……你应该知道会是一个怎样的结果。” 杜仲拿起茶杯,用嘴轻轻地抿了一下,微笑道:“洛克查尔德先生,我可以当做您是在威胁我吗?” “我弗克斯需要用威胁这种卑劣的手段吗?”坐在轮椅上的弗克斯冷笑道:“我说的不是威胁,而是事实。” “不不,这在我看来就是威胁。”杜仲还是面带微笑,不过语气却冷了起来,“现在,我最后再问你一次,洛克查尔德先生你……是在威胁我吗?” 此话一出,整个房间的气氛一下子压抑了下来。 弗克斯是谁?曾经的洛克查尔德家族二当家,现如今可能是这个世界首富家族的掌权人,最最最重要的是,人家是自由石的金刚石级别成员,可以说是自由石公会的最高代表之一。 杜仲是什么人? 一个从华夏出来的老中医,说起来是很厉害,可是一个医生又能厉害到怎样一种地步? “嘭!” 罗刹国的那位高官最先忍不住了,“杜仲,你怎么和弗克斯先生说话呢!” “就是,杜仲,莫非你活的太久,还以为这是天尊称霸的年代?”高丽的金先生冷哼道:“别忘了,当初天尊说华夏之土不容侵犯的时候,是在我们高丽的空中说的!仔细想象的话,天尊很可能是我们高丽人,只不过是担心自己消失之后,我们高丽承受不住各国的报复,所以才谎称是国力还不错的华夏。” “老金头,你说这话我可就不爱听了,就你们高丽的那点水平,要不是因为当年你爷爷辈和弗克斯老人的家族搭上线,你以为你们高丽能够发展到现在这种地步?” “得了吧,天尊……那都什么时候的事情了,我估计早就死干净了,要不然那些雇佣兵在华夏边境不停地打骚扰战,怎么不见天尊出来?”一名商人面带不屑道:“我这个人不相信有上帝,就连我们这边吵得沸沸扬扬的战神阿瑞斯我都从来没有鸟过,更不要提什么天尊了。” “杜老头儿,你也看到了,如果你的底牌就是天尊的话,那恐怕你要失望了,因为现在这个年代,根本没有人再把那个传说当中的存在放在眼里了。”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不管是刻意为之,还是无心之失,两句话的功夫,就从杜仲对弗克斯不敬,转移到了很久很久都没出现过的天尊身上。 杜仲没有理会这些人,只是静静地看着弗克斯,他在等一个回答。 弗克斯叱咤风云多年,怎么会被杜仲的眼神和语气所吓到,只见他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让手下点燃了一根雪茄。 到了他这个年龄,能不作死最好不要作死,雪茄这种东西自然是能不碰就不碰。 弗克斯是一个聪明人,也是一个精明的商人,他绝对不会做这种无意义的事情。 在场众人当中,唯一能够看出,弗克斯点燃雪茄念头的,就只有他身边的保镖了。 说起弗克斯的保镖,那是一个打扮几乎和电影《黑衣人》中神秘组织的打扮几乎一模一样。 在弗克斯点燃雪茄的瞬间,他就明白自己要做什么了——杀人! 人在知道自己活不久的时候,思想都会变得很怪异,就像丧尸、异形入侵、世界末日等题材下,常常会探讨到的人性一样。 弗克斯有一个怪癖,也可能是做商人时所留下的坏习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需要本钱的,就像是做生意,你至少得拥有最基本的生意资金。 所以他在让手下动手杀人之前,都会点燃一根雪茄,轻轻地品上一口。 “嗖——” 黑衣人打扮的保镖,像是一阵风奔袭到了杜仲面前,抬起的右手握着一条雷电,二话不说就朝着杜仲的脖颈扎去。 可眼看就要将杜仲刺死的时候,弗克斯却忽然将雪茄熄灭了。 在雪茄熄灭的刹那,保镖也停下了动作,不过他手中距离杜仲脖颈只有几毫米的雷电并没有消失。 弗克斯命人将雪茄收起,似笑非笑的看着杜仲,“你是一个人才,你的实验也可谓是令人惊艳,但是你要明白一点,我看重你不代表不会杀你,像你这样的人我还可以找到很多,在科学圈子里,最不缺少的就是疯子。” “你是一个不错的疯子,也有一个不错的想法,可这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弗克斯完全是以一副,胜利者的姿态,看着杜仲,“除非你什么时候变得无人可以替代,并且令我十分需要的时候,你才会有和我同等对话的资格,明白吗?” 弗克斯指了指杜仲身旁的保镖,“雷克斯,电能量异变雷属性能力者,异能评分s级,仅次于他的姐姐,双s级异变体雷电女王蕾佳娜……是少有的准神能力者!” “他想要杀你,只是一个念头的事情。”弗克斯冷哼一声,“你有什么资本和我谈威不威胁!” “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要么交出实验破坏者,然后继续实验,要么……死,明白吗?” “准神吗?”杜仲看了一眼雷克斯,“可惜就连真正的神榜强者,我也不放在眼里。” 说完,他用手轻轻推了一下,雷克斯便如同一座雕像般跌落在了地上,整个肢体僵硬无比,眼神中满是痛苦,却动弹不得。 弗克斯看到这个情况,有些懵逼,“这……不可能的,你怎么可能让雷克斯变成这样,该死的混蛋,你究竟做了什么?你知不知道,损失一个准神级强者,对自由石来说意味着什么!” “回答我的问题,不然……死!”杜仲面色冰冷的看着弗克斯。 弗克斯渗血了口气,脸上挤出生硬的笑容,“亲爱的杜,我只是给你开一个玩笑而已,至于紧张这个样子吗?以我们之间的合作关系,完全没必要闹到这种地步……当然,如果你觉得不妥,我在这里给你道歉,对不起。” 杜仲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看着众人说道:“现在……你们对我不公布破坏者的姓名,有意见吗?” 第1601章杀人灭口?! 连准神级高手都被解决了,他们这些人还敢说什么? 位高权重?富可敌国?这些在绝对实力面前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可以这样说,被准神级强者盯上的人,只要是在世俗当中,无论拥有多么强大的实力,都没有可能活命。 而杜仲,却解决了这样一位强者,也就是说,杜仲的用毒手段,至少已经达到了神级的标准。 尽管这不是出于自身的力量,但是一份足以毒死准神级强者的毒药,绝对可以吸引无数人为其卖命。 更何况杜仲只是毒死了准神级高手,而不是说……他只能毒死准神级高手。 “没有意见的话,就老老实实的坐在这里听我说话。”杜仲拿起茶杯,喝了口茶,淡淡道:“我之所以不告诉你们破坏者的身份,那是为了保护你们。” “这——” 说实话,众人没有办法接受杜仲的这个理由。 为什么? 很简单,别人先不说,就说弗克斯,以他的地位,除非对方是神级强者,不然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怕的。 “不相信是吗?”杜仲冷笑一声,“那如果我说那个人是神级强者,你们就更不可能相信了对吧?” “你说什么?!捣乱我们计划的是神级强者?这、这怎么可能。”一干人等脸上全都露出惊恐的模样。 神级强者,那已经可以说是整个人类阶层中至高的存在,除去战神阿瑞斯和华夏天尊之外,神榜上的那十名强者就是站在最顶峰的存在。 然而这些人,除了近年来,刚刚晋升的杀神以外,其他神级强者根本连面都没有露出来过。 从旁观者的角度去想,既然已经成为人类眼中神一般的存在,这个尘世间显然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了。 因此,无论神级强者是有多吃饱了没事儿干,也绝对不会来干涉世俗中的事情。 神和人,就像是高层社会和底层社会一样,两者都知道对方的存在,但是他们就像是活在两个世界当中,几乎根本就没有碰面的可能。 就好比如今关注度最高的明星一般,除了大荧幕上,普通人基本上是不可能见到的,因为他们和普通人处于两个世界。 而就算是大明星,在真正的掌权和拥金者眼中,真的就和下九流的戏子是没有区别的。 “不可能吧,除了杀神幻影以外,现在在世俗行走的神级强者几乎已经没有了啊。” “就是,杜先生,我这么说不是在质疑您,只是、只是您说出的这个宪法太过疯狂了。” “太过疯狂了是吗?”杜仲面露不屑的笑道:“那如果我说,破坏我实验的那个人,其实是比神级强者更加强大的存在呢?” “你、你是说战神阿瑞斯大人出手了?”弗克斯脸上充满了惊恐。 战神阿瑞斯,这个世界上最为强大的存在,别说他们洛克查尔德家族,就算十个洛克查尔德家族在战神阿瑞斯眼中都不值一提。 自由石公会?呵呵,即便是这个世界上最大最神秘的组织,也不可能拿对方有丝毫的办法! 此话一出,这些在开会的人,全都沉默了。 战神阿瑞斯,在西方国家当中,绝对代表着某种禁忌,某种谁也不能触碰跟的禁忌。 “不是战神阿瑞斯,对方有没有战神阿瑞斯厉害我不知道,但是绝对不会比战神阿瑞斯弱多少。” “不是阿瑞斯大人,那就只能是——”弗克斯吞了口唾沫,“难道、难道是……那位、那位华夏天尊?!” “也不是他。” “既然两个人都不是,那会是谁?要知道,除了杀神幻影以外,神榜已经很久没有变动过了。” 杜仲看着众人,语气平淡的说道:“你们如果不相信我也没有办法,或者说,你们觉得事情到了如今找个地步,我还有必要骗你们吗?” “确实是没有这个必要了,可是……” “你们如果珍惜自己生命的话,就按照我说的去做,就像你们说的,我们是合作者,在这个实验当中,你们只会获得利益,或者是经济和人力上的损失,而我!”杜仲指着自己的胸口说道:“付出的则是五十年的心血,比起在场的各位,你们觉得如果实验失败了,损失最大的人是谁?” “若不是为了自保,你们以为我会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实验窝点被捣毁而在这里忍气吞声么?”杜仲指了指地上的雷克斯,“我相信你们也看了,连准神级强者我都不放在眼里,能够让我恐惧的,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 在杜仲的一番话下,所有人都承认了这个不得承认的事实,尽管他们找不出任何神级强者来破坏这种只和世俗人有关的实验。 “你不把我放在眼里?”记在这时,刚才还被杜仲石化的雷克斯从地上站了起来,“哼,你真以为那些毒药对我来说是有作用的吗?” “你——”杜仲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讶,不过很快便恢复了正常,“只不过是我手下留情了而已,你认为在刚才的情况下,我想要杀你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吗?” 听到这句话,刚才还嚣张无比的雷克斯瞬间变得警惕起来,因为直到刚才他都想不清楚杜仲究竟是以怎样一种手法对自己下的毒。 “雷克斯你退下。” “是。”雷克斯总算是找到了一个台阶,回身走到了弗克斯的身旁。 弗克斯看着杜仲问道:“难道我们的实验就这么被终结了?” “当然不会,我们只需要再等上一段时间就可以了。”杜仲摆手道。 一听这话众人大松了口气,都等待这么久了,多等一阵子也没有什么,他们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这一点点的等待时间,而把自己的性命给搭进去。 “既然大家都接受了,那么就散会吧!”杜仲已经开始下起了逐客令。 话聊到这种地步,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可聊的了,而且刚才杜仲透漏给他们的信息量十分巨大,他们都得回去好好消化消化。 可就在这个时候,屋子内用来装饰的壁灯,忽然开始喷射黑色的烟雾。 弗克斯第一个反应了过来,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不可思议地看着杜仲,“你……想要杀我们灭口?!” 杜仲嘴角挂起一丝残忍的笑容,“从你们进来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会死!” 第1602章杀我师叔,你们问过我的意见了吗? “该死的杜仲!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杜仲,如果你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咱们可以好好商量,你这样对待我们这些合作的人,于心何忍。” “杜、杜仲,不要杀我,如果你放过我,我可以让你成为高丽的御用医师,甚至让你被载入史册。” 众人脸上都挂满了不可思议,有些人在疑惑,有些人不追求原因,只求自己能够活下去。 可是杜仲却一言不发,就像他说的那样,从这些人踏入这里开始,就注定只有死路一条。 如果还有继续合作的念头,他刚刚就不会在弗克斯面前表现出那么强势的样子,毕竟双方还是合作关系,就算最后事情不了了之,也会让双方的关系产生隔阂。 他那么做,只不过是为了测试弗克斯的底牌而已。 如果弗克斯的有能力杀了他,那么他就继续佯装合作,然后再想办法将这些人一个一个的解决。 可是弗克斯带来的保镖并没有这个能力,既然如此,那就可以将这些知道秘密的人杀个干净。 虽说杜仲在和这些人合作的时候,用得都不是实验的真正目的,但为使对方相信,这些人还是知道不少的秘密。 而且相对于之后的计划来说,如果这些人还活着,将会成为莫大的阻碍。 杜仲可不想让自己安排这么久的大局,因为几个该死的家伙而被破坏掉。 “还问什么,捣毁那些实验窝点的人,很可能就是杜仲自己,刚才啰啰嗦嗦那么多,无非就是为了让我们掉以轻心,同时探测一下我们的实力,现在底子已经被摸清楚了,而我们也没有什么利用价值。”弗克斯用他那充满鱼尾纹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杜仲,“斩草除根自然是最好的办法,没想到啊没想到,杜仲,你竟然是一个这么狠辣的热!不!我早就应该知道的,能够想出这种伤天害理办法的人,除了你杜仲也没有别人了。” “我、我给你拼了!”东瀛的那位高官,大喝一声,就朝着杜仲冲了过去,想要拼个同归于尽,可是他没有走几步路,就“噗通”一声栽倒在了地上,七窍流血而亡! 剩下那些也想拼命的存在,看到这个情况,全都不敢妄动了。 “千万不要生气,更加不要跑动,因为那样只会加快毒素在你们体内的流动速度。”杜仲冷眼看着众人,“其实我对你们已经够仁慈的了,这种毒药死相虽然难看,但是在死亡的过程中,并不会遭受太大的痛苦。” “不能跑动对吧?那我是可以开枪的吧!”罗刹国的高官拿出枪械,脸上满是愤恨,二话不说直接扣动了扳机。 “叮叮叮——” 杜仲用手摸了摸身边的防护罩,“有些时候不得不感叹,高科技的好处,对了这是花旗国最新的实验产品,弗克斯老先生应该十分清楚这个防护罩有什么作用,这可是你们洛克查尔德提供在基金所开展的项目。” “等离子防护罩么?不可能,这个实验明明还没有成功。” “是啊,这还只是试验品,但是用来对付你们这群垃圾已经足够了。”杜仲把玩着手中跟的茶杯,“象牙枪的子弹,比真正的子弹可差远了。” “雷克斯,你有没有事情?” “没有。”雷克斯刚开始的时候也很紧张,生怕自己会死在这里,可是他仔细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壁灯所散发出来的毒雾,好像对自己没有任何的伤害。 “那还愣着干嘛,杀了他!给我杀了他!”弗克斯知道自己必死无疑,所以在临终前,他准备再搏一把,拉上杜仲陪葬也是一个极其不错的选择。 雷克斯点了点头,二话没说就冲向了杜仲。 杜仲却是一脸怡然自得,“找死? 雷克斯的身形停顿了一下,显然还在担心,刚才的情况不会再次发生,即便是一个神级高手,在全身僵硬无法反抗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死在普通人手中的。 “雷克斯,别忘了你的命可是我救得!” 雷克斯听到这话一咬牙,直接朝着杜仲冲了过去。 可是当他击碎等离子防护罩,冲到杜仲身旁时身形却再次出现了停顿。 杜仲看到这个情况大松了口气,还好这一次毒药依旧管用了,尽管这个毒药原本的目的,是将人永久的变成石头。 毕竟对方是准神级强者,如果是肉申强大的那种,那就是一动不动也不是他一个中医能够杀死的。 所以刚才,他见到雷克斯相安无事的时候,才会大惊失色。 “咔嚓——” 可是随着一声脆响的响起,杜仲的表情直接陷入了绝我那个当中——毒药失效了,比之前更快! “没想到吧杜仲,雷克斯除了是雷系异能高手以外,他的肉身也会对遭受过的打击产生抗体,次数越多,效果就越不明显,很显然,你的毒药已经失效了!”弗克斯大笑道:“雷克斯,杀了他!快点杀了他,避免他又玩什么把戏。” “轰隆隆——” 之雷克斯手里握着的顶多算是一个雷电匕首,这一次他已经换成了长矛,在弗克斯的命令下没有任何迟疑,直接朝着杜仲的胸口刺去。 杜仲内心自然是十分的不甘,他千算万算,就是没有算到自己特地研制出来,用以针对神级强者的毒药,竟然连一个准神级都杀不死。 结束了吗? 没想到自己最后还是输了……不过,这么多年的心血虽然白费了,不过中医在沈欢的带领下,迟早会再次站在医学界的顶端,只不过速度要慢上太多了。 但这已经足够了,至少还有那么一丁点的希望。 本来自己在那个夜晚就该死了,活了这么多年,也算是赚了不少了。 “轰——” 就在杜仲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一个身影忽然出现,一剑将雷克斯劈成了两半。 “不管我和师叔的关系怎么样,你们没有经过我这个晚辈的同意就对他动手,是不是有些太狂妄了一点?” 准神级高手,被对方一剑斩杀?! 神、神级强者,一定是神级强者! 该死的,杜仲怎么会有一个神级强者! 弗克斯等人看到这一幕,回想起了杜仲刚才的话,全部都陷入了绝望当中。 和神级强者作对,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第1603章实验结束?才刚刚开始! 杜仲也没有想到沈欢回来,可当他看到沈欢的时候,立马就明白今天自己绝对不会死了。 “沈欢,快杀了他们,就是他们在逼迫我进行实验的!” 本来是没有打算将这群人赶尽杀绝的,他过来这里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告诉杜仲,让他彻底放弃将实验进行下去的想法。 可没想到来了以后,却看到了这样一幕。 自己的运气似乎十分不错,竟然碰到了这些场实验的幕后推手。 “不要,不要听他胡说,关于实验的一切安排,都是他提出来的,我们只不过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帮助他而已!” 有人立马站出来反驳,而弗克斯则是一言不发,在看到雷克斯被人一击秒杀以后,他就明白自己今天是必死无疑了。 解释? 人家是师叔和师侄的关系,换做是自己会选择相信谁呢? 要是这道选择题出现在卷纸上,那绝对是一道送分题,要选当然选和自己亲近的人。 杜仲见沈欢似乎有些动摇,在一旁开口道:“沈欢,难道你没有看到那些遭受实验的人是多么的凄惨吗?就是这些幕后推手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发生!” “不是的,你要相信我们——” 弗克斯用毒蛇一般的眼光看着杜仲,嘴里的话却是对沈欢说的,“年轻人,不怕告诉你,我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如果你仍旧选择相信你自己师叔的话,那么以后你迟早会被这只狐狸给咬死!” “会不会被咬死,是我自己的事情,和你们这些人没有任何的关系。”沈欢说着剑气一甩就斩杀了所有人。 只是一招,这些在各自领域内随便跺跺脚都能发生大地震的存在,就这么死在了沈欢的手中。 杜仲看到这些人都死了以后,心中大松了口气,他伸手拍了拍沈欢的肩头,“放心吧,这些人为了不让真正掌权者发现,都刻意隐藏了自己的行踪,灭有人会把他们的死算在你的头上,最严重的的结果也不过是神秘失踪而已。” 杜仲说着,瘫坐在了地上,“你三天前不是一直问我,做这些实验的目的是什么么?当时我不能够告诉你,现在却可以告诉你了。” “从他们的衣着打扮和气质来看,你应该不难看出他们全都是位高权重的人,即便不是位高权重,也在国际上富甲一方。” “他们习惯了大权在握的感觉,可是他们毕竟不是最高级的存在,总有一天手中的权力会被人剥夺,所以他们就联合在了一起,想办法图谋整个世界。” “核武器这种东西,已经是国际命令禁止研发的东西,想要搞到材料也不是那么的容易,所以他们就开始在其他地方想办法。” 杜仲脸色悲伤道:“他们也不知从什么渠道知道了我的能力,便绑架了我的女儿对我进行要挟,所以我才一直不能告诉你真相,并且保持一个坏人的角色。” “那天你找我聊过以后,我内心十分高兴,以为师兄没有找错继承人,加上你的话对我内心的影响也十分巨大,所以我就找这些人来谈判,可是他们继续以我女儿的性命来要挟,在我表现出坚决的态度以后,他们——他们狗急跳墙,直接杀了我的女儿!” 杜仲已经开始痛哭流涕了,“我本来就已经做好了和他们同归于尽的打算,可是没有想到我配置的毒药根本没有办法伤害到准神级的高手。” 说到这儿,杜仲一脸感激的看着沈欢,“如果不是你的到来,恐怕就连我也死在这里了。” 杜仲的演技实在太强大了,即便使用影帝这个头衔,都不足以表达他的演技是多么的高超。 加上知情人士对杜仲的渲染一直是一个善良的老人,还有沈欢自己也想不出杜仲做这些实验的理由,就选择了相信杜仲。 “师叔,你不要哭了,现在这群家伙都死了,你可以安心了。”沈欢开口安慰道:“不如这样,你和我一起回华夏居住吧。” “不!”杜仲坚决的摇头道:“我不能和你待在一起,这些人全都是世界上最神秘的组织,自由石公会里的成员,他们不知道你的存在,却有可能知道我的存在,到时候如果他们报复起来反而会给你留下麻烦。” “这样的话,你就更应该和我待在一起了。”沈欢认真道:“刚才我的实力您也应该看到了,这群人对我来说,和土鸡瓦狗是没有任何分别的。” “你是因为你不了解自由石公会是一个怎样强大的存在。”杜仲微笑着叹了口气,“沈欢相信我,在没有我女儿的情况下,就算是自由石也没有办法抓住我,我和他们合作太久了,很清楚他们是怎么追捕敌人的。” 杜仲已经把话说到了这个地步,沈欢也不会继续强求,“那好吧,不过你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随时联系我。” “好。”杜仲说着朝四周看了看,“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各自离开吧。” “你去哪里我送你一程吧。” “不用了,我还有一些关于女儿的东西要收拾一下。” “好吧,那我就先走了。”沈欢也没有再客气,直接消失在了原地。 杜仲在确定对方已经离开以后,还挂着泪水的面容,忽然变成了一副笑脸,“看来计划还得进行……就连老天都这么帮我,看来他也看不下去让中医一直这么没落下去了。” 说完,他从兜里取出了u盘看了一眼,便转身大笑离去…… 与此同时,太平洋上空,平静的蔚蓝色天空,忽然开始变得扭曲起来,紧接着只听咔嚓一声,空间碎裂出了一道房门大小的虚空。 没过多久,一个虚影从虚空中踏步而出。 虚影张开双臂,像是在呼吸着新鲜空气,感叹道:“人界,经历了无尽磨难,我终于再次踏足先祖的故乡!” 话音刚落,虚影双眼的位置,便闪过一阵耀眼的紫光——魔族降临! 第1604章最好的宿体,李凤仙! 蚩尤一族所有人心中都有一块圣地,就如同信佛之人所向往的极乐世界,亦或是十字教徒所向往的天堂,这个地方被他们称之为神州。 原因无他,那里是他们先祖的故乡。 魔界事实上并没有其他五界人眼中了解的那么简单,以为在其他五界眼中,那是一个肮脏的地方,就算有可以进入的办法,他们也绝对不会进入。 无论人神,都以为魔界只有魔族一家独大,事实上,魔族只不过是一个统称罢了。 蚩尤族只不过是众多魔族的其中一个族群而已,剩下的还有天魔族、古魔族等,连带九黎魔族一共有八个种族,共分为三大魔国。 古魔族是魔界的原始居民,拥有绝对的统治力量,是魔界当中最为骁勇的魔族,同时也拥有着魔界最大且最好的资源版图,以魔尊踏天为首。 其次是天魔族,又称翼魔族,族人全都背生双翼,也属于魔界古老的种族之一,其版图只有古魔族的二分之一,但是却拥有着魔界第一强者暗夜魔君。 第三则是由蚩尤一族统领的九黎族,所谓九黎族。 九黎族是这三大魔国当中,最为特殊的存在,因为只有他是多种族的结合体,简单来说,就是九黎是一个大杂烩国家。 除了领导者蚩尤族以外,剩下的种族已经血脉相通,是一个多种族融合的存在。 尽管如此,九黎族仍旧是三大魔国中最弱的存在,位于魔界最为边缘的位置,版图仅次于古魔族,但是却地处荒凉资源稀少,还有人口也是最多的。 唯一的优势,就是掌握着魔界最大的魔晶矿。 上一任魔皇在世时,拥有着不次于魔尊踏天的力量,其他两国多少要给一些面子,虽然资源稀少,却可以进行一些生活物资上的贸易。 整个九黎算不上富饶,但也算是整体小康水准。 可是随着上一任魔皇的去世,九黎瞬间成为其他两国眼中的肥肉,面临两难的抉择。 如果魔尊踏天亦或是暗夜魔君知道在这个剑拔弩张的罐头,九黎族公主离开了魔界,一定会不择一切手段,将九黎族的魔晶矿脉给瓜分掉。 可惜,这一次九黎公主的行程十分隐秘,除了几个上一任魔皇的几个心腹以外,根本没有人知道九黎暗中在时空缝隙中开辟通道的消息。 虚影感叹完以后,虚空中伸出了一颗巨大的头颅,大概轮廓是人头的样子,但是五官和脸型却远远要比人类狰狞的多,就像是某些电影中描绘的怪物一般。 “公主,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如果被踏天或是暗夜发现的话——” “我知道。”虚影抬手打断了巨首的话,说道:“你回去吧,三个月后,无论我有没有找到称霸神州的办法,我都会回去。” “属下遵命。”巨首说完,便将头颅给收了回去。 只是眨眼的时间,那道虚空裂痕便恢复到了之前的样子。 至于虚影,稍作停留,便开始移动起来。 她就像是一个灵魂一把,移动速度看起来十分缓慢,但实际上跨越的距离却十分巨大,颇有种缩地成寸的感觉。 没过多久,虚影便停下了脚步,她伸手在虚空中摸了摸,“结界吗?噬魔族的结界相比,真是差远了。” 话音刚落,虚空便一阵波动,就像是掉落了石子的湖面,而在这荡漾之中,可以隐约看到一个碧丽辉煌的浮空宫殿。 虚影闪入结界之内以后,便朝着主殿后方的寝宫飞去。 广场上有两个玩西洋棋的男子,其中直长中分白发的男子忽然停下了动作,说道:“波塞冬,你有没有觉得刚才好像有什么东西飘过去了?” 坐在对面的蓝色波浪发男子,皱眉感应了一下,“没有。” “没有吗?”白发男子挠了挠头,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来是我多心了,我们继续下棋吧。” “可以,不过在这之前你是不是应该把刚刚偷偷放上去的queen给撤掉?因为你的乱指挥,它刚刚已经被我的k给吃掉了。” 白发男子尴尬的笑道:“被你发现了吗,真是狼狈。” 虚影无视两人,直接到达了寝宫当中,只不过寝宫当中,除了神后赫拉以外,没有任何人。 “苏璃。”虚影淡淡的喊了一声。 神后赫拉听到这句话,身子瞬间一僵,连忙放下手中的奢侈品,跪在了地上,“苏璃,拜见主人。” “看来你在神州混的不错。” “全都是仰仗主人为我的魅惑之术加强,要不然,我也无法俘虏这个世界上最强男人的心魂。”赫拉吞了口唾沫,“其实我现在在人间的身份是神后赫拉,不知道主人能够不要再叫我之前的名字了?” “随便。”虚影显然不是很关注称呼这种东西,“我让你办的事情怎么样了?” “自从主人说上一个可以占用的肉身死亡后,属下便立马搜查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类。” “我不想知道过程,你只需要告诉我结果就好了。” 赫拉不敢再啰嗦,说道:“现如今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的肉身,是您可以占用的,但是有一些小问题。” “什么问题?” “这具肉身的经络有些问题,可能无法长时间承受您的降临,最多……只能让您降临五十天左右。” “只有五十天?”虚影似乎对这个结果有些不大满意。 赫拉惶恐道:“希望主人您能够了解,除了这个人以外,剩下的人类当中,不是灵魂反抗意识强大,就是无法承受您降临时所带来的力量,这个人是唯一符合条件的了。” “好了,告诉我,那个人叫什么名字,居住在什么地方。” 赫拉不敢迟疑,立马说道:“那人居住在燕京,名字叫做……李凤仙!” …… 实验的事情解决以后,沈欢就回到了钟馗和夏天姑姑的住所,没待多久,楚歌便因为担心秦韵的情况返回了自由之岛,临走前还邀请沈欢一同前往,但是沈欢拒绝了。 毕竟这一次他离开华夏的时间也不短了,是时候回去陪陪林妙诗了。 楚歌走后宋可馨也因为要整理sr的动乱后遗症,返回sr的总部。 幻影倒是留了下来,因为她答应过要当沈欢三年的奴仆。 面对这样的情况,沈欢感觉很无奈,幻影除了眼睛有毛病以外,也是一个绝色美女,这带回去林妙诗要是不吃醋,沈欢把自己的头给割下来。 幻影的性格就那样,一旦认定某种事情,根本不是交流可以改变的。 和钟馗夫妇道别以后,沈欢想了大半天,总算是想到怎么处理这件事事情了,“走,咱们去帝国城!” 第1605章来的不是沈道尊? 本来沈欢这一次过来花旗的目的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帮助宋可馨解决sr的叛乱的问题。 可是没有想到,会发生那么多意外的事情。 因为开始就是这样的想法,所以他在到了以后,也没有想过要联系华青会的人。 毕竟沈欢在帮会的管理上,可谓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因此沈欢在得知华青会已经壮大无比的时候,才会表现出一脸吃惊的样子。 当然,在离开钟馗那里之前,沈欢也没有想过要去华青会那边,现在杜仲实验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他也没有什么用得到华青会的地方。 可就在刚刚,他想到了一个完美解决幻影问题的办法,那就是像阴阳双子一样,安排到华青会当中。 对于这一点幻影是没有意见的,她之所以跟着沈欢,就是为了尽管偿还恩情,只要两人之间没有什么联系了,她就可以自由了。 现在外婆的病已经好了,幻影也没有继续杀人赚钱的理由,她这个杀神在偿还完沈欢的这一份恩情以后,也就可以当一个自由人了。 再说,这些年幻影杀的人太多了,别说一方权贵,恐怕十方权贵都让她给得罪完了。 杀手圈子其实和帮会圈子差不多,一旦进去了,就很难退出去。 当然,也不是不可以退出去,只要你死了,就没人会非得逼着你留下来。 而且自从遇到沈欢以后,幻影经历了太多的事情,在这些事情当中,她也了解到,自己并非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强大的人,比自己强大的还有很多,甚至神榜这个榜单并不能够代表站在人类巅峰的存在。 现在的幻影想要的只是自由自在,这些年她有太多的时间都是为别人而活…… 华青会这个地方,显然不是一个怎么平淡的地方,但是对于幻影来说,只要不是接触到沈欢这一级别的变态人物,那么一切对她来说就是自由的。 沈欢似乎看出了她的念头,所以讲三年的奴仆期改为了只要华青会成为世界级当中最强大的帮会,他们之间的人情债便两清了。 对于幻影俩说,只要不遇到沈欢这样的变态,不用一年的时间,她就可以让已经成为花旗第一帮会的华青会,成为世界第一帮会。 擒贼先擒王,以华青会目前所表现出的实力,她只需要将敌对势力的头头干掉就好了。 只是帮会组织而已,又不是和王者组织作对,幻影没有一丁点的压力。 再说华青会这边,雷清华收到沈欢要来的消息以后,立马让所有高层都赶了过来,准备举办一场最为盛大的宴会。 当然,这场宴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给沈欢表示他们华青会这段时间所收获的成果。 雷清华亲自在这里安排这个安排那个,忙的焦头烂额,沈欢在他心中和神是一样的,知道神要回来,他又怎么能够不紧张呢。 “老头子,不就是他回来了么,至于这么大阵仗嘛?”准备好好偷懒的李如龙被逮到以后,脸上充满了不悦,对于沈欢的归来,他似乎一点也不紧张,当然,也谈不上有多么兴奋。 “切,说得轻巧,当初也不知道谁非得跟在道尊身后当徒弟的。”芦屋黑土没好气的说道。 芦屋白云在一旁帮衬道;“我亲爱的哥哥,你怎么能够这样和我们的太子说话呢?要知道,咱们华青会能够发展到这个地步,可全都是太子的谋划得力。” “懒得跟你们两个说话,一个叫白云一个叫黑土,还宋丹丹呢,被那个家伙坑了都不知道。”李如龙反讽道。 成为帮会成员以后,都要有一个外号,这样听起来才会威风八面,比如二蛋、黑狗之类的,一听就让人觉得非常有震撼力。 所以李如龙就给自己也起了一个外号,叫太子。 不过这个外号在众人看起来,除了十分的中二以外,没有任何霸气的地方,懂梗的芦屋兄弟,一直以此为嘲讽。 芦屋兄弟一听这话,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起来。 自从李如龙给他们解释了,白云黑土是什么梗以后,他们整个人都像是生病了一样。 不过还好,在帮会里敢这么称呼他们两个的也只有李如龙了。 要不是因为这名字是沈欢钦赐的,他们早就改了,要真算起来,还是当初的黑白听起来逼格更高一些。 “好了,你们两个不要再斗嘴了。”雷清华没好气的说道:“要是道尊回来以后看到你们这样,不知道得生多大气呢。” 一听到沈欢可能会生气,芦屋兄弟瞬间安静了一下。 李如龙的表情也正经了一些,“雷老头儿,不是我说你,现在咱们正在和意大利那边的黑手党争地盘,你现在让那些高层回来,对方要是来一个突袭敌营,我们可就亏大了。” “放心吧,那几个家族已经被我和第第杀破了胆,一时半会儿是不敢兴风作浪的,要不是这样,我和弟弟也不会这么快就赶回来的。”芦屋黑土一脸自信的说道。 李如龙若有所思的说道:“希望如此吧。” 说完,他也参加进了会场的布置当中,本来这些事情让下人做就好了,可是雷清华老说这样没有诚意,让他们这些高层只能老老实实的当一次底层的劳动人民了。 虽说沈欢回来的突然,但也不能否定现在华青会的强大,不到一个小时,会场和酒席就全都弄好了,就等着沈欢过来上菜了。 “雷老头儿,那个家伙什么时候过来?” “道尊大人说他快来了。”雷清华说着一皱眉头,“太子,不管怎么说,道尊都是你的师父,你如果继续说他是那个家伙的话,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知道了知道了。”李如龙没好气的摆了摆手,小声嘀咕道:“反正人又不在这里,做那么多表面功夫干嘛。” 这边众人正说着,在街口的摊子匆忙跑了回来,“老爷,有辆劳斯莱斯开来了,想必正是道尊大人!” 雷清华大笑两声,对着其他高层说道:“走,咱们去迎接道尊大人!” 李如龙却皱了皱眉头,对着身旁的芦屋兄弟说道:“小黑小白,你们两个待会儿警惕一些,我怀疑来的不是师父。” 芦屋白云也点了点头,“不错,以主人的实力,还有性格来说,他是不会坐豪车过来的。” “那来的人是谁?”芦屋黑土一脸懵逼的问道…… 第1606章死亡十字 华青会总舵的街口,雷清华带着一干高层干部一脸热情的等在门口,没过多久那辆劳斯莱斯,便停在了众人面前。 在劳斯莱斯车门打开的刹那,众人便准备行跪拜之礼。 “啪啪啪——” 就在这时,下车的人忽然鼓起了掌,用着流利的英语说道:“华青会的各位真是太令我惊讶了,没想到你们对于敌人也会这么欢迎。” 看到对方的面孔后,雷清华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来的人不是沈欢,而是黑手党家族中领头羊家族的族长。 “格列夫,你来我们华青会的总舵干嘛?莫不成是想要找死?”刚从意大利那边回来的一名高层,冷笑着说道。 雷清华默不作声,李如龙则悄悄的对芦屋兄弟打了一个手势——一旦发生冲突,第一时间杀了对方。 “呦呦呦,我还没有说明来意,你们就这么紧张了?尤其是你们的华青会赏罚使,竟然把武器都拿出来了。”格列夫阴阳怪气道:“各位,其实你们不用那么紧张,我们这次过来没有任何的恶意,只是听说你们的道尊要回来了,所以特地赶过来,把他宰了而已!” “你说什么!” “我曹尼玛,老子是不是给你脸了,竟然敢对道尊不敬!” “妈的,别跟他浪费那么多话,操家伙干了他们!” 芦屋兄弟没有说话,准备直接动手,可是却被雷清华给拦了下来,“杀鸡焉用牛刀,让演武堂的人动手就可以了。” 话音落下,周边瞬间出现无数制服一致的黑衣人,他们每人手中都握着一把散发寒光的匕首,没有二话犹如鬼魅一般朝着格列夫袭击了过去。 这些人一共有九个,是雷清华培养的精英,全都有着地阶的修为,对付格列夫这种普通的黑手党头领,足够了。 可是接下来,发生了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一幕。 那九人在接触到格列夫的瞬间,就爆炸开来化为漫天血水。 “这——” “怎么可能,演武堂的高手可是都有着地阶的实力,怎么会——” “妈的,杀了我们九位高手,这些该死的混蛋!” 格列夫很满意众人的惊讶和怒火,笑道:“很惊讶吗?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就你们这种土鸡瓦狗也想杀我?” “今天我不怕告诉你们,我们格列夫家族的老爷子回来了!”格列夫语气嘲讽,脸上写满了自豪。 “老爷子……难道、难道是格列夫三世?!” “聪明,就是我们格列夫家族的神级强者,被称为死亡十字的格列夫三世!” 格列夫三世,格列夫家族第三代领导人,格列夫家族中的传奇人物,以黑手党领导人出身,但本身却拥有极其恐怖的神级实力。 成名之初,因善用狙击枪,抢下满亡魂,只要扣动扳机就无人可以活命,又因瞄准镜中十字准星,是狙击枪的标志之一,遂获得了死亡十字的称号。 到了中年时期,格列夫三世就完全脱离人类范畴,不管什么狙击枪放到他手里,都能够发挥出炮弹的威力,他打出去的仿佛不是子弹,而是爆破手雷。 老年以后,所有人都认为,格列夫三世的实力会大幅度减退,却没想到,他竟然以约战的方式,从正面击杀一名神级强者,成为神榜中的枪神。 至于他们交战的峡谷,则在强大的力量下被夷为平地。 将格列夫从二流家族发展到最为强大的顶尖黑手党家族以后,功成身退,已经有六十多年没有出现在过人世。 如果知道死亡十字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华青会是绝对不会做出吞噬格列夫家族这个目标的,但从种种迹象都表明,格列夫三世已经死了! 格列夫三世还存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且就在这辆豪华的轿车当中。 这个消息对于华青会的高层来说,无疑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道尊在他们心中是神一样的存在,可是格列夫三世也是同样的存在啊! 目前最大问题是,格列夫三世来了,他们的沈道尊却不在这里。 “神级高手?”芦屋兄弟具备着准神级的力量,挑战神级高手一直是他们想要做的事情,只不过因为一些麻烦的事情给耽搁了。 当他们听到车子里坐着枪神格列夫三世以后,他们眼中不仅没有恐惧,反而充满了兴奋。 “弟弟,你准备好了吗?” “我早就准备好了。”芦屋白云此时的眼神,和当初和沈欢对战时一模一样。 “开干!”芦屋黑土没有废话,两人身形交替,瞬间便出现在了那辆劳斯莱斯的车身前,然后同时发动力量。 一黑一白两道剑气,以十字重叠的方式,朝着劳斯莱斯斩了过去。 对方的称号不是死亡十字吗?那就让他死在“十字”之下吧! 令两人没有想到的意外发生了,两个不知道从哪来的两个青年,发出一冰一火两道波纹,将芦屋兄弟的十字斩杀给化解了。 这两名青年身上都穿着非常时尚的服装,款式完全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色彩搭配,一个是红色一个是蓝色。 “拉奇、伊奥,老爷子的义子,这么说你们可能不大了解,我想你们应该听说过冰火之歌这个称号吧?” 双方稍作停顿,便纠缠到了一起,打得难分难解。 李如龙面色凝重道:“这就是我让小白和小黑在战场要注意的两个准神级强者,没想到他们在交锋的时候没有出现,反倒是在这里出现了。” 雷清华摇了摇头,“两位裁决大人的实力应该和他们没有很大的差距,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坐在车子里格列夫三世,道尊不在这里的话,我们所有人都只能是他的枪下亡魂。” “那倒不至于。”李如龙眼神紧紧的盯着那辆劳斯莱斯,“如果劳斯莱斯里面坐着的是格列夫三世,他何必让两个s级异能者出来浪费时间?以他的力量,挥手间将我们所有人干掉都不是一件难事吧?” 似乎是为了印证李如龙的猜测是错误的,他的话音刚落,劳斯莱斯的窗口上便出现了一个小洞,紧接着华青会这边有六名高层,直接倒在了地上,再无人任何的生息。 死亡十字……出手了! 第1607章你们现在投降还来得及 死亡十字开枪了,并且杀了华青会六名高层,这些高层虽然不是华青会的主心骨,但在没有被华青会收服以前,那也是一方巨鳄,可就是这样的存在,眨眼就死了。 难怪有人会说,在死亡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而且意外和明天,谁也不知道哪个会先一步到来。 李如龙感觉自己的脸蛋,像是被人狠狠地打了一巴掌,因为他刚刚才说过,死亡十字可能不会来。 一个从各方面消息来看,都是已经死了的人,竟然活生生的出现在了这里。 无论这个人的身份是什么,光是这一点就已经足以让人震撼,更何况这些再度复活的人是一名神级强者。 被打脸后,李如龙并没有愣在原地太久,而是迅速的前去观察那六个尸体的情况。 六人无一例外,全都是被子弹穿透眉心……但问题的是,这六个人刚才所站的位置并不是一条直线。 车窗上只有一个洞口,不代表死亡十字只开了一枪,可无论他开了几枪,李如龙都没有办法找到子弹的位置。 除了这六具尸体的眉心以外,根本没有任何痕迹可以证明,曾有子弹出现过。 枪械在普通人眼中,是死神的代名词,可是在武者、异能者,亦或是其他能量体系眼中,那东西和玩狙一样没有区别。 所以格列夫三世成为神级强者以后,有不少人试图挑战他,从而走向神坛,可无一例外,不管是暗杀,还是光明正大的交锋,所有挑战者全都死在了他的枪下。 格列夫三世,是一个从各种意义上都可以称之为神枪手的存在。 别人手里的枪无论再怎么厉害都是死物,但是枪在他手中却是活得。 李如龙能够保持冷静,不代表其他人也可以保持冷静,毕竟那些死掉的人,在几秒前还和自己同仇敌忾的对抗着格列夫这个混蛋。 有人怕了,面对死亡,即便是真正想要自杀的人,也会在临死的那一刻感到恐惧。 但是也有人没有怕,他们不仅不怕,而且十分的生气。 “兄弟们操家伙,操的娘的!” 这些人的目的都时参加宴会,恭迎道尊降临的宴会,所以这些主要人员,没有一个是带枪的。 “开枪!” 他们没有带枪,但是维持秩序的人,却带了枪,他们收到命令后,毫不犹豫的开了枪。 “叮叮叮——” 那些子弹并没有按照预想中的那般,打在车身上,而是在半路化为火花,它们全都被力量更加强大的子弹给击成了碎片。 这一次雷清华看清楚了,击碎那些子弹的,并非是同样数量的子弹……只有一颗,一颗会拐弯的子弹。 这些时候,那些领回枪械的高层看到这样的情况,吓得双腿直哆嗦,他们赖以生存的枪械,在对方眼中简直不堪一提。 “雷老,我们怎么办?” 听到有人询问,雷清华沉默了一会儿说道:“等。” “等什么?” “等死?我做不到!” “不是让你们等死,是让你们等道尊回来,只要道尊回来了,一切就都可以解决。”雷清华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出了这句话。 如果对方不是神级强者,他绝对要上去交锋试一试,身为华青会武力值最高的存在,除了沈欢那一次,这位老人家还从阿里没有怕过,可这一次,他的内心再次陷入了恐惧当中。 原因无他,只是以为这次来闹事的人,和沈欢一样,都是拥有神一般力量的存在。 格列夫看着一群动都不敢动的华青会高层,哈哈大笑了起来,“来啊,开枪啊,你们刚才不是很嚣张吗?想要吞掉我们格列夫家族,简直是自寻死路!” “我告诉你们,现在投降还来得及,毕竟我们格列夫跟你们华青会火拼的时候,死了不少人。” 格列夫的话,让不少人都动容了。 除了华青会几个原本的主心骨,其余大部分人都是屈服于华青会的淫威之下。 现在比华青会更加强大的存在出现了,他们究竟是将赌注放在一个可能根本就不存在人的身上,还是选择换个东家,继续过之前的生活,反正不管投降还是留下来,结果都是一样的。 “我投降!” 这时一位毒蝎帮的大佬双手举过头顶,从人群里面走了出来。 有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很快又有两个人以同样的姿态走了过去。 还有一部分人也想做出同样的选择,不过他们并没有太着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选择先观望一下,如果这三个人真的没死,那么他们也会跟着走出去。 格列夫看到这三个人,面带微笑道:“不得不感叹,你们三个做出了最明智的选择,至于剩下的人,我知道你们心里在想什么,放心,我格列夫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只要你们选择加入我们格列夫家族,那么我不仅不会杀你们,反而会给你们在华青会同样的待遇。” 已经有人经受不住诱惑了,准备从队伍中走出来。 可就在这时,三声枪响响起,走在半路的三人,无一例外全都倒在了地上,只不过开枪的并非是格列夫,而是……李如龙。 “我不会拦着你们投敌,但时一旦选择了对方,那就代表是我们华青会的敌人,我太子对于敌人,从来不会心慈手软!” 李如龙话说的很有气魄,但是场景就不怎么好看了,他刚开开了三枪,但是一个人都没有打死,那三个人之所以倒地,全都只是因为害怕被子弹打死而已。 “妈的!”李如龙脸色泛红,暗骂一声,对着雷家的一个青年使了一下眼色。 青年会意以后,直接开枪将那三名叛徒射杀。 尽管过程和李如龙预想中的有些不同,但最起码结果是一样的。 刚才准备投敌的人,全都冷静了下来。 死亡十字掌握着生杀大权没错,可是华青会这边也有击杀他们的能力,赏罚使被纠缠住了,可雷清华这个武道宗师还在啊! 车子里的老人看到这一幕,擦了擦手中的狙击枪,微笑道:“有意思的小孩子,可惜,他太天真了。” 他的话音刚落,一名站在李如龙身边的华青会高层,忽然用枪将李如龙给挟持,“全都给老子住手!” 第1608章大局已定? “黑豹,你干什么!” 雷清华看清对方的样子以后,大喊了一声。 被称之为黑豹的男人,冷笑一声,“姓雷的,你没必要在老子面前装模作样,大家都是当狗的,根本不存在谁比谁高级一说。” “你——” “怎么,不服气?”黑豹不屑道:“如果你不是狗,又何必浪费这么多的人手,来给一个缩头乌龟摆宴席?” “天下是我们打的,那个什么沈道尊有出过一丁点的力气吗?妈的,老子整天在刀口上讨生活,到底还得看别人脸色活着!”黑豹指了指格列夫,“但是格列夫先生就不同了,我虽然仍旧是狗,但却是自由的,他给了我尊严!” “这就是你背叛的理由?” 面对雷清华的质问,黑豹还没开口,正在掏耳朵的格列夫便开口说道:“错,不是背叛,因为他本身就是我安排在你们华青会的一颗棋子。” 说到这儿,格列夫忍不住笑了笑,“要说你们的胆子也真够大的,一个小小的帝国城本土帮会,竟然打着整个世界上所有帮会的主意,这种事儿可是连我们格列夫家族都不敢去做的事情。” “从那个时候起,我就让黑豹入侵到了你们华青会的内部。”格列夫将指甲内的耳屎弹了出去,“本来我打算让你们华青会在发展一会儿,毕竟只有花旗一个国家的地下势力,我还不是那么的瞧上眼,可没想到啊,你们却直接把主意打到了我们格列夫家族的头上。” “既然这样,那只能不管肥瘦,直接宰了吃掉吧,吃不饱也可以塞塞牙缝吗。” 雷清华没有理会格列夫,而是看着黑豹说道:“黑豹我劝你最好把太子给放了,他是道尊的徒弟,如果道尊待会儿回来看到这个情况,你将必死无疑!” “沈道尊?抱歉,从我刚才的话你应该可以看出来,我对于那个家伙是一点好感都没有的。”黑豹咧嘴笑道:“他的面子我是不会给的。” 说着他还把持枪的力度加到了一些,仿佛随时都会开枪把李如龙给干掉。 李如龙看上并不紧张,冷笑道:“有本事你就杀了我,要是不敢,就给本太子放手!” “啪——” 黑豹直接一耳光打在了李如龙的脸上,“妈的,老子最看不惯的,就是你这种人小鬼大的东西!” “格列夫先生,不瞒你说,华青会的扩张攻略,基本上全都是这个小家伙出谋划策的,尤其是这一次针对咱们格列夫家族的行动。” 李如龙头顶着枪,用力将头抬起,眼睛死死地盯着黑豹,“开枪打死我,来啊!” “妈的,你不长教训是不是——” “嘭!” 这边黑豹还没有把话说完,便响起一声枪响,与此同时,黑豹推开李如龙一脸不可置信的看向了自己的腹部。 自己竟然栽在了一个毛头小子的手里。 见黑豹准备用枪瞄准自己,李如龙朝着对方的头部就又是一枪,彻底将黑豹送往了地狱。 “远了我打不准,可是这么近的距离,我没有打偏的理由!”李如龙看起来很淡定,实际上他的手却在发抖。 无论他心智多么的成熟,但人却是第一次杀。 并且,他在心中暗自庆幸,如果不是因为黑豹因为年纪小看了自己,他根本就不可能有反杀的机会。 “太子没事吧?” “没事。”李如龙摆了摆手,“咱们还是先搞定眼前的情况再说。” 他说着,朝着芦屋兄弟战斗的方向看了一眼,和刚开始的时候一样,难分难解。 “师父什么时候回来?” “刚才联系的时候,道尊说马上就过来。” 李如龙看向劳斯莱斯,“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咱们目前的状态是安全的,刚才死亡十字出手,只不过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确确实实在车里。” “格列夫的目标应该是我们的,但是死亡十字的目标,应该是师父。” 李如龙压低声音道:“像黑豹那种人,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但肯定不是黑豹一个,并且除了这种人以外,已经有不少人起了投降的心思,他们随时也可能变成下一个黑豹。” “你的意思是……”雷清华内心已经差不多了解了李如龙的想法,这么询问只是为了做肯定而已。 “让所有人都把枪和武器放回去。”李如龙补充道:“包括我们的人。” 雷清华点了点头,对着众人说道:“大家把枪放回去。” “把枪放回去?格列夫的人还在呢!” “就是,莫不成雷老信不过我们?” “我说的是所有人,并不是针对谁,以目前这个情况,我们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找死,另外一种是等道尊过来。”雷清华看着不愿意放枪的人,“你们选择哪一种?” 这话一出,没有人继续答辩,如果这个时候再锄头,就算是格列夫不杀他们,恐怕雷清华也会亲自宰了他们。 等到众人都把枪放下以后,雷清华开口道:“格列夫,咱们明人不说暗话,说吧,你究竟想要怎么办?” “很简单,将华青会交给我们格列夫家族来管理。”格列夫无奈的叹了口气,“我说雷老头儿,不管怎么说你也是华青会好几十年的话事人了,在这种情况下,竟然连这种愚蠢的问题都问了出来。” “哦,我明白了。”格列夫摆出一种恍然大悟的样子,“你是想拖延时间,等你们道尊过来吧?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只能告诉你们,太抱歉了,你们的道尊就算来了,也只是送死而——” “轰!” 这边格列夫的话还没说完,天空中便是一声巨响,两个人影从天空中坠落下来。 看到这个情况,格列夫大笑道:“看来大局已定。” “准神级异能者?” 天空中传来了芦屋黑土的声音,紧接着兄弟二人异口同声道:“垃圾而已!” “冰火之歌输、输了?”格列夫的眼中充满了震惊。 坐在车里的格列夫三世倒十分的冷静,对于这个结果他并不意外,因为从双方刚开始交手的时候,他就看出了双方的差距。 单纯算实力的话是相当的,可比起默契配合,芦屋兄弟就要更胜一筹了。 只不过没想到,战斗这么快就分出了胜负。 “看来还得我这个老头子出手啊。”对于两名义子的死亡,格列夫三世似乎并不怎么伤心,说着看都不看,直接扣动了扳机。 与此同事,芦屋兄弟直接从天上摔了下来…… 第1609章沈道尊,来了! “小黑,小白!” “赏罚使大人!” 看到这个情况,雷清华和李如龙同时慌了神,按照他们的预想,就算芦屋兄弟不是死亡十字的对手,也不应该这么轻易就死在对方的手中。 可是没想到,双方连照面都没有打,芦屋兄弟便输了。 不光是输了,甚至是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咳咳——” 芦屋兄弟喷出两口鲜血,身体不由自主的抽搐了一下。 芦屋黑土深吸了口气,“妈的,还好阴阳中有移动脏腑的口诀,不然我们死定了。” “差距太大了,我甚至连对方什么时候开枪的都没有意识到。”芦屋白云则是满眼忌惮的看着那辆劳斯莱斯。 “弟弟你说这个家伙和主人比起来,谁更加厉害?” 芦屋白云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但是从目前表现出来的力量力量来看,死亡十字的技能没有主人那么华丽,但杀伤力绝对不次于主人。” “这就是神级强者吗?我们果然相差太远了。”芦屋黑土无奈的叹了口气。 他们虽然利用移动脏腑躲过了致命伤,但以目前的失血速度,怕是没有多久就要死了。 “来人,去把赏罚使大人给——” “不要。”李如龙阻止了雷清华,“他们现在的伤势经不起波折了。” “难道我们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他俩死掉?”雷清华咬牙道:“我做不到。” “等!只要师父来了,一切问题就都可以解决了。” 这时一个不适时宜的声音响了起来,“你就这么相信他?对方可是神级强者。” 出声的是华青会主心骨家族成员之一,他亲眼目睹了沈欢是如何强大,可是……被誉为死亡十字的格列夫也是神级强者啊! 将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手里? 这一直是李如龙嗤之以鼻的事情,他之所以这么说,只是因为——现在所有人的希望都在沈欢身上。 沈欢来到这里,不管是输还是赢,都会产生结果,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完全处于被动当中。 “爷爷,现在冰火之歌死了,可是对方还有雷清华等几个高手,您是不是应该出手了?”格列夫的表情有些紧张,即便是他和自己这位长辈对话,也担负着极大的压力,“我知道让你对付杂鱼出手有辱您的身份,可要是您出手的话,光靠我是没有办法拿下他们的。” “格列夫禁卫军就在后面。” 一听到这话,格列夫的眼睛直接亮了起来,“爷爷,您将您的禁卫军带来了吗?有多少人?” 格列夫禁卫军一直是格列夫家族的传说,可是就连格列夫本人都没有见过。 “九个人。” “只、只有九个人吗?” “九个人足以屠杀一切神级以下的存在,还不够吗?”格列夫三世有些气愤的说道。 在他看来,格列夫要不是自己孙子的话,连理会的心情都不会有。 “太好了!”格列夫激动道:“爷爷,你让他们过来吧。” “他们已经来了。” 格列夫三世的话音刚落,就有一只九人小队从不远处冲了过来。 “那是什么?” “大家后腿!”雷清华大喊一声,就准备应敌。 “啊!” 雷清华同时以一敌三,暂落下风,但还不至于被敌人给杀死。 但其他人就不同了,他们在格列夫禁卫军面前,毫无反抗之力,只是眨眼的时间,就死在了对方刀下。 一个,两个,三个……只是一个呼吸的时间,就已经有十名高层遇害。 要不是有雷家子弟保护,李如龙也会成为这十人之一。 “求求你们放过我!” “我投降,我投降!” “不要,不要杀我!” 数不清的高层开始求饶,可是他们的乔饶生,似乎没有办法传入禁卫军的耳朵里,迎接他们的,依旧只是死亡一条道路。 格列夫看到这个情况,有些于心不忍,“爷爷,你把这些人都杀光了,我怎么接管华青会啊!” 他的目的是收服华青会,而不是覆灭华青会,但现在这个情况显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收服这些人?放弃吧我的乖孙子,花旗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异能者联盟那群家伙,可从来都不是吃素的。” 格列夫不解道:“爷爷,如果异能者联盟那些家伙真有那么厉害的话,华青会又怎么可能成为花旗第一帮会?” “那是因为他们知道,我们格列夫在这里安插了棋子,华青会的繁荣帝国迟早要崩塌,所以才懒得管,而且比起帮会力量,他们更加在意的是王者组织。” 听到这话以后,格列夫完全放弃了,异能者联盟的大名他还是听说过的。 “杀,全都给老子杀干净!” 格列夫虽然不甘心,可是看着这些曾经不可一世的家伙死在格列夫禁卫军的手里,他心中有种有种说不出的畅快。 “嗖嗖嗖——” 可是这种畅快并没有持续多久,格列夫禁卫军却忽然倒在了地上。 “道尊,是道尊来了!” 最先回过神来的是华青会的人,他们认定出手的人就是道尊。 可是当他们看到出手之人时,却不不在言语,因为来人根本不是沈欢。 格列夫的表情也奇怪起来,“沈道尊……是个女人?” “不要小看一个女人。”格列夫三世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她确确实实是一个神级强者。” 就在这时,天空中传出一个不怒自威的声音,“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杀我的人,看来你们真是活腻了。” 雷清华抬头一看,瞬间大松了口气,激动道:“道尊,您终于来了!” 剩下只要是认识沈欢的,无一不欢呼了起来。 格列夫三世却皱起了眉头,他以为幻影就是沈道尊,可没想到幻影并不是。 所谓沈道尊竟然是一个浑身上下,没有任何强者气息的存在。 当然,没有强者气息不代表对方不是强者,因为一个普通人是不可能具备在天空中飞行的能力。 格列夫三世不认识幻影并不奇怪,因为神级强者之间并不是互相认识的。 “嗯,主谋就是你吗?” 随着沈欢第二次开口,格列夫三世感觉自己被某种强大的气机锁定,身上的汗毛全都竖立起来。 只见沈欢大手一挥,天空中直接出现一头庞然大物,将劳斯莱斯给砸成了铁饼…… 第1610章这是……杀神幻影?! “吼——” 应南挪动了两下屁股,发出一阵咆哮,看上去异常的威武,不过它心里其实并不是很情愿做这种事情的,为什么这么说?原因很简单,身为镇狱雷兽,他应该做的是一些更加威风的事情,而不是用自己的屁股到处砸人。 其实在上一次砸陆家的时候,他心里就又那么一丁点的不情愿了,现在心中的不情愿更多了,但是他却不敢说出来。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敢,谁让沈欢是他的主人呢?身为灵兽,对于自己的主人绝对要保持百分百的服从和忠诚。 “爷爷!” 格列夫完全傻了眼,他没有想到,天上会掉下这么一个庞然大物,看上去像是一头变异的野猪,可是……谁家野猪的体格这么夸张啊! 这种景象只可能出现在怪兽类的特摄电影当中好么! 要说格列夫的运气还真不多,因为身体瘦弱的原因,在应南落下的那一刻,便被狂风掀到了一旁,要不然他的下场绝对和那辆劳斯莱斯没有任何的区别,甚至可能还会更惨一些。 死亡十字格列夫三世,对于格列夫家族来说,绝对是最大的依仗,如果格列夫三世死了,那么毫无疑问,格列夫家族也会在第一时刻被仇家吞噬的渣滓都不剩下。 自己强大无比的爷爷,就、就这么死了吗? 格列夫的内心充满了绝望,竟不由自主的跪在了地上,眼泪吧嗒吧嗒的就流了出来,丝毫没有之前那种嚣张的样子。 一方大佬,当着众人的面,哭得跟孙子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格列夫三世好像正是他的爷爷,人间爱这么哭好像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哈哈哈!” “噎死!” “耶!” 华青会的众人发出一阵欢呼,这些人都是对沈欢有所了解的,至于剩下那些没有发出欢呼的人,则完全吓傻了。 他们只听说过沈道尊的名字,却从来没有见过。 没想到第一次见面,就是这样震撼的结果,只是轻轻地挥了挥手,就把神级强者给解决了。 “咕咚。” 众人吞了口唾沫,正准备摆出恭迎的姿势,沈欢却打了个哈欠,“好了,别装了,应南的身体虽然巨大,可以你的实力根本不可能被这一屁股就给坐死。” 沈欢说着,身形消失在了天空当中,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到了芦屋兄弟的身旁,他一边用灵气治疗两人的伤势,一边说道:“出来吧,没必要偷偷摸摸的躲在那里用枪指着我,你应该知道,无论威力如何巨大的枪械,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的用处。” 华青会众人一听这话,全都倒吸了一口冷气——死亡十字没有死? 格列夫则不同,他瞬间兴奋起来,“爷爷,你、你没有死吗?” “哼!”楼顶传来一声冷哼,一个黑影随之落下,是一个穿着讲究的老人,正是被誉为枪神的格列夫三世。 “回去以后,我想非常有必要和小家伙们说一下,换掉你这个无能的家主了。” 一听这话,格列夫瞬间慌了,“不、不要啊爷爷,我、我之所以哭泣,只是以为你死了,所以我才——” “废物,闭嘴!”格列夫三世骂了一声,转头看向了沈欢,“真是英雄出少年,没想到传说当中的沈道尊,竟然是这样一个年轻人。” 说实话,格列夫三世对于世俗的这些力量已经没有一点兴趣了,这一次要不是华青会欺人太甚,外加儿子辈和孙子辈的人求了半天,他根本就不会出场。 当然,除了格列夫家族可能会遭受灭顶之灾以外,他还有一些其他的想法。 神级高手的圈子不大,只有十个人,但是这十人当中,也有几个是互相认识的。 格列夫三世成名较早,在现在的神榜当中,可以算是资历较老的存在了,也有那么一两个打过交道的人。 刚开始他以为是自己的老对头,癫道人在搞鬼,毕竟整个神榜当中,唯一能够和道尊两个字扯上边的,也就只有癫道人一个了。 两人之间的恩怨不是一时半会儿就可以说清楚的,这里就不多赘述,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当他看到所谓的沈道尊只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他的兴趣一下子就没了。 可是没想到,沈欢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意外,直接召唤了一头类似魔兽的怪物。 要不是危机意识极强,方才怕是不死也要重伤了。 毕竟身为枪神的他,和其他神榜强者不同,强的是枪法,而不是身体素质。 格列夫三世在客套的时候,也在尝试探清楚沈欢的虚实,毕竟神榜上并没有标注出现了新的神级强者。 而沈欢刚刚出手,也只是召唤魔兽而已,并没有展现出自己的真正实力。 看不透。 这是格列夫三世在观察良久后的结果,以他的眼力竟然无法看透沈欢。 那结果就只有两种可能了,第一种是对方其实就是一个只会召唤怪兽的垃圾,第二种就是对方本身的实力,已经超越了他。 超越神级强者?呵呵,那只有传说中的天尊和战神能够做到,其余任何人都没有这个本事。 东西方各出一个超越神级极限的人,已经是非常的不容易了,格列夫三世不认为还会出现第三个。 那么就只剩下第一种可能了。 格列夫并不是非常武断的说出这种结果,因为在他看来,这个没有出手且没被自己看透的家伙,与刚才干掉禁卫军的少女相比,显然后者的危险性更高一些。 毕竟那满身的杀气,是做不得假的。 沈欢在医治好芦屋兄弟以后,才开口说道:“你杀了我这么多人,就是为了和我客套?抱歉,你有这个习惯,老子可没有……幻影,杀了他!” “是,主人!”幻影点头示意,直接化为一道残影,朝着格列夫三世冲了过去。 格列夫三世看到幻影的速度以后,眼睛明显传出了一股波动,在扣动扳机的同时,整个人快速向后移动,试图和幻影拉开距离。 “叮——” 这一次,死亡十字的传说被打破了,直线飞奔的幻影,根本没有躲避子弹,而是选择直接用手中的小铁片切开子弹! 看到这儿,再联系一下沈欢之前对其的称呼,雷清华的脸上瞬间充满了震惊,“这是……杀神幻影?!” 第1611章神级对神级! 杀神幻影…… 沈道尊带来的人竟然是杀神幻影,而且、而且刚刚自己好像听到,听到杀神对着道尊说“主人?!”这个情况,简直比当初黑白裁决出现的时候还要令人震撼。 毕竟黑白裁决再怎么强大,也仅仅只是黑白裁决而已,但、但是杀神可是神级强者啊! 拥有神级强者这样可以一手遮天的存在,别说统治整个世界的帮会力量,就算、就算是自立为王那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 雷清华蜗居花旗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他有家不能回!但寄人篱下的滋味也不是那么好受的。 道尊的仆人,就是华青会的力量,按照这个逻辑来看,他们就算不能回到华夏,也可以建造自己的家园。 不受花旗官方的压制,成为像是王者势力一般的存在。 “杀神幻影吗?”李如龙的眼神也开始变得激动起来,即便是华青会成为花旗第一地下势力的时候,他也没有这么激动。 “神级强者称呼道尊为主人,那道尊该是如何的强大?” “道尊!道尊!道尊!” 众人开始齐声欢呼起来,看到这个情况,沈欢一点也不感觉自豪,因为从始至终,他对于势力这种东西没有多大的兴趣。 别说现在几十个人一起欢呼,就算是举国上下一起欢呼他的名字,沈欢照旧是眼前这幅死样子。 原因无他,帮会这种势力并不是他想要的。 如果有一天,人们全都高呼中医这两个字,那么沈欢怕是可能要激动的昏死过去。 不管什么灭道者,不管什么时间轴,不管什么世界末日,沈欢的初心从来都没有变过,他要的只是中医重新站在世界医学界的最顶端,让所有人都知道,中医和西医一样,是一门可以治病救人的医术,而不是现在大部分人所认为的——迷信垃圾! “好了,你们应该加油的人是幻影,毕竟在为你们战斗的是人家,而不是我。” 沈欢让幻影出手不是没有道理的,其实刚才那九个所谓的禁卫军,他也可以一巴掌全部拍死,但是他并没有那么做,原因很简单,既然准备把幻影留在这里,那就需要幻影做出一些令人感到“亲切”的举动。 想必经过这一件事情以后,不管是华青会的主心骨,还是其他高层,应该都会把幻影当成家里人来看待。 这就是沈欢想要的结果。 “嘭嘭嘭——” “叮叮叮——” 两个神级强者的交手不可谓不精彩,但是周围的建筑物也遭了秧,尤其是由陆家府邸改见的议事大厅,在余波的震动之下,再次有了要变成废墟的征兆。 “小丫头,有些本事,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应该就是新晋没多久的杀神吧?” 对于格列夫三世这种老牌的神级高手来说,幻影确实还不算进入神榜太长时间。 幻影晃动了一下手腕,面无表情的问道:“你是聋子吗?” 格列夫三世不解的皱了皱眉眉头,“什么意思?” “既然不是,又何必卖弄自己的小聪明,在你之前,早就有人猜测出了我的身份,还是你觉得吃别人嚼过的馒头,就可以证明自己不是傻子?” 听到幻影这话,格列夫三世的表情瞬间变得难看起来,“小丫头片子,看来你并不知道,即便是神级强者之间,也是有强弱之分的。” “是吗?”幻影再次用锋利的小铁片割开格列夫三世发射出来的子弹,语气不屑道:“可能我正好遇到的,是神榜中最弱的。” “你——”格列夫显然被呛得不轻,如果对方不是神榜中的强者,他是不会在意那么多的,但不幸的是,对面的幻影恰好是一个神级高手。 这对于格列夫三世来说,绝对是一个巨大的侮辱! “猖狂的小丫头,现在我就让你件事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恐怖吧!”格列夫三世说着,手中的枪械忽然起了变化,由原本普通的狙击枪,变成了m82a1,也就是三亿鼠标梦想中的大炮。 “咻——” 虽然模样变得更加有震慑力,但强声却变得更加低沉,至于发射出来的子弹,也由原本的古铜色,转变成了银色。 银色子弹。 死亡十字最自豪的绝招之一,当初他就是利用这一招,杀掉了当时被誉为狼皇的神级强者。 当然,如果只是单纯的这样一招,还伤害不到狼皇。 这一招只是用补枪用的,只不过格列夫三世觉得,对付幻影这样的黄毛丫头,只是这样的招式就已经足够了。 所谓的银色子弹在飞到半途中以后,忽然撕裂开来,变成数不清的银色子弹,并且以同样的速度进发着。 这对于只有一把小铁片的幻影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乱舞!” 好在幻影的战斗意识还是十分强大,瞬间选择使用技能来化解这一次危机。 可就在幻影开始舞动的时候,那些子弹又忽然合并了起来,形成了一颗更加巨大的子弹,看到这个情况,幻影不免有些慌乱起来,因为这个情况是她所没有预料到的。 “坤卦,后五位。”这是在一旁观战的沈欢忽然开口提示。 幻影在听到这话以后,下意识的愣了一下。 她虽然没有听懂,但是也能从中体会到一些特别的暗示。 “幻影之舞!” 沈欢听到幻影的呐喊声,差点每一屁股坐到地上,“你还卡特琳娜呢。” 不过幸运的是,幻影的机智救了她自己一命。 格列夫看了沈欢一眼,然后对着幻影说道:“要不是对方帮你,恐怕刚才你已经死了。” “我不这样觉得。”幻影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却十分感谢沈欢刚才对自己的帮助,只不过现在并不是道谢的时候。 “影杀!” 幻影低喝一声,也使用出了自己的绝招。 格列夫三世冷笑一声,“太天真了。” 说完,他手中的枪械再次变换,射出了一颗巨大的金色子弹,一旁的沈欢从中感应到,那颗子弹所蕴含的破坏力,至少也是导弹级别的。 如果爆炸开来的话,这里所有人都要死! 第1612章老子最讨厌你这种装逼犯! 所有人都会死是有一些夸张,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除了沈欢、应南以及伤势刚刚恢复的芦屋兄弟有逃脱的能力以外,其余的人,统统会葬身在这里,包括被称为宗师的雷清华。 看到这里,沈欢已经有了出手的念头,因为格列夫三世这一击的真正目的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毫无疑问,这一颗金色子弹杀掉幻影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是最起码也能够让其重伤。 不过,金色子弹的威力虽然巨大,但是速度上却有一些慢了,以幻影的能力可以直接躲过去。 既然如此,格列夫三世为什么还要发射这样的子弹呢。 因为他的目的是让幻影陷入两难的境地——如果幻影躲过去,那么李如龙等人必定会死无葬身之地,如果不躲,那么幻影也会身受重伤! 除此以外,沈欢还看到了第三种可能,那便是——格列夫三世真正的目的是试探自己的实力。 沈欢并不担心暴露实力,因为就算是实力暴露,对于格列夫三世来说,他也依旧是一个谜一般的存在。 但是沈欢不想顺了格列夫三世的意思,尤其是在对方还是自己敌人的条件下。 “幻影,放心出手吧,你不需要顾忌身后人的安危。” 听到沈欢这句话,格列夫三世的嘴角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笑意。 经过刚才的交手,幻影看上去和他是势均力敌,但实际上格列夫三世有着必胜的把握,因为他还有很多压箱底的本事没有使出。 既然幻影对他来说,已经不是什么威胁,那么他唯一需要在意的,就只有沈欢那个家伙了。 出手吧,小混蛋,只要你出手我就可以判断出你的实力究竟有没有达到神级。 沈欢挥手,沈欢要放大招了——事实上并没有,在他挥手过后,原本趴在地上的应南忽然爆发出了比雷电还要迅猛的速度,挡在了华青会一干人等的面前。 “该死,难道那头怪兽有着抗衡我金色子弹的力量?”格列夫三世忍不住发出了质疑,在他看来,牲畜究竟只是牲畜,他们根本不可能具备抗衡神级强者所发招式的力量。 可没等多想,令他更加震惊的情况就再次发生。 幻影在完全无需顾忌他人的情况下,依旧没有闪躲,而是分散成了三个,同时挥动手中的小铁片,将金色子弹给切割成了碎块。 原本拥有导弹力量的金色子弹,在分散后,就如同鞭炮一般,响了几声就再也没有了动静。 落地以后,幻影合三而一,头也不抬的说道:“不要太小看你的对手了,我……可是神级强者。” 幻影自从遇到沈欢以后她就没有打过一场胜仗,这对于一名神级强者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 这么长时间所压抑的负面情绪,在这个时候全面爆发。 她打不过沈欢,打不过楚歌,这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毕竟双方实力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可是这不代表她打不过和自己同为神级强者的格列夫三世! “该死的小丫头——” 这边格列夫三世刚准备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但话没说完,他就愣在了原地。 看着血流如注的右臂,他的眼神当中满是不可置信。 “这……这怎么可能。”格列夫三世转过头,看向身后的手持双刃的幻影。 对方是什么时候将武器一分为二的,对方又是什么时候冲过来割伤自己的……他什么都没有感觉到就受伤了! “看来你被自己潜在的危机意识给救了,不过你放心,下一次我绝对会割下你的脑袋!”幻影说着再度出击。 杀掉格列夫三世,证明自己依旧是一名神级强者,而不是谁都打不过的垃圾! 可就在这个时候,格列夫三世却忽然消失了。 幻影没有想到自己的必杀技会扑空,一时间竟然没有回过神来。 “世人都知道我的称号是死亡十字,却不知道我被称为死亡十字的真正原因。”格列夫三世出现在了天空当中,他一边说着,一边扯断了自己的胳膊,“本以为解决你这样的新人,并不会花费多少的力量,但是没有想到,你竟然逼我使出自己真正的看家本领。” “除了当初被我杀死的狼皇,和那个像是从粪坑里爬出来一般的癫道人,你还是第一个。” 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格列夫三世的胳膊竟然如同东瀛著名漫画中的比克大膜王一样,长出了一条新鲜的手臂。 是的,新鲜的手臂,因为这一条新生手臂上的皮肤,就如同婴儿一般嫩滑。 紧接着,格列夫三世用新的手臂,撕烂了脸上的皮肤。 看上去像是在揭人皮面具,但整个过程却血腥无比。 “轰——” 幻影再次发动攻击,可是却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挡了下来。 “他的力量……这、这已经不是神级强者的范畴了。”通过刚才的奋力一击,幻影已经明白,准备揭露底牌的格列夫三世绝对不是自己可以对付的,因为……他拥有和沈欢差不多的力量。 烟雾消散,格列夫三世的面目露了出来,他从原本的老年人,瞬间变成了一个英俊的年轻人,与此同时所散发出来的气息也比之前强了太多太多。 格列夫三世缓缓举起手中的如同风车一般,八面带刃的十字剑,“这才是我被称为死亡十字的真正原因……小丫头,我的老朋友已经很久没有饮血了,今天就那你的血来慰藉它吧!” “幻影闪开!”在地上的沈欢大喊了一声,因为即便是他也从格列夫三世身上,感受到了一丝危机感。 对方所爆发出来的力量,应该不会弱于自己。 “这是我的战斗。”关键时刻,幻影又犯了倔强这个老毛病,“如果是同归于尽的话,我不一定会输。” “这是命令!” 幻影咬了咬牙,扭头朝着沈欢的方向走去。 天空中的格列夫三世冷笑道:“想走?今天你们谁都走不了!” 与此同时,他手中的十字剑爆发出耀眼的金色光芒,越来越巨大,最终仿佛变成了一个瞄准整片总舵的巨大准星,又如同一个巨大化的十字架。 沈欢低喝一声,“千幻,戮仙形态!” 话音刚落,千幻便爆发出一阵荧光,变成了由神之奴仆守望者所化的手炮——戮仙! “嗡嗡嗡——” 戮仙快速的收集着这天地间的灵气,在炮口凝聚出刺眼的光芒,与格列夫三世的十字虹光同争光辉。 “很强大的招式,可惜……太晚了!”格列夫三世说完,大喝一声,“全都下地狱吧!” 天空中的十字虹光,如同激光般爆发,带着碾压一切的力量,从天空中冲了下来。 死亡十字,枪神格列夫三世的最强招式,足以摧毁一座数万人口的小镇! 此时,戮仙也已经充能完毕,沈欢默念发射,口中大喊道:“曹尼玛的,老子最讨厌的,就是你这种装逼犯!” 第1613章第三位圣贤者?! 千幻戮仙形态,是由真正的神仆守望者的灵魂所化,毫不夸张的说,守望者可能才是银河星域内实力最为强大的存在。 如果他拥有肉身的话,那应该没有天尊那个星域守护者的事儿了。 这并非是夸张的说法,俗话说得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更何况是创世神的奴仆。 先不说华夏天尊或是战神阿瑞斯,光是灭道者见了守望者估计都得喊上一声爸爸才可能活命。 若不是沈欢当初利用手段将守望者强行收为器魂,那么戮仙绝对是可以称霸整个银河星域的存在。 毕竟这个家伙存在的作用,就是给那些神选者们开挂的,或者说他本身就是个外挂。 当然,戮仙的威力虽然减少了很多,但毫无疑问的,在千幻的所有形态当中,戮仙无疑是最强的。 这更是沈欢越级挑战的利器,只要能够击中对方,即便是大罗金仙估计也要化为这个世界的一份子。 眼前的这个场景,还真找不到什么词语来形容,因为就连沈欢本人也因为强光太过猛烈,而睁不开眼睛。 没有爆炸声,在戮仙发射的那一刹那,整个世界都仿佛进入到了一种真空状态。 他们听不到任何声音的同时,脑海中又回响着任何声音,有些人是耳鸣,有些人是电磁波的声音,千奇百怪各种各样,没有人能够推测出究竟发生了什么。 与此同时,被誉为官方第一势力的异能者联盟某处禁地内,一名一直闭眼的老者忽然睁开了眼睛,他那金色的眸子当中充满了惊讶,似乎是预感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紧接着第二个人,第三个人,几乎只要是异能者联盟能够排的上号的人,全都在同一时刻从冥想的状态中被“外物”所打断。 “这种力量……是阿瑞斯大人发出来的吗?” “不对,这股力量是从帝国城发出来的,距离阿瑞斯大人的神殿还有十分遥远的距离。” “帝国城出现过强者吗?” “会不会是那个人?无色之王。” “有可能,不过除了他还有一个人。” “谁?” “灭杀狼族的那个神秘高手!” “他是东方的修者,气息和天尊有些相似,但是这一股力量,显然不是出自于道修体系。” “也不是阴阳师、忍者、武士这种华夏异变体系,更加不是我们异能者和魔导师的力量。” “好了,都安静一些,既然我们感觉到了,那么迦门大师也一定感应到了,我们还是听一听他的判断吧。” 众人都是通过类似神识的精神力进行沟通,即便不见面也像是在面对面谈话。 当其中一个异能者提到迦门的时候,众人瞬间安静了下来。 法神迦门,异能者联盟的神级强者,这也是为什么异能者联盟被称之为最强大官方组织的原因。 因为他是官方体系当中,唯一拥有神级强者的存在。 法神迦门,就是最先觉醒的那位老者,沉吟了半会儿,说道:“这股力量十分的巨大,比传说中的禁忌魔法还要强大数十倍,就算是我正面遇到,恐怕也只有死路一条。” “什么?!” 众人的脸上充满了惊讶,连法神都可以杀死的力量! 如果是天尊或者是阿瑞斯出手,他们脸上不会有任何的惊讶,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因为对于这两位神榜以外的强者来说,屠杀神级强者对他们来说简直像是吃家常便饭一般简单。 看刚才众人已经做出了判断,发挥出这种力量的人不是天尊也不是战神。 这就构成了一种令人恐惧的假说——这个世界上又出现了一个可以和这两位真正神明一般并肩的存在。 如果这个人是朋友还好说,如果是敌人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你们不用紧张,如果我感应没错的话,造成这一击是纯粹的自然界元素力量。” “也就是说这并不是人为的力量,而是类似于神罚,亦或是东方天劫的存在吗?” “可无论是我们的西方神罚,还是东方天劫,都不应该爆发出这样强大的力量啊。” 众人陷入了沉默当中,是的,即便是最强大的神罚,也不可能爆发出如此强大的威力,这与法神迦门的判断,几乎是起直接冲突的。 迦门再次开口解释道:“我说是自然元素的力量,但并没有说不是人为的。” “是和您一样的元素法师吗?” 听到这话,迦门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并不相同,即便到了我这个境界,也只是纳天地元素为己用,但是对方并不是和我一样,借用元素的力量施展招式亦或是强化自身……对方并不是这样,他更像是成为了元素的主人,直接命令这天地间的一切元素,形成了这一击。” “那、那岂不是说,第三位圣贤者诞生了?” “你这样认为并不算做错误。” “该死!立马派人去调查散发出这种恐怖力量的人是谁!” “不要,如果对方真的具备圣贤者的力量,我们派去的人只是送死而已,如果招惹对方不快,整个花旗都可能在一念之间覆灭!” “难道就这样任由他胡闹下去?我可不认为这样的力量,只是随便散发而已,他想表达的很可能就是覆灭花旗的讯息!” 听到众人的谈话,迦门无奈的叹了口气,“安静,事情应该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么严重,在匹敌圣贤者的能量散发出来之前,我感受到了格列夫三世的气息,现在格列夫三世的气息消失了……显而易见,刚才那股力量,是针对格列夫三世发出来的。” “格列夫三世死了?他可是和法神大人一样的神级强者。” 一阵沉默过后,迦门下达了最终绝定,“等到事情平息以后再去调查这一件事情,另外告诉修斯,对方的存在是一个禁忌,不要试图俘虏亦或是拉拢,最好的做法就是以礼相待,不要做出任何意义上的冒犯……如果他还想让花旗继续存在这个世界上的话。” 第1614章把一切搞得乱七八糟的神经病 某小岛,一高一矮两个穿着奇怪的两个人影,看着花旗的方向一言不发。 “感觉到了吗?”其中脸上带着刀疤的大个头对着身边的矮个子问道。 矮个子并不是真的矮个子,而是一个长相俊美的正太,如果噬魂教的独孤教主还在的话,一定可以认出这两个人的身份——御日双星,御日神阁武力值顶尖的代表人物,拥有绝对位立于神榜上的实力,甚至可能是超越神级强者的存在。 正太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一旁的刀疤脸继续问道:“是他觉醒了,还是阿瑞斯回来了。” “不是阿瑞斯也不是他。” “那是……逆天邪剑觉醒了?”说到逆天邪剑的时候,他的收不由自主的握了一下。 如果当初不是慕容雪歌以夏天为棋子,布置一系列的计划,他也不会经历那么多痛苦不堪的回忆。 夏天这个老对手令人可恨,但慕容雪歌的可恨程度一点也不比前者低多少。 “也不是逆天邪剑。” “那是什么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股力量已经差不多要赶上我们了。” 正太摇了摇头,“距离太远了,导致你感应出错,如果天道给我回馈的信息没有错误的话,对方这一招的威力,足以同时让我们两个身受重伤。” “这么厉害?”刀疤的表情十分意外,“除了夏天和那个楚歌,还有谁能够做到这样的突然崛起?” “还有两个人。” “两个人?” “一个是神的转世,另一个是……那个叫做沈欢的人。”正太抬起手,手中出现了五中颜色的玄妙字符,正是苏璃口中掌握着天道法则的玄印,“我和天道都没有办法看透他……很奇妙的感觉,仿佛他根本不是这个世界上的存在。” “神的转世和沈欢难道不是同一个人吗?” “在我看来不是。”正太将玄印甩动消失,接着说道:“因为沈欢身上除了陌生以外,没有给我任何熟悉的感觉,虽然神是至高的存在,但我最起码和他打过那么多次交道,即便是转世,也不可能给我那么陌生的感觉。” 正太若有所思地朝着花旗的方向看了一眼,“这是唯一一次给我熟悉的感觉,但天道告诉我,这很可能只是一种假象。” “哼,你这个家伙和刚见面的时候一样,还是喜欢那么神叨叨的,什么狗屁的天道,老子只相信自己的感觉!”刀疤冷哼一声,“无论各种信息都表示,沈欢就是神的转世。” “也许就连你本身的感觉,也是天道所给予的呢?”正太摆了摆手,“罢了,这些都不是我们目前需要关心的,我们只需要关注组织内的那些计划进行得如何就够了。” 刀疤咧嘴一笑,“没错,计划一旦成功,无论是夏天还是楚歌,亦或是这个神的转世,我们都不用放在眼里!” 燕京,天组总部…… 三年,最多的三年的时间,天组的重担就要落在自己手里,所以这些天夏天一直在做这方面的工作,除了实践经验以外,他需要更多的从书本上获得一些必要的接班人知识。 可就在这时,夏天的眼眸忽然变成了金色。 和法神迦门不同,夏天的金色更为纯粹,并且散发着耀眼的光猫,而眼眸边缘和痛苦则像是黑洞一般深邃。 他慢慢抬头望向花旗的方向,“沈欢……如果没有我这个转世,恐怕他才是这一任的天道继承人吧。” “岁月催人老,我这个转世简直比我还要愚蠢,都这么久了竟然还没有找到魂觉百分百开启的关键因素!” 说着说着,夏天又笑了起来,“无妨,反正无名那个家伙也一样没有发现,并不需要过于着急,只要在关键时刻觉醒就足够了。” “咚咚咚——” 门外传来了一阵敲门声,夏天的目光并未恢复正常,也没有开门的意思,直接问道:“什么事。” “天网刚刚在花旗捕捉到了一股强大的能量波动,波动值已经超过天网上限——” “我知道了,关于这件事情你们当做没有发生就好了,这不是敷衍,而是……命令!” 同一时刻,东瀛御日神阁、罗刹国红星剑盾、雅各国六芒星、德意志雄鹰组、大不列颠six办事处、法兰西第七局等强国特殊部门,全都在因为戮仙所引起的能量波动议论着。 或许过程不同,但是结果并无二致——将此事件的主要人物列为禁忌级角色,做到不打扰不调查! 骚动发生的很快,但也很快平息。 一个在云海之中垂钓的黑衣白襟少年,将手中跟的鱼钩重新化为虚无以后,站了起来。 他低头看着云海下面的世界,面带微笑道:“进度似乎比我想象的要快得多,这颗曾经被我认定为失败作品的蔚蓝之星,真是带给了我不少的意外。” 少年闭上眼睛,似乎是在感受着什么,“不愧是超脱我掌控之人,观察起来要比那些神选者复杂多了……寂灭真仙吗?不对,他的体内好像存在着某种和我同种属性的存在。” “算了,只是稍微游乐一下,就发生了这多的事情,也是时候回去了。”少年似乎做了某种决定,但就是眨眼之间,他却改变了主意,“还是先不回去了,下去亲自体验一番吧,反正现在神域当中,有另一个傀儡代替着自己。” 说到这儿,少年忍不住笑了起来,“不得不感叹,那个自大的家伙,可能是丢出来的时候太着急了,智商明显不够用啊,竟然到现在都没有发现我的存在。” “不过,身为赶制的瑕疵品,在只是依靠一颗种子的情况下,做到这一步,已经是一件极不容易的事情了。” 少年说着,直接纵身跳下了云层,嘴中哼着某种奇特的小调。 当落到一半的时候,他忽然抬头,像是在和什么人对话,“我是谁?难道这么明显了还没有看出来吗?” “你们可以叫我拉、上帝、昊天、湿婆、玉皇、三清等等,除了这些还有辟如混沌、卡厄斯、原初之水、大梵天王……好吧,或许创世神、造物主、至高神、创始元灵这类型的称呼更加容易让人理解。” 少年脸上洋溢着纯洁无暇的微笑,“没错,我就是那个故意破坏本源,让一切都变得乱七八糟的神——经病。” 第1615章有话好好说,脱什么衣服啊! “呼……” 沈欢并不知道自己随便打了一炮,就引起了这么大的轰动,要知道就算是以前真枪实弹的打p最多也就只有挨炮对象知道。 嗯,从目前的情况来讲,只有林妙诗和苏璃知道。 只有两个……和韦小宝比起来差远了,但前者是人间绝色,后者是鬼界尤物和极品狐狸精的结合体。 全都是一个顶十个的存在,这样看的话,从姿色上来讲,沈欢最起码已经有二十个老婆了,但是从具体人数上,还是差了一些。 想到这儿,沈欢觉得是时候把牛小贝啊、李凤仙啊、宋可馨啊、沈君兰啊、陆倚天啊全都收入麾下。 不对,自己是不是把那谁给忘了? 对,还有一个三个草字头的大明星蔡芸萱! 该死,自己好像还和对方合作了什么综艺节目吧?也不知道开始搞了没有,呃……算了,事情太多忙不过来。 泡妞娶老婆的时候,还是再耽搁一下吧。 沈欢之所以会胡思乱想,完全是因为干掉了一个神级强者,这就好比打完炮需要抽根烟,杀过人需要上个妞是一样的道理。 他最多也就是在这个所谓的反贤者时间yy一下而已,要真让他做——身为一尘不染美少年,诚实可靠小郎君的沈欢,当然是做得出来的。 目前挡在沈欢面前最大的障碍就是林妙诗了,只要对方真心点头,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把这些令自己心动的女人给娶回家,不管是使用强那啥还是迷那啥。 总之咱们的沈药王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但随便起来,绝对特么的不是人! 死亡十字格列夫三世好像是他第一个干掉的神榜高手,在杀了对方之后沈欢没有多少成就感,除了yy一下性福的美好生活以外,他最多的心态就是后悔和懊恼。 因为格列夫三世被戮仙轰成渣滓以后,他才回过神来,杀掉这个王八蛋,哪里用得着戮仙大炮啊,直接闪现上去一个手刀就可以把对方给解决了。 现在戮仙消耗了那么多的力量,想要再来一炮不知道还需要多久。 沈欢心里在郁闷,但是华青会的人可是高兴坏了。 强如格列夫三世这样的人物,都被沈道尊给秒杀了,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是沈道尊没有办法做到的。 “沈道尊!” “沈道尊!” “沈道尊!” 众人爆发出一阵强烈的欢呼声,沈欢摆了摆手,“好了好了,大家该干嘛干嘛去吧。” 沈欢本意是把这群人给打发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和林妙诗呆的太久了,他也开始有些不大喜欢热闹的场面了。 可是他这话音刚刚落下,华青会幸存的高层全都跪在了地上,大声喊道:“我等该干之事,正是恭迎道尊归来!” 见沈欢有些懵逼,李如龙跑到沈欢身旁,没好气的说了一些话。 沈欢这才明白事情的经过,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认真无比,“雷老,给这些死去的兄弟给予厚葬,如有家属,三代以内全都由我华青会抚养供给!至于那些死去的叛徒——” “悬尸三日,以示警告,亲人无论嫡系旁支,杀无赦!”李如龙打断了沈欢的话,说话间满身戾气,不过当他看向沈欢的时候,却变成了一副认真的样子,“斩草除根,师父不会怪我私自做主吧?” 沈欢看了李如龙良久都没有说话,而李如龙的内心也紧张无比。 “还是那句话,我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但你身上的杀气太重,我是不会收你做徒弟的。”沈欢嘴上这么说着,用神识传达给李如龙的却是,“不错不错,我想说的虽然没有你那么狠,但也有斩草除根的想法,看在你勇于背锅的面子上,做我徒弟的事情,可以考虑。” 李如龙眼睛一亮,但表面上却是一副低头挨骂的样子。 其实两句话都是沈欢真正想说的,李如龙做事有着不同于年龄上的老道和狠辣,用苏璃的话来说就是——这样才是做大事的人。 很沈欢有些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妇人之仁有着很明显的差别,但与此同时,沈欢对于李如龙的身份背景也愈发疑惑起来。 但沈欢不会主动去问,因为他有一种预感,总有一天李如龙会亲自告诉自己。 处理完战后事宜以后,华青会又恢复了其乐融融的样子,沈欢在开席之前,说了一些激励人心的话,比如我今天很悲痛,这杯酒敬那些死去的兄弟之类的。 沈欢对于自己的表现很满意,但是李如龙却有些不认同,他觉得身为高高在上的道尊,就应该一直保持高高在上的样子,表现的亲民虽然可以换得不少人心,但与此同时也可能换来野心。 要是换做他来选,他不会参加这次酒席,就算参加了也不会在大院当中,而是在内阁与几个心腹饮酒畅谈就足够了。 对此沈欢没有反驳,但也没有表示赞同。 饭后沈欢有查看了一下芦屋兄弟的伤势,接着又使用永久性的魅惑让格列夫三世成为了掌控之内的傀儡。 至于华青会接下来怎么发展,那就不是他所关心的事情了,有李如龙和雷清华这一老一少就足够了。 期间李如龙又提收徒的事情,沈欢理都没理,直接钻进了自己的道尊寝宫。 杀过人,喝过酒,接下来应该做什么?当然是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了! 光是想想沈欢就已经很兴奋了,“狐狸精快点出来,你男人我今天要好好跟你谈谈人生理想。” “狐狸精?” 沈欢喊了半天也不见人出来,瞬间急了,身为一名合格的妻子,不说呼之则来挥之则去,起码得在丈夫做出啪啪邀请的时候给一个最基本的回应啊! “可能是睡着了吧。” 进去小仙界以后,沈欢十分无语,苏璃没有搭理他不是因为睡着了。 苏璃不仅没有睡,还精神奕奕的蹲在地上,观察着那些毁了神农田的噬天蚁。 “小璃璃,这些虫子有什么好看的,和我一起领悟阴阳的奥义吧!”沈欢满怀期待的问道。 “没空!” 被泼了这么一盆冷水,沈欢的内心是极度失落的,但他并没有放弃,“小璃璃,我——” 苏璃猛地抬头,目光凶狠道:“是不是想让老娘骂你才开心?” “咳咳,那就不必了,你凶我我不介意,女人总有那么几天,我是明白的,我这就去给买杜蕾斯,不是……是苏菲——” “滚!” 沈欢二话没说,赶紧将神识撤了出去。 出来以后的沈欢刚想抱怨几句“女人是魔鬼”之类的,房门却被人“嘎吱”一声给推开了。 道尊寝宫是华青会禁地,未经沈欢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 就在沈欢准备拿对方撒气的时候,却愣住了,“幻影?”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闯寝宫的人竟然是幻影。 幻影没有说话,做出了一个令沈欢懵逼的举动。 “我靠!幻影,有话好好说,咱脱什么衣服啊!” 第1616章用上面那张可以嘛! 幻影在沈欢面前不是第一次脱衣服了,准确来说,距离上一次在沈欢面前脱光光的时间,并不是很遥远。 按照圣斗士上面的说法——一样的招数对我是不起作用的! 沈欢很像有这种特殊的能力,或者说他在其他方面确实有这样的能力,但像幻影这种招式,说实话别说只是来一次,就算是来上无数次,结果也是一样。 这种令人流鼻血的画面,沈欢内心其实是愿意多来几次的,就算会失血过多而死亡,沈欢也没有一丁点的意见,真的。 但是身为一个高手……这样说好像没有什么说服力。 应该说,身为一个医生……医者眼中无男女?妈个鸡,都不知道是用了多少遍的破借口了。 除了医生这样的伟大职业,自己还有些什么伟大称号来着? 沈欢苦思冥想了半天,总算是找到了一个相当不错的借口——为人师表。 虽然老师这个身份,沈欢已经很久没有用过了,但是没用过,不代表就作废了不是。 身为一个老师,是不能做出一些禽兽一般事的事情的,尤其是对学生。 不对啊!幻影又不是自己的学生,自己担心个毛线啊! 沈欢暗地吞了口唾沫,表面上装的是一本正经,实际上心里已经开始yy起来。 要不要把对方给推了? 说实话,幻影也是一个美女,不敢说是仙女一般,至少无论从气质还是相貌上,都要比大荧幕上那种拍一部戏就换一个男啪友的女神级明星,不知道漂亮了多少倍。 尤其是那一双带有缺憾的眼睛,幻影给沈欢更多的感觉,就像是断臂的维纳斯,若眼睛没有失明,反而会缺少美感。 我是等着被推到还是主动把她给推到? 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顺序问题,但是这其中所蕴藏的信息量可是十分巨大的。 表面上,沈欢像是一头受惊的小绵羊,实际上……说他饥渴难耐都不为过。 刚刚那啥欲高涨,虽说到苏璃那里碰了壁,可这不带代表那啥欲那种东西,会因为几次碰壁就完全消失掉。 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沈欢现在大概就是这么一种情况,至少他现在心里想的最多的就是——啪啪啪。 “我的身子,给你。”幻影开了口,很简单的六个字,但是沈欢在听到以后,简直想回应一句——别说话! “咕咚——”沈欢再次吞了口唾沫,并且不自觉的摸了摸鼻子,干笑道;“幻影,我不是说了——” “和你救外婆的事情没有关系,这一次是我主动想要献身的。” “呃……我能问一下理由吗?”沈欢面色尴尬无比,“我这个人比较俗套,所以——” 幻影没有说话,沈欢本一位对方会再次打断自己的话,但是现在看来,他的愿望显然落空了。 “如果是生理需求的话,我可以传授给你一套按摩的方法。”沈欢试探道:“使用那种方法按摩的话,你不仅可以发泄生理上的需求,并且对你的身体也有好处。” 幻影摇了摇头,“我不是因为这个。” “那是因为什么?”沈欢也知道幻影不是那样的人,因为纯粹的来讲,幻影是一个比林妙诗更加冰冷的存在。 林妙诗是因为童年的遭遇,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或多或少是因为一些主观因素的影响,幻影则不同,她的冷是发自于灵魂上的,仿佛她本来就是这样的人。 因为以林妙诗的性格,他绝对不可能像幻影那般冷静,说出自己被父亲毒瞎双眼这种惨绝人寰的事情。 “大姐,你这样不说话我很尴尬的好么?”现在的沈欢已经不是以前那么自恋了。 他和其他红颜的情感道路,尚且有迹可循,但和幻影之间,他是找不出任何让幻影心动的理由的。 长得帅是没错,可是……幻影是个盲人,根本不可能看到他的脸。 人格魅力?那就更加不可能了,至少在沈欢眼中,在和幻影打交道的过程当中,自己从未表现出让人眼前一亮的办事风格。 幻影沉默着,她不说话的时候,很难通过眼神去判断,他是开心还是伤心,是在思考还是在犹豫。 沈欢感觉,现在的气氛尴尬极了,场面看起来很香艳,但实际上两人的对话……根本不会让人产生任何的欲望。 “我想要拜你为师。”幻影语气平淡的说道。 “就因为这个,你就打算献身?”沈欢真心觉得有些崩溃,要不是因为他用天眼观察过,知道幻影还是一个处女,恐怕他会在第一时间对其打上“公交车”、“援交女”等称号。 幻影点了点头,“是的,这是我仔细考虑过的,这是我唯一可以拿得出的筹码,你不需要我为你杀谁,因为你的力量比我更加强大,真有什么非杀不可的仇人,也不是我可以对抗的。” “第二,钱,这东西你就更加不需要了,因为钱对你这种身份的人来说,只是一串毫无意义的数字,即便有什么真正想要得到的东西,也不可能是钱能够买得到的。” “第三,权,这个我更加没有办法给你,因为我本身就不掌握着什么权力,并且在我眼中,这已经是你拥有的东西了。” “我最有优势的地方,你用不到,钱权色,这三种男人耗费一生想要争夺的东西,你已经拥有了大半,那么我唯一可以拿得出手的就只有最后的色了。” 幻影的表情无比的认真,“我虽然看不到自己长什么样子,但是我可以感受到自己的紫姿色并不差。” “为了拜我为师,经过一番思考以后,你决定要出卖你的身体。”沈欢无奈的苦笑道:“你难道不觉得这样有违伦常吗?师父上了徒弟,我只是想想都——” “到底怎样你才会收我当徒弟?” 沈欢没有回答幻影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爱我吗?” “不知道,以我的身份无法去了解那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感情因素,如果你需要,我会去好好学习的。” “这东西是学习不出来的,既然没有爱,我就不会要了你的身子。”沈欢很直白的说道。 “我知道了。”幻影没有再纠缠,捡起地上的衣服准备离开,可就在转身的那刹那,沈欢忽然开口道:“咳咳,那个,其实吧,我是说……女人两张嘴,我不要你下面的那张,用上面那张可以嘛!” 第1617章不要叫师父叫老公 不得不承认,沈欢最终该是被自己的私念给击败了,怀抱着内疚,沈欢决定好好享受一下这种水乳交融的味道。 呃……事实上,刚开始的时候,沈欢享受的并不是十分愉快,原因很简单。 幻影是一个初学者,哦好吧,幻影连所谓的初学者都算不上。 不过幸好,幻影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在沈欢一步步的指导下,幻影总算学会了怎么在神圣之事中,运用自己上面的那张嘴。 好吧,其实这种事情是讲究天赋的,就像是紫苏——她虽然变态,但是在这方面表现的也很拙劣,甚至有些抗拒。 总体来说,幻影现在没有直接提出放弃,已经是非常强大的一种表现了。 但是沈欢似乎高兴的太早了,刚有些进入状态,准备夸赞两句的时候。 幻影将脖子猛地后仰,那咳嗽皱眉的样子,看上去可爱无比。 “对不起,我还是没有办法习惯。”幻影的状态比刚刚好了一些,“我以为你会像资料写的那样,很快就会缴械投降。” 沈欢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只要是品尝过的男人都知道,享受过程自然是十分重要的,但是最为爽快的,还是那种经受不住刺激,而爆发的感觉。 不过沈欢心中多少有些内疚和不安,毕竟现在这个行为和很早之前所说的那些话,是有着很大冲突的。 良心发现?那倒不至于。 只是因为他脸皮虽然厚了不少,可还没有达到刀枪不入的地步。 “那就——” 沈欢打算说算了,可就在这个时候,幻影忽然说道:“还是用下面来解决吧,至少我只需要躺好就够了。” 沈欢你要冷静,你刚刚已经犯过一次错了,不要在错上加错了!如果对方是一个不懂得洁身自好的女人,解决一下生理需求是没有问题的,可人家还是一个处女啊! 最重要的是,她的身世可怜无比,如果你对她下手的话……这可是只有禽兽才能做出来的事情! 禽尼玛了隔壁! 都到这个时候,老子哪还管得了那么多。 最终欲望再次占据了上风,本来幻影就是光着身子的,沈欢省去了很多的麻烦,直接将对方抱到床上,强势地压在了身子底下。 幻影面对沈欢突然的举动,显然也有些惊慌失措。 “后悔了?”沈欢停下了粗鲁的动作,鼻孔中喘着粗气,尽量表现出一幅冷静的状态。 幻影摇了摇头,“开始吧。” 事情如今,沈欢也不会再客气,当然身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手,他可不会像是初学者一般,为了自己的个人需求,而丝毫不顾及对方的感受。 毕竟之前做神圣之事的对象,都是他所爱之人,他想要的是那种双人的快乐,而不是单独一个人的。 人们常说,爱情是最好的药,但是人们也说过,爱情这种东西是有保质期的,一旦过了药效便会大大的降低。 到了这个时候,技巧就成为了最为关键的东西。 初次总是敏感的,在沈欢精妙的手法之下,幻影很快便动了情。 果然,性才是人类最原始的欲望,连幻影这座似乎连感情因素都没有的冰山都融化了。 “嗯!” 幻影皱起眉头,发出一身轻哼。 “痛吗?我可以温柔一些。” “不痛。”幻影说的是老实话,这样的疼痛和被子弹打在身上相比,简直就是班门弄斧,不值一提。 但是幻影内心深处,却有种奇特的感觉……自己好像失去了一件,再也找不回的东西。 沈欢还算是比较有理智的,他虽然被精虫冲昏了头脑,但是并没有服用我爱一根柴之类让人失去理智的药物。 所以在接下来的运动当中,他十分的温柔,直到幻影逐渐适应以后,他才开始加快节奏和力度。 幻影不愧是神级高手,学习能力十分的强大,一番云雨过后,已经不再是像木偶一般被沈欢所引导,她学会了回应。 沈欢一手抱着幻影,另一只撑着脑袋,静静地看着躺在自己怀里这个刚刚从女孩转变成女人的美人。 幻影的美与众不同,身上的那些伤疤就像是被毒瞎的双眼,是一种残缺美。 她不需要像普通的女人一样,撒娇或是卖萌来讨男人欢心。 她只需要躺在那里,就算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也会激发出男人的爱护之心。 “对不起,本应是我服侍你,没想到最后却……”这是从虚脱中醒来后,幻影说的第一句话。 沈欢摇头道:“该道歉的是我,明知道你是第一次,还折腾了那么长时间。” 幸好幻影是神级高手,如果幻影只是普通人的话,恐怕得在床上修养数日,才能起身行走。 “那以后你能教我怎样才能获得更强力量的方法了吗?” “可以。”沈欢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师父。”幻影的表情第一次露出了微笑的模样,加上脸蛋上还泛着红晕,看上去可爱极了。 “不要叫我师父。”沈欢先是摇了摇头,然后低下头在幻影的嫩唇上吻了一下,“从今天起,你要叫我……老公。” 第1618章提升修为?阴阳双修啊! 沈欢是一个负责人的男人,其实当他做出把幻影吃掉这个决定的时,就已经做出了另外一个决定,不光是从生理上把对方变成自己的女人,也要从心理上把对方变成自己的女人。 幻影睡觉时的姿态,已经醒过来时说的第一句话,更加让沈欢觉得自己做出这样的决定是正确的。 幻影是个好女孩,与其交到不如自己的平凡人手中,还不如留给自己。 让对方孤独终老?身为一个极度有爱心的人,你认为沈欢会做出这种惨无人道的决定吗? 要知道,结婚是爱情的坟墓没错,但是如果不结婚,就将会死无葬身之地。 让幻影这种可爱的女孩子死无葬身之地?无论是处于男人的责任,还是出于中医的职责,沈欢都不能这么残忍。 幻影愣了好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嘴中呢喃道:“老公?” “没错就是老公。”沈欢微笑着说道,尽管知道幻影没办法看到,但他觉得幻影是可以感受到的。 “你……” “不知道老公是什么意思吗?”沈欢耐心解释道:“就是家人的意思,即便有一天外婆离开了,老公也依旧会陪伴在你身边。” “家人……”幻影当然知道老公是什么意思,她只是一时间没办法接受这个词语和自己会产生联系。 毕竟在她看来,若是有一天外婆去世了,自己就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 孤独可不可怕,只有品尝过的人才知道。 “我这双沾满鲜血的手,你也可以接受吗?” “我杀的人,不一定比你少,甚至还杀了一些你可能无法想象的角色。”沈欢已经完全从自我互相残杀的阴霾中走了出来,说起这段往事,他没有任何的感情波动,非常的平静。 “可我是一个瞎子。” “我会想办法治好你。”沈欢曾经观察过幻影的眼睛,以他目前的医术实力,是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可以解决的,对于做不到的事情,他是不会做出百分百的承诺的。 “我的身上到处都是伤疤。” “如果你不想要,我可以将它们全都送走。” 治疗这些伤疤对于沈欢来说就是小事情了,甚至不需要他浪费一分一毫的灵气,只需要炼制一些灵药就足够了。 “婚姻最重要的不就是感情吗?我……不太会表达自己的感情。” “但这不代表你没有感情。” 幻影就像是一座冰山,这句话是没有错误的,她通常都是面无表情也没错,但这不代表她身上没有任何的感情因素。 一个无情的人,是绝对不会拼了自己的性命,以杀人的方式去赚钱为外婆治病的。 幻影最多只是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他那份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感情罢了。 “感动吗?” 沈欢认为幻影一定是被自己给感动了,这一套霸道总裁一般的对话,放在幻影这种毫无恋爱经验的小丫头面前,绝对比戳中g点还要令人激动。 “我现在只想知道,你有没有让我变强的办法?” 这就很尴尬了,在沈欢看来无敌的套路下,竟然……竟然没有任何的作用。 看来相比爱情这种玄而又玄的东西,人家对于力量这种实质性的东西,更加感兴趣。 “你不用变强,只需要遇到危险的时候,站在我的身后就好了。” “我想要变强。”幻影顿了一下,说道:“我知道你们男人都喜欢那种小鸟依人的存在,但我并不是那样的人,如果你无法接受的话,我还是做你的徒弟好了。” 阿西吧! 这个小丫头,都学会威胁人了是吧! 沈欢内心蛋疼无比,看来他还是不适合当霸气的鱼塘主。 “那个,我不是在开玩笑。”沈欢异常认真的说道,既然套路不行,那就走心吧,总有办法是可以解决的。 “我可以感应到你不是在开玩笑。”幻影一本正经的说道:“但我也不是在开玩笑,我真的很想变强。” “为什么?” “之前我对于力量的执念并不是很深刻,因为我从来都没有失败过。”幻影叹了口气,“但是自从遇到你以后,我没有赢过一次和自己交手的对象,这种失败的感觉让我很不安心。” 沈欢沉默不语,他似乎有些明白,幻影的想法了。 虽然她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表现出对力量的追求,一切好像都是出自于被动,但实际上因为幼年的遭遇,她心中早已有了一种想要保护好自己和身边人的想法,而在这之前最为紧要的因素,就是力量。 之前的幻影风雨无阻,未尝一败,但是接连失败以后,让她产生了一种极大的不安感。 与其说幻影是在追求力量,倒不如说她是在追求一种安全感。 一旦她有了一定的安全感,那么无论自己本身是否足够强大都不重要了。 当然,现在的沈欢足以保护幻影,但是幻影的心却并没有放在沈欢的身上,她的一切重心还是在自己的身上。 要想改变这中潜意识内的观点,不是一天两天或者一炮两炮就可以解决的,需要长时间的积累。 “身为你的老公,自然是要支持你的,不过你的修炼体系和我认识的不同,等我研究出结果以后,就帮你,好吗?” 做人最起码要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原理。 “需要很久吗?”幻影似乎很是着急。 “嗯,可能要等一段时间。” “好吧。”其实幻影心中也明白,以自己如今的力量,想要继续提升,其实是一件不大容易的事情。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出现在修炼体系的问题上,当初她在还没有宋可馨强大的时候,她的可馨姐就告诉过她,在修炼一途上,是帮不上忙的。 但是幻影还是有些不甘心,“你确定能够研究出来吗?” “不确定。”沈欢回答的很老实,“不过我还有第二套方法。” 前半句让幻影十分失落,但是后半句有起死回生,“什么方法?” “阴阳双修。”沈欢在这方面已经轻车熟路了,说起来一点也不害羞,“这是道修的功法,修炼起来就是字面上的意思,需要老婆和老公一起修炼,而且修炼的方式就是咱们刚才所做的事情,通过阴阳调和来增强两人体内的功力,当一方高于另一方时,也会分出部分的灵气,去滋润对方肉身,从而达到提升实力的效果。” “一定要刚才的事情吗?”幻影出奇的脸红了,可能就连她自己也没有预料到。 “嗯,一定。” “那好吧,我们做吧。” “啊?” “做啊,你不是做了那种事情可以提升实力吗?” “这个功法还没有对你做出合适的更改,我担心……哦对,没错,就是这样,好爽……” 与此同时,寝宫的窗外,李如龙脸上的表情先是一阵震惊,然后又变成了一副奸笑的样子,“我终于找到让这个混蛋收我为徒的办法了!” 第1619章意外收获,龙鼎齐了?! 阴阳双修?除了肉身上的快乐,幻影没有感觉到实力有任何增长的势头,不免疑惑起来,“为什么双修完以后,我的实力没有提升?” 沈欢面带尴尬,无语道:“我话还没说完,你就把我给推倒了,现在反倒怪起我来了。” 表面上沈欢很生气,可是内心中却乐开了花,他感觉自己掌握到了某种新技能。 和追女生相比,显然被女生追才是最幸福的。 而且,又不是因为自己主动,可以找很多推卸责任的借口。 沈欢变坏了?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啊! 如果有下辈子,沈欢一定要做一个渣男,尽管背负骂名——可他妈自己爽了啊! 嗯,如果真的有下辈子的话。 以沈欢现在的状态,如果他不想死的话,基本上死亡的概率为零,除非他自己活得不耐烦了。 “那……你把话说完吧。” 这是幻影想了半天以后给的答复,并且说的认真无比。 “阴阳双修,其实并不是简单的啪啪啪,它在进行的过程当中,体内的能量,必须和规定的轨迹所运行,如果出错的话,轻微的话是没有效果,严重的话就会走火入魔,甚至是毙命。” “这么严重?”幻影皱起眉头,“还有你说的经络是什么?” “这个……”沈欢干笑两声,“说起来就多了。” 如果是其他场景,沈欢肯定要用自己的博学令对方折服……但是现在的场景根本不合适好么! 你见过啪啪完以后,就直接开始谈公事的夫妻吗?如果有的话,那他妈也太不懂得情调了。 俗话说得好,贱人就是矫情,沈欢目前就是这么一个从头贱到尾的状态。 “你说吧,我不困。” “……” 沈欢咳嗽了两声,“真的要说起来是十分复杂的,它就像是一门学科,不是简单的几句话就可以总结的,你要想弄明白就要从头开始学习,从最基础的东西做起……你可以把它当做是一门学科。” 沈欢都这样说了,幻影也没再执着的追求,“那好吧,就等主人——” “都说了,不要叫主人,叫——” “师父。” 沈欢翻个身子,一把将幻影压在了身子下面,“看来我应该再来一次,让你好好长长记性!” 幻影感受到沈欢那炽热的气息,一下子紧张了起来,她是神级高手没错,可与此同时她也是一个女人,并且是一个初次经历人道的女人。 如果他遇到的同样是一个第一次的男人,那么整个过程或许不会那么愉快,但在身体上绝对不会受到什么严重的伤害。 可惜,沈欢是一个老手,并且战斗力异于常人。 要不是因为她是神级高手,别说走了,怕是连床都下不了了。 “老公!” 幻影叫的果断无比。 沈欢这才将身子挪开,他不是一夜十次郎,而且关于啪啪啪这种事情并不是次数越多就越爽。 对于男人来说,吹嘘次数是一种炫耀的资本,但对于女人来说,他们第一次闪过的念头可能不是惊讶,而是——一夜十次?他来的是有多快? 沈欢本来是准备让幻影留下来休息的,毕竟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折腾就算是神级高手也不会那么好受。 “不用了,我知道你是有未婚妻的,虽然她不在这里,我也不想给你造成任何的麻烦。”幻影吨了一下,沉默良久道:“这才是一个合格情人应该做的事情。” 一谈起林妙诗,沈欢的内心就会开始内疚,尤其是和别人啪啪完以后,那种负罪感…… 但他只是做了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事情而已,如果说啪完就跑和啪完负责两个之间要选择一个,沈欢大多数都会选择后者,尽管都回被骂渣男。 换个角度讲讲,小白脸和渣男其实不一定是不好的词语,毕竟……这些称号不是谁想获得就会获得。 再说,长得帅的那叫多情而不滥情,只有长得丑的才会被骂渣男。 沈欢自我感觉,自己还是挺帅的。 “我帮你揉一下吧,你会舒服一些。”沈欢提议道。 幻影摇了摇头,“这点小伤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要说幻影这个女人,脱衣服那是一流,没想到穿衣服也是一流,几乎只是眨眼的功夫,那些被脱掉的衣服,就被她重新穿在了身上。 除了洁白的肌肤多了一些红晕以外,看不出任何的异常。 沈欢看了眼床单上的血迹,起身道:“我送你吧。” “不用了。” 沈欢没有说话,只是行为却很坚定,而且幻影也确实需要扶一下,虽然她刚才在尽量的坚持,可是胯部的疼痛,仍旧让她的腿部有些发颤。 将幻影送回去以后,沈欢就打算回自己的房间,可他正走着,却发现几个下人正抬着几个箱子。 “参见道尊!” 众人看到他连忙放下手中的箱子,单膝跪在了地上。 他们亲身经历了沈欢是如何的强大,那简直就是如同神明一般的存在。 “里面装的是什么?”沈欢也就是随口一问,象征性的打一个招呼,就像是“吃了吗”之类的话,要是他真想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随便开天眼看一下就好了。 那几个下人,听到这话,连忙回答道:“是青铜鼎,太子大人收集的。” “太子?” “这是李如龙大人的称号。” “真是一个臭屁的家伙。”沈欢笑骂一声,准备离开,可是眼睛却不自觉的朝着箱子看了一眼,“让我看看这小家伙都收集了一些什么好东西吧。” “遵命!” 太子虽然是高层,可是站在眼前的是最高领导人,比太子不知道厉害了多少倍,所以他们没有任何的犹豫。 “哒哒——” 原本沈欢让打开箱子仅仅是因为好奇心而已,可当他看到里面的东西时,眼神瞬间变了,因为这些青铜鼎的造型,和龙鼎全都是一个风格。 当然,在数量上又明显的不对。 因为沈欢距离收全九龙鼎的数量,和眼前的数量明显对不上。 可是当沈欢打开天眼以后,瞬间震惊了,虽然不是真的,可是那些真的,和他所收集的,以及已经交给李瑾轩那些加起来的,正好九个! 第1620章李如龙的真正身份(上) “这两个我拿走了,如果如龙问起来,你们就说我拿了,知道了吗?” “明白……道尊用不用我们跟你抬到屋子里?” “不用。”沈欢说着大手一挥,便将那几个龙鼎收到了小仙界当中。 众人看到后又是一阵高呼神技,就差没有跪在地上给沈欢磕头了。 沈欢让几个手下离开以后,开始思考心中的疑惑。 关于李如龙的身份背景,沈欢一直保持虽然感兴趣,但是绝对不会主动开口去问的态度,毕竟现在这个社会,有几个人是完全没有故事的。 要不然,网络上也不会流行起,“你有酒吗我有故事”,“有尼玛逼,滚”之类的段子。 但是当沈欢得知李如龙也在收集龙鼎的时候,他就觉得事情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了。 首先,一个人的人性格,可能会因为阅历而表现出与年龄所不相符的性格,李如龙的遭遇可以合理的解释他身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戾气。 可这样的经历,绝对不会让一个人对古董感兴趣,又是青铜器这种比较偏门的种类。 其他的先不说,就说现在玩古董或是文化的年轻人有几个?在李如龙这个年龄玩的又有几个? 即便是富家子弟,也可能只是对其有所了解,而不是真心的热爱。 从李如龙收集的青铜鼎来看,对方的目的似乎和自己是一样的,都是收集龙鼎。 而关于龙鼎,沈欢也是在和李瑾轩打了交道以后才知道的,并且当时无论是厂公还是李瑾轩都义正言辞的说过,这是事关皇族的大机密,绝对不可以外传。 既然是机密,李如龙却知道,并且他和李瑾轩一样姓李。 难道……李如龙是李瑾轩那个小家伙派来监视我的,还是说,李如龙和我一样是身携收集龙鼎任务的人? 不管李如龙的真实身份如何,目前可以得知的有一点,那就是——对方很可能和皇族有所牵扯。 想到这儿,沈欢不由动了杀心。 要知道,他当初收服华青会其中一个目的就是为了以后在和皇族翻脸的时候,作为后备力量进行反击。 俗话说伴君如伴虎,就算沈欢没有这个思想,恐怕李如龙在收到他收编华青会的消息,也会有所怀疑。 “来人!” 沈欢低喝了一声,在园中巡逻的警卫立马赶了过来,“道尊有何吩咐。” “去找太子,就说我有事情找他。” “是!”其中一个腿脚比较快的警卫,二话没说就朝着李如龙的居所跑去。 沈欢对着剩下的警卫说道:“除了太子以外,任何人在没有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都不准进来。” “是!” 沈欢说完就迅速返回自己的房间,他必须得把自己和幻影折腾的东西处理一下,即便是死人,他也不想让对方知道那么多秘密。 “卧槽搞什么鬼!”沈欢一进屋子,就开始大骂起来,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李如龙正穿着一身女式的性感睡衣,躺在沈欢的床上。 至于动作,简直比最诱人的女人还要撩拨,不过女人摆起来是性感,而李如龙摆起来……即便作为男人他的长相不错,可是扮起女孩子来,是一点都不性感,甚至还有一种让人呕吐的感觉。 “老公,你回来了。”李如龙憋着嗓子,发出一阵听了就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声音。 “赶快把你的衣服给穿上去,不然老子杀了你!”沈欢一脸严肃道。 李如龙一看沈欢不是自开玩笑,立马爬了起来,一边穿衣服一边嘀咕道:“这不公平,师姐喊你老公,你就交给她提升实力的办法,我只是想让你收我为徒都不收。” 沈欢没有说话,等到李如龙穿好衣服以后,他才开口道:“你究竟是谁?” “咳咳——”正在喝茶的李如龙一下子就被呛到了,“我还以为你一直不会问呢。” “少废话!” 李如龙见沈欢生气,还是有些惧怕的,不过想到之前沈欢的那些表现,他认为沈欢并不是一个胡乱杀人的角色,便壮大了胆子,“是不是我告诉你,你就会收我为徒?” “你说不说?”沈欢说话间,便将手举起,那是一团燃烧着紫色火焰。 “我说!”李如龙哪里还敢耽搁,立马说道:“我出生在一个富足之家,身边有几个弟妹,但因为是长子的缘故,从一出生起就被定位了继承人。” “可是我的那些个弟弟不服,一直想要找出干掉我的办法,可惜他们的能力太差了,在我和妹妹的联手下,全都失败。” “后来有一天父亲忽然得了重病,我找了很多医师都没有办法医治,所以他最终还是死了,诺大的家业瞬间落在了我的身上。” 李如龙刚开始说的时候还很平静,可是说着说着,他双眼之中的戾气,就再次发出,“帮父亲举办完葬礼以后,就是我接手成为家主的日子,可是我没有想到——原本和我处于同一国的妹妹,却在父亲的葬礼的当天和我翻脸,先是利用迷药将我迷昏,然后毁掉了我的面容。” “好在天不亡我,就在她准备动手杀我之际,我醒了过来,将她推开,因为当时所有人都在参加葬礼,根本没有人在。” “我当时满脸是血,痛苦让我睁不开眼睛,我体内虽然有祖传之气的存在,可是在未继承家主之位以前,是没有办法修炼家传武学的,妹妹的情况与我相同,她体力不如我,可是我受了伤,而且迷药的效果还有残留,在那种情况下我只能选择逃跑。” 李如龙深吸了口气,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我凭借着记忆,跑回了自己的房间,那里有一条秘密通道,是当初为了在和家主之争失败后逃跑用的,就连妹妹也不知道。” 说到这儿,李如龙自嘲的笑了笑,“我从秘密通道从家里逃了出来,以为自己保住了性命只要找到家人,甚至是一个路人的帮忙,我就可以翻盘回去杀了那个碧池。” “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运,我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我们家族的人,我要他带我回去报仇,把真相告诉所有人。” “他却告诉我,妹妹在帮我的同时,也在发展自己的势力,如今家族大部分都成为了妹妹的手下,说先带我去疗伤,等到时机成熟以后,再出来报仇!” “我信了他,可我没有想到……”李如龙双手握拳,神情复杂的说道:“就连爷爷、父亲两代人最信任的管家,都成为了妹妹的走狗!” 第1621章李如龙的真正身份(下) “不过当时的我太年轻了,轻易的就相信了他所说的话。”李如龙喝了口茶水,不知道是在润嗓子,还是想让茶水的清香来熄灭心中的仇恨。 “管家把我带到了一个医生那里,那个医生的医术很高明,是他恢复了我的容貌,当时屋子里没有镜子,我只是用手在抚摸,确定肌肤如初以后,我兴奋极了。” 李如龙怕沈欢误会,解释道:“我不是怕毁容,只是担心,如果我的容貌被毁了,只靠管家一个人,是根本不可能证明我的身份的,而且就算能够通过其他途径证明自己,以妹妹的狠辣也绝对不会给我这个机会。” “我在那位医生那里休息了几天,等到身子恢复的差不多以后,准备好好道谢,可就在那个时候,我看到了一件本应很晚才应知道的事情。”李如龙深吸了口气,“管家在和医生对话,当时医生似乎有些疑惑,就问为什么明明可以恢复我的面貌,却非要整成不同的面貌。” “管家说不该问的别问,但那位医生以为管家是开玩笑,看他们交谈的样子似乎是故交,就低声说,他感应到了我身体内那股特殊的气,觉得是我们家族的人。” “管家听到这话,脸色瞬间大变,直接当场杀了那位老医生。” 李如龙咬牙道:“从那个时候起,我就知道,管家骗了我,如果仅仅是为了隐瞒我的身份,根本没必要杀了多年的老友,只需要找一个借口就可以搪塞过去。” “我想要逃跑,可是却在逃跑的过程中惊扰到了管家。” “管家知道事情败露后,就和李如龙坦白了一切,说自己已经成为了妹妹的手下,妹妹原本的命令是杀了我,因为她知道整个家族能够在众人未发现之前就找到的我的,只有管家一个人。” “可是管家顾及多年的主仆情,并不想杀了我,妹妹毁我面容,就是为了制造我失踪的假象,管家却打算利用这个空档,来给我改变容貌,然后送我出国,让我永远也不要回来。” “那个医生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情,所以管家就杀了他。” 李如龙叹了口气,“我知道,以管家的实力,想要杀了我并不是一件十分苦难的事情,加上当时的情况,我没有其他余地,只能选择了相信管家,但……我还是太天真了。” “管家说的都是实话,可说的却不是全部,他始终是妹妹的狗,善心大发是善心大发,但是他还要为主子考虑,所以他在放松警惕的时候,废掉了我的体内的气,让我成为了废人。”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船上了。”李如龙笑道:“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辈子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我的霉运并没有因此结束,在管家为我制定的路线上,我们遭遇了海盗的袭击……是蓝海之王手下的一个小部队,我被抓了起来。” “本来他们是准备让我做苦力的,可是他们的头子却觉得我的样子,可能会有变态口味的顾客喜欢,就在岛上对我进行各种为变态富豪服务的提前训练。” “好在,在富豪得手之前,他们不能对我进行任何的实质性的蹂躏,必须让我保持在百分百的完美状态,也算是逃过一劫。” “后来我被卖给了一位船商,是一个脱发的白人,说实话,我原本以为他们是要把我卖给富得流油,胖得也流油的富家肥婆。” “我要掉了那个老家伙的耳朵,气得他差点拿枪杀了我,他的手下及时出现,制止了他,说杀了我不光失去了耳朵,还等于白扔了很多的钱。” “于是他们准备再次把我卖掉……至于地方就是你所在的那场拍卖会。”李如龙说完以后,反而平静了不少,看着沈欢说道:“后面的事情你都知道了。” 沈欢从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他在听故事的同时,也在观察着李如龙,他从头到尾情绪都处于激动的状态,而不是紧张,想必说的都是真话。 “所以你想要拜我为师的原因,就是向自己的妹妹报仇对吧?” “嗯。”李如龙毫不避讳的点了点头,“我不光要从你身上血本事,还要做你唯一的继承人,利用成为世界第一的帮会华青会,来作为我的复仇助力!” 把心里话全都说出来以后,李如龙像是放松不少,“好了,我把所有事情的都告诉了你,收不收我这个徒弟,就爱看你的选择了。” “如果仅仅是这些,我还是会收你当徒弟的,因为你是一个可怜人,而且事出有因,身上的戾气重一些也没事儿,有仇必报也是我的行为准则之一,但是……”沈欢紧紧地盯着李如龙,“你不该对我有所隐瞒。” “可是之前你也没有问啊!”李如龙觉得沈欢只是在找借口。 沈欢摇了摇头,“我不是说之前,我是说现在,尽管你现在已经跟我说了很多事情,但仍旧有事情瞒着我。” 李如龙无语道:“我说的已经很详细了,难道要我详细到我第一次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和哪个丫鬟破的身子也要告诉你?” 沈欢再次摇了摇头,他没有说完,而是一挥手,将小仙界的龙鼎全都拿了出来,“我说的是这个。” “?!” 李如龙在看到这些龙鼎以后,瞬间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你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龙鼎?!” 沈欢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李如龙。 李如龙不由自主的后退了几步,手紧紧地抓着椅子,“你、你是华夏国主的人?!” 沈欢皱了下眉头,他只是拿出了龙鼎,并没有说太多,就是为了试探李如龙的态度,没想到对方一下子就推测出了自己是和国主有关系。 难道…… 沈欢想到了某种可能,但是很快就打消了念头,因为在他看来,如果真发生了那么大的事儿,应该不可能一点消息都没有传出来。 “我不是他的人,准确来说,他还没有做我主子的资格,我和他算是合作关系,我帮他收集龙鼎,他给我想要的东西。” “不要给他,千万不要把龙鼎给他!”李如龙激动的说道。 沈欢将龙鼎收起,“好了,现在你应该说出真正的真相了……辟如,你到底是谁。” 李如龙按捺下激动的心情,坐回了位置上,良久后才开口,“我和妹妹是龙凤胎,她的名字叫李令月,而我真正的名字叫——” 他看着沈欢的双眼,一字一字的说道:“李!瑾!轩!” 第1622章收集龙鼎的真正目的(上) 李瑾轩是谁?当今强国之一华夏的一国之主!真正意义上可以在华夏这个国度,实现一手遮天的存在,并且完全合情合理,没有任何人会质疑其真实性和合理性。 为什么?就因为两个词汇,官方!皇族! 即便是沈欢到了如今的境界,也不想国主发生冲突,没有其他原因,只是因为他拥有了超脱世俗的力量,却仍旧拥有一颗世俗之心。 根据苏璃的说法,在鼎盛时期,道修的道德观念和世俗中人是完全不同,他们不是论资排辈,也不看你年龄大小,完全是看实力。 就好比一个天才在门派当中,实力超过了师伯或者师叔辈分,就可以同辈,若是达到了祖师的高度,甚至可以成为新一代的祖师爷。 国家?在道修眼中,那是他们用来控制世俗力量,顺便帮自己找一些东西的附属国而已。 至高无上的不是宗门不是国家,而是自身实力!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道修在道德观念上有了很大的改变。 在他们看来,人间天子是人间天子,最多是平辈而交,根本不会出现君臣之礼,因为道修是一种超脱于世俗之外的存在。 沈欢不同于他们,所以整个人看起来都极度的惊讶,毕竟在他的印象当中,李瑾轩是与他合作的国主,而不是眼前这个李如龙。 并且,在李如龙自报家门的时候,沈欢仿佛摸到了某个关键的东西。 如果李如龙才是李瑾轩的话,那么现在的李瑾轩就是——他的妹妹,李令月?! 刚才的家主之争,看起来只是有些残忍,不过因为豪门无人情的关系,沈欢最多只是可怜对方,可要是将这些事情换成皇族辛秘的话……那可就不单单是可怜那么简单了。 不说别的,这种事情,对于普通人来说,只是震撼,但要是被有心人知道的话,那么华夏可就不光是变天那么简单了,要是再被他国势力知道,尤其是野心勃勃的国家,他们很可能会趁乱打着匡扶正统的旗号,让华夏变成一个傀儡国。 这还只是往小了说,毕竟皇族代表的是一个国家,而不是单单只代表一个家族。 再严重一些的话,说不定还会比那城制造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契机。 李瑾轩着急着找龙鼎的原因,沈欢曾经猜测过,以前他不知道是为什么,不过现在倒是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他可能就是担心,某一天事情败露,到时影响皇族的根基,成为整个国家的罪人。 如果只是之前的那些事情,他最多只算是手足相残,大不了就和当年的九龙夺嫡一样,说不定还能够成为像是雍正那样的传奇皇帝。 而且,沈欢也曾经推测过,皇族的力量,可能并不像表面上的那么绝对。 就像是没落的天组一样,没有了始皇祖的皇族,只靠一个厂公撑着,威慑力肯定不如从前。 李瑾轩找龙鼎,可能就是星耀借助龙鼎的力量,来稳固自己的势力。 “看来你已经想通了其中的关键。”李如龙,或者说是李瑾轩,他笑着说道:“和聪明人说话,总是比较轻松的。” 沈欢也逐渐从震惊中走了出来,他出身于世俗,带有世俗之心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他已经接触了太多超脱世俗的东西,所以在想差不多以后,就冷静了下来。 “那我现在是应该叫你李如龙呢,还是李瑾轩?” “还是叫我李瑾轩吧,隔墙有耳,以我目前的实力和背景,如果身份暴露的话——”李如龙没有把话说完,但是这话里的意思却已经十分的明显。 “我没有什么情报能力,但是我知道妹妹的性格,只要没有见到尸体,她就一天也不会安心的。” 沈欢却不大同意,“厂公是你妹妹的人,自然了解你妹妹的性格,既然他做出了帮你改头换面的计划,那么就一定想好了退路,说不定已经帮你找了用来冒充的尸体。” “不会,因为就算会找到尸体,我妹妹也会对遗体进行确认,无论厂公模仿的再怎么好,dna这种东西,是没有办法改变的。”李如龙双眼紧紧的看着沈欢,他之所以说出真相,就代表已经把所有的赌注都压在了沈欢的身上,“所以,你现在可以收我为徒了吗?” 沈欢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翘起了二郎腿,手里拿着茶杯,笑呵呵的说道:“我记得看鹿鼎记的时候,韦爵爷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无论是满人还是汉人,只要是一个好皇帝就够了。” “现在华夏国也算是风调雨顺,从一个战后国家,发展到如今的强国,其发展速度怕是令不少人咂舌,至少现在的人不会再去关注金牌数,以此来向外人证明自己的国家,因为拿金牌这种事情早就变得理所当然了。” 李如龙身体一僵,“你的意思是不会帮我报仇?”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我没有这个必要。”沈欢回答的很果断。 沈欢不是什么野心家,对于权势向来没有什么向往,现在的日子平平淡淡,他就更加没有必要冒着被华夏驱逐的危险去做这些事情。 他是一个念旧的人,如果不是在真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他不会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 如果是对别人,李如龙绝对会想出一百种异常诱人的条件,但是现在他一个也不会说,原因很简单,他知道沈欢不是那样的人,高管爵位对沈欢来说,没有任何的诱惑力。 就好比你拿着一百万的支票,要求一个一天就能赚几亿的人,和你冒着破产的风险,去干一票最终只能收获一千万的生意。 “如果我妹妹是一个好的领导人,我不会想着去报仇,我输了那是我技不如人,但她是一个人渣!”李如龙咬牙道:“我之前是有所顾忌,所以隐瞒了一些真相,关于我父王的死,其实是我妹妹下的毒!这是当初厂公亲自告诉我的,他希望不要太天真,回去找妹妹,以为靠着血肉之亲就可以活下来。” “不光如此,后来母亲也死了……外界都说母亲是丧夫心痛,可笑!父皇那么多妃子,母亲和他又是有目的性的联姻,虽有感情,但觉对不至于悲伤过度而亡,而且母亲身体保养的一贯很好。” 见沈欢不为所动,李如龙显得有些着急,“你认为我是在骗你?” 李如龙好像忽然间,想到了什么,整个人都冷静了下来,看着沈欢问道:“你可知道李令月她让你收集龙鼎的目的是什么?” 第1623章收集龙鼎的真正目的(中) 说实话,之前的那些话,沈欢一点也不感兴趣,可是在听到这句话以后,沈欢的兴趣一下子就上来了,毕竟关于龙鼎的事情,他还是比较上心的。 当和苏璃也聊过这个问题,但以内线索稀少,所以一直没有什么眉目。 不过表面上,沈欢却没有表现出兴致勃勃的样子,而是用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说道:“还不是为了巩固你们皇族的江山么……当然,你妹妹嘴上说的是,为了整个华夏的气运。” “放屁!”李如龙激动的从板凳上站了起来,似乎是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他连忙对沈欢低头,已表歉意,“对不起,我太激动了,但是我可以很真诚的告诉你,你被我妹妹骗了,她想要的不是为了皇族也不是为了国家。” “这也是我为什么要把真相告诉你的原因。” 沈欢没有说话,毕竟他想要知道的,就只是一个真相而已。 李如龙见沈欢不说话,也没有反驳,就知道是想让自己继续说下去,现在求人的是他,他也不会继续卖关子,直接开口说道:“龙鼎铸造之初的目的,确实是为了国家的命运。” “说实话,我们现在这些人都十分的自私,但是在始皇祖那一辈时,情况并不像现在这样,他们可能有私心,但是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将当时动乱的国家,以及身陷为难的老百姓们解救出来。” “当初九龙鼎最先建造出来的目的,确实是为了国家的气运着想,或者说是为了我们炎黄子孙而着想,因为大家需要一定安定的家。” “以龙鼎镇龙脉,护国运,丰百姓,带着这样的目的龙鼎被造了出来,可是后来因为一些事情,龙鼎散落了。” 沈欢知道龙鼎是由于什么原因而散落的,李如龙就此略过,也没有什么。 “不过龙鼎起的只是一个辅助作用,最主要还是看龙脉的运转,而龙脉的运转是应运天道二行,一个皇族的崛起和没落,都需要看天道的心情,之后有了掌控天道的天尊坐阵以后,龙鼎的辅助作用,其实已经可以说是可有可无了。” 李如龙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在父王去世之前,我们特地找天机子前辈算过,华夏国百年以内,可能会遭受一些小的挫折,但是从大局势上看,会越来越繁荣。” “你可能不知道天机子是谁,他就是王榜和神榜的创造者,本来以我父亲的面子,也是无法请来他老人家的……我们也是借助的天尊给我们留下的其中一个锦囊将其请了过来。” “天机子是号称可以窥测天道,逆天改命之人,他说的话自然做不得假,很显然,妹妹让你寻找龙鼎的目的肯定不是为了国家或是皇族。” 沈欢喝了口大红袍,也不知道是太全神贯注的听着,还是因为其他原因,他总觉得这茶和以前相比,缺少了某种滋味,“听你说的语气,似乎知道你妹妹让我寻找龙鼎的真正目的。” “我当然知道,或者说,在知道她背叛我的时候,我就想到了。” “说说看。” “你可知道自古以来为何男尊女卑?” “物驯养让位于畜牧业,锄耕农业让位于犁耕农业,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变化,男子要求改革继承制度,这是课本上的简化答案。”沈欢忍不住皱眉道:“你是来找我考试来了?” “我并没有这个意思,您说的是比较正统官方的答案,其实可以归结于一点,物竞天择。”李如龙恢复平静以后,又变成了他身为太子时的模样,“我们皇族以长子为继承人,普遍是因为一个原因,那就是因为长子体内的真龙之气蜗是最纯正的,至于女子体内,虽然也有,但是无论长幼,都十分的稀薄,甚至她们体内的气,已经算不得是真龙之气。” “不过随着时间的发展,有人研究出了吞噬他人真龙之气的办法,这就产生了夺嫡之类的事情发生,但是当时女子仍旧无法使用这种秘术,吞噬他人的真龙之气,再到后来,武曌在一个方士的帮助下,练就了吞噬他人真龙之气的办法,分别吞噬太宗皇帝和高宗皇帝两代真龙之气,最后连自己亲子也不放过,与天相斗最终成为正统。” “后来韦皇后得到残卷一篇,因为秘术残卷,加上她为权势,而不顾中宗死活,强势吞噬掉中宗本就所剩无几的真龙之气,使得中宗暴毙。” “但中宗的真龙之气已经经过两次争夺,不久韦皇后就在玄宗和太平公主联手之下击溃。” “两人当初是为了对付共同的敌人而结盟事情结束以后,自然是两人斗法,玄宗早有所料,找了名道士,暂时封印体内的真龙之气,让太平公主无法施展秘术,最终落败。” “化龙秘术太过危险阴邪,而且除了掌握完美秘籍的武曌以外,剩下那些得到残卷的人,想要吞噬真龙之气,必须进行肉身上的接触,也就是所谓的阴阳交合,玄宗以有违天道为名,赐死太平公主,并且销毁所余残卷。” “至此再无女性吞噬真龙之气之法,唯有真龙之气耗尽,亦或是天下出现新的真龙之主,皇朝才会终结。” 李如龙说到这儿,叹了口气,“身为嫡长子,我体内的真龙之气无疑是最为丰厚的。”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你的妹妹是吞噬了你那些兄弟们的真龙之气?就是你说的那种啪啪之法?”沈欢摇头道:“如果真是这样,你这话中可就有矛盾了,若真是如此,你妹妹应该不是杀你,而是将你先奸后杀才对啊。” 李如龙点头道:“起初我以为她掌握了化龙秘术,可是当她要杀我时,我才明白事情绝对不是这么简单,后来厂公告诉了我一些真相,我才了然。” 李如龙面色复杂的说道:“既然无法吞噬,那么就将人全都杀光,让自己成为新一代中真龙之气最强的人!” 第1624章收集龙鼎的真正目的(下) 沈欢摇头笑道:“这又不对了,既然国主是一国之中,真龙之气最为强盛之人,子孙次之,那么按照这个情况来看,就算你们这些嫡系皇子都死了,也轮不到你妹妹啊,因为除了你们以外,和你父亲同辈之人,可也算是皇族嫡系。” “是的,不过夺嫡这种事情,并非只有我们这一代人,上一代也是,上一代夺嫡的过程当中,真龙之气最为醇厚的人是大皇叔,可是大皇叔却不喜欢当国主,在击败所有敌人之后,选择了退出。” “当时我父亲和大皇叔关系最好,他就将继承权交给了我父亲。”李如龙无奈道:“也就是说,唯一超越李令月的人就只有大皇叔,可是上一代没争,这一代大皇叔自然也不会争夺。” “大皇叔因为不喜权势,相比其他的家人,人情味也更加多一些,对我和妹妹都是极好的,她知道皇叔的性格,所以自然而然的就成为了新一代的国主。” 沈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这么说的话,在杀死李瑾轩以后,李令月冒充上任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真龙之气是维持皇位的根本,大皇叔没有争夺的念头,却不代表其他皇叔没有,另外若是此时诞生出真龙之气强大的外人,那么她必然无法担任国主之位。” “况且,她也到了适婚的年龄,就算不要子嗣,也要婚嫁,一旦婚嫁就必定会让人发现端倪,就算找来心腹表演,长时间没有子嗣,也会引起人怀疑。” 李如龙将茶水喝光,“我问过厂公,他给我透露过,李令月没有华龙秘术,但是她找到了另一种途径,因为自没把握的情况下,她是不会选择杀掉我的。” “虽然厂公没有告诉我是什么办法,但是我很清楚,那就是——收集龙鼎,将始皇祖在龙鼎内所留下的龙气吸收,从而成为众位后人当中,唯一的真龙!”李如龙叹了口气,“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皇族历代都想找齐九龙鼎的原因。” “我可以肯定,以妹妹的性格,她在聚齐九鼎,将龙鼎内的龙气全部吸收以后,就会想尽办法杀了你!” “她讨厌被人压着的感觉,以你的强大和天尊的后裔家族夏家,绝对是她在获得真龙之气后,第一个要攻击的目标!”李如龙苦笑道:“你要知道,得到最强的真龙之气,就等于获得天道的加持,在气运的支撑下,必将所向无敌。” 听到这里沈欢总算是明白了,简单来说,真龙之气是上天赐予世俗之主的东西,受任真龙之气拥有者,就像是太阳,而他的子嗣就像是月亮,随着之后一代代的传承,最终变成繁星。 至于真龙之主,则是繁星中最亮的那颗。 若有一天天道觉得这个家族当皇帝当够了,就会另选真龙之主,这样就等于又诞生了一颗太阳,以此类推循环着。 李令月是一个女人,有着先天性的弱势,但是她依靠着自己计谋和狠辣成为了暂时的胜利者。 她为了保持住自己这一份胜利的果实,决定通过吸收太阳留下的余晖,来增添自己本就不算耀眼的星光,从而成为真正的真龙之主,而不是暂时的胜利者。 伴君如伴虎,像李令月这种人,肯定不会让有凌驾于她之上的人存在,至少在华夏这一片,她要当唯一的太阳。 自己虽然帮了她,但和她并不是合作者,撑死了就是被利用的一方。 而自己的光芒又过于耀眼,且不服管教,那么拿自己开刀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了。 事情到此,沈欢已经对李如龙的话相信了九成。 毕竟如果只是一个外来人的话,是不可能知道这么多事情的。 之所以还有一成没信,是因为沈欢换衣,这是李瑾轩对自己的试探,想要试探自己是否忠心,亦或是有没有弑君称王的念头。 毕竟,沈欢是用天眼观察过李瑾轩的,当时因为金光包裹,看不清男女性别,所以如今他没有办法做出绝对的判断。 防人之心不可无,沈欢可不是那个刚从山沟沟里出来的少年了,随便两句话就会死心塌地的相信对方。 说句实话,当时要不是遇到的贵人是林妙诗,他可能早就被关在某个地方,给人家当免费劳动生产力了。 李如龙已经爆了所有的料,但沈欢却依旧不为所动,他是真的着急了,就如同之前所说那样,沈欢让他看到了唯一再次登上国主宝座的希望,如果这一次赌错了,那么他将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你说的很真实,可是我仍旧没办法完全相信你。”沈欢说话很直接,事到如今他也没有不要绕着弯子说话。 之前皇族的事儿跟他没有屁大点关系,可现在不同了,已经涉及到了他的自身利益。 “你可以回去将龙鼎交给她试试看,她一定会按照我说的那样去做。” 沈欢笑了笑,“就算我相信你又能怎么样?你可以保证在你继位以后,做的比现在的李瑾——李令月做的好?” “我可以保证!”李如龙起身说道:“让华青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成为花旗唯一的帮派,就是最好的证明!”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挥手添满了杯中的茶水,“说实话,我最不想卷入的就是你们这种事情。” “可是师父,如今这事情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而是关乎到你,甚至关乎到整个国家的事情!”李如龙激动的说道:“以李令月好战的性格,华夏陷入危难只是迟早的事情,到时内乱未平,外乱又起的话——” 沈欢喝了口茶,看着门外,嘴中却对李如龙说道:“如果我帮你的话,你会给予我什么样的承诺?” “尊您为国师太傅——不!您的一切要求我都可以答应!” 李如龙目光坚定的说道。 沈欢语气玩味道:“你就不怕我让你把国主之位给我?” “你不会喜欢这样的麻烦。”李如龙语气肯定道,如果沈欢喜欢权势的话,根本不会当甩手掌柜,将权力放在他人手中,哪有握在自己的手里舒服。 “我不需要太多,事成之后你只需要答应我一件事就好了。” 李如龙知道沈欢这是答应自己了,激动道:“老师请说。” “继位后,尽你最大的努力弘扬中医就好了,不过——”沈欢话锋一转,“究竟帮不帮你,还要等我回京以后再说。” 关于这件事情,沈欢心中也有自己的算盘…… 第1625章需要我里应外合吗? “你说什么?”电话另一头的楚歌所发出的惊讶声,把沈欢给吓了一跳。 相比沈欢,楚歌更加了解皇族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毕竟人家不仅仅是燕京的土著,而且还是大族继承人。 尤其咱们这位被称之为狂少的楚大少,那更是ko过皇族王子的存在。 “我给你打电话是为了和你商量事情,而不是想看你这一脸懵逼的样子。”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卧槽,老子就不相信你这个傻哔第一次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表现出来的是一幅淡定的样子,这特么可是大料,随便放出来,就能引起整个华夏动荡的大料!” 楚歌可是很清楚,皇族的掌控力度究竟有多大的,要是皇族真的是一手遮天,他当初干王子的结果,绝对不是以小孩子之间的玩闹这句话就可以解决的了。 “对了,你答应他了?” “我要是答应了,哪里还用得着联系你。” 楚歌沉默了一会儿,“你想听我的心里话,还是表面上的话?” “卖个屁的关子,我打电话给你,就是为了听你卖关子的?”沈欢简直想要骂娘,都他妈什么时候了,楚歌还是这么的不正经,真想不通像秦韵那种大美女是怎么被其虏获芳心的。 “说实话,我决定你答应最好,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但是我其实不怎么看得起皇族。”楚歌话语中夹杂着一些怒气,“要不是皇族的人,我哪至于流落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楚歌是变强了没错,但这并不是他想要的。 “这个你也不能怪人家……你之所以被驱逐出华夏,好像和夏天上辈子当天尊的时候,也有一些关系。” “我他妈早就猜出来了,那个王八蛋,出了坑老子,已经找不到其他的娱乐项目来开心了。”楚歌吐槽完以后,变得正经起来,“说正经的,我基本上可以肯定,李如龙那个小子的话,应该全部是真的,除了……最后一句。” “什么意思?” “伴君如伴虎,知道吧?” “祖先们留下来的话不敢忘。”之前沈欢只是一个小农民,知道是知道这句话,但是体会并不深切。 经过和李瑾轩打了几次交道以后,他便开始深感认同。 你想想,在李如龙口中,她可是一个野心勃勃,不远屈居于人下的存在。 可是当初,他为了博得沈欢的好感,竟然亲自屈尊降贵,跑到长乐村去。 由此可见城府之深,要知道对方可是一个只有十七八岁的女孩。 不过想想也是,人家皇族中人,在普通人都在应付考试努力的时候,人家已经开始了一轮轮的互相算计。 “李如龙告诉你这些事情是为了取得你的帮助对吧?甚至为了取得信任,他还说出了几个不能告诉别人的大秘密,尤其是受过男奴训练这件事情。”楚歌压低声音道:“级觉得,如果有一天,他坐在了国主这个位置上,会不会想办法除掉你这个知情人?” “而且,你的实力属于那种超脱世外的力量,对于皇族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威胁,说白了,不管是李瑾轩赢还是李如龙赢了,结果都只有一个,他们都会对付你。” 楚歌说的这个问题,沈欢不是没有想过。 其实这件事情说白了,就是一种夺嫡战争的延续,不管再怎么闹,到最后华夏还是皇族的天下。 “那你说怎么办?” “要我说,就是假装答应李如龙,在赢了以后再把李如龙给干掉!”楚歌语气冰冷道:“最终我们扶植一个傀儡上去,表面上华夏依旧是属于皇族的,但事实上掌握华夏的,却是我们。” “你了解我的性格,关于权力这些,我向来没有什么兴趣。” 如果沈欢也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存在,楚歌的提议绝对是一个绝佳的答案,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反正以咱么现在的实力来说,别说一个华夏皇族,就算是几个流氓国加起来,都拿咱们两个没有办法,你要是怕天下大乱,咱们大不了便宜那孙子,全都移民到自由之岛。” 自由之岛就如同它的名字一样,自由是其最基本的象征。 “你打算什么时候回燕京,我好过去找你。” “最多三天时间。” “嗯,那我明天过去找你。” 两人又简单说了一下,就挂断了电话。 沈欢没有回去和李如龙说结果,而是看着夏天的电话号码,不知道究竟要不要打过去。 这三人当中,沈欢对于国家的态度,就是小老百姓的态度,只要能让自己过上好日子,谁当国主都无所谓。 至于楚歌则因为被驱逐出去的事情,对皇族没有什么归属感,甚至巴不得换个领导人。 夏天是最爱国的,即便知道皇族做的有些事情不是那么公平,他也会选择退让。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夏天从小的生活环境和其他两人不同,尤其是跟了张老将军以后,估计整天想的都是一些忠君爱国的事情。 如果让他知道了这种事情,很可能会打草惊蛇。 这倒不是沈欢不信任夏天,而是因为他太过了解夏天了。 沈欢没能超脱世俗,是因为他带着普通人的思想,而夏天就就是军人的思想了。 可以这么说,要论纪律性,夏天毫无疑问是三人当中的第一人。 放在平时来说,这是好事儿,可放在现在这个情况下,就不一定是好事儿了。 思来想去,沈欢最终还是决定给夏天打一个电话。 原因无他,夏天所处的位置迟早的会发现这件事情,而且出于兄弟关系,对方有知道真相的权力。 “欢子,怎么想起来跟我打电话了。” “有点事儿想跟你商量一下。”沈欢刚开始还有些迟疑,但随着透露的消息越来越多,他的心情也越发轻松起来。 讲完以后,夏天那头陷入了沉默当中,但是这样的沉默并没有持续太久的时间,良久以后夏天说出了一个沈欢都没有想到的回答。 “需要我里应外合吗?” 第1626章国主要成亲,新娘李凤仙? 夏天见沈欢这么久没有说话,就又问了一遍,“需要我里应外合吗?” 沈欢还是一脸的懵逼,我靠!这剧本不对啊! 夏天听完我说的那些话,不是应该义正言辞的跟自己讲一堆三观正到不能再正的言论吗? “喂?你那边信号不好吗?能听得到我说话吗?” “听得到。” 夏天有些小郁闷,“那你怎么不回答我?” “我特么搁那儿震惊呢!”沈欢没好气的说道:“我说夏天,你今天该不会是没有吃药吧?” “我吃什么药?”夏天顿了一下,简单思考了一下,就知道沈欢为什么这样震惊了,“你不用震惊,其实关于你刚才给我说的那些话,我曾经收集过资料。” “什么意思?”沈欢有些想不明白。 “在很早之前,黄字组曾经有过几份密封文件,而那些密封文件,是除了组长以外,其他任何人都不允许观看的。”电话另一头传来了一阵喝水声,想必应该是喝水去了,至于是口渴了,还是需要喝杯水压压惊,那就不得而知了。 “这些禁忌文件,大多都是在始皇祖那一代留下来的,毕竟那时候华夏刚刚成立,高层之间的猫腻也比较多,而且天组身为当时始皇祖最信任的组织,拥有绝对保管这些文件的资格和权力。” “上一任国主上任到临近下台之前,在这个期间,我们天组没有增添过任何的禁忌类文件,可就在国主去世没两天,我们那里就多出了一个文档,是上一代黄字组组长留下来的。” 之后没过多久,新一任国主登基,禁忌档案部忽然起火,烧毁了一切文件,再之后,黄字组组长也紧跟着离奇死亡。 为了让新一代国主拥有足够的号召力,上一任国主在退位之前,就开始剥削天组的能力,到了新国主上任,始皇祖时期成立的秘密组织天组,从凌驾于皇权之上,只为国家服务的组织,变成了听命于皇族的朝廷鹰犬。 “我虽然对这件事情有留意过,但是也不敢去查探,原因很简单,我个人负担不起后果,而且当时天组的地位也不足以我这样瞎胡闹,但是——”夏天话锋一转,“在调查楚歌事件的过程中,我查到了不少的东西,其中就有关于新一代国主其实并非是李瑾轩而是失踪的双胞胎妹妹李令月的流言。” “现在听了你这些话以后,反而算是得到了证实。”夏天叹了口气,“我这个人是有那么一点迂腐,但是我更加希望的是天组重新崛起,变回那个为国家和人民安全服务的组织,而不是皇族的下属。” 夏天话中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也就是说他对于现在皇族对天组的态度也不是那么的满意,而这一次帮助李如龙重新夺得国主之位,无疑是一个让天组重新崛起的契机。 总的来说,他和沈欢其实是一类人,都是为了自己所处行业的崛起和重回王者巅峰而努力。 既然连夏天都这样了,沈欢也没有拒绝李如龙的可能了。 “对了,有句话还是要跟你说一下的,那个李如龙不一定就比李令月好心,你要多多防范对方。” “嗯,这一点我和楚歌已经商量过了,如果到时候李如龙真的翻脸不认人,那么就只有两种结果,第一种就是血洗皇族,反正国家这种东西就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 要是沈欢只有自己一个人,他倒是不敢夸下这样的海口,毕竟华夏这样的强国,和现如今还处于战乱的小国家不同。 不过要是加上楚歌和夏天两个人,甚至是动用沈欢可以动用的一切势力和关系网的话。 让皇族退出历史舞台,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既然有第一种那就代表还有另外一种,夏天没必要在这个时候着急。 “至于第二种,就是为了百姓们的安宁选择移民到自由之岛那种谁都管不着的地方。”沈欢干笑一声,“说实话,无论哪一种结果,我都觉得不是现在的你所能够接受的。” “你可以我同样可以,放心吧。”夏天语调忽然一变,“说实话,前世的记忆对我现在的性格已经起了影响,了解了何为天道以后,我对于国家皇族这种事情,说实话已经没有多大的概念了。” “你有前世的记忆辅助,可是老子没有啊!”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也不怕跟你说实话,要是放在我刚高考完那会儿,不对,就是刚到燕京那会儿,我也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你聊着谋篡位的事情。” 夏天却不认同沈欢的说法:“这你就说错了,我们这算不上是谋朝篡位,而是匡扶正统。” “咳咳……”沈欢被这话呛得可不轻,久居官场的人,和沈欢这种小老百姓说话的方式就是不一样。 聊完沉重的话题以后,夏天开始聊起了闲事儿,“说真的,刚开始你没有解释,直接点明主题的时候,我还以为你是因为李凤仙的事情,才会冲动的想要做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呢。” “凤仙?”沈欢直接被搞迷糊了,“这种事儿怎么会和凤仙有关系。” “你还不知道?”夏天的语气十分诧异。 “知道什么?” “我靠!我见你提都不提还以为你不介意呢,没想到你根本就不知道,不过这不科学啊,以你和李家的关系,这么大的事情,他们按理来说,应该通知你的啊。”夏天也开始郁闷了。 “你特么少给我绕弯子,到底是什么事情?”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李凤仙”、“大事”这几个关键字以后,沈欢的心忽然开始紧张了起来。 “事情是这样的……”夏天咳嗽了两声,语句十分不自然的说道:“七日后,国主大婚举国欢庆,这个和李瑾轩结婚的人就是李凤仙。” “……” “喂欢子,你怎么不说话了?我知道你和李家小姐的感情不错,但你不用担心,如果李如龙说的是真的,李凤仙也只嫁给了一个女人而已,等咱们办完这个事儿——” “嘟嘟嘟——” 不等夏天说完,沈欢变挂掉了电话,几乎只是眨眼的时间,便从阁楼闪现到了道尊寝宫。 他看着被吓了一跳的李如龙,咬牙切齿道:“咱们现在就回燕京!” 第1627章天助我也? 以现在信息流窜的速度,不说明星的事情,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山沟沟里所发生的事情,只要够劲爆,也能在一天之内流传到大江南北。 在这个明星结个婚都能上头条的年代,国主大婚就算上不了头条,最起码也是热搜之一,事实上没有让你们举国欢庆就是好的了。 按照以往的规矩,国主结婚,不管是皇城内外,都是热闹非凡,神州的其他地方,官方都会出钱大摆一天的流水宴。 至于没有资金办理的地方,皇族也会开放国库,对其下放资金。 这要是放在以前,说不准还要来一个大赦天下。 嫁富豪嫁明星,永远都比不上嫁给皇族来的痛快,更何况还是嫁给一国之君。 不过在这个讲究血统的皇族当中,没有好的家室和背景,基本上是别想进皇族的们,别说国主,就算是只是嫁给一个皇族的旁支至少都要是一方土豪亦或是市级要员的孩子。 由于为了避免,有人趁机攀龙附凤,各代国主成婚的对象,一般都只有在成婚当天才会公布。 夏天之所以会知道,那是因为他天组继承人这个特殊的身份,并且当天他还被任命为保护婚姻顺利进行的御军队长,负责婚姻当天皇城内的所有安全。 现在华夏的情况是,都知道国主要结婚了,但是结婚的对象却不知是谁。 有些上流人士,即便是收到了一些消息,也不敢确定真假。 媒体们更是像以前历代国主大婚时一样,纷纷发表出各种猜测,反正说什么的都有,并且每一个人选那都是有足够证据的,但具体究竟是不是那么回事儿,谁都不知道。 沈欢本来是准备直接飞回去的,当时他听到这个消息只有一个念头——管他妈李如龙说的那些是不是真的,老子回去就把李瑾轩那个小兔崽子给干了,妈的,老子的女人也敢动,我管你他妈是谁。 在沈欢内心里,李凤仙虽然没有承认,但他很清楚,自己喜欢李凤仙,李凤仙也喜欢自己,他们注定会成为伴侣,之所以现在没成,那也仅仅是因为时间问题而已。 可是没想到,这半路不管是杀出一个程咬金,还他妈是一个地位吹爆的程咬金。 直接跟一国之主干上了。 还好,李如龙比较冷静,连忙安慰,告诉了他婚前是不会公布新娘资料的,并且距离结婚的日子还有七天,一切都可以挽回。 要不然沈欢还还真的敢就花费一两个小时的时间飞回华夏,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把李瑾轩的脑袋给砍下来不可。 楚歌在得知消息以后,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不过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了秦韵。 秦韵跟着他受了不少苦,虽然当初跟着他离开有主动意愿在里面,但她和家人的关系还算不错,要说一点不想是不可能的。 而这一次事情结束以后,楚歌想在华夏呆多久就呆多久,完全可以像以前一样生活。 “不知道这位是?” “楚歌。” “狂少?”李如龙对于楚歌还是有一些印象,对于楚歌皇族人的评价是小魔王,而且老国主在世的时候,还曾经让他和楚歌交好,还说有几份天尊留下来的文件,在继位时一并给他。 冷静下来以后,沈欢的心情还算不错,“你已经是几年以前的称呼了,现在他有一个更加响亮的称号。” “什么称号?” 说实话,李如龙尊敬楚歌完全是在给沈欢面子,毕竟他曾经可是比楚歌吊了太多太多的存在。 要说尊敬还真算不上,两人最多也只是平辈论交而已。 “无色之王。” “啪嗒——” 这名号一报出来,李如龙差点没从凳子上摔下去。 要说现在地下世界风头最劲的人是谁?那么当属自由之岛的无色之王了。 李如龙是一个随时都想着翻盘的人,加上又是华青会的人,对于地下世界的事情自然是十分了解。 可以这么说,每一位王榜上的王者,就算是华夏皇族见了,也要给三分薄面,而楚歌则不光是王者势力的领导人,还一人只身杀了数名王者,可谓是当之无愧的王中王。 如果资料上记载的没有错误的话,楚歌不仅是杀了那些王者,还接手了那些王者的势力。 可以这么说,只要楚歌愿意,就算是把花旗整的七荤八素也绝对不在话下。 花旗这样的超强国家尚且要给楚歌一个面子,更何况只是强国的华夏。 别的先不说,世界上国家不少,但是神级强者只有十个。 沈欢拥有诛杀格列夫三世的实力,那么显然是拥有了神级强者的实力。 至于那些王者除了少量的王者以外,其中有几个可也是拥有着准神级实力,甚至是神级高手的存在。 这些人都被楚歌给杀了,想必楚歌本人也有着比肩神级强者的实力,再加上华青会和各大王者势力。 “咕咚。”李如龙忍不住吞了口唾沫,别说是帮自己夺回国主之位,就算是让华夏改朝换代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啊。 看到李如龙的表现,沈欢和楚歌都很满意,因为这就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让李如龙明白,若是事后反水,将会付出怎样的代价。 “既、既然是这样的话,那么这次的事情几乎是万无一失了。” 沈欢摇了摇头,“做人不能太大意,所以我们必须有一个详细的计划。” 听完沈欢的计划以后,李如龙面色震惊无比,“这、这真的能够做到吗?” “当然可以,或许你不知道,医术才是我站在领域巅峰的职业。”沈欢微笑着说道。 “若这样的话,这一次的行动,就简单太多了。” 沈欢泼了盆冷水,“你不要高兴的太早,这件事能不能成功还是一个未知数。” “这个计划基本上不会出什么问题的,我们还是先来谈谈条件吧。”一直没有说话的楚歌,露出了一幅和蔼到不能再和蔼的微笑。 十分钟之后,华夏,燕京,皇城御书房…… “国主,老奴有要是禀报。” 听到门外传来厂公的声音,李瑾轩头也不抬的说道:“进来。” 厂公一进门便说道:“老奴刚刚收到沈公爷的电话,他说……龙鼎找齐了!” 李瑾轩先是眼睛一天,然后扬天大笑道:“哈哈哈哈哈……真是天助我也!” 第1628章挡道的人,都得死! 李瑾轩正笑着,忽然愣住了,说道:“不对,龙鼎的具体数量是多少,连我这个皇族子弟都不清楚,沈欢怎么会知道齐了没有?” “这个沈公爷也说了,说是在其中一块龙鼎的地步,撰写有文字,上面的文字中描述了,龙鼎一共有九个,分别对应九州。”厂公恭敬的说道。 李瑾轩皱了下眉头,“厂公,你说这事儿会不会有蹊跷?” “蹊跷?”厂公只是一时没有回过神来,看到李瑾轩的眼神以后,他就立马明白了意思,沉吟了一会儿,这才开口道:“老奴觉得应该没有什么蹊跷,主子您和沈公爷接触了这多次,应该明白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果他想对主子您不利的话,应该早就动手,不应该等到现在。” 在厂公看来,沈欢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才会选择和皇族为敌,第一种是皇族伤害了他身边的亲人或是女人,第二种是双方利益产生剧烈冲突,第三种则是国主食言,没有将中医列为国术,并且不以官方的身份支持其发展。 但目前来看,无论是国主还是皇族,在这三个条件上,都没有和沈欢产生什么冲突。 “之前是因为他实力不够。” “可是他上次回来的时候,已经可以当着我的面,将您杀死,并且全身而退。” 厂公对沈欢还是有些好感的,尤其是当初林妙诗和慕容家的事情,这样的血性男儿,还是比较容易引起“男人”的共鸣的。 做到别人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这就是一个人令一些人敬佩的标准之一。 李瑾轩还是不死心,“可是这一次我要迎娶李凤仙了。” “医王世家和沈欢的关系是不错,但是沈欢的未婚妻是林家小姐,和李凤仙应该只是类似同事的关系。”厂公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从辈分上讲,李凤仙还得喊沈欢一声太师叔呢。” “难道厂公认为,男人只需要一个女人就可以满足了吗?”李瑾轩冷笑一声。 厂公暗自皱了下眉头,他觉得李瑾轩在位这段时间,野心越来越大,甚至本人都有些膨胀了,连所谓的大局都不管了。 如果真的和沈欢发生冲突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不说沈欢背后的势力,就是沈欢一个人,也足够让整个皇族头痛了。 “是否一个女人可以满足老奴不知道,只是老奴非常疑惑……为什么您会突然做出和李家小姐联姻的决定?”厂公见李瑾轩没有面露不悦,便继续说道:“其实以您的身份和年龄来说,都还没有到结婚的时候。” “现在族中已经有人怀疑我了,甚至将推测告诉了大皇叔。”李瑾轩手中把玩着一件古玩,“大皇叔在皇族中有多么巨大的影响力你想必不会不知道,先不说他体内的真龙之气,光以人脉关系,别说他要拉我下马,就算是站出来自封为国主,怕是都不会有任何人提出异议。” 李瑾轩看了眼玉玺,“毕竟,这个位置,原本就是属于他的。” “大王爷被赐封为逍遥王,不参与皇城内外的任何事情,只求人间逍遥,想必是不会管这些事情的。” “逍遥王?”李瑾轩冷笑一声,直接一把将手中的小玩意儿给捏成了碎片,“他是不会参与政事,但却有着可以斩昏君的真龙剑,每次有关整个国度发展的会议,都必须通知他,为什么?因为他手中有着一票否决权!” “大皇叔这个逍遥王看似没有任何权力,但是权力却在我这个国主之上,至于平时他却可以逍遥人间,不用永远待在这繁华的宫殿囚笼。”李瑾轩声音冰寒,发出一声气哼,“父皇可以接受做一个傀儡般的国主,可是我却不愿意。” “可是大王爷,从来没有干预过任何的政事,也从未拿出过真龙剑,而且当年老国主遇到无法解决的事情时,还是大王爷出面解决的。” “我父王和他是兄弟,而我只是一个晚辈,感情早就淡了。” 厂公皱眉道:“莫非主子忘了,当初国主最疼爱的就是你们兄妹。” “闭嘴!他疼爱的是李瑾轩,不是我!”李瑾轩气得差点没有将玉玺给甩到地上。 “总之,不管是谁,只要是挡在我面前的人,全部都只有死路一条!”李瑾轩面色阴沉,嘴角翘起一丝笑意,“现如今龙鼎已齐,等我吸收了始皇祖在里面留下来的龙气,就先拿沈欢祭刀,再以夏家众人之血,慰我先祖亡魂。” 厂公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始终是没能说出口,最终还是选择了沉默。 当年的李令月虽然野心勃勃,心狠手辣,但还没有到这种不折手段的地步,现如今的李令月……简直和暴君无异。 现在的厂公是越来越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一个小时以后…… 沈欢到了机场以后,并没有直接去皇城,而是去了一趟李家,在他身后跟着两个一高一低的保镖。 “欢少。” 站在门口的护卫看到沈欢以后,立马打起了招呼。 沈欢点了点头,“我是来找凤仙的。” 说完,便准备进去,可是他刚抬起脚便被护卫给拦了下来。 “嗯?”沈欢皱了下眉头,并且露出了询问的神情。 “欢少对不住,现在家里的情况有些特殊,想要见小姐的话,我们需要去通传一声。” “我也得走这个过程?” “抱歉,无论是谁,都得这样。” 沈欢旁边一名个头比较高的保镖似乎有些看不下去了,上前就准备教训一下这个护卫,却被沈欢给拦了下来,“你去通报吧,不过别让我等太久。” “不会。”那护卫说着,便转身跑进了宅子里。 而另一名护卫则干笑着说道:“欢少对不住,我们这些下人,也是奉命行事,您多担待一些。” 沈欢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大概过了两三分钟,一个年轻人在护卫的陪同下走了出来,他先是打量了一下沈欢,打量了一下沈欢身旁的两名保镖,然后笑眯眯的问道:“你就是沈欢?” “正是,你——” 沈欢这边刚开口,年轻人脸色便猛地冷了下来,“滚!” 第1629章结婚这事儿是凤仙先开的口 沈欢愣是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你说……什么?” 年轻人抬头看了一眼天,仿佛是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张嘴表露出笑的样子,却是没有笑出声,然后走到沈欢身边,对着耳朵说道:“老子让你滚,听清楚了没?” “嗯,听清楚了。” 年轻人面露不屑,“只是一个垃圾的中医,也想见我表妹,凭你也配?” 沈欢面带微笑,对着身旁的高个儿保镖说道:“剁碎了喂狗。” “好嘞。”高个儿保镖似乎早就准备这么做了,直接一手掐住年轻人的脖子,把年轻人给举了起来。 护卫们一看这个情况,瞬间慌了神,连忙劝道:“欢、欢少手下留情,这位、这位是小姐的表哥,您、您如果伤了他,会出大事儿的。” “哦,咱们李家的表亲很有势力?” 那护卫看了眼年轻人,然后干笑道:“那倒不是,之前表少爷都是干一些收安全税的工作。” “那就是小混混咯?”沈欢微笑道:“你觉得我会怕一个小混混。” “以前表少爷您这么对表少爷没有多大事儿,可是现在……现在变天了,如果表少爷受伤的话——” “怎么还不动手?”沈欢皱起眉头说道,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被人威胁。 在国外被威胁也就算了,没想到回到燕京这一亩三分地,还有人敢威胁自己。 另一名护卫算是看出来了,说错话了! 眼看那大个保镖就要动手,他赶紧说道:“等一下!欢少,老张的嘴巴比较笨,他没有任何威胁您的意思,只想让您给老爷一个面子,或是看在小姐的面子上放表少爷一马。” “这话我爱听。”沈欢摆了摆手,让人把年轻人给放了下来。 年轻人脱离危险后,不仅没有认清楚局势,反而再次叫嚣了起来,“妈的,你们两个王八蛋,干什么吃的,我被人挟持了,你们求个屁的情,老子就不相信他敢杀了我,一个狗屁中医而已。” “你们应该叫人连弄死他们知道不?”表少爷说着,揉了揉脖子,看着沈欢冷笑道:“小兔崽子,别在老子面前装什么大少爷,你有什么背景我可清楚的很,不就是中医公会暗地里的会长吗,可是说白了,仍旧是一个狗屁中医!” “哦对了,你背后还站着一个林家对吧?”表少爷朝着地面上吐口了唾沫,“上三家里有林家一个,放在以前,我会给他们一个面子,可现在轮到他们林家给我们李家面子了!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是林家老爷子来了,在老子面前,那也是连个屁都不是。” “你们这些穷亲戚,该滚哪去滚哪去!” 表少爷说着皱起眉头,说道:“妈的,老子再跟你说话呢,听懂了没有。” 沈欢微笑着问道:“你……很爱装逼?” “没本事才叫装逼,老子这叫展现应有的王霸之气!”年轻人一脸得意的说道。 “你知不知道,装逼是会招雷劈的?” “妈的,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老子说了,老子这是在展现自我才华,老天爷除非瞎了眼,才会劈老——” “轰隆隆!” 这边表少爷的话还没有说完,天空便劈下一道巨雷,直接把表少爷给劈成了黑炭。 他张开嘴巴,吐了几口白烟以后,便断绝生机倒在了地上。 “唉……我早说了,你就是不听,怪谁呢?”沈欢耸肩叹了口气,然后朝着院子里面走。 两名护卫已经被吓傻了,哪里还敢拦着。 那高个儿保镖则问道:“尸体怎么处理?” “喂狗。”沈欢头也不回的说道。 高个儿保镖手脚麻利的,将表少爷的尸体打包,然后迅速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当中,大概过了十来秒便两手空空的走了回来,和另一名保镖一同跟上了沈欢。 “表、表少爷死了?” “不、不光是死了,还、还……尸体还被喂狗了。” 两名护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咱、咱们跑吧?欢少和李家的关系很好,这事儿一定追究不到他头上,我们就——” “跑!” 另一名护卫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可是没跑几步,两人就停下了下来,“还、还是别跑了,要是等小姐成了国母,我们除非出国,不然跑到哪里都是死!我还有老母亲在家里,肯定跑不了。” “我的妻儿也在关外,咱们不跑了……可表少爷的事儿怎么说?” “就说、就说被雷给劈死了。” “有人信吗?” “没人信就找欢少作证!” 两名护卫咬牙朝着院子内走去。 至于沈欢进去以后直接去了大堂,李致远和李老道正坐在里面喝茶,脸上的表情说不上开心,反而有一些愁容。 “爷俩儿喝着呢?”沈欢笑眯眯的打起了招呼。 李致远“腾”的一声,就站了起来,“师叔,您、您什么时候回来的。” 李老道也是一脸震惊,不过比起李致远他就冷静多了,笑呵呵的起身,“你来了怎么也不通知一声。” “我让人来通传了,不过出去接我的是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李老道皱眉道:“什么年轻人?” “不知道。” 一旁的李致远推测道:“可能是大嫂家那边的那个孩子。” “他现在跟哪呢?” “死了。”沈欢指了指自己胸口,“我杀的。” “死了?!”李致远一脸的懵逼。 李老道却平淡道:“死了就死了,大惊小怪个什么劲,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一定是那个傻哔挑衅了盟主。” “好了,好了,李莫愁以咱俩的关系,你就别跟我绕弯子了。”沈欢没好气的说道:“说吧,凤仙和国主结婚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我他妈早就说了,瞒个屁啊!”李老道终于恢复了原本的样子,“道爷我是道盟的人,李瑾轩那个小皇帝算个屁啊!” “父亲,是国主,不是皇帝……这儿毕竟是世俗,您说话多注意一些。”李致远的头都大了。 “李莫愁你还没有回答我问题呢。” “咱他妈能别叫道爷的本名么!”李老道一脸悲催的说道:“我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其实和国主结婚这事儿,是凤仙先开的口!” “什么?!” 第1630章操家伙干他丫的! “其实、其实这事儿我也不是很清楚,你知道道爷我的性格,一般家族里的破事儿,我是没有多大兴趣是管的。”李老道苦笑着说道:“就说一天前,我还在道盟那里跟盟主唠嗑呢,没想到一回来就碰到了这事儿。” 只见李老道一脸认真的说道:“相信我,站在我个人角度来讲,我绝对是支持你跟凤仙结婚的,可是现在这婚事是凤仙自己开的口,我也不——我他妈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致远你跟沈欢解释去吧。” 李致远也是一脸懵逼,没想到自己这个便宜老爹,这么快就把自己给卖了。 他这么一个老男人,站在沈欢面前,硬是支支吾吾半天没有说出话来。 “李叔,有什么事儿你就直接说出来吧,要是不知道该怎么说,就说你知道的事情。” “妈的,你这小兔崽子连个话都说不出来,真丢你道爷的人!”李老道也是十分着急,他是真的知道的不太具体,要不然自己早就说了,哪里还有李致远开口的机会。 “事、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凤仙从外面回来,跟我说想去皇宫一趟,我问她什么事儿她也没说。”李致远干笑道:“你知道的,凤仙这丫头的性格从小就比较好强,她要是不想说,除了奶奶谁都问不出来,我也就没有再多问,就联系了一下朋友,让凤仙进宫了。” “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吧,凤仙从皇宫里回来,见到我第一句话就是,过阵子和国主结婚,让我多准备准备。” 刚开始李致远还以为李凤仙是在开玩笑就没在意,可是没过多久,厂公就来了,还是拿着圣旨过来的。 人家一念,李致远一下子就懵逼了。 “我一直知道凤仙是喜欢你的,可是圣旨已经发下来了,我也没有办法,就只能按照圣旨上的去做,派人秘密筹备婚礼。”李致远苦笑道:“我一个人办不了这事儿,二哥又在部队里一时半会儿出不来,正好我爸回来了,我就找他商量这事儿。” “我是被夏天喊回来了,他好像知道你和凤仙的关系,让我好好想想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李老道越说越气,“我他妈哪里知道怎么处理啊,要是道爷我一个人,可要鸟这什么狗屁的国主。” “事情就是这样?” “我知道的只有这些。”李致远老实的回答道。 沈欢开口问道:“凤仙呢?” “自从回来以后就一直没有出过门。” “我去看看。”也不管李致远什么意见,沈欢直接带人走出了大堂。 李致远一看这个情况,直接慌了神,“爹,怎、怎么办?” “不知道。”李老道说着,一拍桌子,“妈的,这家主老子不当了,反正道爷我本来就是道盟的人,现在老子的头头回来了,当然是老大说干什么,老子就干什么。” “可、可是咱们李家是世俗势力啊!” “那我就管不着了,总之从今天开始,李家就归你掌管了。”李老道说完,也跟了过去,留下李致远一个人站在原地懵逼。 沈欢到李凤仙的闺房看了一眼,没人,有用神识扫了一遍李家大院,也没找到人。 “咋办?”高个儿保镖小声问道,不等沈欢回答,就自问自答起来,“咱们直接到皇宫里面干他丫的吧。” “我觉得这事儿有蹊跷,按照师父的说法,李小姐再过没多久就成师娘了,是不可能主动到皇城和妹妹结婚的,而且妹妹也不可能找一个主动送上门的人呢当老婆,毕竟不是心腹,随时都有可能暴露身份。” 沈欢沉吟着没有说话,良久后才开口说道:“按照原计划行事。” 说完,两名保镖点了点头,跟着沈欢朝着外面走去。 这时候李老道刚好走过来,“去哪?” “皇城?” “卧槽,盟主,你该不会是找那个小王八羔子干架去吧?” “嗯。” 李老道一撸袖子,“妈的,带道爷我一个!” 沈欢无奈的笑道:“我不是去干架,你就放心的待在家里吧,我就是去和国主聊聊。” 说完,三人便踱步,消失在了李老道的视线当中。 李老道眼睛一亮,“妈的,还带了两个高手过去,还他妈不是干架!” 说着,他直接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师兄吗?嗯,是我,盟主回来了……对,可能会和世俗的天子起冲突,你赶紧叫兄弟们拿上家伙过来,娘的……好好好,道友!道友总成了吧!总之你能带多少人过来就带多少人过来!” 挂掉电话以后,李老道骂骂咧咧的说道:“马勒戈壁的,老子早就看那个小王八蛋不顺眼了,道爷我将来可是要当盟主爷爷的人,谁他妈稀罕当你一个小小国主的爷爷!” 皇城,天子院门口…… 厂公看着沈欢身后的两个保镖,笑道:“公爷这一次怎么带了两个保镖过来?老奴还是头一次见。” “你知道的,这人有了身份,就要去研究一些有逼格的东西,比如字画陶瓷之类的。”沈欢微笑道:“那些东西硬件知识要求太多,一时半会儿学不来,所以就弄两个保镖来撑撑门面。” “原来是这样啊,不过咱事先说好了,以免伤了和气。”厂公指着两名保镖说道:“这两位可能没有办法进去御书房。” “怎么怕我谋反不成?”沈欢开起了玩笑,“还是您觉得他们两个加起来能比得上你我一根指头了?” “这玩笑您见了国主可就别开了,放在古代这可是杀头的大罪!”厂公一脸紧张的说道。 “可惜这已经是现代了不是吗?言论自由啊!”沈欢笑呵呵的扭头对着两名保镖说道:“你们就站在院子口吧。” “倒不用站这么远,只要不接近御书房一丈以内的距离就好了。” 沈欢和厂公两个人没再客套,直接朝着御书房走去。 这边沈欢刚进去,李瑾轩便大笑着迎了上来,“爱卿,你总算回来了,可是让我一阵好等啊!” “我以下飞机就马不停蹄的赶来了这里,就是怕国主您等得心急啊!”沈欢也不废话,直接将所有龙鼎放在了屋子里。 李瑾轩看到以后,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刚准备上前观摩,沈欢却将那些龙鼎给收了回去。 李瑾轩兴奋的脸色一下子消失了,不过很快就重新挂在了脸上,“爱卿,这是何故?” 沈欢当然感应到了李瑾轩刚才的杀气,不过他却假装没有发现,笑呵呵的说道:“没什么,我只是想和国主确定一些事情,比如咱们之前说好的事情。” 第1631章各怀鬼胎 “不知道爱卿想要说的是什么?”李瑾轩试探性的问了一句,没办法,现在龙鼎还没有到手,不是他翻脸的时候。 根据厂公的说法,以沈欢如今的实力,先要杀掉自己并不是什么难事儿,既然杀人都不算难,那么逃跑就更加没有问题了。 如果没有龙鼎的话,自己随时会被那些暗中窥视国主之位的人翻盘。 我努力了这么久,等得就是这一天。 绝对不能失败! 忍,是现在李瑾轩唯一的想法,为了龙鼎他甚至可以放弃身为国主的尊严。 而且,在他看来,在没有拥有绝对的实力以前,所谓的尊严,就像是所谓的纯洁爱情一样可笑。 “国主您这是跟我打马虎眼了?” 沈欢皱起了眉头,心中过对于李瑾轩的定义,又深了一层,这种情况要是放在以前的话,李瑾轩这个小国主就算不生气,也会表现出一副生气的样子,教训上自己几句吧。 可他现在为了龙鼎,竟然可以忍气吞声,连声放肆都没有说。 “我?”李瑾轩就闹不明白了,这个沈欢究竟想怎么样? 难道真的和自己预料的一样,这个家伙会为了一个女人,而和自己翻脸? 应该不大可能,沈欢已经拥有了超脱世俗的力量,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更何况李凤仙还装了将近二十年的男人,可以说是一点魅力都没有。 “主子,我想沈公爷想要说的,应该是关于中医的事情。” 听到厂公的提醒,李瑾轩瞬间大笑了起来,他并不是开心,而是用笑容来掩饰自己心中的紧张。 看来自己真的是太紧张了,只顾着收集龙鼎,连这种事情都忘记了。 “原来爱卿说的是这一件小事儿,我还以为是什么样的事情呢。”李瑾轩大气的挥了挥手,“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更何况是国主的金口玉言,我说出的话绝对是会办到的。” 沈欢笑着说道:“国主您也别生气,我之所以这么谨慎,只是因为咱们之间只是口头协议而已,你想,到时候我要是打官司,人们究竟是相信一言九鼎的一国之君,还是相信我这个小小中医呢。” “唉,爱卿说的哪里话,什么叫小小中医,我华夏有你这样的医道高手,简直是华夏百姓之福啊!” 沈欢有些反胃了,他向来不喜欢这些官腔。 “放心吧爱卿,我答应你的事情一定会全部兑现,封你为医王,我华夏版图任何一省的封地,你都可以随便划取。”李瑾轩一脸认真的说道:“不光如此,我还会大力的发扬中医,以你的医术,加上官方力量的推动,我想不出一年,中医就会重回巅峰。” “既然如此,那我就放心了。”沈欢笑呵呵的将龙鼎一个接一个的拿了出来,可就在他准备拿出最后一个的时候,动作却忽然停下了,“那个……国主。” “不知爱卿还有何事?” 李瑾轩一脸和善的微笑,那叫一个平易近人,看得人那叫一个受宠若惊。 不过沈欢心里很清楚,这个小王八蛋在心里估计已经恨不得把自己给一刀砍了吧。 沈欢笑着摆了摆手,“要说也没什么大事儿了,就是想向你确定一件事儿。” “爱卿有话不放直言。” “您和李凤仙订婚了?” 李瑾轩的身子明显僵硬了一下,“你……怎么知道的?” “看来是真的了。”沈欢没有回答李瑾轩的问题,继续说道:“不知国主您可知道我和李凤仙是什么关系?” 该死!难道这个问题真的出在李凤仙这个女人的身上? 应该不会,当初是李凤仙找的自己。 “难道你们是——” 沈欢忽然叹了口气,“国主啊,你应该知道的,医王世家其实脱胎于药王门,而我是上一代药王门掌门人的弟子,也就会说按辈分来讲,我是李凤仙的太师叔。” “我和您呢,只是君臣关系,甚至连君臣关系都算不上,最多算是同事,所以您见到我肯定要按照女方这边的辈分来叫,您要是叫我太师叔的话……那可就是爷爷辈了。”沈欢一脸心痛道:“您说这世人要是知道,当今国主是我孙子,那……您多丢面子啊!” 李瑾轩感觉自己的肺都要气炸了,沈欢表面上是在为自己考虑,实际上是在胆大妄为的占自己的便宜。 这口气,他已经感觉自己快要咽不下去了。 “爱卿这是哪里的话,我们华夏是拥有五千年文化传承的文明国家,辈分这种东西自然是不能乱的,既然从规矩上讲我要叫你太师叔,那么我自然是会叫的,要是我直呼您的名讳,那倒是大大不敬了。”李瑾轩笑道:“不过这一声太师叔,还是等到我与凤仙完婚吧。” “那是自然。”沈欢放出最后一个龙鼎,“现在我的使命已经完成,就不打扰国主您了,希望您记住答应我的那些条件。” “爱卿放心,你是一位足以载入史册的大功臣,我一定不会忘记的!”李瑾轩正说着,忽然说道:“不知道爱卿是否有兴趣,跟本国主一起下去,见证这一护国奇迹?” “这个……不好吧,毕竟我不是皇族的人。” “怎么会,爱卿的所作所为,基本上可以说是足以载入史册的存在,你不是皇族,却胜似皇族,更何况这一盛举是你一手造成的,一定是不能错过了。” 李瑾轩说的那叫一个认真,要不是沈欢知道了他的真实目的,恐怕都要忍不住激动地跪在地上,大声呼喊“谢主隆恩”了。 “请!”李瑾轩摆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 沈欢则和他一起走入了隧道当中,厂公也紧紧的跟在后面。 三人消失在御书房以后,门外的高个儿保镖便开口道:“小李子,你挺厉害的啊,李令月这个丫头为了除掉沈欢还真是心急呢。” 另一个保镖谦虚的笑了笑,“主要还是师父够机灵,竟然能够想到用辈分这种东西,来刺激我那个心狠手辣的妹妹,她要是还能继续忍下去那才叫怪呢。” “好了,咱们也该做咱们的事情了。” “咱们?” “对,就是咱们。” “做什么?我记得师父交代过,我们只需要站在门口观察里面的动静就好了啊。”那保镖一脸的疑惑。 高个儿保镖脸上露出一副残忍的笑容,“你难道不觉得外面的那些苍蝇,叫唤的有些令人心烦吗?” 第1632章金龙入体! 那保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一脸震惊的看着院子外面说道:“你的意思是说,我妹妹在外面设下了埋伏?” 保镖说着摇了摇头,“不对,师父说过,现在皇城内的守卫,全都是我们的人,怎么还会有苍蝇这种东西?” “不仅有苍蝇还是大苍蝇。”高个儿保镖皮笑肉不笑的说道:“说实话,我忽然间有些喜欢你的妹妹了。” 另外一个保镖不由自主的后退了半步,顺便用手捂住了胸口,眼睛里也满是忌惮。 “你慌个屁,老子喜欢是女人又不是男人,就算你们是双胞胎,面相也是有区别的好么!”高个儿保镖没好气的骂了一通,“我说,你到底杀不杀,我和欢子这么辛辛苦苦的过来,可都是为了你办事儿的。” 那保镖深吸了口气,似乎是想让自己冷静下来,过了一会儿,他显得平淡了不少,“以你的感应来看,这些苍蝇是什么级别的存在?” “零散看的话,每个人都有地阶后期的实力,一共是十二人,他们的心法是一样,但是修炼的武技应该不同。”高个儿说完以后,将五指张开,“我要解决他们的话,要不了五秒。” “我知道了。”小个子叹了口气,“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些人应该是我们的皇族的十二生肖。” “十二生肖?” “嗯,是天组之外的秘密组织,只为国主而服务的特工小队,他们单兵作战能力非常强大,如果是十二个一起出手的话,就连号称大内第一高手的厂公都不是对手。”小个子的脸色很凝重,“看来这一次妹妹真是铁了心要杀师父了。” “切,说的这么厉害,不还是垃圾。”高个儿语气不屑道:“我说,到底干不干?你要说干,咱们就干,你要是不舍得话,我就不下死手了,最多把他们打昏过去。” “还是将他们打昏吧,为了培养这样的人才,当年老头子可是费了不少的力气。” 不知道是不是爱才之心在作祟,反正在小个子心里,他是不希望这些人死的。 “那就听你的。”高个儿说完这句话就消失在了原地。 小个子则紧张的看了看周围,怕有监视器之类的东西。 五秒钟过去了,高个儿仍旧没有回来,不过小个子并不担心,毕竟五秒可以是虚指,以高个儿的实力,想要解决掉十二生肖这种世俗界顶尖的力量,并不是什么难事儿。 三分钟过去了,高个儿没回来…… 十分钟过去了,高个儿还是没有回来…… 这下子,小个子开始着急了,“难道出了什么意外?还是说……在自己离开这几年,十二生肖的力量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不管是哪个可能,对于他们来说,可都不是什么好消息。 皇城地下密室…… 九个龙鼎放在一起以后,并没有发生什么天地异象,李瑾轩看了看神州龙鼎闪的文字记载以后才明白,事情并不是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 “原来如此,想要镇守国运,不光要收集九个龙鼎,还要按照一定的顺序和位置来排列。” 李瑾轩说这话的时候,有种大松口气的感觉,他刚才观察龙鼎上的文字,一是为了寻找解决的办法,这第二就是想要看看,这上面的记载当中,有没有让自己话产生破绽的地方。 看完以后,他才发现自己多虑了,利用龙鼎来夺取始皇祖所留下来的真龙之气,这个办法是自己在某本古籍上找到的,现如今这个世界上,除了厂公和自己,别人别说知道,就算是了解到一点传闻都算不错了。 看来只是因为距离成功越来越近,导致心情越来越紧张了。 李瑾轩平复好心情以后,看了沈欢一眼,发现对方正在仔细观察着龙鼎,并没有任何古怪的举动。 哼,空有一身武力,却没有脑子的家伙,连自己死期将近都不知道。 待我吸收了这些真龙之气,不管是天道的庇佑,还是本身能量的提升,都可以一击秒杀了这个该死的混蛋! “厂公,开始吧,让我和沈爱卿一起见证这奇迹的时刻。” 说实话,现在李瑾轩表现的模样就像是一个神棍,别的神棍都是神神叨叨的,而他先表现的十分庄严,没再耶稣传教那会儿当传教士,真是可惜了。 要是道教让他来传播,信徒肯定比现在多得多。 在厂公的帮助之下,龙鼎很快便被排列完毕。 不等李瑾轩上前观察,这些龙鼎就开始自主发光,相互呼应了起来。 用专业术语来描述这个神奇的情况,就是——灵绊。 九个龙鼎,单一来看,都蕴含着无上的龙气,现在灵绊被激发,所散发出的真龙之气,更是磅礴无比。 “嗷呜——” 就在这时九个龙鼎的龙气凝结在了一起,化为了一条金色五爪神龙,在密室之内到处盘旋。 “这是?” “镇国之气!”李瑾轩自豪的说道:“这就是当初始皇祖留下来镇守华夏国运的镇国之气!” “好厉害啊!”沈欢的演技太差了,简直就和犯花痴的小迷妹一样。 但是在这个时候,李瑾轩已经不管沈欢的演技好不好了。 “两位爱卿,朕给你们看一些更为精彩的东西。”李瑾轩已经开始自称为朕了,显然他对于封见的统治制度是十分怀念的。 沈欢表示很想看,厂公没有说话,而是悄无声息的后退了几步,走到了沈欢的身后,似乎只要沈欢表现出反抗的意思,他就会直接动手。 沈欢佯装不知,眼睁睁的看着李瑾轩拿出了一颗金色的球球,在这球里面绘了一些祥云,还有日月,若是用天眼看的话,还可以看到上面的金色灵气。 虽然数量上没有龙鼎多,但是在浓郁程度上却是十分的出彩。 而半空中的五爪金龙似乎也感应到了那金色球球的存在,开始放缓速度。 李瑾轩咬破中指,将一滴精血滴在了金珠上面。 一时间光芒万丈,五爪金龙更是发出一声兴奋的咆哮,直接朝着李瑾轩的体内涌去。 数息之后,金龙完全涌入李瑾轩体内,周围的一切风波也随之平息。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终于成功了!”李瑾轩发出癫狂的笑声,冷眼看着沈欢说道:“沈欢,恭喜你成为我这个真龙天子手下的第一个生命体!不对,是死在我手下的第一个生命体!” 第1633章李如龙死了? “啊?”沈欢一脸懵逼的看着李瑾轩,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耳朵出了问题,他感觉刚刚李瑾轩说的话,他有些没有听清楚。 李瑾轩的表情也有些尴尬,因为他把话说出来以后,才注意到,自己少说了几个字。 这句话是他一早就准备好的,是送给沈欢临死前的留言,可是没有想到,他还是太激动了,激动的把话都说错了。 气势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这一点没有错,可这不是最主要的,它起到的只是一个辅助作用。 举个例子,咆哮着说出我爱你的效果,只会比平淡的我爱你更有冲击力。 再举个例子,好比“尼玛哔”无论是微笑着说还是面孔狰狞的说,基本上都只有一个结果。 要么被揍,要么……还是被揍。 所以说,华夏的文化博大精神,而汉字本身也是一种极有魅力的存在。 “要不,您再说一遍。”沈欢试探性的给了一个建议。 “滚!”李瑾轩感觉自己丢了一个很大的面子。 之前说过,在没有得到真龙之气之前,他是没有面子的,但这不代表他现在也没有面子。 沈欢有些不满的说道:“我说国主,闪瞎您狗眼的又不是我,你骂我干嘛啊!” 那委屈的小表情,就和隔壁家那个小怨妇一样,一脸埋怨的说道:“你他妈到底姓不姓王?” 李瑾轩气的牙痒痒,“沈欢你别跟我装蒜,你应该很清楚,我现在要杀了你!” “额……我能问一个问题吗?” 看到沈欢那踌躇的样子,李瑾轩总算是满意了一些,这才是一个将死之人应有的表现,“朕给你一个机会。” “你脑子是不是有病?”沈欢一本正经的说道:“国主,相信我,以我的艺术,治疗好您的妄想症并不是什么难事儿,只需要连续针灸七七四十九天就好了!” “你——”李瑾轩刚刚吸收真龙之气,差点没被气的在体内乱窜,落得一个走火入魔的结果。 “沈公爷,注意你和主子说话的态度!”厂公大喝一声,眼看就要了结沈欢的性命。 李瑾轩却大手一挥,将对方给拦了下来,“住手,我说了,这个沈欢要由我亲自来杀。” 沈欢眼睛猛地瞪大,“国、国主,我没听错吧,您、您要杀了我这个大功臣?” “你总算明白过来——我呸!”李瑾轩冷哼一声,“沈欢我了解你,不要在我面前装傻!” “我没有装傻,只是没有想到在我收集完龙鼎以后会是这么一个结果。”沈欢叹了口气,将眼睛缓缓闭上了上去,“古人云,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我虽然不是老古板,但身为忠君爱国之士,也只能这样做了。” “哼,都说了,不要在我面前装疯做傻!”李瑾轩说着,抬手便是一掌,目标正是沈欢的天灵盖。 可是沈欢仿佛真的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没有任何还手的样子。 “你当真想死?”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沈欢说着睁开了一只眼睛,“你不知道,当年哦我最喜欢的就是民族英雄岳飞,最让感动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精中鲍果,还有一个地方就是不知道多少道令牌让他回去送死,他毅然决然的就去了。” “尽管现在很多人觉得这种行为十分傻哔,但是在我看来,这才是男儿大丈夫应干之事儿。” “放屁!”李瑾轩说着,一掌打在了密室其中一根柱子上,那根柱子瞬间变成了碎屑齑粉。 “看到了没有,这就是始皇祖真龙之气的厉害,我告诉你,朕是真的要杀你,而不是再和你开玩笑!” 沈欢点了点头,面色严肃道:“我知道,所以我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 “沈欢……朕也是一个有爱才之心的人,如果你选择跪在地上求饶,我或许会放过你。”李瑾轩并不是起了爱才之心,而是他想要好好的羞辱沈欢一番,然后再将其杀死。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沈欢拍着胸口说道:“我只愿意当泰山,不愿意当鸿毛。” “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李瑾轩冷哼一声,看着厂公问道:“厂公,以朕如今的实力,大概需要发挥多少的力量才可以杀死这个不知死活的东西。” “以老奴的眼力,暂时无法看清楚沈公——子的实力,不过要想斩杀于此,主子应当使用全部的力量。” “好,朕也正想看看,在天道的庇佑下,自己的实力究竟强大到了怎样一种地步。”李瑾轩说着,便开始运转体内的真龙之气,“双龙绝!” 随着他的低喝,两条手臂上显现出了两条龙形虚影,衣衫无风自动,周围的空气更像是在瞬间被抽空了一般。 “死吧!混蛋!” 李如龙大喝一声,两条龙形虚影同时朝着沈欢冲了过去。 “啊!!!” 沈欢发出惨烈的叫声,仿佛五脏六腑和骨头血肉在同一时间被撕碎。 李如龙看到这个情况仰天——花板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 他这边还没笑完,沈欢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多谢国主不杀之恩。” “什么?!”李瑾轩看向完好无损的沈欢,似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这怎么可能。” 说这,他再次施展皇族的绝技,这一次沈欢也配合的叫唤了一声,不过有气无力,听上去就像是不专业的艾薇女演员,一听就是假的。 “啊……喔……呃……咦……唔……吁——你他妈有完没完?” 看着沈欢发怒的样子,李瑾轩看着自己的双手,一脸的不可置信,“为什么,为什么我在得到始皇祖的真龙之气后,依旧没办法杀死你?” 厂公在他说话时,已经护在了他的身前。 “那是因为,这真龙之气是假的,就像你的名字是假的,是一样的道理。”沈欢微笑着说道:“不知我说的是否正确,李令月公主!” “你、你怎么可能会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李瑾轩一脸震惊的看着沈欢。 “我不光知道你的真实身份,还知道你的国主之位是怎么来的,你要龙鼎的真正目的又是什么。”沈欢耸了耸肩,“如果一件一件说的话,太累人了,我还是让一个你认识的人来告诉你,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吧。” 沈欢说着拍了拍手,“如龙,进来吧!” “扑哒,嘭嘭嘭~” 话音刚落,通道内便传出一阵声响,不过声音并不像是脚步声,而且进来的也不是李如龙,而是一颗——人头! 卧槽!李如龙死了?! 第1634章我愚蠢的妹妹啊 沈欢这个人对于权力,并没有多少的向往,相反,他还非常的抵触。 和大多数认为老天不公不同,沈欢到觉得老天是一个十分公平的存在,它总会在某些时刻,给予你一些利益,然后在你洋洋得意的时候,再夺走一些你本不想失去的东西。 天上不会掉馅饼,要想有收获,就得懂得付出。 沈欢为什么会有这么深刻的印象? 他依稀记得,在高中那会儿,捡到了五十块钱,对于当时一周生活费只有四十块生活费的沈欢来说,这可是一笔巨款。 在四处张望了几下都没有找到老师以后,沈欢决定暂时替失主做一些善事,像是救济一下苦难的华夏同胞之类的,至于具体人物——比如他自己。 沈欢在得到五十块钱以后,瞬间成了小土豪。 第二周他带着下半年的住宿费到了学校,一共二百块钱,两张钱基本上都算是粘在一起了,沈欢却仍旧丢了一百元。 收获和付出不成正比,那是傻哔才会做的事情,从此以后,沈欢就再也没有贪过小便宜。 对待李如龙这一次的事件,沈欢也是一样的想法。 老实说,就算是李瑾轩真的要杀他,他本人也无需任何的担心,因为——李瑾轩真的能够杀的了他吗? 李瑾轩获得的只是始皇祖的残缺龙气,并不是完整的,而当初始皇祖的巅峰实力,最多也就是神级强者那样的存在。 只是获得一部分的李瑾轩,又怎么可能杀得了沈欢。 到时候若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沈欢只需要随手击败李瑾轩,说一堆装逼的话,令对方知难而退就好了。 野心这种东西,听起来十分厉害,但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儿,他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大小也仅限于当事人所处的位置。 对于如今的沈欢来说,世俗的一切力量他都可以无视了,同理,世俗的一切权势在他面前也是没有用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将李瑾轩当做是一个村长,那么沈欢就是地球联盟的主尊,已经站在权势顶峰的他,又怎么会去在意一个小小村长的野心。 倒过来看也是如此,李瑾轩就仿佛扬言要吞噬各村,成为超越镇长的存在,在其他村民眼中,李瑾轩自然是野心勃勃,但若是放在沈欢眼里,不……他根本就进不去沈欢的眼里,对于沈欢来说,他连一个会眯眼的小虫子都比不上。 简单来说就是,李瑾轩和沈欢的地位阅历,差距太大了。 中二点说就是,沈欢的征途是星辰大海,而李瑾轩的目标就是在华夏这一亩三分地瞎捷豹蹦跶。 说到底,沈欢之所以生出匡扶正统这样的心思,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李如龙这个存在。 如果没有李如龙这个存在,那么他所做的一些都是无用功。 最重要的是,沈欢刚才在李瑾轩的面前装了一个逼,透露出了李瑾轩不想让人知道的秘密。 没了李如龙,为了华夏的安定,还有百姓的安全来考虑,李瑾轩肯定是杀不得的。 扶植一个傀儡?笑话!真以为只要是个键盘侠或者民科专家就能当国主了? 要真这么简单,这天下就不会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局势了。 沈欢不能杀李瑾轩,但是李瑾轩却可以“杀”沈欢,毕竟那种秘密要是传播取出,他这个国主肯定是没办法当下去了。 但是这逼根本就没有击杀沈欢的实力。 李瑾轩在沈欢眼中是一个类似蚊子的存在,这种东西,一巴掌就可以怕死没错,可要是在不能拍死的情况下,这小东西就非常的烦人了。 对于沈欢这种讨厌麻烦的人来说,遭遇到这种麻烦事儿,简直是倒了一个大到不能再大的霉。 李瑾轩在听到沈欢的那番话以后,就已经起了疑心,可是当他看到那颗头颅以后,便放声大笑了起来,“我说沈欢,这就是你给我的惊喜?说实话,朕真的很意外,意外的……肚子疼,哈哈哈哈!” 装逼装脱了是很尴尬的事情,沈欢现在这个情况就更特么的尴尬了。 就在这时,又是一阵头颅滚地的声音。 “扑哒!” 又一颗头颅,从外面滚落到了地上。 李瑾轩笑不出来,如果是一个人的头颅,那可以肯定就是自己那个该死却没有死的兄长的脑袋瓜子,可现在却出现了第二个。 这……又他妈是谁的? “咕噜噜噜——扑哒!” 第三颗。 “扑腾腾——吧嗒!” 第四颗。 自从第二颗头颅掉落下来以后,就开始接二连三的开始掉头。 几乎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地上就多出了七八个被砍掉的脑袋瓜子。 “这是……十二生肖?!”第一个反应过来的人不是别人,却是话不多的厂公。 听到这个答案以后,沈欢和李瑾轩露出了既然相反的表情。 “不对!”李瑾轩眯起了眼睛,“自从第十一颗头颅掉下来以后,就没有再出现过第十二个头颅,很明显,这些头颅不是十二生肖的!” “我愚蠢的妹妹啊。” 这时通道中传来了一声叹息。 李瑾轩在听到这个声音以后,身体一下子僵直了,用双眼紧紧的盯着门口。 脚步声越来越近,终于,叹息的人走了进来。 正是穿着保镖服装的李如龙! 李瑾轩或许没有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但是厂公却惊得身子一颤。 李如龙的面貌他让鬼医改的,脑海中的印象自然是深刻无比。 “你是谁?” 没有见到人之前,李瑾轩一直觉得那个他还没有死,可当李如龙真的站到他面前的时候,他又有些不想去相信,自己兄长还未死亡的这个事实。 “李令月,你这样的表现让我很失望。”李如龙叹了口气,然后接着说道:“还是把金龙鳞衣脱了吧,你这种男不男女不女的样子,让我十分反胃。” “李瑾轩,你果然没死!” “屁话。”李如龙先是骂了一句,然后微笑着说道:“父亲当年告诉过我们兄妹一句话,胜者为王只有在战乱年代才适用,在我们这样的和平年代,讲究的是剩者为王,笑到最后的才是真正的赢家,很显然,你我之间争斗的胜利者……是我!” 第1635章堪比上官昭容的李凤仙? “那可不一定!”李瑾轩还不死心,说道:“获得始皇祖真龙之气的人是我,而真龙之气被天道庇佑,也就是说,天道是站在我这边的!” “沈欢的力量或许是超越于人类之上的存在,可是他能够斗得过天吗?别忘了,人定胜天,只不过是一群蝼蚁自我安慰的借口罢了!” 李如龙脸上露出了一个滑稽的笑容,“我愚蠢的妹妹,你真以为自己吸收的是始皇祖留下的真龙之气?” 李瑾轩的表情瞬间僵硬,是啊,如果自己吸收的是始皇祖的真龙之气,获得天道庇佑,又怎么会杀不了沈欢这种人中龙虎呢。 “我有一个朋友,刚巧他认识一个仿造大师,尤其是在古董方面。”沈欢笑着说道:“说起来这个大师挺黑的,他的模仿天衣无缝,不仅仅可以骗过肉眼,就连科学仪器也可以骗过去,不过要他作假付出的代价也非常巨大,就是必把真品给他。” “在这种条件下,世界上大部分的古董珍品都在他的手中,如果让买家知道,自己花了上亿之后买的却是一个仿品,估计会气的昏死在厕所里吧。” “不过好在我的拳头比朋友的面子更管用,把他揍得半死以后,他总算答应在不收留真品的情况下,给我做几个假的。” 李如龙接口道:“关于龙鼎的秘密,我也很清楚,所以我就让师父灌入类似的灵气,然后和幻术相结合来迷惑你,没想到你却当真了。” “你们这两个混蛋坑我!”李瑾轩十分的气愤。 李如龙摇头叹息,“你错了,真正坑到你的,是你的野心,要知道,在行动开始之前,师父他都不相信你会杀他。” “如果你不杀他,甚至只要再隐忍几天,师父他今天就不会帮我。” “哼!你们别高兴的太早,你的容貌已经变成了其他人的,你就算杀了我,也没办法当国主!”李瑾轩冷笑道,这是她目前最大的筹码。 “令月,你的眼界太狭隘了,简直就是坐井观天。”李如龙说着撕下了脸上的人皮面具,那张和李瑾轩一模一样的面容,击溃了李瑾轩最后的自信。 “这、这……不可能的,你的脸当初明明已经被我——” “看来你的眼光不只有局限性,就连记性也没有那么好了。”李如龙双手恭敬的指向了沈欢,“你难道忘了吗?我师父是药王,当今世界第一人!没有他治疗不好病,也没有他无法修复的伤痕,复原出我原本的面貌,又算得了什么。” 沈欢听到这话,不自然的摸了摸鼻子,对于李如龙的称赞他受之有愧,也只有他知道,当初李如龙为了恢复本来面貌,付出了多么大的痛苦。 让无数只虫子趴在脸上,不说痛苦,光是情景都已经让人心寒了。 “我不甘心!”李瑾轩咬着牙,看向沈欢说道:“为什么,我先认识的你却不帮我,帮他这个失败者!” “那是因为你从未将我当做是同盟者,而是将我当成棋子来利用。”沈欢耸了耸肩,“我又不是傻子,他的敌人和我的敌人都是你,我自然要帮他的。” “哈哈哈!”李瑾轩又开始大笑了起来,“沈欢你太天真了,现如今你们的敌人是我,但马上你们的敌人就会变成对方。” 李如龙叹了口气,“放弃吧,令月,我和师父的关系和你想象的并不一样。” “哼,李瑾轩你不要装了!”李瑾轩浑身颤抖道:“比起残忍和翻脸无情,你一点也不次于我,甚至比我还要狠毒,当初我不杀你,你当上国主以后,也同样会杀我,别以为我不知道!” “够了……”李如龙闭上了眼睛,“我给你一个自杀的机会,希望你能珍惜。” “我不会死的!” “那就别怪我了。”李如龙从腰身后面拿出了一把手枪,他的真龙之气被废掉了,只能以这种最接近正常人的方式来杀人。 “不要!”厂公张开双臂,护在了李瑾轩的面前,“大皇子,希望你能看在老奴当初放你一命的面子上,放过公主。” “厂公……您是三朝老臣了。”李如龙深吸了口气,“我不想伤害你,更加不想重蹈覆辙,让开!” “大皇子!”厂公直接跪在了地上,“若是始皇祖在世,也不绝对不想看到你们自相残杀的场面啊!” “让开!”这一次竟然是李瑾轩开的口,他面带轻蔑的看着沈欢,“沈欢,你不会让我死的。” 将头别过一旁的沈欢感觉十分的蛋疼,我他妈已经可以避开你们兄妹残杀的场面了,为毛还要跟老子扯上关系,这他妈简直就是标准的躺着也中枪啊! “为什么?难道就因为你是一个女人?” 沈欢感觉自己的素质变高了,要是放在以前,他应该会忍不住加上一句曹尼玛。 “我从来就没有将自己当做过女人。”李瑾轩面带冷笑的看着沈欢,语气玩味道:“难道你一点也不好奇,李凤仙为什么会选择和我结婚吗?” 这个问题可算是正好抓中了沈欢的软肋,“为什么?” “沈欢,你太不了解自己的女人了。”李瑾轩大笑道:“我们之所以结婚可是她先找的我。” “你知道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吗?上官昭容!华夏历史上唯一的女宰相!” 身为学霸,沈欢自然知道上官昭容是谁,鼎鼎大名的上官婉儿,虽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实。 论名气才华,李清照当属才女之首,但若论到权势谋略,上官婉儿才是真正的才女魁首。 李凤仙、上官婉儿,这两个名字,沈欢觉得除了可能在气质上有些相似以外,剩下的不可能有任何相似,毕竟她们的性格以及阅历是完全不同的。 “我的秘密太多了,只有心腹做我的妻子,我才可能会安心,可是李凤仙,这个我只听过名字的女人,却只用一句话就让我决定娶她。”李瑾轩疯癫的笑道:“你们都觉得我想制霸华夏便是野心勃勃,殊不知,她李凤仙的目标却是整个世界!” “想知道她对我说了什么吗?”李瑾轩玩味的看着沈欢,语气冰冷道:“想知道的话,就放了我,不然你永远也别想知道你那个女人的真实面目!” 第1636章脱衣服这种事情,就应该男人来干 沈欢先是用小拇指掏了掏耳朵,然后露出一副震惊无比的样子,“你……只是在威胁我吗?” “要知道,我这个人是最讨厌威胁的。”沈欢弹了弹小拇指,然后接着说道:“不过你并没有激起我的杀心,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这个威胁条件,听起来真是太傻哔了。” “我若是想要了解李凤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或者说对我隐瞒了什么,你认为自己会是唯一获得资料的途径吗?” 沈欢指了指自己的嘴唇,“还是说,你觉得我的这张嘴巴,只是用来吃饭的?” “你觉得你可以问出来吗?”李瑾轩嘲讽似的说道。 沈欢眨了眨自己的大眼睛,“你觉得我问不出来吗?” “如果你能够问出来,早就问出来了,又怎么可能被那个女人骗了那么久。”李瑾轩显然不相信沈欢有那样的能力。 “那就等着瞧咯。”沈欢摊手道。 李瑾轩的嘴角不经意的翘起了一丝笑容,她等得仿佛就是这一句话。 可是沈欢接下来的这句话,直接让她陷入了沉默当中,“等到我证明了以后,我会将答案烧给你的。” “不要啊沈公爷!”厂公跪在地上,哀求着沈欢,“放过公主吧,她其实——” “厂公,按照岁数,我可能叫你一声爷爷都显得有些过分了,但是我不得不说……想要杀我的人,我都会解决掉。”沈欢看了眼李瑾轩,“曾经有过那么一瞬间,我想要将国主当成自己的合作伙伴,但是他却只是在利用我。” “其实我有一句话挺想问一下的,是谁给你们将他人做棋子的资格来着?是这天吗?如果是的话,那我就总算明白,当年逆天邪剑,为什么会冒着遗臭万年的危险,去逆了这天了。” “哼!我当初就应该杀了你!”李瑾轩后悔了,后悔自己没有在沈欢实力最弱的时候干掉这个心腹大患。 “是啊,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沈欢说着看了李如龙一眼,“动手吧,我越来越讨厌这个男——女人了。” 李如龙点了点头,表示收到命令,然后对着李瑾轩说道:“脱掉金龙鳞衣,我不想让你的血,污染了它。” “我宁愿穿着它死!”李瑾轩用牙咬破了自己的嘴唇。 “脱掉它。” “我不会脱的。”李瑾轩死死的抓住衣角,这是当年始皇祖用来易容和护身的贴身软甲,是只有国主才能穿戴的象征,当初他敢杀李如龙就是因为有着这样的后路。 然后他转身看着厂公,“厂公,看来我当年猜的没错,是你背叛了我。” 厂公垂着头,没有说话,如果上天再给他一次机会的话,他……仍旧会选择相同的道路。 自己当年为了还小公主的救命之恩,已经辜负了两代国主,其实他的内心最不想看到的就是皇族子弟自相残杀。 “我看错了你!”李瑾轩说着便从腰间掏出了一把匕首,“李瑾轩我输了,但我是输给了沈欢,而不是输给了你,若当初我知道得沈欢者得天下的话,你根本没有任何翻身的机会!” “三分靠打拼,九十七分天注定,我给你自杀的机会,但是金龙鳞衣必须脱掉。” “那就看看,是你快还是我快了!”说着,李瑾轩就将匕首朝着自己的胸口刺去。 “不要!” “咔嚓——” 随着一声脆响,沈欢小声嘀咕了一句,“傻哔。” 李瑾轩并没有自杀成功,他所使用的匕首在金龙鳞衣面前,就跟牙签一样,轻轻一掰就折断了。 “呼……”李如龙大松了口气,“你到底脱不脱!” “不脱!” “我再问你最后一次,你到底脱不——” “脱你妹啊!你这家伙到底懂不懂情调,脱衣服这种事情,就应该是男人来干的。”楚歌不知道喊谁呢换时候出现在了这里,只见他搓着双手,笑眯眯的对着李瑾轩说道:“美女,不要怕,我来帮你脱。” “你——不是在和卯兔做、做那种事情吗,怎么这么快就过来了?”李如龙一脸懵逼的说道。 楚歌头也不回的说道:“那个女人虽然有几分姿色,但是太不经草了,只是随便高潮个三四次,就昏死过去了,老子这里还没有痛快呢就完事儿了。” “就算昏死了你也可以——” “闭嘴,你看老子像是那种啪充气娃娃的人吗?”对于楚歌来说,一个没有配合或是没有反抗的啪啪根本就不是完美的啪啪。 “刺啦——” 楚歌直接撕开了李瑾轩的外衣,“听说你是女的?我来帮你证明一下吧。” “你、你要干什么,住手!” 李瑾轩慌了神,无论是夺嫡的过程中,还是当上国主以后,甚至从他出生时算起,都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面对未知或是没有经历过的事情面前,任何人都会感觉到刺激亦或是恐惧,尤其是女人在面对类似强j的事情时。 李瑾轩……准确来说,现在应该称呼人家李令月了,不然会显得楚歌有某种特殊的癖好,甚至会让人觉得有些变态,尽管他原本就是一个变态。 “刺啦——” 楚歌撕开了李令月的裤子,露出了洁白的大腿,说实话这样的大腿,一点也不比杂志上那些腿模的差。 老司机观察美女都是先从腿部开始观察的,按照这个定理来看,李令月无疑是一个美女。 “欢子,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强东瀛女天皇一直是我的人生愿望,可没有想到,我竟然先一步吃掉了咱们华夏的女国主,啧啧,真是连我都想不到的荒谬呢。” “我说,你不是真的打算——” “我是真的打算这么做的。”楚歌扭头看了李如龙一眼,“不杀她,而是让她成为我的人肉方便器具,你有意见吗?” “这——”李如龙有些犹豫,但很快便坚定道:“我没有任何的意见。” “咳咳。”沈欢咳嗽了两声。 楚歌忍不住皱眉道:“怎么了,你有意见?不会吧,我说,我是一个男人,秦韵又不在身边,确实是需要一个生理发泄的地方,难道要我去祸害那些良家妇女?我良心上会过意不去的,而那些个拜金婊我已经玩过太多了,她们哪里比得上这位曾经高高在上女国主呢。” “我不是说这个,难道不觉得应该换一个地方吗?”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楚歌仔细想了想,“还真是,现在事情差不多算是解决了,没我啥事儿了,你们继续。” 说完,楚歌便闪入到了通道当中,几乎在同一时刻,金龙鳞衣也被他从通道中扔了出来。 厂公面色十分的纠结,但最终还是释然的叹了口气,闭眼道:“老奴当初对不起大皇子,还请大皇子杀了我吧。” “你也算救了我,而且大内也缺少一位向您这样的总管,所以我不会杀你。”李如龙将厂公搀扶了起来,然后转身看向了沈欢。 他的目标达成了,但想要做安稳,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条件没有达成,那就是——真龙之气! 第1637章站在金字塔顶端的男人 真龙之气,乃是天道赐予人类,让其成为人间天子的象征,有真龙之气就代表可以成为帝王,真龙之气越发雄厚,其朝代的时间就越悠久。 血脉越是亲近的嫡系后代,在位期间也就越顺利,甚至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比如早就一些盛世,亦或是扩大版图。 李如龙是依靠着沈欢这个超脱世俗的存在,再一次的夺得了国主之位,可这不代表他这个国主可以一直坐的安稳,毕竟他体内的真龙之气,已经被厂公给废掉了。 这种情况和丹田被废掉差不多,不过要更加复杂一些,毕竟丹田还有修复的可能,而真龙之气这种东西,完全脱胎于天道,能够掌控天道的又只有绝世天骄,而目前这个世界上是没有绝世天骄的。 老实说,沈欢是想不出任何办法的,亦或者说……至少以沈欢目前的实力来说,他没有任何修复亦或是再造真龙之气的能力。 不过沈欢很清楚,李如龙这么看着自己是为了什么。 很简单,李令月是一个女人,她体内的真龙之气十分稀薄,用李如龙的话来说就是……照这样下去,华夏迟早要灭亡。 这可不是什么危言耸听的事情,至少以真龙之气的定律来看,让体内没有多少真龙之气的李令月当国主,还真就是那么回事儿。 李令月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利用始皇祖在龙鼎中所遗留下来的真龙之气。 这样不仅可以坐稳国主之位,在真龙之气的加持下,让华夏进入另一个盛世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其实说白了,李如龙看沈欢,就是想打龙鼎中真龙之气的主意。 沈欢也是一个聪明人,自然看出了李如龙内心的想法,他没有打马虎眼,而是直接问道:“真的想要?” “想……但就是不知道师父信不信得过我。” 沈欢笑了笑,“难道现在你还认为只要获得真龙之气,就会拥有能够击杀我的能力吗?” “不敢。”李如龙连忙躬身说道:“若我和令月的想法一样,那么结局也注定是一样的。” “关于真龙之气的事情我会想办法的,至于龙鼎上面的始皇祖所遗留的龙气,抱歉,我不能给你。” 其实真要算起来,沈欢这人也是不怎么地道的,在李令月利用他的同时,他又何尝不是在利用对方。 这些个龙鼎,多多少少都有些他留下来的猫腻。 再加上异时间轴上楚歌所留下来的那些话,沈欢更加不会把龙鼎交给别人。 其实就算没有李如龙参合,沈欢也会偷偷摸摸的将龙鼎偷出来,然后激发灵绊,等到将龙鼎内的金色灵气都吸收完毕以后才会还回来。 到时候没有真龙之气,李令月就发挥不出王霸之气,想着怎么干掉自己,那么李瑾轩所预料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每个时代,都会跳出几个圣母婊,感叹这是一个充满自私的时代。 自私是人类的本性,可以让它少出现一些,但要让它完全不出来,就跟非得逼着男人生孩子是一个道理,强人所难。 沈欢因为人民大众服务过不少的次数了,也该自私自私了,再说,李令月收集龙鼎,也是出于一种自私的目的。 既然对方也是自己,何不把对方的自私变成自己的自私。 其实扯了这么多蛋,也就是想要找一个借口而已。 当初异时间轴楚歌把话说得很清楚,只要沈欢到达了飞仙境,就要想尽一切办法,将龙鼎内的灵气给吸收了。 尽管沈欢也不知道这样究竟会给中既带来什么样的好处,但是沈欢可以肯定的是,楚歌完全没有坑自己的必要,如果想要坑自己的话,当初直接让应南一屁股坐死自己就好了,哪用得着浪费这么多功夫。 如果说其他人是那种喜欢玩计谋,最后把自己都玩脱了的傻哔,楚歌就是截然相反的另外一种人,干什么都会在第一时间去解决,绝对不会给对手任何翻盘的机会,就和他平时打啪是一个作风。 “可是师父——”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总之我会有办法的。”沈欢决定随便敷衍过去。 “师父,除了龙鼎中的真龙之气,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天道再次赐予。”李如龙看着沈欢,语气带着一些哀求的味道。 沈欢摇了摇头,“不是还有吞噬他人真龙之气的办法吗?” “那是在本身已经有真龙之气的条件下,现在我的体内没有任何的真龙之气!”李如龙无奈的叹息道:“如果没有真龙之气的话,我这个国主也是坐不长久的。” “你刚才说还有另外一种办法,就是让天道赐予对吧?”沈欢仿佛想到了什么办法。 “没错。” “那掌控着天道的天尊可以做到吗?” “天尊?您知道天尊在哪里?”李如龙的语气十分激动,天尊在的时候,华夏不敢说是天下第一,但至少没有任何国家敢冒犯。 如果天尊站在他这一边的话,就算是没有真龙之气,他也无需有任何的担忧。 不过与此同时,他对于沈欢再次定位,认识天尊的存在……这种人又岂是一个小小的凡间国主可以抗衡的,莫说他一个华夏国主,就算是组成一个地球联邦,都不够天尊呼上一口气的。 沈欢不一定比天尊厉害,但最起码也是和天尊站在一座金字塔上的存在。 李如龙心里本来就没有反抗或者说是坑沈欢的意思,这些年的经历已经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超脱于世俗之外。 用世俗的眼光,去窥测那些神级强者的胸怀,绝对是一种最愚蠢的行为。 “我还是把他给叫过来吧。”沈欢说着拿出了手机,“喂,来地下迷宫一趟,嗯,形式已经稳定了……李令月死不死我不知道,但是有怀孕的可能……你问那么多干嘛,赶紧过来!” 说完,沈欢便挂了电话。 李如龙吞了口唾沫,支支吾吾的试探道:“师父,您刚才是在和天尊打电话?” “嗯,他一会儿就过来了,你别着急。” 我着急个毛线啊! 看到自己的推断又错了,师父不是和天尊在一座金字塔上,而是同时身为金字塔的顶端啊! 第1638章来,趴在我屁股后面 皇城地下宫殿内,李如龙一脸尴尬的看着沈欢,“师父,你确定这位就是天尊?” “差不多吧。”沈欢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 夏天则在观察着李如龙,“还真别说,他们兄妹两个还真挺像的,让我这个外人来看,几乎看不出什么瑕疵。” “师父,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天尊,那可是至高无上——” “谢谢夸奖啊。”夏天摆出一副不好意思的模样。 李如龙感觉自己的头很大,“两位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啊!” “我没再跟你开玩笑啊。”沈欢语气平淡的说道。 “可是这个人我认识的,天组组长张老将军的义子,华夏历史上最年轻的大校,燕京第一家族夏家的继承人,这和天尊根本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人物好么!”李如龙快要崩溃了。 他刚才可是真的以为沈欢是和那位传说中的存在认识的,毕竟关于天尊这样的人物,只有始皇祖见过几面。 剩下的皇族众人,只听过名字,而从来没有见过天尊的真实面目,也没有感受过天尊是多么的强大,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李令月才会对天尊充满不屑,认为对方只是一个枯名钓誉的骗子。 “新国主,我得纠正你两个问题,第一,我现在的军衔是少将,也就是说,我是华夏历史上最年轻的将军,第二,我和天尊的关系是转世关系,简单来说我的上辈子就是天尊。” “转世?”李如龙不相信佛教,如果非要选择出一个信仰的话,他还是对本土的道儒有些好感,所以他对于佛教的转世投胎之论,一直是嗤之以鼻的态度。 别的先不说,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转世投胎的话,那些道修还追求个什么长生不死,那不是吃饱了没事儿干么。 “嗯,简单来说就是这样,我目前的实力已经恢复了当初的七八成吧。”夏天认真道:“我这一次过来帮你,也是为了重振天组的雄风。” “唉对了欢子,即便是国主对我们的权力扩大,但组织本身的力量并不会提升多少,我打算向你们道盟借点儿人,你应该不会有意见吧?” “到时候再说。”沈欢摆了摆手,看着一脸懵逼的李如龙说道:“我知道这样的信息你很难接受,但是站在你面前的这个傻哔真的就是天尊。” 事到如今,李如龙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天、天尊,你应该知道怎样赐予别人真龙之气吧?” “知道。”夏天打量了一下李如龙就明白了沈欢喊自己过来的用意,“原来如此,你身为国主体内却没有真龙之气,很容易引起皇族众人的怀疑。” “不光如此,真龙之气的多少也关乎着我们李氏王朝的命运。”李如龙说着单膝跪在了地上,“所以希望天尊您能够赐予我真龙之气!” “这个……”夏天表现的有所迟疑,“其实真龙之气这种东西,只是起到辅佐的作用,如果你有真才实干,有没有真龙之气其实是没有区别的。” “可是我真的很需要它,况且天生我材必有用,如果真龙之气真的没有任何用处的话,它又怎么会存在呢,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华夏历代王朝,没有那个皇帝的体内是没有真龙之气的!” 看着李如龙那坚定地眼神,夏天无奈的叹了口气,“你确定要真龙之气?” “确定!” “你真的确定?” “我绝对不会后悔!” “那好吧。”夏天无奈的叹了口气,拍了拍沈欢的肩膀,“你出去给我买点烤红薯呗。” 正在观察着龙鼎的沈欢根本就没空搭理夏天,没有做出任何的回应。 “厂公,你去给天尊买些番薯。”虽然不知道夏天要烤红薯干嘛,但是直觉告诉他,按照夏天说的去做绝对不会有错。 夏天有些诧异的看着李如龙,“你真敢让他出去?他可是你妹妹的人。” 李如龙摇了摇头,“他是皇族的人。” 厂公听到以后那叫一个感动,只见他双目泛红的对李如龙叩首道:“老奴这就去为主子办事。” 虽然直觉告诉自己,听夏天的准没错,可是李如龙这心里多少还是有些疑惑的,“那个天尊,我能问一下,您让我准备烤番薯究竟是为了什么吗?” “吃的。” “您饿了?” “不是。” “那您……”李如龙更加想不明白了。 夏天表情有些怪异的说道:“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这时沈欢开口问道:“夏天,你确定可以赐予如龙真龙之气对吧?” “嗯,确定,可能过程上会有些……奇怪。”夏天不自觉的干笑两声。 “那就好。”沈欢说着,又看向了李如龙,“既然你的真龙之气已经得到了保障,那么这龙鼎内的灵气我就吸收了。” 李如龙略微犹豫了一番,但是最终还是选择了点头。 沈欢直接拿出真龙鼎,取代了假的龙鼎,然后激发灵绊,召唤出了金色神龙,然后将其吸收。 整个过程和李令月吸收假神龙的幻觉差不多,但是整个过程要更加耀眼一些。 夏天似乎看出了李如龙的顾虑,开口道:“放心吧,我会赐予你全新的真龙之气,从而取代上一代绝世天骄所留下来的真龙之气。” 真龙之气这种东西,除了在同一个王朝内,才会根据浓郁程度来决定强弱,至于不在一个朝代,那就是通过新旧来区分。 也不是说新的就一定比旧的要强,只不过在新的真龙之气产生后,天道就会只认准新的真龙之气,而取消对于老一代真龙之气的辅佐。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如果旧一代真龙之气的消耗率并不是很大的话,两代龙气还是会起冲突的,不过这种冲突肯定不会发生在沈欢和李如龙的身上。 毕竟沈欢所吸收的,只是一小部分的始皇祖龙气。 听过夏天的解释以后,李如龙总算是安心了,他倒不是怕沈欢要杀掉自己成为新国主,而是担心在天道的推动下,自己这个国主没坐几天就换沈欢上位了,那可就真的是坑爹了。 “烤红薯买来了,城东王记的,味道十分甘醇。” 夏天二话没说,接过番薯就往嘴里塞。 李如龙疑惑道:“天尊您这是?” “嗝儿——有感觉了。”沈欢打了一个饱嗝,对着李如龙挥了挥手,“来,把脸趴在我屁股后面,我要赐予你真龙之气了。” 第1639章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李如龙表情怪异的看着夏天,“您确定真的要这样做?这……这着实是太奇怪了。” “你到底还要不要真龙之气?”夏天表情有些纠结的说道:“快点,你要不是不要,我就把它送给大自然了。” “可是,这也——” “不要是吧?”夏天没好气的说道:“那我总算能够解放了。” 夏天说着,就准备释放一下体内的新鲜空气,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李如龙一咬牙直接冲了过去。 “噗——噗呲——” 夏天接二连三的开始放屁,没错就是放屁,而且自打开始就没有停止过,整个过程那叫一个精彩,就跟过年时各家放鞭炮时的情形差不多。 至于李如龙,这小子的忍耐力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比得上,这头发都快被崩的变形了,整个脸憋气憋得都跟猪头差不多了,还是硬杵在那儿,脸色憋得发紫,跟中了剧毒似的。 “啊——呃,舒服——那啥,新国主,你要是不呼吸的话,这些真龙之气是进不到你体内的,就算是毛孔会吸收一些,也是十分有限的。” 听到夏天这话,李如龙简直连自杀的心都有了,憋气都够他妈难受的了,现在还要把这些气体全都用鼻子吸进去自己的身体。 这、这他妈已经不单单是折磨人那么简单了好么,根本就是自杀啊! 可是事情已经到了如今这个地步,就算是自杀也得忍受。 韩信受的胯下之辱,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大丈夫能忍天下之不能忍,故能为天下之不能为之事。 更何况,这就是个小小的连环屁! “呼——” 李如龙深吸了口气,模样看起来,甚至有几分……享受? “呕~” 不过这种享受似乎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柳如龙便开始呕吐起来,但他还是在坚持着呼吸,只不过这种呼吸并没有坚持太长的时间,很快便昏死了过去。 厂公看到这个情况想要上去搀扶,一旁像是“拉肚子”一样在放屁的夏天,连忙阻止道:“千万不要过来,否者的话,你也会吸收真龙之气,到时候究竟是才是真龙之气的新一代主人,那可就不好说了。” “可是——” “莫非厂公你信不过——哦,豪爽……信不过我?”夏天一本正经的说道:“我真心没有必要骗你们。” 这边的真龙之气传送过程,就好像是一处闹剧,沈欢那边则是闭着眼睛,细心感受着自己的境界变化。 说实话,自从从无尽之岛出来以后,沈欢的修为就成为了一个谜,不光别人看不出来,就连沈欢自己也没有办法感受到,说句更加夸张,甚至连丹田都变成了无底洞。 那些真龙之气,毫无例外的全都成为了小树苗的养料,至于境界方面——沈欢现在都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一个什么境界,就更加没办法搞清楚自己的实力究竟是增加还是减少了。 得知这个情况以后,沈欢没有再继续观察自己的丹田,虽然不知道具体是一个什么结果,但应该是好事儿。 沈欢进入了伴生小仙界,刚进去就看到一大片金灿灿的光芒。 “什么鬼?” “半成品的金甲圣虫。”待在院落里观察的苏璃微笑着说道。 “什么东西?” “金甲圣虫,传说中只要数量足够,就连仙人之体也可以吞噬的超级毒虫。”苏璃指着那一片金灿灿的光芒说道:“虽说从上万头变成了九百九十九头,但它们全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可惜的是它们缺少某种契机,要不然就可以变成传说中真正的金甲圣虫了。” “现在他们虽然吞噬不了仙人,但是仙人以下的存在,几乎会在瞬间被它们吞噬成为枯骨……或许连枯骨都不会剩下。” “这么说,我损失的药田也不是那么亏了?”沈欢心中暗自松了口气。 “准确来说的话还是亏了,毕竟你的那些个药材,在力量体系没有崩溃之前,至少可以培育出一个飞仙境的高手,虽然是用药物堆积上去的,但杀伤力科比这些半成品的金甲圣虫强多了。”苏璃叹了口气,“我还以为能够见证到奇迹呢,没想到最终还是失败了。” 苏璃说着就准备转身回到屋里,沈欢没有跟进去,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试图将围绕在小树苗上的黄金色灵气调动一些到小世界当中。 本来沈欢也只是尝试一下,可没想到的是,他竟然真的成功了。 “真的可以?”沈欢面色兴奋的将一缕黄金色灵气,送入了金灿灿的虫群当中。 苏璃口中的奇迹发生了! 那些半成品的金甲噬天蚁,就好像苍蝇遇到了粪便,疯狂的吞噬。 可是无论它们怎样吞噬,那一缕黄金色灵气,都没有一点减少的意思。 最后那些噬天蚁全都满足的躺在地上,开始了新一次的进化,至于那金黄色灵气——还在! “这么厉害?” 人是一种爱犯贱的族群,没有看到预期中的结果,沈欢反倒觉得有些遗憾了,他操控着黄金色灵气,想要让那些噬天蚁继续吸收,可是九百九十九只黄金噬天蚁,根本没有任何动弹的意思。 无奈之下,沈欢只好将黄金色灵气利用在修复药田上面,这一修复不要紧——只是眨眼之间,神农田就恢复到了最巅峰的时刻,不!准确来说,那些灵药简直比之前还要茂盛,似乎得到了再次进化。 “完美!”沈欢忍不住称赞了一声,然后看着只是光芒淡薄了一丁点的黄金色灵气,“这就是真龙之气吗?还是说,所谓的真龙之气,已经经过了小树苗的改造?”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有一天自己的体内全都是这样的灵气,恐怕只是随便动动小拇指,就能够让整个地球灰飞烟灭了吧?” “轰——” 一阵巨响响起,那些黄金噬天蚁,开始相互厮杀,大概十分钟过以后,数量再次缩减了十倍,不过剩下的那些黄金噬天蚁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它们身上的甲壳似乎变得更加建议,隐藏在盔甲之下的翅膀也像刀一般锋利,牙齿像是一双夺命的镰刀,腿脚上面的那些倒刺,光是看上去就令人心中一寒。 看来这就是所谓的金甲圣虫了吧。 沈欢尝试操纵了一下,一只两只三只……四十九只,可以随心所欲使唤的数量为四十九只是总体的一半还要多了,至于剩下的不是不能操控,而是不再那么随意。 让他全部都召唤出来也可以,不过具有实战效用的,依旧只是那四十九只。 赚大了! 沈欢心中一阵窃喜,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独乐了不如众乐乐,他决定拉上苏璃一起分享这份快乐。 “狐狸精?” “干嘛?” “干……你!” “喂!你——呜——” 又是一年春好处,桃园春水满房屋。 第1640章暗波汹涌 “看,我就说我不会骗你的吧。”看着从昏迷中醒来,脸上带着无数惊讶的李如龙,夏天面带得意的说道。 李如龙有些不可置信的再次感应了一下体内真龙之气的情况——雄浑,前所未有的雄浑! 即便是大皇叔体内的真龙之气,也没有自己体内这么雄厚,这种浓郁程度,怕是快要赶上当初始皇祖体内的真龙之气了。 没想到,那种奇葩的方式竟然真的可以获得真龙之气。 不对!准确来说,这已经不是真龙之气的范畴,而是——始龙之气! 这样看的话,我不是继承了华夏龙气,而是开创了新一代的真龙之气! 在天道的加持之下,自己必定可以让华夏达到一个更加辉煌的高度。 李如龙的内心激动无比,尽管过程看起来并不是那么愉快,但是对于这个结果,李如龙绝对是满意的。 “谢谢,天尊大人。” 如果说之前,李如龙对于夏天的身份还有所怀疑,那么现在他将不会有任何的怀疑。 心中除了兴奋,就只有兴奋! 华夏有着三位超越神榜的存在,一位是本身便拥有神级实力,且统领着超过一个巴掌数的王者势力,一位是拥有着屠神能力的,拥有着恐怖人脉网络的沈欢,只有一位更是让世界群雄闻之色变的榜外天尊! 这三个人,随便拿出来一个,不说称霸世界,但绝对没有任何国度敢对华夏生出任何不轨的心思。 在没有外患的情况下,只需要排除内忧,华夏的国情绝对会再次上升一个高度。 “谢就不必了。”夏天摸了摸鼻子,“其实我心里还挺内疚的,我刚刚才想起来,除了刚才那个办法,我还有更好的办法。” “咳咳——” 这就很尴尬了。 “总之这一次,还是谢谢天尊了。”事到如今他李如龙还能说还说什么呢。 这时沈欢也从伴生小仙界中回过了神,脸色健康且红润,嘴角还挂着一丝得意的笑容。 在喜悦的冲击下,他终于成功的征服了十大名器中号称最难征服的九曲回肠。 “欢子,你——” “那啥,你们搞定了吗?”沈欢笑着说道:“搞定了咱们就该走了。” “不是,我——” “看来已经搞定了。”沈欢随便瞅了一眼,就知道李如龙体内已经充满了真龙之气,“那就走吧。” “师父慢走。”已经认识到沈欢恐怖之处的李如龙,根本不能再对沈欢有任何忤逆的心思,这一声师父叫的也是发自于内心的。 “对了,如龙,当初我们给的条件,你可以要尽快做到。” “这一点还请师父放心。”李如龙表情正常道,“天组以及您职位的事情都好说,但是不知道您打算要哪块封地?另外,关于中医发展方面,我也没有什么经验。” “封地的话,中州就可以了,至于中医方面,你去联系中医公会的高层,我会提前统治他们的。” “明白了。” 等到沈欢等人离开以后,李如龙转身看着厂公说道:“回御书房!” 回到御书房以后,李如龙立马提笔,拟定了一系列的圣旨。 李令月本身就是模仿他的,现在他回来了,不需要模仿任何人,只需要表现出真实的自己就可以了。 相比自己的同胞妹妹,他这个受尽苦难的哥哥,在当国主的时候,反倒更加轻松一些。 “厂公,把这些颁发到各个部门。” 厂公看了一眼,圣旨上的内容,“大——国主,你要封沈公爷为国师?!” “嗯,你觉得有什么问题吗?” “老奴不敢,只是我朝国师和历代国师不同,不单单是宗教至高徒的代表,而且权势职位,包含三公要位,太师太傅太保,无不包含。”厂公面色为难道:“当年公主罢免三公,只留下我一人辅佐,就是想要大权在握,您如今若是册封沈欢为国师的话,想必有不少人——” “厂公,你说的我都知道,原本我是想将三公之位分开,分别让师父、天尊还有楚歌担任,但是我最终还是做了这样的决定,因为没有人会比师父更加能够担任国师这个位置。”李如龙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况且有了国师不代表不能再设立三公,只是三公之位不再是巅峰代表罢了。” “还是说,你觉得日后若是有人位居师父之下,会显得屈才?” “这倒不会,只是突然将沈公爷提升到国师的位置,无异于将其推倒风口浪尖。” “看来妹妹在位的时候,并没有做到真正的排除异己啊。”李如龙面带冷笑,在商谈沈欢等人以外的事情时,他身上还是有不少皇者王霸之气的,至少这个时候,没有任何人会怀疑他是国主。 厂公没敢说话,毕竟他和这位大皇子的关系有些微妙,而且这么多年过去,谁也不知道大皇子经历了什么,性格又变成了怎样的存在。 言多必失,身为三代老臣,厂公能够活到现在可不光是因为自身的实力,只要不是太过分的事情,他基本上都不会参言,尤其是面对李如龙的时候。 “厂公,华夏的贪官应该有不少吧?” “这个……”厂公迟疑了一下,国主问了,他就必须得回答了,而且还不能打马虎眼,否者会引起这位国主的不满。 “嗯?” “贪官每个朝代都是存在的,只是多少的问题。” 李如龙微笑着问道:“我们的人有多少?保持中立的又有多少?” “根据令月公主设定出来的目标,我们有两个大方向的对手,一个是夏家……他们所拥有的,已经不单单是一个家族的力量了。” “略过。”李如龙可不想和夏天这位天尊起什么冲突。 “那就只剩下那些个王爷了。” “现在反贪局的领导是谁?是不是我们的人?” “还是侯局统。” “好,告诉他,从今天开始,我要重振朝纲,在反贪的同时,顺便干掉几个站错队的家伙吧。”李如龙面带微笑的说道。 只是简单的几句话,却足以让华夏庙堂,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 沈欢离开以后,并没有回林家,而是去了万花莲公园,在这个公园的凉亭内坐着一个白衣女子。 这白衣女子不是别人,正是李凤仙! 第1641章刻烙在身体上的地图 李凤仙似乎早就料到沈欢会来,因为从桌子上两个茶饮杯来看,她就算不是在等沈欢,也是在等其他人的到来。 沈欢没有说话,直接走入凉亭,坐在了李凤仙的面前。 “回来了。”李凤仙边说便给沈欢沏了一杯茶。 沈欢用手抚摸着茶杯,眼睛的注意力,却一直放在李凤仙的身上,“你是谁?” “我?”李凤仙先是一愣,然后笑着说道:“太师叔真是贵人多忘事,我是凤仙啊。” “我是问你的真实身份。”沈欢拿起茶水尝了一口,“亦或者说,躲藏在凤仙体内的你,究竟是谁。” 李凤仙的眼神之中传出了一丝诧异,对于家族祖传的寄宿之术,她向来很是自信,就算是魔尊踏天也不一定能够看出来,人间界的一个凡人又怎么能够看得出来? 魔族公主在寄宿的同时,也会获得宿体的一些记忆。 她很清楚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身份,宿体的爱慕对象,当今华夏医术界的领头羊,还有一个就是世俗家族的女婿,顺便还懂得一些道术。 这样的人放在世俗当中,或许很出彩,可要以她魔族公主的眼光来看待的话,沈欢只是一个比较杰出的人类而已。 而且,根据刚才的观察来看,这个人类身上并没有蕴含一丝的巫力或者灵气,是一个很明显的普通人类。 为什么宿体对他造成一种道术高手的假象,也可能是遭受了欺骗。 总之以自己的眼力来看,对方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存在。 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又是怎么看出来自己已经占据了宿体的肉身? 不对……他应该是在诈我,轩辕的子孙,向来都是狡诈多端,自己不能上当。 “太师叔,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李凤仙表现出一副迷茫的样子,“我就是凤仙啊。” “你就是凤仙?”沈欢嘴角露出一丝带有讽刺意味的微笑。 “是啊,我就是凤仙……太师叔,你究竟是怎么了,该不会是——”李凤仙皱起了柳眉,“太师叔,我知道你喜欢我,你让我考虑的事情,我也认真考虑了很久,但是……你已经有了林小姐,而且我们之间也不合适。” “我和国主结婚也是出自于自己的意愿,所以希望你——” “闭嘴!”沈欢冷哼一声,“在我还没有对你动杀心以前,最好不要再以凤仙的身份和我说话!” 魔族公主已经笃定的认为,沈欢是在诈她,所以在感受到沈欢杀气的同时,她表现出来的依旧是一副哀怨的样子,“太师叔,你能不能冷静些?皇命不可违,现在我已经和国主订下婚约,这是无法更改的事实……如果你还是爱着我,那么只能说我们有缘无分吧。” 沈欢忽然不生气了,因为他发现自己生气是没有用的,因为小树苗的原因,只要不是自己可以飙升灵气,根本没人能够看得出来。 而且看样子,对方并没有发现,自己已经用天眼看出了她的真实身份。 再说,现在对方是灵魂居住在李凤仙的体内,而不是使用易容的方式来取代李凤仙,在自己没有掌握魂修攻击类法术之前,还真拿对方没有什么办法。 只要是人都带着欺软怕硬的本性,就好像有些人可以对着父母大声的呵斥反驳,可是在碰到学校的扛把子以后,却唯唯诺诺,脸上挨了几个耳光子,也不敢反抗一下子。 因为他们明白,父母这种存在,最多也就嘴上呵斥两句就算了,而反抗学校的扛把子,那可是会真的再赏给自己几个耳光子的。 在对手明白自己不是沈欢对手的时候,就会开始想其他办法来对付沈欢,其中绑架他身边的弱者,就是一个最好的办法。 所以沈欢长了个心眼,对自己来说相对比较重要的人身上,都被他下了追猎千里散。 在刚开始来到凉亭的时候,沈欢还是比较诧异的,因为在他原本的料想当中,是有人冒充了李凤仙,从而和李令月完成了某种需要通过结婚才能完成的合作,至于真正的李凤仙则已经被人给绑架了起来。 然而现实却狠狠的给了沈欢一巴掌,李凤仙不是被绑架了,而是被附体了——额,如果换个爱面子的说法就是,李凤仙的肉身被绑架了。 “好吧。”沈欢酝酿了一下演技,眼神复杂的看着李凤仙,“这么说,你和国主的婚事,是你自己做的主?” “嗯……”李凤仙正说着,忽然摇了摇头,“我是被逼迫的,但是君命难违。” “我知道了。”沈欢叹了口气,“凤仙,你喜欢我吗?” 哼,这个小小的凡人,果然是在诈自己,还好本公主的反应够快,不然还真就上了当。 “喜欢。” “那……给我吧。” 李凤仙愣了一下,“给什么?” “你的身子。” 这个家伙想死吗?一个医生,竟然想要和一国之主争女人! “太师叔,你知道的我、我还是完璧之身,如果我们做了那样的事情,国主一定会发现的,到时候不光是你我,对于整个李家都是巨大的灾难,您应该清楚,医王世家对我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李凤仙的脸蛋仿佛要滴出血,“太师叔,等我大婚之后,我就把身子给你,好吗?” 沈欢伸手搂住了李凤仙的小蛮腰,为了让自己不露出破绽,魔族公主只能忍着。 沈欢俯身在李凤仙的耳边小声说道:“难道你忘记我是谁了吗?药王,医道盟的药王,一层小小的膜对我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 魔族公主占用的是李凤仙的身体,而只要是个女人,就会有敏感点。 每个女人的敏感点都是不同的,但是翻来覆去无非就是那几个。 在发现耳后和耳内侧哈气,李凤仙并没有反应过后,沈欢就转换到了另一片区域。 此时李凤仙的身体,已然变成了一片需要探索绘制的地图。 肩膀附近这片区域,也是著名的敏感区域之一,沈欢先是用手轻轻按摩着李凤仙的香肩,偶尔用舌尖沿着左右肩峰游动。 沈欢的手法很熟练,可是魔族公主除了尴尬以及有些抗拒外,没有任何面色潮红的反应。 不过没事儿,本来第一次寻找敏感区域的过程就需要极大的耐心,更何况现在的魔族公主并不是很配合的状态。 “太师叔,请你庄重点——我——” 讲实话,魔族公主现在恨不得杀了沈欢,因为这个家伙的触碰,除了让自己反感以外,没有任何舒适的地方。 尽管是占用的宿体,但身为高傲的蚩尤族人,魔族公主也不想让一个轩辕族的后人,玷污了自己的宿体。 腰际,没用! 大腿内侧……夹的太紧伸不进去! 该死,这个女人想要反抗了。 沈欢的耐心也快没了,找了这么久,还没有找到,难道真的要逼着自己当众撕衣,去吃葡萄? “太师叔!” “老实点!”沈欢本来就没什么耐心了,这个死丫头还敢来硬式的反抗,那就别怪自己不客气了。 沈欢说着,一把将魔族公主来了个大翻身,二话没说朝着屁股就是一巴掌。 本来沈欢就是想让对方老实点,没想到的是,这一巴掌还打出火花来了。 只见李凤仙的脸蛋迅速变红,发出了一声舒适的嘤咛,“嗯啊……” 第1642章扑还是不扑? 对于男人来说,最好的催情药剂是什么? 春药?是没错,可这东西可不是谁都能搞得到手的,而且灌酒远远要比随身带着一包药要强得多。 当然,前提是被灌酒的男人,是一个思想不纯洁的家伙,如果思想太纯洁的话,不光他的小丁丁站不起来,就连他整个身体也会变成一滩烂泥。 说不定在你准备亲他的时候,还会送给你一些他用胃打包带回来的食物。 这里说的并不是真正的药物亦或是某件物品,而是女性天生自带的东西。 第一肯定是脸蛋,别扯什么关上灯都一样的扯淡话,如果真是这样,就不会产生叫小姐前激动无比,小姐来后速战速决的多发案例了。 第二无疑是身材,不过这多是床场老饕的选择标准,不是新手们不喜欢,而是在伟大的整容术、塑形内衣以及胸贴等传奇性技能和物品的支撑下,是很难凭眼力来获取其隐藏在裙摆下的真实信息。 第三则是叫声,只需要轻轻的一声,就足以让多数男人树以最高的敬礼——龙抬头。 不管是新手还是老手,这一招都有极大的作用,要不然为什么东瀛的小电影里,不光要求艾薇女演员要有惟妙惟肖的演技,还要有结实的台词功底呢? 当然,如果有感情的前提下,爱情自然是最好的催情药物。 论脸蛋,李凤仙不是沈欢见过最美的女人,论身材——这丫头似乎还有点平胸。 但是!天生我材必有用,神话可以保证,只是这简单的轻哼,绝对是他从事神圣之事工作者这份职业以后,听到最容易令人冲动的声音,没有之一! 没想到啊没想到,李凤仙竟然有着这么、这么动人的声音。 说实话,沈欢原本以为,最好听的叫床声,一定是蔡芸萱发出来的。 为什么?人家专业啊! 身为一个靠唱歌出身的艺人,一个有着千万粉丝的天后级明星,唱歌犹如天籁,那么叫——也肯定会让人有一种如临仙境的感觉……吧? 不过沈欢现在可没什么心思去想蔡芸萱,因为他现在的注意力,全都在李凤仙的身上。 这么说吧,李凤仙所发出的声音一点也不娇媚,甚至不会让人联想到任何的事情,但就是这样的纯洁的声音,却能够激发男人最为原始的欲望。 触电。 魔族公主感觉自己刚才那一刹那,有种触电般的感觉。 酥酥的,麻麻的,更重要的是,这个宿体的体内好像隐藏着一头野兽,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出来。 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身为魔族公主,别说有异性对她如此轻薄,没有点身份的异性,甚至连她三米以内的范围都无法接近。 但是今天,她却被一个陌生的男人摸来摸去,不光如此,自己、自己竟然还被这个无耻的男人,搞出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放开我!” “凤仙是不会对我这样说话的。”沈欢一脸悲痛的说道。 还好,魔族公主的一声怒喝让他回过了神来,要不然擦枪走火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不、不是的太师叔,我不是有意的……我、我只是希望你能清醒,如果被国主知道的话。” “如果国主知道的话,我就杀了他。”沈欢身上的气息猛然一变。 虽然眼前这个男人脸上依旧带着笑容,但是魔族公主内心却忽然生出一种奇怪的想法,那就是这个男人说得出就一定做得到。 该死,一定是李凤仙的残留意识对自己产生了影响,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男人而已,哪会有诛杀一国之君的能力。 “放心吧凤仙,现代科技都能造膜了,以我的医术更是一点问题都不会有。” “太师叔,我相信你,可是这里人很多,要是被人看到了——” “既然如此,我们就换一个人少的地方。” 沈欢说着,便带着李凤仙一起消失在了原地。 魔族公主只感觉自己的眼前一花,就到了一个房间内。 因为整个过程她都是没有意识的,并不知道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瞬间移动……这、这是天魔族的手段,这个家伙不是在虚张声势,他根本就不是自己所猜测的普通人。 魔族公主已经明白了过啦,可是在时间来说,却是已经晚了。 因为沈欢已经找到了她的敏感处,只是用食指在某处画下圈圈,就仿佛让她失去了全身的力气。 不对,不是失去了力气,而是暂时失去了,如果她想的话,可以爆发出更加强大的力气。 不过这种力气,只有在逆推的情况下,才使用的出来。 尴尬? 算不上。 享受? 更加不是。 魔族公主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或是词汇来形容此时此刻的感受,因为任何语句都不能形容出那种奇妙无比的感觉。 “唔——” 沈欢得寸进尺亲吻在了李凤仙的嘴巴上,虽然灵魂不是李凤仙的,可是身体却是,以这个理论来看,自己亲自己未来老婆几下子,并不算过分。 魔族公主的心情可谓是一团糟,为什么,为什么自己的身体会做出主动回应的动作。 该死,停下来,这可不是出自我的意愿。 啊!该死的混蛋,他、他竟然将手放在了自己的胸上,喂!住手,谁、谁让你伸进来的,隔着衣服就已经够、够令人难以忍受了好么。 “嗯……不要……我、我啊……好、好舒……住、住手……” 动人的声音,再次从李凤仙的口中传出。 沈欢可以清晰的感觉到,自己胯下某个东西已经完全觉醒了。 李凤仙身上的衣物已经被沈欢弄得乱七八糟,凌乱美倒是算不上,可是那一片片的洁白,十分的晃眼,就算是沈欢这种自称现代柳下惠的男人,都忍不住想要用嘴巴把那些散发着光芒的地方给挡住——妈的,到底是哪个傻逼设计出衣服这种充满罪恶的东西? 两条光嫩柔滑的大腿,紧紧地缠绕在沈欢的腰肢,他可以能清晰的感觉到那腿上面传来的温度和那令人心荡神怡的滑腻。 在这种情况下,还没有任何反应的话,那就不是现代柳下惠了,完全是现代李莲英啊! 扑了? 要知道现在这具肉身的主人可并不是李凤仙,万一她要是反抗怎么办?一个手下都那么厉害了,万一这个魔族公主更强呢?再甚是……万一趁着自己不注意反将一君,把自己给阉了怎么办? 而且以后李凤仙醒来了,要怎样解释? 不扑? 古人云有花堪折直需折,莫待无花撸成干。 扑了最多是当一回禽兽,不扑那就是禽兽不如啊!莫不成还真要挺着家伙到浴室里冲冷水?一点医学常识都没有家伙,小丁丁也是有记忆的,这样做很容易不举的好么! 扑还是不扑?这是一个问题。 第1643章小沈欢被挟持了 沈欢看着怀里的佳人,迟迟下不了决定。 要说对方是李凤仙的话,沈欢一定会忍耐,原因无他,因为他不会去强迫自己女人去做不喜欢的事情。 况且,啪啪这种事情,只有两厢情愿的时候,才会分外的有格调。 强?那是只有变态才能做出来的事情,沈欢虽然算不上好人,但还真和禽兽这两个字是不挂钩的。 但问题是,现在这个情况有些特别,身体是李凤仙没错,可灵魂却是另外一个女人的。 对于敌人,你不对她残忍,她就会对你残忍,要真啪了也就那么回事儿。 铲除敌人的目的是什么?除了让障碍消失这个原因外,其根本原因在于想要让自己更加痛快一些。 啪啪让人难受吗?显然不会,并且这还是一件让双方都会快乐的事情。 人们常常谈论一种名为气质的东西,并且气质的改变,也会让他人的观感发生改变。 一个人的灵魂都变了,其气质自然也是会改变了。 这个魔族的小丫头身上,有一种对于沈欢来说,有着致命性诱惑的因子。 不行,如果对方无论肉身还是灵魂,都是魔女,自己做出一些不大人道的事情也不是不可以,可问题这副身体是凤仙的啊。 就在沈欢左思右想的时候,怀里的魔族公主忽然开始扭动身子,似乎是想找一个更为舒适的姿势。 本来她身上的衣服就已经是一团糟,经过她这么一扭动,两团粉嫩的小兔子呼之欲出。 别说,以沈欢这个居高临下的角度来看,本来在这方面不占据优势的李凤仙,看起来还是很有料的。 刺激男性感官的第二种催情药物出现了,小沈欢更加的不老实,如果仔细聆听的话,还能听到一阵拉链被慢慢顶开的声音。 而魔族公主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个情况,温热的小手毫无目的的摸索着,一不小心就摸到了某个不能描写,且不能随便乱摸的男性部位。 不知道是不是太舒服了,还是仅凭沈欢这个老司机手动,就让她泄了一次身子,她的脸蛋看上去红润无比,好像要滴出血来,粉嫩的嘴唇无意识地发出一阵嘟囔,“这是什么东西,顶到我了,好不舒服……” 老实说,男性浑身上下敏感点只有一个,就是这么一个不能描写的东西,但是这个敏感度是有待考量的。 不管是沈欢还是小沈欢,都不是那种没有见过大世面的存在,所以单纯的触碰并不会产生太大的感觉。 可该死的是,魔族公主好像并不喜欢这个有点硬又有点热度的东西,想要用手给拨开,而她因为刚才所经历的事情,身体已经没有多少力气了。 所谓的拨开,到了现实中,其实跟抚摸是没有任何区别的,甚至保持在了最佳的力度。 沈欢感觉仿佛有股电流,从小沈欢身上,直冲冲的窜入了他的脑部,某种欲望也仿佛要突破头骨的枷锁一飞冲天。 身为一个男人,一个正常的男人,一个有生理需求的男人,沈欢觉得有必要证明一下自己。 到了这个时候,沈欢脑袋里已经没有所谓的禽兽还是不禽兽了,脑海中所充斥着的,全都是人类最原始的东西,比如……活塞运动。 魔族公主的小手还在动,只隔着一层短裤和之前隔着牛仔裤的差别还是很大的,沈欢可清晰的感受到那炙热的温度。 看来这个魔女也是一个没有什么经验的存在,要不然也不会让自己稍微这么一挑逗,就做出这么大的回应。 不对,我现在感叹的,不应该是感谢那些前辈们所收集出来的经验吗? 在刺激下,沈欢已经忘了自己原本的目的是什么——挑逗戏耍,然后问出实情。 现在就是进行“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这种伟大事情的时候了。 不对,现在还是白天,而且凤仙还是完璧之身,用这句古诗来形容似乎并不正确。应是“金针刺破桃花蕊,不敢高声暗皱眉”才对! “卧槽!” 准备开始正式进攻的沈欢忽然大叫了一声,原本只是抚摸的小手,忽然紧紧的将小沈欢给抓住,那种感觉仿佛就像是蛇被抓住了七寸。 魔族公主已经浑身大汗,脸蛋更是红得发烫,但此时她的眼中却带着一丝得意,“你要再敢碰本尊一下,本尊必定让你断子绝孙!” 看来自己真是低估了面前这个女人,俗话说的好,女人是一种感性的动物,一旦母性光环发挥,她们就会抛弃一切的理性,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就是最好的证明。 人质帮助绑架犯,受害人爱上强j犯的例子数不胜数。 但是……很显然,沈欢倒了一个大霉,他遇到了一个刚好和大多数女性相反的存在。 从身体的表现来看,她刚才显然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但是她却硬生生的撑了下来,并且使用将计就计的方式来挟持自己的命根子。 “看来你承认自己不是凤仙了。”沈欢面色的淡然的说道,但是某个崛起的部位,可以证明他的心情绝对不平静,至少一时半会儿是平静不下来的,“另外现在不是我在碰你,而是你在碰我,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再帮忙动两下,我好像有些感觉了。” “如果本座知道,会遇到你这个令人恶心的家伙,这个宿体不要也罢!”魔族公主的脸上充满了厌恶。 “你刚才好像是自称本尊的。” “本皇做事,什么时候需要你来管了?” “你刚才的刚才说得确实本尊,另外你刚才也说错了,你说成了本皇。” “闭嘴!”魔族公主暴怒道:“信不信本公主,现在就拧断你的命根子!” “本公主吗?”沈欢微笑道:“看来自己猜的没错,紫色的眼睛,很明显你就是那个魔族临死前所说的公主。” “你……你能够看到我的元神?!” 沈欢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一本正经的说道:“我不管你降临人间是为了什么,但是你这样借用我女人的身体,并且去和别人订下婚约,是不是太不把我当回事儿了?” “凡人,你最好搞清楚状况,你的命根子还在我的手里。”魔族公主说着加大了一些力度,但是沈欢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反而是一脸的享受,“康忙北鼻!” “你——”就在魔族公主即将暴走的时候,只听“哗啦啦”一阵巨响,宾馆的玻璃被外力碾碎散落了一地。 魔族公主面色大变,“天魔族?!” 第1644章与魔女的交易 沈欢并不了解,魔界的情况,更别说那么多魔族的名字,在他听到魔族公主说出天魔族三个字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时——这个小丫头的救兵来了? “快走!”魔族公主脸色焦急道。 “走什么?这不是你的救兵吗?”沈欢有些无语的问道。 魔族公主知道现在不是解释的时候,但是这个被自己掌握着命根子的男人,在没有得到解释的之前,显然是不会动用和天魔族类似的能力的。 “我是魔族公主没错,但只是九黎族的公主,整个魔界还有两个大族,分别是魔族的原住民古魔族,还有天魔族,控制飓风的能力,和这种刺鼻的香味,是天魔族的特征之一。” “所以他是你的对手了?” “是啊,别啰嗦了,我可以感应到他快进来了!”魔族公主没好气的说道。 “好吧,去哪里?” “当然是哪里安全去哪里啊。” 沈欢认真的点了点头,一手将魔族公主给抱起来,另一只手则掀开被子就往被窝里钻。 “你干什么!” “你不是说去安全的地方吗?”沈欢指了指被子,“对于我们人类来说,被窝就是最安全地方,一般我们看鬼片害怕的时候,都会钻进被窝里,不相信的话,你待会儿下楼的时候,可以问问前台小姐。” “你——”魔族公主简直恨不得将沈欢给杀了,“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开玩笑。” “看来你也知道现在这个时候,不适合用来开玩笑。”沈欢恢复了认真的表情,“做个交易怎么样?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和李令月那个小丫头之间,也达成了某种交易。” “什么交易?” “我帮你击退敌人,而你则离开凤仙的身体。”沈欢微笑着说道:“怎么样,感觉很划算吧?” “就凭你也想击退天魔族的人?”魔族公主不屑道:“不是我在开玩笑,如果不是因为天道限制,让我们魔族无法肉身来到人间,你们人类简直不堪一击。” “嗯哼,所以你究竟是答应这个交易呢?还是不答应这个交易呢?” “哼!你是不是还没有搞清楚情况,你的命根子还在我手里,只要我稍一用力——” “你大力点也没关系,如果你真的可以折断它的话。” 开什么玩笑,命根子这个部位确实是比较脆弱的,可是纵观人类历史这么多年,有哪个凡人是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把神仙的老二给弄断的? 即便是在希腊神话之中,第一代神王天空之神乌拉诺斯的小丁丁,也是被同样身为神明的儿子,第二代神王克洛诺斯用镰刀或是弯刀给割下来的。 由此可见,就算是神对神,也需要在拥有武器的情况下,才能够做到毁坏小丁丁的能力。 更何况现在魔族公主只是占用了李凤仙这个普通凡人的身体。 “没错,就这样,嗯舒服……其实你还可以再用力一点,或者可以把我的裤衩子给脱下来,没事儿我不怕被人看到。” 在多次尝试无果以后,魔族公主总算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好吧,我答应和你交易,但如果你没有达成条件,我们的交易就算作废。” “好的,没问题。” 两人说话间,一个身影就出现在了窗口。 “嘿,兄弟,你不知道打扰别人做这种羞羞的事情是非常不礼貌的吗?”沈欢带着不耐烦的表情说道。 沈欢这样的行为,在魔族公主看来,无异于找死。 果然那道身影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大手一挥,便掀起一阵飓风,准备将沈欢搅成碎渣滓。 魔族公主感觉眼前一花,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便已经到了一个陌生的山头。 瞬间移动,好在不是第一次经历了,魔族公主并没有在惊讶上停留太久。 “呼……你做了一个明智的选择,如果你刚才不跑的话,一定会死的,凡人。” “是吗?”沈欢脸色有些无奈的说道:“你是不是应该松开我的欧金金了呢?当然,你如果非得握着的话,我觉得你可以换你的欧芒果来夹着,那样的话你我都会快乐的。” “什么意思?” “你不懂东瀛语啊?” “没听过。” “那你可要好好学习一下,尤其是欧金金、欧忙扣、欧稀力、达咩、亚麻跌、扣莫急、一库一库什么的,绝对不能浪费你这一副好嗓子。”沈欢一本正经的说着,好像是谈论着这个世界上最绅士的话题。 绅士?嗯,似乎没有什么问题。 “你在胡言乱语的说些什么?” “没什么,你还是不要学习了。”沈欢忽然想起来,这具肉身是李凤仙的而不是魔族公主的。 让李凤仙变成一个满嘴秽语的女人?这可不是沈欢所期望的。 “好了,你现在可以松开我了吧?” “你只是逃跑了,所以我们之间的交易也就此终结,你没有意见吧?”魔族公主微笑着问道。 沈欢摆动了一下小沈欢的位置,然后拉上了拉链,“那你就错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个所谓的天魔族很快就会过来。” “放弃吧,刚才那个天魔族给我的感觉很熟悉,一定是天魔族那边的大将之一,即便是在魔界当中,我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其实我一直很疑惑。”沈欢解开了皮带,重新系了一下,“按照道理来说,你们都是魔族,为什么他还有力量,而你却没有了呢?” “我不是没有力量,而是有使用力量的次数,我不想浪费在你这中垃圾的身上,至于天魔族,他们和我们九黎族不同,他们只可以占据人类肉身三天的时间,但是这三天内,力量的使用是没有次数的,不过他们的利郎也会受到一些限制,无法发挥出全部的力量。” “原来如此。”沈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然后抬头朝着前方看了一眼,“魔女,记住你刚才答应我的交易。” “等你完成你那个部分的承诺再说——”魔族公主的话还没有说完,一个身影便凭空出现,正是刚才的天魔族! 第1645章天魔族?鸟人! 魔族公主以为沈欢已经甩掉了对方,没想到对方还是跟了过来,再联系刚才沈欢的话…… “你早就知道他会跟上来?” “不,准确来说,是我故意将它引诱到了这里。”沈欢活动了两下筋骨,顺便揉了揉刚刚变小的某个位置,说实话,在不能发泄的情况下,一味充血的滋味也真不是好受的。 “你——你这个混蛋!”魔族公主气的浑身发抖。 沈欢耸了耸肩,“随便你怎么说,现在你只需要安静的坐在这里,看我表演就好了,另外……我讨厌食言的女人,希望你不是。” “笨蛋,你能不能活下来,还是一个未知数呢!”魔族公主感觉自己快要崩溃了。 之前的一切都挺顺利的,先和神州的领导者达成合作,然后利用秘法将其控制,最后寻找到能够让九黎族长久居住的人类身体,从而进行转移。 可是没想到,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破坏了自己的所有计划。 最坑爹的是,天魔族的人竟然也赶来过来。 这件事情,只有九黎族的死士和身为摄政王的叔叔知道,究竟是什么人出卖了自己? 那些死士?不可能,那可是签订了生命契约的存在,只要泄密,他们就会瞬间化为飞灰。 叔叔?那更不可能,他没有任何理由做出这样的事情,如果他觊觎皇位的话,早就把我给杀了,何必等到现在。 乱了,一切都乱了! 全都是因为这个叫做沈欢的该死男人! 在这个时候,魔族公主将一切的锅都甩在了沈欢的身上。 被天魔族附体的是一个西装革履的墨镜男,很明显的内保装扮,不过用天眼可以隐约看到在他背后有着一对翅膀。 至于嘴脸……说实话,沈欢对于这种人魔物类的长相不是很感兴趣,额,要是真要形容的话,跟鸟人挺像的,就是人类的身材覆盖上白色羽毛,只露出脸手部分。 说实话,沈欢刚才看了半天,都没有找出对方的小丁丁在什么地方,这对于沈欢来说,可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兄弟,你何必对于一个小女孩痛下杀手呢?我看她的样子,也不像是会强你父亲的角色。” 这个该死的家伙,到底在说什么啊。 魔族公主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她竟然希望是天魔族的将军取得这一次胜利。 可见她对于沈欢是多么的讨厌。 “流氓,天魔族只有支配占有他人的身体的权力,并不具备学习语言的能力,所以你说的那些垃圾话,他是听不懂的。” “是吗?”沈欢一脸诧异,对着被天魔族附体的保镖干笑两声,“真是不好意思……我曹尼玛?” “轰!” “你他妈不是说他听不懂么!” “笨蛋,他一开始的目标就是干掉你好么!”魔族公主快要崩溃了,不过看刚才沈欢闪躲的动作,说不定还真有可能干掉对方。 沈欢一个空中旋转,用千幻召唤出了斩魂,“鸟人,是你先对我动手的,那么我对你动手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吧?” 和魔族公主的说的一样,对方根本听不懂沈欢说的那些话,回应的只有攻击,并且每一击都是杀招,显然是真的想要干掉沈欢。 “对老子这个路人都是这么狠,让你这个家伙在人间活上三天,还不把世界给毁灭了!”沈欢说着,将斩魂高高举起,凝聚灵气在镰刃上。 镰刀发出耀眼的白色光芒,看上去就像是一轮弯月。 “我要代表月亮消灭你!” 沈欢大喊一声,直接发射出一道弯月剑气。 鸟人的反应极快,知道不能硬抗或是无视后,就选择了瞬间移动,以此来躲过沈欢的攻击。 “速度好快……不对,是类似瞬间移动的能力。”沈欢躲过了鸟人的攻击,“小范围内的瞬间移动,还是挺厉害的,不容小觑啊。” “喂,流氓你到底能不能打过他?”魔族公主嘴上这么问,但是心里差不多已经有了答案,在她看来沈欢的实力最起码是和对方旗鼓相当的,不然根本没办法和对方交手这么多回合。 “能不能?”沈欢微笑道:“把能不能给去了,而且我不光能够打败他,还能够杀了他……请问我的小魔女,你是希望留它一条狗命,还是直接杀了他。” “活捉!” 其实这也是沈欢本身的想法,虽然对方灵魂上是所谓的天魔族,可是肉身确实人类的,沈欢不是一个好人,但也绝对不是什么滥杀无辜的魔头。 “兄弟对不住了,小魔女放话了,我要活捉你。”沈欢说着,五指虚张,天空中迅速凝聚出了一张巨手。 这一招沈欢见很多人用过,他自己倒是第一次用。 密宗大手印,他当然是不会了,沈欢所做的只不过时利用仙人的身份来命令这些灵气听从自己的吩咐,从而凝聚成手掌的样子。 虽然没有什么窍门套路,但是在强大的龙威之下,对方依旧被大手掌抓的是严严实实的。 “啊!!!” 鸟人被抓住以后,原本好像是想要再次使用瞬间移动的把戏逃跑,可是在沈欢面前,他的套路明显失败了,因为在龙威的压制下,周围的空间都处于濒临破碎的边缘,他一旦使用瞬间移动的把戏,就会瞬间被吸入时空夹缝当中。 以人类的肉身一定无法承受住时空乱流的冲击,甚至连自己的元神也将被时空乱流给撕成碎片。 “吼——吼——吼——” 天魔族鸟人在那里疯狂的咆哮着。 “给老子闭嘴!你这个该死的垃圾。”沈欢没好气的骂了一声,就在他准备转身询问一下魔族公主的时候,鸟人忽然开始七窍流血。 “该死,这是怎么回事儿!” 力道控制失败这种事情是绝对不会出现在沈欢身上的,所以他次啊会对眼前的这个情况产生疑惑。 “天魔族和我们九黎族不同,我们时间到了以后离开宿体,宿体最多是失去这段时间的记忆,而天魔族时间到了以后,宿体无法继续承受力量,就会直接暴血而亡。” 魔族公主慌忙的说道:“快点杀了他,不然等他元神出窍以后,你就杀不掉他了!” 话音刚落,鸟人的元神便从保镖的体内脱离而出。 看到这个情况,魔族公主的脸色一下子绝望了,“完了。” “是么?”沈欢不屑的冷笑一声,手中的斩魂白光一闪,在空中划出了一道亮丽的白色线条。 与此同时,天魔族鸟人的元神直接被——一分为二! 第1646章新的交易? 魔族公主看着在阳光下化为飞灰的天魔族元神,愣是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她看了沈欢良久,说道:“你可以斩杀魔族元神?” “嗯,怎么了?”沈欢用手擦拭了一下斩魂。 这怎么可能,能够斩杀元神,就代表着至少拥有着超越对方能力三倍的力量。 可是按照六界排序,人界无疑是最底层的存在,即便有强者,也会和现在那些移民的精英人才一样,去往仙界亦或是仙界的附属世界修真界去。 所以在地球上是绝对不可能存在比魔族更为强大的存在的,这也是为什么魔族公主敢只身前往这里的原因。 沈欢的出现完全打破了她对于这些事情的认知,一时之间竟然有些回不过神来。 “你……还是凡人吗?”魔族公主良久之后问出了这个问题,因为她实在是搞不清楚沈欢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 拥有超越天魔族将军三倍的战力,但是整个人在非战斗状态下,和普通人几乎一模一样,别说气势,就是连远超常人的气质表现的都不是十分特殊。 要不是因为经过多次强化、淬炼和改造的肉身和棱角分明的面孔,沈欢这种人绝对是扔在人堆里就找不着的存在。 “我?算是吧。”沈欢也不知道如何定义自己的位置,从境界上来将,他显然已经不在人类的范畴了,但是从心理上来讲,他还是比较认同自己人类这个身份的。 有血有肉有感情,并不像是神话中描写的神仙那样,六亲不认之类的。 “你绝对不是人类!以你目前所表现出来的战斗力,就算是放在仙界当中,也不会是弱者!” “我只是一个达到仙人境界的人类而已。” 果然,对方是一名仙人,虽然不是天生的仙族,但绝对是一个蕴含着超越仙族潜力的人类。 要知道,人是万物之灵,毫不夸张的说,现在的人族虽然是最弱小的,可是如今的六界,大部分都是从人族中分裂出来的异变体。 魔族如此,仙族如此,灵族也是如此。 “好了,魔族的小姐姐,我已经完成了我的事情,你是不是应该配合我完成这一场交易了呢?”沈欢耸了耸肩,有些无语的说道:“我这个人比较讨厌不守承诺的人。” 魔族公主没有说话,沉默了良久,她在思考一种可能性。 比魔将强大三倍的力量,至少是魔王的级别,仅次于强大无比的魔尊、魔皇、魔君。 而这还只是一种对于实力的猜测,沈欢究竟拥有着怎样的实力,魔族公主也是看不透的。 沈欢的实力,甚至有可能是和魔界三大至尊的力量是持平的。 如果沈欢待在人间界,那么他们九黎族,永远不会又占领人界的机会。 当初魔族公主之所以先去找李令月,就是因为在她的印象里,以为李令月就是神州最为强大的存在。 只要掌控了这位领导人,那么拿下神州就不是问题。 至于对他们来说,唯一的强敌阿瑞斯也已经被赫拉所迷惑,九黎族再次回归故土,并且称霸整个世界,几乎已经是百分百的事情了。 沈欢的出现,破坏了这一份计划,天魔族将军的出现,更是让她意识到,整件事情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甚至从某种程度来讲,是完全行不通的。 既然这战略以失败告终,就必须去思考新的办法,坐以待毙?这可不是身为一个领导者应该去考虑的事情。 “喂,你该不会是打算食言吧?” “我们再做一个交易如何?”魔族公主终于开口了。 “那也得等到你,先完成我们目前这个交易再说。” 魔族公主摇了摇头,“目前这个宿体是我唯一的筹码,如果我离开了她,你肯定是不会和我进行这场交易的。” “所以你是打算威胁我了?”沈欢的语气开始变冷,整个表情也不再和之前一样笑眯眯的。 魔族公主感觉自己身子一愣,仿佛在瞬间掉入了地狱一般——死亡的感觉。 但是想起自己的责任,她毅然抬起了自己的头颅,“你可以这么认为,但是你只要答应我的交易,我就一定会实现诺言,我不仅会离开这个女人的身体,还会帮她改造体内的经络问题。” 沈欢眼睛亮了一下,要知道李凤仙的经络问题,就算是他也没有办法解决的。 “我凭什么相信你?” “老实说,你现在除了相信我,已经没有了任何的选择。”魔族公主用手指着李凤仙的肉身,“我们蚩尤族和其他魔族不同,如果不是自己主动离开,根本没有任何方法可以逼迫我们离开宿体。” “即便是将整个宿体毁灭,我的元神也不会受损……你可以当做我在威胁你,如果你非要这么认为我也没有办法。”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他这是有多久都没有受到过威胁了,梅县多搞最后却被一个黄毛摇头给威胁了。 “既然你说是交易,那么总该要表现出一些诚意吧?就算是最基本的诚意也好。”沈欢尽量让自己的语气表现的平淡一些。 “你想知道什么?” “你来人间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偏偏选上凤仙,而不是其他人?”沈欢对这些问题确实挺疑惑的。 “我们被你们称之为魔族,事实上,我们最初也是人族。” “你也也是人族?”沈欢仿佛想起了什么,“你刚才好像说自己是蚩尤族的对吧?你们是兵主蚩尤的后代?” “兵主?”魔族公主露出了一个疑惑的表情。 “兵主、战神是后人奉给蚩尤的称号,额,或许说九黎族首领你会更明白一些,主要成就有兴农耕、冶铜铁、制五兵、创百艺、明天道、理教化,根据历史记载,他可能是苗族的祖先。” “后来被轩辕黄帝四分五裂,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儿。” 魔族公主点头道:“没错,我们就是蚩尤先祖的后人,当初轩辕和炎帝联手用诡计击败蚩尤先祖后,本想斩草除根,但是被神农氏阻止,最终他没有选择杀掉我的祖先,而是选择了流放魔界的惩罚,其实这和杀了我们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靠,还是真是蚩尤的后人? 因为地处中原,沈欢在幼时就老听人们念叨,咱们是炎黄子孙之类的话。 照这样看的话,他和这个魔族公主,可是站在对立面的存在。 自己究竟是为了华夏子孙考虑,把这个魔女当场给咔嚓了呢,还是为了凤仙和她达成某种对华夏子孙不利的交易呢? 第1647章这也太特么坑爹了! 魔族公主没有注意到沈欢的表情变化,继续述说着。 “好在我们那些祖先,骁勇善战,适应能力极强,在魔界勉强保住了血脉,后来经过第三代魔皇的发展,联合其他魔族组成九黎族,与强大的古魔族和天魔族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但是随着我上一任魔皇的去世,这种平衡被打破。” “在这个危急关头,有族人抓获了一缕妖族残魂,虽然我们和她本人都不知道她是怎么进入魔界的,但是听到她描述的人间界以后,我和叔叔决定,利用献祭阵法,将这一缕残魂传送到人界当做探子。” “经过探子的调查我们得知,当初我们这些嫡系,虽然被传送到了魔界,但是仍旧有一部分没有战力的九黎族人活了下来,而轩辕等人则用黎民和百姓来区分我们九黎族人和其他的炎黄子孙。” 黎民百姓是分开来念的吗? 沈欢有些懵逼,他在回忆,这究竟是魔族公主的一种误解,还是被自己遗忘掉的课本知识。 毕竟已经过了高考这道门槛,除了历史专业的,谁还会去回忆这种除了考试就没有多大用的知识点。 到了沈欢这个地位,能够背出历史年代表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了。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我虽然很愤怒,轩辕的区别对待,但是心中也在暗自庆幸,幸好人间依旧有我们九黎族的血脉留下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根据血脉的纯净程度来选择宿体。” 沈欢听到这儿,忍不住皱起眉头,“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不是应该选择苗族来附体吗?毕竟根据官方的说法,苗族可是九黎族的正统后裔。” 魔族公主摇了摇头,“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因为间隔的时间太长了,在华夏这片土地上想要找一个血脉纯正的存在,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不说我们九黎族,就说你们所谓的炎黄子孙……不谈炎黄的合族关系,就算是有熊氏、神农氏、燧人氏的时代,也已经融合不少的部落,所以想要纯正血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你们现如今说的汉族,也是在汉朝之后才有的事情。” “咳咳,我能打断一下吗?”沈欢表情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民族不是应该主要以文化来区分的吗?而不是血统,就好像所谓的东西方国家一样……你要非拿着民族融合来说事儿的话,我也没有办法,毕竟现在这个时代不仅仅是华夏,就算是整个地球来看,也没有所谓真正意义上的纯正血统吧?” 以血统证明某些人比某些人高贵,然后把自己归入高贵的一群,这招数很多年前就有一个人用过了,那个人至今被世界人民称之为最大的恶魔,他叫阿道夫。 “这就是我想要说的,血统纯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但是我们必须依附在血统相近的存在,并且我身为魔族公主,对于宿体的要求要更高一些,她不仅要含有和我们相近的血统,本身也要有承受我附体的体魄。” “本来我们找到了一个绝佳人选,但是被人给破坏了,无奈之下我们只能重新寻找,而这个名为李凤仙的少女,是我目前唯一的选择。” 这丫头说的应该是丁香吧? 去特么的因果报应,弄了半天,凤仙之所以被附体,完全是自己惹出来的祸事儿。 沈欢没说话,听了半天总算是听明白了。 简单来说,就是九黎族失去了一位强者,平衡被打破,成为了砧板上的鱼肉,打又打不过人家,就选择寻找新的乐土。 其他界面的存在又不是他们魔族能够随便欺负的,这边人族待的地方刚好是人家九黎族的老家,又比较弱小,他们就开始寻思来占领人界。 魔族公主亲力亲为,是来确认情况是否属实,先适应一段时间以后,再抓几个实验题去实验,最终达成在人界永久居住的能力。 这么说,人家九黎族干的事儿可能不是那么狠辣,但如果换种方式思考。 就好比李凤仙的情况,你心爱的女人,被另一个灵魂给占据了,完全变成了一个陌生人,你会是什么反应? 这还是比较好的情况,要是被一个男的九黎族给附体了,那感情更好,不光狠辣还特么恶心人呢。 沈欢已经决定了,一定要想办法干掉这个魔女,要不然就不单单是华夏大乱那么简单了,万一他们要是研究出,不需要血统也能附身的药剂,到时候整个地球都要乱成一片,搞不好就是世界末日诞生。 “不过——”正说说着,魔族公主的话锋忽然一转,“在见识到你的强大以后我已经放弃了,只要有你这样的存在,我们的计划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 “算你们有眼力劲。”沈欢正说着,忽然皱起眉头,“你……想做的交易,该不会是想让我帮你们九黎族吧?” “您的聪慧出乎了我的意料。” “滚!”沈欢没好气的骂了一句,“我好不容易消停会儿,才没工夫去管你那些破事儿。” “可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我们其实都是华夏人不是吗?而且,当初炎黄做出了那么过分的事情,你作为他们的子孙后代,不应该为此赎罪吗?” “赎罪也轮不到我啊,你应该去找轩辕和神农。” 魔族公主没有想到,沈欢会这么没有民族荣誉感,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好了,快点从凤仙的身体里出来,我这个人可没有多少耐性。”沈欢有些不耐烦的说道。 听到这话,魔族公主决定再赌最后一把,咬牙道:“你不答应和我的交易,我是不会从她身体里出来的,大不了……就来一个同归于尽!” “你——”沈欢气的直跺脚,可他愣是想不出来对付魔族公主的办法。 “狐狸精,她说的是不是真的,除了主动离开,就没有了任何办法?” 无奈之下,沈欢只能去求助苏璃。 “在神魔之井没有封闭之前,魔族一般都是真身直接穿越,不过附体的情况也有过……如果史料记载没错的话,她说的应该就是真相。” 我曹她二舅姥爷!能别这么坑爹不! 第1648章魔灵契约 “你答应我了?”魔族公主的眼神有些不可置信,按照她原本的想法,还以为沈欢会考虑很久。 毕竟在李凤仙的记忆当中,沈欢虽然对自己有感觉,但是感觉并不是很深刻,林妙诗才是排在首位的人选。 而她刚才所赌的,就是李凤仙在对方心中的重要程度。 其实魔族公主本身并没有多少的把握,完全就是试试看的态度,如果不行那就只能老实的回魔界了。 当然,她也不是很着急,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自己只需要和沈欢耗着就好了,如果实在耗不过,那自己就只能离开了。 “嗯,不过在答应之前,我还有一个问题要询问一下。” “什么问题?” “你刚才好像有说过,就算是凤仙的身体,你也不能长时间停留对吧?” 魔族公主心中一紧,难道他想到了借宿的关键? 否认?刚刚已经说过了,现在收回的话反而会更加让人怀疑。 但这话也不能随便乱说,万一要是让对方看出端倪,那么自己刚才的努力可就全都白费了。 “嗯,我长时间停留不会有什么事情,但是会对宿体形成极大的负荷,到最后宿体会因为无法支撑,和被天魔族附体的情况一样,七窍流血,五脏俱损而亡。”魔族公主尽量让自己表现出一副认真的样子,“所以说,我如果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的话,李凤仙也会死。” 妈的! 沈欢在心中骂了一句,以现在的情况来看,他根本就没有翻盘的机会。 下毒?这身体是李凤仙的,人家到时候大不了离开李凤仙的身体就是了。 精神类毒药?这个沈欢还真没有,如果药王是万能的话,哪里还用得着那么多修炼体系,药王直接可以称霸全宇宙了好么。 “说吧,你想要的交易是什么?” “很简单,你跟我一起回魔界,击败其他两个魔族就好。” 这尼玛还简单?魔族!那可是和仙神并立的存在,虽然一直打败仗,但也没见人族整天跟神对着干啊。 沈欢知道自己的深浅,实力是有了,但并不是无敌的存在。 要想说自己无敌,也要拥有寂灭真仙的境界。 寂灭真仙?沈欢虽然经历了神罚,可现在的境界还是一个迷。 而能够实验出具体实力的灭道者,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说到底,沈欢只知道,现在的自己已经很强了,但到底有多强——未知。 但能够确定的是,他现在并非是最为强大的存在。 要说和世俗的人干架,沈欢那是信心满满,就连华夏皇族也不放在眼里,可要是将对方换成魔族的话…… 倒不是沈欢怂了,而是沈欢觉得,这种事情对他来说根本没有任何好处,还有一种被人威胁的感觉。 说白了,唯一的好处,就是将本来就属于自己的女人,再次夺回到自己手里,这里面没有任何的利益可言。 不说身为半个商人的事情,就是一个普通人,都知道不干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是,沈欢承认,魔族公主的情况很可怜,但——这关他鸟事儿?先不说两人有没有关系,这特么合计起来,两人根本就不是一个界面的存在啊! “风险太大了,我需要好处。”沈欢看着魔族公主说道:“说句不大好听的,就算不计较利益关系,你也没有表现出相当的诚信,就在刚刚你还违背了我们之间的交易。” 沈欢指了指地上的尸体,“我帮你解决了对手,你却没有将凤仙的身体还给我。” 魔族公主也知道,以自己现如今的条件,是很难取得沈欢的信任的。 “那到底怎样你才会选择相信我?” “这个问题,应该你自己回答,而不是询问我。”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他现在都有些怀疑,这个所谓的魔族公主究竟是怎么成为领导者的。 魔族公主沉默了一会儿,“你要的好处我可以给你,魔界有着丰富的矿物资源,对于你们道修来说,有着极大的益处,或者你离开魔界时,可以带走任何你想要带走的东西,另外……你若真的做到了将三族统一,我就尊你为魔界至尊,并且在三族交界处,为设立圣地!” “诚意呢?” “诚意就是……我和你签订,魔灵契约!” “魔灵契约?”沈欢也知道不少契约,但是魔灵契约,他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相信她吧,所谓的魔灵契约,就如同道修的誓言契约,不过要更加残忍一些,如果食言的话,元神就会被强行献祭给魔灵,永生永世都要受到魔灵的摧残折磨,不得超生。”苏璃开口解释道。 “那就签吧。” 魔灵契约再怎么狠辣,毕竟不是道修誓言这种口头契约就可以生效的,人家说得再狠,没有签约,不还是屁事儿没有? 魔族公主没有找借口,而是直接祭出一缕元神,宣誓道:“今时今日,九黎族公主姜梦影,向魔灵起誓,今时今日所应人族沈欢之事情,若有违誓言,甘愿成为魔灵大人奴仆!契成!” 随着魔族公主的话音落下,她那一缕元神直接消失在了原地。 按照苏璃的说法,这是被魔灵取走了。 魔灵非常强大,但是不能现世,是类似于天道的非生命生命体,总之是一种奇葩的存在。 “现在你相信我了吗?” “相信了,但是……我觉得应该再起誓一遍,刚刚你没有说到底答应我什么,万一这玩意儿有漏洞怎么办?” “……”姜梦影有些无语,沉默了良久以后说道:“我刚才说了,只要是答应你的事情就必须做到,任何一件没有做到,就会被魔灵大人勾走元神。” “那我就放心了。” “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沈欢打了个哈欠,似乎是有些累了,“等等吧,我刚从国外回来,想先陪陪家人。” “那具体——” “等我心情好的时候吧。”沈欢说着就飞到了半空中。 “你去哪里?” “回家。” “我怎么办?”姜梦影焦急的说道,这荒山野岭的,沈欢也真好意思留下她一个人。 “麻烦。”沈欢嘀咕一句,将对方从虚空抓起,消失在了这片天地之间。 将姜梦影送回医王世家以后,沈欢直接返回了林家的爱巢。 他悄悄的走到林妙诗身边,一把将其抱住,柔声道:“想我了吗?” 林妙诗先是一愣,然后转身将沈欢压在了身上,接着红唇轻轻一点,“我好想你……” 第1649章误会,妙不可言 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名为误会的东西吗? 答案是肯定的,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误会,比如宇宙发源地的高丽人民,觉得咱们华夏还处于连泡面都吃不起的年代,觉得咱们参加个高考都要出动部队,谁要是敢照抄,直接用ak47爆头,毫不犹豫。 再比如宝岛的一些独立分子门,觉得内地是一个吃不起茶叶蛋的地方。 或者是,在某个懵懂的年纪,总以为东瀛的女人是不喜欢穿衣服的,最大的技能就是嗯嗯啊哦,以及鲍鱼吞鳝杀,整的小黄鳝整天口吐白沫,不能消停一会儿。 无论是护士老师还是警察,不是被叉叉,就是叉叉别人。 由此可见,不光是人与人之间,就算是国与国之间都存在着很大的误会。 国人真的是太愚昧了,东瀛除了艾薇以外,还有一种叫做内涵的东西好么!比如父爱如山坐立不安,亦或是连我的屎都不敢吃也配说爱我,这种一听名字就觉得高端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的热血动漫。 再再再比如沈欢现在这个情况,老实说,他刚进来的时候,确实以为坐在床上的人就是林妙诗,他可以用小丁丁对天发誓,绝对没有任何撒谎的意思。 可他妈谁能够想到,坐在林妙诗床上的人不是林妙诗,而是——陆倚天! “小欢欢——” “欢你妹!”沈欢想要一把推开陆倚天,可是一个不小心,人没推开,胸却抓上了。 我的惹法克!身为一个仙位强者,他竟然犯了攻击偏位这种只有低级凡人才会犯的错误。 不,这不能怪自己,以为沈欢可以明显感觉到,他刚才出手的时候,在陆倚天那个肚脐以上,脖子以下这个不能描写的部位上,散发出了一股奇异的吸引力。 就好像磁铁的正负两极! 由此沈欢可以肯定,错的不是他,而是这个世界! “好讨厌,你一回来就搂人家,现在还抓着人家的胸。”陆倚天一脸娇羞的说道。 说句心里话,陆倚天人家这个名字还真的没有起错,在样貌上几乎已经可以和林妙诗比肩了,要不是先入为主的观念,说不定陆倚天在沈欢心中会成为第一美人。 为什么说名字没起错? 就凭人家这身材,这相貌,不说全身赤果,也不说穿着比基尼,不说穿着死库水,就光是穿个裙子,亦或是穿个u领低胸衣,都足以让任何男人撸一天。 沈欢也是男人,原本他也可以撸一天,但是他不光是一个男人,还是一个人类,而犯贱是人类的本性。 因为最初就没有什么好感,加上为了表示自己对林妙诗的贞洁,他对于陆倚天这个第一豪门出来的华夏第一白富美,几乎没有任何的好感,甚至于有那么一丢丢的不愿接触。 “我说是误会,你信吗?” “我相信,因为很多爱情就是从误会开始的。”陆倚天一脸微笑的说道。 见过花痴吗?陆倚天就是,如果她在微笑的时候,还不忘流口水的话。 “我把你当妙诗了,所以——” “只要能够成为你的女人,我愿意成为任何人的替代品。” 妈卖批,这天没办法聊了。 “那个,你能先起来不?” “讨厌了!”陆倚天用手轻拍了一下沈欢的胸膛,“人家不知道你今天回来,所以穿了安全裤,就算是把裙子掀起来,你也看不到什么啦……要不,你等等我,让我把安全裤给拖了?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顺便把小裤裤也脱了。” 陆倚天的表情那叫一个娇羞,看的沈欢忍不住先硬一下,以表敬意。 本来这已经很尴尬了,谁知道这个该死的女人,被顶住以后,还故意扭动起了身子,“哎呀小欢欢,你顶的人家好难受,不过……好刺激,你现在就要来一发吗?虽然这里不是我的房间,但是以我个人的角度来讲,我是不反感的。” 说骚话就说骚话了,这丫头还动上手了。 本来沈欢在姜梦影对战的时候,就差点没有刹住车,现在陆倚天又是一顿诱惑,他简直想在第一时间将这个从各个方向来看,都不输给林妙诗的女人给压在身下,好好征战一番。 本来沈欢是这么想的,也是打算这么做的,但陆倚天的一句话让他清醒了过来。 这里不仅不是陆倚天的房间,还是林妙诗的房间。 林妙诗虽然已经默许和其他女人分享沈欢,但这不代表他可以眼睁睁的按着沈欢在自己面前和其他女人亲热啊。 想到这儿,沈欢也不把锅甩给躺枪的世界了,直接使用瞬移之法,从陆倚天的怀里给逃了出来。 “我说陆大小姐,你不是回江陵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陆倚天发现沈欢逃走以后,内心一阵失落,她本来没想着会见到沈欢的,可沈欢却出现了,还把她搂在了怀里。 整个过程就好像是在做梦一般,陆倚天甚至认为,这是自己的爱感动了上天,所以才送给她这么一个惊喜。 可是这个惊喜持续的时间并没有太长,没来得及享受呢,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人家想你了嘛~” “说人话!” 在沈欢的呵斥下,陆倚天一下子就老实了,她可不敢得罪自己心中的这位白马王子,“国主要结婚了,我被老爷子派来当代表,酒店住的不舒服,加上哦我确实想你了,就住在了林家,没想到……你却不在,你知不知道,人家知道你不在的时候,真的是——” “够了,停!”沈欢连忙让陆倚天闭嘴,然后问道:“妙诗呢?” “不知道。”陆倚天表现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这个沈欢一点都不知道心疼自己,竟然当着自己的面,问另外一个女人的下落,哼!不懂情趣的家伙! “你是逼着我发脾气是不?” 一看沈欢要生气,陆倚天是一点小脾气都不敢有了,连忙说道:“她在浴室!” 沈欢给了对方一个算你识相的眼神,“你老老实实的待在客厅,听到没有?” “人家——” “听到没有!” “听到了!” 安顿好不稳定的因素以后,沈欢蹑手蹑脚的走向了浴室,先是俯耳听了听,察觉里面真的有人以后,这才用灵气将锁头打开以后,猛地将门拉开,二话没说就把正在沐浴的人儿搂在了怀里。 因为对方是背对着自己的,这边还没来得及仔细享受。 沐浴中的人儿,便发出一声惊呼。 “啊——” 沈欢反应极快,这啊才出口,便改变姿势,用自己的嘴巴挡住了对方的嫩唇。 对此沈欢个人本来是很得意的,可是当他看到对方那充满惊恐的眼神以后,瞬间傻哔了——卧槽,自己又特么搞错了! 第1650章这都不上还算是个男人么! 缘,妙不可言…… 误会也是如此,陆倚天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爱情,都是从误会中诞生。 比如段誉的兄妹之恋,他以为自己爱上对方是因为爱情,实际上这只是误会,他爱上对方是因为血脉之情。 再比如—— 好吧,不扯淡了。 归根结底,沈欢只是想要形容一下误会这种东西。 沈欢觉得这个锅,除了送给误会,他已经找不到其他可以背锅的存在了。 举个例子,你回到家,卧室的床上坐着一个身姿妙曼的女人,穿着和你老婆类似的衣服,而你又早已饥渴难耐,试问拿一个男人在看到这种情况后,第一时间的反应是看看这人是不是我老婆? 妈的,只要符合以上条件的,都是毫不犹豫的上去扑倒对方好么! 所以,这锅只能误会来背。 再举个例子,你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几个小姐,他们拉着你的手,违背良心的喊你帅哥,语重心长的你谈论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性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然后苦口婆心和你谈论价钱。 一番拉扯过后,你们终于谈拢,提出一炮五块的价格,可是当你准备拿钱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只有三块两毛五。 怀揣着失落的心情,你回到了家中,听到浴室传来一阵诱人的水声,又想起了那三块两毛——不是,又想起了那小姐语重心长的劝说。 这个时候你会怎么做? 当然是二话不说把门推开,和自己的小娇妻来一发鸳鸯戏水啊! 沈欢就是这么做的,看谁能想到,洗澡的不是自家媳妇,而是隔壁老王家的小娇妻呢? 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沈欢隔壁的住着的也不是什么老王,而是一头叫做花花的看家母犬。 也就是因为这样的事实,沈欢才没有朝着别的地方想。 可谁他妈能够想到,洗澡的不是林妙诗,竟然是——牛小贝! 沈欢觉得,自己真的好苦逼,真的,被一个魔族公主倒腾的差点擦枪走火,回来想找自己的未婚妻,用啪啪的方式来探讨一下生命的意义。 可是坐在床上的人,不是自己的老婆,在浴室里洗澡的人,也不是自己老婆。 此时此刻,沈欢只有一句妈卖批,不知当讲不当讲。 “嗯嗯嗯!”沈欢用嗓子发出一阵声音,意思是说,小贝我松开嘴以后,你可别乱说话啊。 不知道是不是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牛小贝眨动了一下自己那水汪汪的大眼睛。 沈欢这才有些依依不舍的把嘴给松开,“小贝,你相信我,这只是一个误——” “欢子哥,你终于回来了,你知不知道,你不在的这段日子里,我想死你了。” 牛小贝一脸激动的说道。 沈欢摆出一个低声的手势,“小声点,被你林姐姐听见,可就麻烦了!” 其实沈欢更想说的是——你说你这丫头,说话就说话,激动就激动,没事儿乱蹦什么,这浴室里滑溜溜的,摔倒了怎么办?最重要的是,你难道不知道通过用球状物体的晃动,来吸引男人的视线是一件非常不道德的事情吗? “咳咳,小贝,那个咱们能够穿上衣服在说话不?那啥,你这么一直晃,水滴都甩我脸上了——”沈欢意识到自己说这话,好像有一丢丢的不文明,于是连忙改口道:“我说的是你头发上的水滴,嗯……是的,头发上的水滴。” “欢子哥,你看吧,我不介意的。” 耍流氓不可耻,耍流氓被抓个现行也不可耻,可耻的是,对方抓到以后,还微笑着说不介意。 “咳咳,误会,我刚刚看到你胸口有个黑点,以为是蚊子,刚想提醒你呢,才发现那原来真的是一个小黑点。”沈欢一本正经的说道:“小贝,你觉得你欢子哥我是那种不要脸的人吗?显然不是!” “欢子哥。”牛小贝脸一红,然后一把将沈欢的脑袋搂住,猛地一拉,让其沉浸在了自己温暖的胸口。 就这个动作,胸大点儿的话,沈欢绝对会被憋死的,可问题在于牛小贝的胸不大不小,刚刚正好。 有闷的感觉,可时不时又能透两口气,那感觉怎么说来着?对,就是痛并快乐着。 人家都是带球撞人,牛小贝却将这一招发挥到了新的境界,搂人撞球。 真是江山代有人才出,一代更比一代浪。 沈欢忽然觉得,如果自己再晚生几年就好了,说不定在未来的年代,幼儿园都可以不用了。 “欢子哥,你要了我吧。” 要了我吧。 简单的四个字,但是对于男人来说,这绝对是最致命的催情药物之一。 不相信?有男朋友的可以试一下,如果没成功——你男朋友那活儿一定有问题! 不过万事都有例外不是,咳咳,要知道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同样的理由,同样的话,我说服得了别人,却说服不了自己。 知易行难,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 沈欢用自己的亲身行动证明,自己的那活儿——可能是有问题的。 屁啊! 你厉害,你牛逼,你特么能在一个你老婆可能随时都会出现的地方,和其他女人激情昂扬的啪啪? 能做到这种事情的人,那玩意儿绝对没问题,但是脑壳子是一定有问题的。 “小贝,不要。”沈欢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在这种场合说出不要两个字。 “为什么?”牛小贝的表情有些委屈。 在她看来,沈欢从小就是自己的,被林妙诗抢走就已经令她非常不乐意了,更何况现在又出现了那么多的女人。 这让牛小贝觉得,自己必须尽快成为欢子哥的女人,这样才是最安全稳妥的办法。 要不然,自己可能连沈欢的渣滓都分不到了。 “欢子哥,你是不是不喜欢我?”牛小贝说着,吧嗒眼泪就掉了下来。 只要是个人都要羞耻心,要不是因为对方是沈欢,牛小贝就算是死,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可是自己做出的付出,却没有得到任何的回报。 不过最令牛小贝担心的是,沈欢会不会因此觉得自己是一个不知廉耻的女孩子,从而讨厌自己。 沈欢一看见牛小贝流泪,瞬间慌了神,“小贝,是欢子哥混蛋,你、你别哭了好么?” “只、只要欢子哥让我成为你的女人,小贝、小贝就不哭了。” 看着这梨花带雨的可人儿,沈欢一咬牙,妈的,这都不上还算是个男人么! 第1651章我的心里只有你 沈欢这人别的优点没有,就是够谨慎,做人够稳,说难听点儿就是怂。 你看他渣渣呜呜的,好像是挺厉害的,实际上压根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他先是用神识扫描了方圆十里,发现没有林妙诗的踪迹以后,又观察了一下坐在客厅沙发上陆倚天的情况,确认一切完美以后,这丫才在内心中说出了刚才的豪言壮语。 要不然他可不敢做出这种特别爷们儿的举动。 沈欢先是低头吻了牛小贝一下,其实关于敏感点这种东西,就算是小学生也知道最少四个,其中三个就是神秘到不能在神秘的三点,至于剩下的那个就是嘴巴。 为什么?你没看到电视剧里演的吗,那些情侣们动情之后,第一个动作肯定不是抓胸,而是先用自己的嘴巴甩对方几个大嘴巴子,然后才开始一步步的那啥不是。 接吻是一个十分讲究技巧的玩意儿,怎么说呢,一个吻技高手,不需要抚摸,不需要挑逗,仅仅是靠着两片薄唇,一条嫩舌就足以让人沉浸在欲望的海洋当中。 沈欢也算是花丛老手了,在吻技方面就算不是十分出色,可是面对牛小贝这种初出茅庐的小丫头还是十分得心应手的。 “啊嗯……” “好……好硬。”牛小贝脸蛋红润无比,她的内心被各种复杂的情绪包围着。 有兴奋,因为她终于要在今天变成欢子哥的女人了。 有恐惧,因为无论是网络描述,还是道听途说,所有的第一次都并不完美,并且可能十分的痛苦。 不,那点痛苦算得了什么,自己不光要成为欢子哥的女人,还要为欢子哥传宗接代,既然已经准备接受那种医学上至高的痛苦,这点轻微的疼痛又算得了什么。 在沈欢的戏弄之下,牛小贝很快便沦陷了,她嘴中轻喘着粗气,说道:“要了我,欢子哥。” “好。”沈欢的鼻息也有些沉重,说着便抱起了牛小贝的大腿。 第一次,本不该使用这么高难度的动作,但是浴室的环境,也就只有这个可以满足。 沈欢已经准备脱下裤子,他甚至连形容这一次经历的诗句都想好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沈欢的背后传出了一个声音,“我也要。” 不等沈欢明白怎么回事儿,沈欢就感觉有两团肉贴在了自己身上,虽然隔着衣服,但是沈欢可以肯定,后面这人一定没穿衣服,是真空上阵。 不过这明显不是重点,老子身后什么时候多了个人! 从对方乳量大小来判断——尼玛,陆倚天! “好玩不?” “好玩。”陆倚天上下磨蹭着。 “还想再玩点刺激的不?” “想啊。”陆倚天已经开始双眼冒红心了。 “是吗?”沈欢脸上带着善意的微笑,“让你体验一下,爽到飞天好不好?” “康忙北鼻,我想要这个好久了!”没有任何动作,没有任何的挑逗,陆倚天已经自己yy的满脸潮红了。 牛小贝此时的内心,又气又恨。 自己的第一次,难道要和另外一个女人一起?那么欢子哥到时候记住的,究竟是另外一个女人,还是自己? “陆倚天,你怎么这么不要脸!” “你才不要脸呢!不是,我是说,大家都是姐妹,而且都是第一次,何必自己人为难自己人呢。” 陆倚天说着,用舌头轻轻的舔了一下沈欢的后脖颈,“小欢欢,你说是不是呢?” “小贝,你等一会儿。”沈欢说着,松开牛小贝,和陆倚天一起消失在了原地。 牛小贝看到这个情况以后,一下子就慌了神。 欢、欢子哥丢下了自己一个人,和另外一个女人跑了? 这个想法生出来以后,牛小贝就在想自己和陆倚天的差距。 论长相,她和陆倚天之间确实有着不小的差距,并不是牛小贝的天赋不行,而是在后天的滋养当中略逊一筹。 论家境,人家陆倚天是华夏第一土豪家族,陆家的掌上明珠,而自己呢?是一个农村里出来的野丫头罢了。 牛小贝,不要再一厢情愿了,你和欢子哥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他身边的每一个女人,都不是现在的你可以比拼的上的。 想到这儿,牛小贝忍不住流出了绝望的泪水。 就在这时,一个温柔的声音忽然出现,“小贝,你怎么哭了?” “欢子哥?!”听到这个声音,牛小贝眼神中的绝望,瞬间被兴奋所取代。 确定眼前的人是沈欢以后,她一把抱住了沈欢,“欢子哥,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乖,我怎么可能不要你呢。”沈欢用手拍着牛小贝的香肩。 “可是、可是你刚刚撇下我,跟那个妖艳贱货一起出去了。” 沈欢知道牛小贝是误会了,无奈的笑了一声,“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带她出去只是溜溜弯而已。” 说着,沈欢扭头对着客厅外说道:“陆倚天,刺激不?” “刺、刺激。”原本一头秀发的陆倚天,因为空气摩擦,所有的头发都竖立了起来,整个人不停地颤抖着。 沈欢刚才带着她在天空中飞了一圈,那感觉——她再也不想经历了! “放心吧小贝,我心里只有你。”沈欢深情的说道。 牛小贝一脸感动的问道:“真的吗?” “真的。” “那……林姐姐呢?” “你们两个在我心中的地位是一样的。” 沈欢这话前后矛盾,疑点重重,但是牛小贝并不在乎,她只要知道,沈欢心中有她就够了。 “小贝,你能告诉我妙诗去哪了吗?”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显然已经不适合啪啪了,还是先找到老婆要紧。 牛小贝伸手指向沈欢的身后,“林姐姐就在那儿。” 第1652章柳暗花明又一春 误会—— 误会尼玛哔! 沈欢唯一想好的说辞就是一个误会,就像有些人泡妞的时候总讲缘分。 看到他那一脸紧张的样子,牛小贝忍不住笑了起来,“欢子个,我跟你开玩笑呢!” 听到这话,沈欢总算是松了口气,用手拧了一下牛小贝的鼻子,“吆喝,你这个小丫头来我的玩笑都敢开了。” “哼~”牛小贝露出一个得意的小表情,故意抬起高傲的头颅,翻着白眼,用鼻孔来仰视沈欢。 是个人都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人的注意力是没有办法放在脸上的,他唯一可以放的地方,就是更为明显的了。 人是一种喜欢得寸进尺的动物,看了就想摸,摸了就想吃,吃了就想上,但如果从一开始就看不到的话,保证老实的跟木头一样,这就是每天播放洗脑广告的原因。 经过这么一折腾,沈欢对牛小贝已经没有多少想法了,他将头别过一旁,咳嗽了两声,“那个小贝,你洗完了吗?洗完了的话就先把衣服穿上去吧,这样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反正欢子哥又不是别人。”女人总爱展现出最完美的地方,越是面对亲近的人越是如此。 而没有任何装饰品的胴体,毫无疑问是最完美的艺术品。 “影响不好,万一被被人看到了怎么办,总之你快穿上去吧。”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其实在水滴的冲击下,牛小贝也冷静了不少,她笑了笑便准备去拿浴巾,把身上的水珠给擦干。 可就在牛小贝拿到浴巾的刹那,整个人的脸色都不好看了,“欢、欢子哥……林姐姐,就在你后面。” 她说的声音很低,但是沈欢去可以听得清清楚楚。 “有进步,比上一次看起来真多了,但是……”沈欢说着又开始拧牛小贝的鼻子,“我说了,别再跟我开玩笑了。” “欢子哥,我没有跟你开玩笑,林姐姐真的在你后面!”牛小贝一脸着急的说道。 “你还来劲了是吧?你怎么证明你不是开玩笑?”沈欢戏谑的说道,因为在他的眼中,牛小贝就是在和自己开玩笑。 “我可以证明,她不是在开玩笑。” 就在这时,林妙诗冰冷的声音从背后传了过来。 这句话一出来,沈欢感觉自己从头冰到了脚,他僵硬的转过身子,看着面无表情的林妙诗,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那个……妙、妙诗,你回来了?” 林妙诗没有说话,但是通过眼珠子的转动,可以明显的看来出,她是在打量穿着衣服的沈欢和没有穿衣服的牛小贝。 “妙诗,这是一个误会。”沈欢吞了口唾沫,不说别人,其实他自己都快被误会给洗脑了,但没办法,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比误会更好的借口了,况且……这他妈确实是一个误会啊! “哦。”林妙诗随口应了一声,没有再理会沈欢,她用灵气帮牛小贝把浴巾捡起,“小贝,穿好衣服,这样的天气容易着凉。” 说完,便转身走了出去。 看着佳人离去的背影,沈欢真想给自己两个大嘴子,但是他知道现在可不是懊恼的时候,必须赶快跟上去把这件事情解释清楚。 路过客厅的时候,沈欢狠狠瞪了陆倚天一眼,“妙诗回来你怎么没有通知我一下!” “刺、刺激!” 我去,这丫头该不会被自己给吓傻了吧? 沈欢来不及多想,朝着两人的卧室走去。 发现门没锁以后,沈欢心中大松了口气,从这一个小细节就可以看出,林妙诗是否真的生气了,如果是真的生气,这门上的锁一定会锁上的,而不是留到现在。 “妙诗?” 沈欢进去以后,先是试探性的喊了一声,但是并没有得到准确的答复。 “咳咳,妙诗?” 林妙诗依旧没有说话,甚至连头都没有回。 怎么有尊严的求女朋友谅解? 尼玛扯淡呢,都是求谅解了,还要有尊严? 不用在打撸啊撸的时候跪键盘就可以?那就好说了。 沈欢先是清了清嗓子,在求原谅的同时,动人的情话是必不可少的,然后就是一个温暖的怀抱,女朋友不让抱怎么办? 她不让抱就不让抱了?你们去小宾馆的那个夜晚,她还说不要呢! 沈欢从后面搂住了林妙诗,柔声道:“生气了?我知道错了,你别不搭理我啊,就算不为我考虑,也得为你自己考虑啊,整天冷冰冰的,很容易提前进入更年期的。” 林妙诗看了沈欢一眼,还是没有说话。 什么是最尴尬的?那就是你信心满满的讲了个笑话,在场的却没有一个人笑出声,甚至还全都是一副黑人问号的表情。 尤其是在自己的爱人面前,这无疑是最糗的行为之一。 “咳咳……我错了,不过妙诗,我真不知道浴室里面的人不是你,是陆倚天告诉我,你在浴室里面的,所以——” “我不是为了这个生气。”林妙诗终于开了口。 但听到这话以后,沈欢更加迷茫了,不是为了这个而生气,那是为了什么而生气? “你回来了,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林妙诗眼中秋波流转,看起来异常惹人怜爱。 沈欢深吸了口气,“抱歉,我以为这样回来,会给你一个惊喜。” “下次不准了。” “嗯,下次不会了。”沈欢知道,林妙诗已经原谅了自己,这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 与此同时,沈欢的心里那叫一个激动,妙诗这样算不算是默许了呢? 靠,自己想什么呢!妙诗不光是默许,之前还给出过声明啊! 这么长时间,自己所做的事情,真是自己在折磨自己啊! 除了这个想法以外,沈欢心中也觉得有些对不起这个深爱着自己的女人。 他低下头轻轻地吻了林妙诗一口,然后说道:“妙诗,我爱你。” 林妙诗用舌头回应着,火花也因此而在此引燃,两人滚落在床上,沈欢的收开始了不老实的行为,褪去一件件麻烦的衣物,在床上进行着某种圣不可言的爱事。 当是柳暗花明又一春…… 第1653章如果你死了,她会很伤心 “这一次,你打算呆多久?” 听到林妙诗问这句话,沈欢的心情还是比较无奈的,他很清楚林妙诗问他这话的意思是什么。 他的实力变强了没错,但是所要处理的事物也越来越多,按照道理来说,沈欢这个年纪,正应该待在教室。 要么为了考研而努力,要么为了撸啊撸而努力,总之沈欢现在做的,几乎已经和世俗的年轻人已经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待到国主结婚,我再出一趟远门,短期内应该不会再出去了。” 沈欢想过了,现在李如龙当上了国主,那么在华夏推行中医的事情应该是没毛病了。 在政府的支持下,中医崛起是理所当然的。 当年某位领导者,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小圆圈,就让一个渔村,在一夜之间崛起。 更何况是李如龙这种全力发展的,而且中医并不是一无是处,而是有真正实力的,至少在疑难杂症这一块,还没有哪个医学体系可以超越。 只要沈欢将药王经中,一些治疗急性病的方法散播出去,到时候中医不说取代西医,至少可以站在同等的位置上。 当然,想让中医完全赶上目前西医的形式,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中成药占据主要的药品市场,而不是所谓的保健品。 这也是沈欢当初成立欢妙药业的第一想法,就是为了日后中成药的需求量而考虑。 每时每刻都有人在生病,但是生小病绝对是整个病人群体的大多数。 到时候保健品处理亚健康,中成药治疗感冒发烧炎症等症状,基本上可以垄断大部分的药品市场。 “你知道国主娶的是谁吗?” 沈欢先是愣了一下,以为林妙诗收到了什么消息,但仔细想想,林家虽然家大业大,可大婚的对象是谁,连皇族内部都是保密的,想必林妙诗也不可能知道。 “不知道。”沈欢摇了摇头。 “如果他娶的人是我呢?” “他敢!”沈欢表情一下子就变了,紧接着说道:“我是说,只要他敢,我就算负了这天下,也要大闹一场。” “妙诗,该不会——” “我只是想确认你是否还爱着我罢了。” “小傻瓜,我这辈子都会爱着你。” 林妙诗没有说话,紧紧的抱着沈欢,因为她怕这个自己深爱着的男人,会再次神秘消失。 从某种程度来讲,沈欢和林妙诗的关系有些像异地恋,唯一的区别是,异地恋多少还会有些联系,而沈欢则是隔一段日子才能再次相见,并且相处的时间极短,几乎转瞬即逝。 要不是因为,这一次去的地方太过危险,沈欢一定会选择带着林妙诗一起过去。 魔界这个地方,沈欢本人也不是十分清楚,但是他知道,肯定有一个清楚,那就是追逐了最初沈欢数十个时间轴的屠道者。 沈欢和林妙诗温纯了一会儿,便去了自己买的别墅。 别墅内的安静是沈欢没有想到的,因为真实面目曝光,灭道者没有再掩饰自己的真实相貌。 现在的她穿着黑色t恤和牛仔裤,只有脚上的滑板鞋是白色的,半长的碎发虽然遮掩了部分的面容,但依旧无法掩饰她那绝美的容颜。 和林妙诗不同,两人的长相虽然相同,但是气质却完全不同。 林妙诗内心中的坚冰,已经让沈欢融化了,可屠道者却没有,她看上去依旧是一副拒人与千里之外的样子,并且她身上多出了一股林妙诗从未拥有过的神秘气息。 实力虽然超过了对方,但是沈欢依旧看不透对方的修为。 此时的屠道者正在看书,名字叫《过于喧闹的孤独》,她的表情很平静,右手边放着一杯蓝山。 沈欢不记得林妙诗有喝咖啡的习惯,但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有所变化也是很正常的。 按照平时,沈欢会直接说出自己来这里的目的,但是这一次他却像是第一次认识屠道者一般,选择了图书馆式的搭讪。 “因为我有幸孤身独处,虽然我从来并不孤独,我只是独自一人而已,独自生活在稠密的思想之中,因为我有点儿狂妄,是无限和永恒中的狂妄分子,而无限和永恒也许就喜欢我这样的人。”沈欢先是说了一段这本书做着赫拉巴尔的话,然后坐在了屠道者的面前,“在这里住的还习惯吗?” “还好。”屠道者有些诧异的看了沈欢一眼,“你看过这本书,为什么从来没有听你提起过?” 沈欢笑了笑,“年轻人总有血气方刚的时候,因为父亲的病,我痛恨着这个世界,对人与人之间的猜忌与提防感到厌倦,当我想要改变什么的时候,又忽然发现,自己的力量过于渺小,从而生出无能为力的悲愤。” “由于是尖子生的缘故,语文老师一直关注着我,他说他曾经也有这样的想法,甚至选择出国进修的方式离开这个让他感到厌恶的国度,不过三年的出国经历,并没有解决他太多的困惑,在朋友的推荐下,他读了这本书,并且推荐给了我。” “就像书中经常提起的一句话,天道不仁慈,有头脑的人也不仁慈,并非他不想仁慈,而是这样做不符合常理……”沈欢翘起了二郎腿,笑着说道:“生命只有通过矛盾和斗争才会向前发展,暂时的平衡不会永久,因为永久的平衡意味着僵化和板结,就如黑格尔所说的垂死形态。” 屠道者表情十分意外,“看来我对你的了解并不够多。” 她放下了书,用勺子搅动了一下咖啡,“我想你过来找我,应该不是为了谈文学上的事情吧?” “确实。”沈欢点了点头,语气显得有些凝重,“你可曾听说过魔界?” “嗯,失败者的放逐之地。”屠道者皱了下眉头,“你问这个干吗?” “我可能要过去一趟。” 屠道者将杯子放下,“我劝你最好不要做这种愚蠢的事情,即便是灭道者,他在力量未强大之前,也不敢踏入……你是放逐之地,穷山恶水养的不仅仅是刁民,还有逆境下成长出来的强者。” “那里有着太多连我都不能击败的存在。” “可是我答应了别人,要过去一趟,也有迫不得已的理由过去。”沈欢这一次主要的目的,就是给自己一个心理准备,无论答案如何,他都会过去。 李凤仙的身体,他必须要回来。 “我陪你一起去。” 沈欢面露疑惑,“你刚刚不是说——” “如果你死了,她会很伤心,我不想让她经历和我类似的痛苦。”屠道者合上了手中的书,“孤独是生命的常态,所以陪伴才显得尤为珍贵……如果失去了你,林妙诗的整个世界将再也看不到一丝光明。” 第1654章华夏变天,前往魔界! 国主大婚是一件举国欢庆的事情,但是在婚期将至之前,发生了几件足以让整个华夏高层圈子发生地震的事情。 皇城一品大员落马,各地省级市级大批被请去喝茶,有些人出去了,有些人却再也没有出去过。 李如龙反贪行动正式开始,对手的官员一个接一个搞垮了再说,反击?有沈欢和楚歌这两个神级存在,他不惧怕任何人的报复。 当然,甚至根本不用沈欢和楚歌亲自出手,原来李老道用来跟皇族干架的道盟成员,全都临时成为了那些反贪官员的保镖和守护皇城的锦衣卫。 李老道刚开始没有搞清楚情况,但是得知当今国主是盟主的徒弟以后,就全都了然了。 反贪行动对于黎民百姓来说,自然是好事儿,经过三天新闻铺天盖地的挥洒,李如龙这个前期并不怎么出色的小国主,一跃成为百姓心目中的明君。 反贪给人民传递的是利民,但是对于其他官员来说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尤其是在发现,连八王爷这样的大龙头都已经折戟沉沙,剩下的人就更加不敢闹腾了。 至于那些临死反扑的,枪没开成,头颅就已经被道盟的弟子给斩落。 除此之外,更加让他们震惊的是,国主竟然在这个关键的时刻,设立了国师这样的特殊职位。 三公之位从某种程度来讲,已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了,而综合三公权力于一身的国师……不说超越国主的权力,那至少也是和国主平起平坐的存在了。 更令人的震惊的是,不光是国师封号,这个叫沈欢的年轻人,成为建国初期外,第一位被封王的存在! 医王沈欢,封地中州,同时册封国师,掌管天下道统,违令者,忤逆者,杀无赦! 所有人都开始了解这个沈欢究竟是什么人。 小农民?欢妙公司董事长?前中州省高考状元?华京大学中医系导师?中医公会名誉会长? 当他们调查到这些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起眼的称呼以后,众人心里就纳闷了。 可是当他们看到燕京林家女婿这个身份的时候,全都暗暗吃惊。 之后,有些大能力的人,还挖掘出了一些更多的东西。 比如药王这个身份,还有寻龙公这个身份,以及国主师父这些身份。 但是这些他们只是知道名称而已,并不知道沈欢的具体职务。 不过无论沈欢身份如何,背景如何,只要是不傻的人都知道,华夏崛起了一位大人物,可能足以一手遮天的大人物! 所以,这几天林家门口,中医公会,只要是沈欢有可能的出现的地方,全都围满了各方大佬,他们也不求其他,只求能够见上沈欢一面就好。 至于卫生院和宣传部得到大力发展中医的消息以后,开始全力宣传发展。 无论是中医家族,还是医道盟的门派,所有医师倾巢而出,为中医事业开始努力。 并且在国家的规定下,中医不仅要有行医执照,并且还开始实行了星级制度。 评级分为实习医师,和一到九星医师,以及最终的龙凤神医。 每个级别都有特定的认证徽章,在中医圈子内引起一阵热潮,所有中医都朝着最终的龙凤神医而努力。 所谓龙医则是专门为达官贵族亦或是直接为皇族服务,而凤医和龙医同级,从行动上要更为自由一些。 至于最后的龙凤神医,则是新一代药王的象征,在沈欢没有退位之前,其他人就不要多想了。 各大医药行业看到契机,带着国家大力支持的项目,就算不能捞油水,也绝对不可能扑街的想法,开始大力生产中成药。 华夏仿佛在一夜之间变了天,而在此之前,一切都毫无征兆。 吃饱了没事儿干,不是谈论国家大事,就是关注明星私生活已经成为了网民的一个习惯。 在这一系列的变化之后,各说纷纭,有人说这是华夏开始注意文化产业,毕竟这些年思密达民族的动作实在太大了,国人视为垃圾的传统,被人家当成珍宝。 也有人说,这就是政府吃饱了没事儿干,浪费资金,与其努力这些还不如投大把资金进入科学事业,所谓的文化传统都是糟粕。 即便是某位著名评论家,说出目前天平盛世,销烟战场很难出现,用文化博弈才是各国的主要战场,但仍旧没办法让这场争论停止。 姜梦影在收到圣旨说,完婚对象不再是他以后,整个人都有些懵逼。 在她看来,自己已经过分高估沈欢了,没想到沈欢的真正力量早就出乎了他的预料。 仿佛沈欢才是华夏这片土地的真正掌管者,虽然惊讶但是姜梦影并没有被打脸后羞愧的意思,反而兴奋无比,她觉得自己邀请沈欢前往魔族绝对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李如龙在退了医王世家的婚事以后,选择和夏天的一个堂妹结婚,反正他是一个男人,身上没有任何怕被发现的秘密。 与夏家联姻一是出于政治考虑,二则是因为夏天的这位堂妹,在燕京也是出了名的才女。 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以夏天那种性格,自己成为了夏家的女婿,这位天尊就算不想帮自己,也会碍于面子出手帮忙。 而身为这些事件主角的沈欢,在离开自己的别墅以后,就一直和林妙诗待在一起,两人游山玩水,似乎外界的一切都和他没有关系。 沈欢的初衷从来没有变过,他需要的只是中医崛起,在政治方面的事情,他绝对不会干预,即便是李如龙主动询问,他也不会给出任何的建议,俨然一副平民老百姓的架势。 这让李如龙觉得有些无奈的同时,也大大松了口气,毕竟他之前也对沈欢是否会干政的态度有些担心,毕竟……这国家终究还是李家的天下。 李如龙婚后第二天,太平洋上空站立着几个渺小的身影。 姜梦影觉得自己好像是在做梦一般,身边这几个人全都给了她巨大的压力,似乎每个人都拥有着至尊级别的实力。 华夏……真是太恐怖了! “楚歌,夏天,我不在的这段时间,妙诗她们的安全希望你们多多照顾。” “没空!”楚歌怀里的李令月没好气的说道,这位曾经的国主已经完全被楚歌给俘虏了。 楚歌用手在她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闭嘴,男人说话哪有女人开口的机会。” “欢子,你放心,就算傻哔不管我也会管的。”楚歌一脸认真对沈欢做出了保障。 “那正好,天组现在再次凌驾皇权之下,成为只为国家人民服务的组织,我的事儿多到数不完呢。”夏天嘴上这么说,但是却给了沈欢一个放心的眼神。 “我们走后,凤仙的身体,劳烦你送回去了。” “小意思。” 三人简单的唠嗑过后,姜梦影便化为元神离开了李凤仙的身体,同时口中念动魔咒,打开了连接人间魔界的夹缝通道。 “保重。” 沈欢点了点头,然后对着身边的屠道者说道:“走吧。” 三人进入通道以后,入口在眨眼之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就在楚歌和夏天准备离开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了一个声音,“嗨,刚才进入魔界的家伙是谁?” 第1655章人类怎么可能拥有这么可怕的力量? 楚歌和夏天全都被忽然出现的声音,吓了一跳,瞬间进入了战斗状态。 能够在他们都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出现在自己身后的人,绝对有着让自己进入死亡的能力。 这种紧张的情绪,夏天和楚歌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出现过了。 夏天第一个想到的是灭道者,因为目前为止来说,他已经恢复了掌控半片天道的能力,除了灭道者和承道者这两个异数以外,应该很少有人能够以压倒性的优势,击败他了。 楚歌则担心是传说中的战神阿瑞斯,毕竟前阵子他刚刚和沈欢一起击杀了对方的手下。 两人瞬间转身的同时,快速推进自己后退的灵气,与出声之人拉开了距离。 当他们看到来人的相貌时,全都愣住了,因为……这是一个没有见过的陌生面孔。 来人穿着有些随意,白色t恤搭配着深蓝色的牛仔裤,还很潮的便起了裤腿,加上穿着一双没有品牌的白色板鞋,款式是夏天从未见过的。 他的白色t恤上只有在胸口的地方,有个怪异的图案,其他地方则是洁白无比。 定制服装? 少年的岁数看起来不大,大概在十五六之间,面庞很是稚嫩,头发不长不短,不像是刻意修剪过的发型,看上去很精神。 “他怕我倒是可以理解,怎么连你也开始怕我了?这可不符合你的性格啊。”少年笑眯眯的对着楚歌说道。 “你认识的?”夏天以为是楚歌的朋友,但是依旧没有放松多少的警惕。 楚歌摇了摇头,“不认识。” 少年对于这个答案似乎也十分的诧异,“原来如此,看来在这个进度上,你门还没有恢复记忆。” “你是我们转世前的朋友?” “没错,我们是朋友。”少年笑了笑,“而且还是老朋友。” “我的记忆已经恢复了大半,但是对你并没有什么印象。”夏天摇头说道,他感觉少年再骗自己,但是又不大像。 “这个,可能是因为我们认识的时间比较晚吧。”少年微笑道:“其实我只是想问一下,刚才那个进去魔界的人是谁?我好像并不认识他。” “那是因为欢子不是神选者,没有魂觉也没有转世的缘故吧。” 楚歌瞪了夏天一眼,似乎是觉得他多话,“你还没有回答我们的问题,你是什么人!” “我?”少年尴尬的笑了笑,“我都说是你们的朋友了,但是你们却不信,我也没有什么办法。” “我是说除了朋友这身份!” “我和你们一样是神选者,这是我的第一次投胎,我的死亡原因和你们两个一样,死于你和神的大战当中。” 楚歌皱着眉头,对着身边的夏天小声的问道:“我们地球上应该只有我们两个神选者吧?” “应该是。” “那个……我并不是蔚蓝之星上的神选者,我来自于银河星域以外。”少年挠了挠头,“我这次过来就是为了找你们,但是刚刚我见到了一个不认识的人,所以有些疑惑。” 不是银河星域的人?那这就可以解释的通了。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示申。” “你撒谎!”楚歌怒目圆睁道:“如果你真叫这个名字的话,为什么要想那么久?” 自称是示申的少年,表情有些无奈,“那是因为我在想,我的名字转变到你们宇宙以后,应该叫什么名字,楚歌,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疑神疑鬼了?” 楚歌没有理会,依旧在问,“哪个是哪个深?” 示申没好气的说道:“表示的示,申请的申。” “有姓示的?”楚歌对着夏天露出了一个疑惑的神情。 “有,罕见姓氏,起源不详,明代万历年间凌迪知撰写的《万姓统谱》当中,曾经有过记载,现在也有一些村落中有这样的氏族,但是人烟非常稀少。”夏天之前掌管着情报科,对此还是比较了解的。 不过说完以后,夏天回味了一下这个名字,示申……示字旁一个申字,那不就是——神?! 想到这儿,夏天看向示申的表情开始怪异了,“你叫神?” “啊?”示申露出一脸迷茫的样子,“你是说我吗?神的名讳,我可不敢随意使用。” “你这个外来人起得名字不怎么样,要我说还不如倒过来,就叫绅士吧。”楚歌随口说道:“既然确定是了朋友,那咱们就找个地方先喝两盅吧。” “你还没有告诉我,刚才那个前往魔界的人是谁呢?” “沈欢,我们这一世的兄弟,具体的咱们等回了燕京再说吧!” 被楚歌勾肩搭背的绅士回头看了一眼魔界的通道,“沈欢?那不是我用来混淆视听用能量制造的转世分身吗?可那个人给我的感觉太陌生,根本不像是我我创造出来的物种……” “你在嘀咕什么呢?” “没什么,只是在想,能够和你还有夏天交朋友的家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绅士打着哈哈,笑着说道。 三人边笑边说,朝着华夏的方向飞去…… 话分两头,沈欢、屠道者和姜梦影的元神进入夹缝通道中以后,就立马有人上前迎接。 “恭迎公主!” 两名侍卫跪在了地上,表情十分的恭敬。 这两人和沈欢之前击杀的魔头不同,一个有点像是牛头酋长,不过全身毛发火红,面部也完全是人类大汉的模样。 另外一个白发冲天,上半身覆盖着羽毛,背生双翼,看上去和鸟人族有些相似。 “天魔族?”沈欢对着一旁的白羽发出了疑问。 姜梦影开口解释道:“这是异魔族,和妖族有些类似,出了眼眸颜色和一些明显特征外,几乎和人类是一模一样的,天魔则没有眼白完全是大片的紫色,并且皮肤是浅蓝色的,果露出来的皮肤上还篆有一些天生的铭文。” “你放心,夹缝隧道中,一定都是我们九黎族的人。” 听到这话,一旁的牛头大汉忍不住问道:“公主,这两位是?” “我请来的高手?” “高手?我们不应该是占领人间界吗?还有,公主你为什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是因为宿体不足以维持太久的时间吗?”一旁的白鸟人也问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姜梦影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们镇守期间,除了我还有没又第二个人从这里离开过?” “有。”牛头大汉老实的回答道。 姜梦影忍不住皱起眉头,“为什么没人通知我?” “我们没办法与在人间界的您产生联系,而且……”白鸟人面色一变,大笑道:“我们是故意放亚克将军过去的!” “叛徒!”姜梦影瞬间明白了些什么,想要出手反击。 “放弃吧公主,只是元神状态你,不是我们两个的对手。” 牛头大汉也跟着笑道:“不过公主你别怕,我们马上就杀了这两个人类,让他们下去陪你!” 沈欢听不懂姜梦影他们说了些什么,但是也能从各方的表情上猜出一个大概。 眼看白鸟人就要用手中的羽剑,斩杀姜梦影之际,沈欢隔空一拳,直接将白鸟人轰杀成了碎屑。 牛头大汉的小声戛然而止,“人、人类怎么可能拥有这么可怕的力量?!” 第1656章九黎摄政王,姜牻 所有魔族最令人讨厌的一点就是,肉身被击杀后,他们的元神安然无恙,只要找到新的宿体,就可以重新崛起。 在人间界找到一个好的宿体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但是在魔界,能够使用的宿体可以说是满大街都是。 一个不小心,说不定还会比之前更加强大。 “哼,人类,你竟然敢杀我。” “废话。”沈欢反手就是一锤头,直接将白鸟人的元神给击的魂飞魄散,“谁他妈规定的,只有魔族能够杀人类,而人类不能反抗的?” 牛头大汉一看这个情况,瞬间慌了,二话没说,直接跪在了地上,不停地对姜梦影磕头,“对不起公主,我也是被逼无奈的!” 姜梦影对沈欢使了一个眼色,意思是让他留下这个活口。 沈欢也不想造成太多的杀戮,来之前他就已经想好了,这种国与国的征战,他个人的力量就显得有些渺小了。 真正在战场上厮杀的人,还是那些士兵,沈欢最多只是扮演一个军师亦或是刺客的角色。 一般不会出手,只要出手就起到决定胜负的作用。 再说沈欢也不是傻子,这两个九黎族的手下,敢对姜梦影这个公主动手,那肯定是被人给收买了。 杀他们容易,不过显然找出幕后真凶,要更为重要一些。 “是、是——”就在牛头大汉准备说出幕后主使的时候,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高喝,“公主快跑,他二人已被天魔族所收买!” 话音刚落,一根槊戟便带着破空声冲了过来,直接击穿了牛头大汉的头颅。 因为出手的人也是魔族,所以在牛头大汉肉身毁灭的同事,也被槊戟上奇异的能量给销毁了元神。 来人满头白发,穿着竖领的金色镶边黑氅,头上带着一个华丽的头箍,眼睛细而眯长,鼻似鹰钩,嘴唇薄若刀削,苍白的脸蛋上篆写魔纹烙印。 在他身后,还跟着数名身穿装甲的九黎族将领。 “叔叔。” 姜牻一脸担忧的走到姜梦影身旁,“公主可有受到伤害?” “不碍事,多亏了——” 这边姜梦影的话还没有说完,姜牻便皱眉道:“人类?来人,将这两个人类抓起来,待到血月之日斩之!” “谁敢动手!”姜梦影大喝一声,然后对着姜牻解释道:“叔叔,这两位是我请回来帮忙对付古魔族和天魔族的。” “就凭他们?”姜牻看向沈欢和屠道者,眼神之中充满了不屑,“蜉蝣蝼蚁,又岂是两大魔族的对手。” “叔叔!刚刚若不是沈欢出手,想必我已经死在牛鸟二人手中。” “这样啊……”姜牻略微松了口气,“那就多谢二位了。” “小小人族,怎敢接受摄政王您的道谢,比起我挽救公主的手段,您掐准时机将正打算爆出幕后黑手的叛徒给杀了,这才是一绝,小生佩服还来不及呢。”沈欢似笑非笑的看着姜牻。 姜牻皱起眉头,“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想说,背叛公主之人是我不成?” “我可没有这么说。”沈欢耸了耸,“要真说起来,也怕是您做贼心虚,自己承认了吧。” “无知人族,你竟然敢——” “好了叔叔,沈欢所说也不无道理。” 一听姜梦影说出这话,姜牻面色瞬间变了,“公主,莫不成您也在怀疑我?” “叔叔我没那个意思,只是不希望您和沈欢他们发生冲突罢了。”姜梦影压低声音说道:“毕竟我在人间受到了他们不少照顾,况且这一次他们来魔界,也是为了帮我们。” “他们能帮得了什么忙,小小人类,怕是在我手中走不过一个回合!”姜牻对于沈欢两人的不屑溢言于表。 “叔叔,人间界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这样,等我回到自己的肉身之中,倒是再跟您详谈,如何?” “好罢,你的肉身还在密室当中,门口有人严加看管,不过内部的情况我却是不知了,但我九黎族的阵法,应该不是其他两族的斥候可破的。” 姜牻说着,朝着沈欢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一甩袖子转身离去。 沈欢看着朝着远方走去的姜牻,对半空中的姜梦影元神说道:“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你这个摄政王叔叔很有问题。” “我也有这样的怀疑,不过……现如今九黎族大部分的兵权都在他手里,还不是我和他闹翻的时候。”姜梦影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甚至怀疑,当初那个天魔族的将军,之所以能够到人间界,也是我王叔安排的。” “内忧外患,你这个九黎族的公主当得也不是那么安心啊。”沈欢随口感叹了一句,说道:“咱们吧丑话说在前面,我只负责武力方面的事情,动脑子的事情你最好不要找我。” “自然不敢劳烦您太多。”姜梦影说着,便带领沈欢朝着通道外面走去。 这个链接人魔两界的夹缝通道看上去是一条直线,但实际上却隐藏着无数条暗线,格局错综复杂,所以放在的姜牻就好像忽然出现一般。 在姜梦影的带领下,沈欢走出了夹缝通道,到了传说中的魔界。 怎么说呢,魔界整体上人间界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只不过这里很少看到土壤,多是一些矿石类亦或是砂石地面。 并且这些石头全都是青色、紫色或者是黑色,这里也有植物,不过植物的颜色大多也十分的深邃,并且长有枝叶的植物十分稀少,大多数都是类似沙漠中的植物。 奇花异草、灌木或是大树,少有的几颗大树上,叶子看上去像是会反光一般,要么就是像玻璃一样的物体。 除此之外,河流中的河水,也是黑如石墨。 天空中悬挂着的是一颗和太阳类似的恒星,散发着青色的光芒,在它周围还环绕着八颗小型恒星,一同为大地提供光明。 而在它完全相反的地方,有一颗巨大无比的血月,散发着-微弱的猩红色光芒。 根据姜梦影的说法,白昼时分,是那九颗大小不一的星体提供光明,到了晚上则是猩红的血月散发光芒。 而中午或是凌晨,会出现日月同辉的情况,整个大地都会被紫色的光芒所掩盖。 沈欢在发现天上的异象后,驻步不前。 与其同行的屠道者疑惑道:“怎么了?” “没什么。”沈欢将视线收回,摆了摆手,装作只是走神,可在屠道者不再注意他的时候,却再次视线放在了空中这两个奇怪的星体上,“是错觉吗?” 第1657章魔化周期与特别的客人 东魔都,蚩尤城。 魔界有三座皇都,简称三魔都,其中东魔都一般说的,就是九黎族的蚩尤城。 说实话,虽然外面的道路给人感觉十分荒凉,但是蚩尤城却算得上是富丽堂皇。 光是从高高的城墙就可以看出来,其奢华程度。 青黑色的城墙上,漂浮着一阵阵的魔族刻印,给人的感觉玄妙无比,而用来填补间隙,以及镶嵌边缘的地方全都紫金。 紫金可不是彩金那种杂金,它可是比黄金还有铂金更为昂贵的存在。 城门更是华丽的让人飞起,中间是和城墙一样的青色石板,而外边则全部用紫金镶嵌,光是那紫金的重量,怕是就有数千斤,光是整个城门下来,估计都有万斤之重了。 而进入里面以后,更是华丽无比,比拳头还要打的钻石随处可见,一栋建筑上要是没有点紫金之类的存在,似乎根本不配矗立在这里。 “你们魔都的人都这么富有,还去人间界干嘛。”沈欢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感叹。 “物以稀为贵,这些金属和矿石在我们魔界并不稀有,甚至全都是烂大街的货色,在你们人间硬度极高的钻石在这里的坚硬程度几乎不值一提,而这种类似于紫金的金属,无论是纯度还是韧性上都不是你们人间界的紫金可以比拟的,至少用你们那里的钻石,是无法在它上面留下任何痕迹的。” 姜梦影耐心的解释道:“从某种程度来讲,这些东西对于我们来说,就和你们的岩石和土壤一样,随处可见,并不稀罕。” 沈欢这么一想自然也就明白了,本来这个世界上的东西就是如此,“那你们主要流通的货币是什么?” “主要流通的是魔晶,根据纯度和颜色被分为三六九等,和你们人民币的分法差不多,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现在基本上都是使用魔牌来交易,就像是你们的网络银行或是虚拟货币一样。”姜梦影似乎觉得这样的比喻不大恰当改口道:“更像是信用卡、银行卡还有手机支付功能的结合体。” “你们魔族的科技这么吊?” 沈欢表情有些诧异,要知道,出门不带钱就可以生活的强国,就只有华夏一个,就连花旗国的国民,都为云支付而惊叹羡慕。 “这算不上什么科技,因为科技在魔界几乎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即便有一些小发明,也只会运用到军事或者是农业方面。” 沈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经历皇城还有多远?” “很快就到了。”姜梦影试探性的问道:“难道是烈焰驹车让您不舒服了?如果和你们人间界的汽车相比,它的稳定性,确实有所欠缺,不过在空中的话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但……这里是魔都,任何人都不允许在空中飞行的。” “不是,只是有些困了。”说起来也奇怪,沈欢在世俗界无论待多久都不会感到疲惫,但是在这里,他却感觉有些疲惫,“可能有些水土不服吧。” “魔界的空气中存在着某种可以改变体质的离子……”良久没有说话的屠道者忽然说道:“因为这里是放逐之地,到达这里的人只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同化成为魔族,另外一种就是因为身体无法承受负荷而死亡。” “这么厉害?”沈欢表情有些诧异。 “无论多么高的修为,都是如此,魔界的规则就是如此,就好像是人间界的天道一样,这里也存在着某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法则力量。”屠道者顿了一下说道:“以我的修为在被同化前,大概可以支撑两个月的时间,至于你……我看不透,不过应该是半年到十年之间。” 姜梦影不知道屠道者的身份,在沈欢说屠道者会一起过来的时候,她虽然疑惑但并没有打算询问太多,毕竟是她选择相信沈欢,就也应该选择相信沈欢带来的人。 在听到屠道者的论调后,姜梦影的表情开始诧异起来,“您之前来过魔界?” “在追杀某个人的时候曾经来过几次。”屠道者面无表情的说道。 姜梦影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讶,要知道自从天尊封印了通道以后,魔界就再也和外界没有交流,他们没办法出去,外面的人自然也没有办法进来。 当初的苏璃尾魂,已经足够让人惊讶了,没想到这个不爱说话的女人更加厉害。 无论是和天尊同一时期,还是天尊之前时期就存在的人物,都不是她这个九黎族的公主可以得罪。 之前那两个男人也是……这个叫沈欢的男人,究竟拥有着怎样恐怖的实力和人脉。 “这位前辈说的没错,我们蚩尤一族当初过来的时候,也是人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全都变成了流淌着紫色血液的魔族……我们将其称之为魔化周期。” “也就是说,我必须在两个月内,帮你统治魔族对吧?” “理论上是这样的,抱歉,我之前忽略了这个问题,以为魔界空气中所蕴含的力量,是不足以改变您的体质的。”姜梦影面带愧疚,应该是所言非虚。 “无碍。”沈欢没有多想,反正他也没准备在魔族待太久的时间,速战速决才是王道。 皇城比魔都内的其他建筑更加辉煌,但沈欢已经审美疲劳了,他现在只想找个床铺好好的睡一觉。 不过在此之前,他还需要等待姜梦影取回肉身。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一个穿着淡蓝色长裙的紫发女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裙子不是世俗中的裙子,也不像是古代的,和鱼尾婚纱有些类似,是完全不同的异世界风格,香肩半露,一排妖异的花正好挡住关键的位置。 带有一些洛丽塔风格的护腕,将前臂遮掩了大半。 不过最吸引人的还是那张绝美的脸蛋,紫发紫眸,标致的东方面孔,在保留古典美的同时,又不使抑郁的风情。 毫无疑问,姜梦影本身的样子,惊艳了沈欢一番。 之前他可以看到元神,但是看得很模糊,只能从轮廓大致判断出对方是一个女人,以及发色等等。 可以说姜梦影完全配得上她魔族公主的身份,高贵典雅。 可能是长期处于奇异光线下的原因,沈欢发现蚩尤族的人书都十分的白,比地球上所谓的白人还要白上一些。 但是在紫眸和紫发的搭配下,并不显的十分病态,反而有种异常的精致。 沈欢很快就从惊讶中恢复了冷静,毕竟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若是因为美色就失神半天,绝对不符合他现在的身份。 姜梦影见沈欢面色平淡多少有些失望,简单的聊了几句以后,便亲自送沈欢和屠道者前去住所休息。 “给您安排一间房还是两间房?”姜梦影无法确认沈欢和屠道者的关系,所以才做出如此的询问。 “一间就好。” 屠道者暗自皱了下眉头,但是并没有开口表示不悦。 安排好房间以后,姜梦影便离开了。 沈欢躺在床上打了个哈欠,对着坐在藤椅上的屠道者问道:“你不困吗?” “不困。”屠道者头也不回的说道。 沈欢笑了笑,“那正好,麻烦你警戒一下,我想晚上咱们这里,会有特别的客人前来拜访。” 就在屠道者准备询问,究竟有什么特别的时候,沈欢却早已搂着枕头呼呼大睡起来…… 第1658章怎么样,惊喜吗? 魔界的夜晚,就如同姜梦影所说的那样,一片血色,虽然略显暗淡,但正是这种暗淡,让整个魔都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沈欢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是不是还会发出一阵子鼾声,或是一脚踢开被子。 屠道者没有睡觉,她在借着灯光看书,不是那本《过于喧闹的孤独》,而是换成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 事实上她的注意力并不算集中,每次沈欢踢开被子的时候,她都会上前将被子重新盖好。 之前她并不愿意,可是最终还是败给了心中的不忍,毕竟这里是魔界,不是人间界,即便是沈欢的仙人之躯,也不一定能够承受住,魔界空气的腐蚀。 这就好像是高原反应,或者是水土不服,不是人本身有问题,只是一时间没有办法适应。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屠道者仍旧在等待着沈欢所说的特殊客人到来。 可是大半个晚上过来了,依旧没有任何的迹象表明,这里会有什么不速之客。 忽然间,屠道者觉得有些困了,她先是打了个哈欠,然后将手中的书放下。 屠道者觉得自己还是先小憩一会儿,毕竟从实力上来讲,她比沈欢更加的不适应。 之所以能够坚持到现在,完全是因为之前前往魔界时,所收获的那些经验。 就在屠道者快要睡着的时候,她忽然感觉到房间内的空气产生了某种不该产生的波动。 就好像装满水的水杯内,忽然多出了一个小球,尽管这个小球是凭空出现的,但是它仍旧会影响水杯,从而导致水满而溢。 “什么人!”屠道者大喝了一声,她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向来人表示,我已经发现了你的存在,二则是希望沈欢听到自己的声音而苏醒过来。 由于之前来到过魔界,所以她十分清楚魔界的危险性。 从外界到达魔界的人,就像是被上了负面属性的buff,而这个负面性的buff对于魔界的本土居民来说,则十分的有益。 不用议论实力,单是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情况对于外来者十分的不利,更何况魔界的高手如云,屠道者可不敢保证自己可以像是在人间界的时候一样,随随便便的就可以虐杀那些道修。 “既然能够扛得住眠不觉晓,看来你这个人类的修为并不虚弱。” 半空中出现了一个虚影,它穿着黑色的连帽长袍,脸上带着一个篆刻铭文的白色面具,黑色的长发无风自动,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肉眼可见的紫色气息。 “你是什么人?”屠道者拔出了身后束缚的古木剑,眼神十分的警惕,从对方的气息,她可以明显的感觉出来,自己并不是对方的对手。 “我是什么人?”黑袍人大笑了两声,“人类真是一种愚蠢到不能再愚蠢的生物,这不很明显吗?我是来杀你的人!” “那也得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 黑袍人冷笑一声,张开了双臂,身上的紫气,看起来比之前更加惊人,“现在你还觉得我没有那个能力吗?” “而且,就算我的实力不如你,你中了眠不觉晓,很快就会变成一个只知道睡觉的废人,到时你可就成为了砧板上的鱼肉。”黑袍人语气不屑道:“不过看在你会说魔语的分子上,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只要你和签订魔仆契约成为本座的奴隶。” “痴心妄想!”屠道者知道,自己在中了这个眠不觉晓以后,是很难有机会战胜对方了,她唯一的办法就是趁着眠不觉晓还没有入侵到命关的时候,拼尽全力杀了对方。 “叮!” 谁料对方动都没动,直接使用身体周围的魔气,将屠道者震退到了一旁。 “白痴,这里是魔界,没有你们人类可以调动的所谓灵气,只能凭借体内的灵气出招,而眠不觉晓已经让你的意识开始昏迷,失去大部分意识的你,就等于失去了大部分的控制力,没有办法控制灵气的你,就是一条没有了牙齿的老虎,除了看起来吓人以外,实际上好垃圾没有任何的区别。” 黑袍人身上的紫气又浓郁了几分,“现在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臣服于我,或者——死!” “沈欢,快点起来啊!”屠道者开始着急了,但是躺在床上睡觉的沈欢却没有任何的反应……除了会因为燥热把被子蹬开以外。 “放弃吧,一直在使用龟息术的你,都中了眠不觉晓,更何况是这个从一开始就呼呼大睡的人呢?”黑袍人不屑的看了沈欢一眼,“这个家伙的警惕性不错,可惜,他太过自大了。” 刚开始只是不能控制灵气,现在屠道者感觉自己连肉身都可能无法继续控制了,她看了看床上的沈欢,又看了看漂浮在空中的黑袍人,心中发出一声呐喊,带着疲惫的身躯,朝着沈欢冲了过去。 看到这一幕,黑袍人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来我只有杀了你了。” 黑袍人说着,将紫色的魔气凝聚成了一只黑色的虚影长剑,直接朝着屠道者的胸口刺了过去。 “咔嚓——” 只听一声脆响,黑袍人手中的黑色长剑直接破碎,与此同时,一个身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对方先是掏了掏耳朵,然而挑起眉头问道:“刚才你说想杀谁来着?” “你、你——你怎么可能会清醒过来!”因为带着面具的缘故,黑袍人的表情谁也看不清楚,不过从他震惊的语气中来看,他背后的表情如何精彩,一点也不难想象。 “嗯,难道姜梦影公主没有告诉你吗?我其实……是一个医师,你这种小儿科的蒙汗药对我来说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好不夸张的说,你这个所谓的春眠不觉晓,连中档次的百日眠都比不上,更不用谈所谓的千日醉了。” “哼!”知道自己的迷药对沈欢不起作用以后,黑袍人冷哼一声,将魔气凝聚成蜘蛛爪的样子,朝着沈欢的背部扎去。 “天真。”沈欢手中瞬间多出了一把长剑,直接将八根蜘蛛爪斩断,紧接着直勾勾地刺穿了黑袍人的身体,“忘了告诉你,我除了是一个医师以外,还是一名还算凑合的道修……怎么样,惊喜吗?” 第1659章和你开了这么久的玩笑,真是抱歉 黑袍人的脸上充满了痛苦,他将手伸向天空,身体不停地颤抖着,像是在与死神做抗争,而他嘴中则发出一阵阵痛苦的声音,好像随时都可能会灰飞烟灭一般。 沈欢看到这个情景,没好气的说道:“好了,别装了,别说我刺了你一剑,就算是刺了你上百剑,也是一样的,你不会死,也不会有任何的痛苦。” 在做着挣扎的黑袍人,动作一下子就停止了,他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沈欢问道:“为什么你会知道?” “白痴问题。”沈欢反问道:“你剪脚趾甲的时候,会疼吗?你剪头发的时候会疼吗?同样的道理,我就算杀了这个傀儡,你也不会感觉到任何的痛苦,要有也仅仅只是心痛而已。” 沈欢打量着黑袍人,“这种精密程度的傀儡,我想就算是在魔界,也需要不少的珍贵材料来打造吧?” “你、你究竟是什么呢?” “蠢货,爷爷我刚才已经说了,我是个医师,另外还是一个半吊子的道修。”沈欢语气有些不耐烦的说道。 “哼!既然你知道了我的秘密,那么就留你不得了!” 按照黑袍人原本的想法,他在中招以后,就制造假象迷惑沈欢,从而选择收回傀儡,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就再次利用傀儡将沈欢杀一个措手不及。 但是现在看来,似乎没有那个必要,他需要做的就是杀掉沈欢好了,甚至是付出这个傀儡为代价。 “老招数对我来说是没有任何用处的。”沈欢再一次斩断了那些蜘蛛爪,“再说,你是一个男人,就算再变出无数的蜘蛛爪,也不可能变成黑寡妇的。” “哼,等着瞧!”黑袍人通过刚才的交手已经得知,自己不是沈欢的对手。 但这并不代表着什么,现在打不过不代表以后打不过,而且这个以后距离现在的时间,应该并不是十分的遥远。 为什么这样说? 之前已经提到过了,魔界只有魔气,是没有灵气的,在这个情况下,沈欢体内的灵气迟早要消耗完毕。 等到了那一刻,就是沈欢死亡的时刻了。 “哼,小子,你以为不出招灵气就不会浪费了吗?在魔界这个环境里,灵气为了保护肉身会自然的和魔气产生抵抗,你在休息的时候都会产生灵气的消耗,更何况是你做大幅度运动的时候,毫不夸张的说,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够干掉你了。” “是吗?可惜我并不这么觉得。”沈欢说着,反手对着黑袍人就又是一剑。 “你伤害不了我,而我却可以不停地消耗你,小子做好死亡的觉悟吧!” 在长时间的斗争下,沈欢逐渐处于了下风,看样子他似乎已经没有任何的能力来和对方进行对抗了。 “去死吧!” 黑袍人发出一阵大笑,在空中凝聚出了一个圆锥类的物体,更加准确的说应该是一个钻头。 庞大的力量凝聚在最尖锐的地方,朝着沈欢的胸口冲了过去。 “叮叮叮——” 一时间火星四溅,整个场面看起来极其的壮观,但是黑袍人预料中的事情却并没有发生,不要说刺穿沈欢的胸膛,他这一招强大无比的招式,甚至连沈欢体外所凝聚的灵气罩都没有穿透。 “不可能的,他体内已经没有了多余的灵气,支撑不了太久的!” 沈欢也是表现出一脸疲惫的样子,可是不管黑袍人加大多少力度,他外面的灵气罩硬是安然无损。 “这、这怎么可能!”黑袍人的脑容量似乎并不足以用来解释眼前的这个场景。 原本疲惫无比的沈欢,忽然露出了一脸的笑容,“和你开了这么久的玩笑,真是抱歉,好了,现在轮到我反击了!” “什么?!”黑袍人先出发出惊呼,不过很快就明白了刚才沈欢做出那一系列表现的意图。 这个黑袍人是他的傀儡,而操纵傀儡不管是用意念还是用魔气,都是有迹可循的,这也是为什么黑袍人傀儡自从出现,就一直是浑身缠绕魔气的情况。 而就在刚刚,他为了一次性永久后患,使用了声势小威力大的招式,来解决沈欢的性命,可没想到的是,沈欢只是在假装而已。 目的就是为了逼迫自己动用傀儡表面的默契,从而显露出操纵着傀儡的那些魔气线! “该死!” 幕后操纵者暗骂一句,连忙撤回魔气,准备切断两者之间的联系,从而让沈欢的想法失败。 可是沈欢出手比他更快,几乎就在他切断联系的差点,沈欢的双眼便发出一阵金光,依附在了魔气线上。 “噗——” 皇城某个华丽的宫殿内,身为摄政王的姜牻忽然吐了一口紫色的鲜血,他的双手紧紧的捂在胸口,显然是受了重伤。 等到他稍微缓和了一会儿以后,面色变得凶狠无比,“该死的人类!这个仇我一定会报!” …… “你刚才为什么要放了他?”已经被沈欢解除体内眠不觉晓的屠道者,对着沈欢疑惑的问道。 “现在还不是杀他的时候。”沈欢冲了两杯大红袍,先是自己喝了一口,然后将另一杯递到了屠道者的面前,“姜梦影那个小丫头,不是蠢货,肯定已经开始怀疑她那位敬爱的王叔了,可她并没有让我出手,很显然,她留着这位王叔还是有用的。” “你在为那个魔族公主考虑?” “不。”沈欢将茶杯放下,摇了摇头,“准确来说是为我们自己考虑……魔界的情况我们并不了解,而姜梦影是这里土生土长出来的小丫头,肯定比我们更加了解局势。” “那如果她只是没有那个狠心呢?” “这也不是没有可能,毕竟她曾经就向我表露过,这位王叔是他在皇城之中唯一的亲人了。”沈欢笑着翘起了二郎腿,“不过这就不是我们考虑的范围以内了。” 屠道者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然后对着沈欢问道:“既然你早就知道对方会暗杀,为什么不早来提醒我?” “如果我要是提醒你的话,你肯定不会中这种简单的招数,但如果你我都没中招,那个混蛋肯定不会出来,所以我不是不告诉你真相,而不是不能告诉你真相。” 屠道者脸上露出一阵诡异的笑容,“所以你是故意将我当做诱饵咯?” 沈欢有种不祥的预感,他兢兢战战的吞了口唾沫,“那个妙诗啊,你听我解释……哎呦,我的姑奶奶,放、放手!” 女人——真是一种麻烦的存在! 第1660章你最好搞清楚状况 第二天一早,姜梦影就派人过来请二人前去吃早餐。 来到了魔界以后,沈欢的肉身强度没有多大的变化,但是各项身体机能都开始朝着凡人开始发展。 也就是说,需要一日三餐来补充身体对能量的需求。 再加上沈欢也对魔界的食物挺感兴趣的,与其说他真的肚子饿了,倒不如说他想见见新鲜,亦或是说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 姜梦影看到二人过来,连忙起身打起了招呼。 公主不愧是公主,姜梦影确实有种常人所没有的气质,加上人美漂亮,看上去十分的高贵。 食物的样子倒不是很难看,甚至和人间界的米其林餐厅有一拼,好不好吃不知道,但是却十分的好看。 当然因为已经被烹调成了食物,谁也不知道这些菜式的前身是什么。 沈欢尝了一口,怎么说呢,这里有一部肉的口感像是牛肉,但是吃起来却有一种羊肉的膻味。 但是说话时的口气中,却没有任何的膻味,似乎已经随着食物一起进到了胃中。 另外有一些则是口感味道都像是蛙肉,但却会在嘴巴里残留一种麻味,不过并不会产生任何的不适,反而越吃越有味道,有种吃辣椒炒鸡蛋或是肉类的感觉。 桌子上主要都是一些鱼肉蛋类,还有一些水果搭配,几乎看不到任何的绿色蔬菜。 “因为魔界的特殊环境影响,这里几乎是不可能生长出绿色植物的,就算是蔬菜也只有一些瓜果类的,比如你们人间界的黄瓜番茄之类。”姜梦影开口解释道:“不过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兽肉,我们九黎族才得以拥有强健的体魄。” “饱了。”沈欢打了个饱嗝,然后看着姜梦影说道:“你昨天考虑了一夜,想好计划了吗?我虽然很乐意享受这种魔界的土豪生活,但我能够停留在这里的时间并不算长久。” “我昨晚——” 就在姜梦影准备说出昨晚所思考的一些策略时,姜牻忽然从外面走了进来,他的嘴唇毫无血色,单膝跪在地上,“臣因为偶感风寒未能陪同公主一起进食早餐,还请公主恕罪。” “王叔你和我无需这般客气。”姜梦影示意姜牻可以起身。 不等姜牻站起来,沈欢反倒先站了起来,“摄政王,在下在人间界刚好是一个医师,不如让我来看看你的病情……要知道风寒虽是小病,可也是会要了人命的。” “这……就不必劳烦沈欢殿下了。” 昨天姜梦影已经说过了,沈欢和屠道者都是她的朋友,魔宫众人必须以如同对待她一般的态度来对待两人。 “不用,也就是搭把手的事儿。”不管姜牻同不同意,沈欢已经将手放在了他的手腕。 姜牻想要挣脱,但姜梦影就在这里,他倒不好表现出来,只能忍着。 这个该死的人类,等到本王成了魔皇,一定要将你碎尸万段! “不对啊!”沈欢忽然高喊了一声。 将正在内心中宣读誓言的姜牻给吓了一跳,毕竟做贼心虚,不过身为一个智武兼备的摄政王,他自然不会表现出来,脸上依旧是平静无比。 “可是王叔的病难以根治?”姜梦影面色紧张道:“现在正是多事之秋,王叔若是得了重病——” “王爷不是得了什么重病,而是受了重伤啊!”沈欢表情惊讶道:“王爷,昨晚有刺客来偷袭我,莫不成也有刺客偷袭了你?” “什么?昨夜有刺客偷袭!”姜梦影面色紧张道:“为何我没有收到任何的消息,沈欢你没事吧?” “差点,幸好我命大。”沈欢摆了摆手,“不过算起来也不能怪罪那些守卫,只能怪刺客太过狡猾……只不过王爷就没有我那么幸运了。” “王叔,你可是——” “没错,臣正是遇到了刺客的暗杀。”姜牻不知道沈欢葫芦里装的是什么料,只当做是沈欢没有发现昨晚偷袭的人正是自己。 毕竟自己所修炼傀儡之术的事情,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知道。 “该死!我早该想到的,父皇去世后,王叔您就是我们九黎族的第一高手,天魔族和古魔族的人肯定会想办法来偷袭您,我——” “公主切莫自责,也是老臣自己疏忽了,不然也不会中了古魔族的奸人之计。” 姜梦影点了点头,对着沈欢说道:“沈欢,您不是神医吗?王叔的病情你是否可以——” 沈欢无奈的摇了摇头,“你们魔族的体质和人类不同,我不敢贸然医治,还是请魔宫内的御医来医治吧。” “那王叔这几天就好好休息吧,剩余的事情就交由我来处理吧。” “那就有劳公主,老臣暂且告退。”姜牻说着便离开了大殿。 等到姜牻走了以后,沈欢收起了脸上的笑容,看着姜梦影说道:“魔女,你最好考虑清楚,你这个王叔究竟是杀了,还是留着。” “你……知道了?”姜梦影的脸色有些诧异道。 沈欢与其平静道,“你这位好王叔身上的伤,就是我留下的,你说我能不知道吗?” “什么?!” “你说过,通道的事情只有你和这位王叔以及几个死士知道,但是天魔族的人却通过那条隧道前往人界杀你,并且你回来之后连死士也背叛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些死士所效忠的人并不是你,而是你王叔。”沈欢冷笑道:“还有,你不觉得你王叔出现的太巧了吗?人家刚准备说出真相的时候,却被你王叔给杀了。” “如果说这些都是巧合,那么昨晚的事情呢?” “这……”姜梦影的表情很明显有些迟疑。 看到这个情况,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身为王者却这般优柔寡断,我想就算有一日统领了整个魔界,也依旧会落得一个被谋朝篡位的下场。” 姜梦影知道沈欢说的是实话,可是自己这位王叔,幼时对自己十分要好,就算是明知道对方背叛了自己,背叛了整个九黎族,她依旧有些无法下这个狠心。 沈欢看到这个情况,语气不悦道:“姜梦影小姐,我希望你能够搞清楚状况,我来这里是为了帮你,而不是为了看着你玩什么亲情的,若是你还是做不了决定,那我只好越权帮你做了。” “当然,如果你实在是反对的话,我大可以离开这里,撕毁我们的协议,毕竟我想要的交易,已经完成了。” 姜梦影迟疑了良久,看着准备起身离去的沈欢,她咬了咬牙,“杀!” 第1661章你当九黎魔宫是什么地方? 就在沈欢准备给自己的行为点个赞的时候,姜梦影的话锋忽然一转,“不过——” “不过什么?”沈欢现在总算明白,当初苏璃看到自己发怂和优柔寡断的时候是什么感觉了,简直比恨铁不成钢还恨铁不成钢。 看来自己得找个时间,好好谢谢狐狸精,嗯,用肉体来偿还吧,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不过我希望知道王叔背叛我们九黎族的原因,还有……父皇的死因。”姜梦影深吸了口气,“如果叛徒真的是王叔的话,那么父王的死也一定和他有关系。” 沈欢这才想起来,他只知道魔皇突然暴毙,却不知道死因是什么。 听姜梦影刚才那句话的意思,这位魔皇的死,似乎也十分的有蹊跷。 靠!自己想这些干什么,跟自己又没有关系。 从大殿出来以后,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真是一个麻烦的女人。” “你不是说不会插手姜梦影的态度吗?这可是你昨晚说的,这么快就自打自脸了?”屠道者的语气有些玩味道。 经历过昨晚用牙齿对沈欢的肉体蹂躏,两人之间的关系似乎变好了不少,最起码屠道者说话的时候会开玩笑了,尽管这个玩笑对于沈欢来说,并不好笑,甚至还有一些尴尬。 俗话说的好,骂人不骂妈,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屠道者说话却像匕首一样,刀刀中人心。 有些时候沈欢很怀疑,这个屠道者跟过来,到底是为了帮自己,还是为了埋汰自己。 “我当时说的是观望姜梦影的态度,而且刚才我也说过理由了,我只是为了尽快离开这个鬼地方,难道你打算一直待在这里?” “爱管闲事儿就是爱管闲事儿,哪来那么多借口。”屠道者轻蔑道:“你的个性我还不清楚?无论实力强弱,管闲事儿的功夫都不会比别人弱了。” “你要是真有那个心的话,在姜梦影离开李凤仙肉身的时候,就把她杀了,哪里还会有这么多的麻烦事。” “……” 理据服,沈欢还能说什么呢? 话分两边,姜牻这边回去以后,就进入了密室,沈欢眼中那两道金光,对他造成的伤害十分巨大,别说是魔宫中的御医,就算是魔界第一医道高手,对他的伤势也没有任何的办法。 一是因为沈欢的金光伤害实在是过于厉害,二是因为魔族的恢复力极其强大,就算有个小病小灾的,只需要忍耐忍耐就过去了,医师在这里的作用并不大。 求医这种事情在魔族看来,无异于脱了裤子放屁。 但是魔宫毕竟是九黎族最牛叉的城池,还是要样样具备的,就算是医师没有什么作用,宫里面也需要留几个。 他从架子上找出一个小锦盒,里面装着一颗黄色的药丸,将药丸吞服后,他便直接将锦盒扔到一旁,凌空盘腿开始修复伤势。 “哟,没想到我们的九黎族第一高手也会受伤啊!” 没过多久,一个声音凭空出现在了密室内,随之出现的还有一个蓝皮肤长翅膀的鸟人。 鸟人身上穿着华丽的战甲,腰间有三把长短不一的宝刀。 “哼!你不好好待在自己的老巢,来我这里干嘛。”姜牻对来人的突然出现似乎并不感到意外,他从半空落下,停止了疗伤。 鸟人冷哼一声,“我们天魔族折损了一位将军,你说我为什么来?” “我当何事,原来是兴师问罪的……邪鹭,这可不像是你的性格。”姜牻也是一脸的冷笑。 邪鹭忽然放声大笑道:“不愧是魔策姜牻,竟然一眼就看出了我内心中的想法,说实话,让亚克那种异族做我天魔族的将军,我心里一直不爽,这一次他死了,简直正合我意。” “你来找我,应该不止是为了分享自己的喜悦吧?”姜牻挑起眉头闻道。 邪鹭点了点头,“我这一次来这里的主要目的,是因为魔君交代,他让我来问问,你究竟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够拿到魔皇之位?如果拿不到的话,我们那边可就要出兵了。” “让他再给我一些时间。” “你上次也是这么说的。”邪鹭将双手环抱在胸前,“不过上次你的脸上满是自信,但是这一次你不仅有些迟疑不定,还受了伤……老实说,你现在这个样子,一点也不像是能够弑兄夺位的枭雄啊!” “闭嘴!”姜牻一脸怒容。 邪鹭毫不忌惮,“你当初向我们魔君求药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表情。” “哼!总之关于我兄长的事情,你不要再和我谈论。” “做了不敢承认吗?”邪鹭戏谑道:“不怕实话告诉你,不光我们魔君对你这拖沓的进度有些不耐烦了,就连古魔族的魔尊也是一样,他们最多只给你三天的时间,若是三天后还拿不到喜讯,就别怪到时我天、古两族大军压境了!” “邪鹭,你当真以为我只是你们魔君手里的一颗棋子?”姜牻冷笑道:“若非你是魔君的特使,刚才你说的那番话,已经足以让你死上数次!” “告诉魔君,如果他等不了大可以攻过来,我倒要看看,没有我他们怎么找到进攻人界,魔尊又怎么去找天尊为他的长辈报仇!” “你——”邪鹭显然被姜牻掐中了命脉,“姜牻,你别太自信了,你们九黎族能够做到的事情,我们天魔族也可以做到。” “要是能够做到早就做到了,又何必等我依次来要挟交易呢?”姜牻不屑道。 “好了,我不跟你废话,我那个愚蠢的侄女,从人间界请来了两个高手,要是你们天魔族和古魔族真有心的话,就派高手来解决他们。” 邪鹭不屑道:“我直接动手不就好了?” “我都不是他们的对手,就凭你?告诉魔君和魔尊,他们最好认真对待这件事情,要不然到时候吃亏受伤的人可不光是我了。” 见姜牻说的如此认真,邪鹭也不敢再大意,“既然如此,我这就将你这里的情报汇报给两位至尊。” 说完,邪鹭便准备离开,可是他刚刚转身,身体便被一道突如其来的剑气斩成了两半。 不等尸体落地元神祭出,沈欢的声音便从外面传了进来,“你当九黎族的魔宫是什么地方,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第1662章天尊?跟老子有个蛋蛋关系! “混……蛋!何方宵小,竟然敢毁本将军的肉身!” 邪鹭的元神离开肉身以后,整个人显得激动无比。 魔族的命根子在元神上没错,可是那毕竟是跟随了自己多年的肉身,想要再修炼出这样的肉身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哪那么多废话,要不是留下你还有点用处,老子连你元神都给劈了!”凭空出现的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紧接着,姜梦影和屠道者也出现在了密室当中。 姜牻一看到这个情况,表情瞬间大变,他没有想到自己的事情竟然会这么的暴露。 “公主快走!这天魔族的逆贼,就由我来拦截!”姜牻还存在着一丝侥幸心理,在看到这个情况以后,在第一时间转变了立场,朝着姜梦影的方向走去。 可是这路还没有走一半,就被沈欢手中的斩魂给拦了下来,“唉,王爷,为了你自身的安全,我劝你还是不要距离公主太近了,我不知道你们魔界怎么说的,但是在我们人间界,有句话叫做刀剑无眼,我要是一个不小心伤害到你了,那可就麻烦了。” “你——”姜牻心中虽然愤怒,但也知道,自己想要翻盘已经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他看了沈欢良久没有说话,慢慢地退到了一旁,看样子是放弃了抵抗。 沈欢看着漂浮在半空中的邪鹭,“你现在下来的话,还能少受一些折磨。” “哼,小小人类也敢口出狂言,本将军看你是活的不耐烦了!”邪鹭冷哼一声,便朝着沈欢冲了过去。 沈欢看到这个情况不慌不忙,甚至连一点动弹的意思都没有。 而邪鹭也在飞到一半的时候,改变了方向,朝着姜梦影冲了过来。 擒贼先擒王,只要是有点智慧的种族都会懂这个道理,看样子这个邪鹭的将军封号也不是白给的。 但姜梦影表现的也是十分淡定,身为魔皇的女儿,她本身的实力虽然不算强劲,但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被人挟持的。 进不了超一流高手的行列,但一流高手还是能够进去的。 邪鹭在拥有肉身的情况下,和现在的姜梦影相比,大概是五五开,毕竟邪鹭的修为在天魔八将中,也是出于中上游的状态。 “找死!”姜梦影冷哼一声,刚刚准备动手,却没有想到,邪鹭的身形直接消失在了原地。 “该死,是瞬间移动大法!” 等到姜梦影迷糊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因为邪鹭从一开始的目的就不是和众人正面交战,即便是挟持这种间接性的正面战他都不想要接触。 原因很简单,虽然是偷袭,但是沈欢只是用一道剑气就把他肉身劈成两半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就算是魔帅级别的存在,也不可能这般轻易的将他的肉身斩杀,由此可见沈欢并不是什么普通人。 既然已经知道对方是一块铁板了,他邪鹭又不是傻子,自然不会选择什么硬刚的套路。 并且姜牻是一个出了名的老狐狸,要不然也不会获得魔策的称号,这样的家伙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反水,而事实上姜牻也确实这么做了。 没有肉身的自己,别说和沈欢硬拼,就算是受了伤的姜牻,他都不可能打得过。 在这种情况下逃跑就成了他唯一的选择,但若是直接逃跑,肯定会被人锁定气机,所以他才会虚实结合,让对方察觉不出自己的真正目的。 邪鹭正在为自己的机智点赞,因为只要离开了魔宫这里就不会有人能够拦得住自己,他们天魔族的暗杀手段和逃跑方法可是全魔界第一的存在。 可邪鹭万万没有想到,就在他以为可以存活下去的时候,一道最不想见到的身影,有人鬼魅一般出现在了他的身前。 “你——这、这怎么可能,就算你的速度再快,也不可能跟得上我的瞬魔步啊!” “瞬魔步?”沈欢咧嘴笑了笑,“不是我说你,就这么一点小手段,就敢来闯魔宫,你也太不把九黎族放在眼里吧?或者说,你是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哼!人类,这是我们魔族之间的事情,和你们人族无关,就算是当年的天尊,也不会过多干涉我们魔界的事情,更何况是一个小小的人族。”发现无路可逃以后,邪鹭反而冷静了下来。 “天尊是天尊,我是我,他管不管,管我什么事儿。”沈欢心里就纳闷了,无论是在世俗还是道修高手,亦或是现在的魔族口中,天尊都是一个无比高大上的存在。 可是根据自己的亲自接触,夏天和天尊这个称呼之间的距离,仿佛越来越遥远了,要不是因为夏天第一次觉醒的时候,天尊人格出现过,沈欢都要以为这是一个乌龙事件了,就好像所有人都觉得,他就是神的和转世一样。 邪鹭的眼神之中闪过一抹诧异,他很清楚天尊在人类心中的地位,因为天尊在还没有即位之前,就是一个生活在世俗界的普通人类。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在人类当中,还有不把天尊当回事儿的。 别的先不说,就单单说他们魔界的情况好了,他们天魔族的魔君就不敢妄言天尊什么什么的。 就算是古魔族的现任魔尊,那也只是敢暗地里叽歪两句而已,按照魔君的说法,就凭魔尊现在的力量,别说找天尊报仇,能够在对方手底下走过十个回合,那就是可以吹一辈子的大事儿了。 “现在给你两个选择,第一死,第二老老实实的钻进这个元神袋子里。”沈欢直接张开了手中的一个皮革袋子,这是姜梦影给他的,别看样子不怎么华丽,但确实属于比较稀少的法宝一类了,专门用来收服想要逃跑的魔族元神。 看到这个情况,邪鹭一咬牙,“本将军跟你拼了!” “智障!”沈欢大手一挥,直接用元神袋子将对方的元神给吸了进去。 既然有这种法宝在手里,他何必浪费力气去干那些费神的事儿。 搞定了邪鹭以后,沈欢直接返回了摄政王的密室,毕竟那里还有一只大老虎要打。 他这边还没进去,姜牻便挟持着姜梦影从密室当中走了出来。 在沈欢发现对方的时候,姜牻也发现了沈欢,精神瞬间紧绷了起来,“别过来,你敢过来,本王就杀了这个丫头!” 第1663章威胁我?死亡是你唯一的结局! 在沈欢跟着邪鹭一起瞬间移动以后,姜牻就知道机会来了。 让他束手就擒?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更何况他是一个极度自负的人,又怎么会心甘情愿的败在自己侄女和两个人类的手中。 所以在沈欢离开的第一时间,还带着伤的他,就在第一时间对姜梦影动手。 屠道者也是一个实战经验颇为丰富的存在了,早就料到姜牻这种人物不会那么轻易放弃活着的机会。 在姜牻出手的同时,她也拔出了自己的古木剑。 屠道者在剑术还有颇有造诣的,至少那一套绝命十三剑,就是一套杀伤力十分强大的剑术,加上她本身就拥有不俗的实力,直接将姜牻给拦了下来。 虽然姜牻受了伤,但是屠道者并不敢小觑,出手毫不留情,在她看来,姜牻本身就是一个必死之人,既然如此与其留力让对方有反击的机会,还不如直接放出杀招将对方扼杀在摇篮之中。 可没想到的是,姜牻一开始并没有使用出所有的底牌,瞬间崛起反击。 姜牻暂时暂居了优势,但是这个优势并不是十分的明显,也可以说两人打的是难分难解。 要是这么一直打下去,究竟谁输谁赢还真是一件说不准的事情。 可谁能想到,姜梦影在半路加了进去。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屠道者和姜牻两人处于一种平衡的状态,就仿佛是阴阳,和两个体重相同之人在玩跷跷板。 姜梦影加入战场的本意肯定是好的,但是随着她的加入,这种平衡在瞬间被击碎。 从表面来看,姜梦影的加入是屠道者的助力,但是绝命十三剑是一招有出无回的招式,说白了就是带着必杀和必死的决心,完全舍弃防守,将一切的重心都放在如何毁灭目标和杀掉目标上面。 在这种情况下,是很难顾忌到另一个同伴的存在的,姜梦影在这个时候出现,不仅没有成为助力,反而成为了屠道者一个分心的障碍。 最重要的是,在魔界内,不是魔族几乎是没有办法从空气中摄取补充体内能量的灵气的。 屠道者想要击败摄政王唯一办法就是速战速决,刚刚两人打的难分难解没错,但是姜牻受了伤必定会露出破绽,只要对方一旦露出破绽,那么就可用绝命十三剑取其狗命。 现在好了,拖延的时间太久,屠道者灵气不足,即便表面上还可以继续抗衡,可实际上已经没有使用出杀招的能力了。 而姜梦影这边的实力和姜牻之间的实力差距又太大,很快就被对方俘虏成为人质,就算屠道者还有余力,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姜梦影被绑走了。 幸运地是,这边姜梦影刚刚被当为人质,那边的沈欢便已经解决问题赶了过来。 “本王再和你说话呢!放下你手中的武器,不然本王就杀了这个丫头!”姜牻似乎为了说明事态的严重性了,掐着姜梦影脖颈的那只手,又用了几分力道,姜梦影瞬间开始咳嗽起来。 别看姜牻表面上凶狠无比,可是内心中却充满了震惊。 天魔族的瞬间移动是出了名的厉害,追杀和逃跑皆是一流,沈欢却依旧成功做到了阻止对方。 这个人类绝对不能小瞧! “该死,我忘记了,这个家伙听不懂魔语!”正说着姜牻忽然想起了早晨的对话,如果沈欢听不懂魔语,那么早上为什么可以做到对答如流呢? “我只是很认真的在想,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沈欢眯起了眼睛,对着姜牻说道:“你是在威胁我对吧?” 妈的智障! 老子摆明了是在威胁你好么,哪里用得着那么多事情! “没错,我就是在威胁你,赶快滚开,要不然——” “王爷,看来你并不了解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知不知道,之前威胁我的人,最终都是何种下场?”沈欢收起微笑,脸上满是寒冷,“他们都死了!” 说完,沈欢将手中的斩魂给收了起来。 看到这个情况,姜牻脸上露出了一丝不屑的冷笑说了那么多的屁话,到了最后不是还得老老实实的把兵器给收起来么! 记在姜牻准备带着姜梦影腾空而去的时候,沈欢手中又忽然多出了一黑一白两把匕首,正是已经经过无数头兽魂强化的匕首阴阳。 “你想干什么?”看着一步步朝着自己走来的沈欢,姜牻瞬间慌了神。 邪鹭能够看出来,他自然也能够看出来沈欢比自己强大了太多。 尤其是昨晚的交手,姜牻可以明显的感觉到沈欢刻意留手了,当初他一直想不通沈欢为什么会留手,但到了现在,这个问题显然已经不再重要了。 从沈欢那一步步从天空中犹如下楼梯一般走下来的姿态,姜牻就可以感觉到沈欢是真的对自己动了杀心。 崩! 崩! 崩! 沈欢每走一步,姜牻的内心就会颤抖一下,那是来自于灵魂上的恐惧。 可是姜牻不甘心,他觉得自己布了那么大局,若是不能够亲手完成,那么将是他一辈子的遗憾。 “我让你站住,你没有听到么!”姜牻已经用手在姜梦影的脖颈上留下了三个血洞,只要沈欢继续下去,他会毫不犹豫的掐死这个愚蠢的之女,。 “你绑架你的侄女管我屁事儿?”沈欢的步伐并没有停止,“不怕老实说,我还巴不得她死了呢,我们之间只是交易关系,而如今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现在她若是死了,我不仅不会懊恼,反而会十分的开心,这个鬼地方我可不想多呆上一秒。” “至于你……”沈欢目光阴寒,“我刚刚说过了,威胁我的人,没有一个可以活着!” “我给你拼了!”姜牻大喊一声,做势要杀了姜梦影,可当他把姜梦影举起来以后,却忽然用力将姜梦影给丢了出去,与此同时,他马不停蹄的朝着屠道者赶去。 魔族公主的生死你不介意,那这个和你一同而来的姑娘,你总会介意了吧? 眼看姜牻的目的就要成功的时候,两把匕首却先一步而至,一把刺穿了他的太阳穴,另一把则直接从背后刺入了他的胸膛。 “早就说了,威胁我的人,唯有死亡一个结局,现在……你信了吗?” 第1664章你听说过反间计吗? 当意识慢慢离自己远去,当生命之门关上关闭,我们感觉到的是恐惧还是平静? 没有人能够解释这个问题,因为死亡的感觉只有死人才会知道,而那些死了的人,显然没办法去和他人分享死亡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姜牻从未被人斩杀过肉身,毕竟身为九黎族的二皇子,又是智囊型角色的存在,他即便在死亡的边缘上游走过,也从未在真正意义上接触死亡。 可是这一次,他体会的很清楚,自己的大脑虽然被利刃戳穿,但是并没有停止思考,整个世界都仿佛安静了一般,但安静过后就是一阵轰鸣,在这阵轰鸣当中,他似乎可听到鲜血低落在地上的地上,亦或是这把金属制的匕首与骨头摩擦的声音。 起初是没有任何痛苦,他可以清晰的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插入了自己的背部,但是并没有多大的疼痛感。 但这种情况就像是暴风雨前的平静,很快他的身体便被一阵阵的刺痛所取代。 虚弱…… 口渴…… 焦虑…… 呼吸急促…… 眩晕…… 最终,姜牻失去了意识。 不过失去意识的时间是短暂的,毕竟肉身虽然是魔族施展强大的力量的根本,却并不是生命源泉的根本,唯有元神消灭才是一个魔族生命的最终终结。 变成元神后的姜牻并没有逃走,他是一个聪明人,既然连邪鹭这种掌握着瞬间移动大法的天魔族都没有办法逃跑,他这个蚩尤族又怎么可能跑的掉。 沈欢确定姜梦影被屠道者给接住以后,头也不回的扔给了对方一个药瓶子,“内服一颗,外敷一颗,完事儿。” 屠道者没有说话,开始按照沈欢的吩咐做事儿。 “不跑?”沈欢也发现了姜牻异常的举动,这也是沈欢在击杀魔族时,发现的第一个不逃跑的魔族,“真是一个聪明的选择如果你选择逃跑的话,我可以保证,你肯定不单单是灰飞烟灭那么简单。” “还有什么话想要说的骂?” 姜牻深吸了口气,刚刚想要开口询问,却没想到沈欢从一开始就没有给他回答的机会,直接将阴阳变成斩魂砍了过去。 就在这时,刚刚恢复清醒的姜梦影大声喊道:“不要!沈欢,快住手!” 沈欢皱起眉头,语气不悦的对着姜梦影问道:“你是在用命令的语气和我说话吗?” 姜梦影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妥,她和沈欢之间可不是什么君臣关系,说好听一点,两人之间是交易模式,但是说难听一点,要不是因为当初占据的宿体是李凤仙,她甚至连和沈欢对话的资格都没有。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想提醒你一下,刚刚咱们说好了的,等我问几个问题以后,您在动手杀了这个叛徒也不迟。” 沈欢收回武器,走到了屠道者身旁。 “王叔,这是我最后一次叫你王叔了……”姜梦影深吸了口气,“如果我刚才没有听错的话,父皇是你杀的对吧?” “准确来说是毒杀。”姜牻语气的平静的说道。 当人看淡了生死以后,这世间的一切就仿佛变得不是那么重要了。 “为什么?难道我父王对您不够好么?” “你和你父亲一样的愚蠢!”姜牻看着姜梦影,“我杀你父王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想要做九黎族的王,并且我十分不甘心父亲的决定,为什么要让我这个文武双全的存在,当那个只懂得使用蛮力的家伙把皇位让给他!” “我们蚩尤族的王,向来是有德者居之,你父亲出了武力比我强以外,他哪里比我强!” “只是这一点就足够了。”蹲在地上吃某种类似黄瓜一般蔬菜的沈欢插嘴道:“九黎族是三大魔国中最弱的存在,他们需要一个信仰,而在这种乱世,最有力且最能让人信服的东西,就只有拳头。” “至于智商这种东西,听说过鹤立鸡群吗?如果所有人都是弱智的情况下,你这个高智商就会变成傻子和疯子,而且……不要太自恋了,就你那点智商,不说放在尔虞我诈的三国时期,就算是扔到九龙夺嫡的故事当中,都会被虐的渣都不剩。” “你——” 看着一脸激动的姜牻,沈欢语气不屑道:“说实话,我刚刚还是很看得起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至少表现出一种强者在面对死亡时的平静。” “好了,我的小公主,该问的事情,你已经问过了,我是不是可以动手了呢?” 姜梦影没有说话,只是闭上了眼睛。 身为当事人,这件事情对她的冲击还是比较大的,毕竟在没有怀疑姜牻以前,甚至是在幼年时期,这位被称为魔策的王叔,一直是他最尊敬的对象。 因为她知道,九黎族之所以能够有如今的稳定,不止是因为父亲的实力,还有这位王叔的脑袋,他们可谓是最佳的黄金组合。 可没有想到,就是这样一个被认为是充满智慧的存在,却依旧被权力的欲望给吞噬了。 “你准备好去死了吗?” 姜牻没有说话。 沈欢继续说道:“如果你没有准备去死的话,就先回答我几个问题吧,第一个问题,你和邪鹭之间有什么,或者说你和天魔族以及古魔族之间的具体交易是什么?” “他们帮助我夺得王位,我让他们征战人间。”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其实这种事情根本不需要他们这些外人的帮助,可是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找了他们。”身为将死之人,姜牻没有选择和沈欢之前的对手那样,选择就算是死也不让沈欢明白的恶心套路,而是选择坦诚相待。 他想要夺取皇位没错,他想要干掉姜梦影也没有错,不过他的心依旧在九黎族的身上,要不然他也不会严厉拒绝,甚至不惜威胁,让两大魔族禁止发兵。 甚至按照他的原定计划,等到继承皇位以后,当两大魔族进入夹缝隧道的时候,再破坏隧道让他们全部死掉,自己则成为魔族唯一的王者。 “两大魔族已经整装待发,你知道他们在哪里安营扎寨吗?” “应该是在落月谷附近。” “两族的关系怎么样?” “互相看不顺眼。” “好了,你可以去死了。”沈欢说着就准备动手。 “等一下!”姜牻却忽然开口说道:“我能问几个问题吗?” “看在你这么痛快的分子上,我也配合一下你吧。”人心换人心,沈欢虽然不是好人,可也不是坏人不是。 “你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 “你杀那个牛头人的时候,如果你晚上不来偷袭我的话,我也仅仅是怀疑,而不是确定。” “果然,我身上的伤是你留下的,你又怎么会认不出来呢。”姜牻笑了笑,“你是什么时候学会魔语的?” “昨天晚饭的时候,小魔女给了我两块魔晶,里面记载了魔语大全。”沈欢挑了下眉头,“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没了。” “再见。” 沈欢杀掉了姜牻以后,扭头对着姜梦影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小魔女,你听说过反间计吗?” 第1665章反间之计(上) 单是用谷字来形容落月谷其实是不大正确的,因为它的周围全都是山峰和矿脉,因为这里的矿脉对魔族体质有着特殊的影响,一般境界低微的魔族都是不敢在这里御空而行的。 若是没有足够的魔气,一半飞没一会儿就会跌落下去,即便是魔将层次的存在,也不敢一口气飞跃落月谷。 所以在魔界,一般能够飞跃这绵延落月谷的存在,都会成为一段传奇,至少目前整个魔界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不出十个。 正是由于这个缘故,落月谷又被称为第一险峰,加上出入口只有三个,这里也被称之为三月天。 落月谷的得名字则是因为,以古魔族国家的方向来看,这里就是月亮沉没的地方。 因为这里有不少魔兽,加上距离其他两个国家比较遥远,这个地方也理所当然的成为了不怕苦不拍累的九黎族领地。 九黎族之所以没有在魔皇死亡后第一时间受到攻击,就是因为这一道天然的屏障,而因为这道天然屏障,九黎族在这里也只有矿工而没有驻兵把守。 在距离落月谷不远的地方,以对称轴的方式,有两个营寨,其中一个是古魔族的军营,另外一个就是天魔族的了。 在这两个阵营之间,有一处空旷的平地,应该是用大威能斩出来的,有几个渺小的身影正在这里饮酒谈话。 其中一人,身穿白线镶边的红袍,左边的肩头有一颗骷髅头一般的护肩,留着长长的中分红发,在没心的位置有着一个奇怪的魔族刻印,在他血红色的长发中隐藏着两个如同牛角一般的小犄角。 他的眼眸和大部分的魔族不同,是一片猩红,竖立的瞳孔给人一种极大的压力。 在他对面坐着一个白衣白发白羽白面白眸白狐裘的男子,看上去俊美无比,在男子的右眼眼角下,有着一个类似鸟首的蓝色刻印,看上去不大给这本就俊美的男子增添了更多的魅力。 “暗夜兄,你派去的人这么久了还没有回来,莫不成是被擒了?”红发男子笑着问道,本是简单的微笑,但在他的脸上,却有一股天然的邪魅狷狂。 白发男子默不作声,“踏天,你何必这么早就下定论呢?尽管我信不过姜牻但邪鹭身为我的心腹之一,怕是没有那么不堪。” 这两人正是拥有最强势力的魔尊踏天,以及魔界第一人暗夜魔君。 “也是,你们天魔族的瞬移大法,用来逃跑那是天下第一,邪鹭将军若是想要逃跑,怕是姜牻也拦他不住。” 暗夜不悦的皱了皱眉头,尽管两人年纪相当,但若按照辈分来说,踏天还得称他一声叔父。 让其称呼自己为兄长,已经给足了其面子,却不成想,这个踏天却句句带刺,俨然一副挑衅的样子。 若不是如今他们有着共同的蛋糕要瓜分,他怕是早就对这个狂妄自大的小子动手了。 魔界第一人的称号,又岂是浮夸的虚名? “踏天魔尊,我劝你说话最好尊重一些!”一旁的天魔族元帅看不下去了,露出了不悦的神情。 踏天带来的那名魔帅脾气似乎更大,二话没说,直接拔出了手中的武器。 “暗夜兄,我踏天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不至如此吧?还是说,暗夜兄连个玩笑都开不起呢?”踏天脸上泛起一丝不屑的微笑,似乎根本没有把天魔族元帅的话给放在心上。 “本君不喜玩笑。”暗夜语气平淡的说道。 “哈哈哈!既然如此,倒是小弟唐突了。”踏天大笑了几声,然后举起酒杯,“小弟在这里罚酒一杯,算是赔罪,您看可好?” 待到酒水喝完,踏天忽然说道:“暗夜兄,你这次图谋不小啊,不光想着收了九黎族的所有矿脉,还想要一统人界,啧啧……这对我们古魔族来说,似乎有些不公平吧?” 此话一出,刚刚平静的气氛再次紧张了起来。 “而且,小弟心中有些不忿,为何出力相同,这好处都让您捞走,而我却要收拾九黎族这个杂种魔族的烂摊子呢?” 暗夜拿起酒杯抿了一口,“有话不妨直说。” “魔君果然是痛快之人。”踏天笑了笑,“事成之后,人间界归你,至于魔界……我们古魔族全要了!” “你胃口倒是不小。” “不不不,就魔界这一亩三分地来说,比起人间界那可是小到不能再小了,再说以你们天魔族的实力,到时候就算神州大地无法居住,也可以去那太阴、荧惑上再立新居嘛。”踏天依旧是一脸笑意,“当然,我们是盟友,你们人间没有攻陷以前,天魔族的地方依旧是天魔族的,但这九黎族的地盘嘛,我就收下了。” “到时候等解决了眼前的事情再说吧。”暗夜说着起身道:“时候不早了,本君就先去休息了。” 说完,暗夜就与元帅侍卫一同消失的无影无踪。 回到营地以后,陪同的元帅忍不住说道:“君上,踏天魔尊这人野心勃勃,依属下来看,待到九黎族被灭之后,我们必须尽快杀了他!” “不急。”暗夜倒是异常平静,“吃饭是讲究胃口的,胃口不好却硬要吃,迟早会被撑死的。” “那我们——” “无需在乎,他这一次只是在试探本君而已,他古魔族虽然强大,但也不是随随便便就敢冒犯我天魔族的,此时无需再论。”暗夜魔君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派人去趟九黎魔宫,看看为什么邪鹭去了这么久都没回来。” “属下这就去办。”那元帅刚想叫人,就听人汇报道:“君上,邪鹭将军回来了,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是以元神形态归来,目前正在宿篷内等您。” 听到这话,暗夜魔君不由的皱起了眉头,小声呢喃道:“元神形态……” 话分两头,暗夜离开不久后,踏天也回了军营。 “那个狡猾的老乌鸦,就算他不愿意,这人魔两界也迟早是我古魔族的天下!”暗夜在身边的时候,他还会有个兄字尊称,现在暗夜不在,他更加不用忌惮。 “至尊,您真的想……” 踏天冷笑道:“自然是真的,别忘了,身为魔界的原居住民,这里从一开始就是我们的地盘。” “那九黎族这边……” “大餐前的开胃小菜而已。” 两人正聊着,外面的守卫忽然通传道:“至尊,九黎族派特使前来求见!” “九黎族特使?”听到来人身份,踏天魔尊似乎也有一些懵逼,这玩的是什么套路? 第1666章反间之计(下) “你确定没有搞错,是九黎族那边的人?”那元帅看出了踏天心中的疑惑,对着外面回报的小兵问道。 那小兵一听是元帅大人问话,瞬间紧张不少,其实无论这账内是谁回答,他都会紧张,毕竟他在古魔族之中,只是最底层的存在,除了这种出征塞外的情况,根本没有机会和代表着古魔族最高层的人物们说话。 “没、没错,对方穿着九黎魔宫的宫廷衣裳,手里、手里还拿着九黎皇族的圣纹。” “哦?”踏天饶有兴趣的眨了眨眼,“对方是来干什么的?” “他说、他说是奉摄政王之命,过来求和的。” “魔策姜牻?”踏天略作思索,“让他进来。” “魔尊万万不可,那姜牻是出了名的狡诈,属下以为——” 不等那魔帅将话说完,踏天便摆手说道:“魔皇我都不放在眼中,更何况是一个小小的九黎摄政王,再说……他和我们本就是合作者的关系,不是吗?” 魔帅不在说话,静静地候在一旁。 没过多久,九黎族特使,就在小兵的带领下走进了营长。 “你,退下。”魔帅让小兵退下,然后看着有些畏畏缩缩的九黎族特使问道:“姜牻那个家伙派你来干什么?” “求、求和。”那九黎特使显然被吓得不轻,整个魔界有谁没听过魔尊踏天之名? “求和?”魔尊踏天脸上露出一丝玩味的笑容,“你是谁的人?” “我是、我是九黎族的人。” “不,我是问你,你是听从魔策姜牻的吩咐,还是听从姜梦影那个小丫头的吩咐?” “这个……”对方吞了口口水,说道:“我是摄政王的人。” “那就好说多了。”踏天笑着说道:“说吧,这一次姜牻让你来干什么。” “他、他说服了公主,将落月谷的山脉和矿脉全都交到您的手中,只求、只求能够多给我们一些时日。” “哦?”踏天冷笑道:“有这汇总好事儿?莫不成姜牻那个家伙,想要将我们引入落月谷这处险峰,然后将我们一网打尽不成?” “小人、小人不知道,还请魔尊饶命!”那九黎特使听到这句话,直接就跪在了地上,“这、这是落月谷的契约,请您过目。” 踏天看了看契约,小声嘀咕道:“那个家伙来真的?” 接着他装作若无其事的问道:“姜牻那个家伙,还说了一些什么?” “那个,摄政王大人还交给了我一封密信,说是要我交给魔尊大人。”那九黎特使说着就将密信拿了出来。 “拿过来看看。” 魔帅听到命令,接过信封,在检查无碍以后,才交到魔尊的手中。 踏天拆开密信一看,哈哈大笑起来,“原来如此,姜牻这个家伙不愧是魔策,他终于办了有生以来,让我觉得是聪明人才会做的事情。” “至尊,他在书信中都说了些什么?” “他说姜梦影那个丫头在人间界请了两个高手过来,他和邪鹭联手将其中一人打成重伤,不过他自己也受了重伤,邪鹭那个家伙就更是凄惨,直接肉身被毁,姜牻感觉自己称霸九黎族的机会不多了,就开始想别的法子。” “因为人间界的计划失败,所以他就规劝姜梦影那个小丫头,让她选择依附我们古魔族,从而得到保佑,这落月谷只是第一份礼物,若是我们能够帮他们解决掉天魔族的话,那么就将整个九黎族的江山拱手相让,只给他们留下魔都等几个主要城市留给他们,作为自治城市就好,并且每个季度都会向我们献祭贡品。” 魔帅眼睛一亮,“照这么说,我们岂不是占了天大的便宜?如果人间界的计划行不通的话,那么就只剩下魔界这块版图了,到时候我们吞并了九黎族,果粒壮大,再吞下天魔族的话……” “自是如此。”踏天打了个哈欠,“在这种情况下,姜牻无疑是做出了一个明智的选择,但是他却忽略了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本尊的野心!”踏天看着魔帅,语气玩味的问道:“你是否觉得,本尊会真的让九黎族成为自治区域?” “哈……哈哈哈哈!”魔帅明白过来以后,也大笑了起来。 踏天大手一挥,“下令,全军连夜进军落月谷,待到天亮时,就开始进攻九黎族的领地!” “是!不过至尊,这个九黎族的特使,我们该怎么处置?”魔帅顿了一下说道:“按照不成文的规矩,两军交战是不斩来使的。” “你觉得他们听了我们这么多秘密还能活下去吗?况且,只说交战时不斩来使,我们现在和九黎族交战了吗?并没有,不是吗?” 魔帅听后恍然大悟,不顾九黎族特使的求饶,直接一斧头劈成了两半。 天魔族阵营…… 邪鹭的元神经过治疗悠悠转醒,当他看到对面的暗夜时,立马跪在了地上,“君上,属下办事不力,还请责罚!” “你元神受损无需自责,先说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吧。” “事情是这样的,属下前往魔宫,向姜牻传达您的意思,可没想到,他却暗中对我下了眠不觉晓,然后联合一名古魔族的大将一同毁了我的肉身,属下费了千心万苦,才从魔宫中逃了出来——”邪鹭正说着,好像想起了什么,“君上,快、快召集士兵,九黎族人间界的实验失败了,姜牻便选择和古魔族联手,准备趁我军不备,吞掉我们天魔族!” “我就知道那踏天魔尊不是什么好东西!”天魔族的元帅说着,就准备出去召集士兵。 暗夜却出手将其拦下,他紧紧的盯着邪鹭的元神,“此话当真?” “是真的君上,我、我没必要骗您啊!”邪鹭一脸的悲痛,似乎是因为魔君的不信任而感到绝望。 “先别大动干戈,立马派斥候前去查探,看看古魔族的动静!” “是!” 没过多久,斥候便传回了消息,“君上,古魔族大军拔营了!” 暗夜眼睛一眯,“再探!” 这边斥候还未出去,一个满身伤痕的士兵被另外两个士兵扛了进来,“君、君上,第十一小队,全、全军覆灭……古魔族,偷、偷袭……突然……” 那士兵话没说完,就直接断气。 “不好了君上,古魔族、古魔族那边正在开启魔间大炮!” “什么?!”暗夜面色大变,下令道:“通知全营,戒备反击!” 第1667章九黎族万岁! “报!至尊不好了,天魔族忽然杀声阵起,并且、并且九台魔间大炮,全都开始凝聚魔气,炮弹的目标正是我们!” “你说什么?”正在调动兵马的魔尊一脸意外,他找不出天魔族突然袭击他们的理由。 “该死的鸟人王八蛋!”魔帅却是大骂一声,“至尊,依我来看,定是那姜牻坑了我们!” “如何?” “您可还记得那密信中是如何说的?他姜牻和天魔族高手联手将人族高手击退,邪鹭只剩下元神,而他则是重伤,但即便是在元神的情况下,天魔族逃跑的功夫也是天下第一。”魔帅骂骂咧咧的说道:“您难道不奇怪吗?他放弃了和自己一起合作的天魔族,而是选择依附我们,他不是将邪鹭当成了傻哔,就是将我们当成了傻哔!” “现在天魔族的举动,要么是姜牻使用书信让我们大意,然后过来奇袭,要么就是他没有骗我们,快马加鞭来通知我们,就是因为已经和天魔族决裂了,想拿我们当挡箭牌!” 踏天面色一冷,“哼,看来我还是小瞧了这个姜牻,立马下令,全军进入戒备状态,支起防护罩,若是天魔族敢攻击,我们立马反击!” “妈的,暗夜这个老不死,想和老子比谁更加财大气粗吗?” 一时间两个原本处于盟约状态的阵营,直接进入了对立面。 而造成这一结果的沈欢,正坐在落月谷的云端,看着这两大阵营狗咬狗。 “要开打了吗?”姜梦影一脸的激动,为了对付他们九黎族,这两大魔族可以说,将主要战力,全都移动到了这里。 若是他们开战,必定是谁也不会沾光。 到时候两败俱伤,他们九黎族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 就算无法将两大魔族吞并,但一时半会儿是没有人会来侵犯了,最起码保证了短期内的和平,说不定两败俱伤后,这所谓的两大魔族直接变成和九黎族战力一样的存在,那么久又可以保持三国鼎立的局面,从而保证和平。 “这要看双方带头人的智商,如果他们智商比较高的话,就打不起来,如果智商低,那么团灭就是分分钟的事儿。” “那估计是打不起来了。”姜梦影苦笑一声,“我们九黎族虽然不是一块肥肉,但也是一块上好的精肉,为了对付我们,他们两族的两大至尊一定会联手出击,刚才在审讯邪鹭元神的时候,你不都知道了吗?” 沈欢耸了耸肩,“但是他也说了,魔尊踏天是一个智障,实力没有暗夜魔君强劲,脑袋瓜子也是莽夫一个。” “但是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 “可现在是两个巴掌啊,即便是一个巴掌不动,另外一个也会主动去拍的。” “那就是打得起来咯?” “有点难。” 姜梦影十分无语,“那到底是一个什么结果啊!” 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你没看明白吗?尽管双方领导人里有一个是傻哔,但是无论是精的还是傻的,他们都没有丝毫开战的念头。” “那怎么样才能让他们打起来?” “死人。” “死人?”姜梦影忽然觉得,这个沈欢说话有些神神叨叨的。 “嗯,没错就是死人。”沈欢打了个哈欠,表情显得十分无聊,“等下异时间轴的妙诗再杀几个人,他们估计就会开战了。” 果然,沈欢话音没落下多久,两军便开始用魔间大炮对轰。 紧接着,两道耀眼的光芒冲到了天空之中,一红一白,想必是魔尊和魔君交手了。 魔君是魔界第一人没有错,但事实上他和这位魔界第三的差距,并不是很大,两人你来我往之间,魔尊虽然处于劣势,但是并没有表现出会输的迹象。 若是天魔族这边死的人多了,他还会分心,让魔尊暂时的处于上风。 这时屠道者浑身是血飞了过来,“任务完成。” 沈欢帮忙打了一个净身诀,然后说道:“回去吧。” “回去?”姜梦影不解的问道:“为什么回去?难道我们不看了吗?” “看什么看,只要不是傻子,他们解开这个误会只需要几天的时间就够了,而我们需要在这几天筹备一些东西。” “你是说,你这个计划并不能让他们两败俱伤?” “如果可以的话,这个魔界早就被人统一了,哪里轮到我这个军事白痴来之列瞎参合。”沈欢无语道:“还愣着干嘛,走啊!” 说着三人便一起回了魔宫。 事情不出沈欢的所料,天魔族和古魔族打了七天七夜,但是第八天的时候却没了动静,因为他们终于发现自己中计了。 最先发现的人是暗夜,其实从一开始他就觉得这事儿有些蹊跷,后来又从死者身上发现,他们虽然死状极惨,手法和古魔族很像,但明显有一点是不像的。 因为那些人无一例外,全都是肉身先死,然后才被击杀元神。 要知道,如果是古魔族这样的老对手出手,是根本不可能给他们元神脱离这种机会的。 很显然,出手的人不是古魔族,加上不懂得利用魔气将元神和肉身在一招之内双击杀这个瑕疵来看,甚至有可能不是魔族的人。 后来他又发现邪鹭的元神被人控制,瞬间便明白这是中了九黎族的计策。 然后暗夜在打斗中和踏天说明,而踏天这边因为九黎族迟迟不派人救援,也有些怀疑。 至此两人停止了这一次无谓的战争,再次结为了暂时同盟,准备对九黎族大军压境,使用暴力手段瓜分蛋糕,而不是继续等待着姜牻这个老狐狸出谋划策。 毕竟九黎族已经没了魔皇,虽然整个族群的战斗力依然在,但是在没有高手坐阵的情况下,军心溃散,简直犹如一盘散沙。 “进军,落月谷!” 因为进入落月谷的道路过于狭窄,只有两个人的宽度,而除了魔尊和魔君可以飞进去以外,没人能够飞进去。 让两大至尊背着魔间大炮进去?开什么玩笑,他们两个随便发个禁招,就可以抵得上数个魔间大炮的威力了。 “停!”进入到落月谷以后,暗夜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命令众人停下。 这边踏天刚准备询问一下是怎么回事儿的时候,只听一阵巨响,三月天这三条道路已然被巨石封死。 与此同时,呐喊声从四面八方传了过来,“九黎族万岁!!!” 第1668章威胁和阐述事实的差别在哪里? “九黎族万岁!” “姜梦影公主万岁!” “呵啊!!!” 落月谷周围喊声震天,惊得天魔族和古魔族的士兵们打乱阵脚。 踏天和暗夜的表情也是大变,要知道在落月谷这种有着先天禁制的地方,想要依靠着魔气从而腾空避免伏击是根本不可能的。 听着这震耳欲聋的声音,几乎可以肯定,九黎族的士兵在数量上绝对要比他们两族加起来还要多。 如果……如果九黎族是一早就在这里埋伏下来,装备也肯定比他们要齐全,在这种情况下,对他们两族来说,这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 “怎么办至尊!” 那古魔族的元帅表情有些惊慌,踏天魔尊一脸不屑,“哼,又不是死了人,何须如此惊慌,先看看再说。” “如果只是弓矢,对我们的杀伤并不会很厉害,就算是投石,也不足以威胁大多数魔兵的性命。”暗夜也是冷静异常,“待本君看看,是谁领兵,擒了他,所谓埋伏也不堪一击。” 两大至尊说话,那些个魔兵们瞬间冷静了下来,这里山脉崎岖,别说他们不能把杀伤力巨大的魔间大炮带进来,就算是九黎族的人,也一样没有办法将魔间大炮给带进来。 在这种情况下,九黎族的埋伏几乎可以看做是没有意义的。 一想到这儿,小兵们一个个不仅不紧张了,反而全都露出了不屑的笑容。 三国鼎立以后,魔族之间少有交战,所以他们对于九黎族的印象依旧停留在最初的样子——轻视。 一个满是杂种的民族,又怎么可能强大呢?这是只有弱者才会做出的行为。 就在这时候,九黎族呼喊的声音停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相对陌生的声音,“喂喂喂,听得到吗?听得到吗?” 也不知道是不是对方不大会魔语,还是因为其他缘故,众人从一开始就觉得这个声音非常的欠扁。 “那个,现在你们已经被包围了,缴械投降是你们最好的选择,如果你们不遵守,那么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啊!” “哈哈哈!” 对方的声音不仅没有引起慌乱,反而迎来了一阵嘲笑之声。 不过对方对于这样的反应,似乎也不意外,甚至没有一点气恼的样子,“我再重申一次,你们现在已经被包围了,最好的做法就是缴械投降,我也不怕实话告诉你们,我们总共加起来也就是几百号人。” 听到这里,众魔兵笑得更加开心了,“哈哈哈,只有几百个人,我们这些魔兵加起来最少也有万人,他们竟然只有几百号人,哈哈哈哈——” “我们人不多,但是主要用来威胁你们的并不是什么人数。” 暗夜忍不住皱起眉头,因为他总感觉对方接下来所说的话,会给他带来不好的事情。 “算了,不跟你们唠嗑了,那啥,我们在这山峰的周围埋了一些炸药,足以炸穿山顶,到时候山上的石头掉下去,应该能够砸死你们不少人,就算是砸不死,那些奇异金属,也应该能够将你们的魔气吸收,从而让你们变成废人。” “我这可不是危言耸听,如果你们不相信的话,我现在就炸一块让你们看看啊!” 对方说话很憨厚,听上去根本不像是两军对垒。 但是这对于踏天来说,完全就是在侮辱自己的尊严。 威胁魔尊? 这种事情绝对不允许发生! “蝼蚁,你竟然敢威胁——” 这边踏天的狠话还没有说出口,那边就听到轰的一声,眨眼的功夫就有上千名魔兵被碎石所掩盖,一时间哀嚎遍野。 “你——” “好了,现在你们应该可以认识到,我不是在威胁你们了对吧?因为我只是在阐述一件事实而已。” 对方的声音懒洋洋的,仿佛他不是在和两大魔族交战,而是在玩无伤大雅的游戏。 “暗夜兄,你找到对方的位置了吗?”踏天感应了半天,别说出声之人的位置,就连所谓的几百号人都找不到一个。 暗夜摇了摇头,“对方有高手坐阵,将所有人的气息都隐藏了起来。” 踏天面色难看了起来,这何止是高手那么简单,连暗夜都无法发现对方的气息,也就是说对方至少在隐匿功夫方面胜于暗夜。 这还是好听的说法,要知道暗夜所不能发现的不光是这个在说话的家伙,还有剩下的那几百名九黎族士兵! 超越暗夜魔君? 这要是放在以前,绝对有人相信这句话,毕竟魔界也是一个江山代有人才出的地方。 暗夜魔君放到现在是天下无敌,但放到以前可就不一定了。 但时代造英雄,在这个时代,他暗夜魔君就是无法逾越的第一! 可是现在,这个第一似乎有待考究了。 “好了,别找了,你们找不到我的,就算能找到又能怎么样?杀了我?如果你们这样做的话,我敢保证,你们两大至尊,将会看到这一生最为难忘的烟火。” “妈的,混蛋!”踏天气的一脚踩在了地上,这结实的地面瞬间生出无数的裂纹。 踏天之名可不是为了看起来牛逼而吹出来,他可真有将天踏毁的威能。 “现在你们有两个选择,第一就是不听我的话死在这里,第二就是再听我说两句话……咳咳,想必你们应该能够明白现在的情况,所以我就不问你们选哪个了,只要不是傻哔都知道选择第一个才是最正确的,那么好了,现在我就开始说正事儿吧。” “魔皇死了,所以你们两大魔族就动了歪心思,想要吞并我们九黎族,可现在你们狗咬狗,主力军已经损失了大半,如果真的拼个你死我活,拿下我们九黎族当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问题是……你们真的会全力合作吗?” “不要做什么保证说你们肯定不会,事实上只要有一方没出全力,那么在战争结束,就可以立马吞下那个出了全力的魔族,从而成为这魔界唯一的统领者!” “没有永远的盟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啧啧,要知道贪婪才是一个生灵最原始的欲望。” 那个声音就犹如恶魔一般,发出蛊惑人心的声音,“所以,我帮你们想出了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要听吗?” 第1669章三国比武大会? 暗夜和踏天对于沈欢所谓的完美解决方案没有一点的兴趣,他们互看了两眼没有说话。 这话说的虽然很俗套,但事实上确实是这么回事儿,他们本身就是暂时同盟,不可能永远作为友好部落相处下去。 而且经历了七天七夜的残杀,虽说是误会,可是血造就的仇恨,可不是那么容易抹杀的。 “虽然你们没说,但是我能够从空气中的腐朽味中感受到你们的求知欲望,我就勉为其难的告诉你们吧!”沈欢也不管对方答不答应,继续说道:“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大家都是文明人,老打打杀杀的多不好,所以我提议,咱们举办一个三国比武大会,一个国家有多少个城池,就派多少人出来,以本身代表的城池作为赌注,输了就把城池给对方,若是有谁在输了以后反悔,那么就等于主动将自己的全部领土拱手相让给剩下的两国继续比试。” 踏天听到沈欢的办法以后,小声骂了一句,“白痴。” 在他看来,沈欢完全就是一个白痴,先不说这个方法有多么白痴,就说以他们的身份地位,根本没有必要答应这样的赌局。 “为了表示公平,我已经写好了向魔灵发誓的契约,如果谁反悔导致元神被魔灵吞噬,那就怪不得我了,只能说——活该!咋样,你们同不同意?” 暗夜算是看明白了,这是九黎族看出来打仗打不过他们,就想着法子保护自己的领土,可就如同踏天一样,这个想法实在是太白痴了。 “同意?你们九黎族就是一个待宰的羔羊,凭什么和我们谈条件!”踏天的语气中充满了不屑,身为高贵的古魔族,怎么可以轻易地向九黎族这种充满杂种的魔族低下自己高傲的头颅呢? 暗夜虽然没有说话,但是心里应该是同一个意思,在他看来,现在众人虽然受到了威胁,但也仅仅是威胁而已,还不足以让她们冒这样的风险。 “轰——” 谁知踏天的话音刚落,就又是数千名魔族被碎石埋没。 造就这一结果的主谋打了个哈欠,很是无聊的说道:“现在你们……可以同意了吗?” 暗夜和踏天没有说话,似乎准备想办法来解决眼前的困局,可就是这思考的时间,就又是一声轰响。 “那啥,没事儿啊,你们继续想,你们这么多魔兵,我砸来砸去,也得砸个百八十来次,慢慢想。” “轰——” “住手!”暗夜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要不是落月谷的地理位置特殊,沈欢这种下三滥没有一点智商水准的威胁,早就被他给破解了。 可惜的是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如果,就好像有人老想着如果我爹是王建林我会怎样怎样是一个道理。 “嗯哼,看样子暗夜魔君已经想好了吗?” “我答应你的赌局!” 踏天一脸不解的看着暗夜,“你就这样答应了?凭什——” “为了这一次的行动,我带来了大量的主力军,如果全都死在这里,我们天魔族的实力会大大折损,这不是我想看到的。”暗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况且,九黎族这么多年来,只出了一个姜犪和姜牻,而他们的子嗣大多不如人意,如果九黎族后继有人的话,也不会面临今天的局面。” 接着,暗夜压低了声音,“答应这次赌局看似对我们来说有些荒唐,但实际上这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大的好处。” 踏天眼珠子一转,“没错,他们九黎族的垃圾哪里会是我们古魔族勇士的对手!” 想到这儿,他们也答应了沈欢的赌局。 “好了,现在签下协议吧。” 暗夜和踏天签好以后,却不见沈欢移动或是解除落月谷的封闭状态,脸色瞬间难看起来。 “我们已经答应了,为何你还不放我的子民们离开!” “抱歉,他们是我们这一场赌局的唯一筹码,我们是不能放他们离开的,如果他们的生命不再受到威胁,那么你们随时可以违反契约。” “放屁!我们的签署的魔灵契约——” “是啊,魔灵契约,可是谁又能保证魔灵契约会百分百的有效呢?万一要是失效了,你们带着几十个高手,足以把我们九黎族闹得天翻地覆了。” “你放屁!我看你分明——” 这边踏天继续骂着,至于沈欢则是…… “轰!” “你干什么!”看着又死了上千的魔兵,踏天的眼眸似乎比正常时猩红了一些。 “您不是让我放屁吗,我就放了,怎么,不满意?要不要我再来几个?”沈欢的语气当中充满玩味,“老实说,要不是因为咱们都是魔界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我早就把你们的手下全都给弄死了,哪里还会和你们啰嗦这么多。” “要知道,我们九黎族的三观很正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一直都是我们的族义。” 暗夜和踏天分别从这废话当中,找到了自己想要的。 那就是九黎族现在被逼急了,但是还没到狗急跳墙的程度,当然现在的情况也差不多等于开始助跑了。 现在他们提出的这个赌局,就是在考量是否有商量的余地,如果有那就不用玩什么同归于尽,如果没有那好,大家都全都去见那个所谓的魔灵大帝吧。 “好,我们可以把士兵留在这里。”踏天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想,“哼,到时候我们古魔族和天魔族先联手吃了你们九黎族的城池,让你后悔都来不及!” “既然这样,就请魔君和魔尊两位大人,开始挑选进行比赛的人物吧,一定要认真对待,你们可要明白我们九黎族是很强大的。”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对了,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情,为了保证公平性,参赛人员的比试对象,都是通过抽签来决定的,所以你们不要想着先把我们九黎族干掉,然后再解决你们两族的事情。” 踏天有种想要吐血的冲动,自己刚刚想出的妙计,就这么被对方给破解了! 不对,反正契约上又没写,到时候—— “还有,这些都是契约上写有的内容,你们要是怕被坑,可以细看几遍。” “噗——” 我曹尼玛! 一代天骄踏天魔尊,就这样被沈欢给气得吐血…… 第1670章人间界也有高手? “他们同意了?” 姜梦影一脸震惊的看着沈欢,似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堂堂魔尊和魔君,竟然真的在沈欢的威胁下,同意了可能连自己都不会同意的不平等对战条约,虽然这个对战有个很好听的名字,比如三国比武大会之类的。 可实际上,以古魔族和天魔族的实力,根本没必要去答应这样无理的要求。 “在主力军随时都可能成为亡魂的情况下,由不得他们不同意。”沈欢喝了口茶叶,来魔界的这几天,他也品尝了不少的新鲜事物,但是综合来看,还是人间界的东西更能给他一种愉悦的感觉。 “就凭借那些炸药?” “没错,这就是关于地理优势的利用,虽然说男人打女人是不对的行为,但是打女人的男人他们脑瓜子的逻辑性一定不错,以自己的优势来攻击敌人,才是最好的做法。”沈欢耸了耸肩,“毕竟骂人吵架是女人的优势,男人选择同样的方式可以说是绅士风度,也可以说是一种最愚蠢的选择,明明一拳可以解决的事情,非得把自己气得半死,还说不过人家。” “当然,我不是在提倡打女人是正确的,而是在说明一种没有道德和感情束缚下的最佳选择。”沈欢翘起二郎腿继续说道:“再说,以目前的局势来看,古魔族和天魔族的胳膊显然要比我们粗多了。” 姜梦影没有深究沈欢所说的道理,而是继续追问道:“举办三国比武大会的目的达到了,可是古魔族和天魔族天才辈出,我们想要从现有的人口当中,选出能够与之匹敌的勇士也是十分困难的。” 其实这个疑点,在刚开始的时候,姜梦影就准备说出来了,可当时沈欢并没有解释的意思,所以她才没有问那么多。 现在这个情况大概是时机成熟了,她才会问出来。 “你还真跟他们比啊?”沈欢无奈的抚摸着额头,说实话他真的没有想到身为公主,或者说是身为一国之尊的姜梦影,竟然会去思考这么愚蠢的问题。 “您的意思是……” “简单来说,你根本不需要出什么勇士,你应该做的是趁着这个机会,派那些你摄政王叔叔的心腹上场,利用对方的手来解决你的敌人。” “可这样的话我们的领地就会输光了啊。”姜梦影还是想不通其中的关键。 “拜托,这场比试的最终目的就是吞并其他两国,要不然我也不会加上生死斗这个条件,举个例子,只要你不输掉皇城,我们就有翻盘的机会,而至于翻盘的根本就是我和屠道者。”沈欢有些无语的看着姜梦影,“我这么说你能够明白吗?如果你实在是不明白,那么就等到比赛开始以后再说吧,到时候通过具象化的表现,我想你应该可以明白我的用意究竟是什么。” 姜梦影没有再说话,因为她是真的不能够了解沈欢说的到底是什么。 不过她的脑海中大概有一个印象,不是说她的脑子太差,而是在魔界,一直都是以力量为尊。 在能动手就别吵吵的情况,他们很难会去使用一些什么计谋之类的。 要不然以姜牻的智商,也不可能被称之为魔策了。 至少在沈欢的眼中,姜牻这个所谓的魔策和古代的那些军师谋士们相比,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在沈欢的谋划下,这一场三国比武大会很快就开始了。 举办的地点就在皇城,刚开始姜梦影还有些担忧,但是看到沈欢后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展现出了她一国女王应有的面貌。 比武场就是皇城内的演武场,地方够大,就算被破坏也不心疼。 “抽签开始!” 比试者们开始抽签,而魔尊则和魔君坐在一起,商量着什么。 “你发现什么了吗?” “有人在比试的地方,布置了类似结界的存在……防御力很强,至少我在不认真的情况是没有办法破去的。”暗夜叹了口气,“看来九黎族这边真的有高手存在。” “这样看的话,他们九黎族的底牌很可能就是这位高手。”踏天看了坐在对面的姜梦影一眼,“如果你碰上那个高手,胜面大不大?” “不好说。”暗夜摇了摇头,接着说道:“因为这个高人还没有表现出自己的正面实力,不过从他布置阵法还有刚才的隐匿之术来看,在我高估的状态下,应该可以和我保持一半一半的比例。” “高估状态下?”踏天咧嘴一笑,“也就是说那个人不如你,对吧。” “也不能这么说,毕竟我们现在对那个人掌握的资料十分有限。”暗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个站在姜梦影身边的黑袍人,应该就是那个高手。” “哦?”踏天饶有兴致的朝着黑袍人看去,看了半天他却是皱起眉头,“你能够看透那个人的修为吗?” “看不透。” 听到这话,踏天安心了不少,因为他也看不透对方的修为。 “准确来说,不是看不透,而是对方的修炼体系似乎和我们不同,我想应该就是控制邪将军元神的人……或者说是姜梦影从人间请来的高手。” “人间界也有高手?”踏天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当初要不是天尊保护着,人间界早就被我的先辈个给毁灭了,他们只是一群躲在他人身后求生的垃圾而已。” 暗夜摇头否定道:“这倒不一定,九黎族起初也是人族,你我二族的先辈都没有注重,这才导致其崛起,甚至曾经出现了耀眼的明星,差一点让我们二族吃了大亏,就算近代也出了一个足以和你我抗衡的魔皇,要不是因为姜牻鬼迷心窍毒杀了自己的兄长,三族的平衡是没有这么容易打破的。” “不管怎么说,只要你出手,这场比试最终的赢家就只有你了,对吧?” 对于踏天的问题,暗夜没有回答,不过看他的表情,心中应该是这么想的,“还是先看比赛吧。” 踏天看到这样,心中不屑的冷笑一声,“老狐狸,不到最后,谁输谁赢还不知道呢!” 反间计仍在继续…… 第1671章既然玩的这么大就算我一个吧 “第一场比试,古魔族阿鼻城城主对战天魔族天罗城城主,以各自城池为赌注,赌局为生死斗,也就是说即便有人战死,双方也不能以此为由报仇,评判胜负的标准为一方认输,亦或是一方死亡,现在比赛正式开始!” 随着裁判加主持人的一番介绍,这一场比试正式开始。 一开场天罗城城主就开始利用个瞬间移动打法,准备以速度优势来取得秒杀胜利。 可是阿鼻城城主似乎是一个以防御功夫为主的古魔族,硬是在天罗城城主的一番进攻之下毫发无损。 瞬间移动大法需要很多的魔气来支撑,在这种情况下,来回不断的消耗,很容易进入魔气枯竭的状态。 但越是如此,天罗城城主就越是希望尽快结束战斗。 “乱神闪!” 天罗城城主直接发动了自己杀招,能不能赢了对方,就看着一招了。 只见他所过之处,都留下了一条细线,而那细线竟然连空气都切割成了两半,威力着实惊人。 一直处于防守状态的阿鼻城城主,身上也开始出现数道裂痕,不停地向外喷血。 “盖世无双!”可能是知道,单纯的防守并不能取得这场比赛的胜利,阿鼻城城主也开始施展自己的技能。; “轰——” 一声巨响过后,城内掀起了浓烟滚滚,党烟雾落下,天罗城的城主已经被阿鼻城城主死死的捏在了手中。 “哼,去死吧!” 阿鼻城城主大叫一声,似乎是准备以此来结束对方的生命,可没有想到的是,天罗城城主忽然在身前凝聚出了一把样式奇特的武器。 原本还笑哈哈的阿鼻城城主脸色瞬间大变,“喂,只是比试而已,没必要这样吧,况且这个方向攻击的话,你也得死……何必为了一座城池而付出自己的生命呢?这可不是一个讨巧的招式。” “哼!你认输的话,我可以放过你。” “你不应该先放过你自己么?” “你——” “一……二……三!” 看到那奇怪武器,朝着自己这边飞来,阿鼻城城主瞬间大骂,“疯子!” 他想要逃离,却发现天魔族死死的抓住了他的手腕,一时间想要挣脱根本不可能的,或者说经过挣扎后他可以挣脱出来,但是时间上根本不允许他这么做。 “啊!!!” 紧接着,一阵惨叫声响起,双人双双阵亡,由于对方也是魔族,所使用的招式直接是形神俱灭,两个号令一方的存在,就这样死在了比武场内。 “咣——” 裁判起身敲锣打鼓,说道:“比赛结束,平局,城池拥有方不变,但两位城主却死在异乡,不得不感叹比赛的无情,但是和千万大军性命相比,这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了,接下来三方仍旧抽签,抽到相同号码牌的进行比试,若无相同则等待下一回合。” 暗夜和踏天互相看了一眼没有说话,似乎各有心事。 姜梦影这边则是恍然大悟,“我明白了,沈欢的计策简直是一箭双雕,以城池为赌注,也就是说三国之间都是敌人,而我们九黎族是最为浮弱的,双方并不放在眼中,所以对方就成为了他们最大的敌人。” “抱着争夺城池,削弱其顶尖实力的想法,他们两族看似和气,事实上已经开始明争暗斗,无论平局或是输赢,都会在他们两族之间留下新的仇恨种子。” “而我们派出的人,都是王叔的心腹,都是叛乱者,赢了自然是好事,但如果输了也代表我少了一份内忧,并且不用担负诛杀老臣的骂名。” “对外挑拨天古两族内战,削弱双方顶端实力,对内清理障碍,加固权力。”姜梦影看着比武台上裁判的身影,眼中精光闪闪,“如果沈大师,能够永远留在魔界,不谈实力,光是这一份谋略都不是他人能够比拟的。” 一旁穿着黑袍的屠道者,无语道:“你到现在才看明白吗?而且这根本不是什么高端的计策,只能说你们魔族中人太过淳朴。” 魔族人的智商真是…… 不过说实话,沈欢的伎俩虽然很容易被揭穿,可现在这个情况,就算他们明白了也没有任何的用处。 接下来的战斗,很少出现平局的形式。 古魔族和天魔族双方高手折损对半,城市方面也是一样,而九黎族这边的所谓高手,差不多已经全部死光了。 随着一声锣响,最后一名摄政王亲系也倒在了地上。 “看来九黎族那边是没人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们已经连输九座城池了吧?”踏天的语气中带着玩味,看着暗夜魔君,这句话潜藏的意思就是,没九黎族什么事儿了,咱们两族可以好好比了。 “那个高手还没有出手,一切都是待定。”暗夜的注意力始终放在隐藏在黑袍内的屠道者身上。 “下一局,天魔族飞燕城城主对战九黎族蚩尤城代表。” 见屠道者站上了比试台,踏天冷笑道:“这个家伙终于要出手了吗?暗夜兄,我记得你们这位飞燕城的城主,实力好像在十九城中排列前三的存在吧。” “实力还算可以,前三倒算不上。” “那你觉得谁会赢。” “不大清楚。”暗夜是真的没有办法判断。 就在两人聊天之际,比试已然开始。 “咣——” 谁知开始的锣声刚刚落下,比赛结束的锣声便再次响起——天魔族城主被秒杀! 看到这一幕,无论是踏天还是暗夜的眉头都皱了起来,因为从刚才的情况来看,九黎族皇城的代表至少是一个和姜牻同级别的高手。 在他们想要多观察几次的时候,屠道者却接连轮空。 直到三场过后,屠道者再次对上古魔族的高手,同样的一招秒杀! 两个时辰过后,场上竟然只剩下了屠道者一人。 由于城池多次易主,屠道者并没有夺回所有的领土,但是天魔族和古魔族的领土却大半到了九黎族手中。 以此来看,九黎族竟然成了最大的胜利者。 “请问天古二族可还有高手,若无高手,在下便要宣布此次比赛正式——”就在沈欢扮演的裁判准备宣布比赛结束的时候,踏天却一脚踏碎结界,从天而降出现在了比试台上,“哼,人类,本尊和你较量较量,至于赌注,你我手中所有城池共比如何?” 裁判沈欢嘴角扬起一丝笑意,终于忍不住要梭哈了吗? 同时他脱下头顶的帽子,露出一脸人畜无害的笑容,“既然玩的这么大就算我一个吧。” 第1672章你们对力量一无所知 “你是……人类?”踏天皱了下眉头,他忽然间觉得,这个裁判的声音似乎有些熟悉。 紧接着,他面色巨变,冷哼道:“原来是你!” 他已经从沈欢的声音中,得到了答案,眼前这个家伙,就是讲他们大军囚禁在落月谷的人。 一想到沈欢威胁过他,还残杀了他那么多手下,他便恨不得直接杀了沈欢。 “哎呀,没想到魔尊大人已经听出我的声音了吗?”沈欢表现出一脸意外的样子,“看来我在魔尊大人的脑海中,还是留下了一个比较不错的印象的。” “哼!”踏天冷哼一声,“这个人代表的是九黎族,我代表的是天魔族,你代表的是什么?” 就在这是,暗夜魔尊也飞了下来,他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似笑非笑的看着沈欢说道:“二对一的状态,多少有些不公平吧,不如我也加入如何?” “求之不得。”沈欢脸上露出可亲的微笑,看起来完全是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很难让人把他和之前那个残杀近万人的魔鬼联系到一起。 “那就开始吧。”屠道者似乎懒得说话。 暗夜却摆了摆手,“刚才踏天魔尊问了一句话,我也十分的好奇,不知道你代表的是什么?” “我们两个代表九黎族难道不可以吗?”沈欢眨了眨眼。 “不可以,每族的代表只可以有一个。”踏天冷笑着说道。 沈欢双手环抱在胸前,无奈的摇了摇头,“我说两位,你们该不会是被心中的贪婪给冲昏了头脑吧,要知道你们可是联盟,你们的目的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吞掉我们九黎族。” “就拿刚刚的情况来说,你们两族的战斗十分精彩,而且还死了不少的人,然而实际上……你们是同盟关系,根本无需争夺对方的地盘,只需要双方同时举手,承认输给了对方,就会达成平局的局面,也就是说,你们在对方的手中根本不需要死任何人,或是输去任何一座城池。” 沈欢耸了耸肩,一脸玩味道:“说实话,你们这种联盟,是我们见过最奇葩的。” 此话一出,踏天和暗夜的表情都有些难看了,因为他们都很明白沈欢这话背后的意思是什么。 贪婪,或者说他们这个所谓的联盟,根本就是浮于表面的,甚至根本就算不上是什么联盟。 “在三国比武大会举办之前,我们确实是联盟,不过现在可不是,我们都在为各自国家的强大而利用比赛来争夺领土,这有什么毛病?”踏天倒是一个厚脸皮。 沈欢一脸诧异,“可是我们签的契约上面,不是天魔族和古魔族,而是天古联盟啊,也就是说,你们代表天古联盟,我们代表身为甲方的九黎族,似乎没有什么问题啊。” 暗夜的脸色难看无比,他没想到当初看得那么仔细了,仍旧让沈欢在这上面钻了空子。 “当然。”沈欢话锋忽然一转,“你们要是想分开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有一点我必须说明一下,一旦成为单对单的模式,就必须不死不休,或者一方认输,也就是说,即便换成了四个势力来争锋,结果也只能有一个胜利者。” “好小子,为了让我们自相残杀,你竟然这么狠毒。”暗夜忍不住咬牙称赞了一句。 沈欢摊了摊手,“怎么选择就看你们了。” “四对四!说吧,你代表哪个势力?” “就随随便便的代表一个人间界吧。”沈欢随口说道。 踏天眼神先是一喜,然后冷哼道:“就凭你?” “嗯,就凭我,不信的话我也没有办法。” “我不管你有没有这个能力,只要你对魔灵起誓我就相信你。”踏天提出建议。 暗夜暗中点了点头,这自然一个再好不过的办法。 “那好啊,为了公平,大家都起誓如何?”沈欢笑嘻嘻的说道。 “这——” “你们该不会是怕了吧?”沈欢一脸鄙夷道:“唉,所谓的魔界两大至尊也不过如此。” “激将法?”暗夜冷哼一声。 沈欢表情颇为诧异,哟呵,还知道激将法,看来这魔族虽然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但还没到脑袋生锈的地步。 “我只是在说实话啊,你们两个所谓的至尊,看起来胆子还没有我大。” “哼,管你有什么小心思,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阴谋诡计都是没用的!”踏天对于沈欢所使用的小伎俩,十分不看在眼中,嘴角满是不屑的说道:“说吧,发什么誓言。” “修正协议,从现在开始双方变为四方,各自为敌没有同盟,并且在没有人认输的情况下,这比试台上还活着的,只能有一个人,而那个人,将统领人魔两界,失败者要尊其为主,若是有任何人返回,就将元神献祭给魔灵大人。” “好!”踏天第一个答应了下来。 暗夜略微思索一番,也点了点头,接下来沈欢先是单独发誓,之后是四人共同发誓,发誓完毕后,这场比试也算是正式开始。 随着锣声响起,暗夜和踏天仿佛早就商量好了一般,朝着屠道者冲了过去。 在他们看来,沈欢的计谋虽然可以,但是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强者的气息,根本不足以威胁到他们。 老天是公平的,打开一扇门就会关上一扇窗,在这种规则下,有脑子的沈欢必然没有实力。 有实力的屠道者必然没有脑子,应是此事古难全。 当他们看到沈欢在对屠道者使眼色的时候,像是使用赤脚大仙一般招式的踏天冷笑一声,再次说出了自己最为自豪的一句话,“小子,这是单打独斗的比试,不是战场,任何阴谋诡计在绝对里面面前,都不堪一击!” 在他身旁挥舞着双翼,刮起一阵阵的飓风,仿佛随时都会出招。 看着朝着这边冲来的二人,沈欢依旧是一副毫无戒备的状态,摇头叹息道:“唉,在我面前说出这样的话,你不觉得自己就好像是白痴吗?” “蜉蝣蝼蚁一般的凡人,也敢口出狂言!去死吧!” 踏天临时改变了计划,他不光要杀了屠道者,还要一并杀了沈欢,并且只用一招! 而沈欢则是轰出一个巨大的拳影,将二人震飞了数丈,不管是霸气无双的踏天,还是风度翩翩的暗夜,在沈欢这一击之下,全都变得狼狈无比。 看着满脸惊异的二人,沈欢吹了吹拳背上的灰尘,“你们对力量一无所知……” 第1673章玩脱了的沈欢 “你们对于力量一无所知。” 如果在曾经,有人敢对魔界两大至尊这么说话,就算是九黎族的人也会笑掉大牙。 为什么? 魔皇、魔尊、魔君,分别是魔界三大种族顶尖力量的代表者,三者就算不是等同,但相差也绝对不会太大。 可以说是一荣俱荣,一辱俱辱的关系,但是现在在场的所有人都蒙圈了,包括原本就对沈欢信心满满的姜梦影。 一拳轰飞一个至尊级强者,那已经可以被称之为传奇,那么一拳轰飞两个人呢? 而且还不仅仅是轰飞,魔尊和魔君两个人狼狈的样子,并不像只是被轰飞而没有受伤的样子。 暗夜身上的白衫变得破烂不堪,就连身后翅膀上的羽毛也跌落不少,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落汤鸡,哪里还有魔界第一人的感觉。 尤其是踏天,他的装甲虽然只是装饰品,可也远远不是普通的装甲可以比拟的,但仍旧是碎裂,他目前的情况就像是打过一场大仗的卡卡罗特,裤子完好无损,上身衣服却已经完全破碎——不对,手肘前来留着半截袖子,看起来十分的滑稽,并且在他的嘴角上还有一丝血迹。 也就是说,沈欢的这一系列攻击,不仅仅是看着好看而已,是在真正意义上伤害到了魔界的两大至尊。 沈欢看着天空中狼狈的两人,佯装诧异的说道:“这就是魔界两大至尊的力量吗?真是他令人失望了。” “吼!!!” 踏天气的仰天怒吼,红色的发丝全都倒立起来,犹如漂浮在水中的水草。 而他原本光洁如玉的上半身,渐渐显现出了数道魔族刻印,渐渐的由黑变蓝,由蓝变紫,最后变成了鲜艳耀眼的红色。 不过踏天的身体并没有变得强壮,相反,还变得有些瘦弱了,同时他脸上的那些魔族刻印也变得比之前更加明显,双眸散发着淡淡的红光,看上去十分的渗人。 “啾!!!” 暗夜紧随其后,他那原本变得乱糟糟的羽毛,在抖动之下恢复如初,散发出一阵耀眼的白光。 与此同时,他的发丝也变成一片片细长的羽毛,他的身体则被白色的绒毛所覆盖大半,看起来就像是白色的超级赛亚人四,搭配着超级赛亚人三的发型,不过整个发型给人的感觉依旧是以温文尔雅为主。 他的脸上和胸前也出现了魔族刻印,不过是纯蓝色的,其样式也和踏天的有很大区别。 比如踏天身体上的魔族刻印像是从背后蔓延到了胸前两旁,而暗夜的则只是在胸前以及小幅的裸露区域出现,并未蔓延出去。 暗夜不像是普通的天魔族,是有瞳孔和眼白之分的,但是现在他的眼白变成了淡淡的蓝色,而眼眸变成了月白色,瞳孔则是纯粹的白色。 这样一双眼珠子,看向他人的感觉,似乎比眼眸猩红的踏天还要可怕。 踏天,魔尊形态,开启! 暗夜,魔君形态,开启! 这才是两人真正的战斗状态,这样的他们,有着扼杀魔界一切的力量,也代表着整个魔界实力的巅峰。 “蝼蚁,你成功的激怒了我!本尊必定要将你千刀万剐!”踏天说话时,嘴中吐露除了仿若火焰一般的淡红色的烟雾,而在那些烟雾出来的刹那,他身体上的魔纹也会随之泛起淡淡的红光。 话音落下的同时,他右手边的虚空碎裂出一片裂痕,一把全身泛着金红色的大刀也随之现形被他握在了手中。 不过与其说是一把大刀倒不如说是一把巨尺,宽而厚重,整体呈现暗红色,只有一端的镶边,和刃角处才显露金色。 但是说尺也不合适,因为在这把大刀的前端,犹如弯月一般上翘,形如月牙,碧光耀眼。 看到这把似刀似尺的武器,姜梦影面色大变,叫出了这把武器的名号,“堕天!” 堕天,是历代魔尊的专属神兵,由第一代魔祖打造,储存于魔尊的共生小魔界当中,威力十分巨大,甚至有堕天灭世的传言。 在往常的战斗中,踏天从未将这把武器拿出来过,因为他所面对的敌人,大多都只需要他一脚踏下就可以解决。 所有人都认为他最强的招式,便是踏天一击,但只有踏天自己知道,唯有手握堕天的时候,他才是真正的魔尊。 紧接着暗夜那边也是星光闪耀,那一片片星辰碎片,慢慢汇聚在一起,显现出一把比堕天还要巨大的银白色羽毛巨剑。 是的银白色的羽毛巨剑,它整体就是羽毛样子,或者说是一个巨大化的羽毛笔,两边的羽毛完全超对称。 若是眯眼看去,整个剑身就像是一个从剑尖开始拉长数倍的六边形。 这把羽毛剑只有剑柄而没有剑格,缑缰交错,全为细小的锁链,至于系于剑首的剑穗则是长长的白羽绒毛。 看上去十分华丽的同事,剑锋那闪耀的寒光,也在暗示着其锋利程度。 “那是……天魔族的君道圣剑白羽?!” 姜梦影现在已经完全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 两大至尊为了找回面子,竟然都使用了自己本身最强大的力量。 这是想要将整个魔界都毁灭掉么! 堂堂魔尊,堂堂魔君,又怎么岂会是之前所表现出来的那么点实力。 若仅仅是沈欢一个回合就可以击败的对手,沈欢怕是早就可以掌控相对来说,弱上好几个档次的人间界了。 “轰隆隆——” 天地色变,乌云万丈,整个比试场地,或者说是整个九黎族领地的气氛都变得十分凝重,似乎随时都刮起毁灭整个世界的暴风雨。 “滚!”踏天一挥手中的堕天,直接将万里乌云扫荡一空,天空中只剩下星辰日月。 不过姜梦影等人都有一种错觉,那就是刚刚踏天的挥手,反复让整个世界都颤抖了。 “动手吧。”暗夜说着便准备动手。 踏天却横刀将其拦下,暗夜皱起眉头,心中暗道,莫不成踏天这小子以为自己已经天下无敌了吗? “我一个人就够了,本尊一定要亲手将这个小子碎尸万段!”踏天声若洪雷。 眼睁睁看完一切的沈欢,吞了口唾沫,眼神有些不自然的看向了屠道者,“我好像玩大了……怎么办?” 第1674章与插标卖首又有何异? 魔尊踏天和暗夜魔君两人所表现出的实力完全超乎了沈欢的预料,沈欢从未小瞧过这两个魔界至高力量的代表。 毕竟这两个人代表着魔界的巅峰战力,如果沈欢能够压制其中任何一个,就足以代表沈欢拥有着可以统领整个魔界的实力。 魔界虽然只有三个强大的种族,也只有三个国家,贸然一听,魔界的地域似乎并不是很大,甚至可能连华夏的区域都无法比拟。 然而事实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儿,魔界和地球不同,不是一个球体,而是以一片大陆的形式存在的。 不过这片大陆的面积丝毫不比地球陆地面积总和要少,如果单独和地球相比,魔界的大小至少是地球的两倍还多。 而三大魔国只占据了整个魔界面积的二分之一,至于剩下那一半则被称为无主之地。 无主之地究竟是什么地方,又是怎么诞生的,沈欢目前没有必要知道,也没有任何知道的兴趣。 早先沈欢就调查过魔界的背景,毕竟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所以方才才会说沈欢从未小瞧过魔界的这两大至尊,沈欢一拳将两人轰飞的目的,不是要以无敌之势来镇压两人,而是一种最为彻底的激将法。 超脱沈欢预料的是,这两人所爆发出的威力,无论是谁都给沈欢一种——这个家伙并不好惹的感觉。 自打从无尽之岛出来以后,沈欢的实力就成为了一个迷,不光是对外人来说,就算是沈欢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的实力究竟是什么境界。 尽管雪歌断言,他的境界应该在玄仙境界,但沈欢认为自己的境界绝对不是玄仙那么简单。 金仙?大罗金仙?还是真仙,甚至是传说中的寂灭真仙沈欢我不是没有想过。 这不是狂妄,而是每次和强者交手,沈欢都没有之前那种被逼迫到不敢反抗的感觉。 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敌人,沈欢始终觉得自己还有余力,只不过这种余力似乎只有在绝境下才可以发挥的出来。 沈欢所谓的玩大了,只是因为震惊,而不是因为事情超脱了掌控。 在想到期中关键以后,沈欢心中的震惊很快就被兴奋所取代。 火力全开的魔尊和魔君,所展现出来的实力,说不定可以让将他所剩下的余力给逼出来,从而弄清楚如今的自己,究竟是什么实力。 想到这儿,沈欢也伸手把一脸戒备打算出手帮忙的屠道者给拦了下来。 “他们所表现出的实力……” “放心,我一个人足够了。”沈欢说着,身影缓缓升入半空,待升到和两大至尊同等的位置以后,他将散发着寒气冰屑的寒魄握在了手中,“你们两个一起上吧,如若只是一人动手,与插标卖首又有何异?” 本来就已经怒到血脉沸腾的踏天,在听到沈欢这句话之后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用怎样的神情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踏天从未接触过人类,不过魔界的文献记载中,人类只是一种被魔族奴役的蝼蚁而已,是三界当中最为虚弱的存在。 可是今天,他这一生中碰到的第一个人类,却在这里说出了这样的狂言,并且还是在他开启魔尊状态的情况下。 无语?滑稽?愤怒?不可思议?总之现在踏天心中可谓是五味俱全,良久之后才露出了一个怒极而笑的表情,“蝼蚁,本尊现在觉得杀了你简直太便宜你了,所以我决定……将你的肉身千刀万剐,元神投入无主之地永受折磨!” 相比踏天,暗夜完全符合那么一句俗话,会咬人的狗是不会乱叫的。 在沈欢和踏天争斗口舌之际,他已然出手,暗夜的挥剑而下白羽剑刃上的羽毛瞬间脱离剑脊,犹如银色的暴风骤雨朝着沈欢冲击而去。 天魔族秘技——碎星裂! 沈欢嘴角确实露出了一丝不屑的笑容,因为他早就看出来,暗夜会偷偷动手。 会咬人的狗都是不会乱吠的,更何况是一头魔界最强的狗。 “器雨星罗!” 沈欢的暗器套装只在无尽之岛上用过,虽然初期的威力并不是十分巨大,但是在经过无数兽魂的强化以后,威力品质也达到了神器的境界。 甚至将其称之为史上最强暗器也不为过,无论是诸葛神弩还是唐门的暴雨梨花,亦或是小李的飞刀,前者还算是暗器本身的力量,后者则完全是施术者本身的力量,这已经不能被称之为暗器,而是一种手法,一种神通。 但不管如何,成名出众的暗器有很多,可能够达到神器级别的却没有一个。 沈欢的星罗,可以说是唯一且无双的神奇级暗器。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沈欢那犹如暗系七彩银河的器雨星罗和白色碎星般的碎星裂碰撞之后,一阵火光四溅,但传出来的却不是金属碰撞的声音,而是一阵阵破空声,暗器羽毛所过之处,空间皆是一阵剧烈的颤抖。 “咔嚓——” 随着暗器与白羽相互碰撞的声音越来越激烈,最终超越了魔界空间的承受能力,一阵碎裂爆破之声以后,那片空间已然变得千疮百孔。 “哗啦啦——” 那片满目疮痍的空间完全碎裂,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黑洞,那强大的吸力似乎可以毁灭一切。 姜梦影等围观群众虽然尽量用魔气狠狠地抓住地面,但仍有不少境界低微的人险些卷入那黑洞当中。 如若不是屠道者及时出手,这些境界低微的魔族怕是早已被卷为碎屑! 收回羽刃的暗夜,脸色变得无比凝重,他这一招是杀招,虽然是在偷袭的情况下使用出来的,威力不至于毁天灭地,但击杀或是将对手击成重伤也不是不可能的。 沈欢不仅在第一时间反应了过来,并且回招的威力一点也不次于自己在偷袭情况下所使用的碎星裂。 如果自己抱着必死的决心,是否有能力和眼前这个人族强者一战? 一时间,这位被公认为第一的强者,心中充满了迷茫,是拼死一战夺回应有的尊严,还是就此罢手,玩一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复仇把戏。 若是天魔族族人得知,这位让暗夜魔君迷茫甚至是恐惧的强者,竟然是一直被魔族视为奴隶蝼蚁,只能苟延残喘的人族,不知脸上会流露出怎样的表情…… 第1675章杀他个痛快! 不说在魔界,事实上在很多界面眼中,人族一直是怯懦、贪婪、无知、愚蠢的结合体。 要不然,其他种族界面,也不会有事儿没事儿就想着占领人界。 如果不是人类太弱,天古二族又怎么会想着占领人间界,而不是仙界,甚至是灵界妖界等等。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暗夜才会变得犹豫无比。 举个例子,就好比你出于玩乐的兴趣养了一批随手就可以弄死的动物,可是有一天在这你想你捏死就捏死的群体当中,忽然出现了一个可以和你势均力敌的的存在,甚至有可能比你还要强大的存在,这个时候你会怎么想? 暗夜这边在迟疑和迷茫,踏天却十分的清醒。 相比于还算爱动脑子的暗夜,踏天则完全没有任何动脑子的心思,对他来说,能够用拳头解决的事情,他绝对不会用脑袋瓜子去多想。 更何况他现在还处于一种极度愤怒的状态,当他看到沈欢用器雨星罗挡住对方攻击的时候,他不光没有诧异沈欢所表现出来的实力,反而十分责怪暗夜出手的态度。 他一脸冰冷的看着暗夜说道:“暗夜,我好像说过,这个蝼蚁,要交给我来亲自解决!” “愚蠢!”放在平时暗夜根本不会去阻止踏天,因为对他来说,踏天死了,绝对是一件好到不能再好的好事儿。 毕竟不管是两族之间,还是他们两人之间,恩恩怨怨简直多不胜数。 可是现在暗夜绝对不允许这个情况发生,原因很简单,因为沈欢是他们共同的敌人,如果踏天死了,那么紧接着他也会死。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沈欢的实力太过强横,若是暗夜魔君可以制裁,又刚好可以击杀踏天的话,他才不会去管那么多。 问题是……沈欢所表现出来的实力,并不是他能够克制的。 “你说什么?”踏天的语气中夹杂着怒意。 暗夜冷哼一声,“被怒火蒙蔽双眼的蠢货,仔细看清楚,他刚才可是挡住了我的偷袭,而不是其他人的偷袭!” 听到这话,踏天稍回了一下神。 魔尊不爱动脑子没错,可不代表他是没有脑子的存在,经过暗夜的提点,他瞬间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 那就是单打独斗的情况下,沈欢比他们两个任何人都要强,可如果他们两个联手的话,沈欢将必死无疑。 现在这个情况下,沈欢是他们共同的敌人,就解决掉沈欢这个大麻烦,才是他这个身为古魔族领导人应该做的事情。 “我一个人就够了!” 即便明知道是什么状况,但是踏天仍旧决定自己一个人先试一试沈欢的力量。 虽说暗夜魔君是现在魔界的第一人,可这不代表他这个魔界第二就打不过魔君,或是说比魔君差上多少。 在他看来,暗夜魔君之所以被称为魔界第一,那是因为他从未使用过自己真正的实力。 而且,两人也从未真正的交过手,至于所谓的第一,最主要的原因,怕是因为辈分,毕竟无论是从成名时间还是辈分来说,踏天在魔君面前都要显得低人一等。 你暗夜解决不了的人,凭什么说我踏天也解决不了? 若是我踏天一人就解决了这个暗夜单独解决不了的敌人,那么这魔界第一的名头,就要到我身上了。 “人类,别以为挡住了暗夜的碎星裂就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在我看来,蝼蚁终究是蝼蚁,即便是比预想中的强大不少,也仍旧是蝼蚁!” 踏天冷哼一声,手中的堕天一挥舞,猛然直劈而下,在半空中留下了一道血色月牙的痕迹,带着飓风朝着沈欢冲了过去。 沈欢见状,手中寒魄一挥,发出了一道气势完全不输对方的白色剑气。 一红一白,剑气刀罡,相互交错在了一起,它们并没有因为冲击而爆炸,恰恰相反,与其说他们是在碰撞,倒不如说是在相互纠缠,仿佛就像是一对共舞的男女。 双方势均力敌,最终弥散空中,发出滔天的巨浪,让人有些无法睁开眼睛。 看着这撕天裂地一般的交战,姜梦影忍不住吞了口唾沫,眼神之中满是震惊和诧异。 姜梦影一直觉得,自己的实力虽然不算强大,但是在魔界之中,除去三大至尊,自己至少也是前十的存在,可是在观看过三人的交手过后,姜梦影觉得……自己简直和蝼蚁没有区别。 早先她认为自己无法再人间界击败沈欢,主要原因是由于自己没有合适的肉身,无法发挥出自己的全部威力。 所以在回到魔界以后,她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想测试一下沈欢的真正实力。 可是姜牻的那两个心腹,却代替她证明,即便是回到了魔界,用自己的肉身,她也丝毫不是沈欢的对手。 事实证明,她的选择无意是非常正确的。 不过经历了这些事情以后姜梦影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魔界两大至尊的力量被她完全低估了。 她与两大至尊的差距,看似是名次上的差距,实际上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现如今她终于了解,为什么当年自以为成为九黎族第三位高手的自己,在父亲嘴中却只落得一个足以自保的评价。 自己的实力怕是只是可以和古魔族的骁骑双帅媲美罢了,若是放在没有被天尊筛选过的世界,她这个公主别说进入十大高手的排行,能够进入魔界前百,都怕是一个不错的成绩了。 虽然姜梦影一直明白,魔界是一个谁的拳头大,谁说话就算话的世界……但直到现在,她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并且发自内心的渴望变强。 “能够挡下我的刀罡,看来你有几分实力。”踏天嘴上说着,心中却十分差异。 刚才那一手刀罡看似随手而发,但能够挡下的也只有同级别的高手。 也就是说,这个看似可以随意被自己击杀的人类,拥有着和自己一样的境界。 “究竟是几分还是几万分,等你死的时候就明白了!”沈欢将手中的寒魄换成了斩魂,“之前一直都是你们主动出击,这次也该换我出手了!” 就在这时,沈欢手中的斩魂忽然自主变成了泣血,不仅如此,吞吐着龙形血雾的泣血,传出一阵阵强烈的战意,它的目标直指踏天手中的堕天。 看到此番情景,沈欢先是一愣,然后大笑了起来,“今日我便带你杀个痛快!” 原本看似平淡无奇的沈欢,在话音落下之后,爆发出一股强烈的杀气,仿若刺骨寒冰! 第1676章毁天灭地! 沈欢不是什么好战分子,但是这一次他感觉自己的血液就像是被煮沸的开水,整个人从上到下都充满了对于战斗的渴望。 他手中的泣血发出阵阵的轰鸣,仿佛一头咆哮的野兽。 看到沈欢身上气势的突然变化,暗夜就知道对方开始认真了。 踏天虽然也感受到了沈欢强烈的杀气,但是他仍旧认为,以沈欢这样的人族小角色,根本不可能拥有斩杀自己的力量。 再说,沈欢是一个人族,竟然是一个人族,他根本就不用担心,因为即便死了,死的也仅仅是肉身而已,只要元神还在,对于魔族来说就不等于死亡,只要不死,就有翻盘的机会。 跟何况身为魔界至尊的踏天,还掌握着一种他人无法掌握的气息。 “少废话!”踏天显然没有把沈欢的话放在眼中,他冷哼一声以后,便准备出手。 可仅是眨眼之间,沈欢便已经出现在了他的身后。 暗夜魔君的眼角一阵抽搐,他没有想到,沈欢竟然连他们天魔族的瞬间移动大法都会,这可是完全超乎意料的事情,这种惊讶程度绝对不亚于他发现自己老婆跟别人跑了。 “轰——” 沈欢这种手段算不上偷袭,毕竟他已经告诉踏天,自己要出手了,但是这种出乎意料的瞬间移动,还是打了踏天一个措手不及。 刚刚的爆炸声,正是踏天在急速状态下,使用堕天,从上至下竖立在背部,抵挡住了沈欢的攻击,这个方式算不上多么出彩,不过能在这种情况下,反应过来,已经是一件非常不错的事情了。 要不然他绝对不是被沈欢一刀子给砸到地上那么简单,至少他现在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要是不挡下……就刚才那一手,足以让他一分为二了。 “混蛋!!!” 踏天发出一声怒吼,身上的猩红之气迸发,仿若一道火红色的流星,从地面跃起,朝着沈欢冲了过去,在这个过程中,他的金色之气化为了一条犼。 似犬如兔,状如雄狮,全身覆盖着鳞片,无论是利爪还是獠牙,甚至是那如毒蛇一般的眼睛,看起来都极其让人畏惧。 暗夜魔君看到这个情况,就知道魔尊开始认真了,这可是除了踏天裂地以外,魔尊最出名的技能之一——魔犼突袭! 虽然速度赶不上瞬间移动,可是所爆发出来的威力,却远远要比瞬间移动之后的偷袭要厉害的多。 而且,短距离内,它的速度,几乎是和瞬间移动没有任何区别的。 “雕虫小技!”沈欢连使用神通的想法都没有,直接挥舞起手中的泣血就砸了过去。 只听一声巨响,紧接着魔尊再次化为了火红色的流星,不过这次不再是从地上往天上飞,而是符合了物理定律。 “轰——轰——” 这一次魔尊直接将整个比试台砸的消失的无影无踪,至于他本人的面孔,则充满血色,虽然外面看不出受到任何伤害的样子,不过看情况,沈欢这一击仍旧给他造成不小的伤害。 他是使用技能和沈欢对拼,而沈欢只是普通的挥舞兵器反击,便将他打成了这般模样,一时间高下立判。 可踏天仍旧不想承认,他堂堂魔尊被一个蝼蚁人族打成了狗。 “人类,你叫什么名字!!!” 自从被沈欢一次又一次的刺激以后,踏天说话就从来没有正常过,完全就是魔界版的小马哥。 “我叫什么名字?”沈欢咧嘴一笑,“你还没有资格知道。” “我杀了你!” 踏天大吼一声,身上的气势再次一变,看到这个情况暗夜眉头一皱,看到这个情况他就知道,这是魔尊打算开启自己的完全阶段形态了。 如果说之前所表现的力量还在魔界的承受范围以内,那么现在踏天出手已经丝毫不估计,会不会因为自己的力量,而导致一方世界进入塌陷的情况。 这也是为什么那也对于踏天的挑衅虽然生气,但是却从来不动手的原因。 如果他们两个同时出手,所造成的灾难,绝对会导致大半魔界毁灭。 “踏天!”暗夜喝了一声,希望踏天能够清醒过来,不要拿整个世界的命运来开玩笑。 魔族是出了名的破坏大王,可那也是对于外界的人来说,毕竟那不是自己的世界,坏了也就坏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他妈魔界是魔族自己的老窝,要是这里被破坏了,魔族就不是破坏者,而是脑残者。 “滚!本尊做事不需要你来教!” 怒火上头的踏天,根本不将这个曾经的对手,魔界第一人放在眼中。 暗夜眉头一皱,不再说话,他能够忍下这口气也不是没有理由的,毕竟这里是九黎族的地盘,要消失也是九黎族范围内的国度消失,和他们天魔族的关系不大。 方才之所以开口,也是为了魔界而考虑。 要知道,原本魔界辽阔的简直碰不到边,更别说用什么地图来记载,之所以变成如今这么渺小,正是因为当初的魔界至高力量的相互对战。 尤其是多方交手的时候,简直就是打一场就毁灭一个地球的感觉,就算地方再怎么大,也经不住他们折腾了。 所以在陆地面积变成如今的情况以后,各族的至高者联合签订了一个条约,那就是不得使用可以毁灭一方世界的力量。 要不然以魔尊这种力量,以比例换算,基本上就等于地球上的核武器了。 想要灭掉一个国度,就是分分钟的事儿,哪至于想那么多事情。 “不好,撤退,告诉所有人进入地下隧道!”九黎族的高层此时已经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屠道者可以拦下之前两人交战的余波,但是不代表她能够拦下进入疯狂状态的魔尊。 姜梦影却是咬牙道:“将魔都的所有结界开启!” “什么?!”那官员一脸懵逼,“公主,你——” “开启!”姜梦影目光冰冷的看着那个高层说道:“如果你不想死在这里,现在就可以逃走,我不会有任何的意见。” 开启结界,就是为了防御魔尊的这种可以毁灭天地的力量,可如果现在开启,就等于是将那种破坏的威力完全拦截在了内部,到时候皇城恐怕不单单是毁灭那么简单了,说不定整个魔都都会化为碎片。 谁也不知道,此时姜梦影的内心中在想着什么…… 第1677章两大至尊齐出手! 姜梦影却面色复杂的看着天空上的沈欢,当初她之所以同意比试在魔都进行,一是不用重新布置场地,二是在这里动手的人,最多也就是魔帅一级的人物,造不成什么毁天灭地的打击。 可是看现在这个情况,沈欢应该是从一开始就决定和两大至尊动手了。 姜梦影的内心很复杂,她有种被沈欢坑了的感觉,可是有觉得这很合理,毕竟人家是人族,根本不需要为自己来考虑,而且最重要的是……沈欢其实早就可以离开不插手这件事情。 如今却选择了留下来,这已经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了。 事实上,这种结果是沈欢也没有预料到的,因为他原本的想法就是引出两大至尊出手,然后将其秒杀,从而让九黎族躲过危机的同时,也成就其一统大业。 但是这两个人成功激发出了他的战意,在这种兴奋状态下,他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我要杀了你!” 踏天怒吼一声,手中的堕天发出万丈红光,若不是被结界拦了下来,天空保证会再次进入万里无云的状态。 那种强大的气息,直接将一些境界低微者给压迫到了地上,甚至有一些人直接吐血而亡。 这就是魔界至尊的力量! 踏天再一次使用神通,每一招每一式都带着毁天灭地的力量,整个比试台变得支离破碎。 结界撑起的同时,一些臣子选择了和姜梦影一样观战,不再计较生死,而一些贪生怕死之辈已经开始选择逃亡和保命的方法。 在死亡面前,任何人都是渺小的,所以敢于直面死亡的人,才会被称之为英雄。 整个皇城已经变得满目疮痍,瞬间失去了所有的雍容华贵,就像是一片无垠之地。 姜梦影和屠道者联手,勉强达到了自我保护的状态。 “这个结界恐怕要支撑不住了。”屠道者看着瑟瑟发抖的结界说道。 姜梦影点了点头,“不过按照时间来推算,魔都的中的百姓已经已经全部撤离了。” 她这句话刚刚落下,整个魔都的结界便完全开启。 看到这个情况,她稍微松了口气,看样子,在保护好魔都平民的情况下,他是不会成为千古罪人了。 “轰——” 再一次毁灭的爆破声响以后,沈欢的身形从烟雾之中涌现了出来。 踏天的疯狂攻击给了他一丝压力,但是这种压力并没有达到将他“余力”逼迫出来的地步,所以他不想再玩了,一击将魔尊击退以后,他握着咆哮的泣血说道:“我说过了,你一个人是没有机会赢我的,你们两个人一起上吧。” “啊!!!” 现在踏天已经说不出话了,他的嘴角双手,身体上到处都是伤痕,紫色的血液不停地流出。 在沈欢面前,他没有任何身为魔尊的尊严。 沈欢面色平淡的看着对方,“不服气?实话告诉你,若不是因为留着你,才能进行一对二的比试,要不然我早杀了你!” 说完,他转身看向了暗夜,“我说,你打算等到什么时候?还是说,你认为偷袭对我来说是有用的?亦或是你保留了实力,觉得在踏天死以后,你一个人就可以战胜我?” 暗夜咬了咬牙,看向踏天说道:“踏天,虽然我很不想承认,但是我却必须得承认,在单打独斗的情况下,我们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所以我们目前唯一的选择就是联手,如果你还保持理智,为魔界和自己的种族所考虑的话,就给我好好清醒一下!” “一起……杀了他!” 踏天已经是黔驴技穷了,他使用出了所有的招式,别说打败沈欢,就算是伤到沈欢的情况都没有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他已经完全明白了,单凭借自己的力量是没办法拿对方怎么样的。 想要杀了沈欢,就必须联手,即便要合作的人是曾经的对手。 不过暗夜对于踏天来说,仅仅是对手而已,他对于沈欢的定位则是——一定要杀死的仇人! 可以说,沈欢是踏天这辈子最痛恨的人,即便是通过古册了解到自己的先辈们是怎么被天尊折磨的时候,他都没有这么大的仇恨。 “不过暗夜,你最好使用出自己的全部的力量,不要顾及什么世界的毁灭,如果杀不掉这个人族,对于魔界来说,才是毁灭性的打击!” “我明白!” 暗夜说着,闭上了双眸,等到再一次睁开的时候,身上的气息也发生了变化,显然他和踏天一样,都选择了揭开身上的禁制来对付沈欢这个敌人。 察觉到两人的气息以后,沈欢的脸上露出了愉悦的笑容,那感觉就好像是一个长期禁欲的家伙,遇到了一个全身赤果的美女。 “铩羽!” 暗夜毫不犹豫的使用出了自己的最强技能,白羽一边的羽毛直接飘散,只留下一半,一半用来短击,一半当做暗器发射而出。 沈欢也发布器雨星罗,同时他的左手上也多出了一把通体青白的寒魄。 刀剑双绝? 沈欢算不上,他没有使用双手武器的习惯,一是因为这样看起来实在太过没有逼格,而是因为,他关于剑术和刀术掌握的太少了,不足以让他使用这种刀剑双绝的模式。 不过根据雪歌的说法,沈欢终会走上一条奇葩的道路,不仅仅刀剑双绝,而是兵器十八绝。 话虽如此,补货沈欢觉得,至少目前他还没有表现出这样的倾向。 “轰——” “彭——” “咻——” “叮——” 自从三人开始战斗以后,天空中就再也看不到三人的身影,能够看到的就只有空中那种爆破、回旋、黑洞、虚空、碎裂等场景,以及兵器碰撞和爆炸的声音。 这片天地显然已经承受不住三人力量上的释放,但是三人没有任何人有停下来的意思。 身为人族在魔族的地盘大家,对于沈欢来说是一种极大的消耗,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才尽量不使用神通,而是通过最直接的物理碰撞来解决眼前的对手。 灵气再怎么磅礴也不是无穷无尽的,尤其是双方夹击的情况下,沈欢显然是不可能不使用任何的神通。 很快沈欢体内的灵气,就要陷入一种即将枯竭的状态。 但是沈欢脸上却没有任何的担忧,反而有一些兴奋,因为……他感觉到,自己所不能施展出来的“余力”,终于要被疯狂的两大至尊给逼迫出来了! 第1678章等咱们打完,你俩再内斗也不迟啊! 无敌真寂寞,对于任何人来说,无敌都是一种寂寞,就好像人们常说的高处不胜寒。 沈欢一直不了解,为什么有人要去追求长生不死,并不是说长生不死不好,而是……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个爱你或是你爱的人物离开人世,自己却永远不灭的时候,内心深处究竟会是一种怎样的波动? 当然,沈欢的实力还没有夸张到天下无敌的地步,但是自从从无尽之岛出来以后,他就非常好奇,自己的实力究竟是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段位。 只是苦于一直没有什么机会,他当初本以为雪歌能够逼迫出他所有的实力,但是并没有成功。 不是说雪歌太弱,而是以两人的关心,很难进行一种生死搏斗的状态,只要不是生死搏斗就会留下余力,只要留下余力,那么就没有办法得知自己的真正境界。 魔界这两大至尊,无疑是最好的对手,所以沈欢的才会那么的兴奋,然而事实上也证明,在两大至尊的联手之下,沈欢终于有一种要窥探出自己真实的境界的感觉了。 有些时候,屠道者真心觉得沈欢就是一个疯子,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为什么这样说? 只要是熟悉沈欢的人,都知道他有着一套老套到不行的三观。 比如,对于力量不感兴趣,修炼完全是出于被动,不管是最初为父亲治病,还是之后为了打败灭道者。 可以说,沈欢从未从自身角度出发,发自内心的渴求力量。 再比如做事死板,给自己的人生行为加上了各种条条框框,即便是已经拥有超脱世俗的力量,却仍旧用相对落后的世俗眼光格局来要求自己。 而之所以说沈欢是疯子,正是因为一旦进入状态以后,沈欢整个人的心态就会发生极大的变化。 面对绝境,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放弃,与其在临死前做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还不如找个更为舒坦的姿势死亡。 沈欢却不同,在面临绝境时,通常都会进行堪称疯狂的赌博。 就那现在这个例子来说,在两大至尊的联手之下,别说击败两人,就算是能够活命就不错了。 但是沈欢却没有丝毫逃跑的意思,要知道,以沈欢的修为,想要逃出这个坑爹的地方,简直轻而易举。 可这家伙倒好,不仅没有逃跑,而且还消耗了体内的所有灵气,在这种极端的情况下,屠道者想不出会死呢换还有什么翻盘的机会。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沈欢隐藏了自己的实力,他的真正实力,远远要比现在表现出来的强大数倍! 不过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即便是以屠道者的眼光来看,只有二十岁的沈欢,并且只修炼了两三年的他,能够有如今这样的修为已经是极限了。 好不夸张的说,虽然屠道者没有办法分辨出究竟是沈欢强还是灭道者强,但是她却可以肯定,如果两人真的对上,如今的沈欢却不一定会输给灭道者。 问题就出在这里! 灭道者是一个疯子,一个眼睛不都不眨一下,就能干掉“自己”的疯子,他的成长之所以这么迅速,完全是因为吞噬了“转世神力”,亦或者说是通过残忍的方式,继承了神大半的力量。 沈欢呢?只是通过最简单的方式去修炼罢了,即便是有一些奇遇,也完全比不上灭道者这种神明转世者这种堪比主角光环的身份。 屠道者甚至因此生出一种,或许自己可以找他帮忙报仇的错觉。 杀掉灭道者? 屠道者觉得在这个时代,唯一能够做到这一点,就只有一个人,那就是连他也不清楚身份的承道者。 “看样子,沈欢要输了。”姜梦影无奈的叹了口气,说完看了屠道者一眼,“你觉得呢?” “不知道。” 听到屠道者的这个回答,姜梦影语气有些无奈的说道:“你说的这个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屠道者面色冰冷的说道:“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你的实力比我强那么多,不可能看不出来——” “我就是看不出来,你有意见吗?”屠道者将冰冷的视线放在了姜梦影的脸上。 姜梦影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连忙转移了视线,看着空中还在打斗的三人说道:“希望沈欢可以赢。” “你心里想的难道不是三人同归于尽?” 姜梦影身形一僵,说实话她确实这么想过,至于原因……很简单,对于他们九黎族来说,同归于尽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这三人无论最后谁活着,对于她姜梦影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儿,即便最后活下来是沈欢也是如此。 “轰——” 又是一声巨响以后,一个身影倒飞了出去,砸入了虚空裂缝当中。 “哼!人类,赢得人是我们!”浑身是血的踏天扬天发出了一声长啸。 一旁满身伤痕的暗夜摇了摇头,“不要高兴的太早,经过刚才的一系列交手,我总感觉他还隐藏了一些实力。” “不可能!”踏天语气肯定的说道:“如果他在我们两个人联手的情况下,还能隐藏实力的话,那么他想要杀掉我们,完全可以一击秒杀,根本没必要跟我们浪费这么多的时间。” 暗夜没有说话,相比踏天的判断,他更相信自己的直觉,即便自己的直觉有多么的不可思议。 “哼,再说,就算他有又能怎么样?”踏天嘴角翘起一丝冷笑,“自从天尊封印了神魔之井,然后将时空乱流的破坏力提升到最大以后,我还没见过哪个人可以单独凭借自己的力量,就可以从时空乱流中存活下来的呢。” 踏天说着,忽然将手中的堕天指向了暗夜,“现在他死了,就只剩下咱们两个了,但是按照向魔灵许下的誓言,这场战斗只有一个人能够活下去。” 暗夜皱眉道:“你确定现在就要这么做?” “我确定……”踏天一咧嘴,“老子看不惯你很久了。” “经过刚才的大战,咱们两个的力量都不多了,不如择日再战。”暗夜好像忽然之间怂了。 “那是你,我的力量……还多着呢!”踏天说着,身上的伤势快速复原,至于气息,竟然再次提升了一个档次。 眼看他就要对踏天动手的时候,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空间碎裂的声音,一个身影从里面走了出来,语气玩味道:“哎,别着急啊,等咱们打完,你俩再内斗也不迟啊!” 与此同时,踏天和暗夜都在第一时间转过了身,脸上充满了惊疑,被打入了虚空裂缝之中的沈欢,不仅活着,竟然还从内部打破壁垒走了出来。 这个家伙的真正实力,究竟是什么境界?! 第1679章龙王灭世?! “哟?”沈欢看了袁雪满状态复活的踏天,“我说小天天没想到你还隐藏了人实力啊。” “闭嘴!”踏天怒吼一声,整个魔都都像是经历了一场大地震。 沈欢一点也没有惧怕的意思,反而笑呵呵的说道:“这么一个称呼就生气了?嘿,我就纳了闷儿了,刚才我说你要是打不过我,我就把你所有老婆都xxoo了,也没见你有这么生气啊。” “你给我闭嘴!”踏天说着便化为一道残影,朝着沈欢冲了过去,可惜,他还没到沈欢的身边,就被沈欢给一巴掌拍了回去。 是的,踏天刚才的冲击,无论是从视觉上,还是从威力上来说,都远胜对方,可就是一个这么炫酷的冲击杀招,还没来得及表现出本身应该具备的威力,就被沈欢一巴掌给扇飞了回去。 “垃圾。”沈欢小声骂了一句,然后扭头看着暗夜,“我说小暗暗,你也别藏着掖着了,有什么真本事就都拿出来吧,这城府老深了,对自己也不一定全是好处。” “比如现在。”沈欢举起手中的泣血看了看,“你要是现在不使出来,怕是你以后都没有机会了……对了,我们人类世界中流传有轮回之说,不知道你们魔界有还是没有呢?” “如果没有的话,那就真是太惨了。” 踏天从地面的深坑中爬了出来,一脸不甘的看了眼沈欢,然后又看着暗夜问道:“你也隐藏了实力?” “连你这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都知道隐藏实力,你觉得这个家伙会不隐藏吗?”沈欢活动了一个脖子,“说实话,你们最好拿出自己真正的实力,要不……我可没办法保证,会不会一失手杀了藏拙的你们。” “大言不惭!”暗夜冷哼一声,身上的伤势也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类,我承认你很强大,但是……身为魔界的至尊的我,可没有你想的那么不堪。” “哦?”沈欢饶有兴趣的说道:“好了,展现出你的最强实力吧,说实话,要不是你们刚才的表现,还算让人满意,不然我早就杀了你们了。” 暗夜气的浑身发抖,对着踏天说道:“小子,我劝你最好释放出自己的所有力量,你应该可以感觉的出来,这个人族混蛋虽然说话嚣张了一些,但以我们之前的表现来说,绝对不足以杀了他!” “不用说我也知道。”踏天冷哼一声,“不过丑话说在前面,如果我们侥幸赢了的话,找时间,咱们两个人好好比比……对于你这个魔界第一人的称号,我看不惯很久了。” “还是等你活下来再说吧!”暗夜说着,身上的蓝色光芒愈发浓郁起来,“人类,你不是想要看我的全部实力么,那就不要打扰我,让本君使出最强的一击!” “好啊,我给你时间。”沈欢不光是嘴上说说而已,竟然真的把武器给收了起来。 看到这个情景,踏天的内心肯定是极度不爽,但他也没办法去做其他的事情,谁让沈欢比他强那么多呢。 所以,他也开始蓄力,准备使用自己的至强一击。 “喂,你们两个也别看了,最好找个地方躲起来。”沈欢对着下面唯一没有离场的姜梦影和屠道者说道。 姜梦影内心对于沈欢的情感狠复杂,朋友?算不上,勉强可以算是合作者,但是要仅仅是合作的话,她的心情也不会那么的复杂。 所以在听到沈欢开口的时候,她的第一个念头是离开,而是很快就被第二个念头所覆盖——不能抛下沈欢一个人在这里。 关于摄政王的事件上,沈欢说她没有具备一个皇者应有的风度,但那也仅仅是在面对摄政王的时候,在面对外人时,她绝对是一个合格的皇室继承人。 这一点,凭借刚才她准备牺牲整个魔都来换取这场比赛的胜利就可以看得出来。 放在以往,她早就跑了,哪里会观战这么久,毕竟身为领导者,她需要的只是结果,而不是过程。 “走吧。” 就在姜梦影没有办法做决定的时候,屠道者忽然开了口。 “现在就走?”姜梦影试探道:“难道你一点也不担心,沈欢的情况?” “我们留下来只会是他的累赘,帮不上任何忙。” 姜梦影这才点头准备离开,可就在整个时候,踏天却指着屠道者说道:“那个女人也是参赛人员,如果她走了,九黎族的领地是不是就是属于我们的了?” “我说了,想要赢得对方手里的领地只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对方主动认输,另一种是杀死对方,除此之外的评判标准,都不会被契约承认的。” “哦?”踏天嘴角翘起一丝冷笑,收回了蓄力的姿态,“既然如此,那我就先杀了这个女人!” 话音刚落,他便已经出现在了屠道者的身前,然后举起堕天就准备干掉屠道者。 沈欢看到这个情况,连忙赶了过去,他和屠道者没有什么深刻的友谊,但是不管怎么说,对方都是林妙诗的分身,他不可能弃之而不顾。 谁知踏天发现沈欢出现在自己背后之后,脸上竟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上钩了!” 话音刚落,背后的暗夜便化为了一阵羽毛飓风,像是一个个刀片,刺向沈欢的身躯。 这一招看上去似乎没有多大的威力,但却是暗夜魔君的最强杀招——羽风! 这种程度的羽毛,足以切割任何物体,不管是人还是物。 传言当年暗夜魔族的祖先,就曾用此招,从魔灵手中逃了出来。 暗夜之所以一直没有使用,就是准备像当年的先祖一样,从魔灵手中保命,可是在现在这中情况下,他也只有使用出来了,不然他就不是去见魔灵,而是在这个世界上灰飞烟灭了。 “原来如此……”沈欢发现了对方的声音以后,不仅没有惊讶,反而露出了一脸笑容。 “就是现在——”踏天手中的堕天猛然一亮,瞬间变大了数倍,仿佛一块烧红了的铁块,同时因为牵动着魔气的流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竖立的龙卷旋涡。 踏天最强杀招之一——堕天弑佛! 面对两人足以毁灭世界的杀招,沈欢不慌不忙,一跃而起,微笑道:“你们听说过一招从天而降的掌法吗?” “没有的话,就接我一招——龙王灭世!” 第1680章三族皆尊我为主! 说起来惭愧,沈欢是一名道修,但是他使用最多的却是一门武技,那是雪歌还未清醒时,以阎罗王的身份传授给他的——无相龙拳。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境界不同了,在沈欢眼中,其实武技和神通的区分已经越来越渺小了。 因为无论是武技还是神通,在如今沈欢的手中,所发挥的威力是完全相同的。 和雪歌在身为阎罗王时的观点不同,沈欢认为,这个世界上的武技和神通并没有什么最强与最弱之分。 武技神通能够具备多么大的威力,完全看施展这个技巧的人。 就拿太极拳来说,从平凡无奇,到神话巅峰,再由巅峰陨落,成为普通的健体养生之术。 它那缓慢的动作,看起来毫无杀伤力,但是也曾有人将其施展到“一羽不能加,蝇虫不能落,人不知我,我独知人”的无敌境界。 所以,沈欢觉得,以如今的境界,自然是自己熟悉什么,就用什么。 无相龙拳,毫无疑问是沈欢最熟悉的招式之一。 至于龙王灭世……那是无相龙拳最后的杀招,按照当初阎罗王吹牛逼的说法,那是一拳便可毁灭世界的存在。 沈欢不知道这一拳,能不能毁灭世界,但是他很清楚,用这一招对方眼前的两人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 沈欢突破了,或者说他成功的逼迫出来自己的余力,不过这余力不是让两大至尊逼出来的,而是让时空乱流给逼出来的。 想起在时空轮流中的遭遇,沈欢就忍不住一阵头疼,虽然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但是这个结果对他来说也算不上完全是好事儿。 因为在他再一次突破以后,沈欢忽然发现……自己还有余力,而这份余力,已经不是魔界的两大至尊或是所谓的时空乱流可以逼迫出来的了。 这和沈欢最终的目标是不相符的,甚至可以说只完成了一半,但这已经足够了。 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沈欢已经没有任何对付两大至尊的心思,所以他才会选择利用龙王灭世来终结这场战争。 原本万里无云的天空当中,忽然出现了一层又一层的云彩,那些云彩不像是魔界的紫色云彩,而是人间界的一种奇观——七色祥云。 “不可能,我们在结界当中,他是怎么凝聚出这么多云彩的?”踏天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暗夜却是一脸紧张,“好强大的威压,我觉得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这里了!” “离开?”踏天冷哼一声,“你觉得在这种情况下爱,我们还能离开吗? “但如果不离开我们会死——”暗夜苦笑一声,“我刚开始以为他只是留有余力,现在看来,他根本不过是在和我们玩耍罢了。” “现在他觉得这场游戏了无聊了,所以就想就此终结。” “该死!