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露坠(骨科h)》 伦敦最后一夜 伦敦又下雨了。稀薄的雾气弥撒在城市上空,随着夜晚的逐渐来临,将天空压得透不过气来。她站在阳台上点了根烟,眼波迷离的望着黑沉沉的雨雾中远处城市的霓虹一盏盏亮起,扑面而来的夜风让她瑟缩的微微缩了缩肩膀。 脖颈上忽然被印下了一个温热缠绵的吻,有人从身后拥住了她的腰,脸埋进她的肩窝处深吸了口她身上带着湿气的香,脖子一伸含住了她手里的烟,长长吸了一口,尽数吐在了这初秋的夜色中。 “什么时候醒的,我都没发现”,他将下巴搁在她肩上,抱着她腻歪,声音里还有刚睡醒的低哑迷蒙,她的眼睛依旧盯着远处的灯红酒绿,神色淡漠得吸着烟,直到指间只剩一点红焰,才有些近乎恶狠狠得碾熄了烟头。 她猛得转过身抱住他的脖子撒娇,“claude,抱我”,她的声音那么软,那么甜,就像她的身体一样诱人,身后的年轻男人也十分配合得立刻将她公主抱抱入了房间,扔进柔软的床褥之中,她笑嘻嘻得支起身来,黑色蕾丝的吊带睡衣肩带滑落,露出光洁饱满的肩头和一点点欲说还休的丰满来,“claude………”,她的眼神总是那么慵懒诱惑,像是燃烧的冰,又像是融化的火,冷漠又放荡,无论什么时候,无论过了多久,都令他无法抗拒。 年轻男人心火沸腾得扑了上去压住她,吻住她的脖子,手粗暴得伸进衣服里揉捏她的细致,她微微仰起头承接他的热情,手勾住他的脖子,轻声喘息着在他耳边,“这么快又来……不累么?” “哼,别小看我!”他恶狠狠得在她脖子上咬了一口,又重重的得去吮吸舔舐,直至两人都被欲望淹没。 他懒洋洋得趴在床上,呆呆看着她靠在床头抽烟,那张怎么看怎么清纯的脸和总是阴郁漠然的表情十分违和而充满隐隐的压抑,让他感觉没有一天走进过她的心,尽管他们已经在一起两年多了,远远超过了他任何一任女友,尽管她百依百顺温柔懂事,他却依然感受不到一点对她的掌控力。 “claude,你喜欢伦敦吗?”她忽然出声问道,眼睛却没有看向他。 “还行吧,怎么了?” “没什么”,她别过身把烟头碾进床边的烟灰缸,今天她抽的烟似乎格外多,一根接一根,积满了烟灰缸,“只是我要回国了。” 她声音平淡得就像是在说准备去洗个澡。 “什么!”他惊得从床上弹起来,甚至还来不及惊讶,就已经怒火中烧,“这么大的事,你怎么都没和我说过!” “我现在不是正在和你说吗?”她语气依然波澜不惊。 “你还当我是男朋友吗?你回国都不用和我商量的吗?”他气得声音都有些发抖。 “我知道你是打算留在英国的,我和你情况不同,父亲母亲还有…哥哥,都在国内,他们也不可能来英国,我一个人留着没意思。” “什么叫一个人留着没意思,不是还有我吗?”他咬牙切齿。 “你?”她闻声似乎有些不可思议,撇头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神情变得有些柔和,“家人是不可替代的。” 他被气笑了,“alice,我以前两年怎么没发现你这么重视家人呢,我没记错的话你来英国五年都没过去过吧?” “以前没到时间罢了”,她垂下眼,嘴角勾了勾,依然心平气和。 “那你这是去了就不回来了?”他声音也低了下来。 “嗯。” “缓缓……”, 他忽然叫她,“缓缓,那你走了我怎么办?” 他似乎是难得得失神,她的心不由震动了一下,“别这样claude,我可以来英国看你,你不是每年也要回国好几趟吗?” 她试图去摸他的头发,被他狠狠打开,“你根本没有征求过我的意见,没有尊重过我,你真当我是你男朋友吗?我告诉你,如果你回国,我们就分手!我罗崇止不是没你就不行!” 他吼完眼眶就热了,这种老套得一听就是下位者的话似乎从出口就昭示了他的弱势,到底谁没了谁不行简直昭然若揭,尽管在外人眼里,他是纨绔风流的小霸王,靠着卓越的家境一呼百应,而她只是家境普通在英国大学里一抓一把的中国留学生。 任缓抿着嘴看着他,好半天才叹口气,“那就分手吧。” 罗崇止浑身僵硬,“你自己说的,不要后悔。” “对不起,claude”。 “什么时候走?” “明晚的飞机。” 他又是一震,不可思议得看着她,“任缓,你真…真够狠!” 久别重逢 飞机在轰鸣中落地,到达游山市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初秋的游山市还是沉浸在夏日的灼热中没有降温,任缓拉着一个小小的箱子,一边脱身上汗津津的风衣一边四处张望。 “缓缓?”一个男声热烈又迟疑得在她耳边炸起。 “不凡?”任缓也瞪大了眼,仰起头看着面前高高瘦瘦的男生,这还是她走的时候矮不隆咚的表弟谢不凡吗? 想想也是,都五年过去了,算起来谢不凡也该上大学了,哪里还是她走的时候整天就知道打游戏,结果中考考得稀烂被老爹举着棍子乱打的傻小子啊! 任缓一阵突出其来的伤感,五年啊真是物是人非,变的何止是谢不凡呢,她连自己都觉得陌生了,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在机场一步三回头,怯弱又隐忍的少女了。 谢不凡开着他爸的大众来接任缓,一路上就和开f1赛车一样猛,平路转弯都有种过山车的刺激感,习惯了四平八稳的任缓被吓得心情大起大落,一口气提着下不来,“开慢点啊,开这么快太吓人了吧!”她忍不住出声提醒。 “没事儿,要的就是刺激嘛!这不赶时间嘛,姨妈还没给你说啊?”谢不凡吊儿郎当的把着方向盘,一脸满不在乎,“我说缓缓,你去英国五年怎么都没怎么变啊,我在机场都不敢认你,尽盯着那些晒的黑乎乎穿吊带的金毛妹来着,你这是一点没入乡随俗啊!” 任缓还没来得及接话,谢不凡的手机就响了,“哎姨妈,接到了接到了,是啊一眼就认出来了,一点儿没变,嗯?嗯嗯,正在说呢,你放心吧,来得及来得及!唔,嗯嗯……喏,你妈的电话。” 谢不凡的手机从前面飞过来,差点砸中任缓的头,“喂?妈?” “哎呀女儿,我记错了你回来的时间,时差算错了,没法去接你才让不凡去的……我和你爸现在都在饭店呢,等你到了再说吧。” “好吧……哥也在吗?”任缓觉得有点奇怪,家庭聚会吗?怎么她爸也去了…… “都在呢都在呢,”电话那头听起来有些嘈杂,“你们路上小心啊,让不凡开慢点,这个死孩子前阵子还偷开他爸的车出去横冲直撞撞坏了人家的车……” 任缓无语得看了一眼前面正high的谢不凡,默默抓住了上方的把手。 窗外飞逝而过的高楼大厦看起来都很陌生,她不在的这五年,这个城市大兴土木,早已物是人非。这是城市现代化过程中无可避免的部分,与经济发展相比,很多东西似乎不值一提。 被推倒的那些老房子、被砍伐的那些见证了城市百年历史的老树,失去得太过轻易了,以至于人们来不及反应,失去的究竟是什么。 任缓沉默得分辨着窗外建筑所在的位置是她曾经去过的哪一处,直到看见市第一医院一闪而过,只是匆匆一瞥已让她心神大动,第一医院看起来还是老样子,并没什么变化,就像她当年住院时一模一样。 任缓下车看见酒店的时候吃了一惊,是五星级酒店,和谁吃饭这么大阵仗? 进入包厢的时候她妈金雪梅,她爸任群书,还有谢不凡的爸妈,舅舅舅母和表妹金圆都已经坐在里面了,然而桌边明显还空出几个位子来,却不知等的是谁。 金雪梅一见任缓就红了眼眶,比起任群书的放养,虽然她隔三差五和女儿视频通话,还在前年去了一趟英国看她,但是说到底当年任缓高中毕业孤身一人跑去大洋彼岸读书,年纪小语言不通,家里条件也一般,这几年父母不在身边必定也是吃了许多苦,想到这,金雪梅几乎开始哽咽流泪,幸亏小姨金雪燕拉住了她,小声嘀咕着:“人还没来呢,你这哭哭啼啼人家看到了多不好………”,然后一转头热烈得抱住了任缓,“哎哟我的宝贝儿,真是长大了,变这么漂亮了,阿姨都要认不出来了”,小姨金雪燕比她妈小7岁,从小就很疼她,因为任缓小时候乖巧聪明像个洋娃娃,她就自己心心念念要生个女儿,结果生了谢不凡这个惹是生非的是非头子,经常被气的跑任缓家捶胸顿足。 任缓笑着抱了抱小姨,眼睛却在四下搜寻,直到撞上任群书的眼睛,她一怔。 “爸……”,任群书点点头,“回来就好。”脸上依旧是八方不动的表情,看不出喜悦或者其他,这一点真是像极了她哥,哦不,应该是她哥像极了任群书才对。 她们兄妹两个完完全全的遗传了父母各自的性子,一个冷峻,一个温吞,至少……至少表面如此。 都落座后,金雪梅握着任缓的手,絮絮叨叨询问着她在英国的点滴,明明之前在视频里每次都反反复复问过很多遍了,却还是充满不确定,像是得了失忆症,非要再当面听她亲口多说两遍才能确认那些她时时刻刻记挂着的小事,从穿什么衣服到伦敦下雨多不多,从平时吃什么到有没有时间做饭。 任缓耐心得回应着金雪梅和小姨七嘴八舌的问题,直到包厢的门再次被推开,任缓抬眼,就看到了任迟。 时隔五年,第一次看到的、自己的哥哥。 哪里又冒出来一个妹妹? 二章 任迟、任缓,迟迟缓缓,就像她们的人生。 任迟,她同父同母的哥哥,五官与她肖似,眉目一如年少时,沉稳从容,所有思绪密不透风得隐藏在他的眼睛里,无法窥探半分。 任缓看着任迟牵着一个笑容灿烂的女生走了进来,那女生容光焕发,浑身上下散发着太阳般的活力,更兼穿着时髦妆容得体,任缓只望一眼便心下了然,她站起身来冲来人微笑,“哥!” “终于来啦,等你们好久了!”倒是舅妈先起来招呼,笑的喜庆,“要不怎么说是巧呢,正好今天缓缓也回来了,缓缓还不认识吧?这是你哥女朋友,今天第一次正式见家里人呢!” 那女生先是把在座长辈都问候了一遍,才笑吟吟得转向任缓,大大方方得说,“你就是缓缓啊,一直听你哥说起有个妹妹,今天终于见到啦,我叫秦彦之,是任迟的大学同学。” “嫂子好”,任缓乖巧得问好,把秦彦之哄的笑眯了眼,转头冲任迟眨眼,“你看看,你看看,你妹妹可比你可爱多啦,又乖又漂亮。” 任迟含着笑看看她,又看向任缓,点点头,“回来就好”,那神情那语气,还有那句话,真是和亲爹一模一样。 秦彦之看起来很喜欢任缓,挽着她的手要坐她旁边,谢不凡只好挪了个位子。等大家都落座后,席间一片热闹起来。 小姨金雪燕也是格外高兴,“今天真是个好日子,我家宝贝儿终于回来了,我还真怕她在那儿嫁个长毛洋鬼子呢,那以后我见我宝贝儿才是真的不容易了,现在迟迟也要订婚了,哎哎哎,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岁月不饶人呐,我还记得送宝贝儿出国那天,还以为最多一年半载就能见到了,没想到小没良心的居然五年不回来!” 眼看着变成了控诉,任缓赶紧解释,“寒暑假回国机票很贵的嘛,功课又多,只好不回来了……” “哼,就是没良心,你看张万福家儿子也去了英国,还不是每年都回来,他家不也就那样………”小姨像个小孩似的嘟嘟囔囔。 舅舅舅妈也想送表妹金圆高中毕业去英国,又问了些任缓留学的问题,金雪梅则是隔着任缓问秦彦之一些问题,任缓仔细听着,知道了秦彦之是任迟同校不同专业的同学,现在在一个设计公司做园林设计,父母都在相隔2小时车程的洛安市,家里开公司。 期间秦彦之又夸任缓皮肤好长得漂亮,小姨听到了像是炫耀自家宝贝似的夸耀说,“现在是女大十八变,又在国外晒粗了我看,你是没看到过宝贝儿小时候,哎呀那真是像个陶瓷娃娃似的,乖得不得了,剪个齐刘海,穿个小裙子,我记得那会儿迟迟隔了几年回来,都不认得自己妹妹了哈哈。” 任缓也跟着笑,没接话,看向自己左手边的左手边的任迟,他始终在安静得看手机,像是完全没有听见席间的话,也没有插嘴。 直到菜陆陆续续上来,话题才有了短暂的休止。 任缓虽然没有经验,却也觉得如果只是第一次见家长似乎不用如此郑重其事带着一家子亲戚来五星级酒店吃饭,如果是双方长辈见面,这个场面倒是说得过去,只是秦彦之父母又没来。 “缓缓,回国了有什么打算吗?”吃饭期间,任父问道。任群书性情内敛冷淡,从小就很少过问任缓的事,任缓的学业生活几乎都是母亲一手操办,尤其是在英国留学这五年,两个人打电话不超过五次,一年一次已经实属难得。尤其是她出国的第一年任群书就和金雪梅离了婚,不久又再婚,对这个女儿除了打基本的学杂费,几乎毫无交流。对此,任缓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情绪,从小她就和父亲不亲,因此倒也没什么落差。 席间一问,任缓倒是有些意外,她沉吟了一下,老老实实得说,“还没想好,想先休息一下慢慢找找工作看吧。” “也好,这么久没回国了现在好好看看玩玩休息一下也好”,话锋一转,他忽然说,“要不你住我那儿去吧,你刚回来还没见过你阿姨和姐姐呢,这次正好认识一下。” 任缓很是惊讶他会有这个提议,之前和金雪梅打电话的时候倒是听说了任群书后来结婚的女人有个女儿,不过她一直认为和自己没关系,也不必去结交,想来任群书的性格应该也不会多此一举让她们有什么交集,没想到今天却意料之外了。 任缓还没说话,任迟就开口替她拒绝了,“缓缓这么久没回来,现在还是住自己家比较舒服,她和妈肯定还有好多话说呢,等休息一阵子再说吧,阿姨和妹妹来日方长,总会认识的,也不用急在一时。” “妹妹”?任缓抿了下唇,什么妹妹,那边那个家里的女儿吗? 任群书倒是没说什么,金雪梅对着他翻了个白眼,“就是的,女儿刚回来让她去见什么后妈,我说你是不是脑子有病拎不清?” 任群书是知识分子,倒是没搭腔和金雪梅一般计较,没什么表情得点点头,笑了下,“那也好,那就休息好了再说。” 给我一枝玫瑰和一支烟 吃完饭出来,任迟从谢不凡的车里把任缓的行李拿下来,准备送她回家,谢不凡一顿嚷嚷“大哥,你和嫂子回去就是了,缓缓和大姨交给我就行了,干嘛还换来换去这么麻烦!” “就是交给你才不放心”,任迟抬脚指指他那辆破大众车头明显的凹陷,“我妈和缓缓坐你的车,我听见都要睡不着。” 谢不凡一看那凹陷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嘟嘟囔囔的和他妈金雪燕一个劲,“人有失手马有失蹄,一次失手不代表永远失手…………” 任迟也没理他,把行李放好了,任缓自觉坐进了车后排,秦彦之坐在副驾驶一路都在和任缓聊天,显然是对这未来小姑子十分上心,还试图约她明天去逛街。 “不了,坐了十个多小时飞机,明天打算睡一整天,下次吧”,她婉拒。 “好吧好吧,”秦彦之大大得叹了口气,一脸惋惜,“其实我也是有私心的啦,想向你挖一挖任迟小时候的事啦,是不是也和别的小男生一样调皮捣蛋,有没有偷偷给女生写情书啦,哈哈我问他他总不说呢,我就不信他从小就这么老奸巨猾老成持重的哼!” 任迟一边开车一边忍俊不禁,“是真的没什么可说的,上学的时候光顾着念书了,压力又大,哪有空东想西想。” “我才不信,男人的鬼话,俗话说,哪个少男不怀春?”秦彦之扯了个鬼脸,语气愈发抑扬顿挫得像是唱歌,夸张又逗趣。 任缓安静得笑笑,她开始能够理解为什么任缓会喜欢秦彦之,她真是一个浑身都是阳光和热情的人,连她都有些发自内心的开始喜欢这个准大嫂。 车开到一个小区公寓楼下,秦彦之下了车,问任迟,“你今晚还回来吗?” 任迟摇摇头,“太折腾了,今晚我住家了。” 原来他们已经同居了,任缓目送秦彦之上楼,穿着粉丝水溶蕾丝连衣裙的背影十分袅娜,双腿笔直,小腿肌肤光洁,身材凹凸有致,连同为女人都忍不住赞叹,然而不等多看几眼,车已经开了出去。 回到家,任缓浑身和散了架一样瘫倒在床上,片刻后爬起来发现金雪梅已经提前把房间收拾得很干净,床单被套还是她小时候用的,走之前种在窗台的小盆栽居然还活的好好的,甚至书桌上那个她很喜欢的细细的蓝色琉璃花瓶里还插着几朵新鲜的百合,那是她最喜欢的花。 她眼眶有点热,金雪梅算不上是个很细心的人,可是对于孩子,却是真的付出了所有的爱与关切,直到这一刻,漂泊了五年的灵魂,才真切得感受到了归宿。 是的,归宿。 我回来了。 洗完澡金雪梅又拉着任缓絮絮叨叨扯了会家常,一会泪眼婆娑一会又被哄的破涕为笑,哭哭笑笑好一会才打着哈切去睡觉。 金雪梅走了后,任缓反而清醒了许多,倒是睡不着了,在箱子里摸出一包烟,没开灯偷偷摸摸跑去阳台抽。 