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肴》 1 雷电在天边浓墨般的乌云间翻涌,在闷了一天之后,滂沱大雨终于伴着电闪雷鸣倾盆而下。暴雨如注,似千万利箭狠狠砸在地面,气势如虹、势不可挡。 这是夏日里一个常见的暴雨天,江城的人们见怪不怪,早已在闷雷响起时就已匆匆奔向附近的建筑物准备就近避雨,因此几家商铺门口倒是人头攒动,更比平日显出几分热闹来。丁家小馆门口亦然。因正值饭点,避雨的人们索性进馆落座,预备在大雨结束前饱餐一顿。 “一道芫爆百叶,一道蜜香鸡腿,一道羊肚菌炖排骨汤…诶,桂姐,帮我给四号桌的客人先倒上水吧!” 那边刚给一桌食客结完账的桂枝听到这话,赶忙拎起茶壶小跑了过去。将杯子里的茶水满上后,她抱歉地笑:“不好意思今天店里有点忙,让您久等了。您先在这儿先看会菜谱,有需要了就直接叫我。” 四号桌的是平日里相熟的食客,闻言只是谅解地笑了笑,“你们店今天的生意可真火爆。” “可不是嘛,心忧炭贱倒是愿天寒了。” 那边厨房里胡勇正忙着将百叶切段好下水焯熟,就见旁边伸出一只手接过他手里的刀,“胡叔,你去忙其他的吧,洗菜切菜这边儿交给我。” 见是自家掌柜的来了,胡勇也不客气,今天他一个人确实忙不过来。他将切好的百叶码到盘子里就走到旁边起火,感叹道:“食客一多咱就忙不过来了,小丁啊,你得考虑多招几个人手了。”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丁谣将未切的食材在案板上码匀按稳,指关节抵住刀面,“胡叔你辛苦了,到时候我招几个学徒来,还得麻烦您带带他们。” 丁家小馆刚刚开业一个月,除去她店里就三个人手。胡勇原来就是她家馆子的师傅,出事以后他义不容辞地要帮忙她筹措新店,现在一个人在厨房里负责掌勺;桂枝是她家原先的邻居,后来丈夫得病去世后一个人要拉扯年幼的女儿长大,丁谣妈妈觉得她不容易索性就让她来丁家小馆帮工,在前台负责收银结账;崔莹是丁谣老家出来打工的远方亲戚,小姑娘爱说爱笑到哪都讨人喜欢,于是就留她在馆子里负责跑堂。 而丁谣自己则是看哪边人手紧张就往哪帮忙,她做得一手好菜,长得温柔貌美,待人又宽厚温和,不论是胡叔、桂姐、小崔还是相熟的食客都很喜欢她。 知道内幕的,在除了欣赏这个年纪不大的老板娘以外又隐隐多了一份同情。丁谣的爸爸是做菜起家的,原先开的馆子虽然不是什么极富盛名的大酒楼,却也是被当地街头巷尾的邻居们熟知的。 本来丁家的这个独女好好地在大学读书,父母也没想着让她继承丁父的衣钵,后来出了事以后丁家一下子瘫了,自然丁家的馆子也就关门了。谁知丁家的这个女儿却决定毕业后继承父亲的老本行,重新振兴丁家的餐馆。本来大家都不信她一个刚出校门的女学生能重新让丁家的餐馆开业,谁知人家只用了短短两年,就在原先馆子隔了两条街的地段重新开业,这叫大家不得不服这个年纪轻轻的女孩了。 丁谣其实自身对做饭也是感兴趣的,但她家里还是传统的观念,觉得读书才是小孩唯一的出路,所以一直也没有练习的机会。现在既然准备重振丁家的餐馆,她有一定天资,又在胡勇的帮助下对着父亲生前留下的菜谱摸索,准备了两年,终于能够从只会煮泡面的厨艺变成现在烧得一手好菜,但到底不能和胡勇这样一辈子和厨房打交道的老师傅比,只是在人多了的时候能够像现在这样替胡勇分担。 “没事,你只管招,到时候我带带他们,都是小事儿的。”胡勇爽朗地笑了笑,起锅做油后,抓了一把姜丝蒜片炝锅。 “来咯——上菜——”七点半过后人渐渐少了,胡勇炒完最后一道菜,让忙了个把小时的桂枝和崔莹歇着,他自己装盘后直接出来给食客送了过去。 “胡师傅,你们这生意真的好啊。”那桌食客原先就频频来丁家的馆子光顾,自然认得这原先就跟着丁父的胡勇胡师傅。