人间界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么多的高手,妈的!”踏天心有不甘,可除了不甘他已经做不出任何事情了。 暗夜也是一样,他刚说要逃跑没多久,身体便已经被一股强大的威压,压制的动弹不得。 堂堂魔界至尊,竟然被一个招式的气息所压制的无法动弹,这种是事情要是传播出去,怕是两人这辈子都没办法见人了。 “嗷呜——” 就在这时,一阵飓风穿过了七色祥云,在一片又一片的七色祥云当中,形成了一个来回翻转的大洞,而在这个大洞当中,出现了一颗金色的龙头。 这颗金色龙首一看就是由某种能量体凝结而成,尽管它是那么的栩栩如生。 这一颗龙头足足有一个魔都的大小,也就会说,龙头落地之际,能够毁灭的范围至少也是一个魔都。 但暗夜和踏天都清楚,这一击即便是毁灭了整个魔界,都一点也不为过。 直到这个时候,两人才明白,自己和沈欢的差距究竟是多么的巨大。 这样的人物,别说使用三国比武大会这种坑爹比赛活动,就算是单靠一人之力,就足以横扫整个魔界。 “完了吗?” 暗夜和踏天心中同时生出了这样的想法,甚至双双闭上眼睛准备等死。 可就在整个时候,天空中的威压忽然消失,与此同时,两人感觉有人用手指弹了一下自己的额头,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你——”发现自己并没有死以后,两人全都睁大了眼睛,一脸不解的看向了对着自己微笑的沈欢,“你是什么意思?” 沈欢没有回答他们的问题,而是笑呵呵的说道:“你们还不打算认输?” “认、认输?” 两人被沈欢这句话搞得有些晕头转向的,良久以后才回过了神来,“你打算放过我们?” 认输这个词语对两人来说,实在是太陌生了,可是在这种时刻,他们已经来不及想太多了。 “你们不说话,我就当你们找死了!”沈欢说着,便将巴掌给抬了起来,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两人连忙说道:“我们认输!” “明智的抉择。”沈欢笑了两声,然后对着两人说道:“那么从现在开始,你们两大魔族的地盘,就归我们人族所有了,你们两个没意见吧?” “没有任何意见,不过……”暗夜看样子有些迟疑,他现在已经明白,以自己的实力和身份,根本不足以和沈欢以平等的身份来交谈。 “落月谷的人我会放了。” “多谢。” 踏天皱着眉头,看了沈欢良久,咬牙说道:“愿赌服输,我踏天现在只想知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市井一小民。”沈欢说着对着远处的屠道者说道:“喂,你认不认输?” “认了!”屠道者毫不犹豫的喊了一声。 沈欢面露微笑,宣布道:“好了事情至此,我宣布,魔界正式归人间界所有!” 姜梦影听到这话面色大变,难道沈欢从一开始的目的就是吞掉整个魔界吗?可明明是自己找上的他,为什么会—— “开个玩笑啦!”沈欢摆了摆手,“我现在将城池归还于你们,但是我希望你们能够遵守三个条件,第一,我会在落月谷东边的平原上,放下一块石碑,只要石碑上的字迹不消失,你们两大魔族就永远不能进攻九黎族,可有意见?” “没有。” “第二,帮忙把九黎族的皇城魔都给修复了,可有意见?” “没有。” 沈欢笑了笑,说道:“既然前两条你们都没有意见,我想最后一条你们也不会有意见了,那就是……天魔、古魔、九黎三族,皆尊我为主!” 第1681章重归人间界! 在沈欢说出三族皆尊我为主的时候,整片天地都仿佛安静了,踏天和暗夜全都一脸惊异的看着沈欢,半天都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沈欢还在笑,但是这笑已然变了味,“你们觉得不妥?” “确实……”踏天的胆子还是比较大的。 “理由。” “这个——” “想不到?”沈欢皱眉道:“你是觉得我不够强大,还是觉得我没有这个资格?” “后者。”踏天见沈欢虽然生气,但是并没有什么动作以后,大松了口气,说话也自然了一些,但是依旧不敢多言。 沈欢对于踏天的表现,极为感兴趣,“哦,说来听听。” “你不是魔族中人。” “我还以为你要说什么理由。”沈欢笑了笑,继续说道:“你是否忘了,如今整个魔界都属于我,如果你们不同意的话,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覆灭三族。” 沈欢很明显是在威胁人了,但是两大至尊却说不出话来,因为沈欢确实有威胁他们的资格,就以刚才沈欢表现出来的实力,想要覆灭整个魔界都不在话下。 “你太霸道了。”踏天心有不甘。 沈欢冷笑一声,负手而立,“在没有交手之前,你又何尝不是这般霸道。” 踏天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就像沈欢说的那样,魔界是一个以拳头说话的地方,以前他的拳头大,所以霸道无比,现在轮到沈欢的拳头大了,同样的霸道又有什么错呢? “我同意。”这是良久以后,暗夜给出的答案,只是尊其为主而已,比起整个族群的没落,显然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暗夜都这么说了,踏天也只好咬牙同意。 “踏天是吧,我觉得你好像有些不服的样子。”沈欢捋了捋袖子,继续说道:“要不我们再来一场生死斗?” “那就不用了。”踏天说着单膝跪在了地上,“古魔族踏天,参见主人。” 暗夜也是一样,单膝跪地,“天魔族暗夜,参见主人。” 这时从远处赶回来的姜梦影看到这个情况,稍微沉默了一会儿以后,也跪在了地上,“九黎族姜梦影,参见主人。” “好了,你们都回去吧,至于我——”沈欢看了眼落月谷的方向,“我去落碑!” 话音刚落沈欢便消失在了原地,至于魔都的结界也在沈欢离开的那一刻,化为了无数的碎片。 看到这个场景,暗夜和踏天眼神皆是一暗,力量的差距……太大了,即便不甘心,这也是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 “轰——” 就在这时,落月谷最高的山峰忽然被人斩去一块,接着那块锋顶,被瞬间切割成了一块长方形的巨大石碑。 之后石碑之上一阵火光四溅,留下了两个大字——魔主! 最终这块刻印着魔主的石碑,被立在了距离落月谷最近的阿玛平原上。 三日后…… “你真的要走?” 三天的时间,还不足以把九黎族的整个魔都修复,但是在两大魔族的帮助下,皇城却已经修复完毕,不光是修复,甚至看起来比之前更加华丽。 “嗯,要走。”沈欢语气平淡的说道:“该做的我已经都做了,虽然过程有些变化,但是最终结果却是没有变得,我也算是完成了自己的承诺。” “况且,我留在魔族也是没有意义的。”沈欢抬头看向天空中的紫阳和血月,“这里终究不是我的故乡。” “那……”虽然早就知道了沈欢会离开,但是姜梦影没想到沈欢会离开的这么快,甚至不带一丝的留恋,“皇城被摧毁,里面的宝贝所剩无几,我怕是没有办法完成之前的诺言了,不过我这里有一块天外魔晶,就当是完成我当初的承诺。” “不用了魔晶这种东西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用处。”沈欢的语气很平静,确实,魔晶对他来说确实没有什么用处。 “你还是看看再说吧。”姜梦影说着便打开了盒子,可当她看到盒子里的东西以后,却暗骂一声,“抱歉,我拿错了,这个只是普通的高级魔晶而已——” “等一下。”沈欢却伸手拦下了对方,他拿起魔晶仔细观察了一下,“好熟悉的能量气流……当初宋可馨体内的紫血好像就是这种感觉。” “我明白了!”沈欢忽然想通了其中的关键,“看来当年宋可馨的姐姐为了寻找能够她逆天改命的东西,来到了魔界,带走了几块魔晶,而之后又因为本身被魔气所感染,最终不治身亡。” “不过当初魔界和人间界是没有任何通道的……我记得宋可馨好像说过,自己的姐姐和天尊是老相识了,应该是他开的后门。” 沈欢抬起头看着姜梦影说道:“魔界现存的魔晶种类,你全都给我一份吧,就算完成了咱们之间的交易。” “够吗?” “足够了。” “那个……”姜梦影吩咐完下人以后,对着沈欢说道:“我为你沐浴更衣可好?算是为你践行。” “嗯?” 姜梦影深吸了口气,“好吧,我有话直说,现在九黎族皇族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如果我死了,蚩尤族的皇族地位必定会被别族所取代,所以我想和你做一次那种事情,若是可以留下你那强大的基因,我想我们九黎族一定会繁荣到最后。” 沈欢愣了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清丽脱俗的约啪理由。 “抱歉,我对这种事情没有任何的兴趣。”沈欢摆了摆手,“而且我不是一个冷血的人,如果你真的坏了我们的孩子,我是不会丢下你们母子二人孤苦伶仃的,但是……我的家不在这里,如果你愿意放弃九黎族族长的位子,我可以带你离开。” “这样吗……那就算了。”姜梦影苦笑一声,眼波流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沈欢可以使用读心术,但是他现在没有那个心思。 等到东西准备好以后,沈欢叫上了屠道者,然后对着姜梦影说道:“这条隧道继续留下来太危险了,我会把它封印住,你没有意见吧?” “没有。” “嗯,那就再见了。” 沈欢说完便和屠道者一起离开,而在他离开的刹那,天上的九星紫阳和血月同时发出了一阵光芒,一闪而逝…… 从隧道走出来重归人间,沈欢深吸了口气,“这才是新鲜空气嘛!” 他这边刚刚感叹完,原本还在空中漂浮的屠道者忽然像是断线纸鸢一般,朝着地面快速跌落—— 第1682章接下来准备做什么?爱! 沈欢见状后连忙伸手拉住了对方,“喂,你怎么了!” 沈欢喊了一声,但是屠道者并没有回应他,而是表现出一副迷茫的样子,就好像人们刚刚睡醒时的样子一样。 看到这个情况,沈欢将手放在了屠道者手腕上,他想通过自己的老本行看看,屠道者这边发生了什么事情。 “醒醒!” 有些人一旦睡了,就再也起不来了,虽然还没有确定屠道者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沈欢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或者说一种不祥的预感。 这种感觉即便是面对魔界两大至尊的时候,都没有出现过,现在却因为屠道者而开始担忧。 检查过后,沈欢发现屠道者并没有什么事儿,他这才松了口气,然后自言自语道:“关心则乱,看来即便她只是妙诗的一个分身,也会牵动着我的心。” 花心?或许吧。 检查的最终结果是灵力损耗过多,沈欢利用推宫过气的方法,让屠道者清醒了过来。 “你——”发现自己被沈欢抱着以后,屠道者的表情十分慌乱,她想要从沈欢的怀抱里逃出去,可是实验过后才发现,虚弱的自己根本不可能从沈欢的怀抱里逃出去。 “放开我。” “哦。”沈欢看得有些入迷了,屠道者留的是一头半长短发,这样长度的头发,放在男人这个比例上,基本上等于剃秃头。 但是这个干练的发型,在沈欢看来却必有一番风味,至少这种风味在林妙诗本人身上是没有办法看到的。 尤其是那脸蛋上泛起的微红,更是让沈欢一阵神游。 对于男人来说,追求怎样的女人,才最有成就感? 自然是征服一个高高在上,极其漂亮,且性格冰冷的存在。 林妙诗毫无疑问全部都是符合的,而身为她异时间轴分身的屠道者,显然也是一样。 模糊些来说,林妙诗和屠道者是同一个人,她们唯一的不同就是经历了不同的事情,产生了不同的气质。 但如果说准确一些,她们是不同的,或者说完全就是两个人。 沈欢就是因为清楚后面这一点,所以他对于屠道者才会有一丝异样的感觉。 与征服林妙诗相比,显然征服一个已经不相信爱情的林妙诗更会让人有一种巨大的成就感。 沈欢脑袋里想着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记得好像某位心理学家说过,一个正常的男性,每天性幻想的次数约为一百三十六次。 身为一个正常男性的沈欢,现在就正在进行着着一百三十六次中的一次。 在这种关头,他的脑袋基本上处于迷离的状态,所在屠道者开口以后,他虽然在第一时间回答,并且在第一时间做出了动作,但是这个动作却不是出自他本人的意思。 试问,身为一个男人,在抱着一个娇滴滴大美女的时候,会因为美女一句话而把对方给扔到地上。 “你——”屠道者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距离自己越来越远的沈欢,这个王八蛋竟然真的把自己给扔了,“魂淡!” 直到屠道者说话,沈欢才回过神来,连忙闪现将其抱住,“抱歉,我刚才在想着其他的事情,所以没注意到你刚才说什么,抱歉。” “哼!”屠道者冷冷的哼了一声,显然不想再搭理沈欢了。 “咳咳,那个你刚才说什么来着?”感觉气氛异常尴尬的沈欢,只能没话找话。 “放开。” “遵命!”沈欢说着就又把对方给丢了。 这一次屠道者的眼神当中不再是愤怒,反而是一脸的意外——她没有想到沈欢竟然会真的丢下自己。 “跟你开个玩笑。” 下一秒沈欢便再次将她抱在了怀里,“你现在的情况很虚弱,我也知道男女授受不亲,这个状态让你有些不自在,但总比摔死好,不是吗?” 沈欢说着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那个我还得把这个门给堵上去。 “你真的要堵?”屠道者似乎已经恢复了正常,可能是沈欢的那番话起到了作用,也可能是伪装出来的,但不管怎么样,她现在看起来非常的平静,仿佛刚才的小插曲,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一般。 “嗯。” 沈欢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留下这个通道,只会给人间界添堵,虽然这个世界上有太多我不认识的人,但如果在我有能力拯救他们时却没有去拯救的话,我可能会内疚一辈子的。” “当然,说直白点,我也是一个自私的人,表面上看我是为了拯救世界万民,事实上,我也仅仅只是想让自己心里舒坦一点而已。” “但是魔界里那么多宝贝,你真的一点都不心动。” “没啥可心动,况且到了你我这个境界,钱对我们来说,是没有任何用处的,至少目前来说,我不是十分的需要钱。”沈欢说的是老实话,如果是李如龙成为国主之前,沈欢说不定还要想办法弄点钱花花,但是现在他完全没有那个心思。 又国家出钱出力,他还操个什么心。 再说,要说富有……华青会那么大的家业,比之华夏陆家怕是都要强上不少。 “我是说,你舍得那个魔族公主?”屠道者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虽然你不是他,但是我和你相处的时间也不短了,很清楚你心里在想些什么。” “你说她啊,我确实没有什么兴趣。”沈欢说着已经将隧道完全封印。 想要解开这个封印,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对药材与五行学说的了解,需要五种对应金木水火土的千年灵药,第二是至少和沈欢实力相当的境界,才能够运转灵气从而破解封印。 很显然,目前来说能够达到这个条件的人就只有沈欢一个。 也就是说,沈欢并非是完全断了自己的后路。 “现在魔族的事情已经解决了,你准备去做什么?” “爱。” 屠道者一愣,仿佛觉得自己听错了,再一次问道:“你说什么?” 只见沈欢一脸认真的说道:“做——爱——” 第1683章并不一定非要阴阳调和 “你说什么?” 屠道者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沈欢竟然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而且还如此的认真。 沈欢似乎并不意外,屠道者会有这么意外的表情,冷静的说道:“做——爱——” “你——” 屠道者忽然间不知道该怎么跟沈欢说话,说他流氓?这好像和两人的身份不合适,毕竟两个人又不是什么凡夫俗子。 揍他一顿? 要是以前还可以,至于现在……她可没有战胜沈欢的把握。 至少就算她把力量发挥到极致,也不可能是沈欢的对手。 “我是认真的。” “你到底想说什么!”屠道者感觉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再说根据他的了解,沈欢也不是一个轻浮的人,如果真的是一个色胚子,早就把魔族公主给啪啪啪了,哪至于现在跟自己玩这种语言上的傻哔玩意儿。 沈欢皱了下眉头,“你难道没有发现吗?” 屠道者庙路疑惑,“发现什么?” “看来你真的没有发现。”沈欢叹了口气,“你快死了,知道吗。” “我快死了?”屠道者没好气的说道:“别当我是三岁小孩,我现在这种虚弱的症状,只是灵气消耗过多而引起的罢了。” “说实话,我起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这半天我都在给你把脉,发现事情远远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沈欢的表情认真无比,一点也不像是在开玩笑。 “我……到底怎么了?”屠道者也开始有些担忧自己了,毕竟对于沈欢的医术,他还是有所了解的。 “你穿越了很多次时间轴对吧?”沈欢反问道。 屠道者点了点头,为了追逐灭道者,她至少已经穿越了十几个时间轴。 “你有失忆过吗?”沈欢继续问道。 “没有啊,各个时间轴上所发生的事情,我全都记得。”屠道者的语气很肯定,当然这主要得益于,她在每一条时间轴上停留的时间都不算长,毕竟灭道者一般都是得到力量后,很快的毁灭那个世界。 “这就对了。” “什么对了?”屠道者根本不清楚沈欢在说什么。 沈欢叹了口气,“难道你不觉得奇怪吗,为什么别人穿越时间轴都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要么是实力上的,要么是记忆上的,而你呢?实力有减退吗?” “有啊。” “除了残缺天道的压制呢。” 屠道者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那你失忆了吗?”沈欢将刚才问过的问题,再次询问了一遍。 “也没有。” “这就对了,凭什么别人需要付出的,你却一件也不需要。”沈欢摊了摊手,“你的身份肯定比不上神选者那么特殊对吧?你看看雪歌和大帝,他们两个都付出了极大的记忆代价,在记忆没有恢复之前,实力也受到了压制,而你却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 直到这个时候,屠道者才意识到,是啊,自己穿越了这么多的时间轴,为什么没有付出任何的代价。 “或许我忘记了一些记忆,只不过我自身不知道罢了。”思考了良久,屠道者给出了一个完美的答卷。 但是沈欢却无情的摇了摇头,“你错了,我可以保证,你可以没有失去任何记忆,因为就你穿越时间轴的次数,所损失的记忆,根本无法和你现在的记忆容量形成正比。” “可时间轴这种东西是神所设定的,我不可能违背这个规则啊。” “那神有没有说过,损失记忆是穿越时间轴的唯一代价?” “这个……”屠道者迟疑了一会儿,说道:“能够穿越时间轴的人在少数,而且多次频繁穿越的更是屈指可数,所以关于时间轴穿越的所有规律,并没有人能够摸索出来,所以我没有办法肯定。” “是啊,但是我从你身上发现了一种新的代价。” “什么代价?” “寿命流逝!” 屠道者听到这话,先是一愣,良久后才说道:“什么叫寿命流逝?” “很简单,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沈欢深处右手的食指,“一个仙人的寿命是多少。” 屠道者没有思索,直接说道:“至少五千年。” “那你从成为仙人开始到现在过去了多少年?”沈欢伸出了中指。 “不过百年。” “也就是说,你连一个正常人的寿命都没有活完,对吧。” 屠道者有些无语道:“你有什么话能不能直接说出来,哪里用得着说那么多废话。” “你的身体机能表现的都十分正常,并且可以支撑你使用出各种各样的神通武技,但是——”沈欢深吸了口气,“他们表现的就像是一口随时都有可能干枯的泉水,你能明白我是什么意思吗?” “不懂。” “也就是说,你现在处于一种随时都有可能死亡的状态,你的五脏六腑,或者说你的肉身,随时都有可能进入到死亡的状态!”沈欢眼睛紧紧地盯着屠道者,“我不是在骗你,我是认真的。” “是吗?”屠道者在听到这个消息以后,异常的认真,“可是这和你刚才说的那两个字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了,不仅有关系,而且还是非常大的关系!”说话间沈欢已经落在了地上,飞行在空中确实是一件很方便的事情,但是在屠道者没办法配合的情况下,沈欢是很难完成空中啪啪这种高难度的动作。 “我可以通过阴阳调和之法来延长你的寿命。”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首选我必须得表示一下,我自己本身对你是没有那个意思,只是单纯的想要救你而已,如果你不相信我所说的话,你可以当做我没说。”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沈欢眼中充满了真诚。 屠道者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我相——” 就在这个关键时刻,一个声音幽幽的传了过来,“其实想要保住她的性命,并不一定非得阴阳调和……” “什么人?!” 沈欢的神经一下子就紧绷了起来,因为以他的境界,竟然没有发现这里有人! 第1684章我来自大羡天 沈欢的神情颇为紧张,这是只有他在很早以前身为一个弱者时才会露出的表情,但是这个只有声音却没有出现的家伙,确实给了他这样的压力。 “嘿,朋友,其实以你的实力没必要这么紧张,不是吗?”对方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嗯,说实话,虽然神域有着这样的境界设定,但是我还真没想到会出现这种几率小到犹如整个宇宙中某一个特定星辰一般的境界,会真的出现。” 听到对方提到神域,沈欢的神情更加紧张了。 沈欢不是一个自大的人,他拥有着超乎常人的自信,要不然他而绝对不会再极端情况下,进行那么多次结果不确定的赌博。 但是自信和自大是两回事儿,就好像是这个声音的主人和地球上的强者是一个道理。 沈欢可能会高估的认为自己,是现如今地球上最强大的存在,但是他绝对不会认为,自己的实力已经可以突破整个银河星域。 之前大帝等人不止一次的强调过,天道其实就是银河星域的一种法则力量,即便是主人不在了,也会按照一早就规划好的路线去运转,当然由于主人的缺失,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bug,并且在没有主人的操作下,一些规则也不会运行,例如力量体系的崩坏。 虽然夏天还没能重新掌控星域法则的力量,但是天道一些特定的程序内容还是存在的,比如当实力超过银河星域的刻度以后,就会被强行驱逐离开这个星域。 也就是说,当沈欢用够可以破坏整个银河星域实力的时候,就会被天道送出银河,转而进入到其他更为高阶的星域位面。 而想要再次回到整个位面,则需要拥有超脱银河星域本身力量体系很多的境界才可以做到。 但又因为星域的一些基本法则是神所撰写的,所以才会出现,就算超高实力者进入这里,也无法击败星域守护者的规则。 从各方面来看,沈欢可以算作是一个强者,或者说是地球上的强者,但放眼整个星域的话,可能就是一个蝼蚁般的存在。 当然,这里面有一些夸张的因素,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仅凭对方知道神域这一点,就可以肯定,对方的实力肯定要比自己强得多。 星域守护者只要在自己的领土星域内就是完全不败的存在,可是……沈欢不是银河星域的守护人,很可能无法从对方手中走过一个回合。 “吸——” 沈欢深吸了一口,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在心中自语道:“何必自己吓自己呢,或许对方只是一个比较博学的存在,类似江湖百晓生一样的存在。” “是英雄的话,就出来见一面吧,躲躲藏藏的可不是高手作为。” 听到这话,那人无奈的笑了笑,“我就在你的身边,何时躲躲藏藏了。” 沈欢扭头一看,一个年轻人不知道何时出现在了自己的身边,他的长相异常英俊,但是微笑之间,却给人一种类似母爱的光环,是一种极其复杂的感觉,很那在三言两语内解释清楚。 “你是什么人?”沈欢向后退了一步,一脸警惕的看着对方。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问,所以说,你们蔚蓝之星的人真是复杂的动物。”年轻人叹了口气,说道:“我叫示申,不过慕容雪歌给我起了一个外号,叫绅士,你直接叫我绅士就好。” “慕容雪歌?”沈欢记得,这是楚歌逆天邪剑那一世的名字。 “哦,抱歉我是说楚歌。”绅士脸上依旧带着温和的笑容,“所以你可以放心,我是你的朋友,而不是你的敌人,对了,我和夏天也认识。” “我不管你是谁的朋友,我现在只想知道你的身份。” “你觉得这样有意义吗?我可以随便说出一个你根本没有办法调查其真实性的来历,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绅士看到沈欢那认真的神情,无奈的笑了笑,“好吧,我还是说一下吧……简单来说,我、楚歌还有夏天,我们三个都是一类人,神选者,楚歌是神选者中的第一人,而我则是千年老二。” “要说我故乡的话,我来自准圣域的大羡天,比你们银河系这种低阶行西,高出了大概两个阶段,属于高阶星域。”绅士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换算成你们的境界来看得话,我们那里是一个玄仙满地走,人仙不如狗的星域。” “因为诞生过准圣级别的高手,所以被称之为准圣域,类似我们大羡天这样的准圣域还有八个,统称为九重天。” 沈欢对于什么准圣域还有九重天之类的事情不感一点兴趣,他唯一在意的就是千年老二这四个字。 没有人愿意一直当老二,而一般老二都是和老大有仇的,对方可能真的认识楚歌,但并不一定是朋友。 见沈欢还是有些不相信,绅士无奈的笑了笑,“这样吧,你可以给他们两个打个电话确认一下,看看我有没有说谎。” “不用你说,我也会这么做。”沈欢说着便拨通了楚歌的电话,既然对方是第二,那么无疑和楚歌打得交道最多。 “楚歌,是我,欢子,我碰到了一个叫示申的人,对他说……”沈欢将情况简单说明了一下。 “没错,放心吧,他不是敌人,在我的脑海中对他的印象也算有不少,如果你真的不放心的话,我就这么跟你说吧,我的记得住他的地方都是好人,至于我记不住的地方,我就不知道了。”楚歌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欢子,凭借我的直觉来看,他并不是一个坏人。” “这样啊……麻烦你了。”沈欢说着就挂断了电话,他怕自己再不挂断的话,另一头的嗯啊之声会让他忍不住做出一些违背人道的事情。 “你问完了?” “问完了。”沈欢打量了一下绅士,“我现在就勉强将你当成朋友吧。” “万分荣幸。” “你刚才说不用通过阴阳调和就可以解决屠道者穿越问题的办法是什么?”虽然觉得对方没什么恶意,但沈欢心里还是有些小不爽的。 “这样就好了。”只见绅士只是简单的挥了挥手,屠道者的手腕上便金光一闪,出现了一个华丽的手镯。 看到那手镯精致华美的样子,沈欢忽然生出了一种不祥的感觉——麻痹的,你算老几啊,竟然敢当着老子的面,泡老子的妞! 第1685章你确定你是沈欢? 对于女人来说,珠宝首饰有着巨大的诱惑,而绅士拿出来的这个手镯,无论从外形上还是从质量上来看,都是极品。 至少沈欢还没有见过这种紫金打造玉石镶边,红宝石为主要核心的奢华手镯。 并且从造型上来看,这还是一个有年代的物件,如果这种拿出来拍卖,怕是又要造就一个天价。 现在这个叫示申的家伙,无疑是在通过送礼物的手段来泡妞。 要说屠道者和沈欢也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林妙诗和他有关系啊! 尽管明知道不是一个人,但是沈欢心里还是有股吃醋的味道。 “这就可以了?”沈欢挑起眉头说道:“我说兄弟,妞不是这么泡的。” 绅士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干笑着说道:“朋友你误会了,我从来不泡妞的。” “那你喜欢男人?” “我喜欢一个人。”绅士看出了沈欢在担心什么,笑着说道:“放心吧,夺人所好这种事情也不是我喜欢做的,再者说,把已经送给别人的东西重新要回来,也不是我的作风,这点度量我还是有的。” “送给别人的东西?”沈欢皱起了眉头,他总感觉眼前的这个家伙,身上充满了神秘感。 绅士面色不变,似乎没有为自己说错话而感到紧张,“我只是在举个例子,就好比这个镇魂镯,我送出去以后就绝对不会再收回来了。” “如果朋友你不相信,这一个小小的镯子就可以起到这么大作用的话,你可以再检查一下。” 沈欢也不客气,直接开始给屠道者把脉,没过多久,他的脸色就变得十分震惊。 屠道者身体上的缺陷,竟然真的因为这么一个小镯子而恢复了正常! “厉害。”沈欢对着绅士竖起了大拇指,该佩服的就佩服,沈欢虽然小肚鸡肠,但还没有到是非不分的地步。 “谬赞。”绅士谦虚了一下,然后看了眼屠道者,“姑娘,我有些事情想要和这位兄台聊一聊,你能不能回避一下?” 屠道者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沈欢,这才点头走到一旁。 “抱歉。”绅士忽然道了句歉,然后一打响指,一个屏障便出现在了两人的身边,“这样的距离,以她的实力,足以听到我们的谈话,所以欧文只能这么做了,你没有意见吧?” “没有。”沈欢摇了摇头,然后说道:“有什么事情你就直说吧。” “是这样的……你刚才知道了我是谁,我现在也想知道你是谁。”绅士再次露出了标志性的笑容,“夏天和楚歌认识不值得奇怪,首先两人是神选者,再者两人的命运早已联系在了一起,但是你好像并不是神选者。” “嗯,我确实不是神选者。”沈欢耸了耸肩,“和他们两个人认识,也只能算是一种缘分吧。” “确实,缘分这种东西,实在是妙不可言。”绅士随口感叹了一句,然后问道:“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沈欢。” 听到这个名字,绅士的表情开始变得奇怪起来,“你确定你叫沈欢?” “确定啊。”沈欢无语道:“你该不会觉得我在自己的名字上做手脚,来唬骗你吧?” “你真的是沈欢?”绅士再次重复了这个白痴的问题。 沈欢无奈的点了点头,“我真的是沈欢!” “你确定?” “大哥,咱能换个话题不?”沈欢感觉十分无语,要不是楚歌说这个人可以当朋友,沈欢早就一家伙事儿把他给干掉了。 “不是……”绅士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继续说道:“你应该知道时间轴理论吧。” “我知道啊。” “那你见过其他时间轴上的沈欢吗?” 沈欢本打算说没有见过,可是自从知道灭道者就是另外时间轴上的自己以后,沈欢只能点头。 “他和你一样吗?” “不是一个时间轴上的人,即便在相似也不会完全一样吧?”沈欢感觉和这个绅士谈话是一种十分困难的事情,而且从第一次看到绅士这个人,沈欢心中就老有一股奇怪的感觉。 害怕?算不上。 恐惧?也算不上。 至于喜悦这些,就更是和这种感觉没有任何关系了。 总之沈欢现在的这种心态,谁都没有办法解释,要是硬给出一个词语的话,沈欢怕是会选择——抗拒。 “那你有没有吞噬其他时间轴上分身的感觉?” “没有啊。”沈欢听到这儿,总算有些明白了,“等等,你该不会是像夏天他们一样,认为我是神的转世吧?” “别的我不可以肯定,但是关于你是不是神的转世,我可以十分肯定的告诉你,你一样不是!”绅士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非常的认真。 要是在以前,沈欢巴不得听到这样话,可是这句话从绅士嘴里说出来以后,沈欢老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凭什么我就不是?” 该死!自己在说什么呢! 沈欢跟清楚自己的性格,也很清楚自己会在什么情况下爱,说出什么情况的话,而自从见到这个神秘的青年以后,沈欢老有一种身不由己的感觉。 “因为你身上并不存在神力。”绅士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因为你的身上不存在神力,所以我可以肯定,你绝对不是神的转世,并且……你的身上的气息也很奇怪。” “你怎么就知道我身上没有神力呢?” “我和神交过手,虽然输了,但是我对他的气息还是十分了解的。”绅士一脸严肃的看着沈欢,“虽然这条时间轴上有神的气息,但并不是从你身上发出来的……你到底是谁?” “我就是我,沈欢啊,出生于长乐,接生婆是我们村东头的王大妈。” 绅士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是想通了一些事情,“好吧,可能是我唐突,如果你真的是沈欢的话,那绝对是众多神力转世当中最奇特的一个。” “可能其他沈欢都是神的转世,而我不是吧。”沈欢叹了口气,“现在没有我什么事情了吧?” “没有,很高兴认识你。”绅士笑呵呵的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但是沈欢去额米有握手的意思,直接破开屏障走了出去,“如果没什么事儿,那就此别过!” 说完,沈欢便带着屠道者飞跃离开。 至于绅士则是愣神良久,“他不可能是我创造出来的神力寄生体,虽然从里到外,都像是我创造的物种,但直觉告诉我……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正说着,绅士的表情忽然变得兴奋而又紧张,“难道他和我一样,都来自于灵感之泉?!” 第1686章出大事了! 花旗,华府,白宫…… 总统塔巴普一脸凝重,两条眉毛之间的川字犹如一条条沟壑,至于坐在他身边的其他官员也是同样的表情,甚至有些人已经满头的大汗。 “为什么都不说话?”塔巴普冷哼一声,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我让你们想办法,你们却一个个的不吭声,是不是想要气死我!” “我!”塔巴普指着自己的胸口,“是整个家族中唯一选择从政的存在,你们知不知道,我当初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差一点成为家族的笑柄!” 塔巴普的精神状况,显然十分的不稳定,他张开双手,朝着四面八方指了过去,“白宫?垃圾!连我们家族主宅的五分之一的面积都没有,对于别人来说,这是一种荣耀,但是对我来说,这是一种侮辱!侮辱你们知道是什么意思么?” “我放弃偌大的家业继承权,不是来这里跟你们玩政治游戏的!” “我是要让花旗成为真正超强国,回到那个说一不二的存在!而不是让那些发展中的国家自大的认为已经有了和我们平等对话的权力!” “可是现在呢?”塔巴普横视众人,冷哼道:“外交的事情没有解决,现在国内就给我高出这么大的漏子!” “帝国城、维加斯、不夜城、洛城、新月城、翡翠城!”塔巴普双拳紧握,“现在这些城市全都陷入了慌乱,因为那些个该死的患者,现在非死不可上面,全都是关于丧尸病毒、生化试验、神罚等等谣言传播,而这些谣言背后,所说的幕后主使,无一例外全都是我们做的!” “我们是民主国家,你们应该明白,如果这些个暴民一同站起来反抗的话,结果是多么的严重!”塔巴普直接甩掉了手边的杯子,“你们究竟知不知道,如果不是因为现在的总统是我的话,家族早就撤换掉我这个‘无能’的总统了!” “我没有太多的执政经验,在成为总统之前只是一个商人,被人讥讽也没什么,但是你们呢?你们可都是多年的政客!” 副总统迈克尔的脸色也有些难看,看完塔巴普的表演以后,开口道:“塔巴普,你不用这么急躁,目前这种疾病传播的范围是全球性的,并不只是我们花旗一个国度而已。” “罗刹国,大秦国,大不列颠这些个国家也都出现了,而且要说最惨重的应该是高丽和东瀛。”迈克尔摊手道:“我们国家的攻击性患者,也仅仅只是两三个而已,死亡人数也在个位数以内,但是东瀛和高丽已经分别有九名和十二名,他们的伤亡可比我们严重的多了。” “很显然,这是一个世界级的问题,并不是我们花旗一个国度的问题。”迈克尔见塔巴普安稍微安定了一些以后,接着说道:“目前为止没有受到病毒入侵的国家,就只有华夏和一些非洲国家了。” “我已经拍异能者联盟的人过去非洲调查了,希望能够从那边找到一些线索。” 从科学的角度来讲,所有人类都是从非洲迁徙出去的,而一些疾病也通常是那边传播过来的,所以花旗将希望放在了非洲。 “非洲?去那个地方做什么?你不是说华夏没有事情么?让人去华夏调查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或者说他们是怎么预防的。”塔巴普冷笑一声,“如果他们不叫出来预防和治疗的方法,就联合其他各国,说怀疑他们就是这种病毒的制造者,目的是统治世界,到时候我倒要看看他们华夏会怎么做!” “恐怕你不能这么做。”迈克尔的面色凝重道:“华夏的天组重启了,有传言是天尊回来了,而且通过华夏国主近期的一些列表现,确实有一些天尊回来了的征兆。” “华夏天尊?”塔巴普的脸色一变,“你确定?根据我们家族的情报,当年他和阿瑞斯大人聊过天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怎么可能会这么突然的回阿来。” “异能者联盟和他是打过交道的,那样程度的存在,已经不是我们可以用人类的思想去理解的了。” 塔巴普一屁股坐在了凳子上,还好那凳子的质量不错,要不然他的屁股可就要遭殃了,“那你说怎么办?” “我的建议是,直接明面上派人过去,去了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将污蔑的心思给收回去。”迈克尔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认真。 “好,就这样做,不过问题是谁过去?”塔巴普看着迈克尔说道:“不如你过去怎么样,迈克尔论外交能力,你一点也不必外交部的那个家伙要弱啊。” “我不行。”迈克尔摇了摇头,“这件事最好还是您亲自走一趟。” “让我亲自走一趟?”塔巴普冷哼道:“就凭华夏这个国度?” “难道您忘了,华夏曾经可是一头真正的雄狮……现在天尊回来了,几乎相当于传说中的神龙,注意是神龙,而不是我们神话中的巨龙。” 塔巴普沉默了一会儿说道:“还是——” “先生!”迈克尔直接站了起来,“目前拥有攻击性的患者虽然不多,可是没有攻击性的患者却很多,谁也不知道他们不会异变成为用够攻击性的存在,而且因为这种病,我们国家死亡的人数已经将近两百人了!” “得了这种病就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死亡,另外一种就是承受不住痛苦去杀人!” “我们试过了很多办法,囚禁、杀害,我们试过了所有办法,然而这些办法不仅起不到遏制的作用,反而因为死亡或是集中,加快传染的进度。” “这是一个世界难题,如果你能够从这危难之中将花旗拯救,那么绝对不会有任何人敢嘲笑你!” 塔巴普听到以后,沉默良久,咬牙道:“好,我亲自过去,让人安排行程!” “是!” 与此同时,前脚还没进到林家的沈欢忽然收到了一个电话。 沈欢本来没打算接的,可是看到是李如龙以后,他意外的选择了接听,不管怎么说,李如龙在发展中医方面,都有着非常大等贡献。 他这边接起来电话还没来得及吭声,听筒里就传来了李如龙焦急的声音,“师父,不好了,出大事了!” 第1687章这件事肯定是人为的! “什么大事儿?” 沈欢心里就纳闷儿了,怎么整天破事儿这么多,根本就是刚解决完一件,就又出现一件。 “师父,这个在电话里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您能来皇宫一趟吗?” 听到李如龙用这种语气和自己说话,沈欢就知道,这次的事情一定不会那么简答。 “好,我这就过去。” 沈欢说完便挂了电话,与此同时,李如龙则有些如释重负的坐在了龙椅上。 “您确定沈王爷能够解决这次事情吗?”厂公脸色有些担忧的说道。 李如龙用手绢擦了一下头上的汗液,“以师父的能力应该可以解决。” “您为什么不去找天尊呢?”厂公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根据历史的记载,我们华夏出现巨大危机的时候,一般都是由天尊解决的。” “时代在变化,不是吗?”李如龙将手绢放下,“或许当年最厉害的是天尊没有错,但是现在师父比他更加强大,而且从关系上来讲,我们和天尊最多是合作关系,而我和国师则是师徒关系。” “再者说,这次的事情和医学有关,让师父来抉择,显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厂公没有再说话,和之前的李令月不同,李如龙的主见超乎意料的强大。 和李令月的那种自以为是的主见不同,李如龙可以说是天生的领导者,这一次要不是因为涉及到学术上的问题,恐怕她依旧会选择自己去解决。 两人说话间,一个身影便出现在了,“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沈欢,自从国主换成了李如龙以后,他再来御书房,就显得自由许多。 李如龙没有废话,直接将事情说了出来。 在沈欢消失后没多久,世界上就忽然冒出了一种病毒,而这种病毒是不是认为的目前还不确定。 只知道病毒是通过蚊虫来传播的,而只要有了第一个被咬者的诞生,传播方式就由昆虫携带,转变成了人体携带。 蚊子是通过吸血传播,而人类则是直接通过呼吸,传播到空气当中。 在这样的情况下,几乎全世界都陷入了这种新型病毒的恐慌当中。 “现在除了我们华夏和非洲地域外,几乎所有的国家都被这种新型疾病所掩盖,威力几乎是当年非典的十倍。” 沈欢忍不住皱了下眉头,“既然这个事情和华夏没有关系,你找我过来干嘛?” 李如龙愣了一下,没想到沈欢会说出这样的话,毕竟在他心里,沈欢一直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儿的医生。 只要是与疾病、人命有关的东西,沈欢从来都不会撒手不管。 是了……师父应该是太疲惫了,听天尊说,师父最近之所以消失,是因为有些棘手的事情要去办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沈欢有个小脾气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事情表面上看和华夏没有关,实际上两者之间的关系大了。”李如龙无奈的叹了口气,“现在只有非洲那篇区域和我们华夏没事儿,你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吗?” “很多人都已经把这件事情怀疑到了我们华夏的头上,认为是我们华夏的搞的鬼,好在最爱挑事儿的花旗国,目前也有些自身难保,要不然第三次世界大战,说不定真会在他这个借口之下开战。”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一次回眸引来的拳头。 其实有很多事情发生的理由并不需要多么的宏大,有些时候只需要一个简单的借口就足以。 “所以你需要我出面?”沈欢皱了下眉头,他挺烦战争这种事情的。 “不是,我找您过来只是想问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不能再电话里说。” 李如龙苦笑道:“我用的不是智能手机,被人窃听的几率几乎为零,但是您的却是最新生产的苹果机,我担心——” “好吧,我明白了。” 沈欢在科技方面不是很了解,虽然自从买了手机以后,除了自己谁也没有碰过,但这无法保证,有没有窃听软件之类的,从一开始就被植入了手机当中。 “说吧,什么问题。” “您有没有办法保证,可以用非常低的成本来治疗好这一次的疾病。” 沈欢皱了下眉头,“在没有病人的情况下,我没办法判断我的能力是否足够。” “我采取了一些血液样本。”李如龙刚说着对厂公使用了一个眼色,然后对着沈欢摆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 在两人的带领下沈欢走入了实验室,在其中一张最大的桌子上,放着一个试管,试管里面装着一些暗红色的液体。 “这是哪个部分的血液?” “胳膊。” “光是看情况的话,应该是中毒。”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如果病毒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的话,事情非常容易解决,但是如果这病毒十分厉害的话,我需要推敲出毒药配方。” “当然,推敲不出来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不过我依旧可以解毒,只不过受益人群将大幅度的减少,几乎可以说缩减到了个位数。” 沈欢一遍打开试管,开始用天眼观察血液,一边对着李如龙问道:“你问我刚才那个问题的目的是什么?” “弘扬中医,如果这一次的病毒事件,可以依靠中医解决的话,将会在整个世界大放异彩,这一定也是师父您想要看到的吧?” 沈欢眼睛一亮,说实话刚刚他在听到李如龙问话的时候可没有想到这一点。 看来自己在魔界的那阵子,真是太累了。 “给我一个晚上的时间,一个晚上过后,我给你一个答案。” 李如龙听到这句话并没有露出开心的申请,一个晚上,这种病毒竟然需要一个晚上的时间才能化解。 如果是普通专家团队,李如龙恐怕要乐开了花,但说出这种话的人却是沈欢,由此可见这次的病毒绝对不简单。 其实李如龙有些话没有说,比如——为什么同样被列入强国的华夏没事,要说地理位置,他们和东瀛还有高丽的差别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李如龙推测,这一次的事件肯定不是因为什么蚊子异变亦或是新物种诞生,肯定是人为的! 第1688章DSBD事件 李如龙离开以后,沈欢便沉浸在了研究当中。 关于这一次的病毒,世界卫生组织已经给出了官方名称——dsbd,又把这次事件称之为dsbd事件。 名字叫什么沈欢不在意,他在意的是,毒药的具体配方究竟是什么。 实验室里的这些器具,对他来说几乎是没有任何用处的,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来测验毒药。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以后,沈欢得出了和李如龙一样的答案——这一次事件并非是偶然,而是人为的。 “究竟是什么人做出了这种事情,先不说这门毒药的制作难度,单是这扩散的范围,可不是依靠十来只蚊子就可以做到的。” 是御日神阁? 虽然东瀛那边也被病毒沦陷,但是沈欢仍旧有着这样的猜想,原因很简单,御日神阁分左右两派。 东瀛官方的御日神阁肯定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可另外一个地下势力就说不准。 他们一直隐藏在暗处,而且根据大帝的说法,这个御日神阁的庞大和神秘性,几乎可以位列众多神秘组织排行的榜首了。 就算是sr这种只在网上交流接单的杀手组织,也无法与其的隐秘性相连到一起。 首先是他们的等级制度,以及分工却不合作的缘故。 可以这么说,同一个组织不同分部的人见了面可能都会互相不认识,更别提那些局外人了。 说白了,御日神阁是典型的一线对一线套路,除非你是这条事件的主要参与者,或是受害者,要不然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叫做御日神阁的组织。 不过沈欢很快就推翻了自己的这个推论,原因很简单,将锅甩给御日神阁,可以解释他为什么要谋害东瀛,毕竟早在初期双方就有者矛盾的存在。 后来世界派被驱逐成为地下势力以后,仇怨只会越积越深。 但这并不能够解释,为什么华夏没事儿,要知道,事实上东瀛人对华夏人的态度,和华夏人对待东瀛人的态度差不多是一致的。 当初有位留学生在留学期间,曾经利用一个类似虚拟手机卡的app进行过调查,在表露身份的情况下,大部分的东瀛人对其都表示出了热烈的欢迎。 但如果在不暴露身份且使用app做调查时,超过百分之八十的东瀛人都是“讨厌”华夏人的。 要论虚伪,这位跟着唐朝爸爸学习长大的民族,可一点也不比所谓的华夏老狐狸要弱多少。 所以即便是从原御日神阁脱出地下势力,也一定不会对华夏人有什么好感,更何况还是一直主张讨伐、战斗的那一派。 奇怪的是,华夏一点儿事儿都没有,甚至连一丝的波及都没有受到。 就这一次的事件来讲,华夏人民真可谓是过上了新闻联播里的生活——华夏风调雨顺,百姓安居乐业,国外战火纷飞,城市暴乱不断。 在没有更多的线索之前,沈欢想这些基本上是没有用,所以他索性放下幕后主使是谁,继续思考着研制解药的办法。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沈欢的表情愈发凝重了。 倒不是他拿这个毒药一点办法都没有,而是他发现,这种毒药他太熟悉了,或者说这个配方他太熟悉了。 以妇人心为主要载体,加入百日眠千日醉,然后放入药引碧叶倾心草,然后再以炼制万毒朝宗的办法进行炼制,从而得到极大的传染力。 这只是目前沈欢所研究出来的东西,至于在这些东西的背后隐藏着什么,沈欢自己也不知道,至少他暂时是不知道的。 除此之外,沈欢还发现了一些问题,就是……他觉得这种毒药的特性给了他一种十分熟悉的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但一时间又不想起来。 “既然知道了大体的骨架,就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吧。”沈欢说着便开始尝试配制解药,可是当他准备配制的时候却发现——这个偌大的实验室里竟然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资源。 看到这个情况,沈欢的内心就十分的蛋疼了。 “我还是自己回去一趟吧。” 沈欢手里的灵草多得是,甚至这一次魔界之行,他还搞了一些魔界的植物回来,但是想要解开这个复杂毒药所需要的材料,都是一些比较常见的中草药。 沈欢为了节省地方,根本没有在神农田当中种植。 毕竟这世界上还没有人用价值千万元的瓷器来盛放凉白开,至少也得配上一个铁观音或者大红袍才行。 门口的两个护卫看到沈欢出来以后,连忙敬礼,两人看上去有些眼熟,如果没有估计错误的话,现在的大内侍卫已经全都换成了天组的人,换个说法就是……这里遍地都是夏天的人。 不过在这个时代是没有任何卵用的,因为即便是这个国主死了,皇族也会很快的立出一个新的国主。 至于外姓人想要夺权?等你能够达到军队的配置再说。 别说真枪,能弄个上千把用淘宝零件组装起来的枪就不错了。 沈欢随便点了点头,走出了小花园,看到周围没人,准备使用一些非人类招数离开的时候,他却忽然转过了身。 “又是你?” 见沈欢发现自己,黑衣人的眼神也有一些意外,不过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笑着说道:“没错就是我,我是再次来邀请您参加我们的实验的,沈药王,我们十分需要人才,尤其是您这种在中医方面的顶尖人才,如果你加入了我们,我们一定能够研制出——” “对不起,我也说过很多次了,我对这样的事情没有兴趣,另外你难道不觉得很烦吗?” 听到这话,黑衣人依旧是和颜悦色的,“如果您答应加入我们,那么我们将告诉您,这一次轰动世界的dsbd事件的幕后主使人是谁,我想您一定会感兴趣的。” “抱歉,这种事我自己会查出来。”沈欢咧嘴一笑,“说实话,刚刚我还以为你会拿出一瓶药,告诉我这就是dsbd的解药呢。” “这个——” 这就很尴尬了,因为黑衣人根本就没办法配制出解药,或者说他们整个组织都没有这个能力。 “还有事儿吗?如果没事儿的话我就走了,再见。”沈欢直接消失在了原地。 黑衣人则摁了下蓝牙耳机,“他有拒绝了。” “是吗?那你可以回来了……开会!” 第1689章教授 华夏,某深山防空洞内。 当年华夏发生战乱,几乎遍布了整个华夏,而只要是有山的地方,基本上都有防空洞。 只不过说这个地方是防空洞也不准确,更为准确的说,这里是一个秘密基地,当年东瀛人做秘密实验的地方。 像是这样的地方还有很多,虽然在建国以后发现并且炸没了不少,但是仍旧有几处被留了下来。 因为当时恐怕谁也不会想到,在远离战场的地方,还会有着这么一个秘密基地。 当年的秘密基地算不上简陋,但是绝对没有现在这般华丽,与其说这是一个用来做实验的地方,倒不如说这是一个藏于山内的别墅。 比之噬魂教的总部,还要华丽万分。 黑衣人在通过电话以后,就直接回到了之类,以他的实力来说,赶这么远的路,并不是一件十分困哪的事情。 进入山洞后,他被门前的两个士兵打扮的存在给拦了下来,一个人负责抽取血液,而另外一个人则是注射液体。 等这个工序完成后,黑衣人才将手放在指纹认证器上,顺便验证了一下虹膜,大门这才打开。 大门之后的情景和门外的情景几乎可以看做是两个世界,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也一点都不为过。 又经过一些列的安检以后,他终于到达了会议室。 “九号回来了。” 坐在会议室首位的秃顶老者,看了黑衣人一眼,他虽然是秃顶,但是却留着很长的胡子,两鬓和后枕上的头大也很长,编的跟麻花一样。 “教授。” 被称之为九号的黑衣人,对着老者恭敬地鞠了一躬。 老者点了点头,示意九号可以坐下。 “汇报一下你那边的进展。” 九号一点头,激活了手臂上的便携电脑,“我最近一直在跟进药王沈欢的事情,并且完全依照组织的命令,以最好最真诚的态度来邀请对方,但是这么多次下来,我都没有成功邀请到对方,甚至……可能连信任都没有获得。” “接着说。” “我发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沈欢这个药王成长的实在是太迅速了。” 老者不以为然,喝了一口茶,“一个有天赋的年轻人,得到药王经以后医术突飞猛进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我说的不是医术。”九号表情略显尴尬的说道。 老者哦了一声,“莫非他加入了其他的组织?并且那个组织强大到可能威胁到我们组织的计划?” “也不是。”九号不敢再耽搁,直接说道:“他的医术如何我暂时不清楚,但是通过资料调查显示,他应该已经可以算是传统医术行业的第一人,如果连他都做不到的事情,别人也没办法做到。” “我刚刚说的实力是,关于战斗的实力,他出国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我不太清楚,但是我没见他一次,给我的感觉都是不同的,从完全没有办法发现我的存在,到现在只要我的气息稍有泄露就会被对方发现,他在实力方面的成长程度可想而知。” “虽然具体实力我还不清楚,但是我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如果他想要杀我的话,我几乎没有任何反抗的实力。” “你确定?”老者放下茶杯,皱起眉头。 “我确定。” “九号本身擅长的就不是战斗,打不过对方也很正常,毕竟按照古武的等级来划分,九号也就只拥有地阶武者的实力而已。” “话虽如此,但我觉得事情应该不是你想得那么简单。”另外一人开口说道:“药王本身便是用毒高手,如果又练就了一身强大的武技,那么就真的没办法令我们掌控了。” “这还不简单,既然我们控制不住,那就杀了他!”一个满脸胡子的中年人开口说道:“我早就说过的,这样的人留不得,如果没办法收为己用就直接毁灭掉他,可惜你们没一个听我的,现在好了人家不仅没有被你们感动而且还成长了起来,至少我们现在想要杀掉他不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杀一个人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吗?”老者冷哼一声,“就算我们的人手不足,也可以从其他部门调人过来。” 教授一开口,众人瞬间不再说话。 “七号。”教授喊了一声,一个人影从他身后的阴影中缓缓走了出来,“在。” “去试探一下那个沈欢,如果你能够轻易杀了他的话,就直接杀了,如果杀掉的话,你应该知道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明白。”七号的话没有那么多,身形再次消失在了阴阳当中。 七号刚刚消失没多久,教授便再次开口说道:“五号在么?” “属下在。” “跟过去,如果七号失败了……杀了他。” “是。” 看到这个情况,在场的人,竟然没有一个感觉不妥的,只有九号沉默不语,良久之后开口道:“教授,我觉得你这样的做法有些欠妥,说不定还会——” “还会怎样?” “还会给我们分部招来灭顶之灾!”九号咬牙说道:“我不是在开玩笑,既然之前我们已经表现出了诚意,为何不如继续这样呢?况且我们所做的事情和其他部门不同,并不是那种——” “够了!”教授瞪了九号一眼,“你应该知道,过多干涉我的决策将会迎来什么样的后果,如果你不想让我生气的话最好闭嘴!” “我当初让你三顾茅庐只担心他反抗,玩小孩子脾气,到时候让我们得不偿失,可现在他已经成长了起来,却仍旧不选择和我们合作,更何况如果让他知道当年那个夜晚的事情——”教授像是想起了什么什么,立即刹车,冷哼道:“总之他必须死,如果五号也没能回来,那么我就只有像当年一样,请杀手科的人过来了。” 在说这句话时他的眼中充满了狠辣,“现在我不想和任何人交谈,散会!” 等到人都离开以后,教授目光阴沉道:“李桂叶,当年如果你早将药王经交给我,你的这些个徒子徒孙何苦受这些罪!” 第1690章那颗心还在 虽然中医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是还没有达到十分盛行的地步,即便有国家的支持,也不会所有人都认同中医。 毕竟西医的崛起,靠的不单单只是一个契机,还有之后长时间的发展。 中医崛起,老人们自然是高兴的,而多半中年人的选择依旧是西医,有一少部分还在犹豫当中,至于年轻人—— 说实话,有些时候民主自由这种东西,还是十分令人蛋疼的,尤其是身为掌权者的时候。 再加上现在网络极度发达,又不是人人都是人肉大师,所以肆无忌惮的话,简直是多到几个巴掌都数不过来。 李如龙有想过,将这些该死的家伙,全都给抓起来,进行一番教育,毕竟在全民认证的年代,想要获取虚拟账户背后的真实信息简直不要太简单了。 所以,归根结底的说,中医目前还是处于发展中的局势,就像是对内号称已经是强国,但是对外号称仍旧是发展中国家的套路差不多。 由于这些因素,中药馆虽然开了不少,但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却几乎没有。 夜深人静,沈欢几乎赚遍了整个燕京,都没有找到一家开门的中药店。 无奈之下,沈欢只能选择去李家,以为目前来说,这应该是燕京甚至是整个华夏,药物储存最多的私人家户了。 并且沈欢也想看看李凤仙如今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或者说-李凤仙有没有因为姜梦影的寄宿而导致一些后遗症的产生。 “谁?” 沈欢刚刚落入院子里,就有人发出一声低呼。 “我。” 看清来人的样子以后,沈欢笑呵呵的说了一句。 “太师叔?” “都说了不用叫我太师叔了,你怎么老改不过来?”沈欢没好气的说道,经历过姜梦影事件以后,沈欢内心中其实也想了很多。 关于两人之间的关系,还有一些其他的事情。 “可是您就是我太师叔啊。”李凤仙嘴硬说道:“对了,太师叔,您来这儿有什么事情吗?” “我来这里取一些草药。” 李凤仙试探性的问道:“是为了dsbd的事情吗?” “没错。”沈欢点了点头,“本来这事儿我不想管的,但是——” “您应该管,其实这是一个弘扬中医的好机会。”李凤仙面色认真的说道:“我现在就带您去药房吧。” “不着急。”沈欢上前一把拉住了李凤仙的手。 感受到那从手心传来的炙热气息,李凤仙的身体不由得颤抖了一下。 要说和男人接触最多的女人,李凤仙应该是当之无愧了。 当然,这里所谓的接触,单独指的是握手,虽然李凤仙尽量避免了一些事情,但身为医王世家的继承人,有些应酬他终究是无法避免的。 可是这一次握手,却带给了她一种奇妙无比的感觉。 是因为自己恢复女儿身以后,太久没有男人接触了吗? 不……即便是男儿身的时候,自己对太师叔也是这样的感觉。 自己明明爱着对方,为什么要不承认呢? 为了中医? 可是在太师叔的带领下,中医已经发展的非常厉害了,自己根本没有必要支撑着什么。 至于医王世家这块招牌——或许让它在中医繁盛的年代成为一个传说,比犹如残缺品一般的留下来要更好一些。 李凤仙不是一个没有主见的人,但正是因为她的有主见,给自己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 “太师叔,你——” “好了没事了,看来魔族公主并没有在你体内留下一些奇怪的东西。”沈欢将手松开,站到了一旁,“我们去药房吧。” 他已经不再提那件事,看来自己终究是错过了吗? 其实沈欢也想问,不过天一点也不着急,因为沈欢的眼光已经不同的。 不容易理解? 举个例子,八十年代的花旗人看华夏人,现代的华夏人看北高丽的人。 这个例子或许不恰当,但沈欢的眼光和认知,确实已经超出了世俗太多,很多所谓法律,所谓道德在沈欢眼中已经不值一提。 更何况即便是在法律方面,已经被封为医王的沈欢,也是允许多妻存在的,即便是大众也不会不服,毕竟良好的基因,传承的自然是越多越好。 就好像皇族,谁也没办法保证,天才的儿子就一定是天才,但是多生孩子一定会提升概率,而基因好的一定比基因差的概率要好的多。 所以有些闲着没蛋事儿的科学家就曾推测过,在未来贫富将会严重性的两极分化。 拥有生意头脑的富人和样貌学识皆为上等的女性结合,生出有头脑有样貌有学识的上等人,没有头脑没有长相也没有能力的叼丝将与我抽烟我纹身但我是一个好女孩的女婊结合,生出没样貌没能力且三观扭曲的下等人。 按照这个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的原理,优的会越来越优秀,劣的会越来越劣质。 当然,凡事都有意外,或许有一天后者的群体当中也会出现一个天才,但……机会总被掌握在有准备人的眼中。 不过这只是在依靠目前的一些趋势所作出的理论性判断而已,并且人生并非是只有穷富之分,单是一个三观问题,就可以将人们分化成一个又一个的小团体,再说这样的情况又不是没有出现过,似乎也没什么令人惊讶的。 咳咳……归根结底来说,其实站在沈欢这样的角度,他已经完全可以不计较世俗中的任何道理。 究竟是遵守规则还是无视规则,甚至是破坏规则,完全是看沈欢个人的想法。 沈欢现在并不着急李凤仙的事情,通过刚才的把脉行为,他不仅仅是要确定姜梦影是否给对方留下什么后遗症,还在确定李凤仙对自己的感情。 而刚刚的行为无疑证明了,那颗爱着他的心还在,所以他才会如此的自信且不着急。 两人说说笑笑的走进了药房,就在李凤仙将门打开,准备邀请沈欢进来的时候,沈欢却忽然转过了身,似笑非笑的说道:“在我没有动杀心之前,你最好自己主动站出来。” 这里还有其他人?! 第1691章血肉烟花 李凤仙也勉强算是一个武者,甚至她掌握了大部分武者都没有掌握的技能,就是利用穴位来储纳灵气,从而达到和利用经络运转灵气类似的结果。 所以说,李凤仙也拥有者远超常人的感官。 但是就在刚刚,在她没有发现任何人的情况下,沈欢却发现了还有其他人存。 也就是说,对方的能力可能比不上沈欢,但绝对是超越自己的存在。 “看来你是不打算出来了,三点钟方位的那个家伙。”沈欢的脸上透露出了一丝不耐烦。 他很讨厌这些麻烦的事情,但是他好像拥有天生吸引麻烦的能力,即便他尽量避免,也会有数不尽的麻烦过来缠身。 听到三点钟方向以后,七号就知道自己藏不住了,在他惊讶的同时,也从草丛中走了出来,“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知道摩擦力吗?你和草丛摩擦的声音真的十分刺耳。” “可是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动过。” “放屁!”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你要是没动过,是怎么进入草丛的?还有最算你没有动过,你呼出的空气,也和草叶发生了摩擦。” “仅凭这些你就发现了我?”七号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的隐藏手段可是比九号还要精明的,要不然也不会位列于九号之上。 “不,刚才那些都是我瞎编的,至于我怎么发现你的,很简单……即便是刻意瘦脸感官的情况下,我的也能够感受到方圆十里内发生的任何一切,比如你这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东西,再比如隔壁别墅内正在啪啪的那对狗男女。” 七号听到这些话不怒反笑,“你开什么玩笑,你可以感受到方圆十里内的一切?要真是这样,你早就发现我了好么!” “事实上我确实在很早之前就发现你了,不过当时我的想法比较简单,认为你只是在跟踪我罢了,并没有杀了你的意思,但是在刚刚……”沈欢冷笑一声,“不知道是不是我在这个地方停留太久了,我在你的身上感受到了一些杀气。” “从气息上判断,你应该是一个职业的杀手。”沈欢将身体靠在了墙上,“如果你说出来是谁雇佣的你,我可以考虑放过你一条狗命。” “哈哈哈——”七号仿佛听到了这世间最好笑的笑话,“小子,你成为道修的时间,满打满算也不过是三年而已,就算你的天赋再怎么好,也不可能修炼到我这个高度。” 七号说着,从小腿上的绷带中取出了一把匕首,“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发现我的,但是我希望你能够明白,之前敢对我这么说话的人已经全都死了,我不介意你成为下一个。” “呵呵。”沈欢内心中暗自骂了一句你麻痹,“现在的杀手,为了摆脱被人雇佣的嫌疑,都已经开始使用这种弱智的借口来杀人了吗?” “废话少说,小子,我现在还不想杀你,识趣的话就跟我走一趟,要不然……”七号舔了一下匕首,冷笑道:“我就杀了你,不光如此,你身后的那个小姑娘,我也不会毫不犹豫的干掉她!” “啧啧。”沈欢啧了啧嘴,“说真的,杀了你我都怕脏了自己的手,还是那句话,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说出雇佣你的人是谁,如若不然——死!” “那也得看你有没有本——”七号说着,就准备上前干掉沈欢,可是他的脚刚刚抬起,整个人变感觉丹田一热,紧接着…… 你见过烟花吗?不是在夜晚鸣放的炫彩烟花,也不是在白昼喷洒烟雾的烟花,而是那种血与肉与骨与脏腑所组成的烟花。 看上去不美,甚至还有些令人作呕,但那就是七号的结局。 不等那些横飞的血肉落在地上,它们自身便纷纷起火,最终化为点点星光。 “美吗?” 面对此情此景,李凤仙的内心中,根本无法生出美还是不美的想法,她内心中有的只有恶心。 但是她又不想再沈欢的面前表现出来,只能硬生生的忍下去,表现出一幅无所谓的样子。 “他是什么人?” “死人是用来保守秘密的,我也不知道。”沈欢笑着说道。 “难道您一点都好奇——” “不好奇,每天缠绕在我身边的苍蝇太多了,想要弄清楚这苍蝇究竟是谁派来的,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情,这一次算是给他们一个教训,如果他们不长这个教训的话,我才会选择主动杀死他们。”沈欢微笑着说道:“我这个人很善良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只是一念之间,就让人化为了血肉飞灰,善良?您老人家可和这个词没有任何的关系! “还取药吗?” “取。”沈欢说出了几个药名,“你进去就好,我就不进去了,在外面抽根烟。” “你……抽烟?” “是啊,以前虽然不会,但是现在会了。”沈欢笑着说道:“不用担心,以我现在的境界来说,抽烟对我的身体不会造成任何的伤害。” “好了,快点吧,这些药我要的很急,最好每样按照我说的分量来十份。” 见沈欢这么催促,李凤仙也没有多想,虽然对于沈欢这个抽烟的行为十分的好奇,但这对他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影响。 等到李凤仙进去配药以后,沈欢身形直接消失,再次出现已经到了距离医王世家不远的一处高楼天台。 正准备收拾枪回去的五号,看到突然出现的沈欢,被吓了一跳,“你刚刚不是还——” “嗨,你好啊。”沈欢一脸笑咪咪的样子,看起来根本不像是来找茬的,“那个请问一下,你能告诉我是谁想要杀我吗?如果不说的话也没事儿,我只好多费一些力气送你去见刚才的那位兄弟了。” “等一下!”五号一把扔掉了手中的枪,“不要动手,我说!其实是——” 五号真说着,手臂上不知何时多出了一套类似金刚狼的爪子,朝着沈欢的腹部便抓了过去。 沈欢见状冷哼一声,“找死!” 第1692章这个家伙是神吗? “找死!” “找死的是你!”五号对于沈欢给自己的答案十分不屑,身为部门中最为精通暗杀的存在,他一般不出手,但只要出手几乎从未输过! 所以他可以肯定,在自己出手之后,沈欢一定会死! 他利用这种偷袭的方式,可是曾经杀死过半步天阶的存在。 可惜,沈欢并不是武者,更不是半步天阶。 “轰——” 眼看那爪子就要抓到沈欢的时候,沈欢忽然一拳轰出,只是轻轻的一拳,竟然发挥出了犹如飓风一般的力量,整个天台仿佛受到了巨大龙卷风的袭击,甚至还有些地震的味道,摇摇欲坠。 还好这里只是一个办公楼,现在的午夜时分,并没有人在这里加班,要不然恐怕是要引起不小的恐慌。 而留着长发带着连衣帽的五号,不仅被吹飞了帽子,就连头发也变成了扫把头,要不是因为脸色惨白,简直和招受了电击没有区别。 直到沈欢把手收回去,五号都有些没有回过神来,看起来就像是变成了白痴。 “现在你说是谁找死?”沈欢语气玩味的看着五号,“现在给你一个选择,说出幕后主使,或是死,没有第三个选项。” “啪——” 沈欢一耳光打在了五号的脸上,“喂,我问你话呢,你听到了没!” “听、听到了。”五号的鼻口全都是血,但是他却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就仿佛他的肉身已经和灵魂断开了联系。 “谁是幕后主使?” 虽然从理论上沈欢已经不用担心说,有人会突然出现杀了五号,但是他仍旧处于戒备的状态,谁知道自己遇到的是不是变态组织之类的。 就像是某大和民族,任务失败以后,动不动就切腹。 当然,现在这个年代很少会有这样的人了,就算是市井小民都懂得如何好好的利用自私这个概念,更别提其他人了。 不过从组织里出来的就不一样的,别的不说,就单单说天组,里面的士兵几乎都会做到,他们都是游走于特殊战场的军人,很清楚自己的使命是什么。 “是组织派人来杀你的。” “什么组织?” “不知道。”五号摇了摇头,吞了口唾沫。 沈欢乐了,“连组织的名字都不知道,你凭什么为他们卖命?” “我们的组织非常的庞大,而我们只是其中一个小小的部门。”五号有些结巴的说道。 沈欢听到这话,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因为五号的说法让他想起了一个组织——御日神阁。 可惜,眼前的这个五号知道的事情太少了,恐怕自己就算是说出御日神阁的名字,对方也不一定知道。 “你们部门叫做什么名字?” “我们是生命科技的分部,主管药物研究,时期不同,研究的项目也就不同。” “那你们现在研究的是什么?是不是dsbd病毒?” 五号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只负责杀人,其他事物我们一概不需要管理。” “那你知道什么?”沈欢面带微笑,“我劝你最好想清楚再回答,如果你说出的消息对我来说没有意义的话,我依旧不会放了你。” “我……我是战斗人员,关于研究内容知道的很少,您能不能,问我、问我一些其他问题?” “我说了,你要自己说。”沈欢的表情看起来有些不耐烦,因为他很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我、我们部门的首领叫做教授,至于真实名字我不知道,部门里所有人都这么称呼他……本来,本来你是九号负责的目标,但是邀请了你很多次,你都没有答应,教授便忍不住怒火,让七号过来在邀请最后一次,如果你不同意那么就杀了你,而我是负责在七号任务失败以后,击杀他的存在。” “为的就是不将组织的秘密泄露给你。”五号看了下沈欢的神情,可是他没办法从这一点上看出对方任何的心情。 “但是教授的计划显然失败了……我之前不理解,为什么你杀七号会杀的那么果断,我之前怀疑是他说了不该说的话,惹怒了你,可现在看来,你在杀七号的时候,应该已经发现了隐藏在背后的我。” 五号说着说着竟然开始抽泣起来,“先生,我知道的事情已经全都告诉了您,你饶了我吧。” 沈欢竖起了食指,“不,还有一点你没有告诉我,很重要的一点。” “可是我说出来的已经是我知道的所有事情了。” “啧啧。”沈欢摇摆了两下那根食指,“你还没有告诉我,你们组织,或者说你们部门的老窝在哪里。” 嗡—— 五号感觉自己的脑袋来仿佛有人在敲钟,难道、难道这个妖孽,想要靠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来解决掉我们整个组织。 想到这个可能后,五号最先生出的不是怀疑沈欢有没有这个能力,而是暴露组织的基地以后,基地里究竟还有多少人能够活下来。 “咕咚——” “你有三秒钟的时间,三……二……” “等一下!”五号连忙摆手,“我告诉你,我知道基地在什么地方,我们的基地就在——” 五号正说着,眼睛忽然猛地瞪大,然后身体一抽搐就倒在了地上,再无任何的生息。 看到这个情况,沈欢也是一愣,这个人在自己的保护下竟然死了? “喂,起来,别跟我装死!”沈欢用脚踢了对方一下,但是对方并没有任何的反应。 就在沈欢蹲下去,准备看看这个家伙到底死了没有的时候,对方忽然紧紧地抱住了沈欢,像个老虎钳一样。 “哈哈哈,跟我一起下去见黄泉之主伊势那美女王吧!”五号疯狂的笑着,沈欢脸上的神情却比他更加的玩味,“你以为我没有看出你龟息术的把戏么?不过这种通过毒药在体内制造易燃毒气,使人成为毒气炸弹的毒药,我还真是第一次见呢,符合你们部门的名字。” 看到沈欢脸上没有一丝畏惧的意思,五号一下子慌了,即便是刚才做好面对死亡准备时,他都没有任何的恐慌,现在他却因为一个人而感到了害怕,这个家伙……是神吗? 第1693章11区 不可能,教授说过,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神这种东西,所谓神只不过是送给一些超越人类太多极限强者的一种称呼而已。 即便是他们的力量,放在普通人眼中,那也已经是超越了神的存在。 而且,教授的毒气炸弹从来都没有失败过,组织内一直有传言,教授曾经利用一名天阶武者催发毒气炸弹,让一名神级强者受到了重伤。 根据九号的说法,在两三年以前,沈欢还只是一个普通人,成长到天阶已经是他的极限了,不可能会成为比肩神级的强者,如果他达到了神级,身榜上的榜单早就会更换,并写上他的名字,但现在神榜上除了死亡十字退位外,没有增加任何的神级强者。 很显然,沈欢只是在装模作样而已,自己在黄泉路上,依旧会有它作伴! 想到这儿,五号脸上再次露出了疯狂的笑容。 “傻哔。”沈欢暗骂了一句,然后打了一个响指,紧接着原本膨胀起来,就像是要爆炸的五号,忽然恢复了正常的状态。 “这、这怎么可能?!”意识到自己身体上的变化,沈欢的眼中充满了震惊。 “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沈欢活动了一下手指,“说实话,我在你身上已经没有多少耐性了,当然,我知道你是不怕死的,但是你也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少比死亡更加恐怖的事情。” 如果死亡是整个世界上最令人恐惧的事情,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人选择自杀来逃离这个人世了。 “哼,放弃吧,无论你怎么折磨我,我都不会告诉你基地在什么地方的。”五号的眼神之中带着不屑。 他刚刚虽然震惊和恐惧于沈欢的实力,但是并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就拿刚才的那些话来说,他说的确实是真话,可也是一些没有多大用处的废话。 基地的位置就不同了,这是关乎整个部门存亡的机密信息,他就算死也不会透露的。 至于所谓的折磨,他更是一点都不怕,因为这些早在他成为五号的时候,就已经遭受过了,完全是超乎人类想象的痛苦,就算是华夏的十大酷刑对他来说也是小菜一碟。 “是吗?”沈欢面带微笑,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根银针,“你们是药物研究部门,应该听说过中医讲的穴位吧?” “听说过又如何?”五号冷笑一声,原来是穴位,自己身体周身的穴位,基本上都受到过刺激,而且教授为了练就他们不怕痛的能力,甚至毒死了他们的某些神经。 通过痛苦来折磨他,显然是没有办法行得通的。 “那就让你品尝一下吧!”沈欢说着便落下了银针,可想象中的惨叫并没有传说,五号的脸上甚至没有一丝痛苦的神情。 “我说,这就是你折磨我的办法?你还不如杀了我呢,或许那会让我更加恐惧一些。” “啧啧。”沈欢啧了啧嘴,“没看出来,你身上用来感受痛苦的神经,已经全都坏死了,别说小小的针灸,就算是把你的胳膊腿儿砍下来,都不会有任何的事情吧?” 五号眼神中再次闪过一丝惊恐,眼前的这个男人太恐怖了,不光是实力恐怖,竟然连眼力都这么的恐怖。 “所以说,你还是杀了我好了。” “不不不,你以为没有痛觉神经,你就真的不会感受到痛苦了吗?”沈欢说着,用中指弹了一下针尾,银针一阵颤抖过后,五号的面色瞬间大变。 “这……不、不可能的,我、我明明已经没有了痛觉,为什么、为什么会——啊!好痛,停、停手,快点停手——” “说出基地在哪里,我就放过你。”沈欢微笑着说道。 人的生命是脆弱的,放在以前,沈欢可没有折磨或是杀人的心思,但是现在一切都如行云流水般自然。 就好像小时候用沸水烧蚂蚁窝一样,看着死成一片的蚂蚁,孩子脸上不会露出任何的痛苦,反而会露出兴奋且十分有成就感的笑容。 当然,之所以将五号比作是蚂蚁,那是因为蚂蚁是一种团体存在,要真是单轮他个人的话,更像是苍蝇,在人耳边嗡嗡乱叫,最后被人一苍蝇拍子拍死的蚂蚁。 “我、我不能说!” “叮——” 沈欢又用指尖弹了一下银针,痛苦再次加深。 医学上将痛苦分为十级,但那只是对普通人来说是这样的而已,刚刚的痛苦确实是十级痛苦,但是现在沈欢已经远远不止十级痛苦那么简单了,至少增加了十倍。 “啊!!!” 这一次五号终于忍不住发出惨烈的吼声,但是三秒过后,沈欢便又弹了一下银针。 每弹一次,痛苦就会增加十倍,而坑爹是,这种痛苦早已超出了人类承受的极限,但无论如何五号就是没有办法昏死过去,只能眼睁睁的承受着这非人般的痛苦。 “你最好说出来,不然我叶良辰不介意让你尝一尝,什么叫做一百种办法。” “我、我——”这样的状态下,五号显然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 但是沈欢依旧没停下来,再次弹了一下。 “啊!!!” 惨叫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五号的表情变得狰狞无比,眼中只剩下了充满了血丝的眼白,至于虹膜瞳孔,早已不知道被扭曲到了什么地方。 他的嘴里留着口水与血液混杂的液体,嘴部以每秒钟十几次的幅度抽搐着。 “说,还是不说呢?” “啊!!!” 回应沈欢的只有惨叫声。 “唉,看来还得我自己动手啊。”沈欢叹了口气,眼睛一闭一睁,开启了一阵金光,“告诉我,你们的基地在什么地方?” “在、在一座大山里,是某个东瀛部队在华夏建国前战乱时开辟的,我、我……啊!!!” 即便是在魅惑的状态下,五号依旧没有办法好好的回答沈欢的问题,因为沈欢所制造的痛苦,完全是源自于他的灵魂上。 “我需要一个准确的地名。” “不、不知道,我对于华夏并不了解,教授似乎为了避免我们泄露秘密,都以代号称呼那些地区,而我们的基地被称为11区。” 沈欢听到这儿,忍不住皱起了眉头,看来为了保密,即便是组织内的成员也有很多不知道的秘密,或者说是误导性的秘密,看来这个教授绝对是变态一类的存在! “太师叔!” 就在沈欢准备打算继续问,看看能不能得到一些聊胜于无的消息时,他忽然听到了李凤仙的呼喊…… 第1694章别说话,吻我 “风仙?” 沈欢以为是李凤仙出了什么事情,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五号,又朝着医王世家看了一眼。 五号的事情不能不管,只是一个呼吸之间,沈欢便已经下了决定。 他显示删除了五号见到自己以后的记忆,然后在五号身上洒下了追猎千里散,然后迅速的赶往李家。 等到了李家之后,他看到了在院子里慌忙寻找着什么的李凤仙。 “凤仙发生了什么——”这边沈欢的话还没说完,李凤仙就上前一把抱住了他。 沈欢的眼神之中充满了诧异,以两人的关系来讲,李凤仙可以说是第一次主动对自己做出这种亲昵的举动。 “你没事,太好了,我以为——”李凤仙正说着,好像是意识到了不妙,连忙松手退到了一旁,“抱歉,太师叔,我刚刚太激动了,我以为你除了事情,所以才——” 沈欢没有说话,而是上前一把将对方拉近了自己的怀里,“我知道,一定是刚才那个家伙的出现让你担心了,放心吧,没事的,他们伤害不到我。” “你骗我。” 李凤仙忽然冷不丁的冒出了这么一句话,让沈欢十分的费解,“我骗你?” 沈欢心里就纳闷了,李凤仙他心疼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骗她呢。 见沈欢一脸不解的样子,李凤仙气呼呼的说道:“你根本就没有吸烟。” “咳咳——”这就很尴尬了,当时沈欢只不过是想随便找一个借口,毕竟烟草确实会影响药物的性能,可他没有想到之后该怎么解释。 早知道自己就去吸一根烟了。 沈欢会抽烟,毕竟牛大宝就抽烟,身为好基友的他就算不抽也不代表他不会抽。 “说吧,你到底去干什么了?” “那个我出去见了一个老朋友。” “男的女的?” “男的。” “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多大了,从事什么行业,有没有家室,性取向正常不正常?” 沈欢是真的被呛得说不出话来了,这、这人是李凤仙?! 要不是因为沈欢感受到的还是李凤仙的精神波动,他真的要以为又是哪个不知死活的家伙,附身到了李凤仙的身上。 “凤仙,我不在的这段日子里,你转行改调查户口的了?” 关心则乱,李凤仙听到这句话,瞬间意识到了自己刚才的失态,“不、不是的,我只是、我只是担心太师叔你受到伤害而已,毕竟这里是我们医王世家的地盘,要是被林小姐知道了,恐怕——” “其实妙诗是知道你们的存在的。”沈欢笑呵呵的说道。 李凤仙一愣,“什么意思?” “妙诗同意我可以娶其他女人,但只要保证我依旧还爱着她就够了。”沈欢说到这儿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说,因为她爱我,所以只要我开心就够了,并且在她的心里,爱的定义是收获而不是失去。” 李凤仙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些什么,但是扪心自问,如果是自己的话,她绝对做不到林妙诗这个地步。 再说,在新时代环境下成长的年轻人,又有哪个可以接受?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道德这种东西已经越来越缺失了。 有些时候不得不感叹,迷信这种东西还是有好处的,比如因果报应,人在做天在看,做错事是要受惩罚的,要么下地狱进油锅,要么失去脱胎做人的能力,尽管现在听起来很中二,可至少起到了一个警醒的作用。 除了那种邪到二百五的教派以外,多数宗教的主要目的其实还是导人向善的。 至于现在这种“你麻痹”不要钱的年代…… 在这个可能连和尚都已经不信仰所谓佛祖,开始开公司的时候,上到明星公众人,下到普通小老百姓,出轨了一夜啪啊这些事情,好像忽然间就变得正常了。 在李凤仙看来,林妙诗的行为无疑是非常伟大的,但是在某些伪女权的眼中,那林妙诗就是一个土鳖的直女癌,沈欢就是典型的直男癌渣男。 毕竟这是一个动不动就号称自由,动不动就扬言国家与偶像之间,当然是哪个让自己爽哪个重要的年代。 说不过就骂,骂不过就调侃咱们三观不同,不跟你这个嘴里有屎的混蛋扯淡了。 做出有违伦理的事情以后,还洋洋洒洒的说他人不够开放,老古董,比不上先进的西方思想。 然而事实上,在那个有证就可以拿枪的地方,一般出了这种事情,脑袋百分之八十的可能都是会开花的。 李凤仙沉默着没有说话,她深爱着沈欢,也试过去忘记,可是根本没有办法做到,哪些看似只是工作上的交际,在回到家里之后,她便会露出兴奋到不行的神情。 只是因为,今天见到了沈欢,并且和沈欢交谈了十个来回以上的谈话,亦或者只是一声太师叔就足够了。 爱就像是人生一样,根本不是一句两句话可以概括的,每个人对爱都有着自己的定义。 就像是马哲这种东西一样,他说了所有有道理的话,甚至有些道理完全相驳,然后他告诉你,实践是唯一的真理。 最后,所有人通过实践得到了都属于自己的正确答案,那些经过印证的话全都是对的,并且都有证人,即便他们是相驳的。 李凤仙的爱属于那种偷偷看着你就好,如果你能跟我说上两句话,那再好不过。 但是她从未想过,有一天可以和沈欢在一起,因为那对她来说是一种奢华到极点的愿望。 如今她知道,这个愿望可能随时都会实现的时候,忽然开始迷茫了。 通过沈欢刚才的话,不难看出,林妙诗是一个比自己伟大上万倍的女人。 能够让太师叔死心塌地的人,果然有着自己无法比拟的优点。 “我——” “别说话,吻我。”见对方没有反应,沈欢继续厚着脸皮说道:“既然你不吻我,那我只好去吻你了。” 说着,也不管李凤仙答不答应,他直接用自己的嘴巴覆盖住了对方的红唇。 尽管已经不是第一次和女性接吻,但沈欢依旧有种轻微触电的舒适感,李凤仙的嘴巴内不是兰香,而是一种类似——草莓的味道…… 第1695章李凤仙的爱之初体验 接吻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天雷勾动地火,小鸡炖煮蘑菇,宝塔镇不住河妖,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 好吧,这些都是扯淡的,之所以啦哩吧唆的完全是因为沈欢已经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了。 要知道,关于这种事情,沈欢也已经忍很久一段时间了。 先不说进入魔界前的诱惑,就说进入魔界之后吧……沈欢就算想做那种事情,也提不起任何的兴趣。 毕竟那是一个战火纷飞的地方,俗话说得好,饱暖思淫欲,如果连饭都吃不饱,鬼才有心思去想这种事情。 李凤仙刚开始还象征性的反抗了两下,但是很快她就在沈欢绝妙的吻技之下沉沦了。 毕竟是初经人事,这种从肉身到心灵上的震撼,十分令她迷醉,她的脑袋也是一样片空白,脑海中只有啥啥啥,至于剩下的一切,她都已经顾不得了。 沈欢本来还想偷偷摸摸的将手摸向李凤仙的敏感部位,毕竟之前和姜梦交手的时候,他已经找到了,对于李凤仙来说最为关键的关键点。 在院子里? 沈欢可不想让李凤仙的第一次就这么狂野,这种事情要等到以后再说,至少沈欢不想将第一次的初体验给破坏了。 爱不是用来藏在心里的,也不是用来嘴上说的,而是做出来的。 不光是内在的意思,还有字面上的意思,什么?流氓?色狼?精虫上脑? 如果是女生,那么只能说,你只有尝过以后才明白。 如果是男生,沈欢个人觉得,如果你穿越到几百年前,一定能够在宫里谋一份好差事。 柏拉图式的爱情,可不是人人都能够接受的,不是说他错了,而是太过绝对的,边做边爱才是最为正确的选择,就像沈欢现在这样。 “刺啦——” 咳咳,这种撕衣服的行为就算了。 不得不说,沈欢的体内仿佛隐藏了一头野兽,一旦做这种事情,这头野兽就会爆发而出。 “啊!” 原本正沉醉其中的李凤仙,察觉到自己肩头的衣服被扯开一部分以后,瞬间发出一声惊呼。 正是这份粗鲁,破坏了她内心中的美感。 沈欢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干笑道:“抱歉,我太激动了。” “不、不是的……我是想说,咱们就、就在这里,有些不大好吧?” 说实话,沈欢原本就是想和对方玩一下浪漫,在发现对方半推半就以后,沈欢就准备来一个霸王硬上弓,这样的行为可能有些禽兽,但如果什么都不做的话,那简直是禽兽不如。 可是就在刚才李凤仙惊呼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些过火了,甚至违背了自己一直给自己定义的一些理论。 和女性做那种事情,沈欢有着两个基本原则,第一必须是自己喜欢的人,第二必须是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 就在沈欢准备放弃的时候,李凤仙却说了这么一句话。 要知道,女人是一种十分容易害羞的动物,有很多她们都是不会直接说出来的。 就比如刚刚李凤仙说的这番话,很明显就是——我同意把爱做了,但是咱们能不能换个地方? 天呢!她甚至都没有介意自己粗鲁撕开他衣服的事情。 想到这儿,沈欢内心一阵激动,抱起李凤仙就冲进了刚刚他没有进入的药房,然后直接将门反锁,至于接下来就是正事儿了。 古诗有云“淡眉如秋水,玉肌伴轻风”,简直是对目前李凤仙最好的形容,被脱得精光唯独只剩下那条白色短裤的她,看起来简直犹如仙女一般。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修炼了雪歌教给她穴位藏气的原因,李凤仙的身体看起来明显和普通的女性不同,她的胸虽然不是十分的巨大,但是整体看上去似乎已经达到了人类审美的上限,无论是异次元美女,还是现实中的美女,单是在身材比例上,无一人能够战胜她。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沈欢瞬间就将自己的衣衫脱了个精光,没有一块块和石头一般的肌肉,也没有纵横交错,仿佛把蜘蛛网缠在身上的伤疤,有的只是干净健康的身体,以及没有那么夸张的流线型肌肉。 李凤仙没有见过男人的身躯,但是她可以肯定,沈欢的身体,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身体。 肌肉、线条无一不缺,给人的感觉不肥不瘦,穿衣显瘦脱衣显肉,刚柔并济,堪称完美。 没有健美先生肌肉那般的狰狞,也没有娘炮那般柔弱。 甚至李凤仙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这幅身体里,隐藏着怎样巨大的力量。 在这满园春色关不住的同时,院落的墙壁上趴着鬼鬼祟祟的两个人影。 “爸,咱们这么做,是不是有些变态?”李致远小心翼翼的问道,自从自己这位不着调的父亲回来以后,自己多年以来构见的世界观可以说是完全碎了。 你说老二还好,一直待在部队里,平时不怎么回来。 可是……自己每天都待在家里啊! 以前的那些事情也就算了,今天这件事已经不单单是不着调可以形容的了。 沈欢来的时候李致远是不知道的,毕竟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人,像沈欢这种凭空出现的手段,他见了虽然不至于被吓死,但总要惊讶个半天,更别提发现了。 但是李老道却在第一时间发现了沈欢,倒不是李老道修为高超,而是经理上次的事情以后,她就在李凤仙身上放了一件法宝,只要是有人靠近他就能够感应到。 原本以为又是什么妖魔鬼怪作乱,没成想竟然是沈欢,这下子李老道可算是乐开了话。 “听到没?” “爸,这、这——”李致远实在不想说什么了。 李老道却是近乎夸张的撑着耳朵,一边听一边乐呵的大笑:“道爷我终于熬出头了,以后就算是沈小子这个盟主见了我,也得叫一声爷爷!哈哈哈哈——” “……” 其实李致远真的很想说——妈的智障! 第1696章这是亲爹么? 人们常说冲动是魔鬼,但是冲动带来的是不是都只是坏事儿,谁也不知道。 就拿沈欢来说,他做很多事情的事情都带有浓烈的个人情绪,即便是他人眼中,看起来像是十分理智的决定。 就拿赌来说,沈欢不是一个赌桌上的赌徒,但却是一个时时刻刻都在拿自己生命开玩笑的疯子。 这一次沈欢所做的决定依旧不是那么的理智,毕竟按照他原本的想法,他和李凤仙之间最好的方式就是水到渠成。 而这一次的行为,无疑是推快了节奏的发展。 这究竟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谁都看不出来,至少以眼前的情况来看,这是一出好事儿,天大的好事儿。 李凤仙的样子看起来有些疲惫,但是她的脸上却带着一种满足且幸福的笑容。 沈欢用自己的手臂给对方当枕头,然后用另一只手,给李凤仙按摩,以此来达到消除疲劳的目的。 李凤仙睁开眼,看着一脸宠溺的沈欢,张了张嘴,似乎是想要说什么,但是最终还是没能说出口。 “想说什么?”沈欢微笑着,话语间是数不尽的柔情。 李凤仙再次做出了同样的动作,但最终只是微笑着摇了摇头。 沈欢也没有继续再追问下去,似乎是觉得没有再追问下去的必要,“那你睡会儿吧。” “嗯。”李凤仙发出一声比蚊子轰鸣还要低的声音,便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沈欢则依旧在为其做着舒适的按摩,良久以后沈欢确定对方睡了,这才将胳膊收回,离开了床铺,换上一袭药王袍,从药房中走了出来。 趴在墙上搞偷窥的李老道一看到这情况,连忙将头给收了回去,然后猛给李致远打眼色,示意快跑。 可是两人没走两步,沈欢的声音便从他们的身后传了过来。 “你们两个听得开心不?” “我去!”被发现以后,李致远吓得差点跌坐在地上。 李老道更是夸张,一下子就从地上给跳了起来,然后一屁股把差点摔倒的儿子,直接坐到了地上。 “咳咳——爸,快、快起来,我、我——”李致远显然是一副要被压死的模样。 李老道看起来身无半两肉,一个李致远能顶两个他,但实际上李老道是一名道修,看上去瘦了吧唧,实际上的体质怕是两个李致远都比不了的。 还好李致远是一个胖墩,皮肥肉厚,要不然就这一砸,都能把他砸到世界的另一边。 李老道无视自家儿子的哀嚎,表情时而凝重时而逗比时而高傲,经过一番变化以后,他终于开口说话了,“呀!盟主,你咋跟这儿呢,怎么不通知我一声呢?” “……” 沈欢摸了摸鼻子,感觉有有些无语,他总算找到了李老道和小鲜肉的共同之处了——演技。 “你还是先起来吧,在坐下去,我估计致远叔得被你给压死。” “这小子皮糙肉厚的,怎么会经不住我这个老头子一压呢!”李老道摆了摆手,一脸无所谓的说道。 沈欢指了指他屁股下面口吐白沫的李致远,“说真的,你要是再不起来,他就死了。” 李老道低头一看,这才赶紧站了起来,不过他也没去管李致远,仿佛这儿子根本就不是亲生的一般。 不过话说回来,李家兄弟几人,都是靠着李老夫人养活起来的。 俗话说日久生情,真算起来,他们只不过是一对便宜父子,仿佛还有一种喜当爹的感觉,自然不会有多可深刻的感情。 对于相处了这么久的李致远尚且如此,沈欢有些无法想象,那个在部队里的孩子要是回来的话,不知道要遭受怎样非人的待遇。 “那个盟主啊,要是没什么事儿,我们就走了啊。”李老道说着朝李致远的屁股上踹了一脚,“别装死,麻溜点,赶快跟老子走!” 李致远现在是连想死的心都有了,他堂堂致远药业的董事长,什么时候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但对方是他爹,打还打不过,他能说什么? 要知道,现在道盟的实力,简直比黑涩会还要可怕,别说普通的大家族了,就算是皇族那也是分分钟——就能被他爹一个人的嘴炮给喷死。 “你想去哪啊?” 沈欢一伸手就拦住了李老道,李老道连忙后退,指着沈欢唱约一丈的手说道:“盟主,你这种行为完全违反了人体生物学,我建议您有话好好说,不要玩这种紧张又刺激的游戏,小盆友看到的话会吓到的。” “别再给我打花腔,你知道的,我有一百种方法——” “得。”李老道看装不下去了,选择了直接摊牌,因为他忽然间明白,自己又不是偷看楚歌和林妙诗啪啪,是偷看自己孙女的,完全没有必要害怕啊,反之还要好好的敲诈一笔! “说吧,你吃了我孙女,这笔账咱们怎么算。” “你想怎么算?” “很简单。”李老道咧嘴一笑,“虽然你这人长得还没有我帅,但是也算勉强入了道爷的法眼,照这么看,你以后叫我爷爷就好了。” 沈欢咧嘴一笑,“你确定?” “我当然——不确定。”李老道看到沈欢那眼神一下子就疲软了,“就算不叫我爷爷,你也应该给我升级一下吧?” “你在道盟的位置已经不低了,还想怎么升?” 李老道一想,还真是那么回事儿。 现在道盟,沈欢是盟主,玄阳子是二把手,他则是三把手,升到自己师兄那个位置?已经懒散惯了的李老道心中是千万个不愿意。 “没事儿了?” “没事儿了!” 李老道话音刚落,沈欢便消失不见,紧接着大概过了十来分钟以后,沈欢从药房里走了出阿里,对着李老道说道:“回见。” 说完,就又消失不见了。 “妈的,道爷我怎么感觉自己赔大了!”李老道拍着大腿一脸懊恼的说道。 趴在地上的李致远,则小心翼翼的试探道:“爸,我觉得你应该先送我到医院。” “滚!” “……” 古人云“父之美德,儿之遗产”,是所谓——李致远:“我遗尼玛哔!” 第1697章熟人犯案? 第二天一早,李如龙如约来了,他先是给沈欢请安,然后询问dsbd的进展。 “已经差不多了,但是我们需要实验体。” 李如龙愣了一下,他本以为沈欢会有绝对的把握,但是现在看来,沈欢的艺术虽然达到了通神的境界,但终究不是无所不能的神。 天道循环,生老病死,医生这样的角色,本身就已经是有些逆天的存在了,如果真的能够违背天道,从阎罗手中夺生死,根据天道的平衡法则,这个世界上早就不可能有医生这种存在了。 “什么样的实验体?” “身体上携带有dsbd的实验体。”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从理论上讲,我这个解毒药方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在计量上还需要调整,并且我只是依靠血液来进行试验,并不是实体病人,其中还存在着很大的误差,而且——” “而且什么?”李如龙心中生出了一丝不好的预感。 “而且根据你的说法,这种病毒分为有攻击性和没有攻击性,我怀疑dsbd本身有异变能力,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也必须得炼制同样的多功能解药。” 听到这里,李如龙已经能够了解沈欢要实验体的原因了,可是…… “师父,dsbd的传染性很强,如果我们把患者带来华夏的话,恐怕会造成不小的恐慌,到时候——” “所以我决定先去高丽一趟,看看那里的病人究竟是什么情况。”沈欢还有些话没有说,他也一直很怀疑,为什么华夏人没有中毒。 “那师傅,您治愈这种病毒的几率是……” “百分之百。” “百分子百?”李如龙有些蒙圈了,之前沈欢可不是这样跟他说的啊。 “我之前高估了这种毒药,它整体并不算复杂,毒性也不猛烈,唯一难对付的就是它的多变性和难缠性。”沈欢指了指瓶中的所剩不多的血液,“而且这毒的解药,全都是一些十分常见的中草药,如果这是有人故意做出来的话,就十分值得人寻味了。” “怎么说?” “从某种角度来讲,我怀疑这个人的目的和我们是一样的。” “您是说——”李如龙仿佛想到了什么,“这个躲在幕后的人,和我们一样是为了复兴中医?!” “没错,我们只是在华夏内玩复兴,而他则是玩到了国际上,毕竟现在国家内崇洋媚外的人有很多,并且大部分分布在社会的成功人士和拥有小资情怀人的当中。”沈欢伸出了两根指头,“两者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普遍不会去歌颂国外有多么的好,就悄悄的完成移民或者转换国籍,至于后者则是每天都吆喝国外有多好,但也仅仅是出去旅游过几次而已。” “人的三观一旦形成就十分难以改变,只有血的教训才有可能改变。”沈欢抬头看了李如龙一眼,“看过守法公民吗?男主角做了那么多的事情,杀了那么多的人,想要改变腐朽的司法制度,但是最终却只改变了一个人。”沈欢用手敲击了一下桌面,“如果花旗等让人向往的国度,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就不会再有那么多人向往,至少在这个阶段是不会有人向往的,尤其是曾经向往人的心中可能还会有些庆幸。” “不过……”沈欢沉默了一会儿,“我感觉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我刚才说了血的教训,其他国度的人已经遭受到了,但是血却流的太少了,肯定会继续流下去。” “我甚至怀疑,这是熟人办事儿。”沈欢有种感觉,对方很了解他的能力,并且很可能已经利用手头上的资料,推测出了自己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究竟要花费多少时间才能医治好病人,从而完美的形成一个“血的教训”。 “熟人?” “嗯,可能是你一位太师叔做的。”沈欢深吸了口气,“拿着我给你的第二个药方,开始熬制汤药,让所有的人都开始服用,记住是所有人,我怀疑华夏最终也将会成为炼狱场,毕竟国外的那些血,距离我们实在是有些过于遥远了,不足以引起国内人民太多的恐慌。” 李如龙面色一变,“我们今天已经收到了消息,非洲那边的几个国家也开始出现了dsbd感染的情况,该不会是——” “那就没错了,接下来估计就是华夏了。”沈欢说着眉头一皱,“我必须马上去一趟高丽阻止这样情况的发生。” “师父,你确定吗?这样说起来可能有些不够人道,但如果您的推测没错的话,这确实是一个让所有人类在最快速的情况下,接受中医甚至将中医视之为神的办法。” 李如龙是一个王者,身为高位者,大多只是在考虑如何将自身或者整个国家的利益最大化。 在他们眼中,国家和人民其实是两个板块,尤其是在和平安定的年代,至于得民心者的天下的说法,仅仅适用于乱世而已。 “如果弘扬中医需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我想即便是师父他老人家也会选择放弃。” 这就好比一个人犯了错误却不自知,而唯一能够让他明白这是一个错误的方式就只有死亡,破产不行,摔断腿不行,就算是失去至亲也不行。 在这个时候,是选择杀了他,还是依旧让其以不承认错误的态度来留在这个世界上? 当然,如果真的只是这么简单,沈欢绝对会毫不犹豫的解决掉对方,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的规则,他可没有兴趣遵守。 但这不是一条人命的事情,也不是所有死亡者都是人渣。 无论一个人再怎么精通毒术,都不可能让毒药产生分辨好人和坏人的能力。 况且,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着纯粹的好与坏。 就在沈欢离开前往高丽的时候,11区基地内的教授,正在迎接着几位贵客,来自于总部杀手科派来的三名s级高手。 “出动我们三个人,就只是为了杀这个年轻人?”其中一个看起来,肥头大耳的家伙,语气十分的不悦。 在他旁边坐着的瘦子,看了眼照片,“确实太年轻了,教授,你难道不觉得自己的行为实在胡闹吗?浪费资源的家伙!” 听到这话,教授的脸色一下子就难看了起来…… 第1698章不可能出现的解毒失败?! 这三个自大的家伙,教授真是忍不住随时弄死他们,虽然是组织内的s级杀手,可是在身份上双方的差距可不是一般的大。 但是这种差距,并没有什么实际上的作用,为什么这么说?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不属于同一个部门。 御日神阁的分级制度十分严谨没错,但是各个部门之间是不共通的,也就是说这个部门的老大,到了另一个部门里,身份连里面的一个小弟都比不上,尽管他们是对同一个老板打工。 而身为另一个部门的最高层,也不具备辱骂其他部门员工的能力。 如果这么做了,且引火烧身被对方给干掉了,也不能有任何的不满。 所以这三个s级杀手才会这么的嚣张,而教授也没有在第一时间使用毒药来毒杀他们。 “小孩子们,你们不觉得这样说话有些过分了吗?”教授虽然生气,但是并没有直接表达出来,从表面上看,他甚至还带着一些笑容。 “教授,别指望用你的身份来压我们,我们是不同的部门!”为首的大个子有些不悦的说道。 教授笑了笑,“是这样没错,但是你们似乎不知道,我与你们杀手科的部长是好兄弟。” “是好兄弟又怎么样?”胖子皱起眉头,其实他们早在一开始就搞不明白了,一般别的部门借人他们部长能够派出去一个a级杀手就不错了,但是这一次却派出了s级杀手,而且还是一次性三个s级杀手。 现在看来,原来是这么回事儿。 “如果我杀了你们,他也不会介意,你们相信么?”教授笑眯眯的说道。 谁知道一听这话,三人都笑了起来,“教授,你太会开玩笑了,我们三个都是s级杀手,无论是杀人还是反击杀,都是顶尖的存在,你以为你一个糟老头子,就能一次性干掉我们三个人?” “是吗?”教授笑了笑,“你们有没有感觉得手有些麻?” 三人一感应,脸色瞬间大变。 “该死的糟老头子,你对我们做了什么!” “教授,莫不成你真的打算对我们动手?” “还是说,你让我们过来,就是为了杀掉我们?” 教授冷哼一声,“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教训,我希望你们搞清楚现在的情况,如果是我想要杀你们,简直轻而易举!” “我们虽然不是一个部门的,但是我希望你们明白,我们生命研究部,比你们这群只会杀人的部门,从阶级上来讲要高得多!” 教授指着照片上的沈欢说道:“我让你们三个人一起过来,可不是什么小题大做,或者是浪费资源。” “我派去了七号,但是七号连对方身边都没有走到,就爆炸了,至于用来解决任务失败的五号则告诉我,他在逃跑的时候,明显能够感觉到已经有一股气机锁定在了他的身上。” “也就是说对方如果想的话,五号也不可能活下来!” 当时的情形不用多说,光是从代号上,他们就已经能够明白这一次的对手有多么的棘手。 要知道,五号可也是有着s级荣誉的存在。 “那部门只派了我们三个人能行吗?”胖子有些怂了,脸上再也没有之前一点的傲气。 “如果你们三个失败了,那么组织就会派遣神武堂的人过来,到时候事情也能够解决,不过我希望你们最好可以一次成功。” 大个子皱了皱眉头,“照你这么说,我们三个去送死的可能性很大?” “至少在五成以上!” “那你还要我们过来?”瘦子没好气的说道:“这不是让我们来送死吗?” 教授面色平淡的抽了一口雪茄,“如果你们不是,神武堂的人又怎么会出手?” “事到如今,事情已经不是你们能够决定的了。” 三个s级杀手互相看了几眼,最终咬了咬牙,“现在这个家伙在什么地方?” “燕京!” “妈的!果然是让我们去当炮灰!”胖子骂了一句,可他们即便知道自己是要过去送死的,也必须过去。 唯独高个子表现的相对冷静,“既然如此,想必教授您也会给我们一些药物吧?” “没错。”教授说着扔出了三颗胶囊,“幻觉地狱,服用以后你们的实力会大幅度的增强,并且浑身上下失去痛觉,不过整个过程只有三分钟,如果你们三分钟内不能击杀对方的话,死的就是你们了。” “我们会完成任务的。”高个子说完便转身离去。 等到三名杀手离开以后,教授拍了拍手,九号从外面走了进来,“在。” “人都准备好了吗?” “已经准备好了!”九号恭敬地回答道。 教授继续问道:“那个人藏身处找到了吗?” “找到了,说起来也奇怪,他现在竟然藏身在华夏。”九号语气有些意外得说道。 “好!很好!”教授拍了拍手,“穿戴好经过我处理的装备,然后去把那个小家伙给我抓过来,明白吗?” “明白!” 九号说完,便转身带着人手离开。 “啧啧,真没想到,当初那个最懦弱的小家伙,竟然能够干出这么振奋人心的事情。” 教授语气玩味的说道,说完以后,他狠狠地拧灭了只抽了两口的雪茄,谁都不知道他心中在想着什么…… 而与此同时,南高丽的dsbd已经全面爆发,患者开始大量死亡,而具备攻击性的患者也越来越多。 至于医院内已经乱成了一片,街道上除了游荡的攻击患者,已经没有其他人,所有人都躲在了家里。 政府方面则不停地向花旗爸爸求助,可惜的是,对方自己的事儿就够多了,根本没工夫去管他这个傻哔儿子。 沈欢拿出解药,给街道上一个具备攻击性的患者灌下。 大概过了三分钟以后,患者逐渐恢复了意识,然后就在他和沈欢道谢的时候,异变突起,对方的肌肉忽然开始膨胀,长出了一对锋利的獠牙,手上的指甲也变为了尖锐的利爪,朝着沈欢的脖颈抓去。 对于患者的举动沈欢根本就不理会,他现在心中只有一个想法——自己制作的解药为什么失败了? 这在他原本预想的状态中,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 第1699章沈欢身上的神秘力量?! 不可能的,自己制作的解药怎么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 按照道理来说,这几乎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自己在理论方面,完全没有任何的问题,而且在实验的时候,血液中的毒药也成功的解决的。 该死,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了? 沈欢想不明白,自己的错误出现在了哪里。 至于攻击他的那个患者……沈欢没有做出任何的反抗,但是他却因为用力过猛,导致整条胳膊断掉。 “为什么?错误究竟出现在哪里?” 沈欢在医道一途上,几乎没有遇到过什么挫折,这可以说是首次大危机。 因为按照平时,他的所有医疗套路,都是可以行得通的,这种失误,可以说是第一次出现。 宋可馨当初的难题和这一次不一样,当时沈欢只是想不到解决的办法,而这一次却是想出了办法却行不通。 “该死!”沈欢大骂了一声,配合他脸上患者的血液,看起来十分狰狞,这是从未出现过他脸上的表情。 至于那个患者,则依旧处于疯狂的进攻当中,他仿佛没有任何痛觉,即便是手脚折断,也疯狂的攻击着沈欢。 沈欢的眼神被发丝挡住,看不出任何的神情,声音低沉道:“已经完全失去一个作为人类的意识了吗?” “嗡——” 一声轰响过后,沈欢的千幻亮起一阵白光,幻化成了斩魂,然后在瞬间割下了那个患者的头颅。 “你已经失去了作为人的资格,安息吧。” 一阵风吹过,沈欢的眼眸终于露了出来。 那种眼神……沈欢曾经出现过一次,就是在林妙诗被慕容家绑走的时候。 与此同时,不远处的云朵上,渐渐显露出了一个全身都被黑雾包裹着的人影——灭道者! “你千不该万不该去魔界,正是那个地方的物质让我迷失了理智,追求着所谓神的力量,而你……则是直接身处到那个世界,在那里到处都充满了你体内所不能接纳的物质。” 灭道者将手从黑雾中伸了出来,“魔种已经发芽,第二个‘我’要出现了吗?” “希望他不要走和我一样的道路。”灭道者看着自己的双手,“可惜,现在的我身不由己帮不上任何忙,如果我还是当初的我,或许能够想出办法帮他吧……呵,这就是命,神与神之间的对弈,我们这种人,只能做棋子!” 这边正说着,眼看就要暴走开始屠杀的沈欢忽然停下了动作,他的身上亮起了一阵黄金色的光芒,光芒的内面散发着的是黑色的光芒,而最外层却是紫色的光芒,尽管黄金色占据了很大的篇幅,但无论是紫色还是金色,远不如那一抹黑色耀眼。 “这是——”灭道者那猩红的双眸,睁的巨大无比,“这怎么可能,明明是魔种最为强大,为什么却被排斥在最外面,黄金色是他本身的力量,那一抹黑色的光芒是什么?该死!我为什么搞不明白。” 灭道者的心中充满了疑惑,因为在他原本的印象里,沈欢会因为遭受魔界魔气的腐蚀,从而沟通内心中的魔种,最终变成和他一样的存在。 可现在沈欢的身体好像在反噬这种超越自身的力量。 “不可能的,我们两个人的肉身没有任何的区别,他的灵魂力量甚至比我还要虚弱,怎么、怎么可能出现我身上都没有出现过的意外力量,该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灭道者简直恨不得下去亲自查看沈欢的身体,魔界在神和本源的定义中,是最能够产生强大战士的地方。 尽管夏天和楚歌这一类的神选者都是出自于地球上的人间界,但是至少百分之五十的神选者是来自于各个星域的魔界当中。 魔界恶劣的环境,混乱的秩序,是最容易产生强大高手的。 他灭道者起步比承道者晚,但是实力的发展速度却远超承道者,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他受到了魔气感染,从而成为了魔的存在。 要知道,当初逆天邪剑就是因为魔根深种,所以才被封印在东海的海底,而之后经历转世的楚歌,最初也是借助这股魔气来达到迅速升级的目的。 可以这说——成魔是所有物种,在短时间内快速修炼有成的唯一捷径。 并且魔气从纯度和杀伤力来说,是除了神本身的力量意外,最强大的一种能量体。 如果被种上魔种,除非是神亲自出手,用神力来清洗,不然根本不可能从身上脱离。 要知道,魔种可不是心魔那么简单。 心魔是抢占宿主的身体,从而成为灵魂上是魔,肉身上是人类,半人半魔的存在。 说好听点是具备两者都有的能力,说难听点就是——杂种。 而魔种则是扎根在人的肉身和灵魂上,在吸收双重养分的同时,也会改变人体的体质,最终将一个人从头彻尾,无论是肉身上还是灵魂上,甚至是思想上,都变成魔,成为魔族大军中的一员。 至于魔界现如今的那种魔族,先不说属于变异体的九黎族,就算是古魔族和天魔族这种古老的原魔族,体内的血脉也早已不再纯正。 甚至从某种角度来讲,被种了魔种的沈欢,是比他们血统更加高贵的魔族。 但是……在灭道者看来,强大无比的魔种,现如今却被沈欢体内的某种力量抵制了。 “一定不是神力,那种黑色的力量和我体内的神力相差实在太远了。”灭道者表情十分怪异的说道:“那种黑色的力量比神力还要强,难道、难道当初我的推测是正确的么,这个世界上存在着比神更加强大的力量?!” “不,一定不是这样,自从我穿越了时间以后,做了很多研究,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比神更加强大的力量,之所以会造成那种错觉,只是因为我和承道者所吸纳的神力并不纯正而已。” 灭道者正说着,猩红的眼眸中忽然充满了惊恐,“这、这怎么可能,难道、难道沈欢身上的才是真正的神力?可、可是我们的神力只是稀薄而已,沈欢身上的黑色光芒和神力并不是同根同源的存在……这、这究竟是什么力量?!” 第1700章我是东瀛人! “他现在还处于被魔种暂时控制的状态,我现在过去查探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情。” 灭道者刚说完,只见沈欢身上的光芒忽然消失,从地上站了起来。 看到这样的情况,灭道者暗骂了一声,躲藏在了白云之后。 “我……怎么回事儿?”沈欢摇晃了亮瞎脑袋,“脑袋好迷糊,好像失去了某段记忆,这种情况似乎并不是第一次出现了,和当初心魔说的神秘力量有关系吗?” 看到身边尸首相离的两人,沈欢愣了一下,然后默念了一段咒语。 良久之后,沈欢才睁开了眼睛,然后拿出了一瓶解药,“问题究竟出现在哪里。” “按照药王经上面的理论和记载,再通过自己的经验,进行搭配实验,明明已经成功了,这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沈欢实在想不明白,不过他不定没有迟疑太久。 实践是唯一的真理,沈欢虽然不太认同这句话,但目前这个情况,沈欢也只有通过人体实验来确保自己的思路是否正确。 “该死的,我来这里本身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实验么。”沈欢无奈的抚了抚额头,“怎么回事儿,按理说自己的心态不是那么容易崩盘的啊。” 沈欢一边嘀咕着,一边寻找着新的目标。 不得不说,高丽南方这个部分受灾的严重程度,远远要比高丽北方厉害的多。 大街上满是充满攻击性的患者,可以说除了这些充满攻击性的患者,已经没有其他人了。 “啊!救命,救命啊!” 就在沈欢准备随手找一个行将入木的老爷子作为实验体的时候,不远处的小巷子里忽然传出了一阵求救声。 沈欢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但是却能够听出话语中的急切与绝望。 沈欢瞬间放弃了原本的目标,转移到了巷子口,和这群患者相比,显然是一个健康的人更为重要,毕竟从某种程度来讲,这些充满攻击性的患者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 等到沈欢过去的时候,发现一个染着奶奶灰发色的男人正骑在一个女孩子的身上。 那个女孩子身上的衣衫非常的凌乱,基本上不该露的全都露了。 接着在那两人的身后还站着三个女孩子,个子稍微高一些的举着一个牌子,旁边两个女人,也拿着荧光棒一类的东西,还有一个小型的灯牌。 沈欢上前一把抓住准备施暴的男人,将其给提了起来,“没想到还没到世界末日,就已经出现了你这样的人渣啊。” 正说着,沈欢愣住了,因为他感觉这个男人身上dsbd的味道,并且十分的浓重,但是他的身体并不是虚弱不堪的样子,正好相反,他身上的细胞给人一种很有活力的感觉。 “放、放开我,你这个该死的混蛋!阿西吧,你知道我是谁么!” 除了一句阿西吧,沈欢什么也听不懂,不过他也认出了这个男人是谁。 南高丽最大的特色就是娱乐行业,当然,也是全世界娱乐业水最深的地方。 潜规则在这里是很正常的事情,不光是女性被潜规则,就算是男性也是一样,只要你想出名,就必须遵守潜规则行事,除非你背后有势力,要不然谁都要走这条路。 沈欢之所以能够认出眼前这个男人,是因为这个男人最近十分的有名。 当然,在沈欢不知道的时候,人家就已经十分有名气了,因为几部电视剧,已经变成了华夏不少少女和大妈嘴里的老公。 沈欢平时不看韩剧,之所以认识这个男人,主要是源于在dsbd没有爆发前的一些丑闻。 比如撸鳝门、草粉门,以及总统失宠门这些报道,无一不缺这位棒子明星的身影。 “八嘎呀路。”沈欢可不想暴露自己是华夏人的身份。 “霓虹人?” “阿酷利息貌似!”沈欢说着一巴掌打在男人脸上,然后对着四名女生使了一下颜色,“来此购!” 反正东瀛人的花旗语也是出了名的差,自己故意说得这么蹩脚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阿里嘎多,苦砸一麻四!”其中给一个妹纸给沈欢鞠了一躬,见沈欢没有反应,继续说道:“哦踢你!” 我靠,大阪方言? 沈欢咳嗽了两声,开始构思自己会的东瀛语,一个接一个的说道:“欧金金,口磨叽,衣裤有,亚麻跌,刚把爹……” 然后在最后,一脸潇洒的说道:“撒有哪啦!” 说完,沈欢便一溜烟的散人了。 等到沈欢离开以后,只留下四个女生面面相觑。 “刚刚那个帅哥,对你说了什么?” “他、他说,他会帮我们处理掉那个人渣,让我们放心,然后让我们赶快回家,外面很危险,最后说、说再见。” “不对吧,我虽然没有专门学过日语,但是也知道欧金金就是小丁丁的意思,他说的口墨迹应该是说好舒服吧……还有亚麻跌刚把爹……那个,你们霓虹人好变态。” “……” 沈欢离开以后,直接选择一个他人相对难以到达的地点。 “吃了它。” 棒子明星看到后一脸的抗拒,“这是什么东西我不吃!” “别给我讲棒子语,会说花旗语吗?” “no!爱东特no!” 沈欢懒得废话,直接用天眼控制住对方,然后将解药灌了下去,然后抬起手腕,开始观察时间,大概十分钟过去以后,沈欢解除了天眼,问道:“感觉怎样?” “吼——” 回答他的却是野兽一般的吼叫声。 沈欢听到以后十分无奈,只好再次利用天眼控制对方,开始调整解药的剂量和配方。 整整四个小时过去以后,那个棒子明星在沈欢的实验当中死去,不过他不是被沈欢折磨死的,而是在沈欢实验完成后,直接拧断脖子死掉的。 这样的人渣没必要活在这个世界上? 沈欢凭什么决断他人的生死?说的好像国家可以决断就理所当然一样。 别说一个人的生死,如果沈欢想的话,决定整个国家的命运又如何? 沈欢将棒子明星的尸体焚烧以后,开始寻找新的目标,很快他就找到了。 一个闪身下去,沈欢抓住对方的肩膀,就准备飞离地面,可是对方却硬生生得站在地上纹丝不动。 沈欢眼神传出一丝诧异,同事也感觉到对方身上并没有病毒的气息。 低头一看不要紧,这人的身份完全出乎了沈欢的预料,“师、师叔?!” 第1701章能解此毒者,唯杜仲一人! 这个令沈欢无法想到的人不是别人,正式他的是师叔华鹊! 华鹊在当初收到孙真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消息以后,就开始寻找师兄之旅。 说实话,沈欢有点无法理解他们师兄弟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 华鹊明明是最坏的存在,但是知道师兄没有死以后,确实最激动的,并且不是激动的想要再次害死孙真,而是想要找到对方,阻止杜仲这个在学徒期间最为善良老实的二师兄。 这种关系很乱,毕竟沈欢从未亲身体会过。 但能够在这种地方见到一个老熟人已经是十分不容易的事情了,更何况身患和华鹊之间的恩怨早就解除了。 “沈欢,你怎么在这里?!”华鹊一脸诧异的看着沈欢。 “这句话应该是我问你吧?”沈欢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 听到这话,华鹊也是一愣,“我是为了寻找师兄。” “我是为了解开这种最新型的病毒。”沈欢说着打量起了华鹊,“我说师叔,这件事该不会是你搞出来的吧?” 沈欢也就是一个调侃的语气,毕竟现在dsbd是全球都需要面对的问题。 “这件事情确实有我的功劳。” 说真的,沈欢没想到会得到这么一个答案,他深吸了口气,“真的?” “真的。”华鹊叹了口气,“你还记得上一次我们见面时的情景么?” “记得。” “当初你想要魔晶。” “没错,其实那个时候,只要有魔晶,二师兄就会开始实行计划,可我没有想到,他在没有魔晶的情况下,就选择了发动病毒。”华鹊叹了口气,“我本以为能够找到大师兄,然后阻止他的,没想到我终究还是晚了一步。” 听到这话,沈欢并没有惊讶,这件事情是杜仲搞出来的。 说实话,对于这个结果沈欢可以说是早有预料了。 因为这种病毒从一开始就给了他很多的熟悉感,比如那几个贫民窟事件,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的毒药看起来分量十分轻微,或者说毒性不如以前那般强烈了。 沈欢震惊的是,听华鹊这话的意思,似乎是已经见到孙真了。 “您见到师父了?” “没有。”华鹊摇了摇头,“不过我确实发现了,他留下来的一些线索。” 沈欢的眼神有一些失望,“我还以为你已经找到了师父,看来他还是故意躲着我们。” “不。”华鹊摇了摇头,“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你师父绝对没有故意躲着我们,如果他要是故意躲着我们,我们根本没有办法发现任何线索,甚至连他还活着这个消息我们都不会知道。” “那——” “很显然,你师父假死不是为了瞒着我们,而是为了瞒其他人。”华鹊咬了咬牙,“只是一时间我没有办法搞清楚这其中究竟隐藏着什么。” 既然师父这边的线索中断了,沈欢也不会继续追问什么,他再次开口已然转变了话题,“三师叔既然你参与其中,那么应该知道这毒怎么解开吧?” “之前知道,但是现在不知道。”华鹊叹了口气,“秘方已经变了,现在这个世界上能够解开这个毒的,恐怕只有你二师叔了。” “那你知道现在二师叔在什么地方吗?” 华鹊想了想,“根据我对他的了解,他现在人应该在华夏。” “华夏?” “是的。”华鹊看着远处叹了口气,“他非常痛恨华夏人,就是因为华夏人的愚昧,才导致了中医的衰落,他这一次这么做的目的你想必已经明白了。” 沈欢试探道:“通过全球范围的病毒扩散,然后让中医出手治好,从而让中医再次崛起?” “没错。”华鹊忽然笑着问道:“你是不是觉得这样很残忍。” “有点,总之这种办法我是不会用的。”沈欢说的是实话,他宁愿中医慢慢的发展,也不愿意死伤无数,让中医成为像当年西医在东方崛起的历史一样。 “杜仲原本想要使用的也不是这种办法,他起初和你一样,为了中医在国际上跑动跑西,虽然没有达到光复中医的地步,但是却让中医进入了各国的视野当中,有些国度甚至将此视为至宝。”华鹊蹲在地上,从身后的药篓里面折出一根藤子,像是抽烟一般点燃吸了起来,“当时杜仲很自豪,觉得中医崛起有望,可惜,他千不该万不该在那个时候回华夏宣传。” “自己国家的东西,外人当做是宝贝,巴不得向全世界宣布,这东西是源自于他们国度的,但是自己人却视为糟粕,认为这是我们国家不思进取的明显标志。” 华鹊说着,忽然说了一个题外话,“知道为什么医武不分家吗?” “强身健体?” “这是次要的原因,最主要的是我们面临着相同的困惑,传统文化却不被本土认可,举个例子,早些年传统武术被人挑战,还会有人说高手隐世不出,但是现在却笑称是让西洋技击上位的武林神话。”华鹊干笑道:“从这一点,你就可以看出,当年二师兄回国看到的是什么,听到的又是什么。” “一个人的寿命终究是有限的,三十年前他构建了一个疯狂的计划,准备三十年,然后出手在一年的时间内让中医崛起,就像是当年西医崛起是一样的,让那些一身优越感,追求西方科技的家伙们狠狠地栽上一个跟头。” 沈欢沉默不语,人类可能不是宇宙中最聪明的生物,但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自大的生物。 这句话是哪位名人说的沈欢忘记了,但通过观察事物来看,这句话——没毛病。 至少目前如此。 “如果二师叔在华夏的话,他会在华夏哪里?” 既然这个毒只有杜仲能解,那么沈欢就只有去找杜仲了,虽然两人的思想不一致,但至少想要达到的最终结果却是一致的,说不定交流过后,会让杜仲选择放弃这种极端的办法。 “若他真的在华夏,那么只可能在一个地方……”华鹊将手里的枯藤扔到了地上,“秦川药王谷!” 第1702章杜仲,药王门真正的第一人! 秦川沈欢是知道,因为它就和中州省挨着,最重要的是沈欢最喜欢的唐朝,就定都在长安。 可是很快沈欢就反应了过来,秦川省并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信息,重要的是——药王谷! 不管怎么说沈欢都是药王门的徒弟,但是却一次都没有去过药王谷,要不是来了燕京,他甚至可能都不知道自己的师门在什么地方。 “师叔,您是说……我们的门派旧址?” 沈欢说这话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医道盟的人都知道,药王门虽然传承还在,但是门派根基已经没了,唯一值得令人羡慕的就是药王三宝。 现在华鹊忽然说药王谷,沈欢也只能这么称呼了。 从某种角度来看,药王门虽然没有新的门派地址,但也可以看成,他们是由隐世派变成了游世派。 “那是我们药王门的根基。”华鹊叹了口气,“我将地图给你,你自己去找他吧。” “您不陪我一起过去?”沈欢的表情有些诧异。 华鹊点了点头,眼神坚定道:“我要找到掌门师兄。” “您刚才不是说——” “当年我以为是自己的玄化散让师兄死亡,但是现在看来,他显然在躲藏着比我想象中还要可怕的东西,要不然以他的性格,绝对不会用这种办法来逃避。”华鹊用手抓了抓胸口的衣衫,“我欠他的,必须得还。” “可是只是一副地图够吗?”沈欢表情有些无奈,现在科技发展迅速,所谓的地图早就不是华鹊给他的这种纸质地图了。 没有定位,画像又这么抽象,在没有经过准确测量的情况下,这幅地图还可能存在着巨大的误差。 “你身上的药王令,在将要到达药王谷的时候,一定会有反应的。”华鹊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况且以你现在的实力,即便是周游世界也不是一件难事。” 沈欢听到这话,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华鹊师叔,你跟我说句实话,这个毒真的只有杜仲师叔可以解开?” 华鹊看了沈欢一眼,“怎么,莫不是以为自己成了药王,就真的在医道之中所向无敌了?” “我几天奶奶也不怕实话告诉你,我在毒术方面有着极高的天赋,所以被你太师父收为了徒弟,而你师父则是因为在医道一途的天赋,既然医术也毒术最顶尖的人才,都已经有了,你太师父为什么还要收你杜仲师叔呢?” “要知道,我们药王门一直讲求的都是宁缺毋滥,哪怕只选择一个天赋极高的弟子,也绝对不会盲目的招收大量弟子来毁坏咱们药王门的招牌!” 华鹊叹了口气,“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但如果真的是单论天赋的话,就算你师父和我加起来都无法超越你二师叔,甚至……要不是因为你二师叔心态太过善良,药王之位就是你师父,而是你二师叔的了。” 这倒是沈欢没有想到的结果,“照这么说杜仲师叔才是药王门中最强的人?” “你可以这么理解……其实我也不确定,因为当年杜仲太老实了,每次比试不是敬着大的,就让着我这个小的,所以我也不清楚他的医术到底如何,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一次炼制毒药期间,我可以感受出来,他的医术至少在我之上。”华鹊表情认真的看着沈欢说道:“虽然你有灵气和药王经协助,但是以他表现出来的冰山一角,就可能炼制出数种你无法解开的毒药。” “因为医术无时无刻的在进步,所以医道盟才会让每一代药王写下心德,让新一代药王迅速崛起的同时,也让人以此为鉴,开发出新的医术或毒术套路。” 华鹊拍了下沈欢的肩膀,“你是药王没错,你掌握着药王经也没错,你可能是当代中医中的最强之人也没错,但你的经验太少了,即便你掌握了前人所有的医术,也是如此,除非有一天,你能够在药王经的基础上做出突破,这才配称为一名真正的药王。” “而这一点,你的师叔杜仲已经做到了,不过你也不用太过担心,你还年轻,而他已经老了,等到你也到这个岁数的时候,说不定比他更加厉害!” 华鹊说着,看了眼天空中的太阳,“时间不早了,我要走了,总之不要再尝试着解毒了,杜师兄所炼制的毒药,不是以药王经中记载的那些套路就可以解开的,而且随便用药还可能起到反作用的效果。” “要么,你花费一年的时间,经过无数次实验破解毒药,要么就按照我说的办法,去秦川药王谷找你二师叔。” 说完,华鹊便踏起步法,再次走上了寻找孙真的道路。 沈欢回想起自己实验上的失败,又仔细想了想华鹊的那些话,最终决定前往秦川药王谷,毕竟现在这个阶段,可不是计较谁的医术更加厉害的时候! 药王谷与其说是在秦川,倒不如说是在蜀川和秦川之间的秦岭之中。 说起这秦岭也是大有来头,传统神话中的神山福地可谓多不胜数。 其中最多的传说就是昆仑山,不仅仅有着天庭之下的美誉,更重要的是被誉为龙脉之祖。 江为龙脉,水为龙血,山为龙势,三者相互结合缺一不可,要真在风水学上讲究起来,就有着说不完的话了,并且术语太多,也不一定能够让人领略其魅力。 简单来说,秦岭贯穿三省,为华夏南北分界线,更是道教圣地,西岳华山、终南山皆在其中。 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才让沈欢寻找变得有些困难起来。 徒步走太慢,飞的话又不能太远以防药王令没用,但是飞得低了,说不定会被旅游的人在无意中拍下来,成为华夏第一百零一件神秘事件。 沈欢在寻找途中,也下去问过一些本地人,本地人也给他指了一个药王谷,可那个药王谷只是景区而已。 不光是秦川有蜀川那边也有,最终无奈之下,沈欢只能使用超越摄像机捕捉速度形式飞行,至于那些冲散的云朵……就当是自然奇景好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沈欢来回扫荡之下,药王令终于发出了一阵嗡鸣…… 第1703章药王门的纵横阵法 只有寥寥数人的药王门为什么能够成为医道盟之首? 原因肯定不只是因为药王门的门人医术高超,事实上只要是在联盟形式的存在中,拳头永远是最有用的武器。 在医道盟最初成立的时候,药王是药王门的专属,之后很快就被毒宗给夺了过去。 之后是仙针派,总之除了性格好的天香斋,还有隐世不出的蝴蝶谷以外,剩下的三个门派都曾经争夺过药王之位。 也正是由于这种争夺,导致原本以救人为主的药王门分成了毒素和治疗两个派系。 每一代药王门门主只收两个徒弟,一个是毒素方面为擅长的天才,一个则是以治疗反面为擅长的天才,并且只要天才,不要杂鱼。 在两者相互结合的情况下,一般到了最后,药王之争几乎就是药王门内部的事情了,跟其他剩下几个门派几乎是没有任何关系了。 这也是为什么之前华鹊要强调,杜仲是一个意外的原因。 当然,类似杜仲这样的意外不止一个,还有李老夫人也是一样,她虽然不是弟子,但也算是药王门的传人。 然而,这只是药王门整体实力的冰山一角而已。 西医遵循的是西方科技,而中医遵循的则是东方玄学。 药王门除了医术出众以外,玄学阵法也是五大派中无人可及的存在,其中以纵横阵法最为出名。 没有八门阵法那么讲究,很单纯的只有纵横两种结果,一种结果是生,另外一种结果是死。 至于究竟有多少条活路,还有多少条死路就不得而知了。 沈欢在发现药王令有感应以后,二话没说就准备降落下去,可是落到一半的时候,却被一股无形的屏障给挡住了。 刚开始沈欢还是非常温柔的测试,到了最后,沈欢直接拿出武器砍杀也是一样。 如果施展全部威力,那么不光是阵法被破坏了,药王谷肯定也会荡然无存,可力度轻了这阵法又破不了,这就很蛋疼了。 什么?就不能使用刚好破坏掉阵法,却又不破坏药王谷的力度? 这种力度要是存在的话,沈欢哪至于急的抓耳挠腮。 “有没有搞错,一个医学门派的阵法竟然这么强!”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苏璃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现形出现在了他的身边,“这个阵法本身很精妙了,加上施术者是拼着放弃自己生命的觉悟布置下的阵法,你想要强攻进去很难。” “而且这种纵横阵法是没有阵眼的,简单来说,它就像是一个迷宫,只有对错两条路,对即生错即死,没有第三条路可选。”苏璃忍不住感叹道:“上一次我见到类似的阵法,还是在我们狐仙一族的禁地。” 沈欢还以为是苏璃见自己碰到了困难才出来的,现在听对方这么一说,显然不是那么回事儿——人家顶多是睹物思乡而已。 不过还好不算太尴尬,至少沈欢这边没有表现出寄丢自恋的样子,要不然这之情还真不好说。 “狐狸精,看来你对这样的阵法很了解,我改怎么走才对?” “不知道。”苏璃很干脆的摇头说道:“这种纵横阵法看似很简单,实际上却变化多端,每隔一段特定的时间,生死两路就会发生一次变化,生路只有一条,而死路则多不胜数,想要找到对的路,只有知道最初的生路是哪一条,并且根据其变化规律,从时间上推算,到了现在这个时间点,生路转变成了哪一条。” “现在我们不知道最初的生路,也不知道它本身的变化规律,更不知道这个阵法存在了多长时间,如果贸然进去,基本上就是死路一条而已。” 苏璃不会骗自己,所以听完苏璃的话以后,沈欢的表情瞬间变得凝重无比,这个消息对他来说,可不算是什么好事儿。 “入口在哪里?” “只要是能够进去的地方都是入口,怎么说呢,有些阵法在你最初选择入口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生死。” 沈欢脸上却满不在意,“也就是说,无论我选择哪一条路,都可以到达谷内了对吧?” “是这样没错。” “那好!”沈欢说完,降落在地之后,直接走入了阵法当中,看样子他根本就没有去推算哪一条路是生路。 “你在做什么?!” 苏璃脸上满是震惊,她从未想过,沈欢会做出这么鲁莽的举动。 “入谷。”沈欢语气平静的说道。 “你这是找死!” “不一——”这边沈欢的话才刚刚出口,就听到轰的一声巨响,数不尽的风火雷电瞬间将沈欢吞没。 “靠,吓老子一条!”沈欢一边拍打着胸口,一边从风火雷电中走了出来。 看到这个情况,苏璃也是一脸的懵逼,不过她很快就回过了神来,“我懂了,以你如今的境界,这些阵法的限制根本就伤害不到你,所以无论是生路还是死路,对你来说都是一样的。” “哟呵,狐狸精,不错啊,脑袋瓜子变聪明了啊。” “你个智障哪里来的权力来评论我的智商!”苏璃一下子就怒了。 沈欢大手一伸,将她揽入了怀里,“狐狸精,骂人归骂人,你也看一下自己身边的情况好么,万一这里有什么针对灵魂的手段,你一下子就玩完了我跟你说。” 一时间苏璃哑口无言,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你、你想吃老娘豆腐就明说,不要这么拐弯抹角的行么!” “好的。” “变态!你、你现在在闯阵法能不能认真一些。” “我已经很认真了,别多,让我尝一口你的桃子熟了没。” “……” 与此同时,三名s级杀手,看着沈欢消失的地方沉默了良久。 他们花费了很长时间,才知道沈欢去了高丽,等到他们想要追过去的时候,却发现,华夏忽然封闭了所有的航班。 就在他们一筹莫展,选择回去的时候,却没想到碰到了问路的沈欢,他们一路跟踪到了这里,在发现沈欢消失以后,全都停下了脚步。 “华夏阵法,邪乎的很,我们怎么办?”瘦子看着胖子问道。 胖子看向了高个子,“老大,我看咱们还是别追了,这地方进去以后有去无回,说不准是那个小子故意阴我们也说不准!” “先回去,将事情报告给教授!” 三人说着便迅速消失在了原地…… 第1704章半个时辰?三个月零四分三十六秒! 11区基地。 教授愣了良久,然后面色凝重的看着三人问道:“你确定,他走入了秦岭一个有着华夏阵法的地方?” “是的,我们确定,如果不是这样我们也不会回来,你应该知道,我们杀手组的人是什么性格,只有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出手,除非其他部门申请的任务当中,有明显标注,这是付出生命代价也要完成的任务。” 胖子说着看了高个子一眼,示意对方也多说一些话。 高个子这才缓缓开口说道:“教授,这是我们的规矩,你应该知道,s级杀手对于组织来说有多么的重要,尽管我们比不上神武堂的那些高手,但是单凭一个人的力量,在一夜之间屠杀一个小镇的能力还是有的。” 这里的小镇,并不是指一个村落,而整整一个乡镇,包含着各个村庄的小镇,这是s级杀手必须达标的一个基础。 教授摆了摆手,“我当然知道各位对于组织来说有多么的重要,我怎么会不知道呢?所以我没有任何怪罪各位的意思。” “好了,既然那个小子进入了秦岭的阵法当中,我们也是没有办法的,毕竟我们组织内的破解部门只是养了一群吃干饭的白痴而已,要冒风险也是那群白痴冒风险不是么?”教授一边说着,一边询问众人,“你们想喝什么?是华夏的老白干,还是伏特加?” “给我来一杯咖啡就好,部门有明文规定,我们在执行任务期间是不能喝酒的。” “我要茶,不是华夏那种令人恶心的茶水,是我祖国的茶。” “柠檬水。” 教授很快便帮三人弄好了饮品,在将饮品推过去的时候,教授佯装无意的说道:“你们知道他进入的是哪个入口吗?到时候我们也好做准备不是。” “这个……”胖子喝了口茶,“我好像没有什么印象了。” 瘦子喝了口咖啡,“貌似有块石碑。” 高个子没有动手边的饮品,而是看着教授说道:“教授,这种小事情,组织是不会让您亲自出手的吧?您问的这个问题有些让人奇怪啊。” “是吗?”教授喝了口伏特加,笑呵呵的说道:“我也就是随口一问而已,毕竟当年的事情,我还记忆犹新啊。” “当年?” “你想知道?”教授挑了一下眉毛,“大概在几十年前吧,那时候我还年轻,因为想要找到一本医术来到了华夏,没想到对方却死活不给,我一怒之下,便动了手,没想到对方的手段也十分高明,被击败以后,我调动了整个杀手组的人,还找到了两名神武堂的高手。” “可惜,最后只有我一个人逃了出来,剩下的人全死了。”教授叹了口气,“我之所以说和你们杀手部的部长有关系,那是因为我就是上一任的杀手部部长,现在的这个部长,是我当初最得力的手下,要不是因为我主动提出要搞药物研究,恐怕你们现在的部长依旧是我。” 一听这话三名s级杀手肃然起敬,高个子也放下了警惕心,喝下了柠檬水。 “还记得我之前跟你们说过的话吗,只要你们死了,神武堂就会出手,现在……”教授忽然咧嘴一笑,“你们可以去死了!” “嘭——” 在教授打开雨伞的同时,三名s级杀手的脖颈处同时喷洒出了一阵鲜红的血液,就像是用来表演的喷泉一样,然后三颗头颅顶着不可置信的眼神,全都跌落在了地上。 “桀桀桀桀桀……”教授发出一阵怪异的笑声,然后拿出了一个奇形怪状的通讯器,脸带笑容,却发出一阵极度悲伤的声音,“三名杀手全部阵亡,一定要让神武堂的高手来为他们报仇啊!” 说完,教授便挂掉了电话,“呵,李桂叶,你的徒子徒孙让我折损了那么多人手,我绝对不会这么算了的,既然我已经知道了纵横阵法的生路,就将这两个该死的家伙,一网打尽吧!” 药王谷,纵横阵内…… “轰轰轰——” 说实话,即便是这些东西没有办法伤害到自己,沈欢也有些蛋疼了,这连续不断的,根本就没想过让人活着走进去吧? 这已经是沈欢实验中的第八条路了,按照苏璃的说法,死路究竟有多少谁也说不准,可能之后一条,但也有可能有无数条。 当然,无数条只是一个夸张的说法,九九八十一,如果有九条死路,打通了九个通点,就会形成八十一条死路,而这些通点到底有多少个谁也不清楚。 “我有些受不了了!”沈欢说着一拳打在了阵法壁上,因为用力过猛,整个阵法都开始摇晃起来,要是力气再大一些,绝对会山崩地裂。 沈欢忽然发现,力量大并不是无敌的。 纵横阵对他来说,就好像是落在蛋蛋上的蚊子,究竟是一巴掌上去,来个蛋毁人亡的同归于尽,还是退一步海阔天空,体验一下蛋痒无比?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说,沈欢只能选择后者了。 苍天不负有心人,在经过半个时辰的折腾以后,沈欢总算是找到了生路,一路平平安安的到达了药王谷的内部。 当进入以后,沈欢的第一印象就是震惊。 他这个人不大喜欢风景,无论是混凝土丛林还是山川水秀,都不会引起沈欢过多的兴趣。 但是这一次,药王谷确实给了他很大的震惊。 在这片奇景当中,有几个房子,房子算不上华丽甚至还很古朴,给人的感觉充满了书香气息,旁边有几个风格截然不同的小茅屋,但两者放在一起并不会让人觉得有什么冲突。 不过沈欢很快就收起了心中的震惊,他很清楚自己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 他深吸了口气,大声喊道:“沈欢前来拜见杜仲杜师叔!” “嘎吱——” 沈欢话音刚落,其中一个房门便被人打开,只见杜仲慢悠悠的从里面走了出来。 “历时三个月,你终于从纵横阵中走了出来,不违心的说,我还以为你会成为第一个被困死在纵横阵里面的药王……如此看来,你的医术或许不是药王中的佼佼者,但论起养生功夫的修炼境界,你怕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看着笑脸迎人的杜仲,沈欢的表情却十分怪异,“你说三个月?不是才过去半个时辰么?” “准确来说是三个月零四分三十六秒!” 第1705章DSBD大爆发! 沈欢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无奈的笑道:“二师叔,你就别跟我开玩笑了,现在可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我没有再跟你开玩笑。”杜仲一脸平淡的说道。 “但是我的时间观念是不会出错的,我可以确定,自己只在纵横阵当中,行走了半个时辰。” 沈欢说这人,露出了手腕上的手表,他当然不会全都相信高科技,但是高科技就算有误差,也不可能太大,并且半个时辰这个时间,也是沈欢的生物时钟告诉他的。 “确实是三个月。”杜仲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自己看看这份报纸。” 说着,杜仲就从手中扔出了一期报纸。 沈欢接过来一看,上面的日期却是三个月后了。 因为按照沈欢原本的打算,等到他处理完这件事情,就回长乐和自己的父母一起过年。 而上面的标题就是华夏最恐怖的春节——dsbd病毒来袭! 上面写着各地的dsbd病毒病例,以及dsbd在华夏的发展史。 12月14日,楚庭凤城dsbd病毒爆发,因为互联网传来的消息,病发者内心充满恐惧,选择隐瞒没有就医。 同年12月28日,百越槎城出现第一例有报告病例的患者,皇甫杏。 在此期间,楚庭市和百越省官方一直没有发布相关讯息,亦没有向香江方面通报情况。 官方禁止媒体报道有关病情并切断香江电视台的新闻片段,要求媒体不要过度渲染该地区的疫情,以免引起民众恐慌。 当月月底,关于百越爆发dsbd病毒的消息开始在互联网流传,各大论坛贴吧自媒体页面评论一片混乱。 随后华夏官方出面,在国内封杀关于疫情的一切讨论,所有对“dsbd病毒”的消息一律消音,最大贴吧立吊吧彩色狗、简二锤、大狸子等多位名人因讨论被贴吧部门封号,并有传言说几人因为传播舆论已经被依法逮捕。 几位顶级主播也因在直播时谈论到这个事情,而销声匿迹,传言下场如同之前几人。 次年1月,首例病人皇甫杏去世,同时照顾其的医护人员受到感染,百越省派出专家调查小组到医院调查,并在1月16日向全省各卫生医疗单位下发了调查报告,要求有关单位引起重视,认真抓好该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截止到1月18日,楚庭市已有一百多例病,其中大部分为医护人员,该类病例中有12例死亡。 燕京庙堂派出高层率领的专家组于1月20日下午飞抵百越协助寻找医治办法。 当月29日,有关熏葡萄酒和饮用甘草水能预防怪病的传言兴起,市面出现抢购端倪。 3月1日,抢购风达到高潮,平时价格低廉的甘草被卖出六百块一两的高价,原本个位数价位的劣质葡萄酒飙升到八千元一瓶。 3月6日,国际成立dsbd研究组,联合世界各地数百名医术专家,由于华夏的病情爆发的更加眼中,邀请名单中没有任何一名中医师。 3月中旬,华夏dsbd爆发高潮,月初病例11980例,死亡人数高达1867例,月末病例人数增加十倍,死亡人数增加六倍。 整个世界的死亡比例更加惊人,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二的人死于病毒本身,只有三分之一的人死于攻击性患者手中,成为从古至今死亡率最高的跨种传染疾病。 直到病情蔓延至今,依旧没有找到解救的办法,目前世界成立的dsbd专攻小组,仍旧没有研究出隐藏在血液中病毒的真实面目。 全球陷入恐慌当中,国外暴乱不断,杀人、枪战等多种极端事件爆发。 华夏则对暴民采取武力镇压,将事态的暴乱程度压减到最低。 同时因为犹如末日一般的病毒爆发,贫富阶级差距再次暴露,两个对立面的阶层大小规模摩擦不断,其中数名华夏富豪榜上的富豪被司机、保镖亦或是暴民击杀。 整个报纸,全都是在报道dsbd的事情,即便是原本用来写小广告或者小笑话的地方,也被改为dsbd爆发的计数板块。 沈欢看完以后,脸上满是不可置信,他没有想到,病毒的蔓延速度会这么快,尽管之前他已经有了这样的准备。 “看完了?”杜仲面色十分平静,好像让全球死上几万人的事件根本不是他搞出来的一样。 “二师叔,如果只是惩罚的话,我觉得这样应该已经足够了不是吗?”沈欢在尽量保持着平静,这上面只写了一些数据,除了病毒爆发的城市有详细描写以外,剩下的基本上就是省份的总数统计。 其中中州因为人口众多的缘故,病例已经有17890起,其中死亡患者超过5000。 究竟自己的父母和亲人有没有在这五千人当中,沈欢也没办法完全保证。 换句话说,要不是因为沈欢见惯了大风大浪,可能他会忍不住直接杀了杜仲。 弘扬中医确实是沈欢最为努力的目标,可是亲人是他的逆鳞,如果要让他在这两者之间选择一个,沈欢肯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 他现在能够如此的平静,足以见证沈欢在离开家乡后的成长。 “足够了?”杜仲冷哼一声,“我也不怕告诉你,这一次病毒的死亡率虽然很高,但是想要解开却并不困难,只要稍微动动脑子就可以绕过我设下的陷阱,我可以这么说,只要找到了关键问题在哪里,就算是一个普通的乡野郎中,都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治疗好这次病情!” “可是你看看世界卫生组织是怎么做的?他们因为华夏病情爆发的更加厉害,就直接否定了整个中医的存在!”杜仲看着沈欢,语气中带着愤恨,“我也不怕实话告诉你,我起初的目的并没有想要死这么多人,全世界加起来只要几千人就够了,是他的态度迫使我让只有几千人的死亡,大战到了十万人以上!” “还有,你看看那群自认为有文化有素养的人是怎么做的?越是混乱,他们就越是疯狂,平时所累积的礼义廉耻全都不见了,人类自称是有文明的存在,呵呵,他们不过是一群在和平时期,懂得制定某些规则来约束自己的禽兽罢了!” “你不是想让我停手吗?”杜仲双拳紧握,“也不是不可以,只要等到这群该死的家伙死光了,我就会停手!” 第1706章解毒的办法?我早就知道了!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人性这种东西,是最经不起考验的,即便是沈欢也不敢保证在某些情况下,自己绝对不会怎样怎样,这一点是在他发现自己有开后宫念头的时候,就明白了。 不是自己太渣,而是人性本身就是如此。 你或许能够保证自己一辈子不撸,但是无法保证,你这辈子都不会和异性啪啪啪。 或许你可以保证自己一辈子都不和异性啪啪啪,但是无法保证,你这辈子不会被金钱所迷惑。 你可以保证你这辈子不被金钱所迷惑,但无法保证你这辈子不会为权力沉迷。 无欲无求,这是道教一直在追求的最高境界,莫说现代人就算是古代的那些圣贤,又有几个人可以做到?准确来说,能做到这件事情的,根本就不可能是人。 只要是人就会有贪婪丑陋的一面,无论是贪图权势、金钱、虚荣、美色还是声誉,总会有一种东西让其沦陷。 而且,一般在末日这种背景之下,人性的恐怖一点点也不会比制造出这个末日的病毒要低,甚至还要在病毒之上。 但是这些东西并不是可以控制的,即便是经历了血的教训,之前说过了,即便是血的教训,只要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就不会有人在意。 网络上关于熬夜猝死的新闻,少说也有几百例了,但是如今在网络界依旧流传着“修仙”热潮。 即便不是网络,就算是发生在身边的事情,只要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会产生彻底改变。 就拿杜仲的思想来说,让人渣死干净,谁知道哪个是人渣,哪个不是人渣,又怎么确定,死掉的那些人就都是人渣呢? 要想要百分百的确定,那么久只剩下了一种办法,宁可错杀一千不肯放过一个,只要让全世界的人类都死光就好了。 “师叔,您的思想太过激了。” “过激?”杜仲不屑的冷笑一声,“我现如今有着让整个人类族群灭亡的力量,又掌握着拯救整个族群的解药配方,所以你才在这里和我谈过激,如果我什么能力都没有,怕是这天下人都只会将我当成一个傻哔而已。” 沈欢觉得这天没办法聊下去了,因为杜仲的每一句话都十分的扎心,让沈欢这个平时勉强算是伶牙俐齿的存在没有任何反击的余地。 “我也不怕告诉你,最终能够在这场病毒灾难中活下来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超越常人的人。”杜仲咧嘴一笑,“就是你这样的人,我想到时候这个世界又会变得精彩不少吧。” 沈欢没有理会杜仲在在说什么,良久之后,他忽然开口道:“师叔,你不是在恨人类,也不是在恨这个世界轻视中医,而是在恨为什么这么久了,中医仍旧没有研究出解决办法对吧?” 杜仲一时间哑口无言,他的内心就是这么想的。 他想要看到的,可不是一出自导自演的戏,而单纯的当做导演,让整个中医群体来当主演,可是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被他寄予厚望的中医对于病毒却没有任何的办法。 “没错!”杜仲承认了,不过他的语气也随之冰冷起来,“最让我失望的是你!这么简单的病毒都无法破译,简直是我们医道盟成立至今最弱的药王!你根本不配被称为药——” “我知道解毒的办法。” 听到沈欢这话,杜仲先是一愣,紧接着露出一脸不屑的笑容,“你知道解毒的办法?如果你知道的话,又为什么来药王谷找我!” “那是因为我想要阻止你在华夏放毒。”沈欢一本正经的看着杜仲说道:“其实根据目前华夏的状况,只需要国外中毒,然后让华夏中医解毒,中医的地位自然会水涨船高,根本没必要让华夏人也经历这种灾难。” 杜仲冷笑道:“看到了吗?这就是人性的自私,难道外国人就不是人吗?” “如果我真是一个自私的人,当初就不会破坏你那么多实验基地了。”沈欢语气中充满着无奈,“我之所以表现得不在意外国人的生死,是因为外国人已经被您下了毒,我根本就没有办法阻止你。” “好了!漂亮的话少说!”杜仲面色阴沉道:“你刚才不是说已经找到了的办法吗,来吧,说出你的办法,我或许可以考虑将配方交给你。” 沈欢似乎早就知道杜仲会这么问,只见他脸色平静的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刚开始的目的是只有您一人掌握解药就好,玩的是一出自导自演的把戏,不过这中间漏洞很大,到时候也容易被人调查出来,不过最重要的原因是你没有得到魔晶,这种不该存在在人间界的东西。” “所以你放弃了原本的打算,如果我没有猜错,当初并不是那些人在逼迫你实验,而是你在利用他们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完成自己的实验,他们以为你是要用这种毒药称霸世界,至于那些商人,应该是被你允诺了独家解药贩卖权。” “你借助我的手杀了他们以后,便开始实施自己的新计划,那就是从自导自演中脱离出演员的身份只做导演,这样不仅可以增加信服度,也可以让人不再往人为的方向去想,即便去想了,也不会有人怀疑是华夏做出来的,毕竟华夏可是重灾区。” “只是后来的事情就如同我刚才说的一样,中医们的表现太让你失望,加上所谓人性丑恶的愤怒,导致你生出了毁灭世界的想法,所以——” “闭嘴!”杜仲大喝一声,“我是让你说解毒的办法,而不是为了听你说我都做了一些什么事情,我的心理又是怎样变化的,这一点我自己最清楚,不需要你炫耀!” “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说出解读的办法,要不然我是不会给你配方的!” 沈欢脸上无所畏惧,“其实你不给我解毒的办法我也不怕,因为我自己也可以实验出来。” “哼,你说了这么半天,不还是没有解读的办法吗?” “如果是你之前需要魔晶时制作的病毒,我确实要思考该怎么解毒,但是现在……”沈欢咧嘴一笑,“我为什么要去考虑解毒这件事情呢?” 听到这话,杜仲的眼睛瞬间起了一层亮光,而沈欢也知道,自己说了那么多的废话,总算是在关键时刻终于赌对了! 第1707章药王门之夜的真相! “哦,病毒不解,难道让其随意蔓延就可以解决吗?” 不得不说,杜仲的演技实在是太拙劣了,不是沈欢小瞧对方,而是在演技这方面,杜仲确实做到不是很到位,至少这一次不是那么到位。 很明显,现在杜仲很激动也很兴奋,只要沈欢说出准确的解毒办法,他可能当场死亡都不会有任何的遗憾。 “当然不可能任由其蔓延,而是你所说的小套路。”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中毒了就要去解毒,这是所有医生的共识,而解毒的办法有哪些?无非是相互抵消,或者是相互融合使毒性消失,但是无论我用哪一种办法去解毒,都不会成功的,反而会中了你的圈套,让患者更加快速的死亡或是狂暴。” “所以呢?”杜仲表露出一丝不悦,“这种拖延时间的废话和小聪明,你准备用到什么时候,我说了,我想要知道的是解毒办法!” “都说了不是解毒!”沈欢也没好气的说道:“再说,让病毒消失的办法你肯定知道,又何必让我说呢?” “你不说?”杜仲冷笑一声,“你不说也不可以,反正外面死的那些人和我又没有关系,我从小就是孤儿,最亲近的人也都已经死了,外面无论是死十几万还是几十万,甚至是上亿,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因为那本就是我想要的结果。” 听到这话,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好吧,那我就不绕弯子直说了吧……其实这种被命名为dsbd的病毒,并不是一种毒药。” “当然不是毒药,它是能够制造疾病的病毒。” “不,我的意思是,他不是毒药,从始至终都不是,既然不是毒药,那么我根本就没有必要去解毒。” 听到这话,杜仲忍不住大笑起来,“不是病毒?那死了这么多人,难道是因为其他的病毒感染吗?” “它现在的状态当然是一种病毒,可是……完全体的它不是病毒,不仅不是病毒,并且还是一种可以增强人体素质的一种保健品,虽然不至于百病不侵,但是在强健体魄的同时,还会增加人的寿命。” “具体增加多少我不确定,但这种被誉为dsbd的病毒,若是形成完全体的话,绝对是一种好到不能再好的保健品!让六十岁的老人体魄年轻上个十岁没有任何问题!” 沈欢眼睛紧紧的盯着杜仲,“所以我根本没必要去解毒,只需要找齐药材,让这个充满毒性的半成品,变成对人类有好处的完全体就足够了……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师叔!” 杜仲愣了良久,大笑道:“好!好!好!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药王这个位置你坐上去也是当之无愧!不过……你是什么时候破解掉我的小圈套的?” “在我实验失败,来这里的路上就想到了,因为我只要是在尝试解毒就一定会失败,既然这样我要是以毒攻毒呢?然而这两种正常办法都失败了,我就在想还有没有其他的可能性,而刚才我所说的就是我想到的第三种办法,只不过我为了阻止你对华夏人下手,所以才来到了这里!” 沈欢佯装一脸懊恼的说道:“如果我一早就知道,自己会在纵横阵法当中被困三个月的话,我早就去治疗那些患者,而不是在这里跟您浪费时间了!” 事实上,沈欢也是刚刚想到的,最初有灵感是在遇到华鹊的时候,不过确定则是在一次次的试探中确认的。 “很好,我可以安心的离开了。”杜仲摆出一副可以含笑九泉的模样。 “还不可以。”沈欢厚着脸皮说道:“您应该和我一起拯救那些人。” “拯救他们?”杜仲摇了摇头,“那是你的事情了,不过为了赎罪……给你吧!” 说着,杜仲就扔给了沈欢一个折起来的纸条,不用看就知道,上面应该写着让dsbd成为完全体的配方。 沈欢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但是他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他感觉杜仲的情况有些古怪,完全就是一副准备自杀的模样。 “师叔,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没有。”杜仲很果断的回答道。 “不,您一定有事情瞒着我!”沈欢皱眉道:“我希望您不要逼着我用意念控制您,来回答我这个问题。” 杜仲知道瞒不住了,叹了口气,“你知道我为什么回过以后,会选择回来这里吗?” 沈欢没有说话,继续等待着杜仲诉说。 “不光是因为思念,还有……仇恨!”杜仲的眼神之中闪过一丝杀机,“你应该还不知道药王门之夜吧!” 药王门之夜?! “我只是听说过这个名字,至于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一点都不知道。” “沈欢,相信我,不知道这件事对你来说更好。”杜仲苦笑一声,“我不希望你和我一样,被仇恨蒙蔽双眼。” “师叔——” 就在沈欢准备劝说的时候,谷口忽然传来一阵大笑,“哈哈哈,哈哈哈,阔别数十载,我终于又来到这个地方了!” “李桂叶的二徒弟,我们好像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了吧?”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药物研究部门的教授! 而在他身后,跟着两个人,穿着黑白色的阴阳服,身上散发着一股强大而又神秘的气息。 “你是什么人?”沈欢皱眉道。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刚刚好像听到你们在说药王门之夜的事情对吧?对吧?”教授整理了一下领带,“你师叔不想说就让我来告诉你吧,在很久很久以前,也就是你太师父刚从药王之位退下,而你师父孙真刚刚成为药王没多久的那个年代。” “我,鄙人,为了得到药王经从中找到一个我想要的秘方,以及顺便从药王谷这里借用一下神农石,就带着一干人等来到了药王谷。”教授耸了耸肩,“可谁知李桂叶那个老头子敬酒不吃吃罚酒,不借给我药王经也就算了,连神农石也不愿意借,当时我太年轻气盛,下令杀了他。” “没想到那个老头子临死前启动了纵横阵,除了我一个人以外,跟我一起来的属下全都死了。” 教授说着一脸无辜的说道:“当然,不要误会,我说当年自己年轻气盛是因为……我没有将药王谷的人赶尽杀绝,而不是在后悔杀了李桂叶那个老头子!” “好了,现在故事讲完了,我也该完成当年没有完成的目标了。”教授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下嘴唇,似笑非笑的看着沈欢和杜仲说道:“把药王经和神农石交出来,我可以给你这位师叔留个全尸,至于你嘛,如果能够加入我的部门,那么我可以暂且饶你一条狗命,如果不加入,就只好将你剁碎喂狗了!” 第1708章社会我欢哥,人狠话不多 教授的脸上满是张狂,根本没有去考虑沈欢究竟强大到了什么地步,因为在他看来,只要神武堂的人出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 当初之所以会输,只是因为纵横阵法忽然启动,要不然他也不会那么狼狈。 现如今纵横阵法被沈欢冲的七零八落,除非等到三年之期,变动重启,要不然这个阵法就如同虚设,根本没有任何的杀伤力。 沈欢听完以后,竟然不知是该怒还是该笑。 怒是因为,就是眼前这个老不死,导致药王门一夜之间舍弃大本营,从隐世派变成了无家可归名存实亡的第一大派。 笑是因为,眼前这个老不死,竟然对自己说出了那样的威胁话语,简直无知到犹如蠢蛋,这话要是被了解沈欢实力的人知道,恐怕会笑出大牙吧。 “你终于——” 就在杜仲准备开口的时候,沈欢却将其打断,他掏了掏耳朵,似笑非笑的看着教授,“你刚刚说什么?有本事你再说一遍。” 教授可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怎么会被沈欢一个眼神就吓到,他看着沈欢冷笑道:“看来你是选择了剁碎喂狗这一条路了,那咱们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反正杀了你,我也可以得到药王经。” “对吧?药王经这种东西,你一定是随身携带在身上的,对不对?” “是啊,他就在我身上,你有本事来拿吗?” “哈哈哈,狂妄的小鬼,我知道你有一些实力,可最多不过是修炼了三年的时间而已,三年,人生有多少个三年?想凭借这三年就来和斗,我看你真是活腻了!”教授用手指敲击这拐杖,“为了让你当一个明白人,老夫我就大发慈悲一回,记住下令杀你的人叫做……教授!” “干掉他!” 话音刚落,教授身旁其中一名神武堂的成员便消失在了原地,等到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然到了沈欢的身前,二话没说抬手就是一拳,打在了沈欢的脑袋上。 按照教授想象的情景,沈欢要么是整个人都被一拳打飞,要么就是身体留在原地,脑袋则会像是烟花一样爆炸开来。 但是现实中这里两种情况,都没有发生。 沈欢整个身体寸步不离的待在原本的地方,就连他的脑袋也是一样。 神武堂的成员因为出手迅猛,掀起了一阵阵的狂风,吹动了沈欢的发丝,好像在这一一阵阵的飓风当中,还能够听到一丝骨头碎裂的声音,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了。 教授的眼眸忍不住瞪大几分,不过很快就眯了下来,“没想到,这个小子竟然这么强,不过骨头碎裂也就代表他的脑袋瓜子已经变成一团浆糊了吧?” 他才刚刚作出这种推测,沈欢便扭动脑袋,看着这个出拳的神武堂成员问道:“疼吗?” 那名成员的脸色十分奇怪,面对沈欢的问题,半天都没有回答上来。 站在后面的教授看到这情况,非常的恼怒,“神犬,你在干什么,还不赶快杀了他!” 另一个神武堂的成员也忍不住开口道:“神犬,我们没必要在这里浪费太多的时间,你要知道组织还有很多事情是需要我们来解决的。” “我知道!”神犬大吼一声,用另一只拳头打向了沈欢的胸口。 你的脸那么硬,我就不相信你的胸也有那么硬! 又是一阵飓风呼啸而过,这一次除了骨头碎裂的声音以外,还能够听到一阵金属碰撞的声音,或者说金属碰撞也不准确。 就好像是一柄巨大的铁锤被人挥舞着砸在了足有十米来后的巨型铁板上。 那骨裂的声音不像是铁板出现了裂痕,更像是铁锤用力过猛震断了手柄。 “疼吗?”沈欢依旧没有动手,只是看向神犬的眼神,已经和私人没有任何区别。 直到这个时候,神犬才意识到,这个家伙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人物,而不是一个任由自己海扁,而不会还手的角色。 他快速的后退数步,两条手臂垂直下落,一滴滴鲜血滴落而下,表情更是凝重无比。 “神犬你到底在干什么!” 教授仿佛还是有些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知道在哪里瞎嚷嚷。 这让在谷内的神犬,恨不得折身返回杀了这个只知道乱叫的老王八蛋。 一直没有出手的神蛇则看出了其中的蹊跷,“这个小子是一个高手!” “狗屁的高手,一个只修炼了三年的人能够强大到什么地步?”教授的语气中更带着不屑。 神蛇却摇了摇头,“至少是神虎、神龙、神雉、神猿这种四大天王级别的存在。” “什么意思?”教授眉头猛地一皱,“你是说,这个小子在只有二十来岁的年纪,已经有了神级强者的能力?这怎么可能!要知道,组织费尽千辛万苦才培养出了四个神级,八个准神级的高手,而这个小子在没有组织的支撑下,只凭借三年就成了神级高手?你觉得这样可能么!” “不行,这已经不是神犬一个人能够解决的事情了,我必须下去帮忙!”神蛇说着就准备下去参与到战斗当中。 教授一看这个情况就知道,神蛇刚才说的那些话绝对不是在开玩笑,想到这儿,他伸手将神蛇拦下,“等一下,你将这药物带给神犬,只要你们吃下去,实力就会增加三倍!这样你们两个人一起出手就等于六个准神级的存在一起出手,就算是神级强者想要利落的对付你们都非常的困难。” “当然,我会在附赠你们一颗,究竟要不要服用,就看你们自己了,毕竟一颗药物已经是你们可以承受的极限了。” “谢了!”神蛇二话没说直接吃了药丸,然后下去递给了神犬一颗。 两人吃完以后,实力暴涨,也不管沈欢为什么不出手,直接开始凝聚自己最强的杀招,这是他们神武堂十二生肖成立以来第一次出手,绝对不能铩羽而归。 “轰——” 两人同时出招,一个是黑色力量凝结的巨犬,另外一个是褐色能量凝结的巨蟒,带着划破天际的呼啸之声,朝着沈欢冲了过去。 在这个时候沈欢终于动了,之间他挥了挥手,犹如袖里乾坤,直接将两条能量凝结体消失一空,然后整个平面一条白线闪烁而过,接着…… “噗哒——” 两颗头颅直接掉在了地上,那无法瞑目的四只眼睛中,充满了恐惧与震惊。 第1709章真正的神级有多么恐怖? 刚刚,刚刚那是怎么一会儿?! 教授逇心中充满了震惊,虽然神犬和神蛇不是十二生肖中最为强大的存在,可那也是准神级的存在啊,尤其是在服用了狂暴胶囊的情况下,整体实力提升三倍,身体痛觉减少。 就算是生孩子那种十级疼痛,在吃了药物以后,最多也就跟拉肚子一样而已。 可就是在这中情况下,他们依旧败给了沈欢。 甚至、甚至教授根本就没有看到,沈欢使用什么办法将两人给杀掉的。 “这、这不可能!”教授咆哮着,“不可能的,神武堂拥有着整个神阁最强大的力量,怎么会随随便便就输了呢!” “不敢相信是吗?”沈欢挑起眉头看着对方,“说实话,我也不敢相信,当年毁灭药王门的人,竟然是你这种垃圾!” “你说我垃圾?”教授脸色通红不知道是被气的,还是有些羞愧,“小子,不要以为你拥有神级强者的力量我就会怕了你!” “我还不需要让你这种蝼蚁恐惧。”沈欢冷哼一声,“说吧,你想怎么死?” 教授咬牙切齿的看着沈欢,“果然,人一定要靠自己,看来我也要让你见识一下我真正的实力了!” “哼!”沈欢冷哼一声,便准备动手,在他看来杀死教授这种如同垃圾一般的存在,根本浪费不了他多少力气。 当然,他可不会让教授死的那么容易,五马分尸是最基本的底限。 可就在这个时候,杜仲忽然出现在了他的身前,“这件事交给我处理。” “这种小角色,就不劳烦师叔来出手了。” “对你来说可能是小角色,但是对我来说,这是灭我满门的仇人!我们之间是血仇!”杜仲双拳紧握,“我自己的仇就让我自己来解决!或者说,这仇我想要自己报,谁都不允许插手!” “谁插手谁就是我的敌人!” 要不是因为杜仲的眼神之中充满了恨意,沈欢都要以为杜仲是想要保护教授这个令人恶心的存在了。 但是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杜仲是真的恨不得将对方生吞活剥,并且希望用自己的能力来解决这件事情。 沈欢可以理解对方的心情,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些仇恨,只有亲自动手才会消失,如果不是自己亲自动手的话,即便仇人已经死了,他的内心都不会有多么舒坦。 甚至再极端一些的话,他还会视那个比自己先一步杀死仇人的人,当成新的仇人。 既然杜仲都已经把话说到这个地步了,沈欢自然不会再出手。 “你走吧,去拯救那些在病毒中饱受折磨的人吧。” 沈欢皱了下眉头,他算是看出来,不管杜仲有没有能力杀死教授,这位二师叔都会使用同归于尽这种极端的办法。 究竟是让对如愿还是……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选择。 也许在杜仲看来,和教授同归于尽是一种宿命般的选项,但是在沈欢看来……杜仲其实没必要死。 不过再换一个角度来看,杜仲害死了那么多无辜的人,就算是死了,或许也是死有余辜。 沈欢考虑了良久,最终给他决定尊敬杜仲的选择。 因为他现在已经清楚了杜仲的性格,如果他活着,即便那些患者被医治好了,那些死去的人却再也不会复活。 在中医昌盛的年代,杜仲会失去一切活下去的动力,并且内心中会一直充满自责。 与其让其在精神上苟延残喘的活着,还不如让其像英雄一样,和多年来的仇人同归于尽。 那么到时候,沈欢也可以将其编入史册,让其成为中医历史上流芳千古的中医复兴者之一。 但是沈欢并不打算离开,因为他有一种感觉,这个教授虽然是垃圾,但绝对不是一个平凡的垃圾。 如果他一点奇特的本事都没有,那么当年也不会成为唯一的幸存者。 所以说,沈欢在等一个时机。 若是待会儿杜仲死于教授之手,那么他便出手解决掉对方。 事情到最后果然没有出沈欢所料,刚开始两人都是在用毒液,或者是装着毒液的瓶子相互攻击,看上去就像是两个在互相扔石头的老顽童。 但是很快,教授便停手,拿出一瓶药液喝了下去,然后一脸挑衅的看着杜仲说道:“李桂叶的小徒弟,你有没有听说过,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种能够让人成为传说中神明的药水?” “我本来是没有想要喝下他的,但是没想到你竟然这么难以对付,看来当年的你的年纪虽然不是很大,记住的事情却不少。” “不过这瓶药水也不算是白白浪费了。”教授冷眼看向沈欢,“小子,如果你想报仇的话,最好现在就杀了我,要不然一会儿你想杀也来不及了。” “神吗?”沈欢不屑的笑了笑,“如果真的存在着这种药水,灭道者早就成神了,哪至于浪费那么多的功夫。” “如果仅仅是指代神级强者的话。”沈欢语气玩味的看着对方,“那么你依旧只有死路一条!” “你、你太狂妄了,看来我十分有必要让你了解一下,真正的神级是多么的恐怖,根本不是那些准神级可以比拟的!” 教授正说着,身体上的皮肤忽然开始发红,并且一阵阵的涌动,就好像是沸腾的热水一样,接着便是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最终教授在一系列的变化之下,竟然成为了一个身高两米多的大汉。 不光是外形上的改变,在服用那个乱七八糟的药水以后,对方真的拥有了堪比神级强者的力量,至少从气息上完全是神级强者的水准,但对沈欢来说,就算是神级强者也一样,他一点也不需要忌惮。 可如果是杜仲更要应对的话,那就—— 沈欢想到这儿,准备出手,杜仲却大喝一声,“不用你帮忙,找个仇我自己报!如果你敢出手,就不要认我这个师叔,也别说自己是药王门的徒弟!身为门内的执法长老,我可是有资格罢免你这个药王门门主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在自己的口袋里摸索着什么,然而不等他摸出来,从远处冲来的教授,已经用手臂刺穿了他的胸膛! “杜仲师叔!!!” 第1710章这就是我的宿命 看到眼前这个场景,沈欢大喊一声,就准备出售,杜仲却一掌打在教授的胸口,试图将其击退,但是他的实力太弱了,只是比普通人要强劲一些而已,所以教授并没有任何的退动。 “噗——”杜仲先是吐出一口鲜血,然后对着沈欢大喊道:“不要过来!我说了这个仇由我自己来报!” 沈欢的速度有所减慢,但是并没有停下步伐。 “我说了别过来!咳咳——”杜仲又是一阵猛咳,鲜血不断的从嘴中涌出,看上去似乎随时都可能断气,“这个仇我能力报,不需要你帮忙,你、你走吧……” “我是一名医师,我的职责就是救人,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死在这里。” “人分善恶,我杜仲这辈子做了太多的恶事,如果……如果不是我刻意留手的话,这个世界上的人可能已经全部死光了,沈、沈欢,我、我知道你心里在想着什么,我现在告诉你,不要、不要想那么多,比起外面亿万人的性命,我这个罪人的命根本不值一提,而且……而且从一开始的时候,我就已经想过,要和这些人同归于尽,不管、不管你是否出手,我最后都会自杀!” “哈哈哈!”这一次不等沈欢开口,教授便大笑了起来,“就凭你也想杀我?你师父都没有做到的事情,你凭什么做到?杜仲,今天死的只会是你,而没有!” 说着,教授便拔出了自己的手臂,扭头朝着沈欢走去。 对于一个必死无疑的人,教授可没有补刀的习惯,更何况对他来说,沈欢才是最大的敌人,而他最想要的东西,全都在沈欢的身上。 “小子,把药王经和神农石都交出来,你最好听话,我可没有多好的耐性!”教授脸上充满了戏谑,在他看来沈欢也是一个将死之人罢了。 沈欢没有说话,看着躺在地上的杜仲一言不发,他想要上前救人,但是杜仲的眼神之中却充满了拒绝。 这是一个古板到疯狂的老人,沈欢对其没有任何的办法。 就如同杜仲自己所说的,他是一个罪人,一个差点毁灭世界所有生灵的人,但与此同时,他在让中医崛起的道路上,又是一个伟人,一个牺牲他人同时也牺牲自己,只为让中医崛起的伟大之人。 单是从那眼神之中,沈欢就可以看出来,杜仲所言非虚,即便没有教授这些人杀过来,杜仲也会主动去找他们,从而完成自己这辈子应该完成的最后一件事情,然后选择死亡。 “师叔说过,你要死在他的手里,所以你最好不要激怒我,让我忍不住杀了你!”沈欢的语气极为平静,但只要仔细听,就可以感觉到他的体内隐藏着一股怒火,一股足以烧穿天际的怒火。 “哈哈哈!小子,你以为这点小伎俩就能骗到我了吗?”教授面色讥讽道:“我再给你说最后一次,把药王经和神农——” “三……” “你在数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在沈欢开始数数以后,教授忽然感觉自己的内心开始恐惧起来,但又不像是在恐惧沈欢本身。 该死的小兔崽子,是在和我玩心理战吗? 吞服了那种药水,我可以在短时间内极快的提升自身能力,从而达到神的境界,整个境界持续的时间为三十分钟,需要休息一个月才能够恢复。 在这三十分钟以内,自己可以说是无敌的,怎么可能会被一个毛头小子给吓到? “二。” “我问你在数什么!”教授说着,就一巴掌朝着沈欢的脸上打去。 “咔嚓——” 只听一声脆响,沈欢用一种教授所不能理解的速度,直接折断了对方的手臂,“我不能杀死你,但是却不代表我不能伤害你,现在你还剩下一个数,一……” “不、不可能!这、这……我已经吞服了药水,你怎么还可以……三年,不到三年的时间,你怎么可能做到——”教授一边说着一边疯狂的后退,尽管非常的不可置信,但是教授也知道,自己必须逃跑不可,要不然他绝对会死在沈欢手里,这和自己的境界没有关系。 因为无论自己是什么境界,沈欢都可以轻而易举的杀掉他。 可是教授刚刚转身奔跑没有多久,他就感觉浑身燥热,身上的血液不停地奔涌,而自己的心脏好像变成了一个加速跳跃的水泵,扑通扑通的狂跳,频率已经完全超出了人体所能够承受的极限,不!准确的说,就算是他这种身体已经强化到如同神明一般的存在,也无法承受这样强大的压力。 他感觉自己仿佛快要爆炸了一般,是沈欢出的手?不对,如果是这样的话,他随手就可以杀了我,又何必浪费这些功夫! 妈的!是杜仲,他刚刚并不是想要打退我,而是想要将包含剧毒的软针,刺入我的心脏。 该死的杜仲!我杀了你! 教授似乎知道自己必死无疑,转过身就准备去击杀杜仲,可是右脚刚刚抬起,就听到“嘭”的一声,便直接爆炸了。 紧接着是左臂,也随之爆炸。 失去平衡的教授一下子摔倒在了地上,嘶吼道:“我、我不甘心!!!” “我不甘——” “嘭嘭嘭——轰!!!” 不等教授把话说完,他已然被炸成了碎片。 躺在地上的杜仲看到这个情况,大笑起来,“哈哈哈,师父,我帮你报仇了!哈哈哈哈……” 接着他看向沈欢,“我知道以你的实力破坏到纵横阵很简单,只是因为知道我在里面所以没采用强硬的手段,现在你不需要顾虑了,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死了也应该藏在这里。” “出手吧沈欢,将我和药王谷一起埋葬,这就是我的宿……命……” 说完这最后一句话,杜仲便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说出下一句话。 沈欢没有吭声,直接一跃而起,唤出寒魄直接从内部击碎了纵横阵,他没有回头去看瞬间就被自己夷平的药王谷,而是双眼泛起猩红的目光,一字一句的说道:“御日神阁!11区!” 在沈欢开口那一刻,天地色变,就像是发生了某种奇妙的化学反应…… 第1711章我不介意灭你们第三次! 沈欢当初只是在五号的身上留下了追猎千里散,但是并没有直接去11区总部,原因在于当时的他根本就没有把11区当成一回事儿,要等到dsbd解决以后再下功夫,可是没想到,这个当初被自己忽略的组织,竟然—— 一个不留! 这就是沈欢目前唯一的想法,对于他来说,解决掉11区这样的组织并不会浪费他多少时间。 到了地方以后,沈欢没有落下去,而是开口说道:“九号,给我滚出来!” 只是单纯的一声呐喊,就好像穿透了整个山峰,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简直可以用震耳欲聋来形容。 “敌袭!快点戒备!” “对方是一个高手,现在教授不在,我建议出动所有高手来拦截对方!” “九号呢?让九号过来,既然对方是来找九号的,就让九号出面,说不定能够解决!” 能够知道11区这个地方的人,或多或少都是和御日神阁有关系的,他们虽然以敌袭的状态戒备着,但是心底里还存在着侥幸,以为只是教授派高手回来,找九号问一些事情。 可是当九号出来,看到沈欢的面容以后,整个人都忍不住颤抖了起来。 教授带着神武堂的高手前去追杀沈欢,现在沈欢回来了,教授和那些高手却没有一个回来的,结果显而易见,教授他们失败了。 “沈、沈药王,不知、不知道你来找我有什么事情?”九号这是明知故问,他必须装作一脸淡定的样子,希望沈欢不会看出破绽,他自认为在沈欢面前,自己还从未做出过什么出格的事情。 谁知沈欢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道:“距离我近一些。” 九号面色有些为难,沈欢冷声道:“我不想将话再说第二遍。” 听到这话,九号就知道,自己这一次是逃不掉了。 就在九号准备上前的时候,同为代号组的三号冷哼道:“小子,你很狂啊?” “嗖——” 他话音刚落,便感觉有一阵冷风吹过,浑身上下都冰冷无比,低头一看,他的身上到处都是血线,显然已经在一瞬间被人给分尸。 “这——噗——” 三号倒下了,沈欢虽然没有说话,九号也知道自己应该加快脚步,他迅速走到了沈欢脚下附近的位置,然后问道:“您、您找我有什么——” 这边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一阵怪异的响声,回头一看,那个被作为的基地的巨大山峰竟变成一块块巨大的碎片分离开来的,至于那些部门成员,也全都处于一种被分尸的状态。 有些人的脸上写满了惊恐,但有些人还是一脸凝重,亦或是一脸茫然,他们自己恐怕还没有认识到自己已经死了。 看着沈欢五指虚张,就知道这绝对是沈欢干的。 但这并不是最令人震惊的,只见沈欢猛地一握,那些分离的尸体和山峰碎片竟然再次融合到了一起,不过这种融合并非是融合成原本的样子,而是好像受到了巨大的积压,硬生生得往一团去凑。 几乎只是瞬间,尸体便和山峰融为一体,至于山峰本身,则由万丈之高变成了一颗直径约为十米的巨大圆石,表面上看上去光滑无比,要不是因为上面还残留着血迹,九号怕是都要以为这是大自然的杰作了。 手指一张一合,基地、成员、山峰,这三者便瞬间被挤压成了一团,唯独只有自己还活着。 “咕咚——” 九号艰难的吞了口唾沫,整个身体都是僵硬的,所有人都死了……沈欢所表现出来的力量,已经、已经超越了神级! 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够体会到这种近乎恐惧的震撼。 说是三年,其实远远不到三年,但就是这样,沈欢已经从一个普通的药王,成长为了一个可能已经超越神级的超级强者。 自己这些年,究竟是在和一头什么样的怪物打交道啊! 沈欢看都不看一眼九号,声音中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除了冰冷就只剩下了杀气,“回去告诉你们御日神阁的首领,既然当年你们被夏天和楚歌各灭过一次,那么我沈欢不介意灭他第三次!” 说完,沈欢便消失在了原地。 确定沈欢离开以后,九号扑通一声,直接跪在了地上,他浑身上下满是汗水,这不是他第一次游走在死亡的边缘,但这绝对是最恐怖最难忘的一次。 “组、组织究竟、究竟招惹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煞星……天尊夏天、狂徒楚歌,他竟然直呼出这两个人的姓名,难道、难道他已经可以和天尊、狂徒相比肩?!” 九号的脑海一片混乱,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应该按照沈欢所说的回去总部,将这件事情告诉领导,还是趁着这个机会脱离组织,过回普通人的生活。 不、不行的,只要加入了组织,就绝对不会有脱离的可能。 可是、可是自己只是一个小小部门的精英,怎么可能联系到总部呢! 对、对了,灭组讯号,只要、只要我找到一个最高的地方,然后将讯号发出去,就可能见到组织内其他部门或是总部的救济。 想到这儿,九号一咬牙,朝着距离这里大概十公里处的山峰跑去…… 至于沈欢在离开以后,先是打了一个电话确认林妙诗等人的平安,然后便前往长乐村。 这一路上他看到了不少人性的丑陋,因为病毒爆发,报纸在连载到沈欢看的那期以后,就无期限停刊了,可以说报纸呈现的只是三天前的消息。 越是看到这种情况,沈欢回家的心就越着急,如果长乐也发生暴乱的话,那么…… 想到这儿,沈欢再次加快了速度,大概过了十来分钟便到达了长乐村的上空。 等到了地方以后他才发现,长乐村好像被封锁了,沿路的几个村口全都是半挂式大货车,至于那些不能停车的地方则是被电网拦截,其他村却没有这样的情况。 沈欢看到这个情况,心中不由得一紧,难道是因为长乐村的硬件设备最好,所以将这里改成了附近几个村庄的集中隔离区? 如果真是这样,那父母、果果和大宝他们?! 想到这个可能,即便是沈欢这种强者,都险些从空中栽到地面…… 第1712章不是包围,是保护! 人对于未知的东西充满了恐惧,而吓到自己的一般也只有自己的思想。 就拿鬼来说,一般人是很难碰到的,一个正常人碰到鬼的几率几乎为零,但是大多数人都曾经被鬼所吓到,然而这些所谓的鬼,绝大部分都是自己依靠脑洞脑补出来的。 现在父母等人的情况对于沈欢来说,就是一种脑补出来的悲剧,所以他根本没有飞的心思,明明很急切,却又很怕过快的看到自己所推测的景象。 沈欢的逆鳞是亲人,而他最脆弱的部分,也是在这个地方,就像是铁汉柔情,即便是频繁表露出疯狂一面的沈欢,在面对某些特定的情况时,也可能变成一个怂包,一个胆小鬼。 真是由于这种恐惧的心理,沈欢选择落到了地面,以走路的方式进入村庄。 半挂车的高度对沈欢来说完全没有任何的问题,可是就在他准备一跃而入的时候,村口半挂车的车门忽然打开,一个皮肤黝黑留着寸头的年轻人拿着一根撬杠就跳了下来。 “停停停!哪个村子的,不知道我们长乐现在封村了么!”年轻人一边说着还一边用撬杠指向了沈欢。 这个年轻人的年龄明显比沈欢要大,看上去还有几分眼熟,沈欢能够感觉到对方是村里人,但究竟是谁家孩子他就不记得了。 “我就是长乐的。” “你是长乐的?”年轻人听到忍不住冷笑起来,“放尼玛的屁!长乐的年轻人我老黑哪个不认识?自从我们村让欢子发展起来以后,大部分年轻人都从外面赶回来了,老子咋就没见过你呢?” 沈欢心系父母,没工夫和年轻人废话太多,“我就是你嘴里说的欢子。” “你就是欢子?”年轻人先是一愣,接着仔细看了两眼,最后一口唾沫吐在了地上,“放屁!欢子我从小看到大的,我会不认识?先不说样子,就说你这皮肤,俺们村子里出来的,就算不跟我一样黑,也不会有几个白成你这样的,还有我记得小时候带欢子出去玩,不小心在他眉尾磕了一个疤,你这小白脸儿别说疤了,就连个蝇屎点都没有,你说你是欢子?” 沈欢一听这话就知道对方是谁了,前街的沈黑蛋,同龄人一般叫老蛋,长辈们则叫蛋蛋,小一点的喊黑蛋哥。 小时候是沈欢那片的孩子头,什么抓鱼摸虾、移果树之类的事情,都是他带起来的,不过自从十年前初中辍学以后,就外出打工了,很少见到,沈欢只有模糊的印象,知道对方好像是在矿场上班。 这边沈欢刚打算喊对方名字,却没想到沈黑蛋,拿起撬杠在车门上一阵乱敲,“妈的小兔崽子敢冒充我们村的大英雄,不管你有没有病,老子今天都得让你吃点亏。” “喂喂喂,都特么起来了,又有人来咱们村闹事儿了!” 随着他的呐喊和敲击声,剩下的那些半挂车车门也随之打开,一个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都是手拿撬杠,有几个身上还纹着纹身。 “咋了咋了!” “麻痹的,这小子说他是欢子,欢子我能不认识么?还是我教他和别人看谁尿的远呢!”沈黑蛋骂骂咧咧的说道。 “不是黑蛋,他好像——” 这时一个早先就回来村子的年轻人认出了沈欢,刚想开口帮忙解释,没想到沈黑蛋便大喝道:“揍他丫的!” “黑蛋哥,我真是欢子啊!”沈欢无语了,这要是一个不认识的人,说动手也就动了。 可是眼前的沈黑蛋,他不光认识,还有些交情,这要是动手就真有些说不过去了。 看着距离自己越来越近的撬杠,沈欢算是无语了,实在不行就直接飞进去得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忽然传了过来,“蛋哥,住手!” 其实不用人喊,沈黑蛋就已经注意到了,自己可是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自己的名字,沈欢却喊了出来,就算不是沈欢本人,也是长乐村的人。 而让沈黑蛋住手的,不是别人正是牛大宝。 “我去还好没事儿。”牛大宝大松了口气。 沈黑蛋拍着胸脯说道:“哎呀我说大宝,你就放心吧,你蛋哥我是不会错手伤人的。” “谁关心欢子了,我是怕欢子一个不小心没认出来你,把你给打死!” 牛大宝没好气的说道,说完一拍沈欢的肩膀,“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不过你这回来的也太晚了,对了,关于治疗病毒的方法你想出来没有?我听小贝说你这阵子一直在研究解决的办法。” “说来话长……小贝也回来了?” “是啊,病毒一爆发,所有高校就停课了,然后官方给出三天的回乡时间,只要是通过检测确认没有携带病毒的,都可以回家。”牛大宝憨笑着说道:“小贝就是趁着那个时间回来了,她说要帮你看着伯父伯母,要是他们出事儿了,你一定会发疯的。” 小贝…… 沈欢一时间感慨良多,不过很快便恢复了正常,“看你这样子,咱们村现在应该没事儿吧?” “咱们村有三例,不过全都去医院了……东头的老阿嬷没了,就是小时候经常让咱们吃白糖拌花生米碎的那个。”牛大宝说到这儿表情十分不自然,虽然对方年纪大了,但在牛大宝眼里,那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好人,“就目前来说,咱们村感染的人很少。” “你们用车包围村子干嘛?” “不是包围,是保护!”就在这时又有一个声音传了过来,是一个光头年轻人,他没有头发,但是脑袋上却纹着纹身,猛一看像是留着十分新潮的发型,“还有,这些事儿是我让干的,你有意见?” 对方的样子十分嚣张,在他身后还跟着五六个年轻人,胳膊上都纹着一个狼头。 “欢子,这是——”沈黑蛋刚准备开始介绍,沈欢便主动开口道:“认识,咱们村的大车司机,李平。” “不是司机是老板!”一旁的小弟纠正道:“你小子他妈说话注意点!” “麻痹的,王五,你再他妈给欢子带一个把儿看看!”牛大宝一下子就怒了。 王五眉头一皱,直接夺过一个年轻人手里的撬杠就朝着牛大宝的头上轮了过去! 第1713章沈欢不能进村! 牛大宝除了力气大点,敢下狠手以外,基本上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看到王五动手连忙后退,他的脑袋可顶不住撬杠的攻击。 沈黑蛋眼疾手快,反手轮起手里的撬杠,讲王五震到了一旁,不过因为出手太急,被震伤了虎口。 “卧槽尼玛的!”牛大宝回过神来,捡起沈黑蛋掉在地上的撬杠就准备反击,却被沈黑蛋给拦了下来,“大宝,都是一个村子的,现在这个情况又这么特殊,别动手了。” “蛋哥,你这话在理,要是平时我听,但是……这他妈王五是桥南的,根本不是咱们村子里的人!”牛大宝一脸气哼哼的,要不是怕伤着沈黑蛋,他估计真敢一棍子闷死动手的王五。 “大宝,你这话说的就不对了,王五从十七岁的时候就开始跟我的车,从开始到现在,也有七八年了,每次出车回来,落脚的第一个地方就是咱们村,再说他又是我堂妹家的女婿,这已经算是咱们村半个儿子了,怎么能说不是咱们村的人呢?” 李平笑了笑,继续说道:“当然,他忽然动手是不对,不过他这人就这脾气,你别介意,大家都是朋友,说说就过去了啊!” 牛大宝不会说话,气的咬牙切齿,刚准备开口大骂,一个身影忽然出现在他身前,紧接着只听“啪”的一声,李平身旁的王五就飞出了两三米。 众人硬是没有反应过来,最先回过神的还是李平,原本温和且带着笑意的脸,一下子就冷了下来,刚准备开口,沈欢便拍了拍手,微笑着说道:“李老板是吧?那个对不住啊,我知道我打人不对,不过我这个人就这暴脾气,你别介意,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咱说说就过了,啊?” 听到这基本上原封不动的话,李平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他身旁的几个纹身小伙子更是骂骂咧咧的准备动手,尤其是个头一米九的王六,刚刚被打的王五可是他亲哥哥。 不过不等他们出手,李平便伸手把人给拦了下来,“很好,很好!” “不不不。”沈欢摆了摆手,谦虚道:“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哈哈哈!”牛大宝是个直性子,看到这局面,心情别提有多好了,直接笑出了声。 王六骂道:“笑j8笑!” “没错,老子就是在笑你这个小j8!”牛大宝的脾气可一点也不比他好多少。 “你他妈——” “好了!小六!”李平大喝一声,用余光瞟了沈欢一眼,没再说话。 沈欢也没吭声,用灵气医治好沈黑蛋的手以后,随手用布条包裹了起来,以免暴露自己的能力。 “走,回去吧。”沈欢说着就准备带着牛大宝和沈黑蛋回去。 可是这边刚抬起脚,李平便轮起撬杠,横在了沈欢的身前,“抱歉,大宝和黑蛋可以进去,你……不行!” “欢子也是咱们村的,为啥不让进?”牛大宝的火又上来了,他手里也拿着撬杠,根本不怕这群家伙。 “就是,平哥,刚才虽然闹了点不愉快,但那都是误会,你三十好几的人,不至于跟大宝、欢子这样的年轻人计较吧?”沈黑蛋也开口说道。 李平抽了口芙蓉王,将烟吐在了沈黑蛋脸上,“嘿,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我是那种斤斤计较的小人吗?显然不是,要真是这样的人,我怎么可能做这么多年的生意,你说是不?” “那你——” “我不让欢子进,是因为规矩。”李平又抽了口烟,然后将烟头扔到地上踩灭,“当初咱们定规矩的时候大家可都是全部举手同意的,总不能因为他是欢子,咱们就破例让他进去吧?是,我承认,欢子给咱们村做了很大的贡献,可这个时候是说钱的事儿吗?” “显然不是,就拿我李平来说,在外面奔波这些年,确实没有给村里面做出多大贡献,可是……患难见真情啊!你说,要不是我带着车队的人,及时赶走了那群王八蛋,咱们村能有现在这么安定?” 李平挑着眉头说道:“你要知道,以我的人脉,想要找个安静地方躲病毒还是很容易的,哪至于冒着那么大风险跑回来村里啊!” “啧啧,再说让咱们村富起来的欢子,在那个时候他干嘛去了?没见人啊!现在燕京那边病毒传染的越来越厉害,他倒是回来了,谁好谁坏,大家心里一想就清楚了不是吗?” “我也不怕跟你老实说,要不是因为他对村子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我早就让人用手里的家伙招呼他离开了,哪至于站在这儿浪费口水……”说着李平还认真起来了,“我这样已经很给他面子了!” “你放屁!欢子是咱们村的人,进村怎么就破坏规矩了!”牛大宝性子直但不傻,他很清楚李平这是报复来了。 “大宝,你年龄小,我不跟你计较,但是你别忘了,除了不是咱们村的人不能进村以外,还有一个规矩,那就是……”李平眼睛一眯,“有携带病毒的或有携带病毒嫌疑的人,无论是不是本村的人,都不能进村!” “你说什么,欢子是中医,而且看上去没有任何携带病毒的症状,你凭什么说他携带病毒!”牛大宝一脸愤怒,在这种关头说这种话,几乎等于想让沈欢去死! “这就不一定了,你试着想象一下。”李平点燃了一根烟,“在病毒爆发的第一周,国家就宣布了给于健康民众三天的转移时间,转移过后任何民众都不得再乘坐火车、飞机、公交这些公众性的交通工具,除了研究组织还有官方的人以外,没人能够使用。” “但是沈欢却回来了,你能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吗?”李平冷笑一声,“他患了病,想要见亲人最后一眼,所以选择了偷渡,偷渡你能够明白吗?你能够明白在这个时期偷渡是一种多么严重的事情吗?” 这话一出,周围围观的人全都后退了几步,一脸惊恐的看着沈欢。 不管是真是假,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他们也不敢冒这个险,而且李平的话也不完全是没有逻辑的。 李平对于这一幕很满意,他笑着对沈欢说道:“沈欢,为了村子里的人考虑,你还是离开吧。” “我如果非要进去呢?” 听到沈欢这话,李平收起了脸上的笑容,瞬间变得凶神恶煞起来,“那就不要怪老哥我不给你面子了!” 第1714章烧死沈欢! 李平今年三十五岁,年轻时是个二流子,在前后村庄颇有名气,后来因为驾照改革,货车司机资源奇缺,他们那批人的驾照全都提升了一个档次,从此当起了大货司机。 刚开始是跟别人打工开车,后来有一次老板资金周转困难,就找他们这群司机商量,说是以入股的方式来帮下忙,当时李平单身汉一个,家里又没有老人,加上平时老板对他不错,颇有义气的把存款拿了出来。 当时他也没想太多,可没成想之后生意打好,他也从一个小司机摇身一变成了小老板。 等到时机成熟以后,更是在周边村子搜寻年轻人来帮忙,成了早些年除了那几家前往市区经商的唯一土豪。 不知道别的车队怎么样,反正李平的车队就是典型的拉帮结派,沈欢小时候就曾听他们李家的后背吹嘘过,什么跟交警干架,和其他车队火拼之类的。 和那些在外面做生意,一年只回家一两次的人不同,李平是典型的土皇帝,在外不知道是不是真有他说的那么厉害,但在长乐这附近的一亩三分地,他还真有些无敌的趋势。 李平和李平安最多算是本家关系,但是由于人口太多,又不在一个祖坟,实际上也没有太多的来往。 但是自从李平安当上村长以后,两家的关系忽然就好了起来,当初李平安在村里面收地时,就是让李平震的场,那大撬杠一轮,本来还渣渣呜呜的人,保准立马闪人。 由于这个原因,李平在村里的名声也不大好,但是由于人家玩的大,一般也没人敢招惹。 李平这个土皇帝当的是相当痛快的,可是后来画风就不对了。 李平安死了,他这个在官面上的靠山也就没了。 这还不止,虽然靠山没了,但是他土皇帝的地位并不会动摇,大不了请新的村长吃喝几顿,再到市区里的会所里唱唱歌洗洗澡就得了。 可没想到他还没来得及开始实施计划,沈欢这个小兔崽子就打断两人他的一切计划。 人家直接往村里投资几千万,甚至是过亿,是他几顿饭能够比得上的? 自此开始,沈欢这个名字成了比他李平这个名字更加有效的通行证。 俗话说得好,贫不与富斗,富不与官斗,他虽然挣了些小钱,可跟沈欢这种不拿钱当钱的人相比,那可就差远了。 大丈夫能屈能伸,他李平也只能忍着,不敢再在村里作威作福。 可没想到上天还是比较眷顾他的,在这种时候发生了这场灾难性的病毒。 在这种情况下,有钱算个屁!有人有手段的人才能立足,所以李平应运而起,再次成为了村里的话事人。 这一次看到沈欢回来,他第一个念头就是发泄心中的怒火,毕竟沈欢的崛起可是让他受了不少憋屈气的。 再喊了一声动手以后,李平嘴角的笑意就没有停过,沈欢这种小年轻的脾气他非常了解,尤其是小有成就的年轻人,根本受不得刺激,说话办事儿那叫一个轻狂,给他一个支点,他都能觉得自己可以日穿地球。 所以,李平就是故意的,他故意刺激沈欢,然后让沈欢把头伸过来让自己敲。 不光是要出气,还要把沈欢的名气搞臭,从刚才他说沈欢携带病毒时众人的反应,就可以看出,他的目的达到了。 在这个时期,病毒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 可以这么说,在人快要饿死的时候,让其在一盘沾满病毒的山珍海味和放了几天的馊饭之中选出一个来充饥,所有人都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 沈欢有钱? 在这样的背景下,钱……还有个屁用! 李平幻想着沈欢头破血流的样子,可这都大半天了,除了骂骂咧咧的声音以外,别说惨叫了,就连动手的声音都没多少。 李平定睛一看,这才明白过来,他那群小弟不知为啥怂了,光打雷不下雨,嘴上骂的那叫一个痛快,气势也是凶神恶煞,可里愣是没有一个人敢上前的。 “都他妈玩呢!”李平一把将烟给扔掉,眼神瞪得跟铜铃似的。 个头最高的王六已经是满头大汗,小声道:“平、平哥,这小子有病,要、要是出血了,肯、肯定要传播,要不、要不就这么算了?” “谁他妈跟你说他有病了!” “你、你说的啊!” “我他妈——我他妈那是——”李平感觉自己都快气的吐血了。 就在这个时候,王六忽然结结巴巴的说道:“平哥,要、要不然我们、我们用汽油烧死他吧……我、我听说,这些病人被烧死以后,病毒就不会传播了!” “烧死?”李平的表情有些怪异。 王六吞了口唾沫,看了眼沈欢,眼神阴邪道:“反正、反正现在病毒爆发,人人自危,刚开始还有官方人员组织纪律、下乡查看,但也有两个多月没有人下来了,就、就算到时候病情稳定了下来,我们也可以说沈欢是病死的!” “很好!很好!”李平咧嘴一笑,“你总算想出了一个好办法,现在就派人去做!” 李平还是第一次觉得王六除了四肢发达以外,还有脑子这个东西,烧死他!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 到时候沈欢死了,即便秩序恢复正常,也不会有人来和自己争抢这土皇帝的位置了。 至于沈欢那上了年纪的父母,都是老实人,翻不起什么大浪,而且王六刚才那个说法好极了,就说是病死的,就算以后有人调查,又能拿自己怎么样? 要知道,当初国家可是发了声明的,只要是患了病的,都是病人,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普通百姓,都要一直对待! “沈欢,你他妈走不走,你要是不走,就别怪老子不客气了!”王六抬着一桶汽油,对着沈欢大喝了一声。 “你他妈泼一下试试!”牛大宝眼睛直接就红了,显然他也看出了王六等人的目的。 王六二话不说,哗的一声就将汽油泼了出去,不管是沈欢、牛大宝还是沈黑蛋都要遭殃,看样子是没打算放过任何一个。 可是接下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傻了眼,一股怪风忽然吹过,竟将那些汽油全都吹在了王六、李平等人的身上。 而沈欢手里不知道何时多了一只打火机,“现在……你们还要拦着我吗?” 第1715章不是人,是鬼! 众人愣了半天都没回过神来,只有王六小声的嘀咕了一句,“这火机跟我的好像。” 李平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刚才的事情太邪乎了。 一般有点小钱的人都非常迷信,李平当了老板以后也是一样,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当初当司机的时候经历过一件事情。 他在高速上撞死了一个傻子,事后也没觉得良心受到责备,反正这事儿有老板扛着,除了刚开始挺惊讶的,后来也当回事儿。 可是之后,他每天睡觉都会梦到那个傻子被自己撞死的情形,尤其是每次被吓醒的时候,正是那傻子脑壳爆裂,眼冒青光的情景。 光是做噩梦的时候,李平照样不是很在意,觉得可能是自己潜在的良心过意不去。 但没过多久,他就开始失眠,一闭眼睛就会看到傻子临死前的那一幕。 疲劳驾驶可是大忌,老板就让他暂时不要再开车了,到医院里瞧瞧,可不管是吃安眠药还是什么,一点用都没有,那种惊悚场景出现的也越来越频繁,有些时候甚至睁眼也能看到。 这下子李平慌了,到处奔波找高人搭救,最后隔壁村放羊的老头儿,教给了他一个办法,那就是带纸钱纸货,宝香蜡烛,到出事的地点道歉,最后磕上四个响头。 至此李平才终于得以睡个安稳觉,这件事也影响他到后来养成了烧香拜佛的习惯,无论是做了亏心事求庇佑,还是搞生意求发财,一个都没落下。 刚才的邪乎事,让李平想到了一个可能,一个足以吓得他肝胆俱裂的可能。 “平、平哥,咱们、咱们让不让?” 李平不说话,王五王六他们也做不了主。 “让、让!” 一听李平说话,那些人瞬间让开了一条小路。 沈欢将打火机扔到了地上,朝着前面走去。 等走到货车跟前的时候,沈欢并没有通过跳上驾驶室进村,而是一个抬脚直接将大货车的车头踹向了一旁。 看着以车尾为圆心,移动了将近九十度的车头,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饶是自认为见过很大世面的几个老司机,都忍不住感叹道:“这、这还是人吗?” 看着越来越远的三个身影,李平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平哥,咱们、咱们咋办?”王六小心翼翼的问道。 其他几个好李平关系不错的司机也一个个开口说道:“老板,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吧?” “我承认这小子的力气吓了我一跳,但我不相信他一个人可以对付我们这么多人!” “就是,老子最看不惯这种有钱的小比崽子,花着他爹妈的钱还跟老子来装逼!” “咳咳……那个沈欢的钱,应该是他自己赚的。” “管他呢,咱们自从封村以来,哪里受过这种窝囊气?”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吵吵的李平头都大了,“都他妈给老子闭嘴!你们懂个屁,要是我没估计错的话,那个沈欢已经不是人了。” “不是人了?” “是超人?” “还能是鬼不成?”有个年轻的小伙子一脸不屑的说道,在他看来,沈欢再牛逼,也经不住一刀子给他干脖子上。 “就是鬼!”李平一脸认真的说道:“别他妈不相信,老子当年就被鬼缠过!” “那、那咋办?”几个胆小的已经慌了。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沈欢已经死在病毒中了,只不过放心不下他父母,加上现在人死的太多,阴气够肿,他就一路找了回来。”李平凭借着自己的阅历,继续说道:“有两种可能,他见了父母以后就会走去投胎,这最好不过,咱们没必要跟鬼计较,第二种是看了以后更舍不得离开,选择留下来保护他父母,这就比较麻烦了。” 李平说的煞有其事,而且关于他被鬼缠身的事儿,只要是在山阳当司机的,都知道李平遇鬼的事儿,再说这群人平日里没少做亏心事,一个个脸上写满了恐惧。 “平哥,你说咱们咋办?要么,要么我去给沈欢道个歉?”王六是真的慌了,要是被鬼缠身,那、那……我可还没有娶媳妇呢! “不用道歉!”李平擦了把汗,“就算是恶鬼一路借助着阴气回来,从燕京到咱们长乐,也不见得有多凶,咱们只要弄点黑狗血,然后再……” 沈黑蛋并不知道自己的伤好了,只是隐约还觉得有些疼痛,准备去小药铺里看看,就先一步离开了。 沈欢和牛大宝聊了一会儿以后问道:“大宝,那个李平是怎么回事儿?咱们村以前虽然有这么一号人,但是李平安死了以后,他好像就不怎么露头了,怎么现在又冒出来了,还做出了封村这样的事情?” “还不是那什么dsbd害的!”说起来这个李平,牛大宝就来气。 病毒爆发以后,网络上到处流传甘草熬汤可以预防病毒,到了最后就成了重要可以医治这种病。 在这周围的村庄,长乐村的草药是最出名的,其他村子里的人刚开始是来买,后面直接就变成了强抢。 村里虽然回来了一些年轻人,但是谁都不服气谁,遭遇这种事情更是各扫门前雪。 “正巧那个时候李平带着车队回来了,讲那些疯子赶跑以后,提议用车把村子围了起来,每天车上都有一到两个年轻人守着,电网也是他让村长弄得。”牛大宝无奈的叹了口气,“你也知道当初李平有多嚣张,大家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可以忘掉的,而且他表现出来的样子,也是为了保护村庄,所以直接成了大家心中的头头。” “威望简直比村长还要高,而且他跑大车的见过世面,很会蛊惑人心,说什么为了防止病毒蔓延,把咱们村的家禽牲畜全都给杀了,包括我家那些牛犊子!” “反正,现在李平就是长乐村的天,在村民心里的位置已经超过你了,最起码是现在这个时候,你说话都不一定比那个李平管用。” “这样吗?”沈欢没在理会这茬子,“我爸妈和牛叔他们都没事儿吧?” “大家都很好,没啥子事儿。”牛大宝这时候才开始露出笑容。 这边两人正说着,牛大宝的手机便响了起来,这边刚接起来还没说话,听筒里就传出了牛婶的声音,“大宝,你快回来,家里、家里出事了!” 第1716章以后要记得刷了牙再说话 “妈,你说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情,我这边刚接到欢子,你就别跟我开玩笑了!” 牛大宝的心里面也是一阵慌神,不过他更多的是觉得牛婶见他出去太久,急着找他回去,毕竟现在这个时候,待在家里才是最安全的。 “大宝,真的出事了,是孩子出事了!”牛大妈这边正说着,就被一阵吵杂的声音所取代,是几个男人骂骂咧咧的声音。 “孩子?!”牛大宝一听自家闺女出事儿了,一下子就急了。 沈欢也是眉头一皱,不管怎么说他都是当伯父的人,要是有人敢对牛大宝的孩子怎样的话,沈欢绝对不会放过对方。 “欢子,咱们快走!” “不走了。”也不等牛大宝问为什么,沈欢便抓住他的肩膀,“用飞的!” 话音刚落,沈欢和牛大宝的身形便消失在了原地,而李平派来跟着的人看到这个景象,直接吓得昏死了过去。 “我告诉你,这孩子你别再抱着了,你要是继续抱着,我连你也弄走!”为首的年轻人留着一头飘逸的秀发,虽然算不上是杀马特,但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 跟在他身后的,还有几个年轻人,打扮都差不多,不过发根呈现出的黑色,这发型应该是以前就弄得,现在因为病毒蔓延还没来得及到理发店去更新造型。 “不给!你们不能带走!”牛大妈死死的抱着孩子。 一旁的郭晴没有说话,张开双臂护在了两人身前,她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和婆婆受到伤害。 至少要将两人保护到牛大宝回来之前! “草拟吗的!”年轻人脾气很火爆,说着抬手就准备打郭晴脸上。 “你动他一下试试。” 年轻人既然已经动手了,就不会把手给收回去,可是他却发现,自己的手无论怎么用力,就是扇不下去,仿佛被某种无形的力量给牵制住了。 他这才回头看去,只不过刚回头,一个砂锅般大的拳头就打在了他的脸上。 “我草拟吗!敢来我牛大宝家里闹事儿,都不想活了吧!”牛大宝干翻为首的年轻人以后,环首看了看杂乱的院落,又看了看一干年轻人,“你们弄得?” 不得不说,牛大宝这虎虎生风的样子吓到了不少人,但是很快他们就回过了神来,为什么这样说?原因很简单,牛大宝加上几个老弱才五个人,而他们则由七八号人,全都是手持器械战斗力爆表的年轻人。 “我说,你知道刚才打的是谁吗?” “没错,你他妈知道老子是谁吗?”年轻人摇摇晃晃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我告诉你们,李平可是我小叔!” “李德华,你他妈闭嘴!”牛大宝显然也认识年轻人,“别以为跟着李平就可以作威作福。” “放屁,老子是按照规矩办事儿,你家闺女得病了,按照规矩你们一家人都得去医院,要么就是把孩子交给我们来处理!”李德华年龄不大,但是说话却挺有道道。 一听这话,牛大宝也慌了,“妈,咱、咱家孩子也得病了?!” 他不是恐惧病毒,而是恐惧这个病毒会带走他孩子的命! “没有,就是、就是有点发烧而已。”牛大妈说这话多少有些没有底气。 毕竟发烧就是dsbd前期症状之一,但是现在这个时候,谁想自己家孩子得这种病啊。 “染了病毒就是染了病毒,啰嗦那么多干嘛!”李德华没耐性的说道:“牛大宝,快点把孩子交出来,至于你这一拳,等到处理完你孩子的事儿以后再说!老子冒着生命危险,做这种危险的病毒处理工作,你他妈还有脸——” “你没刷牙?”沈欢也是从村子里长大的,知道村里的老人们说话喜欢带脏话,不过也不是真的骂人,只是为了提升语气。 但是随着时代发展,讲文明树新风之类的活动搞起,不说村里年轻一辈,就算是沈欢父母那辈都已经很少有人说脏话了。 但是现在这个可能连二十岁都没有小年轻,嘴里这边一个他妈那边一个他妈,完全就是在恶心人。 “你他妈算个j8!老子说话哪里轮得到你插嘴了?”李德华冷眼看着沈欢。 “啪!咔嚓——啪!咔嚓——啪!咔嚓——啪!” 沈欢一连扇了李德华三十个耳光子,并且目标全都对准关键位置,不光让李德华的脸蛋疼了三十次,也让下巴脱臼了三十次,现在他只要一说话,下巴就会掉下去,除非到医院里找专业人士矫正,不然嘴巴永远也合不上来,但即便是矫正了,他也会一说话下巴就掉。 “以后出门在外要刷了牙以后再说话,不然我真的很难保证,你在外面能活多久。”沈欢擦了擦手,对着年轻人说道:“现在带着这个小瘪三滚蛋,回去以后告诉李平,就说人是我打的,至于大宝家孩子有没有感染dsbd,你们说了不算,我说了才算!对了,记得告诉李平,我叫沈欢,沈家的沈,欢乐的欢!” 一听到这个名字,有几个年轻人的脸色瞬间变了,沈欢这个名字,在李平没有出现之前,基本上已经可以代表长乐村的法律了。 要不是因为现在病毒爆发,沈欢又时常不在家,他们可不敢来找和沈欢家交好的牛大宝家里闹事儿。 几个年轻人不说话,转身就准备走,可是这还没来得及伸手开门,一个钢叉便戳了进来,“谁他妈赶在我老牛家里面搞事情!” 只见牛父拿着铲草饲料的叉子,一脸凶神恶煞的走了进来。 “对、对不起,我们、我们——” “爸,别管他们了,孩子生病了!”牛大宝开口道。 听到这话,牛父一下子就着急了,“什么病,不是dsbd病毒感染了吧?” “是dsbd病毒。”沈欢一开口,牛家全家人都傻了眼。 “欢、欢子,你……” 沈欢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连忙说道:“不过你们放心,我已经有了治疗的办法。” “我就说嘛!”牛家人大松了口气。 “不过……” “不过什么?!” 看着牛家人仿佛要杀人一般的目光,沈欢干笑道:“我还需要准备一些药材。” 就在沈欢准备给牛大宝孩子治病的时候,李平一行人却拎着黑狗血,朝着沈欢加走去…… 第1717章老子泼的,你能拿我咋地? “伯母你放心,我哥跟我打电话了,他说等欢子哥只好小臭臭的病以后,就会回来了。” 牛小贝一边帮忙提着水桶,一边笑呵呵的对着正在洗衣服的沈母说道。 沈母脸上有些激动,因为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自己的儿子了,尤其是沈欢完全联系不上的那一阵子,即便牛小贝带来了沈欢在做什么样事情的消息,但是身为民,她仍旧不能完全把心放下。 现在在得知沈欢很快就会回来以后,沈母的内心可谓是充满了激动。 在楼上上水的沈父大喊着把水泵给关了,可是底下的人却没有回应,他只能着急的自己跑回去,将水龙头给关掉。 身为一个男人,他自然知道自己的媳妇在想着什么,不过想孩子的又何止她一个人,身为父亲也是一样。 再说,沈父的性格还是那种,喜欢把事情藏在心里不说的内向性格,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讲,他比沈母的心情更加激动和复杂。 牛小贝在帮忙提完水以后,就走进客厅和正在看电视的果果玩耍。 小姑娘似乎已经完全适应了农村的生活,但也绝对不是网上那种爷爷奶奶带孩子的脏乱之感,果果还是果果,她身上的衣服虽然不有身为郡主时那么艳丽华贵,但是精神气却比当初在燕京时要好得多。 而且看样子,她和牛小贝也挺投缘的,也不叫姐姐,干什么事儿直接叫小妈妈。 这点对牛小贝来说就很受用了,不过她也只让果果偷偷地叫,自己也是偷偷的乐。 “平哥,你确定黑狗血管用吗?”这边李平的人已经到了家门口,他们这群年轻人虽然怕沈欢,可是却不怕院子里的两个半老之人。 他们目前唯一担心的,就是黑狗血管不管用。 李平面色凝重,“我刚才已经给我那位师父打过电话了,他老人家告诉我,黑狗血绝对是有用的,只要够纯正,几乎可以克制一切的厉鬼,至于沈欢那种穿梭了那么遥远路程的厉鬼来说,黑狗血不仅仅是压制那么简单,可以说是足以致命的!” 李平还有句话没说,他那位老师父虽然回答了他的话,但是也建议他不要用这么阴狠的手段,毕竟这种方法只是在针对厉鬼的情况下才会使用。 并且叮嘱李平,只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找沈欢家的麻烦,一般都不会出事情。 可李平是什么人? 要是放在以前,只有他一个人,他也是不敢做这种事情的。 当然,还要再加一个前提,那就是沈欢没有改变他生活为前提的情况下。 虽说身患和李平之间没有什么直接性的仇恨,但是在李平看来,自己在村里越来越不痛快的原因,就是因为沈欢这个小兔崽子的存在。 现在这个小兔崽子变成了人也不让他安宁,自然是要搞死对方!求个安心,求个痛快! 再说了,他李平现在在村里也是很有威望的。 “平哥,咱们的黑狗血是——” “等一会儿!”李平看了眼时间,大概过了几秒钟以后,这才对着一个个捏鼻、恶心的小弟们说道:“你们两个,还有你,对就是说你们,先用狗血将沈欢家的房子个围起来,防止他逃跑!” “ok!”几人打了个手势,连忙去操作自己的事情了。 “你们几个,往墙上泼,最好是连续不断的。” “平哥,不行吧,咱们弄这些黑狗血不容易,再说……咱们、咱们是来恶搞的,又不是来给他家粉墙的。” “其实我想说……平哥,按照你的同安里整的话,咱们的东西根本就不够!” 这时候李平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们虽然一人手里提着一桶,可真要按照刚才的说法去做的话,是很难办到的。 最后他只好由连续不断,改为意思意思。 等一切准备就绪以后,李平先是一脚踹门,然后直接一桶黑狗血泼在了门上,“沈欢你特么给我滚出来!” “老子今天就让你看看,是你厉害,还是老子的黑狗血厉害!” “沈欢,快点给老子滚出来!” 李平叫骂了几声,然后瞪着手下说道:“妈的,光让老子一个人喊,准备让那个老子喊到天黑呢是吧?” 一听这话,小弟们也连忙跟着骂了起来。 要是中二少年看到这种场面,一定会很向往,并且对朋友吹嘘到——我曹!你特么是不知道,几百号人在那里叫骂,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把刀,提着一个桶,刀用来捅人放血,桶用来接血充饥! 反正吹牛逼这种事情和生孩子这件事情一样,都是不需要脑子的。 “伯父伯母,我出去看看就好!”牛小贝说着就解开围裙准备出去。 沈父伸手拦了一下,说道:“还是我过去吧,听声音像是李平那个小子,我早就看出来他看我们家欢子不顺眼了。” “伯父,如果是李平他们的话你就不要出去了,他那个人是个典型的二百五,从小无父无母,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做尊老爱幼。”牛小贝对于李平还是比较了解的。 沈父摇了摇头没说话,让牛小贝退到一旁以后,自己则上前开门。 可是这门刚一打开,就听到哗啦啦的一阵水声,刚刚开门准备理论的沈父根本就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儿。 “我靠,泼错人了!” “不一定万一是附身了呢?” 七嘴八舌的,反正说什么的都有。 也不知道是不是几人运气不好,他这边刚泼完,沈欢的声音便传了过来,“谁泼的?” “我靠,人在后面,快、快——” 李平还没来得及开始指挥,沈欢冰冷的声音便再次出现,“谁他妈泼的!” “老子泼的,你能拿我咋地?”李平硬着头皮说道,说着还在给手下人打手势,让他们快点动手。 沈欢看了一眼前去搀扶沈父的牛小贝,“小贝,把我爸带回去,锁上门。” “欢子哥,你准备做什么?”牛小贝语气担忧的问道。 沈欢没有说话,但是从眼神中已经不难看出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是——杀人! 第1718章辱父者,杀!歹意者,杀! 沈欢没有多说,牛小贝也不会多问,带着沈父回了院子里。 李平等人被忽然出现的沈欢吓了一跳,不过看到自己手里的黑狗血以后,镇定了不少,“沈欢,你也别怪我这个当哥哥的心狠,你已经死了,并且死在了外地,还回来家干嘛?还来坏我的好事儿干嘛?” “我……死了?”沈欢一时间不能理解李平在说什么,不过他也不需要去理解李平在说什么,“死的人是你!” 李平听到这话,忍不住大笑起来,“开什么玩笑,死的人是我?老子活的好好的!” “都他妈别愣着了,动手!” 随着李平一声令下,只要是手里还有黑狗血的人,全都泼向了沈欢。 粘稠的黑狗血犹如一张红布,朝着沈欢的透露裹了过去。 沈欢只是一个眼神,便改变了黑狗血原本的路径,朝着李平等人洒了过去。 “我曹!” 李平显然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他想要跑,却发现自己被眼前这怪异的景象给吓到了,自己的双脚仿佛被人灌了铅,根本移动不了半分。 “哗啦啦——” 所有跟着李平的人全都变成了落汤鸡,因为李平的观念植入,这些人全都当沈欢是鬼,现在碰到这个情况,自然而然的会朝着沈欢是一个非常强大的鬼,强大到黑狗血都不管用的鬼。 所以他们回过神后,第一个想法就是……跑! 可惜,他们没有机会了,沈欢既然做好了杀人的准备,就绝对不会放过一个。 好人?家里有老母?膝下有儿女? 呵,抱歉,如果这些事情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沈欢或许也会站在一旁嗑着瓜子,说着类似的风凉话,但是现在…… 面对一个想要杀死自己的人,面对一个侮辱了自己的父亲的人,你……杀还是不杀! 其实这样的人,已经不配称为人,而是人渣! 别说李平没有这个能力,莫不成沈欢还要等到对方有能力杀掉他的时候在动手不成? 辱父者,杀! 歹意者,杀! “嗖——” 一剑西来,为首的李平,脑袋直接被割了下来,喷涌的血液和黑狗血混杂在了一起。 “啊!!!” 看到这一幕的小弟们,全都开始疯狂的惨叫起来,他们虽然没有被砍去头颅,但是在心灵上却受到了极大的折磨。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不如李平那种直接死掉的好。 沈欢不是一个残忍的人,所以也会给他们一个痛快。 杀了李平一个就好? 说是杀全部就是杀全部! “嗖——” 又是一个颗头颅落下,众人再次惨叫起来,有些胆小的已经完全吓昏了过去,有些人则已经被吓得发不出任何声音。 但是沈欢的屠刀依旧没有停下来,几乎只几个呼吸的时间,所有人就都死光了。 他们最大的不过是和李平同样的年纪,最小的也不过只有十九岁,但沈欢并不觉得自己很残忍,他甚至觉得自己已经相当的仁义了,给他们一个痛快,甚至从某种程度来讲,他们还得了一个大便宜。 “轰——” 沈欢点燃魂焰将黑狗血还是实体一并焚烧,沈家门口瞬间恢复了干干净净的样子。 这是时候沈父已经清理好了自己的脸面,拿着一个铁钎从里面走了出来,“他们人呢?” “都回家了。”沈欢随口编了一个胡话,同时内心中也有一种深深的感动,按照村里人的说法,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出了名的老实人,别说打架,可能连吵架都屈指可数。 但是今天,他为了自己拿出了铁钎像是要找人拼命。 这就是之前说的,有没有那个能力是一回事,有没有那个心是另外一回事了。 “都回家了?”沈父也是一愣。 “嗯,咱们也回家吧。”沈欢说着便和父亲一起走了回去。 父母都是老一辈思想的人了,所以沈欢尽量不在他们面前表露出自己非人类的实力。 他怕父母担心……毕竟力量越大,责任越大,危险也就越大。 沈欢招呼着帮父亲洗了洗身子,“爸,对不起,这一次回来的比较匆忙,也没给您带几件新衣服。” “不碍事,不碍事,小贝回来的时候带有,她说是你给我们买的,但我知道,肯定是人家丫头买的,小男孩的心思,就是没有小女孩那么心细。” 沈父说着,拿起毛巾擦起了身子,“去跟你妈聊聊吧,你不在家的时候,她一直念叨你。” “嗯。”沈欢点了点头,走到母亲身边,帮忙择起了豆角。 沈母也没有客气,“这一次准备呆多久?” “可能明天就要走……我的得把病毒的事情解决了。” 沈欢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没有底气,虽然现代社会,已经很少出现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情况,但是这种情怀还是在的。 有时候沈欢就在想,他所走的路到底是不是正确的。 虽然不会纠结太久,但真的到了那个关头还是感慨颇多的。 “走吧,妈支持你,把这外国人不能治的病给治我,为咱们华夏争光!”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良久以后才开口说道:“妈,对不起。” “有啥对不起的,你这孩子……”沈母伸手拍了拍沈欢的背,安抚着自己的儿子。 “好了,别招呼了,好好去跟人家小贝道个谢,你不在家这段日子,都是她帮忙照看我们两个老人的,还有果果,这丫头三天两头说想你。” 沈欢干笑两声,没再跟母亲客气,朝着客厅走去。 果果一看沈欢过来了,二话没说就跑过来抱住了沈欢的大腿,让沈欢抱抱。 “果果,我不在,你乖不乖啊?” “果果可乖了。”果果人小鬼大的说道:“爸爸,大妈妈什么时候回来啊。” 沈欢这边正准备开口,果果忽然说道:“不过大妈妈回不来的话,果果也不伤心哟,这阵子小妈妈陪我玩了好多游戏呢!是吧是吧,小妈妈,你快过来啊!” 当着沈欢的面,她还丝毫不避讳的眨动着自己的大眼睛,示意着牛小贝。 看到牛小贝过来,果果将手放在耳朵上,“哎呀,爸爸,奶奶叫我了,果果就先走了!” 说完,便一溜烟的跑了…… 第1719章一语惊喜梦中人 沈欢和牛小贝之间的关系,怎么说呢…… 事实上也没有什么好说的,爱情这种东西本来就不是只言片语可以解释的,就算能够解释,也是哲学之类的存在。 “欢子哥,你研究出来了吗?” 首先是牛小贝道破了这片平静,沈欢知道牛小贝是不想让自己尴尬,笑着说道:“研究出来了,所以我明天就要离开。” 牛小贝内心中自然是舍不得的,但是既然沈欢已经这么说了,她也能够理解。 如果站在一个旁观者角度去看,沈欢这么做是无可厚非的,毕竟个人安危和整个世界人民的安危相比,显然是后者更加重要一些。 之后两人就没有再说过话了,整个气氛显得异常尴尬。 “欢子哥?” “嗯?” “你怎么不说话啊。”两个人坐在沙发上,但是全都看着前方,或者时不时的扣扣自己的小指甲。 听到牛小贝的问话,沈欢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毕竟他本身就是一个不太会处理尴尬的人,尤其是他和牛小贝之间的关系还没有一个正确的定位。 妹妹?恋人?或者是两者都有。 其实现在拦在沈欢心里的坎子,不是林妙诗的意见,而是沈欢心中的那道坎,这个坎没有人能够帮忙破除,只有沈欢自己才能做到。 要说之前沈欢应该已经打开了这个心结,但是现在他好像又自己把这个绳子给系了上去。 “我……嗓子不大舒服。”沈欢随便找了借口,已经习惯睁着眼说瞎话的沈欢,在这个时候显得异常拙劣,一看就知道是在撒谎。 “那个……欢子哥。” “嗯?” “欢子哥。” “嗯?” “欢子哥。” “……”沈欢尴尬的笑了笑,“小贝你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吧。” “真的?” “真的。”沈欢摸了摸鼻子,“或者说一说,你想问什么问题之类的,我能够回答的都会回答你的。” 牛小贝点了点头,用洁白的小脚丫子,挑起了拖鞋,“那个……欢子哥,你什么时候——” 不等牛小贝说完,沈欢便开口说道:“我明天早上走,跟你说过了。” “我不是要问这个问题,我是要问……”牛小贝朝着四周看了看,确定没有人以后,低声问道:“你什么时候要了我?之前你可是答应过我的,难道现在要反悔了?” “而且、而且我最近看了一下法律书,上面说,只要是被封王的人,为了保证优良基因的传承,是可以三妻四妾的。” 牛小贝又开始踢起了自己的小鞋子,“不管是妻妾我都不介意的,只要能够嫁给欢子哥我心里面就已经很满足了。” “小贝,你可要想清楚。” “欢子哥,难道你准备在这里……不好了,快要吃饭了,所以——” “你的脑袋瓜子里装的都是什么啊。”沈欢没好气的说道:“我是说跟我结婚的事情,虽然妙诗和我都不会介意,但是你有没有考虑过家人的感受?牛叔这边好说,牛婶呢?她可不一定会同意的。” “婚姻对于我这种平凡人来说,是人生中少有的大事儿,我想我已经可以为自己做决定了,而我的父母也会尊重我的决定……欢子哥,其实我爸妈挺喜欢你的,要不是因为我年纪小,早就来提亲了。” 牛小贝红着脸说道:“而且,而且我这几天也和大娘聊过了,她说挺喜欢我这个儿媳妇的。” “噗——”沈欢将刚喝进嘴里的矿泉水给吐了出去,“这事儿、这事儿你跟我妈说了?” 牛小贝眨动着大眼睛,一脸无辜的说道:“难道不可以让大娘知道吗?” “可以是可以,不过——算了!”沈欢说着便起身朝着厨房走去。 果果一看沈欢来了,第一句话就是,“爸爸,你什么时候娶小妈妈啊?” “咳咳,果果,你先出去一下,我跟奶奶聊点事情。” “是关于小贝的事情吧?”沈母一边炒着菜,一边说道:“小贝这丫头挺不错的,我觉得做儿媳妇挺好的。” “可是妈,这不是还有妙诗——” “你现在不是什么医王了吗?身为一个王爷,那个规定只能一夫一妻的条例不是早就取消了吗?” 沈欢有些无语了,自己的老妈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开明了,一定是小贝那个丫头教的! “可是——” “别可是了。”沈母停下手中的动作,看着沈欢问道:“小贝是一个好姑娘吗?” “是。”这一点毋庸置疑。 “既然这样,你愿意看着她嫁给别人吗?” “不愿意,可是我——” “你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可是她想要的只有你啊!”沈母没好气的说道:“还是你觉得她跟了别人就会幸福了?人生不是文艺片,遵从本心去做事就好了,更何况你现在别说娶两个老婆,就算是娶十个八个也不违法,既然有这条件,你为什么不好好利用呢?” “孩子,生尽欢,才能死无憾,与其将这么好的姑娘教给别人,倒不如自己留着,你也别说妈自私,就说那些古人圣贤,里面三妻四妾的也有不少。” “你的做法是否符合道德观念,完全是身份问题,我们平常老百姓,要是这么做,肯定会被骂的,但是皇族这么做却不会有人讥讽,你这个王爷也是一样,有这么优质的条件为什么不去利用呢?” “再说了,我自家的儿子我心里最清楚,你也喜欢小贝,而且你绝对不会是那种喜新厌旧的存在。” 沈欢吞了口唾沫,愣是看了自己老妈半天,“你……是我亲妈吗?” “你这倒霉孩子,莫不成你还是我在山上捡回来的不成?”沈母笑骂一声,“好了,我也不和你啰嗦了,赶快去收拾收拾桌子,咱们开饭了!” 俗话有云,一语惊醒梦中人,沈母惊醒沈欢或许用了不止一句话,但是其中很多道理却是被沈欢所吸收了。 例如,牛小贝跟着自己才会幸福,自己也喜欢牛小贝,法律和道德上又允许,自己为什么不娶了她呢? 这个道理同样也可以运用到别人的身上,像是陆倚天、宋可馨、蔡芸萱等等。 沈欢看了眼日期,再过几个月,自己就到了法定的适婚年龄,不知道大婚当晚能不能来一个大被同眠数佳人…… 第1720章现在能说了吗? 吃饭的时候,沈欢和牛小贝等人表现的都十分轻松,气氛很融洽,加上果果不停的叫爸爸和小妈妈,感觉就像是沈欢结婚以后的生活,忽然间沈欢有种很幸福的感觉,这种幸福也许并不是那么的轰轰烈烈但是至少让他感受到了一丝宁静。 有些时候沈欢通常会想,如果父亲没有得那种难产的绝症,自己也没有遇到师父,会不会过上这种他想要的平淡生活。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沈欢该去做的事情还是得去做,因为如果他不做的话,也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他。 平静的时光总是很快就会结束,一夜无话,沈欢第二天一早就离开了长乐村,前往省会的中医公会。 因为dsbd的事情,分会的人也是头大无比,因为国主亲自下令,一定要让中医公会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研究出破解dsbd病毒的办法。 可是医学这种东西,不同于其他,不是说蒙就能够蒙出来的。 “怎么办,国主给的最后期限马上就要到了。”一名老者满头是汗,看起来十分的紧张,“根据当初我们立下的军令状,如果没办法完成的话,我们可是会死的。” “妈的,当初我们就不应该答应,其他省份的人都搞不出来,我们怎么会搞得出来!”一个中年人的脾气也十分火爆,不过看他的头衔,在医术方面应该也是有真材实料的。 “没错,连医王沈欢都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情,我们怎么可能做到?” “嘿,什么医王沈欢,这里可不是我说大话啊,你们自己看看,这dsbd都爆发多少天了,别说新闻上没露过面就算是咱们中医公会内部都没有他的任何消息,还医王呢,我看啊他也就是炒作出来的,现在一出大事儿,他见解决不了直接就跑了!” “你别乱说话!医王确实有着现中医行业最高的医术,你认为东瀛的那个老医师,会配合沈欢这种年轻人炒作吗?” “别的我不知道,我就只知道在现在这个情况下,无论跑到哪里都是死路一条!”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相互攻击着。 人本身就是这样的动物,在某一方面受到挫折以后,他们大多不会去考虑自己为什么错了,要么是推卸责任,要么就是抨击他人,来取得——你看吧,他和我一样是垃圾的评论。 中医公会里的人也不全都是好人,也有一些小肚鸡肠的存在,毕竟这是一个道德流逝的年代,很多人根本不会去管什么道德的事儿。 这边议论纷纷,时不时还会有人爆出一句粗话,刚巧沈欢就在这个时候走了进来。 “请问这里谁是管事?”沈欢开口喊了一声,但是陷入争吵中的众人没有一个理会他。 在听到众人的议论情况以后,沈欢的表情直接变得难看起来,“会长是谁!” 这一声可谓是震耳欲聋,将会议室内所有的声音都压了下去。 这边会长还没来得及起身,就有人骂道:“小兔崽子,这里是你能来的地方吗?我们正在讨论要紧的事情,赶快滚出去!” “你……让我滚?”沈欢指着那个戴眼镜的胖子问道。 那胖子一点也不畏惧,“就是我说的,咋地?快点滚蛋,我们这些医生没工夫听你来这里扯淡!” “你这样不好吧,这位小兄弟应该是某位同行的学徒。” 听到这话,胖子的表情更加不屑了,“无论是哪个人的学徒我都不会放在眼里,一个小小的中医分会而已,我告诉你们,凭借我舅舅那一层的关系,我迟早是要进总会的,关系加上实力,说不定我会成为第二个沈欢,不!应该是超越他,成为真正的医王!” “你想成为医王?”沈欢语气有些玩味的说道。 “唉,我说你这小子,是不是给脸不要脸,保安,保安呢!”胖子开始招呼人手,准备将沈欢给赶出去。 “你这辈子都不会有成为医王的机会了。”沈欢一边说着一边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徽章。 胖子听到这话怒极而笑,“小兔崽子,你还来跟我装逼了是吧?我告诉你,我舅舅是——” 这胖子正说着,却忽然不说话了,会议厅里的众位医师也是倒吸了一口冷气。 因为沈欢将一个徽章挂在了胸前,而那个徽章外人可能会不认识,但只要是中医,就一定能够认得出来,那是医王沈欢的专属徽章,中医界最大的荣耀徽章! “你、你是沈欢?!” 沈欢没有理会胖子,而是看着众人说道:“我现在宣布,将这个人剔出中医公会,从此不得行医,你们有意见吗?” “没、没有!” 沈欢现在可不光是中医界的领头羊那么简单,人家可是王爷,甚至是国师!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下的存在。 现在是提倡言论自由的年代,当着人家面一般人都不是不敢随便议论的,可是这不代表背后的时候不会议论,可能不光是议论,说杀人家祖宗十八代的估计都有不少。 “不!这不公平!”胖子一下子就傻了,他没有想到沈欢竟然会这样针对自己,永世不得行医,不算惨,因为沈欢不可能时时刻刻的都监视着他,可能能够监视个十年八年,但总不至于监视一辈子。 最惨的是从中医公会除名! 没有中医公会的徽章,就不会被世人所认可,到时候就算沈欢让他行医,都不会有病人接受他的治疗。 “你这是公报私仇!我只是在背后议论你而已,根本没有这么大的罪过!” 胖子不甘心的说道。 “你觉得不公平?觉得我是在公报私仇?”沈欢冷哼一声,“我将你逐出公会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现在这种关头,你却仍旧像平常一样,去推卸责任,并且将怒火发泄到别人的身上,这不仅仅是医德的问题,还有道德的问题!” “我说过,能够待在中医公会里的人,都必须具备最基本的医德,如果没有,就不配做中医公会的成员!” “可是这样做的又不是我一个,你凭什么——” “我有说过不惩罚他们了吗?”沈欢扭头看着其他人说道:“你们全都罚写中医守则一百遍!” “这就完事儿了?”胖子冷哼道:“我还以为你能耐到把整个中州的中医公会解散了呢!” 沈欢没有理会胖子,而是找了个椅子坐下,一手端着脑袋,对着胖子问道:“刚才忘了问,你舅舅是谁?” 一听这话,胖子的脸色变了一下,不过语气依旧不屑,“我为什么告诉你?” 他根本没有把沈欢这种年轻人放在眼里,更何况现在这个时期,全国交通封禁,可以说除了燕京,剩下的地方政府的掌控能力都十分的薄弱,他根本不需要忌惮沈欢这个过江龙。 “啪——” 沈欢一个耳光子,让胖子在半空中来了一个七百二十度大转弯,然后微笑道:“现在能说了吗?” 第1721章在这里,我就是天! 在解决掉胖子这件事情以后,沈欢找出了中州分会的会长,是一个看上去很慈祥的老人,不过说话很没有底气,看样子应该是属于赶鸭子上架的那种,很有可能是临时决定出来的。 不过在了解以后,沈欢才明白,原来中州分会的会长,在前些日子与dsbd的对抗当中,也感染了病毒,现如今正待在隔离区。 “情况严重吗?”沈欢对着代理会长问道。 代理会长支支吾吾了半天,这才说道:“情况说不上严重,但是已经好多天了,如果在没有解决方案的话……” 话没说完,不过这意思沈欢已经了解了。 “你们有没有研究出方案?” “还没……” 这时一个中州分会的高层忍不住说道:“医王,我觉得这种病情根本不是我们中医可以控制的,或者说这根本就是西医的事情,我们中医作为辅佐还好,想要直接解决这个病毒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也不是在危言耸听,首先我们没有专业的仪器,无法提取血清,从而以此来研究解决病毒的办法,第二,中医流传了这么多年,很多老办法已经消失了,况且dsbd病毒比当年的沙士事件更加严重,可以说是全球性的灾难。” “第三,这种跨种性质的传播病毒,我们中医并没有这方面的手段和经验,甚至——” “停!”沈欢伸手打断了这个医生的发言,“第一,想要解决跨种性病毒,并一定要专业的仪器去提取血清,第二,中医确实流失了很多老办法,这一次dsbd的情况也确实很严重,这点我承认,但是你说的第三点,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承认的。” “你说我们没有这方面的经验,说实话,我真的很好奇你是怎么进入中医公会的,其他的先不说,你听说过瘟疫吗?” 