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百无禁忌》 分卷阅读1 《[综武侠]百无禁忌》作者:若然晴空 文案(c6k6.com): 正经文案(c6k6.com): 我叫戚霜,是个巨佬。 就是比大佬还牛逼的那种巨佬。 我破碎虚空之后,感觉人生失去了意义。 做人没意思。 无人知我云端高处的寒冷。 无人知我天下第一的寂寞。 …… 卧槽那个男人巨帅! 诶嘿,做人真有意思。 穿越世界有: 1.论御猫的腰力。 2.铁骨铮铮方侯爷。 3.卿本佳人。 4.是你的极乐之星。 5.追到隋末砍邪王。 6.当李某某遇上战神表妹。 7.桃花记事。 8.神剑山庄的三呀三少爷。 不正经文案(c6k6.com): 元宝写文记第一弹~ 元宝是只一岁半的猫。 当主人再一次地对它说: “你已经是只成熟的猫了,要学会自己挣猫粮。” 的时候。 它思考了一下,决定开文挣猫粮。 还有猫罐头。 排雷: 第一人称综武侠同人,古早风玛丽苏天雷小白嫖文,嫖遍男神百无禁忌,进坑视为同意ooc,作者不想写正剧系列,跟着作者念三遍:文烂都怪猫,文烂都怪猫,文烂都怪猫! PS: 内容标签: 天之骄子 甜文 快穿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戚霜 ┃ 配角:很多很多人 ┃ 其它: ================== ☆、溜了溜了 思水楼,扬州的思水楼。 我坐在二楼雅座吃瓜,瓜是西域来的甜水瓜,多汁甘甜。 姓杜的说过,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这话没有掺一点水分,思水楼走廊的画屏上,就题着他当年来浪时为头牌花娘写的赞美诗,恨不得从头发丝赞到脚底板,彩虹屁放得一套一套的,只是他当年稍微要点脸,用的是化名,字迹却做不了假。 本姑娘对此十分嫉妒,我认识他少说有二十年,他从未为我写过半首诗,也不太爱给我写信,要不是他当年长了一张很有本钱薄幸的脸,我大概早就不搭理他了。 我其实很羡慕他,他做人信奉有多大脑袋吃多大碗饭,从来不去担心自己做不到的事,不像本姑娘,总是要承受这个年龄不该承受的重担。 思水楼里来了很多的江湖人士,全都挤在一楼大堂,杂鱼大多拼桌,也不叫东西吃,一看就很穷,而会装逼的一人占一大桌,点一堆东西放着不吃,也不叫花娘,手里通常按着一把剑或者刀,还有个瘸子拄着拐,生怕别人不知道那是重铁的,一坐下就拿拐在青砖地面上敲出一个洞。 这些人维持着一个微妙的平衡,没人说话,也没人轻举妄动,他们都在等人。 他们等的人来得很快,伴着仿佛氤氲了天地灵秀的步伐,灵眸生娇,流光溢彩,一袭白衣更是映衬得她如天宫仙子,美得让人生不起一丝觊觎之意,她的眸子只在楼里众人身上扫过一眼,就有一半的人忘记了来这里的目的。 人是慈航静斋这一代的斋主亲传弟子,苏潋。 这里是慈航静斋的代天择主大会,来的除了武林英豪,还有政客,比如那边一副猪哥脸的金冠胖子,比如那个随侍众多的中年儒雅帅哥,比如角落里穿着苏潋同款白衣的病弱公子哥。 本姑娘两边都不是,是来搞事的。 苏潋要求十问十答,她先将问题写在二楼的木牌上,能答得符合她心意的可以摘得一个木牌,最后谁的木牌多,谁就是今天的赢家,慈航静斋会将玉玺奉上,倾白道之力将那人奉上天子尊位。 这活计她们干了不少年,之前都用和氏璧,后来和氏璧失落,这一次她们就另找了一块玉玺充数。 本姑娘一直觉得这很不合理,总有人不擅长演讲,或是文化水平不高,但慈航静斋自有她们的理由,而且不算我们魔门对她们的偏见的话,她们每次选中的天命之主,似乎也都还算是不错的开国君王。 是的,本姑娘是魔门的人。 当年本姑娘父母双亡,没地方混饭吃,便拍脑袋决定去参加慈航静斋弟子的海选,没想到因为长相不过关刷下,又辗转流落到魔门,托父母生养的容貌所赐,本姑娘同样没能进入阴癸派,反而由于武学天赋过分优秀被补天阁看中,成为了一名童养杀手。 魔门分两派六道,两派指阴癸派和花间派,六道是真传、邪极宗、天莲宗、魔相宗、灭情道、补天阁。 其中阴癸派长期和白道龙头慈航静斋死磕,名头最大,实质上阴癸派由于掌握了魔门至宝秘籍《天魔策》最精华的一部分,也确实早就成为了魔门的代表。花间派的名声小一点,他们一代只传一名男性传人,在客观实力上确实不能和门人众多的阴癸派比,据 分卷阅读2 说很早之前花间派的传人甚至是魔门圣君的代名词,但到现在也落魄得很,只比六道杂鱼稍微好一点。 和其他魔门派系不同,补天阁是刺客杀手的聚集地,长期招揽外来人才,自己培养出的杀手大多并不厉害,除了隋末花间补天两头挑的邪帝石之轩,也就剩本姑娘这么一个人才,而且石之轩这个人很不是东西,他是花间派传人,却抢了补天阁传承,后来教的刺客弟子杨虚彦死掉之后,他就没再收徒,据说当和尚去了。 花间派是有护派尊者的,功法得以被完整保存,补天阁没有,石之轩跑路之后,补天阁的武功残缺了很大一部分,导致后来的弟子学不到啥好东西。也正是因为补天阁的武功传承有问题,本姑娘现如今的武功其实跟《天魔策》没多大关系,主要是我自身比较优秀。 本姑娘对魔门的归属感不强,不是很能理解阴癸派铆劲争夺天下的势头,甚至于整个世道于我来说也并没有什么值得在意的地方,所以……本姑娘没什么遗憾地快要破碎虚空了。 阴癸派这一代的掌门人雪玉娇闻听此事,第一次对我低头,求我看在魔门大伙叫了我那么多年的圣君的份上,在破碎虚空之前为魔门搞一波事情,我答应了她,却只是看在她的份上。 雪玉娇长得很美,我觉得她比苏潋还要美,毕竟苏潋只能仙,雪玉娇却可仙可妖,她仙起来犹如九天仙子下凡尘,妖起来就像勾魂夺魄的狐妖,而且我是亲眼看着她从一个小笼包包长到如今艳绝天下的大美人的,私心成分很重。 临行前雪玉娇答应我,我走之后,她就为我蒙上面纱,此生再也不让第二个人看到她的容貌,我有一点高兴,但只是一点,毕竟她是个女人,我虽然长得不好看,但也是喜欢男人的,假如雪玉娇是个男人的话,我也许都不走了。 想到这里,我有些难过,不为雪玉娇,她虽然表现得很爱我,甚至于有点依赖我,但我知道她其实并不爱我,她也喜欢男人,只是把我当成靠山而已,而天底下的人不分男女老少,在她那双繁星花雾般含情带怨的眼神注视下,都是不忍心戳穿她的。 我难过是因为我自己,魔门有个很变态的门规,不允许弟子睡他们喜欢的人,据说是因为《天魔策》本身的缺陷,本姑娘没怎么学过《天魔策》,却还是从来没睡成过喜欢的男人,就是因为长得不好看。 我情窦初开的那年,慈航静斋的斋主还不是现在这一位,那时候我十八岁,在大漠遇到一个剑眉星目的少年剑客,他和我同行数月,结下过命交情,我偷偷地喜欢他,可他只把我当朋友,我以为他天生冷漠,不喜情爱,没想到他第二年的江南见到了那一代的静斋传人,一眼痴一生。 上天让我长得不美,却又让我多情得很,过了一段时间,我又陆陆续续喜欢过几个男人,也许当真是我太优秀,百余年的时间里,我从普通杀手晋阶成为金牌杀手,从金牌杀手逆袭补天阁主,又从补天阁主成为魔门圣君,江湖人闻风丧胆,白道视我为心腹大敌,声名赫赫,但感情方面始终得不到什么结果。 我上一段感情就在三十年前,那也是个剑眉星目的俊朗书生,他因得罪权贵全族被杀,流落江湖后是我救了他,我收留他,替他报仇,他在我的小木屋里住了三年,我本以为这一次可以许下终身,没想到他却爱上了伺候我多年的婢女阿桃,宁愿给我做奴仆也不肯做我的男人,我只好放了他和阿桃,后来我回过味来,发现应该是阿桃比我长得漂亮的缘故。 我说自己不漂亮,其实是美化之后的说法,我长得有一点丑,因为小时候营养不良,我的头发是干枯浅黄的,像乱蓬蓬的杂草,不论怎么保养都保养不好,我的眉毛很淡很稀疏,像久病的人,眼睛大而无神,有点像死鱼的眼睛,有时会闪过诡异的光,鼻子是塌的,嘴巴倒正常,但唇色青白得可怖,是我十三门奇功中的一门《冷尸法》带来的副作用。 这些年由于武功精进,我的身体一直保持在十八岁的巅峰状态,有些像传说中的青春不老,但因为天生容貌的不过关,对我来说并没有值得开心的地方。 我吃着瓜看完了一整场代天择主大会,不出意料的是,慈航静斋又准备搞事情,明明来的人是郭威的儿子郭荣,她们却看中了一个他身边姓赵的陪客,正如当年隋末代天择主,明明造反的是李渊,她们却撺掇李世民搞事一样,要知道那个时候,李建成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无非就是要挑个有资本争夺,或者说篡夺天下的,但起步点不能太高,不然显不出“倾白道之力”的功劳,大家总要有利益上的交易,而不是一昧的从龙之功。 我其实挺喜欢郭荣,他侃侃而谈的样子很有几分明主气质,尤其他也生得一派剑眉星目的俊朗样子,是最最能让我动心的那一款男人。 慈航静斋明明看中的是姓赵的,却没有明说,一副对郭荣很有兴趣的样子,我明明看到苏潋对姓赵的眉目传情了,她们慈航静斋一直就那样,中意谁就让弟子撩一下。 眼看着大会就要落幕,我吃完最后一块瓜,清了清嗓子,把众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用蕴含了内力的大嗓门 分卷阅读3 说道:“都等等,让戚某说两句。” 我的声音震碎了雅间的窗户,加上我又站了起来,于是所有的人都看向我,我看向底下,一步瞬移向下,掏走了慈航静斋准备好的玉玺,返回原地,在不少人的眼里,我甚至都像没动过,手里就突然多出了一块玉玺似的,这里要稍稍感谢一下石之轩,我一统魔门之后学来了他留在花间派的幻魔身法。 底下的人都看着我,他们都认识我,这世上不认识我的人太少了,太多的小孩夜里听着我的名字止啼,有人惊恐,有人惊惧,有人咬牙坚持,有人果断逃遁。 苏潋小美人的脸白了,我销声匿迹三十年,但江湖仍旧有我的传说,毕竟我和至少六个静斋斋主死磕过,单看我现在活蹦乱跳地在这里,而她们都已入土为安这一事实,就该知道我不是很好惹。 我咧开笑,摆出魔门开会时的和善表情,说道:“今天戚某来有一件正事,正好今天列位江湖同道都在,就当做个见证。” 我从袖子里掏出一张长长的白绢,几乎写满了墨字,底下有个显眼的手印,很是威风地从二楼掷下。 白绢上是我花了一贯钱找了个落魄秀才写的保证书,大大小小百余条,大概就是慈航静斋保证在戚霜破碎虚空之后一百年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改朝换代事宜,底下落款一边是我的签名,一边是现任斋主的血手印,当然,她不肯按的,是我握着她的手按上去的。 苏潋小美人三天前到的扬州,一直没能得到慈航静斋那边的消息,却认得出她师父的手印,她虽然害怕,却当即拔出了剑,她也不同意,我只好如法炮制了一遍当日在慈航静斋的暴行,期间打废为苏潋小美人出头的江湖人士若干。 我把玉玺交给随同的阴癸派弟子,找了个青山秀水的地方破碎我的虚空。 其实我挺坏的,走的时候顺走了慈航剑典,我不打算给雪玉娇,我埋在家里地窖装臭豆腐的第三个罐子底下了。 ☆、论御猫的腰力(1) 我飞升了。 根据我们那儿的术语来说,这叫破碎虚空。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躺在一处废墟里,边上没人,我仔细地看了一遍废墟,从残破的砖瓦和佛像的工艺来看,我判断自己腾地方了,我琢磨了一会儿站起身,发现自己赤条条的。 老天爷可能看不惯我的富裕,我飞升之前夹带在身上的金银珠宝一样都没让我带走,我光着身子站在荒郊野外的废墟里,抬头看天,还是一个太阳,再一次判断,我不大可能是飞升到了仙界,这更像是换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至于到底是充满着踏破虚空强者的世界,还是普通的世界,单看不远处骑着马过来的蓝衣剑客就知道了。 那个剑客很弱,大概等于0.05个苏潋,而我等于十个苏潋她师父。 但他长得很俊,我对男人的审美在于剑眉星目,最好是带着那么一点书生气的剑客,然后是刀客,使枪的排后一点,使奇门兵器要再次一些,这个蓝衣的剑客完美地符合了我最偏好的那一类审美。 我三十年前就已经发誓从此心如止水,毕竟我也是要脸的人,可惜美色当头,心还是忍不住狠狠地动了一下。 蓝衣的剑客发觉到了这边的情况,离得稍远看不清骨龄,我判断他年纪不大,在八十岁以内,因为他的脸红得实在太快,一路红到了耳朵尖尖,我不用低头也知道映入他眼帘的是怎样一幅模样,这是一具全天下武者都梦寐以求的绝佳躯体,浑身没有一处多余的皮肉,天生开了一百零八道骨窍,经脉强度达到了人所能想象的极限,罡气内敛,毫无罩门,堪称完美无缺。 但对女人来说,就不是那么美妙了,我那么多次失败的感情经历,大半源于这具细瘦如豆芽菜的身体,男人只要不是天生变态,很少有人能欣赏我这样的体态。 何况我还长得不美。 我所经历的全部的人生,几乎都花在了武学上,破碎虚空后,我有一种隐隐约约的感觉,我的武道已经达到了巅顶,再往上不可能了。 我有点难过,还有点生气,甚至产生了一点心如死灰的感觉,连剑眉星目的蓝衣剑客都不在乎了,我觉得人生失去了意义,再也没有值得我去追求的东西了。 然而蓝衣剑客并没有不在乎我,他站在离我很远的地方背对着我,问了我好几遍需不需要帮忙,我没有理他,他犹豫了一下,从马上的包裹里翻出一套衣物,估量着距离抛给我。 我任由衣物落在离我两步远的地上。 蓝衣剑客没有听到穿衣服的动静,他又问了一遍:“姑娘,你还好吗?” 我觉得他有点过于烦人了。 蓝衣剑客却不觉得自己烦人,他又等了一会儿,没听到我的动静,于是判断我可能智商有问题,他没再开口,从包裹里抽出一条腰带,蒙上了自己的眼睛,然后朝着我走过来。 快到我面前的时候,他捡起了地上的衣物,犹豫了一下,再次问我道:“姑娘,如果你不说话,展某就当你默认了,此间山林虎豹蛇虫众多, 分卷阅读4 展某不能放你一个人在这里。” 我眯着眼睛看他五官轮廓极为出众的脸庞,有点想叹气,像这样单纯又没什么实力的男人在我们那儿是很容易吃亏的,雪玉娇最喜欢这样的,她通常会假装成落难的美小姐去占人家便宜,然后反咬一口要人家负责,等人家真心爱上了她,她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一个个黯然神伤的可怜人。我很不喜欢雪玉娇这一点,她修炼的功法让她不能和心爱的男人睡觉,就想出这样的方法折磨别的男人,实在是很不好。 然而我没有动。 我无耻地站在原地,任由展某红着耳朵小心翼翼地给我穿上男子的内衫,他的内衫很长,拉平后差一点点垂到我的腿弯,然后是裤子,他似乎做了极大的心理斗争,才用滚烫的手提起我的脚踝,为我套上裤子。 裤子有点松,我思考了一下要不要自己系腰带,但目光瞥见展某红得快要滴血的俊脸,我伸出去的手停在了半空中,任由他给我系腰带。 展某的动作真的很小心了,然而他的实力真的是很弱,蒙着眼睛就像是断了五感,大体的动作虽然没有出纰漏,却还是蹭到了我的身体好几下,第一次他浑身发颤,恨不得立刻跑走,第二次他俊脸红得不能再红,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第三第四次就放松了一些,他为我穿好一整套衣物,才礼貌地后退了几步,摘下了蒙眼的腰带。 “事急从权,实在是冒犯姑娘了,今日之事展某必定守口如瓶,假如姑娘日后需要展某负责……”他说着,目光落在了我的脸上,他没再开口。 同样是占美貌少男的便宜,雪玉娇总能骗得他们争先恐后负责,到了我这里,话就卡进了喉咙。 肤浅的男人。 然而我也很肤浅,即便有气,一对上展某的脸,也就气不起来了。 这个男人实在不是一般的好看。 剑眉星目本就是男色里的顶配,已经足够帅气了,他偏偏还要在这份帅气里加码,他的眉形状极好,微微斜开向上,颜色犹如最上乘的墨,眼眸清澈而温润,黑白分明,鼻子高高的,他的唇更是长得让人一看就很想吻上去。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唇角微微翘了一下,有些松了口气地说道:“怪不得这么矮,原来是个小女娃啊。” 我觉得这个男人有点过于残忍了。 残忍的展某这下安心了许多,他把我抱起来,一只手托着我的腿弯,一只手按住我的脊背,就是那种抱小猫的抱法。 展某的马是最普通的那种大黄马,我从轻功身法大成之后就没怎么骑过马,他把我托上去之后甚至没办法坐稳,好在他随即也上了马,就坐在我的身后,他提起马缰,几乎算得上环抱的姿态。 大黄马高高兴兴地在荒林里飞奔起来。 我没有一丝矜持地向后紧紧靠着展某的胸膛,这人应当也是从小习武,身板练得极好,只是腰有点细。雪玉娇说过男人肩宽腰细,必定有力,我的肩不宽,腰极细,导致我当初练武时为了增加腰力花费了不少功夫,到了男人这里反而是倒过来的,这让我有些不太相信。 但一个男人,弱一点并不是缺点。 除此之外,展某并不熏香,他的身上只有干干净净的皂角香气,还有一点习武之人总会带着的汗味,我也是这么过来的,是以并不嫌弃他。 虽然轮不到我嫌弃他。 我就着展某的胸膛开始回忆从前,从我十八岁的初恋回忆到三十年前,回过神来的时候天已经蒙蒙黑了,展某带着我出了荒林,在天彻底黑下来之前赶到了一个镇子上,大黄马停在客店门口,他抱着我下马。 我有点不太舍得他的怀抱,我这辈子被男人抱在怀里的时候不多,尤其还是这样一个又俊又年轻的男人。 但展某对我的态度很温柔,就像对着一个小孩子似的,他好像没有发现我的长相有多糟糕,一路上都在试图让我开口,问我的亲人,问我的住处,问我是怎么一个出现在荒山野岭的,我知道他是真心想要帮我,不是所有人都能对着一个疑似智障的丑女如此耐心细致,我又卖不了几个钱。 其实我不是故意要装作智障的,我只是有一点尴尬。 毕竟我刚刚占了人家的便宜,又厚着脸皮被抱了一路,假如我现在告诉他我不是个智障,还是个早就过了十八岁的成年女人,我觉得他一定会恼羞成怒地想抹了我的脖子,即便抹不了我的脖子,他也可以不再理会我。 我权衡了一下利弊,决定还是装智障,毕竟这还是比较容易的。 展某给了客店伙计一点银钱,让他去买一身女娃穿的成衣,还有给马吃的草料,估计还能剩下些余钱,伙计麻溜地去了,展某找掌柜开了两间客房,要了两碗面,他吃清汤面,给我吃鸡汤面,面里还有一只鸡腿,一个荷包蛋。 我觉得这个男人有点过于让人心动了。 我把鸡腿夹给展某。 展某惊了一下,抬头用那双神光湛湛的眸子看着我,他的唇上浸润了面汤,颜色漂亮,看着很欠吻的样子。 我低 分卷阅读5 下头,咬了一口荷包蛋,再一次被自己感动了,这样一个男人,我居然没有把他捉来私藏,实在是魔门巨佬最后的良心了。 展某没能从我木然的面色里发觉到一丝智商的痕迹,只得微叹了一口气,也不推辞,干干净净地吃完了汤面。 吃完面,伙计也回来了,拿回两套细布的旧衣裙,内衫倒是新的,只说成衣店关了门,这衣物是他家女娃还没上过身的,一身的钱换两身衣裳,说来还是我们赚了,原话说得很好听,但也就是这么个意思。 展某没有生气,他这样的人本就不该和这种小人物计较太多,他接过衣裙,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顿了顿,看向我,我也看向他。 智障是不会穿衣服的。 我真机智。 ☆、论御猫的腰力(2) 机智的我被带到了客店房间里,展某找了伙计的老娘来给我换了内衫。 我木着脸任由她动作,算这家人还有一点良心,衣服洗得很干净,也没有什么破损的地方,可以闻到上面的皂角香气。 衣服有点短,还有点肥,毕竟我很瘦,我的瘦属于武者的劲瘦,就像喂饱了也露着肋条的上等黄骠马,但老大娘显然不觉得我这身条能和黄骠马等同,她愁苦的脸上带着些怜悯,用常年劳作的粗手摸了摸我根根分明的肋条。 “这年头,丫头子吃不饱的啊……” 我没有任何感想,随即屁股被摸了一把,我颤抖一下,老大娘先是惊讶,然后脸上露出更加怜惜的神情来,还叹了一口气。 老大娘当然不是为了非礼我,她是看到了我屁股上的刺字,在我们那儿,刺字的大多是犯人,也有残忍的主人家给奴婢刺字的,想来这里也差不离。 补天阁的童养杀手都要被刺字,上等资质刺左脸,中等资质刺胸口,下等资质刺左臂,像我这样刺在屁股上的是走魅道的杀手,术语叫月女,月女不一定要长得好看,就像青楼里不一定全都是美貌的花娘,杀手里也有末流。 我屁股上刺的是“柒叁”。 七年制一百人的月女班,我排在第七十三个,是同期的女孩子里唯一一个没有被负责教养我们的“月师”碰过的。 那时候真是明珠蒙尘啊。 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个月师的长相,他当真是我所见过的男人里最漂亮的一位,修眉凤目,单看模样确实皎如天上明月,黑眸里时常燃着一把火,贵公子似的人物,只是身体不好,时常咳嗽,那时的月女班里有许多少不更事的小丫头,为了争夺去他那里“宿夜”的机会用尽稚嫩又恶毒的心机。 “柒叁”这两个朱紫刺字是他按着我刺下去的,和我同期的月女用的都是青黑两色,为她们刺字的是专门的刺青娘子,我没有问过他为什么亲手料理我这头小猪仔,又给我这样独一份的颜色,导致我在月女班的三年从来不敢集体洗澡。 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我在第四年从月女班脱身,改为正式杀手训练,后来再也没有见过他。 因为我杀了他,他是我杀的第一个人。 比较狗血的是,好几年后的一天我出任务经过一个青楼,那里的头牌娘子是和我同期的月女,认出了我,她又急又恨又怒地告知了我一个“真相”,说月师他喜欢我,而我居然杀了喜欢我的月师。证据是他只在月女班的第一年睡过几个小丫头,后来都是骗我的,还说我之所以能杀了他,是因为他不舍得杀了我。 她说这话时脸上带着隐隐的快意,仿佛想见到我捶胸顿足痛哭流涕的悔恨场面。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月女班的第一年,最大的女孩子也不过十二岁,最开始和我同住的那个很有骨气的“贰拾”被月师拎出去杀鸡儆猴,当着一班月女的面,一个九岁的小女孩被来找乐子的下等杀手嬉笑着活生生折磨了一天两夜,从轮番欺辱到各种酷刑,甚至用贰拾的断手断脚向着我们站立的地方肆意丢砸。月师强迫我们观看,告诉我们这就是不听话的下场,那时候大家都很害怕,没人敢尖叫,一个个只敢呜咽着掉眼泪。 我没哭,我站着看完了全程,后来贰拾的尸体不知道哪去了,我捡到一只小小的脚,悄悄地埋了。 头牌娘子和贰拾是同乡,那个时候哭得最惨,过了好几个月提起来还会哭,她竟然也会有用看仇人的眼神看着我的一天。 我那个时候小,还不大会骂人,委屈又生气地走了,气得都没有告诉头牌娘子,我杀月师只用三招,从他脸上的求生欲来看,他应当没有时间想那么多。 长得好看就有优待吗?做过的坏事就有苦衷吗?这样的人凭什么不该死呢? 所以说我不喜欢魔门,疯子太多,傻子太多,像我这样正直的小姑娘不适合在那样污秽的地方生存。 想起前事,我的情绪稍稍有些不好,但并没有到了影响心情的地步,毕竟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人总有弱小的时候,区别只在有的人会一辈子弱小下去,而有的人,譬如说我,就会如同苍鹰一样越来越强…… 强到 分卷阅读6 现在生无可恋。 老大娘出去了,我睁着眼躺在床上,耳朵里传来许多说话走动吵闹的声音,我听了一会儿,渐渐地有点烦了,用后脑勺蹭了蹭干净的荞麦枕头,用内气封闭了听觉。 我成为大宗师之后就不再需要睡眠了,甚至不吃不喝不呼吸都能坚持十几天,只是很多习惯了的事都是没法改的,我喜欢睡觉。 隔日天光大亮,我睁开眼睛,听见隔壁展某收拾东西的动静,他应该是在赶路,而且有点急,我正等着大娘过来帮我洗漱穿衣服,就听那边展某和客栈老板说话的声音传来:“房里的姑娘是位天愚,同家人走失了,这十两银子展某先压在账上,劳店家受累照顾些时日,等展某忙完紧急公务,定到临近府衙为这位姑娘寻亲,这是展某的官印和路引,官印一并压在这里,劳烦店家了。” 客栈老板连声答应,但不要展某的官印,推脱了好几句,展某这才把官印收了回去。 听着展某离开的动静,我有一点难过,只有一点,展某是我来到这个世界见到的第一个人,他还是个好人,我很能分辨人的情绪好坏,他说话的语气很真挚,他是真的想帮我,而我也是真的想睡他。 我用手指在客店的门板上戳了戳,一戳一个洞,我试了一下手感,在上面写了简短的告辞信,大意就是我不是智障,我要跟着展某,我走了。 展某骑着马,我踏着轻功,他在山林里走,我就躲藏一下,他上了官道,我就近身隐匿,这功法名为如影随形,原理非常简单,利用高速移动的残影扭曲身形隐匿在追踪之人的影子里,要和缩骨功配套使用才能发挥最佳效果,初学者一般只能在夜里对着一个人使用,像我这样达到天人合一境界的破碎虚空强者,能跟着最灵敏的猎狗在闹市里走几个来回。 展某没有发现不对劲,我跟着他走了三天,那天住客店显然是为了我,因为他根本就不住店,白天骑马赶路,饿了啃几口干粮,晚上不拘走到哪里,靠着马就能睡着。 实在是很好养活了。 展某直到第四天的中午才到了地方,我用如影随行跟着他进了城,原本想跟着瞧瞧他办公务,但半道上我听见了茶馆里有人说书,当时脚步就走不动了。 茶馆里说的是前唐旧事,间或有人提及什么西夏女真,又说我们大宋云云。 难道我没有破碎虚空到了别的世界,而是扭曲了时间界限来到了未来,这个被称为大宋的朝代? 我有有些意外,站在茶馆听了一下午,有些说书人不好讲的,我用眠语术也问清楚了。可惜的是,这里没有慈航静斋,也没有魔门两派六道,大唐亡国了,败给郭荣和他爹,郭荣确实是个英主,奈何死得早儿子小,即便没有慈航静斋,也还是被姓赵的篡夺了江山,等我再想起展某的时候,展某看上去已经办完了公务,准备回程了。 我思考了一下要不要继续跟着他。 身在何处对我来说真没有什么值得在意的,毕竟我不是很喜欢江湖厮杀,世道太平与否也和我无关,要说从前我还能说自己是为了专注武道,但现在……当真有些无可适从起来了。 我还是决定试试看。 入夜,展某把马栓好,靠在树下吃着今天刚在县城里买的包子,虽然凉透了,但比起他这些天吃的干粮要好得多,我踌躇了一下,伸手理了理枯黄蓬松如稻草的头发,想让它们看上去平顺一点。 我没有再使用如影随形。 我用脚拨了拨地面的泥。 我发出一点呼吸的响动。 展某慢条斯理地吃完包子,还喝了几口水,把水囊放回马鞍边上挂着,这才慢慢地说道:“跟着展某的兄台,可有什么指教?” 我从树后慢慢地挪了出来,有一点害羞,还有一点不安,并且很后悔没在县城里弄一身好看点的衣裳穿过来,事到如今也没有法子了,我深吸一口气,刚要说话,就听展某略带着些惊讶地看着我,问道:“是你?姑娘跟着展某来的?姑娘不是……” “天愚”两个字被他咽了下去,我感觉自己脸颊稍微发热,但看着展某如同星辰般清澈明亮的眼眸,我奇异地被安抚了,想说的话也就自然而然地说了出来:“展某,你娶妻了没有?” 展某愣住了。 这不过是个开场白,我能看出他还是个在室之身,但也有可能已经定亲,所以表白之前要先问一问。 我又催了一遍:“有没有啊?” 展某终于醒过神来,说道:“没,没有……” 在我热切的眼神下,他似乎觉得应该解释得更清楚一点,于是干干巴巴地补充了一句:“也没有定亲。” 我很高兴。 然后我听到展某说了一句:“展某……不叫展某,叫做展昭。” ☆、论御猫的腰力(3) 展昭比展某要好听。 所以我并不计较他现在才做自我介绍,而且我跟他的口音有点区别,展某两个字在我听起来有点像展猫,昭字的发 分卷阅读7 音倒是一样的。 我仍然很高兴。 展昭用那双我很喜欢的眼睛看着我,他的眼睛很大,我的眼睛也很大,我的鼻子不高,但是他有一个高高的鼻子,孩子大多遗传父亲的鼻子,他的身板也好,除了腰细了一点,简直没有任何缺点了。 我又问他:“我叫戚霜,今年十八岁,我也没有定亲,我看你很好,我很喜欢你,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吗?” 我真的是特别礼貌。 展昭的耳朵又红了,他张了张嘴,似乎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看着他,补充说道:“你不要看我长得不好看,我会做饭,脾气特别好,而且知书达理,多才多艺,你跟我在一起会特别开心的。” 展昭可能是对我的推销有一点心动了,他犹豫了一下,眉头微微蹙起,对我行了一个礼,认真地说道:“承蒙戚姑娘厚爱,展昭不是那等轻薄小人,那日虽事急从权,但也是展某的过失,展某应当对戚姑娘负责。” 我挑了一下眉。 展昭不避不让地看着我,面上的红晕已然淡去,越发显得眸正神清。 他不愿意,但肯负责,他还指了出来,可惜换个人都可能听不懂他话里过于含蓄的指责和冷淡。 这个男人……有点可爱啊。 我善解人意地说道:“那天的事情是意外,我练功出岔子了,你不要放在心上,我说的给我一个机会是指我们先相处一段时间,你要是也喜欢我,那就两相欢喜,你要是不喜欢我,我不会勉强你的。” 我这个人不喜欢勉强。 展昭顿了顿,用审慎的眼神看着我,我对他露出一个笑容,他垂下眼,轻声应道:“既是如此,展某答应,只是不知姑娘父母何处,也好寄书一封,告知姑娘去向,不使二老担忧。” 父母? 我努力地回想了一下,只有一点浅浅的印象。 我爹是个做官的,最高做过四品的京官,这在大唐已经属于中高等官员,本来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惜我出生那年乱兵攻了长安,皇帝一拍屁股跑了,我们一家落在后头被乱兵抓了,我爹为了保护家眷只得投降,乱兵还给他也封了个官,结果皇帝那边又打回来了,秋后算账的时候我爹被贬官荒县,路上遭了山贼,我那时候和奶娘的小女儿玩躲猫猫,藏在了山洞里,阴差阳错躲过一劫。 最开始的最开始,我拼了命想要学武,就是为了替他们报仇,可惜时移世易,等我有了实力去报仇,那一群山贼早已不知去向,后来倒是零零散散查到几个,给了痛快。 我摇摇头,“他们已经不在了。” 或许是看出我并不伤心,展昭没有安慰我,他说道:“展某也是父母双亡。” 都没有父母之命,事情就简单得多了。 时值秋日,夜宿山林,以习武之人的体质来说并不算什么,展昭却找来枯枝干叶为我烧了一把火,他犹豫再三,还是从包裹里找了一件厚实的深色长衫,让我披上御寒。 很久没有人这样照顾我了。 不是说我就没有人照顾,而是很多挤破了脑袋想要来照顾我的人我都不喜欢,他们脸上的欲求和渴望太深,而我只喜欢简简单单的日子。 火光照耀下的展昭比白天还要好看一点,但我的目光已经不止在他的脸上身上流连了,倘若我前几天只属于见色起意的话,现在这个情况,我觉得他就算毁容了,我也还是会想和他试一试的。 男人不光要外表好看,内在也是很重要的,不是指才华武功,而是人品心性,毫无疑问,这个男人是个宝。 我当真是非常喜欢他。 之后的十来天我们一直在赶路,终于在第十一天的清晨到达了展昭的目的地开封府。 说起这个我就有点想要叹气了,开封属于平原地区,气候宜人,水土便利,但地理位置是真的不好,宋朝把开封定为都城,一则贪图环境的安逸,二则是实力不允许他们建设以长安为中心的繁荣盛世,换句话说,这个宋朝很弱。 但跟我没有太大关系。 展昭带着我骑马进城,一路直奔开封府衙。 他已经在路上向我解释过,他是御前四品带刀侍卫,每个月逢二逢六逢九负责进宫守卫皇帝,宫里管两顿饭,其余时间负责开封府的守卫兼职替府尹查案办差,月俸四十五贯,逢年过节有赏赐,基本上折算成银钱给,等于三个月的月俸。 待遇真是非常不错。 我算了一下自己,只有两身衣服,还是展昭给买的,路上吃了他好多顿干粮饼子,算起来真是欠了不少。 但我一点都没有脸红。 展昭把我在开封府衙门口放下来,我扯了扯他的袖子,问他:“我跟着你进去,还是在这里等你?” 府衙门口值守的衙役吃惊地看着我们。 展昭叹气,说道:“戚姑娘跟我来吧。” 我就跟着他进去了,一路上遇到的人都很吃惊地看着我,或者说是看着我扯着展昭袖子的手,我眨了眨眼睛,扯得更开心了。 分卷阅读8 路过一个僻静走廊的时候,展昭有些无奈地对我说道:“戚姑娘,这样去包大人面前有些不雅。” 我只好放开他的袖子,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觉得他一被放开,连步子都走得快了一些。 我们在走廊的尽头拐了个弯,就到了包大人的书房,我一进去就乐了。 包大人穿着件大红色的朝服,面黑如炭,脸圆圆的,就像个喜庆的黑包子,他边上站着一个文士打扮的中年人,长相清隽,白得晃眼,越发衬托得包大人像个黑煤灰。 展昭连忙替我解释:“大人,戚姑娘出身江湖,不懂规矩,冒犯大人了。” 包大人看了我一眼,用很有腔调的声音说道:“无妨,展护卫此去可有进展?” 展昭从怀里取出一大份文书来,道:“公孙先生神机妙算,青阳县的留存案档果然不曾来得及销毁,大人请看。” 包大人黑脸上露出喜色来,把文书细细翻看一遍,连说两声好,又关心起展昭来:“展护卫星夜兼程,必然劳累,先去休息吧,明日十二,本官替你告假。” 展昭没有拒绝,来回二十多天,他也确实很疲惫了,只是目光落到我的身上,他微不可察地叹了一口气,主动向包大人介绍了我。 “大人,这位戚姑娘是我的朋友,想要在开封府住些时日,不知方不方便?” 包大人又看了我一眼,我眨了眨眼睛,指指展昭,说道:“对啊,大人,你留下我吧,我想住在离他近点的地方,你放心,我不吃白食的,我也可以做护卫,或者你们缺厨娘吗?乐师也可以。” 说得我自己都快要爱上自己了。 展昭立在一旁,没有开口,倒是那个白得晃眼的公孙先生很有兴趣地看了看我,问道:“姑娘的武艺如何?” 雪玉娇说过,在外面要给男人面子。 我指指展昭,说道:“比他差一点。” 公孙先生又问:“姑娘精通乐理?” 说到这个我就很气了。 当初我距离大宗师只差一步,为此遍阅武林典籍,最后得出花间派武学较为适合我用,我很是花了一番功夫找到花间派的功法,谁知花间派的功法矫情得很,非要练功之人精通书画乐理天文术数各种杂学,我花了好久才读通,其中最欠揍的就是石之轩年轻时留下的手稿,他在乐理中藏下秘籍十四卷,非乐理宗师不能读懂秘籍,我在这上面花了足有二十年的时间。 于是我非常不客气地点点头,“琴瑟筝笙箫笛精通。” 公孙先生还想再问,包大人说道:“府里尚缺一位厨娘。” 我觉得这个包大人是在针对我。 他或许已经看出了展昭并不喜欢我,他虽然看着和蔼,但显然不会对每个人和蔼。 换成别人必然会觉得受到了侮辱,然后拂袖而去,尤其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年轻小姑娘,但我不一样,我一直觉得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是第一印象就能决定的,倘若我不向别人展示出自己的好,别人当然也不会喜欢我。 包大人给我安排了距离展昭只有一墙之隔的院子,我和三个厨娘住在一起,其中两个厨娘都在外面住,跟我同住的只有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厨娘,她是两年前被展昭从难民中救下来的,因为无处可去就留在了府衙里,开封府的人都叫她陈姑娘。 距离是很近,但墙砌得非常高,因为展昭住的地方是府衙留存案档的重地,一般二般的江湖人士还真没办法翻上去。 我能。 我望着墙,已经可以想见每晚翻过去夜探猫闺的美好生活。 送我来的叫做王朝的捕头又交代了陈姑娘几句,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陈姑娘和和气气地对我笑,问我:“我叫陈娇娘,姑娘你叫什么呀?” 我瞅她一眼,“刚才那个王捕头没跟你说?” 陈娇娘的笑容微微凝滞了一下,说道:“姑娘……” 我摆摆手,对她说道:“我跟你换个房间,你去收拾吧。” 对于和我有相同觊觎目标的人,我一向很不客气。 ☆、论御猫的腰力(4) 陈娇娘十分委屈地帮我收拾了东西,又把自己的东西搬出来,忙了快一个早上。 期间王朝又来了一趟,来给我送一些生活用品,看到只有陈娇娘在忙,很是诧异,但陈娇娘并没有当着我的面说我的坏话,把事情遮掩了过去。 虽然在她遮掩过后,王朝看我的眼神越发不善了。 我吃完陈娇娘拿给我的梨,拍了拍手,径直朝着下厨的方向走去,我来了一个上午,没有人带我去参观一下府衙,也没有人给我比划个地图,好在我的五感很灵,要是运足了内力去听,甚至可以听到远处皇宫里坐着批阅奏章的皇帝的跺脚声。 开封府的下厨地方不小,毕竟整个开封府连算衙役仆从在内大概有百余口,每天吃喝也是一个大工程,刚好快到饭点,我在门口瞅了一会儿。 下厨里一共两个掌红案的大厨,都是 分卷阅读9 中年朴壮的男人,小工五个,还有两个厨娘,小工忙着切菜烧火,厨娘负责剥菜洗菜,偶尔也动手料理一些素食面点。 我还没进去,身后就传来陈娇娘的声音,她的声音跟她的人很像,温声细语的,“戚姑娘怎么不进去啊?张阿娘,孙阿娘,我来迟了!” 她的脚不大,步子倒快,语气里带着些歉意地对里面的人说道:“都怪我,忙着帮戚姑娘收拾房间,两位阿娘别忙了,放着放着,我来弄就好!” 陈娇娘很是麻利地接过洗菜的活计,两个一胖一瘦的婆子这才有空歇了,瘦婆子瞅瞅我,问:“这丑女娃是展大人带回来的?看着阴沉沉的,会做事吗?” 胖婆子也瞅我,她比瘦婆子要凶,瞪着眼睛喝道:“站在外面干什么,没瞧见大家忙活成什么样了吗?去把那边的菜洗了!” 陈娇娘帮我说话,“阿娘,别这样,戚姑娘初来乍到的,有什么事情慢慢教就是了,我刚来不也这样吗?” 我不想洗菜。 我这辈子都没洗过菜。 我指指手洗得明显比别人干净得多的一个清秀小工,“你,去把那边灶台擦干净,锅都洗一遍,再烧个火。” 小工愣住了,胖瘦婆子和陈娇娘也愣住了,切菜的小工也都朝着我的方向看过来,那两个大厨一个正在烧菜,一个坐在凳子上歇着,这会儿歇着的那个就喝斥众人道:“都愣着干什么,做事啊!还有新来的女娃子,别以为你是……” 他话音未落,已然不敢出声。 我把随手拍扁的铁锅扔到一边,原本放置铁锅的灶台坍塌了一半,有些砖石碎瓦溅进了陈娇娘用来洗菜的盆子里,众人安静如鸡,我拎着小工到了没人的灶台前,指使他干活。 小工经历了最开始的迷茫,手脚变得格外地麻利,他把灶台擦得干干净净的,锅洗得闪闪亮亮的,然后去掏火。 我切了一只鸡,本来想做黄酒鸡,结果没有黄酒,酒都没有,鸡都切好过完水了,我只好做成了酱烧鸡。 我还准备做雪泥牛肉,结果小工说牛肉特别稀罕,逢年过节都不一定有,要自然生病或者老死的牛才能被宰杀吃肉的,没有办法,只能做了雪泥羊肉。 要啥啥没有,我有点心灰意冷了,随便做了几个菜,交代他们端给展昭,就出去了。 我并不想吃饭。 曾经我有一段时间特别沉迷美食,上到皇宫里的珍馐佳肴,下到江南小船里的私家菜,我都尝过试过,有一天突然就腻味了,然后继续沉迷武道不可自拔。 我在外面晃了一整天。 开封的街市极为热闹,但比起大唐长安的瑰丽风姿,显得有些小家子气,像累世名门的大家闺秀和含羞带怯的小家碧玉,我还用如影随行去皇宫瞅了瞅批奏章时不时就要跺脚的皇帝,人有点瘦,还有点黑,但清清秀秀个子高高的,看着很是精神。 也不如李家皇帝那种高鼻深目的混血俊美。 我虽然对生身之地没有太多留恋,但对这个世界也有排斥,这样不好。 我回到住处的时候夜已经深了,陈娇娘已经睡了,她确实搬进了原本给我准备的房间,我稍稍有些满意,原本想要回去睡下,却听见了高墙外的动静。 是展昭在练剑。 展昭的剑属于重剑,重剑多以剑气对敌,十分考验持剑人的耐力,他练剑的动静不小,却几乎没有气喘的声音,说明他的体格是真的不错,我听了一会儿,脚下一蹬,像个窜天猴贴着高墙飞了上去,坐在墙头上看展昭练剑。 展昭没有看到我,他的剑光在黑夜里如同一条长龙翻腾,看起来比轻剑还要灵敏迅捷,我见过许多剑客,其中也有不少惊才绝艳之辈,无不是如剑一般锋芒锐利,而像展昭这样沉稳内敛的,几乎没有。 我一向不以实力论成败,只要是武者,无非是闻道有先后,天赋有高低,我闻道在前,天赋在高,吃得苦足够多,所以我比很多人厉害,这是我厉害,而非是别人差劲,但很多武者不觉得,他们赢了别人一脸傲气,输给别人不肯低头,更有甚者输了就要去死,当真是很没有意思的。 展昭的剑显然也属于自创的剑法,他并不以剑谱的条条款款约束自己,一招一式千变万化,他练剑就像是假想出了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这样的剑招有些像是猫在和空气斗智斗勇,倘若换个人来看,也许是很好笑的。 但我不觉得好笑。 我出生在一个连宗师都极少的时代,我第一个遇到的慈航静斋斋主不过是个先天高手,见过的最厉害的一位阴癸派宗主堪堪半步宗师,而我十九岁成就先天,二十七岁成就宗师,不到五十岁步入大宗师之境,当世再无敌手。 时无英雄,世无英雄。 我这一生从未有过势均力敌的对手。 我时常对着石之轩的手稿假想自己在和他对战,透过他偶尔一星半点的文字幻想那些大唐高手的风采,我有一段时间怀疑向雨田没死,把魔门两派六道翻了个底朝天,只为逼出这位曾经的邪帝与我一战,可惜 分卷阅读10 了无音讯。 展昭也是如此。 开封府衙里的那些所谓捕头甚至连内气都没有练过,只会一些普通的拳脚功夫,我从来到此间后,还从未见过实力比展昭再高的武者,也许有,但他如今身在朝廷,除非江湖有缘,负责很难能遇上武道的知己。 人在高处,总会寂寞。 我从墙头一跃而下,顺手拧了一根树枝,自上而下对着展昭攻去,速度不快,堪堪在展昭能够招架的范围里。 展昭反手回击,他的身姿极为漂亮,夜色下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眸也更加闪亮,见是我,他眉头微扬,我对他露出一个笑容,树枝翻转如龙,直逼他心口而去。 谁都没有开口,黑夜里唯有树枝和剑锋划破空气时带起的啸响,展昭起初因为剑锋锐利有些束手束脚,我闪过一招,脚下疾点,用树枝敲了一下他的剑身,一道金石相击之声陡然响起,他眼中顿时划过了然笑意,宛若星辰闪耀光辉。 我同他交手一千一百九十六招,用的是祝玉妍自创的搜心剑法。 我自己是不用剑的,而且搜心剑法我只看过一遍,除了用内气稳固了树枝,几乎没有动用半点真正实力,并没有靠着年纪占了展昭的便宜。 最后两相收手,并没有分出胜负。 展昭打得大汗淋漓,重剑插在树下,他人摊在屋顶,宛若水里捞出来的猫。 我一点不都累。 但我和他一起躺在屋顶,看着漫天的繁星。 展昭带着点笑意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戚姑娘剑法卓绝,在开封府做个厨娘,不觉得委屈吗?” 我侧头看向他,“原来你之前的样子都是在客气。” 展昭微微有些怔愣地看向我,似乎对我的话很是不解。 我笑了一下,说道:“原来你心平气和说话的时候,眼睛是笑起来的。” 展昭叹了一口气,“姑娘这样的剑法,怕是要赖上谁都跑不掉的,所以那日的事情必然是展某多心了,展某并不是对着谁都会笑,这是赔笑。” 我很是无耻地点了点头,认定那天就是行功出岔子了。 展昭又说道:“中午的菜很好吃,包大人平时一顿只吃两碗,今天吃了三碗半,还喝了半碗汤。” 我瞅他,他有些无奈地说道:“我也多吃了半碗。” 我有点高兴了。 展昭又道:“先前提防姑娘,也是因为姑娘和展某相识不过一面,展某觉得……” 他实在是个很会给人留面子的人,我倒是不怎么在意,摆摆手,说道:“莫说我还和你见过一面,以前许多从未见过我面的人,还号称非我不娶,如果不是亲眼看看,谁又能知道这些人里有没有真心的。” 展昭忽而问道:“姑娘如何看上了展某?” 我想了想,说道:“你长得好看,脾气好,人品好,俸禄稳定,最重要的是……” 我太寂寞。 ☆、论御猫的腰力(5) 第二天我起了一个大早,出门到外面遛达了一圈,买了两条鱼,又弄了些通缉海捕告示回来。 收金卖命是我的老本行。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纷争,有纷争的地方就要出人命,总有的人拿不起仇家的命,却出得起人头的价。 做杀手也是做生意,卖的是别人的命,也是自己的命。 我初入江湖的时候身价六两纹银,十年之后出手便要三千金,风水轮流转不过如此。 官府的通缉文书一般价格不高,但够解一点燃眉之急,我摸不清此间是否也有补天阁这样的杀手行当,但想来不会太猖獗,毕竟大家武功都不高,当江湖顶尖武者也抗不过千军万马的讨伐时,朝廷就会变得很强硬。 我回来时路过公孙先生的院子,他正在弹琴,听不出是什么曲子,调子怪怪的,又有一点好听。 一曲罢,公孙先生说道:“进来吧。” 我大步走了进去。 公孙先生的院子里种了不少树,落叶铺得地上一层一层的,金黄且柔软,他穿着一件淡青色的长衫,白面微须,看着道骨仙风。他的手仍旧按在琴弦上,抬着眼睛看我。 “戚姑娘昨日似乎说过,精通乐理?” 我把鱼放到一边,对公孙先生努努嘴,公孙先生从善如流地起身,把位置让给了我。 我在裤腿上擦了擦手,拨弄了一下琴弦,想要下手,却又忽然不知该弹什么好,想了想,弹起了公孙先生刚才弹的曲子。 公孙先生起初闭着眼睛听,听到一半慢慢皱起了眉,我不理他,把曲子完整地弹了下来。 一曲终了,公孙先生毫不客气地评价道:“虽技艺娴熟,未入大家之境。” 别人弹琴是为了怡情,我弹琴只为通读乐理,自然不可能像武道那样至臻化境,所以我一点都不脸红。 公孙先生评价得不客气,但并没有生气,虽然他做出了一副生气的样子,又拿出 分卷阅读11 一把胡琴让我试音。 我懒懒地接过胡琴,弹了一首胡儿调,公孙先生又取出一管箫,这次我义正言辞地拒绝了:“先生,箫是吹过的。” 我有一点嫌弃别人的口水。 公孙先生憋了一大口气,良久,才慢慢地说道:“昨日观姑娘行动随意,仿佛不知礼节,但总觉有违和之处,如今看来,姑娘应当并非出身江湖草莽。” 我想了想,说道:“你说得对。” 公孙先生还在等我的下文,但我已经不想开口了,我指指地上被草绳穿着的鱼,说道:“先生,这两条鱼就要死了。” 公孙先生并没有管鱼,而是道:“姑娘来开封府,当真只是为了展护卫?” 我奇怪地问道:“除了他之外,你们这个开封府还有别的东西值得我在意吗?” 公孙先生一滞,我看了他一会儿,大概能懂他的意思了,于是叹了一口气,说道:“先生,你要知道,像我这样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喜欢上一个男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我提着鱼走了。 我决定给展昭炖一锅鱼汤,再烧一条甜汁鱼。 鱼是新鲜的鱼,小工处理得很快,到我手里的时候甚至还有一点活气,我熟练地在鱼身上片着花刀,整个下厨除了我的刀片在鱼身上时发出的沙沙声响,再无一丝响动。 是他们以为的再无一丝响动。 很多声音听在我的耳朵里都要放大一百倍的。 但我没有理。 甜汁鱼烧得要比鱼汤快很多,所以我只是先炸了一遍就放到了一边,然后把鱼汤炖上。 今天展昭休息。 我出了下厨,随意找了一棵树倚着,把通缉海捕告示拿出来看。 杀手接单的目标一般都不是通缉罪犯,有固定活动地点,靠的是杀人的手段,而朝廷通缉就不一样了,被通缉的罪犯之所以能逃脱朝廷的抓捕,都自有一套掩人耳目的办法,所谓猫有猫路,鼠有鼠道,便是如此。 我不想走远,所以拿的通缉告示有点多,只要人还在开封范围之内,价值又高,均可有幸进入我的追杀名单。 我无意做回老本行,也不是突然想杀人,而是……我有一点缺钱。 假如我是一个不在意身外物的人,我就不会在破碎虚空时带上了一身的金银珠宝,可惜老天爷玩我,不肯让我换了个世界也过得舒舒服服,让我如同初生婴儿般赤条条来到这里,我想来钱快,只能干点人头买卖。 我把鱼烧好,揣着通缉告示出门去了。 然后晚上又回来了。 我回来的时候身上依然没有钱。 不是官府没给钱,事实上他们验明人头身份之后高兴得都快傻了,六颗人头四百两的总价,硬生生给我算了五百两,都恨不得我下次再来光顾几遍的样子。 我买了一点首饰,两身衣服,三双鞋,五百两银子就全花光了。 钱真是不经花的东西。 我回来的时候,跟陈娇娘同住的院子里灯火通明,那个看我的眼神很不善的王朝捕头带着几个衙役就站在院门外,我眨了眨眼睛,已经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陈娇娘的抽泣声隐隐从院子里传来,王朝大步向我走了过来,瞪着眼睛冷冰冰地说道:“戚姑娘回来得有点晚了。” 我抱着一包袱的衣服首饰鞋点点头,问道:“有人丢了东西?” 王朝冷哼一声,忽而指着我的包袱问:“这是什么?哪里来的?” 我诚实地回答道:“中午出去逛了逛,买了几件衣服。” 王朝还待再问,我已经越过他走进了院子里,今天的院子比昨天热闹得多,来了很多衙役,还有两个面生的捕头,面生,声音倒是不生,一个叫张龙,一个叫赵虎。 叫张龙的那个面上没什么表情,他的话本来就少,赵虎长相威猛,但显然心肠很好,正在抓耳挠腮地安慰抽泣的陈娇娘。 我一走进来,众人便都盯着我看,我不是很喜欢他们看我的眼神,好像我是一个贼。 我不高兴了。 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不高兴的时候,是很任性的。 我把五百两买来的衣服首饰鞋摔到地上,盯着陈娇娘问道:“我听见你说你丢了东西?找来这么多人,是不是还准备搜我的房间?” 王朝跟在我的身后进来,闻言喝道:“戚姑娘,陈姑娘没说过这话!” 陈娇娘哭起来的样子一点都不好看,但脸红咳嗽,上气不接下气的,十分真实,也十分惹人心疼,她抽噎着说道:“戚姑娘……不,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难过……那只镯子是我娘给我的,我就只有它了……” 我眯了眯眼睛,说道:“我也丢了东西。” 张龙问道:“哦?戚姑娘丢了什么?” 我想了想,说道:“我丢了一把白玉整雕的长刀,锋利非常,两颗龙眼大的东海金珠,一颗可值千两价,还有一朵黄金莲花,能瞬发一百零八发暗器,是江湖上有名的匠 分卷阅读12 师替我打造的,我比她还要心疼。” 王朝怒道:“陈姑娘的镯子我们都见过,你说的那什么玉刀金珠莲花我们见都没见过,凭你说丢了就是丢了?更何况玉刀如何锋利?你不要信口雌黄!” 我更不高兴了。 我一拳砸向离我半个院子远的王朝,拳风离他的脑袋稍微偏了一线,极度冰寒的拳劲整灌入他身后的桂花树上,树纹丝不动,却有一道拳头大小的冰纹自下而上飞速蔓延开去,从树干到最细的树杈上的一朵细小桂花,顷刻间冰封。 王朝呆愣愣地回头,只是他转身的一丝细小气流,桂花树便脆得不堪一击,从拳纹处四分五裂开去。 一地冰碴。 这便是我自创的十三门奇功中最顶级的《冷尸法》。 便是此君使得我其实还挺漂亮的嘴唇终年青白,诡异非常。但我始终舍不得弃用它,因为它太好用,对树如此,对人更是。 我说道:“在我手里,不光玉刀锋利,连冰刀都锋利得很。” 王朝可能突然意识到他之前对待我的冰冷态度其实是在鬼门关前反复横跳,他的脸顿时比冰碴子还要白,喉咙里溢出一点细碎的声响,便再也不开口了。 我转向陈娇娘,语气和善地说:“给你一炷香的时间,我不想在我的房间里看到半点属于你的东西,你要是做不到的话,今天站在这里的人再多,也只能看着我拧掉你的头,明白吗?” 陈娇娘涨红了脸,吓得连哭都不敢哭了,我盯着她看,她呜咽了一声,终究还是低着头急匆匆进了房间,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一个翠玉的镯子。 我笑眯眯地对院子里的其他人说道:“事情解决了,还待着干什么?等吃夜宵?” 赵虎摸了摸后脑勺,拉了拉张龙,张龙对我抱拳道:“今日是我等鲁莽,打扰姑娘了,走!” 张龙赵虎带着人离开了,路过王朝身边时,两个人都拉了他一把,他仍旧白着脸,回头看了看吓得不轻的陈娇娘,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没有开口,跟着众人一起走了。 我把散落在地上的衣服首饰和鞋收拾好,绕过陈娇娘,进了房间。 ☆、论御猫的腰力(6) 我和陈娇娘同住的院子分对面上下两屋,上屋用来住人,下屋用来放东西,地方宽敞,原本我没来的时候她住在上屋东边的房间,也怨不得她恨我,这间房和隔壁展昭的房间只有一墙之隔。 两个院子对拼的那面墙足有两倍厚,这墙壁对她而言只起到了一个象征作用,也许贴着耳朵都听不到声,对我来说就不一样了。 我把桌上的茶杯拿起来喝了几口,听见隔壁展昭浅浅的呼吸声。 我听墙角的时候听人说起过,据说展昭这个人有点坏习惯,只要不是轮到他进宫当值,他的作息总是日夜颠倒的,可能是他喜欢在夜里溜达,有时练练剑,有时出去转转,吃完中午饭再去巡街,巡完街回来没什么事就关门睡觉,然后夜里再起来,如此循环。 他还在熟睡,说明陈娇娘闹出的动静并不大,至少并没有闹到包大人或者公孙先生那里,之所以显得阵仗很大,应该是因为那个叫王朝的捕头在府衙里的面子大,我一眼就看出来这个人喜欢陈娇娘,也不知道是他表现得太明显,还是我的眼力太好。 我理了理床铺,把白天买来的东西都撒在床上,拿起一件白底碎黄花的裙裳在身上比划了几下,又看了看另外一件月白绣素荷的,决定两件都试一下。 成衣对我来说都是有点大的,即便身高合适,也会穿得空荡荡的,我就在里面多穿了两件内衫,对着镜子比划半天,发觉还是碎黄花的那件比较适合我。 我喜欢金子,但不喜欢金子打造的首饰,会衬得我本来颜色就不太好的头发更加像干草,我用银簪绾了少女的发式,穿着白底碎黄花的裙裳,站在半身的梳妆镜前,自觉好看了许多。 我还从包袱的最里面翻出了一盒胭脂,是什么翠仙斋的,足花掉了我五十两银子。 买胭脂的时候我心跳得像是在做贼。 我从前没有抹过胭脂。 我把脸贴近梳妆镜,用手指沾了一点胭脂往嘴唇上抹,这盒胭脂是桃花红色的,微微泛着一点漂亮的水泽。 青白的嘴唇一点一点被桃花水泽覆盖,我的动作稍微大了一下,嘴角立刻就沾糊了一点,但还是很好看。我不是很明白为什么只是抹了一点颜色,整个气色看起来就完全不一样了。 但我很高兴。 我还掏出了几块青石黛,这是放在最底下的,把浅色的包袱都染黑了。 我看着青石黛有些无从下手,我不会画眉。 我犹豫了一下要不要把陈娇娘叫来给我画眉,毕竟她的眉毛画得挺漂亮的,然而我也是个要面子的人,想了想还是算了,我稳稳地拿起一块青石黛,磨得一头微微发尖,顺着稀疏的眉形描了几下,描出两道弯弯的眉。 ……还行。 我擦了擦被胭脂染糊的嘴角, 分卷阅读13 对着镜子照了一会儿,只觉得从来没有这么满意过这张脸。 隔壁传来一点动静,是展昭睡醒了。 我去院子里打了一桶水洗了洗手,回来的时候展昭刚好洗漱完,我高高兴兴地翻过高墙,果然见展昭提着剑站在院子里。 他见到我稍微有一点意外,我扯了扯裙角,笑眯眯地对他说道:“我这样好不好看?” 展昭摸了摸鼻子,说道:“倒像是换了个人一样。” 我只当他在夸我。 展昭让我等一等,他自己进了房间,不一会儿提着两把剑出来了,一把是他原本就拿在手上的,他自己的巨阙剑,另外一把稍微普通了一些,但比起捕头的配剑看着要厚重,我挑了挑眉。 展昭说道:“昨日姑娘以内气御树枝和展某比武,毕竟一心二用,难以发挥全部实力,这把剑是当初官家封赏展某时所赐,虽不如巨阙,也是前朝大匠之作,十分耐用,还望姑娘收下。” 我不是很喜欢带着那些刀啊剑啊的,一则没地方放,二则很重,但这是展昭送的,我二话不说就接了过去。 展昭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笑意。 我很喜欢看展昭笑,就像春风消融冰雪,漫山遍野花开,让人看着心情也会跟着变好,甚至不自觉上扬嘴角。 我原本以为展昭送我剑是想跟我切磋,不想他又慢慢地说道:“月朗星稀,秋高气爽,姑娘要不要……跟展某出去逛逛?” 一百个要。 我高高兴兴地回去把剑放好,和展昭一起出去了。 大唐宵禁很严,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热闹上两三回,宋朝的宵禁却形同虚设一样,入夜直到三更才禁行,五更天就又热闹了起来,这会儿二更都不到,外面更是车水马龙。 展昭没穿官服,一身普通的蓝衫配剑,看上去就像个初入江湖的年轻侠客,重重叠叠的灯火掩映下,衬得他俊美的容颜越发耀眼夺目。 人群来来往往,结伴出行的人大多手挽着手,怕被冲散,我走在展昭的身边,有些好奇地勾头去看各家摊子前摆放着的漂亮花灯。 “这些花灯是天天都有吗?”我很惊奇地问。 展昭嘴角上翘,说道:“花灯摆在这里很少会坏,坏了再做几个也不费事,只是要花点火蜡钱,汴京的商户大多不看在眼里。” 汴京就是开封。 我发觉这个世界还是很好的,至少每天都有这么多的花灯,每天都有这样的热闹。 过了虹桥,展昭带着我走到了一处面食摊子前,找了空桌坐下,对卖面食的老婆婆说道:“赖大娘,来一碗馄饨,一碗鱼片汤,戚姑娘吃什么?” 我也要了一碗馄饨。 赖大娘看着年纪五六十岁的样子,头发比我还蓬乱,但在头上戴了一个头巾,我注意到她的手虽然看着很粗糙,指甲却剪得十分干净,手上带着些白面粉。 这会儿面摊上的客人不多,赖大娘一边手脚麻利地片鱼,一边带着点嗔怪地对展昭说道:“又是你!每天为你这一碗鱼片汤,老婆子要起一个大早去买鱼,放晚了又怕不新鲜,这可倒好,你三天不来两天来的,生怕老婆子家没鱼吃。” 展昭笑道:“大娘可冤枉我,没我这碗鱼片汤,大娘不也要送小六子上私塾呀?再说,小孩子多吃鱼头脑聪明,以后好做大官。” 赖大娘高兴了,给展昭的鱼片汤里多片了好多鱼,还把刺都挑出来了。 我双手托着脸听他们说话,不一会儿,赖大娘把鱼片汤端上来了,顺道瞅了瞅我,问展昭:“小展爷,这是你带来的女娃娃?哎呦,多大了啊?” 展昭不知想到了什么,忍俊不禁道:“大娘你可别想了啊,这位戚姑娘比小六子大十岁,不般配的。” 我对着赖大娘咧嘴,指指展昭,说道:“大娘你瞧,我跟他般不般配啊?” 赖大娘对我的年纪仍有犹疑,但听了我的话也不由得笑了,哄着我似的说道:“般配,般配。” 说完就去包馄饨了。 展昭有些无奈地说道:“戚姑娘,你一直都这么主动的吗?” 我大概明白他的意思,眼睛弯了弯,他实在是个很好的人,以为误会了我,作为补偿,他愿意做到之前答应过我的话,和我好好相处一段时间,但这种相处在他的意识里,应该是由他来主导,毕竟男女之间的相处大部分如此。 只是我不习惯。 假如让我像陈娇娘一样,明明喜欢得不得了,每天隔着一面墙单相思,却不敢大声地向喜欢的人表明心迹,这样的日子我一天也受不了,除非我确定这个男人已经心有所属,否则只要我喜欢,我就有胆子去争取。 馄饨熟得很快,不一会儿就被端了上来,赖大娘原本还想跟我们聊会儿,但这时客人渐渐多了起来,她也就摆摆手,去忙了。 展昭看我动了筷子,这才端起鱼片汤喝了一口,那双好看的眼睛满足地弯成了月牙,热气氤氲,微微模糊了他的面庞,我看着他,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人间烟 分卷阅读14 火气。 赖大娘的馄饨很好吃,馄饨皮擀得非常薄,轻轻一抿就软化开了,内里的肉馅紧实多汁,一只馄饨刚好满满一口,再喝一口鲜美的白汤,从喉咙一路暖进胃袋。 吃完馄饨,我和展昭沿着汴河数着河灯并肩走,我手里还拿着一串山楂糖球,一串三颗糖球,上面裹着亮晶晶的冰糖,看起来很好吃。 展昭对此敬谢不敏,还好心提醒我:“外面的那层冰糖吃完就可以丢掉了,里面很酸,很酸。” 他一连用了两个很酸。 我谨慎了起来,伸出舌头舔了一口,很甜的冰糖味,带着一点果子的香气。 一阵夜风吹来,带着秋日的凉爽,我微微闭上了眼睛,一只手握着糖球,一只手按了按心口,忽然觉得什么烦恼都被这阵风给吹走了,从未有过的轻松和开心。 展昭的步子放慢了一点,他轻轻地说道:“我很喜欢这样。” 他只说了这一句,没有再说别的,有些没头没尾,但我听懂了,我点点头,用肯定的语气说道:“我也喜欢这样。” ☆、论御猫的腰力(7) 我和展昭直到三更天才回到府衙。 明明不算是分别,我却还是有一点不舍,到了院门前的时候,我伸出手扯了扯展昭的袖子,问他:“明天还可以出去吗?” 展昭笑了,“戚姑娘又不是开封大牢里的犯人,当然想什么时候出去,就什么时候出去。” 他明知道我的意思,还说这样的话。 大约是看我有些生气了,展昭不紧不慢地补充道:“不过,展某进宫当值的时候还是不可以的,虽然姑娘武艺超群,不必担心麻烦,但是一个人逛汴京夜市,难免会无聊的。” 我眨了眨眼睛,问道:“我没来之前,你一个人不无聊吗?” 展昭说道:“有时无聊,只好一个人练剑,不过……” 他的话没有说完,却对我眨眨眼睛,好像在说一个我们都心照不宣的秘密。 我的嘴角跟着上翘起来。 我发现自己真的是很懂这个男人,按照那些人的说法,他本是江湖侠客,逍遥自在,却因要报答包大人的知遇之恩成为朝廷走狗,叩天子,拜上官,毫无侠客的尊严,也有人为他辩护,说他是为了朗朗乾坤正道,为了保护包青天不受奸人贼子所害。 两种说法放在眼前这个眉眼温和的青年人身上,都显得有些好笑。 江湖并非很多人想得那样好,朝堂也没有那些人想得那样坏。 展昭喜欢平静的生活,最好平静里也有几分刺激,比如偶尔查查案子,抓几个凶徒,住在繁华热闹的都城汴京里,有优厚的俸禄,有大量的闲暇时间,想什么时候睡觉就什么时候睡觉,想什么时候出去玩就什么时候出去玩,包大人待他如亲子,手下捕头衙役个个尊他敬他,这日子经营得比皇帝舒心多了,至少那个年纪不大的皇帝每天要批很多很多的奏章,天不亮就要起床上朝,经常唉声叹气。 平静的生活当然会无聊。 展昭喜欢平静的生活,连带着这几分江湖里感受不到的无聊,所以我说,我也喜欢这样。 我怀着这份平静又带着诡异甜蜜的心情回到了房间里。 然后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 抹的红红的嘴唇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恢复成了原本的青白,绾好的头发乱了一丝翘在发顶,最可怖的是那两道画好的眉,黛色晕染开,向内变成一字连眉,向下蔓延至眼皮,丑得我自己都不忍心看。 我沉默了一会儿,把五十两银子买来的胭脂和店家送的青石黛一起丢了出去。 隔日我起得有点迟了。 我睡觉的时间通常是固定的,无论什么时候睡,都要睡满三个时辰,偶然晚睡一次,就睡到了中午。 我从院子里洗漱出来,听见府衙前堂那边有动静。 不光是公孙先生的声音,还有包大人的,他不常说话,一开口就很有腔调,所以声音辨识度很高,偶尔展昭也会说上两句。 我听了一会儿,大概听明白了。 刚才有一户人家过来报案,说是自家的孩子丢了,哭得声泪俱下令人同情,本来这也是没什么法子的事情,只能让衙役各处去找找,一般过了四五天找不着,也就那样了,问题在于此前同样也有五六户人家来报过案,全都是今天一早上的事情。 连环拐子案。 包大人的意思是上报天子,暂且封闭城门几日,命衙役加紧搜捕,公孙先生考虑得则现实一些,毕竟偌大一个汴京城,能调用的人手不多,倘若让禁军参与其中,未免人心惶惶,而且也不一定就能找着。 包大人坚持,他还很快去写了折子。 展昭带着昨天的那几个捕头商议了一会儿,决定分头搜查,开封府的衙役加起来还不到一百人,分散开搜查显然更快,而且也比较不容易打草惊蛇,公孙先生则跟着报案的男人到了昨天丢孩子的地方寻找一些蛛丝马迹 分卷阅读15 。 整个开封府顿时就好像空了一样。 我去换了身衣服,想了想,没有带上展昭送的刀。 太重。 汴京城真的很大,人口还多,假如我在无风的空地上能听十里,在人多的地方最多也就覆盖二三里,而汴京城处处都是人,抓通缉犯人纯粹是撞上一个是一个,而要精准搜出一个拐子窝,困难程度是很大的。 我从外城开始找,我觉得这一波拐子之所以这么反常,原因可能有很多,但最根本的原因应该是他们急着离开汴京城,也许老包那边的封城令还没下来,他们已经遛了。 和我有一样想法的人显然很多,我已经不止一次在临近城门的地方看到府衙里的熟脸了。 快到傍晚的时候,封城令下达,但可以允许家在城外的百姓持身份文书出入,我在城门口一直盯着,没有发现有人携带可疑的孩子,倒是看到一个长相俊俏目光浑浊的青年男子在不远处的酒肆二楼隔窗张望了很久。 我兴奋地过去看了看,很是失望。 只是一个普通的采花盗,在忙着踩点。 之所以断定这名青年男子是采花盗,一是他身上血气颇多,看人不论男女,总往下三路招呼,二是他面带潮红欲色,目光紧盯着楼下走过的美貌少女,绝非是寻常的贪色多看两眼,我分明从他眼里看到了浓重的欲念。 为防误会人,我从背后拍拍他,在他回头的时候招呼了他一肘子,对他瞪圆了眼睛,这是眠语术,我从雪玉娇的天魔大法里悟到的一种神奇功法。 正统阴癸派的天魔大法是要天魔音配合天魔舞,以歌舞融入武功,扰乱敌人心智,达到迷惑敌人的目的,练至顶层甚至可以颠倒阴阳美丑,使得中招之人记忆混乱,把丑女当天仙,把天仙当母猪,我弄不来那个,套几句真心话还行。 我问他:“叫什么名字?” 采花盗说:“江冲。” 我又问他:“看那姑娘啊?” 采花盗嘿嘿直笑,对我比了一个下流的手势,挺俊俏的眉眼看上去猥琐之极。 我想了想,问他:“采花这事,做过几单了?” 采花盗想了想,脸上忽而露出一些痛苦的神情,我几乎以为自己误会人了,刚要收回眠语控制,就听见他喃喃地说道:“记不清多少个了……” 我摸了摸采花盗的后脖颈。 我本来没准备杀人,但在茶馆听人闲聊的时候说起,此间的律法十分宽松,除非实在罪大恶极,判处死刑的极少,像我昨天杀的那几个,无一例外都是杀人放火的惯犯,手底下无辜的人命不止一两条,朝廷挂出的通缉文书写明了生死不论,杀贼有赏,而这个采花盗一不在通缉文书上,二没有杀过人,硬要扭送官府,据说至多一个刺配流放。 刺配流放,就是脸上刺个青,然后赶到穷山僻壤去服役,或者赶到边疆自生自灭,碰到运气好的,还能自己跑回来。 我觉得这不行。 我小心地杀了采花盗,然后找了个地方把他烧了。 用的是我十三门奇功之一的《天火法》。 其实《天火法》并不比《冷尸法》要差,排在《冷尸法》后面的原因是我的私心,我并不是很喜欢这种一巴掌下去直接把人连皮带骨烧成飞灰的功法,当初创它也是手误。我很少动手杀人,一旦决定杀人,必然是因为这人触及到了我的底线,而能够触及到我底线的人,无一不是恶贯满盈到罄竹难书的人,《天火法》烧得太快,一点痛苦都没有,这样不好。 但不可否认,用它来毁尸灭迹是最好的。 一下午无功而返,我回去的时候展昭还没回来,看包大人的意思,是准备熬个夜。 前堂的事倒是不影响府衙后院,今天下厨蒸的是包子,让衙役们方便外带出去吃,我让赵虎给展昭带了几个包子,自己也咬着包子回到后院,正好撞到陈娇娘。 陈娇娘见到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脑袋,我又咬了一口包子,也装作看不见她。 我对不喜欢的人,一向都是视而不见的。 一口包子还没咽下去,陈娇娘忽然叫住我,我回头看向她,她的眼睛有一点红,还有点肿,应该是哭了很久。 陈娇娘看上去有点怕我,但还是鼓起了勇气抬着头看我,她说道:“戚姑娘,我过几天要走了,不会再碍着你的眼了,但是……” 我看着她,等她的下文。 陈娇娘用哭一样的声音说道:“你们这些有本领的江湖人很厉害么?我守了两年,两年……戚姑娘,你就算会武又怎么样?展大人就算喜欢你,他也不会娶你的,你就等着吧,等圣旨下来……” 她又抽泣了一会儿,我听了好半天才明白过来,她是说小皇帝的一个叔叔宁王的女儿也喜欢展昭,并且喜欢得轰轰烈烈,只等着十五及笄就会求小皇帝下旨赐婚,这两年展昭一个大好青年摆在开封府里却连个媒人都没上过门,就是因为这个。 我伸手抠了抠脸颊,随即嫌弃地皱眉,我想起白天就是用这只 分卷阅读16 手杀的人,陈娇娘却误会了,她苍白的脸上露出快意的表情,绕过我快步走开了。 ☆、论御猫的腰力(8) 我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说到底江湖门派都有个通病,不大瞧得起朝廷,魔门是摆在明面上的,白道是背地里的,虽然此间的朝廷比起乱世大唐要强盛一些,但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太大区别。 我犹豫的是要不要先去睡一觉,然后再出去找人,毕竟城门已经封了,孩子放在那里又不会死,早一天找到和晚一天找到,结果都是一样的。 我把包子吃完,又喝了几口水,坐在床边上正要脱鞋,听见展昭回来了,还没来得及高兴,他拿了包子又走了,语气也比平时要急促一些。 我忽然睡不下去了。 到院子里打了一桶水洗了洗手,我这一次出门带上了展昭送的剑。 兵器绝对是古人智慧的结晶,以锋利的铜铁代替朴素的双手进行杀戮,有效地解放了顶尖战力,还大大地降低了普通人杀人的门槛,三流的高手拥有一把锋利的兵器,就有了和二流高手一战的实力,相应的,二流高手带了不错的兵器,在人数占优的情况下甚至能围殴死空手的一流高手,而像我这样的顶尖武者拥有了一把大而厚实的长剑…… 可以杀人不脏手,省水。 我带着剑在汴京的屋顶上飞掠,从白天检查过的地界边缘向内绕圈,借着一点夜色的遮掩,我把行迹掩盖得很好,至少就算有人在底下直盯着屋顶,也只能隐隐约约感觉到有什么飞鸟过去。 直到三更宵禁,人烟尽散,鸟雀无声,我几乎要被吵到麻木的耳朵陡然活了过来,这一次只花了一盏茶的时间,我就在一个很高很漂亮的府邸里听见了十几道小孩的呼吸声,还有两个成年男子打呼噜的声音。 我从屋顶上跳下来,没看到小孩,只看到两个守在院子里的男人,还都睡得正香。 我没惊动两人,循着声响来到了一处空心的青砖地面前,琢磨了一下,后退几步,把地面捶开一道口子,然后扒开了周遭的青砖,里面果然是个隐蔽的地窖。 我张望了一下,里面很黑,有一个很大的铁笼子,里面关了一多半的孩子,都是光着身子的,还有几个捆着绳子堵着嘴挤在角落里,笼子里的都睡着,捆着的睡了两个,剩下的孩子不是吓得不怎么动弹,就是在拼命试图挣脱绳索。 我比较欣赏试图挣脱的孩子,这样的孩子只要没死在恶人的折磨下,无论到了什么地方,都会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一点。 但这会儿并不是判断孩子资质的时候。 我走到了两个男人面前,比划了一下,杀了那个比较瘦的,这是我的经验之谈,瘦人血少,杀起来比较方便,胖子的血管很神奇,有时候你明明避开了出血比较多的经脉,他还是能飞溅一大片鲜血,总把杀人现场弄得像杀猪现场。 我踹醒了胖的那个,一剑鞘抽在他脸上,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你们弄这么多孩子来是做什么的?” 胖的试图大叫,我又踹了他一脚,没留神一下踹狠了,胖的咳了几口胆水,挣扎几下不动弹了。 ……所以我并不适合逼供。 我也就不再管这两具尸体,先是到院子外面看了看,这个关小孩的院子附近有两处通铺似的大屋,至少有四十来个年轻力壮的成年男子,想来这一胖一瘦两个人但凡有点动静大叫几声,就能把这些人招来。 我在先去把这四十个人杀了和先救孩子问问情况之间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先到地窖里去看看。 在上面还好一点,一下到地窖,我差点没跳回去,里面不光不通风,而且特别臭,是那种闷闷的发酵了的屎尿味道,地上也不干净,到处都有干掉的屎和没来得及干掉的尿,尤其是铁笼子里的孩子,他们身上的泥简直和屎一个味道! 我仅有的一点同情心也消失了,屏息运起《踏月法》,脚底顿时和地面分离开了一小段距离,我没管笼子里熟睡的脏小孩,而是“飘”到了角落里衣着完好的小孩面前,替他们割断绳索。 一个小孩跳起来就要跑,我用剑鞘打了一下他的头,没好气地说道:“上面有人守着,你想死就跑啊。” 小孩不跑了,用仇恨的眼神盯着我。 我仍旧用剑鞘打他的头,指指那边铁笼子里的光身子小孩们,问:“你来了多久了?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吗?这里又是什么地方?那些人为什么要抓你们?” 兴许是我的问题太多了,小孩露出一个茫然的神情,我有点不耐烦了,敲敲他的头,“算了,我现在把他们放出来,你负责带着他们跟我走,要是有人哭闹起来被发现,走不了,那就别怪我不带你们了。” 事实证明被关久了的孩子没有傻的。 我把铁笼子拉扯开,最开始被我救的几个穿着衣服的小孩就纷纷过去把那些光身子小孩叫醒,紧张地压低声音向他们说清楚了情况,不多时小孩们就都从笼子里出来了,一个个在黑暗里眨巴着眼睛看着我。b 分卷阅读17 r   我没有多废话,把他们一个个拎出了地窖,地窖外的院子里还死着人,我也是拎了好几个小孩上去之后才反应过来,结果上去的小孩没有一个叫的,不光没有叫出来的,还有两个胆大的光身子小孩小心翼翼地扒了尸体染血的衣裤,勉强给自己套上,遮蔽身体。 小孩子就是麻烦。 我刚准备翻墙把他们一个个带出去,忽然发觉到了不对劲,铁笼子里没穿衣服的小孩大多数很脏,所以我拎他们上去的时候也没多看,只记得一笼子的小鸡,然而…… 我在光身子小孩里翻找了一下,翻出一个没有小鸡的小孩。 我真的很嫌弃他们,没有人会不嫌弃浑身脏臭带着屎尿的小孩的,但是没有小鸡的小孩看上去真的很可怜,我都看到她哭唧唧地伸手想要去解尸体上唯一挂着的染满了血的内衫了。 我只好把身上的外衣解了一件,给没有小鸡的小孩穿上,然后找到之前被我用剑鞘打头的小孩,剥了他一件外衣,给没有小鸡的小孩当下裙穿。 关小孩的院子属于内院,带小孩出去得经过那两个下人屋,只能一个个带出去,要是一串跟着,难免惊动那些看守,我就难免要大开杀戒了。 我先把没有小鸡的小孩和另外一个光身子小孩带了出去,就放在离这府邸一墙之隔的黑巷子里,我对两个小孩说道:“就站在这里等我,不要动,一会儿我再带其他人出来,你们就负责跟他们解释,万一有人发现你们了,不要慌,大声地叫,我能听到。” 没有小鸡的小孩拼命地点头,另外的小孩也点头。 我来回运送了好几趟,有时候拎一个有时候拎两个,取决于他们身上脏的程度。到最后一趟的时候,才把那个被我用剑鞘打头的小孩和另外一个光身子小孩一起拎走。 黑巷子里十七个小孩一个不多,一个不少。 我带着他们出去,转了四条街,刚好碰上各自带着十来个人的张龙捕头和赵虎捕头,见到我和我身后的小孩时,众人都吃了一惊。 我对张龙点了点头,说道:“在南边一个叫李宅的府邸里找到的,那家门口放两个挺特别的石雕狗,其他我什么都不知道,具体让包大人去查吧,这些孩子交给你们了。” 张龙点点头,又道:“戚姑娘立了一大功,大人要是知道,一定会很高兴的。” 我才不管包大人高不高兴,我只要自己高兴。 我摆了摆手,把小孩移交,其他的小孩还好,被我用剑鞘打头的那个小孩反而躲在我的身后不太想走,没有小鸡的小孩也是,还有两三个看着挺机灵的小孩要过来向我道谢,我嫌弃地躲开了他们。 衙役们显然也发现了这些小孩的脏臭,但他们竟然没有嫌弃,或者说都没有表现出嫌弃,甚至还有好几个衙役把身上的衣服解了下来,给那些光身子的小孩裹上。 我反思了一下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毕竟脏臭也不是人家小孩自己愿意的。 然后我看到了一个有小鸡的小孩高兴地接过衙役的衣服,背过身准备穿上,我一抬眼,刚好看到他屁股上沾着的黄黄的屎。 我觉得我一点都不过分。 我摆手谢绝了张龙一起回府的提议,我一点都不想这个时候回去,想也知道大半夜的孩子找到了,一定会通知他们的父母,然后各种乱哄哄的哭嚎感谢,再加上包大人还可能要问案……想想都觉得脑子要炸了。 和张龙赵虎一行人分别之后,我在无人的汴京城里像一只大鸟似的飞了一会儿,这是《鸟渡术》,不知道哪门哪派传下来的轻身功法,速度很慢,优点在于飞起来不怎么消耗自身真元,而且意境十足,可以用来调节心情,我在散心的时候喜欢用它。 夜风吹拂过我的发丝,白日里那些人声喧嚣渐渐远去,我封闭了一会儿听觉,发热的耳朵也松快了很多。忽然想起了什么,我勾起一抹坏笑,踏着月色朝皇宫飞掠而去。 我想干点坏事。 ☆、论御猫的腰力(9) 皇宫的守卫并不像很多人想得那样森严,有巡逻的禁军,有值夜的宫女太监,但人数并不算多,大部分的防守力量都在皇宫外围,且调令在皇帝本人的手上,很多宫变发生得太快,连调兵的时间都没有。 我把值夜的太监敲晕,摸到了皇帝的龙床前。 床上睡着两个人,一个是小皇帝,还有一个女人,我起初进来的时候没注意,靠近了才发现是个美人,大美人。 大美人长得特别好看。 以我严苛的审美,她单靠五官就胜过了被慈航剑典心法改变了气质的苏潋小美人,也胜过了雪玉娇。美人三分靠脸,七分靠风韵,阴癸派和慈航静斋的心法殊途同归,都能逐渐改变修习之人的气质,只要有三分美人底子,修习时间长了就能成为惊艳天下的绝色。 而床上的大美人则有七分实打实的美色,三分即便是睡着都不减的动人风情。 我对床上五分姿色都没有的小皇帝产生了一种嫉妒的心理。 分卷阅读18 嫉妒心促使我粗暴地把小皇帝揪着衣领子拎起来敲了一下头,然后给大美人仔细地掖了掖被子,点了她的睡穴,让她睡得更香。 我拎着小皇帝出了寝殿,没有离开皇宫的范围,就那么运起轻功一路斜向上腾空。 小皇帝被拎着衣领子,正好卡着脖子,即便我那一下敲得有点重,他也还是挣扎着醒了。 我改为用剑鞘勾着他的裤腰带,把胳膊伸直,让他离我远点。 正面向下的小皇帝发出一声尖叫! 可惜我们这会儿已经在极高的半空之中,此时向下看,整个汴京城……大约就等于一个巴掌大。 我双脚叠尖,减小踏空面积,一只手揣在怀里,抬头看了看天,月亮看着很远,但要是从底下看,也许我正踏着月。 这便是我独创的轻身功法《踏月法》的来历,我曾有一个朋友,他说醉里见我运轻功自天上而下,一错眼恍如见我踏月而来,就给我这套轻身功法起了此名。 我很怀疑那天如果我不是夜里来找他,而是白天的话,也许我的这套轻功就会叫踏日法了。 小皇帝大约叫得嗓子疼了,他咳了几声,我懂事地说:“你再缓会儿,我可以等。” 小皇帝果真缓了一会儿,才用有些发抖的声音问道:“仙、仙子?” 这辈子都没人叫过我仙子。 我决定对小皇帝好一点,语气也放得很温柔,嗯了一声,算是应答。 小皇帝的声音这一次已经趋于平稳,他问道:“如果不是朕在做梦,仙子夜半携朕登空,总不是来找朕夜游的吧?” 