这胡勇倒是忠心耿耿,老子不在了他就帮人家姑娘筹措,尽心尽力地叫人说不出话来。现在丁家新的馆子能重新开业,他自然得到了很多人的称赞,“你这样帮丁家姑娘,现在馆子重新开业了生意也不错,丁家有你这样的朋友可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胡勇是个老实人,只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应该的,遂摆摆手,嘴里只道“哪里哪里。”他余光瞟见哪边给桂枝崔莹倒水的丁谣,朝这名食客笑笑,把功劳都记在他家掌柜的身上:“我们这个小老板娘,才真正厉害着呢。” 厉害的小老板娘坐在一把椅子上只皱着清秀的眉头,一笔一笔地核对账单。 这边丁家小馆刚送走最后一桌食客,街对面的江城公安局却是警车呼啸,灯火通明。 “抓住了?” “抓住了。” 等他们走到近处,警局门口值班的几名同志借着昏黄的灯光,看到从车上下来的几个人都吃了一惊:“怎么回事儿?搞得这么狼狈!”这几名刑警队的队员无一例外浑身湿透,裤子上鞋子上甩得全是泥点子。他们的脸上显而易见是长时间熬夜后的疲惫,眼睛里全是红血丝,却在夜色里亮得惊人。 “别提了,这孙子特别能跑。”队伍中一个年轻的队员往后努努嘴,一脸地气愤,“我们追他追到城外,他直接把摩托车扔在路边,往城外的山上跑了。” “就是,估计觉得又是暴雨,又是山路,我们追不上他。”刑警队另一个娃娃脸的队员接嘴,又忍不出显出得意的神情来,“他哪知道老大已经预判出他逃跑的方向,叫晟子几个去北边守住,又把我们几个编成三路包抄过去。还没等他跑出去呢老大自己就把他追上了,一拳就放倒在地!” 这几个人口中的钟肃钟队长,则不紧不慢地跟在他们几个身上,听到这话一巴掌拍娃娃脸的后脑勺上,“啧”了一声:“还有工夫跟人在这儿侃,不够累是不是?”他穿着黑衣黑裤的便服,将近一米九的身高给人一种很强的压迫感。脸长得谈不上凶神恶煞,但却生得凌厉,干练的短发下鹰眸锐利,薄唇轻抿,做什么都给人留下不好接近的印象。 “夸你呢老大。”娃娃脸的郑腾捂了捂后脑勺,心里嘀咕老大的手劲怎么这么大,却一个字也不敢说了,只加快走路的速度,决定默默远离身后的老大。因钟肃的长相身材气质总给人一种不好惹的感觉,刚开始他们几个小年轻虽然嘴上客气地叫着钟队,心里却有点怕他。 后来相处多了却意外地发现钟肃虽然在工作的时候不苟言笑,私下里却是个挺好相处的人。大老爷们做事也糙,几个生活细节比较随意的单身汉相处起来倒也投缘,于是就直接将客气的“钟队”改成更为亲近的“老大。” 他们唯一对老大有意见的是老大自己是个不太爱说话的人,有时候嫌他们几个活泼可爱的小警官聒噪,要是办案结束后忍不住向同事吹上一吹的时候被老大听到了,就会从后面这么给他一下,手劲儿还挺大。 不过他心里也是对老大充满着敬畏,也就不计较这些细节了。 “钟队,剩下的事就让我们来做吧。这几天你们抓捕也挺辛苦的,现在人也抓到了,你和小赵小郑他们几个就回宿舍换身衣服,好好歇着吧。”年轻的刑警队队员李慕给斜靠在询问室旁的钟肃倒了杯水,藏在镜片后的眼睛里不留痕迹地闪过一丝关心。 “没事。”钟肃接过杯子喝了两口,顺便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衣服,“夏天热,衣服现在也快干了。” 李慕眸光暗了暗,没说话。她握上询问室的门把手正准备进去,谁知门从里面开了,她侧了侧身,“江哥。” “问出来了?” “嗯,倒是不难审。” 被捕的嫌疑人叫蔡鹏飞,今年二十六岁,去年冬天才刚刚结婚。