那个医生的脸色变了一下,“这个我知道,但是古人对于瘟疫并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他们往往把疫情的发生归结为,由于不顺应天道而造成的天罚,由此可见,我们中医并没有好的办法,当时解决瘟疫的办法都是请天师作法,可以看出当时的华夏人是多么的愚昧。” “华夏人愚昧?”沈欢忍不住笑了,“那么西方列强在古代将瘟疫称之为诅咒是怎么回事儿?” “这……” 这时另外一名医师站了出来,“医王,这位同事说话虽然极端了一些,但是古代面对瘟疫,确实没有什么良好的办法,无论是什么类型的瘟疫,隔离永远都是第一选择,但是现在dsbd病毒传播方式很多样,几乎可以说每死去一个病人,至少会增加三名患者,以这样的传播速度,即便是隔离也没有任何用处。” “隔离是最基本的办法,而除此之外,我们的前辈们也留下了很多专业的药方,除却专业书籍所记载的,治疗疾疫的药物也常散见于古代文集笔记之中,验方、偏方尚有不少,其中不少药方值得后人认真总结和继承。”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元人笔记《辍耕录》中就有记载:元朝初年,元军发生疾疫,以大黄疗治,所活近万人,效果亦极显著。” “由此可见,我们中医在针对瘟疫一方面,也是极其有办法的。”沈欢看着众人,“既然古人可以做到,我们这些站在他们肩膀上的后人,凭什么无法做到?” “没错!当初沙士事件当中,我们中医也出了很大的力气。” “对,但面对这一次事件我们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就在众人感叹之际,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忽然出现,“可笑可笑,当年你们中医借着沙士事件炒作了一波,说在沙士病毒入侵的时候起到了巨大的功劳,可实际上呢?” “骗骗普通的老百姓还可以,想骗我们这些专业人士有可能吗?要不是当初老国主看到华夏文化被西方文化腐蚀的严重,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要保留住中医文化,你们中医早就没有了!” 来的是一个穿着白大褂的西医,年龄大概在四十左右,但是发型却留的很时髦,明明规定白大褂的扣子必须得系上,他却是跟穿风衣袍子一样袒胸露怀,亮出了里面闪瞎眼的时髦衬衫。 “当然,我也不是说沙士病毒是我们西医解决的,但也绝对不可能是你们中医!”时髦医生朝着窗外指了指,“解决沙士病毒的是炎夏天气,而不是所谓的中医帮忙,甚至好不夸张的说,无论中医还是西医,现如今连沙士病毒的来源都没有搞清楚,如果再来一次,依旧会死上很多人。” 时髦医生说着,也不客气直接坐在了凳子上,“不过我觉得有一种最为合理,那就是他们百越人爱吃那些乱七八糟不干不净的野味,要是他们不吃,这种病怎么会传到我们身上?” “你是谁?”沈欢皱起了眉头,像沙士病毒这种忽然出现,带走成千上万人命,然后又忽然消失的跨种性传播疾病实在是太多了。 沙士事件还算是比较好的,当初一战刚刚结束就爆发的西班牙流行性感冒,造成全世界约10亿人感染,2千5百万到4千万人死亡。 与之相比,此次杜仲搞出来的dsbd病毒事件,死了将近百万人的数据就显得不是那么夸张了。 “我是who派来的实习医生,当然,在who当中我是实习学徒,但是到了咱们华夏嘛……我就神医了。”时髦男说起这话,眼中满是骄傲与得意。 “现在世界卫生组织的学徒都这么嚣张了吗?看来我当初没有直接答应他们的邀请,是一个极为明智的决定。”沈欢冷哼一声,显然没有将对方的身份放在眼中。 虽然who的专家组凝聚了世界上最顶尖的医学人才来攻克dsbd,但是将近小半年的时间过去了,他们连个屁都没有研究出来,并且依旧态度坚定的不邀请中医。 沈欢对于这样的组织,当然不会有任何的兴趣,说实话,who目前对于中医的态度,还没有当初沙士事件的时候好一些。 “还邀请你?你是哪根葱?你又算老几?我们组织到现在根本没有邀请过任何中医加入,你瞎吹什么牛逼!” 时髦男对着沈欢就是一顿乱喷。 沈欢看着他,平淡的语气中带着几分冰冷,“我叫沈欢,在这里算不上老几,因为……我就是天!” 第1722章这个赌注我们WHO接了! “沈欢?” 时髦男觉得换个名字有些熟悉,不过也没有太在意,因为他现在心里之后又一个念头,那就是不管对方是什么人,都没有资格侮辱他们who! “我不管你什么沈欢不沈欢的,我现在劝你最好立马跟我道歉,要不然的话,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时髦男看着沈欢冷哼一声,“还说在这里你就是天,我告诉你,就算是你们会战都不敢跟我这么说话!” “我看你的这个年龄,应该是哪家的公子哥吧?”时髦男不屑的冷哼一声,“我会告诉你,现在这个时期,就算你有钱也没有任何用处,你要是想要活命,求助我们who是唯一的选择。” 时髦男说着,看向室内的其他人说道:“喂,这个小子是谁家的?养不教,父之过,把他老子给我喊过来,我今天要好好跟他算算这笔账!” “乔先生,请你说话注意一点!”这时一个医师看不过去,忍不住站了起来。 看到这个站起来的医师,时髦男先是一愣,然后表情有些滑稽的说道:“你确定这句话是对我话的吗?还是说这个小子也姓乔?” “不过照我看,第二种可能性要大一些,至于原因嘛……身为who的成员,你们这些中医还没有让我说话注意点的资格!” “乔先生请你自重一些!” “乔先生,你最好收回刚才的那些话。” “我们这里虽然只是中医公会的分部,但也不是你随随便便就能撒野的地方!” 时髦男一看这个情况,一脸懵逼,这、这他妈什么情况?平时对自己恭恭敬敬的老中医们,今天怎么全都抽风了,为了一个小子竟然跟自己对着干。 难道这个小子不是我想象中的富二代,而是官二代? 哼!就算是官二代又怎么样,现在dsbd泛滥,虽然机会渺茫,但即便只有百分之一的机会,掌握这个机会的也只可能是他们who。 要不是为了避免让人说闲话,组织里的人,又怎么会派我们这些学徒过来。 “哼!想要我收回之前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你们不应该让他先收回自己之前的话吗?”时髦男冷哼一声继续说道:“我告诉你们,现在能够拯救世界的,就只有我们who,你们对我们出言不敬个,就等着灭国吧!” 本来沈欢只是有些生气,但是现在,他已经完全不是有些生气那么简单了。 这个乔医生很明显也是华夏人,但是加入世界卫生组织以后,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你加入了那个组织没错,可是你的国籍还没变,就算是你的国籍变了,你身上的血也不会变。 但是现在,这个时髦男竟然说让华夏等着灭国。 即便是沈欢这种并不是很爱国的存在,都忍不住要教训教训这个家伙了。 “你叫什么名字?” “乔——”时髦男正说着,忽然停了下来,“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沈欢的眼神之中传出一阵阴寒,仅仅是对视了一下,时髦男便感觉自己好像去阴曹地府走了一遭。 “我、我叫乔布斯,你有意见?” “乔布斯是吧?”放在平时沈欢可能会对这个名字嘲笑几分,但是现在他的内心完全没有这个心思,“你能代表整个who吗?” 开什么玩笑,他现在也就是一个who学徒级别的成员,说白了就和公司里的实习生差不多,随时会被组织踢出去。 毕竟who对于各大成员国,都许诺过援助技术支持,如果能力不达标,是不可能成为常驻成员的。 “我……” “我就问你能不能?” “我——嘿,我就纳了闷儿了,你小子问我这些干嘛?”乔布斯阴阳怪气的讽刺道:“难不成你还能代替整个中医公会?” “我可以。”沈欢面色不改的说道。 乔布斯却以为沈欢这个年轻人在吹牛逼,自己也忍不住吹道:“呵呵,你要是能够代表华夏的中医公会,那么我也能够代表who了!” “既然这样,我们打个赌如何?”沈欢见对方上了钩,直接问道。 “什么赌?” “很简单,我如果治好了dsbd,你们who就发布一个全球通告,表示对我们中医的不尊重道歉,如果我治不好,也很简单,华夏从此不会再有中医!” “好大的口气!”乔布斯也不知道是乐的,还是被气的咧嘴直笑,“先不说你治不治的好,你能代表整个中医?”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吹牛逼不打草稿,刚才代表中医公会已经够狂了,现在竟然还代表起整个中医行业了,还有……治疗好dsbd?简直是痴人说梦! 虽然是who的边缘成员,但是乔布斯却很清楚,dsbd在短时间治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即便是拥有着最高卫生水准的who,在集结世界上所有精英的情况下,最早也得一年以后才能够研发成功。 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年轻人,竟然敢口出狂言,真是找死! 看来华夏是完全不行了,等自己过了实习期,就赶紧移民去,以前的华夏还可以称之为老狐狸国家,现在……呵,就是一群没有文化还自大无脑的家伙罢了。 这一次不用沈欢开口,整个会议厅的人,齐声开口道:“他可以!” 这下子轮到乔布斯回不过神来了,再一回味什么这个名字,他猛地想起了沈欢是谁。 “你、你是医王……国师沈欢?”在猜测出沈欢身份的时候,乔布斯整个人都在发抖。 他现在还是华夏人,就依旧在华夏皇族的掌控之内。 现在他得罪了仅次于国主的存在,这代表着可能他死了,都不会有人知道。 以对方的身份,弄死自己的办法何止一百种啊! “正是,不知道刚才的赌约你答应还是不答应?” “咕咚——”乔布斯吞了口唾沫,“那个、那个我收回之前的话成吗?” “你觉得呢?” 这边沈欢的话还没有说完,之前一直跟在乔布斯身旁不说话的白人忽然开了口,“你就是那个医王?” 沈欢没有说话,其实从一开始他就看出来了,乔布斯虽然嚣张,但是地位真正高的还是他身后的这个白人。 白人见沈欢不回答也不生气,而是继续说道:“如果你真的是那个医王的话……刚才的赌注我们who接了!” 第1723章握手言和? “你能代表整个who吗?”沈欢看着对方,表情虽然看上去很惊讶,但事实上沈欢心里一点也不惊讶,甚至对于这个白人为乔布斯出头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白人微笑道:“这是我不对,刚刚忘了自我介绍,我叫布洛克,是who十大干事之一,而我们who的共事者十分讲求团结,如果我接下你这个赌约,想必其他人也会接受。” “既然这样的话,赌局现在就开始如何?” 布洛克愣了一下,“您确定现在就要开始?dsbd不同于以往的鼠疫,几乎是全物种传播的途径,并且死亡率非常之高,如果不是因为时间太短,加上我们现在科技比以往更加强大,有着很好的隔离能力,现在全世界的死亡人数绝对不会只有将近百万人。” 布洛克说的是实话,杜仲配置的这种病毒,如果是放在五十年前,对于人类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要是放在古代的话……全物种灭绝也不是没有任何可能。 按照布洛克原本的想法,沈欢之所以敢提出赌约,是以为夏季快要到了,而大部分的传染病毒在到了夏季以后,都会因为生存环境无法适应,造成忽然消失的假象。 但现在看来,沈欢似乎是真的有把握。 “对于你们who和那些西医学的专家来说,可能是这样,但是对于我们中医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沈欢脸上洋溢着自信。 刚刚发没敢再说话的乔布斯,在布洛克开口以后,也再次变得嚣张起来,“虽然我没有想到你就是医王,但是我更加没有想到你竟然是一个这么狂妄的人,你最好搞清楚状况,这是dsbd病毒,不是普通的热伤风和感冒,你以为动动嘴就能解决了?” “唉!”沈欢没想到自己都已经表露身份了,乔布斯还会上来送助攻,“如果我真的动动嘴就解决了呢?” “哈哈哈——” 要说乔布斯之前,心里还真有点紧张,毕竟华夏医王的故事无论放在任何一个年代,都是十分具有传奇性,毕竟光是能够凭借着医术当上王爷的都屈指可数,更何况沈欢这种不仅仅当上王爷,还顺便当上了三公混合体之国师的沈欢。 但是现在,他对于沈欢的定义已经很明显了,一个狂妄自大根本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家伙儿而已。 dsbd病毒的严重性,整个世界都是有目共睹的,如果依旧任其发展,不出一年的时间,人类的伤亡人数就有可能上亿。 而死亡的人数越多,就代表传染的人数越多,因为即便是现在的隔离办法,也没办法对dsbd做到完全隔离。 沈欢这个华夏医王却大言不惭,说动动嘴就能解决,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你如果能做到,我就是你孙子!如果你做不到,你就是我孙子!” “换一个。” 见沈欢摆手,乔布斯还以为沈欢是怕了,直接冷嘲热讽起来,“我就说嘛,你小子虽然狂妄了一点,但还是有一些自知之——” “你误会了。”沈欢打断了乔布斯的话,一本正经的说道:“我只是不想要你这种令人恶心的孙子罢了,我怕会折寿。” “你说什么!” 乔布斯显然动怒了,不过他也仅仅是动怒而已,现在沈欢还只是以代表中医的身份和自己讲话,要是待会儿真的动起手来,沈欢的角度换到王位和国师这一层的身份上,弄死自己根本就是分分钟的事情。 见沈欢又要说话,为了避免事态闹大,布洛克连忙开口说道:“好了,医王先生,我们都是医者,不是律师,对于我们来说,医术是否高明才是唯一的决胜手段,就不要再逞这些口舌之快了。” “布洛克先生,你要知道,这世间有一句话,不失去就不会懂得珍惜,我就是想要让乔布斯先生这样的汉奸明白,华夏不比任何国家差,我们华夏人也并不是敌人一等,而我们中医公会,也不见得就比who这种全球性的组织弱,所以……” 沈欢似笑非笑的看着乔布斯,“若是我动动嘴就解决这场世纪性灾难的话,我希望乔布斯先生在这里当做所有人的面发誓,今生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能说自己曾经是华夏人,更不能说自己是华夏的医生,怎么样?” 乔布斯听到这些话以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我还以为什么条件呢,我告诉你,要不是因为dsbd忽然泛滥起来,我早就办好了移民手续,哪里还需要什么绿卡。” “说实话,华夏这个地方我早就不想呆着了,官场腐败,民风刻薄,传授人生经验的老人如同流氓,不懂事的少年人也自大无知,甚至有些还想与天比高。”乔布斯冷笑道:“穷山恶水养刁民,像我这种有文化有能力的知识分子,自然是不可能留在国内的,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华夏自以为降低医疗费用会得到患者们的感谢,事实上他们不仅不感谢,还时常去埋怨甚至医闹不停。” “再看看人家花旗,不,应该说看看其他国家,高薪职业中,医生不是前三就是第一,我为什么要留在华夏?” “你说的这些我不反驳,我只是希望你事后不要后悔就好了。”沈欢用手敲击了一下桌面,“如果到时候你反悔了,我想以我国师的身份,应该还是能够让你吃到苦头的!” “放心吧,就算是死,我也不会有任何的后悔!” 乔布斯意志坚定的说道。 “布洛克先生已经等急了,那我就废话少说。”沈欢示意分会的成员坐在。 “医王,您说的是不是太夸张了?” “是啊,我们知道您的医术厉害,可是我们要面对的是dsbd……您确定只是动动嘴就可以解决的吗?” 众人脸上全是凝重,即便连他们也有些无法相信沈欢能够做到这样的事情。 “你在和人打仗,攻不过,转攻为守,守不住,转而求援,那如果援军没来呢?或者说,援军来了也打不过呢?这个时候你们会怎么做?” 听到沈欢这话,所有人都是一脸迷茫,怎么刚刚还在谈论dsbd的事情,现在就开始讲求战争的事情了呢?而且,战争这种事情,也没有这么儿戏吧? “若想生缴械投降,若想荣拼死一战!” “怕是只有求饶这一条活路了。” 代理会长试探性的说道:“握手言和?” 沈欢眼睛一亮,大笑道:“没错,就是握手言和!” 第1724章你说的十分钟到了! 握手言和…… 握手言和…… 在坐的众人,全都在思考这个四个字的意义。 这个词语虽然是代理会长提出来的,但是却得到了沈欢的认同。 高位者虽然爱说一些高深的话,可沈欢这个高位者却不同,毕竟他是在和who有赌约的情况下,说出了这些话。 那就代表着沈欢说这些话一定是有意义的,而不是随便乱说出来,让人猜测的,因为这样做的话,对于沈欢没有任何好处。 再者说,以沈欢这样的身份来说,他根本没必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和who的人进行什么赌约。 代理会长灵光一闪,说道:“敢问医王,我们应该做的事情是否应该是调和,而不是以毒攻毒亦或是——” “中医本身就在于调和之后根除,你再想想。”沈欢之所以没有直接说出药方,其目的实际上和杜仲是一样的。 中医沉寂了太多年,不单独说中州的中医分会,其实全国的中医公会都是一样的。 里面的医师虽然具备了一定的资格,但是大多都是死记硬背,根本不懂得变通,甚至很多东西都已经遗忘了。 就比如刚才那个说,华夏从来没有爆发过病毒的存在。 先不说常见的鼠疫,哪怕是现如今的年轻人,也都听说过天花这个名字。 沈欢要的很简单,就是让这群医师们自己想到关键处,药方不一定要他们写出来,但只要诞生了新的思路就好。 当初他也是急中生智,在有逻辑推测的同时研究出了这样的办法,让一个中医解决起来可能有些困难。 不过这里有这么多医师,应该不是一件难事儿,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这里可不止三个人。 乔布斯看到这个情况,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我们赌治病,你却在这里聊哲学,我说,你们聊得是道学还是佛学啊?要我说你们还是聊马哲吧,至少人家的知名度比这两个宗教性质的学派强多了。” 沈欢也不气,也不恼,静静地看着众位医师不说话。 “握手言和……” “我好像有些明白了,以刚才的话为例子,你们说医王是不是再让我们改变思路?” “没错,攻守可以看做老土的做法,请外援也是一样,这个握手求和应该说的是反其道而行!” “可是我们已经试过了,就算是以毒攻毒也没有用,无论是解毒还是以毒攻毒,我们都需要知道病毒配方,用西医的话来说,就是提炼出血清。” “我们用药,无论是解毒还是以毒攻毒,都会出现加速病人死亡的情况,所以这两种办法肯定是行不通的,但是……也没有其他办法了吧?”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着,乔布斯却是打了个哈欠,看着沈欢问道:“我说沈王爷,咱们这赌约是不是得加一个时间限制啊我说?要是没有时间限制的话,你岂不是可以随随便便的拖延时间?” “好。”沈欢看都没看他一眼,“十分钟。” “什么十分钟?”乔布斯根本没有想到沈欢会答应的这么痛快。 “十分钟后,如果我们给不出治疗病毒的配方,我就解散中医,从此整个华夏将不会再有中医这个职业。” 乔布斯先是一愣,然后夸张的大笑了起来,“我没有听错吧?十分钟,你只需要十分钟就能够把这个问题给解决了吗?” “没错。” “啧啧,我说沈王爷你这玩的也太大了。”乔布斯用手戳着下巴,“要不这样吧,我再给你半个小时的时间?” “你他妈放屁!”终于有脾气暴躁的忍不住了,对着乔布斯就是一阵痛骂。 剩下的医师当中,也有不少人起身,看样子是准备动手了。 沈欢挥了挥手,示意众人坐下,“仔细想,这是目前你们唯一的任务,我不需要你们写出解毒的配方,只需要你们给出一个我满意的思路就好!” 在众人想的时候,沈欢拿出了手机。 虽然现在限行、隔离的情况都比较严重,但是网络世界并没有完全被禁止。 沈欢准备给自己十分钟看朋友圈的时间,这边刚一上微信,手机就响个不停。 微信这方面沈欢加的人比较少,大多都是华京大学的学生,而这些信息大多都是华京大学的学生们发出来的。 最上面的是陈雨婷等人的留言: “老学弟你死哪去了?” “没有你的日子里,病理课真的好无聊啊!!!” “我说你到底什么时候回来!” “我去,厉害了我的欢,你竟然被封为王爷了,而且还有国师……天呢,你是不是对国主下了毒药?” 开始都是类似这样的信息,不过之后画风就变了,“国外爆发了一种dsbd病毒,我说你是不是被派过去拯救世界了?毕竟这可是咱们中医装逼的好时机!” “我说你个混蛋究竟去哪了,现在华夏也爆发dsbd了!大家都在群里讨论,你看到留言记得去群里看看啊!” “痘痘回了老家,四眼被感染了,沈欢算我求求你了,你不是什么病都能治吗,快出来啊!” 看到这儿,沈欢的表情一下子变了,他当初只顾着关心林妙诗等人有没有病,而忘了这群学生的安危,没想到还真有一个亲近的学生得病了。 留言的人还有牛小贝,上面是她回长乐时的留言,沈欢没有去看,四眼和痘痘也都有留言,沈欢简单看了一下以后,直接点进了群里。 群里的学生们在国外爆发dsbd的时候就开始议论了,不过并没有一轮出什么结果,但是他们引经据典的资料,也比刚才分会中那个大放厥词的年轻人强多了。 其中何乐曾在群里提出了一个观点,但是却没有人附和。 沈欢退出群聊,准备将配方发给何乐,让他赶快去救治景思妍。 退出来以后,沈欢才看见,何乐也联系他了。 “师父打扰了,现在国内也爆发了dsbd您应该是知道的,但是我觉得他可能不是病毒,或者说只有现在的状态是病毒,是不是补齐某种需要的物质以后,这个毒就可以解开了呢?” “师父,景思妍病了,所有人都束手无策,您能回来一趟吗?” 何乐的留言只有两条,但是沈欢却非常震惊,因为何乐比他更早的想出了dsbd的关键,如果当初他有收看留言的话,杜仲根本没有让dsbd在华夏爆发的机会。 沈欢将药方打好,然后说道:“解dsbd的药方,你立马联系中医公会,如果没有办法就直接去联系李凤仙,就说这个方子是我开的!” 这边刚发出,整个会议厅忽然安静了下来,被派为代表的代理会长,看着神话试探性的说道:“医王,会不会此次的dsbd其实并非病毒,而是似毒非毒的存在?” 沈欢暗松了口气,“你们终于想到了。” “我不管你们想到没有,我只知道,你说的十分钟……到了!” 第1725章我拒绝! 乔布斯脸上带着得意,虽然这个结果是他一早就预料到的,但是预料归预料,当事实真的按照预料的轨迹进行时,才会给人带来真正的酸爽。 就好像将人生十大错觉,都变为人生十大能够预知的未来一般。 “好了,现在你宣布取缔中医吧!” “我说了十分钟后给方法,而没有说规定自己在十分钟内给方法。” 华夏语言的艺术,绝对不是眼前这个崇洋媚外的家伙可以理解的。 作为世界上最有效率的语言,如果能够解决学习困难的问题,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让华夏语成为像是英语一样的国际语言也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还有一个更加快速的办法,那就是迅速称霸世界,将其他地方全都变成殖民地,并且强行要求他们将华夏语作为母语。 只不过这种想法,也就只有想想就够了,别说有没有人有这个能力,即便是有了,到时候管理也是一个问题。 先不说整个世界,就算是一个华夏都不是那么容易被人掌控的了,要不然也不会出现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局面了。 乔布斯被沈欢给气到了,可是他又不能说什么狠话,毕竟对方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想弄死自己也就是分分钟钟的事儿。 要是静下来想一想,自己能够和国师级别的人物打赌,确实是一种无上的荣耀了。 事实上,与其说乔布斯是一个崇洋媚外的人,倒不如他是一个欺软怕硬的人。 要不是刚才布洛克开口应战,在知道沈欢的真正身份以后,他估计连大气都不敢出。 “行行行,你吊大,你说什么都是对的好了吧!” 沈欢没有理会乔布斯,而是看着众人说道:“我希望你们以后再遇到无法治愈的病症时,也能够以现在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这是解决dsbd病毒的配方,都是一些简单的中草药,我想咱们中医公会应该是有库存的,如果不够就去收购。”沈欢说着拿出了一瓶汤药,“你们先把这些汤药发给重症患者。” 布洛克暗自点了点头,看着沈欢笑着说道:“看来我想的没有错,身为医王突然出现在中州的中医公会,然后还有闲情和我们打赌,一定是有备而来,只是我没有想到,你竟然已经研究出了解决病毒的配方。” “布洛克先生,他只是在吹牛而已。”乔布斯用花旗语对着布洛克说道:“如果他研究出了解决方案,又何必来这个中医公会?不应该是直接去救人,然后将自己竖立成救世主的形象吗?” “乔布斯,这世界上并不是每个人都和你一样。”布洛克没再说话。 但是乔布斯依旧没有长教训,因为在他看来,沈欢就是一个只懂得装逼的裤衩而已。 要是dsbd那么容易破解的话,就不会被称为,人类历史上最大的致命传染病之一了。 “普通患者的高烧下降,意识从昏迷转为清醒!攻击患者恢复意识,也退烧了!”一个年轻的中医高兴的跑回来报喜。 “这不可能!”乔布斯直接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布洛克没有说话,快步走出,大概三分钟以后,他从外面走了回来,脸上的表情异常兴奋。 乔布斯一看这情况,哈哈大笑道:“我就说嘛,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解决了,原来是你们输不起,一起联合演戏的!” “乔布斯,他们不是演戏,那几个病人是真的康复了!”布洛克激动的走到沈欢面前,握手说道:“当初我的师长,向我推荐你时,我还有些怀疑,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那么神奇的医术?最重要的是,你们东方的传统医术理论,更像是心理学上的那些东西。” “但是师父是我这辈子最敬重的人,加上dsbd爆发,我来到了华夏,想要见识一下师父口中那堪称神话的医术。” “可惜,我在燕京待了两个月都没有碰到你,他们一直说你在做研究,但究竟在哪里做研究没人知道。” 布洛克笑了笑,继续说道:“后来我想了一下,医生也是人,无论医术如何高超都会携带着一些私心,于是我就想你在研究出解决方案的第一时间,应该会先在中州这个地方发布解决方案,没想到我竟然真的等到了你。” “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种猜测,并不能算作是依据,我记得你们华夏有一句古话,叫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如果又所误会,还请你能够原谅我这个小人。” 布洛克说着朝沈欢鞠了一躬,然后一脸认真的说道:“虽然我不是亚洲区的干事,但是我仍旧以个人的名义来代表整个组织,邀请你加入who,不光是who需要您这样的医生,整个世界都需要你这样的医生。” 乔布斯一脸懵逼的看着布洛克,“布洛克先生,你确定是真的吗?邀请一个中医加入我们who,这、这简直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布洛克皱眉道:“乔布斯,难道你觉得能够解决dsbd的人,不具备加入who的资格?” 乔布斯一听这话,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明白了,布洛克先生,您是想将这些人才拉入我们who对吧?这样我们who也就如虎添——” “闭嘴!乔布斯!”布洛克的脸色十分的难看,“我说过,不要把所有人当成像你一样的存在!我们who早在一年以前就对沈欢先生发出了邀请,而我这一次来华夏的目的,正是要确定他的能力,即便他没有解决dsbd的能力,只要表现出卓越的医术,我也会邀请其加入专家组!” 乔布斯是靠着who吃饭的,一看布洛克生气,他连忙开始道歉,自掌耳光道:“对不起,对不起布洛克先生,是我小人之心,请你见谅,对不起,对不起……” “你不用跟我道歉,我布洛克以十干事的名义,现在宣布,由于乔布斯在实习期间没能达到who的要求,所以不被允许成为组织正式成员,另因人品有问题,永久加入who黑名单!” “什么?!”乔布斯完全傻了眼,“不、不要啊,布洛克先生,我、我是全心全意为who服务的啊!” “但是who服务的却是全世界的人民!”布洛克冷哼一声,然后看着沈欢说道:“抱歉沈王爷,希望我对他的惩罚,能够换来您一些好感,另外关于赌约的事情,我会通知组织进行的。” “另外,我希望您在解决华夏的dsbd以后,能随我一同前往who总部,将治疗dsbd的中药配方公——” 沈欢笑着摇了摇头,不等布洛克说完,便开口道:“我拒绝!” 第1726章你们之间是不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您确定要拒绝?” 布洛克感觉有有些不可思议,以为他可是代表着who对沈欢发出的邀请。 who,世界卫生组织,光是这个名头拿出去,就算是不懂行的人也会表示钦佩和震惊,但是沈欢却当着他的面,拒绝了。 “我确定。” “难道您打算只治疗华夏的患者,而放弃世界的其他人民?” 布洛克的语气愤怒道。 沈欢皱了下眉头,“布洛克先生,你可知道华夏文化中,有一句话,叫做诛心远比杀人还要恐怖,您刚才的那句话就是在诛心啊!” “我从来没有说过不拯救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民,我只说了不会将秘方提供给你们who。”沈欢冷笑着看了布洛克一眼,“我们中医所做的努力,凭什么让你们who来收获这份胜利的果实?” 沈欢对于布洛克也没有什么好感,如果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这个布洛克怎么早不站出来晚不站出来,而是在自己刺激who以后才站出来? 刚才说开除乔布斯,并且永远不允许乔布斯加入who那些话确实很让人痛快……可是这些话在之前也可以做,并不是非得等到自己研究出药物以后再做。 “你这样实在是太自私了,其它国家的人也是——” “闭嘴!”沈欢目光冰冷的看着布洛克,“我刚刚已经强调过了,我们不会放弃其它国家的人,只不过不会把这个配方交给你们而已。” “如果你再说这些诛心的话,我可以保证,你绝对没有活着离开中州的能力,并且就算你们who的人知道这件事情,也没办法给已经死亡的你带来任何的洗白。” 沈欢看着手上的指甲,装作拔下了一根肉刺,“好了,现在你可以离开了。” 布洛克面色阴沉的没有说话,“沈王爷,您难道不觉得您太嚣张了么!” “你们中医公会只是华夏的一个小组织,甚至连西医公会的号召力都比不上,你认为这个小小公会所发表出来的配方有人会相信吗?” “你最好还是把秘方交给我们who来做,这样才能更加快速的拯救更多的人!我们的人脉,我们和国际上的关系,全都是你们中医公会不具备的。” 布洛克说着冷哼一声,“还有,你刚才对我的威胁,我会马上通知大使馆的人员过来!哼,我们花旗人可是从来都不会畏惧政府的!更何况还是他国政府!” “是吗?”沈欢说着大手一张,直接将布洛克吸到了手中。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该死的,沈欢你想要做什么?我告诉你,我是who的十大干事之一,即便是在国际上也是非常有影响力的存在,你如果敢杀我的话,绝对会——啊!!!” 不等布洛克把话说完,沈欢便直接将其吸成了人干,然后用魂焰烧去了尸体。 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傻了眼。 第一是因为这样的一幕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第二是因为他们没有想到沈欢竟然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 “啊!!!”乔布斯发出一声尖叫,尿液从颤抖的双腿间流了下来,倒在地上以后,他拼尽全力朝着外面爬去。 可惜,刚爬没几步,他的身上便燃烧起了魂焰,眨眼之间也化为了灰烬。 眼眸中泛着红光的沈欢,看着亦或目瞪口呆、亦或大惊失色的分会成员,“两位来自who的成员,在看望病人的过程中感染dsbd最终死亡,而我今天除了将一份配方留给你们就消失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你们,明白吗?” “明、明白!” 不管是沈欢的身份,还是沈欢所表现出的能力,所有人的心中都充满了恐惧。 “这不是我想要的。”沈欢对于众人的表现十分不满意,挥手打了一个响指,然后便消失在了原地,至于那些分会成员,则先是一阵失神,等到回过神来以后,便开始各做各的事情,好像刚才一系列的事情从未发生过一样。 沈欢离开分会以后,便开始朝着燕京的方向飞去,在途径的山东、山西和河北三个省份,沈欢也在分会内留下了解药配方。 到了燕京以后,沈欢立马召集总会的成员开会,让配方在中医公会的内部全方面流通,资源也互相调动。 接着沈欢前往景思妍的医院,通过一些小手段让其完全康复以后,便带着对方前往寻找陈雨婷。 “你还知道回来啊,你知不知道四眼她——”陈雨婷开门看到是沈欢以后,二话没说就是一顿乱骂,可是她的话还没说完,景思妍的声音便传了出去,“哎呦哎呦,我说小娘皮,没想到你还挺关心我的啊。” “四眼?!”陈雨婷看到景思妍以后,先是一愣,然后也不管对方的病有没有好,直接将其抱住。 说实话,看到这一幕,沈欢才了解,为什么说搞基的比搞姬的要难看多了,因为两个女人抱在一起的景象实在是太好看了。 “好了,两位同学现在可不是叙旧的时候。”沈欢没好气的说道:“陈雨婷,你在咱们专业应该是最有影响力的存在了,现在你立马召集所有还在燕京的同学,拿着配方前往药店配药。” “何乐的联系方式你应该有吧?”见对方点头沈欢继续说道:“既然这样的话,你们买好药以后,就联系何乐,看看有什么地方是中医公会暂时没有办法顾及到的,然后带着同学们前去发药,明白吗?” 陈雨婷还是第一次除了在课堂以外,见到沈欢这么认真的样子,她先是迷茫的点了点头,然后说道:“我、我知道了。” 沈欢看向景思妍,“思妍你对照着我给你发的那个表格,将我刚才的话阐述一下,让其他地区的同学也开始帮忙,并且留下各区分会的会长和办公室号码供他们联系,放心,各地区的中医公会我都已经通知过了,他们会全力配合的。” 陈雨婷疑惑道:“你让我们去做这些你去做什么?” “宝岛、香江、赌城、以及各自治区这些区域,是没有中医公会的,所以我得亲自过去一趟。”沈欢说着朝着远处看了一下,“不过在此之前,我得先去一趟皇城……先走了!” 等到沈欢离开以后,陈雨婷没有急着去做沈欢所布置下的人物,而是用手捏了一下景思妍腋下的软肉,“四眼,说,你跟老学弟之间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要死了小娘皮,我跟导师之间怎么可能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要有也是你和痘痘好么!” 见景思妍说的不想假话,陈雨婷就迷糊了,“也就是说他的眼睛那么红不是因为你哭成那样的咯?” “怎么可能!”景思妍先是没好气的反驳了一句,然后思考道:“应该是熬夜研究配方的事情吧。” “可能吧……”陈雨婷看着沈欢离开的方向,“不过为什么我总感觉有些怪怪?” 第1727章我得想想这逼以后怎么装 燕京,皇城,御书房…… 此时此刻,李如龙头大无比,他本以为自己夺回本应该属于自己的位置以后,可以施展一番,向沈欢证明也向世人证明,自己比李令月更加适合国主这个位置。 可是这才刚刚上位没多久,就发生了这种事情,现如今华夏这个人口最多的国家,死亡人数已经超过了二十万。 因为沈欢当时没有给出确定的答复,所以当初花旗总统来的时候,李如龙也没有夸下海口,只是貌似随意的提了一句,华夏没有病人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多数人都饮用过中草药。 坑爹是,人家花旗总统前脚刚走,还没过几天,华夏就也爆发了dsbd病毒。 可以这么说,现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安全的地方就是非洲了,而非洲那边…… 按照道理来说,一般传染病毒都是细菌滋生出来的,可是非洲那个地方,倒不是说那里不干净,而是那里条件落后,硬件设施以及卫生程度肯定是比不上一些超强国家的。 可就是这么一个地方,愣是没有一个人生病的。 现在一些有钱的土豪,以及一些国家高层,已经偷偷溜到了那里,听说如果在半年内dsbd还是没有消退迹象的话,非洲那边的房价会大幅度提高。 毕竟那里是唯一一片净土了。 华夏死亡人数超过二十万,但是在对外播报的时候,只敢说死了两三万,但即便是抹了一个零,华夏境内也陷入了极度的恐慌当中。 甚至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有人自立为王,搞什么谋反。 扯淡呢!这他妈李家都掌控华夏多少年了,竟然还有人干谋反,而谋反的人还他妈是一些普通老百姓,坑爹啊! 还好,华夏禁枪令十分严格,要不然事情的严重程度肯定不止目前这么简单。 现在皇族里一些老不死已经开始对他施压了,更是让李如龙心乱如麻。 不过现在整个世界都是如此,收到压力并不只是他一位领导人,在这种情况下,李如龙虽然说不上是心安理得,但也算是稍微减轻了一些压力。 现在沈欢也消失的无影无踪,在这种情况下,李如龙只能把赌注放在了龙气的身上。 之前他也有找过夏天,但是夏天表示,他的真气虽然能够抵抗这种病毒,但是并不能消除,而且即便可以消除,一个人的力量也是有限的,他可以救下燕京,但是却救不了所有华夏人。 最最最重要的,如果华夏得罪了,其他国家人肯定要上来寻求帮助,到那个时候,夏天非得累成狗不行。 如果是当年的天尊,做这种事情也就是打个响指就完事了,但现在的夏天毕竟还没有恢复到当初的程度,只能利用天组的力量,来稳定社会上的治安,以及背地里蠢蠢欲动的歹人。 “如龙。” 李如龙一听到沈欢的心思,差点没从凳子上蹦起来,“妈呀,我的师父啊你终于回来了!怎么样,你找到解决病毒的办法了吗?” “我已经派人开始营救行动了,内地的靠着中医公会应该不算太大的问题,不过仍旧需要你颁布命令,让卫生院配合我们的行动,前期的话可能会动用一些兵力。” “这简单,天组在各地也有分组,完全可以满足您的要求。”李如龙脸上乐开了花,他转身看着厂公说道:“厂公,你现在立马给卫生部的人打电话,另外给文化部发个消息,让他们做好准备,写一些赞美师父的文章,另外去给广电总局通知一声,等到这一次风波过后,开始支持中医相关类的题材,如果可以直接找最好的编剧,最好的演员,拍一部弘扬中医的电视连续剧,就像当初让拍摄人民的名义一样。” “另外让交通部门的人注意一下,道路全部封锁,在没有确定所有病人痊愈之前,不得擅自打开通道,还有……” 身为国主,李如龙交代了半天才放心,“你去做吧。” 等到厂公走了以后,沈欢开玩笑道:“没想到,你还挺有国主样子的。” 李如龙干笑了两声,“我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目前只是瞎指挥而已,如果不是我妹妹搞出了那么多事情,还有父皇突然去世的话,现在我应该正在某个县城里当文员,一步步熟悉从县长升级到府尹,再升级到巡抚,最后等到年龄和能力都达到国主的程度以后,才可以继承皇位。” “不瞒您说,在我父亲那一辈,他们才算作是真正的夺嫡,毕竟他们在国内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影响力,而我们则是在还没有具备前往县区任职的资格时,便开始了小打小闹的活动,其实说白了,我们最多也就在燕京有点势力,至于外面……他们算不做是心腹,而是看在我父亲的面子上,和部队的面子上才会那么给我面子而已。” 李如龙语气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距离明君这个位置,我还有很多的事情需要学习,如今我靠的只有自己的人生阅历,以及圣祖先训里的知识,和自己的一点小聪明来撑着国主这个位置罢了。” “好了,我来找你可不是闲聊的,说正经事儿。”沈欢对于政治这些东西,课本上的知识点,他还可以给你背一些,但要是真用起来,他可没有放刀刃的资格。 “师父,可以直说。” “现在国内的问题不大,但是宝岛、香江这些特殊地区,我们中医公会是没有分会在那里的,所以我必须要借助官方的力量,所以来找你给个金牌什么的。” 李如龙面色古怪道:“师父,难道你不知道吗?” “什么?”沈欢不知道李如龙想要说什么。 “国师之言,等同天子玉口啊!”李如龙没好气的说道。 “噗——”正在喝茶的沈欢直接把嘴里的茶汤全都吐了出去,“你的意思是是说,我随便说句话,跟你随便说句话的级别是一样?” “是的,国师这个位置,放在古代威望和太上皇差不多,不过具备更多的实权。”李如龙笑着说道:“而且我已经将您的资料发放到了各地,不光是咱们华夏,就连国外政府也是知道的,只不过最近dsbd实在太过猖獗,所以才没有多少人谈论而已。” “不行!”沈欢喝了一口茶,仰头望着天花板,“我得想想这逼以后怎么装……” 第1728章你看这个条件怎么样? 离开皇城以后,沈欢的第一目的地定在了香江。 原因很简单,沈欢在哪里有熟人——天后蔡芸萱。 就如同布洛克说的那样,人都是自私的,不过沈欢去找蔡芸萱,除了个人因素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明星效应。 虽然明星效应就和网红一样,会随着一个明星当局热度的下降而下降,但沈欢认为,在这个所有能力都可能显得微乎其微的时候,明星所能够带动群体的能力,依旧是其他人所无法比拟的。 就好像官方虽然是最权威的,但是粉丝数却远远不如明星的。 这是一个号召力的问题,不是说明星的号召力就一定大得过政府。 政府官方就像是高高在上的存在,很不接地气,而明星就不同了,虽然这个代号听起来比政府好像还要厉害,但事实上,却比政府更加接地气一些。 或许我们见不到他们,和他们说不上话,但是却时常能够在荧幕里看到他们,或者是在网络上听到他们的消息,也正因如此出现了很多所谓“霸屏”以及“头条”这些头衔的明星人物。 香江这个地方和国内是不同的,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内地和其的差距越来越小,但是在思想上双方还是有着不小差异的。 有差异并不奇怪,毕竟华夏的版图和人数太多了,光是内地南北之分,吃汤圆还是吃饺子,咸粽子好吃还是甜粽子好吃之类的问题,就能够让双方吵得天昏地暗,甚至带上对方的十八代祖宗。 似乎跑题了,总之香江的年轻人并不是十分容易对付的存在,毕竟早在七八十年代,他们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讲泡妞啪啪啪之类的话题。 蔡芸萱在内地的人气虽然不错,但是和她的老窝香江比起来,那可就差远了。 蔡芸萱这个名字可谓是家喻户晓,上到九十九下到刚刚会说话的,没有一个不任认识他的。 沈欢这次来除了要借用蔡芸萱的人气来安抚人心以外,还找萧帮的人有点事儿,毕竟一明一暗才能把事情办好,但不到最后关头,沈欢也不想动用暗地里的力量。 沈欢来这里的消息就告诉了两个人,一个是蔡芸萱,另外一个是李三儿李三爷。 机场现在全封闭,沈欢坐的飞机只能停在私家地方,李三爷在香江家大业大,弄个小型的飞机坪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沈欢从飞机里一出来,就看到了迎面走来的蔡芸萱。 蔡芸萱的性格沈欢再清楚不过,可以这么说,她是所有女人当中最勇敢的一个。 基本上是有什么说什么,牛小贝那不叫勇敢,那叫大胆,并且还是纠结了很久的表现。 而的蔡芸萱则算是一见钟情类型的了,只见过一次面,一次间接的交流,就对沈欢喜欢的不行。 不过沈欢预想中的拥抱热吻并没有发生,蔡芸萱上来以后,对着他的小腹就是一拳。 “沈欢,你不是说要和我一起参加综艺节目的吗?不是为我私人订制吗?我为了你所谓的综艺节目,推了好几个通告,见人就说没档期,现在都世界末日了,你才出现!”蔡芸萱咬牙切齿的说道:“说真的,你之前跟我打电话的时候,我还天真的以为,你是来找我拍综艺节目的,没想到——” “咳咳。”沈欢装出一脸痛苦的样子。 “你、你没事吧?!” 看到这情况,蔡芸萱一下子就慌了神,“我、我只是跟你开玩笑的,你、你——” 什么叫做泡妞?沈欢现在就在泡妞,而且是一句话也不说,只凭一声咳嗽就泡的妞。 当然,大家如果想学习的话,最好先确认一下,对方是否关心你,如果不关心,换来的应该不是对方慌张的可爱样子,而是——你咋还没死呢? “芸萱姐,你着什么急啊,这个臭家伙是在骗你的!” 这边沈欢正在享受般的欣赏蔡芸萱的美,可一个声音却打断了沈欢的幻想。 不是声音难听,而是这个小丫头直戳自己的要害啊! 看着这个留着波波头的少女,沈欢倒很是诧异,他并没有预料到楚楚这个丫头也会过来。 楚楚,萧帮前帮主张展鹏的女儿,要不是因为再次见到对方,沈欢都快忘记自己在香江还认识了这么一个女孩。 现在的楚楚看起来,显然要比之前活泼多了,因为练过功夫,底子还是很不错的。 “你骗我?” “你刚才把我打岔气了,那啥……”沈欢咳嗽了两声,然后一本正经的说道:“李三爷到了,咱们就先说正事儿吧。” “这声李三爷我不敢当,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国师直接说出来便可。”李三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竟然露出了笑容,并且是发自内心的笑容。 要知道,原本的李三儿可不是一个随随便便就会露出笑容的人,尤其是这种真正意义上的微笑。 再看看楚楚,她并没有对李三儿表露出反感的表情,由此可以看出,李三儿和楚昭雪母子相处的应该十分不错。 也不知道是不是脑袋秀逗了,沈欢忽然想起了另外一个人——张展鹏。 沈欢曾经评价过,张展鹏是一个可怕的人,现如今沈欢依旧这么认为。 是,沈欢是有能力一巴掌拍死张展鹏这样的存在,可若是张展鹏藏在幕后的话,沈欢还真拿对方没有多少办法。 当初张展鹏说要离开华夏,去一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用一个新的身份生活,这么久了都没听对方搞出什么大新闻,估计是真的自己讨生活去了。 当然,沈欢也想过,另外的可能性——张展鹏出国混社会,眼看就要成功的时候,被华青会给吞并了…… “你还是叫我沈先生或者沈医师吧,国师这个称呼我还真没怎么适应。”沈欢随口回答了一句,然后说道:“不过我这次找两位过来,还真的是有重要的事情帮忙。” “dsbd?” “不愧是李三爷,一语命中要害,我这一次就是为了解决dsbd过来的。”沈欢干笑了一声,“香江虽然有中医公会,也有潘老先生坐镇,但是当初国医会事情闹得厉害,搞得整体号召力连一个十八线的小明星都比不上,你们二位一个是华夏天娱的老板,一个是超一流的明星,我想有两位帮助的话,一切都会很顺利的。” “我一定会鼎力相助!”李三儿十分仗义的说道。 至于蔡芸萱则…… “让我帮你?可以,但是得让我看看你用什么条件请我,顺便说一下,钱我可不稀罕。”蔡芸萱似乎有意要报刚才的被骗之仇。 沈欢二话没说,直接将对方抱在了怀里。 “你、你想干——唔、唔唔唔——” 沈欢用手擦了下嘴角,但是另一只手并没有松开的意思,“你看这个条件怎么样?” 第1729章你之前说的是不是真的? 蔡芸萱直接愣在了原地,她没想到沈欢竟然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这样的事情。 被喜欢的男人亲吻,这个结果当然是蔡芸萱想要的,在大庭广众之下更好,可是前提是得在有准备的情况下爱。 刚刚蔡芸萱可以说是毫无准备,她不光没有准备,甚至可以说是连一丁点的准备都没有,更重要的是……她明面上和沈欢的关系仅仅是朋友而已啊! 蔡芸萱感觉自己的心在扑通扑通的狂跳,不像是小鹿乱撞那么简单,更准确的来说,应该是老鹿在乱撞。 李三儿看到这情况给自己点了根烟,很自觉的将脑袋转移到了其它的地方。 楚楚则是一脸惊慌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仿佛遇到这种事情的人不是蔡芸萱而是她自己一般。 “这个条件应该够了吧?”沈欢摆出一个极其绅士的姿态,笑着说道:“如果够了的话,还请蔡天后好好帮忙咯。” “你、你——”蔡芸萱抓着沈欢的手,就像是逮到了小偷,怕对方溜走一样,但是支支吾吾了半天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好在一旁的楚楚虽然震惊,但毕竟不是亲身经历,她缓缓开口道:“我说沈欢,你轻薄了我的芸萱姐,是不是应该负责呢?” 好家伙,都说姜还是老的辣,没想到现在的小孩子成熟的这么快,不管老不老都是那么的辣,这句话简直就是一针见血啊。 不过沈欢早就不是当初的沈欢了,怎么会因为这一两句的反驳,就变得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只见沈欢一本正经的说道:“那我也亲你一口吧,反正我现在不光是国师还是王爷,对于王爷来说,为了保证优良基因的传承,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 沈欢也就是开个玩笑,可没想到楚楚那边还没有着急呢,在一旁佯装“不关我事儿”的李三儿一下子急了,烟头都差点烧到他自己,“那个沈医师,这玩笑咱们可不能乱开!” 李三儿这个担心可不是莫须有的。 为什么这样说? 现在沈欢是王爷,是国师,他随随便便说句话,都等同于国主亲口说话。 他们华夏天娱是厉害,可就算是加上萧帮这一股老势力,顶多也就算个地头蛇而已。 先不说沈欢之前来香江时,所表现出来的实力,光是现在他的这个身份背景,就足以践踏华夏的所有势力。 万一沈欢将这个玩笑话当真的话,他可就——可就是国师的岳丈了? 呸呸呸! 婚姻是要有爱情支撑的,一定要让楚楚选择自己喜欢的人。 这边李三儿的内心那叫一个矛盾,可是沈欢也就随口开一个玩笑而已,“好了,咱们闲话少说,先说正事儿,我需要两位的帮忙……” 见沈欢开始认真了,其他他人也不敢再开玩笑,毕竟现在沈欢的身份已经不同了,虽然众人还敢开玩笑,但绝对不敢耽误沈欢嘴中的正事儿,毕竟沈欢这次过来,代表的不光是自己,还有皇族政府。 香江也算是重灾区之一了,毕竟华夏的dsbd最先是从百越传出来的,而且因为香江没有在第一时间控制,被传染的人数有很大一部分。 不过好在,沈欢选择了正确的套路,蔡芸萱是明星,很容易得到亲近感,号召力非常强大。 而李三儿则负责秩序,还真别说,这个时候他们萧帮的震慑力远远要比政府强大的多,毕竟关于萧帮这两个字,在香江的流传度,比蔡芸萱要更加夸张一些。 当然,闹事儿的人还有,毕竟dsbd这样的祸乱,除了给大部分人带来灾难以外,也给人带来了不少的好处。 比如说商人,在当初闹出甘草水可以预防dsbd病毒的时候,草药商可谓赚上了天。 而葡萄酒方面就更加厉害了,四块的卖四万也好不夸张。 除了商人以外,还有一些宗教组织,所谓乱世出英雄,而在英雄没有出现之前,宗教都会被推在首位。 这和迷不迷信无关,人类的意志远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坚定,从世界上还有那么多胖子,世界上还有那么多吸烟的人等事件中就可以看出来了。 沈欢第一次遇到的波折,就是贩卖葡萄酒的商人,即便是在大家族和政府的压力下,他也没有丝毫下架葡萄酒的打算,并且越来越贵,到最后几乎每一瓶葡萄酒都标着82年拉菲的价格。 对方得知沈欢要治愈病情以后,就开始找人闹事儿,散播谣言,说沈欢和蔡芸萱都是骗子之类的话。 不巧的是,宗教那边也开始发威,搞得中医公会的门口乌烟瘴气的。 在这种关头,拳头显然比话语更加令人信服,至于那个商人和沉积崛起的宗教头子下场到底如何……李三儿没说,但是以他的性格来看,那两个人大概是活不成了。 事实胜于雄辩,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病情康复,香江的dsbd也总算渐渐退去。 整个过程持续了三天左右,也算是在沈欢的预期之内了…… “要走?这么快?”蔡芸萱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沈欢。 “是啊,还有宝岛和赌城这两个地方有事情没有解决。”沈欢将自治区任务交给了楚歌和夏天,反正他们两个也具备类似的能力。 尤其是夏天,天组在全国各地的分布,可要比中医公会夸张的多。 “那个……那个……” 沈欢看她一脸纠结的样子,“你准备那个到什么时候?有什么话就直接说,现在这个样子可不像你。” 蔡芸萱听到沈欢这话,心情变得轻松不少,她深吸了口气,对着沈欢说道:“临走前……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可以啊,别说一个,两个、三个都可以。” “你之前说的话是真的吗?”蔡芸萱眼神中带着希冀,小脸也随之红了起来。 “什么话?”沈欢有些迷茫,以为他这几天好像说了很多话。 “就是……”蔡芸萱的脸蛋越来越红,“你、你真的会娶我吗?” 沈欢一下子愣住了,他当时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但看现在这个样子,蔡芸萱多半是当真了。 就在沈欢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时候,楚楚忽然从外面走了进来。 沈欢本以为是见到了救星,可没想到楚楚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喂,你之前说会娶我和芸萱姐是不是真的?” 卧槽你大爷! 第1730章你若敢嫁,我就敢娶! “你觉得自己可以接受,一个喜欢自己的女孩,最终嫁给别人吗?这不是她的选择,这是你拒绝他以后的选择。” “你能保证她跟了别人就幸福吗?文艺和现实是两个极端的冲突点,你生活在现实里,就不要在追求电视剧里面的文艺。” “你现在是王爷,身份等同于皇族,在世俗人眼中,皇族的人无论娶多少妻子,都不会被人认为是过分,所以你做的事情并不违背道德。” “如果女孩们无法接受和别人共享一夫?那是她们的选择,况且人们总喜欢好的东西,只要你足够优秀这些就都不是问题。” “还是说你觉得自己是一个失败者,配不上那些女人?” “议论?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听说过没?” “华夏以后将有五千万的光棍,都是因为有你这种人存在,所以那些人才光棍?大哥,这就好比一堆人嚷嚷着自己没有家是没有女朋友,而从来不会有人说自己没有女朋友是因为自家的鸡儿不行。” “都不知道动脑袋想想吗?如果可以,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是一个明媒正娶的妻子,而不是没名没份的二奶,还不是因为你太菜了!” 沈欢的脑袋里全都是这些回音,里面有些道理是沈母跟他说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他脑海中出现这个声音,沈欢就会自动脑补成楚歌在一旁叽叽歪歪的样子。 这些话不是道理,而是事实。 既然有能力,并且有权力为什么不去做? 难道要学习其他人一样,嘴里说着如果我要在年轻一些,如果我也跟他有这样的爹,如果可以重头再来…… 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在失败者不停地诉说着如果怎样的时候,一些人已经一言不发的走在了成功的道路上。 生尽欢,死无憾,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到来。 既然本非俗人,又何必去在意那些世俗之人是怎么评价的? 遵从本心,如果达到这种境界,都还没有自由意志的话,那沈欢这么多年的修炼也是白白修炼了。 “我敢娶,你们敢嫁吗?” 听到这个回答楚楚明显一愣,因为在她看来,沈欢应该先是一阵慌神,然后支支吾吾,自己在趁机将视频给录下来,这样自己手里面便掌握着,这位华夏历史上最年轻国师的把柄了。 现在楚楚来了,蔡芸萱当年不会大胆的说同意,不过在她的心理预期当中,沈欢是不会同意的,因为沈欢就是那样的性格。 说起来可能有些悲哀,其实刚才蔡芸萱问出那样的问题,不是为了得到什么确切的答复,而是为了得到一次狠心的拒绝,因为如果这样的话,自己就会死心了,不再缠着沈欢。 她觉得沈欢的回答是一句玩笑话,但正是这一句玩笑话,让她的心再次开始疯狂的跳动起来。 这句话就仿佛是一根救命稻草,在她最纠结的时候,将她给拉上了岸。 “喂喂喂,你这个表现好没意思啊!”楚楚一脸的失望。 “那你想让我怎么表现?”沈欢忽然摆出一副贱贱的样子,“镁铝,要不要跟我到宾馆,喝喝咖啡聊聊是非啊?” “真的?!”楚楚两眼放光的说道。 “假的!”沈欢没好气的看了楚楚一眼,“我要是真这么做了,我估计李三爷哪怕是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你从我的手里给救出来!” “喂喂,你别转移话题啊!”楚楚瞪着大眼睛,将手搭在了沈欢的肩膀上,“我说,你喜欢芸萱姐吗?” “你问的这不是废话吗,只要是个男的,有不喜欢蔡芸萱的吗?”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我问的不是那种普通的喜欢,嗯……上升一下的话就是,你爱芸萱姐吗?” “你说爱这个命题太伟大了,能不能换一个?” “不能,快说,你要是喜欢芸萱姐,我就把她让个你了!” 沈欢一瞪眼,看着楚楚没好气的说道:“什么叫你让给我啊,你是同性恋?” “不是啊,但是我是芸萱姐的家人,家人你懂不懂?要是我这种家人,不同意芸萱姐嫁给你,你就算哭天喊地也没用。”楚楚一脸得意的说道。 沈欢不以为然的说道:“也不怕实话跟你说,如果我沈欢想的话,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女人能够逃脱我的手掌心。” 沈欢这里面可没有任何吹牛逼的意思,以天眼的强横程度,别说让一个女人爱上自己,就算让一个女人心甘情愿的为自己去死都可以。 当然,沈欢不是那种喜欢强人所难的存在,事实上他这个人还是有些小清新的,最起码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是这样的。 “切,别吹牛了,你有本事让我喜欢上你啊!” “别,我还是喜欢男上位。” 楚楚脸蛋一红,憋了半天才啐口道:“流氓!” “那啥,时间紧迫,我也就不和各位瞎比比了,有什么事儿咱们以后再说。”沈欢说着作势准备离开。 蔡芸萱看到这个情况,眼神瞬间就黯淡了下来——到头来,自己还是…… 就在她要生出悲观想法的时候,沈欢忽然顿住脚步,转身说道:“我刚才不是在开玩笑!” 说完,便消失在了原地。 蔡芸萱先是一愣,然后脸上瞬间布满了甜蜜的笑容。 “我靠!这个沈欢是越来越厉害了,芸萱姐,你说他还属于人类的范畴吗?”楚楚则是对于沈欢的忽然消失,表现得十分惊讶,“一定不是人类了,我记得他以前的眼珠黑黑的很好看,现在则是很红很红的样子,就像是电视剧里面那种具备洪荒之力的人一样。” “芸萱姐,你在听我说话吗?芸萱姐?芸萱姐?” 蔡芸萱哪里还有功夫听楚楚瞎说,现在她心里就只有沈欢一个,刚刚那句不是开玩笑的话,更是久久的在她心间回荡着…… 沈欢去了赌城,本以为会花些功夫,没想到在叶老大的帮助下,不到两天就圆满解决。 宝岛方面沈欢认识的人不多,不过也有说得上话的存在,那位假小子也很给面子,差不多四天的时间,宝岛也恢复了正常。 而自治区方面,在楚歌和夏天的配合下,也已经完美解决,内地其他地方还在进行当中,毕竟患者数目远超其他地方,不过也进入到了收尾阶段,不需要有太多的操心。 剩下的,就只有国际上面的事情了…… 第1731章你难道忘了华青会吗? 华夏dsbd危机解除,全民恢复健康,竟是传统医学起到了神奇作用! 华夏dsbd危机全面解除,解决办法为神奇的中医! 类似这样的新闻,在国际上流传着,甚至有一些油管主播发布视频,宣布自己已经得到了华夏粉丝寄来的解药。 各种待在国外的中医也开始扬眉吐气,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解药究竟是什么。 至于华夏内地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情况…… 说实话,在华夏dsbd病毒确实被解决了,但是也并不像是外媒说的那样简单。 先不说那些小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哄抬药品价格。 这样做的人不在少数,发国难财的人有很多,毕竟在很多人眼中金钱就是至高的信仰。 即便是国家出面,他们也不会降低价格。 至于究竟是谁泄露了药方,这并不重要,因为只要是有心的人,就可以通过中医公会的购买清单,推测出大部分所需的中药。 面对这样的情况,李如龙本身的想法是,直接将这些商户拉入黑名单,以后无论做什么生意国家都不会给于支持,并且警告各大商铺,不允许与其合作。 另外还想做一些杀鸡儆猴的动作,沈欢知道这件事情以后,提议将这些商铺以国家的名义收购,只给出原本市场上的最低价。 当然这只是针对那些无良商家,那些配合的药店则是以高价收购。 让一部分该吃巴掌的人吃巴掌,该吃糖的人吃糖。 将中草药店完全转型成国有企业,只允许有两种店面存在,一种是欢妙公司开的门面店,另外一个则是李致远开的店。 不过看似是两个商家,事实上还是一家,这么做的原因只是为了给百姓们造成一种错觉,有两方在争抢这个版块。 在竞争模式下,百姓的利益会最大化,他们也就会安心。 这种垄断模式只会在短期内存在,等到时机成熟以后,就会再次进入百家争鸣的年代。 沈欢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第一个是封杀那些无良商家,第二个是在中医还没有完全站稳脚之前,不能让一些眼中只有利益的商人,来破坏这一次中医的崛起。 毕竟这一次的机会得来不易,更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虽然国外没有邀请中医公会的人商讨dsbd的解决办法,但是国内中医公会却冲在最前线,死伤的中医数量,也有将近百人。 所以沈欢必须珍惜这一次机会,在中医还没有站稳脚跟之前,绝对不允许任何人破坏其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新形象。 这种垄断的方式肯定不能以个人商体户去体会,所以沈欢借助了国家的力量我。 沈欢也没想着做多少钱,毕竟钱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几乎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不说用暴力的行为,就现在这个节骨眼上,以沈欢的身份,想要什么只要说一句话,怕是华夏大江南北的商人富贾都会马不停蹄得给送过来。 但不管怎么说,现在华夏的dsbd风波总算是过去了。 天组还有一部人在搜寻,毕竟dsbd这种病毒,只要还有一个患者存在,就有可能再次开始传播。 传播性当然是之前比不了,现在有了特效药死亡率也会大幅度的降低。 燕京,皇城,御书房。 “师父,我们将消息已经放出去一周了,到现在还没有人来联系我们,是不是——” 李如龙的表情有些担忧,放在平时他不会这样,但是这一次他确实十分的担心。 毕竟李如龙把这件事情看的很重要,现在世界已经开始潜移默化的打着文化战,而华夏向外输出的文化很少。 儒学派有这个资格,但是想要让国外的人接受仁义礼信、忠孝廉耻这些东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毕竟两种文化上存在着很多根本的冲突。 至于功夫这方面,已经因为影视剧的影响,成为一个鲜明的标签,但是这几年已经开始疲软,不说国外,就是国内的武侠热潮也早就过去了。 美食、瓷器、功夫,这是目前华夏在国际上的代名词,但是影响力确实已经越来越低了。 这一次中医解决dsbd的事情,无疑是让国外大众再一次接受华夏另外一种文化的良好契机。 并且还可能由中医带出更多的东西,毕竟中医里有很多理论都和玄学息息相关。 而和玄学息息相关的东西就更多了,到时候这一波文化输出下来。 华夏在国际上的文化地位,会有极大的改观。 再夸张一些来说,如果有那位玄学大师,将玄学从抽象和精神层面上具现化,那么很可能在将来的某一天,玄学将会和科学站在同样的高度,不再是如今科学一家独大,成为东西方这两个存在着巨大文化差异的国度,都以西方科学为主要评价标杆。 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但是如果成功的将中医也运输出去的话,对于华夏来说绝对是百利无一害的事情。 “不要着急。”沈欢表现出一脸轻松的样子,“那些国家的人都不傻,他们迟迟不主动开口,就是担心我们讹诈他们,所以还处于静观其变的状态。” “可是我们不是已经派人前去救援北高丽了吗?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能够忍受到现在,您不觉的奇怪吗?”李如龙还是有些不解。 沈欢笑着摇了摇头,“不,你误会了,我前去救援北高丽,并不是为了让他们安心,而是避免一个他们抹黑我们……放心吧,他们熬不过我们的。” 李如龙看到沈欢这么有把握也就放心了,就在这时厂公从外面走了进来,“禀告主子和国师大人,who亚洲区的代表陈干事前来求见。” 李如龙看了一眼沈欢,沈欢则啧了啧嘴,“还真就是我想的那样,让who的人先来试水吗?” “who是国际性的组织,我们若是拒绝的话,对方回去恐怕会——”李如龙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最重要的是,以目前的情况来说,如果与who交恶的话,到时候我们再想要拯救世界的话就困难了。” “谁说困难了?”沈欢一挑眉头,“难道你忘了,咱们还有华青会吗?” “对啊!”李如龙拍了下脑袋,“我怎么把这茬子给忘了,那……师父,who的人?” 沈欢喝了口茶,眼中红芒一闪而过,微笑道:“让他等吧,就说公务繁忙,暂时没办法处理其他事情!” 第1732章辱国主者,杀无赦! 身为who亚洲区的负责人,陈干事从来就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就算是花旗这样的超级强国,在得知who的负责人要来拜访的时候,也会表现得很隆重严肃。 华夏这帮人可好,直接把自己给晾在这儿不管了,还不是别的借口,就一个借口——我们国主老忙了。 你们国主忙,我他妈不忙是吧! 陈干事也就是心里面有点火气而已,毕竟他要面对的是一个国家的国主,而他只是一个国际组织的代表人物。 说白了,就现如今这个社会,即便组织的力量再怎么强大,都不可能敌对得过一个国家,更何况自己来的还是人家的地盘。 但是这心里有气,总不能就这么憋着吧? 但是就算是要发泄,也不能在人家面前发泄吧,毕竟自己是一个代表着组织的干事之一,为了表示自己有内涵有教养,到头来这气还是得忍着。 陈干事能够忍着,不代表跟着他过来的小秘书也能忍。 “我说干事,这个华夏国主也太不给我们面子了吧?”小秘书语气十分的不屑,“华夏这几年的经济虽然不错了,可毕竟遭遇过大型的战乱,现在顶多也就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算不上强国,人家花旗国的人见了咱们都要客客气气的,他们倒好,就让我们在这儿干等着,连杯水都不上!” 小秘书长得挺好看,金发……应该是染得,但这并不妨碍人家有颜值。 陈干事看了半天,没有吭声,倒不是因为他觉得小丫头挺好看,而是想到了一个发泄心中愤怒的办法。 直接发泄肯定是不行的,但是他可以借刀杀人啊! 这样说可能有些夸张,可小秘书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刀子。 首先第一点,有颜值。 是人都会犯错,但是在这个看脸的时代,美女比普通人更加容易得到谅解。 接着是第二点,涉世未深。 一个涉世未深的人,有很多东西都是看不到的,与此同时自大和蛮勇也是其标准的特征。 这样的人很容易被利用,与此同时再加上第一点,到时候自己摆出一个姿态,说孩子小不懂事儿,还请国主不要计较,这事儿就过去了。 再说华夏的国主尚且年幼,正处于青春期萌动的时刻,说不定见到自己的小秘书以后,还会被迷的神魂颠倒。 陈干事没有说话,但是却把自己内心中的不满写在了脸上。 小秘书一看这情况,仿佛收到了什么命令一般,“放心吧干事,我现在就去让整个国家的领导知道,什么叫做最基本的尊重!” 说完,气哼哼的离开大殿,朝着御书房的方向走去。 陈干事看到这个情况,满意的点了点头,用手臂撑着自己的脑袋,摆出一副已经睡着的样子。 小秘书出来以后直奔御书房,一路上也没有人拦着,对于这一点她感觉有些奇怪,毕竟这里可是一国之主待的地方。 而且华夏是目前少有的君主政体,尽管国主的权力没有皇帝那么大,但是基本上还是一样的,没有很大的区别,最多就是国主懂得了什么叫亲民,国主不再具备拿捏他人生死,而需要依法办理而已。 可这一路上,都没有见到任何的守卫,这和自己看到的华夏十分的不同。 不过很快小秘书的这些疑虑便已经消失一空,毕竟她是来找麻烦的,没有护卫是最好的。 小秘书一把推开御书房的门,用英语说道:“你们究竟知不知道什么叫做尊——” 话说一半他却愣住了,因为、因为……这个房间里竟然有两个大帅哥。 穿着白袍的高个帅哥很帅,但并不是她的菜,那个坐在中间的黄服小正太,真的、真的好可口啊! 华夏以黄为尊,这个小正太该不会就是华夏的国主吧? 这样可爱的人,我怎么忍心开骂呢,我…… 不对!身为国主,显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如果自己也选择献媚的话,说不定只会引来反感。 对!自己应该保持本心,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跟你们说话呢,你们到底懂不懂得什么叫做尊重啊!”小秘书冷眼看着两人,“不是说在繁忙的处理工作吗,怎么整个御书房只有你们两个人,很显然你们根本就是不想见我们,而不是为了所谓的公式!” “莫不成……身为华夏国主的你,有龙阳之癖不成?” 李如龙听到这话,表情一下子就冷了下来。 龙阳之癖?他堂堂一个国主,竟然被人这么侮辱。 沈欢摆了摆手,示意李如龙不要生气,自己则是一脸微笑的看着那个小秘书说道:“敢问小姑娘你是?” “我是who亚洲区负责人陈干事的……秘书!” “who来人了?”沈欢愣了一下,一脸惊讶的看着对方,“实在抱歉,我们并没有收到消息。” “应该是我们传达错了命令,说我们开会期间,不要让任何人来打扰造成的,既然这样还请您将陈干事带过来吧,我们要讨论的,或许和陈干事来找我们是一个目的。” 一听这话,小秘书是没话说了,人家都说到这个地步了,自己还有什么可说的。 “所以这一切都是一个误会!” 听着小秘书带回来的话,陈干事的脸色也好看了不少,虽然有找借口的嫌疑,不过至少也给了自己一个台阶下来。 到了御书房以后,沈欢和李如龙直接起身相迎,更是让陈干事过足了瘾。 “原来如此……”听完沈欢和李如龙的说法以后,陈干事的脸色也凝重起来,“没想到那些中草药竟然这么稀有,难道……就没有其他解决的办法了吗?” “如果有的话,我们早就开始救援全世界,哪里用得着等到现在啊。”沈欢一脸心痛的说道:“还请陈干事将我们的难处带回who,并且通告给整个世界。” “没问题,那我们就先告辞了。” “等一下!”沈欢忽然笑眯眯的站了起来。 “不知国师大人还有何事?” 沈欢看了小秘书一眼,眼冒红光道:“按华夏例律,他国辱本国国主者,杀无赦!” 第1733章没想到你的心也是红的 陈干事听到这话,先是一愣,紧接着哈哈大笑起来,“国师大人真爱开玩笑!” 刚刚沈欢给他留下的印象,虽然说不上可爱可亲,但绝对是平易近人,尽管身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仍旧能够以同等位置的口吻和自己说话。 所以沈欢忽然之间来这么一句话,让他绝对,这沈欢沈国师肯定是在和自己开玩笑。 小秘书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当时只是太着急了,应该还罪不至死吧?” 沈欢目无表情的看着两人,“我不是在开玩笑。” 从表情上就可以看出来,沈欢绝对不是在开玩笑,一时间整个房间的气氛都开始凝重起来。 陈干事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国师大人,不知道她究竟做了什么样的事情,惹得您这么恼怒?” “他说国主有龙阳之癖。”沈欢说着指了指自己,“她侮辱我没有什么,但是她却侮辱了一国之主!” “我、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至于吗……再说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全世界各地都讲求言论自由,我只不过说出了自己心中的想法而已。”小秘书心里毛毛的,不过她没有把这件事儿完全放在心里,在她看来,沈欢就是想给一个下马威,让她收敛收敛而已。 “言论自由可不是代表什么话都能说!”沈欢目光冰冷的看着小秘书,“言论自由,freedomofspeech,讲的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基本权利,但是与此同时,也要保证被议人员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 “你刚刚那番话是觉得在开玩笑吗?”沈欢声音猛地提高,“那是侮辱……辱一国之君犹如辱一国,现在你还觉得我是在和你开玩笑吗?” “你……也太小题大做了吧,我只是开一个玩笑而已,这在现代不是很流行的吗?”在小秘书看来,身患完全夸大了这件本没有那么严重的事情,至少在她看来,自己只不过是发火讲了一句玩笑话而已。 而且这种事情,就算是放在自己国度,讲出来也没有什么啊,就算总统不开心,最多也就是表示一下不乐意而已。 现在沈欢倒好,直接上升到了国家的层面,开什么玩笑! “dsbd事件发展到现在,网络上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攻击你的国家,你怎么不去把他们给杀了。”小秘书没好气的说道:“而且你不觉得自己现在的行为只有自卑者才会表现出来吗?” 沈欢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忽然用手指着他的胸说道:“你的胸是假的!” “你的胸才是假的!”小秘书用双手护着胸说道:“没想到堂堂一国之师,竟然也会做出这种肮脏的事情,等着收律师函吧,我要告你诽谤,并且侮辱我!顺便我会将你的事情向女权组织反映,告你有性别歧视!” “侮辱吗?我刚刚只是在和你开玩笑啊!不至于这么严重吧?你怎么可以上升到这么高的高度呢?” 随着沈欢开口,小秘书就知道自己上了沈欢的当,她刚刚那些话全都是因为环境原因才开口的,根本没有想到沈欢在这里给自己下了套子。 “我、我明白了,那我给你们道歉总可以了吧?”小秘书虽然心虚,但是对于沈欢所说的杀无赦什么的,还是半点都没有放在心中,因为在她看来,沈欢只不过是在吓唬自己而已。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法律和警察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 “喂,你一个大男人也太计较了吧,不过是一句玩笑话,人家都说道歉了。” 沈欢冷笑一声,“怎么,现在知道装小鸟依人了?之前不是还大哼哼的说自己是女权主义者吗?” “你到底想怎样啊!”小秘书感觉自己都快崩溃了,她完全没有办法和沈欢这样的人交谈。 这就是华夏的一国之师?怎么跟个难缠的老太婆一样! 陈干事忍不住开口说道:“那个……国师大人,您看这样如何,等回去以后,我会好好教训她的,现在让她跟李国主好好道个歉,您看如何?” “我说了,道歉是没有用的。”沈欢看着陈干事,“陈干事,这位白人小姐是你们组织的人,出于为世界人民的考虑,我们没有直接和你们who断绝合作,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难道……你想要葬送整个who?” 陈干事没有再说话,中医解决了这一次dsbd危机,那么中医崛起几乎是必然的。 虽然西医不至于沦落到中医之前那种地步,但是中医将会占据绝对的市场领导权。 而且中医只要出手越晚,收获的好处也就越多,只有经历过死里逃生这种事情,人们才会更加明白中医是一种怎样神奇的医术。 最最最重要的是,中医和西医不太一样,相对于快速的治疗疾病,他们更擅长保养身体。 陈干事没再开口说话,小秘书则是一拉陈干事就说道:“干事咱们走,这个国家的高层简直就如同野蛮人一般,根本没有办法理论,我现在走,就不相信他们真的敢杀了——噗!!!” 话没说完,小秘书便吐出一口鲜血,不可置信的低头看向自己的胸膛。 那里有一只血淋淋的手,而在那血手当中有着一颗还在跳动的心脏。 “真是令人意外,我还以为你的心是黑的呢,没想到也和其他的正常人一样是红色的。” “呃、呃呃……啊、啊!!!”小秘书不知道是因为痛的,还是因为受到了刺激,疯狂的尖叫着。 一旁的陈干事则好像变成了脱线木偶,愣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 “聒噪!” 话出火也出,几乎只是在瞬间,小秘书直接化为了灰飞。 “陈干事……” “啊!”陈干事吓了一跳,身子颤抖的差点跌落在地上。 沈欢笑着递上了一条手绢,“来擦擦身上的血吧。” “不、不用了,我、我想回去。” “好的,来人送陈干事回去!” 等到陈干事被送走以后,李如龙深吸了口气,“师父,你没有没有觉得你这几天怪怪的?” “怪怪的?”沈欢摇了摇头,“我不觉得。” “师父,歇息一阵子吧,你的眼睛都红了。”李如龙不反感沈欢杀伐果断,只是他觉得最近沈欢做的很多事情都一反常态。 就拿以前来说,沈欢这个人是绝对不会拿人命开玩笑的,现在却用病人的生命为筹码,来和其他国家交易。 现在的沈欢就仿佛像是变了一个人…… 第1734章平均智商连猪都不如的国度 魔根深种,浑然不知。 沈欢目前就处于这样一个状态,如果不是那股神秘的黑色力量救了他,那么他怕是早已成为了第二个灭道者。 不过沈欢不知道,不代表就没有人知道。 在沈欢的识海当中,那些个魂炎们聚在一起,讨论着这一次事件。 淡蓝色魂炎开口道:“那颗种子已经完全扎根了,我觉得我们是时候出手了,如果不出手的话,恐怕我们就输了。” 另外一名赤红色魂炎晃动了两下,“输赢尚且不论,这颗种子的来历应该是传说中的魔种,一旦成长起来就会一步步吞噬人性,最终完全成为一个魔头。” “魔没什么不好,我就是一个魔,只不过这颗种子上面的魔性和我的并不是同根同源的存在,可以说非常的劣等。”这句话出自于一个纯黑色的魂炎之口。 这边话音刚落,立马就又有一个魂炎接话,“在你们的世界如何我不清楚,但是在我的世界,魔是一种非常可怕的存在,它们是一种无形且无情的存在,一旦寄宿到人的体内,就会非常吞噬理智来弥补自己的无情,从而去体验七情六欲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话毕,有魂炎做了一个总结,“不过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大多都代表着负面的情绪,现如今沈欢的情绪已经受到了影响。” 一个火光稍弱的魂炎,语气有些试探,“不知道里面那几位是什么意思?” 青色魂炎是最大众的魂炎,不过这个魂炎看起来要比其他魂炎燃烧的都要绚丽的多,它沉吟了一会儿,“他们的意思是先不要出手,如果沈欢能够凭借自身的力量,来解决这一次事情的话,那么这颗种子不光不会给沈欢带来任何的坏处,反而还能够带来不小的好处。” “那是否代表他收服了这股力量,就可以解开自我力量的禁制?我相信在座的各位都可以看出来,沈欢目前所发挥的力量并不是他所有的力量。”有的魂炎忧心忡忡。 一个白色几近透明的魂炎抖动了一下,发出轻松的笑声,“我觉得你们的担心是多余的,身为我们意志的结合体,这个所谓的魔种根本就是来送经验的东西,何须在意?沈欢被魔种吞噬不假,但是他却仍旧保留着大部分的理性,你们认为一个完全被魔所掌控的人,还会去考虑其他问题吗?” “也对,那我们就不要瞎操心了,只要在暗中观察就好了,反正咱们之中身上携带魔属性的人太多了,这个世界上的魔属性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好了,散了散了吧,咱们要是再讨论下去,将那几位给惊扰到就不好了。” 这边的大众魂炎们讨论完毕以后,再看识海深处的那几个独特魂炎。 “事情朝着不妙的方向发展了……”说话的是一个留着黑色长发的年轻人。 “准确来说,事情已经超出了我们的掌控。”这一次开口的是一个留着火红色短发的年轻人,“没想到在这种紧要关头,这个世界上所谓的魔种,竟然有着可以唤醒最深处那一位的功能。” 蓝发少年叹了口气,“你们说会不会我们所做的一切已经被人给发现了? “这是不可能的事情!”黄色中分长发的青年冷哼一声,“我们这里说好听点一些是囚牢,但实际上只是一个垃圾场而已,你觉得有人会对垃圾场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而对垃圾场格外的在意吗?” “可能我们始终都没能摆脱。” “放心,目前还没有被观察者监视的感觉,一次都没有,所以说我们至少目前看起来是安全的。” “现在可不是观察者不观察者的时候!”火红色的年轻人表情凝重道:“现在里面那位已经有了要苏醒的迹象,而究竟是我们希望的那个人格苏醒,还是另外一个人格苏醒,我们没有任何的把握。” “如果是另外一个人格,我们就联手杀了他!”黄发青年面色阴沉道:“本座就不相信,他一个人还能斩杀掉我们这么多人!” “这可说不准……他本身的力量是没有多么强大,可是他背后的隐藏力量却超越了我们所有人,因为他有着比我们更加完整的构造,即便有些事情还没有发生,但是也比我们这种残缺的存在要强大的多。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背后站着的可是灵感之泉!” “如果不是因为这样,当年那位就不会拼着同归于尽的危险将其封印了。” “别聊天了,我的力量快不够了,轮到谁了?快点接班!”一直在那里摆造型的白发男子恢复了正常姿势,听语气似乎十分的不悦。 “我来……”蓝发应了一声,接班而上,摆出了另外一个造型。 “算了算了,希望我们化形以后能够再支撑一会儿。” 皇城,议政殿…… “李国主,我希望你能够给我们自由石公会一个面子,现在全世界的人们都遇到了灾难,您选择在这个时候发财可不是好的契机。”一个卷发白胡子的老者,语重心长的对着坐在大殿之首的李如龙说道。 陈干事将消息带了回去,说明难处的同时,也说出了华夏的狂妄,仅仅因为一句话,就斩杀了他的秘书。 各国领导人也终于耐不住气,和李如龙取得了联系,但是李如龙的说法依旧一样。 他们可不是傻子,很清楚李如龙这根本就是坐地起价,想要他们高价的收购中药。 一计不成他们再生一计,找来了自由石公会的老一辈人物。 和who那种组织不同,自由石公会在各国各领域内都有成员,并且这些成员在本领域内都十分的出色,如果和自由石公会闹翻,就等于在所有领域当中损失人才,所以一般人绝对不会不卖给自由石公会面子。 李如龙这边刚刚想要回答,一旁的沈欢便冷笑道:“你一个小小的外国公民,凭什么让我们华夏国主给你面子?” 老人皱了下眉头,显然有些不悦,但是并没有到发脾气的地步,可是他身边的年轻人却忍不住开始作死,“呦呦呦,一个全民族智商平均值连猪都比不上的国度,还敢反问我爷爷凭什么,要不是因为来求的人太多了,我爷爷至于让你们这种小国卖面子?” 李如龙一听这话,瞬间暗道一声糟糕,他回头一看,果然,沈欢的双眸之中,正在闪烁着诡异的红光…… 第1735章你能再说一遍吗? 沈欢用手掏了掏耳朵,明明在笑着,却给人一种很残忍的感觉,“你刚刚说什么来着,我没有听清楚,你能再说一遍吗?” “再说一遍就再说一遍,你以为这样就能唬到我?”年轻人一脸不屑的说道:“在这样的国家里当个国师,你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 “克劳德老爷子,你说这位是您的孙子对吧?”李如龙面色冰冷的看着老者,“如果他的态度等同于你的态度,那么就——” “就别怪我将你们两个剁碎了喂狗!”沈欢笑着说出了这句话,好像这就是和你好、早安之类一样有礼貌的话,“别这样看着我,辱国者,杀无赦!是我们华夏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当然嘴巴长在你们身上我们也不管不了那么多,但是只要不让我们听到,就绝对不会有事。” “放屁!”年轻人依旧是一脸不屑的样子,看得出来他是真的没有把沈欢的话听到耳朵里,或者说……人家根本就没有把华夏放在眼里! “我要是在花旗说这些话,你难道还要飞到花旗去砍我?” “只要我知道了,我就会过去。”沈欢似笑非笑的看着这个不知死活的东西,“不过说老实话,我没有那个功夫,但你在华夏这个国家,御书房这个地方,当着国主的面说出这些话,意义就完全不同了,我既然敢杀who的小秘书,就也敢杀了你。” “之前我没有杀陈干事是因为给who一个面子,不过现在看来,我一时的忍让并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结果。”沈欢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角,“老爷子,你孙子的举动已经严重冒犯了我们,而你这个身为长辈的家伙,却没有一点要阻止的意思,看来我待会儿也要把你一并给杀了。” “你敢!”老者气得不行,多少年了,他这是多少年都没有听到有人敢这样对自己说话了。 现在沈欢一个年轻人,竟然敢和自己这么说话。 当年自己仅凭一句话,就让混乱的非洲结束了战争,华夏虽然不是非洲,但在老人看来,并没有很大的不同。 如果他愿意的话,搞垮华夏的经济知识分分钟的事情。 “爷爷,放心吧,华夏这个国家我了解的很透彻,不可否认,他们曾经确实站在世界巅峰,但是现在……呵呵,和垃圾桶里的垃圾是没有什么两样的。”年轻人似乎想起了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嘿爷爷,你还记得我当初给你说过很多次的智障黑人同学吗?” “在一次同学聚会上我又碰到了他,我问他最近在做什么,他说自己过得很不好,几乎快要混不下去了,所以打算最近来华夏一趟……娶个老婆!”年轻人说到这儿开始大笑起来,“这就是你们华夏!一个只要是西方国度的人过来,就可以至少泡二十多个妞!” “这位动不动就要喊打喊杀的野蛮人,你知道我们在自己的圈子里说这些的时候,将这种行为称之为什么吗?”年轻人嘴角不住的上扬,“这叫性殖民!” “华夏女人,对我们而言是最廉价的东西,好不夸张的说,他们完全就是免费的妓女,当然我是不会使用这种低端货色的,毕竟在我看来,与其浪费在这种母猪的身上,还不如交给几万美元一个的充气娃娃。” “嘿,兄弟,我记得刚开始之前你好像说过一句话,叫做什么……崛起!对,你们华夏已经崛起了,噗呲——”年轻人发出一阵犹如放屁一般的笑声,“不过在我看来,崛起的只有你们华夏女人的屁股而已!” “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很简单,就是因为你们华夏男人的能力不行,能力不行懂什么意思吗?” “所以按照你这个逻辑,你嘴里那些所谓的华夏女人不是更应该去找鲸鱼结婚吗?我记得他们才是世界上拥有最大生殖器的存在。”沈欢眨了眨眼睛,“你要是觉得鲸鱼太过稀缺,又生活在水里,她们也可以找驴啊,莫不成你们白人的吊比驴吊还要大?” “你——低俗!野蛮!长相丑陋!这简直是对你们华夏人最好的形容!” 年轻人已经有些开始恼羞成怒了,本来这是一件应该自豪的事情,可是经过沈欢这么一类比……刚才还让自己觉得自豪无比的存在,瞬间让人开始觉得恶心起来。 “低俗?野蛮?长相丑陋?”沈欢忍不住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没错,太正确了,那正是我们先辈对你们的形容,知道什么叫洋鬼子吗?意思就是说你们长的和魔鬼一样丑陋,行为像野兽一般的蛮横,低俗就更是可笑了,即便是我国最为开放的朝代唐朝,也没有发明出吊带袜这种在多数情况下只有妓女才会穿的套装。” 年轻人激动的反驳道:“你、你不要胡言乱语,吊带袜只是欧洲古代贵族妇人们为了争宠而发明的,至于所谓妓女才会穿着,根本就是谬论!而且我希望你记住,在我们西方,丝袜这种东西可不像是你们东方国家带着浓重的意味,在我们的国度它们代表的是严肃和庄重,只有重要的场合才会穿着!” “所以你现在能够明白我要杀你的心情了吗?”沈欢一边活动着指头,一边笑呵呵的说道:“你不能够理解也没有关系,因为你很快就要死了。” “疯子!”老人看到现在有些看明白了,沈欢所表现的姿态根本不是正常人能够表现出来的,很显然,沈欢是一个精神病患者,“我们走!” “想走?走去哪里?”沈欢瞬间就拦在了他们身前,手里握着的正是吞吐血雾的泣血,“对了,我又想起来一件事情,你刚刚说了性殖民对吧?嗯,等杀了你以后,我会通知一个肾功能堪比核武器的家伙去你们的国度播种,让在地狱的你见识一下,什么才叫真正的性!殖民!” “你快点给我滚开!”年轻人说话依旧很火辣。 老人则是气的浑身发抖,“你们就等着华夏的经济体系被我们自由石给瓦解——咳咳,呕!” 老人的话还没说完,他孙子滚烫的鲜血就溅射到了他的嘴中,当看到自己的孙子被沈欢砍成肉酱以后,老人差点昏死当场。 沈欢掏了掏耳朵,脸上满是鲜血的他,明明在笑着,却给人一种很残忍的感觉,“你刚刚说什么来着,我没有听清楚,能再说一遍吗?” 第1736章快去找楚歌和夏天! “既然您不说,我就按照之前的想法来做这件事情了。”沈欢用手摩擦着刀身,“好了,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以我现在好心提醒你一句,请做好死亡的准备,最好是回忆一下这一生有没有留下什么遗憾,如果没有那就算了,如果有……那也没有什么卵用。” “好了,再见吧,亲爱的自由石公会大佬!” 沈欢说着便将泣血举起,此时的泣血看起来不像是神兵,更像是一把杀人无数的屠刀。 “啊!no!no!no!help!” 在这个关头,自由石老者也不装逼了,惊慌失措的开始求救。 位高权重者最看重的是什么?自然是生命。 为什么他们已经达到了人生的最巅峰,仍旧不肯满足的离去?开什么玩笑,打拼了那么多年,还没来得及享受就死了,岂不是血亏。 自然是想尽一切办法,多活几年才是最好的选择。 “师父,住手!”李如龙连忙上前拦住了沈欢,他知道如果自己不出面的话,这个自由石公会的高层,一定会被沈欢砍得稀巴烂,就像是从顶楼摔到地面的西瓜一样,除了渣滓和汁液以外,没人能看的出来它曾经原本是什么样子。 沈欢皱了下眉头,不过很快就将这个表情给收了起来,然后面带恭敬的站到了一旁,“是,国主。” 李如龙知道,沈欢这是选择在外人面前给自己面子,只是一个细节,便无形之中就足以让人确认,他才是代表着这个国家的至高权利。 发现自己得救以后,老者大松了口气,直接瘫软在了地上,“谢、谢谢华夏国主……” “不用谢我,你的孙子确实该死,但在我看来你还没有到非死不可的地步。”李如龙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关于配方的事情,我就直接交给你好了,不过有一点我要说明的是,这个配方中有几个主要药材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们华夏才有,而现如今我们华夏也十分的稀少,即便是我们政府出面,能够收集到的也寥寥无几。” “而且这个配方需要专业的药剂师配制,who那些西医如果弄错分量出现了人命,也还请不要将责任推到我们身上。” “理由还是这样的理由,唯一不同的是,我这一次交出了配方,我之前不给配方的理由刚才也说了,还希望您老人家回去以后带句话,就说不要再给我们华夏扣什么大帽子了,我们华夏也不是没有脾气,要不是为了世界大众考虑,我们完全可以不理会任何人。” “知、知道了。”老者起身吞了口唾沫,眼神中满是惊恐的看了沈欢一眼,接着朝着李如龙一鞠躬就跑出了御书房。 “师父,对不起,我刚刚——” “你放走他犯了很大的错误,如果他死了,即便是自由石公会,在不明白我们到底有多少力量的前提下,也是不敢随意发动进攻的,但是那个老头儿活了下来,他回去以后肯定会说只有我这么一个疯子,而你还讲些人道。”沈欢将泣血收回,坐回了椅子上,“这对于我们华夏趁机竖立威信来说,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不过你最后做的不错,将配方交出去,表露这是最后的妥协,然后透露出配方中一些药物我们只此一家,并且只有专业人士才能够配制。这样他们不仅不会逼得太紧,反而会心安理得的出钱邀请我们的人过去。” 沈欢说着喝了口茶,回味了一番这才把茶杯放下,“雷老那边让帮众们训练的怎么样了?关于dsbd症状的轻重程度该如何配药,掌握清楚了吗?” “昨天雷老说大部分都已经掌握了,虽然没有达到预期的要求,在人数上已经够用了。”李如龙迟疑了一下,然后说道:“另外华青会那些中了毒的人,已经全部解毒了,但是死亡人数仍旧过千。” “只要是主要的成员没事就好。”沈欢打了个哈欠,“好了,如果我推测不错的话,近期应该没有什么事情了,我就先回去了。” “师父……”李如龙欲言又止。 沈欢也看出来李如龙是有话想对自己说,“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出来吧,你知道我的性格,不喜欢拐弯抹角。” “您有没有察觉出最近您的性格和办事方式和之前都有很大的不同,似乎……戾气越来越重了,尤其是您的眼睛,虹膜的颜色已经完全变成了血红色,在阳光充足的地方,简直就像是两团燃烧的火球。”李如龙似乎怕自己说错话,连忙补充道:“我不是说您做的不对,只是觉得您和之前有很大的不同,您看是不是应该好好休息一阵子?” “是吗?”沈欢拿出手机,打开相机,看了看自己的模样,“还好吧,气色通常,不过这虹膜颜色改变,倒真的需要注意一些。” “师父,您说这是不是之前您跟我说过的心魔入侵?” 沈欢摇了摇头,笑着说道:“我的心魔早已斩去,现如今的做法,可能只是因为释放出了真正的自我——滚出去!” 沈欢的语气忽然改变,几乎犹如暴喝出声,整个房间犹如雷霆一般灌耳。 李如龙也被沈欢的举动给吓了一跳,“师父,您——” “如龙,去找楚歌和夏天过来,必须要快!”沈欢双拳紧紧地握着,身体不停地颤抖,好像有人在他的体内打架一般。 李如龙见状也没有多问什么,连忙拿出手机开始通知楚歌和夏天二人过来。 “师父,这是怎么回事儿?” “应该是魔界之旅给我体内带来一些不相干的东西,我看似清醒,实际上却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被人牵着鼻子走,只不过当初无法察觉罢了,只是觉得理当如此,等到我发现的时候却已经晚了,这几日接连杀人,就是魔界之气在作祟……我原本的意图只是惩罚他们,即便是真动了杀心,也只会选择留下一道灵气在他们体内,然后等嗯出国以后在了结其性命。” 沈欢正说着,刚刚消失不久的红光再次出现,嘴巴不动却发出了声音,“既然你已经知道了,那我也就无需隐藏了……来吧,大杀特杀!” 随着魔音的出现,沈欢的右手不由自主的召唤出了泣血,一经举起便朝着李如龙的脑袋砍去! 第1737章我还会再回来的! 李如龙看到这个情况直接吓傻了眼,他可不认为自己有能力从沈欢的刀子下面逃出去。 “嘭——” 就在这个关键时刻,沈欢用另外一只手,挡住了进攻,“如龙你先出去,最好只让这房间里只停留我一个人!” “只是离开这个房间吗?那他是跑不了的,你自己的实力你应该很清楚,只要你愿意,毁灭整个燕京也只是分分钟的事情,或许你让他留在屋子里,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魔音再出出现,它有着浓重的个人风格,像是电子合成音一般,但更像是不带伴奏的电音歌曲,只不过人家是唱出来的,它是说出来的。 “既然你已经跟了我这么久,那就应该知道老子的性格,你要是敢做出这种出格的事情,我就不介意跟你玩一场大的。” 沈欢的话好像起到了一丝作用,泣血被他收回了千幻,而另外一只手似乎也放弃了抵抗。 “你是一个疯子,这一点你我都很清楚,如果你心中不是有着太多的疯狂因素,我也没办法扎根发芽。”魔音停顿了良久,笑呵呵的说道:“你看这样如何,我帮助你打开所有限制你实力的枷锁,而你只需要有事儿没事儿放我出来溜达几圈就好,放心我做的事情绝对不会超出你的底线。” “或者换一个说法来说,我出来做的事情,都是你想做而没有去做的事情,既然是你想做的,也就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了。” 见沈欢不说话,魔音似乎很是苦恼,“其实你好好想想,现在这具身体的主导权依旧在手里,你才是这具身体的真正主人,想要夺回全部的身体掌控权更是一件容易无比的事情。” “你当我是傻子吗?如果真有那么容易的话,我最近就不会常常失控了。”沈欢语气讽刺道。 魔音听到这话语气非常的不乐意,“话怎么能这样说呢?我刚才已经说了,我们两个其实都是沈欢,唯一不同的地方就在于我敢做你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情,用科学理论阐述的话,我只是你的另一面人格而已。” “你不相信的话,可以找有经验的人询问一下,我绝对是不会骗你的,仔细想想,虽然我占据了几次主导权,但是大部分的主导权仍旧在你手中,我们两个与其争斗个两败俱伤,还不如和平相处,毕竟这个身体如果出现了什么损伤,对于你我二人来说,可都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呵,谁知道你是不是只需要占据一次,就永远占据了主导权。”沈欢已经不是第一次和魔这种东西打交道了。 说实话,和魔界的那些魔族相比,显然心魔之类的东西更容易两人恐惧,他们看不见摸不着,却无时无刻存在着,只要一逮到机会,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占据你的身躯。 很可能是在你睡觉的时候,很可能是在你愤怒的时候,很可能是在你全然放松的时刻。 什么是魔?那就是利用人性最深处最真实的情感,来达到自己想要达到的目的。 这一类的魔物,基本上都可以说是经验十分丰富的心理学家,他们比你自己更加了解你自己。 知道你什么时候最脆弱,知道你什么时候最空虚,知道你什么时候最贪婪。 总之在他们面前,你没有任何的秘密可言,如同光着身子在其面前行走,你最不堪的一面,最懦弱的一面,最肮脏的一面他全都知道,因为这些对他们来说,全都是攻击你的最佳利器。 沈欢正是因为经历过心魔之劫,所以才会如此的慎重。 魔这种存在,只要一个不注意,就可以将你吞噬的尸骨全无。 “我已经说过了,主导权一直在你手里,你不相信的话我们可以先合作实验一下,你现在所修炼的阴阳造化诀根本不是纯正版本,最多就是一个挂着阴阳造化诀名字的上成养生术而已,但养生术终究是养生术。” “你现在的实力,完全是依靠天眼或者说大部分都是依靠外物提升上来的,在功法这一块,可以说空缺一片,想要补齐这个空缺就需要更好的功法,恰好我懂得一门极其高深的功法,只要修炼了这门功法,你体内隐藏的那些能量就可以完全开启,再次给你带来双重淬炼躯体的好处。” “怎么样?双重淬炼的好处你应该已经体验过了吧?那可绝对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不仅仅同境界无敌,只要不是高出一个大境界的存在,你都可以对抗,甚至是战胜对方!” “你可以闭嘴了!”沈欢冷哼一声,“收起你卑劣的诱惑,这些话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的用处,我既然已经选择修炼阴阳造化诀,就不会换其他的功法,不管我的境界是由外物堆砌起来的,还是自己老老实实修炼出来的,都和你没有任何关系。” “啧啧,你还是执迷不悟,就是因为你这种几乎偏执的性格才让我选择上了你,明白吗?和你一起的那个小丫头也很有潜力,但是她的心智要比你成熟的多。” 魔音的语气中带着一些不屑,好像根本没有把沈欢当成一回事。 可惜,沈欢是不会中这种低级激将法的,他在等,等待沈欢和楚歌过来,他们两个是神选者,记忆和知识库存远远超脱常人。 尤其是夏天,身为曾经的天道掌控者,一定有办法压制甚至是除去这个魔音。 “放弃吧,就算是他们两个过来了也无济于事,他们没有去过魔界,所以根本不明白我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唉,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你连等同于你的我都不相信,却选择相信别人,真是滑稽。” “你给我闭嘴!”沈欢大喝一声,体内也不知道哪里涌出一股阶段的力量,只见他的身体-猛然闪过一阵黑色的光芒,紧接着魔音发出一阵惨叫,“为什么!为什么又是你!你究竟是什么东西,非得和本座过不去!啊!我还会、我还会再回来的!” 第1738章魔种 “我一定会回来了!” “你以为你是灰太狼么!”沈欢冷哼一声,同时身子不由的颤抖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看到这个情况,李如龙连忙询问道:“师父,你感觉怎么样?” “我没事。”沈欢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同时用灵气开始感觉自己身体上的变化,“应该是我体内的神秘力量,暂时压制了他。” “只是暂时压制吗?”李如龙感觉到了一丝不安,毕竟沈欢是他目前最大的依仗。 “魔的驱逐向来都是十分麻烦的,在没有能够掌控的绝对力量之前,一般都是没有办法斩杀的。” 根据以往的经验,沈欢说出了这样的话,在他看来,想要驱逐魔种是一件非常漫长的事情,不过自己只要保持足够的警惕,应该没有什么大碍。 之前之所以会中招,是因为还没有发现魔的存在,现在既然已经发现了,就不会再轻易的中招。 这边两人正说着,夏天和楚歌便已经赶了过来。 “发生了什么事情?” 李如龙将刚才的事情说了一下,楚歌和夏天对视了一眼。 “你们是不是知道什么?” 听到沈欢的询问,楚歌尴尬的咳嗽了两声,“我感觉和我当初体内的那个家伙很相似,但有不大一样。” “是不一样,但整体来说他们还是一样的。”夏天知道的显然要比楚歌更多一些,“简单来说,你们两个都是被种下了魔种。” “魔种?”沈欢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名字。 “是魔王孩子的意思吗?” 夏天摇了摇头,“是成魔的种子,一旦被种下魔种,就会朝着魔的方向发展,最总被魔种同化,成为魔头……但从某种角度来说,魔种甚至会干扰一些事情正常发展的过程,从而通过事件对你的心灵防线进行刺激,最终让你的心里防线完全崩溃从而成为魔头。” “魔种一旦扎根,十分难以剔除,就拿楚歌的事件为例,魔种是直接扎根在灵魂上的,即便是转世投胎都没有办法摆脱,唯一摆脱的办法就是依靠你自己的意志力斩掉。” “意志力斩掉?”沈欢面露疑惑,“有具体的办法吗?” “每个人斩魔根的方法都是不同的,别人的方法放在你身上不一定会管用,所以说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办法……这点我就没有办法交给你了,只能靠你自己来解决。” “魔种是只要去过魔界就会被种下吗?”沈欢开始寻思自己体内魔种的来源,似乎去往魔界是唯一的符合逻辑的猜想了。 没想到夏天听到这个推测,却果断的摇头说道:“魔种不是自然生成的,之所以被称之为种子,就是因为它需要有人操纵才可以种植下去。” “你是说……这件事情是人为的?”楚歌的表情也有些诧异,“可是以欢子现在的实力,几乎是没有人可以做到的吧?” “做这件事情的不一定是人,你当初被也是被某个神秘存在种下的。”夏天面色凝重的说道:“我还是天尊的时候,曾经试图寻找过,但是对方实在太神秘了,我只能抓到一些小杂鱼,始终无法揭穿对方的真正面目。” 夏天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还有一些不甘,毕竟当初的他有着掌控整个银河星域的能力,却依旧没能够找出幕后黑手,这绝对可以称之为是一件极其耻辱的事情了。 “不对啊,我上辈子的战斗力那么吊,这辈子怎么还会有魔种呢?”楚歌觉得夏天的话有漏洞。 “这是你当初自己做的决定,拥有强大的实力后,魔种已经完全没有办法影响你了,怎么说呢……”夏天想了一下,“当时的情景就像是我发现你体内有几颗子弹,我问你为什么不取出来,而你却告诉我——做个纪念。” 楚歌的表情瞬间变得尴尬无比,“当初我这么中二?” “对于我们来说是中二,但是对于其他人来说,这就是你的霸气宣言,甚至这句话曾经在神域当中成为了像是流行语一样的存在。 “靠!” 沈欢沉吟了一会儿,开口道:“这样看的话,我暂时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一件事情了,既然这样我也没必要朝这方面操心了。” “是的,你现在已经发现了它的存在,那么只要不是在精神崩溃的状态下,它就没有机会来影响你了。”夏天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觉得你应该好好考虑一下其他国家dsbd的事情了,前阵子我听说了你的行为,还以为你是要杀鸡儆猴,但没想到竟然是因为魔种的影响。” “我老早就说了,以欢子的性格,除非是碰到了他的逆鳞,不然是绝对不会做出那种事情的,以为欢子和我一样,根本没有什么国家的概念,当然他比我强一些,他的心里至少还有家。”楚歌则是一副未卜先知的模样。 夏天咳嗽了医生,吸引了沈欢的注意力,“欢子,我不知道你现在是怎么想的,但是我觉得事到如今,让中医崛起已经没有任何的问题,你没必要再做出那么极端的事情。” “如果他国政府不配合的话,中医不仅不会崛起,反而还有可能成为其他民族攻击的目标,到时候你可就功亏一篑了。” 沈欢深吸了口气,“我知道,当时我被魔种给控制,思绪已经混乱的不成样子。” “那就让我给你擦屁股吧。”夏天拍了拍沈欢的肩膀,“在我前世的记忆当中,能在这件事情当中起到帮忙作用的老不死还有好几个呢。” “对了。”一旁的李如龙开口说道:“天尊前辈,你知不知道自由石公会?” “知道,一个十分庞大的组织,其他组织都是想尽办法的笼络精英人才,而自由石公会则是无数领域精英都想进去的地方,从某种程度来讲,你可以当它门是组织界的世界名校。”夏天顿了一下,挑眉道:“怎么,欢子得罪了他们的人?” “差不多吧。” 夏天拍着李如龙的肩膀,打起了包票,“放心,我刚刚说的那些个老不死的怪物当中就有自由石公会的精神领袖。” 一天后,老克劳德在将沈欢的话带给那些国家的领导人以后,回到了别墅,不过他并没有逗留太久,一进门就喊起了管家的名字。 “老爷,老仆——” “别啰嗦那么多,带我去港口,我要去祖岛!” 管家听到“祖岛”二字,表情瞬间就变得凝重起来…… 第1739章雷神宙斯! 管家一脸凝重的看着克劳德,“老爷,您确定要去祖岛吗?荡除老祖曾经交代过,没有重要——” 管家正说着,好像忽然想到了某种可能,瞳孔瞬间扩大,脸上的凝重,瞬间被震惊所取代,“老、老爷,小少爷怎么没有跟着你回来,难道、难道您去祖岛的原因是——” “够了!”克劳德大喝了一声,“给我备船去祖岛!” “是老爷!”此时此刻,克劳德再也没有说任何一句话,开始命令人准备船只。 祖岛,克劳德家族的发源地,是一个可以容纳一个小型村落的岛屿。 从三代前开始,克劳德家族的人就离开了祖岛,唯独有一个被称为老祖的存在没有离开过。 当初那些人离开的时候,曾经被老祖交代过,如果没有什么重大的事情,不得返回祖岛打扰。 外界有很多传言,但对于这个老祖的身份,没有人知道,毕竟克劳德家族,实在近代才闻名的,在那个小岛上居住时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不过对于克劳德家族的人来说,老祖是一个禁忌一般的存在,但是只要老祖出山,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 因为有族人在一次喝酒当中,无意说出了这样的话,被人推测,克劳德家族的老祖很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战神阿瑞斯。 但是对于这一点,有很多人持反对意见,因为战神阿瑞斯,是在克劳德家族诞生以前就存在的,而且关于战神阿瑞斯的众多记载的当中,从来没有说过阿瑞斯是有亲人的。 不过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克劳德家族的老祖是一位非常强大的存在。 开往小岛上的船只很平稳,但是克劳德心情却十分的不平静,因为在他看来,请自己老祖出山也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 毕竟族内的子孙死亡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老祖已经经历过太多亲人的离去,对他来说已经麻木了。 “不行,自己一定要请老祖出山!”克劳德咬着牙齿说道:“我最亲爱的孙子就这么死了,我如果不做点什么的话,还算什么爷爷!” 想到这儿,克劳德已经下定决心,无论请老祖出山有多么的苦难他都一定要做到。 祖岛不大,但是上面的风景却很不错,离开了这么多年,上面还是原本的样子,仿佛有人经常修剪。 克劳德下船之前,深深的吸了口气,然后才将脚放在这片已经离开很久的土地上。 在管家的陪伴下,克劳德走到了老宅所在的位置。 不过他并没有进入阁楼,而是对着院落中间的喷泉跪了下去。 “老祖,您的子孙回来了,我遇到了十分严重的问题,希望您可以出山,老祖,您的子孙回来了,我遇到了十分严重的问题,希望您可以出山,老祖,您的子孙回来了,我遇到了十分严重的问题,希望您可以出山——” 克劳德每说一次,就磕一个响头,这句话在无止尽的重复着。 “老祖,请您现身!我们克劳德遇到了很大的问题,整个族群有可能就此断绝!”克劳德从刚开始的虔诚变成了咆哮,他额头上的血液,配合着他狰狞的表情,整个人看起来宛若是一个疯子。 “老祖,我们克劳德家族很可能要就此灭绝了,即便是这样的事情,你也不肯沈现身吗!” 终于在克劳德的呐喊下,阁楼的窗户打开了,一个身影从里面跳了出来,是一个看起来十分苍老的老人。 “老祖?!”克劳德兴奋的起身,可是看到对方的模样以后,脸色瞬间暗淡了下来,“老祖还是不愿意现身吗?” “不,主人暂时不在家而已。”老人拍了拍袍子上的灰尘,“你刚刚说克劳德家族要被灭族了是怎么一回事?” “我唯一的孙子被杀了,那是我们克劳德家族唯一可以继承大权的人!” 克劳德家族的人丁十分兴旺,但是男丁却极其稀少,基本上可以看成九代单传,现在克劳德的孙子死了,克劳德家族也就等于失去了正统继承人。 对于这个孙子,克劳德自然是十分偏爱的,要不然也不会在出去做事的时候,时常将其带在身边。 老人的表情变了一下,“是意外吗?如果是意外死亡的话,就算是主人也是没有能力的。” “如果是因为意外的话,我绝对不会前来冒犯老祖,是有人杀了我的孙子!” “是什么人?”老人的面色变得凝重起来。 “华夏的国师,一个黄毛小子!” “华夏国师吗?”老人皱了下眉头,“你等一下,我现在就去联系主人。” “主人,对,是我,打扰您下棋真的很不好意思。”老人看着天空,好像就是在打电话一样,“您的子孙来了,事情是这样的……” 老人讲过程诉说了一下,“是唯一能够传宗接代的存在,所以他才会过来……既然这样的话,我等就在此等待您吧。” 说完,老人转而看向了克劳德,“主人说他一会儿就回来。” 话音刚落,天空中便闪烁起一阵耀眼的光芒,紧接着一道晴空霹雳直接劈砍而下,击打在了地面,而当雷电消失的时候,一个白色长发的人影也出现在了哪里。 男子长得十分英俊,虽然是长发,但是却微微卷起,和现代女性的烫发很相似,但是看起来更家自然,他穿着一身白色的贵族服装,上面镶嵌着很多的宝石,至于他的脚则是完全裸露在外面的。 “老祖!”看到来人,克劳德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男子没有回答克劳德从称呼,而是直接问道:“你说有人斩杀了我们克劳德家族唯一的嫡系是吗?” “是的!” “华夏人?” “华夏人!” “因为什么?” “因为……”克劳德先前还有些迟疑,但最终还是将事情的经过简单的说了一下,当然关于他孙子是如何当着一国之主的面子去辱骂那个国家和侮辱那些女人的话,他却是一个字也没有说。 体现出来的完全就是沈欢那种不讲道理的霸道。 果然,男子听完以后,眼睛中闪过了一阵冷冽的白芒,“好一个华夏国师,连我的子孙都敢随意杀害!” “好了,起来吧,我会去报仇,但是有一句话我要跟你说清楚,神王大人不允许我们到华夏闹事,更不允许参与到战事当中,我这一次过去只会帮你杀了那个目中无人的华夏国师,但是其他人其他事情我是一概不会管的,知道吗?” 虽然这不是克劳德想要的完美结果,但只要沈欢死了,这仇也就算报了。 “那……老祖,能不能杀光他的所有亲人?”克劳德说着又开始抽泣起来,“那可是我们克劳德家族唯一的香火!” “这一点没有多大问题,即便你不说我也会这么做,即便是在海的彼岸,我也要让他们知道我的子孙是得罪不得的!” 白发男子看了克劳德一眼,“还有当初我说过了,自从我侍奉神王大人起,就只有一个名字,所以不要叫我老祖,称呼我宙斯就好!” 第1740章我选择第三种 宙斯,zeus,古希腊神话中第三代众神之王,奥林匹斯十二神之首,统治世界的至高无上的主神,人们常用神人之父、神人之王、天父、父宙斯来称呼他,是希腊神话里众神中最伟大的神。 司掌神界、天空,雷电、鹰、公牛皆是其象征。 用死神的话来说,这些只不过是人类在见到某些神迹以后,自我编撰出来的一套说辞而已。 在战神阿瑞斯的体系当中,宙斯和死神一样都只是死神的仆人而已。 不过在众多的神位当中,宙斯的实力无疑是最强的,战神所赐予其的雷电能力,几乎是众神当中最强大的。 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让整片大地消失。 和其他阿瑞斯神系不同,宙斯也是唯一一个在世俗有着传承的神明,不过为了表示自己会全心全意的照顾战神,他将子孙全都赶出了小岛,并且表示完全断绝关系,不会再有来往。 不过宙斯深的阿瑞斯的喜爱,所以对于其在现世界有后代的事情,也是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从来不会多过问。 而宙斯也让其很省心,几乎和世俗的后人们没有任何联系。 虽然具备着神明的力量,但是宙斯的心依旧是人类的心,他也会在意很多世俗之人会在意的事情。 从某种程度来讲,沈欢这一次所做的事情,可以说是直接让宙斯的克劳德家族后裔,直接断子绝孙了,这件事情无论放在谁的身上都会愤怒务必。 宙斯的表现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冷静的,至少他还记得战神阿瑞斯曾经交代过他什么。 从克劳德的叙述来看,其实这件事情解决起来并不是十分简单,因为沈欢的身份十分敏感——国师、医王。 无论这两个身份中的哪一个,都代表着沈欢和皇族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皇族又属于阿瑞斯神系中诸多禁忌之一,不过宙斯想了想,那个沈欢再怎么强大也只是一个凡人而已,毕竟一个有着超强能力的人是不会去在意世俗汇中的那些权力的。 宙斯的想法是,去华夏一趟,然后悄无声息的杀了沈欢就好,至于要不要杀沈欢一家子解恨,那就要看自己的心情了,如果想做就去做,不想做就不做。 和世界上其他人不同,宙斯清楚的知道天尊消失的原因,在很多年前,他也有幸亲眼见过天尊一面,虽说当时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但是那种天然的压力,现今回想起来,依旧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虽然夏天是天尊的转世,但是和天尊本身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至少沈欢现在身上缺少了一个掌控天道者应有的霸气。 在宙斯眼中,整个华夏唯一能够让他恐惧的人就只有天尊一个,至于其他人要不是因为有那些条条框框在,他屠杀整个国家都不是什么难事儿。 所以在听到克劳德说沈欢可以凭空变出武器的时候,他也没有想那么多。 毕竟天尊已经不在了,华夏也不在存在着任何可以使他畏惧的人。 “华夏……自己还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这里就是天尊大人的故乡吗?”宙斯对于天尊还算是比较尊敬的,毕竟那是一个比战神阿瑞斯更加强大的家伙。 说句难听但是事实的话——如果不是因为战神阿瑞斯和天尊的关系不错,让其统领西方世界的话,就连西方世界的统治者也将会是天尊。 天尊值得宙斯尊敬的方就在这里,知人善用,而不是蛮横的统治世界,让所有人都臣服。 “白头发的外国人,染的吧?” “罗刹国那边是有白色头发的人的。” “白头发配上蓝色的眼珠子,真是令人沉醉啊!” 宙斯精通所有国家的语言,对于华夏语他并不感到陌生,因为除了母语以外,他最先学习到的就是华夏语,按照战神阿瑞斯的说法就是——他总有一天会用得到。 “果真是凡人,我这样的美貌就让他们惊叹成这样,如果他们见到了阿波罗,会直接尖叫着昏死过去吗?”宙斯说着戴上了一副深紫色的墨镜,随手召唤了一辆出租车。 是的,是召唤,因为在他摆手的那一刻,出租车司机就已经被控制了。 “神大人,您要去什么地方?” “皇城。”宙斯说完便闭上眼睛开始睡觉,他本可以直接过去,但是觉得这样有些不礼貌,来华夏杀人,还是对于皇族来说十分重要的人,他觉得有必要和华夏的皇帝打个招呼。 毕竟那个沈欢找的借口就是为了证明,华夏的威严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触犯的。 他也要告诉那个华夏国主,杀了他们克劳德家族的子孙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什么人?” 当宙斯到皇城门口的时候,直接被侍卫给拦了下来。 “请去通报贵国的国主,就说雷神宙斯前来拜访。”宙斯说这句话的时候十分有绅士风度,如果不是这句话太那啥的话,在场的众人绝对不会有人把他当成神经病的。 “抱歉先生,没有令牌以及没有人提前通传的情况下,我们是不允许任何人进来的。” “是吗?”宙斯笑了笑,拿出手绢,然后取下墨镜擦拭了两下,瞬间两名侍卫的燕京便被一阵紫色的光芒所取代,“现在可以让我进去了吗?” “可、可以了……” 在之后的道路上,宙斯所使用的也是相同的办法,很快他就到了御书房门外。 他刚刚站稳脚,一个身影便冲了出来,正是总管厂公。 “敢问阁下是什么人,为何无缘无故的闯入我们华夏皇城!” 宙斯微笑着说道:“在下乃战神阿瑞斯的手下,雷神宙斯是也,此次前来是为贵国国师击杀我子孙一事。” 厂公一听这话,面色大变,自从天尊消失以后,战神阿瑞斯就成为了无可匹敌的代名词,也正是因为战神阿瑞斯的存在,西方列国在最短的时间内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您的子孙当着我的面侮辱华夏,我国国师愤怒难忍才击杀了他,莫非这一次宙斯大人过来,是为了找我华夏的麻烦?”李如龙踱步从里面走了出来。 宙斯不惊不讶,“不,我不会找华夏的麻烦,我此次前来只为贵国国师一人,现在给予华夏国主您两个选择,第一是让贵国国师主动前来在我面前自裁,第二我亲自找到他,在杀掉他以后再杀他全家!” 李如龙听到这话表情明显难看了起来,就在他想要开口的时候,天空中传来了另外一个声音,“我选择第三种……” 第1741章你现在可以去死了! “哦?”宙斯有些意外的朝着天空看了一眼,“有意思,你就是华夏国的国师吧?” “没错,就是杀死你子孙的那个华夏国国师。”沈欢的语气中带着挑衅,他当初的行为多半和魔种有关系,但即便是魔种不存在他也会选择杀了克劳德的孙子,单纯来讲只是方式不同而已,结果是没有任何不同的。 宙斯的面色变了变,英俊的脸蛋上闪过一丝怒气,“很好,不知道你所谓的第三种选择是什么?” “得了吧,像你这种打了小的出来老的类套路,我已经不知道碰到过多少次了。”沈欢在天空之中俯视着一切,“废话少说,如果你有能力,就杀了我,没有人能力就被我杀,解决仇恨就这么简单。” “好,没想到你这么有魄力。”宙斯冷哼一声,“不过你可知道我是什么人?” “你是什么人管我吊事儿?”沈欢在天空中摆出了一个无奈的姿势。 “你——”宙斯显然动怒了,被人奉为神明的时间久了,他也真的当自己是神明了,如今听到沈欢的话,他怎么会不愤怒。 一个小小的人类,竟然敢如此藐视自己,是不是以为自己只要能在天上飞,就可以俯视一切了! 宙斯也飞到了天空当中,“在你死之前,我有必要让你明白,自己是死在什么人手里的!” “宙斯,雷神,阿瑞斯神殿除神王大人最强大的存在,你可以将我当成这个世界上第二伟大的存在。” “原来你和上一次被我干掉的死神是一伙儿的啊。”沈欢学者宙斯的姿势,在胸口拍了拍,“沈欢,医道盟药王,华夏国医王及国师,道盟盟主,华青会总扛把子,中医公会名誉会长,华京大学中医专业导师,上届高考中州省状元,长乐村村草——” “你闭嘴!”宙斯气的咬牙切齿,这家伙是神经病吧,就算是自报家门也没必要报的这么详细吧! 而且,这他娘的是典型的玛丽苏患者吧,谁他妈连村草这种名号都爆出来的。 “小子,你只需要记好,杀你的人是雷神宙斯就足够了!”宙斯说着便准备动手。 沈欢却是连忙摆手说道:“喂喂喂,不要那么着急好么!” “你怕了?”宙斯的脸上终于洋溢起得意的笑容,这么久了,他终于从沈欢身上找打了一丝身为人类应有的表现了。 “不是,这里是皇城,国主居住的地方,如果我们在这里打斗很容易造成破坏,如果皇城发生了破坏,那么无异于你直接打了我们国主一个耳光子,要是真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这个国师也没有必要在当下去了,所以——” “你的话能不能说的精简一些!” 宙斯都快要气炸了,要不是为了表现出一个神明应有的风度,他早就一巴掌拍死沈欢了,哪至于浪费这么多的时间。 其实说白了,宙斯就是一个穷讲究的人,杀个人还给人家国主打报告,这么办事儿的,不是吃饱了撑着就是闲的蛋疼。 “很简单,换个地方打。” “师父——”李如龙却是有些担心,关于阿瑞斯神殿里的神明,他或多或少还是知道一些的。 而且自从天尊消失以后,西方世界的战神阿瑞斯,就成为了天下爱第一的存在,任何组织和国家听到这个名字都会露出敬畏的神情。 “不用担心,只不过是一个以神明自称的垃圾而已,我分分钟就可以解决。”沈欢摆了摆手,一脸轻松的样子,好像宙斯不是来报仇的,而是来送死的。 “哼!希望待会儿我要杀死你的时候,你不要求饶。”出奇的是这一次宙斯竟然没有再生气,看来他已经将一切都压在了待会儿的战斗上,反正沈欢这种犹如猴子一般的存在,一巴掌拍死就好,根本没必要为了一点小事儿把自己给气死。 “说吧,你选择在哪里战斗。” “嗯,去沿海吧,在海上战斗的话,地方宽阔一些,造成的影响也要小一些,而且由于dsbd的缘故,海面也已经被官方给封锁了。” “好!”宙斯说完就摆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沈欢二话没说就消失在了原地,宙斯也紧随其后。 看到这个情况,李如龙对着厂公问道:“厂公你觉得我要不要去天尊过来?” “根据国师的说法,天尊大人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实力,而且世界上有传言,天尊和战神阿瑞斯的关系十分要好,我看……” 李如龙沉吟了一会儿,“还是通知一下吧。” “您担心国师不是宙斯的对手?”厂公疑惑的问道。 “不,我只是担心师父杀死宙斯以后,会不会引出背后更加强大的存在。”李如龙的面色满是担忧。 他知道沈欢很强大,可是阿瑞斯是如今天底下第一人,就算是天尊当初在世的时候,也会让对方三分。 沈欢是很强,但究竟有没有超越当年的天尊,这个谁也不知道。 至少在李如龙看来,沈欢超越天尊的可能很小,因为天尊就代表着天道,而天道是无敌的存在。 战神阿瑞斯则是位列于天道之下的第一人,沈欢是很强大,但是真的有达到这个高度吗? 沈欢有没有达到这个高度,谁都不知道,因为沈欢目前的实力可以说完全是一个谜题。 就连那个神神秘秘的绅士都坦言看不透沈欢,更何况是其他人。 李如龙的顾虑沈欢也想过,但是沈欢不是一个喜欢赔礼道歉的人,并且刚刚也说了,即便是没有魔种在,只要克劳德的孙子再说出的那样的话,他还是同一个选择。 错了?沈欢可不这样觉得,如果连自己的国家的面子都保不住,如何保证自己家人的安全? 海面…… 宙斯看着已经在海面上等待自己的沈欢,第一次露出了凝重的表情,因为他刚才发现,如果不是沈欢刻意的放慢速度,他很有可能根本追不上对方。 “小子,没想到你还真的挺有意思的。” “有没有意思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沈欢原本笑嘻嘻的脸蛋,忽然变得严肃无比,“你刚才好像说,如果我向你下跪投降的话,你就会杀了我的所有亲人对吧?” “没错,待会儿等杀了你之后,我就会去杀他们。”宙斯面色傲然的说道:“说实话,我原本没有打算这么做的,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还得多谢谢你——” 沈欢却没有任何心思听宙斯啰嗦,直接抬手就是一巴掌,“那么你现在可以去死了!” 第1742章让你尝尝流血的滋味! 说自己可以去死了? 这是克劳德自从成为宙斯以后,听到的一句最可笑的话。 杀死自己?除了战神阿瑞斯,还有那位消失已久的天尊,这个世界上真的可能存在着能够杀死自己的人吗? 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当初战神阿瑞斯十分喜欢他,在当初赐予他神力的时候就说过,除非有一天宙斯惹他不开心了,要不然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存在着能够击杀他的人。 甚至只要战神阿瑞斯存在着,他就永远不会知道死亡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死神和他一样,都是阿瑞斯神殿的神明,但是两人之间相差的力量十分巨大。 或者说,死神挂着一个非常恐怖的名号,但是实力确实众多神明当中最弱的一个。 所以即便听到是沈欢杀了死神,他的脸上也没有露出过多的惊讶表情,可是当沈欢挥手出那一巴掌的时候,宙斯终于意识到,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确实具备着可以和自己一战的实力。 “不过想要杀我,还没有那么容易!” 方才只不过是宙斯对沈欢的实力判断出现了错误,对于自己的实力,宙斯始终处于最开始的自信水平。 他相信着,这个世界上除了战神阿瑞斯,是没有人可以杀死自己的。 “是吗?”沈欢嘴角翘起一丝残忍的笑容,不论是他有实力还是没有实力的时候,他都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的家人。 宙斯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不清楚,他也没有任何清楚的必要,他只要清楚一点就够了,就是眼前的这个家伙,刚才扬言要杀掉自己的家人,并且一个活口都不留。 对于这样的人,如果不杀了他,那么他所说的话将会成为真正的噩梦。 沈欢在说话的同时,也加大了巴掌的威力,原本只是一阵气流的袭击,忽然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巴掌,硬生生的打在了宙斯的身上。 “轰隆隆——噗噗噗——” 宙斯被沈欢一巴掌打进了深海之中,在入水时所溅起来的浪花,足足有百米之高,整个海面也开始剧烈晃动起来。 沈欢当然不会认为自己一巴掌就可以解决宙斯,他不清楚自己的实力,但十分清楚宙斯的强大,这是一个比死神至少要强大两倍的存在,对于这样的人,沈欢是绝对不会掉以轻心的。 因为他一旦太过忽视对方,就可能会引出,无法挽回的悲痛。 “你要装死到什么时候?”沈欢看着不停晃动地海面语气极其挑衅的说道:“如果你再不出来,我现在就飞去花旗,将你们克劳德家族的人给杀个精光!” “轰隆隆——” 海面再次迸发出一阵巨响,不过这一次却是从深海之中传出来的,整个海面上散发着诡异的紫光,从沈欢的视角来看,就像是深海里隐藏着一群紫色的巨蛇来回窜动着。 “轰!!!” 随着一声巨响,全身都被雷电包裹着的宙斯现身了,他看着沈欢,脸上满是愤怒,“凡人,你成功的惹怒了我!” “我不太喜欢凡人这个称呼,因为在我看来,人都是一样,没有什么仙凡之分,而你我最多算是掌握了等同于神明力量的凡人而已。”沈欢嘴角带着一丝不屑的笑容,“不光是你我,就连那个战神阿瑞斯也是一样,真正的神明不光是在力量上和我们人类不同,就连思想上也不会一样,如果一样他最多算作是神人,而不是神明!” 沈欢并不是为了讽刺或者说是激怒对方,才说出这样一番话的。 这一点从夏天身上就可以很轻易的看出来,当初夏天第一魂觉的时候,因为受伤过重,本意志还在沉迷,由上一代身为天尊的他来操纵着这一世的肉身。 当时的夏天,无论是从气质上,还是感觉上,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对方肯定不是平凡的普通人。 沈欢之前是这样的感觉,现如今沈欢回想起来依旧是这种感觉。 这还只是一个星域守护者的气场,那么位列于所有守护者之上,甚至是创造整个神域的神呢? 要知道,就算是天尊这种看起来已经十分出彩的存在,也仍旧在感叹,他永远猜不透神在想些什么。 再看看宙斯,有仇恨在乎面子,除了一身实力意外,他和人类还有哪些区别吗? 说句老实话,这个宙斯甚至还没有死神那种只懂得机械式接受命令和行动的人有神的感觉。 “你这个混蛋,竟然敢侮辱阿瑞斯大人!” 宙斯咆哮一声,瞬间十方雷动,全都朝着沈欢劈砍而去,每一条雷电就像是蟒蛇一般巨大的野兽,朝着沈欢吞噬而来。 很快沈欢整个人就都被紫色的雷电所掩盖,除了一大团的雷电以外,根本看不到沈欢的人影。 “去死吧,愚蠢的人类!” “给我破!”沈欢大喝一声,雷电的动作忽然停歇,紧接着就像是烟火一样绽放,然后消失在了这片天地当中。 “人类愚蠢?呵,我刚刚说了你也是人类,只不过是具备了神力人类,你最多算是人类在这个世界上的顶尖代表,而代表着最强人类的你,所表现出来的不是愚蠢,而是……自大!” 沈欢用灵力修复了身上的药王袍,黑色的发丝随着海风飘动着,“顺便有件事我想十分有必要告诉你,那就是——你的雷电不会对我产生任何的作用。” 沈欢所经历的可是比寂灭雷劫更加强大的神罚,而他现在的身体,经历过小树苗的改造以后,是能够硬抗神罚的存在。 这样一躯肉身,别说宙斯的雷电,恐怕就算是再来一次神罚,沈欢都不一定会挂掉。 “哼,天真,我刚刚使用出来的不过是我三成的力量而已!”宙斯张开双臂,再次开始召唤雷电,“放心吧,我很快就会让你知道,流血是一种怎样的滋味!” “是吗?”沈欢脸上带着笑容,语气玩味道:“我已经很久没有流血了,另外……我想让你尝的,可不仅仅是留血的滋味!” “那就让事实来证明一切吧——雷爆!!!” 第1743章雷罚降世! “轰隆隆——” 雷电,向来是人们所畏惧的东西,这一点从东西方神话中就可以明显的看出来,因为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他们都有着一个共识,那就是——雷电,是神明才能够掌握的力量! 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于雷电的理解越来越科学,但不可否认的是,雷电仍旧是所有神力当中,最为出众且威力最强的存在。 宙斯显然已经愤怒到了极点,或者说沈欢的逆鳞如果是亲人的话,那么宙斯的逆鳞就是阿瑞斯。 你骂他没事儿,但是你绝对不可以骂阿瑞斯! 而沈欢在刚刚,却将至高无上的神明,战神阿瑞斯大人形容的和普通人类没有任何区别,这简直是不可原谅的罪行! 宙斯所使用的不是魔法,而是一种操纵自热界一切雷电力量的能力,你可以说这是一种神力,也可以当做是一种异能。 异能和道修术法最大的差别就是,即便是达到瞬发的术法,也需要一定的术法手印来支持。 但是宙斯的能力则完全不同,可以说只要自然界有着足够的雷电能量,那么他就可以瞬间召唤出足以毁灭地球的雷电力量。 当然,异能也不是完全没有缺陷的,以为是在使用自然界中的元素,在使用大威力招式的情况,也是需要蓄力的。 这个蓄力的过程,丝毫不会比施展术法的速度要快。 而且从莫种程度来讲,道修还有可能以更快的速度凝聚。 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异能者是直接使用雷电的力量,而道修则认为万物归一,在初期使用术法时,和异能者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但是随着境界的提升,术法的凝聚速度也就变得越来越慢。 在这种情况下,道修的高阶术法,一般都是从其他元素力量当中,抽取出雷电元素,或者直接将其他元素转变为雷电元素来使用。 也就是说,在战斗的焦灼状态当中,异能者可能会因为周围空气中的雷电元素越来越少,而无法使用异能,但是道修却可以无止尽的摄取,除非地球上不在存在着任何元素。 宙斯的雷爆属于一种单体杀伤力极为强大的能力,是将周围的雷电元素,瞬间凝聚成一点,朝着目标攻击过去,在进入目标体内以后,再瞬间爆炸。 除了能够让敌人死无完尸以外,还能够在瞬间烧死所有的细胞,防止对方有任何再次复活的可能。 而能够完美达到这个条件的也只有雷电了,因为它的速度足够的快。 “这、这怎么可能!” 宙斯使用雷爆的时候虽然不是出其不意,但是因为这个招式本身的其特性,就足以让很多人在不经意之间死亡。 可在雷爆进入沈欢的身体以后,并没有发生任何的爆炸,好像、好像那股力量被沈欢的身体吸收吞噬了一般。 “你是怎么做到的?”这种情况对于宙斯来说还是第一次出现,他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的雷爆会失手,最重要的是为了对付沈欢,他可是调动了不少的雷电元素。 雷爆所蕴含的雷电元素,就算炸沉整个东瀛岛都不成问题,现在……却连个屁都没有,宙斯怎么可能会心安理得的接受。 “小子,你究竟做了什么!”宙斯的表情开始狰狞起来,英俊的脸庞再也没有一丝神明的味道,反而给人一种恐怖到极点的感觉。 沈欢张开手,露出了里面一个只有指甲大小的紫色光点,“你是在疑惑为什么这个东西没有爆炸吗?” 宙斯眼睛一亮,他刚刚失去了和雷爆之间的联系,还以为是沈欢吸收了雷爆的能量,但是现在看来,沈欢只不过是用某种手段束缚了雷爆而已。 “给我爆!” 宙斯大喊一声,他希望再次操纵雷爆,虽然不是自傲沈欢体内,但即便是毁掉沈欢一条胳膊也会让他兴奋一些。 同时他对沈欢的实力也开始有所忌惮,连他操纵的雷爆都可以暂时掌握领导权,这个华夏的年轻人实在是太恐怖了! 很快宙斯的眼角就开始抽搐起来,“为什么,为什么我会失去对雷暴的绝对控制能力!” “想知道吗?”沈欢一把将那个紫色的光电捏成了碎屑,瞬间周围的空间内就充满了雷电元素。 可以试着想象一下,你全身都是静电的情况。 “哼!”宙斯想知道个大头鬼。 刚刚他最担心的不是沈欢掌握了雷爆,而是担心沈欢将雷爆的力量给吸收,因为只要将雷爆的力量给吸收了,他就需要调动更遥远的雷电元素过来。 可沈欢却捏碎了雷爆,让那些雷电元素再次回到了空气当中,这就代表着他周岁可以再次施展威力能够比拟雷爆的力量。 只见宙斯大手一张,快速的凝聚起周围的雷电元素,很快的他手中就形成了一道雷电型状的紫色兵刃。 那把兵刃看上去像是一把剑,不过更像是一条在来回不停窜动着的雷蛇。 “小子,让你看看雷神之刃的厉害!”宙斯说着便朝着沈欢冲了过去,而因为速度过快,竟然掀起了百米之高的浪花,在海面上拉出一条v字形的浪墙,犹如爆发了海啸一般。 “叮——轰隆隆——” 沈欢提起寒魄抵挡,但是很快他便发现,事情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 两个兵刃在撞击以后,除了发出金属碰撞的响声以后,很快就发生了一阵威力等同于普通导弹的爆炸。 那是雷电的力量! “有意思!”沈欢看着外面裹了一层黑灰的手臂,嘴角翘起了一丝古怪的笑容。 “有意思?”宙斯冷笑一声,“我看你还能有意思多久,等我用雷罚杀了你,就会去杀了你的家人,到时候我看看已经进入冥府的你,是否还能像现在这样笑出声来!” 说着宙斯便将手中的兵刃对着天空举起,那把兵刃仿佛变成了避雷针一般,迅速的吸收着小半个半球的雷电力量,如果这股力量真的爆炸开来的话。 不光是附近的群岛、东瀛和宝岛都将不复存在,恐怕就连高丽,甚至是华夏都要损失大半的陆地,而且还是华夏人民主要生存的那一半! 第1744章我的体质对雷电是免疫的 很显然,宙斯是动了杀心,有杀心和没有杀心是完全不同的性质,刚开始宙斯也要杀沈欢,但是他并没有杀心涌现。 这就好比你在杀死蚂蚁的时候,是不会一脸凶狠嘴里大骂曹尼玛。 因为那不叫杀,那叫游戏、玩闹。 通过刚才的交手,宙斯已经可以肯定,沈欢是一个高手,最起码是和自己同级别的高手。 既然这样,他就必须认真的对待。 不过他只是对沈欢的实力进行重新定位而已,至于沈欢的身份地位,在他内心当中依旧没有改变。 凡人终究只是凡人,而现在一个凡人却伤害到了自己,这是绝对没办法原谅的事情。 沈欢拥有强大的能力没有错,但是他和宙斯显然是两种人。 不说众生平等,至少在他看来,这个世界上是没有仙凡之分的,想要成为高高在上的神明,就要去抛弃一些只有人类才有的东西。 虽然古神话中,神仙都是没有七情六欲这种描写很瞎,但至少证明了神明与人类最大不同的地方。 而人类之所以被称之为人类,不正是因为有这些情绪的存在吗? 很显然,按照古代神话的划分标准,宙斯显然不能够被归属到神明的范畴,因为他和普通人一样,会愤怒,会有仇恨,会忍不住来提升自己的优越感。 优越感这种东西,只有在同一阶级的时候才会体现出来。 好比邻居家的女主人,在向即将高考的你炫耀,他家儿子已经被保送到了某211、985名校。 再好比刚刚毕业的你,被亲戚朋友们说上了不好的大学有何用,到头来还不是没有正经工作,看看你那个表哥在国企上班,你那个表姐嫁给了五百强企业老板的小老婆生的第十八顺位继承人。 这正是同一阶层的象征,无论他们强再多,也始终没有脱离出那一层的金字塔。 什么不是同一阶层?你可见过某宝马老板炫耀说我前几天去了趟马尔代夫,你是不知道那里的海有多蓝,天有多青,人有多美。 你可见过企鹅马老板,因为你的谩骂而和你留言互喷,显然没有,不用他亲自开口,就会有人代替他告诉你——爱玩玩,不玩滚!没钱玩尼玛哔! 所以,归根结底,无论宙斯再怎么强大,他依旧是一个人,除非有一天,人类的爱恨情仇在他眼中就像是蚂蚁搬家、小鸟叽喳一般。 可惜,宙斯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 宙斯手持雷电神剑,天空中数不尽的雷电像是游鱼一般纷纷向其靠拢,整个情形看起来就像是举着一个由雷电和地平线组成的雨伞。 雷罚,宙斯的最强招式,在这个招式下,几乎没有人能够活下来,也是宙斯从未使用过的禁忌招式,他不会去管自己的行为是否会毁灭华夏。 他现在就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杀了沈欢这个王八蛋! 反正天尊已经不在了,自己可以为所欲为,至于战神阿瑞斯……对方正在和神后热恋,应该没有功夫来管自己的闲事儿。 “你确定不动手来打断我的蓄力过程?”宙斯的语气非常玩味,不过实际上他对于沈欢的这个行为也十分疑惑,他想不通,沈欢为什么要浪费掉这个大好的机会。 “我是一个好人,为了让你死的甘心,我觉得有必要让你明白即便是你威力最强大的招式,也没有办法伤害到我分毫。”沈欢的语气比宙斯更加玩味。 论装逼,沈欢还还真的没有怕过谁,因为比他会装逼的,都已经被杀死了。 而宙斯则仿佛是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哦?你这个理想就留到你进入地府以后再说吧!” “不!你连进入地府的机会都没有,因为在雷罚之下,除了我,将不会有任何生灵存在!” “大地将沉没,大海将干枯,就连天空也将被掩盖在一片黑暗当中!” “好了好了,别装逼了,快点告诉我,你还有多久才能蓄完整个大招,我已经快要睡着了。”沈欢说着还真就摆出了一个想要睡觉的姿势。 “王八蛋!”宙斯大骂一声,加速了雷电的吸收,其实雷电的蓄力已经差不多了,但是沈欢的样子实在是太可恨了,他要一击就让沈欢死无葬身之地! 很快天边就只剩下乌云,再也没有任何的雷电流窜,而宙斯手里的雷电之刃则散发着刺眼的光芒。 那光紫中透白,仿佛是一颗紫色的太阳,或者说连天空中的太阳也没办法与其争辉。 “小子,你的死亡时间到了。”光芒的背后,传出了宙斯大笑的声音。 “同样的话我也奉还给你。”沈欢面带微笑,不过依旧没有任何动手的意思。 这个王八蛋为何如此的镇定,难道说……他有反击雷罚的办法? 不可能的!即便是战神阿瑞斯大人,也没有办法在我百分百的雷罚之下保持镇定,这个小子虽然很强,但是绝对不可能有超越阿瑞斯大人。 想必是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后,选择用装逼来结束自己的人生吧? 想到这儿,宙斯忍不住大笑起来。 说实话,他还从未因为能够杀死一个人类而感觉到如此的兴奋。 “小子,记住我的名字,雷神宙斯!能够死在我的手里,是你这辈子最大的荣幸,现在……你可以去死了!”随着一声暴喝,宙斯也随之将手中散发着刺眼光芒的雷电之刃给投掷出去,“宙斯的愤怒之剑——雷罚!” “轰——隆——隆隆——隆隆隆——” 仅仅是投掷过去,雷电之刃就发出了巨大的轰鸣声,那种感觉仿佛就像是整个地球都被吞噬到了雷电当中。 天空的乌云愈发浓郁,大地在不停地颤抖着,海面掀起了滔天巨浪,海啸将周围的岛屿掩盖,仿佛一头吞噬一切的猛兽。 然而这一切仅仅是投掷出去所引起的现象,那么雷罚本身究竟有着怎样强大的力量? “轰——咻——” 毁灭世界的情形并没有发生,只见沈欢伸手一抓,就将带着毁灭小半个地球的力量握在了手中,然后瞬间消失。 等到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到了宙斯的面前。 他看着一脸震惊的宙斯,将已经被冰块冻结住的雷电之刃缓缓举起,“忘了告诉你,我的体质对雷电是免疫的……” 说完,冻结的雷电之刃以便刺穿了宙斯的胸膛,阿瑞斯神系除神王外,战力排名第一的神明……就此陨落! 第1745章神的力量?动辄毁灭宇宙! 血液被冻成了冰晶,宙斯浑身上下都是冰冷的感觉,他的眼中充满了不可置信,因为在他看来死的人应该是沈欢而不是自己,甚至在冰冻的雷电之刃进入自己的身体之前,他从未想过自己会死,并且是死于自己的雷罚之下。 能够体现出沈欢强大的同事,也可见沈欢这一手对宙斯造成了多么大的冲击。 “为、为什么?”宙斯的眼中满是不甘,这句话像是在问他自己,也像是在问沈欢。 沈欢说了,自己是一个好人,所以他回答了宙斯的问题,“我说了,雷电免疫,这并不代表我比你强大多少,只是属性相克的问题,你招式的杀伤力无论再怎么强大,对我都不可能造成丝毫的影响。” “你撒谎,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存在着免疫雷电的人!”宙斯大声的咆哮着,对于他来说,死在一个足够强大的对手手中,总比死在一个只是免疫雷电的弱者手中要好的多,但沈欢却完美的打破了她心中的幻想。 “我没有撒谎的必要。”沈欢无奈的耸了耸肩,“我在神罚中都能够活下来,又怎么会畏惧你这种简单的雷电呢。” “这不是简单的雷电,这是雷罚,雷罚!” “好了,不管是不是雷罚你都可以死了。”沈欢右手燃烧起了一团火焰,那颜色妖异而又耀眼,“为这个人没有留尸体的习惯,对于这个你反对吗?” “哈哈哈——”宙斯听到这话却哈哈大笑了起来,“烧毁我的身体?你太天真了,我的身体是神体,根本不是凡火可以销毁的,另外我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阿瑞斯大人一定会帮我报仇的!” “在杀你的时候我就有这样的准备了。”沈欢冷笑一声,“我不管阿瑞斯有多么的强大,但只要是敢伤害我家人的,即便是同归于尽我也不会让他活在这个世界上!” “另外,我也告诉你一件事情,我手里的不是凡火。”沈欢说着,一把将魂焰扔到了宙斯的身上,至于被冰冻的雷电之刃沈欢自然而然是收了回去,这个东西上面的冰块如果融化了,华夏至少要死上七成的人数,消失一半的土地。 这还是最保守的估计,因为这只是雷电本身的力量,如果将引发海啸和地震算上去,恐怕整个亚洲大陆,都要沉陷下去。 宙斯敢自称为神,不是没有一点原因的。 “噼里啪啦——” 另外还有一件让沈欢十分意外的事情,那就是魂焰并没有像是以往一样,在瞬间就将对方化为灰烬,而是像正常燃烧肉身一般。 刚刚噼里啪啦的声音,正是在燃烧脂肪的时候发出来。 闻着那股焦糊味,沈欢差点没吐了,为此他只好加大火力,一次来增快宙斯神体的燃烧速度。 大概过了三分钟左右,宙斯终于化为黑色的灰烬跌落在了海水当中。 就在这个时候,夏天慌慌张张的赶了过来,而他赶来的时候,正好看见灰烬落入海面的画面。 “欢子,你实话跟我说,你是不是把宙斯给杀了?” “没错,怎么了?” “完蛋了!”夏天一脸无奈的拍打着额头,“我就纳闷了,你这人下手咋这么快呢!” 没想到自己最担心的结果还是发生了! 没错,夏天赶过来的原因,不是为了救沈欢,而是为了阻止沈欢击杀宙斯。 自从恢复记忆以后,他就开始收集西方世界的线索,虽然他还没有和阿瑞斯整个老朋友沟通过,但是对于对方那边的情况差不多已经了解了七七八八。 宙斯和阿瑞斯的关系,他更是十分清楚。 对于宙斯,阿瑞斯非常的看重,甚至是当做接班人来培养的,要不然也不会赐予他传说中神王的名字。 现在宙斯死了,即便是以阿瑞斯的性格恐怕也不会善罢甘休。 阿瑞斯是谁? 那可是在夏天没有成为天尊之前,唯一一个能够在地球上和他对战的存在。 好不夸张的说,除了夏天这个在银河星域永远不会败的存在,以及楚歌那个牲口,整个地球当中阿瑞斯可以视为最强的战力,甚至他可以位列于整个银河星域战斗力的第三名。 阿瑞斯是一个极其恋旧的人,在已经具备前往神界能力的他直接放弃了这个机会,选择让身为天尊的夏天压制其力量的方法,留在了地球上。 可以这么说,就算是灭道者都不可能是阿瑞斯的对手,甚至他和承道者加起来都不一定能够干掉阿瑞斯。 沈欢呢? 无可否认,沈欢的成长速度非常之快,甚至压制了开挂一般的“魂觉”体系。 可现在沈欢究竟有没有能力战胜灭道者都是一个未知数,更何况是和阿瑞斯战斗。 “你在担心阿瑞斯?”沈欢脸上的表情十分平静,“如果他来报仇,我自然会接下。” “接你妹啊接!你知不知道阿瑞斯有多么强大!” “他不是打不过你的前世吗?现在你的魂觉也差不多完成了,我感觉咱们两个应该能够打个平手,对付那个阿瑞斯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沈欢做出了自己的推断。 夏天却摇了摇头,“我的力量不光是魂觉带来的,而且我和楚歌两个因为有人暗中拔苗助长,导致魂觉的体系出现了一些差错,根本没有达到完全魂觉的力量,而且你应该也能够看出来,我和楚歌两个都没有达成完全觉醒的条件,所以说——” “你们现在的力量还没有达到最高峰对吧?” “不仅是没有达到,准确来说是差远了。”夏天一本正经的看着沈欢说道:“我说我和楚歌以前,随随便便一个眼神就可以轰碎一颗星球,你信吗?” “这也太夸张了吧?”沈欢面色开始凝重起来,以他现在的实力,可以出拳直击地心,从而毁灭地球,别说一个眼神毁灭一个星球,就算是随便一拳轰碎地球他都做不到。 轰碎和毁灭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等于后者,但后者却不能等于前者。 “不是夸张而是事实,我之前应该跟你说过,楚歌在巅峰时期和神的对战,随随便便透露出来的余波都足以引起神域的震荡,而受到实质性冲击的地方,就算是整个宇宙也会在瞬间毁灭。”夏天面色凝重的说道:“或许你不大明白,星球被包含在星域之中,而星域被包含在宇宙之中,至于宇宙在神域中的地位,就如同银河系中的星辰一般,你……能够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意思吗?” “也就是说等到了神那个境界,破坏力已经不是毁天灭地那么简单,而是动辄便毁灭一个宇宙!” 第1746章对不起,我要食言了 “顺便说一下,只要是有能力进入神域的,都会拥有类似法天象地的神通,而在神域当中,星域就像是春天的杨柳絮,到处都是,至于宇宙则是面积百平到五百平不等的地面一般。” 夏天看着一脸懵逼的沈欢问道:“你能够想象,有人站在银河星系上面大战是什么样子吗?” “你……在吹牛逼?” “我吹你妹啊!星球这种东西,在神的眼里,简直就和我们玩的玻璃球——不对!应该是消消乐一样!至于上面有什么生灵,他一概不需要在乎,就好像你随意的删除自己不喜欢的游戏角色是一样的道理。” 夏天一脸郑重的看着沈欢,“而整个神域防御力最为惊人的不是神所居住的神殿,而是我之前告诉过你的本源!那是连神本身都没有办法破坏的存在,要不是因为楚歌和神两个人的力量,本源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坚韧的东西。” “所以——咳咳。”沈欢咳嗽了两声,看着夏天问道:“你跟我吹了这么多牛逼的原因在哪里?还是说阿瑞斯已经具备踩在银河系上面打架的能力了?” 沈欢依旧认为夏天是在扯淡…… 法天象地?你能够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已经很吊了,现在你给我整出一个只要进入神域,就会自动拥有神通,整个宇宙变得只有一个一百平方米的空地那么大。 坑爹呢,这样说你岂不是随便撸一管,都能够让小蝌蚪们吞掉地球了?甚至是整个银河系? 按照这个理论,别说动不动就毁灭地球了,那就是动不动就毁灭宇宙了好么。 再说,如果自己有了法天象地的能力,而妙诗却没有的话,那他妈怎么啪啪啊! 是,够粗,够长,可这尼玛都长到突破天际了,别说让媳妇爽了,能不能进去都是一个问题了! 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进去还是能够进去的,只不过扮演的角色要互换而已。 夏天无奈的叹了口气,“我是不是在吹牛逼,你很快就会明白,我没有必要在这上面和你争执。” “所以你说了这么多,是什么意思?”沈欢挑起眉头。 “阿瑞斯确实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但不可否认的是,阿瑞斯确实是目前地球上最为强大的存在,甚至如果他解封自己力量的话,在没有我和楚歌存在的情况下,他就是第一人!” 沈欢的表情终于凝重起来了,他看了夏天良久,说道:“所以这和我杀不杀死宙斯有什么关系?难道就因为他有个老大我就应该老老实实的站在那里,祈求他杀了我?” “这个……”夏天猛然回过神来,他好像搞错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来找麻烦的是宙斯而不是沈欢。 面对一个要杀自己的人,即便是换成他自己,也会做出和沈欢一样的选择。 “我只是觉得这件事还有商量的余地,如果我拿出天尊的身份,宙斯或许会选择不了了之。” “我不觉得,就他的性格估计会验验你这个天尊是真是假,然后经过试探以后,发现你并没有天尊的实力,再找个你这个垃圾也敢冒充天尊的借口,就可以连你也一起干掉。”沈欢看着夏天没好气的说道。 夏天一愣,按照宙斯那种人的性格,或许真的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想到这儿,夏天能够做的只有无奈的叹息,“那只有等到阿瑞斯来的时候我再说好话吧。” 沈欢看了夏天一眼没有说话。 夏天则忍不住吐槽道:“我说你什么时候能让我省省心?以前我觉得楚歌是最能瞎蹦跶的人,现在看来你比他还能瞎蹦跶。” “那请你吃晚饭好了。”沈欢一边说着一边朝着华夏的方向飞去。 “吃什么?”夏天与其并肩而行。 沈欢面无表情的说道:“皮蛋瘦肉粥。” “你咋不请我吃呢?”夏天一脸鄙夷,语气一听就是在埋汰人。 “那就等我吃完皮蛋瘦肉粥以后给你下。” “滚!” 与此同时,贸易之都迪拜,某超级酒店顶尖套房内。 一个面容刚毅英俊的男子面色猛地一变,原本眉头舒展的他,瞬间在眉心凝聚出一个“八”字。 正在侍奉他的美人在注意到这一点以后,连忙停止了动作,“怎么了,亲爱的?” “宙斯死了。” 男人说的很平淡,但是这平淡之中,却让人觉得十分恐怖,任何人在听到后都会生出畏惧的心理。 “宙斯怎么可能会死?您不是说过,除了您谁也没有办法杀死他吗?”赫拉脸上露出震惊的神情,“难道是那个传说当中的天尊回来了?” 现在赫拉过得十分舒适,那个魔族公主再也没有找过自己,而她又虏获了阿瑞斯这样强大男人,除了因为灵魂不齐全,会在某个刻定的时间段痛苦无比以外,几乎已经没有了任何忧虑。 天尊若是回来的话,自己用魅惑之术和魔气迷惑阿瑞斯的事情肯定会被发现。 到时候以天尊和阿瑞斯的关系,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杀了自己。 自己虽然是狐族的人,可、可毕竟只是一缕残魂,并且还是在魔族的帮助下塑造的肉身,又在阿瑞斯的神力之下得以存活。 犯了这么大的错误,天尊是一定不会原谅我的! 赫拉越想越担心,甚至整个身子都忍不住开始颤抖起来,还好,阿瑞斯适时的开口,打消了她的疑虑。 “不会是天。”阿瑞斯大手一挥,凭空出现了一个影像,正是宙斯死之前的景象。 “宙斯就是被这个家伙给杀死的。”宙斯用手指着画面上的沈欢说道。 赫拉刚开始看到不是天尊后,心中大松了口气,可是当他看到是沈欢以后,眼睛瞬间眯了起来,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笑容,不过很快她便变得愤怒起来,“阿瑞斯,你一定要帮宙斯报仇,他可是你最喜欢的孩子。” “不用你说我也会这么做……”阿瑞斯看着屏幕上的沈欢,“天,对不起了,我说过这辈子都不会杀任何一个华夏人的话,要食言了!” 说完,他直接用手捏爆了凌空的画面,而画面消失的地方,则形成了一块虚空碎痕…… 第1747章你终于回来了 dsbd风波过去了,在夏天的运作下,中医成功崛起,并且没有任何国家表示对沈欢当初行为的不满,最重要的是,各国都开始宣扬中医,沈欢也被赋予救世神医、中医之王等国际称号。 中医的声势已经达到了沸点,可以说随着这个大趋势的发展,中医的具体能力先不说,但至少在人气方面,已经完全成为世界顶级的存在。 至于中医治疗能力方面,沈欢已经将精修过的《药王经》拓印成书,这里所谓的精修并不是将内容精简,毕竟那些全都是历代医王的精华内容。 沈欢这里的精简,只是将涉及到灵药,亦或是超越当前人类认知范畴的一些药方,以及一些条件和能力过于苛刻的养生心法。 总之就是一些疗效神奇但是不超出认知,手法厉害但不会被神化之类的存在。 沈欢这么做也是有一定原因的,首先现在的中医无论医术高不高明,他们都没有灵气来支撑,去施展那些可能只是存在于传说中的招式。 至于那些灵药配方,对于普通人来说,那简直就是存在于神话当中的东西,先不说他们能不能够找到,信不信都是一个问题。 此外,沈欢还删除了毒经里的一些内容,如果做一个形象的比喻,沈欢差不多是把r级电影、十八禁电影、亦或是山级电影,修剪成了能够在内地影院公映的地步。 不同的是,《药王经》的价值要远远超出这些少儿不宜的电影,并且沈欢所留下来的东西,对于任何一名中医来说都是看成精萃一般的存在。 中医的发展速度可以说完全超乎了沈欢的想象,不过沈欢本人也十分清楚,如果不是因为杜仲使用了这种极端的手段,中医单凭寥寥几个“神医”就崛起到这个地步,几乎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现在让中医崛起的愿望已经实现,沈欢对于世俗中的事情也没有多大兴趣了,这几天他一直待在林家,全心全意的陪着林妙诗,顺便商量了一下找个深山隐居的事情。 毕竟随着中医的成功崛起,沈欢距离归隐山林的日子也就越来越近了。 对此林妙诗的看法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论沈欢怎么想怎么做,她都会选择支持。 不得不感叹,林妙诗现在是越来越有大妇风范了。 不过最近沈欢想的最多的,不是什么时候归隐山林,而是……怎么向林妙诗摊牌。 就目前来说,他认为有十成把握可以娶得的至少有五个人,第一个自然是我们的林大小姐林妙诗,第二个是从小就暗恋自己的牛小贝,第三个是医王世家传人李凤仙,第四个是国内知名天后蔡芸萱,第五个是家财万贯的陆家大小姐陆倚天。 而除了这些百分百可以娶到手的以外,还有几个有机会成为妻子的候选人,比如……华大的校长沈君兰,对于沈欢来说年龄完全不是问题,况且他也需要一个相对成熟人,毕竟刚才那些百分百可以娶到的人当中,基本上没有成熟稳重这个类型。 再比如杀手之王宋可馨,两人经历的事情不算多,但绝对都是属于生死边缘的那种,沈欢觉得吧,娶回来也是十分不错的选择,只不过让她放弃姐姐经营那么多年的sr估计不是那么容易的还是请。 至于幻影……沈欢有想法,但是这种想法并不深,可能是幻影这样的存在给人的感觉有些过于不真实。 除了这三个人以外还有大学三人组陈雨婷他们,怎么说呢,毕竟也是看过人家身子的存在,这就是是选择负责呢还是负责呢? 要知道以前这些事情,沈欢可是想都不敢想的存在,现在想开了以后,还真别说……真爽! 沈欢说这话绝对不是扯皮吹牛皮,是因为沈欢真的有这么一个感觉,不过不管怎么说,他现在也仅仅是想想,毕竟除了林妙诗,他还没有和哪个人认真的讨论过这件事情。 李白在将进酒中的几句诗沈欢挺喜欢的,比如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尊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再比如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当然,在这个流行反鸡汤的年代,沈欢要是高声吟唱几句,估计有不少人会喷他。 不过这种惬意的小日子,沈欢倒真是挺喜欢的,至于阿瑞斯的事情,他几乎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毕竟现在这个时代,哪里还有人讲求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基本上都是不报隔夜仇的性子,更何况是阿瑞斯那种拥有超强实力的存在。 就连夏天也以为,阿瑞斯并没有在意宙斯的死亡而掉以轻心。 正当所有人都觉得阿瑞斯不会再报仇的时候,战神阿瑞斯却已经悄然临近…… “你白天玩的这么开心,是不是应该晚上也让我玩的开心一些?”沈欢拉着林妙诗的手,一脸发骚像。 林妙诗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你不是前天才被我榨干吗?” “你知道的,仙人之体,吸收快新陈代谢也快体力恢复的更是迅速无比~” “只要你还有力气,我是没什么问题。” 快到林家大院的时候,两人停止了交谈。 进入院子以后,两人有说有笑,朝着大厅走去,他们这一次出去买了不少礼品,都是给林老爷子带的,至于林逸轩一家子已经带着未来儿媳妇出去旅游了,说是提前度蜜月,不得不感叹,有钱真好。 “爷爷,我们回来了。” “回来了好,回来了好啊!”坐在大厅里的林老爷子语气上很是欣慰,但在暗地里却是不停地对两人使眼色,似乎是让两人尽快离开。 沈欢刚开始没有看明白,可是当他看到屋子里坐着一个外国人以后,似乎有些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 只见那外国人将手中的茶杯放下,身着得体西装的他,眼中没有任何感情的看着沈欢,“你终于回来了……” 在对方感叹的同时,沈欢也说出自己的推测,“阿瑞斯?” 第1748章你也配和我讲条件? 对于沈欢的猜测,对方并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你知道我要来?” 对方虽然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但这样的回答也等于已经承认了自己的身份……没想到对方还真的来了。 “咱们换个地方说话。”礼尚往来,沈欢自然也不会回答阿瑞斯的问题。 听到这话,阿瑞斯的嘴角翘起一丝笑容,“就凭你也配和我讲条件?” 话音刚落,一股强烈炽热的飓风便朝着沈欢席卷而去,沈欢显然没想到对方会突然动手。 虽然是风,但是在速度上比宙斯的雷电还要快上许多,沈欢一时之间竟然没有回过神来。 等到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 这个有些晚了不是对他闪躲来说,而是对于他拯救林妙诗以后再闪躲来说。 现在沈欢面临着两个选择,第一,躲过去然后反击,第二,救下林妙诗然后自己生生吃下这一击。 毫无疑问,在这种情况下,沈欢只会选择后者。 他将林妙诗用柔和的力量迅速推开以后,自己则将双手交叉在脸蛋前,转身硬扛下了飓风。 只是瞬间沈欢的手臂上便满是伤痕,至于他的衣服也因为飓风的袭击而变得七零八落。 “竟然能够挡下我的攻击,看来你能够杀了宙斯,并不是因为意外。” 阿瑞斯在的出手之前,就已经对沈欢的实力做出了评定,那就是沈欢拥有着不错的实力,但是他没有想到,沈欢竟然拥有着可以接住自己攻击的能力。 虽然刚才的招式看上去并不是十分的华丽,但却是针对个人的单体式攻击,即便是宙斯也无法硬扛下来,更何况还是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做出反应。 林妙诗看到这个情况二话没说,直接对着阿瑞斯就是一记掌中剑。 阿瑞斯动也不动就将攻击给化解,他瞪了林妙诗一眼,以为这个浮弱的女人,会在自己的眼神之下昏厥过去。 可林妙诗并没有昏厥,不仅没有昏厥还对着阿瑞斯发出了一阵又一阵的进攻。 就在阿瑞斯有些不耐烦的时候,已经用灵气化作药王袍的沈欢,护在了林妙诗身前,“妙诗,带着爷爷出去。” 林妙诗没有说话,但是眼神之中却写满了不。 “听话。” 沈欢没有过多的表情,仅仅是两个字,林妙诗便不再坚持,因为她知道,自己的男人开始认真了,而一个认真的沈欢,她是没有任何办法抗拒的。 林妙诗带着林老爷子离开,阿瑞斯也没有阻拦,等到两人离开以后,他才开口说道:“能够接下我一招,我给你一个选择葬身之地的机会。” “昆仑山。”沈欢也没有反驳,只是在报出地名以后便消失在了原地。 阿瑞斯则皱了下眉头,“昆仑山……是里昆仑还是外昆仑?看对方的样子不像是知道里昆仑的样子,算了,我还是直接跟过去吧。” 里昆仑和外昆仑完全是两种概念,如果沈欢知道里昆仑,那么必然和夏天有着某种联系,而和夏天有关系的人,是他最不想动的。 果然,沈欢所选择的地点是外昆仑,也就是平凡人眼中的昆仑山脉,而所谓的里昆仑则正好相反,凡人看不到碰不到也摸不到,那是夏天前世为了防止人间界和修真界相互贯通而设立的防线,作用类似于神魔之井,想要进去就必须经过天尊的同意,而是否能够通过,则完全由一座虚空巨门来做判断。 昆仑山脉,地广人稀,沈欢之所以选在这里是因为,上一次在海上打斗所引发的海啸,已经对华夏的沿海城市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出于未国家和人民的考虑,沈欢选择了这里,其实他原本更想在大草原上,比如以前的核弹实验基地之类的。 可回头想了想,以他和阿瑞斯的实力,如果真的打红了眼,只要是在地球上,无论在哪都不可能逃过这一场劫难,索性就找了一个和传说中神仙们息息相关的地方。 “我之前答应过一个朋友,这辈子都不会杀华夏人,但是现在宙斯被你杀死,我不得不破除誓言。”阿瑞斯看着沈欢说道:“那位朋友对我来说十分的重要,尽管他已经不在了,但是我仍旧不想破坏我们之间的关系,现在我看在那位朋友的面子上给你一个自裁的机会……我希望你能明白你我之间实力的差距究竟有多么的巨大。” “你不用给你那个朋友面子,让我沈欢自杀,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沈欢嘴角上扬,语气玩味的看着阿瑞斯说道:“我究竟是不是你的对手,只要交过手就知道了!” “既然你找死那就怪不得我了!”阿瑞斯冷哼一声,虚空一抓,天空中就形成一个红黑色的巨手,发出一阵强大的吸引力,朝着沈欢吸了过去。 “我也会!”沈欢冷哼一声,同样的在虚空之中扩散出了一只金色巨手,巨手呈现拳头的样子,直接朝着阿瑞斯黑红色的巨手砸了过去。 “轰——” 一声巨响过后,沈欢的金色巨拳被对方的红黑色巴掌捏成了灵气碎片,而红黑色巴掌却是完好无损。 “萤烛之火也敢与日月争辉,不自量力!”阿瑞斯正说着却忽然发现沈欢不见了。 “隐匿气息的手段倒是十分高明,竟然能够让我无法发现他的存在。”阿瑞斯正说着,转身就是一巴掌,“不过你的能量气息虽然不会泄露但是杀气却太重了!” 被一巴掌拍出去的沈欢,在撞击山壁以后,化为了荧光颗粒。 “分身?” “我说阿瑞斯,你打谁呢?我在这呢!”天空中的沈欢,大喝一声手持寒魄直冲而下。 阿瑞斯挥手发出一道风刃,将飞来的沈欢切割成了两半。 看着满天散落的荧光不用想就知道,这又是一个分身! “我看你有多少能量,制造多少分身。”阿瑞斯有些急躁了,因为小树苗的关系,即便是他也没办法发现沈欢的气息,只有对方在攻击的时候才可以感受到一丝杀机。 现在沈欢给人的感觉仿佛就像是隐身的刺客一般,随时都会出现取人性命。 阿瑞斯并不担心沈欢会杀了自己,他只是有些恼火,为什么这个自己一巴掌就可以拍死的存在,却戏耍了自己这么长时间。 “很多个,你要不要……数一下呢!” 当“数一下”出口的时候,阿瑞斯仿佛听到了成百上千个沈欢在说话,他眨眼一眼,周围竟然——全都是沈欢! 第1749章道尊VS战神(上) “全部都是虚体,但又全都是实体,你这个技能有点意思。” 阿瑞斯对沈欢称赞了起来,但是沈欢似乎并不需要称赞,直接以剑影来回答阿瑞斯。 “叮叮叮——” 一阵又一阵的脆响,可是却没有一个沈欢能够碰触到对方,基本上半路便会折戟沉沙。 “虚虚实实,你一定是在等待着时机,好对我造成致命的一击,我承认这是一个不错的想法,但也仅仅只能停留在想法的阶段罢了,你以为自己的灵气是无穷无尽的吗?”阿瑞斯面色如常,“而且你现在也应该发现你我之间的差距了吧?你已经拿出了兵器,而我还没有。” “那就看看我的灵气究竟还有多少吧!”这种送葬式的攻击大概不间断的持续了三分钟。 看到这个情况,阿瑞斯总算产生了一个认知,那就是——沈欢的灵气远远要比他想象的要多的多。 “你与其这样一个接一个的过来送死,还不如一起上来拼一把,你也看到了,从头到尾我还没有使用分好的能量。”阿瑞斯语气很平淡,但是给人的感觉却十分挑衅。 也不知道沈欢是不是中招了,竟然所有的沈欢都沈欢都大喝一声,疯狂的朝着阿瑞斯扑了过去。 这一次阿瑞斯似乎没有急着解决掉沈欢,而是直接选择了无视模式。 等到所有沈欢都趴在他身上,形成一座山丘的时候,他这才准备发力,准备用能量波动,将这些凡人的家伙全都解决。 他的想法也很简单,既然沈欢有那么多个,那他就一次性解决沈欢的分身,然后趁着对方在没有制造新的分身号之前想办法干掉对方。 对于阿瑞斯来说,沈欢算不上什么大敌,最多也就是有些难缠而已,之所以这么说,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小树苗的隐匿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阿瑞斯无论有多么大的力量都显得有些无处施展,因为沈欢只有在攻击泄露杀气,亦或是使用灵气的情况下才会泄露气息,才能够找到正确的位置。 刚刚阿瑞斯已经想过了,沈欢制造出这么多送死分身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他希望通过这些灵气凝结体来混淆视听,从而寻找机会,达成目的上的致命一击。 但现在这些都已经重要了,阿瑞斯已经决定开启一部分封印的力量。 从理论上来讲,沈欢的实力已经算是达到了银河星域的临界点,自己若是不解开封印提升自己的力量,还真有可能中沈欢的阴招。 可就在阿瑞斯准备发动波动爆炸的时候,那些沈欢却先一步自己爆炸了。 这些沈欢每一个都有着堪比小型导弹的威力,这几百名沈欢一起爆炸的结果,基本已经可以炸平一个山头。 但昆仑山脉好像有种奇异的力量在保护着,只是炸飞了一些石块,至于阿瑞斯本人似乎也没有受到多大的伤害,和沈欢一样他身上的衣服好像也是能量幻化出来的。 “华夏龙脉所在,所以天设下了某种禁制吗?”阿瑞斯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如此正好,我可以肆意的解放自己的力量了。” “嗡——轰!轰!轰!” 话音刚落,地面便开始颤抖起来,一道橙色的光芒冲天而起,又从天而落,冲向了阿瑞斯的手臂。 等到光芒散去,沈欢也看清楚了那个橙色光芒的真实面貌,似乎是一个造型十分西方复古化的护腕。 与此同时,阿瑞斯整个人的气势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实力至少上升了一个大境界。 “你现在选择自裁还来得及。” 这里有夏天布置下来的禁制,阿瑞斯完全可以毫无顾忌,即便打的再怎么厉害,在禁制的控制下,最多也就是轰穿山体而已。 在这种情况下,他阿瑞斯不必有丝毫的顾忌,再给沈欢一次自裁的机会,只是不想浪费无谓的能量而已。 “你现在爆发出你所有的能量,或许还有机会杀我,要不然只会死在我的手里。”沈欢在说这话的时候,气势也是一变,虽然阿瑞斯没办法准确感受到沈欢究竟强大了多少,但是这种气质上的变化是毋庸置疑的。 这个华夏年轻人竟然还隐藏了实力? 阿瑞斯觉得有些不可置信,已经多少年了,华夏竟然再次出现了可以让自己有兴趣的年轻人。 如果不是因为对方杀了宙斯,恐怕自己会将视为下一代接班战神来培养吧。 “既然你已经放弃了这一次机会,就不要怪我心狠手辣了。”阿瑞斯说着,化为一阵迅雷,散发着橙色光芒的拳头,一下子朝沈欢的脸上打了过去。 沈欢原地化为一阵残影,再次出现已经到了阿瑞斯的背后,他手中的寒魄已经被换成了阴阳,两把匕首被他举过头顶,趁阿瑞斯不备猛地下刺! “我说了,如果你不施展出全部的威力,很容易就会死在我的手里!” “叮——叮——” 两声脆响响起,阿瑞斯的肩头凭空出现两道橙色的光芒,待到光芒消失显露出了本来面目。 那是两只护肩,和护腕明显是属于同一套装类型的。 “哼!”阿瑞斯冷哼一声,转身就是一肘子,不过沈欢的动作比他更快,一个抖动便弯下身子,手中的阴阳也随之变成泣血,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扫向阿瑞斯的脚腕。 “叮——” 又是一声脆响,和之前一样的情形再次出现,不过这一次出现的是护腿。 “看来你的力量并不是被封印在体内,而是被封印在这些盔甲上面,只要召唤出一件,你的力量就会恢复一分,对吗?” 阿瑞斯没有说话,抬起脚带着山崩地裂的威力,朝沈欢的小腹踹了过去。 沈欢一个后跳,拉开两者之间的距离,手中的武器也随之变成了龙首双头枪,下落击腿。 毫无疑问,相同的情况再次出现,这一次沈欢没有选择换掉兵器。 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现在这个距离毫无疑问龙首双头枪是最具备优势的攻击武器。 只见沈欢以腰为枝干,以枪头为点,右腿为尾,凭空形成一阵螺旋式的攻击,仿佛瞬间变成了一个电钻头,直刺阿瑞斯的心脏。 “这次我看你怎么挡!” 第1750章道尊VS战神(中) “叮——哐哐哐——” 这一次出现的不再是一个部件,可能是阿瑞斯不喜欢这种被动的状态,他一次性召唤了所有的铠甲。 除了坚硬的外铠以外,那些关节处全都被软甲所覆盖,就连头盔也只是露除了眼睛到嘴巴的部分,并且沈欢有种感觉,对方随时可以把头盔变成类似摩托车一样的头盔,盖下来一个透明体讲鼻子嘴巴燕京也都给护住。 对于这个结果沈欢并不意外,毕竟华夏古代就有护心镜这个东西,人家国外的人又不是傻子,很显然也会有类似的东西。 沈欢想要实验的是,究竟这铠甲是无敌的,还是足以破防的,如果可以破防那么击打哪里最好。 “这就是你展现出来的全部实力了吗?”沈欢拿着龙首双头枪后退了几步,“不过光这样的话,恐怕还无法超越星域的力量体系吧?” “害怕驱逐的你,选择依旧隐藏部分实力吗?” 阿瑞斯听到这些话,脸色终于开始变得凝重起来,对方既然知道星域并且还知道力量体系这些称呼,很显然对方就算没有达到临界点,也一定具备了非常强大的实力。 为什么这样说? 原因很简单,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除了是一种大胆的行为以外,还表面具备着一定的实力。 如果没有任何的实力作为底气,那就不能称之为勇气了,而是二缺。 “你也展现出自己的真正力量吧。”阿瑞斯终于正视了沈欢这样的对手。 对方不是适合当他接班人的天才,而是和天尊一样,具备着和他同等对话的人物。 “那就看你能不能逼出来了。”沈欢嘴角带着一丝玩味的笑容,“也不怕实话告诉你,如果你不是使用超越出星域体系的力量,终究会死在我的手里。” “同阶无敌的特性吗?”阿瑞斯并不是很在意沈欢的话,虽然他现在已经使用出了自己的大部分实力,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力量在隐藏着。 如果夏天在的话,一定可以看出来,此时此刻的阿瑞斯仅仅只是进入了战斗状态而已,并非是展现出了所有的实力。 要是沈欢拥有者可以抵挡阿瑞斯的实力,当夏天得知宙斯被沈欢杀掉的时候,他也就不会操那么多心了。 “可惜,除了天以外,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击败过我的人存在!”阿瑞斯说着,一拳轰向了沈欢,由于能量对空间造成的超负荷波动,整个画面看起来就好像进入到了港漫的世界当中。 沈欢也毫不含糊,转身闪避过后,直接来了一个回马枪。 回马枪不是什么招式神通,只是一个小技巧,但这个技巧掌握在不同人的手里,也有着不同的威力。 “嗷呜——” 一阵龙啸响起,龙首双头枪直接形成了两道虚影,咆哮的同时也散布着恐怖的气息。 “哐当——轰!!!” 这一次阿瑞斯虽然没有被破防,但是却犹如陨石一般被沈欢击飞了出去。 “咳咳——” 因为强烈的撞击,阿瑞斯的内息开始紊乱,忍不住咳嗽了两声,“神兵级的武器?” 沈欢没有说话,他忽然想到一种可能,阿瑞斯是西方世界的战神,那么西方世界的那头镰刀魔龙兽,说不定可以轻易的破开对方的防御。 万物相生相克,有些时候利用这套系统来看,相克说不定比强悍的力量更容易解决问题,尤其是在双方力量差不多的情况下。 “吼——” 这一次在召唤斩魂的时候,那头镰刀魔兽也显露了一下魂体。 看到这个情况,阿瑞斯再次发出了疑问,“又一件神兵?” “哼。”沈欢下了一声,猛然俯身向前冲去,在冲到一半的时候,忽然一阵犹如穿梭时空的声音响起。 阿瑞斯定睛一看,发现竟然是数不清的暗器,更为坑爹的是,这些暗器的强悍程度,竟然每一件都有着神兵的级别。 该死,即便是当初的夏天,也没有这么多神兵级的武器吧? 虽然这些神兵都还没有达到天剑那种夸张的程度,但是拿出来每一件都已经足够上神兵榜的排行。 还有,这个家伙刚才说出了星域和力量体系这种专业名词,很显然是知道一些事情的。 宙斯惹到的人究竟是什么人? 莫不成,自己真的要冒着被星域力量体系驱逐的危险,暴露出自己的全部威力? “器雨星罗!” “斩魂!” 沈欢两招齐发,似乎根本没有打算给阿瑞斯反击的余地。 “叮叮叮!” 阿瑞斯蜷缩成一团,抵抗着攻击,虽然没有被伤到皮肉,这是连续的攻击之下他身上的铠甲已经出现了裂痕。 尤其是以护心镜为主的铠甲周围,在遭受一波又一波的连续打击之后,阿瑞斯觉得如果自己再不出手反击,沈欢随时可能毁灭掉自己的肉身! “战争践踏!” 想到这儿,阿瑞斯一脚踏在了地上,剧烈的震动和裂纹让沈欢不得不飞入空中。 接着他双手交叉胸前,凝聚能量,然后扬天长啸。 “战争咆哮!” 战争咆哮是类似狮吼功一类的招式,不过它所贯穿的不光是肉身还有灵魂。 沈欢一时之间没有防备,不由自主的准备捂耳朵,正是这个捂耳朵的动作,让阿瑞斯找到了漏洞。 天空中出现一把橙黄色的锤、斧、尺三者的结合体,砸落在了沈欢的身上。 “战争审判!” “噗——” 沈欢直接吐出一大口的鲜血,落入了地面的裂缝当中。 但阿瑞斯并没有因此而放弃攻击,只见他双手表现出托天的姿势,然后猛地砸落在地上,地上的裂纹消失一空,但是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深坑。 “天塌地陷!” 接着一拳捣入地面,然后像是单手拔萝卜一般用力拔出。 在他“拔萝卜”的时候,凹陷的地面竟然也随之被拔了出来。 沈欢被山石托在中间,不知是处于昏迷还是清醒的状态,只是眨眼之间那些山师就变成了一只石头巨手。 “再见了华夏小子!”阿瑞斯送上了最后的轻语,只见原本虚张的五指瞬间合并在了一起,一时间石屑飞溅。 死亡之握! 第1751章道尊VS战神(下) “咔嚓——咔嚓——” 骨头碎裂的声音不绝于耳,阿瑞斯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这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现如今这个世界上能够承受自己这一套攻击的人几乎不存在,所以他认定,沈欢就算不是,也会进入重伤状态,而沈欢一旦进入重伤状态,想要解决就变得容易多了。 战争践踏没有伤害到沈欢,但是战争咆哮已经让灵魂产生了不稳定因素,战争审判的重击,和天塌地陷的双重组合式攻击,再加上最后的死亡之握,沈欢能够不受任何伤害的可能性非常之低。 如今骨头碎裂的声音就是最好的证明,可阿瑞斯并不会因此就掉以轻心,在他看来沈欢这个人的身上充满了神秘感。 看不透——给过阿瑞斯这种感觉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夏天另外一个楚歌。 这两个人一个是星域守护者一个是可以和神硬拼到同归于尽的男人,如果阿瑞斯的直觉没错,那么沈欢将来很有可能成长到和两人一样的高度,甚至会超越他们。 “运气这种东西确实很微妙,如果他没有击杀宙斯,或许以后还会和自己成为朋友,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不管天在不在,他都不会让这种情况发生。” 确认死亡之握中的沈欢没有任何的生命气息以后,阿瑞斯让巨大的石手化为石灰碎屑飘荡到了地上,而沈欢的尸体也随之一同落在了地上。 “经历了这严重的连击,竟然还能保持大体的人体样貌,这一点确实很令人敬佩,可惜了……” 刚才那以系列攻击在凡人看来,或许已经极其的出神入化,但事实上表现出来的破坏力,还没有真是破坏力的十分之一。 要不是因为天尊所设下的禁制,恐怕光是一个战争践踏,就能让方圆数百里的山峰化为虚无。 “看在你是一个值得令人尊敬的对手,我就给你留一个全尸,至于你的家人能不能找到,就看你和他们的造化了。”阿瑞斯说着,便准备转身离去。 可就在这个时候,已经成为尸体的沈欢,身上忽然迸发出一阵金光,从地上飘到了空中。 “看来你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一种叫做不灭金身诀的外加功法。”沈欢身上的皮肤泛着金光,整个人看上去虽说算不上是神采奕奕,但基本上没有留下什么触目惊心的伤痕,只有一些皮外伤而已。 自己的一系列攻击竟然只是让对方有些皮外伤? 阿瑞斯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灭金身诀的名讳他也是听说过的,只不过……按照天的说法,这门功法不是应该已经失传了吗? 不对! 阿瑞斯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夏天知晓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功法,就连他的战神之铠也可以随意复制,自然也能够复制出不灭金身诀。 按照逻辑推理的方式,这个沈欢很有可能是——转世?不,他身上没有天那种令我熟悉的气息。 那就只剩下了一种可能性! 阿瑞斯看着金光闪闪的沈欢并没有动手,“你是天的徒弟?” 若真是如此,阿瑞斯就真的要好好考虑一下到底该怎么处置沈欢了。 “我不认识你嘴里说的天,如果你说的天就是天尊的话,我只是认识他的转世。” “天已经转世了吗?”阿瑞斯瞳孔中充满了诧异,“为什么我没有感觉到呢?” “这就你自己的事情了。”沈欢顿了一下,问道:“还要继续报仇吗?” “既然你是天的朋友,那么我想他会给我一个满意的——”阿瑞斯正说着,忽然用手捂了一下脑袋,好像是一个犯了偏头痛的犯人。 大概三秒钟左右以后,阿瑞斯看向沈欢的眼神忽然变了,“即便是天的朋友又如何,宙斯是我最喜欢的孩子,你杀了他就等于杀了我的亲生儿子,这件事情即便有天亲自插手,我也不会放过你!” “啊!!!” 接着对方发出一阵怒吼,身体一阵膨胀收缩,仿若弹簧一般,在瞬间成长为了一个百米高的巨人,看上去简直比凹凸曼还要令人震撼。 “魔性?”沈欢皱了下眉头,在阿瑞斯变大的同时,他感受到了一丝熟悉的感觉。 “杀了宙斯,你必须填命!” 阿瑞斯大吼着,朝着沈欢一脚踩了下去。 沈欢也不慌张,对于自己的不灭金身他有着绝对的自信,直接用龙首双头枪朝上顶去。 “轰——” 昆仑山天摇地晃仿佛随时都可能会支离破碎一般,沈欢苏日安没事,但也震的七荤八素。 “妈的!” 沈欢爆了一句粗口,“既然你那么喜欢你那个义子,老子就送给你一些值得纪念的东西!” 反正有夏天的禁制撑着,沈欢也不怕把事情闹大,再加上现在这种情况,沈欢最短时间内所能够释放的最大杀伤力招式,也只有被冰封的雷电之刃了。 拿出雷电之刃以后,沈欢直接脱身朝着天空飞去。 阿瑞斯的体型虽然变大了,但是速度并没有减慢,沈欢通过艰难的闪躲以后,终于飞到了嘴巴附近的位置。 “给你吃个冰刺!”沈欢趁着阿瑞斯怒吼的时机,直接将冰封的雷电之刃扔了进去。 在进入阿瑞斯体内的瞬间,他直接解开了冰块,结果——瞬间爆炸! 这小半个地球的雷电力量,如果是在没有雷电免疫的情况下,就算是沈欢也不敢硬撑的,这样的能力就算杀不死阿瑞斯也足够让对方喝一壶得了。 “咕噜噜——” 刚开始只是传出一阵肚子打呼噜的声音,但即便这样也因为体型巨大的原因,犹如打雷一般。 “啊!!!” 随着阿瑞斯的一声痛呼,爆炸之声瞬间不绝于耳,这已经是雷响一般的鞭炮了。 至于阿瑞斯本人则被这股力量炸的,更是在不停地抖动之中慢慢变小。 看着那犹如雨滴一般的血液就知道,阿瑞斯是真的受伤了,毕竟他的五脏六腑可是没有盔甲保护着的。 “轰!!!” 随着最后一声的爆炸响起,被沈欢视为这场大战的休止符,虽然不至于结束,但阿瑞斯应该是没有什么战斗力了。 “喂,没死的话吱个声。”沈欢在天空中喊了一声,见没有人回应他就准备飞下去看看,就在他距离地面大约三四米距离的时候,血坑之中闪过一道红光,带着惊人的毁灭力量直冲冲的朝沈欢冲了过来。 “这是……战矛?!” 第1752章战神的审判 那是一把赤红色的战矛,沈欢虽然躲了过去,但是表情上仍旧有些心有余悸。 因为他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如果刚才自己没能躲过那一记战矛,就算不是恐怕也没有睁开眼睛看世界的权力了。 “嗡——” 战矛攻击失败后,一阵颤动,选择了原路返回。 因为冲击所带来的震荡,烟雾消失,显露出了阿瑞斯的状态。 “这是……阿瑞斯?”沈欢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阿瑞斯整个人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原本古老的盔甲,变成了一身漆黑如墨的战铠,那种华丽和坚硬的程度简直超乎了所有人类能够想象出来的样子。 阿瑞斯的双眼从铠甲中透漏而出,散发着强烈的红色光芒。 全身都呈现黑色铠甲的他,加上手中握着的战矛,整个人浑身上下全都充满了毁灭的气息,仿佛只是多嗅一口,就足以让人陷入死亡当中。 黑色的战神之铠,手持战神之矛,这才是阿瑞斯真正的状态——战神! 阿瑞斯这一次没有再给沈欢什么机会,而是直接挥舞战神之矛,对沈欢宣判了死刑。 可沈欢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只要阿瑞斯的力量没有超出星域力量的极限,那么他就有的一拼。 “叮叮叮——” 沈欢打的很狼狈,但是并没有受到什么致命性的伤害。 阿瑞斯似乎也知道,只要自己暴露所有的实力,就会被星域的力量体系驱逐出去,所以也一直没有使用全部的力量,只是一点一点的在增加。 “战争审判!” “乱舞!”沈欢使用分身闪躲的同时,将剑气四散而出,希望能够以此来混淆阿瑞斯的视线,然后找到反击的办法,但很显然他这种招式并没有什么卵用。 阿瑞斯反而趁着他乱舞的时机,朝着其背部直接猛刺一矛! 沈欢身上没有盔甲,唯一的防护措施,就是他自身的灵气能量,以及为其根本的不灭金身。 不灭金身的防御力有目共睹,自经历过小树苗的洗练以后,沈欢的肉身已经强大到了一个非常不得了的地步。 但是阿瑞斯所使用的是战神之矛,真真正正的战神之矛,那可是神话传说中留下来的神器。 沈欢虽然没有被刺伤,可是却被震坏了五脏六腑,一时之间,开始大口的喷吐起鲜血。 “哼!去死吧!”阿瑞斯以为自己找到了必杀沈欢的机会,可是沈欢很快就从地上爬了起来,再次施展器雨星罗。 “像是臭虫一样的暗器,真的很令人讨厌!”阿瑞斯还帅战矛,直接将那些东西,全都从自己的身边驱逐了出去。 趁着他驱逐的瞬间,沈欢脚踩灵狐步,只是一眨眼的时间就绕到了阿瑞斯的身后,然后仿佛长了三头六臂一般,对着背后距离心脏最近的地方一阵猛攻。 沈欢的想法很简单,从刚才的雷电之刃就可以看出,想要破坏阿瑞斯的肉身,并不需要多少力量,所以说目前比较难以搞定的就只有一样东西,那样东西就是阿瑞斯的战神铠甲。 这些铠甲都是神器,想要一下子破坏是不可能的,想要找到一个弱点去破坏,更加不可能,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某点不停地进行攻击,最后在连续不断的攻击之下,或许能够击破铠甲,从而破防成功将阿瑞斯给击败。 灵狐步和沈欢的控制能力,可以完美的做到这一点。 “小虫子,你成功的惹怒了我!”阿瑞斯被沈欢搞得有些不耐烦了,因为沈欢并没有办法破防。 沈欢也是头疼,他想要施展雷电术法,小的没用大的有没有时间去施展手印,毕竟沈欢本来对术法就不是很熟悉,之前那些都是从张三丰留下的秘籍当中学习到的。 而且双方交战,只要是出现一丁点的停顿,就可能会将自己的性命赔进去,沈欢可不敢大意。 “给我滚!” 阿瑞斯大吼一声,铠甲上和战矛上,瞬间充斥满了像是红色火焰一样的物质。 沈欢刚开始没怎么在意,可当他看到自己的灵气衣服和对方沾染以后,瞬间化为了灵气颗粒。 “该死,好厉害的火——”沈欢正说着,仿佛想起了什么笑骂道:“该死我怎么忘记了,只要使用魂焰,不就是可以解决这件事情了。” 魂焰唯一的弱点就是速度太慢,不过依靠灵狐步的话,就可以瞬间绕到身后。 但是魂焰究竟能不能伤害到阿瑞斯,这是目前最大的问题。 “试一试再说!” 沈欢再一次施展灵狐步,可是这一次却失效了,阿瑞斯似乎已经看破了灵狐步的规律,沈欢刚饶到其背后,他背后的火焰便猛然一涨,怕被这股火焰燃烧到的沈欢,只能选择暂时性后退。 “喂,阿瑞斯,咱们这样下去,似乎没有什么意思。”沈欢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开始和阿瑞斯交谈,“不如我们一拳定胜负如何?” “可以。”阿瑞斯没有任何犹豫,挥舞过来了一拳,拳头上似乎散发着惊天动地的毁灭之意。 “来吧!”沈欢大喝一声,也朝着对方冲了过去,不过他的拳头上并不是被灵气所包裹,而是被魂焰所包裹着。 沈欢的目的很简单,魂焰这猴子那个东西,只要是沾上去一点,就足以将一切焚烧殆尽! “咔嚓——” “啊!!!” 沈欢发出一阵惨叫,倒飞了出去。 他的计划失败了,魂焰并没有办法燃烧阿瑞斯的盔甲,似乎反而对方的红色火焰要更加强大一些。 “沈欢让你见识一下,我真正的力量吧!”阿瑞斯说着飞到了半空之中,与此同时他背后的天空和白云全都被染成了红色,就像是自然景观,火烧云一样。 很快天空之中便开始出现大片犹如水波荡漾的纹路,一把把红色的长矛从天空中涌出。 当涌出矛头以后,猛然加快了速度,朝着地面射去。 整个过程就好像是,下起了长矛之雨。 之前阿瑞斯一直没能破坏成功的不灭金身,竟然在瞬间就被这些红色的长矛给刺透。 “去死吧!”阿瑞斯手中的战矛发出犹如太阳一般耀眼的光芒,而那些光芒又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战矛。 随着一声呐喊,阿瑞斯直接将手中的长约百丈的巨大战矛,朝着地面上的沈欢投掷了过去。 阿瑞斯禁招之一,战神的审判! 第1753章好好享受你的死亡时间吧! 战争审判的力量虽然强大,但大部分攻击都是由能量形成的,而战神的审判则完全不同,它主要发动的能量在于战神之矛,这个传承了数千年的神器当中。 在阿瑞斯的手中战神之矛几乎是与天剑一样强大的存在,但沈欢手中的寒魄、斩魂之类的神兵,没有一个可以比拟的上。 这不是说千幻不如战神之矛,而是千幻神兵成型的时间太短了,即便是达到同样的质地和威力,而器魂的经验和力量却都不是可以和对方比拟的。 这一切都需要时间的累积,如果再给千幻几百年或是上千年的时间,靠着数量来弥补经验上的补足,或许能够超越战神之矛,但是现在的千幻和战神之矛的差距实在是太巨大了。 战神之矛有多么强大? 即便是不使用战神的审判,光是随意投掷一下,战神之矛就足以让华夏这么大版图的国家消失。 现在阿瑞斯的这一击,刺穿整个地球,都不在话下,甚至是将太阳引爆也不是不可以的。 在这样强大的攻击之下,沈欢的不灭金身诀显然是没有任何用处的,至少以目前的情况来说是这样的。 身患被其他战矛定在了地上,根本没有机会闪躲,更别提什么反抗。 感受着战神之矛强大的威压,沈欢终于明白自己和阿瑞斯之间的差距在哪里了。 一个光是凭借威压,就足以让大地碎裂的招式,沈欢自认是无法施展出来的。 余威和设定好的目标完全是两回事,沈欢感觉自己还有余力,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的余力是没有办法发挥出来了,即便是这样的生死关头。 “毁灭性的力量,是神族?” “和光明组的撕裂技能很像。” “在我们的世界里,这种力量更像是暗黑族的能力。” “好了,别说那么多废话,沈欢的力量体系甚至是物理规则都和我们的世界不同,猜测这一招究竟是什么人发出来的没有任何意义,我们需要讨论的是究竟出手还是不出手?” “但是这一次肉身的意志并没有在召唤我们,我们就算想出去也没有出去的能力,这才是最蛋疼的地方。” “难道我们就眼睁睁的看着我们希望被一个如同蝼蚁一般的东西给干掉?” “再等等,如果是必死之境,肉身的意志一定会召唤我们出去,现在没有召唤我们,就代表情况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严重。” “或许会出现奇迹也说不定……” 众魂炎正在议论的时候,一个身影忽然挡在了沈欢的身前,他身穿白跑,脸带面具,面对着赤红色光芒的巨大战矛没有任何的恐惧之感。 “退!” 他快速的凝结手印,然后大喝一声。 战神之矛就好像是一个收到命令的机器一般,缓缓地向后退去。 阿瑞斯看到这个情况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头,“你是什么人?为什么我在你身上感受到了类似天的气息。” “我是承道者,战神阿瑞斯,我觉得你们之间似乎是有什么误会,难道不能好好坐下谈一谈吗?” 阿瑞斯听到这话,忍不住大笑了起来,“有意思有意思,莫不成你以为能够让我的审判后退几丈,就表示你有和我谈判的资本?” “阿瑞斯,你身为战神却被魔所控制,难道一点也不知道羞耻么!”承道者算是看出来,如果不施展武力,这件事显然是没有办法善终的。 “被魔所控制?”阿瑞斯不屑道;“一个只敢躲藏在面具之后的垃圾,也敢来指教我?” “找死!”承道者暗骂一声,直接从天空之中召唤出了一把巨剑,虽然没有审判之矛那么夸张,但是看上去还是有和对方抗衡的实力的。 “天剑?可惜,你只是做到了神似,如果你真的能够召唤出的天的天剑,我或许还会忌惮几分,现在……去死吧!”阿瑞斯大臂猛地一挥,审判之矛就开始继续下降。 承道者也直接用天剑反击。 天空中一矛一剑相互碰撞在了一起,发出一阵犹如雷霆一般的声音。 但从交锋的情况来看,天剑的威力显然是不如审判之矛的,不消多时,天剑便败下阵来。 “噗——”承道者吐出一口鲜血,染红了白色的面具,他半蹲在地上,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战神阿瑞斯,在他所了解的历史当中,阿瑞斯不可能有这么强大啊。 最多也只是和自己同一个级别,现在阿瑞斯所表现出来的力量,已经完全超出银河星域所能够承受的力量体系了吧。 可是超过力量体系的话,星域应该会自动开启“修复能力”,从而将阿瑞斯这个不应该存在这世界的人驱逐出去才对啊。 “竟然再次遏制了战神之矛的进程,看来你还有些实力。”阿瑞斯语气中夹着几许称赞,“不过,沈欢我必杀无疑,既然你要保护他,我也只好杀了你了!” 说完,阿瑞斯便轰出一阵气功波。 就是这简简单单地气功波,竟然让承道者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嗖——” 就在这时,又是一道人影出现在承道者身旁。 “是你?”看清人影的面貌以后,承道者的语气显得十分惊讶。 但是对方似乎很赶时间,并没有啰嗦太多,“别说话,走!” 已经受伤的承道者连反抗都来不及,便被直接带走。 “能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把人带走,看来华夏并不是衰落了,而是大多人都选择聪明的藏了起来。” 阿瑞斯只是感叹了几句,对于两人的逃走,他并不是十分的在意,因为他想要杀的人只有沈欢一个。 刚才想要杀承道者只是因为承道者想要救沈欢,现在承道者放弃了,他自然也不会杀对方了。 “好了,小子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好好享受你的死亡时间吧!” “是吗?”沈欢的声音忽然从阿瑞斯的背后传了过来,“我可不是喜欢享受死亡的人,不过我看你挺喜欢,就将这个机会给你吧!” 说完,寒光一闪,咔嚓一声,血花四溅,似乎……胜负已定? 第1754章老娘喜欢你! “咳咳——” 沈欢感觉有一股很暖的液体,滴落在了自己的背上,但是他自己却没有任何疼痛的感觉。 但是这一阵咳嗽声,他却异常的熟悉,其实不用咳嗽,就算对方只是呼吸,沈欢也会知道这声音的主人究竟是谁,因为他们太熟悉了。 看着眼前的化为红色荧光消失的阿瑞斯,沈欢仍旧呆立在半空中一动不动,瞳孔放大的他,好像遭遇到了人生中最恐惧的事情。 “没想到吧,我竟然也会使用你所使用的招式,只不过你这一招倒也挺让我意外的……这个女人是从什么地方出来的?竟然不惜性命也要保护你。” 阿瑞斯的声音从身后再后一点的位置传了过来,语气中的惊讶似乎并不是伪装出来的。 沈欢慢慢的转过头,看着那张熟悉到再也无法熟悉的脸,说不出任何的话,已经忘记已经多久没有哭泣过的他,觉得眼睛有些湿润,热的……有些发烫。 “走……走,你、你打不过他的,快、快走……”苏璃的嘴唇已经开始泛白,“你那是、那是什么表情?好像死、死了亲妈一样,我、我的本体可是、可是九尾狐仙,有、有九条、九条命的……” “好、好冷啊……”苏璃的身体不自觉的打了一个冷颤,“我、我好像忽然、忽然想起了、想起了一件事情,咱们、咱们有、有本命契约的对吧……报、抱歉,看样子、看样子我终究、终究是没能保护到你啊。” 眼泪顺着苏璃的脸颊滑落,她微笑着,“好、好累,也、也很冷,我先睡、睡一会儿,一会儿再和、再和你说……话……还、还是先不睡了……老、老娘跟你说一句憋在心里很久的话,老、老娘……喜欢、喜——” 苏璃话没说话,头便像是雨天里的向日葵垂落了下去。 沈欢从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发丝遮挡着他的眼睛,谁也看不清楚在发丝之后是怎样的表情。 “好感人,说的我都有点后悔杀了她……才怪!哈哈哈哈!”阿瑞斯猖狂的笑着,“你真的以为我会这样说吗?我告诉你,无论是谁,只要是试图来救你的人,全都得死!” 说着,阿瑞斯一甩长矛直接将苏璃砸落在了地上。 “好了,现在该死的人是你了!”阿瑞斯说着直接刺出手中的长矛,可是并没有刺到沈欢。 “人呢?”阿瑞斯也没有意识到沈欢的消失,低头一看才看到沈欢已经降落到了地上,一步一步的朝着苏璃的尸体走去。 “既然你这么喜欢那个狐仙,我就送你和她一起下地狱吧——战神的审判!” 阿瑞斯再次启动了战神的审判,数不尽的长矛刺穿了沈欢的身体,肩头、胸膛、大腿、小腿,甚至是脖颈上,只是一瞬间沈欢就变成了刺猬一般的模样。 可是他走向苏璃的动作并没有任何的变化,这些长矛甚至连阻挡沈欢的步伐都没做到。 浑身是矛外加浑身是血的沈欢,终于走到了苏璃尸体的旁边,他跪在地上,想要伸手抚摸苏璃的脸蛋,可就在这个时候,苏璃的身体忽然开始变得透明起来,最终化为一阵青色的荧光消失在了这片天地当中。 苏璃是魂体,刚刚借助实体化来帮沈欢挡住战矛,随着死亡实化能力消失,魂体受到严重破损的她,直接……灰飞烟灭! 沈欢僵硬在原地,脸蛋上划过了两道泪痕,但并不是普通的泪痕,而是两行血泪! “啊!!!” 沉默良久的他终于发出了声音,这一声咆哮,直接让除了战神之矛本身以外的一切复制矛,全都停滞在了空中,最终因为无法承受沈欢咆哮的力量,直接当场崩溃。 在沈欢的咆哮中,整个天地都在晃动,犹如从未出现过的里氏10级地震,就连下有禁制的昆仑山的山体也经受不住强烈的震动而崩塌。 阿瑞斯皱起眉头,挥动手臂,让原本已经停止的战神之矛本体再次动了起来。 这巨大长矛的目标直接锁定在了沈欢的脑部,阿瑞斯有信心这在一击之下把沈欢给干掉。 就在长矛即将刺穿沈欢脑袋之际,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沈欢竟然、竟然用手接住了审判之矛! “咔嚓——” “嗯?”阿瑞斯皱起眉头,“竟然凭借指力就让战神之矛受损了?” “嗖——” 沈欢反手将战神之矛扔向了对方,阿瑞斯一个转身接下了战神之矛,看着柄上的裂痕,他的表情变得十分的不悦。 “沈欢,你非死不可!” “啊!!!” 沈欢没有回话,而是再次发出了咆哮,不过这一次的时间很短,沈欢身上的气势,几乎只是在瞬间,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他的头发拳头飘了起来,身上的衣服和他的脸庞都在不停地抖动着,就好像是花了的屏幕一般。 沈欢所流出来的血液,再次变成了那种包含着奇异符号的星空体。 不过这一次不光是血液,他的头发,他的衣服,他的身体,全都在发生着这样的变化,他不再像是人,更像是一头怪物。 阿瑞斯则趁机进行了好几波的进攻,但是并没有对沈欢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甚至毫发未损。 “该死,这个家伙到底是什么怪物!” 阿瑞斯开始意识到事情很有可能已经超脱了出了自己的掌控,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已经打算释放出自己最强大的力量,即便是被星域驱逐出去,也比现在这样的情况要好得多。 “我杀了你!!!” “轰——” 就在他思考的同时,沈欢瞬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一拳打在了他的胸口。 这种超越时间的移动方式,让阿瑞斯根本没有任何反应的时间,不过他并没有太过担心,要知道他的战神铠甲可是比不灭金身要坚硬多了,即便是当初的天尊,也不可能依靠一只拳头就破防。 “咔嚓——” 但人算不如天算,现实还是超乎了阿瑞斯的预料,在沈欢一拳之下,战神铠甲竟然——碎了! 第1755章怪物,同归于尽吧! “好强大的力道,这还是只是使用纯肉身攻击,他身上的那股诡异的能量波动还没有被他利用起来,该死……这很明显不是这个世界的力量,难不成这个华夏小子是其他星域来的人?” 阿瑞斯的脑袋快速的转动着,做出各种各样的推测,但无论怎么推测,有一点是绝对不会有错的,那就是——现在的沈欢想要杀他,简直比呼吸还要简单。 “不行,自己得尽快离开!如果自己暂时死亡的话,那么这个世界绝对会乱成一片!” 想到这儿,阿瑞斯连忙从地上爬起,准备离开这个鬼地方。 “轰——” 可惜,他刚刚起身,就感觉到好像有一股无形的力量从天空中坠落下来了一般,狠狠地将他压在了地上。 “该、该死的!这种强度的威压,真的、真的是人类之躯可以施展出来的么!” 阿瑞斯感觉自己的世界观受到了冲击,这种感觉简直和当初夏天为了不和他比试,所使用的天道威压几乎一模一样。 那可是天道威压啊! 规则的力量,现在却被沈欢这样的人类给施展了出来,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问题是……现在这个不可能的事情已经发生了。 “咔嚓——” 沈欢只是一脚就踩碎了阿瑞斯的护腿,伴随而来的还有骨头碎裂的声音。 阿瑞斯的肉身自然是没有战神铠甲坚硬,可它的坚硬程度一点也不弱于沈欢的不灭金身。 但就是在这种双重的防护之下,他的腿骨依旧被沈欢在瞬间踩成了碎屑,即便是他的愈合能力,也不可能在短时间之间符合,少说也得有一百天才能做到。 “数字,文字……这、这是天道玄印吗?不,不是的,天道玄印根本没有他身上的这些文字要复杂。” 阿瑞斯开始观察其沈欢身上的星空和类似玄印字符,他想要从这当中找到突破点,但在一番观察过后,他竟然发现就算是自己也无法认出里面的字符究竟是什么意思,更准确来说……他甚至不知道这些字符所代表的意义是什么。 “咔嚓——” “嗯!” 在另一只腿也被沈欢废掉以后,阿瑞斯忍不住发出一声闷哼,瞬间他的脸色便被惊恐所取代。 因为身体过于强大,他的痛觉可以说已经完全消失了,但是在沈欢的两次攻击之下,自己竟然感受到了疼痛,并且这种疼痛一次比一次剧烈。 灵魂上的疼痛? 这怎么可能,自己的灵魂已经和识海当中的神格融为一体,自己怎么还会感觉到这些疼痛呢? 难道……难道他这一击已经破坏到了我识海内的神格吗?! 神格,是西方修炼体系中成为至高者的象征,这也是真正区分人和神之间最重要的关键点。 宙斯很强没错,自称是神也没错,但是他却没有神格,最多最多只是一个伪神。 具备神格的人,只要神格不灭,无论死亡多少次都会重生,并且具备神格的人,会拥有一些超越天道要求的特权,从某种程度来讲,具备神格的存在,虽然不至于完全脱离天道的掌控,但已经具备了自由最基本的能力。 不算整个神域,仅仅在银河星域来说,阿瑞斯是一名真正的神,因为他不仅仅可以操纵那些元素力量,甚至还可以制造出那些元素。 举个例子,他拥有着瞬间毁灭地球的力量,但同时也拥有着创造地球的力量,他唯独不能创造的,就只有生命这些东西而已。 但只要找到种子,阿瑞斯就可以让地球再次开始传播生命。 神格是单独的个体,但是在神格形成以后,会和灵魂融合在一起,至于神格的坚硬程度,不说整个神域都无法破坏,至少银河星域的力量体系当中,是没有人能够破坏神格这种东西的。 尤其是阿瑞斯这种已经达到上位神格的存在,基本上这个世界不存在能够杀死他的东西。 阿瑞斯刚才说的暂时死亡,就是由神格重新凝聚成个体的过程。 这个过程对于他来说算不上漫长,只是一个睡觉的时间而已,但是对人类来说至少要百年以上。 试想一下,如果没有他这种超脱世俗的超强力量掌控世俗的规则,那么失去规则的世俗将会是多么的可怕。 毫无疑问,爆发战争是百分百的事情,到时候整个世界都会乱套了。 之前他虽然紧张,但是并不恐惧,可现在…… 沈欢似乎已经将伤害传达到了神格当中,如果神格毁灭了,那么他将永远的死去! 该死!自己绝对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阿瑞斯反手朝着沈欢的脑袋就是一记长矛,沈欢没有做任何闪躲或是防御的动作,就好像没有看见一般。 但是这一次战矛的攻击,并没有伤害到沈欢,反而在碰触到沈欢的瞬间就化为了尘土。 战神之矛,西方兵刃体系中,破坏力最强大的武器,竟然就这样毁灭了。 对于这个结果,阿瑞斯完全没有办法接受。 他在痛苦的同时,脑海中充满了疑惑,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家伙会在一瞬间变得这么强大! 难道自己看不清楚对方的修为,就是因为这股神秘力量的存在?可若是他真的有这样强,那个小狐狸又为什么会出来送死? 他疯狂的样子好像是失去了意识,和大多数力量暴走的状态很像,可他的眼睛当中除了仇恨以外,还存在着理智。 也就是说,沈欢体内的力量并没有暴走,而是被他所控制着。 不行!绝对不能让整个家伙活下去,我死以后,这个世界上绝对不会有人能够控制住他,即便是天回来了,也需要时间成长。 同归于尽! 这就是阿瑞斯在一番痛苦、纠结、思考过后的唯一答案。 并且这个答案并不是绝对的,自爆神格究竟能不能杀死沈欢,还完全是一个疑问句。 “啊!!!” 随着最后的手臂折断,阿瑞斯终于忍不住发出一声剧烈的惨叫,他感觉到自己的神格仿佛随时都会破碎一般,即便沈欢从始至终都没有攻击到神格的本体。 “怪物,同归于尽吧!” 在一声怒吼过后,阿瑞斯张开了自己的嘴巴,发出了犹如太阳爆炸是才会产生的刺眼光辉…… 第1756章我一个就够了 恸天贯日式·神吼堕天炮! 这是需要引发神格力量才可以施展的超强绝招。 按照之前的九大行星理论,如果出现九星连珠的情况,阿瑞斯这一招就可以毁灭九大行星。 这种破坏力,在银河星域已经算得上是最顶尖的毁灭招式了。 唯一的缺陷就是这一招一旦施展,神格就会受损,需要漫长的时间来修养,而修养期间整个人都会处于一种虚弱的状态。 在虚弱状态的战神基本上就只是拥有宙斯那个级别的力量,对于沈欢没有出现之前的世界,阿瑞斯不需要有任何的的担心,但是现在……他是冒着极大风险出的招。 在这个最紧要的关头,阿瑞斯还是疲软了,他虽然嘴上说着和沈欢同归于尽,但是并没有和沈欢同归于尽的勇气。 所以只能发动这一类类似禁忌一般的招式,希望能够击杀沈欢,这一个招式的力量已经超越了银河星域的承受限度。 被它所破坏的空间也不会自动修复,也就是说昆仑山一片会自动形成类似黑洞的空间,并且不止一个。 阿瑞斯的想法很简单,即便是恸天贯日式·神吼堕天炮没办法伤害到沈欢,那么周围碎裂的空间也会将沈欢吸收进去,只要是不掌握空间力量的人根本没有都从里面逃出去的能力。 至于他自己……以神格的坚固性,想要在银河星域的空间乱流中生存,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轰——激激激——” 神吼堕天炮毫无疑问的打在了沈欢的下巴上,但是预想中被贯穿的情况并没有发生,神吼堕天炮击打在沈欢下巴就像是激光,而沈欢的脸蛋就像是变成了镜面,不仅没有任何事情,反而将神吼堕天炮给反射了出去。 神吼堕天炮所经过的地方全都造成了空间碎裂,但是这些裂痕并没有把沈欢给吸进去。 不可能的!这绝对不是不可能的,即便是夏天也只有在天道保护规则之下,才敢硬抗我的神吼堕天炮,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小子可以扛下来! 如果他拥有着超越星域力量体系的能量,为什么没有被星域的规则驱赶出去? 难道、难道他已经用够了超越星域规则的力量?! 想到这种可能以后,阿瑞斯的内心满是震惊,他十分清楚,能够做到这个地步的,就只有拥有着碾压星域规则能量的人才可以做到。 而拥有着碾压星域规则力量的人,即便是十个他同时自爆也不可能对沈欢造成任何的伤害。 “你……究竟是谁!”阿瑞斯用意念发生,对沈欢质问道。 沈欢没有说话,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杀了阿瑞斯,替苏璃报仇! 等到杀了阿瑞斯以后,他还会前往太平洋上空的神殿,将那些所谓的神明全都杀掉! “嘭——” 沈欢朝着阿瑞斯的嘴巴就是一拳,对方的整个脑袋直接破裂,不过神吼堕天炮并没有停下。 看上去神吼堕天炮是从阿瑞斯的嘴巴里喷出来,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这种力量说到底还是神格引发的,之所以看上去像是从嘴巴里吐出来的,也仅仅是一种表象而已。 神格,是一颗看上去只比大拇指大上几圈的黑色晶石,其整体的样子,和当初沈欢被炸入无尽之岛时,那头白色怪兽自爆时被他吸收的黑色晶石几乎一模一样,甚至很可能是同一种东西。 但现在这个时刻沈欢根本没有关注这到底和身体吸收掉的东西有没有关系,他知道只要捏碎这颗晶石,就代表着阿瑞斯永远的消亡! “等一下,欢子!千万不要那么做!” 天空中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沈欢停顿下了动作,看着急忙赶来的沈欢、楚歌还有绅士。 “你们要救他?”沈欢的声音低沉无比,就好像是没有任何的感情,但谁都可以听出来里面的杀意。 三人脸上都露出了诧异的表情,其实他们在看到沈欢这个形象的时候,就已经十分意外了。 除了面孔身体、衣服或多或少都进入到了玄印化的状态,而头发更是全部变成了线条式的玄印。 唯一没有变玄印的脸蛋,看起来也无比的苍白冷峻,整个人的画风都好像和他们不是一个次元的。 “欢子,阿瑞斯也是我的朋友,我原以为他来找你时会感应到我的气息,然后我再做中间人调和你们的关系,可是我没想到他竟然直接去找了你……” 夏天还有话没有说,他之所以会和楚歌两人焦急的赶过来,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他担心沈欢被阿瑞斯给杀掉。 没想到终于找到地方之后,看到的确实截然相反的画面,尤其是沈欢现在这个状态,即便认出了对方是沈欢,也充斥着极度的陌生感。 “他杀了苏璃,无论是谁说好话我都不会放过他,包括你……”沈欢的眼睛闪过一阵诡异的波动,“如果你铁了心要阻止我,那么我也只好铁了心去伤害你。” “什么,阿瑞斯杀了苏璃?!”这又是一个夏天所没有预料到的结果。 “现在你还要拦着我吗?” “可是欢子,阿瑞斯他——” “傻哔。”楚歌一把拉住了夏天,“如果阿瑞斯杀了苏媚儿你会怎么做?” 夏天一时间不说话了,一旁的绅士咳嗽了一声,“两位我觉得现在更加重要的是……去想该怎么样去解决神格碎片所引发的灾难不是吗?” 绅士看着神吼堕天炮,“如果继续放任不管的话,让这股力量蔓延开来,地球要不了多久就会消失吧。” 就在两人说话期间,沈欢已经开始动手准备毁掉阿瑞斯的神格。 “欢子,住手!”夏天再次呐喊,可是沈欢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夏天一下子着急了,双方都是朋友,虽然他这一世没有和阿瑞斯结交的记忆,但上一世可是打了不少的交道,无论哪一方出事都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 “欢子,苏璃还有救!” 沈欢听到这话终于停下了动作,“什么办法?” “就是——就是——”那根本是夏天急中生智胡诌出来的,哪里回答的上来。 “我也知道一个办法,不过在此之前,我建议还是咱们四个人合力将神格碎片引发的波动封印了吧,要不然——” “不用四个人,我一个就够了。”沈欢说着将神格一握,神吼堕天炮就瞬间停滞,外泄的神格力量瞬间回到了神格当中。 看着目瞪口呆的三人,沈欢再次开口道:“告诉我救苏璃的办法!” 第1757章拯救苏璃的办法 沈欢刚才所做的还事情,是在场三人都无法做到的,无论是夏天还是楚歌,至于一直深藏不露的绅士……谁都不知道他有着怎样的实力,但是从其惊讶的表情来看,应该不是十分夸张的存在。 沈欢见他们不说话,再次问道:“救苏璃的办法是什么?” “这个……”夏天心里一阵着急,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救苏璃的办法是什么。 首先,苏璃本身就是魂体,现在连魂体也消失了,也就会说魂飞魄散了,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让对方复活,除非是掌控天道法则,进行时光逆转,将苏璃恢复到魂飞魄散前的状态。 但目前的问题是,夏天根本就不具备掌控天道的能力,即便他再强大,也依旧没有强大到当初天尊的地步。 而且,让已经魂飞魄散之人复活,本就是一种逆天到不能再逆天的行为,即便是夏天有这个能力,他也不一定会这么做。 因为上一世的记忆已经影响到了他,夏天的很多说法会变得极为官方化,因为沈欢本身代表的就是最大的官方——天道。 他虽然掌控着天道,但是却不可以随意更改天道条例。 因为天道是本源创造出来的,而本源又是神所创造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是夏天达到了与神同样的境界,才有可能违背天道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 说是掌控,其实夏天的境况,在某些方面还是受制于天道的。 当然,看在沈欢的面子上,他可能不会去顾忌那么多,但是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如果天道真的有那么容易违背的话,沈欢的红颜知己家人亲朋,又怎么会死上那么多个。 “你没有办法?” 阿瑞斯的神格还在沈欢手里,也就是说沈欢想要杀掉阿瑞斯,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如果夏天还给不出答复,他仍旧会选择杀了阿瑞斯。 夏天是朋友没错,可是阿瑞斯却不是沈欢的朋友,面对一个杀了自己红颜知己的存在,沈欢会做的唯一选择就是干掉阿瑞斯来报仇。 所以究竟有没有救苏璃的办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 就在夏天准备转移话题先稳住沈欢的时候,绅士忽然开口说道:“我还是先说说我的办法吧,众所周知人死后会前往鬼城酆都,那里是灵魂的聚集地,我想你只要趁着苏璃的灵魂还没有完全消散之前,前往酆都将其魂魄带回来,苏璃就可以活过来,因为她本身就已经有一些鬼修的性质。” “你骗我!”沈欢等着绅士,“苏璃已经魂飞魄散了,怎么可能前往鬼城酆都就可以解决这些事情!” “不,苏璃只是看上去魂飞魄散了,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回事儿,你自己应该很清楚,你们之间建立了本命契约,而建立本命契约以后,就是同生共死的存在,现在你死了吗?显然没有,既然你没有死,那么就代表着苏璃也没有死,至少是没有死透。” “只要不是完全性的死亡,你就又救回苏璃的可能。” 沈欢沉思了一会儿,确实他和苏璃签订了本命契约,如果苏璃真的死了的话,那么他也会死,如今苏璃看似魂飞魄散,但是自己却没有任何的问题。 结果已经显而易见了,就像是绅士所说的那样,苏璃可能已经死了,但是并没有真正的死亡,只要自己前往鬼城酆都,就有一定的机会将苏璃给拉回来。 想到这儿,沈欢并没有急着做出答复,而是看向了夏天,“夏天,你的办法是什么。” “我的办法大致上是和绅士一样的,但是要更为详细一些,如果此时此刻,苏璃的鬼魂已经过了鬼门关,那就没有任何办法了。” “真的没有任何办法?” 夏天无奈的叹了口气,“确实如此,因为一旦过了鬼门关就完全到了阎罗天子的地界,而阎罗天子有着自己的道,并不归天道所管,即便就是我的面子也不一定会有任何的用处。” “也就是说,无论如何我都要去一趟冥府了对吧?”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苏璃的魂魄没有读过鬼门关最好,但是度过以后,苏璃究竟能不能重返人间,这一切就归阎罗天子说了算,对吧?” “你可以这么理解,而且阎罗天子身后站着的还有另外一尊大神,是真正的大神,即便是我恢复了天尊的实力和记忆,也只能和对方平辈交谈,毕竟地府的一切体系都是不属于天道当中的。” 生老病死,一切都是天道掌管没错,可是死了之后,就不是天道的事情了,那就归属到了阎罗天子那里。 “按照你的说法,就算是苏璃走过了鬼门关,只要我和阎罗天子交谈1清楚,那么这一切就不再是问题,对吧?” 夏天迟疑了一下,开口说道:“话是这么说没有错,但是阎罗天子这个人比我当天尊的时候还要古板,还要守规则,想要让他松口,恐怖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有这一个办法,就足够了。”沈欢并没有想太多,以为对他来说,只要有拯救苏璃的办法就好。 说完,沈欢便准备前往鬼城酆都。 夏天看着作势要离开的沈欢,连忙开口说道:“等一下,如果你真的要去鬼城酆都的话,我建议你最好去找一下我姑父……他虽然已经不在地府做事情了,但是功劳却十分的丰厚,你去找他估计可以讨到一个人情,看在那个人情的面子上,阎罗天子或许会对你有所改观。” “虽说我姑父从冥府离职,但是仍旧有着阴间代理人的身份,你想要去酆都也必须去找他,从而找到前往酆都冥府的办法。” “酆都不是在蜀川吗,为什么还要借助代理人的力量?”沈欢面露疑惑。 “和昆仑里外一样,酆都也分为里酆都和外酆都,所谓外酆都,就是现世界的旅游景点,而里酆都则是真正的鬼魅世界,没有代理人的允许,你是没有办法进去的,当年我也是通过代理人使用不怎么愉快的方式进去的……不过我姑父应该不会做出那种无聊的事情。” 夏天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尴尬,仿佛是回想起了不该回想的事情。 “你姑父是谁?” “钟馗啊,楚歌说过你们认——”这边沈欢的话还没说完,沈欢便已经消失。 “欢子到底强大到了什么地步,他身上的那些玄印又是怎么回事儿?虽然不是天道玄印,但肯定是属于这个体系的玄印,莫不成欢子会是那个可以创建天道法则的人?” 夏天忍不住在那里自言自语,绅士则是指着数不尽的空间裂痕说道:“夏天,我觉得你还是先想想怎么解决这些漏洞吧,毕竟你前世所留下的封印已经完全破开了!” 第1758章风氏后人 钟馗和自己妻子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周游世界,之前虽说是定居,但也仅仅是短暂定居,等到一定时间以后,他就会和妻子一起离开,前往其他的地方。 沈欢的运气不错,他回到之前那个地方的时候,钟馗并没有离开。 “沈小哥?”正在院子里泡茶的钟馗看到沈欢表情有些意外,但是很快就变成了高兴,毕竟有熟客到这里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悠闲久了就会适当的想要热闹一些。 “来来来,尝尝我泡的茶,在花旗想要喝到这种茶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钟馗一边倒茶一边说道:“我说沈小哥,你这身打扮……是年轻人的新玩意儿?” 沈欢身上不再是那种以漆黑为底,玄印当做星辰的宇宙花纹,而是变成了水墨画一样性质的东西。 头发漆黑如墨,而在发丝之间则穿插着玄印,至于一副,之前宇宙玄印曾经停留过的地方,则像是黑纸白字烙印在沈欢的药王袍上。 肉身上那些玄印倒是退去不少,不过其中一条胳膊的状态还是和以前一样,看起来就像是包裹整个手臂的纹身。 加上沈欢的脸色和眼神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钟馗还以为是现代的小年轻又开始流行起了复古文化。 尤其是沈欢这一头秀发,当初他刚刚来现代人间界的时候,想要染出沈欢这样的头发,几乎是绝不可能的了。 “钟伯。”沈欢看着钟馗说道:“我这一次来不是为了喝茶。” “不是为了喝茶?”钟馗愣了一下,然后说道:“你有事求我?” “没错。”沈欢点了点头。 钟馗将茶杯放下,示意沈欢可以坐下,“有话不妨直说,你当初救了我妻子的性命,如果是我能够帮得上忙的事情,我一定帮忙。” “我想要救一个人,而想要救这个人,我就必须得去阴司冥府一趟。” 钟馗听到这话面色一变,他当初为了脱离冥府,并且扬言永远不再管任何和阴司冥府有关系的事情,之前也曾经有人找过他,可是全都被他拒绝了,可现如今来找他的人是沈欢,这就没办法拒绝了。 “你需要我做到什么程度?” 沈欢果断说道:“只需您帮我打开里酆都的大门即可。”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剩下的事情我会处理。” “你能告诉我死去的是什么人吗?是寿终正寝还是死于非命?”生死由命,这些全都是天道循环之中的事情,如果沈欢想要做的事情太过逆天,他或许会选择劝慰。 “她是我的妻子,为了救我被仇人所诛。”沈欢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并不平静,看得出他还没有从苏璃之死的阴霾之中走出来。 “没想到沈小哥也是性情中人,既然如此……”钟馗说着大手一挥,将一把剑放在了桌子上,“此剑乃是我自修炼以来便随身携带佩剑,斩杀过无数妖魔,此时间只有一把,名曰斩鬼,如若阎罗天子不同意你赎回爱人之魂魄,便将此剑拿出来让他看,或许看在我们多年合作的情分上,他会卖我一个面子。” “多谢前辈!”沈欢说着起身对着钟馗鞠了一躬。 钟馗连忙摆手说道:“无需谢我,我只是在还你人情罢了……前往冥府救赎自己的妻子,这个行为倒是和当初的夏天有些相似。” “对了,夏天已经转世轮回,现在人在燕京,名字和之前一样,至于相貌怕是有些变化,不过他已经恢复了大部分的记忆,您二位有时间的话,或许可以回去看看他。” 钟馗点了点头,拍了拍沈欢的肩膀,然后拿出了一个黄色的令牌符箓,“这是阴司符召,等到了外酆都以后,你只需口念‘鬼门开’三字,就可以打开里酆都的大门,不过……” “不过什么?” “在此之前,我建议你去一趟泰山,采摘鬼影草服下,这样可以遮蔽你身上的阳气,若是你妻子魂魄未过鬼门关,那自然不用叨扰阎罗天子,你偷偷带回即可,毕竟阳人现身阴司会引起不小的动乱,到时怕不仅没有什么好处,反而会带来不少的坏处。”钟馗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鬼影草一直由风氏后人看管,取之不易,你见到他们之后,可以亮出我和夏天朋友的身份,对方或许不会刁难于你。” “切记,风氏后人乃先天神祇的后代,若是动武很可能会引起先天神祇的怒火,到时莫说救你的妻子,就算是你也不一定能够活下去。” 怕沈欢不了解,钟馗又花费了一些心思讲解,“所谓先天神祇,即生来便是神明的人物,从某种程度来讲,他们是超脱于天道的人物,也不需要遵守任何的天道法则。” “好,我尽量不和他们起冲突。”沈欢不是一个自大的人,但只要是阻挡他的人,无论神佛,他都会杀了对方! 其实关于先天神祇的事情还有很多,不过钟馗了解的也不深刻,毕竟以他的地位,还很难接触到这种东西,其实不光是他,大多数人都没有接触过,因为这些所谓的先天神祇除了在洪荒太古时期以外,就已经很少露面了。 基本上就算是在神仙这种族群当中,也属于传说中的存在。 沈欢没有和钟馗过多的闲聊,简单的说了几句感激的话以后,便起身前往泰山。 关于昆仑山的传说有不少,但是要说道关于泰山的传说则更多一些,朝代更替,传说和神话体系也会更改,可华夏往来五千年,每一个朝代却都有着关于泰山的传说。 只是泰山封禅的帝王,便覆盖秦汉唐宋,至于前往祭天的帝王更是数不胜。 更是有学者曾经讨论说,古籍中所记载的仙山昆仑并非是西藏昆仑山而是山东泰山。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并不妨碍泰山被誉为天下第一山,以及“天人合一”的思想寄托之地。 而沈欢没有任何欣赏风景的心思,直接打开神识,开始快速搜索鬼影草和风氏族人所在之地。 很快,沈欢就发现了一个隐藏在泰山之中的风氏部落。 沈欢破解阵法直接进入其中,但到了部落入口的时候他却停了下来,高声喊道:“药王沈欢,前来拜访风氏后裔!” 第1759章可以把鬼影草给我了吗? 风氏部落,沈欢声音出现的刹那,就打破了这片平静祥和之地,因为这个地方除了他们风氏族人已经很久没有人出现在这里了。 只有他们风氏族人出去一说,没有外人进来一说,不管沈欢的态度有多么和善,多么端正,他们依旧会感觉紧张无比。 所以风氏的护卫们,马上集合,朝着村口赶来,当他们看到沈欢奇装异服以后,先是一阵惊讶,然后很快镇定了下来。 风氏族人都带着蛇形面具,唯一不同的就是这些面具的颜色以及型状。 其中一个带着青色面具的人,开口对沈欢问道:“你是什么人。” “我是天尊的朋友,此次前来是为了借几株鬼影草。” 听到天尊这群人发出一阵低呼,互相对起了眼色,听到是来借鬼影草的,众人的眼神又是几番变化。 “请你稍等,我前去请老族长过来。” “希望您快点,我比较赶时间。” 那人愣了一下,没有再说话转身朝着村内走去。 大概五六分钟以后,一个满脸长须的白发老人在青色面具的带领下走了过来。 对方先是打量了一下沈欢,“你是天尊的朋友?” 沈欢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敢问姓甚名谁。” “沈欢。” “沈欢?”风氏族长好像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皱眉皱了半天,“敢问你是哪里人士?” “怀庆长乐。” “师承何门何派?” “医道盟药王门。” 风氏族长对沈欢的身份已经起了怀疑,“不知你可带有天尊信物?” “我可以让他跟你通电话。”沈欢顿了一下补充道:“亦或是让他亲自过来一趟。” 沈欢没有拿出斩鬼剑的打算,毕竟钟馗曾经是冥府的人,要是让风氏族人联想到自己要去冥府,恐怕就不那么好要鬼影草了。 沈欢方才之所以说自己的药王身份,就是为了给他们造成一种,自己是炼药狂人的感觉。 “这个……”风氏族长开始迟疑了,他对于沈欢的身份还是有所怀疑的,刚才那句话更是加重了风氏族长的怀疑,谁都知道天尊已经很久没有现世了,又怎么可能因为他一句话就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但是,如果沈欢真的和天尊认识,并且让隐世已久的天尊来到这里,那自己该作何解释,就在其犹豫不定的时候,一旁的一个年轻人低头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 老人瞬间喜笑颜开,看着沈欢说道:“还请药王谅解,我刚才所说只是为了求证您是否和天尊确有关系,既然您刚才说能够让天尊过来,那么——” 沈欢没有多话,直接闭上燕京,启动神识覆盖千里,“夏天,我是沈欢……” 他将事情说完以后,夏天良久没有回话,“我了个大曹!欢、欢子,你现在的神识竟然能够——变态!” 对于沈欢,夏天能够给的就只有这么一个评价……变态。 可以击败阿瑞斯或许并不值得吹嘘什么,但是……沈欢在进入玄印状态以后,几乎可以说是秒杀了阿瑞斯。 而在地球上,即便是楚歌这个可以和神正面刚的家伙都没有办法做到。 以夏天的见识所说出的变态,那绝对是变态中的变态。 “现在不是惊讶的时候,你不过来吗?” “我暂时就不过去了,因为你和阿瑞斯的战斗,我当初在昆仑山留下的禁制出了一些问题……如果不及时修复的话,可能会出大问题的。” “那不是我弄得,是阿瑞斯一个人的杰作,请不要把他做的事情和我混为一谈,另外阿瑞斯应该是入魔了,我建议你最好处理一下。”沈欢顿了一下,说道:“好了现在不是浪费时间的时候,你现在最好过来一趟。” “好了不用我过去,当然我也不是不帮你,你只需要对风氏族长说一句话就好了。” “什么话?” “长得比我帅的都得死。”夏天尴尬的咳嗽了两声,“那啥,你只管说就是了,如果他还有什么疑问,你就说我了个大草,如果这还不行的话……你将千幻暂时变成天剑的样子就好了,见剑如见人,他们都是知道的。” “你去那里是为了鬼影草吧?我不能过去,祝你冥府旅途愉快。” 沈欢收回神识,大手一挥,凭空变出了一把天剑,“我刚刚和天尊沟通过了,他有要务在身无法解决,所以就让我以天剑示人已表我和他是友人的证明。” 看到天剑,风氏族人都跪在了地上,惶恐不安。 “对、对不起药王大人,我们方才不知所以才——” 沈欢看了眼天空中的太阳,“能把鬼影草给我了吗?” “可以可以。”老族长对着青色面具说道:“快点让人前去取鬼影草。” “等一下!”之前给老人出建议的年轻人,从地上站了起来。 “还有事情吗?” “素问天剑破坏力惊人,不知药王大人是否可以展示一下。”年轻人的语气有些玩味,但是脸上的表情却很认真。 老族长起身道:“小武你——” “族长,不必担心,我想药王大人是不会介意的。”他再说这话的同时,也在给老族长暗中打着手势:“族长,这个人只是拿出了天剑而已,虽说天剑是天尊大人的代表物,但是天尊已经消失那么久了,谁知道会不会有无礼之徒大胆冒充呢?” 沈欢没有说话,手握千幻所变的天剑朝着风氏部落的某座山头随意一挥。 “哈哈哈,看到了没,屁事没有!”看着纹丝不动的山峰,小武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喂,小子,你打扮的虽然十分——” “咔嚓——” 一声脆响响起,那座山峰的山头瞬间迸发出一阵强烈的光芒,然后顺着光芒的痕迹,瞬间化为了碎屑,犹如星辰一般在空中弥漫着。 “这、这——” 刚刚起身准备嘲讽的风氏族人,全都惊恐的重新跪在了地上。 “这样的证明够了吗,如果够的话……”沈欢看着众人语气平淡道:“可以把鬼影草给我了吗?” 第1760章灵界里酆都 鬼影草是一种靠着极阴之气补养长大的草,他看上去就像是月牙,是一种本体为出白色,但是周围却散发着黑色光芒的小草。 沈欢在拿到鬼影草以后二话没说,就直接离开了风氏族人的部落。 至于风氏族人会有什么想法,沈欢一点也不关心。 夜幕,沈欢来到了丰都名山风景区,也就是所谓的外酆都。 沈欢停留在空中没有下去,因为他不知道使用了令牌以后会发生什么现象,如果实在空中进行的话,到时候就算是引起轰动,到时候也会有科学家过来讲解,这是一种怎样符合科学的现象。 “鬼门开!” 随着沈欢的一声令下,令牌消失,但是却凭空出现了一座大门,这座大门看起来十分的阴森,最顶端是一个巨大的骷髅头,上面还长着羊角,至于周围则是雕刻的十八层地狱石雕,从头到尾都散发着令人感觉不寒而栗的阴森光芒。 而在门的正中间则是一个旋转的黑紫色旋涡。 简单来说就是——这是一个只有门框而没有门的门。 沈欢没有任何犹豫,直接踏步走了进去,而在他进去以后,那道鬼门也随之消失。 至于天空之中发生的异象则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仿佛被鬼遮了眼睛一般…… 阴司鬼狱在华夏的传说当中又很多种形象,即便是东西方不同的文化,在神话传说方面却有着太多的相同。 比如都有类似天堂的存在,再比如都有类似冥府的存在,只不过是称呼和体系不同,但本质上是殊途同归的。 沈欢穿越鬼门以后,就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里酆都。 对于阳间的人来说,酆都有里外之分,但是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灵界。 所以里酆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作为和魔界大小同等的空间而存在的。 首先映入沈欢眼帘的就是一望无际的古建筑,和地府独有的景色。 和魔界有些相似,但这里是一个没有天日的地方,也没有月亮,看上去是黑夜,但到处都散发着亮光,看起来一点也不昏暗。 但是沈欢没有任何欣赏眼前风景的意思,因为他忽然发现了一个问题,一个严重的问题——夏天很有可能骗了他! 鬼门关是地府的第一关,所以才会有鬼门一称,当时沈欢救人心切,并没有想到这一个关系,直到现在他才回过神来。 “夏天骗我?”沈欢皱了下眉头,“应该不会,他没有骗我的必要,而且他应该知道,缓兵之计对我来说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还是先下去看看再说吧。”沈欢说着降落在了地上,徒步朝前方走去,距离他可以看到的都市还有不小的一段距离。 在这一路他看到很多灵体状态的存在,有老人有小孩,有男人有女人,这些人脸上有带着不甘的,有带着迷茫的,还有人是一脸喜悦的样子。 他们分的很散,因为谁也不认识谁。 “咣——咣——咣——” 忽然一阵锣声响起,这些人的注意力全都被吸引到了。 “来来来站好队站好队啊!”敲锣和说话的是一个人,样子有些古怪,身上穿着服装,不像是其他人那样光着身子,在他身边还有几个人,不过衣服却是没有第一个人那么精致了。 “现在听我的指示办事儿,还没有过头七的站在左边,过完的又来报道的站右边,快点!都给我利索点!”领头的有些不耐烦。 沈欢是活人,头七这事儿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但如果他一动不动肯定会引起怀疑,所以他随便站了一队,等到搞清楚对方的目的以后,他再做动作也不迟。 “好了,左边的给我听好了,从现在起你们有七天在阳间停留的时间,不过你们没有能力也不允许干涉人间的任何行为,你们可以选择回去看看自己的亲人亦或是舍不得东西,也可以直接站到右边选择转世投胎。” “哗啦啦——” 左边的人少了一些,但是并不多,看来大部分的灵魂还是想要回去看看的。 “你们这些选择回去的,别怪我没有跟你们说过,外面并不安全,你们也没有任何的特殊能力,七天时间到了以后,你们必须在我们引渡者的帮助下回来,如果你们反抗或者是不选择回来,那么就会飞灰湮灭。” “当然,你们在人间也许可能会找到一些继续停留的办法或者是干涉人间界的能力,不过我劝你们最好不要选择拥有他们,因为一旦这么做,到时候出动的就不再是我们这些引渡者,而是鬼差大人亦或是阴间代理人。” “至于结果嘛……”为首的引渡者语气忽然变得冰冷起来,“就会像是那些死了却不愿承认自己死了,或是带着怨气袭击报复人类等怨魂厉鬼的下场一样,被鬼差大人和阴间代理人诛杀!” 听到这话,左边又有一些人走出了队伍,站到了右边。 引渡者看到这个情况先是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大手一挥,每个选择回去的灵魂额头上,都多出了一个印记,应该是灵界的文字。 至于沈欢则在第一次就已经走到了转世轮回的队伍当中,毕竟他的目的是进入鬼城而不是返回人间。 等到打发走那些人以后,引渡者对着剩下的人说道:“现在看看你们身边火焰的颜色,黑色的站右边,白色的站左边,两种颜色都不是的站在中间,让剩下的引渡大人给你们分配队列。” 光是排队分列就差不多花费了十来分钟,沈欢则是利用移形换位的手段骗过了这些引渡者。 “好了,现在跟着我进城!” 在引渡者的带领下,沈欢他们很快就到了城门,门口站着的应该就是传说当中的牛头马面,兄弟两个似乎正在唠嗑。 两人见引渡者带人过来,随便瞅了两眼,然后点头说道:“好了,都进去吧!” 引渡者大手一挥带领着一堆人进城,等到沈欢那一列准备进去的时候,正在聊天的牛头忽然皱起了眉头,好似感应到了什么,大喊道:“等一下!” 第1761章何方贼人,胆敢扫我幽门城! 在牛头说话的时候,城墙上也忽然传出一阵吼声,抬头一看,是一些似人非人似兽非兽的家伙,一个个长得全都是凶神恶煞狰狞无比,大大小小共有十六个。 沈欢以为是对方发现了自己,已经做好随时召唤千幻开始战斗的打算。 “哎呦我去!”牛头看着城楼上的那些个鬼怪,“没你们的事儿快休息去,还有跟你们说过多少次了,现在你们也是头头了,该做的引渡者都会帮你们做了,除非是他们看不出来的灵魂或者是有人闹事儿才需要你们出手,都睡吧睡吧!” 等到十六头大鬼会城楼休息以后,牛头对着最前面的引渡者摆了摆手,“我说老刘,上次打马吊欠的钱,你打算什么时候还啊!” “咳咳,等下了班再说呗,咳咳——”领头的引渡者不停地摆手,让灵魂们快点前进。 “嘿,这瓜娃子,他当初刚下来那会儿,可是老子用两只眼睛瞪着进去的,现在好了,当了差以后越来越滑头了。” 一旁的马面不知道从哪拿出了两根没有过滤嘴的香烟,一根自己点燃另一根却是给了牛头,“别在那唧唧歪歪了,咱们再熬会儿就下班了。” 牛头这才没有继续找引渡者的事儿。 “这里就是黄泉路,我再说一遍,黄泉水不是你们能碰的,最好一点都别碰上,否则就等着化成灰吧,我说那位老大爷,你当旅游呢,别看了!” 一路上引渡者都在啰啰嗦嗦,当然对沈欢来说是啰啰嗦嗦,但是对于那些鬼怪来说却是生存法则。 另沈欢有些意外的是,他以为进了鬼门关就是进了城池,可没想到鬼门关之后的黄河路都这么长。 这段路很长,而且似乎还设置了不少的关卡,在两旁长着许许多多火红的花,若看的不仔细还以为是由血所铺成的地毯。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以后,这路总算是到头了,又是一座高大的城门,不过在装饰上却要柔和许多,不再是那么狰狞万分的模样。 在进城之前,引渡者进行了最后一次演讲。 “黑色火焰的,你们在人间界做了太多的恶事,刚才让你们过黄泉路就是为了洗浊气,现在我说下你们的命运。”引渡者看着众人说道:“三朵黑色火焰及以下的会被发配到小城搞开发,至于六朵黑色及以下火焰的则会被发配到远关开荒,九朵及以下的……根据罪行会送往十八层地狱享受无尽刑罚。” “这是路引,你们都带好了。”