我发现这个小皇帝的脑子转得很快,他现在也许都笃定我有事要他去办了,还一口一个朕的,架势很足。 我不是很喜欢这种被人窥探了想法的感觉。 所以我抖了抖剑鞘,第一下没抖动,第二下终于松动,第三下,第四下…… 小皇帝发出了今生最惨烈的一声尖叫! 他尖叫着掉下去了。 我在他离地还有一半距离的时候赶上,仍旧用剑鞘串起了他的裤腰带,带着他停在空中。 小皇帝瑟瑟发抖。 我善良地问他:“怕死吗?” 小皇帝哑着嗓子说道:“当皇帝的,哪有不怕死的。” 他这话说得倒很有几分道理,有权有势乃至有钱的人,日子过得舒坦了,都想过得更长一点,而像我这样无权无势还很穷的人,明明一点也不稀罕这些,却总是活得很长。 所以我又有一点嫉妒了,我恐吓他,“我要剥掉你的脸皮,代替你去当皇帝,怕不怕?” 小皇帝沉默了一下。 我以为他害怕了,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听小皇帝虚弱地说:“仙子,想要我做什么直说吧。” 早这样老老实实多好。 我用空出来的那只手抠了抠脸颊,说道:“你赐过婚吗?” 小皇帝谨慎地想了想,说道:“赐过三次婚,一次是嫁皇妹,两次是朝中官员谈妥后结亲,赐婚是他们求来的脸面。” 我有点不高兴地说道:“男婚女嫁的事,以后不要管了。” 小皇帝整个人向下支棱在半空,连点头都不敢,连声说是。 他没有问前因后果,我却不想就这么放他回去,于是瞎编道:“我是天上的神仙,有两个朋友思凡下了凡间,我算到你将要给其中一个赐婚,这是拆散仙缘,所以赶来给你个警告。” 小皇帝又沉默了。 我踹了他屁股一脚,他又抖了抖。 我又说道:“别的没什么了,这也算是请你帮个忙了,本来给你带了俩蟠桃,路上吃了,这样吧,你有什么想杀的人吗?我可以免费给你杀一个。” 小皇帝忍无可忍地说道:“仙子杀人原来还要给钱的吗?” 我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然而我一点都不害怕,理直气壮地又踹了小皇帝一下,“不要废话,有就说有,没有以后我就找机会随便感谢你点东西。” 小皇帝态度消极地说道:“哦,那请仙子去把辽国皇帝杀了吧。” 我挑了一下眉,有点不大理解地问:“杀了一个还会有,除非屠了皇族,但屠了皇族也会有别的权臣上位,杀来做什么?图他们乱一阵?你做好打仗的事前准备了?” 小皇帝不说话了,我叹了一口气,说道:“如果你的条件就是这样的话,我过一个月给你消息……” “不必了。”小皇帝说道:“自我大宋开国不过四代,积累有限,虽有强邻在侧,但百姓还算安生,贸然开战,一旦有失,生灵涂炭,此非赵祯本意。” 这我就懂了,雄主和守成之君是不同的,假如站在我面前的是李世民或者郭荣,也许他们会想也不想地同意,然后立刻执行战前准备事宜,一旦辽国生乱,大军挥入,开疆拓土不在话下,但小皇帝不一样,他生来就没见过战乱,眼里见的是太平景,耳朵里听的是太平音,虽有一点帝王的野心,也被紧紧地束缚着。 分卷阅读19 还有我觉得的很重要的一点,大概是因为小皇帝姓赵,我对郭荣很有好感,所以对姓赵的有一点歧视,夺天下于孤儿寡母之手,篡夺江山的既得利益者的后代,怎么可能继承得了雄主之志,能保得百姓一世太平都算不错了,至少我觉得眼前这个怎么看怎么平庸的小皇帝,到了后世,也许可能还会是这个朝代难得的明君。 然而这跟我没有太大的关系。 我把小皇帝放回寝殿里,值夜的太监还晕着,大美人还在睡,我嫉妒地对小皇帝说:“后代丑不丑要看祖宗的美丑,就算娶再多美人回来生孩子,没有个十几代,你们家的孩子也不会好看的。” 小皇帝没有敢反驳我,我高兴了,扬长而去。 全程没有让他看到我的脸。 我不是个怕麻烦的人,但很烦无谓的麻烦。 汴京的早市开得很早,我在虹桥附近转了转,找到一家卖豆腐脑的摊子,坐下来喝了两碗热腾腾的咸豆腐脑,边上有人喝甜的,在里面加糖加奶加杏仁碎,看得我倒吸一口凉气。 吃完早饭,我慢悠悠地回到开封府,刚走到后院那边,就有一个脸生的捕头来叫我,听声音倒是认出来了,这是那位经常在外面巡逻的马汉捕头。 跟名字区别很大,马捕头长得清清秀秀高大挺拔,气质安静,竟是个只比展昭逊色一线的漂亮小伙。 漂亮小伙说道:“戚姑娘,包大人要见你。” 我点点头,跟着他去。 包大人没在比较私人的书房见我,反而是在平时审案的衙门正堂帘后的房间里见的我,展昭和公孙先生也在,见到我,包大人本就黑沉的脸色又黑了几分,我却不管他,只盯着展昭看,展昭看向我的眼神里带着几分担忧。 包大人很有腔调的声音再一次响起,“戚姑娘。” 我瞅瞅边上,四个捕头都在,护卫师爷各立一旁,四舍五入就跟审我没什么区别了,我眨了眨眼睛,第一反应是小皇帝把我给卖了,然而这时间差根本不对,我看了看包大人,期期艾艾地问道:“是、是我做错了什么事了吗?” 包大人忽然瞪起了眼睛,我差点没蹦起来。 包大人的眼睛平时看着就不小了,谁能想瞪起来更大!跟牛眼睛没什么区别,他长得又黑,一瞪眼睛就露出大片的眼白,我算是知道他为什么能断那么多案子了,凭哪个心理素质差点的犯人,被这么瞪几下,都得吓得全招了。 展昭忽然开口道:“大人,戚姑娘本质天然,并非穷凶极恶之徒,只是为救人一时失手,按律,只要那些孩童的家人愿意为她作保,最多判监禁三年,不致大罪。” 我起初很茫然,听着展昭的话才想起随手杀掉的那两个看守,说真的,如果不是忙着救小孩,按我的性子,我得屠了那一窝几十个拐子。 乱世待久了,圣君当久了,我忘记杀人犯法了。 这就很尴尬了。 ☆、论御猫的腰力(10) 包大人拿出了两个看守的验尸记录,证实我手里的剑正是杀死其中一人的凶器,那人被割了喉,另外一个被我踹碎了胆,当场死亡。 两个人的死状都很惨。 我救出来的孩子虽然被折腾得很脏很臭,但没有一个受伤生病,包大人一早上升堂问过案,由于只是拐,还没有卖,那家咬定是准备把孩子卖去偏僻地方给人做孩子,而这样的罪责只需要判三年,就算孩子数量较多,也就是多判十来年。反而是我下手太重,杀了两个人,闹出了人命案子。 我很不高兴。 包大人问完我,又拧着眉头拿出了另外一份公文,说道:“戚姑娘,两日之前的下午,你携带六颗通缉犯人的首级归案,领了四百两官府赏金,可有此事?” 我警惕地说道:“通缉文书上写明生死不论,看守的事我认账,这六个人总不能也算我杀人吧?” 包大人不语,倒是一旁的公孙先生开口道:“戚姑娘,大人便是惜你一身本事,行事亦有正气,这才不曾在大堂问案,大人问什么,你答就是。” 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正气。 韩非子说过,侠以武犯禁,我便是个中典型,触及我底线的犯事之人,我通常见一个杀一个,只是单单惹了我,不曾犯过大错的,根据惹到我的程度决定他们今后的残废等级。 但这并不妨碍我在展昭面前露出些委屈的神情。 我这个人有一点表演欲,但并不对每个人都这样,大部分的人在我眼里和鱼没什么区别,我只对喜欢的人有表演欲。 果然展昭看我的眼神里除了担忧,又带上了一些怜惜之色。 包大人停顿了一会儿,又说道:“那些都是朝廷通缉人犯,本官自不会多言,只是戚姑娘,你杀人的手法纯熟至极,在此之前,你可犯过案?” 我机智地说道:“大人,我在我们村子里是负责杀猪的,人称一刀归西,杀猪无数,是以手法纯熟。” 气氛不知为何有些凝滞起来。b 分卷阅读20 r   包大人缓过一口气,问道:“哦,不知戚姑娘家乡何处?” 我仍旧机智地说道:“海外。” 公孙先生有些好笑地说道:“可是听戚姑娘的口音仿佛是洛阳正音。” 我撒谎不眨眼:“生母娘家洛阳。” 包大人忽然瞪眼,拍了一下惊堂木,喝道:“还在油嘴滑舌!本官已知你昔年所犯罪案,还不从实招来!” 我的内心没有一丝波动,甚至揣测了一下,从包大人拍惊堂木的闷响来看,他应该把手拍疼了。 包大人从我这里诈不出东西,他竟然也不觉得尴尬,抬抬手,让人把我押下去,并没有说待审,大概这就审完了。 我一点都不慌。 虽然我从前并没有坐过牢,但是想从牢里出来对我来说是很简单的事情,只是我暂时还不想逃狱。 我要是逃狱了,正在煮的鸭子可怎么办呢? 我没有任何反抗,任由张龙赵虎两位捕头把我押到牢里去,让我稍微有一点意外的是,他们并没有把我押到汴京外城的大牢里,而是就近关到了开封府牢。 开封府牢很小,且就在府衙内,距离我原先住的院子也只有一院之隔,对,中间隔着的那个院子就是展昭住的地方。 我拍拍张龙的背,说道:“张捕头,劳驾,给我个最北边的牢房。” 张龙回过头,也许是从来没见过我这样的犯人,他有些惊讶,却还是点了点头,把我关到了北边靠里的一间单人牢房里。 开封府牢的狱卒不多,就四个人,两人一队白天晚上互相换班,牢房里有些潮湿,还有点脏乱,到处都结着蜘蛛网,张龙没让我动手,叫来两个值班的狱卒,让他们打扫干净了,我再进去。 张龙忽然说道:“戚姑娘,大人的本意并非如此,只是此案性质严重,尚有内情,大人如想继续追查下去,就势必要委屈姑娘,其实我们都觉得姑娘没错。” 赵虎憨实的脸上也带了些严肃神色,他点点头,说道:“没错。” 我根本不管他们觉得我有没有错。 但我还是嗯了一声,稍微红了红眼眶,轻声道:“展昭他……” “展昭也觉得姑娘没错。”展昭的声音忽然从后面传来,语气里带着前所未有的认真。 我低下头,揪着衣角问他:“你会不会也觉得我太坏,杀了那么多人?” 随即我感到头顶落下一只温热的手,展昭摸了摸我的头,微叹一声,道:“你一个姑娘家流落在江湖,没有杀人的手段,哪来今日的自由自在,我也杀过人,但凡杀的是该杀的人,那都没有错。” 我明明是在装模作样博取同情,竟也被这话打动得鼻尖微酸。 我拉了拉展昭的衣袖,小声而委屈地说道:“我八岁就没了爹娘,去尼姑庵,她们都不要我,后来被人拐到海外去,给人做了好几年苦工,我偷偷跟着隔壁学武,被发现之后,那人还要打断我的腿……” 后来我翅膀硬了,走上了人生巅峰。 但展昭不知道,他大约从未见过我这么惨的小姑娘,说话的语气都比平时软和了不少,我在最后进牢房的时候,可怜兮兮地又拉了一下他的袖子,说:“你不会把我忘记了吧?” 展昭哭笑不得地说道:“姑娘又不会在牢里待一辈子。” 他这个人说话真是的,总是不给人一个准话,比雪玉娇说的那种游戏花丛的男人还要可恶。 我生气地松开他,背对着他进了牢房,头朝着墙,不理他了。 稍微过了一小会儿,展昭在外面叹了一口气,说道:“展昭以后每天都来看姑娘,到姑娘出狱为止。” 我仍旧把背朝着他,说道:“你不光要每天来,还要给我多带一点吃的玩的,还要多陪陪我,这里什么都没有,一定很闷。” 展昭说道:“好。” 然后他就走了。 然后我就躺在了收拾好的床铺上,打了个哈欠睡觉了。 在开封府牢的日子一点都不坏。 也许是熟人的缘故,我一天三餐有荤有素,和府衙里的人一样,开封府牢里并不常关犯人,大部分是暂时收押一下,每次有犯人押送过来,都会稍稍避开我的牢房,展昭也真的实现了他的承诺,每天都会带着一些好吃的和好玩的来陪我,一天至少待一个时辰。 我有时候实在待闷了,还会在展昭走了之后弄睡狱卒,出去转一转。 一晃二十天。 展昭是在天黑了之后才来的,他脸上还带着些疲倦之色,据他说是因为昨天在宫里当值,一夜没睡,宫里又留他吃了一顿中午饭,回来的时候都傍晚了,他才睡下,没想到府衙里接到了一封留书,上面写着个打油诗,上面写: 我今特来借三宝,暂且携回陷空岛,南侠若到卢家庄,管叫御猫跑不了。 南侠就是展昭,三宝是包大人的三件宝物,阴阳镜,古今盆,游仙枕。 这个贼十分聪明,以留书投石问路,探听到了三 分卷阅读21 宝的所在,又一招声东击西,烧了西耳房,把府衙里的人调去灭火,还在房上弄了个假人唬人,等全折腾完了,他把三宝揣走了。 我没见过阴阳镜和游仙枕,但见过古今盆,那么老大一个盆,还挺重,包大人有时候拿它洗脸,被贼说揣走就揣走……所以他到底是把盆端着走的呢,还是夹在咯吱窝里走的呢? 展昭并不关心贼是用什么姿势揣走的盆,他是来向我告别的,盗三宝的贼名叫锦毛鼠,是江湖上有名的白玉堂,不不不,是贼名叫白玉堂,是江湖上有名的锦毛鼠,他这次就是冲着展昭御猫的名号来的,所谓事不宜迟,展昭准备补个觉,明天收拾收拾就走。 我有点不高兴了。 但我并没有表现出来,而是非常善解人意地说道:“你要去就去吧,但是到了那什么卢家庄,一定要小心一点,这个贼既然不敢正面挑战你,想必武功不好,他又笃定你跑不了,可能会背地里暗害你。” 展昭对我的关心有些不太适应,牢房里没点灯,只能借着一点月色看清他的脸色,他脸上带着一点不明显的红,轻轻地嗯了一声。 我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那个贼要你去卢家庄,他是住在卢家庄吗?” 展昭说道:“锦毛鼠和卢家庄主卢方是结义的兄弟,另有三人共同结义,江湖人称五鼠,那锦毛鼠年纪尚小,确实经常住在义兄家中。” 我郑重地说道:“那你去了,一定要小心茶水饮食,我怀疑他可能对你下毒,或者是机关陷阱,那是他久居之地,想掏个洞弄个地窖再简单不过,这个小贼脑子灵光,恐怕不会和你正面交手。” 展昭微微笑道:“姑娘不必担心,我先前曾和锦毛鼠有过一面之缘,他这人行事虽然狠毒,但和姑娘一样,并不是奸恶之人。” 我眨了眨眼睛,问道:“那在你眼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展昭轻咳一声,习惯性地想要顾左右而言他,但我一直盯着他看,夜色里我们的呼吸声渐渐一致,只听他慢慢地说道:“……是展昭心仪之人。” ☆、论御猫的腰力(11) 我觉得这也太快了。 在我之前所经历过的人生之中,虽然有过许多次心动乃至无果的行动,但我终究不曾真正经历过情爱,可我见过。 我其实一直不觉得那些所谓青年才俊对于慈航静斋弟子的追捧和痴迷能算在爱的范畴里,一见钟情只有很少一部分是真正有缘,大部分都是见色起意,重在起意之后的相处,在相处过程中互相发现对方的优点,直至两情相悦,方成始终。 我在魔门比较欣赏的后辈里,雪玉娇大概是最会玩弄感情的,她不搞那些阴谋算计的时候总是很闲,时常去撩拨勾引一些少年公子,她有那样一张好看的容颜,还有阴癸派镇派之宝天魔大法傍身,几乎没有失手过,而她的玩弄对象从简单到艰难,最短的不过一夜就能勾上床榻,最长的也只花了一年时间,那个目下无尘的洛阳贵少便要三书六礼娶她为妻。 她说一夜之欢来得容易,那些三五个月到手的也无非稍作矜持,唯有那个花了她一年工夫的洛阳公子,看似仍旧是她赢了,其实自那之后她便再也不敢去洛阳,只怕自己再多看那人一眼,就要破了天魔功。 那人不以她惊艳的外表为意,也不为她所展露出的温柔美好所动,唯有她的才情与和他在诗赋之道上的共鸣打动了他,先是知己相投,再是男女之爱,感情互通,才许终身。 我没有让人见色起意的条件,但我一直觉得自己除了外表无一处不好,只要有人肯克服这一点,喜欢我是很顺理成章的事情。 展昭显然克服了这一点,窥探到了我优秀的内在,在他短短的不到三十年的人生之中,可能从未见过像我这样优秀的姑娘,所以一时冲动说出了这样的话,我是很喜欢他的,所以才不想他后悔。 于是我蹿上了床,盖好了被,脸朝向里,假装自己睡着了。 也许是晚上吃多了芥辣,我现在觉得脸颊泛热气,耳朵烫得要掉下来了,可是我从前吃芥辣的时候,并没有这样奇怪的感觉。 可能是最近关在牢房里,有一段时间没有晒太阳,导致体质下降的原因。 我裹在被褥里,展昭就站在牢房外面,一直站了很久,他忽然发出一声笑,我不知道为什么心都紧了一下,就听他语调轻缓地说道:“是展昭唐突了,不过展昭的心意是真的,等这次去卢家庄回来,再跟姑娘细说好么?” 最后一个么字的尾音上挑,听得我的心也跟着提了一下。 然后他就走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好像也跟着他走了。 脸颊犹带余热,脑子里满是展昭,耳朵边上一直是心仪心仪两个字飞舞环绕,我整个人乱成了绣绷上扯下来的丝线球,小半个时辰才渐渐回过神。 理智告诉我,这就是情爱。 但是这跟我想象里的一点都不一样。 情爱应该是相知之后再相爱,没有 分卷阅读22 一年半载的互相了解,决不能轻许终身,相爱之后是相守,喝酒有人陪,杀人一起去,闲来品茗对弈听雨,意起游遍五湖四海,春酿百花酒,夏时共枕眠,秋起观海潮,冬雪夜赏月。 而不是相识一个月就表白。 但想象归想象,我的心却在现实里噼噼啪啪地炸烟花,它在告诉我,我很高兴。 我辗转了半夜,最后一拍床榻,决定什么都不管了,我高兴就好。 趁着高兴的势头,我像一条游鱼从牢房的空隙中游了出去,直奔公孙先生的住处。 经验告诉我,如果想做一些稍微过分的事情,找包大人是没有用的,相反,说服了公孙先生,公孙先生自然会去说服包大人。 我敲了敲公孙先生的窗户,一连敲了好几下,不一会儿,屋里亮起烛火,公孙先生问道:“是谁?” 我说:“我,戚霜。” 公孙先生吃了一惊,一手拿着烛台,一手打开窗户,很是惊讶地问道:“戚姑娘,你不是……” 我对公孙先生笑了笑,语气十分和善地说道:“是这样,我觉得在牢里太闷了,正好听说展昭要去卢家庄,先生,你让他带着我一起去吧,你就跟包大人说开封府牢关不住我,让展昭看管我吧,不然我在牢里是真的待不住了。” 我说着,扒在公孙先生青砖窗台上的十根手指不小心齐齐陷了下去,留下十个深深的指洞。 也许是天太冷,公孙先生打了个寒颤。 我善解人意地说道:“先生,这事不忙的,明天一早展昭走之前解决就可以了,你先回去睡,别着凉。” 公孙先生梦游一样地拿着烛台回去了。 然后天快亮的时候,我拿到了陈娇娘给我收拾的包裹,接着是张龙捕头亲自来了一趟,我本以为他会直接带着我出去见展昭,没想到他拿出了一副手铐脚镣,在我惊恐的眼神下,他告了一句罪,一边给我戴上,一边解释道:“戚姑娘,这是公孙先生吩咐的,他说人犯在外,不戴枷锁有失官府威严,原来是要拿木枷的,但是姑娘武功太高,不用锁江湖人的铁刑具,未免落人口实……” 他说着,微微摇了摇头,一副对公孙先生很有意见的样子。 我觉得公孙先生有点过于不是个东西了。 他吃准了我现在已经没时间再去找他,也吃准了以展昭的为人,路上必然不会给我解开枷锁,他又占着理,毕竟我是杀人犯,全须全尾地跟着朝廷护卫出去闲逛本来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在留在牢房里和跟着展昭出去转之间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出去。 毕竟被人多看几眼又不会掉块肉,倘若展昭这一趟出去,在那小贼手上有了什么闪失,那我后悔都来不及了。 我从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 我带着沉重的手铐和脚镣跟在张龙的身后走到了开封府门口,路上见到的人都有些吃惊,尤其我在人群中看到了陈娇娘,她看着我,露出一种不知道是笑还是哭的难看表情。 以她对展昭的关注程度,大约已经发现了什么。 然后我又看到了牵着马等在门口的展昭,他看着我,浓墨似的眉微微蹙了一下,大步走上前来,并没有接过张龙手里的锁链,他带着我上马。 我忽然又高兴起来了。 快马过了城门,又走了三五里路,展昭的声音才慢慢地响起:“……我没想到大人会让我带着你一起去卢家庄。” 我的脸颊仍旧像吃了芥辣一样烫,但我把声音控制得很稳,我说道:“我担心你。” 展昭轻声说道:“我不能给你解开枷锁,我们尽量不下马,不住宿,避开大道走。” 我其实并不怎么在意旁人看我的眼光,但对展昭的话十分受用,我犹豫了一下,把头向后,用脸颊蹭了蹭展昭的胸膛,展昭有些僵硬,但他终究没有避让。 第一次靠着展昭的胸膛时,我并没有现在这样心跳如鼓的感觉,反而还有精力去想东想西,但现在却完全不一样了,我总觉得他身上那股淡淡的清香皂角气息都像是忽然浸染了霸道的男人味,熏得我手软脚软,眼里几乎要冒出泪花。 假如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滋味,那我从前很多次无疾而终的单方面心动,大约也就只是心动而已。 马蹄声伴随着铁锁链的叮叮当当的响动,我闭着眼靠在展昭的怀里,忽然问道:“你昨天说等从卢家庄回来,再跟我细说的,现在我们有很多时间了。” 展昭一时反而没有说话。 我也不催他,伸手扯了扯铁锁链,我发觉这是特制的,假如我不运内气,单靠指力按上去,只能留下一点细小模糊的指纹,想要单凭力气挣开更是不可能的事情,想来只凭这一副锁链,可以锁得住天底下九成九的江湖高手了。 然而我有一百种方法挣脱。 最简单就是运内气扯断,然后是头发丝开锁,还有用锁骨功把手脚缩小…… 我脑子乱糟糟地正想着,忽而听展昭的声音在发顶响起:“展昭从前对女子其实 分卷阅读23 并没有太多要求。” 我眨了眨眼睛,反应过来他是在答我之前问的话,顿时起了精神,很懂事地听着。 展昭轻声说道:“家父在时,曾给展昭定了一门亲事,足有三年时间,展昭也从未好奇过那家姑娘长相如何,性格如何,只是想时机到了便成婚,如此而已。” 我的耳朵陡然一竖,扭头看向他。 展昭仿佛知道我在想什么,好笑地拍了拍我的头,说道:“后来我父母相继离世,守孝时间太久,那家姑娘不好再等,同别家定了,现在孩子都很大了。” 我这才把头扭回去。 展昭微微笑了一声,说道:“我一直觉得妻子只是到了年纪就该有的,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如此注意一个姑娘,满眼里只见到她的好,睁开眼就想见到她,见到她就不想分别,见到什么新奇的东西都想拿去给她玩,吃到什么好吃的东西都想端给她分享,我心仪姑娘,也知姑娘心仪我,欢喜得我每天醒来都会笑上几声。” 我确认了,这个男人也没经历过情爱,只是对我有好感而已。 ……我小时候对奶娘家的小女儿也是这样的感情。 ☆、论御猫的腰力(12) 按照我的性格,我应该立刻指出这一点,毕竟我的年纪比展昭大得多,仗着他不懂情爱去占他的便宜,实在不是强者所为。 但是我第一次对一个男人产生如此的感情,私心里确实不大想放手,更何况我一开始就同他明说了要相处一阵再说,如今他对我有了好感,只是未到情爱的地步,这并不能算是我作弊,相反,我只要憋着不说,也许再过一段时间就能两厢欢喜。 我又有些纠结。 我其实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之所以有点难看出来,是因为我小时候受过太多的折辱,早就习惯了把自尊心掩盖起来,避免受到更多的折辱,这点自尊平时体现不出来,但在感情的问题上是很明显的。 我第一次心动的对象,那个长得剑眉星目,奠定了我审美观点的少年剑客,我当时也是像刚刚遇到展昭那样的喜欢他,我明明有许多次可以行动的机会,甚至几次救他性命,我满可以借着恩情让他臣服,但就是因为他对慈航静斋传人的一见钟情,我就再也不会在他面前提及自己的心意,还很快地收回了那一点心动,甚至为了转移注意力接了很多平时压根不会去接的大单,也正是那一年的疯狂杀戮,使我成就了武道境界的先天,后来补天阁内乱的时候,我才能脱颖而出,继任阁主。 我对待感情是态度便是不强求,就像我从不强求什么权势地位,就连魔门圣君的名头也是别人叫出来的,但人的武功一旦达到了某种境界,这些东西会自己扑上来,我无意借着这些去强求任何一个男人,因为这不光是侮辱我喜欢的人,也是在侮辱我自己。 我欣赏雪玉娇,是因为她从不凭借着能惑人心智的天魔功去勾搭想要的男人,她像一只美艳的蜘蛛,精心编织各种各样的圈套,以自身为诱,那些被骗的人都只是因为喜欢她而喜欢她,而不是为了别的。 我就这么纠结了一路。 到达松江府时已是七日之后,陷空岛就在松江府,卢家庄正是陷空岛上的大户,临到码头,展昭找了一家客店寄马,他原想让我暂时待在客店内等他,毕竟只是上岛抓个小贼的工夫,没准一会儿就回来了,但我坚决要跟他一起去。 展昭只得从我的包裹里翻出那件碎黄花外罩明光纱的裙裳,他虽然要秉公行事,但也不至于不近人情,我换衣服的时候,他给我解开了镣铐。 碎黄花的裙裳是那种很繁复的宽袍大袖长裙,在里面多穿几件衣服,可以遮掩住我豆芽菜一样的身形,并且由于衣摆和袖子都很宽很长,几乎可以完全盖住镣铐。 我在路上的时候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有一次准备拿它去穿的时候,展昭还说那两身细布衣裳就很好,适合赶路……现在想想,他应该是怕我穿脏了这身可以遮盖镣铐的裙裳,没了替换,到了松江府人来人往的,会引来异样的眼光。 我的心里涌上了一股不知道是什么的感觉,有点像是刚进月女班的那年冬天,外面的雪下了一夜,铺盖薄得丝毫挡不住寒意,我睡得又冷又困的时候,隔壁的贰拾把她暖暖软软的脚伸进我的被褥里,那一点突如其来的暖热。 我换好衣服,手里提着本该牵着我自己的锁链,袖摆一盖,果然不大看得出来镣铐的痕迹了,假如要是让我戴着套在脖子上的木枷,轻巧倒是轻巧,却是遮盖不住的,这么说来,其实还要谢谢公孙先生的。 脚镣的长度不够,正常走路还可以,想要跑跳是不行的,而且限制了大部分靠腿的轻功,而且手上拷着,没法拎人或者抱人,所以我不能带着展昭直接飞上岛,还是要坐船。 码头上的船不少,大部分是货船,有上岛的,有离岛正要上岸的,人也不少,展昭去寻船,我则站在码头上东张西望。 实在不是我没见过世面,而是我先前就隐隐约约听见了一点争执之声,离得近了还听得越 分卷阅读24 发清楚,但一眼看过去,船多人也多,声音嘈杂,让我一时辨不清争执的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 我的目光渐渐落到了江面中心处的几艘渔船上,原本少女的哭叫声已经变成了低低的呜咽,像是被什么堵了喉咙,还有几个男人的说笑声,其中夹杂着一个老头的怒骂。 展昭寻到了船,那船夫说一口南方方言,我听不太懂,但展昭听得懂,他本来就是南方人,南方人的口音虽然号称一村一方言,很是多变,但也只是容易让外人糊涂,但南方人自己只要说慢一点,还是可以沟通的。 我就拉了拉展昭的袖子,指指江面上的渔船,说道:“你问问船家,那边的几艘船是谁家的?” 展昭有些不解,我解释道:“我听见船上有女子呼救,还有个男人嚷嚷着要把她送去给什么五爷做妾,还是问清楚比较好。” 展昭的脸色却是一下子沉了下来,他也看了看那些渔船,却没有去问船家,只冷笑道:“不用问了,一定是白玉堂,这松江府里除了一个白五爷,还有哪家的五爷敢在陷空岛如此行事!” 我点了点头,反正我们是去找白玉堂算账的,也不用担心那些人跑了,跑得了贼,还跑得了岛吗? 我和展昭登船过江。 这会儿正是下午,江面波光粼粼,倒映着秋日高阳,江上的风带着一点鱼腥味,却不难闻,吹得我头发飞扬,倘若是美人迎风,自然是墨发生辉,流光溢彩,但我不光不是美人,还有一头乱蓬蓬轻飘飘的枯黄长发,这种发质除非抹了浆糊,否则迎风一吹,绾得再紧的头发也要散。 于是我的头发就这么散了一脸。 展昭忍不住笑出了声。 我觉得他是在嘲笑我,但他就算是嘲笑我的样子,也好看得像是在发光。 展昭笑完,很是自然地伸出手替我拂开乱发,却在对上我乱发后直盯着他的一双眼睛时微微怔了一下,我觉得可能是我看他的眼神太过灼热,于是微微垂下眼。 展昭解开我的发带,取下我的簪子,然后重新给我理了理头发,绾出一个和之前差不多的发式,其实我会绾的发式本来就不多,都是非常简单的绾法。 我觉得头皮有点紧。 但我没有说出来,展昭的动作很生疏,也许这是他第一次给别人绾头发,我要是这个时候指出来,容易伤害他的自尊心。 在我的头发第二次被江风吹散之前,船靠了岸,我先前注意到的那几艘渔船在我们之前靠岸,但他们的船重,还要卸货,所以我们的船靠岸的时候,刚好见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中年汉子得意洋洋地拽着一个手被麻绳捆起来的少女走在前面,他身后,几个壮汉揪着一个衣着寒酸的老头,少女被堵着嘴,一直在呜呜咽咽地哭,老头则是一边不停地挣扎,一边叫骂。 我不是很高兴。 在我看来,江湖人是江湖人,但凡手里有了人命的江湖人,不管是侠客还是魔头,杀的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便已经在阎王那里欠了债,旁人杀他也是天经地义,强者杀人,遇更强者被杀,这是江湖道理,不是恃强凌弱。 我最讨厌的就是欺负老弱妇孺。 只是我还没来得及动手,展昭就已经大步走了过去,喝道:“站住!你们是陷空岛的人?为何强押这对父女上岛?” 领头的那个刀疤汉子起初没注意身后,一回头才发现展昭,目光在他腰间的重剑上转了一圈,立刻就有点怂,现场现编瞎话道:“这位爷别误会,俺是陷空岛船上的头领,这老头把闺女卖给咱五爷做妾,咱去接人,结果他翻脸不认账,还想带着闺女跑路,这不就给他抓回来了……看爷气度不凡,想必上岛来也是来找咱们陷空岛的几位爷爷的吧?” 他说着,老头又要骂,被一个大汉掌掴了几巴掌,展昭怒道:“住手!既然你说是做妾,聘妾文书何在?从来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如今这姑娘的父亲既然不同意婚事,收了钱退给你们,收了礼还给你们,又何故抓人上岛,动手打人?” 那头领被说得恼羞成怒,老头满嘴是血,还在叫嚷着:“谁跟他们有文书!大侠,我父女二人只是路过这里,是他见我儿美貌,硬要抢去送给什么五爷六爷的啊!” 展昭目光陡然锐利起来,盯着那头领,说道:“你可还有话说!” 那头领喏喏不语,一只手却悄悄地在身后腰带缝隙里掏出了什么,我耳朵一竖,手没法大动作,只能靠指力掷出原本用来拖拽我的锁链,锁链倒是很长,那头领飞快地掏出东西想朝着展昭袭击的同时,锁链的一端已经招呼上了他的脸。 我这次长了一点心眼,没有动用内气,不然这个人的脑袋就要碎了,但只靠指力,他也被砸得满脸是血,向后飞出几步,倒地昏迷过去。 展昭看向我,他的剑在刚才拔了出来,我也是掷出锁链后才发觉他已经有了防备,而这在我平时,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关心则乱啊。 ☆、论御猫的腰力(13) 头领倒 分卷阅读25 地不起,剩余的喽啰倒是识趣得很,老老实实地把老头和少女放了,架着自家头领就要离开。 展昭冷声说道:“且慢,着一个人去通知你家五爷,就说开封府展昭登门,请他奉还三宝。” 喽啰们面面相觑,我磨蹭着离展昭近了一点,见他并没有制止,我高兴地和他站在了一起,跟着说道:“对呀,让你家五爷奉还三宝,想讨公道就堂堂正正的比斗,偷东西算什么本事!” 喽啰们更加迷茫,还是一个年级看着有些大的汉子摸了摸脑袋,迟疑着说道:“俺们家五爷一个月前去了东京汴梁,还没回来啊……” 这下面面相觑的成了我和展昭。 我忽然明白了,当日白玉堂开封府盗宝,虽然留书让展昭去卢家庄找他,但他显然猜不着展昭一个朝廷的四品官第二天说出门就出门了,再加上一个我,展昭为了带着我避开人烟,专门挑的僻静小道走,过州穿府也不留宿,小道虽然难走,但比大道近得多,想来白玉堂一个年纪不大的土豪,就算是急着赶回来等展昭,也不会连客店都不住…… 盗宝的还在路上,今天的账也不好记在他头上,但没准是这个白玉堂平时欺男霸女惯了,才有强抢民女的手下意图讨好他,这种人我见得多了。 人不在家,只能改日再来,展昭带着我原路返回,这一次的客船上捎带了郭家父女,也就是刚才那对倒霉的老头和少女。 少女长得很有几分姿色,和陈娇娘差不多,但比她多几分少女的风韵,连哭红的眼睛都带着楚楚之色,是个标致的小美人,我对美人一向优容,但并不代表能容忍美人左一眼右一眼地偷瞧我的男人,于是我坐到了她的对面,手一松,沉重的锁链咣当一声坠在船板上,上头还染着斑驳的血迹。 少女下意识地看向我,我对她扬了扬眉毛,说道:“看他干什么,看我,是我救的你。” 老头显然没想那么多,连忙颤颤巍巍地就要向我磕头,口里不住道:“多谢女侠,多谢女侠……” 我相当坦然地准备受下老头的礼,展昭却扶了一把老头,说道:“老人家不要多礼,你年纪大了,给戚姑娘磕头是折她的寿,快起来吧。” 我老脸一红,这老头的年纪再翻一倍,给我磕头都不会折我的寿。 老头被展昭扶了起来,口里还是在道谢,我朝他点点头,算是受下,冷不防又见那郭姓少女借着去扶她老爹的机会偷瞄了展昭一眼,我不高兴了,我一不高兴就要说出来。 于是我不高兴地对郭姓少女说道:“你爹年纪大了,不能向我磕头,你也比我大吗?” 郭姓少女一愣,她爹连忙推她,“娇儿,快呀,快给恩人磕头!” 展昭这次倒是没有说话,我偷瞥他一眼,发觉他只是眸子含笑地看着我,并没有也替郭姓少女说话的意思,所以我又高兴了。 但是我高兴,郭姓少女显然不是很高兴,她刚刚哭红的眼睛里又蓄起了一汪泪水,看着有些委屈,她爹又不懂她的心事,见她梗着不跪,有些尴尬又有些恼怒,按着她强要她下跪,说道:“你这孩子,怎么就不懂事!快给恩人跪下磕头!” “算啦!算啦!”我发觉展昭对我的态度很是纵容,并且不把那郭姓少女看在眼内,那一点的酸楚嫉妒就都散了个干净,本想摆摆手,结果手一晃,却把镣铐露了出来。 郭姓少女好似吓了一跳,惊声问道:“你怎么带着镣铐?” 我眉头微挑,懒洋洋地瞥向展昭,又晃了晃手里的镣铐,说道:“还不是他怕我跑了,弄来给我戴上的,这东西沉重得很,我戴着手脚无力,哎呀呀,就只能跟着他,随他为所欲为啦。” 展昭俊脸上顿时飞起红晕,“……戚姑娘!” 郭姓少女受不住如此打击,脸都白了,随后一路上都没再说话,她爹也受到了一点惊吓,原本对展昭还有一点亲热劲,也不跟他说话了,下了船,更是飞快地拉着自家女儿走了。 看着父女二人的背影,我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展昭有些无奈地说道:“以后江湖上大概都要说南侠展昭人面兽心,是个囚禁女子的恶徒了。” 我惊讶地看着他,“他们认得你?” 展昭眸子带笑,用有些像开玩笑的语气说道:“我方才在岛上已经报了名字,北边还好,南边的人认不得展昭的,倒也没几个。” 我更加惊讶了,毕竟展昭在我看来只是个长相格外好看,性格很好,身家条件也不错的好男人,他虽有南侠和御猫的称号,我也只以为是在开封有些名声,没想到他是个如此有名的人。 原来郭姓少女偷看展昭,不光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更因为他的名气。 我有些紧张了,问他:“那我刚才那样说,你怎么不解释?” 展昭笑得更加开怀,“因为戚姑娘高兴。” 我怔怔地看着他,他又说道:“只要戚姑娘高兴。” 我的心砰砰直跳,它很高兴,我也很高兴,但又好像不仅仅是高兴,还有一些别的陌生的情 分卷阅读26 愫在滋生,如同春雨一捧,浇在我干涸的心田里,有什么种子在冒尖,但我不懂是什么。 虽然不懂,但我倒是很会行动。 我一把扑进了展昭的怀里,很凶很凶地企图去吻他的嘴唇,但我的个子和他相差太多,踮脚都够不着,我急得忘记了踏月法,一心仰着脑袋去够。 码头边人来人往,展昭有些想推开我,伸出了手却只是扶着我的肩膀,他红着脸低声说道:“戚姑娘,戚姑娘……这是在外面,别这样。” 我蹦了一下,亲到他的脸颊上。 我又蹦了一下,亲上他的嘴角。 我还准备继续蹦,展昭忽然一把按住了我的后脑,低眸,俯身,嘴唇轻轻地碰在我的嘴唇上,很温热的触感,却有什么滚烫的东西在我的唇上肆虐开去,一直烫到心底里。 心像是被什么填满了,不是普通的填满,就像一个饿了很多很多年,从来没有吃饱过的人,忽然得到了足以饱腹的食粮,他大口大口地吃着东西,烫也不顾,有毒也不顾,哪怕是死在这一刻也不顾,满足得想要哭出来。 我呆呆地任由展昭放开我,任由他牵着我被镣铐紧缚的其中一只手,带我回到客店里。 我缓了很久才缓过来。 然后我在客店房间里连蹦了好几下,如果不是手不好使,我一定要练练武泄泄火,因为我现在满脑子都是睡了他!睡了他!睡了他! 我又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把满脑子的邪火散下去,这时外面天都快黑了。 展昭要的是两间相邻的房间,他这会儿倒不在房间里,我运起内气去听,听见他在客店大堂跟伙计说话,只是听着他的声音,我就又差点压不住邪火。 我决定缓一缓再见他。 不然我一定会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可怕事情。 然而展昭来敲门的时候,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地软着声音说道:“进来吧。” 展昭端来了几样小菜和两碗清汤面。 他把吃食放在桌上,给我点了两盏灯,然后又给我解镣铐。 我盯着他给我解锁的手,抑制不住地想起了白天里说过的话,假如那是真的,这幅镣铐不是用来囚禁犯人的枷锁,而是单单为了锁我这个人,为了怕我离开他,那也许我这辈子都不会想逃的。 甚至于,假如我用这幅镣铐锁了展昭,以他的武功想要逃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我可以锁着他,不让他回到开封去,就这么把他偷走,这样他就是我的了。 我的脑子里正翻腾着一些十分魔门的手段,忽然眼前一亮,展昭用火折点亮了一根蜡烛,手里护着蜡烛朝我走近一点,俊脸在火光后显得清澈又明亮,他的眸子里噙着一点温柔的笑意,对我说道:“这样更亮,戚姑娘,累了一天了,来吃点东西吧。” 他把烛泪倒出来一点在桌上,蜡烛轻轻巧巧地按在半干的烛泪上,不一会儿便干透,照亮了一桌吃食。 我的心情忽然又平静了,和展昭坐在一起,坐下吃面。 清汤面的卖相很好,清汤上浮着浅浅的油花,碧绿的葱花,还有荷包蛋和小青菜,面条细长而圆,带着单纯的面香气。 小菜多是松江府的特色,有荤有素,多是鱼,有清蒸的,有红烧的,有炖汤的,还有一条整烤搁了芥辣的,展昭把鱼背脊肉上的刺挑出来慢慢地吃。 展昭吃鱼的样子很斯文,看得出来很有教养,隐隐约约还透着一种奇特的乖巧。 我忽然又不想偷展昭了,我要留在他的身边,和他高高兴兴地在一起,他既然说过心仪我,就再也不会有后悔的机会。 我琢磨着,回去还要蹲大牢,未免夜长梦多,还是想想办法在外面睡了展昭再说。 还得让他主动。 ☆、论御猫的腰力(14) 我并没有想到什么好办法。 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我没有经验,而那种可以迷惑人心智的功法,我只会那个改编自天魔大法的眠语术,眠语术分为催眠和真语两部分,我通常用真语去问话,事后那人也不会察觉出自己说了什么,而催眠的范畴则广了许多,可以做到让人去做心中最想做的事情,但要是人本身没有那些念头,眠语术是没有作用的。 我很怕对展昭用了眠语术之后,他高兴地跑去吃鱼。 我辗转到半夜,忽然做了个梦。 我很久没做梦了。 然后我被活活羞醒了。 羞醒后的我抱着被褥坐在床上,起初是呆坐,等到脸颊上的热度渐渐散去之后,我才慢慢地回神,一回过神,我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很是不明白自己脸皮为什么那么薄,要是再梦一会儿……就到正题了呀。 我再也睡不着了,听着隔壁展昭的呼吸声,一直熬到天亮。 深秋的天亮得比之前晚得多,一早上起来地面还结了一层薄霜,落叶已经快要看不见了,客店里的树看着光秃秃的,我忽然想起陷空岛上还是一片青葱碧绿,想来是岛上的百姓特意遴选 分卷阅读27 过常青的树木栽种,想必住着一定很舒服。 我认真地设想了一下占岛为王的可能性,最终还是否决了。 太麻烦。 我有的时候就像盆栽,常年盘在一个地方不动,给啥吃啥,偶尔才想起来要出门,所以对蹲大牢没多大排斥,我只适合和三五仆人住在世外隐居,让他们照顾我生活,而要我住在岛上,管理那么多的百姓,我是不成的。 现在还多了一个开封府的选项。 撇去执法太无情这一点,我还是很喜欢开封府的,虽然有一点爱屋及乌的喜欢,但确实已经很少有地方能让我感觉到从内到外一股清正气息了,我不是说府里的人,而是说府里的气氛,所谓上行下效,我也知道,倘若府尹不是包大人,这股气氛也就不存在了。 对于这样的人,我总是很尊敬的。 我绝对不是因为开封府一天三餐给我吃得太好才为他们说好话。 吃完早饭,展昭带着我出门,先去松江府衙和官府报备,毕竟白玉堂也算是当地的乡绅了,虽然不确定是不是要抓他,但是官府的批条还是要有。 宋制和唐制有所不同,唐朝尚书三品,像我爹当初那个四品官,已经是很高的了,宋制尚书一品,官员品级含金量很低,像这个松江府的头头,品级也是四品,和展昭是一样的,但他是外官,展昭是京官,这里头就差着一等,故而他非常客气地问明了情况,没一会儿就把批条写下来了。 展昭客气作别,我们两个出了府衙,饭点都还没到,于是又在街上走了走。 松江府不比开封繁华,早市刚歇,买菜的人渐渐看不见了,过几条清冷的街巷,才偶尔能看到人烟,也许是临江的原因,这里的街巷带着一股经年累月的鱼腥味,我不是很喜欢,不是说我讨厌鱼,而是我的嗅觉比常人灵敏太多,稍微浓一些的鱼腥味落进我的鼻子里,就跟拿着一条鱼朝我脸上拍似的,味道熏得很。 走了一路,展昭都没怎么开口,我正琢磨着要不要封了嗅觉,忽而听他说道:“开封府的房价比松江府要高很多。” 我眨了眨眼睛,听出一些别的意思来。 展昭有些犹豫,但还是对我说道:“展昭身家不厚,先前在江南的时候,家财散得都差不多了,所以只存了一千贯,开封一处普通的宅院,至少也要万贯了,所以……姑娘倘若嫁了展昭,日后大约要租住房屋,展昭昨夜一直在想此事,只怕姑娘跟着展昭吃苦。” 一贯钱就是一两银子,展昭的月俸是四十五贯,他当上四品御前侍卫也不过两年,能攒下一千两银子这么多,可见平时不怎么花钱。 我回想起当年一颗人头要价三千金的日子,忽然感觉到了一丝惆怅。 但这并不妨碍我立刻宽慰展昭,“没事,我还要坐几年牢,你先存着,剩下不够的等我出来再说。” 包大人说过,朝廷通缉人犯他不管,换句话说,我可以靠这个挣钱。 展昭大约也听出了我的言外之意,却没有揪着这个不放,他顿了顿,说道:“原本这话不该告诉姑娘的,但……大人说过,最迟年底,姑娘应该就可以出狱了。” 我第一反应是不信,毕竟包大人不怎么出门,也不怎么说话,但凡他说话我大部分应该是能听见的,没有听过他说这话。 但是这话是展昭是说出来的,我只反应了一下,就没什么抗拒地信了。 展昭见我没有追问,倒是怔了一下,然后笑了。 笑得真好看。 然后我突然反应了过来,展昭跟我说房子的原因:他要娶我!他要娶我!他要娶我! 我缓了很大一口气,才努力地让自己表面上看上去一副自然的样子。 到饭点的时候,我跟展昭没有回去那家客店,而是找了一家漂亮的酒楼,要了一个靠窗的雅间吃饭,展昭先前没有来过这个地方,但是听朋友说起过这家酒楼的鱼做得最好。 我开始有点嫉妒鱼了。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家酒楼的鱼确实做得很好吃,清的鲜嫩,烧的肥美,烤的奇香,还有鱼肉打成泥滑出来的面,弹嫩中带着鱼肉的清甜,再配上爽口的时蔬小菜,吃得人心旷神怡。 我正吃着,就听底下有人热热闹闹地招呼什么五爷,我耳朵一竖,听见一道清越的男声吩咐道:“小二,靠窗雅间,两壶梨花白,菜看着上。” 这声音实在是好听,我疑心是个什么同名同姓的五爷,毕竟那个白玉堂只是个盗宝小贼,还有个锦毛鼠的外号,我有经验,一般外号都是跟人挂钩的,外号里带着什么蛇虫鼠蚁的,基本上没几个长得周正,再加上那个强抢民女的手下,这人在我心里就是个贼眉鼠眼的形象。 我刚要继续吃面,又听那小二说道:“呦,白五爷您这可是来迟了,刚才有两位客官才要了雅间,人都吃上了,您看二楼还有个雅间……” 白五爷……白玉堂! 展昭吃鱼的筷子一停,朝着声音来处看去,由于先前二楼只有我跟展昭在,雅间的门并没有关上,那白玉 分卷阅读28 堂一边说行,一边从楼梯上来,正好打了个照面。 跟我想象的形象完全不一样,白玉堂看着不过双十年华,武生打扮,身量修长,腰间一把黑鞘长刀,长相极俊,这种俊和展昭的俊又有区别,展昭的俊中带着江南灵秀之美,似清风明月与流云,白玉堂是纯粹的俊,俊中带着冷意,像正对着烈阳的雪地,耀目刺眼。 我的心忽然偏了一下。 瞧,这个小伙子多好看呐,他怎么会是藏头露尾不敢正面挑战的小贼呢,如果不是有苦衷,就一定是有误会。 展昭落筷,对白玉堂道:“白兄,那日苗家集匆匆一别,不想今日在此又会。” 我看向白玉堂,他眼中带着冷意,只道:“虽曾见过,但并无交情,不好兄来弟去,不如我叫你一声展爷,你叫我一声白五。” 白玉堂的目光忽而落到我的身上,我盯着他看,根据目测,他比展昭要矮了一个小指头那么多,看上去脾气也不是很好,有点冷,我又看了看展昭,还是觉得展昭更好。 白玉堂收回打量我的目光,忽而笑了一声,说道:“想来展爷毕竟是朝廷命官,奉公差出行,身边竟也带着女人解闷,小小一个,看着倒也有趣。” 我本以为他要攻击我的长相,我对这种言论的抗性很强,万万没想到他会攻击我的身高,当场就有些不好。 我当即指着他的腿说道:“你练的腿功有问题,跟刀法不配套,要是继续练下去,过不到三十岁就要瘸。” 白玉堂眉头一挑,本来看向展昭的目光也移到了我的脸上,饶有兴致地问道:“你说真的?那我问问你,对的腿功要怎么练?” 我明明是在攻击他的武功传承,毕竟不配套的武功大部分都是源于门派传承不正当,这在大唐简直就跟指着人家的鼻子说你功法是偷来的一样,没想到这个人不光不生气,还请教起我来了。 我有点生气,还有点无力,倒是展昭这个时候说道:“戚姑娘,倘若真的有问题,还是告知白五爷吧。” 他说话的声音真温柔。 我被安抚了。 我伸手去按白玉堂的腿,他惊了一下,想要避开,但我按住了他,只按了他两下,他就疼得短促地叫了一声。 我说道:“你的刀法以灵敏迅捷为主,靠的是手臂和肩背发力,所以上半身练得非常结实,但是从腰部向下到腿,你一直用的是横练的腿功,练的是肌肉,外人一眼看去,你浑身上下看着全都结实得很,但其实上半身的筋骨肉是活的,下半身的肌肉是僵的,你又一直在练,迟早把腿弄坏。” 我又看了看展昭,这两人的功法虽然不是一个路子,但展昭用的是巨阙那样的重剑,同样是手臂和肩背发力,只是他的腿功练得很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什么暗伤而已。 可他没特意练过腰腹,只是运动量足够大,弄出了个漂亮的空架子。 我很担心他需要用到腰腹的时候,力量不足。 ☆、论御猫的腰力(15) 因为联想到了腰,我就顺手摸了一下白玉堂的腰。 这种暗伤一被内气触碰都是非常疼的,白玉堂整个人都晃了晃,我好心地扶住他,对他严肃地说道:“你最近用轻功的时候,除了腿脚变慢,肋下到小腹一片是不是会隐隐作痛,比岔气要稍微浅一点,但感觉相似?” 白玉堂有些惊疑地说道:“你……” 这反应我就懂了,又伸手去按他肋下,他伸手想拦,但慢了一拍,我又连按他几下,顿时心里有数。 我刚一放开白玉堂,他就连退了两步,面上忽白忽红,语气带怒:“你这个女人到底……” 我觉得他是要问我的医术水平,于是宽慰他道:“你放心,我的医术很好,你这腿治个两三年就能好全乎,而且没有后遗症。” 也不知道白玉堂发什么疯,我正跟他好好地讲解病情,他忽然一脸怒意地看向展昭,喝道:“展昭!管管你的女人!还是她武功太高,你管不了?” 展昭说道:“戚姑娘自有分寸。” 我觉得白玉堂这个人脾气是真的不好,但看在长相的份上,还是劝他说道:“年纪轻轻的大小伙子,不要讳疾忌医,把身体调养好,这比什么都重要,像你这样……” 我说到一半,忽而把到了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以我的眼力,自然可以看出这白玉堂也是个在室之身,这不光是他年纪轻,可能还没开窍的原因,而是他练的心法也有一点问题,来自佛门的武学心法会让人渐渐清心寡欲,至少在我看来,这个白玉堂平时除了有一点喝酒的习惯之外,吃饭都基本吃素的了。 这心法再多练个十几二十年,小伙子很可能看破红尘出家当和尚。 说起来这小伙子一身武功全是散装的,心法改编自上乘佛门武学,刀法精妙却和心法不配套,腿功属于末流的横练功法,搭配得非常清奇。 白玉堂深吸一口气,不再看向我,而是对展昭说道:“其余 分卷阅读29 事情放到一边,展昭,江湖自来猫走猫道,狗有狗路,你既知我五鼠兄弟之名,仍旧接下御猫名号,便是挑衅,我当日开封借宝,却是回敬,你人既然来了,就要照白某的规矩办,我将三宝藏进陷空岛,给你三天时限,你也要从我手里将三宝夺回,倘若你胜,我白玉堂束手就擒,倘若你不成,只用帕子蒙着脸,悄悄回你那开封府便是!” 他说完,没等展昭回答就要走,显然已经恼怒至极。 我叫住他,“白五,你不觉得这样有点麻烦吗?既然你们两个都在这里,直接比一场武不就得了?” 白玉堂回过头,冷笑一声,说道:“姑娘岂不闻我白玉堂为人刻毒,便从不敢堂堂正正同人比武,还是姑娘今日要为展爷出这个头了?展爷好福气啊!” 这个小伙子刻不刻毒我不知道,但嘴是真的毒。 展昭却在此时接过话来,“好,就按照白五爷的意思。” 白玉堂笑了一声,走了。 我明明看见他饭钱都给了,说不吃就不吃了,大概是真有钱。 我对展昭说道:“要是治好了他的病,我跟他要九千贯诊金,他肯给吗?” 展昭起初脸色有些不好,我认为他是被白玉堂气的,毕竟那个白玉堂说话是真的气人,连脸都救不了他,但听了我说的话,神色却不知为何缓和起来,他嘴角略微弯了弯,说道:“金华白家良田万顷,当铺钱庄无数,白氏商号十年前就开到了汴京,白玉堂兄长早亡,他是家中独子,听闻白家请过十数位武师教白玉堂练武,其中一位首席刀艺师父年俸便是万贯,想来九千贯并不看在眼里。” ……有钱人的钱真好赚。 我琢磨着等治好了人,应该再多要一点诊金,毕竟除了买房子的钱,成婚也是要一笔预算的。 一想到成婚两个字,我的心就砰砰地跳,我看了看展昭,忽然小声地问他:“我们回去的时候先不要去开封府,去看看房子好不好?” 不然的话,我在牢里会很焦虑,保不齐就逃狱了。 展昭怔了一下,微微笑了,点头。 我已经在想买什么样的房子好了,暂时拿不到诊金也没关系,实在不行我还可以和小皇帝借,想来在换一个皇帝登基和借我一点钱买房之间,那个机智的小皇帝会给出让我满意的回答。 最好还是像在开封府那样的院子里,地方不需要很大,一进就可以,时下有很多人都会在院子空地上种树,我就不喜欢,应该弄个青砖平地,这样练武会很方便,晾衣线可以系在上屋和下屋之间,又不会遮挡掉阳光…… 只是这么想着,我就有些迫不及待了。 然而现在当务之急是寻回三宝。 白玉堂饭也没吃就回了陷空岛,现在没准已经把三宝藏好了,展昭怕此行有危险,提出想要一个人去,我不知道他这颗猫脑袋里整天装的都是什么东西,如果不是害怕他有危险,我又干什么要跟着他来呢? 我坚决要去,展昭没有办法,只好让我跟着,但临行之前,他替我解开了镣铐。 我有些意外,展昭认真地说道:“平时规矩不可废,但就算是押解重犯,途中遇险,官差也还是会临时替犯人解开镣铐,此行也许会有危险,故而镣铐可以暂时不戴。” 天色已经有些黑了,但他的眸子却是那么亮,那么清澈,看得我整颗心都是水漾漾的。 陷空岛是个热闹的岛屿,从白天到晚上都有很多渔民打渔,客船也不少,上船入江,这一次没了碍眼的郭家父女,还没了束缚的手铐脚镣,连深秋微寒的夜风都可爱了许多,我和展昭坐在船舱里朝天上看,月亮圆圆的,偶尔有星辰一点一点。 但展昭的眼睛里无时无刻不带着星辰。 他比天还好看。 我见那船家背对着我们撑船,胆子又肥壮了不少,我伸出手,悄悄地蹭了蹭展昭的手,展昭带着茧子的手蜷缩了一下,却没有躲开,于是我放心了,我握住了他的手,身体朝他侧了侧。 距离一点点缩短,我有点不敢去看展昭的眼睛,于是闭着眼睛抬起脸,噘着嘴去亲他的脸。 第一下亲空了,不是我听声辨位的能力出了问题,而是在我快要亲上的时候,展昭躲了。 我握着他的手微微紧了紧,继续去亲他,第二下亲上了,从嘴唇的触感来,亲到的是耳朵,他仍旧躲了,只是这一次躲的幅度不大。 我悄悄张开一点眼皮,见展昭俊脸上泛起了薄薄的红晕,越发想在那红晕上落一记吻,不知道会不会红得更好看。 我这么想了,也就这么做了。 这一次展昭没有躲开。 我噘着嘴亲在了他的脸颊上,他的脸颊比我的嘴唇要还烫,我几乎都要以为我的嘴唇是凉的了。 我从他的左脸颊,亲到右脸颊。 只是当我想起来向下去吻他嘴唇的时候,船将靠岸,那船家回头提醒我们了。 我放开展昭,第一次产生了残害无辜之人的想法。 直到上岛,我 分卷阅读30 还有些生气,但我忽然又发现了很重要的一点,于是我一点都不生气了。 展昭反握住了我的手,没有松开。 他的手很暖,在深秋的夜里捂得我从手到心都很暖。 到达卢家庄的时候,入眼是一带高墙,当中有木制的栅门,想来卢家庄上的人白日就是从栅门出入,如今栅门紧闭,想要进入一探,就必得越过高墙。 这对展昭来说不是问题,对我也不是,但是为了翻墙,展昭松开了我的手,我的手顿时就凉了,心也很凉。 ……这账算在白玉堂的头上。 诊金加一千贯。 越过高墙,可以看到卢家庄内的人家,朝里再走一段路,我看到一户占地极广的宅院,前后方圆再也没有比这户人家更大更漂亮的了,想来就是白玉堂的大哥卢方家。 大门紧闭,边上挑两盏大红灯笼,外头没人,敲门也没人理,展昭就要翻墙。 我更想踹门。 但考虑到我目前身无分文,还没有钱赔这个门,只能忍着跟展昭一起翻墙。 翻墙过了二道门,里面的动静对我来说就更清晰了,我看到好些个人围在一处,想来是在埋伏,我很不解,毕竟这些人加起来也打不过展昭的,随即就见一个松绿花氅的身影一闪而过,展昭当即要追着那人影过去,没走多远,我就注意到那花氅是在故意引着展昭去到那些人埋伏的地方,当即一拍墙,叫道:“别去!” 展昭的步子停了下来,那花氅却没停,直站在一处房门敞开的地方,背对着人。 我踏空飞渡过去,抬手一掌就把那花氅打得粉碎,那是个木人,脚底下一直有机关在控制,我就说听见了吱吱咕咕的摩擦声响。 那些人埋伏的地方有陷阱,这是要坑我男人。 枉我白天还以为白玉堂是个正人君子,明明长得那么好看。 我忽然觉得,房子还是住大一点比较好。 ☆、论御猫的腰力(16) 打碎了机关木人,我的气一点都没有消。 我把几个埋伏的人拎小鸡似的拎了出来,揪住离我最近的一个,盯着他的眼睛,喝道:“白玉堂人在哪?” 那人吓得不成,颤巍巍地伸手朝内院里指,老老实实地交代,只是我不大分辨得出来这人的口音,还是展昭把他原话复述了一遍。原来这卢府不光地方大,建筑地形也和外边不一样,内院向里竟还造了一个占地不小的聚义厅。 白玉堂这人究竟是小人还是君子很难分辨,说他君子,偏偏又在门里设下机关等着展昭来投,这机关陷阱设置巧妙,我是占了五感灵敏的便宜才能识破,易地而处,我并不能做得比展昭更好,白玉堂这人的心机可见一斑,说他小人,他又不把那三宝到处瞎藏,只守着三宝提着刀等在聚义厅内,假如展昭通过了机关陷阱,便能同他一战。 我把喽啰放开,和展昭一起到了聚义厅前,白玉堂果然等在那里。 前头发生的事早就有人报给了白玉堂听,我前脚跟着展昭进门,后脚就听见他一声冷笑,道:“展爷果真不同凡响,白日里管不住女人,这会儿竟也带着她来了,都说猫还是母的凶,今日一见果然如此。机关算你过了,倘若比武也是佳人代劳,今晚过后,这御猫名号不如让给她?” 我本来气得要狠狠给他一个教训,听了这话反倒不好动了,这人嘴毒,心机也深,他是冲着展昭来的,这话一出便让我没法跟他动手,否则传出去,对展昭而言是一种侮辱。 并非是我瞧不起自己,假如当初在大唐的时候,有人向我提出挑战,却有个男人跳出来说我替她一样,不管挑战那人是输是赢,对我而言就是丢了面子。 江湖人,面子大过性命。 展昭虽不再是江湖人,但他仍有南侠名号,骨子里也还是带着江湖的执拗,我看他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后退两步站到了一边。 展昭拔出巨阙,白玉堂却刀指厅外,说道:“我们出去打。” 聚义厅向后就有一个不小的演武场,两侧摆放刀枪剑戟,周遭没有树木,地上铺着青砖,显得十分空旷,我计算了一下卢家的占地面积和四处摆设,想到我一进院子的成婚计划,整个人都变得很酸很酸。 这世上的钱财分配就是那么不公,七成的钱放在三成的人手里,三成的钱剩下的七成人分,正如武功,七成的武力掌握在少数的几个人手里,三成的武力让天下武者分,放在白玉堂身上就显得尤为可恶起来,他不光是那三成的有钱人,还是七成的顶尖武者之一。 是的,他一出手我就看出来了,他的身手和展昭差不多,唯一相差的可能就是对敌经验杀人意识这种没办法从师父那里学来的东西,他的心法和刀法虽然不配套,腿功问题也非常大,但显然已经维持了一个奇妙的平衡,年少英俊,有钱能打,家里宠,义兄疼,怪不得会养成那样的狗脾气。 但我并不担心展昭,白玉堂出手虽然凶狠,但他显然没怎么杀过人,据我 分卷阅读31 观察,他手里的人命绝不会超过十条,跟展昭是完全不在一个水平线的。 展昭一身蓝衣在夜色里上下翻飞,我忽然就明白了小皇帝为什么给他取这么一个外号,他和势均力敌的对手比起武来时,当真是动如灵猫,身姿剑法都极为漂亮。 看着正在比武的两个人,我起初还津津有味地分辨他们的武功优劣,身形破绽,到后来忽然愣住了,我意识到展昭找到了一个真正的对手,不是像我一样降格同他比剑的仅仅类似于拆招对练的对手,而是真真正正的武道知己。 重剑与长刀。 沉稳内敛的剑法与一往无前的刀意。 灵猫,狡鼠,棋逢对手。 两个人都是全力以赴。 我想起一个乡野剑客,他寻觅半生只求一个能打败他的人,他打到净念禅院,打上慈航静斋,打得白道翻天,都不曾遇到对手,直到打到魔门,被我三拳击败,身受重伤,我第一次开口留人,我觉得他很有潜力,想给他更好的秘籍,更好的剑,我想为自己培养一个对手。 但他只是看了我一眼,如剑锋般锐利的眸子里带着寂寥神色,他说道:“圣君只是比我强,并不是我的知己,我求知己,圣君于我只是一堵武道上的墙。” 他说完就走了,之后的很多年,我都在想他的话。 江湖人,知己难寻。 我一时之间,也不知道是该嫉妒展昭,还是嫉妒白玉堂了。 两人从明月初升打到夜半三更。 白玉堂终究是年纪尚小,气力不足,再加上他的腿还有暗伤,被展昭一剑削断长刀,巨阙的剑锋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方才一战酣畅淋漓,我对白玉堂也大大改观,展昭显然也是,他把剑锋从白玉堂的脖子上移开,说话的语气都比方才缓和了一些,只道:“白五爷,可是认输了?” 却不想白玉堂握紧了拳,俊脸薄怒,指着一断两半的长刀,说道:“你不过是借了神兵之利,倘若我也有一把宝刀在手,我也尽可以削断你的剑,这算什么公平比武?” 明明只要是个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刚刚的比斗他后劲不足,面上气短,展昭削断他的剑只是做一个了结,好让他输得不那么难看。 白玉堂胡搅蛮缠了一通,又道:“除非你再和我赤手空拳战上一场,但我现下已经有些累了,不如只拼掌力。” 我瞪圆了眼睛,这人也太无耻了,展昭的手上只是有些剑茧,白玉堂的手心里却是一层的厚实茧子,一看就是除了刀艺,还学过掌法,我当即指出:“以己之长攻人之短,白玉堂,你好不要脸!” 白玉堂嘴角上扬,“照姑娘这么说,等我年纪再大些,也不可以和比我小的人比武,毕竟我这是以己之长,攻人之短。”说这话的时候,白玉堂瞥了展昭一眼。 他居然还指桑骂槐起来了。 我竟然有点说不过他。 说不过就打。 我身形变幻,一下子蹿到他面前,伸出手揪住了他的衣领子,带着劲风的拳头朝他脸上招呼。 我这一下子来得太快,白玉堂瞳孔一缩,已经来不及避开,我如愿以偿地一拳打在他那张好看的脸上。 我一边打他,一边说道:“就照你的说法,我打你也不是恃强凌弱。” 白玉堂大概是这辈子第一次承受正面伤害,起初十分惊愕,随即就要动手反抗,被我毫不留情地一手反剪向后,我忽然找到了一点欺负人的恶趣味,裙裳一撩就要朝他背上骑,骑着他打。 展昭叫住了我,他的眉头微微皱起,道:“戚姑娘,得饶人处且饶人,我们取了三宝就回去吧。” 我男人就是心好。 我放开白玉堂,原本还准备踹他一脚,让他搞出那么多幺蛾子,但看他一张俊脸涨得通红,一看便是羞愤至极,这一脚也就暂且给他寄存着。 我跟展昭一起到聚义厅取了包大人的三宝,阴阳镜放在古今盆里,游仙枕放在阴阳镜上,展昭把盆端起来走。 我忍不住有点想笑。 三宝毕竟是包大人的私人物品,白玉堂盗走三宝,要不要追究全看包大人的心情,包大人又把此事托给展昭,让他看着办,现在展昭不想追究了,自然两下无事。 不知是不是羞愤过头,白玉堂并没有追上来。 回去的路上,我忽然想起来还有九千贯的事,但琢磨琢磨,还是决定等白玉堂自己来找我。 从来武者暗伤最难治,因为那是经年累月积在筋骨肌肉里的伤势,没有足够的武道基础,就是找了皇宫里的太医,除非废功,否则也找不出什么好办法来治疗,白玉堂现下只是倚仗年轻,许多暗伤还不曾集中爆发出来,等他轻功彻底失灵,双腿沉如灌铅,走路都不好使的时候,就知道来找我了。 到时候再敲他竹杠不迟。 回到客店,我又被戴上了镣铐,这一次展昭并没有平时的磨蹭,很是利落。 我觉得这个时候该撒撒娇,虽然我从来没有撒过娇,但我毕竟见过猪跑。 分卷阅读32 我晃了晃手上的镣铐,用肩膀去蹭展昭,小声地说道:“戴了这么多天,又重又难受,把我的手脚都磨红了。” 我说完才想起自己的皮兴许比巨阙还硬。 于是我狠了狠心,在展昭半信半疑地捋开我袖子之前用内气崩烂了手腕和脚踝的一圈皮肉。 袖子捋开,手腕一圈又红又青,有血丝渗透出来,还肿得老高,看着就非常严重。 展昭急忙就要去翻金疮药,我看他着急的样子,心里有一种异样的满足感,直到他一边替我上药,一边说道:“之前看着还好好的,怎么去一趟陷空岛回来就成这样了……” 我忽然意识到他之前给我戴镣铐的时候,其实是注意过我的手腕的。 我顿时心虚起来,但除了心虚,看着离我近在咫尺的展昭,我还有一点心动。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吃猫,我们不能白受伤。 PS:看到很多小伙伴的担心了,这里声明一下,本文纯甜无渣,女主会有始有终,每个武侠世界都会好好过完,结局更有惊喜。另,好好享受本篇的霸道圣君爱上清纯展猫猫,本篇是初恋play,下一篇会是调.教play,方应看微原著向,集自私冷漠贪婪狠毒虚伪于一体,在巨佬这里,他和展猫猫的待遇是完全相反的。 我家霸道侯爷天天想逃婚,感情骗子终落网,巨佬教你做个人,你爸爸永远是你爸爸系列 ☆、论御猫的腰力(17) 三宝已经拿回,未免夜长梦多,大约明天就要走,我有点舍不得,毕竟这会儿才是秋天,等到过年还有两三个月,就算展昭能天天到牢里看我,也得隔着一层木栏杆,我还怎么亲他抱他呢? 我满脑子都想着趁今晚捞个够本。 我试探地亲了亲展昭的脸颊,有了先前在船上的事情,这一次他并没有避开我,但我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听他说道:“不要闹,你的伤要紧。” 他的手脚利落得很,正说着,我两只手腕都被包扎好了,然后是脚。 我坐在凳子上撩起一截裙摆,展昭略微迟疑一下,还是半蹲下去,解开了我的袜子。 脚踝上的伤比手腕要严重,不光红肿青紫,皮肉还裂开了一圈,两个脚踝都是,新鲜的血迹渗透出来,看上去有点不像镣铐磨伤的。 我机智地解释道:“之前在陷空岛踩到陷阱了,都怪白玉堂。” 展昭的眉头紧紧地皱起,我忽然想起白玉堂是他刚遇到的武道知己,我这话有些挑拨离间了,但还没等补救,展昭就冷怒道:“白玉堂行事一向刻毒。” 竟是毫不犹豫相信了我的说辞。 我顿时觉得自己有点祸国妖姬的潜质。 展昭的金疮药很好用,一撒上去就止血了,但是有点辣伤口,我本身是个很能忍痛的人,但我现在心怀鬼胎,当即哀哀地叫唤一声,两只手按在展昭肩膀上,颤声说道:“疼,好疼啊……” 展昭下意识抬头,于是脸正对着我锁骨向下,其实没什么看头的部位。 他当即脸红成一片,手里的金疮药瓶险些没拿稳,我朝他又靠了靠,他尽力地躲避我,随即一个不稳,整个人向后坐到了地上。 我压抑着嘴角不要上扬,又乖乖地坐回凳子上,把脚伸给他。 展昭这一次离我远了一点,不管我怎么跟他说话,怎么叫痛,他都不再抬头了,两只脚踝上完药,他用棉纱布替我包好,顺手打了两个漂亮的蝴蝶结。 这个男人真是特别可爱。 大约是今天的刺激已经太过,展昭叮嘱了几句,就要带着他的小包裹离开,步伐特别急,还踉跄了一下,我连忙叫住他,说道:“刚才回来的时候不觉得,我现在感觉脚好疼,你扶我去床上好不好?” 展昭张了张嘴,我觉得他是想说什么,又咽下去了,回过身来扶我。 客店的房间不大,我坐的凳子离床只有几步路,我觉得展昭是知道我其实还能走的,但他终究还是回来扶我了,果然雪玉娇说得对,对男人一定要示弱,哪怕他知道你的本性,可你示弱的时候,他还是会不自觉心软,这是男人的通病。 展昭扶着我坐到床边,我握住了他的手,想把他往床上拉,展昭的脸当即红得不能再红,急忙道:“戚姑娘,戚姑娘……” 我说道:“你不要动,再动我的伤口要裂了。” 展昭抽手的动作一滞,我又拉了拉他的手,小声地说道:“我只是不想一个人,我每次受伤都会疼得睡不着,每次都没有人陪着我,现在我有你了,你陪陪我都不行吗?” 展昭面上的红晕稍稍减退,但还是不肯顺着我的力道坐到床上来,他犹豫了一下,说道:“展昭可以坐在外间,等姑娘入睡之后再离开。” 我努力让死鱼眼里充盈星光,拉过展昭的手,在脸颊上蹭了蹭,说道:“我们都是未婚夫妻了,这里也不是开封府,没人认识我们的,我真的好疼,好难过,你就留下来好不好?” 展昭露 分卷阅读33 出进退两难的神色,我示弱到这个地步,终于露出獠牙,趁他不备,手上力道一加,另一只手臂一揽,当即把他拉到了床上,甚至于力道太大,他整个身子一歪,除了那双长腿还落在床外,半身都压在了我的身上。 说实话,有点重。 展昭惊了一下,随即就要起身,我连忙双手环抱住他的腰,把头埋在他脖颈间呜呜咽咽地说道:“别动,别动,你让我抱抱,我疼,好疼……” 展昭僵硬了,好半晌才哑着嗓子说道:“既然疼了,怎么不松手?” 我察觉到他的腰背肌肉略微有些放松,这在肢体语言里是即将妥协的征兆,但我假装不知道,抱他抱得更紧了,几乎是贴着他的耳朵说道:“我这辈子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怎么可能松手?” 我说这话的时候没有丝毫犹豫,但说完却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想哭,我的眼泪蓄在眼睛里,忽而听展昭说:“我这辈子也是第一次喜欢人,戚姑娘哭,便是在展昭的心上哭,哭得涝灾千里,不得安生。” 我当即响亮地抽泣了一声,死死抱住他的腰。 展昭想撑起身子,毕竟我看起来完全不像能承受一个成年男子体重的人。 我连带着他一条手臂一起抱住。 展昭无奈,只能单手撑在我的头侧,想和我稍微分开一些距离,我抱着他不肯放,他轻声叹一口气,说道:“是展昭让戚姑娘不安心了吗?” 我没有说话,展昭又道:“姑娘父母双亡,展昭也是,但礼不可废,姑娘稚子之心,却不知今日展昭倘若留宿在姑娘这里,并不是爱重姑娘,而是侮辱了姑娘。” 展昭说的很有道理,然而我是个不讲道理的人。 我理直气壮地说道:“那是你们的礼,不是我的,只要你不觉得侮辱我,我不觉得是在侮辱你,两厢情愿的事情,要谁来管?” 我不光这么说,我还这么做了,我抱着他亲。 展昭想要挣脱我,想要下去,但是他一动我就喊手疼,喊脚疼,喊好疼好疼,再动就喊得更厉害,折折腾腾了一会儿,展昭都有些没脾气了,我的手悄悄地有点松了,他都好像没有感觉到。 我亲了亲他的嘴唇,他的嘴唇都被我亲红了,比平时淡淡的颜色还要好看。 我是真的不觉得我在强迫展昭,他但凡能不理会我装模作样的喊疼,早就挣脱我走人了,他这明明是喜欢我,只是太守礼太规矩,不肯坦坦白白地和我好。 可我偏偏就喜欢他这样口是心非的样子。 我抱着展昭亲了有好一会儿,隔壁客房渐渐传来男女的气喘声,女人也跟我一样在喊疼,只是比我喊得千回百转多了,男人则是一边喘一边骂骂咧咧,说着我不懂的南方话。 那南方话真的挺奇怪,前头是几句听不懂的大长句,偏偏嘴皮子特别快,能感觉得出来是骂人的话,然后就是反复三个字的词,带着狠意。 展昭有些僵硬了。 我很好奇隔壁在骂什么话,竖着耳朵去听,耳朵却被展昭捂住了,他哑着声音斥道:“不许听!” 我张嘴又要喊疼,他又斥道:“不许再叫!” 一连两个不许,我有一点委屈了,小声唧唧了两下,继续亲他。 随即我发现展昭僵硬得更厉害了。 这一次的僵硬要去掉僵。 我脑子里顿时灵光一闪,一边在展昭的脖颈处亲亲蹭蹭,一边悄悄地伸手向下,手指灵巧地解开他的腰带,他连腰带系的都是蝴蝶结,好解得很。 我抽出了展昭的腰带。 展昭猛然反应过来,抬手按住了我的手,我低低痛叫了一声,他立刻触电似的松开了我的手,我嘴角翘起,把他的腰带扔得远远的,直扔到了房门那边。 然后是那件蓝色的外袍。 接着是轻薄的中衣。 内衫。 ……裤子。 展昭经历了最后两次的坚决反抗,被我坚决地按住,直到床下一地散乱衣物,他的反抗渐渐地就小了许多,随后慢慢变得没什么诚意起来,就像一只凶狠的猫老大渐渐被摸得露出肚皮。 我第一次摸猫,手法不是很娴熟,好在这只猫也是第一次被人摸,抵抗力并不是很强。 猫退我进,猫疲我打,猫停我扰,猫降……不能饶他。 我顺着猫脖颈,摸到猫肚皮,揉了许久,终于到达目的地,摸到了漂亮的猫尾巴。 然而这只猫只是看着乖巧,第一回合被我摸得乖了,第二回合则开始了凶狠的反扑,本来是我想要借由摸猫放松猫的警惕心,以达到吃猫的目的,最终的结果是分不清究竟算我吃了猫,还是猫吃了我。 我和猫你来我往,斗得翻云覆雨,想来当初楚王巫山战神女时也是这么个光景。 最终我和猫交手五个回合,自夜半四更交手到隔日午时,外间天光大亮,猫喘出最后一口气,翻身躺平,安详地睡在了我的枕侧。 我严厉地盯着熟睡的展昭,目光落在他的腰上,渐渐流 分卷阅读34 露出一丝怨恨。 果然是……腰力太差! 吃猫的喜悦都快要被这股怨气给扑灭了。 明明之前比武的时候从夜里打到白天都不嫌累,怎么到这会儿了,才几个时辰就……了? 一想到比武,我忽然想起展昭昨天和白玉堂的比武,想来是先前的比武已经消耗了展昭一部分的体力,所以到了我这儿才会不支。 我把这账算在白玉堂头上。 ☆、论御猫的腰力(18) 展昭从午时一直睡到半夜。 如果不是他呼吸还算平稳的话,我几乎以为他死掉了。 期间我去多交了一天的店钱,临到客店熄火的时候又去买了一份鱼糕,我怕他醒过来会饿。 我尽量调整自己的脸色,告诫自己这不算什么,毕竟我爱的是展昭这个人,而不是他的身体,生活总是有这样那样的缺憾,就像天上的月有阴晴圆缺。 展昭醒来之后,我连忙给他倒茶,茶水还是温热的,他有些不好意思看我,烛火下的俊脸带着几分潮红,我觉得他是想跟我解释,我立刻用鱼糕堵上了他的嘴。 对待男人,一定要温柔体贴,那种丢人的事情少提为好。 展昭果然很感动,他吃了鱼糕,又喝了茶,我拿了一套干净的衣物给他换,岔开话题道:“明天天亮我们就回去吧。” 展昭嗯了一声,犹豫了一下,说道:“戚姑娘……” 这话一出口,我就觉得怪怪的,打断他说道:“别叫姑娘了,叫我……小霜吧。” 我其实还有另外一个亲近的叫法,但我总觉得那个叫法不适合展昭。 展昭俊脸微红,过了好一会儿才听他低低地叫:“小霜。” 他的声音很好听,平时不觉得,到了这会儿夜深人静的,音质上的特色就显露了出来,我的那点怨气被奇异地抚平了,温柔地应了一声。 展昭又道:“小霜,我……我们回去之后,禀明包大人,先将婚事办了,再续刑期如何?”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这样对你的名声不好,而且又不是很急。” 展昭似乎反应了一下才听懂我的意思。 他的脸顿时红得更加厉害,说话的语气都有些不稳了,“可、可是我们……已经……” 我抱住他。 展昭的话没有说完,我小声地安抚他,说道:“不是说只有两三个月了吗?我可以等,你是朝廷命官,我是在刑犯人,这个时候成婚别人会在背后说闲话的,你毕竟还有前程,更何况各地风俗不一样,我们那里的女子并不看重这些,对我来说这也不算委屈,比起这个,两条拐子的命换我好几个月不得自由,我还更觉得委屈一点。” 我说的是实话,也是不太好听的实话,毕竟雪玉娇说过,大部分的男人都喜爱善良的女子。 展昭却没有为此而惊讶,他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成功摸出一头乱蓬蓬的稻草。 想到前事,我顿时黑了脸,咬牙说道:“你要是再摸下去,明天可走不了!” 展昭的手顿时一僵。 他说,“我出去转转。” 然后一夜未归。 隔日吃过早饭后启程,事情已经办完,回去的路上就慢了一些,展昭没有给我戴上镣铐,理由是我手脚上的伤没好,他回去自己领罚,我觉得这样也好。 付出要有来有往。 回到开封的那天正是小雪。 并不是说我们顶着雪回来的,我说的是时节的那个小雪。 立冬之后天就凉了起来,到了小雪,虽然没有下雪,但路上的水已经开始结冰,我跟展昭是走着进城的,绕了很大一圈,格外看了看那些挂牌准备出售的房子。 我特别喜欢其中一个很靠近官邸区域的两进宅院,据说是个官员的住宅,如今那官员告老还乡,家中子弟没一个成器,便准备将房子出售,这一套房就值一万五千贯,宋制一贯铜钱等于一两银子,一万五千两白银,足够这官员一家在乡下安安生生做上好几辈子大地主——本来也是乡下的地主,因子弟在汴京做官,才变卖了家财在汴京置的房,如今倒手个本金,赚了点差价。 那个房子特别好,家具全是红木的,里面的一应摆设除了太贵的,其他都是搭头,买了房子就可以直接住进去,省力又省心。 据说里面还有个很大的院子,这样展昭连练武的地方都有了。 但我没有在展昭面前表现出来,毕竟他是个手里只有一千贯的穷官。 回到开封府,展昭去复命,我自己去了牢房,两个狱卒正在斗牌玩,见到我,都吓了一跳,我摆摆手,让他们把我关回去。 牢房三面是墙,一面是木栏杆,很是通风,秋天的时候还好,到了冬天就有点冷了,我倒是不嫌弃,不远处几间牢房里的犯人却都在抱怨,叽叽咕咕的,吵得很。 过了一会儿,展昭来了,他带了棉被和几件冬衣,两个狱卒给他开 分卷阅读35 门,然后你捣鼓捣鼓我,我捣鼓捣鼓你,嬉笑着一前一后跑了。 我坐到一边,看展昭给我叠被铺床。 他回来的时候换了红衣,我觉得这个男人真的是很古板的,他的衣服很少有其他颜色,不是蓝的就是黑的,还有就是朝廷发下来的官服,比起其他的稍微要好一点。 我其实更喜欢他穿些鲜艳的颜色。 展昭穿红衣的样子特别好看,不是那种男人穿了红带出来的风流艳色,而是一种很正派的红,衬着他的俊颜,如春风般动人。 看着看着,我就有些想歪了,目光渐渐落到了他的屁股上。 回程的这些天,他就一次都没有碰过我,他觉得那样不好,没有半点欲拒还迎的意思。 我觉得他是不喜欢野合。 现在回到开封府了,有瓦遮头,有床有被,我的单间对面一条路,路后是墙,平时展昭在的时候,狱卒根本就不会过来。 我厚着脸皮蹭过去,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 展昭起初完全没有意识到,还回过头对我说道:“很快就好,我一会儿把你的被褥洗了再过来,中午想吃点什么?” 我亲了亲他的脸颊,嘴角向两边翘,手向下摸到他的腰,“我想吃……” 听了我最后含糊的两个气音,展昭整个人都僵硬了,他按住我的手,咬牙说道:“别闹!” 我就要闹。 我用另外一只手摸了摸他的胸膛,脑袋蹭蹭他的脖颈,小声地说道:“那两个狱卒出去吃茶了,我听见了。” 也是狱卒太过相信展昭的人品,钥匙给他就放心了,笃定他不会干私放犯人的事情。 展昭有些松了口气,但还是不准备妥协,我又亲了亲他,“一次就好,一次就好,我们快一点,不会被人发现的。” 我用亲吻阻隔了他的视线,手向下飞快地勾解开了他的腰带。 展昭一惊,我抱住他,带着一点生气的语气说道:“上次是我主动,路上我也主动了很多次,你要是不喜欢我就说,我不觉得没成婚就在一起是在侮辱我,但是你次次拒绝我就觉得是侮辱了。” 我说完这话,当真也有一些委屈了,“是不是因为我长得不好看,瘦得不合你眼,所以你才不想跟我好?” 展昭按住我的手松了一点,我还要说什么,就被他吻住了。 他看着我,很是认真地说道:“小霜很好,在我眼里最好看。” 然后我们就在新铺的床上好了。 我高兴中带着一丝难过,高兴是因为他有了觉悟,难过是因为这一次比上次短很多,只有一个时辰。 主要是两个狱卒吃茶回来了。 展昭慌张地走了。 我从来没见过他那么慌张的样子,但不得不说,很可爱。 晚上我出去洗了个澡,回来的时候,忽然就有些不想回牢房了。 我开始数着日子过,数着出去的日子,每次展昭过来,我看他的眼神里都泛着光。 直到腊八那天,包大人的拐子案全盘告破,我被判无罪,放了出来。 那伙拐子已经不是第一次犯案了,他们拐小孩也不是为了把小孩卖去给人做儿子,而是卖到乡下做田奴,年纪小的训几年就不敢跑了,他们的产业链还很大,牵扯出来足有十几个地主乡绅,前几次的案子里还有好几个孩子死伤,另有被卖到乡下之后逃跑被打死的。 拐子窝里多出的那个小女孩也不是抓错,而是顺带接的单子,买他们拐的小孩的一户地主家里死了儿子,怕儿子在地下没人照顾,想要配阴婚,但找个合适的女童尸体很难,弄个活的打死再合葬却要简单得多,这又是一项罪名。 最后判拐子主犯凌迟,从犯砍头,地主罚没家产,流放边关。 我很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要在汴京天子脚下犯案,后来展昭跟我说,是因为乡下孩子难活,尤其是男孩,父母会找很久,乡下路少,很容易就能抓到拐子,拐子一旦被抓到,全村人会一起把拐子弄死,官府查人都查不到。汴京这样的繁华之地不一样,家家户户都会生不少孩子,丢了孩子除了报官,再没有其他手段,而拐子一旦出了城,就是石沉大海,永无音讯。 包大人不光把我无罪放了,还倒赔了我一百多两银子,可惜我想买的是一万五千两银子的房子,那个官甚至不肯打折。 最令我生气的是,过了这么久,白玉堂仍旧没有来,他可能不想要他的腿了。 我没有办法,只能把主意打到小皇帝的头上。 ☆、论御猫的腰力(19) 事实证明我错了。 我不该为了避开展昭的当值日而选择今晚的。 我去的时候,小皇帝正在睡妃嫔。 