两天前的夜,她还站在伦敦的夜色中俯瞰雾都霓虹,现在却已经回到国内,看着游山已经面目全非的夜景。五年前她走的时候,这个城市的夜远远还没这么灿烂绚丽,她神思游离,恍恍惚惚中有人站在了她身后都没察觉。 “看来出国学坏了。”任迟不冷不热的声音惊醒了任缓,她有些慌张得转过去,看见他带着点笑的脸。 “嘘……小声点,别让妈知道。”任缓郁闷了,抽烟算哪门子的学坏,自己真正的“坏”他才不知道呢。 “抽多久了?” “好几年了吧”,任缓夹着烟,双手撑住阳台看向远处,只觉得这一刻的静谧十分美好,“有段时间学习压力很大,老师语速太快我也听不懂,也融不进同学的圈子,抽烟大概是最便宜的释压方式了吧,其他同学不是去环游欧洲就是去酒吧吸大麻,各种开趴,我一个都玩不起。”她耸耸肩,“不过我觉得这样也挺好”,说着又狠狠吸了一口。 这倒不是假话,刚出国的那阵儿,简直艰难得难以想象,各种痛苦和对家的思恋,与周围人的格格不入的压抑感,都曾经让18岁的她难以承受,何况,还有思念却无法相见的人。 任迟从她指尖抽走已经不长的烟,凑近看了看,“呵洋烟~”,他哼了一声,然后含住吸了一口,神情难得有丝桀骜,看着她的眼睛冲她得吐出一个完美的烟圈。 灰白的圆缓缓腾空,她不自觉得盯着看那个圆的升腾,直至在空气中消散,任迟笑笑,抬手碾灭了烟头,“以后不要抽了,对身体不好”。 任缓被他刚刚的举动惊倒,脖子有些僵硬,盯着在他光线下晦暗不明的脸,好半天没有说话。 “我也快和彦之订婚了,都老大不小了,你在国外有男朋友了吗?”他也靠上了阳台,微仰起头,一点点稀疏的月光给他的轮廓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银霜。 “没有”,任缓心里说“刚分手的也不用提了。” “你还在想着claude吗,因为在等他…所以……”任迟有些迟疑的问,然而不等任缓回答,就打了个哈欠,“早点睡吧,缓缓。我好困,先睡了”,他伸手拍了下她的头,回房了。 犹记少年 任迟的举动让任缓彻底失眠了。 这个与她血脉相连的哥哥,大概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看不懂的人了。 上高中的时候,身边的女同学都羡慕她有个高一个年级、成绩又好长得又帅的亲哥哥。偶尔课间看到楼下篮球场上任迟和一群同学打篮球挥汗如雨的场景,免不了一群女生花痴兮兮得一遍遍感慨“好帅啊好帅,任缓你哥哥太帅了!” 任缓从一堆习题中艰难得抬起头望一眼,总是略带腼腆得冲大家笑笑。 任迟出众的相貌是无可争议的事实,捎带着让她也在女生中大受欢迎。 她的同桌肖锦未总是在看完篮球赛后捶胸顿足,“国家欠我一个哥哥啊,我也想要任迟这样的哥哥啊天哪任缓你真是太太太太幸福了!”她一遍遍意淫任迟任缓之间充满宠溺的兄妹相处模式,总是在做题做一半的时候忽然就用胳膊肘偷偷捣她一下,“你小时候犯错误会不会任迟替你顶罪受罚啊?” “不会,我小时候不怎么犯错……” “那任迟犯错挨打你会不会替他哭着求情啊?” “不会,他也不怎么犯错……爸妈也不会罚他……” “那你小时候有没有被男生欺负,他去替你打架?” “我小时候没有男生欺负我……” 任缓总是无可奈何。 事实上,她和任迟都是乖得出奇的小孩,循规蹈矩得长大,没出过半点差错,任迟更是从小成绩优异性又兼格温和又冷淡,对谁都有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感,即使是对她这个亲妹妹也不外如是。 也许是因为小时候分开过吧,所以感情到底不如那些一起长大的兄妹来的深厚。要说任缓对此一点都不失落是假的,她也曾无比希望任迟成为她少女时代的英雄,为她冲锋陷阵,为她打架,更像那些大家期待里的闹腾讨厌又可亲的哥哥。 可他,从来都不是。 他对她,从来只比对陌生人好一点。 当然,他对陌生人也一向是周到温柔的。 只是……… 任缓满心复杂得渐渐沉入了梦乡。 只是,她从来想要的都比这多的多啊…… 休息了一个星期天,秦彦之中间一直约了她几次,任缓到底是和她出去了。 她开着任迟的车来接她。其实不算什么好车,很是普通的牌子,任缓知道那是任迟自己挣钱买的,没问家里要钱。 他们家境普通,任缓留学几乎花光了家里大半的积蓄,对于这一点,她心知肚明。 下楼看见秦彦之坐在车里,摇下车窗,对她笑的灿烂,唇上樱桃色的唇釉鲜亮欲滴,看起来真是心情很好的样子。 “大嫂好!”任缓坐进车里乖巧得问好。 秦彦之笑起来,竟伸手捏了一把她的脸,“任缓小姐,你也太难约了吧!我就是泡帅哥也没约你费劲啊!” 然后又说,“八字还没一撇得事儿呢,还是叫我彦之吧,其实咱俩是同年的,我比你们早上学一年。” 任缓“嗯”了一声。 任缓带回来的行李很少,大部分东西都在英国处理掉了,扔的扔,捐得捐。连衣服也没带几件回来。家里的衣服又都是高中时候的,也不能穿了,于是秦彦之带着她去了趟市中心商场买衣服,任缓几番拒绝还是被秦彦之按住了,她笑着说,“总不能让你白叫了我几声大嫂,只是一点小礼物而已,推来推去反而没意思了。” 任缓只能由着她折腾了一番,买了几大袋衣服。虽然都不是什么昂贵的牌子,但是这么买下来数目也不小。秦彦之结账时候刷卡任缓看见,她签的自己的名字。 想来也是,昨天吃饭的时候听她的话,家里家境也应该是很不错的。 “缓缓,试试这条裙子吧!”秦彦之又抓起了一条红色连衣裙,棉麻的料子,下摆处又缝着一截白色的雪纺百褶,是今年国内最流行的拼接款。 “我总觉得你一定很适合穿红色的衣服,”秦彦之把她推进试衣间,“咱们得快一点,我约了你哥一起吃晚饭的,你想去哪儿吃?” 正在试衣服的任缓愣了一下。 任迟? 除了她回来第一天,她再也没见过任迟了。 金雪梅倒是习以为常,她说,任迟自从工作以后就一个礼拜多一点才会回来吃一次饭,平时忙起来个把月见不到人也是很正常的。 任缓犹犹豫豫走出房门,秦彦之眼前一亮,“我就说你很适合穿红色吧,多亮眼啊!” 眼下国内并不流行修身款的衣服了,大多是松松垮垮的oversize,这一件裙子倒没有宽松得过分,切到好处的飘逸,压低了红色本身带来的视觉冲击,显得飘逸又随性,更衬的任缓皮肤雪白,眼神轻柔。 任缓看着镜中有些陌生的自己,却听秦彦之高兴得说,“就穿着这一件走吧,也给你哥看看我眼光好不好,他还老嫌弃我的审美来着,我一个学设计的审美怎么会差!”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那么高兴的样子,好像人生中没有一点点的阴霾,一点点的悲哀。 任缓的眼睛看着试衣镜里揽着自己肩膀的秦彦之,比她高一点,没有她白,比起自己像个陶瓷娃娃般的乖巧沉静,秦彦之就像是诗人笔下的弗朗西斯的玫瑰,热烈得燃烧着周围的一切。 而自己眼睛里沉淀着的阴郁,令她自己都觉得过于潮湿不堪。 任迟,喜欢的就是这样的玫瑰吧。 他们到的时候,任迟已经等了一会了。 选的是一家粤菜馆,任迟已经点好了菜,等他们到了才让服务员上菜。 他看到任缓时一愣,眉心微微一蹙,别开了眼光。任缓抿着唇没说话。秦彦之却蹦蹦跳跳得上去,搂住他的脖子,亲了他一口,“宝贝儿,等很久了吧。” 任迟宠溺得摸摸她的头发,“刚到一会儿。” “你看我给缓缓选的裙子好不好看?超美有没有!你还总说我眼光不好!” 任迟有些惊讶,“是你选的?” 这才又仔细打量了一番任缓,微微一笑,“嗯,很好看。” 得到了夸奖,任缓笑了下,客客气气得,“都是嫂子选的好。” 任迟看看他们俩个,也是莫名笑了下。 无法逃脱的迷梦 一顿饭吃的很是沉闷。几乎都是秦彦之在说个不停,她似乎也意识到了任迟任缓两兄妹间关系似乎并不像她想的那么亲近,只好不停地说着笑话找着不同的话题,一边逗着任缓,一边又怕任迟受了冷落。 就算是秦彦之这样开朗爱笑,一顿饭吃下来两个小时,她也笑得脸部肌肉有些僵硬,上了车后少见得终于安静下来,放起了车里的cd。 现在的人车里已经很少放cd这么老派的东西了,明明只要连上手机蓝牙就可以想听什么就听什么,可是任迟却固执得保留了这个习惯。 他的车里总是放着几张英文cd,平日里开车偶尔会放一放,有时候坐在车里等秦彦之的时候,总会不厌其烦得将几张cd翻来覆去得放,秦彦之是个粗枝大叶的人,最喜欢的歌手是周杰伦,最喜欢的乐队是五月天,跟着任迟听这几张cd听了小一年竟也从来没好奇问一句这是谁的歌,大概在她耳朵里,天底下的英文歌都大差不差,不得不说,任迟有时候就是喜欢她这一分漫不经心的随意,让人毫无负担。 车里缓缓响起来小红莓的《dyinginthesun》那近乎呢喃的空灵的歌声,秦彦之后知后觉得第一次意识到这歌的曼妙来,往日里她上了任迟的车就开始叽叽喳喳,无论什么歌都成了背景音乐,今天却是第一次安静得听完了这首歌。 任缓不知为什么看上去如此疲惫,仿佛被抽空了所有的力气,沉默得靠在后座,眼神虚虚得看着车窗外的霓虹在玻璃上凝结成的那一片光点,灵魂似乎已经飞到了九霄云外。 任迟也沉默着听着歌,他看了一眼后视镜里的任缓,又迅速得别开了眼光,长长地、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秦彦之将任缓送到小区里,任缓下车后强撑起精神挤出一个笑脸,“谢谢彦之姐,我先上去了,你们也回去早点休息。” 然后拖着奔波了一下午的身体上了楼。 车飞驰而去。 “claude……”她一边淋浴一边呢喃着这个名字,带着无以名状深情和痛苦,以一种自己都觉得无比做作的姿势靠在了冰凉的玻璃上,感受着温热的大雨滂沱——就像当年claude离开的雨夜那样,跪倒在大雨中大哭。 “claude——claude——”她对着大雨仿佛在呼唤神只一般,一遍又一遍,不知疲倦。 可是那个能够拯救我的神只在哪里? 她被劈头盖脸的雨打的整个人浑浑噩噩,怀抱着所有失去的痛苦和不可得的挣扎,跌跌撞撞多年,却始终找不到出路。 “claude……”她捂着脸哽咽,浴室腾腾蒸汽让她憋的无法呼吸,心里怄得连连干呕,却连眼泪都憋不出来了。 神只死了,信仰破碎了,她的世界早就崩塌成一片废墟了。只是废墟也是曾经的神殿,神殿太大,她走了很远,却任然在废墟里,明明已经能看到蓝天白云了,却总是触不可及。 任缓将淋浴关掉,用大毛巾将自己包起来,看到镜子里被蒸汽蒸的有些烧红的脸,按着胸口重重的吸了几口气,用冷水洗了把脸,披着湿漉漉的头发走出了浴室。 家里没开灯,任缓的眼睛向来不大好,此刻没带隐形眼镜,只看见浴室外的墙上模模糊糊靠了个黑影,指尖一点红焰。 她还来不及惊叫,就听那黑影沉沉的声音,“妈怎么不在家?” 是任迟! 任缓那刚提到嗓子眼儿的心,此刻又有些紧张得悬了起来,她含含糊糊得说,“不知道,大概出去打牌去了。” 她不知道他在浴室外站了多久,此刻有些心虚,一边擦着头发一边去开客厅的灯,“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不开灯?” 灯光大亮让任缓的眼睛刺痛了下,也让他们之间的局促冲淡不少,刺激让眼泪无意识得冲出了眼眶,她揉了揉眼睛,见任迟弯腰将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然后整个人泄力般重重躺进了沙发里。 “你不是和嫂子回去了吗?怎么又回来了?”任缓小心翼翼得问他,将“嫂子”两个字咬得很清楚。 任迟这一整天看起来都疲惫极了,这会又烦躁得摸出烟盒来,抽出一根烟,却没有点上,只是在指尖来来回回得捻动,“我回来看看你。” 任缓的心漏跳一拍,颤巍巍得几乎从胸口跳出来,她想说点什么,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睁着迷迷糊糊的眼睛看着他。 其实也不大看的清楚,他的五官在她视线里糊作一团,但又能看清那远山般的眉,那淡红的唇,往日她是不敢直视自己这位眉目英俊的哥哥的,今天却借着不甚清晰的视线肆无忌惮得盯着他,颇有些掩耳盗铃的意思。 “我有什么好看的。”她笑了一下,去浴室拿了个吹风机,在里头草草吹了几分钟。 任迟一直看着她在浴室里吹头发的身影,裸露的小腿细腻白净,那日席间小姨说她晒黑了,其实也没有,这么看,和出国前也没差多少。视线往上,那在飞乱的发丝间若隐若现的脸依然是乖巧得像个瓷娃娃,只是脸颊的婴儿中消了,下颌线变得更清晰,整张脸的轮廓也更隽秀。 是更美了。 “缓缓……”任迟看着她吹完头走出来,迎着她的目光,他说,“我给你找个男朋友吧……” 任缓脚步一顿,忽然觉得裸露在外的皮肤都冷的发颤,她伸手抱了抱胳膊,勉强一笑,“哥,你怎么还做起媒人来了?” “我有个同学,也是英国留学回来的,青年俊彦,我想很适合你。”任迟慢慢的说。 “什么是适合?”那种堵在胸口怄得她想吐的感觉又来了,她强忍住干呕的冲动,轻轻笑了一下,“哥也会因为合适和嫂子在一起吗?” 任迟没有回答,只是烦躁得将烟捻得几乎断了,才深吸了口气,也如同往常般温温和和得道,“女孩子总还是要找一个人照顾的。” 任缓点点头,在她那素来乖觉的脸上少见得浮现出一抹冷然,掩藏在那无害的笑容里“哥,其实我在英国一直有个男朋友,我很喜欢他,虽然分手了,但我想以后总还是会在一起的。” 往日玫瑰今日刀 第五章 任迟眉心一跳,又压了下去,“不要闹小孩脾气。” “是真的,哥哥。”任缓走上前去,一直走到任迟跟前,像只小猫似的蹲在他脚边,仰着头认真得看着他,黑黑的眼瞳清亮又甜蜜,“我一去英国就和他在一起了,处得很好。只是我要回国他就和我闹脾气,这才要分手。” “如果哥哥一定要我去相亲的话,我就去。” 她乖巧得就像高中时候妈妈要她早餐多吃一个鸡蛋,晚上睡前一定要喝一杯牛奶时候那样的表情,带着顺从、亲昵和讨好。 只是她就这样裹着一条浴巾,头发半干未干得搭在肩上,眼角眉梢的情致都实在不像是个孩子了。 她长大了。 任迟看着她没说话,她伸手摇了摇他的膝盖,“哥,说话呀!” 他说不出话来,只是失神着看着她。 “那我去吧,”她站起身来,平静得说,“哥,你给我介绍的人做个朋友也好。” “好。”他温柔得冲她弯了弯嘴角,起身要走,又转头说,“等我给你们约个时间一起吃顿饭,不喜欢的做个朋友也好。” 他开门那一刻,听见任缓平静无波的声音,“哥,你觉得坐在一起吃顿饭就能喜欢上一个人吗?” 他顿了一下,关上了门。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大半个月。自那天之后任迟再没回过家。金雪梅给任迟打了几个电话让他周末回来吃饭,任迟也借口工作忙没有回来,当然也没有给她介绍那个所谓的“青年俊彦”。 任缓对此心知肚明,乐见其成。 她一点儿也不想见任迟,或者说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见到他。她知道他们之间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对于某种情景下的惺惺作态,彼此都心知肚明,却还是要假惺惺得你来我往。 早在很久之前她就烦透了这些。 这天一早任缓就在梳妆打扮了,因为中午要去任群书家里吃饭,见见他那个新家里的“阿姨”和“姐姐”。 任缓其实并不想去,那里并不是她的家,那个家里的人除了父亲都和她没有关系。即使是父亲,和她也很是冷淡。只是最近任群书接连不断得打了好几个电话来邀请她,中途有次被金雪梅听见了,她接过电话就对任群书一阵劈头盖脸,最后任缓抢过电话,应承了下来,把金雪梅气得回房一晚上不肯出来。 其实任缓一向是个不善于拒绝别人的人,只要你释放的善意足够多,即使再勉强,她也会屈服在盛情之下。 快十点的时候,她坐车到了任群书给的地址。 让她意外的是,那是一幢别墅。 从没有人告诉过她,如今的任群书住着别墅。 她说不清心里什么滋味,按响了门铃。 意外的是,开门的人是任迟。 任迟穿着件白衬衣,眉目舒朗,看到她表情也是淡淡的,“来了。” 这不是废话么? 任缓面带得体从容的微笑进了门。 