引渡者说完,那些灵魂手腕上便出现了一些黑色的缎带,在最上方的位置,有着一到三道不等的白色线条。 “启程!”随着一声令这群人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也不管他们说出什么样的话,反正到了地方有人会指教他们。 “中间的,你们虽然没有做哪些十恶不赦的事情,但也都犯下过过错,现在我将会送你们前往十八层地狱,等受完相应的惩罚以后……算了,反正那边的同事会把之后的事情告诉你们。” 说着大手一挥分路引,路引分完又一挥将其送上路。 不过中间仍旧有不少的人停留着。 “你们,对就是你们这些没做多少好事儿也没有做多少坏事儿的家伙,你们进城以后直接看中央的魂碑告示就好。”引渡者说完转而看向了那些白色火焰的人,“至于诸位,则和我一起前去见城主大人就好,不需要有任何的紧张,好了散了吧!” 冥府,鬼城,魂碑告示前。 所谓魂碑告示,就是一块巨大的石碑,高约两丈宽约一丈,上面的花纹和石雕看上去十分的古朴,在中间则是写着很多看不懂的文字。 那些鬼魂看完以后,若有所思的停留一会儿,便走了。 沈欢却是什么也看不明白,“兄弟,上面写了一些什么。” “就是——”那鬼魂正说着忽然皱起了眉头,“你看不懂?” “那个我活着的时候没有什么文化,所以……” “文盲啊!也不是我说你,都什么社会了,连字都不认识。”那鬼魂调侃了一句,便说起了正题,“上面说我们现在还不具备投胎的资格,需要留在鬼城一段时间,至于究竟是多久谁也不知道,按照个人的功德来算,而想要留在鬼城必须有幽冥帖,而所谓的幽冥帖其实就是身份证、暂住证等必须证件的结合体。” “但是得到幽冥帖不是我们自己去申请的,而是需要给人打工让老板代为申请,如果七天之内找不到工作的话,可以去城主府等待分配任务,不过那些任务都是一些……比如在黄泉路巡逻,清理黄泉的垃圾等对我们鬼魂来说十分危险的工作。” “不过上面也说了,鬼城很大,而且工种繁多,一般不会出现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但因为鬼魂当中我们这种人是最多的,而且那种犯过错的人在受完刑罚以后也会做我们一样的事情,所以我们需要尽快行事免得找到一些不好的工作。” “唉,真累,以为死了就解脱了呢,没想到还是要工作。”那鬼魂拍着脑袋说道:“你说我都因为劳累过度心梗猝死了,到了下面还是要工作,真蛋疼。” “我明白了,谢谢兄弟。” “不用小事一桩,对了,兄弟你打算找什么工作啊?要不要和我一起到城南的人才市场看——我去,人呢?什么时候消失了?”那鬼魂一脸疑惑的嘀咕道:“还有这文字按理说我也不认识,可是一眼就读懂了,为什么那兄弟读不懂呢?” 沈欢并没有离开,而是直接飞入空中开始观察鬼城。 结果很快就出来了,鬼城——真的很大,至少也有一个正常市的大小了。 没错,不是一个城市,而是一个市,包含县、乡、村这些单位的市。 为此沈欢还特地眺望了一下其他地方,还有一些正在施工中的城市,虽然没有这么巨大但也有一半的大小了。 该死,这和印象中的地府完全不同啊! 不过根据刚才那个鬼魂的话来看,苏璃很有可能还待在鬼城当中。 想到这儿,沈欢迅速打开神识开始搜索苏璃的踪影。 与此同时某座大殿内,两名正在吃桃饮酒的长髯,忽然抬起了头,面色猛地一沉,“何方贼人,胆敢扫我幽门城!” 第1762章五方鬼帝 “大哥,根据对方的神识来看,是一个极其厉害的人物,莫不成是——”其中一个身材相对比较魁梧炸胡男把话说了一半,没有继续说下去。 之前在殿内高喝道的美髯公则冷哼一声,“你是说其他四城的人吗?绝无可能!除非他们已经将阎罗天子不再放在眼中。” “说的也是,可是这么强大的神识,除了他们在这冥府之中,已经没有人了吧?” 美髯公抚了一下长须,“让判官先去调查一下。” “也好。”炸胡男点了点头,立马走出了大殿。 至于美髯公的面容则有些担心,“为何我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冥府,东方鬼城幽门城上空。 沈欢用神识扫描了很多次,一直没有找到苏璃的踪影。 “没有,什么地方都没有,就连最中心的帝府都已经查找过了,为什么会没有呢?难道苏璃的灵魂还在路上?不对,我刚刚一路走来,就是担心发生这种情况,可是这一路上我都没有碰到苏璃的身影——该死!难道苏璃的魂魄根本还没有到达鬼城?” 想到这个可能,沈欢已经生出了离开的念头,可是钟馗之给了他一面令牌,两人之间的人情已经还清,再去一次已然有些说不过去。 更何况苏璃的魂魄还没有来鬼城只是沈欢的一种推测,究竟是还是不是都无法确定。 最重要的是,如果苏璃已经到了鬼城,而自己再返回人间花费时间寻找,再返回鬼城,这样所耽搁的时间,恐怕苏璃的魂魄早已堕入轮回。 因为谁也不知道冥府的时间是否和人间界的时间是一样的,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这里既没有太阳也没有月亮。 “自己还是亲自下去查找一番!”沈欢决定在这里待上一些时间,毕竟找工作有七天的宽限时间,也就是说这七天之内绝对不可能有人投胎。 毕竟与人交谈才是最容易收获情报的方式之一,这也是为什么理发师、出租车司机等单对单的服务行业被称为移动八卦电台的原因。 沈欢没有急着找工作,而是先了解一下这座鬼城的大致环境。 简单来说,冥府的机制和传说当中的没有太多不同,但唯一的区别就是,这里极为现代化,不是说使用的东西极为现代化而是想法。 比如在这里孟婆不是站在奈何桥给人发孟婆汤的,而是一个饮料业巨鳄的公司名称,不管是奶类、果汁类、茶水类甚至是咖啡这样的饮料都是应有尽有。 至于牛头马面则是类似于安保公司的状态,主干成员受雇于鬼城官方,支系成员则受雇于各大公司亦或是小型企业,其中也包括个体户。 而里面的员工大多也是人间界的鬼魂,只不过上班时间他们就会变成牛头马面的样子,下班则恢复正常,那种模样更像是一种制服。 无常判官这些,则是世袭或是晋升制度来承接安排,按照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公务员。 除了高层的几个人物以外,这里大部分的居民和员工都是世俗中人的魂魄,在大街上你甚至可以看到两个操着不同口音古汉语的人在争论类似关公战秦琼的话题。 不过这些只是谈资而已,争论就像是辩论,而不是像喷子之间争的脸红脖子粗,这些鬼魂之间的跨度少的三两年大的近百上千年,但是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代沟,毕竟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除了工作换取功德点好早日投胎以外,便没有什么追求了。 甚至有一些人厌倦了俗世的生活,直接选择不投胎。 对于这种人,鬼城官方不仅不处罚反而会发放奖励,甚至会在幽冥帖上篆刻永久居民的字样,表现良好的话送你一套房子也不成问题。 这里的伴侣、朋友或是夫妻,全都是精神共同的存在模式,简单来说就是看内在而不看外表,毕竟对他们来说啪啪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里虽然没有饥饿感,但仍旧是食堂遍地小吃,根据沈欢自己的了解是,人家都不能啪啪了,还不能享受一下食物所带来的幸福吗。 简单总结一下就是,地府不像是地府,更像是一个现代化思想的世外桃源,或者说是类似象牙塔、乌托邦、幻想乡之类的地方。 虽然整个色调不像是人间界那么阳光明媚,但内心世界却全都这样。 功德点在这里是类似货币的东西,具体机制沈欢没有去详细了解,但好像功德点这种东西只能在官方允许的地方消费和赚取,在其他渠道基本上没有任何的用处。 而且这里的饮料、酒水、食物都不知道是怎么生产的,因为除了房屋街道,沈欢没有看到任何牲畜或是田地。 这些都是沈欢在人才市场打听到的消息,最终他从牛头马面安保公司的一个招聘点得到了一些消息。 鬼城并不是人类想象的那么简单,不光是一个酆都就了事儿的。 鬼城一共有五座,分别是东都幽门城、西都嶓冢城、北都罗酆城、南都罗浮城、中都抱犊城,每一座城池当中都有鬼帝掌管。 沈欢现在所在的是东都,这里来的大部分都是人类,至于其他四城则是掌管着有不少其他种族,比如妖族、仙族、兽族亦或是纯粹的灵族。 五方鬼帝实力相当,除了这五座鬼城以外,还有天中的天子殿,那里是阎罗天子居住的地方,类似人间皇城。 此外还有十八层地狱、六道轮回井等建筑,现如今正在建设当中的城池是与五方鬼城的附都,因为近百年以来,选择留在冥府的鬼魂越来越多。 当然,这五方鬼城之间也是相互来往的,至于普通鬼魂想要到这些鬼城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使用功德点站在城市传送阵上前往。 因为在灵界的荒野当中,还有一些被流放的冤魂厉鬼,以及灵界的一些原生态的兽类。 得到这些线索以后,沈欢立马推测出,苏璃很可能身在南都。 对于沈欢来说,那些被流放的厉鬼并不是问题,反正他也没有功德点,直接遁空前往以仙妖为众的罗浮城! 第1763章这里没有那里也没有?! “禀告鬼帝大人,我搜寻全城并没有发现有高手的踪迹,不过为了防止意外发生,城主府那边已经开始派人巡街,一旦有情况发生就会禀报上来。” 身穿红袍的判官一脸担忧的看着两位大汉,毕竟鬼帝有所感应那就肯定是出了问题,可自己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根本没有任何怪异的地方。 这个锅他可不敢乱甩,最终只能背在自己的身上。 毕竟他只会一个高级公务员,而人家鬼帝则是领导者,不管人家有没有感应错,都最好不要触对方的霉头。 “很好。”美髯公满意的点了点头,转身看着爆炸胡说道:“你觉得如何?” “也许只是其他四方鬼帝之一前来巡查自己城池的鬼魂吧。”爆炸胡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这样做实在是太明目张胆了。” “我想也是。” “那这件事是否要上呈给阎罗天子?” “暂时不用,毕竟我们只是感应到了强大的神识,而没有感应到对方究竟是谁。”美髯公抚摸了一下胡须,“所以这件事情想要处理的话,还是十分困难的。” “那我们怎么办?就吃了这一个暗亏?” “吃暗亏倒没什么,我十分在意当初我们兄弟二人吃的那个大亏!”美髯公的脸色极为难看,“要不是因为大帝开口帮我们求情,让那唐朝的两员猛将取代我们,恐怕我们就永远都是一个门神而不是鬼帝了!” “大哥,这个仇,你还没有忘记?” “哼,难道你忘了吗?”美髯公冷哼一声。 爆炸胡摇了摇头,“这个仇我当然记得,可是当初犯错在先的人呢是我们……” “我不是让你报仇,而是让你想一下,相比当初所受的屈辱,被神识扫描整个鬼城又算得上是什么。” “那此事就这么算了?” “算了……”美髯公嘴角翘起一丝冷笑,“暂且算了!” 判官恭敬的弓着身,一句话也不说,仿佛也什么都没听到,直到鬼帝命他退下时,他带着一身冷汗离开…… 南都,罗浮城。 这里是妖族灵魂的大本营,至于传说中的仙人魂魄,这里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了,毕竟仙人的生存能力太强了,即便是肉身损坏也可以保留神婴,只要神婴在仙人就是不死的存在。 而神婴都被破坏的话……那仙人就等于在这天地间消失了,自然也不会来到这鬼城之中。 这里说的仙族是一种种族,直接诞生于仙界的种族,这一类虽从一出生就注定与凡人不同,寿且万年,但是却不会凝聚出神婴,死了也会堕入轮回。 当初人间界灵气枯竭,一干大能开辟修真界作为第二人类世界,使得人族的道统得以延续昌盛。 之后天尊即位,将修真界封印,后被打开封印,最后一气之下将修真界和仙界融合成为了新仙界。 此后修真界的人形生灵也被列为了仙的行列,这里大部分都是这种人,有的修炼过有的完全没有修炼过。 但是他们对于来到鬼城的态度,却和东都的人类没有太多区别,选择在此安逸的要更多一些。 并且十分值得玩味的是,原本争斗不休的仙妖在这里相处的倒是十分融洽,至少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是这个样子。 因为鬼城的规矩已经了解的差不多,沈欢也没有浪费时间,直接开启神识寻人。 沈欢的这一番举动自然和之前一样引起了南都杜鬼帝的注意。 不过杜鬼帝和之前的两兄弟不同,他没有待在大殿里不出去,让判官前去查探这一件事情,而是亲自前往。 “没有,为什么这里也没有?”沈欢已经开始有些急躁了,在其他事情上他或许可以保持波澜不惊胜券在握气质,可现如今这件事情关乎苏璃是否能够死而复生他根本就没有那种多余的心思。 “莫不成在北都?毕竟狐仙一族在没有成型之前也算是兽族。”沈欢说着再次消失,而在他消失之后没多久,杜鬼帝便出现在了他原本停留的位置。 他看着周围若有所思的嘀咕道:“已经离开了吗?究竟是谁,其他鬼帝?” 沈欢前往北都以后,所做的事情是一样的,但是仍旧没有发现苏璃的身影。 与此同时,这北都的大殿当中,也有二人一穿黑袍白边仙道袍,一穿白衫蓝边文武氅,两人执黑白棋子对弈。 “灵真你可感受到一股强大的神识正在上空横扫我北都鬼城盛况?” “确有这种感觉。” “你说会是哪位老朋友来了呢?”白氅男子笑着问道。 黑袍男子也是一脸笑意,“这个倒很难说,你我前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吗?” 说完两人便消失在了原地,但是没过多久就满面愁容的走了回来,“怪哉怪哉,为何我们到了地方以后却不见旧人?” “或许不是旧人所为呢?”白氅男子笑着说道。 黑袍男子先是一愣,然后面色凝重道:“莫非是界外之人?” “是与不是尚不知否,但以吾观之……冥府今日怕是要横生事端了。” 中都,抱犊城。 这里是灵界原著居民的地盘,沈欢来到这里,只是因为一个推测,苏璃从昏睡中苏醒便是灵魂状态,活了这么久,现如今死了,应该也算是鬼修灵族。 此前沈欢也已经去过西都,那里完全是仙族的地盘,修真界的人倒是少了许多,可依旧没有苏璃的身影,无奈之下,沈欢只能来到中都。 可是结果也是一样,这里依旧没有苏璃的身影。 “莫不成苏璃已经上了奈何桥?!” 沈欢的心开始紧张起来了,孟婆虽然是一个饮料公司,但是孟婆汤以及孟婆这个职位却是真实存在的,只要喝了孟婆汤就等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而走上奈何桥就代表着随时都有可能,都可能堕入六道轮回。 到时候即便是天道亲自出手,也不可能挽回了。 想到这儿,沈欢立马赶往奈何桥的方向,而沈欢离开以后,五方鬼帝却是已经汇集到了一起。 五方人马见面二话不说,全都是一脸怒容的质问对方,“你们搞什么鬼,闲着特么的没蛋事儿,在我城池上瞎晃悠什么呢!” 众人先是一愣,然后异口同声道:“我曹!不是你们那是谁?” 第1764章小树苗失效?! 在众人没有相见之前,他们全都怀疑在自己城池里搞事情的是对方四人当中的一个。 最先被找事情的东都鬼帝,因为西都鬼帝和他的关系一直不怎么好,所以在西都发生这种事情的时候,他们二话没说就来找蔡氏的鬼帝兄弟。 双方因为没有解释清楚差点大打出手,最后双方都认为闹事的是对方,僵持不下,最后其中一个比较理智的提出,既然大家都说不是自己做的,那就肯定是其他三个做的。 带着这样的心情,双方前往其他鬼城,这一来二去,最后就来到了中都抱犊城,虽说中都鬼帝的脾气最好,但谁也不保准最老实的中方鬼帝会不会搞事情出来。 谁知道在四方的强强联合之下,对方表现出来的样子,和其他人都是一样。 很快,众人的眉头便皱了起来,“既然不是大家做的,那么还会有谁有着能力?” “以天子的勘鬼术,根本不可能让我们发现。” “不是天子,也不是我们,那会是……” 五方鬼帝的表情同事变得惊悚起来,“难道是界外之人?!” “我之前就有这样的推测。” “那你还跟着我们来找周康鬼帝的事情?” 北方鬼帝杨云无奈的叹了口气,“相比界外之人来袭,我更希望是咱们兄弟几个之间内斗,这样反而能将损失最小化,如果是外界之人的话……” 杨云没有在说话,说话的是他身边的张灵真,“拥有那么强大神识的界外之人,很可能比我们五帝当中任何一人都要强大。” “这倒不一定,如果他真的比我们强大的话,根本让我们发现有神识在扫射,就像是阎罗天子大人那样。” “如果对方的实力强劲到不需要将我们这些人放在眼里呢?” “切,除非是仙魔两界顶尖的强者到来,不然无论是谁都没有不将我们放在眼中的资格,而且……”幽门鬼帝的脸上带着一副优越感,“放眼六界,又有几人能够在冥府之中与我等交手?” “没错,光是法则压制这一点,就足够让很多人望而止步了。” “诸位,我觉得现在不是议论法则力量和我们本身力量加起来有多么强大,重点是现在有外来的入侵者,不是因为时空震荡而错入冥府的普通人,而是很有看可能和我们有着同等能力的强者!” “你们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强者无缘无故的来到了我们灵界做什么,扫描我们的鬼城又是为了什么?” 有人没好气的说道:“我们只知道被人观察了,连人影都没见着,哪里知道对方有什么意图。” “所以我们必须将此事汇报给阎罗天子,以天子的能力想要找出一个本不属于灵界的人应该并不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此话一出,众人四目相望,虽有人还有怨言,但是很快便表示认同这个方案。 几人没有再废话,直接遁入空中前往唯一的空中城池——天子殿! “我都说了你是进不去的,没有这里的路引,就算是五方鬼帝都没办法从这里通过,而这个路引只有阎罗天子大人有。” 一个鬼差苦口婆心的跟沈欢解释着,说实话他原本也想过用武力来解决,毕竟沈欢看起来完全就像是一个新小鬼。 经过一番拳脚相加以后,鬼差深刻的明白了身为一个鬼差要谨记——自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平、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十二字方针。 决定顶着自己被打得连鬼型都没有的脸,耐心的讲解关于奈何桥的事情。 奈何桥不是谁想进去就进去的,不光有门卫把守,周围还被布置了禁制,这禁制是先天大阵,沈欢想要破坏掉倒也不难。 但是俗话说得好,天公地母,到时候自己摧毁了这先天大阵,难免不会横生枝节,说不定还会直接将那已经残缺的天道给引出来。 能够用钟馗人情解决的事情沈欢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尤其是惊动天道的情况下。 “对不起了兄弟。”沈欢想要拍拍那鬼差的肩膀进行安慰一下,可是鬼差却下的直接跪在了地上,“大爷我该说的都说了,你还要动手的话,那么、那么我只能忍着不叫了,只求您能够轻点儿!” 沈欢看到这情况,也没有再说话,直接转身朝着天子殿飞去。 按照沈欢的想法,只要自己拿着钟馗的信物前往,应该可以省去一些麻烦,当然到时候阎罗天子要是真的不给面子,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现如今的沈欢依旧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境界,但是他有一种感觉,在银河星域的六界当中,已经没有什么人能够阻挡自己。 只要是利用武力可以做到的事情,他都可以毫无疑问的做到。 “?” 沈欢正飞着忽然看到了五方鬼帝一干人等,他不想打草惊蛇,所以隐匿了自己的气息,准备直接飞过去。 可是刚刚移动身形,就听到一名鬼帝说道:“是谁?出来!” “来了?” “来了!” “是英雄的就出来一见,躲躲藏藏的算什么好汉。” “就是,莫不成是见我们人多不敢出来了?” 沈欢不会这么轻易的被激将法刺激到,而且他十分清楚小树苗的隐匿能力有多么的厉害。 “我让你站住,难道你没有听到么!” 沈欢感觉有一股吸力朝着自己传了过来,他回身一看竟然是某个鬼帝出手了。 看到这个情况,沈欢不由眉头一皱,难道小树苗的隐匿能力在来到冥府以后就失效了? 不可能,小树苗的力量在任何地方都没有失效,怎么可能在来到灵界以后就失效了呢? 但如果没有失效的话,又怎么解释这些鬼王发现了他? 沈欢反手发出一阵推力,将那名鬼帝推开,然后开始正视几人。 幽门鬼帝冷哼一声,“你身上有很浓重的鬼影草的味道,小的们没办法发现,可不代表我们没办法发现。” 杨云也点头说道:“说实话,我没有想到你的身份竟然是一个人类强者……阳人进入阴司,可是有违天道的!” 他们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沈欢明白,看众人的阵仗一场大战是在所难免的了! 第1765章你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吗? 鬼影草这种东西,虽然能够给活人赋上死气,但这也仅仅只是妨碍牛头马面那些阶层的阴司职员而已,对于鬼帝级别的五方鬼帝来说,辨别沈欢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沈欢没想到给自己带来麻烦的竟然是风氏一族的鬼影草,不过沈欢觉得这其中自然还有着其他原因。 只不过现在可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这五方鬼帝听上去只有五个,事实上却不止五个,因为有些鬼城的鬼帝直接是两人。 察觉到沈欢身上气势的变化,五方鬼帝的面色皆是一变,因为按照他们原本的想法,沈欢只是一个人族强者,而他们灵族刚好克制人族。 并且这么多年过去,人族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像沈欢这么强大的高手了。 “我知道你很强,但是你不是我们五方鬼帝的对手,速速报上名来,或许我还会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沈欢先是皱了一下眉头,但是很快便将紧缩的眉头舒展凯开来,变成了一副彬彬有礼的模样。 “我此次偷渡地府确实有不对的地方,但是我这样确实有不得已的目的,不知道各位可否给在下一个面子……我不想再造成太多无辜的杀戮,而且现如今我对于冥府已经有了一些了解,知道你们五方鬼帝担任着怎样重要的位置,所以——” “给你面子?一个人类也妄图让我们给你面子?” “小子我也不怕跟你说难听的话,能够让我们鬼帝给面子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和我们同级别的存在,另外一种就是阎罗天子大人这种远远高于我们的人,你一个人族且触犯天条的人,凭什么让我给你面子?” “废话少说,让我先将他拿下再说!” 沈欢重新皱起了眉头,“看样子,各位是不打算给我面子了?” “哈哈,你不是说不想造成过多的杀戮吗,今天我就看看,你究竟能够给我造成一些什么样的杀戮!” 说完,一名鬼帝便冲了过来。 正是西方鬼帝王文和,不得不说,鬼帝还是很厉害的,至少拥有着和踏天魔尊和暗夜魔君的实力。 可是这样的实力对于沈欢来说在魔界的时候就已经过时了,要不是因为不想多惹事端,他一剑就可斩了这西方鬼帝王文和。 沈欢侧身躲过对方的攻击,脸色十分难看的说道:“你最好不要逼我。” “哼,能躲过我的攻击,你还有几分本事,不过你说的话太猖狂了,简直无异于自寻死路!”王文和说着在此出招。 鬼帝的攻击方式通常都比较阴狠,就拿这个王文和来说,他的主要攻击神通在于“锁”字,只要被对方锁住,要再想脱身就不是那么容易的还事情了。 “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沈欢本身就已经没有多少耐性了,直接出手反击,只是一巴掌就将西方鬼帝王文和给轰飞了出去。 他的好基——与他同为鬼帝的赵真人看到这个情况自然是大怒无比,在接住王文和以后,瞬间便对着沈欢出手。 沈欢这一次动也没动,只是大喊道:“别逼我!” 只是一声怒吼,竟然产生了巨大的风浪,不仅将赵真人逼退,并且其他四方跪地也受到了波及。 “这种强大的能量,莫非、莫非他已经达到了和阎罗天子一般的境界?” “不可能,人类之中不可能有这样的强者!” “这世间没有什么不可能的,谁又能想到当初跪求人走入冥府营救爱人的年轻人,会成为掌控天道的超级霸主,就算是我们顶头上司那种先天神灵见了他也要给几分薄面。”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沈欢听到几人的对话,寒声说道:“我再说最后一次,我不想伤害各位,这一次来地府也不打算闹事情,你们最好不要在过来打扰我!” “哼,口出狂言,一个凡人吞服鬼影草私自闯入阴司,这已经罪犯天条,就算天道不会对你怎样,我们身为五方鬼帝也定要将你拿下!” “看来你们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了!”沈欢也是将心一横,决定杀鸡儆猴,以儆效尤,这样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鬼哭神嚎!” “裂阴爪!” “五虎断魂!” 这些鬼帝们显然是不想给沈欢留下什么活路,直接使用了自己的最强招式,因为是在灵界,他们招式的威力都有着大幅度的加成。 由于是在半空中,他们出招毫无顾忌,况且天子殿的材料和建筑工艺是他们鬼城完全没有办法比拟的,所以也没有必要担心天子殿会因为他们的战斗而被毁灭。 这些鬼帝们的招式看上去并不是十分华丽,最多有一些黑色或是白色的水墨骷髅头在身旁或者发出的招式上环绕。 就拿裂阴爪来说,那就完全是一个风快奔驰的巨大骨爪。 而五虎断魂,则是由屋头虎型妖兽的魂魄组成,每一头都凶猛无比。 鬼哭神嚎更像是一种幻音魔术,给人制造出令人疯狂崩溃的幻觉。 其他鬼帝们的招式也是多样多姿的,但是沈欢似乎并不买账,只见他拔出寒魄,直接挥舞去一道巨大到可以斩天一般的剑气。 将那些凶神恶煞的鬼帝,仿佛在瞬间断绝了生机。 “我、我死了?” “这、这怎么可能!” “一定是幻术!” 鬼帝们不敢相信这就是自己的遭遇,因为在他们的意识当中,根本不存在被人类所击败这个说法。 你说要是在人间界熟了那也无所谓,因为两个界面的法则有些不同,可这里是让他们的大本营阴司冥府,可就是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却被沈欢给一剑斩杀了。 是的,所有人,只在一剑之内就体验到了即将灰飞烟灭的感觉。 一剑诛杀五方鬼帝,这种事情要是传出去的话,怕是整个冥府都要大乱吧! 就在这些以为必死无疑的时候,沈欢的白色虹膜再次蜕变成了黑色。 “各位如果不想让刚才的事情成为事实,就不要再阻拦我!”沈欢说着便准备转身离去。 “等一下!” “你想死?”沈欢看着走过来的鬼帝周康,语气犹如寒冰尖刺,让身为鬼帝的周康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 “我只是想给你一些忠告,能够一剑灭杀我们,阎罗天子也能够做到。”周康见沈欢没有动手发怒的样子,瞬间得意了起来,“我劝你最好将你的态度收敛一些,要不然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你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吗?” “你这话什么意——” “嗖——” 沈欢擦拭掉剑身上的冰血,对着那正在朝着地面跌落的鬼首说道:“被我杀死的……” 第1766章这是你们自找的 “大胆贼人,你竟然敢诛杀鬼帝,你知不知道——”又是一方鬼帝开口,沈欢二话没说,又是直接斩首一帝。 看到这个情况,其余几个鬼帝脸上纷纷露出胆战心惊的表情。 一句话一条命。 那可不是普普通通的命,而是鬼帝的命啊! 五方鬼帝乃是镇守冥府五方的帝级人物,莫说杀死,这些年连出现受伤情况的都屈指可数。 甚至从冥府的官僚体系诞生至今,他们便一直存在。 怎么说,在普通鬼魂的眼中,他们就是老天爷一般的存在,可是现在却死在了一个人类的手中,还是一剑就被斩杀的! 爆炸胡是一个暴脾气,他知道自己不是沈欢的对手,但是沈欢嚣张的态度和行为,实在没有办法让他就这么忍气吞声下去。 “你这样做是不是太过分了,他们只不过是——” “看来想死的人还没有死够。”沈欢说着在此拔剑,而沈欢的每一次拔剑,都印证着以为鬼帝级别的存在死亡。 “叮——” 美髯公连忙祭炼出兵器,想要挡住沈欢的攻击。 攻击是挡住了,但是自己也受到了严重的创伤。 虽然鬼帝不会吐血,但是看着他那像是元神即将破散的样子,显然受到了不小的伤害。 可更令人无法相信的是……他的弟弟还是死了。 “你……找死?”沈欢的语气很平淡,但是眼神却让人看一下就会觉得心寒。 在场的鬼王竟然没有一人再敢上前一步,甚至是连开口也不敢。 即便是死了弟弟的幽门鬼帝也是如此,如果他也死了,这仇就没有办法报了。 至于活下来,究竟能不能报了这个仇,他心里并额米有多少的底气。 “这是你们自找的,我刚开始并不打算杀任何人。”沈欢心中也有些无奈,因为好好说话的时候,完全没有任何人听他的,现在动了杀戒以后,这群人是老实了,但是与此同时事情也算是闹大了。 鬼帝的身份非同小可,到时候不知道钟馗的斩鬼剑还能不能起到原本的作用。 沈欢心里在想着这些,但是脚步却没有停下,因为不管这个人情还管不管用,他都必须前往天子殿,和阎罗天子打照面。 几个鬼帝虽然没有再阻拦,但是也全都跟了过去。 他们一路上什么也不说,沈欢也没有看他们一眼的意思。 天子殿并不是浮空的,它是由四条巨大的锁链,锁在四周的山峰上的,这些山峰的距离非常远,很明显不是现在的人力可以做到的。 沈欢现在没有心情欣赏风景,所以也没有做过多的停留,直接走到了大殿门口。 在大殿门口站着黑白无常,沈欢一眼就看出了对方的身份,因为两人的打扮和传说当中的完全符合。 “两位还请通传一声,就说有故人相见。” “你?”黑无常打量了一下沈欢,“你是谁的故人?” “我是阎罗天子故人的故人。”沈欢说着将斩鬼剑拿了出来。 后面刚刚赶来的五方鬼帝看到眼前这个场景,惊讶的差点没有把下巴给掉下来。 “这、这是钟馗的斩鬼剑!” 有人忍不住惊呼出声,但是忽然想起刚才沈欢的态度,吓得连忙用手捂住了嘴巴。 这两个黑白无常是无常殿的老当家了,所以也在第一时间认了出来。 “我这就去通报!” 白无常没有任何的迟疑,而五方鬼帝的脸色也开始变得难看起来。 他们刚才默不作声,不代表对于沈欢没有任何的仇恨,只不过是被沈欢的雷霆手段给镇压了罢了。 他们跟过来也不是为了找死,而是等阎罗天子出手,杀了沈欢! 可现在沈欢拿出了一代天师,被民间称为万能之神钟馗的佩剑。 钟馗,当时虽然没有位列鬼帝,可是在这冥府之中的地位,丝毫不比他们鬼帝要低。 无论是人间界,还是灵界,只要是有厉鬼怨魂行凶,都是被钟馗所解决的。 虽说他现在脱离了冥府,去过正常人的生活,但人家做的可是天尊他们家姑爷,就算是天尊见到了他也得恭恭敬敬的喊一声姑爷。 从某种程度来讲,钟馗的面子和作用要远远比他们这些鬼帝要强大多了。 难道这仇没办法报了? 这是所有鬼帝心中的想法,可如果不能报仇,那这一次的事件无异于让他们吃了一坨屎,还不能呕吐出来。 他们五方鬼帝在冥府号令多年,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大亏。 几人心中越想越不甘心,可即便如此,也没有一个人敢露出怒容,因为沈欢给他们的震撼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他们一点不满都不敢表现出来,以防沈欢当场格杀自己。 毕竟灵族和其他种族不同,生命只有一次,并且连转世投胎的机会都没有,死了就是真的死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能等待,看看在阎罗天子心中,是他们五方鬼帝的命更加重要,还是钟馗的一个人情比较重要。 五方鬼帝心里在想什么,沈欢一点也不关心,他现在唯一关心的就是,钟馗的人情究竟能不能起到作用。 五方鬼城中都没有苏璃的身影,那么自然而然的,就只剩下了奈何桥。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以后,白无常从里面走了出来,“这位钟大人的朋友,天子请你进去……顺便五方鬼帝大人,天子也让我请你们进去。” 五方鬼帝对于这个结果并不是十分的意外,阎罗天子的神识可以遍布五方鬼城,他们刚才做了什么事情,又有着什么样的经历,想必阎罗天子是再清楚不过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谁也没有多话,直接走了进去。 沈欢快步走了进去,看着天子椅上的巨大人影。 和传说中的凶神恶煞的阎罗王不太相似,对方穿着一身类似龙袍一样的衣物,但是并不是龙袍,上面绘制的不知道是一头什么样的凶兽,看起来十分渗人。 而阎罗天子本人的身形也巨大无比,足足有三四米的个头,看上去不怒自威,即便是笑脸迎人的样子。 沈欢对着对方行了一个拱手礼,二话没说,就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一切看似十分顺利,但事实上—— 第1767章渺小凡人,好大贼胆! “堂下何人?” 阎罗天子拿着一本书卷,就是很古老的那种书卷,也是在这里让沈欢真正感觉到了一股古代的气息,很浓重。 “沈欢,钟馗挚友。”沈欢介绍了自己的身份。 “来此何事?” 说实话,这个阎罗天子给人的感觉除了十分威严之外,还有一种招聘官的感觉,或者说是公司领导。 完全就是那种,“你叫什么名字”、“你什么学历”、“有工作经验吗”,虽说是古语,但沈欢却听出了以上几句话的感觉。 放在平时,沈欢可能会忍不住笑出声,因为威严和这种感觉是有些相反的。 举个例子,在谁都不了解的情况下,沈欢要是把这话告诉世人,恐怕大部分人都会骂他傻哔。 “我是为了寻找爱妻灵魂而来。”沈欢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目的,“天尊夏天告诉我,只要灵魂未过鬼门关,堕入轮回道,就是可以救回的,另外钟伯可能是意识到我会和另界面的人产生冲突,所以给了我斩鬼剑以做信物。” “哦?”阎罗天子终于不再玩四字的古言口音,但是这一声“哦”却让人觉得十分玩味。 “既然你早有信物,为什么早点拿出来,要是让我们知道你是钟馗大人的朋友,我们也不会大打出手!”身受重伤的幽门鬼王仗着阎罗天子在场,直接大声的开口质问。 沈欢不想在阎罗天子面前杀人,没有选择动手,“我起初警告你们的时候拿的就是斩鬼剑,直到你们无视警告的时候,我才拿出寒魄将挑衅者击杀,况且就算我没有拿出斩鬼剑也是你们自己找死。” “我已经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让各位,如果你们心中还有什么不服气或者不甘心的地方,大可和之前一样对我大大出手!” “你——”油门鬼帝不知道该如何说话,直接一转身跪在了阎罗天子的面前,“天子大帝,还请您给我做主!” “起身。”阎罗天子挥手强迫在地上跪着的幽门鬼帝站了起来,然后看着沈欢说道:“既然如此,你来我天子殿有何事?莫不成你的未婚妻在我这里?” “我来是为了向您要奈何桥的路引。”沈欢吨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不想因为个人的事情,而影响到整个冥府的秩序,所以并没有出收毁坏您布置的阵法。” “阎罗天子,我已经表明了我的诚意,只要您让我带走苏璃,我立马离开!” “我弟弟的命怎么算?还有其他两位鬼帝的命怎么算!”幽门鬼帝觉得自己找到了依仗,对于沈欢依旧是一阵讽刺。 “如果你们让我带走苏璃的魂魄,那么我自然而然的可以让刚才死去的那几位复活。” “你说这话也太狂妄了吧!”幽门鬼帝冷哼道:“鬼帝崩死,就算是天子大帝都没有办法做到,你凭什么做到?” “就凭我是沈欢!”沈欢说这话的时候,看幽门鬼帝的表情已经有些不大对劲了,或许是幽门鬼帝也注意到了沈欢眼神的变化,不由自主的后退了几步。 “沈欢是吧?”阎罗天子开口说话,将沈欢的视线给拉了回去,“你做的这件事情,当年的天尊也做过,他成功了,但是你不可能成功。” 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只因我不是天尊?” 阎罗天子不慌不忙的说道:“因为当年天尊的仙侣并没有进入鬼门关,而依你所言你的妻子已经进了鬼门关,既然已经进了鬼门关,就算是天尊本人亲至于此,发展也不会有任何的改变。” “放——”沈欢想要大骂放屁,不过还是将怒火给压了下来,“鬼门关在进入鬼城的时候,就已经进了,要是按照你的说法还何谈救人。” “无论是我还是天尊大人,都是天道所归,生老病死更是天道所指定的铁则之一!”阎罗天子的声调也提高了几分,“而你所说的鬼门关,只是你们人间界的说法而已,在我们幽冥界也就是灵界当中,所谓的鬼门关不是一个大门的名字,而是一个阵法的名字。” “你所不能破坏的禁制就是鬼门关,意思是鬼门已关,无论你想不想投胎,都已不再有任何的退路。” 鬼门关?鬼门已关,即便是不想投胎也没有办法回来。 “同样的道理,既然你放弃了投胎,那么就永远也得不到路引,选择机会只有一次!”阎罗天子看着大殿内的沈欢,“另外还有十分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鬼门关这个阵法不是我所设立的,而是天道所设立!” “只要拿着路引进去,就不会再有回头的可能,也就是说,过了鬼门关,那么久只会剩下一个选择。” “只有孟婆一族神奇的血脉,才可以自由进出无视鬼门关的存在,但孟婆一族也正是因此而人口稀少,每代人口最多不超过五人。” “我之所以说没有办法,是因为即便是我给了你路引,你也一样没有办法就自己的妻子,等待你的只有转世轮回,我问你一下,你有着跟自己妻子一起转世轮回的勇气吗?孟婆汤,可以消减的不光有记忆,还有储纳于灵魂当中的一切力量!你……敢吗?” 沈欢没有回答阎罗天子的问题,而是开口问道:“你的意思是,只要是进入了奈何桥,就没有回头路可走是吧?至于造成这个原因的,就是那一道叫做鬼门关的禁制对吧。” “你可以这样理解。” “也就是说阎罗天子你帮不到我。” “对,我不光帮不到你,也不想帮你。”阎罗天子冷哼一声,“天道自有天道的规则,人既然死了,自然而然也就失去了生的资格!” “既然如此,那就别怪我破坏了这所谓的天道禁制鬼门关了!”沈欢说完便准备出去,五方鬼帝看到后,想要阻拦,可是回想起沈欢霸道的一招即斩剑法,全都选择停下了脚步。 阎罗天子听到沈欢这话,愤怒的冷哼一声,大手一挥就准备将沈欢收入袖中,“你这渺小凡人,好大的贼胆!” 话音刚落,一阵白光闪过,用来抓沈欢的袖袍也被一分为二。 沈欢没有拿剑,也没有回头,淡淡道:“若在动手,下一次掉的……就是你的脑袋!” 第1768章是你逼我实现诺言的 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或者说是任何一个生物,敢这样威胁阎罗天子,也从未有过任何有灵智的生物对阎罗天子说出过这样的话,包括被视为掌控天道的男人——天尊夏天。 俗话说天公地母,天道掌管着冥界的规则没错,但是冥界也有着自己的体系,就像是阎罗天子说的那样,即便是天尊夏天,也不能过多干预他们冥界的事情。 阎罗天子之所以被称之为天子,就意味着是冥界的土皇帝,就跟古时代的皇帝一样,谁都管不着,只顺命于天的类型。 不管怎么说,沈欢这句话是完全激怒了阎罗天子,只见他面色阴沉道:“凡人,你可知刚才那句话——” “停!我最讨厌什么凡人蝼蚁之类的称呼,好像你们就是高高在上的一样。”沈欢扭头朝着地上跺了跺脚,“按照我们人的说法,你们灵界的这些家伙,全都是被我们踩在脚底下的,我都没有称呼你为老鬼,你凭什么蔑称我为凡人?” “你胆敢如此——” “在平时你这么称呼我,我可能只会在心里骂你一句傻哔,但现在我很生气。”沈欢说着话锋忽然一转,“不过你很幸运,我现在要找苏璃,要不然你绝对没有办法看到明天的太——忘记了,你们灵界本身就没有太阳。” “贼子!贼子!”阎罗天子何时受到过如此羞辱,气的直接从天子椅上站了起来。 “我输了没工夫理你,就是没有功夫理你。”沈欢说完头也不回的朝着门外走去。 可是没走几步,沈欢就感觉到背后有一阵阴风刮过,很显然阎罗天子忍不住动手了。 沈欢身形一闪,竟然直接从殿门前闪现到了阎罗天子的面前,“我记得刚刚好像警告过你了吧吗,如果你再敢动手我就砍下你的脑袋!” 对于沈欢的反应速度,阎罗天子并不觉得意外,因为这根本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沈欢既然有着一剑斩杀跪地网的能力,就自然也可以轻易的躲过自己这一招。 所以阎罗天子根本没有想过用这招来杀了沈欢,他使用这一招的目的仅仅为了引沈欢过来,然后再利用近身交战的方式将沈欢缠住,防止对方逃跑,最终杀掉沈欢! 但是他的算盘显然要落空了,因为沈欢不仅仅没有北被控制住,反而直接破开了他的禁制类术法,直接朝着他冲了过去。 “混蛋!”阎罗天子看到这情况心中大骂,转身便准备给沈欢一发判官令。 沈欢徒手抓住鬼气所形成的令牌,直接当场捏碎,并抓着一部分的鬼气形成了一把匕首顶在了阎罗天子的腹部。 “我这个人向来没有多少耐性,在我的理智还没有被愤怒冲垮之前,你最好收手,要不然我真的不介意让你灵界蒸发,让整个灵界都处于混乱当中!” “哼,那也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阎罗天子不知从何处变出一只巨大的毛笔握在手中,朝着沈欢的脑袋甩去。 毛笔所过之处,犹如狂风凛冽,那毛不似毛,而似钢筋铁丝,怕是只要甩到人脸上就会让人变得面目全非。 “今天天子好像有些不大对劲啊。” “何止是不对劲,我感觉这实力都好像下降了许多。” “还有这招式如此眼熟,全都是判官的招式。” “现如今能够将判官令使出这种境界的,怕是没有一人可以做到。” “没错,虽说今天天子使用的招式有些古怪,但是实力上的变化似乎并不是很大。” 几人你一言我一语,反正沈欢没有一击将阎罗天子杀死,他们之前的担心也就可以消失一空了。 阎罗天子发现沈欢十分难以对付以后,瞬间改变了战略,他看着沈欢说道:“凡人,我实话告诉你,我之所以不准你过去,除了天道原因以外,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原因。” 沈欢没有理会,挽出了一个剑花,直接用凌乱无序的剑气,斩去了那大毛笔上面的铁毛。 发现自己的毛笔被毁坏以后,阎罗天子似乎更加气愤的,恨得两痒痒,“小子!我告诉你,如果-你不是钟馗的朋友,我或许还能为你想一些办法,可惜你千不该万不该把钟馗的斩鬼剑给拿出来!” “我这辈子最痛恨的人,就是钟馗那个王八蛋!” “是吗?”沈欢一个转身,以剑柄叩打在了阎罗天子的胸口,拥有着巨大身躯的阎罗天子直接被轰飞了出去。 “呈——” 沈欢将剑收回,冷眼看着被柱子压身的阎罗天子,“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没有发现,但是在你动手的那一刻我就发现,你可你当不是阎罗天子。” “他们几个一路上不说话的跟进来,很显然是希望阎罗天子帮他们做主,既然如此,那么阎罗天子的实力一定强大无比,至少也能够达到我的程度,而你……连鬼帝的级别都没有达到。” “刚开始交手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在隐藏实力,可是很快我就发现,你不是在隐藏实力,而不是根本就没有实力。” “看你所使用的令牌招式和铁笔武器,若是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应该就是所谓的判官吧?” 此话一出,五方鬼帝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奇特无比。 沈欢这话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这个人不是阎罗天子而是判官。 “你是崔判官?” 能够达到半鬼帝实力的判官,只有一个,那就是资历最老的崔判官。 “哼,既然被你发现,我也无需在继续装下去。”崔判冷哼一声,恢复了自己本身的面容和体型,穿着红袍黑顶,“我和钟馗之间有什么恩怨我想你们再清楚不过,天子刚好不在,所我就决定冒充天子利用职权杀了这个家伙,可没想到他的实力竟然如此强劲。” 正说着崔判忽然大笑了起来,“不过就算实力强劲又如何,你那情人若是入了鬼门关,就无回头之路,只有转世轮回!而掌握转世轮回辛秘的只有天子大人,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你的那个情人转世成了什么,是人是鬼是妖是魔是男是女,当然还有可能因为迟疑太久而灰飞烟灭!哈哈——” 判官还未笑完,沈欢当场便砍下了他的头颅,“是你逼我实现诺言的!” 第1769章代天行罚! 崔判……这个叫做沈欢的人类竟然真的杀死了崔判?! 崔判在官职上是没有他们高,但是确实和阎罗天子接触最多的人,也可以说是最亲密的人,就刚刚那种冒充阎罗天子的大不讳,也就只有崔判一个人敢这么做。 简单来说,就是崔判的地位不如他们鬼帝,实际上却有着比他们鬼帝更大的权力。 放在人间界来说就是,身为贫民的沈欢,杀了皇帝身边的大红人。 五方鬼帝看着崔判死去以后,半天都没有吭声,尤其是幽门鬼帝,生怕沈欢下一个要干掉的就是他。 沈欢没有说话,转身就准备离开,而刚走没两步,一个声音就从四面八方传了过来。 “你想要去哪?” “鬼门关。”沈欢脚步并没有停下。 那个声音再次开口说道:“没有路引你去不了。” “我已经不再需要路引。” 刚才崔判的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除了破坏鬼门关,基本上已经不再有其他的办法了,破坏是唯一有效的方式。 天道惩罚? 莫说这已经不成道的天道,连神罚沈欢都经历过,又怎么会去在意所谓的天罚。 “先别急着走,咱们把话说完也不迟。” 沈欢没有回头的意思,可是对方所展现出来的力量十分强大,至少已经达到了阿瑞斯火力全开的状态。 这应该是真正的阎罗天子。 沈欢回过头,看到刚刚做到椅子上的阎罗天子,从外表来看和刚才崔判变得一模一样,但是在气质上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再加上对方刚才所展现出来的实力,必然是阎罗天子没有错了。 “你是真的阎罗天子?” “混账,怎么跟我们天——”幽门鬼帝再次站了出来,可是当他看到沈欢那冰冷的眼神之后,瞬间把想要说的咽了回去。 “手下人不懂事情,让你受惊了。” “我不大喜欢说官面儿话,你让我留下来有什么目的,直说就好。” “哦,为什么说是我有什么目的呢。”阎罗天子没有回答沈欢的问题,而是反问道。 “帮你的手下报仇?” “你礼让三分,是他们不知死活的要和你动手,他们死了,也是死有余辜。”阎罗天子面带笑意,好像真的不介意沈欢杀了他的那些鬼帝。 “那你让我留下来做什么?” “因为你是钟馗的故友。” “所以呢?” “说说看你的妻子是怎么死的吧,我或许可以给你帮上忙。”阎罗天子面带笑容的说道。 沈欢皱了下眉头,“被凡间强者所杀。” “不知道你妻子是什么种族?” “狐仙一族。” “狐仙一族?”阎罗王看向五方鬼帝中的其中一人,“狐仙的话,是归你掌管的吧?” “是的,可是狐仙一族和天尊大人渊源极深,只要狐仙一族有人来到鬼城,我们都会记录下来,但是近几十年来并没有任何的狐仙一族出现在鬼城当中。” “我们几方城池之中也没有有关狐仙一族的鬼魂来往。” 沈欢皱了下眉头,他觉得他可能搞错了一些事情,“她原本是狐仙一族,但是却被一个疯道士所斩杀,被封印在了血玉当中,后来我从血玉当中将其唤醒,收集尾魂,虽然得到了暂时实化肉身的能力,但是从理论上讲应该还是属于魂魄状态。” “灵族吗。” “除了纯灵族不用记载以外,剩下的变种灵族我们都会记载,但是在记载当中,并没有苏璃或是前身为狐仙一族的魂魄。” 阎罗天子看了沈欢一眼,“能否问一下你的妻子是怎么死的吗?” “我刚刚说过了,是被凡间强者所杀。” “不,我问的是怎么死的,或者说死的情形是什么样子的?” 沈欢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下,阎罗天子叹了口气,说道:“这样的话,估计你就算是把冥府翻个底朝天,也没有办法找回你的妻子了。” 沈欢眉头一皱,“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你的妻子原本就是已死之人,之前因为被封印留在人间还情有可原,但是封印破除后她就应该返回冥界,而不是继续停留在人间界,想办法重塑肉身,这是有违天道的。” “当然,这些暂且不提,简单一些来说,你的妻子是伪灵族,所谓伪灵族,就是其他生命体死后的灵魂,和我们灵族一样,他们也只有一次生命,如果灵魂都破碎了,就会直接消失在这天地之间,至于接下来的话,你要是硬让我说下去,那就很尴尬了不是吗。” “所以你的意思是苏璃根本就没有复生的可能?”沈欢看着阎罗天子,他根本就没有办法接受这个“事实”。 “是的。” “可是夏天告诉我——” “天尊大人,可能仅仅是为了安慰你,毕竟他不是阴司的掌舵者,有可能我说出来以后,对你来说更加有说服力。” “按照你的说法,夏天真正让我来冥府的目的就是为了听你说刚才的那番话?”沈欢表情开始变得怪异起来。 “没错,希望您节哀顺变,毕竟已经什么都没有留下的人,是根本没有办法复活的。” 阎罗天子咳嗽了两声,“好了,现在这件事情谈完了,咱们也该谈谈下一件事情了!” 说着,阎罗天子的脸色忽然变得难看起来,“凡人沈欢,你可知罪!” 沈欢不知道阎罗天子在玩什么把戏,所以也不开口说话。 “你身为活着的阳间之人,却违反天道来到幽冥界,并且妄图去拯救一个已死且无法挽救之人,为此更是诛杀我门下鬼帝三人,重伤一人,并试图去破坏鬼门关这座天道禁制。” “你所办之事皆为逆天之事,事到如今你可知错!” “所以你啰嗦了那么多就是为了这些?”沈欢冷笑一声,“想要动手直说便可,哪用得着找那么多理由!” “哼,猖狂凡人,本天子今日就代天行罚!” 阎罗天子大喝一声,一方鬼手凭空闪现,在沈欢头顶猛地一握,仿佛是抓住了一丝黑影,然后朝着自己的方向迅速扯了过去。 阎罗拘魂诀! 第1770章今日,我便灭了这地府! “代天行罚?好大的口气!”沈欢反手一抓,直接将那鬼手以及鬼手所扯出来的黑影给一并捏碎。 阎罗天子看到这情况自然是吓了一跳,“你竟然自己毁灭了自己的三魂七魄?” 鬼帝一干人等心中也是一惊,他们没有想到沈欢不光是对别人狠辣无比,对于自己也是如此。 “三魂七魄?”沈欢冷眼看着阎罗天子,不屑的笑了一声,“就凭你这些小手段,也想抓出我的三魂七魄?” “你根本就不知道,我的阎罗拘魂诀可是蕴含天地法则的!”阎罗天子眼中带着疑惑,像是对沈欢在说,也像是再质问自己,“神祇和人类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就是能否动用法则的力量!” 神祇,能够动用法则的力量,而法则是超越灵气、罡气、查克拉这些能量体系的。 就好像石头剪刀布,石头一定会胜过剪刀,剪刀一定会剪开布是一样的道理。 这就是先天神祇的力量,而后天神明,比如阿瑞斯,就是通过继承力量或者是自己修炼出神格,凝聚出自己的法则。 在阎罗天子的法则力量当中,拘魂诀中的鬼手索魂是一定有效的,除非对方是已经形成神格的存在。 “你……已经修炼成了后天神明?”阎罗天子一脸惊讶的看着沈欢。 “你觉得呢?”沈欢手中多出了一把镰刀,“不管你有没有对我造成伤害,但是你刚刚是想杀了我对吧?” “是又如何?”阎罗天子不会因为一次失败而认为自己不是沈欢的对手。 人类终究只是人类,除非像是天尊一样继承天道的力量,而且从本质上将,天尊的灵魂是天道所形成的。 “你确定苏璃已经灰飞烟灭了?” “我确定,她永远也没有办法复活了。” “我不认为夏天会骗我。” “我不知道天尊大人是否在骗你,但事实上确实如此。”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是这样吗,苏璃没办法复活,而你也想杀我,还想借助法则的力量杀掉我,原因是你那几个不知死活的手下,在我再三劝阻之下,选择了找死。” “我说过了,本天子不在意你杀死鬼帝的事情,我在意的只是你以一个凡人之躯,闯入了不该闯入的幽冥灵界!” “扯你妈的蛋!”沈欢直接用斩魂甩出一道红黑色的罡气,“老子也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想要杀我的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 “那也得看你有没有那个能力了!”阎罗天子大手一挥,凭空出现了数不清的黄泉水气,“接我一招黄泉之息!” “乱舞!”沈欢挥舞镰刀形成一阵阵的罡风,将一切都排除在外。 “尸腐蚀毒!” 黄泉水汽,瞬间化为了要人命的毒药。 “毒?在这方面,我才是爷爷辈的!”沈欢五指张开即合,将那些毒液凝固到一起,然后瞬间蒸发。 “还有什么把戏?”沈欢语气玩味的看着阎罗天子,“你不是说这些招式是蕴含法则力量的吗?这就是你掌控的法则力量?” “哼!”阎罗天子冷哼一声,没再说话,直接出招。 和崔判的招式有些类似,也是一个巨大的令牌,不过这个令牌所传出的气息和威压,都远远在判官令之上。 阎罗令! “给我碎!”沈欢没有像上次一样直接将令牌给抓碎,而是用手中的斩魂劈砍而去,没有任何的神通辅助,就是单纯的力量爆发,如同一头野兽。 “该死的混蛋!” 发现自己的招式又被破了以后,阎罗天子的内心是崩溃的,因为他的这些招式,随便一招就可以斩杀鬼帝级别的人物,别看特效没有那么华丽,杀伤范围也没有那么大,可这确实货真价实的法则力量啊。 沈欢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够无视对方法则的力量,但对他来说只需要知道一点就够了,那就是——眼前这个所谓的先天神祇,自己也能够击杀! “幽冥鬼眼!” 阎罗天子眼睛一瞪的同时,在他身后也出现了一只怒目圆睁的巨眼。 五方鬼帝在那只巨眼出现以后,不由自主的跪在了地上,那种威压对他们来书实在是太强大了。 沈欢感觉到了一些压力,似乎妨碍到了他的行动。 见沈欢没有动作,阎罗天子以为自己的招式成功,直接大喊道:“十殿阎罗,四大判官,黑白无常,牛头马面听令,速来天子殿汇合!” 跪在地上的五方鬼帝,其中一人忍不住说道:“天子切莫大意,你将我们冥府之中,所有能力强大的人员召唤过来,若是将此人逼急,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到时候我们整个酆都冥府怕是都要——” “闭嘴!”阎罗天子冷眼看着沈欢,“今日我必杀他!” “来的人越多越好!”沈欢脸上的表情开始变得疯狂起来,原本已经变成水墨形态的星辰玄印图,竟然再一次恢复了原本的样子。 而沈欢的眼睛开始泛起一阵月白色的光芒,除了轮廓以外,已经看不清楚里面是些什么了。 “这、这不是神格的力量,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阎罗天子开始慌了,他原本以为沈欢只是一个凝聚了神格的人类,但是现在看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沈欢所散发出来的能量,根本不是什么神格的力量,因为——这样的力量比修炼出来的神格强大太多了。 “十殿阎罗前来报道!” “崔判不知所踪,余下的三大判官前来报道!” “黑白无常,受召而来。” “牛头,马面,谨遵法旨!” 阎罗天子都快气死了,没看到大殿中央站着一个比群鬼奋起还要可怕的怪物吗! “五方鬼帝,和他们一起迎敌!”阎罗天子拿出了一块令牌,默念了一段咒语,“冤魂不散!厉鬼修罗!尸气漫天!” 他接连使用了三种群体性的术法,因为这位阎罗天子忽然发现,目前这个情况也只能用人数来压制沈欢了。 “雕虫小技!”沈欢手中的斩魂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他身后排列的兵器谱,在兵器谱的周围,环绕的正是由那些暗器所组成的星空图。 “今日,我便灭了这地府!” 第1771章先天法宝生死簿! “轰——” 天子殿发出一声巨响,鬼魂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疑惑惊恐的看向天空。 天子殿就像是华夏的皇城,花旗的白宫,而现在的事情就好像是这两个地方发生了大爆炸。 唯一不同的是,天子殿的位置在五方鬼城中都可以看到。 “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知道啊,天子殿爆炸了?” “该不会是出了什么事情吧?”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视线却从未从天子殿离开。 “轰——” “又来了又来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 “我听说鬼帝大人们都出去了,该不会是有人来咱们幽冥灵界闹事儿吧?” “谁知道呢!” 鬼魂们什么都不知道,但是每个人心中都有种莫名的恐惧,挥之不去,仿佛是天生的一种预感。 “嗡嗡嗡——” 以天子殿为圆心,一股股波浪一般的气息四散开来,所有围观的鬼魂无一不过跪倒在了地上。 这些鬼魂不光是被压制,脸上也都漏出了十分惊恐的表情,甚至忍不住大哭起来,一时间整个幽冥灵界哭声一片,好不凄惨,完全就是传统神话中,地府鬼神惊哭的模样。 孟婆餐饮公司最高的阁楼上,一个满头银丝,面容却十分娇美的女子也感应到了那股力量,但是并没有匍匐到地上,而是一脸诧异的看向了天子殿,“仅仅是气息散发出来就如此恐怖,若非这气息和天尊有着很大区别,我还以为是天尊又杀回来了呢。” “不过这一类气息,应该也是人族强者散发出来的。”孟婆那种一个玉石镶金烟袋抽了一口,“怕是阎罗天子想要找这个人族算当年天尊遗留下来的仇恨,却没有想到再次踢到了铁板。” “唉,想想也是,天尊不仅大闹地府,而且还带走了幽冥灵界的第一战将钟馗,要知道原本的钟馗可是一个人就能打败五方鬼帝的存在。” “婆婆。”这是一个白发的小萝莉走了进来,手里拿着类似糖葫芦的东西,但从颜色上来看明显不是糖葫芦。 “都说多少次了,叫姐姐。”孟婆将烟袋收起来,没好气的说道。 小萝莉却又叫了一声婆婆,搞得孟婆很是无奈。 “算了,你这个小丫头就是故意来气我的。”孟婆翻了一下白眼,用手端着下巴说道:“说吧,来找我有什么事情。” “二姐让我来问你,天子殿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看个屁!”孟婆说完,似乎是差距到自己的语气有些不对,咳嗽了两声,“那个我的意思是说,人家那是神仙打架,咱们过去有什么用。” “可是姐姐说,如果您不出面的话,可能整个幽冥灵界都会出问题的,还会死很多人。” 孟婆有些不耐烦的说道:“好了,这事儿我不会去管的,你姐姐也别去管,咱们是孟婆,只管给人消除记忆就对了,其他的事情根本就不用管。” “好吧,我知道了。” 小丫头说着蹦蹦跳跳的离开了,在小丫头离开以后,孟婆又把小烟袋给拿了出来,“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哪用得着我出手啊,恐怕要不了多久阎罗天子那个小子就会去请酆都大帝,到时候酆都大帝出来了,有什么事情是解决不了的呢?东岳大帝散功之后,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先天灵气都被他吸收了呢。” 话分两头,鬼魂只知道天子殿一阵一阵的爆炸,却不知道每一次爆炸都代表着一尊大神陨落。 最先手的那一回合,几乎只是眨眼之间,三大判官便相继殒命,走了崔判的老道路。 阎罗天子自然是愤怒无比,直接让十殿阎罗联合出手,形成了幽冥鬼阵,希望以此来拦住沈欢,然后他再用法则的力量将其干掉。 可惜并没有什么卵用,沈欢大手一挥,一阵器雨星罗安歇大手子便已经受了伤。 在这种情况下,阎罗天子终于慌了神,“五方鬼帝你们还愣着干嘛,赶快出手啊!” 五方鬼帝也是一脸懵逼,他们以为沈欢的强是有限的,可是没想到沈欢竟然强大到了如此地步,整个幽冥灵界最顶尖的力量几乎倾巢而出都没有拦住对方。 莫说伤害到沈欢,能够在沈欢手底下存活都是一件十分不易的事情。 “怎么办,怎么办!”阎罗天子一直都是那种用手指指一指谁,谁就得死的存在,可是在沈欢面前,他的一切招式好像都不管用了。 “对了,生死簿,生死簿!只要找到生死簿,动用整个天道的力量,一定可以把它杀死!”阎罗天子想明白这一点,连忙大喊道:“判官何在,判官何在,速拿生死簿来!” 判官全都已经死,而五方鬼帝也一个接一个的陨落,根本没有任何人搭理他。 “尸气漫天!” 阎罗天子趁机施展了一个术法,连忙转身走向高堂,从椅子旁边的书架当中取出了一本巨大的书籍。 上面书写着生死簿三个大字,看起来十分的沉重,正是先天法宝——生死簿! “五方鬼帝你们想尽一切办法给我撑住!”阎罗天子慌忙的翻着书页,“人族,人族,该死的!快点出来了人族的生死簿!” “给我搜索沈欢这个人名,快,要快!” “姓沈名欢者,共十六万七千三百人!”生死簿发出一阵空洞的声音,不像是电子音,是那种连男女和语气都听不清楚的空洞之音。 “搜索男性,未亡之人!” “余下八千三百六十七人。” “怎么会有这么多!”阎罗天子急的咬牙切齿,就刚刚搜索的时间已经有陨落了一位鬼帝。 “请输入详细数据,这样更方便您的查找!” “沈欢,人族强者沈欢!” “叮——人族并未姓沈名欢的强者,请重新输入关键信息。” “啊!!!”阎罗天子恨不得将手中的生死簿给摔了,“难道这个小子给我的是假姓名!” “您可以动用身为阎罗天子的幽冥鬼眼神通,从而通过观察本体来获得相关线索。” “啪!” 阎罗天子直接给了自己一耳光,“真是关心则乱,自己怎么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情!” “鬼眼开!” 姓名,出生年月,祖籍所在,现居城市,家族体系,生死诞辰…… 在获得一些列有用的消息以后,阎罗天子兴奋的大叫起来,“哈哈哈,沈欢这回你还不死!” 第1772章跳出六界外,不在五行中 正在和鬼帝交战的沈欢,并没有去关注阎罗天子在做什么,因为在他看来,阎罗天子根本没有击杀他的能力。 因为阎罗天子仅仅只是银河星域的先天神祇,而他现如今的力量早已超出了银河星域能量体系所能够容忍的范围。 只要是银河星域内的力量,根本就没有可以伤害到他的。 “死!”沈欢回手一枪,又干掉了一名鬼帝,现在五方鬼帝只剩下了两个。 这两个鬼帝的脸上充满了惊恐,因为沈欢杀他们全都是一招,即便是五个人联合也是如此。 无论是使用阵法的力量,还是自己的最强招式,对于沈欢都没有任何的影响,那些招式就仿佛打在沈欢身上,就好像是打入了黑洞当中,根本没有任何的效果。 而沈欢所给出的反击招式,根本不是他们可以承受的,就算拼命挡住了,也没有任何的效果,只能达到拼命的效果。 五方鬼帝,都是一方鬼雄,可正是这样强大的存在,在与沈欢交战的过程中,就像是垃圾到不能再垃圾的垃圾。 他们任何一个人放到人间界,都是可以毁灭整个地球的存在啊! 他们是神明,可即便是真的身为神明的他们,现在却成了砧板鱼肉,任人宰割。 “我和你拼——” 这个鬼帝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天空中咆哮的穷奇给一口吞进了肚子里。 “杀你们根本用不着我出手!”沈欢看了一眼正在搜查生死簿的阎罗天子,“很快就轮到你了!” 现在的沈欢简直比魔鬼还要可怕,想法十分的极端,在之前能够和几人那么心平气和的说话,已经是十分了不起的事情了。 在经过崔判官和阎罗天子的刺激以后,沈欢体内的火山已经爆发,现在这个情况,就如同他非杀阿瑞斯的感觉是一模一样的。 既然苏璃不能再拯救了,那么便杀人泄恨! 而之前这些人就想杀了他,沈欢并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有任何的问题。 “死吧!死吧!生死簿的力量,除了掌控天道的天尊以外,不会有任何人力量可以阻挡!”阎罗天子疯狂的大笑着,可是当他看到眼前出现的页面时,整个人都傻了眼。 “这、这怎么可能!这根本是不可能的,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生死簿,你一定是搞错了!再次搜索!再次搜索!我要的是眼前这个混蛋的页面,而不是一个已死之人的页面!” “叮——经过反复核对,此页面是唯一正确页面。” “不可能!你一定是搞错了!”阎罗天子指着沈欢说道:“他明明还活着,怎么可能在出生当天就胎死腹中!” “叮——生死簿受天道法则支持,不会出现任何错误,重复,生死簿不会出现任何错误。” “叮——您所搜索的人物沈欢,出生于华夏国中州省怀庆市河内区青阳镇长乐村,性别为男,死亡时间和出生日期同天,阳寿零岁,死因胎心停止,此劫数完全符合天道推衍。” “可是他明明还活着啊!”阎罗天子快要崩溃了,生死簿说的没有错,它是天道产物,是完全不会有错的。 但是这个结果显然和现实不符,因为沈欢不仅活着还成为了一个强者,一个强大到连阎罗天子这种先天神祇都无法战胜的强者。 “检查,沈欢灵魂!” 阎罗天子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那就是沈欢的灵魂出现了问题。 比如强者夺舍,亦或是恰好有七日游魂借尸还魂。 如果真是这样,自己仍旧有办法杀死沈欢,那就是用生死簿中蕴含的天道力量,进行规则修复,从而将沈欢给杀死! “检查中,请稍后——” “叮——沈欢灵魂正常,属于本体灵魂。” “放屁!”阎罗天子忍不暴起了粗口,“生死簿记载沈欢已经死了,但是他却没死,灵魂上也没有问题,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叮——您的言论没有问题,在生死簿上已经死了的人,是绝对不会出现在生死簿上的,但是生死簿归属天道,而天道是绝对不会出错的。” “叮——根据以上言论,生死簿经过推测,得到答案,您眼前的沈欢很可能是天道漏洞,可以使用修复法则,将其泯灭六界。” 阎罗天子听到这话大松了口气,“你怎么不早说,立马使用修复法则!” “叮——修复法则已经启动,现在开始修复标题为‘沈欢’的天道漏洞,时间未知,进程百分之零点一。” “哈哈哈哈!死吧,沈欢!你这个天道漏洞!”阎罗天子发出了爽朗的笑声,在他笑声响起的时候,沈欢刚好解决掉最后一位鬼帝。 黑白无常,殁! 四大判官,殁! 五方鬼帝,殁! 十殿阎罗,殁! 整个鬼城的官僚体系,只剩下了阎罗天子一个人,实打实的光杆司令。 而失去这些人,整个幽冥灵界注定要天下大乱。 因为能够战斗的只剩下了各城池的阴兵鬼差以及牛头马面和阴鬼。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杀死了沈欢,幽冥灵界也需要很长的时间来恢复。 幽冥鬼界大乱那么人间界注定也不会安宁,那些游离失所的孤魂野鬼,在失去了鬼城的约束以后,必定会在人间兴风作浪。 届时天下大乱,即便元凶是沈欢,他阎罗天子也脱不了关系。 不过能够杀死沈欢这个存在,他就心满意足了。 毕竟沈欢这种嗜杀之人,任其发展的话,绝对会成为六界的灾难。 “到你了。”沈欢朝着阎罗天子走了过去。 阎罗天子则紧张的问道:“生死簿,修复进度如何了!为什么我看着他办点事情都没有!” “叮——修复失败!” “叮——修复失败!” “叮——修复失败!” “提示,提示,此物种不在五行中,提示,提示,此物种非六界生物!” “警告,警告,此物种破坏力可使整个银河星域崩坏,相关人员请迅速撤离!相关人员请迅速撤离!” “警告,警告,此物种非天道可惩罚,是不在规则之内的物种,迅速撤离!迅速撤离!” 跳出六界外,不在五行中,阎罗天子可以理解,但是这个银河星域是什么鬼!还有,天道不是最大之道么,虽然天尊掌控了天道,那也是天道自己超越了自己。 为什么,为什么一个在天道之下的渺小人族,也超越了天道所能够修复的能力。 可惜没有人能够回答阎罗天子,若硬要牵强附会的话,回答他的是——前来索命的沈欢! 第1773章酆都大帝 “不可能的,怎么可能会有超越天道的人族生物!”阎罗天子看着步步紧逼的沈欢,大叫道:“你这个怪物,你这个甜到漏洞,快给我滚开!快给我滚开!” 尸气漫天! 百鬼夜行! 幽魂冤鬼! 修罗无双! 阎罗天子对沈欢进行着疯狂的攻击,但是和之前鬼帝们的攻击一样,对于沈欢来说这些攻击都是无效的。 阎罗天子法则的力量源于天道,而沈欢是一个超脱于天道之外的人物,他的攻击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的作用。 堂堂一代冥府天骄,此时就像是一个被吓到的孩子,疯狂的反抗者,来自于大人的教训,可无论他骂的再怎么厉害,使用了再多的力量,都不可能对大人造成任何的伤害。 反而这样做,只会让大人更加用力,把他的屁股打成红苹果的颜色。 “怪物?天道漏洞?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沈欢说着凌空控制着寒魄一剑朝着阎罗天子冲去。 在寒魄的表面上,有着一个巨大的青色鸟影,发出一声嘹亮的凤鸣朝着阎罗天子冲了过去。 阎罗天子看到这个情况,连忙闭上了眼睛,“不要!” “轰——” 一股强大的力量出现,化为一只巨手将沈欢的攻击给拦了下来。 “什么人?”沈欢皱起眉头,他可以感觉的到,出手的是一个比阎罗天子更加强大的存在。 因为刚才那一击,足以要了阎罗天子的性命,但是对方却只是用一只手就挡了下来。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您不觉得这样做有些过火了吗?阎罗只不过是按照规章办事而已,你已经杀了那么多人,也够了不是吗?” “我问你是什么人,你只需要回答我是你是什么人就好,哪里来的这么多废话!”沈欢说着一剑挥出。 “叮——轰轰——” 一阵巨响过后,那手掌并没有出现任何破损的现象。 “道友你杀孽太重了,何不放下手中的兵刃,我们好好谈谈如何?” 此时阎罗天子也从惊吓中回过了神来,看到那只巨手以后,立马跪在了地上,“小神阎罗,拜见大帝!” “阎罗,此事是你不对,快给道友道个歉。” “这——”阎罗天子先是一阵迟疑,但是很快便果敢的说道:“对不起沈欢大人,我、我只是按照规章办事。” “聒噪!”沈欢说着甩手就是一道凤鸣剑气,显然是要杀了阎罗天子。 阎罗天子吓得连忙起身,朝着一旁躲闪,但是那只大手却再次保护了他。 沈欢皱起眉头,“你要保他?” “是的,道友,就不要再咄咄逼人了,本身就是一件小事,你何必闹得这么大呢。” “小事?”沈欢听到这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在你的手下想要屠杀我的时候你为什么不现身?现在你的手下性命受到斜坡,你就出来多管闲事?” “若是你一开始就出现,我或许还会给你一个面子,但是现在……”沈欢看着那双巨手一字一句道:“今日阎罗我必杀无疑,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沈欢说完,背后的刀剑齐出,朝着阎罗天子斩去。 巨手再次出现阻拦,可是这一次它就犹如豆腐一般,直接被泣血和寒魄破开,至于阎罗天子,则当场被强大的泣血和寒魄斩杀。 整个过程十分快速,阎罗天子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是怎么死的。 看着化为荧光的阎罗天子,沈欢冷哼一声,看向了天空,“不必多多藏藏现身吧,今日我也要杀你!” “道友你的杀业太重了,若是有朝一日魂归地府,怕是要在十八层地狱之中受尽折磨。” “我死不死那是以后的事情了,还是说你认为你有杀我的本事?若真这样认为,那便现身和我一战吧。” “唉,道友你太自大了,你可知我是谁?” “我说了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莫说你是地狱不空是不曾佛的地藏王,就算是释迦摩尼来了,该杀我还是要杀!” “地藏王?没想到他在民间比我的名声更高啊,可惜你猜错了,整个幽冥灵界都没有地藏王的身影。”那声音叹了口气,“道友你当真不收手?要与我战上一场?” “是又如何?回答我之前的问题,你是什么人!” “还是让孟婆告诉你吧。” 沈欢皱了下眉头,“孟婆?你想拖延时间?” “他不是在拖延时间,而是发现了我躲在这里偷看。”银丝白发的孟婆现身朝着这边走了过来,“我说酆都老鬼,你的实力是越来越强了,就连我的隐匿功夫也无法发现你。” “孟婆谬赞了。”那声音谦虚道。 孟婆似乎并不怕沈欢,她嘴里叼着烟袋,看着虎视眈眈的沈欢,摆手道:“哎呦我的小帅哥,我奴家可不是来跟你作对的,我只是来看戏的,谁知道会被酆都老鬼给发现啊!” “那就是孟婆?为什么你好像比阎罗天子还要厉害。” “不是比他厉害,而是我们孟婆一族的存在比较特殊罢了,你看看咱们这五方鬼城的饮料就知道了,没点关系怎么可能在幽冥灵界搞垄断呢?呸呸呸!扯远了。”孟婆看着沈欢说道:“小哥,给你隆重介绍一下,这个声音的主人叫做酆都大帝或是酆都北阴大帝,又称北阴大帝、北太帝君,在华夏民间神话中也被称之为阎王。” “是咱们幽冥灵界的最高神灵,主管冥司,传说中的地狱之神,无论是阎罗天子还是五方鬼帝都是给他打工的,只不过自从东岳大帝也就是泰山神崩殂以后,他吸收了三分之二的先天灵气,就改行当幕后老大了,就像是你们说的太上皇。” “一般就跟那乌龟一样躲在壳子里不出来,除非有什么大事儿才露露头。”孟婆抽了口烟,“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这个老头子应该是被你搞出来的动静刚弄醒,之前没出手并非是装作没有看到,任其手下胡作非为,你看,现在整个阴司体系内神职成员差不多已经被你屠戮干净了,就此收手可好?” 沈欢看着拥有绝美天姿的孟婆,“我……凭什么给你面子?” 第1774章送走沈瘟神 孟婆很美没错,但沈欢现在没有任何欣赏美景的心思。 孟婆也没生气,吐了吐舌头,“我说酆都老鬼我的面子没用你也看到了,那啥,还是你自己搞定吧!” 说完,孟婆就准备开溜,可是却被酆都大帝给拦了下来。 “你还不能走,待会儿还需要你帮忙呢。” “帮个屁啊,老娘就是来看戏的,现在戏看完了,也就没有什么事儿了!”孟婆好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控制住了,但是没有挣扎多久,就放弃了挣扎了,“靠!下次再有什么破事儿,老娘肯定不来看了!” 酆都大帝这才对沈欢说道:“道友,你是来找妻子的对吧?” “你能让我的妻子复活?”沈欢感觉自己好像是抓住了什么。 “这个——”酆都大帝迟疑了一会儿说道:“你看这样如何,我们互对一招,如果你赢了我就算拼着灰飞烟灭也救你妻子性命,你看如何?” “可以!”沈欢没有任何犹豫。 孟婆却炸了毛,“我说酆都老鬼,你找死呢!他是什么实力你又不是不知道,虽然你是和天道一起诞生的神祇,可是对方也是超越天道的存在啊!” “但这是最好的办法了,不是吗?” “我管你!快点放开老娘,你搞事情不要拉老娘下水!” 可惜无论孟婆怎么走都走不出这个神殿,最后只能在一阵叫骂后,坐在台阶上气呼呼的抽烟。 “我们可以开始了吗?” “可以了。” “你确定不现身吗?” “我的面相长得太难看,就不现身了,免得吓到你。” 沈欢不屑的冷哼一声,“你确定不是想要偷袭我?” “当然不会,其实以你的实力来说,想要发现我隐藏在那个位置并不是意见困难的事情不是吗?”酆都大帝叹了口气,“说实话,你现在的实力,能够以压倒性优势战胜你的,恐怕也只有当年掌控天道的天尊了。” “不过你不是六界五行之中的人,怕是天尊也不一定能够制服你了。” “废话说完了吗?”沈欢看向酆都大帝所隐藏的位置,沈欢看着对方说道:“如果说完了,就开始动手吧!” “好!我就喜欢你这样的痛快人!” 话音刚落,殿内便再次出现了一只巨手,不过这一次巨手不再是能量形成的,而是巨大化的真手。 还真别说,酆都大帝这手还挺白的。 “准备好了吗?” “我已经开始了!” 酆都大帝虽然没有说偷袭,但是沈欢的实力超然,连他这位吸收了其他神祇先天灵气的神祇都不得不慎重对待。 “北帝天印!” “万魂觉!” 沈欢直接祭炼身上所有的神兵,发出了最强的一击。 在他看来,酆都大帝同样是以为不可小觑的对手。 “疯了都疯了!两个疯子!” 孟婆一边骂着一边给自己支撑起了防护罩,尽管双方对于力量的控制都已经十分精准,但是孟婆还是担心殃及池鱼,毕竟神仙打架可是从来都没有顾忌过普通人类的死活的。 “轰——” 随着两人教授天子殿内全都充斥着白光,让人无法睁开眼睛,即便是孟婆也是如此,她什么也看不到。 “滴答——” 在她闭眼期间,忽然听到一阵滴水的声音,紧接着好像是什么庞然大物倒在了地上。 “酆都老鬼!” 孟婆好像是想到了什么,冒着眼瞎的危险睁开了眼睛。 余光未散,孟婆只能模糊的看到一些东西,只见一个穿着紫袍的人在半空中晃晃悠悠,而身披银河玄印的沈欢却不知到了什么地方。 “酆都老鬼!听到老娘的话了吗,听到了就说话!” 孟婆着急的快要流出泪水。 “我、我没事……” “你在哪?” “这边……” “那个人呢?” “不知道……” 说话间白光消散干净,孟婆也终于看清楚了局势。 身穿紫袍的北帝酆都大帝,正半蹲在殿内,而殿堂正中央有着一颗带着血迹的巨大化的大拇指。 “你的手?!” “没事。”酆都大帝摇了摇头,显然还处于虚弱状态的他,脸上却带着笑容,“能够用一根手指,将他驱逐出幽冥灵界已经是我的极限了。” “如果他一早就知道,我是想要将他传送到其他地方,可就不是掉一根手指那么简单了……”酆都大帝深吸了口气,“不过最幸运的是,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实力,并没有下死手,不然怕是我这亿万年的修为,不会再留下半分了。” “这个沈欢究竟是什么来头,竟然连你也胜不了他。” “生死簿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不是此间之人。” “你是说他是天道法则所掌控范围之外的人?” 酆都大帝摇了摇头,“可能不光是天道掌控之内,我甚至怀疑……他并不是寰宇之内的,因为他身上的散发的力量太恐怖了,可以说对我们神祇有着致命的相克。” “算了算了,反正我们现在已经赶走了这座瘟神。” “不一定。”酆都大帝苦笑着说道:“说不定他一会儿就能回来,我在他身上感应到了阴阳两股力量,我那点空间术法对他来说,根本就是雕虫小技。” “你把他传送到了什么地方?” “人间界吧,或是和他有关系的地方。” “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先把这些神职成员复活吧,幽冥灵界不能没有他们。” 孟婆一听这话不乐意了,“我不管啊,我的能力最多就是复活五方鬼帝,剩下的就没有能力了。” “若是加上我一成的修为呢?” “一成的修为?你疯了啊!” “幽冥灵界不能没有他们。” “大不了从灵族和鬼魂之中再找啊!你赐予他们神职神权不就好了!” 酆都大帝摇了摇头,“从零开始太难了,他们需要十年百年甚至是上千年的时间来熟悉自己的职位,这个磨合期显然会造成很多麻烦,得不偿失。” “疯子!” “你说是就是吧,赶快行动吧,要是消息散播出去,恐怕整个幽冥鬼界都不得安宁。” 这话刚说完,酆都大帝眉头便皱了起来,一脸苦逼道:“不会吧,又来?” 与此同时,鬼城第一城门附近的荒野上,传出一声大喝,“呔!尔等何人,这是何地,竟敢抓俺齐天大圣到此!” 第1775章昊天之敌,叶释迦! 沈欢并不知道自己的小弟,也去了幽冥灵界,更是准备像是戏文里说的那样,来一场大闹地府。 在酆都大帝出手的那一刻,沈欢就知道事有蹊跷,但是没有朝着空间传送的方面想。 只是觉得酆都大帝有什么阴谋,但是沈欢怎么也没有想到,酆都大帝竟然拼断一指的风险,也要将自己送离幽冥灵界。 看来对方也十分清楚,在正面交战中绝对没有赢自己的把握。 沈欢此时身处时空乱流当中,不过这种时空乱流的能量,根本不足以伤害到沈欢。 就在沈欢准备随便撕开一个裂口出去的时候,内心中忽然又一个声音响起,“一个没有死的人,自然不会去地府了,如果你愿意和我合作,我就告诉你苏璃的魂魄在哪里。” “闭嘴!”沈欢一下子就听出了这是魔种的声音,“你应该知道以我现在这个状态,杀掉你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我当然知道,难道你就没有想过,我为什么会这样说吗?”魔种笑了笑,“我很清楚,你这样的实力杀我轻而易举,但是我仍旧这么说了就代表我是在绝对有料的情况下才会跟你说出来的。” “是吗?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的,现在我觉得我可以杀掉你了!” “喂,你不要这么做,不对……你确定你有这个能力吗?我可不光是融合在了你的血液当中,也融合到了你的灵魂当中,想要拔掉我这颗魔种,除非你的了灵魂得到了升华。” “啧啧,可是现在的你,在没有我的影响下,已经越来越像是魔了,所以你更加没有办法分开我,明白吗?” “哼,一个小小种子而已,也敢如此猖狂!”沈欢冷哼一声,体内力量流窜,不多时一颗散发着紫色光芒的种子,就浮现在了沈欢的眉心。 “这、这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我给逼了出来,你、你的力量难道已经、已经超脱了人类与神魔之间的鸿沟吗?” “聒噪!”沈欢冷哼一声,直接用意念将魔种碾压成了碎屑齑粉。 与此同时,沈欢周围的景象快速变着,没过多久就变成了一片充斥着红色光芒的地方。 “这里是……”沈欢感受了一下这熟悉而又陌生的气息,“魔——” 就在沈欢准备说出自己推测的时候,一个声音也随之传了过来,“没错,这里正是魔界,不过是魔界的太阳和月亮之上。” “谁?” “我。” “你是谁。” “我是我。” “废话!” “不,禅道。” 沈欢皱眉看向四周,“和尚?啰嗦!我来这里可不是为了和你说废话的。” “我说了这是禅道,不是废话。” “我刚刚没有主动撕裂空间,却到了这里,拉我过来的人是你吧?”沈欢看着四周,他始终都没有发现对方在哪里,或者说,从始至终沈欢都不知道是什么东在和自己讲话。 “也不能这么说,只要你有能力杀了魔种,你就会被传送到这里,而这魔种是我给你种下的。” “你给我种的魔种!”沈欢瞬间发怒,身上再次出现星辰玄印化的征兆。 沈欢虽然发现不了对方在哪里,但是他却可以破坏,若这里是魔界的话,沈欢的力量足以破坏掉整个魔界,让其无处藏身。 “等一下!年轻人这么冲动干嘛,其实你应该感谢我的。”对方笑呵呵的说道。 “放屁!” “骂人是不好的,还有你的性子真的很着急,耐着性子听完,对你没有坏处的。” 沈欢没有说话,似乎是给了地方说话的机会。 “很好。”对方满意的声音传达了过来,沈欢可以想象到对方点头的样子。 “其实苏璃并没有死,我救了她。” “真的?!” “我没有必要骗你,在苏璃化为荧光的时候,是我救了她,不相信的话你可以回头看看。” 沈欢转过头,他的附近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颗奇怪的植物,倒不是长得不好看,而是这个样子的植物在地球上是没有办法见到的。 它像是一种花草,但是花和叶子都十分的巨大,就像是一种天然所形成的灯笼一般。 而在那颗最大的灯笼里,有着一个散发着青色光芒的小人,那个小人的样子和苏璃一模一样。 沈欢感应了一下,那绝对是苏璃的气息没错。 “苏璃!” 沈欢之前还以为是自己的实力大幅度提升超过了苏璃,所以破解本命契约,但是现在看来并非如此,因为苏璃根本就没有死! “她现在还十分虚弱,是不能回答你的问题的。” “要怎么样才能救她!”沈欢激动的问道。 “我因为尸首被人分开,所以实力不够,你只要帮我解开封印,将尸体组装在一起,我就可以有足够的实力复活苏璃。” 沈欢没有说话,因为他总觉得这些事情当中透露着许多怪异。 “你不相信我?”那人语气有些无奈的说道:“你应该相信我的,我完全没有骗你的必要,不是吗?” “我有说过你骗我了吗?”沈欢似笑非笑的说道:“看来你那里似乎隐藏着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倒不是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只是这件事情唯有你能做到,在你第一次来魔界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你有着超越天道限制的能力。” “所以对你设下封印的人是天道还是夏天?”沈欢反问道。 “哈哈哈——”没成想那人却大笑了起来,“莫说那夏天,就算是夏天之前三代的绝世天骄,也不一定知道我的名字。” “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我叫叶释迦,至于封印我的人,则是昊天,最初的绝世天骄!” 说到这儿,叶释迦的语气中充满了恨意。 “成者王败者寇,我叶释迦若是没败,这世上哪会有什么天道!” “怎么帮你。”沈欢听得出来,这恨意是做不得假的。 “你从这日月之上找到我被分割的肉身,解开封印带到这里,和我的脑袋结合在一起就好,我会告诉你它们都分散在什么地方。” “就这么简单?” 叶释迦满意的说道:“对,就这么简单!” 第1776章和尚? “我感觉得出你还是有些不相信我。”叶释迦的语气当中蕴含着一些落寞。 是啊,活在这个世界上却得不到别人的信任,是一件多么悲观的事情。 “不是有一些。”沈欢朝着周围看了一圈,“这半天我都在听你说话,却没有见到你人,所以我不能完全相信你,要知道这是一个善变的世界,无论是人还是物。” “我能够了解,毕竟在你们眼中昊天一定是一个好人,就好像你的好朋友夏天一样,他说什么你都会相信,但是……”叶释迦猛地一转,“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他说的是真的吗,他告诉你,一个已经烟消云散的人,是可以去冥府救回来的,你去了,但是你做到了吗?” “你需要给他找借口,从这一个事件上就可以看出来,他并没有把你当朋友。”叶释迦说着忽然又否定了自己,“不对,我这样说并不是正确的,正确俩说在你和阿瑞斯之间,他和阿瑞斯的感情更好。” “这个世界不就是这样吗?当你认为你和某人是最要好的朋友时,其实在你这位最要好的朋友心里,和他最要好的却是别人,这个人可能是你,也可能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人。” “知己难寻,这是谁都明白的道理,但是你们人类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自欺欺人。”叶释迦似乎带着一些嘲讽的语气,“我知道,天生我材必有用、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人定胜天这些话听起来十分的热血,但事实上呢?” “说着热血的话,实际上只是为了将自己内心中的懦弱和脆弱隐藏起来而已。” “停下!”沈欢的语气很平淡,但从他的眼神来看,显然已经有些愤怒了,“我们在说你的事情,希望你别牵扯到其他人的身上。” “我承认我是有些跑题了,你知道的,我在这里待了太久的时间,连一个和我说话的人都没有,遇见你以后自然而然想要多说一些,不是吗?”叶释迦笑了笑,继续说道:“但是我不承认我在牵扯到其他人,我只是举一个例子,举一个最贴近你的例子。” “虽然你有着超越这个世界的力量,但是你却在这个世界上呆了太久,以至于蒙蔽了你自己真正的内心,你的一切思想和行为,无时无刻都在受到天道规则的影响。” “你现在的行为就是最真实人类的表现,你们喜欢追求真相,但真的追求到真相以后,在发现这个真相不是自己想要的真相以后,就开始自欺欺人、后悔,甚至是推翻自己之前的推测。” “你没必要挑拨离间,我和夏天之间的事情,我自己会解决。”沈欢瞪了一眼天空,“所以你现在可以现身了吗?还是说你依旧是一个连站在我面前的勇气都没有。” “所以我说你们人类最喜欢的就是自欺欺人,你明知道我的尸身被人分割封印,是根本不可能站在你面前的,你就强求我站在你面前,嘿,朋友我很想问你一句,你就是在无理取闹还是在开我玩笑?” 叶释迦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当年昊天利用阴谋诡计击败了我,即便是将我杀死以后,却仍旧担心我会回来,就将我的身体搞得四分五裂,封印到了这几个小星球上。” “之后我的气息外露,亦或是通过阳光传递,改变了这个界面,他就对外声称,这里是万劫不复的魔界。” “历史从来都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如果当年是我赢了,这普天之下不会再有相信什么天道!无论人魔神仙,他们应该相信的都是自己!”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看着灯笼草,“说吧,你失尸身的坐标。” “谢谢。”叶释迦开始给沈欢汇报坐标。 这些星球的距离并不是很远,以沈欢的实力很快可以搜集完毕。 大概半个时辰之后…… “够了吗?”沈欢指着地上的尸身,这些肢体可以明显的看到切割的痕迹,但是从某种程度来说又保存的非常完好。 “够了够了!”叶释迦发出兴奋的声音,“不过还差一个头,我的头就在你的脚下,只要按照正常的身体顺序拼接在一起我就可以复活了。” 沈欢挖开脚下的土壤,找到了一个头颅。 之前在收集其他尸身的时候,沈欢就觉得有些奇怪,因为这个叶释迦的尸身很奇怪,穿着上来看不像是一个好战分子,而且皮肤也十分的洁白。 现在看到这颗安详闭眼的头颅时,沈欢终于明白是因为什么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叶释迦……是一个和尚。 光头,但是五官却非常的精致,眉心还有类似红莲的印记。 如果这个和尚睁开眼睛的话,一定会更美。 是的,一个男人,还是一个和尚,却给沈欢一种美的感觉。 不过沈欢并没有过多的观察,光是从面相来看的话,叶释迦并不像是一个坏人,而他真正需要做的就是让叶释迦复活,然后再让对方复活苏璃。 “就差最后一步了,谢谢你,真的谢谢你,我叶释迦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你的救命之恩。” “你只需要救苏璃就够了。”沈欢说着将最后的头颅也放在该放在的位置。 在放下头颅的刹那,一阵狂风掀起,让人有种身处龙卷风之中的感觉。 地面上的土壤和石块全都被掀飞了起来,但是沈欢却纹丝不动,静静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多谢。”叶释迦睁开了眼睛,那是一双让所有人都会嫉妒的眼睛,像是黑洞一般深邃,但是又想星辰一般绚丽,仿佛只是看一眼就会深深的陷进去。 “不用,你可以救苏璃了吧?” “可以,不过——” “你要反悔?”沈欢的眉头一下子就皱起来,一时间杀气瞬间弥漫在了整颗小行星上。 “我没有这个意思,只是在救你的爱人之前,我还有一件事情需要解决。” “什么事情?” “将它解决。”叶释迦面带笑意的指向了天空。 话音刚落,天空中便传来了一个声音,“叶释迦,你终究还是醒了……” 第1777章其实我骗了你 “一缕昊天的残念罢了,也敢直呼我的名字?”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叶释迦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 明明长相是一个很温和的人,但是在说话时候,却让人觉得霸气无比,犹如皇者降临,俾睨天下! 这种气质曾经只在一个人的身上见到过,那就是由天尊意志操控着身体的夏天。 给人的感觉几乎一模一样,不过叶释迦的感觉要更加强烈一些,因为和他样子的反差实在是太大了。 沈欢对于和尚没有太多的感觉,佛教的一些哲学思想,他也不是十分的认同。 就拿最经典的众生平等来说,既然众生平等何来跪拜,又何来肉不能食,酒不能喝,却可以焚烧铸炉,吃素饮水。 难道石头和植物就算不做是生命? 但是此时此刻,沈欢却觉得叶释迦是一个需要敬佩的人。 魔界诞生至今,何止万年,可他却耐住了寂寞,一直等到自己的出现来救他。 比之如今无法坚持戒撸减肥的人来说,这几乎已经是可以视之为神明的存在了。 “叶释迦,你复活了我很欣慰,但是我并不建议你离开这里,因为你的存在对于人间来说是一个灾难。” “哈哈哈!”叶释迦忽然大笑了起来,“可笑,我对于人间来说是一个灾难?你是怕我出现会打破你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阶级体系吧!再也做不了你那高高在上的天道!” “我叶释迦此生杀人可数,至多不过万人,且全都是可杀该死之人,你呢?或者说你呢?”叶释迦冷哼一声,“先天神祇为争信仰,以天下为棋局,以众生为棋子,各自收徒下凡传道,历夏商周死伤何止百万人?之后春秋战国更是让世间百家争鸣。” “汝使子政降落凡间,赐其苍龙七宿之力,统一乱世辅佐道统传承,但政却不愿当棋子顺天命归天位,而是想要摆脱你的控制,获得自由自立道统,君临天下自称祖龙。” “你见局势失控,决定以真龙代祖龙,以天子代始皇,再续道统,便将苍龙七宿之力分散,角、亢、氐、房、心、尾、箕,七国天子各获一宿。” “但政依旧靠着自生的祖龙之气吞并七宿,成为千古一帝,且焚书坑儒断汝道统。” “若非别派先天神祇,借机出白虎七宿扶植项藉以霸道克皇道,让你得以残喘修身养性,你昊天一脉早已断绝!” “政造空心兵俑,遣徐福带童男童女四海云游,寻找仙山玉石作军心,召神魔入陶躯成神魔大军,以行伐天之举,因自身已被天命所弃,遂寻大夏九鼎夺天命。” “趁着这个机会你又祭炼神剑反击,托以刘邦斩龙弑虎,最终大汉天统,等到时机成熟之际,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至此,你昊天终成天帝之位!”叶释迦冷笑道:“这还是你们先天神祇自己的斗争,要不要我说之后的争斗?” “我亲手至多杀万人,而你何止杀百万人!” “分散我尸身,将我封印,称我为魔,自己却为高高在上的昊天上帝。”叶释迦那张俊俏的脸上满是疯狂,“现如今却要说我入世间必定大乱!” “叶释迦我不是来和争论的,当年的事情你知晓的并不完全,没必要断章取义!” “哈哈哈,好一个断章取义!”叶释迦再次大笑着说道:“昊天,今日我必定会离开这个地方,我不光要入世,还要和你的儿子一样断你道统!” “既然如此,你我无需多言,来战吧!” “一缕小小残魂,说出如此大话,难免也太过狂妄了!”叶释迦语气中充满了不屑。 那昊天残魂也不恼怒,“制服刚刚恢复本体的你,这一缕残魂就够了!” “你们到底打不打?”沈欢的语气中有些不耐烦。 先天神祇做了什么,他一点也不在意,他在意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拯救苏璃! 如果叶释迦和昊天继续啰嗦下去,他恐怕都要忍不住动手了。 也是紧挨和昊天终于不再啰嗦,同时出手,顿时神仙打架的画面再次出现。 沈欢则站在灯笼草之前,保护着苏璃。 “你们最好换个地方打。”沈欢的语气中有种不可置疑的味道。 “会的。”叶释迦没有啰嗦,对着昊天残魂说道:“咱们换个地方,我可不想惹这位小兄弟生气。” 昊天残魂看了沈欢一眼,似乎也有一些忌惮,没有多话两人转移了战场。 与此同时,魔界的人也都感觉到了不安,尤其是强者之间,纷纷生出一种不想的预感。 但是自从经历了沈欢的事情以后,他们已经不能再插手过多的事情了。 只能静静地等待着,毕竟在魔界之中早已不是魔尊和魔君的天下。 所有魔界的人民,都知道一个名字,那就是——沈道尊。 沈道尊不可冒犯,沈道尊无所不能。 有沈道尊庇佑这魔界,即便是再大的危难也可以解决。 沈欢不关注昊天和叶释迦的战斗到底如何,因为他看得出来,叶释迦虽然刚刚恢复,但是已经具备了超强的实力,昊天残魂虽然实力强大,想要赢过叶释迦却有些困难,至少目前来说,想要以一缕残魂来压制他是完全没有可能的。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之后,叶释迦拖着满身伤痕走了回来。 他看到沈欢以后,微笑了一下,“很久没有体会过流血疼痛的滋味了……真美。” “是不是真美我不知道,我只想知道你到底能不能救苏璃。” “可以。”叶释迦笑着说道:“不过——” “不过什么?”沈欢皱起了眉头,“我最讨厌的就是说话绕弯子的人,有什么你就说。” “其实我骗了你。” 沈欢先是一愣,紧接着全身杀气凌然,“你找死!” “不,你别误会我的意思,我是说我骗你是因为我没有能力救苏璃,却说我有能力,实际上我只是想要借助你的能力,让我复活而已。” “还说不是找死!”千幻神兵,已经一个接一个的浮现在了沈欢的身后。 叶释迦不慌不忙的说道:“我虽然没有办法救,但是你却有啊。” 第1778章青丘之狐的妖丹 沈欢的剑已经架在了叶释迦的脖子上,但是他却仍旧能够保持平静,甚至脸上还带着笑容,异常的镇定。 “什么意思?”沈欢不喜欢询问别人,也十分讨厌叶释迦的这种态度,但是为了苏璃,他不得不忍受这种自己不愿意接受的事情。 “我说了我骗了你,但是我这里却有拯救苏璃的办法。” “你最好说正题,因为生气中的我,是没有办法控制自己手里的剑的。”沈欢说着寒魄身上的剑芒又增加了几分。 看都这个情况叶释迦也没有继续绕弯子,“简单点就是,我虽然救不了苏璃,但是我却知道救她的办法,不过这个办法只有你能够做到就是了。” “直接说办法。” “狐仙一族源于青丘之山,本为祥瑞,但是在北宋时期却被妖化——” “滴答——” 叶释迦的脸上多出了一道血痕,“我说了我只想听最重要的东西,我不需要你对我做什么科普,你还有最后一次机会,我既然救了你,也就有杀你的能力……我可不像是昊天那么仁慈。” “好吧,其实我想说的是,九尾狐有九条尾魂,而你这条狐狸精在受伤时只有七条,你只要再找到其中一条就可以永久性的保住她的性命,但是因为灵魂受损实在太过严重,就算得到了那一条尾魂,也只是和植物人一样。” “想要完全将其复活,你不仅要找到一条尾魂,还要到仙界寻找瑶池玉露,到时候只要让他服用下瑶池玉露,就可以让其恢复到之前的状态。” 叶释迦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为了感谢你的救命之恩,我也可以告诉你一个让其恢复肉身的办法。” 这一次沈欢没有问,叶释迦便主动说了出来,“当年昊天制造了封神之战,就是为了制造出一个符合天庭的官僚体系,可是那些神明进入天庭之后,并不是那么的听话,加上其他先天神祇暗中作祟,导致天庭很是混乱。” “所以昊天便以天地为棋局,以天地间的信仰之力为诱惑,又展现出无可匹敌的实力,恩威并施成就了天神体系。” “之后为了摆脱天道,扶植东玉帝和西王母上位,自己则躲在暗处和天道争斗,可惜他最终还是失败,恐怕他也不会想到,强如他都没能做到的事情,自己的后辈却做到了。” 看到沈欢的眼神不对,叶释迦连忙改口说道:“我之所以说这些是因为西王母非常喜欢狐这种动物,所以在发现青丘之狐以后,就将其收做宠物,之后天庭体系几经更换,玉皇王母也变更成了天帝天后,西王母毕竟不是先天神祇,寿命亦非恒古不变,西王母死后,青丘之狐泪血随去,但是妖丹留了下来。” “我虽然一直待在魔界,但是只要是强者就会被我种下魔种,所以外界之事也知晓不少。” “夏天身为最新一代的绝世天骄继位以后,废除了天神体系,成立直属天尊所控的天府,因为其最疼爱的妻子苏媚儿也是狐仙一族,就将六界所有狐仙一族转移到了老家青丘山,青丘之狐的妖丹也随之被放入了青丘祖殿。” 不用叶释迦继续说下去,沈欢已经明白了接下来的过程,“所以,我只要让苏璃吸收另外一条尾魂,再喝下瑶池玉露,然后让她炼化青丘之狐的妖丹,就可以让其再次拥有肉身?” “不仅仅是拥有肉身,而且还可再次成为青丘之狐那般强大的存在,要知道青丘之狐可是同四灵一样强大的存在,我这里说的是祖灵,而非是之后继承四灵之位的子嗣。” “好了,我该说的都说完了,总之这一次真是谢——” 叶释迦的话还未说完,声音戛然而止,整个人犹如断线风筝一般,以闪电般的速度倒飞了出去,期间还能够听到弱弱的骨裂之声。 “轰——” 叶释迦接连撞碎了三颗星辰,沈欢这才现身将其稳住。 “咳咳——”叶释迦口吐鲜血,眼神有些不解的看向沈欢。 他不明白,沈欢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要杀他又为何要救他?而且,刚才的力量,应该只有沈欢整体实力十分之一的力量吧。 “第一,我讨厌被人利用,第二,我讨厌有人骗我,第三,我讨厌将一切都玩弄在鼓掌之中的态度……”沈欢冷眼看着叶释迦,“别以为你没说我就不知道你做了什么事情。” “呵、呵呵……”叶释迦苦笑一声,“看来你已经发现,阿瑞斯体内的魔种也是我种的事实,或者说知道了我才是险些让苏璃魂飞魄散的元凶。” “你知道就好,如果你刚才没有说出那些办法,那么现在你就是一个死了。”沈欢说着将叶释迦扔在了地上,然后挥手将滋养着苏璃灵魂的灯笼草收到了伴生小仙界中的神农药田当中。 “我还是低估了你的智慧……” 沈欢停下了脚步,没有回头,“还有一点,这个世界比你接触到的要大得多,所谓天地棋局,在某些人眼中或许只是像小孩子的游戏一般。” “我知道,其实你没有出现之前我就知道了,因为有一个强大到可以和创世神战斗的家伙,特意没有杀死魔种,通过魔种看到的一切来告诉我……我只不不过是一个渺小到不能再渺小的生命体而已。” 叶释迦擦去嘴角的血液,“我之所以想要复活,只是想要拿回一些本该属于我的东西而已。” “你是佛门中人吧?” 叶释迦苦笑一声,“我就知道,你在看到我发型的时候,会产生这种误解,事实上我和那种依靠众生平等理念,诱导底层阶级起家,在壮大后又将将婆罗门吞并说是天龙八部,后来来到华夏又吞并传统神系封为内部的三十三天的流氓教派并不相同。” “按照你们人类的观念,导人向善,且没有什么攻击性的教派确实是一个不错的流派。”叶释迦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当然,到底是他们耍流氓吞并,还是入土中原不得已三教相互同化,谁都说不清楚,毕竟那个时期我已经被封印了起来。” “总之我和他们没有任何的关系,要真说我像谁……我可能更像是只信仰自己的西方恶魔吧。” “用你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追求自由意志,我的名字按照太古时期的读法,就是自由的意思。”叶释迦从地上艰难的站了起来,“我这一次入世要夺回的不是什么信仰,而是……我本该体验的缤纷世界,毕竟昊天一死,我也无仇可报了。” “再说,剩者为王,我和昊天之间的争斗,赢的人显然是我。” 叶释迦将话说的很平淡,但奈何天生霸气,那一字一句无不如此…… 第1779章我喜欢你,你难道看不出来吗? 想要离开魔界,就必须走九黎族挖的那条隧道。 沈欢是很强大没错,但是关于时间、空间这种特殊能力的招式,他还是不会。 简单的举个例子,沈欢可以毁灭一方天地,但是却没有办法将这一方天地转移到其他地方。 就好像你总不能让一个中单去当adc不是。 在沈欢前往蚩尤城的途中发现,在原本立石碑的地方,又多了一个巨大的雕像,几乎和石碑一般高。 那石像的样子,正是沈欢的模样。 应该是姜梦影搞出来的,但是对于此时的沈欢来说,这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也就没有过多关注。 如今的姜梦影已经有了女王的风范,实力方面倒是有些增长。 面对忽然出现的沈欢,姜梦影一时间竟然没有回过神来。 对于沈欢的感情,姜梦影内心十分复杂,怎么说呢,当初她图谋人间界,附身在李凤仙的身上,却差点被沈欢强那啥了。 身为一个正常女性对于一个差点把自己强那啥的男人肯定不会有什么好感,可是在之后和沈欢的接触当中,她很快认识到沈欢并不是那样的人。 或者说一个人的强大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想法,就好像土豪玩游戏充钱就是牛逼,就是消遣,而叼丝往游戏里面充钱,就是打肿脸充胖子。 有些时候事情的错与对,看的不是这件事情本身,而是看个人。 就看女频小说中那些被强那啥的,全都是清一色的总裁龙傲天,你要是换个人试试,别说男人看不下去,怕是女的也看不下去。 这么举例或者不太妥当,但说白了也就是这么一回事儿。 再贴切点就是,在学校好学生和坏学生的差别待遇。 公平?就像叶释迦说的那样,很可能只是人类为了隐藏起不愿意承认的事实而创立的词汇和目标吧。 姜梦影对于沈欢的感情变化,也可以说是这么回事儿。 沈欢先一步开了口,“蚩尤城什么时候重建好的。” 说实话,沈欢也没有想到蚩尤城这么快就能够重建完整,毕竟以当时的破坏程度来说,能够复原就已经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了,更何况还是这种程度上的翻新。 毫无疑问和之前的蚩尤城相比,现在的蚩尤城要更加的华丽一些。 “前不久。”姜梦影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听隧道的守卫说,你将通道封印了起来。” “嗯。” “我也没有听到他们说你过来了,你……不是从隧道来的?”姜梦影对于沈欢现如今的造型并不习惯。 如星空般绚丽,如黑洞般深邃,又如钻石一般耀眼,黑与白的交织,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 “我从其他地方过来的。” “什么——”姜梦影刚打算问什么地方,却在出口的时候连忙改口说道:“是我多嘴了。” “没什么。”沈欢摇了摇头,“我就是过来看看,现在就要离开了。” “现在就走?” “嗯,现在就走。” 姜梦影鼓起勇气,开了一个玩笑,“你还是像以前一样绝情。” “高冷只是对不爱的人,对于喜欢的人,就算是变成哈士奇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你这话更伤人了。”姜梦影眼中闪过一丝没落,看来他是真的对自己没有任何的意思。 “我走了。” “再见……”看着沈欢离去的背影,姜梦影心中暗道:“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男人,恐怕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好过了吧……但自己选的能够怪谁呢。” 一遇沈欢误终生啊。 就在姜梦影在心中小声嘀咕的时候,沈欢离去的身影,又忽然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难道他看出自己内心的意思? 对的,他好像是会读心术的。 姜梦影内心一阵躁动,就在这个时刻,沈欢开口打破了她的幻想,“苏璃的那个尾魂,就是你说的那个妖族魂魄,现在在什么地方。” “啊?” “我是问——” “我知道。”姜梦影没好气的说道:“你说的那个残魂现在在你们人间界一个海面的神殿当中。” “神殿当中?”沈欢皱了下眉头,“你是说她和阿瑞斯建立的神殿在一起?” “阿瑞斯?你是说那个中了狐媚之术的强大男人吗?说实话在没有遇到你之前,我想要着手的对方就是他,虽然他不如你,但也是可以和踏天、暗夜相抗衡的存在。” “我知道了。”沈欢说着转身有准备离开。 “你回来就是为了问我这个?” “嗯。” 姜梦影忍不住爆发了,“我说,就算是脾气再好的人,也会受不了的好么!” “什么?” “我喜欢你,你看不出来吗?” “嗯。” “嗯是什么意思?没看出来?” 沈欢扭头看着姜梦影说道:“我知道。” “那你——” “只是我现在没有时间去思考这些东西。”沈欢看着姜梦影,“苏璃出事了,就是上次和我一起帮助你的那个朋友。” “我必须找到那个残魂,解决这件事情。” “所以你是说,等到解决完这件事情以后,就会回来跟我解决这件事情?”姜梦影颇有一些笑逐颜开的味道。 “看情况吧,再见。”沈欢这一次是真的走了,直接消失在了原地。 姜梦影则像是一个春心荡漾的少女,就差没有在地上打滚了,要是被侍卫看到,恐怕会成为蚩尤城最恐怖的传说吧。 少女心的女王大人?这怎么可能! 地球,天平洋上空,阿瑞斯神殿所在。 沈欢直接穿过屏障,进入到了神殿当中,他直接用神识搜索出了赫拉的所在。 她在庭院当中,不过庭院并非是他一个人,还有其他人在,应该就是被阿瑞斯赋予神力的人。 “跟我走一趟。” 沈欢的凭空出现将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你是什么人?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海神波塞冬露出一脸不快的表情。 其余几个神明也是一样,这里是阿瑞斯居住的地方,除了他们没有任何人可以私自进来,除非受到了阿瑞斯的邀请。 他们不认识沈欢,但是赫拉却认识,在看清沈欢面容的第一刻起,她就吓得尖叫起来,“怎么可能是你!” “他是什么人?天后您认识他吗?” 赫拉吞了口唾沫,语气有些颤抖的说道:“他、他就是阿瑞斯要去华夏杀死的那个人。” “什么?!” 此话一出,所有的神明都慌乱了。 这是阿瑞斯要杀的人,阿瑞斯大人没回来,这个该死的人去出现在了神殿,难道说阿瑞斯大人已经—— 第1780章你真的活腻了吗? 沈欢没有事情,那么阿瑞斯的结果可想而知。 但是这些被阿瑞斯所创造的神明却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在他们眼中,强大到无可匹敌的阿瑞斯大人,怎么可能会死在一个华夏人的手里? 华夏是一个神秘的国度没有错,但是只要是他们圈子里的人都知道,其实华夏只有一个华夏天尊而已。 自从天尊消失以后,虽然余威还在,但无可否认的一点是华夏已经没有什么高手了。 要不是因为阿瑞斯和华夏天尊的关系十分不错,就是他们都可以灭掉华夏很多次了。 “我说的话你没有听清楚吗?”沈欢看着赫拉,语气有些不耐烦,“我很讨厌将同样的话,对同一个在同一个时间段说上两次。” “你把阿瑞斯大人怎么了!”海神波塞冬说话的同时,直接抛除了海神三叉戟,他的本意就是致沈欢于死地。 “咔嚓——” 沈欢直接用手在虚空中抓碎了海神三叉戟,然后将其碎片像是子弹一样,以超越雷霆的速度,射入了波塞冬的体内。 一代海神就此陨落,陨落的比宙斯要快上无数倍。 现在的沈欢想要杀阿瑞斯都可以随随便便的做到,更何况是一个小小的海神波塞冬。 “你竟然杀了波塞冬!”阿波罗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沈欢。 他们自从成为神明以后,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何时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沈欢的强大他们当时知道的,只不过没有想到沈欢竟然会因为一句话就把他们都给杀掉了。 “你简直就是一个恶魔!” “咔嚓——” “没错,我喜欢听人脖骨断碎的声音。”沈欢杀掉波塞冬以后,冷眼看着其他人,“在我的兴致没有被完全开发出来之前,我劝你们最好不要说那些找死的话,我来这里只是为了找她,不想滥杀无辜。” 你已经杀了两个人,现在却说不想滥杀无辜! “你——” 一个神明开口,沈欢又是一击斩杀。 沈欢杀他们的速度,简直比他们杀凡人还要简单,这种实力差距,阿瑞斯大人会死在对方手里,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原来战无不胜的阿瑞斯大人也是会被人打败的。 这个年龄不大的华夏年轻人,难道就是华夏新一代的天尊吗。 “跟我走一趟。”沈欢身后浮现出一把剑的影子,“这已经是我第三遍说这句话了,我不会再说第四句,如果你想找死我也不会客气。” “我跟你走!我跟你走!” 赫拉一脸紧张的说道,她原本以为其他神明可以保护到自己,没想到沈欢杀神如切菜。 即便这些人不是真正的神明,可是放在普通人当中,已经完全可以达到传说中神明的标准。 就算是放在以修炼为主的修真仙界,也是一等一的高手,这样的高手,自己拿什么和对方反抗。 况且反抗的话,只能换来死路一条吧。 经过一番思考,赫拉自然是选择对自己好受的方式。 反正自己也是那个贱人的尾魂,他总不至于真的杀了自己吧? 如果是杀自己的话,他早就动手了,何必一而再再而三的跟自己玩什么邀请游戏。 “我跟你走,真的,我不会有任何的反抗。”赫拉深吸了口气,转身看着那些剩下的神明,“你们也不要说话了,会死的。” “可是天后大人——” “好了,我自己的事情我会处理。” “但是我们答应阿瑞斯大人要好好保护你的。” “阿瑞斯已经死了,你们没必要再遵守这个承诺。”赫拉深吸了口气,“好了,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你们都退下吧。” 赫拉装的十分悲壮,可是心里却十分清楚,自己跟沈欢走不一定会死,但要硬着头皮留下来就一定会死。 “赫拉大人——” 在几个神明的悲呼之下,赫拉被沈欢带离了阿瑞斯神殿。 “你找我有什么事情?”赫拉鼓起勇气看着沈欢,既然那个假货都可以和他相处的那么融洽,为什么自己这个真货不可以。 “融合。” “你要让那个家伙吸收掉我!”赫拉一下子就开始激动起来,“不可以!算我求求你了,千万不要让那个假货吸收了我,我还要、我还肩负着振兴狐族的希望啊!” “我没工夫跟你争论这些,你只需要告诉我,究竟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就好。” 赫拉和沈欢拉开了距离,“我、我是绝对不会同意的,如果你非要逼着我这么做,那么我宁愿自杀!” “在我面前,我想杀的人一个也活不下来,同样的,我不想杀的人,她怎么样也死不了!”沈欢再说这句话的时候,脸色有些狰狞,似乎是想起了某些了不开心的事情。 “告诉你,我的耐性是有限的。”沈欢深吸了口气,似乎尽量在让自己冷静下来。 “那只是一个生出自我意识的假货而已!你为什么要这样帮她!” “这是你逼我的!”沈欢说着嘴中吐出一段玄妙的咒语。 赫拉听到以后,脸上立马露出了惊恐的表情,“啊——好痛苦,为什、什么,为什么你会拥有魔族公主的咒语。” “魔界公主现在是我的人。”沈欢面无表情的看着赫拉,“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和苏璃融合成为其中一条尾魂,不然——我就让你生不如死!” “我不甘心!” “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让人甘心的,想要得到一些东西就必须失去一些东西。” “我不是来听你讲——啊!!!我同意!我同意!” 同样是苏璃的魂魄,沈欢就想不明白,为什么在性格上会有这么大的差别。 还是说苏璃原本就是这样的性格,只是随着两人交心以后,逐渐让沈欢忽视了这些缺点。 赫拉的眼神当中明显还带着不甘心,但是她却什么也不敢说,静静地等待着沈欢将灯笼草拿出来。 当她看到苏璃的样子时,竟然忍不住笑出了声,“哈哈哈,我说你怎么会来找我,原来是这个假货——” “啪——” 沈欢一巴掌打在了赫拉的脸上,差点让其魂飞魄散,几乎咬牙切齿的说道:“我说了,不要再叫她假货,你真的活腻了吗?” 第1781章他们都在林家? 沈欢的眼睛再次变成了那种纯粹的白色光芒,除了棱角以外看不见眼白也看不见眼珠子。 赫拉在看到沈欢这个样子以后,身体竟然不自觉的开始发抖起来。 沈欢刚才的攻击,确实让她受到了不小的伤害,但是并不至于将它打的魂飞魄散。 但是现在,沈欢仅仅是一个眼神,就让她觉得自己快要消亡在这个世界上。 究竟是成为苏璃的一部分,在别人的体内活着,还是成为天地间的一片空气。 赫拉这种聪明的狐狸精,自然会选择第一种。 虽然是在别人的体内或者,但至少还是活着,而且……沈欢的苏璃只是一个假货,她才是真正的狐仙希望之星。 两者如果真的融合的话,尤其是在苏璃这个假货虚弱的状态,取得主动权的人很可能是自己。 虽然苏璃现在这个样子,连一条尾魂都不如,但是毕竟吸收了那么多尾魂,这些碎片当中混杂着很多尾魂的能量。 如果自己重组的话,就算不能恢复肉身,可只要找到一个强大的妖丹,距离自己复活的目的就更进了一步。 “我同意融合,求你、求你不要杀了我!” 赫拉流出了悔恨的泪水……从某种程度来讲,确实,赫拉比苏璃更加像是一个狐狸精。 那楚楚可怜的样子,虽然顶着一张和苏璃完全不同的相貌,但是看起来依旧动人,惹得人一阵怜惜。 可惜沈欢不是一个怜香惜玉的人,或者说他知珍惜自己值得珍惜的人。 无论赫拉的演技多么好,沈欢还是不会将对方当成自己的爱人,甚至连一丝的动容都不会有。 沈欢没有说话,但是赫拉却知道应该怎么做。 二话没说,直接化为青烟融入了寄存着苏璃魂魄的灯笼草当中。 一阵淡淡的青光闪过,两人融合成功之际,赫拉忍不住发出了大笑的声音,“哈哈哈成功了,我终于恢复了自己的真身,果然我的猜测是正确的!” 沈欢忍不住皱起了眉头,感觉到威压传来,赫拉瞬间觉得自己其实就是一个傻哔。 为什么要这么说? 她太兴奋了,兴奋的有些得意忘形了。 现在自己的小命还被握在沈欢的手里,自己说出这样的话,岂不是找死么! “沈欢,我就是跟你开一个——”这里赫拉的话还没有说完,瞬间就被一股惨烈的叫声所取代。 那种感觉就像是万蛇噬体的声音,让人觉得痛苦的同时,光是听声音就让人觉得头皮发麻。 “不——不!我才是正体,为什么这个家伙拥有的意识比我还要强大——族长不是说,不是正体永远不会被假货吞噬的么,除非、除非正体处于极度虚弱的状态,明明处于虚弱状态的是她,为什么,为什么被吞噬的人却是我!” 赫拉的语气当中满是不甘,但是这种不甘并不是其他人可以了解的。 其实从头到尾,身为正体的人就只有苏璃一个。 赫拉之所以会生出自己才是正体的错觉,是因为她从一开始就是单独的并且意外的存在。 恐怕当时的疯道士也没有预料到,在多年以后自己亲手四散的玉石会有一颗飞往了魔界。 在魔界意识,也就是叶释迦的魔气熏陶之下,她开始追求所谓的自由意志。 从而生出,自己才是正体的错觉。 事实上,如果不是魔族之前的插手,苏璃老早就可以将它吸收,哪至于让沈欢浪费这么多的功夫。 很快赫拉的声音便消失了,但是苏璃的声音也没有出现。 不过可以明显看出,苏璃的魂魄显得更加厚重凝实了一些,即便是从灯笼草中放出去也没有任何问题。 “破!” 沈欢伸手弹了一下灯笼草,不多时寄存着苏璃魂魄的灯笼草当中,便生起了一阵青烟。 那是之前魔族公主和叶释迦留在赫拉尾魂当中的魔气,沈欢可不想苏璃在复活以后,还受到魔族或者是叶释迦的控制。 与此同时,在人间界的某个烧烤摊上,正在大吃特吃的叶释迦忽然停下了动作,苦笑道:“这也被他发现了吗?看来他说的没有错,这个世界太大了,确实已经不是自己可以争霸的地方了。” 叶释迦喝了口啤酒,看着星辰闪烁的夜空,“昊天的后人,你应该庆幸自己认识了这么强大的存在,如果不是他的话,在我的布局之下,你绝对不可能安安稳稳的坐在这个原本应该属于我的位置。” “算了算了,争霸天下什么的还是不适合我啊,要不是吃饱没事儿跟昊天争什么道统,自己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这个情况,罢了,吃酒喝肉才是我想要生活的嘛。” 沈欢在将两个灵魂融合之后,便返回华夏前往天组基地,因为夏天是天尊,而前往修真仙界的办法也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可是当沈欢到了天组基地以后却发现沈欢并不在,并且奇怪的是猴子不在,大帝不在,雪歌也不在。 这种熟人都不在的情况,沈欢还是第一次碰到。 就在他决定去找王紫嫣的时候,一个声音忽然从他身后传了过来。 “夏天他们都不在,你不用找了,要是实在想聊天,你可以找我这个老头子也可以。” 沈欢回头一看,竟然是很久都没有见过的张老将军。 “是不是很意外?”张老将军笑了笑,“咱们应该已经有一两年没有见过了吧。” “您——” “我老了,现在全都是夏天在打理,不过我对于这里还是很有感情的。”张老将军说着点燃了一根香烟,“当初狼牙小队覆灭以后,我就觉得整个人生都没什么意义了,那些老战友真是让人怀念啊。” 张老将军抚摸着这里的特殊金属墙壁,“要不是来到了这里,我可能会一辈子沉沦下去吧。” “嘿,看来我真是老了,跟你一个年轻人啰嗦那么多干嘛。”张老将军笑道:“说吧你找夏天有什么事情?” “我要去修真仙界。”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您最好把烟给戒了对你的身体不好。” “我已经这大岁数了,活够了,就算是在未来的某一天忽然死了,那也是喜丧。”张老将军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你要找夏天的话,只需要回林家就好了,他们都在那里。” “都在林家?”沈欢显然没有想到自己会听到这样的答案。 第1782章你不是妙诗! “没错,最近发生了很多事情,或者说你走之后发生了很多的事情。”张老将军说着坐在了一个小凳子上,“如果你不着急的话,可以陪我这个老人聊聊天。” 沈欢本来想说自己挺着急的,可是一个老人家都说出这种话了,沈欢也不好驳了人家的面子,毕竟现在苏璃的魂魄已经稳定了,自己没必要急于一时。 等到沈欢坐下去的时候,张老将军吐了一口烟圈,“沈欢你是一个医生对吧。” “中医。” “差别很大吗?”张老将军笑呵呵的说道:“不都是看病救人?” 沈欢没有说话,他心中也是这样想的,但可能是之前的执念太过深沉了,以至于自己强调了原本自己不会强调的事情。 “你的医术这么高明,一定见过很多将死之人吧?” 毕竟以沈欢的医术来说,要不是快死的人,也不会去找他。 “嗯。” “你觉得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沈欢看了看张老将军,发现对方真的不是开玩笑以后,才开始疑惑,为什么对方会问自己这么沉重或者说是玄妙的问题。 “活着。” “活着?” “活着。”沈欢重复了一遍。 张老将军诧异的看了沈欢两眼,“我以为你会回答出一堆书本上的答案。” “活着也是书本上的答案,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很多看似只有一个人想到的事情,其实早就有人说了出来,就像是哲学,它已经说出了所有的可能。” “没想到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张老将军叹了口气,“人这一辈子从一出生起就会争夺一些东西,那是本性,但是得到什么就要失去什么,你明白吗?” “张老将军,如果你没有什么事情的话,我就走了。”沈欢起身说道,态度很平和,并没有任何不耐烦的意思,但是他心里清楚,自己留在这里不是为了听张老将军说什么人生大道理的。 每个人的人生都不同,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你的人生信条并不适用于所有人。 “年轻人,有些时候你应该停下来看一看这个世界,有些事情不要刻意的去追求,因为刻意的追求并不能保证完全幸福的果实,有时候也可能是白雪公主吃下的毒苹果。” “我记住了。”沈欢说完就消失在了原地。 张老将军却是无奈的摇了摇头,“夏天啊,我虽然年长,但是沈欢可不是我这个年长的人可以说服的,你交代我的事情,我终究是没有办到……儿孙自有儿孙福,你们自求多福吧。” 沈欢瞬间就到了林家,这个他在燕京的家,尽管已经买了别墅,但是沈欢还是喜欢住在林家,因为这里有着他和林妙诗的回忆。 一想到林妙诗,沈欢的内心不知道为何没由来的痛了一下。 “是错觉吗?”沈欢小声嘀咕了一句。 “姐夫,你总算回来了!” “逸轩?” “嗯,你不在的这段日子,老爷子可是想死你了。”林逸轩说着不由得崛起了嘴巴,“我说姐夫,不是我说你,你到底是怎么讨到老爷子的欢心的,他对你比对我这个孙子还要好了!” “爱屋及乌。” 看着沈欢一脸平淡的样子,林逸轩说话更加没好气了,“姐夫,我怎么感觉你一下子老了好几岁啊,还有你这身打扮是怎么回事儿……很、很贵族啊!” “老爷子呢。” “不是,你到底听到我在说什么了没有!”林逸轩感觉自己被无视了。 “你去吃西瓜吧。” “我不爱吃西瓜。” “当初你也是这么说的。” “不是,我——靠!”林逸轩话没有说完,沈欢就已经消失了,同时他用手摁在蓝牙耳机上说道:“姐夫回来了,姐夫回来了,大家做好准备,千万别露馅……不是我不拦着他,而是他根本不愿意跟我多聊啊!对了,爷爷,姐夫到你那边——什么已经到了?好好,不说了。” 关掉通话以后,林逸轩脸上露出一副古怪的表情,“姐夫那么聪明,真的可以骗到他吗?” 林家,会客大厅。 “哎呦,欢子回来了,来尝尝,这是逸轩那小子出去旅游带回来的西瓜,可是东瀛那边的特产,价钱可不便宜呢。”林老爷子笑脸迎人。 沈欢却忍不住皱起了眉头,林老爷子看到以后,表情立马变得担忧起来,“欢子,你不舒服吗?” “没。”沈欢回答完以后,不等林老爷子继续开口,沈欢便说道:“爷爷,你和逸轩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瞒着你?”林老爷子先是一愣,然后笑着说道:“我这老头子有什么可瞒着你的。” “您的手心出汗了。”林老爷子听到这话,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手掌。 当他看都手心里没有汗的时候,就知道上了沈欢的当。 “你现在还学会跟我开玩——” “是不是妙诗出事了。”沈欢眼睛紧紧地盯着林老爷子。 林老爷子听到这话,脸上的表情露出了一阵慌乱,“妙诗一直在家里,怎么可能出事了。” 沈欢看到这儿就明白,林妙诗一定出事了。 就在他准备前往自己和林妙诗的爱巢时,楚歌的声音忽然出现,“我说欢子,怎么跟你爷爷说话呢?” “没错,你怎么能质问一个老人家呢?”紧随着开口的是雪歌。 “谁说林小姐出事了?”夏天跟大帝也走了进来,而紧随其后的是绅士。 在绅士后面的则是……林妙诗。 看到林妙诗以后,沈欢的内心稍微松了口气,“既然妙诗没有事情,你们为什么都在林家,还有爷爷和逸轩,表现都怎么怪怪的?” “还不是因为你!”楚歌没好气的说道:“你因为苏璃的死性情大变,我们担心你出什么事情,就一直在林家等你回来。” 沈欢脸上稍有的露出了笑容,不过笑的有些诡异,“夏天,楚歌不说这件事情我还没有想起来,你这一次骗我好苦。” “我骗你?”夏天先是一愣,然后面色大变,“苏璃没有救回来?不可能啊,你只要用先天法宝生死簿召魂,就可以找回苏璃的魂魄,以狐仙一族,尤其是九尾狐仙的灵魂强度,灵魂至少要在凡世间停留七天的,就算是灰飞烟灭也可以召回的。” 夏天的样子并不像是在开玩笑,沈欢无语道:“刚开始的时候你怎么不说?” “你也没听我说啊!”夏天没好气的说道,那脸色一点也不像是在演,果然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懒得搭理你。”沈欢说着朝林妙诗走去,本来面带微笑的他,在走到林妙诗身前时,忽然消失的一干二净,“你……不是妙诗!” 第1783章提线木偶? 空气仿佛在一瞬间凝滞,客厅内锦鲤的眼散发着一道诡异的光芒,谁也不知道它在想着什么,又代表着什么样的意义。 “你说什么呢!”夏天第一个回过了神来。 楚歌的反应也很快,“是啊,你说什么呢,这不是林小姐这是谁?难道是王紫嫣那个暴力狂不成?” “不是,你这出去走一圈,发神经成这个样子了?不仅打扮跟个贵族一样,就连精神也出问题了?”雪歌说话更毒,全是善意的讥讽。 大帝也在一旁点头说道:“我说欢子,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多疑了?” “她不是妙诗。”沈欢的语气已经开始有些冰冷了。 似乎自从进入到星辰玄印的状态,沈欢的性情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时不时就会表现出一副,我要杀你全家的杀气和寒意。 林妙诗面色如冰,“你敢再说一边吗?” “你不是妙诗。”面对林妙诗的时候,沈欢说话还是很平淡的。 “欢子,你——” “夏天你给我闭嘴!”沈欢瞪了夏天一眼,“关于我前去幽冥灵界的事情还没有跟你算账呢!” 夏天一听这话,悻悻的闭嘴不再说话。 “你有账跟我算吗?没有的话,我能开口了吧?”楚歌语气很轻松,可是看表情明显是试探的样子。 “楚歌,你知道我的脾气,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沈欢环望众人,“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个……” 众人支支吾吾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林妙诗则是直接走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下了,“我之前就说过了,我们这样是骗不过他的,他和林妙诗之间太熟悉了,也十分熟悉我的性格。” “可是你刚刚根本没有说话啊!”夏天就郁闷了,屠道者都没开口,沈欢就说她是假的,依据和漏洞究竟出现在了什么地方。 “好了,事情已经败露了,我们也没必要继续隐瞒什么。”绅士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直接告诉他真相吧。” 众人听到这话,全都互相看向了对方,似乎是想让对方说出事实,当所有人都保持这种思想的时候,结果就是谁都不会吭声。 “你说吧。”沈欢指着绅士说道。 绅士愣了一下,“让我说?我们的关系似乎并不——” “好吧,我说。”看着沈欢那样的眼神,绅士无奈的叹了口气,反正他又不是那种喜欢和人争辩的存在,事情怎么解决简单,就怎么解决,这也是当初她认为众人隐瞒沈欢这个计划是不会成功的原因。 谎言就是谎言,无论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结局是好还是坏,都是一种骗人的行为。 好坏?究竟是给出的尺子来评价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林妙诗被人抓走了。” “慕容家的人又来找死?” “慕容家我不知道,不过这件事情应该和他们没有关系,抓走林妙诗的是一个修真仙界的门派。” “修真仙界?”沈欢邹起了眉头,他也是最近才知道修真仙界的存在,巧合?可如果是巧合的话,这也太巧合了。 “是不是觉得太巧合了?” 就在这个时候,沈欢的脑海中忽然想起了一个声音,绅士的声音。 “不要疑惑,就是我跟你在说话。” “你能够读懂我内心的想法?” “并不是。”绅士笑了笑继续说道:“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你才刚刚知道修真仙界这样的存在,就在这个时候林妙诗又忽然出现了问题,也和修真仙界有关系,即便是我,我也会觉得十分巧合。” “你跟踪我?” “我不需要跟踪你,因为我的实力远超你们,所以可以在这个渺小的世界当中知道更多的事情。”绅士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好不夸张的说,以我现在的实力,即便是你们所有人加起来都不是我的对手。” “为什——” “为什么我的实力超出了银河星域的力量体系,却仍旧可以来这里甚至是停留在这里对吧?”不等沈欢开口,绅士便看出了他心中的疑惑,“因为我是从更加高等的星域来的,即便是在我的星域当中,星域规则也无法将我排挤出去,更何况是银河星域这种渺小的星域。” “好了,继续我刚才的问题,你是不是觉得非常巧合。”绅士语气变得严肃起来,“我让时间缓慢流逝,并且通过神识的方式和你交流,就是为了让你我有个良好的聊天环境,希望你不要试图做出一些不好的事情,再次表明我的立场,我没有任何的恶意。” “是。” “这样的事情其实不止有一次对吗?” 沈欢思考了一下,“是有一些没有错,然后呢。” “一次是巧合,但是从你的答案中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不止一次对吗?” “你什么意思?”沈欢觉得绅士啰嗦那么多,现在才开始要说重点。 “你有没有感觉,很多时候你的身后像是有一双推手是不是?很多选择明明是自己不会做出来的,却就是做了出来。” “是,但是这用心理学当中的潜意识就可以解释。” “是吗?你确定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潜意识可以解决吗?这种行为和将所有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归结于封建迷信有什么样的区别呢?” 沈欢沉默着没有回答,是的,如果将一切归结于潜意识,那么和抨击封建迷信的行为有什么区别。 道修本身就是打破常规认知的存在,更何况是知道了创世神这样的存在。 自从开启天眼发现那颗牛黄开始,沈欢经历了太多打破本身认知的事情。 “你是不是感觉自己的人生好像被人操纵着?” “天道?” “天道吗?你可以这样认为。” 沈欢有些不耐烦的说道:“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因为他本身关注的事情,就不是和绅士聊得这些。 “我看得出,你和我一眼都是不想像提线木偶一样活着,所以——” “提线木偶?被人用线操纵着活动,听上去似乎很可怜,但如果没有线,没有那双手的存在,它连动的资格都没有……你凭什么认为我不想做一个会动的木偶,而是想要做一个不会动的木偶呢?”沈欢身上闪过一阵光芒,时间的流逝恢复了正常,同时他也不再用神识交流,而是直接说道:“我只想知道妙诗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第1784章传说中的因果报应吗? 绅士的表情有些尴尬,他没有想到自己第一次和沈欢这么正式的聊天会落得这么一个下场。 但是也仅仅只是尴尬而已,以他强大的内心来说,只是一个转眼间就恢复了正常。 “说到底这件事情怪你。” “沈欢被修真仙界的人抓走和我有什么关系?”沈欢觉得绅士是在和自己开玩笑,只要是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宁愿自己死,都不愿意让林妙诗受到一丁点伤害的存在。 “是的,可能不是你直接所为,但这件事确实是受到你行为直接影响的。”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简单来说一下的话就是,如果你没有和阿瑞斯对战,苏璃就不会死,苏璃不会死,你就不会在绝境中爆发出自己的潜力,你没有爆发出强大的力量,阿瑞斯就不会被逼迫到使用出超出地球空间承受范围的神格技能,阿瑞斯没有使用出神格技能,就不会造成空间碎裂,没有空间碎裂,被封印的里昆仑就不会再次出现。” 绅士咳嗽两声,继续说道:“而里昆仑不出现,修真仙界和地球人间界就不会产生通道,没有通道修真仙界的人就不会知道还有地球这样一个地方存在,更不会来到地球。” “他们不来到地球,就不会生出收凡人为徒的想法,没有收凡人为徒的想法,林妙诗就不会因为资质极佳被人带走。” “所以说到底这件事情都是因为你,你明白吗?” 沈欢能够理清这个顺序,但是他不了解的是,“在你们的保护下,他们也能把妙诗带走?修真仙界不是天尊所在的世界吗,你在修真仙界的威望远远要比在人间界厉害的多,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事情。” “修真仙界已经不是当初的世界了。”夏天无奈的叹了口气,“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自己离开以后,将修真世界与各界的通道封印会出现这种事情。” 夏天上一辈之所以这么做,一是为了保护地球,二就是为了保护修真世界,毕竟那里是他的第二个家。 可是谁也不会想到,天尊消失之后,修真仙界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当我得知事情的时候,亮出了天尊的身份,但是在他们眼中,我这个天尊和垃圾桶里的垃圾一样,还说我是叛徒,一个自私的小人。” “为了保护更多的人,我不得不对我这些原本的子民们动了手,让他们滚回修真仙界,然后将通道再次封印。” 夏天苦笑道:“我当初并不知道林小姐也在其中,期间林老爷子给我打过电话说是林小姐失踪了,就在我要赶来的时候,林老爷子又打来电话说找到了。” “当时我把这位姑娘当成了妙诗,而她也没有否认,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误会。”林老爷子一脸惭愧,“如果不是我,恐怕妙诗也不会失踪。” “至于林小姐究竟是不是被修真仙界的人带走了,我们也不清楚,只是林小姐恰好在那个时间段消失,所以我们才做出了这样的推测。”夏天观察着沈欢的脸色,“从林小姐失踪到我们发现误会至今,已经过了三天,这三天我们一直在寻找林小姐的身影……我知道你失去了苏璃,内心已遭受过一次打击,我不想让你遭受第二次,况且我们没有证据证明林小姐是被人带到了修真仙界,所以我就安排了这个方法暂时骗住你,等到林小姐回来一切就会恢复正常。” “我已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如果林小姐真的是因为资质被抓到修真世界的话,我会和楚歌一起过去帮你找回来。” 夏天说着对沈欢鞠了一躬,“对不起,当时我们为了修复空间裂痕,消耗了大量的灵气,完全没有想到休息的时候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或者说我根本没有想到你们的争斗会再次打通两个世界的通道。” “其实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一件事情……”大帝也试探着开了口,“其实我们也不知道他们抓凡人是为了什么,因为夏天在表明身份以后,他们就像是疯了一样,疯狂的辱骂着夏天,以至于我们到现在都不明白他们到底是为了什么。” “之所以推测出他们是为了找徒弟,是因为被抓的年轻人都说他们都是因为‘资质好’被抓的。” “事实上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当初我在前往神域的时候,修真仙界虽然被我们带走了大量的人才,但是也留下了大量的种子,他们根本不会出现门人数量不足的情况。” “加上他们过激的反应,我不觉得他们抓人是为了当徒弟。”大帝发现四周的人都在用想要杀死他一般的眼神看着他,看到这个情况,大帝也咬牙道:“我觉得绅士说的很对,到了这种时候,我们没必要再隐瞒下去,因为继续隐瞒下去不会有任何的好处。” “难道你们想让沈欢认为,我们再一次骗了他?” 听到这话,原本还责怪大帝的楚歌等人也沉默了,是啊,都到了这种时候,隐瞒还有意义吗? “不过欢子你放心,我们会跟你一起过去,帮你寻找林小姐!”大帝说着将右手放在了胸口,“如果林小姐真的出事了,我就以命相抵!” “不用,这不怪你们,绅士刚刚说的没有错,要说错也是在我身上。”沈欢脸上露出一副古怪的笑容,“也许这就是佛教传说当中的因果报应吧。” 沈欢这样的回答显然是众人没有预料到的,不等众人反应过来,沈欢再次开口说道:“我本身就打算去修真仙界,无论妙诗有没有出事我都会去……妙诗福大命大,一定不会有事的。” “另外咱们在这里讨论谁对谁错也没有任何的意义,对我来说,现在最重要的不应该是前往修真仙界吗?” 沈欢在失去苏璃以后,像是变成了一个疯子,现在林妙诗失踪却冷静的有些让人可怕。 所有人看向沈欢的表情都有些古怪和不理解,因为他们捉摸不透,沈欢是真正的冷静,还是随时都处于爆发的边缘。 在场之中,唯有绅士感应到了沈欢那种——心在滴血的痛苦,以及想要毁天灭地的愤怒! 沈欢,你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一个值得我合作的智者,还是一个空有力量的疯子? 第1785章将飞剑瞬间焚烧成空气?! 林妙诗和苏璃都是沈欢的心头肉,他怎么会因为林妙诗的离去而保持冷静。 他只是担心自己发怒之后,在场的普通人无法承受,尤其是林老爷子,如今怕沈欢只是发泄,都能把老爷子给震的七窍流血而死。 “夏天带我去里昆仑吧。”沈欢的语气依旧很平淡,但是从外表来看,是看不出什么的。 “好。”这一次夏天没有的任何的迟疑。 沈欢临走前随口问了一下,“怎么没有见到猴子?” “那个……猴子去办事儿了。”夏天真是欲哭无泪,难道我要告诉你,你家猴子小弟睡着睡着就没气了。 虽然没气了,但是身体还在活动着,没有丝毫死亡的现象嘛? 夏天当时因为林妙诗的事情就够心烦了,没想到猴子也出事儿了。 一个是沈欢的媳妇,一个沈欢的小弟。 夏天光是随便想想都忍不住要怀疑,自己上辈子是不是欠了沈欢什么。 好在沈欢没有多想,只是点了点头就没再问什么。 “我陪你一起去吧,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雪歌开口说道。 “我说过,如果找不到林小姐,我就——” “好了,我一个人去就好。”沈欢脸上浮现出一抹笑意,“毕竟我现如今解决问题的方式,你们可能不是那么的适应。” “有我陪伴就足够了,人间界还是留下一些高手比较好,如果我们全都走了,又有东西出来作怪怎么办?” 对于夏天的提议,众人大多都表示认同,唯有一旁的屠道者说道:“我陪他去吧,如果你走了,天组也没有人管,对于我来说这群人是死是活都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毕竟我本来就不是这条时间轴上的人。” “而且,我也算是林妙诗的分身,和她之间有着一些特殊感应,寻找起来应该也更加方便一些。” “好!” 沈欢都开口,其他人自然也不会议论什么,目送沈欢、夏天和屠道者三人离开。 “这里就是里昆仑?”沈欢看着眼前玄妙的大门,颇有一种再一次进入地府的感觉,只不过这个大门要更加巨大一些,而且不是凭空出现的,是以一个巨门的状态,停留在风景宜人的山峰上。 里昆仑和外昆仑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就风景这一点就永远不是外昆仑可以比拟的。 不过沈欢和之前的情况一样,他没有任何欣赏风景的心思。 之所以询问是因为,这个大门给他的感觉太过相似,不过只是整体构造看起来相似而已。 里昆仑这座大门看起来十分的有仙气,不像是冥府那样狰狞。 “嗯,只要你达到了条件,就可以通过这道门进入修真仙界。”夏天无奈的苦笑一声,“我当初开这个门只是不想让太多的大能飞升修真仙界,可我没有想到的是,道劫日那天我却亲自带着那些人通过这道门送死。” “好,我走了。”沈欢说着就准备进去。 夏天见状连忙挥手说道:“等一下欢子!” “欢子,我知道你最近经历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情,但是我希望你能够保持你的本心,这个世界就是这样,都会遇到糟糕和美好的事情,这一切说是归属天道,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天道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强大,除非它和之前一样生出自我的意识,成为一种私念……” “你不用安慰我,改变一个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不会恨这老天因为我一直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沈欢微笑道:“放心吧,不管怎么变,我都是那个从长乐村走出来的沈欢。” 夏天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会派人在这里等你回来,如果一个月后你还没有回来的话,我就会和楚歌他们进去找你。” “嗯。”沈欢点了点头,“再见。” 说完就走入了通往修真仙界的大门,屠道者紧随其后,可是令人奇怪的是,两人进入时间前后相差不到三秒钟,可是当屠道者进去以后却已经找不到沈欢的身影。 正当屠道者准备呼唤沈欢的时候,眼前白光一闪她便失去了知觉…… 修真仙界,东荒禁忌之森。 这里原本是妖兽横行的地方,被誉为修真世界当中最凶险的地方之一,没有一定修为的人严禁踏入这里,即便是达到了修为标准,也需要十分谨慎,甚至只能在边缘活动。 而沈欢如今所处的位置,却是禁忌之森的正中央,这里残留着一股浓郁的味道,似乎是某种动物的体味,和汗液有些相似,但是并不难闻,只是让人觉得有有些不大自在。 “好霸道的传送阵。”沈欢感叹了一声,刚才要不是他反应极快,恐怕也会昏迷过去,就在他准备打探一下这里是什么地方的时候,忽然天空中飞来了几把凌厉的飞剑。 “哈哈哈,老大说的没错,因为那些人进入过人间界所以人间界的高手一定会来调查!” “须弥戒,须弥戒!这个人间界修士的手里面一定有须弥戒,而且还是充满食物的须弥戒!” “对对对,上次有一个修士带了很多人间界的东西,里面有一种叫辣条的东西,虽然不能充饥,但是作为小食的话,十分可口。” “嗡——” 在众人眼中,沈欢似乎是必死无疑的猎物,可是一阵声响过后,那些飞剑竟然全都凭空消失了。 “我的剑消失了?” “不是!是强大的气场将飞剑当场焚烧成了空气!” “怎、怎么可能,这样强大的实力四圣盟、紫薇阁这些组织的首脑都不可能有这么强大的实力吧?” 就在众人议论的时候,忽然有人的身体爆裂开来,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剩下的人就犹如鞭炮一般爆炸。 刹时间,天空便下起了血雨。 只剩下一个胖子发出惊悚的惨叫,颤抖着从空中跌落了下来。 “魔鬼——魔鬼——” “闭嘴。”沈欢一巴掌打在了对方的脸上,语气很平淡,但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气息。 “告诉我,修真仙界发生了什么……” 第1786章从神州浩土到天弃之地的巨变! 面对着沈欢的质问,那胖子简直连一丁点的疑惑都不敢有,直接开口说道:“我、我们只是听说有人打通了修真仙界和人间界的通道,最后那些修真者们被世俗的强者给赶了回来,既然世俗当中也有强者,肯定会过来调查发生了什么事情,所以、所以我们一早埋伏在这个随机传送点,等待猎物过来!” “如果我、我,不,不光是我,如果我们知道您是这样的强大,我们哪还敢出手!” “我知道的已经全都告诉你了,你饶了我吧!” 说着那胖子就开始磕起头来,然而沈欢却是皱起了眉头。 这个胖子很明显是那种懂得察言观色的人,一看到沈欢面色不对,磕头磕的更加厉害了,“对不起对不起,饶了我吧,我、我也是为了生存而已!” “你好像搞错了命题,我问的是修真仙界发生了什么,而不是你们为什么对我出手。”沈欢有种被人当成白痴的感觉,他们的行动从刚才的对话当中就可以推测出来原因。 沈欢现在想要知道的是,为什么堂堂的道修,会因为食物甚至是辣条这种零食而起贪念,甚至是做出杀人夺宝这种事情。 他原本想问的就是这个问题,但是初来修真界,需要知道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沈欢才会直接问修真仙界发生了什么。 因为无论是夏天的说法,还是之前那些人的描述,都可以很清楚的知道,修真仙界就如同地球上道修的巅峰时代,是一个道修文化处于巅峰的世界,可是来到了这里以后……人人都会使用飞剑术法没错,可一个个贪婪的样子,哪里有半点仙风道骨的模样。 好不夸张的说,这些人的表现和最底层的野蛮人几乎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胖子不愧是沈欢特意留下来的活口,反应十分的快速,“您、您是想知道修真仙界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没错。” “其实、其实我也知道的不是很清楚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因为、因为我只有五十多岁,当时发生大兽潮事件的时候,我、我还没有出生。” “大兽潮事件?” “是、是的。”胖子老实的点了点头,“大兽潮事件又被称为天弃之日,那是、那是在我曾祖父辈分时期发生的事情,距离现在大概已经有三四百年的时间。” “三四百年?” 胖子听到沈欢重复时间的问题,忽然打了一个冷颤,“我、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三百年还是四百年,甚至是更久远的日子,因为、因为这件事情对于我们修真者来说也算是相当长的一段历史了。” “继续说下去。”沈欢面不改色的说道。 “我虽然不知道具体日期,但是我知道为什么被称为天弃之日,或者我知道大众口中流传的导致整个世界变成这样的真凶是谁!” 胖子见沈欢面色缓和,这才开始述说他所知道的一切…… 天尊历六百七十六年六月七日,天尊忽然召集修真仙界的所有逐日境的强者,并且带走了大量的资源,天尊历六百七十六年六月八日,天尊和所有逐日境以上强者消失,音讯全无。 天尊历六百七十六年六月九日,东荒禁忌之森,也就是这个地方,传出怪异的群兽咆哮,与此同时几个边陲城市受到兽潮攻击。 因为只是低阶兽潮,当时的人们在清理完毕兽潮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可是很快高阶的妖兽便开始涌现,直到大兽潮开始爆发以后,东荒、西域、北冥、南疆、中州五大圣地的人通过互相求援才知道,在六月九日当天,几乎是同一时刻都爆发了兽潮,就像是有人主使的一样。 九阶妖兽,甚至是超阶和传说中的妖兽开始出现,只有逐日境界的修真者根本没有办法抵抗犹如海啸一般的超级大兽潮,即便是最高存在天府当中,也没有足以抵抗兽潮的存在,最终在天尊历六百七十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五大圣地的主城全都被妖兽所占领,修真者和仙族统治时代也随之宣告结束。 修真者和仙族,这些原本的统治者开始四处奔逃躲避妖兽一族的追杀。 那些幸存的人们在兽潮的压力之下,开始组织联盟,还有一些古老门派也开始搭建作为恢复原本统治者地位的大军。 暂时的安逸给这些幸存者们带来了喘息的机会,他们在喘息的同时开始思考到底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最终这些组织和联盟性的存在,几乎得到了一个统一的答案,那就是天尊放弃了修真仙界。 因为就在兽潮开始的前一天,天尊几乎带走了所有的强者和五分之三的已开发资源。 所以可以肯定,天尊肯定是知道这些事情的,至于剩下的修真者……则是被遗弃的废物子民。 在这种情况下,天尊被推下神坛成为被众人所唾弃和辱骂的恶魔。 所有的修真者放弃以天道为信仰,开始在三千大道当中寻找属于自己的道路,并将天尊历六百七十六年六月七日到几近灭绝的六月二十六日称为天弃之日,神州浩土也更名为天弃之地。 天弃三十六年,被称为至圣仙师的修真者孔尊儒,开发出“战天诀”并通过当时唯一“全服公告”设备进行传播。 自此修真者的修为开始突飞猛进,大多数人都可以在百岁之前达到飞仙境界,同时出现新的境界,并根据古籍、当时的情况以及法诀的名称将新的境界划分为——初中后三阶的战天境,以及大圆满的胜天境。 天弃八十三年,战天诀弊端开始出现,人们修为突飞猛进的同时,开始失去了一些修真者该有的特征,比如从辟谷转入需要大量食物,再比如至少千年万载的寿命,大幅度缩水。 如果在百岁之前无法达到飞仙境,就会在百岁之际死亡。 如果在二百岁之前没有办法突破到战天境,就会在年满二百时死亡。 而在三百岁之前达到胜天境,因为时间因素,只能够确定至少有五百年的寿命,不过在人们心中都有一个默认的想法,那就是——达到胜天境就可以像以前达到飞仙境一样,至少拥有五千年的寿命,甚至是永生不死! 第1787章我给过你机会的 天弃三百四十六年,经过层层的淘汰和重组,最终五个最为强大的组织脱颖而出,分别是东荒四圣盟、西域苍狼殿、南疆血刀会、北冥紫薇阁、中州败天城。 这五大组织当中,分别都有两位或是两位以上的胜天境强者,其中以中州败天城的实力最为强劲,因为创造出战天诀的孔尊儒就是败天城的人,至今仍旧被认为是天弃时代最伟大的人物。 然而事实上,修真者的处境还是十分窘迫,与其说是再次崛起,还不如说是暂时找到了几个可以保护自身安全的堡垒,因为五大组织和其他小型组织亦或是散修小队的领土全都加起来,至多也就是只占领的天弃之地十分之一领土,剩下的则还是妖兽的天下,以及连胜天境强者都不敢随意进出的禁忌之地。 偶尔也会存在一些像是目前禁忌之森这样的无主之地。 虽说修真者在绝境中崛起的速度令人惊叹,但是成长的不光是修真者,因为无论是低阶妖兽还是高阶妖兽,他们的智慧都长了一大圈,并且他们也掌握了一种新的能力——通过吃修真者们的尸体,就可以纳对方的实力为己用,专业称呼为吞噬。 所以说修真这么依旧处于劣势,只是不必像以前那样过着东躲xc的生活,有了属于自己的领地堡垒,尽管很小和之前相比却已经有了很大很大的进步,所以有些人也开始膨胀了。 乱世出的不仅仅是英雄,还有人性最为丑陋的一面,尤其是在灭顶之灾出现,以及修真仙界这样人人都拥有力量的情况下。 相比这种几乎是完全绝望的情况,在绝望中出现希望,甚至是这个希望暂且来说十分稳定的情况下,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先辈们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暂时和平,在新生代的眼中却仅仅是利益而已,明争暗斗开始。 就如同一个灭秦的过程,陈胜起义失败,霸王项羽火烧咸阳,但最终得到天下的人却是刘邦。 但最大的差别是,刘邦和项羽至少可以看做是同一时期抛头颅洒热血的人物,只是双方的性格和道路不同。 而五大联盟的新生代当中,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搞事情。 现在一些家族当中已经开始出现夺嫡的现象,那么相信在不就的将来,争夺五大联盟领导人之位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尽管五大联盟在收人时有着十分严格的要求,可是一个好人的后代不一定也一样是好人,就想一代明君的子子孙孙不一定都是好皇帝。 胖子一群人和五大联盟没有关系,因为从他们的父辈就没有进入联盟的资格,而他们因为从小生活的环境所染成的恶习,也不被联盟所接纳。 他们基本上和山贼强盗没有什么区别,抢得过的就抢,抢不过就跑,只可惜他们遇上了沈欢,没有办法跑路了。 “上、上次那些被赶回来的修士当中,大联盟带的基本上都是资质极好的徒弟,因为堡垒内幸福美满的生活,已经让太多的后人开始变得懒散自大,与和平年代的那些纨绔子弟没有任何区别。”胖子见沈欢还在认真的听着,也就继续说了下去,“为了避免出现断层,资质良好的人就成为了他们主要的目标,他们声称这些寿命连一百岁都不到的凡人是为了获得更久远主动过来的,但是在我看来就是生拉硬拽的。” “凡人们虽然没有劈山碎玉的能力,可是却有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只有傻哔才会喜欢这种随时都会死亡的感觉。” “除了这些中型和大型组织以外,剩下的小组织和散修小队,则将目标放在了食物上,毕竟食物都在大组织手里,对于他们来说吃得饱和多一个人分食,显然前者才是更加正确的选择。” “我们推测,人间界既然有强者能够强行送他们回来,那么就一定会过来查探这个世界的情况。”胖子脸色有些尴尬的说道:“我们知道打不过你,想着试一下,打不过就跑,可是没想到我们连跑的机会都没有。” “大人,我知道的已经全都说了,求你放过我吧!”胖子又开始磕起了头。 沈欢没有说话,转身漂浮了起来,看样子是准备离开,就在这个时候蹲在地上的胖子,嘴角翘起一丝得意且残忍的笑容,从袖子当中扔出了一把散发着血红色光芒的小匕首,“去死吧,混——”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那可血色匕首便猛地改变了前进方向,刺穿了他的脑袋,直到死亡那个胖子都没有闭上眼睛。 “我给过你机会的。”沈欢头也不回,随口感叹了一句。 他之所以选择胖子是因为,胖子的身体确实不是那么灵活,即便是修真者也一样,所以应该是脑力类的角色。 这是沈欢的初步印象,可在用天眼观察过后,沈欢就明白,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胖子是所有人当中实力最强的,已经达到了逐日境初期的境界,按照他之后的说法,百岁可飞仙,那么五十岁逐日境初期,绝对不是一般人了。 可以这么说,经过观察后,沈欢就确定,这个胖子不光脑袋灵光并且实力不错,很可能就是这群绿林小贼首脑人物。 刚才沈欢离开,就已经说明,对方用情报换回了自己的性命,可惜对方并不是一个珍惜性命的人。 这个小插曲沈欢并没有太过在意,毕竟这种不珍惜自己生命的人,沈欢并不是第一次碰到。 他心里想着的是,关于修真仙界,或者说是天弃之地的变化。 夏天前世身为天尊,为了保护好修真仙界,不惜封印了所有连接通道,而他带领壮士们前往神域修复本源,还是为了保护好他所守护的一方世界。 如果本源无法修复的话,修真仙界也会不复存在。 可是仅仅因为一个巧合,就被人从天尊之位给推了下来,甚至被认为是最大的伪善者,天下第一邪魔。 “不得不感叹,世事多变——”沈欢正说着,脸色忽然大变,“卧槽,我个傻哔,刚刚忘了问青丘山在哪个方向了!” 第1788章总感觉忘了什么似的 沈欢来到修真仙界,可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寻找林妙诗,第二个目的就是前往青丘山找到传说中最为强大的狐仙青丘之狐的妖丹。 这里不是燕京,不是所有人都认识这位来自燕京的大小姐。 寻找林妙诗的事情虽然十分紧急,但经过分析沈欢得出了一个结果,那就是林妙诗暂时来说是绝对没有任何危险的,原因很简单,既然是培养人才,那么身为人才的林妙诗,在性命方面是不会有任何危险的。 更何况这种事情不是着急就可以解决的,所以沈欢已经做好了打算,那就是一边询问青丘山的事情一边寻找林妙诗的下落。 两件事情哪个现有确切的消息,就先解决哪件事情。 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寻找到青丘之狐妖丹差不多的时间,收获林妙诗的下落。 反正在沈欢看来,天弃之地最大也不过是和地球一样,这样的疆土,他在飞行的情况下,要不了多久就能够将所有的事情解决。 如果真的在短时间内发生了悲剧,那是他着急也解决不了的事情。 沈欢在空中飞行着,因为是第一次来到修真仙界,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老让他有种十分不舒服的感觉,但究竟是怎样的不舒服,他暂时也说不出来。 飞着飞着,沈欢忽然觉得自己出了忘记询问青丘山的事情,好像还忘记了更重要的一件事情。 “找妙诗救苏璃,好像只有这两件事情而已,但是为什么自己总感觉忘记了什么……”沈欢正说着忽然停下了身形,“屠道者!” 直到这时候,沈欢才想起来,还有一个屠道者,不得不说,这是一件十分坑爹的事情。 “屠道者是跟着自己一起过来的,怎么到处都没有他的气息……就算有时间差,也不至于差这么多啊。”沈欢小声的嘀咕了两句。 就在这时天空中传来一阵鸟鸣,沈欢抬头一看。 这一看可不得了,天上黑压压的一片,全都是漆黑的鸟类,看样子像是白颈乌鸦,但是体型非常巨大,并且双眼冒着微弱的红光,看上去十分的渗人。 “妖兽?”沈欢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多成群的妖兽。 毕竟在他和妖兽接触最多的就是在无尽之岛上,可就算是无尽之岛,都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族群。 沈欢本意是绕开这些白颈乌鸦,毕竟让他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处理,没工夫和这些傻鸟耽搁时间。 可对方明显不是这样的想的,甚至他们的目标早就锁定在了沈欢的身上。 “轰——” 为首的白颈乌鸦直接发出一记巨大的火球,虽然看上去声势浩大,但是并没有伤害到沈欢分毫,在沈欢一米左右的位置直接消散一空。 这些乌鸦的个头全都有成年的雄鹰那么大,那个为首的乌鸦就更加巨大了,一个翅膀就差不多和其他乌鸦一样大了。 看到沈欢化解了自己的火球,它的眼睛中甚至还传出了一种讶异的神情。 “通灵妖兽?”沈欢皱了下眉头,“不过我没工夫和你们耽搁。” 沈欢不是修真仙界的人,和妖兽之间也没有你死我活的斗争意识,他要赶路,加上这些妖兽实在太多,看上去就像是一片覆盖面积极大的乌云,就算是他想要杀光他们也需要花费一些时间。 在这种时间就是生命的关头,沈欢显然不想将生命浪费在这种没有任何价值的事情上。 可是为首的乌鸦,却大叫一声,竟然让所有的白颈乌鸦发动了进攻,并且还是连续不断的方式。 整个场景就像是在下着水桶般大小水滴的暴雨,只不过一个是火一个是水而已。 “找死!” 沈欢的语气一愣,直接让暗器星罗缠绕在自己的身边,瞬间进入星辰模式。 “器雨星罗!” 在这种强烈的冲击之下,器雨星罗的数量就不让人觉得那么震撼了,但是那些火焰根本伤不到沈欢,而器雨星罗则是碰之则死。 很快这数量上千的鸟群,就在一瞬间死伤大半。 最后更是只剩下了七八只体型看起来比较巨大的乌鸦。 看到这个情况,已经负伤的头领乌鸦,显然是怕了,挥舞着受伤的翅膀带着仅剩下的几个小弟仓皇离开。 沈欢很满意这个结果,同时他也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实力虽然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是懂得的神通和术法实在是太少了。 虽然在张三丰的传承幻境中学习到了不少,但那些术法以沈欢如今的眼光看来,是没办法发挥出他全部实力的。 至于无相龙拳,七星步这些招式,不光是熟练那么简单,简直就是突破到了连创造者都无法领悟的超高境界。 沈欢可以装逼的说出,实力比任何招式神通都重要,但是如果没有匹配自己能力的神通,那么还是歇菜。 是,实力等于一切没有错,但神通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如果境界就等于全部实力的话,还会有那个傻哔去穿增高神通术法这些东西?除非是吃饱了没事儿干找刺激。 恰好这里就是修真仙界,自己说不定可以在这里找到不错的功法。 在那群人眼里,夏天已经成了一个十恶不赦自私自利的混蛋,在这种情况下,之前修炼体系内的神通招式已经变成了垃圾了吧? 沈欢一边想着一边用神识扫描着一片又一片地区,一心两用对于现在的沈欢俩说,简直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事情。 “救命!救命啊!” “谁来救救我们!” 正飞着沈欢忽然听到一阵呼救的声音,不过他并没有多想,决定继续飞行。 救人?沈欢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更何况在修真仙界这种地方,死亡这种事情,每一秒不知道要发生多少次,谁管得了那么多。 沈欢可不认为自己是什么救世主。 可是当他无意间看到这几个人的打扮以后,他改变了想法,决定将这几个人救下。 想着沈欢便从天而降飞了下去,本以为追杀对方的是妖兽,可没想到竟然是人类…… 第1789章邪魔时代的天才,天弃时代的垃圾? 自打天弃之日开始,整个修真仙界敢在高空中飞行的存在几乎已经没有了,因为天空中的妖兽比在陆地上的更加难缠,而且逃跑的时候也不好选择路线,因为障碍物太少了。 飞着飞着就会成为空中妖兽口中的粮食,所以大多数的修真者都选择低空飞行,最高不会超过三丈也就是九到十米的距离。 对于从高空降落的沈欢,不管是被追杀的还是追杀的那群人都十分的惊讶。 当他们感应到沈欢身上并没有什么巨大的能量波动以后,追杀一方大松了口气,原来只是一个愣头青,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个强大到可以无视空中妖兽的存在呢。 被追杀一方的心情瞬间沉到了谷底,一个连空中法则都不知道的小垃圾,怎么可能从对方手中救下自己。 唯一一个没有轻视的沈欢的是一个年龄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的少女,她的眼中像是散发着光芒一般。 人在绝境之下总会渴望奇迹的出现,当渴望的奇迹终于出现时,都会习惯性的将这个奇迹降临的方式美化,甚至是直接神话。 尤其是在青春期少女的心中,看看他们看到男神的幻想画面就能发现了,即便穿着白衬衫的那个男人不会发光,也会幻想成散发光芒的样子。 同理,就和那些没有经历过男女交流的小叼丝,觉得女神的屎是草莓味的结果一样的。 沈欢从天而降的画面,直接被女孩美化成了紫霞仙子希望至尊宝出现时的情形一样,令她无法自拔。 尤其是沈欢那种奇特的装扮,让她觉得自己仿佛见到了天神,即便这很可能只一种幻觉。 沈欢没有去关注那么多,只是静静地站在双方的中间,淡淡说了一句,“今天我已经杀了太多的人,不想再杀人,滚吧。” “哈——哈哈哈——” 这群人听到沈欢的话,不仅没有怕,还放生大笑了起来。 至于另外被追杀的就一个小年轻也是一脸的尴尬,这人傻哔吧?看起来连逐日境的实力都没有,都敢和对方叫嚣。 要知道对方的领头人,可是有着逐日境中期的实力,只是会飞行的奔月境修真者,在对方眼中根本就和蚂蚁没有任何区别好么! 少女也从幻想之中回过了神来,当她发现沈欢身上只有微弱的力量波动以后,表情开始变得担心起来,不过和其他人不同,她不是担心自己,而是担心出手救自己的沈欢。 她想要出口让沈欢离开,却被一边的发小给拦了下来,“别说话!趁着他吸引了对方的注意力,我们找机会逃跑!” “可是——” “没什么可是!”那个发小表情凝重道:“小曦,已经跟你说过很多次了,你这样的性格的改改,在这么一个妖兽吃人,人也吃人的世界,所谓的善良就和用来自杀的利刃没有任何区别!” 那发小说着,看了眼沈欢的方向,“这个家伙既然可以飞行,至少有着奔月境的实力,而奔月境的实力应该可以支撑十个呼吸的时间。” 接着他看向身边的同伴们,“大家听好了,他们一旦动起手来,咱们就马上离开,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回头!” “明白!” “知道!” 众人的眼中没有丝毫的愧疚,在这样的时代,根本不存在什么恩情,有的只是利益。 一名追杀者,忽然收起声音,冷眼看着沈欢,“小子别以为打扮的唬人,就可以吓唬得到老子,你知不知道老子是什么人!” 见沈欢不说话,他还以为是自己的吼声吓唬住了沈欢,只见他冷哼一声,从腰间拿出了腰牌,“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你的爷爷们可是恶犬的人!” “嗯。”沈欢用手掏了掏耳朵,“你的声音确实和狗叫很相似。” “你——” “闭嘴!”沈欢瞪了那人一眼,“话说完了吗?说完了就滚!事不过三,但是我这个人只喜欢给人两次机会,这是你们的第二个机会,如果你们不懂得珍惜,那么我不介意杀了你们。” “哈哈哈,兄弟们你听到了么,这个家伙说要杀了我——” 话还没有说完,那开口之人的头颅便和身体分开。 赵阳嗅到了火药味,在沈欢动手的同一时刻大喝一声跑,便开始疯狂的奔跑起来,剩下的人也是一样。 刚才开口说话的那个是恶犬中实力最低的一个,只有奔月境中期的修为,沈欢能够将其斩杀最多也就是奔月境后期。 可是对方却有着逐日境的高手,他可不认为只有奔月境修为的沈欢有和对方战斗的资本。 在他们转身的时候,恶犬成员的头和尸体被一阵飓风席卷,瞬间变成了肉渣跌落在了地上,看起来就像是面粉和番茄的搅拌物。 “你竟然敢杀我们恶犬的人!”恶犬小队的队长面色变得很难看,他恶犬或许不是什么大组织,但是在这禁忌之森外围也是出了名的存在,根本没什么人敢招惹,可是沈欢却当着他这个小队长的面,杀了他们一个成员,尽管这个成员只是最底层最垃圾的奔月境成员。 沈欢却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看着地上的一滩烂泥说道:“放心,他们不光是听到了,而且还看到了。” “小子,别以为达到奔月境就已经天下无敌,我承认放在第一邪魔领导的时期,你确实是一个高手,可是在天弃时代,你只不过是一个垃圾而已。” 恶犬小队长冷哼道:“我要杀了你,就像是杀死一只蚯蚓那么简单,垃圾!” “看来你的死亡,并没有给你们带来好的觉悟。”沈欢的表情甚是遗憾。 “老大,少跟他废话,杀了他!” “没错大家一起上,将他砍成肉泥!” 单打独斗?在这个时代是很少见的事情,拥有这个资格的只有强者,至于其他人除了群殴还是群殴,毕竟妖兽在攻城的时候,可从来不会选择攻击你一下就完事儿了。 恶犬小队的所有成员瞬间爆发出自己的最强大的力量和招式,朝着沈欢斩了过去,他们要做的就是刚才所说的那样……将沈欢砍成肉泥! 第1790章善良就是自杀的武器! “呼哧——呼哧——” 照样带着自己的朋友们疯狂的奔跑着,就算是已经是气喘吁吁的状态也不敢停下,只有十个呼吸的时间,如果停下来被对方追上的可能性将会是百分之百。 这是他们唯一活命的机会,对于求生意识大过天的他们,是绝对不会放弃这个机会的。 沈欢的死活? 和他们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他们虽然喊着救命,可是却没有喊沈欢的名字啊。 就算沈欢死了,也是沈欢自找的,和他们没有任何的关系。 就像刚才照样对陈曦说的那样,善良在这个时代,和自杀用具是没有任何的区别的。 “等一下小阳。” “怎么了?”赵阳虽然回答了,但是并没有回头。 “我们是不是应该回去看看?”陈曦的声音有些急促,不知道是因为跑了太久,还是因为担心沈欢的情况。 “不!”赵阳直接拒绝了,“我们回去只会是送死!” “可是……他是一个好人。” “好人就是用来死的,这个时代不需要好人!”赵阳的语气有些厌恶,“你难道忘记我们两个的父亲是怎么死的吗?他们两个都认为自己是好人,为了拯救组织而牺牲了自己,可是现在有谁记得他们的名字?” “组织首领答应要照顾好我们,可是我们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我们被他当成了狗!而不是英雄的后代!” 赵阳冷哼道:“从我懂事起,就告诉自己,不要做好人,这辈子都不会做好人!” “我不认为父亲的决断有错误,如果……如果不是他和赵叔,我们的母亲也会死,我们两个更是不会降生到这个世界上。” “如果我知道我来到这个世界,会经历这样的生活,那么我宁愿从来没有来过这个世界!”赵阳回头看着陈曦,“小曦,你别忘了,伯母为什么给你取名叫曦,那是希望你和男孩子一样坚强果敢,而不是和你的性别一样是个娘们!” “不,母亲只是想让我心中充满着太阳一样的光明!”陈曦说着停下了脚步,“你们走吧,我回去看看……我的良心不允许我,抛下自己的救命恩人于不顾!” 说完,陈曦便转身原路返回。 “小曦!”看到这个情况,赵阳也停下了脚步,“混蛋!” “老、老大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其中一个留着锅盖头的少年对着赵阳问道。 “怎么办?”赵阳破骂道:“当然是回去把小曦给带回来,我答应过要保护好小曦,只要我没死,就绝对不会让她出事!” 说完,赵阳也开始往回跑,可是他跑了两步,却没有任何一个人跟过来。 “妈的,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赵阳气恼的说道,放在平时这些小弟们对他是无话不听,他也向来说一不二,这还是第一次出现不听话的情况。 “老、老大,你教我们的,善良是自杀的武器,我、我们别管小曦了,反以小曦的性格,死是迟早的事情。” “给老子闭嘴!你们到底过不过来!”赵阳知道这个时候如果再拿不出一点威信,这些小家伙们很可能会脱离自己的控制。 可是就在他准备把飞剑拿出来的时候,众人却先一步拿出了武器。 “老大,你不要逼我们。” “没错,老大……答应保护小曦的人是你,而不是我们。” “整天教训小曦不要保留善良,我看你也和她一样,是一个怀揣着自杀武器的垃圾!” “你想死,我们还想活着呢!” “要么你一个人过去,想拉我们下水的话,就别怪我们心狠了!” “你们——你们忘记你们的身份了么!你们可是骄阳队的成员,而我是骄阳队的队长,你们不能违抗我的命令!”赵阳有些心虚,但仍旧选择了用大喊来威慑。 “我呸!狗屁的骄阳队,老子早就不想当了,弄得什么破制服,还没有我自己的衣服穿着舒坦!” 说着对方直接脱下了自己的衣服,不仅扔在了地上,还顺便踩了几脚。 “没错,老子也不当了!” “对,什么狗屁骄阳队,要不是跟着你能有些吃的,老子会跟着你!” 所有人都脱下了衣服,甚至还有些人直接撕碎,一点都不给赵阳面子。 “快去救你的小妹妹吧,傻哔!” “敢跟过来就杀了你!” 众人放完狠话,再次开始了奔逃,只留下赵阳愣在原地。 “啊!!!”赵阳发出一阵不不甘的咆哮,然后一拳打在了树上,“我他妈早就说了,保留心中的善良就和自杀没有差别!现在好了,老子什么都没了!” “没有了身为队长的号召力,自己和那群家伙待在一起没有任何的意义,自还是去找小曦吧!”赵阳说着握紧了拳头,“小曦这个傻丫头,我一定要让她忘记什么叫善良!” 跑着跑着,赵阳的速度忽然开始减慢了,因为他开始担心自己会不会也死了。 毕竟对方可是恶犬的人,杀人不眨眼,可谓是无恶不作。 自己现在这样回去,不是等于找死吗? 不,自己不应该回去,什么都没有自己的命重要!这可是你的人生信条啊! 让承诺什么都见鬼去吧,自己绝对不会再走父亲的路! 想到这儿,赵阳再次调头,可就在这个时候,远处传来了一声女性的尖叫。 “小曦!”赵阳心头一紧,什么也不管,直接尽自己最大的力量跑了过去。 “赵阳你就是一个笨蛋!” “小曦你千万不要出事啊!” 赵阳心中充满了矛盾,但是他的行为无疑是选择了后者。 人们常说选朋友,不要听他说了什么,而是做了什么,这个赵阳并非是他自己口中的冷血动物,也许不善良至少懂得什么叫做亲情。 不过与此同时,心中也充满了对于死亡的恐惧。 带着复杂的心情,赵阳很快就跑到了沈欢出现的地方。 当他看到眼前的场景时,直接傻了眼。 陈曦满脸惊恐的瘫坐在地上,沈欢背对着两人站在原地,至于地上则是像一片小沼泽一样的……肉浆地! 第1791章你是不是傻! “这、这怎么回事儿?” 赵阳在问陈曦,同样的也在问自己。 那个年轻人明明只有奔月境的实力,怎么可能如此轻易的斩杀逐日境的高手,而且还是一人斩杀了七八个! 这、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啊! 但是、但是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似乎真的做到了,不光是杀死了那些恶犬的追杀者,自己还丝毫无损,甚至连一点血迹都没有沾上。 沈欢回头看了两人一眼,他的目光在陈曦的身上多停留了一些时间。 因为对方的长相确实十分的娇美,即便是见过俺么多的美女的沈欢也有难免有所触动。 “多谢英雄救命之恩!”赵阳的反应很快,说着还直接跪在了地上。 他想到了,沈欢不是一个愣头青而是一个隐藏了实力的高手,不说飞仙境至少也是逐日境后期的高手! 可是神话看起来只有二十来岁,一个二十来岁的逐日境高手,这样的条件恐怕只有四圣盟这种超级组织才培养的出来。 四圣盟的年轻高手,自己一定要好好的结交,想要从逃亡的生活中逃出去,进入四圣盟就是其中之一的办法,甚至是最简单的捷径。 而且……这个人这么年轻,说不定还是四圣盟某位高层的子弟。 只要和这个年轻人交好,自己进入四圣盟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可是沈欢并没有因为他的下跪,而在脸上出现什么波动。 “你们身上穿着制服,应该是某个大型组织后代的成员吧?” “啊?”赵阳一愣,心中生出了一丝不妙的感觉。 陈曦也从惊慌中回过了神来,难道真的像赵阳说的那样,这是一个只有利益的世界,对方看到我们身上的制服,以为我们是某个大组织的子弟,所以才会救下我们? 沈欢见两人不说话,还以为自己猜对了,问道:“你们知不知道青丘山在什么地方?还有……” 沈欢说着拿出了手机,点开了林妙诗的照片,“你们在组织中有没有见过这个女人,或者听说过这个女人的消息?” “好、好漂亮……”陈曦看到林妙诗的照片以后忍不住感叹。 赵阳的思绪则完全不同,他的想法和陈曦一样,沈欢错将他们当成大组织的人才会选择救自己。 从这个线索来看,想要进入四圣盟的愿望估计是要破灭了,但是对方的强大是毋庸置疑的,和这样的人结交是十分有必要的事情。 “你问对人了,我对这附近的情况十分清楚,并且认识很多的人,只要是见过的人我一个都不会忘记,你让我看看,或许我能够帮到你。” 至于青丘山……他们这些小屁孩知道个屁啊! 毕竟他们的活动范围加起来,还没有一个禁忌之森大。 可是看到林妙诗的照片以后,赵阳有些傻眼了,因为他可以肯定自己绝对没有见过这个女人,就算自己没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也不可能忘记这个女人的样子。 实在是太美了,这就是传说当中的仙族吧? “看来你们并没有见过。”沈欢说着将手机收了回去。 看到这个情况,赵阳暗道自己的出神坏事儿,不过紧接着说道:“我虽然不知道,但是一定可以靠着自己的关系帮你打听出来。” “不用了。”沈欢看得出来,这个赵阳没有什么硬货所以自然而然的也就不再继续寻味林妙诗的下落,“你们知道青丘山在哪个方向吗?” “不知道,但是——” 沈欢皱起眉头,打断了对方的话,“你们不是大型或中型组织的成员。” 赵阳打起了马虎眼,“我们也没说自己是啊……” “刚才追杀你们的那群人,势力如何?” “在这一片算很厉害了,但是我的骄阳队以后一定会他们强!虽然……虽然我们现在只剩下了两个人。”赵阳倔强道:“我虽然失去了队友,但是说白了只是失去一群垃圾而已,这些人迟早要被我踢出组织的。” “他们的基地在哪里。” “你要做什么?”赵阳的表情开始警惕起来,“你杀了他们那么多人,他们是不可能接受你的,不要想着将责任推到我们的身上,我们只有追星境后期的修为,根本不能杀了他们的。” “哦。”沈欢应了一声,然后说道:“他们的基地在哪里?” “你到底想干什么?即便是将我们交给他们也没有任何用处,我手里的食物最多只够五个成人食用七天而已,他们是不会因此而原谅你——” 不等赵阳把话说完,沈欢就将寒魄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你已经浪费掉了两次机会。” “等一下!”陈曦从地上站了起来,她强忍着恶心对沈欢问道:“你去他们的基地干什么。” “问他们刚才问你们的问题。” “好,我带你过去。” “喂,小曦,你是不是傻啊!他——” 沈欢抬了抬手,差点将赵阳吓昏过去,可是沈欢并不是要杀了他,而是将剑收了回去,“你只需要告诉我地点和方向就好。” “你这样过去只是送死而已,我告诉你,那个组织里可是有飞仙境的强者,杀死你这个逐日境只需要一招!”赵阳说着拉了一下陈曦,“只有这个傻丫头才会亲自带你过去!” “你再说废话,我就杀了你。”沈欢冷眼看着赵阳,“我不是在跟你开玩笑。” “你救了我,我不能让你冒险,不过你非要过去的话,我带你一起过去。”陈曦将手放在自己的胸口,“我的命是你救得,与其让你一个人冒险,倒不如我和你一起过去,反正没有你的话,我也是一个死人了。” “小曦你到底让我说——” “好,你带我过去,作为报酬。”沈欢大手一挥,那些肉浆当中飘出了数枚须弥戒。 他凌空用水球术将这些戒指清洗干净,然后说道:“这些戒指给你们。” “真的?”赵阳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我们不需要——”陈曦刚开口,就被赵阳给拦了下来,“一言为定,不过我们只会把你带到他们领地附近,我们两个是不会进去的。” 这些须弥戒虽然还有禁制在,不能价格东西纳为己有,可拿出去卖的话,也可以换取不少的钱。 可是很快赵阳的认知就被打破了,因为他无意中发现,这些戒指上的禁制全都消失了! “你——”赵阳抬头,却发现沈欢已经走远,他看着陈曦兴奋地说道:“小曦,这一次我们真的捡到宝了!” 说完,他一边拉着陈曦朝沈欢追去,一边以一种近乎贪婪的眼神看着前方的沈欢。 这……可是一个巨大无比的赚钱机器啊! 第1792章这个男人究竟拥有着怎样的实力? 这样的人才绝对不能死在恶犬那群人手中,一定不可以,自己必须想想办法。 赵阳内心十分的焦急,大起大落的这种事情他经历了太多,所以刚才在发现沈欢不是四圣盟的子弟以后,他最多只是觉得尴尬而没有太过失落。 当他发现沈欢有解开须弥戒的能力以后,心中再次生出了一个计划。 利用沈欢的这一项技能,他不光可以发财,而且还可以……进入四圣盟定居! “那个大神!”赵阳不知道沈欢的名字,当然叫前辈也可以,只不过沈欢的年龄不到,只能先这么称呼着。 沈欢没有停下了脚步,“什么事情?” “其实你要想找人的话,也不用去恶犬那里,恶犬虽然在附近一片非常有威望,可是也只是地头蛇而已,你如果想找人的话,去他们哪里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我建议——” “你怕了?”沈欢看了赵阳一眼。 “我、我怎么会怕,要是我怕,就不会、就不会回来了!”赵阳嘴硬的说道,大男孩爱面子的特征被他表现的淋漓尽致。 这时一路上都没有怎么开口的陈曦忽然开口说道:“前辈,赵阳说的没错,恶犬那群人都是亡命徒,而且只在这附近打混,可能也不知道你要找的人在哪里。” 沈欢还是比较相信陈曦所说的话的,他看着陈曦沉默了一会儿,开口说道:“距离恶犬的营地还有多远?” “不是很远,很快就到了。” “那就过去吧,不白跑。”沈欢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和任何一个可能。 或许小组织的人,也有见过林妙诗的可能。 “喂,我不是再跟你开玩笑,飞仙境强者你知道有多厉害吗?” “有多厉害。” “一个人能够杀九个逐日境的高手!我知道你很厉害,可你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的!”赵阳有些急躁的说道,他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打手外加赚钱工具,他可不想让沈欢就这么去送死。 “你还是怕了。” “我——” “只要你带我过去,恶犬里面的一切物资都是你的。” “真的?!”赵阳看沈欢的样子并不像是开玩笑,心中生出了一个连他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的猜想——沈欢拥有着飞仙境的实力! 飞仙境在整个天弃之地来看,或许不是很强大,但放在这一片那已经是可以称霸一个小地方的大佬了。 沈欢的年龄有二十?二十岁的飞仙境高手,说不定还可能踏入战天境,这样的高手,自己有必要赌一把。 想到这儿,赵阳开口道:“好,就这么成交了。” 陈曦还想说什么却被赵阳一眼给瞪了回去,“别乱说话!” “和咱们之前说的一样,我们依旧不进入恶犬的领地。” “我没让你们进去。”沈欢看了眼天空,“快点吧,我赶时间。” 说着,沈欢不再走路,而是选择了飞行,不过并没有飞太高,并且也没有飞太快的意思,毕竟赵阳和陈曦的实力与他相差的太远了。 “喂,你干什么呢!你知不知道这样会招惹飞行妖兽的!尤其是这附近有一群银项黑鸦,你这样很容易出事的我告诉你。” “放心吧,不会有事,它们已经都被我杀了。” “吹牛!那可是上千只的飞行妖兽,虽然等阶不是很高,但是有上千头那么多,就算是飞仙境的强者,也不敢——”这边赵阳正说着,天空中便响起了一阵刺耳的鸣叫声。 “该死!是银颈黑鸦,快跑!” 赵阳没想到银根黑鸦竟会真的出现,他拉着陈曦就准备跑。 巨大的银颈黑鸦带领着几只残余的银颈黑鸦朝着这片森林冲了过来,它的心情很不好,因为在不久之前身为这一片空中领地霸主的它,差一点就变成光杆司令,当他发现还有人敢飞行以后,就准备好好出一出这口恶气,可是当它距离近了以后,却发现——妈个鸡,怎么又是这个混蛋。 “靠!吓傻了吗!”赵阳看见沈欢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还以为是吓傻了,一咬牙再次跑了过去,“还愣着干什么,走啊!” “不用。”沈欢说着瞪了天空中的首领黑鸦一眼。 一干黑鸦身体不由的颤抖了一下,发出一声类似悲鸣的尖叫,便仓惶的带着仅有的几名小弟离开。 赵阳一看这情况,简直是一脸的懵逼,有没有搞错,被称为这一片空中霸主的黑鸦,竟然被沈欢一个眼神就给瞪退了。 该死,自己眼前的这个男人,究竟有着什么样的实力啊! “你、你到底是什么实力?” “不知道。” “不想说就算了。” 沈欢没有辩解,一是因为没有必要,二是因为……沈欢实在懒得去管那些事情。 几人继续前行了大概十多分钟,赵阳便停下了脚步,蹲在了草丛里,他拨开一个小口,指着前面说道:“这个就是恶犬的营地。” 沈欢没有蹲下,也没有躲在草丛里,直接站在那里光明正大的看着。 说营地确实也是一个营地,搭见的十分简陋,比起用来防护的城墙,他们只是弄了一些荆棘木刺,加上里面帐篷林立,最多只能算是一个据点营地,连一个村庄都不算上。 沈欢观察了一下,里面加起来大概有二十多个人,加上刚才死的那七八个,整体人数应该在三十名左右。 这样的小团体都能称霸一方,沈欢很难想象,所谓的四圣盟又是什么样子的。 “我们就不进去了。”赵阳还是没有进去的打算,即便沈欢已经多次表现出了超高的实力。 “不用。”沈欢说着便消失在原地,等到再次出现已然到了恶犬的营地当中。 赵阳看的直接傻眼了,“缩地成寸?他、他真的是飞仙境的强者?!” 沈欢的出现并没有在营地内造成什么轰动,该喝酒的喝酒,该吃肉的吃肉,大家摆出的状态完全和平常一样。 “叫你们的首领出来。”随着沈欢这句淡淡的话出口,原本热闹的营地在一瞬间安静了下来。 与此同时,埋伏在外面观察的赵阳和陈曦,也将心提到了嗓子眼…… 第1793章两个世界之间果然是有代沟的 恶犬不是什么大组织,但在这一片也是流氓地痞一般的存在,即便是四圣盟的成员,要不是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轻易也不会招惹他们。 沈欢忽然出现吓了他们一跳,但是很快这些恶徒们便恢复了冷静。 其中一个拿起酒壶,大喝了两口咧嘴,呛得自己的头上直冒汗,脸上红光一闪一现,太阳穴也随之鼓起了几分,“小娃娃,你毛长齐了没有,就敢到我们恶犬的营地,还直呼让我们的老大出来。” 这人言语间充满了鄙夷,尤其是那一句毛长齐了没。 现在这个时代不同之前,能够有沈欢这种尊容打扮的人并不多,所以此话一出,其余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小丁丁,赶紧滚吧,我们这里不需要几把小的人!” “还说要见我们老大,我看呀,你连跟老子舔鞋的资格都没有!” 众人的讥讽让在远处旁观的赵阳开始紧张起来,他十分担心沈欢出事,但是又不敢上前,一旁的陈曦也被他死死的拽着。 沈欢面色不变,再一次说道:“让你们的老大出来见我。” “你他妈还蹬鼻子上脸了是吧?”那大汉直接摔碎了手中的酒壶,原本哄笑的气氛一下子便凝固了,“小子,要不是因为你身上连个须弥戒都没有,老子早就动手把你给刮了,你哪里还有在这里说话的机会!” “现在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滚出去!要是你还不知道收敛的话,就别怪老子杀了你!” 躲在草丛的赵阳浑身一哆嗦,“完了!” 他认出了那个大汉的身份。 一旁的陈曦却疑惑的问道:“怎么了?” “这个正在和他说话的人,外号丧彪,在恶犬这个团队里算是小队长几倍的人物,比刚才追杀我们的人要强大太多了,传说他随时都有可能突破到飞仙境,同时也被认为是恶犬老大的接班人。” “这个人一声令下,沈欢必然会受到围攻,这些人要是一起动手,就算是飞仙境的人也会被砍成肉泥……吧。” “我们去帮忙!” 陈曦想要站起来,但是却被赵阳给拉了下去,“你疯了!恶犬之所以叫恶犬是因为他们像狗一样凶狠,做事完全不按正常套路出牌,都是一些嗜血如命的人,咱们两个现在过去,只是送丝而已!” “那……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等!”赵阳无奈的叹了口气,“以我们的实力上去帮不到他任何的忙,只是送死,所以我们只能等。” 陈曦懂的报恩,但赵阳在发现沈欢的秘密以后,在其心中的地位,一点也不弱于陈曦,甚至比陈曦更不希望沈欢死掉。 可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忍着,就像他自己所说的,这样下去不会有任何的好处,他唯一能够做的,就只能是等。 陈曦虽然不甘心,但也明白赵阳话里的意思,只能选择隐忍不吭声。 再说沈欢这边,他在听到丧彪的话以后,直接皱起眉头,“看来我们两个世界之间的人,确实有着隔阂,我的话已经说了两边,但是你们却没有一个听得懂的。” “看来你小子是找死了!”丧彪冷哼一声,“也好,我们这些兄弟正好缺点烤肉来食,你长得细皮嫩肉,口感应该不错,来人拿刀——” 他话没有说完,沈欢便使用之前的方式,将其直接斩成了肉泥。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所有人都愣住了,赵阳看到这个情况在为沈欢松了口气的同时,也暗骂沈欢是个疯子。 丧彪被当成接班人来培育,地位仅次于恶犬的创始人獒犬,这样一个重要的人物死了,也就代表着和恶犬结下了解不开的梁子。 要么沈欢覆灭整个恶犬,要么被恶犬的人给剁成肉酱,毫无疑问是一种不死不休的仇恨。 “妈的,你竟然敢杀了彪哥!” “兄弟们操家伙干死他!” 这些人不愧是刀口子上过生活的人,根本就没有被沈欢的举动所震撼到,所有人都在想着怎么帮丧彪报仇。 “看来你们的关系很好嘛……既然这样。”沈欢说着身上浮现出一股诡异的气息,接着众人便感觉到,一阵巨大的威压,从四面八方袭来,直接将他们碾压成了肉酱。 当然,沈欢不会再一瞬间杀光所有人,他留下了三个人,毕竟沈欢来这里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寻找林妙诗和青丘山的下落。 “让你们的首领出来。” 剩下的这三个也是铁血硬汉子,可是当他们看到沈欢一瞬间几乎将所有人杀光以后,他们就吓成了狗。 “我们、我们首领不在这里,所以、所以——” “他去了哪里?” “去别的小队里收、收账。”那小弟结结巴巴的说道。 沈欢接着问道:“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你们见过这个人吗?”沈欢拿出了显示着林妙诗照片的手机。 几人并没有感觉新奇,只认为这是沈欢所施展的法术。 “没、没有,我们没有见过这位仙子。” “以、以这位仙子的美貌来说,怎么、怎么可能出现在我们这种边陲之地。” “确定没有吗?”沈欢再一次问道。 “确定没有!” “真的没有!” “这位前辈,我们该说的已经全都说过了,您、您是不是应该放过我们了?” “你觉得呢?” 沈欢面不改色,可是在对方听到这句话以后,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恐惧的神色。 “快跑!” 他们反应很快,可是沈欢出手比他们更快,只是一瞬间他们就走了那些人的老路。 看到所有人都死了以后,赵阳脸上充满了震惊,不过很快就兴奋起来,“我说的没错吧,大神、大神至少有着飞仙境的实力!天呢,二十岁的飞仙境强者,这、这即便是四圣盟的四大灵尊都不可能做到吧。” “小曦你说是——小曦?”赵阳正说着,却发现陈曦已经不见踪影,回头一看才发现她已经走到了沈欢的身前。 看着周围的血腥,陈曦强行忍住那种想要呕吐的感觉,看着沈欢说道:“你为什么要把他们全部杀了?以你的实力,他们根本不能伤害到你,不是吗?” 第1794章不认识吗?你可以去死了 “你为什么要把他们全部杀了?以你的实力,他们根本不能伤害到你,不是吗?” 刚刚赶来的赵阳听到这句话暗自喊了一声糟糕,从沈欢一贯的作风来看,他并不是一个善良的人是,甚至还有一些嗜血如命的味道,因为……和他作对的人全都死了。 现在这个愚蠢的傻妹妹,竟然上前跟对方说这样的话,这不是找死吗! “对不起大神,我这个妹妹脑袋里有些毛病,您别介意啊,别介意!”赵阳拉着陈曦,使用眼色一顿训斥。 可是陈曦并没有听从劝阻,而是继续质问道:“我始终相信着,这是一个正义的世界,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善良,这些人完全没有杀你的能力,可是你却——” 不等陈曦把话说完,沈欢便开口反问道:“什么是正义?” “正义就是——” “你觉得这些人不该死,是因为他们没有击杀我的能力,但是我却做出了击杀他们的举动,对吧。” “没错。” “你觉得他们是好人吗?还是说他们身上都没有背负人命?我记得赵阳之前说过,恶犬的人杀烧抢掠无恶不作,既然如此,我消灭他们又有何不妥?更何况他们刚才是想要杀我,而你又是凭什么判断,对方没有击杀我的能力呢?”沈欢看着对方语气平淡的说道:“在我看来,你说的正义不过是上位者对于下位者的一种怜悯罢了,现在你是强者所以杀死他们就不是正义的行为,但是当你变成弱者的时候,他们就是十恶不赦的怪物。” “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正义,所谓的正义与邪恶仅仅是因为所处的位置不同罢了。” “不!这个世界上存在着绝对的善恶,就像妖兽,就像是邪魔天尊!”陈曦向沈欢做出了反击。 “是吗?”沈欢笑了笑没有继续说话。 陈曦看到这个情况以为是自己赢了,继续说道:“看来你也认同我的说法。” “不,我只是觉得你的理论非常可笑,对于你们来说,妖兽是邪恶的,当年的天尊也是邪恶的,但是对于妖兽这个群体本身呢?对于那些被天尊带出去的人呢?”沈欢看着陈曦,一字一句的说道:“在妖兽眼中,是否你们才是邪恶的一方?” “这……”陈曦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她从来没有想过这种情况,只是单纯的认定善和恶。 但真的要追究起来,就像是沈欢刚才所说的那样,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他哪里又分得清楚。 放在这个关头,沈欢是不会和人聊太多无用的话的,但是这个陈曦给沈欢的感觉很不同。 在这个尸横遍野的时代,还能够有陈曦这种小清新的思想,从某种程度来讲,已经算得上是一种奇迹了。 放在现代这样的人自然是好的,可惜她生存在修真仙界,这个被称之为天弃之地的地方。 在这个地方,就如同赵阳之前多次说的那样,这是一种很容易断送自己生命的性格。 这样可爱的人儿,沈欢当然不希望对方就这么死掉,所以才会说了几句“废话”来让陈曦的思想有所改观。 当然如果人家不改的话,沈欢也没有任何的办法,毕竟沈欢也只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至于究竟管不管用,他不会去过渡的关心。 “我觉得咱们现在不是该聊这个的时候,恶犬的老大可能快要回来了,我们必须马上离开!” 赵阳的眼神中充满担忧,虽然他现在可以肯定沈欢拥有着飞仙境的力量,可是飞仙境并不代表无敌。 虽然赵阳没有到达过飞仙境,但也听说过,从飞仙境开始到战天境,每一个小境界之间的差别,就如同一个大境界的差别一样。 獒犬的实力都说是飞仙境,但是从没有人说过,他在飞仙境初期、中期还是后期。 如果是飞仙境后期的话……沈欢可就有些危险了,如果是飞仙境中期他们就有危险了。 为什么?以沈欢的能力逃跑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至于他们,想要跳基本上是没有机会的。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说曹操曹操到,这边赵阳的话音刚落,一个粗狂的声音便传了过来。 “杀了我那么多人,现在想逃?晚了!” 赵阳回头一看,当场差点就吓傻了,“獒、獒犬?!” “哼,你们三个小娃娃杀了我恶犬三十多条人名,这笔账我会让你们好好还的!”獒犬的背后背负着一个大锤,光是锤头就有半个人的身子那么巨大,锤柄末端还连接着锁链,至于那些指头粗的锁链,全都缠绕在他的身上,看起来极其震撼。 “獒犬老大,你别开玩笑了,我们三个年轻人,怎么可能杀光你们勇猛无比的弟兄们呢,我们就是路过,看到这里尸横遍野就、就起了点小心思,想要捡一些须弥戒到黑市上去卖而已。”赵阳拍着自己的胸脯,“我可以用自己的人格担保,这些人绝对不是我们杀的!” “不管是不是你们,今天你们几个小兔崽子都得死!”獒犬说着大手一挥就准备让他身后的将近二十名手下动手。 其中几个比较好色的,更是贼眉鼠眼的在陈曦身上扫来扫去。 “我说小妹妹,你要是陪陪哥哥的话,哥哥说不定会放过你。” “去你妹的哥哥,长得那么寒碜,一看都是五六十岁得人了,还他妈装嫩!来大姐姐,大弟弟我让你见识一下小弟弟的厉害!” “你们还是人嘛!他们杀了我们那么多兄弟,难道就因为对方是一个女人就放过吗?当然不能放过,不仅不放过,大家还要一起让她怀孕,然后让她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个被我们杀死,至于我们——谁他妈知道那孩子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啊,哈哈哈哈!” 面对污言秽语,陈曦的脸色也随之紧张起来,不由自主的躲在了赵阳的身后。 至于我们的医王沈欢则…… “你就是恶犬的老大?”沈欢不仅没有惧怕,反而走到了獒犬的面前,拿出手机问道:“你见过这个女人吗?” “小子,眼光挺不错的啊,这个女人很有味道,而且你手里的这个法器也很有意思,你把法器教给老子,老子或许会给你留个全尸。” 獒犬眼中流露出一阵阴邪的光芒。 “不认识吗?”沈欢脸上透露出些许失落,“既然这样……你可以去死了!” 第1795章前往四圣盟! “我可以去死了?”獒犬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身为恶犬的老大,能够有资格对他说这种话的人,就只有四圣盟的高级成员,可现在在他面前说这句话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 这简直是獒犬从出生以来,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 但是这个笑话却也是獒犬这辈子听到的最后一个笑话…… 沈欢提着獒犬的头颅,看着剩下的恶犬成员,“你们想死吗?” “不、不,前辈、前辈我们错了!” “求求前辈饶了我们。” “道歉。”沈欢顺着陈曦的方向看了一眼,刚才他们这些痞子说的那些污言秽语,对于陈曦这样的内心纯洁的女孩来说,一定造成了不小的伤害。 “对不起,姑奶奶我们错了,求你放过我们!” 一群大男人们跪在地上不停地对着陈曦磕头,这道歉是给陈曦道的,磕头也是给陈曦磕的,但是护在陈曦身前的赵阳,却觉得兴奋无比。 这就是君临天下的感觉吗! 狗屁的君临天下,最多也就是一个混混头子的待遇而已。 “你们走吧。”陈曦已经原谅了他们,像她这样善良的人,很难选择不原谅对方。 众人听到以后如临大赦,可是当他们转身准备离去的时候,沈欢却用魂焰将他们烧成了灰烬。 那些人临死前,全都是不解的神情,似乎是在疑惑,为什么自己已经道歉了,沈欢依旧没有放过他们。 “他们已经道歉,你为什么还——” “我从来没有说过,给你道过谦,我就会放过他们。”沈欢一边讲须弥戒收回,一边说道:“斩草要除根,即便是一个在渺小的种子我也不会留下。” 对于经历了太多事情的沈欢来说,他十分清楚沈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他可不想再因为一颗老鼠屎毁了一锅粥。 “你、你实在是太残忍了!” 沈欢懒得在说话,放在以前,他会很欣赏陈曦这种性格的女孩子,但是现在他最多会怜惜,但是在经过一番相处以后,沈欢不仅对对方没有好感,甚至还有一些厌恶。 “狐狸精,我现在忽然明白,当初你为什么那么讨厌我了。” 所谓的善良,不过是懦夫给自己找了一个不反抗的借口,所谓的正义就是居高临下的怜悯别人。 “不知道我现在明白是不是晚了呢。”沈欢说着,便漂浮到了空中。 正在数落陈曦的赵阳,看到这个情况,连忙问道:“大神你要去哪里啊!” “去下一个地方,寻找我该寻找的东西。”沈欢面无表情的说道。 “我知道,我知道!”赵阳蹦蹦跳跳的对沈欢挥着手,“你还记得我刚才对你说的话,恶犬这种小地方是不可能知道太多事情的,但是有一个地方肯定——不是,是很有可能找到你要找的人。” 沈欢在修真仙界没有什么熟人,打交道最多的就应该下面这两个孩子了。 这个赵阳虽然爱说瞎话,但是为人很机灵,应该是真的知道一些什么事情。 “什么地方?” “就是解——”赵阳正说着忽然住口,讲授放在脑勺后面,傻笑着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但是我有一点可以肯定,你到了那里肯定能够找到自己想要找的东西……不是肯定,是很有可能,很有可能,哈、哈哈——” “往哪边走?”沈欢降落了下来。 赵阳咧嘴一笑,“四圣盟!” 四圣盟是东荒最大的组织,由四圣统领,这四圣每一个都拥有者胜天境的实力,代表着修真仙界目前实力最高的存在。 四圣盟听名字是一个联盟,不过它们的总部也是一个巨大的城池。 整个城墙都是由比金字塔上还要巨大的石砖堆砌的,散发着黑黝黝的光芒,虽然看上去不怎么好看,但是沈欢可以感觉出来,以城墙的厚度来说,至少能够抵挡住逐日境高手的全力一击,当然如果是连续不断进攻的话那就另说了。 在城墙脚下,还放着很多像是冰刺一样的东西,颜色是红色的,显得有些斑驳,但是看起来仍旧异常的锋利,如果强行撞上去的话,估计大部分妖兽都只有死路一条。 墙面和墙头都有一些类似这种材质的尖刺,猛然一看,这不像是一个城池,更是一个全副武装的巨兽,像是刺猬和乌龟的结合体一般。 “出示铭牌。”站在大门之前的守卫对沈欢三人摆了摆手。 沈欢没有说话,准备直接飞进去,可是就在他准备动身的时候,却被赵阳给拦了下来,“大哥,这里是四圣盟,您老人家就可千万不要给我搞事情了。” “另外,从城墙开始就被四圣布置了禁止飞行的阵法,你是飞不起来的,你要是强行飞,会被直接当做是敌人给击杀的。” “你有铭牌吗?”沈欢反问道。 赵阳尴尬的咳嗽了两声,“虽然我没有铭牌,但是我有办法让我们三个人进去。” 说完,他转身走到了四名守卫面前,压低声音道:“各位大哥,我们不是四圣盟的人,只是想进去城里买点保命的东西,你也知道,像我们这种没有组织的小孩子,在外面行走是很危险的。” “您看这个东西当通行证行吗?”赵阳张开手心,里面是四个须弥戒指。 看到这个情况,四名守卫一人拿了一个,顺便用神识看了一眼,里面装着一些事物和灵石。 “这怎么能够当通行证?”为首的守卫将剩下三人的须弥戒指也给收了起来,板着脸说道。 赵阳的脸色有些难看起来,为了进去他可是费了很大的功夫,就刚才送出去的东西,比他们整个小队的物资加起来还要多。 放在平时他非肉痛的不行,可是为了赚大钱,他只能忍痛割肉,可没想到的是,这四个门卫的胃口似乎太大了点。 “不过看在你那么可怜的面子上,我就给你们一个时辰的时间,因为一个半时辰以后,我们就会换班,到时候你们出去的时候也会被检查铭牌,你们要是拿不出来,应该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吧?” “知道,知道。” “还有进去以后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你们应该很清楚吧?” “知道知道!”赵阳不停地点头哈腰。 “好了,进去吧!” 赵阳一脸兴奋的转过头对沈欢摆了摆手,“可以进去了。” “队长就这样让他们进去了?”一个守卫面色有些担忧的说道。 那为首的守卫不屑道:“几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孩子能闹出什么事儿,该干嘛干嘛去!” 第1796章解禁师盟会 在经过巨大石门的时候,沈欢开口道:“这就是你将须弥戒里的物品进行分类的原因?” 刚开始沈欢还以为赵阳是处女座有强迫症,但现在看来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赵阳无奈的叹了口气,“我们都是遗孤,没有固定的组织,想要进一次四圣盟并不容易,说起来我也是第一次进来,这方法还是听我们以前的带队队长说的。” “既然有人带你,为什么一个人出来混?” “老队长死了。”陈曦眼眶泛红道。 赵阳也咬牙切齿的说道:“这个仇我一定会报的!” 沈欢不关心在他们两个人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要不是以为他们身上的衣服,将其错当成是大型组织出来历练的子弟,沈欢可能连和他们说话的兴致都没有。 四圣盟并不繁华,不光是现代都市相比,就算是和魔界相比也要差上不少,不过整体上很淳朴。 不华丽但是质量过硬,并且看整个城市的版图,调兵路线和逃跑路线,都十分的清晰。 可以这么说,如果一旦出事情,四圣盟的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内做出最有效的反击。 四圣盟给人整体的感觉,就像是庄严的部队。 面积和古代中型城池差不多大小,里面的人口加起来,应该有几万来人,连现代都市一个乡镇的人口都比不上。 然而这样的地方却是五大组织之一,由此就可以推测出人类在修真仙界的情况有多么的糟糕。 不知道夏天看到这一番景象,会有什么样的想法。 “这里也有平民区,你们怎么不来这里住,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之类应该比任何地方都要安全的多。” “话是这么说,但是我们都不具备入住这里的资格,因为我们的父辈不是四圣盟成员,因为那些叛徒传播的留言,我和小曦也算不上英雄遗孤。”赵阳用手抚摸了一下墙壁,“如果不是那些混蛋们污蔑我们的父亲,他们的救命恩人,我们早就是四圣盟的居民了。” “你说的那个地方在哪里?” 赵阳揉了一下眼睛,“就在前面,马上就到了!” 在赵阳的带领下,沈欢很快就到了地方,那是一座算得上是华丽的巨大建筑了。 有着浓重的华夏古代建筑风格,墙壁上还布置了阵法,不仅拥有较强的防御能力,还有这一尘不染的特效。 这个牌子上写着几个古汉字,准确来说也不是古汉字,字形像是篆体,但是结构又像是简体字,反正沈欢看着有些懵逼,只知道牌匾上写着五个金色的带着,但是这几个金色大字究竟是什么意思,沈欢就不知道了。 赵阳的心在扑通扑通的跳着,发现沈欢并不认识牌匾上的字体,瞬间便大大松了口气,“就是这里,你站在门口等下一下,我们去交一些手续费,不是,是好处费,之后你进去会有人专门接待你,到时候你问他们问题就好了。” 说完,赵阳就拉着陈曦跑了进去。 “这里是解禁师盟会,你带他来这里干什么。”陈曦一脸的不解。 赵阳则是回头看了一眼,发现自己已经进入静音阵法以后,则稍微放松了一些。 “小声点,要是被他知道,我们之前的努力可就全都白费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 赵阳得意洋洋的笑道:“你还记得他交给我的须弥戒吗?上面的禁制全都被解除了!你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吗?” “我明白了!”陈曦恍然大悟道:“你是想让他成为解禁师?!” “没错!看来我的好妹妹,并不完全是个傻子!” 陈曦并没有跟着赵阳傻乐,而是露出了惊恐的表情,“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难道不怕他杀了你么!” “说实话……我、我还是有点怕的,但是我已经想好计划了,他的实力虽然强大,性格和智慧也十分不错,但你没有发现他好像和我们的社会格格不入吗?” “在我看来,他一定是山里人,甚至是仙族!”赵阳看了看四周,继续说道:“他的打扮和我们很不一样,而且还没有我认识的字多,肯定是一个足不出户的家伙。” “可是——” “我知道这样冒着很大的风险,我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如果事情败露,大不了被他杀了,况且我们只是利用他的能力赚钱而已,又不是做什么坏事儿,不比他杀人好?”赵阳循循善诱道。 陈曦沉默了一会儿,“我管你,到时候你出了事情,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 “放心吧,我有把握!”赵阳说着,便走到前台和管理员交谈起来。 管理员的态度很不好,因为他一眼就看出来,赵阳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孩子。 解禁师是需要家族传承的,没有家族传承的能力,根本成就不了大才。 至于有天赋的……他们解禁师盟会每过一阵子就会前往外面收集人才,很难有漏网之鱼。 随着时代的推移,现在解禁师的职业地位越来越高,甚至超过了炼药师和铸造师,俨然已经有天弃之地第一职业的气势。 就算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前台,也见过了太多的大人物。 “说吧,要解开什么等级的须弥戒。” “我们不是来解禁须弥戒的。” “不是来解禁的?”前台皱了下眉头,“没事儿的话就出去吧,这里可不是你们小孩子能够随便来玩的地——” “我们是来搞职业鉴定的。” “职业鉴定?”前台的眼睛一亮,“你们?” “不是。”赵阳摇了摇头,朝着门外的沈欢指了过去。 我就说嘛,这两个小孩子怎么可能是解禁师呢。 当他抬头看向沈欢的时候,脸色瞬间变得认真起来。 沈欢的气质告诉他,门外站着的这位,绝对不是什么普通人。 打扮古怪?这年头打扮古怪的人多了去了!再说,现在这个年代,有几个高人是不古怪的?这叫高人风范! 就在他准备出去恭迎的时候,却被赵阳拦了下来,“等一下,咳咳,在邀请我家少爷鉴定之前,我有几句话对你说……” 第1797章九星解禁大宗师?! “首先,我这位朋友的脾气有些古怪,你们最好少和他交谈,只需要走该走的程序就够了,明白吗?”赵阳说着,语气忽然高傲了起来,“另外,我要求你们这里职位最高的人来帮我们家少爷鉴定,明白吗?” 少爷? 哈哈,自己果然没有看错,那个年轻人气度不凡,一看就不是一般人,没想到还是大族里出来的! 这个少爷是我接待的,到时候如果评定出六星以上的级别,自己也会被提拔。 想到这儿,他也不计较赵阳说话夸张了,反而一脸恭敬的应声,“小的这就去准备!” 看着前台那谄媚的样子,赵阳心里一阵豪爽,“狗眼看人低的家伙,让你跟老子装逼!” “等会儿被拆穿的时候,你最好不要哭鼻子,另外……那个人的实力虽然很强,但是这不代表他解禁的能力也很强,我们手里大部分都是一星到三星的须弥戒,这种级别的解禁师,可算补上珍贵。”陈曦心里一直有种不好的预感,脑海中不停闪过沈欢杀人如麻的样子。 自从母亲过世以后,她就只有赵阳这么一个亲人了,她可不想连最后一个亲人都失去了。 她在埋汰赵阳的同事,自己也在想着解救赵阳的办法。 毕竟想要从沈欢手中保住性命,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三星?”赵阳得意的笑道:“他至少有着六星解禁师的能力!” 说着他手心中多出了一颗刻画着奇怪纹路的红色戒指,“看到了吗,这是獒犬那只疯狗的须弥戒,破解难度和储纳难度走在六星的级别,他却随手就破开了!” “六星的解禁师,什么都不做,都有数不尽的灵石和食物了,甚至可以凭借着六星解禁师的徽章,就可以同时获得五大组织的永久居住权,在其他稍小一些的解禁师当中,其地位甚至可以和组织首领同起同坐!” “那也是他的事情,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笨蛋!”赵阳没好气的说道:“你难道没有看出来吗?他只对青丘山和那个漂亮的仙子感兴趣,不管是食物、灵石甚至是兵刃装备都没有任何的兴趣,只要我们能够帮他找到他想要找的东西,他怎么会杀了我们!” 陈曦反问道:“你能够帮他找到?” 如果是别人的话陈曦可能不了解,但是对于赵阳她实在是太了解了,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双方之间是有什么事情不知道的? 他们两个不过是穷苦孩子,别说整个东荒,他们连四分之一东荒都没有走完,认识的人在刚刚已经全都跑了。 帮那个杀人如麻的存在,去找听都没有听说过的青丘山和见到没有见过的仙子?可能吗? “当然!”赵阳得意的说道:“你可不要忘了,还有一个消息最为流通的地方,在那里肯定能够打听到咱们想要大厅的消息。” 陈曦的面色变了,“你是说黑市?” “没错就是黑市!”赵阳说着摆了摆手,“不说了,不说了,咱们得赶快让他进来,如果他怀疑了我们的目的,那可就糟糕了。” 说着,赵阳笑嘻嘻的走到外面将沈欢邀请了进来,“大神,再问问题之前,他们会先对你做一个测试,不过你不要担心,这是他们测验你实力的一种手段,如果你的实力越强,就可以在他们那里获得越多越有价值的情报,所以待会儿测试的时候,你千万不要有任何的留手,这很重要,您……明白吗?” “好。”沈欢点了点头,不过他心中总有一种奇怪的滋味,尤其是他在门外看赵阳在和前台交谈的时候,怎么说呢……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被拐骗的良家妇女,至于赵阳就是那种诱拐少女让其成为失足的骗子。 不过这个地方无论怎么看都是正经地方,应该是自己多想了。 不多时,前台就走了过来。 “放心少爷,我们已经给您准备了最高级的设备,已经最高级鉴定师父,请跟我过来。” 赵阳给沈欢摆出一个放心的手势,让其跟着过去。 跟着前台,沈欢很快就走进了一个类似书房的地方,不过这个书房很大就是了,并且书架上放着的都是盒子,而不是书籍,跟以前去古董店的感觉有些类似。 “打开第一个盒子。” 前台在将沈欢送进来以后就离开了,开口的是坐在办公桌前的一个白须老者。 他的态度有些高傲,在说话的同时,也在打量着沈欢。 沈欢没有说话,打开了第一个盒子里面是一个须弥戒指。 见沈欢露出疑惑的神情,老者语气更不好了,“解开它的禁制。” “好了。” “好了?”老者拿过戒指检查了一下,随手放进了盒子,不过并没有盖上盖子,“打开第二个盒子,做同样的事情。” “好了。” “第三个。”老者喝了口茶,脸上的表情并没有什么改变。 这一次沈欢没有再开口,老者嘴角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怎么做不到了吗?” “已经好了。” 老者愣了一下,拿出戒指一检查,还真好了,“第四个……第五个……” 看到这里,老者脸上终于露出了有些兴奋的表情,看来对方至少是六星解禁师的能力,我解禁师盟会再添一名人才,只需要多加培养,说不定能够再培育出一个七星大师级人物。 “怎么不打开盒子了?” “我解开第六个以后,你一定会要求解开接下来的三个吧?” 老者听到这话,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年轻人要戒骄戒躁,你虽然达到了六星的水准,可是距离大师级可还差十万八千——” “剩下的我已经全都解开了,现在我可以提问问题了吗?” “你全都解开了?”老者先是一愣,然后迅速的打开盒子去观看,这一看不要紧,他竟然开始哆嗦起来,“九、九星、九星大宗师!竟然、竟然是九星大宗师!” 沈欢终于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你们这里不是情报售卖处?” 第1798章不是大宗师,是十星圣师?! “不是的大人,我们这里是解禁师盟会。”老者那恭敬的态度,就差没给沈欢跪下了。 “解禁师?” 老者以为沈欢是在报复自己刚才的无礼才会这么问,连忙解释道:“因为天弃之日,以及兽潮占据了大部分的地区,导致我们修真仙界的资源大量欠缺,想要获取资源,就必须冒险寻找物资,其中个最为丰富的,自然是简单易携带的须弥戒之类的空间法宝。” “我们解禁师也应运而生,简单来说我们就是专门用来解开须弥戒的禁制,从而获取资源的崇高职业,其地位已经和炼药师、铸造师齐名。” 沈欢听到这话面色一变,瞬间明白,自己被赵阳给忽悠了! “大人,请您稍后,我这就召集长老会,授予您九星解禁大宗师的证明,如果您还想要鉴定更高的级别,我们会给您出示证明,让您到败天城的总盟会去参与十星解禁圣师的鉴定。”老者说话的时候都不敢抬头,生怕沈欢一个不开心,将自己刚才轻蔑的行为汇报出去,如果真是这样他的饭碗可就丢定了。 一个九星解禁大宗师和他这个一个七星解禁大师相比,就算是傻哔也知道前者更为重要。 “大人?” “大人您不说话,是不是因为我之前的行为太过轻蔑,如果是这样的话,属下在这里跟您道个歉,我只是一时疏忽所以才——大人?大人?” 发现喊了几声都不见人以后,老者终于敢把头抬起来了。 这抬头一看,竟然发现……一个人都没有! 他连忙走穿梭到了门外,恰巧前台也赶了过来,“大人,请问刚才那位少爷的最终鉴定结果是什么?他出去的时候我问也不说,难道是空有一副架子,没有什么实力?” “闭嘴!”老者大喝了一声,“刚才那位大人呢!” “他、他出去以后,就拉着两个家仆走了。”前台有些心虚的说道,他不明白老者为什么会这么激动。 老者二话没说,冲到门口,可是来回奔波了数次都没有找到沈欢、赵阳一干人等的身影。 “完了,完了……” “大、大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前台小心翼翼的问道:“难道、难道那位少爷的级别是、是七星大师级的解禁师?” “七星?”老者冷哼道:“是九星大宗师!不!不是大宗师,看他轻而易举的样子,瞬间解开了六星到九星的须弥戒指,很可能、很可能我们解禁师盟会会再出现以为十星级的解禁圣师!” “什么?!”听到这话,前台吓得差点瘫软在地上。 十星级的解禁圣师,那可是存在于传说当中的人物,整个天弃之地,就只有败天城的总盟会有一个。 一个十星级的解禁圣师,不光对解禁师盟会来说是一件大到没边的事情,就算是对整个修真仙界来说,都是足以轰动全世界的大事情! 因为一个十星级的解禁圣师就代表着可以解开十星级的空间法宝,而十星级的空间法宝中的资源,足以让四圣盟这样的大组织实力,得到飞一般的升华。 “必须把这个消息告诉青龙大人,必须要快,现在就去做,我们必须要把这位大人留住!”老者越说越激动,甚至恨不得对着瘫软在地的前台踢上两脚,“还愣着干嘛,快点起来啊!不,不用你,我亲自去找会长一起面见青龙大人!” 四圣盟城外,一片废墟内…… “咳咳——咳咳——” 赵阳的脖颈被沈欢死死的掐着,那种窒息的感觉快要让他崩溃,咳嗽声完全是出于身体本能的一种挣扎。 “你知道骗我是什么下场吗?”沈欢冷冷的看着赵阳,他的眼神当中满是杀意,他来这里是为了寻找和拯救自己的女人,这种事情可不是开玩笑的。 所以他对于说话绕弯子和耽搁自己的时间的人,都选择了死亡来作为惩罚。 赵阳当然也不会成为例外! 可怜?赵阳经历了那么多次的事情,在见证了沈欢的冷血以后,就应该具备承受相应代价的后果! 说不会管赵阳的陈曦,终究还是开口了,“住手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闭嘴!我不想听到你的解释。”沈欢扭头瞪着陈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经历了苏璃死亡的事件,他的性格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对于陈曦这种接近圣母的行为,现在的沈欢心中只有反感,甚至连之前的一点怜惜都没有。 陈曦被吓了一跳,可是她也没办法承受失去赵阳这位不是兄长却胜似兄长的亲人。 “你这样掐着他的脖子,他怎么开口和你说话!你一出来就掐着他的脖子,瞬移到了荒野,你给过他解释的机会吗!”陈曦双拳紧握,她知道沈欢的性格,对方很可能一个不顺心直接杀了自己。 如果沈欢这么做了,注定也会杀了赵阳。 陈曦在赌,要么全都活下来,要么全都去死。 “扑通——” 沈欢将赵阳扔在了地上,终于得以松了口气的赵阳,开始不停地的咳嗽起来,这是强烈呼吸所导致的一个结果。 “说,你让我去解禁师盟会的原因是什么。” 赵阳揉捏着脖子,眼神有些惊恐的看着沈欢。 一旁的陈曦又想要开口,却被沈欢一眼给瞪了回去。 “给你三秒钟的时间。” 沈欢的声音可谓是冰冷到极点,如果赵阳有任何的怠慢,沈欢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杀掉对方。 “我让你去那里的原因是因为解禁师在修真者的社会群体当中,有着极高的地位,像你这样漫无目的的找下去肯定不是一回事,我看你拥有很强的解禁能力,于是就带你去评定星级,以此来提高你的身份地位,从而得到四圣盟的邀请。” 赵阳缓了一口气,“四圣盟是现如今最大的五个组织之一,如果连他们都不知道你说的地方和人物在哪里的话,你也就不用再在东荒找了。” “站在我的角度来看,这绝对是最快最有效的方式。” 沈欢眉头稍微舒缓了一些,“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因为我不确定你的解禁能力,是否高到能够引起四圣盟的注意,另外我也有一些私心……” 赵阳深吸了口气,还是决定将真相说出来。 第1799章黑市 “我和陈曦从小生活在艰苦的环境里,我想要改变我们的生活,所以我组件骄阳队,但就在遇到你之后的一炷香时间,我的队伍就解散了。” “我不得不寻找新的办法,如果你当上解禁师的话,我也能收获一笔不菲的收入,即便不能成为四圣盟的成员,我也可以用那些钱换取暂时租住在四圣盟的机会,从而躲避兽潮的来袭。” 赵阳说完以后,一屁股坐在了石头上,“我该说的都说完了,我承认我有想要骗你的意思,但是绝对没有加害你的意思。” 沈欢这才收敛身上的杀气,他没有再说话,心里面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陈曦看到这个情况,走到了赵阳身旁,眼含泪光的看着沈欢,“现在你满意了,这个世界上不全都是坏人!” “我说了,好坏是没有定义的,即便是有也只是你自己心中的定义。” 陈曦梨花带雨的说道:“是,就算你说的是真的,但如果不是我开口,你会试图去听赵阳说出真相么!你根本就不了解别人!” “闭嘴!”沈欢脚下的土地直接被他踩出一个一个深坑,“你嘴上说着我没有试图去了解你们,可是你们了解我么!” “我要找的那个女人,是我的妻子,她被人抓走,我跨越时空的通道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找他,每耽搁一分一秒,都可能让她送命!我没工夫和人浪费时间。”沈欢眼睛泛红的看着陈曦,“我寻找青丘山,是因为我的另一位妻子需要青丘山上的一件圣物才能拯救她,如果找不到那件圣物,她就会生不如死,成为一个连躯体都没有的阴魂植物人!” 沈欢憋在心里的怒火终于忍不住爆发了出来,他这么长时间表现出来的无情冷血,就是为了让自己保持理性,不被心中的焦急和怒火所感染。 去tm逻辑,被看中资质收为徒弟就不会有任何事情?谁他妈知道带走林妙诗的究竟是什么人? 他不着急?他比任何人都焦急,甚至自责自己为什么不早一点觉醒力量,那样苏璃就不会死,自己也可以陪伴在林妙诗的身边,保护她不被修真仙的人,莫名其妙的带走! “小丫头,这个世界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不是每个人都会像你的长辈和赵阳一样迁就着你,忍让着你,这个世界没有黑白,只有灰色,这个世界也没有什么人性本恶人性本善,人性之所以被称之为人性而不是善恶,是因为在人性的定义当中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什么善恶!” “我的耐性是有限的,之所以没有杀你们,不是因为听到了对我有利的事情,而是因为——”沈欢紧紧地顶着陈曦,“赵阳的话足够诚实!或者说……你们这两个原住民对于我这个外来者来说还存在着利用价值,不然你连说话的机会都不会有!” 随着话音落下,陈曦也随之倒在了地上,被沈欢凝视的感觉实在太可怕了,那种犹如被强大妖兽所盯着的窒息感和压力,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承受的。 “对不起,大神,我们跟你道歉好吗?我也知道小曦的性格会给她带来多么巨大的灾难,但是从某种程度来讲,也正是这种性格才让她看起来十分真实不是吗?” 沈欢没有理会赵阳的问题,而是背对着两人问道:“我们现在再去解禁师盟会进行鉴定还来得及么?” “来得及,可是……我已经没有贿赂他们的灵石了。”因为沈欢背对着他,赵阳也不知道沈欢到底是什么表情,只能硬着头皮说道:“现在我还有一个办法,虽然没有刚才的办法顺利,但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什么办法?” “我们去黑市!”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商人的存在,但是因为现如今世道太过混乱,很少有官方商会的存在,大部分都是私营性,活着干脆就是菜市场模式,各家做各家的生意。 四圣盟的成员,可以到青龙所设立的龙行去购买一切需要的物品,至于单独行动或者小队性质的组织,以及一些中小型的组织,都需要从黑市购买所需要的物品。 其中鱼龙混杂,基本上是谁也不知道谁的底细,流动性也很强,即便用够固定的贩卖地点,情况也是一样,这样的地方根本不用考虑其治安的优良性。 不过也正因为这样的原因,导致那里是最容易收集情报的地方,毕竟在里面做生意的商人,亦或是购买物品的买家,有很多都是从更遥远的地方过来的。 “那里不仅可以打听情报,就算打听不到我们也可以贩卖一些食物之类的东西,从而换取灵石,进行贿赂时门口的守卫。” “黑市在什么地方。” “就在距离四圣盟不远的地方,毕竟在其他地方的话,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冲出大群的妖兽,临近四圣盟会好一些,一般妖兽是不会进犯的,即便进犯了,也能够有足够的时间逃到城里。” “走吧。”沈欢说着便迈开了脚步。 “对不起……” 与此一身淡淡的道歉声传了过来,陈曦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沈欢这样的人竟然也会道歉。 “赵阳你听到了吗,他竟然——” “嘘!我的陈大小姐,你能不能别再乱说话了,谁知道这尊大神会什么时候动杀心啊!”赵阳没好气的说道。 “可是他真的——” “走了,走了!” 在赵阳的催促下,陈曦只能把话吞到了肚子里。 很快三人便到了黑市,这个黑市的摊位很多,给人一种进古董街,或者说是更像是一种进庙会的感觉。 人很多,打扮也各式各样,时不时还能听到一些怒骂和争执的声音。 三人的分工很明确,赵阳找了一个角落摆摊,将须弥戒中的大部分东西都拿出来卖,同时用一颗复制水晶,复制了林妙诗的画像。 至于沈欢则对路人们进行询问,临走时赵阳千交代万交代,让沈欢千万不要和人发生冲突,杀人之类的事情就更加不要做了。 既阻碍沈欢准备开始询问的时候,陈曦的声音忽然从他身后传了过来,“刚才的事情对不起……我能帮你一起找吗?” 第1800章令人疯狂的生肉续骨丸 “请问你见过这个女孩吗?” “没见过没见过。” “小姐,来看看,我这里可都是好东西。” “您见过她吗?” “不是来买东西的?快走快走,不要妨碍老子做生意!” “都说没见过了,你烦不烦?” “你给我灵石我就告诉你见没见过,什么?你没没有灵石?妈的没有灵石,也敢跟老子说话,快滚快滚!” 在寻找的过程中,有的人态度很和善——搭理都不搭理。 也有的人很礼貌——不说曹尼玛确实很礼貌了。 还有人十分的热情——不光回答你的问题,还会问候一下你家里的母亲的身体是否健康。 在这样和谐的环境下,沈欢很难不发脾气,不过还好被一旁的陈曦给拦了下来,要不然的话,恐怕整个黑市都会血流成河了。 “不要灰心,我们还有东边的市场没有去,那里或许会有人知道你要找的人和地方。”陈曦在一旁安慰着沈欢。 沈欢嘴上不说话,但是心中早已放弃了黑市的能力。 因为从这些人唯利是图的情况来看就可以知道,他们就算知道也不会告诉沈欢。 现在沈欢只能把希望放在赵阳身上,赵阳收获了那么多五字,应该要不了多久,就可以攒够灵石。 “两位,来这里看看,我这儿可都是好东西,我一看两位就是行家,来掌掌眼,不管是兵刃还是食物都应有尽有!” “我们不是来买东西的。” 听到陈曦这话,那个眼睛眯成一条缝的老板只是愣了一下,但是很快就恢复了过来,即便是发愣的时候,他脸上也仍旧带着笑容,“你们是想要买情报吗?也可以,根据情报的价格,我会收三到九个不等的灵石,只要你们价钱给够,没有我不知道的事情。” 眯缝眼说话很自信,似乎真的是百事通一般。 “那您见过这个女人吗?”陈曦拿出了林妙诗的照片。 “见过!”眯缝眼果断的回答道。 “见过?” “没错,见过!”眯缝眼的语气比之前还要肯定。 沈欢忍不住追问道:“在哪里见的?” “这个嘛——”眯缝眼没有继续说话,只是当着两人的面,搓了搓手指。 “需要多少灵石?” “九个。” “九个?!”陈曦瞬间瞪大了眼睛。 眯缝眼理所当然的说道:“当然需要九个了,这么漂亮的女人,值这个价钱。” “便宜——好吧!”本来陈曦还想砍价,可是想到事态的紧急性,她准备直接拿出手里仅有的九颗灵石。 可就在这个时候,沈欢却阻止了他,“你没有见过她。” “喂,我没必要骗你吧?再说我事事通在这一片可是很有名气的,你可以打听打听,我什么时候说过一句假话?” 眯缝眼摆出一副气愤的样子,就好像一个女人在相亲时被人怀疑不是处女的感觉一样,愤怒的同时还有些幽怨。 “你只是瞟了一眼,就说认识,我没理由不怀疑你。” “我说兄弟,你是不是傻?这样的女人,无论放在什么地方,都是绝世美女的级别,只需要看上一眼就不会忘记,我说的快不代表我在骗你,更能证明我确实见过!”眯缝眼一脸鄙夷的说道。 要不是因为他的话还有一些道理,沈欢恐怕会毫不犹豫的让其脑袋和身体分家。 “给你灵石。”陈曦说着就准备交给对方情报费。 沈欢伸手一拦说道:“不用。” “我记得黑市的规矩是除了灵石,还可以以物换物吧?” “没错,你要给的起同样价值的东西,或者我需要的东西,也可以换取这个情报。”眯缝眼像是苍蝇一样搓了搓手,“说吧,你打算用什么换?” “丹药可以吗?”沈欢试探性的问道。 “不——多少品阶的?我告诉你,要是低阶药物,你还是别给我换了,我也不需要。”眯缝眼的语气有些不屑了。 “奔月境修为的,只要不是脑袋搬家都可以瞬间让身体恢复如初,逐日境修士只要不是致命性的伤势,也可以在十个呼吸之内恢复伤势,对于飞仙境修士的作用有些低,得需要半个时辰以上的时间,如果是致命伤只能暂时压制伤势恶化,而不如能完全修复。” 沈欢说着,翻手拿出了一颗品相不错的生肉续骨丸,一时间药香四溢。 “你看这个可以吗?” 眯缝眼被药香陶醉不已,听到沈欢的问话,才缓缓回过神来,“可以当然,可以,除了这个女人的情报你们还想知道什么情报?只要是我知道的,你们随便问,直到你们没有问题为止,只要你们把这颗丹药给我!” 要不是以为看不透沈欢,眯缝眼可能都要忍不住硬抢了。 但是被药香所吸引的人,可不止眯缝眼一个。 在药香四溢的瞬间,就有人围了过来。 “狗屁不通,你又在骗人了?” “这颗灵药的品相这么好,一看就不是凡品。” “从色泽和丹纹来看,绝对是一颗上好的灵药,这种醇香的味道……很像是疗伤类别的圣药啊!” “什么?疗伤圣药?小哥,你有什么问题,来找我,我什么都知道。” “呸,问我问我,他们都是骗子,尤其是那个事事通,专门骗刚来咱们黑市的棒槌。” “狗曰的,嚷嚷什么,这颗弹药我们皇道要了!” “皇道说话也敢这么粗了?你问过我们宏图没?” “算我们霸业一样,这丹药我们要定了!” 看到这个情况,沈欢二话没说,直接带着陈曦消失在了原地。 虽然这里面的一些话有商业竞争的味道,但是以此也可以看出,那个事事通确实是一个骗子。 另外让沈欢没有想到的是,一颗生肉续骨丸,竟然引起了这么大的风波。 在问过陈曦以后才知道,兽潮攻入城池以后,第一攻击目标就是药店或者是炼药师门派,以此来断绝人类高手被援救的可能。 所以目前这片大陆上,炼药师只有两种,一种是垃圾,另外一种就是高阶炼药师。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了炼药师崇高无比的地位。 生肉续骨丸在沈欢看来或许算不得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对于天弃之地的人来说,那简直就是多了一条命! “修真仙界明明是比人间界更高阶的存在,没想到在兽潮的洗礼下,简直像是回到了远古时期。” 沈欢感叹着走到了赵阳摆摊的地方,可是到了地方以后两人却哪里也找不到赵阳的身影。 跑了?! 第1801章赌戒 赵阳摆摊的地方,早已没有了赵阳的身影,连块破布都没有留下来。 人跑了? 沈欢很快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因为他知道,陈曦在赵阳心里的地位有多么重要,他不可能把陈曦丢在自己这个喜怒不定的人手里。 “小阳这个家伙,又跑到哪去了!” 陈曦气的直接跺脚,但是沈欢却从话里得到了一个另类的信息,那就是——赵阳经常这么做,并且陈曦很可能知道赵阳去了什么地方。 “你知他去了哪里?” 陈曦沉思了一会儿,“也许吧,我也不敢肯定,因为我们自从成立小队以后,他已经很少去那种地方,毕竟物资是大家共有的,他不敢乱来。” “什么地方?” “赌戒摊。” 沈欢一时间搞不懂什么意思,“赌戒摊?” “之前不是跟你说过解禁师吗?因为资源主要的来历都是在须弥戒指中,赌戒行业也应运而生,就是根据须弥戒指的级别标价,但是里面究竟装着什么,谁也不知道,只有解禁师出手打开的那一刹那,才会知道里面究竟有什么。”陈曦好像是回想起了什么事情,“曾经有过好几次,有人用十块灵石的价格,赌到了一枚装满灵石的一星须弥戒。” 一星须弥戒虽然只有一立方米的储纳空间,但如果全都装着灵石的话,要远远超过十枚灵石的数量。 沈欢听到这里,忽然觉得,这和现代的赌石不是一个道理吗? 可是转念一想,沈欢又觉得,连赌石那种天然做工的东西,都可以造假,更何况是人工铸造的空间法宝。 “如果摊主早就解开须弥戒的禁制,把东西从里面取出来,然后再次封印怎么办?” 陈曦笑着说道:“我以前也这样想过,但是小阳说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须弥戒这一类空间法宝,都是一次性的物品,也可以说是一辈子只有一个主人,而当须弥戒的禁制被破坏以后,就不会再有禁制,谁都可以使用。” “现如今的那些铸造大师,也同样只能给须弥戒的第一个主人加持封印而已。” 沈欢皱起眉头,在他的记忆当中,须弥戒的机制可不是这样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当初也就不会拥有自己的须弥戒了。 不过换个角度想想,因为兽潮的冲击,修真仙界很多传承都出现了断层的情况。 须弥戒的机制有所改变,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如果事情真如同沈欢所想的那样,赌戒这个行业也不会兴起,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是傻子。 “这么说,赵阳很可能在赌戒摊待着了?” “话是这样说没错,但是小阳已经答应我不会玩这些东西了,毕竟运气不好的话,你只会得到一堆无用的须弥戒。”陈曦说着无奈的叹了口气,“不过你给了他那么多资源,想必有了资金以后,他又开始玩了。” “如果他不在赌戒摊的话,我就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了。” 时间就是生命,沈欢不会去耽搁,在陈曦说话的时候,他已经用神识扫描了整个黑市。 “你猜的没错,他确实在赌戒,好像把自己都赔进去了。”沈欢没好气的说道。 毕竟他现在只剩下鉴定解禁师,从而和四圣盟高层接触一条路了。 赌戒摊位比贩卖食物的摊位还要火热,至少在沈欢来看是这么回事儿。 周围围满了人,几乎看不到里面是什么情况。 沈欢拉着陈曦直接穿梭了进去,此时赵阳已经被脱光困在了摊位前面的大树上。 陈曦尖叫一声,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你这么做是不是有些过分了。”沈欢看着正在嘲讽赵阳的摊主说道。 摊主扭头上下打量了一眼沈欢,“先不说这是他自己提出的条件,你小子有什么资格管老子的事儿?” “别在我的面前自称老子,免得我一个不小心就让你尸首分离。”沈欢语气中已经开始弥漫着杀气。 摊主感应到了,但是并没有露出惧怕的神情,反而大笑了起来,“我说各位听到了没有,这个小子竟然威胁我,还说要杀了我,哈哈哈,这是我张狂做生意以来,听到最好笑的笑话!” 赵阳知道沈欢的脾气,他知道沈欢绝对会出手,被人用裤头塞嘴的他,不停地对沈欢摇晃着脑袋。 一旁的陈曦也连忙拉住了沈欢的手臂,“不要,这个张狂是霸业的高层,如果他死了,问题会很严重。” “难不成他们比恶犬还要强大?” “强大太多了,霸业即便在中型组织中也名列前茅,并且遍布中州和东荒两大圣地,可以说是仅次于五大组织的存在,这个黑市就是他们开的,就连四圣盟的人也要给他们面子,和恶犬那种面子不同,他们霸业是实打实的面子。” 在两人交流的时候,摊主也收起了笑容,“小子在我张狂面前装逼,也不先打听打听我张狂是什么人!” “我今天就摆明了告诉你,如果不拿灵石出来,这个小子我还就挂在这里了!” “灵石是吧?”沈欢决定还是听从赵阳和陈曦的意见,毕竟他待会儿还要和四圣盟的人打交道,没必要因为这一点小事情,和四圣盟搞得不愉快。 “没错,你有我就给你。” “我没有。” “没有你说个卵子!”张狂骂骂咧咧的说道:“现在要么滚,要么就等着我把你们也挂在树上!” “不过这个女娃娃不错,你要是让她伺候伺候老子,老子说不定一开心就把你这个朋友给放了。” 张狂丝毫不掩饰眼中的邪恶光芒,甚至还故意舔了一下嘴角。 “我有一颗上好的丹药。”沈欢说着在此拿出了那可生肉续骨丸。 果然张狂在看到以后,眼中精光闪烁,简直比看到陈曦的时候还要兴奋。 “好,这一颗丹药可以换回你的朋友!”张狂说着就准备将丹药从沈欢手中夺走。 沈欢却将丹药收了回去,眼神玩味的看着扑了个空的张狂。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这不是用来赎人的,我要用它来赌戒。” 一听这话,张狂更开心了,又一个送上门的冤大头,他怎么会不高兴呢。 “可以。” “你别答应的这么痛快,还是先说说条件吧。”