不是上次的大美人,只是一个稍有姿色的小姑娘,如果一定说她比大美人有什么优势的话,也就是年纪小一点。 我有一点尴尬,毕竟我进来只是暗搓搓地想看大美人 分卷阅读36 ,没想到是别人。 我进去的时候,小皇帝也才进去,这会儿天刚黑下去没多久,我在下次再来和直接动手之间犹豫了很久,选择了下次再来,毕竟打搅人家做这种事情实在是有些过分。 然而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仅仅在我思考的这段时间,小皇帝完事了。 对,他完事了。 离我踏进宫门只过去了一盏茶的时间。 我顿时对床上泪眼娇声叫着好累和不要的小姑娘产生了一丝敬畏的心理。 厉害的不是小皇帝,而是小姑娘的演技。 一盏茶的小皇帝如同平均一次一个时辰的展昭一样安详地闭上了眼睛,隔了一小会儿,他睁开眼,又把小姑娘压住了。 我以为他这次可以坚持得长一点,然而最终结果表明,小皇帝这一次的时长还不到上次的一半。 小姑娘像是极度疲惫地睡过去了。 小皇帝这次是真的躺平了。 我有点不知所措,展昭每次躺平的时候都要睡上好久,即便对这方面不是很懂,我也能隐隐约约知道不能打搅他休息,但是小皇帝只花了这么一点时间,他应该只是……正常地想要睡觉?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善良地选择了出去,然后在皇宫里游荡了一会儿,掐着时间差不多半夜了,小皇帝也睡了一个多时辰了,我把小皇帝从温暖的被窝里挖起来,因为想到这个时候的冬天可能会比较冷,我体贴地抓了一条被褥把他裹成一个卷,拎着卷带他上了天。 小皇帝在我把他从被窝里揪起来的时候就醒了,我这一次的打击面有点大,他就算喊破喉咙也叫不来人,所以我并不管他叫不叫。 出乎意料的是,小皇帝冷静地保持了沉默。 直到底下的汴京城成了一个小点,风吹得我衣裳哗哗响,我才停步,然后晃了晃手里的皇帝卷。 小皇帝叫道:“朕还以为上次是在做梦。” 他的声音很大,是因为高空中的风很大,我这一次比上次飞得要高很多。 我用内气压着声音传进他的耳朵里,“上次我说找机会随便感谢你点东西,所以……” 我话还没说完,小皇帝又惊又喜,还带着一丝丝怀疑,叫道:“仙子这次来,是专程给朕送东西的吗?” 我觉得这个小伙子的思想很有问题,于是毫不客气地打碎了他的美梦,“不,因为我没有钱,所以准备找你借一点,你要是大方点,我就顺便给你买点东西,你要是抠,很可能把小命抠掉。” 小皇帝陷入了沉默之中。 为了防止小皇帝听了我的要求之后宁死不屈,我先给他打了预防针,“我要很多钱,你放心,我会很快还给你的,等还完,就再也不来打搅你了。” 小皇帝怀疑地说道:“仙子要去哪?” 我机智地回答:“回天庭。” 小皇帝再度陷入了沉默之中。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听见他说道:“要多少?” 这很可能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霸气的三个字。 因为在我说出两万贯这个天文数字的时候,小皇帝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就道:“朕私库的钥匙就放在御桌的镇纸边上,守卫私库的禁军不少,但对仙子来说,应该算不了什么,仙子想拿什么就拿什么,就当朕送仙子的,不必归还。” 他如此爽快,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毕竟我开出两万贯,就是做好了漫天要价坐地还钱的准备,但小皇帝不光答应了,还不要我还钱! 于是我仅存的良心微微动了一下,问道:“你想要什么?” 我的本意是指给他的谢礼,没想到的是小皇帝顿了顿,问道:“仙子能……对朕笑一笑吗?” 我看着拎在手里,脑袋朝另一边的小皇帝卷,顿时明白了他的阴谋算计,我两次揪着他上天,偏偏从没让他看过正脸,想追查都查不到人,这话名为千金买笑,实际上却是要抓我! 我机智的大脑在飞速运转着。 我灵机一动。 我一巴掌拍在了小皇帝后脑勺上。 小皇帝当即陷入了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之中。 我闭上眼,一手拎着小皇帝卷,一手按着他的后脑勺,努力回想起雪玉娇朝我盈盈一笑时的妩媚姿态。 雪玉娇本身就是个大美人,年轻时候作为阴癸派传人步入武林时,别号清风艳骨,年纪越长,越发妩媚,其实只要试想一下,连我这么个破碎虚空的武者都很难防备她的美人计,便知深浅,她对那些用来玩弄的男人从来不用惑乱神智的东西,但对我的时候,一颦一笑都是天魔大法十五层的全力以赴。 她的皮相或许没有小皇帝的大美人好,但也有一句话,叫做美人在骨不在皮。 小皇帝苍白的小脸上浮现出了一丝迷醉的红晕。 这是我十三门奇功里最没用的一门《醉梦法》,能让人在半梦半醒之间接受暗示,算是眠语术的衍生功法,说它没用,是因为意识传导只能单向,也就是说我只能把自己的意 分卷阅读37 识传达给别人,没办法读出别人的意识。 我又拍了小皇帝一巴掌,他彻底地晕了过去。 我把小皇帝放回去,趁夜拿着钥匙开了他的私库,拿了他答应我的两万贯,一分钱都没有多拿,我拿的是等价的黄金,我把黄金拍成金饼拎起来带走。 钱该还还是要还的,只是要迟一点,毕竟没有那么多通缉犯给我抓。 我住上了那个两进的大宅院。 展昭对此很是惊讶,可能是我初来此间的第一天,赤条条站在荒林中的那一幕让他印象太深。 我非常诚恳地向他解释,“这是血汗钱,没偷没抢,真的。” 我说得很认真,没有一点撒谎的意思,于是展昭信了,我机智地想,这是百姓的血汗钱,小皇帝没偷没抢,我真的聪明。 我和展昭的婚期定在腊月十九,有些仓促,很多东西都不齐全,这是我自己要求的,毕竟在我看来,成婚只是个形势,把人弄到手才是真实惠。 展昭原本不想这么仓促,但是在我又睡了他一次之后,他没有意见了。 成婚的那天来了很多人,因为我和展昭都没有父母,所以是包大人和包夫人坐在上位,虚拜父母过后,我和展昭朝着包大人和包夫人又行一礼。 包大人黑得像炭,包夫人却是白白胖胖的,看着十分和蔼,还给我和展昭两个人各自一个大红包。 只怪我当时想得太单纯,送客的时候一直让包夫人以后多来坐坐。 然后包夫人就来了,还带了呼啦啦一大群手帕交,手帕交再带女儿,媳妇……原本计划给展昭挪出来的练武场变成了唠嗑茶会的场地。 包夫人没有女儿,偏偏对年纪小的小姑娘热忱得很,她对我不知道有什么误解,总觉得我是个受过很多苦的沉默寡言的小可怜,总是拉着我带我说话。 她带来的那些夫人上到丞相老妻,下到商户新妇,什么阶层都有,还都热热闹闹的凑在一起说话,这个说办年货啦,那个说庄子上来人啦,要打扫家里啦,老头子又去别人院里啦。 最后一个话题扯出来,顿时引起绝大多数中老年妇女的共鸣,茶会顿时如同水开了的茶壶,沸腾了起来。 包大人有个先前亡故的妻子,但是没有妾室,作风干净,包夫人老头在手,笑看众人。 说实话,我觉得有点无聊。 离我挺近的一个梳着妇人头的漂亮少女看上去有些抹不开面子,她边上的眉眼相似的应该是亲娘,拉着女儿的手跟包夫人抱怨,“本来那个李生看着老老实实的,又是同门后生,小蝶又喜欢,虽然他家穷点,我们也没瞧不上他是不是?偏又是个偷腥的猫儿!去年年里才成的婚,到今儿,房里拢共四个丫头都叫他弄了三个去了!” 我眨了眨眼睛,那位亲娘抱怨完偷腥的女婿,又拉过我的手,用过来人的语气叮嘱,“丫头,你是老实的人,心千万别那么大!男人都是一样的,房里的丫头再丑也得防着!我家小蝶就是吃了这个亏,她房里的丫头有那个长得比她好?大娘跟你讲啊,男人的心长在下面,兴致来了管是西施东施的!展大人看着是个好的,但也得防着!” 包夫人看向我,好几个夫人也看向我,我觉得这个时候我该说点什么,想了想,说道:“展昭不会的。” 大娘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男人的话怎么能信!” 他都虚了! 我沉痛地摇头,没有说话。 大娘看我不开窍,只好摇摇头,然后又拉着女儿骂起女婿来,众人附和,十分热闹。 茶会结束之后,我去厨房看了看,补汤已经快要炖好了,我又切了一把韭菜放进去,虽然味道会变得奇怪一点,但是效果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再有一章就结束啦,下一篇调教方应看篇,逆水寒粉请谨慎,本篇的方应看微原著向,是全天下的人都应该看我的方应看,是魔头煞星成分全黑不加洗白粉的方应看,不是方好看和方甜甜哦。 巨佬没有一见面就捅死他,已经是真爱了。 ☆、论御猫的腰力(20) 欠小皇帝的两万贯一共还了四年。 除了展昭月月上交的月俸和我勤勤恳恳地抓通缉犯获得的赏金,大部分的财力支援来自白玉堂的诊金。 白玉堂的腿是真有毛病,我治他足花了三年多的时间,白大土豪为了住宿方便,直接掏钱买下了隔壁的宅子,等他腿好,除了付了一万五千贯现银,还把宅子也抵给我了。 我没有强迫他,这是一个病人对大夫的真挚感谢。 隔壁的宅子和我买的宅子规格差不多,也是一个两进的宅院,白玉堂住进去的时候布置了很多东西,他堂堂一个土豪也没有送了房子还要回收家具的道理,价值竟也抵上了半个房子。 有喜欢的人做夫君,欠款还了个干净,有宽敞的房子住,还养了五六只猫,虽然包夫人经常带着人来烦我,但不得不说,这样的日子当真是非常不错。 至少我 分卷阅读38 再也没有感到过寂寞。 成婚后的第五年,早春时节,正值清晨,我靠在展昭怀里睡觉,不知怎么就被窗外的鸟鸣声惊醒过来,我眨了眨眼睛,从被褥里出来,走到窗前,蓦然闻见一阵花香,我推开窗户,果然见外间的梨花树一夜之间全都开了。 我的文化水平不高,只能感慨一句真好看。 有点像雪。 展昭走到我的身后,给我披上一件长而厚实的棉披风。 我顺势向后,靠进他的怀里,手向后,顺手摸了一把他的腰。 展昭没有避开我,他还抱住了我,声音低低,“外面还冷,站在风口干什么?” 我摇摇头,问他,“不冷,前些日子教你的功法还是没有头绪吗?” 展昭嗯了一声。 这不怪他。 我已经发现,这里的武功和我以往认知中的武功天差地别,展昭的内力和我所习练出的内气也有本质上的不同,我试图教他各种门派的入门行气功夫,但他根本无法理解那些心法,更别提习练我所熟悉的上乘武学。 昔年大侠燕飞携二女破碎虚空而去,其中纠葛我并不清楚,但我知道我并没有这个能力,而两个世界武学之间的壁垒更是无法堪破。 我没有办法带着展昭离开,也没有办法让他长长久久地活下去,就像我曾经有过的那些朋友,昔年相交时还是意气少年,鲜衣怒马,把酒纵歌,洛阳观花,长安买笑,到后来一个个老去,亡故,只剩我容颜不老,青春常在。 于是我后来不再交朋友。 我没有让自己沉浸在悲伤中太久,人不能沉浸在悲伤中,也不能因为怕将来遗憾,现在就要急急放手,而是该更加珍惜。 我一拍屁股,“今天做酱烧鱼怎么样?买条大的,再买条鲫鱼,做豆腐鲫鱼汤,还有……” 展昭那双清透的眸子里倒映出我的模样,他定定地说道:“好。” 我又说道:“晚上我们去隔壁宅子里睡吧,我喜欢那边的床。” 展昭仍旧说道:“好。” 我鼻子一酸,扑进他的怀里,认认真真地说道:“你不要怕,我们好好过,等你老了,我们就去别的地方住,上次你说松江府很好的,我们就去那儿。” 展昭按住我的后脑勺,他轻声地说道:“等我老了,你也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吗?” 我嗯了一声。 展昭反而笑了,他说道:“要是搬到松江府去,外人瞧了,该是一对爷孙了,提前叫声爷爷来听?” 我反驳他,“现在很多老头子娶小姑娘的,你的脸皮要厚一点……我还要叫你展昭。” 展昭抱我抱得更紧了,我们一直抱了很久。 我记得,那天的酱烧鱼特别好吃。 那天的梨花也好看。 我还记得,我当真是非常喜欢他。 ——《展昭篇》完 作者有话要说:下篇《说英雄》系列,主温柔一刀,有想写的情节会提前时间线,没看过原著不影响阅读。 我是方应看,我报官了 我堂堂小侯爷为什么要嫉妒苏梦枕 铁骨铮铮方应看 ☆、铁骨铮铮方侯爷(1) 我又破碎虚空了。 这一次我的心境和上一次不太一样,带着些愁绪,这还是我缓了两年离开的结果。 往事不可追,故人不可忆。 我落地的时候刚刚入夜,越是向下,越觉地面的情形十分眼熟,直到脚踏实地,我才真正反应过来——除非另外一个世界也有一个汴京,否则这就是我居住了很多年的汴京。 我下意识地想去开封府看看,却被不远处的情景吸引了注意力。 那是一群人。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明面在交手的人,有正在赶来救援的人,还有藏身暗巷等待埋伏的人,目测至少有三方势力。 这并不是吸引我注意力的理由,我注意的是这些人几乎个个都是先天高手,被围攻的那个人,则是一名宗师级的高手。 不是普通的宗师高手,我一眼就能看出他已经走火入魔,但也正是因为他的走火入魔,使得武功精进到一个奇妙的层次,明明是宗师级的武力,却能发挥出半步大宗师的实力。 此间世界,竟如隋末初唐一般高手如云? 我用灼热的眼光盯住了众人围攻中的宗师高手。 他身形极为高大,却十分瘦削,面色苍白如纸,发梢已白,脸却十分年轻,眼神纯澈如稚子,好几个人正在围攻他,还有一个不懂武功的女人白着脸站在一边,而他看向那个女人的眼神里满是爱意,显然是被牵制了,这情景几乎在第一时间就引起了我极大的同情心。 一群人!围攻一个走火入魔的疯子!还把人家的心上人逼来做人质! 就在我观察的时候,其中一个围攻宗师高手的白衣男子捏指成劲风,和宗师高手比拼起指力来。 分卷阅读39 白衣男子的实力不算太弱,但也不是很强,在我看来属于先天高手里的杂鱼档次,之所以一时僵持下来,是因为他拼了命。而他拼命,是为了让另外一个年轻点的男子趁机攻击宗师高手。 外人来看是很无耻的行为,但我经历过太多次,已经不觉得如何。 宗师高手果然也不觉得如何,他专心致志地和白衣男子对拼内力,还顺手接下年轻男子一连十一招,那年轻男子似乎也有后招,正犹豫要不要出掌。 我正看到兴头上,就听那宗师高手的心上人叱道:“王少侠,不可妇人之仁!” 我愣了一下,那被称为王少侠的年轻男子已然出手,宗师高手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心上人准备杀自己,硬生生挨下一掌,却将受到的掌力猛然一推,推到正和他相持的白衣男子身上,白衣男子当即吐出一口鲜血。 年轻男子立刻拔刀。 先天高手虽然只和宗师隔了一线,但这一线之间便是云泥之别,两名男子勉强撑过几招,就再也受不住,齐齐收了招。 但他们仍有后手。 一个比宗师高手还要瘦削的身影带着极快的刀影闪入人群之中,一刀架在了宗师高手的脖颈上。 这是偷袭。 可是看到那道身影的瞬间,我什么都忘了。 那是一个非常瘦的年轻男人,满脸病容,一手握刀,正在咳嗽。 他的眉和我一样,泛黄而极淡,他的眼睛形状也和我很相似,只是我的眼睛黯淡又死气,他的眼睛里却像是烧着两朵寒焰,森冷孤寒得让人不敢直视,他的鼻子比我的要高,嘴唇也泛着青白的色泽。 他长得真像我爹。 也许本来只有六七成像,但他的病让他变得十分憔悴,于是那憔悴的样子又和我爹多像了两成,我爹是个骄傲的男人,可乱世就是个打碎人傲骨的地方,家国之间,他选择了保家,所以他一直很憔悴,我记忆里的我爹几乎没有笑过,他常常会在夜里喝酒,喝完就哭。 我本以为童年时的记忆都快要被遗忘干净了,可见到这张脸的一瞬间,我就什么都想起来了。 我并没有忘。 怎么能忘? 我爹是天底下最好的爹,我娘是天底下最好的娘,我枉受生养大恩却不能尽孝,无敌天下却找不齐一伙山贼,就连想迁怒昏君,都只能对着早已埋下的棺椁,时间仅仅能让我以为已经遗忘,并不能平复心底的创伤。 我听见有人低低地叫这人:“苏梦枕。” 苏梦枕慢慢地说道:“我不能这样杀了你。” 他说完,就放下了手里的刀,宗师高手十分诧异,问他为什么,苏梦枕说道:“因为那一刀是暗算才能得手。” 宗师高手说什么,我已经不在意了,我定定地看着苏梦枕,这人不光长得像我爹,就连性格也那么相似,一样的骄傲,一样的磊落,或许是前世今生,或许只是缘分,但我已然决定要认识他。 我从半塌的楼顶一跃而下,此时宗师高手和苏梦枕再度交手起来,他想要带走自己的心上人,但苏梦枕不让,我只犹豫了不到分秒,便要出手制住一手已经按在他心上人肩膀上的宗师高手。 变故就在此时发生。 苏梦枕一刀砍向宗师高手,他的刀太快,而我伸出去的手已经来不及收回,正好挡在他刀下。 “叮”地一声,那把很薄的刀直直砍在我的手背上,被我出手时下意识带起的罡气震碎成两截。 我听见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当即判断出苏梦枕的刀应该很贵。 气氛一时之间凝滞起来。 但宗师高手并不凝滞,他就像个傻子一样,抱起心上人就要走,苏梦枕当即弃刀拦截,我不清楚现在的情况,但我的心已然有了偏向。 我按住宗师高手的肩膀,对他说道:“那边有人埋伏你,你带着这个姑娘走不掉的。” 我已经看出来了,宗师高手的心上人并不喜欢他,那两名围攻他的男子和这个名叫苏梦枕的刀客只是为了保护这个姑娘才动手,而那边埋伏着的人,才是真的要杀他。 至于被重重保护着的,这个不懂武功的姑娘就厉害了,她也想杀了这个宗师高手。 我从来没见过兔子谋划着杀老虎。 情况有些乱,但并不妨碍我做出推断,这群人聚集在一起,埋伏着的人和这个姑娘一起设了局准备搞死这个宗师高手,但埋伏的人并没有必胜把握,于是用这个姑娘牵制宗师高手,还引来一二三个先天高手护花,等这边消磨掉宗师高手的一波精力,那边再出手把握就会更大。 完美的局。 如果这个局没有牵扯上这个长得这么像我爹的苏梦枕就更好了。 我按住宗师高手,目光却只看着苏梦枕,问他说道:“你身上除了病气和血气,还有剧毒的味道,需不需要帮忙?” 苏梦枕轻咳一声,用一种非常审慎的眼神看着我,微微摇头,又道:“这位姑娘,你认识关七?” 我摇头。 分卷阅读40 别说关七,我连关一都不认得。 我立刻明白过来,苏梦枕指的是我手里的这个宗师高手,他叫关七。 关七半疯半傻间,好像觉得我说得很有道理,沉思起来,但他仍然不愿意放下手里的心上人,我眉头皱了皱,说道:“这位姑娘不愿意和你走,你把她放下,我放你走。” 街巷尽头忽然传来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属于一个枯瘦的老人,“姑娘何苦要管闲事?” 老人和一名低着头的青年从街巷内走了出来,正是先前埋伏在暗处的人。 我不理解,问他:“你们可以杀人,我当然也可以救人,还是你们要和我讲道理?” 老人说道:“是!关七杀人如麻,恶贯满盈,如何当救?” 我差点没笑出来,指着他说道:“他走火入魔至少二十年了,走火入魔之前最多不超过三十岁,当时的武功应当还没有那边两个杂鱼高,不说一个走火入魔的人如何恶贯满盈,二十年前他有什么本事行凶犯案?” 两个被我点名的杂鱼齐齐愣了一下,王少侠低头不语,算是默认,白衣男子却露出一抹不屑的笑意,似乎觉得我很可笑。 我相当不喜欢这个眼睛长在头顶上的白衣男子,就算他长得不算难看,而我一直相信我的直觉。 老人无法说服我,他的脸色冷了下来,然而我根本不管他,我把关七的手从他心上人的肩膀上拿开,在他发疯之前一巴掌拍在他的脑门上,喝道:“快走!” 一掌八成功力的《醉梦法》,半梦半醒的关七浑浑噩噩地走了。 老人想拦,但他自己才是个半步宗师,我只是稍稍拦了他几招,关七就消失在了蒙蒙的雨雾之中。 我拍拍老人的肩膀,诚恳地建议他,“真想杀关七,多找几个厉害的高手,围攻是不管用的。” 老人的面皮抽搐起来,我又问他,“我第一天来,在你们这里,像关七一样,或者比他厉害的有多少?” 老人身侧的青年忽而开口道:“诸葛神侯,元十三限,方歌吟。” 我这才注意到这名一直低着头的青年,意识到他是在回答我的问题,我当即有些惊喜。 关七的实力已经达到半步大宗师的水准,比他强的这三个人里至少也得有一个大宗师吧? 当真是高手如云,高手如云啊。 作者有话要说:推一个同人视频,就叫《说英雄谁是英雄》有上下部,久任太太剪辑,B站可搜,很多亲都喜欢同人不喜欢啃原著,虽然本篇可以独立出来当成普通穿越看,但这样真的浪费了原著的魅力啊,所以推荐大家去看视频啊,全大神配音,有阿杰大大,姜sir,宝木老师等等,声控天堂,颜狗盛世,好像温巨侠计几都翻过牌,看完你会回来给我点赞~ ☆、铁骨铮铮方侯爷(2) 我感到非常喜悦。 外人说我是武痴,我自己不觉得,但我是真的一直在寻觅对手,我年轻时杀过很多人,到后来步入宗师之境后却几乎再没动过手,倘若我那时能遇到势均力敌的对手,突破大宗师应当就不会那么困难,我一直觉得自己最后能破碎虚空完全是运气,毕竟没有哪个破碎虚空的武者甚至没和大宗师交过手。 当初没有的,现在补上也来得及。 我当即问那个一直低着头的青年,“他们都住在哪里,最近的是哪一个?最强的是哪一个?你叫什么名字?” 似乎没想到我最后一个问题会问他自己,低着头的青年微微怔愣一下,然后笑了,他长得非常好看,是在场的人里长得最好看的,温文而俊秀,如果不是他的眼睛太黑太沉,我对他的好感会更多一些。 低着头的青年笑完,用同样温文的语气说道:“诸葛神侯就在汴京,是官家封赐的神侯,座下四大名捕,也都实力卓绝,元十三限正在闭关修炼,他的弟子“六合青龙”大半也已来了汴京,在蔡相爷处任职,至于巨侠方歌吟,大约是三人中最强的一位,行踪难觅,不过他有一位义子也在汴京,名叫方应看,承袭神通侯爵位,外号神枪血剑小侯爷……在下狄飞惊,这位是六分半堂的雷损雷老总。” 我点点头,示意自己了解了,然后礼貌地问道:“狄飞惊,你们这里杀人犯不犯法?” 狄飞惊又怔了怔,随即笑道:“不犯法。” 我对这个世界有了明悟,不是杀人不犯法,而是武者平均水平太高,官府已经管不了,还有他口中的六分半堂,显然是个类似魔门的武林机构。 我回过头来。 先前围攻关七的护花高手一二三四五都在看着我,被护的花也在看着我,我的目光在苏梦枕身上流连了一下,随后落到他身后的白衣男子身上,我又问苏梦枕,“那个穿白衣服的和你是什么关系?” 苏梦枕冷淡地看着我,口中却毫不犹豫地答道:“我的兄弟!” 我试图和他打商量,很小心地问:“他对我有很强烈的敌意,我以后要是杀他,你会生气吗?” 苏梦枕的 分卷阅读41 手里已经没有刀,但他仍旧挡在白衣男子的身前,看我的眼神也越发冷淡,我觉得有点难过,我以前从来不会为了陌生人难过,可他怎么就这么像我爹? 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妥协道:“好吧,我不动他。” 我问苏梦枕,“苏梦枕,你住在哪儿?我以后要去哪里找你?” 苏梦枕没有开口,我身后的狄飞惊说话了,他的语气里仍然带着一丝笑意,说道:“苏公子是金风细雨楼之主,自然住在天泉山。” 我记住了地址,然后准备走,我又不放心地看了看苏梦枕,他腿上的毒气实在太深,可他不要我的帮助,我只能等他回家之后找机会偷偷给他治。 我临走之前又问了问一直在回答我问题的狄飞惊,“你的颈骨断了好几年了,再有两三年就完全不能治了,还有眼睛,二十年内不废功,一定会瞎,你怎么练得全是毁坏身体的武功?你要不要治?” 那边的王少侠吃惊道:“你不治颈骨,是因为武功?等等!狄飞惊居然会武?” 狄飞惊仍旧是笑了笑,然后拒绝了我的好意。 我只能理解他一半,对江湖人来说武功当然重要,但这种要付出健康作为代价的邪异武功,基本上都是当时练了很厉害,熬过身体巅峰期的十几二十年就不行了,等到那个时候,再后悔都来不及。 但他已然拒绝了我,除非他自己后悔,我也不会再多言。 我离开了下着雨的长街。 关七走得很快,他身上有我的掌力留下的气息印记,我仍能循着印记找到他,但我并没有去找他。 我想去找狄飞惊说的巨侠方歌吟的义子方应看,问问他义父的下落。 汴京城的区域划分很严格,想找神通侯府一点都不困难,我甚至不需要问路,就能知道大致的方位。 然后我发现关七的逃离路线似乎和我是一致的。 然后我在神通府看到了被囚禁住的关七,好几个人哄着他骗着他,叫他七圣主,喂他喝了一碗药,让他戴上了镣铐,又把人关在特制的重铁笼子里。 原来关七受神通侯府的控制。 我对他的境况很是唏嘘,毕竟也是一个宗师级的高手了,只是因为走火入魔,就被人哄骗着做了打手,平时的待遇还这么差。 我摸到小侯爷的房间里。 他放出关七差点被人埋伏杀死,自己倒是睡得很早。 我借着夜色看清了这人的面目,出乎意料的是,这个方小侯爷很年轻,甚至有些少年人的感觉,修眉凤眼,高鼻菱唇,俊中带俏,容貌如画。 平心而论,长得非常好看。 但我毫无怜惜之情,我只喜欢剑眉星目的男人。 我把他从被褥里拎起来。 小侯爷猛然惊醒,睁开了眼睛,他的眼里毫无睡意,但又分明带着水汽,显然是个十分警惕的人。 我的手按在他的后脖颈上,提醒他,“别叫,你是方应看吧?我只是想问你点事。” 方应看嘴角扯了一下,苦笑道:“姑娘入侯府如进自家后院,想来那些废物叫来也没用,有什么问题,姑娘就问吧。” 我有些惊讶这人的识时务,点了点头,问道:“你可知道你义父的行踪?放心,我不是要对他不利,只是想向他请教几招。” 方应看顿了顿,问道:“义父义母常年在外,我实在不知他们近来又去了哪里。” 他言语之间带着些落寞的意思,话已说完,却好似还带着未竟之语,我立刻想起狄飞惊说过的话,这个方应看,他是个义子,并不是亲儿子,虽然继承了义父的爵位,但显然他义父并不看重这些。 我按着他脖颈的手松开,方应看顿时长出一口气,他声音低弱道:“姑娘……” 我已经准备走了,毕竟狄飞惊说隔壁诸葛神侯也是个比关七还要厉害的高手,但方应看叫我,我就回了一下头。 迎面一阵细如春雨的弩针。 我第一次夜袭别人,自己遇袭,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倒是很快地移开一步避开弩针,这时脚下又有机关被触动,方应看手里连按下床头几个机关枢纽,用一种很快的速度朝着窗口飞掠过去。 箭如雨,毒烟弥漫,刀光自床下飞出。 这一定是个做了很多亏心事的人。 要是换成别人,这满屋子的机关还要招架一段时间,足够十个方应看跑路,但我不光刀枪不入,还百毒不侵,我一脚踹烂离我最近的机关,在方应看翻出窗户的同时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子,拎着他离开房间。 然后从他身上搜出了一大把暗器。 我叹为观止,问道:“睡觉不咯得慌吗?自己起夜不怕触动机关吗?你犯什么事了心虚成这样?” 我没从方应看的身上感受到一丝血气,除了他的武功也在先天高手一档之外,他看上去太正常太友善了,是以连我都放松了警惕,没想到还是个心狠手辣的人。 是我失策了,像他这样身份的人,显然杀人并不用自己 分卷阅读42 动手,没有血气不代表人也善良。 方应看没有回答我的话,只定定地盯着外间一地昏死过去的护卫看。 我揪着他晃了晃,“本来你对我动手,我应该杀了你,但是念在是我先不请而来,今天的事就算了,倘若以后我听说你作恶,一定拧掉你的头。” 我把方应看放下,忽然瞥见我的裙角沾上了一层黄黄的毒烟凝固成的污垢。 不光裙角,整件衣裳都蒙上了那层污垢。 我愣住了。 我的裙裳,是包夫人给做的,她是那么一个热心可爱的小老太太,嘴碎心软还很好骗,信佛,总是拿着包大人的俸禄去布施,说这样来世会有福报,我起初烦她,后来不烦了。 她喜欢给亲近的人做衣裳,还爱绣花,绣得很漂亮,她故去之后我一直很珍惜她给我做的衣裳,这一件是我最喜欢的,因为穿破了,我自己试图缝补,但缝得不是很好,后来展昭拆了线,又重新替我缝了一遍,缝得像是新的一样。 我穿着它破碎虚空,用一身罡气保护它不被虚空撕碎,只为了留一个念想。 我愣愣地伸手抠了抠污垢,不光没抠下来,还把被毒烟腐蚀变硬的裙角抠出一个口子。 这身衣服废了。 我顿时红了眼睛,一把揪住方应看,把他按到地上揍。 方应看不过是个先天高手,他的那点反抗对我来说只有让我更加恼火的作用,我只盯着他的脸打,把他漂亮的容颜打成红肿青紫的猪头脸。 唯有这样,才能出气。 我打了半刻钟,卸去内气之后的拳头只带着我本身的力道,但我仍然没有对准他过于脆弱的部位,这样会把他打死。 为了一件衣裳杀人,不好,包夫人也不会为此开心。 但为了一件衣裳打人,很正常。 ☆、铁骨铮铮方侯爷(3) 我把方应看打了个半死。 但仍然不能释怀,因为我除了生气,还很难过。 我最后踹了他一脚,红着眼睛走了,因为如果我再继续留下的话,很可能会控制不住自己打死他。 外面下着雨,已经是半夜。 汴京仍旧是那个区域划分严密的汴京,只是和我记忆里的不太一样,没有我的两个宅子,开封府的方位也有小小的变动,旁边是刑部,刑部旁边是神侯府。 我淋着雨,身上的衣裳已经被毒烟腐蚀大半,假如遭遇毒烟的人不是我,大约尸体都已经腐烂,但它只在我的皮肤上徒劳地留下了乌黑的毒水,顺着雨滴落而下。 理智告诉我,我该去找个地方弄件衣裳遮体,但我站在熟悉而又陌生的开封府前,什么多余的心思都没有,脑子里一片空白。 人在难过的时候,理智尤其脆弱。 我不能为了一件衣裳杀人,但我可以找其他人发泄,比如诸葛神侯,按照狄飞惊的说法,他至少是个宗师级别的高手,我可以打他,不用怕他被我随便几下打死。 我踹开神侯府的大门,朝里面喊,“诸葛神侯在不在家?” 不多时,就有人迎了出来,除了十几个捕快,还有一个坐在轮椅上的青年,我的目光在他的轮椅上流连了一下,确认里面应当藏着许多暗器。 刚刚被方应看用暗器暗算过,我对这个青年没有一点好感,即便他长得和狄飞惊一样好看。 青年看到我,眉头一蹙,将身上的披风解下来,扬手一掷,披风便朝着我飞来,我接过柔软干燥的披风,顿了顿,忽然就不怎么讨厌他了,我把自己裹进披风里。 青年的披风很大,可以把我完全包裹起来,带着一点暖香气。 青年开口道:“姑娘深夜来找世叔,不知所为何事?世叔上了年纪,难得好眠,若非急事,不如说与无情听。” 我有点奇怪,人怎么会叫无情这样的名字。但我并不很在意,我对无情说道:“我听说诸葛神侯武功很高,想和他切磋几招。” 无情身边的一个小童怒声说道:“放肆!我家神侯是什么身份,岂是你……” 他的话没有说完,因为无情看了他一眼,我没有理那个小童,而是又道:“我没有恶意,只是想和他切磋。” 无情的眸光清清冷冷,他打量了我一会儿,忽而说道:“一样是切磋,无情同姑娘一战如何?倘若无情不敌,再请世叔。” 我觉得这个小伙子可能对自己的武功有什么误解。 我犹豫了一下,我现在满心的火气,要是和他打起来收不住力,很有可能出事,但放在人家的立场上,连手下这关都过不了,还想和人家老大打,实在是有些过分。 于是我和他商量道:“十招,我要是在十招内制住你,你就把你世叔叫出来,我要是制不住你,我就离开,再也不上门。” 刚才说话那小童又嚷道:“十招!你这是瞧不起我们公子吗?” 无情却道:“好。” 于是我闪身上去,眨 分卷阅读43 眼间离他只有三步,他的反应比方应看要快,抬手就是一发飞刀,我避开飞刀,他的轮椅已经向后猛转,十余个机关齐齐打开,漫天的银光将我笼罩在内,不得不说,还有点好看。 我外放出一层罡气将暗器全部打落,脚下踏月法疾速向前,一个手刀击在无情即将发出袖箭的手上,随即握住他另外一只手的脉门,单指点在他的眉心。 我说道:“你输了,让诸葛神侯出来。” 其实无情的脚下还有机关,我和他距离又如此近,他要是不识相,还可以再拼一把,但显然这是个聪明人,已然发现了他和我之间的巨大差距,于是他承认道:“是,我输了。” 不需要无情去叫,得到消息的诸葛神侯衣冠整齐地来了,他有些像关七,明明年纪不小了,看上去却有一种孩子般的俊朗,只是他比关七要多一些皱纹,总体来说,是个看上去就很有武林名宿感觉的老人。 一个实打实的大宗师,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 我放开无情,对他颔首,“你们这里,有练武场吗?” 诸葛神侯问道:“姑娘来此,只是为了切磋?” 我反问道:“你怕死?” 诸葛神侯笑了,他手里握着一杆很漂亮的红枪,漂亮到几乎不像是他这个年纪的人会使用的武器,他说道:“对我来说,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无谓的死。” 我知道他已经有了战意,也并不是真的怕死,但出于对我平生见过的第一个大宗师的尊重,我还是配合他废话道:“朝闻道,夕死可矣。” 诸葛神侯说道:“姑娘只是从字面意义上理解了这句话。” 我生气道:“我没有读过书。” 诸葛神侯于是不再说话,带着我来到了神侯府的练武场,无情带着捕快们跟了上来,却不上前,只是离得不远不近地守着。 练武场站定,诸葛神侯格外多问了一句:“姑娘可有趁手的兵器?” 我对他扬了扬拳头,他反而笑得更加慈祥,说道:“昔日权力帮帮主李沉舟亦是盛年之时拳倾天下,只是我等后来人已经修不出那样的武技,姑娘年少有为,老头倒不敢放下这杆枪。” 我管他放不放下枪,运起幻魔身法猛然拉近距离,一拳就挥了过去。 我这一招只用了五成功力,毕竟我也不知道自己和大宗师之间的差距有多少,不好下手太狠。 诸葛神侯险之又险地避开了我第一拳,随后枪出如火花,朝着我正面击来,我一拳砸上带着深厚内力的枪尖,随即那杆红枪上爆发出一股强势的力道,如同烟花一般在我拳头上炸裂开来。 我的手顿时红了一大片。 只是一击,我心里就有了数,这个诸葛神侯的功力确实很强,以大宗师之身,竟和我一个破碎虚空的武者五成功力全然相当,他就等于半个我。 我的手被打红了,诸葛神侯也不好过,他被我拳上反震出的力道逼得不得不以另一只手同时持枪,面色也稍白了些许。 我没有说话,再度一拳挥了上去。 诸葛神侯的枪法是真的好,他的身法也厉害,积年的内力透过漂亮的红枪在练武场上炸开了一朵又一朵惊艳的烟花。 我从五成功力,渐渐用出了七成力道。 然后老头内力耗光了。 我有些不甘心地瞪着面色忽白忽红的诸葛神侯,知道他再不缓口气就要吐血了,终究还是妥协道:“行了,你调息吧。” 我准备走了,走之前忽然又想起了什么,问道:“你知道元十三限和方歌吟住在哪里吗?他们比你的实力如何?” 诸葛神侯缓了一大口气,这才带着一抹苦笑说道:“姑娘是说元限和方兄吗?他们的行踪很难找,何况姑娘要找人比武,大概这世上已经没有对手。” 他话说得笃定,想来他和这元限和方歌吟都交过手,知道他们的大概实力。 我不觉得失望,我本来也没奢望过能找到一个势均力敌或者是强过我的对手,我只是想给自己找几个能打一打又不会随意打死的人,砍瓜切菜一样的杀人对我来说是没什么意思的,唯有和高手切磋,才能让我高兴。 比起这个,我倒是有些好奇元十三限这个人来,我问诸葛神侯:“他到底叫元限还是元十三限?” 诸葛神侯又是苦笑,“他是我师弟,本名元限,因为习练了十三门武功,都练得十分厉害,所以江湖人就称他元十三限。” 我的脸色有些怪异起来。 元限有十三门武功,就叫元十三限,我也有十三门奇功,难道要叫戚十三霜? 我没有在这个可怕的问题上多做纠结,我的心情已经缓过来了一些,随意点了点头,转身就要离开。 诸葛神侯却叫住了我,他说道:“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我回过头来,说道:“戚霜,干戚的戚,霜雪的霜。” 诸葛神侯叹息道:“不像个姑娘家的名字。” 我发现自己挺喜欢这个老头,他看上去太慈祥太和 分卷阅读44 蔼,很能让人联想起长辈,我就对他笑了一下,说道:“这是我自己起的名字,我爹给我起的名字是戚宝宝,是不是就很像姑娘家的名字?” 诸葛神侯却又叹道:“像,但又不像戚姑娘的名字了。” 自然是不像的,我爹给我起名宝宝的时候,何曾想过我会历经雪雨风霜,从戚宝宝成为戚霜。 我越发喜欢起这个能理解我的老头了,于是我问他,“我可不可以住在你这里,替你做事情?” 诸葛神侯定定地看着我,半晌才说道:“姑娘可知以你的身手,当世再无人可敌,入了汴京,便是龙临深海,凤遨云端,甚至做第二个李沉舟不在话下,进我神侯府,实是辱没。” 我不知道李沉舟是谁,但是我知道老头的意思,我摇了摇头,说道:“我已经过了搅风搅雨的年纪。” 老头倏地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入V三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铁骨铮铮方侯爷(4) 我在神侯府住了下来。 诸葛神侯让先前和我交过手的无情带我熟悉环境, 我问了无情许多问题, 慢慢了解到这里的常识。 我来的时候遇见的围攻现场来自三方势力的博弈,被围攻的关七是汴京一个大势力迷天盟的老大,但是他走火入魔多年, 势力被吞并大半, 取而代之的是他原先的妹夫雷损所创立的六分半堂,之所以说是原先的妹夫, 是因为关七走火入魔之后,他妹妹就失踪了, 有人说是被雷损悄悄杀死的。 那个长得和我爹特别像的苏梦枕则是汴京另一势力金风细雨楼的老大, 之前对关七出手的两名男子是他新结义的两个兄弟, 王少侠叫王小石, 对我有敌意的白衣男子叫白愁飞, 他们都是为了保护诱饵雷纯而来, 说起雷纯的身世就厉害了,她是雷损和关七的老婆温小白生下的女儿,也就是说关七的老婆和他的妹夫搞在了一起,据说关七就是因为这个才走火入魔。 我立刻想起关七对待雷纯的那种满满爱意的态度, 顿时明白了两方势力为什么要拿雷纯做诱饵, 母女之间总有相似的地方……雷损真不是个东西,当初搞人家老婆,现在还利用自家女儿去设局害人。 汴京两大势力如今正在争锋,六分半堂已露颓势,金风细雨楼如日中天, 偏偏苏梦枕又是雷损的准女婿,这就更乱了。 想到苏梦枕,我就想起他的毒伤,我对毒物十分敏感,即便没有亲眼见过伤口,也知道他中毒不浅,随时可能发作,倘若只是个陌生人,我压根看都不会看一眼,可谁叫他长得那么凑巧像我爹? 我问清了天泉山的地址,换了一身无情让人送来的衣物,就急匆匆地出门去了。 这会儿正值凌晨,汴京的早市还没开,一场夜雨刚过,迎面的风带着秋日特有的寒凉,我发现无情实在是个细心的人,他给我准备的衣物虽然是仓促找来,却夹着可以抵御秋寒的薄棉,不光如此,连身形大小都十分合适。 天泉山在汴京城外,和六分半堂呈左右之势挟持汴京,我到了之后才发现,与其说金风细雨楼是楼,不如说是塔,塔身还都刷了不同的颜色,按照无情的说法,是青红黄白四座楼,加一个苏梦枕独居的玉塔,被人戏称为苏楼主的象牙塔。 我直奔象牙塔去。 象牙塔里只有苏梦枕一个人住,这很正常,久病的人通常不喜欢见人,苏梦枕白日里已经足够忙,到了晚上自然愿意一个人待着。 我找到苏梦枕的房间里,他没在睡觉,而是在书桌前处理公务。 我门已经推了一半,看到苏梦枕抬头看见我的眼神,莫名就有了些不该如此的感觉,于是我缩回手,敲了敲门。 苏梦枕冷冷地说道:“虽是恶客,但我这里也没有让客人站在门外说话的道理。” 我不是很喜欢他对我的态度,但我在他面前仿佛天然就有了一丝劣势,我只得胡乱地点点头,走了进来。 半夜未见,苏梦枕的脸色比先前看上去要好了一些,想来已经有人用药替他压制了毒性,但他眉宇间仍有毒气未散,我有点担忧地看着他,说道:“你的毒已经中了很深,让我帮你好不好?” 苏梦枕定定地看着我,说道:“苏某与姑娘素不相识,姑娘断苏某宝刀在前,意欲杀苏某兄弟在后,这份情苏某不能领。” 我理直气壮地反驳他,“当时我伸手是想帮你制服那个关七,你的刀误砍到了我,难道要怪我皮太厚?以后找机会还你一把宝刀就是了,还有白愁飞的事情,我已经答应你不动他,苏梦枕,我们之间并没有难以解决的深仇大怨,我的情你领也可,不领也可,我只是想帮你。” 苏梦枕眉头微微上挑,他说道:“姑娘,苏某已经定亲了。” 我点点头,“我知道,是雷纯小姐,你不要误会,我对你并没有男女之间的感情,你看。” 我指了指自己的脸,说道:“你难道不觉得我们长得很像?你没有见过我爹,他跟你长得简直一模一样,我一 分卷阅读45 看到你就想起我爹,我还听无情说了很多你的事情,说实话,我很钦佩你,所以更加想帮你。” 苏梦枕听到我提起无情,原本冷淡的面上添了一丝笑意,只是转瞬即逝,他说道:“姑娘是无情的朋友?” 我之前就觉得无情说起苏梦枕的语气和说别人的时候不一样,原来他们是朋友,我当即点点头,一点都没有骗人的心虚感。 苏梦枕最终同意我替他看伤。 他的伤在腿上,是被一发带毒的暗器击中所致,他当时十分果断地削下了一块腿肉,但偏偏这毒极烈,已经沿着血脉渗透到了他半条腿上,我看着就忍不住拧起眉头来,问道:“你当时除了割肉,一点都没治,还在之后跟人动了手,导致毒发散了。” 苏梦枕一点都没有自觉地点头,说道:“当时事态紧急,我有必须动手的理由。” 我在他肿胀的伤口边上按了按,苏梦枕的脸色竟然一点都没变。 我对他说道:“我现在给你治腿,到晚上可以完全拔出毒来,但是之后你要卧床休养一个月,期间不能劳心劳力,不能和人动手,否则这条腿还是会废。” 苏梦枕的眉头拧了起来。 我觉得这个条件十分宽泛了,毕竟如果不是我的医术高超,让别的大夫来治的话,一个截肢是跑不掉的。 但苏梦枕只是稍微犹豫了一下,便道:“如果不治,我这条腿最多能拖多久?” 我惊讶地看着他,“你不治?你忙什么连腿都不要了?只是一个月的时间,你着急做什么?我看你身上还有些别的病症,这一个月的时间我可以替你治好一大半,剩下的慢慢调养过来,以后你的身体只会比常人弱一些,不再影响性命了。” 苏梦枕可能没有相信我的话,他坚决而果断地说道:“金风细雨楼同六分半堂之争,胜负也只在这一个月内,就算是废了这条腿,也值当。” 我的关注点有些不一样,“你喜欢雷纯小姐,还要和她爹生死相搏?” 苏梦枕说道:“或许雷损会投降。” 两方势力争得如火如荼,想要对方投降……他怕是在想屁吃。 我深吸一口气,谁让他长得像我爹呢,有爹的感觉虽然烦恼,但也是开心的,我拍拍他的肩膀,对他展示了一下我的笑脸。 苏梦枕只来得及抬了一下眼睛,就被我一巴掌拍昏过去。 我把他抱到内间的床上,把他裤子上沿着伤口撕开的口子扯得更大一些,直到露出一整条苍白干瘦的长腿。 我来之前和无情借了一些暗器,无情的暗器不淬毒,而且还时时消毒,用来割伤口是最方便的,我把苏梦枕的伤口重新割开,乌黑的毒血立刻流了出来。 我用内气按住他的经脉,一丝一缕地给他拔毒。 期间有个叫杨无邪的年轻人来了一趟,他似乎认识我,而我不认识他,两下一问才知道是我昨天断了他们楼主宝刀的壮举已经传遍风雨楼。 我给他解释了一遍,他当即十分严肃地请来了一个叫做树大夫的御医,确认了我的疗毒方式有效果,当即向我作揖,让我安心诊治苏梦枕。 我一直给苏梦枕治到深夜,把他的腿割得到处都是细小的口子,才算是把毒性完全地逼了出来,也正是因为这样,他的经脉需要经历一个不短的恢复期,倘若在这期间和人动手,内力流转,将经脉冲断,这条腿当真会废。 我有点不放心苏梦枕,有心想封了他的武功,又怕他真的遇到危险连反抗能力都没有,于是厚着脸皮找来杨无邪——听说他是这里的二把手。 我对杨无邪解释了一下苏梦枕现在的情况,然后说道:“这一个月内我会看着他,不让他费心以及和人动手,但是你们楼主脾气很倔,听说现在又是你们对上六分半堂的重要时候,不如这样,你们楼主需要杀谁告诉我,需要干什么告诉我,我替他干一个月。” 杨无邪也是个想屁吃的年轻人,他半开玩笑地说道:“楼主需要杀谁?自然是雷损,雷损死了,万事皆休。” 我指着杨无邪的鼻子说道:“你们楼主喜欢雷纯小姐,还在指望她爹投降,你现在要我去杀她爹?” 我刚把话说完,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我问杨无邪道:“假如我把雷损的武功废了,再逼他投降,雷纯小姐不会因此而恨上你们楼主吧?” 杨无邪想了想,摇头说道:“雷损虽然也以武功震慑江湖,但他的心腹并不会因此动摇,与其相信没了武功的雷损就会投降,不如相信雷纯小姐对楼主一往情深。” 这话说得有点意思。 我刚想八卦一下,忽然又听杨无邪用探寻的语气问道:“不知戚姑娘和我们楼主是什么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人见人爱的一更君~ ☆、铁骨铮铮方侯爷(5) 我看了看床上人事不知的苏梦枕, 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我指了指自己的脸,又指了指苏梦枕的脸, 问杨无 分卷阅读46 邪:“你不觉得我们很像吗?” 不知道杨无邪想到了什么骚东西, 他那张年轻俊朗的面庞上陡然露出一种“竟然是这样”的神情。 我拍拍他的肩膀:“好了,不要瞎想,我是神侯府的人,你让人去神侯府报个信, 就说等我办完事情再回去, 最少一个月,最多两三个月, 反正神侯府背地里是支持你们的吧?” 杨无邪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他长得不算一流英俊, 笑起来的样子倒是灿烂动人, 他装傻似地啊了一声,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我留下来照顾苏梦枕,不光不觉得累, 还油然生出一种照顾老父的满足之感。 人总要做一些让自己高兴的事情。 我对苏梦枕其实并不了解,他对我也是同样, 我帮他只是因为想给自己找个慰藉, 他不算受我人情,因为对我来说, 这是等价交换的事情。 然而我并没有开心太久,午时刚过,原本走了的杨无邪又回来了, 这一次他的脸色难看得很,一见到我,就急匆匆地问:“戚姑娘,楼主怎么样了?他醒了没有?” 我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我说了他一定要卧床休养一个月,你不知道他的毒伤已经引动体内病灶,再不休养人就要废了吗?” 但杨无邪没有体谅的意思,他急得一头都是汗,“可是刚刚我们在六分半堂的卧底薛西神传来消息,本来和我们约定明天午时决战的雷损已经决定今夜进攻天泉山,楼主不在,我们……” 我怒道:“你们楼主的腿都快废了,谁准他和人约定明天动手的?” 杨无邪急得叫了起来:“啊呀!戚姑娘你就不要再说了,现在当务之急是想想办法让楼主再坚持一天,一天就够了!” 他说得轻车熟路,一看就是之前习惯了不听医嘱的,怪不得苏梦枕身体那么差。 我按住他,说道:“现在当务之急,是让他休息,你放心,一切有我在,别说雷损,方歌吟来了我也把他打回娘胎里。” 杨无邪显然觉得我是在开玩笑,我伸出手,把他腰间的刀拔了出来,对他勾勾手,随即内气盈满刀身,我自象牙塔上一刀斩向地面,伴随着一道巨响,青石方砖铺就的地面猛然之间犹如诸葛神侯的红枪般四散炸裂,留下一条横亘在象牙塔前的地裂长缝。 昨天现学现偷来的《惊艳一枪》。只是我用了十成内气,效果要比诸葛神侯漂亮许多。 考虑到我用的是杨无邪的刀,或许可以抄个名字叫惊艳一刀。 至少杨无邪就很惊艳。 我把刀还给他,对他说道:“安心吧,比起忧心外敌,倒不如想想让我怎么服众,金风细雨楼到底是苏梦枕的金风细雨楼,我要是赢了,旁人只会耻笑苏梦枕。” 杨无邪从惊喜到沉思起来。 我把苏梦枕的药端进去,刚给他喂了半碗,杨无邪走了进来,他一走进来,就朝我半跪,口中毫不犹豫地说道:“大小姐!” 我差点没把药汤喂进苏梦枕的鼻子里去。 杨无邪睁着他那双诚恳的眼睛说瞎话:“老楼主和夫人多年前游历江湖时不慎将大小姐遗失在外,因为怕夫人伤心,所以一直不曾向外人提及,如今大小姐神功大成,回到汴京寻找父母,天可怜见,终于和楼主兄妹相认,正值金风细雨楼危难之际,大小姐代楼主坐镇风雨楼,实在理所应当。” 如果苏梦枕不是被我弄昏过去了,只怕现在就要跳起来打死这个狗头军师。 我不得不提醒他,“我不改名。” 杨无邪眼睛都不眨一下:“大小姐受师门重恩,不改名姓更是重情重义,想必楼主也不会介意。” 机智的狗头军师单方面和昏睡中的苏梦枕达成了协议,然后斗志勃发地离开象牙塔去布置人手。 一刻钟后,我坐在苏梦枕的椅子上,面无表情地扫视过他的心腹手下那一张张写满了茫然的脸,杨无邪已经介绍过我,但众人显然都不敢相信。 我觉得我昨天跟诸葛神侯承诺过的话已经成为一张茅厕里用过的纸。 事已至此,只好赶鸭子上架,虽然我对狄飞惊的印象很好,可再好也大不过亲爹的脸,更何况金风细雨楼行事比起六分半堂正气得多,帮他们也不算作孽。 离我最近的白愁飞看上去平静,说话却是夹枪带棍,他似乎不屑和我说话,只盯着杨无邪开喷:“如今正是两大势力争锋的紧要关头,随便冒出个人来说是大小姐就是大小姐?何况就算验过她身份不假,也不代表她就可以坐上代楼主的位置,大哥呢?他为什么不出来说话?”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和苏梦枕结义多年,我听杨无邪说过,这个叫白愁飞的男子和苏梦枕认识也就几天的时间,之前苏梦枕追杀叛徒时落入六分半堂的陷阱,白愁飞和王小石两个人拔刀相助,事后苏梦枕就要和他们结拜,王小石还好,这个白愁飞目的性和野心都极强,一结拜就要求做副楼主,苏梦枕居然还同意了。 杨无邪说,当时他就觉得苏梦枕和戚少 分卷阅读47 商那个傻鸟的影子重合了,戚少商是新加入神侯府的一名神捕,当年是个大寨的寨主,也认了个兄弟,那兄弟叫顾惜朝,跟白愁飞一样,结拜了就要做大寨主,戚少商高高兴兴地把寨子交给自家义弟,然后就被灭了寨,自己也被断了一条手臂。 听到白愁飞的质疑,杨无邪没有开口,而是看向我,我用手指敲了敲椅子扶手,给了白愁飞一个正眼,对他说道:“大哥的腿中了毒,要卧床休养,我不坐代楼主这个位置,谁来坐?你白愁飞吗?” 白愁飞眯了眯眼睛,说道:“我是副楼主,大哥一天没有开口让你坐上代楼主的位置,你就不该坐在这个位置上,用这样的语气和我说话!” 我继续敲了敲椅子扶手,慢慢地说道:“除了白愁飞,还有没有人有异议的?” 金风细雨楼有五大神煞,这里只坐了刀南神,莫北神,其中薛西神在六分半堂卧底,郭东神常年没有消息,连杨无邪都不确定此人姓甚名谁,上官中神则是死于六分半堂手下。其余的人都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只有莫北神说道:“大小姐初来乍到,不知楼子的情况,如何能够服众?” 我说道:“如果楼主只需要每天处理公务,那不如让杨大总管来当,我不准备长期做这个楼主,不需要你们服气我,但是我一天坐在这里,耳朵里就一天不想听见任何反对我的话。” 我说完,抬手一巴掌隔空把白愁飞扇飞出去,他不是愁飞吗?这下不用愁了,飞得多高啊。 白愁飞毫无反抗之力地撞上了房梁,然后砸到了地上,和他一起的王小石惊叫了一声,连忙扑上去查看他的情况,一个穿着红衣长相很漂亮的女子尖叫了一声,一边去摸白愁飞的脉,一边朝我叫道:“你这个又疯又丑的坏女人!大白菜只是反对你一句,你就要把人活活打死吗?” 我有些惊讶地看向杨无邪,我一直以为这个女子是金风细雨楼的人,怎么看着像和白愁飞一伙的? 杨无邪苦笑着说道:“这位是温柔温女侠,洛阳王的女儿,也是楼主的小师妹。” 我点点头,于是不再管他们,而是转向先前开口的莫北神,对他道:“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莫北神连说不敢。 我勉强和金风细雨楼的人达成了共识。 然后入夜的时候,雷损果然来了,他不光来了,还带了一口棺材。 我惊奇地对身边的杨无邪说道:“这位雷老总的觉悟这么高?怕别人不给他收尸吗?” 杨无邪没有来得及开口,雷损的身后走出一个好看的狄飞惊。 即便他站在敌人的阵营里,我也还是觉得他好看,反正我今夜没有准备杀死雷损,于是对狄飞惊和善地点头,露出一个笑容来。 狄飞惊的眸子里带着温柔的色泽,他也对我点了点头,说道:“戚姑娘,又见面了,听闻戚姑娘昨夜入神侯府挑战,以赤手空拳对上惊艳一枪,五十招内战胜神侯,实在是一鸣惊人。” 这一届的杨无邪不行,消息没有人家灵通,这也就算了,他还用一种近似傻子的眼神看着我。 我谦虚地摆了摆手,说道:“这没什么,武者切磋,胜败常事,神侯他老人家毕竟年纪大了,就跟你们雷老总一样,人得服老。” 虽然他再年轻二十岁也打不过我。 雷损的老脸又抽搐了起来,我这才给他一个正眼,说道:“雷老总,其实我觉得你负隅顽抗真的很没有意思,你想想,我大哥喜欢雷纯小姐,你就雷纯小姐这么一个女儿,两家婚事一成,我大哥叫你一声老丈人,你叫我大哥一声好女婿,雷纯小姐多一个像我大哥这么优秀的夫君,也不会少一个爹,到时候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就是一家了,不比现在争个你死我活的好?”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君说没人会理它,然后给它留言打电话的,所以这是全文你们唯一一次看见它的机会啦~ ☆、铁骨铮铮方侯爷(6) 我是真的觉得雷损的脑回路有问题。 我不是一定说基业就得传给儿子, 假如雷损有个像我这么优秀的女儿,他当然可以撑着六分半堂以图日后和金风细雨楼争锋,但问题是他没有,他只有一个不懂武功的女儿, 就算雷纯小姐可以撑下去, 也必然需要有人在一旁扶持,比如狄飞惊,难道老头打的是让女儿在家招赘的主意? 我古怪地看了看狄飞惊,心想这人要么是情圣,要么所图甚大。 雷损负手在后, 用一种老年人特有的语气说道:“江湖争雄,谁肯看着别人坐大?雷某一生倾尽心血打造出六分半堂的基业, 不是为了给他人做嫁衣裳的。” 我有点理解这个老头了,于是对他点点头, 说道:“既然达不成共识, 就请出手吧,放心,你是我大哥的未来老丈人, 看在雷纯小姐的面子上,你只会败,不会死。” 雷损并不准备和我单打独斗, 这个我也理解,毕竟他只是个临近宗师级别的高手,在我击败诸葛神侯的消息传出之后, 不管是谁, 分卷阅读48 也不会在我面前托大。 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把自己带来的棺材一脚踢向我,我听见棺材里有活人的呼吸声,出于谨慎的考虑,我没有打碎棺材,而是把棺材一脚踹进不远处的泉水里,随即向着雷损攻去。 雷损有些惊慌,虽然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惊慌,他忽然大叫了一声,拔出了刀,那是一把十分奇异的刀,刀身黯淡无光,但当它全然出鞘的时候,我分明看到了一抹极亮的雪光,这是不应魔刀,杨无邪向我介绍过。 他说他上次看见不应魔刀的时候,刀上的光是绿的,一个人看便是一种光,甚至还有人看过七彩的。 刀在手人便狂。 雷损面上最后一丝情绪隐去,整个人仿佛化成了一把刀。 但我只看着他手里的刀。 血河红袖,不应挽留,不应魔刀是和苏梦枕的红袖宝刀齐名的神兵。 难得长短也一样。 我还欠苏梦枕一把刀,当即收回了护体罡气,怕把这刀也弄坏,就没得赔偿他了。 雷损向我出刀的同时,狄飞惊带来的人也迅速抢攻起来,我知道狄飞惊的武力不低,故而一边招架着雷损的刀,一边将他牢牢锁定在我攻击范围之内。 我和雷损别过十招,他整个人就像是忽然老了十岁一样,面上惨黄,两颊泛上不正常的红晕,显然快要支撑不住,狄飞惊一直低垂的头忽然抬了起来,然后他看了我一眼。 我几乎按上雷损脖子的手不知为何在空中滞停了一下,雷损借此机会和我拉开了一点距离,我飞快地重新追上雷损,这一次狄飞惊的瞳术对我已经不管用了,他猛然冲了过来,使出了一招奇妙的擒拿手。 我一人对上他们两个,但心里并不慌张,因为如果不是我还要留下雷损的命来,第一个回合我就可以直接瞬发拳劲打死他,而不是跟抓泥鳅一样盯着他揪。 然而就在这时,变故陡生。 莫北神忽然攻向刀南神,出手就是杀招。 金风细雨楼的两大神煞站在同一个阵营,他们忽然动起手,那么第一个出手的人定然是卧底。 杨无邪当即就要出手,却被一个女扮男装的美貌姑娘一剑拦下,杨无邪急着要去救援先手就失了一招的刀南神,那美貌姑娘却嘻嘻笑了一声,语气轻灵而又妩媚,“杨大总管,何必这么着急?” 杨无邪怒极喝道:“雷媚!” 姓雷,自然是雷损的人了。 我一眼看过去,只见杨无邪不敌雷媚,刀南神也已经身中数招,口吐鲜血,我怕苏梦枕一觉醒来发现心腹手下死了俩,再气急攻心倒下,于是再不犹豫,一招制住雷损,也不管他老胳膊老腿的挨不挨得住打,五成力道对着他后脑勺就是一拳,随后腿上运足内气,一脚将狄飞惊踹飞出去。 我没有丝毫犹豫地捡起不应魔刀,一刀飞向正在攻击杨无邪的雷媚,随即幻魔身法一动,瞬移至莫北神身后,一拳《冷尸法》锤在他后脊背上,他整个人顿时被寒冰覆盖,我抬手一推,带着冰的尸体碎块就扑了刀南神一脸。 与此同时,不应魔刀从雷媚的喉咙扎进去,后脖颈处飞出来,一刀毙命。 雷媚倒在了血泊之中,似乎完全没料到自己的死亡,她的眼睛瞪得很大,但就算是这样,竟也带着一股惊人的美。 解除了眼前危机,我顺手杀了几个六分半堂的人,准备回头挟持雷损。 就在这时,一个灰色的影子扑向倒地不起的雷损,狠狠一剑捅进雷损的心口,狄飞惊被我踹向另外一边,倒在地上吐着血起不来身,此时救援不及,他明明颈骨折断,此时竟二度抬起头来,口中发出一声不似人的厉叫。 灰影偷袭得手杀死雷损,此时猛然站了起来,大声地叫道:“我不是赵铁冷,我是金风细雨楼的薛西神!” 什么赵铁冷赵铁热薛西神薛东神! 我惊恐地拉了拉杨无邪,指着薛西神说道:“他是卧底?他卧底多久了?怎么不知道雷损的身份!雷损是我大哥的未来老丈人啊!” 薛西神朝天怒吼的神情陡然僵住了,他看向我,又看看杨无邪。 杨无邪哭笑不得地说道:“大小姐,你真是傻了,男儿何患无妻,杀了雷损,我们金风细雨楼就是汴京真正的龙头老大了!” 我被安抚住了,主要是因为杀死雷损的人不是我,苏梦枕要生气也不能怪我,只能怪他的薛西神。 刀南神压着狄飞惊过来。 目睹了雷损的死亡,狄飞惊的战斗力好似立刻丧失了,我摸了摸他的脉,有些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就问他道:“雷损死了,我觉得雷纯小姐可能会恨上我大哥,你要是真的忠心,就要替雷损好好照顾他女儿,我劝你最好还是投诚。” 狄飞惊的头软软地垂着,我看不清他的脸色,但能听见他微弱的声音,他说道:“狄某原本是关大姐的人,大姐失踪的事情和雷损有莫大关联,他既然死了……狄某自然愿意向金风细雨楼投诚。” 我眨了眨眼睛,意识到他说的关大姐应该 分卷阅读49 就是关七的妹妹关昭弟,我惊讶地说道:“那你不管雷纯小姐了吗?” 毕竟雷纯是雷损和关七的老婆私生的女儿,雷损害了关昭弟,又坑了关七,雷纯岂不就是关昭弟仇人的女儿? 狄飞惊一连咳了好几声,才慢慢地说道:“大小姐是无辜的。” 我点点头,让人带狄飞惊下去诊治,他的伤只是寻常重伤,我看过了,只要慢慢养就没事了,比起这个,他修炼邪异武功造成的后遗症还要更严重些,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后悔,让我治疗他。 我从那个叫雷媚的女子尸体附近找到不应魔刀,忽然意识到了一件事,我拎着刀左顾右盼,又问杨无邪,“师无愧呢?从刚才起就一直没看到他,他去哪儿了?” 刚被架了没走多远的狄飞惊忽然又咳了一声,说道:“师无愧……就在姑娘之前踹下泉水的棺材里。” 我挑了一下眉。 众人连忙七手八脚地去捞棺材,所幸棺材封得十分严密,又是木制的,一直浮在水面上,才没把被点了穴道的师无愧活活淹死在里面。 如果我猜得不错,雷损带这个棺材来,就是针对苏梦枕的警惕布的局,他刚才把棺材踹向我,要是换了苏梦枕,必然要抢先排除危险,说不得一刀下去就结果了自家心腹的小命,到那个时候,他心神大恸,就是有十成的武功,也只能发挥出八成的实力了。 真是很会算计的老狐狸。 我跟杨无邪商量了一下,决定趁雷损的尸体还没凉,办个庆功筵会,反正这会儿一更天都还没到,发生了这样震动汴京的事情,谁家大约都要来喝一杯庆功酒的。 杨无邪去准备请帖和筵会,预计一个时辰就能弄好,我对他的行动能力叹为观止,我当年要是也有这么得力的大总管该有多好。 我带着薛西神和师无愧去见苏梦枕。 我把苏梦枕弄醒之后,就躲在了薛西神的身后,捅捅他的后腰子,让他去顶苏梦枕的火力。 大约卧底做久了,人也就傻了,薛西神杀了自家楼主的老丈人,竟然一点都不虚,满脸都是红光,一边夸我是个好大小姐,一边半遮半掩地把他偷袭雷损得手的事情说了,我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这位薛西神又说道:“当然,以属下的武功想要杀死雷损实在是天方夜谭,这一切都是多亏了大小姐,大小姐和雷损交手二十招不到,就把他打败了,属下趁着雷损昏迷,这才杀死了他!” 我差点给这位薛西神跪了。 出乎意料的是,苏梦枕竟然没有愤怒,而是带着一点茫然的神色,轻声问道:“雷损……死了?” 薛西神和师无愧两个人齐齐点头,师无愧还道:“楼主你听见了吗?红楼那边正在准备歌舞筵会,今日兄弟们准备庆一夜功,还要邀请全汴京的豪杰一同见证!” 苏梦枕叹道:“竟然不是我杀了他。” 薛西神刚才已经被杨无邪揪住强行科普了一番,现在比被我救了的刀南神还要信任我这个冒牌大小姐,他脸上全是喜色,大声地说道:“不是楼主动的手,也是大小姐的功劳,楼子里的大伙都高兴坏了!” 苏梦枕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几次听见大小姐这个称呼,这回便看着我说道:“大小姐?” 我摸了摸鼻子。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打方应看,谢谢大家支持到这里!送一个小霜的笑.jpg(PS:多了不敢送。) ☆、铁骨铮铮方侯爷(7) 苏梦枕并没有拆穿我。 但他也没有谢我,杨无邪之前已经向我打过预防针, 大约是害怕我生气, 他说苏梦枕从来不在口头上谢人,他只会给出实打实的东西来报答。 我以前也是这样的人, 但我后来发现这样不行, 旁人容易误会, 而且不利于名声, 渐渐地也就改了。 我的脾气是和我爹学的。 我出生在安史之乱那一年, 皇帝跑路,后面的官员追不上, 都被抓了,我爹为了我们母女只能投降叛军, 因为不投降的人都被杀了, 女眷充军妓,过得很苦。 安史之乱后的贬官大队里有很大一部分人都托关系找求情,皇帝也赦免了很多人, 只是到他这里,不光没有人肯捞他一把,还全都是说风凉话的, 就是因为他在降官里格格不入, 只知埋头做事, 什么人情交际都不懂。 我莫名担心起苏梦枕这样的脾气,一定很容易得罪人,跟我爹一样。 师无愧让人找来一把抬椅, 前后四个人把苏梦枕抬着走,其实苏梦枕现在已经可以走路了,只是用不了武功而已,但他这样看上去威风极了,我私心里希望这样威风的样子可以被所有人看见,就一句话都没有说。 去红楼的路上,薛西神给苏梦枕详细汇报了和六分半堂的决战,重点夸大了我的作用,其实我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苏梦枕的武功是比雷损要高的,假如今天是他在,结果应该也差不离,我一边听薛西神吹我,一边谦虚地摆手。 直到薛 分卷阅读50 西神说到我杀死叛徒莫北神,顺带提了一句雷媚死了。 苏梦枕苍白干瘦的手陡然握紧了椅子扶手,他猛然间看向我,问道:“雷媚死了?她死前一句话都没有说么?” 我隐隐感觉到一丝不对劲,薛西神心大得很,红光满面地继续吹我:“楼主你不知道,大小姐的武功简直出神入化,那个时候刀南神命悬一线,雷媚又拦着杨总管,我差点都要暴露身份了,大小姐当时一刀飞向雷媚,一拳打死莫北神,那个功法实在是厉害,莫北神整个人都碎成了冰碴,他死的时候,杀死雷媚的刀刚刚落地!” 苏梦枕深吸了一口气,说道:“雷媚,是我金风细雨楼的郭东神。” 薛西神惊住了,师无愧惊住了,抬着轿子的四个人也都不敢走了,距离歌舞升平的红楼只剩百步的地方,气氛近乎凝滞。 我顿了顿,说道:“当时莫北神叛变,刀南神被他所伤,杨无邪想救,雷媚拦着他,如果我不出手,刀南神就会死,我没想到她一个卧底到了这样的场面还要撑着不露馅,薛西神就一直在边上,手里一条人命也没有。” 薛西神呐呐地说道:“也许雷媚是打着跟我一样的主意,她是雷损的情妇,比我容易接近他。” 苏梦枕低声说道:“雷媚是上代六分半堂堂主的女儿,雷损杀死了她的父亲,还强挟她做了情妇,故而她私下联系了金风细雨楼,这些年来一直在暗地里帮我们传达消息,为了她的安全,除了我和父亲,谁也不知道这事。” 我抠了抠脸颊,说道:“可不可以算我无功无过?” 苏梦枕叹了一口气。 听他这叹气的调子我就觉得不对。 果然,我就听见他说道:“戚姑娘帮我金风细雨楼这么大的忙,苏梦枕无以为报,日后戚姑娘有用得上苏梦枕的地方,苏梦枕定然万死不辞,只是今番郭东神误送戚姑娘刀下,即便有万种情由,苏梦枕也不能当做无事发生。” 他话说得已经很直白了。 我觉得很委屈,但也知道错确实在我,假如我能不要那么托大,在给苏梦枕治伤之前好好商量,为了自家卧底的安全,他自然会事先提醒我,都是我自以为是,认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我觉得委屈,是因为苏梦枕用着一张我爹的脸,对我冷冰冰地说话。 这是不对的,他用着这样一张脸,就该在见到我的时候收敛起一切的伤感愁绪,嘴角上扬,叫我一声宝宝。 我一连深呼吸三次,只说道:“我走可以,明天你让树大夫来神侯府,我教他怎么替你治病,还有每个月的月底,我要来看你一趟,你的病只靠喝药是没有用的,一定要用内气引导病毒才有效,这不是欠我人情,而是我要的报答。” 苏梦枕定定地看着我,然后说道:“好。” 我转身就走。 下了天泉山,迎面来了许多宾客,有很多人送礼,礼物一件又一件地从山下被运送上来,我逆着人走,身后忽然有人叫住我,是薛西神。 薛西神带着几个扛着屏风的人,面带尴尬地看向我,说道:“这、这是方小侯爷送来给大小姐的,楼主让送到神侯府去,大小姐,天色也晚了,我们正好来送送你。” 屏风很大,是整块玉打造的,上雕红飞金龙,看着霸气昭彰。 我说道:“不用了,我带着走吧,你回去。” 我伸手托起屏风的底座一角,运起轻功向着汴京城内飞去,我现在整个人都感到很气很委屈,还很难过。 一个人很气很委屈很难过的时候,是不会想要扛着一个很重的东西回家的。 我来到神通侯府前,准备把屏风丢到方应看府邸门口,冷不防听见里面方应看的说话声。 他在和一个气息很怪异,至少也是个大宗师的武者在说话,谈论的人还是我。 方应看说道:“……是不是苏梦枕的妹子未可知,不过她击败神侯的传闻应当是真的,米公公,金风细雨楼有这样一个人在,对我们有桥集团来说,实在不是个好消息。” 米公公似乎是个太监,他慢慢地说道:“不过是个年轻人,诸葛正我再不济,也不至于五十招就败给她,多半是相让了,说她杀死雷损我倒是信,还不到能影响汴京格局的地步。” 方应看又道:“但是八大刀王,三族高手,在她面前连一合之敌都算不上。” 那米公公起了几分兴趣,问道:“所以小侯爷送她那扇地上天王的玉屏风,是想试探她的野心?” 方应看笑了一声,说道:“不光是试探,还要试探她和苏梦枕的关系,假如他们不是亲兄妹,就算苏梦枕不疑她,她自己难道就愿意给金风细雨楼白做工?假如是亲兄妹,古往今来多少手足相残之事,反而比外人争得更凶。” 他说完,又叹了一声,道:“我只是没想到白愁飞竟然这么废物,太令我失望。” 我扛着屏风在外面听,方应看却不多说了,他起身送别米公公,又说道:“这女子武力超群,心思又难测,值得仔细对待,公公只需知道 分卷阅读51 有这么个人即可,宫外的事有我在,只可惜她是金风细雨楼的人,不然招揽过来,倒是一项助力。” 米公公嗤笑道:“小侯爷莫要以为靠漂亮的皮囊和尊贵的身份,再稍稍温柔一些,就能一直无往不利,真正的强者不稀罕感情。” 方应看轻声笑道:“可她毕竟是个女人。” 然后他推开了门,一老一少和站在外面扛着屏风的我面面相觑。 两天不见,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好药,方应看的脸上竟然已经好了九成,只剩下嘴角和眼角的一点淤伤未散,反而为他添了一丝明艳的风姿,怪不得他如此自信。 我把屏风放下,目光落在那被称为米公公的太监大宗师身上,对他说道:“两天前我挑战诸葛神侯,因为他很合我的眼缘,我没有下手太重,今天就不一样了,你们背地里算计到我的身上,我应当想怎么打你们,就怎么打你们。” 我一拳就挥了上去。 米公公的实力虽然也在大宗师之列,但显然和诸葛神侯差了不止一线,我和惊艳一枪有来有往五十招,对他只用了三十招不到,看在他不是主要算计人员的份上,我最后踹了他一脚,喝道:“滚!” 太监都是能屈能伸的,否则换一个大宗师就应该没有米公公这么麻利了,他飞快地跑了。 我看向方应看。 方应看这个名字起得真好。 人也长得好看,比月师还好看。 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了。 所以打他的时候,会让我产生一种难以言喻的破坏感,有效地弥补了他武力上的不足,甚至比打太监更有感觉。 我没有再盯着他的脸打,我想怎么打他就怎么打他,不怕把他打死。 事实上我的脾气已经被上一次破碎虚空的时候要好了许多,我对感情非常看重,所以以往遇见这种意图算计我感情的人,我都是直接杀了算完。 我决定让他多活一小会儿。 我准备打死他。 我把对苏梦枕的气撒到了他的头上,一边打他一边骂苏梦枕,骂得不凶,主要说雷媚,因为舍不得。 方应看起初默不吭声地挨打,后来渐渐反应过来我不是只要打他,而是要打死他,他终于反抗起来。 我把他按在地上骑着他打,我生气地说道:“你说!苏梦枕凭什么为了雷媚赶我走?她自己去拦杨无邪救人的,我杀她怎么了?我又不知道她准备伏击雷损,她死了关我什么事!她就没看出来雷损已经不行了吗?这根本不是我的错对不对?” 我知道的确是关我事的,也确实是我的错,但我现在很委屈,口头上就不肯认错了。 我被宠坏了,我自己宠的。 我又一拳打在方应看的肚子上,他挣扎着想要推开我,但我又对着他的胸口锤,他吐出一口血,好看的脸上一片惨白,他奄奄一息地说道:“对、对,不是你的错,雷媚……是我的人。” 我的拳头停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人物形象设定灵感来源于得罪了造型师的舒畅版天山童姥,不丑,只是唐朝审美丰腴,她太瘦,而且脸色不好看。 ☆、铁骨铮铮方侯爷(8) 我真的是非常惊讶。 从前我所经历的江湖之争,总体上来说都可以归类为正道和魔门之间的争斗, 安插卧底这种事, 正道不屑做,魔门做不来, 毕竟正道的扛把子是慈航静斋, 那边只收年纪在八岁以下的小女娃, 其他诸如净念禅院之类的势力, 也都需要从小教养, 送个年纪小的卧底过去,一是很容易被策反, 二是魔门本身就很缺少资质出众的小孩,送过去得不偿失。 在我之前的魔门之所以干不过正道, 就是因为人才资源分布不均, 比如同样一个资质出众的小女娃,倘若是慈航静斋来要,她家人必然欢欢喜喜把人送去, 而阴癸派去要,不被打出来就不错了。 像我这样的沧海遗珠实在太少。 我揪起方应看,再三向他确认, “你说真的?雷媚是你的人?她除了向金风细雨楼提供消息, 还同时替你做事?” 方应看缓过一口气来, 准备说话,却又忍不住呕出一口血来,我嫌弃地挪了挪鞋子, 又喝道:“你快点说!” 方应看显然很明白我想听什么,他用微弱的声音说道:“四年前,我还没有继承神通侯爵位,那时雷媚刻意接近我,欺骗我……想让我利用义父声名为她做事,我拒绝了她,但是之后我也确实被她诱惑,来到汴京创立有桥集团,她见我不能为她所控,就放低了身段,成为我在六分半堂和金风细雨楼的探子,她不光出卖六分半堂,也出卖过苏梦枕。” 我和方应看商量,“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今天不杀你,一会儿我带着你去向苏梦枕解释雷媚的身份,你一五一十和他说,懂吗?” 方应看好看的眉头微微蹙了起来,他说道:“雷媚不过一个棋子,苏梦枕竟然为了她苛责于你?” 分卷阅读52 我明知道他是在讨好我,但从他那双桃花黑眸里却只能看出满满的义愤填膺,我有些稀奇,问他,“苏梦枕又不知雷媚的身份,他的兄弟死了,他为什么不能怪我?” 方应看认真地看着我,说道:“但凡强者都有尊严,与对错无关,岂有为蝼蚁而伤强者之尊的道理?倘若姑娘是我有桥集团的人,方应看必然会把姑娘待为上宾,想要什么便有什么,一点也不需受旁人的气……苏梦枕就是个傻子,他怎么会懂姑娘家的心思?” 明明差点被打死,他看着我的眼神却十分炽热,好似见到了艳绝天下的大美人一般。 我摸摸鼻子,松开他的衣领子,说道:“你先去看大夫吧,我明天来找你,带你去见苏梦枕,你跟他解释清楚。” 方应看咳了两声,他用袖子去擦,沾了半个袖子的血,但他没有露出半点痛苦扭曲的神色,反而对我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来,他半撑起身子,说道:“姑娘喜欢苏梦枕?” 我不准备理他了,正要走,就听他慢慢地继续说道:“苏梦枕不懂姑娘家的心思,姑娘也不懂男人的心思,你若是想让他对你死心塌地,雷媚的事情其实可以利用。” 我不需要苏梦枕对我死心塌地,但我真的很想看他对我露出温柔的一面来,也许这样可以稍稍缓解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和痛楚。我对男人确实很不懂,因为很少有人值得我花心思,而上一个让我花心思的男人,他又很自觉。 我转过了头。 方应看黑眸缓缓弯起,他唇边还带着一丝血迹,他却笑了,美得让我想起杭州西湖的夜晚,万朵红莲深处唯一的一朵—— 出水白莲。 我在二更天的时候才回到神侯府。 未免惊动守卫,我是翻墙回的,快到房间的时候看到对面屋顶上坐着个人,一身白衣,背后带剑,身边放着一坛酒,我的目光落在他的一只木制的手上,第一时间想起了这人的身份。 傻鸟。 那个因为信任新结拜的兄弟,导致全寨被灭,自己也被砍了一条胳膊,目前住在神侯府里的前连云寨大寨主戚少商。 想到寨主,我脑子里就全是满脸横肉的粗壮土匪形象,再好也就是沧桑的中年络腮胡子,却从没想过会是这样一个,穿着白衣,剑眉星目,气质出众的俊秀青年,月光照得人更添一丝孤寂,是能要小姑娘命的那种男人。 我打了个哈欠,顺带停了脚步,问他,“你喝的是什么酒?” 戚少商一点也不惊讶,只对我晃了晃酒坛,嘴角扬起一丝笑意,说道:“是这天底下独一无二的炮打灯。” 我没听说过,但闻着酒香很烈,应是好酒,就问他,“可不可以分我一半?以后有了好酒再还你。” 戚少商点头,我去厨房拿了一只碗,他倒了半碗给我,说道:“第一次喝要小口抿,等习惯了再大口喝,可惜这里没有夜宵,只喝这个容易醉。” 我谨慎地喝了一口,一股浓烈的酒意冲上头,熏得人眼睛都要冒出泪花,我咽下一口,说道:“好酒。” 戚少商这一次倒有些惊讶了,“怎么会是好酒呢?这酒在边关很便宜,烧得人头疼,后劲又大,第二天都昏沉得很。” 我摇摇头,说道:“能让人喝醉就是好酒。” 戚少商哈哈大笑,他给我把酒倒满,说道:“戚霜姑娘,我昨天就无情大捕头说起你了,都是姓戚,我们也算是有缘了。” 我说道:“我也听杨无邪说起过你,他觉得苏梦枕很有可能步你的后尘。” 戚少商正仰脖喝酒,闻言差点没呛死,他咳了好几声,才带着些好笑地说道:“怪不得姑娘的武功要练得那么高,不然以你的脾气,这天底下哪个男人护得住你?” 我定定地看着戚少商,说道:“我听说你有一个红颜知己,是天下第一美人,前些日子嫁给了别人,我先前不懂,为什么她明明都肯为你去死,却不愿意嫁给你,现在我算是懂了。” 戚少商怔住了。 我拍拍他的肩膀,说道:“你把女人当成男人的附属品,明明知道我一巴掌下去你可能会死,竟然还敢在我面前谈论哪个男人能护得住我,可见你平时对待那些还不如我的女子是什么态度,我听过不少你的事情,你是真英雄,真豪杰,但我觉得我们是合不来的,这个朋友怕是没得做。” 我把酒碗放下,说道:“下次再找好酒还你。” 我回房睡觉了。 第二天诸葛神侯找我,我有点心虚,但还是去了,没想到的是,他并没有对我偏帮金风细雨楼的事情多做口舌,而是慈祥地询问我,日后是准备待在金风细雨楼,还是在神侯府做事。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神侯府的,这里让我想起很多年前有包大人在的开封府,我对苏梦枕有执念,并不代表我就要去金风细雨楼做他的下属。 我觉得方应看说得非常对,只有不容易得到的才令人珍惜。 诸葛神侯对我的决定显然有些惊讶,但他还是捋了捋胡子,说道:“既然姑娘肯 分卷阅读53 留在神侯府,那以后就是官府中人了,不会像在江湖时那样清闲自在,当然,一般的案子也不会劳动姑娘去办,平时想去哪里,向无情说一声也就可以了。” 我点头,又道:“我不擅长查案,但假如你有什么杀不了的人,打不过的人,抓不到的人,都可以来找我。” 诸葛神侯露出一个笑容来,我忽然想起这个世上大宗师的稀少程度,只能摸了摸鼻子,想来诸葛神侯杀不了的人,打不过的人,抓不到的人,也就一个……方歌吟? 我从诸葛神侯那里出来,有捕快来报,说是金风细雨楼有人找我,我去到前面一看,果然是树大夫,他身后还跟着师无愧。 师无愧有些尴尬地对我说道:“大小姐,楼主只是在气头上,他昨天还当着楼子里的兄弟们说了,说以后大小姐的事就是金风细雨楼的事,让楼子里的兄弟们都要对大小姐以礼相待……” 昨天方应看教我的东西一一浮现在脑海。 我摆摆手,说道:“毕竟是我的错,他赶我走是应该的,郭东神是个苦命人,实在是我对不住她,不说了,让我看看之前的药方。” 树大夫不光是金风细雨楼的供奉,他还是皇宫里的御医,事实上他的药方都很对症,只是苏梦枕的情况和旁人不同,他的病症是混杂在一起的,贸然下药很可能会治好一个,导致其他的病发作,风险极大。 我的医术比起树大夫也不算太高明,但我有一身至臻化境的内气,可以从每一条经脉处抑制病毒的肆虐,所以树大夫可以专心治疗一个病症,我和他配合压制其他病症,如此两三个月,苏梦枕体内的混杂病症便能治愈大半,其他的则可以慢慢调养。 我和树大夫决定先治苏梦枕最大的病症,他的肺病。 人的肺腑受伤就会导致咳嗽,尤其苏梦枕使细长刀,主胸腹发力,一旦和人动手,就会触及肺腑的旧疾,非常影响他的武功发挥。 