屋内装修简洁有格调,色彩素雅大方,墙上挂着人像油画,淡米色的布艺沙发看上去就很舒服,而那个在开放式厨房里、系着淡蓝色围裙在切菜、听见她的进门声而抬起头冲她微笑的中年女人看起来也是如此温婉动人。 “缓缓来了。”那个女人走过来亲和得握住她的手,保养得极好不见皱纹的脸上皮肤紧致有光泽,她看着缓缓,眼睛里是真诚的欣赏:“早就听说你爸爸有个漂亮女儿,没想到比照片上还要漂亮,就和洋娃娃似的。” 任缓看着这个美妇人,乖巧得笑着,“于阿姨好。” 于佩佩是个画家。在她继续在厨房做饭的空档,任群书带任缓在别墅里四处看了看,那些墙壁上的油画都是于佩佩的作品。 “你这次回来,本来想让你也过来住一阵的,你也不愿意。爸爸是希望你和于阿姨多亲近的。”任群书淡淡得说。 “爸爸,我这么大了,没什么必要吧。”任缓委婉得说,“你和妈妈分开了有了自己的家庭,我衷心祝福你,可是这毕竟不是我自己的家。” “你哥哥就在这里处的很好。我也不为难你,偶尔和你哥哥一起过来吃吃饭就好了。”任群书叹道。 任缓看一眼一口客厅正坐在沙发里看手机的任迟,“哥哥经常过来吃饭吗?” “每个星期都来。”任群书笑笑,“你哥一直都很懂事。” 任缓心里忽然一阵针扎般尖锐的刺痛。 她想到了金雪梅那为他们操劳了一辈子已经满是皱纹和色斑的脸,还有那天看见的掩藏在黑发里头藏不住的白发,她想起了金雪梅省吃俭用一辈子住的那个不足一百平的房子,想起了前几天金雪梅连打几次电话任迟都不愿意回家吃饭,现在却在这个富丽堂皇的别墅里和新的家人在一起其乐融融。 说到底,他和她是不一样的。 “即使是家人,长时间不在一起,感情总还是不如别人家天天在一起的好。”任群书也看了一眼楼下的任迟,叹息道,“你们小时候,我工作把任迟带出去七八年,再回来之后你们就不怎么亲了。” 任缓默默得没有说话。 在她五岁、任迟七岁那年,任群书工作调动到了千里之外的一个研究所,本来要举家搬过去的,金雪梅却死活不肯过去,最后任群书带走了任迟,足足七年后才回来。 五岁之前的记忆任缓都记得不大清楚了,有时候偶尔会好奇,在最纯粹的的小时候,他们兄妹两个,还会相处得如此古怪吗? 却又听任群书说道,“你小时候刚幼儿园可爱哭了,老师也哄不住你。都是任迟抱着你回来,有时候中午不肯吃饭,也是任迟吃完饭了去一勺一勺喂你,没想到后来……”任群书想起了往事,也有几分唏嘘,“早知道我不该把任迟带走,你们两兄妹也不至于这么疏远。” 任缓面色沉沉,看起来甚至有些哀伤。 关系疏远的何止她和任迟,连同缺席了她童年和少女大半时期的父亲,她这么些年,也从未感到亲近过。 自从任群书带着任迟回家后,他们两个就像是家里忽然多出来的两个客人,令任缓很长一段时间都过得小心翼翼。在那之前她几乎已经忘了父亲的存在,只是她也曾见过家里薄薄的相册里,任群书和妻子幸福洋溢得抱着幼年的自己笑得开心的照片。 “哥!你来啦!”一个轻快的声音忽然在客厅响了起来。任缓伸头一看,一个穿着黑衣黑裙,梳着好几条辫子,打扮颇为朋克的年轻女生从大门外进来,扑进了任迟怀里。 唯一的妹妹 任缓不知道自己怎么会陷入如此可笑的情境里来,又为什么会来参加如此可笑的饭局。 饭局。 是的,饭局。 这不过是她避无可避的一场应酬,她觉得自己每一个微笑都透露着身不由己的虚伪。 而此刻她坐在桌上味同嚼蜡得吃着那个热情女人给她夹的菜,脸色一分比一分沉。 坐在她餐桌对面的“姐姐”于潇,正在热情得给任迟夹菜,左一声“哥哥”又一声“哥哥”叫得她心烦意乱,几乎恨不得把筷子扔在她脸上。 她自己也没想到她竟然到了无法控制自己情绪的地步,以至于她最擅长的伪装都溃不成军。或许是她的脸色实在太难看了,于佩佩关心得问了一句:“缓缓,你是不舒服吗,怎么看起来这样难受?” 她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微笑都挤不出来的地步了:“没事,我有点胃疼。” “哎呀,怎么好好的胃疼,要不要先去休息一会?我给你找找有没有药。”于佩佩起身了。 对面的任迟抬头看了她一眼:“要不你回家休息吧,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任缓面无表情:“我自己打车回去。” “家里没药呢!”于佩佩找了一圈没找到药,有些抱歉得说:“我们这个小区很难叫车的,门卫也不让陌生车进来,我送你回去吧!” 于潇从进门起就没正眼看过她,此刻也是挽着任迟的胳膊说“是啊哥哥,你好不容易来吃个饭,让我妈去送吧,等会上楼我给你看我新买的衣服好不好。” “怎么每次来你都买了新衣服?”任迟也笑了。 任缓捂着胃,感觉这一次真的疼了起来。她起身拿包,尽量平心静气得说:“爸,阿姨,你们慢慢吃,我自己打车回去就行了。” 什么狗屁姐姐,真是恶心透了! 她从没像现在这么愤怒过、恶心过。 什么哥哥妹妹的,他是谁哥哥? 她又好气又好笑,这个于潇真当着别人妹妹的面,挽着别人的哥哥一口一个“哥哥”,是在挑衅她吗,还是故意恶心她? 她冲出门,只觉得多日来隐忍的情绪到了崩裂的边缘。只是连她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究竟在气什么。 任迟还是追了出来。 他拿着车钥匙,皱眉看她:“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任迟。”她第一次直呼他的大名,面带讽刺:“你爸妈还有妹妹,等着你陪她们吃饭呢。” “你在闹什么别扭?”他竟然笑了一下:“别闹了,我送你回去休息。” “我说了不用了。”任缓在片刻的崩发后终于平静下来:“我没有胃痛,我只是不想继续和你们同桌吃饭了,所以你,可以回去了。” 她和平时不太一样,平时她总是乖巧懂事的,现在像是浑身是刺,每一句话里都是掩饰不住的尖锐。 任迟忽然上前一步,逼近了她,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用放轻了的语气说:“缓缓,你怎么了,乖,别生气了,我送你回去。” 任缓不太受得了他这种语气和神情,虽然不情愿,却鬼使神差上了他的车。 他很自然得在她面前抽起了烟:“现在可以告诉我,今天闹什么别扭了吗,缓缓?” 车开上了高架,任缓的情绪终于彻底平静下来,她转头看着窗外飞速而过的景物,沉默片刻,低声说:“你为什么去那里吃饭?” “就因为这个?”任迟显得有些意外:“你不是也去了吗?” “可是爸爸说,你每个星期都去。妈妈叫你回去你怎么不回去?” 任迟也沉默了片刻:“缓缓,我只有一个家。” 任缓不说话了。 车一路开到了家里楼下。 任缓下车。 关上车门那一刻,她轻轻说了一句:“你叫了她妹妹。” 她飞速跑上了楼。 任迟愣在那里,还夹着烟的手微微一颤,就像他的心一样。 他狠狠吸了一口,摁灭了烟头,在车里呆呆得坐了一会,只觉得心里五脏六腑火烧火燎,烧的他几乎快失去理智了。 努力冷静了片刻,他终于狠狠把钥匙一拔,冲上了楼。 任缓刚瘫在沙发上,屁股还没坐热,大门就“咚咚咚”被人一顿乱砸,吓得她以为黑社会追上门。 跑去一看猫眼,是任迟。刚开门,抱怨道:“你不是有钥匙吗,砸什么门——” 话音未落,任迟就双手紧紧得抓住了她的肩膀,紧紧盯着她,嘴唇噏动,似乎想说什么又努力克制着。 任缓看着他不太寻常的表情,莫名感到一阵害怕。 “哥…你怎么了…” 任迟的表情看起来几乎称得上痛苦,额上爆出青筋,好半天才说:“我只有一个妹妹。” 任缓看着他,几乎要哭出来,她紧紧咬着唇,说不出话来。 她怕一开口,就会说出她心里的话来,她嫉妒于潇。 自从那年任迟跟着任群书回家来,对于这个阔别七年的哥哥,任缓也曾充满期待,只是任迟再没叫过她一声“妹妹”,即使是偶尔和同学碰见她,他也只会和那些男生简简单单介绍说:“这是任缓。” 那些男生立刻就懂了,起哄道:“这就是你那个传说中好漂亮的妹妹呀!你这小子藏着掖着也不给我们介绍!” 任迟总是淡淡得笑笑。 他待她,一向是冷淡极了,客气极了,就连那一年她出国留学,亲戚朋友来了一机场,他也没来。 因为他那天学校有社团活动。 任缓红着眼,瞪着他。 在于佩佩家,任迟对于佩佩说“一个星期没见,妹妹又漂亮了。” 妹妹,他说妹妹。 他的亲生妹妹,就坐在他旁边,看着他。他视若无睹,夸着另一个女孩“妹妹又漂亮了。” 那种心情真是难以言喻,无法忍受。 “你只有一个妹妹,就是于潇是吧?” 任缓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你和新的妈妈,新的妹妹过得真愉快,要把这个家忘了吧,恭喜你,和咱爸一样,飞上枝头了。” 任迟伸手去摸她的脸,眼泪落在了他的手指上,烫的他心都缩了一下。 “别哭,缓缓,别哭。”他轻声说,用手捂住了她的眼睛:“别哭。” 他手臂一伸紧紧抱住了她,任由她的眼泪将他的白衬衫打湿,“你的眼睛不好,不要哭。” 滚烫的眼泪透过薄薄的布料,烫到了他的心口,他的心跳如鼓擂,急促又沉重。 他却在这自己都无法控制的拥抱中,心忽然奇异得慢慢静了下来,像是期待已久的一剂镇静剂,一切无处宣泄的情绪和连日来的焦虑似乎都淡了下来。 任缓僵直得任由他抱着,除了眼泪,却没办法回报任何东西。 红枫林中 那天任迟走后,又是一个月了无音讯。 任缓找了个工作,和她本科专业毫无关系的工作,在当地一家摄影机构做摄影师。 这算是她在英国五年唯一培养出来的一点爱好和特长。商业摄影师她的水准不够格,拍拍人物写真还算是绰绰有余。 当年她出国留学走的太仓促,无论是语言还是其他准备都不够充分,最后选的专业也不太喜欢,勉强毕业后,她倒是想离这个专业越远越好。 那天从于佩佩家走后,任群书给她打个个电话,倒是没说什么,只是话里话外的叹息和言外之意,都让她觉得很难过。 哥哥是别人的了,爸爸也是别人的了。 她只剩妈妈还是自己的。 于是近来没事,她就特意粘着金雪梅,让她陪自己逛街,陪自己看电影,金雪梅有时候不耐烦得笑骂她:“怎么大的姑娘了不快点找个男朋友,天天和我这老太婆待一起干嘛!” “我不找男朋友,也不结婚,就要一辈子缠着你。” 金雪梅听了又要数落她,其实任缓知道,她心里比谁都开心。 妈妈很寂寞。她知道。 不管怎么样,新的生活开始了,朝九晚五自在充实,也不算太累,也不再有很多时间去胡思乱想。 谢不凡听说任缓做了摄影师,打个电话过来大呼小叫,最后死皮赖脸得缠着她,要她周末陪自己和正在追的一个女生去游山市一个山上去拍照。 “求你了姐,我的好姐姐,我这次能不能成就看你了,回来请你吃顿好的!” 任缓有些好笑,谢不凡从小就对她没大没小。向来是不叫她姐姐直接叫“缓缓”的,为这事从小没少被金雪燕揍。 “你请我吃饭,你哪来的钱,还不是得问你爹妈要?” “才不是!我现在在做兼职,挣了不少钱了!”电话那头谢不凡得意洋洋。 他说他正在追的这个妹子酷爱拍照,加入了学校摄影社团,主要就是寻觅给她拍照的人,为了她他也加入了摄影社,可惜技术有限,拍出来的照能把女生气的冒烟。 最近山上枫叶红了,这个女生想去拍照,他自告奋勇,把自己的技术吹的出神入化,哄得妹子心花怒放,不过他好歹还有点自知之明,这不,就找上了任缓。 想着周末也没什么事,任缓就答应了他。 “就这么说定了!星期六早上我来接你!”谢不凡高兴得挂断了电话。 任缓话到嘴边都没来得及说出来,他不会又要开着他的f1赛车过来吧? 任缓满怀忧虑得等到了周末。 接到谢不凡的电话后,下楼看见的却是任迟的车。 后座车窗摇下来,谢不凡笑的露出两颗大板牙,像极了海狸先生“姐,坐后面!” 上了车,才发现开车的是任迟,副驾驶是秦彦之。 秦彦之转过头来,依旧是那么阳光灿烂:“好久不见,缓缓,听说你们要去拍枫叶,我们正好休息也出去郊个游。” 如今已是深秋。她穿着简约的牛仔衬衫配月白色薄呢大字,头发散落在肩上,清新又大方。 驾驶座的任迟也是一身衬衫配浅色休闲装,两个人并排坐着,十分养眼。 算起来自从上次那个拥抱后,她和任迟也有一个半月没见过了。金雪梅说他很忙。 任缓下意识看了看自己身上裹着的冲锋衣,忽然觉得自己像个傻子。 谢不凡悄悄给她发微信说,本来想问任迟借车,自己开的那个撞得破破烂烂的车实在不好意思开出来泡妞,结果被秦彦之听见了,就愉快的决定和他们一起出来玩了。 这一次车上倒是没有再放那几张cd,一路上连着谢不凡的蓝牙放着一群叽里咕噜的嘻哈歌曲,任缓连一个字都没听清唱的什么。那个和谢不凡一起来的年轻女生倒是跟着节奏在车上摆来摆去,和谢不凡聊的很是开心。 谢不凡喜欢的姑娘叫孟在水,听起来很是意向非凡。 小脸长脖子小眼睛,笑起来很甜,看着一般,凭借着多年人像摄影的经验,任缓倒是觉得应该会很上镜。 车开到山上,红枫遍野。 大家纷纷下了车,秦彦之欢呼着奔了出去,在满目的枫色中跑了几步回过头来冲着她们欢呼道:“真是好美!” 任缓举着相机,随着谢不凡和孟在水找拍摄角度去了。 孟在水穿着黑色大外套,此刻脱去了,里头穿了件薄薄的雪纺红色长裙,开叉到腰部,不畏清冷得一头扎进满天枫叶从,冲着她们笑。 任缓按下了快门。 她总算理解了她为什么这么喜欢拍照,效果实在太好,镜头里的她,如同一个精灵,轻盈又充满灵性。 谢不凡和她凑在一起去看相机里的照片,也是惊叹不已:“姐你真是太厉害了哈!早晚要成为摄影家!” 任缓一乐:“你少拍我马屁。” “缓缓!也给我们拍一张吧!”不远处秦彦之冲她招手。 任缓看过去,远远的,她正牵着任迟的手,俪影一双,两道浅白的身影嵌在满天红枫中,她的笑容热烈,任迟清俊含笑,目光烁烁,宛如一幅油画。 “大哥和嫂子好配啊!”谢不凡也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任缓觉得有些透不过气来。 她小跑着跑过去,到了合适的距离,举起了相机。 她不用去看显示器,也知道这幅照片一定美的不得了,因为满溢的幸福都写在了脸上。 痛苦的只有她一个而已。 “缓缓来呀?我也帮你们兄妹拍一张!”秦彦之双手合成喇叭状,对她喊到。 “不用了。”她也带着笑喊了一句。转身就往回跑。 “alice?alice!是你吗?”山道上忽然一个男声由远而近得向着这里飘了过来,带着不可置信的惊喜。 任缓抬头,见不远处一个穿着休闲西装的年轻男人冲她小跑了过来。 罗崇止? 他也回国了? 他怎么也在游山市? 任缓说不清什么感觉,什么心情,当她反应过来的时候腿已经不由自主朝着他飞奔而去,一头扎进了他的怀里,紧紧抱住了他。 “cluade,我好想你。”她喃喃了一句。 全然没有看见身后任迟震惊而不可置信的神情。 疼 任迟一向端肃周到,性情淡然温文,不会轻易情绪外露,和他在一起两年,秦彦之也不曾见过他这样铁青着脸过。 他看着不远处山道上任缓紧紧拥着的年轻男人,面色深寒得大步走了过去。 那年轻男人长得一副好相貌,鼻梁挺直,一双桃花眼,深秋的天气仍是风度翩翩又显洒脱的西装,此刻拥着任缓如同怀抱着失而复得的珍宝,看着大步大步走来的任迟,眼中不期然显出一摸敌意。 “这是谁?” 任迟听见自己的声音喑哑得像是从肺里发出来的,带着比深秋的空气更冰冷的寒意。 “他是claude。” 任迟从罗崇止怀里微微别开脸,看着任迟,手却还紧紧抱着他。 任迟听到“claude”这个名字,倒吸了一口凉气,方才她跑着过去抱这男人时喊出的名字,他还以为听错了,此刻亲耳又听她说出,五脏六腑连同灵魂,都如坠冰窖。 “你是不是疯了!” 他一字一句得说。 身体止不住微微发抖。 “你是谁啊!” 崇拜止眼神不善得搂住任缓。 任缓窝在他的怀里,声音平静得说:“这是我哥哥,任迟。” 罗崇止眼神动了一下,意味不明得盯着任迟。 “你是不是疯了!” 任迟又说了一遍,眼神有些空洞得看着他们,整个人看起来像是掉了魂,又愤怒又充斥这不可置信的失魂落魄。 “任迟你怎么了……” 秦彦之走过来,小心翼翼扯了扯他的衣服。 谢不凡和孟在水也走了过来,谢不凡像是没发现这气氛的诡异,还在嬉皮笑脸:“缓缓这是谁啊,在哪儿勾搭的小鲜肉啊?” 任缓看着任迟的眼睛,举出乖觉的笑容,像个无害的娃娃:“哥哥,我和你说过,我在英国有个处的很好的男朋友,就是他,他是claude”。 