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我连续出现九次赚了的情况,你不光得放了我朋友,还得把他刚才输的东西还给我们,至于我赢的那些东西,也是我的。” “当然,如果我没有达到连续九次的话,我就将这颗丹药白白送给你,甚至也可以脱光挂在树上,给你吸引顾客。”沈欢似笑非笑的说道:“你看如何?” “成交!” 这种问题还用想吗?别说连续九次,能他妈赚一次就不错了好么! 第1802章这个赌戒是怎么玩的? “你确定?” 沈欢语气有些玩味,但是这一丝玩味并没有给张狂带来任何的不安。 你以为赌戒是开玩笑呢? “我确定!” “那好,咱们周围的朋友就来做个见证吧。”沈欢说这话的时候,都在看周围人的表现。 不过在他们心中,对于沈欢的判断,和其他人几乎都是一样的。 白痴! 笨蛋! 自杀! 在他们心中,沈欢的行为无疑是最愚蠢的,和霸业的人赌博? 先不说霸业的势力,和很可能存在的暗中调控现象,沈欢想要赢的可能几乎为零,毕竟赌戒这种事情和运气有着很大的关系。 一个人的运气有好有坏,风水轮流转,没有人会倒霉一辈子,这一点可以承认。 但是幸运女神怎么会永远眷顾着同一个人? 先不说其他,举个例子,在现代世界当中,有一个人中了头奖,人们会感叹这小子运气逆天。 但如果九次开奖,次次头奖都是这个人的呢? 人们会开始怀疑这个人是不是托,彩票背后是不是隐藏着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这个时候阴谋论就会出现,为什么会出现?因为这样的事情有违最近本的逻辑。 赌戒赌石这些也是一样,运气决定一切,即便有赌戒师这种职业,但即便是最高级的赌戒师也不敢确定,这一颗赌戒解禁之后,究竟是赚还是赢。 就像是赌石,他们最多看出这枚赌戒出自什么地方,上面的纹路又是哪个家族或者哪个门派的,借此来加大赚的几率。 “开始吧!”张狂摆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随便挑。” “等一下。”沈欢却摆了摆手,面色有些害羞的说道:“咱们在开始之前,能不能告诉我,赌戒这个东西到底要怎么玩吗?” 沈欢此话一出,在场之人全都放声大笑了起来,他们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一个连赌戒怎么玩都不知道的人,竟然敢和张狂下这么大的赌注,一颗堪比多一条性命的丹药。 沈欢身上的衣服虽然看不出是什么材料的,但是根据上面的玄印,以及胸口的药王标志来看,沈欢很可能是某个大家族的弟子。 身为一个从小在温暖花室长大的花朵,脑袋有问题也是很正常的。 这种即便是放在天弃之日前,也会被称之为纨绔子弟的二货,放在天弃时代,几乎是可以和蠢货、傻蛋这些词语直接画上等号的的。 张狂很开心,不,准确来说应该是兴奋,他简直兴奋的想要跳起来。 但是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语气平和的给沈欢解释着玩法,顾客就是上帝,尤其是沈欢这种财大气粗,并且不光会送给自己免费丹药,还会让自己蹂躏的富家子弟,他怎么能不可呢? 赌戒的玩法和赌石类似,因为种类产地繁多,所以价位不等,一些低阶的须弥戒只要是在曾经富饶之地的废墟中捡到的,价值就会比其他地方的高出好几倍,甚至是上十倍。 所以这些赌戒价值全都是不固定的,除了按照等级分类,还会依照地域分区。 “我说这位小少爷,要不要我给你找一个赌戒师?虽说不能全中,但至少蒙对的几率大一些,不是吗?”张狂语气中带着讥讽,但是脸上却满是笑容。 “不用了。” 张狂也不再客气,“既然这样的话,您就选择第一枚戒指吧。” “不了。”沈欢摇了摇头,“一个一个挑太麻烦,我直接拿九个就好了。” “没问题。”张狂很痛快的答应了,开什么玩笑,他这里所有须弥戒加起来,都不一定有沈欢那颗生肉续骨丸宝贵。 “开始挑吧。” 沈欢看不都看,别说在每个须弥戒上停留的时间,就算是整个区域他停留的时间都不会超过一秒。 “这个。”沈欢指着一颗东荒产地的须弥戒。 看到这个情况,已经有人忍不住笑出了声。 开什么玩笑,虽然现在是天弃时代,可能技能出现了断层,但是在历史上是绝对不会出现断层的。 众所周知,在天弃时代之前,东荒是靠着最大的宗门,驭兽宗崛起的。 驭兽宗,从名字看就可以知道,这个宗门是依靠着驭兽的力量称霸一方。 在驭兽宗的影响下,几乎所有的东皇土著修炼的都是驭兽法诀,他们自身的实力可能不怎么样,但是驭兽的能力绝对出众,所以在单挑的情况下,几乎不可能出现输的情况。 因为在驭兽法诀的支撑下,他们有能力收复比自己境界高的妖兽,最低是一个小境界,最高甚至可以超出一个大境界。 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和谁单挑基本上都是一挑二,即便是越级挑战也没有什么夸张的。 可以说驭兽宗就是口袋妖怪和数码宝贝中主角的相互结合体,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可以收纳、强化妖兽的御兽葫芦,就是沈欢之前得到的那种。 既然对于东荒修士来说,最重要的东西是御兽葫,那么须弥戒里装的自然都是关于驯兽、驭兽之类的东西。 灵石?要知道,对于东荒修士来说,自身修为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 即便里面装着御兽葫也没有任何用处,原因很简单,首先在没有心法口诀的情况下,想要驯服一头妖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第二,有些高阶妖兽一生只认一个主人。 在得知主人死了的情况下,要么会选择自杀,要么就一心帮主人报仇。 第三,当初兽潮发生的时候,驭兽师是死的最惨的,他们要么是被自己的妖兽反噬,要么是被自己的妖兽背叛,甚至还有直接丧命在自己妖兽口中的。 至于第四是最重要的一点,现在整个天弃之地修炼的都是战天诀。 在这种情况下,不管灵宠还是妖兽,存在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赌东荒修士遗留下来的须弥戒,有很大的可能赌出一堆无用的妖兽口粮! 还好之后沈欢挑到了几颗地区不错的须弥戒,要不然这群围观群众怕是会笑掉大牙的。 “好了,我全都选完了。”沈欢将九枚须弥戒放在了桌子上,不过他那自信的笑容,再见经过刚才的一系列事件以后,无论怎么看都像是白痴才会有的憨笑…… 第1803章你这是耍赖! “有请解禁师!” 每个赌戒的摊位上都有解禁师,毕竟没有解禁师的话,赌戒这个行业也不会形成。 要说普通人的永远没有商人精明,尤其是资本社会,现在修真仙界虽然不是资本社会,但是能够当商人的尤其是这种近乎末日的年代,最起码得具备两点,一个精明的头脑,以及能够让他这个头脑发挥作用的势力。 十赌九输,好的东西早就被人给清洗过了,剩下的这些,就算是吹上天也不会是什么好货,毕竟须弥戒的级别在那里放着。 和赌石一个道理,你可能赚,但是赚的可能很小,真正赚的还是卖家。 要不然张狂也会有如此的自信,将沈欢看成一头,随随便便就可以宰杀的羔羊。 那解禁师是一个长髯大汉,他出场的时候表情有些木讷,给人的感觉一看就是那种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 “按顺序解开,还是随便解?”大汉不咸不淡的对这沈欢问道。 “按照顺序吧。”沈欢话虽然这么说,但是脸上的表情却是,随便怎样都行。 大汉也不墨迹,上来就开始年口诀摆手势,大概几个呼吸的时间,浮空的须弥戒跌落在了桌面上。 “好了。” “是将里面的东西都拿出来,还是您自己收藏着?”大汉刚问出口,张狂就回答道:“当然是全都拿出来了,不拿出来是知道赚了没。” “这枚戒指是东荒所铸的须弥戒,最低级的,只要三颗低阶灵石,也就是说,只要超过这个价值就算是我赢,对吧?” 面对沈欢的问话,张狂没有吭声,“先拿出来东西看看再说。” 沈欢也也不废话,直接将里面的东西全都放在了地上,大概有五六个兽皮包裹,体格跟麻袋差不多。 “哟,东西不少呢!” “东西多什么用,要看值钱不值钱。” “就是,就是,这包裹也给打开吧。” 沈欢大手一挥,那些袋子便全都打开。 第一个袋子里面装的是稻米,米粒细长、光洁透明,看着就像是一粒粒动人的宝石。 即便没有经过烹煮,也可以闻到一股股的米香。 “这、这是东荒最出名的沉香天米?!” “真的、真的是沉香天米,这可是当初天尊那个邪魔最爱吃的大米,种植的时候以沉香木屑为壤,灵脉山泉灌养,有着碎灵石支之称!” “如果这几包全都是沉香天米的话……别说三颗低阶灵石,就算是十颗高阶灵石也买不来啊!” 张狂的眼角一阵抽搐,不可置信道:“怎么会这样,这、这难道是——” “你猜的没错,这时运送贡米的货夫用来掩人耳目运送贡米的须弥戒。”沈欢面带笑意的说道:“虽说天尊是邪魔,但是沉香贡米的味道和功效,想必放到现在也绝对是高价!” “因为它的灵气全都包含在米粒当中,灵气很是柔嫩,不像是灵石中那么激烈迅猛,就算是没有修炼过的普通人也可以食用,从而完成良好的筑基过程。” “对于修炼战天诀的你——我们来说,这个简直是比高阶灵石更有用的东西,完全没有担心因为吸收灵气过多,而走火入魔的必要。” 听到沈欢的话,张狂心中纵使有千万分的难过,也不会就这么直接的表现出来。 “是啊,物以稀为贵,沉香贡米在兽潮入侵的时候,已经被完全破坏了,即便是天弃时代之前,也是千金难求的东西,这个价格恐怕是不好估计啊。” “我呸!邪魔爱吃的东西,在老子眼里一文不值,如果他当初留下来和兽王一战,我或许还当他是个英雄!” “就是,就算是再好的东西,只要是和邪魔有关系的,在老子眼里就是一文不值!” 反对天尊的情绪还是很高涨的,甚至有人想要当场毁掉它们。 沈欢见到这个情况,忍不住皱起眉头,原因很简单。 现在是什么时代?天弃时代,这是一个如同人间炼狱的地方,对于这里的修真者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 当然是活下去! 沉香天米是个好东西,如果是完全不懂修炼的普通人食用,也可以延年益寿,别说活一百岁,就算是两百岁都没有任何的问题,并且还是那种真正的老死,而不是因病而逝。 这只是对普通人来说,对于修炼了战天诀的人来说,这是比灵石还要更加珍贵的东西。 可是这群人,竟然仅仅因为和夏天有关系,就否定了他的价值。 如果是天气时代最初开始的时候,沈欢承认会有这种人的存在。 但是现在几百年过去了,老一辈的人几乎已经死光了,他们的仇恨竟然还这么大。 沈欢觉得这事情有些蹊跷,甚至认为,这样的结果是有人推动的。 世界上的人不都是傻子,那种牵强附会的理由,应该一眼就可以看穿,但现在的情况是,仿佛所有人都没有长脑袋,从始至终都认为这一切的结果都是夏天的错。 好,就算他们的推测是真的,可这和夏天有个屁关系,明明是你们没有能力自保,为什么要去恨一个曾经保护自己的人呢? 难道这就是作为英雄的最终宿命?若结果真是这样,沈欢怕是宁愿当一个恶人,都不愿当一个英雄。 “朋友,情况你也看到了,沉香贡米是那个邪魔喜欢的东西,在我们这个时代他是不值钱的,即便和普通大米相比肩的资格都没有。”张狂面带微笑的说道:“你看这样如何,我们折中一下,三颗低阶灵石的价格,你看怎样。” “你这是耍赖!”陈曦忍不住喝道,沉香天米的价值是陈曦告诉沈欢的。 当时沈欢看似是在选择须弥戒,实际上是在和陈曦聊天,了解在这个时代什么样的东西最值钱。 她当初极力推荐的就是沉香天米,因为他的父亲曾经说过,自己的爷爷曾经有幸吃过一次。 没想到结果竟然和沈欢说的一模一样,当整个世界的人都成为傻子以后,那个唯一精明的人,反倒是成为了唯一的傻子…… 第1804章沈欢输了?! “耍赖?这怎么能叫耍赖呢?” 张狂一脸不解的问道:“这是大家共同选择的结果,而且和那个邪魔有关系的东西,确实是一文不值,你这么激动,莫非你是——叛逆者?!” 叛逆者,这三个字一出,围观路人的表情瞬间变了。 陈曦仿佛是变成了这个世界上最邪恶的人,即便是之前觉得陈曦十分漂亮的那些人,看向陈曦时眼中也充满了恨意。 用沈欢的话来说,这些人就像是被洗脑了一般。 “你身为天弃之地的人,应该知道这些人对于天尊的恨意有么多重。”沈欢用神识传音说道:“你如果继续说下去,恐怕这群人,会连最基本的原则都不不再顾忌,如果你想让我杀更多的人,就将心中的想法说出去吧。” 听到这话,陈曦妥协了,她本不是一个会演戏的姑娘,但是这种极度委屈的情况下,她决定撒一个谎,“这明明是很好吃的大米,为什么只值三颗低阶灵石?抛去那个邪魔的关系不说,难道这种大米不是好大米吗?那个邪魔喜欢吃是没有错,但是种植这些大米的人有错吗?” “如果只要是和那个邪魔有关系就是坏东西,那么你们所有人都是坏东西!因为在天弃之日没有发生之前,你们所有人的先祖长辈都是他的信徒,都受到他的庇佑!” 还真别说,陈曦是一个挺有感染力的人,至少能让沈欢都讨厌的女人,确实不多,不过她这一番演讲倒是十分的有效,几句话下去,众人不再说这米是坏米,当然也不会有人说它的价值超过了三颗灵石。 好在沈欢从一开始就预料到了这种情况,开口道:“三颗灵石就三颗灵石,咱们还是看看接下来的东西吧。” “是啊您说的没错,令您绝望的还在后面呢!”张狂人如其名,话说的很狂,不过他还在暗中庆幸,庆幸着要不是这些愚民,他恐怕一下子就输了。 “第二枚。”解禁师倒是没有任何的意外,继续解开第二枚戒指。 第二枚戒指同样是东荒的,不过级别要高一些,这一次老者花费的时间要长一些。 “是食物!” “好像是酱牛肉一类的东西。” “不是酱牛肉,这是酱兽里脊和烤三兽!” 无论是酱兽立即还是烤三兽,都是出了名的小吃,这种美味在妖兽蔓延到处都是的天弃之地,绝对是稀罕物件,毕竟对于他们来说,只要是食物就已经有很高的价值了,更何况是这种东荒名小吃。 “这个多少钱?”沈欢笑眯眯的说道:“这一次好像已经和邪魔没有什么关系了吧?” “没有,不过它们的价格也不会太高,这些东西虽然好吃,但对于我们来说,什么样的食物都是一样的,我也只能给你按照最普通的价格给你。” “总共是二百五十斤,总共价值五百低阶灵石,也就是五颗中阶灵石,这个须弥戒是你花费三十颗低阶灵石买的,算你赚了。” 张狂很豪爽,事实上这些食物要是拿去给那些组织里的家族子弟,别墅五颗中阶灵石,你就是让他们一下子拿出一百颗他们也是会买的。 将价格压了这么多倍,张狂心里那叫一个爽。 “好了下一个。” 张狂现在完全是看戏的状态,因为他已经有了致胜的法宝,无论之后沈欢赚到什么程度,赢得人只会是他。 张狂甚至已经开始幻想,自己到时候取得沈欢的丹药,顺便将沈欢赢得一切回收,并且将其挂在树上羞辱的情景了。 之后接连三个,沈欢开出来的都是著名的小食,也都算是赚了,但赚的并不多,至少在张狂的评价中是这样的。 “哗啦啦——” 第六枚,共一千颗中阶灵石,可换算成十颗高阶灵石,十万颗低阶灵石! 这一次张狂没办法卖弄了,十万颗低阶灵石,这尼玛都够在四圣盟居住十年,在霸业获得永久会员了! 第七枚,是一柄长剑,和一些丹药。 剑是蜀山炼制的飞剑,对于御剑术的加成百分之百,可以提升一个人一倍的攻击力,至于那些丹药都是一些恢复灵气的丹药,虽然算不上多珍贵,但也远远超出了戒指的价值。 “草!西域的须弥戒怎么会有中州蜀山的东西!”张狂在心中暗骂,但是表面上还是一脸的笑容。 第八枚,素女霓虹裳,可抵挡九阶妖兽的一切攻击,即逐日境高手无法破防,穿上它等于多了半条命。 除非是超阶妖兽,以及超阶以上的异兽、灵兽、仙兽,和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天兽才可以无视其能力。 这已经不光是赚了,已经是大赚特赚了,周围有些看客的眼睛都开始发红了,尤其是一些女修真的眼神,简直恨不得马上给沈欢来个送炮,换取这如同半条命的素女霓虹裳。 在场的已经没有一个人敢再小看沈欢,除了神兵利器的影响,最令他们震撼的是——沈欢竟然真的一个不差的,全都中了! 所有人都生出了一种荒唐的错觉,第九枚里面一定有物超所值的东西,他们竟都期待着,这最后一枚戒指会给他们带来怎样的震撼。 “这是——九叶回魂草?!” “这么多的回魂草,即便不练成九转回魂丹,也足以修复大多数的灵魂攻击伤势了!” 灵魂攻击的妖兽虽然不多,但也绝对算不上是稀少。 在天弃时代,灵魂被攻击,基本上就和死亡没有什么区别了。 至于戒指里剩下的那些低阶丹药和灵水,他们没有任何的关注的心思。 战天诀很强大,但是在沈欢看来,那只不过是将修真和误导结合在一起的快速修炼秘法而已。 强大的实力,换来的却是灵魂上的虚弱,除非是冲破等级带来的淬炼,要不然灵魂强度就和没修炼的人一模一样。 “九个都中了!” “天呢,老子没有眼花吧?” “呵呵,这么多财富,可以想象出了黑市以后,会是多么的精彩。” “啪啪啪——” 就在人们议论纷纷的时候,张狂忽然拍起了手来,“厉害厉害,确实厉害,竟然连中九个。” 正说着,张狂话锋忽然一转,“可惜,你虽然连中九个,但是却不是连赚九个,因为第一个是平价,所以……你输了!” 第1805章市场是决定价值唯一标准 如果说围观群众,之前还觉得沈欢是一个自取其辱的人,那么现在他们不仅改了观念,甚至还开始厌恶起张狂来。 沈欢一连赌对了九枚戒指,这种战绩即便放在整个天弃之地,也是十分强大的存在,甚至可以称之为一种奇迹。 在这样的情况下,张狂却还拿第一枚戒指说事儿,是在忒他妈不是东西了。 不过在场之人也不是全都有这种思想,也有人认为张狂的话一丁点也没错,既然之前说了规则,那么就要按照规则办事儿。 张狂一脸的得意,他心中觉得应该感谢一下沈欢,为什么?很简单啊!这些赌戒当中有什么东西,他也不知道,即便是做手脚他也不敢对太高级的须弥戒做手脚。 但是沈欢却给他带来了不少宝贝,尤其是最后的蜀山飞剑、素女霓虹裳和九叶回魂草。 如果将这三件东西,给高层带回去,那么他升官发财就指日可待了。 要是心再黑点,直接将这三个东西给私吞了,上面也拿他没有任何办法,不过这要有个前提,那就是这件事知道的人不能多。 现在几乎可以说是大庭广众了,即便他有这样的心思,也只能将东西给交上去,没办法身为一个中层,他只能这么做。 “我输了?”沈欢挑起眉头,“你好像搞错了一件事情。” “什么意思?”张狂看到沈欢那自信的表情,心中生出了一股不好的预感,在这个关头还能保持冷静的,肯定还有杀手锏,可是以他的思维来考虑,沈欢几乎已经没有任何翻盘的机会了。 “这些物品的价值是你说赚就赚,说平就平的吗?” “这个……”张狂迟疑了一下,“怎么说呢,我做黑市这么多年,眼力还是有的,当然我也不敢说的那么绝对。” “我就说嘛,如果全都是你说了算,你大可以将之后几件东西也说成垃圾,让我赔的裤衩子都不剩。”沈欢笑呵呵的说道,只是这笑容看起来一点都不和善。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张狂有种被毒蛇盯上的感觉。 “有什么话你直接说,不要绕那么多弯子,我这个人最不喜欢的就是绕弯子说话的人。”张狂的语气有些不耐烦了,甚至有些恼羞成怒的样子。 “市场需求决定一个物件的价值,什么是市场?自然是天弃之日后的幸存者,以及他们的后代,也就是大家。”沈欢指着地上的沉香天米,“这个的价值自然也是由大家决定的。” “我还当你有什么手段,不过如此。”张狂发出一声不屑的笑声,“小子,你或许忘了,刚才否定这些大米价值的人正是大家!” “是吗?”沈欢冷笑一声,然后转身露出一脸和善的笑容,对着众人说道:“现在我以四枚低阶灵石的价格出售这几袋大米,有人要吗?” 听到这话,张狂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四枚低阶灵石出售几大袋的沉香贡米,这事情要是传出去,恐怕不知道多少势力要来争抢,甚至练四圣盟的人都可能露出头来。 这个小子,为了赢,竟然不惜以四枚低阶灵石的价格,将这么宝贵的东西卖出去。 疯子!这绝对是一个疯子才会做出来的事情。 自己一定要阻止,一定要! 不对,自己为什么要着急,刚才这群人已经起过哄,说这是和邪魔有关系的东西,既然如此他们肯定不会要。 肯定吗?不!这不是肯定的,在这种巨大的利益面前,谁还管这是不是和邪魔有关系的东西。 果然,在沈欢开口以后,已经有不少人开始蠢蠢欲动了。 “这是和邪魔有关系的东西,只要是一个应当当的汉子,一个天弃时代的人,都不可能去购买的,你放弃吧!”张狂最终还是开口了,这句话看似是在对沈欢说,实际上是在提醒那些想要购买沉香天米的人,只要你们买了,立马就会成为众矢之的,甚至还会被认为是叛逆者。 果然他这一开口,刚刚想要买米的人脸色全都是一阵惨白,将飞到嗓口子的话,生生给吞了回去。 看到这个结果,张狂自然是非常满意的,并且一脸挑衅的看着沈欢,“看到了吗?别说四枚低阶灵石,你就算是平价去卖也没有人会买,我给你平价已经是很仁慈的一种行为了。” 沈欢依旧不急不忙,对于他来说,控制一个人买下这几袋大米实在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他只是想再看一会儿猴戏而已。 “你输了,是你自己脱下衣服,还是我们帮你脱?”张狂脸上的满是笑意,这种讹人的感觉,简直是太爽了。 “等一下!”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女声忽然传了过来。 张狂的眉头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沈欢也随之放弃用天眼控制一个群众买他大米的方案。 “什么人!”被拔了面子,张狂心里一阵不舒服,他本以为可以靠着霸业的撑腰,以及叛逆者这个名头的威慑,可以让所有人心里都发毛,没想到最后还是出来了一个跟他唱反调的。 不等对方从人群中走出来,周围的人便立马散开。 那是一个穿着古式连帽长裙的女人,全身都是火红色的,在那身火红色的裙上还有很多用来装饰,用金线所勾勒出来的玄妙图案。 说是裙子,其实也很像是一个长袍,但是女人的大半胳膊却是裸露在外面的。 在她的手腕上,一边带着成排的血玉镯子,一共有五个,四个小的在两边,一个大的在中间,上面还镶着金,另外一边截然相反,是五个金镯子,因为带着帽子,谁也不知道帽子下面是一张什么样的面孔,但是那暗红色的头发却很吸引人注意。 女人无视了张狂的问话,而是走到沈欢旁边问道:“这些沉香天米你真的只卖四枚低阶灵石?” “没错,只卖四个灵石。” “那我要了。”女人在扔给沈欢四颗低阶灵石的同时,大手一挥将那些沉香天米装进了自己的空间法器当中。 女人也不废话,买完东西转身就准备离开。 张狂这边却不乐意了,“你他妈给老子——” 女人头也不回,抬手举起了一块令牌。 这个令牌一露面,在场众人直接倒吸了口冷气,至于张狂则脸色一白,差点没跌坐在地上,“四、四圣盟!” 第1806章霸业办事儿,都TM滚远点! 从张狂的反应和表现来看,那个女子是四圣盟的人无疑。 在四圣盟当中,能够拥有四圣令的人寥寥无几,只有四圣盟的高层还有执行特殊任务的人才能配备。 沈欢观察了一下那个令牌,根据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方向,各刻画着一头狰狞的猛兽,分别为神话传说中的四灵,在四灵中央则写着一个类似篆体,但又像是简体字的令字。 沈欢不认识这个令字,他也是猜的,估摸着应该是这么一个意思。 对于红衣女子的出现,沈欢心中也没有什么可感慨的,最多算对方帮了自己一次。 或者换个说法,是帮了张狂一次,因为以沈欢的性格,他只会用两种方法来解决眼前的这一件事情。 第一种就是用天眼的魅惑能力解决,不过现在的沈欢一般不喜欢用这种方法,太麻烦,要不是给陈曦和赵阳的面子,沈欢更喜欢用第二种方式来解决,那就是杀了张狂。 霸业的人报复怎么办? 沈欢不主动去把他们整个组织给灭了就是好事儿了,还灭沈欢。 “看来是我赢了,对吗?”沈欢对着瘫坐在地上的张狂问道。 随着沈欢的问话,张狂总算是回过了神来,“对,是你赢了。” “那么是不是应该把我的朋友给放了呢?” 张狂用擦了把汗,“好,我现在就放。” 随着他一声令下,赵阳终于被放了下来。 穿好衣服以后,张狂还对沈欢摆出了一个请的姿势,“好走。” “我还不能走。” “什么意思?”张狂忍不住皱了下眉头,他对四圣盟的人感到恐惧,可不代表也会害怕沈欢。 沈欢的话却很简单,“咱们说好的,刚才赵阳输给你们的东西,也都交出来吧。” “没问题。”张狂大手一挥,让手下把赵阳的东西给拿了出来。 沈欢见该拿回来的全都拿回来了,也没再客气,直接将地上的东西收走,转身准备离开。 “等等!”张狂却伸手拦住了沈欢。 “什么事儿?”沈欢面色平淡的说道:“难道我还有什么该带走的东西没有带走吗?” “在下代表霸业向您做出邀请,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价钱待遇,什么都好说,只要您的条件不是那么过分,我们都可以答应。” “我没兴趣。”沈欢说着就迈开了步子。 “我们霸业需要您这样的人才,给你自己一个机会,也给我们霸业一个机会。”张狂很执着的说道。 沈欢能够一连中九枚须弥戒,一看就知道不是运气好就能够解释的,在这种情况下,张狂为了避免少一个对手,自然要想着将沈欢拉回霸业。 为组织增添一名,赌神级别的人物,到时候组织就不用再花大价钱去买资源,只需要沈欢到其他组织开的赌戒摊子上转两圈就可以了。 “对不起,我没有兴趣。”沈欢的答案还是一样的。 看着一步步离开摊位的沈欢,张狂的脸色一下子就难看起来,他走回摊位后面的帐篷,对着一干正在喝酒的小弟们使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到了黑市外面再动手,听明白了吗?” 想要对沈欢动手的人,又岂止他一个,几乎人人都想要杀了沈欢,从里面取走那丰厚的物资。 九叶回魂草、素女霓虹裳,还有蜀山仙剑派的飞剑,随便一个放出来都是能够让人疯狂的存在,更何况是三个物件放在同一个人的身上。 而且恰好这个人看起来,还是像是一个弱鸡的样子。 无论是六界当中哪一个世界,都不存在着看透沈欢修为的存在,无论什么人看,他都像是一个普通人,而普通人在天弃之地就是软到不能在软的软柿子。 “快去四圣盟!”一从黑市出来,赵阳便开口说道。 陈曦脸色也有些担忧,看来她也想到了问题的关键在哪里。 沈欢却不慌不忙的说道:“我们没必要着急,这些虾兵蟹将我还不放在眼里。” “之前是那些人先动手,你杀了他们还说的过去,现在你故意不走,究竟是他们想要杀你,还是你想要过过杀人的瘾?” 陈曦忽然间觉得,之前沈欢说的那些都只不过是为了满足他杀人癖好的借口罢了。 “他们已经对我动了杀心,只不过是还没有动手罢了。”沈欢语气平淡道:“我记得我之前好像说过,只要是对我起了杀心的人,我不管他们有没有动手,我都会杀了他们。” “你——” “可是他们人数很多,杂鱼我们可以不放在眼里,但是霸业的人就不同了,恶犬只能算是地痞,霸业可就是过山虎了!”赵阳一脸紧张的说道:“杀了他们的人绝对非同小可。” “之前带我去恶犬的时候,你也是这么说的。”沈欢看着赵阳,“你一直在阐述自己的大志,但是行为上却没有一条符合的,怕这些怕那些,怎么成就大事。” “我——” “你说你父亲是冤死的,那你为你的父亲报仇了了吗?”沈欢看着对方,“你并不适合做英雄,因为你是一个胆小鬼。” “谁他妈是胆小鬼!老子顶天立地!”赵阳说着,直接停下了脚步,“今天我就让你看看,我是不是一个有血性的汉子!” 沈欢看到这个情况,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陈曦看着两人气的直跺脚,因为她除了跺脚以外,也不知道该怎么发泄了。 她同情沈欢,觉得沈欢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但是这不代表她可以认同沈欢的那些论调。 “哟,竟然还敢待在这里,我看你胆子不小啊。”追上来的霸业成员笑嘻嘻的说道。 正说着,他忽然提高了音调,“妈的,霸业办事儿,都他妈滚远点,也不看看自己的斤两!” 有些人听到这些话选择了离开,但是也有一些人硬着头皮留了下来,在利益面前,他们哪管你是哪个组织的。 “曹尼玛的,没听懂老子话吗?”大汉说着将巨刀扛在了肩头,骂骂咧咧的说道:“还是说你们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我们铁人屠的名字!” “铁人屠?!” 一听这名号,剩下的那些人也都走了。 原本气势汹汹的赵阳一听这名字,瞬间疲软了,“你、你是……铁、铁人屠?!” 第1807章四圣盟首席解禁师? “铁人屠?很有名?” 沈欢一脸淡然,就好像人听到了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名字。 赵阳有些颤抖的说道:“很有名,是霸业最狠的人,杀人绝对不会留全尸,经常将对手的尸体剁碎包成人肉包子。” “实力呢?” “实力不是很厉害,比恶犬的老大强一些,大概在飞仙境后期。”赵阳吞了口唾沫,“在我们东荒,这个铁人屠算上一号人物,你看到他胸口的那个大伤疤了吗?那就是铁人屠拼死斩掉战天境初期高手一根指头的证明。” “他这个人发起狠来,绝对是一个不要命的主,即便是那些战天境的人,轻易也不想和他发生冲突。” “呵呵。”沈欢不屑的笑了笑,“垃圾而已。” “你还笑得出来?还说对方是垃圾?”赵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一个废物而已,也敢叫人屠这么夸张,你说他杀了那么多人,可曾杀过妖兽?” “这个……”赵阳摇了摇头,“我没有听说过,但是不代表人家没有杀过,毕竟杀人都那么狠,杀妖兽对他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沈欢笑了笑没有说话,这个铁人屠的实力不错,但是却是一个胆小鬼,只敢杀人却不敢杀妖兽的胆小鬼。 很简单的一点,他脖子上的那一串项链,都是人骨做成的,尤其是最中间的拿一根指骨。 很显然他是一个爱炫耀的人,但是他浑身上下却没有挂着一件和妖兽有关的东西。 也就是说,这个铁人屠是个只敢杀人的孬货而已。 一个只懂得窝里横的人,沈欢真找不出害怕的理由。 另外还有一点,如果铁人屠真有传闻中那么狠辣,霸业肯定会给出很多资源让其修炼,而不是将其发配到这种地方当一个打手。 在其他人看来,这或许是一种霸业好成的讯息,但是在沈欢看来,铁人屠就是一个垃圾。 杀人的手段残忍就是狠辣?那他不惜一切代价,将自己都杀了的记忆,算什么?笑话? 先不说一个自杀需要多大的勇气,沈欢当初杀的那些沈欢,可全都是活生生的人,除了来自不同的时间轴以外,都是活生生的生命。 他们和自己有着一样的父母,杀掉他们意味着沈欢,沈欢比任何人都要清楚。 这样的沈欢都没有说过狠辣,一个小小的铁人屠竟然也敢说自己狠辣? 说实话,沈欢都快忍不住笑出声来了。 “笑什么笑!”铁人屠很显然看到了沈欢眼中的嘲讽。 “笑傻哔,你有意见吗?” “曹尼玛敢骂老子,看来今天要活活的折磨死你才对!”铁人屠骂骂咧咧的就准备动手。 而沈欢也准备动手解决了他们! 沈欢是一个怕麻烦的人没错,所以他从来不主动招惹麻烦,但是有些麻烦总是喜欢自动找上门来,他能有什么办法? 在这种关头,唯一的办法就是解决掉一切可能成为麻烦的东西。 铁人屠杀他是百分百的事情,如果沈欢放过了对方,肯定会招惹来更大的麻烦,比如霸业。 沈欢也不想斩草除根,可要是不杀光,总会有人想着报仇。 就在铁人屠准备动手的时候,一声威喝传了过来,“住手!” 铁人屠还真就住手了,不过按照他的话来说,这不叫听话,而是他想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孙子竟然敢阻拦自己。 可是当他看到对方的旗号的时候,整个人都愣住了,四圣盟的人! “我是霸业的铁人屠,你们四圣盟要插手这件事情吗?”铁人屠说的很大声我,不过看上去多少有些没有底气,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能站在这儿,已经是很有勇气了。 “四圣盟办事,无关者请离开。”为首的男子说话很是温和。 这让铁人屠感觉对方是怕了自己,忍不住发生大笑道:“今天爷爷要是不离开呢?” “滚!”为首的男子不再温文尔雅,而是直接爆出了一个滚字。 “你说什么!”铁人屠的样子,看起来好像很上头。 “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滚!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几斤几两!”为首男子的眼睛好像是会发出火光一般,看得人一阵胆战心惊。 “好,我铁人屠今天卖你们四圣盟一个面子!”铁人屠说着转身就想走。 就在这个时候,沈欢的声音却忽然传了出来,“我让你走了吗?” “小子,别以为有四圣盟罩着我他妈就不敢动你!”铁人屠冷哼一声,从气势上看,十分的厉害。 为首男子皱了一下眉头,在他身边的助手似乎忍不住想要杀了铁人屠这个不长眼的家伙,却被为首男子给拦了下来。 “回去告诉你们霸业的老大,如果他还想在这个世界上闯出一些名堂,最好别招惹我!”沈欢顿了一下,补充道:“顺便记得带他的人头回去。” “曹尼玛,你他妈有本事再说一遍,老子没听清——”铁人屠的话还没有说完,头颅便掉在了地上,与此同时沈欢说道:“我这句话是对你那些手下说的,你听不清楚也没有关系……滚吧!” 一招秒杀铁人屠,这个即便是在霸业里也十分有威望的高手,他们甚至看不清楚对方是怎么出手的。 别说沈欢让他们走,就算是沈欢不让他们也会拼命的逃跑。 “记得把头带回去,要不然就留下来陪他。” 一听这话,原本撒丫子就准备跑的霸业成员,全都回头开始争抢那颗脑袋,然后开始疯狂的奔逃,只留下了他们狼狈的身影。 沈欢解决完这件事以后,转头看向了四圣盟的人,“各位也是来找我麻烦的?” “嘿,你还——” 那助手又忍不住要说话,却被为首的男子打断,“在下四圣盟青龙七宿中的角木蛟,我身边这位是青龙七宿中的箕水豹,我二人前来并无恶意,只是听闻了您在解禁师盟会中鉴定时所展现出的传奇解禁能力,所以想要邀请您成为四圣盟的首席解禁师,其地位在我四方七宿之上,仅次于四灵大圣。” 赵阳听到这话差点没昏死过去,仅次于四灵大圣的地位,这、这尼玛绝对是一飞冲天啊! 可沈欢却给出了一个众人都没有想到的答案,“我拒绝……” 第1808章沈欢的不公平交易 “拒、拒绝?”角木蛟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身为东荒第一大组织,人们挤破头皮想要进入四圣盟,现在他们给了沈欢一个成为四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名额,沈欢却拒绝了。 这、这简直是角木蛟自打出生以来,听过最荒谬的事情。 “为什么?”角木蛟忍不住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别说角木蛟这个外人在疑惑,赵阳也是一脸的懵逼。 当初自己不是已经解释过,为什么要让他进解禁师盟会鉴定了吗?我们一起来黑市,不就是为了再一次进入四圣盟,然后和四圣盟的高层接触获取信息吗?怎么现在人家主动送上门来了,你却拒绝了? 赵阳心中很疑惑,但是他并没有开口询问,因为根据之前的相处来看,沈欢其实是一个目的性很强的人,他既然没有答应,那就肯定有着他自己的理由。 赵阳可不觉得,自己是一个比沈欢更加聪明的人。 “我这个人讨厌束缚。”沈欢很老实的说道:“就好像玩游戏一样,我喜欢独来独往,即便有人应邀请我进入家族,我也不会同意。” “什么游戏?”角木蛟一脸懵逼的看着沈欢,无论是天弃时代之前,还是现在,他们修真仙界的人可都没有接触过网络游戏这些东西。 “只是一种比喻,简单来说,我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亦或是一个一直在路上的人,我讨厌束缚,自然也不会加入任何的组织,更何况我这次来这里是为了找人的,没有功夫和某个组织待在一起,玩什么拯救人类,亦或是壮大组织的宏大愿望。” 角木蛟大松了口气,“我还以为是什么事情,原来是自由的问题,这一点请您放心,可能您还不明白,即便签订了契约,解禁师也是自由的,你只需要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就好了。” “只是口头协议你可以接受吗?” “这个……”角木蛟开始迟疑了,如果只是口头协议的话,那就真的很难办了。 身为青龙七宿中的首领,角木蛟有着常人所没有的魄力,可是这一次的事情包含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可以说这是关乎整个四圣盟的大事儿,要不是因为情况特殊,现在和沈欢谈判的人不会是他,只可能是他的顶头上司——青龙。 “小子,你不要给脸不要脸好么!”箕水豹可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或者说他早就看沈欢不顺眼了。 解禁师怎么了?他们四圣盟在东荒说一不二,这一次能够低下态度给出高昂的条件,已经足够尊重了。 可是沈欢是怎么做的?拒绝! 扯尼玛的蛋蛋! “阿豹!”角木蛟的脸色一变,对着箕水豹说道:“你难道忘了,咱们出来的时候,朱雀大姐是怎么交代我们的吗?” “阿蛟你不觉得这个家伙太不给我们面子了吗?”箕水豹有些不服气的说道。 “闭嘴!”角木蛟还是很有首领样子的,几句话就把箕水豹给震慑了下去。 他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朋友,我刚才好像听你说……来这边找人的是吧?” “没错。” 沈欢语气很平淡,事实上他等的就是角木蛟这一句话。 这样的行为是有些无赖了,将自己想要请别人帮忙的事情,让别人主动提出来,还给人一种对方求自己的感觉。 不过沈欢本身并不是一个无赖,他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在修真仙界待多久的时间。 他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在四圣盟的身上耽搁太多的时间。 “那您看这样如何,我们四圣盟在整片天弃之地还是说得上话的,尤其是我们的玄武大人,更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可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只要你给出那个人的画像和名字,我相信要不了多久,我们就能够帮助您找到那个想找到的人。” 沈欢摇了摇头,“我要找的不光是人,还有一个地方。” “没问题!”角木蛟爽快的答应了下来,“既然如此,您是不是因该——” “我可以答应你们,不过还有一些条件。” “什么条件?”角木蛟再说这话的时候还瞪了箕水豹一眼,他知道箕水豹的性格,在已经提出条件的情况再提出条件,箕水豹心里一定是瘪了一股气。 “很简单。”沈欢将手分别放在了赵阳和陈曦的肩膀上,“让他们两个成为四圣盟的永久成员,并且根据其能力进行相对程度的培养。” 赵阳和陈曦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沈欢,他绝对没有想到沈欢提出的条件竟然是这样的。 他们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不可能!想要成为我们四圣盟的成员第一必须身家干净,第二必须拥有一定的实力,少年则必须具备一定的天赋,这两个小家伙既然没有进入,肯定是在这两点上出了问题。”箕水豹冷哼道:“你之前说的那个条件还算可以接受,但是这一个就太过分了,简直是逼迫我们违反四圣盟的规矩,这不是让我们自打自脸么!” 角木蛟沉默了一会儿,“确实,您这样的要求似乎有些——” “你们听清楚了。”沈欢忽然提高了声调,“我要的是我想找到的人和地点,并且让这两个少年成为四圣盟的成员,与此同时,你们之前说的那些条件,无论是地位还是待遇,可以全都不用兑现。” “既然是这样的话,我们答应。”角木蛟直接选择了答应,这么好的事情他们为什么不答应,一个十星解禁圣师,换来两个天赋还算可以的年轻成员,这对他们四圣盟来说,只能是好事儿,而不是坏事儿。 他们之前没有同意,就是想要看看沈欢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现如今看来,沈欢似乎比他们想象中大度太多了。 “别高兴的太早,我还有最后一个条件。”沈欢看着对方说道:“那就是既然我不接受你们的好处,那么自然也不会成为你们的四人之下。” “这样看,好处不全都被你占了?”箕水豹又开始发怒了,“我就说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这交易太不公平了!” “你能够给我们的是什么?”角木蛟还算是耐得住性子。 沈欢不紧不慢的说道:“你们能够得到的是我三次出手的机会!” 第1809章他有高傲和提条件的资本 听到这话,箕水豹忍不住大笑了起来,“三次出手的机会?小子你也不看看自己的斤两,你三次出手的机会,有毛用!” 角木蛟深吸了口气,看着沈欢说道:“不知道您说的三次出手机会,是在解禁方面吗?” “解禁和帮忙御敌。” “小子,刚才我说的话你没有听到吗?”箕水豹感觉简直无语了,“你也不看看自己的斤两,还出手御敌,对于我们四圣盟来说是敌人的存在,你有什么本事出手?” “你们也可以将这三次机会运用到解禁方面,我这边没有任何的问题。”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同意这生意我们就做,不同意的话就算了。” “这——”角木蛟开始犹豫起来,他觉得沈欢开出来的条件很过分,同时朱雀之前交代的话,又一直在他的脑海中回响着。。 就在他没办法做出抉择的情况下,一个声音忽然传了过来,“没有问题,你说的条件我们全都答应。” “朱雀大姐?”听到这个声音,箕水豹的面色一边。 角木蛟的脸色也变得十分恭敬起来。 “我说过多少次了,要么叫我小姐,要么叫我大姐大,大姐这个称呼我可是十分不喜欢的。”女人的声音很慵懒,说不上多么的动听,但给人的感觉却很舒服,在她的语调下,任何人都可以无忧无虑的睡着。 沈欢却从这个声音当中,听出了几分熟人的味道,他抬头一看,果然是一个熟人。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当初那个在黑市买下他沉香天米的女人。 赵阳和陈曦更是惊讶的张不开口,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女人就是传说中四圣盟的领导者之一,朱雀! “这位朋友,你说的一切条件,甚至不需要签订什么契约和口头协议,在黑市的时候我就见识过你的人品,我相信你,如果你觉得一切都没有问题的话,现在就可以让这两个少年去挑选住处。” 朱雀说话很果断,没有一丝的拖沓,尽管她的语调很慵懒,但是你从她神还是那个感觉到的,就只有果敢,能够做到这个地步的女人,确实不多,难怪会当上四圣盟的朱雀。 “成交。”既然对方不给自己废话,沈欢自然也不会给对方废话。 “来人,带几位贵客回城……嗯,箕水豹,你的脾气太暴躁,跟白虎那个家伙一样,不适合招待客人,角木蛟这件事情就交给你来办吧。”朱雀说着走上了另外一辆车。 是车没错,和马车的车厢一模一样,只不过却没有马和妖兽拉着,也没有车轮,准确来说这更像是一个华贵的轿子,不过这轿子两端用来撑的地方很短。 随着车子启动以后,沈欢才明白其中的关键。 简单来说,因为灵石和一些特殊材料,这辆“轿车”达到了普通文明所无法达到的高度,形象点讲就是反重力系统。 按照这个世界的法则来讲,那就是将飞剑的飞行系统,转移到了这个“轿车”身上,因为材料比飞剑更加繁杂,所以飞行的速度和稳定性,远在大部分飞剑之上。 是天弃时代最常见的一种飞行工具,而这种飞行工具,也只有四圣盟这种大组织才用得起。 赵阳和陈曦平时哪有这种机会,一个个兴奋的不成样子,沈欢在明白原理以后,就没有再过多的关注,毕竟对他来说,这并不算是多么新奇的事情。 再说箕水豹跟着朱雀坐进了后面的轿车以后,忍不住吐出了自己肚子里的苦水,“我说朱雀大姐,你为什么要答应对方的无理要求啊!” “无理的要求?”朱雀笑了笑,“在我看来这一点都不无理。” “怎么可能,已经无理到了这个地步,怎么可能不无理呢!”箕水豹气哼哼的说道:“不过是掌握了一个小技巧罢了,这种放在天弃时代之前,根本就是没人理会的家伙!” “可是现在就是天弃时代,解禁师就是一个稀有的职业。”朱雀翘起了二郎腿,露出了长裙下那洁白的大长腿,“一个有本事的人,有一些脾气是很正常的事情,说实话,如果他一点脾气都没有的话,我反倒不会用他,要知道一个没有弱点的人是很可怕的。” 箕水豹面色一喜,“难道朱雀大姐您已经发现了对方的弱点?” “是的,他是一个重感情的人,这一点从他提出要善待两个孤苦无依的少年人就可以看出来,而且他之所以会招惹上霸业的人,就和那两个少年有关系。”朱雀笑呵呵的说道:“他是说只为我们出手三次没错,可换个角度想一下,他最关心的两个少年人都已近更成为了我们四圣盟的成员,你觉得到时候需要他出手的时候,还用我们开口吗?” 箕水豹一听这话,瞬间想通了,“大姐,您这就是当初三国演义戏文里说的挟天子以令诸侯了吧?” “屁的天子,等到青龙那边情况好转以后,我就让他把你调到白虎那边去!整一个愣头青,没人比你和白虎更合适了!” 四圣盟…… 沈欢不是第一次来四圣盟的,但的确是第一次进入城中城的四圣大殿。 这里除了和外面一样坚固以外,还多了一些华而不实的东西。 比如龙首骨、虎头骨、朱雀羽、玄武壳,这种比较大型的战利品标志。 赵阳看到这个四个物件,忍不住跟沈欢炫耀起来自己的只是储纳量,“大神,传说中四圣盟的四位首领,之所以号青龙、白虎、朱雀、玄武,那是因为他们都分别斩杀过这四种灵兽,你刚才看到的那些就是他们的战利品。” “第一个龙首骨,其实并不是青龙的,甚至连龙族的都算不上,只是一头恶蛟的头颅而已,最多有着飞仙境的实力,再说虎头骨,其实是珍兽刍吾的头颅,虽然凶猛但是在天弃时代之前,是东荒主要的代步工具,也就会说坐骑,最高的境界也不过是等同于人类的飞仙境,第三个朱雀羽,则是丹鸿鸟的羽毛,同样是拥有着红色羽毛,自身也是火属性,不同的是它没有朱雀那么庄严华丽,并且颜色细看还有些微微泛黄,第四个玄武壳,则是旋龟壳。” 沈欢看着赵阳说道:“如果你说的信息没有错,且这些人真的都有着传说中胜天境修为的话,他们这些战利品没有丝毫值得炫耀的价值。” 正说着,沈欢眉头忽然一皱,喝道:“趴下!” 第1810章不安全的四圣盟 “咔嚓——叮——” 一个品质还算不错的飞剑,直接被沈欢用手指折成了两段,跌落在了地上。 “我希望你们四圣盟能够给我一个解释。”沈欢冷眼看着脸色同样十分诧异的角木蛟等人。 角木蛟回过神来以后,表情变得异常严肃,“还请您放心,这件事情我一定会好好彻查!” “好好彻查?”沈欢指着地上的飞剑,“在你们没有消息之前,我是不是可以认为,这是你们想要杀我的一种讯号?” 沈欢遇袭了,虽然只是一柄飞剑,也没有对沈欢造成多少伤害,但是这种事情沈欢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如果方才不是他反应快,那么死的就是赵阳和陈曦两个人了。 “绝对不是!”角木蛟将手放在胸口,“我可以用的性命来保证,这件事情绝对不是我们四圣——” 这边角木蛟的话还没有说完,朱雀的声音就传了过来,“真不好意思呢,我也没有想到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沈欢看了她一眼,虽然隔着帽子,但朱雀仍旧感受到了一股死亡的威胁。 “这真的只是一个意外。”朱雀无奈的叹了口气,“因为最近我们四圣盟新打造了一批飞剑,正在试验是否合格,之前的都没有问题,没想到对方终究还是有几把偷工减料了。” “所以这只是一次试验?” “是试验没错,但同样的,我也得跟您郑重的道歉。”朱雀说着对沈欢为微微鞠了一躬,“为了表示我们的歉意,我们会赔偿您一百块高阶灵石,您看怎样?” “一百块高阶灵石,就是一万块中阶灵石,一万块中阶灵石,就是一百万块低阶灵石……咕咚——”赵阳吞了口唾沫,他感觉自己现在就身在天堂,一百万块低阶灵石,这已经足够他和陈曦生活一辈子了好么! 赵阳很想答应,但是他却不敢替沈欢做主。 “你看我像是需要钱的人吗?” 朱雀反问道:“您觉得这两位小朋友不需要钱吗?” 沈欢沉吟了一会儿,“好,这一次的事情我就当它是一次意外,不过——你们四圣盟最好不要挑战我的耐性。” 沈欢说着用神识传音说道:“你该不会以为我连飞剑上的杀气都发现不了吧?” 朱雀目光闪动了一下,神识传音让她更加确信,沈欢绝对不光是一个解禁师那么简单。 甚至有可能是和自己一样的胜天境高手! 可是这么年轻的胜天境高手,纵观整个天弃时代,也只有一个人达到吧,那便是中州败天城的不老神童古朝暮! 但是古朝暮少年成名,这百年来都是顽童模样,性格也和儿童一般,此人绝对不是古朝暮。 朱雀也用神识问道:“那你想怎么样?” 沈欢用手抚摸着车身,“从对方的攻击方式来看,显然想要杀死轿车里面的人,如果我没有估计错误的话,这驾车本来是你们四圣盟的四个掌舵人使用的吧?” 朱雀没有否认,“没错,出于尊重,我才让角木蛟他们用这驾车去接你们。” “所以他们想要杀的人应该是你们四个掌舵人之一,而不是我,因此我可以断定,他们不是你们四圣盟的人。” 听到沈欢这话,朱雀更加不解,“那你刚才——” 沈欢看着朱雀,那双眼睛好像能够直接击穿灵魂,“警告,警告你们做好安全措施,我不想让臭虫打扰我的清净,还有,如果这就是你们四圣盟的治安水平的话,我会带着赵阳和陈曦离开,毕竟我让他们呆在这里的目的是因为这里足够安全。” “放心,我可以跟你保证,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再次发生。”身为四圣盟的掌舵人之一,朱雀当然知道这一次事件意味着什么。 “最好是这样。” 沈欢说完便准备和赵阳两人,一起去四圣盟准备的住所,他走了两步又停了下来,“我希望贵盟尽快找到我想要找的人,和我想要找的地方,如果你们做不到我随时都可以毁约。” “放心,虽然我不知道,但是这不代表整个四圣盟都不会有消息。”朱雀说着走向角木蛟和箕水豹似乎是在交代着什么。 在四圣盟收集讯息的这段时间,沈欢一直是闲着的状态,无论是赵阳和陈曦里找他他都不出门。 刚开始赵阳还有些赌气,寻思着用尽一切办法让沈欢出去,可经过这三天的时间折磨以后,他还是放弃了。 他也终于明白,沈欢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一旦决定的事情,就永远不会改变。 这三天对于沈欢来说也十分的无趣,每天早中晚三个时间带,角木蛟都会过来给他汇报情况,但结果无一例外全都是没有任何线索。 找不到林妙诗或许还有些理由可寻,毕竟林妙诗是人间界的人,被抓来以后很可能就直接被人带回了大本营。 但是青丘山怎么会找不到?这明明就是修真仙界的地界。 就算是经历了天弃之日,也不至于连地名都没有了吧。 按照角木蛟的说法,神州浩土也就是天弃之地的版图是没有变化的,但是因为兽潮袭击,很多东西都出现了断层。 就拿天尊来说,人们只记得他是邪魔,至于在成为邪魔之前他做过什么事情,大家却都不清楚,只知道是天弃时代之前的修真仙界霸主。 好不夸张的说,别说青丘山,就连现在四圣盟这个依托于哪个废墟城市建立的他们都不知道。 对于现代的人来说,除了已知的几个路线以外,剩下很多地方都是漆黑一片,处于一片迷雾当中。 也就是说,他们现在连原本该知道的地方都不知道了。 之所以知道现今世界上有五大组织,还是因为流浪散修们传播出来的。 世界级的通报,也就就败天城孔尊儒发布战天诀那仅有的一次而已! 不过按照角木蛟的说法,只要等到出去开荒的玄武回来,至少可以解决掉青丘山的问题。 因为玄武是他们整个四圣盟当中最年长的存在,都可以给剩下的其他三个掌舵人当爷爷的那种。 所以目前沈欢能够做到就只有等待,等待那个博学多才的玄武回来。 不过这样的等待生活,终究是有些无聊了。 今天还是像往常一样,沈欢拿出手机玩连连看,或者是打开记事本记录一些线索。 不多时门外就传来了赵阳呜呜渣渣的声音,“大神,大神,大、大消息,惊天地泣鬼神的大消息,四圣盟出、出大事儿了!” 第1811章四圣盟出大事儿了! “什么大事儿?”沈欢一脸平淡的看着冲进来的赵阳,似乎就算是天塌下来,他也改不了自己那一副面瘫的表情。 “现在城里面有传言说,传言说青龙受伤了!而且霸业这样的组织都已经联合起来,准备取缔四圣盟,占领四圣城!” 赵阳脸色有些泛白,毕竟按照他原本的计划,只要是住进四圣盟里面就已经十分舒坦了,可没想到这还没舒坦几天就听到这么一个消息。 “就这样?” “你还想怎样?青龙可是四圣盟里面战斗力最强的,他都出事了,四圣盟肯定也——” 不等赵阳把话说完,沈欢便开口说道:“四圣盟官方承认这个消息了吗?” “没、没有,可是大家都在传!我觉得这八九成是真的!”赵阳的语气很肯定。 “你怎么说风就是雨啊,按照你刚才说的,青龙出事情了,就得恐慌,那我看这个组织也不用叫四圣盟了,直接叫青龙城不就得了?”沈欢嗑起了瓜子,“剩下的白虎、朱雀和玄武,都是吃白饭的?” “不是啊,他们也很厉害,但青龙绝对是主心骨,并且是实力最为强大的存在,所以——” “如果因为青龙一个人出事,这个四圣盟就倒了下去,这样的组织不依附也罢。” “不是我说……哥,你咋就这么淡定呢?”赵阳都无奈了,在他看来,这都是天塌下来的事情,可是沈欢却无动于衷,看样子丝毫都不害怕。 “我为什么要紧张?就算你说的事情是真的,也是他们四圣盟的事情,而不是我的事情。” “我这么跟你说吧,有传言说四圣盟表面上是有四位胜天境的超级强者,实际上只有青龙一个,剩下的都是伪胜天,最多是战天境的极限境界,战天胜天,差一个字,实力上可是有着十万八千里的差别啊!” “好了,别操心这些没有的事情,去睡觉吧。”沈欢打了个哈欠,看样子是困了。 “不是,我怎么怎么说你的表情都不变化一下啊,这对我们来说可是大到不能再大的事情!”赵阳都快急出火来了。 这时候陈曦端着一份午餐走了进来,“好了小阳,你别说了,和他在一起这么久了,你什么时候见他紧张过?” 赵阳顺着这话一回忆……沈欢好像还真没有露出过紧张的神情,明明看上去不比他们大上多少,可是遇到事情,从来就没有慌张过,有着和他那张脸,截然相反的老道和冷静。 起初赵阳以为是因为实力,后来他认为是沈欢因为遭遇了巨变,比如他那两位老婆的事情,至于现在……他摸不准了。 “谢谢。”沈欢端着碗,陈曦做的是饺子,虽然这个小丫头的性格沈欢不是很喜欢,但是厨艺真的没有话说。 至于饺子馅是什么,沈欢也不知道,也猜不出来,他又不是一个职业吃货,再说就算是,这也是异世界的食物了,就算是世俗界的顶尖美味大师也不一定能够尝出来是什么东西。 沈欢也没问,俗语有云,眼不见为净,虽然有很多类似的东西,但是异世界毕竟是异世界,谁知道在饮食方面会不会有什么差异。 这边正吃着,角木蛟从外面走了进来。 “先生。”角木蛟第一件事儿就是先鞠躬,生怕怠慢了沈欢什么。 “吃了吗?没吃的话,我让小丫头再给你做一碗。”沈欢倒是很客气,根据这三天来的相处,他和角木蛟之间还是很愉快的。 “不吃了。”角木蛟似乎有什么话想说,但是看到赵阳和陈曦都在,又有些说不出口的样子。 沈欢吃了口饺子,“有什么事儿你就说,都不是外人。” “那个……您最近有没有收到什么流言蜚语?” “流言蜚语?”沈欢愣了一下,然后便恍然大悟,“你是说青龙的事情?” 角木蛟脸色一变,“没错,就是这么回事儿,您已经知道了?” “嗯,知道了,赵阳跟我说的。” 赵阳一听这话,连忙解释道:“我是听城里其他人说的,他们都说出事儿了,说是青龙大人受伤了,我也就是道听途说,源头可不在我这儿……我还听说是从四圣大殿里传出去的。” “我们知道。”角木蛟叹了口气,“这件事情搞得我们也很头痛。” “所以你这一次来,是打算用掉我一次出手机会吗?帮你们抵御外敌?” “不不不!”角木蛟连忙摆手,“我来是为了告诉您,这是有人在恶意制造谣言,青龙大人并没有受到任何的伤害,只是最近公务繁忙,很少露头而已。” “还请您放心,您待在四圣盟绝对是最安全的,最起码以整个东荒来看,没有比这里更加安全的地方。” “那我就放心了。”沈欢嘴上这么说,但还是在吃饺子,显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话带完了,我也就不打扰您吃饭了,毕竟我还有任务在身,就此告辞!”角木蛟说着就准备起身离去。 “不吃点儿?” “不了,我已经吃过了。” “对了,我顺口问一下,你们的玄武掌舵人到底什么时候回来?”沈欢这一次表情看起来才比较认真一些,和之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一点也不一样。 用赵阳的话来说,这时候看起来还有一点人味。 角木蛟考虑了一下,“这个……开荒的时间是不确定的,不过最长的时间是六个月。” “玄武出去多久了?” “已经五个多月了,应该近期就会回来,所以我们才让您等着。” “好。” “那没什么事儿我就走了。” 这一次沈欢没有再拦着,直接让其离开。 角木蛟走以后,赵阳忍不住感叹道:“吓死我了,我还以为四圣盟真的出事儿了,现在看来全都是谣言罢了。” “不是谣言,青龙真的出事了。”沈欢将筷子放下似乎是在思考什么。 赵阳却瞪大眼睛,“怎么可能,角木蛟都亲自来说了。” “就是因为它亲自来说了,我才可以肯定是青龙出事了。”沈欢语气十分的肯定。 赵阳却一脸的迷糊,“我说出事儿的时候你不相信,现在人家官方都站出来说没事儿了,你却又说出事儿了,你都把我搞晕了,这、这到底怎么回事儿啊?” 第1812章青龙真的负伤了! 陈曦也是一脸不解,“是啊,我也觉得奇怪,你这不是跟人对着干吗?” 沈欢看着两人,无奈的摇了摇头,“我真的很怀疑,你们当初是这么从兽潮中活下来的。” “不是,就算我们没有猜出来,你也不能对我们人身攻击吧!”赵阳有些不乐意了。 陈曦也有意见了,“你要是还想吃我做的饺子,就赶快说说是怎么回事儿。” “很简单,你们换位思考一下就明白了。”沈欢看着两人问道:“如果你们是四圣盟的高层,听到这样的风声以后,你们会怎么做?” “这个……简单啊!直接让青龙出面就可以……了?”赵阳正说着脸色忽然变了,他似乎已经想到了问题的关键。 “没错,让青龙出面平息风波,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四圣盟并没有让青龙出面,而是选择找出制造谣言的人,这种吃力还不能平息风波的事情,你们难道不觉得的奇怪吗?” 陈曦摇了摇头,“我不这样觉得,青龙大人是四圣盟最强大的掌舵人,肯定有很多事情要做,哪有功夫去处理这样的小事儿啊,而且我要是青龙大人,听到这种风言风语只会淡淡一笑,不予理会。” “问题就出在这里,如果四圣盟在听到这个谣言的时候,真的选择一笑而过的话,这肯定是个谣言,可你们看刚才角木蛟紧张的样子,这是一笑而过的样子吗?”沈欢用手端着自己的脸蛋,看起来好像很没有精神,“还有,如果这是谣言,你们觉得有必要让角木蛟来通知我吗?在我看来,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事情。” “还有一点。”沈欢伸出食指,“你们记得他们为什么请我来四圣盟吗?” “当他们的首席解禁师啊!” “解禁师对他们来说很重要吗?”沈欢接着问道。 相处多了,赵阳的胆子也大了起来,摆出一副看白痴的样子,“当然重要了,资源是目前各大组织最需要的东西,大组织的资源多,但同时成员也多,所以他们比其他组织更加需要资源。” “在天气时代,最主要的物资来源就是须弥戒,因为现在的土地已经被妖气和鲜血所感染,很难种植粮食,而灵脉灵矿这些地方是妖兽主要盘旋的地方,从那里获取需要的灵石,要么是找死,要么就是伤亡惨重,须弥戒等空间法器,自然成为了最安全快捷的物资。” “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必须将里面的东西个取出来,如果取不出来,那些空间法器就只能当做摆设,而不是被当做资源来看待。” 赵阳得意的说道:“所以这个时候,解禁师就成为了最关键的存在,毕竟在天弃时代,从某种程度来说,资源是比实力更加重要。” “像你这种九星解禁大宗师,对于整个天弃之地来说,那可都是一块无价之宝。” “既然我这么重要,为什么青龙这个四圣盟的掌舵人,却从来没有来见我呢?就算是朱雀在安顿好我们以后,也没来过。” 赵阳无语道:“这可能就更多了,要么是四圣盟暂时没有什么空间法宝,要么是人家暂时没有空搭理你,这并不能作为青龙受伤的依据。” 沈欢白了赵阳一眼,“一个是巧合,两个也可以是巧合,那么三个呢?” “你还有第三个巧合?” “闭上眼睛闻一下,看看有什么味道。” 赵阳闭上眼睛闻了一下,“一股饺子味,咋了?” 沈欢刚想给赵阳两个干枣吃,陈曦却忽然开口道:“在饺子的味道中,还混杂着一些淡淡的草药味。” “没错,其实不光是草药味,还有一股血腥味,只不过太淡了,一般人很难感觉出来。”沈欢有些赞许的看了陈曦一眼,没想到这个小丫头的鼻子还挺灵的。 “不是,我怎么就没闻出来呢?”赵阳揉了揉鼻子,又闻了一次,还是没有闻出来,“算了,不闻了……还有,就算是有草药味又怎么了?” “笨蛋!”沈欢骂了一句不想再和赵阳这个低能儿再继续聊下去,“我之前就怎么没有发现,你这小子还有智障这个毛病呢?” “哎我说,就算我想不明白,你也不能骂我吧。” “还是我来解释吧。”陈曦开口说道:“我们三个人,没有任何人和草药接触过,所以这草药味肯定不是我们的,既然不是我们的,那就只有是角木蛟了。” “可是角木蛟的样子不像是生病,也没有受伤,那么只能说,这股草药味是角木蛟因为和人接触留下来的。” 赵阳点了点头,“你说这我明白,可是这和青龙受伤有什么关系?也可能是其他人生病了啊,至于血腥味,也可以解释他去看了负伤的成员,毕竟在我们整个时代受伤是很正常的事情。” “刚才大神已经说了,这些事情单独来看,可能都是巧合,但是综合在一起来看,就有很大几率不是了,你再好好回想回想,依靠这些条件推测出来的答案,肯定是最接近现实的答案。” 沈欢喝了口茶,满意的点头道:“陈曦这小丫头的脑袋瓜子,可比你聪明多了。” “我明白了!这么说的话青龙真的受伤了?”赵阳的小表情又开始紧张了起来。 “没错。” “那我们该怎么办?” “等。”沈欢将茶杯放下,“如果四圣盟来这点事情都解决不了,那么我们也就没有必要呆在这里了。” 夜…… 在是四圣盟城外不远处,聚集了上千号的人马。 “雄霸,我们什么时候动手?”一个看上去十分雄壮的汉子,对身旁的两位一个壮汉问道。 “再等一等。” “还等什么,现在整个四圣盟就只有朱雀那一个小娘们,咱们就算一窝蜂的杀进去,也能赢!” “万一玄武回来了呢?或者说白虎和玄武都回来了呢?” “这……”那大汉的表情开始尴尬起来,“不会这么巧吧?” “要就这么巧呢?”霸业的首领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等信号吧,信号一来,我们就杀进去!” 话音刚落,四圣盟的城墙上就闪过了一阵血色的火光…… 第1813章看来是自己瞎操心了 “信号来了,兄弟们,跟着我大杀特杀吧!” 随着一声呐喊,所有人都呐喊了起来,朝着城门冲了过去。 按照原计划,只要信号火光一闪,就代表整个四圣盟处于防守最薄弱的状态,并且可以肯定这个号称东荒最大的组织内,只有朱雀一个高手坐阵。 可是当他们冲过去以后,拿火光却被从城楼上扔了下来。 那是一颗燃烧着透露,虽然在燃烧着,但是还能看清楚对方的面貌,不过在他们看清楚面貌以后,就瞬间燃烧成了一堆灰烬,一群人抬头看去,当他们看到城墙上那个发信号的人以后,全都傻了眼,竟然是朱雀那个女人! “该死,我们中计了,快撤!” 宏图的首领已经放弃了攻城的打算,可是霸业的首领却一刀砍死了数名想要后退的人,“谁敢跑,今天我一个都不会放过!” “你疯了!” 宏图的首领不知道霸业首领这么做的意思。 “我没有疯,朱雀在城楼上等着我们,显然是我们的计划暴露了,既然我们的计划已经暴露,那么我们就算撤回去,也要遭受是四圣盟的报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跟他们拼到底!” 想到四圣盟报复的可能,宏图的首领面色也凝重了下来,“没错,兄弟们,成败在此一举了,我们跟他们拼了!” 拼也是死,不拼也是死,还不如拼一把! 在这种情况下,这是他们唯一可以做出的选择。 “朱雀你这个老娘们儿不要高兴太早了,只有你一个人,是挡不住我们的,只要和我宏图的首领联手,就可以击杀了你!”霸业首领的语气中充满了自信,“等到我们占领了四圣盟再杀了负伤的青龙,就算是白虎和玄武回来我们也不会怕!” “只有一个人?”这时候城楼上传来了另外一个消息,“谁告诉你只有朱雀一个人的?” 看到楼上那个穿着白色劲装的武者,下面的人全都傻了眼,“是、是白虎!” “怎么可能,白虎不是出去开荒了吗,怎么可能回来!” “不要怕,那只是易容术而已,白虎的大部队还在千里之外,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回来!”对于城楼上出现的白虎,霸业首领根本不相信那就是白虎。 “我是假的?”白虎发出了粗狂的笑声,“那就让你们看看,我是真的还是假的!” 说完,直接从城楼跳下。 “吼——” 在下落的过程当中,凭空出现了一口吊睛白额的白色巨虎,直接砸落在了地上。 这是一个下落的过程,霸业和宏图的人少说也死了几百。 “猛虎下山?真的是白虎,大家快跑啊!” “快跑!” “白虎大人饶命啊,我们都是被首领逼迫来的!” 白虎踩碎了一颗头颅,冷笑道:“饶命?今天你们一个都跑不了,白虎卫给我杀!” 随着白虎撕裂一人,四面八方都响起了一阵怒吼,全都是白虎卫的人。 “朱雀卫,动手!” 朱雀也是大喊一声,天空中也随之出现了不少的红衣女子,虽然数量不多,但各个都是御剑好手,刚刚出现霸业和宏图的人就倒下去了一片子。 白虎扯断了宏图首领的胳膊,回头看着城楼上的朱雀,“朱雀妹子,我们比比看,谁杀的人多,输了的请客吃饭怎么样?” “恶心。”朱雀嘴上这说挥手就是一条火凤,吞噬了数百人的性命。 死的人越多,白虎就越兴奋,“哈哈,痛快!老子开荒的时候,杀妖兽都没杀过瘾,既然你们来了,就一个都别想走!” “白虎,你竟敢杀我弟弟,我不会放过你!”霸业的老大大喊道。 “想报仇?你也得活下来再说!”白虎直接一爪子就准备把霸业的老大给干掉。 “噗——” 霸业的首领不算太惨,直接被打飞了出去,一路上冲倒了好几个人,口中的鲜血也没有停下,硬是喷了一路。 “你……你也突破到胜天境了?” 白虎瞬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笑嘻嘻的说道:“你觉得呢?” “战天境中期和你战天境后期的差别不可能这么大。” “是啊,我还是差一点,要不是因为你们这帮不长眼的家伙,老子现在还在外面开荒,只差那么一点就能够到胜天境,你知不知道我有多蛋疼?” “哈哈哈,活该!”霸业老大放声大笑道。 “哼,放心吧,老子不会那么快杀了你,我要玩死你!”白虎冷声说道。 霸业老大一听这话,表情瞬间变了,“不、不要,再给我一次,机会,再给我一次机会——啊!!!” “我白虎从来不会给人机会,你自己找死,也怪不得别人!” “白虎,白虎你不得好死,我、我就算化为厉鬼,也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是吗?”白虎直接拧断霸业老大的肩膀,“说实话,我连折磨你的兴趣都没有,但是想要痛快的死也是不可能的。” “哦,对了,你见过这个东西吗?太一鳄的口水,号称可以溶解一切物质,就是不知道不能融化你这个贱骨头呢?” “不、不要,不要!”霸业老大的脸上终于露出了见鬼般的恐怖表情。 “晚了!”白虎二话没不说,直接将那一小瓶子的液体倒在了霸业老大的身上,随着一阵惨叫声响起,霸业老大也被融化成了一滩血水。 随着霸业老大的死亡,剩下的那一群人,也全都被解决。 从对方出击到全灭,整个过程连半个时辰都不到。 在四圣盟闹得沸沸扬扬的灭城谣言,就这么化为了乌有。 “我呸,就这么点本事,也想取缔我们四圣盟?真是一个笑话!”白虎不屑的吐了口口水,然后看向了朱雀,“我说朱雀妹子,你杀了多少个啊?” “我才没有功夫数这个,不过这一次多谢你了,一收到我的消息你就回来了,连突破的机会也放弃了。” “嘿,一点小事儿而已,修为和咱们四圣盟比起来,当然是四圣盟更加重要了!” 与此同时,城楼最高处,沈欢打了个哈欠,“看来我是白操心了,四圣盟身为一个大组织,这单自保的能力还是有的啊。” 说完,便消失在了原地。 在他消失的同时,白虎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朝着城楼订单看去,虽然没有看见人,但仍旧心有余悸的问道:“朱雀妹子,你有没有感觉到,刚才好像有人在监视着我们?” 第1814章你他妈没长眼是不是? 朱雀朝着周围看了看,甚至闭眼用神识感应了一下,但是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人影。 随即便没好气的对着白虎说道:“我说白虎,这里是四圣盟,整个东荒最强的高手全都在我们这里,怎么可能还有能够监视我们还不被我们发现的高手?” “我看啊,是你在外面开荒太久,变得神经质了。” 白虎挠了挠头,无奈的干笑两声,“你说的没错,在外面时刻都得保持警惕,本来我是一个神经十分大条的人,每次开完荒回来,都是一脸的懵逼。” “好了,别说那些又得没得,让手下们打扫战场,至于你跟我先回去,这一次你开荒有功,带回来了那么多资源,我们得好好庆祝庆祝。”朱雀发出爽朗的笑声,颇有种巾帼英雄的感觉。 白虎听到以后却摇了摇头,“算了,咱们还是先去看看青龙的情况吧,没想到他这一次出去开荒会遇到那四个变态的家伙!” 朱雀眼神也是一暗,“算他运气不好吧。” “现在还没有找到办法吗?” “我已经派人去请鬼谷医仙刘一手过来,他是咱们东荒医术最好的存在,而且为人也比较诚信。” “让刘一手过来?”白虎皱了下眉头,“我记得他的出诊费可不便宜,有人为了活命,在他哪里都弃家荡产了!” “能够有鬼谷医仙这样的称号,多收取一些诊费也没什么,我现在唯一担心的是,刘一手到底有没有能力治好青龙,毕竟这一次青龙受的伤可不一般。”朱雀的语气中充满了惆怅…… 沈欢刚回屋子,准备躺到床上睡觉,但是却发现床上已经躺了一个人。 发现这个情况以后,沈欢下意识拿出寒魄就架在了对方的脖子上。 等到他看清楚对方的样子以后,却又是将寒魄给收了回去。 躺在他床上的不是别人,正是陈曦那个小丫头。 以沈欢的实力是不需要休息的,但是他必须通过睡觉来打发一些无聊的时间,要不然这漫漫长夜,沈欢还真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打发时间。 “嗯……” 沈欢打算离开,反正他谁不睡觉都没有多大的妨碍,可是他这边还没有转身,床上的陈曦就醒了。 应该是被寒魄上的寒气和杀气惊醒的,陈曦看到沈欢的影子直接被吓了一跳,“啊!” 等她看清楚是沈欢以后,这才松了口气,“你回来了怎么也不叫我一下啊,你知不知道刚才你差点吓死我!” 沈欢白了她一眼,“这好像是我的房间,我还没有问你,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房间,你反倒怪起我来了。” “你、你刚才去哪了?”陈曦也看出来是自己理亏,连忙转移了话题。 “去厕所。” “去厕所需要半个时辰?” “拉肚子。” 陈曦算是明白了,想让沈欢自己说出真相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你是不是去城外帮忙了?” “什么城外。” “你别装了!”陈曦没好气的说道:“我发现你这个人特别别扭,嘴上说着不管,但真等到事情发生的时候,就一定会管。” 这一次沈欢没有再否认,“我只是出去看看,需要我帮忙的时候我才会出手,至于去看的原因也不是为了保护什么四圣盟,只是担心如果四圣盟没了,你和赵阳怎么办。” “我就说你是一个好人。” “别再说我是好人,在我们家乡,好人是用来骂人的。”沈欢顿了一下这才继续说刚才的话题,“另外,我也不是你印象中的那种好人,我只是不想一直有两个跟屁虫跟在我的身后罢了。” “如果四圣盟覆灭了,到时候我还得继续给你们找安全的地方,这样会浪费我很多的时间。” 陈曦却一点也不生气,“别找那么多借口,你这个人平时看起来虽然冷血没人性,但我知道,其实你的血是热的,血是从心脏中流出来的,所以你的心也是热的。” “屁话,这世界上哪个正常人的血不是热的,智障!”沈欢没好气的骂道:“你走不走,不走就别怪我做一些少儿不宜的事情了。” 陈曦一听这话瞬间脸红了,刚刚还不停夸沈欢是好人的她,瞬间改变立场一边骂着沈欢流氓,一边离开了房间。 在陈曦离开以后,沈欢也没搞事情,直接躺在床上。 不得不说,少女身上的芳香总是令人回味。 不像是成年女人的脂粉气息那么严重,只是淡淡的香味,尽管沈欢已经知道少女身上的清香多位洗衣液的味道。 但修真仙界应该还没有洗衣液,不过陈曦身上的清香究竟是体香还是洗衣液的香味,沈欢没有多想,也懒得去想,就这么在少女芳香的环绕之下睡着了。 “大神,大神,起来了,太阳都晒屁股咯!” 一大早赵阳的声音就在门外响个不停。 “嘎吱——” 沈欢用灵气将门打开,看着跟他站在一起的陈曦,问道:“什么事儿?” “出去玩啊!” “没空。” “什么没空啊,这几天你除了发呆还有什么事啊!”赵阳笑呵呵的说道:“我知道,你一直在等那两条和救你妻子有关的消息,但是四圣盟的人也说了,这得等那个玄武回来才能说。” “至于玄武什么时候回来,咱们大家都不知道,既然这样还不如好好逛逛四圣盟呢,你说是不是?” 这个问题沈欢不是没有想过,只是他现在真的没有什么消遣的心情。 最后在陈曦和赵阳的轮番轰炸之下,沈欢总算是同意出去走走了。 “咱们这四圣盟,最大的商行就是青龙大人所创见的龙行,你看这一排房子全都是龙行的地盘,里面什么都有卖的,不光是粮食资源武器,还有一些很有意思的小玩意儿……” 这几天,赵阳和陈曦早已经将四圣盟给逛了个遍,尤其是赵阳,看他那熟络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就是四圣盟的土著居民呢。 “今天我做东,大神,你要是看上什么直接跟我说,只要是你看中的,我绝对是眉头都不眨——”赵阳只顾着扯淡,一不下心撞在了一个大汉身上。 赵阳站稳以后,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您没事儿吧,我刚刚太——” 可是这边赵阳还没有把话说完,那大汉就一巴掌打在了赵阳脸上,“你他妈没长眼是不是!” 第1815章鬼谷医仙刘一手 赵阳被这一耳光打的有些摸不着北,直接跌坐在了地上。 一是因为这大汉所使用的力道太大,二是因为赵阳本就没有任何心理准备,通俗点讲,赵阳被眼前这个大汉一耳光打懵了。 “赵阳都已经道歉了,你还打他……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野蛮啊!”陈曦一边说着一边去搀扶赵阳。 大汉听到这话却是不乐意了,“小丫头片子,是这小兔崽子撞得我,老子动手教训他一下,你他妈还有理了是不是?告诉你,老子赶路这段日子,还没有尝过一点荤腥呢!” “不光是我,我这群兄弟也是一样,你他妈信不信我们直接轮了你个丫头片子,草尼玛的,看看你还敢不敢说老子野蛮!” 说完,那大汉便准备动手,而他身后的那群朋友们,也发出了一阵邪恶的笑声。 陈曦也被吓到了,对沈欢投过了一个求救的眼神,但沈欢好像没有看到一般,一言不发。 “阿荣,住手!”就在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传了过来,“我们这一次来四圣盟,不是来惹事儿的。” “知道了主子。”大汉一脸恭敬的朝着在人群中间站着的矮小老头说道。 老头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小人娃,身高估计连一米三都没有,但是身上穿的衣服却极其华丽,一看就不是一般人,至少在这样的年代,能够穿得上锦衣华服的还真没几个。 “丫头,今天算你运气好!”大汉骂骂咧咧的说了一句,便准备离开,可是他刚走没几步,就忽然感觉有个影子挡在了自己身前,还好他反应快,不然还真可能撞上去。 他抬头一看,发现是一个穿着打扮古怪的年轻人,瞬间大怒道:“妈的,你小子是不是没长眼睛。” “哦?别人撞你,是对方没长眼,现在你撞我,却又是我没长眼睛,寻思着这一片长眼睛的人,就只有你一个对吧?”沈欢上下打量了一下,“不过我怎么没有发现你眼睛搁哪儿长呢?该不是长在头顶了吧?” “我算是看出来了,你小子是帮刚才那兔崽子和丫头片子找场子的是吧?妈的,你也不——” “阿荣,你到底要我说多少次!”后方老者的语气有些不耐烦了。 大汉只能将火气压下,绕道往前走。 “我让你走了吗?”可没走几步,沈欢的声音却幽幽的传了过来。 “妈的,兔崽子,老子不给你——” “闭嘴!”老者喝了一声,然后打量起了沈欢,“朋友,我的手下是个粗人,对于刚才伤害你朋友的事情,我表示抱歉。” 说着,他对身旁一个手下使了一个眼色,“这算是给那位小哥的医药费,你看如何?” “好啊。”沈欢说着直接接过了袋子。 大汉看到这情况,直接骂了起来,“妈的,搞了半天原来是他妈碰瓷的!” “少说两句,走!”老者显然也有些看不惯大汉的作风。 沈欢却再次开口,“走去哪?事还没了呢。” “你小子还他妈给脸不要脸了是吧!要是想单练,咱们就找个地方单练,别他妈在这里跟我装大爷。”大汉是真的生气了。 这一次老者没有再阻拦,看样子他也觉得似乎应该教训教训沈欢了。 “赵阳,用你最大的力量给他一巴掌。”沈欢没有理会大汉,对着刚刚站起来的赵阳说道。 大汉听到这话,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就这怂包,敢动老子一下试——” 大汉的话还没有说完,赵阳就已经一耳光打在了他的脸上。 赵阳也是一个机灵人,打过以后,拉着陈曦躲在了沈欢的身后。 “你他妈——” 沈欢将手里的袋子,扔给了大汉,“对不起,我这小兄弟恰好也是一个粗人,如果他不还回去这一巴掌,估计会生一天的闷气,至于那袋子东西就当做你的医药费好了。” “你——” “够了!”老者大喝一声,大汉连忙闭嘴,接着他看向了沈欢,“小兄弟好手段,刘某佩服。” “不敢不敢,礼尚往来,以牙还牙而已。”沈欢一脸谦虚的说道。 “山不转水转,咱们下次再好好较量。”老者说着大手一挥,便带着人离开。 “不是,我说大神,你把钱袋子还给他们干嘛。”赵阳的表情有些失落。 “一些低阶碎灵石而已,加起来和一块低阶灵石差不多,你确定要?如果后悔的话,现在还不晚,你撵上去,再挨一耳光,他应该还会给你。” “草,一块低阶灵石,他打发叫花子呢!”赵阳吐了口唾沫在地上,“呸,老子刚才下手就应该更狠一些。” “那个大汉虽然野蛮了一些,但是那位老爷爷还不错,仇也报了,咱们就别闹事儿了。”在一旁的陈曦开口说道。 沈欢听到这话,忍不住嗤笑一声,“错了,那个老头儿才是最狠毒的,刚刚那个钱袋上,下了百日眠,只要碰触到就会昏睡百日,对于你们修真仙界现在的体质来说,昏睡一百天不进食喝水,就算是你们所说的胜天境高手也死的不能再死了。” “吹牛,要真的有毒药,你怎么没事儿?”陈曦不大相信沈欢的说法。 赵阳的面色却忽然一变,“低个子老头,刘某,能够让人昏睡百日的毒药……那个老头是传说中的鬼谷医仙,刘一手!” “医仙?”沈欢听到这话,忍不住笑道:“这种因为碰了自己手下,便要下百日眠的家伙,也配称为医仙,你们天弃之地真的很有意思。” “好了,别说风凉话了,事情已经过了,咱们该干嘛干嘛去。”陈曦显然不想再聊这些事情。 几人按照原计划走进了龙行,赵阳一个接一个的介绍着那些商品,搞得好像这龙行是他开的一样,至于沈欢是一句也没有听进去。 反正以他现在的境界,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引起他兴趣了。 但凡事都有意外,沈欢在闲逛的过程当中,还真就看中了一件东西。 一块黑色的晶石,官方称号——神格! 第1816章三个土包子穷鬼? 龙行的店员早就观察沈欢三人很久了,刚开始还一脸的热情,可在后面发现几人只是参观的以后,瞬间没有了兴致。 尤其是赵阳的行为,令她异常的反感,跟他妈领着几个农民进城观光的导游似的。 不,连个导游都算不上,至少要真是导游的话,还能够骗一骗这些土包子,买一些东西,提升一下自己的业绩,让自己捞一些奖金什么的。 至于赵阳等人,那完全就是没事儿消遣,来龙行玩不要门票的旅游了。 但是碍于龙行的规矩,她并不能赶几人出去,甚至是连牢骚也不能发。 “店员!店员!” 赵阳在那边喊了老半天,那店员也完全装作没有听到。 她同事看到以后,忍不住提醒道:“那边是你负责的区域吧?有客人喊你呢。” “你去吧,都是一些穷鬼,我看他们让我过去,也是问一下价格,在听到价格以后就会灰溜溜的逃走,要不然就是问东问西,直到离开也不会买一件东西!”店员眼中尽是鄙夷。 “就算真的是这样你也得过去啊,要是让上面直到你这样对待客人,你可是要扣工资的。”那同事好心的提醒道。 店员看着自己指甲,面色得意,语气不屑道:“扣工资?主管是我姑姑,从小看着我长大的,她才不会因为三个穷鬼,就惩罚我呢。” 就在这时,那同事负责的区域也来了客人。 “对不起,我不能帮你了,你还是赶快过去吧。” 看到这情况,店员也没有办法了,只好放弃欣赏自己美甲的享受,一脸不情愿的朝着沈欢三人走了过去。 她已经想好了,过去以后不管对方想要买什么,直接开个离谱的价格把他们打发走就得了。 见店员过来,赵阳指着那块神格问道:“姑娘,这块黑色的石头怎么卖啊?” “五颗高阶灵石。” 赵阳先是一愣,接着便没好气的说道:“我靠!你是不是在开玩笑啊?一块破石头而已,卖五颗高阶灵石,你怎么不去抢劫啊!” “你要不要?买得起就买,买不起就别问,姑奶奶的时间是你耽搁起得么!” “你——”赵阳心里不服气,都他妈什么年代了,一个给人打工的也能这么牛逼了? “怎么,想动手?你信不信只要伤我一根头发,你们三个就吃不了兜着走!”店员有青龙卫和身为主管的姑姑撑腰,对于赵阳这种穷鬼,她一点也不害怕。 事实上别说害怕,她根本就就没有把赵阳三人当回事儿。 要是换个买主,她还得舔着脸给人家好好介绍和解释。 “我不仅伤了你一根头发,我直接伤了你一头的一头,现在让人来教训我吧。” “伤我一头头发?小子你神经病——”这话还没有说完,店员就感觉自己的脑袋一阵清凉。 一照镜子,那敢情好,自己直接变成了一个秃子。 没有发型的遮掩,即便是再高超的化妆术也拯救不了那张脸。 “你、你、你这个混蛋!”店员大有一副和沈欢拼命的架势。 但是在沈欢看来,这种拼命一般的架势在他面前,似乎并没有多少作用。 “教训你们几个混蛋会脏了老娘的手,你有本事就给老娘等着!”店员说着就匆匆忙忙的捂着头离去。 赵阳一看这情况,二话没说,拉着陈曦就往外面跑。 “回来!”沈欢没好气的说道:“你跑什么跑!” “人家去叫人了,咱们再不跑等着挨揍啊!”赵阳一脸紧张的说道:“我听说龙行的护卫都是青龙卫出身,而青龙卫是四大卫队中的最强卫队。” “我知道你厉害,但要是伤了那些青龙卫,四圣盟和咱们之间的关系,可能就要变得微妙了。”赵阳抓耳挠腮显得特别着急,“我说的什么意思,你究竟听懂听不懂。” “就因为这场子是青龙卫罩着,我们就要跑?按照你这话来看,四圣盟是一个讲拳头不讲深度的地方咯?要是这样,咱们就更不能走了。”沈欢显然没有离开的意思。 “没错,我认为咱们也不应该走,又不是咱们理亏,我就不相信青龙卫还不讲道理了,如果真是这样,四圣盟这种地方不带也罢!”陈曦倒是十分豪气。 总的来说,赵阳和陈曦是两种相反的性格,倒不能完全说谁的性格更好一些,但他们两个待在一起互补,绝对是最好的。 就在几人说话的功夫,光头女带着一干青龙卫走了进来,“各位大哥,就是这几个穷鬼闹事儿,他们不仅闹事儿,还侮辱我,割光了我所有的头发!” “放心吧画眉,哥一定替你摆平这件事情!”为首的青龙卫说着,走到了三人面前,板着脸说道:“三位,跟我们走一趟吧。” 这话听上去似乎还有些客气,不过这语气就算不上客气了。 “就因为那个女人一句话?”沈欢饶有兴致的看着对方。 “你他妈费什么话,老子让你走,你就走,听到了没!”为首的青龙卫语气十分嚣张,完全就是那种天是老大我是老二的感觉。 “说实话,我割下她的头发而不是脑袋,已经是十分仁慈的举动了。”沈欢打了个哈欠,“我今天不想伤人,更不想杀人……你们明白我什么意思吗?” “嘿,我还就纳闷了,你是真不怕死还是假不怕死,在龙行闹事儿已经算是胆大的了,现在我们青龙卫来了,你还敢嚣张,真不把我们四圣盟放在眼里是吧!” “你错了,我不是不把青龙卫放在眼里,我也不是不把四圣盟放在眼里,是没有把你和这个秃子放在眼里。” “你他妈——” 那青龙卫大骂一声就准备动手,看到这个情况,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来你还是没有听懂我的话是什么意思,本来我今天是不想见血的。” 眼看沈欢就准备杀人之际,角木蛟的声音忽然从外面传了过来,“大师,切勿动手!” “谁他妈嚷嚷——”那青龙卫还想装一下逼,可一看来人,下的直接跪在了地上,“编号九五二七,参见木蛟大人!” 第1817章没欠人情的习惯 九五二七的内心可谓是紧张到了极点,他没有想到角木蛟大人会过来,而且听角木蛟大人的语气,他似乎还和这个闹事的小子认识。 坑爹,早知道这样,自己才不会去管这样的闲事儿。 你说画眉那个娘们,有头发的时候还好看点,成了秃子以后,简直是一点美感都没有了,自己还管那么多干嘛啊。 越想九五二七越是觉得心里面憋屈,不过他已经想好了对策,将一切责任都推到画眉的身上,毕竟这事儿就是她惹出来的。 角木蛟没有理会九五二七,而是恭敬的对着沈欢问道:“大师,这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沈欢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你知道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战争吗?” “这个……”角木蛟不知道沈欢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回答,“以我的拙见看来,战争都是利益引起的,这里的利益可能是资源,也可能是土地,总之一切都是利益所引起的。” “你错了。”沈欢摇了摇头,“这世间冥冥之中有一种大到控制整个世界,小到控制每一个微生物的存在……” 角木蛟面色一变,“您是说天道?” “我可没有说是天道,况且在这样的时代,还有人相信天道吗?” 一两个出来逆天的,沈欢见过不少,但是整个世界的幸存者都打算逆天,并且将境界名改成战天、胜天这种情况,说实话沈欢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他也不想招惹麻烦,而且总的来说,他也不相信天道,是所谓命在我手,变化由心。 沈欢之所以在这种场合,提出这个问题,自然不是为了和修真仙界的全部幸存者进行对抗。 “我只是说冥冥中的一股力量。”沈欢笑了一声。 “这和您说的战争有关系吗?” “当然有,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那是因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沈欢指着被自己剃成光头的画眉,“在兽潮事件发生的初期,当时的人们绝对不会像是这个女人一样,嚣张跋扈。” “因为四圣盟给她提供了无忧无虑的生活,她背后的姑姑和青龙卫,给了她嚣张跋扈的资本。” 沈欢用手敲击着柜台,“有人时常感叹人性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但是我却不这样认为,我认为毁灭人类的不是所谓的人性,而是安定时代所带来的愚昧和自大!” “毕竟它除了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以外,一无是处,至于人性则是人类这种动物的根本。” 沈欢这话说的和这一次事件,好像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话,可角木蛟却从中听出了沈欢的意思。 这就是聪明人,可以从一堆废话当中抽丝剥茧,也可以依靠一个眼神明白一切。 所以,人们总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而不喜欢和聪明人做朋友。 角木蛟二话没说,转身走到画眉的面前,对着她的脸蛋就是一巴掌,本来那张脸没有头发的遮掩就已经够丑陋了,这一巴掌下去,更是完全没有了人形。 由于一切发生的太快,忐忑中的画眉甚至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直接就被打的昏死了过去。 “她的姑姑是谁?” “是、是高主管。” “将她和这个女人从四圣盟的成员名额中剔除,并且剥夺其居住权,不得出现在四圣盟方圆百里以内。” 九五二七一听这话,差点没有吓的尿裤子,他本以为自己最多会失去青龙卫小队长的职务,可现在看来,他估计也要被逐出四圣盟。 是,青龙卫很强,可那是团队作战能力,要是论单兵作战的话,那肯定是白虎卫的人更加厉害。 他要是被流放出去,在满是妖兽的大地上,下场只有死路一条。 幸运的是,角木蛟似乎并没有打算惩罚他,而是走到沈欢面前,恭敬的问道:“不知道大师对于这个结果可否满意?” “没有什么满意不满意,本来就应该这样做。” “大师教训的是……不知道大师相中了什么物件,我可以给您介绍。”角木蛟是一个聪明人。 从当初沈欢直接杀了铁人屠的手段就可以看出来,不管实力如何,这绝对是一个杀伐果断的主。 可是这一次,他并没有直接动手,已经算是给了四圣盟很大的面子了。 当然,也很可能沈欢正准备动杀手,他却刚巧碰上,化解了悲剧的发生。 “这个。”沈欢指着那一颗神格。 赵阳也拍着胸脯开口说道:“蛟统领,多少价位你直说,今天我赵阳请客!” 角木蛟看到以后,先是一愣,然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赵阳以为是角木蛟在嘲笑自己,瞬间就变得不乐意了,“要是看不起我,你就直说,笑话人有什么意思。” “我不是在笑话你,只是……”角木蛟表情有些尴尬的说道:“这个东西只是柜台的装饰品,值不了多少钱?” 沈欢听着却是眼睛一亮,“你们有很多这种东西?” “装饰品是有不少,不过这种样子美观的黑色晶石却是只有一个。”角木蛟笑道:“说来惭愧,这石头还是我当初找到的物资中带的,起初不光是我,就连青龙大人也觉得这东西是一个宝贝,毕竟无论是朱雀大人的纯阳烈焰,还是青龙大人的太阴弱水,都对这块石头造不成伤害。” “可是除了质量过硬以外,这块石头就没有任何特点了,后来还是以为路过的铸造大师推测,这很可能是天弃时代之前,炼器师在铸造兵刃时所用的磨刀石,通过对它攻击来测量武器的锋利程度。” “我们四圣盟没有炼器师,所以最后这一块东西就被当做是装饰摆放在了这里。”角木蛟微笑道:“我之所以笑是因为,并不只是大师一人看上了这块东西,一些来龙行购物的散人高手也相中过,只不过把玩一段时间以后,就会退回来。” “你说说价钱吧。” 神格只有神祇才能够感受到其中的力量,普通人是无法感应的,而修仙者修的是仙路,而非神道。 尤其是现在的修真仙界,走的路线也算不上是纯正的修仙,自然而然更加没有办法感受到了。 “一枚高阶灵石,如果您没有参透其中的奥妙,还可以退货还钱,不过大师您要是真想要,我可以做主直接送给您。”角木蛟干笑道:“只希望到时候大师不要因为无法发现其中的奥妙而懊恼。” “一枚高阶灵石是吧?”沈欢说着凭空变化出一颗高阶灵石,递给了角木蛟,“我这个人没有欠别人人情的习惯。” 第1818章再遇刘一手 沈欢脾气古怪,角木蛟是早就见识过了,可刚才沈欢的话,却仍旧让他半天回不过神来。 他虽然嘴上没有说话,但是内心中却忍不住感叹,这就是朱雀大人所说的高人多有乖僻之癖吗? 这边交易完成,赵阳却不乐意了,“不是说我请你嘛!” “你有那么多钱吗?”沈欢白了他一眼。 赵阳表情甚是尴尬,“没有。” “那你请个卵子!” “……” 赵阳被沈欢怼的无话可说,只好开始和角木蛟交谈,他很清楚,沈欢不会陪他们太久。 等到沈欢这座靠山走了,他想要再打关系可就困难了。 角木蛟身为青龙七宿的首领,还是很有结交的必要的,若是现在打下了基础,以后就算沈欢不在,他也算是有了靠山。 “老蛟,你出现在这里应该不是偶然吧?” “不是。”角木蛟摇了摇头,“我是跟随白虎大人,前来迎接一位高人。” “高人?”赵阳思考了一下,“该不会就是刘一手那个老家伙吧?” 角木蛟面色瞬间变得凝重起来,他朝着四周看了看,压低声音说道:“没错,你们……见过了?” “不用这么小声,你们青龙卫办事儿,谁还敢看热闹啊。”赵阳嘴上这么说,但语调却降低了不少,将刚才在街道上的事情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遍。 角木蛟听完以后,那表情简直像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大师,您是聪明人,想必您已经猜到了我们请刘一手大师过来这里的目的。”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角木蛟唯一的选择就是摊牌。 沈欢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赵阳却得意的说道:“不光他知道,我也猜出来了,是不是青龙——” 角木蛟一看这情况,二话没说,上前就捂住了赵阳的嘴巴,“事关重大,还请您注意言辞!” “呜呜呜——”赵阳发出一阵呜咽的声音,表示自己不会透露风声。 角木蛟这才慢慢松手,他看着沈欢说道:“既然您都已经知道了,那就希望您不要计较,虽然刘一手的性格有些惹人讨厌,但毕竟是我们四圣盟挡下最需要的客人,所以——” “没问题,只要他不来惹我,我也不会惹他。” 沈欢早就猜到了这种可能,也正是因为这种猜测,所以他才没有计较刘一手下百日眠的事情。 要是放在平时,对于想要弄死自己的人,沈欢是一个都不会放过。 几人正在这边交谈,门外忽然传来了一个爽朗的笑声,“大师,请,这里就是我们四圣盟的龙行,里面什么东西都有,我白虎是个粗人,也说不上什么好听的话,就一句话,今天大师你要是看上什么,只管对我说,我直接送给您!” 白虎正说着,发现了聚集在这里的青龙卫还有角木蛟。 “阿蛟,你怎么还在这里?难道事情还没有解决?”白虎的语气有些不快。 角木蛟连忙回答道:“已经解决了,我这就准备让青龙卫离开。” 白虎听到这话,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刘一手却忽然开口说道:“小友,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又见面了,真是缘分。” “我看不是缘分那么简单。”沈欢笑呵呵的说道:“你真正想说的,应该是为什么我还没有睡着吧?” “小子,对刘大师说话尊敬点!”白虎一脸愤怒的说道。 刘一手是他们四圣盟花费巨大代价,请来的医道高手。 现在在自己的地盘,竟然有人敢扶他的面儿,当众和刘一手针锋相对,这不是找死么! 角木蛟见状,连忙在白虎耳边小声解释了两句。 白虎听完以后,脾气并没有降低,“管他什么十星解禁圣师,在老子眼里,什么都没有老大的命重要!” “小子,看在你还有点用处,我给你半拉面子,现在跟刘大师道个歉,我可以饶你不死。” “你这人怎么不讲道理,明明是这个老头——”陈曦还真是天不怕地不怕,且只认死理的主,要不是赵阳一把把他拉了回去,恐怕这话就又要说个没完了。 白虎就和他的长相一样,从外面粗狂到里面的壮汉,即便是面对陈曦这种小姑娘他也不会有怜花惜玉的心思。 他的性格,通俗点来讲就是——我又不是你爹妈,凭啥惯着你? “小子,你别给脸不——” “算了算了,年轻人冲动很正常,再说,他一个年轻人不懂事儿,我这种老家伙总不至于也不懂事儿跟着他闹笑话吧?”刘一手显得十份大度,笑着说道:“只是没想到年纪轻轻,竟然是一名十星解禁圣师,就算是放眼整个天弃之地,那也是屈指可数的存在啊。” “狗屁的十星,他的认定只有九星,不过因为解禁速度很快,所以被认为可能是十星圣师而已。”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白虎自打第一眼看见沈欢,就有一种很讨厌的感觉,可能是相信不和,或者说他就看不惯沈欢那种冷不啦叽的态度。 “九星大宗师也是很了不起的存在了。”刘一手一脸慈祥的说道:“白虎首领,你卖我刘某一个面子,这事儿就不要再计较了。” “小子,今天有刘大师为你求情,我就卖刘大师一个面子,要是下次在发生这种事情,我绝对会将你打成肉酱!”白虎说话还真是一点都不含糊。 说实话,沈欢听着也不生气,就是疑惑,这种性格的人,沈欢怎么成为四圣盟四大掌舵人之一的。 角木蛟没敢说话,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却是不停地对沈欢使眼色,就差没跪在地上祈求了,生怕沈欢和白虎发生冲突。 在角木蛟看来,刘一手在这个时期是比沈欢重要没错,可说白了,刘一手就是个一次性用品,等事情过了,基本上也就没啥用了。 沈欢就不同了,最起码人家三次性用品,而且前者是付出巨大代价,后者是获得巨大利益,不管怎么看,都是沈欢更加重要一些。 沈欢也卖了角木蛟的面子,笑了笑没说话,准备带着赵阳和陈曦离开。 可就在这个时候,刘一手又开口了,“白虎首领,您刚才好像说过,只要是我看上的东西,您都会免费送给我对吧?” 沈欢一听这话,就知道不对了,但是他并没有加快速度离开,依旧是非常惬意的样子。 “没错,不知道大师您看中什么了?” “我就看上这个小玩意儿了。”刘一手伸手指向的东西,正是沈欢手里的黑色晶石! 第1819章千金难买我愿意 刘一手的目的很明显,在场的也都不是傻子,就算是白虎那种粗人,也明白了刘一手这样做的意义。 沈欢从刚才的情势就预料到刘一手会给他来这么一手,所以他一点也不感觉意外。 “小子,站住!”白虎直接喊住了沈欢。 “有事儿?”沈欢一脸疑惑的问道。 白虎骂骂咧咧的说道:“你他妈别跟老子装糊涂,刚才大师的话你听到了吧?” “听到了,不过这和我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我白虎已经放话了,大师想要的东西,无论是什么我都会给他,现在大师看中了你手里的石头,你应该能明白我是什么意思吧?” “不明白!” “你别跟老子装糊涂!”白虎咬牙切齿的说道:“告诉你像你这样的辣鸡,老子不知道杀了多少个,不要给脸不要脸!” “原来你出去开荒不是杀妖兽,而是出去欺负弱小啊。” 白虎的语气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少啰嗦,老子没工夫给你废话,现在我给你一次活命的机会,把手里的东西给大师!” “我为什么要给他?” “因为这是我们龙行的东西!”白虎一脸得意的说道。 “可是这东西是我花钱买来的,自然而然的这东西就是我个人的,而不是你们龙行的。”沈欢一挑眉头,“还是说,白虎大人您准备强取豪夺呢?” 白虎脸色一变,沈欢说的没错,这东西已经是沈欢的了,他要是强行拿走,那就是枪。 要是他白虎欺负弱小,强抢对方东西的事情要是传了出去,他哪里还有面子出去混。 “谁说我要抢?这颗灵石多少钱买的,我给你双倍价钱,给我!”白虎完全就是一副暴发户的样子。 “一颗高阶灵石买的,但是……”沈欢眨了眨燕京,“我就是不卖给你,你能拿我怎样?” “给脸不要脸的小子!”白虎发出一声怒吼,震的整个龙行都开始摇晃起来,但是为了顾全大局,他还是忍了下来,“我给你三倍!” “不卖。” “六倍!” “不卖。” “十倍!” “不卖。” “妈的,你这个东西,老子一百颗高阶灵石要了!”白虎给出了最终价,跟原本的价格来说,几乎已经翻了一百倍。 至于一旁的赵阳,则嘴角流起了哈喇子,“一百颗低阶灵石等于一颗中阶灵石,一千颗中阶灵石等于一颗高阶灵石,一万颗低阶灵石等于一颗高阶灵石,一百颗高阶灵石,就是一百万颗低阶灵石,一百万……我的妈呀,一百万个灵石,我、我——” “你这个被钱冲昏头脑的家伙,不是一百万是一千万!” “一、一千万?”赵阳吞了口唾沫,“我、我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钱,这简直、这简直——” “不卖!” 沈欢两个字,把赵阳的换线哥哥堵了回去。 “好,够狠,你开个价,不管多少,这石头我要定了!” “是吗?”沈欢笑嘻嘻的看着白虎,“我要一条灵脉,你有吗?” “你、你——简直是无理取闹!” “难道无理取闹的人不是你吗?”沈欢掂量了两下手中的石头,“听过一句话吗?千金难买我愿意,这石头我喜欢,无论你出多少价钱我都不会卖,或者说,谁想要的话,直接跪在我面前,喊三声大爷好,我或许会考虑将石头给他。” “你——” 沈欢没有看白虎,他说话的时候,始终看着的都是刘一手。 刘一手笑了笑,“既然这样刘某也就不夺人所好了,白虎首领也无需生气,少年郎,年轻气盛总是少不了的,也就别计较了。” “我今天就再给大师一个面子!” 白虎生生将这口气给咽了下去,要是放在平时,他早就将沈欢给杀了,哪里还会废话这么多,尤其是在四圣盟的地界。 白虎这一次可谓是在成名以后第一次吃瘪,而且还是栽在了一个“黄毛小子”手里。 不过真要是动起手来,谁杀谁,还真就不一定了。 “还有什么事儿吗?我听您这话里的意思应该是没有我什么事儿了,既然没有我什么事儿了,我也就不耽搁几位购物了,再见。” 沈欢说完,便带着赵阳和陈曦离开,几人还没完全从门里面走出去,赵阳就忍不住开始抱怨沈欢这个不懂得持家的家伙。 “该死的臭小子!下次最好别让我碰到!”白虎气哼哼的说道:“大师,得亏你是一个大度的人,要是今天换了别人,这个小子就算不死也会成为一个残废。” “白虎首领,这个少年郎显然是生活在温室中的花朵,所以行事才会如此嚣张跋扈,能够在二十多岁的年龄成为九星解禁大宗师,家境明显不错。”说到这儿,沈那大师半笑半不笑的看着白虎说道:“过刚易折,既然如此,又何必让我们出手招惹这个麻烦呢?” “大师高见。” 这边事了,再说沈欢那边。 赵阳从出来以后嘴里就没停过,不是说沈欢败家,就是说沈欢没过过穷苦日子。 沈欢一路上都是笑而不语,没过过穷苦日子? 别忘了,沈欢在没有修炼成药王天眼以前,也是社会底层人员的孩子,他之所以显得特别土豪是因为……在他看来,无论是灵石还是食物,在他看来都是没有任何价值的东西,毕竟以他如今的修为,是完全不需要这些东西的。 “够了小阳,你都说了一路了,我觉得相比灵石的事儿,我很更应该担心刘一手那个老头儿,将会对我们进行怎样的报复!” 一路上笑而不语的沈欢,终于开了口,“赵阳啊,有些时候不得不感叹,小曦这个丫头,除了性格不如你以外,可这脑子却实打实的比你强不少啊。” 赵阳虽然满脸不乐意,但是他也明白这一次事情的严重性,“刘一手这个老混蛋,肯定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的,大神,我们该怎么办啊?” “很简单。”沈欢一脸高深莫测的说道:“随机应变!” 第1820章这心眼也不小啊? 沈欢预算过刘一手还会来找茬,只是没有想到,会来的这么快。 还没到晚上,刘一手便带着白虎过来了。 说实话,沈欢也有些不喜欢白虎,没有其他的原因,就是他之前说的,以白虎的性格能够当上四圣盟的掌舵人,实在是令人十分费解的事情。 “你腾还是不腾?”白虎双眼冒着火光。 其实从内心来讲,白虎不光讨厌沈欢,也讨厌刘一手,但没办法后者是他所求之人,自己大哥是否能够活下来,全靠对方,甚至好不夸张的说,青龙的性命已经被刘一手给捏在手里的。 对于刘一手、沈欢这种人的反感,大概是因为,在白虎看来,只有杀阵杀敌的人,才值得敬佩,至于刘一手和沈欢这种靠手艺吃饭的,他多半看不起。 也没有什么大问题,毕竟现在是天弃时代,市场之间的战争才是最主要的关键。 俗话说得好,市场决定价值,他们这些冲锋在最前线的人就是市场。 换句话说就是,如果没有他们这群在前面拼死拼活的战士,只剩下解禁师和炼药师,他们这两个职业还有屁用,别说捧上天,能不把自己饿死已经是很大的奇迹了。 可就像是之前所说的,自己大哥的小命被握在对方的手里,就算是打心底里瞧不起对方,也要给予对方足够的尊重。 “这里是你们四圣盟让我挑选的客房,我拥有永久居住权,可我这才住了三天,你就要带人来把我赶出去,多少有些不地道吧?” “就是,你们这不是违背诺言么!” “还是说,你们现在觉得我们大神没有你的这个什么狗屁鬼谷医仙重要?” 沈欢说话带刺,白虎白天已经领教过了,但是没想到一个下午过去,就连陈曦和赵阳两个小娃娃也敢这样对自己说话了。 白虎这气当然是忍不下去,“两个小兔崽子,你们是不是找死!” “你——” “你如果伤了他们一根毫毛,我不介意让你们整个四圣盟为那根毫毛陪葬,如果不相信的话,你大可以试试。”原本还嬉皮笑脸的沈欢,语调忽然改变,整个人的气质也随之变得冰冷无比。 白虎感觉到了一丝危机感,不过这种危机感一闪而过,他便当做是错觉没有怎么在意,“小子,你知道你说这句话的意义是什么吗?” 沈欢没有说话,但是气势已然像是绷在弓弦上的利箭,随时都会脱弦而发。 就在这个时候,角木蛟带着朱雀赶了过来,他看到这剑张弩拔的气势以后,对着白虎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儿?” “朱雀妹子,你可来了,这小子是你请来的吧?我告诉你……”白虎将白天和刚才发生的事情对朱雀说了一遍,“现在大师只喜欢这间房,你说我们该怎么办?还有,这个小子刚才扬言要灭了我们四圣盟,按照我们四圣盟的规矩,这样的人已经可以被当做是敌人了。” “那只不过是他的一时气话而已,何必那么认真。”说着朱雀对沈欢抛了一个媚眼,“我说的对吗,大师?” 沈欢没说话,算是给了朱雀一个面子。 朱雀也暗自松了口气,根据角木蛟的汇报,她很清楚沈欢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事到如今能够不杀人,已经是十分给他们面子了。 当然,朱雀不知道沈欢的实力如此,所以她也理所当然的认为,沈欢说的是气话。 就算是真话,他也觉得是沈欢背后有着极大的未知势力,而不是他以个人实力灭掉四圣盟。 “刘一手大师,我看你也不是真非得住这间房,西苑那边也有一模一样的房子和构造,您住那边也一样。” 刘一手面带笑意,可是说出来的话,确有一些火药味,“东为阳,西为阴,放在以前,那是女人住的地方,我还真就得住在这间房子里才会舒坦,你们四圣盟不会连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都无法满足吧?” “要真是这样,那么青龙首领的伤势,在下也只能说无能为力了。” 朱雀眉头一皱,“大师您这是在威胁我们四圣盟?” “不敢,是你们四圣盟的这庙宇太大,我刘一手不敢入驻而已。”刘一手皮笑肉不笑,那小表情别提有多欠揍了。 白虎也有些不乐意了,“大师,请不要将你们的私人恩怨上升到我大哥性命的高度!” “哪敢哪敢。”刘一手抚了一下长须,“其实不瞒你们说,我的想法很简单,你们要么选我,让我为青龙首领治病,要么选择这个黄毛小子。” “说实话,我刘某不说纵横炼药界数十载,就算是从记事起到现在,都没有受到过如此挑衅。”刘一手用手拍了拍胸口,“我这个人啊,别的毛病没有,就是心眼有些小,到底怎么选看你们自己了。” 朱雀和白虎的脸色都十分难看,到现在刘一手等于摊牌了,从这行为来看,倒也算是真小人一个。 但这确确实实算是给了四圣盟一个天大的难题,思来想去,朱雀和白虎还是觉得让沈欢选择妥协。 “大师,就算是卖我朱雀一个面子如何?就当是还我当初在黑市帮你的人情。” 沈欢本来想拒绝的,可是一听后半句话,他立马知道自己是没办法拒绝了。 当初朱雀没有提出来,沈欢也没说,不过他却开出了一个,看似对四圣盟不公平,实际上是对他不大公平的条件。 可是双方谁也没说,就代表这个人情还在。 沈欢不是一个喜欢欠人情的人,既然朱雀现在开了口,他也不会继续强硬下去。 “好,我卖你一个面子。” 见沈欢同意,刘一手当场就笑了起来,“哈哈哈,孙子,你之前不是很厉害吗,怎么在关键时刻怂了?我还真当你是一个英雄呢,原来也是一个难过美人关的狗熊!” “我告诉你,这事儿咱们没完!我刘一手最厉害的不是医术,而是那颗小心眼,这只是一个开始而已,咱们以后慢慢——” 这边刘一手正得意的说道,整个人忽然僵住了,仿佛在一瞬间被人拔了舌头一般。 而沈欢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颗血淋淋的心脏。 看着那颗还在跳动的心脏,沈欢疑惑的感叹道:“这心眼也不小啊?” 第1821章现在需要我出手吗? 众人刚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只是觉得沈欢的话莫名其妙,可是当他们看到沈欢手中那颗血淋淋的心脏以后,他们就知道事情不对劲了。 “你做了什么!”白虎第一个开始暴躁起来,刘一手是整个天弃之地最强大的医师,现在沈欢将他给杀了,就等于把青龙也给杀了。 在这种情况下,白虎根本不会浪费太多的话,他一定要杀了沈欢报仇! “白虎——”朱雀注意到了白虎的举动,准备上前阻拦,可是一切都已经完了,白虎的眼睛开始泛红,那绝对是想要杀人征兆。 这个状态下的白虎,只有一个人可以拦着,那就是青龙,然而青龙并不在场,所以在场的没有一个人可以拦住白虎。 接下来让人震惊的一幕发生了,只见沈欢抬手缓慢的给了白虎一巴掌,紧接着白虎就被扇飞到了天上,这一切发生的太快,快到众人根本就反应不过来,在场之中也唯有朱雀看清楚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白虎竟然一巴掌就被扇飞了,先不说白虎受没受伤,就是这利落干净的手法,也不是所有人可以做到的。 要知道白虎可是只差收脚就可以进入胜天境的存在,这样强大的人,即便是在愤怒的情况下出手,也不是所有人可以拦得住的,至少朱雀承认自己没有办法做到。 “啊!!!”白虎从天而降,将地面砸出了一个大坑,“小子,你竟然敢还手!” “你是傻哔吗?还是说这个世界的规矩就是,只准你打别人,别人不准打你?”沈欢没好气的说道:“出门不带脑子的家伙。” “你——”白虎仰天长啸一声,身形看样子也增大了几分,“我杀了你!!!” “兽化能力?”沈欢隐约看出了一些门道。 “住手,白虎!你要是再杀了他,我们不光没有了刘一手这样的医师,就连九星解禁大宗师也要没了!” “刘一手死了,就等于大哥死了,我不会放过杀害大哥的仇人!”白虎说着就将巴掌从沈欢的天灵盖叩击而去。 沈欢抬手顶住了那张巨大的手掌,脸上的表情看起来依旧十分的轻松,“呵呵,可笑,我只是杀了刘一手,又不是打伤青龙的人,既然要报仇你怎么不去找伤害青龙的人报仇,跑来我这里逞什么威风。” “说你欺负弱小,还真没说错!”沈欢说着手腕一震,便传出巨大的震荡力量,直接将白虎震退到了一旁,“朱雀,我这个人的耐性是有限的,如果这个二缺再出手,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压抑住我心中的怒气。” “小子,不要太猖狂,刚才是我被愤怒冲昏的头脑,这一次你必死无疑!” “白虎!你要是继续动手,就别怪我行使大哥交给我的权力,将你逐出四圣盟!”朱雀说着拿出了一块令牌,和在黑市上的不同,那是一张金色令牌,最顶端是龙首,末端是龙尾,整个盘旋在令牌周围,在令牌的正中间写着一个龙字。 看到这块令牌,白虎明显有着很大的情绪波动,他看了看沈欢又看了令牌,看看了沈欢又看了看令牌,终于在持续了数次以后,他退去了兽化形态,咬牙切齿的看着沈欢不再说话。 “怎么这就不动手了,这个小子杀了我们主人,可不是轻易就能完事儿的,你们知不知道,除了你们四圣盟还有两大组织和我主人有关系,他们要是知道主人死了,一定会帮主人报仇,到时候你们四圣盟也保不住这个小子,说不定还会把自己给搭进去!” 之前撞赵阳的那个大汉,在那里骂骂咧咧的说道。 “听说树倒猢狲散吗?你的主人死了,也就等于没有了后续的利用价值,一个没有后续利用价值的存在,你认为其他组织会对我们动手吗?”朱雀冷笑,眼角满是不屑。 她这边话音刚落,那几个刘一手带来的人就全都死了。 不用想,就知道这事儿也是沈欢做的。 看到朱雀质问的眼神,沈欢也没有否决,而是自顾自的说道:“那可不一定,虽说树倒猢狲散,但这毕竟不是一个和平的年代,资源吃紧的不光是你们四圣盟,想必其他组织也一样,既然如此,他们就很有可能借着为刘一手报仇的借口,正大光明的来征战你们四圣盟,到时候即便灭不掉你们,也能够从你们手里捞取不少的好处。” 朱雀先是一愣,然后脸色开始变得担忧起来。 白虎则冷哼哼的说道:“还有脸说,要不是你杀了刘一手会有这么多事情么!还有,今天我是给大哥青龙令的面子,要不然我一定会杀了你。” “我知道你脑残,所以我不怪你。”沈欢摸了摸下巴,“不过你这个回答倒真是让我挺意外,我原以为你白虎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莽夫,现在看来你是个莽夫没错,却不是天不怕地怕,欺软怕硬会出现在你这种人身上,倒是显得十分矛盾呢。” “你——我——我杀——你——”白虎气的说不出话来,他这个人有什么说什么,但是却不是一个耍嘴皮子的人,他那点嘴上功夫到了沈欢这里那是完全不够看的。 沈欢没再搭理白虎,他看向了朱雀,“需不需要我给你一个提示。” “什么提示?” “那就是需要咯?”沈欢笑了笑,说道:“你应该还没有忘记,你们具备让我出手三次的条件吧?” “这一点我没有忘记,可是目前我们的确没有什么需要你来解禁的空间发包。” “不不不。”沈欢摆手道:“我说过,这三次出手机会可以是任何事情,包括……治病救人!” 朱雀眼中闪过一丝诧异的神情,“你还是一个炼药师?没错,有这种可能,因为你曾经在黑市中拿出了高等阶的疗伤圣药!” “没错,你很聪明,比这个傻大个不知道聪明了多少。”沈欢先是攻击了白虎一顿,然后面带笑意的看着朱雀问道:“所以……你现在需要我出手吗?” 第1822章神秘的沈欢 就在朱雀准备答应的时候,沈欢又忽然说道:“我劝你最好考虑清楚,我出手一次就浪费一次,三次这个次数并不是很多。” “哼,只需要你出手一次就够了,那些空间法器里面的资源,老子大不了多开几次荒,也用不着你出手。” 沈欢咧嘴一笑,“我说朱雀小姐,这位白虎先生的话能够代表你们四圣盟吗?” “如果可以的话,我就当真了,只出手一次。”沈欢说着竖起了食指。 “他没有青龙令,说话自然不算数。”朱雀给白虎使了一个眼色,“我们决定让你出手一次,救青龙!” 白虎冷哼一声,“我虽然没有青龙令,但是我也是四圣盟的掌舵人,在青龙昏迷期间,我也有着号令权,我警告你,如果你没有医治好青龙大哥,就别怪我——” “不医了。”沈欢一脸蛋疼的看着白虎说道:“你这个态度有问题。” “你说什么!” “你对于刘一手那个阴狠的老家伙,都笑呵呵的,堂堂的白虎掌舵人,在他面前跟个孙子一样。”沈欢双手交叉在胸前,“我不需要你当我孙子,只需要得到足够的尊重,你能做到吗?能够做到我就医青龙,如果做不到,我看着四圣盟我也没必要待下去了。” “你——” “白虎,不要坏事儿!”朱雀皱眉说道:“大师这话没有什么问题,你需要给予他足够的尊重。” “大师!”白虎咬牙切齿的说道。 “你不服?” “不服!” “但你嘴上服了。”沈欢大笑两声过后,忽然收起了笑容,一脸认真的说道:“带我去见青龙。” 朱雀看着沈欢的身影,眼神忽然间有些迷离了。 第一次见到沈欢,她以为沈欢只是一个有点小聪明的年轻人,但是赌戒的事情,让她明白沈欢不仅有脑袋还有能力,解禁和赌戒都属于最顶尖的存在,有这样的人在组织内,四圣盟的能力绝对会大幅度的增加。 但也仅限于此而已,进入四圣盟以后,飞剑事件让朱雀明白,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简单,甚至有一刹那朱雀都觉得沈欢不是一个年轻人。 或者说这具年轻的身体里藏着一个老辣的灵魂! 在陈曦和赵阳看来,沈欢有些嗜杀如命的感觉,但站在朱雀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杀伐果断之人,理性大于感性的存在。 在和平年代,肯定是感性更加有市场,可是天弃之地不是和平年代,这里是修真者和仙族的末日世界。 无论是以前高高在上的仙族,还是遍布大地的修真者,随时都有可能成为妖兽的盘中餐。 再观察刘一手事件,朱雀终于确定,沈欢不是一个自己能够审视的人。 以她的阅历,竟然看不清楚沈欢一个二十来岁的人。 朱雀自己都觉得有些可笑,但是阴晴不定的沈欢身上,确实充满了太多未知的神秘感。 “朱雀走啊,还愣着干嘛?我倒要看看,这个小子究竟能不能治好大哥,他要是做不到,哼!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白虎脸色上满是乌云,似乎随时都会打雷。 朱雀这一次没有再训斥白虎,而是问道:“白虎,说实话,你觉得自己的实力,是那个年轻人的对手吗?” “我会不是他的对手?要不是我刚才太大意,他才不会——” “说出真实的想法!” 听到这话,白虎不再找借口,而是表情凝重的说道:“如果真是生死相战,我的胜率大概有六成。” “只有六成?” “嗯,这还是保守估计。”白虎无奈的叹了口气,“他身上有一股我很讨厌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强烈,我也说不出是为什么……对了,朱雀妹子,这个小子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 “不知道?”白虎一脸诧异的看着朱雀,“连身份都不清楚就请对方进来,朱雀妹子,这可不符合你的性格。” “我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恶犬被灭的事情很可能和他有关系,至于之前的事情,我动用了朱雀卫所有的力量,也没有任何的线索,目前唯一知道的就是,那个赵阳和陈曦称呼他为大神。” “大神?”白虎皱着眉头,沉默了一会儿,“朱雀妹子,按照我的意思,咱们还是多多防备一下他吧,我总感觉这个人没有那么简单。” “既然知道还招惹他?” “可我就是看不惯他啊。”白虎一脸委屈的说道:“你也知道,我本来就是一个什么都藏不住的人,一旦对哪个人生出了看法,就像是树苗扎了根,除非破坏土壤连根拔起,不然根本不可能改掉这种固有的印象。” “当初你不是就很仇恨青龙大哥吗?还要杀了他,后来不还是变成了兄弟,还成立了四圣盟。” 白虎老脸一红,“那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 “就是不一样,他这个小子怎么比得上青龙大哥那种人?”一谈起沈欢,白虎嘴里就全都是不屑,和谈论青龙的那种自豪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好了,废话少说,咱们还是快走吧,不然这尊大神说不定又要闹脾气了。” 青龙卧床的地方,在一个密室当中,在外面的时候还不觉得,在机关打开的刹那,赵阳和陈曦就闻到了一股草药味。 沈欢看了看门口站着的两个侍女,她们手里拿着类似熏香的东西,应该是用来驱逐来访者离开时身上的草药味。 看样子,青龙在四圣盟有着很重要的地位,完全可以看成四圣盟的从底层到高层的中心人物,如果他死了,怕是整个四圣盟都会遭受巨大的打击。 “七里香……地耳草……乌药老根……川芎……泽兰……柴胡……桔梗……枳壳……细辛……丹参……红花……” 沈欢一进去,就闻到了很多草药的味道。 “你在嘀咕什么呢?”陈曦小声的问道。 “闻香识症。”沈欢说着,扭头看着白虎和朱雀,“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青龙应该是受了外力重创吧?” “这……之前在路上我已经给您说过了,青龙大哥就是因为和妖兽战斗被围攻才会受伤的,自然是受了外力重创,您这么说是想要确定一下,还是?” “没、没什么。”这就很尴尬了,沈欢原本寻思着装个比,可没想到装逼失败了。 沈欢也没废话,直接走到窗前,开始观察青龙,这只是看了一眼,沈欢就忍不住爆了句粗口,“卧槽!” 第1823章修真仙界那令人堪忧的医术 “怎么了,很难医治吗?” 朱雀的神情开始紧张起来,因为他认识沈欢这么久,还没有见过沈欢大爆粗口的样子,要知道就算是刘一手那般挑衅,沈欢也没有爆一个粗口。 “啊?”沈欢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摆手说道:“没什么,只是没想到青龙大人竟会如此英俊。” 沈欢说的是大实话,他也算是有点阅历的人了,什么样的男女没见过,帅不过雪歌,美不过妙诗。 可是青龙这个人,让沈欢对于帅这个字有了重新的定义。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我呸!太土了,太俗了! 对于青龙这样的人,沈欢完全是发自内心的称赞,这世界只有四个字,能够形容踏,那就是——贼特么帅! 并不夸张,沈欢可以拍着胸脯保证,青龙绝对是他这前半辈子见过最帅的人。 俗话说,比我帅的都得死,沈欢也抱有这样的想法,可是当他看到青龙的时候,这种想法一点也没有生出来。 可以这么说,看着对方,就算是再直的直男也可能被掰弯,而且无论是有脾气的还是没有脾气,粗狂的还是细腻的,都会变成弱受一个。 现在沈欢总算明白,为什么青龙能够收复白虎这样的粗狂大汉。 以前沈欢觉得是义气,现在答案就毫无疑问了——肯定是因为这张脸啊! 还好四圣盟里面还有一个女性,不然沈欢真的要认为青龙是那种基佬之神,嗯……就像是兔儿爷? “大哥的伤势你能够医治吗?”朱雀小心翼翼的问道。 “不难医治。” “吹,就算是刘一手也只敢说是看看。”白虎在一旁挖苦沈欢。 “全都是最普通的草药,当然医治不了这种堪称神魔造成的伤害,还有还是多种能量的混杂体,要不是因为青龙有些本事,别说支撑到现在等人来救,在折返的途中就死了!” 沈欢在回答白虎的问题时,内心觉得很纠结,他本以为修真仙界的医术,就算是受到了冲击,也不可能比华夏这种末法时代还要差吧? 可事实就是如此,真不知道天弃之日到底发生了多少事情,才使修真仙界的医疗技术落后到只比华夏强不了几分的地步。 不过他们的炼丹技术,确实是十分出色。 “不用草药用什么?” “灵药。” “庸医!灵药是用来炼丹的,怎么可能救人,连我这个外行人都知道虚不受补,更何况青龙大哥受了这么严重的伤,要是用丹药,不光救不了他的性命,还可能送他去见阎王!” 白虎现在可以百分百的确定,沈欢就是庸医一个,连虚不受补这种简单的道理都不懂,还敢扬言自己懂医术,甚至是取代刘一手这个天弃时代的第一医师和炼丹师。 “白痴!”沈欢白了白虎一眼,然后说道:“先了解虚不受补的意思以后,再来跟我说话好么!” “还有,你到底想不想救青龙?” “废话,当然想!” “屁话!我看你当然是不想,如果你想的话,哪里会叽叽歪歪的说那么多话,要我看,你就是不想让青龙好,这样你这个白虎就可以坐上四圣盟老大的位置。”沈欢阴阳怪气的说道,样子看起来十分欠揍。 “你血口喷人!” “哟?现在才看出来啊?我还以为你看不出来呢!既然知道,就别再说话,信不信我三言两语就可以让你成为谋杀青龙的罪人?” “你——” “嗯?” “没什么。”白虎算是完全明白了,论嘴皮子上的功夫,沈欢更加不是沈欢的对手。 沈欢看了看那些伤口……怎么说呢,这要是放在世俗界的话,这种严重的伤势,普通人都不知道死上多少回了。 但是在青龙的身上,仍旧有着微弱的生命迹象。 从这儿就可以看出来,青龙肯定是一个有本事的人,至少比他之前遇到的所有人都要强。 这种伤势说医治也简单,但是要真动起手来,也非常的复杂。 难的地方在于,这样的伤势想要用针灸是完全没有可能的,只能动手术。 沈欢做手术的次数不多,但也掌握了一定的技巧,甚至比人间界那些专家们还要厉害,只不过用手术的话,就不会再有针灸那种奇效。 毕竟这属于物理疗法,想要一下子完事儿的可能性不大。 “拿小刀来,或者匕首也可以。” “我们这里没有这种东西。”朱雀表情有些尴尬的说道:“即便有也是淬毒的,或者本身就已经和毒系妖兽的妖核融合在了一起。” 这医疗条件也真是够差的。 没办法,在种情况下,沈欢也只能使用灵气凝聚的刀来用了。 灵气刀有好有坏,好的地方在于,比所有实质性的刀都要灵活,甚至可以处理极其细微的地方。 但是,青龙受伤的地方,还有大量的波动残留,如果贸然让自己的灵气与其接触,很可能出现同性相斥的现象,甚至在完全冲突的情况下,还可能会发生小规模的爆炸。 现在青龙这副破到不能再破的身体,可经受不了多少折腾了。 多种强大力量混合在一起,所产生的爆炸效果,究竟会有多么严重,沈欢自己也不清楚,所以在动刀子的时候,他只能小心小心再小心。 “你们都出去,记住我的话,是所有人!”沈欢刻意强调了一下。 白虎听到这话,却不乐意了,“凭什么让我们所有人都出去?” “要是想让青龙活命,现在就给我滚出去!”沈欢的表情认真无比,虽然没有杀气,但是比浑身都充斥杀气的时候,更加令人害怕。 至少白虎在看到这个表情的时候,都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 “好,我们出去。”朱雀倒十分痛快,拉所有人都走了出去。 众人走到门外以后,都开始议论沈欢究竟要怎么救青龙。 白虎甚至推测,沈欢刚才要刀子,是不是想要杀了青龙。 “杀了青龙对他有什么好处?” “如果他是别的势力派来的卧底呢?” 这边正在议论着,密室内忽然传出了一声巨响,那种感觉,就像是炮仗紧贴着耳膜爆炸了一般。 “糟糕,出事了!” 第1824章整片神州唯沈欢一人可救青龙! 密室内仿佛遭受了巨大的爆炸,物品全都七零八落的,原本青龙所在的病床位置,更是炸出了一个深坑。 里面烟雾缭绕,却不见身患和青龙的身影。 “人呢?” “一定是被那个什么狗屁大神带走,去领赏了!”白虎骂骂咧咧的说道,仿佛让沈欢医治自己的事情,是白虎这辈子最后悔做的事情。 “你怎么还是这样想?” “我为什么不这样想?”白虎反问道:“这个小子来历不明——” “不会的,是我们主动找上他的,又不是他主动找上我们的。” “废话!他先是到解禁师盟会,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当然变成了我们主动找他!”白虎气哼哼的说道。 赵阳深吸了口气,站了出来,“去解禁师盟会的事情是我安排的,并不是他提出来的,在我没有带他进去之前,他甚至连解禁师盟会是什么都不知道,另外……” 赵阳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如果你们是四圣盟不是这里最大的组织,那位玄武大人也很可能知道解救他两位妻子的线索的话,他根本不会跟你们四圣盟打交道。” “我很清楚大神的性格,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大神绝对不是你口中说的卧底!” “一个毛都没有找齐的小娃娃,如果这一切都是他安排好的呢?” “他可以设计我,但绝对不可能左右我的思想。”赵阳挺起胸膛,站在白虎的面前,语气坚定的说道:“如果大神真的做出了伤害青龙的事情,要杀要剐随你的便,但要是大神没有做的话,我想您应该欠他一个道歉。” 陈曦有些惊讶的看着赵阳,她没有想到赵阳会说出这样的话,要知道在从前,赵阳可是一直很反感这种行为,甚至一次一次近乎强硬的要求陈曦改掉这个毛病,但是现在犯了这个毛病的人,竟然换成了赵阳。 “我也可以!”陈曦站了出来,看着赵阳露出了称赞的笑容。 “你们贱命一条,哪里比得上我们青龙大哥的性命!” “白虎,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没有贵贱之分。”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忽然传了过来。 白虎听到这话,不由自主的虎躯一震,当他转身看到完好无损的青龙时,眼泪哗啦啦的就流了出来,“大哥?!太好了,你没事!” “有大师出手,我自然不会有事。”青龙笑呵呵的指着身边的沈欢说道。 白虎看向沈欢时的表情十分古怪,“大哥,真的是他救了你?” “没错,就是这位年轻的大师救了我,若不是他的话,我怕是已经死了。” “可是你们刚刚并不在密室之中啊!”白虎十分费解的问道。 这也是在场所有人的疑问,青龙看着沈欢,“大师您是自己解释呢?还是我代为解释?” “随便。” “小子,你怎么跟我大哥说话呢!” “白虎!”原本笑眯眯的青龙忽然皱起了眉头,这眉头一皱,白虎就好像是胖虎见到了他妈,瞬间一句话也不敢说了,看得出来,青龙对白虎的威慑力,远远要高于朱雀手里的青龙令牌。 “简单来说就是我不光受了重伤,并且在这些伤口内,还夹杂了对手大量的能量残留,当时围攻我的一共是四个人,加上我自己的就有五股能量能量在我的体内乱窜。” “因为我们四圣盟没有专业的工具,大师想要解决我的伤势就必须用自己的灵气凝聚成……什么刀来着?” “手术刀。” “对,就是手术刀,只有在有手术刀的情况下,才可以对我进行手术,可大师的灵气一旦介入就会变成六股力量,我本身的力量是胜天境的力量,光是自身能量暴走就会让整个四圣盟毁于一旦,更何况又加上五股至少是战天境的力量。” “如果他们相互抵触,产生……化学反应?对,产生化学反应的话,就会形成空前的大爆炸,比我个人自爆的杀伤力还要强大。” “为了保护我们四圣盟,大师只能在密室内击碎虚空,开辟出一个独立空间,为我治疗。” 白虎的神色十分紧张,他只知道青龙的伤势十分严重,但绝对没有想到竟然会这么严重,别说一个胜天境,五个战天境巅峰的力量自爆,就算全都是战天巅峰境界的人自爆,都足以毁掉整个禁忌之森了。 “这样说,岂不是爆炸就等于失败了?那刚才的爆炸……也不对啊,如果爆炸真有大哥你说的会这么厉害,怎么可能只把密室毁成这样?” 青龙摇头笑道:“这就是这位年轻大师出众的地方,他将我带入自己开辟的空间以后,先是将四股力量引流了出来,然后开始为我治疗伤势,等到我的肉身恢复如初以后,他就带我离开了独立空间,躲在了距离相对较远的地方。” “你们刚刚听到的爆炸声,并不是在密室内爆炸的,而是独立空间在长期没有灵气支撑的情况下,开始被时空乱流吞噬,那四股力量自然而然的也就在融合的那一刻发生了碰撞。” “简单来说,你们听到的爆炸声,只是那四股能量在时空乱流中的爆炸余波罢了。” 在时空乱流中爆炸,都对密室造成了如此这般的伤害,那要是直接在密室爆炸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青龙忍不住感叹道:“我这样的伤势,恐怕整个天弃之地,也就只有这位大师能够医治了,就算是刘一手过来,怕不光治不好我,还会把他自己的性命,甚至是整个四圣盟给搭进去。” 白虎的脸蛋像是喝了酒一般,泛起了一阵血色,“那个、那个刘一手已经死了。” “死了?” “是的,本来我们请他过来为大哥你医治,可是之后他和这位年轻大师发生了一些冲突,然后……”白虎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他低着头,等待着青龙的怒骂。 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青龙不仅没有任何生气的样子,还哈哈大笑道:“大师,您的性格我十分喜欢,我青龙在这里诚挚的邀请您加入我们四圣盟,其地位和我们四灵相等,你看如何?” 这一次不光是赵阳和陈曦,就连白虎和朱雀也有些动容了。 多少年了,自从四圣盟强大起来以后,青龙就再也没有对任何人做出这种邀请,和四大掌舵人地位相等,这就明摆着是要沈欢成为第五个掌舵人啊! 可沈欢的回答却让人大跌眼镜,“不怎么样,要是没事儿的话我就去休息了,困,另外……你们只剩下两次让我出手的机会了,好好珍惜,再见。” 第1825章奇人 看着沈欢离去的背影,白虎又开始嘀咕起来,“妈的,这个小子真是给脸不要脸,拽的跟个二五八万似的,好像整个世界都欠了他钱一样,真的令人恼火!” “咳咳,当然,对于救了我大哥的人,我还是十分感谢的。” 白虎是个直心眼,他对于沈欢救了青龙的事情,很是感谢,但也仅仅局限于感谢而已,并不是佩服。 说简单点儿就是,白虎欠了沈欢一个巨大的人情,如果沈欢要他去死,他也会毫不犹豫的自杀,但是这种自杀和心甘情愿的为青龙而死不同,再简单点就是,白虎会为了沈欢“憋屈”的送死,但绝对不会像对青龙一样去“英勇”的赴死。 看上去似乎有些矛盾,但从本心来讲却有很大的不同,这种直来直去的性格,并不是很讨喜,尤其是放在现代社会当中,那种吃力不讨好的差事儿,绝对都是白虎的。 不过这样的人,和那些嘴里说着“兄弟”背后把人当成“傻哔”的人要好多了。 要不是时间上不允许,沈欢还真会和这样的人做朋友,但是现在他绝对没有任何这方面的心思。 然而青龙在回过神后,第一时间的反应不是暴怒,而是哈哈大笑。 白虎心里就纳闷儿了,“我说大哥,这个小子如此轻蔑我们四圣盟,你怎么还笑得出来?” “我们四圣盟从来就没有过地位。”青龙看着沈欢消失的方向,“我和你一样,曾经有一段时间,或者说自从四圣盟崛起,一直到我受伤之前,我都一直觉得,咱们四圣盟是一个有门有面的大组织,在东荒这片妖兽纵横的地方,闯出了其它四大圣地一样的名声。” “这在天弃时代,本来就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白虎面带得意,“而且,四圣盟是我们用自己和兄弟们的血和泪换回来的,必须得骄傲!” “你错了白虎,我在回来的路上,脑海中想到的不是所谓的荣誉,而是成立四圣盟的初衷,以及我这辈子最向往的事情。”青龙说着,扭头看着白虎问道:“你现在还记得我们成立四圣盟的初衷吗?” “当然记得。”白虎一脸自信的说道:“不再被妖兽猎杀,而是要成为像天弃时代之前,猎杀妖兽的猎人!帮咱们的父母兄弟报仇的同时,让咱们修真者再次成为这天弃之地的霸主!” “当时只有我们四个人,在别人看来,我们四个不过是两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一个丫头片子和一个可能随时都会魂归故里的糟老头子,但是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五大组织之一,你和玄武老爷子到现在还成为了人类修士当中最强大的存在,现在回想起来,就仿佛是在昨日一般。” “是啊,时间过得很快,可变得不光是年龄和实力,还有人心!”青龙叹了口气,“我们当初成立四圣盟的时候,一腔热血,全都是为了人类,但是真的等到四圣盟城建立的那天,我们的初心也随之消散了。” “我们建立四圣盟城是为了有一个歇脚地方的同事,对妖兽做出致命的反击,我们招收成员,只会招收那些用够死的觉悟,杀一个回本,杀两个赚了的勇士!” “可是现在呢?”青龙望着整片四圣盟城,“这里不再是我们向外扩张,征战家园的大本营,而变成了人类自保的庇护所。” “在他们眼里,我们四圣盟不是可以拯救天弃之地的组织,而是一个温暖的避风港,我们为了建设开始招收一些身价清白但是财力雄厚的家族或者散修,除了资源他们不出一分钱一份力,仿佛就是在完成一个堡垒工作。” 白虎知道青龙这话是什么意思,但还是开口反驳道:“但是大哥,咱们的四灵卫和二十八宿可全都是抛头颅洒热血,敢与妖兽命对命的勇士!” “二十八宿暂且不谈,你确定四灵卫中,全都是你所说的勇士?最初的时候我是相信的,因为那是我们最后一篇净土,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四灵卫中的勇士还有多少?有一半吗?” 白虎低下头没有再说话,朱雀接嘴道:“当初我就说过,想要壮大四圣盟,就必须走这条路,而走这条路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我们目前的现状。” “如果说原本的四圣盟是一头敢捕食猛虎的饿狼,那么现在的四圣盟最多是一个防御力惊人的缩头乌龟罢了。” “是啊,所以我才说四圣盟从来都没有什么地位,我们只是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也变成了像那种自以为是的家族一样,认为自己高人一等?” 青龙的视线依旧停留在沈欢离开的方向,“这位年轻人是一个奇人,如果他加入我们四圣盟,一定会给我们四圣盟带来像我们成立之初一样的热血。” “朱雀,白虎这个人心里藏不住事儿,我看得出来,他有些讨厌这个奇人,你应该和这个奇人打过不少交道……他的名字叫什么?” “不知道。” 青龙愣了一下,笑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你不知道的事情?” “我真的不知道,这个奇人简直就像是凭空冒出来的……”朱雀先是苦笑一声,然后说道:“我怀疑他很可能是人间界的高手,因为你受伤那阵子,昆仑之门的封印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被打开,各种大中小型势力,甚至是散人,不少都去了一趟人间界。” “之后他们都被人间界的强者给赶了回来,昆仑之门也被再次封印,我之所以做出他是人间界强者的推测,是因为根据修真仙界和人间界的时间差来推算,他来的日子和昆仑之门重新被封印的日子并没有相差太远。。” 青龙大笑道:“人间界的强者吗?果然,活着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呢。” 这边青龙刚刚感叹完,四圣盟城内就响起了一阵钟声。 青龙、朱雀、白虎,这三位四圣盟的掌舵人,在听到钟声以后,面色大变,齐声道:“兽王钟?!” 第1826章四大兽王来袭! 钟能够将声音传播的更远,尤其是在天气时代,资源并不是那么的充足,想要进行警报也只能使用一些简单的乐器,而撞钟是从古至今就存在的办法,和其他组织一样,四圣盟也选择以钟声来作为警报。 四圣盟有四个钟,分别是小兽潮钟,兽潮钟,大兽潮钟,以及兽王钟。 级别从低到高,这些年四圣盟前三种钟时常敲,但是对于最后一个兽王钟,却是第一次敲响。 兽王钟声响起,就代表着有着兽王级别的存在,带领兽潮向四圣盟发动了进攻。 兽王最起码有着战天境后期的实力,而且因为身体上的优势,一个兽王基本上需要两名战天境后期的高手才可能将其击杀。 “还好我回来了,不然真就大发了。”白虎有些心有余悸的说道。 青龙受了伤,虽然现在伤势恢复了,但想要恢复巅峰实力还有需要一段时间的修养,如果白虎没有回来的话,就只能朱雀一个人面对。 如果是单对单,双方谁都奈何不了谁,而且以朱雀的御空能力,想要逃掉也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可对方带着兽潮,四圣盟又是大本营,不能随便舍弃。 朱雀唯一的选择就只有拼死一战,唯一的结果就是同归于尽。 所以,白虎才会有如此感叹。 更何况,在天弃时代,人类本身就是以一种弱者的形态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妖兽才是这个时代的霸主! 在青龙看来,事情并不是白虎想象中的那么乐观,“刚才兽王钟响了几声?” “三四声吧?”当时白虎被震撼到了,没有听得那么仔细。 朱雀肯定道:“四声。” “还记得当初我们说过的话吗,兽王钟响几声,就代表来了几个兽王,如果是四声的话,那么就代表来了四个兽王!”青龙双拳紧握。 朱雀和白虎的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四头兽王,青龙完美的状态,大概可以力战三名兽王,白虎和朱雀战一头。 要是玄武在,他和青龙两个人就可以击退这四个兽王,加上朱雀和白虎,说不定这四个兽王一个都跑不了,全都会死在他们四个掌舵人的手里。 可目前有战斗力的就只有白虎和朱雀,他们两个能够斩杀一头兽王就不错。 四头兽王……在这种情况下,白虎和朱雀一起出手,也只有死路一条! “妈的,不管了,咱们先过去看看再说!万一是比较弱的兽王呢?” 青龙摇了摇头,“很可能就是我当初开荒时遇到的那四头兽王,他们当初是可以埋伏我的,这一次过来,很可能就是为了毁掉四圣盟!” “咱们该怎么办?”朱雀的话虽然是在询问,但是不等任何人回答,她就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让四灵卫布置四象大阵,困住其中一头兽王,然后我和白虎抱着九死一生的想法和对方拼命,也许能再干掉两头,剩下那一头就让青龙大哥坐在城头威慑。” “他们现在过来,应该是认定青龙大哥已经死了,现在青龙大哥的实力虽然没有恢复,但是身上已经看不出任何受伤的迹象,说不定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撼作用,只剩下一头的话,那个兽王应该不会贸然犯险。” 白虎点头道:“就这么办!” “不行!”青龙面色严肃道:“我说过,除非我青龙死了,不然你们一个都不会死,想让我眼睁睁的看着你们死亡而不顾,我也做不到。” “可是除了这个办法已经没有其他可行的办法了,不是吗?”朱雀显然已经有了必死的觉悟。 “不!”青龙还是否定了,“我不会让你们这样做,不过我们可以先试试空城计,到时候威慑不了他们再说。” 白虎和朱雀相互看了一眼,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四圣盟城门…… “青龙快点给本王滚出来!”一个上身为雄鹰状,下身为人腿模样的巨大妖兽,在天空煽动着翅膀,每煽动一次,就会引起一阵巨大的风暴。 那种风暴碰撞在防护罩上,发出了巨大的声响,听起来就像是有人在连续不断的点燃炮仗。 “还是让本王给撞开吧!青龙那小子肯定已经死了!”一个浑身毛发血红的巨大熊怪在下面瓮声瓮气的说道,他的身材异常高大,看起来足足有四五米高,只是听他的呼吸声,都有种气吞山河的磅礴之感。 在他身旁有着一个身材渺小的细腰女人,看起来和正常人差不多打,但是腰却只有正常人的手臂粗细,胸部和臀部都有些夸张的放大,身穿一袭黄色的锦裙,在脖颈处带着类似狐绒一般的围巾,眼睛也非常大。 虽然是人形,在从头到脚,都给人一种不现实的畸形美,仿佛是从动漫中走出的少女。 “没错,那个青龙中了我的尾后针,多半已经死了,你就别叫阵了,直接让娃娃们上去,攻破这城池就好了。” 女人说话也嗲声嗲气的,她身后透明的翅膀抖动了一下,后方一些大型的怪形黄蜂也随之做出了呼应。 “你说是不是啊。”女人说着对着另外一个盘在巨树上的人首蛇身的娇艳女子说道。 那女人双眼无神,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偶,她吐了吐信子,“我只知道自己饿了,这这座城池里面有食物。” 此话一出,剩下的三人全都大笑了起来。 而刚刚飞上从城头的青龙三人,也看清楚了他们的样子。 “没错,当初偷袭我的,就是这四个兽王。”青龙看着兽王身后绵延百里的兽潮,眉头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这么大的兽潮,是他们四圣盟成立以来,第一次碰到,还有四个兽王带队,即便是青龙实力达到巅峰的时候也不敢小觑。 看来从偷袭到现在的攻城,是这四个兽王早就计划好的事情,想依靠自己来震慑对方这个办法,多少有些不现实。 在青龙看到他们的时候,四个兽王也看到了青龙。 “哎呦,不是我眼花了吧,青龙这个家伙竟然还没有死。” “没死又如何,经过这一次进攻,他一定会死!” “青龙,你是让老子冲破城门进去吃你,还是你管管的下来让老子吃了?如果是后者的话,我可以考虑给你一个全尸。”巨熊哈哈大笑着说道。 白虎一听这话,瞬间暴怒,直接从城墙上冲了下去,一旁的青龙和朱雀,根本连阻拦的机会都没有。 第1827章需要我出手吗? “兽王又如何,死在老子手里的兽王,没有四个也有三个了,就凭你们也敢对我大哥出言不逊!” 白虎砸落在地,直接捏碎了一个攻城妖兽的透露,血腥味瞬间弥漫到了周围的空气中。 面对白虎的强势出现,四大兽王好像并不意外。 “来了个送死的,你们谁要?”盘在树上的蛇女开口问道。 “我来吧,这个家伙我认识,叫做白虎,实力还是有一些的。”飞在空中的鹰男冷笑着说道。 “交给我!”巨熊冷哼一声,“他刚刚杀了我一个族人,身为我们族群的兽王,我有必要给自己的族人报仇!” 黄蜂女咯咯的笑道:“加油,如果你能够在十个回合内杀了他,我就让你吃新鲜的蜂蜜。” 说着,她还用自己细长的秀腿,在巨熊的腿上撩了一把。 “好!”巨熊鼻孔中穿出两道白色的烟雾,大步子一迈,就朝着白虎走了过去。 巨熊的速度并不快,但是每走一步,就有一种地动山摇之感,那种令人压抑的感觉,犹如心脏受到了压迫。 “哼!”白虎冷哼一声,“想要杀我,再练几百年吧!” 白虎直接来了一记黑虎掏心,巨熊看到以后躲都不躲,任由白虎攻击着自己。 “轰——” 一声巨响过后,巨熊后退了数步,但是身上并没有受到任何的伤害,他用手拍掉了胸前毛发上的黑灰,盯着白虎问道:“打够了没?打够了的话,也该轮到老熊我动手了!” “吼——” 巨熊发生一声兽吼,一步上前,朝着白虎就是一巴掌。 破空声不绝于耳,等到落地上的时候,更是发出了一阵犹如手榴弹爆炸一般的效果。 击打处出现一个深坑,而在击打出周围,更是蔓延出了数十米的裂痕。 “跑的倒是挺快。”巨熊并没有因为击不中白虎而感到沮丧,最多是有些遗憾。 “吼——”这时候另一声兽吼传来,白虎的身体膨胀了一圈,手上也长出了一对爪子,猛的一看,除了没有胡子,和电影中的金刚狼十分相似。 只不过金刚狼的爪子是金属质地的,他的则更像是野兽的爪子,或者是某种骨骼。 “劈山碎玉!” 白虎再次出招,这一次巨熊不再是无视攻击,而是双手交叉抵挡攻击,可即便如此,它仍旧是受伤了。 原本没有受伤的巨熊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傻里傻气的大汉,但是在他受伤以后,却表现出了极度的愤怒。 那双发红的眼睛充满了杀意,“我杀了你!!!” “轰——轰——轰——” 妖兽的主要攻击方式是肉搏,白虎的优势也在于近战,可是真的当双方热战以后,白虎的优势就一点也没有了。 他虽然有类似兽化的能力,但是和真正的妖兽比起来,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毕竟妖兽的强横的体质是天生的,而白虎的能力则是后天才具备的,并且从本质来讲,白虎的身体和巨熊比起来,无论是爆发力还是抗击打能力都相差太远了。 像之前那种深度的伤害,没有再在巨熊的身上出现过,最多也就是一些皮外伤,可是白虎却很快的就挂彩了。 “咔嚓!” “啊!!!”白虎发出一声惨叫,因为一个计算性的失误,他被巨熊折断了手臂,要不是因为他反应足够快,想必那一条胳膊就已经成为了他的口中餐。 “白虎!” 朱雀看到这个情况,知道自己不能再看下去了,可是她刚刚飞出防护罩,就被鹰男给挡住了,“我说小美女,你的对手是我,别乱看了。” “滚开!”朱雀直接发出了一道火凤,但是鹰男一下子就躲开了。 “真是一个脾气火辣的小辣椒呢,我很喜欢。”鹰男挥舞着翅膀,笑嘻嘻的说道:“小辣椒,你要是同意做我的夫人,我或许会考虑放过你也说不定。” “妄想!” 说着,两人百年再次缠斗在了一起,在这种情况下,沈欢想要保持优势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青龙看着处于劣势的两人,心中一阵焦急,但也有些无可奈何,因为他现在只有着飞仙境后期的力量,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他扭头看着暴乱的城内,心中也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如果朱雀和白虎全都战死,那么四圣盟一定会大乱,不光是城池的问题,还有民心的问题,要知道一旦四圣盟失去了庇护的作用,绝对会有大量的家族和成员撤出逃亡。 到时候即便他们拼命保住了四圣盟城,到时候四圣盟这个组织也要荡然无存了。 民众们看到青龙、白虎、朱雀的出现,以为有了希望,停下了逃亡的步伐,可是在看到白虎受伤,以及朱雀被人纠缠以后,他们刚刚燃烧起来的希望之火再次消灭。 “青龙七宿带领青龙卫前来报道!” “白虎七宿带领白虎卫前来报道!” “朱雀七宿带领朱雀卫前来报道!” “斗木獬、虚日鼠、危月燕、室火猪,带领玄武副卫前来报道!” 看到赶来的七宿成员和四灵卫,青龙口中暗松了口气,“青龙卫、白虎卫、朱雀卫,听令!” “在!” “五行宿,每人带领两百名四灵卫出门迎战,诛杀兽潮!” “喏!” “日宿每人带领二十名四灵卫,前往东南西北四面城楼开启镇兽灵石炮!” “喏!” “月宿每人带领三十名四灵卫,前往东南西北四城区安抚民众!” “喏!” “剩下众人,随我前去救援白虎朱雀两位首领!”青龙说着,拔出腰间瞥佩剑直接杀出了城池,“给我——杀!!!” “青龙,你终于舍得出来了。”黄蜂女冷笑一声,“孩儿们放针!给我杀!” 蛇女用信子舔了舔嘴角,大手一挥,“食物来了,吃掉他们!” “吼——”巨熊将白虎击飞到一旁,扬天长吼道:“碾碎他们!” 一时间修士便和兽潮站在了一起,双方在数量上有着巨大的差距,一种质量无法弥补的差距。 所有人都陷入了苦战,而且看局势,怕是要不了多久,四圣盟就会被完全攻破。 一些四灵卫,甚至连一个妖兽都没击杀,就被对方咬破喉咙倒在地上,然后被一群妖兽分尸食用,除了一些碎骨渣和血迹以外,几乎什么都没有留下。 “不!!!” 看着士兵们一个接一个的倒下,青龙充满了无力感,尤其是在青龙七宿中的氐土貉,为了保护他而被妖兽分食的时候,这位被认为文武双全,举世无双的四圣盟首领,瞬间被逼迫到了崩溃的边缘。 就在这个时候,天空中响起了一道声音,“需要我出手吗?你们还有两次机会……” 第1828章越此沟者,死! 声音的主人是谁,青龙等人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沈欢。 对于沈欢这种好像是置身事外的语调,他们没有愤怒,反而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兽王的威慑力实在是太大了,大到那些平时眼高于顶的家族都不敢站出来面对。 可是沈欢这样一位客卿,却敢在这个紧要关头站出来,这并不是所有人能够做到的。 “要帮忙就快点帮,不要站在那里说风凉话!”白虎浑身是血,汗水不停地滴落,本来他就不是巨熊的对手,在四大兽王发动兽潮以后,他更是完全没有抵抗的办法。 就在刚刚,他被一只毒蛇偷袭,咬伤了小腿,如果不是依靠着身旁的巨石,他连站起来的本事都没有了。 坐在城墙最高处的沈欢摆了摆手,“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好人,更不是一个英雄,所以你们要好好考虑是否需要我出手,如果不需要,我会坐在这里,眼睁睁的看着你们被兽王杀死,亦或是被兽潮吞噬。” “你、你还是人吗!”白虎不甘的咆哮着,他终于发现自己为什么这样讨厌沈欢了,这样的人不仅一点热血都没有,甚至连一点的同情心都没有,完全就是一个利益至上的存在! 沈欢没有说话,行为也像他刚才说的那样,坐山观虎斗,好像这件事情完全和他没有关系一般。 妖兽被杀,他不会欢呼,四灵卫被食,他也不会悲伤。 “大神,我知道你实力很强大,出去帮帮他们吧!”赵阳在下面焦急的喊道:“如果兽王带领兽潮攻了进来,我们所有人都会死!” 陈曦更是不满的说道:“你之前不是答应我会出手的吗?” 沈欢谁也不搭理,就那么静静地看着,谁也不知道他的心里究竟装着什么。 青龙在斩杀了一头高阶妖兽以后,回头大声的喊道:“请你出手吧,大师,我愿意用掉一次机会!” “大哥,这样的人我们不用也罢,他完全——” 白虎还在意气用事,可话还没有说完,被他戳瞎一只眼睛的巨熊就已经走了过来,“与其关心其他的事情,还不如先关心关心你自己!” 说完,便一巴掌拍了下去,已经负伤太多的白虎根本没有办法逃跑。 而朱雀也遇到了同样的状况,那鹰男的脚不是脚,而是一双鹰爪,一只爪子束缚着朱雀,而另外一只爪子,则准备挖去朱雀的心脏,至于他原本用来飞翔的翅膀,则满目疮痍,显然也没有在朱雀手中讨到多少好处。 至于青龙,在七宿的保护下,并没有受到太多的伤害,但是看着那些为他死去的战士,他的心比任何人都要痛。 “明智的抉择。”沈欢的声音仿佛像是幻觉一般,在每个人的耳朵里面回响着。 等到白虎三人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到了城墙之上。 “发、发生了什么事情?” “好、好快的速度。”朱雀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沈欢。 青龙则是最快从震惊中走出来,“多谢大师救命之恩。” 白虎回过神来之后,看着沈欢,“这就算是一次出手机会吗?让我眼睁睁的看着兄弟们赴死,还不如让我战死沙场!” “闭嘴白虎!大师能够将我们从战场中救出来已经是十分了不起的事情,难不成你还要让他击退兽潮吗!你也是战天境后期的强者,也和那些怪物交过手,你认为这是一个人就可以做到的事情么!” 听到青龙的训斥,白虎的神智也终于恢复了清醒,就在他准备给沈欢道歉的时候,沈欢忽然说道:“让你们的人都退回来。” “没错,防护罩应该还可以再支撑一段时间,让日月宿带领平民,从比较容易突破的南城门冲出去!”朱雀觉得自己理解了沈欢的想法。 沈欢却透露出一丝的不屑的冷笑,“一个已经经历过了五百年磨难的时代,竟然还会有平民这种生物存在,真的令人十分费解。” 一时间青龙三人哑口无言,是啊,这么多年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每一个都具备着成为战士的能力,这样的时代,怎么可能存在着手无缚鸡之力的平民。 “三位大人没事了,我们可以放心的杀了,跟着我杀啊!”浑身是血的角木蛟,举起手中的长剑,大吼道:“誓与四圣盟共存亡!” “誓与四圣盟共存亡!”剩下那些浴血奋战的四灵卫,也发出了自己灵魂上的呐喊。 在呐喊声响起的刹那,这些战士都带着必死的决心,要守护住四圣盟,即便他们明知道是不可能的事情。 “誓与四圣盟共存亡!” 就在这时,城内也响起大片的高喝声,一些“平民”自成队伍,高举兵器准备冲出城池。 白虎的热血再次燃起,“誓与四圣盟共存亡!” 说着,就准备再次投入战场。 沈欢语气平淡的说道:“让这些人都回去吧。” “你难道想让我们弃城而逃?这里是人类在东荒最后一片净土,如果四圣盟城没有了,那么——” 沈欢摇了摇头,说道:“这些人不该死,该死的是……那群人!” 顺着沈欢指着的方向一看,正是那些已经收拾细软,口口声声说着会把四圣盟当成自己家,以投资名义来寻求庇佑的“大家族”成员。 “兄弟,不要杀了,全都回来!”有那么一瞬间,白虎觉得自己根本就是保护不值得保护的人。 朱雀也带着愤恨开口,“这是命令!” “退!”青龙的命令更加简单。 士兵搞不清楚这是什么状况,但是三位首领都开了口,他们也不会反抗,不过在退回的过程当中,依旧有不少人丧命。 沈欢站在城墙上,对着青龙说道:“你有一句话说错了,白虎是对的,我说的出手一次,不仅是救你们,还有……击退这群妖兽!” 话音未落,沈欢便腾空而起,手中握着寒魄,挥舞出的剑气,在四圣盟城前形成了一条绵延百里的鸿沟。 “越此沟者——死!” 沈欢这一手,斩杀妖兽至少百头,那凌厉的剑气,更是吓得不少妖兽后退,但是四大兽王听到这话,却忍不住大笑起来。 “好一个口气猖狂的小儿,想要凭一下下马威震慑住我们,也太小看我们了!” 与此同时一个声音在沈欢耳边响起,“老大,你确定要这么做吗?” 沈欢没有回答问题,“查清楚了吗?” 听到这话,应南就知道,沈欢杀意已决,它不再废话,开始汇报讯息,“查清楚了,一共九千三百七十二头妖兽,每个族群的数量大概在两千三百头左右,其中一半都藏在暗地,即便以青龙的实力,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也会被突袭的妖兽累到力尽而亡。” “另外四圣盟的人只斩杀了一千三百二十一头,您刚才瞬斩了一百七十二头妖兽,还剩下七千八百七十九头。” “你可以解决多少?” 应南考虑了一下,“如果您同意解禁我的力量,四大兽王我至少可以解决两头,如果不管兽王,这七千八百七十九头妖兽,两刻时间内,我可以斩杀一半,全部消灭只是时间问题。” “好,四大兽王交给我,剩下的妖兽你处理。”沈欢说着身形便消失在了空中,再次出现,已经到了刚刚嘲讽他,并且强行越沟的鹰男面前,不等鹰男反应,沈欢便直接斩去了他的头颅。 沈欢拎着那可巨大的鹰首,看着剩下的三大兽王和众妖兽,“这个下马威够了吗?” 同一时刻,一个巨大的身影伴随着滚滚天雷冲天而降…… 第1829章找死! 一剑秒杀鹰男兽王,这是出乎所有人预料的事情,是的,所有人! 不光是妖兽这边,就连四圣盟那边也是一样。 鹰男可是兽王啊,不是什么低阶妖兽啊,那可是超越高阶妖兽的存在,不光是具备了自己的灵智,还差不多具备了人型,这样的存在就算是胜天境高手,也需要浪费不小的力气。 然而沈欢呢? 秒杀! 纯粹的秒杀,没有一丝的拖泥带水。 偷袭? 如果偷袭就可以将兽王杀死,那么兽王还怎么被称为兽王? 三大兽王愣神良久,他们根本没有想到,鹰男会被这么轻易的就被击杀。 黄蜂女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但是她并没有多想,而是推测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手里的武器,应该已经达到了神兵的级别,所以才有能力在一瞬间将鹰男秒杀!” “神兵?自从那个天尊离开以后,这个世界上几乎已经没有了神兵的身影,就算是如今人类最大的铸剑山庄也造不出神兵了,这个人怎么可能有神兵?”蛇女第一次不再是以慵懒的语调说话。 巨熊面色凝重的说道:“这都不重要,难道你没有发现吗,这个人使用的力量不是战天诀,如果不是战天诀的话,我们吃掉他不会有任何的好处。” “难道是天尊余孽?”黄蜂女在做出这个推断以后,很快便自我否认,“不可能,当初天尊带走了几乎所有的高手,而以之前的修炼方式,别说五百年,就算是千年都不一定会出现这种超越飞仙境的仙位高手。” “我觉得你们更应该关注一下他召唤出的那一头巨兽。”黄蜂女看着身带雷电暴走的镇狱雷兽应南,“这个同类给我一种天生的压迫感,肯定是哪一头凶兽或者是神兽的后裔,我们这种小种族靠吞噬出来的兽王,肯定不是它的对手,但是这样强大的贵族,竟然愿意当一个小小人类修士的宠物,由此可见,这个人至少是胜天境的实力。” “胜天境,搭配着神兵利器,必须我们三人联手才有可能战败,大伙儿可千万不要小瞧了他!” 蛇女看着漂浮在空中的沈欢,“但是给我危险感觉的不是那把剑,而是那个人,我觉得咱们还是撤退的比较好。” “这就怕了?咱们为了吞掉四圣盟这个基地,可是花费了不少的实力和力气,要是就这么放弃,老子不甘心!”巨熊有些不愿意离开。 黄蜂女也跟着说道:“就是,想让我就这么离开,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反正那个凶兽,一时半会儿杀不干净咱们的孩儿,就让孩儿们先冲锋破城!” “好!” 三人一拍即合,开始召唤着自己的族群,对四圣盟进行自杀式的攻击。 沈欢看到这个情况并没有继续出手,而是漂浮在空中一动不动。 那些妖兽的目标是防护罩,可是当它们准备翻越鸿沟的时候,却直接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搅成肉渣。 “这是——剑意?!” 剑气是一种看得见的物质,而剑意则是施术者的意志,意志是看不见得,并且永远不会有消失的可能。 所以在天弃时代之前的修真仙界,才会有望剑石这种用来观摩剑意,从而提升自身剑术的存在。 绵延百里的剑意,浓烈到触碰即死的剑意,这种强大的剑意,在当今的天弃时代,可以堪称剑道第一高手了。 “我服了。”白虎苦笑一声,他一直以为沈欢只是一个小白脸方式的存在,并且由于那种天生的厌恶感,和沈欢那种风轻云淡的做事方式很是反感。 可是见到沈欢出手以后,他忽然间明白,就如同朱雀当初说的那样,这个男人有自傲的资本。 这样的实力,别说杀掉四大兽王击退兽潮,恐怕独以一人之力,就可以让整个四圣盟荡然无存! 朱雀也回想起沈欢的那句话,心中不免暗自庆幸,当初自己的抉择是多么的明智。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无论那个人做什么事情都是喜欢的,如果你讨厌一个人时,那么那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讨厌的。 所以说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标准的好坏,因为是好是坏都是由每个人的本心决定的。 赵阳是个大大咧咧的存在,看到的手段以后,兴奋的大叫起来,甚至还拉着身边的士兵说道:“看到没?这是我老大!” “不行,我们必须出手了,如果让孩儿们继续送死,再加上那头凶兽击杀的数量,想必要不了多久我们这些人就会全部完蛋!” “对,唯有先下手为强!” “啰嗦那么多干嘛,动手,杀了他!”巨熊最干脆,大吼一声就吵着沈欢冲了过去。 看着朝着自己冲来的三大兽王,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这个世界上总是充斥着一些喜欢送死的家伙。” “熊抱!!!” “尾后针!!!” “绞杀!!!” 三大兽王一上来就使用了自己的看家本领。 沈欢却直接消失在了原地,再次出现已然到了三大兽王的头顶,“看来我刚才的下马威还是不够。” “少他妈废话,有本事就跟老子,堂堂正正的打一场!”巨熊是一个暴脾气,直接开口大骂。 “正面对抗吗?”沈欢露出一副饶有兴致的模样。 “你就说敢不敢吧!” 沈欢没有说话,直接收起了寒魄,摆出了黄飞鸿负手而立的姿势,“请。” “大师小心!” 就在这时青龙大喝一声,提醒沈欢。 沈欢挥手一抓,便抓住了那犹如长矛一般的黄蜂尾后针。 黄蜂女发现自己偷袭失败,朝着城楼上的青龙狠狠瞪了一眼,似乎是在暗恼青龙坏了自己的好事。 青龙的实力虽然没有恢复,可是眼力却还在,并且当初他之所以被被打成重伤,就是因为黄粉尾后针的偷袭。 “找死!” “嗖——” 沈欢甩手一扔,那尾后针便消失在了空气当中,再次出现已经穿透了黄蜂女的细腰。 黄蜂女发出一声惨叫,扶着身旁的蛇女,不停地抖动着。 “吼——” 那巨熊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最里面说着和沈欢正面硬刚,却趁着沈欢分神对付黄蜂女的时候,化出原形,带着天地惊悚的威势朝着沈欢冲了过去…… 第1830章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不好,兽王化为原形,而且还自己激发了暴走了状态,这样的情况下,施展出全力一击的话,就算是我的巅峰时期也无法与其硬碰硬!”青龙一眼就看出巨熊这一招其实不光是偷袭,黄蜂女也从未想过用刚才的偷袭杀掉沈欢,她之所以那么做,只是为了让沈欢分神,让巨熊完成化形。 她甚至预计到了沈欢会伤害到她,从而激发出巨熊内心中的愤怒,从而进入到暴走状态,以此来发挥出更为强大的力量。 这个黄蜂女的谋略,绝对是超越大多数兽王的,她也因此成为了这四个兽王中的小头领。 “快躲开啊!” 青龙已经给过提示,可是沈欢却没有丝毫躲开的意思,看他的样子似乎是真的要遵守诺言,和巨熊来一场正面对抗。 “这个混蛋,真的要和巨熊面对面的硬拼吗?”白虎脸上写满了诧异,“那个家伙在妖形态的时候,力量就强大无比,更何况是化为了原本的兽形态。” “兽形态的力量,恐怕都可以一击击碎四圣盟的防护罩,并且将四圣盟化为废墟吧。”白虎吞了口唾沫,“这样强大攻击,我即便是完全兽化,也无法硬碰硬,青龙大哥应该也做不到吧?” 青龙点了点头,“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做到正面交锋的,就只有玄武老爷子一个人了,不过就算是老爷子,也仅仅是能够正面挡住攻击,而不是和对方比拼力量。” “不过,看这位大师的表情似乎十分自信,而且从刚才出手的情况来看,他的实力应该也是胜天境,虽说胜天境只有一个境界,不分前中后期,但是我仍旧觉得,胜天境也是有强弱之分的,虽然是很细微的差别,但也会因为发展的方向不同,而差生较大的差距。” 不等青龙说完,朱雀便开口说道:“既然这样,他赢的概率不是更低了吗?一个剑术如此高深的人,在力量和防御方面必定薄弱无比,而且……尊重妖兽而使用决斗一般的方式,这……这实在无法理解。” 在几人说话之间,巨熊已经冲到了沈欢的身前一米的地方。 “他死定了!”黄蜂女满头大汗,一脸得意的说道,虽然受了伤,但是能够斩除沈欢这个强敌的话,他们依旧可以完成原定攻下四圣盟的计划。 “没人能够挡住巨熊的咆哮。”蛇女也同样认为沈欢必死无疑。 这个时候沈欢终于动了,不过在妖兽们看来,沈欢的反应太慢了,一米的距离,完全是在瞬息之间的事情。 在瞬息之间,让一个人类发挥出比妖兽更加强大的力量,这几乎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眼看巨熊就要将沈欢撞碎的时候,巨熊眼神之中,忽然对沈欢举起的那一只拳头产生了极大的恐惧。 “这么短的时间内,他、他的那颗平淡无奇的拳头,为什么会有这种毁天灭地的力量!” 巨熊丝毫不怀疑,沈欢这一拳要是打出来,自己绝对会瞬间粉碎。 对于妖兽来说,他们可没有人类那么复杂,既然生出了毁天灭地的念头,那么沈欢这一拳就绝对可以让天不见日,地不见土。 “饶了我!”巨熊用神识对沈欢发出了求救信号,但即便如此,沈欢的拳头却依旧没有停下。 “轰——隆隆——” 犹如暴雷一般的声音响彻了天空,紧接着天空中便下起了血雨。 沈欢还站在那里,可是天空中除了不停跌落的血滴以外,已经没了任何巨熊的影子。 整个过程看似很漫长,其实只是一瞬之间。 在赵阳等观战者的眼中来看,就是巨熊化为原形冲天而起,带着空间都无法承受的巨大能量波动朝着沈欢冲撞了过去。 然后沈欢缓缓的举起了拳头,在巨熊到达他面前时,迅速出拳,将冲刺中的巨熊一拳打爆,无论是骨骼和血肉,全都变成了只有雨点大小的存在,在空中弥漫,最终化成血雨淅沥沥的下落。 “这、这怎么可能?!”妖兽那边还没有惊讶,白虎却已经看呆了,按照常理来推测,沈欢刚才就算不是必死无疑,也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才可以挡住攻击。 可事实上却是,沈欢没有受到任何的伤害,然后一拳打爆了巨熊。 “难道这个家伙拥有着超越胜天境的力量?可是不可能啊,战天诀最高修炼的境界就是胜天境,不可能有比胜天境更家强大的力量,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白虎感觉自己的世界观受到了冲击,一时半会儿算是走不出来了。 看到这一番景象的士兵和民众,全都大声的欢呼了起来,就连准备逃跑的家族子弟们,也放弃了逃跑的念头。 四圣盟有着一个杀兽王如同杀狗一般的存在,自己还往哪里跑啊,只要不是全世界的妖兽凝结在一起,来进攻四圣盟,这四圣盟就永远也不会有事啊! 赵阳激动的快要窒息,他知道沈欢强大,但是没有想到沈欢竟然强大到了这种地步。 陈曦则一脸的喜悦,她想的比较简单,只是为了四圣盟脱离危机而感到高兴,至于沈欢的实力究竟有多么强大,她并不在意。 血液滴落在沈欢身上,但是并没有沾染上去,就像是荷叶上的水珠一般滑落。 他低头看着地上的蛇女和黄蜂女,“你们两个是打算一起上,还是和那个熊一样,选择单对单的正面战斗,亦或是和那头鹰一样,在不知不觉中死亡。” 黄蜂女看着沈欢的眼神,简直就像是看到了恶魔,身体不停地颤抖着,不知道是因为恐惧还是因为身上的伤势实在太过严重。 “呵呵,我们可是女人,你真的忍心下手吗?”黄蜂女笑着说道:“再说,我看小哥哥你这么年轻,应该还没有品尝过女人的味道吧?即便是品尝过了,应该也没有体验过我们妖兽的魅力。” “您看这样如何。”那女人舔了舔舌头,“我现在让兽潮撤退,我和蛇妹妹则留下来侍奉——啊!!!” 黄蜂女的话还没有说完,沈欢便扯掉黄蜂女的命尾针,在这个过程中连黄蜂女的肠子都被扯了出来。 “抱歉,我对昆虫没有兴趣。” “你、你好、好狠——” 沈欢直接用魂焰将黄蜂女燃烧成了灰烬,淡淡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当诛之……” 第1831章叛逆者(上) 沈欢看着最后剩下的蛇女,“你的选择是什么?” 蛇女也看着沈欢,没有说话,呆立了良久,“我不想死。” “可是我答应他们,要将你们杀个精光。” “但……他们一个没死,我们却死了三个,还死了那么多手下,我们死去人数可比他们四圣盟多多了。”蛇女一脸认真的说道:“是我们赔了,不是吗?” “可是主动进攻的人是你们,而不是他们,所以我说……是你们找死。” 蛇女又考虑了一会儿,“你不能杀我。” “有理由吗?” “有啊,因为我是娲皇的后代,如果你杀了我的话,她一定会帮我报仇。”蛇女还是那一副认真的表情,“如果不死娲皇他们怕你们人类死光了,我们妖兽会因为没有食物,而开始吞噬同类,要不然早就将你们杀光了。” “你很厉害,可是娲皇比你更厉害。” 沈欢听得出来,蛇女是在威胁自己,可是蛇女的语调听起来呆萌无比,而且长相也十分妖艳,沈欢一时之间还真有些下不去手了。 “我讨厌别人威胁我,所以——” “我没有在威胁你,只是在阐述事实而已,甚至,娲皇想要杀掉你根本不用他自己出手。” “怎么说?”沈欢忽然间好像有兴趣要听听这个蛇女怎么说了。 “因为杀你只需要——我出手就够了!” 蛇女正说着,忽然张开了血盆大口,以沈欢的视角来看,那就像是一张巨大的猩红色墙壁一般。 “嘭!” 只是一眨眼的时间,沈欢便被蛇女吞到了肚子里。 蛇女用手擦了擦嘴角,“很美味的男人,不过就是傻了一点,直接杀了我多好,现在就只能在我的胃液之中后悔了,胜天境强者的力量,应该够我消化七七四十九天了吧?” 沈欢被蛇女用蛇吞鲸的秘法给吞噬以后,四圣盟的人瞬间傻了眼。 赵阳更是一阵着急,使除了吃奶的劲,大喊道:“野猪,你主人都被吞噬了,你怎么还有功夫杀那些小怪啊,快来干掉这个蛇女来帮你老大报仇啊!!!” 原本还一脸紧张的青龙,听到这句话反而大松了口气,“我太紧张了,那头身披雷电的妖兽,应该是和大师签订了契约的,主仆契约的话,主人死亡宠物也一定会跟着死亡,但是那妖兽一点事情都没有,很显然大师也是没事的。” “那头妖兽的攻击方式并不蛮横,由此可以看出来,它具备着智慧,而从始至终他都没有观察过大师的战斗,显然是知道大师的真实实力,按照这个逻辑来推测的话,大师应该没事儿。” 青龙这边刚刚分析完,一脸满足的蛇女便发出了一声惨叫。 “肚子、肚子好痛!” 这是蛇女自从学会蛇吞鲸这个秘技以后就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情况,她瞬间明白,是自己的胃液无法腐蚀沈欢,从而导致对方在自己的肚子里大闹特闹。 “我、我现在就把你吐出来,求求你不要再打了。” “吐出来?为什么要吐出来呢?那东西本来就是我故意放进去的。”沈欢的声音在蛇女的耳边响起。 蛇女回头一看,沈欢正笑眯眯的看着自己。 “怎么可能,你明明——” 不光蛇女惊讶,其他人也惊讶。 “我真是一个蠢货。”青龙忽然自嘲般的大笑了起来,“大师既然能够开辟独立空间,那就肯定有着空间系的本事,又怎么会如此轻易的被蛇吞到肚子里呢?” 沈欢给了他们太多的惊讶,犹如一个接一个的浪潮,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都已经快要麻木了,好像沈欢一瞬间杀死所有妖兽也不再会让人震惊。 “你、你在肚子里面放了什么!”蛇女一脸惊恐的看着沈欢,她感觉自己不光肚子疼,体内的妖力也开始四处乱窜,要是在这么下去,自己随时都会有爆炸的可能。 “一些毒药。”沈欢面带微笑的看着蛇女,“你是一头毒蛇,却被毒药给毒死,一定很好玩吧?” “不,这、这一定不是毒药,我、我可以吸收一切毒素,所以娲皇才让我进化成了兽王,毒药、毒药怎么可能毒的到我,你、你一定、一定在说、说谎!” “嗯,看来我猜的没错,你不是傻,你只是装作很傻的样子而已。”沈欢打了个哈欠,“你肚子里有我一团灵气而已,好了,玩也玩够了,你可以去死了。” 沈欢说着打了一个响指,而那蛇妖也在瞬间粉身碎骨。 “太好了,赢了!赢了!” 四圣盟城的人很高兴,看到蛇女也死了以后,全都发出了兴奋的欢呼。 接下来出乎沈欢预料的情况出现了,按照沈欢的想法,领头的都死了,这妖兽也一定会树倒猢狲散。 可是这些妖兽不仅没有离开的迹象,反而一个个全都失去了控制,像是发疯一般朝着四圣盟城冲了过来。 应南一巴掌怕死了数十头妖兽,停身对着沈欢说道:“老大,这些家伙们全都暴走了,我没有施展术法的能力,靠你了!” “没问题。”沈欢说着飞跃到了天空之中,开始迅速的手拟法诀,一时间风云变色,天空中凝聚了大量的乌云。 并且空中开始出现犹如萤火虫一般的青色荧光,这些荧光全都是具象化的灵气! 修真仙界不愧是修真仙界,即便已经被搞得乌烟瘴气,其灵气的浓郁程度也远远不是地球上可以比拟的。 “天诛地灭!” 当乌云的覆盖范围足够以后,随着沈欢的一声高喝,那些原本在乌云间穿梭的雷龙,瞬间从空中劈落,犹如一颗颗陨石砸向了那群妖兽。 只是几个呼吸之间,那些疯狂的妖兽就全都化为了焦黑的尸体。 沈欢转过身去,准备回去,可他转身以后,看到的却是一张张惊慌的面孔,以及被颤抖的手所握着的冰冷武器。 就连白虎三人的脸上,也都泛着矛盾复杂的神情。 青龙表情有些绝望的闭上了眼睛,苦笑道:“没想到,你真的是——叛逆者……” 第1832章叛逆者(中) “叛逆者,这个家伙真的是叛逆者,大家、大家动手、动手杀了他!” “没错,杀了叛逆者!” “杀光叛逆者!” 民众和士兵们都发出了呐喊,但也仅仅只是光打雷不下雨而已。 四大兽王一个不落,全都死在了沈欢的手里,并且是极其轻易的斩杀。 所有人都明白,以沈欢的实力,要是想要尽快解决战斗的话,击杀四大兽王,灭掉兽潮的时间,最多不过是几个呼吸之间就可以完成的事情。 叛逆者从来都是被他们猎杀的存在,可现在这个叛逆者太强了,强大到可以摧毁一切。 沈欢看着那群叫喊着要杀掉自己的人,虽说打头的人是那些该死的家族子弟,但是之后所有人都沸腾了。 这个场景看起来,真是滑稽,沈欢杀了四大兽王就算不被当成英雄,也应该受到强者应有的对待,可现在却被视为叛逆者,成为他们想要猎杀的目标。 沈欢就静静地站在那里,他想要毁灭掉四圣盟城很容易,只是挥手间就可以做到。 放在平时他会这么做,因为在他看来,无论是恶犬还是四圣盟都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他来到修真仙界,是为了寻找林妙诗和青丘狐的妖丹,对于这个地方,他没有任何的归属感。 沈欢之所以没有立即动手,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想看看认识他的那些人的态度。 如果连那些人,也高喊着要杀掉自己的话,沈欢会毫不犹豫的杀光这些想要杀了自己的人,即便这群人不要具备击杀自己的能力。 还是之前所说的,这个和能力无关,难道没有用强成功就不算犯罪了?如果真是这样,强未遂这个罪名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只是不能说他们死有余辜或是罪不至死罢了。 “都他妈给老子闭嘴!”白虎忽然发出一声暴喝,他用手扶着墙壁,身上的鲜血顺着衣衫滴落在地上,“你们就这么对待拯救了我们四圣盟的大英雄的么!” “杀,杀个屁!你们今天谁敢动大神一下,就别怪我白虎手下不留情!” 众人被白虎的虎视眈眈,给吓了一跳。 那些家族子弟都是“见过世面”的人,他们害怕妖兽,因为妖兽是没有人性的,而且对于妖兽来说,这群家伙只是食物,最多也就是高级一点的食材而已。 可是白虎就不同了,他就算地位再高,也仅仅只是一个人类而已。 “白虎,你这样说是要加入邪魔的阵营吗?”一个家族老者冷笑道:“要知道追杀叛逆者的可不只是我们人类,还有妖兽!” “没错,白虎你刚才的那番话,我们完全可以看成你是要加入邪魔阵营!” “人类的叛徒,有什么好怕的,况且他现在还受伤了,如果白虎敢保护那个叛逆者,咱们就一并杀了!” “杀!杀!杀!” 家族子弟们开始起哄,也带动了一些平民的气氛。 愚民,在什么年代都不会缺少,极其容易被人煽动,被人当枪使还不自知。 眼看那些人就要冲出来,一直没有开口的青龙忽然开口说道:“四灵卫,听令,试图伤害大师者……杀无赦!” 先是一片沉默,四灵卫所有人都没有人回应。 青龙看到这个情况,似乎并不觉得意外,他接着说道:“青龙卫可听到!” 浑身是血的角木蛟从人群中站了出来,“青龙七宿角木蛟得令!” “亢金龙得令!” 存活的青龙七宿,全都走出了队列。 当这几个人站出来以后,青龙卫的人也不再迟疑,全都站了出来。 “白虎卫何在!”白虎也发出了怒吼。 “奎木狼得令!” “毕月乌得令!” “参水猿得令!” 朱雀则是抬头看着浮空的朱雀卫,“也需要我质问你们,我的部队何在么!” “星日马!翼火蛇!鬼金羊……朱雀七宿得令!” 瞬间,除了玄武卫,三方灵卫,全都拿出兵器,指向了那些试图击杀沈欢的人。 无论是进攻方,还是守护方都知道,没有人能够伤害到沈欢,但是他们都选择了这么做,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非这样做不可的原因。 “鼠哥,我们该怎么办?”室火猪看着虚日鼠小声问道。 “该怎么做你还不知道吗?”虚日鼠说着,大手一挥,“任何诋毁四位掌舵人的存在,无论什么身份,什么地位,是人还是妖兽……杀无赦!” “哈!” 四灵卫的整体水平,远超平民们,当人们看到这个情况以后,脸色全都变了。 “青龙、白虎,还有朱雀,你、你们这样是、是造反!懂么!” 一个富家子弟气急败坏的说道。 青龙反问道:“四圣盟乃我一手建立,我背叛了谁?” “你这是背叛所有的修真者和仙族!” “哈哈哈哈——”青龙放声大笑了起来,“你能代表所有人吗?还有,在你们眼中,这位大师是叛逆者,但是在我眼中,他是拯救了我们的四圣盟的英雄,救了我青龙两次的恩人,无论公私,今天若是有人敢对他动手,我青龙一个也不会放过,即便将来会被视为叛逆者,遭受全世界的追杀!” “四灵卫,我不会要求你们跟我做出一样的选择,要是有哪个兄弟觉得我做的不对,可以直接离开,我不会有任何阻拦!” “我也一样,我很早的时候就说过,我们四个人的选择不会永远都是正确的,你们只需要遵从自己的本心就好,无论结局好坏,我都不会阻拦!” 朱雀没有说话,因为女人之间的感情和男人之间的不同,有些话并不需要直接说出来。 “我们自成为四灵卫的那一天起,就宣过誓对四圣盟保持一生的忠诚,无论是发生什么情况!” “没错,永远忠于四圣盟!” “大师不是叛逆者,他是我们的英雄!他是我们的救命恩人!” 看着这震天的吼声,身为那些家族子弟头子的老子,还想要煽动气氛,但是那些民众们已经不再追随。 因为他们心里清楚,如果没有沈欢的话,他们今天都要死! “好!很好!青龙,你们这些年轻人做的很好,如果玄武今天在这里,绝对不会任由你们这样胡闹。”那老者冷哼一声,将拐杖在地上顿了一下,“咱们走着瞧,我会将你们包庇叛逆者的事情,散布到整片天弃之地,我看到时候你们四圣盟还有没有立足之地!咱们走——” 老者正说着却忽然间停了下来,因为原本漂浮在城外空中的沈欢,不知道何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走去哪里?” “你、你不能杀我,我们从上古就是贵族,所以你不——”话还未说完,沈欢就已经将他烧成了飞灰。 看着那群一脸恐慌的家族子弟,沈欢语气淡定道:“我说过,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想要杀我的人……你们也一样。” 第1833章叛逆者(下) 沈欢杀光了所有家族子弟,无论是煽动者,还有他们的子弟,一个都没有留下。 青龙问了他理由,他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这些人都想要杀了他,所以都该死。 拥有读心术的他,可以很清楚的知道那些人心里在想着什么,即便是那些没有开口的也想弄死沈欢,尤其是青龙他们开始维护沈欢的时候。 这些人想要杀掉沈欢的原因,不光是嘴上说的“叛逆者”,最主要的原因是怕沈欢成为英雄以后,四圣盟会做出邀请,让其成为四圣盟的掌舵人之人。 拥有了沈欢这种实力强劲的人才以后,四圣盟可以毫无疑问的成为第一大组织,到时候他们这些原本地位崇高的家族子弟就算不了什么了,说话也会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青龙等人的拥护,更是证明他们的猜测,所以沈欢必须死! 就算杀不死,也要将其英雄能力弱化。 而且他们还要利用家族在四圣盟的威望,收拢那些平民,从而让四圣盟再次成为自己手里的掌控之物。 青龙比沈欢更了解这个时代的家族子弟有着怎样的尿性,因为祖上的蒙阴,即便是在乱世也拥有着崇高的地位。 其实在这种乱世,家族这种东西是不可能存在的。 可惜,败天城却是一个推崇家族体系的存在,就说孔尊儒的后代,基本上全都位列高位,其他城主和长老的子弟更是如此。 必须尊总家族子弟,如果不尊重家族子弟,就是不尊重那些为了守护人类而付出生命的英雄,在这种想法的推动下,家族子弟的地位不仅没有下降,反而上升到了一定的高度。 按照青龙的说法,有些家族的先祖都是暴脾气,甚至亲手杀过自己那懦弱不堪的后代,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的后人会如此嚣张跋扈,相比会毫不犹豫的砍了。 极端?在那样的时代,唯有强者才可能活下去。 懦夫不管在什么样的时代,永远都是最底层的存,这一点永远都不会改变。 青龙和沈欢简单交谈了两句,便走出了大厅,站上了高台。 “朋友们,我不知道你们对于叛逆者是怎么想的,但是我个人的想法是……大师的做法完全可以忽略他们的身份不是吗?” “在我们的固有观念中,让这个世界陷入灾难的人是邪魔天尊,因为他是一个胆小鬼,自己带着高手和细软跑路了,甚至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的讯息,所以我们将那些仍旧信奉天尊,不肯修炼战天诀的人视为叛逆者!邪魔信徒!只要见到就绝对不放过!” “因为战天诀的出现,我们从最开始的弱势,转变成了优势,不停地猎杀者那些不愿意学习战天诀的叛逆者,如果可以划分等级的话,在天弃时代,妖兽站在最高位,我们其次,最底端的就是叛逆者。” 青龙深吸了口气,“可是大家是否觉得自己搞错了一个问题?杀我们亲人朋友的是妖兽,不是叛逆者!我们之所以还能活在这个世界上,正是因为那些修炼了天尊体系心法的英雄舍命保护!” “如果将今天的事情,放在天弃之日刚刚发生的时期,你们是否会认为大师是叛逆者?”青龙饱含深情的看着下面的士兵和平民,“他和当初的那些英雄是一样的,也是英雄!” “而我们是怎样做的?有些人甚至想要杀了英雄!” “试问,五百年前,在座各位的先祖,有哪个人不是那个邪魔的教徒,又有哪个从那个时候修炼起了战天诀!” “我不渴求你们道歉,毕竟邪魔天尊对我们造成了巨大伤害的印象,已经在我们的心中根深蒂固,如果不是经历了今天这样的事情,我也会仍旧认为,所有叛逆者都该死,因为他们是邪魔的信徒!” “我不确定自己再见到叛逆者会怎么做,但是我可以确定的是,我不会将大师当成叛逆者,我只会将他当成恩人,当成英雄!” “英雄!” “恩人!” 士兵和平民们已经从冲动中走了出来,他们也已经认同了沈欢的身份,但有些东西从小如此,很难因为一个行为就让整个隔阂消失不见。 他们热血的回应着青龙的话,觉得青龙说的有道理还是其次的,最主要的是他们给青龙这个掌舵人面子。 人心是复杂的,即便抛开胸膛去看,也不知道它究竟有着怎样的想法。 “我现在有一件事情要宣布,那就是我们将会邀请大师成为四圣盟的掌舵人之一,因为大师不愿意透露姓名,所以我们将以麒麟为代号称呼他。” 此话一出,下面一片哗然,他们可以接受给叛逆者一个恩人和英雄的虚名,但是他们不愿意让叛逆者掌握实权。 青龙早就预料到了这个情况,“大家安静,其实我刚才说了那么多,只是为了接下来这个秘密而铺垫,其实……麒麟并不是叛逆者,我之所以说他和天弃之日发生时的那些英雄一样是因为,他本身就是天弃时代之前的强者!” “什么?!” “天弃时代之前?!” “这怎么可能,他那么年轻,怎么看都不像是有几千岁的样子。” “我们玄武大人,才五百多岁,都已经那么苍老了。” 青龙看到人们开始议论,就知道自己的话起到了作用,“我们的战天诀因为修为进展迅速,所以需要和凡人一样进食,寿命在不突破的时候,也和凡人无异,但是在天气时代之前,动辄千岁的人太多了,保持长生不老的高手也有很多,因为他们修炼的是邪魔天尊的心法。” “那个时代心法繁杂,不像我们现在战天诀这样统一,但无论多少本功法,他们最终修炼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做完解释以后,青龙问道:“我在此问一句,如果让如此强大的麒麟自废修为,从零开始修炼战天诀,你们愿意吗?” “不愿意!” 这一次回答非常一致,只有傻子才会让一个保护神一般的存在,因为功法原因而成为一个无用的废物。 “那么……大家可以为了四圣盟,为了麒麟的安全,为了自己而守护麒麟修炼着叛逆者功法这个秘密吗?” “愿意!” 回答震动天地,仿似要冲破云霄! 第1834章你不要走好不好? 聚义厅内,沈欢几人坐在一起。 赵阳看着沈欢的眼神,别说有多崇拜了,而陈曦的眼神则有一些复杂。 朱雀不停地给沈欢倒酒,嘴里叫的那叫一个亲切,搞得白虎看得浑身不自在,毕竟他还没有见过这么主动的朱雀。 “没看出来,你还是挺有手段的。”沈欢喝了口泉水,对着青龙似笑非笑的说道。 青龙谦虚道:“哪里哪里,只是一个善意的谎言罢了。” “但你这个善意的谎言,不仅给了我一个麒麟的名头,还把我拉成了四圣盟的人。” “哈哈哈。”青龙豪爽的说道:“说实话,这是在下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但不得不说,我内心深处,确实窃喜不已。” “你要是不想待在我们四圣盟我们也不会有任何的意见,毕竟这一次我们已经欠了你一个很大的恩情。”白虎是个痛快人,有恩记恩,有仇报仇,这一次他对沈欢是心服口服了,不单单是盲目的跟从青龙,而是他打心底里佩服沈欢这样的人。 杀伐果断,有实力,但从来都是有人招惹自己的时候才会出手,尽管平时那种风轻云淡的样子,看起来十分欠揍。 “几位都是爽快人,我也不跟各位转圆圈,说实话,我这一次来修真仙界,是为了我两位妻子的事情,你们的事情我不想过多的插手。”沈欢一本正经的说道:“我可以给一个挂名权,并且在给你们让我出手三次的机会,但是我不可能永远的待在这里,也就会说我可以当个荣誉会长,但长期的话,我真的干不下去。” “这一点还请你放心,只要玄武老哥一回来,我们就让他来见你,不是我吹牛逼,玄武老哥的寿命那叫一个长,比那个孔尊儒知道的事情都多,你说的那个青丘山玄武老大说不定就去过呢!”白虎说着干笑两声,“不过你另一位妻子的下落,我就没有办法确定了,毕竟在这样的时代,想要找一个人沈欢十分困难的。” “不光是现在,即便是之前各地都有来往,也十分困难。”青龙叹了口气,“说一句心里话,麒麟兄不必太过执着,这种事情还是看缘分吧。” “无碍。”沈欢不认为自己会找不到,找到林妙诗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开个玩笑,你可别生气啊!”白虎现在是真的怕沈欢生气,因为沈欢只要一生气就会杀人。 杀妖兽不眨眼,那叫有魄力,可沈欢那种可不光是杀妖兽不眨眼了,那完全是杀人都不眨眼。 白虎倒不是怕死,只是怕自己死的不明不白,或者说是冤枉。 “你看陈曦这个小丫头,长得十分水灵,我们朱雀更是女王范十足,虽然没有你那位娇妻好看,但咱们用数量弥补质量啊!”白虎咳嗽了两声,“要不你就把她俩娶了,定居在这里就够了!” 妻子是沈欢的禁忌,所有人都这样认为。 但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沈欢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大笑道:“白虎,难怪你娶不上媳妇,其实刚才那句话,你不应该对我说,而是应该对……” 沈欢估计把话说了一半,这可把白虎急坏了,“那该对谁说?” “啪!” 回应白虎的是朱雀的也一个大耳光子,陈曦没有动手,但也小声嘀咕了一句流氓。 “你、你打俺干啥!”白虎就闹不明白,沈欢都没着急,朱雀着什么急啊! “去死了你!”朱雀骂了一句,顺便朝沈欢看了看,那脸蛋上不由的泛起红晕。 青龙和沈欢则是没心没肺的笑了起来。 “不是,我咋弄不懂呢,为什么打我啊!哎哎哎,姑奶奶你咋又动手了!” 接下来几天,沈欢一直待在自己的房间里,这一次不再是之前的客房,而是一个麒麟套间,按照白虎的说法,要不是没有像麒麟的妖兽,肯定在炮楼上也挂一个麒麟妖兽的头颅。 朱雀这阵子没少来,对于沈欢的爱意那是一点也不隐藏,陈曦这小丫头好像也对沈欢动了感情,每次都和朱雀明争暗斗,不过表面上一个姐姐一个妹妹,那叫一个亲热。 所以说,有些时候女人的话,真不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的。 白虎每天都会来找沈欢喝酒,不过沈欢从来不喝,他怕醉后胡言,或者永远的沉浸在醉生梦死的生活中。 他表面看似平静,事实上却是一个随时都可能爆发的火山。 但是白虎仍旧坚持不懈,并且扬言沈欢绝对喝不过他,这也是他觉得唯一可以战胜沈欢的地方。 青龙每天都会给沈欢汇报玄武的行程,就在昨天说玄武很可能近两天就会回来。 赵阳则成了沈欢的跟屁虫,有事儿没事儿就过来献殷勤,搞什么拜师,学什么无敌心法。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玄武还是没有回来,沈欢已经开始着急了,他在四圣盟待的日子,基本上已经将近一个月了,一个月的时间,足以发生太多的变故。 他等不下去了,所以向青龙提出了要离开的想法。 青龙试图挽留,但最终还是没有成功,虽说玄武一直说快回来了,快回来了,但是一周过去了,依旧没有任何的影子。 青龙也不会没有试图向玄武传达寻找青丘山的事情,但对方要么是不回信,要么就是回信说回来以后再谈。 既然没有理由,青龙也不能强留,其实所有人都知道沈欢会离开,只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快罢了。 不过沈欢同意了青龙的另外一个条件,那就是临走前,好好喝一顿,不醉不归。 赵阳和陈曦这边也是,不过只是吃饭,不喝酒而已。 饭桌上,平时话多的赵阳显得有些沉默。 “不说话也就算了,怎么连饭也不吃了?”沈欢的话打破了这片平静。 “大神,非得要走吗?”赵阳说着说着眼眶便开始泛红。 沈欢皱了一下眉头,“一个大老爷们儿哭什么!” 他这边话音刚落,端着碗不说话的陈曦,便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你不要走好不好。” “……”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放下筷子,“我必须走。” 第1835章离开四圣盟 城楼上,白虎脸上那叫一个兴奋,原因很简单,因为是最后一次晚餐,沈欢终于答应喝酒了。 “来来来,满上满上!”白虎不停地给沈欢灌酒,沈欢也毫不犹豫的喝下去。 吃饭期间,青龙和朱雀倒是没怎么说话,全都让白虎拼酒去了。 一个时辰过后…… “我白虎这辈子就只服过一个人,那就是我大哥,青龙!今、今天,我墙都不扶,就服你!”白虎显然喝多了,说话结结巴巴的大舌头,时不时还打两个酒嗝。 沈欢笑了笑没说话,朱雀看不过去了,说道:“得了,好好坐着,别在那里手舞足蹈的,你喝多了!” “我没喝多,我、我……我多了,妈的,老子长这么大,第一次喝多,麒麟、麒麟这小子简直不是人,喝了、喝了我两缸果子酿竟然、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老子、老子这一缸下去,都有点想吐、吐了。” 白虎说着,一屁股坐到了地上,“麒麟,说、说实话,我白是打心底里佩服你了,我、我他妈没有一点比得上你的,要是、要是我有你这种能耐,肯定肯定那些妖兽,打得连爹妈都不认识!” “开荒,开个狗屁的荒,我再出去,那就不叫开荒,那叫回收领地!” “老实说,我感觉,我只要再强一点,再强一点就好了。” 白虎说着说着,搂着酒缸睡着了。 青龙干笑道:“白虎喝多了,你别介意……我们出身其实都不怎么好,都是凭借着一股狠劲爬上来的,所以……” “你说这话就见外了,咱们相处了这么多天,你们几个的个性我也了解了,不用说这些客套话。”沈欢摇晃了一下酒杯,“来一杯?” “好。”青龙干脆的喝了一杯,“再来!” 两人接连饮酒三杯,三杯过后,青龙有准备倒酒,却被沈欢拦了下来,“别喝了,有什么话直接说吧。” “真是什么都瞒不过你。”青龙先是一阵苦笑,然后看着沈欢问道:“你当真非走不可?” “我不能再等下去了。” “也是,我们也不知道玄武老哥究竟在做什么。”这一点青龙是真的没理,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既然你非走不可,那希望你能够听我一句劝,出门在外,最好不要随便出手,要是被人发现你是叛逆者的话——” 青龙的话还未说完,沈欢便在手中凝聚除了一团火球。 感受到火球上岸熟悉的能量波动,朱雀诧异道:“你什么时候掌握了,我的神通?” 青龙却是看出了里面的门道,苦笑道:“你真是一个妖孽。” 朱雀也是一点就通,“大哥,你是说他模拟了我招式的能量波动?” “不仅是招式的能量波动,我想他就算改变自身的气息也不是很困难,这些日子我的实力恢复了一些,本以为可以看透麒麟,但终究还是没有看透。” 青龙深吸了口气,“你能告诉我,你究竟是什么实力吗?” “不知道。” “不知道?”青龙无奈的摇了摇头,“只是境界你都不肯说?” “我是真的不知道自己现在究竟是什么境界。”沈欢看着自己的双手,自从进入玄印状态以后,他的实力就变得更加模糊不清了。 以前还可以通过对比,摸索出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境界,但现在……沈欢是完全不知道了,因为他感觉自己可以摧毁一切,即便是十个胜天境都不是自己的对手。 “名字呢?名字你总知道吧?”一旁的朱雀趁机问道。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姓沈名欢,欢声笑语的欢。” “可是你这人一点偶读不开心,而且还有点闷葫芦的意思。”朱雀语气有些幽怨的说道。 沈欢笑了笑没有说话,不置可否还是其他意思,他没有明说,在场的谁也看不出来。 沈欢抬头看了看天空中的明月,“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青龙知道是留不住了,深吸了口气,十分绅士的说道:“一路顺风,祝你早日找到青丘山和自己的妻子。” 朱雀对着沈欢抱了抱拳,“等你找到了妻子和青丘山,记得回来看看。” 白虎从地上爬起来,看着沈欢没有说话,眼泪哗啦啦的流,止都止不住。 沈欢只是简单的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直接转身一跃消失在无尽的夜空当中。 青龙看着沈欢离开的地方,叹了口气,转身对着白虎说道:“别哭了,男儿流血不流泪,沈兄弟只是去追寻自己必须追寻的东西去了,我们没必要伤心,反而应该祝福。” “哇——”白虎哭的更加厉害了。 朱雀坐回了作为,喝了口酒水,“别劝了,我们之中和麒麟打交道最多的就是他,从最开始的误会和对立,到后来的震撼和亲密,这头白老猫也是一个直性子,只认死理。” 青龙也坐了回去,“别说风凉话了,我看得出,你对沈兄很有好感,这应该是咱们认识以来,你第一次对男人感兴趣,以你的性格,应该是想尽一切办法都会留下对方的吧?” 被人看破心事,朱雀一点也不害羞,四人同生共死,经历了太多,早已互相了解的非常透彻,她看向沈欢离去的方向,眼神十分的复杂,“他不属于这里,我……配不上他。” 与此同时,赵阳和陈曦站在另一半城楼上,目送沈欢离开。 “我发誓,自己以后一定会成为像老大那样的男人!”赵阳眼眶泛红,在他看来,沈欢像是一个脾气古怪的兄长,甚至和一个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爱意的父亲。 陈曦没有说话,转身打算离开。 “小曦?你……不伤心吗?或者……没什么话要说吗?”赵阳追了上去,他了解陈曦,今天陈曦的行为有些反常。 “有一个男人曾经告诉我,眼泪是这个世界上最无用的东西,它出现或不出现,都无法改变任何事情,在一件无意义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就等于在浪费自己的生命。”陈曦嘴上这么说,但是眼泪却顺着脸颊滴落,“从今天开始我要努力修炼,追上他留在他身边,即便……这可能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第1836章你的那个朋友是不是叫沈欢! 夜晚的星空,看起来是那么的绚丽的多彩,青龙和朱雀小酌几杯以后,也决定离开。 “起来了,白虎。”青龙伸手准备将白虎扶起,朱雀看到以后也想帮忙,却被青龙拒绝了,“你把咱们搞得烂摊子收拾一下吧,要是巡逻队看见了,说不定会议论我们浪费公款玩乐了。” “他们敢!”朱雀嘴上这么说,但还是老老实的过去收拾,她刚走回桌子旁,忽然,一个黑影从天空中砸落下来。 “嘭——” “什么人!”朱雀瞬间警惕起来,这段时间发生了太多事情,她的警觉性也越发敏感了。 青龙没有发出质问,而是观察起砸落下来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这一看不要紧,青龙的表情瞬间变了,“玄武老哥!” “你说什么?!”朱雀刚才用余光瞟了一眼,只知道是一个浑身血迹的尸体,现在青龙一叫出这具尸体主人的名字,朱雀甚至觉得是自己发生了幻听。 青龙放下白虎,连忙蹲下,检查起青龙的身体,检查一番过后,他松了口气,“伤势很严重,但并没有死亡,朱雀,你那里有没有剩下沈兄留下的生肉续骨丸?” “我都用光了。”朱雀说着,一脚踹在了白虎的屁股上,动作一点都不温柔,“别装死,快起来玄武老哥出事了,你那里还有没有麒麟留下来的丹药!” 白虎被踹醒以后,本来还晕乎乎的,可是一听说是玄武出了事情,他瞬间清醒不少,“有、有!但是麒麟给了我不少,因为我的伤势最严重,可是我对于药物的吸收也比你们夸张,所以还有几颗留了下来。” “快让玄武老哥吃下去!”朱雀拿着丹药朝着青龙的方向递了过去。 眼看两人就要完成交接的时候,朱雀手中的丹药却凭空消失了。 不等他们质问,拿走丹药的人便先一步开口,“这个丹药你们是从哪里得到的!” 这个声音不仅仅是质问那么简单,语调中还有一些兴奋和激动,尽管对方已经在极力的掩饰。 直到这个时候,青龙和朱雀才发现对方的存在。是一个站在城楼顶端的老头子。 见两人不说话,老者激动的从上面跳了下来,“告诉我,你们手里怎么会有生肉续骨丸!” “哼!就是你把玄武老哥打成这样的吧?”白虎借着酒劲,一拳朝着老者打了过去,“今天我就要给玄武老哥报仇!” “滚!”老子没有还手,只是一个滚字,就将喝醉的白虎震退到了一旁。 灵气波动! 白虎有着战天境巅峰的修为,按照道理来说,就算是喝醉了也有着战天境后期的实力,可对方却轻易的震退了白虎,天弃时代这样的人屈指可数。 最起码要达到胜天境很长时间能够做到,或者说声名在外的,只有五个人! 那便是被称为天弃时代五座绝峰的东青龙、西血刀、南苍狼、北谪仙和中败天! 青龙可以毫无疑问的排除,他就站在这里,而且以他现在的情况也施展不出这样的威力,总不可能推测来推测去,推到自己的身上吧。 西血刀是血刀会的老大,一把血刀从不离手,也肯定不是血刀。 南苍狼是一个精壮的汉子,野性十分浓重,和白虎一样以兽化的能力著称,自然也不可能是他。 北谪仙深居简出,天下只闻其名,不见其踪迹,只知道是一个白衫长发男子,和眼前这个邋遢老头,显然也不一样。 最后的中败天,看成五绝峰中最有威望的人,发明战天诀的是至圣仙师孔尊儒,但是第一个修炼实验的人却是独孤败天,正式他吃尽了苦头,人们才得以修炼完美的战天诀,并且独孤败天的实力,可以说是毫无疑问的第一人,即便是被奉为谪仙转世的谪仙也不是其对手。 五绝峰都不是,那还有什么人能够做到? 眼前这个人轻易震退喝多了的白虎,将玄武打成重伤,肯定不是一般的胜天境强者。 但整个天弃时代,胜天境的高手数量,也是屈指可数,不说互相认识,也都互相听闻过其姓名。 “你是谁?” “告诉我,这颗生肉续骨丸是你们从哪里得来的!”老者显然已经有些气恼了,“要再不说,就别怪我老疯子手下无情了!” “你是疯道人?!”朱雀似乎认出了老者的身份。 听到疯道人这个名号,青龙的表情变得十分凝重。 一个疯子就已经足够可怕,那么一个具备着超强实力的疯子就更加令人恐惧。 疯道人,一个在三百年前凭空出现在这个世界的疯子。 他修炼的功法不是修真功法也不是战天诀,但是其强无比,他不光杀妖兽,还杀幸存者,甚至是叛逆者,只要一言不合,或是一句话没有答上来,就会杀个精光。 一百年间,所有人都想要抓住疯道人,可是却没有一个人做到。 那些想要追杀他的人,结果毫无意外,全都死在了他手里。 最终疯道人被列入禁忌名单,所有幸存者见了都不准与其硬碰硬,被称为天弃时代的禁忌之森。 这两百年间,疯道人的踪迹从未消失过,他游走于各大圣地,寻找着自己想要寻找的东西,性格还是像之前一样,但是已经不会再有人敢随意挑衅,或在他面前摆高架子。 按理说,疯道人来过东荒两次,青龙应该是认识对方的,可是疯道人来的两次,都是一闪而逝,所以青龙并没有什么印象。 朱雀却是在龙行见过一次疯道人,只不过这么多年疯道人都没有出现在东荒地界,她才一时之间没有想起来。 “竟然知道我的名号,就赶快回答我的问题!” “好,不过你回答我一个问题以后,我才能回答你一个问题。” “你想跟我讲条件?你知不知道——”疯道人说到一半,改变了口风,“好,你问吧!但是你如果不讲诚信,就休怪我杀了你!” “玄武是不是你伤的?” “这个家伙偷了娲皇那个死蛇精的东西,被五名兽王追杀,我当时正好看到就救了他,就把他带了回来,好了,我说完了,轮到你了!” “这颗丹药是我一个朋友留给我的,至于那位朋友的姓名,抱歉,我不能透——” 不等青龙说完,对方便激动的说道:“你的那个朋友是不是叫沈欢!” 第1837章你们是叛逆者? “你怎么知道?” 朱雀话一出口,就知道自己说错了,在还没有判断出对方和沈欢是敌是友的时候,她说出这样的话,有着很大的风险性。 其他的先不说,如果这个疯道人是沈欢的敌人,那么肯定会给沈欢带来不小的麻烦。 那个男人可是一点都不喜欢麻烦的,只要是能够抵消一次出手机会的事情,他绝对不会放过,杀光那群妖兽以后,为他们三人疗伤,竟然也算是一次机会。 直到现在回想起来,朱雀都不知道自己是应该哭还是应该笑。 “沈欢是谁?这药明明、明明是麒麟给我们的!”白虎从地上爬了起来,“老头儿,你刚刚打我那一下可不轻啊!我一定要报——” “住手白虎!”青龙喝退了白虎,然后看着疯道人,准备旁敲侧击,没想到疯道人却先一步开口,“你们是欢子的朋友?” “没错,您——” “我也是!”疯道人语气有些兴奋,丝毫没有之前疯癫样子,“现在欢子在哪里,在哪里!” “他已经——” “算了我自己找,我可以感受到他的气息!”疯道人说着身形直接消失在了原地。 再次出现已经到了沈欢之前居住的麒麟殿,当他出现在麒麟殿门口的时候,赵阳和陈曦正好走回来。 “你是什么人?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赵阳以为麒麟是偷东西的,直接大喝出声。 “起开!”疯道人大喝一声,直接将赵阳震飞了出去,当他准备对陈曦也动手的时候,他却收手没出,“女孩,我不打女孩子,走开!” 陈曦准备找对方理论,却被跟着出现的青龙和朱雀拦了下来,“这位前辈是麒麟的朋友。” “他是亲临麒麟大哥的朋友?”陈曦有些不可置信的嘀咕道:“可是麒麟大哥说他没有朋友的……” “嘘。”朱雀对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一旁的青龙则想要给疯道人解释,沈欢已经离开这里的事实,“前辈,沈兄他已经离——” “闭嘴,我能够闻到他的味道,虽然很淡,但这绝对是他味道!哈哈哈,欢子,我终于找到你了,我就知道你一定回来这个鬼地方,欢子!欢子!我来了!”疯道人用灵气推开门,就在他们而入的时候,却忽然停止了步伐,“你们谁都不允许进来打扰我和欢子叙旧!” “麒麟大哥已经——” 青龙摇了摇头,示意刚从地上爬起来的赵阳别说话。 疯道人走了进去,深吸了口气,“没错,这是欢子的味道,欢子!欢子!我来了!” 疯道人一边喊一边找,可是却没有找到任何人的身影。 “欢子?欢子你在哪里!”疯道人的情绪再次开始不稳定起来,就在他即将暴走之际,一个身影忽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疯道人二话没说就准备一掌打过去,可当他看清楚对方的模样以后,瞬间惊喜万分,“欢子?!” “嘘……”对方摆了摆手,“我是欢子没错,但可能不是你认识的那个欢子。” “那你——” “我和你一样,都可能是沈欢认识的那个大宝,也可能不是沈欢认识的那个大宝。” 疯道人眼中瞬间被惊悚所占据,“你、你和我一样,来自其他的时间轴?可是、可是除了这一条时间轴,其他时间轴上的欢子,不应该都已经死了吗?” “事情说起来有些复杂,你先不要激动,好好听我说,之前我一人没有什么把握,但是有了你的话,我相信我们的胜算会再多一些!” “好,你说!” 青龙等人一直在门外等待着,来回踱步,就连白虎的酒都已经醒了。 “大哥,要我说,咱们还是进去吧!” 莫说白虎这个急性子,就算是只是普通人也应该着急了,因为疯道人进去以后,已经过了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的不声不响,让众人开始担忧,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尽管里面除了家具,已经没有了任何的东西。 “我先进去看看。”青龙让众人后退,自己则走进了麒麟殿。 十几秒过后,青龙从里面走了出来,面色复杂道:“里面一个人也没有。” “那个疯道人走了?” 青龙回头看了一眼,语气不确定道:“应该是走了……吧?” 东荒,某山谷内…… 沈欢坐在水潭边休憩,已经七天了,他终于明白天弃之地是多么的浩大了,光是东荒这一片地方,估计就顶上一两个地球的大陆面积了。 除了发现神州浩土广阔无垠以外,沈欢还发现了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的实力好像受到了某种力量的压制,即便是完美状态,也不能进行多长时间的飞行,一旦飞行时间过久,就会出现速度简单的现象,若果硬着头皮继续飞,最后甚至会直接跌落在地面。 “不知道自己还有多久才能到中州,按照青龙的说法,只要往西方飞,就一定可以到中州,可飞了这么久,仍旧是一望无垠的荒野,路上出了纵横的妖兽,也没有一个地标。”沈欢自言自语发着牢骚。 中州原本就是富饶之地,城池多不胜数,只要是废墟多的地方就一定是到了中州。 可沈欢到现在,出了看到几个散乱的城池废墟意外,根本没有发现什么城市密集的地方。 照这么看,他肯定还是在东荒。 沈欢拿出手机看了一眼,距离下一次可以长距离飞行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 “先跑一段时间,半个小时后开始飞行。”沈欢说着就收起手机站起,准备离开。 “哼!前面是死水潭,我看你们往哪里跑!” “还跑什么跑,七八个人,已经被我们杀了五六个,你们还怎么跑?” “你们这些混蛋有妖兽不杀,却来猎杀我们,你们一定会不得好死的!” “这群人全都是畜生,千秋,没必要给他们废话,大不了就在此地和他们决一死战!” 先是两个大汉的声音,紧接着是一男一女的声音,听上去都不大。 这样的情况沈欢不是第一次碰到了,幸存者为了资源互相猎杀,尤其是一些低端组织或者散人小队。 和之前一样,沈欢没有管闲事儿的打算。 “畜生?我看你们才是畜生!信奉邪魔的叛逆者,人人得而诛之!” 本打算离开的沈欢在听到这句话以后,停下了脚步,紧接着便闪现到了双方中央。 他看着伤痕累累的一男一女,“你们……是叛逆者?” 第1838章夏天和楚歌的后人?! 那群追杀的人,还以为沈欢是来搞什么英雄救美,或者直接也是叛逆者,但是从沈欢的问话来看,他们推断,沈欢应该和自己一样,都是猎杀叛逆者的人。 “兄弟,急着伸长正义没错,但凡事都要讲求一个先来后到。”为首的汉子看着沈欢笑呵呵的说道:“他们死以后,须弥戒里的东西,我们至少要七成。” 沈欢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那一男一女。 “兄弟,难道三成你还不乐意?要知道,这两个叛逆者可是我们先盯上的,看你也沈欢除魔义士,我才愿意给你三成,你要是不管以,就趁早离开,免得待会儿因为利益,破坏了咱们幸存者之间的和气。” 那老大觉得沈欢是一个不上套的年轻人,他之所以这么客气,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因为担心沈欢实力超群。 实力超群的年轻人不多见,但凡事都有一个万一,这老大之所以客客气气的说话,就是因为怕有这么一个万一。 “我问你们,你们是不是叛逆者?”沈欢再次开口问道,语气之中有些不耐烦。 那长相还算英俊的男生,冷哼一声,“要杀要剐随你们便,哪来那么多废话!还有别张嘴闭嘴就是叛逆者,那是你们起的称呼!” 沈欢转过头,看着那几个大汉说道:“你们走吧。” “什么意思?”为首的大汉一皱眉头,“难道你要独吞?” “这两个人我保了。”沈欢的语气很平淡,但在这一丝平淡当中,却有着几分不容置疑的味道,就如同命令一般。 “你保了?”那老大咧嘴一笑,“这么说,你也是叛逆者了?” 那容貌清秀的女生,瞬间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她对着那几个大汉说道:“这个人不是我们的人,这件事也和他们没有关系,有什么事情冲着我俩来!跟这个小兄弟没有任何关系!” “闭嘴丫头,你认为你还有和我们谈条件的资本吗?”大汉冷笑一声,拿起大刀指着沈欢说道:“既然来了,你就别想走了!看你的打扮,在叛逆者里面的地位应该不低,你是自己老老实实的把东西交出来,还是让我们从你的尸体中捡出来呢?” “给你们三秒钟的时间从这里离开。”沈欢顿了一下,一字一句的冷声说道:“我这个人没有什么耐性,你们也最好不要考验我的耐性。” “哈哈哈,这是我李铁牛这辈子听到最好笑的我笑话!”那大汉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你也不在附近打听打听,我李铁牛是什么人,只差一步就可以踏入战天境的好手,就算是远在万里之外的四圣盟,听到我的名号都要给几分面子,你……算什么东西!” “不怕老实跟你说,我刚才跟你客气,只是担心你是中州那边过来的家族子弟,既然你也是一个叛逆者,那我就没有什么好顾忌的了,直接杀了你便是!”大汉说着便甩动大刀,朝着沈欢的脖颈处砍了过去。 “叮——” 一声脆响响起,沈欢站在原地纹丝不动,大汉的脑袋却是啪嗒一声,跌落在了地上。 原本那些起哄嚣张的汉子,看到这个情况,全都长大了嘴巴,仿佛能够吞下一颗鹅蛋。 “前辈饶命!前辈饶命!” 有几个胆小的甚至二话没说,直接跪在了地上,生怕沈欢直接斩杀他们。 那英俊男子看到这个情况,立马对沈欢说道:“前辈,这些人斩杀了我们数名道友,还请前辈为那些道友报仇!” 沈欢瞟了英俊男子一眼,“我和你们不同,不是叛逆者。” “那您刚刚——” 沈欢转身离去,“想要报仇你们可以自己动手,我只不过从你们身上找到了几分故友的气息罢才会出手相救,至于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一概不管。” 沈欢不是修真仙界的人,他和修真仙界任何一个人的立场都不一样。 方才之所以出手相救,完全只是因为给夏天一个面子。 来了修真仙界这么久,沈欢除了担心林妙诗的安危以外,感叹最多的就是世事无常。 夏天前世乃堂堂天尊,为了拯救神域,不让银河星域受到牵连,和数千名的银河星域高手前往神域,最终用生命的代价修复了本源,但最后在他自己的大本营修真仙界,却落了一个胆小、懦弱、自私的邪魔名头。 沈欢方才出手,多少有些爱屋及乌的味道,至于和这些人扯上关系……沈欢还真没有多少兴趣。 尤其是刚才那个男子说的话,尽管使用了尊称,但沈欢还是听出了一股犹如命令般的味道。 很显然,这个男子在叛逆者当中,属于那种有地位的存在,亦或是被当做领导人来培养。 沈欢狂妄那是有狂妄的资本,一个本身就是弱者的家伙,在被人救了以后,还想命令恩人,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恩人请留步!”女孩喊了一声,但沈欢并没有停下脚步,她遂急切道:“敢问恩公大名,小女子夏雨薇他日若能相见,必报今日救命之恩。” 原本正在走路的沈欢停下了脚步,他扭过头看着夏雨薇问道:“你姓夏?” “没错。” 夏雨薇刚刚回答完,那男子便连忙接话道:“在下雪千秋!” 沈欢皱起了眉头,似乎是在思索什么,良久之后,沈欢开口问道:“夏天和慕容雪歌和你们是什么关系。” 此话一出,原本恭敬的两人面色大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言不发。 “天尊乃我夏家先祖。” 雪千秋一看夏雨薇说了没事儿,自己也跟着说道:“慕容雪歌也是我的先祖,不过因为一些变故,我们慕容家的人,全都改姓雪。” 沈欢点了点头,“没想到竟然能够在他乡碰到故人之后……” 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十分的复杂。 夏天和楚歌都已经轮回转世,成了和自己的同龄人,但就是自己的同龄人,却已经是某个地方成了鼻祖一般的人物,这些人全都是他们的太太太太太太子孙。 然而自己别说后代了,就连媳妇都是一个问题。 沈欢在感叹的同时,却把夏雨薇和雪千秋给吓到了。 先祖老友?! 也就是说眼前这个看起来和自己年龄差多的家伙,实际上是一个仙寿万载的老不死?! 第1839章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前辈,您真的认识先祖?”雪千秋对沈欢的话提出了质疑,原因很简单,当初有实力,且和天尊认识的强者,几乎都被带离了修真仙界。 天尊实力高强,又是六界共主,真正能够和这样的人成为朋友的也没有几个,最多也就是天尊在浮弱时期所认识的一些人,以及自己的先祖慕容雪歌。 沈欢太过年轻还是其次,最主要的是雪千秋熟读各大历史书籍,尤其是天尊的关系网,为的就是以后万一碰到了,将对方拉入叛逆者的群体,从而解决叛逆者如今尴尬可悲的局面。 每一个高手的个性都十分鲜明,比如九日元帅,最喜欢穿的就是黑色的盔甲,比如自己的先祖慕容雪歌,白衣长衫剑不离手,再比如一些红颜知己,基本上不是个性就是着装上有着非常明显的个人标签。 但是在这些记载当中,从来没有一个面色冰冷,身上黑白相间,还有着一些奇怪符号的怪异年轻人。 像是这样有个性的打扮,资料库当中会有明显记载的。 最令雪千秋怀疑的是……能够和天尊以及自己先祖称得上是故友的,恐怕在整个天地之间都没有几个。 “怎么,夏天这个名字还不够吗?还是说,你想让我告诉你家先祖慕容雪歌的转世,楚歌这个名字?” 当沈欢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雪千秋面色大变。 楚歌是慕容雪歌转世的这件事情,除了他们雪歌殿内部,以及和天尊同时期的朋友以外,几乎是完全封闭的消息。 眼前这个人既然说出了这一点,那么毫无疑问,就算不是先祖们的朋友,也是同一时期关系比较密切的存在。 “抱歉老祖,方才我对您有所怀疑,是因为——” “我这个人,不喜欢打官腔,你有什么话就直说,不要拐弯抹角。”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没有什么事情,我便告辞了。” 感叹归感叹,俗话说得好,儿孙自有儿孙福,况且这还不是自己的儿孙。 虽然现在他们的境遇有些凄惨,但如果过多的包庇说不定会带来反效果。 就比如“他还是个孩子啊”之类的话,扯淡呢,谁他妈还不是个孩子呢。 当然,沈欢也有着自己的事情要做,就如之前所讲的那样,拖延一天就多一天的危险。 “前辈!”夏雨薇上前一步,二话没说,直接跪在了沈欢的面前,嘭嘭嘭的就是三个响头。 这个举动让沈欢有些懵逼……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基因决定一切,比如一个人的颜值和智商。 毫无疑问,夏雨薇是一个美女,因为夏天无论转世之前还是转世以后,都是一个帅逼。 女人的眼泪对于沈欢来说,可以说是最大的杀伤性武器,沈欢对于眼泪向来是没有什么抵抗力,当然前提是对方是一个美女。 肤浅?沈欢似乎从来就不是什么有内涵的人。 “你这是做什么?” “还请前辈一起跟我们回桃园!” “桃园?那是什么地方?” “那是我们天尊信徒的领地,除了我们内部的人,没有任何人知道。”雪千秋说着也跪在了沈欢面前,“老祖,我们桃园现在面临者巨大的危难,还请您看在先祖的面子上,帮我们一次吧!” “求求您!” 夏雨薇是一个实诚人,说了三个字,就又准备磕头。 “停!”沈欢用灵气将两人从地上扶了起来,说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夏雨薇梨花带雨的说道:“事情是这样的……” 自从天尊和众多强者消失以后,兽潮发生,他们这些天尊的后人便被视为恶魔。 起初倒没什么,大家都修炼着一样的功法,只要不提及自己的身份,就没有人会认出来,加上当初得就爱的主要目标是妖兽,这些天尊信徒的处境还不算太坏。 但是因为战天诀的出现,这个格局一下子就变了,最后人类的五大组织成立,过上了相对安定的生活,他们这些人的生活就更惨了,直接变成了被猎食的家伙。 在他们眼中,那些幸存者和妖兽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在幸存者眼中,他们却是比妖兽更加该死的存在。 就在这样的氛围下,死伤惨重的天尊信徒,不得不寻找藏身之处。 最后他们通过天府的密道,逃到了早些年,天尊为了防止天魔入侵,而开辟的独立空间——桃园。 进入桃园后,众人生活得到了改善,除了物资紧缺的情况下,他们一般不会离开桃园。 所以这些年来,他们死伤的人数大大降低。 可惜,他们却走入了以为古诗人的预言当中——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桃园现在还算不上壮大,但已经算是有了十分平静的生活,在没有共同敌人和威胁的情况下,他们之间也开始出现了裂痕,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越来越多的年轻后辈掌权,明争暗斗越来越多。 最后随着上一代领袖夏无敌的去世,各方势力为了争夺第一首领的位置,可以说是完全撕破了脸,整个桃园陷入了一片混乱。 沈欢有些纳闷儿,“既然都是夏天的后代和信徒,争什么?” “如果真的都只是后人的话,倒也好说,可问题是,我们桃园里面并不是只有一股势力。”雪千秋叹了口气,开始解释起来。 桃园的势力大致可分为四股,首先是夏家后人,这个可以算是天尊的嫡系,接着便是雪歌殿势力,也就是楚歌的后代,这两家世代交好,所以并没有什么敌意,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同一股势力。 之后还有夏天成立的天府残余,简单来说夏家等于是皇族,而在这些天府残余的势力,就是那些官员的后代,在他们看来,自己也都是功臣,虽然不是嫡系,可自己的先祖们对天组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俗话说得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既然之前一直是夏家当家做主,这一次怎么说也该轮到他们了。 最后一股比较繁杂,既不是直系嫡系也和天尊没有关系,而是一堆仍旧信奉者天尊的大家族混合体,自称为信天家,所有人都改姓为信天。 他们认为,自己在兽潮刚刚开始的时候,付出了巨大代价保护了以上三方势力,这首领的位置也该当当了。 甚至雪千秋推测,自己等人出来搜集物资,行踪十分隐秘,之所以被发现,肯定是有人告的密。 沈欢听完这些以后,真的是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要是夏天和楚歌在,估计会被这一堆活宝给气的昏死过去吧? 第1840章我只给你们七天的时间 “今天事情一定是信天家的人做的!” 雪千秋的语气很肯定,沈欢却反问道:“为什么不可能是你们自己暴露了行踪呢?” “很简单,我们只要不随便使用能力,就不会被人发现我们是叛逆者,而且我们这一次走的路线,只有我们内部人知道。”雪千秋述说着自己的推断,“这里是东荒和中州的交界处,鱼龙混杂,根本不会有人先到蛋疼问你是不是叛逆者。” “但是那群家伙看到我们以后,不由分说,直接说我们就是叛逆者,肯定是有人通风保密,不然不可能有人能够做到这种程度!” 夏雨薇也点了点头,“前辈,这一点千秋说的不会有错,肯定是信天家的人做的,天府虽然也不服我们夏家,但是对于天尊的尊敬还在,而且这一次我们出来的时候,信天家主动提出作为守门人。” “守门人的职责是守护入门的桃园成员不被人跟踪,起的是断后和处理眼线工作,可是他们这一次,估计行使的不是守门人的职责,而是……准备杀了我们!” “他们为什么要杀你们几个小辈?”沈欢就搞不明白了,尽管这两人都是牛逼人物的后人,也不一定阻碍他们的道路啊。 夏雨薇叹了口气,“因为我是无敌爷爷临死前,托付的新一任桃园园主。” “你是园主?” “我只是名义上的园主,现在没有任何人听我的命令,所以我想请您回去——” “让我辅佐你?” “不,是让您成为新一代的园主!” 夏雨薇此话一出,不光是沈欢就连雪千秋的脸色都变了,“雨薇,这样——” “前辈是先祖的朋友,难道你觉得这个身份不够吗?那群人之所以敢无视我这个园主的存在,是为了什么?还不是因为我没有实力。”夏雨薇看着沈欢说道:“但是这位前辈就不同了,他有着超绝的实力,和天尊故友的身份,到时候那些人不同意也要同意。” “可是,园主这个位置——” “非常时期使用非常的手段,而且高位向来沈欢有德者居之,若不是父亲那一辈伤透了无敌爷爷的心,他也不会将园主之位交给我。”夏雨薇说着又准备下跪,“还请前辈看在先祖的面子上帮——” “让我当你们的头子,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你执意要这样,那么我也只能劝你放弃了。”沈欢看着两人说道:“况且我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并不能帮到你们,不过……我可以帮你解决这一件事情。” “您是说——” “我会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进去,然后帮你平定桃园的事情。”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我也不是白帮。” “前辈有什么条件尽管说!”这一次雪千秋异常的大方,看表情夏雨薇也是同样的意思。 沈欢也没客气,“我需要你们帮忙找一个地方,还有一个人。” “找地方好说,我们桃园有神州浩土的全面地图,尽管受到妖兽攻击以后,有很多地标已经无法识别,但是大方向上是绝对不会出现错误的。”夏雨薇说着,停顿了一下,“但是关于找人的事情,我们可能无能为力了。” “我们桃园的人,长期蜗居在桃园,很少和外面的人交流,谈起找人我们无从下手。” “地图给我一份,这个忙我就帮了!”对于能够有天弃之地的地图,沈欢已经很高兴了。 到时候找到青丘狐妖丹,让苏璃复活,到时候有了苏璃陪伴,沈欢内心也会安定一些,到时候两个人一起寻找林妙诗也更加方便一些。 只是整顿一个桃园,沈欢还是有自信的。 雪千秋大笑着说道:“有了前辈加入,想必那群家伙也不敢在肆意妄为了!” “你错了,我不是加入,只是帮助,另外我不会逗留太长的时间,所以想要怎么整顿,你们最好在三天之内想出计划,我只负责武力,至于脑力活动还是你们的。”沈欢伸出了第三根指头,“我的时间非常紧迫,看在老友的面子上,我只会给你们七天的时间,一周后,无论事情成败我都会离开,但是你们手中的地图,也必须在进入桃园后就给我。” “这……”雪千秋觉得有些难为人,即便拥有沈欢这样的武力,解决事情也是十分困难的一件事情,但是沈欢现在却说出了这样的话,他们也不得不这么去做。 “成交!”夏雨薇回答的却非常的果断。 “雨薇,你——” “前辈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我们当然不能拖累他,三天时间想出计划,四天时间解决问题,我可以做到!”夏雨薇的回答非常自信。 雪千秋却不认同,“如果只是单纯的用武力解决问题,当然不是很困难,可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我们以武力解决问题,到时候一定会引起众怒,老祖在的时候还好说,要是老祖离开了呢?” “你考虑到的,我也考虑的十分清楚。”夏雨薇双拳紧握,“只要咱们回去的时候,信天家的人选择了动手,咱们就可以一举铲除信天家!” 雪千秋先是一愣,然后大笑着说道:“是啊,到时候他们肯定会动手,有老祖在,一定可以活捉他们,天府的人和信天家暗地里也有不少争斗,到时候大会开审,我们三家联手,便可拔除信天家!” “没错,至于剩下的天府……那毕竟是先祖一手创立的组织,我们可以想一想其他的办法。” “既然你们心中已经有了计划,就不要再继续耽搁了,时间就是生命,千万不要浪费。”沈欢在一旁催促道,他对于这群人有什么计划,一点都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只有神州浩土的地图。 只要有了地图,自己就一定可以找到青丘山! 夏雨薇和雪千秋也没继续耽搁,带领着沈欢前往桃园。 经历数百年的发展,桃园众人为了避免被发现踪迹,封死了天府的密道,改成了传送阵。 狡兔三窟,这样的传送阵有很多个,几人大概赶了半个小时的路,就到了其中一个传送点。 这些传送点虽然多,但是目的地都是桃园。 夏雨薇分给了沈欢一个令牌,上面刻录有小型阵法,只有携带着这个阵法才会被传送到正确的入口,如果没有就会被传送到时空乱流或是妖兽老巢之中。 尽管修炼战天诀的人,根本不可能启动阵法,但在这乱世还是小心为妙。 一阵口诀过后,白光一闪,等到再次回过神来,已然到了一个世外桃源。 可并没有闲情雅致去欣赏这些风景,因为他一到这儿,就感觉到了一阵又一阵的杀气! 第1841章沈欢被俘? 在这一片美景的背后,一个年轻人对着身边正在休憩的老者说道:“长老他们回来了,要不要动手?” “都有些什么人?”老者闭着眼睛,好像并不是很在意这件事情。 “夏雨薇还有雪千秋,这两个重要人物一个都没死!”年轻人说这话的有些有些愤恨,这一次他们信天家也派去了几个年轻后辈,为的就是避免被怀疑,没想到他们信天家的死士都死了,这两个该死的家伙却都活了下来。 “除了他们没有别人了吗?” “不。”那年轻人说道:“在他们身后还跟着一个打扮古怪的年轻人。” 原本正在闭目养神的老者听到这话,瞬间睁开了眼睛,“还有一个外人?” “我可以肯定,那个人不是我们桃园的人,因为只要是桃园的,我都认识。”年轻人的语气很肯定。 “长老,我们还动手吗?” “动手?为什么要动手?”老者笑了一声。 听到这个回答,年轻人眼中充满了不解,“如果让夏雨薇活着回去的话,后果不堪设想,而且我们信天家主动承担下这个责任,不就是为了在这里伏杀他们吗?” “那是之前,现在多了一个外人,我们就不用出手了。”长老开口解释道:“第一,如果这个人的实力高强,我们贸然动手,只会获得相反的结果,第二,现在身为桃园园主的夏雨薇带着一个外人来到了这里,有违祖辈们留下的祖训我,我们又何必要动手?到时候利用大审将她从园主的位置上踢下来就好,目的达到了,我们还不用承担任何的风险,不是吗?” “长老英明!”那年轻人立马开始拍马屁,拍完以后,他有询问道:“那长老,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怎么办?”长老笑了笑,“当然是欢迎他们回家了。” 杀气只有沈欢一个人感觉到了,但是雪千秋和夏雨薇全都保持在最警惕的状态,因为他们知道,信天家的人随时可能动手。 可是等了老半天,也不见信天家的人动手,夏雨薇不禁开始疑惑起来。 “不用防备了,他们应该是放弃了猎杀你们的行动。” 不等夏雨薇两人询问为什么,信天家的那位长老便已经带着子弟们走了过来。 “信天家长老,信天常恭迎园主归来!”信天常说着,直接跪在了地上。 夏雨薇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在这个关头,她不能表现出任何的慌乱,只见她面色平淡的说道:“常长老请起身。” 信天常也没有再客气,带着子弟们站了起来,“不知这一次园主出行,可有什么收获?” “没有收获,并且……跟着我和千秋出去的人全都被幸存者给杀了。” 信天常听到这话,立马大骂,“那群该死的混蛋!” 他身后的信天家子弟,也是一脸的愤恨。 “园主,您没事吧?”信天常收起怒火,一脸关心的看着夏雨薇。 “还好有这位前辈相救,我们才幸免于难。”夏雨薇指了指身旁的沈欢。 信天常沈开始审视起沈欢,“前辈?这样的年纪,怕是和园主您差不了多少,怎么可能是前辈?园主,你能说说当时的情况吗?” 夏雨薇除了隐瞒了沈欢的真实实力,以及和沈欢的合作计划外,基本上将所有实情都说了出来。 信天常听完以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再次开口,则是大手一挥,“来人,将这个来路不明的人给抓起来!” 夏雨薇眉头一皱,伸手护在了沈欢的身前,“你们要做什么!” “园主,这个人肯定是奸细!”信天常语气十分肯定的说道:“一个和您年龄相等的人,怎么会有击杀战天境高手的能力?况且,他连战天境的高手都杀了,为什么会放过剩下的人?” “依我看来,这只不过是他们想要一句铲除我们桃园的奸计而已!”信天常冷哼道:“园主,我们必须抓走他,以免暴露我们桃园的位置!” “这个——”夏雨薇想要说些什么,但是沈欢却忽然神识传音道:“让他们带我走。” “前辈?!” “我自有打算。” 沈欢都这样说了,夏雨薇也没有多说什么,任由信天家的人带走了沈欢。 “园主,无论是为了咱们田园的安全,还是这小哥的清白,我建议咱们应该立即通知桃园内的高层,进行大审!”信天常见沈欢没有反抗,心中有些失落,如果沈欢反抗的话,那就更好了,如果试探出沈欢的实力不行,到时候就可以借机杀了夏雨薇和雪千秋,然后再将一切的罪名,安排到沈欢的身上,这样一切就都好说了。 不过他是一个老油条一计不成就再生一计,到时候等到了大审,依旧可以借助之前想好的理由,来弹劾夏雨薇。 虽然杀不死对方,但也算用正规渠道“灭”了夏雨薇这个政权强敌。 等到信天常前去通报其他高层的时候,雪千秋一拳打在了桃木上,“该死的信天老贼!” 与此同时,雪千秋不解的问道:“雨薇,你刚才怎么不保住那位前辈?” 夏雨薇想要说出这是沈欢的计划,但是思来想去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我自有考虑。” 雪千秋愣了一下,语气有些诧异的问道:“雨薇,你连我都信不过吗?” “千秋你不要误会,等过几天我就会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你。”夏雨薇不是不相信雪千秋,而是在尊敬沈欢的选择。 既然沈欢没有通知雪千秋,那么她自然也不能主动告诉雪千秋,这和信任不信任没有任何关系。 “好吧,我明白,特殊时期特殊办法。”雪千秋一脸真挚的看着夏雨薇,“雨薇你要相信,我们雪歌殿和你们夏家是世交,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和雪歌殿永远都会支持你!” “我知道。”夏雨薇同样回答的十分真挚。 在两人聊天的时间,大审已经准备完毕,在一名童子的通报下,夏雨薇作为最高领导人,走入大厅,坐在了龙头椅上…… 第1842章如何证明是故友?这样如何! 所谓大审就是四方代表齐聚一堂,对犯人进行审讯,通过审讯结果判定是否有罪。 整体来说,就跟现代的法庭一样,不过唯一不同的是,大审之中能够做决定的不光是夏雨薇这个“法官”一人,几乎只要是进行听审的人,都有一票的决定权。 最后通过票数的多少,来决定该对受审讯的人做出怎样的判决。 这种十分“民主”的做法,一看就是夏天搞出来的,毕竟在天尊的那个年代,民主这种东西,一直都是呼声最高的存在。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个制度,导致了拉帮结派。 因为夏家和雪歌殿是世交,他们两家一般干什么都非常的一致,导致天府和信天家的人,每次在审问的时候都非常吃亏。 尽管这两家也有不对劲的地方,但一般在大审的时候,都会站在同一阵营,一次来保持所谓的公平。 只不过是大审一般都是针对桃园内部的人,这还是第一次审问一个外来人。 “堂下之人,还不赶快跪下!” 一名天府成员,语气十分不悦,似乎非常不喜欢沈欢在大审时的态度。 “不好意思,在下上不跪天地,下不跪君侯,只跪恩师父母。”沈欢满脸笑意,和大审的庄严气息一点也不相符,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老古板气的不行。 “你这歹人——” “堂叔!”夏雨薇拦住了那个准备发威的中年人,“我相信前辈是清白的,况且前辈对我有救命之恩,可以不跪。” 这要是放在夏无敌的时代,他老人家要是说出这么一句话,这场大审根本就不用进行了。 沈欢这个受审的人,地位也会立马提高,不说和夏无敌平起平坐,基本上人们表面上都会给予足够的尊重,当做贵客来招待,别说下跪,绝对会把沈欢当成英雄扛在肩膀上,巡游整个桃园。 但夏雨薇时代就不行了,因为对于夏雨薇有意见的人太多了,其实不光是天府和信天家的成员,就连夏家本家人都有些看不惯夏雨薇这个小丫头。 要不是夏无敌有着足够的威信,想必夏雨薇第一天上位就得禅让园主的位置。 不过在沈欢看来,这些都不可悲,可悲的是……一群原本称霸整个修真仙界的存在,在蜗居到只有一个小镇大小的桃园以后,竟然开始争权夺位。 “没错,在没有确立罪名之前,我认为前辈不需要下跪。”一旁的雪千秋也跟着开口说道。 在雪千秋的身旁还坐着一个妙龄少女,那少女的样子十分令人惊艳,她的美貌看上去就会让人感觉十分的平和。 她叫雪千寻,是雪千秋的堂妹,不过雪千寻的父母早死,从小就寄居在雪千秋家中,两人的关系可以直接说是亲兄妹也差不多了。 “我也觉得这位大哥哥不是坏人。”雪千寻说的很小声,在场的人也不会有人注意,但是沈欢却听到了,多看了那小姑娘一眼。 雪千寻看起来大概十五六岁的样子,齐刘海,穿着一身修真仙界的特色仙女服,看起来十分的惹人喜爱,萝莉爱好者看到以后,一定会不能自拔。 “园主说的没错,既然没有定罪,我们就不用让他跪了。”信天常开口将夏雨薇刚刚说过的话重新说了一遍。 “这明显是奸细!英雄救美也肯定是他们那群人安排出来的戏码。” “没错,一个年轻人怎么可能击败战天境的强者,如果和我们一样修炼的是天尊大人时代的功法,就更不可能做到!” “能够做到的只有战天诀,既然修炼战天诀,那就肯定不是信仰天尊大人的存在!” 众人的理由和之前信天常说的一样,夏雨薇却临危不乱的说道:“大家安静。” “有些话我刚才在入口的时候就想说了,但是想到之后还要一一解释,多少有些不方便,所以我同意了信天常长老的说法。” “我现在可以告诉各位,这一次咱们要进行的不是大审,而是欢迎会。”夏雨薇用最尊敬的姿势指向了沈欢,“现在我为大家隆重的介绍堂下的这位前辈,莫看他老人家只有二十来岁的面容,实际上却是和我们众多先祖同一时期的人物,不光和天尊先祖是友人,和雪歌先祖同样也是。” “你说什么?!” 此话一出,众人直接炸开了锅,和天尊同一时代的人物,以二十岁的面容一直活到了现在。 这、这他妈不是开玩笑么! “不可能!”震惊过后,不少人都开始反驳,理由和当初雪千秋的说法差不多。 这一次沈欢没有回答,夏雨薇帮忙做出了回答,“各位,知道天尊姓名为夏天,知道雪歌殿主转世的名讳,难道这样还不足以证明吗?” “不足以证明,万一是有人透露给他的呢?如果他能拿出天尊或者和天尊大人同时期有关人物的信物,我就同意他是天尊大人的故友!” 说话的人叫信天游,是夏雨薇和雪千秋的同龄人,被信天家当做是新一代的领导人来培养。 眼光十分毒辣,说话往往是一针见血,被雪千秋暗地里称为毒蝎。 “这个——”夏雨薇显然是相信沈欢的,但是信天游的话也不无道理。 “信物?这个够吗?”沈欢说着拿出了钟馗给他的斩鬼剑。 钟馗是沈欢的姑父,按理来说应该有着十分令人信服的说服力了。 可是众人看到以后,谁都认不出来这是什么。 “这绝对不是天剑。”夏家有人出声道。 “也不是逝雪剑。”雪歌殿也有人出声。 “我也没有见过这把剑。”天府的官员子弟很多,这也不是他们所熟知的任何一人的武器。 信天游笑呵呵的说道:“这位前辈,看来你拿出的东西并不能让人信服。” 他在笑,但笑的有些令人反感,别人笑起来可能如沐春风,但信天游笑起来……却让人彻骨生寒。 这个结果沈欢也挺意外的,他也没有想到,桃园的人竟然会不认识钟馗的剑。 “那……这样呢?”沈欢说着便当场舞剑,一时间风雪花落,沈欢踩星腾空揽月,最后长剑一挥整个屋子黯淡无光,当光芒恢复以后,沈欢的剑已然架在了信天游的脖子上! 第1843章谁见了都得喊一声老祖! “你在做什么!” 信天家的人看到这个情况,立马有人站了起来,尤其是信天常,他非常担心信天游的安危。 如果他们信天家统一了桃园,那么信天游绝对会是第一园主候选人,如果信天游出事了,他们信天家这么多年的心血可就全都白费了。 与此同时,雪歌殿和夏家分别有人激动的站了起来,天府几位高层的面色且有些阴晴不定。 信天常心情有些纳闷儿,今天是怎么回事儿,难道要一致对外?他们可都不是这样的好人啊。 就在信天常郁闷万分的时候,雪歌殿那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激动道:“您、您刚才施展的可是按照先后顺序,施展的风花雪月、踏雪摘星、飞仙揽月,以及……遮天蔽日?” 夏家的老者更是激动无比,“还问什么,已经很明显了,这根本就是两位先祖都会的剑法,绝命十三剑!” 信天常听到这话,差点跌坐在地。 绝命十三剑,被视为传奇剑法,其开创者是当年修真界最后一位飞升者,狂仙牛十三。 除了最后一位飞升者和狂仙的称号以外,牛十三还是慕容雪歌的师父。 牛十三开创绝命十三剑,慕容雪歌发扬光大,最后在逆天布局中夏天在和慕容雪歌那种亦师亦友的关系当中,习得绝命十三剑。 这是一门杀伤力极大的剑法,尤其是后面的剑招可谓有着毁天灭地之能。 所以夏天和雪歌都没有选择将这门剑法传承后世,但这一门剑法却被后来人称之为天下第一剑。 和天剑招式不同,绝命十三剑强的是剑法,在同等级阶段,会绝命十三剑之人越级杀人,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 沈欢曾经见过四个人施展绝命十三剑,第一次见是学习耐揍功夫时期,自创剑招的牛斌,之前沈欢有些搞不清楚歌为什么对其关系暧昧,现在看来,应该是楚歌恢复了记忆,得知对方就是自己师傅的事情。 