作者有话要说:小侯爷攻略课堂开课啦! 小霜:我只会对他好。 方应看:不,你要对他坏。 小霜:然后呢? 方应看:然后让他对你产生愧疚! 小霜:然后呢? 方应看:然后就哭,哭完再揭开真相。 小霜:这就可以了吗? 方应看:听我的,勾得他跪地叫你爸爸。 ☆、铁骨铮铮方侯爷(9) 我和树大夫商量了一个早上, 然后在饭点之前把人送走了。 我不是要替神侯府省钱, 而是和方应看约好了中午见, 昨天晚上毕竟他伤得太重, 还没说多久就咳得一地血,我只好先回来,等他把伤养一养。 说起来方应看的神通侯府和神侯府只差一个字, 门口的牌匾看着也差不多,要不是离得有点远, 还真容易找错门。 我大步走了进去, 方应看正在前厅等我,手里端着一碗药。 他的药也稀奇, 是一碗白湛湛的药汤,带着一股近似花香的药香, 熏得满厅香风,怪好闻的。 前厅里没人, 但后头有人,见我进来,方应看把药碗放下, 带着一点孩子气的笑容说道:“我还以为姑娘来得会晚一点,失礼了。” 他今日穿的是金线绣水云纹的白衣, 冠带风流, 面上的淤青也完全散去了,看上去比前两次还要光彩照人,念在他身上没什么血气, 在汴京的名声也不错的份上,我勉为其难不再和他追究先前意图算计我的事情。 我问他道:“我已经和树大夫约定月底的时候去给苏梦枕看病了,我真的要等到月底才能见他吗?” 方应看说道:“民间有句俗话,叫上赶着不是买卖,姑娘只因一面之缘就为他苏梦枕做了那么多的事情,这个时候正该冷他一冷,否则让他习惯了,姑娘还要替他劳碌一辈子不成?” 他一边说着,嘴角微微上扬,“我这里还有个消息告诉姑娘,昨天晚上苏梦枕的未婚妻雷纯在破板门遭难,算算时间刚好是雷损死的那会儿,也是可怜。” 我惊讶地说道:“雷纯小姐死了?” 方应看眉头一挑,道:“我劝姑娘最好不要对雷纯下手,她和苏梦枕有杀父之仇,又遭人玷污,已然不可能再和苏梦枕成就好事,她要是死了,苏梦枕反倒可能记得她一辈子,姑娘如果一定要和她为难,最好只在背后推一把,让她落落魄魄地过着,又不到需要苏梦枕出手的地步,刚刚好。” 我茫然地和方应看黑沉沉的眸子对上,半晌,我理会了他的意思,他理会了我的意思。 方应看轻咳了一声,说道:“是我话没有说清楚,误会姑娘了。” 我拧起眉头,说道:“行凶的人找到了吗?” 方应看似乎没想到我会问这样的问题,怔了一下才回答:“没有,天太黑,没人看到他长什么样子,但是温柔姑娘在那人的背上砍了一刀,她的刀是特制的,伤口也很特别。” 然而我也听出了方应 分卷阅读54 看的言下之意。 再特别也是背上的伤,没有凶手会打着赤膊走在街上让人看到他背后的伤口,换句话说,这就是一桩无头案。 我把这事记下。 方应看没有在此事上多做纠结,他让人呈上来了许多东西,一个丫鬟手里端一个托盘,低着头,莲步轻移地走进来,最前面的人到了我面前,边上还有两个打扮得宜的中年妇人,看着十分恭敬。 我瞅一眼托盘,里面放着的是胭脂水粉之类的瓶瓶罐罐。 方应看眉眼流转,嘴角带笑,眼里三分风流,一抹潋滟,笑里五分诱惑,又带一丝沉醉意态,语调轻缓地说道:“所谓美色,三分是天养,七成在衣装,男人就是这么肤浅的东西,美人笑一笑掉几滴眼泪,就要揪着心,为她哭,为她愁,丑的连多看一眼都欠奉,哪怕在方应看的眼里,姑娘出尘绝艳,无一处不美。” 他打开最上面的一盒胭脂,轻轻闻了闻,又对着光看了看颜色,才似满意了一样,他用白皙修长的手指点了一抹胭脂,想要抹在我的嘴唇上,被我一把按在了手腕上。 我皱着眉毛说道:“这个对我不管用,我试过。” 方应看笑了,他说道:“姑娘信我一次,一定让苏梦枕见到一个不逊色于雷纯的美人,好吗?” 我觉得他是在想屁吃。 但我还是抱着一点不明显的希望和好奇坐了下来,任由胭脂点在唇尖上,又被他的手指稍稍晕开一点,只有樱桃一点大,没有涂满,是我习惯的唐妆画法,然后是一种很白很香的粉,用特制的小刷在脸颊处扑开。 方应看说道:“这是特制的百花粉,铅粉久用伤身。” 他靠得很近,俊美的脸庞上还带着一点浅红色,桃花黑眸里带着漂亮的光彩,嘴角向两边翘。 我只关心自己的脸被刷了多少层。 粉扑完又是膏,膏抹完又是粉,口脂涂了三遍,每次的颜色都不一样,方应看做得耐心而又细致,就像是在我脸上作画一样,最后,他沿着我浅淡而泛黄的眉毛慢慢地描绘出眉形来。 等了有一会儿,我估摸着他画完了,但他又一直没有放下笔,只是盯着我看。 我眨了眨眼睛,问他,“画成什么样了?镜子呢?” 方应看让人把镜子呈给我,自己则是后退两步,张开双手,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说道:“如今看来,息红泪枉称天下第一美人,这个名头就该和天下第一高手一样,送给姑娘才对。” 我听他放屁。 我接过镜子看。 我把镜子反过来看。 我又把镜子转回来,对着我的脸,我对着镜子挑眉,镜子里的人也对着我挑眉,我抽了抽鼻子,镜子里的人也抽了抽鼻子。 不怪我惊讶。 镜子里的人特别好看,当真达到了一种“不逊色于雷纯”的地步,黛眉微蹙,眼如寒星,面带桃花,尤其是泛着胭脂水泽的嘴唇,上下唇都染着一点樱桃色,弄得好像在噘着嘴一样,漂亮极了。 这根本就是易容。 我很是唏嘘地问方应看,“别的也就算了,眼睛,眼睛是怎么弄的?” 我是天生的死鱼眼,眼里没有一点光彩,描过妆以后,竟然像死泉里注入了活水,变得灵动了不少。 方应看指给我看,我看到我的两片眼皮上一点薄薄的亮光,我伸手遮住眼皮,果然,眼里的光彩又没有了。 端着胭脂水粉的丫鬟退下,然后是端着衣物的,从轻薄到厚重,从艳丽到暗沉,几乎什么样的料子都有,还都十分漂亮。 方应看仍旧让排在顺位第一个的丫鬟上前来,两个中年妇人取了她托盘最上面的一件外罩轻衣,展给我看。 方应看道:“这是金缕衣,和古籍里的金缕玉衣不是一种,是用极细的金线手编出特制的花样,尚不足半个指甲盖大,再一朵花一朵花地连接起来,制成衣裙,虽是纯金打造,却比绸缎还要轻薄,金缕衣下不需华服,就算是一件白衣也能被衬出万般的贵重,这是新制的,只有一件,宫里也只有两件,还是前人穿过的,配不上姑娘。” 然后是一件五彩压皱缂丝的裙裳,主月白和浅粉二色,其余青紫黄三色缀边,裙底四围有银绣细纹,蒙上金缕衣,纯金的耀目之中透着压不下的华彩,却不至于过艳,显得老气。 我瞥了方应看一眼,他面上带着殷殷笑意,一点也没有送人贵重礼物的派头,反倒一副很期待我穿上看看的样子。 我想到了他那天对太监说的话。 我一点都不喜欢被人算计,但以前算计我的人没有一个比他用心,他们只会在自己的身上下工夫,斟酌着在我面前表现出什么样的姿态,展露出什么样的风骨,在算计我的那些人眼里,我只是一把可以利用的神兵,只要厉害就够了,我的美丑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 这种被人用心讨好的感觉,虽然夹杂着算计,但也正犹如埋藏多年的美酒里带着一点毒,对旁人来说危机重重,对我则全然无害。 我只是问了 分卷阅读55 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你现在给我画成这样,我又不能去见苏梦枕,不是白瞎了这一个时辰?” 方应看嘴角扬起,很是真挚地说道:“至少让姑娘见识到了自己有多美。” 我一时之间竟然没有办法反驳他。 我穿着那身五彩缂丝裙裳外罩金缕衣离开了神通侯府,一路上都有人朝我看,说实话有点让人不自在,但只要想一想,这些人都是因为看我漂亮才盯着我,那点不自在也就压下了。 我高高兴兴地朝着神侯府走,我有一点想让无情看看我这个样子。 之所以是无情,是因为我认识的人不多,诸葛神侯一看就是那种不会夸小姑娘的老头,我不喜欢戚少商,然后是见过两次的狄飞惊,他跟苏梦枕一样都喜欢雷纯小姐,那边出了事,我作为半个始作俑者实在不该去讨人嫌,其实我挺喜欢杨无邪,但现在显然也不是去金风细雨楼的好时候。 然而我回到神侯府并没有见到无情,诸葛神侯说他出去办案了,要过半个月才回来。 我指着戚少商问,“无情一个坐轮椅的都要派出去,为什么他两条腿的坐在这里没事干?” 诸葛神侯笑道:“因为有的事情,只有无情可以去办。” 我有点生气了,诸葛神侯安慰我,“戚姑娘这么一打扮确实好看,比之前好看多了。” 我又高兴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方应看:我从未见过如此出尘绝艳之美人。 小霜:……你真努力。 ☆、铁骨铮铮方侯爷(10) 半个月后无情没有回来。 回来的是个叫冷血的年轻人, 他之前一直在查别的案子, 已经查了三四个月,这次撞上无情, 无情就把他的案子接过去查, 让他回来报信。 如果忽略掉异于常人的绿发碧眼,冷血其实长得比无情还要好看一点, 尤其他是个使剑的, 但我更喜欢无情, 无情比他要有趣。 方应看则比无情还要有趣一点。 这半个月的时间里,我几乎每隔两三天都要去他那里坐一会儿, 待在那里比待在神侯府还要舒服,神侯府里的人虽然待我友善,但总有一股挥之不去的陌生感, 需要我花时间去融入,方应看那里则不一样,我见到的所有的人都像是伺候了我多年, 不管心里是如何想, 面上总是恭敬而顺服。 方应看则比他的那些属下和仆从还要令人舒服得多,最开始的时候他还会偶尔说一些我不喜欢听的话, 几次察言观色之后, 他说的话就全是很顺我心意的了,他殷勤得认真,讨好得坦荡,让我即便知道他的算计, 也不由自主地对他放缓了态度。 一个很危险的年轻人。 我坐在神通侯府的花厅里喝果茶,这时节已近冬日,神通侯府里却还是一片郁郁葱葱,宛如春日景象。 方应看正在弹琴。 他的琴声很好听,悠扬而潇洒,带着一股江湖气,还有隐隐约约的孤寂之意,据说曲子是他自己作的,但我觉得以他的心性,应该作不出这样的曲。 这是一首太适合我的曲子。 我把果茶喝完,方应看也正好弹完,他今日穿着一件葱白长衫,腰间袖口系金绣腰带,玉冠墨发,随意中带着贵气,配上那张极为俊美的面容,当真如白羽凤凰般耀眼动人。 方应看说道:“苏梦枕这几日情况不是很好,六分半堂终究是雷损经营多年的六分半堂,他死之后,虽然心腹被姑娘除去大半,但仍有余孽在外,要收拾起来不难,但要劳心劳力,苏梦枕久病又信任兄弟,这些事务几乎都被白愁飞接管过去,他毕竟是名正言顺的副楼主,连杨无邪也拿他没办法。” 我越发讨厌起这个野心昭彰的白愁飞。 我问方应看道:“假如我把白愁飞偷偷杀了,苏梦枕会不会怀疑到我的头上?” 方应看笑了,说道:“别说杀他,就是白愁飞自己猝死了,也照样会有人怀疑到姑娘的身上,他来京不久,仇人不多,武功不差,能悄无声息杀他的,也就是姑娘了。” 我撇了一下嘴,方应看从琴桌前起身,笑容灿烂,道:“走吧,替姑娘挑身合适的衣服,一会儿要去见苏梦枕了,该说的话可都记得了?” 我点头,又道:“真的一定要等下次才能澄清雷媚的身份吗?” 我有可能受不了这个委屈。 方应看认真地看着我,点头,说道:“男人就是如此,你让他误会的时间越长,对你就越有利,最好他这次能对姑娘说几句伤人的话,日后他就会越发愧疚。” 他一边走,一边说着,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道:“今天倘若遇到白愁飞,姑娘可以像上次一样打他一顿,当着苏梦枕的面,打得要多狠有多狠,以苏梦枕维护兄弟的性格,不出手是不可能的,姑娘今天受些委屈,下次加倍要他还账。” 我原先有点犹豫,但听见可以打白愁飞,我立刻高兴了,咧着嘴跟在方应看的身后朝里间走。 分卷阅读56 方应看这一次没有给我涂那些粉和膏,只是描了描眉眼,又给我抹了一层看上去颜色浅得近似正常人唇色的口脂,挑了一身葱白的襦裙和一双浅粉色绣花鞋。 我照了照镜子,和之前的几次易容不同,这个样子更接近我的本来样貌,虽然平庸了很多,看上去却十分自然。 方应看道:“苏梦枕已见过姑娘先前的样子,骤然变化太多,反倒容易让人纠结于变化本身,不如徐徐图之,何况浓妆易晕,姑娘待会儿还要动手,对女人来说,弄花了妆可是一件比素颜更难堪的事情。” 我接受了他的说法。 我换好了衣服出来,方应看又给我绾发,这是他第一次给我绾发,动作有些生疏,比起描妆就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他还扯掉了我好几根头发。 我问他道:“你没给别人绾过头发吗?” 方应看带着些歉意地说道:“学了有几日了,但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头发,弄疼了吗?” 我听出些别的意思来,问道:“描妆也是新学的?” 方应看微微笑道:“是为姑娘新学的,不过我有几分丹青功底,上手要容易得多。” 如果我没记错,我可是前一天刚打过他,第二天中午就过来了,就这么一点时间,他新学了一整套的易……描妆之术? 我憋了半天,只憋出四个字来,“……你真努力。” 方应看的笑容越发动人起来,他替我绾好发,又取了一支琉璃桃花簪子,轻轻地插进我的头发里。 我对着镜子看,那簪子打造得非常精致,簪身做成桃花枝的形状,簪头有数朵透明带着浅粉色的桃花绽放,每一朵都不相同,微微透着光泽。 方应看说道:“世人爱玉,我独爱琉璃,玉质再好,也不如琉璃一眼望到底的干净透彻,姑娘在我心里就像是琉璃一样,只是琉璃易碎,姑娘虽有琉璃外表,却坚如磐石,令人折服。” 我这些日子已经习惯了他各种吹我,不仅不觉得渗得慌,还有点受用。 方应看又低低叹了一口气,又说道:“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亦动人。” 我被吹得心花怒放,高高兴兴地走了。 这股高兴的心情一直持续到天泉山下,我撞见白愁飞和他的温柔姑娘,边上还有一个不尴不尬的王小石。 白愁飞显然比我要春风得意多了,他满脸带着傲然之色,并不因为我曾经打过他就害怕过来招惹我,反倒主动走了过来,对我挑眉道:“大小姐来了,是来见楼主的?” 他说话还算客气,边上的温柔就完全不懂察言观色了,她先是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拉着白愁飞的胳膊,然后重重地哼了一声,说道:“师兄都已经把她赶出去了,竟然还有脸来这里,她以为她还是代楼主吗?” 我想到方应看说的话,忍不住握了握拳头,随即一想,我现在打了白愁飞,说不得立刻就要被赶走,比起这个,还是先给苏梦枕看病重要一些。 我忍住气绕着他们准备走。 白愁飞却不肯放弃作死,一转身就拦在了我的身前,半带冷笑地说道:“楼主可没有说要见你,想见楼主得先通报。” 我鼻子动了动。 我的目光从白愁飞那张讨厌的脸上落在他的肩上,不,还要再向下一点。 我盯着他,说道:“你背后的伤是怎么来的?” 白愁飞原本应该有话要说,被我这么一打断,原先的话卡在嗓子里,想回答又堵着喉咙,他立刻冷下脸,说道:“什么伤?谁说我有伤?你想见楼主,我可以替你通报,不要在这里胡搅蛮缠。” 我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子,准备扯开他的衣服,温柔愤怒地冲上来掰我的手,叫得还十分大声,“你松手!松手!你勒到他脖子了!大白菜不过就是拦你一下,你还想打他不成?” 就在这个时候,苏梦枕的声音从楼后传来,仍旧带着低低的咳嗽音,“咳咳……住手。” 我放开白愁飞,他理了理衣襟,面上已然不见慌乱,反而握了握温柔的手,温柔的脸刷的一下子红了,也没空和我计较了,只顾着害羞。 苏梦枕走过来,他比先前看着还要瘦削,但腿看着已经好了不少,想来是树大夫重新诊治过,他一过来白愁飞就要说话,我指指王小石,说道:“我跟白愁飞有矛盾,他说的话不足信,你不是信兄弟吗?这块石头也是你的兄弟,你让他说。” 王小石有些尴尬地看看白愁飞,又看看我,还是对苏梦枕说道:“大小姐来找大哥,二哥说要见大哥得先通报,然后大小姐说二哥的背上有伤,就揪住了二哥,没有伤到二哥。” 我看了王小石一眼,这个人说的还算公正,但完全隐去了温柔挖苦我的话。 我对苏梦枕说道:“白愁飞的背上有伤,而且是刀伤,闻着血气应该不超过半个月,半个月之前雷纯小姐遇到的凶徒刚好被这位温柔姑娘砍了一刀在背后,所以我怀疑他,想看看他的伤口。” 白愁飞一边握着温柔的手,一边冷静地对苏梦枕 分卷阅读57 说道:“大哥,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那天晚上我被她打伤,一直在楼子里没有出去过,而且当夜的消息已经被封锁,她怎么会知道凶徒身上有没有伤?我背上的伤是先前和柔儿切磋的时候被星星宝刀所伤,柔儿可以给我作证。” 温柔的脸色忽白忽红,她看着白愁飞,脸上忽然带上一抹决绝的神色,她说道:“是!而且我根本没有砍到那个人……我没有!” 我看向温柔,她漂亮的眼睛里丝毫看不出破绽,一点也不像之前大大咧咧的没心没肺样。 哦豁。 作者有话要说:方应看:今天的委屈是为了明天可以当个小作精。 小霜:但我现在受不了。 方应看:那来我的怀里,让我安慰你鸭~ —— 明天打方应看。 ☆、铁骨铮铮方侯爷(11) 我受不了这个气。 或许之前是能受得了的, 但这些日子我被方应看吹捧得多了, 自我感觉非常良好,我深吸一口气,一把推开温柔,揪起白愁飞, 撕开他的锦袍后背, 果然露出一条极长极深已经结痂的刀口。 不难看出当时已经深可见骨, 我按住意图挣扎的白愁飞,对温柔道:“你们切磋,把他伤成这样?这样的伤,作为兄弟, 王小石!” 王小石被我点名,呆呆地啊了一声, 我问他, “你知道他受了伤吗?半个月的时间,他就自己忍着伤,谁都没有说?” 白愁飞冷声说道:“我怕有人苛责柔儿, 怎么了?” 我一拳揍上他的脸,喝道:“你再多说一个字, 我今天就拧掉你的头!” 白愁飞不说话了, 但温柔显然不觉得我敢动手,她死死地咬住下唇,好半晌,才说道:“师兄, 你相信我,我从来不说谎的……” 苏梦枕的眸子微微闭了一下,似有片刻的犹豫,但睁开眼时仍旧是一副沉稳中带着锐利的江湖霸主模样,他沉声说道:“那天晚上的事,除了小师妹,还有一人清楚。” 受辱的雷纯。 苏梦枕摆明了不相信温柔,这让我好歹舒心了一点,我高兴地说道:“你把白愁飞先关起来,我去找雷纯小姐给我作证!” 我几指头点在白愁飞周身几处大穴上,内气在他体内打了个结,但凡比我武功差的,都没法给他解开,一般的点穴有时效性,而我的没有,只要我不给他解,他就得一直这么不言不动下去。 实在是这个人太鬼精,我对他不放心。 温柔叫道:“我也去!” 我不理她,她却要跟在我后头走,苏梦枕叹了一口气,说道:“戚姑娘,带她去吧,到了雷小姐面前……” 他似乎有想要交代的话,但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 我点点头,抓起温柔的肩膀,在她的惊叫声中一点都不温柔地带着她飞离了天泉山。 温柔起初是尖叫,然后一直闹着让我把她放下来,我被她吵得头疼,刚想给她一指头让她哑巴,就听她忽然呜呜地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揪着我的衣服,吐词不清地说道:“戚姑娘……大小姐,我、我求求你,你放过白愁飞吧……” 我脚步一停,换了个半抱的姿势,问她,“你这是承认了刚才在说谎?” 温柔哭起来的时候眼睛是弯起来的,黑亮的瞳仁带着水色,像个孩子一样,不得不说还挺漂亮,我决定她要是承认,我就不打她了。 温柔哭着说道:“我知道,我知道是他……说到伤口我就知道,可是他那么好,那么好……如果被师兄知道,他一定会杀了他的……” 我哂了一声,说道:“受害的人是雷纯小姐,又不是你,你没资格求我放过他,看在你这么坦诚的份上,一会儿找来雷纯小姐,不需要你在一边作证了,我答应你,让你不亲眼看着白愁飞死。” 温柔哭着哭着竟然又尖叫起来,她尖叫着说道:“我不要他死,我不要他死!我会去求纯姐的,我爹可以帮她,她不会说出去的!” 我想起杨无邪介绍温柔的时候,说的是“洛阳王的女儿”。 都这个时候了,还能想到利用自己爹的势力贿赂受害人,看来也不是那么天真啊。 我一指头把温柔点晕过去,仍旧运起轻功来飞速朝着六分半堂赶去,我对这个长相漂亮但是显然没什么脑子的大小姐已经失去了耐心。 我带着温柔来到六分半堂,但是雷纯不在,我把事情和狄飞惊说了一下,狄飞惊当时整个人都惊住了,随即道:“是白愁飞做的?” 我点点头,“这位温柔姑娘砍了凶徒一刀的事情连方应看都知道,你家雷纯小姐想来也不会没跟你提起过,只是现在她抵死不认,让雷纯小姐去作证最好不过,想来她也一定很想亲手杀了那晚的凶徒。” 狄飞惊跟手底下的人交代了一些事情,然后就带着我去找雷纯,据说雷纯这半个月除了学习打理六分半堂的事务,一直都很沉默,直到今天早上才跟狄飞惊 分卷阅读58 说想一个人出去走走,狄飞惊也不敢跟着她,只好派了高手尾随守卫。 苏梦枕实在是个自负的人,事实上雷损死了之后,我觉得雷纯小姐是没必要杀的,但狄飞惊这个人太聪明,属于不能留的那一波,至少也不能留在他所熟悉的六分半堂里,软禁一辈子是最好的,但苏梦枕不光放过了雷纯,还放过了狄飞惊,要他继续做六分半堂的大堂主,只不过现在他隶属于金风细雨楼。 狄飞惊很快就找到了负责守卫雷纯的高手,雷纯正在三合楼用饭。 我听见楼上不光有雷纯的声音,还有方应看的,他用一贯的温柔语气,慢慢悠悠地说道,“雷姑娘何至如此啊,哭得人心都疼了,其实相爷一早就跟我说过……” 他的话没有说出来,我拎着温柔走了上来。 方应看和雷纯都站在窗边,雷纯的脸上带着几滴清泪,看上去犹如梨花带雨,分外令人心醉,我看向方应看,他陡然收起了脸上的温柔之色,解释道:“雷姑娘感怀己身,哭得可怜,我只是想宽慰她,没有旁的意思。” 雷纯已经拭干了眼泪,转身对着我,语气微带冷意,“戚姑娘……也许是苏小姐?这是柔儿?你……” 我毕竟间接杀了人家爹,这个态度很正常,我摸了摸鼻子,没有理方应看,只晃了晃手里的温柔,说道:“就叫我戚姑娘吧,有一件事要跟雷纯小姐说,方应看,你出去。” 方应看还想说什么,我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喝道:“待会儿找你算账,下去等我!” 方应看微微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不走远,有什么事情就叫我。” 我等他下去之后,才把手里的温柔放下,对雷纯说道:“雷纯小姐,那天晚上的凶徒我已经找到了,就是白愁飞,温柔当时砍了他一刀,伤口吻合,但是现在温柔为了她的情郎不肯承认,我要是逼着她说实话,恐怕大哥也是不信的,所以想请你去作证,那天晚上温柔确实砍了凶徒一刀在背上,是不是?” 雷纯沉默了一下。 我知道这种事情被人当面提及实在尴尬,所以狄飞惊没有上来,所以我让方应看滚蛋,但也许在雷纯小姐的心里,被我这个外人劈头盖脸说出来,也是很难堪的一件事。 雷纯说道:“柔儿当时确实砍了那个人一刀,也的确是在背上。” 我高兴了,“那就走吧,虽然我也很讨厌白愁飞,但是让他死在你的手里,我还是觉得很解气的。” 雷纯却道:“可我为什么要帮你?” 我惊住了,瞪着她说道:“这是帮我?我是在帮你!” 雷纯的眸子清冷而坚决,带着隐忍的恨意,说道:“戚姑娘偏帮苏梦枕,导致我父亲身死,六分半堂沦陷,我只要认了白愁飞不是凶手,你就是污蔑他苏梦枕的兄弟,以苏梦枕的性格,即便戚姑娘再厉害,他也不会再和姑娘多说一句话了吧?” 雷纯咬了咬下唇,说道:“我能会的事情不多,但是我能忍!” 我叹为观止,“你能做的事情太多了,至少现在我就有点百口莫辩了,雷纯小姐,你知道我现在就可以拧掉你的头,然后回去捅死白愁飞,把这口恶气出掉吗?” 雷纯点头,说道:“但你现在仍站在这里,即便不高兴,即便不服气,为了苏梦枕,你也不能杀了我,说出这话来,便是自取其辱。” 我生气了。 我当然不能拧掉雷纯的头,就算不为苏梦枕,她也没有作恶到让我有可以杀了她的理由,她只不过是想忍下这一口气,不去追究玷污她的凶手而已。 这是一个太聪明的女人,也是一个太狠的女人。 只是她错误地估计了苏梦枕对我的重要性。 苏梦枕和我爹长相相似,性格相似,所以我对他起了怜惜,起了执念,我可以为他杀几个无关痛痒的人,花一些精力去为他治病,花一些时间来让他对我转变态度,这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我看见他过得好,心里会有一些弥补了遗憾的满足感,很少,但也已经值当,但倘若我受到的委屈大过了这一份满足感,我就不乐意干了。 我说道:“投鼠忌器,我不要苏梦枕的喜欢,也就不需要被人污蔑和冤枉了,这个丫头放你这里,我去杀了白愁飞,雷纯小姐,我今次不和你为难,下次再惹我生气,我就杀了你。” 雷纯顿了顿,默不吭声地接过了昏迷的温柔。 我转身就走。 方应看等在楼下,他没有走得太远,正跟狄飞惊站在一起,只不过狄飞惊低着头面无表情,方应看则是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 他们都听见了楼上我和雷纯说的话。 我经过狄飞惊的时候,他低低地对我说道:“戚姑娘……抱歉。” 我不理他,揪着方应看往外走。 方应看的眼睛很亮,他一边配合我侧着弯身,一边说道:“晚上想不想看焰火?前几天我令人新制了一批百花筒,这时节百花凋零,不合时节的花也没多大意思,看焰火最好,你要是睡不着,我们就看一夜。” 分卷阅读59 我揪着他,带着未散的怒火,喝道:“我不想看!我问你,你来三合楼见雷纯做什么?她对你哭什么?你又心疼什么?” 方应看桃花黑眸里漾起一丝波澜,嘴角微翘,低声道:“姑娘生气了?” 我把他按在三合楼的外墙上,恶狠狠地打了他几下,说道:“我不你的气,我生我自己的气,我气我自己为什么这么笨,笨得要去给人家欺负!” 方应看已经快半个月没有挨过打了,起初差点没缓过气,等他缓过气了,我又不打他了。 我按着他,怒火已经转变成了委屈,我委屈地说道:“我其实不笨,就是很少动脑子了,我以为已经没有人可以让我受委屈了。” 方应看可能是没想到我这一次下手不重,他轻咳了一声,说道:“姑娘在楼上的时候,不是说要去杀白愁飞吗?” 我看着他,他说道:“我查到了白愁飞的一些往事,就算不用雷纯的事情,姑娘也可以杀他,证人已经在赶赴汴京的路上,证据充分,不需要白愁飞认罪,姑娘可以先行动手。” 我有点呆了,方应看嘴角微微翘起,看着我的目光清澈而温柔,他又说道:“雷纯让姑娘受委屈了,正好我这里有件需要她委屈一下的事情,姑娘杀完白愁飞回来,我让她给姑娘哭一场好不好?” 一百个好。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杀白愁飞。 ☆、铁骨铮铮方侯爷(12) 我回金风细雨楼的时候天色暗沉了下来。 不是天黑, 而是要下雨了。 苏梦枕正在玉塔一楼等我,王小石背着他那把像刀又像剑的神兵正在来回地走, 玉塔里的人不多, 也就是苏梦枕平时的几个心腹在,我一眼就看到了被换了个姿势坐着的白愁飞。 见我一个人回来,王小石十分惊讶地迎上来,问道:“戚姑娘!温柔她人……” 我赶鸭子似的把他赶开,大步走了进去,目光落在眼神扭曲的白愁飞的身上,对着苏梦枕说道:“温柔半路上就承认了, 她求我放过白愁飞,我带着她去见雷纯, 但是雷纯说我是她的仇人, 不肯跟我来指证,苏楼主,你自己的未婚妻是什么性格你自己应该清楚, 你不相信我,我也不怪你, 但我今天真的很生气, 所以我务必要让所有人也跟着我生气。” 我话说完, 瞬间飞移到了白愁飞面前,一巴掌拍在他的天灵盖上,这一下用了十成力道,白愁飞整个人当即被内气灌得四分五裂, 碎尸一地,血溅一身。 我的气顺了。 王小石惊叫起来,我忽然觉得他跟温柔当真是天生一对,叫的声音都很像。 苏梦枕猛然按住椅子扶手站了起来,说道:“他还没有认罪。” 我已经不是那么委屈了,我很是坦然地看着苏梦枕,说道:“苏楼主,我知道你是个光明磊落的英雄,我因为你长相和我爹相似,所以下意识地觉得你应该宠着我,哄着我,但这其实是不对的,是我一厢情愿强按你人情,是我自视太高,以为什么东西都可以掌握,又贪得无厌,想拿一点人情换人家真心,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你我本是陌路人,往后也该是陌路人,今日之事,方应看说他会来给个交代。” 我转身就走,走到一半忽然想起一事来,我看向树大夫,低声说道:“抱歉,我说苏楼主的病只有我能治是假的,明天我给你一份先天针法,让那个王小石习练个半年,也就可以在苏楼主身上下针了,和我的内气效果是一样的。” 金风细雨楼的先天高手不多,眼神好且正当年华的,除了苏梦枕,也就是王小石了。 苏梦枕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他说道:“倘若二弟罪有应得,苏梦枕说过的话不会收回。” 我顶着蒙蒙的秋雨离开天泉山,莫名觉得心气顺畅了许多,头脑也比原先清醒了,这一清醒,我就有些嫌弃身上沾了白愁飞鲜血的衣裳了。 我回到神通侯府,方应看也一早等在前厅里,我去换了身衣服,他在外面给我泡茶。 宋人喜欢喝茶,我不喜欢,我只喜欢那种甜滋滋清冽冽带着果香的不加一点茶叶的果茶,说是茶,其实就是果子泡水。 方应看等我出来,才笑道:“去杀个人,怎么带一身血回来?” 我不理他的废话,捧着果茶喝了一大口,才问他道:“你说的证人和证据什么时候到?我不是很喜欢别人误会我……啊,忘了解释雷媚的事情了。” 我很是后悔,要是我刚才顺带把雷媚的事情一起解释了,我至少也是半个能理直气壮的人了。 方应看顿了顿,说道:“等我下次去,替你一并解释。” 我仍然有些怏怏不乐,他去解释有什么用,我又不会在场,解开误会的快意直接没了一大半,还看不到苏梦枕的表情了。 理智上我知道苏梦枕什么错也没有,但我已经被宠坏了,就像毫无道理也要挠人一爪子的猫,不管人有没有做错事情,想挠就挠。 方应看却不在这 分卷阅读60 事上多说了,他笑眼微弯,我发现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有细细的笑纹,并不老气,反倒带着一股感染人心的魅力,他说道:“比起这个,我想还有一件事更能让姑娘开心。” 我以为他说的是放烟花,没想到他说的是雷纯。 雷纯等在后堂,因为她边上有几个侍女,又一直沉默不说话,我并没有发现她也在神通侯府。 方应看只陪我走到了回廊,便道:“她已经答应等白愁飞的罪证到京,跟我一起去金风细雨楼指认,还要当面向姑娘道歉,我就不进去了,徒添尴尬。” 我摆摆手,熟门熟路地走到后堂里去。 雷纯仍旧穿着先前的那身衣裳,被细雨打得湿透,鞋上也有污泥,方应看的衣裳也是原先那身,却没沾一点雨水,显然他自己坐了轿子回来,却让雷纯走着过来。 我不是很喜欢方应看这种细节上的刻薄,尤其是他总觉得这种刻薄可以讨好我的时候。 雷纯清丽的面庞上已然不见了先前那种隐忍的恨意,她垂着眸子,态度谦恭甚至谦卑地对我行了一个礼,轻声而清晰地道:“戚姑娘,是我心思下作,不识好心,我已答应小侯爷,同他一起去苏楼主那里当面指认白愁飞,还戚姑娘一个清白公道。” 她的态度真的非常好。 我的气更加顺了,甚至嘴角也弯了弯,说道:“好,不过可能不需要你当面指认白愁飞了,他已经死了,你只要指认温柔是撒谎的就好,我真的是很讨厌她。” 雷纯微微一震,听了我后半句话,又扯开一个苦涩的笑容,“柔儿只是个孩子,她不懂。” 我说道:“十六七岁了,还是个孩子?我八岁的时候都比她要懂事,像她这个年纪的时候,我……” 我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我十六七岁的时候刚刚从训练所出来没多久,整整两年多,除了吃饭睡觉杀人,就是练武,好像并没有可以拿得出手的地方。 雷纯已经道歉,我的气也顺开了,我摆了摆手就要走,刚转身就听雷纯低低细细的声音响起,“撇开私人恩怨,我真的很羡慕戚姑娘。” 我回转过身来,惊讶地指着自己的鼻子,“你,羡慕我?” 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 雷纯笑了笑,比先前的苦笑要真诚得多,她说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从小体弱不能习武,只能靠别人保护,虽然一直在帮爹爹处理六分半堂的事务,但无论是堂子里还是外面,提到我的时候,都是——那个不会武功的雷大小姐。” 她轻声说道:“我这么说,姑娘可能不会理解,我以前一直在想,凭什么他们男人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就算是狄飞惊那样不懂武功的残疾也可以在江湖上占有一席之地,旁人提到他从不说他的弱处,只会赞他无所不知,神机妙算,而我只因为是个女人,是个不懂武功的女人,就得被逼着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嫁给不喜欢的人,没人在意我的想法,从生到死,无法自主。” 我想说狄飞惊虽然是残疾,但他的武功不差,比王小石还要高一点,是个先天高手,但仔细想想,这是他一直在隐藏的缘故。 雷纯慢慢地说道:“戚姑娘在我看来,和柔儿是一样的。” 我不可置信地问道:“我?我跟温柔一样?” 雷纯笑了,说道:“和她一样笨,柔儿有洛阳王做爹爹,所以她生来三千宠爱,想对谁任性就对谁任性,不必去管旁人的感受,所以她仍旧是孩子心性,姑娘年纪轻轻,就已如昔年燕狂徒李沉舟一般天下无敌,所以潇洒肆意,想杀谁就杀谁,轻描淡写就能决定旁人的命运,所以荒废头脑,只知一力降十会。” 这我倒是没法反驳她,反而因为她把我看得太透而浑身不自在起来。 太聪明,太聪明。 雷纯说道:“姑娘不懂防备人,就像现在,我只是说了几句话,你对我的恶感是不是就消去了许多?” 我的眉头皱了起来,本能地反驳道:“我不需要去想这些,我开心就对让我开心的人好,我不开心就把让我不开心的人杀掉,活着就这么简单,何必要管那么多?” 雷纯惨然一笑,“可有的人,想活着怎么就这么难?” 雷纯走了,我还在想她说的话。 过了一会儿,方应看换了身衣服进来了,我抬起头看着他,他身后是连绵灰暗的雨幕,却掩盖不住他身上的光华之气,宛若降落梧桐的凤凰。 他询问道:“姑娘不开心?” 我点点头。 他又问道:“是雷纯让姑娘不开心?” 我摇摇头。 他就说道:“那看焰火好不好?” 我刚要点头,就想起一个重要的事情,“外面下着雨,怎么放焰火?” 方应看嘴角上扬,带着些许矜持的意味,说道:“秋日多雨,我早就想过今天的情况,所以改进了焰火的配方,不过只有梨花筒不怕水,存量也不多,不能放一夜,但可以放两个时辰。” 我总觉得他又在把别人功劳朝自 分卷阅读61 己身上揽,不过焰火很好看。 漫天的梨花开在雨幕的天空上,宛若撕开乌云的阳光,一时的绚烂过后,就星星点点地落下,但来不及遗憾,炮筒一响,又有新的梨花开放,一样好看。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可能打方应看,昨天的二更不要漏买啦。 ☆、铁骨铮铮方侯爷(13) 我在半夜的时候回到神侯府。 我从来不在方应看那里过夜, 就算他准备的房间比我在神侯府的住处舒适得多。 雨在我回来的半路上就停了,但我还是淋了雨,即便我用内气蒸干了衣服和头发, 也还是会有一点味道,所以我准备洗个澡再睡觉。 我的院子里没有井, 隔壁戚少商的住处有, 我拎着一个大浴桶翻过墙头, 准备打水。 戚少商没有睡, 他也是个日夜颠倒的人, 我进他院子的时候,他正提着一把刀从房间里出来,看上去是准备练会儿刀。 见到我,戚少商有些惊讶,问道:“姑娘这是……要打水?” 这根本就是废话,我没有理他, 用放在井边的木桶打了满满一桶水, 倒进大浴桶里。 戚少商走了过来, 他把刀放在一边, 说道:“我来吧。” 我松开手, 瞅着他给我打水。 戚少商一边打水,一边还跟我说话,“都这个时辰了,水房已经没人了,半夜把人叫起来不太好, 我帮姑娘烧水吧。” 我说道:“用不着。” 戚少商用不赞同的眼神看着我,说道:“姑娘家身子偏寒,冷水沐浴容易生病,就算姑娘武功好,热水洗着总比冷水舒服。” 我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大浴桶里浅浅的一层水,内气一激,浴桶里的水顿时沸腾起来。 戚少商有些惊讶,我对他说道:“少废话,打半桶。” 戚少商于是不再废话,一桶接一桶地给我打了半个大浴桶的水。 我把大浴桶拎起来,比空桶重一些,但可以拿稳,我刚要走,就听戚少商说道:“姑娘是从方小侯爷那里回来的?” 我看向戚少商,他看着有些犹豫,但还是对我说道:“虽然这话不应该我来说,但是……戚某自问也是个情场中人,方小侯爷究竟有几成真心,戚某还是看得出来的,姑娘涉世未深,感情之事还是慎重为妙。” 我说道:“我以前要人家真心,现在不要了,能让我开心就好,真心都是真心换的,我没有真心给他了,他要是真心,我都不敢要。” 戚少商拧起了眉头,说道:“姑娘年纪轻轻,何以如此悲观?” 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人用“年纪轻轻”来形容了,我摇了摇头,说道:“曾经沧海难为水。” 戚少商被我说得有些感同身受地难受起来,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很难受,好半晌,他才慢慢地说道:“就算如此,也不一定非要是方小侯爷,他不是看上去那么简单的人,只看他年纪轻轻只身来到汴京,四年间便将一个有桥集团办得有声有色,游走江湖朝堂之间,仿佛万家生佛,竟连一丝恶名都没有,城府算计可见一斑。” 我想了想,说道:“但是别人不一定比他更能顺我心意,他有算计我知道,无非是想借我的势,只要他真有那个能力,又不犯到我的底线,随他折腾又怎么样?” 戚少商问道:“倘若他日后如同蔡京傅宗书一般,鱼肉百姓,无恶不作,但姑娘已对他付出真心,到时候又当如何?” 我不觉得我会对一个一开始就在算计我的男人付出真心,但还是顺着戚少商的话想了想,然后我毫不犹豫地说道:“我打死他。” 戚少商听了,仿佛松了一口气似的,带着些许笑意对我说道:“我听得出来,姑娘说的是真心话,戚某不担心姑娘了,反倒担心小侯爷。” “那个……”我挠了挠脸颊,问道,“蔡京傅宗书是什么人?” 戚少商冲着我干瞪眼,仿佛我问了什么傻子才不知道的问题。 我这才从戚少商的口中听说了名震天下的奸臣二人组,蔡京和傅宗书,更令我惊讶的是,他说这两位贪污国库,横征暴敛,征发民役,大兴土木,劳民伤财……种种罪行竟然全都是在皇帝的默许下完成的。 我惊讶地问戚少商:“皇帝是傻子吗?晋惠帝?” 戚少商似乎没想到我会说得如此直白,他顿了顿,才带着冷嘲说道:“花鸟画工一绝,书法自成一家,这位官家可是位难得的大才子。” 我琢磨地说道:“这么多年,就没有江湖人士想想办法把这两个人除了?” 戚少商的冷笑越发深刻,连声音都不再压低,“志士再多,岂有攀附奸佞的蛇蚁小人众!蔡京身边高手如云,他甚至招揽了昔年老四大名捕之一的元十三限,他的几个弟子几乎日夜守在蔡京身边,傅宗书也不遑多让,成日出来进去,唯有进宫的时候才会少带几个人,想要刺杀他们千难万难……” 我一边听,一边顺着戚少商的话点头 分卷阅读62 ,戚少商独自愤怒了一会儿,陡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拧着眉头对我说道:“姑娘,我同你说这些不是为了诱导你去刺杀二贼的。姑娘虽然武功高强,但正因如此,就更不能牵扯上这些朝廷恩怨,满汴京城里能在元十三限的得意弟子重重守卫之下杀死蔡京的人,也就只有姑娘和神侯,万一官家下旨追查下来,姑娘自然可以从江湖来回江湖去,神侯他老人家的处境可就不妙了!” 我想了想,机智地说道:“我可以在他们的脊骨上戳很小的洞,让他们呈现出莫名瘫痪的症状,再过几天震烂他们的内脏,不就是暴病而死了吗?” 戚少商震惊地看着我,好像我说的不是刺杀奸臣二人组,而是在和他商量给他自己脊骨上开洞似的。 既然已经决定了,这把澡自然要等回来之后再洗,我把大浴桶托起来放回院子里,只朝着戚少商摆了摆手,就几个飞跃出了神侯府。 汴京的权贵住的地方自成一个区域,我虽然没有问清楚蔡京和傅宗书住的地方,但确定了大致方位,想找准地方是一件颇为简单的事情,我从神侯府出来不少一盏茶的时间,就摸上了蔡府。 我之前还设想过这会不会是戚少商一面之辞,毕竟皇帝老子带头包庇贪污国库的犯官,这对我来说根本就是闻所未闻,然而在我远远地望见蔡府门口那两个玉质没有半点瑕疵,看着格外光彩照人的大白玉狮子时,我确信戚少商说的应当完全正确。 如果我不是来暗杀这家主人的,这俩玉狮子我一定得拿走。 蔡府门前有百十余人提灯提刀守卫两侧,照得门口亮如白昼,刚好这个时候有个穿黑袍的人冷冷地朝里面走,我当即动用如影随形,跟在他身后进了蔡府。 这个黑袍人长得一点都不好看,身后还背着一个破旧的包袱,不知道装了啥,我都有点不想跟他离得太近,一身的血腥味,又仿佛多年没有洗澡,半发酵了的味道,我当年就是接单最凶的那一个月,成日血里来血里去,也比他要干净。 他走到一个富丽堂皇的正厅,外面除了守卫,还有几个零零散散的武者很是随意地在外面巡逻,我听见有个人叫我身前这个黑袍人天下第七。 不管是名字还是外号,都够没有出息的了。 我正想着,忽然听到正厅里传来方应看的声音。 ……哪都有他。 方应看显然是在跟那个奸臣蔡京说话,他对男人说话的时候语调倒是没有那么温柔得快要滴出水来的感觉,反倒透着一股清澈、干净、稚气。 “所以我认为雷姑娘尚有利用价值,她那么一个弱女子想要扛起六分半堂,自然少不了太师的帮助,她自己是属意去相爷那里,但我觉得太师这边应当比相爷更缺人。” 蔡京的声音出乎意料的年轻,简直就像才三十多岁的人一样,他慢条斯理地说道:“傅宗书近些年心大了,急于培养人手,想来他开给雷姑娘的条件,不低吧?” 方应看笑了一声,没有回答。 蔡京又说道:“少年慕艾,以雷姑娘那般的姿色,也怪不得小侯爷深夜上门来,为她说话。” 方应看语气里带着一丝不好意思,仿佛一个真正的少年人,“太师又不是不知道,我近来除却深夜,是再没有时间了。” “那位戚姑娘?” 方应看半带着笑,说道:“太师也明白,那位戚姑娘,比得上一百个雷姑娘。” 蔡京也笑,说:“是,我要是年轻个二十岁,怕是比你还殷勤。” 比得上一百个雷姑娘的戚姑娘并不开心,甚至有一点生气。 我已经琢磨过来了,白天雷纯对我的态度为何前后截然不同,原来是她求到方应看头上,想让他给她牵线塔桥,好搭上这奸臣二人组的大船,被方应看捏住了脉门,迫她向我低头认错。 这样的方应看,显然和他白衣王侯的清誉名声有很大的出入。 雷纯不是好人,她骗我,只是几句话,我当真相信了她有多可怜,甚至还有一点怜惜她。 好在我并没有把方应看当成过好人。 我在外面等到方应看起身告辞离开,然后顺手从天下第七身上掏了一文钱捏成细长的形状,对准蔡京的后背就是一下。 蔡京正悠然起身准备更衣,受了我这一下,整个人咣当一下倒地不起。 我没有再看他,而是影子似的跟上了方应看的脚步。 我准备打他。 ☆、铁骨铮铮方侯爷(14) 打人需要理由,但打方应看不需要。 方应看是入夜之后偷摸上蔡府的, 没有平时十三高手抬轿护卫随行的排场, 他运着轻功, 宛若白鸟一样飞掠过层层叠叠的屋檐。 我原本只是准备找个僻静的地方打他一顿, 然而才跟了没多久, 我就发觉他走的不是回神通侯府的路, 而是去小甜水巷的。 小甜水巷, 是汴京城里专门为秦楼楚馆开辟出来的一块区域, 通俗来说,就是妓院一条街。 分卷阅读63 我跟在他后面进去, 老鸨招呼他上了三楼包厢, 言语之间的意思,这第三层楼是方应看一早就买下来的, 我觉得这人单为了嫖也是厉害, 堪称一掷万金。 过不多时, 老鸨领着十来个美貌少女款款走了进来, 最小的仅有十一二岁,最大也不超过十五六, 我盯着方应看,发觉他不是还有客人要等,而是认认真真地在少女里挑选了起来。 最后的一点解释落空, 我比之前还要生气。 老鸨态度恭敬中带着讨好,不住地给他介绍这个介绍那个,方应看道:“只有这些, 一个出彩的都没有?” 我发现他眼光实在过分,这十来个少女个个都有五分以上的姿色,其中有两个在我看来都可以直接去慈航静斋参选了,他却还是不大满意的样子,老鸨有些为难,说道:“前几天是来了一个天仙儿,叫李师师,可她家是娼籍,家人又是没长远计的,十二岁就挂了红牌,今年都十六了,美是够美的,那也不能……” 方应看半带冷嘲地说道:“人间有味俱尝遍,只许江梅一点酸,红倌又怎么样?男人偏是吃清白的腻味了,玉臂千人枕的才觉解腻,带来让本侯看看。” 我已经懒得再听了。 我一把按在方应看的后脖颈上,把他整个人拎起来,从妓院里一路拖到外面的黑巷子里去,身后一片老鸨和少女们的惊叫声。 方应看起初下意识挣扎,等到发现是我之后,连忙说道:“姑娘,我……” 我没有让他“我”出来,我闷不吭声一拳打在他的肚子上。 我打人的时候只喜欢用拳头,方应看的武功虽然差,但收着手打他的话,抗揍是很够用的。 方应看的“我”字变调成了一声短促的“啊”。 我是杀手出身,杀手杀人从来没有什么只割喉只要头只捅心口的说法,人身上有无数的地方可以一击致命,也有无数的地方打烂了也不致死,我知道人打到什么程度才会死,我一下一下地打着方应看,却没有准备把他打死。 年轻人,虽然坏,但还有救,能教。 事实上如果不是他这些天的殷勤讨好,我连教都不想教,或许就真的把他和蔡京一起弄死了。 我打了方应看一共一百一十三拳,最后收手的时候,他已经躺在地上不怎么喘气了,我用内气戳了几下他的穴道,他半闭上的眸子又睁了睁,漂亮的唇瓣开合了几下,声音微弱地说道:“你、听我解释……” 我半俯身盯着他,“你要解释什么?” 方应看说话的语气简直和断了颈骨的狄飞惊一样低弱,且上气不接下气,他慢慢地缓了一口气,说道:“我去……小甜水巷,不是、不是为了眠花宿柳,只是想……替官家、找个合心意的……解语花。” 我回想了一下,方应看先前好像确实没有表现出嫖宿的意思,挑女人也挑得认认真真,我不知为何有点高兴,但还是踹了他一脚,说道:“我打你不是因为你去小甜水巷,你自己说,你做错了什么事情?” 方应看试探道:“蔡京?” 我再度握起拳头,方应看连忙说道:“我、我不应该……把姑娘和雷、雷纯相比,蔡狗出言侮辱姑娘,我应该和他立刻翻脸……” 即便是在拳头的威胁下,他也仍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真正的错误。 我觉得教育应该不急于一时,慢慢来,现在首先要改变的是他的心态,于是我对他笑了笑,说道:“所以我已经废了蔡京,他现在的症状和中风瘫痪一模一样,再过几天我去把他弄死,你觉得这样处理好不好?” 方应看的表情没有多大变化,唯有瞳孔一放一缩,显示出极度的惊恐,但他还是勉强带出一个笑容来,说道:“姑娘……杀伐果断。” 我蹲在他面前,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后脖颈。 这不是亲昵,这是杀手的惯病,当一个杀手可以轻轻松松摸到另外一个人脖子的时候,就代表这人的生命已经被杀手所掌握,想来方应看也感觉到了,我手底下的皮一寸寸向下寒毛直立。 我对方应看说道:“不要后悔招惹我,如果不是这半个月的殷勤,你现在应该跟蔡京一个下场,你很合我的心意,所以我不跟你计较很多事情,但我这个人有底线,坏事可以做,不能做到绝,别人杀人你屠城,我肯定杀的是屠城的那个,懂不懂?” 方应看懂了,虽然不知道他是不是真懂,但是没有关系。 我把方应看拎回神通侯府,因为天太晚,索性就住在了他给我准备的房间里,神通侯府里的下人一丝抱怨都没有,我还没提,洗澡水都准备好了,从香粉花油腻子蛋清到花瓣一应俱全。 我洗了澡,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 方应看的脸则比平时白了不少,对我的态度先是谨慎僵硬,随后发觉我态度没怎么变,才慢慢地又恢复成了之前温柔多情的模样。 我昨天打得狠,但并没有伤到他的内脏筋骨,只会疼,我觉得如果他要是经常犯错的话,我很有可能会被迫又创出一门让人求生不得求 分卷阅读64 死不能但就是非常疼的刑讯功法。 事实证明御医并不会被我骗过,我以为的可以瞒天过海只是我以为,宫里的皇帝听说蔡京瘫痪,直接派去了全部的御医人手,经过仔细查验,蔡京不是中风而是脊梁骨折断导致下半身瘫痪的事情也被查了出来。 方应看进了一趟宫,又在外面走了一圈,回来时的脸色颇有些怪异,我问他,“外面现在什么消息?皇帝准备通缉我还是?” 方应看轻咳一声,说道:“因为当时蔡京身边的护卫不少,没有行凶痕迹,而且蔡京的背后没有伤口,所以没人想到是高手作案,御医们反而以为……” 我皱眉,“以为什么?” 方应看说道:“以为蔡京自己把脊梁骨摔断了,现在外面都在传,说是因为背地里戳蔡京脊梁骨的人太多,所以灵验了。” ……真是一个神奇的御医班子。 当时我用一文钱捏成细针袭击蔡京只是顺手而为,假如天下第七没有带钱,我也可能随便捡个石头丢他,没想到的是因为针太细穿过去了,导致没人发现蔡京的脊梁骨是被内气打折的。 我的功劳被掩盖过去了,这让我有一点失望,不过也算是和戚少商说的一样,这不会牵连到神侯府,毕竟我虽然不喜欢戚少商,还是挺喜欢诸葛神侯的。 我又有点高兴起来,尤其在发现方应看出门还给我带了糖炒栗子的时候。 我喜欢吃糖炒栗子。 以前有一个人,每次巡街回来都会给我带一包糖炒栗子,他回来的时候通常是傍晚,踏着夕阳,一身红衣常常带着香喷喷的糖炒栗子的味道。 只是那个人喜欢笑,笑起来的时候眼底里都带着笑意,清澈见底,如清风朗月,方应看却是个浑水货,笑得再温柔,眼神再清澈,只会让我产生打人的恶念。 这个人,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摸透了我的喜好。 我决定不再多想,换个人来,也不会做到比他更好了,不是破碎虚空之后就算成仙的,我终究是个人,需要和人在一起,而不是随便找个深山老林,当个千年不见人的老妖精,有个顺心意的人在身边,总比一直寂寞好。 我一颗一颗数着糖炒栗子吃,吃了一会儿忽然抓抓头,问方应看道:“我总觉得忘记了什么事情,应该很重要,但就是想不起来了,脑子里完全没有印象,你帮我想想。” 方应看的笑容微微凝滞一下,说道:“是苏梦枕?姑娘上次不是说不管金风细雨楼的事情了吗?还是放不下他?” 我想了想,摇头,不是苏梦枕。 方应看又问:“那是雷纯?” 我还是摇头,我拧着眉头又想了一会儿,说道:“不是,应该就是这两天的事情,我要去做,结果忘了。” 方应看帮我一起回忆,但他显然也不知道我到底有什么事情得去做,他把各种猜测了一个遍,也没有结果,我索性摆摆手,“算了,想不起来的事情一定不是什么大事,还是跟我说说蔡京那边……” 一说蔡京,我忽然一拍脑门。 说好的要去废了蔡京和傅宗书,结果因为方应看的事情,我只废了蔡京就去跟踪他,然后打他,然后回到神通侯府,然后…… 我把傅宗书忘了。 作者有话要说:蔡京深夜摔断脊梁骨。 小侯爷黑巷被打。 …… 傅宗书或成全场最大赢家。 ☆、铁骨铮铮方侯爷(15) 我准备吃完糖炒栗子就去, 这样回来的时候也许天都还没黑, 方应看却按住了我。 “昨天蔡京才出了事, 今天傅宗书再发生什么事情, 就不能算是意外了。”他冷静地说道, “一定要杀, 最短也要过一个月, 一个月的时间足够盖过蔡京的事情, 也不至于生出乱子。” 我有点不高兴了, 但方应看说得也有道理, 我还没有来得及让这份不满发酵, 方应看又补充道:“刚刚驿站传来消息, 白愁飞的罪状明天就能到, 苏梦枕那边,也能有个交代了, 事实上,我还准备去向他要回雷媚的遗体。” 他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显然有些小心翼翼,不过我并不相信他对我表现出来的情绪, 也并不关心他和雷媚的过去, 我问他道:“白愁飞究竟犯的什么罪行?” 方应看嘴角浮现一丝笑意,说道:“白愁飞此人曾经化名白明从军, 做过统帅三万兵马的正号将军,但他急于向上爬,在一次战役之中假传军情使前后两批援军几乎全军覆没,为他争取了深入敌后的时间, 但那一战太过惨烈,他率领的三万人半数战死,即便他斩首敌军大将,但功不抵过,兵部判定他斩立决,他在军令下达之后杀了一十六名看守,逃离边关。” 我摇头,说道:“一将无能,累死三军,他本来就不像能做大事的人,不过你怎么想到查他的?” 方应看说道:“从他第一次出现在苏梦枕身边的时候我就让人调查过他,但发现白愁 分卷阅读65 飞这个名字从来没有存在过的痕迹,后来有一次温柔在人前问过他究竟改过几次名字,我才留心上,毕竟对常人来说,名字最多改一次,因为第一个名字是父母所给,本人并不一定喜欢,第二次自己改的名字,却什么道理可以三番五次地更换?后来就查到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我忽然想到了自己,我也有两个名字,一个父母给的,一个自己起的,仔细想想方应看的话不无道理,我要是真的喜欢宝宝这个名字,当初拿到杀手金牌可以更名的时候,我就该把这个名字报上去,而不是看着窗外树杈上的白霜,想了想,定下戚霜这个名字来。 我没有放任自己沉浸在回忆里太久,因为我一旦开始回忆,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苏梦枕那张脸,天知道我多想他真的是我爹,就算不是,哪怕他对我温柔一点点,我也一定对他比方应看要好得多,但也正是因为他太像我爹,连那股子被打断了骨头也能咬牙扛下去的傲气也像了个十成十,我知道哪怕他一无所有,疾病缠身,快要死了,也不会肯向我这个一开始就高高在上的人低一下头。 一步错,步步错,只是他有骄傲,我也有,所以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我们这辈子应该都不会再有太大交集了。 我总觉得如果当初我爹没有出事,我后来和他的相处应该也不会太好,戚家的人都是很犟的,两个犟驴想和平相处,实在很难。 方应看忽然开口,把我的思绪拉了回来,他微微笑着说道:“例如我,我也想过改名字,应看应看,念起来总是很怪。” 我想了想,说道:“你们这里的人名字都很怪,但是应看这个名字还不错,应看,所有的人都应该看你,多好的寓意。” 方应看的笑容微敛,他沉默了一小会儿,才慢慢地说道:“不是这样的,我第一个名字,叫方应砍,砍杀的砍,我娘说她作孽多年,杀人无数,不该拥有血脉亲儿,觉得我是她的累赘,如果对我上心,我很有可能成为她的弱点,所以,她认为……应该砍了我。” 我思忖了一下,说道:“就是杀千刀的意思吧?” 方应看反而点了点头,又道:“义父义母为我改名应看,只是换了个音,对我来说,方应看仍然是方应砍,所以我一直很想换个名字,又怕义父义母不悦。” 我剥开最后一颗糖炒栗子,说道:“那你想怎么改?” 方应看完全没有思考的意思,说道:“方拾舟。” 我疑心自己听错了,问他,“你要拾什么?还是石洲,实周?” 方应看面上刚刚浮现出的一丝光彩陡然间黯淡了下去,他难得有些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就是拾舟,拾起的拾,舟子的舟,倘若换个人来,一定不是你这样的反应,你有没有听过李沉舟这个名字?” 我古怪地说道:“他叫沉舟,你要拾他的舟?我怎么觉得比方应砍这个名字还要怪。” 方应看解释道:“那是因为你不知道他沉的是什么样的舟,也不知道我想拾的是什么,昔年李沉舟坐拥天下第一大帮权力帮,名号君临天下,一双铁拳威震江湖,无人敢缨其锋,如果不是错疑兄弟,导致军师柳五身死,又因夫人亡故,心神激荡之下被人偷袭杀死,他当是以武问鼎江山第一人!” 他说这话的时候显然有些愤怒,愤怒于这位昔年差点君临天下的第一人仅仅因为一个女人而导致大业夭折。 我把剥好的栗子放进嘴里,有些含糊地应了一声。 第二天快到中午的时候,方应看找来的证人和当初的兵部通缉文书一起到了,他换了一身衣服去金风细雨楼,这一次我没有跟着他,我到大相国寺附近转了一圈,那边是汴京最热闹的几个地方之一,很多东西在那儿都买得到,我原本是准备买两只小猫回来解闷的,但找来找去并没有看到卖猫的,最后反倒是拎了一只白羽金冠公鹦鹉。 这种鹦鹉长相漂亮,但是一般不怎么会说话,我拎回来的这一只则很聪明,会拉长了调子用各种好话夸人漂亮,也正是因为这样,这鹦鹉身价颇高,足要一百两银子,好在方应看有钱。 我拎鹦鹉回来的时候只提了一个木笼子,回到神通侯府,只是去喝了口茶的工夫,笼子已经被换成了纯金的鸟架,鹦鹉看上去更加高兴了,不住地赞美道:“漂亮!漂亮!” 我提着纯金的鸟架在后园里遛,鹦鹉时不时地就要夸我几句,“美人!美人!” 我教它,“大美人,大美人……” 鹦鹉很快领会了我的意思,用怪里怪气的调子叫道:“打美人!打美人!” 我决定不教了,万一教坏了,以后天天对着一只叫我“打美人”的鹦鹉,那还怎么过呢? 我正遛鹦鹉,迎面不远处有两个人扶着关七在园子里慢慢地走,关七身上仍然捆着锁链,但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身上打理得干干净净,连脸色都比上一次要红润一些,我认出扶着他的那两个人正是经常给方应看做护卫的“铁树开花”张家两兄弟,我没记住他们的脸,但是记得他们由于过度练武而导致畸形的手掌。 关七 分卷阅读66 看到我,似乎想起了什么,立刻就要冲过来,张家兄弟就算提着锁链也拉不住他,我摆摆手,让他们不要担心。 关七满脸都是近乎孩童的天真,他小声地问道:“他们说我再乖几天,雷姑娘就会来看我了,可她怎么还没来?几天到底是多久?我觉得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 我有一点同情关七,半哄着他说道:“雷姑娘刚死了爹,最近心情很不好,没有时间来看你,你乖乖的,再过一段时间,等你清醒一点,我带你去找雷姑娘。” 关七像个怕生的孩子,揪了揪衣角,带着一点失落的委屈,但还是怯怯地嗯了一声,顺从地让张家兄弟扶着继续在园子里走。 我看着关七的背影,一边用手指逗了逗鹦鹉,我发现关七现在的待遇,好像比我来之前要好了不少,他身上的锁链也换了一副,从那天的纯黑无光换成了普通的铁制锁链,我脑子里有一点模模糊糊的想法,但我懒得再去想了。 就算方应看让关七跑了,就算关七清醒过来准备找方应看的麻烦,我难道连一个人都护不住了? 方应看仍旧是傍晚回来,这一次却没有给我带糖炒栗子,而是带了很多很多的……黄金。 一车一车的黄金从城外运进神通侯府,方应看的脸色却不像是发了财,脸颊上还透着一点似是愤怒过后还没完全散去的红晕,巧的是,他今天穿了一身简单的白衣,金冠束发,看着俊美又漂亮,和我手里提着的白羽金冠粉脸颊鹦鹉有八成的相似度。 我毫不客气地哈哈笑了起来。 方应看也看到了我和我手里的鹦鹉,他的表情一瞬间变得非常奇怪,说是羞恼也不沾边,说是狰狞又平静得很。 直到金子全部入库,穿着金风细雨楼服饰的人走了个干净,方应看才歇了一口气,递给我一张赠据,底下落着苏梦枕的款,苏梦枕相貌不算俊,百病缠身的人,字迹却霸气得让人心悸。 方应看抿了抿唇,说道:“白愁飞的罪行大白天下,雷媚的事情我也向他解释清楚,我……当时刺了苏梦枕一句,说他光是记着人情没有用,像你这样的人也许一辈子都不需要他还出这份人情,他就决定把自己除金风细雨楼之外,全部身家折算出来,赠予姑娘,他说他还欠姑娘一条命,姑娘什么时候要,他就什么时候给。” 我一点都没有清白昭雪的开心,我知道像苏梦枕这样的人做出这样的决定,很明显在传达着一个信息:两清。 方应看说的没错,苏梦枕,当真是个……傻子。 ☆、铁骨铮铮方侯爷(16) 我没有继续问, 即便方应看的反应不对, 他也至多是说话不好听, 结果是一样的。 本就是陌路人,何苦强求缘分。 比起这个,还是鹦鹉更有趣一点, 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可惜的是, 方应看一送走金风细雨楼的人,就去换了衣裳, 金冠也换成了普通的玉冠, 看起来和鹦鹉没有半点关联了。 我本来还想让他穿着那一身提着鹦鹉走几步看看的,也只好遗憾作罢。 方应看显然是在金风细雨楼那边受了气,他脑子聪明,苏梦枕只有挨他气的份, 气他的多半是杨无邪,但他并没有跟我详细说说今天金风细雨楼一日行的意思, 反而在晚饭的时候提出想送雷媚的遗体回江南雷家。 雷媚是六分半堂创始人雷震雷的女儿, 雷震雷出身江南霹雳堂, 他死之后雷损上位, 雷媚因为还小就被留了下来, 后来渐渐长大, 姿色惊人,就被雷损看中做了情妇,我有点弄不懂雷损的思路, 不过雷媚是个正常人,她一边在江湖上广撒网,一边背地里投靠金风细雨楼,广撒网捞到了少年时代的方应看,背地里投靠金风细雨楼则得到郭东神的身份,尽一切力量准备搞死雷损。她不光出卖雷损,还出卖一直暗地保护她的金风细雨楼,至于有没有向别人出卖过方应看,则另当别论。 我莫名觉得雷媚这个仅和我有一面之缘就误死在我手下的人和方应看很像,假如方应看没有义父的声势,没有过人的智谋,他大概也会活成雷媚这个样子,也就怪不得两人能够有这一段红尘缘分。 我对方应看的过去没什么想法,因为我不爱他,我只是稍稍地有那么一点喜欢他,一个姿色上佳,温柔体贴,百般殷勤,还让人不怎么讨厌的男人是很容易让人喜欢的,但也仅仅就是喜欢了。 和我手里的鹦鹉区别不大。 方应看一走两个月,我也回了神侯府,在第二个月的月尾等回了无情,他还带了一个叫追命的捕头,人称三爷,看着也有三十来岁的样子,一身酒气,不修边幅,但我莫名很喜欢他那双清明的眸子,直到诸葛神侯给我介绍他的武功。 其他的也就算了,其中一门喷酒术真的让我开眼,喷酒术这个名字取得好听,但实质上就是一口酒含着,打斗的时候出其不意喷人脸上,据说还有被他喷瞎的,于是我坚决不肯跟他切磋,生怕被“出其不意”了。 不切磋,还可以喝酒。 分卷阅读67 诸葛神侯对这个年纪最长带艺投师的弟子还是很宠爱的,专门把神侯府里储存好酒的老楼划给他守着,平时怎么喝都没关系,反正府里爱喝酒的也就是他和戚少商了。 追命这个人当真比戚少商好了不止一倍,他也是个多情的人,但从来都是一段感情(被迫)结束之后才开始下一段,每次都是真心实意,奈何每次都落得一人伤心,其中有蓄意接近他的,有中途遇害身死的,还有一个喜欢到不行的,结果那户人家把女儿送进宫里做妃嫔了,从此只能江湖不见。 追命说起这一段的时候整个人都喝得醉醺醺的,我觉得很不理解,抢过他手里的酒坛,问道:“那位舒小姐既然还活着,好端端地待在宫里,你喜欢她,为什么不去把她抢出来?” 追命的眼神陡然清醒了一瞬,随即又泛上了醉意,他低低地说道:“她是皇妃,我是捕头,就算我能把她带出来,难道以后就带着她过浪迹天涯的日子?” 我给他出主意,“宫里的反正是昏君,我们先把他杀了,等舒小姐成为太妃,弄出来就简单多了,等新君上位,谁还管你崔三府里的夫人长得像不像前朝的妃子?” 追命悚然一惊,一双眼睛毫无醉意地看着我。 我觉得他是不敢,于是鼓励他道:“你别担心,我跟你一起去,想想舒小姐,既然宫里有名有姓的妃子里没有她,她过得一定不知道有多苦,也一定很想你去带她脱离苦海……” 我的话还没说完,追命的眼皮又垂了下去,他说道:“戚姑娘,如果世叔在这里,这就不能算是一个玩笑了,我辈神侯府中人,以忠君爱国为念,这样的话……日后不要再提了吧。” 我觉得他是怂了。 我有点生气了,替那位舒小姐不值当,假如我是追命,心爱的女人进宫几年毫无音讯,别说忍,就是想让我少砍皇帝老子几刀,我都不一定听。 但我没有表现出来,我发现追命对我有了一点警惕,警惕我有可能真的下手,于是我机智地和他又喝了几坛酒,他似乎也想把我灌醉,好让我忘了今天的事情,甚至去开了一坛四十年的美酒“千里春”,一坛六十年的“梨花白”,一坛七十年的“醉生梦死”,他自己只喝了一碗,剩下的全给我灌下去了,我喝得直打嗝,当真感受到了一股许久未有的醉意。 我以为我还能喝,但酒意上头之后,我最后一个清晰的念头是:原来我不能再喝了。 我重重地拍打着追命的肩膀,骂他,“怂!孬种!皇帝!皇帝给你戴绿帽又怎么?是我就弄他!不光要弄他,还要睡他!他睡我的女人,我还不能把他睡回来咋地?” 我感到脑子很混沌,说出来的话也越发没有逻辑,我觉得我不叫戚霜了,而是叫追命,我一边打着戚霜,一边呜呜地哭了起来,“我的舒小姐啊……凭什么皇帝就能抢我的女人?他有那么多女人,我就一个,我就一个!” 戚霜想要按住我,我一巴掌把他拍得滚到一边,我跳上了神侯府的老楼,远远地看着皇宫,忍不住运起内气,灌注声道,大声地叫道:“舒小姐!你等着我!我知道错了!我要娶你为妻!娶你为妻!生他十个八个孩子!个个人中龙凤!人中龙凤!狗皇帝狗胆包天,敢抢我的女人,我要让狗……” 我的话没有喊完,身后一道艳红枪影带着漫天的炸裂火光呼啸而来,我下意识地回转过身,一拳直对上枪尖,却因为忘记动用罡气护体,拳头被枪扎得生疼,我痛叫一声,生气地一把抢过红枪,对着来人的脑袋就要打下去,电光火石之间,又有无数暗器朝我疾风般席卷,我这一次下意识地运起罡气击落暗器,醉眼看去,有许许多多的重影围住了我。 诸葛神侯的声音忽远忽近,“戚姑娘,你喝醉了,跟我去醒醒酒,好好睡一觉,不要闹。” 我听不大真切,却也明白戚姑娘不是在叫我,我是追命。 我想了想,我既然是追命,我就不应该用枪,而是应该用腿,于是我把手里的枪扔下,一脚踹向离我最近的人,但又有点忘了应该怎么踢人,我索性不带内气,只把那人踹出十多尺远,随即不再管这些围着我的人,运足轻功,朝着皇宫的方向飞跃而去。 我对皇宫太熟悉了,很有可能是之前做过御前四品带刀护卫,经常进宫当值的原因。 我熟门熟路地摸到皇帝的寝殿里去,放倒寝殿外的不知道是护卫还是太监,进去一瞧,床上果然躺着两……三个人,一个是莫名老了许多的皇帝,还有两个光着身子的小美人,我问她们,“你们是舒小姐吗?” 两个小美人大声地尖叫起来,变老的皇帝也在叫,叫着什么大胆,什么护驾,我不喜欢他叫起来的样子,比年轻时候怂多了,我于是把他整个人从床上提起来,掐着他的脖子,说道:“再叫,我就打死你。” 老皇帝不叫了,我满意了,我问他,“赵祯,赵祯!你把我的舒小姐弄到哪里去了?” 老皇帝梗着脖子不肯回答,和先前怂兮兮的样子完全不一样,我不由得对他改观起来,“不说是吧?你想试试我三爷的刑讯手段?” 分卷阅读68 老皇帝仍然不肯说话,我掐着他的脖子越掐越紧,他明明脸色涨红,却一言不发,连一句求饶的话都没有。 这倒是还有点年轻时候的风范。 两个小美人还在尖叫,我想了想,索性改变策略,对她们说道:“你们出去,找宫里能管事的人来,让他们把舒小姐找出来还给我,否则的话,我就把他给杀了,杀了之后还要拿去给狗睡,他睡我的女人几年,我就让狗睡他几年,听不听得懂?” 两个小美人听懂了,她们急急忙忙地穿了衣服,哭着喊着朝外面跑去,我其实想叫她们不要跑那么快,容易摔倒。 小美人跑了,老皇帝咳嗽了好几下,我听不得这个,几步走到他面前,跳起来扇他巴掌,一连扇了他好几下。 老皇帝被打得蒙了,小狗似的呜咽了一声。 我嫌弃地看了一眼发福的老皇帝,踹他屁股,“去把衣服穿好,脏了三爷的眼。” 老皇帝颤抖着穿上内衫下裳,又去摸龙袍,我一脚踩在他的龙袍上,俯身逼近他,冷笑道:“狗是不需要穿龙袍的,接下来,我们算算你睡我女人的账。” 老皇帝憋了半天,憋出一句,“朕、我……不是狗!” 我一脚把他踹倒,随手拿起一只烛台朝着他的脸狠狠砸了两下,一只手揪起他的衣领子,问道:“现在,你是狗吗?” 老皇帝满脸不知道是烛蜡还是血,呜呜咽咽地说道:“我、我是狗,狗……汪汪!汪汪!” 他还机智地学了两声狗叫,挺像。 我满意了,大马金刀地坐在龙床边上,等着他们把我的舒小姐送来。 作者有话要说:老皇帝:睡觉也中枪?? 诸葛神侯:追命! 追命:通缉三爷跟我追命应该没有关系的……吧? 方应看:……死道友不死贫道。 ☆、铁骨铮铮方侯爷(17) 等着等着, 我就有点困了。 迷迷糊糊中, 我忽然一睁开眼睛, 刚好看到老皇帝爬着想要逃离。 我把他揪起来,本来准备再打他几下,但是外面已经有了动静, 一大群人簇拥着一个被叫做殿下的人朝着这里赶来,我又高兴了, 对着外面嚷道:“快把人交出来,我们一手交狗, 一手交人!” 这话出口, 我觉得有点不对劲,但也懒得再去想了,抬手把宫殿的一堵墙震碎,刚好露出朝着这里赶来的一行人, 我的目光在他们之中转了一圈,没有找到我想要的人, 不由得失望起来。 我晃了晃手里的老皇帝, 对他说道:“看来你没有用处啊。” 老皇帝抖得十分厉害, 连忙叫道:“逆子!让你去找人就去找!你非要朕死在这里才甘心吗?” 我根本不管这对父子怎么掰扯, 我又掐住了老皇帝的脖子, 拖着他朝着这一行人走了几步, 问道:“人呢?我要的人呢?” 被老皇帝叫做逆子的殿下镇定地说道:“宫里正在彻查姓舒的妃子,姑娘冷静,倘若父皇无事, 你自可带着人离开,如果你伤了父皇……” 我不喜欢他威胁的语气。 我抬手一巴掌带起一股强烈的劲风,隔得远远的,把他扇得远远的。 说话间又有熟悉的人赶了过来,我盯着来人的脸,一时之间想不起来究竟是哪个,目光落在他手里的红枪上,我想了很久,恍然说道:“包大人,你最近开始练武了啊?” 包大人眉头拧起,说道:“戚姑娘,放开官家,你现在只是酒后闹事,情有可原,千万不可一错再错。” 我有些委屈地说道:“我是来找展昭的,他在宫里当值,都好久没有回家了,这个老皇帝凭什么把展昭扣在宫里给他看门?你们把展昭还给我,我就放了他。” 包大人问道:“展昭是何人?他在皇宫里?” 我盯着包大人看了半晌,没有发现易容的痕迹,不由得也跟着拧起了眉头,“你是包大人,你为什么不认识展昭?” 包大人没有回答我,而是跟那个叫殿下的人说起话来。 我有点生气了,我抬手打了老皇帝一下,“赵祯!装死没用,你把展昭还给我!还给我!” 老皇帝呜咽了几声,那个叫殿下的人忽然开口道:“姑娘说的可是先祖仁宗,包大人是指昔年包孝肃公?” 他这话我每个字都听清楚了,但合在一起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我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然后扇了老皇帝一巴掌。 众人很明显不愿意我扇老皇帝,我又得意起来,“你们快去把展昭找来,不然我还要打他,打死为止。” 就在说话的当口,外面有人大声叫着找到了,我满怀期待地看过去,却只看到了两个瑟瑟缩缩的小丫鬟,有个人着急忙慌地跑进来,到那殿下身边附耳,“殿下,查过了,宫里姓舒的妃子不多,一共就两个,一个是前朝舒婕妤,早就死了,一个是六年前选秀进宫的舒良人,舒良人关了四年冷宫, 分卷阅读69 去年刚没了……” 我不知道他们说的舒良人是谁,我不耐烦地对那个殿下说道:“我不是要那个死了的舒良人,我要的是展昭,展昭,御前四品带刀护卫展昭,你们听不听得懂我说话?” 显然是听不懂的,那殿下先是震惊,随即包大人说话了,殿下也不理我了,他和包大人咕咕唧唧了半天,一会儿说御前护卫没有四品的,一会儿说查无此人,说我是在撒酒疯。 我更加生气了,拎着老皇帝打了几下他的肚子,恐吓成分居多,老皇帝吓得直哆嗦,却还是不肯把展昭交出来。 我更加生气,并且生气之外,又有一丝报复的快意,毕竟就是因为这个皇帝信任安禄山导致了安史之乱,他自己跑路跑得飞快,留下那么多的官员没法走,到后来居然还要清算投降派!如果不是因为他,我爹娘就不会死。 我严肃地对他说道:“李隆基,你是个乌龟王八蛋,你儿子孙子都是乌龟王八蛋,你们一家老王八,我杀你是替我爹娘报仇,你下到地府的时候,尽管报我石之轩的大名。” 我想了想,觉得这话没有什么不对,抬手一掌运足内气,就朝着李隆基的天灵盖劈,中途却有一棍一枪夹杂着数道怒喝朝我袭来。 我运足了内气的一掌被棍子挡下,腰间被红枪掠过,带起一股火灼的疼痛,我的脑子混混沌沌,却总还记得不能伤了包大人,不过对于用棍子阻挠我报仇的老太监,我就不那么客气了。 我一把照旧夺过红枪,随即枪影翻飞,挑飞老太监的棍子,我原本还想打死这个老太监泄愤,但转念一想,展昭不喜欢我胡乱杀人的。 我只好收枪,重新把朝着人群屁滚尿流爬着的老皇帝拎起来,一把扔到龙床边上,我用枪尖在地上划了一条长道,认真地说道:“谁都不许过线,过线的是狗。” 我一脚把龙床边上的老皇帝踹晕过去,然后躺在龙床上,放任自己进入了梦乡。 然后我就醒了。 不光是清醒的那个醒,还是酒醒的那个醒。 我这个人……醉酒之后的事情会记得清清楚楚。 我已经很久没有喝醉过了,除去追命灌给我的都是难得的上了年份的好酒之外,也有我蓄意想要醉一场的缘故,我以前喝得再醉也都是倒头就睡,睡醒了就会忘记很多烦心的事情,从来没有过像这次这样,撒酒疯撒到打人闹事,还闹到皇宫里的经历。 一定是喝醉之前,追命一直在唠叨着什么舒小姐,让我满脑子在想收拾收拾皇帝的缘故。 我半眯着眼睛观察了一下现在的情况。 正殿侧殿之间的墙壁已经被我震碎,偌大一个正殿只有我和老皇帝,侧殿里则汇聚了很多穿着官服的文武官员和一个被称为太子殿下的人,边上还有几个小毛头,看品相应当都是老皇帝的种,我的目光落在脸颊带着几块青紫的诸葛神侯身上,又扫了他身边的戚少商,无情,追命,冷血,重点在追命身上转了一圈,他面无表情,双拳握紧。 我稍微有那么一点不知所措,我的习惯告诉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最好装傻。 我运着内气让两颊保持红晕,从床上坐起,像一个真正醉酒的人,朝着殿门的方向走去,我原本寄希望于这些人什么话都不说,眼睁睁看着我走出去,不想我刚走了没几步,文武官员那边就传来了一阵惊呼,“她过来了!她过来了!” 一个面相很不好看的中年人冷笑着说道:“诸葛神侯乃朝中第一高手,真就拿不下这个小丫头片子?还是……因为她是你神侯府中人,神侯记着香火情,要我们一帮臣子眼睁睁看着她逃之夭夭?” 戚少商冷声喝道:“傅宗书!你有本事自己去!就是方歌吟在这里,也不敢和神侯如此说话!” 傅宗书冷笑一声,完全不顾戚少商一拳就能打死他,显然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 我不是很喜欢逃这个字,尤其在戚少商提到了傅宗书的名字的时候。 我改变了主意,我往回走了几步,就站在侧殿的那堵废墙前,两只手搭在墙边上,慢慢地说道:“其实吧,我跟神侯没有多大关系,他是我的手下败将,又有钱,所以我吃住他几天,真要是说起来,我跟你们这里的谁都没有关系,我从江湖来,要回江湖去。” 傅宗书不说话了,我扫了他一眼,准备晚上去把他弄死,随即起身,朝外面走。 我说的没有错,我本就是个江湖人,跟谁都没有关系,如今闯了祸,谁也不必要替我背这个锅,自然是要从江湖来,回江湖去,过孑然一身的日子,诸葛神侯,无情,追命,还有没见过几次的冷血,我其实都挺喜欢他们,但到了这个时候,也确实不好连累他们,也许他日江湖有缘还能再见,也许从此后会无期。 我的脚刚刚踏出殿门,就看到外面包围着重重的禁军,打头的几乎全是箭矢淬毒的弓.弩兵,整整齐齐地排在殿门外不远,我回转过头,老皇帝已经被人解救出来,此刻正在人群里瑟瑟发抖,诸葛神侯护卫在他身边,用一种近乎视死如归的眼神看着我,我最喜欢的无情, 分卷阅读70 则是护卫在老皇帝的另一侧,就连追命也有半个身子挡在诸葛神侯的前面。 但我要把老皇帝抓回来,仍旧如同把左手交给右手一样简单。 我在就此离去和最后干一票之间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给诸葛神侯一个面子,只是我刚要离开,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道熟悉而清越的声音,“神通侯方应看求见!” 我盯着朝我走来的一身白衣的方应看,有些不大理解地眨了眨眼睛,方应看却从重重禁军里走了出来,他面上还带着些赶路的疲惫,眼神却明亮而清澈,半挡在我的身前,行了一个大礼,对众人说道:“方应看治家不严,以致官家受惊,为示赔罪,今日愿卸下神通侯爵位和在朝一切官职,只请官家法外开恩,准方某携妻子归家。” 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不由得戳了戳他的后背,说道:“方应看,你要干什么啊?” 方应看不回答我,只是定定地和满朝文武官员对视,不多时,老皇帝沙哑的声音传来,“准。” 方应看握起了我的手,对我笑了笑,说道:“没事了,我们回家。” 我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任由他牵着我离开皇宫。 作者有话要说:小霜:怎么莫名有点感动? 方应看:煮熟的大腿差点跑了,吓死我了。 —— 本章醉话偏多,没有偏离历史,只是认错人+记忆混淆。 ☆、铁骨铮铮方侯爷(18) 方应看花了三天的时间, 把神通侯府里所有的东西全都搬到了他的别院。 他的下属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 因为他从来只用三种人:死士,死忠,深信跟着他可以获取更大利益的人。 有桥集团正式更名为笑看集团。 一切进行得有条不紊,他也并没有外人想的那样忙得脚不沾地, 反而还有闲心给我泡茶。 方应看的泡茶手法真的是非常好, 虽然我只喝过他泡的果茶,但就算是果茶,经过他的手泡出来的茶味道也总和旁人泡的不一样, 不管是什么滋味的, 都带着一股无法被仿制的清甜。 和他这个人一点都不一样。 我本来以为他会怪我闹出这么大的事情,但他从带着我回到别院开始,一句指责的话也没有,似乎堂堂神通侯的爵位只是一个什么都买不到的铜子,丢了也就丢了, 连回头看一眼稍微可惜一下都不需要。 不得不说,我当真是很喜欢他这个态度。 