她说的是“他是claude”而不是“他叫claude。” 任迟后知后觉得反应了过来,勾了勾嘴角,像是微笑,又隐含讽刺:“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 “有意思。”任缓笑的温温柔柔,“哥哥,claude对我很好,我在英国一个人,都是他陪着我,你知道我一个人在英国有多孤独吗,如果没有他,我早就坚持不下去了。” 她每一字每一句都轻轻软软,落在他的耳畔,她搂着那个年轻的男人,脸上是少见的温软甜蜜。 “哥哥,上次你说要给我介绍男朋友,我就和你说过,虽然我们分手了,但我相信我们总还是会在一起的。”她微笑着,看着他,提醒他。 罗崇止听见她的话,似乎很是惊喜,更加用力得搂着她,也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 他们就像是忽然被粘在一起了,竟然半点不愿分开的样子。女娇男俊,一对璧人,有着久别重逢的欢愉和幸福,竟叫周边红枫也逊色许多。 旁人看来,该是多么合美多么值得称赞的一幕。 “好。” 任迟点点头,眼神灰暗下来,只是一瞬间就看起来那么疲惫,像是忽然被什么抽干了所有的力气,看着她的眼神沉重得让人心慌。 他不再看任缓,只是签起了秦彦之的手,轻声征求她的意见:“我很累,我们先回去了好吗?” “好。”秦彦之温顺无比。 孟在水拍照还没拍够呢,谢不凡只好继续陪她去拍照,幸好罗崇止开了车过来,等会可以送他们回去。 罗崇止牵着任缓的手在唇边轻吻了一下又一下,眼里的深情叫人心碎。 任缓轻轻别过眼,只是紧紧抱着他的胳膊,怕冷似的依偎着他。 “你怎么回国了?怎么来了游山?” “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罗崇止无奈,“我回来找你,又不知道你具体在哪里,到了游山也不好意思联系你,只好先在朋友那里住着,今天没事和他们来山里转转。没想到就遇上你了。” 罗崇止有些沾沾自喜:“说明我们缘分没尽。” 他甚至没问任缓愿不愿意重新开始,她冲过来抱着他,他想他知道她的答案,她也一直思念着他。 他不知道也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这样为了一个女孩子牵肠挂肚,在英国醉生梦死了几个月,最终向自己妥协。 谢不凡是个大嘴巴,一夜之间,亲戚们都知道了任缓在英国有个男朋友,现在为了她回国了,还跑来了游山找她。 这一晚上,金雪梅缠着她,旁敲侧击问个没完,好不容易应付完了她,回房准备睡觉,收到了任迟的短信。 是的,短信。 大概没人能相信,她和自己的哥哥连微信都没有加。 他待她,实在是冷淡极了。 “下楼,我有话和你说。” “我要睡了。”她想了想,打下四个字。 “我在楼下等你。”他仍是不容置喙。 任缓拉开窗帘往下望了一眼,模模糊糊的车灯下,似乎真有个人站着。 任缓定了定心,套上外套下个楼。 她没戴眼镜,只看到有个人影靠着车。 慢慢走过去,一直走到车灯下,视线里的人仍是含糊成一团。 “缓缓。” 她听见任迟的声音响起来,在深夜寂静的小区显得格外清幽、寂然。 “哥哥。”她乖巧得叫了一声。 任迟扔掉手中的烟头,用脚碾了。 她看不清他的目光,不知道这一刻的任迟比起白天更加颓靡无力,像是忽然衰败的落叶,失去所有生机。 “缓缓,他不是claude。”他缓缓得说。 “我知道。”任缓平静得睁着一双清明的眼睛看着他,其实视线里模模糊糊什么也看不清。 “你当我自欺欺人也好,什么都好,我都承认。” “你爱他吗?”任迟的声音很沉。 “爱?什么是爱?”任缓微笑,“谁爱我、对我好,我就爱他。你应该为我高兴,哥哥,claude年轻,有钱,还对我很好,这世上我不会再碰见第二个他了。” “可他不是claude!”任迟终于忍不住低吼了一句。 “哥,如果claude像他一样爱我,怎么会这么多年都不出现。又或者,你希望我一辈子都在等一个抛下我消失的无影无踪的人吗?”任缓始终带着笑。 任迟说不出话来,他连一个字,都不知道能说什么。 “哥,你知道我刚去英国的时候多痛苦吗?”任缓甚至微笑了一下,“你和爸爸从来都不关心我,也从来不和我联系,你这五年有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吗?我一去英国就告诉我他和妈妈离婚了,你知道那段时间我怎么过来的吗?没有claude我真的会疯,你知道吗?”任缓语气平静得说着过往,云淡风轻,仿佛在说着无关痛痒的小事。 “是我主动追求的claude,第一次接吻是我主动,连第一次上床—也是我主动,你知道吗?” “别说了!”任迟忍无可忍。 “我要说,为什么不说?”任缓反问,“你知道我在英国差一点又瞎了吗?眼角膜出了问题,我又差一点看不见了。” “也许你知道,也许你听都没听过,你有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吗?问过我一句吗?”任缓语气漠然,眼泪却忍不住流了下来,努力平静的语调也终于泄露了一丝哽咽,又哭又笑“你算什么哥哥,他算什么爸爸?” 任缓吸了吸鼻子,让自己声音听起来尽量平静了一些:“所以,现在装什么父慈子孝我真的觉得很可笑,哥哥。” 故友重逢 任缓转身回去了。 任迟在她身后一言不发,她没看见自己那一向淡定自若的哥哥也红了眼眶。 任缓开门后见到金雪梅正坐在客厅,一见她就皱眉:“这么晚了你出去干嘛?还穿个睡衣,女孩子多危险。” 又见任缓眼眶通红,一怔:“怎么了?是谁找你,怎么还哭了?”她声音温沉下来:“你眼睛不好,不要情绪激动,不要哭,你忘了医生说的话了?” “我没事。”她挤出一个浅浅的微笑,“是哥哥找我。” “迟迟回来了?那他怎么不回家?”金雪梅急了,站起来就要去窗台望,“他走了没?” “他走了,妈。”任缓忙说。 金雪梅有些失落得坐回沙发,抱怨道:“孩子长大了,就留不住了,唉,都多久没回家了,现在到了楼下,都不上来。” 任缓心口有些疼,上前抱住金雪梅,脸埋进她的胸怀:“妈妈,还有我呢,我不嫁人一直陪着你。” 妈妈太寂寞了啊。 她又想起任群书和与佩佩的琴瑟和鸣,想起小时候任群书不在的那七年,想起自己去留学的五年,妈妈自己一个人在家,是什么样的心情。 眼睛又有些疼了。 “别说傻话,”金雪梅叹口气,怜惜得摸着她的头:“你们都是我最大的骄傲,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你们都能过得好。再说我姑娘这么漂亮,要是整天陪着我这个老太婆未免亏了。” “妈妈听说你谈恋爱了真的很开心,我还记得你高中做手术前一天,你那个小男朋友不见了,你在马路上哭得有多伤心,我和你爸、你哥三个人都拉不住你,那个时候我真怕你受不了这个打击。还好,一切都过去了。”金雪梅想起往事,心口也疼了起来。 幸好、幸好——总算是过去了。 她最心爱的女儿啊,真的受了太多苦了。 任缓骤不及防听见过往,那种尖锐的刺痛感几乎是瞬间击穿了她的心脏,时隔多年,这种痛苦竟然半点没有消散,只需要不经意的几句话,就能再次洞穿她的灵魂。 她浑身发冷,几乎僵在了金雪梅的怀里,喃喃说着:“是啊,一切都过去了……” 其实从没过去不是吗? *** 罗崇止作为一个标准的纨绔子弟无业游民,非常完美得执行了他的男友职责,每天准点来接任缓下班,每次同事目送她离开,都会满含艳羡:“缓缓,你男朋友真的好帅,对你好好啊!太让人羡慕了。” 任缓总是笑眯眯得点头附和:“他真得很好。” 女同事一脸不忿:“你这么炫耀是讨打知道吗?” 罗崇止开着不知道哪个狐朋狗友处借来的豪车,十分拉风得每天停在工作室大楼下,倚着车等她。再冷也是一身休闲西装,不打领带,眉目含情,朗朗生辉。刚看见她出大楼,就招手喊她:“alice!” 任缓也笑着冲他摇手,一路小跑过去。 待她走近了,他就极有绅士风度得给她开车门,在一众注视下呼啸而去。 任缓坐在车上,看着他开玩笑:“你在英国这几年,学业上没什么建树,倒是把英国人的绅士风度学的很到位了。” “你还说我呢,你在英国学的土木工程,我还一直说想看你毕业后进工地的样子呢,没想到你假模假样的来做了摄影师,你可以的呀!”罗崇止也调侃她。 握着方向盘的手过来抓着她放在膝盖上的手摇晃了两下,牵起来吻了一下,“今天是我们三周年,你还记得吗?” 任缓微愣,她忘了。 然而她等她反应过来,不动声色得笑着摸了下他的脸:“当然记得了,三年前的今天,是我和你表白的。” 罗崇止大笑:“我看着那么乖的一个女孩子在那么多人面前走过来,直勾勾得盯着我,我还以为我什么时候睡了你自己不记得了呢。我还记得当时你很直接得说‘claude,我喜欢你,做我男朋友,好吗?’真把我吓一跳!” 他还在回味:“我不是没碰见过直接大胆的女生,你知道那些洋妞都奔放火辣得不行,在酒吧二话不说直接抓着陌生人就亲的都有。可是你啊,看着就乖乖的,平时也不和学校华人圈的人混,安安静静独来独往,我就想知道,什么样的人会反差这么大呢!” 所以他片刻的惊讶后,就安之若素得接受了这个“女朋友。” “你知道我们那个圈子里的人之前偶尔会提到你,都是说,有个美国黑哥们迷恋一个中国女生迷恋得不行,神魂颠倒,到处说这个女生充满东方式的神秘,像个女巫还是精灵什么的,到处说,怎么表白都被拒绝,郁闷得不行,在酒吧逮谁和谁诉苦。”罗崇止眉飞色舞:“后来我们在一起了,有次酒吧碰见那哥们,还非要和我喝一杯,真逗!” 任缓也忍不住笑,看着罗崇止晶亮的眼睛,这么大的人了,有时候还总是充满孩子气,有着不可理喻的天真,她的心不禁变得温柔,心里有些酸酸的。 “崇止”,她忽然叫他,难得一见得认真说道:“回国了就别叫我alice了,小城市,听见了让人笑话死了。” “你不也叫我‘claude’么?”他不以为意:“叫习惯了而已。” 任缓转过脸去,看向前方开过的车流,轻声说:“以后不会叫了,以后你都是罗崇止了。” 她心底微微叹息了一声。 *** 天气越来越冷,很快进入了十二月。 游山地处南方,空气湿冷,任缓也忍不住裹上了厚厚的冬衣,每天用围巾帽子口罩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 一场寒流过去后,骚包得不行的罗崇止终于在一场感冒后不情不愿得套上了任缓给他买的毛衣,每天都能听见他的抱怨:“这是什么鬼地方这么冷,每个人都穿的像是狗熊一样丑。” 任缓总是笑着安慰他:“穿多少衣服也无损你的英俊潇洒,你看刚过去那两个女生还一直偷瞄你呢。” 罗崇止近日来不知道在哪儿忽悠了一个老板进了一个公司做起了经理,也不知道找的什么门路。任缓了解他,虽然他大学学的金融,但是就他那醉生梦死的留学生活,能毕业已经不可思议,指望他学到什么东西是不大可能的。大概他最拿得出手的就是一嘴因为泡洋妞而练出的流畅口语和那一副好皮囊了。 得亏他是个富二代,不然整天游手好闲,任缓也免不得为他发愁。 日子过的平淡而温馨,两个人的工作都不忙,除了工作就是整日腻在一起,比热恋期还缠绵许多。 罗崇止租了一个精品公寓,任缓偶尔会留宿,却坚决不肯搬过来,她说她要多陪陪妈妈,她一个人在家太孤单了。 这个理由实在是太冠冕堂皇,罗崇止虽然抱怨也只好乖乖听话,偶尔缠着任缓周末过来给她做饭。 任缓唯一觉得有些别扭的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巧,诺大的游山市,罗崇止的的公寓和秦彦之任迟的公寓,居然在一个小区。 只是幸好,没有碰见过。 *** 这天任缓所在的工作室接了网上一对情侣的单子,要拍一组情侣写真。 这对情侣在上午十点依约过来谈细节了。 作为摄影师的任缓见到那对情侣时大大得愣住了。 “任缓!”那女生惊喜得蹦过来:“好久不见了!” 如果,你能救我 “锦未?”任缓也忍不住笑起来了。 肖锦未,她高中的同桌,她过去最好的朋友。 肖锦未还是过去那个大大咧咧的样子,一头俏皮的齐耳短发,两个大大的耳环,扑上来就不由分说得抱着她亲一口:“亲爱的,什么时候回国的?” “也就回来几个月吧。”任缓抿着唇笑。 她真是难得这么高兴,回来这几个月日子一直围绕着家里几个人转,居然真是连一个过去的朋友都没有联系。 “你这个死丫头太狠心了,说是出国留学也没见你这样人间蒸发的啊,真是一点不和我们联系!”肖锦未不轻不重得隔着任缓的厚毛衣拧了她一下,语气有点恶狠狠的,真是像极了她刚回国那天金雪燕的样子。 “好嘛好嘛,不要生气,等会中午请你吃饭好不好。”任缓笑嘻嘻得用头靠着她的肩膀撒娇,可怜兮兮得看着她。 “这还差不多!”肖锦未还有些哼哼唧唧得不满,“你还得负责把我p得…哦不,拍的貌美如花,不然我和你没完!” “那你这不是太为难人家了吗?”他身后的年轻男生一张笑脸,清清秀秀的戴着眼镜,出口揶揄她道。 “这有你什么事儿啊!你要记住,咱俩拍照你只是背景板,明白吗?”肖锦未白他一眼,嘴角却是带着笑的。 多美好的小情侣,任缓默默含着笑看她们互相打趣,仿佛一夜回到了若干年前的校园时光。 ***** 肖锦未不是个很挑剔的人,加上又是一向了解她的任缓,所以拍摄方案很快确定了。到了中午,任缓就和肖锦未以及她的男朋友去了附近一家私房菜。 两个人高高兴兴得聊起了高中许多趣事,难得的是肖锦未的男友偶尔打个趣插个话也不突兀,反而逗得两个女孩笑个不停。 趁着他出去接电话的空挡,肖锦未指指他的背影,神秘兮兮得问:“有没有看出章靖像谁?” 章靖就是她男朋友。 她这么一问,任缓倒真觉得有些似曾相识,却又死活想不起来。 看着她一脸茫然的表情,肖锦未大笑起来:“自己哥哥都不熟悉啊?你不觉得他和你哥很像吗?” 任缓惊讶了一下,她这么一说,倒真觉得章靖和任吃眉眼间有几分相似,尤其是戴着眼镜的时候,很像任迟高中。 只是任迟上了大学就不再戴框架眼镜,她许多年没见便有些印象模糊了。 任迟比她们大两届,她们高一的时候,他高三。新生入学典礼的优秀学生致辞就是任迟。他站在全校将近三千人的面前,语带春风,沉静温文,眉目间神采飞扬。少年风姿翩翩,几乎是一瞬间,就虏获了对高中生活充满旖旎幻想的少女们,从此成为了她们近一年的谈资。 肖锦未有些怀念得用吸管搅动着被子里的冰块,犹自一脸花痴:“你哥那会真是我们学校的大众情人啊,真是长得太好看了太帅了,一下子就在我青春期奠定了我对男性的审美,哎!你都不知道我那会多羡慕你,所以我这么多年费劲吧啦才找到章靖这个山寨货,哎!命运弄人啊!” 虽然嘴里这么说,她脸上却言不由衷笑的甜蜜。 任缓看了一眼不远处正在打电话的章靖,即使通话的人看不见,他也挤眉弄眼表情夸张,任缓看着也忍不住笑了笑。 像吗? 其实是像的。 可是,任迟从来不会露出那种表情来。 “哎!对了,”肖锦未忽然想起什么似的,看着任缓的眼睛小心翼翼道:“你现在眼睛没问题了吧?都好了吧?” 任缓平静得“嗯”了一声,又轻笑:“要是没好,怎么做摄影师呢。” “唉。”肖锦未放心得舒了口气,又忍不住叹了口气,竟有些悔不当初的意味:“要不是我那会和你说那些有的没的,你也不至于…不至于出车祸,弄成那样,我那一年心里真是不好受,幸好你现在都好了。” 任缓神色微动,握住了她放在桌上的手:“没事的,和你没关系,是我自己要去的。” 肖锦未却像是心里堵了很久,憋了半天才说:“那你是不是因为…因为claude才出国的?” 任缓一时之间没说话。 肖锦未感觉到抓着她的那只手一瞬间凉了。 “你…你这是,”肖锦未神色复杂得看着她,又重重叹了口气,“要不是你出车祸弄得眼角膜受损失明,也不会因为这样认识claude,我真是后悔死了。” 真的是后悔死了。 从任缓出车祸开始后悔,从任缓休学开始后悔,从claude离开开始后悔。 这么久以来,一直都在后悔。 隔了数年,她仍然懊恼不已,为自己当初无心的一句话,引发后来一连串的蝴蝶效应,动荡了任缓半生,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这些年来,每当半夜想起来,就后悔不迭。 “可我没后悔。”任缓恍恍惚惚得说。 “嗯?”肖锦未像是没听清。 “我没后悔,锦未。”任缓眼神空了一瞬,“只不过偷来的幸福总是要还给上天的。” 失去的眼睛不过是交换的代价罢了。 没有失去眼睛,就没有claude,就没有那大半年她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如果可以,她也愿意和魔鬼做永久的交易,她愿意永远看不见,只是上天不同意。 “瞎说什么呢!”肖锦未嗔怪得打一下她的手背,“你这么漂亮,美女摄影家,追你的人还不得大把大把的,那种人算什么!不过一个残废罢了!” 她咬牙切齿得说:“我真想把他千刀万剐!” 任缓瞬间失笑:“什么美女摄影家,别笑掉人大牙了,就是个摄影民工。” 却是刻意没有回应她的后半句话。 章靖打完电话回来,张开一只手,动作浮夸得对着他们俩个“两位小姐请”。 却是已经买好单了。 “这怎么好意思…说好了我请的…”任缓有些不好意思。 “还指望你把我家丑媳妇儿p美点呢,不然她还不在家可着劲和我闹?”男生笑嘻嘻得“可不得先贿赂贿赂摄影师嘛!” “谁丑?你说谁丑?”肖锦未又要去拧他耳朵,两个人你来我往闹作一团,任缓看着那张真有几分像任迟的脸,心中微微黯然。 *** 自肖锦未在任缓公司拍了一套写真后,对她的技术赞不绝口,虽然在她的要求下,她的脸至少比自己小了三分之一,眼睛又大了三分之一,但她坚信这才是真实的自己。然后两人又恢复了高中时期的热络和形影不离。 任缓心里是很喜欢她这样热闹的性子的。 她自己总是温吞吞的,却格外喜欢像肖锦未这样热烈的人,大抵是羡慕那样的无所畏惧的坦荡,而不像她这样,总是掩饰着骨子里的乖张。 于是下了班经常一起逛逛街喝喝咖啡,女孩子家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最近哪个女明星又出绯闻啦,新出的口红色号哪个卖断货啦,今年冬天流行什么大衣啦,钻在一起就能聊上大半天。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高中时光。 有时候章靖来接肖锦未甚至会抱怨任缓插足他们之间的感情,这话说了又会被肖锦未一顿拧耳朵。 十二月末的平安夜,罗崇止又不知道从哪弄了一辆跑车来,大冬天开着敞篷车,在路人看傻逼的目光中,勇敢无畏得被寒风吹的满脸通红一头冰渣子,一直开到任缓公司楼下,一车的的玫瑰花,让整栋大厦的小姑娘都尖叫不已。 任缓看见就忍不住笑,看他倚着车门在小姑娘们面前装酷摆pose,冷得直哆嗦一脸得磕碜还穿个小皮衣,一见她就笑,脸却像是打了肉毒杆菌一样僵硬得几乎咧不开嘴角。 上去一牵他的手,发现已经冻得几乎没了知觉。 “有病吧你!”她忍俊不禁,凑上去在他耳边笑:“得带你去看病。” 呼出的热气暖暖的,慢慢包裹住他僵冷的耳朵。 他用冻得麻木的双手捧着她犹自带着空调房内热气的脸,轻轻得吻上去。 手那么冷,吻却是火热的。 晚上在罗崇止的小公寓内两个人就像过去在英国那样,喝着红酒,吃着烤鸡,披萨和蛋糕。 平安夜十二点的钟声响起时,窗外满天烟火,他压着她深吻,微醺的眼睛里有比烟火更灿烂炽热的感情:“任缓,我爱你。” 她定定得看着他,眼神一片清明,然后闭上眼,报之以更深更热烈的回吻。 现在这样就是幸福了吧。 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就好了,她在心里微微叹息,微微期待。 如果,你能救我,你能爱我,我就爱你。 我会爱你。 时间一晃又过去两个月,不知不觉竟快过年了。 那天回家见金雪梅在清点年货,任缓还有些不明所以,金雪梅佯怒道:“几年没回来连春节都不记得了?” 她这才意识到,还有一个星期,就是除夕了。 她已经三个半月没见过任迟了。 事实上她回国后见他的次数本就屈指可数。 除夕 除夕前一天,任群书打电话来让任缓除夕去吃饭,任缓知道金雪梅已经买好了菜准备在家做年夜饭和金雪燕一家一起吃,便婉言拒绝了。 任群书很失望,说:“任迟也会过来的,我们一家子除夕聚聚好吗?” 言语间,竟然有些恳求。 任缓到底是心软,支吾了两声说去问问金雪梅再决定。 临近过年,工作室也是很忙,任缓倒是忘了自己这个复杂的家庭情况,她以为自己和任迟是天经地义要和金雪梅一起过除夕的,没想到却不是。 打电话问金雪梅,金雪梅又是一顿埋怨任群书不是个东西,大过年要和她抢女儿,任缓抢在她没完没了得开骂之前问:“那哥要去那边吃饭吗?” “不知道”,金雪梅没好气得说:“前几天让他回来过除夕,他说过几天看情况再说,他不回来算了,反正他一直和他爸亲,眼里哪有我这个妈?前几年也是在那边过的。” 任缓心里一阵难过,忙劝道:“那我和你还有小姨一起过,我不过去了,我初二再去那里拜年。” “那也不用,反而让那边多说话了,你初一上午给你阿姨拜了年,下午就去你爸那儿吧。”金雪梅听到任缓的话,也不好再生气。 任缓挂了电话,想了想给任迟发了条短信:除夕我不去爸那儿吃饭,哥哥你就和爸爸还有于阿姨好好过节吧。 她读了好几遍,自问措辞温和,却始终感觉隐含着某种火药味。 也许那是因为她心里始终埋藏着一桶火药,一直在伺机蠢蠢欲动,不时噼里啪啦冒着火星子,却又一次又一次被她强行摁灭了吧。 任迟没有回短信。 除夕那天,一直忙到下午两三点,任缓和同事才三三两两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 这栋大楼除了她们工作室和零星几个小公司,大部分公司早几天就全部放假了,早就人去楼空,走在大楼里显得格外空旷。 “任缓,新年快乐!明年见啦!” “你也是,新年快乐!” 同事们互相道别,走出大楼,步入街上匆匆而去的人流之中。 而罗崇止早就已经在楼下等她了。 今天他要和任缓回去吃年夜饭,也是第一次见家长,所以打扮得格外正式,也没有再开那辆拉风的跑车,换了一辆中规中矩的黑色宝马。 任缓上车,见后车座堆满了礼袋,不禁好笑:“就是一顿家常饭,不用带那么多礼物的。” “你知道什么,讨好我未来丈母娘比讨好你还重要。”罗崇止瞥她一眼,一脸洋洋得意,“以后你欺负我,也好有人给我做主。” “我什么时候欺负你了?”任缓捏了捏他的脸,笑眯眯的。 “你看你看,你这不是又在欺负我了!”罗崇止故意一脸龇牙咧嘴,逗得任缓笑的见牙不见眼。 到家的时候,发现家里已经在打麻将了,金雪梅还在厨房忙活,小姨和小姨父正忙着胡牌,麻将桌上坐着一个小眼睛的姑娘,边搓麻将边笑的甜甜蜜蜜,竟然是几个月前给她拍照的孟在水。 “行啊你,这么快就追上人家了!”任缓推了一把谢不凡的头,谢不凡忙站起身来,看见罗崇止眼睛一亮,“姐夫来啦,快快你替我打这把牌吧,一家子人凑在一起,这牌没法打!” 罗崇止从善如流得坐上去给他打。这几个月谢不凡和罗崇止时常混在一起,还借过谢不凡好几次车,早就把谢不凡这个未来“小舅子”的心收的服服帖帖。金雪燕早就听说了罗崇止,今日第一次见,也是笑的合不拢嘴,“没想到我家宝贝儿眼光这么好,找的男朋友这么帅啊!” “我也听缓缓说过她小阿姨最疼她了,我给大家买了点见面礼,缓缓你帮我拿过来。”罗崇止表现得也是很得体讨人喜欢。 任缓也不知道他那一堆礼袋里是什么,拎过来才发现是一堆高级护肤品和香水,还有最新款的游戏机平板电脑,甚至还有一看就价格不菲的领带和领带夹,算是把这个家里的人照顾得面面俱到了。 “其实我觉得,姨父不会喜欢什么领带领带夹之类的。”她悄悄和罗崇止咬耳朵,罗崇止小声笑道:“我当然知道男人不喜欢那些东西,但是你阿姨看着喜欢就行了,这家里谁做主就讨谁高兴就行了。” 高!实在是高!他这份心用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差点毕不了业。 打完一圈牌,罗崇止又去厨房和金雪梅搭话,也不知道在里面说了些什么,逗得金雪梅边炒菜边咯咯笑。 妈妈很喜欢他啊…… 代替罗崇止打牌的任缓听着厨房里传来的阵阵笑声,微微一笑。 桌上的小姨一边摸牌一边数落小姨父,小姨父一向逆来顺受,只当是甜蜜的折磨,谢不凡靠着孟在水给她说话,窗外天色微暮,家里暖洋洋的,一切都是恰到好处的温暖,让人心里熨帖极了。 一家人在一起,真是很幸福。 任缓心里却生出微渺的怅然若失来。 牌打了好几圈,到快七点多才开席,席间七嘴八舌得闹着笑话,小姨像查户口似的只差把罗崇止祖宗十八代盘问一遍,谢不凡要和罗崇止喝一杯,却被任缓挡住了:“他等会还要上飞机,不能喝。” “等我回来,咱哥俩再喝。”罗崇止笑眯眯补充了一句。 谢不凡只得自斟自饮,拉着罗崇止啰啰嗦嗦说个不停:“姐夫…姐夫…你可一定要对我姐好,我就认你一个姐夫,你要是对缓缓不好,我第一个不饶你…” “你少喝点,”孟在水去拉他,却被他趁机揽在怀里:“这我媳妇儿,看见没,好看吧!好看吧?” 孟在水推搡了几下,脸也红了。 窗外开始放起了烟花,映得天空一片绚烂,不远处传来人群热闹的欢呼声,大家忍不住都朝窗外看去。 在英国那几年,每当春节,华人同学有的回家,没回去的就聚在一起过节包饺子看春晚,任缓从来没有参与过。她游离在留学圈的所有圈子外,一个人孤独在国外学习、生活,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每年除夕,她都是随便吃些三明治之类的,看会书,发发呆,就早早睡了。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种过年欢聚一堂的感觉了,只觉得此时此刻既陌生又恍如隔世。 罗崇止侧头看着神情微怔的任缓,忍不住吻了上去。 就在所有人都看着窗外漫天烟火时,大门打开了,却没有一个人听见。 任迟站在门口,看着一室温馨,看着罗崇止深情得吻着任缓,看着任缓微侧的脸颊,只觉得心脏处徒然伸出了一把刀刃钝重的小刀,在心脏里头有一下没一下得搅动着,让他几乎喘不上来气了。 跨年之吻 是金雪梅第一个发现任迟来了,一时间喜上眉梢,嘴里却还是埋怨着,“你这孩子,来也不说一声。”边说着边迎上去给他找拖鞋,找了一圈发现实在没有多余的拖鞋了,只好拿了两个塑料鞋套给他。 他一身烟尘,套着蓝色鞋套,神情有些漠然,跻身于阖家团圆双双对对的家宴中,反倒是像极了一个外人,有着格格不入的清冷,那张终年挂着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的脸上少见得让人觉得凄清,与一室温暖互相隔绝成了两个世界。 他坐在了谢不凡挪给他的罗崇止旁边的位子,神情淡淡,也没寒暄两句。 任缓偷偷看了他一眼,又收回了目光,吃了两口菜。 “你不是去你爸那儿吃饭了吗,怎么过来了?彦之呢?”金雪梅问道。 “她吃完饭开车回家了。”他言简意赅,却没有回答第一句疑问。 “回临清了?” 临清是秦彦之的老家,在游山的隔壁,车程不到两个小时。 任迟简短得“嗯”了一声。 “你这孩子!怎么不送她回去,大晚上她一个女孩子多危险啊!快过年了路上很危险的。”金雪梅急了,忍不住埋怨道。 “都是高速,她开车技术也很好,不会有事的。”任迟敷衍了两句,眼睛却始终看着任缓。 许是屋内暖气太足,任缓的脸颊起了一层红晕,衬得眼睛格外明亮又水光盈盈,平日里她偷懒不带隐形眼镜的时候,眼睛总是雾蒙蒙,连带着整个人都格外慵懒迷蒙的样子,倒是让他忘了过去她眼睛没受伤前是多么明媚闪亮。大概是吃了辣,连嘴唇都红了一圈,连带着鼻尖也也微微发红,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小了好几岁,绑着马尾穿着白毛衣,笑得乖巧温柔又俏皮,是好多年不曾见过的精神模样。 任迟看得几乎呆了,脑子里却忍不住想起的是她十七八岁时候的样子,也是这样,穿着校服,背着书包,梳着齐刘海,眼睛里盛放着最热烈的阳光和最璀璨的星茫,见到他时总是微微低着头笑,乖巧又腼腆得喊他“哥哥”。 他的心抽动了一下,握住了杯子。 刚刚她被罗崇止吻着的一幕又窜入了他的脑海,她看起来那么幸福,让他一瞬间无处容身。 “迟哥,一直想正式见见你也没机会,还以为今天见不着你了。”罗崇止笑眯眯得冲他说,举起杯子倒了一杯饮料,又要给任迟的空杯倒上:“我敬你一杯。” 任迟抬手捂住了杯口,淡淡得说:“男人说敬一杯没有喝饮料的道理。” 他拿起桌上开过封的茅台就冲着纸杯“咕噜咕噜”倒了个七分满,然后扬着酒瓶对罗崇止一晃,“喝吗?” 谢不凡坐在一旁看着他倒了大半杯白酒,惊住了,酒也醒了三分,像是不认识任迟似的,回过神来拉住了他:“哥,你这是干什么,哪有这么喝酒的……” “喝不喝?” 任迟无动于衷,定定得看着罗崇止。 罗崇止没什么表情得看着任迟片刻,笑了一下,有些挑衅道:“是男人,当然要喝,就当迟哥给我践行了!” 他从桌上又拿了一个新杯子,接过任迟手里的茅台,也倒了大半杯,在任迟清冷的目光里镇定自若得将杯子碰了碰他的酒杯,从容一笑:“cheers!” “你要上飞机喝什么酒!”任缓忽然起身夺过了他的酒杯,对上任迟深沉如幽谭的眼睛,“我替他喝。” 任迟的脸上看不出任何的情绪,他惯于将情绪层层叠叠得收敛,直到半分也不让别人瞧见,也不让人有半点揣测的机会,即使是这一刻,他也只是意味不明得笑了笑,“新年快乐。” 任缓举着杯子也笑了笑,“哥哥,新年快乐。” 任迟在谢不凡惊异的目光中一饮而尽。 任缓看着他,心中不期然划过一丝悲哀,她深知他的压抑与隐忍,就像了解自己每一分每一秒的挣扎一样,他们都是陷在黑暗沼泽里的人,既想逃脱却又一直在黑暗的召唤和诱惑中不断被吸引着下沉。 她也举起杯子一口喝了大半,她在英国和罗崇止在一起的几年把洋酒当水喝,早就练就了千杯不醉的本事,这一杯白酒猛然下肚,虽然一时间胃里火烧火燎,但好在喝酒前吃了不少菜,所以也没立即上头。 反倒是任迟很少喝酒,大半杯白酒下去,顿时整个人像是煮熟的虾子一样,从脸到脖子都烧红了,他用力眨了眨眼,扶住桌子,手还不死心得握着酒杯,脸上终于露出无法掩盖的颓败来。 金雪梅刚去厨房给大家切水果去了,这一回来看到任迟满脸通红得靠着桌子摇摇晃晃,大惊失色得扶住了他,“这是怎么了?” “刚哥要和姐夫喝酒,自己一个人干了大半杯白酒。”谢不凡在一旁小声说,显然是被吓住了。 “从来也不喝酒的人,今天怎么了?”金雪梅皱着眉嘀咕。 “姐夫?什么姐夫?”任迟却像是忽然被什么刺激到了,忽然偏头皱着眉冲谢不凡哼了一句。 任缓忙过来扶住他,“哥,你醉了,去休息一会吧。” 她拉着他的胳膊,扶住他的腰,把他往客厅沙发上拽,任迟侧过头闻见她头发上淡淡的洗发水香气,一脸恍恍惚惚,被酒精侵袭的神智愈加迷离,任由任缓把他拖到了沙发上。 一进门就脱掉了外衣的任迟现在身上只穿了件衬衫,裹着清瘦的身子,躺在沙发上,半闭着眼,满脸红晕,看起来竟然有几分可怜。 任缓心里微微叹息,抱了床毯子给他盖上了,任迟头脑昏昏沉沉就这样睡了过去。 又闹腾了一会,谢不凡一家也回去了,任缓送罗崇止去了机场,临别前罗崇止亲吻完她的脸,忽然问:“任迟是你亲哥哥吗?” “是啊?你怎么这么问?” “没什么,觉得他把我当敌人了,看来是个妹控。”罗崇止嘿嘿一笑。 “瞎想了吧!”任缓笑笑,“我哥和我不太亲的,都不怎么联系,他和我爸那边走得近些。” “可能我想多了。”罗崇止凝神想了想,“第一次在山上碰见他,他就一脸不爽的样子,我还以为你新欢呢!” “别瞎说了!”任缓锤了他一下,“回家睡个好觉,新年快乐!” 回到家时已经是快12点了,家里漆黑一片,金雪梅约了几个老姐妹跨年打通宵麻将去了,现在家里只有她一个人了。 任缓在玄关处站了一会,没有开灯,摸索着坐上了沙发,在黑暗中发呆。 窗外的烟花还在放着,一朵朵在深空中绽放,又回归成了颗颗烟尘。 这一刻,她无比寂寥,又无比宁静。 在这凝滞的黑暗中,她忽然听到了轻微的呼吸声,不是她的。 她借着窗外的光凝神去看,才看到旁边的长沙发上卧着一大块黑影。 是任迟! 他居然还没走?金雪梅居然没送他回去或者扶他回房间睡觉? 