第二次是夏天归来时,在夏家所施展的剑招,也是沈欢第一次看到和修真功法结合起来的招式。 第三次是屠道者施展时期,威力减少了几分,但仍旧招招凌厉。 第四次和第三次也可以归纳为同一次,那就是雪歌在反击时所施展的绝命十三剑。 沈欢根据牛斌最基础的演练,加上多次观摩,自己摸索了出了差不多的剑招,现在掌握的程度最多和屠道者差不多,只能做到神似,那种超强的杀伤力虽然有一些,但是距离正统的剑招还差距很远,不过想要骗骗这些后人还是很容易的。 “绝命——十三剑?”雪千秋瘫坐在凳子上,脸色十分的迷茫,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而信天游的脸上也终于出现了冷汗,绝命十三剑招招夺命,对方只是将剑架在自己的脖子上,而没有杀自己已经是十分给面子了。 最重要的是,这一剑招足以证明沈欢和天尊的关系是如何亲密,要知道就算是夏家这样的嫡系,也只掌握了龙战八荒,而不是绝命十三剑。 和天尊同一时期的人物,别说把剑架在自己脖子上,就算是拿棍子将自己海扁一顿,在场众人也没有一人敢说什么。 天尊老友这个地位,可是要比园主还要高的,那可是和天尊同辈分的人,在场众人,谁见了都得喊一声老祖的存在! “之前多有不敬,还请老祖不要见怪!” 信天常反应极快,扑通一声就跪在了沈欢面前,“游儿,你还不赶快下跪,方才老祖只是演练招式,如果他刚才真的想要动手的话,在场的没有一个可活!” 沈欢看了信天游一眼,将剑收了回去,“那倒不是,表面上我很健康,但实际上因为穿越时空乱流,我已经受了重伤……方才只是为了证明我的确认识夏天罢了。” “我刚才拿出来的剑,是夏天姑父,钟馗的佩剑,另外不光认识夏天我还认识王紫嫣,想必我给出这样的答案,已经足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了吧?” “当然可以!”夏雨薇笑着说道:“众位长辈,这一次前辈来这里主要是为了养伤,等到伤养好以后就会离开,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够拿出最好的招待方式。” “这个自然,信天家的人听令,立马准备酒席——” “这种事情哪里轮得到你们信天家,还是让我们天府来做吧,当初钱府主管理的内务,各位也都是知道的。” “这怎么行,老祖既然知道我们祖先转世之名,又和天尊是老友,当然是由我们和夏家来做了。” “不,应该是我们信天家!” “应该是我们天府!”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争抢不休。 至于沈欢本人……早就不知道跑哪去了,最终还是夏雨薇开口,宴会就在天尊大殿前的广场举行,各家有人出人有力出力,才平息了这场“纷争”。 宴会散席后,众人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但真的到家以后,确实谁也没有消停。 信天家的人一脸愁容,现在出了一位天尊老友,想要让夏雨薇下台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要我说,那什么前辈受了重伤,不如我们……”那人说着,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你觉得我们信天家有谁能够打得过他?”信天游冷笑一声,“不是我长他人志气,就刚刚的剑招,如果我再流露出一丁点的不屑,绝对会丧命当场!和天尊一起打天下的家伙,有几个不是心狠手辣的?” “那我们怎么办?” “怎么办?等!等到他走,如果只是养伤,他应该不会停留太长的时间,只要等到他走了,咱们就可以实施下一步计划!”信天游拍下了信天家的计划。 天府那边的情况也差不多相同,在经过一番讨论以后,他们也选择按兵不动,不过不同的是,他们想要等着信天家出手,毕竟天府对外表现的一直是中立派的样子,这一次也毫不意外。 但双方这种坐山观虎斗,和坐等鱼上钩的心态,很快就被三天后的一桩大事给破坏了——雪夏两家要联姻! 第1844章密谋 雪歌殿和夏家私交甚好,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是两家从来没有进行过政治上的联姻。 以前的雪歌殿和夏家也很好是没错,可他们也有自己的考虑,毕竟对于园主这个位置,说不眼馋那是不可能的,只不过雪歌殿一直没有什么野心,他的目标只是第二,而不是第一。 现在就不同了,夏雨薇和雪千秋分别是,两家的继承人,这两个人结婚,说白了,两家直接从私交变成了一家人。 之前他们天府和信天家之所以能够蹦跶,就是因为四股力量处于平衡的状态。 现在好了,两家一联姻这个状态肯定会被打破。 为什么?以前雪歌殿这股势力虽然会保夏家这个正主,但还有动摇的余地,出力也不会出的那么彻底,现如今成了一家子,那还不得使出吃奶的力量。 只要这两家联姻成功,那么桃园势必还是夏家的天下。 虽然不知道具体怎么回事儿,信天家的人已经做出了自己的推断,那就是上一次的事情有所败露,让夏家感觉到了危机,所以宁愿将园主的下一任位置交给雪歌殿,也不愿意拱手让给他们信天家。 “这个夏雨薇年纪轻轻,竟然懂得牺牲小我成就大我,哼!不愧是我们少主的对头。”一名信天家的长老开口说道。 信天游却若有所思的摇了摇头,“这个法子不一定是夏雨薇想出来的,她和雪千秋虽是青梅竹马,但雪千秋明显不是夏雨薇喜欢的类型,要我看……这一次联姻,不是雪千秋那个小子想要趁机掌权,就是夏雨薇和雪千秋共同商量出来的对策,目的就是为了引我们上钩。” “那我们该怎么办?”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就算明知道是计策,我们也必须硬着头皮跳进这个坑了。”信天常深吸了口气,“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了。” “常长老说的没错,无论联姻是不是阴谋,我们都必须动手!如果不是阴谋,我们信天家将再无翻身之日,如果是阴谋,我们还是不得不动手,因为我们无法承担他们两家联姻之后的风险!” “不管如何,我们都必须除掉夏雨薇和雪千秋两个人,他们现在都能想出这种办法来对付我们,等他们两家人成了一家子,那还能了得?” 信天游挥动了两下扇子,“我们还需要一个垫背的。” “少爷,您的意思是……将天府那帮人也拉进来?” “没错,他们现在想必也和我们一样着急,虽然他们一直摆成一副中立的态度,事实上他们的野心一点也不比我们信天家小。”信天游说着起身道:“来人备船,带我去天府。” “少爷您现在过去,恐怕——” “恐怕什么?难道我去和几位朋友商量一下该送园主什么礼物,也怕有人怀疑吗?”信天游说完,便走出大殿坐上了轿子。 和信天家不同,天府内部有些杂乱,不过钱家是这群人的主心骨。 信天游进去以后,就开始商量要在园主大婚的时候送什么礼物,天府一干人等也在打马虎眼,真的给个棒槌就当棒槌来用,那场面一片祥和,不知道的还真以为众人在谈论喜庆送礼的事情。 大概一盏茶的时间过后,钱少北开口说道:“信天游,你也别跟我打马虎眼了,咱们聊了这么长时间的虚词,你也该说自己来这里的真正目的了吧?” 信天游听到这话,就知道天府的人要和他摊牌了,或者说他来这里侃大山侃了半天,等的就是钱少北这句话。 “我们信天家已经有了计划,不知道你们天府……”信天游故意将话只说了一半。 钱少北含糊其辞道:“那就先听听你们信天家的想法吧。” “我们信天家准备送刀子,你们呢?” 钱少北虽然嘴里说着要讲痛快话,可明显没想到信天游竟然会这么直接的说出来。 “我们天府还是选择观望。”钱少北笑了笑,“不瞒你说,我们天府没有你们信天家的人那么大胆。” “我这不是来送胆了吗?”信天游折扇轻摇,“夏家和雪歌殿世代交好,可是联姻的事情从来没有出现过,为什么?因为自从咱们来到这个桃园以后,夏无敌就下了死命令,不得联姻,为什么不得联姻?就是因为他不想打破平衡,因为一旦打破平衡,没有联姻的两股势力,注定会被联姻的那股势力吞并!” “我想你们天府不会不知道吧?”信天游将折扇放在了桌子上,将眉毛一挑,说道:“还是说你们天府认为,雪夏两家不会有那么大的野心?夏无敌没有我相信,因为他一直想要的就是我们四股力量团结在一起,让天尊的信仰再次满布在这片大陆上,可谁能够确定,他的子孙是否能够继承这个遗志呢?” “当然,你要是觉得送刀子需要冒的风险太大,我还有一个办法。” “说。”这一次钱少北倒是没有那么多废话了。 “你们天府的和我们信天家也联姻,就说好事成双,在同一天给办了。”信天游笑嘻嘻的看着钱少北,“我们信天家倒是有配得上你钱少爷身份的女眷,但是你们天府有吗?你们钱家可就只有你这么一个九代单传的大少爷。” “还有,有些话咱们不妨直说,咱们两家的关系不像雪歌殿和夏家那么好,我说这话你们也肯定信过我,担心我只不过是借助这个机会增强我们信天家的能力……对吧?” 钱少北确实有这样的疑虑,不过他没有承认,但也没有否认。 “所以看似最危险的送刀子,实际上却是对你我双方最有好处的选择。”信天游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只有我们双方都做了这大逆不道的事情,心才会真正的在一起,钱少爷觉得呢?” 钱少北考虑了一会儿,“需要我怎么做?” “很简单,雪千秋和夏雨薇你们天府杀一个,我们信天家杀另一个。”说起着杀人,信天游这脸上竟然还带着些许笑意。 钱少北脸色也是一狠,“那好,我们天府杀雪千秋,至于你们信天家……杀夏雨薇!” 第1845章尘埃落定 婚宴的酒席摆在了晚上,四股势力的人全都过来道贺,场面那叫一个热闹非凡。 不知道是不是到了冬天,白天下的那场大雪,映衬着天空中的明月,看起来异常的明亮,但是在这白雪皑皑之中,却隐藏着一批又一批充满杀意的人。 杀雪千秋和夏雨薇只是目标之一,至于他们的全部目的,说来也简单,就是讲雪歌殿和夏家的高层一网打尽! 到时候失去了龙头的两家人,是杀是剐,还是留下来给自己当奴隶,那就全看天府和信天家的心情了。 雪又开始下了,但是院落内确实热闹非凡,无论是信天家、天府一方还是雪歌殿和夏家,全都其乐融融,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大家族在办酒席。 钱少北和信天游坐在一桌子,有说有笑,这时候雪千秋正好要到下个桌子敬酒。 信天游却起身将其拦下,“我说新郎官,咱们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在座的可都是暗恋过园主的人,没想到最后却被你小子占了便宜,无论如何,你今天都得陪我们多喝两杯再走!” “就是,要知道园主打小就是我的梦中女神,没想到却……唉,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 喜庆日子,开玩笑说损话是少不了的,要不是因为夏雨薇身份地位过高,这洞房也得闹闹。 所以无论对方说什么话,雪千秋都得笑脸迎人,“我不胜酒力,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我敬各位一杯就算事儿了如何?” “也是,今晚是咱们秋哥和园主大美人的洞房花烛夜,至于咱们啊,就不要在这里瞎捣乱了,免得秋哥喝多了办不成正事儿啊!” 信天游等人没有继续纠缠,痛痛快快的喝了一杯便让雪千秋离开。 等到雪千秋离开以后,信天游改回脸色,对着钱少北小声问道:“你们天府的人可以确定,那个老不死不会出来捣乱?” “放心,我已经派人打探过了,那位前辈确实是身受重伤,只要咱们善后工作做得漂亮,他也肯定不会怀疑什么。” “那就好。” 信天游最担心的就是沈欢这个不稳定因素的存在,和天尊同期的人,要是看到天尊的后代被人给杀了,那么绝对是不会放过仇家的。 不过今天的事情,顺利的话,只需要一个晚上就可以解决,到时候就算沈欢想要动手,也没有理由,更不会发现一丁点的蛛丝马迹。 雪千秋这个新郎官进入洞房以后,信天家和天府的两大顶尖刺客便开始动手。 至于那些隐藏在雪地里的人,则等待着信天游和钱少北的命令。 “你杀雪千秋,我杀夏雨薇,动作样干净利索!” “没问题。” 两人小声的说着什么,悄悄地走入了卧室。 可他们刚刚进门,还没来得及动手,就看到一个人影坐在桌子前在……看书? 从背影来看,这个人显然不是雪千秋,而且身上的衣服,也不是新郎官的衣服,在这样的情况下,两人先是一愣,然后瞬间明白可能是中计,转身就准备逃跑。 可是这步子还没有迈开,门便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关了上去。 看书那人打了个哈欠,然后说道:“既然已经来了,又何必着急走呢。” 当两人看清楚沈欢的面貌时,面如死灰,两位公子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这位老祖级别的存在……终究还是出手了! “噗通!” 钱家的那名刺客,二话不说直接跪在了地上,“天府高阳伟参见老祖。” 信天家那刺客一看到这个情况,也开始有样学样,可不等他下跪,那高阳伟便继续说道:“属奉钱公子之命卧底信天家,得知他们想要谋杀园主,便自告奋勇一同前来,假意杀主实则救主,没成想老祖已经预料先机,还请老祖动手杀了信天家这贼人!” “你——”信天家的刺客瞬间就明白了,这肯定是天府早就安排好的计划,等到他们信天家将高层都解决的差不多以后,他们天府的人再出手,打着匡扶正义的名号,灭了他们信天家,从而成为这桃园唯一且名正言顺的主人! 不,现在不是呈口舌之争的时候,自己必须马上将这个消息汇报给少爷,要不然信天家必灭无疑! 可惜,任他有天大的本事都没办法从沈欢的手掌心逃出来。 他秘术的咒语还没念完,沈欢便一剑将其斩杀! 高阳伟看到这个情况,心中一惊,都说这老祖受了伤,可是这种瞬间斩杀飞仙境后期高手的能力,可一点都不像是受了伤的样子。 “老祖,您——” 高阳伟正准备问怎么回事儿,头颅便已经跌落在了地上…… “时间差不多了。”钱少北抬头看了一眼月亮。 “但是我们的人还没有回来。”信天游的脸色确有一些凝重。 钱少北提议道:“不如我们先行动手了,没了这群老家伙,夏雨薇和雪千秋也蹦跶不了多高。” 就在信天游准备按照钱少北说的去做时,天空中忽然掉落两个人头,直接掉在了他们的饭桌上。 血腥味瞬间掩盖了饭菜的香味,别人或许只是吓一跳,而他们则是差点吓得魂飞魄散,因为这两个人头正是他们派去的刺客。 “暴露了!”信天游反应很快,直接冲天发出一道灵气,大喊道:“动手!” 可是喊过以后,并没有听到任何的嘶吼声。 “你们的人已经全都被制服了,放弃吧。”雪千秋和夏雨薇现身。 “哈哈哈哈——”信天游大笑了起来,“被动出击的人,果然没有一个好下场。” 正说着,信天游的脸色忽然阴沉了下来,“我早应该杀了你们的!” “可惜,现在已经晚了。”雪千秋说着,瞪向了准备暗中动手的信天常,“信天常我警告你最好放弃反抗,你的妻儿可全都在我们手里,不要逼着我们痛下杀手!” “叮叮——” 信天常将武器仍在地上面如死灰,而信天游却当场拔剑自刎,临死前狠狠地盯着雪千秋,“我输了,但我不服,若我元婴不散,必定成魔复仇!” 与此同时,沈欢的声音在雪千秋的脑海中响起,“尘埃落定,后会有期……” 第1846章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雪歌殿和夏家处理这件事情处理的很快,到了第二天晚上,天府和信天家的叛乱已经被完全镇压了下来,就只剩下他们以后究竟是死是活的处理方式了。 雪千秋希望夏雨薇能够杀一儆百,就算放过信天家其他人,也要杀了信天常和信天游。 至于天府那边,则是将带头的钱家一干人等,完全斩杀! 夏雨薇却有些迟疑,她认为这样做并不会给桃园带来什么好处。 在夏雨薇心中没有中间办法,要么就是杀的一干二净,这样虽然会让桃园损失大量的战力,但是却可以很好的巩固自己的地位,最起码经历过这件事情的人,不会再有一个敢生出谋反之心。 要么就一个不杀,大度的放过他们,反正老祖离开只通知了自己和千秋,天府和信天家的人并不知道。 结仇容易解怨难,不管怎么说,这些都是信奉天尊的存在,说不定只是暂时被权势迷惑了眼睛。 所以夏雨薇的心中只有两个答案,那就是杀还是不杀,没有中间的选择,这和她日常生活中的性格有很大关系,要么不做,要么就做到最好。 可惜,这个世界不像是课本上的选择题那么简单,因为很多事情是没有标准答案的,人们之所以后悔不是因为当初做出了错误的选择,而是觉得做出另一个选择,可能会更加开心一些罢了。 事实上一切都是臆想罢了,就如同古诗文中讲的那样,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夏雨薇坐在书房里想事情,他在想究竟要怎样才能解决眼前这个令人头痛的问题。 她具备了作为领导人的一切,但是却没有一个领导应有的果断。 “嘎吱——” 就在这时,雪千秋推门走了进来,“雨薇,还不睡?” “我在想怎样处理才是最好的办法。”夏雨薇叹了口气。 “有些事情一时半会儿是想不出来,那些人都被我们用你们夏家的秘宝暂时封印了修为,不会出现任何意外,咱们还是先回屋休息吧。”雪千秋说着就想搀扶起夏雨薇。 夏雨薇本能的反抗了一下,无语道:“我自己长着腿,不用你帮忙。” “呵呵,我当然知道你有腿,可是咱们已经是一家子了,身为丈夫理应搀扶你一下子。”雪千秋丝毫没有停手的意思。 “住手!雪千秋你在做什么!”夏雨薇开始挣扎起来,“你别忘了,我们只是演戏而已!” “演戏?”雪千秋眼神奸诈的笑道:“在你看来是这样,在我看来也是这样,可是……我们雪家和你们夏家的长辈可不这么认为!” “你什么意思?”夏雨薇感觉自己身体猛地一凉。 利用联姻逼迫信天家人出手的这个计划是雪千秋想出来,消息保密,也是雪千秋要求的,他说知道的人越多就越容易暴露。 之前她一直在忙活处理信天家和天府的事情,一时间也忘记了解释。 现在看来,雪千秋根本就是早有预谋。 “你们雪歌殿也对园主这个位置有兴趣?”夏雨薇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推测,雪歌殿和夏家世代交好,而雪歌殿也一直没有表现出争夺之心,所以夏雨薇根本就没有想过雪千秋会骗自己。 没想到自己这个最相信的人,现在竟然主动出手要对付自己。 “不是雪歌殿,是我雪千秋对着位置有兴趣!”雪千秋冷哼一声,“当年若不是你们先祖天尊出来捣乱,这六界共主的位置,早就是我们祖先慕容雪歌的了!” “哼!家族里那群家伙被所谓的上天有好生之德懵逼,可是我雪千秋没有,我告诉你,我不仅要当上田园的园主,还要杀光所有阻挡我称霸六界的人!” 雪千秋说着忍不住大笑了起来,“我将要做到连慕容雪歌都做不到的事情,那样,这天下的所有人就都会记住我,记住我雪千秋的名字!” “你的茶水里被我放了药,你从也是从,不从也得从。” “你说什么?!” “现在还没有发现吗?”雪千秋冷笑一声,“真不知道当初夏无敌那个老头子为什么会让你这个蠢丫头当园主!我们的实力相差不多,但是我却单靠一只手就能制服你,难道你不觉得奇怪吗?” “你现在有两条路,第一条就是成为我雪千秋的妻子,从今往后好好辅佐我这个未来的六界共主,第二条就是……死!” “你敢!” “我怎么不敢?只要到时候说有信天家的余孽,在你茶水中下毒,然后杀了你就好了!”雪千秋不屑的笑道:“夏家后继无人,要不然夏无敌怎么会选择你这个蠢丫头,既然你们夏家没有人,就自然由我们雪歌殿的人继承,我们雪歌殿最有领导风范的人是谁?自然是我!” “所以,你不管怎么选,这个园主之位都是我的。”雪千秋用手抚摸了一下夏雨薇娇嫩的脸蛋,“说句实话,你长得很不错,我内心还真不是很舍得杀你呢。” “你杀了我吧。”夏雨薇闭上了眼睛,“是我夏雨薇有眼无珠,竟然见你这样的人,当成我最好的朋友。” “你现在知道了有什么用?晚了!”雪千秋见夏雨薇不肯就范,就准备杀掉这个后患,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手软,当年慕容雪歌为什么会失败?就是一因为在应该杀死的夏天的时候心软了,顾忌什么狗屁的感情! “还不算太晚。” 就在这时,一个幽幽的声音,从窗外传来进来。 雪千秋没有问什么人,因为他对这个声音太熟悉了。 他转过身,正好看见那个凭空出现的人影,“你不是走了吗!” “我不那样说,你会露出本来的面貌吗?”来人不是别人正式沈欢,他摇了摇头,语气有些遗憾的说道:“说真的,我一直觉得是自己多想了,可没想到你最后还是走上了这条路。” “说实话,楚歌有你这样的后代,我感觉十分遗憾,想必他在这里的话,也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你。” “你——” 雪千秋话刚出口,沈欢便一剑刺穿了雪千秋的心脏。 “你、你——我不会——放——” 沈欢拔剑转身,鲜血四溅,“你这样的人,不配做楚歌的子孙……真的,我都替他丢人!” 第1847章圈养人类?! 夏雨薇显得有些慌乱,她似乎没有想到沈欢竟然真的会杀了雪千秋。 “老祖,你——” “不用谢我。”沈欢说着将寒魄给收了起来。 夏雨薇急切道:“我不是想要感谢你,而是……而是你怎么把他给杀了!” “我没有杀他。”沈欢看着倒在地上的雪千秋,“如果吞服丹药,他就会活过来。” “您、您没有杀他?”夏雨薇似乎有些不敢相信沈欢所说的话。 “是啊,怎么说都是故人的后代,我有些下不了手,所以只是给了他一些惩罚。”沈欢说着扔给了夏雨薇一个晶石,“我用你们之前给我的玩意儿记录下了刚才发生的一切,究竟是救他还是任由他这么死了,一切都由你们来决定。” 见沈欢转身似乎要离去,夏雨薇连忙问道:“老祖,您去哪?” “我该做的都已经做了,自然是要离开。”沈欢头也不回的说道。 “真的要走?” “剩下的事情你应该有能力可以解决。”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没有,那么桃园最后被你们折腾的灭亡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就更不需要操心了。” 沈欢说着,浑然顿住了脚步,“顺便告诉你一下,无论是夏天还是楚歌,他们两个都没有死。” “当初夏天带着高手们离开,也不是所谓的抛弃你们,而是为了你们牺牲自己。” “老祖,你说先祖他们还没有死?他们离开是牺牲自己拯救我们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麻烦!”沈欢小声嘀咕了一句,回身用食指在夏雨薇的头顶点了一下。 “原来是这样,谢谢前辈告诉我这么重要的——前辈?” 等到夏雨薇将事情消化完,回过神来的时候,沈欢早已消失不见…… 沈欢离开了桃园,不光是对于四圣盟和桃园,对于整个修真仙界来说,他终究只是一个过客。 等到处理完手边的事情,他还是回选择回到人间界。 他不知道的是,夏雨薇在第二天一早,将夏天和楚歌的事情公之于众,并且将沈欢奉为天君,是等同于天尊的位置。 沈欢拿着地图折转方向,朝着东北方前进,要不是因为地图,恐怕沈欢真的会跑到中州。 根据地图上的记载,青丘山是属于东荒境内的地方,之所以现在的人都不知道,是因为青丘山属于里世界,即独立开辟的空间。 地图上标注的地方也不叫青丘山,而是青丘山的入口。 以沈欢现在的能力,发现一个秘境的入口,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有了目标,沈欢也不再像之前那么迷茫,虽然神秘力量的压制依旧存在,但是速度却比之前快上不少,就算是你不能飞了,他也还能够奔跑。 在这种不能飞就跑的行进方法下,沈欢很快就到了地图上标注的地方,至于在路上遇到的那些妖兽和兽潮,对沈欢来说是不值一提的事情。 “应该就是在这个附近,可是自己为什么感觉不到呢?”沈欢皱着眉头,他在这里已经环绕很久了,可是依旧没有发现那里存在着空间波动。 即便是再高级的传说阵,也会因为布置了空间阵法,而产生空间波动,可沈欢却没有任何的感觉,仿佛这个传送阵根本就不存在与这个世界上一样。 就在沈欢准备坐下好好想想,是不是自己搞错地方的时候,忽然感觉到了一阵传送波动,那是不远处的山洞中的传来的。 沈欢并没有着急进去,因为他在发现空间波动的同时,也发现了妖兽的气息。 果然没过多久,有两个站立行走的妖兽就从山洞中走了出来,凭借气息来看,这两个妖兽应该也是兽王级别的存在。 “妈的那个修士太倔强了,宁愿自废丹田也不愿意让娲皇吃了他,要是他不反抗,我们哪至于再次出来为娲皇觅食!” “到了吧,别抱怨了,你以为娲皇赐给我们力量是让我们吃白饭的?拿了好处,就得给人家办事儿,更何况对方是娲皇!” “我没有埋怨娲皇啊,我是在埋怨那个人类修士。”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走远,沈欢却从这个对话中听出了一些消息。 沈欢不是第一次听到娲皇这个名字了,当初在四大兽王袭击四圣盟的时候就听过一次。 简单回忆一下,那个娲皇好像是兽王们的首领。 青丘山传送阵,兽王,娲皇…… 难道青丘山已经被那个所谓的娲皇所占领? 想到这个可能,沈欢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如果真是这样那就麻烦了……” 沈欢不知道那个娲皇的实力,更加重要的是,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实力究竟是多少。 如果两人打斗到焦灼状态,自己压抑不住,让火山爆发了,那可就麻烦了。 “青丘狐的妖丹近在眼前,自己想那么多干嘛!”想到这儿,沈欢没有再考虑其他,闪身进入山洞…… 从传送阵一出来,沈欢便使用了隐身口诀,然后开始观察起周围的情况。 这里和桃园有些类似,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村暖花开,整个山峰看起来极其宽阔,一些妖兽正在来回巡视着。 沈欢没有用神识去搜索这片天地,在没有确定娲皇的实力以前,做事还是小心一些为好。 “血腥味?” 走了十来分钟后,沈欢忽然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那是一个巨大的深坑也可以称之为盆地中传来的。 沈欢上前看了一眼,妖兽各种各样的妖兽,尸体各种人类的尸骨。 与此同时,还有一批妖兽拉着一群被铁链锁起来的人类。 “不、不要!我不要死!” “妖兽大爷,妖兽大爷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老子怕疼,告诉你的这些子孙后代们,待会儿吃老子的时候一口咬在老子脖子上,将老子直接咬死!” 这群人类有的豪气干云,有的怕死如命。 但是他们的结果都是相同的,就是站到坑边,然后被妖兽给一脚踹下去,最终成为那些妖兽的口中餐。 这样的血腥场面沈欢不是第一次看了,内心深处也没有特别大的反应,不过这不代表他会眼睁睁的看完这场妖兽进餐表演。 沈欢继续摸索前进,在刚才深坑不远的地方,有着一排房屋,就和工地工人住的板房很像,但是要更家简陋一些。 里面被囚禁着两名以上的人类,妖兽会时不时送进去一些灵药让他们食用,虽然穿着像是犯人,但看待遇又不像是犯人…… 不对! 沈欢联想到刚才深坑时的情形,再把眼前的板房结合起来,心中瞬间出了个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这群妖兽将人类当成牲口,用养猪的方式进行……圈养?! 第1848章只要满足我,就把它送给你 圈养人类?! 沈欢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虽然他不是修真仙界的人,但也是一个人,尤其是身为一个现代人,他从未想过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没办法理解? 把养猪人和猪的角色调换,这样可以理解了吗? “等找到妖丹,在观察观察娲皇的实力,如果可以救这群人就救,不能救救放弃。” 沈欢只会做自己能力以内的好事,还必须是在已经找到妖丹的前提下,如果没有找到妖丹,他或许也不会有救人的想法。 整个青丘山大概就和一个正常的省份版图差不多,甚至还要大上一些。 外围的妖兽很少,正中心的妖兽也很少,两者之间是妖兽遍布最密集的地方。 沈欢一路摸索到了正中心,根据一路上听到的谈话,眼前的这座宫殿就是那个娲皇所居住的地方。 沈欢在外面找了一圈,都没有发现青丘狐妖丹的下落,唯一的可能就是娲皇将妖丹收了起来。 毕竟一颗神兽级别的妖丹,对于妖兽来说,即便是属相相反,带在身边还是有很大好处的。 娲皇宫的妖兽,比沈欢想象中要少得多。 皇宫很华丽,但也很空旷的,即便是被装饰成卧房的地方,也没有妖兽在里面居住。 看样子这座庞大的娲皇宫,是娲皇的独居处。 “嗯,啊……嗯嗯……继续,好舒服……不要停下来……” 沈欢已经忘记自己有多久没有听到这样的声音了,最近一次应该是和紫苏做那种事情的时候吧? 毕竟沈欢所接触的女人当中,也就在床上相当开放的紫苏会发出这样性感的声音。 如果非要形容现在听到的这个声音,沈欢只能说,这是一个东西方结合的声音。 有着欧美片的豪放,也有着东方片的诱惑。 难道被这些妖兽视为神明的娲皇,其实是一个喜欢暗地里自我安慰的放荡女? 当然,也有另外一个可能,那就是娲皇是一个男的,现在正在享用猫耳娘、兔女郎之类的美女。 沈欢摸到地方,偷偷摸摸溜了进去。 偷窥?自从用腻了天眼以后,沈欢就很少做这种“无聊”的事情了,他只是想看看,青丘狐的妖丹究竟有没有在娲皇的身边。 可进去以后,沈欢就完全忘了自己的目的了。 娲皇的房间里,除了一张黄金大床以外,便没有了任何东西。 而在这张大床上,躺着一个人首蛇身的美女,和葫芦娃里面的蛇精一点也不一样,是一个确确实实的大美人。 只看上半身,那更是一个可以让所有男人都疯狂的存在。 像沈欢这种见过大世面的人,是绝对不会因为这一点简简单单地场面而起生理变化的。 但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在这个美女的身上还趴着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正在奋力的耕田。 这个场景让沈欢联想到了一场旷世名剧,只要是寒暑假就会霸屏的——佩服许仙敢曰蛇。 好像剧名不大对,但……好像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虽然在美女身上压着的大汉,并不像许仙那么柔弱,但所做的事情是一样的。 沈欢决定再看会儿,顺便思考思考正确的剧名是什么。 “快!再快点!再进去一些,快点……嗯嗯,就是这个感觉……继续……” 听到命令,那个男人毫不犹豫的加快了速度,不过看他的表情和浑身大汗的样子,似乎并不是很享受这一出跨种族的生命之旅。 如果画面只定格在这个男人的脸上,那么绝对不会有人怀疑这是一出用来表现人类在拼命状态下,究竟是一个行为的短视频。 那人首蛇身的美女,似乎快要达到顶峰,声调越来越高,尾巴开始不自觉的摆动蜷缩,缠绕在了那个男人的身上。 眼看就要突破天际的时候,只听“咔嚓”一声,那男人便断绝的生息,血液顺着鳞片上的缝隙流了出来。 “真是扫兴,又是差了那么一点,就一点……这些人类的身体实在是太脆弱了。”女人潮红的脸蛋上,带着一丝失落,一边嘀咕着一边将那位方才在她身上辛苦耕耘的大汉吞进了嘴里。 直到大汉被完全吞噬以后,她的脸上才露出一副比较满足的样子。 “修为足够抵抗我尾巴绞杀力道的人类,不愿意跟本皇做这种事情,愿意跟本皇做这种事情的,又抵抗不住这种绞杀。”女人摆动着尾巴,像是一个摇晃着小脚丫的少女,“人类真是愚蠢,都说只要满足我,就会放了他们离开,可是却只有一些能力不足的人过来……” 戏看完了,沈欢的视线却没有移开,因为他终于发现了青丘狐妖丹的下落。 那一颗金灿灿的妖丹,就挂在娲皇的脖颈上。 方才之所以没有发现,是因为妖丹被夹在了某个不可描述的缝隙当中。 这个情况就有些难办了,沈欢观察过刚才那个男人的实力,战天境初期,放在幸存者当中实力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了。 可即便是这样的人,也只是一尾巴就绞成了油条。 光是物理攻击都这么猛了,那么真实实力肯定是在战天境之上的。 如果只是胜天境,沈欢直接把妖丹拿走也没有什么,可问题是……这个所谓的娲皇真的只有胜天境吗? 四个兽王就可以把胜天境的青龙打成狗,青丘山里的兽王又何止四个,差不多都二十个了。 但是这些兽王却丝毫没有干违抗的意思,从这可以看出,娲皇至少可以收拾二十个兽王。 不过这只是最低境界的推测,这个娲皇究竟有多么强大,沈欢目前也不敢确定。 更加令人蛋疼的是,通过四圣盟被四大兽王围攻的情况就可以看出来,擒贼先擒王的套路是行不通的,领导妖兽没了,只会令那些妖兽失去控制更加暴乱。 而青丘山只有一个进出口,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沈欢想要脱身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用毒?当初那个兽王级别的蛇女都敢说自己百毒不侵,娲皇的抗毒性只会更强。 就在沈欢寻思着自己到底该怎么办的时候,躺在黄金大床上的娲皇忽然开口说道:“想要这颗妖丹?简单,只要你满足了我,本皇就将这颗妖丹送给你!” 沈欢心中一惊,难道除了自己这里还有其他人? “不要四处张望了,本皇说的人……就是你!” 娲皇双眼紧紧地盯着的地方,正是沈欢所在! 第1849章谈崩了? 自从小木块进入丹田以后,在隐匿的情况下,根本没有任何人可以发现沈欢的踪迹。 现在小木块成长为小树苗,隐匿能力更加强大,但娲皇却发现了沈欢,这种情况可以说是沈欢在获得小木块以后第一次出现。 沈欢原本还觉得是自己过分高估了娲皇,但现在看来,眼前这个娲皇明显比他预估中的还要强大。 想要从对方手中,强抢青丘狐妖丹,似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既然已经被对方发现,沈欢也不会选择继续藏头露角,对方能够发现自己一次,就肯定能够发现第二次,继续这种躲迷藏一般的游戏,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当沈欢现身以后,娲皇竖立的瞳孔中,闪过一阵满意的光芒。 从这个娲皇喜欢和人类暧昧的行为来看,就知道对方的审美观不和人类一样,也应该是类似的。 沈欢现在的打扮有些怪异,但是长相并不怪异,是一个实打实的帅哥,用当下流行的话来说就是标准的小鲜肉。 而通过其隐匿的本事也可以看出,沈欢的实力不低。 一个长相好看,实力又相当不错的存在,思念良久的娲皇自然会忍不住的兴奋起来。 “你的长相本皇很满意,只要你能在这张大床上也让本皇满意的话,我就把这一颗妖丹给你。”娲皇潮红的脸上挂着暧昧的笑容,“我看得出你很想要这颗妖丹,我的长相即便是放在人类当中,也应该是一个貌若天仙的存在。” “既可以发泄身体内的火焰,还能得到这颗妖丹,你……一定会同意的对吧?” 娲皇见沈欢不说话,继续说道:“你如果不喜欢沾满鲜血的床铺,我这就让人过来收拾,如果你不喜欢我的身上和体内存在其他雄性的体液,我这就去洗澡,如果你不喜欢我的蛇尾,我也可以幻化成你们人类的双腿,怎样?” “不怎么样。” 这是沈欢出现以后,说的第一句话,但仅仅这一句话,就出乎了娲皇的预料。 在她看来,自己的美貌放在人类族群当中,那是当之无愧的绝色美人,如果对方是不喜欢自己半妖半人的样子,自己也可以改。 刚才那番话,几乎已经将所有应该顾虑到的问题都顾虑到了,怎么还会拒绝呢? “你喜欢男人?”娲皇似乎终于想到了一个比较大的可能性。 沈欢摇了摇头,“我可以肯定我是喜欢女人的。” “那你为什么不对我感兴趣?难道是怕被我吃了?”娲皇顿了一下摇头说道:“我觉得不大可能,以你的实力不应该忌惮我,反而是我应该忌惮你。” “你的理解能力似乎有些问题,我可以很肯定我喜欢女人,不喜欢女妖。” 娲皇终于明白了,没想到眼前这个少年郎,还是一个种族主义者。 不过这也正常,像她这种喜欢和人类雄合的家伙,其他四皇也是十分的讨厌。 “看来你是一个正常人。”娲皇用手支撑着自己的身体,那条在散乱头发遮掩之下的不可描述之缝隙变得更加迷人了,“其实奴家也很不想做妖兽的,但是人妖终究有别,我无论怎么努力都没办法长时间保持人形,一次最多只能化形九天。” “不过我们之前已经说好了,你只需要和我交合一次而已,我幻化出来的人形也是很好看的。” 沈欢摆出了一个纠结的表情,良久之后开口说道:“好,我可以答应你,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你必须把那颗好看的珠子给我。” “这不是珠子,是妖丹,某位神兽级存在的妖丹,要知道当初天尊那个家伙带走的可不光是人类修士,我们妖兽一族的大能也被带走了不少,我留着这颗妖丹,无非就是为了成为传说中的神兽,从而得到永久的人形。”说到这儿,娲皇开始自怨自艾起来,“你们人类多好,从出生起就是人类的样子,我们妖呢?花费千年万年的时间,才能变成你们的模样。” 从对话中可以得知,这个娲皇似乎真的很喜欢人类。 说实话,沈欢也不是一个轻口味的人,对于这种人首蛇身他也是可以接受的,说不定情到浓时还会异常兴奋,但问题是他早就过了用下体思考的年龄,况且……他想要的就只有妖丹而已。 “好了,别废话了,除了啪啪啪,你要怎样才会把那颗妖丹交给我?” “那你就只有强抢咯。”娲皇笑呵呵的说道:“本来我还想试试,如果你可以让我达到高潮的话,我就会留下你,但你不愿意我就只好杀了你了,人类中存在你这种强者,对我们妖兽来说,实在是太危险了。” “是啊,我看也只剩下动手了!”沈欢说着身形一闪就开始动手。 偷袭? 不,沈欢这个行为最多叫做突袭,又不是确定对方不如自己的装逼时刻,况且除了眼前的这个对手,也没有观众围观,装个毛线的逼。 “叮——” 娲皇的反应很快,在沈欢动手的同一时间就已经选择了保护自己。 “差点没有挡住呢,看来你的实力还是很强的……”娲皇笑了一声,“今天必须除掉你,不然对我们妖兽来说,实在是一个巨大的灾难呢。” 沈欢退到一旁,“看来你的实力并没有我想象中的要强。” “呵呵,我还没有出手,你怎么知道我的实力,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强呢?”娲皇说着,大手一挥,身后瞬间窜出数不清的毒蛇。 那些蛇的样子五花八门,看得让人眼花缭乱。 “我的小乖乖们用普通凡铁可是没有办法斩断的。”娲皇面带得意,人族可是有不少高手,全都死在了这些小乖乖的手下。 “十分抱歉,我手里的这把剑并不是什么凡铁。” “就算不是凡铁也没有用,你能一瞬间斩杀我多少小乖乖呢?”娲皇不屑的冷笑道:“别怪我没有提醒你,我的这些小乖乖可都是至毒,它们的血肉也是一样。” “是吗?忘了告诉你,我可是百毒不侵的!”沈欢看着朝着自己袭来的毒蛇,“另外,你有听说过有一种招式,叫做剑刃风暴吗?” 第1850章真正的蛇吞鲸! 一时间剑气四溢,几乎只是瞬间,那些五颜六色的毒蛇就已经被全部斩杀。 娲皇显然没有想到,沈欢的手段竟然如此干净利落,并且那些血液并没有溅射到沈欢的身上,而是随着剑气的出现而被冲击到了一旁。 “有什么招式你尽管使出来,咱们这样的境界,试探是没有意义的,只会浪费时间。”沈欢一挽剑花,似乎决定不再保留。 对于他来说,时间是最要紧的事情,之前之所以犹豫不决,是因为还没有做决定,如今结果已经出来了,战斗是唯一的解决方式,既然这样速战速决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哈哈哈,有意思,有意思。”娲皇饶有兴致的看着沈欢,“人类你给了我很大的兴趣,我现在再给你最后一个机会,成为本皇的床上奴仆,我可以将这一颗妖丹赐给你。” “自从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就没有当奴隶的打算了。”沈欢笑着说道:“尤其是床上的那种奴隶,我既然有那种实力,又为什么要当小白脸呢?” “看来你是真的不想活了。” “那也得等你有本事杀我的时候,再说这句话。”沈欢说着再次动手。 他来这里的目的很清晰,就是为了娲皇脖颈上的那一颗青丘狐妖丹,既然已经开打就不会再去顾虑那些有的没的。 “轰——” 一阵阵的巨响,惊扰到了外面巡逻的守卫。 “娲皇宫出事了,我们要不要过去?” “你认为这个世界上有可以伤害娲皇的存在吗?要知道,当今已经是我们妖兽的天下,而在妖兽之中,娲皇是五位最强大的皇者之一,没有人能够伤害到她老人家的。” “那我们不管了?” “要真是敌袭我们当然不能不管,可是咱们在这里巡逻了这么久,你可看到敌人?” “没有。” “那就是了,肯定是娲皇想到了新的游戏,让她老人家自己玩吧。” 巡逻队伍显然没有将娲皇宫里面发生的事情,当成一件事情,这也和娲皇平时行为和地位有很大关系。 不过即便是娲皇本人,也没有想过让外面的妖兽来帮自己。 经过一次次的交手,娲皇已经可以肯定,沈欢的实力不亚于自己,也不是修炼了战天诀的人类强者。 这样强大的存在,让外面的妖兽进来,就不是帮忙了,而是送死! “人类小子,你很强,是我低估了你。”娲皇受了伤,在她的胸口处有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痕,是沈欢刚刚砍的。 “我没有想要杀你,将妖丹交给我,我自然会离开。” “看的出来,你没有杀我的意思,一心一意全都在这一颗妖丹上面,但是……我必须得杀了你!”娲皇的面色变得凝重起来,“人类有你这样的高手,对于我们妖兽的统治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威胁,如果我今天不杀了你,日后你一定会变得更强!” “到了我们五皇都没有办法击杀你的时候,我后悔也晚了,你……必须死!” 沈欢无奈的叹了口气,“那我也就只能杀了你了。” 真的交手过后,沈欢才发现,娲皇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厉害,虽然花招很多,但杀伤力最多是胜天境强者的修为。 只是胜天境强者的话,沈欢对付起来还是比较轻松的。 之前沈欢不打算下死手,是因为他不想招惹更多的麻烦,在当前的这种情况下,沈欢显然是不会选择继续留手了,毕竟沈欢说过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想要击杀自己的人。 “杀我?恐怕你还没有那个能力!”娲皇说着,尾巴上的鳞片开始迅速蔓延,最终包裹全身,在她身上再也看不出一丝美女的样子。 “嘶嘶嘶——” 娲皇吞吐蛇信,以肉眼可见的极快速度,化为了一头全体通红的巨蟒。 “你修炼的不是战天诀,吃了对我的益处也不大,但是今天我必须吃了你!”娲皇张开血盆大口,施展了和当初蛇女一样的招式——蛇吞鲸! 沈欢并不紧张,毕竟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躲过这一招所产生的巨大吸力,可是当他想要闪现躲开的时候却忽然发现,娲皇的蛇吞鲸和蛇女的蛇吞鲸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不光是吸力旋涡的问题,在娲皇张开嘴巴的那一刻,沈欢就发现自己的身体好像受到了某种束缚,灵气运转的速度大幅度降低,不光是灵气,就连血液也是一样。 在这种多重限制下,沈欢根本无法挣脱吸力,就这么硬生生的被娲皇吞进了肚子里。 好在蛇吃东西的时候,是不会咀嚼的,要不然沈欢方才绝对要受不少的苦。 进入蛇腹以后,那种多重限制的力量就消失了,沈欢也得以伫立在半空中,而不被胃液所吞噬。 “刚才那种限制性的力量,自己完全没有办法挣脱,如果这个娲皇再有相对应的破坏招式,自己怕是已经死了。”沈欢朝着周围看去,“好在她选择了将自己吞入腹中。” “你是不是在想,在我的腹中只要不沾染胃液,就可以永久的活下去?很抱歉的告诉你,你的计划注定是要落空的。” 娲皇的声音在外面响起,“首先,拥有腐蚀能力的不光是我的胃液,就连在我胃部中弥漫的空气也是一样的。” “另外,本皇的胃部和其他妖兽的胃部有些不同,它是我的胃同时,也是一个独立的空间,想要通过破坏来令我难受,是一个非常愚蠢的决定。” “哦,对了,我的胃液不是死的,而是活的!” 娲皇话音一落,那些胃液便如同人形史莱姆一般涌现出来,一个,两个,三个……只是呼吸之间,这里就出现了数十个和娲皇模样相同的人型胃液。 “我劝你最好不要试图反抗,当初整个瑶池仙岛都被本皇给吞噬,可你现在还能看到胃中有任何浮空仙岛存在的痕迹吗?其实不光是仙岛,就连你们修真者中的真仙强者也被我吞噬过。” “所以说,本皇的胃液是可以腐蚀一切的……”娲皇语气充满遗憾的说道:“可惜啊可惜,如果你同意做本皇的床上奴隶,你就不用死了。” 话音一落,那些人形胃液便犹如闪电一般朝着沈欢冲了过去。 第1851章娲皇的饕餮之胃 “不灭金身诀!” 既然娲皇把自己的胃液说得那么厉害,沈欢也不能不小心应对,直接开启不灭金身诀,以防不测。 “呲呲呲——滋滋——噼里——啪啦——” 胃液和沈欢释放的灵气护罩碰撞,发出一阵刺耳的声音,犹如热铁触碰凉水一般,一时间胃内烟雾四起,沈欢的身上的灵气防护罩也越来越稀薄。 由此可见,对方并不是在和自己开玩笑,这样强烈的腐蚀程度,可能真能够将真仙的尸体给腐蚀掉。 真仙,那几乎是已知且存在的最高境界了。 难道这些皇者级的妖兽,都有着真仙的境界?若真是这样的话,自己可就不能再大意了。 经过青龙和四大兽王的事情,沈欢便以为自己见识到了天弃时代的顶尖力量,没想到这个娲皇的强大远远超出了沈欢的预料。 按照胃液的腐蚀速度,如果不快点想办法离开这个地方,就算自己的身体强度,恐怕也会被腐蚀的渣滓都不剩下了。 “挣扎是没有用,当初那位真仙也挣扎了很久,可最后还不是变为了我神体的一部分?说来真是遗憾呢,你们两个都不是战天诀的修炼者,如果修炼的是战天诀,我吸收你们两个之中任何一个,我就可以成为五皇中最强大的存在,甚至连超越那位先生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啧啧,遗憾,真是遗憾。” “不得不感叹,你这样的年纪有着这样的修为,是一件多么令人意外的事情,年轻也就算了,还生的这般俊俏,唉……” 沈欢没有功夫回答娲皇的这些风凉话,他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只要分神,随时都有被胃液所吞噬的可能。 到时候连一堆枯骨都不会剩下,更别提去找林妙诗和救苏璃了。 “看来自己只能将强行压制下来的力量恢复了……”沈欢咬着牙,在他生出这种念头的时候,很伤的那些玄印符文也跟着泛起了阵阵荧光。 这里是一个独立的异空间,而青丘山也是,即便是自己发狂,应该不会造成太大的破坏,最多是毁灭这个青丘山罢了。 不过在完全暴走之前,自己必须将青丘狐的妖丹收入伴生小仙界当中,要不然很可能会被毁坏。 想到这儿,沈欢便准备完全释放自己,七色彩光瞬间发出—— 再说外面的娲皇,在白光闪起之后,她便感觉胃里面的沈欢没有了动静,“难道这么快就被胃液给消化了?当初那位真仙可是撑了足足七七四十九天,这个年轻人族实力可一点也不弱于真仙。” “呵呵,小子你想要你引诱我将你给吐出来,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要知道我吃下去的东西,是绝对不会吐出来的。”娲皇认为自己识破了沈欢的计划而沾沾自喜。 “咔嚓——” 就在这个时候,大殿半空忽然出现一道空间裂痕。 “这是怎么回事儿?”看到这个情况娲皇心中一惊,内心中生出了一个绝对不可能的想法。 “嗖——” 一双手抓着裂痕的两个边缘,猛地一用力,瞬间那裂痕便被撕成了巨大的豁口。 沈欢身冒金光从豁口中走了出来,他的身上没有任何被腐蚀的迹象,就连身上的衣服也完好无损。 “这、这怎么可能?你怎么会懂得空间术法?不对,这不是空间术法,你、你是强行撕裂了空间桎梏!”娲皇的语气有些慌张起来,“你把我的胃怎么了!” “你不是说那只是一个独立空间吗?”沈欢金光的边缘有着一些淡淡的黑光,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层黑光也慢慢随之消失,“我将它撕开了,应该过不了多久就会复原的。” “你、你竟然敢毁了我的胃!!!”娲皇的表情变得狰狞无比,尽管她化身为蛇的样子,本来就够惊悚了。 她之所以如此愤怒是因为这个胃原本并不是是她的,而是传说中的荒古凶兽饕餮的。 饕餮,别名狍鸮,在修真仙界这个家伙和龙并没有任何关系,而是传说中的古族缙云氏之子。 生性贪婪,可以说是贪欲最大的象征,在修真仙界的上古传说中,第一代饕餮曾经吞噬日月星辰为食物。 最后被智者诱骗,使其吃了自己,才得以封印。 至于饕餮后裔,也没有一个简单的,虽不得吞噬日月,但一些小型的星辰却也会被其吞噬食用。 不过这种种族由于太过贪婪,最终不得已走入了覆灭的结局,最终成为传说中的种族。 娲皇费劲千辛万苦,才弄到了饕餮的胃部,从而成为妖兽之中的皇者。 可现在沈欢却撕裂了饕餮之胃,可谓是毁了它最大的根基。 自我修复? 根本没有这样的可能,饕餮的胃之所以能够承载可以腐蚀神佛的胃液,只因为在内壁有一层类似脂肪的保护薄膜。 因为胃部等于一个独立的空间,想要撕裂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可一旦撕裂的话……没有了那一层保护薄膜的存在,即便是饕餮自己的胃液会被胃液腐蚀,永无修复的可能。 现在娲皇之所以还活着,表现自己的愤怒,也得益于饕餮之胃是个独立空间,而不是像真的胃一样,连接着身体。 若非如此,怕是沈欢在撕裂的瞬间,娲皇就已经注定死亡。 “本皇、本皇一定要杀了你!” “我说了,在大放厥词之前,也要看你有没有这个能力。”沈欢手中握着镇山河,“我再给你最后一次,如果把妖丹给我,我还可以放过你。” “妖丹?”娲皇这个时候也意识到自己不可能是沈欢的对手,所以在沈欢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直接拿起妖丹,扔进了自己的嘴里,“想要它?就到我的胃里去拿啊!” “妈的!”沈欢爆了一句粗口,挥舞镇山河直接砸在了娲皇的身上。 “咔嚓!” 愤怒中的沈欢只求一味地爆发,根本没有考虑过娲皇反抗后会是什么样的状态,但娲皇显然已经放弃了反抗,沈欢这一击直接击碎了她的骨头。 “啊!!!” 娲皇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惨叫,她虽然受了重伤,但还不至于死亡。 沈欢在瞬间将武器切换成了斩魂,奋力朝着七寸劈砍而去,他希望能够在斩杀娲皇的同时,也能将妖丹滑落入饕餮之胃前拦截下来。 “叮——嗖——” 电光火石之间,沈欢的斩魂已然斩出,但究竟能不能破开娲皇的鳞片防御,他自己也不知道…… 第1852章神秘的斗笠黑衣人 沈欢失败了,娲皇鳞片的坚硬程度超乎了他的想象,即便是最柔软的下半部分,沈欢依旧没能完全斩断这头巨蟒,仅仅是割断了三分之一的程度。 “妈的!妈的!妈的!”沈欢暴躁的像是一头野兽,手中的斩魂不停地在娲皇的身上砍来砍去。 娲皇还没有死绝,在沈欢的不间接攻击下,不停地发出惨叫。 这是发自灵魂的惨叫,和之前沈欢所经历的那种豪放与诱惑的声音可谓是天差地别。 最后娲皇的叫声已经完全不似人声,转为了纯粹的野兽咆哮。 至于外面的巡逻队…… 之前因为打斗就提醒过众人的队员再次开口提醒道:“你们听到了吗?似乎是娲皇的惨叫声。” 一个年龄比较大妖兽摆了摆手,“不不不,这不是惨叫声,这绝对是娲皇得到最高体验的声音。” 那年幼的队员回忆了一下,摇头道:“怎么可能,之前有人类进去的时候,娲皇的叫声不是这样的。” “我似乎告诉过你,娲皇只有在达到最高峰的时候,才会发出这样的声音。”年长的妖兽没好气的说道。 年幼的妖兽反问道:“你听过娲皇发出最高峰的声音?” “没有听过,但是我可以肯定这一定是,你难道没有听到娲皇都发出了自己种族的声音了吗?”年长的妖兽用胸有成竹的语气说道。 不过年幼的妖兽似乎还是有些迟疑,“我们真的不用进去?” 年长的妖兽似乎已经没有多少耐性了,给了那年幼妖兽一个小嘴巴子,“蠢蛋,用你的脑袋好好想想,如果你在即将达到巅峰的时候被手下碰见会有什么反应?” “杀了他们。”说到这话,那想要进去的守卫脸色立马变得惨白,“我想我们还是不要进去的好……” 与此同时,沈欢已经决定用戮仙来干掉娲皇,在灵气充沛的修真仙界,戮仙可以发挥的威力,远远要比想象中强大的多。 反正青丘狐妖丹已经进入了饕餮之胃当中,肯定无法阻挡胃液的腐蚀最终成为胃液的一部分。 没了青丘狐妖丹,沈欢也不需要再有任何的担心,况且愤怒中的他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杀了娲皇! 就在沈欢拿出戮仙准备干掉娲皇的时候,周围的空间忽然传出一阵波动,紧接着一个黑衣人凭空出现在了娲皇的身边。 只是让空间抖动就可以穿越,而不是像沈欢那样的蛮横的撕裂,由此可见,对方在空间术法上有着很高深的造诣。 而懂得空间术法的只有两种,一种是在没有成长起来就被人干掉的天才,另外一种就是得到足够成长的强者。 从这个带着斗笠的黑衣人身上的气息来看,很显然是后者。 “你要救她?” 斗笠黑衣人点了点头,“你可以这样理解。” “那就去死吧!”沈欢说着便凭空凝聚出一只巨手,准备解决掉对方。 对方的反应极快,随着波动产生,再次出现已经到了沈欢的身后,“我没有和你动手的想法。” “谁救这个该死的蛇妖,就是我的敌人!” “不,我不是要救她,只是想要救她的尸体而已。”斗笠黑衣人解释道。 “但是她现在并没有完全死亡不是吗?”沈欢冷笑一声,将手里的戮仙换成了阴阳,对方是空间能力者,穿越空间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儿,在这种情况下短兵明显要比长兵要好得多。 “看来你还是不相信我,我只能用行动来证明自己没有骗你了。”说着他缓缓抬起手,然后整个手掌忽然凭空消失。 在沈欢看来,这是对方准备做出攻击的征兆,就在他准备反击的时候,斗笠黑衣人的手却再次出现了。 好之前不同的是,这一只手已经变得鲜血淋淋,并且抓着一颗类似于心脏的东西。 “这是那个蛇妖的心脏,如果不相信的话,你现在就可以解剖她的尸体。” 沈欢并没有因为一句话就相信对方,他转过头用天眼看了一下——娲皇的心脏竟然真的不见了! “现在可以证明,我只是想带走他的尸体了对吧?”斗笠黑衣人说着周围的空间就再次开始抖动起来。 “等一下!”沈欢将阴阳架在了斗笠黑衣人的脖子上,“这个尸体你不能带走。” “难道您有虐尸的癖好?”斗笠黑衣人停顿了一会儿,“我可以让你虐尸,但你最多只有一炷香的时间,一炷香以后我必须将它的尸体带走,如果你不同意,那么我们之间就只好动手,尽管这不是我想要的选择。” “我需要斩开她的肚子,寻找一颗妖丹,如果那一颗妖丹已经被胃液腐蚀,那就可以带她的尸体离开。” 沈欢实际上也没有把握,可以战胜眼前这个神秘的空间穿梭者。 对方凭空就将娲皇的心脏给挖了出来,拥有这种能力的对手沈欢还是第一次碰到。 “妖丹?”对方皱了下眉头,“是青丘狐的妖丹吗?” “没错。” “她脖子上挂着的不是青丘狐的妖丹。” 沈欢皱起眉头没有说话,他在怀疑斗笠黑衣人这句话的真实性。 “确实不是青丘狐的妖丹,因为青丘狐的妖丹在我这里,她吞服只是次代青丘狐的妖丹。”斗笠黑衣人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当年天尊继位,将她妻子的故乡青丘山改建成了狐仙一族的圣地,但是在天弃之日兽潮发生后,这里便被妖兽占领,第一代青丘狐的妖丹也随之消失不见,娲皇只找到了次代青丘狐的妖丹充数,以此来表明只是青丘山新一代的主人。” “那颗消失不见的妖丹,则被我在无意中发现,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感受一下我这一颗妖丹所蕴含的能量,是远远超出次代青丘狐妖丹的。” 沈欢接过妖丹,感受了一下,确实蕴含着比娲皇脖颈上妖丹更加浓郁的能量。 “交易完成,再见。”斗笠黑衣人说完,便带着娲皇的尸体一起消失在了原地。 沈欢将青丘狐妖丹收入了伴生小仙界当中,他来青丘山的目的已经达到,现在要做的就是离开这个妖兽巢穴,至于斗笠黑衣人的身份,他带走娲皇的尸体又是为了什么,这和他这位修真仙界的过客,似乎没有任何关系…… 第1853章百晓千知殿 中州,被誉为五大组织中最强存在的败天城内,一男一女走在街道当中,无论是男人怪异的打扮,还是女性耀眼的面容,都没有掀起巨大的波澜。 为什么?这里是败天城! 人类强者最有希望的复兴之地,在这里所有人的心中都崇拜着两个人。 创造战天诀的至圣仙师孔尊儒,以自身试炼混不惜牺牲生命也要为人民找到生存之路的天弃五绝峰之首,独孤败天。 容貌? 在一个仙族都经常出现的城市,美貌是最无法引人注意的存在。 奇怪的打扮?在这个时代,除了有统一服装的组织以外,哪个人的装扮看起来不奇怪? “店家,一斤兽肉,两瓶清酒。” “好嘞可观,您稍等。” 和四圣盟不同,败天城可以完全看作是未覆灭的大城市,这里不光有类似龙行的存在,还有客栈和酒馆,并且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居住,只要你付得起客栈的价钱。 这是一种十分开放的政策,但也由此可以看出,败天城拥有着怎样的自信。 之前说的一男一女不是别人,正是沈欢和苏璃。 现在的苏璃不仅脱离了生命危险,并且由于青丘狐妖丹的超级契合度和强大的能量,她已经成功的凝聚了肉身,就连境界也变成了半步真仙。 这是沈欢所没有想到的事情,苏璃在整理了一下思路以后,做出了推测。 青丘狐原本就是仙兽,拥有着大罗金仙的境界,之后跟随西王母,更是被西王母利用天地法则,在妖丹上刻录王母符印,从而成为堪比神兽先祖的超然存在。 东玉皇和西王母都是天道法则的拥有者,所赐予的力量,几乎等同于天尊赐福。 妖兽的本源力量就是妖丹,在这样的情况下,苏璃直接突破这么多的级别,成为天弃之地的“胜天境”强者,也就不是那么夸张了。 根据苏璃的推测,如果不是因为修复灵魂创伤,以及妖丹能力有保留的话,她恐怕会直接成为真仙境的超级强者,屹立于天尊时代强者的顶端。 在苏璃完全恢复以后,沈欢和其用一晚上的时间,简单的研究了一下生命的奇迹以后,就来到了中州败天城。 败天城在五大组织中的存在,可以直接看成国际化大都市一般的存在。 在这里消息流通要远超于四圣盟,在这里打听消息是最方便快捷的。 如果连败天城都没有办法找到消息,沈欢他们就只能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去寻找了。 “小二哥,你可见过这个人?”沈欢拿出一块晶石,放出了林妙诗的上半身投影。 这是苏璃给出的建议,毕竟手机这种东西,和整个修真仙界的气息极其不相符,并且有着极其鲜明的现代化设施。 在不认识的人看来,最多只是奇怪而已,但如果被曾经去过人间界的人看到,就会出现较大的麻烦,甚至可能因此而完全断绝林妙诗的消息。 苏璃本身就是古修真时代的人物,修真仙界和古修真时代虽然有着差别,但是在常识方面的差别并不是很巨大,而且由于青丘狐妖丹的关系,她的脑海中也多出了不少关于青丘狐的传承。 这就是苏璃比较幸运的地方,如果苏璃不是狐仙一族,就只能得到力量而无法得到记忆和技能方面的传承。 可以这么说,除了没有亲身经历过,和天弃时代的事情外,苏璃可以说是一个百事通了,这个可以立体投影的晶石,就是她制作出来的。 “看这位姑娘的样子应该是仙族吧?”小二先是感叹了一句,然后干笑道:“说实话,我自从出生就在败天城,我们这个老店也来过形形色色不少的人,但这位姑娘我还真没见过。” 就在沈欢准备放弃,等吃完饭再换一个地方打听的时候,小二忽然说道:“如果客官真的很想找到这位姑娘,并且不浪费那么多无用时间的话,我建议两位可以去百晓千知楼。” “百晓千知楼?” “对,就是百晓千知楼,那是一个贩卖情报的地方,如果连他们都不知道,那么几乎就没有人知道了,不敢说整个天弃之地,最起码他们知道这个世界上四分之三的事情。”小二挠了挠头,“不过那个地方打听消息的价钱可不便宜,不过您要是真得到自己想要的消息,代价高一些也很正常,不过我可以跟您保证,你想要得到消息的价值,绝对会超过您的付出。” “谢谢。”沈欢说着放下了一颗中阶灵石,便带着苏璃离开。 小二则一脸的懵逼,因为这一顿饭菜只需要十颗低阶灵石就够了。 “你太着急了。”苏璃没好气的说道:“这要是被有心人看到,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我感觉自己必须马上找到妙诗,要不然……我体内的火山会随时爆发。”沈欢的面色有些难看,上一次和娲皇战斗时,在想到可以撕裂空间离开胃的方法以后,他及时将玄印的力量压制了下去。 但玄印之后的躁动远远要比之前强大的多,如果说之前还是可以控制的,那么现在就有种不经意间便会爆发的感觉。 沈欢认为这和自己的心情有关系,只要找到林妙诗就可以解决。 而且他来到修真仙界以后,因为杂七杂八的事情,耽搁了太多时间,林妙诗的安危不容许他继续浪费时间。 “抱歉……” 因为小树苗的关系,苏璃没有办法看出沈欢身体上的情况。 至于当初娲皇发现沈欢也不是因为看透了沈欢的修为,或是小树苗失去了作用,而是她感觉到了沈欢身上与众不同的气味。 也就是说,小树苗还是无双的隐匿神器。 “没事,也可能是我太着急了。” “你的确有点着急,因为……”苏璃有些无语的看着沈欢,“你连百晓千知楼在哪儿都没问。” “……” 与此同时,败天城的浮空宫殿内。 “你确定是胜天境高手?”坐在大殿当中的男人,披头散发,面容可谓邪魅狷狂,穿着一身血红色的长袍,那斜冲天际的剑眉,给人的感觉更是不怒自威。 “是的,的确是胜天境高手,如果不是那只有可能是境界手环出现了问题。”那半跪在地的人继续说道:“跟在那位胜天境高手身边的还有一个实力无法判断的男子。” 男人用手指敲了敲椅上的扶手,“他们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 “似乎是要找一个女人,他们离开酒肆以后,便朝着百晓千知楼的方向走去。”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告诉多闻尊弄清楚对方身份,如果是没有组织的散修便想办法收为己用,如若不能,就当做是路过的贵客即可。” 第1854章林妙诗在西域?! 百晓千知楼说的简单一些,就是一个贩卖情报的地方,因为对方的眼线遍布整个天弃之地,所以知道的事情远远要比常人知道的多的多。 但这个只是建立于“常人”的标准上,在天弃时代,很多东西和和平年代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百晓千知楼在传闻中很神奇,但也并非是全能的,他们也有很多解决不了的问题,在门外的告示上,张贴着很多收购信息的纸条,只要求证过就会给你相应的价钱。 简单来说,百晓千知楼虽然不如以前的天机门厉害,但绝对是天弃时代信息收集量最大的地方。 根据信息的不同,还会被分为几个项目。 比如找物和找人,找物相对要简单一些,因为有很多物体都是不会动的,但是找人的话就要相对麻烦一些,在这个信息堵塞的年代,很多时候你收到的消息都是几个月前的位置,百晓千知楼也有生命,最精准也只能保持一周的时间差。 沈欢根据自己的需求,走入了找人的房间,就在沈欢准备开始询问的时候,工作人员忽然从外面走了进来。 “两位对不起,我们刚接到消息,请您跟我到楼上来。” 百晓千知楼楼层越高,知道的事情也就越多,但是高端楼层并不是对所有人都会开放的。 要么是对败天城有着极高贡献的人,要么就是实力超然的贵客。 沈欢没有表露实力的打算,只能够进入用钱能买到的最高楼层。 沈欢和苏璃相互看了一眼,也没有多想直接跟着走了进去。 和想象中的不同,沈欢他们并没有进入一个超华丽的房间,而是一个装饰相对简单的办公室风格类屋子。 有一个男人,隐藏在黑暗当中,直到门关上去以后,对方才开口说话,“欢迎两位来我们百晓千知楼,您选择在这里获得情报,是您这一生中做出最明智的决定。” 说完客套话以后,对方便开始切入正题,“两位是来找人的吧?一个女人,十分漂亮的女人,你们唯一的线索就是一个上半身的立体投影对吧。” 沈欢算是听出来了,对方很明显是在表百晓千知楼的能力。 “从两位进城以后的一切举动,我们百晓千知楼都是知道的,我这么说只是为了表示我们百晓千知楼的能力,现在可以让我看一下那个投影吗?” 沈欢没有废话,既然对方知道那么多,就按照最快的速度来办理这些事情。 看到投影以后,对方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抱歉两位……” 一听到前两个字,沈欢就已经没有继续留下来的打算,转身带着苏璃便准备离开。 “两位不要着急,我只是想要询问一下,你们不介意我向更多的同事散布这一个投影吧?”那人笑了笑似乎有些尴尬,“每个人的脑容量都是有限的,单靠我一个人肯定记不住那么多东西,不是吗?” “可以。” 沈欢也没废话,只是一个投影而已,他觉得身为百晓千知楼这样的“大公司”最基本的信誉度应该还是有的。 大概过了三分钟左右,那人笑呵呵的说道:“两位有消息了。” “在哪?” “根据记录记载,这位姑娘曾经在西域出现过,但是逗留的时间很短,当时在她身边还有一个女人,不过看情况两人的关系似乎并不是很好,似乎这位姑娘被限制了自由之类的。” “西域哪里?” “西域血刀会的地界,这个是三个月前的消息,如果你们没有见到人,可不能说我们信息不够准确,这一点还是很有必要提前说明一下的。” “三个月前?” 尽管沈欢现在已经了解,修真仙界和人间界有着大幅度的时间差,但一听道三个月前这个消息,他还是有些意外。 “是的,如果你不满意我们的消息,可以在此等候半个月,半个月后我们可以给您今天那位姑娘所在位置的讯息……” 等半个月?沈欢可没有这样的心情,既然已经得到了林妙诗在西域的消息,他就会立马赶往西域。 如果真如众人所推测的那样,那些人下来是为了寻找天赋好的弟子,那么在将人带回来以后,肯定会在第一时间返回自己的组织。 既然三个月前出现在了血刀会,那么三个月后应该也在同一个地方。 “我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因为有三个月的巨大误差,这条信息的准确度几乎可以视为零一般的存在,毕竟三个月的时间存在变故实在是太多了,如果将这些消息贩卖出去,对于我们百晓千知楼一定有很大的损失,所以这一条消息算是我们为您免费提供的。” “谢谢。”沈欢道完谢以后便又打算离开。 对方看到这个情况,就知道沈欢是一个不喜欢绕圈子说话的人,你要是以慢节奏和其对话,根本不会有太好的结果。 “等等朋友,我的意思是您不需要支付高昂的费用,但必须用我们想知道的信息来偿还。” 沈欢刚才急着走就是因为,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现在既然对方提出来了,沈欢自然而然的也不会继续听下去,只不过他现在却不能装作听不懂了。 “你们想知道什么?” “两位的身份,你们可以给的不是那么详细,我只需要知道两位叫什么,亦或是一个代号也可以,另外还有你们是散修还是有组织的存在,你们两位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沈欢皱眉道:“这好像已经是三个问题了。” “但和那位姑娘的讯息比起来,我觉得值这个价钱,况且我想知道的问题,似乎并不是什么隐私,不是吗?” “还是多了。” “好吧,您只需要回答两个问题,第一朋友您的大境界是什么,第二你和这位姑娘是否有组织。” “我是战天境巅峰,我二人并没有组织。” 一个战天境巅峰,一个胜天境,还都是没有组织的存在,这一次赚大发了! 那人很好的掩饰了自己的激动,“不知道两位可否有加入我们败天城的计划?” “暂时我们没有加入任何组织的计划。” “那真是太遗憾了。”那人无奈的叹了口气,就在他准备再套一些话的时候,沈欢和苏璃却已经直接离开。 就在这时,一个苍老的身影从暗影当中走了出来,“他一定不是战天境巅峰,很有可能也是胜天境的强者。” “师父,您为什么要让我汇报假的消息?” 老者似笑非笑的说道:“假吗?只要是无法证伪的存在,就都是真实的消息。” 第1855章被好色猪妖抓走了?! 前往西域的路上并不太平,不过好在身患和苏璃都有着极强的力量。 加上沈欢前往西域的执念非常大,一路上只要是碰到杀人夺宝的家伙,一句话不说直接斩杀,连搭理都懒得搭理了。 对于妖兽更是如此,基本上就是挡我者死的思想,有些时候甚至不需要沈欢主动动手,苏璃就会帮忙斩杀掉对方。 这期间有没有得罪什么人,沈欢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只要不是娲皇那种存在,大量出现,沈欢还怎么没有什么好担忧的。 血刀会的城池相对于败天城来说就差不少了,和四圣盟的级别差不多,但是肃杀之气要更加严重一些,远远就感觉到一阵又一阵的杀戮之气。 血刀会最出名的就是人手一把血刀,而这种血刀只有血刀会的人会打造,和其他人单独靠力量的发家史不同,血刀会是由一个炼器门派发家的。 血刀会的创立者,再一次机缘巧合之下发现以妖兽之血和骨骼所锻造的兵器,杀伤力要远超以往那些需要矿石制造的量产类兵器。 在这个资源匮乏的年代,妖兽是最多的,所以血刀会在成立以后,很快便崛起成为一个巨大的势力。 由于这些血刀都是由兽骨和妖血炼化而成,模样也都并非是完全一样的,有些看起来甚至十分的怪异。 血刀会和四圣盟还有一个类似的地方,就是在招收人才方面,沈欢为了避免制造出不必要的麻烦,就选择了当初赵阳带领他进入四圣盟的方式——贿赂。 花费了一定代价以后,沈欢终于走入了又一座五大组织所建立的城池。 “请问各位见过这个人吗?”沈欢一个接一个的询问,得到大多数的答案都是摇头,甚至有些人露出了不耐烦的声音。 沈欢也终于发现,血刀会和之前两个组织最大的不同,那就是每个人的戾气都非常严重。 在城内沈欢是不能随便杀人的,沈欢也就没有动手,只要对方表露出不耐烦的样子,沈欢就不会再和对方继续交谈。 期间有几个人想要调戏苏璃,却全都被沈欢的一个眼神给吓跑。 “还是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按照我们这种放下找下去,恐怕就算是天黑了,也得不到任何有用的消息。” 沈欢点了点头,他也知道自己这种方法确实是有些愚蠢了。 尽管在修真仙界已经呆了不少的时间,可是每个地域的情况都是不同的,甚至连规矩也不一样,初到此地的沈欢一时之间也想不出其他的办法,决定先找一个歇脚的地方。 和败天城类似,他们在进城的时候就被血刀会的高层知道了,毕竟苏璃没有办法像沈欢一样隐藏自己的实力。 两人还未找到歇脚的地方,就有一个大汉带着一队人马走了过来。 “两位无需紧张。”大汉下马以后立马对沈欢拱了拱手,见沈欢没有表现出非常生气的样子,他这才继续说道:“两位可是来找人的?” “没错。” “可否让我看一眼投影?” “没问题。”沈欢说着便将林妙诗的投影放了出来。 大汉一看到林妙诗的投影,立马便说道:“这位姑娘我见过!” “你真的见过?”沈欢还是有些怀疑的。 大汉苦笑一声,“此事说来话长,不如两位见一见我们会长如何?” “好。”沈欢没有啰嗦,他不认为血刀会有人能够拦住自己和苏璃。 血刀会的总部怎么说呢……十分令沈欢意外,不是特别华丽的建筑,只是一个占地面积比较大的建筑群落,依山而建,前半部分是居住和开会的地方,后面大片的空地都摆满了铸造类所需要的设施。 而他们会长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山脚下,那个山脚之下除了铸造工具以外,还有这七个泉眼,很像是传说中欧冶子炼剑的地方。 会长看起来年龄不算是很大,大概在五十岁左右,但是太阳穴饱满,一看就是那种灵气雄浑之人,发丝黑红相间,加上赤裸的上身,看起来十分的威武雄壮。 “会长。”大汉行礼过后,就退到了一旁。 “在下血刀,血刀会的会长,事情我都已经听说过了,请两位过来,其实是有一个不情之请。”血刀叹了口气,“实不相瞒,你们找的那位姑娘,我不仅见过,还与其交谈过。” “她现在人在什么地方?”沈欢问的有些焦急,听起来甚至有些像是质问。 “这就是我找两位过来的原因,她……”血刀长叹了口气,“和我的女儿,都被豕皇抓走了。” “豕皇?” 血刀点了点头,“没错就是豕皇,妖兽五大皇者之一,是一头巨大的赤眼猪妖,性淫喜色,对于我族貌美姑娘,只要是见过就绝对不会放过,原本他在极西之地盘踞,自从血刀会建立以后,就很少侵犯,可是三个月前,他却忽然出现在我血刀会之内,掳走了我的女儿和你要找的那位姑娘。” “我这几日重铸祖传的血刀,准备前往极西之地拯救自己的女儿,却恰巧听到下人汇报你们要找那位姑娘。” “虽然不知道那位姑娘和两位的关系,但你们毫不犹豫的跟来这里,可见那位姑娘对你二人来说也十分重要。” 血刀指着泉眼中的血刀,“在下已经召集好义士,准备和豕皇决一死战,两位若是有兴趣可与我一同前去,若不然,两位也可在府中等待。” “不过说句真心话,我希望二位可以和我一同过去,毕竟那个豕皇不同于兽王,极难对付,若只有我一个胜天境强者前往,怕是命丧他处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 血刀拱手道:“不知两位意下如何。” “既然如此,我跟你过去。”沈欢话刚出口,苏璃便说道:“自从恢复以后,我还没有好好出过手,这头猪妖正好让我练练手。” 一听这话,沈欢就知道苏璃是肯定不会单独留下来了。 “这样的话……我们现在便出发吧!” “现在?”血刀还以为沈欢会商量一下作战计划什么的,没想到一开口就是现在就走。 “救人要紧!” “我看你是听说那猪妖好色,担心你小情人惨招毒手吧?” 沈欢面色一冷,咬牙道:“若他敢动妙诗一根汗毛,我必杀光他所有族人!” 第1856章看我如何与小美人巫山云雨 豕皇在西域有着很大的名气,和一直躲在青丘山和人类玩啪啪游戏的娲皇不同,豕皇最大的兴趣就是亲自出去涉猎人间尤物。 不过从本质上来讲,他们是没有区别的,都是喜欢人类。 极西之地比东荒还要荒凉,从这里开始,全都是沙漠,在天弃时代之前,这里被称作沙海,是硬壳类妖兽的聚集地。 曾经占据这一片沙海的是名为毒王魔蝎的妖兽,根据血刀的说法,当年兽潮爆发以后,魔蝎也曾发动了兽潮,但随着赤眼猪妖的出现,选择了臣服,现为豕皇手下的法王之一。 法王和兽王是一样的存在,只是称呼不同而已。 不过因为这里的地形特殊的缘故,法王的能力要比东荒兽王要强大一些。 豕皇的巢穴在什么地方,血刀也不知道,只知道豕皇每一次掳人离开以后,都会朝西离去。 “根据我的猜测,豕皇的巢穴一定就在附近,只不过有空间阵法的保护,我们无法用肉眼看见罢了……”血刀说完看向了沈欢和苏璃,“不知二位之中可有懂得空间阵法的存在?” “我不会。”苏璃很果断的回答道,青丘狐的能力并非是空间阵法。 “我试一下。”沈欢的特长不是和空间有关的,但是由于玄印的缘故,他也可以感受到一些空间波动。 沈欢瞬间将神识席卷大地,可很快就得到了一个不幸的答案,和青丘山一样,他们没有办法在传送阵没有启动的时候就感受到传送阵所在的位置。 而且沙海的面积实在是太大了,就算是沈欢的神识也不可能在瞬间就找到正确的位置。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欢只能选择放弃,而没有其他的办法。 “看来只能用之前商量好的办法了。”血刀叹了口气,说出了自己设想的办法。 既然豕皇喜欢女人,那就让漂亮的女人行走在荒漠之中,以豕皇的个性应该很快就会出来。 本来他们安排的是一个没有什么实力和地位的女人,但是苏璃出面阻止,提议让自己来做诱饵。 这是苏璃没有经过询问,便做出的选择,沈欢起初有些反对,直到苏璃表现出的态度非常强烈以后,他才答应让苏璃以身犯险。 豕皇沈欢没有见过,但是对于豕皇的定义,在他心中却是和娲皇是一样的。 要么是拥有着十分奇特的能力,如同娲皇的饕餮之胃,要么就是实力十分强劲,很有可能达到了真仙境的顶尖程度。 沈欢希望是后者,因为这样的话,苏璃就没有那么危险了,毕竟稍微强大一些的实力,要比拥有特殊能力的等阶存在安全多了。 古代妇人喜欢称呼美丽的女人叫狐狸精,不光是因为对方美丽,而对方懂得怎样看起来会更加诱人,以此来虏获男人的芳心。 身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狐狸精,苏璃十分明白什么叫若隐若现的致命诱惑。 在场的人没有任何一个会怀疑苏璃的诱惑性,在他们看来,别说好色的豕皇,就算是他们也经受不住苏璃这种端庄中带着一丝放浪,羞涩中带着一丝大方的诱人画面。 “你们的眼睛如果继续乱看,我不介意让你们之中多几个瞎子。” 此话一出,众人立马低下了头,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战天境巅峰强者,实力仅次于自己的会长,而且现在这种关头,他们要是敢反抗一句,估计不用沈欢动手,血刀都出手挖掉他们的眼珠子。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苏璃佯装昏迷倒在了沙海之中,这是沈欢给出的建议。 豕皇拥有如同人类一般的灵智,肯定对苏璃这个漂亮的女人有所怀疑,毕竟在妖兽纵横的年代,哪个人会没事儿像傻哔一样,来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 随着苏璃的昏倒,沈欢立马感觉到了一股空间波动。 “西北方四十七度角,距此九十里处,有空间波动传出来!” 血刀听到这话,大手一挥,就准备让人动手。 可是他的手刚刚抬起来,就被沈欢给摁了下去,“等一下,如果我们现在出去,那个家伙很可能会选择逃跑。” 从之前一系列的举动可以推测出,豕皇是一个比较谨慎的存在,并不是那种不带脑子的莽夫。 如果血刀现在带着人冲出去,那家伙肯定跑的比谁都快。 “他敢到我们血刀会掳人,胆子应该不会那么小吧?” “这和胆子没有关系。”沈欢摇了摇头,因为谨慎和胆小,在他心中完全是两个意义。 两人正在交谈之间,一阵飓风刮来,等差不多到苏璃身边时,这阵飓风变回了他本来的面貌——一头巨大的赤眼猪妖。 那一双猩红色的眼睛,看上去十分的渗人好像随时都会滴出血来一样。 它先是看了看苏璃的方向,然后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俊美的少年郎,和他原本那种狰狞邋遢的样子,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姑娘,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需要我帮忙吗?”豕皇小心翼翼的问道,但是严重的好色却是一点也不少。 “啊!”苏璃先是假装苏醒,然后在看到豕皇以后,又大叫了一声,“鬼啊!” “鬼?”豕皇面带不解,“光天化日之下怎么会有鬼呢?” 见到苏璃那慌张的样子,豕皇的表情又猥琐了几分,他似乎十分喜欢这种良家妇女的调调,一边说着,一边又朝着苏璃的身边走了几步。 “是、是啊!白天怎么会有鬼呢,不过白天会、会有妖怪的。”苏璃正说着脸上的慌张神色瞬间大扫一空,“比如你这一头好色的猪妖!” 一听这话,豕皇的面色一变,然后哈哈大笑道:“果然是越漂亮的女人越聪明,越是喜欢骗人。” “本来呢,我是想配合你把这一出戏演下去的,可是没成想,你却主动不演了。”豕皇无奈的叹了口气,“真的无聊,本皇还以为你们能多给我一些打发时间的好戏呢。” “既然不玩了,躲在那边的食物们,也该露头了吧?”豕皇说着咧嘴一笑,“放心,我不会吃你们的,我会让你们在临死之前,看看我是怎么和这位小美人巫山云雨的!” 说完,他的手便朝着苏璃抓了过去,苏璃想要反抗,但却忽然闻到一股恶臭,身体瞬间陷入了麻痹的状态。 眼看豕皇就要得手之际,一把白芒万丈的飞剑,直接从不远处飞来,直斩脖颈软肋! 第1857章只用在女人身上的招式! 高手过招,只需要一招半式就可以知道对方实力的大概水平。 通过刚才那惊鸿一剑,豕皇已经感觉到出手之人不凡。 起初他断定这一剑肯定是血刀的招式,可是很快他就又否定了自己的推断,因为血刀用的是刀而不是剑。 “什么人敢偷袭本皇,给老子滚出来!” 和之前沈欢推断的不同,这个豕皇虽然性格谨慎,但是这开口一说话就像是一个有勇无谋的莽夫。 “你敢动他一根毫毛,老子就把你烤了吃!”沈欢没有任何计划,直接站了出来,看样子他很生气。 “就凭你也想杀我?”豕皇好像是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直接放声大笑了起来,“小子不是老子我小看你,就凭你刚才的本事,可杀不了我!” “那就试试看,我究竟能不能杀你!”沈欢没有可以去调动玄印的力量,但即便如此,已经松动过一次的玄印,依旧泛起了淡淡的荧光。 沈欢身上的灵气波动一出现,豕皇就皱起眉头,“你修炼的不是战天诀?” “老子为什么要修炼战天诀!”沈欢说着直接拔剑而出,目标正是豕皇的心脏。 豕皇可不会站在原地任由沈欢攻击,直接遁地就进入了沙海当中。 这就是血刀之前说的特殊技能,一切沙海妖兽,都懂得潜沙入海,不管是笨重还是灵活,一旦使用这样的伎俩,对付起来就极其的麻烦。 “有本事你别躲!” “你当老子是傻哔吗?”豕皇从沙海中露头,一脸鄙夷的说道:“别以为我本体是一头猪,脑袋就真的跟猪一样!” “找死!”沈欢回身又是一剑,这一次豕皇依旧没有硬接,还是老一套。 可这一次沈欢的剑气,却着实让他震撼了一把。 他遁入沙海了没错,可沈欢的剑气却在他原本的位置炸除了一个巨大的深坑。 那个坑的范围很大,几乎可以活埋一个好几百平的别墅了。 “小子,你他妈来真的!老子看没有动你马子一根毫毛!”豕皇回过神来以后十分生气,一边大骂着一边召唤自己的小弟,“都别睡了,给老子出来干掉他们!” “遵命!” 随着阵阵兽吼,沙海涌现出数十头妖兽,这些妖兽全都是半人形的兽王存在,这种阵势就算是血刀会的会长也是头一次看到。 “兄弟们动手!”血刀会这一次带来的全都是精英,境界最低的也有飞仙境后期修为。 虽然放在兽王面前不够看,但好在战天境的修者也有不少,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还不算是太落下风。 “小子,老猪我今天很生气,所以你们今天一个都走不了,你信么!” 沈欢没有废话,直接动手,苏璃看到沈欢暴怒的样子,内心里其实是很开心的,但她并没有偷乐太久,便加入战局帮助沈欢去对付豕皇。 本阿里沈欢一个人对豕皇来说就很麻烦了,现在苏璃也加入了战局,瞬间豕皇就开始疲惫起来,这可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妈的,你们人类耍赖皮,这种群起攻之的事儿,只有我们妖兽这么不要脸的才做的出来,没想到你们人类也这么不要脸!” 豕皇躲过恋人的连击之后,在某处露头,大喊着说道。 “单打独斗是吧?可以!”沈欢很爽快的答应,这可不是他要逞英雄,而是他发现,除了几个少有的战天境后期高手,以及血刀外,剩下的人全都陷入了苦战,甚至还有几个人死在了妖兽手里。 让苏璃在这里帮忙,还不如让她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好,够痛快!既然这样,老子也就不和你玩躲猫——”这边豕皇的话没有说完,天空中便砸落一个巨大的身影。 正是沈欢已经使用过一次的应南,不用沈欢多说,应南就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以他的实力,即便是面对两三个兽王的围殴,他也没有一点落下风的样子。 一看这情况,豕皇心里又不痛快了,“我说那头猪,咱们怎么说都是本家,不光都是妖兽,还他妈是一个族群的,你觉得你这样做,对得起我们的祖先么!” “白痴!” 应南连看都不想看对方一眼,随口骂了一句,便将一头毒蛇法王踩到了地上,“老子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你们这种明明很粗很长,却软溜溜的家伙!” 话音刚落,他就用两只前蹄子,拍碎了那蛇妖法王的七寸。 豕皇看到自己死了一名手下,那叫一个心痛。 “妈的!妈的!妈的!” 他一边骂着,一边朝着应南冲了过去,看他的表情,应该是准备解决自己这位本家。 可豕皇还没冲两下,沈欢便拦在了他的身前,“别忘了,你单挑的对象是我!” “小子!你别太得意了!”豕皇的脸色有些难看,“我只是不想浪费自己的力气,要不然你早就死了,知道吗?别以为达到真仙境就真的天下无敌了!” “我倒想看看,你有什么本事干掉我!” 虽然豕皇一直选择躲躲藏藏的方式,但沈欢仍旧通过这些判断出了豕皇大概的境界。 虽然不是那么准确,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头豕皇的能力,绝对要比娲皇要强大,并且不是一分半点那么简单。 看到这个情况,沈欢一下子就安心了。 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既然他的实力比娲皇要强大,那么也就是说他没有特殊能力,既然没有特殊能力,那就好对付多了。 这个豕皇的境界再高,还能高的过沈欢不成? “是吗?”豕皇冷哼一声,“这可是你逼我的,看清楚了,这一招老子原本只用在女人的身上!” 豕皇说着直接化为了原形,他那一双犹如灯笼一般的血眼,猛地一瞪,迸发出的红光瞬间照射到了沈欢身上。 沈欢看到红光的时候并没有立即躲闪,在他看来,这个猪妖的技能很可能是幻术一类的存在。 如果真的是幻术的话,他一点都不需要担心,只需要用天眼的破妄能力,直接驱逐就好了。 可就在这时候,和他人酣战的血刀,忽然紧张的说道:“朋友,小心!快躲开!” 等到沈欢想要闪躲的时候,那红光已经照射在了他的身上。 沈欢再次回过神的时候,只感觉脸上沾染了一些血迹,与此同时身前多了一个被獠牙刺穿的身影。 血刀?! 这、这他妈究竟怎么回事儿! 第1858章豕皇的特殊能力,时间暂停! 沈欢根本没有反应过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因为一切发生的都太突然了。 他不知道血刀什么时候过来的,也不知道刚刚还好心提醒自己的血刀怎么会一下子被豕皇的獠牙所刺穿。 速度太快?快到沈欢都反应不过来? 不可能! 如果只是豕皇出手,还有这个可能,但是以血刀的境界,绝对没可能快过自己。 而且一个人的速度再快,也不可能超越思想的速度,当时沈欢在思想上已经做出了反应。 就在这个思绪还没有了结,开始新一段思绪的时刻,一切就已经发生了。 “发、发生了什么?” 这是沈欢从无尽之岛出来以后,第一次发出疑惑的不解,他的语气中没有恐惧,但这种行为却像是在惧怕,这是人在面对不能了解事物时,所会表露出来的正常反应。 以为人类一切的恐惧与好奇都是来源于——未知。 “呀啊!” 血刀发出一声吼叫,直接斩断了豕皇的獠牙,就在他即将跌落在地上的时候,沈欢连忙将其接住。 “血刀会长,方才究竟发生了什么?” “咳咳……”血刀咳出两口血迹,“你感到疑惑很正常,我第一次面对时和你是一样的,当时没有任何预兆,我的女儿就被豕皇给带走了,我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后来,我找到了我们血刀会的前辈才知道,豕皇拥有一种特殊能力,那就是……掌控时间。” “掌控时间?!”沈欢的语气惊讶道。 之前他遇到那个可以掌握空间的斗笠黑衣人,就给了他不小的震撼,没想到现如今竟然又碰上了一头掌控时间的妖兽。 回想起苏璃当初的感叹,沈欢也不得不承认,无论是时间还是空间,这种超脱五行被化为阴阳的行列的两大稀有属性,着实厉害……不,不是厉害,而是变态! 直到现在,沈欢总算明白了,刚才豕皇嘴里那句,只会对女人使用是什么意思了,放在平时他会笑上两声,但现在他却没有任何想笑的心思。 沈欢这个人的性格说白了也简单,就是别人对我好,我也会别人对我好。 血刀无疑是救了他一命,就刚刚的情况,如果血刀没有挺身相救,沈欢就算不死,也会落得一个重伤,到时候豕皇继续追击,沈欢死亡的几率几乎可以肯定是百分之百。 “把这个吃了。”沈欢将一颗品质完美的生肉续骨丸递给了血刀。 “你听我说完,豕皇掌控时间的次数是有限的,并且有着很大的时间限制,方才你停顿的时间有三秒钟,只要你不被红光射到,或者你有保命的法宝,都可以逃过一劫,这种时间停顿的把戏,他还能玩两次。”血刀说完这些才把丹药吞服下去。 “两次吗?” 沈欢看了一眼正在恢复獠牙的豕皇,如果只是两次的话,沈欢还是有能力对付对方的。 而且根据只有被红光照射到才会出现时间暂停的规则,只要不被红光照射到,就完全不必担心豕皇的特殊技能。 超越光速,沈欢可以做到,不过豕皇的红光却不一定是光速,为了避免意外,只需要制造幻境,亦或是使用蜃龙千幻就可以起到误导作用,到时候豕皇的特殊能力就等于直接被废掉了。 “你先在这里休息,豕皇由我来对付!”沈欢说着飞跃到了空中,临走之前还说了一声谢谢,但是血刀眼神之中却有一些愧疚。 “小子,刚刚有人救你,你活了下来,不但没跑,竟然还敢过来,看来你并没有吃够我刚才给你的苦头啊。”豕皇的眼神十分不屑,对于他来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他特殊能力解决不了的事情。 沈欢没有废话,直接使用了蜃龙千幻,二话没说直接就是一顿爆揍。 豕皇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被沈欢当成皮球一样踢来踢去。 “哼唧哼唧!!!” 豕皇遁入沙海,从无限的挨揍循环中跑了出来,“小子,你以为这样我就拿你没有办法了么!我告诉你,就凭你刚才这些力道,还是杀不了我的!” 眼前这个情况也在沈欢的预料之外,准确来说,沈欢根本没有想过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从之前切断獠牙的过程来看,豕皇显然不是那种防御力惊人的存在,但是方才沈欢根本没有隐藏实力的打算,可谓是招招致命,不说胜天境高手,就算是战天境受到那样的攻击以后,也会变的不成人形。 但是现在,豕皇别说受伤,就连一丁点的血都没有看到,显然刚才沈欢一系列的攻击都是没有效果的。 “老子的皮可是很厚的,另外……”豕皇看着沈欢冷笑了一声,“你以为这样就可以躲过我的时间暂停了吗?” 三秒钟的时间不算太长,但是在高手之间,即便是一秒钟的误差,也可能造成致命性的伤害,沈欢之所以使用蜃龙千幻,这种在弱势状态下才会使用的技能,就是为了保证安全,不让自己给豕皇空出那三秒钟的时间。 所以在听到豕皇的话以后,沈欢感觉到了一丝不妙,立马加快了蜃龙千幻的分布量。 “小子,你要明白,老子的赤芒速度,可是要比雷电还要迅速的!”豕皇说着,双眼再次迸发红光,沈欢想要躲闪,却发现对方红光攻击的目标似乎并不是自己,而是空无一人的天空。 什么鬼?他这是失误了吗?不对! 当沈欢想到豕皇的目的,准备逃离时,却已经晚了,犹如太阳一班的红芒已经落在了他的身上。 豕皇不是失误,而是故意让光芒凝聚在半空中,然后大范围的洒落下来。 在这种情况下,沈欢无论制造了多少分身,都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嘭——” 沈欢的身影倒飞了出去,直接砸落下来,在地面上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深坑。 豕皇得意的抚摸着自己已经裂开的獠牙,“这次你还不死?” 说完,他转头看向正在和人战斗的苏璃,“小美人,你是我的了!” 第1859章谁说老子的能力只有时间暂停? 苏璃听到这话,才意识到沈欢出事了,她没有理会一脸淫笑的豕皇,而是匆忙的朝沈欢跌落的地方跑去。 “小美人,别看了,他肯定死了。”豕皇拦在了苏璃的身前,“你要知道,他可没有俺老猪的皮厚。” “滚开!”苏璃挥手便是一双锐利的爪子。 “滚开?”面对苏璃的攻击,豕皇没有任何惧怕的意思,而是直接遁入沙海闪避,然后再从苏璃的身后冒头,准备拥抱苏璃。 苏璃已经感应到对方在自己身后出现,没有任何迟疑,瞬间进入兽化状态,九条毛茸茸的狐尾,犹如一个个流星锤,将豕皇瞬间砸飞了出去。 “咳咳——”豕皇咳嗽了两声,有些不敢置信的从地上爬了起来,“你、你是、你是妖族?既然我们是同类,你为什么要——” 话说到一半,豕皇停了下来,他觉得自己如果将这句话问出口的话,那就显得太愚蠢了! 为什么这样说? 原因很简单,连应南那种本家兽类,都去帮沈欢的忙了,更何况已经完全达到人形的苏璃。 “我呸!”豕皇吐了一口唾沫,从地上爬了起来,“早知道你是一个狐狸精,老子就说什么都不会出来!” 从某种程度来讲,豕皇是一个种族歧视者,他只喜欢人类中的雌性,任何只要和妖兽车上一分半点关系的雌性,他一点也看不上眼,无论对方多么有魅力。 豕皇说着大手一挥,“孩儿们,咱们暂且撤退,没必要和这群人类浪费时间!” “你像走去哪?” 话音刚落,沈欢坠落的深坑内,便爆发出一阵强烈的杀气,紧接着一道身影从深坑中冲天而起,砸落在了豕皇的身前。 “你竟然还没死?”豕皇看向沈欢的眼神有些诧异了,按照道理来说,他刚才那个物理攻击,已经足以干死所谓的天弃五绝峰了。 但是沈欢无论从外表到内在,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受了伤的存在。 “死的是你!”沈欢说着手掌虚张,瞬间形成了一只巨大的手掌,前往擒拿豕皇的猪头。 “哼,雕虫小技!”豕皇深吸了口气,发出了一声巨大的咆哮。 仅仅是一个咆哮,他便成功的将沈欢用灵气凝聚的巨手吹散。 可惜,不等他吹捧自己如何了得,沈欢便已经出现在他身前,一把抓住了他的獠牙,如同大话西游中孙悟空来回碾牛魔王一般,来回往复砸落数次。 “你、你他妈赶快给老子住手!” 豕皇虽然不怕打,可不代表他不怕痛,沈欢这样的攻击方式,虽然不会给他造成多大的伤害,但来回摇晃的他都快晕了。 最重要的是,每次快晕了的时候,又被屁股或者蛋蛋撞击地面的那种惨痛所唤醒,简直……简直一点人道都没有。 沈欢没有停手,但也没有继续使用之前的方式,而是将豕皇当成螺旋桨一样,在头顶轮回来轮回去。 “不行、不行,晕、晕了,老子快晕了!啊——” 那边话还没有说完,便已经被沈欢扔飞了出去。 不等他落地,沈欢已经飞入空中,拿出了手炮戮仙。 修真仙界是六界之一,但只要在银河星域当中,就要遵守银河星域的法则。 神仆和守护者是一样的存在,直接隶属创世神。 戮仙是神仆的灵魂所化,所拥有的力量是超脱于星域之外的。 而且戮仙的威力大小是根据周围空间灵气的数量来决定的。 修真仙界的令其如此丰厚,戮仙的击杀能力应该也提升了不少档次,所以沈欢经过一番思考过后,还是决定祭出这个大杀器。 再加上这里是沙海,即便遭受到破坏,也不是那么明显,显然是使用路线这个大杀器的最佳地理位置。 “嗡——嗡——” 随着吸收力量的增加,四周的空间都开始震动了。 修真仙界的浓郁灵气,不仅让戮仙的杀伤力加大,就连吸收灵气的速度都加快了数倍,犹如一头疯狂吞水的巨鲸。 “飞行”途中的豕皇也意识到沈欢这一招的力量,费尽一切力量稳住了身躯。 “还好还好,如果我刚才昏死了过去,他这一招绝对会把自己轰杀的连渣滓都不剩!”豕皇的脸色有些难看,但并不是十分难看,因为在他看来,这件事情其实还是有转机的。 只见他站在原地,水缸般大小的燕京,再次迸发出阵阵红光,朝着沈欢照射了过去。 “给我轰杀了他!”在红光迸发而出的刹那,戮仙也发射除了一道光柱,带着毁天灭的力量,朝着豕皇攻击而去。 可眼看就要将豕皇轰杀成渣滓的时候,红光所过之处却全都定格了。 时间暂停!三秒钟的时间暂停! 等到三秒过后,一切都已经恢复秩序的时候,爆炸声响起,所有人都被风沙眯了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身边发生了比胜天境强者自爆还要强大的震荡。 天上下起了沙雨,地面形成了一个半径超过十里的深坑,周围的沙子不停地陷落,就像是一个流沙泉眼,又犹如这沙漠在忽然之间张开了巨嘴。 要不是因为这些人都有本事在身,恐怕到最后所有人都要被这个巨坑所吞噬。 按照这个情况吞噬下去,怕是整个沙海都要消失,谁也不知道沈欢方才的攻击,造成了一个多么巨大的深坑。 “妈、妈的!”豕皇从流沙中露头,浑身上下出满了冷汗,“疯子!你他妈就是一个纯粹的疯子!” “不光是毁了老子沐浴的沙海,竟然、竟然还破坏了老子的传送阵!你这让老子怎么回去!” 豕皇虽然侥幸活了下来,但是整个结果绝对不是他想看到的。 别人不知道,他可清楚的很,沈欢这一击不光是造成了一个巨大的流沙眼,就连秘境和沙海连接的传送阵也被打破,整个流沙旋涡之所以如此巨大,就是因为吞噬沙海的不光是深坑还有那个秘境! 沈欢没有理会豕皇,而是对着慌忙飞到空中的众人问道:“你们没事吧?” “没事。” “现在没了时间暂停的能力,我看你还能玩出什么样的把戏!”沈欢说着将戮仙收了起来。 刚才造成的破坏虽然很大,但那完全是戮仙这把神兵的效果,和沈欢本身并没有很大的关系。 也就是说,沈欢并没有什么巨大的消耗,他目前还是完美的状态,可豕皇的去不同了,没有了时间暂停的能力,他就只能任人宰割! 明明是很大的弱势,可豕皇嘴角却翘起一丝玩味的笑容,“谁说老子的能力只有时间暂停?” 第1860章豕皇拥有烛九阴的能力?! “谁说老子的能力只有时间暂停?” 豕皇笑得很诡异,语气也十分的玩味,这一句话瞬间让所有人的心都提了起来。 应南飞到了沈欢身边,用神识说道:“老大,我似乎知道这个本家妖兽的真身是什么了?” “起初我以为他就是简单的赤眼猪妖,赤眼猪妖的能力,只是吞噬腐肉而已,经过你们刚才交手,我看出了一些东西。”应南深吸了口气,“我觉得他的真身境界应该连赤眼猪妖都算不上,而是一头刺胄豕,刺胄豕是很低端的妖兽,但是他们身上的皮刺却非常坚硬,若做成甲胄在人间界,基本上可以当做刀枪不入了,比你们人类现代科技所研发出来的防弹衣还要厉害的多。” “它之所以能够从一个小小的刺胄豕,强大到现在这种程度,我怀疑它很可能吸收过烛九阴妖丹上的妖气,亦或是喝过烛九阴的血!” 烛九阴,乃上古神兽之一,又名烛阴、烛龙,亦写作逴龙。 《山海经》之《海外北经》与《大荒北经》之中曾有详细记载。 毛发赤色,身长千里,睁开眼就为白昼,闭上眼则为夜晚,吹气就北风呼啸,为冬天;呼气则赤日炎热,乃夏天。 不喝水不进食,不睡觉也不休息。 一呼吸就长风万里,它的光芒能照耀北极的阴暗。 也是神兽当中,为数不多可以掌控时间的存在。 其地位甚至还在于饕餮之上,好在这个豕皇所获得能力并非全部,不然真要对付起来,恐怕会十分的麻烦。 “除了山海经中的记载,有没有比较详细的能力?” “有,但都是一些传闻,烛九阴曾为天道服务,但在完成九千九百九十九万年的劳务合同以后,就不知所踪。”应南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根据我所知道的消息,烛九阴并没有消失,而是穿梭在时间的长河当中,看相同又不同的山河水,人和物。” “他能力源自于传说中的神兽始祖,太阴两仪二圣中的太阴幽荧。” “幽荧老祖的能力十分强大,他可以让一名先天神祇瞬间化为还未凝聚成神前的混沌意念,可以让一名后天神祇回到母亲的肚子里,亦或是直接化为沧海桑田中的一份子。” “烛九阴或许没有这么厉害,但是掌控千年的时间轮回并不困难,从暂停的时间来看,这个豕皇获得的能力应该更低,要不然他只需要一瞬间就可以让你回到胎儿时期,从而一击秒杀!” 应南说到这儿,忍不住感叹道:“真是曰了狗,当年我跟着主人的时候,也没有遇到这么多和变态沾亲带故的存在,老大……看来你的运气并不怎么好。” “你说了这么多,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击败这个豕皇?” “你想听实话还是假话?” “你是活腻了还是活腻了?” “咳咳……”豕皇不敢再卖关子,连忙说道:“要是让我老实说的话,我可以明白的告诉你,只要这个豕皇每样能力都掌控了一些,你……就永远也杀不死它!” “第一,这种控制时间的能力不仅可以在其他个体身上,也可以施展在他自己的身上,即便是掌握了最低级的时间回流,他也可以,在意识完全消失之前,让时间回溯,恢复到没有受伤之前的样子。” “第二,你在使用可以击杀他的招式时,只要他认定这一招可能杀死他,他就会使用同样的能力,让你回到施展之前的样子。” “第三……哎呀,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了!当年我主子和神大人决战,若不是靠着圣人化域的能力,怕是早就被神大人的时间技能吊打成狗了!” “简单来说,想要赢他就只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您达到圣人的级别,也就是一个目前你连接触都没有接触过的境界,第二种就是祈求上天让对方没有掌握那么多时间类技能,就算掌握了,也要有次数限制,要不然……你只会被对方打成狗。” 应南咳嗽了两声,干笑道:“不过您应该感到庆幸,对方只掌握了时间类的技能,如果连空间类的技能都掌握了,只需要让您的时间定格,然后再把几颗炽热的恒星装在您的肚子里,就万事大吉了。” “难道就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吗?”沈欢咬牙道:“按照你这个说法,掌控这两个稀有属性的人,岂不是无敌了?” 沈欢再说这话的时候,想到了拥有时间技能和空间技能的灭道者与承道者。 如果没有时间轴规则的压制,他们怕是随随便就可以毁灭六界吧? “有,就是我刚才说的第一个办法,圣人化域,在一定的领域内创造出属于您自己的规则,比如不准施展时间和空间技能,可惜……别说您没有这个能力,怕是整个神域都没有几个人有这样的能力。”应南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虽然他现在一时半会而杀不了我们,但我还是建议——咱们跑吧!跑的越远越好!” “可是妙诗还在他手里,我不能跑,即便有可能被对方打成狗,亦或是……死在这里!”沈欢说着深吸了口气,召唤出了寒魄。 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既然豕皇的皮厚,那么沈欢便想办法施展出自己最强的攻击,破了这皮! 由于是神识交流,看似大段的对话,事实上只不过是过了一瞬而已。 豕皇眼中红芒闪动,“小子,你真以为我豕皇除了皮厚,没有什么攻击手段吗?” “要不是因为那位大人交代,要留着你们这群人类,免得日后断粮,我们妖兽之间互相残杀,否则你们哪还能有什么五大组织,早就全都成了我们妖兽的口中餐!” “不过只是吃掉你们几个,我想那位大人是不会怪罪我的!”豕皇大笑道:“今天就让你们看看,我豕皇的能力究竟有多么强大!” “呼——”说完,豕皇大吸了口气,“时间抽取!” 在他吸气的瞬间,方圆百米的一切都陷入了定格状态,有那么一瞬间,沈欢感觉周围的景象瞬间变成了黑白色。 一种强烈的危机感,瞬间席卷了他整个灵魂! 这一次……他很可能会死! 第1861章时间跃进,十年后的沈欢?!(上) “时间赏赐!” 稍作停息,豕皇又猛地吐了一口气,而这口气正好打在了沈欢身上。 一切都是无形的存在,沈欢就算是想要闪躲也没有办法闪躲。 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内,多了一些东西,但只是感觉,他内视以后并没有发现自己的体内多了一些什么。 但那种被死亡逼近的危机感,却仍旧存在着,一刻都没有离开过。 “不好!”应南却在第一时刻反应了过来,“老大,快点使用不灭金身诀,直接用最强的状态,要不然你会爆炸的!” 他刚刚对沈欢说过,想要打败豕皇只能利用规则打败。 没想到豕皇就利用了一个规则的漏洞——将空间的时间抽取三秒,然后强行赐予一个本身便已经拥有这三秒的人类身上。 这是违背天道的存在,所以天道一定会出来修复,甚至抹杀沈欢这样的存在。 当然,现在天道残缺,很可能不会出现这种自我修复的现象,但那样可谓更加不妙! 因为同一空间内的同一个体的同一时间内,只可能出现一个三秒。 所以沈欢现在只有两个结果,第一是被两个三秒撕扯的时间乱流撕裂成碎片,第二是让这两个三秒完美的融合或嫁接。 第一种结果的可能性是99999999999999%,第二种的存在概率为——零! 应南让沈欢撑起不灭金身诀,就是想要依靠不灭金身诀的能力,来抵挡时间乱流的损伤。 时间乱流和空间乱流的伤害是一样的,但是一个发生在体外,一个却被豕皇强制发生在了体内,在这种极大的误差之下,沈欢如果不及时作出反应,几乎是必死无疑的结局。 好在沈欢反应够快,在应南开口之后,也不去想到底是怎么回事儿,直接发动了不灭金身诀。 “就凭你们人类的肉身也想挡住我的进攻?我告诉你,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豕皇抬起了自己的猪蹄,“我种下的定时炸弹,自然要由我自己来引爆,现在开始……欣赏爆炸的艺术吧!” 随着豕皇的一声高喝,沈欢的体内便开始响起爆竹爆炸的声响,就连整个人的身形都开始扭曲起来。 “啊!!!” 沈欢发出一阵惨叫,因为每一次爆炸,就代表着他断了一块骨头,毁了一个内脏。 “老大!”应南双眼泛红的看着沈欢,然后扭头瞪着豕皇说道:“别以为你得到烛九阴的力量就天下无敌,要不是有规则束缚着老子,你这种没有见过世面的渣滓,老子一脚就能踩死你!” “规则束缚?哈哈哈,连规则都不能突破的人,注定只会成为垃圾而已!”豕皇冷笑道:“你以为时间在他体内爆炸,将他炸成碎片就完事了吗?不,爆炸只是一个开始而已,很快他的身体就会形成一个漩涡,吞噬掉你们这些比空间多出三秒的生物!” “别这样看着我,老子只是为了讨回刚才这小子的一击之仇!”豕皇冷哼道:“不怕告诉你们,别说只有你们几个胜天境高手,就算你们所有人都是胜天境高手,我也一个都不会怕!” “血刀是吧?不怕老师告诉你,当年你的爷爷,就是被老子一口吞到肚子里消化掉的。”豕皇摆出一副蔑视天地间一切的神情,“老子今天心情不错,可以考虑将你们祖孙二人合葬在我的胃里!” “我杀了你!”伤势已经恢复差不多的血刀,大吼一声,挥舞血刀而出。 一个巨大的血色刀罡,直接朝着豕皇斩了过去。 豕皇却再次瞪眼,血刀竟然恢复到了出招之前的状态,但是体内的灵气却真实消耗了。 “这、这是——”血刀有些不可置信的感受着体内的一切,豕皇的这些能力,可从来都没有在古籍中记载过啊! 应南咬牙说道:“将除丹田外的一切都恢复到你出招之前的状态,它果然会时间回溯这样的手段!” “意不意外?惊不惊喜?”豕皇大笑着说道:“我的能力是有次数限制没错,但就算每种只使用一次,就可以将你们全部人杀光!” “啊!!!” 这时沈欢的惨叫再次传来,豕皇忍不住皱起眉头,“这个家伙怎么还不死?” “妈的,这个叫不灭金身诀的招式好像很厉害呢?” “嗡——嗡——嗡——” 豕皇话音刚落,沈欢身上就闪现除了奇怪的白光,逐渐将不灭金身诀抵消。 “这是什么力量,竟然、竟然可以压制人体内的时间乱流,还有这种气息是怎么回事儿?”豕皇感觉到一丝危机。 “喝啊!!!” 沈欢大喝一声,身体内传出一阵波纹,在空中四散开来,就像是湖面上泛起的涟漪。 “这、这怎么可能,只是、只是叫一声,就化解了我的时间乱流?!” 豕皇还没反应过来,身上玄印迭起的沈欢便已经瞬间到了他的身前,手中的寒魄也刺穿了他的头颅。 那种强烈的灵气波动,只需要呼吸之间便可搅碎豕皇的整个身躯。 可不等灵气开始暴躁,沈欢便瞬间退回了原来的位置,而沈欢也回到了被痛苦所折磨的状态。 “妈、妈的!妈的!妈的!”豕皇像是发疯一般,满头大汗的在那里叫骂着,“如果老子不是有时间回溯的能力,早他妈被你杀死了!告诉我,你刚才的恐怖力量是什么!” 因为一切都回到了玄印开启之前,所以沈欢根本不知道豕皇在说些什么。 “好,很好,不承认是吧?没事,我只需要让你的时间跳跃到十年后就行了!” 豕皇不敢把沈欢跳跃到十年前,因为沈欢修炼的不是战天诀,也就是说是很古老时期的存在,如果跳跃到十年前,只是让沈欢恢复到了完美状态而已,并且还浪费了一次机会。 但是推移到十年后就不同了,直接推移到十年后的话,沈欢就没有了激发玄印的能力,等于直接推进了整个过程,或许十年后的沈欢根本就不存在了。 况且就算出了事情,他也可以利用最后一次回溯机会,将一切恢复到原本的样子。 “时间跃进!” 随着豕皇的一声怒吼,沈欢身上也开始随之变化——那些玄印开始消退了! 第1862章时间跃进,十年后的沈欢?!(下) 玄印退去,原本看起来就没多么有肉的沈欢,显得更加消瘦,脸上带着笑容,加上一袭白衫,看上去十分令人舒服。 现在的沈欢看上去不是一个修者,也不像是一个医生,给人的感觉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充满仙气的白面书生。 只不过这个书生有些“离经叛道”,他没有束发,而是一头偏偏长发。 用曾经风火一时的网络用语来说就是——长发及腰。 “哈哈哈,哈哈哈——” 豕皇看到这个情况忽然大笑了起来,虽然沈欢没有消失,但是十年之后的沈欢看起来还不如之前爆发时那么火爆。 在他自己看来是赌对了,那种玄印很可能是某种诅咒,沈欢在获得强大能力的同时,也会深受痛苦,所以在未来的十年时间里沈欢想办法洗去了诅咒。 至于沈欢会不会很强大? 放屁啊!你当修真者的修炼会和现在的战天者修炼那么容易?。 十年,别说一个十年,就算是给他一百年,一个达到沈欢这样境界的道修也不会有多么巨大的成长。 “沈欢?” 苏璃有些不敢不靠近,她感觉沈欢在遭受刚才的法术以后就变了,变得有些陌生,陌生到除了外表的样子,苏璃感受不到沈欢内心中任何一抹心思。 要知道他们签订了本命契约,从某种程度来讲,他们是心意相通的。 天空中的沈欢淡淡点了点头,忽然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豕皇看到这个情况,忍不住皱眉大骂道:“小子你笑什么。” “原来是你这头猪,真的令人十分怀念呢。”沈欢在笑着,似乎是发自内心深处的笑。 豕皇觉得沈欢在耻笑自己,一时间脸上的表情精彩万分,“小子,你再敢笑,信不信老子杀了你!” “十年,十年的修为你能增加多少?” “十年吗?”沈欢有些诧异的看向周围,“看来当初夏天修改的天道法则仍旧存在着……对于你们来说,仅仅是过了十年而已吗?” “说实话,我还以为自己是做梦呢。”沈欢说着再次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还以为是自己在做梦呢,没想到真的回到了这里。” “我说了你在笑老子就杀了你!”豕皇说着再次发动攻击,不过这一次不再是时间法则的力量,而是将身上的黑甲刺发射了过去。 “小心!” 苏璃开口喊了一声,准备帮忙,可那些飞刺飞到一半的时候就停了下来。 “无碍。”沈欢摆了摆手,然后看着豕皇说道:“你走吧,看在你让我再次回到这里的面子上,我不杀你。” “哈哈哈!”豕皇不屑的大笑了起来,“不杀我?让我走?小子,看来十年的时间让你狂妄了太多,你以为你轻轻松松就拦截下了我的黑甲刺就可以杀了我——” “感受到死亡了吗?如果感受到了,就离开吧。”沈欢什么也没做,在外人看来他只是说了一句话而已。 但是对于豕皇来说,情况绝对不仅仅是一句话而已。 只见原本一脸凶狠的豕皇,脸色忽然大变,每一个角落都写满了恐惧,黄豆般大的汗珠啪嗒啪嗒的开始滴落,仿佛大雨淋头。 “怪、怪物,怪物!”豕皇浑身颤抖着,看向沈欢的神情,仿佛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东西。 “我、我究竟拉来了一个什么样的怪物!” “不!现在不是感叹的时候,我得使用时间回溯将这个该死的怪兽给送回去!” 想到这儿,豕皇没有二话,眼中红光一闪,再次对沈欢发招,“时间回溯!” 在他看来,此时此刻的沈欢,远远要比方才那种玄印爆发的情况恐怖百倍千倍,甚至是——万倍! 不光是为了自己的生命考虑,就算是为了那位大人的计划,他也必须得将这尊怪物给送回去。 如果只是玄印爆发,到时候他藏身于沙海就好,再丢人也就只丢到这里而已。 可如果不使用仅剩一次的技能将十年后沈欢送回去,不光他会死!那位大人的计划被破坏,甚至是……整个妖兽群落都会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看到红光笼罩沈欢的那一刻,豕皇的心才终于放下来……终于把那个怪物送回去了。 “说起来真是可笑,我当年竟然会因为这种低微的时间法则,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 红光是照射在了沈欢身上没错,但是十年后的沈欢并没有消失,还发出了一声感叹。 “不可能的,我的能力怎么可能会无效!”豕皇激动的说着,可是诉说到一半,他忽然哭笑起来,“应该是……我的能力,怎么可能会对这个怪物有效。” “对不起。”沈欢忽然没由来的说了一声道歉,“时间太久远了,以至于我忘记了很多事情,方才才想起来……你不能活着。” 豕皇早在技能无效的时候就知道不妙了,二话没说直接遁入了沙海,也不管沈欢究竟说了一些什么。 “妈的!让他给跑了!”血刀大骂一句。 沈欢却笑着说道:“跑不了。” 话音刚落,原本遁入沙海无影无踪的豕皇,忽然出现在了半空中,并且飞快在原地做着奔跑动作,那种感觉就像是……在玩凌空透明跑步机。 “再见。” 沈欢说了两个字,血刀似乎想要阻止,但化为出口,豕皇便在一阵扭曲中化为了一个猪型小布偶,红红的大眼睛加上只有手掌大小的样子,看起来十分的可爱。 血刀叹了口气,“太好了,我还以为你会杀了他。” “他已经死了,至少……对于银河星域来说,没人能够救得了他。”沈欢说着将布偶收了起来,笑道:“家里孩子多,这次出来也没打招呼,得跟他们带个小玩意儿回去。” 苏璃却在这时候幽幽问了一句,“你跟谁的?” 沈欢却仿佛没有听到,对着血刀说道:“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放心吧你女儿没事,这个豕皇做事非常有讲究,不是自愿的他不会去碰,要不然也不会一次又一次的强掳民女。” “另外……不要再修炼战天诀了,有能力的话还是自废功法修炼你们血刀家的焚刀大法吧。” 说着,沈欢又转头看向了苏璃,开口就是一句,“老婆……” 第1863章前往南疆觅蛊皇! “老婆。” 沈欢的这一句老婆,叫的苏璃可谓是春心荡漾,可就在苏璃准备傲娇否认的时候,沈欢又蹦出了一个字,“婆。” 连接起来就是——老婆婆! 老婆婆? “沈欢,你找死呢!” 面对一脸气恼的苏璃,沈欢一点都不害怕,反而笑嘻嘻的说道:“这才像你嘛,你没当妈的时候真好。” “咳咳——”苏璃好像被呛得不清,“我、我当妈?” “嗯,你当妈啊。”沈欢理所当然的说道。 血刀表情有些尴尬了,“朋友,既然你要和自己的娘子叙旧,我也就不打扰了,我得先去救我的女儿。” “去吧。”沈欢顿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扭头对着一干法王说道:“你们的秘境空间已经被我修复了,现在带血刀会长把人救出来,还可以将功赎罪。” “另外记住,没有我的允许前,你们最好不要踏足离开沙海……知道吗?” “知、知道了。”这些兽王法王哪里敢多讲一句,开玩笑,自己家老大都被人家给咔嚓了,自己这些打工的根本没有必要卖命。 在血刀离开的时候,苏璃也跟了过去,可没走几步,就被沈欢给拦下了。 “你干嘛,真准备在这里跟我叙旧啊。”苏璃没好气的说道:“别忘了,你的小情人,还在里面关着呢。” “妙诗没有在里面。”沈欢微笑着说道。 “没有在里面?”苏璃愣了一下,“你是说,血刀骗了我们?” “嗯,里面只有他们血刀会的一些少女,以及他一个战友的女儿,他说的女儿就是那个战友的女儿,至于妙诗……他不在西域。” “那她在哪里?”苏璃忽然想到,既然是十年后的沈欢,还显得这么轻松,那一定是找到了林妙诗。 “你先去南疆,找一种名为情伤的蛊虫,记得一定要是最好的蛊皇,找到蛊皇以后,你们再去北冥猎杀蛟皇,取走他体内的毒龙胆,最后就可以去紫薇阁带林妙诗出来了,记得一定要按照这个顺序,如果你们直接去紫薇阁事情会变得很麻烦。”沈欢正说着,身体形象忽然开始抽搐起来,就像是那种看老电影卡片的时候一样。 “你怎么了?”苏璃一脸担忧的问道。 “没什么,只是时间快要到了,豕皇的时间能力根本不足以让我停留这么长时间,最多三秒钟我就会消失,之所以能够和你们聊这么长的时间,完全是因为我自己施法留在了这里。”沈欢笑着说道:“当然,你要是想让我留在这里也不是不可以,但长时间停留在这里我就没有办法回去了,毕竟这里不是咱家,有诸多限制的同时,还有无数双眼睛观察着我们。” “你说的这些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你以后会知道的,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沈欢说着身形便开始消失,“对了,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情,记得有孩子以后仍旧要对老公好一点,不然你的小妹妹们肯定会越来越多的。” “你敢!”苏璃瞪着眼睛,说道,当他说完,沈欢便已经恢复到了之前满身玄印的样子。 因为豕皇已死,他体内的时间乱流也随之消失。 “什么敢不敢?”沈欢的脸色看起来有些迷茫。 “没、没什么。”看到现在的沈欢,苏璃反倒是有些害羞了,一想到以后要和沈欢结婚生子,老公老婆的叫,她就忍不住浑身发烫。 “豕皇呢?怎么血刀他们也不见了?” “他去找战友的女儿了。”苏璃顿了一下说道:“走吧,咱们去南疆。” “去南疆干什么?我来这里是为了找妙诗,现在妙诗还没有找到——” “妙诗不在这里,血刀骗了你,他然你过来只是为了增加战斗力。” 沈欢听到这个说法,脸色先是一怒,但很快就平静了下来,血刀虽然骗了自己,但为了保护自己也差点死在豕皇的攻击之下。 再说现在自己也没事,两人也算是互不相欠了。 “妙诗不在这里,我们也不应该去南疆啊,难道你得到了妙诗在南疆的消息?” 苏璃将方才事情经过解释了一下,但有一些该隐藏的她还是隐藏了,比如生孩子之类的事情。 “是十年后的我说的吗?”沈欢沉思了一会儿,“自己肯定不会害我自己,咱们走吧。” 说完,沈欢便打开地图,确定南疆方位…… 一个圣地一处风景,即便都遭受到了,妖兽攻击的腐蚀,但一些明显不同于他处的地方还是回体现出来的,比如东荒的森林,西域的沙海。 至于南疆则比较特殊,这里有草原,但也有高山,不过最出名的还是十万大山。 这些山川当中隐藏了很多的妖兽,不过在苏璃一路上都刻意释放威压的情况下,妖兽们根本没有一个敢接近的。 和之前三个地方不同,这一次沈欢有着明确的目的性,虽说在破坏之前,苗疆最出名的就是蛊修,但是和东荒一样,这里的蛊都受到了妖兽的影响,成为了妖兽中的一员。 所以沈欢并没有主动去和苍狼殿的人打交道,是直接开始搜寻蛊皇的下落。 如果没有猜错,蛊皇应该也是五皇之一,可是搜寻了两天,沈欢和苏璃都没有任何的发现。 “十年后的我没有说蛊皇在哪里才能找到吗?” “没有,他只告诉我说来南疆就可以找到。”苏璃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当时你说有很多双眼睛在看着我们,说的很含糊。” 沈欢沉默了,他知道,十年后的自己应该已经碰到了或则是见识到了传说中的观察者。 看来当初那个家伙并没有骗自己,十年后的自己都忌惮这些存在,现在的沈欢自然更加无力。 就在沈欢准备好好休息,然后再想办法的时候,他忽然感觉到了一阵能量波动。 这一丝能量波动,并非是什么人走了出来,而是能量外泄。 力量虽然有些繁杂,但本质上他们并没有多少区别,因为这些力量的本质都是战天诀。 虽然不明白,传送阵里为什么会有人类的灵气,但沈欢并没有多想,拉着苏璃的手便破阵而入…… 第1864章娘亲,你终于来了! “蛊皇是我的,你们谁都别想抢!” “放屁,是老子先来的,蛊皇凭什么是你的?” “我要的不是蛊皇,我要你们死!你们这些人竟然敢杀了我弟弟!” “扯几把蛋,你弟弟是被你自己砍死的关我们什么事儿!” “都给我住手,我可是你们的少主!” “江小狼,你他妈给老子闭嘴,这里又不是苍狼殿,就算你是少主,我也没必要卖你面子!” “没错,今天我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就算是你老子来了,我也会给一点面子!” 沈欢还没到正确的地方,便已经听到一阵争吵的声音。 “情况不大对。”苏璃感觉不对劲。 沈欢自然也听出来了,他没准备多管闲事儿,但要是这群人想要和他抢蛊皇的话,自然是不会手下留情。 可是当沈欢看到里面情况的时候,却有些懵逼了,因为……这些人身上服饰全都是一样的,都是浅蓝色的衣服上纹着一头白色的狼。 除了一个年轻人的装扮看起来要华丽一些以外,剩下的人都是统一服装。 也就是说这群人都是一个组织的,很可能和五大组织之一的苍狼殿有关系。 沈欢看到了他们,他们自然也看到了沈欢。 “苍狼殿办事,滚!” 一个正准备一刀把那个少年郎砍了的糙汉子,直接对沈欢大骂道。 沈欢一句话也没说,直接杀了那糙汉子。 苏璃在一旁补充道:“该死。” “你、你是什么人!”有些人已经开始慌了。 “滚。”沈欢只说了一个字,但吓破胆的那几个直接选择了离开。 至于剩下的几个人,似乎并没有离开的意思,或者说这些人并不认为沈欢能够杀了自己。 “咱们不能走,这样的高手肯定是殿主请来保护大少爷的,就算我们现在走了,出去也会被殿主杀死,既然如此我们还不如和他决一死战!” 反正都是死,拼一把或许还有活着的希望。 但……结果并没有什么变化,很快整个山洞当中就只剩下那个少年郎一个人了。 “谢谢大侠救命之恩!”江小狼说着便跪在了地上。 “我没有救你的意思,我来这里是为了找蛊皇,刚才那些人的目的和我的目的起了冲突,所以我就杀了他们。”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目的应该也是蛊皇吧?” “没错。”江小狼试探道:“不知道大侠你要蛊皇是为了什么?” “救人。” “几个人。” “一个。” “但我要蛊皇是为了救千人性命!” 看江小狼的眼神就可以看出来,他不是在说假话,但沈欢也不会说假话。 “在我看来,这世上所有人的性命,都不如她一个人的性命重要。”沈欢看着江小狼,“如果你想要,那就跟我抢,是生是死,凭本事说话。” 江小狼看了沈欢良久,长叹了口气,“没想到大侠还是一个情痴,难道你身边有一个佳人,还不够吗?” 沈欢不想再废话,准备杀了这个少年郎,这时苏璃却插嘴道:“这点你说的就不对了,一个男人的能力如何,就是看他身边有多少人,这个人不光是指人脉关系,也包括女人。” “弱肉强食是永恒不变的法则,人也是野兽的一种,这种扎根在基因上面的东西是永远也不会改变的。” “小帅哥,在他没有动手杀你之前,你还是走吧。” 江小狼面色有些不解,站了良久,对沈欢拱手道:“我打不过您,对您的理论也不敢苟同,但您对我的救命之恩,我会永记在心,如果您在南疆遇到了什么困难,可以到苍狼殿找我。” 说完,江小狼便准备离开,沈欢却在这个时候伸手拦住了他,“等一下。” “还有何事?” “蛊皇在哪里?” 江小狼叹了口气,“我没有见到,我带领手下一进到这里,那群手下便像是发了疯,露出了内心深处的贪婪,我怀疑他们很可能中了蛊皇的幻术。” “根据我们南疆的资料库记载,蛊皇就在这个山洞之中,另外蛊皇和其他的皇者妖兽不同,它喜欢一个人独居,并且懂得幻术和投毒。” “我们苍狼殿三代人都试图捕捉过他,但是一次也没有成功过。” “所以说你们只知道蛊皇在这里,却不知道蛊皇的具体位置对吧?” 江小狼苦笑道:“你可以这么理解,在我的印象里,蛊皇可以说是五大皇者妖兽中最强大的了,当然也有人说它只不过是为了凑数所以将它加入了五大兽皇当中。” “如果没有什么事情的话,我就先走了。” 这一次沈欢没有再挽留,直接放任江小狼离开。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看了看洞窟的构造,“进去吧。” 他和苏璃没必要担心幻术,只要有破妄能力在,几乎一切的幻术都是没有用的。 洞窟的构造比想象中的要复杂,怎么说呢,这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化的蚂蚁洞,即便有透视眼这样的神器,也不一定能够摸索出来该怎么走,就如同一个巨大的迷宫一般。 渐渐地沈欢有些不耐烦了,直接选择轰开洞壁以这种近乎野蛮的方式来寻找蛊皇的所在。 “应该是这里了。” 打破所有的通道以后,沈欢他们终于发现了一个不是通道的洞穴。 这个洞穴里面漆黑无比,说是伸手不见五指也好不夸张,就在沈欢准备弄个火球术照明的时候,一个只有拇指大小的黄金色影子飞向了苏璃。 沈欢下意识想要出手,可是那影子却忽然发出了一个类似人类幼儿的声音。 “娘亲,你终于来了!” 苏璃也有出手的意思,可一听这话,也有些不大愿意出手了,毕竟按照十年后沈欢的说法,她为人母以后,对自己的孩子非常好,以至于忽略沈欢也是常有的事情。 这边两人还没完全反应过来,那金黄色影子便再次开口道:“娘亲,快点带我走吧,你不知道……外面的妖兽太多了,实在是太吓人了。” 沈欢恍惚间有些明白了,但越是明白他的表情也就越纠结。 尼玛!这个东西该不会就是传说中的蛊皇吧! 第1865章蛊皇的十万个为什么 沈欢最终还是不得不得承认,眼前这个黄金色的小东西,就是是传说中超级无敌牛逼的蛊皇。 “娘亲,你不知道,外面有好多好多妖兽,小蛊都害怕死了,只有躲在这里,好在娘亲你来了,要不然小蛊还不知道要藏到什么时候。” “娘亲娘亲,你怎么不说话啊?” “娘亲娘亲——” “我不是你娘亲,我是狐狸精,狐狸精是生不出虫子的。”苏璃感觉自己的头都快要大了。 “但是我是喝了您的血才形成的啊!”蛊皇歪着小脑袋一脸疑惑的说道:“娘亲,我好像跟你解释过了,我们蛊皇是没有性别的,每一代蛊皇都是在娘亲的血液中诞生的啊,小蛊的娘亲就是你。” 苏璃似乎有些生气,她实在想不通,十年后的沈欢为什么要告诉她,以后的自己会沉迷孩子无法自拔呢? 就说现在这个景象,在他人看来,这个小家伙虽然有些啰嗦,但搭配上其可爱的样子,也是十分讨人喜欢的。 但苏璃却很烦,由此可见,自己根本不喜欢什么小孩子好么! “我叫苏璃,不是你的娘亲,也没有喂你喝过什么血液。” “当时小蛊还小不知道娘亲的名字,但是小蛊记得很清楚,自己的娘亲就是姓苏,就算名字不一样可是您身上的味道,和娘亲一模一样啊。”蛊皇正起了小脑袋,一脸疑惑的继续说道:“没错没错,您身上就是娘亲的味道,娘亲的味道只有娘亲会有!” “姓苏……”沈欢却仿佛想通了一些什么,“可能当初喂食他血液的人,就是你们狐仙一族的吧,你不是说过狐仙一族的人大多都是姓苏吗?” “苏是在媚后成为我们狐仙一族的族长以后,才是大幅度使用的姓氏……”苏璃皱眉说道:“我虽然是狐仙一族没错,但是肉身是利用青丘狐老祖的妖丹重塑的,应该和正统的狐仙一族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除了青丘狐老祖以外,唯一达到这个境界的就只有……媚后!” “难道这个小家伙是媚后用鲜血喂养出来的?” 苏璃想到了一个可能,那就是这个蛊皇是当年媚后养的小宠物,可是不等它出来,天尊便带着媚后等人前往神域修复本源去了。 这个小家伙兽潮发生后觉醒,虽然能力很强,但是因为“害怕”躲在了山洞之中,因为使用了一些自保的手段,加上苍狼殿倾三世之力都没有抓到蛊皇,所以就成为了妖兽界的五皇之一。 至于它本人,则根本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儿,一直等待媚后回来。 “娘亲,这个人是谁?”小蛊忽然一脸警惕的看着沈欢,“身上的味道不是父亲的,而且……而且给小蛊的感觉很危险,小蛊、小蛊想要杀了他,但、但是又害怕他。” “你不用害怕,她是娘亲的——” “我就是你父亲。”沈欢打断了苏璃的话,这个时候他的占有欲又冒了出来。 “你不是,父亲的味道比目前还要强大,但是、但是给人的感觉却很温暖,你的、你的不一样,会令小蛊害怕,你、你是邪恶的!父亲才没有这么邪恶!” 看着瑟瑟发抖的蛊皇沈欢没有一点怜惜的意思,直接用手指捏住了蛊皇的小脑袋。 “你的屁股在哪里?” “屁股?什么是屁股?” “就是你用来拉屎的地方。” “拉屎是什么?” “……” 沈欢没有说话,直接用手指弹起了它的小脑袋。 按照他原本的想法,是想用打屁股的方式来教训这个小家伙的,可谁能想到对方并没有屁股。 “叫爸爸。” “爸爸!” 沈欢还以为小家伙会很反抗,但没想到直接叫了。 回到苏璃那里以后,蛊皇一边揉着自己的小脑袋,一边问道:“娘亲娘亲,爸爸是什么?” 这个时候沈欢才意识到,对方不是没有尊严,而是……根本不知道叫爸爸其实是一件侮辱尊严的事情。 “爸爸就是父亲的意思,还有你叫娘亲的这个也不是你娘亲,而是我妻子,你可以叫她妈妈,妈妈也是娘亲的意思。”沈欢死死的盯着蛊皇,他看得出这个小家伙,很害怕自己。 “既然已经有父亲这个称呼了,为什么还要有爸爸呢?不是叫父亲就好了吗?还有娘亲身上有娘亲的味道,为什么不是娘亲呢?妻子是什么东西?妈妈和娘亲一样叫娘亲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还要有妈妈呢?” 沈欢很狂躁,他感觉如果继续和这个小丫头沟通下去,他会疯了的,压抑的火山也会爆发出来。 “现在你给老子听好了——” “老子是什么?” “你给我闭嘴!”沈欢完全就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现在你叫我爸爸,叫她妈妈,别问为什么,再问就杀了你!” “还有,你是男的女的?” “什么是男的女的?我问的是什么,不是为什么,爸爸你不能杀我!”蛊皇一脸认真的说道,看样子并不是在和沈欢玩小聪明。 “就是公的母的,雌的雄的。” “是性别吗?我们蛊皇是没有性别的,也没有办法繁衍,唯一的办法就是死后形成蛊皇茧,然后被强大物种的精血喂食,成为一个新的蛊皇。”蛊皇眼神警惕的看着沈欢,“你问这干什么?” “你可以变成人形吗?” “可以啊。” “变成人形吧。” “哦。”蛊皇没有废话变成了人形,模样就跟传说中的小精灵一样,只不过没有翅膀,身上穿着一件黄金色的裙子,至于头发——沈欢不确认那是否是头发,因为不像是发丝,整体给人的感觉就是二次元走出来的萝莉。 沈欢顺便用天眼观察了一下,这个小家伙真的没有小丁丁也没有小……那啥,没有胸也没有小樱桃。 简单来说,就是头部和人类一样,有着五官,身体和人类也一样不过只有身体和四肢。 但如果看长相的话,对方就是一个缩小版的考斯普雷小萝莉。 “爸爸,还需要我做什么吗?” “不需要。” “妈妈,咱们接下来去哪呢?” 蛊皇看起来明显要和苏璃亲近一些,但回答它的却不是苏璃,而是沈欢。 “去北冥。” “北冥是什么地方?爸爸和妈妈去那里做什么呢?” “屠龙!” 第1866章斩蛟皇(上)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 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 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因为课业需要,沈欢也背过被称之为最难背的《逍遥游》节选,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记忆最深刻的就是这一句话。 也曾因此产生过——可能龙并不是最高级神兽的想法。 和记忆中的差不多,北冥是一片汪洋的大海,而且这个海面的广阔比地球上所有海洋的面积加起来还要广阔好几倍,甚至是数十倍。 根据苏璃所接受的传承当中,就曾有记载,说北冥是五大圣地中领土最为辽阔的。 虽然有完整的地图,但是北冥之外的海洋却是没有详细的记载。 说实话,沈欢逛完这五处圣地,感觉比坐飞机环游世界还要累。 沈欢喜欢海,但总是看一种景物的话,谁都会烦的,好在身边有苏璃陪着,还有小蛊皇这个话痨陪着,倒也显得不是那么无聊。 此时沈欢正和苏璃暂且在一个小岛上休息着。 “爸爸爸爸,我们已经在这里找好几天了,到底什么时候屠龙啊?”蛊皇一脸不爽的说道:“小蛊觉得这个地方还没有小蛊呆的山洞好,到处都是蓝的,不管怎么跑都感觉好无聊。” “爸爸爸爸,咱们到底什么时候屠龙啊!” “闭嘴!老子说了,不要再问为什么了!要是再问,老子就杀了你!”沈欢本来就烦躁不已,他以为蛟皇和其他妖皇一样,处于一个空间秘境当中。 可是看现在的情况,人家何需单独开辟出一个秘境啊,直接待在这北冥就没有人能够找到他老人家。 “嘿嘿,爸爸爸爸,你骗不了我的,妈妈说了,你不会杀我的,你虽然表面上很凶,但其实很温柔的。” “你——” “吼!!!” 就在这是,一阵浪花翻滚,一头类似虎鲨但是鱼翅却如同锐利刀锋的巨大妖兽从海水中翻浪而出。 “爸爸爸爸,大鱼又来了!” “闭嘴,我知道!”沈欢说着便准备将这头妖兽给斩杀了。 “等一下!”苏璃却出手阻拦,“这个妖兽似乎灵智已经全部开启了,留他一个活口,或许我们能够打听到自己想要打听到的事情,比如蛟皇住在什么地方。” “给我下来!” 原本想要斩杀这头妖兽的沈欢,用灵气将其撕扯到了小岛之上。 这虎鲨妖兽落地的时候,整个小岛都震动了起来,差一点就这么沉没了。 “说,蛟皇在哪里!” 虎鲨妖兽根本没有想到这个人类会这么强大,“在海底龙宫!” “海底龙宫?” “是、是的,就在距离这里不远的海底,那里那里原本是海族的地方,不过已经被我们妖兽占领了,幸存下来的海族,大部分都逃到了紫薇阁。” “好了,你可以死了。”在虎鲨不可置信的眼神当中,沈欢直接将虎鲨斩杀。 “不要浪费了,不要浪费了。”蛊皇一边说着,一边讲虎鲨身上的妖血全部吸光,让这头妖兽瞬间变成了一具缩瘪的躯壳。 “去水下的话,对我们很不利。”苏璃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只是活动方面而已,况且我们都会避水术和龟息功,再说这些海水能够对我们造成多大妨碍呢?” 沈欢都这样说了,苏璃也没有多言,跟着沈欢进入了水中。 蛊皇这个家伙简直是水火不侵,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跟在陆地当中没有任何区别。 大概过了半个多时辰,沈欢终于找到了那个虎鲨说的龙宫。 与其说是龙宫倒不如说是龙城,是一个非常巨大的建筑群落,除了正中心的宫殿和传说中的龙宫有些相似以外,剩下的就是普通城镇的模样。 当然也不是完全一样,毕竟是海底城市,给人的感觉还是十分大气华丽的。 每个屋子的龙吻上的龙嘴里都叼着一根夜明珠,房梁屋脊的材料更是绚丽。 不过和正中心的龙宫相比,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个龙城里面似乎并没有多少生气,连一个妖兽的影子都没有。 这里是沈欢来修真仙界这么久,唯一一次看到保存相对比较完成的建筑群落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也可以由此看出,曾经的修真仙界是多么的的繁荣。 “蛟皇应该就在龙宫里,我感觉到了很强烈的妖力。” 同为妖族兽族,苏璃对于妖力的感受要比沈欢更加敏锐一些。 “咱们进去吗?” 沈欢摇了摇头,然后深吸了口气,再次开口便是:“蛟皇给你爷爷我滚出来!” 沈欢这句话是鼓足了灵气说的,不光是整个龙城,声音怕是都传到万米的海面之上了。 “哼!我倒要看看是哪个人类敢当我蛟皇的爷爷!”正在龙宫中享受的蛟皇听到这话,推开了几个服侍他的妖女,直接化为蛟龙从龙宫中冲了出来。 “我当是哪个人类有眼无珠,原来是你这个家伙。” 蛟皇是一头长约百米的巨兽,蟒蛇的身,鳄鱼的头,雄鹿的角,猛虎的眼,红鲤的鳞,巨蜥的腿,苍鹰的爪,白鲨的尾,长须鲸的须。 虽然看起来已然是一头龙,但因为血脉限制,始终没能突破到龙的程度。 “今天我要杀你,取毒龙胆,给不给你都要死。”沈欢没有任何废话,直接说出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 “哈哈哈哈,这是我这辈子听到过最好笑的笑话,想要杀我蛟皇的,何止千万,就凭你一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小家伙也想杀——” 这边蛟皇的话还没有说完,沈欢便已经用寒魄斩下了他的头颅。 不光蛟皇的眼神中充满了不可置信,沈欢也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结果。 沈欢说的话虽然霸气,但已经做好大战一场的准备了,毕竟皇者妖兽在他不突破玄印的情况下,打起来还是非常吃力的。 可是没想到只是试探性的进攻,竟然直接就把蛟皇给杀掉了。 “不对!”沈欢很快就意识到了不对,蛟皇的脑袋虽然被砍了,但是身体还屹立不倒。 蛟皇的头颅滚动跳跃而起,飞回了脖颈上,它摇晃了两下脑袋,然后一脸愤怒的看着沈欢,“你竟然敢伤本皇的头颅!!!” “没死吗?那就再砍一次!” 蛟皇一个蛟龙越海,躲过了沈欢的攻击,“小子我承认,我低估了你的实力,但是就凭你这点本事,还没有资格杀我!” “好久没有碰到你这样有意思的人了,今天本皇就让你看看,我的真正实力!”蛟皇说着大吼一声,一时间黑雾环绕,九个一模一样的蛟皇头颅从黑雾中探了出来…… 第1867章斩蛟皇(下) 九颗头颅,一个比一个看着凶神恶煞,给人的感觉十分不舒适,尤其是那些黑雾,沈欢可以感觉到一阵又一阵的刺鼻毒素。 剧毒分为两种,一种是需要用气味来掩饰本身毒性,来起到出其不意的剧毒,一种是丝毫不需要掩饰,只要沾染到就会死亡的剧毒。 蛟皇的黑雾显然属于后者,这些黑雾带着致命的毒性,就连沈欢都觉得自己需要忌惮一些。 同是他也开始思考,十年后的自己非要自己带毒龙胆的目的是什么。 只是表露出来的毒雾都如此强烈,那么生产毒素本身的毒龙胆究竟要毒到什么程度。 “哈哈哈,怕了吧?这才是本皇真正的实力!”九颗透露在同一时刻说话,虽然声音大小一样,但因为从不同的方位传来,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幻觉一般。 “只要你能够在本皇制造的毒雾当中存活下来,我可以考虑不上你,并且就此放你离开。” “接招吧!” 蛟皇说着,便开始吞吐雾气,这些雾气前进的速度并不算快,但是因为水流的关系,沈欢也不能使用自身速度来闪躲,因为他的移动只会加速这些毒雾的移动而已。 “嗖——” 这种情况下,沈欢只能选择抽刀断水,以此来分割这些朝着自己冲过来的毒雾。 蛟皇似乎早就预料到了这种情况,一招大开大合,硬是将被抽空的海水重新融合到了一起,并且制造出一阵阵的暗流,加快了毒雾的速度。 “你们先离远点!”毒雾越是逼近,沈欢就愈发觉得这个毒雾不简单,这种腥臭味,已经超出了沈欢的认知。 按照越毒就越有味道的说法,这写毒雾的剧毒程度可能已经超出了沈欢的认知。 “别跑,无论你跑到哪里都是没有用的!”蛟皇看着慌乱的沈欢,眼神之中的得意一点也没掩饰,“我告诉你,本皇的剧毒雾气这世间任何生物都沾之即死!” 沈欢一边制造出旋涡吸收毒气,一边和应南沟通道:“应南,你看出这个家伙的来历了么!” “这头蛟龙应该是相繇血脉和龙的血脉相结合而成的产物,至于他驾驭百毒的能力,可能和传说中的至毒异兽耳鼠有关系,至于更多我就看不出来。” “耳鼠能够驾驭百毒,最强的攻击方式为厉烟虹、蒐锁引擒、蛈魃摆渡,每一种招式当中都蕴含了上百种的毒素,至于相繇则是传说中的九头蛇,是水神共工的手下,蛇身九头,食人无数,所到之处,尽成泽国。” “本身也有着极强的毒性,喷出来的水比洪水还厉害,又苦又辣,吃了就会送命,因此他在的水泽连禽兽也不能生活,身上的血液,一沾土地就五谷不生。” “当这两种属性混合在一起以后,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强大的毒物。” 沈欢的眉间瞬时形成了一个倒八字,“按照你这么说,我岂不是连杀他都不能杀了,如果杀了他的尸首浸泡在海洋之中,怕是整片海洋都会被他污染了?” “这也得看老大你有没有这个能力,说实话我要是和对方打,最多五五开,虽然我的实力被压制了,但是肉身强度没有变,银河星域的毒对我来说,也没有太大的用处,但是这个家伙的复原能力很惊人,可能也继承了相繇的复原能力。” “您要是想要杀了他,不光得斩杀他的九颗透露,还要防止对方再生亦或是将原本的头颅给接回去。”应南叹了口气,“老大我能骂脏话吗?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啊。” 应南说着直接破口大骂起来,“想当年老子在整个神域都是有名的存在,各类星兽见了老子都得绕道走,就算是超级星兽见了我也得喊一声南爷,现在他妈好了,被这个压制那个压制,打个小小的妖兽都这么费力!不是我跟你吹牛逼老大,就他妈这种小妖兽,放在以前你小弟我一屁股就能把它们坐的连渣都不剩!” “你……吹完了吗?” “吹完了……不是,老大不是吹牛!真的!”应南一脸的委屈,人家明明就很牛逼的好不好。 “你仔细想想对付这种妖兽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应南沉默了一会儿,“如果是在陆地上还好说,他们非常怕火,但真正能够杀死他或者说是伤害到他的就只有三昧真火、红莲业火这类先天真火。” “魂焰可以吗?” “魂焰……这个还真不好说,如果是一般的魂炎对他的作用应该不是很大,因为没有足够强大的灵魂力量,是没有办法碰触到对方灵魂的,不过要是老大你的魂焰说不定还真的能够伤害到对方,毕竟您的魂炎灵魂力量足够强大,而且还和纯阳融合,随着您的实力增强,说不定已经真的到了焚尽天下物的能力了。” 应南都这样说了,沈欢怎么能不用魂焰来干蛟皇呢? 不过就在沈欢准备召唤出魂焰的时候,蛊皇忽然出现在了沈欢面前,“爸爸爸爸,这些是什么啊,为什么小蛊会感觉很好吃的样子呢。” “你这个笨蛋,快点走开!”沈欢没想到在这样的关键时刻,蛊皇会出来捣乱。 “不嘛不嘛,这些好吃的,小蛊一定要全吃了!”蛊皇说着小嘴一张,便开始吞噬那些毒雾。 起初沈欢还准备用灵气将对方给拉回来,可是看到蛊皇吞噬了那么多毒雾都屁事儿没有以后,便停了下来。 很快,在蛊皇的吞噬下,蛟皇的毒雾很快就消失得一干二净。 “好吃好吃,小蛊还要,小蛊还要!”蛊皇眼神出奇的兴奋,看他的样子,简直恨不得连蛟皇本身都给吃了。 蛟皇哪里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声音有些结巴的问道:“你、你这个家伙该不会是、该不会是传说中的蛊皇吧?” “大蛇,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你认识我吗?” “算了,这一次是我倒霉,既然对方是你罩着的人,我也就不追究了,走吧!”蛟皇说着就准备收回其他八个头颅离开这里,可是不等他转身,一团暗紫色的火焰便打在了它的身上。 “走?你想走去哪里?”沈欢说着拔剑而上,瞬间砍下九颗头颅,然后劈开腹部取出了脑袋般大小的毒龙胆,然后手拟剑诀指向那就可跌落的头颅,“焚!” 眼看蛟皇就要被魂焰折磨致死,当初击杀娲皇时的诡异波动再次出现! 第1868章沈欢VS斗笠黑衣人,输还是赢? “又是你?” 不等斗笠黑衣人出现,沈欢便皱起了眉头。 “没想到这么快咱们就又见面了。”斗笠黑衣人出现以后,干笑道:“我的目的和上一次一样,让我把这尸体带走如何?您想要的毒龙胆已经取到了不是吗?” “如果我要是不给呢?”沈欢心中有些反感斗笠黑衣人的行为。 如果斗笠黑衣人和这些妖兽是同伙,沈欢自然不会有什么好感,毕竟自己杀掉的东西,到了对方手里就会被救活。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即便在沈欢看来,无论是当初的娲皇还是现在的蛟皇看起来都像是必死无疑的样子。 如果斗笠黑衣人不是和这些妖兽同伙,那么生还会更生气,为什么?麻痹的老子花费半天力气才把对方给怼死,你跑出来捡漏了是吧? “如果不给……”斗笠黑衣人没有说不给的后果,而是干笑着说道:“最好还是给吧,您的实力我很清楚,我现在还不想和您产生冲突。” “那就是说你以后想要和我产生冲突咯?” “这个……”斗笠黑衣人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道:“如果您阻挡了我想要做的事情,那么接下来我们还真有可能会发生冲突。” “既然是迟早的事情,那么咱们两个就在这里比一场吧。”沈欢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打过这个斗笠黑衣人,毕竟当初对付一个掌控时间的豕皇,就给他造成了很大的麻烦,还需要十年后的自己来收拾残局。 不过这个不肯定因素是说在玄印没有激发的状态下,如果沈欢体内的火山爆发,那可就真的说不准了。 沈欢之所以有这样的自信,是因为玄印状态下已经超出了银河星域的力量体系,但是天道并没有对他进行驱逐或者修复。 另外,连神格爆炸都不放在眼中,沈欢自然也没有必要去顾忌对方的空间能力。 玄印未爆发,都能在时空乱流中行走,更何况更是开启玄印的能力。 只不过这一座火山爆发以后,会带来巨大的灾难,沈欢只有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才会使用这一张底牌。 “比试还是算了……虽然表面上我占据着巨大的优势,但你这个人我看不透,身上的底牌比我还要多,真打起来我也无法确定,咱们之间究竟是两败俱伤,还是一面压倒性的胜利。”斗笠黑衣人叹了口气,“其实当初你和豕皇大战的时候,我也在,只不过后来的你太过强大,强大到我不敢上前去索要豕皇的尸体。” “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我已经失去了一个标本,不能再让给你第二个了,尽管我不愿意和你动手,但你如果继续逼迫下去的话,我级不得不和你动手了!” “那就战吧!” 沈欢没有废话,直接发出一片剑气,朝着斗笠黑衣人斩杀而去。 斗笠黑衣人反应极快,五指虚张,直接开辟出了一个空间豁口,将沈欢的剑气给吸收了进去。 与此同时,沈欢的身后也张开了一个豁口,出来的正是斗笠黑衣人吸收的剑气。 沈欢一个翻转,竟然直接踏到了剑气上。 “你不是懂得隔空取人心脏吗?直接用那样的招式可能会更好一些!” 沈欢不知道空间技能有多少种类,但是大致上的一些攻击方式他还是可以猜测出来,比如刚才的空间转换。 这在科学上也是有过理论的,如果在近距离的传送通道内穿梭,在无限加速的情况下,会无限趋近于光速,如果再加上物体本身的超大质量,就会形成一击贯穿整个地球的威力。 这是受到了相对论的限制,而道修本身就是一种突破常理的存在,完全可以达到加速之初就达到光速,经过无限的循环加速运动,可能就连沈欢也无法闪躲过去。 只不过这是一种理论上的理想状态,只要斗笠黑衣人不是选择偷袭亦或是暗杀,也不可能有这样充足的准备时间。 沈欢希望眼前的这个斗笠黑衣人不是传说中的物理帝,如果将修真力量和物理结合在一起,谁知道会创造出杀伤力多么巨大的招式。 斗笠黑衣人将沈欢脚下的剑气传送到了其他地方,但是沈欢却直勾勾的冲了过来。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低阶转移技能对沈欢本身是没有任何效果的。 为了防止被沈欢快速的斩杀掉,他只能在身边制造出空间波动,以此来影响沈欢的判断,并且将针对自己的攻击全都转移到别的地方。 两人的打斗看起来并没有那么轰轰烈烈,但实际上对于两人来说,都是凶险万分。 双方任何一个人出现技术上的错误,都可能是致命的。 “空间法则么……”在一旁观战的苏璃,忽然笑了起来。 蛊皇则一脸疑惑的说道:“妈妈妈妈,为什么爸爸一直打不到对方呢?” “因为所以科学道理,等有时间了,妈妈再给你解释。”苏璃目不转睛的看着两人,在她看来,两人的战斗虽然凶险万分,但是谁也没有拿出真正的看家本领,还都处于试探阶段。 “妈妈妈妈,我看懂了,是那个家伙转移了爸爸的攻击。”蛊皇双手叉腰说道:“这是在耍赖皮,妈妈你一定有办法对付它对吧?我记得妈妈好像也懂一些空间类的神通。” 苏璃笑了笑没有说话,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 “掏心!” 沈欢的速度越来越快,而长时间的防守状态,让斗笠黑衣人开始有些疲惫了,他只能使用出当初取走娲皇性命的高阶技能。 沈欢感觉到自己体内传除了一阵压迫性的力量,但是很快便消失不见。 而对面的斗笠黑衣人却仿佛受到了什么重击,直接半跪在了空中。 沈欢见机准备了结对方,可就在这个时候斗笠黑衣人却连忙举手道:“我输了!” “看来你的能力也不过如——”沈欢的话还没有说完,斗笠黑衣人的身影便凭空消失。 “不好!”沈欢似乎知道了对方的意图,大手一挥想要加快魂焰焚烧的速度,但蛟皇的尸体却已经消失,留下一地零碎的魂焰…… 第1869章人族与狗,不得进入 毫无疑问,这一场战斗在正面交锋上是沈欢胜了,但他们战斗原因却是蛟皇尸首的归属,在这一点上沈欢毫无疑问是输了。 “草!”沈欢暗骂了一句,显然他的心情并不愉快,在他看来过程不重要,结果才重要,归根结底输的人是他。 “草!”蛊皇也有样学样。 “你知道草是什么意思么,就说草!”沈欢没好气的对着蛊皇说道。 蛊皇表情有些小得意,“我不知道,但是爸爸说草的时候真的很帅!” “草是骂人的话,你不能说。”沈欢冷着脸,他不喜欢蛊皇,更不喜欢满嘴脏话的蛊皇。 “那爸爸你为什么说呢?” 妈的!沈欢现在终于理解,为什么自己和林妙诗在一起这么久了,都一点也没想过要孩子的念头了。 小孩子,真讨厌! 为什么当初果果没有给自己这种感觉呢? “爸爸爸爸,你怎么不回答我啊?妈妈别人问话你不回答是不好的。”蛊皇有些委屈的说道。 “滚!”沈欢瞪着蛊皇说道:“这句话也是骂人的!” 蛊皇委屈极了,扑倒了苏璃的怀里。 沈欢看到这景象,心里更加郁闷了,靠!那是老子的私人物品,没有老子同意,你竟然就敢碰它! 苏璃一边安慰着蛊皇,一边对沈欢说道:“好了,不要气了,你只是大意了而已,要真是生死之战,可能就是另外一番结果了,另外我们已经拿到了想要的毒龙胆,尸体被他拿走也无妨。”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沈欢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 毕竟以他现在的实力,到哪都是吊打一切,忽然出现一个势均力敌的人,让他没办法当秃头披风侠还是有一点难受的。 最主要的是,直觉告诉沈欢,这个斗笠黑衣人做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儿,而且这事儿说不定还和自己有关系。 搜集妖皇们的尸体……这个家伙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好了,别想那么多了,该得到的东西咱们都得到了,先去找妙诗吧。” 苏璃这句话可谓是一语惊醒梦中人,这个关头可不是争强好胜的时候,找到林妙诗才是最主要的事情。 斗笠黑衣人的出现,和现如今一些奇怪的论调,沈欢总感觉这之间存在这样一个巨大的阴谋。 趁着这个阴谋还没有开始施行,沈欢必须尽快带着苏璃和林妙诗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至于真相什么的,就等夏天这个天尊转世去做吧,毕竟从某种程度来讲,搞出这个烂摊子的人就是他。 论声望和威信,中州败天城名列第一,不过这只是群众之间的说法。 要真算起来,紫薇阁可以说是一个谁都不鸟的存在,因为和其他的组织不同,组建紫薇阁的全都是仙族。 即便是这样的时代,仙族依旧自认为高所有物种一等,就如同西方玄幻小说中的精灵一样。 他们只认高人一等,人类别说和他们做朋友,就算是招呼都不愿意打一个。 这种扭曲的价值观不仅仅是存在于仙族眼中,就连普通的修者也这样认为。 直到天弃之日的发生,普通群众之间的看法才开始发生改变,但仙族从始至终都没有变过。 无论外界怎么评价,在紫薇阁心中拯救修真仙界的人只有他们,再一次称霸整个神州好图的也只有他们。 他们狂妄到了什么地步?简单来说就是,在紫薇阁自己的眼中,即便是其余四个组织加起来,都不是他们一个紫薇阁的对手。 至于究竟有没有这么强,谁都不知道。 不过从仙族也开始修炼战天诀这一点不难看出……自认高贵的他们,在现实面前也是会做出妥协类选择的。 紫薇阁建立在一座巨大的岛屿之上,整个岛屿的大小比无尽之岛大一些,比自由之岛稍微小一些。 基本上距离岸边不远处就出现了建筑群落,看起来十分的华丽且有仙气。 外围烟雾缭绕,灵气十分浓郁,应该是布置了什么阵法凝聚灵气。 除了岛上的建筑以外,岛屿的正上方还有一座浮空仙岛,名曰凌霄殿。 苏璃对天尊时代前的天庭是有印象的,按照他的说法,整个岛屿的建筑风格与构造,和上古年间的天庭十分相似。 金光万道滚红霓,瑞气千条喷紫雾。 沈欢他们现在站的地方,就是紫薇阁的正门——南天门。 “你们不能进去。” “为什么?” “因为你们是下贱的人族!” 看着数十名凶神恶煞的守门大汉,沈欢忍不住皱了下眉头,指着一旁的牌子说道:“唯有仙人从此入,也就是说除了仙族,只要实力达到飞仙境就可进入,为什么我们不能进?” 放在以前,沈欢绝对不会和对方啰嗦这么多,大不了直接杀了,这里不是人间界,没有法律,向来是强者为尊。 但考虑到林妙诗和紫薇阁的关系究竟是友好还是不友好的情况,沈欢才耐下性子没有出手。 “那是以前的规矩,现在马上就是我们圣女的胜天大典,我们紫薇阁不光通知了五湖四海的修炼者,就连整个神州浩土都收到了消息,多少青年才俊想要目睹我阁圣女美颜,并通过大比迎娶圣女,仅仅飞仙境修为也想进去?” 那大汉满脸的不屑,刚刚测试过了,沈欢虽然是飞仙境,但也仅仅是最低的飞仙境而已,就这样的垃圾也想进去? 说白了这一次来的人,哪一个不是抱着迎娶圣女的目的来的? 当然,这只是一个噱头,紫薇阁的目的并不是如此,但就算是一个噱头,也要有噱头的样子,要是让沈欢这样的垃圾进去了,肯定是他们这些守门人的责任。 “比武招亲?”听完对方的话,沈欢瞬间想到了这个词语。 一旁的苏璃却说道:“不一定,很可能这个圣女只是联姻工具而已,看来紫薇阁似乎觉得自己已经有能力去镇压那些妖兽夺回领土了。” “联姻?”沈欢想到了某种可能,一把抓住了那个大汉的脖子,“你们的圣女叫什么名字!” 妈的,这种狗血到不能再狗血的烂俗剧情,该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了吧? 第1870章今日阻我者,当是剑下魂 “你竟然敢对我动手!”守卫并没有因为沈欢的动作而感到恐惧,而一脸愤怒的呵斥道:“一个渺小人类,竟然敢这样对我!” “啪——” 沈欢一耳光打在其脸上,“我他妈问你问题你没有听到是不是?趁着我还没有起杀心的时候,你最好老实的回答!” “呵呵,狂妄的人族,小小飞仙境人族竟敢对我——啊!” “咔嚓!” 这一次守卫的话没有说完,沈欢便已经直接折断了他的手臂。 “说,圣女是谁!”沈欢脸色冰冷的看着这一名守卫,“我现在折断的是你的手,待会儿折断的就是你的脑袋!我没心情跟你开玩笑!” “你——来、来人,给我、给我杀了他!” 那个守卫从来没有遭受过这样的待遇,虽然他很痛苦,但是他脑袋里想着的还是如何杀了沈欢。 剩下的护卫也都是十分有“尊严”的存在,听到同伴的呼唤,直接选择了动手——仙族的尊严不容侮辱! “都给我住手!” 就在这个时候,一声怒喝传了过来。 “四圣盟的人来了!” 有守卫发现了对方的身份,脸色瞬间变了。 他们是仙族没错,高贵没错,但是……时代改变了是事实,即便是轻视他们的上仙,也仅仅是在私下和内心鄙夷,当着对方的面也得客气一番,毕竟在现如今的时代,四圣盟的青龙和他们紫薇阁最强的圣子谪仙有着同等的地位。 “我看你们今天谁敢伤麒麟老弟一根汗毛!”白虎身上的兽化气息弥漫而出。 朱雀开口道:“睁大你们的狗眼看清楚,这位是我们四圣盟的第五圣,麒麟!位置和我们四圣等同。” 青龙面无表情的说道:“今日伤麒麟者杀无赦!” “伤麒麟者杀无赦!” 那些守卫开始慌了,但是一想到他们背后站着的是紫薇阁,心中多少又有了一些底气,“四圣盟,你们到底是来参加胜天大典的,还是来捣乱的!这个人伤了我们的人,你们却要保护他,是不是、是不是想要向我们紫薇阁宣战!” “若你们今天动手,就是战你紫薇又如何!” “战你紫薇又如何!” 四圣盟自从经历过四大兽王事件以后,大族子弟被杀,经过整顿,现在上下齐心团结无比。 沈欢实力如何众人心中清楚无比,但这和实力没有关系,今天这些紫薇阁的守卫若是动手,就是在打他们四圣盟的脸。 “你们、你们反了!”那些守卫慌张的要死,逐渐开始退缩。 “哦,老夫今天倒要看看,是谁要战我紫薇阁!” 一个身影从天而降,用灵气止住那些守卫的身形,然后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此人是一名老者,身穿蓝白相间的仙袍,鹤发童颜,仙风道骨。 “廉贞?”朱雀一眼就认出了老者的身份,是除了太一仙尊和圣子谪仙外实力最为强劲的紫薇六星之一。 “不错,老朽正是廉贞,不知刚才是否是你四圣盟之人说要战我紫薇阁!” 廉贞语气缓和,但言语神色之间充满了威严。 正说着,他看到还在掐着守卫的沈欢,冷哼道:“本君来了还不撒手,找打!” 说完便准备使用袖里乾坤来教训一下沈欢,可对方刚刚抬手,青龙便一步踏出,“动麒麟者杀无赦!” 廉贞自知不是青龙的对手但并未有收手的打算,今天是门面之争,若他廉贞没有夺回面子,在这先祖地位本就不如之前的时代,仙族地位很有可能会一落千丈! 眼看双方就要动手,又是一身高喝传来,“廉贞星君,今日若敢动我天君半根毫毛,尔必死无疑!” 众人回头一看,竟然是那群平日里只敢藏头露尾的叛逆者们。 “天君?叛逆者的新领袖么?看来今日此子必杀之!” 廉贞并没有将这一群天尊的后裔和信徒们放在眼中,一群败家之犬而已,若当年天尊尚在他还会给几分面子,但今日他断然不会给一丝面子! 加上他生平最痛恨的就是天尊,虽阁主太一有大计,但他本身就是反对派,在其眼中面子比其他的东西更加重要。 “找死!”夏雨薇冷哼一声,拔剑而出,一时间灵气幻散,空气中传出一阵湿漉之感,那些幻散的灵气竟然开始凝聚成水滴。 落雨纷飞! 夏雨薇显然遗传了夏天的良好基因,在见识过沈欢模拟出的绝命十三剑后,有感而生自创覆雨翻云剑,虽然她的实力和廉贞有很大的差距,但其一往无前的气势不负园主之位。 “尔敢!” 青龙、白虎、朱雀三人异口同声,分别踏步向前出招,就连和沈欢并未有多少交情的玄武也出招相助。 廉贞看到此情景,只能无奈收招后退,咬牙道:“祭阵!” 那些守卫听到这话,并没有马上行动,而是一脸担忧的问道:“星君,若大阵启动,恐怕仙尊——” 廉贞双拳紧握,“滚!我自己来!” 说完,踏便咬破手指,然后捏剑诀祭阵。 几个呼吸之间,一把巨大湛蓝色的飞剑便从岛内飞来,悬浮在廉贞头顶。 “绝仙剑?!” 廉贞见有人认出此剑,冷笑道:“不错,正是诛仙四剑之一的绝仙剑!胜天境强者又如何,今日阻我者,当是剑下魂!” 非铜非铁亦非钢,曾在须弥山下藏。 不用阴阳颠倒炼,岂无水火淬锋芒? 诛仙利,戮仙亡,陷仙四处起红光。 绝仙变化无穷妙,大罗神仙血染裳。 诛仙四剑之威由太古流传至今,只不过随着时间流逝其中诛仙、戮仙、陷仙三剑不知所踪,穷其仙族数代也仅是找回绝仙一剑,但只此一剑便足以让仙族在天弃时代称雄。 太一常叹,“若诛仙四剑不散,兽潮又有何惧焉?” 但即便只有一把,也足够仙族建立的紫薇阁屹立不倒,这五大组织当中,也仅有紫薇阁敢不立城墙。 “战!”青龙没有和绝仙剑交过手,但也知这一太古神兵的厉害之处,事实上这件太古神兵已经堪称道器。 持此剑者斩大罗金仙如斩刍狗,虽未和胜天境强者交手,但其名已经令人胆寒。 “好一个绝仙剑,我倒要看看是你的血刀锋还是你的绝仙利!”这时又有一个声音传来了过来,“血刀会的儿郎们听着,我今日为兄弟而战,若兄弟被伤分毫,无论对手是谁——血战到底,不死不休!” “血战到底,不死不休!” 呐喊的不仅是血刀会的人,而是三个组织的所有人! 第1871章一招从天而降的掌法 血刀会、四圣盟,加上一个叛逆者,即便会执掌绝仙剑,廉贞也有些慌神了,毕竟得罪这些人就等于得罪了天弃时代一半的势力。 哼,就算血刀会和四圣盟消失了,还有最强的败天城和苍狼殿这个两个组织,再加上他们血统高贵的紫薇阁,根本不用将这些人放在眼里。 想到这儿,廉贞再次举起了绝仙剑,“此子我必杀之,尔等若是再敢上前一步,就休怪我——” “星君,给我苍狼一个面子如何。” 就在这时,一个全身戎装的壮汉带着一干人马走了进来,之前和沈欢有过交集的江小狼也在其中。 看到这个情况,廉贞的脸色终于绷不住了。 妈的这个小子究竟是什么关系,不光是和叛逆者有关系,还跟三大组织有关系,这、这不是要逆天么! 更令廉贞蛋疼的是,最为强大的败天城早不来晚不来,偏偏也在这个点上赶了过来。 独孤败天面带微笑,“廉贞老友。” “莫非这个小子和你们败天城也有关系?” 如果得到肯定的回答,廉贞肯定立马将绝仙剑收回去。 绝仙剑是很牛逼不错,可也扛不住这么多胜天境的强者啊,就算紫薇阁的绝仙剑再怎么厉害,他们仙族的血统如何高贵,也经不住四大组织外加一个叛逆者联盟起来折腾。 “这位朋友曾经来过我们的百晓千知楼,勉强算是我的客人,我出面不是为了帮谁说话,只是想让各位都冷静一下,毕竟现在我们共同的敌人是妖兽,而不是咱们自己窝里斗。”独孤败天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再说,廉贞老友也不想让胜天大典这件喜事儿变成一件丧事吧?” “哼!”廉贞这一声冷哼,看似是对独孤败天所言的不屑,实际上却选择了妥协。 “凡事都有个是非对错,我们还是先了解了解情况吧。”败天城城主即便是在别人的领地,说话也十分的有领导力。 沈欢没有说的意思,因为解释这种事情在他看来是最无用的,不相信你的人永远都不会相信,相信你的人根本不需要你解释。 可是蛊皇却将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这个人是大坏蛋!他说爸爸是垃圾!” 事情到此已经水落石出,廉贞老脸有些难看,瞪了那守卫一眼,然后对着沈欢拱了拱手,“是我门下之人狗眼看人低,在此我给你道歉,但是……” 廉贞不是一个喜欢服软的人,在道完歉以后话锋一转,“我的手下犯错,还轮不到你来代替我教育,更何况是废他一臂!” “你想怎么样?”沈欢早就算准廉贞不会这么轻易的服软。 “我也不欺负你,如果你能够接我一拳,此事就一笔勾销,无论你生还是死!” “你想让我站着让你打?” “你可以还手,只要你有这个能力。”廉贞的语气有些不屑,从属下“狗眼看人低”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沈欢肯定不是什么实力强大的存在。 这样的人,他一拳就可以打死! 就算不死,也要废了沈欢一条手臂才甘心。 “既然如此,我答应你。” “麒麟!” “天君!” “兄弟!” 四圣盟、叛逆者、血刀会三方同时出声,似乎是想要劝解沈欢。 廉贞虽然不是五绝峰之一,但实力已经到了胜天境的边缘,可以说是随时都会突破胜天境,这样的人放眼整个天弃时代也是强者了。 三方人马对沈欢的身手放心,但就怕廉贞使诈使用绝仙剑。 绝仙剑之威闻之胆寒,他们担心就算是沈欢也不一定是对方的对手。 沈欢摆了摆手,示意他们安心,“不过在开始之前,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一下。” “如果你死了,算什么?” “我死?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廉贞的语气很肯定。 “如果呢?” “那我就是活该!” “我和你交手是不是冒着生命危险?”沈欢小心翼翼的问道。 廉贞得意的点了点头,“那是自——” 话还没说完,沈欢便手起刀落直接杀了那个守卫。 “你竟然敢杀我紫薇阁守卫!!!” 廉贞气得胡子都快飞起来,显然是被气得不轻。 “我不一定打得过您,是不是得拉上一个垫背的呢?这个人方才轻视了我,还出言侮辱我,就让他在黄泉路上陪着我吧……该不会这样您都有意见吧?如果你有意见的话,一拳之约就算了。” 一听这话,廉贞反而冷静了下来,他刚才提出那样的方案一是为了夺回面子,二就是想要刺激沈欢。 因为沈欢不答应的话,在这么多组织和胜天境高手的保护下,他也拿对方没有什么办法。 “好!”至此廉贞已经决定,要让沈欢终生残疾,“不过丑话说在前头,你若是死了,也别怪老夫下手无情!” “各位朋友听着,如果我死了,你们不用帮我报仇,该干嘛干嘛去。”沈欢活动了一下脖颈,“那啥,可以开始了吗?” “既然你这么急着找死,那就现在开始吧!”廉贞说着运气而起,直接飞天空。 看着消失在云层之中的廉贞,沈欢忽然想起一句话——你可记得一招从天而降的掌法? “吃我一招,混元盖地掌!” 和电影中的情形有些相似,廉贞浑身是火,一个巨大的手掌犹如五指山一般朝着沈欢压了过来。 诸多组织的领导者瞬间支撑起了防护罩,保护无辜的人。 沈欢却面带笑意,似乎丝毫不把廉贞放在眼中。 苏璃和蛊皇也没有移动一步的样子,毕竟她在复活后答应沈欢的第一句话就是——无论什么时候,我都要待在你回头就能看见的地方。 再说廉贞这样的掌法,别说沈欢就连她也能一招破解。 眼看廉贞越来越近,沈欢终于懂了,他先是下蹲了一下,摆出马步的动作,然后瞬间跃起一拳还击! 看到这幅景象,除了了解沈欢的几人,剩下的几乎全都认为沈欢疯了。 可是接下来的场景却让众人倒吸了一口冷气,“自己眼花了吧?” 第1872章手下留情的结果?一拳打飞! 以正常人的看法,神通武技让灵气和肉身完美相结合,才会发挥出个人最强大的实力。 但沈欢在做什么?他竟然试图用最基本的肉身运用来硬拼廉贞的招式。 如果廉贞的实力和沈欢相距甚远就算了,可现实情况并不是那样啊,廉贞的实力在整个天弃之地都能够算得上的。 至于沈欢……他们大多数人的想法和廉贞一样,他们都认为如果沈欢的实力真的足够强大的话,绝对不会被人狗眼看人低。 沈欢这样的对抗无疑是自取灭亡,除非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奇迹。 可沈欢所展现出来的不是奇迹,而是神迹! 在这场对抗当中,以肉身硬扛神通的沈欢并没有输。 他不仅没有输,反而一拳……打飞了廉贞! 是的,沈欢单靠肉身的力量,直接打飞了施展强力一击的廉贞! 这即便是胜天境强者也米有办法做到的事情啊,这个被守卫鄙夷的人竟然做到了。 难道对方也是天弃五绝峰之一? 不可能! 天弃五绝峰现在除了紫薇阁的太一仙尊没有出现,剩下的人可全都已经在这里啊! 众人内心中充满了疑惑,但与此同时也想看看,在这一击之下廉贞究竟有没有受到伤害,如果不光是被打飞,还受到伤害的话,那么整个天弃之地恐怕都要变天了。 “如果廉贞没有办法化解掉那道暗劲的话,怕是活不了多久了。”独孤败天感叹了一句。 青龙微笑道:“那也是他自找麻烦,本来这件事情就是道个歉就好了,他却想要找回场子。” “真不知道我这位兄弟还隐藏了多少实力。”血刀也忍不住感叹。 夏雨薇则认为本该如此,“一个为了突飞猛进而根基不稳的人,又如何胜的过我们的天君!” 苍狼则是苦笑一声,看着身边的儿子,“小狼看来这个恩情,我们是暂时报答不了了,至少在武力帮忙的方面,我们是无法报恩了。” 江小狼表情有些痴呆了,“没想到恩公竟然这么强……” “多谢道友手下留情。”就在这时空中传来了一个声音,是一个紫衣白发的中年人,他的旁边还跟着廉贞,带着缥缈仙气从天而降。 廉贞脸上全都是黄豆大小的汗珠,脸色阴晴不定的看着沈欢。 虽然在太一仙尊的帮助下,帮他化解了暗劲,但是身体所受到的实质性伤害……那右臂多半是废了,就算能够医治怕也要数月之后才能痊愈了。 旁人没有看出来,但是太一却知道,方才若不是自己注意到有人启动了绝仙剑及时赶过来用神识让沈欢手下留情,恐怕廉贞此时早已为成为尸体了。 沈欢没有回答太一,而是反问道:“现在我可有进去的资格?” “当然有,我已命人准备好了最好的仙宫,和五大组织所居住的地方同等。” 此言一出,众人心中一惊,最好的仙宫?一个散修能够混迹到如此地步,几乎已经可以看成是神人了! “不用最好的房间,我只想知道,你们紫薇阁的圣女叫什么名字?” 沈欢还是担心这个所谓的圣女,就是林妙诗,如果是林妙诗的话……沈欢宁愿解开心中的压抑,释放玄印的全部力量,将紫薇阁众人杀得一干二净! 圣女?比武招亲?只不过是联姻工具罢了! 无论是从占有欲方面还是林妙诗尊严的方面,沈欢都不允许紫薇阁的人这样做。 “目前还不能说。” 圣女可是太一全盘计划当中最重要的一个棋子,为了保持神秘度,他故意放出了很多有用没用的消息,如果现在就暴露的话,岂不是要推翻自己的全盘计划? “如果我非要知道呢?” “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位公子我已经在做退让,你也别让我太为难。”太一仙尊在笑,但是发丝已经开始不由自主的飘动,显然他宁愿选择和沈欢一战也不愿意暴露更多的信息。 “既然如此——” “既然如此,我们多等几天也无妨。”独孤败天笑着说道:“这位朋友,只是多等几天,你也不用气恼,况且这一次大家都是为了圣女来的,着急的又不止你一个。” 青龙也在沈欢耳边说了一些什么,沈欢才没有继续开口。 能不和沈欢动手,太一自然也不会选择强行和沈欢动手,见沈欢作罢,他的心中也稍松了口气。 “多谢败天兄执言。”太一观望了一下,“怎么不见孔前辈前来?” “他老人家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会晚一些日子到。” 孔尊儒的威望是整个修真仙界都属第一的存在,即便是自傲的仙族也十分尊重。 接下来太一仙尊和其他各方代表一一客套闲聊,这才让众人进入仙宫。 沈欢并没有选择直接入住,而是去了一个酒馆,选择了一个上等包间。 进去以后,夏雨薇直接带领桃园几位长老单膝跪地,“拜见天君!” “不用多礼,起来吧。”沈欢让夏雨薇等人起来以后,青龙笑着问道:“麒麟兄,多日不见,这又是怎么回事儿?” “就是您怎么会跟叛逆者认识,还是天君这种几乎等同于天尊的称呼?”白虎是个直心眼,他对于叛逆者向来没有什么好感,沈欢完全是一个意外。 夏雨薇对于四圣盟的人也没好感,双方的眼神中都充满了敌意,沈欢可以肯定如果今天坐在这里的人不是自己,怕是双方早已大打出手。 在和玄武认识了一下以后,沈欢便将事情的经过讲了一下,顺便说出了天尊事件的真相。 四圣盟众人十分惊讶,但并没有质疑,因为这话是沈欢说的。 “你们都过来难道不怕,被妖兽剿了老巢吗?”沈欢开玩笑缓解气氛,毕竟这种事情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接受的。 “本来我们这次打算只过来两个人,但是……”青龙朝着窗外看了一眼,“我们怀疑这次紫薇阁的目的并不单纯,虽然他们明面上打着胜天大典,庆祝我们人类阵营再添一名胜天境强者,暗地里却放出比武招亲的消息,我怀疑这两个都不是他们的目的,他们真正的目的是……在所有强者面前,宣布紫薇阁至尊的地位!” 第1873章圣女身份无人知! 根据青龙的说法,所谓的胜天大典只是一个噱头,紫薇阁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吞并剩下的四大组织。 “他们有这个能力吗?”沈欢不觉得紫薇阁有这样的能力,这虽然还是一个靠拳头说话的年代,但是这拳头打的可不是人,而是妖兽。 再说其余四大组织当中都有高手,尤其是在败天城威望冲天的情况下,仙族想要仅仅依靠仙族的威望是很难做到的。 拳头和威望,紫薇阁都不是佼佼者,他们凭什么来做这个龙头? 但是青龙却觉得有这样的可能,因为圣子谪仙足不出户,很少露面真正实力谁也不清楚,青龙等人怀疑,很可能是这个谪仙隐藏了实力。 等到所谓比武招亲开始的时候,让谪仙力压群雄,这样名望和实力一下子就够了。 沈欢有句话藏在心里没有说,那就是——如果圣女真的是林妙诗,那么不管对方是谁,沈欢都会击败对方。 不光如此,他也不介意让紫薇阁吃些苦头。 “仙族一直都有野心,只不过这一次将野心摆到了明面上而已。”夏雨薇开口道:“我赞同青龙先生说紫薇阁想要当天弃至尊的说法,但我不认为他会把主力放在圣子谪仙的身上。” “说句难听的话,你我都听说过圣子谪仙的名头,但是……又有多少人见过呢?”夏雨薇对着玄武摆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素闻玄武前辈是天弃时代的活化石,不知道您可否见过圣子谪仙。” 玄武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不知道您有什么高见?” “高见没有,但这一次紫薇阁肯定有阴谋。”夏雨薇顿了一下,然后看着众人,说出了所有人趋之若鹜的原因,“如果能够拆穿这个阴谋,也会获得不少的好处。” “哈哈哈。”白虎大笑了几声,“没想到你们叛逆者竟然这般痛快!” 朱雀白了白虎一眼,示意他不要乱说话,“刚刚麒麟已经说过了天尊不是弃我们而去,而是为了拯救世界。” “是是是,我忘了,不知道小姑娘叫什么?”白虎挠着头干笑了两声。 “夏雨薇。” 其实对于紫薇阁的目的沈欢并不是怎么重视,怎么说呢,沈欢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找到林妙诗然后回到人间界,也就是地球。 其他的事情,如果不是必要,沈欢一般是不会插手的。 虽说十年后的沈欢可以证明,林妙诗并没有出任何事情,但是世事无绝对,谁知道那个十年后的沈欢是不是从其他时间轴上蹦出来的。 “各位,你们对那个圣女了解多少?”沈欢看着众人问道。 夏雨薇摇了摇头,“我们桃园的消息比较闭塞,这一次是一个紫薇阁的人蹲守我们桃园成员,送信以后才得知紫薇阁要搞这个胜天大典。” “我知道一些,不过并不多。”朱雀将自己说知道的信息说了出来。 在以前紫薇阁只有圣子而没有圣女,圣女的消息是刚刚传出来的。 仙族本来就貌美,这是人家的先天条件,加上仙族第一美人的名号,不少人都会趋之若鹜。 这个消息要是放在天弃时代刚开始的时候,是没有人会去理会的。 一个女人再漂亮有什么用?不能拿来吃,也不能拿来用,除了生理发泄一无用处。 可是在生死关头,除了一些亡命徒,谁还想这些。 但是在现在这个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时代,会有不少人去关心那些杂七杂八。 当老一辈付出生命建立了保护生命安全的堡垒以后,直接出生于堡垒当中的子孙后代,并没有多大的危机感。 毕竟外面再怎么危险,堡垒内是安全的。 生活在安定环境内的他们,就开始了所谓的小资调调。 这一次紫薇阁之所以引动这么多人出动,最大的优势在于,老的一辈想看看紫薇阁想要耍什么花样,或者说是想要戳破阴谋获得一定的好处,年轻一辈则对于天下第一美人的名号趋之若鹜。 “所以说这个圣女的名头仅仅是刚冒出来的?”沈欢有种不祥的预感,按照这个说法,那个沈欢几乎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是林妙诗了。 “圣女的名头是刚出来的,但是圣女本身到不一定。”阅历最多的玄武开口说道:“自从被孔尊儒拔了头筹以后,仙族一直想着怎么驳回面子,而他们惯用的手法就是一鸣惊人,当初谪仙圣子使用的基本就是同样的套路,只不过当时的情况比较危机,谪仙的胜天大典只有距离北冥比较近的一些势力和散修前往,我曾经听一个情报贩子说过,所谓天弃五绝峰这个说法,就是仙族自己造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给谪仙造势。” “上一次造势就有了五绝峰的称号,这一次恐怕不再是高手排名那么简单。” 沈欢干笑两声,对于玄武这样的老人,他还真不能随便发脾气,“我只想知道那个圣女的身份,而不是紫薇阁有什么阴谋。” 青龙反应十分迅速,他瞬间就明白了沈欢这话里的意思,“我明白了,你是不是怀疑这个所谓的圣女就是你的那个妻子!” 沈欢点了点头,“没错,这是我唯一担心的地方,我之所以会来这里,就是因为我收到了消息,我的妻子很可能出现在这里。” “如果真是这样,这个比武招亲,他们紫薇阁就别想办了!”白虎气哼哼的站了起来。 “老白,你先别冲动,现在岛上的势力众多,并不是惹麻烦的时候,等到搞清楚情况以后再动手也不迟。”青龙说完转而看向沈欢,“自从我的伤势好了以后,虽然没有后续的战天诀,但是我发现自己的实力又精进了一些,若那个圣女真的是你的妻子,那么前面那些垃圾就让我来帮你解决吧。” 夏雨薇没有说话,因为以她的实力还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劝慰道:“反正胜天大典两天后就会举行,我们也没必要急于一时。” 两天?是,这个时间不长,但沈欢可没有那个耐性等待。 既然打听不到消息,那就自己去获得消息! 第1874章胜天大典开始! 沈欢嘴上说着等几天,但是到了晚上以后,他却离开了仙宫,为了避免被人发现,沈欢特地使用蜃龙千幻制造了一个幻影留在了仙宫之中。 沈欢离开没一会儿,苏璃就从床上坐了起来,嘀咕道:“我就知道你不会死心。” 这种骗人的把戏,对于苏璃来说更是简单不过,她直接留了两个分身,一个变成了沈欢的样子,一个变成了她的样子。 至于沈欢用蜃龙千幻制造出来的幻影,则被苏璃直接化为了灵气飞散。 沈欢打量着头顶的天宫,那里是紫薇阁高层居住的地方,六大星君,圣子圣女还有那个今天露过面的太一仙尊。 太一仙尊今天没有出手,但是沈欢隐约觉得这个仙尊的实力应该不亚于青龙。 由此可见天弃五绝峰只是一个明面上的称号,就和福布斯的富豪榜单一样,有很多隐形富豪都没有选择上榜。 不过要只是这样的实力,沈欢根本不用在意,可是回想之前几人商讨过的话,圣子才是紫薇阁实力最强的代表。 如果要说战斗的话,沈欢可以一个都不鸟,但现在的问题是,沈欢的目的是探听虚实,若圣女的身份不是林妙诗,沈欢根本没有和对方战斗的必要。 对于小树苗的能力沈欢还是很放心,可修真仙界里的道道可要比人间界多的多,不确保对方会不会有其他办法发现自己,比如当初的娲皇就可以通过气味来确定自己的方位。 要是只有他自己一个人,沈欢肯定不会担心这么多,但这一次来的不仅是他,还有苏璃,以及各大组织的朋友。 到时候出了事情,其他的组织先不说,四圣盟的那几位肯定是会出手的,因为自己一个人的行为而连累一个组织……沈欢的心还没有这么黑。 “我说你愣在这里干嘛呢?”忽然,苏璃的声音从他的身后传了过来。 沈欢吓了一跳,他转身看着笑吟吟的苏璃,半天都没说上话来,“你、你怎么来了?” “我怎么就不能来了?” “你知道我今晚要夜探天宫?” “就你的这点性格我还会不了解?”苏璃没好气的说道:“你别忘了,林妙诗比我认识你要早一些,可是每天二十四小时一直和你待在一起的人,可是我啊!” “从你只敢偷看女人洗澡开始,一直到——” “停停停,我什么时候偷看女人洗澡了?”沈欢没好气的说道,偷看女洗澡,这种事情自己根本干不出来好么。 “你确定要我一个一个的说出来吗?” 看着苏璃那认真玩味的样子,沈欢干咳了两声,“还是算了,现在可不是开玩笑扯淡的时候。” “怎么,不敢进去?”苏璃似乎看透了沈欢的心思,“是怕连累你那些朋友吧?” 沈欢点了点头,果然,最了解自己的还是这只狐狸精,难怪当初阿瑞斯让其魂飞魄散的时候,自己会那么的愤怒和悲伤。 “我觉得你没必要担心那些。” “为什么?” “我刚刚上去看过了,没人发现我。” 沈欢瞪大了双眼,“你上去过了?” 苏璃笑着点了点头,“嗯,我上去过了。” “你确定自己上去过了?那个圣女是谁?” 苏璃无奈的耸了耸肩,“说实话,我没有看到。” “没看到?怎么可能没看到呢?”沈欢不理解苏璃这话是什么意思,“狐狸精你话说的明白一些。” “上面布满了阵法,而且全都是仙族的阵法,有些房间除非你进去,要不然根本无法窥探里面有什么。”说到这儿,苏璃一摊手,“我没有你那样的实力,不敢用神识扫描,所以匆匆看了看就下来了。” “也就是说他们的防守并不严密。”沈欢有些明白了,天宫上其实并没有太多守卫,更多的是阵法在守护。 看来人家仙族那么高傲,还是有着一定资本的。 “我上去看看,你在下面等我。”沈欢说着纵身一跃便飞了上去。 情况和苏璃描述的差不多,这里没有多少守卫,守卫的境界也不算太高,大概都是战天境的存在,零零散散的加起来不超过两根指头的数量。 每个宫殿都布置了阵法,沈欢用神识感受了一些,可以破阵,但是也会因为破阵而引起太过明显,从而让人注意到自己的存在。 沈欢没有选择用神识去观察,而是选择了让自己发家致富的能力——天眼。 可是很快沈欢就忍不住想要骂娘了,在这样的阵法面前,天眼的透视能力竟然不管用了。 直接用天眼观看,全都是雾蒙蒙的一片,别说里面的人了,就连墙上的一砖一瓦都看不清楚了。 由此可见,在修真仙界应该也存在着类似的能力,要不然也不会被这些个阵法如此克制。 搜寻无果的沈欢只能下去找苏璃,两人商量后发现只剩下一个结果,那就是——等。 这是一个无奈的选择,也是目前唯一的选择。 有四圣盟、血刀会这些人在,沈欢终究不能把事情闹得太过火。 青龙等人肯定不会介意,但这不代表沈欢不介意把他们拉入火坑。 两天的时间很快便过去了,除了五大组织外,还有不少的中型组织或是境界高超的散修前来。 虽然除了沈欢这样的事情,但是对于境界的要求仍旧没有改变,毕竟人家紫薇阁这一次的目的是十分明显的。 等了两天的时间,这个不知名圣女的胜天大典终于开始了。 为了这个胜天大典,太一仙尊也是十分用心,竟然直接开辟出了一个小岛,搭建了胜天台。 当然,究竟是这一次特地为了圣女的胜天大典准备的,还是上一次圣子所用留下的,众人就不得而知了。 观众席上坐满了人,听完太一仙尊bb完一堆有的没的以后,那个圣女终于出场了。 花瓣洒落,圣女在数名小仙女的陪伴下从天而降,就在沈欢认为终于能够确定对方是否为林妙诗的时候—— 尼玛哔!搞胜天大典不就是为了装逼么,你特么纱巾遮面是个什么意思?! 第1875章紫薇阁的狐狸尾巴 沈欢在心中骂出这句话的时候,先是愣了一下,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但似乎又忘记了什么。 不过他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停留太久,毕竟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搞清楚这个圣女究竟是不是林妙诗。 神女脸上的轻纱也布置了同样的阵法,所以沈欢一时半会儿也无法搞清楚圣女的真面目。 那双犹如蕴含星辰一般的眼睛,给沈欢的感觉很熟悉,但是沈欢无法肯定这是不是一种错觉。 可能是因为面纱的作用,其实那个圣女脸部在面纱的影响下,几乎是模糊不清的,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是——对方一定是个美女,而且是拥有那种冠绝天下之姿的存在。 其实最让沈欢感觉相同过的是对方的身材,接近于完美,身高也和林妙诗几乎一模一样。 沈欢不由的感觉对方就是林妙诗,但目前欠缺的是一种实质性的证据,毕竟这个世界上相似的人太多了。 “身材和这种冰冷的气质都和你的小情人很像,但这一种生而高贵的仙家气质,却不是林妙诗具备的。” 坐在一旁的苏璃开口说道。 “那么长时间都等了不差这一会儿,关于面纱的问题,待会儿肯定有人会问,只不过现在大家忍住好奇心,都是在给紫薇阁的面子,等到胜天大典结束,绝对会有人问,既然有人当尖子,咱们就别乱出头了。” 听到沈欢这一番话,苏璃表情十分夸张的说道:“可以啊你,消停了两天,你倒是冷静不少呢。” 沈欢撇了撇嘴没有说话,他知道自己的反击只会带来更猛烈的冷水。 没办法,谁让对方是从自己最弱小的时候就跟自己在一起呢。 胜天大典说白了就是圣女出来装个比,出场的时候装逼,上台的时候装逼,然后将手放在一根石柱上,利用灵气勾动石柱内的阵法,如果境界达到了胜天境,就可以召唤出七彩祥云的幻象。 说实话,这要是放在天弃时代之前倒是有那么一点吸引力,但是要是放在现在的话,其实并没有什么卵用。 这终究是一个讲究杀伤力的年代,在天弃之地越级挑战不常见,但是越级杀人的却很常见。 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再怎么美丽,也没有生活在荒野上的小草坚韧。 同样的道理,沈欢对于胜天大典根本没有兴趣,他只期望快点结束,然后有人出来提问,好确定自己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沈欢是这样想的,但是别人不一定是这样想的,一个胜天境强者在天弃时代代表着什么,没有人比这些本就是胜天境的强者更加清楚。 孔尊儒曾经说过一句话,如果战天境的的强者达到九十九名,胜天境的强者达到十二名,那么就是人类反攻妖兽就一定会成功。 原本胜天境强者的状态是,四圣盟有两个,血刀会有一个,苍狼殿有两个,败天城有三个,紫薇阁有三个,加起来一共十一个人,现在多了一个圣女,正好是十二个。 至于战天境的强者,实际上早就达到九十九个了,甚至是更多。 四圣盟的胜天境强者一直保持在稳定的数量,其他组织也差不多都是一样的,但血刀会这些年的波动最大。 因为豕皇的特殊能力,现在的血刀已经是第三任血刀了,除此之外还曾经出现过两名胜天境的副会长。 也就是说血刀会除了五名胜天境强者,但是这五百年间有四个人被豕皇用控制时间的手段杀掉了。 要不然血刀会完全可以成为五大组织最为强大存在,可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本应最强大的血刀会确实最柔弱了。 血刀会一次次惊讶到众人,但又一次次的令人悲叹。 除了极不稳定的血刀会以外,紫薇阁这百年间可谓是最抢风头的,加上这一位圣女,他们已经连产两名胜天境高手,并且没有一个夭折的情况。 如今十二个胜天境强者已经聚齐,紫薇阁自然会拿这件事情做文章。 “恭喜紫薇阁再填一名胜天境强者!” “我族大幸,反攻之日可待啊!” “恐怕这一次太一仙尊让我们过来,就是为了和我们商议反攻大计吧?” 沈欢就纳闷了,一群人都是拍马屁的,怎么就没人问面纱的事情呢? 其实沈欢有一点估计错误了,有人想问,但是大多数想问的人,其实都饿米有问的权力,因为他们都是年轻人,在自家地盘上嚣张跋扈没有什么问题,可这里是紫薇阁,并且各方高手都在,就算他们好奇死了都不敢问。 至于那些领导者们,都很沉得住气,美女这种东西对于他们的诱惑力也很低,成大事者必定不会拘泥于小节,恐怕在他们眼中,一个女人再美都不会比江山的魅力更大。 太一仙尊在上面说着客套话,这种官腔沈欢很不喜欢。 说的直白一些,这跟两个厂商在微博上商业互吹有什么区别? “谢谢话方才我已经说过太多,这里就不再重复了,各位推测我召集大家来是为了反攻妖兽,其实在下正有这个心思。”太一用手指了指已经就坐的圣女,“相比大家在来的时候也听说了,我们紫薇阁要举办比武招亲,现在我当着大家的面声明一下……我们紫薇阁确实要举办比武招亲!” “比武招亲的最终胜利者,不光能够迎娶我们紫薇阁的圣女,我们紫薇阁全体还会尊其为盟主……人皇!” “但如果今天没有人能够胜利,这人皇之位就只能从我们紫薇阁中挑选了。” 白虎听到这话不屑的冷哼一声,“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不过这个太一仙尊越来越自大了,先不说其他人就说大哥现在的境界也上涨了不少,他和那个谪仙还真不一定是对手!” 有这样想法的不是白虎一个人,但正是这个想法,造就了如今的局面,没有任何人反对。 看着这群家伙,沈欢实在是忍不住了,直接站了起来,“我说太一仙尊,你们这群谋略天下的人不介意圣女的长相问题,可是我们这群真的想要娶美人的介意啊!” “你到现在都不让圣女露出真容,到底是个什么意思?莫不成这传说中貌若天仙的圣女,其实是一个其丑无比的老妇?” 沈欢这话一出,整个胜天大典的会场直接安静了下来…… 第1876章想挨揍的赶紧上,我赶时间! 有人目瞪口呆的看着沈欢,有人回过神后偷偷跟沈欢竖起了大拇指,也有人一脸的鄙夷甚至摆出了那种普遍长辈训人都会有的脸色。 其实不光是这些人内心复杂,沈欢的内心也很复杂,他感觉自己说的话,很像那种小说里面写的反派,说话可跳可跳,被主角打脸打的可疼可疼。 但没办法,谁让那群公子哥们有贼心没贼胆,老家伙们又只关心自己能不能做人皇的事情。 就在这个全场尴尬的情况下,白虎直接起身开始鼓起掌来,“麒麟,说得好!太一仙尊你也别扯那些没用的,我白虎知道自己没本事跟你们这群大佬争人皇这个位置,但我们大老远的跑过来,不能连圣女的真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吧?” 说完,白虎还跟沈欢使了一个眼色——放心,有兄弟撑着你。 白虎的话音刚刚落下,夏雨薇也站了起来,“四圣盟的这位朋友说的不错,我们叛逆者这五百年来修炼的都是修真心法,和你们这些修炼战天诀的存在没办法比。” “你让我们过来无非就是相当个观众,然后再从观众转变成你紫薇阁或者是某个其他组织的手下而已。” 夏雨薇面带笑意的对着众人说道:“这对我们桃园的人来说,这是一场无可避免的悲剧,但能不能在悲剧发生之前让我们看看圣女的长相呢?” “你一个女娃娃凑什么热闹。”白虎就是这种大大咧咧的性格,他也不管夏雨薇能不能接受自己这个玩笑,直接就随口说了出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说女人就不能欣赏女人的美呢。”夏雨薇倒也是一个开得起玩笑的人,再说她开口说话就是为了帮助沈欢,白虎也是一样,既然目的是一样,也就没必要计较那么多了。 有了这两个人的开口,一些年轻人也大胆了起来,纷纷开口要一睹圣女的尊容。 太一见有些控制不住局面的趋势,多看了沈欢一眼,然后笑着说道:“既然大家都希望一睹圣女的芳容,那我也只好——想要现在看是不可能的,咱们要等到大比之后再说,如果今天没有人赢的话,这圣女芳容大家也就不必见了。” “既然这样的话,就别再废话,直接开始比武招亲吧!”沈欢说着便站了起来,这已经不是跃跃欲试了,简直就差当断水流大师兄,直接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然后将一切不服的人干掉,最终解开圣女面纱的剧情了。 太一也没有啰嗦,直接开封擂台开始所谓的比武招亲。 “等一下,我说过了,前面这些耗费体力的事情,让我来做就行了。”白虎说着直接跳跃到了比试台上。 白虎一上去,观众席瞬间嘘声一片。 这尼玛明显坑爹啊,一上来就是四圣盟掌舵人之一。 就算白虎不是天弃五绝峰之一,但在天弃时代那也是响当当的一个人物,甚至可以算是老一辈的存在了,这让年轻人们怎么争? 年轻人们也知道,这场所谓的比武招亲其实就是人皇争霸赛,他们这些年轻子弟是根本没有任何机会的,因为他们不是圣子谪仙。 可是他们也想要一个表现的机会啊! “白虎你这样做可就不地道了,怎么说也得给年轻人一个机会啊。”苍狼殿的长老有些看不过去了,他还寻思着让江小狼上去露露脸呢,但是看现在这个情况,哪里还有让江小狼露脸的机会。 这要是上去,准被白虎这个下手不知轻重的家伙打成重伤不可。 “嘿,这有啥不地道的?反正到了后面,你们这群老不要脸的也会出手,早不要脸和晚不要脸有区别吗?” 白虎这句话可谓话糙理不糙,不过敢当着太一仙尊的面把对方真实目的说出来的,恐怕也就只有白虎一个人了。 “白虎说的没错,既然这样,那老朽也只好应战了!”败天城的一位长老直接飞上了比试台。 无需裁判,两人便直接开始动起手来。 两人交锋了几个回合以后,白虎便猛然发威,将对方打出了擂台。 “没想到白虎比传闻中的还要厉害,这倒是勾起了我的心瘾,来,咱们两个试试!” 这边话音刚落,那边就有人跳了出来。 还是一样的套路,白虎战斗起来并没有什么压力。 可能是白虎和传闻中不符的实力让人起了兴趣,也可能是白虎说的话中了这些人的心,反正都是不要脸,早点晚点又有什么区别呢? 在战败了八名战天境的高手以后,眼看白虎就有些支持不住了。 直到这个时候,战天境里的真的排的上号的人才开始上台,刚才那些都是炮灰。 “轰——” 随着一名战天境后期的高手被连战数人的白虎轰下台以后,众人终于意识到白虎是在藏拙! “不好意思,忘了告诉大家,在前不久,我一不小心突破到了胜天境……嗯,目前境界还不算太稳定,大家可以多上来给我稳固一下修为。” 白虎这话一出,众人脸上都充满了鄙夷,搞了半天的扮猪吃老虎,现在又开始高调装逼,还有没有点脸了! 虽然众人脸上嫌恶,但也有一些人是真的开心。 至圣仙师曾经有云,十二个胜天境的高手就可以给族群带来生的希望,现在加上白虎已经十三个了! 看来反攻妖族,已经是铁板上钉钉子的事情了。 “既然是胜天境高手,就不要找战天境的过招了,我来陪陪你!” 之前和白虎油嘴滑舌的苍狼殿胜天境强者直接飞到了擂台上,一看这情况,白虎就知道刚才的逼装大发了。 “卧槽你要不要脸,我才刚刚到胜天境,你都是胜天境老资格了!” “你说的早晚都是不要脸,我还是早点上来吧!” 白虎只是初入胜天,自然跟老资格没有办法比,不过两人也是僵持了数十个回合才分出了胜负。 就在玄武起身准备上去的时候,沈欢却先一步起身,“按照这种打法,得他妈打到明年了!” 他飞上擂台,直接一拳将那苍狼殿的胜天境强者轰到了擂台之外,然后一脸不耐烦的说道:“想挨揍的赶紧上,我赶时间!” 第1877章发、发生了什么? “我说白虎,你们这位朋友也太猖狂了。” 有人开始提意见了,毕竟沈欢的做法并不怎么讨喜,什么叫想要挨揍的人赶紧上,真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 白虎嘿嘿一笑,“你如果不服气可以上去挨揍啊,反正我老白是不敢上去。” “过刚易折,你这位恩人犯了一个大错啊。”苍狼忍不住叹了口气。 江小狼却摇了摇头,“父亲,你还记得我说我是在哪里遇到他的吗?” “蛊皇的洞穴。” “当初我走了,可是他们却深入了,现如今他安然无恙的坐在这里,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蛊皇虽然不如豕皇那么狠辣出名,可也是妖兽皇者,他们苍狼殿也曾经损失了很多高手,就连苍狼也不敢说自己可以破除蛊皇的幻术。 “这个……他不一定真的进去了。” “他不是那种喜欢夸海口的人,肯定是进去了。”江小狼深吸了口气,“不过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若是待会儿那些胜天境的高手打红了眼,我希望父亲您能上去阻止一下。” “对啊!”苍狼大笑了两声,“这样我们就可以救命之恩了。” 血刀会没有一个人说话,能够跟血刀一起来的,基本山都参加了那一次营救行动,他们也都见识过沈欢的本事。 血刀回到血刀会开会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普天之下在单对单的情况下,没有人会是沈欢的对手。 对方重情义,不介意自己欺骗的事情,实力又如此的高强,不管沈欢怎么想,他血刀已经将沈欢完完全全当成自己兄弟了。 可以说沈欢在血刀会的地位要远远比四圣盟还要高,以为沈欢只是和四圣盟的四位掌舵人交好,和血刀会这边却是全会交好,至少所有的高层精英没有一个对沈欢是不佩服的。 独孤败天听到这话饶有兴趣的看了沈欢半天,但是他并没有亲自动手的意思。 夏雨薇则是一脸的自豪,她相信在场众人当中没有一个人会是沈欢的对手! “我来!”败天城的一名胜天境高手走了出来,“小伙子,木秀于林风必摧,今天我就给你上这么一堂——” “轰——” 沈欢直接一拳将对方轰下了擂台。 “开什么玩笑,我都说了我赶时间,你们要想上来挨揍就快点上来,我没工夫跟你们耽搁。” 这些人bb了半天,不还是要上场吗?嘀咕那么多有的没的,有什么意思! “下一个!” 沈欢随口说了三个字,但是在旁人看来确实霸气无比。 如果说上一次是巧合,那么这一次就绝对不能用巧合来解释了。 众人再次开始议论纷纷,不过并没有人按照沈欢说的上去挨揍。 开什么玩笑,一拳轰飞胜天境,这力量差距实在太大了。 很多人都在讨论,沈欢是不是修炼到了传说中更高的境界。 可是战天诀就那么多,每个人都知道,这不可能啊。 “我说,四圣盟的,你们就光这样看着啊!”最先被打下的胜天境强者,把注意放到了四圣盟的身上,毕竟他们有三个胜天境强者,而且和沈欢交好。 “老子刚才说了,只有傻哔才会上去挨揍,你们愿意去你们去,我反正是不去!”白虎完全就是一副看笑话的状态。 “你不去,可以让五绝峰之一的青龙去啊!” “就是就是,青龙上去教训教训这个小子!” “朋友才要教育,免得他走上歧途对不对!” 无论人群怎么煽动,沈欢就是没有一点上去的意思。 到了这个关头,有人开始忍不住用激将法了,“我说青龙不敢上去是不是因为打不过对方啊?” 一个人开口,就会有很多人开口。 青龙似乎早就料到有人会这么说,他故意将声音提到不高不低,但又能响彻整个会场的声音说道:“我不是麒麟的对手。” “什么?!” 青龙的话,加上那一脸佩服的表情,围观群众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 苍狼也是一个暴脾气,一直想着怎么报恩的他听到这话不舒服了。 因为称号里面都有动物,在五绝峰之中苍狼一直被拿来和青龙做比较,不少好事者都爱拿狼不如龙这种抽象化的对比来说他不如青龙。 现在青龙说自己不如沈欢,他反倒是起了争强好胜之心。 青龙打不过拿小子,但自己要是打败了那小子,就不会有人再说自己比青龙弱了吧? 想到这儿,苍狼也不顾江小狼的阻拦,直接飞跃到了擂台上,“在下苍狼,苍狼殿殿主,江小狼的父——” “挨揍哪来那么多废话!” 这边苍狼的话还没有说完,沈欢便已经出手,和上次一样,就是很纯粹的拳头,很显然也是准备一拳把苍狼给轰下擂台。 “轰——” 苍狼被轰退了数步,但是并没有从擂台上掉下去,他用双臂交叉,挡住了沈欢的攻击。 他感觉自己的双臂有些酸痛麻痹,但并不是那种超乎想象的力量,看来刚才那两个家伙确实是因为没有准备和轻敌才输的。 至于青龙那个家伙那么说,估计是故意给这个叫麒麟的增加声势,毕竟一看这称号就知道是他们四圣盟的人。 苍狼甩了甩有些发麻的手臂,笑呵呵的看着沈欢,“轮到我出手了!” 对于没有一拳将苍狼打飞出去,沈欢也有些意外,他以为用那样的力道就可以将对方打出去了,没想到苍狼被刚才那两个笨蛋聪明多了,显然是早有防备。 苍狼说话间便出招,直接是以迅猛著称的狼牙疾风拳。 沈欢错步闪躲,任由对方速度再快,就是沾不到沈欢一根汗毛。 苍狼越发着急起来,他在五绝峰之中就是以速度著称的,但是现在打了半天他连沈欢的毛都没有碰到。 正在闪躲的沈欢,忽然急速后退,苍狼下意识感应到沈欢是要反击了,但是他不觉得沈欢的反击会有多大用处。 自己的攻击密不透风,进攻和防守兼备,沈欢最多就是从闪躲变成正面交锋而—— 苍狼的思绪还没有转完,便感觉胸口一痛,紧接着周围的景象就开始飞速的前进。 “嘭——” 直到跌落在地他才回过神来,“发、发生了什么?” 第1878章龙王灭世! 发生了什么事? 不光是苍狼想要问,在场的没有一个人想不问的,因为没有一个人看清楚,苍狼究竟是怎么掉下去的。 “我、我说,这、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不知道啊!” “你看清楚了吗?” “没有,只是影子一晃,苍狼就飞出去了。” 众人全都是一脸的不解,有些人期待沈欢的解释,但是更多的人却看向了独孤败天。 独孤败天看着沈欢没有说话,沉默了半天才开口说道:“他修炼的不是战天诀,而是古修真心法。” “修真心法?” 此话一出,在场众人看向沈欢的眼神开始怪异起来。 叛逆者,即便是桃园的人来到了这里,这三个字也是大多数人痛恨的存在。 天尊在他们眼中是邪魔,那么信奉天尊的人,自然也是邪魔!这群家伙都该死!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真相,也不是所有人在听到真相后会选择相信沈欢。 “怎么?小看我们的修真心法吗?”夏雨薇最讨厌的就是这种眼神,她毫不顾忌的说道:“战天诀修炼虽然迅速,但是根基不稳,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是修真仙界,在你们飞升的时候不用雷劫,就可以击溃道心,让你们化为飞灰!” “小丫头,你——” “你什么你,有本事你就去和天君一战!”夏雨薇怒视众人,虽然她的实力并不算突出,但是那种高位者的气场却不是其他人可以比拟的。 此话一出,众人瞬间安静了。 其实他们只是痛恨天尊和信仰天尊的人,对于修真心法并不是怎么抗拒,只是因为只有叛逆者才会选择这种落后的心法,所以才会起仇视之心。 从某种程度来讲,修真心法在他们心中并不是代表着一种已经落伍的修炼方式,而是叛逆者的一个标签。 “桃园天君,四圣盟的第五圣麒麟,古修真心法的修炼者……不知道你还有什么身份。”独孤败天慢慢起身,“素闻修真心法高深莫测,只因不适时宜而被取代,我征战天弃之地数百年,却从未和修炼古修真心法的人交过手,朋友,你我切磋切磋可好?” “要想挨揍就快点上来,我赶时间!”沈欢还是那么一句话,但是效果却和之前完全相反。 因为此时所有人都意识到了沈欢的强大,木秀于林风必摧是没错,可若这棵树强大到连龙卷风都不怕呢? 现在已经不是比武招亲或者说是华山论剑那么简单了,这是两个时代的对抗。 就好像智能手机系统中,塞班和安卓的对抗。 独孤败天一直被认为是五绝峰当中最为强大的,如果独孤败天也输了,就代表着战天诀输了。 太一仙尊一直在观察着不出声,他的眼神很明显的表示了他在思考,可究竟在想什么没人知道。 紫薇星君看了他一眼,“看来谪仙的风头要被人给抢了。” 当太一仙尊说出这一次比武不光代表着联姻,还代表着推选人皇以后,他们就知道参赛的人绝对不仅限于年轻一辈。 可以说老一辈参战是他们最想看到的,这样就可以让谪仙战胜独孤败天从而扬名,让紫薇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大组织,成为幸存者们的最高领导者。 没成想半路杀出了一个沈天君,将一切都搅合了,还抢走了本应是属于谪仙的风头。 太一仙尊笑了笑,“这样不是更好吗?不管这个是叫麒麟的还是天君的,他越是强大越好,能够击败独孤败天最好不过,这样就更加可以证明谪仙的强大之处。” “那如果这个麒麟天君比谪仙还要强大呢?”紫薇一脸慎重的说道:“要知道,我们虽然找到了突破胜天境的契机,可研发出战天诀的人却是孔尊儒,他独孤败天更是第一个修炼战天诀的人,谁能保证他们不是故意藏拙呢?”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在我看来,事情也许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糟糕。”太一仙尊一脸自信的说道。 紫薇星君皱了下眉头,“你该不会是想要——” “嘘,被外人听到可就不好了。”太一仙尊一脸笑意的说道。 独孤败天走到了擂台上,似乎还想说一些客套话或者说是场面话,但是沈欢并没有给他找个机会,“没事儿少bb,既然是在擂台就用拳头说话。” “还有,我真的赶时间!” 沈欢说着便轰出一拳,独孤败天反应极快,他没有要躲闪的意思,直接回了一拳,似乎是想要看看沈欢的深浅。 “探我的深浅?恐怕你搞错角色了!”沈欢说着猛然用力,爆涨的灵气,犹如被火焰熏染的空间,泛起阵阵涟漪。 “破天式!” 独孤败天这边也没有隐藏太多的实力,直接动用了自己的专属神通,战天八式! “轰——” 这一次没有人影倒飞出去,却发生了爆炸。 好在修真仙界的空间力量要比人间界强韧的多,要不然就这爆裂程度,足以将人间界的空间撕裂出一个无法弥补的缺口。 “能够硬生生的接下我一拳,你比他们强很多。”沈欢也有些意外,他原本以为无相龙拳的蛟龙出海就足以解决,没想到对方却利用自己的力量,生生破开了那千道暗劲。 能够击退自己,并且将千重浪化解的人,说实话,独孤败天还是头一个。 “不敢,只是比他们做了更多的准备而已。”独孤败天深吸了口气,“既然你我双方都已经试探过了,那就不要再隐藏,动用全力吧,你应该清楚不用全力的话,你是没有办法赢我的。” “全力?没那个必要。”沈欢说着经络内灵气窜动,使用出了无相龙拳的最强招式——龙王灭世! 随着灵气的运转,沈欢的背后出现了一头巨大的龙形虚影。 这个龙的模样和传统的龙并不相同,他全身冒着金光雄壮无比、霸气无双,就像是龙族中拥有v字身材的存在,又像是一头拥有着牛魔一般的身材的巨龙。 但是头戴龙冠的它,又显得是那般威严。 独孤败天感觉到了不妙,也连忙运转灵气,使用自己最强大的招式,他的身后出现一个了赤身果体的散发巨人。 “开天诀!” 龙王虚影和盘古虚影相撞在了一起,迸发出来的耀眼光芒刺得人无法睁开眼睛。 爆炸声刚刚出现,便瞬间消失,就在众人想要知道究竟是谁省谁负的时候。 沈欢的声音不慌不忙地传了出来,“世界上,没有一拳解决不了的事,如果有,那就两拳……” 第1879章看来你有让我拔剑的资格 独孤败天败了? 两人只交手了两招? 对于这个结果,众人脸上全都充满了不可置信。 独孤败天在天弃时代可是属于神话一般的人物,像这种强大的存在怎么可能会输呢? 没有人想要相信这个结果,可现实就是如此,独孤败天输了,仅仅两拳就输了。 独孤败天本人也有些无法置信的看着沈欢,刚刚那一场是神通上的比拼,不过更多是关于灵气的比拼。 独孤败天自认,这个世界上不会有谁的灵气纯度比自己更高,可经过刚才的对拼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灵气纯度和沈欢相比,实在是相差太远了。 “你……很强我输了。” “嗯。”沈欢点了点头,可能是处于对强者的尊重,这一次沈欢没有再不耐烦的说自己赶时间,而是提议道:“最好别再修炼战天诀了。” “虽然我输了,但这不代表战天诀不如——” “我从没有说过战天诀本身的好坏,而是修炼它不是一件好事儿,最起码在这样的时代来说。”沈欢只是说出了自己的推测而已,他总感觉无论是天弃时代的降临,还是战天诀的诞生,全都是一场巨大的阴谋。 紫薇阁这样的阴谋,在对方面前根本不够看。 不算被人怎么震惊,他人怎么震撼,这些全都不是沈欢想要的结果,他想要的就是揭开圣女的面纱,看看那一张脸究竟是不是自己梦寐以求的那张脸。 其实沈欢内心已经有些动摇了,原因很简单,他之所以这么嚣张,完全是为了吸引视线,可即便如此,那位圣女看到以后,也没有表露出任何熟悉的眼神,或是推测中的激动。 由此可见,对方是林妙诗的可能性已经很低了。 但是沈欢寻找了这么久,自然不想在这个关头放弃,所以他找了很多理由,比如林妙诗被紫薇阁的人控制,林妙诗被紫薇阁的人洗脑失去了记忆。 总之不到最后关头,沈欢是不会放弃的。 现在号称最强的独孤败天已经被自己打败,那么自然而然的,揭开圣女面纱的人就是自己了。 “还有人吗?没有的话,我就去揭开圣女的面纱了。” 沈欢说完,就准备离开擂台前往圣女那里。 太一仙尊却在此时站了起来,“等一下。” “怎么?” “你还有一关要过。”太一仙尊笑了笑,拍手道:“谪仙,出来吧!” 话音未落,一个身影便在七色祥云的伴宿之下从仙宫之后跃起,飘落在了舞台上。 一袭白衫,一头长发,俊美之中带着一丝不羁,这便是传说中的圣子谪仙。 谪仙看到对手不是独孤败天皱了下眉头,对着坐在场下的独孤败天说道:“独孤败天,你不亲自上场吗?还是说你们胜天境的高手们还没有出场?” 对于比武招亲的内容谪仙没有一点兴趣,他只在乎和独孤败天的决战,所以整个比武大会,他看都没看,一直在自己的雅居内饮酒。 当初太一仙尊也说他最终的对手会是独孤败天,可现在他来到了这里,独孤败天却在台下坐着,站在台上的是一个看起来比自己还要年轻的年轻人。 谪仙搞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儿,但他下意识的认为是独孤败天这些胜天境高手老奸巨猾不愿意出手,才导致让沈欢这么一个年轻人成为擂台最终的胜利者。 “胜天境高手已经全数出场。”紫薇星君开口解释道。 听到这话,圣子谪仙眉头一皱,“胜天境高手全部出场?” 说着,他再次看向独孤败天,“你输给了这个小子?” 独孤败天苦笑一声,“我输了。” “你太让我失望了。”圣子谪仙眼中满是失望和愤怒。 “你就是最后一关了吧?”沈欢活动了一下手臂,“别啰嗦赶快打,我赶时间。” “哈哈哈——”圣子谪仙忽然大笑起来,“蝼蚁也配和我一战?小子,你之所以能赢独孤败天只是因为他老了,并不能代表你可以傲视群雄!” “傻哔!”沈欢真是看不管圣子谪仙的这一套论调,“既然你不动手,那我就动手了!” 直到沈欢出手的那一刻,圣子谪仙的表情终于变了。 “很有意思,看来你赢独孤败天并不是因为侥幸。”圣子谪仙嘴角翘起一丝笑容,“看来我不用寂寞了,小子,你陪做我的对手!” 圣子谪仙利用一个巧妙的步法直接躲过了沈欢的攻击,这还是沈欢上台以后,第一个完美躲过攻击的存在。 圣子谪仙喝光了葫芦内的酒,摆出了束在腰间的长剑,“赤手空拳不是我的特长,拔剑吧。” “那也得看你有没有令我拔剑的资格!”沈欢说着再次使用龙王灭世,准备一下子结果了这个圣子谪仙。 圣子谪仙冷笑一声,“这一剑过后,你就会为你的自大而后悔。” 只见他身形晃动,在空气中留下一道道的幻影,而他脚步所过之处皆生出一朵青色莲花。 “步步生莲?青莲剑诀!” 很快就有人认出,这是圣子谪仙的成名剑诀。 令圣子谪仙真正出名的不是他的胜天大典,而是一人一剑连斩三兽王的传说级战绩。 这种战绩就算是青龙也没有过,毕竟在这个时代,除了紫薇阁和败天城,以及专门以铸造著称的血刀会以外,很少有人会有趁手的兵器。 青龙酷爱战戟,可惜却没有一把趁手的战戟可用,若不然当初面对四大兽王的围攻,青龙也不会如此的狼狈,但谪仙一人一剑的实力绝对毋庸置疑。 不过沈欢的强大之处众人也都看到了,所以他们也绝对不会小看沈欢。 方才沈欢就是用这一招,击败了独孤败天,不知圣子谪仙能不能够挡下这一击! “轰——” “嗖嗖嗖——” 一时间爆炸声和剑气四散的声音响彻了整个会场,这一次沈欢没有说话,因为谪仙并未被击败,他和沈欢分别向后退了几步。 圣子谪仙的眼中是不可置信,沈欢却是有些意外的点了点头,“看来你有让我拔剑的资格。” 第1880章谪仙败,绝仙出! 自己的青莲剑诀,只是换来一个拔剑的资格么? 在别人看来这或许是一件值得称赞的事情,看对于圣子谪仙来说,这是一种侮辱。 这是圣子谪仙自成为天弃五绝峰以后,从未遇到过的情况。 “拔剑吧!”圣子谪仙已经决定,不再按照太一仙尊的话来行动,他要杀了沈欢,唯有流血才能让人记住,他圣子谪仙才是天弃时代的第一人! “叮——” 沈欢用召唤出的寒魄挡住了攻击。 “空间法器你用来装兵器?”谪仙皱了下眉头,沈欢这样快速挡住攻击的行为,再一次出乎了他的意料,在这样的时代,空间法器一般使用来储存资源或是食物,以及一些更加重要的东西。 即便空间法器内还有很大的空间,他们一般是不会选择这样做的。 “这样比你拔剑的速度快多了,不是么?”沈欢说着直接震开了圣子谪仙,“你不是我的对手,也不要随随便便的对我暴露杀气……否则我会杀了你。” “那就杀了我吧,如果杀不了你,我活着会比死了还要难受!”圣子谪仙说着再次初见,行为就和他所说的赢,每一一剑都是为了机杀沈欢。 “妈的!紫薇阁你嫩怎么搞的,这他妈还是比试么,谪仙小子你他妈是想拼命对吧!”白虎看出了门道了,直接开始大骂。 青龙也皱起眉头,“太一,你们这样做好像有些过火了。” 血刀皱眉头但是并没有说话,在他看来,圣子谪仙虽然厉害,但不可能是沈欢的对手,尤其是生死搏杀,圣子谪仙的死亡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他之所以皱起眉头,不是担忧沈欢的安全,而是在思考圣子谪仙死了以后,双发之间会不会爆发冲突。 他已经暗自下定决心,如果真的起了冲突,他会让之前与自己、沈欢同生共死的几个兄弟留下来,然后让其他人撤离。 血刀需要讲义气,但他不能为了义气而使它们血刀家三代的心血付之一炬。 夏雨薇有同样的打算,不过她的决定是所有人都留下来。 “父亲,可能你报恩的时候要到了。” 苍狼语气也不再玩味,而是点了点头,“没错,这是一个好机会,但是儿子,身为未来殿主的你可要考虑清楚,如果我们和紫薇阁翻脸,后果会十分严重。” “我知道,但是他救了我的命。” 苍狼沉默了一会儿,“好,那就按照你说的去做,但是你要记住,你长大了,无论结果如何,你都要对这件事情负责到底。” “我会的,我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江小狼深吸了口气,他也知道自己做出这个决定有多么的严肃。 太一仙尊则很满意圣子谪仙的杀气,不过对于多方势力的追问,他也不得不站起来回答这个问题。 “各位我从来没有说过,这一次大比是不能杀人的,毕竟为了盟主这个位置,愿意付出生命的人有很多。”太一仙尊笑了笑,“不过还请各位放心,我有分寸,一旦双方出现打红了眼的情况本人自然会出手阻拦。” “太一,你的实力和我差不多,你确定你有能力阻拦?”苍狼的语气有些不屑。 独孤败天也叹了口气,“只是比试而已,没必要你死我活的,再说咱们你的共同敌人是妖兽,而不是我们自己人,况且苍狼说的没错,你的能力并不能够拦下已经打红眼的他们。” 太一仙尊忽然大笑了起来,“谁说我没有?独孤败天,你和孔尊儒没有说,但不代表我没办法达到,在胜天境之上还有一重境界……灭天境对吧?” 独孤败天脸色一变,似乎是默认了这个说法。 “不要担心,我和谪仙只是在胜天境这个境界上提升了一小段境界。”太一仙尊说着手拟剑诀召唤出了绝仙剑,“我的真正依仗是他。” “叮——轰——” 就在这时擂台上产生的巨大声响,让众人从讨论中惊醒。 只见谪仙跪在地上,手中的飞剑已经被斩断成了两半,白色的衣衫上占满了血迹,显然受了重伤,至于沈欢那边的情况则是……丝毫无恙,手中执剑站在那里。 “你本该死的,但是今天我不想杀人,滚吧。” 沈欢赢了谪仙? 过程是什么? 刚才众人的关注点都在和太一仙尊的辩论上,根本没有注意到擂台上发生了什么。 太一仙尊也是面色一变,他没有想到沈欢竟然赢了,而且还赢得这么干脆! “我现在是否可以揭开面纱。” 沈欢的问话让太一仙尊回过了神来,这个小子究竟是从什么地方窜出来的,打破了自己的一切计划! “想要揭开我的面纱还需要过我这一关。”坐在上面的圣女说着起身,似乎想要走下擂台。 听到这个声音,沈欢瞬间皱起眉头,“不用了。” 说着,他将寒魄收起,就朝着擂台下面走,临下台之前,对谪仙说道:“你赢了。” 众人都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沈欢明明赢了,而且还一直焦急看圣女的面貌吗,怎么在这个最紧要的关头放弃了? “混蛋!你以为你是谁,我们的比试还没有结束,我说了要杀你,就是要杀你!”圣子谪仙忽然从地上站起,手拟剑诀,将绝仙剑召唤到了自己头上。 看到这个情况,原本有些漠然的太一仙尊竟露出了一丝笑意。 “没错,就这样做,杀了这个沈欢!” 紫薇阁的目的是让紫薇阁成为唯一的统治者,或者说是让他太一成为唯一的统治者,沈欢这个意外太强大了,即便让太一坐上人皇的位置,也没有办法保证所有人都心服口服。 “谪仙小子尔敢!” 看到这个情况,血刀、四圣、夏雨薇、苍狼等人纷纷起身,就连一直保持中立的独孤败天都有些看不下去了。 “有何不敢!” 谪仙早已被愤怒冲昏头脑,比起太一仙尊,他更希望沈欢死! 只见他大手一挥,那把传说中戮仙如弑狗的绝仙剑直接斩向了沈欢的后背! 第1881章灭你紫薇满门! 圣子谪仙的行为无疑已经触犯了规矩,在场的人都十分愤怒,但他们敢怒不敢言,毕竟绝仙剑的威力旷古至今,还没有几个人可以淡然面对的。 “谪仙!” “卧槽尼玛!” 和沈欢比较亲近,且有实力的人全都一脸激动的开始咆哮,白虎更是大骂着准备冲上去。 夏雨薇索性连骂都不骂,手中长剑一甩就要去宰了那圣子谪仙,虽说他没有这个能力,但是不代表他没有这种气势。 “轰——” 一声巨响过后,大部分的人都被强烈的气浪冲到了一旁。 “这、这怎么可能?!” 在一击之下,沈欢除了模样看起来有些狼狈以外,身上竟然没有任何的伤口。 “马勒戈壁!”沈欢暗骂了一句,眼睛死死的盯着圣子谪仙但是他嘴里的话却是对别人说的,“青龙、血刀你们带着苏璃后退!” “你一个人行吗?”青龙目光有些担忧的问道。 沈欢冷哼一声,“既然太一仙尊还没有开口说圣子谪仙违规,也没有说这场战斗已经结束,那么这就仍是比武招亲的赛事,这样的赛事只允许单对单。” “可是你刚刚不是已经——” “我改注意了。”沈欢活动了两下脖子,嘴角竟然翘起了一丝笑容,他看着高位的太一仙尊,“太一仙尊,你们的圣子不仅仅对我起了杀心,并且已经开始行动,请问我杀了他,你们紫薇阁是个什么态度呢?” 太一仙尊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被什么笑话刺激到过,沈欢是第一个。 你特么开什么玩笑!这可是绝仙剑! 绝仙剑下死的全都是强者,你沈欢是很强,可是能够比那些太古时期的仙人还要强吗? 他心里忍不住想笑,但是脸上却是一副认真的状态,“这是我们紫薇阁不对,麒麟天君还请您等一下,我这就教训一下谪仙。” 太一仙尊说着对圣子谪仙装模作样的喊了一声,“谪仙!把绝仙剑还回来!” “不!今天我必须杀了他!” “你——” “师父不要比我,否者……”圣子谪仙没有把话说完,但是头顶的绝仙剑已经指向了阁主。 这一次太一仙尊连个你字都没说,六大星君出场一个个说着圣子谪仙不敬,可是圣子谪仙却没有任何兴趣,显得冷酷无比。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欢真的不知道高做些什么了。 “这就是你做出的选择?好!那你也不别怪师父无情!”太一仙尊深吸了口气,一脸悲壮的说道:“麒麟天君,你与谪仙的战斗中,若是谪仙死了,我们绝对不会有任何怨言!” 沈欢知道对方是在演戏,很明显的演戏,不用读心术就可以看出来。 看出来的不光是沈欢,可以说只要有点脑子的就知道太一仙尊在演戏。 当年绝仙剑认主认的他太一,而不是现在手持就先的谪仙! 但是太一仙尊却只字不提,很显然他是想要借圣子谪仙的手来杀了沈欢这个巨大的障碍。 好让他稳稳当当的坐上人皇的位置! “太一你这老狗!”白虎恨不得现在就去杀了这个太一仙尊,他是一个直心肠,心里藏不住那么多的事情。 “白虎你说话注意点!” “妈的老子就不注意了,你们紫薇阁这明摆着是欺负人,既然想用绝仙的威力来压我们,哪里用得着这么多道道!”白虎说着直接撕裂衣衫,进入到了兽化的状态,“我白虎今日代表四圣盟宣布,视紫薇阁中人永为死敌!” “杀!” 四圣盟在场之人全都起立,大喊道:“杀!” “血刀会也一样!”血刀带领着那些人唰的一声站了起来。 他改变了原来的目的,因为那些个没有参战的人告诉他,如果没有沈欢现如今哪里还有血刀会。 血刀会既然是因为对方才生存下来的,那么就要做好随时为了对方而灭会的准备! 他们血刀会的立足之本就是义气,如果在这件事情上都没有讲义气,那大殿之内的那个义字还有何颜面挂下去! “我桃园之人生生世世皆视紫薇阁为仇敌!”夏雨薇也站了起来,可能他们桃园的人现在看起来不算什么,但是修炼修真心法的沈欢已经证明,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就算是战天诀修炼到最高境界的人,也不可能沈欢一个修真心法圆满之人的对手。 他们桃园之前就已经遭到各方势力追杀,若是他们隐藏起来数百年不出,将会是令所有人胆寒的存在。 败天城的独孤败天也站了起来,“太一,这一次是你做的不地道了。” 太一仙尊没有说话,既然所有人都选择了撕破脸,他这一场戏也没必要继续演下去。 “杀了沈欢!” 如果没有沈欢一切将顺利进行,可惜就是因为一个沈欢让他所有的计划都破灭了。 本来他可以安安稳稳的坐上人皇的位置,并且还是让众人心服口服的手段,可现如今……只能杀光这群本应该运用到的棋子了。 妖兽? 不过是十二个胜天境的强者,他们现在已经掌握了窍门,不出三十年的时间他们就可以拥有数十名这样的强者。 这群垃圾还是现在就处理掉的好。 听到师父的命令,圣子谪仙更是毫无顾忌,他看着沈欢嘴角露出了残忍的笑容,“你今天必死无疑!” 沈欢没有理会他,扭头对着众人说道:“感谢各位的好意,你们没必要为了我一个路人而撕破脸,虽然太一做的事情确实有些不要脸,但大家只要装作不知道,还是可以相处的。” “比如我,就相信了太一仙尊的话,我杀了圣子谪仙他是不会计较的,但……”沈欢的表情忽然变了,整个会场的空间都仿佛在一瞬间凝滞,变得压抑无比,“如果紫薇阁中有一个人选择出手,那么就别怪我灭你紫薇满门!” 原本还一脸冷笑的太一仙尊面色不知为何突然变了,他感觉沈欢在一瞬间变成了一个漩涡,不!不是漩涡,而是黑洞!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一个可以吞噬一切的黑洞! 到了这个地步,这个家伙竟然还隐藏了实力。 “哼!那也得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了。”圣子谪仙根本不相信沈欢有这样的能力,直接让绝仙再次斩下。 沈欢举起寒魄迎击,可结果却让众人目瞪口呆…… 寒魄剑碎,化为荧光,至于沈欢本人则直接砸落地面,陷入深坑! 第1882章可惜只有两把? “哈——哈哈哈哈哈哈……” 看台上的太一仙尊忍不住大笑了起来,这个结果绝对是出乎他意料的。 原本他以为沈欢还有一些实力,毕竟刚才的那种压迫感做不得假,可没想到沈欢只是一个纸老虎看起来凶猛无比,实际上也只是一个普通人罢了。 太一在笑沈欢也是在笑自己,自己竟然因为一个傻子而去质疑自己的实力,真是可笑无比! 绝仙是无敌的!即便是妖皇在单对单的情况下,也不可能是手持绝仙之人的对手! 当初若不是为了隐藏幕后,他太一仙尊早就单人斩杀妖皇而闻名整个天弃之地了。 “天君!” “麒麟!” “兄弟!” 几方人马全都很担心沈欢的情况,但是苏璃却一点也不担忧,在那里和小蛊皇聊天。 “妈妈,爸爸被打下去了,我们要帮忙吗?”小蛊皇一脸认真的问道。 苏璃用手指弹了一下它的小脸蛋,“你觉得天上那个人是爸爸的对手吗?” “不是,爸爸的实力很恐怖,他如果使用全部实力,连小蛊都可以杀死的。”蛊皇似乎想到了某件事情,不由的打了一个冷颤。 “爸爸喜欢自己解决事情,咱们只需要坐在这里看就好了。”苏璃正说着话锋一寒,“今天紫薇阁高层不会有一个人活下来。” 青龙听到这番对话,眼神复杂的看了苏璃一眼,这个女人他之前没有见过,但是从沈欢和其的接触来看,两人的关系显然很亲密。 青龙自信自己已经是比较了解沈欢的人了,可是和这个女人相比似乎还差了很多。 麒麟,你的真正实力究竟有多么强大? 血刀的表情还是有些担忧,赢了豕皇的是十年后的沈欢,那时候的沈欢自然是强大无比,可现在的沈欢究竟强到什么地步他也不是很清楚。 不过当初沈欢启动玄印力量的惊鸿一瞥,他还是看到了,只是那种状态似乎有些暴走了。 如果那个沈欢出现,恐怕到时死的不光是紫薇阁的人,在场之人都不一定有几个人能够存活下去。 但是这个女人看起来一点也不担心,难道沈欢的真正实力并不是那种暴走的状态? 血刀有些不知所以了。 “剑毁人亡!麒麟,你的剑都碎了,还有何颜面在我面前猖狂!” 圣子谪仙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在他看来,沈欢想要战胜手持就先的自己,还早了几百年! “谁说我的剑毁了?”沈欢的身形从毁灭了整个擂台的深坑中漂了出来,他手中握着的正是众人以为被毁了的寒魄。 “寒魄,他说你毁了,你承认吗?”沈欢看着手中的寒魄问道。 “啾——” 寒魄发出一阵凤鸣,一道青色的影子直接从寒魄之中飞了出来。 那是寒魄的本体兽魂,它张开巨大的翅膀落在了沈欢的身后,眼神之中满是战意。 “这是什么?!” “这、这是器魂实化?” “麒麟手中的也是高级神兵,这是高级神兵才会有的奇效!” 太一仙尊再一次露出了诧异的神情,别说在天弃时代,就算是之前的修真时代有神兵者也十分稀少。 不过很快太一的面色便恢复了过来,“哼!不过是一把高级神兵而已,绝仙剑乃是太古法宝,又岂是一个高级神兵就可以抗衡的?” 谪仙回过神后大笑道:“有意思,这还有点意思,可惜就算你手握神兵,也不可能是我的对手!” “是吗?一把不够两把呢?”沈欢说着左手之中瞬间握起了一把吞吐红色戾气的大刀——泣血! “吼——” 穷奇后裔直接大吼一声冲了出来,和寒魄一样选择站在了沈欢的身后。 看到这番情景,一直保持沉默的玄武忍不住惊呼出声,“寒晶凤雀、喋血穷奇,全都是神兽和凶兽的变异后裔,而且还都是正成长方向的存在……麒麟太强了,即便是放在天尊时代也是当之无愧的高手!” “不说别的,光是这两个器魂露面,都可以让九成高手不战而退!” 寒晶凤雀,喋血穷奇,这两个虽为异兽,但实际上却被称赞为可能超越祖先的存在。 它们的祖先可是凤凰和穷奇啊! 若不是这些神兽凶兽忽然消失,只要存在一只,就足以让高手尽失的修真仙界瞬间覆灭! 哪里还用得着兽潮这样以多胜少的存在。 圣子谪仙面带不屑,“什么凤雀穷奇,只是一些妖兽魂魄而已!” “这个所谓的麒麟不光是叛逆者,还和妖兽有染,今天我圣子谪仙就代天行道!” 说完,他手中的绝仙便再次出击。 “吼——” “啾——” 两个器魂也直冲而上,眼神之中毫无畏惧。 “轰!!!” 一阵巨响过后,绝仙占了上风,但是这两把神兵已经有了一丝和绝仙抗衡的味道。 “我收回之前的话,你这两把神兵不是垃圾,若是多上几把我还真不一定是你的对手。”圣子谪仙冷笑一声,“可惜……你只有两把!” “抱歉,让你失望了,这些神兵老子不光有两把!”沈欢说着一个接一个的开始召唤器魂,“魔龙!敖邪!星罗!泥石!阴阳!” 随着沈欢一个接一个的召唤,那些器魂全都显露了出来。 当镰刀龙出现时,众人都一阵惊讶,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妖兽。 当泥石怪出现的时候,他们也是一样,这种妖兽他们也未见过。 当敖邪出现时,众人震惊了,龙族……一个已经消失的种族,但却是最强大的种族! 只要是真龙者,无一不是可以搅动风云毁天灭地的存在,更何况是敖邪这种黑白相间的神龙。 因此阴阳出现时给人的震撼感便不如从前了,但是很快令他们更加震惊的东西出现了……星罗! 只有一个名字,但是却有近百头的妖兽! 由于被千幻炼化,这些妖兽的能力全都得到了提升,虽然质量不如之前那些,可是视觉上的震撼却是最强大的! 更何况,除了沈欢没人知道这些妖兽是来自同一个神兵上的。 沈欢一手持剑一手持刀,龙首双头枪立在背心,阴阳左右各浮一把,身体周围星罗环绕,再加上身边的这些兽魂。 此时此刻的沈欢……宛若神明! 第1883章圣女云裳,绝仙剑真正的威力! “我的……妈呀!” 白虎看的有些呆了,他从来不知道沈欢还有这些本事。 “我里个乖乖,这些都、都是高级神兵才有的器魂?卧槽!这尼玛看着比绝仙这把太古神兵看起来要震撼好么!” 圣子谪仙的表情变了,太一仙尊的表情也变了。 没错绝仙身为太古神兵所向披靡,可沈欢的神兵也太多了点! 绝仙剑当年之所以能够杀那么多人,和其他失散的三把仙剑不无关系,现如今绝仙只有一个,能够敌得过这么多神兵吗? “轰——” 就在这时一声巨响响起,高高在上的圣子谪仙被一把突然出现的巨锤砸落在了地上。 “抱歉,刚刚忘了告诉你,我的神兵还没有出完呢。”沈欢冷笑着说道。 要不是因为怕守护者出现太过惊人,沈欢早就把守护者放出来了。 “可恶!”圣子谪仙嘴中大叫着,刚刚镇山河给他的那一击非同小可,若不是绝仙的剑气护体,他刚刚就已经死了。 不过即便有着绝仙的剑气护体,他仍旧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像是碎裂了一般,令人痛苦万分。 “我杀了你!” “轰——” 器魂再次出击,是器雨星罗,他们从四面八方进攻,再次将准备起飞的谪仙轰到了地上。 “说实话,就你也配谪仙这个名号?”沈欢居高临下的看着身负重伤的谪仙,“先不说我,就是一些王者农药里爱玩李白的小学粉听到都忍不住要杀了你吧?” “混蛋!”虽然谪仙不知道沈欢说的王者农药和李白是什么意思,但是他听得出来沈欢是在侮辱自己。 这就好像各地方言不同,但是听到尼玛哔都就会出来揍人是一个道理。 “太一仙尊,你刚刚说,我杀了谪仙你们是不会出手的对吧?”沈欢对着看天上的太一仙尊说道。 太一脸色复杂,看了沈欢良久,却一句也不说。 “你不说我就当你默认,不过等到待会儿谪仙死了你们若是出手的话……我也会履行自己的诺言,杀你紫薇满门!” “你敢!”太一仙尊终于沉不住气了,以现在的情况来看,沈欢如果发动全力,即便是手持绝仙,圣子谪仙也必死无疑! 谪仙是一个好胚子,他们紫薇阁也花费了很多的力气,若是就此死在沈欢的手里,对于他们紫薇阁来说绝对是重大的损失。 “有何不敢?”沈欢说着身后的器魂齐出,神兵也不再是漂浮在身边的摆设。 只是瞬间谪仙便被掩盖,与此同时也传出了他的惨叫声。 “云裳!你还愣着干嘛,难道非要看着谪仙死了你才安心!” 一直处于观战状态的圣女,在听到太一的呵斥以后终于动了。 圣女云裳没有废话直接飞到了沈欢面前,“得饶人处且饶人,谪仙已经输了,想娶我我现在就可以嫁。” “对不起,我对你没兴趣。” 云裳一下子愣住了,他本以为沈欢那么拼命是为了自己,刚才所谓的输了只是看透了太一仙尊的计划才放弃的,可没成想事情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人家看不上自己? “对不起,我对你没兴趣。” “对不起,我对你没兴趣。” “对不起,我对你没兴趣。” 云裳的脑海中一直在回响这句话,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说什么?” 圣女,这是一个天之骄女才可以拥有的词汇,无论是自己的长相、学识、身家背景还是个人能力,云裳都认为是这世界上所有女性都无法匹敌的存在。 男人掌控世界,女人掌控男人。 抱着这样的思想,云裳的目的就是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完美且独一无二的存在。 当了圣女以后,她觉得她距离自己的目标更进了一步,当她看到这么多人俩参加她的比武招亲时,她觉得她做到了,因为这是这个世界上所有女人都没有的待遇。 看看这些男人,看看他们为了自己所做的事情。 沈欢一系列行为已经引起了她的注意,她觉得沈欢这样的男人已经具备了被自己掌控的资格。 可就是这个被自己当做是玩具当做是宠物的家伙,竟然拒绝了自己的宠幸,还说对自己没有兴趣? 不可饶恕的罪恶! 这种人必须死! 当世界上只有一百个人的时候,九十九个人不喜欢自己,那可能是自己做的不够好,但是当九十九个人都喜欢自己,唯独有一个人不喜欢自己的时候,那就肯定是那个人的错。 但云裳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对于这最后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该怎么办? 循循善诱,加以改正去让对方喜欢自己? 不,这样需要冒很大的风险,因为很可能这个人喜欢上自己以后,其他的九十九个人就会不喜欢自己,并且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一个既简单又快捷的办法,那就是……杀了那个唯一不喜欢自己的存在,这样就是百分百的人喜欢着自己。 “我对你不感兴趣,还有美人计对我来说是不管用的,今天这个叫谪仙的家伙,我杀定了!”沈欢并没有让器魂们停手,随着他话音落下的那一刻,谪仙的惨叫戛然而止。 “你,必须死!”云裳犹如一个泼妇,大喊一声,原本在谪仙身旁的绝仙剑冲天而起,直接被云裳握在了手中,与此同时一道光影从就仙剑中脱颖而出,绝仙剑也从一把巨剑变成了正常尺寸。 至于飞出去的那道光影,则以剑魂的状态浮现在云裳的身后。 太一仙尊看到这个情况,忍不住大笑了起来,“有件事忘了告诉你们,现如今我们紫薇阁实力最强的人不是谪仙也不是我,而是……圣女云裳!” “我保密她的消息这么久,就是为了这一天!” “因为她可以召唤出绝仙剑的剑魂,可以发挥出绝仙剑最大的力量!”太一仙尊张开双臂,脸上满是自豪的说道:“愚蠢的人族,现在就让你们见识一下,绝仙剑真正的威力!” 第1884章至圣仙师孔尊儒 圣女云裳加上觉醒版的绝仙剑,才是他们紫薇阁最大的依仗。 狗屁的是个胜天境强者才可以驱逐妖兽,有圣女云裳手握绝仙剑存在,足以将那群妖兽打回老家让他们再也不敢踏足人类所在的区域。 仙族本就自傲,犹如西方魔幻中的精灵族一样,高傲到足以目空一切。 可是夏天的出现打破了他们的高傲让仙族成为了和人族一样的存在,开什么玩笑!仙族本就应该高高在上好么! 可惜,夏天代表的就是他们最崇拜的天,天下了命令,即便他们心中再怎么不甘心,也只能咬牙接受。 大兽潮的出现,让他们仙族折损了不少的人,但与此同时,也让仙族看到了反击的讯息。 如今天不在了,那么他们仙族就是最大的! 成大事者,死伤是在所难免的。 太一等待了这么久,就是为了等到圣女云裳出关的这一天。 今天所有人都会记得,仙人之间的差别,以及仙族才是修真仙界至高存在! 沈欢感觉到了一丝压力,不过他并不惧怕,绝仙剑的剑魂很强,但……戮仙更强! 夏天是天尊,银河星域的守护人,但是身为无尽之岛守护者的神仆,却有战胜夏天的可能。 因为星域守护者无敌的体系,在直接隶属于神域的神仆身上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绝仙剑很强没错,但只限于银河星域,出了银河星域他可能就什么都不算了。 对于神仆这个超脱规则的存在来说,是不需要有任何担忧的。 戮仙绝对是目前沈欢所掌握的神兵当中,最强的存在。 沈欢曾经设想过,如果有足够浓郁的灵气,戮仙就算是毁灭整个银河星域都是有可能的。 “至圣仙师!” 就在这时,不知道谁喊了一声,紧接着所有人的目光都转移到了那边。 果不其然,来人正是败天城的孔尊儒,被称为至圣仙师的存在。 太一仙尊皱了一下眉头,孔尊儒是在天弃时代唯一需要连他们仙族也要尊重的存在,他可以和其余的几大组织决裂,但是绝对不能不给孔尊儒的面子。 因为得罪了孔尊儒就等于得罪了天弃时代的所有幸存者! 可以说,如果没有孔尊儒,这个世界上早已没有一个人了。 也正是因为孔尊儒的伟大,愿意将战天诀共享,而不是独用,所以才被称之为至圣仙师,在修真仙界的观念里,圣人已经是最伟大的存在了,而孔尊儒被称之为至圣,可见其的威望有多么的高。 如果孔尊儒执意要插手这一件事情,那么太一仙尊就算有千万个不甘心,也要放弃。 “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这些人还都只知道内斗!” 孔尊儒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他满头白发,大耳垂肩,看上去慈眉善目,给人的感觉很亲近。 模样和沈欢在课本上看到的孔子有些相似,不过看上去要更加苍老一些,同时身上穿着一件白袍,猛的一看给人的感觉更像是神话剧中的太白金星。 “参见至圣仙师!” 也不知谁起的头,所有人全都单膝跪地,对这位老者行礼。 就连原本目空一切的太一仙尊也做出了同样的选择,唯一没有跪下的就只有苏璃、沈欢,以及正在和沈欢对峙的圣女云裳。 “哼!什么至圣仙师,我看你们从来都没有将我的话放在过心里!”孔尊儒大袖一挥,“太一,你可知道为什么这一次大会,老朽会用有事来推脱掉!” “恕弟子愚昧不知。” “那是因为我一早就猜出了举办这次大会的目的!”孔尊儒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我说过多少次了,时代不同了,大家都是幸存者,没有所谓的地位高低,我们的敌人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妖兽!” “可是你却不停劝告,等到自己的弟子出了一个不世之材以后,就开始舞弄阴谋,成为所谓的至尊人皇!” 孔尊儒漫天一指,“神州浩土何其之大,岂是你仙族一家可以称雄!” “外患未定,内忧便起,你是不是非得气死我这个老家伙才开心!” “学生不敢。”没办法太一仙尊修炼的也是战天诀,而只要是修炼战天诀的,到了人家孔尊儒面前就得低一头自称学生。 太一相信杀了沈欢会有不少人出头,但也仅仅是不少人而已,可是明面上得罪了孔尊儒,那就等于得罪了整个天弃之地的幸存者。 他一野心虽然庞大,但还不敢冒这么大的风险。 “不敢!不敢这是什么情况!” “只是年轻人之间的玩闹而已。” “好一个玩闹!”孔尊儒指着圣女云裳手中的绝仙剑,“只是玩闹就把你们紫薇阁镇阁之宝给拿了出来,若是真的打起来,你们还不把这天给揭了!” “哼!一个沽名钓誉的老头儿而已,太一你何须怕他!”圣女云裳冷眼看着孔尊儒,“战天诀之上明明还有境界,你却不说,既然做不到那么伟大,又何必装那样的伟人!” “可笑!战天诀乃我所创,是我私人之物,无论是传颂神州,还是我一人私藏都无对错,你这个人心不足蛇吞象的小丫头,竟然教训起我来了!真当你手持谪仙便无人可敌?” 圣女云裳把剑一横,“你可以试试,我是否天下无敌!” “哈哈哈——”孔尊儒忍不住大笑起来,“天下无敌?那今天就让你看看这天上有着什么样的本事!” 一听孔尊儒要出手,太一心中大惊,孔尊儒是战天诀的创立者,虽然一直没有传出其是什么境界,但肯定不会低了,明知圣女云裳手持绝仙也丝毫不畏惧,由此可见,孔尊儒很可能已经达到了他们所推测的更高境界灭天境! 如果真是这样,孔尊儒若是一个失手将圣女云裳给打死,他都不知道该找什么地方哭去了。 “等一下!” 就在这个时候,沈欢却出手将孔尊儒拦了下来。 孔尊儒看到沈欢后皱了一下眉头,“你修炼的是修真心法?” “你管我修炼的是什么。”沈欢说着话锋一转,“你刚刚不是说自己不打算来吗?怎么又忽然来了呢?” 第1885章妖兽齐聚攻紫薇?! 谁都听得出沈欢的语气中充满了质问,甚至还有一些敌意。 一些散修瞬间对沈欢有意见了,他们可都是把至圣仙师当成爹来供奉的存在,沈欢这样做是什么意思? 白虎等和沈欢熟识的人也是一脸懵逼,不知道沈欢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至圣仙师的出现,不是帮他解了围吗?就算以沈欢的性格,不会随随便便的感谢别人,也不应该是这个语气吧? 他们心里虽然疑惑,但是没有一个人吭声,他们心中的担忧和太一一样,不能随随便便得罪孔尊儒。 不过他们也明白,以沈欢的性格也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就会质问他人的存在,这里面可能有什么事情是自己不知道的。 除了苏璃这个妻子,最为清明的就是血刀了,因为他还记得当初十年后沈欢对他说的那句话,如果有机会的话,最好不要再修炼战天诀了。 这代表着什么?很显然是在说战天诀这个秘籍有问题。 当时十年后沈欢没有细说,应该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更何况人家是从十年后来的,总没有必要骗自己吧。 血刀的沉默和众人的沉默不同,他想要在沉默中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并且他也觉得自己不能贸然帮沈欢说话,因为他并不清楚沈欢这么做的真正原因。 “麒麟,你——” 沈欢看了白虎一眼,示意他不要乱说话,然后再次问出了刚才的问题,“您老人家不是不打算来了吗,怎么现在又来了?” “难道是您不忍心或是担心我们自相残杀所以特地赶来阻止?” 孔尊儒摇了摇头,“自然不是,若太一真的做了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我也不会来管,连这种事情都做得出来的他,想必也不会给我这个老头子面子。” “所以,您是为什么过来的?” “因为老朽收到消息,四方妖兽齐至,准备将人类的高手一网打尽!”孔尊儒话音刚落,陪他一同而来的紫薇阁护卫便开口说道:“是真的仙尊,我刚刚已经看到了,我们、我们紫薇阁四面八方全都是妖兽,带领他们的分别是娲皇、蛟皇和花皇!” “五大妖皇直接来了三个?” “不光是妖皇,我看里面还有很多兽王,而且也不光是这三方的妖皇队伍,其中南疆蛊皇、西域豕皇的兽潮队伍也都赶了过来!”那狐尾满头大汗,几近颤抖的说道:“是所有的妖兽都开始行动了!” “什么!?” 