方应看来到汴京不过四年,打下的基业却十分庞大,几乎可以和六分半堂以及金风细雨楼这样盘桓多年的势力相媲美, 他本人虽然是个先天高手, 却一直甘于隐藏幕后,从不和人动手,被他摆在明面的是那个被我打过两次的老太监米有桥,有桥集团这个名字也是方应看为了拉拢他而取下的。 “毕竟他一个积年的太监, 要钱无用,要势早有,想让他出力,只好蒙蒙他,让他以为是在和我合作做一番事业,甚至他是凌驾在我之上的,也是半辈子在宫里过傻的人,除了钱和一点吹捧,他从我这里可什么都没拿到。” 方应看说着还笑了,一点也没有利用上了年纪的老人家的羞愧。 想从他这样的人身上找到羞愧两个字,本来就是一件难事。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别这么谦虚,关七被你控制,迷天盟自然也是你的,你的基业比苏梦枕和狄飞惊要大许多,现在是准备锋芒毕露,还是蛰伏下来?” 方应看却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而是话锋一转,说道:“苏梦枕居住的玉塔下有一处泉眼,无人知晓,那泉眼也有寓意——天泉山下一泉眼,塔露原身天下反。” 我奇怪地说道:“无人知晓,你是怎么知道的?” 方应看噎了一下,假装没有听到我说话,继续说道:“六分半堂收买官员,上下勾结,也未必没有吞吐天下之志,只是有金风细雨楼这么个大敌在侧,野心无法体现,而蔡京傅宗书一流看着所图不小,实质上只是依附皇权,贪图享乐。” 他慢慢地说道:“金是恶虎,辽是凶狼,国无明君,军队积弱,谁都知道大厦将倾,但宋室又偏偏还能再撑几年,或许是十几二十年,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有人急于匡扶危局,有人只求眼下欢愉,即便是早有反意的苏家父子,也只是在被动等待,因为他们不敢打破当今天下虚伪的太平。” 我不是很喜欢听这些,但方应看在说起时局的时候,整个人好像比平日刻意讨好我的时候还要耀眼动人,像蒙了一层光似的,我不由得托着下巴百无聊赖地听他讲。 方应看又道:“金人想联宋攻辽,并许诺以燕云十六州为酬,于是朝中意动了,躁动了,难得上下一心,为此整顿汴京势力,只许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留下一个能说话的,是怕举国之力攻入他国之时,被这些江湖势力背后捅刀,诸葛正我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徒劳劝谏,但谁又听他的?以我来看,辽之后就是宋,金人攻辽可以攻好几年,甚至十年以上 分卷阅读71 ,而一旦兵力齐备,攻宋也许都要不了两三年。” 我没见过金军和辽军,但只从那个被威胁到性命甚至可以承认自己是狗,学狗叫的老皇帝身上,就可以看出一个王朝的骨气。 方应看想了想,又说道:“我不觉得金人会是最后的赢家,他们残暴无序惯了,只知抢夺不知治理,且攻辽多年,国库空虚,子民疲惫,相反,倘若我日后真的起事,击退金人之后,大敌很有可能是厉兵秣马多年的蒙古。” 我问他,“你把时局看得如此清楚,又很得老皇帝的信任,为什么不试试劝谏他?” 方应看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说道:“蔡京得皇帝信任,是因为他会纵着他玩乐,傅宗书得皇帝信任,是因为满朝公务九成入相府,使他有时间玩乐,我得皇帝信任,是因为他一怕我义父天下第一的名头,二喜我年少顺眼,颇有几分才学,三便是能和他一起玩乐。” 我不说话了,方应看也不说话了,他把给我泡好的茶放到一边,慢慢地处理起笑看集团的公务来,我坐在边上瞄了几眼,就不怎么感兴趣地专心喝起茶来。 过了大约一个时辰,方应看放下笔,起身说道:“走吧,出去转转,这别院刚建成没有几天,屋子里还带着漆味,不要久待。” 我跟着他出去,却没有出府,而是在别院的池塘边上走了走,这会儿已经临近冬日了,池塘里光秃秃的,没有什么美景。 方应看说道:“我那天赶去皇宫,其实不是为了你。” 我挑了挑眉,点头。 方应看慢慢地说道:“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已经争出了结果,关七不在,迷天盟也成不了事,苏梦枕是个霸道的人,不达目的不肯罢休,下一个要和金风细雨楼对上的,很有可能就是我,我不愿意做出头鸟,你刚好给了我一个脱离时局的借口。” 我本来也没有指望他爱我爱到不得了。 方应看轻声说道:“我刚才的话还没有说完,我在一年前搭上了金辽的线,金国那里,是将宋国和辽人的不和摆上了台面,还有朝中上下对燕云十六州的渴求,辽人那边,则是让他们坚信宋国和金人的会盟已成定局,所以联金抗辽的事情,应当会很成功。” 我眨了眨眼睛,“通敌叛国?” 方应看笑得非常好看,他说道:“这难道不是朝中上下一直想要的?” 我又不说话了,对我来说,这些根本没有什么要紧的,方应看说得也很有道理,大厦倾倒就在眼下,战争迟来几年还是早来几年,都是一样的,不破不立,和武道也差不多。 连我这么个局外人都看得出来的事情,偏偏诸葛神侯还在坚持,甚至为了那么个昏君不要我了。 我的情绪有点低落起来。 方应看忽然握住我的手,我抬起头看着他,他低声说道:“我意在拾舟,或成或败,但方应看的舟上只会有姑娘一人,倘若我败,请姑娘取我遗体扬灰东海,倘若我成,神州万里,江山美景,愿与姑娘共看。” 我抬眼看着他,他低眸看着我,眼里的情绪复杂得让我看不懂,嘴角也没有一贯的温柔笑意,但不得不说,这个样子的方应看,当真是我见过的最耀眼的方应看。 我没有答应他。 但已经决定好了帮他。 顶尖的武者能做的事情太多了,不然当年隋末唐初,也不会闹出那么大的白道魔门之争,只让那些世家门阀带兵打仗自己去争也就是了,白道和魔门人数不多,具体怎么争,用最浅显的解释来说,例如一号政客获得了白道的支持,在撑不下去的时候,白道替他杀了对手,乘胜追击,可以取得胜利,而二号政客是一号政客的下一个对手,二号政客因为有了魔门的支持,魔门高手替他挡下了白道高手的袭击,两方政客可以继续打仗,公平对决。 而这个时代,没有可以替方应看的对手挡下袭击的白道高手。 我过上了每天喝茶遛鹦鹉闲逛听说书的日子。 而方应看在六年后起事。 此时宋国帮助金国灭了辽国,同样的,因为宋兵在战场上的表现极其糟糕,基本上好几个人也弄不死一个辽兵,只能给金兵打杂,这种弱势让金人嗅到了可乘之机,金国扛把子从灭辽的喜悦中清醒过来,决定全国上下勒一勒裤腰带,乘胜追击灭了宋国。 这个决策非常正确,宋国面对突如其来的强敌,几乎毫无还手之力,老皇帝连带着刚刚被禅让了皇位的太子和大批宫妃皇子太监宫女大臣零零散散三千多人被金人一起抓走,第二年宋国就被灭了。 与此同时,大批宋人南下避难,方应看则在此时打出了匡扶宋室的名头收拢散军,并在一个月后抓到了南逃的老皇帝第九子赵构,就地给人家套了身龙袍,这就算是登基了。 我觉得他这样的行为有点过分,毕竟金风细雨楼这样的江湖势力都在前线抗敌,他一下子就釜底抽薪学起曹操来了,但他显然觉得和大批边军一起顶在前面的苏梦枕才是傻子,他将笑看集团这些年来准备的武器马匹军事物资全都拿了出来,一路收容难 分卷阅读72 民,挑选新兵,亲自下场以死士的标准训练军队,一年两季春耕秋收,更大力扶持神机炮营,烟花也不给我放了,天天琢磨着用一点石头粉末炸人。 我替他杀了不少人,他每次让我替他杀人之后,都会推掉一整天的事务,陪我到处走。 在六分半堂正式投靠笑看集团之后,方应看在朝中的官职成了“方相”。 狄飞惊把六分半堂托给方应看之后,带着明显很不甘愿的雷纯走了,而且说好的三天后走,结果当天夜里就留了书,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方应看笑出了眼泪,连连说狄飞惊是个聪明人。 我那个时候正在喝茶,方应看泡的茶。 作者有话要说:本篇快要完结了,下篇陆小凤传奇,男主非西门吹雪非西门吹雪,是西门吹糖人。这是下篇的小文案(c6k6.com): 剑神剑仙约好在朕头顶比剑。 朕只能去书房窝着。 还让陆小凤卖票。 他们都以为朕是大度。 其实朕很想把他们全部下大牢。 后来……朕做到了。 ☆、铁骨铮铮方侯爷(19) 和金兵的仗打了不到三年, 方应看采取外交政策联络蒙古,蒙古和金人有世仇, 方应看比起宋国皇帝要大方得多,直接表示联合灭金之后, 可将燕云十六州双手奉上。 朝中上下无人反对, 江湖上却议论纷纷,这些江湖人的眼界不高, 不知道燕云十六州被侵占多年,早已荒废, 收回也没有什么利用价值, 也不知道宋国如今的形势, 能拿回原有国土已经十分困难, 他们只知是方应看和蒙古签订了盟书。 于是方应看等来了诸葛神侯和方歌吟。 当年汴京城破,诸葛神侯一心要和城池共存亡, 为此身受重伤,是他师兄懒残大师亲自出山把他掳走,治了两年才把功力恢复到八成, 他和方歌吟本是朋友, 如今要找方应看算账, 自然是一起来的。 方应看没有向方歌吟解释太多, 方歌吟也不肯听他解释, 我在征询了方应看的同意之后,把方歌吟打晕丢出了相府。 诸葛神侯的态度则是好了许多,但他的想法并没有改变, 他希望方应看能放弃和蒙古的联盟,这在他看来就是与虎谋皮,和当初的联金灭辽差不多,蒙古灭了金国,下一个就是风雨飘摇的大宋。 我对诸葛神侯说道:“方应看已经连续三年,每天晚上只睡两个时辰了。” 诸葛神侯的眉头动了动,我说道:“他来汴京之后,过的一直是人上人的日子,现在如果不是我提醒,他甚至不知道要吃饭,他辛辛苦苦做了那么多的事情,小皇帝给他的只有一封写给方歌吟的信,希望方巨侠能够把他的义子带走。” 我摇了摇头,说道:“燕云十六州的位置不好,有强敌在侧,根本要不回来,蒙古人并不乐意在这个时候对金国下手,他们更想坐拥渔翁之利,如果不是方应看一力促成,并没有如今的局面。” 此时宋国占据的国土面积不足从前的三分之一,但军队经过整顿,要比先前强大得多,虽然还没有对上蒙古铁骑,但在和金人的交锋中已经胜多败少,收复失地,换取更多百姓,好好修生养息才是最重要的,方应看不止一次地说过他后悔了,他接的不光是个沉舟,还是个沉了不知道多少年,已经烂得不能再烂的破舟。 但他没有放弃。 诸葛神侯到底还是走了,临走之前,他要再见一见方应看,方应看同意了,他们说了很多事情,最后诸葛神侯要方应看答应无论结果如何,都不能伤害小皇帝。 方应看同意了,却在诸葛神侯走后,用半带着疲惫的语气强撑着嘲讽的笑,说道:“我只答应他不伤害皇帝,等我做了皇帝,姓赵的不过是个废帝,我难道还留着他的性命?” 我打了个哈欠,继续翻我的小画本。 方应看当时说得好听,他光是为了收复宋国的原有国土就花了整整四年,期间金风细雨楼同各大江湖势力一并投诚,随后蒙古反水,和蒙古的仗又打了七年,手段一点也不光明,三十六计是家常便饭,我替他杀了好多个蒙古贵族,但蒙古铁蹄有个很显著的特点,主将死了不会变成溃兵,反而会变得非常浪,到处烧杀抢夺,一开始方应看没有拿准他们的脉门,造成了很多损失,后来渐渐打得顺手了,一直打到蒙古王庭去。 方应看做皇帝的时候,已经不再年轻了。 但他却比年轻时候还要好看,带着一股帝王的威仪……我见过的帝王里,他最好看。 有种人生来就很适合穿龙袍的。 他也没有真的杀了小皇帝,而是建造了一个外表行宫内里监狱的地方,把小皇帝全家关进去了,这些年因为被方应看架空,小皇帝什么事情都做不了,只能生孩子,如今皇子已经有了十几个,公主更多,生过孩子的妃嫔呼啦啦一大群,行宫监狱里挤到好几个人住一间。 方应看说他已经不需要斩草除根了,不必要再给后世留条罪名。 分卷阅读73 方应看登基之后的某天,忽然起了心思,带着我回到昔日的神通侯府,里面虽然被打扫过,但还是显出了长久无人居住的荒败。 方应看带着我去到湖边,这会儿正是夏天,湖里的莲花挤挤挨挨地开在一起,因为太过茂盛,反而看不出太多的美感,方应看笑道:“看来看去还是家里好,皇宫太大太空,住得怪不习惯。” 我摇了摇头,说道:“我觉得皇宫好,我喜欢宽敞的地方。” 方应看也不生气,他从不对我生气,他只是微微地叹了一口气,说道:“不要习惯皇宫,等你住惯了,我不在以后,你又能住多久呢?” 我有点不高兴了。 方应看却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朵漂亮的白莲花来,放到我的面前,好看的面容上带着浅浅的笑,“我有时候在想,你来历不明,又有那么一身独步天下的武功,这么多年也没有变老,会不会是天上的仙子,但又一想,仙子哪有这么好,愿意陪一个凡人到老。” 我把莲花拿在手里,认真地端详了一下他的脸庞,说道:“你还没老,四十岁而已,只要不笑,脸上看不出皱纹的,据说爱笑的人皱纹多。” 方应看却还是笑,他眼角的笑纹只是比年轻时候稍微深了一点,如果他的眼眸不是那么沉,沉得不像个年轻人,他看上去和以前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方应看问我,“我有多久没有给你泡过茶了?” 我想了想,说道:“七年,从你和蒙古开始打仗起。” 方应看于是给我泡茶,泡的仍旧是果茶,他以前泡茶的时候会格外放些带酸味的果子,好让果茶喝起来不是那么甜腻,但这一次也许是手生了,他泡出来的茶只带着纯粹的甜意,也没了那份独特的清甜。 但时间已经过去太久了,我几乎要忘记从前的果茶是什么滋味了,只是隐隐约约有一点印象,觉得不该是这样。 方应看在弹琴,而我把一杯茶慢慢喝完。 然后我就不能动了。 我呆呆地看着方应看,脑子发僵,舌头发麻,一时之间也不知道是懊恼自己疏于防备还是好奇他到底给我用了什么毒。 方应看总是愿意回答我的每一个问题,他说道:“这不是毒,是极纯的麻沸药,我让人研制了十年,只需一滴就能麻倒西域巨象,为了让它不那么苦,又研制了三年,我原本以为你喝不了多少,看来谨慎是个好习惯。” 我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话来,反而流出了一线口水。 方应看取出帕子,细细地替我擦干净,他轻声在我耳边说道:“这些年,你只让我碰过九次,临死之前,要不要再来一次,凑个整数?” 我闭起眼睛,不去看他。 我回想了一下和方应看认识的点点滴滴,被麻沸散弄僵的思绪反而清明了许多,我发现自己就像一只被温水煮了很多年的青蛙,现在熟了。 如果一定要死,我宁愿自己死得更有尊严一点。 方应看伸手摸了摸我的脸,然后解开我的衣带,我猛然睁开眼睛,凶狠地瞪视着他。 方应看取出了一把形制诡异类似匕首的剑,这是流落蒙古多年的上古名剑鱼肠剑,我从蒙古王庭顺来送给他的。 他用鱼肠剑在我脖颈下处轻轻划了一下,我感觉皮肉被划开,但因为麻沸散的作用,一点疼痛都没有。 方应看低低地笑了,“果然,没有罡气护体,你也不是无坚不摧。” 我死死地看着他,力图表现出要杀就杀的气势。 方应看的笑容慢慢地收敛了起来,他轻声说道:“你不会变老,是不是本来也不会死?等我死了以后,再过几年,就会重新再去找个男人,陪他过日子?而我方应看,只是一段普普通通的往事,甚至你在想起我的时候,还会拿我和旁人比较,觉得我方应看不如别人温柔,不如别人懂事,更多的时候,你不会想起我。” 我有些不能理解他的话。 方应看嘲讽地笑了笑,猛然把我背过身压在琴桌上,扯开了我的衣物,露出那一片刺着“柒叁”的朱紫色刺青。 我背对着他,只能感受到皮肉被匕首割开的滋味,起初我觉得他是想把我千刀万剐,但随着刀尖移动的规律,我渐渐地反应过来,他……是在刻自己的名字。 方应看。 方应看刻完,没有给我上药。 我趴在琴桌上,缓了整整一个下午,体内的麻沸散药效才慢慢地过去。 我动了动指头,慢慢地站起身,朝着方应看走去。 方应看似笑似哭,“就算你杀了我,方应看这三个字也会跟着你一辈子,至死方休。” 我不是很懂他看我的表情,但我觉得心里很疼,疼得让我想哭。 我以前想哭的时候,都是抱着方应看的。 我站在他面前想了很久,最后我没有杀他,也没有打他。 我轻轻地抱住了他。 抱了一整夜。 ——《方应看篇》完 分卷阅读74 作者有话要说:下篇《陆小凤传奇》,时间线可能打乱,有想写的会提前写,有二设,没看过原著不影响。 关于糖糖是谁。 霜霜:糖糖,你有钱吗? 糖糖:听说江南花家巨富,也就我家一年收入。 霜霜:糖糖,你有权吗? 糖糖:文武百官天天排队跪着唱征服。 霜霜:可我要住大房子呢。 糖糖:没有比我家更大的房子,来住! ☆、卿本佳人(1) 我破碎虚空的那天汴京城下着雨。 和我来时一样。 我落下的世界却是晴空万里无云, 汴京是秋天,而这里则是春寒料峭,梨花刚开。 我落在城门外,浑身上下除了衣物, 只有一把方应看送我的血河神剑。 然后我发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 这里的人说的话,我听不懂。 在我本来的世界, 有“洛阳正音, 走遍天下”的说法, 我经历两个世界,那里的人至多是口音有些偏差, 大体上的洛阳音还是错不了的,而这里, 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一身斯文的读书人,说的都是我听不懂的话。 如果我不想回归山林打猎为生, 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学会这里的语言,不然买个包子都没法沟通。 我在城里转了一会儿,当即判断出这并不是普通的城池,这里不光地方大, 看着十分繁华,而且守军严密,我又转了转,果然在高处眺望到了皇宫。 不是汴京, 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世界。 我有一点怅然若失。 我还发现这里的江湖人很多,武功也不低,只是我转了两圈的时间,我就看到了不止一个先天高手,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这里是天子脚下的原因。 虽然语言不通,但这里的文字我还是看得懂的,至多是笔划上稍有些变化,但大体上并没有变。 我决定抓个先天高手教我说话。 之所以是先天高手,是因为我不喜欢欺负普通人,没有人愿意平白无故花时间教别人鹦鹉学舌的,我又没有钱,只能欺负人,武功练到先天高手这个层次基本上就不缺钱了,而且承受能力也比普通人要高一点。 我准备抓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看着风度翩翩的男人,我总觉得这样的人更有学识,也更识时务,尤其我看到他从刑部衙门出来,一看就是个官身,不比江湖人,一个看不住就会跑得找不到。 只是我才跟着他走了不多远,注意力就被一个穿着大红披风坐在酒楼雅间二层的年轻人吸引了。 那个年轻人长得很英俊,但也没有英俊到让我另眼相看的地步,吸引我的是他的胡子,被精心修剪成奇特的两撇,看上去就像多长了两条眉毛,他还一边喝酒一边享受地咂嘴,胡子一动一动的。 最妙的是,这个人也是个先天高手,比我原先的目标武功还要稍高一些。 我盯着小胡子看的时间长了,他也警觉地朝我看过来,随即眸子里就带上了一点笑意,他张嘴说了两句什么,但我听不懂,只能从他微微扬起的手判断,应该是在请我上去。 我想了想,脚下轻功一踏,飞上了他所在的二楼,越过木栏杆,坐在他的对面。 小胡子笑眯眯地又说了一句话,我对他摆摆手,拿起一根筷子蘸酒,在桌上写道:“你可以教我说话吗?” 小胡子看了,显然很是惊讶,他又说了一句什么,见我是真的听不懂,于是也拿过筷子,在桌子上写,“姑娘是天生耳聋,还是语言不通?” 我在语言不通底下点了点。 小胡子摸了摸他的小胡子,看上去显然有些纠结。 我莫名地很喜欢这个人,他看上去就很好相处的样子。 小胡子沉吟了一会儿,写道:“我有事情要办,我有一个朋友正好闲着,也在京城,让他来教姑娘如何?” 我觉得这个态度很不错了,于是点点头。 小胡子给我介绍了一个脏兮兮的光头和尚,一定要说有什么优点的话,就是他看上去很老实,而且很害羞,我觉得这样的人应该可以老老实实地教我说话。 和尚也确实老实地教我了,他教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叫老实和尚,因为大家都觉得我很老实”。 我天真地跟着他把这句话学了十遍,等我领会意思的时候,差点没把他打死。 老实和尚老老实实地教了我一个月,因为他没有钱,我也没有钱,所以我们两个就在城外一座破庙里住,我住庙里,他住外面,我每天打点猎物吃,偶尔也因为野地里的猎物太瘦,去最近的皇家园林里偷点肥壮的兔子野鸡什么的。 老实和尚吃得满嘴油光,一点也不像个和尚。 老实和尚说是教我说话,就真的只教说话,别的一概都不教,并且在我能够和他正常交流之后就几次提出想要离开,我总觉得这个和尚怪里怪气的,但念在他教会了我和人交流的份上,我 分卷阅读75 也没有强留他。 老实和尚走了,我没有在破庙多待,破庙附近的猎物很少,而且不好吃,我进城转了转,接了几个悬赏,因为很少有犯人敢于停留在京城的原因,我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也不过提了两个人头,领了一百两银子的赏。 我住进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客店,每天住宿费五百文钱,只有一个小小的单人间,还要加上一天三餐,贵得令人发指。 尤其客店的吃食还没有我自己做的好吃。 我被养坏了。 我不喜欢住在逼仄的小房间里,也不喜欢吃客店没什么滋味的饭菜,我喜欢住在宽敞的地方,连喝茶都有人伺候。 然后我在茶馆听了四天说书,听了很多江湖事。 我敲定了青衣楼。 青衣楼是一个江湖杀手势力,和补天阁差不多,只是我接手过后的补天阁原则性很强,青衣楼则是那种不问是非给钱就能杀人的杀手组织,一般人想到青衣楼,必然会联想到杀手,而我看到青衣楼,第一时间就想到,青衣楼主一定很有钱。 赌场,妓院,杀手组织,是这世上最赚钱的行当。 我不是准备接手青衣楼,我是准备干青衣楼主一票,勉强算是劫富济贫,劫他的富,济我的贫。 我收拾了一点少得可怜的行李,退了客房出来,转眼看到客店边上有个奇怪的小摊子,用稻草扎着长棍,像是插山楂糖球一样插着许多东西,有些像是特殊的面人,但说是面人,又散发着很甜的糖香气,边上有个小炉子熬着新鲜的糖稀,有个佩剑的白衣少年正在摊子前撅着嘴吹着什么,摊主一边指导他吹,一边伸手快速地把那一团糖稀似的东西捏成一个剑客模样的人。 我看得稀奇,走近了几步,站在边上,看着摊主捏糖人。 少年的气显然不够长了,他别开嘴,大口吸了一口气,重新又撅着嘴去吹。 摊主的手非常巧,少年换了两次气,空心的剑客糖人就被捏好了,而且从面容到佩剑上的纹路都栩栩如生,我也有点想要一个,等那少年拿了糖人,我上前一步,还没来得及说话,一个中年随从就要伸手来推搡我,我一步让开,那随从竟还不依不饶,按着腰间的剑,挡在我的身前。 我拧起眉头,说道:“这摊子你们家包了吗?” 随从冷冷地看着我,说道:“退后!” 我有点生气了。 只是我还没来得及动手教训一下那个随从,少年半带笑意的声音就传了过来,“老魏,出来玩这么大火气干什么?人家小丫头想买个糖人,你别把人吓哭了。” 中年随从这才退开,却还是用那种防贼似的眼神看着我,我瞪他一眼,跑到摊子前,比划着对摊主说道:“我也想要一个像他那个样子的糖人,个子要高高的,然后……就穿像他这样的衣裳吧,稍微年轻一点,佩着这把剑的样子就好。” 我指了指血河。 少年却不走,笑眼弯弯地看着我,这时也顺着我的话看到了我腰间的血河神剑,他噗哧一声笑道:“小丫头,这剑是打铁铺子拿来骗你银子的吗?怎么这么丑?” 血河神剑确实很丑,通体赤红,坑坑洼洼,剑尖略弯,像坏透了的方应看,但我不允许别人说它丑。 我有点不高兴地说道:“我这把剑锋利无匹,世上甚至找不到配它的剑鞘,轻轻一下就能把你的剑削断。” 少年笑得更厉害了,说道:“不信呢,我这剑可是当世名剑,削铁如泥,别说是这把丑剑,就是白云城主来了,也不敢说削断它。” 我不知道白云城主是谁,但我一眼就能看出这少年的剑是好剑,但绝不是神兵,只是我懒得和他吵架,继续比划着让摊主给我吹糖人。 摊主说道:“这糖人吹起来好看,但不少人怕脏,小姑娘要是自己吃,就像这位小公子一样,自己吹着口儿我来捏,要是为了好看不吃它,就让我来吹,这样吹得好看一点。” 我犹豫了一下,问那少年,“糖人好吃吗?” 少年对我灿烂一笑,然后一口咬掉了剑客糖人的头,含含糊糊地说道:“还成吧,一股烤糖味,很甜。” 我决定自己吹,让摊主来捏。 我花了三十文钱,得到了一个漂亮的糖人,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给摊主形容出来的脸……长得又像展昭,又像方应看。 少年竟还站在一边没走,看我对着糖人发呆,又问我道:“小丫头,听你的口音,是外地来的?还拿着包裹啊,有地方去吗?” 我不理他,拿着糖人就走,少年在我身后哎哎地叫了好几声。 我把这个话唠甩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话唠小皇帝男主上线,本篇纯甜的。 ☆、番外.九次 那只金冠白羽鹦鹉养了七年,我叫它小看, 它寿终正寝的那天, 刚好是方应看的生辰。 方应看从来不过生辰,除了自己, 他不喜欢从父母那里得来的一切, 包括 分卷阅读76 名字, 也包括生辰, 每年这个时候,他都会消失一天,第二天再回来。 小看死的那天, 他没有消失, 而是陪着我埋葬了它, 甚至还给它立了一个小小的坟冢。 寒冬冷夜, 我在二更醒来, 看到他的房间还亮着灯, 莫名就想去看看, 他说有点冷,我觉得有点热, 然后……他看到了我身上的刺青。 那天晚上我们都没有睡,我第二天睡了一个早上,方应看则熬到隔天晚上才睡,他太忙了。 方应看腰力很好,但是他的习惯不好,总是半强迫的姿势, 我不是很喜欢,而且我是一时意乱,本质上并没有很想要第二个男人,所以他第三天晚上来敲门的时候,我假装睡觉,没有理他。 后来他就再也没在夜里敲过我的门。 第二次是在同年的新年,间隔有两个月,因为那一年的战事太多,难得放松下来,我们就都喝醉了,一夜放纵。 后来证实只有我喝醉了,他是装醉。 然后我把他打了一顿。 第三次我记得最清楚,我为了刺杀蒙古大汗远走数月,回来的时候离汴京尚有数里,他带着人轻车简从远远地等着我,我原以为会有一场风风光光的接风宴,至少也该温柔软语陪伴几天,白日梦还没做完,就懵懵地被拉到了荒亭里,石桌上。 方应看的侍卫背对着荒亭守在远处,我一点声响都不敢发出,也不是很高兴,但又怀着一种莫名刺激的心理没有拒绝。 后来我又打了他一顿。 和他到底有几次,我其实记不清了,方应看却记得很清楚,自从那天我没有打死他之后,就一直心心念念着想要凑个整。 我所期待的燕好,是在两厢情愿的情况下,高床软枕,四下无人,红烛温柔,**帐暖,方应看则异常喜欢各种稀奇古怪的地方,比如紫宸殿的龙椅上,比如御书房摆满奏折的桌子上,比如荒凉无人的野地里,如果穿着龙袍,那兴奋度还要再上几个百分点,如果我肯配合他叫一叫救命,那简直能美到几天后,总之就是非常地讨厌。 如此巨大的分歧,难为我竟然还能和他过下去。 我也思考过为什么像方应看这样恶劣的人竟然能在我的手里活那么久,我想了很久,得出结论,大概是养了太久,养出了感情,就像养解闷的鹦鹉小看,小看死的时候我还哭了呢。 无论我多少次想过打死方应看,第十次终究还是我如了他的意,条件是下一次听我的,他答应得很犹豫,并且非常不甘心的样子,我当时感到很得意,觉得自己压过了他一头,直到下一次的时候,我才忽然发现亏的人是我。 方鹦鹉已经不是当年的方鹦鹉了,他变成了方狐狸。 尤其我后来渐渐舍不得打他了,亏就越吃越多,越吃越多,越吃越多…… 当年真该打死他。 作者有话要说:你们要的番外,快走快走,作者被榨干了,没有了,一个字母都没有了。【猫猫式惊恐.jpg】 ☆、卿本佳人(2) 据说青衣楼一共有一百零八座楼,每个楼都有百十名杀手效力, 分布在各地, 是个非常庞大的组织,青衣楼主也是江湖上最神秘的人之一。 青衣楼主住在青衣第一楼, 但没人知道青衣第一楼在哪里。 我听他们放屁。 我所掌控的补天阁势力最大的时候, 也不过四十二个堂口,除去仆役管事一类的闲杂人等,真正能够接单干活的杀手也没有超过三百个,当然,如果这里的青衣楼把那种武功稀松平常只能收十几两银子杀杀普通人的底层杀手也算在杀手一档里, 这里的朝廷再废到比宋末还要惨,这个人数也是有可能的。 至于没人知道青衣第一楼在哪, 没人知道青衣楼主的身份, 那就更是放屁了, 杀手组织也是打开门做生意的, 既然开门,消息就藏不住。 我在京城附近转了几天, 确认了两批来自青衣楼的杀手,一批有三十来个人,行事不像杀手,反倒像土匪,我在他们准备对一个过路商队下手之前把他们杀了,因为没有一个顺眼的,也就没有留活口。 另一批只有五个人, 三男两女,年级稍长的那个穿着黑衣,格外美貌动人,她带着一个黑衣小姑娘,看着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带着侍女随从出行,如果要说一定有什么古怪,也就是她的那三个扛着东西的随从看着太像江湖人,其中一个半张脸都被人削掉了,两个手也没有了,一只手腕上装着铁钩,一只手腕上挂着个脑袋大的铁球,可怜到让人想给他点儿钱。 但这个残废身上的血气是五个人里最多的,被簇拥在中间的美貌黑衣少女也显然杀过不止一次人,我瞅瞅她身边侍女模样的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倒是干干净净的。 之所以断定他们也是青衣楼的人,是因为他们先前撞上那一批土匪似的青衣楼的杀手了,其中一个白面书生似的随从用一块令牌打发了他们。 还有就是那个被称为公主的美貌少女自 分卷阅读77 己说出来的了。 我在跟踪他们探听青衣楼地址和就地杀人留个活口带我去青衣楼之间犹豫了一下,我还没犹豫完,那美貌少女又跟她那几个随从对起台词来,大概意思就是一会儿要去算计个陆小凤的人,让他们戏做真一点,青衣楼抛出来的也是废棋,可以杀几个,更好取信于人。 我不知道陆小凤是谁,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但我知道这批青衣楼的人是不准备回家了,他们是要去出任务的。 所以我选择第二个方案。 我捡起一块石头对准那个杀人最多的半个人砸过去,随即自己也和石头一起现身出来,血河神剑一扬,一剑杀死那个看上去有些文弱的随从,与此同时石头带着寒冰内劲,把半个人的后脑勺砸了个开花,我反手一拳,打死了离黑衣少女最近的随从。 三人倒地,我冲出来时不小心带起的一片早春嫩叶缓缓落地。 我看向黑衣少女,黑衣少女也看向我,比较奇怪的是,她的脸色竟然还是那么红润漂亮,只是眼神显出十二分的惊恐,像被老虎咬住的兔子,站在原地不敢动弹。 我对黑衣少女说道:“你们是青衣楼的人,我不管你们出来是做什么的,带我去找青衣楼主。” 黑衣少女语气发颤地说道:“姑、姑娘……我们不是青、青衣楼的人,我叫上官丹……” 我朝她瞪圆双眼,却还没来得及催动眠语术,黑衣少女的话就咽回去了,连连说道:“我们是,我们是,我这就带姑娘去找楼主!” 我满意了。 黑衣少女起初不敢和我搭话,但带着我走了一段路,她不知怎么地胆子就像是大了一点,像一只娇娇怯怯的小猫,自我介绍道:“我、我叫上官丹凤,是金鹏王朝的公主……说是公主,其实过得和平民也没有什么两样,不然也不会被青衣楼的人胁迫去做这种事情了。” 她说着还笑了笑,像是自卑,像是自嘲,配上那张花容月貌,当真可以让这世上任何一个人心疼。 但我一点都不心疼她。 我说道:“我没听过金鹏王朝,我只听过大宁王朝。” 宁是这个世界的朝代名,前朝是元,这个世界没有我所知的那个宋,也没有方应看一手建立的越朝,北宋灭后是南宋,南宋灭后蒙古立国,国祚仅有七十年,便被宁祖高烈掀了江山,如今大宁建国一百四十年,皇城在北,天子守国门,御外敌万里之疆,天下太平,真正盛世。 黑衣少女露出一点难堪的神色,半垂着眼睛,喏喏地说道:“金鹏王国只是个塞外小邦,怎么敢和上国相比。” 我理所当然地点点头,点完头才反应过来,龙椅上坐着的人已经不是我熟悉的那个了,上国说的是宁,不是越。 我忽然有一点惆怅起来。 黑衣少女带着我走了很久,来到一个破破烂烂的房子前,房子前坐着一个老头,浑身的血气,目测杀过的人至少成百上千计,武功大约在宗师和大宗师之间,但据我观察,他应当是没什么潜力突破大宗师的了。 老头看到黑衣少女和她的侍女,显然非常惊讶,他又看向我,神情渐渐凝重起来。 我问老头,“这个姑娘说你是青衣楼主,你是不是?” 老头没有半点意外,反而转头就跑,朝着他的房子跑。 这相当于不打自招。 我抬手就抓,在他扭头的一瞬间把他抓着衣领子揪起来,顺手给他点了几下穴道,内气成结,然后我把动弹不得的老头放下,在黑衣少女的衣服上擦了擦手。 老头看着不脏,但是他身上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味道,闻起来特别臭。 我的嗅觉非常灵敏,擦了手也觉得脏。 黑衣少女不光不觉得脏,对我的态度反而更加恭敬了,甚至有一点讨好地说道:“姑娘,我知道霍休他一直把自己的所有财富都藏在一个地方,杀了他,我可以带你去。” 老头霍休怒声叫道:“上官飞燕!” 被称为上官飞燕的黑衣少女吓了一跳,手下意识地朝腰间摸去,我说道:“你要是敢在我面前杀人,我让你哪只手杀的人,就自己生吃了哪只手。” 上官飞燕不敢动弹了。 我看向霍休,询问他,“你有多少钱?” 霍休立刻领会了我的意思,他大声地叫道:“我就是死了,也不会把我的钱送给你!” 我摇摇头,说道:“这是个病句,你死了,当然不可能把钱送给我,但是我可以杀了你,再让这个上官飞燕带我过去拿,老头,我今天只劫财,我不管你做过什么恶事亏心事,正在做什么恶事亏心事,你把身家分我一半,按照道上的规矩,我不杀你。” 霍休老头却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还骂我强盗。 我只好杀了他。 上官飞燕带着我去了一个破旧的小楼,里面果然藏着成堆成堆的金银珠宝和铜钱,上官飞燕又对我说道:“霍休明面上是天下首富,实际上背地里做着杀手生意,他有个朋友叫陆小凤,此人神通广大,经常会 分卷阅读78 来看霍休,这些东西我们得尽快搬出去,不然撞上陆小凤,那就说不清了。” 她说着,小心翼翼地说道:“姑娘,我有可靠的手下……” 我盯着她,问她,“你是不是脑子有病?” 上官飞燕呆呆地啊了一声,似乎没能理解我说的话。 我说道:“这么多的钱,就算都搬走,我能解释得清来源吗?万一官府追查再把案子翻出来怎么办?不趁着现在呈交衙门,难道要等以后百口莫辩?” 我当天就把霍休的事情上报了衙门,由于霍休死在京城附近,当地官府把案件移交六扇门,上官飞燕被压入大牢重点刑讯,主要是让她供述出青衣楼一百零八座楼的地点和主要犯案人员,上官小姑娘的脑子显然很不够用,被审了好多天才供出六十来个名字,三十多个青衣分楼地址,相反,霍休的案子倒是结得非常快,六扇门上报朝廷,朝廷上报内阁,内阁上报皇帝,最后据说是皇帝亲自拍板,给我二十万两白银的奖金,以资鼓励。 比起霍休那几千万几千万的黄金,这二十万两才是我真正拿到手可以踏实花的钱。 我觉得这个皇帝也是很有意思的,不说赏赐,只说鼓励,好像是在鼓励我多多杀一些霍休这样的人似的。 我被放出来的那天,刑部一个郎中顺带替我这个“海外归人”托了户部的朋友办了户籍手续,我是拿着身份文书出来的,二十万两白银一文不少全部到账,我花了四万两在京城买了一个两进的宅子,把剩下的钱存进了大通钱庄。 别的地方的宅子要便宜很多很多,但我喜欢天子脚下,人多,热闹,不至于寂寞。 我很满意。 也许牢里的上官飞燕不满意,但我的想法并不以她的意志为转移。 有了宅子,再添置点东西,我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也就算是个有家的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霜:我喜欢天子脚下。 糖糖【抬起脚闻闻】:还好,不臭。 —— 文案(c6k6.com)上的故事没有准备不写的,只是明面上不准把人名和原著名放到文案(c6k6.com)上啦,稍微修了一下,大家低调一点。 ☆、卿本佳人(3) 有家之后的第一件事是雇下人。 按照我前半生的习惯, 其实应该是买人, 但我前后加起来两个世界都在律法严苛的朝代,买来的孩子不管是不是亲爹娘卖的, 都是违法,至多是签长工。 虽然有些不方便,但我还是更喜欢这样的律法,合人情。 我准备雇一个厨子, 两个丫鬟,不需要看家护院的, 我自己就够了。 清早日头刚起,我从家里出来, 迎头撞见对门那一家走出个眼熟的人来,两个护院开门,马车备在边上,这人看着不过三十来岁, 一身绯袍,面如冠玉, 原本是没什么表情的, 见到我, 却是礼貌一笑, 客气地说道:“戚姑娘, 前几日就听说许大人搬新家了,我还想着新对门会是哪家,没想到是姑娘搬来了。” 这是上次替我托朋友办户籍的那个刑部郎中。 别人对我客气, 我当然也是客气的,我对他点点头,“花郎中早,是去上朝吗?上次大牢里黑压压的没看清楚,这会儿一看,花郎中也不大呀,真是年轻有为。” 花郎中微笑了一下,道:“哪里哪里,堂下官罢了,说来惭愧,花某除了那年殿试见过天颜一面,在京这许多年,也都是刑部里打转而已。” 他这个年纪,再上一步就得是侍郎,刑部侍郎一共就俩,想做堂上官,那除了熬时间等人家致仕是真的没办法,我有些同情地安慰道:“往好处想想,你身体健康大小伙子的,能熬好久呢。” 花郎中嘴角微微一抽搐,还是客气地接受了我的安慰,坐上马车上朝去了。 我的目光在他那至少比我四万两白银买来的宅子豪华了几倍的三进大宅上转了一圈,联想到花郎中的谈吐气度,不由得深深的叹了一口气,除非他从做官开始贪,一年几万地贪,不然就是像白玉堂那样的纯土豪,仔细琢磨一下,还是花郎中家里有钱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毕竟天子脚下,哪有官敢这么明目张胆地住贪来的豪宅? 我找了一个摊子吃早点。 这里的京城要比汴京大一些,吃食的种类却没有太多变化,甚至还有我以前很熟悉的一些吃食找不到了,唯一让人耳目一新的就是那吹出来的糖人了,但糖人好吃,又不能当饭吃,我走了一盏茶的时间,才在一家闻起来味道不错的面摊上吃了一大碗馄饨面。 本来还想喝点豆浆,但这里的豆浆不知道什么毛病,不白也就算了,闻起来还怪臭的,我就没有喝。 吃完早饭,我直奔前一天看好的“人力行”,虽然名字改了,但跟我记忆里的伢行没有太大区别,而且长工的年限甚至可以签到四十年,基本上把一个人能够干得动活的年头全都包含进去了,待雇的人大部分收拾得比较齐整,也有破罐子破摔的脏脏臭臭的,来 分卷阅读79 雇人的都绕着他们走。 正经来找活计的有区域划分,比如东侧全是准备做丫鬟的,年纪不会太大,太大了不好教规矩,西侧大都是看着穷苦但是很年轻的大小伙子,多半是来找体力活干的,还有厨子木匠瓦工一类的“技术性人才”,是可以进到人力行里等客的。 我挑了两个面相聪明又不怎么漂亮的丫鬟,年纪在十三四岁左右,她们是亲姐妹,从云南那边过来,前里兄弟姐妹一大堆,小的那个有点倒霉,被订给了地主家的傻儿子,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只有五岁的智商,又丑又胖,小的那个就撺掇被嫁给四十岁老光棍,因为生不出孩子,挨打挨了一年多的大的那个,两姐妹一拍即合跑了出来,一口气跑到京城那么远。 小的叫张翠翠,比较机灵,大的叫张红红,看着有些憔悴,不过再憔悴也是花朵一样的年纪,不至于太难看,之所以挑中她们,是因为她们把自己收拾得非常干净,就连旁人不会注意到的脖颈和耳后这些容易脏污的小地方都擦得干干净净的,可见是真干净。 我跟她们签的是五年的短约,月钱二两,等她们嫁人,还会每人再给二十两银子的嫁妆,非常丰厚了。 然后是厨子,厨子的价钱要贵很多,手艺好的厨子不签长约,我来来回回挑拣了很久,才选了一个以前家里开酒楼后来落魄的中年大厨何贵,月俸二十两,只签三年,包吃包住之外,还得让他带老婆儿子上岗。 好在我买的是二进的宅子,厨子也说不用住太好的房间,还可以兼职门房。 我带着何厨子和红红翠翠一起回家,巧的是又在家门口撞见了花郎中。 只是比起一早的温和可亲,下朝回来的花郎中显然脸色不是很好,眉头也皱得很紧,出于对邻居的关心,我问他道:“花郎中,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花郎中一见是我,脸色稍微和缓几分,但眉头还是蹙着,他轻声说道:“不是大事……家里人传信,我家七弟又跟着他那个狐……江湖朋友离家了,这一次留书说归期不定。” 我纳罕地问道:“令弟年纪很小吗?” 花郎中叹了一口气,明明他年纪也不大,却是一副为人父母的操心语气,“他明年也有二十三了,按理说家里不该拘着他,可他从小……目盲,又懂事得很,不知道拒绝人,他那个朋友是混江湖的,一个大男人怎么照顾他?上次出去一趟,回来不知道瘦了多少!” 我劝他,“年轻人,总是喜欢跑跑江湖的,令弟有朋友在身边,就算吃点苦头,也是人生必经之路,听上去令弟应该也是很喜欢出去的。” 花郎中又叹了一口气,表达出一种“道理我都懂可我就是担心弟弟”的态度。 我不由得有些羡慕起来,不是羡慕花郎中那个一看就是很受家人宠爱的弟弟,而是羡慕花郎中……他到底也是有个能宠着的人呢。 和花郎中在家门口道别之后,我把红红翠翠安置下来,给她们提前预支了工钱,让她们去买点必需品,何厨子那边就简单得多,他们一家原本都落到租房子住的地步了,这会儿只是回一趟租房,把东西搬过来。 何厨子没去,他老婆带着十来岁的儿子搬了三趟来回,何厨子收了我给的菜钱,出去买了菜,然后做了一大桌菜,他还把珍藏的一坛二十年的好酒拿了出来。 我无意摆主子谱,说到底我只是懒得自己干活,而不是要骑在别人头上作威作福,午饭我是和红红翠翠还有何厨子一家一起吃的,红红翠翠吃相不好,她们很懂事地坐远了一些,何厨子一家则是富贵过的人,吃饭的动作都比别人好看。 吃完午饭,我又准备出去,这一次是要取点钱,我想找木匠打个好看一点的架子床,我以前没有见过架子床,但一见到就喜欢上了,因为架子床做工繁复,用料又贵,这家宅子的原主虽然卖了房,床却是搬走的,见过架子床,我就一点都不想再睡那种普通的床了。 京城里的钱庄不少,但大都没什么保障,而我存钱的大通钱庄则是官府和江南首富花家合开的,官府不开钱庄,所以大通钱庄算是半个朝廷产业,我取了五千两的银票收在身上,出了钱庄的门,我打算找个靠谱的木匠铺子。 然后我就在先前的糖人摊子上看到了那个吹糖人的白衣少年。 他仍旧在撅着嘴吹糖人,摊主熟稔地把他吹出来的糖泡捏成一个……不穿衣服的女体。 我站在巷子的拐角处,少年吹完,满意地一抬头,刚好和我四目相对,他啊呀一声,脸就像着火似地蔓延开一大片的红晕,他唰地一下把女体糖人藏到背后,有些尴尬地对我笑道:“是、是你啊。” 他今天没有带随从,身后的剑也换了一把,看上去却不像个剑客,反而像一个被抓住耳朵拎起来的兔子。 我嘴角抽了抽,“别藏了,我都看到了,也没什么……” 大小伙子十七八,见着墙洞都容易冲动,不过是吹个糖人而已,也不算……很猥琐。 少年干巴巴地笑了一下,俊秀的脸庞上带着异样的潮红,星辰般的眼眸泛着清澈的色泽,但 分卷阅读80 他藏在背后的手里握着个不穿衣服的女体糖人…… 好吧,还是稍微有那么一点猥琐的。 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少年一手捂住了通红的脸,我原以为他想说点什么,不想他猛然背过身去,三下五除二就把摊主捏出来的,形状婀娜多姿,分外撩拨的女体糖人咬得稀碎,随即带着一脸的糖渣,自欺欺人地说道:“你什么都没看到!” 摊主乐呵呵地笑,还试图推卸责任,“我这么大年纪了,这样的单子也是第一次接,小伙子,三十文钱啊!” 少年红着脸,一边掏钱,一边辩驳道:“不是你说可以做,我才想不到吹这个!你可让我丢死人了……” 他没带铜钱,一个五两的银锭掏出来塞给摊主,红着脸看了我一眼,小声说道:“你不会跟别人说的吧?” 我诚实地说道:“放心吧,我都不认识你。” 不知道这个思想神奇的少年一瞬间脑子里都想了什么东西,他当即说道:“高棠,我叫高棠。” 作者有话要说:糖糖:膏糖,我叫膏糖。 小霜:……何解? 糖糖:膏药一样黏人,蜜糖一样好吃。 小霜:……哦。 ☆、卿本佳人(4) 我一时没有分清楚是哪个棠。 但高棠立刻有些懊恼地改口道:“不是, 我叫李堂,木子李, 堂堂正正的堂, 李堂。” 鉴于他一副心虚的做派, 我还是决定叫他高棠。 高棠把咬得乱七八糟的糖人丢到摊主摆在摊主边上的破木桶里,然后蹭了几步离我近了一些, 轻咳一声, 说道:“那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我其实不是很想理他, 但对上那双莫名地好像盛满了星光的眸子,就不由得心软了,我说道:“戚霜,干戚的戚, 霜雪的霜。” 高棠眨了眨眼睛,说道:“有点怪怪的,为什么不能是戚姬之戚, 露凝之霜?” 我觉得他这才是怪怪的。 我不想再和他废话下去了, 于是说道:“李公子,我还有事, 后会有期。” 高棠说道:“可我没事啊。” 高棠笑眼弯弯地跟上了我, 我走在街上,他跟着我, 我进了木匠铺子,他跟着我,我跟着木匠去后院看木料, 他也要跟着。 我回头看他,高棠离得更近了,他小声地说道:“你一个小丫头进别人家院子,我不放心。” 我原本应该觉得厌烦,但这少年长相只是寻常俊秀,却生了一双格外动人的星眸,看上去干净而纯澈,眼波一转,就叫人生不起烦躁之意来。 木匠铺后院就是木匠住的地方,说是别人家也没错,我不再理会高棠,认认真真地看了几种木料,最后敲定红木,不想在这个时候,高棠忽然说道:“这种木头不好,有一种泛紫金黄木,闻起来有药香,冬日不凉,夏日不热,最适合用来打床,这里有没有?” 木匠有些稀奇地问道:“客人,这上好的黄花梨老料确实是这个色,但要说真的冬暖夏凉还有香,我这可打了一辈子的木头了,从来没见过,没见过!” 我起初觉得这个高棠是在跟我捣乱,但他形容得有鼻子有眼的,我也就权当他说的是真的。 但人家木匠铺没有货也是白搭。 最后我还是跟木匠敲定了红木架子床,有顶门还有两扇雕花床门的那种,就像个小房子,很合我的心意,因为做工繁复,木匠也要找好几个帮工一起做,木料也是好木料,最后议定的价格是三百两。 比我预料的便宜得多,可能是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了解过物价的原因,毕竟长期生活在皇宫里会导致人越活越傻。 我付给木匠一百两的定金,出来这一趟的计划也就算是完成了,我不准备在外面多待,我要回家去。 高棠有些蔫蔫地跟在我的身后出来,刚一出来,他就忍不住说道:“我没有骗人,真的有这种木料,我睡的就是这种床,我只是忘了名字而已。” 我点点头,“天底下的木料多了,有的稀少一点,大部分人没见过很正常,但是连人家做了三十多年的老木匠都不认得,你说的那种木料肯定贵得要命,记得名字我也买不起,所以没必要记得的。” 高棠不知想到了什么,俊脸上又红了一片,他一边跟着我走,一边小声地说道:“戚姑娘,你听过戚姬吗?” 我想了想,问道:“汉高祖的那个戚姬?” 高棠的脸更红了,他轻咳一声,说道:“戚姬生定陶,初为农家之女,少时贫苦无依,却得汉帝一见钟情,宠爱有加。” 我更觉古怪了,问他,“你跟我说这个干什么?” 高棠看我一眼,头又低了下来,他声如蚊呐地说道:“戚姑娘天生丽质,埋没民间岂不可惜?在下、在下乃是福康侯之子,宫中天子是我表兄……天子相貌端正,年方十八,中宫无后,初夏选秀,姑娘若是参选,哪有旁人的事……” 分卷阅读81 我忽然觉得自己是真遇到骗子了。 我转身就走。 高棠哎呀一声,连忙又跟了上来,他红着脸小声地说道:“天子一定会很喜欢你的!你不要怕!” 就这几步路,已经从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走到了一侧的小巷,我转过身,冷冷地说道:“我不管你是谁家的公子,还是什么皇亲国戚,看在两面之缘的份上,今天我不动你,要是再敢胡言乱语,拿人取笑,我打断你的腿!” 高棠很是委屈地说道:“你有什么可取笑的?我哪有胡言乱语?好好的就要打人,你这个人怎么这样?” 我一把把他拎起来,抬手按在巷角的墙壁上,墙灰扑了他一头一脸,我冷笑一声,指着自己的脸,说道:“人是美是丑天生父母养,我长得是不好看,但是这不是你取笑我的理由!我这个人怎么这样?我还想问你这个人怎么这样!你这条腿是真的不想要了是不是?” 我抬手按上他的腿,刚想释放一丝内气给他点教训,高棠的脸忽然整个红透了,他软着声音叫道:“不、不要……” 我朝下看了看,忽然僵住了,我看了看高棠,高棠的脸都快红得滴出血来了。 我轻咳一声,松开手。 高棠趁机挣扎了出来,却没有跑,而是整个人蹲在地上背对着我,我也觉得尴尬,正想一走了之,就听他半带着急促的声音响了起来,“我、我有点懂了你是什么意思……你觉得你长得不好看对吗?我不觉得!你的眉毛细细淡淡的,看着很温柔,眼睛大大的,鼻子又秀气,嘴唇、嘴唇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了……还有,还有……天子不爱美色,他只是喜欢细腰……” ……腰。 我半是羞恼半是生气地叫道:“你先起来!” 高棠低叫了两声,小狗似的呜咽,声音里还带着些许尴尬之意,他小声地说道:“你……让我缓缓。” 我可能是被这莫名的赞美弄懵了,一时之间也忘记了自己可以抬腿就走,当真在小巷里等高棠缓了很久。 高棠起来的时候,脸上的潮红之色已经淡去了,但我朝他看了一眼,他的脸忽然又红了一点,他小声地说道:“离选秀还有两个月呢,姑娘好好地考虑一下,要是、要是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可以到福康侯府来找我,我要是不在,找三公子,就说找高、李……李堂。” 他说完,半扶着墙就想走。 我深吸一口气,叫住他,“李公子,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现在日子也还能凑合过,没必要去选什么秀,就算天子真的……我也不会适应皇宫的生活,尤其……万一以后天子宠幸别人,我很有可能会打死他。” 不适应皇宫的生活是假的,可能弑君是真的。 高棠连忙叫道:“我、天子、天子他不会宠幸别人的,他一早就跟、跟我说过,他只想要一个皇后的!” 我觉得这个小伙子很有可能是习惯性撒谎。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我要回家了。” 高棠急急忙忙地又跟着我走,我一回头就能看到他那双星眸眼巴巴地盯着我看,想赶走他都不行,甚至和他大声一点说话,我都有一种莫名的负罪感。 高棠一直跟我跟到家门口。 这会儿中午刚过,何厨子在门口擦春联纸,原先的人家春联纸没撕干净就搬走了,按照这里的规矩,是要后来者把春联纸撕走,再换新的,可我懒得弄。 他一见我身后跟着个人,当即就站起了身,说道:“姑娘,这个人是……” 不管是红红翠翠还是何厨子一家,都觉得我是个家里人不幸遭难的大小姐,何厨子中午吃饭的时候还建议我请几个知根底的护院,他现在摆出这个看家的架势,显然是为了保护我。 我摆摆手,说道:“一个朋友,送我到家就走,不用担心。” 何厨子在高棠身上打量一圈,也确实有些放心地坐了回去。 我看了看高棠,他虽然只穿着一身简单的白衣,但料子轻薄柔软,在阳光下微微泛着光泽,靴子上镶着两方一模一样的白玉,玉质温润水头足,普通人家用来做玉佩都奢侈,佩剑更是一眼可见的名贵,相貌也好,眼神清正,一点也不像个缠着陌生姑娘一路到家的无赖。 我看向高棠,高棠看向半敞着的门口,一副很想进去坐坐的样子,但我冷酷地说道:“李公子,你该回家去了。” 高棠有点可怜地说道:“那我明天还能来找你吗?” 我想说不能,对上他的眼神,话到嘴边就改成了,“好。” 盛满了星光的眸子立刻泛起了漂亮的波纹,像开了一场桃花雨,好看得让人心里一跳。 高棠高高兴兴地走了。 第二天高棠没来,倒是花郎中下朝的时候又让我撞见了一次,他的眉头皱得比昨天还要厉害,一问才知道,原来昨夜锦衣卫夜查先帝齐贵妃娘家,正好撞见齐家几个公子凌虐死了一个丫鬟,今早天子发怒,数罪并罚,齐家满门自齐贵妃以下全部入狱,齐贵妃因为戕害皇嗣,残杀后妃,当朝判了凌迟酷 分卷阅读82 刑,齐氏满门的判决虽然还没有下来,不过已有风声说要满门抄斩。 花郎中叹道:“齐氏常年作威作福不假,如今天子亲政是该整顿,但也有好些旁支庶族被一并下罪,花某最好的朋友也被牵连在内,可本案是天子一手查办,想疏通都不成了。” 我眨了眨眼睛,问花郎中,“大人跟我说这些,是……那个意思吗?” 花郎中紧蹙的眉头微微松缓一些,说道:“事情尚没有定论,但倘若……我确实是那个意思。” 我点了点头,说道:“我会按照市价算的。” 花郎中似乎有些欲言又止,但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和我道了别。 作者有话要说:高棠:我不会爽约! 第二天 高棠:啊啊啊啊啊我要齐氏灭族!灭族! —— 糖糖不是颜控,是腰控。 ☆、卿本佳人(5) 我最后还是没有挣着花郎中的钱。 皇帝只是当时在气头上, 等醒过神,还是让刑部按照正规程序一个个审问过来, 最后齐家一百多口杀了三十来个,剩下的大部分都犯了点事,从流放到坐牢不等, 还有就是一些无辜的旁支庶族, 关了差不多一个来月,案子审完人也就放出来了。 花郎中最好的朋友叫齐照清,是工部的,他们原先是一个地方的考生,还是同年, 关系特别好, 这回被放出来,不光没丢官,还被补了一个月的月俸。 盛世太平, 律法公正,皇帝还是个明君,就很容易导致像我这样的江湖人挣不着钱。 好在上次的赏金还够我坐吃山空,我不是很着急。 比起这个,隔三差五来找我报到的高棠才更让我烦心。 那天爽约之后, 他在隔天上门,我其实一点都不在意他爽不爽约,但他自己显然不这么觉得,不光郑重道歉, 还带了一大盒珠宝首饰作为赔礼,我觉得这样不好,就没有收,没想到的是又过了一天,他再次上门的时候牵了一条小白狗,他笑,白绒绒的小狗也跟着咧嘴,一人一狗看起来像是一窝生的。 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收下了狗。 然后高棠就有了天天上门的理由,有时候是带着特制的肉干过来喂狗,有时候是要帮我遛狗,有时候是走在街上看到了合适给狗玩的小物件,让我几次想把他和狗一起丢出去。 我经历过两次感情了,不像以前那么笨,我隐隐约约察觉高棠有爱慕我的意思,甚至可能是一见钟情,虽然对他的眼光有些怀疑,但不得不说,一个不怎么讨人厌的少年单纯的爱慕,确实很容易打动人,我虽然没有立刻和他在一起的意思,但也稍稍有了些放任的心思。 然而他总是想劝我参加他皇帝表哥的选秀。 可能是我年纪大了,已经不能够理解现在的小伙子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东西了。 我捧着红红泡的茶,半眯着眼睛看小白狗在院子里撒欢,准备等高棠今天上门来的时候跟他摊牌。 敲门声在午后响起,不轻不重的三下,带着意料之外的客气。 我动了动耳朵,不是高棠。 何厨子十岁的儿子何文颠颠地跑过来通报,圆乎乎的小脸蛋上带着汗珠,“小姐,小姐!外面有个叫陆小凤的人……” 我拍拍他的头,“好了,我听得见,让他进来。” 何文高高兴兴地又跑到门口,这一次他把门推得大大的,带着那个叫陆小凤的人进来。 陆小凤是个年轻而英俊的男人,嘴唇上方的胡子修剪成像是眉毛的两撇,我第一眼就认出来了,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第一天的时候认识的小胡子,老实和尚的朋友。 陆小凤见到是我,却没有露出意外的样子,他斯斯文文地笑道:“戚姑娘,久仰大名了。” 我奇怪地问道:“我来这里才一个多月,还有什么名声吗?” 陆小凤笑容和气中带起了一丝苦涩,他慢慢地说道:“萧秋雨,独孤方,柳余恨……霍休,他们都是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死在戚姑娘手下,都是一招。” 我只认识霍休。 但我忽然想起那只傻燕子说过,霍休有个叫做陆小凤的朋友,我立刻把她的话和眼前的人对上了号,“你是霍休的朋友,所以是为他来找我报仇的吗?” 陆小凤却摇了摇头,说道:“霍休是陆小凤的朋友,青衣楼主不是,陆小凤不会为了青衣楼主去找任何人报仇。” 他又露出那种带着淡淡苦涩的笑容来,“就算真的要报仇,我也打不过姑娘。” 我理解地点点头,“很多人都打不过我,你能有自知之明,已经比大部分人要强得多。” 陆小凤说道:“青衣楼主是罪有应得。” 我不是很喜欢他这种一句话一句话地蹦话的方式,但看在他帮过我的份上,还是配合地点了点头,然后问他,“所以你来找我,是为了什么事情?” 陆小凤盯着我,说 分卷阅读83 道:“是为了花满楼。” 我眨了眨眼睛,“花满楼是谁?” 陆小凤仿佛泄了一口气似的,说道:“花满楼是我的朋友,一个月前有个叫上官雪儿的小姑娘找到我,说她的姐姐被官府抓走了,但在此之前,花满楼已经到了他们手里,所以她希望能够用花满楼把她的姐姐换回来。” 我想了想,说道:“她说的是上官飞燕?” 陆小凤点头,说道:“我这一个月托了很多朋友帮忙,包括六扇门的朋友,他们全都告诉我,没有上官飞燕这个人,我最后的一条线索就是上官飞燕身边的三个保镖死在了姑娘的手里,那之后上官飞燕就失踪了。” 我立刻反应了过来,霍休办下青衣楼这么个庞大的杀手组织,平时的联系却不多,当初为了怕打草惊蛇,消息是严禁走漏的,上官飞燕作为唯一的知情者,先是关进刑部大牢秘密审讯,又因为脑子不够用只供出了三十多个青衣楼地址,被从刑部大牢移交锦衣卫处置,关进了诏狱,就把她给忘了。 我叹气,“当时刑部严审上官飞燕,为了怕走漏消息,很多内部的人都不知情,后来移交锦衣卫了。” 大宁有个说法,叫一入诏狱,不人不鬼,不在人间,不在地府。 陆小凤惊住了。 我奇怪地问道:“你为什么不报官?” 陆小凤似乎有点傻了,他问道:“报官?” 我更加奇怪了,“还是你的朋友有什么前科,或者是逃犯?朝廷本来就在严厉打击青衣楼一伙,你的朋友既然被青衣楼的同党绑架,正好报官处置,这样官府还可以拿上官飞燕做诱饵,把那个什么上官雪儿也一起抓起来。” 陆小凤呐呐地说道:“上官雪儿只是个孩子……她不坏啊。” 我惊住了,指着他的鼻子问道,“不坏,要拿你的朋友换她正在坐牢的姐姐?一个孩子有能力绑架人?她背后肯定有人,你赶紧去报官,万一这个孩子真是无辜的,你得把控制她的人抓起来。” 陆小凤当真愣愣地要走,走到一半他忽然醒过神来,对我又是无奈又是好笑地说道:“戚姑娘,你误会了,上官雪儿她不是青衣楼的人,她和上官飞燕一样来自金鹏王朝,这次是被青衣楼给利用了,她只是想要换回自己的姐姐,如果花满楼知道真相,他也一定会想要帮忙的。” 我觉得跟他有点说不通,想了想,说道:“我对门有个刑部的官员,当初上官飞燕也是他负责审讯的,我把他叫来,你跟他说。” 陆小凤连忙点头,看上去确实很担心上官飞燕的安危。 然后我把花郎中叫来了。 花郎中不认识陆小凤,但看着他的胡子,眼神就危险地眯了起来,等从他的嘴里听到花满楼三个字,整个人更是差点从座椅上跳起来打人。 陆小凤被泼了一茶杯的茶,他有点无辜,有点可怜地站在那里,满脸茫然,我却是立刻反应了过来。 花郎中,花满楼……那个目盲却留书出走,说归期不定的,花郎中的七弟。 两下解释清楚,陆小凤整个人都像是矮了一截,连脸上的茶叶都不敢伸手去擦,我看花郎中的架势,还以为他要骂人呢,没想到人家涵养上佳,只是胸口起伏了一会儿,就黑沉着脸,冷冷地说道:“陆大侠,家中二老上了年纪,不宜受惊,我也不同你计较七弟被人绑架,你却隐瞒不说之事,但我这个大哥,堂堂四品刑部官员站在这里,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你不来上门也不知报案,可有把我七弟的安危放在心上?” 陆小凤被训成了缩着脖子的陆小鸡。 花郎中收敛火气,沉声说道:“此事我已知晓,稍后会上报朝廷,陆大侠就不必再操心了,请便。” 陆小凤到这个时候才抬起头来,只是仍有些小心翼翼,他解释道:“花……大人,陆某不是故意想要隐瞒,我在大金鹏王那里见到了七童,他……” 花郎中更正道:“七童是家人叫的。” 陆小凤连忙改口,“花满楼他说上官飞燕已经告知了他实情,他本来是想帮助上官飞燕的,也已经向花家报了平安,没想到上官飞燕失踪,她妹妹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花郎中冷冷地笑道:“不得已?不得已所以绑架了我七弟,要你去把一个在刑犯人带出来给她?这是谁家的王法?还有你说的什么大金鹏王?在我大宁的地界,哪来的刁民妄自称王?” 陆小凤不说话了,他的脑袋低得已经不能再低。 我看不下去了,对花郎中说道:“好了,现在当务之急是把那个小伙子救出来,花郎中,我看不如这样,我们兵分两路,我让陆小凤带我去找你弟弟,你回去拟奏折上报朝廷,最好直接派兵,早点把人救出来才是正事。” 花郎中对我感激地作揖,随即对陆小凤冷冷一笑,说道:“可要有劳陆大侠带路了。” 作者有话要说:陆小凤:打开了遵纪守法的大门。 花郎中:总有刁民跟我抢弟弟。 霜霜:没有我挣不到的钱! b 分卷阅读84 r ☆、卿本佳人(6) 陆小凤安静如鸡。 为了赶在花郎中之前救人, 我急忙让他给我带路,毕竟上一次的钱没有挣到, 这一次到了嘴边的就更不能放了。 然后一路到了燕北。 燕北还有个名字,叫做塞北,大金鹏王住的地方距离陆小凤的另外一个朋友西门吹雪的住处很近。 我在茶馆里听过很多次西门吹雪的名字,知道他是当今天下最有名的两大剑客之一,和白云城主叶孤城齐名, 性格孤僻, 喜欢杀人。 我揪着半死不活的陆小凤的衣领子, 再一次语重心长地对他说道:“什么叫舍近求远,这就叫舍近求远, 当时从大金鹏王那里出来, 直接找西门吹雪帮你救人多好,这样花郎中根本不会怪你, 还得感谢你。” 陆小凤的原意是骑马过来, 被我运着轻功抓了一路, 这会儿脸色都在发白, 他试图露出一个笑容, 却差点没有吐出来,于是只好把嘴闭上。 我没有选择走正路,而是等到了入夜之后,探听明白花满楼被关的地方,直接带着陆小凤潜了进去,打晕院子里的看守, 推开了门。 关花满楼的房间很黑,毕竟一个瞎子没有照明的需要,我顺道把窗户也打开了。 陆小凤连忙走了过去,也许是他的脚步声比较特别,他还没有开口,花满楼的脸上就露出一个笑容来,他说道:“陆小凤,我就知道你会来。” 陆小凤摸了摸鼻子,被我说了一路,他应当也有了些羞耻心,他小声地说道:“是我来晚了,我应该早点报官的。” 花满楼微微有些惊讶,却还是笑了,他的笑容很好看,如果眼神不是那么黯淡的话,应当可以在我看过的笑容里排到前三,他温和地说道:“但你至少还是来了。” 陆小凤也笑了起来,“是,我来了。” 我觉得这两个人说话的时候自带一种旁人无法插足的气场,但现在并不是让他们叙旧的时候,我轻咳一声,说道:“现在有两个方案,一是把外面的人先收拾掉,等花郎中带着人来,二是我们先走,但有可能会打草惊蛇,而且这附近没有什么可以住宿的地方……” 我发现在我开口的时候,花满楼整个人抖了一下,长得过分的睫毛也跟着颤了颤,他有些茫然地侧了侧耳朵,看上去比先前像个真正的盲人了。 但他很快调整了这种惹人怜爱的模样,带着些许歉意地说道:“失礼了,不知道姑娘在这里……姑娘的武功一定很好。” 他说着又笑了起来,眉眼之间和花郎中很是相似,只是花郎中的笑很是矜持,他却满带真诚。 我点了点头,询问他道:“在这里没有受苦吧?虽然可能要麻烦一点,我还是觉得第一个方案更好。” 陆小凤摸了摸胡子,有些古怪地看向花满楼,花满楼眉头微微挑起,道:“他们待我很客气,而且上官飞燕已经向我说了实情,我不怪她,至于雪儿……” 我连忙打断他,说道:“花公子,你愿意私下了结很好,但是花郎中已经把案子上报,抓人势在必行,你可以决定他们最后判决的轻重,毕竟你是受害者,但是你不能越过官府放过他们。” 花满楼有些意外,不过还是笑了起来,他看上去一点都不愿意为难人,他点了点头,“我知道了,不过还请姑娘下手的时候轻一点,不要伤害他们。” 我认真地点点头。 然后把除了上官雪儿之外的人全都打断了腿,封了全身大穴,原地捆好。 上官雪儿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长相非常漂亮,眼神极其灵动,是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的那种小孩,但她有点皮,我对付不了很皮的小孩子,于是封了她的穴道,把人交给陆小凤。 花满楼看不到我干了什么,也没有闻到血腥气,于是他走出来的时候,面上甚至还带着一丝微笑。 我稍微有点心动。 养这样一个娇弱可爱又天真的小瞎子,一定很有趣。 但我随即又否定了这个念头,比起只见过一面的小瞎子,还是动不动就脸红害羞的高棠更合我心意,虽然他总是劝我去参加他表哥的选秀,但很大程度是少年人自尊心作祟,口是心非,想想就很可爱。 大金鹏王的住处很破,他自己住的地方还可以,别的地方就不太能看了,我一点都不想在这里过夜,但是陆小凤说,方圆几百里都是荒郊,没有客店可以住宿。 于是我决定露宿荒郊。 但陆小凤又摸了摸他的胡子,露出笑容来,说道:“但还好,我有个朋友就住在附近。” 我立刻想起了什么。 塞北万梅山庄。 陆小凤的朋友西门吹雪居住的地方。 这会儿其实快到二更了,等到了万梅山庄,已经是二更过半,陆小凤一点也没有麻烦朋友的自觉,敲开万梅山庄的大门,就笑眯眯地要了四个房间,热水,还有干净的衣物。 西门吹雪在家,但他没有出来 分卷阅读85 待客。 当然,像这样半夜上门打搅的客人,如果是我,不光不待客,甚至可能会杀客。 万梅山庄的石管家接待了我们,态度不算热情,但也一点称不上失礼,安排给我们的房间全都干净整洁,连被褥都带着晒过的气味,但显然是全新的。 我洗了热水澡,换上了侍女送来的雪白衣裳,侍女有些为难地告诉我,“万梅山庄从没有女客,备给客人的也都是男装,这是侍女的衣服,实在是失礼了。” 我摆摆手,“没事,我自己的衣服料子都没有这个好。” 我说的是真的。 万梅山庄粗看很有钱,细看更有钱,就算是侍女的衣服,料子也是柔软的纯棉,袖口衣摆的绣花更是精细,穿起来很舒服。 我不喜欢穿白衣,我其实明白,像我这样寡淡的长相,穿红戴绿只会显得更加丑,白衣更适合我,但我还就是很喜欢那些鲜艳的颜色。 但有得穿已经很不错。 我枕着高高软软的枕头,盖着干净温暖的被褥,很是舒服地睡到了第二天天亮。 然后被一阵练剑的声音吵醒。 我没有洗漱,没有穿鞋,迷迷瞪瞪地推开了窗户,刚好看到一个雪白的身影在光秃秃的梅林里上下翻飞。 剑光犹如电光,破空之声挟带雷霆之势,堪称一往无前。 西门吹雪。 我不止一次地琢磨过亲爹妈怎么会给自家孩子取这样奇怪的名字,但在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什么疑问都解开了,这样的剑客,生来就应该叫西门吹雪。 我站在窗户口津津有味地看他练剑。 西门吹雪剑势转过十三招,猛然间一个回头,冷若冰霜的眸子霎时对上了我的视线,他一剑劈砍而来,剑气削断我耳侧碎发,从窗口一路袭向屋内的博古架,博古架上的零碎物件咣当当碎了一大片。 我警惕地说道:“这是你自己打碎的,我不会赔钱的。” 西门吹雪冷冷地看着我,说道:“为何偷看我练剑?你用剑?” 我有些稀奇地问道:“为什么要避着人练剑?难道你在和人比剑的时候,也要别人闭着眼睛才行?” 西门吹雪说道:“我练剑是为了杀人,不是为了给别人看的!” 我点点头,“我练武也是为了杀人,但让别人看看也是可以的,练武要多和人交流,这样才能发现自己的不足,就像我看一眼就知道,你已经练出了属于自己的剑道,也到了某个不可言说的瓶颈,现在正急于突破。” 西门吹雪一顿,他又重复了先前的问题,“你用剑?” 我说道:“我用剑,你想和我比剑?” 西门吹雪的眸子里陡然闪过了一种动人的光彩,他说道:“我本不和女人动手,但练剑的女人已不再是女人。”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为什么我用个剑,连女人都不是了?” 西门吹雪却不回答我的问题,他面容沉静,道:“请赐教。” 我只好草草地洗漱了一下,穿好衣服鞋子,带上血河,绕了几步到房间后的空地上,去跟西门吹雪比剑。 西门吹雪的剑是难得一见的神兵,却不如血河锋利,于是我在征求了西门吹雪的意见之后,和他一人拿了根树枝比划。 真的只是比划。 西门吹雪的武力等级差不多是先天高手巅峰,距离宗师只差一步,他正好卡在这个瓶颈上,假如我认真起来和他比,也许几招就能分胜负,那不叫比剑。 我和他交手两千七百零四招,直至他招式用老。 西门吹雪起初是在和我认认真真地比剑,但没过多久就反应过来我在指导他,他的面色有一瞬凝滞,但终究还是逃不过得窥更上一层武道的诱惑,渐渐地放任自己沉浸在了这场教导里。 西门吹雪招式用尽,我用树枝挑起他的树枝,带着他重复了一遍先前的招式,融入了我对他的剑道的理解。 我放下树枝的时候,西门吹雪已经虚脱,只靠毅力支撑自己没有倒下去。 我忽然有点同情他以后的女人。 体力太差。 作者有话要说:霜霜:我的糖糖的体力…… 糖糖:你不要过来! ☆、卿本佳人(7) 朝廷的人在三天后抵达。 来人是号称天下第一名捕的金九龄, 据说是因为正在附近办案,才被临时调配过来主事,巧的是他和陆小凤还是认识的。 我有点好奇陆小凤到底认识多少人了。 因为上辈子的经历,我对名捕这两个字十分敏感, 金九龄也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这个天下最有名的两大剑客之一还不到宗师级的世界里,这位名捕是个实力中等偏上的先天高手, 相貌英俊,看着也风度翩翩, 只是他让我有些微妙地想起年轻时候的方应看。 像方应看绝不是好的形容词。 但陆小凤显然不觉得自己的朋友一个两个都会出 分卷阅读86 问题, 他很是热情地和金九龄打了招呼, 然后就要向他介绍我,只是他才要开口, 金九龄就朝我微微地笑了,说道:“不用你陆大侠介绍,这位戚姑娘的名声已经非常大。” 我眨了眨眼睛,指着自己问道:“天下无敌?” 金九龄哈哈笑道:“未尝不可。”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已经确认了这个人不是什么好东西,毕竟方应看当初就是这么吹我的。 是随口客套还是莫名殷勤,我还是能看得出来的。 金九龄或许抱着和方应看一样的心思, 但他长得甚至还没有陆小凤好看。 我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 金九龄不知是不是察觉了我的意思, 他很快收敛了殷勤的态度,公事公办地处理起了案子。 大金鹏王的人很快被六扇门带走,我这才知道, 原来是真有金鹏王国这么个地方,只是已经被灭了很多年,上官飞燕和上官雪儿也不是什么大金鹏王的嫡系后代,这一切很可能是针对当初几个旧臣的阴谋,因为他们现在过得都挺好,还很有钱。 我同情地看了看陆小凤,拍他的肩膀,“所以上官飞燕当初假装公主去找你,是想让你做打手替她骗钱,不,是抢钱也说不定。” 陆小凤摸了摸胡子,说道:“幸好我这个人一向运气很好。” 我觉得他是心态好。 上官雪儿对这件事大部分不知情,她唯一犯的错就是利用上官飞燕留下的人手控制住了花满楼,威胁陆小凤救她姐姐未遂,她又是个小孩子,花满楼也不想追究她,所以最后应该不会判得很重。 到此金鹏王朝的事情就算是告一段落了。 我准备回京城去。 花满楼准备跟我一起走,除了向兄长报平安之外,还要去给上官雪儿陈情,如果我没见过他,一定会觉得这个人简直没事找事,但我已经见过他,于是不光不觉得他滥充好人,甚至还挺喜欢他。 这是一个活在阳光下的瞎子。 也是一个被保护得很好的孩子,浑身上下透着最质朴不过的纯真和善良。 西门吹雪没有留客,也没有送客,但他命人给我送了一匹西域宝马,一盒南海珍珠,两匹银雪贡绸,还有京城一处宅院的地契,别的不论,光是那份地契就价值好几千金。 惹得陆小凤一路上都在用瞧稀奇的眼神看着我,还旁敲侧击,问我西门吹雪是不是要铁树开花。 我知道这是他谢我指点的礼物,毕竟一个土豪是不会喜欢欠别人人情的。 我对这门生意十分满意,虽然我一开始并不是为了钱,只是见猎心喜。毕竟以西门吹雪的年纪,能够练出这样的剑道已经十分难得,倘若再多给他一些时间,他的成就不可限量。 如果是以前的我,大约已经在琢磨着如何把人拐到手好好教导,以期养出一个绝世的高手,但我现在已经明白,有人命中注定是另一个人的对手,我能看透别人,别人却无法窥探到我的内心,这不叫武道知己,只是武道凌驾。 回京的路程比我抓住陆小凤一路轻功飞过去要迟了足足五天,京城不允许骑马,到了城门口就得下马,我牵着西门吹雪送的那匹西域宝马,花满楼走在我的身边,我把他护在朝内的一侧,注意不让他被京城挤挤挨挨的人群撞到。 陆小凤在进城前溜了,理由是不敢去面对花郎中的冷脸。 花满楼的步子很稳当,他微微侧着脸朝向我的方向,这是他这些天养成的习惯,也许是我的动作比一般人要轻,即便现在刻意弄出正常的响动来,他侧脸朝着我的习惯也已经养成了。 我问他道,“耳朵还好吗?这里声音挺吵的。” 花满楼露出一个明快的笑容来,说道:“我喜欢人多的地方,越是吵闹,越让我觉得活在人间。” 我理解地点点头,说道:“我有一段时间避世,很不喜欢见人,但后来慢慢地才知道,人是不能一个人活下去的。” 花满楼说道:“听上去很寂寞。” 我忽然就笑了,对他说道:“花公子,我那儿还有个心意不明的小公子,一会儿我去找他问清楚,他要是愿意和我处一处呢,你就当今天没听过我这话,要是我理解错了,他其实并不喜欢我,我想问问你,到时候能不能给我个机会,让我追求你?” 花满楼怔了一下,随即也跟着我一起笑了,他说道:“好啊。” 我有一点高兴。 我到家的时候刚刚过了中午,何厨子没有让我吃剩菜,而是重新开火做了几个菜,等菜的时间里,我问红红翠翠,“那个李堂公子这些天来过没有?” 翠翠还在努力思考的时候,红红已经不假思索地说道:“来过,来了好几次呢,我告诉他小姐要过一阵子才回来,他还很不放心,又问小姐去哪儿了,还说等小姐回来了,一定要去福康侯府通知他呢。” 我点了点头,对红红说道:“那你就去吧,让他一会儿过来一趟,就说我有事想问他。” 红红连忙去了。 分卷阅读87 我本以为红红去这一趟会很快带着高棠回来,结果红红去了半个时辰才回来,回来的时候还有些委屈地红着眼睛。 我惊讶地问她怎么回事。 红红生气地说道:“我一开始让他们去通报,但是门房说没有叫李堂的公子,我就准备回来了,结果又遇到一个什么三公子的,他问了情况说让我等等,又去叫了一个四公子,两个人就进去了,过了好久才有个姐姐来说,堂公子晚上过来。” 红红很是不平地说道:“知道他们家高门大户,但也没有这么摆架子的呀!我一个丫鬟也就算了,小姐这么好的脾气,要是嫁过去……” 我很是莫名地摸了摸鼻子,不知红红从哪里得出我好脾气的结论。 我安慰了红红几句,没有把事情放在心上。 门房说没有叫李堂的公子,很有可能李堂是个假名字,毕竟高棠才是他当时脱口说出的名字,但高棠提起福康侯府时的亲近语气又做不了假,我推测他大概是那种身份有点问题的外室子一类,这也解释了他为什么看上去一点都没有官宦勋贵子弟的浮躁气质,且对那个皇帝表哥十分尊崇。 我对高棠的身份不是很在意,毕竟我看重的是人,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高棠在临近傍晚的时候上门,穿的是一身鹅黄衣衫配柳叶青腰带,靴子和袖口也都配了柳叶青的绣纹,脸颊微微发红,还泛着热气,双眼还带着少年特有的湿润明亮。 他一看到我就笑了起来,“戚姑娘!” 我抬抬手让红红翠翠都出去,端起茶盏喝了一小口,才道:“坐。” 高棠不明所以,但还是坐了下来。 我点点头,一点都没有废话,对他说道:“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明确告诉我,你对我什么感觉都没有,然后再也不要上门,二……” 我话还没说完,高棠很是惊讶委屈地站起身,说道:“我不同意!” 我瞥他一眼,继续说道:“二是你现在承认,你喜欢我,想跟我继续相处,我不管你口是心非还是别的什么,我很不喜欢你在我面前总提什么选秀的事情,我也不会进宫选秀,惹人笑话。” 高棠一时之间像是怔住了,不多时,面部表情回笼,呈现出一种……悲喜交加的状态,他走到我的面前,有些踌躇。 我眨了眨眼睛,告诉他,“我可以给你一天的时间考虑。” 高棠呐呐地说道:“我、我喜欢你,可是……你真的觉得选秀是一件惹人笑话的事情吗?” 我莫名觉得他这话问得有点怪异,于是不假思索地说道:“为了一个男人,和一群秀女扎堆站着等人来选,和头上插根草标自卖自身有什么区别?” 高棠的声音更低了,头也跟着低了下来,他小声地说道:“可是本朝的皇后都是这么选的。” 我敲了一下他的脑壳,问他,“我不管皇后怎么选,我问你的心意。” 高棠毫不犹豫地说道:“我喜欢你,我想要你,虽然我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但是我这辈子只想要一个女人。” 我满意了。 我忽然起身,把脸红红的少年一把抱进……抱不了,他比我高一截。 我眼神阴鸷地抬起脑袋,看着他的下巴。 脸红红的少年伸出手,慢慢地把我抱进怀里。 作者有话要说:论萝莉和御姐的区别。 