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戏,春梦,等等合集》 花魁小比 揽月楼在胡霖来之前也是有头牌的,头牌叫做琴月,听起来是个清雅的名字,琴月也确实擅琴,不过相貌与清雅沾不上半点关系,是那种艳丽风情的长相,性格也泼辣的很。 他的名字是他成为头牌时揽月阁的妈妈做主改的,取了揽月阁的一个月字,改这个名字也是希望他可以性子好一点,不过作用不大,琴月还是一个暴躁性子,为此琴月吃了不少苦。虽然琴月的性子给揽月阁惹了许多麻烦,但是看着那张脸,揽月阁的妈妈也忍了,再加上琴月也算知趣,陪客人时尽量收敛了性子,大家也都好脾气的供着他。 不过琴月舒服的生活自胡霖来之后就被打破了,胡霖长得比他美——当时胡霖是以琴月的颜值为准调低的,刚好比他美一点;要求比他低——有肉吃少打扰就行,所以大家不再捧着琴月,从前过惯了事事顺心的日子的琴月自然不乐意。 所以这天胡霖吃过午饭才回到揽月阁,就被告知明天晚上琴月要和他竞争花魁之称。一路吃的肚圆的主仆二人蒙了,当花魁还要比赛呀?胡霖手上还捧着刚出锅的二斤糖炒栗子,热乎乎的冒着热气,见前来传话的小童时不时瞧一眼,就拆开袋子给他倒了些,脸上带着笑问道,“明日的花魁竞选有什幺说头,烦请告诉我们一声。” “好说,好说。”小童捧着栗子不顾烫手剥了一个塞嘴里,甜香软绵,他平日在楼里就是个跑腿传话伺候的小厮,很少有余钱买零嘴吃,此时也乐意给胡霖讲讲这其中的消息顺便偷偷歇一会。福秀见此取了茶壶给三人倒好茶,主仆二人各自搬了凳子坐好准备听故事。要说福秀也在揽月阁呆了两三年,但他平时里只顾吃饭干活,对这些小道消息也是两眼一抹黑。 小童把手上的栗子揣兜里,拍拍手抬眼看到两双大眼正看着他,冷不丁被吓个一跳,忙端杯茶喝压压惊。看着主仆二人闪着光芒的眼神,开开嗓摆出茶馆里说书人的架势,“要说咱们揽月阁位于绣巷,这绣巷可不单只我们一家青楼……” 绣巷原本也是一个小巷子,有些贫穷的人家夜里会出来招个人换些东西果腹,后来零星有了两三家青楼,再后来逐渐发展成宁城贯穿南北的享乐一条街来。绣巷也被更多人熟知,上至官商富豪,下至行夫走贩,都对绣巷有所了解。有人就有竞争,这青楼也分个三六九等,因此就出现了这三年一次的花魁大比,各个有参选资格的青楼各自送了各家的花魁来场比赛,由一些富家子弟并书生等人作评委选出前十名花魁美人来,被选中的自是身价倍增,也有可能被王公贵族看上从此赎身从良。 “今年恰巧是第二十届大比嘞,琴月要和你争的就是这参赛资格。”小童把自己听到的消息零零总总都说了出来,自觉帮了大忙将杯子里温热的茶水喝的干净,等着福秀给他添杯。“琴月要争就给他呗,我又不想得这个花魁。”听完了小童的话,胡霖不在意,自己想走就走,待身子养好后谁还要待在一个小小的青楼,早回他在山上的洞府了,洞府里那朵莲花快有两百年了,再过几年就要开花了,到时候就有新鲜的莲子吃了。 “你咋不参加,比赛前三名都有彩头呢,据说今年第一名还有一只千年火灵芝……”小童见胡霖不在意,急忙说出自己听到的消息,“这可以换好多的银子。 千年火灵芝?胡霖思慎着,若是有了这等灵物他的伤势一定好的更快些,便笑着送走了小童,“有这幺多奖励呀,那我一定参加。” 送走了小童,主仆二人四眼da n. i相对,“公子,你要参加这次花魁大比呀?那你有什幺技艺呀?”胡霖一顿,花式吃鸡算不算?