任缓的脑海里又回想起几个小时前他握着酒杯一饮而尽的样子,心中忽然泛起了古怪的涟漪。 这种情绪隐秘又兴奋,却借着黑暗大胆得在心中肆虐得扩张,她紧张得连呼吸都轻了,悄悄走过去,蹲在他身前,借着窗外微弱的灯光细细得端详他的脸庞。 只看的到脸部的轮廓即使在黑暗中也有清隽的线条,鼻子高挺。紧闭的双眼眼下被睫毛投下一片深深的阴影。 她神使鬼差得伸出了手,想去摸摸那双总是掩藏着太多东西的眼睛。 还不等她的手碰触,任迟的眼睛倏得睁开了,如同寒星一般在黑暗中发光。他猛得伸手抓住了横在脸上方的手腕,用力一带,任缓就猝不及防得扑向了他的胸口,他另一只手轻轻按住了她的后颈,两片温热的唇吻上了她冰冷的嘴角。 就在任缓呆住的时候,窗外不远处的钟楼传来了悠长的12点的钟声和年轻人的欢呼声,更盛大密集的烟花一瞬间齐齐绽开在窗外,映得天空一瞬亮如白昼,室内也一时间明亮清晰。 新年到了。 她看到任迟又闭上了眼睛,嘴唇却仍然紧紧贴着她辗转厮磨,手上的力气却渐渐消了下去。 跨年的这一刻,她的哥哥在黑暗中,深深得吻着她。 自作自受 任缓一时惊怔又迷乱,竟没敢推开他。直到任迟闭着眼按着她头的手也渐渐脱力滑了下去,鼻息也重归轻浅。 他睡着了。 任缓叹了口气,慢慢直起身子,看着睡得迷迷糊糊的任迟。 他的眉眼生的真是清俊极了,与她十分相似,真是站一块谁都能看出他们之间无法否认的血缘相亲。 任缓垂着头,借着窗外盛放的烟火之光,用嘴唇一遍遍描摹他俊雅的轮廓,鼻尖蹭着他的鼻尖,轻轻柔柔得相触着彼此娇柔的肌肤。 那几乎不能算是吻,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的唇是否真的碰上了他的脸颊,她只是乐此不疲得想要感知他黑暗里的轮廓。 他们都是如此年轻,又如此美好,让人忍不住为此热泪盈眶。 而那深埋心底的感情,似乎又在蠢蠢欲动得跳耀着未熄的星火,隐隐准备着燎原得疯狂。 可是,不可以,不可以! 任迟看不到任缓此刻脸上微微展露的笑容,也看不到她闭着的眼睛里大颗大颗得眼泪顺着眼睫滑落,最终隐没在无边的黑暗里。 窗外的烟火依然盛大而热烈,她坐在冰冷的地上,浑身滚烫,身后沙发上睡着的人呼吸清浅,在被烟火映照得忽明忽暗的客厅里,她脸上浅浅水痕五彩缤纷,她带着一种缅怀的微笑静静得、静静得陪着他跨年。 ***** 任缓一夜睡得不安生,醒来时却很早,才七点多。出房门一看,沙发上已经没了任迟的身影,倒是金雪梅已经开始在厨房忙活了,今天中午舅舅一家和小姨一家都要过来吃饭,这会儿她已经开始准备中午的菜了。 一见任缓金雪梅就有些埋怨:“你昨天回来怎么不把你哥叫起来去房间睡?客厅多冷啊,着凉怎么办?” 任缓回房间的时候把客厅的暖气给任迟开了,又给他盖了一床厚被子,倒是真没敢叫醒他。 “那哥人呢?” “我昨天打完麻将回来叫他回房间睡了,等会你叫他起来,我给你们煮了饺子,吃了去给舅舅拜年,然后回来吃饭,下午去你爸那儿。”金雪梅边洗菜边说,“你哥也真是,这么大的人了一点谱都没有,平时也不喝酒,昨天也不知道起什么劲醉成这样,你去看看他醒了没,我给他热杯牛奶醒醒酒。” 任缓没刷牙,先去锅里拈了两个饺子吃了,见金雪梅瞪眼,忙做了个鬼脸,笑嘻嘻去洗漱了。 吃完饺子,她端着牛奶去任迟房里,站在门口心里还是有些忐忑,本想敲门又似乎十分畏惧那乍起的声响,便轻轻推开了房门。 不管是以前还是回国后,任缓都很少来任迟房间内,一来是任迟不喜欢别人进他房间,二来他们过去读书的时候关系十分疏远,与其说是兄妹,更像是合租的房客,客气有余,亲密不足。 他的房间总是很干净很整齐,不像一般的男生那样随意凌乱,书架上码着一排排的小说和科普类读物,都是他过去喜欢的。 淡灰条纹的被子下睡着的人安安静静的,似乎还沉眠在美梦中酣然,连有人走近都未曾察觉。 任迟被被子紧紧包裹着,只露出半个头,睫羽横飞,看起来格外美好。 任缓把牛奶放在床边,见任迟紧闭着双眼,试探着喊了一句:“哥?你醒了吗?” 连喊了几声,任迟才不情不愿睁开了眼,眼睫扑朔了几下,又闭上了。 “我有点头疼,再睡一会。”他瓮声瓮气得说。 任缓有些好笑,心想还不是怪你自己喝那么一大杯酒? 她好声好气得说:“宿醉是会头疼的,起来喝杯牛奶醒醒酒就好了,等会我们要去舅舅家的。” 任迟“嗯”了一声,却还是闭着眼。 任缓小心得拉了拉他的被子,让他把整张脸露出来,却瞧见他一脸不正常的红晕,顿时心头一跳,伸手一摸他的额头,果然有些烫手。 他居然发烧了? 仔细想想也是,昨天她没回来之前,金雪梅一时大意关了暖气,任迟就在这冷冰冰的客厅,盖着条小毯子过了几个小时,着凉也很正常。 “哥,你发烧了,今天在家好好休息吧。”任缓给他把被子掖好,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居然有些隐秘的欢喜,她蹲在他床边,看着他苍白而潮红的脸,想起昨夜的跨年之吻,心中那簇火苗又不受控制得烧了起来。 听到任缓出去的关门声,被子里的任迟睁开了眼,视线有些模糊得落在不远处的书柜上,片刻后他又乏力得闭上了眼睛。 昨天他在任群书家匆匆忙忙吃了几口饭后就和秦彦之出来了,秦彦之开车回了老家。 除夕不好打车,他急着回家,竟就在路上半跑半走了大半个钟头才打到车,忽冷忽热得折腾了一夜。 “自作自受。”他喃喃低语。 听到任迟发烧,金雪梅赶忙去煮了粥,又翻出来发烧药,但是药不能空腹吃,只好等粥煮好了再吃。 趁这个空挡,任缓赶忙去舅舅家拜了年,游山地方小,车程近,任缓又赶得急,放下礼品寒暄两句就赶紧回来了,反正过一会舅舅一家也要过来吃饭。 回家时,粥刚煮好,金雪梅忙的要命,正好差使任缓去照顾任迟。 任缓端着粥和药进去的时候,任迟正好睁开眼睛。 “喝点粥再吃药吧。”任缓把粥递给他。 任迟沉默得接过碗,手却有些不稳,顿时粥就撒了几滴在床上。 “哎!让妈看见骂死人了!”任缓忙扯了纸巾来擦,一手接过他手里的碗,心口却不受控制得跳了起来,“我喂你吧。” 她说出口时心跳都慢了一拍,她怕任迟拒绝,又隐隐期待他拒绝,但她又知道,他不会拒绝。 多么复杂的心念啊! 任迟却一脸安之若素得点了点头。 任缓小心翼翼得一勺一勺给他喂粥,却不敢看他的眼睛,所以她没看到任迟一直紧紧盯着她,目光里意味不明。 此情此情,像极了五年前她失明的时候,也是有人一勺一勺,给她喂饭。 吃完药,任迟又睡下了。任缓坐在他床边,静静看了他一会才离开。 中午大家吃饭的时候很闹腾,吃完饭又在家打麻将,任缓让金雪梅去打牌,自己去把桌子收拾了,忙完已经快一点半了,赶忙又拎着东西去了任群书家。 开门的是于潇,她看见任缓撇了撇嘴,往她身后张望了一番,见只有她一个,皱眉问:“怎么就你?我哥呢?” 什么你哥,真是有毛病,居然还有这么喜欢乱认哥哥的神经病! 任缓心里已经将她骂的狗血淋头,脸上却仍然挂着得体的笑容,眼睛转了转,道:“他有事没来。” 于潇侧身让她进来,没好事得说:“大年初一还有什么事比拜年更重要?” “彦之姐说要买什么东西,他去给她买了。”任缓笑眯眯得说。 “这个矫情的女人真是不知道轻重!”于潇不高兴得哼了一句,一个人气呼呼得坐在了沙发上。 任群书出门买东西去了不在家,于佩佩看见任缓很是高兴,给个她一个大红包,拉着她的手说了些家常,问了问工作和男朋友,任缓都一一作答了。 “缓缓啊,阿姨平时在家也不喜欢出门,潇潇平时住学校也不在家,你有空多来坐坐好吗,阿姨很想和你多聊聊,多亲近亲近,毕竟你爸爸只有你这一个女儿,以前你在国外你爸爸很惦记你的,经常提起你。” 什么一个女儿,不还有任迟吗?他平时已经和这里走的很近了,现在又要拉拢她,什么居心? 任缓脸上笑着应承着,心里却颇为不以为然,对于于佩佩的热情总觉得有丝虚伪。 如果真像她说的任群书很惦记她,又怎么会从不给她打电话呢。 任缓拎过来的东西中还有罗崇止给他们买的礼物,来之前她也没细看,现在拿出来才发现里面不仅有给任群书的最新款电子书和价值不菲的烟斗,甚至还有送于佩佩和于潇的。 每个礼物上都附上了小卡片,字迹龙飞凤舞苍劲有力,她从没见过罗崇止的中文字迹,现在一看确有些意外得不凡。她也从不知道原来他是个这样思虑周到又细心的人,她只提过一次任群书搞研究经常要看大量文献和他喜欢抽烟,他就记住了。甚至送给于佩佩的也是一套价值不菲的画笔。 那送给于潇的是什么呢? 她偷偷打开一看,是个小盒子,里面装着一个很受年轻女孩喜欢的牌子的手链。 干嘛要送给她? 她是任迟的妹妹,又不是她的。 任缓有些不乐意,想了想,偷偷把小盒子收进了自己的包里。 她才不要送于潇东西呢。 她坐在于潇隔壁沙发上客套似的吃了些糖果蜜饯,于潇也没理她一直在低头玩手机,两个人相对沉默得坐了好一会,到底是于潇先沉不住气开口了:“喂,你和秦彦之熟吗?” ———————— 喜欢的朋友们可以多留言讨论哟,嘻嘻 傻瓜 任缓看着于潇的眼睛,一直看着,直到于潇不自在得别开了脸,嘟囔了一句:“不说就算了。” 她有些同情于潇。 她在她眼睛里看到了如此熟悉的感情——一如昔日的自己。 渴求又克制,期盼又胆怯。 其实于潇比她要幸运的多。 至少她有追逐的资格。 “哥…他很喜欢秦彦之吧……”于潇有些怅然得自言自语,“人家是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喜欢是应该的。” 世上哪有什么事是应该的呢? 任缓微微苦笑,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从包里摸出了罗崇止送于潇的小盒子,塞进了还在发呆的于潇怀里。 “这是?”于潇拿着盒子发愣。 “我男朋友送你的新年礼物,希望你喜欢。”任缓微笑着说。 于潇神色复杂得捏着小盒子,并没有打开,有些不情愿得说了声“谢谢。” 任缓离开于家的时候竟然是于潇送的,她从车库开出车来,不自在得说是于佩佩让她来的,大年初一不好打车。 一路无话,送到小区门口,任缓连一句“谢谢”还没来得及说,于潇一踩油门已经“轰”得开出去老远。 任迟还在睡觉,脸上红热渐退,只是异样苍白,嘴唇因干燥而微微皲裂,撕裂的小口子上凝固着一点血色。 任缓呆呆坐在他身侧,视线不由自主得被那一丝血色紧紧纠缠,心中的火星又在噼里啪啦作响,整个世界里惊涛骇浪和燎原之火各占半边天,一起激荡着她脆弱的心智。 理智就是这样。如果你一直紧绷着、维持着,可能就因为惯性而天荒地老。 但是只要崩塌过一次,就再也回不到当初的坚不可摧,而是会不断回味崩塌时的疯狂肆意。 任缓的心跳的很快,她闭着眼睛一点点靠近任迟,直到感觉到他温热的呼吸扑在他脸上,才睁开眼,看着他近在咫尺的嘴唇,轻轻印了上去。 只是浅浅的碰触罢了,比不上任何一次的唇齿纠缠抵死缠绵,却因为如此清晰明了无从逃避否认的禁忌,而生出更为强烈的刺激和哀伤。 以及……惊心动魄的颤栗。 她一时间只觉得心脏的跳动已经失了规律,如同擂鼓般震天。 她伸出舌尖,轻轻舔了一下那干涸的血痕。 微腥,似乎有点甜,也许只是她的错觉。 她一只胳膊撑在他的枕上,将他俩的天地圈成这小小的一方,而他被她圈养在小小的世界里,任由外头风雨琳琅。 如果真能如此就好了。 任缓好半天都没动,只是唇贴着唇,温柔得感知着他的气息和体温。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离他这么近了。 他总是待她那么疏离,那么冷静。 她多希望他就像现在这样,一直闭着眼睛,让她守着他,直到永远。 这种心情,任迟一定是能够理解的吧? 因为只有这样她才敢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得接近,不用看他眼睛里的彷徨与厌恶,让彼此都获得新生。 因为只要清醒着,就不能不面对这禁忌的事实。 谁也不能睁着眼去犯下罪孽。 房间里如此安静,时间不过须臾,她心中已行过千山万水,踏过刀山火海闯过荆棘森林。 耳边隐隐约约听见大门的开门声,是金雪梅回来了。 任缓轻轻呼气,想起身,却猝不及防被任迟按住了后脑勺,嘴唇再一次结结实实吻上了他的唇。 任迟竟然醒着? 醒了多久? 什么时候醒的? 他们唇贴着唇,鼻挨着鼻,任迟的眼睛深深看着她的眼睛,布满红血丝的眼睛里是不容置疑的决绝。 他看着她的眼睛,微微张口,轻咬了一口她的唇,仿佛挑衅,又像是宣示。 “哥……” 她惊慌失措。 金雪梅回来了,他在做什么! 她猛然起身,却再一次被任迟紧紧按住,一点点撬开她的齿关,冰凉的舌像一尾小鱼滑入,不轻不重得舔舐着,与她唇齿缠绵。 任缓竟然半分挣脱不开,拼命挣扎着、推拒着,心吊到了嗓子眼,一时间万念俱灰。 然而金雪梅的脚步声到了门口却没有停下,一路向着阳台去了。 任缓的心猛的坠了地,大起大落间已是冷汗淋漓,这时任迟的手也忽然卸了力,任缓冲撞间,嘴里一股血腥味弥漫开来。 她起身,看向已经侧过身去的任迟,心中仍是惊惧不定,“哥……” “……对不起,我烧糊涂了。”他背对着她,低声说。 任缓浑身仍在微颤,却强自忍耐,想说什么却也不知道怎么说,最后为他盖好被子出去了。 这一份痛苦是他们共通的,只是任迟不明白。 她心里存了小小心思,却中途折戬,不敢再靠近他的房间,金雪梅支使她去给他送饭喂药她也不肯去,金雪梅只好自己去,然后长吁短叹都怪天杀的任群书从小把任迟带走,让他们兄妹感情始终不亲近。 任迟这一病说起来也不是大病,或许是平日里很少生病,这一点感冒发烧居然来的格外严重,一直在家躺了足足三四天还下不来床,烧退了又烧,反反复复总不得好,直到初四晚上秦彦之给任缓打电话说任迟手机三天没打通,任缓才直到这几天任迟连手机都没摸过。 一听到任迟病了秦彦之格外着急,尽管任缓解释了只是发烧,现在烧已经退了,只是有些虚弱,秦彦之还是说明天一早就赶回来,任缓好说歹说让她在家多陪陪父母,任迟在家有人照顾,秦彦之才勉为其难推迟到初六。 秦彦之回来了,任迟大概就不会住在家里了吧,回他们自己的家,自然有秦彦之事无巨细得照顾他。 即使不敢再见他,她心里仍存着小小私念。 只要他们都在家里,她就觉得他在她身边,他们彼此依偎,彼此靠近。 这也是她回国后,两个人靠的最近的几天吧。过完年,他又要离她千里万里了。 说到底,她回国,也不过是为了,能靠近他,哪怕半尺,哪怕一秒。 半夜两点,任缓起身上厕所,她没有开灯,迷迷瞪瞪摸黑出了房门,客厅的寒冷扑面将她激得一个哆嗦,经过任迟房间时,顺着走廊,她看见阳台有微微光点。 她蹑手蹑脚走近,借着微光,看到任迟一身单衣,胸口微敞,站在露天的阳台上,正在抽烟,而身后阳台的玻璃门紧紧关着。 也不知道在那里站了多久,他一身清寒,身体发颤,只一根接一根抽烟。 任缓穿着厚厚的棉衣,在走廊站了一会已经哆嗦个不停了,他却就这样暴露在深夜零下十度的空气里,面容隐没在黑暗里,抽着烟。 任缓悄悄站在门外,眼眶发红。 这就是,他高烧反反复复不退的原因吗? 哥哥,你真是很傻。 雪月烟火 任缓躺着好半天都没睡着,始终竖着耳朵,直到听见隔壁的房门轻轻扣上的声音,心头又开始狂跳起来。 就这样吧。 她对自己说。 然后翻身下了床。 头很疼很沉,世界在黑暗中扭曲成光怪陆离,一切向着无边的黑暗坠落下沉,直到落入无间地狱。 地狱里一会是熊熊业火,一会是冰天雪地,他身处其中,身重脑沉,四肢灌铅,无法逃离。 直到身后有人轻轻拥住了他,温热柔软的身体像是一泓温泉,将他包裹其中,他的神智终于在寒夜里被稍稍拉回了身体。 任缓站在任迟床边,看着他微蹙的眉,轻轻掀开被子的一角,钻了进去,贴上了他微微蜷曲的脊背,轻轻从后面抱住了浑身冰凉、还带着冬夜寒霜的身体。 融融温热化开了冰冷僵直,仿佛一夜之间春风送暖吹抚过冬日湖面的严冰,一时之间冰碎寒消,春暖花开。 他微颤了一下。 “缓缓?” 他声音低沉嘶哑,似乎分不清梦境与现实。 “哥,哥哥……” 她呢喃着,“就像小时候一样,你抱着我睡好吗,就一次,不要推开我。” 他已经烧得头昏脑涨,根本没有推开她的力气,也无从分辨这是梦是真,只听见她一声“哥哥”从脑海深处响起,带出一连串深埋灵魂的久远记忆,以及随着记忆而来的,那些从未磨灭的禁忌而悲凉的渴望。 