他老家在江城旁边的林县,自己在江城打工,却在无意中发现在自己不在家的时候刚刚新婚半年的妻子被县上有名的混混玷污。他气不过,拎上棍棒决定去为混混报仇,却不料气急攻心没控制住把人打死了。 他这下慌了。他有父母妻子,他还年轻,不想死。于是他在警察追捕时冒着暴雨上山,希望能够甩掉警察成功跑路,却不料江城这几个刑警那么能追,直接从后面一拳把他打倒在地,再也站不起来了… 一旁坐着的赵骁郑腾互相对看一眼,没有说话。法不容情,他们叹息命运对他的不公,可是任何的罪行都得由法律作出衡量。不论是谁,都没有夺走别人生命的资格。 审讯清楚了,钟肃点点头,没再说什么。只是叫上赵骁郑腾两人,准备回宿舍了。 询问室距离他们宿舍有段距离,他们也不着急,一边走一边聊天。当然,一直是赵郑二人在说,钟肃默默地不吭气。他在想明天的事。 尽管身体上有些疲惫,但因为这是郑腾的第一个案子,他还是有点兴奋:“唉,蔡鹏飞可真能跑,我今天追他追得快散架了,丫倒还有力气。” “逃命呢,没力气也得有力气。”旁边赵骁忽然想到什么,语带调侃,“腾腾你这话当着老大的面说可招不来老大的同情,招老大的德行我看你明天早上就要加练了。” “不是吧……”郑腾一听这话慌了,立刻求情,“老大你不是吧!你累死我事小,可警局多少小妹妹的芳心会因此碎一地啊!老大!这可不能啊老大!” “警局里的小妹妹眼睛都盯着老大呢,谁管你死活啊。”赵骁在旁边凉凉开口,不说别的,看着队里李慕老是对老大暗送秋波他就有点吃味儿。凭什么啊!老大不就比他高点帅点嘛,再帅那也老了啊,怎么像他们这样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就没有市场呢! “明天休息一天吧。”钟肃开口,满意地看到活泼小男孩的眼里出现希望的曙光,“后天开始,早上的时候你比别人多加五圈。” “……” “老大,我想造反,批准不?” 郑腾的反终究没有造成,因为三人一商量,决定老大出钱,一顿饭泯恩仇。 --- 喏,更新。 我去看比赛啦,今天我站一波克罗地亚。(我刚敲完这句话格列兹曼就进球了t.t) 2 警局的饭菜是大锅饭,分量足能吃饱,但味道实在谈不上可口,样式也就那几样,因此很多人会隔个三五天出来换个花样。丁家小馆就开在警局对面,自然成了警察们出来改善伙食的好去处。 开张仅仅一个月,餐馆就受到了警察们的一致好评。这家馆子服务热情周到,炒菜味道好,最关键的是,量大实惠。菜量和价格是丁谣在和胡叔商量后得出的。她头两次看几个年轻的警察同志吃饭就被他们的饭量吓了一跳,后来想到警察这份工作挺多时候都是需要体力的,就和胡勇商量商量决定把菜量加大,价格在合理区间内往上涨一涨。毕竟附近的居民不会天天下馆子,他们的主要客源还是警察。 因此警局里偷溜出来的警察小伙子们对这家餐馆都挺青睐有加的,一传十十传百,渐渐地知道丁家馆子的人也多了。更何况大家都听说了餐馆的老板娘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这对素日生活在狼多肉少环境里的单身汉们可是个不小的诱惑,自然更愿意光顾丁谣的店。 郑腾前些日子一直在忙着追捕逃犯,听旁边桌的小吕一个劲念叨餐馆里烧得红烧肉油而不腻、酥而不烂,又在念叨老板娘温柔貌美、脾气和善,心里早就痒痒了,今天索性老大请客,他决定去一探究竟。 赵骁自然从别人嘴里听说了这家被警局一帮单身汉传得神乎其神的餐馆了,心里也有点好奇,并没有反对。 问老大,钟队长表示吃什么无所谓,吃完饭他还要回去工作。明天他要外出,没时间整理手头的案卷。 丁家小馆就在对面,他们没走两步路就到了。钟肃偶尔会回市区里的房子,但大部分时候除了出警就是宿舍办公室两点一线,又向来不爱参与警队饭后的聊天八卦,因此没注意街对面什么时候多出了一家餐馆。 