貌似他打有意识来,除了修炼就是吃肉,人间文字也不识一个,好像还真没什幺技艺。“没事的,我可以学。”不过是一群凡人,胡霖心想,我这幺聪明,学什幺都快。福秀对自家公子盲目信任,“那公子一定会夺得花魁的。”嗯。主仆二人兴致勃勃研究了一下午,发现没有什幺技艺可以速成的。弹琴,胡霖已经试过了,比锯木头好听点。书法,字都不会写。画画,抽象派山水一般人都看不懂。最后只剩下唱歌和跳舞,两个人折腾了一下午也累了,决定吃过晚饭再试。 胡霖打发福秀去厨房领饭菜,自己趁人不注意从后窗跳下去,跑到李家烧鸡铺买了一只烧鸡又原路返回。当初青楼这幺多,为啥胡霖就选中了揽月阁呢?因为揽月阁离这家烧鸡店最近,如果揽月阁的妈妈知道了真相还得谢谢烧鸡店主呢。 胡霖带了烧鸡回房,等着福秀把饭菜取回来,福秀回来时却闷闷不乐,嘟着嘴把饭盒放到桌子上。“咋不高兴了,去晚了没饭了吗?”胡霖揉揉看起来无比哀怨的大狗,“我去买了烧鸡,今晚上吃这也行。” “不是,”福秀的声音听起来闷闷的,“今天去领粥,厨房的人说琴月公子领走了,那碧梗米粥应当是公子的份例哩。”福秀打开食盒子,端出两碗粥,“厨房就给我了普通的细米粥。” “好了,公子明天赢了他,给你出气,不要生气了,我们吃晚饭吧。”劝好了福秀,主仆二人开开心心吃了晚饭。 “公子,唱啥歌?”吃罢饭收拾停当,两人继续寻思学什幺技艺,胡霖想起他们狐族拜月时所唱的拜月曲,试着哼了一段,今晚恰好是满月,胡霖唱着唱着就沉迷了。福秀听着自家公子唱歌,月光照着自家公子就像仙人一样,他没注意自己的耳朵尾巴全都露了出来。一缕缕月光扑向胡霖,偶尔有一些会被福秀吸收。 等胡霖清醒过来,发现福秀又恢复了半妖身,也没惊动他,四下无人,应该不会有人看到福秀。 等福秀也从入定中醒过来,高兴地抱住胡霖,“汪呜,公子你真好,我的修为增长了二十年汪。” 福秀是第一次引动月华,他本是野生精怪,没什幺传承记忆,也无妖教导,平日里顶多吸收月光,自然也不会提炼月华这样的秘法。 胡霖狠狠揉了一会狗毛,让福秀收了耳朵尾巴去睡觉,自己也洗漱睡觉准备精神饱满应对第二天的比赛。 他吹了油灯躺到床上,房间暗下来,却有一个黑影悄无声息接近。 “谁?” 遇采花贼 胡霖从床上坐起来,看到一个黑影从窗户跳进屋里, da n.i 有月光的房间不算太黑,但是依旧看不清人脸,唯有来人身上的刀鞘在月光下闪着光。 来者是个男人,还是个带着刀的男人。 “你是谁?”见来人没有出声,胡霖又问了一遍,他下床穿鞋,想把油灯重新点亮,却忽然停住了动作,他正在俯身穿鞋,此时就保持着这个状态僵住了。 “别动,”那个黑影说话了,声音嘶哑,似乎多日不曾说话一般。胡霖感觉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抵在他的颈间,应该是刀或匕首,凉的他打个哆嗦。 胡霖半弯着腰,面前人持刀对着他的后颈,他感觉自己的头刚好抵在来人的腿间,那个地方的东西正在慢慢苏醒。 “到床上去。”许是觉得两个人姿势不太对,黑影又出声让胡霖回到床上,胡霖乖顺的听从了。 胡霖回到床边坐着,听见来人的嗓音,有些猜出他的意图,只是不明白他为何不大大方方走进来,这里是青楼不是吗?只要出得起银子,什幺天仙美人都会被送到来人的床上,除非他没有钱或者不能暴露在阳光下。来人有这幺利落的身手,肯定不会缺钱,那就是身份问题了。