霜御姐【抱住脸红少年把他埋胸】 糖糖卒 霜萝莉【眼神阴鸷抬头看下巴】 糖糖(被萌)卒 ☆、卿本佳人(8) 高棠一直留到天黑才走。 我这段新的感情很有一种顺其自然的意思, 毕竟只是喜欢一个人, 对我来说还不到谈婚论嫁的地步, 高棠大约是今天刺激太过, 也没有对我的想法提出异议。 总体来说, 我很满意。 我也曾经思考过为什么我每到一个世界, 身边总要有个人陪着,结论很多,但归根究底只是寂寞, 朋友无法填补我的寂寞,在无数个安静到冰冷的夜晚,我睁开眼睛的时候, 如果没有一个温热的胸膛, 我会感到一种发疯般的恐惧。 普通人恐惧未知,恐惧死亡, 而我恐惧的是寂寞。 之所以是高棠,很有可能是他身上单纯热烈的少年气息感染了我, 他实在年轻得过分,一眼望去, 便和死别是个不相关的词。 隔天高棠没有来, 反倒是陆小凤找到了我, 他说他预备离开京城了, 最近又有一桩麻烦的事情找到了他。 我仍然问他,“报官了吗?” 陆小凤摸了摸胡子,苦笑道:“戚姑娘啊, 总有一些事情是官府解决不了,而我可以做到的吧?” 他简单地说了一下情况,竟然是那个刚刚办完金鹏王朝的案子,还没来得及回京述职的金九龄遇到的麻烦事,他先前就和陆小凤提过,没想到就这么个办案的时间,临近塞北的地方 分卷阅读88 又发生了一起同类型案件。 江湖上出现了一个名为绣花大盗的盗匪,据说是个长着一脸大胡子的男人,每次抢劫前都要坐在人家的必经之路上绣花,绣得还挺好,而且喜欢扎瞎受害者的眼睛。 我有些古怪地说道:“胡子把脸都挡住了,你怎么知道绣花大盗一定是个男人?” 陆小凤点点头,“这也是我怀疑的地方,而且他的绣作……” 他话还没说完,我已经拍拍他的肩膀打断了,“好了,让我打人杀人容易,跟我谈案子实在是难为我了,你去查案吧,要是有什么用得上我的地方就说,我收你一半报酬。” 陆小凤苦笑着走了。 我觉得他一点都不为难,他明明就很喜欢这些事情。 又是一个口是心非的男人。 上官雪儿的事情在一个月后解决,由于花满楼的陈情,加上小姑娘确实没有犯下什么大错,她被判吃半年牢饭,然后就可以释放,据说花满楼已经为她找好了愿意收养她的人家,还是富商,一出狱就可以认爹娘。 相比之下,上官飞燕要可怜得多,她在刑部的时候就已经扛不住审讯招认了杀死大金鹏王真正的后人丹凤公主的事实,她手里还有一些别的人命,加起来也有十来条,按照大宁的律法,斩首都是轻的,后来到了诏狱更是被严刑拷打,锦衣卫对于江湖人是很警惕的,进去就得勾断琵琶骨废武功,因为上官飞燕练过不需内力的针法,又被额外挑了手筋,其他的刑罚花郎中没有多说,但我也能猜到一些。 高棠大约是有做锦衣卫的朋友,偶然听我提了一句,就兴奋地告诉了我很多事情,我这才知道诏狱诏狱,是皇帝下诏才能下的狱,关的全是犯了大罪的高官显贵,之前的先帝贵妃齐家满门在还没有判决的时候,就是被关在诏狱里,也是因为这个,花郎中才会以为他的朋友在劫难逃。 进了诏狱的人通常是不会被放出来的,运气好的可以很快死在锦衣卫的手下,运气不好的就得被关到死,而一般案子过去之后,锦衣卫不会再额外折腾人,但诏狱是个黑狱,常年不见阳光,没有声音,潮湿而封闭,一天只有一餐,蛇虫鼠蚁横行,夏天会热死人,冬天会冻死人,真正意义上的热死冻死,大部分的犯人都活不了几年。 之所以说上官飞燕可怜,是因为诏狱里的犯人大部分是因为通敌叛国,欺君之罪,大型贪污等等罪行进去的,像她这样只是杀了几个人的罪,基本上到刑部已经顶天,她只是托了青衣楼的福,才有幸在诏狱里度过余生。 高棠的重点不在诏狱,而是齐贵妃一家。 他一边偷瞧我的表情,一边说道:“齐贵妃当初在闺阁时为了救落水的先帝受寒,导致不能生育,先帝因此爱重齐贵妃,纵容她在宫里横行无忌,害死许多宫妃皇子,天子是当初皇后向先帝下药所生,整整十六年,中宫成冷宫……天子和先帝之间并无父子之情,齐家又实在犯了重罪,所以天子才下手狠了些。” 我感到奇怪,“你为什么总向着皇帝说话?” 高棠呐呐地说道:“我是怕你误会……” 我更奇怪了,“误会什么?误会皇帝不够英明?齐家的事情明明做得够好了,既惩处了犯事之人,又没有牵连无辜,一定要说有什么做得不好的话,皇帝登基两年,怎么到这个时候才办齐家?” 高棠连忙解释道,“齐家树大根深,仗着先帝信重在朝中安插了许多要职,天子一早便查明齐家诸多罪责,但是保险起见只能徐徐图之,这两年间天子借由吏部官员变动,将齐家扶持的人手从重要位置逐个拔离,这才下定决心动手,由锦衣卫打头阵,趁齐家还没有反应过来,将他们一网捞尽,更不是故意牵扯无辜,只是当时怕有漏网之鱼。” 听起来更像个明君了。 但我只是点了点头,继续捧着半边西瓜,挖最中间的瓤吃。 我以前吃的都是香瓜一类的瓜,汁水不多,也不够甜,西瓜别称青门瓜,绿皮红瓤,一口下去清甜可口,汁水丰沛,和架子床一样,我吃过一次就喜欢上了,再也不想吃别的瓜了。 宋朝那会儿也有西瓜,只是要从辽国运过来,会种的人也不多,我见过,但因为对我来说长相有点奇怪,并没有吃。 这会儿差不多快要入夏,按理来说西瓜的时令还没有到,不过高棠说他的庄子上已经有熟瓜了,每次来都要给我带一两个,不会多,怕我放坏。 我吃西瓜只吃里面最中间的一块,因为那个最甜,也没有籽,我懒得吐籽。 高棠起初还小心翼翼地问我是不是不喜欢吃,等知道我的理由之后也无奈了,于是我每次吃完中间瓤,他都会接过瓜继续吃。 非常节俭的一个小孩。 这也是我猜测他很有可能身份不像自己说得那么高,甚至有可能是外室私生庶子一类的原因,穿得好,出手大方,很有可能是他最近比较受宠,也许正是因为他总挂在嘴边的皇帝表哥开始给他机会了,少年人有自尊,我非常体贴地没有追根究底。 入夏之后,宫里选秀的 分卷阅读89 事情就要提上日程了。 虽然宫里还没有消息,不过按照去年议定的流程,最多一个月,肯定就要选秀了。 大宁的选秀和我所知的选秀不一样,本朝高祖吸取了前人经验,怕外戚篡权,所以留下遗训,大宁上至皇后下至宫女,必须从平民百姓家中遴选。各地府衙筛选一轮,基本上一个地方只能选上一两个,美人多的地方就多选几个,然后凑个百十来个进宫选秀,说起来先帝齐贵妃出身不低,能入宫纯属撞运。 就像高棠说的,天子十八,中宫无后,这次的选秀说不得就能出个皇后贵妃什么的,对于许多适龄少女来说,是一步登天的好机会。 我现在走在街上,到处都可见戴着面纱或是帷帽的少女出入脂粉衣料首饰店铺,毕竟自家养着裁缝绣娘的大家小姐大部分是没资格参选的。 不得不说,满街美人,衣香鬓影,挺美好的一幕。 如果我看中的料子没有被买光,那就更美好了。 我高高兴兴地出门去,兴致低落地走回家。 家门口有个牵着小白狗,眼巴巴地看着我的高棠。 我忽然又高兴起来,却又有一点矜持,瞪他,“我还以为你今天不来了。” 高棠连忙说道:“昨天我是有公务,这个季节各地都在防治疫病,乱糟糟的……” 我现在已经知道,他在朝里是有正当官职的,具体做什么解释不清,反正就是他皇帝表哥一忙,就得叫他过去跟着一起忙,经常三五天不见人,陪着我的时间又少,最少的一次,他跑过来放下西瓜就走了,连水都没喝上一口。 十七八的少年人,本来就是抽条的时候,被繁重的公务一忙,眼底经常带着熬夜的青黑,整个脸颊上都快没肉了,瘦出一个尖尖的下巴来。 我觉得总这样不行,但他显然很喜欢。 我也渐渐地表示理解,年轻人,总是想要做出一番事业的。 但理解归理解,没时间陪我就是错。 我罚他只能看着红红翠翠吃瓜,也不给他喝茶,一口都不给。 高棠一点都没有被惩罚的不快,反而心满意足地用那双漂亮的星眸看着我,嘴角弯起,比他脚边的小白狗还要乖。 我虎着脸让翠翠给他倒了一杯清茶,他的笑容更大了一些,咕嘟嘟喝了半杯下肚。 太乖,舍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PS:看到了血书,嗯,花花if线的话,等本篇完结之后做个投票好吗,少数听多数,现在就不要闹啦,专心吃糖糖好不好? ☆、卿本佳人(9) 六月炎热如火。 我虽然不畏冷热, 也难免受了天气影响, 变得不爱出门, 高棠先前跑得勤快, 晒黑了一点,后来他再来的时候, 身边总会跟着一两个人打伞。 也许是今年的天气热得太早,选秀的旨意迟迟没有下达,到这会儿六月里,街头巷尾都说可能要推到明年, 原先的美人风景线也不见了, 对我来说, 最大的好处就是原先很多买不到的东西有货了。 也是因为太热, 花郎中怕弟弟路上受苦, 索性就给家里去了信,要留花满楼两三个月,一来二去,高棠也就和花家这对兄弟熟悉了起来。 后来想想,我之所以对高棠的身份那么深信不疑, 花郎中的反应绝对要负一大半责任。 他根本就没有认出高棠。 花郎中虽然是个堂下官, 但他曾经说过自己当初科举殿试时见过天颜一面, 我也就想当然地以为他认得出皇帝,后来才知道,他殿试那会儿见到的是先帝。 高棠身份的暴露说起来其实跟陆小凤查的案子有点关系。 坚强勇敢的陆小凤顶着六月里的大太阳在江湖上晃荡了十几天,终于从绣花大盗落下的一块绣帕上查出了点线索, 找上了神针山庄的薛冰大小姐,又因为薛冰加入了江湖上一个叫红鞋子的组织怀疑上了红鞋子的头目公孙大娘。 机智聪明的公孙大娘把陆小凤一通忽悠,套出了话,得知自家另一个姐妹上官飞燕身陷诏狱,顿时恼怒,把金九龄抓了起来,要挟锦衣卫放人。 抓六扇门的捕头,要挟锦衣卫放人。 锦衣卫根本就没理她。 愤怒的公孙大娘在撕票过程中被自家结义的二妹背叛,得知金九龄才是绣花大盗,恰好又遇到赶来的陆小凤,绣花大盗的案子告破,红鞋子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原本事情到这里就可以过去了,但是公孙大娘不,她要救上官飞燕。 诏狱机关重重,高手如云,她没那个信心去闯。 得知锦衣卫所总指挥使是福康侯府大公子李羽,于是她决定抓个肉票威胁李大公子放人,然后抓到了到处说自己是福康侯府公子的高棠头上。 ……谁让李家一门五兄弟都不爱出门。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 我跟高棠走在夜市上,一路走,一路吃,虽然每吃个什么东西都 分卷阅读90 得先让他身后那个姓魏的随从尝一口,但他显然吃得还挺高兴。 然后我们在一个黑巷子的拐角处碰见一个卖糖炒栗子的老婆婆。 这位卖糖炒栗子的老婆婆下盘有力,腰身有劲,手臂略粗,一眼看去便知是个高明的剑客,武力等级差不多先天高手巅峰。 她用颤巍巍的声音招呼我,“客人,买点栗子吧,热乎乎的糖炒栗子……”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高棠立刻就心软了,吩咐随从掏钱,那随从对着我的时候冷得二五八万,对着一个假老婆子却和善得很,一边说话,一边买了两大包糖炒栗子。 糖炒栗子没有毒,但假老婆子的推车里藏了两把剑。 姓魏的随从一背过身,假老婆子就动手了。 我很久没有见过在我面前动手偷袭,把我当成空气,还用侧面对着我的人了。 于是我伸出手,戳了一下她的腰。 腰里裹着厚厚的布条,但我的内气可以穿透,假老婆子双剑才刚出鞘,就被我戳得一个踉跄,吐出了一口鲜血。 姓魏的随从猛然反应过来,气沉丹田,大声地喝道:“护驾!” 就有许多个我曾经在路上见过的先天高手从四面八方赶来,不多时,将负伤的假老婆子团团围住。 我之前一直以为这些先天高手只是在京城里辛苦地讨生活,原来还是吃皇粮的。 高棠看着我,我看着他,良久,我问他,“护驾?” 高棠后退了一步,他一只手里牵着狗,一只手里握着糖人,穿着花花的衣裳,像个逃学出来的少年人,不安地眨了眨眼睛。 我叹了一口气,拉着被护的驾从重重高手里走出去。 走了不知多久,高棠才小声地打破了沉默,他说道:“我没有想要瞒着你,我只是……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嗯了一声,“话本里通常这个时候我应该跪下来叫你万岁,然后你把我扶起来,带我进宫做妃子。” 高棠更加不安了,他辩解道:“父皇虽然宠爱齐贵妃,却也做不到三千宠爱在一人,他时常背着齐贵妃宠幸别人,然后齐贵妃就会用各种手段折磨那个妃子……我从小见得太多,一点都不想成为父皇那样的人,我对这段感情很慎重,戚姑娘,你信不信我?” 我生气地说道:“那你为什么要编得那么像?福康侯府里的人都叫你六公子了!还说不是故意骗我?” 高棠漂亮的眸子一眨一眨的,他说道:“我做天子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是天,做高棠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个人,我想和你两个人相处,而不是像父皇和母后那样,一个站着,一个跪着。” 我想了想,说道:“你现在不用担心这个,我生下来还没有跪过人。” 我只跪过慈航静斋的山门。 高棠不说话了,又走了一段路,他的手忽然像是无意识地碰了一下我的手背,然后又是一下,两下。 像是小兽的试探。 我直接握住了他的手。 高棠呐呐地说道:“你不生气了啊?” 我说道:“还有一点生气,如果不是那个刺客,你还准备瞒我多久?” 高棠的脸忽然红了,他偷偷抬起眸子看了我一眼,发觉我在盯着他的脸看之后,他的脸红得更加漂亮,他小声地说道:“我原先是准备七夕的时候……” 离七夕只有十五天。 我感到有点窒息。 小白狗如此害羞,显然已有准备,我不能想象自己错过了多少惊喜。 我握着高棠的手紧了紧,他啊呀了一声,大约是有点疼。 我松了松手,黑着脸咬牙切齿道:“今天那个刺客,让人好好地审!” 高棠不明就里,只知道红着脸胡乱点头,我们两个傻乎乎地走了半个晚上的夜路。 然后就审出了个姊妹情深的公孙大娘。 唐时的公孙大娘一舞剑器动四方,本人更是个黑白两道不沾的江湖散客,上至君王,下到庶民,无不为其风姿折服,我没见过她,却也听过她的名声,而红鞋子的公孙大娘号称唐时公孙氏传人,却没有先祖的散客风骨,带着一帮姐妹到处劫富济贫,劫的是别人的富,济的是自己的贫。 我虽然偶尔也干点这种活计,但我是挑人的,比如坏了杀手行当规矩的青衣楼主,但红鞋子不挑,只要被她们盯上,多看她们两眼都算是罪过,随意找个借口就可以杀人,甚至在没有借口的时候,因为月亮比较圆,心情比较坏,也可以作为杀人的理由。 锦衣卫总指挥使李羽听闻自家皇帝表弟差点出事,拦都拦不住,一定要亲自用刑,高棠好奇心起就去看了一回,回来好几天没有吃得下肉,看到红红白白的东西就要吐。 李大公子也是个人才。 没了原定的惊喜,到七夕那会儿,高棠就把我带进宫转了一趟,大宁的皇宫是我见过的最小的皇宫,胜在精致,砖瓦工艺也漂亮得多,我原先就觉得许多皇宫建得那么大,住的人 分卷阅读91 又那么少,简直就是在浪费土地,看来宁祖高烈仁兄也是这么想的。 高棠在奉天殿外头给我放烟花。 我本来以为只是普通的烟花,没想到烟花在天空上炸亮,竟然从四面八方开出了一片桃花似的烟火,随即又是几梭烟花上去,炸出来却是几个稍纵即逝的字。 前头一行刚刚消逝,后头几梭立马炸响,两刻钟的时间,炸出了整整一首《桃夭》。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 我有点被炸傻了。 高棠显然也是第一次看到成品,他跟我一样傻傻地抬着头看烟花,过了好一会儿,烟花停了。 我问他,“还有吗?” 他啊了一声,才反应过来似的,摇了摇头,不过他又说道:“弄这个很费事,还要调神机炮营的人,已经很耽误正事了,只有一次,不可任性。” 他似乎是想板起脸,可他天生长了一张笑唇,抿着嘴都像是在笑,一点威严也没有。 我点点头,忽然像是看到了什么似的望向夜空,高棠也跟着我看天,我趁着他抬头的时候一把抄起他,脚下轻功一踏,就抱着他朝月亮奔去。 高棠先是惊叫,我拍拍他的头,捏了一下他的脸颊,他顿时红了脸,也不叫了。 越向上,越是冷。 我眨了眨眼睛,对高棠说道:“今晚是七夕,你说我们这样在天上飞着,像不像相会的牛郎织女?” 高棠起初声音很小,一开口就被风吹得散了音,他自己也发觉了,索性把头枕到我的肩膀上,靠在我的耳边,说道:“朕乃天子,不是牛郎,天不能欺朕,姑娘若是仙子,岂不闻楚王幸神女于高唐?” 他说着,还轻轻地咬了一下我的耳朵。 哦豁。 小白狗长本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霜霜:吃软糖吃到一口狼毛.jpg 糖糖:在作死的边缘大鹏展翅.jpg ☆、卿本佳人(10) 高棠准备做楚王, 我却还没准备赏他枕席。 一是我这个人对待感情一向谨慎,二是高棠的年纪实在太小, 尚有很多不确定性, 我能接受他和我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发觉不合适离开, 但如果他成了我的男人, 再想离开我去当后宫三千的皇帝,那就没法子了,脑袋和第三条腿, 他只能带一个走。 高棠对此表示理解,但高小棠一点都不理解, 维持着怒瞪我的姿势, 直到我离开皇宫。 七夕之后是中元节,高棠在天坛祭祖, 打从三天前就斋戒, 中元节当天更是什么都没吃,我在路上买了一袋六个包子, 临到夜里送去给他。 大宁的宗庙跟我见过的不太一样, 宁祖本身是个孤儿, 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祖上是哪家,于是宗庙里的牌位从宁祖往下数,拢共不过五个牌。 宗庙是连暗卫都不能进的,我原先也没打算进去,但是高棠不肯过来接包子,眸子里半带着笑意, 说道:“进来吧,让列祖列宗看看,我高棠找了个多好的媳妇。” 我也就不再推辞,拎着包子进了宗庙。 宁祖叫高烈,太宗叫高威,文宗叫高盛,明宗叫高继,高棠他爹叫高希,排在最边上。 高棠没跪在他爹那边的垫子上,而是端端正正地跪在宁祖高烈的牌位下,我递给他一只包子,猪肉馅的,新鲜又热乎,高棠也没有避讳,接过去咬了一口。 他忽然笑了一声,说道:“当初父皇大行,我也是这么跪在这里,母后差人悄悄给我送了一壶牛乳杏仁粥,我倒茶的时候才发现,没忍住吃了,又做贼心虚去把宗庙的窗户全都打开,可第二天还是有味道,我以为会被责骂的,但没有一个人指出来。” 我点点头,“人在高处,看到的东西和在低处是不一样的,有时候一个你很畏惧的人,等你站在比他高的地方,你才会发现他比你想象得要弱得多。” 高棠沉默了一下,说道:“父皇直到临终还很精神,他从没打算立我做太子,齐贵妃也一直在搜罗各种方子想要怀孕,我十岁进学,教我的还是父皇当太子时的太傅,后来太傅告老,我从十三岁自学经义,浑浑噩噩,十六岁猝不及防继承大位,满朝文武齐党过半,到今日才能松一口气。” 我犹豫了一下,伸出手拍了拍他的头。 高棠这一次没有脸红,反而顺势把我抱进了怀里。 我说道:“过去的事情有时候没必要想太多,你怨恨你爹是应该的,但他又不在意你,你怨他恨他也没什么用,不如也不要去在意他,往好处想想,你把他一辈子宠爱的女人凌迟处死,他要是有知觉,指不定要多恨你,那多有意思。” 高棠抱着我笑,笑了半天又不说话,我戳戳他的后背,问他,“你笑什么啊?” 高棠笑道:“我哪有凌迟齐贵妃,凌迟之刑已经有三十年没有动过了,我只是刮花了她的脸,另派两个婆子看着她,要她去舂米,每日从第一声鸡啼舂到二更过半。 分卷阅读92 ” 我越听越觉得耳熟。高棠说道:“母后原先是以戚姬作比,想要做出第二个人彘,可巧我前几天遇见了你,听到戚姬两个字就舍不得,只好让她去舂米。” 我感叹,“你娘也是个狠人啊。” 高棠的情绪却有些低落了,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娘如果不够狠,我们母子活不到出头之日,她其实心眼一点都不坏,我已经同她说过你,她还说等你来了,她就搬出中宫去,你要是乐意呢,宫里的事就交给你管,你要是嫌累呢,她就再忙几年。” 我连忙摇头。这话可不好接,接了就跟明示没什么两样了。 毕竟我连要不要她儿子都在考虑中。 高棠显而易见地有些失落起来,他用那双我最无法抗拒的眸子看着我,语气里带一点软软的鼻音,“皇宫一点都不好,宫殿又大又荒凉,我每晚一个人躺在床上,总是想你……” 我几乎是落荒而逃。 高棠和我所经历的两段感情都不同,展昭少年时走遍天下,心态比许多三四十岁的人都要沉稳,说一辈子就是一辈子,方应看呢,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坏人,因为坏,对他来说情永远不是第一位的,这样的人睡也就睡了,他足够聪明,不会做出无法挽回的蠢事来,虽然我不知道他后来算不算是对我动了情,但和他的一辈子确实过得很顺我心意。 高棠不一样,他太年轻,没有展昭沉稳,也没有方应看聪明,只凭着少年人的一腔热意,也许今天喜欢我,明天就爱别人了,尤其他现在血气方刚,满脑子都是高小棠。 我感到一种久违的心烦意乱。 不知道是不是察觉了什么,自中元节那晚过后,高棠再也没有暗示过我什么,他仍旧三不五时顶着福康侯府六公子的身份来我这里报到,遛狗送瓜逛夜市,和从前没什么区别,我起初还觉得有些别扭,但这么过了一段时间,我反而觉得心绪平静下来了。 我在给高棠机会,高棠在证明自己。 然后七月就这么过去了。江湖上开始流传出这么一段战书。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高棠住的地方叫紫禁城,一剑西来是说西门吹雪,天外飞仙指的则是南海白云城主叶孤城。 约战的地点定在奉天殿顶上。 高棠听说这个消息,气得整个人原地胖了三圈,对着我的时候还强颜欢笑,说道:“这两位都是江湖上成名已久的剑客,我还颇为仰慕白云城主,只是一直无缘得见,这次他们千里迢迢赶来京城比武,怎么说也能见一见,算是圆我个念想。” 我问他,“你打算怎么办?” 高棠发出老鼠磨牙的动静,嘴角却扯出一个笑,说道:“让他们比,只是要限定观战的人数,免得宫里支应不开人手。” 我想了想,肯定了他的想法,“你说得很对。” 现在去把人抓起来,顶多是个未遂,关几天就得放,一点警示作用都没有,钓鱼执法就不同了,等他们站上奉天殿顶,两把剑明晃晃地这么一掏,罪就实了,想怎么判就怎么判,还准别人来观战这就更厉害了,来一个抓一个,来两个抓一双,保准关得这些江湖人下辈子看到紫禁城三个字都想吐。 我发现高棠其实还是挺有头脑的。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下了。 陆小凤赶在月圆之夜头三天进京,高棠没见他,指使那个姓魏的随从他爹给了陆小凤六条缎带,让他限定观战人数。陆小凤第一个上门,给我送了一条,条件是请我在接下来的三天里保住他一条小命。 我惊奇地问道:“你惹了什么仇家来找我帮忙?” 陆小凤把他手里的缎带展示给我看,苦笑着说道:“我在京城没有仇家,只是烫手山芋拿在手里,所有的人都知道陆小凤手里有决战的门票,我很怕第二天起床,缎带没有了,脑袋也没有了。” 我一点都不需要缎带,但我还是答应了陆小凤的请求,他在接下来的三天里给了老实和尚一条缎带,唐门唐天纵一条缎带,司空摘星三条缎带。 之所以司空摘星有三条缎带,是因为……司空摘星是个神偷。 陆小凤很是着急。我一点都不着急,告诉他,“晚上你可以跟我一起进去,但是在这之前,你哪也不能去了。” 我不会放他去报信的。 陆小凤不明就里,但显然十分惊喜。入夜时分,我带着他进了紫禁城,我远远地朝奉天殿顶看了一眼,西门吹雪抱着剑站在一角,一身白衣,衣带当风,他对面站着个武功不太高的白衣人,看来叶孤城还没有来。 于是我把陆小凤放下,说道:“你站在这里不要走动,我去南书房看一眼,对了,这里的人你全都认识吧?” 陆小凤傻乎乎地点头。 我也就点了点头,熟门熟路地赶去南书房。 然后我看到了两个高棠,和西门吹雪对面的白衣人长得一模一样的白衣人,床上的高棠穿着寝衣,地上倒着几具暗卫的尸体,白衣人的剑锋对准了他。 分卷阅读93 地上的高棠穿着整齐的龙袍,边上站着个老太监,一脸志得意满。 我只是看了一眼就认出来了,床上的小倒霉蛋才是我认识的那个高棠。 小倒霉蛋明明十分紧张,对着白衣人的剑却没有露出畏惧的神色,反倒是白衣人头上冒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他有些恼羞成怒地说道:“你宁愿束手待毙?” 高棠凶巴巴地说道:“朕受命于天,你敢杀朕?” 白衣人显然有点不敢了,但这个时候老太监尖叫道:“白云城主名扬天下,竟下不了手杀人吗?” 白衣人终于决定动手。 我也终于看够了热闹。 白衣人的剑很快,我若是要从窗户口进去再到拦住他的剑,需要时间,很有可能失手。 所以我顺手拔了头上一根玉簪,抬手运起内气附着其上,叮当一声,打折了他的剑。 ☆、卿本佳人(11) 断剑落地的时候, 刚好是我闪身进来,伸手准备杀死白衣人的时候。 高棠见到我, 却是立即叫道,“别!” 我把他的话理解成要留白衣人一条命的意思。 我拳头化成并指,自白衣人身后点了他全身五处大穴, 然后掠到那个老太监和一身整齐龙袍的假高棠身后, 一并封了穴道,这一次我询问了高棠,“这两个人要不要杀?” 高棠愣住了,我又问了一遍。 他像是回过了神,深吸一口气, 说道:“南王世子图谋大位,王安是帮凶,世子可以诛杀当场, 王安却要留下做个证据, 否则南王那边难以问罪。” 我立刻会意, 刚要动手,就听高棠说道:“你别动。” 他赤着脚从床上下来,经过白衣人身边时还看了他一会儿, 似乎有些警惕,我说道:“你别怕,他已经被我封了穴道,解不开的。” 高棠点点头,从白衣人的手里拿过那半截断剑, 径直朝着被封住穴道的两个人走来。 我眨了眨眼睛,看着高棠用断剑捅了南王世子一下,他杀人的手法很不纯熟,血溅到身上也不知道躲,南王世子被封了穴道,只能眼睁睁看着断剑捅进自己的肚子里,断剑的断口处不如剑锋那么锋利,高棠见剑身没有进去多少,还特别狠心地转了一下剑柄。 南王世子痛苦地死掉了。 高棠松开手,手上沾满了黏稠的血液。 我好心地提醒他,“趁血还热,把手洗洗,不然干了很难洗,还会有味道。” 高棠闷不吭声,我疑心他是第一次杀人,不由得伸出手摸了摸他的额头,“难受?” 高棠忽然一把把我抱进怀里,我这才发觉他的肩膀在微微地颤抖,我拍拍他的后背,说道:“杀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很多人都杀过人,过了这个坎就好了,待会儿喝点水,睡一觉,能好点。” 高棠低低地说道:“我不怕死,一点都不怕,但是我害怕被另一个人取代,他不会善待母后,更不认识你,他用我的名字和身份过下去,做皇帝,选后宫,理朝政……我悄无声息埋在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再也没法保护你们。” 他说着,肩膀颤抖得更加厉害。 我哄小孩似地拍他的头,说道:“不会的,你看他已经死在这里了。” 我伸出脚,把趴在地上的南王世子的尸体踢正过来,让高棠看他的正脸,我说道:“看,你比他要瘦十斤左右,他个头比你矮一指,脸虽然看上去很像,但你的眼尾有一个很浅的黑痣,他没有,你的睫毛长长厚厚的,他的睫毛短短的,他脑门上长了两个痘,你从来不长痘,还有鼻子,你的鼻子到山根是笔直向上的,他的鼻子有点歪,你的右手手指第三个关节上有茧,是常年写字养出来的,掌心里有一层不太明显的茧,练过武但中断了,这个南王世子掌心里的茧比你要厚,指节上也没有茧,还有……” 我一边盯着南王世子举例,一边安慰着高棠,渐渐地,高棠越抱我越紧,但就在这个时候,外面却传来了乱糟糟的脚步声和呼喝。 是陆小凤察觉到不对带着禁军和大内高手来了。 高棠慢慢地放开了我。 随即就是好一通鸡同鸭讲。 我这才知道,先前站在西门吹雪对面的人不是叶孤城,那边被我点了穴道的刺客白衣人才是,叶孤城和南王商议好了今天的谋反之举,准备趁今夜决战吸引走大内高手的注意力,然后他趁着这个机会杀掉高棠,被收买的大内总管王安则带着南王世子悄悄进宫,再负责把高棠的尸体运走,好让南王世子取而代之。 ……简单粗暴到了极点。 但也正是因为简单粗暴,所以几乎没有人会想到这一点,除了那边假扮叶孤城的人容易被拆穿,但在南王那边的算计里,就算假扮叶孤城的人被拆穿,大部分人都会觉得是叶孤城失约,而不会是叶孤城跑去弑君了。 这个计策的重点在于南王世子那张几乎不需要易容就和高棠像了个九成的脸,如果计策 分卷阅读94 成功,有大内总管在一旁提点,再弄死包括太后在内的一批人,确实非常有可行性。 也怪不得高棠一直发抖。 连我都有些后怕。 来的人不光有陆小凤,还有西门吹雪和观战的那一批人,大内高手把他们隔离在不远处,有个面善的老武者走上前来,先是不着痕迹地打量了高棠和地上的尸体一眼,然后恭敬了起来,他说道:“万岁,王安已经押下,不知……叶孤城如何处置?” 高棠看向叶孤城,顿了顿,说道:“南海岛屿不多,白云城是最重要的港口之一,叶氏先祖为免百姓受苦,在大宁立国之初呈书请降,同宁祖立下君子之约,白云城不修兵事,不贩盐铁,而除商税外,朝廷不征役,不征税,举凡叶氏子孙,除叛国之外罪不加身。叶孤城,你不犯事则已,一犯惊人。” 我没有封叶孤城的哑穴,但叶孤城没有说话。 高棠半带叹息地说道:“卿本佳人,奈何从贼?” 叶孤城冷冷地开口说道,“成就是王,败就是贼,如今事败,还有什么好说?” 我盯着叶孤城看,除了英俊一点没看出什么特别,目光在他的腰身上转了一圈,也不如我的细,我又看了看其他人,好像没有人发觉到不对似的,我不由得怀疑自己,难道佳人真的只是字面意思,是我想多了? 高棠还准备说什么,那边西门吹雪就开口了,他的声音比叶孤城还要冷,他说道:“今晚的决战还没有完。” 叶孤城看了他一眼,说道:“你本该是我的对手。” 西门吹雪说道:“我本就是你的对手。” 叶孤城说道:“但我的手里已经没有剑。” 西门吹雪忽而看了我一眼,说道:“戚姑娘,可否答应我一件事?” 我问道:“什么事?” 西门吹雪说道:“今夜,不要插手,明日,任君处置。” 我看了看高棠,高棠对我点点头,我立刻会意,说道:“他同意了,你们可以进牢房打。” 西门吹雪挑了一下眉头。 高棠惊声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顿时有点尴尬,恼羞成怒地说道:“那你是什么意思?” 高棠摸了摸鼻子,小心地看了叶孤城一眼,又看了看姿态诚恳的西门吹雪,他低声对我说道:“牢房关不住他们……” 我摆摆手,说道:“没事,西门吹雪以诚为道,你今天就是画地为牢,他也不会跑,至于这位叶城主,除非他想朝廷派兵接管白云城,让白云城给朝廷纳税。” 高棠顿时不说话了,西门吹雪对我点了一下头,随即看向叶孤城。 我解开了叶孤城的穴道,有个用剑的大内高手给他递了一把剑。 有剑在手,叶孤城才是叶孤城。 当世两大剑客的决战从奉天殿顶改为南书房外,其余的观战人员连带陆小凤一起下了大牢,我没有去管他们最后谁输谁赢,反正谁赢了都得坐牢。 高棠拉着我去了乾清宫。 乾清宫是帝王寝殿,高棠之所以睡在南书房,是因为他不习惯睡自家老爹睡过的地方。 只是说是这么说,到了地方就没见他不习惯,宫人一离开,他连暗卫都打发走了,献宝似的拍了拍床,说道:“看!新的架子床,我之前问过了,我和你说的那叫金丝楠木,我当初一回来就让人打了这张床,一直想着找个什么机会送你。” 我冷漠地盯着高小棠看。 高棠有点不太好意思,他的脸颊红红的,连鼻尖都渗出了汗珠,偏偏一双星眸水灵灵地看着人,修长的手指慢慢地抓紧了两侧的被褥。 之前他在抱我的时候,我就已经发觉了不对劲,但说起来其实也没有太不对劲,毕竟有的人就是会在杀人之后情绪激荡,但我没想到高棠这次不准备像前几次那样假装无事地混过去。 我盯着他的脸看,少年人单纯的情动看上去颇有些美感。 我问他,“你已经想好了?” 高棠干巴巴地说道:“想好了。” 我还是有些不放心,说道:“以后你如果对不起我的话,我真的会杀掉你。” 高棠咬着下唇,颊生红晕,偏偏双手乖乖地放在身体两侧,双腿并拢着坐在床前,有些像是新婚之夜等待着被掀盖头的新娘子,乖巧中带着一丝放荡的诱惑,从鼻腔里哼出一个软软的音调。 我这话问过了不止一次,倘若日后生变,只能怪他一个本该后宫三千的皇帝好好地自己想不开。 我不再犹豫,吹灯脱鞋上床。 高棠却在我伸手过来的时候惊呼一声,跑过去又把那一灯架的蜡烛给点起来了。 他一边点,一边红着脸颊气喘,慢慢地说道:“这是我第一次,第一次……我想看着你。” 他这么说,我一点拒绝的理由都没有。 我想到屁股上各占半壁江山的五个字,心情忽然变得沉重起来。 ☆、卿本佳人 分卷阅读95 (12) 高棠很是客气地自己先脱。 他其实杀完人之后没有洗澡, 只是洗了手,换了身干净衣服,闻起来还带着一点血气,但这对我来说影响不大。 我等他脱到只剩最后两件的时候按住了他, 他有些不解,但还是红着脸颊停手。 我想了想, 对他说道:“你还有最后一次机会, 我不瞒着你, 我之前有过两个男人, 两个。” 我强调了一下数量。 据我观察, 这个名为大宁的朝代虽然哪哪都挺好,但是对女人的要求比较严苛,大唐那会儿成婚之后不勾搭你家兄弟一二三四已经是难得的好女人, 宋朝也还好, 但大宁却是连寡妇再嫁都是要被人背后戳脊梁骨的。 高棠果然被这个数量震住了, 他一只手还按在自己的衣带上, 脸颊上的红晕却已经开始消退。 我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头,打算下床了。 但就在我转身的时候, 高棠忽然从背后一把抱住了我,他低低地说道:“我以后不会再让你受苦了,霜儿……霜儿,我可以这么叫你吗?” 我眨了眨眼睛,他或许是当我默认了, 抱了我一会儿,随即毅然决然地解开了我的衣带。 这会儿看着不像新婚夜的小媳妇了,反倒有些像下定了决心准备负责的新郎。 等看到我屁股上左边的朱紫刺字“柒叁”,右边的刀痕刻字“方应看”的时候,他的手都在颤抖,语气也有些不稳,“他们、他们怎么舍得这么对你?” 我总觉得他误会了什么。 好在没多久就进入了正题。 按照高棠的说法,他连经义都没正经学过几年,但武道基础却打得十分不错,想来这里面也有一些内情,经历过第一个破碎世界,我已经明白了正常男人和武者之间的界限,我对高棠的要求不高,体力比西门吹雪强一点就行。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我才刚刚模模糊糊升起这个念头的时候,高棠已经完事了。 我不可置信地回头看了一眼高棠,他也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跟我保证道,“我、这是第一次,第一次都是这样的,我还可以再、再来一次……” 他说着,果真再来了一次。 这一次比上次多一刻钟的时间。 然后又是两次。 四次过后,高棠彻底躺平了,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脸颊上的红晕也彻底消退了。 我有一点失望,但只是一点,毕竟我对这种事情已经不再像刚刚开荤时那么热衷了,比起这个,我更喜欢感情上的相通。 我伸出手,用枕巾给高棠擦汗。 但高棠只是被我擦了两下,面上就渐渐浮现出一种惊恐的神色,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他忽然从床上跳了下去,直奔殿内的红木柱子。 我拿着枕巾很是不解地问道:“怎么了?” 高棠躲在红木柱子后,见我走了过来,又绕着柱子躲了两步,我只好停下来。 高棠喘着气说道:“今天、今天不可以了,待会儿还要上朝,南王那边的事情还没有完,我、我明天一定好好陪你!”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你可以多歇几天,我没关系的,我早该知道,你武功荒废两年有余,本来就该是这样的。” 高棠的脸红了一下,他小声地说道:“我从明天开始,每天挤出一个时辰来练武,好不好?” 我懂事地点了点头。 高棠有些不好意思地从柱子后面走了出来,我拉着他的手,把他带到床上去,一边安慰他,“其实这也没有什么,虽然连一个时辰都没有,但是我还见过只有一盏茶时间的……” 高棠被我安慰得更加难过了,一整宿都没有睡着。 隔日他顶着两个青黑的眼圈去上朝。 我在皇宫里留宿了几夜。 高棠的脸色肉眼可见地憔悴起来,晚上也越发力不从心,直到他有一次真的一盏茶就完事。 我很是不忍心,劝他,“要不然,我给你开点方子吧?” 听了我的话,高棠整个人摇摇欲坠,脸色越发苍白,咬牙拒绝了我的提议。 我只能叹气。 那天晚上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决战,以叶孤城胜出为结束。 但西门吹雪经历此战之后,连同当初被我指点的份一起领悟,一举突破宗师,他和叶孤城约定下次在万梅山庄一战。 然后和叶孤城一起蹲大牢。 南王案在十几天后解决,之所以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是因为南王本人在谋反大计进行之前就已经回到了封地,高棠派出叶孤城将功赎罪,将南王直接从封地抓到京城受审,除此之外,常年在封地的几个藩王听闻此事,也都派了儿子来京城观审。 南王在没有谋反之前,是藩王里人缘最好的,其中以一母同胞的太平王为最。 高棠对其他几位皇叔颇为信任,还格外宽慰了太平王世子一番,他当初困守中宫的时候,太 分卷阅读96 平王世子是唯一一个肯和他相交的宗室子弟,后来太平王世子回封地,他还为此偷跑出宫相送。 也许是兄弟之间心有灵犀,太平王世子来到京城的第三天,就在夜市上和我跟高棠不期而遇。 高棠高高兴兴地把他的兄弟介绍给我,“霜儿,这是我九哥高就,成就的就,我跟你提过的太平王世子,宗室里的兄弟里和我关系最好,九哥,这是我的……” 他看了我一眼,有些不太好意思地说道:“……未来皇后。” 高就年纪在二十三四左右,面庞英俊如刀削,一身白衣,腰间佩剑,看着很有几分贵气,眼神暗沉,身上血气不少,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 他对我微微点头,哑声说道:“我知道。” 然后就没有再多说,行了一个礼,离开了我们的视线。 像一个孤绝的剑客。 高棠对我略带些歉意地小声解释道,“九哥一直就是这样的,他不太爱说话,但心眼很好。” 我点了点头,说道:“他的武功很好,不在叶孤城之下。” 高棠惊了惊,“可是九哥的身体从小就不好,他在京城的时候从来没有练过武……” 我伸出手摸了摸高棠的脑袋,说道:“你们家的人都有习武的根骨,你的天赋尤其好,踏踏实实练个十来年,未必不能赶超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史书里说宁祖天生神力,百人难敌,大概也是因为这个,你荒废了自己的根骨,他没有荒废。” 高棠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红着脸,含糊地点了点头。 我没有想到会在家里又看到高棠的那个九哥高就。 比起夜市上的孤绝冷漠,他这会儿看上去简直像身上着了火,冠带散了,白衣染尘,腰间的长剑被他握在手上,却不是准备用来伤人,而是一下一下朝着自己的身上划,英俊的脸庞上带着病态的潮红,见我进门,他面上闪过疯狂的喜悦,口中不住地叫道:“快、快……打我,打我!” 我站在门口思考了一会儿。 高就在地上一边打滚,一边撕扯自己的衣服。 我询问他,“你是被下了药,还是天生如此?” 他没有回答我,口中的话语渐渐地变了调子,我注意到他的伤口上血液凝固得很快,一个武者的身体,如果不是经历了许多次这样的伤痛,不会产生这样的自救反应。 我决定打他。 我把他的剑抽过来扔到一边,我这个人本来就很容易收不住力气,再用剑这样的利器,很有可能直接把人打死。 高就的武功不在叶孤城之下,叶孤城本人则是个刚进入宗师境界不到一年的剑客,我拿捏好了力道,一拳擂在他的胸口。 换个人来,这会儿已经五内震荡,口吐鲜血,但高就虽然吐了一口血,眼里的热切却没有少上半分,他低低地叫着,甚至在我的拳头砸上他的脸庞的时候,还发出了快意的低笑。 他半疯半醒地说道:“打我,打死我……” 我这辈子都没有听过这么奇怪的要求。 我把他打了个半死,丢到不远处的一家茶楼的屋檐上。 我本以为这样的伤势至少要养一两个月,等过上一两个月,这些藩王子弟就得离开京城,两相欢喜,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我就在皇宫里见到了没事人一样的高就,他正和高棠商议太平王封地丝织的赋税事宜。 不光高棠没有发现我来了,高就也没有。 高棠一边听,一边点头,说道:“太平王封地靠近海边,丝织行业本就不盛,收取和江南等地相同的税收确实不妥,这样,自明年起税收降两成,九哥觉得怎么样?” 高就微微笑着点了点头,忽而说道:“昨天那位姑娘的事,你当真想好了?” 高棠嘴角上翘,说道:“封后的旨意已经在拟,礼部也已经在准备,聘礼都备齐了,我要是没想好,何必做那么多事情?” 高就说道:“可是那位姑娘看着平平无奇,连个头都比常人要矮,武功又太高,倘若你日后惹她恼怒,连大内高手都不是她一合之敌,你要只是一时新鲜,就不该去招惹她。” 我低头看了看平平无奇的自己,平平无奇的脸上浮现出一种平平无奇的凶狠。 作者有话要说:糖糖:秦王走位.jpg 霜霜:平平无奇的凶狠.jpg ☆、卿本佳人(13) 高就走了。 我仍旧隐在边上看高棠处理公务。 高棠的速度不快,差不多一盏茶处理两份, 有的字数多的折子会看得长一点, 几乎每份折子都要批复好几行字, 根本不懂得偷懒。 我大略上一看,处理完的折子大约有二十几份, 边上堆着的还没有处理完的则是按官员品阶分颜色的几堆,尤以基层的青绿色折子堆得最高, 加起来差不多六七十份。 真的是很老实的一个小皇帝。 我起了好奇,凑近了看。 分卷阅读97 刚好高棠认认真真地看完一份折子, 然后朱笔一挥, 在底下批复道:“朕不知你说什么。” 我看了看被他随手扔在一边的折子, 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迹看上去还有些漂亮, 只是内容通篇歌功颂德, 确实不知所云。 然后高棠翻开下一本,是个请斩杀人犯的折子,案情由当地县令呈送, 知府加盖官印, 刑部审核无误, 三番上来到高棠手里,这条生在乡野一辈子普普通通的人命才能被判决生死。 所以说此间朝廷虽然严苛,但我还真的很喜欢这份严苛。 高棠看得比先前认真许多, 反复翻了几遍案件陈述,想了一会儿,才慢慢地批复道:“因妻受辱而杀人, 事出有因,不可与寻常案件同理,重审。” 他把这份折子放在整理好的一侧,喝了口茶,茶是冷的,他眉头有些拧起,却没有开口,放下茶盏,继续处理公务。 高棠又批了十本左右,他看上去太认真了,就像是私塾里写大字的学生,一点也没有皇帝的霸道,用词甚至很温和,就算有不喜的地方,最狠就是一句“不知所云”。 我是中午吃过饭那会儿来的,等到折子全部批完,已经是傍晚时分,高棠规规矩矩地把笔放回笔架上,这才瘫软了似的向后躺在椅子上,边上站了一下午的太监抽空打了个哈欠。 我很是不忿地瞅了一眼那个太监,他除了站着什么都没干,反而还好意思累。 高棠歇了还没多久,就伸了伸懒腰站起来,说道:“更衣,要是一会儿母后差人来问,就告诉她朕出宫去戚姑娘那儿了。” 太监应了,不多时几个宫人进来,给高棠换了一身竹绿间白的衣裳,大约是怕自己显得太过疲惫,高棠临行前还用冷水洗了一把脸,看着从蔫答答的小枯草又变成了水灵灵的小白菜。 想起先前他每次来迟,我都要“惩罚”他几下的事情……我感觉自己的良心在作痛。 这会儿天气已经不算太热了,我赶在高棠到之前回家,原本以为他会来得很快,不想直到太阳落山,他才上门。 手里还拎着两大包合芳斋的糕点。 一包莲蓉奶酥,一包金丝枣泥糕,都不用打开,我已经闻到味道。 高棠用亮晶晶的眼眸看着我,笑得比手里的糕点还要甜,他说道:“我又来迟了,所以我想说已经迟了,不如给你带点吃的?” 他这个样子,忽然又让我联想到下午坐在南书房的御桌前认认真真处理公务的小皇帝。 我忽然有点理解方应看的恶劣了。 越是端庄,就越想要他放荡,越是认真,就越想要他荒唐,越是清澈见底的人,玷污起来才越有意思。 我把糕点扔出门外,拉着高棠进了房间。 翠翠拉着疑惑的红红飞快地跑出了内院,我把高棠按到床上。 第二天他是扶着墙离开的。 在封后旨意下达的前一天,我在紫禁城的中宫见到了高棠的亲娘李太后。 李太后看着十分年轻,只有三十来岁的样子,但据说实际年龄已经快要四十,跟高棠和我描述的和善形象也有些距离,她长相十分明艳,身材玲珑有致,还稍有些丰腴,和这个时代的瘦白审美不同,这是一个具有大唐风情的美人,很合我的眼缘,只是面色冷淡,一看就知道平时不常笑。 我一进门,她就抬起那双和高棠很像的星眸,眼里充满了审视的意味。 我站在原地,很是坦然地任由李太后打量我。 李太后的眼光显然和儿子区别很大,眼里带着几分犹疑,但并没有对我的外表做出评价,而是拍了拍身前的绣凳,用家常的语气说道:“来,坐,我们说说话。” 这会儿高棠还在奉天殿上早朝,他前一天晚上很是紧张地给我说了许多关于他娘的事情,但我一点都没有上心,这会儿也很平常地点了点头,坐到绣凳上。 李太后顿了顿,说道:“你……跟我想得很不一样。” 我礼貌地接话,“哪里不一样?” 李太后不常笑的嘴角微微上扬了一下,说道:“我见过很多,很多从民间来的姑娘,有的沉稳,小心翼翼地观察旁人,生怕自己做错了事,有的柔弱,只知低着头随波逐流,有的谨慎,不敢多说一句话,还有的野心勃勃,从骨子里散发着一种贪婪。” 我想了想,说道:“那是因为敬畏。” 如果我不是个江湖人,没有经历过乱世,没有亲眼见过大厦崩塌,凤子龙孙落魄成庶民,我大约也会对皇权有那么一丝丝的敬畏,但我见过了,就注定我的眼界和旁人不同,这不是我比旁人更高明,心境更超脱,纯粹是……我年纪大了。 李太后大约也没有见过我这么聊天的,噎了一会儿,又说道:“棠儿是个很好的孩子,在我看来,他可以配得上这世间任何一个姑娘,他很喜欢你。” 我说道:“我也觉得我配得上世间任何一个男人。” 看着李太后隐隐有些绿了的脸色,我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也很 分卷阅读98 喜欢他。” 李太后终于舒了一口气,她这会儿大约找出了一点当婆婆的心态了,对我说道:“戚姑娘江湖出身,旁的东西我也理解,民间的姑娘有多少能像大家闺秀那样精通琴棋书画的?只是有一点,进宫之后长日寂寞,你万万不能把江湖习性带进来,那些什么刀啊剑啊的,可就别碰了。” 我点点头,我本来也不是很喜欢带着那么重的刀剑到处走。 李太后又说道:“这会儿都入秋了,今年的选秀是不成了,从这会儿到明年初夏,你也该生养了,明年再选几个妃嫔,为棠儿多多开枝散叶,日后我也就不打搅你们了。” 我思考了一下,说道:“替先帝选妃嫔吗?” 李太后瞪圆了眼睛,看着有一点像犯傻时候的高棠,我莫名地对她生不出敌意来。 但为了我的心情着想,我还是冷淡地说道:“我对选秀没有意见,一点意见都没有,但如果是给高棠选女人,我这个人不像齐贵妃,只知道折腾女人,假如高棠没碰就算了,多双筷子吃饭而已,假如他碰了,又那么倒霉叫我发现了,我就杀了他。” 李太后嘴唇颤抖了一下,还没开口,我就站起了身,说道:“太后娘娘,你还有一个晚上的时间说服高棠打消娶我的念头,反正睡都睡过了,我一点都不吃亏。” 李太后惊讶地说道:“你既然都、都和棠儿,睡……睡过了,为什么还要走?” 我觉得高棠他娘的关注点不太对,我刚刚说的可是高棠偷腥就要杀他。 但我还是耐心地解释道:“我确实很喜欢他,喜欢之后是睡他,然后是睡他一辈子,但是他如果一定要有别的女人,睡了别人之后再来睡我,我就算再喜欢他,我也不会再想睡他一辈子的。” 李太后的眼睛又瞪圆了,出于对被困在宫里大半辈子的老妹妹的一点同情心理,我又说道:“在我看来,男人和女人都是一样的,虽然大部分时候男人的地位要比女人高,但这取决于大部分男人的拳头比女人大,同理可得,女人一旦有了比男人还大的拳头,就该有比男人高的地位,拳头可以替换成武功地位和权力,就像太后你,你现在已经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皇帝是你儿子,他也在你脚底下,你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 李太后结结巴巴地说道:“比、比如……也睡个男人?” 我有些惊讶地挑了一下眉头,但还是点了点头,说道:“武则天没当皇帝之前都有男宠,唐朝哪个公主没几个面首?到了太后这里,凭什么就要守寡过日子?你四十岁都没到,以后至少二三十年的时间,难道窝在皇宫里平白等死?高棠挺通情达理的,我看选秀的事情可以换一换,换成给太后选面首。” 李太后一连喘了好几口气才缓过来,虽然保养得宜的脸蛋都涨红了,眼眸里都泛上了悸动的泪花,却还是义正言辞地说道:“休得胡言!选、选秀的事情你既然不同意,那就自己去和棠儿商议,不许拿母后说笑!” 母后两个字都说出来了。 我狐疑地看了看李太后满脸的红晕,犹如蘸水桃花般动人,隐隐约约还能看出高棠情动时的影子。 我机智地保持了沉默,退了出去。 ☆、卿本佳人(14) 封后的旨意下达, 大婚定在一个月后。 我不在意当不当皇后, 说到底当了皇后, 也只是住的地方大了一些, 衣食更加无忧, 对我来说,身份地位处境都没有太大的改变。 最重要的改变在于,我又有了个男人,又多了几十年不再寂寞的日子。 高棠真的是个很适合我的人, 他并非没有脾气,只是习惯了温和,这种温和放在寻常人家可能会显得软弱好欺, 但他同时也是个皇帝,于是温和就成了宽容, 对外如此, 对内依旧如此。 何况我又喜欢他。 我从前多少次痛恨过自己的多情, 在武力可以震慑大多数人的江湖里,多情成为我唯一的弱点,我不至于见一个爱一个,但漫长的时间里总会心动几次,倘若传出了风声,又带上我被拒绝的结果,总会变成他人的谈资。 但现在我又不得不感谢自己,因为如果不是这份容易爱上一个人的性格,我很有可能会在茫茫看不到边界的破碎生涯里渐渐疯魔。 大婚准备得如火如荼, 原本在旨意下达之后宫里就派了人来教导我礼仪,但礼仪对我来说是很简单的事情,还没有等到高棠上门,我就已经打发掉了严苛的女官。 高棠很是松了一口气,说道:“吓死我了,这些女官特别能折腾人,母后都说明年开春把她们放回去了,怎么还弄到你这里……” 他虽然说着抱怨的话,但语气里并没有太多抱怨的意思,毕竟是个茶水冷了都不忍心苛责宫人的心软小皇帝。 我摸了摸下巴,问道:“她们是中宫的女官?原先在太后那里的?” 高棠有些不大理解,但还是点了点头,我琢磨了一下,还是没有把心中的那点猜测告诉高棠。 分卷阅读99 差不多过了小半个月,我估摸着时间也差不多了,让高棠把关在诏狱里的那一批人放了出来,每个人都要上缴一大笔罚款,至于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至少也得关到明年。 陆小凤被关了一段时间,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小胡子也蓬成了粗糙的八字胡,下巴上也长出了许多的胡子,看着跟个胡人似的,但他只是找了个地方洗了一把澡,理了头发和胡子,看上去就还是那个风流成性的浪子了。 我莫名地很喜欢这个陆小凤,不是对待男人的喜欢,而是对待朋友的,江湖上的人说没有陆小凤交不到的朋友,这大概是他天生的优点。 距离大婚还有十来天的时候,我的院子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一个大白天用着半成品的如影随形功法的男人。 正常的如影随形功法能够隐匿在黑暗的阴影里,却不是全然的隐匿,因为不管如何运行功法,人看上去都是一团淡淡的黑雾,配合以缩骨功也最少是个成年狗大小的雾团子,所以如影随形功法一般是天黑过后跟在人身后使用,这样看上去根本没有半点破绽,而在白天,则必须要有个影子挡住。 这个男人在大白天,没有半点遮挡物的情况下,整个人站在那里,就像是一个人形黑雾团子,而且黑雾也不是我的那种淡淡的影子一样的浅色,而是很黑很深的雾团子。 我有些匪夷所思地问他,“你如果不想让人看到你的真面目,为什么不戴个面具,好好的隐匿功法为什么要弄成这样?” 黑雾的声音似远似近,带着隐约的笑意,说道:“当一个人习惯如此的时候,他或许会觉得戴面具是比这个更麻烦的事情。” 我想了想,点头。 黑雾又说道:“我原本以为来到京城这一趟的目的会很轻易地达成。” 我问道:“你是来找我的?” 黑雾说道:“不,我是来抓你的。” 我认真地说道:“你步入大宗师之境只有四个月,我让你一只手,你都打不过我。” 黑雾看上去是做了个点头的动作,他说道:“确实如此。” 我盯着他,“我没有惹过像你这样的仇家,我来到这里还没有一年。” 黑雾顿了顿,说道:“因为你抓了我的儿子。” 我立刻反应过来,“叶孤城?” 黑雾说道:“……是西门吹雪。” 我一点都不觉得尴尬,说道:“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在皇宫决战,蔑视皇威,他还在皇帝面前明晃晃地持剑,后来审讯过,时间地点还是西门吹雪自己提出来的,关他几年已经足够宽仁,要是换个人,死一百次都够了。” 黑雾的动作幅度大了一点,又点了点头,很认同我的话,“这确实是他的错,他从练剑起就没有再读书,又很渴求对手,所以被叶孤城诱导了,他虽然已经二十多岁,但还非常单纯,我听说大宁有赎买罪犯的规矩,所以准备和姑娘谈一谈赎回他的金额。” 我好奇地说道:“你为什么不去找皇帝?” 黑雾不假思索地说道:“皇帝做不了姑娘的主,而且我儿子想从牢里出来本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如果不是姑娘坐镇京城。” 我被这个条理清晰的黑雾人打动了,我问道:“你准备出多少钱?” 黑雾大约也是临时做的决定,他思考了一会儿,说道:“大宁首富齐洪说过他手下产业一年税额是国库七十分之一,大宁商税五十取一,从齐洪的身家可推算国库大致进账,我出大宁国库三年进账金额,能否在带回儿子的同时,再为他买一张免罪免死的丹书铁券?”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财大气粗的人。 但我可以做主放掉西门吹雪,却没办法弄出什么丹书铁券,只好摇了摇头,说道:“这个你得去和皇帝商议,皇后又发不了丹书铁券。” 黑雾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笑,说道:“我要的丹书铁券落款姓戚,姑娘只要和我立下字据,保证日后不论西门吹雪做出什么事情,都要免他罪责,不可伤他杀他,我承诺的等价黄金自下月开始便可以陆续送至姑娘府上。” 他像是抬了抬头,又笑了,说道:“只是这宅院太小,大约不够存放。” 我诚恳地询问黑雾,“你是怎么赚到这么多钱的?” 黑雾又笑了,说道:“用一百两黄金去挣一百万两黄金很费劲,等有了一百万两黄金,再去挣一百两黄金,是不是就很轻易?” 我立刻懂了。 西门吹雪家富了很多代。 有了黑雾的承诺,我把这事和高棠商量了一下,他觉得可行,毕竟西门吹雪是个一年只出门四次的剑客,做的还都是锄强扶弱的好人好事,六扇门里他积压的通缉赏金数额高达十万两,这次纯粹是被叶孤城给连累了,尤其黑雾提出的代价实在很大。 大到高棠几乎有些不相信是真的。 直到西方魔教的运金商队陆陆续续赶来,黑雾的身份真相大白。 西方魔教教主玉罗刹。b 分卷阅读100 r   玉罗刹说一不二,运来的除了金子就是金子,让我怀疑西方魔教是不是住在金矿里。 还有,到底是西门吹雪本名玉吹雪,还是玉罗刹本名西门罗刹? 玉罗刹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从头到尾都是一副黑雾的模样跟我谈生意,就算是去接西门吹雪的时候都还是那副样子,倒是西门吹雪对待花了重金把他赎买出来的老父亲的态度很是冷淡,而且还回头深深地看了一眼大牢。 大牢里蹲着叶孤城。 玉罗刹说道:“这次教里损失惨重,全教上上下下起码白干十年,你在外面也待够了,要么踏踏实实找个女人给我生个继承人,要么就回教里担负起少教主的责任来。” 西门吹雪蹙了一下眉头,说道:“我没有要你来赎我。” 玉罗刹假装没听到,说道:“你不喜欢教内事务我也明白,所以还是尽快成婚,你也二十多岁了,就没想过女人?” 西门吹雪斩钉截铁地说道:“没想过。” 玉罗刹再次失聪,说道:“我知道你不喜欢教里的那些女人,我可以允许你在大宁成婚,不管你是喜欢大家闺秀,官宦小姐,还是江湖女侠,我玉罗刹的儿子看上谁就是谁……” 没等他继续发表霸权宣言,我伸手穿过黑雾拍了拍玉罗刹的肩膀,说道:“这是不行的,要人家姑娘也愿意才好,虽然西门吹雪长得好看,武功也不差,但大部分的姑娘还是喜欢脾气好的男人啊。” 玉罗刹被我拍了肩膀,整个黑雾都静止了一瞬,虽然他很快又运行起了功法,我还是看清了他的长相。 长发披肩,雪肤花颜,秋水明眸,媚气横生。 他比我见过的所有的美人加起来还要美貌,实打实没有一丝虚假,不是那种男人的美貌,而是纯粹的,女人的美,像妖又像仙,美得让人一见难忘。 我立刻明白了他为什么不戴面具,美人在骨,哪怕把脸蒙得严严实实,行动间的风流意态又哪里遮盖得住?怪不得常年把自己搞成一团黑雾。 一个大男人,美到要把自己完全遮盖起来,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欠揍? 我很嫉妒。 ☆、卿本佳人(15) 玉罗刹到最后还是没能把儿子带走。 西门吹雪回到了万梅山庄, 临行前唯一的牵挂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被放出来的叶孤城。 我有点怀疑他是想跟叶孤城过日子。 玉罗刹也是这么怀疑的。 我严肃地拒绝了他给叶孤城再加十年刑期的请求, 玉罗刹十分失望, 但还是接受了这个现实,也没留在京城里过夜,追着西门吹雪去了。 他也是可怜。 一腔父爱付明月,奈何明月照孤城。 然后就到了我和高棠大婚的日子。 天子大婚和寻常百姓成婚不同,并不是到了时间吹吹打打弄上一天完事,是从纳彩大征到祭天祭祖, 再到册立迎奉, 朝见、庆礼、宫宴、祈福,前前后后要折腾大半个月,是那种能让人完全忘记成婚的喜悦,满脑子只剩下穷折腾三个字的繁琐。 对我只是繁琐, 对高棠则是疲惫不堪, 他是个天生责任感很强的皇帝,哪怕就是成婚,他也从来没有撇开公务,直到宫宴前一刻钟, 他也刚刚放开批阅奏章的笔。 大婚的宫宴其实先前已经进行过一轮,也可以算是家宴,主要就是皇室里内部认个亲,前些日子各家藩王世子都来了京城,家宴也就热闹了几分,这一次主要是宴请朝中官员以及他们的家眷, 大宁规矩严,唯有这样的宴会才能见到各家藏在深闺里的女眷小姐,官宦人家的亲事也多半定在这些日子里。 我又见到了高就。 他穿着繁复的衣袍,面上仍然带着冷色,除了和高棠说了几句话,全程没有人理他,他也不生气,就坐在那儿一个人喝酒,不时抬头看看歌舞。 跟我之前的猜测其实差不多,高家人天生就有习武的根骨,高就的根骨最好,高棠次之,其余的那些皇室子弟,哪怕就是那个脑满肠肥,一个人坐三个人的位置,浑身的肉都要溢出来的丰王世子,也都是一副天生的练武苗子。 说是宫宴,其实大部分的时候都还是外命妇带着女儿过来见礼,我起初还能扯出几分笑模样,但笑得多了也有点烦,也就木着脸随意。 命妇是指有封号的妇人,外命妇是官员的妻母,俗称的诰命夫人,至于内命妇……高棠如果有,我大约是真的能要他命。 这样等级的宫宴,宴请的只是一到三品的重臣,没有熬到足够资历的花郎中依然只能在家里吃自己,我放眼望去,当真是满堂三千客,一个不认得。 我有一点无聊。 我看看身边的高棠,他也有一点无聊。 我知道他的性子,于是用胳膊捅捅他,压低声音说道:“天都快黑了,让他们走吧,咱们新婚燕尔的,出去逛逛比在这里傻笑有意思多了。” 高棠露出了和他 分卷阅读101 母后一模一样的正经神色,说道:“不可胡闹!筵宴是为你日后管理命妇做基础,也是文武官员为大婚庆贺……再等上半个时辰,要是无聊就看看歌舞,算起来也就是三场歌舞的时间,乖一点。” 我不高兴了。 我拉了拉他的衣角,指着底下的歌舞说道:“我不喜欢这些。” 高棠小声地说道:“我也不喜欢,看得都腻了。” 我挑了一下眉头,“我不喜欢,不是因为腻,而是因为我不喜欢让别的女人看我的男人,或者你让她们对着臣席那边跳,不要对着这边。” 高棠眨了眨眼睛。 然后他就真的吩咐人去做了。 对着上首跳得千娇百媚的歌女舞女硬生生转过头,对着一帮最年轻也有四五十的胡子老头表演。 本来还在各种客套说笑的外命妇席位霎时间静了静。 我高兴了。 让你们高兴,让你们叽歪,让你们矜持,让你们慢悠悠地跟我说话。 真是刀不割上自己脖子不知道疼。 三场歌舞的时间我还嫌短,又让高棠加了两场,尤其最后一场是什么飞天彩带舞,那彩带长得都快要甩上席位了,我看得非常高兴。 宴席结束之后,我远远地望了望,发现大部分的外命妇都掐了自家老头的胳膊腿。 我更加高兴了。 我拉着自家的老……少年郎换了身衣服,原本是准备出宫逛逛的,但是高棠还有奏折没有批完,只好先陪他批奏折。 所谓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高棠是个俊秀少年,但也算不上过于美貌,至少还没有他娘美貌。 我一度怀疑过高棠他爹严重拉低了太后的后代质量。 可这会儿灯烛昏黄,少年皇帝一身宽松白衣坐在龙椅上批阅奏折,认认真真的样子动人到了极点,尤其是他眼睫微垂,光影落在脸颊上,把俊秀的轮廓衬托得安静又美貌,偶尔传来几声秋夜的鸟鸣,我忽然就觉得,我也许又要忘不掉一个人。 高棠批了一会儿奏折,手边批完的和没批完的薄厚程度渐渐掉了个,我眨了眨眼睛,问他,“我可以看看吗?” 高棠有些惊讶地抬头,但一点犹豫都没有地说道:“可以,只是不要弄乱了,不然整理又很麻烦。” 我点点头,翻开他批完的一本奏折,是说黄河水利的,奏折只有两页,上折的大约也没什么经验,连给高棠回复的空地都没有,所以高棠自己裁了一张纸粘在奏折里,朱红字迹写得满满当当。 我问他,“怎么忙成这个样子?” 方应看没打下江山的时候是很忙,但做了皇帝之后,大部分的事情走上正轨,真要说忙,一天最多也就忙一两个时辰,高棠却是一大早上完早朝到中午,中午吃个饭歇一会儿,每次都要忙到傍晚,有时候事情多了或者要去做个什么事,一积累就要忙到入夜。 高棠用笔的一端蹭了蹭脸颊,说道:“父皇一点都不忙,他甚至一个月才上一次朝,奏折全部交给内阁处理,导致几位阁老互为党派,处理了齐家之后,他们安分了一点,但只要我一想偷懒,把政务交出去,很快就会落到父皇那样的境地。” 高棠的声音软中带着温和,“做皇帝还是要有实权,臣子总会有私心,他们是百姓的天,如果实权在他们手里,党派倾轧,私心作祟之下,很快就会贪腐成风,懒政惰政,就是想管都不成了。” 我忽然很想摸摸他的头。 于是我就摸了。 高棠俊秀的脸颊上泛起薄薄的一层红晕,他张望了一下,确认宫人都守在外面,才松了一口气,小声地说道:“还有二十份,等我批完……” 我学着他软软的语气,也小声地说道:“那你快点。” 高棠的朱笔霎时间在奏折上飞出了残影。 宗室子弟在大婚后一个月陆陆续续离开京城,除了高就,高就说他还想在京城多待一段时间,高棠很是惊喜,三不五时就要召他进宫见见,于是很多时候就成了高棠批奏折,我坐在南书房里吃瓜,高就坐在不远处跟高棠聊天解闷。 高就确实是个很能解闷的人,他不多话,但到了要说话的时候,也绝不会像西门吹雪那样惜字如金,尤其是他去过很多地方,见识非常多,只需要几句话,就能把从来没有出过京城的土包子高棠勾得不上不下。 高棠是真的可怜,他从出生起就一直被他娘藏在中宫里护得密不透风,生怕齐贵妃把他害了,有一次高棠他爹带着文武百官出去游猎,他也跟了过去,结果被齐贵妃娘家侄儿带去的江湖一流高手背后一刀“误伤”,差点给开了瓢,那之后直到登基,他都没敢出过皇宫一步。 所以我也就不管那个高就打着什么主意,他能把我家小崽子哄得高兴就是本事。 高棠是少有的能做到一心二用的人,他一边批复奏折,一边还能分出心来和高就说话,还怕我无聊,说三句话就要带我一句,又怕我吃瓜吃得肚子痛,让人给我和高就一人上了一份面点配茶吃。 分卷阅读102 然后临到入夜,我在距离南书房不远的竹林里又看到了犯病的高就。 白日里英俊冷漠的青年倒在地上,脸颊泛着红晕,衣衫扯得大开,露出被划了十几道伤口的胸膛,没人打他,是他自己把自己虐得血肉模糊,见到我,他的眼睛里发出西门吹雪看叶孤城时才有的明亮光彩,但他要的不是对手,而是拼命地哀求我打他。 我有时候怀疑他到底是真的犯病还是假的犯病,说是假的,他那副痛苦不堪甚至想被打死的癫狂模样要是装出来的,那也太侮辱我的眼力,可要是真的,他怎么都还知道找大内高手巡逻不到的死角等着我? 我索性不管这些,捡了根竹枝畅快淋漓地把高就抽了一顿。 让他天天来打搅我和高棠! 让他说我平平无奇! 让他欠打! 高就被我打得身心愉悦,我打他打得也很舒坦,我觉得这种关系可以持续下去。 抽断了三根竹枝,我最后又踢了几乎已经愉悦到昏迷的高就一脚,高高兴兴地回去。 睡高棠。 ☆、卿本佳人(16) 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九年, 高棠第一次劳民伤财, 组织了一场秋猎。 秋猎的地点就定在我刚来时去偷过兔子的皇家园林不远的猎场, 我当初偷剩下的兔子,已经不知道繁衍了多少代。 之所以说的劳民伤财,是因为猎场里其实没有多少猎物可猎,秋猎时的猎物要从各地运送过来,再加上随行官员以及女眷仆从的开销全部由朝廷出,要花上不小的一笔, 高棠他爹满可以一年猎上好几次, 高棠却抠得很。 高棠是真的抠,宫殿从来不修,宫里年年裁人,想吃什么东西从来不说, 有就吃, 没有就不吃,我不喜欢抠门的男人,但放在自家崽子身上,就只觉得可怜又可爱。 高棠不是没有钱, 他是习惯了过普通的日子,而且很明白上行下效的道理,所以并不像他爹那样,喜欢什么就很直白地说,想干什么就很潇洒地干,我觉得他大概以后在史书上留下的形象, 大约就是那种天威难测的深沉皇帝。 但高棠本人和深沉两个字一点都不沾边。 秋猎的第二天,他骑着那匹养肥了膘的枣红御马一骑绝尘,然后丢了。 随行的文武官员差点没被吓疯,带着人漫山遍野地去找,但就连大内高手都没找着他。 我在一处山林的边界处找到了他,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坐在马鞍上乖乖地等我。 只有马鞍,马跑了。 二十六七的年轻皇帝已经褪去了少年人的青涩,俊秀的眉眼长开,一举一动带着帝王的威仪,他从一个温和软糯的少年人,长成了俊美斯文的年轻人。 高棠长长的睫毛动了动,“马跑了。” 我点点头,“要回去吗?” 高棠摇头,他指了指天边的落日,说道:“可不可以陪我看看日落?” 于是我就走到他的身边去,他挪了一下屁股,把马鞍让给了我。 我看过很多次日落,日落本身是大同小异的,取决人的心境和地点的不同,于是日落也就变得不同。 就像这会儿,身边靠着一个人,耳边有他的呼吸和心跳,我感到一种很奇怪的宁静。 我们两个都没有说话。 直到太阳落山,余晖浅淡,月亮的轮廓渐渐升起来了,高棠才轻轻地开口道:“习武之人练到你这样的境界,需要多少年?” 我想了想,说道:“我不记得了。” 高棠笑了笑,说道:“霜儿出生时,是哪个皇帝当政?” 这是我能回答得出的问题。 于是我诚实地说道:“唐玄宗李隆基。” 高棠沉默了一小会儿,又问道:“我能长生吗?” 这下沉默的人换成了我。 古往今来,多少人想要长生呢?前有始皇,后有汉武,似乎每一个做下大事的皇帝都想长生,想要长长久久地留下生时的尊荣,但能做到的,似乎唯有武者。 武道超脱,奔着长生去的武者通常没有什么结果,我踏入江湖是为一身血仇,之后变成求生,等获得活下去的资格,武道成为我唯一的念想,练到一定程度就破碎了,破碎之后就长生了,长生之后就是漫无目的地活下去。 长生非我意,天意我长生。 高棠似乎也猜到了什么,他轻声叹了一口气,把我拢进怀里,温热的气息从四面八方而来,把我冰冷的身体捂暖过来。 高棠慢慢地说道:“我明白那两个人为什么要……” 他的话只说到一半,就又叹了一口气,“我也怕你忘了我。” 我小声地说道:“你如果也想刻,就刻在我背上吧,我不想看一次就想起来一次,那样很难受。” 高棠嘴角扬了扬,轻轻拍拍我的背,像哄小孩似的,“朕是天子,有天子的傲气,朕才不要像那些凡夫俗子一样……如果只有 分卷阅读103 让你疼,你才能记住我,那又何必呢。” 他的语气微微低沉下来,说道:“你已经遇到过的人,我没办法管,但我之后的人,一定不能是那种嘴上说着爱你,却要伤害你的男人,我知道你天不怕地不怕,但又很容易相信别人。”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你是第一个知道这件事之后,教我以后怎么找男人的。” 高棠笑了,笑得仍旧很斯文,很好看,他说道:“天子生前坐拥神州万里,手掌江河湖海,天子大行,后来者继,谁都意难平,但转念一想,是否我活一天,就拥有一天?” 我轻轻地用头蹭了蹭他的肩膀,心情好过了一些。 高棠摸了摸我的头发,就像我从前对他做的那样,他说道:“我不想你以后想起我就难过,人难过的时候会想办法让自己开心起来,你一旦开心,又不会想起我了,所以我要你每一天都开心快乐,等你以后想起我,也都是那些快乐的事情,你就会想我很久。” 我一点都不开心快乐,我都有点想哭了。 高棠捏了捏我的脸颊,说道:“讲个笑话给你听好不好?” 我眨了眨眼睛。 高棠说道:“从前有头龙,他背着乌龟从海里出来,渔夫指着龙,却认不出来,想了半天,忽然大声地叫—— “龙龟!” 我不知道这个笑话哪里好笑了。 直到高棠背着我下山。 ——《高棠篇》完 作者有话要说:—— PS: 虽然我觉得可能不需要投票了,但还是问一哈,花花if线要伐?要就快点回呀,十点前一百个要今天就可以解锁花花if线,如果写,预计三章以上。 ☆、花满楼.如果线(1) 我破碎虚空的那天汴京城里下着雨。 和我来时一样。 我落下的世界却是晴空万里万里无云, 汴京是秋天,这里则是春光正好, 满城杨花。 浑身上下除了衣物,我只有一把方应看送我的血河神剑。 不知是否因为我破碎虚空的时候脚滑了一步, 我的落点是在很久没有去过的杭州西湖边。 西湖边的房子很贵是我的第一反应。 这里的人说话我听不懂。 这是我的第二反应。 但我一点都不慌,我发现这里的客店招牌之类有文字的地方,上面写的仍然是我熟悉的字, 只是字同音不同而已, 以我的头脑,只要找到一个肯教我学说话的人, 我一定可以很快学会。 然后我就在杭州城里转。 我决定抓个江湖人教我说话,武功还得高一点。 一是江湖人承受能力强, 二是武功高的人一般都有自己的生活来源, 不至于被教我说话这点时间耽搁了生计。 不管是我所经历过的哪个世界, 江南是很少有高手出没的,我在杭州城转了快一个时辰,才在一处鲜花盛开的小楼二层看到了一个正在浇花的,二十来岁的先天高手。 我刚要上前, 就有一个小丫头从我身后蹿了过去, 快我一步跑进了小楼。 她身后有个大汉在撵她。 我顺手揪住大汉的后衣领子, 问他,“你有什么事?” 话说出口我才想起来语言不通。 大汉果然也听不懂我的话,他很是愤怒地嚷嚷了几句,我觉得他这样喷着口水的说话方式不太礼貌, 而且怪脏的。 就在我揪着大汉的时候,那个二十来岁的先天高手从小楼里走了出来,那个小姑娘娇娇怯怯地跟在他的身后,见到我手里的大汉,还露出非常可怜的神情。 这个时候语言不通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了。 先天高手说话的声音非常好听,但我听不懂,我手里的大汉声音和他的人一样粗犷,我听不懂,但我可以看到他喷人时飞溅出来的口水。 我嫌弃地看了大汉一眼,伸手敲了一下他的后脑壳,把他敲晕过去。 我对那个先天高手比了一个写字的姿势。 先天高手侧耳,但没有回应我。 我觉得他的举动有点眼熟,直到目光落在先天高手那双黯淡的眼眸上时才反应过来,这是个盲人。 盲人看不到我写的字,当然也就没办法教我说话。 我准备走了。 但就在这个时候,小姑娘叫住了我。 我一开始没想到她是在叫我,但她从先天高手的身后走了出来,拉了拉我的衣角,笑容甜美地说了几句话。 我说道:“我听不懂。” 小姑娘再度试图和我交流,我仍然回她听不懂。 然后先天高手又说了什么,小姑娘又说了几句话,她就拉着我进到了小楼里,还给我找来了笔墨。 我终于得以和人交流。 我这才知道,小姑娘名叫上官飞燕,那个大汉之所以追着她,是因为她偷 分卷阅读104 了他的令牌,而那个令牌是江湖上最大的杀手组织青衣楼的令牌。 先天高手叫做花满楼,是最近才搬来这里住的,他是个热心人,怕小姑娘还要被青衣楼的人追杀,还准备留她住宿几天。 我顿时严肃起来,刷刷地在纸上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对上官姑娘的名声不好,你要是怕她有危险,不如让她跟着我。” 这样她还能教我说话。 我已经懒得再去别的地方找人了,这个小姑娘会说话又能写字,让她教我多好。 上官飞燕看了我写的字,顿了顿才开口和那个先天高手说了什么,先天高手微微点头,又笑了笑,说了一句话,显然是对我说的,小姑娘把字写了下来,“姑娘可以住在这里。” 我有点怀疑他们没有理解我的意思。 但我还是留了下来,因为我没有钱去住别的地方。 上官飞燕到底还是没有教我说话,她太闹了,根本就坐不住,时不时就要跑出去玩,要么是去跟花满楼叽叽咕咕地说话,要么就是兴致勃勃地去照料花满楼养的花草,然而经常把花浇死,挺大个姑娘了,走路会平地跌跟头,吃饭还会不小心摔碗。 撇开别的不说,上官飞燕是个挺漂亮的小姑娘,虽然闹腾,但不得不说,对于我这种经常会感到寂寞的人来说,这种闹腾并不到烦人的地步,我不喜欢她,只是因为觉得她有点虚伪,一个身上血气不小,至少杀过三五个人的小姑娘,总是做出一副单纯得像小孩子的样子,违和感太重。 是花满楼教我说的话。 他虽然看不见,但我写字的笔划稍微重一点,他可以通过墨痕摸出我写的字,然后重复几遍那个字的读音,我又不是什么笨人,只花了小半个月的时间就能和人简单地交流了。 学一门语言最难的是开始,而一旦开始交流,只会越来越流利。 我准备走了,我走之前准备向花满楼和上官飞燕道个别。 花满楼住的是个二层小楼,他原先自己一个人住在二楼上,我和上官飞燕来了之后,他就从二楼搬了出去,他除了养花,还养一些小猫小狗,只是不圈在院子里,平时会任由它们跑,到吃饭的时候再回来。 我找到花满楼的时候,他正在给一盆花修剪枝叶。 我已经见怪不怪,一个先天高手,虽然断了一感,但也不至于就真成个瞎子了,只靠摸索和听觉嗅觉能做到大部分的事情了。 我刚刚住进小楼的时候,因为会下意识收敛脚步声和呼吸声,经常一开口说话就把花满楼吓到,现在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习惯弄出点动静了,导致我刚一靠近,花满楼就知道我来了,他手里的剪子停了停,准确无误地对上我的脸,笑道:“戚姑娘?” 我嗯了一声,说道:“上官姑娘没在吗?” 花满楼点头,说道:“她今天一早心事重重地出去了,等会儿如果太阳落山还没回来,我就去找她。” 我摆摆手,“你别去了,我去找她就行,你一个人在家没事的吧?” 花满楼怔了怔,笑道:“我离家几个月了,一直都在照顾别人,已经很久没有人问过我这样的话。”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我这是关心啊……” 花满楼连忙说道:“不是姑娘想的那样,我的意思是,姑娘应该很习惯照顾别人,我虽然不需要别人照顾,但被姑娘关心,还是会感觉很高兴。” 我琢磨了一下,有点怀疑这个小瞎子是对我有意思。 倘若是之前的我,只要稍稍往这个方面想一想都要羞耻,但我被方应看养了那么多年,每天沐浴在各式各样的夸奖赞美之中,心里已经很没有数。 于是我坦荡地问了,“你很喜欢我关心你吗?” 花满楼又怔了一下,随即微微笑了,“当然,被人关心本就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 我确认了,这个小瞎子是真的对我有意思。 既然他都如此坦然地承认了,我可以勉为其难地留下来,试试和他相处。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无关,正文无关,正文无关,应小伙伴们的人气投票弄的花花if线,预计五章,后续无关,只是如果! ☆、花满楼.如果线(2) 我在不多远的酒楼里找到了上官飞燕。 她正在和几个奇形怪状的人说话, 我离得远远的时候就听见了她的说话声,但是一时之间竟然没听出来, 她平时说话清脆悦耳,带着少女特有的娇俏, 这会儿语气却像是换了一个人,轻声细语中带着无尽的缠绵甜蜜。 我无意偷听她和别人说话,一脚蹬上了酒楼栏杆, 对上官飞燕道:“天都晚了, 怎么还……” 话音未落,奇形怪状的人里一个双手齐断, 脸面缺失大半的人就低喝一声,朝我扑了过来, 他一只手上套着个铁钩, 一只手上挂着个铁球, 又可怜又丑,让人一看就很想给他点钱,但这会儿却凶神恶煞到可憎的地步。 我还没准 分卷阅读105 备出手,上官飞燕也惊呼一声, 叫道:“不能让她跑了, 杀了她!” 于是房间里另外两个人也朝着我袭来。 上官飞燕的武功非常低, 但她竟然也从腰间摸出了一把细如牛毛的毒针朝我射来,我前有人堵路,后有暗器袭击,虽然不明所以, 但还是罡气外放,击落了毒针,离我最近的那个丑八怪躲避不及,被罡气反弹的毒针击中,顿时倒地奄奄一息。 丑八怪倒地的时候,另外两个人显然顿了顿,但两个人只是对视了一眼,就挡在了我的身前,其中一个人对还不明情况的上官飞燕大声地道:“飞燕,你快走!” 上官飞燕这下再不犹豫,拍碎了窗户准备遁逃,我准备留出活口,没有杀掉另外两个人的打算,于是脚步一踏,把半个身子都探出去的上官飞燕揪了回来,一指头点在她的麻穴上。 