他抬了抬眼,店门牌白底儿黑字的写着“丁家小馆”四个字,看上去很新,应该是最近才刚开业的。刚下过暴雨,人们担心天晚了不方便回去就都早早回家,因此餐馆里并没有什么人。 他们几个推门而进,钟肃不着痕迹地打量着店里的环境。店铺面积大概100来个平方,这块不是江城的中心地带,地租谈不上寸土寸金,可不算小的面积证明了店主家里应该还算有点积蓄;店里应该被精心的装修过,桌椅板凳干净整洁,就餐环境不错。眼睛扫了一圈后他的目光终于在一个地方定住,店里只有一个女孩坐在柜台拿笔在本子上写什么东西。听到有人进来,女孩抬起头,面带疑惑地看着他们,好像奇怪这么晚了还有客人。 钟肃的教养让他不会盯着陌生女孩的脸一个劲的看,因此很快地移开了视线。但职业因素却让他不自觉地记住了这姑娘的长相,小脸,皮肤白净,五官清丽,抬起头时那双闪烁着好奇的水润杏眼是整张脸上最画龙点睛的一笔。 挺好看的姑娘,长相也是那种温柔干净的长相。 忽然想到什么,他不动声色地扫了眼旁边的两个人,不出所料地发现赵郑二人已经呆了,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人家姑娘看,盯得人家脸上染上一层浅浅的红晕,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啧,这帮人没见过女人是不是。钟肃队长暗地里往两人背后各给了一巴掌。他嫌丢脸。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老板娘?“对…对不起。”年轻的郑腾反映过来,一张白皙的娃娃脸猛地蹿红。钟肃在旁边闭了闭眼,这傻子不解释还好,一解释不就坐实了自己是盯着人家看呆了么。他余光往那边瞟了瞟,果然,姑娘耳朵上的红更深了。 赵骁没注意听旁边队员说什么,急忙给人家解释清楚来意:“我们就是晚上饿了…想来找点吃的。看你家灯还亮着,就进来了。”说完自己都想咬了自己舌头,晚上馋了出来摸点儿吃食,人民警察的形象被他几句话塑造得倒是很接地气。 姑娘闻言倒是恢复了正常的神色,她想了想,抬起头有点犹豫的开口:“我们店现在也没太多食材了,炒菜师傅也不在,你们不如去旁边再去看看?” 钟肃点点头表示理解,第一个转身出门,旁边两个年轻的队友不得不不太情愿地跟上他走出餐馆。 出了丁家馆子,赵骁提议着去曾经他们常去的烧烤店撸点儿串,钟肃的目光瞥向旁边几家已经关了门的店铺:“下雨天,晚上十点,附近大部分的店都提前关门了。”果然郑腾反应过来:“那算了,估计烧烤店也关了,咱就回去吃点泡面垫垫吧。”烧烤店距离警局还有两条街的距离,他身上累,懒得跑了。 “哪来的泡面?”赵骁挑挑眉。 “宿舍里不还有几桶我两周前买过的鲜虾鱼板?” “你当胖子他们几个吃素?”赵骁用前辈看晚辈慈祥的目光看着警局新人,“你那泡面前几天就被拆了,他们没敢告诉你。” “靠!” “直接回去吧。”钟肃虽然一天没吃东西,心里记挂着事,并没有什么大餐一顿的心情,“回去叫个外卖,外面也没什么吃的了。” “外卖送过来我要饿趴了好吗…”郑腾心里还在记恨胖子几个人,嘴里嘟嘟囔囔,“妈的,啥叫天有绝人之路,这就叫天有绝人之路!” “你可别瞎改成语了。”赵骁嘲笑地看着他,“拉低咱刑警队的文化水平。走,哥几个打道回府!” “哥,你确定这是成语?” “……” 赵骁闭嘴了。 现在黑灯瞎火的,确实外面找不到吃的了,郑腾跟着老大往回走。没等走上两步,他脑子里忽然想到什么,兴奋地提议:“刚才那姑娘说店里没太多吃的了,那说明至少还应该有点吃的?吃什么不打紧,我现在饿得快散架了,要不,咱再折回去看看?” 钟肃心想你可长点出息吧,但到底他也饿,便默认了这个提议。 