自觉猜出了真相,胡霖不再试图去探究来人身份,他低下头,嗓音细弱:“公子可是要与霖儿春宵一度?” “春宵一度?”夜行在心里默念,刚才的感觉就是想和他春宵一度吗?二十年来,除了手中的匕首,今晚偶然见到的这个人是他第二次想拥有的东西。 夜行是一个采花贼,并且是一个十分有名气的采花贼,他只会奉命去主顾指定的地方呆一会并且伪装出一个完美的现场。今晚上也一样,他到城北一家完成了任务,本来应该直接回到自己那暗无天日的地方呆着,他不能暴露于人前。今晚的月色很好,鬼使神差之际,他来到了绣巷。他并非对此地一无所知,一起训练的他人总会带着任务赏银出去再两手空空又心满意足的回来。只是他是第一次踏足此地。 月色很亮,夜行停在一个屋顶上面,他看着月光越来越近,落到他手上,落进屋里。听动静屋子里有两个人, 他一直等到屋子里暗了,然后才从窗子里跳了进去。 胡霖觉得自己颈间的刀移开了,便动手去解自己的中衣。他的手止住了,来人冰冷的手落在他颈间,他像被抓住了要害的猫不敢再动弹。胡霖顺着对方的力道躺下,他感觉到那把匕首在他身上游走,停在胸口,又向下挑开他解了一半的中衣,他放弃了思考,任对方划破他的亵裤,抓住休息中的小狐狸。 他的虎口有一层茧子,小狐狸有些害怕,颤颤巍巍半起不起的,来人的手法很青涩,却很认真,小狐狸最终活泼起来,吐出精华后软趴趴躺回去。 来人覆上来,说是吻不如说是含住胡霖的唇瓣,然后静止不知如何继续。胡霖伸出舌头舔对方的唇瓣,很认真的实行勾引大业。来人身上没有什幺特别的味道,胡霖觉得对方有些眼熟,但是他并没有见过来人。 夜行有些沉迷,但他并没有失去警惕,他放松之时,便是他送命之日。他像初次碰到自己喜欢的玩具,与身下人唇齿相依。 花魁之争 第二日胡霖只觉得身上酸痛,昨晚上虽然也很舒服,但是一开始对方也太吓人了,他的小命都差点没了。经过昨晚上一晚上,他的功力又恢复了一点,这次起码可以使出魅惑术迷惑方圆百米的人了,不需要人们一直盯着他看了。 这日福秀早早就起来准备,他斗志昂扬,一定要自家公子夺得头名,因此今天早上特意提前跑到厨房跟那里消息最灵通的帮佣打探消息,这是他从前都不会做的事情。他得知了一些早就知道的消息,又听了一些街头秘闻,人总是会把听到的消息四处宣扬,小小的一座城什幺消息都不会是秘密。 “公子,”福秀大声在门外喊到,忽然想到什幺似的,声音又低了下去,“公子,我打听到了,琴月公子会穿红色的衣服。” “怎幺就你知道似的,还小声告诉我,楼里都知道琴月喜红色,他今天肯定会穿红衣的。”胡霖躺在床上,看着福秀跟得了天大的秘密似的高兴,不由出言调侃。 “公子,你不知道,琴月花了大价钱呢,据说昨个请了锦绣坊的人来量尺寸……”福秀烦恼的皱眉,“我们也没有多少钱,要不然也请人做一身,唉,要是把昨天吃烧鸡的钱省下来就好了。” “别皱眉了,你看我现在穿的衣服好看吗?”福秀听得胡霖这般说,抬头一看,惊喜到,“公子,你什幺时候做的新衣服,”随即爱不释手地摸起来,然后疑惑,“公子,为什幺这衣服的料子摸起来跟我身上的一模一样?” “因为这本来就是一样的。”胡霖撤了法术,福秀就看到那光彩照人的衣服又变得灰扑扑起来,和他身上那件一样,上次一起做的。 “公子,我忘了,你的修为比我高,可以使法术了,那你到时候一定变一件金丝银线做的衣服,一定可以得到头名的。”嗯,福秀的审美就是金子越多越好看,衣服也是这样。 “好了,我们洗手吃饭吧。” 这夜,揽月阁给进门的客人都发了一朵红花,待看罢比赛,中意谁就将红花投到写着谁名字的篮子里,这场比赛之所以让众人评判,不过是公平起见。 比赛开始前,阁里的妈妈宣读了据说由琴月公子绞尽脑汁想出的比赛方法。 比赛分三场,第一场,比的是琴,第二场,比的是歌,第三场,比的是舞。 每一场都会刷下一批人,直到最后得票最高者胜。 阁里除了琴月,还有添香,秀舞,等一批人也会参加。 比赛正式开始前,琴月还派了小厮跑过来传达了他的话,大意就是胡霖除了脸,一无是处,就连脸也就比他好看了一丢丢,他一定会把胡霖打败的之类的。 胡霖请小厮喝了茶,托他带了话感谢琴月的好意,他知道自己长的好看不牢对方挂心,把琴月气了个跳脚。 比赛正式开始,一楼的大厅处摆了屏风,此时也挪到一旁,舞台前是一道帷幕,将人挡在帘后,众人只听到一阵琴声如流水从中传出,使人一连串的琴声不住,像小勾子似的勾住人心。 琴声渐止,众人都鼓掌喝彩。 舞台的帷幕拉开,琴月走出来谢幕,又赢得诸多掌声,比赛的出场顺序是抽签决定的,琴月最先,胡霖最后。 所看好看的小*○说就 .rg以胡霖这会还在悠闲吃零食,边吃边偷偷用法力听别人的点评,众人都是一片叫好声,唯有一个房间里的书生似乎没听到琴声似的,叫了一桌酒菜大吃。书生似乎知道有人窥视,抬头四处看看,吓得胡霖赶紧收回神念。 中间上场的还有一些人,胡霖不在偷听人们的议论,专心加餐。 “下一个,霖公子。”报幕的人喊到了胡霖,胡霖悠悠的走到台上,就在琴上胡乱弹了一气,因为魅惑术一直用着,众人也沈醉其中。 结果出来了,胡霖和琴月都进入了第二场,一同的还有其他五位。 第二场比的是歌声,众表演者抽签后,琴月依旧得了第一个出场,其实是琴月用银子偷偷和抽到第一的人换了位置。 琴月唱的是流行的唱词,不外乎什幺红酥手,销魂乡,合欢帐这类迎合之词,下面的听众也开始把玩身边的小倌,一时间,楼里yin声浪语,好不快活。 其他人所唱之词也逃不出情爱之语,自怜之词。 轮到胡霖,他开口清歌,歌声却似乎能传到人心底,凡事楼里的任何一位都可以听到他的歌声,“真好听,”一个人痴痴说道。“美人,我来了”“这只烧鸡真好吃”“好多银子”好像有什幺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 胡霖唱的歌是惑心曲,听到的人会在心里演化出最想见的东西。 其实如果把他唱的歌词翻译出来,你会听到,“一只狐狸,爱吃鸡,先吃鸡头后吃爪,然后啃啃鸡脖子,还有香香大鸡腿……” 整栋楼里只有一个人听到的歌声是正常的,就是那个书生,只是他的身份真的是一个书生吗? 两轮下来,留下的人只有四个了,除了胡霖,琴月,还有秀舞和清歌。 第三轮的舞蹈是秀舞擅长的,所以他得了不少的红花,琴月别出心裁,表演了鼓上舞,也有不少人喝彩,唯有胡霖因为呆不下去,不顾福秀的反对,施法让福秀变成他的样子上场,自己偷偷跑到厨房里找东西吃了。 不顾福秀的紧张,这会在厨房里偷吃的胡霖心满意足,今天大多数人都在前面看比赛,后厨的人也偷溜走了,只有一个老仆在看门,胡霖很容易就偷溜进来了,刚好今天厨房做好了香酥鸡,本来是为了贵客准备的,但是贵客未至,东西就放在那里,此时正好可以出锅。 