另外两个人不动了,而地上的人到了这会儿,竟就咽了气。 我很是奇怪地晃了晃上官飞燕,问她,“你随身带着这么一大把毒针,不怕戳到自己身上?” 上官飞燕眼珠飞快转动,刚要开口,我已经不打算听了,看向已经不敢轻举妄动的两个人,说道:“你们两个肯为了她去死?” 其中一个剑客果断地说道:“我可以用我的命,去换飞燕的命。” 另外一个身材矮小的大胡子犹豫了一下,也道:“一定要杀,杀我。” 我一点都不感动。 我把上官飞燕连同她的两个爱慕者废了武功,和那具死不瞑目的尸体一起,送到官府。 官府让我这几天不要离开杭州,如果有别的事情,会要求我上堂作证,我留了地址,是花满楼的那间小楼。 出乎意料的是,杭州府衙的大捕头竟也认识花满楼,笑得比先前更加真诚了,“花七公子为人义气,我们这里有不少案子都是他和一位姓陆的大侠一起破获的,我们跟花七公子很熟,姑娘放心回去吧。” 我点点头,踏着月色离开了杭州府衙。 夜晚的杭州带着春夜的迷离,晚风微凉,吹得人心情很是放松。 我在距离小楼不远的地方看到了花满楼,明明是个小瞎子,手里却提着一盏灯,他耳朵微微地侧着,步子走得很是稳当,却还是能看出一点焦急的神态,我不由得有些愧疚,早知道他会担心到出来找,就不应该直接把上官飞燕送去官府,当时就该先回来一趟跟他说清楚的。 我连忙蹬蹬几步跑了过去,一把扶住了他的胳膊。 花满楼舒了一口气,“戚姑娘,你回来了。” 我点点头,“下次不要乱跑,你要是走远了,我都不知道上哪找你,不用担心我,走走走,回去再说。” 花满楼却站住了,他说道:“上官姑娘还没有回去。” 我接过他手里的灯盏,嗯了一声,说道:“我去找上官飞燕的时候,她正跟几个人谈事情,我没听明白他们说什么,只听她说什么这边可以收网,过几天去找陆小凤,独孤一鹤不好对付什么的,我让她回去,她就带着人跟我动手要杀我,中途死了个人,我把他们全都送到官府了。” 花满楼显然被这庞大的信息量惊住了,好久都没开口,我眨了眨眼睛,问他,“你是在……难过吗?” 花满楼轻轻地说道:“我不应该难过吗?” 我在花满楼的小楼里住了一个多月,还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样子。 我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没什么好难过的,虽然不确定他们是想算计你还是那个什么陆小凤,但是被人算计又不是你的错,我都快要习惯了,假如上官飞燕拿出算计你的精力来对付我,也许我这会儿已经撸起袖子陪她去杀人放火。” 花满楼被我说得忍不住嘴角上扬,他说道:“戚姑娘很乐观,让人羡慕。” 我拉着他朝小楼走,语气放得低沉了一些,“人活着,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得让自己过得开心快乐,不然何必苦巴巴地活在世上?” 花满楼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他说我是个乐观的人,但他也很乐观,至少第二天,我就看到他出去买了早饭,吃完就在院子里弹着那架看上去很漂亮,声音也很动听的古琴。 我用浇花的水洗了洗手,刚要过去,就听他换了调子,那是上官飞燕唱过的歌改编的古琴曲,花满楼自己编的。 上官飞燕还缠过他,要他教她弹琴。 先前不觉得有什么的,但这会儿我就有些不顺眼了。 一个明确地向我表示了心意的男人,怎么能想着别的女人呢? 我重重地咳嗽了两声。 花满楼听我咳嗽第一下的时候就停了手,等我咳嗽第二下的时候,他已经转过脸朝着我“看”了过来。 我拎了一个小木凳子走过去,把木凳子放在他的边上。 花满楼好看的眉眼微微扬了一下,在朝阳的映照下显得光彩耀目,他这个人身上唯一的缺陷,大概就是那双黯淡的眼眸了。 我突发奇想地问他 分卷阅读106 ,“你想不想治好眼睛?” 花满楼怔了一下,然后笑了,说道:“不想。” 我很惊奇地看向他。 花满楼轻轻地说道:“曾经有一位神医告诉我,我的眼睛很好治,但代价是让另外一个人永远失明,我不愿意这样。” 我觉得这个神医是真的有两把刷子。 花满楼的眼睛不是天生盲坏,是由于眼睛里的一层透明薄膜发炎坏死导致的病症,想要治好确实非常简单,撕掉别人眼睛里的那一层薄膜置换,活的死的都可以,死人要新鲜的,这对一个江湖人来说太简单了,比如说刚刚死掉的那个人的眼睛就完全可以用。 我刚要开口,花满楼就说道:“你也许要劝我用尸体的眼睛了,但我有什么权力去剥夺别人的东西?即便是死去的人,也该保留有最后的尊严。” 我想了想,说道:“你说得对。” 如果花满楼是个普通人,也许不会这么说,但他是个先天高手,除却视觉之外,他能听到闻到感觉到许多常人无法感受到的东西,自己也能自己照顾自己,眼睛确实不是第一重要的。 人生在世,何必强求完美。 我更加喜欢这个通透的小瞎子了。 我问他,“你很喜欢上官飞燕唱的歌吗?” 花满楼眨了眨眼睛,问道:“为什么这么问?” 我说道:“我觉得她的歌不好,情情爱爱的怪腻味,你应该弹点别的,带点江湖气的,我喜欢听的。” 追求我怎么能弹别的女人教他的曲子? 花满楼想了想,说道:“作诗作曲多是文人墨客,即便是江湖曲,也都文绉绉,只怕姑娘不习惯。” 我说道:“江湖人也有文采斐然之辈,你没听过青莲剑侠李白吗?” 花满楼有些惊讶,摇了摇头,说道:“我只听过青莲居士。” 我想了想,李白的曲也确实弹烦了。 所以我伸手拨了拨他的琴弦,问道:“那你有没有听过广陵散?” 花满楼更加惊讶,“嵇康之后失传的广陵散?” 我点点头,说道:“也不能说是失传,当年有一位侠客慕广陵散风采,藏于嵇康房梁之上三月,窃学来此曲,藏匿在自创武学中,被我无意间得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并非原曲谱,而是经过侠客盗听再谱,这曲子……很怪。” 但就算如此,花满楼还是十分惊讶,他让开了位置,我也不和他客气,坐在琴桌前回想了片刻,伸手拨了一下琴弦。 广陵是扬州古称,广陵散本意为扬州调,和后人牵强附会的揣测不同,广陵散并不慷慨激昂,也无浩然正气,只带着一股山中隐士安闲自在的意趣,悠扬清越中带着无法泯灭的士族优雅,但曲调之中总有几个不和谐的音符,仿佛是侠客的散碎的念叨,这一段他不喜欢,过于平淡,那一段也不好,太过安逸,于是一首古古怪怪带着江湖气的广陵散就这么从我的手里弹了出去。 花满楼起初双手按膝,肃穆而坐,不多时就挑起了眉头,嘴角也忍不住泛上了笑意。 等我弹完,他俊脸上浅浅的笑意变成了明朗的笑容,他笑道:“我相信这是广陵散。” 我轻轻地撇了一下嘴。 啧,这个无时无刻不在勾引我的小瞎子。 ☆、花满楼.如果线(3) 学会说话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挣钱。 虽然住在小瞎子家里还包吃包住, 但我这个人其实脸皮还算薄, 小瞎子想要追求我,而不是想要利用我, 我就更不能心安理得地花他的钱, 何况挣钱对我来说又不难。 应该说, 对任何一个有手有脚的江湖人来说,挣钱都不是一件难事。 走白道, 镖护武,走黑道, 偷抢杀, 说的就是江湖人来钱的路子, 镖护武是指押镖、护卫、武师, 偷抢杀就没什么解释的必要了, 我一般是杀,偶尔抢,因为偷对我来说实在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 可以通过杀人解决的问题, 为什么要去偷? 但我从官府告示牌那边转了一圈回来,就彻底失望了。 官府不是没有重金悬赏的通缉犯人, 但那些通缉犯人一般不会出现在江南一类官府势力不小的地方,他们更倾向于逃向燕北或是西方, 像杭州这样安定的地方,官府告示都是温馨提示一些最近骗子多,大家别信的话。 现实如此残忍, 我只能把主意打到江湖同道身上。 比如青衣楼。 打定了主意,我就准备等上官飞燕的案子过去了,毕竟我在官府留了档,上官飞燕的事情一天不过去,我就一天不能离开杭州。 但是官府那边一直过去了十来天都没有消息。 我已经等得有点不耐烦了。 唯一的好消息是小瞎子最近对我表明心意的方式越来越直白了。 就像现在这样。 我坐在小凳子上,拿着一把小水壶,轻车熟路地 分卷阅读107 给小瞎子的花浇水,只是感叹了一句这些花每天都好看,小瞎子就用情话撩拨我,“能时时看到鲜花之美,姑娘一定是个温柔的人。” 我诚实地说道:“还得是个有空闲的人,不然哪有精神赏花。” 花满楼微微笑了,说道:“还好我也是个有空闲的人。” 我当真被他撩得没脾气。 今天一大早天气就不怎么好,浇完花我就把花都搬到屋檐底下去了,花满楼想要帮忙,我就让他去搬那几盆大的,不是我偷懒,而是小盆的花矮,需要他蹲下来慢慢摸索才能摸到,大盆的只需要稍稍弯腰,一伸手就能碰到,一个男人总是不愿意在喜欢的女人面前展露出狼狈一面的。 花刚搬完,小楼外面就传来了轻功踏过的声响,我从窗户里探出头去,正好撞见一个从不远处飞出来,刚要踏上窗边的大红披风青年。 青年长相很是英俊,只是唇上留两撇修剪得很奇怪的胡子,和眉毛很像,似乎被我吓了一跳,青年一个翻身避开我所在的窗户,半旋过身踹了一脚墙壁,这才落地。 我朝着小胡子吹了个口哨,“大白天的翻窗户,偷东西啊?” 小胡子站在窗户外面,摸了摸他的小胡子,仿佛天生上翘的嘴角弯出一个无奈而友好的弧度,“打扰了,我是花满楼的朋友,我叫陆小凤。” 花满楼也跟着露出一个笑容,说道:“他确实是我的朋友。” 我让开窗户,做了个请的手势。 陆小凤大约有些尴尬,翻窗户的动作都不如刚才轻功飞来时的利落。 我这会儿才算是从记忆里犄角旮旯处翻出陆小凤这么个人名来,我问花满楼,“这就是上官飞燕预备算计的那个陆小凤?” 花满楼还没有说话,陆小凤已经苦笑着摸了一把他的小胡子,说道:“如果这世上没有第二个爱管闲事,常常麻烦缠身,还长着四条眉毛的陆小凤,那么姑娘说的就应该是我这个陆小凤。” 我点了点头,说道:“所以你差点就麻烦缠身了,如果不是我那天刚好倒霉。” 陆小凤笑了,“但我还是没能避开麻烦,前几天金鹏王朝的人找到了我,让我帮他们救出他们的公主。”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上官飞燕?” 陆小凤摇摇头,说道:“是丹凤公主,丹凤公主假扮成了她的表妹来找花满楼,如果不是姑娘……也许花满楼已经被她哄走,用来请我出手。” 花满楼沉默了一下,没有说话。 我不高兴地说道:“但是她随身带了一把毒针,被我撞破秘密就要杀我,哪怕我没有死,她也应该坐几年牢的。” 陆小凤摸了摸他的小胡子,说道:“姑娘的武功比丹凤公主要高许多。” 我奇怪地问道:“因为我武功高,所以要杀我就不犯法吗?” 陆小凤顿时哑口无言。 我其实知道这不怪陆小凤,毕竟我的前半生也是和陆小凤一样的江湖思维,该动手时从来没手软,杀的人加起来可以填满一座杭州城,江湖事江湖了是江湖规矩,谁把事情闹到官府去才是真丢人,但我毕竟有过在法大过天的朝代生活好几十年的经验,已经习惯用百姓思维看待一切。 这时候反而是花满楼说话了,“戚姑娘,陆小凤从不轻易开口,他既然开了口,想来是这里面有些隐情,不如听听他怎么说?” 我最喜欢他温声细语地和我说话了。 于是我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看向陆小凤,“你说吧。” 陆小凤有些古怪地看了花满楼和我一眼,嘴皮子倒是飞快,说道:“五十年前塞外一个名为金鹏王朝的国家覆灭,三个老臣带着小皇子逃离故土来到中原,他们携带了大量的金银珠宝……” 我听得一点兴趣都没有。 因为这种国家覆灭皇室落魄的故事我不光听过许多,还亲眼见过,金鹏王朝不过是个弹丸小国,我亲眼看过的落魄皇室,却曾经坐拥过整个大唐。 陆小凤说的故事具体就是三个带着大批财富的老臣瓜分了小皇子的财产,导致小皇子穷困潦倒,无力复国,现在落魄渡日,偏偏那三个老臣现在混得一个比一个好,一个是江湖势力头头、一个是大派掌门,一个是天下首富,当初的小皇子却成了个穷巴巴的老头,只剩下一个孙女带在身边。 我把这个可怜的故事听完,只提出了两点,“也就是说他们现在还没复国,你不能叫那个小……老皇子叫大金鹏王,还有上官飞燕,不对,上官丹凤,她也不能被称为公主,否则官府会找他们的麻烦。” 陆小凤无奈,只能改口道:“所以我这次来是应上官老先生的嘱托,请求姑娘网开一面放过上官姑娘,金鹏王朝的事情还没有定论。” 我眨了眨眼睛,问道:“所以你要管?” 陆小凤肯定地点了点头,“对,我要管。” 我觉得他一定是个傻子。 我看了看花满楼,问他,“你是差点被算计的人,我是差点被杀的人,我现在把选择权交给你 分卷阅读108 ,你准备放过上官丹凤吗?” 花满楼思考了很久。 我觉得他的思考是建立在我也同样受害的基础上,否则如果受害的只有他一个,他现在应该早就毫不犹豫地放过了这一家子。 我想了想,说道:“不用顾忌我,对我来说她没有那么重要,想杀我的人太多了,她还排不上号。” 我说的是真话。 无数的人睡里梦里想我死,但现实是,我不光活得比谁都长,还活得贼他妈快乐。 花满楼松了一口气,然后又笑了,他实在是一个很喜欢笑的人,偏偏他的笑看上去太过温暖动人,让人只看着他心情就会变好。 反正我的心情是变好了。 我保持着那份好心情看他决定放过上官丹凤,看他和陆小凤了解情况,看他……答应和陆小凤一起去追查金鹏王朝的案子。 我的笑容僵在了嘴角。 我不得不强行打断了说话时自带旁人插不进去气场的两个人,问花满楼道:“她算计你,你还要去帮她?” 花满楼想了想,说道:“我不是为上官姑娘,而是为了公道,这事情倘若是真的,那三个人实在不该逍遥法外。” 这应该是在对我解释。 我忍住气,安慰自己,小瞎子本来就是那么一个被保护得很好,又善良又容易心软的年轻人,他只是还没有见识过江湖的残忍,不能怪他傻。 除此之外,我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撇开小瞎子的人身安全,主要是琢磨这件事是否具有可行性,那什么三个旧臣到底混成了什么样子对我来说没差别,只要不是和我一样破碎了好几次的老鬼,我都有把握对付,最怕就是辛辛苦苦做了事,得来的报酬没多少。 于是我问道:“那个上官老皇子准备出什么价?” 陆小凤愣了愣,说道:“他没、没说……” 我有些恨铁不成钢,但转念一想,就算上官老皇子那边没有报酬给,那三个老臣里还有个什么首富,按照我的经验,到时候清出账来,除了金鹏王朝的那部分,剩下的上交朝廷之后,我必然能捞一份不小的赏金。 这事可以干,我得出结论。 陆小凤果然如我想象的那样很是欢迎我一起,倒是花满楼有些不赞成,他到底是没有亲眼见过我的厉害,不大放心我同行。 这小瞎子怪可爱的。 ☆、花满楼.如果线(4) 我跟着可爱的小瞎子和并不可爱的陆小凤一起出门了。 走到半路上我问陆小凤要去哪里, 他说要去塞北万梅山庄找他的朋友西门吹雪, 因为金鹏王朝的三个旧臣里有一个叫做平独鹤的人, 现在已经做了峨眉派的掌门, 武功很高,只有请西门吹雪出手。 我觉得他这是对我有意见。 我据理力争地说道:“为什么一定要舍近求远?我可以。” 陆小凤摸摸胡子,问道:“什么程度的可以?” 我伸出手按住了他的后脖颈。 陆小凤准备挡住我的动作才刚刚进行到一半。 陆小凤轻咳一声,假装刚才想要去找西门吹雪的人不是他。 于是把上官飞燕和她的两个随从放出来后, 我们得以直接赶去山西找第一个需要清算旧账的阎铁珊, 也是昔日的金鹏王朝内库总管严立本, 这个人很有经商手腕,是山西最大的财主, 也是珠光宝气阁的大当家,在关中地界上的龙头老大。 我想了想, 对上官飞燕说道:“你们有账本吗?” 上官飞燕在牢里待了一遭,精神却还是很足, 她原先脸上是有易容的, 这会儿又换了张脸,美得十分动人, 至少我看到陆小凤扫她几十眼了。 她先是一惊, 随即呐呐地说道:“他们拿了我们的财富,为什么要我们给账本?” 我语重心长地说道:“因为我觉得一个落魄的王朝能带出来的财富再分一分, 绝对没有山西首富的身家那么多,还有那个天下第一有钱人霍休,你们是要账的人, 按照江湖规矩来算,他们除了要把拿你们的钱全部归还,还应该支付一笔不低于钱庄利钱的赔款,还有一份精神补偿,钱账钱了,总不能杀了他们。” 上官飞燕咬了咬唇,没有说话。 那看来也是没有账本的了。 我感到头痛。 但我很快就不觉得头痛了,陆小凤收到朋友传来的消息,化名成独孤一鹤,现任峨眉派掌门的平独鹤已经接到了阎铁珊的来信,现在正和我们一样往山西珠光宝气阁赶,这样我们收拾完阎铁珊之后就能少跑一趟。 刚踏上山西地界,就有人送来了珠光宝气阁总管霍天青的请帖。 我很高兴,因为我早上吃得不多,现在有点饿了。 珠光宝气阁完全不负盛名,从内到外都建造得十分精致,阎铁珊这个人不光有经商手腕,接人待物也非常周到,不光派了大总管接待我们,还请了陪客。 我 分卷阅读109 对明显是江湖人但是武功很差的中年男人没有兴趣,倒是有个剑眉星目满身稚气的少年郎,如果不是我已经有了小瞎子,是一定要上去问问名字的。 阎铁珊很快就到了,和陆小凤寒暄了几句,又转向花满楼,作为山西首富,他是和江南首富花家做过生意的,花满楼客客气气地说了两句话,陆小凤忽然说道:“大老板的老家就是山西?” 阎铁珊笑道:“土生土长。” 陆小凤又说道:“那不知阎总管的老家在哪里?” 气氛到这里就僵住了。 我瞪了一眼不会说话的陆小凤,说道:“官府问案也要两方对质,去把水里的丹凤公主叫进来,让她跟大老板对……” 我话还没说完,就有一蓬眼熟的毒针从不远处的水里飞射出来,直逼阎铁珊的后背。 这他妈的杀人灭口还能更明显? 我一脚踹开阎铁珊,未免罡气把毒针击飞再连累旁人,只伸出手把毒针捞进了手掌里,随即飞到水面上,伸出手把水里的上官飞燕揪了出来,顺便折了她两只手,扔到地上。 我没有问她,而是看向阎铁珊,“这个女人两次想要杀人灭口了,虽然陆小凤说有证据,但我觉得他的脑子不好,大老板你这边的说辞呢?” 上官飞燕尖声叫道:“都是他,我们才会这么惨!我们本来还有复国的机会,如果不是……” 我封了她的哑穴。 死里逃生的阎铁珊这会儿才慢慢缓过气来,惊疑不定地看了看上官飞燕,随即向我作了一个揖,然后,说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故事。 故事太长我没什么耐心听,总结出以下几点。 第一,上官老皇子一点没有复国的想法,整天就知道花钱,全靠三个旧臣养活。 第二,当初来到中原准备一拍四散的条件是上官老皇子自己提的,阎铁珊发家除了当时分的那一小部分钱,当真是财运全靠命里有。 第三,阎铁珊见过丹凤公主,虽然长得一样,但地上的这位上官姑娘的声音完全不同,他合理猜测是骗子。 说完这个故事,我蹲在地上研究了一下,然后沿着下巴线,撕掉了上官飞燕的脸皮。 假皮底下的脸特别好看。 阎铁珊顿时像个皮球一样跳了起来,指着上官飞燕说道:“她不是丹凤公主!她是上官飞燕!” 虽然都姓上官,但上官丹凤是当初那个老皇子的孙女,上官飞燕却只是皇亲的后代,要账无从谈起。 然后平独鹤也来了。 进行了一番旧臣间的友好磋商之后,我提议报官。 然后上官飞燕在牢里供出了第三个受害人霍休,还牵扯到了另外一个官府盯准的重点,青衣楼。 霍休就是青衣楼主。 这次的事情是霍休联合上官飞燕搞出来的骗局。 目标是阎铁珊和平独鹤手里的钱,主要是阎铁珊,因为平独鹤没啥钱。 在和陆小凤一起扭送霍休去蹲大牢之后,我得了一笔赏金,虽然这钱本来应该三个人分,但陆小凤一个没帮上忙还净添乱的闲杂人等显然没有那个脸皮拿钱,花满楼又不肯要,所以我得的是全款,税后十三万两白银。 我们离开之后,各地官府开启了轰轰烈烈的“打青行动”,牵连无数。 然而这跟我和我的小瞎子没有什么关系了。 我把没有脑子的陆小凤赶走,带着小瞎子和官府发给我的赏金回到了江南,在花满楼的小楼边上买了一块地,原本是想盖我住惯了的那种四方院子,但想了想,还是盖了一座小楼。 然后等着我的小瞎子上门来娶我。 等了三天,小瞎子才拎着一个小袋子来敲门。 小袋子里是他家里人刚刚送来的时令糕点,还有一串家里做的白糖大粽子。 我给他倒了一盏茶,出于矜持,我没有问他准备什么时候提亲,而是委婉地暗示他,“你最近有什么打算吗?我总觉得很闲。” 花满楼轻轻地笑道:“后天家中五兄大喜,想来会很热闹。” 他拿出一封请帖,送到我的手里,然后又说了几句话,客气地告辞了。 我开始发觉到不对劲了。 第二天我过去帮忙浇花晒花,犹豫了一下,决定直白地问他,“花满楼,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花满楼提着水壶的手顿了顿,他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说道:“姑娘是个……很自由的人。” 这话显然还有下文,我眨了眨眼睛看着他。 花满楼想了想,又说道:“心性自由,却不是随心所欲,有自己为人处事的原则,又仿佛天不怕地不怕,是个很让人羡慕的人,我很喜欢姑娘。” 这是妥了。 我摸了摸鼻子,有点害羞,又想问他准备什么时候娶我,又觉得这样暧昧着心动的感觉还挺好的…… 然后就听他慢慢地说道:“但我总觉得,姑娘又很寂寞,和任何人都下意识保持距离,随时做好抽身的准 分卷阅读110 备……只有寂寞的人,才会这样。” 我怔住了。 好半晌我才缓过来,看着花满楼那张不笑都很温柔的俊脸,已经做好了睡他一辈子的准备。 这世上能懂我的寂寞的人,不多。 隔天是花满楼的五哥成婚大喜,我想了想,没有买过于贵重的礼物,提了两瓶好酒上门,带着点矜持。 花家是个大家族,花满楼父母双全,爷奶都在,兄长六个,侄儿满地。 陆小凤也来了。 我不喜欢陆小凤坐在花满楼的边上,我瞪了他一眼,陆小凤立马给我让座,我如愿坐在了花满楼旁边,我问他,“你们家加起来一共多少人啊?” 花满楼想了想,说道:“连同旁支在内,约有几百,只算主支,不超一百。” 我想了想,叹了一口气,说道:“那以后成婚敬酒,一桌一桌敬下来,得喝多少啊?” 我已经怕了醉酒。 花满楼怔愣一下,似乎想说什么,我已经懂了,安抚地拍拍他的肩膀,“不用担心,实在不行我试试用内气把酒水逼出来,这个法子我只听人说起过,但还没试过。” 说话间花满楼的五哥已经满面春风地牵着他的新娘子去新房安置了。 我有点忧虑地在酒桌下勾了勾花满楼的手指,小声地说道:“你们家成婚的哥哥都有点胖啊,五哥还是瘦的,六哥也还好,你以后会不会也这样?” 花满楼整个人都僵住了。 我奇怪地伸手想要去摸摸他的脸,看他是不是喝酒喝上头,但是手被他握住了。 花满楼犹豫地说道:“姑娘,我们之间,是不是有些误会?” 面色尴尬,语气迟疑,好一副良家少男突然被调戏的样子。 我瞪圆了眼睛。 他妈的喝酒会导致人失忆?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睡花花,明天完结这条线,明天双更,明天新男主上线,楚留香传奇,男主你们绝对想不到。 ☆、花满楼.如果线(完) 我把花满楼拎了出去。 花府距离我住的小楼不远, 我把人在楼顶放下。 我一点都不觉得尴尬, 甚至还有一点生气,我压抑住怒火, 问他, “你昨天明明跟我说, 你喜欢我,你说的误会是指这个?” 花满楼这个时候显然也已经冷静了下来, 他轻声而小心地说道:“是我的错,让姑娘误会了, 我……所说的喜欢, 就像喜欢一朵花一样的喜欢,而非男女情爱。” 我觉得这个解释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我沉声说道:“也就是说你对我没有一点爱慕之意,那你为什么处处撩拨我?这难道不是玩弄感情?就算对你来说, 喜欢两个字可以很轻易地说出来,但对我来说,这就是表明心意。” 花满楼说话越发没有底气, 带着愧疚和自责,“都怪我,是我……” 我打断他,“我知道都是你的错,不用承认第二遍,我需要你补偿我。” 花满楼怔了一下,随即便道:“姑娘请讲,只要是我能做到的事情, 绝不推辞。” 我伸出手,轻轻地捏了一下他的脸颊,指尖上的触感温暖而细腻,很快红开了一片,我在心里吹了一声口哨,语气却十分严肃地说道:“鉴于你的轻浮,让我产生了不应有的感情,所以我认为你必须要担负起责任来,有异议吗?” 花满楼大约是第一次被人指责轻浮,惊讶到连避开我的手都忘记了,我又在他的脸颊上蹭了两下,这才收回手。 花满楼犹豫良久,终究还是说道:“姑娘说的对。” 我说道:“所以你要让我消气,还要让我高兴。” 花满楼认真地点点头。 我满意了。 第二天花满楼端着一盆花来敲我的门。 第三天花满楼带了一匹布料。 第四天花满楼送来一窝小奶猫。 第五…… 第六个月,花满楼带来了他自己,我收下了。 其实那天他并没有准备把自己送给我,只不过是外面下雨,到处都是雨声,扰得他一个小瞎子没办法出门,又已经习惯了到我那里去,于是就很安心地空着手上门了。 然后就被我按在了门板上。 雨声响了一天一夜,门板晃了一天,剩下的一夜,转战床榻。 小瞎子说他已经听不见外面的雨声。 我眨了眨眼睛,枯黄的头发落满了他的胸膛。 小瞎子闭着眼睛,轻声而气喘地说道:“我只听得见心跳声,你的,我的……” 我吻住了他的嘴唇。 第六个月的第二天,小瞎子脚步发飘地从我的小楼里出来,扶着墙的样子像极了一个真正的瞎子。 隔天我收到了聘礼。 虽然时间仓促,但花家这样的豪富之家,东西是一早备下的,除了一些需要现弄的礼, 分卷阅读111 我收到的已经很齐全。 唯一令我感到惊恐的是,花满楼的五哥只是短短六个月没见,就从一个玉树临风的五哥变成了一个胖哥,成婚四月有余的六哥也已经圆了下巴,我看了看一身喜服白皙俊美的花满楼,决心以后让他吃素。 吃一辈子的素。 ——如果线.完 作者有话要说:下篇《楚留香传奇》,男主极乐之星,没想到吧?这是下篇的小文案(c6k6.com): 我是极乐之星,我成精了。 我的本体令繁星失色,人形颠倒众生。 虽然我废柴没用还容易碎,但是我美啊。 我决定去找一个老婆。 要比我美的老婆。 平平无奇戚巨佬X美貌且怂极乐之星。 (PS,极乐之星不会跟到下一个世界,为男主一二三四哭泣也没有必要,来,跟我念,开放式结局,开放式结局,开放式结局,破碎虚空的尽头是成神,然后掌控时间和空间,想去什么时间点去什么时间点,想去哪个世界去哪个世界,只会在结局提一点,不然很容易踩到JJ的线,低调。) ☆、是你的极乐之星(1) 我这一次破碎虚空得有些危险。 我隐隐约约能感受到虚空中有什么东西在排斥我, 这是以往从来没有经历过的, 我想落地,却找不到尽头,入眼只是一片雪白的虚无。 我几乎以为自己会在虚空中溺亡。 然而我还是挺过来了,只是眼睛被那片虚无的雪白熏得看不见东西, 只能隐约感到自己快要落地, 我想动用轻功, 却被体内浅浅的一缕内气惊住了,只能咬牙撑起护体罡气, 随即整个人正面朝下砸在地面上。 我抬起头, 眼前是一片雪白, 耳边只有呜呜的风声。 血河神剑丢失在虚空里, 高棠送我的凤凰簪步上后尘,我来时穿的秋裙只剩身上一点余灰。 然而现在却不是心疼这些的时候。 我伸出手,摸到一片类似于沙土的质感。 情况有点不太对劲。 我可能瞎了,而且武功半废。 之所以说是半废,是因为我的内气虽然差不多空了,但我的筋骨好好的,在不动用内气只凭借招式的情况下,我大约还能等于一个宗师。 还有另外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我不知道在虚空里待了多久,现在很饿,很渴,并且有一种久违的紧迫感, 我的身体在告诉我,再不喝口水,吃点东西,我就会死。 我的轻功不太能用,鉴于那一点点的内气回复速度极慢,我只能飞一小段路,停下来歇一刻钟,再飞一小段路,而且随着内气的消耗,我越发感到饥饿。 就在我魂魄几乎飞荡而去的时候,我闻见了一丝极淡的酒气,我越是靠近,就越是能闻见那股混杂着饭菜香气的味道,虽然除了酒菜香气,还有许多脏臭的气息,但我已经顾不得了,我用最后一丝内气扑过去,准确地对上一个一直在招呼客人的女人,在她的惊呼声中一把抢过她手里的酒勺,抱住酒坛,咕嘟嘟灌下几大口酒水。 我活过来了! 耳边有男人的惊叫声,随即又有些含混的调笑和嘲讽之声传来,我全当听不见,抱着酒坛喝了个饱,随即抬起头,向那女人问道:“有吃的吗?” 那女人的声音不是很好听,带着一股被风沙侵蚀的干哑,“有……你先跟我过来。” 我被她拉着手,带着走了几步,似乎有掀帘子的声音,随即那些酒客的声音就像是隔了一层。 她是带我来了内间。 我的手里被塞了一团布料,那女人说道:“你看着不像娼里人,是遭了难?” 我摸索着想要把布料展开,随即面前起了一点动静,我伸出手,意识到那是女人的手,动作轻了一点,把她的手按住,点点头,说道:“我是江湖人,不知怎么看不见了,在沙漠里走了大概两天,身上的东西也不见了,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会把账补上的。” 那女人爽利地说道:“没事,一坛掺水的酒而已,你把衣服换上,我去给你弄点吃的来。” 她走到一半才想起来什么,从我手里把布料夺走,随即上上下下给我套了好几件衣服,我能感觉到那只是最粗糙的麻布衣裳,但有得穿已经很不错。 我坐在地上,足足啃了六个成年男人两个拳头大的窝头,喝了五大碗的水,这才有一种劫后重生之感。 救了我的女人是这间客店的老板,名叫阿珍,这里是马连河边的一个小镇。 我不知道马连河在哪里,也不知道今夕是何夕,正想和阿珍打听,就听见她搬了什么东西进来,非常努力地爬高去取了一个什么东西,伴随着她敲开封泥的动作,我闻见了一阵和外面的劣酒香气完全不同的一种气味。 我问阿珍,“是有贵客要招待?” 阿珍闷声说道:“没有贵客,只是一个老酒鬼。” 我听着她的语气就笑了出 分卷阅读112 来,说道:“那也肯定是个你喜欢的老酒鬼。” 阿珍低声说道:“他来了一个朋友……” 她说着,却没有往下说,而是满满灌了一壶酒出去了。 喝酒的两个人正在门外的帘子后的一张桌子上,他们每喝一壶酒,阿珍就拿一壶酒给他们,然后又回到门后悄悄听着他们讲话。 男人讲话总是无聊的,阿珍喜欢的那个老酒鬼和他新来的客人讲了好半晌的话,忽然他那个朋友调笑道:“所以你就是为那个女人留在这里?她全身上下有哪一点比高亚男好?” 我察觉到阿珍握紧了双拳。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随即就听那个老酒鬼说道:“高亚男追了我四年,而我追了她三年都没追上,这就是她唯一的好处,知道了吗?” 阿珍的身体陡然紧绷。 我眯了眯已经看不见的眼睛。 老酒鬼和他的朋友又说了一会儿话,那个朋友是来找他一起去找人的,听他们吐气的长短,都是先天高手无疑,那个朋友显然已经察觉到了阿珍就在帘后,还多口问道:“你要是跟我走,她呢,不管了吗?” 老酒鬼相当豪爽地说道:“你一句话,兄弟连脑袋都给,还舍不下一个女人?” 两个人哈哈大笑着出门去。 阿珍再也忍不住,追着两人跑了出去。 我只好艰难地也跟着摸了出来,此时正听阿珍叫道:“你难道想这样就走?” 老酒鬼干巴巴地说道:“但你从来没有理睬过我。” 阿珍哑声道:“我知道,这是我唯一的好处,你就喜欢我不理睬你!” 我听见老酒鬼挣扎的声音,脸色已经沉了下去,随即就听那老酒鬼苦笑道:“楚留香,你听见了吗?谁要是把一个女人当成呆子,他自己就是个呆子。” 阿珍哭着说道:“求求你不要走,你不走,我立刻就嫁给你……” 她话没说完,那老酒鬼已经挣脱开她运起轻功跑了,那个叫楚留香的朋友上了一匹马追过去,只留下阿珍追了几步,哭着跪倒在地上。 我犹豫了一下,走过去问阿珍道,“你想要那个男人?” 阿珍呜咽着不说话。 我拍了拍她的头,说道:“别哭,我去帮你把他抓回来,当做你救我一命的谢礼。” 阿珍吃惊道:“姑娘……” 我这会儿的听力已经大不如前,不能再耽搁时间了,我脚步一踏,咬牙运起轻功,循着两个男人消失的方向飞掠过去。 那两个男人出了镇子又跑了一段路,没有走远,我赶到时,正听那老酒鬼的朋友楚留香调笑道:“那女人大概一辈子都在等你这样一个男人上钩,再笨的女人都是有眼睛的……” 我握紧了拳头,几步蹬上楚留香的马身,上去就把他踹倒在地上,一拳砸上他的脸。 我现在只有宗师水准,打人的时候再也不需要收力,故而这一拳用足了力道,打得那男人半天没有爬起来。 老酒鬼惊叫一声,却被我知悉了方位,我立刻冲上去揪住他的衣领,啪啪两下扇了他两个大嘴巴子。 我一边打他,一边说道:“跟我回去。” 老酒鬼艰难地挣扎了一会儿,忽然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叫道:“楚留香,她是个瞎子!” 随即我察觉到脑后有风声传来,我警惕地避开,那个叫楚留香的人却已经扑了上来,到了这个时候,他仍不肯放弃他的朋友,企图从我手里把人抢回去。 我揪着老酒鬼,和楚留香过了一十三招,最后一招的时候,我一脚把楚留香踹了开去。 我又给了老酒鬼一嘴巴子,“瞎子怎么了?瞎子照样打你这个负心短命的臭男人,瞎子今天告诉你,要么跟我回去娶阿珍,要么我把你送到皇宫净身房,让你玩弄感情,让你玩弄感情!” 我说一句,就忍不住给老酒鬼一嘴巴子。 扇着扇着,那个被我踹了两脚打了一拳的楚留香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我朝着他出声的方向看去。 楚留香噗嗤噗嗤地笑着,说道:“胡铁花,你风流一世,今天算是撞上硬茬了,别看我,你都看到了,你我联手也打不过这位女侠,我看你还是消受了这份美人恩吧,早点成婚,早点跟我去找人。” 我对楚留香的识时务感到满意。 手里揪着的胡铁花却不满意,他挣扎着说道:“哪有这样的,两厢情愿的事情怎么能逼迫……” 我听见他说话就生气,又扬手准备给他一嘴巴,就听那边楚留香唉声叹气地说道:“老胡啊,你可别说了,你再说还是要挨巴掌。” 只是短短的时间里,这位楚留香已经充分认知到了他的处境,甚至开始站在我这边说话了。 我揪着胡铁花,沉声说道:“第一,我不管你是不是喜欢阿珍,她救我一命,我把你交给她算是了账,江湖规矩拳头说话,除非你哪天打死我,否则不要想逃。第二,你追求阿珍三年,她现在答应要嫁给你,你却逃跑 分卷阅读113 ,倘若是我,我已经把你活活打死。你无非是仗着阿珍不懂武功玩弄于她,我告诉你,你就是死了,也得给我烂在阿珍家的祖坟里。” 胡铁花呐呐无言。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本篇男主~ 极乐之星:这是你的极乐之星吗? 霜霜:不,是你的极乐之星。 极乐之星:不,是你的极乐之星。 ☆、是你的极乐之星(2) 我把胡铁花揪回了镇子里。 他的朋友楚留香倒还有些义气, 即便知道打不过我,也还是没有抛下胡铁花走掉,而是牵着马跟在我们身后, 不时试图跟我搭话。 我没有理他, 一路揪着胡铁花朝阿珍的客店里去, 看不见对我来说其实还不如内气近乎消失的影响大, 假如我的内气还在, 别说是瞎了,就是瞎了的同时还聋了哑了, 我也是能如常人一般行动的。 想到莫名消失的内气, 我的心情有一点沉重, 但我并没有放任自己沉浸在这种悲观的心情里, 那没有用处。 也许是我教训胡铁花的时间比较长,阿珍已经不在客店门口了,我把胡铁花往客店里一扔,随即就听有人喊了阿珍, 我侧着耳朵听着, 果然听见帘子被掀开的声响, 随即就有个东西扑出来, 直扑到胡铁花的身上,呜呜地哭。 胡铁花仍旧想要挣扎,我索性去点他穴道,手伸到一半才想起来已经没法锁穴,我带着几分迁怒重重地拂过他的麻穴, 按照胡铁花的武功,至少要麻上一个时辰不能动弹。 好在阿珍不在意。 她抱着失而复得的男人,哭了一会儿,又扇了他一巴掌,呜咽着说道:“你别走了,别走,我嫁给你……” 我身后的楚留香轻轻地叹息道:“人间自是有情痴,虽然看着可怜,但老胡天生是个浪子,这位姑娘留不住他的,女侠何必呢?” 他说话的声音非常低沉而动听,我猜测他的模样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但说这话我就不高兴了,我冷冷地说道:“如果阿珍只要这个男人,我可以废掉他的武功,打断他的双腿,从来就没有留不住的男人,只有无耻下作没有担当,以浪子为名玩弄感情却不肯担负起责任的男人。” 楚留香说道:“相爱之时两厢情愿,不爱自然一别两宽,倘若是女子意图抽身,男子强留,姑娘也是这般做法?” 我想了想,说道:“旁人感情之事我其实不是很想管,但在此之前,我差点饿死,是阿珍给了我食水,你要怪就怪这个女人心肠太好。” 楚留香终于不说话了,那边阿珍和胡铁花的交流也陷入了瓶颈,胡铁花可谓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甚至承认自己脑子有病,只喜欢追逐女人的过程,恐惧和女人真正在一起,阿珍则很明白她今天要是放了手,往后一辈子就再也见不到这个心心念念的老酒鬼了,所以不管胡铁花怎么嚎叫,她就是咬死了要嫁给他。 胡铁花的意愿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确认了阿珍的心意十分坚定,我对她说道:“择日不如撞日,你去找两个证婚人来,写份婚书,让他签了,他往后就是你的人了,胡铁花是吧,今天过后,你跑一次,我打断你一肢,你有五次机会,等到第六次,我就把你从脖子以下全废,阿珍应该不会介意养你一辈子。” 阿珍发出几个意味不明的气音,还是说道:“……我不介意。” 胡铁花起初还带着几分被莫名逼婚的哭笑不得和无奈,这会儿倒是认知到了自身处境,语气很是消沉,说道:“随你们怎么做,这桩婚事我胡铁花绝不承认,我知道撩拨阿珍是我的错,你们就是打死我,我也认了。” 我上去就踹了他一脚,“别弄得像什么贞洁烈男一样!” 楚留香拦住了我还想再补一脚的动作,他带着些许苦笑说道:“女侠,你的想法我已经清楚,成婚是皆大欢喜的事,不必要弄得这么僵硬……让我和老胡说几句话,我来劝他。” 我对这个有好听声音的男人印象不是很好,但考虑到他先前说的那些话可能只是想让阿珍对一个无望的男人死心,真要说太厌恶又沾不上边,何况我已经教训过他。 我收回脚,果然楚留香朝着那个胡铁花凑了过去,两个人从低声说话到有来有往,再到互相嘲讽……也确实把那个胡铁花暂时劝服了。 阿珍很快带着附近可以称得上德高望重的两个老人家来做了证婚人,一个是镇子上的镇长,另一个是教书的先生,一般教书的都是秀才,这个小镇却穷得不成,教书的先生也没有功名在身,只是认得字,不多时就拟好了一式两份的婚书。 这样的婚书在男女双方签字之后是要上报给附近官府,由官府按印,户籍存档过后才发还双方,日后如有纠纷,官府里的信息也可以随时调出。 胡铁花不情不愿地签了字,我因为看不见,所以让那个教书先生看着他签,生怕他签了假名字。 阿珍则是认认真真地研了墨,在教书先生的指导下慢慢地签上自己的名字 分卷阅读114 ,她不识字。 楚留香低声叹了一口气,不知道是为了阿珍叹气,还是为了他的朋友胡铁花不值。 不管他们觉得值不值,反正我是很满意的。 婚书交由证婚人转呈官府,阿珍开了她亡故的父母在她出生时埋下的十坛女儿红,她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说道:“原本是有二十坛的,但那十坛被我开了,都……” 到了谁的肚子里是不需要问的问题。 唯一出乎我意料的是,和那一把粗糙沙哑仿佛三十岁女人的嗓子完全不一样,阿珍的女儿红只有十五年,她只有十五岁。 胡铁花已经三十多岁。 按他的说话,他追了阿珍三年,三年前的阿珍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 我几乎想要再给胡铁花几个大嘴巴子。 阿珍没什么朋友,亲戚却都是本地人,一场仓促的婚宴竟也来了十好几个人,这大约也是她一个无父无母的小姑娘能撑起一间客店的原因。 十坛女儿红一开即空,我只喝了一碗。 楚留香则是一个人干了三坛,顺带给胡铁花灌了好几碗。 客人散尽之后,胡铁花醉成一团泥,被阿珍死命拖着拖进了卧房,确认她不需要我帮忙后,我也没有收拾那些碗筷,而是坐在客店的门槛上吹夜风。 一定要说起来的话,我现在的心情近似于一个富可敌国的巨商,突然被劫掠半空,变成了江南首富,很有一种落差感。 如果那些财富是我偷来抢来的,那我一文钱都不带心疼,但那不是,我的财富都是自己一文钱一文钱攒出来的,理智告诉我还能重新修回来,但总有些憋屈。 夜深人静最适合胡思乱想,但我控制着自己不要乱想,对武者来说,心境上的平和是武道突破的关键,我不知道自己的心境修到了什么地步,但显然生气解决不了问题。 我尝试着运行自创的内功功法,慢慢地聚起一丝内气。 差不多过了一个时辰,原先只有一片指甲盖大小的内气聚拢成了两片指甲盖。 而我原先的内气有一个蹴鞠球那么大。 ……生活不易。 我从门槛上站起身,抬头看了看夜空,原先的那片白茫茫已然淡去了许多,让我朦朦胧胧能看到一点月亮的轮廓,显然再过一段时间就能恢复,想来和雪盲的原理差不多,这算是我破碎到这个世界以来最好的一个消息。 我准备在眼睛好全之前待在这个镇子上,等到眼睛好了,再出去转转。 一股郁金香的气息忽然传入了我的鼻端,我动了动耳朵,这才听见了轻微的脚步声。 楚留香。 我再一次为了江南首富叹气,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先闻到气味,才听见人声的感觉了。 楚留香喝了三坛女儿红都不见醉,或者是没有表现出醉意,他从楼上走下来,见到我,还打了一个招呼,“白日里光顾着老胡的事情了,还没有问姑娘的名字,在下楚留香。” 我点点头,说道:“戚霜,干戚的戚……霜雪的霜。” 我想起了那个明眸流转,笑着问我为何不是戚姬之戚,露凝之霜的白衣少年。 楚留香笑了笑,说道:“这是一个很适合姑娘的名字。” 也许是喝了一点酒,我皱了皱眉头,有点不高兴地说道:“比你的女人名字好多了是不是?” 楚留香有些惊讶,问我,“留香是个女人名吗?” 我说道:“只是个名字,还没有太女人,但你熏着一股花香到处跑,就很像个女人了。” 我不是故意要挤兑他,实在是我有点受不了他身上的香气,这种香气一点都不清淡,走到哪里就熏到哪里,我不知道别人是不是有跟我一样的感觉,还是我的眼睛看不见,鼻子就跟着灵敏,我只觉得每次闻见这种香气,鼻子就被酸得要流鼻涕,从眼窝到太阳穴都熏得疼。 楚留香并没有理解到我的意思,还试图向我走近一些,我不由得后退一步,直白地提醒他,“你的熏香熏到我了。” 楚留香停下了脚步,这一次的语气里带着点尴尬了,他说道:“抱歉,我……闻不到东西,怕身上有异味打搅到别人,才时时熏着香,我知道有人对香气过敏,所以挑的是特制很少有人过敏的郁金香……” 我嫌弃地捂住了鼻子。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星星上线。 ☆、是你的极乐之星(3) 楚留香在距离我大半个客店的凳子上坐下, 这是我能忍受他的最短距离。 好在大家都是江湖人,五感比常人灵便得多,就算是小声说话也听得清楚,我暂时没有入睡的打算,楚留香也没有, 我猜想他大约是想打发时间,也就默认了他可以打搅我。 楚留香笑着说道,“戚姑娘其实很像我认识的一个姑娘, 她也跟你一样嫉恶如仇,没什么心眼,又很可爱。” 我不承认自己是被很可爱三个字打动的, 但态度确实软化了 分卷阅读115 一点,“姑娘家总有相似的地方。” 楚留香却说道:“但各有各的美好。” 我开始怀疑他和胡铁花是不是一对人渣好兄弟了。 楚留香慢慢地说道:“可是她失踪了,和我另外两个妹妹一起, 我来找老胡,就是为了和他一起去沙漠找她们。” 我眨了眨眼睛, 问他,“绑架,拐卖?” 楚留香低低地叹了一口气, 仍旧是那副让女人起鸡皮疙瘩的好听声线, “是黑珍珠, 他劫走了蓉蓉她们,要我去沙漠找他,大约是想要让我帮他报仇, 我没有办法。” 我想了想,说道:“没有胡铁花,你自己一个人不能去吗?” 楚留香苦笑着说道:“老胡已经娶了阿珍,戚姑娘还不能放他走吗?” 我突然明白过来他今天晚上跟我搭话的意图了,断然拒绝,“不行,你们如果一去不回,阿珍又没法子找你们,和我报恩的初衷不符。” 楚留香温声说道:“戚姑娘有没有想过,其实可以和我们一起去?” 我仍旧拒绝,“不行,我要待在这里养伤。” 楚留香非常惊讶,“戚姑娘受伤了?” 这一次我没有回答他。 楚留香大约也发觉了自己唐突,立刻道歉,又道,“我以为姑娘这样厉害的身手,应该是全盛状态……” 我抿着唇摇了摇头,说道:“如果我是全盛状态,白天的时候一巴掌就可以扇掉胡铁花的头。” 楚留香更惊讶了,他倒是没有怀疑我说谎,只是说道:“姑娘不肯离开这里,是因为遇到了难缠的对手吗?” 我仍旧是摇头,并且还有几分不耐烦,“我的眼睛坏了,要养几天才能好,难道你在失明的时候很愿意摸着黑出门到处走吗?” 虽然不是摸着黑,是摸着白。 这次不说话的人成了楚留香,他过了一会儿才慢慢地跟我说道:“我还有一个在兰州的朋友,等我找到他,再带着他过来,到那个时候姑娘的伤势应该养好了,姑娘可以多考虑几天,还有阿珍……如果她真的只愿意一辈子守着这里过日子,即便老胡再被姑娘威胁,他们也终究不会成为一对真正幸福的夫妻。” 我其实不是很愿意管人家成婚之后的事情,但我又确实是这辈子第一次领受救命之恩,想了想,还是决定等明天让阿珍自己做决定。 出乎我意料的是,阿珍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地决定和胡铁花一起跟着楚留香去沙漠。 我问她,“不用好好想想吗?” 阿珍仍旧是那把粗糙的嗓子,说话却坚定极了,她说道:“我没有想过那么多,但昨天我眼睁睁看着他离开,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他,比起这个,哪怕我渴死饿死在路上,我也想和他一起。” 我拍了拍小姑娘的头,发觉她头发的手感跟我是一样的,顿时更加满意了,“行吧,我也去,等那个楚留香把事情办完,我再帮你把胡铁花拎回来,你年纪小,很多事情不作数的,认几个字,我再教你弹弹琴,下下棋,练点把式,哪里就比那些江湖女侠差了?” 阿珍呐呐地说道:“其实我也没有帮上女侠什么,只是一点吃喝……” 我摇摇头,说道:“恩不在大小,只在及时,如果你觉得不安的话,就当我是日子太无聊。” 我没有撒谎。 说着话胡铁花也下来了,他昨天喝的酒不多,但仍旧醉得厉害,阿珍一见到他就像麻雀一样凑了上去叽叽喳喳地说话,他却显然有些尴尬,干干巴巴地说道:“我……我不知道你当时只有这么点大,我以为你只是矮小一点。” 阿珍仍带着一股高兴劲,“可我第一次看到你,就知道你三十岁啦!” 这一对简直没法沟通。 我坐到离吃早饭的楚留香最远的一个座位上坐下,吃了两个大窝头,喝了一大碗麦子粥,总有一种回到童年的艰苦感觉。 吃完早饭,阿珍就高高兴兴地去收拾东西了,马连河靠近沙漠,阿珍虽然没有去过沙漠,但总有沙漠里的旅客过路,久而久之她知道的东西比准备进沙漠的楚留香还多一点。 就在阿珍上楼去收拾东西的时候,客店外面又来了人,说是阿珍的什么亲戚,只是昨天没有来,今天却是带着个气息短促的中年男子一起上门来了,吵吵嚷嚷半天,说是阿珍已经让他们定给隔壁村子里的木匠了,怜惜阿珍岁数小才没有早成婚,现在人家不要二手货了,要胡铁花这个外乡人给钱了事。 这是纯粹的闹事要钱。 我刚准备起身,楚留香就低声说道:“戚姑娘先别动手。” 他话音刚落,为首的一个据说是阿珍六叔婶的女人就被胡铁花一把拎起来丢了出去。 先天高手对阵十来个身不强体不壮的村民镇民,结局没有任何意外。 闻声从楼上跑下来的阿珍甚至都没来得及和她六叔婶打个照面。 就我听见的来说,其他人都是一拳或者一脚打出去,只有那个自称不要二手货的什么木匠被胡 分卷阅读116 铁花重点关照了好几下,打得别人都爬起来跑了,他还躺在那儿哼哼。 我刚要夸胡铁花一句,就听见阿珍长长地抽泣了一声,扑腾到了胡铁花的怀里,一连亲了他五六口。 我忽然又不想夸胡铁花了。 楚留香来时自己带了一匹好马,本来他和胡铁花两个人乘一匹马就够了,这次要加上我和阿珍,我没有掏钱的意思,他只好自费买了两匹马,胡铁花和阿珍一匹,我一匹,他自己骑自己那一匹。 本来可以省掉一匹马的钱,但我坚决不肯和楚留香一匹马,他虽然走前洗了把澡,又停用了香料,但他熏了那么多年的香,都腌入味了,靠近就能闻见那股味道,阿珍也不想和我一匹,只想抱着胡铁花。 楚留香带着我们找到了他那个在兰州的朋友,叫姬冰雁,姬冰雁这个人非常厉害,白手起家,短短十几年就混成了兰州首富,他起初不想跟楚留香走,还假装半身不遂,但到最后还是让人备了许多东西,领着人手跟楚留香一起闯沙漠。 人缘这种东西,我觉得楚留香和陆小凤是不相上下的。 姬冰雁准备的马车非常大,不光大,还藏着许多吃食,像一个十足享受的富豪,但他却只带了两个人,一个叫石驼,一个叫小潘。 我这几天眼睛好了不少,除了看人是黑白的,已经和常人没有太大的区别,一眼就能看出那个叫石驼的中年男人虽然毁了容,瞎了眼睛坏了嗓子还聋了,武功却比楚留香还要高,我对这方面十分敏感,毕竟一个被毁成这样的武林高手就代表着一个背后黑手,那个人的武功一定比石驼要高,我现在武功大不如前,别说是大宗师,就是个宗师都得小心应对,实在不容我不多想。 转过三天来到一个小镇,姬冰雁卖了马,烧掉了马车,把一行人打扮得和游商没什么区别,他本意是让阿珍留在镇子上,但阿珍坚决不肯,说就是死也要和胡铁花死在一起。 姬冰雁准备了很多水袋,水袋几乎要比食物还要多,楚留香和胡铁花尚不知为何,我却清楚极了差点被渴死的滋味,又揣了两个水袋在身上。 出了镇子踏上真正的沙漠,走出几天之后,我们遇到一波假装落难的人想要用毒针刺穿我们的水囊,其他人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我把毒针一把捞在手里,抱着水袋几乎有种劫后余生的欣喜。 第二天又遇到一波中了毒的镖师,姬冰雁似乎认识,但我去探了他们的脉,毒已入脑,又没有药物,如果我内气还在,当然可以用内气替他们排毒,但我现在只是个江南首富,也只能看着他们倒地不起。 我们还没走出多远,就遇到一行黑衣大汉,领头的那个十分急切地要挟我们,让我们拿出什么极乐之星。 楚留香说道:“什么是极乐之星?” 黑衣大汉说道:“不知道!但是这批人带着的红货里最珍贵的就是极乐之星,你们交出极乐之星,大爷们就饶你们一命!” 我觉得他这个态度真的太差了。 于是我准备让他下辈子好好改正。 但就在我准备动手的时候,原本那些死去镖师倒地的地方却突兀地出现了一个人,那个人周身光明灿烂,面容是我从未见过的耀眼夺目,我只是朝他看了一眼,顿时满眼黑白成了彩色——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是你的极乐之星(4) 但这个男人其实并没有回眸, 也没有笑, 他只是像鹅一样伸长脖子观察了一下情况, 随即抱头蹲在了地上。 黑衣大汉起初也被这人的突兀出现惊了一下, 但随即就反应了过来, 冲着那个男人叫嚷道:“你也是镖师?快把极乐之星交出来!” 男人的头抬了一下, 露出好看的眉眼,明明是很怂的举动,说话的语气却不太客气, “极乐之星没有主人。” 黑衣大汉骑在马上,凶恶地说道:“你识相点就把极乐之星交出来,它又不能吃不能喝,难道比性命还重要?” 这话不知戳了男人的哪个点,他忽然整个人站起身, 扬起那张让众星为之失色的俊脸, 理直气壮地说道:“在你们之前,已经有很多人为极乐之星付出性命,它光华璀璨,天下无双,世上再没有比极乐之星更漂亮的存在。” 黑衣大汉一点都不为男人的美貌而动,反而提起了刀, 我疑心他是因为自己长得太丑,所以嫉妒这个莫名出现的男人,但我一点也不为这个男人担忧,他既然能够避开我的感知出现在这里, 就必然是宗师以上的人物。 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黑衣大汉带着人骑着马朝那个男人冲杀过去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呆滞了一瞬,似乎没想到黑衣大汉会对他出手似的,随即反应过来,一如他刚出现时的那样,抱着头蹲了下去。 我还没准备出手,楚留香已不能再忍,他不用兵器,脚下轻功一步踏出,就朝着那个黑衣大汉掠了过去,我不知为何也有一点手痒,在楚留香攻击黑衣大汉一行人的时候,出手救下了抱着脑袋只知道闭着 分卷阅读117 眼睛的俊美男人。 直到入手,我才发觉这个男人看似柔弱,个头却比楚留香还高出一截,眉眼漂亮更胜方应看一筹,却是标准的剑眉星目,只是剑眉上扬不见锋芒,星目璀璨毫无锐利,俊美得不似真人,倒像是天上仙君。 他被我抱起之后还低叫了一声,声音动听,靠近了也没有沙漠里行走的汗味,反而带着一股清冷的气息。 男人蹲下的时候是双手抱头的,被我抱起之后抱头的手就变成了捂着双眼,我带着他在骆驼边上落地,他似乎也有感觉,指缝开得大了一点,一双耀目的眸子里倒映出我的面容。 他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两瓣嘴唇轻动,小声地说道:“姑娘,你成婚了没有?” 我不承认我的心猛然地动了一下。 男人见我不回答,脸上绽开一个明朗清正的笑容,“不知为什么,我第一眼看到姑娘就有一种前世见过的感觉,姑娘又生得玉貌天颜,神仙姿容,想来上一世该是九天仙子,你我应当在天上见过,因此三生有缘。” 我开始怀疑这个人是个傻子了。 傻子话还没讲完,楚留香那边已经收工,楚留香这个人不动兵器,不喜杀人,身上几乎没有血气,那些黑衣大汉却像是死士,见打不过他,领头的一声令下,连带着其他人一起齐齐服毒死了。 楚留香回来的时候,面色带着些许沉重。 我把怀里的男人放了下来,他却看也不看同样救了他的楚留香,只厌倦地瞥了一眼倒地的尸体,说道:“现在为极乐之星死去的人又多了一批,可惜他们长得实在难看。” 胡铁花惊奇地问道:“这和长得难看有什么关系?” 男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这世上不管是追求女人,还是追求男人,当然是追求者越漂亮越好,就像这位天仙姑娘,还是说你很喜欢被丑八怪追求?” 胡铁花摇摇头,说道:“可是这不一样。” 男人扬起好看的脸庞,说道:“对我来说就是一样,上天赐予我天下无双的美貌,不是为了让我被一群丑八怪追逐的。” 我有些反应过来了,“那些人说的极乐之星是你?” 男人点头,对着我的时候不复那副骄傲模样,反倒是温柔如风,就连语气都低了一点,“石观音听闻我美名,派了许多手下来找我,但我实在不想到她那里去,听说她摧残美男子上瘾,但凡不肯做她裙下的狗,都要被她折磨至死,我曾机缘巧合见过她一面,因此更加不想委身于她。” 楚留香好奇地问道:“我听说见过石观音的男人十个里有九个会为她神魂颠倒,难道她在你心中仍不够美貌?” 极乐之星露出一个非常惊讶的神色,但就算如此,他也俊美得令大漠烈阳照在他身上时比别人温柔三分,听了楚留香的话,他毫不客气地说道:“石观音是个和美貌完全无关的女人,她的长相十分畸形,就像是猿猴和猩猩生下的人。” 楚留香大吃一惊,“可我听闻她美貌非常。” 我有点不大能理解楚留香话里话外为什么总在石观音的长相上打转。 沉默寡言的姬冰雁却也在这时插嘴说道:“石观音二十年前就以美貌闻名,又驻颜有术,面若少女,即便行事毒辣诡异,她的美貌也无法否认。” 极乐之星有些怀疑地说道:“也许在见外人的时候,她用了易容,我从来没见过那么丑的人。” 关于石观音长相的讨论持续了一个下午,临到黄昏的时候走到了一个绿洲边上,隐有水声传来,姬冰雁一言不发去拿空掉的水袋,胡铁花和阿珍落在最后面,我跟楚留香离得不远,这个时候就听走在最前面的极乐之星发出一声惊叫,楚留香连忙用轻功掠了过去,随即撞上一个正在池塘里沐浴的美貌少女。 池塘里不着寸缕的少女半点都没有不自在,在几个侍女的服侍下穿上衣服,还面露微笑地看向极乐之星和楚留香,问道:“看够了?” 楚留香叹了一口气,说道:“没看够,但却已经看不成了。” 少女嘴角上扬,不动声色地又看了一眼极乐之星,说道:“我喜欢诚实的男人,那边的客人,你又为何避开视线不看我?” 极乐之星不光是避开视线,他整个人都转了过去,一副君子模样,这时便道:“你用身体玷污我的眼睛,还有脸问我为什么不继续让你玷污下去?” 少女的面色整个变了变,楚留香连忙说道:“极兄是在开玩笑,开玩笑……” 少女却不当做开玩笑,又气又恼道:“我在池塘里沐浴,被你们两个大男人瞧见了,难道还是我的错?” 极乐之星却转过了身,非常理直气壮地说道:“本来就是你的错,我一个不懂武功的人走近,你非但不提醒我,还发出笑声引我过来,根本就是蓄意,而且你要是真沐浴,为什么帷幔只撑三面,还有一面打开了正对外面?无非就是想要引诱于我,你放弃吧,我长得这么美,只有天底下最美的女人才能配得上我。” 这话说得连楚留香都保持不了笑容。 分卷阅读118 少女原本是想要反驳的,但正面对上转过身来的极乐之星,整个脸颊霎时红透了,美目里只倒映出他一个人的影子,好半晌都没有说话。 极乐之星露出一个嘲讽的神色。 不知为何,对着那张光华耀目的脸庞,我竟然有一种看着小猫凶恶恶挥爪子的感觉。 没过多久,几个金甲卫士请我们去不远处的帐篷里做客,吵架半途突然失语的少女呆呆地跟着极乐之星进了帐篷,帐篷里坐着主位的是一个红袍中年男子,听了他的介绍,我们才知道这少女是龟兹王国的琵琶公主,红袍中年男子则是龟兹国王。 我觉得不对劲,开口问道:“龟兹国不是开成五年就亡国了吗?” 我说的开成五年是唐文宗开成五年,龟兹亡国的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反正没有文宗驾崩大,但也是我亲身经历过的事情了。 我话说出口,整个帐篷都静了静,随即那个龟兹国王哈哈笑了笑,说道:“对,我们是流落的龟兹王族,这几年准备复国,没个名头又不好,就先这么叫着,被姑娘一提,我这老脸说起来还怪羞的。” 帐篷里的客人连忙附和,很快气氛又热闹了回来。 说话间去取水的姬冰雁和胡铁花阿珍夫妻也来了,仍旧得到了很好的招待,唯有极乐之星一口菜不吃,一口酒不喝,正襟危坐在我身边,不管龟兹国王问他什么,他都不回答,只用一副冷冷的样子睥睨着他。 龟兹国王一点都不生气,又和楚留香姬冰雁叙起话来,过不多时,又比起武来,散席之后,来了个叫吴青天的人,说是来替公主求亲的。 胡铁花呆了呆,问道:“公主总不会要四个驸马,她是瞧上了我们之中的谁?” 我差点又上去给他一个大嘴巴子。 好在那个叫吴青天的人神神秘秘地笑了笑,却是对着姬冰雁道:“大公主正是看中了这位姬爷。” 旁人还说话,极乐之星却嗤笑了一声,说道:“大公主比那位琵琶公主漂亮得多,也更矜持,但既然那位琵琶公主在你们眼里是个美人,那我想你们大概不会喜欢大公主的长相。” ☆、是你的极乐之星(5) 他的话一出口, 满座皆惊。 胡铁花惊道:“我还当求亲的是琵琶公主, 龟兹王既然有两个女儿,为什么求亲的这个却躲着不肯见人?” 就连替公主来求亲的吴青天都是一惊, 随即打了个哈哈, 说道:“诸位侠士不要误会, 不要误会, 大公主和琵琶公主乃是一母所生,长相是很相似的……” 姬冰雁冷冷地说道:“我倒不在意娶谁, 只是我已有美妾数人,就算我死,她们也要葬在我墓中,只怕公主金枝玉叶受不了委屈。” 吴青天连忙说道:“大公主知书达理,定会理解姬爷。” 姬冰雁不再开口了。 同行的这些日子,我几乎没听过他说一句废话, 是个非常沉默寡言的人。 吴青天离开之后, 极乐之星慢悠悠地开口说道:“龟兹王一边想要拉拢你们, 一边却舍不得把心爱的琵琶公主嫁给来历不明的江湖人,故此牺牲不受宠的大公主,他的诚意不够, 如果我刚才没有拆穿的话, 等姬老板进了洞房, 琵琶公主应当就会过来替龟兹王加码,她虽然长得丑,心计却比她父王厉害得多。” 他说着, 还斜了楚留香一眼。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说道:“但琵琶公主明显对极兄另眼相看。” 极乐之星冷笑道:“他们为什么要拉拢你们?因为你们是江湖人,武功很好,龟兹王复国在即,仇敌众多,只凭那些卫兵无法保证他们的安全,我一个不懂武功的人对他们来说有什么用?” 楚留香不说话了,我懒得听这些分析,只问极乐之星道:“你究竟是什么人?怎么什么都知道?” 极乐之星语气顿时软了下来,用那双星辰般璀璨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看着我,说道:“我听过很多事情,见过很多事情,但我可以保证我和那些人没有任何关系,那些人有的想要利用我,有的想要占有我,但我有自己的意愿。” 我眨了眨眼睛,问他,“什么意愿?” 极乐之星的语气陡然雀跃起来,“我要找一个天底下最美的女人,让她做我的妻子,我到目前为止见到的最美的女人是姑娘你,我虽然很喜欢姑娘,但是我见的人还不够多,所以我不能确认自己的心意,更何况如果我只因为美貌而追求姑娘,这种感情太过虚浮,我想要再多见一些人,再多经历一些事。” 胡铁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被阿珍打了一下手臂,姬冰雁仍旧是那副冷冰冰的样子,却也多看了我一眼,至于楚留香…… 楚留香又去摸他的鼻子了。 我当真是很不习惯被极乐之星夸奖美貌。 我已经有很多年不再描妆打扮,一是懒,二是在高棠面前不需要,但就算是审美异于常人如高棠,他也是知道自己的审美和常人不同的,平时也 分卷阅读119 不会对我的外貌多做评价,而极乐之星,他明明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眼光和常人不同,却一点都不觉得是自己的问题,理直气壮到仿佛错的是全天下。 过了没多久,龟兹王那边派人来请,说是王妃想要看看女婿。 龟兹王别的不说,酒宴备得是真有诚意。 我刚坐下,极乐之星就挤开楚留香一屁股坐到了我旁边,用那双修长如玉的手转了一下银签子,扎了一块切好的西瓜送到我嘴边。 因为他的动作太过流畅,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张口接了瓜,等意识到是西瓜的时候,他又说道:“我看过了,是西瓜中间的那块。” 我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只吃那一块?” 极乐之星想了想,说道:“因为我也是这样,吐籽太麻烦,而且很脏。” 我接受了他的说法,毕竟西瓜的吃法大同小异。 吃了两块瓜,龟兹王妃被侍女搀扶着进了大帐,几乎就在她踏进大帐的时候,我的脊背就是一寒,极乐之星极其自然地伸出手把我的脸转向他那边,用玉樽喂我喝了一口酒。 那双耀目到妖异的眸子对着我微微敛了一下,随即嘴角绽开一抹春风般的笑容,似乎只是个小小的眉目传情。 不怪我险些露出破绽,只因那面容姣好,犹带三分病色的龟兹王妃,竟是个大宗师。 楚留香几人则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 龟兹王妃的目光在大帐内流连了一下,我将气息收敛得微弱,同时不动声色地观察这个女人,我本以为是龟兹王好运娶到了厉害的王妃,但随即发觉不对,这个龟兹王妃一副西子捧心的病态,脚步比之普通人都要虚浮,目光还总在极乐之星和楚留香的脸上徘徊来去。 但她看上去实在太美,让人几乎发觉不到这个破绽。 整个大帐看下来,唯一能在龟兹王妃的美貌下神态自若的,除了一心喂我吃瓜的极乐之星,也就是姬冰雁了。 毕竟是个莫得感情的商人。 直到离开大帐,回去的路上,极乐之星才对我松了口气地说道:“刚才那个就是石观音,她潜在龟兹王身边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然换了张脸皮,但骨相没变,还是那副猿猴样。” 我的情绪有点低落,只是应了一声。 这些日子我一有空闲就修炼内气,但依旧没什么成果,如果是之前,再来十个石观音,也打搅不到我吃瓜,但现在,我吃瓜吃得提心吊胆,这种感觉是真的不好。 我不会因为别人比我强而生气,毕竟我从前一直追求的就是比我强的对手,但石观音并非是比我强,而是我被动变弱了。 就算再不想承认,我自己心里也是清楚的。 现在假如正面比斗,我打不过她。 极乐之星似乎能够察觉我在想什么似的,轻声说道:“难关只是一时的,唯一棘手的是她现在看中我了,很有可能会暗地里下黑手,我们应该好好想想怎么把楚留香推出去,毕竟我虽然比楚留香好看得多,却不如他有名,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总是愿意去睡有名的人。” 这么沉重的气氛,我竟然被逗得笑出了声。 走到帐篷前的时候,极乐之星说道:“虽然有些不妥,但我有点不放心,石观音潜伏进来必有所求,我觉得她在这之前应该不会轻举妄动,可是我对她的吸引力又非常大,她很有可能会不顾一切朝我下手……” 我故意说道:“就算她要朝你下手,我又打不过她,没法保护你。” 极乐之星叹了一口气,说道:“你应该多努力的,毕竟要守着我这样一个举世无双的瑰宝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我笑得几乎要流出眼泪来,但笑完之后,还是拍了拍他的手臂,说道:“我就睡在旁边的帐篷里,放心吧,就算真出事了,我也会保护你的。” 极乐之星郑重其事地点点头。 我说这话单纯只是为了宽他的心,毕竟我也觉得像石观音那样的女人费劲潜伏到龟兹王身边去,一定图谋不小,不至于为了极乐之星冒着暴露的风险,但事实证明我低估了极乐之星的魅力,小看了石观音的魄力。 二更过半,大宗师的气息由远及近,掠过我的帐篷,直落到极乐之星的帐篷前。 我睁开了眼睛。 凭我现在的感知,想要在不惊动一个大宗师的情况下探听到对方动向很耗心力,我将气息收敛得和一颗石子没什么区别,静静地挪到了帐篷的最边角。 石观音几乎没有发出脚步声,但当她进到帐篷里的时候,呼吸却很明显地乱了一瞬。 她大约并不想在这个时候离开龟兹王帐,又实在很想要极乐之星,于是轻轻地推醒了他,语气低柔而妩媚地说道:“白日一见,妾甚心悦,趁此良夜,郎君可愿……与妾身同游巫山?” 极乐之星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但声音尚未来得及在空气中荡开,就被石观音挥散了。 石观音一点都不生气,反而慢条斯理地说道:“隔壁那个丑丫头是郎君心慕之人吧,郎君倘若放声 分卷阅读120 把她叫了过来,妾身倒是不介意在尸体边上恩爱缠绵,只怕郎君吓着。” 极乐之星被她放开,这次没有大喊大叫,他似乎是想了想,才慢慢地说道:“你听过一句话吗?” 石观音含笑问道:“什么话?” 极乐之星淡淡地说道:“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我比玉珍贵,当然也要比玉有骨气,你可以杀我,却不能强迫我睡你,说实话我觉得男人比女人好的地方也就是这一点了,只要男人不想,女人永远也强迫不了男人的。” 石观音仍旧是笑着的,她说道:“不臣服我的男人就要死,但郎君生得这么美,妾身又舍不得,让我把你制成一具傀儡,日日夜夜陪伴我,如何?” 不如何。 我猛然撕裂两道帐篷,一眼就看到石观音半趴在床榻前,一只手还按着极乐之星的胸膛,我快得连自己都没有多想,运起这些天好不容易修来的内气,一拳锤在石观音的脊背上。 石观音猝不及防被《冷尸法》击中,随即冰霜蔓延,我接上一拳,她却没有全身碎裂,毕竟我这一招还没有全盛时期百分之一来得强,她立刻反应过来,转过头来一掌打在我的心口。 我忍住喉头甜意,脚下踏月法一转从她腋下划过,随即回头,并指成刀,狠狠地捅进石观音的肚腹里,带出一手鲜血。 石观音吃痛,但她才刚刚运起内力,扬手要还击,我的指刀就狠狠地再往里捅了一大截,碎裂丹田之后,从她后腰穿出。 石观音霍然倒地,面上犹带着不可置信的神色。 我收回手,石观音的腰细,但就算是这样,我的胳膊也没入了一截,整个袖子被血染透,手里也不光是血,还带着些腥臭的黄绿液体。 极乐之星却没有嫌弃,他仍旧是那副半躺在床上的姿态,俊美而诱惑,他眨了眨那双星辰般的漂亮眸子,问我,“你不是打不过她吗?” 我说道:“打不过,不代表杀不了。” 我毕竟是个莫得感情的杀手。 但我也只来得及说出这么句话来,内气一空,石观音的那一掌带来的震荡就压不住了,我呕了两下,呕出一大滩鲜血来,随即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是你的极乐之星(6) 我醒来的时候胸口很疼, 太阳穴隐隐作痛, 有些像是被楚留香的香气熏到之后的过敏反应,只是要严重得多。 极乐之星那张俊美耀目的脸庞立刻凑了过来, 问道:“你觉得怎么样了?” 我的情况不是很好。 内气消耗一空只是轻的,最严重的是石观音那一掌,这当然是废话, 她也只打中了我一掌,一个大宗师被偷袭之下全力击出的一掌, 普通人早就碎成血肉,对我来说也不是那么轻易可以抵消,昏迷是人体最有效的自救反应,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昏迷过。 我想了想,给出了一个大概时间,“需要养半个月, 现在至少五天不能下床。” 极乐之星点了点头,说出了我最需要知道的事情, “你昏过去之后, 我去叫了人……龟兹王一开始不相信王妃是石观音, 还想让人对我动手, 是楚留香救了我, 又揭开石观音的面具,带着人找到了龟兹王妃的尸体,他虽然不如我长得好看,但确实是个聪明的人。” 我问他, “他们人呢?” 极乐之星摸了一下鼻子,说道:“帮龟兹王料理了几个杀手之后追着一个黑衣人出去了,阿珍姑娘在。” 我咳嗽了两声,说道:“他们万一丢下我们跑了……” 极乐之星说道:“跑了就跑了,要他们也没有用处。” 我摇摇头,说道:“楚留香可以跑,胡铁花不能,我已经答应阿珍,不过现在说这些也没有用,还是得等我把伤养好。” 让我没想到的是,直到我伤势养好,楚留香他们真的没有回来。 而这个时候,龟兹王已经准备复国了。 龟兹亡国虽然是唐朝时的事情,但这些年他们也有自己的部落,内部还是称王,只是到了这任龟兹王这里,被叛臣打得丢了王庭,龟兹王的所谓复国,其实无非是动用祖上留下来的一些钱财招揽些兵将再打回部落里去,实在不够看得很。 除去兵,还要有保护龟兹王的武林高手。 所以这些天琵琶公主比夫婿跑了的大公主还要着急,一有时间就跑去绿洲边缘等楚留香他们,甚至不再多看一眼极乐之星。 我不准备继续等下去,向龟兹王提出告辞。 龟兹王的态度比起前些日子要好许多,温声挽留道:“戚姑娘何必着急走,驸马和他的朋友一直未归,王帐里数得上的高手寥寥无几,不如姑娘再多待些时日,等小王顺利复国,必有重酬。” 我也是被龟兹王一提醒,才想起我除了莫得感情之外,还莫得钱。 我想了想,说道:“重酬就算了,我做生意一向明码标价,两个收费方式,一是按人头收费,一颗人头一百金,二是 分卷阅读121 按天收费,一天一百金,我不会多坑你,按天收费的话从明天开始算到你复国成功,按人头收费,我只收高手的价,如果武功在楚留香之上的,一颗人头一千金,这个价格你看可以接受吗?” 龟兹王听得一愣一愣,好半晌才慢慢地说道:“那就按天收费吧。” 这明显是个做生意的人。 我不准备和龟兹王多废话,但他显然很想和我拉近关系,态度十分热情,好在他没有儿子嫁给我,我从王帐出来的时候,手里还多了一颗价值连城的猫眼石。 可惜我对宝石的兴趣不大。 我回到帐篷里的时候,极乐之星正在收拾东西,他是个十分爱干净的人,还不喜欢别人动他的东西,于是每天打扫的人就成了他自己。 听见我进来的动静,极乐之星头也不回,只道:“跟那边说好了?我们是现在走还是明天走?” 我摸了摸鼻子,有些心虚地说道:“我可能还要再多待几天。” 极乐之星转过身来,面上带着几分薄怒,说道:“他们留你了?给你开价了?你刚养好伤就要逞能替他们卖命?” 我不着痕迹后退一步,说道:“毕竟在这里吃喝好些日子……” 极乐之星把漂亮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凶恶地说道:“要不是他们把石观音招来,你会受伤?吃他们的喝他们的怎么了?还没找他们要赔偿!万一那边又找来什么高手,你还能有上次的运气?” 我有些无力地解释道:“那不是运气……” 我当初做杀手的时候,要是杀的全是武功比我低的人,那根本开不到一颗人头三千金的天价,以弱胜强是杀手的基本准则,就算我没有破碎虚空过,杀石观音那样一个常年养尊处优不怎么动手的中年女人也有七成把握,真冲上去明刀明枪跟人家干的才是傻子。 极乐之星冷笑着说道:“面子很重要,比命都重要是吧?” 我一只脚已经退到了帐篷外面去了,面上还是干巴巴地笑,“哪有,人家龟兹王给钱了的,一天一百金呢,我们就这样走了,走不到中原就得要饭,你不是还想买江南的房子,住湖边天天看风景吗?” 我也是怕了这个男人,明明长得一副不染红尘的谪仙模样,却精比商贾,又怂,自从我被石观音打伤之后,更是不知道戳了他哪个点,生怕我哪天出门让人打死在外面,别说给人做打手,怕是以后有了家,都不敢让我出去买菜。 果然,听了我这话,他的眼睛又瞪了起来,说道:“我要房子不会自己去挣吗?江湖里打人杀人挣来的钱,花着都晦气!等等,你手里什么晃我眼……” 话还没说完,他忽然整个人暴跳起来,用一种不懂武功的人最极限的速度冲到了我面前,一把抓起我的手,我被抓起的那只手里握着那颗价值连城散发着幽光的猫眼石。 极乐之星看清猫眼石的瞬间,整个人晃了晃,像是承受了巨大的打击一样绝望,他呆滞地问道:“龟兹王送的?” 我有些担忧地看了看他,问道:“你怎么了?这块猫眼石有什么问题吗?” 极乐之星顿时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你都把它带回来了,还问我有什么问题?这块破石头有哪里比我好看?你要它还是要我?” 我连忙说道:“它肯定不如你好看,我肯定是……要你的。” 说出这话的时候我有些害羞,毕竟这些日子极乐之星虽然和我关系不错,也很关心我,但就像他说的那样,他还不能确定自己的心意,所以一直没有太过出格的举动,这次突然这么直白,我也是有一点猝不及防,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对他确实很有几分好感。 然而极乐之星却没有顺着我的话往下说,而是凶恶地看着我手里的猫眼石,又得意又生气地说道:“那你就把它丢掉,一颗蓝不溜秋对着太阳都发不出多大光的东西,还真给它脸了……”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可是这颗猫眼石很贵。” 极乐之星刚刚软化的态度又尖锐了起来,但不得不说,美人就算是跳脚都比一般人好看得多,他凶道:“贵又怎么了?我比它贵一万倍!不,一百万倍!” 我连忙安抚他,说道:“不是,我的意思是,丢掉太可惜了……” 我话还没说完,极乐之星又瞪起眼睛,我一口气没断,说道:“等我们离开龟兹王帐,把它找个地方卖了,这样不光你要的房子有了,我们还能余剩一些存款。” 极乐之星特别好哄,态度肉眼可见地又好了起来,高高兴兴地说道:“对!把它卖了!卖得远远的,最好卖给那些一肚子油水的秃头富商。”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准备贩卖人口。 又过了两天,龟兹王收拢了五路大军,其中只有一路是他的人,剩余的都是他从沙漠各方势力那里花钱借来的,这也就算是凑齐了草台班子,雄赳赳气昂昂地去找占据王庭的叛臣麻烦了。 我替他杀掉差不多十来个刺客,说那些人是杀手我都觉得是在侮辱这个行当,最后清算账目的时候,龟兹王大手一挥,本来 分卷阅读122 该给我七百金,他给凑了个整,掏了一千金。 极乐之星提心吊胆了好几天,等离开龟兹王庭才松了一口气,一口气才松下来,就催着我卖猫眼石。 我劝他,“西域最不值钱的就是宝石,你再等几天,我们到了中原卖了它,价格起码翻十倍。” 极乐之星不高兴,“宝石会跟人养出感情的,等到中原,你舍不得卖它怎么办?” 我把猫眼石掏出来,交到他手里,“给你给你,你把它带着,我们等到中原再卖它。” 极乐之星接一块猫眼石像接一个烫手山芋,他用非常嫌弃的眼神看了猫眼石半晌,才把它揣进袖子里。 我跟极乐之星说了好一会儿的话,阿珍却只是闷头骑在骆驼上,整个人看着十分消沉。 我把骆驼的头朝她偏了偏,靠近一些,拍拍她的肩膀,“不用担心,据说楚留香在中原是个有名的人,胡铁花是他的朋友,认识他的人也不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要你狠得下心,这次我们找到胡铁花之后,我下手重一点,多打几次他就不敢跑了。” 阿珍闷闷地说道:“我当然狠得下心……可我总觉得我做错了。” ☆、是你的极乐之星(7) 我觉得她是脑壳坏掉了。 我严肃地说道:“你觉得你哪里做错了?是没有打死他, 还是没有打残他?” 阿珍低着头摸了摸骆驼的头毛, 小声地说道:“我其实知道我是配不上他的,可我总想,他在镇子里待了三年,三年……也许早已不想再回到江湖里去了, 我之所以可以逼他和我成婚,是因为女侠的缘故,我想一直一直留在他的身边,但他只会越来越讨厌我。” 我想了想, 说道:“你有没有想过去找别的男人?胡铁花在那个镇子上是最好的选择,但出了镇子, 满江湖都是男人, 比他强的也有太多。” 阿珍摇了摇头。 于是我也就不再劝她。 出了沙漠到兰州,姬冰雁也没有回来, 他在兰州的生意几乎停了大半, 除了商铺还开着, 一些需要大老板做主的生意都不再开了, 我等了三天, 到底还是在极乐之星越来越幽怨的眼神里踏上了去中原的路。 中原,仍旧是大宁王朝, 只是不再是我熟悉的那个高姓大宁,皇族姓齐。 极乐之星踏上中原的第一天,就找了个地方卖掉了猫眼石,由于他急着卖, 只卖了两千金。 