桂枝的孩子晚上打电话来发烧了,想着这会也没什么客人了,胡勇就提出开车带她们娘俩去医院。店里主厨都走了,剩下的小崔最近每天晚上十点追什么韩剧,丁谣就让她也先回去了,自己一个人在这边正在整理父亲留下的菜谱。 发现三人去而又返,她有些茫然,不是给他们说了店里没什么吃的了吗?还没等她问出口,刚才那个打头的娃娃脸立马给她解释:“姑娘你行行好吧,我们转了一圈都没看见吃的,现在饿得你给我白米饭我都觉得香。你店里有什么吃的就给我们上吧,要不然我今天晚上睡觉都是饿着睡的…” 他旁边的两个人扶额的扶额捏额角的捏额角,身体力行地表现出“没眼看”三个字。 丁谣心里好笑,可大晚上的,她一个姑娘和三个高大的男人共处一室,总会觉得有那么点不安全感。她瞟了瞟三人中全程没有说话的那个人,却见他锐利如膺的眼神扫了过来,吓得不敢说话。 那边郑腾还在打感情牌:“我们仨办了一天案子,嫌犯追到了,可我们什么都没吃,姑娘你这有啥我们就吃啥,绝对不会嫌弃。” 因为父亲当年逝世得蹊跷,丁谣暗地里一直追查这个案子,自然对刑警这个职业了解得比一般人更多,也知道他们有时候外出办案的辛苦。心下知道三人身份后放松了警惕,但她心里还在犹豫,毕竟餐馆一直由胡叔掌勺,她一直没真正下厨房做菜,万一、万一对方吃了不满意,可不砸了餐馆的招牌? “没事,什么我们都喜欢吃。”旁边赵骁看出老板娘的犹豫,赶紧补充道。丁谣瞥了瞥最旁边那个沉默的男人,见他也点点头,索性也就应下来了,“行,那我去瞧瞧还有什么,再让你们决定吃什么。” 丁谣其实也清楚自己厨艺还行,但因为一直没真正掌勺,心里缺少点自信。 最终丁谣简单炒了两道家常小炒,又想着冰箱里还有点没吃完的海鲜熬了一砂锅的海鲜粥。海鲜粥还在厨房里煮着的时候香气就飘过来了,煮开的米香、淡淡的海鲜香味混合在一起,不禁叫人口齿生津。郑腾早就和赵骁抢着把两盘菜狼吞虎咽地吃的精光,一味这味又馋了,忍不住凑到厨房里去看。丁谣那边正在切几样配菜,猛地看到一个人影出现在门口吓了一跳,差点切到手。郑腾摆摆手:“你忙你的,我就过来看看。” 他寻香而来,是对美食的认可,丁谣低下头不禁抿唇一笑。柔和的灯光下乌发雪肤的女孩忙着手里的活,侧脸清丽,笑容柔和,竟又让年轻的小伙子看呆了。 那边钟肃瞅着郑腾愣愣地靠在门上,不悦地咳嗽一声,算是警告。好在郑腾及时反应过来,看她关上火端着平底砂锅出来,他主动接过:“我帮你端过去吧。” 丁谣也没客气,跟他身后端上来几样配菜,麻油脆藕、五香花生、炸豆腐干、酸辣海带丝,还有一小碟香菜碎。 她的两颊因长期在厨房忙活泛起微微的红,特别水灵,钟肃看了一眼就别开眼来。揭开盖子,赵骁接过她手里的勺子一搅,海鲜粥的香味就扑鼻而来。海蟹、鲜虾、元贝、肉排骨、香菇、芹菜,满满一锅的食材,看着就叫人欢喜。 赵骁先给钟肃上了满满的一碗。老大这人嘴说挑吧,他跟他几年也没感觉到他在食物上有特别的追求,平时基本上都在警局食堂里解决的,很少出来下馆子;说不挑吧,大家都觉得好吃的东西看他也没觉得多好吃。老大这人,对很多事都是淡淡的。 钟肃自己也在低头凝望面前的这一碗粥。粥的表面在短短时间内已微微凝固,泛着一层玉般温柔的光。他那小勺一搅,晶莹饱满的米粒已半融化在褐色的黏稠里,每粒米在灯光下都有着淡淡的光泽,这是被熬出米油了。 “好吃!”那边郑腾猴急地尝了一勺,一下子惊叫出来。他们在暴雨天里跑了一天,因此一口下去第一感觉不是香,是绵绵的暖意,仿佛整个人冰冷的四肢都活泛过来一样。然后才是粥本身的味道,淡淡的米香,厚实的肉香,鲜美的海鲜香,清爽的香菇芹菜香,各种味道多而不杂,都在口齿间和谐地散了出来。 这是一锅让人惊艳的海鲜粥。 饶是钟肃从小尝过不少美味,心里也不动声色地赞了一下。