这下子所有人的表情都变了,他们简直不管相信眼前的这个结果,竟然是所有的妖兽都出动了! “太一,你现在知不知道你自己做了一个多么愚蠢的决定!” 太一仙尊面如死灰,这些妖兽若是一个接一个的驱逐,对于圣女云裳来说不是什么坏事儿,但是如果一窝蜂的赶过来,就算是将圣女云裳的实力翻倍都无法做到! 本想着靠着这一次胜天大典的名义,直接称雄,没想到害人终害己。 自己的至尊人皇没有当上,反而帮主人家妖兽门一次性聚集了幸存者中所有强大的高手! “我、我……是学生错了,还请老师出手,救救我们吧!”太一仙尊此时再也没有一点阴谋家的样子。 要知道在末日时代,留下阿里的不一定全都是高手,也可能是垃圾,就如同青龙说的那样,真正的强者和英雄,早就在兽潮爆发的那一刻,为了拯救人类而死了。 “等一下!” “不知道小友你还有什么事情?” “你说三大妖皇齐聚?” 孔尊儒点了点头,“没错,起初我只是听到手下汇报,说花皇带领队伍离开秘境,之后和百晓千知楼各地的成员交流之下才发现,不光是花皇是所有的摇妖皇都开始朝着北冥聚集,那时候我才意识到,太一为了一己私欲,已经成为了妖兽们利用的工具!” “可是我记得蛟皇、娲皇都应该已经死了才对。” “死了?不可能,我在来时的路上还看到了他们。”孔尊儒冷哼一声,“年轻人不要随随便便的就传播这些谣言,会致命的!” “我不是在散播谣言,我是说真的,因为他们两个是被我亲手斩杀的!”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沈欢竟然一人杀了两个妖皇,如果是之前肯定有人会怀疑沈欢这话的真实性,但是现在没有一个人华裔,原因很简单,一个可以击败手握绝仙圣子的存在,是完全有这种能力的,也没有任何说谎的必要。 “他们既然死了又怎么会出现?” “有两种可能,当初收尸的家伙救了他们,第二,我们两个人之间有人在说谎。” 孔尊儒袖子一甩,“我没有任何说谎的必要!” “我也没有,那就只能是当初收尸的家伙救了他们。”沈欢说完耸了耸肩,并解除了器魂齐出的状态,恢复到了正常状态,“现在是你们修真仙界的事情了,我这个路人就不随便插手了,别紧张,我只是想确认一些事情而已,不会插手你的计划。” “莫名其妙!”在孔尊儒看来,沈欢就像是一个神经病,说话没有任何的逻辑。 沈欢也没有再和孔尊儒磨嘴皮子的打算,转身准备离开。 圣女云裳却拿着绝仙拦在了他的面前。 “滚!我现在没有兴趣杀你!” 圣女云裳没有说话,挥剑便朝着沈欢斩去。 沈欢身上玄印浮现,一闪而过,他本人则伸手掐住了圣女云裳的喉咙,直接将其举了起来,“我说我没兴趣杀你,不过你再找死,我绝对会杀了你!” 说完,沈欢直接将圣女云裳给扔了出去。 “完美状态的绝仙剑和圣女也败了?这、这个家伙的真正实力究竟有多么强大!” 众人已经不敢去推测沈欢的真正级别了,原来对方打了半天,还是没有展现出真正的实力。 刚刚那惊鸿一瞥的白光闪现,恐怕才是他真正的底牌吧。 沈欢走出数米之后,缓缓漂上了天空,大喊道:“妙诗!你究竟在哪里!!!” 这一声咆哮,仿佛带着撕心裂肺般的疼痛…… 第1886章跟我一起……杀了孔尊儒! “妙诗!你究竟在哪里!” “妙诗!你究竟在哪里!” “妙诗!你究竟在哪里!” 沈欢从人间界来到修真仙界,就是为了找到青丘狐妖丹救苏璃,还有找到林妙诗并带其回去。 但是漫漫人海,想要找到一个人谈何容易,沈欢也只能一个一个圣地去找。 可没想到沈欢废了那么大的力气,甚至得到了来自十年后的线索,却仍旧没有找到林妙诗。 对于这个结果,沈欢很不想承认,但他又不得不承认,如果在这里也没有找到林妙诗的话,他就真的不知道该到什么地方去找了。 玄印开启的他,想要斩杀圣女云裳轻而易举,他想要杀了外面那些妖兽也是轻而易举,戳穿孔尊儒的阴谋更是简单无比。 可惜他现在没有任何的心情,他的耐性已经快要消耗殆尽。 “妙诗!”沈欢又喊了一声,他的声音穿透整个紫薇阁,朝着大洋的彼岸传播而去。 海面上的那些妖兽听到这个声音,动作竟然整齐的停顿了下来,蛟皇和娲皇更是恐惧的相互看了一眼。 花皇没有和沈欢交过手,所以很快便回过了神,当他看到其余两皇的表情时,忍不住皱起眉头,“怎么回事儿?你们认识这个人类?” “就是这个人斩杀了我们。” “如果不是那位大人出手,恐怕我们连复活的机会都不会有。” 两人心有余悸的说道,由此可见,沈欢的强大已经在他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那是因为你们两个家伙太弱了!”花皇冷哼一声说道:“就算是独孤败天,那些所谓天弃五绝峰加起来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对手,莫不成这个人比五绝峰加起来还要强大吗?” 蛟皇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道:“花皇你知不知道豕皇为什么没来?” “这还不简单,肯定是他贪恋哪个小姑娘所以没来。”花皇摆出一副很了解豕皇的样子。 “你错了,那是因为……豕皇已经死了!”蛟皇深吸了口气,“这话是我从那位大人嘴里听说的,他说杀死豕皇的就是杀死我和娲皇的那个人类,当时哪个人类开启了真正实力,即便是那位大人都忌惮的不敢出面。” “如果不是后来那位大人决定赌一把,就连我也没有机会和你一起完全什么大进攻!” “放屁!那位大人举世无双,若不是因为他暂时对人类的世界没有什么兴趣,有担心我们自相残杀,他早就让我们杀光那群人类称霸整片神州浩土了。”花皇语气不屑的说道:“你说那个家伙能够杀了我我承认,但若是说他比那位大人还要强大,我死都不信!” “还有,如果那个家伙真有你说的那么强大,那位大人又怎么会冒险亲自前往紫薇阁。” “那是因为——” “停!我现在不想听你找借口,那位大人下了命令,让我们今天杀了所有的人类高手,你该不会是想要违背那位大人的命令吧?” 听到花皇的问话,蛟皇连忙摇头,“不敢,我只是有一些担心而已,我的能力是那位大人给的,命也是那位大人救得,就算那位大人想要我死,我也不会眨一下眉头!” “你呢?” 娲皇也是连忙摆手,“我和蛟皇一样,绝对不会违背那位大人的命令!” “既然这样,那就加快赶路的速度,紫薇阁近在眼前……”花皇说着嘴角忍不住翘起了一丝笑容,“我已经忍不住吃光那群胜天境强者了,真不知道到时候我会强大到什么地步……” 沈欢在空中喊了两声以后,便不再吭声,脸色落寞的走到了苏璃身旁,“我们走吧。” “你确定吗?” “确定。” “可是十年后的你说,妙诗会在这里出现。” “可能那不是十年后的我,而是另一条时间轴的我,时间轴上所发生的事情不可能完全一样。”沈欢深吸了口气,“走吧,就算不回去,也找个安静一点的地方,我想静静。” 苏璃没有再说什么,拉起了沈欢的手,便准备离开紫薇阁。 也就在这个时候墙壁破碎,数不尽的兽影从外面冲了进来,它们的最终满是血腥之气,有一些妖兽还在争抢已经死的不能再死的护卫身体。 比天弃之日更大的兽潮爆发了,这一次涵盖了天弃时代所有的妖兽,从天空朝下面看去,方圆百里全是黑压压的一片。 天上飞的,水里游的,陆上走的,应有尽有。 “走?往哪里走?今天你们这些人类一个都走不了!”为首的花皇忍不住大笑道。 蛟皇和娲皇看向沈欢的眼神却充满了惊恐,只能击杀那些修为稍低一些的散修,而不敢和沈欢碰头。 “大、大兽潮!” “怎么办?” “怎么办个头,杀出一条血路!” “这么多妖兽,杀个屁!” 所有人都乱成了一团,这是他们根本没有想象到的结果,即便是刚才孔尊儒说妖兽来袭,他们也只是稍微紧张了一些,但绝对没有想到会是这么坏的结果。 “能杀多少是多少,难道还干站着让这些畜生吃了我们不成!”白虎直接兽化,拍死了数头妖兽。 太一仙尊一边反击,一边对着空中的孔尊儒问道:“老师,我们应该怎么办!” “胜天境高手与我一同斩杀妖皇,妖皇死了以后,我们再杀兽王!”孔尊儒在天上大喝道:“杀死了这些带头的,剩下的就好处理多了!” 情况紧急万分,青龙等人来不及多想,以三个胜天境强者一组的方式,与三名妖皇相斗。 娲皇和蛟皇还好说一些,毕竟不是太强大的存在,尤其是蛟皇没了毒龙胆,他的群伤能力大幅度减低。 花皇则不痛,他不仅可以放出藤条限制人们行动,还可以通过藤条上的毒素让人肢体陷入麻痹。 甚至还在空中散步了毒气,简直无人能敌,也就朱雀的火焰能够对其造成一星半点的伤害,但也没有办法对花皇造成太多的骚扰。 从杀伤力来看,凝聚了天弃之地最顶尖实力的队伍无疑更强一些,但是在数量上却有着极大的差距,恐怕这些妖兽的数量还没有死亡一半,这些高手便已经全部死绝。 “还走吗?” “走。” “就这样看着你的朋友们死?”苏璃看着沈欢叹了口气,“你做不到不是吗?”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苏璃继续说道:“我相信那个是十年后的你,而不是另外一条时间轴上的你,轻言放弃可不是你的风格。” “我知道了,保护好自己。”沈欢说着猛然转身,对着不远处正在战斗的青龙等人,“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那些垃圾上面,跟我一起……杀了孔尊儒!” 第1887章孔尊儒?天弃时代的造就者! “跟我一起杀了孔尊儒!” 沈欢这句话不高不低,恰好可以让所有人都听到。 听到这话,大部分人的表情都是一样的,先是震惊然后便是一阵愤怒,可是当他们看到说这话的人是沈欢以后,他们的愤怒却不再敢写在脸上。 沈欢的强大,众人有目共睹,毫不夸张的说,孔尊儒值得人敬重,只要是修炼了战天诀的人见了都要喊一声老师,不管在背后怎么谈论,但是见了面就得叫老师! 不管是自认为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太一仙尊,还是白虎这种大大咧咧说话从不拐弯的粗鲁汉子,在孔尊儒面前的表现大多都是一样的。 从某种角度来讲,孔尊儒就是天弃时代的天尊,尽管他没有天尊那样的实力,却有着和天尊一样的威望。 至于众人对于沈欢的感觉,更多的是一种恐惧和来自于灵魂上的钦佩。 因为沈欢能够做到的事情,就算是孔尊儒也不能做到。 他们害怕沈欢,但这不代表沈欢说的话他们都会听。 正在和妖战的孔尊儒皱了下眉头,“空有实力的疯子!” “我是不是疯子你很清楚。”沈欢缓缓的飘入空中,“我从人间界来到修真仙界,就是为了找老婆,我花费了这么多时间老婆没有找到,心情很不爽。” “你心情不爽就要杀我?胡闹!” “我心情不爽不一定要杀人,但是我绝对不会放过一个准备杀我朋友的人。” 孔尊儒听到这话更是气的不轻,“那你应该和我们一样去杀那群妖兽!” “闭嘴!”沈欢一声怒吼,竟然直接将几个低阶妖兽给震昏当场,“我没工夫和你啰嗦,也不想和你争论一些有的没的,不管你怎么回答,我都会杀了你。” 别人懂不懂无所谓,但是沈欢可以肯定,这个孔尊儒肯定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听你这意思是为了帮朋友出头,那我现在问一下这个疯子的朋友们,你们会不会对我出手!”孔尊儒霸气起来也十分有气势,这一问青龙等人瞬间弱了一头不敢言语。 “我会。”夏雨薇说着举起手中的长剑,“桃园众人听令,护孔尊儒者,杀无赦!” “愚蠢!”孔尊儒浑身颤抖的说道:“都这个关头了,你们叛逆者竟然还想着公报私仇!” “他们可不是什么叛逆者,孔先生,我佩服您将战天诀分享世人的魄力,但是这不代表您说的每句话我都要相信。”白虎飞到了沈欢身旁,“我这位朋友没有传授给我什么惊天秘籍,但是他说的话……我都信!” 青龙也带着朱雀和玄武飞了过来,显然他们的选择和白虎是一样的。 血刀也脱离和蛟皇的战斗,飞到了沈欢身边,“朋友,我相信你,但是你得给我们一个动手的理由,如果没有合适的理由,我们今天所做的事情就是大逆不道!” “我血刀自认光明磊落,骗你和我一同前去救女儿,便已经足够让我内疚一生,若这一件事情同样没有理由的话,我血刀怕是含恨而终。” 沈欢和血刀的基接触不是很多,但是沈欢却比较理解这个人的性格。 说白了就是老好人,如果真是一个有心计的存在,他也不至于为了保护沈欢而险些丧命,之所以说险些丧命,是因为有沈欢在,如果不是沈欢在场,他血刀必定会命丧当场。 “因为他是让修真仙界,变成天弃时代最大的主谋!”沈欢看着孔尊儒说道。 孔尊儒听到这话忍不住大笑起来,“荒谬,我是最大的主谋?最大的主谋应该是天尊!” “放尼玛的屁!”沈欢直接开骂道:“实话告诉你们,我不是修真仙界的人,我来自人间界。” “人间界?!” “人间界怎么会有这样的高手?!” 众人听到这话,眼神中满是震惊,因为在他们的印象里,当年天尊之所以断开两界昆仑门,就是担心修真仙界有不法之徒,闯入人间界大肆虐杀。 人间界都是弱者,是所有修真仙界人共有的思想。 沈欢却说他来自于人间界,他们怎么会不震惊呢。 “我不光来自于人间界,我还和你们嘴里的邪魔天尊是好朋友,不仅仅是邪魔天尊还有逆天邪剑慕容雪歌。” “哼!你果然是邪魔的朋——” “你亚闭嘴!老子让你说话了么!”沈欢瞪着孔尊儒,犹如一头随时都会吃人的野兽,仅仅是一个眼神,都比那些真好增呢个会吃人的野兽还要强大,“当年要不是天尊和那些高手选择牺牲自己来保护你们,你们这群家伙早已全都死了!” 沈欢说出了当年的真相,然后质问众人,“来,告诉我,这样的人是不是邪魔!如果你们非得说是,那也我也没有办法。” “毕竟我以前就觉得他们的做法有些愚蠢,牺牲自己来保护别人,真的很可笑,当我来到修真仙界以后,我觉得他们更蠢,为什么?因为他们辛辛苦苦付出的一切,最终换来的却是一个邪魔的名头!” “一群乌合之众!别看,说的就是你们这群人! “当然,在那样末日时代,成立宗教或是改变信仰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感觉到是有幕后推手故意在抹黑夏天,他很可能知道当初夏天离开的真正原因。” “不过我并不知道幕后黑手是谁,但是随着和一个又一个的妖皇接触,我总会听到一句话……你修炼的不是战天诀?吃了没多少好处,以及若不是那位大人交代,人类早就灭绝了。” “也就是说这群妖兽有着很明显的针对目的,对于他们来说修炼战天诀的才是最好的粮食,而且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有幕后主使的。” “这样我是不是可以做出一个推测,那便是创造战天诀的人就是幕后主使呢?”沈欢冷艳看着孔尊儒,“创造战天诀的人是谁,想必整个世界的人都很清楚,那就是你这个被称为至圣仙师的混蛋,孔尊儒!” 第1888章这一切都是我布的局! “这也许只是巧合呢?” “就是,你没有任何证据,就是污蔑!” “没错,无凭无据就做出这种推断,我看你也是想象力太丰富!” 沈欢话音落下,先是一片沉寂,紧接着就有人站出来反驳沈欢,根本不用人家孔尊儒自己开口。 由此可见,孔尊儒在众人心目中的地位,并不因为沈欢的一两句“中伤”就会改变。 “你有证据吗?”就连血刀也发出这样的疑问,毕竟他是一个比较认死理的人。 “我只相信自己的直觉,我的直觉告诉我,幕后主使就是他!”沈欢说着好像想起了什么,“哦,对,刚才不是有人问我,我说我杀死了这些妖皇,为什么他们还活着,现在我回答你们,那是因为有人救了他们,救他们的是一个头戴斗笠身穿黑衣的人,我没有看清楚他的面貌,但是我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一些东西。” “什么东西?” “追猎千里香,这东西本来是我用来找人的,但是来到修真仙界以后,我却感觉没有多大的用处,因为我妻子身上也有,而我至今还没有找到我的妻子。”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但是那个斗笠黑衣人救走蛟皇的时候,我下意识的给他身上洒了一些。” 说到这儿,沈欢做出了一个深呼吸的动作,“对,没错就是孔尊儒身上的这种味道,如果你们闻不到的话,我可以将这种气味放大一些。” 沈欢说完,孔尊儒身上那种独特的香味便传了出来,不大但是这种香味众人都可以肯定,自己是第一次闻到。 “是有香味,但是这并不能证明——” 有人有站出来反驳了,沈欢却语气玩味的说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这个香味我老婆身上也有,为什么不说是我老婆的呢?对不对?但是孔尊儒的样子,像是我老婆吗?” “还有,你们不是要证据么?这些妖兽就是最好的证据。”沈欢说着猛地一回头,两眼爆光,吓得娲皇蛟皇不由自主的哆嗦起来,“告诉我,是不是他救了你们,你们嘴里所谓的那位大人是不是就是他!” 蛟皇和娲皇似乎想说什么,但是并没有说出来,还有一些假装没有听到的意思。 “不说是吧?我既然能够杀你们一次,就能够杀你们第二次!放心这一次我不会让任何人带走你们的尸体!”沈欢作势欲要出手。 花皇却发射藤条,吸引了沈欢的视线,“你就是杀死过他们两个的人?呵呵,今天我花皇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本事!” “老子就是妖兽中最大的妖皇,一切都是老子的安排的,我不知道天尊当初为什么走,但是他走了,就该是我们妖兽称霸的时候了!” “聒噪!”沈欢说着直接释放出了一群噬天蚁。 花皇是植物所变,最怕的自然是虫子,他本身是靠毒素来伤人,而噬天蚁不怕毒素和任何物理攻击,并且这种饱含毒性的植物是噬天蚁最喜欢的。 “啊!” 在他人看来,沈欢大手一挥,便飞出一团黑影,紧接着这团黑影将吞噬了花皇的所有滕条,紧接着被密密麻麻黑影所包裹的花皇就发出了一声惨叫。 至于那团密密麻麻的黑影是什么,谁都不清楚。 “我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说出真相,不然……我杀了你!” “老子、老子就是主谋,蛟、娲你们两个是傻哔么,快点动手啊!!!” 蛟皇和娲皇一看沈欢这种秒杀花皇的能力,更加不敢开口说话了。 别说花皇没有出全力,就算花皇使出了一花一世界这种大招,也会分分钟就被噬天蚁吞噬的干干净净。 就在娲皇和蛟皇准备狠心拼命的时候,孔尊儒的声音忽然出现了,“够了,这位朋友住手吧,我承认这一切都是我布下的棋局。” “什么?!” “老师你——” “这不可能!” 有很多人都没有办法相信,不过这个结果却是沈欢预料之中的,从娲皇和蛟皇的事情就可以看出,孔尊儒对于这些妖皇们的尸体是很在意的,就这样让花皇被噬天蚁吞噬的连渣滓都不剩下,恐怕是孔尊儒最不想看到的。 “都是我做的,不用什么证据。”孔尊儒笑着对沈欢说道:“我本以为你会就此离开,也自认为自己掩饰的天衣无缝,没想到还是被你给破坏了。” “说真的,我很想让那个小丫头片子将你一剑给砍死,但也只是想想罢了,她根本没有那个能力,而且以你的性格多半还会让绝仙剑剑毁魂亡,这更加不是我想看到的,所以无奈之下我只能出出面。” 按照孔尊儒原本的想法,他根本不需要出面,只需要让这群喜欢狗咬狗的家伙们,战个两败俱伤,他再出面让妖兽将他们给吞噬。 可没想到沈欢却也参与了这场比试,这就让他有些头痛了。 为了避免自己的计划完全被打乱,不愿意露头的他也只能露头了。 “我的计划本来只是针对天尊一个人的,因为他杀了我的妻儿,但是我打不过他,无论如何都打不过他,因为我最高的境界换算成你们的人类的只有真仙境巅峰,始终也没有办法突破到可以无视星域规则的寂灭真仙境,世人都说这是一个传说,但是我却知道曾经有一个叫做楚歌的人达到过这个传说中的境界。” “只有达到寂灭真仙境界我才可能报仇,可靠我自己修炼永远也没有办法达到,于是我一直在想,怎样才能达到这个境界就在我想到的时候,夏天却因为要拯救神域,带着所有的高手离开了,他也来邀请过我,可是我们之间有仇,所以我没有去,等他走以后我便发动了兽潮,开始吞噬那些修真者的力量,希望聚少成多让我成为第二个寂灭真仙。” “可惜,我失败了,虽然修真者能够给妖兽带来力量但是太少了,即便是这些妖兽修炼了我所创造的吞噬心法。” “后来我想到,既然妖兽可以修炼吞噬心法,为什么不把人类的心法改变的能够让妖兽吸收更多力量呢?所以我以人类的身份混迹在人类的群体当中,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实验,最终我研究出了战天诀。” “我散布的谣言起到了作用,加上独孤败天这个标杆,人们很快就开始修炼战天诀,但是他们的数量减少太快,修炼的还是太慢,我只能让他们苟延残喘,等到他们实力足够,再让妖兽们出来吃人。” 听到这里,在场的人终于醒悟过来,所谓的十二个胜天境高手便可以反攻妖兽是一个多么大的谎言。 反攻屁的妖兽,十二个胜天境高手的出现,根本就是人类的灭亡之日! 第1889章神兽始祖,太阳烛照! “十二个胜天境高手,九十九个战天境高手,只要达到这样的数量,妖兽们所摄取的力量,就足够让我成为寂灭真仙!不过……”孔尊儒面带微笑,但是看着却让人觉得十分诡异,“寂灭真仙这个称呼我不喜欢,我更喜欢称它为灭天境!” “我原本以为夏天那个混蛋已经死了,没想到他还没死,早知道这样,我一定会去人间界邀请他,来让他看看,当初他付出生命也要守护的修真仙界,究竟变成了一个什么样子!” 孔尊儒正说着,忽然眉头一皱,“朋友,我已经告诉了你真相,为什么还不把那噬天蚁收回去!” “我有说过要收回吗?”沈欢双手环抱在胸前,“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些妖皇也是你的棋子而已,等到他们吸收了足够的力量以后,你就会像他们吞噬人类一样吞噬掉他们。” “所以你才会如此紧张他们的尸体,对吧?” 孔尊儒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大笑了起来,“不愧是天尊那个狗杂种的朋友,都有着一颗正常人的脑子,比这群深陷泥潭还不自知,想着如果把对方先弄死的乌合之众要聪明多了。” 脑子是个好东西,可却不是所有人都记得带它出门。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沈欢用一句诗文来表达了自己的状态,他并不是比别人聪明,只是因为他并非修真仙界的原著居民罢了。 沈欢可以肯定,如果自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也会被孔尊儒的棋局所迷惑,成为其中的一个棋子。 “不过豕皇被我封印了,你得不到他的尸体,也就是说他那一份的力量你是没办法获得了,就算了我不杀花皇,你也仍旧没有办法成为传说中的寂灭真仙。”沈欢一边说着一边收回了噬天蚁。 噬天蚁能够压制花皇并不是说他们比花皇要强,只不过是刚好克制而已,如果真让他们放开量去吃,也吃不完花皇的身体,因为花皇体内的能量太过庞大,别说吃完,刚才光是吃那些藤条,就够噬天蚁消化一段时间了。 沈欢让噬天蚁出击的目的,也仅仅是为了逼孔尊儒站出来而已,现在目的达到了自然不需要这些噬天蚁再演戏了。 “是啊,灭杀豕皇的时候你太恐怖了,恐怖到我不敢露面,不过有一点你猜错了,其实没了豕皇我也可以成为寂灭真仙,不然……我发动这最大的兽潮又有什么意义!”孔尊儒说着摇身一变,恢复了本来面貌,是一个黑发黑袍,但是周边却散发着刺眼白光的一个英俊男子。 “五大妖皇,除了蛊皇是受天地造化而成,剩下的豕皇、花皇、娲皇、蛟皇,皆为我所创,豕皇死了让我失去了一份力量,但是已经被唤醒的绝仙剑魂却可以代替死去的豕皇,至于那些本应该被豕皇所吞噬的力量,就由我自己来吞噬吧!” 话音刚落,所有人和妖兽便感觉到了一股巨大的吸力,力量从他们体内快速的流失。 战天境的人,几乎瞬间变成了苍老的老者,至于那些没有到达战天境的则瞬间化为了黄土一杯。 胜天境诸人,看似没有多大的变化,但是他们已经瞬间变成了普通凡人,体内再也没有任何力量存在。 唯一相安无事的,就是桃园那帮修炼修真心法的存在。 妖兽们则是连同精血一同被孔尊儒吸收,在吸收的过程中,绝仙剑也脱离了云裳之手,落在了孔尊儒的手里。 沈欢想要出手阻止,但是在吸收能量过程中的孔尊儒,似乎被某种法则保护着,根本没办法对其造成伤害。 整个过程大概持续了三分钟,三分钟过后,孔尊儒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远超真仙境界的力量,我也不再有任何被束缚的感觉,即便是天尊回来,也不一定是本圣神的对手!” “孔尊儒,你个王八蛋!” 白虎费尽力气大喊了一声,如今还有力气骂人的有不少,但是敢像白虎这样骂出来的却不多。 “孔尊儒?现在的我已经不需要这个名字了,你们可以叫我的本名……烛照!” 烛照?! 听到这个名字,玄武的面色大变,“你、你就是传说中的太古圣神,被称为神兽之祖的太阳烛照?!” 烛照有些诧异的看了玄武一眼,“没想到你还有些道行,竟然知道本圣神的来历。” “那你的妻子是……仅次于你的神兽往圣太阴幽荧?” “没错。” 听到烛照肯定的回答,玄武面如死灰。 白虎则不解道:“老爷子,这个烛照到底什么来头,你至于怕成这样吗?” “烛照和幽荧是传说中的神兽始祖,被称为两仪二圣,其能力可比先天神祇,后世封神者加起来都不是其中任何一个的对手,天之四象也就是我们四人的称号,一说是他们的孩子,还有一说是他们的弟子,但不管哪个说法,他们绝对是所有神兽中最强大的存在,因为……他们和先天神祇一样,都是由先天一炁所化。” 先天一炁又被称为元始祖炁,是生天生地生人生万物的原始之炁,是构成天地万物的基本素质。 道自虚无生一炁,便从一气产阴阳,阴阳再合成三体,三体重生万物张! 无论是道修、儒修、佛修、武修,甚至是中医所修炼的功法都与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所谓修真炼气,就是修炼后天灵气,从而达到后天一气返先天的目的。 而从先天一炁中诞生的太阳太阴两仪圣兽,自然是神兽中最为强大的存在,就连青龙、白虎、朱雀、玄武这种四象圣兽,也比其低了一个大等级。 这样强大的存在,就算是历届玉皇、天帝,都不敢随意得罪。 “烛照是吧?夏天这人我了解,你老婆被他杀了,肯定有他的理由,当然,你想报仇也很正常,不过这些人是无辜的,要打咱们换个地方打。”沈欢已经从烛照的气息中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 他可以肯定,自己若是不开启全部的玄印力量,只需要一招,对方就能够杀死自己。 但是自己若是开启了玄印力量,谁知道火山爆发后的自己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 若是本打算拯救这些人的自己,最后反倒杀光了这群人,那就傻哔到不能再傻哔了。 “理由?我妻子只是想要吃掉人间界来补充一些营养,好让我们的孩子更健康的成长而已,他就狠下杀手!”烛照冷笑一声,“也好,你是夏天的朋友,又刚好是人间界垃圾中的一份子,那就先杀了你来祭我死去的妻子!” 第1890章沈欢VS烛照(上) “我在海面上等你!”烛照说着就消失在了原地。 沈欢准备跟上去,却被一旁的苏璃拦了下来,“我不准你去。” “不是你让我出来阻止的吗?”沈欢有些郁闷,本来他是没有打算管这个事情的。 苏璃直接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并且没有一丝的隐瞒,“我之前让你管,是因为这件事情在你的能力范围以内,但是现在事情已经超出了你的能力范围,对方是太古圣神烛照,我不允许你冒这样的风险!” “这样是不是太自私了?” “人本来就是自私的,试问一下,究竟有多少英雄是被人们记住的?这一代记得住,下一代却不一定记得住,你们华夏跟着始皇祖一起开疆扩土的那些英雄,到现在还有几人记得?他们那些人在这样的年代被骂傻子蠢蛋!”苏璃死死地抓住沈欢的手不放,“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自私与不自私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得到的都是谩骂,既然如此,还不如自私一些。” “可是我已经将仇恨吸引到了自己身上,我的性格你也很清楚,不管就是不管,一旦管了我就会管到底,无论当初我管的原因是否出于自愿。”沈欢将手放在了苏璃的身上,如星空般深邃的眼睛看着对方一动不动。 沈欢的脾气苏璃自然了解,典型的驴脾气,没有动脾气之前人模狗样,动了脾气就算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放在以前,苏璃会尊重沈欢的选择,但是这一次对手的威名可谓冠绝六界,除了夏天的前世,没有一个人敢动,由此就可以看出对方的强大,现如今对方又突破到了超越天道限制的寂灭真仙境界,就算沈欢再怎么厉害,都可能会死在对方的手里。 因为沈欢无论怎么强,都在银河星域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而烛照的力量已经不是银河星域可以承受。 说句不那么夸张的话,现在的烛照别说控制整个修真仙界,他就是用一根指头,就可以让大半个修真仙界瞬间灰飞烟灭! 这样恐怖的实力,恐怕就算是玄印全部开启的沈欢都没有办法达到的。 面对一个无法战胜的疯子,苏璃还要支持沈欢?那就不是信任不信任的问题,而是珍惜不珍惜的问题了。 “就算你不为我考虑,你也应该为你的小情人考虑一下,你死了她怎么办!” 沈欢愣了一下,然后说道:“我对你和妙诗的感情都是一样的……就算妙诗在这里,我要做的事情也仍旧不会改变。” “好!既然你想找死,老娘就一起陪着你!” 蛊皇看到争执的两人,哇的一声就哭了出啦,“爸爸,妈妈,你们不要吵架了,都是小蛊的错,你们、你们……” 原本激动的苏璃忽然沉默了下来,过了一会儿他松开了沈欢,说道:“你去吧。” “谢谢……” 苏璃没有说话,降落到了地上。 蛊皇不解的对着苏璃问道:“妈妈你明明很舍不得爸爸,为什么会——” “我想起了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没什么。”苏璃想到的正是十年后的沈欢,当时十年后沈欢说的很轻松,那就代表这一次的事情应该没有多大的危险,毕竟十年后的沈欢不会害自己,更不会害她。 苏璃方才之所以会动摇,就是因为想起了沈欢的话,她担心那个所谓十年后的沈欢是来自于另一条时间轴上的存在。 不过就冲那种熟悉感,苏璃现在可以肯定,那个十年后的沈欢和现在的沈欢是同一个人。 北冥浩瀚何止千万里,选择在这里战斗是再好不过的。 “这么久才过来,你该不会是在交代后事吧?”烛照虽然看都没看沈欢一眼,但是语气中却满是玩味。 沈欢也没生气,“没错,我是在交代后事,不过是不是我自己的后事,而是你的后事。” “哼,口舌之利,本圣神没必要和你争论,我说今天要以你血祭吾妻,就必定会是如此!”烛照说着,忽然笑了起来,“我现在的能力比之前强了百倍,所以你之前对付我的那些小聪明一般的招式就不要再用了。” 说着,沈欢忽然感觉周围的空间好像塌陷了一般,而塌陷的中心就是他自己,被四面八方空间力量所挤压的沈欢,犹如深陷泥潭,不光无法自拔,还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这种压力比沈欢自身的压力强大百倍! 只需要一个念头就可以操纵空间力量,看来烛照的实力不仅仅是上升了一个等次那么简单。 修真仙界的空间无论从韧性还是法则力量,都要比人间界强大的多,但是对能够在时空乱流中生存的沈欢来说,这种空间挤压的能力虽然强大,好在还在沈欢的承受范围,目前对他来说比较麻烦的就是,怎么从挤压之中脱身。 “想跑?可惜你跑不了!”烛照说着五指虚张,然后猛地一抓。 “啊!!!” 沈欢瞬间发出了一阵惨叫,因为在烛照力量的加持下,空间力量大幅度增加,已经超出了修真仙界空间体系应有的力量,而仍旧在体系之内的沈欢自然无法抵挡。 “如果你是天尊,那么这一声惨叫,将会是我这辈子听到最动人的音乐,不过很可惜,你只是他的一条走狗而已!” 天道无情,在烛照的认知里,天尊根本不可能有感情,之所以会对她妻子动手,并不是为了保护人间界的众生,只不过是为了表现出一种伪善而已。 或者说,早从一开始他就有杀了太阳太阴这两个超脱天尊体系的神兽始祖。 “对了,挖出你的内脏一定很有意思,当初我没能对你的身体进行空间进攻,本圣神可是相当的失望!” 隔空取走心脏,这是沈欢第一次看到就感到震惊的存在。 虽然道修一路上都在强化身体,但无论再怎么强化,肝脏终究是最便宜的存在,尤其是心脏这种主要器官。 沈欢可不认为自己失去了心脏以后还可以存活,在这种紧急的关头,沈欢别无选择,能够做的就只有开启玄印力量! “给老子——开!” 随着沈欢的一声呐喊,玄印立马浮现体表,强大的力量瞬间将那些压迫着他的空间撕裂! 第1891章沈欢VS烛照(下) “轰——” 强烈的轰鸣声和刺眼的光芒,让烛照下意识的支撑起空间防护罩。 白光散去,当初一把就可以捏碎顶尖神格的玄印沈欢再次出现。 看着那一个个像是漂浮但又像是烙印在身上的那些玄印,烛照终于露出了诧异的表情,“天道玄印?莫不成你是新一代的绝世天骄?不对,和天道玄印不同,虽然都是玄印,但是你的玄印并不具备天道玄印的法则力量,只是单纯的能量体而已。” 烛照还有一句话没有说,那就是……即便没有蕴含法则的力量,沈欢身上的玄印强度,已经和天道玄印一个级别,甚至锋芒更露! “你……该死!”沈欢闪身到了烛照身前,一拳便捣向对方的胸口。 烛照反应极快,直接动用空间力量,想要改变沈欢的攻击轨道,从而形成让沈欢自己打自己的局面。 沈欢的攻击轨道确实是发生了一些改变,但也仅仅是一瞬间的颤抖而已,在颤抖过的瞬间,沈欢的拳头便回到了正确的轨道上。 在外人看来,就是沈欢在出拳的半途中停顿了一下,然后以一种更快的速度砸在了烛照的胸口上。 毫无防备的烛照,直接被沈欢一拳给砸飞了出去。 “咳咳——”烛照飞出数丈之后,稳住了自己的身形,他只是咳嗽了两声,似乎并没有受到什么过重的伤害。 “竟然突破了我的空间力量,你果然要比我想象中的要强大太多,如果我在没有晋级灭天境的时候就对你出手,恐怕死的人会是我。”烛照又咳嗽了两声,“一个人类依靠修炼达到现如今的境界,那些太古时代强者所创造的心法口诀,果然要比我的灭天诀要厉害的多,不过很可惜……现在的我是不可战胜的!” 说着,烛照便再次动用空间力量,不过这一次,他的空间力量显然要比之前的要纯质的多。 之间他的手消失在一片虚空当中,再次出现已经巨大化到了一座山峰的程度,就如同当年封印美猴王的五指山。 只不过当初如来佛祖只是为了封印美猴王,现在的烛照却是想要轰击沈欢的天灵盖杀死沈欢! 在感叹沈欢强大的同时,烛照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如果任由这样的沈欢成长起来,那么自己一定不会是沈欢的对手。 当然,现在的沈欢就已经对他构成了威胁,只不过这个威胁并不是很大而已。 “轰——” 医生巨响过后,沈欢竟然直接用寒魄刺穿了烛照巨大的手掌,浑身是血的他没有任何停顿,直接闪现到了烛照身前,准备一下子斩了烛照的脑袋。 可惜到一半的时候,寒魄却忽然凭空消失,沈欢的攻击自然也随之化为乌有。 “虽然不知道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在保护着你,但是你的武器并没有这种神秘的力量保护,没有了武器的你,就和拔了牙的老虎没有区别!”烛照说着,一拳打在了沈欢的胸口,“给我死!” “轰——” 沈欢直接被轰除了数十丈,停顿时他还险些半跪在空中,很显然,烛照对他攻击造成的伤害,远远要比他对烛照造成的伤害要大得多。 而且在拥有空间这种近乎bug般的力量以后,烛照受不受伤都是一样的,因为无论受到什么样的伤害,他都可以通过空间力量进行修复。 在这种情况下,沈欢战胜对方的几率几乎为零。 不过现在的沈欢还保留一些意识,并非是玄印力量的极限,甚至可以说玄印力量仍旧受到了一些压制。 只是沈欢知道自己的意志并不会停留太久,最多三分钟,自己的意识便会完全消失,从而进入到暴走状态。 为了避免对修真仙界噪声不必要的伤害,沈欢必须选择速战速决! “戮仙!” 寒魄不知道被对方搞到了什么地方,但是千幻并不是只有一把武器,随着沈欢的召唤,戮仙这把千幻当中最强大的神兵再一次出现。 在短时间内击杀对方,戮仙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为了将攻击力最大化,沈欢尝试将一部分的玄印转移到了戮仙上。 果然感受到玄印力量的戮仙,仿佛就像是吃了威哥的小丁丁,吸收灵气的速度至少加快了数十倍。 烛照虽然不知道沈欢使用的是什么武器,但是从周围灵气快速的流逝,和之前玄印给他的危机感,让他明白必须在戮仙开炮之前杀了沈欢,不然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沈欢的闪现,只是因为移动速度过快,给造成的一种假象,而烛照则是真的可以随意穿越空间。 上一秒他还在万里之外,下一秒他就可以到达沈欢的身边。 “咣——” 但沈欢也早就预料到,对方会做出攻击行为,竟然将正在吸收能量的戮仙一甩,砸在了忽然出现的烛照身上。 “妈的!”烛照暗骂了一句。 他没有想到一个正在蓄力的武器,竟然还可以进行攻击,不过让他骂人的主要原因是……沈欢的武器,竟然和沈欢本体一样,不能够用空间力量转移。 如果现在沈欢还说自己是来自人间界,烛照打死也不相信。 “既然这样,我就将这空间周围的所有灵气都转移到别处!”烛照的实力依仗是空间力量,只要有空间存在,他的力量就会源源不竭,至于灵气存在不存在,对他来说没有任何的影响。 沈欢就不同了,他是一个道修,需要的正是灵气,包括现在这个正在凝聚力量的武器,也是来源于灵气。 可是在灵气消失的瞬间,就发生了一个连烛照也没有料想到的事情……沈欢手中的戮仙,在发现没有灵气以后,竟然开始吸收起了空间力量! “这、这怎么可能?!”烛照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情况,空间力量是他从先天一炁中获得根源力量,能够吸收这种力量的人算上他和那些太古巨神也是屈指可数。 可是一个修真者竟然能够吸收起空间的力量,这、这特么简直和开挂没有区别好么! 烛照并没有震惊太久,因为他震惊的念头刚刚出现,戮仙便已经蓄能完毕,发出了一道毁天灭地的光柱! 第1892章再见了,小怪物! 感受到这强大的力量,即便是烛照脸上都露出了惊恐的神情。 这么强大的力量,如果全都打在自己的身上,那么自己将必死无疑! 能够击杀寂灭真仙的力量,这个家伙太恐怖了! 逃! 这就是烛照唯一的念头,是的,刚刚还想杀了沈欢祭老婆的烛照,现在害怕到想要逃跑。 可以说这是连烛照自己都没有预料到的结果。 自己应该在最初的时候就杀了他!而不是想要折磨对方,从而幻想自己折磨天尊时的情形来取得快感! 没有任何的爆炸声,因为爆炸声已经大到人耳不足以分别,听到只有累死耳鸣般的嗡嗡声。 传出的能量波动,更是震荡到整个空间碎裂。 等到一切都稳定的时候,北冥的水位线至少下降两千米,一些原本不存在的小岛纷纷浮现。 北冥那广阔千万里的海面,好像不再那么浩瀚无比。 虽然没有达到沧海桑田的程度,可要知道,沈欢攻击的目标并不是海面,而是太阳烛照! 海面之所以会变成这个样子,只是因为受到了波及而已。 至于烛照,他消失了…… 沈欢漂浮在空中,警惕的看着周围,在戮仙攻击的地方有着一个巨大的黑洞,原本戮仙的能量可以蒸发半个北冥,至少可以让方圆千里化为桑田,可是眼前的这个巨大黑洞吸收了大部分的力量。 不过也好在有着黑洞,要不然沈欢对修真仙界所造成的伤害将会是毁灭性的打击。 这个黑洞可以看作是戮仙造成的结果,但是能够造成这么大的黑洞,最主要的原因是烛照想要通过空间转移的办法来实现能量转移,从而让戮仙的攻击化为乌有,可是令烛照没有想到的是,戮仙所发出的光柱力量实在太强,已经达到了可以打破次元壁的程度。 虽然转移了大部分的能量,但是仍旧有一部分力量对修真仙界造成了严重的打击。 如果这样的力量实打实的打在烛照身上,那么结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沈欢虽然再也感觉不到烛照那强大的气息,但是他也不敢肯定烛照是否死亡。 能够在这种攻击下存活的人,几乎是不可能存在的,但是可以控制空间力量的烛照是一个例外。 对方如果想要逃跑的话,瞬间就可以到达世界尽头躲藏起来。 沈欢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方才戮仙的攻击力已经造成了银河系空间体系混乱,从而扰乱空间力量,让烛照没有逃跑的机会。 三十秒后,沈欢都没有看到烛照的影子,心中微微松了口气,他开始平复心情,尽量将玄印的力量压制下去。 可惜,太晚了,因为他方才将玄印附加到戮仙的行为,已经可以认定是使用了玄印这种本源力量。 沈欢现在面临的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拼尽全力和玄印斗争,从而恢复清明,要么就是在这个关头学会如何掌控玄印的力量。 不过这只是好的方面,还有一个坏结果,那就是……沈欢完全失去意识,成为一头暴走的人形怪物。 这并不是沈欢想要看到的结果,所以他尽量不去想这些恐怖的事情。 “该死的!为什么沉不下去!沉不下去!” 随着时间的退役,沈欢越发的急躁起来,因为玄印的力量不仅没有任何松动的样子,而且还越来越严重,严重到沈欢只能间接性的控制身体,照着这样的情况下去,成为怪物几乎是必然的事情! “哈哈哈哈——” 就在这时,烛照的笑声忽然从上空传了过来,“没想到啊没想到,你竟然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好在你还没有完全掌握这种新型玄印的力量,不然谁生谁死还真的不好说!” 烛照上半身沾染着血迹,很明显那是他自己的血,手臂垂直裸落下,看样子就算不是废了也是受了很严重的伤害。 不过对于戮仙所造成的伤害来看,这种伤害程度显然是不够的,至少在沈欢看来是完全不够的。 因为对方的伤势并没有严重到不能发挥实力! “真的很难想象,我烛照有一天竟然会被空间力量伤害到,还差点卷入银河星域中最大的空间旋涡丧命。”烛照语气很玩味,但是神情上却是有些后怕,“刚开始我就很疑惑,到了你我这样的境界,对于力量的掌控已经精准到不能精准的程度,如果不想力量外泄,我们就算在豆腐上打架,也不会让豆腐有丝毫的破损,当然如果想要毁灭哪个地方,也就像是压扁豆腐那么简单。” “但是你却出选择一个空旷的放来战斗,起初我认为你的实力不达标,可是你的实际战斗力显然已经达到了那样的程度。” “直到刚才我才想明白原因,那就是……你并没有掌控这份超强的力量!” 烛照冷笑一声,“说实话,你的玄印不知道是不是和天道有关系,但是他和天尊的玄印力量一样,可以压制我所有的空间力量,不过好在你还不知道该怎样控制,要不然我就真的很惨了。” “哼!如果不是你杀死了豕皇,还收走了其尸体,我就可以得到我妻子一部分的时间力量,当这两种至高法则的力量融合以后,一定会产生超强的力量,到时候猎杀天尊也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好在可惜的不光是我一个人!”烛照活动了一下左手,“就让我在你暴走之前杀掉你吧!” 烛照也想过将暴走的沈欢控制住,不过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他有自知之明,知道在沈欢暴走以后,自己根本不无法控制沈欢。 既然是不可控的力量,那么最好的结局就是将对方给毁灭掉! “现在你可以去死了!”烛照说着周围的碎裂的空间力量便开始以实质性的方式开始运转,最终形成了一把空间巨剑。 烛照不可以将他的力量施展到沈欢的身上,但是这种由纯粹空间力量所形成的切割巨剑,足以将沈欢击杀! “再见了,小怪物!” 说完,烛照便准备将手中的空间巨剑扔出去。 就在这危急关头,一声高喝忽然传了过来,“烛照,住手!” 如果是其他人的声音,烛照根本不会理会,可是这个声音他太熟悉了,熟悉到连死都不会忘记! 第1893章欢子六六六?迷呢! “天尊夏天!你竟然真的没死!” 烛照身体近乎颤抖的转过身,死死地盯着来人。 不过当看到来人以后,烛照身体却又是一颤,“混沌圣主……该不会你也想插手这一件事情吧?” 站在夏天身旁的楚歌指了指自己,“你是在和我说话?” “当然是在和你说话,这个世界上敢和混沌扯上关系的就只有两个东西,第一个是混沌中孕育而生的混沌果,还有一个就是你……的前世。”一旁的雪歌开口解释道。 至于绅士则看着沈欢没有说话,至于烛照那个家伙,他根本就没有放在眼里,瞅都不带瞅的。 “哈哈哈哈——”烛照忽然放声大笑起来,“刚才我还在疑惑,慕容雪歌和混沌圣主怎么可能同时出现,原来只是转世而已……不对!即便是转世,这两个同一个体也是不可能同时出现的!” “小子,这是不是你制造的幻觉!”烛照扭头对着沈欢问道。 沈欢已经失去了理智,根本不会理会对方,而是大嘴一张,直接巨剑的空间力量吞噬到了玄印当中。 “该死!” 烛照暗骂了一句,现在这个情况对他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无论是慕容雪歌、混沌圣主亦或是天尊夏天,全都极其的难以对付。 眼前这个夏天虽然不是原本的天尊,只是天尊的转世,可是天尊的实力并非是固定的,在银河法则的加持下,只要是在银河星域里的人,就没有办法杀死他。 现在烛照虽然达到了寂灭真仙的境界,可是他并没有能够将豕皇身上的时间力量回收,只拥有空间力量的他还存在着很大的弊端。 不管了!想得越多只会越发犹豫,自己的目的就是杀了夏天,现在对方送上门来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管他打过打不过,先杀了对方再说! 在这种思想下,烛照没有再废话,直接对夏天出手。 “怪怪你个隆叮咚!一上来就是大招!”雪歌没好气的骂了一句,连忙施展绝命十三剑反击,没办法都到了这个地步,也只有发挥全力了。 可是这一出剑,雪歌就感应到了不对,对方太强了,自己的绝命十三剑根本对其造不成任何的伤害。 即便是使用出号称能够毁灭一切的第十四剑,估计也赢不了对方。 “该死的时间轴法则!”雪歌暗骂了一句,利用混沌力量逃脱了烛照的攻击。 “这个老小子我打不过,看你们的了。” “有没有那么夸张?”楚歌说着直接让自己的右手手臂进行了混沌化,上面满是黑色的鳞片状物体,尤其是那一股股冒出来的黑灰色烟雾,光是看看就让人感觉十分的危险。 “给我破!” 随着楚歌的一声高喝,烛照的攻击被击破,但是楚歌也后退了数步才稳住身形。 混沌包含了一切的力量,可以无视和吸收一切的属性攻击,不过也正因为混杂太多,导致每一样能量都不纯真,只能以混沌的面目示人。 不过以对手是烛照的情况来看,楚歌还是占很大光的。 “混沌圣主,我给你的前生一个面子,但如果你继续出手,就别怪我无情了!”烛照方才显然是留了手的。 虽说楚歌的混沌力量正好克制烛照,但因为两者之间巨大的境界差距,楚歌战胜对方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曹尼玛!”楚歌回答很直接,没有任何的掩饰。 “你——” “楚歌,这件事情是我引起的,就让我亲自来解决吧。”夏天深吸了口气,对着烛照说道:“烛照,当初我已经警告过你和幽荧,但是你二人不听劝告,执意而行,在这种情况下,我只能痛下杀手!” “放屁!”烛照怒喝道:“我妻孕育后代,需要大量的能量,而吞噬无用的人间界,显然是最好的抉择!那群人类只要生活稍微好一点,就会开始起内讧,而且随着西方科技的发展,人间界的载体地球所受到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九三我妻子不吃了它,它也会被那些愚蠢的人类给折腾废掉!” “难道在你眼中,只有和你差不多的人类是你的子民,而我们神兽一族便不是你的子民?” “你不要忘了,大家都是从先天一炁中孕育而生,准确来说,我等与天道诸神,都是兄弟姐妹!” “你为了一群蝼蚁垃圾,杀了我妻子还找诸多借口,你该死!”烛照说着便再次出手。 沈欢则召唤出天剑剑魂,准备施展天骄四式来迎敌。 可惜,烛照太强了,根本不是现如今的夏天可以对付的。 “你不是已经掌握了部分的天道力量吗?用天道的法则压制他啊,笨!”一旁的楚歌看的十分焦急。 夏天也是明白人一点就通,连忙用天剑当做信号发射器和天道沟通,准备用天道鸿蒙的力量来压制烛照。 “啊!!!” 烛照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攻击化为虚有,气愤的想要破坏到眼前可以看到的一切事物。 银河星域内无敌,这样的法则让夏天看起来多少显得有些无赖,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力量,夏天在位期间,才能够做到很多天帝、玉皇所无法做到的事情。 烛照开始疯狂的散布力量,发泄自己的愤怒,即便他明知道自己不可能伤害到夏天。 “疯子!”夏天骂了一句,表情显得有些愤怒。 烛照将他辛辛苦苦建立出来的修真仙界,折腾成这副模样,他还能逻辑清晰的和烛照交谈已经死很牛逼的表现了。 “你有这些恩怨,就应该在我们来之前说出来,现在好了,我们本意是过来装逼的,但现在完全就是跑过来挨打的。”雪歌没好气的说道:“因为你的离开,天道本来就是崩坏状态,你现在只掌握了完好部分的五分之一,你说咱们怎么跟他打?” “要不是你跑去和神那个疯子打架,咱们银河星域能出这种事情?”夏天也反过来吐槽对方,他正说着,暗道一声糟糕,“撑不住了!” 眼看夏天就要撑不住的时候,沈欢的身影忽然出现,一拳将发狂的烛照给打飞了出去。 “欢子,奈斯!”楚歌这边忍不住想要给沈欢点赞,但是话音还没落下,沈欢便反手一拳,直接击碎了夏天的天道防护罩! 第1894章不能出手的绅士 随着天道防护罩的破碎,夏天一干人等全都被轰飞了出去,身上不大不小都受了一些伤害。 “咳咳——马勒戈壁的,欢子、欢子这家伙也疯了?”楚歌从地上爬了起来,从他难受的表情来看,受到的攻击显然不轻。 夏天和雪歌的情况也不楚歌好多少,都是一脸的蓝瘦香菇。 “欢子不是疯了,而是被玄印力量吞噬了,照这个情况下去,我们不是被烛照那个家伙打死,就被欢子给打死。”脸色苍白的夏天用手捂着胸口,天道防护罩是他支撑起来的,受伤最重的人就是他。 “我去,早知道是这情况,咱们就不露头了。”楚歌无奈的吐槽道。 一旁的雪歌却是说道:“傻哔,要不然你给人家烛照道个歉得了,说不定他会原谅你,这样我们就少了一个对手,或者说不光少了一个对手,说不定我们还会多一个朋友,这样连带欢子的事情也都可以解决了。” “你做梦呢!杀妻之仇一个道歉就完事了?” 夏天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不认为当初的事情是我错了,那毕竟是人间界所有生灵的性命。” “夏天,你能够掌控天道很了不起,这是所有星域守护者都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情,但你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守护者,因为……你多了不必要的感情。”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绅士开口了,“道德经有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看似天道无情,实则身为天道必须如此,因为一旦加入个人感情,就会有失公允。” “在你看来,幽荧为了补充孕期所需要的能量,便要吞噬掉人间界,是一个十恶不赦的行为,但是人间界的那些凡人在孕期杀鸡宰鱼尾自己补充营养和幽荧所做的事情有区别吗?” “人类和那些畜生不一样?畜生生来就是被食用的?如果你这样想,那么在幽荧眼中也是如此!所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真正代表的不是无情,而是要表达这世间万物对于天道来说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区别,真正将这万物分为三六九等的,正是你们人类自己。” “贵贱贫富、善恶对错、俊美丑陋这些对于天道来说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的区别。” “如果说真的有错,错的也是你这个星域守护者,而不是太阴幽荧……”绅士顿了一下说道:“这个问题,你上一世在神域的时候想明白了,并且感叹自己终于发现为何上一代绝世天骄夏流,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没有情感且不善言语的傻子,然而这一世……你却又再次陷了进去。” 夏天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因为绅士说的没错,他不知道该怎么反击。 “你现在拼命想要获得天道力量,你上一世却在想尽办法放弃,因为你做不到无情……另外,现在这个紧要关头,不是争论对错的时候,我觉得雪歌说的道歉,或许行得通。” “我靠!”楚歌看着有些迷茫的夏天,“我说傻哔,你该不会是真的想要去道歉吧?” “绅士说的没错,错的不是幽荧而是我,我应该给烛照道歉。” “智障,因为他人三言两语就改变自己的思想,简直就是一个小学生!”楚歌也承认绅士说的没错,可别忘了,天道也不是完美的存在,在被夏天征服以前,对方也因为受到人类恶果的感染,而产生了浓重的私欲。 当初慕容雪歌逆天,说是创造天道,但实际上只不过是想要将天道的私念删除,从而进行一下重启而已。 天道是万物的本源,这就好比被某个坑爹游戏气到摔手机,坏掉的只是手机,而不是这个游戏,将手机里的游戏删除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楚歌和夏天的性格不同,楚歌不这么选择,不代表夏天也会不这样选择。 他起身对着刚刚从深坑中飞出的烛照说道:“当年的事情是我对不起你,你有什么怨恨发泄到我一个人身上就好了,和我的这群朋友以及修真仙界的大众们没有任何关系!” “哼!死到临头的还想着做英雄。”烛照冷笑一声,“我可以不杀你,因为看着你被自己的朋友杀死,远远要比我杀死你要痛快的——” 这边烛照的话还没说完,沈欢便忽然出现,将对方瞬间击飞! “混蛋!”现在连烛照都开始怀疑,沈欢到底沈欢你真的疯了还是假的疯了,好在沈欢在击飞烛照以后,就开始立马对夏天动手。 “我靠!这家伙是真的疯了!”楚歌心有余悸的看着撞入海面的沈欢,如果这一次撞击装在自己的身上,就算不死,恐怕也要粉身碎骨。 “绅士,你不是说你们星域属于高等星域吗,让欢子冷静下来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儿吧?”夏天将希望放在了绅士身上,之前绅士就有说过自己来自于其他星域,而他们星域的整体水平要比银河星域高出很多。 “如果是在我的星域,无论是沈欢还是烛照我都可以轻易解决,但是这里是银河星域,如果贸然动用我的力量,可能会让原本就不怎么完善的银河星域法则直接崩坏……”绅士一脸认真的说道:“简单来说就是天道破灭,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显然不需要我多说了。” “只是使用一丁点的力量就会这样吗?” “是的,大多数突破星域界限的人,都会选择在诸多星域中的荒域当中,而是进入其他星域,因为如果进入其他星域的话,无论是超出当前星域境界还是低于当前星域境界,只要是使用力量就会发生我之前所说的情况。” “如果能够在荒域中获得足够的荒之星强化肉身,就可以自由穿梭在不同星域以及任意的使用本星域的能量……我收集的荒之星只够穿梭而不够随意使用力量,所以我在这里帮不上任何忙。” “可是你不是可以飞吗?这不算是使用本星域的力量。”夏天还是有些不愿意承认这个结果,毕竟就目前的情况来说,绅士是唯一的希望了。 “我不能随意使用,但是可以用本身的力量去模拟你们星域的能量体系,但是也正因如此,我的最大能量也不过是真仙境界而已,只有真仙境界的我,没有对这场战斗的结果造成任何的改变。”绅士无奈的说道:“抱歉,帮不到你们……” 他嘴上这么说,心里想的却是,“那两个家伙究竟准备看到什么时候?非得赌看我会不会出手吗?那个小家伙不知道,可是另外一个已经接触到真相的存在,也要和我赌吗?” “要知道……还从没人赢过我呢……” 第1895章还不如让我亲自出手 “要知道还从来没有人赢过我呢,就连被封圣的楚歌都没办法,你们两个又有什么办法呢?” “更何况……你们之中还有一个人触碰到了真相。” “喂喂喂,快出来,难道非要我出手不可吗?” 绅士方才的那些话是对夏天说的,实际上也是对躲在幕后的两个人说的。 虽然他的真实身份目前在整个神域还没有人知道,但凡事都会存在意外,尤其是几个触碰到“真相”的存在,即便还没有了解所有的真相,不过只要接触到部分真相,就有可能推敲出自己的身份。 不过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这些推敲只能看为是臆测。 这才是绅士不出手的主要原因,要是让幕后的两个家伙确定身份的话,那就真的很糟糕了。 “我去,还真有耐心。”绅士还是决定不出手,反正夏天和楚歌都受到了神选之人的祝福,可以进行无数次的转世轮回,等到了十八岁开始进行魂觉,那就又是一条好汉。 至于雪歌……虽说穿越时间轴这种事情,绅士本人也很感兴趣,甚至可以说诸多时间轴穿越事件的幕后推手都是他。 但与此同时,绅士又觉得,既然选择穿越时间轴这种充满风险的事情,那么就要有承受相应后果的可能性,灭亡只是诸多结果当中的其中一种而已。 说白了就是……无论是夏天、楚歌还是雪歌,死了他都不会心疼。 可是烛照在被沈欢轰飞多次以后,终于将目标改变到了沈欢身上,“你这个家伙,老子留着你,不是让你对老子动手的!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是真疯还是假疯!不过……不管真疯还是假疯,老子都会杀了你!” 完全暴走的沈欢很强,可以视作天下无敌的存在。 但是……烛照在吸收了那么多能量以后,已经不再是“天下”的存在了。 “空间爆裂!” 烛照还真是说到做到,一上来就是大招,而且看周围空间碎裂的情况,明显是想要击杀沈欢。 虽然沈欢打不过对方,但是这不代表他可以随随便便的弄死沈欢。 “该死的神秘玄印!”烛照看着像是野兽一般的沈欢,气恼的骂了一声。 就是因为神秘玄印的力量,导致烛照没办法将自己拿统通天彻地的本事在沈欢的身体上施展。 如果可以将自己的空间力量施展到沈欢本体上,足以将沈欢一瞬间化为飞灰。 就算不能将沈欢瞬间分解成颗粒,也可以将四肢尸首分离,但目前这个情况,他连沈欢的一根头发都没有办法分割开。 “吼——” 沈欢再次叫喊了一声,原本只覆盖二分之一的玄印,再一次增加了覆盖范围,已经到了三分之二的地步。 “该死!” 又交手几个回合以后,烛照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随着一次次被自己击败,沈欢身上玄印覆盖的范围就会越来越大,而随着玄印覆盖范围的增加,本身实力也会随之增强。 从沈欢失去意识那一刻开始到现在,沈欢的实力至少翻了两倍。 “必须杀了这个怪物,要不然……就算我有寂灭真仙的力量,也没有办法制服对方!” “寰宇割离,星辰镇域,星曜万千,皆靠阳生,太阳愤恨,烛照天河!” 随着一端口诀念出,烛照的身形忽然变得模糊起来,紧接着他的身形虚化成了一个漆黑的圆形,而圆形周边散发着一圈刺眼的白芒。 “不好!”夏天看到这个情况脸色大变,当初想要吃掉人间界是幽荧没错,但是出手却不只幽荧一个。 夏天斩杀太阴幽荧以后,就准备斩杀太阳烛照,可惜却被烛照用强大的招式击退自己以后逃离。 现在烛照所使用的招式正是当年,烛照用来击退天尊的招式! 夏天之所以只是被击退是因为有银河法则守护,现如今的沈欢虽然强悍,但是并没有任何防守的意思,更何况烛照已经成为了超脱法则的寂灭真仙。 完了,不知道该如何闪躲的沈欢,如果硬接下这一招的话,一定会死的。 “好啊吧,这场博弈输的人是我。”绅士说着便准备出招,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刻,绅士的耳畔忽然想起了一个声音,“你不应该出手。” “嗯?”绅士皱了一下眉头,“竟然能够突破我的神念利用绅士与我对话,很不错,你是什么人?是接触到真相中的人之一吗?还是说,你已经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情。” “我是接触到了真相没错,但是我所获得的资料和你没有关系。”对方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我对于你的事情也没有兴趣,我只是看出了你背后隐藏着很大的力量,至于其他的我希望你不要多想,也不要让我多想。” “那也要看看你阻止我的目的什么。” “放心,我和你一样,是站在沈欢这边的。” “这个理由似乎并不足以说服我。”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继续说道:“你应该可以看出来吧。” “看出来什么?” “玄印上面的力量。”对方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沈欢身上的力量十分特别,也十分的强大,但是蕴含了一百分的暴躁,在没有启动之前,一直靠虚无的幼苗压制着,这种副作用并不明显,随着苏璃的身死,虚无接收到沈欢需要力量的讯号,将力量一次性放出。” “如果沈欢不能学会如何掌控这一股力量,亦或是说收服这一股力量,那么即便你救下了沈欢,结果也一样,他会被玄印的量所吞噬,成为一个毫无思想却蕴含了巨大能量的怪物,他可能时而平静,时而暴躁,时而嗜血。” “面对这样一个不稳定因素,你们会怎样选择?是杀了他,还是将他封印?” 绅士似乎明白了对方的目的,“听你这话的意思,似乎已经知道了解决办法?” “没有,在这件事情上,能够帮助沈欢的只有他自己,我们任何人帮忙都只会造成相反的结果。” “所以你阻拦我的意思是让我眼睁睁的看着这个家伙被烛照打死?”绅士不屑的说道:“与其这样还不如让我亲自出手!” “你——” 对方话刚出口,绅士便冲到了战场的正中心…… 第1896章这尼玛也可以? 烛照看到忽然出现的绅士,一点都不感觉意外,既然第一次的时候有人出来救沈欢,那么在沈欢完全死亡之前,就一定会有第二次。 “哼,人类,你找死!” 绅士猛地回头,瞪着烛照说道:“滚!” 按照道理来说,烛照应该瞬间将绅士击杀,可是令所有人没有想到的却是,烛照竟然被绅士的表情,吓得浑身颤抖。 不过在夏天看来,烛照并不是被吓到了,而是愤怒的像是一座即将爆发的火山。 “绅士,你刚刚不是说自己不能出手吗,你上去是找——” “幸好你是在用神识和我说话,要不然事情可就大条了。”沈欢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只是用自己身上的气势来吓住对方而已,毕竟气势这种东西是每个星域都有的,而且不需要能量调动。” “可是你这样吓住他们以后,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你看着就好了,我肯定可以完美的解决这一场危机。”绅士说完并没有对烛照进行攻击,而是闪现到了沈欢面前。 “吼——” 现在的沈欢根本不分敌友,他连楚歌和夏天这种非常了解的朋友都没有任何的印象,更不要说只是接触过几次的绅士。 所以在看到绅士到来以后,二话没说挥手就是一拳。 “不好!” 绅士的力量无法使用,最多只能模拟出真仙的境界,而沈欢的攻击能量显然是超出真仙境界的,在这样的情况下,绅士似乎只有死路一条了。 可眼看拳头就要打倒绅士的时候,绅士的身体却出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动作。 他的双脚紧紧地抓住地面,整个身体朝后仰去,后脑勺的发丝几乎已经沾到了地面,给人的感觉很像是一个练瑜伽的女性,但是这种几乎是以整个身体为弧度的弯曲,恐怕就算是瑜伽也没有办法做到。 夏天等人只是觉得惊讶,并没有太过好奇,因为绅士是来自于其他星域的人类,在结构上和人类不同是很正常的事情。 真正令人震惊的是绅士接下来的一连串攻击,只见他躲过沈欢的攻击以后,整个人就如同弹簧一般弹了起来,直接用自己的脑袋撞在了沈欢的脑袋上。 看着和沈欢同时开始揉头的绅士,楚歌忍不住吐槽道:“绅士这个家伙到底在搞什么鬼?他刚刚虎躯一震已经吓到了烛照,出手只会暴露出自己的实力,现在他不光出手了,而且出手的对象还是沈欢而不是烛照。” 说实话,批无论怎么想,楚歌都想不通其中的道理,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他和夏天的作用几乎为零,帮不上任何忙的他,除了吐槽已经不知道该做什么事情了。 “咣——” 绅士就像是疯了一般,每次躲过攻击以后,就会使用头撞头的方式。 你说这个绅士有铁头功也就算了,可惜他明显没有,几乎每次都是两败俱伤结果。 终于在经历了七七四十九次撞击以后,暴走的沈欢终于出现了晕眩无法站立的情况,这场头撞头的比赛,绅士成为了最后的胜利者。 “沈欢要摔倒了。”夏天看到这个情况想要上前去搀扶,可是想到绅士就在旁边,应该不会这么眼睁睁的看着沈欢摔倒,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绅士还是真的伸手上前了,不过他并不是要去搀扶沈欢,而是一脚踹在了沈欢的屁股上,接下来便是一连串的攻击,看他那个架势还颇有一种太极拳的感觉。 “我靠,这家伙还打上瘾了!”这边雪歌刚开始吐槽那边的绅士便大喊道:“亲爱的朋友们,快跟我一起来揍他啊!” “噗——”正在和矿泉水的楚歌听到这话,直接将嘴里的水给喷了出去,“你、你说啥?” “你们还愣着干嘛,快点跟我一起来揍他啊!” 看样子绅士非常着急,而且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样子。 “你确定?” “我靠,你们不来就我一个人过——不是我的意思是说,你们不来我一个人完全揍不过来啊!” “不是,你先说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夏天边说边朝着这边赶。 绅士只好一边打一边耐心的解释道:“沈欢体内的玄印力量太过强大,所以被他丹田内的一个宝贝给压制住了,因为以沈欢的实力还不能完全掌控这样的力量,按照那个宝贝的想法,这种力量应该是一丁点一丁点的往外放,类似温水煮青蛙的道理,最终让沈欢掌握所有的力量。” “可是在阿瑞斯杀死苏璃以后,沈欢便起了一定要杀死战神阿瑞斯的念头,在这种思想的召唤下,那个法宝只能提前将力量放了出来。” “但是就像之前说的那样,现在的沈欢还不能掌控这些力量,而那个法宝因为还处于成长阶段的原因,并没有能力将已经暴走的能量再次封印。” “我之所以揍沈欢,是因为,我们必须将这股强大的力量在沈欢的体内打散,均匀的分散在各个角落,然后再依靠沈欢自己的意志来镇压或完全掌控这股力量。” “我这样说你们应该已经听懂了吧?我看似是在揍他,实际上是在揍他体内那一股股乱窜的力量,只要——” 绅士话还没有说完,夏天三人便已经开始动手。 “夏天,你这样打是不对的,太轻了,应该用一些力,最好是最大的力气。” “别担心自己会伤害到沈欢,以你们目前的实力,伤害到沈欢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对对对,应该像雪歌这样,下手毫不留情!” “哎!楚歌,你这样可就过分了,我让你出力,也没让你用混沌化的手臂来攻击对方啊!” “我的意思不是让你停下来,而在不启动混沌化力量的情况下用全力揍他,哎对!就是这样……能不能打脸?如果那力量涌现到了沈欢脸上当然是要打的,不过这种情况只有很小的几率出现。” 这边的绅士喋喋不休,而躲在幕后的疯道士和异时间轴沈欢则一脸的懵逼,“这尼玛也可以?” 第1897章瞬间爆炸! “妈的!” 一旁的疯道士,狠骂一声,便准备上前动手。 异时间轴沈欢看到这个情况以后,伸手拦住了对方,“你干什么?” “他们这样揍欢子,我忍不了!”疯道士气得咬牙切齿,看着众人海扁沈欢的画面,他的内心就像是燃烧起了一团火。 异时间轴沈欢却开口阻止道:“等一下,虽然这样看起来有些滑稽,甚至是有些无厘头,但是那个家伙的理论是没有错误的,而且看他的反应,应该是和我一样,接触到了部分真相的存在。” “滑稽?无厘头?你看到自己被人揍,想到的竟然是这种结果么!”疯道士一把甩开异时间轴沈欢,“沈十二,我现在很怀疑你的身份究竟是不是异时间轴的欢子!” 异时间轴的沈欢自称来自第十二条时间轴,所以疯道士就给对方起名叫沈十二。 沈十二没好气的白了疯道士一眼,“我连你小时候什么时候第一次撸管我都知道,你说我能不是吗?” “滚!谁让你把这件事情说出来了,我只是一种比喻,比喻你懂吗!草!自从见了你,我就感觉老子这些年建立的牛逼形象,全都被你毁了。”疯道士嘴上在骂着,但是已经没有过去找绅士拼命的兴趣了。 “那个家伙,最好可以用这种方法治好欢子,要不然……我肯定杀了他!” 沈十二无奈的耸了耸肩,“那也得看你的能力了,虽然你的实力很强,但是我感觉那个家伙更强,甚至可能比我还要强上几分,至少已经接触到真相的他,不是选择四处躲藏,而是光明正大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疯道士没好气的说道:“那还不是因为人家比你胆大?说实话,沈十二,我现在很疑惑,你小子究竟是经历了什么变得这么怂了,要知道原来的你可是敢草村长他儿子的男人!” “但问题是,这一次我招惹的人比联合国主尊还要牛逼一百倍。”沈十二无奈的叹了口气,“总之咱们继续暗中观察就好了,如果问题没有解决的话,咱们再动手也不迟。” “反正我帮你解开时间轴的禁制以后,你杀烛照这种小角色应该就是一巴掌的事情吧?” “用不了一巴掌,我要是愿意,一根手指就能弄死他!”疯道士正说着,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事情,“对了,你派去接嫂子的那个灵石傀儡不会出了什么事情吧,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过来。” “不会,那个灵石傀儡是我在机甲星域的至高机关师那里用巨大代价换来的,其实力境界完全是根据能量源来确定的,不受穿越时间轴法则的压制,我给他装入的那颗灵石,已经足以让他拥有太上境的实力。” “我靠,因为一颗灵石就让一个傀儡踏入了道镜,这尼玛也太变态了,按照你这个说法,只要能源够牛逼,让他成为无极境的存在也不是不可能了?” “相当于无极境的能源?别妄想了,能够达到半圣境界就已经是一种奢望了,太上境的能源还不算稀缺,但是在其之上的混元境能源就已经非常难找到了。”沈十二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好了,很多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停手停手!你们快看,欢子的身上已经发生变化了!” 这时夏天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 疯道士和沈十二的关注度,自然也就回到了沈欢那边。 “好像是够了?”绅士后退站到了一旁。 楚歌则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我靠,我还以为要一直打下去呢,老子的手都酸了。” 雪歌则是一边活动着筋骨一边笑,好像揍沈欢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你笑什么?” “啊?没有啊,就是随便笑笑。”雪歌手气笑容,变得一本正经起来。 “吼——吼——啊!!!嗯——啊!!!” 此时的沈欢全身上下到处都是玄印,和平时那种被封印时的黑底白字不同,除了背景一般的星空没有变化外,玄印各不相同,而且在颜色上只有相近的,却没有一个重叠的。 在夏天等人眼中,颜色更是丰富无比,因为修真的缘故,他们的各种器官都得到了强化,普通人眼中只有三原色,而站在他们的视角至少已经达到了四重色的地步。 “绅士,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在我看来,沈欢不仅没有恢复,反而看起来更加痛苦了呢?” “你应该这样想,原来他只有空虚的力量,现在最起码已经知道痛苦了。” “我靠,不是吧?” 这边几个人正说着,天空中的烛照不知何时从战栗中走了出来,“你这个家伙,竟然敢唬我!” “哎呀,被发现了吗?”绅士说着直接一溜烟的跑了,一边跑一边说,“你们还愣着干嘛,快跑啊,不然等死啊!” “我去!这个家伙也太没有人性了吧!”雪歌气哼哼的说道:“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去追那个没义气的家伙!” “草,这家伙真的是我异时间轴的分身吗?逃跑都给我找这么烂的借口。”楚歌没好气的说道:“傻哔,你还愣着干嘛,接下来的事情已经不是我们能够处理的了,赶紧走吧。” “可是欢子他——” “都说了,这不是我们能够处理的事情了,你这么死脑筋干嘛啊!我也想救欢子,如果付出生命可以救他,我会毫不犹豫的付出生命,可现在的情况是,就算我们死了也没有办法救到沈欢!现在可不是感性的时候,越是危机我们就越是要保持理性!” “刚刚绅士已经说过了,你是最强的绝世天骄,但也是最不合格的绝世天骄,因为你太感性了!” 夏天看着在地上痛苦挣扎的沈欢,咬着牙和楚歌一起离开了。 “哼!明智的抉择,不过天尊你跑不掉的,杀了这个家伙以后,我就会去杀掉你!”烛照说完,直接将手中的黑色荧光圆球砸在了沈欢的身上。 本身便处于痛苦中的沈欢……瞬间爆炸! 第1898章拯救沈欢的办法是“或许”? “轰——轰轰轰——轰轰轰轰——” 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但沈欢的肢体只是像充了气的祈求而已,这些爆炸声出现的时候,变成气球般的沈欢,体内便会鼓起一片地方,亦或是再增大几分。 “到了我们的境界,对于力量的掌控应该精确到威力足以毁灭对方,却不会毁灭这个世界。” 烛照再次说出了同样的话,他的嘴角翘起了意思玩味的笑容,“在安静中灭亡吧!” “嗡嗡嗡嗡——” 沈欢的身体内的声响开始变得低沉,但是沈欢身形的变换,却愈发剧烈起来。 声音越小,沈欢身体的浮动也就越大,随着时间的推移,沈欢身上已经没有任何声音,但是他的肢体却已经被撕扯到突破次元的限度。 最终在二三维的转变之间,发出了一声犹如玻璃碎裂一般的声音,然后……化为空间碎片,弥漫在空气当中。 “游戏结束,下一个游戏……开始了,夏天天尊!”烛照冷笑一声,便准备去追逐跑掉的夏天等人。 但是不等他开始行动,夏天等人的身形便已经出现。 “没想到你竟然主动回来了,看来你也知道自己没有办法逃出我的手掌心。”烛照满脸都是得意的笑容。 “不,我这一次回来是复仇的。” “复仇?哈哈哈就凭借只掌握了残留天道五分之一的你?别妄想了,你若是掌握了全部的天道,我或许会忌惮你,以现如今天道残破不堪的样子,你就算全都掌握了我也不会害怕。”烛照冷哼了一声,“而且复仇的人……应该是我!” “抱歉,你可能误会了我话里面的意思,打败你的人,并非是我。”夏天话音刚落,疯道士便和一个带着斗笠轻纱的,一身武者黑衣的存在出现在了众人面前,而在这个神秘人身后的——正是沈欢苦苦寻找的林妙诗! “林小姐?” 刚刚夏天等人逃离是,只看到了疯道士,并没有看到神秘人和林妙诗。 “现在可不是叙旧的时候。”烛照张开双臂,再次凝聚出了让沈欢灰飞烟灭的黑心白边光球,“身为寂灭真仙,在这个已经残破不堪的银河星域内,没有人可以战胜我!去死吧!” “你丫闭嘴!”疯道士骂了一声,对着天上的烛照就是一大耳光子,“老子没心情跟你多bb,就你这样的垃圾也配称无敌?” 烛照用手捂着自己受伤的左脸,一脸的不可置信,“这、这……不可能!你、怎么可能伤害到我,而且、而且还是最简单的攻击方式!” “呐呐呐,老子都说了,你是一个垃圾!”疯道士手中多了一把型状似剑的树根,“给你一个说遗言的机会,现在开始。” 在疯道士拦住烛照的同时,神秘人也带着林妙诗走到了四散的荧光处。 “你不是说带我见沈欢吗?来这个地方作什么?” 神秘人指着周围的齑粉碎片,用毫无感情的声音说道:“这就是沈欢。” “你说什么?!” “林小姐,你不用激动,这就是我带你来这里的原因。”神秘人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现在能够拯救沈欢的,只有你一个人,虽然和我原本的想法不同,但是原理还是一样的。” “我需要怎么做?” “不知道。”因为毫无感情的原因,对方这句话听起来就像是理所当然的,“这个需要你自己来琢磨,或许你只需要呼唤他的名字就可以让他恢复正常,或许你要流下泪水才能勾动他生的欲望,或许有很多种或许……” 林妙诗并没有听到神秘人的意思,她不想在神秘人身上继续浪费时间,对方从那个老太婆的手中救了自己,声称是沈欢的朋友,说会带自己和沈欢汇合,可是这么多月过去了,对方却一直带自己居住在一个民居内。 除非自己不耐烦,不然对方连句话都不会和自己说。 今天对方忽然主动说要带自己和沈欢汇合,没想到来到这个地方以后,却指着漫天的空气说这些就是沈欢。 还说拯救沈欢的要素是自己,却不知道拯救的办法。 “沈欢!”林妙诗开始尝试叫沈欢的名字,因为思念的原因,她只是喊出沈欢的名字便已经落下了泪水,自身情感的展现已经吻合了神秘人所说的两个或许,可惜沈欢并没有因此而复活,毕竟或许只是或许,连神秘人本身也无法确定才会说出这样的说辞。 但是他知道,能够让沈欢复活的人肯定是林妙诗,如果连林妙诗也没有办法做到,那么明年今日注定只会成为沈欢的忌日。 即便是身为异时间轴沈欢的他,也没有办法更改什么。 “该死的混蛋,你竟然让我受了伤!我一定要杀了你!不,是一定要杀光你们!”烛照大吼一声,直接在头顶凝聚了一个巨大的黑色光球,一个小型的黑色光球,便足以击杀满身玄印的沈欢。 看到这么巨大的光球,夏天瞬间开始担心,疯道士是否会是对方的对手。 “轰——” 只见疯道士不慌不忙,一脚将烛照砸落地面,“都说了,垃圾没有话语权!” “好、好强……这明显已经突破了银河星域可以承受的程度,为什么残留的天道没有进行驱逐呢?”夏天在感叹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个近乎bug般的问题。 “很简单,那是因为银河星域的天道已经残缺,残缺到烛照这种从先天一炁中诞生的产物都可以瞒天过海,使修真仙界成为半封闭状态。”绅士为夏天解决起疑惑,“另外就是对方应该是已经找到了足够的荒之星,同样的道理,如果我有足够的荒之星,也可以这么蹂躏所谓的圣神烛照……以我原本的力量来看,他说烛照是垃圾,没有任何问题。” 战斗并没有引起林妙诗的任何注意,她再喊过沈欢的名字以后便一直哭泣。 “林小姐,我想——”神秘人准备劝慰林妙诗,让她赶快思考出解救沈欢的办法。 可不等他说完,林妙诗便忽然开口道:“我好想你……真的好想你……” 此话一出,原本漫无目的飘荡在空中的碎片,忽然焕发荧光——它们竟然重新组合到了一起! 第1899章奇怪的他(上) 荧光凝聚出了一个人形,是沈欢最初的样子,符合现代感的发型,身上穿着白色淡线t恤和九分深蓝牛仔裤,以及纯白色的滑板鞋,看上去是一个充满活力的阳光少年。 不过不同的是,沈欢的眼睛深邃的仿佛没有一点雾霾的夜空,只要与其对视,就会陷入其中。 沈欢漂浮在空中,身上散发着淡淡的荧光,发丝无风自动。 这种时间并没有持续太长,大概三四秒以后,沈欢身上的星光开始减轻,身体也开始缓缓下沉,最终落在了林妙诗的旁边。 “太好了!”由沈十二控制的灵石傀儡发出一声惊呼,但由于傀儡没有任何的感情,发出的声音职业没有任何波动,就像是照本念书,不带一丝色彩。 “不对劲。”将烛照轰飞到一片的疯道士却皱起了眉头。 夏天的心情瞬间紧张起来,“哪里不对劲?” 从疯道士的出手就可以看出,这绝对是一个超出银河星域的超强存在,这样的人忽然开始紧张起来,问题一定不小。 “欢子这个家伙,不应该这么帅。” “我去!”夏天暗骂了一声,同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欢子?你是来自于其他时间轴的人?” 认识沈欢的人有不少,沈欢的称呼也很多,但只有最亲近的人才会喊欢子这样的称呼,虽然仅仅是一个特别的称呼,但从这个称呼上就可以看出很多东西。 疯道士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对傀儡喊道:“怎么样,是不是完全恢复了。” “还存在一些问题。” 灵石傀儡身为机甲星域中最伟大的作品,自身所携带的能量感应装置,比修炼者的神识更加敏感,即便是有虚无之树的保护,也不应该任何气息都感觉不到,毕竟虚无还处于一种成长的状态。 但是傀儡的感应装置没有感应到任何的力量——生命力,零!灵魂力,零!能量力,零! 构成一个修者最根本的三种力量,竟然在复原的沈欢身上感应不到一种,在想到刚才沈欢落地时的样子。 “沈欢,你……已经变成普通人了对吗?” 其实这个说法不太正确,因为就算是普通人,也应该具备着灵魂力和生命力这两种属性,可在复原的沈欢身上,却并没有这两种力量。 “我本来就是普通人,不是吗?”沈欢说着走到林妙诗身旁。 他抱着林妙诗让她把头趴在了自己的肩膀上,然后柔声的说道:“对不起,是我没有保护好你,对不起,我又让你担心了,以后我会给你更多的安全感。” 说完以后,沈欢就没有再说其他的话。 林妙诗一直在哭,她的手紧紧地抱着沈欢一句话也不说,而沈欢也一如既往的选择了沉默。 面对这样的画面,即便沈十二再好奇发生了什么,也不会再开口打断,其余的人也是一样。 只有疯道士拍手感叹道:“大团圆结局。” “大团圆?不!我和我的妻子已经永远不会团圆了。”烛照再次爬了起来,“臭道士,这件事情你是不是注定要管到底。” “我记得刚刚老子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没有实力的家伙,不具备自由发声的权力!”疯道士对着烛照又是一脚。 可是这一次,烛照却挡了下来,虽然过程有些狼狈,但他并没有再像之前一样被打飞出去。 “臭道士,你以为我是谁?本圣神是现如今银河星域最强大的存在!”烛照缓缓的飞了起来,“现在就证明给你看,得罪我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下场!” “尼玛哔——”疯道士好像有些生气了,就在他准备出手的时候,沈十二开口道:“住手!” “十二,你什么意思?” “别忘了我说的那些话,你可以在这里随意的施展力量,但在我帮你解开禁制以后,你就不能杀害这个星域中的任何一个生灵。”沈十二看了沈欢一眼,“而且现在沈欢已经恢复了清明,剩下的事情我们不能再插手了,很容易被那群家伙发现的。” “妈的!”疯道士不甘的骂了一声,“我不能杀他,总能把他当成残废吧?” “问题是,穿越时间轴而来的我们,最多只是起到推手的作用,真正确定解决的人,还是这条时间轴上的原著居民。” “知道了,我不出手,站在一边看戏总行了吧?”疯道士嘴里嘀嘀咕咕的骂了一大堆,一脸不情愿的站到了沈十二的身边。 “沈欢,接下来的事情就该由你来解决了。” “由我来解决?”沈欢摇了摇头,“冤冤相报何时了,更何况你刚才不是说了么,我已经变成了一个普通人,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和妙诗一起回到人间界,然后去完成我的学业,回到长乐开一个诊所度日即可。” “刚才是我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你并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在完全掌握玄印力量以后,变成了一个未知的存在而已。”沈十二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就算你不纠缠对方,对方也会继续纠缠你。”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对着抬起头的林妙诗说道:“给我一些时间,解决完这件事情就回来陪你。” 林妙诗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沈欢缓缓起身,跳到地上以后,他并没有走向烛照,而是走到了夏天身边,“夏天,你应该也不想杀死对方吧?” 夏天深吸了口气,“没错,当年我已经做了一件错事,现在我不想再错了。” “可是他已经将修真仙界搞成了这幅模样,也正是因为他散播谣言,你我的后代可是差点面临灭族的危机,而且……为了成就寂灭真仙,他杀死的生灵,几乎已经超过了修真仙界原本生灵的九成,你确定就这么放过他?”楚歌的思维和夏天的思维明显不同,“就算你当年错了,现在这个家伙错的可比当年的你离谱多了。” “但归根结底,如果我当年没有杀了幽荧,烛照也不会产生这种报复社会的思想。” 沈欢似乎不想让两人继续争论下去,“既然你我都不想杀他,那么有没有不需要杀他,还可以让他不再兴风作浪的办法?” “有……我知道一个阵法,可以将它封印。” 天空中的烛照听到这话,放声大笑了起来,“就凭你们这些力不如前的土鸡瓦狗,也想封印我?” 第1900章奇怪的他(中) 烛照的话很难听,但说的也是事实,在疯道士不插手的情况下,在场众人当中没有一个是烛照的对手。 即便是选择联手,这样的团队想要封印烛照的可能性几乎是零。 疯道士有些看不惯烛照的嚣张样子,“妈的你这臭虫,你再装逼信不信老子现在就杀了你!” 烛照听到这话没有一点的恐惧,反而放声大笑了起来,“我虽然只在六界之中行走,但是关于星域和时间轴的事情也有所耳闻!” “你们这些来自于其他时间轴的家伙,在到达新的时间轴以后,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是放弃巨大的力量,从而让自己可以在新的时间轴中自由行动,要么就是放弃自由,不能伤害这条时间轴上的任何生灵!” “你们刚才的对话,本圣神不是听不懂,你们选择很明显是第二条,就算你们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也不敢再真正意义上杀了我!” “尼玛——”疯道士的性格显然有些冲动,说着便准备动手。 这个时候被沈十二操纵着的傀儡发出一阵惊悚的笑声,“谁说穿越时间轴只有两种选择?除了以上两种选择以外,还有第三种选择,那就是保留完美的实力,并可以自由的行动!” “不可能的!想要获得好处就要失去一些好处,如果真有你说的那种情况,你们方才明明就可以直接杀了我,再等待那个小子复活,何必弄得这么麻烦,一直等到现在呢?” 烛照显然不相信沈十二所说的话,一旁的绅士也饶有兴致的看着沈十二,他似乎猜出沈十二为什么要藏头露尾的了。 看来新一任的傀儡,将保密工作做得很不错呢,竟然能够让已经达到道境的存在狼狈到这种地步,啧啧,看来自己没有选择回去,而是留下来继续观察自己的实验结果,简直是再完美不过的事情。 虽说各个时间轴都被搞得混乱无比,但总的来说收获远远高于失去的那些东西。 毕竟在绅士的眼中,无论是夏天楚歌这些人,还是穿越时间轴的雪歌大帝,都是可以重置甚至是复原的存在。 他在乎的只有实验的最终就结果,从而印证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 这就好比一个搞科学的人,是不会对实验数据产生感情的。 沈欢对绅士来说算是一个比较意外的存在,虽然存在于他的实验当中,但并非是试验品。 至于触碰到真相的沈十二之类,则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等到什么时候能够从逃犯的角色逃脱出去,或许会被列为和沈欢一样的级别。 只不过以目前的情况来看,那些触碰到“真相”的人当中,还没有任何人成功过得从讨饭的角色中逃出来。 “不要犹豫,你只需要将办法告诉我就可以了。” “对方是寂灭真仙,欢子,就算是你玄印力量完全爆发,达到同等的境界,也不可能简简单单的就将对方给封印的。” “这也要看双方是否会互相克制。”绅士用食指和拇指拖着下巴,“如果沈欢的玄印能量刚好克制烛照的话,将烛照封印就并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了。” “烛照的空间能量十分特殊,即便是和其对等的时间力量都谈不上克制——” 这时沈欢再次忍不住开口,“所以你只需要将方法告诉我就好,毕竟做到做不到是我该考虑的事情,而不是你应该考虑的事情。” 沈欢的表情很正常,但是夏天的心中却生出一种异样的情绪,说不出道不来,说不清是正面还是负面,总之就是有些怪怪的。 但这种感觉存在的时间并不长,在他看到沈欢的眼睛以后,那种异样的感觉却再次消失。 夏天没有再多想,直接开口说道:“封印的办法就是开辟出一个独立的空间,将烛照抓进去,再将这个空间封闭。” “烛照本身拥有的就是空间能量,你就算将他扔进时空乱流里也没有任何办法吧?”楚歌对夏天的办法产生了质疑,毕竟这种办法明明是封印任何存在的通用办法好么! 夏天耐下心解释道:“所以需要布置天道大阵中的虚空禁锢,因为这个阵法是直接借助天道的力量,只要不是六界这样的巨大空间,现在所剩的时空力量就都是可以做到的。” “不知虚空禁锢需要的材料有——” 不等夏天说完,沈欢便开口道:“所以说,只要烛照的空间力量失去作用,再将它扔到一个密闭的空间内,用不用虚空禁锢这样的天道大阵都不重要,是这样没错吧?” “是这样没错,可是除了虚空禁锢以外,已经没有其他办法让烛照失去空间力量了。” “有的。”沈欢转头看着空中的烛照,“刚才烛照对我的最后一击,虽然将我打的灰飞烟灭,但同时也让玄印的两均衡的分散在了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上,复原后的我掌握了一个新技能,正好可以克制这个烛照。” “新技能?” “嗯,待会儿你就知道了。”沈欢说着缓缓飞到了空中。 烛照看着沈欢不屑的冷哼一声,“小子,刚才你已经被我打死了,现在又过来找死吗?如果是我的话,我不介意满足你这个愿望!” “我不想杀你。” “但是我想杀你!”烛照说着已经开始再次凝聚黑色的能量球。 沈欢却自顾自的说道:“所以我要将你封印,希望你做好被禁锢千年的准备,当然,千年只是一个虚数,什么时候放你出来,夏天说了算。” “封印我?好啊,你死之前可以好好幻想!”说着烛照便将手中的能量球扔了出去。 这一次的能量球,要比上一次击杀沈欢时的能量球要大一些,烛照也感应到了沈欢身上的古怪,为了确保万一,他不想因为轻敌而被对方干掉,快捷有效的出手,是非常有必要的。 看到这种情况,众人心中都期待着沈欢会做出怎样的反应,但沈欢接下来的行为却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他的选择竟然是——害怕的闭上眼睛?! 第1901章奇怪的他(下) 夏天等人的心中充满了疑惑,但是时间上并不允许他们去询问,沈欢到底在搞什么鬼。 不光是夏天和楚歌他们,就连绅士和沈十二等人都有些懵逼了。 沈欢实力达到寂灭真仙是在绅士预料之中的,因为他在沈欢的身上,感应到了神罚的气息。 神罚的能量多少,是和星域本身息息相关的,理论上神罚的能量才等于这个星域最顶端的力量。 就拿银河星域来说,它能够控制的最高力量是真仙境界,而极限力量是寂灭真仙,那么神罚的力量就等于寂灭真仙自爆的程度。 不同的是,寂灭真仙自爆的能量只有一瞬间,而神罚的力量则是连续不断的,直到对方死亡才会停止。 沈欢体内的虚无吸收了大部分的神罚力量,一部分用来修改沈欢的肉身,另一部分被它隐藏了起来。 除去在刚才化为灰飞烟灭以后,为了确保足以融合,而排出颗粒以外的“多余能量”来说,恢复正常的沈欢是可以肯定达到寂灭真仙这个境界的。 但绅士目前能够确定的也就只有这些,对于沈欢获得的新能力之类的事情他一概不知。 相比绅士,沈十二身为沈欢其他时间轴上的分身,理应知道的更多一些,但每条时间轴上发生的内容都不是一样的,像大帝和雪歌这种除了最终存活人不同的细微差别外,有些时间轴上发生的事情甚至是完全不一样的。 沈十二和沈欢发生的轨迹差别很小,但是他当初击败烛照的办法,是在暴走的情况下,经过林妙诗呼唤而醒来,最终以相差较小的趋势杀掉了烛照,最后养伤都花费了很长时间。 也正是因为养伤时间太久,差点让人间界发生无法挽回的悲剧。 他来帮助沈欢,一是不想让林妙诗遭受皮肉之苦,虽然绑架林妙诗的那个中型组织是类似女儿国的存在,可林妙诗的师父却是一个类似容嬷嬷的存在。 虽然在自己的时间轴当中,沈十二覆灭了整个组织来发泄内心中的怒火,但是林妙诗曾经经历折磨的记忆是不会消逝的,当初被折磨的噩梦甚至陪伴了林妙诗很多年才消逝。 第二就是为了挽回人间界所发生的悲剧,如果沈欢没有受伤的话,以完美状态回到人间界的他,可以将伤亡减少到最低的档次。 两人是经历了同样的事情,但是因为他和绅士的插手,事情的结果也发生了变化。 比如沈十二获得的只是寂灭真仙的境界,而沈欢获得的除了寂灭真仙的境界,还有新的技能。 但无论怎么改变,在他的认知当中,就算沈欢没有新技能,以寂灭真仙的境界,也不应该是闭上眼睛等死啊! 在沈十二看来,两人除了实力上的差别外,最大的差别是杀不杀烛照的态度上。 他当初获得实力以后,是非杀烛照不可,沈欢却放弃了诛杀烛照的念头。 “这个时间轴的沈欢,你究竟想要做什么?” 沈十二的内心出现了动摇,看着距离沈欢越来越近的黑色能量球,他已经忍不住想要出手了。 疯道士更是已经踏地而起,冲向了沈欢的方向。 “不能杀这个臭虫,难道还不能保护欢子吗?” 瞬息万变,眼看黑色能量球就要击打在沈欢身上的时候,沈欢忽然睁开了眼睛,他原本就十分深邃的眼睛,完全化为了黑色,犹如两颗黑珍珠,又如同新生儿的眼睛一般,没有一丝的杂质。 若将之前的眼睛比作点缀零碎星辰的夜空,那么现在的眼睛就是没有一颗星辰的宇宙。 最奇怪的是,在漆黑明亮的眼瞳周边,有着一圈比眼白还要白的白色圆圈。 “新技能是附加在天眼上的?”沈十二现在终于反应了过来,方才沈欢闭上眼睛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开启天眼! 可是自从无尽之岛出来以后,自己的天眼就没有再增加过其他技能,沈欢为什么会突然多处一个技能呢? 就在沈十二疑惑之际,沈欢动了,他速度极快,直接绕过了即将击中自己的黑色能量球,然后出现在了烛照的身前。 烛照看到忽然出现的沈欢,瞳孔不由放大了几分。 瞬移?不对,是利用肢体和灵气正常运动,可是……这样的速度也未免太快了一些,几乎已经达到了瞬移的地步! 不是几乎,是……是超越了瞬移! 尽管烛照不想承认,但是在这种短距离的移动下,沈欢的速度确实已经超越了可以利用空间力量而进行瞬移的他。 “哼!空有速度又怎样,对于已经无视天道法则,可以随意动用空间力量的我,你根本没办法伤害到我!”烛照说着使用瞬移准备甩掉沈欢,然后再利用自己的空间力量,让沈欢周围的空间崩塌,从而限制沈欢的速度。 毕竟当空间碎裂以后,最近的距离就不再是直线,也不存在所谓的直线距离,并且在空间塌陷的情况下,就算是他这个施术者也不知道最近的路线在哪里。 只要限制了沈欢那种超出认知的速度,他就可以想出无数种击杀沈欢的办法! 最重要的是,他现在已经无法从沈欢身上感应到那种神秘的玄印力量,没有玄印保护,他就可以从沈欢的内部将其瓦解。 “轰——” “成功了!”烛照虽然感觉不到沈欢的气息,但是他可以肯定,自己的这个计划成功了。 “你失败了。”沈欢的声音再次出现在烛照的身后。 “这怎么可能!” 烛照来不及转身,便感觉被沈欢抓住了脖颈。 “现在,就将你封印,以后不要再出来害人了。”沈欢说着,用手开辟了一片空间。 “休想!” 烛照再一次进行了瞬间移动,但结果相同,沈欢再一次跟着他转移到了同样的地方。 “这、这怎么可能!” 夏天也只看名变了一点而不是全部,“灵狐步,犹如鬼魅一般,一旦被缠上,无论你怎么移动,对手都会出现在你的身后,但……烛照进行的是瞬间移动,沈欢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他抓住了烛照的气,不过光靠这样,是没办法封印烛照的。”绅士嘴角翘起一丝笑容,“我真的很很好奇,沈欢的新技能是什么。” 画面转回沈欢和烛照的身上…… “烛照,游戏玩够了,你该被封印了!”随着沈欢话语的传出,眼眸中的光芒一闪而逝。 “斩!” 沈欢一声低喝,摆出一个手刀的动作在烛照后背的虚空处砍了一下。 “欢子怎么回事儿,被烛照的空间力量转移了吗?” 夏天的不解也众人的不解,唯独绅士的表情发生了巨变,“这……怎么可能是这个,这个技能在本源发现以后,明明已经修复了啊!” 第1902章被删除的技能,裁决之眼!(上) 一个被本源修复的技能,是不可能再出现的。 当初删除这个技能的是本源,但是做出这个决定的却是绅士本人。 原因无他,因为这个技能太变态了! 就算是一个普通人掌握了,都可以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当初神域建立起来以后,这样被删除的技能有很多,因为大部分技能都是由绅士的一些零碎想法,投入本源当中,让本源自己随机生成的。 但毫无疑问的是,沈欢现在所掌握的这个技能,绝对是最变态的! “这个家伙的真实身份究竟是什么!” 别人可能弄不清楚,但身为这场实验的策划者,绅士可以说明白一切的真相,如果这个世界上存在连他都不知道的事情,那么这就很蹊跷了。 就拿沈欢的身份来说,其他时间轴的沈欢,毫无疑问全都是他四散的部分力量产生的,但眼前的沈欢却明显不是,这个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绅士便对沈欢的身份产生了好奇。 虽然设定完全一样,但是沈欢肯定不是他能量的一部分。 起初绅士认为沈欢的存在印证了他的猜测,那就是在创世神之上还有这更加强大的存在。 创世神是无所不能的,现在却出现了一个超出他理解的存在,那么这个存在肯定不是他创造出来的,而本源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只是一个系统,即便诞生了自己的意识,它的能力也不可能超过创世神本身。 可是通过一系列的接触,绅士发现,沈欢似乎并不是比自己更加物种的存在创造的,他之所以显得特别,是因为沈欢并非是在“神域体系”中诞生的,也不是被某个存在出于某种针对自己的目的而特地创造出来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绅士才将沈欢的位置提升到不同于其他试验品的地位。 这一次沈欢获得了已经删除的技能以后,绅士对于沈欢的真实身份更加好奇,甚至在他本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已经将沈欢和自己提升到了同等的位置。 “轰——” 烛照的身体跌落在了地上,发出的巨大声响将众人从疑惑中拉了回来。 “怎么回事儿?欢子的攻击刚刚不是打空了吗?”楚歌一脸懵逼,他想不通沈欢是怎么做到的。 就算没有刚才那种诡异的攻击,他也没办法接受,沈欢一个手刀就将烛照给解决掉的事实。 在沈欢抓起烛照的身体,投入单独空间的过程中,夏天忽然对着绅士问道:“绅士,看你刚刚的表情似乎非常惊讶,虽然和我们一样有疑惑存在,但似乎比我们要少得多,你是不是知道欢子获得的新技能是什么?” 一旁的雪歌也跟着说道:“没错,绅士你是其他星域来的人,知道的事情应该有不少,说说看刚刚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不管有没有合理的解释,沈欢刚才的行为都有些过于变态了,至少在场的众人当中,除了绅士根本没有人能够看明白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 绅士深吸了口气,说道:“沈欢自己不说,我也不能肯定,但他刚才的动作,以及眼睛的变化,让我想起了一种即便是在神域也被视为传说的一种技能——裁决之眼!” “裁决之眼?” “嗯,就是裁决之眼。”绅士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除了银河星域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星域,比如崇尚机关学的机甲星域,或者是将科学发挥到极致的奥术星域,亦或是依靠文字来勾动法则力量的儒圣星域,总之各式各样的星域数不胜数,也许在你们这个星域看起来是垃圾一般的存在,但是在其他星域当中,却是至高的文明。” “你们银河星域之所以被称之为低等星域,是因为缺少鲜明的特征,各派各系自成一家,虽然有种均衡发展的样子,事实上却因为人才分化严重,导致无法让各领域突破到最高等的存在,有一些甚至在刚刚起步的状态就已经消失。” “但无论是怎样的星域,万物都有着一个同样的特征,那就是——链!” “链有很多种称呼,其中以链和魂链为主要称呼,魂链一共有两条,一条被称为天魂链,主管意识等肉眼所无法观测到的存在,另外一条被称为地魂链,主管身体等实质性存在。” “拿你们银河星域的世界观举例,有些人精神上出现问题,理论上来说是灵魂出现了问题,实则不然,因为灵魂在你们修炼者眼中也是可以看见的,灵魂也是一种载体,实际上真正出现问题的是天魂链,一般天魂链生锈就会出现精神恍惚等症状。” “你们道修等修炼体系中的走火入魔,实际上就是因为体内带有攻击性的四散能量冲击到了天魂链而导致的。” “身体上出现的问题则是因为地魂链,比如生病,再比如受伤之类的事情。” “总得来说,天魂链和地魂链就是中医们常说的病根,只不过他们看不见摸不着,通过治疗灵魂和肉身,也能够修复两条魂链的受损情况,从而让人们忽略了再进一步的探索。” “除了受损以外,魂链本身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生锈,你们道修中追求的长生不死,实际上就是通过修炼自身,间接的提升魂链耐久度和坚韧程度。” “魂链本身极易破碎,可以这么说,如果一个普通人在看到魂链,且能够触碰到魂链的情况下,随随便便就可以通过斩断任何一条魂链让其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天魂链断就会成为植物人,地魂链断肉身就会蒸发,使其成为阴魂。” 绅士深吸了口口气,“而具备这种能力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开启裁决之眼,只有拥有裁决之眼的人才可以看到,并且触碰到。” “我靠!”楚歌直接从地上跳了起来,“按照你的说法,有了裁决之眼岂不是连神都可以斩杀了?” 夏天却否认了这个可能,“不一定,按照绅士刚才的说法,魂链也是有强弱之分的,不可能都是易碎的。” 绅士却苦笑着说道:“你错了……” 第1903章被删除的技能,裁决之眼!(下) “你错了……”绅士面带苦笑的说道:“魂链的强弱只是根据最初始的状态来确认的,就拿沈欢刚才用手刀便斩断烛照这种银河星域最高等级魂链的情况来看,就算是换算到神域中最高级存在的身上,魂链的强度也不会增加太多。” “哈哈哈!”楚歌大笑了起来,表情异常的兴奋,“有了这样的技能,是不是连神那个家伙都可以干掉了?只可惜,他和上一辈子的我同归于尽了,要不然他哪里用得着没事儿培养什么神选者,欢子一个任都可以把他杀的连妈都不认识。” “你又错了。” 楚歌的表情简直比吃了屎还难看,“我怎么也错了?话可都是你自己说的,你不可能自打自脸吧?” “我说的是整个神域的情况没错,但是不包括创造了神域的创世神。”绅士有些话还没说,那就是……当初他创造神域和生命的时候并没有想那么多。 就拿人类来举例,他们最初的设定和石头其实是没有区别的,除了一大片的肉身以外,就只有一个灵魂,根本不存在器官之类的说法。 毕竟创世神本身就是一个只有身体无关,而没有内脏的存在。 之后的那些设定,都是本源通过自己的计算能力又重新加上去的,其中包括性别、种族之类的东西。 要不然以神这种什么事儿都是三分钟热度的存在,能够创造出一个细致化的星域就了不得了,哪里会搞出这么多星域来给自己添麻烦。 魂链是绅士起初为了更好的控制自己的创造品而设定的,本源则是细致化和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所以才会导致裁决之眼成为如同bug的存在,毕竟这样的技能让身为游戏管理员的绅士一个人有就够了。 之所以创世神不在内,就是因为创世神身上根本不存在魂链这种设定。 当然,这样只是类比,正统来说不能说神域等设定类似游戏,而是游戏的设定类似创世神创造整个神域的设定。 而创世神创造万物的官方说法就是无聊到想要找一个揍得过自己的怪物,实际上真正的原因只有绅士自己知道。 即便他是一个玩心很重的神,也不会如同表面一般是一个肤浅到极致的存在。 绅士担心楚歌会继续追问,导致暴露出更多的问题,他便跟着说道:“理论上掌握了裁决之眼的存在,可以通过斩碎魂链击杀神域中除了创世神的任何一个存在。” “如果最终boss是创世神的话,欢子的这个技能看起来也不是那么变态了,看来还是当年的我更胜一筹。”楚歌的表现不再如同之前一样兴奋,毕竟他上辈子所做的成就已经足以惊呆神域内的一切生灵。 绅士内心却对楚歌的话产生了极大的鄙夷,毕竟他的“死亡”只不过是配合一场自导自演的戏码而已。 沈欢所拥有的裁决之眼就不同了,这是一个完全打破了神域等级制度平衡的存在。 不管对方多么强大,直接砍断魂链即可击杀对方,不需要实力只需要看到和摸到。 “不过魂链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存在,是由我刚才提到的奥术星域中号称新时代最伟大的学者爱迪·斯坦金提出的一种理论,而他依靠的一切理论基础都来源于一个处于传说中的技能——裁决之眼。”绅士吨饿了一下继续说道:“在裁决之眼被确定为以讹传讹的虚构能力后,他的这套理论也被推翻,所以我才说无法确定。” “沈欢刚才的行为很像,但究竟是不是等他待会儿回来问一下就好了。” 就在众人说话之间,沈欢便已经走了过来,“你们自聊什么?” “关于你的新技能。”夏天将刚才绅士说的话又重新说了一遍。 沈欢听到后先是一愣,然后笑着说道:“原来这个技能的名字叫裁决之眼吗?我刚刚还在寻思给它起一个什么名字好呢。” “所以说你真的掌握了裁决之眼?!”绅士的表现更加激动了,毕竟之前只是一种推测,现在沈欢的话却让这个推测成立了。 本源是不会出现错误的,身为创世神的他自然更加不会出现错误,但现在事实摆在眼前,让绅士否定自己?或是否定本源这个真正意义上从头到尾都是自己创造的作品? 无论是哪个结果,都不是绅士可以接受的。 “其实我的裁决之眼和你说的还是有些不同的。”沈欢干笑道:“我可以看到魂链没错,也可以触碰到没错,但只限于比自己境界低或者同等的存在,至于越级能不能够看到我不知道,毕竟我还没有合适的参照物。” “既然没有参照物,你是怎么得到这个理论的?”绅士怀疑沈欢子说谎。 “因为我看不到你的魂链啊。”沈欢正说着忽然收起了笑容,“如果我刚才的推断是错误的,那么就只剩下了一个可能,那就是——你根本不是什么其他星域的来客,而是没有链存在的创世神!” “噶等——” 绅士的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因为沈欢说的就是事实,他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他发现了我的身份,要不要将时间重置到我提出裁决之眼的理论之前? 不对,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他都不是我的创造物,我选择重置时间的话,对方的记忆有很大的可能不会重置。 这样看似乎就只有销毁对方一条路了! 可这个沈欢的存在,对于我的实验有着很大的突破作用,销毁他得不偿失……但除了这个办法似乎已经没有其他可能,毕竟我的身份如果暴露,将会引来很大的麻烦。 就在绅士迟疑之际,沈欢将手放在了绅士的肩膀上,笑着说道:“跟你开为你笑呢,我之所以得到那样的结论,是因为我除了可以看到夏天他们身上的魂链以外,却看不到你,他,还有他,你们三个人的魂链。” “原来是这样……”绅士暗自松了口气,看来沈欢获得并非是原本的裁决之眼,这样的话倒还不是太夸张,可对方究竟是怎样获得一个已经删掉的技能的?就算是削弱版也不应该啊,当初本源可是已经将资料删除的干干净净了。 “不过你刚才那么紧张,该不会你真的是创世神吧?” “怎么可能当年神那个二缺已经和我的前世同归于尽了好么。”不等绅士说话,楚歌便已经接了口。 绅士也笑着说道:“你刚说的时候我还真是被吓到了,毕竟理论上只有创世神是没有魂链的,但是我想了想,自己的记忆很正常,没有被任何动过手脚的意思,自然不可能是创世神。” “也是,毕竟按照其他时间轴的说法,我还是创世神一部分力量的转世呢。”沈欢笑了笑,然后飞到了林妙诗身旁,“事情解决了,我们回家吧……” 第1904章还有一个新技能? 沈欢想的是回家,林妙诗想的也是回家,但是照目前这个情况来看,他们还不能回去,至少要把眼前的事情彻底解决才行。 这是对夏天等人来说,对于沈欢来说,他至少要回去接走苏璃。 在回去的路上,林妙诗一直拉着沈欢的手,两人看上去很甜蜜。 一旁的疯道士想要插话,硬是半天都没有插进去一句,搞得他郁闷无比,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去找沈十二聊天了。 “我说沈十二,你有没有感觉欢子的变化有点大啊。” “别他不搭理你,你就来骚扰我。”沈十二的语气有些不悦,但整个人都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我不是跟你没话找话,是认真的,我总感觉欢子有些怪怪的。” “都不是一个同时间轴的存在,双方有所差别也是很正常的。” 疯道士没好气的说道:“大哥,问题不是这个啊,你也是其他时间轴的,但是一眼就认出了我的身份,可是这个欢子却没有看出来啊。” “我认出你是因为在我的时间轴上,你已经五十岁了,和你现在的样子相比,除了胡子和打扮没有这么邋遢,剩下的都是一样。” “我靠,咱们怎么说都是同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不应该几十年没见,就不知道我以后长什么样了吧?”疯道士一脸的郁闷。 沈十二摇了摇头,“我觉得你还是先把胡子刮一下比较好,这样他就可以认出你了。” “你到底明不明白,欢子好像变了一个人啊!” “好好好,你比我还了解我。”沈十二正说着,眼睛一亮,“我想到了。” “你想到什么了?是不是和我一样觉得今天的欢子有些不大对劲?” “不,我知道他的裁决之眼是怎么获得的了!”沈十二一脸自信的说道:“和我不同,我的力量是凭借妙诗的召唤而用自己的意志压制的,而他则不同,他的身体每一个细胞都经过了神罚力量的改造,也就是说他连眼睛也经过了改造,而我则只更改了身体,而没有五官!” “大哥,我想要知道的不是这些,而且你说的这些,只要是懂点脑筋就可以想到的好么!”疯道士没好气的说道:“我说沈十二,你该不会是对这个时空的嫂子起了兴趣吧?” “不会,即便他们都是林妙诗,但也不是我的那个,这一点我还是知道的很清楚的,另外,我跨越千山万水过来,就是为了拯救我的亲人,不单单是为了妙诗一个人,如果我真的想要的话,早在他没有成长起来的时候,将他杀死取而代之就好了。” “我靠!十二,我以前你怎么就没发现,你这么禽兽呢!我刚刚只是跟你开玩笑好么!” “……” 紫薇阁内,青龙等人已经从抽丝剥茧的状态中回过了神来。 “苏小姐,你不去看看吗?麒麟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 青龙恢复以后,就一直担心沈欢的情况,烛照吸收所有人和妖兽的力量,即便沈欢强大无比,也不可能是烛照的对手。 “正是因为很久,才不需要担心。”苏璃的表情很淡定,但是内心如何就真的不知道了。 “如果很快结束战斗的话,那么回来的肯定是烛照,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他应该已经牵制住了烛照,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好事。” “可是——”青龙似乎还有所犹豫,一旁的白虎却说道:“大哥,失去力量的我们,已经帮不上麒麟任何忙了。” “我相信天君一定会赢!”夏雨薇对于沈欢的能力,简直就是盲目崇拜,根据刚才的情况来看,沈欢无论如何都不会是对方的对手。 就在几人交谈之间,沈欢等人飞了进来。 沈欢以林妙诗需要休息为借口,带着苏璃和林妙诗先找了一处仙宫休息,至于解释之类的事情,就让夏天来解释,毕竟他是天尊,对于修真仙界的事情和套路,总比沈欢知道的要多一些。 沈十二和疯道士因为在路上的谈话耽搁了一些时间,等他们到的时候沈欢已经离开。 疯道士想要进房间去找沈欢,却被沈十二拦住,最后在一个男人们都懂的眼神下,两人默默的离开。 绅士对于修真仙界的事情似乎更加不感兴趣,随便找了一个借口消失不见。 沈欢和苏璃一起安慰林妙诗,而经历了这一场别离林妙诗显得更加需要沈欢,一旁的苏璃看到以后,决定换个房间。 却被林妙诗留了下来,理由是——大家都是姐妹,她没有理由独占沈欢。 面对这样的场景,以前的沈欢就算不想来个双飞,也要yy一下,可沈欢没有任何这样的举动,他甚至连到床上抱着两人睡一下的想法都没有。 在安慰好林妙诗以后,沈欢便以夏天他们需要帮忙为借口,离开了仙宫。 可离开仙宫后的沈欢,并没有前往紫薇阁的胜天会场,而是找到一个角落,直接消失在了原地,等到再次现身已然到了烛照被封印的空间之内。 “叮——” 随着一声脆响,昏睡在地上的烛照睁开眼睛,猛然从地上爬了起来,当他看到沈欢以后,立马警惕起来,“你究竟对我施展了什么手脚,竟然让我——” “轰——” 沈欢直接一拳将其轰飞到了空间壁上,差点没有将整个空间击碎。 “你找死!”烛照从地上爬起准备进行反击,可是无论他怎么召唤,都没有办法再次凝聚出空间能量球,“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没怎么,我只是在你的两条魂链上做了一些手脚,现在的你……嗯,就跟废物没有什么区别。” 烛照听不懂沈欢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是他能够感觉到沈欢接下来肯定会对自己做不好的事情。 “你不是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吗?我认输,我愿意永远待在这个该死的空间内!” “那是说给别人听的,他们信就算了,难道你也信了?”沈欢脸上露出了一副诡异的笑容。 “你想怎么样!”烛照咬了咬牙,既然服软没用,那还不如一直硬下去。 “很简单,你的空间力量对我来说可是很有用的!” “切,你修炼的不是灭天诀,这样的力量你也只有眼红的份了!” 沈欢耸了耸肩,“谁说只有修炼灭天诀才可以吸收你的空间之力呢?” 说着,沈欢的左眼眼珠,忽然变成了阴阳鱼的样子,然后缓缓转动起来。 “忘了告诉你,除了裁决之眼,我还有一个新技能。” 在阴阳眼珠开始转动的时候,烛照的身体也产生了扭曲。 “这、这……这是怎么回事——啊!!!” 烛照的话还没说完,便已经被扭曲成一个漩涡,化为一丝丝荧光被沈欢吸收在了阴阳眼当中。 将烛照吸收以后,沈欢嘴角不觉上扬,“虽然不是很强,但至少是有了一份空间之力,剩下的就用灭道者和承道者来补吧……” 第1905章找老婆提升实力?! 阴阳,所蕴含的力量不光是时空,还有生死! 裁决之眼是用来判定生死的,但是重新复活的沈欢似乎并不是很满足裁决之眼的力量,除了生死以外,时空的力量对他来说也充斥着很大的诱惑力。 这个状态下的沈欢,脑袋里究竟装着什么,恐怕除了他自己没有人清楚。 将烛照的力量吸收以后,沈欢便离开独立空间赶往了会场。 不得不感叹,夏天却是有着很高的领导才能,他不知道说了一些什么话,那些幸存者们就已经全都跪在地上开始拜他,有些人甚至开始流起了眼泪,显然是被感动的。 在夏雨薇的带领下,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欢呼天尊的称号。 沈欢一看这情况,就没有了出场的打算,不管怎么说,天尊回归都是一场大戏码,夏天才是主角,他这个路过修真仙界的存在就没有要在露面了。 可没想到眼尖的楚歌却发现了他,直接生拉硬拽把他给扯到了会场上。 沈欢没出现以前,场面就已经够夸张了,没想到沈欢出场以后更加夸张。 刚刚起立的众人,再次单膝跪地给了沈欢和夏天一样的尊敬,口中高呼,“人皇!人皇!人皇!” “人皇?他们在说谁?”沈欢脸上有些疑惑,似乎搞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个情况。 “欢子,你是不是在装逼?” “什么装逼?” 见沈欢似乎真不知道,楚歌确定自己这位兄弟并不是在装逼了,“我刚开始也不知道,后来……” 经过楚歌的解释,沈欢总算弄明白了怎么回事儿。 太一的行为虽然让人反感,但是在得知沈欢封印了烛照以后,众人竟然十分有默契的选择按照之前的约定将沈欢称为人皇。 夏天是天尊没错,大家也都从误会中走了出来没错,但是夏天的行为多为幕后,有没有前世身为天尊时的那种霸气,在这种情况下,人皇的高度比夏天这个天尊还要搞了一筹。 好在夏天不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甚至理所当然的认为,沈欢应当得到这样的待遇。 但实际上来讲,沈欢的行为和上一代天尊的大义相比,还是相差很多的。 之所以造就了如今的结果,就是因为一个被看到了,另一个没看到,所以那些有暗恋对象的,就别老算女神的月经期,偷偷买七度空间往人家斗里塞了,应该鼓起勇气,大胆的将对方壁咚,然后告诉女神,老子想上你,一辈子的那种。 在搞清楚一切以后,沈欢的样子并不像有多开心。 “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沈欢对于回家似乎有些心急。 “你和楚歌他们先走吧。”夏天说出了自己的答案,“修真仙界遭遇这一次重创,整个世界的繁荣度和实力强度已经和人间界差不多了,所以我想留下来重建修真仙界。” “我没有傻哔那么伟大,但是我也有留下来的想法。”楚歌苦笑一声,“经历过这一次的事情,我觉得自己的实力差的太多了,必须尽管历练自己,留在充满传承的修真仙界无疑是一个最好的选择,至少要比留在人间界要好。” “我说欢子,你这么着急回去想要干嘛?以你的实力整个银河星域都是无敌的存在,回去以后,该不会是想要称霸世界吧?” 沈欢面色如常的说道:“我想结婚,然后回去隐居。” “你还差几个月才到22周岁吧?” “拥有王位的人,只要过了十八岁就可以结婚了,而且没有名额限制。”一旁的夏天帮忙解释道。 “我靠,福利这么好?”楚歌瞪大了眼睛,“早知道欧文就让李如龙那小子给我一个王位了!” 楚歌语气很沮丧,但是脸蛋上却没有任何沮丧的感觉,毕竟对于他来说,有一个固定女友就已经是坟墓了,更何况是结婚。 雪歌倒是挺洒脱,“我和欢子一起回人间界,论享受没有什么地方比人间界更痛快了,再说我是穿越时间轴过来的,只要是在这条时间轴上,我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提升实力了。” “不是雪歌,我忽然发现,你完全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啊!”楚歌说着还补充道:“还有大帝。” “喂喂喂,你说话注意点,什么叫没有意义?还完全?” “只要你记不起当初为什么要穿越时间轴,就是没意义的存在啊!” 雪歌愣了半天,硬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这时一直没有开口的绅士忽然开口说道:“其实你们不管怎么样修炼都是没有用的,力量一时半会儿都不会再次提升……因为你们都是神选者。” “麻子意思?” “神选者只有通过魂觉才能获得大幅度的力量提升,修炼是没有用处的,你修炼到死,也不如你再多魂觉一次。” 夏天皱眉道:“可是我们的魂觉都已经完成了啊?” “不对,因为那两个穿着白衣服的家伙,我们的魂觉被过早开发,可能我们没有办法恢复全部实力的原因,就在这里。”楚歌给出了自己的分析。 绅士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是什么人处于什么目的,强行开发你们本体的魂觉,但站在我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件好事,你们节省了很多不需要去浪费的时间。” 楚歌有些理解不能了,“我说绅士,你说话怎么老是自相矛盾啊!说魂觉是我们唯一提升实力的办法,现在又说我们的魂觉已经开发完毕,到底嘛意思?” “我说的是你们个人魂觉的开发程度已经圆满,但并不代表你们所有的魂觉过程都开发完毕。” “你说具体一些,我最讨厌人卖关子。” “我没有卖关子,只是希望你们可以更好的理解,既然你这么着急,我就直说吧,你们现在唯一提升实力的办法就是去找自己前世的妻子,每一个妻子都掌握了你一部分的力量和记忆,只要找到她们,你们就可以恢复到巅峰的状态。”绅士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根据我来时感应到的气息,夏天其中一位妻子在修真仙界,楚歌的则是在人间界,我是说除了目前你们已经找到的妻子。” 楚歌一脸的懵逼,“找老婆提升实力?卧槽,欢子,你肯定没有这种待遇!欢子?欢子?” 绅士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两声,“他好像在我刚才说话的时候,就已经带着自己的两个小情人走了……” 第1906章女人们的会议(上) 沈欢确实先一步回到了人间界,因为他还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 娶老婆?这只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而且林妙诗消失了这么长时间,林老爷子担心还来不及,一回去就说要将结婚,多少也有点不妥。 更何况……结婚只是一个借口呢? 现在苏璃已经有了肉身,已经不用一直居住在沈欢的伴生小仙界当中。 而沈欢又是以结婚为借口,沈欢就暂时撤离林家,搬到了自己的别墅当中。 苏璃对于紫苏等人的存在一点也不意外,毕竟这些都是她又经历过的事情。 林妙诗就不同了,但是随着事情经历的越来越多,林妙诗对于爱的定义也与之前有着很大的差别,这一次他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满。 不过……没有不满是没有不满,林妙诗还是需要沈欢给出一个解释,在这样的情况下……当然是开溜啊! 俗话说的好,三个女人一台戏,这里的女人都六个了,即便沈欢解释完美通过,之后的事情也会让人更加疼痛。 这样的事情如果是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沈欢不介意做一个吃瓜子看戏的看客,可要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那还是算了,沈欢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沈欢决定找一个有深度的借口,可不等沈欢开口,林妙诗便笑呵呵的说道:“沈欢,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要出去一下?” 难道被发现了? “是啊,沈欢,我记得你之前,好像说过有事情要去处理吧?” “好像是有。”沈欢完全搞不懂这些女人脑袋里想的是什么,只能顺着众人的话来说。 “那就出去吧。” 沈欢就在这种莫名其妙的情况下离开了别墅,在沈欢离开以后,原本看起来其乐融融的气氛忽然改变。 “现在沈欢不在了,我想我们的会议也可以开始了。”林妙诗盘起二郎腿,完全就是她在公司当冰山女神的样子。 “我觉得我和狐灵可以退出这一场会议,你们接下来要讨论什么,我也大概能够猜出来,这和我与狐灵没有任何关系。” 屠道者表现的态度要比林妙诗更加高冷,眼神之中也充满了睿智。 “我觉得不是和你们没有关系,而是你们内心不想承认这种关系而已。”苏璃的话就比较玩味了。 “都是苏璃,何必自己为难自己。”狐灵似乎看出了苏璃的意图,要说脑瓜子,这里的女人可没有几个弱的。 爱情的腐朽味会让人变得笨拙,但是一旦从这种状态脱离出去,女性将会变得比任何人都聪慧。 紫苏属于唯一没有同盟的存在,她看着双方一句话也不说,和之前说的一样,在沈欢面前她就是一个令人羞耻的m女,但是面对沈欢以外的其他人时,她就会变成原本的蝴蝶谷大师姐。 女人之间的默契是男人们永远也无法体会的,她们明明是对手,但是却可以一瞬间变为队友,不过又会在下一秒达到目的以后迅速分离。 刚才沈欢在的时候,她们是其乐融融的姐妹,现在沈欢走了,那么事件的性质就完全变了,经过几句对话以后,整个屋子的气氛已经变得凝重无比。 就在这个时候,房门忽然被人打开,原本凝重的气氛在瞬间瓦解,每个人脸上都洋溢比阳光还要温暖的笑容。 “欢子哥——”一脸欣喜进来的牛小贝,在看到这群女人的笑容后,感觉背脊猛地一凉。 没办法,在正常情况下,女人的第六感远远要比男人要厉害的多。 众人发现不是沈欢以后,气氛立马恢复了之前的状态。 “原来是小贝吧,正好,我们在开会。” “开会?”牛小贝愣了一下,然后怯生生的说道:“既然是这样,那我就不打扰了……” 说完,牛小贝就准备开溜,可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牛小贝怎么可能溜得了,没后退两步,就被苏璃给抓了回去。 说实话,牛小贝感觉自己很冤枉,她只是收到沈欢已经回来的消息,特地去了林家,然后又从林老爷子那里得到沈欢在这里的消息,可没想到……这里不仅没有沈欢,而且还充满了了没死低于的感觉。 还不等林妙诗说出内容,门外就又响起了一阵敲门声,虽然已经有了牛小贝的经验,但她们还是像从前一样谨慎。 来的还不是沈欢,而是李凤仙和沈君兰。 自从dsbd被解决以后,中医的地位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不仅是国内的地位,就连世界地位也得到了显著改善,甚至沈欢已经成为了教科书式的存在,无论是中医学还是西医学的课本上都会有单独的篇章来介绍医王沈欢。 随着中医范畴的不断扩大,中医公会的地位也成为了最有影响力的公会之一,完全独立且有政府照顾,却不属于政府范畴的存在。 目前中医公会已经着手开始在世界上发展,但是在国外中医公会这边并没有认识什么熟人,可以大幅度的推广。 所以李凤仙一直在找沈欢,只是这段时间她去了林家很多次都没有见到沈欢,这一次她仍旧是来碰碰运气,恰巧遇到了同样来寻找沈欢的沈君兰。 bsbd被消灭以后,社会又恢复了从前的秩序,而打着医王导师为旗号的中医学院,因为沈欢的不露头,已经被质疑过很多次真实性了,刚开始中医公会还能发声明撑一阵子,可现在舆论压力越来越大,沈欢要是再不露面,估计一些疯狂的粉丝要拆掉新见的中医学院了。 “你们在开会?那我就不打扰了。”女人天生的直觉告诉沈君兰,自己最好不要参合到这件事情当中,所以她想要提前离场。 可惜的是……林妙诗等人都不会放过她。 沈君兰最终还是被软磨硬泡的方式被留了下来,林妙诗看着众人,似乎在确定着什么,“既然该来的都已经来了,那么咱们开始开会——” 这边林妙诗的话还没有说完,房门便被人一脚踹开,与此同时一个兴奋的声音传了进来,“医王老公,你最最最可爱的老婆来了!” 第1907章女人们的会议(下) “啊来?我的医王老公呢?” 陆倚天看着众女,脸上的表情也是非常的意外,为了得到沈欢的芳心,她在dsbd结束的第一时间就赶来了燕京,然后将林家和沈欢别墅的旁边,全都强行买了下来,每时每刻都在监视着沈欢的动态,只要沈欢回来,她就能够第一时间收到消息而赶过来。 前提是……她没有经历那一个多小时精心化妆的话。 “都已经称呼欢子哥为老公了,这样的人一定要留下的,对吧?”牛小贝想要拉一个垫背的,但是她对其他人都是由好感的,唯独对于这个陆倚天没有什么好感,擅自称呼欢子为老公的行为,真是令人讨厌极了。 “不用,这样的人沈欢不会娶的。”苏璃的回答很残忍,实际上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儿,沈欢对于陆倚天从来没有表现出什么有兴趣的行为。 毕竟刁蛮小姐这种设定,实在是无法触碰到沈欢的激点。 “你们这话是什么意思?沈欢必定会成为我的老公!话说,你们这些人聚在一起要干嘛?”陆倚天一脸疑惑的看着众人。 “开会。” “开会?在沈欢的家里开什么会?” “关于以后使用权的问题,以及……婚后就姐妹大小排序的问题。”林妙诗语气淡定的说了出来。 陆倚天听到这话,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这样的会议怎么能够少了本小姐呢!当然,其实有我在你们这个会议也不用开了,以为大妇的位置肯定会是我的无疑。” 陆倚天说这话的时候气势很足,但即便是非常足的气势,众人也没有搭理她的意思。 “可以肯定,在场的各位都和我一样,是爱着沈欢的……”林妙诗刚刚说出开场白。 沈君兰便忍不住举手说道:“不好意思林小姐,想必我要打断一下你们的会议,或许你们每个人都对小欢有着想要结为伴侣的想法,但是我真的没有……毕竟我们在年龄上有着极大的差距。” “如果沈欢可以让这个差距不存在呢?”不等沈君兰继续说下去,苏璃便开口说道。 听到苏璃的话,沈君兰明显愣了一下,“那怎么可能……” “别人做不到,但是我沈欢一定可以做到。”苏璃语气平静的将魂链的理论说了一下,“简单来说,只要保持魂链的完整性,你就永远不会死,而以沈欢的能力,炼制一些永驻童颜的药物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关年龄的问题足以打破。” 沈君兰自然向往,但是她还是给予了否定答案,“但是心理上的年龄永远不会更改,我和小欢最多只能算作是亲人姐弟,距离夫妻甚至是恋人的关系还有很远,所以——” “论年龄,我没有千年的寿命,也至少拥有五百年的寿命了,对于只有三十岁出头的你来说,拥有五百岁年龄的我,是否更加不合适沈欢?” “我不是这个意思……其实我说了那么多理由,最真实的理由就是我对沈欢没有感觉,所以——” “一个没有感觉的人,是不会找出那么多借口,并且神情也不可能这么纠结,很显然你的内心想要想留下,但又想离开,很明显你不是不喜欢沈欢,你只是缺少一个正当的理由,亦或是说……你的内心无法接受违背自身道德的事情,比如姐弟恋,比如有妇之夫,但你们并不是亲姐妹,而身为医王的沈欢也拥有着一夫多妻的权力。”苏璃说完扭头看向屠道者和狐灵,“你们两个也是一样,大家都是聪明人,就不要拐弯抹角去找那些借口了。” “你们两个很明显是对沈欢有爱意的,不要说什么沈欢只是你们那个时间轴的替代品……对于你们时间轴的沈欢,两位想必更多的是恨意,而不是爱意,其他理由不用我多说了吧?” “既然这样,我们还是来开启会议的内容吧。”苏璃一下子便掌握了主动权,“首先是使用权的问题,这一点我比你们更加了解一些,实话告诉各位,沈欢想要娶的,可能不仅仅是在座的几位。” 林妙诗摆出一个让众人放心的手势,“这一点我也很清楚,不过多数服从少数,只要我们确定了规矩,那么接下来的人自然也要遵守我们的规矩,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然是要听我们的。” “没错,凡是都要分个先来后到,咱们是先来的,那么他们那些后来的自然要听我们的!”陆倚天双手表示赞同,但…… “陆小姐,你还没走吗?”林妙诗皱了下眉头。 苏璃却开口说道:“没必要因为一个外人而打断我们原本的计划……我敢吃之所以提出其他女人的问题,是因为我觉得这个会随着人数的增加而更改,我们即便讨论出来也没有任何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去做哪些无谓的事情。”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区分大小才是最重要的,不知道妙诗你有什么看法。” “就从认识的早晚来区分吧。”林妙诗似乎早就料到苏璃会这么问,所以也没客气。 牛小贝在角落弱弱的举手说道:“林姐姐,最先认识欢子哥的人好像是我,我办满月酒那会儿,大娘还带着欢子哥来我家帮忙了……” 林妙诗愣了一下,他还忽略了牛小贝这个存在,要是论先早认识,牛小贝可谓是必胜无疑,但让牛小贝这个年龄最小得当大妇,恐怕在场谁也压不住。 “不如,就用年龄吧。”苏璃笑呵呵的说道。 按照年龄,苏璃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咳咳,很抱歉,我来自于另外一条时间轴上,距离现在至少十年后的世界,按照这样来说,年龄最大的是我。” 林妙诗和苏璃相继吃瘪,而除了这两个办法,众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区分辨了。 “大姐,都什么年代了,还都用这种办法区分大小,要我说就老公最爱谁谁就是大的!老公最爱的人肯定是我,所以嘛——” 就在陆倚天自恋无比的时候,众女再次十分有默契的齐声说道:“散会!” 家中发生了什么事情沈欢不知道,因为他有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 华夏境内某小岛上,沈欢面带笑意的看着灭道者和承道者两人,“终于找到你们了呢……” 第1909章战,灭道者! “如果创世神并非是最高的的存在呢?” 面对灭道者的反问,承道者依旧选择了反驳,“不可能的,神创造了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按照你说的,当年混沌圣主这个最强大的被创存在都无法击杀创世神,那么还有什么比创世神更加强大呢?” “如果真的没有比创世神更加强大的存在,那么他为什么还要自导自演一出同归于尽的戏码?”灭道者依旧在反问。 承道者选择了沉默,因为这是一个没有办法反驳的问题,除了创世神本身,谁也不知道他当初假死的目的是什么。 就好像他扮演孙真这件事情,如果不是灭道者再次穿越时间轴,根本没有人会发现这个真相。 “如果没有可以和创世神博弈的人,那么我的命运又为何会改变?”灭道者有着太多太多无法解释的疑问,最可惜的是,以目前他所获得情报,根本不足以解开他心中的这些疑惑。 按照灭道者的想法,无论是他还是承道者,他们注定的命运就是获得启示,然后开始川渝时间轴互相融合,最终在所有沈欢都融合以后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可是在另一个博弈者的插手之下,他才会成为灭道者。 沈欢的魔种是叶释迦种下的,但是他很清楚,能够控制自己这般存在的,肯定不是银河星域内的物种。 他的魔种肯定是一个更加强大的存在所种下,这也是他为什么在穿越时间轴后性情大变,并且躲躲藏藏的主要原因了。 他怕自己再次被另一个博弈者找到,然后失去应有的意志。 “什么可以和创世神互相博弈的存在……如果哪天你死了,一定是因为想得太多!”持续进攻的沈欢冷笑一声,“不过你要真的想要解开这个谜题,不如试着朝创世神只是自己想要左右互搏的方面想一想。” 灭道者听到这话明显愣了一下,沈欢说的其实有几分道理。 试想一下,创世神一直想要的就是一个可以击败自己的创造物,在强如混沌圣主都没有办法击败自己的情况下,创世神完全有可能会构建一场左右互搏的游戏,来实现自己打败自己的目的。 “能够打败自己的果然只有我自己。” 这样自恋的话语,确实是创世神那个家伙可能会说出来的话。 “轰——” “在战斗的时候走神,可是会丧命的。”沈欢看着遭受自己的击打而落入地面的存在,沈欢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他本以为比较难缠的会是承道者,但是根据刚才交手的情况来看,承道者的实力完全可以忽略。 反而灭道者的实力出奇的强,竟然可以和已经达到寂灭真仙境界的自己交手数回合而不落下风。 灭道者带着承道者狼狈的从深坑之中飞了出来,“你达到了寂灭真仙的境界?” “是啊,不过在我看来,你应该也差不多吧?”沈欢饶有兴致的看着对方。 “你先走。”承道者下达了让灭道者暂时先离开的命令。 但是承道者并没有离开的意思。 “麻烦!” 灭道者暗骂了一声,然后说道:“你先在一旁看着,带着你只会成为我的累赘。” 这一点承道者没有办法反驳,自从灭道者穿越时空以后,他们两个之间的实力便被大幅度的拉开,问灭道者经历了什么他也不说。 毕竟以他们两个人的情况,想要提升实力就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吸收不同时间轴上的自己。 但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沈欢是唯一一条剩下的时间轴,沈欢没有被吸收,灭道者的实力却增长了,这要是放在以前完全是一个重大的bug。 承道者也试图追问过很多次,但是每次都没有什么好的结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只能选择放弃。 至于他非要留在这里的原因也很简单,以为他要弄清楚灭道者说的沈欢不是沈欢究竟是什么意思。 “单对单。”灭道者飞到空中,对着沈欢说道。 沈欢却嘲讽道:“别说单对单了,那个承道者在我面前完全没有任何反抗的力量,按照你说的,他只是一个累赘而已,好了让我看看,你究竟隐藏了多少力量吧!” 对于沈欢来说,灭道者隐藏的力量越多越好,这样他就不用在考虑去吸收其他人的力量,只需要将灭道者有一个人吸收就好了。 时间法则的力量又多么强大,看豕皇就知道了,实力境界明明不如沈欢,但但是却可以将沈欢玩的半死,最好还要十年后的沈欢出来收场。 每到这没有什么废话,身上再次缠绕起黑雾,对于灭道者来说,这些黑雾不仅仅起到的是隐藏真实面目的作用,也是他展现真实实力的状态。 刚才之所以没有使用,是因为他担心自己的雾气会伤害到承道者。 “叮叮叮——” 一时间到处都是空间震荡,两人凭借极快的速度相互交手,谁都没有使用大型技能,因为高阶神通使用起来都要蓄力,而对于他们来说,任何无用的停留,都可能使自己败北。 就这样纠缠了将近十分钟以后,双方才分散开,显露出自己的身形。 “放弃吧,拼速度的话你拼不过我的。”灭道者语气平静的说道,在没有承道者拖累的情况下,沈欢根本没有办法对他造成任何的伤害,自然而然的,他也没有办法对沈欢造成伤害。 两人现在是谁也奈何不了谁的状态。 沈欢对于这个结果并不喜欢,但神情仍旧有些兴奋,“是啊,看来我们两个如果不拿出真本事,那就是谁也奈何不了谁了。” “对了,你可能不知道,这一次我晋级到寂灭真仙以后,掌握了一门新技能。”沈欢说着便闭上了眼睛再次睁开,显然已是裁决之眼的状态,“听懂行的人说,我这个技能叫做裁决之眼……现在裁决开始!” 沈欢说着便以极快的速度冲向了灭道者。 按照物理学,光速是最快的速度,没有任何速度可以超越光速,一旦超越光速周围的空间就会因为承受不住而碎裂。 沈欢和灭道者两人的速度都超越了光速,但是因为灭道者在小岛上布置了阵法,使得周围空间的承受能力大幅度提升,可即便是这样,周围的空间也已经出现了裂痕。 “时间定格!”灭道者也终于施展了自己的秘法,让除了自己的以外的一切时间定格。 看着定格在半空中的沈欢,灭道者稍微松了口气,然后直接使用了一招腿法神通,踢在了沈欢身上。 可是当他踢过以后才发现,这只是一个虚影,至于真正的沈欢,他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感受到。 “看来他已经和掌握时间力量的人交过手了。”灭道者皱起眉头,“可即便是这样,他也不应该完全消失在这片空间,除非——” 第1908章你不是沈欢! 承道者并没有感应到沈欢的到来,在发现沈欢以后,他明显十分惊讶,不过灭道者表现的却十分平淡,似乎感应到了沈欢的到来。 “本来以为要分开找你们,没想到你们两个却在一块,虽然很意外,但是省了我不少的功夫。”沈欢活动了一下脖颈,“好了,咱们废话少说,是你们不反抗主动配合我被吸收,还是我吸收了你们?” “你这话什么意思?”承道者看向沈欢的表情有些怪异,自从他当初被灭道者从阿瑞斯手里救走以后,从灭道者的嘴里知道了不少消息,所以他才会和灭道者一直待在一起,而不是针锋相对。 而且以他目前的实力,也没办法去干涉灭道者什么。 但是比起之前那些消息,似乎沈欢的转变令他更加意外。 “没什么意思,我十分需要时间和空间两种法则的力量,但是目前我知道拥有这两种力量,并且十分强大的存在就只有你们两个了。”沈欢话说的很轻松,似乎根本不将灭道者和承道者两人放在眼里。 承道者瞬间皱起了眉头,“你以为自己战胜了阿瑞斯,就可以打败我和灭道者?” “我可没有这么说,只是现在在我的眼里,你们真是弱的可怜。”沈欢深吸了口气,继续说道:“当然,关于这一点我还真得好好感谢一下穿越时间轴的法则,要不是以为法则的力量,我还真可能不是你们的对手,但是在这一条时间轴上,就算你们两个联手也不可能是我的对手。” “膨胀了吗?”灭道者无奈的叹了口气,“还是说,你已经被魔种完全吞噬。” “那种力量也配被称为魔?简直让我笑掉大牙,播种他们的叶释迦都差点被我杀了,更何况是他们本身。”沈欢的语气中充满了不屑。 “没有被魔种吞噬?”灭道者皱起眉头,“看来你是膨胀了。” “沈欢我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承道者则觉得沈欢不会没有理由的去做什么事情,他怀疑沈欢发现了某些事情,才会选择对两人动手。 “不,这一点你们就搞错了,我们之间还真没有什么误会。” “沈欢,我知道现在的你很强,但是你动手之前最好搞清楚一下情况。”灭道者冷冷的看着沈欢,“你想要杀我拥有足够的理由,但是你不能杀承道者。” “怎么不能杀,难道你忘了?还是你告诉我,这个家伙杀了我的师父。”沈欢说着便召唤出寒魄准备动手。 “当时我只不过是为了挑拨离间而已,事实上承道者失手杀了孙真没错,但是你真正意义上的师父却是承道者!” 承道者当初穿越时间轴,来到这个时间轴的他,原本的目的只是暗中观察沈欢,然后在关键时刻出手,免得让沈欢别灭道者诱惑,爆发邪恶的一面,然后被灭道者吸收。 但没想到,他穿越的地方,正好是当初孙真的逃跑路线,落地后的他,不等搞清楚发生了什么情况,本身便中了玄化散的孙真就被他的灵气波动冲击而死。 在这种情况下,承道者只好改变原本的目的,将自己伪装成孙真,扮演着孙真的角色,从而近距离观察沈欢。 他之所以假死,也是因为在他的那条时间轴上,孙真就是那个时候死亡的。 这么做是为了不引起巨大的误差,从而被灭道者注意到。 之后现身见李老夫人的人也是承道者,承道者说出了大部分的真相,但是并没有说出孙真真正的死因,所以最后李老夫人走的时候才会感叹出那些话。 “所以说,你真正的师父是承道者,而不是孙真,你如果杀他就是欺师灭祖,当然我说这些不是为了让你放过我们,而是想要告诉你一个我所知道的真相。”灭道者见沈欢冷静下来,以为沈欢不会再出手,便决定将自己知道的事情,都说出来。 可没有想到的是,沈欢不等他说完,便已经开始动手,而且目标正是承道者! 灭道者连忙出手,将沈欢震到了一旁,“你……听不懂人话吗?” “你是说欺师灭祖?抱歉,在我的脑海里并没有这个词汇,我说了,这一次来我没有别的目的,就是很简单的想要获得你们两人的力量,至于真相是什么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重要,因为……我一点也想知道!” 听到这话,灭道者面色变换了好几次,忽然他好像想到了什么,“你不是沈欢!” “嗯?我有说过自己是沈欢吗?”沈欢耸了耸肩,“好了,赶快动手吧,我真的不想浪费太多时间,再拖延下去,对你我都没有好处。” 说完,沈欢便直接发射出了一道巨大的剑气。 灭道者拉着承道者连忙闪躲,搞不清楚情况的承道者,一脸懵逼的看着灭道者问道:“你说他不是沈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我们都是由神分散的力量转世的,但这个时间轴的沈欢却不是。” “但是他和我们的身份背景完全一样啊。” 灭道者一边反抗沈欢,一边说道:“你我的身份背景也完全一样,但这并不是主要因素,我跟你说过,神并没有和混沌圣主同归于尽,我们的诞生只是他棋局的一部分而已,但是有人插手了这场棋局,或者说在另一个博弈者动手的情况下,造就出了我,所以我们两个才会走上完全不同的路。” “但不管怎么说,咱们两个都是明面上的存在,沈欢却不同,他不是两个博弈者之间任何一个的棋子,也就是说这场棋局当中存在着第三个躲在暗处的博弈者,而沈欢是他唯一的棋子。” “就像操纵我的博弈者,将本身属于神的棋子变成他的棋子是类似的道理,只不过不同的是,我是棋局开始后被转变成了对方的棋子,而沈欢则是一开始就隐藏在双方的棋子当中。” 灭道者说着皱眉看向了正在进攻的沈欢,“现在的沈欢并非是棋子状态,很可能已经完全失去意识,被他背后的博弈者操纵着。” “这世界上怎么可能存在着和神博弈的人,而且一下子还有两个。”尽管已经不是第一次听了,但承道者还是有些不愿意相信。 灭道者放出一个震慑技能,将沈欢逼退以后,开口道;“如果创世神并非是最高的存在呢?” 第1910章灭道者的境界,寂灭之上? 灭道者想到了某种可能,连忙飞到承道者身边转移了承道者的位置,然后解开了时间定格。 时间定格一解除,沈欢便出现在了承道者原本所在的位置。 “看来你已经看出了我的意图,果然掌握着阴阳法则力量的人都那么讨厌。”沈欢的表情十分扫兴,但是这种扫兴似乎并没有停留太久,随着他的一声感叹便准备再次出手。 在这样的情况下,灭道者大喝道:“沈欢,你的对手是我,别忘了刚才你自己也说了,我们是在单挑!” “我只是为了迷惑你才说出这样的话,难道不可以吗?”沈欢完全就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现。 “既然你违反了规则,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灭道者说着大手一张,“时间回廊!” 沈欢却再次消失,看到这个情况,灭道者一下子就明白,刚才沈欢是怎么躲开了自己的时间定格——空间法则! “没想到你竟然掌握了空间法则的力量。”灭道者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也难怪,在品尝到空间法则甜头以后,自然而然的会对这两种法则起兴趣,但……你真的可以一直这么躲下去吗?” “我记得刚刚好像有人说过,不想浪费时间对吧?”灭道者冷笑一声,“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我不需要打败你,只需要拖延时间,你就会不战而退!” “不愧是创世神力量转世的存在,早知道我就不那么多话了。” 沈欢的声音在这片空间内响起,但是却没有露头。 果然是空间法则的力量,可沈欢身上并没有神力反应,他究竟是怎么获得这一份力量的。 灭道者越想越是觉得想不通,但是这种问题,可不是应该在这种情况下想的。 “既然我已经看出了你的弱点,那么你是不是应该离开了呢?” “你使用时间回廊就是为了加速我身上的时间,然后让沈欢恢复原本的样子,这个想法是不错,但是你恐怕不知道到底需要多久,沈欢才能够恢复这具身体的掌控权,既然你要耗下去,那咱们就耗耗看。” 很快沈欢戏谑的声音,便再次在这片空间响起。 “妈的!”灭道者暗骂一声,他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让沈欢吃瘪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唯一的选择就是接触时间定格,逼迫沈欢现身,进行正面上的战斗。 “来让我看看,究竟是时间力量更强大还是空间的力量更强大吧!”这是沈欢现身后的第一句,可是他这一句话刚刚出口,周围的时间便已经定格。 时间和空间这两种力量在属性上根本没有办法区分强弱,尤其是在两人力量差不多的情况下,灭道者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会表现出一幅气恼的样子,事实上他就是为了引诱沈欢出来,然后在第一时间将沈欢定格住! “成功了。”灭道者大松了口气,就在他准备出招将沈欢打败的时候,原本定格的沈欢忽然动了起来,“哈哈哈,不好意思,你没有成功,并且正好相反的是,你掉入了我的陷阱当中!” “你、你怎么可能从我的时间法则中挣脱出来?”灭道者一脸震惊的看着沈欢。 沈欢用手摸了摸鼻子,笑着说道:“因为这是一个没有时间法则的空间啊。” 听到沈欢这话,灭道者才注意到周围的情况,和他原本居住的小岛一模一样,但是——却没有承道者的身影。 “没有时间的空间?你……是怎么做到的?”由此可见,沈欢对于空间力量的掌控,甚至已经超越了承道者。 “你觉得呢?”沈欢无聊的摆了摆手,“好了,无聊的游戏该结束了,现在你可以……去死了!” “裁决!”随着沈欢的一声低喝,他眼中的情形开始出现转变,可是很快沈欢脸上的笑容便消失了,“裁决之眼无法窥探……你的境界不是寂灭真仙?!” 虽然不懂沈欢是怎么看出自己的实力,但他还是老实的承认了,“没错,我的实力并不是寂灭真仙。” “完蛋!”沈欢拍了一下脑门,“你这么强怎么不早说呢。” “你也没问啊。”灭道者看出沈欢似乎已经没有多少战意,问道:“还要继续打下去吗?” “这还打个卵子!”沈欢没好气的说道:“看来是吞噬你们两个的时机还不够成熟,不过光是空间法则的力量暂时也够用了。” “古德拜。”沈欢摆了摆手便撤销空间,恢复了原本的样子。 “等一下!”灭道者出手将沈欢给拦了下来。 沈欢停下了脚步,“怎么还有事情?还是说你觉得自己境界比我高,就可以反败为胜?实话告诉你,打败你我至少有一百种办法,只不过我不想去浪费那么多时间而已。” “我没有和你继续战斗的意思,我只是想问一个问题……”每到这紧紧地盯着沈欢,“你究竟是什么人?” “你不是已经猜对一半了吗?” “什么叫猜对一半?” “我不是博弈者沈欢也不是棋子,就算我说明真相,也不是现在的你能够了解的。”沈欢说着绕过了众人,“再见!” “等一下!你是不是知道真相!”灭道者还想知道更多的事情,他感觉控制沈欢身体的那个人,可以解开自己心中一切的疑惑。 “这是第二个问题的,但我可以回答你……简单对我来说,没有什么真相不真相的问题,对我或者说是我们来说,我们就只有一个目的,你们追求的真相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沈欢说着停下脚步,回头说道:“对了,以后再见面,你们最好主动将力量交出来。” 说完沈欢便消失在了原地,留下灭道者一个人呆立…… 至于沈欢这边,他在离开小岛以后便开始使用空间两大幅度的进行空间跳跃,似乎很是着急。 “该死的灭道者,这个家伙的实力竟然达到了更高的境界,早知道就不浪费这么多功夫了,现在好了时间就快到了。”沈欢紧紧地抓着自己的胸口,表情看起来十分的不甘,“呃——该死,撑不住——” 沈欢的话还没恕我按,便感觉眼前一黑失去意识跌落在大海之中…… 第1911章沈欢失踪和御日神阁有关? 沈欢失踪了,这个结果是在沈欢离开别墅三天以后才发现的事情,毕竟以沈欢的能力,没有人能够怎么样他,自然不需要过度的关心这件事情。 牛小贝知道的事情比较少,所以她是第一个意识到沈欢失踪的人。 紧随其后赶回来的楚歌,也开始到处寻找沈欢,李如龙知道后立马将寻找国师的任务,列为最紧要的任务。 楚歌也动用了自由之岛和华青会的任务,经历了dsbd的打击以后,华青会的情况也不是很乐观,不仅伤亡惨重,就连内部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近期刚刚重整完毕。 虽然受到了重创,但是收到重创的组织并不是只有华青会一个,所以华青会依旧是目前最大的帮会组织,就连意大利那边的家族,也都选择了成为联盟并入华青会,而不是和华青会作对。 但是倾一国之力,都没有沈欢的任何线索,仿佛沈欢从离开别墅的那一刻起,就人间蒸发了。 没有了沈欢,这群女人也不开什么会议了,一个显得比一个着急。 除了牛小贝和沈君兰,剩下的人都可以说是有些实力或是势力的存在,不过现在出动整个国家的力量都找不到,更何况是她们几个。 按照楚歌说的,她们现在唯一能够做的就只有等待。 即便是最初拿着“是不是沈欢怕了我们所以逃了”这句话来开玩笑的存在,也开始担忧起来。 “妈的,欢子这个家伙到底在搞什么鬼!”楚歌的脾气本身就有些暴躁,属于那种能动手就不会瞎bb的存在,沈欢一点音讯都没有,让他开始担忧起来。 他在离开的时候,沈十二曾经特地提醒过他,要时刻关注沈欢和御日神阁的情况,因为接下来人间界会发生一件很大的动荡。 这个动荡虽然不是冲着沈欢来的,但如果沈欢不在,那么问题将很难解决。 楚歌起初没怎么在意,对于沈十二这种喜欢藏头露尾的人,他也没有多少的兴趣,可是一回来他就得到了沈欢失踪的消息,再联系之前沈十二所说的话,就不由他不紧张了。 这件事他没有敢对林妙诗等人说,她们现在虽然担心沈欢,但并不是担心沈欢的生命安全,只是在担心沈欢失踪的原因。 如果将沈十二的那一番交代说出来,别人先不说,那几个有实力的女人,肯定二话不说就会杀去御日神阁。 “不对……那些女人不能说,不代表我不能找人商量对策,夏天那个傻哔不在,但是大帝还在,另外还有李如龙,他们两个应该是合适的人选。”想到这儿,楚歌先是去天组总部找到了大帝,然后两人直接杀到了御书房。 李如龙在获得这个关键信息后,他第一时间并不是考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而是质疑其真实性,“狂少,你确定这件事情和御日神阁有关系?” “我没办法确定,但是我觉得沈十二他没必要跟我说谎。” 李如龙深吸了口气,“如果这件事情真的和御日神阁有关系的话……那么事情就难办了,即便是我们皇家的资料记载,关于御日神阁的资料也没有多少。” “其实你们两位知道的应该比我更清楚一些,御日神阁这样的组织,一般只有在最终捣毁的时候,才会发现其总部在哪里,他们每一代的模式都是金字塔的联系方式,或者说是树状图的联系方式,我们即便是知道其中一个分舵的地理位置,也仅仅只是捣毁那个分舵而已,对于整个御日神阁并不能造成致命的伤害。” 李如龙苦笑一声,“那位沈十二我不知道是什么人,但是能够获得狂少和师父的信任,那么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可以绝对信任的存在,不过……他的说辞太过含糊,御日神阁,究竟是指代整个御日神阁还是其中其中一个分舵。” “如果只是一个分舵,那我们还有目的性可寻,但如果是整个御日神阁的话……别说我们去找他们,他们不和我们来一个突袭就好了。” 御日神阁组织的特殊性,是让整个世界都头痛的存在,别说华夏无能为力,就算是被视为超级强国的花旗都曾经被闹得鸡飞狗跳。 就连自由石公会都曾经感叹过,他们的组织当中就很可能有御日神阁成员的存在。 自由石公会号称是最强大的神秘组织,而御日神阁则是最神秘的神秘组织。 关于御日神阁的神秘性,夏天是最了解的,因为第一个捣毁御日神阁的人就是他。 楚歌是第二个捣毁御日神阁的人,他的捣毁过程比起夏天要相对简单一些,对方千不该万不该派一个墨玉待在楚歌的身边,最后因为这个关键人物的反水,和御日神阁的自大,最终毁掉了对方。 但是,那都是之前的历史,每一届御日神阁的目的都是不同的,就像李如龙说的那样,对于这样一个对于自己人都谨慎无比的组织来说,他们这些外人想要找到其心脏部分然后将其粉碎,几乎是完全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我们总不至于要在这里混吃等死吧!”楚歌实在没有办法做出这样的事情,被动,从来都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办法的话……”李如龙皱眉思考了半天,“有一个不太能够确定是否有用的办法。” “有就直说,不要卖关子!” “我们皇家资料库曾经有一段记载,说这一任的东瀛女天皇之所以可以跨越性别上位,并不是因为东瀛皇室选择了开放制度,而是受到了御日神阁的帮助,但这个御日神阁究竟是国际上的神秘组织,还是和天组一样的护国组织。” 李如龙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所以我们可以尝试派一个特使过去和对方交涉,如果真的是国际上的御日神阁在扶持她,那么我们可以付出一些代价来换取御日神阁的位置。” “割地?我告诉你,你最好不要有这种心思,老子最讨厌的就是前朝末期的处事方式。”楚歌没好气的说道:“不用派什么特使,我去处理就好了。” “您一个人?” “怎么不放心?”楚歌一挑眉头,自信的说道:“放心,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我楚歌泡不到的女人!” 话了,他还不忘补充道:“你妹妹就是最好的例子。” 第1912章沈欢失踪和御日神阁是两回事! 楚歌是一个说得出便做得到的存在,这边刚和李如龙说完,眨眼就消失在了大帝和李如龙的面前。 看到这个情况,李如龙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楚歌的调教能力那是有目共睹的,连自己那个顽固的妹妹,都可以在眨眼之间收复,更何况一个东瀛女天皇。 倒不是说人家东瀛的女人不如华夏的女人,只是以东瀛的主男权社会情况下来看,东瀛女天皇爬到天皇这个位置,要比李令月更加困难一些,别的先不说,就是民众这一关就不好过,更何况还有集团那些老家伙们捣鬼。 既然东瀛女天皇能够稳固地位一直到现在,就肯定是有原因的,即便她很可能只是一个傀儡。 毕竟选傀儡也是需要条件的,东瀛女天皇很可能是达到了某种条件。 一个一无是处的人能够当领导者?即便只是一个表面上的领导者也十分玄乎。 “狂少没有任何准备就跑了过去,该不会有什么意外吧?” 听到李如龙这话,大帝完全是一副鄙夷的态度,看那眼神就知道,是在鄙视李如龙没有见过世面,“与其担心楚歌的情况,你倒不如担心一下华夏和东瀛两国在楚歌去过以后的关系应该怎么相处!” “是好的方面还是坏的方面?” 虽然东瀛和华夏的关系不是太好,但至少表面上还算过得去。 按照李如龙个人的思维,当然是希望双方友好相处,在没有实力在一夜间将东瀛吞并的能力之前,华夏是不会有任何交战甚至是交恶的想法。 “好的方面几率很大,但是更大的几率应该是坏的方面。”大帝无奈的叹了口气,“要知道,只要是楚歌去过的地方就没有一个是安宁的。” “东瀛是一个二元君主制的国家,天皇的号召力要更大一些,但这不代表女天皇说什么那些臣子就会听什么,尤其是一些别有用心的派系,当他们知道了这件事,恐怕最先要做的不是要和华夏发生怎样的冲突,而是要借着这个机会干掉女天皇。” 李如龙是越听越下气,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他们来说几乎已经是一步死棋了。 就在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了厂公的声音,“什么人?!” 厂公刚一出声,之后便很快的消失不见,就在李如龙担心厂公是不是出现什么问题的时候,沈十二和疯道士的身影就出现在了御书房内。 “抱歉,华夏国主,本来我们是打算直接进去的,但觉得这样贸然进来,不给你打一个招呼,多少有些不合时宜。” 沈十二说话给人的感觉很客气,但是因为操纵的是傀儡,这句话的内容,听起来多少有些不客气。 “你们是什么人?”李如龙还是淡定的,毕竟身为一国之主,气势在这种情况下,绝对不能落后于人。 “我是你的师叔。”疯道士直接说出了自己的身份,说完以后还不忘补充道:“算是半个。” 半个师叔? 李如龙的师父只有一个,那就是沈欢,能够让李如龙称呼为师叔的人几乎没有,对方这么称呼自己应该多少和沈欢有一些关系。 沈十二倒是简单大方多了,“在下沈十二,是楚歌和沈欢的朋友。” 一听到沈十二这个名字,李如龙的警惕之心放下不少,“那就是楚歌说的那个沈十二?” “应该是在说我没错,这么奇怪的名字,应该也只有我一个人在用。”沈十二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听你这话的意思,似乎知道我的存在。” 李如龙将楚歌刚才说的话大致说了一遍,沈十二也随即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你刚才说这些是楚歌告诉你的,那么楚歌呢?” 听到这个问话,整个房间的气氛都变得非常尴尬,李如龙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的好,还是大帝用吐槽一般的方式说了出来。 “你们说沈欢失踪了?”只不过大帝说到一半,就比沈十二给打断了。 “是的,已经失踪三天以上了,我动用了华夏全部官方的力量都没有找到师父。”这一次是李如龙开的口,“后来楚歌告诉我,师父的失踪很可能和你交代要小心御日神阁这件事情有关系。” “御日神阁的体系很复杂,想要通过一件事情就找到对方的总舵几乎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而且我们也不知道你要我们小心的究竟是御日神阁的一个分舵,还是整个御日神阁组织。” “后来我想起来皇家资料馆里面曾经有过记载,就是有关于东瀛女天皇上位,很可能和御日神阁有关系,因为有些道听途说的性质,我们也不知道这个御日神阁就是护国组织御日神阁还是世界组织上的御日神阁。” “楚歌听到以后,就想到了利用征服女皇的办法来找到线索,就在你来的三分钟之前,楚歌刚刚离开这里朝着东瀛出发。” 一听到这话,沈十二的内心可谓是精彩到了极点。 这里怪他没有交代清楚,但是当时的情况他也不好意思把话说的太明白,但不管怎么说,他都可以肯定,沈欢失踪和御日神阁完完全全是两回事! “我就知道可能会出现什么意外,特地在离开银河星域之前,在来人间界看看,可是没想到竟然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一次即便发出声音仍旧是一个傀儡,但是众人都听出来了沈十二心中的那种不甘。 “所以您的意思是……狂少此行很可能有危险?” “不是狂少,而是沈欢就算是重伤,也不可能失踪啊!难道又有人插手了这件事情?不可能,沈欢才刚刚回来,而且在人间界可以抗衡沈欢的存在应该不会存在吧!”疯道士的语气感情色彩就有很多了,“神十二,你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个我也不清楚,毕竟这里不是我们的时间轴……” “你们也是从其他时间轴过来的?”大帝发现了两人对话中的关键词语,“你们这么一说,我倒是想了起来,在我的那个时间轴中,沈欢好像也没有出现过失踪之类的事情。” “该死!难道我即便是用傀儡之身,也被对方发现了行踪,所以才会对沈欢下手?”沈十二越想越不明白。 就在这个时候,厂公一脸惨白的从外面走了进来,然后对着李如龙单膝跪地行礼,“国主,有情报称,在东海渔村发现了沈国师的踪迹……” 第1913章海边一渔村 在海边的城市一般都非常的富饶,但也有一些特殊的地方,比如东海渔村。 只不过不同的是,东海渔村却有种远离尘世,各族相安的味道,说是世外桃源也不是不可能。 曾经东海渔村也有过富饶的情况,被开发成旅游景点,不过因为游人们的素质,东海渔村的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污染。 至少在村民的眼中如此,这个是政府支持的项目,村民们也没有办法改变,最终一个有学识的年轻人回乡,在听了老人们的想法以后,就申请了世界自然遗产之类的项目,最终还被申请成功。 此后这里的游客便越来越少,毕竟谁也不想获得一个破坏世界遗产的罪名。 不过要保留这个遗产称号,整个渔村都不能进行现代化设施,村中几乎所有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 这里没有电,也没有店铺,村民们的生活全都是自给自足。 有些人把这里称之为世外桃源,不过更多人将这里称呼为老人村,因为比起这美丽的风景,这里更多的是老人。 村长是一个九十多岁的老人,但是看上去仍旧很精神,甚至还经常下海捕鱼,身体素质比一些长期待在屋子里不愿意出去的宅男还要好。 听村子里的人说,村长年轻的时候当过兵,还获得过很多功勋,按照原本的说法,村长不说是个首主,至少也能当个市尊退休之类的。 之所以只当了一个村长是因为他的性格太过刚烈,用现代话来说就是不会“做人”,在几个“会做人”的官员联手刺激下,他主动辞去自己的官位,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当村长。 要说这东海渔村一直很安静,几乎没有发生过什么大事儿,最多就是村长又教训了几个想要欺负村里没年轻人的小混混。 可是前几天,东海渔村却出现了一件大事儿。 村长在饭后遛弯的时候,发现海上漂浮着一具尸体,等到救起来以后,结果却是一个昏迷的年轻人。 年轻人醒来以后,什么都忘记了,不管是几岁了,还是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之类的。 原本村长推测,这小伙子可能是被人推下海的,因为从他的穿着打扮来看,就算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也肯定不会穷困到自杀。 至于因为情情爱爱自杀,村里谁都没想过,毕竟他们村里没有年轻人,也不知道现在年轻人的爱情都如何一些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撕心裂肺。 不过在发现年轻人身上没有任何伤口以后,村长就放弃了这个推断。 村长也去找过警察,但警察表现的很不耐烦,因为他们都知道村长是个老顽固,随随便便就打发了,毕竟他们手头还有更要紧的事情要做。 无奈之下,村长只能让年轻人留在了村子里,并且给他起名大海,因为对方是在大海里被找到的。 因为村里没有年轻人,大海就整天和这些老人相处在一起,平时多半时间都在帮助村里面的老人做事。 虽然只是几天的时间,但是这些老人和大海之间已经形成了很深的感情,毕竟……从儿子那辈到孙子那辈的人,没有一个留在村子里,就连那些本来就会嫁出去的女孩子们也都跑了出去。 在这样名副其实的老人村里,大海这样一个年轻人,几乎可以看作是国宝一般的存在了,加上大海因为失忆,整个人表现的都非常老实厚道,也很轻快热心。 这种年轻人别说现在没有年轻人的阶段,就算是年轻人都在家的时候,也没几个能够比得上的。 所以,这里的老人都把大海当孙子,而大海也吃着百家饭,除了村长家,每一个家庭都愿意收留他。 此时,村长家的客厅内,几个比较有威望的老人和村长坐在一块,而坐在对面的则是镇子上的警长,在警察身边还坐着两个黑衣人打扮的中年。 “老爷子,怎么这么久了,大海还不过来?”警长一脸笑容的说道。 村长旁边一个抽着水烟袋的老人冷哼一声,“不是说已经派人去叫了么,着什么急,我们老年人腿脚慢,比不上你们年轻人,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可是这也太久了,都足足一个钟头了吧?” “刚刚不是说了,我们老年人腿脚慢!”那老人没好气的说道。 警长那叫一脸尴尬,要是以前他才懒得搭理这群老人,可是这一次上面却派人下来要找一个年轻人,并且听上去十分严重,他想起东海渔村那个突然多出来的年轻人便立马带着几位上级领导赶了过来。 没想到却吃了两三回的闭门羹,要不是这两位上级领导,拿出了一个自己不认识的证件,村长家的门估计都不会给他开。 “好了。”村长摆手示意双方都安静下来,他看了两个中年良久,“两位同志,我这人不喜欢拐弯抹角的说话,你们老实告诉我……之所以这么着急的赶来找大海,是不是因为大海在失忆前做了什么坏事儿?” “如果是的话,我希望你们能再给大海一个机会,当年我还是一个小兵的时候,因为肚子实在太饿,就去老百姓家里偷了一只鸡。” “在我们那个年代,去百姓家里偷鸡的后果,想必你们这些体制内的人应该会很清楚,指导员和排长跟我关系不错,他们知道后准备压下来,可这事儿被路过的首主知道了。” “我以为自己要完蛋了,但是首主只是告诉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并且排了他身边的一个属下送我回到了军营。” 其中一个黑衣人似乎有些不耐烦,“老先生,我们来这里不是为了听你讲故事的。” 村长皱了下眉头,另一个黑衣人则连忙说道:“老先生,我们是尊重您这种老一辈的革命战士,但现在是带有已经不同了,那位年轻人的身份能够被确认对我们来说也很重要,所以才——” “你们知不知道当时路过的首主叫什么?当时送我回去的又是什么人?”村长冷哼一声,“首主就是之后成立我们华夏的始皇祖!而那位下属,就是我们华夏唯一的一字并肩王慕容王爷!” 第1914章大海就是沈欢? 始皇祖,一字并肩王,即便是现代这个两个人的名字也有着极大的威慑力。 但是那一名轻看村长的黑衣人,依旧是同样的语气,“始皇祖又如何,老爷子你没必要用这些人来压我,没用!” “放肆!如果没有始皇祖带领着我们抛头颅洒热血,你们现在能生活的如此安定,还能安心的吃下这碗公家饭!”始皇祖对于老村长来说,那就是一种信仰。 他提起这件年少时的事情,不是为了让什么人给自己撑腰,而是担心大海真的犯了什么错,想要借着这个年轻时的典故,来让他们给大海减刑。 “我吃得起这碗饭,就代表我有这样的能力,你是革命老战士没错,但现在你们就是对国家没有任何贡献的蛀虫!” “说话注意点!”另一个黑衣人瞪了他一眼,“老先生,他这个人的思想比较激进,您担待点,另外我们找大海其实不是为了什么坏事儿。” “虽然您和始皇祖之间发生过的故事,很美好,但那是始皇祖个人的大度所致,您当过兵应该知道部队里面有纪律,而现在也有法律,如果大海不是我们要找的人,而且犯了一定的错误,那么只能交给法律来处理。” “哼,如果人情有用的话,还要法律做什么!我最讨厌的就是现在的网络舆论,近几年一斤过多次出现过舆论左右法律,舆论战胜法律的事情。”黑衣人冷哼一声,“我很庆幸华夏没有进入完全民主的阶级制度,要不然就会和花旗一样,在所谓民主的口号下,被一群乌合之众搞得乌烟瘴气!” “年轻人,这世界确实聪明人比较少,愚蠢的比较多,老头子我自认是一个愚蠢的人,但是听你的口气,好像自认为很聪明,并且比那群愚昧的人高级了很多倍。” “那是自然,无论是想法还是身手,我都远胜那些乌合之众。” “老头子我自认是一个大年龄的乌合之众,你自觉武力不错,不如和我比比如何。” “老爷子,这是你自找的。”黑衣人竟然真的想要和老村长动手。 “老虎,我们是来做任务的,你不要随便搞事情,给村长道个歉!” “不用道歉。”老村长说着反而先动手了。 那个叫老虎的黑衣人似乎很兴奋,见状没有丝毫的犹豫瞬间开始反击。 “嘭——” 随着一声闷响过后,刚才还嚣张无比的黑衣人,竟然直接被老村长扔到了地上。 “这、这怎么可能?”黑衣人刚开始很惊讶,因为他完全看不出来老人是怎么出手。 但是另外一个黑衣人却看得清清楚楚,“肩扛山,膀悬川,龙抬头,虎下山,您、您是……您是叶山川老将军?!” “那是很久以前的称呼了,现在我只是东海渔村的一个小村长而已。”叶山川冷哼一声,对着地上的中年人说道:“小子,这个世界很大,不要太高看自己,你将别人视作蠢货的同时,你也是一个蠢货。” 这一次黑衣人并没有反驳,而是一脸激动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您、您真的是叶老将军?侦察营出身的叶老将军?” 叶山川没有搭理对方,对着另外一个比较理性的黑衣人问道:“我倚老卖老一次,你们找大海究竟是为了什么目的?” “这个……简单来说,他很有可能是一位对我们华夏非常重要的人物。” “是特种部队里的一名军官吧?”老爷子笑呵呵的说道:“从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他是一个练家子的。” 黑衣人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既然这样的话,老孙,去让马大姐把人带过来吧。” 那抽水烟袋的老者没再多说什么,直接走出了屋子。 至于之前挑衅老村长的黑衣人,则是一脸崇拜的看着老村长。 他起初以为老村长是在吹牛逼,毕竟始皇祖的事情距离现在,至少已经有一百五十年了,可叶山川只是一个九十多岁的老人,怎么可能和始皇祖以及一字并肩王有关系。 可如果对方是叶山川的话,一切就都解释的通了。 叶山川,始皇祖亲卫队队长,一字并肩王的徒弟,因为修炼了高深功法,亲卫队所有人在报年龄时,都虚报了五十岁,怕的就是太过长寿而引起民众们的质疑和恐慌。 建国后叶山川被发配省城,不到一年便消失不见,同时所有亲卫队也都随之消失,之后一字并肩王也退居幕后。 一字并肩王这个传奇一直被民众所津津乐道,但是亲卫队的传奇却只在军旅之间流传。 黑衣人视叶山川为偶像,没想到却和偶像起了冲突,别提他心理有多郁闷了。 就在他准备想办法给叶山川道歉的时候,老孙带着大海走了进来。 一看到大海的样子,两人立马起来,“天组分部上士袁阿虎,左仁守,拜见国师大人!” 大海的样貌和沈欢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现在这个国师看起来有些迷茫。 “国师……谁是国师?” “阿虎,你快点和老将军联络,告诉我他老人家我们找到国师了!”左仁守很兴奋,可是很快就又重新安静了下来,因为他现在才意识到,沈欢好像……失忆了。 虽然失忆了,但是他可以肯定,大海就是沈欢,因为两人的相貌一模一样。 通过和叶山川聊天,两人知道了原因,而叶山川也知道了大海的身份。 等到两人带着大海离开以后,叶山川忍不住感叹道:“没想到,大海竟然是三公合一的国师。” “我就说大海不是格好孩子,直接就是国师……不过村长,这国师是什么?你说的三公合一又是什么?” “村长,国师昏迷在大海当中,这件事恐怕——”老孙却注意到更加要紧的问题。 “看来是有人想要对我们华夏不利!”叶山川直接做出了判断,这边几人正聊着,一个老太太急急忙忙走了过来,“村长你家的酱油还有吗?” “要酱油干嘛?” “给大海做饺子的蘸料!” 老村长笑了笑,“马大姐,大海已经走了。” “村长你就别开玩笑了,我刚刚还见他了呢,就在海湾那边!” “什么?!”此话一出,三个老头都蒙了。 第1915章大海?我是沈欢! “我说马大姐,你看错了吧?半个小时前你带大海到了村长家以后,大海就跟着那群人走了!”老孙头以为是马大姐老眼昏花看错了。 “我没看错啊,那个人就是大海啊。”马大姐也是一脸疑惑,“我还跟他打招呼来着,再说就算我老眼昏花,咱们渔村除了大海也没有年轻人了啊。” 叶山川皱起了眉头,“马大姐,你肯定那个人就是大海?” “本来是肯定的,但是你们一说我不敢肯定了。”马大姐心慌的说道:“仔细想想还真有点不对劲,我带大海去你那儿的时候,大海穿着一身你的旧衣服,可刚才我看到的大海,好像穿的是他刚被你救起来那会儿穿的衣服。” “这是怎么回事儿?该不会、该不会是撞鬼了吧?”一个胆小的老汉惊恐的说道。 “我呸!晦气,这大白天的哪里来的鬼!”马大姐似乎是个直肠子,直接表现出了自己的不满。 “我说过很多次了,这个世界上没有鬼!一切牛鬼蛇神都是封建迷信的产物!”叶山川眉头凝聚成了一个川字,“究竟是马大姐看错了,还是怎么回事儿,咱们一起过去瞧瞧就知道了。” 说着,叶山川一扭头,“马大姐,你刚刚在哪儿看见大海的?” “就是在海湾那边啊。” “大家跟我过去一趟!” 在海湾的带领下,众人很快就来到了海湾。 不过在海湾上的不仅仅有大海,还有……一干老妈子。 走过去一听才明白,几人正在争抢,大海今天在谁家吃饭的问题。 说实话,看到“大海”的时候,叶山川也吃了一惊,因为这个年轻人和大海一模一样,要不是送走大海的人是自己,他都要当对方是大海了。 “大海,你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在这儿了?”老孙头也迷糊了,在这种情况下,谁都要迷糊。 “我、我就是说有鬼吧!” “都停下来!”叶山川是最淡定的,他先让众人住口,然后让老妈子们放手,最后走到沈欢面前,问道:“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村长,你真是老糊涂了,对方不就是大海吗。” “就是,村长你是不是想让大海回你家吃饭?我告诉你啊,你一个老头子怎么会做饭,还是来我家吧!” “他不是大海。”村长头也有些痛了,对于这些老妈子,他也没啥办法。 他对于大海的感情还好说,可这群老妈子全都当大海是自己的亲孙子一般对待,投入的感情太大了。 “怎么可能不是啊,这明明就是大海!” “我……真不是大海。”沈欢干笑两声,刚开始马大姐跟他打招呼的时候还不觉得,以为只是这里的人比较热情,可谁知道没一会儿自己就被一群大妈给围了起来。 还一个个的称呼自己为大海,起初沈欢以为这些大妈年纪大了,认错人了,可是经过检查以后发现,这群大妈很正常。 这个时候沈欢想跑,但又怕自己忽然消失吓到这一群大妈,毕竟年龄大了,受到刺激以后万一出现了精神问题,沈欢这心里也过意不去。 “看,小伙子已经否认了,你们也都散了吧,大海刚刚已经被我送走了,是他家人来接他的。”村长说完以后,对着沈欢使了一个眼色,“小伙子你先别走,跟我来。” 等到了一个凉亭以后,叶山川开口问道:“你是什么人?” “华夏人。” “我是说你的名字,和一些社会关系。” “这样啊……我叫沈欢,本职是中医,不过在官方的话,也挂着一些职称。” “沈欢?”叶山川皱了皱眉头,“我好像听说过。” “应该是在报纸上看到的吧?前阵子的dsbd就是我解决的。”因为东海渔村和外界的沟通很少,dsbd他们也没有经历过,村长倒是在报纸上看到过。 “你是医生的话,那应该就和大海的关系不大了……”村长正说着,又摇了摇头,“不对……小伙子,你说官方也有职称,是什么职称?” “咳咳……医王。”沈欢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除了王爷的爵位,还有其他吗?” “大爷您调查户口的啊。”沈欢苦笑着说道:“我这边还有要紧的事情要处理,就不跟您聊了。” “等一下!”叶山川却是一伸手将沈欢给拦了下来。 “您……还有事儿?”沈欢看得出,叶山川是一个练家子的,不过看在对方没有恶意,沈欢就一直没有动手。 叶山川深吸了口气,“你是不是还有一个国师的职位?” 沈欢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问道:“这也是您看报纸看的?” 看到沈欢这个默认的说法,叶山川暗道:“糟了,警察和那几个吃官家饭的小伙子可能搞错了!” 沈欢的面色一下子凝重了起来,“老爷子您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有身份证吗?” “有啊。” “拿出来看看。” 沈欢苦笑道:“弄了半天,您还真是查户口的。”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实际上沈欢还是很配合的拿出了身份证。 看了身份证以后,叶山川就明白自己真的搞错了,不过他还是有些不敢肯定,问道:“你有没有什么双胞胎兄弟?” “我是家里独子,没什么兄弟。”沈欢说着似乎也想到了什么,瞪大眼睛问道:“老爷子,您见过和我一模一样的人?” “唉……”叶山川叹了口气,将大海的事情说了一下。 “该死!”沈欢暗骂一声,“我就知道那个东西将我困住没什么好事儿!” 说着,沈欢便准备离开。 大爷却非得一探究竟,沈欢见这个大爷可能是见过世面的人,就把自己的遭遇说了出来。 沈欢在落入海底以后,很快便醒了过来,魂炎控制自己身体的事情,他忘记了,只记得自己还在修真界大战烛照。 发现海水中灵气度和地球类似的时候,他就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回到了地球。 可就在他准备出海确定的时候,一个声音忽然出现,让他又在海底逗留了下来…… 第1916章域外天魔! 海底出现人类的声音,这对沈欢来说也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出于好奇沈欢便顺着声音找了过去,对方的声音有些虚弱,也分不出男女,沈欢便和对方聊了两句。 对方说自己是一名修真者,原来沈欢不知道修真者是什么意思,但是现在明白了,所谓修真者其实就是道修,只不过在天尊开始整改体系以后,就将修真者改称为了道修。 说白了,道修和修真者是一样的人群。 令沈欢感到惊讶的是,修真者这个称呼至少是五六百年前的称呼,而对方沉浸海底这么多年竟然还没有死,可见对方在被封印之前也是一个十分强大的存在。 经过聊天沈欢知道,对方是一个修真者,一次在和水兽的战斗中,却中了对方的埋伏,因为对方没有办法杀死自己,所以将他封印了起来。 对方说了半天,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希望沈欢能够救他。 沈欢没有相信对方的必要,毕竟几百年不死的,除了修真者是一个怪物或者老妖怪的可能性更大。 万一自己放出来一个魔头,那么人间界不知道会有多少人会因此而丧命。 可就在沈欢准备离开的时候,对方忽然说:“你是不是丢失了一段记忆?只要你放我出来,我就会帮你找回记忆!” 沈欢确实丢失了一段记忆,这件事也只有他自己知道,对方忽然说出了这样的话,沈欢也有了兴趣。 反正自己的实力,一般的小角色是威胁不到自己的,除非对方是和烛照一样的存在。 但是人间界应该不可能出现这样的巨兽,毕竟夏天当天尊的那会儿,十分照顾人间界,毕竟这里是他的家。 出于这样的思想,沈欢按照对方的指示解开了对方的封印。 可是封印解开以后,对方却是一个黑影,而且一出来就对沈欢动手。 沈欢本能的想要反击,可是对方的功法十分奇怪,沈欢的攻击虽然击退了对方,但是并没有给对方造成伤害。 “想要找回你失去的记忆吗?杀了我,你就可以得到记忆!” 在对方的多番挑衅下,沈欢动了杀心,也正是这个杀心,导致沈欢中了对方的圈套。 其实沈欢刚才做的那些,并不是什么解开封印的口诀,那个黑影也不是被封印的本体。 沈欢则在不清不楚的情况下,成为了替代对方被封印的存在。 沈欢被禁锢了自由,而对方却获得了自由。 好在经过一番试探以后,沈欢发现自己的实力提升到了寂灭真仙的境界,然后通过三天的摸索,用半蛮横的方法,强行破开了阵法。 沈欢一出来就到了东海渔村,然后经历了刚才一系列的事情。 “那个家伙冒充了我的身份,还被皇族的人带走,糟了!”沈欢说着便准备离开。 叶山川皱眉道:“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我身为东海渔村的村长,有必要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就算说出来你也不会相信的。” “我叶山川什么世面没有见过,你说我听着!”叶山川显得十分有气势。 无奈之下,沈欢只好将故事说了出来,然后说道:“你相信吗?” 本来沈欢是要调侃对方,可没想到是叶山川的表情却变得非常凝重。 “难道、难道你放出来的那个,是、是传说中的域外天魔!” 看到对方一脸凝重的样子,沈欢也意识到对方似乎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域外天魔?” “没错就是域外天魔,太古时期,有域外天魔妄想灭我人族,当时几个域外天魔就将我人族厮杀的溃不成军,之后有几位大能联手斩杀了那些天魔,不过有两名天魔,即便是车裂分尸也没有办法杀死,无奈之下,只能将两人的分别封印在天池和东海湾。” “天池,就是现代人所说的百慕大三角洲……我们叶家世世代代,都待在东海渔村就是为了守护这个封印,没想到却被你放了出去,当然这也不能怪你,最该怪我的人是我!”叶山川咬牙切齿的说道:“可恨,我不仅没有发现大海是域外天魔,还把他当成你,让他被皇族的人接走将你的国师位置取而代之!” “域外天魔就是那个怪物的身份么!”沈欢咬牙对着沈欢说道:“我现在就回去杀了他!” “域外天魔……杀不死的。”叶山川深吸了口气,“唯一的办法就只有将他再次封印。” “封印办法有吗?” “没有……当时几位大能在封印域外天魔以后,便力竭而死,战后存活下来的人恐怕也没有想到,数千年后这个域外天魔会摆脱封印再次出来兴奋做浪吧。”叶山川深吸了口气,“当年若是将这件事情告诉始皇祖,而不是遵守祖训不将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的话,恐怕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老先生,事情跳过紧急,我们闲话少说,有时间再会!”沈欢说着便消失在了原地。 沈欢在赶往燕京的路上,一直在想着怎么解决对方,“看来除了再次封印没有其他办法了,可惜我不懂得封印,要不然——” “要不然怎样?拥有裁决之眼的你,想要杀死对方只需要开眼就好了,魂链是所有种族通用的,就算对方是域外天魔也不例外,而且对方的境界不会超过寂灭真仙,因为任何人来到这个星域,实力都会被强行压制到真仙境界,对方不如你的实力你就可以看到对方的魂链,然后挥挥手就将对方给斩杀!” “还有,你不觉得这样赶路很慢吗?你吸收了烛照的空间能量,在身体完全正常的情况下,这样的距离,只需要一眨眼,你就可以飞跃到你想到的地方。” 对于这个突然出现的对话,沈欢大吃一惊,因为上一次他就是这么吃亏的。 “你是什么人?!” 对方笑了笑,说道:“不用紧张,我不是什么坏人,当然也不是什么好人,用那个幻族的话来说,我就是那个夺走你记忆的存在,不过正确来讲……我是你身体的一部分!” 第1917章来人啊,有人要杀朕! “什么意思?你把话说清楚一些。” 沈欢皱起眉头,他很讨厌这种不清不楚的感觉。 “该说的我都已经告诉你了,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你该不会是听不懂吧?”对方语气带着一些玩味,似乎是在戏弄沈欢。 沈欢咬牙道:“你说你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是怎么一回事!” 对方笑了笑,“这个现在的你恐怕还没有办法理解,好了,我的时间不多了,停留这么长的时间,就是为了将你的记忆还给你,至于下次见面……可能是我和你对话,当然更大的可能是别人和你对话,你只需要知道,我们是不会害你的,另外你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尽快提升实力。” “还有,关于什么创世神的之类的事情,你不用瞎操心,只需要一直提升实力就好了,为了避免观察者的观测,相信短时间内我们是不会再出现了。” “等一下!”沈欢听出对方想要离开的想法,他连忙叫住了对方,“你刚刚说的幻族是什么?” “幻族是我那个世界的一种种族,他们的实力还算凑合,就是高阶的无限复原能力有些让人蛋疼,不过对于你来说,这并不算什么,拥有裁决之眼的你可以一击解决掉对方。”他似乎看出了沈欢的意图,“不要问我什么是裁决之眼我在离开以后,会将失去的记忆全都还给你,到时候你就明白了,撑不下去了,闪人!” 不等沈欢开口,对方的一切存在迹象便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而一股股的记忆也在瞬间涌入了沈欢的脑海之中。 “这个家伙……杀烛照就杀烛照装什么孙子。”沈欢拍了拍脑袋,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不过还好记忆恢复了,不然间隔三天的记忆到时候被问起来一定很麻烦。” 通过记忆沈欢了解到,当时自己虽然复活,但是由于神罚力量的冲击,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苏醒。 对方占据自己的身体,实际上也是为了帮助自己。 后来和灭道者交手的画面,沈欢确实被吓了一跳,他以为现在的自己已经超越了灭道者,没想到灭道者的境界早已突破了银河星域的法则限制。 而且看对方的性情,似乎和灭道者最先出现时的样子大不相同。 还有所谓的真相……创世神的棋局博弈? 总的来说,这些记忆对沈欢还是很紧要的,至少让他明白了裁决之眼的运用,至于另一个新技能,似乎和灭道者的阴阳眸极其相似。 之前交战时灭道者没有用阴阳眸和性情大变的原因,估计和他嘴里所谓的真相有关系。 不过刚才那个家伙有一点没有说错,那就是现在这个关头,不是思考这些的时候,他必须尽快赶回去解决了那个域外天魔! 知道自己掌握了空间法则以后,沈欢直接使用了空间跳跃这样的瞬移技能,对于人间界这种空间承受能力薄弱的界面,使用瞬移显然要比飞行要好得多。 再说李如龙那边,他们在收到消息以后,便立马在沈十二的带领下朝着域外天魔的所在赶了过去。 就在三分钟前,他们终于碰了面。 “十二先生,师父他——” “一切正常,至于他失忆的原因我暂时找不到……”沈十二的表情有些无奈。 疯道士却皱着眉头,“以你的医术也看不出蹊跷?” 沈十二点了点头,却暗中对着疯道士打了一个手势,然后说道:“按照目前的情况来说,最好还是让他好好休息一下……等到明天我们再回燕京。” “也只有这样了。”李如龙叹了口气。 大帝却是从始至终都没有说过话,跟着李如龙等人走了出去。 等到出去以后,大帝忽然开口说道:“这个人好像……不是欢子。” 疯道士愣了一下,“你也有同样的感觉?” “看来没错了,这个人肯定不是沈欢!”沈十二深吸了口气,“因为他的体内并没有虚无之树的存在!” “既然不是沈欢,那他是谁?” “对方使我们找出来的,并不是主动冒出来的,可能并没有什么特别目的。”李如龙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沈十二却摇了摇头,“不一定,如果对方是一个城府极高的人,那就很可怕了。” “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进去试探一下好了。”李如龙深吸了口气。 沈十二却将他拦了下来,“不行,你的实力最低微,如果出了什么事情——” “我实力低微也有好处的,可能对方对我不会有那么防备。”李如龙无奈的叹了口气,“你们现在考虑一下,该怎样才能找到师傅吧。” 说完,李如龙百年走入了房间。 众人在门口等待着,他们已经约定好了,如果李如龙十分钟内不出来,他们便破门而入。 九分钟后,他们已经忍不住要进去了,就在这个时候,李如龙开门从里面走了出来,他先是吓了一跳,然后说道:“放心,我已经检查过了,他真的只是一个失忆的人,长相方面似乎是和师父他巧合了。” “如果只是巧合的话,他的左眼下方怎么会有和沈欢一样的泪痣?”疯道士对于这个结果似乎并不是很满意。 “这个我也不大清楚,但是从对方的肢体语言和行为上来看,似乎并没有出现什么大问题。” 听到这话,沈欢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你要是不清楚,就没有人清楚了。”沈十二说着,竟然直接对李如龙动起了手。 而李如龙似乎也早有准备,一个跳跃竟然直接吸附到了墙壁上,同时脸上露出了诡异的笑容,“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被你们发现了,但是想要杀我可没有那么容易,现在我变成了这个小子的样子,而那个小子却变成了我的样子,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个小子的身份似乎是一国之主吧?” “哪来那么多废话!”疯道士说着一脚踹穿了房顶。 至于那域外天魔的尸体在跌落在地上以后,竟然瞬间复原,他从地上爬了起来,似乎对疯道士所造成的轰动十分满意,嘴上笑着,但是声音却十分惊恐的说道:“来人,来人呢!有人要杀朕!有人要杀朕!” 第1918章你想去哪儿? 整齐的步伐声,紧急而不显骚乱,由此可见这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军人,可即便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对于疯道士这些人来说,也就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 沈十二看着地上的域外天魔,“你觉得靠这些平民百姓就可以拦住我们?” “当然不是,我让他们来只是为了让他们保护我而已。”域外天魔不屑的说道:“我相信你们的实力,但是我也相信你们不会对普通人动手,当年那些家伙之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都被我们压着打,就是因为这一个特性。” “人类中的一些有实力的人,将自己认为是强者,出于同情心,非常怜悯那些对于世界改造没有什么用处的存在。” “真的可笑至极!如果只是一些壮年也就算了,就连老人和小孩的性命都无比的看重,开什么玩笑,老人和小孩是这个世界上最无用的存在,至少在这个现在时间段,他们没有任何的生产力和战斗力,留着他们只会成为累赘而已!” “所以我很佩服当年做出放弃老人和小孩这个决断的魏武大帝,如果不是他的出现,恐怕我们早已控制了整个世界。” 域外天魔眼中满是鄙夷的看着沈十二等人,“我不觉得你们这群人中会存在着魏武大帝那样的枭雄。” “他们只不过是凡人罢了,以我们的境界,可以很好的控制自己的力量,从而只伤害你而不伤害他们!” “我说了,他们是来保护的,但同时也是我的人质,如果你们可以做到不顾那群人的死活,我完全没有任何意见。”域外天魔冷笑了几声,然后猛地改变神情,“来人啊,快救救我,这群反贼想要杀了我!” 士兵们已经赶到了这里,可是看到情况时却有些懵逼,这些人可都是和国主可以并肩而行的存在,就算不如国师那么厉害,至少也是一品大员或者国公爵位,可不是他们这群底层的士兵可以招惹得起的。 但看国主的情况,众人只能把心一横。 这群人的官职无论再怎么高,但只要是对国主不利,那就是要对整个国家不利,这样的存在一个都不能放过! 想到这里,这群人再次开始行动,他们先是将国主保护在了身后,然后用枪指着众人说道:“举起手来,放弃一切的反抗!” “他不是李如龙,你们这群傻哔!”疯道士说着就准备动手。 “不要再靠近,否则我们就开枪了!” 想到刚才域外天魔的话,为了这群士兵的安全考虑,疯道士只能将自己心中的不快压制住。 可就在这个紧要关头,域外天魔却用只有他们能够听到的声音说道:“我就说了你们拿我是没有办法的,为了保护这群用枪指着你们的蠢货,你们这些自命不凡的强者竟然只能忍着,啧啧……如果这个世界上都是蠢人,那么仅有的几个聪明人才是真正的傻子,哈哈哈!” 说完,域外天魔一变脸色,大喊道:“你们还愣着干嘛,干掉他们!他们刚刚想要杀了我!” “可是我没有没有证据,并且对方也没有反抗的念头——” “滚!我身为国主,有必要骗你们吗?你们是不是都想谋反!” 听到这话,那群士兵们只能选择开枪。 开枪对于众人来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害,可是却能够一点一点的消磨人的耐心。 “妈的,我杀了你这个混蛋!”疯道士是在忍不住,直接飞跃过去,准备干掉域外天魔这个王八蛋。 但是在士兵眼里,是这群类似怪物一般的存在,无法再掩饰自己想要杀掉国主的目的。 一想到这儿,所有人都加大了火力,密集的子弹就像是与地面平行的雨滴。 疯道士利用身法,穿越人群,然后出现在了域外天魔身前,然后一把抓住了对方的脖颈想要置其于死地。 可是当他真的出力的时候,域外天魔却化为了一个泡影。 等到域外天魔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到了沈十二的面前,他面带微笑的看着沈十二说道:“如果我的感官没有出现错误的话,你应该是他们之中最强大的存在,既然这样……你的身体我要了!” 说完,域外天魔的身体便开始液化形成了一个巨大化史莱姆的一类的样子,然后将沈十二给彻底包裹了起来。 域外天魔此时已经恢复了一些实力,可以依靠这种天赋技能,来复制对方的长相和实力。 当然目前来说,域外天魔还只能复制三分之一的实力,但就算是三分之一的实力也足够了。 就当他准备沉浸在幸福的喜悦当中时,他却傻了眼…… “你、你不是人类,这样的躯体……你、你是机甲星域上面的机甲?该死!” 域外天魔仿佛碰到了这一生中最令他恐惧的事情,一边骂着一边脱离了沈十二。 “想走?恐怕没有那么容易!”沈十二说着一把抓住了域外天魔。 疯道士也骂骂咧咧的对着那群士兵们说道:“看到了,这个怪物根本就不是你们的国主!” 士兵们哪里见过这种诡异的事情,愣在当地一动不动,他们全都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表情或是行动来变现他们此时的感受。 “嗖——” 域外天魔十分灵活的躲过了沈十二的攻击以后,他冷笑一声,“想要抓住我,你们还没有那个本事,哼!今天的账先给你们记下,等到来日我必定十倍奉还!” 域外天魔最大的特征就是进化,他们当年来到这里的时候,实力都是一样的,但是通过一步步的复制和进化,加上如同小强一般的不死能力,和另外一人成为最强的域外天魔。 这一次也不例外,只要给他们足够的时间,想要成为佼佼者还是如同之前一样易如反掌。 只不过他忽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现如今的人间界根本没有多少高手,能够算得上是高手的也只有沈十二这群人。 所以他的进化之路,会变得十分渺茫,如果他从封印之中出来的时候,就具备了完全复制对方能力的话,那么拥有沈欢之力的他,在地球上还真没有什么对手。 域外天魔在放下狠话以后,就将墙壁撞出了一个大窟窿,准备跳楼而逃,可他刚刚落地一个声音便随即出现,“你……想去哪里?” 第1919章银河星域是垃圾桶? “滚!” 域外天魔以为只是一个简单的人类,加上刚才受的那些气,所以他决定杀了对方来撒气,可是当他看到对方的样子以后,却愣在了原地,“怎、怎么可能,你是怎么突破封印的?那是根本不可能突破的事情啊!”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经过数次空间穿越而找到这里的域外天魔! “想知道吗?”沈欢语气玩味的对着域外天魔问道。 “谁要从你嘴里知道这样的事情!”域外天魔当然知道沈欢是在戏耍自己,如果沈欢想要告诉他答案的话,早在一开始就说出来了,又何必说出这种难听的话。 “是吗?”沈欢听到这话,有些无奈的说道:“你这样不按套路出牌,真的让我有些尴尬啊。” “哼,你拿我没有办法的,最好现在就放了我,这样等我以后强大起来以后,在杀你时会选择手下留情一些。” 域外天魔似乎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危险,虽然力量降低了很多,但是在复原能力上面,却并没有减少太多。 所以在他的世界观里,沈欢能够伤害到他的可能性为零。 域外天魔之所以说那些话,只是为了不产生麻烦而已,毕竟就算不死也是会感觉到疼痛的。 “呵……看来你真是挺自信的。”沈欢冷笑一声,“既然你不想从我这里得到答案,那就从阎王爷那里去打听吧!” “阎王爷?那个掌管凡人生死的存在吗?”域外天魔不屑的笑了一声,“他永远也收不了我的性命,既然你想要浪费时间,我也只好奉陪到底了!” “哦,是吗?”沈欢挑起了眉头,“不过你似乎并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裁决之眼,开! 这是沈欢第一次使用裁决之眼,但是却有种熟心应手的感觉。 在裁决之眼下,即便是域外天魔这种非银河星域的产物,也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天魂链和地魂链两条魂链。 这一青一黄两条魂链看上去很坚韧,但只有触碰过的沈欢才知道,魂链的硬度实际上和铁链子没有什么区别。 以他的境界来讲,毁掉这条链子,简直比普通人折断麻糖杆还要容易。 裁决之眼,看到对方的魂链,只需要一记手刀,就可以了结对方的性命…… 沈欢内心忍不住感叹,毕竟这是他第一次使用。 虽然他原本的实力,已经可以随随便便断人生死,但绝对没有魂链这么轻易。 感叹归感叹,对于域外天魔这样的存在,沈欢不会有任何的手下留情。 “欢子?小心,这个家伙拥有复制的能力——”疯道士想要提醒沈欢小心,可是话说到一半,却被沈十二拦了下来,“不要冲动,别忘了欢子有裁决之眼,即便是拥有无限复活能力的域外天魔,也会被沈欢轻易斩杀。” 疯道士听到这话,则安稳了许多,他也见识过沈欢裁决之眼的厉害。 域外天魔感受到气氛的变化以后,似乎意识到了不妙,但还是嘴硬道:“你杀不了我的!” “这些话等你还能活的时候再说吧。” 沈欢说着便启动灵狐步,然后闪身到了域外天魔的身后。 “斩!” 沈欢并没有将对方赶尽杀绝,只是斩断了地魂链,在这样的情况下,域外天魔瞬间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权。 “你、你对我做了什么手脚?”域外天魔终于感觉到了恐慌,因为他已经失去了对身体的一切控制权,这种从未遇到过的情况,让他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惊恐。 “没了身体还能说话吗?你们域外天魔果然比较特别。”说实话,沈欢确实感觉挺意外的,毕竟在这种情况下,按照人类的情况是完全没有办法出声的。 “你这个混蛋是不是在我身上下了和封印一样的禁制让我动弹不得?”域外天魔恼羞成怒,“人类,我劝你赶快放了我,要不然……” “要不然怎样?”沈欢已经举起手准备斩断天魂链。 “你、你住手!” 沈欢没有任何住手的意思,域外天魔看到这个情况自知必死无疑,“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 “不!你会!”域外天魔忽然大笑了起来,“我刚刚已经将这颗星球的坐标发放了出去,过不了多久我母星的同族就会从其他地方赶过来,当年你们人族大能遍地,但仍旧被我们五人折腾的险些灭族,这一次我们举族而来,你们人族必将无一活口!” “咔嚓!” 沈欢直接斩碎了天魂链,没有丝毫的犹豫,在他看来域外天魔只不过是在放狠话而已。 “沈欢,你是否认为刚才这域外天魔所说只是一句临死前的狠话?” “你是……”沈欢愣了一下,然后回神道:“我知道你……沈十二对吧。” 沈十二似乎感觉有些意外,“你——” “没什么,你刚才说的意思是域外天魔说的是真的?”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个域外天魔来自于不死星域。” “不死星域?” “嗯,是比银河星域要高很多级别的星域,不过它和银河星域一样,都是欧凯德超星域中的星域……”沈十二深吸了口气,“可能你不知道,银河星域之所以是低等星域,是因为在欧凯德超星域中那些中高阶星域,都会将评定级别为‘废物’的后人流放到银河星域,这也是为什么银河星域会处于多元化发展又尽不得巅峰的原因。” “所以银河星域又被称为流放之地,不过更多的称呼却是垃圾桶。” “垃圾桶?”沈欢有些不喜欢这个称呼,即便这就是银河星域的发展史。 “不要生气,你可知道为什么域外天魔会派人来这个被视为垃圾桶中心地带的星球?”沈十二笑道:“那是因为这个被认为是垃圾桶的地方,出现了太多足以令高等星域都震惊的强者,只不过近些年出现的强者有所减少,所以他们就又将银河星域视为了垃圾桶,加上银河星域随着人口增加有了成为星域的资格,多了星域守护者,他们便不再随便派人过来。” 沈欢反问道:“那这样我们就不用再担心,我们不是反而不用担心域外天魔的到来?” 沈十二苦笑着叹了口气,“你错了……因为混沌圣主和创世神的大战,高等星域当中都有很多守护者没有归位,更何况低等的银河星域呢?” 第1920章御日神阁的计划,人间兵器! 因为无论高中低三等星域当中,都有着星域守护者的存在,因为星域守护者的特性是本星域无敌,所以很少会有高级星域的存在,贸然进入所谓的低等星域来兴风作浪。 但是现在银河星域没有星域守护者,现在他们域外天魔收到消息一定会来! “这样的话事情就比较麻烦了。”在这种情况下,沈欢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是麻烦是非常麻烦。”沈十二无奈的吸了口气,“域外天魔是高等种族,来到现如今的地球,能够抵挡他们的人屈指可数。” “让夏天他们回来,再加上你们两个,除非域外天魔举族而来,想必也不是那么难以对付。”沈欢知道事情很麻烦,但并不是无法解决的麻烦。 沈十二苦笑一声,“你将事情想得太简单了,我和疯道士还有别的事情要处理,而域外天魔究竟什么时候会来,我也没有办法确定,但我们的事情却迫在眉睫。” “也就是说你和这位道长很快就会离开?” “嗯,其实我们就算留下来也不能出手,如果是其他星域的人帮忙,很容易引起星域大战。” 星域大战,就是星域之间的战斗,而且只要一方宣布战争,另一方就额米有办法拒绝,必须在荒域决一死战。 但让,因为星域大战开启条件比较复杂,所以一般都只是发生小摩擦,不过外族星域帮忙便是开启星域大战的一个条件。 所以说,就算沈十二没有要紧的事情要处理,也不能出手。 星域大战的可能性很小,但是目前银河星域没有守护者,对方很可能会冒着风险作出这样的事情。 “星宇大战吗?”沈欢深吸了口气,“如果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就让我一力承担吧。” 代表银河系?沈欢自认没有这个资格,可是这个麻烦是自己惹下来的,那么必然就该让自己来解决。 此话揭过,毕竟沈欢已经说出了这样的话,继续讨论已经没有意义。 众人问了问沈欢的事情,然后沈十二便将沈欢拉到了一个角落。 “沈欢,御日神阁那边你和楚歌一定要注意,如果不注意的话,很可能会惹出巨大的祸乱。” 沈十二这话看着挺凝重,可是听着就是照本念书了,至少沈欢是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 “此话怎解?” “御日神阁的目标非常庞大。” “最多不过是称霸世界而已,他们还能飞出地球不成?” 沈十二摇了摇头,“如果只是原本的御日神阁他们当然没有这个能力,但如果是现在的……那就说不准了。” “什么意思?” “在御日神阁当中,有几个从其他时间轴过来的存在,你觉得他们既然知道时间轴,目标还会紧紧放在一个地球上面吗?”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沈欢苦笑道:“咱们都不是小孩子了,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善恶,御日神阁是好是坏我不知道,除非他们伤害到了我的家人,或者是行为上十分残暴,但事实上这样的事情显然是不会发生的。” “不是善恶的问题,而是御日神阁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还记不记得我之前说过,银河星域是一个被视为垃圾场的存在。”见沈欢点头,沈十二继续说道:“御日神阁的那群人肯定明白了这个问题,所以他们正在对各种传承者进行试验。” “人类虽然是地球上的原著居民,可是我们人类最大的有点就是脑子比其他种族要厉害一些,学习能力可以说是诸多种族中最为强大的存在。” “这些问题之间似乎并额米有什么联系对吧?” “人类是一张白纸,所以在那些被视为垃圾的传承下,仍旧将某些文明发扬光大,如今的西方科学就是最好的证明,你很厉害,夏天他们都可以视为天才一般的存在,但是你们都只是其中一个传承的顶尖人物而已。”沈十二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现在御日神阁的目的就是在一张白纸上写下所有的传承。” 白纸只是一种比喻,简单来说御日神阁想要创造出站在一切体系顶端的存在。 沈欢很强,但是他只是站在两个顶端,一个是道修一个是中医,可对方却是全能型的存在。 在多方能量的汇聚下,很难想象他们究竟会创造出怎样的怪物。 “可是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有很大的关系,我说过他们之中有几个是从其他时间轴过来的,这是第一点,其中有两个人是夏天的宿敌,近期他们就会动手。” “但现在夏天并不在华夏。” 沈十二并没有中断自己的话,而是继续说道:“第二点,御日神阁各部分看似分化不一,实际上他们都是为了最终计划人间兵器而服务的,现在如今他们已经搜集了很多的资料,就只差几个关键的资料,而这几分资料看好就在华夏。” “所以近期他们一定会过来,而且会引发不小的骚动。” “这些还是和我没有多大的关系,不过你放心,我这个人的归宿感虽然不强烈,但是还没有到反感自己祖国的地步,如果御日神阁的人过来,我一定会解决这件事情。”沈欢说的很轻松,御日神阁的强大肯定是有限的,如果他们拥有足够的实力,早就完成了自己想要完成的事情。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欢自我感觉不用太担心,有了财局之言这种近乎bug一般的技能,能够令他恐慌的存在,恐怕只有银河星域以外的存在了。 沈十二看了沈欢良久,“看来我不将最关键的内容说出来,恐怕你是不会有所动容了。” “既然你知道,就不用再浪费口舌了,不是吗?” “还记得我刚才说过的话吗?对方现在已经聚集了一定的资料,对于他们来说,资料不再是最需要的存在,他们最需要的是一张足够大的白纸,也就是说一个载体,而他们所选定的载体就是……”沈十二深吸了口气,一字一句道:“牛大宝!” 第1921章人间兵器?人间惨剧! “对于已经搜集足够资料的他们,目前只却少了一个载体,而这个载体就是——牛大宝!” 听到这一句话,沈欢的表情瞬间变了,他甚至有些激动的抓住了沈十二的肩膀,“你说他们选择的载体是大宝,是什么意思?” 沈十二没有任何的反抗,叹了口气,“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不可能的,大宝根本没有出过远门,几乎一致待在长乐村,就连市里面也没有去过几次,御日神阁的人怎么会盯上他呢!”沈欢显然不相信沈十二的话,不过对方说的却很认真,而且没有一点的虚假,究竟这件事情是真的还是假的,他心里已经有底,只是一时间无法接受,或者说他需要沈十二给他一个理由。 “是啊,大宝根本没有离开过长乐村,唯一一次离开也仅仅是来京城帮忙,可就是这一次来京城出现了问题。”沈十二看着沈欢慢慢的说道:“可能你没有注意到,或者说大宝觉得没有什么必要,所以就没有跟你提起过,他从火车站出来的时候,遇到了小偷,被小偷的刀片划破了手臂。” “实际上他遇到的并不是小偷,而是御日神阁安排在华夏采集标本的人,很不幸大宝的基因非常符合对方的实验,御日神阁很重视这一件事情,这一次过来的将会是夏天的两个宿敌领队。” 沈十二干笑了两声,“活血你觉得这个实在是太巧了,事实上并非是巧合,即便大宝不去燕京,最终也难以逃脱这个命运。” “符合实验标准的白纸当然不止大宝一个,大宝只是实验体中的一个,就会会实验成功,成为御日神阁所创造的人间兵器,还是在试验中死亡,我想这都不是你想要的结果。” 沈欢已经冷静了下来,他看着对方,“你知道这么多事情,也是从其他时间轴过来的?” “显而易见的问题。” “你是谁?”沈欢死死的看着沈十二,“你应该是我认识的人,或者说是和我十分亲近的人,因为我和大宝的关系知道的人其实并不多,就连夏天和楚歌他们也只是知道一个大概,但是你好像知道很多的事情。”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 这边沈十二正说着,疯道士的声音忽然出现,“我就说你当初避着我孤鬼鬼祟祟的和楚歌说了些什么,原来是这件事情。” “你是……”沈欢看着疯道士,不知道为何,他感觉疯道士的面相极其的熟悉,但是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我是谁不重要……他说的。”疯道士打了一个哈哈,然后说道:“关于这件事情我比你们知道的情况,还是我由我来说吧。” “总的来说,人间兵器的实验当中,御日神阁一共搜集了三十个实验体,其中华夏有五个,占据的比重不大不小,其中除了牛大宝以外,还有三个人你是认识的,一个是你的小舅子林逸轩,还有一个就是武侠迷牛斌。” 沈欢听到这儿,猛地想到了某个可能,他近乎颤抖的指着疯道士说道:“你是……大宝?!” “哈哈哈,我就说嘛,欢子一定会认出老子的!”疯道士显得很兴奋,他将手搭在了沈欢的肩膀上,“不过你之前怎么没有认出我?知不知道你没认出我,让我郁闷了很长时间。” 看着亲密的两人,沈十二似乎觉得有些尴尬,被认出来是一回事儿,自己承认是另外一回事,从刚才沈欢的反应来看,就可以看出沈欢只是一个猜测而已。 如果疯道士否认,沈欢也一定会认为是自己多想了。 但是现在疯道士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就算是想要辩也没得辩了。 “欢子,现在我很认真的在和你说话,本来我没有想过要和你添麻烦的,因为这个家伙说过,最好不要过多的干涉这个时间轴上的事情,我就一直忍着没有说,没想到这个王八蛋反倒是自己找你商量了起来。” “你了解我的性格,要不是他非不让我说,我早就跟你提出来了,我可以死,不管经历有多么痛苦,结局有多么的凄惨我都可以接受,但是……我不想让我的父母妻女受苦。” “在我的时间轴当中,我没有死,但也没有成为最终的人间兵器,但是……晴晴死了,爹妈女儿他们全都死了!” 疯道士的眼眶已经开始泛红,“如果你有机会的话,一定要保护好他们!” “不对!”沈欢摇了摇头,“以我和大宝的关系,如果出了事情我一定会出面的,为什么还——” “在我的时间轴里,我虽然恢复了利郎,但是也给肉身带了极大的复核,我一回到地球就昏死了过去……他那边的结果是实验人员除了成功品和他以外,剩下的人全都死了。”沈十二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在我的时间轴上,是所有人全部阵亡,至于剩下发生了同样事情的时间轴上,活下来的是林逸轩或是牛十三,不过全灭的更多。” “所以,你现在能够认识到这次事件的严重性了吗?对于御日神阁来说,这只是人间兵器的一次试验,但是对于大宝他来说这却是一场人间惨剧!” 沈欢沉默了一会儿,“你是其他时间轴上的我?” “嗯……” “可是根据灭道者和承道者的说法,应该只剩下了最后一条时间轴,剩下的沈欢已经全都被吸收了,你怎么会——” “整个神域就像是一颗大树,平行世界是那些叶子,而时间轴就是那些树枝,至于我……来自被称为主时间轴的世界,之所以被称为主时间轴是因为我位于的时间轴就是树干这个主体,我可以来到你们的时间轴,但是你们却没有能力到我的时间轴上去。”沈十二停顿了一下,看着沈欢问道:“我这样说你可以理解吗?” “大概可以。”沈欢的内心无疑是震惊的。 “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因为树枝也有可能会变成树干……你和我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我觉得如果是你的话,应该能做到很多我不可以做到的事情。” “既然你知道一切,为什么不留下来帮忙解决这件事情?” 沈十二苦笑着摇了摇头,“每条时间轴上事情的发展都是不同的,我不可能知道全部的内容,而且我现在的身份是逃犯,只可以做一些简单的事情,比如提醒你,如果一旦干涉的过多,就会被追杀我的人发现,从而前功尽弃。” “御日神阁只是诸多节点中的一个,我和大宝还需要去更改其他的节点,不能逗留太久。”沈十二说着将手放在了沈欢的肩膀上,“我相信你有解决一切的能力,因为……你比我更强!” 第1922章苏璃害死了沈欢?! 沈欢沉默着没有说话,这件事情关系到的不仅仅是他的发小牛大宝和小舅子林逸轩等人,还关乎了牛大宝他们的亲人。 牛大宝的亲人自然就是沈欢的亲人,林逸轩那边的情况更是如此,如果林老爷子去世了……林妙诗怎样? 沈欢简直不敢想象这样的结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只能去管这件事情。 “御日神阁的总舵在什么地方?既然他们的最终计划是人间兵器,那么实验的地方也一定是总部,大宝你去过那里一定知道。” 疯道士刚想开口,一旁的沈十二却开口说道:“擒贼先擒王?这样是不行的,我说了在御日神阁上还有很多其他时间轴上的存在,这样很容易导致御日神阁更换总舵地点,更何况那里还有着夏天的速递,单靠你一个人根本没有能力去改变什么,即便你有了裁决之眼也是一样的。” 确实,在单对单的战斗当中,以及暗杀的情况下,裁决之眼确实是无敌的存在,但如果对方的人数过多,沈欢根本没有办法反应过来,到时候吃亏的还是只有沈欢自己而已。 最重要的是沈十二刚才提到的那个问题,御日神阁也有从其他时间轴上穿越过来的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方的总舵究竟在哪里是没有办法确定的,因为除了他们自己人以外,谁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更换总舵的位置。 如果换了只会无功而发,况且现在这个情况,沈欢并不适合离开华夏。 “你目前可以做的就只有等待,我建议你最好将所有人集中在一块,然后带上楚歌,楚歌现在的实力虽然没有你强大,但是他的爆发性要比你强大很多,说不定会起到出其不意的作用。” “你刚才说这只是节点之一,那么你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肯定比现在这个事情更加重要……我想问一下究竟是什么事情?”沈欢的内心有些忐忑,他想要追求的是安定,最初努力提升实力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这个,可是到了现在他忽然发现,即便是强大到了寂灭真仙的地步,那些事情还是一个接一个的接踵而来。 麻烦和实力之间似乎并没有什么直接因素,实力低微的时候遇到的都是一些小麻烦,在实力增长起来以后就开始遇到大麻烦。 按照这个循环来看,岂不是永无宁日? 毕竟就算是达到了夏天和楚歌上辈子那样的高度,也依旧是麻烦不断。 几日按麻烦没有办法断绝,那么沈欢就想提前知道一些事情,可能改变不了什么,但至少让自己多一个心理准备。 “我已经给过你提示了,紫苏是一个可以扭转乾坤的存在,至于剩下的事情,时候到了你自然会经历。” 沈欢先是一愣,然后惊讶道:“当初在蝴蝶谷玩我的人就是你?!” “不是玩你,而是给你应有的一些提示,实际上我揭露自己身份这种做法,是冒着很大风险的,还好有这个机甲,要不然我们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既然不明不白的留言也可以,那么——”牛大宝深吸了口气,“欢子,我知道你是一个重感情的人,但是你最好不要再和那个叫苏璃的狐狸精有过多的接触,最好……杀了她!如果你下不了手的话,我帮你下手!” 沈欢本以为自己不会再惊讶了,可是听到疯道士这一般话,和其打扮以后,沈欢仿佛忽然明白了一些事情,“就是当初封印苏璃的那个疯道士?!” “哼,当年要不是因为一时不忍,只是将他封印而不是斩杀的话,之后你也不会因她而死!” “我因为苏璃而死?” “准确来说,害死你的人就是她!” “苏璃……怎么会害我,是不是因为我们签订了本命契约的关系,她被人杀了以后我也死了?”沈欢不相信苏璃会害自己。 可是接下来疯道士的话,却让他完全断绝了希望,“不!是她害死你的,当时——” “够了!”沈十二忽然开口说道:“大宝,每个时间轴上的发生的事情都是不同的,我们能够做的只有提示,而不是插手那些事情,难道你忘了,你为什么会被困在修真仙界里出不去么!”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沈十二深吸了口气,“沈欢,还是那句话,每条时间轴都是不同的,而你这一条时间轴是我见过最与众不同的,我们诉说的只是我们时间轴上面的经历,而不是在你这条时间轴上必定会发生的事情。” “对不起欢子,我刚才太冲动了。” “大宝你不用自责,你也是想要帮我而已,我只是一时间觉得有些——”沈欢也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 “我了解你……”牛大宝顿了一下,“对了,欢子你别叫我牛大宝了,叫我牛十三就好,和沈十二一样,都是我们时间轴的代号。” “代号?我看你是早就想改这样名字了吧。”沈欢没好气的骂了一声,不过也因为这个调侃,让气氛轻松了下来。 沈十二一本真经的看着沈欢说道:“好了,我们该走了。” 说着,沈十二递给了沈欢一张纸条,“这上面有其他两个人的详细信息,给你最后一个建议,最好把人集中在天组,这样方便保护的同时,也不会浪费过多的人力。” “嗯,我知道了。” “再见——” 随着沈十二的道别,他和牛十三两人同时消失不见,以他们的境界来说,想在现在的沈欢面前凭空消失简直轻而易举。 与此同时,楚歌的声音也从不远处传了过来,“玩个蛋蛋,东瀛女天皇是他们的护国组织扶持的,和国际组织没有屁关系。” “你确定?”这是大帝的声音。 “我当然可以确定!” “是那个东瀛女皇亲口说的?” 楚歌一拍身边的靓丽女性,没好气的说道:“喏,这就是东瀛女天皇不信你问她。” 刚恢复差不多的李如龙听到这话,差点没再晕过去。 直接把人家的女皇给挟持到了华夏?没有比这更破坏两国友谊的事情了好么! 第1923章应对之策(上) 华夏和东瀛在国际上的关系还凑合,至少表面上没有发生冲突。 楚歌却直接把对方的女王给抓了过来,这个事情的严重性就不是一句两句话可以说的清楚了。 对于某些人来说,这件事情确实大快人心,可战争带来的终究只有残酷,绑架一国领导人,这样的理由绝对足以开战了。 可是东瀛的女天皇却做出一个让所有人都震惊的举动,只见她轻轻挽着楚歌的手臂,表情娇滴滴的说了一大堆东瀛语。 我的惹法克?这特么什么情况。 至于沈欢则不免感叹,楚歌不愧是拥有人体核武器的存在,尤其是对东瀛荧幕上的女性形象,简直不要太强。 虽然东瀛女皇是自愿过来的,但是那些大臣们不知道会怎么想。 “欢子,你回来了?!”这个时候楚歌注意到了沈欢。 沈欢这边还没来得及点头,楚歌便没好气的说道:“你这几天都去哪里了,知不知道吓死哥哥我了。” “我现在不是回来了吗。”沈欢收起了笑容,一脸认真的说道:“楚歌,接下来有件大事儿会发生,你必须跟我一起准备一下。” “什么事儿!?” “是这样的……”沈欢将刚才沈十二说的事情告诉了楚歌,楚歌听完以后,瞬间开始骂娘,全都是骂御日神阁的,那是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东瀛女皇不仅没有生气,反而一脸怜惜的问楚歌要不要她帮忙解散了御日神阁。 天呢,这根本不是人体核武器可以起到作用的好么。 不过回想了一下秦韵的状态,就不难想象出,楚歌这个人是多么的风流了。 说实话,沈欢不羡慕是假的,沈欢泡的妞说厉害也很厉害,可是也比不上楚歌这样的规模。 其他的先不说,就说一个是华夏国主一个是东瀛女皇,这尼玛说出去都没有人会相信好么! 但是人家楚歌就是做到了。 不过一谈起正事儿,楚歌就会变成一本正经的样子,他的想法和沈十二一样,就是将那五个人以及他们的亲人全都接到天组。 天组基地的防护对于高手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却便于他们管理和保护,不说别人就是沈欢和楚歌两个人在,对方想要掳走这五个人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而关于夏天的宿敌是什么人,楚歌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或者说它心里面并没有什么印象。 就在他们准备找大帝去询问的时候,大帝却先一步走了过来,不过他不是为了告诉沈欢自己的宿敌是谁,而是——李如龙。 李如龙的实力只是普通人的境界,好在域外天魔只是为了互换身份,而不是要杀掉对方,沈欢在治疗的时候也没有花费很大的力气。 当李如龙知道楚歌身边站着的就是东瀛女皇的时候,那表情别提有多精彩了。 和李如龙交流的时候,东瀛女皇表现的十分淡定,谈吐和气势完全不是之前的样子,甚至比刚刚恢复的李如龙还要强势,最终在楚歌的呵斥下才恢复小鸟依人的样子。 最后东瀛和华夏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当然受到不平等待遇的肯定是东瀛那边。 不过在东瀛女皇看来,这些不平等条约并没有什么,只要能够让楚歌开心就好。 现在别说这个人是楚歌,就算只是一个牛郎,那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吊的牛郎。 之后东瀛女皇被李如龙安排飞机送了回去,然后一干人等立马返回了燕京,开始着手御日神阁的事情。 沈欢对于御日神阁的事情其实并不是很担忧,毕竟按照沈十二的说法,只要他不出什么意外,这个御日神阁的计划就可以完美的解决。 但是域外天魔那边就不同了…… 其他星域的情况在场的可以说没有一个了解的,大帝失去了一些记忆,而楚歌的魂觉过程只要没有搜集齐自己前世的老婆级就没办法百分百的完成。 总的来说,在沈欢眼中只要不出意外,御日神阁的人间兵器计划只是一个小插曲,而域外天魔的入侵将会是此次最主要的事情。 本来沈欢是打算亲自去长乐村的,但是李如龙建议他最好先去解决林逸轩这边的事情,牛大宝那边就交给国家的人来做就好,毕竟要赶那么远的路。 沈欢先是返回了自己的别墅,跟众女简单解释了一下情况。 “紫苏,你先回房间,我有些事情要和她们聊一下。” 听到沈欢这话,紫苏的脸上有些不开心,毕竟没有那个人是不吃醋的,紫苏虽然在做那种事情的时候很豪放,但说到底也还是一个小女人,就算不会大发雷霆,也会有些不开心。 “我并不是偏心,而是我们接下来要说的事情和感情无关,并且只有异能力者可以解决,让你留下来没有任何意义。”沈欢解释了一番,可是她解释完以后觉得还不如不解释了。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我虽然没有你们能打,但是不一定代表我的农安自也不如你们管用,说说看,说不定我可以给出好的意见。” 既然都这么说了,沈欢也没有隐瞒。 其实原来这件事情他也不想让林妙诗知道,林妙诗有着一定的实力,不过仅仅是相较于普通人来说而已,但是这件事情又和林逸轩有关系,他有必要让林妙诗知道,并且在说服力这一块,林妙诗和林家人交流也更好一些。 在沈欢的诉说下,屠道者皱起眉头,“御日神阁的力量不应该这么强。” “根据那位朋友的说法,现在的御日神阁有其他时间轴的人在,所以他们的实力究竟有多少,我们目前也没有办法确定。” “这件事情是为了逸轩好,我想婶婶他们是不会反对的。” 紫苏听完以后,却皱起了眉头,“我觉得你们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太简单?”沈欢似乎看透了紫苏的想法说道:“如果你是觉得我们贸然把人接到天组会打草惊蛇的话,其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我这么做就是为了打草惊蛇。” 谁知紫苏在听到这话以后,却摇了摇头,很显然她担心的问题和沈欢不同…… 第1924章应对之策(下) 沈欢想不出自己还有什么地方欠缺,“你说说看。” 紫苏点了点头,说道:“根据你的说法,御日神阁的特性就是神秘和渗透力,这是你没有隐瞒自己动作的主要原因,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天组之中很可能也有御日神阁的奸细。”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将人带去天组是否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如果只是奸细的话,我觉得按照御日神阁的行事风格,奸细对他们来说可能只是炮灰而已,这样的奸细也许对我们造不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但是却可以起到很好的骚扰作用。” “你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这也是为什么要屠道者他们帮忙的原因。” 奸细的数量没有办法确定,所以就需要更多的自己人来保护那些受害者。 “问题不光是高手数量的问题,如果遇到脑子不管用的还好说,但是遇到管用了的呢?”紫苏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且根据你的时间轴理论来说,我们世界的御日神阁的五个实验对象是不是同样的五个还很难说。” 这个问题沈欢是忽略的,虽然可能性不大,但是也存在着这种可能,这就是沈欢最担心的问题。 不过从私人的角度来讲,如果不是这五个人,沈欢也不会出这么大的力气。 毕竟对他重要的只有牛大宝、林逸轩以及牛斌三个人,至于剩下的两个人…… “先看看再说,如果御日神阁的力量真的强大令人可怕的地步,那么我们做什么都是无用的。” 紫苏听到这话以后摇了摇头,“其实解决奸细方面我是有办法的。” “什么办法?” “下毒。”紫苏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光是对参与这一次行动的人下毒,就连那五个主要人物也是一样,这样即便事情超出了我们的掌握,我们也可以用解药为筹码扳回一城。” 不光是沈欢,这一次连林妙诗等人看向紫苏的眼神都十分的诧异。 相处这些天,她们对于紫苏的定义,就是一个有着大家风范的俏佳人,可是没想到表面上仙气飘飘的女孩,竟然会提出这么恶毒的办法。 “不行,太危险了,如果我们没有办法及时让对方服用解药呢?” 看到林妙诗的反应,紫苏无奈的叹了口气,“这就是我为什么不大赞成熟悉的人来参与这件事情的主要原因,关心则乱,太多的感性让你们丢失了本应拥有的理性。” 紫苏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其实除了集中保护以外,我还有一个办法……并且这个办法十分的安全。” “什么办法?” 紫苏笑了笑,“演戏!” …… 七日后,燕京机场。 一名满脸刀疤的高头大汉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众人不敢靠近,但是都在背后议论着这个刀疤大汉的职业是什么。 有人说是在意大利混社会的,有人说是在花旗地下打黑拳的,众说纷纭。 不过更多的女性则认为他只是一个保镖,因为他的身边咱在这个长相俊美的正太,那种样子只要看脸样,都会让人忍住上前捏他的小脸。 “看什么看!”刀疤很凶狠的瞪了众人一眼,那些偷偷议论的人瞬间散开不敢再议论两人。 “你太凶了。”正太似乎不太喜欢刀疤的做法,“我们来华夏是有要事要做,越低调越好。” “不穿阴阳服已经很低调了。”刀疤说着深吸了口空气,“华夏的空气真是令人怀念。” 正太则皱眉说道:“有什么好令人怀念的,到处都是被雾霾腐蚀的味道……我讨厌汽油的味道。” “对我来说这就是家乡的味道。”刀疤冷哼一声,“可惜,我的家人都已经死了,要不然我还真想回去看看。”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感性了?别忘了,我们要做的事情。” “不是谁都像你这么无情。”刀疤男正说着,一个出租车听到了他们面前,司机拿出手机点开了锁屏界面,是一个手托太阳的图案。 “现在才来,国内成员的效率真是够慢的!”刀疤吐槽了一句,拉着正太坐上了车。 最终这辆车停在了一个府邸前面,这个府邸占地面积很大,但是装修的却很朴素。 在匾额上,写着“逍遥自在”四个大字。 “王爷恭候两人很久了。”门口的老奴见两人下车,连忙上前说道。 刀疤和正太没有说话,跟着老奴走了进去。 两人跟着老奴一路走到了后院,那里有一个天然的湖泊,所谓的王爷正在那里钓鱼。 “王爷,两位大人到了。”老奴恭敬的通传了一声,但是那位王爷却没有任何回头的意思,依旧在那里钓鱼。 刀疤看到这个情况,直接上前抓住其衣领将那王爷给举了起来,“李自在,你他妈这是什么意思?” 李自在看了对方一眼,“放手。” “我看你是想死!”刀疤说着便准备动手。 就在这时,刀疤的身上瞬间出现了无数的红点。 “哼,你以为枪械对我来说有用吗?” 李自在依旧无所畏惧,“如果这些枪全都是最高级的弑神s9呢?” 听到这话,刀疤的表情变了好几次。 一旁的正太开口说道:“大家都是自己人,没必要闹得不愉快。” “话不能这么说,想要让我不愉快的人,好像是刀疤先生。”李自在一脸微笑的说道。 “你——” “刀疤,放手。”正太对刀疤使用了一个眼色。 刀疤冷哼一声,将李自在给放了下去。 接下来便是一片沉默,大约三分钟以后,李自在将鱼竿放到了一旁,“鱼儿被你吓跑了,没得钓了。” 说完,他扭头对着老奴问道:“酒宴准备的如何?” “只等几位大人进食。” 李自在满意的点了点头,“摆宴。” 这两个字一出口,后院瞬间涌现出了数十名仆人,他们就像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只是三十秒原本空旷的草地,瞬间成为了一个让人吃酒谈天的雅座。 上面摆放着各种家常菜,并且多以糖醋一味为主。 “王爷,我们这次来是为了那件事而来,所以——” 不等正太说完,拿着筷子的李自在便开口道:“食不言寝不语,吃碗再说。” 第1925章御日神阁的合作者,大王爷李自在! 刀疤这顿饭吃的很不开心,倒不是味道的原因,这些虽然都是家常小菜,但是味道和口感却出奇的好。 一看就知道,这些小菜从选料到厨师应该都是最顶尖的存在。 和喜欢的人一起吃饭,就算这饭本身的味道没有多好,也会觉得是好吃的,但若是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这菜就算再怎么难吃,也是如同爵蜡。 现在刀疤就是这么一个心情,自从他过来这里以后,没有人能对他摆谱,就算是御日神阁的大佬也对他恭恭敬敬……幕后的那位大人不算,他太强了。 那位的气可以忍,但是一个小小的华夏王爷,他忍不了! “李自在,这里是你的地盘没错,但你这样是不是太不给我们两个人面子了!” 李自在还是在吃菜,和之前一样没有理会刀疤。 刀疤咬牙切齿了半天,要不是因为担心弑神s9的威力,他早就杀了对方。 弑神s9是噬神枪系列最强大的存在,不仅威力巨大,而且还有锁定的能力。 这是连天组都没能开发出的终极武器,但是在李自在的手中却有整整一个仓库。 在正太的示意下,刀疤忍住了,十分钟后,李自在放下了碗筷,然后说道:“细嚼慢咽才能健康长寿,我这个普通人和你们两个不同,另外……我不是不给你们两个面子,而是在一开你就没有打算给我面子。” “这里是华夏,而我是当今华夏国主的大伯,如果当年不是我对国主之位没有兴趣的话,当今的华夏国主也是我的,你们两个人对我不敬,就是对华夏不敬……”李自在的眼神猛然一变,“本王讨厌一切对华夏不敬的人!” “第二,我和你们御日神阁只是合作关系,而不是上下属关系,请记住这一点,就算你们背后的那个人他见了我也只是和我平等对话而已。” “刀疤,如果我不是为了给我那位老友的面子,你现在怕是已经死了。” 刀疤虽然不服,但也只能认同这个结果。 如果没有弑神s9的话…… “你是不是在想如果没有弑神s9的话,就饿可以直接把我杀了?”李自在冷笑一声,“就算没有弑神s9你也没有办法杀我。” “王爷,既然你已经找回了自己想要的面子,咱们是不是应该谈正经的事情了?”正太的语气有些不愉快了,“我知道,除了弑神以外,你还有很多的底牌,但是你和我刚才都说了,我们是合作者,而不是敌人,你再这样继续下去,我们显然是没有办法谈的。” “如果您继续用这种态度来应对我们的话。”正太面露微笑,“那就别怪我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了,您讨厌有人蔑视华夏,而我也很讨厌装逼的态度。” 李自在大笑了起来,“早有听闻,你们御日神阁有一个被称为大暗黑天的少年,就是你吧?” “叫我黑天就好。”正太还是一脸的微笑,“现在我们可以正常交流了么?” “没有问题,不过在此之前,我希望这位刀疤先生能给我道一个歉。” 黑天看了刀疤一眼,刀疤冷哼道:“对不起。” “这就对了。”李自在说着拿起了茶杯,开始品茶。 “想必王爷你也知道我们来燕京的目的。” “如果不是因为知道了这件事情,我也不会不远千里的从十万大山赶回来燕京。”李自在将茶杯放下,冷哼道:“说到底这些事情还是要怪你们太不谨慎了,竟然提前让我的那个小侄儿收到了消息。” 说着,李自在又忽然笑了起来,“自从我那个侄儿回来以后,比我那个侄女做的事情要争气多了。” “你——”刀疤深吸了口气,努力压制下了自己的怒气,“你到底是哪一边的人?现在除了这么严重的问题,你竟然还有心情夸你那个毁坏了我们一切计划的好侄儿!” “当然要夸,因为他是我的侄儿,夸自己家人有错吗?不过我说了,这一次的责任都在你们身上,如果不是你们泄露了消息,我那个侄儿也不会收到消息。” “不是我们泄露的消息,准确来说,消息泄露和我们御日神阁没有任何关系!”刀疤显然不认同李自在的这个说法。 “现在不是谈论问题出在谁身上的时候,问题已经出现,争论对错是没有意义的,否者也用不着我们两个亲自出动,我们更用不着来见王爷您不是吗?”黑天看着李自在继续说道:“我们现在应该着手讨论的是,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王爷天组那边应该也有你安插的棋子吧?” “是没错,但是你们最好考虑清楚,这一次无论是天尊的转世,还是楚歌的转世,都在那里,对了……之前那个你们一直想杀却没有杀掉的沈欢,现如今已经成长了起来,他的实力应该是目前三人中最强的,我听说他杀了阿瑞斯。” 听到这个消息,黑天和刀疤的表情直接变了。 “杀了阿瑞斯?他已经凝聚了神格,可以说已经是人间界的守护者了,这样强大的存在也被那个沈欢给杀了吗?” 黑天皱起了眉头,“不用想那么多,我们两个人联手,就算是十个阿瑞斯也不用放在眼里,更何况我们这一次的目的是运送走实验体,而不是和对方战斗。” “大暗黑天还是很有脑子的,倒是这位刀疤先生,我总算明白当年的你,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输给天尊了……因为你没有脑子!”见刀疤要生气,李自在笑道:“你没有任何生气的必要,我说的话虽然难听,但也是事实。” “你们待会儿换上天组的衣服,走到门口就会有人接应你们,我劝你们最好不要让人抓住,要不然我这边会很难办的。” “这点我们还是清楚的。”黑天起身朝着更换衣服的地方走去。 李自在看着两人离开的方向喝了口茶,对着身旁的老奴说道:“备车,去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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