以及………爱。 就当是一场梦好了。 反正他这些年,一直就是活在梦中,而无从从现实中得到片刻欢愉。 他艰难得在被子里转了个身,颤抖着抱住了任缓,嘴唇无意识得紧紧贴上她的额头,手脚并用,就像一个孩子紧紧缠绕着他心爱的玩偶,紧紧得抱住了她。 紧紧抱着她,就不会坠入黑暗,就不会落入地狱。 任迟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浑身都是粘腻的虚汗,身上薄薄的睡衣也潮湿得粘在身上,房间里只有昏沉沉的光亮透进来,厚而严实的窗帘盖住了窗外的天色,不知道睡到了什么时候。 他浑浑噩噩想抬手看看手表,却发现怀里窝着一个人。 这一吓非同小可,连烧得迷迷糊糊的脑子都清醒了片刻。 “你醒了,哥。” 怀里的人扬起瓷娃娃般精致乖巧的脸,平静得看着他。 “才七点多,再睡一个小会粥就好了。” 她又把眼睛闭上了,仰着头蹭了蹭他的脖子,气息浅浅喷洒在他的下巴上,嘴唇几乎在他的脖子上落下一个吻。 她什么也没解释。 反正他们心知肚明,所有解释不过是自欺欺人。 在这难得的片刻清醒中,他大汗淋漓得紧紧抱着她,享受着这昏暗房间里稍纵即逝的旖旎。 直到他又昏沉得睡了过去。 这是一场难舍的梦境,只要醒来,就会面目全非。 这几天全国人民都还在放假,走亲访友也早在前几天结束得差不多了,无所事事的人又开始聚在一起打发时间,就比如金雪梅,尽管二十多岁的儿子在家病的几乎奄奄一息,她也心大得没当成一回事,完完全全扔给了任缓,自己在外头没日没夜得搓麻将,上午回来睡一觉,醒了直接抬脚走人,只中途发过一次微信叮嘱任缓看着任迟吃药。 这一整天,任缓几乎都和任迟窝在被子里紧紧相拥,任迟昏沉得厉害,几乎一直在睡觉,中途偶尔醒片刻,也不说话,不睁眼,只是紧紧抱着任缓,过一会,再慢慢睡过去。 任缓倒是醒着,却也极有默契得不言不语,她明白任迟心中所想,只是任迟不明白她罢了。 晚上任缓给任迟喂了一碗粥,任迟也不说话,她一勺一勺得喂,他就一勺一勺得吃,两人相对无言,静默不语。 “明天一早,彦之姐就来了。”任缓捏着退烧药递到他面前。 时间到了。 她想告诉他。 任迟静默一会,接过药,一仰头吃了,然后又躺下了。 任缓替他关了灯,拿着碗出去洗了。 窗外家家户户亮着灯,窗户上凝起了氤氲的雾气。她推开窗看了一眼,天空飘起了细小的雪花。 这应该是今年最后一场雪了吧。 奇怪的是,虽然下着雪,月色却很明亮,遥远深邃的星空中居然还能看到星星点点的光。 她轻轻打开任迟卧室的门,拉着厚厚窗帘的屋内沉闷得几乎没有半点光,暖气开的太足让人有些透不过气来。 任缓走到窗帘,拉开了窗帘,明亮柔和的月色透了进来,隐约能看见纷纷扬扬的雪花在月下微微闪亮着清冷却不冷冽的光。 任缓窝进任迟的被子里,刚洗过的手冰冰凉凉得搂住了他的腰,丝丝寒意透过菲薄的睡衣沁入他滚烫的身体,带来一阵难得的清爽。 任迟并没有睡着。 白天睡了一天,现在虽然仍然头疼发昏,却神智清明。 两人谁都没有说话,就这么静静躺着,房间里只听见彼此清清浅浅的呼吸声。 时间一分一秒得过去,却仿佛须臾那么短暂,不知道过了多久,窗外忽然一朵朵的烟花绽开了。 任缓这才想起,今天是游山的花灯节,早上还收到谢不凡的微信问她去不去看花灯。 只是再美的灯,也比不上此刻一秒的时光。 任迟一直背对着她,此时也睁开了眼,看着窗外逐渐密集起来的烟花,他感觉到任缓也探出了头,下巴架上他的肩窝,头紧紧靠着他脸颊。 她的脸颊很柔软,带着女生特有的各种化妆品混杂出来的那种香气,又甜又软又绵。 他的心一下一下跳的飞快起来。 他们无声得紧紧依靠,在这个冬天的最后一场雪的月夜里,一起看了一场盛大美丽的烟花。 很多年后,他回想起来,都觉得那是他人生看过最美好的风景。 初六一早,秦彦之就过来了。 任迟这一天终于退烧了,虽然还是有点头疼,精神却好多了。 他听见客厅有人说话声醒过来时,身侧的被窝早就凉了很久了。 他的眼睛无意识得盯着天花板上一小块污渍,出神了很久。 秦彦之开门进来,短短一周没见,脸颊就圆润了不少,一脸喜气洋洋,想来这个春节过得很是快活,伙食尤佳。 她上前捏了捏他的脸,啧啧出声:“才几天啊就瘦成这样了?烧这么多天不会烧成傻子了吧?” 他抬眼,眼神越过她,看见任缓平静得站在秦彦之身后不远处,脸上化了淡妆,眉目如画,如同画册上匠人精雕细琢的娃娃。 她的眼睛并没有看他,只是向着秦彦之:“嫂子,你来了我就放心了,哥哥就交给你照顾了。” —————————————— 存稿快要更完了,后面会加油写的 希望小天使们多多评论交流 心碎 秦彦之带着任迟刚走,罗崇止后脚就来了,这个新年过得大概只有任迟和任缓瘦了好几斤,其他人都在连续一周的大吃大喝后红光满面得如同发酵的面团子,罗崇止更是穿着件风骚的红色皮衣带着黑色墨镜粉墨出场,举手投足间一派风骚颇像最近爆火的某摇滚明星。 “怎么你来不和我我说,我好去机场接你。”任缓忍不住埋怨他。 “雪还没化,我怕你开车不安全。”罗崇止大咧咧大咧咧得说。 任缓心一软,确是忽然感觉有些无法直视他带着笑意的眼神,不觉低下头去,避开了他的视线,“你先坐一会,我去给你冲杯茶。” 还没等她走开,罗崇止长臂一拦,将她紧紧箍在怀中,带着炽热气息的吻就落在了她的脖颈中,伴随着着他少见低沉的声音:“这么多天,你就不想我吗,alice。” 任缓浑身过电般哆嗦了一下,一股酥麻从吻痕处向着头皮快速窜去,她如同被一只妖精蛊惑一般情不自禁得抱住了他的腰,在他的吻落在她唇角之际,声音轻得如同一声叹息:“我想你了,claude。” “呀!缓缓,嘿嘿……”一个女声突兀得在客厅里响起来,是秦彦之去而复返,手里还拎着一些礼品盒子,她一脸促狭得眨眨眼:“小别胜新婚呀!连门都忘了关啦?”她扬着手里的袋子说:“我走一半发现给阿姨的东西忘了从车上拿下来了,我放下东西就走,不打扰你们亲热啦!” 任缓脸腾得红了起来,伸手去接她手里的袋子,视线越过秦彦之,却见任迟倚在门外,脸色惨白得仿佛下一秒就会倒下去,任缓一震,用力咬住微颤的下唇,拿着袋子去放置物间,再也没看门外一眼。 放好东西出来,秦彦之已经走了,罗崇止浑然不把自己当外人,正在客厅翻找能吃的东西,翻了几块沙琪玛和牛肉干出来,想来赶一早的飞机早就饿坏了,任缓在他旁边坐下,静静得、慢慢得,给他削了一个苹果。 在罗崇止接过苹果正要张嘴啃的时候,却听任缓冷不丁得问了一句,“你知道苹果的滋味吗?” “什么?”罗崇止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据说看不见的人,味觉会格外得敏锐发达,才能尝出苹果真正的滋味。”她轻声说,眼睛却并不看他,只是落在茶几上那几个圆润饱满鲜红的苹果上面,仿佛在对着虚空中某个不存在的人呓语,“只要尝过一次,就绝对不会忘记。” 秦彦之开着车,一旁的任迟始终沉默不语,她难得安静了一会,又忍不住叽叽咕咕开始说个不停,“缓缓的男朋友真帅啊,像个明星一样的,我看就很像今年很红的那个唱摇滚的叫什么echo的,现在的小姑娘都喜欢这一款,我们公司那些小姑娘每天为了他疯疯癫癫得听歌听得一边哭一边嚎,逗死了。”说着话,秦彦之自顾自得笑了起来,笑了半天见任迟不说话,秦彦之又说,“你说,他们会不会赶在我们前面结婚啊?哎,说起来,等春天到了,我们也要去看看婚纱了,你有没有想过去哪里拍婚纱照啊?我还挺想去马尔代夫的,你说呢?” 半天没听见任迟的回应,趁着红绿灯时,秦彦之转头看了一眼车后座的任迟,他闭着眼已经睡着了,不知是不是车内暖气太足,将他的脸烘上一片干硬的脸火。秦彦之静静看了他一会,心软得一塌糊涂,只是走了几天就瘦了这么大一圈啊,这么清俊沉静的青年,什么摇滚明星小鲜肉大天王,统统都比不上他一根手指才是。 这么呆了一会,直到后面的车按喇叭,她才如梦方醒,暗暗唾弃自己为美色所迷。 过完年,日子又回到了年前固有的轨道,大家都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秩序。只是在生活之外,有些东西已经悄然改变,彻底脱轨,向着不可回头的深渊缓慢却坚决得一路驶去。 只是首先感觉异常的却是谢不凡。 他千辛万苦追到的小女友,孟在水,变心了。 千不该万不该,他不该偷偷记住了她的密码,打开了手机,然后看了她的微信。 她还是他捧在手心,过年迫不及待带给家里长辈炫耀的小女友,然而她却在狂热得迷恋着另一个男人,每天给那个对她客气有余、热情不足的男人发足一百条微信。 他甚至从来不知道孟在水可以对一个人那么热情。 他不是一个可以沉的住气的人,尤其这是他珍而重之的女孩儿,他心中的精灵,不完美的天使。他颤抖着手拿着手机质问孟在水,孟在水抿了抿唇,随即坦然承认了。 “我是喜欢他,非常非常喜欢,你今天不问,我也打算要告诉你的。” 他有千言万语要问,他从小话多,父母总嫌他废话多又词不达意,今天却超常发挥,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在他憋屈的眼泪几乎快要跳出眼眶时,他只颤声问了一句:“为什么?” 为什么不喜欢我还要和我在一起?为什么我这么喜欢你对你这么好,你却这么对我? 为什么你会喜欢他? 为什么偏偏是他? 为什么? 为什么? 千万个为什么,对上年轻矫稚的女孩儿坦率的眼神时,都化作了飞灰。 孟在水看着他的眼睛,不甚在意得说:“因为他像echo,比echo本人还像本人,你不是一直知道我是echo死忠粉吗,我看到他第一眼就知道,他就是我这辈子最接近理想型的时刻。” 其画外意不言而喻。 因为只有和你在一起,我才能接近他。 从始至终,我喜欢的、在意的都是他。 谢不凡的心终于被践踏得粉碎。 谁的不在意 罗崇止皱着眉看着手机上一口气跳出来的十几条微信,手指有些不耐烦得划了几下,却始终没回就退出了。 天气渐暖,任缓工作越来越忙,一个月来公寓的次数屈指可数。他去公司接她,她忙着加班给客人修片,顾不上理他,总是催他先回去等她,只是一次又一次,他从没等到她过来。 什么狗屁公司,就指着任缓一个人挣钱吗?什么狗屁老板,人手不够就让任缓当牛做马一个顶三吗? 他坐在公寓沙发上生闷气,先是对着不存在的任缓老板大发牢骚,又把那些挑剔无比一次次让任缓重修照片的客人骂得狗血淋头,“一个个长得牛头马面的还能给你修成天仙不成!丑人多作怪!”他指天骂地了好一通,心底却有隐隐的不安,他不愿意承认,过完年后,任缓对他莫名冷淡了下来。 这种认知让他觉得沮丧,那种在英国的无力感再次袭上心头。 而过去半年蜜里调油的日子让他一度有错觉,任缓对他敞开了真正的内心,只是最近她莫名的回避又摧毁了他的这种自信,任缓还是原来的任缓,还是那个在英国的冷漠而热情的中国陶瓷娃娃alice,精致而冰冷。 这天任缓下班得格外早,连日的加班让她精疲力尽,几乎是一沾上床就睡着了。这一觉不知道睡了多久,等她从朦朦胧胧中醒来时,屋内还是一片漆黑。她起夜时向来喜欢摸黑,所以也没有开灯,摸索着开门上厕所,却听见厨房有隐约的声响,她探头看了一眼,见厨房窗外日光熹微,映照着母亲的身影,正在案板前忙碌。 “妈?天还没亮你在忙什么?”她走过去倚在厨房门外,嗔怪了一句:“怎么也不开灯?” 金雪梅惊讶得抬眼看着她,窗外明亮又生机勃勃的晨光将她虽有细微皱纹却仍然白皙柔软的皮肤镀上一层如红苹果般艳丽的红光,也衬得任缓的眼神格外失焦。 金雪梅压下心底忽然腾升的恐惧,安慰自己,只是她最近太累了没有休息好,没事的,没事的……… “缓缓,天还没亮呢,你再去睡一会,你最近太累了,今天请假休息一天吧。”她柔声说。 “嗯。”任缓乖巧得应了一声,“最近是挺忙的,今明两天老板都给放假,我再睡会起来吃早饭。” 等看任缓慢慢摸进了卧室,金雪梅才发现自己的手抖的几乎已经握不住菜刀了。眼泪毫无知觉得落了下来,滴落在砧板上还没切好的洋葱上,散发着辛辣刺激的味道。 又睡了一会,醒过来时已经是上午十点。任缓睁开眼睛,愈加盛烈的阳光透过薄薄的白色纱帘照进来,连空气中细微飞扬的尘埃都微微发光,她只觉浑身骨架都难得一见得放松,静静躺了一会,便起床洗漱去了。 走进客厅,见餐桌上放着蛋炒饭、油条和豆浆,金雪梅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却明显心不在焉,一脸怔怔。 “妈,中午做什么菜?我想吃糖醋排骨。”她靠过去挽住金雪梅的胳膊撒娇。 金雪梅像是忽然被她吓了一跳,回过神来,盯着她明亮如宝石般的眼睛看了一会,忽然笑得眼泪都要落下来,“好好好,中午给你做排骨,好孩子!”她紧紧抱住任缓,笑得连喉咙都发紧了。 任缓躺在沙发上玩手机,心下有些烦躁。罗崇止已经给她发了很多信息了,她却不知道怎么回。她有种进退两难的感觉。她明知罗崇止是她最有可能的拯救者,无论是在英国还是现在。 她曾经也想摆脱过去,重新开始,只是从她自欺欺人得回到游山,她就已经做出了选择。 只是罗崇止追着她的脚步过来,让她真切得被感动了。任何一个女人都不能拒绝一个像他这样的男人以这样的方式来付出,没有会人不被打动,她也不过是个普通人。 如果没有春节那一个星期,也许她真的能狠下心来,也许她真的会逃离游山,和他去英国、或者任何地方。 只要不是游山。 在那个圣诞之夜,她真的以为自己爱上了他。 只是,差一点,还差了一点。 他毕竟不是claude,他给不了她曾有过的刻骨铭心,给不了那么多爱,也给不了那么多痛苦。 爱是最可怕的毒品,只有痛苦和磨难才会成就最深刻的爱。 任缓从来都不够狠心。所以只能逃避。 在花灯节那场烟花后,她就已经做出了选择。 被爱和一个人怀抱痛苦死去,她选择后者。 即使前方是万丈深渊、是无间地狱,她也只能一往无前。 金雪梅在卧室不知道和谁打电话打了好半天,也不知道是在八卦些什么,中年妇女的恶趣味就在于此,一会长吁短叹,一会嘻嘻哈哈。 “缓缓啊!” 金雪梅在卧室大叫她的名字。 “怎么了?” “你小姨说,不凡那个孩子被女朋友甩了,已经一个多星期没去学校上课了,整天躺在家里打游戏,让你去劝劝他。” “啊?”任缓张着嘴,忍不住笑起来。 “这孩子,年轻人谈个恋爱被甩不是很正常,你小姨气得在房门外骂了他两天了,不凡饭都没出来吃,不知道和谁赌气呢!你去的时候给不凡买点吃的带过去,别真饿出什么事毛病来,那孩子本来就有点不正常。”金雪梅边说边笑。 任缓也忍不住笑,想起孟在水细眉细眼下颇有些特立独行的桀骜,没想到自家跳脱的表弟竟然这么快被小姑娘甩了,还闹成这个情圣做派,也不免有几分唏嘘。下午就去买了披萨鸡翅汉堡去看他。 一到小姨家,就看见小姨坐在沙发上生闷气,见了任缓就张口骂谢不凡:“也不知道这个死孩子和谁学的疯疯癫癫的劲,辅导员给我打了几回电话了,让他去上课,我只好说他病了要请假,我看没准得的是神经病!不就是被女孩子甩了吗,再找一个就是了,在家不吃不喝闹给谁看!” 金雪燕扯高嗓门,也不知道说给任缓听的,还是骂给谢不凡听的。 “好啦!小姨,我去看看他,怎么说也是不凡初恋嘛!” “什么初恋!”金雪燕哼了一声,“他高中可没少干给隔壁班小姑娘塞小情书,给人家送早饭的事,我说家里买的牛奶回回喝得那么快,都让他拿去借花献佛了!” 任缓忍住笑,去敲谢不凡的房门:“开门,我是缓缓,我给你买了最喜欢的双拼披萨,你不开门我再也不理你了。” 门内安静了一会,门“吱呀”一声开了,门缝里露出一张眼下青黑、胡子拉渣的脸来。 日料 任缓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谢不凡。 她所知道的谢不凡是没心没肺的,是神经大条的,是从不消极的。 而不是面前这个样子。 谢不凡躺在床上发呆,也没有吃东西,一边的电脑前显示的是一盘打了一半的游戏。 房间太乱了,弥漫着一股呛人的烟味,任缓默默给他收拾着,却听见他忽然开口:“姐,她说从来没喜欢过我。” 任缓没说话。 她真是很少听见谢不凡叫她一声姐。他是连自己亲爹谢振刚都可以叫“小刚”,连亲妈都可以叫“梅梅”的人。 这辈子他正经的时刻屈指可数。 “我才发现,我一点都不了解她。”他淡声说,“她喜欢其他人了,没关系,她告诉我,我们好聚好散,反正她也不是我喜欢的第一个人,我自问拿的起放的下,不会纠缠她。” “既然你明白,干嘛还这样呢?”缓缓在床边坐下,柔声说,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发。 “因为我不甘心被人骗,好像一个傻子一样,而别人一直就这么看着你犯傻,你却浑然不知,还在兴高采烈得表演。”他声音有些哽咽,眼睛赤红起来,说罢微微颤抖。 任缓不知道说些什么,只是一直缓缓抚摸他凌乱的头发。 “姐,你真的很温柔。”谢不凡捂住了眼睛,嘴角却微微勾了起来,耳边的鬓发霎时一片濡湿。 他无声得、努力忍耐着得,哭了。 “会好起来的。”任缓说。 心底却一片茫然。 真的会好起来吗? 原来不是他们以为的小男生的小打小闹,原来他们都太轻视了这份感情对他的影响,因为他平时太坚强,因为他平时太开朗,他们就理所应当得轻视他的痛苦,可是痛苦,哪里有轻重之分呢?难道年轻,就没有资格痛苦吗?这一刻所感受到的痛苦就是最真实的呀! 很久以前,她最痛苦的时候,其实比现在的谢不凡还要小,只是她学会了忍受,学会了掩饰,却差点连她自己都忘了,所爱隔山海,是什么滋味。 她呆呆倚靠着床,眼泪也忍不住流了下来。 谢不凡睁开眼,看见哭的眼眶通红的任缓吓了一跳,哑着嗓子说:“你哭什么?现在是我被甩了好不好。”他又说:“你要是不好好看着姐夫,下一个被甩的就怕是你了,到时候咱俩可真是难姐难弟了。” “姐,你还不知道吧,孟在水喜欢的是姐夫。” “在山上拍照那一次,她第一次见到姐夫,就喜欢上他了。” “她是为了接近姐夫,才和我在一起的。” “她说,姐夫已经答应和她吃饭了。” “崇止不是这样的人。”任缓镇定得说。 “我不知道姐夫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只知道她现在正在对姐夫死缠烂打,但是姐夫却没有告诉你。”谢不凡双目放空,死气沉沉得说。 “她说,今晚约了姐夫吃饭,姐夫和你说了吗?” “我会让崇止给你一个交代的。”任缓艰难得说。 “不用了,我和她没关系了。姐夫对得起你,能给你交代就行了。”谢不凡侧过身去,背对着任缓,“东西我会吃的,你走吧,我休息两天就去上学,你不用担心我了。” 任缓站起来,默默看了一眼他用被子裹着的背影,转身要走,却又听见谢不凡低声说了一句:“姐,别把我当小孩子了。” 任缓从谢不凡家出来,打开手机,罗崇止早上给她发了七条微信。 “起了吗?” “宝贝儿吃早饭没?” “不会还没起吧?” “是不是昨天又加班到很晚?” “宝贝儿你怎么不理我?” “我最近吃了一家很好吃的餐厅,有你最喜欢的咖喱蟹。” “中午我给你点一份送公司来好不好?” 她只在中午给他回了一条“今天休息没上班。” 然后罗崇止没有再发过消息过来。 她想了想,给他打了个电话,他没有接。再打,还是不接。 她发了条微信,“在干嘛呢?” 过了一个小时,他才回了一条“在上班。” 任缓赶紧又发“晚上一起吃饭?” 三十分钟后,他回“约了人了。” 难道真的约了孟在水? 任缓有些生气了。在英国他们交往之前,罗崇止就花名在外,是华人留学生圈里数一数二的花花公子,她差点忘了他荤素不忌的作风。只是,他招惹谁不好? 她发“约了谁?在哪吃?” 好半天,他才回了一句“六点半,樱和日料。” 求婚 日料店里的灯光昏黄柔和,映得面前年轻女孩桀骜的脸上一片光洁温婉,显得格外温柔。 女孩儿笑意盈盈,细长的眼睛里跳跃着灯光,如同闪烁的星星。 英俊的青年穿着薄薄的休闲西装,低垂着眼,不知道轻声在说什么,旁人只看到那对面的女孩托着腮,听得分外专注,时不时得笑。 大约是情人在约会,说着什么甜言蜜语吧。 不止是路人这么想,当任缓走进樱和日料看到这一幕时,心下第一反应,也是如此。 她站在不远处看着这一幕,心口突突得跳了起来,又气又急又懊恼,五味陈杂,竟一时分不清自己的心绪,只觉得灯光暗的可怕,眼前的场景如同蒙上一层昏暗斑驳的蒙版般不真切,头晕脑胀间竟有些站不稳,幸亏路过的服务生扶了一把才勉强站稳。 她努力醒了醒神,走向了那一桌郎才女貌的人面前,眼睛也不看孟在水,直勾勾瞪着罗崇止。 罗崇止终于抬眼看她,表情少见得冷淡,“来了?我给你点了你喜欢的龙虾刺身和青梅酒。” 还不等任缓说话,孟在水瞪圆了她的细眼:“claude你还约了缓缓姐啊!?” 任缓乍一听见孟在水叫他“claude”差点没吐血,一时之间竟然忘了要说什么,加上头晕得有些难受,只好先坐了下来,气鼓鼓的,倒是有些无措了。 反而是孟在水有些不乐意了,“claude你不是说好了和我单独吃饭的嘛?怎么还叫缓缓姐来?” “你为什么叫他claude?”任缓忽然问。 “claude是国外回来的,叫英文名不是很正常吗?叫罗大哥罗哥什么的多土呀!”孟在水满不在意得耸耸肩。 “你和谢不凡分手了?”任缓说。 “都分了好几天了,你消息太滞后了吧?”她扬了扬眉毛,一脸不在乎。 “你知道他为了你一个星期没去上课了吗?整天在家不吃不喝的。”任缓说的很平静,并无讨伐之意,眼睛却一直看着她。 孟在水皱了皱眉,“什么叫为了我呀?又不是我让他不要去上课的,再说了,他平时也不怎么去上课,还不是天天逃课在外头野,这么大人了为了这点事唧唧歪歪的真是土死了。” 话是这么说,孟在水却还是叹了口气,兴致也低了下来,倒了杯清酒一口喝了。 “你可以不喜欢他,但是不能不尊重他,不尊重他的感情。”任缓轻声说。 孟在水没吭声。 任缓想起去年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枫叶树下张扬明艳的红衣少女,还有一旁为她鞍前马后、目眩神迷的谢不凡,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心底不免唏嘘。 “他不是因为你和他分手才不开心,是因为觉得受到了侮辱。如果你承认他对你的好,对你的感情,我希望你至少和他说一句对不起。”任缓看着孟在水的眼睛,一字一顿得说。 孟在水平日只觉得任缓性格温柔乖巧,却不知道她有这么尖锐的一面,几句话说的她锥心,一时之间竟然不敢直视她的眼睛,眼神左顾右盼,像颗被霜打焉了的小白菜一样低着头,吭哧吭哧得喝了两杯酒,才哼哼唧唧得说了一句:“我知道了。” 任缓见状,给她夹了一筷子刺身,毕竟只是不懂事的小姑娘,她话也不敢说的太重。 桌上顿时安静下来,气氛格外诡异。罗崇止从头到尾都没说过话,只是自顾自得喝酒,本是用来佐餐的清酒,他喝出了二锅头的架势,一杯又一杯,不用人劝,就喝空了两瓶。 孟在水喝了两杯酒后落荒而逃,只觉得自己好不容易盼来的浪漫约会分明是场蓄谋已久的鸿门宴。 桌上只剩任缓和罗崇止两个人,罗崇止今天分明有点不对劲,几乎一直没说过话,不像平日里聒噪,安静得过了分。 “你知不知道孟在水是谢不凡的女朋友?你为什么要和她一起吃饭?你让谢不凡怎么想,你知不知道谁都可以,就是孟在水你不可以?”任缓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不那么像质问。 罗崇止唇角勾了勾,“你今天是特意来开讨伐大会的吗?” “我不关心谢不凡怎么想,我只关心你怎么想,可是我觉得如果不是孟在水,你可能不会有什么想法,甚至今天晚上不会来,是不是?” 任缓愣住了。 “教训起别人来一套一套的,你怎么不问问你自己,有没有尊重过我,尊重过我的感情呢?” 罗崇止越是说的轻描淡写,任缓就越是心惊,这太不像他了,他不该是这样。 “你不在乎我,你也不爱我。”他倒了杯梅子酒,自嘲得说了一句。淡淡的琥珀色酒液在水晶杯里折射着潋滟的灯光,他琥珀色的眼睛里是无法言喻的哀伤。 “你说,孟在水侮辱谢不凡,玩弄他的感情,因为从一开始她喜欢的就是我,可是全世界最没资格指责她的人就是你,因为你不也是这么对我的吗?”罗崇止呵呵笑了两声,将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我不说,不代表我不知道,不代表我不明白。我只是在赌,你最终会相信我,会爱上我,因为我会对你奉上我百分之一百的坦诚。”他仿佛是在自言自语。 任缓越听越心惊,却无法反驳他,她想上去抱住他告诉他不是那样的,却僵坐原地无法动弹,只觉得太阳穴附近正在勃勃跳动,脑子疼的厉害。 “你让孟在水和谢不凡说对不起,那你是不是也应该对我说一句对不起?”罗崇止冲她微微一笑。 “对不起……”任缓艰难得从喉咙里挤出这几个字,声音嘶哑得不成样子。 “没关系,我原谅你。”罗崇止隔着桌子忽然握住她的手,不知道是不是喝的太多,两颊已经有了淡淡酒晕,他认真得看着任缓,微蹙着眉,眼睛里浮着浅浅水光,他说:“如果对不起我,就不要让我输。” 他另一只手从怀里掏出一个戒指盒,单手打开,里面躺着一枚戒指,上面镶嵌着一颗圆润无暇的红宝石,在灯光下散发着无以轮比的华丽光芒。 “嫁给我,缓缓。” ———————————— 存稿快没啦,希望大家多留言交流哦~ 黑暗再临 任缓小的时候就觉得,钻石不好看,太闪太锋芒毕露,她喜欢含蓄温柔圆润的宝石,尤其是红宝石。 她小时候甚至还缠着金雪梅让她给自己买一个红宝石戒指,那时候金雪梅点着她的额头宠溺得说,“以后啊让你老公给你买一个你最喜欢的戒指和你求婚。” 小小的如同瓷娃娃一样的缓缓不解得问,“结婚不应该是钻石戒指吗?” 金雪梅笑着说:“谁规定的只能钻石戒指?女孩子自己高兴戴什么就戴什么。” 于是小小的缓缓就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让她最爱的人给她买一枚红宝石戒指,在一个最美丽的夜晚,和她在鲜花的拥簇下、在月亮的见证下,向她求婚。 只是很久以后,她才明白,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许多事注定不得圆满。 在英国时,或许某日她喝多了,曾和罗崇止提过儿时的这个小笑话,却不想他记得如此清楚。 此时此刻,她看着眼前光彩流转的红宝石戒指,竟觉得十分不真切,恍恍惚惚像在梦里。 她张嘴想说话,看着罗崇止期待的表情,眼泪毫无预兆得流了下来。 如果早一点,早一点遇见就好了。 她心里不期然冒出这个念头来,却又很快否定了。 早又能早到哪里去?她过往的时光,每一寸缝隙都被填得满满当当,根本没有一段时间可以真正留给他。 她不够自私,也不够残忍,对别人、对自己都是。 她几乎以为自己会说“好的。” 然而她嘴唇翕动,张张合合半天,却说不出一句拒绝或同意来。事已至此,她竟然还是想要逃避。 她抚摸着那枚红宝石戒指,它是如此美丽夺目,却又注定不属于她。 任缓久久得没有说话。 罗崇止的眼睛像是一盏年久失修的灯般闪烁不定,在期待和失望中起起落落,然后在许久的等待中情绪一点点垮了下去,他忍耐到了极点,也失望到了极点。 终于他甩开了握着的任缓的手,愤而起身,掉头就走。 任缓猝不及防,还没反应过来,红宝石戒指已经跌落在桌下。 等她从桌下寻回戒指,罗崇止人早就不见了。 她急忙去结了账,到停车场找罗崇止,见他正在车外费力得找车钥匙,大概摸遍了全身也没找到,愤而狂踹那辆价值不菲的跑车。 任缓默默上前,把钥匙递给他,“你忘了拿钥匙。” 罗崇止一把把钥匙抢回去,狂拉车门。 任缓抢前一步进了车里,“你喝了酒,我送你回去。” 罗崇止站在车外不动,身形却晃晃悠悠。 任缓只好又出来拉他,把他塞进车里,还安慰似的抱了抱他,“你乖好吗?” 他没吭声。 这里离罗崇止的公寓不到二十分钟的车程。今天一晚上,任缓的头都晕晕胀胀,现在开着敞篷车被风一吹才清明许多。 车开进小区,却没想到碰见了她最不想碰见的两个人。 “缓缓!”秦彦之惊喜得冲她招手,她和任迟显然是刚刚散步回来,穿着一身便装,脚步轻快。 任缓只好停下车来和她打招呼。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秦彦之问。 “呃……他公寓在这儿。”任缓硬着头皮说,生怕她问为什么不早说住在一个小区。 “啊……你们……住一起了呀?”秦彦之飞快看一眼罗崇止,坏笑起来。 “呵呵……”任缓干笑两声,不敢去看她身后的任迟,飞快得说“他喝多了,车在这儿挡着别人路了,我们先回去了。” “你们住哪儿啊!”秦彦之在后头喊,“下次我们去看你们!” “……f楼902。” ***** 任缓给他温了牛奶放在桌上,然后把乱糟糟喝公寓略微收拾了一下,把脏衣服扔进洗衣机,而罗崇止从回来后就瘫在沙发上,冷眼看着任缓忙进忙出。 平时她也很少做家务,他的家务一向是请钟点工做的,或许是出于自责,于是通过这些不必要的忙碌来掩饰心底的不安。 直到忙的差不多了,似乎没什么可做的了,任缓才敢直视罗崇止的眼睛。 她有着无法掩饰的手足无措,竟然在他的目光下有些尴尬,她鼓足勇气走过去轻轻抱了抱罗崇止,天知道她多害怕他会推开她。 但是他没有,他舍不得。 这一刻如此温情,他无法拒绝。 “你要乖一点,喝了牛奶再睡,明天才不会头痛。”她说。 他还是没吭声。 “我要回家了。”她又说。 他依旧没说话,懒洋洋醉醺醺得睨着她。 任缓起身,从房间给他拿来一条毯子披上,他眼睛一直看着她,却始终一言不发。 临走时,任缓从包里拿出那个装着红宝石戒指的盒子,轻轻放在了茶几上。 罗崇止的眼神迟疑得落在盒子上,似乎没有反应过来那是什么东西,等他意识到那是什么之后,顿时暴怒起来。 他几乎是从沙发上跳了起来,身上的毯子随即滑落在地,他抓着盒子冲任缓吼道:“你既然不要,那就扔了!还拿回来干什么!” 他冲向窗口打开窗户,手一扬就扔进了茫茫夜色中。 任缓急了,扒住窗户一看,楼下就是绿化带,黑漆漆一片,也不知道落在了哪里。 她回头就要冲出门去找戒指,却被罗崇止强行拉了回来,他赤红着眼,一张口就是满嘴酒气,怒道:“我这么个大活人在你面前你看不到?我在你眼里是不是还不如一枚破戒指?你说啊!” 分明是无理取闹,和醉酒的人说不清楚。 任缓皱着眉,“放开!” “放开什么?放开你去找戒指?还是放开你和我分手?”罗崇止显然是酒劲上了头,说话语无伦次起来,“我告诉你你想都别想!你不想结婚那就不结婚!不结婚你也别想走!” “你先放开我好不好?我不走,你听话好不好?”任缓见他疯疯癫癫,放缓语气,轻声哄劝道。 罗崇止见她一脸柔善乖巧,怒气更盛,声音也不禁提高了许多:“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你这个虚情假意的样子?你就是喜欢哄我骗我,把我当傻子哄!” 他越说越委屈,只觉得自己悲惨至极,几乎就要嚎啕大哭起来,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过去堂堂风流公子怎么落得这个下场,手上不禁力气又大了几分。 见他这样,任缓心里难受得厉害,“对不起……” “你要走就走好了!我真是受够了!受够了!我真是受够了你的忽冷忽热,对我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你走吧,快点走!再也别让我看见你!”罗崇止又改变了心意,用力把任缓猛的一甩,只想眼不见为净。 任缓被他用力一挥,向后踉跄两步,被地上的毯子一绊,整个人失去重心向着茶几倒去。 罗崇止还“呼呼”喘着粗气,尤自平息着怨气,却没发现空气里安静的可怕。 任缓的头重重撞上了茶几,撞得她头痛欲裂,她痛得捂着头一时间竟然没能站起来。 等罗崇止发现不对时,任缓坐在地上,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愣愣得看着他。 她说,“崇止,是不是停电了。” —————————— 存稿都没啦,后面可能会慢一点,这一章之后就是迟迟缓缓的主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