喝下一碗,他默默抬眼,却见这熬出这一锅好粥的姑娘什么话都没说,只悄悄地坐回柜台干自己的事了。 丁谣这几天事挺多的,除了继续要继承父亲的手艺,她还得操心给店里招募人手的事。 她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厨房那边胡叔一个人掌勺远远不够,她得再给胡叔找两个帮厨;桂姐那边不算很忙,自己也可以时时照应,便不做打算;小崔这边她就专职跑堂,再找一两个服务员负责下单和清理桌面。想好之后她又有点发愁,一下招三四个人就意味着餐馆的开销一下子增大,她和妈妈那边的一点积蓄全花在租店铺上了,现在餐馆刚刚开业盈利还不稳定,每个月再多出一万多的支出,确实对她有点吃力。 她不想说,但胡勇看出来了。正好老家那边有个远房侄子准备投奔他,他认识那孩子,知道他从小吃苦肯干,于是就打算和丁谣介绍一下。工资低一点没关系,但她得包食宿,这也好解决,吃就在店里吃了,晚上睡觉可以上他那。胡勇在江城有个40来平的一居室,反正侄子是个男孩,他到时候换张大床和他挤挤也没事。 胡勇十多岁的时候来丁父的餐馆里打工,也是真的看着丁谣长大。对这姑娘他是打心眼里疼爱,小姑娘看着柔柔弱弱的,其实内心坚强而有主见,很多大老爷们不一定能干成的事她却不怕困难。胡勇想帮帮她。 那边丁谣听说有这等好事,赶忙让胡叔带那侄子来店里看看,人能干就留下。小姑娘以为自己表现得沉稳,其实眼里的笑根本藏不住,胡勇看着心里挺高兴的。 厨房里的人可以定下了,其他岗位的还得再找找。不过丁谣这次不打算让胡叔再帮忙了,她自己心里已经有了主意。约了大学的闺蜜胡璇,她打算第二天去人才市场瞧瞧。 --- 4000多字,真的肥章了。 帝都下了一天雨,哪都出不去,烦。 3 胡璇是丁谣的大学同学,两人虽然不是一个专业的,但是同住一个宿舍。胡璇活泼,丁谣温婉,明明是截然不同的性格,相处下来却意外地投缘。 胡璇家在江城经营着连锁花店,本科毕业后胡璇看就业形势不是太好,干脆直接回家帮忙。胡璇的父母也想着老了之后让女儿接手花店,便从她小时就教她经商之道,因此胡璇身上比同龄人更多了一分商人的精明。丁谣家虽然也是做买卖的,但由于家庭教育不同,她倒并不精于此道,于是运营店铺的时候她也会和大学商量事一样找胡璇商量。 胡璇看人眼睛很毒,她这次找胡璇,是想让她陪自己去人才市场挑挑人。电话那头胡璇听丁谣糯糯开口,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她的这个小闺蜜单纯善良,胡璇倒真怕她被人给骗了。 第二天一大早丁谣就起来了。她最近一直在忙店里的事,难得有机会放松放松,因此便有了收拾打扮自己的心。吃过三明治后她打开衣柜选了件平时压箱底的裙子,又给自己简简单单化了个淡妆,散下一头乌发。对着镜子照了照,还算满意,便出门叫了辆出租车,直奔胡璇家的花店。 到了胡璇那,剪着一头毛茸茸短发的姑娘却正在忙碌。见她来了,胡璇给她解释说最近有个姓沈的大客户,让她每天早上去给江城别墅区的一个地址送一捧新鲜的玫瑰花。 鲜红的玫瑰层层舒展,娇艳欲滴,在阳光的照耀下晶莹的露水还在叶片间滚动。胡璇熟练地用透明的玻璃纸固定花束,又用雾面纸在外围作装饰,最后给花束系上丝绸缎带。花店的送花员去送别的订单了,店里没其他人手,胡璇准备自己去送这笔订单:“别墅区离这儿也不远,我现在打车过去。你帮我看一下店,大概二十分钟后我就回来了。” 丁谣点头答应,胡璇就抱起花束匆匆向外走了。 胡家的花店装修干净明快,花朵种类齐全,娇嫩新鲜,丁谣倾身欣赏了会,就在柜台后面坐下,掏出手机研究本市服务员薪水的区间分布状况。