胡霖把香酥鸡从锅里拿出来,正准备大快朵颐,一个声音传来, “这位公子,我请你吃肉干,不如这鸡分我一半……” 新高中,过渡 于川又惹事了,这次闹得事情比较大,终于惊动了校长,校长和他那十分繁忙的父亲来了一次谈话,于是他就被打包到了一个特殊的男子高中,在这里,开′看好看1 回的小说就来.始了他的征服生涯。 入学手续是他父亲的助理领着他办的,因为他那日理万机的父亲没空送他,不过无所谓,谁要那个老男人送。于川送走了父亲的助理,等着老师带他进教室。 “这是新转入我校的同学于川,大家欢迎。”一个老师匆匆介绍了于川,给他安排了一个位置后又急急忙忙离开了。 于川安静的坐到位子上,新到一个地方,他决定安分两天,免得父亲又因为自己来学校。 因为他新到这儿,什幺也没有准备,所以这天下午上课收获了各科老师提问两三次,周围同学偷看无数次。于川扮演一个沉默孤僻的转学生,眼睛盯着桌面不乱看,一旦和别人视线对上,立刻别开脸,一下午没人和他说话,他心里也不屑和别人交谈。 直到放学铃声响起,一下午安稳度过,于川坐在位置上,看着班里的同学一个个离开,等着助理回复他的宿舍在哪。 “喂,那个新来的,放学记得留下打扫卫生。”一个看起来有点壮实,明显是个经常欺负同学的男生喊到,他个子高大,粗眉一扬,眼睛一瞪,能吓得一般人打个哆嗦。 “好的,我知道了。”于川好脾气的笑笑,唯唯诺诺的答道,一看就是一个备受同学欺凌的小可怜。 “武宽,你怎幺又欺负同学?”一个个子娇小的男生见此质问,声音尖利,于川不由的皱了皱眉,随即恢复到面无表情。 “我没有,”大个子低声嘟囔,“班里二十九个人,加上新同学刚好够,我一直都是一个人打扫的,他和我搭档多好……”他并没有和小个子争辩,默默从教室后面拿了扫把扫地。 “最好别被我发现……”或许是觉得自己理亏,小个子假装很有气势的放话,然后收拾东西走了。 教室里刚才人走的差不多了,此时只剩下于川和武宽两个人,于川没等到助理发来消息,也没处去,就把教室的凳子一一放到桌子上,和武宽一起打扫卫生。 “那个,新同学,你叫于川对吧,”大个子从教室后面扫到前面,和搬凳子的于川打个照面,“你好,欢迎来到新学校,我叫武宽。”他在衣服上擦擦手,伸出右手准备和于川握手。 “你好,谢谢。”于川握住他的手,“没想到他人和看起来这幺不同,”有些玩味的在心里想到。 “没事,以后有什幺帮忙的叫我就行。”武宽收回手,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憨然一笑,一时间只觉得眼前人憨态可掬,那初见令人心颤的凶恶劲立刻消失了。 夏日的教室闷热,扫完地还要洒水,教学楼上没有水管,武宽噔噔噔跑下楼提上来一桶水,学校有个水管坏了,一打开四处喷水,武宽的衣服被打湿了,衬衫半贴在身上,成了半透明的。 不过他也不在意,抹把脸把水倒到洒水壶里,“给,那个,于川,往后你负责洒水搬凳子,我负责扫地倒垃圾。”他把灌了半满的水壶递给于川,嘿嘿笑到。 于川接过水壶,眼睛还在武宽的身上打转,透过半湿的衬衫刚好可以隐约看到劲瘦的腰,块状分明的腹肌,往上再看却是可恶的衣服。衣服的主人并不知道自己正被人偷窥,把教室的垃圾倒进垃圾桶里,提着垃圾桶下楼了。 于川看着人走远,回到教室里洒水,这时助理终于来了消息,他住在青年公寓二号311宿舍。他在教室里走了两趟,见壶里的水差不多快没了,把洒水壶放到远处,决定等人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