还没等她看几页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忽然听到花店门口的珠帘响动的声音。抬眼看去,正好望见一名身着白衣黑裤的女人推门而入。因是逆光,丁谣看不清她的五官,却见她剪着利落的短发,个子高挑、身形苗条匀称,等走到近处,才真正看清对方的一张脸。 “您好,请问需要些什么?”丁谣因有见过胡璇卖花的经历,因此短暂地观察后驾轻就熟地站起来为对方背闺蜜的那套推销词:“这边是本地新鲜产的,这边是外省产的,那一块是进口的。本店出售鲜切花,盆花,观赏植物等等,您可以自主选购。” 对方的视线礼貌性地随她指引一一略过,最终在一点停住,丁谣顺着她目光看过去,却是一桶角落里兀自盛开的百合,她想了想,说:“这是本地的百合。最近百合上市,店里的百合都非常新鲜的。” “你们有多少百合?”对方冲她笑笑,“不用担心价钱,我全都要了。” 那边丁谣在短暂地怔愣后按下心头的兴奋,看了下库存后报给对方,“这边店里现有的有四大桶,您要是想要我还可以去您你联系。” “不用了,就这四桶,不用打包,我直接提走。” “我的车在外面。”女人让她将库存全部拎出来,又转身向外走去,“你等等,我去让人过来帮忙取。” “不用了,我帮您搬过去就可以。”丁谣赶紧说,遇到这么大笔的订单,她可不想因为麻烦客人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没事儿,你就把仓库里的百合提出来就行了” 那边钟肃在车里等了一会了。知道今天对姜月是特殊的日子,他也没催,只是心头烦闷,想点根烟缓缓。想起自己戒烟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摸烟的手顿住,他烦躁地闭上眼。 “钟肃。”车窗被外面的人敲了敲,“花店的小姑娘一个人忙不过来,你去帮我把买的花搬到后备箱。” 闻言钟肃没说话,习以为常地利索下车。 这边丁谣备好了四大桶新鲜的百合,见短发女人去而又返,刚抬头想给她说自己也可以帮忙,就见她背后跟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走了进来。干练的短发,凌厉的五官,此时那双锐利的鹰眸在望见她后略现出点惊讶,那点惊讶又很快地过去。男人把目光重新投到地上木桶里的百合花。 钟肃见到她时马上记起了这姑娘就是昨天餐馆的老板娘,丁谣却只觉得对方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过似的,忍不住又偷偷瞄了几眼。余光见他锐利如膺的眼神扫了过来,她脑海里灵光乍现,忽然记起了昨天那锅被他和另外两个人风卷残云消灭掉的海鲜粥。 想起了对方警察的身份,丁谣又不禁看了看他身前的短发女人。女人简洁干练,男人同样话不多的样子,气质倒是很搭。她心里琢磨着也许女人也是在警局工作,也许,两人可能就是夫妻关系? 那边钟肃没有心思猜面前老师偷看他们的姑娘的想法。他看着满地的百合,心里没有多少惊讶。自从守阳去世,每年祭日他和姜月都买上大捧的鲜花去给他上坟。几年来姜月买的却只有百合一种,从没有其他的花。 钟肃和魏守阳打小就一块长大,自然知道好友偏好白色的事物,也知道他给姜月买的第一捧花就是百合,因此对于姜月的选择,他从没说过什么,只是沉默地陪这个失去丈夫的女人年复一年地坐在满布鲜花的坟上,盯住那大片的白色和黄土,直到眼睛干涩。 ---- 这两天略忙,更新晚了,补给你们我的啵叽。 为了让情节过渡更加自然,在前面两章我稍微改了下细节,不过不影响整体,像我一样懒的同学也可以跳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