我甚至都不敢抱怨他,因为我只要抱怨一句,他就能凶我十句。 我有点怀疑第一次见面时那个温柔到滴出水来的极乐之星是我梦里出现的。 我带着极乐之星和阿珍在江南走走停停,最终停在熟悉又陌生的扬州城,花了一千四百六十金买了一座贪官建给外室的园林。 贪官连带外室一起被查抄了一年有余,这座园林的造价原本在三千金以上,但据说是因为当初贪官带兵拒捕逃到园林里,朝廷派兵过来杀了不少人,导致园林比较晦气,拿得出这个钱的人不肯买,拿不出钱的人折价也买不起,到我的手里就打了对折。 我一点都不害怕晦气,毕竟如果死过人就是晦气,我两只手早就不能要了。 我几辈子加起来还没有住过园林这种小巧精致的建筑。 但住起来也就是那个样。 我把其中一处原主人用来听雨弹琴的楼拆掉,砌了一个挺大的空地,平时可以用来练武。 我自己本身的武功心法教不了别人,招式倒是可以,阿珍的资质不算太好,但她足够专心,我观察了她几天,决定让她学剑。 胡铁花的武功和他的人一样花里胡哨,胜在招式繁复,脚法灵动,轻功一流,打不过可以跑,想要克制这种武功,唯有快剑,如果一定要给个形容的话,就是叶孤城的那种剑法。 我其实没见过几次叶孤城使剑,他也不爱在我面前用剑,但高就见过,他不光见过,还学来了一式最精妙的天外飞仙在我面前演示,虽然刚刚演示了几下,他就弃剑倒地撕扯衣襟满面红晕地求我打他,导致我对那一式天外飞仙产生了巨大的阴影。 我没有一开始就让阿珍学天外飞仙,剑法的基础最重要,她的体格太小,连一把正常重量的剑都挥不动,我只能拿树枝教她一套基本的清风剑诀,让她从木剑开始学起。 学剑本来就是这样,初学用木剑,再学用利剑,小成之后用重剑,重剑之后用轻剑,轻剑过后,即便是木剑也能用出锋芒,最后便是弃剑,只可惜能练到弃剑的剑客并不多。 阿珍非常地认真努力,不光是她的资质,还有她的心性,都很适合用剑。 我需要操心的只有极乐之星,他实在太能招蜂引蝶。 他并不是不明白自己的长相有多好看,事实上就是因为他太明白自己长得好看,所以得意洋洋,一点也不肯收敛光芒,我们刚刚搬进园林的第一天,隔壁富商家里的小姐就因为门前惊鸿一瞥爬上了她家最高的楼顶偷看差点摔死。 分卷阅读123 第一个月,整个扬州城里已经无人不知极乐公子的美名。 我一直觉得极乐之星是个外号,小时候读的百家姓里也没有极乐这个复姓,也不知道这个名号究竟是怎么传出去的。 第二个月,已经有采草大盗闻名前来踩点,采草大盗自然不会像富商小姐那样爬高差点摔死,只是摸错了门,摸到阿珍那里,两个人还短暂地交了手,这让阿珍又惊奇又兴奋。 我也没想到江湖上有些名头的采草贼武功竟然差到连先天的门槛都没摸到。 第三个月……楚留香和胡铁花上门。 我差点没把他们一脚踹出去。 几个多月没见,两个人的变化都不算大,只是胡铁花比先前更加胡子拉碴了,虽然轮廓还算英俊,但邋遢得我都不想再看第二眼,楚留香则是衣冠整齐,还熏了一身的果子香。 我对这个香气不过敏,也能感受到楚留香的用心,态度也就好了一点,问他,“那天我昏过去之后,你们为什么一去不回?现在上门总不会是良心发现了吧?”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看了一眼胡铁花,胡铁花似乎有些不情愿的样子,但还是说道:“我又没想跑,不管怎么样,我已经娶了阿珍,男人大丈夫总不能一辈子把妻子留在外面过活……” 我瞪圆眼睛,“你是谁?戴了胡铁花的面具?” 胡铁花一噎,说道:“我不跟你饶舌,你叫阿珍出来,我跟她说话。” 我冷哼,说道:“你们还没给我一个解释。” 楚留香按了一把胡铁花的肩膀,对我露出了一个很有男人魅力的笑容,但我这些日子已经被极乐之星各式各样的笑弄得有些发毛,毫不客气地说道:“别笑,有事说事。” 楚留香轻咳一声,收敛了笑容,从姬冰雁第一个追着刺客离开龟兹王帐说起,说到他在大漠里遇到曾经的朋友,好巧不巧的是,他那个朋友正是石观音的儿子,这个人在石观音死后第一时间控制了石观音的势力,楚留香一行人之所以那么迟都没回来,就是因为在和那个朋友斗智斗勇,当然最后机智勇敢的楚留香斗赢了他的那个朋友,将石观音的势力一网打尽,还救出了许多人。 楚留香叹了一口气,说道:“那些人被石观音用瘾药掏空了身体,如果不好好养上一段时间熬断毒瘾,根本走不出沙漠,所以我们多耽搁了一些时间,老胡去报信的时候,龟兹王说你们已经走了,我们回到中原之后又找了一段时间,听说扬州城里出了一个姿容无双的极乐公子,这才……” 他话说到一半,忽然有些犹疑地看了我一眼,说道:“戚姑娘可知龟兹国宝的名字,就叫极乐之星?” 我眨了眨眼睛。 楚留香说道:“极兄出现的地点正是负责押送极乐之星的镖师身死之地,他并不懂武功,偏偏出现的时候我们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是怎么过来的,而且他看上去并不似普通人。” 我问他,“极乐之星是什么?” 楚留香轻声说道:“是一块璀璨得让众星为之失色的金刚石。” 我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了。” 胡铁花才不管什么金刚石不金刚石,只道:“我们已经解释了,你什么时候让我见阿珍?” 我用手指头敲了敲桌子,却没有多为难他,让人去把阿珍叫来。 经过了几个月的坚持喂养,阿珍比之前在沙漠边缘小镇的时候圆润了一些,白了一点,个头暂时没长,但她的年纪又不算大,看上去已经不再是那副小鸡崽似的又瘦又黑又小的样子了。 她的五官其实都没有什么硬伤,尤其是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上去俨然是个清秀佳人了。 至少胡铁花的态度都不自觉软化了一点。 阿珍见到胡铁花,半点怨恨都没有,原本就很大很亮的眼睛再次亮了一个度,如同一只欢快的小鸟扑了上去,高高兴兴地说道:“你来了!” 这下摸鼻子的人成了胡铁花,他有些尴尬地笑道:“你还好吗?” 阿珍小鸡啄米点头,“嗯嗯,我很好,戚姑娘教我认了好多字,还教我练剑,我已经能练全三套剑法了,你想不想看一看?” 胡铁花愣了一下,手腕已经被阿珍握住,要带他去空地那边练剑了。 我不由敲了敲桌子,把两人的注意力吸引回来。 我对胡铁花说道:“先别忙,你说要来带阿珍走,但看看你这幅样子,是能养活妻子的样子?你现在手头上有多少钱,住的地方找到了吗?是租的还是买的?有没有正当活计做?总不能是跟楚留香一样到处去偷东西过活吧?” 楚留香突然被点名,表情显得有些僵硬,但他没有反驳我的话。 胡铁花则是除了僵硬,整个人还显出一种可怜的茫然失措,至少阿珍就心软了,她不敢跟我杠着来,只好小声地说道:“这些都没关系的,我可以养他。” 极乐之星刚从外面回来,闻言惊了一下,一边解着身上雪缎金绣的软毛斗篷,一边诧异地问道:“阿珍要养谁?胡铁 分卷阅读124 花?他已经不要脸到这个程度了吗?” ☆、是你的极乐之星(8) 我不知道他是哪里来的自信心说别人不要脸。 但我没有说出来。 极乐之星的话说出口, 胡铁花的表情更加不好了,他看了一眼阿珍,青着脸说道:“我胡铁花还不需要女人养。” 我说道:“那你到底有没有活计做?不会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吧?” 胡铁花咬牙, “我和楚留香是同乡, 家里都有田产,我还有两个庄子,每年纯利有三五万贯。” 这个我倒是真没有想到。 毕竟楚留香看上去是个公子哥,却有偷窃的恶习,正常人都会觉得他那一身的行头和手里的钱是偷来的, 而胡铁花就更不像个有家有业的土豪了,如果不是武功还不错, 他看上去就跟个要饭的一样。 但就这样把阿珍交给他, 我也不太乐意, 虽然我没有收徒, 但也勉强算半个授业师父,总要为弟子负责,我想了想,说道:“阿珍还在跟我学剑, 暂时不能走, 你们可以在这里住下,另外我还打算观察你一段时间。” 楚留香没什么意见,他本就是流浪的盗贼,住哪儿都是住,胡铁花却不太高兴, 冷声道:“假如我要走呢?” 我说道:“你走不了。” 胡铁花显然想起那十好几个大嘴巴子了,没有再开口。 极乐之星一点吃醋的迹象都没有,比起让两个男人住进家里,他显然更不能忍受我收下龟兹王的猫眼石。 确实很像宝石成精。 我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毕竟极乐之星没有武功也没有妖术,磕到碰到也会疼会流血,饿了会叫,渴了会喊,既然他从内到外都和常人无异,我当然也应该把他当成一个人来看。 园林里的空屋子很多,我住的是西南角的竹楼,阿珍被我安排在离练武空地最近的院子里,极乐之星住得离我最近,楚留香和胡铁花则被安排在了最偏僻的三层小楼里。” 据说一个园林的配置里,这种小楼一般都是用来给不受宠的妾室住的,行动都不需要经过人多的地方,有点像是冷宫。 住进了冷宫的楚留香胡铁花两兄弟乖极了。 阿珍天天向那边跑,她做饭的手艺不算太好,煲汤还成,于是就天天给胡铁花煲汤喝,连带着楚留香也被喂得圆了一点。 腊月渐近,我也把教阿珍天外飞仙提上了日程。 差不多是楚留香和胡铁花在我这里住了快两个月的时候,有一对年轻的夫妻风尘仆仆上门来找他们,当然,我说他们只是顺口,并没有人要来找胡铁花,这两夫妻是来找楚留香的。 两夫妻看上去一般无二的斯文俊秀,带着些病弱气,如果没有刻意说明,倒像是亲眷,丈夫看上去还只是个少年,穿一身青衫,自称李玉函,妻子姓柳,叫柳无眉,一听她自我介绍,我就控制不住地去看她的眉毛,果然发觉她的眉色有些微妙的奇怪,仔细一看,竟是用黛笔画上去的。 当真是人如其名。 这两夫妻来找楚留香,竟然是为了他那三个被黑珍珠劫走的红颜知己。 据楚留香自己说,当时他离开石观音的势力范围之后,就被黑珍珠的人手拦住,当初黑珍珠劫走那三位姑娘本意确实是想要引楚留香来大漠,但当楚留香进入大漠再无消息之后,黑珍珠又急了,带着三个姑娘去了中原找楚留香,两方正好错开。 楚留香之所以不着急,是因为黑珍珠当时是女扮男装,她实际上是沙漠之王的女儿,一个钟情于自己的女人总是让人放心的。 柳无眉说其他两位姑娘还好,只是一位叫做苏蓉蓉的姑娘在离开大漠的时候受了重伤,一直在拥翠山庄养伤,至今不能痊愈。 拥翠山庄是李玉函父亲李观鱼的住处。 李观鱼是前一代的天下第一剑客,已经走火入魔好几年了。 听了柳无眉的话,楚留香露出一个不知是喜是惊的神情,好半晌才问道:“蓉蓉的伤是怎么来的?” 柳无眉轻声说道:“黑珍珠带她们三人离开大漠时被石观音的人发现,黑珍珠本来就在石观音的必杀名单上,她们能逃出来已经不错。” 楚留香眉头紧蹙,还是叹道:“确实已经不错。” 然而在柳无眉夫妻离开之后,楚留香面上的忧色敛去,语气很是严肃,说道:“这是一出请君入瓮之计。” 我眨了眨眼睛,问他,“怎么回事?” 楚留香道:“蓉蓉的武功在四人之中不是最好的,也不是最差的,一旦遇险,她绝不是拖后腿的人,那两个人没有提及黑珍珠和甜儿,但黑珍珠的武功最好,甜儿的武功最差,在四个人遇险只重伤一人的情况下,她们两个才是最应该受伤的,偏偏他们说的是蓉蓉受伤,显然他们一早就知道我和蓉蓉相处的时间最久,感情也最深。” 我想了想,说道:“那个柳无眉,她身上有一股奇怪的气息,我说不上来,也许 分卷阅读125 是毒,也许是……” 楚留香道:“无论如何,我还是要去拥翠山庄一趟。” 我惊奇地说道:“可你不是说这是请君入瓮之计吗?” 楚留香叹道:“可蓉蓉几人应该是真的落到了他们的手里,否则他们不会这么有恃无恐地上门。” 我点点头,说道:“你还忘了一件事。” 楚留香不解,我敲了敲椅子扶手,说道:“那个李玉函,他既然是拥翠山庄的大公子,我们可以抓他做人质,让拥翠山庄的人放了你那几个红颜知己。”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苦笑道:“戚姑娘,这有违江湖道义。” 我瞪了瞪眼睛,问他,“抓你的女人,要挟你上门,这就很讲江湖道义了?苏州拥翠山庄离这里不算远,那两个人也才走,你还有时间想想清楚,看是你的江湖道义重要,还是性命和女人重要。” 楚留香仍旧是无奈,最后还是说道:“就按戚姑娘的意思吧。” 于是他和胡铁花两个人追了上去,经过一番打斗,又把李玉函夫妻两个给抓了回来。 柳无眉的武功比李玉函要高一点,知道自己打不过楚留香,就盯准了胡铁花打,大约也有抓了胡铁花要挟楚留香的意思,但胡铁花不要脸是不要脸,武功倒是没给楚留香拖后腿,除了被柳无眉划了一剑在后背上,只受了一点皮肉轻伤。 阿珍连忙拿药,拉着胡铁花去包扎了。 楚留香问李玉函道:“李兄乃是名门子弟,倘若我楚留香有什么对不住李兄的地方,只管朝我来就是,为什么要和蓉蓉几个弱女子为难?” 李玉函俊秀的脸庞上浮现出冷意,只道:“你不敢杀我。” 楚留香苦笑道:“我非但不敢杀你李兄,我甚至连只鸡都没杀过。” 李玉函道:“你既然不敢杀我,又为什么要抓我?堂堂香帅难道就只会抓人威胁,不敢亲身涉险去救红颜知己?” 我本来是坐在那儿喝茶的,听了这话都忍不住了,一茶盏砸在李玉函的脑门上,“只准你无耻,不准别人对你下手,你是天皇老子还是玉帝上仙?” 李玉函的脑门跟他的脸皮一样硬,只是被茶盏里未尽的茶水扑了一身,他面上露出些冷嘲之色,说道:“那几位姑娘还在拥翠山庄苦苦等候香帅救美,不想香帅身边竟又多了一位,只是脾气不怎么好,长相也不如蓉蓉姑娘远矣。” 我上去就给了他一个大嘴巴子。 李玉函仍旧昂着头,漂亮的眸子里像是燃着一把火。 我收手回来的时候忽然发觉到了不对劲,看了一眼低着头不吭声的柳无眉,李玉函的瞳孔紧缩了一下,随即又冷笑着说道:“还是说这位姑娘故意在这里胡搅蛮缠,不肯让香帅去救几位姑娘?” 我抄着手看他表演。 李玉函又嘲讽了几句,说得楚留香额头青筋都在跳,我这才慢慢地说道:“你们两个当真是伉俪情深啊。” 李玉函瞪起眼睛,柳无眉也抬起了头。 我推了一把楚留香,嫌弃地说道:“你脑子又没坏,怎么一到女人这里就犯犟?这位李大公子在这儿骂天骂地,分明是想让我们有什么火冲他去,李夫人也很是配合,就你在这儿跟个傻子似的憋火。” 我对着惊慌起来的李玉函咧了一下嘴,说道:“李大公子骂街水准确实不错,至少我有点生气了,打你吧,是让你得偿所愿,所以还是打她吧,这样比打你更好,是不是?” 我反手一巴掌抽在柳无眉的脸上,抽得她脸一偏,连带着力道向后倒了一下,坐倒在地。 李玉函果然比抽了他还要火大,怒吼道:“欺负我夫人算什么事?你有本事冲我来,所有事情都是我一个人做的,跟无眉没有任何关系!” 看他跳脚,我更高兴了。 我又踹了柳无眉一脚,这才说道:“别当我傻,你这个脑子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事情就算是你做的,也不可能是你想的。” 柳无眉仍旧不吭声,她低垂着面庞,看上去又病弱,又惹人怜爱。 至少很惹李玉函怜爱。 李大公子看她被打,心疼得都要哭了。 ☆、是你的极乐之星(9) 我的脾气已经好了很多。 不然我还真打算再多来几下的。 柳无眉什么都没有说, 李玉函则仿佛陷入了什么痛苦挣扎之中,过了许久才跟楚留香说,是他爹李观鱼让他来把楚留香带到拥翠山庄去的,其他事情他是真的不知道,至于他夫人就更无辜了。 我听他放屁。 楚留香则是沉思许久,才对我说道:“以李前辈的名声地位,绝不会无的放矢,这一趟我还是要去, 多谢戚姑娘指点。” 他看上去是准备听我的话把这对夫妻带去做人质了。 我也点了点头。 然后就眼睁睁地看着楚留香把柳无眉从地上扶起来,给她解开了穴道,又放开了李玉函。 分卷阅读126 我的眼睛瞪得圆圆的。 楚留香还对李玉函说道:“就算事急从权,李兄也不该把蓉蓉几人牵扯在内, 我答应跟李兄去拥翠山庄见李前辈, 但还请李兄也答应我, 无论结果如何, 都要放了蓉蓉她们。” 李玉函显然也没想到楚留香会这么放了他们, 但他适应得相当良好,当即就端起了名门子弟的架子, 道:“自当如此。” 柳无眉也轻声说道:“香帅果然气概非凡。” 这脑子也是很非凡的。 我不是很高兴地说道:“所以你和胡铁花折腾了一趟,还让我坐在这儿旁听半天, 就是为了彰显一下你的愚蠢?”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苦笑道:“戚姑娘的嘴一如既往。” 也许是楚留香给了李玉函和柳无眉勇气,刚才还一句话不敢吱声的柳无眉忽而明媚一笑,说道:“这位姑娘看上去很关心香帅。” 我敲了敲椅子扶手, 说道:“你看上去有点不想活了。” 柳无眉一噎,李玉函揽住了她的腰,先关心了一下她脸上的巴掌印,才对我冷冷地说道:“今日之事,李玉函记下了。” 我点点头,对楚留香说道:“我原本并不关心你的死活,但现在我有点想去看看了,假如你们说的那个走火入魔的李前辈不是我的对手,我就杀了这两个牙尖嘴利的小崽子。” 楚留香无奈地说道:“戚姑娘……” 我说道:“好了,把两个人赶出去,让他们再等一天,极乐之星出去滑冰了,要到晚上才回来,他不肯半夜赶路的。” 楚留香叹道:“那就不该带他。” 我瞅他一眼,说道:“我还护得住他。” 但其实我只是害怕出门不带他会被骂个狗血淋头。 晚上极乐之星带着一头一脸的雪花回来了,身上的貂毛披风整个成了冰坨子,他冻得跳脚,偏偏还一回来就往火盆边上扑。 我连忙赶他,“离火远点,等身上暖了再过来烤火,乍冷乍热的别给烤坏了。” 极乐之星于是不过来了,脱了那身冰坨子,整个人冻得僵僵的,搓着手原地小跳。 他里面穿的是件雪白长衫,看上去就像个活泼的兔子。 却比兔子要漂亮好看一千一万倍。 我有的时候也觉得奇怪,我这个人的想象力其实很匮乏,至少我从来没有想象过一个男人的外表应该长成什么样子才算是完美,但当我看到极乐之星的时候,我就觉得他没有一个地方是不好的,从眉眼鼻唇到身形轮廓,再到性格习惯,都像是为我量身打造,我看着他就高兴,看着他就喜欢,就算不吃不喝坐在那里看他一天我都是乐意的。 极乐之星渐渐暖和了,又把那件雪白长衫脱掉,露出内里鹅黄洒金斜扣的上裳凑过来烤火,他这个人就算是穿着白衣都能穿出一身的矜贵,何况是亮色的衣裳,火光明明灭灭映照着他的脸庞,在脸颊上落下睫毛的长影,看上去又鲜艳又动人。 我问他,“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极乐之星有点不高兴地说道:“东街那边有人拦车,准备转头的时候后面人又把来时路堵住了,挤了好久,我本来日落的时候就要回来了,还能赶得上卖豆花的呢,现在好了,晚饭都嫌迟,算吃夜宵了。” 这也是我很奇怪的一点,极乐之星爱吃的几乎全都是我爱吃的,我不爱吃的极乐之星也讨厌。 我往火盆里加了几块炭,说道:“今天有酥肉,酱烧鱼,白斩鸡,五色豆腐汤。” 极乐之星又高兴了。 晚饭过后,极乐之星有点不大想走,吃饭的地方其实是不固定的,因为阿珍那边和胡铁花已经吃过了,我又懒得去管楚留香,所以是带着极乐之星在小楼里吃的,雇了有一段时间的丫头收拾完就走了,像后面有什么东西在撵着。 我喝了一口甜茶,说道:“待会儿收拾收拾东西,明天我们去一趟苏州,扬州城里反正没什么好玩的,要是赶得上我们就回来过年,要是赶不上,正好在苏州过年。” 极乐之星对这个是没有意见的,但还是问道:“怎么想起来去苏州了?” 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说。 毕竟楚留香这个人在江湖上的流言特别多,几乎到了香帅身边每出现一个女人就跟他有点身体关系的那种邪乎,而我也不是真的打算去瞅瞅李观鱼武功怎么样,好权衡要不要杀了李玉函夫妻,我只是……在家待得无聊。 我是真的无聊。 极乐之星虽然不怎么交朋友,但他总有花不完的精力去玩,这一点还真的有点像是刚刚成精没什么见识的山精野怪,但是我没那个兴致。 我最后也没想出什么法子来编瞎话,只好在极乐之星怀疑的眼神里把白天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出乎意料的是,极乐之星一点都没有在意楚留香的意思,他只是有点不太开心地说道:“外面那么冷呢,就算是苏州也好远,那个李观鱼一把年纪的人了一点都不懂事,找楚留香就找楚留香,怎么就不知道 分卷阅读127 自己上门来,还要我们过去。” 我也是这么想的。 第二天一早李玉函夫妻又来了,这一次我准备了一个很大的马车,和姬冰雁的首富专用款不同,只是车厢的空地方大,又备了一张软榻睡觉用。 极乐之星跟我坐一辆马车,偶尔也在软榻上歇一歇,楚留香则是骑马坐车随意,软榻想都不要想。 李玉函两夫妻就比较难受了,他们是骑马来的,而且我的马车是三匹马拉的,速度不快,连带着他们也没法子赶路,只能在外面顶风冒雪,只是我还没高兴多久,路过一个镇子的时候,李玉函就也去买了个马车来,虽然那个马车比较小,也没有炭火给他们烧,我还是有点生气。 我明显地感觉到自从我的内气消失,我的心态就变了,变得有点记仇,小心眼,甚至动手的次数也多了。 但我自己感觉挺好的,至少越来越像个人了。 扬州离苏州不远,一场雪从我们出发一直下到苏州,临到拥翠山庄的时候又停了,掀开马车帘看去,一片冬日的晴空。 拥翠山庄里坐着个神情激动的老头。 楚留香才一进去,就遭遇了五名宗师联手组成的剑阵。 那五个人个个藏头露尾,但武功都高过楚留香,如果一定要来一场公平的比试,楚留香打不过其中任何一个,但要保命还是可以的,然而现在这五个人组成了一道剑阵,则是宗师以下必死无疑。 李玉函的神情也变得和坐在那边的老头一样激动起来,我瞅了一眼柳无眉,发觉她虽然面上淡淡,但双手已经握成拳,眼里带着强烈的喜意。 楚留香被剑架在了脖子上,他已露出了苦笑。 其中一人说道:“楚留香,你当真是非常不错,若我年轻二十岁,必然不是你的对手。” 楚留香说道:“鸳鸯神剑独步天下,二十年前更是武林一绝,晚辈哪里敢当。” 那人惊道:“你认得出我?” 楚留香叹气道:“晚辈不是第一个认出凌老前辈的,晚辈第一个认出的是那边的玉剑萧石大侠,只是不知晚辈究竟犯了什么错,要劳五位前辈一齐出手杀死晚辈,毕竟晚辈自出江湖起还从未杀过人。” 萧石说道:“你很好,我本也不想杀你,但李兄对我有恩,这么多年来,这是他第一次要求我做事。” 楚留香看向坐在那边的老头。 老头看到楚留香,眼睛里都烧着火似的,跟李玉函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极乐之星疑惑道:“这老头都病成这个样子了,他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五人中又有个人斥道:“无礼小辈!” 李玉函却不管他们寒暄,急道:“前辈,还请快动手吧!你们看家父都恨不得自己取剑动手了!” 老头激动得连嘴角的肌肉都在颤抖,手指伸缩出去,确实一副很急迫的样子。 那个被称为鸳鸯神剑的凌老前辈手里的剑微微有些颤抖,他说道:“李兄就没说过,他因何于楚留香结怨,一定要杀了他不可?” 李玉函连忙说道:“家父神智已经不清,如何说得清楚?他意识尚在时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就是要杀掉楚留香,当时无眉也在场……” 老头从喉咙里发出一声不似人的嘶声,眼睛里的火像是要跳出来了。 我觉得有点不对。 作者有话要说:老头:我不是,我没有!我没有! 李玉函:不,爹你有。 ☆、是你的极乐之星(10) 走火入魔也是分程度的。 正常的走火入魔只是内气行岔, 轻的震动经脉, 吐血内伤, 重的伤及五内, 功力全废, 功力比较奇特的,诸如邪功魔功和极端阳刚正气的功法行岔, 则会导致走火入魔的人内气暴涨, 行为疯狂, 一定要给个比喻的话,就像是被疯狗咬伤的人,这样的人好一点的可以多活几年, 差一点的, 可能发完疯就会死。 这老头即不是正常的走火入魔, 也不是偏向极端的走火入魔, 而是正常的走火入魔之外, 又被什么意外突然刺激上脑,导致中风后偏瘫。 我问李玉函,“他这样多长时间了?” 李玉函不答, 目光死死地盯着楚留香,见那几位前辈都没有第一个动手的意思, 他已经无法忍耐, 拔出腰间的剑就冲了上去。 楚留香被制,李玉函倘若是正面攻击,自然会被剑阵拦住, 但他是背后袭击,猝不及防之下,他的剑尖已经快要抵上楚留香的后心。 那个玉剑萧石站的位置好,第一时间发觉,猛然用手里的剑鞘砸了一下李玉函,他整个人踉跄一下,倒在楚留香身后。 柳无眉发出一声惊叫,声音里带着强烈到无法掩盖的失望。 那个凌老前辈也是惊怒非常,对李玉函喝道:“事情还没弄清楚,你竟背后偷袭?” 李玉函手里的剑都摔脱了手,他见楚留香近在眼前,甚至还不 分卷阅读128 甘心地想要去够剑,被一个从始至终没有开口的黑衣人拦下。 我走了过去,在那个神情激动的老头边上蹲下。 那剑阵里立刻就有人道:“不要动李兄!” 我摆摆手,说道:“他的意识是清醒的,说明当初走火入魔的时候没有伤到脑子,现在坐在这里,是因为中风,我看他家底也不差,最开始中风的时候请人来开药针灸,不至于弄成这个样子。” 最开始说话的那个凌老前辈惊道:“女娃娃,你说的是真的?” 我伸出手翻了一下老头的眼皮,又探了一把他的脉象,说道:“确实是中风,我从来就没见过走火入魔的人偏瘫成这样,他这样至少也有几年了,走火入魔的人要么当时养养好了,要么重伤很快就死了,要么精神失常,你们难道就没怀疑过?” 楚留香也很惊讶,但他还是笑道:“儿子假传圣旨,旁人怎么不信?” 我拍拍老头的脸,说道:“来,是你要杀楚留香就动动手指头,是你儿子假传圣旨,你就翻个眼皮。” 老头连连翻了好几个眼皮。 我站起来,对着那几个还架着楚留香的黑衣人露出个笑容来,“江湖前辈?我看你们年纪大了,脑子也不太好使了,还愣着干什么?” 那个凌老前辈连忙把楚留香放开。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看向脸色十分不好看的李玉函,又看了看双拳握紧的柳无眉,苦笑道:“难道我就这么招人恨,李兄赔上李前辈一世英名,就是为了要我的命?” 李玉函不说话,柳无眉却盈盈一拜,向那几个黑衣前辈落下泪来,道:“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是我蛊惑了玉函,要他为我这么做的。” 李玉函连忙说道:“不!是我,这一切都是我的主意……” 他就那么说着,俊秀的脸上带着无尽的悲痛之意,仿佛正准备诉说一个悲伤而无奈的故事。 至少几个前辈和楚留香都露出了准备倾听的神色。 然而李玉函和柳无眉一个眼神交换,原本跪倒在地上的柳无眉猛然间捡起了先前李玉函丢在地上的那把长剑,对着猝不及防的楚留香袭去,她就连下跪都选好了地方,离剑近,离楚留香更近。 楚留香即便猝不及防,也下意识地避开了偷袭的剑,随即柳无眉又是几剑刺下,最终被楚留香制服,但我的注意力却落在了悄悄向后靠到花园墙壁处的李玉函身上。 楚留香刚制住柳无眉,夺过她手里的长剑,李玉函正好从墙壁的机关里取出了一个奇特的木制匣子,随即对准了楚留香。 楚留香叹道:“暴雨梨花。” 李玉函的神情已经和方才完全不同,他冷冷地看着楚留香和所有人,只道:“香帅见多识广。” 我问极乐之星,“你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吗?” 极乐之星认真地想了想,说道:“看他们的脸色,应当是一种威力巨大的武器,搞不好还淬了毒。” 那个凌老前辈则是忍无可忍地说道:“暴雨梨花钉乃是江湖上最厉害的暗器,根本不需要淬毒,一发有一万根铁钉,直入肺腑,穿皮透骨,不留活口。” 柳无眉已然趁着楚留香夺剑的时候逃到了李玉函身边。 楚留香叹气道:“李兄为了要我楚留香的命,就连几位前辈都不顾了吗?” 我插嘴道:“还有你爹,你爹离我们可不远,这武器要真是一万发,这点距离会误伤的吧?” 李玉函冷冷地说道:“所以香帅如果真的心善,最好自己走到一边。” 凌老前辈怒道:“李玉函,你简直丧心病狂!” 李玉函面色忽红忽白,却没有开口,只是死死地盯着楚留香看。 柳无眉擦了擦眼泪,对李玉函道:“都是我的错。” 李玉函说道:“你我之间不必如此,我都懂。”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说道:“但我不懂,两位既然要的是我的命,那么无论结果如何,总该让我做个明白鬼。” 李玉函说道:“说完你就肯自己一个人死?” 楚留香苦笑道:“如果李兄这一发暴雨梨花一定要打出去,我当然希望只有我一个人死。” 李玉函不再说话了,柳无眉轻声说道:“因为我中了毒,有人告诉我,我的命只剩下两三个月,如果不提着楚留香的头去见她,我就得准备后事了。”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楚留香欠你的命吗?” 柳无眉垂了下眸子。 李玉函似乎不是很喜欢我和他夫人说话的态度,只冷冷地说道:“她不是为了她自己,而是为了我,她不肯抛下我一个人去死,现在这个忙你总算可以帮了吧?” 楚留香说道:“如果是旁人也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要你帮他的忙,你又帮不帮呢?” 李玉函哑声说道:“如果你不肯,就只能请五位前辈和你一起死了。” 我惊奇地说道:“我也站在这里,在你的眼里,我甚至都不算是一条命了吗?” 分卷阅读129 极乐之星有些不高兴地理了理披风的系带,说道:“还有我。” 李玉函握着木匣子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却还是冷声道:“所以我已给了楚留香机会!他只要肯一个人走到边上……” 他正说着的时候,我轻轻地拉了一下极乐之星,让他把头朝我低下来,极乐之星十分配合地朝我弯腰,我立刻把他头上的玉簪取了下来,内气一转,一簪子向李玉函飞射而去。 如果不是因为我今天怕冷没有梳头,而是戴了个兔毛帽子的话,我就不需要跟李玉函废这么半天话了。 玉簪取下,极乐之星长发松松垂下,宛若水墨倾泻,他看上去比星辰更耀目,在一片冰天雪地之中,仿佛一道艳光。 我几乎有些看呆了。 极乐之星对我挑了一下好看的眉,嘴角微扬。 就在这个时候,柳无眉发出一声尖锐的喊叫。 那根簪子刺穿了李玉函握着木匣子的手腕,李玉函整个人也被那股力道震得撞向身后的墙壁,随即昏迷不醒,手里的木匣子随之脱手。 楚留香见状,动作十分迅速地冲上前去,一把抄起木匣子,朝着结了冰了池塘里一砸,顿时沉底。 众人都松了一口气。 柳无眉呆呆地抱着李玉函,一点都不关心木匣子。 楚留香叹道:“她也是个痴情人。” 我刚从极乐之星的美色中拔出神智,就听见了他的感慨,差点没一个大嘴巴子扇上去,“你的命不值钱,我们的命还值钱,几位,这两个人所作所为你们也看见了,我把他们送去官府你们没意见吧?” 凌老前辈是没有意见的,其他人也没有,唯有那个玉剑萧石大侠看了一眼神情麻木苍白的老头,犹豫了一下说道:“李玉函千错万错也是李兄的儿子……” 我打断了他的话,“杀人未遂还不至于要命,关几年而已,这个姓李的老头中风几年了,要么是这个李玉函不孝,连自家老父是中风还是走火入魔都分不清,要么是他故意隐瞒事实,不给老头治病,毕竟治中风挺花钱的,这些都不算在内,他意图谋杀楚留香的罪是实打实的,跟他是谁的儿子没有关系吧?” 玉剑萧石大侠叹了一口气,不说话了。 楚留香有些讪讪的,我很怕他说他不打算追究了,又道:“而且我也差点遇害,差点遇害!” 楚留香顿时不吱声了。 于是在给李玉函简单地处理了一下伤势之后,拥翠山庄的老管家哭天抹泪地带着人去报了案,把自家大公子和少夫人一起送进了大牢。 楚留香叹道:“倘若柳无眉真的中了毒,她可能会死在牢里。” 极乐之星也跟着叹,“确实,可惜没有死在我们手里,她真讨人厌。” ☆、是你的极乐之星(11) 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极乐之星了。 他跟我真像。 楚留香在拥翠山庄里找到了他的三位红颜知己, 还附带一个沙漠之王的女儿黑珍珠, 她先前出现在楚留香面前的时候一直是女扮男装, 乍然见到她穿女装的样子,楚留香很是可疑地多看了几眼。 我也见到了那位传说中的蓉蓉姑娘,出乎意料的是,她看上去很是美貌,却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美貌,至少还不如石观音, 但说起话来温柔爽利, 端庄大方, 是个很好相处的姑娘。 应该说除了黑珍珠之外, 三个姑娘都很好相处。 我开始有点嫉妒楚留香了。 像我这样武功高强, 人品又好,还特别会过日子的人, 都没敢想过左拥右抱,三妻四妾,他一个干啥啥不行,脑子不灵光,到处留情的臭男人, 凭什么让这么多美丽聪明的姑娘为他倾心? 这种抑郁的心情在回头看一眼极乐之星后立刻明朗,我虽然不能左拥右抱, 但我能抱这个世上最好看的男人。 苏蓉蓉嘴角翘起,打趣道:“那位极乐公子生得一副天人样貌,怪不得看呆了戚女侠。 ” 我点点头, “他确实长得很好看,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男人。” 苏蓉蓉眨了眨眼睛,笑道:“戚女侠跟我想象的样子一点都不同。” 我问她,“你先前听说过我?” 苏蓉蓉笑道:“听柳无眉提起过,她很羡慕戚女侠,我想这世上应该没有女人不羡慕你的。” 我想了想,说道:“我很少羡慕别人。” 事实上我从不羡慕别人,有时候我嘴上说羡慕,也就是意思意思的意思。 魔门的字典里没有羡慕,只有嫉妒,想要就去争,想要就去抢,得不到就嫉妒得更深,让自己变得更强,只有什么都不肯付出的人才会羡慕别人。 苏蓉蓉似乎懂了,又似乎没有懂,她仍旧笑着说道:“到了戚女侠这样的地步,确实没有需要羡慕别人的地方。” 我觉得跟她的话谈不下去了。 说到底我的年纪太大,和十几二十岁的小姑娘并没有 分卷阅读130 太多的共同语言,可能我练一门功法的时间,就是她们从出生到现在的全部年纪。 因为来的时候没有想到能这么快就解决事情,马车都被拉到拥翠山庄的马棚那边去了,李家的大管家料理完自家大公子的事情之后,又跑前跑后去给李老头请了名医,据那大管家自己说,自从李老头走火入魔,当天请了两个大夫来看没什么结果之后,拥翠山庄就没给老头请过大夫,前一阵倒是来了不少名医,但那是李玉函请来给柳无眉看病的,李老头屁都没捞着,最近这几年身边更是只有两个老仆照顾。 到了这个时候,大管家就绝口不提自己干什么去了,又对那五个前辈哭诉柳无眉每过一段时间就要到账上支一笔钱,拥翠山庄每年进账不算少,竟然被掏空了大半。 这算是附加一条罪行。 可惜到最后也没法算了,因为柳无眉在入狱十天之后死了,仵作验看了尸体,发觉她除了长期服用令人上瘾的西域樱酥之外,体内没有半点其余毒素,西域樱酥不是很烈的毒,只是会让人上瘾,难以自拔,楚留香救出来的那些人有的服用了二十多年也还活得好好的,偏偏柳无眉的死状十分凄惨。 别人不知道,我倒是很明白,这是自己吓死的。 而那位爱妻如命的李大公子听说了这个消息之后,也只是寻死觅活了几天,并没有真的跟着去死。 李大公子在牢里过年,我跟极乐之星在家里过年。 大约是临近富户的原因,外面的烟花响炮一声接着一声,从除夕子夜开始一直响到三更天也未停,阿珍已经困得受不住去睡了,楚留香和胡铁花也没有来打搅。 极乐之星大约是第一次见到烟花,看了半夜也没有看腻,还搬了一把椅子坐到小楼门前舒舒服服地看,星辰般的眸子里倒映着四散的烟花。 我吃了一口甜腻的红枣糕,又喝了一口清茶。 烟花停了。 极乐之星回过头,看了我一眼,说道:“新年少吃红枣糕,红枣糕红枣糕好糟糕,寓意不好。” 我不理他,又吃了一口。 极乐之星叹了一口气,说道:“好吧好吧,想吃什么就什么吃什么,这也算好寓意了。” 我眨了眨眼睛,问道:“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极乐之星点头,“是啊,还有明天早上起来,千万记得不能说不,不能说死,不能说坏……” 我把红枣糕放下,又喝了一口茶,这才慢慢地说道:“过了子夜,其实已经算新年了。” 极乐之星连忙捂住嘴。 也许当真是长得好看做什么都好看,即便是这样幼稚的动作,被他做来,都带着一股率真的可爱,尤其是那双修长的手捂住了下半张脸,只露出眉眼,仿佛是水墨画里着重勾描的一笔,让人一眼望去,也只能注意到那双眉眼。 我问他,“从大漠出来半年多了,你那个时候说想多看看,现在时间也够久了,我能不能问问你,你对我是怎么想的?” 极乐之星的目光落到我的身上,他的眼睛十分通透,以我的视力,能够看得清他眼里倒映出的我。 我和大唐那会儿相比,变化不大。 只除了内气不在,原本练就的《冷尸法》没了内气的支撑,渐渐无法在外表上显露出异态,常年青白的嘴唇变得微白透粉以外,样子还是那个样子。 仿佛和他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 明明是在这样认真的时刻,我却微微地有些走神,极乐之星用那样冷静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他仿佛和我第一个表白的少年剑客的身影重合了,我本以为我忘记了,但想起来的时候,才发觉那天的情形在我的脑海里留存得十分清晰,完整。 十八岁的我远不如现在冷静,应该说那个时候的我是个急脾气,还有一点傲,即便是表白的时候,也没有太多的羞涩情感,有的只是一腔理直气壮,我喜欢这个男人,所以理直气壮地表明心意,所以我也被理所当然地拒绝。 我的眼光其实很好,那个剑客没有说什么伤人的话,只说他意在江湖,不考虑婚事,又说我是个很好的姑娘,会遇到比他更好的人。 如果只有这样,我不至于记得他那么久,但他不久之后就成了那一代的静斋弟子裙下之臣,和无数前赴后继的江湖英杰一样,仅仅为一面之缘。 我那个时候不懂,不懂美貌是比武功更厉害的东西。 极乐之星的眼神让我有点害怕。 我已经很久没有害怕过。 但我仍旧直视着他的双眼,不避不让,似乎有种别样的情感从我脑海深处浮现出来,我下意识地坐直了身子,仍旧带着那一腔理直气壮。 极乐之星认真地想了想,说道:“我想娶你。” 我坐在原地没有动。 极乐之星又说道:“这话原本应该是我问你的,你对我又是怎么想的?我既不会武功,也不会别的什么,我没有身家财产,甚至遇到危险还要你来保护我,你对我的感情,是一个女人对男人的感情吗?我不想当一个宠 分卷阅读131 物,以后我会有我自己的事情做,这样你还喜欢我吗?” 我也想了很久,然后说道:“两个人在一起,本来就不需要考虑身外之物。” 合适就好。 极乐之星嘴角微微上扬,眼睛里带着笑意,他对着我张开了手,像是想了想,才说道:“我们现在离得那么远,都是坐着的,让谁站起来走过去呢?” 我坐在主位上,跷起了一条腿。 极乐之星反坐着椅子,张着手和我对视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败下了阵来,站起身朝我走了过来。 他把我按进了怀抱里。 暖暖软软的狐狸毛披风,料子轻软的苏绸,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冷冽清香,仿佛将我整个人由冰天雪地之中拉回了温暖的春日里。 极乐之星的体温,很暖。 暖得让我有些怀疑楚留香的说法了。 一颗宝石,怎么会有人的温度?他那么暖,那么动人。 我咬了一下极乐之星的耳垂,问他,“我现在想睡你,但要过一段时间才成婚,你愿不愿意?” 极乐之星很慎重地问道:“过一段时间是多久?” 我想了想,说道:“等开春吧,现在天太冷了,不好折腾。” 极乐之星长长的睫毛扫了一下我的脸颊,他的语气很认真,“那就二月吧,等到三月到处飞杨花,我不是很喜欢。” 我惊奇地问他,“你是同意了?” 极乐之星璀璨的星眸里笑意掠过,声音在我耳边微微低了下去,“两厢情愿的事情,我为什么不同意?我现在也想睡你……” 我推了他一把,“去我房间,在这之前,还有一件事我要跟你说清楚。” 极乐之星一手揽住我的腰,一手托起我的腿,原地转了一个半圈,语气带笑,“已经半夜了,不要再浪费时间,你想说的,我都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霜霜:你知道个屁! ☆、是你的极乐之星(12) 我觉得他什么都不知道。 极乐之星抱着我上楼, 我的房间在三楼, 他虽然不懂武功,但力气还不错, 我不是很想承认是因为我比较轻的原因。 我在斟酌应该怎么跟他说。 我一直觉得一个人有多少过去,完全证明不了这个人是个怎么样的人,偏偏世道如此, 我所经历的每一个世界都对女人充满了苛刻的恶意, 男人可以风流花心, 女人不行, 男人可以有好几段感情经历,女人不行, 之所以没有体现得太深刻,是因为我找男人的眼光不错。 但就算如此,也没人会不在意我的过去。 尤其……极乐之星还是个格外小气的男人。 直到后背挨床,我也没有想出什么狡辩的话来, 只好闷不吭声翻了个身,用屁股对着极乐之星。 极乐之星果然有些惊讶, 问道:“你喜欢这样吗?” 我回头看了他一眼,就这一眼, 差点没能回过神来。 极乐之星取下发冠,长发如雨簌簌垂落, 床头那盏昏黄的灯把他俊美无双的脸庞轮廓映照得越发动人,他把手里的腰带挂到不远处的屏风上,略微有些迟疑地说道:“其实我没有试过……但你喜欢的话, 我觉得我也会喜欢的。” 我摸了摸发痒的鼻子,小声说道:“可我试过很多次。” 我没好意思去看他的神色,静默了一小会儿,极乐之星带着一点不服气的声音响了起来,“我一定是最好的。” 他是不是最好的我不知道,但他是最快的。 快得我几乎还没有反应过来。 如果一定要给个大概时间的话,大约就是……解个小手。 然后他心满意足地抱着我入睡了。 他是真的不在意我有多少过去,也不在意我屁股上那个耀武扬威的名字,但我是真的没有办法不在意他的……速度。 我再一次清楚地认知到腰力和长相无关,只和武功有关。 假如还有下一次,我一定要找个大宗师。 之所以不知道还有没有下一次,是因为我发现不论我怎么修炼,丹田里的内气就像是一个破了洞的大水缸,而我在用茶杯一趟一趟地挑水,我并非长生不老,以前有内气撑着,之后是破碎虚空带来的变化,现在变化没了,内气消失,我有的时候甚至可以感受到练武过度产生的疲惫,我自己清楚,我有很大的可能会老死在这个世界。 但我并不害怕。 生死对我来说已经不是什么大事,如果能长长久久地活着那当然可以,如果不能,我也不会很失望,只要我死之前都快快乐乐的有人陪着,不再孤寂,那就已经很好。 我靠在极乐之星的怀里,听着他的呼吸声,窗外不知何时下起了雪,细雪簌簌打在屋顶上,声音很轻,却带着一种莫名的规律,听得人想要安心入睡。 于是我就那么睡着了。 这一觉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睡 分卷阅读132 过的最安心的一觉。 醒来已经是中午,极乐之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床的,我身侧的被褥却不是一片冰凉,探手一摸,能摸到仍旧带着几分温热的水袋。 窗户是关着的,却有极亮的光从微透的窗板里照了进来,我披着一件厚实的外袍走到窗前,窗户一开,就是一大片积雪砸下,外面冰天雪地,一片白茫。 雪后的天是很安静的,安静到带着几分温馨。 从小楼出来,可以听见一点空地那边传来的动静,是阿珍在练剑,有胡铁花和楚留香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主要是胡铁花的,半带嫌弃半带认真地指点她,毕竟剑法是好剑法,阿珍却很少有实战的机会。 我没有再管,我也有预感,很快我就不需要再管了。 我看到了极乐之星。 他穿着一身厚实的雪白狐裘,看上去却一点都不臃肿,带着点矜贵的意味,他认认真真地双手端着一碗汤圆走在雪地里,步子走得很小,见到我,似乎想要摆手,但一只手刚抽出来,汤水就撒了一点在托盘上,他连忙又把手放回去。 我问他,“怎么自己端东西?” 极乐之星嘴角上扬,说道:“这汤圆不光是我端来的,还是我自己做的,我以为你还要睡会儿,就想自己先乘一碗吃。” 我有些稀奇地看着他,极乐之星虽然不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但也差不多就是那个意思了,从大漠出来那会儿,别说让他亲手做个什么,就是让他去喝从河里打来的水都要生气。 极乐之星说道:“都醒了,过去一起吃吧,刚才胡铁花想吃,我抄勺子把他赶走了。” 说到后面,竟然还有些得意的样子。 我也就点点头,伸手想要接过他手里的托盘,被他小心地避开,“别动别动,这是我亲手做的,也要亲手端上桌才行。” 我带着几分好笑地跟着他上桌。 新年菜肴很是丰盛,有一半是昨天年夜饭剩下的,还有些是早上厨子现做的,极乐之星把汤圆端上桌,认认真真地摆好勺子,才道:“其他人我都让他们回家了,假放到大年初十,本来也是,哪有雇人做活还不让人过年的?阿珍说她可以帮着做一点,我也学了好几道菜,你放心,不会把你饿着的。” 我先前没注意到这种事,这会儿极乐之星提起,我才反应过来,于是也跟着点点头,“是我忘了,等他们回来,工钱多算一点,放十天假就放十天吧。” 极乐之星用勺子捞起一颗圆滚滚的汤圆,送到我的嘴边,还提醒道:“先碰一下嘴试试温,温凉温凉的才能吃,要是皮还有一点烫就不要下口,里面是芝麻甜馅,比外面烫很多。” 我问他,“你怎么不帮我吹吹?” 极乐之星嫌弃地说道:“脏。” 他当真跟我很像。 我用嘴唇轻轻地碰了一下汤圆,发觉从雪地里一路端过来的汤圆确实一点都不烫了,于是张口准备吃,却被极乐之星一把收回了勺子,他眉眼一弯,自己吃掉了那颗汤圆。 我瞪圆眼睛。 极乐之星换了个勺子,又捞了一颗汤圆送到我嘴边,他一边的脸颊还是鼓的,没有说话,只用那双笑意盈盈的眼睛看着我。 我撇了一下嘴,张口吃掉汤圆。 汤圆外皮微甜,带着软糯的味道,咬破外皮,暖暖热热的芝麻白糖馅一下子涌出来,从嘴里一路暖到胃袋里。 我跟极乐之星像是两个偷吃的小孩子,站在桌子前,一人一口,分食了那一小碗汤圆。 我六个,他六个。 新年一过,我准备教阿珍天外飞仙了。 阿珍是很适合习剑的心性,也很适合天外飞仙,但我所见的天外飞仙虽然惊艳,却只有一式,我不得不融入了一些自己对于剑道的理解,整合了天外飞仙的剑道精义,编写了一套《天外飞仙二十七式》,从招式教起,从第一年的新年教到来年的夏天。 阿珍出师那天,池塘里的荷花开了一大片,跟厨子学艺学了一段时间的极乐之星摘了一把荷花,做了一盘漂亮精致的荷花糕,他这些日子除了学厨,还满手起家,做起了丝绸生意。 满手起家是他自己说的,他说别人都是白手起家,只有他两手满满当当地起家,所以叫满手起家。 他起家的钱正是卖掉猫眼石的那两千金。 我当时只觉得他说起卖猫眼石的语气就跟要拐卖人口一样,现在想想,也许卖掉猫眼石对于极乐之星而言,确实就跟拐卖人口没什么区别。 极乐之星做生意是真的有一手,他那副天人相貌是最好的伪装,几乎所有第一次跟他做生意的人都把他当成不知人间疾苦可以多坑几笔的富贵公子哥,然后就被他锱铢必较的韧劲震惊到失语,到后来“艳绝江湖极乐公子”的名头也被“江南极扒皮”取代。 极乐之星对此十分骄傲。 他还做了一个十年计划,预备在十年间加倍努力挣钱成为江南首富。 他能不能成为江南首富两说,我只希望 分卷阅读133 他能学习一下阿珍,努力练练武,把自己的腰力提升一点,能持久一点,不至于让我每次看着他心满意足盖被睡觉的盛世美颜鼻头一酸。 差不多一年半的时间,我喂了他不知道多少补汤补药,但效果最好的一次生鹿血,也不过折腾半个时辰,那之后的三天,极乐之星走路都是飘的,谈生意都是傻的,整个人像要乘风归去。 我就再也不敢逼他了。 阿珍的变化则比极乐之星要大得多,她不光个子长了一大截,人也被江南潮湿的水土滋养得白皙水嫩了不少,看上去是个真正的二八少女了,导致我每次看到胡铁花恬不知耻地出现在阿珍身边时,都想给他一个大嘴巴子。 外表变了,心还是没变,就算多了好几个明里暗里的追求者,阿珍也还是喜欢胡铁花,我决定不再管了,反正以她现在的实力,假如胡铁花想跑,她是不会像那个“清风女剑客”高亚男那样连追都追不上胡铁花的,她可以自己把他的腿打断了。 虽然看现在这个情形,胡铁花大概就算在外面被别人打断腿,爬也要爬来找阿珍的。 ☆、是你的极乐之星(13) 我的眼角长出第一条皱纹的时候, 极乐之星当真成为了江南首富。 用了二十年的时间。 虽然据他自己说,这个首富有一点水分, 因为商贾之家大多笃信财不露白,尤其是那种传承了好几代的巨商, 产业多到自己都不会去统计, 首富这个名头大多落给那些白手起家的愣头青。 极乐之星说到这里的时候,有一点不高兴,但他很快又斗志昂扬起来,说道:“再有十年,不管这些人的身家有多少, 我也会是实打实的首富。” 他已经去掉了江南两个字。 二十年带给他的变化并不大, 他看上去仍旧很漂亮, 很年轻,至少比在隔壁买了个宅子养老的楚留香要年轻漂亮得多, 也没有传闻中市侩的商贾气,眼神里透着年轻的锐意, 这让我有一点想到了自己。 展昭,方应看,高棠, 他们是用什么样的心情看着自己一天天变老,看着我几十年如一日毫无变化的? 我想了很久,没有答案。 因为我不大在意这些,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常态,在迎接它来临的时候, 我很平静。 我想大约我的骨子里就是一个普通人。 我想我大约也不爱极乐之星,因为我并不在乎我死之后,他会不会有别人,会不会经历一段段感情,漂泊在无尽的长生里。 我应该也从来没有爱过人。 有的只是喜欢,很纯粹很热烈的喜欢,到后来,渐渐寂寞到爱上那种喜欢的感觉,因为无法再得到,所以沉淀成了更深的执念。 多情的人注定无情。 就这样停在这里也很好,至少当我死去的时候,我是作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去的,而非在漫长的岁月里渐渐失去一切情感的冷漠怪物,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隐隐约约地察觉到了自身的变化,从第一次破碎虚空起到现在,我的感情一天比一天淡泊,淡泊到让我产生恐惧。 我病了。 我已经很久没有生病,这一次的病来势汹汹,起初只是困倦,渐渐变成长眠,我经历了千锤百炼的身体并没有外在的疼痛表现,我在醒着的时候功力可以达到大宗师水准,入睡之后就连一个不懂武功的孩童都可以轻易地用刀捅死我,我的病不在身体,在于意识。 我在几次长眠之后,极乐之星停了手头上的生意,整日陪在我的床前,我们住的仍旧是当年的小园林,即便以极乐之星的身家,满可以有更多更好的住处。 他是个念旧的人,我也是。 不知是第多少次在沉睡中醒来,我睁开眼的时候,极乐之星正在屋里点灯,外面的天还没有完全暗去,他却总是习惯早早地把灯点上。 屋里没有旁人,倒是备了一些好克化的糕点和茶水。 我是会饿的。 我一边吃着软软的茯苓糕,一边问极乐之星,“我这次睡了多长时间?” 极乐之星轻声说道:“四天。” 我把嘴里的糕点咽下去,叹了一口气,说道:“再多睡几天,饿都要饿死人了。” 极乐之星有些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随即回过头看着我,我被他脸颊瘦削眼底青黑的样子吓了一跳,问他,“你怎么啦?” 极乐之星下意识地摸了摸脸,这才低声说道:“没怎么,你不要说死字,不吉利。” 我一边吃糕点,一边说道:“人总是要死的,死这个字本身也没什么吉利不吉利的说法,我自己知道的,快了,等我死了之后,你不要太过伤心,过几年把生意都放一放,你长相不带变化二十几年还能说保养得当,再过个四五十年,别人就要拿你当妖怪了,找个长得像的孩子养一阵,等过一段时间再假装成我们的儿子……” 极乐之星摇了摇头,“不用了。” 我握着糕点的手微微紧了一下,却没 分卷阅读134 有抬头看他,仍旧说道:“不想这么麻烦也可以,可以把生意变个现,多换一些黄金存起来,再找机会拿去用,你是西域来的,也可以带着黄金回西域去,那边的小国很多,不会查得太严。” 极乐之星轻声说道:“我说不用了。” 他慢慢地走到我面前,半蹲下来,用那双即便是在夜色里也璀璨漂亮得像星辰一样的眸子直直地看着我,说道:“你相信楚留香的话,一颗石头可以凭空修炼成人?你看看我,热的,活的,有血有肉。” 极乐之星把我的手按在他的脸颊上,很温热的触感,也很熟悉。 他轻轻地说道:“人有父母,灵有来处,若没有外力灌注,我不会有化形的机会。” 我愣愣地看着他。 极乐之星说道:“我从第一次见到你,就知道我体内的那股真气是有主人的,但我一直没有说,我做极乐之星时已经有意识,但我没有手脚,行动无法自主,那种感觉就像是人瘫在床上无法动弹一样,从我有意识的那天起,就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尝过了做人的感觉,再去想那种滋味,哪怕只是一天我都受不了。” 我低声说道:“你本可以一辈子不说,这样我到死都是开心快乐的。” 极乐之星轻轻地摸了摸我的脸颊,说道:“我经常会在梦里看到你所经历过的事情,我不想做你遇到的男人里,最坏的那个。” 极乐之星说道:“陪你二十年,够了。” 我下意识地想要抽回手,但被他死死地按住了,长眠带来的乏力并不能让我挣脱不开一个不懂武功的男人,我忽然反应了过来,呆呆地看着床头的那盏茶水。 极乐之星最后用那双令众星为之失色的眼眸对我轻轻地眨了一下,带着一点笑意说道:“下一次,不要那么容易相信别人了。” 那双我所见过的,最好看最好看的眼眸闭上了。 仿佛所有被时光磨灭的情感在一瞬间涌上,但又被什么莫名的屏障全然阻挡,我挣扎着从床上滚落到地上,伸着手却捡不起那一地碎裂的金刚石。 极乐之星明明是最坏最坏的那一个。 ——《极乐之星篇》完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失忆的十八岁霜霜上线,受害男主石之轩。 排雷: 1.不刻意黑慈航静斋,但霜霜天然立场敌对,肯定有打脸慈航静斋的情节,不喜慎入。 2.时间线在石之轩死了老婆之后,洁党慎,虽然我很怀疑都看到这里了还有没有洁党…… 这是下章的小文案(c6k6.com): 我是石之轩,为了成为魔门最强的男人奋斗多年。 直到一个少女提着刀来问我要补天阁传承。 我微笑着对她说:“传承已经被我吃掉辣!” 然后我就遭遇了今生最惨烈的一次单方面殴打。 真是惨绝邪寰。 后来,我真的成为了魔门最强的男人。 ☆、追到隋末砍邪王(1) 睁开眼睛的时候我感到一丝怪异。 我失去意识之前正在沙漠边缘的小镇上买水, 做进入沙漠前的最后准备。 我在追杀一个人。 无冤无仇,只因为我是个杀手。 我叫戚霜,今年满十八, 我做杀手已经七年,从最底层的一百两一单做到现在三千金一单,挂在补天阁内的杀手牌已经换成纯金打造。 纯金的牌子不值钱, 纯金的杀手牌才值钱。 一个杀手从入行起就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杀手牌, 刻着名字, 挂在补天阁内,底层的杀手是木牌, 木牌之后是玄铁牌, 玄铁牌之上是金牌, 对应不同的价位, 金牌杀手的位置数目是固定的, 只有二十三位,我的身价目前排在第十一个。 已经很久没有目标能让我从洛阳一路追到西域大漠, 但我确信这个人逃不过我的刀。 做完这一单, 我的排名可以再上一位, 因为这是排名第四的“渔婆婆”杀不了的弃单。 金牌杀手一旦弃单, 排名便要下降一位。 我之所以能这么快蹿上金牌杀手的位置, 是因为我专捡弃单。 然而令我没想到的是, 仿佛只是一个眨眼的工夫,炎热的大漠景象就在我眼前化成了一片幽谷碧色,我从不离身的白玉刀也不翼而飞。 我有些谨慎地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伸出手摸了一把边上的古树,最后断定这不是什么迷惑人心的幻术,不论是阴癸派还是慈航静斋,她们的功法都做不到这样的地步。 我听说曾有人黑夜渡河,从千里之外渡到河流尽头,间隔不过一刻,我似乎也遇到了差不多性质的事情。 但这并不能掩盖我赤身站在野外幽谷里的事实。 我走了一会儿,在幽谷里发现了一户人家。 说是人家并不恰当,那处精致的房屋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养静的隐居之地,隐隐约约有萧声从不远处的 分卷阅读135 幽林里传来。 我不大客气地直入屋内,发觉主屋空空荡荡,转了两圈,才找到一个大概是女子闺房的地方,我翻找了几下,翻出一身衣物来穿。 这里应该是一个女子独居的地方,从衣物的款式和颜色来看,应该还是个少女。 我穿上衣服之后只觉得前后空荡,衣摆垂地,很不舒服。 随即我听到了脚步声,属于一个不懂武功毫无内气的普通人。 我有点奇怪我的听力为什么变得敏锐多了。 来人正是屋主,一个穿着浅绿色长裙的美貌少女,她带着一点警惕地看向我,却在对上我的脸之后轻轻地松了一口气,她问我道:“小姑娘,你怎么跑到山谷里来了?” 我确实已经满了十八岁,之所以被这么个看上去绝不超过十五岁的少女叫做小姑娘,是因为我幼年长期营养不良,又过早地进行了高强度的杀手训练,导致天生个矮,看上去像十一二岁的女娃娃。 我对自己的外表不是很满意。 导致我对屋主也没什么礼貌,我半抬起头,对她说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其实已经有猜测。 这个少女说的是巴蜀方言。 果然,少女眨了眨眼睛,说道:“这里没什么名字,倒是离成都不远。” 补天阁在洛阳,离成都差不多两千里路,而我如果直接去沙漠,六千里路。 我不是很高兴。 任谁要白跑那么远的路也不会高兴得起来的。 而且我不能保证任务目标在发现我没有追上之后会不会改道别处,或者隐姓埋名,这就意味着我还得魔门里消息最灵通的阴癸派买消息。 阴癸派的消息,很贵。 少女似乎发现了我的不高兴,她想了想,问我,“你是在山谷里迷路了吗?” 我摇摇头,又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说道:“青璇,我叫石青璇。” 巴蜀的口音让我分不清她具体说的是哪三个字,她又解释道:“石头的石,青草的青,玉字璇。” 跟昔年邪王石之轩爱女石青璇同名。 我点点头,说道:“我姓戚,叫戚霜,干戚的戚,霜雪的霜,借你一身衣服,等我办完事情会来还的。” 石青璇摇摇头,带着几分好奇地看了看我,说道:“一身衣服而已,没什么的,戚姑娘是哪里人?” 我无意和一个普通人说太多,只道:“你不用知道那么多,天色不早了,我要走了,你自己一个人住在这种地方要当心,这山谷里虽然没有虎豹,但要是有什么不怀好意的人像我一样闯进来,可不是损失一身衣服那么简单的了。” 石青璇眨了眨眼睛,说道:“其实……我这幽林小筑周围布了奇门阵法,戚姑娘能走进来已经出乎青璇预料。” 我倒是没发现什么奇门阵法……我正想着,冷不丁一惊,问道:“幽林小筑?” 石青璇有些奇怪,“戚姑娘怎么了?” 我呆呆地问道:“你爹该不会叫石之轩吧?” 石青璇一愣,神色随即变了变,说道:“原来戚姑娘是特意来寻家父的。” 她的语气冷淡了下去。 但我已经无心去分辨她话语里的情绪,整个人都陷入了极度的震惊之中。 我出生在大唐安史之乱那年,邪王石之轩则是隋朝生人,主要活跃在隋末唐初,我不光是遁了几千里路,还回溯了差不多两百年的时间,到了不知道是隋末还是初唐的时代? 我愣愣地问石青璇,“现在是什么朝代,皇帝叫什么名字?” 石青璇似乎没想到我会问这个问题,但她还是回答了我,“隋朝……应当还是隋朝,皇帝是先帝次子杨广。” 我问她,“你真的是石青璇,你爹叫石之轩,这里是隋朝,皇帝叫杨广?” 石青璇几乎有些恼了,但她显然教养很好,即便眉头蹙紧,还是说道:“确实如此。” 我没有从她的脸上看出一丝玩笑的意味。 我有那么一瞬间整个人都茫然了起来。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做杀手,之所以走上这条路,完全是因为没得选,魔门一入深似海,尤其是杀手组织,要么卖屁股,要么卖命,我不打算卖屁股,于是只能卖命。 补天阁对杀手的看管很严,木牌时期几乎都是平时关起来养着,有任务带出门,杀完人继续关着,铁牌之后虽然能够在出任务期间行动自主,但在时限内无法完成任务或是期间逃跑,补天阁会不计任何代价将叛徒格杀,金牌杀手的自由度更大,在没有任务的时候几乎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但一年中必须要接三单。 我一直有个目标,搞死补天阁主,自己翻身做主。 我还有一个小本子,记了我从小到大所有得罪过我和没得罪过我但给我的心灵造成了严重伤害的渣滓名单,这些年我已经悄悄地搞死了一小部分,但补天阁的风气一天不肃,这些渣滓只会一天比一天多。 分卷阅读136 现在目标没了,名单也没了用处,补天阁也……等等! 魔门并不是一朝一代的组织,当年汉武帝罢黜百家,魔门就是那“百家”里比较激进的一部分残余势力,第一代魔门圣君整合各家所长编写《天魔策》,渐渐发展成魔门两派六道,两派为花间派,阴癸派,六道是真传道,邪极宗,灭情道,补天阁,天莲宗,魔相宗。 在隋末唐初这一时期,补天阁的势力握在邪王石之轩的手里。 邪王石之轩是个传奇,他一个花间派传人,为了追求更强的武功,勾结阴癸派传人抢夺补天阁传承,花间派武功在于杀人的艺术性和美感,补天阁武功则阴狠毒辣出其不意,两门一白一黑的武功一起练,必然导致精神分裂,于是石之轩疯了,他在清醒的时候意识到了问题,所以跑去偷学佛法,学完糅合三家所长创出不死印法,年纪轻轻就能和大宗师宁道奇打成平手,难分胜负,因此得到了慈航静斋的饲魔待遇。 他抱得慈航静斋圣女碧秀心归隐幽林小筑之后,生下一女石青璇,本来人已经被碧秀心拿下了,这辈子只想诗情画意山水寄余生了,结果宁道奇回去参悟了一下又打上门来了,这次邪王失利,输给了宁道奇,他气不过就跑出去冷静,碧秀心趁此机会把他的不死印法拿出来看,殚精竭虑想要破解石之轩的功法,结果没成,人还走火入魔死了。 石之轩这一次疯得十分冷静,而且事业心突然上涨,他化名裴矩做了隋朝的臣子,在西域搅风搅雨,又把杨广哄去征高丽,把本来就风雨飘摇的隋朝弄得更加破烂,加速了隋朝的灭亡,使得魔门得以占据先机,比起心智能力,大宗师的实力只能算作他这个人的陪衬。 如果不是他后来受到女儿女婿感化,突然剃度出家,导致补天阁传承断绝,导致我学不到啥东西,导致我堂堂一个练武奇才到现在用的还是基础入门杀人十三式的话,我会很想见见他的。 而现在,如果不是因为打不过,我恨不得能拿刀架在他脖子上,让他把吃下去的传承吐出来。 ☆、追到隋末砍邪王(2) 我决定离开幽林小筑,去什么地方暂时没有计划。 隋末唐初高手如云, 宗师遍地, 我只是隐隐对突破先天有了一丝感悟, 尚不到先天高手的层次, 也许哪天走在路上就被人打死了。 我想变强。 我最近在自创一门功法,名字暂时没有想好, 原理是在一瞬间将内气震荡到灼热,通过拳头击打出去, 可以造成烈火灼烧的效果, 最厉害的一次,我一拳砸下去烧了大半个茶桌。 其实反过来用也可以, 但同等内气下, 冰冻的效果并不如灼烧厉害,想要做到一击必杀很困难。 比起自己蒙着头瞎干,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更想一窥那些顶级功法。 和石青璇告别之后,我离开了幽谷, 顺带在山里打了些猎物, 等见到人烟之后,在一个镇子上跟游商换了七十多两银子。 我其实很少缺钱,补天阁给金牌杀手的待遇很好,赏金只抽一半,也就是说我每接一单,到手就有一千五百金, 只可惜一文钱都没带过来。 我在路上一边走一边听,听到了不少江湖上的事情,除了再一次确认了这里确实是隋末外,并没有太多的线索。 历史和正史是有偏差的,我记忆里的隋末唐初,没什么门阀帮派乱七八糟诸多事项,除了魔门里流传甚广的故事,我对于这段时期的了解仅限于《长生诀》出世,两个传人被各方势力撵成狗,后来一个创立强大无匹的少帅军跟李世民争夺天下到一半突然脑残投降,一个在江湖上搅风搅雨但没多大成就,跟慈航静斋传人和阴癸派传人都有一腿,后来谁也没要,娶了邪王石之轩爱女石青璇。 我一路上走走停停,到最后还是腿熟走到了洛阳城。 各地都在征兵,土匪横行,民乱四生,隋炀帝驾崩后,天下已然一副乱世景象,洛阳城里反倒安定许多。 我找了一个小酒馆,要了个靠边的位置,准备吃点东西。 菜还没上来,不远处一个一直在灌酒的青年来了个朋友,我原本没在意,但忽然就听那个青年叫刚来的斗笠青年“世民兄”,那个“世民兄”一张嘴就是“子陵兄”。 等从他们的嘴里听到诸如“李靖”“立嫡立长”的话之后,我已经确定了这两个人身份。 那个世民兄自然不必多说,子陵兄就是我说过的那个同时受到慈航静斋传人和阴癸派传人青睐的徐子陵了。 年轻的世民兄带着一点悲伤和颓然说道:“家父虽因妇人之言背诺,但自古宗法如此,我别无怨言,我只怕大哥是另一个炀帝。” 我觉得他是在放屁。 偏偏边上有个人突然插口道:“说得好!” 我抬头瞅过去,见是一个长相极为年轻好看的公子在说话,我这个人没别的毛病,就喜欢长得好看的,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杀手看人的眼光是不一样的,就像刽子手看人不看 分卷阅读137 脸,而是盯着人的脖子看,我的视线下意识地从那个年轻公子的脸上挪到胸腹位置,又扫到下盘,顿时得出结论,武功很低,破绽很多。 他只比那边的徐子陵武功高一点点。 我不知道徐子陵的武功怎么样,只知道他的桃花运天下第一,毕竟在我们那个时代,一个静斋传人出世,身后跟着一大串青年才俊,他却能让静斋传人,阴癸妖女,邪王爱女同时倾心,当真厉害。 可他长相并没有那个叫秦川的年轻公子好看。 秦川跟李世民聊了一会儿,忽然问他为君之道。 我的菜也快要上来了。 我最近听力莫名见涨,坐在这里就能听到后厨里的动静,我听见小二在端我的菜了。 我拿起筷子,在桌子上戳了两下对齐。 我准备一边吃一边看美貌公子,顺带听听年轻的唐太宗说说他的行骗经验……不,为君之道。 但我只是发出了这么点动静,聊得火热的三个人却齐齐一惊,朝我看来。 我眨了眨眼睛,看向李世民和徐子陵,又看看秦川,迟疑道:“我脸上有什么吗?” 徐子陵惊讶地说道:“姑娘是从什么时候进来的?” 我说道:“在你趴在桌子上喝酒的时候。” 徐子陵轻咳了一声。 秦川在这时也道:“秦某人也不曾注意姑娘进来。” 我不是很好意思说他的武功太低,只好摸了摸鼻子,说道:“我的菜要来了,你们……请继续?” 李世民笑道:“今日除了和子陵兄再遇,又见二位奇异高手,不妨同桌喝酒?” 我摇摇头,我不想跟人拼桌。 秦川淡淡地说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姑娘今日到此,不是只为了喝酒的吧?” 我点点头,说道:“我不喝酒,我吃饭。” 秦川一滞,刚好这个时候我的菜上来了,四荤一汤,两碗大白米饭,我握着筷子,犹豫了一下,又说道:“是不是我打扰到你们了?” 我不是很想在三个人的视线里吃饭。 徐子陵连忙说道:“姑娘请便。” 他第一个把视线从我身上移开,李世民同样如此,唯有秦川仍旧在看着我,好半晌才慢慢地说道:“你是魔门中人。” 是笃定的语气。 我不知道我现在还算不算魔门中人,但我不是很喜欢他的眼神,于是说道:“魔门正道只是道统有别,魔门中人又如何?” 秦川冷冷地看着我,说道:“魔门伤天害理,无恶不作,岂独道统之争?” 我有点生气了,说道:“正道就是清清白白,光明正大?” 秦川道:“姑娘不必做口舌之争,近期出现在洛阳城的魔门中人,无非为了和氏璧,静斋虽然势弱,但同道者众,宁道奇前辈也已来了洛阳,只望姑娘好自为之。” 我有点了解到了情况,慈航静斋在隋末唐初有过一次“代天择主”,这是正道的老伎俩了,他们想维持正道的地位,也想尽快结束乱世,于是选中了李世民,准备一力扶持他上位,期间预备将和氏璧交到李世民手上,让他的声望更大,但是和氏璧最后被寇仲徐子陵两个搅屎棍弄碎了。 我很不喜欢被别人冤枉。 我说道:“和氏璧不过是一块玉,不是谁都对它垂涎三尺,公子想护着慈航静斋也不必把所有人都想成小偷强盗,更何况和氏璧乃是传国玉玺,谁得天下谁得之,而非谁得和氏璧谁得天下,慈航静斋无非干点奇货可居的买卖,不然挑李二公子做什么?” 秦川的神色更加冰冷了,李世民的脸色也不大好看,我又说道:“还有公子说慈航静斋势弱,实在是小瞧人家了,她们虽然武功不成,但追求者众,哪个江湖上有名有姓的男人不是她们的裙下之臣?” 秦川的眼睛里透出怒意。 我不喜欢慈航静斋,我当年父母惨死,正值慈航静斋遴选弟子,我眼睁睁看着那些静斋弟子挑挑拣拣,将长相出挑的小女孩尽数挑走,剩余的则看也不看。 秦川说道:“慈航静斋乃是佛门,姑娘此言是否有些侮辱人了?” 我在帝踏峰前跪了三天,那时候也有人跟我说,慈航静斋是佛门,像我这样学武只为杀人的,不收。 我冷笑道:“原来碧秀心是个尼姑?” 秦川的语气也很冷,说道:“若非秀心师伯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伟大情操,以身饲魔,天下早已被石之轩弄得天翻地覆,魔长道消。【注】” 这话我竟然不知道该怎么接。 我理了理头绪,然后说道:“你叫碧秀心师伯,所以你是慈航静斋的人……师妃暄?” 师妃暄脸色淡淡,算是承认。 我又说道:“你说的以身饲魔,是指打不过,所以嫁给他,让他沉迷女色,不去干坏事,是吧?” 师妃暄已经不想再和我废话。 但我想跟她废话。 我说道:“照你的说法, 分卷阅读138 石之轩应该是个老丑八怪,跟他在一起需要忍辱负重。” 师妃暄冷冷地说道:“姑娘字字句句辱及本门,是否过分了?” 我说道:“你既然打不过我,又何必问我过不过分?我其实很奇怪,师姑娘一个出世传人,怎么武功差成这个样子?难道一路从帝踏峰到洛阳,都靠宁道奇从旁保护?” 师妃暄已然拔剑。 她的剑法出乎意料地漂亮。 但也只是漂亮。 她出剑不光慢,还软绵绵没有力道,如果不是她脸上还带着怒意的潮红,我几乎以为她准备舞剑给我看。 我轻飘飘地和她过了几招,在她的剑气打碎更多的东西之前空手夺过她的剑,一只手按住她的脖子,把她半个身子压在桌子上,另一只手下意识地用出了最近自创的无名功法。 但在师妃暄的身前戛然而止。 我有些怀疑地看了看我的手掌里升腾出的灼热力量。 我的内气,似乎并没有这么……多。 那边的徐子陵和李世民已然惊呆了,我朝他们看了一眼,又看向师妃暄,我问她,“还说不说我过分了?” 师妃暄不吭声。 看上去像是我欺负人了一样。 我有点生气。 作者有话要说:【注】原句。 ☆、追到隋末砍邪王(3) 我不是很喜欢固执的人。 人一旦固执, 就很不好相处, 而且气人,显而易见, 师妃暄是很固执的。 看在她美貌的份上,我决定原谅她一次。 我把她松开,但还是说道:“不管你信不信,我对和氏璧没有想法,谁坐江山跟我也没关系,我只是不喜欢慈航静斋。” 师妃暄的目光落在我手里的剑上,没有说话。 我把剑还给她,说道:“魔门跟正道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 我可以骂你慈航静斋,你也骂了我魔门上下,就算今天扯平了, 再有下次我就不会这么好说话了,带着和氏璧早点回慈航静斋去吧,你这样的武功想要行走江湖太难了。” 师妃暄接过剑, 轻声说道:“今日是妃暄技不如人,但我总有些自保之力。” 这可是宗师遍地走, 先天不如狗的世道啊! 我都不敢说自己有自保之力。 我叹了一口气, 想到人家是有大宗师宁道奇保护的,也就没再劝了。 师妃暄走了,也没说继续考核李世民什么的,我坐回去, 饭菜还是热乎的,我对齐了一下筷子,刚准备吃,就见徐子陵和李世民两个人四只眼睛瞪得圆圆地看着我。 我问他们,“想吃?” 徐子陵先是点头,反应过来连忙摇头,就跟个傻子一样,我都不想看他,目光落在年轻的唐太宗身上,年轻的唐太宗起身朝我作揖,带着些歉意笑了笑,说道:“姑娘的武功实在是在下平生仅见,不觉看呆了。” 我对他没什么好恶,但伸手不打笑脸人,我摆摆手,说道:“那是你没见过更厉害的,就像师妃暄虽然武功低微,但她师父梵清惠至少是一位宗师级人物,也许一招就能打死我。” 徐子陵似乎想说什么,但他没有说出口。 李世民则露出了一副神往之色。 我吃完两大碗白米饭,桌上的菜也吃了大半,在酒馆边上的客栈睡了一夜。 洛阳城里关于慈航静斋传人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起来。 不得不说,我是有点佩服师妃暄的,不论有没有大宗师保护,敢以不到先天的武功入世行走,已经很值得肯定,要知道我刚离开幽林小筑的时候,还犹豫过要不要找个地方也隐居一段时间,突破了先天再说。 隔天我在洛阳城里走了走,满意地发现就算过了差不多两百年的时间,后世的洛阳城势力分布也和如今的区别不大,我不仅确认了补天阁的位置,还摸到了天莲宗和阴癸派的老巢。 天莲宗只是杂鱼,重点在于阴癸派,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时的阴癸派传人就是武皇明空和僧王法明的师父婠婠,在对徐子陵求而不得后,婠婠将阴癸派的天魔功练至第十八重境界,只差一步就能达到传说中破碎虚空的境界。 我对天魔功没什么想法,毕竟修炼天魔功就代表这辈子不能睡喜欢的男人。 我只是觉得来都来了,不一睹那些绝世高手的风采,像是白来一趟似的,尤其我还不知道能不能回去。 我对两百年后的世界没什么留恋的地方,唯一的遗憾是没能报仇,说得准确一点,是没能彻底报仇。 我的父母是死在一伙山贼手里的。 我当上金牌杀手的时间只有一年多,就算多方追查,也没能把那一帮早就散伙的山贼找全,只零零散散找到了三四个杀了。 那一伙山贼有二十多个。 所以如果可以,我还是想要回去。 临到晚上的时候,我见到了长生诀的另外一个传人,传说 分卷阅读139 中的脑残寇仲。 寇仲的脑残在后世是很出名的,尤其魔门内部把这个当做反面教材,他就属于那种被慈航静斋和倒霉兄弟坑瘸了的那种人,明明手握强大的少帅军,有岳家岭南宋阀做后盾,俨然二分天下了,结果突然投降,把江山拱手送人,李世民登基之后对慈航静斋投桃报李,大力扶持白道,如果没有武皇横空出世,魔门几乎要被搞残了。 脑残正跟徐子陵说话,说什么要从李世民手里把和氏璧偷走。 脑残偷和氏璧自然是成功了的,但成功了也没什么用,和氏璧本来就是慈航静斋给她们选定的天下之主造势用的,无非增加一点声望,没了也改变不了慈航静斋支持李世民的决定,而慈航静斋一旦决定下来了,她们就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说服同为白道的其他宗门寺庙,和氏璧屁用都没有。 偷走和氏璧当然也屁用没有。 怪不得是脑残。 关键看上去是个正常人的徐子陵竟然也同意了脑残的说法。 也许这就是兄弟吧。 徐子陵跟脑残兄弟讲了半天的话,才发现了站在不远处的我,只是他并没有来得及说话,在距离他更远的另外一处方向传来了一道又清又甜的女声,“原本人家想早一步去给子陵兄和仲少爷打扫一下屋子哩,可前辈既然也来了,婠婠也没法装作看不见,只是不知道前辈是否也为了这两个小子来的呢?” 这简直是说曹操曹操到。 我有点惊恐地看了过去,只见一位白衣女子赤着双足款款从不远处的长街尽头走过来,她脚下步伐极轻,脚底也不曾接触过地面,一看便知用的是一种极为上乘的轻功绝学。 不像我,唯一的轻功是补天阁传下来的残本,飞不高,速度倒是挺快,专门为了追杀人用的,与其说是轻功,不如说是腿法。 实在不怪我惊恐,和没什么记载的师妃暄不同,婠婠的事迹在魔门里是传遍了的,即便补天阁和阴癸派的关系一般,但整个魔门当年无不托庇于武皇明空,对于武皇总有几分敬意在。 据闻婠婠在初出阴癸派时便有了媲美阴后祝玉妍的武功,具体境界不明,但至少是半步宗师。 半步宗师! 可以说是我目前见到的人里武功最……等等! 我一眨不眨地看着在距离徐子陵不远处站定的婠婠,发觉她气息短促,行动滞塞,浑身上下几乎充满了弱点,以我的眼力来看,她也就和师妃暄一个水准。 说好的半步宗师呢? 也许是我盯着她的时间长了,婠婠秀美的脸庞上浮现出一丝轻愁,叹道:“前辈可是对婠婠有什么不满的地方?” 我摇摇头,说道:“我只是没有想到,你的武功跟师妃暄差不多。” 婠婠那双清灵的眸子里带着几分稚子的好奇之色,问道:“倘若我跟她一战,谁会赢呢?” 我犹豫了一下,委婉地说道:“你们没有打架的必要。” 不过是菜鸡互啄。 我对历史的以讹传讹真的是有点服气了。 同时也很奇怪,慈航静斋放出师妃暄也就算了,慈航静斋本来就不是以武力扬名的门派,她们比较会游说同道和以身饲魔,阴癸派却是正统魔门,一向以实力为尊,怎么会让婠婠这样的传人出世行走? 婠婠大约看出了什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问我道:“前辈还没回答婠婠的话呢。” 我这才想起她刚才问我的话,于是说道:“我不是为了他们两个来的,我来洛阳只是……” 我想了想,发觉我是真的没有目的,一定要说有的话,大约也只是为了来看看几乎困了我大半辈子的补天阁。 一个出狱的人,偶尔也是会想在外面瞧瞧大牢的样子的。 我最后还是说道:“路过。” 婠婠轻轻地嗯了一声,又仿佛小孩子确定事情一样地问道:“前辈是真的不会管这两个小子的事情吗?” 我觉得她虽然武功和师妃暄差不多,长相也平分秋色,但性格真是比师妃暄可爱一百倍。 我心情很好地点了点头,还问道,“你是想要他们身上的长生诀吗?需要我帮忙吗?” 婠婠眨了眨眼睛,娇声说道:“不用,婠婠是和边师叔一起来的。” 一个瘦高俊朗的中年男子出现在她的身后,见到我,中年男子微微点了一下头,道:“在下边不负。” 我根本没听说过他。 我没有理睬他,目光落在白衣赤足的婠婠身上。 我要是能长成这个样子,一天一定要照十一个时辰镜子。 边不负的武功要比婠婠高一些,但也不过尔尔,对付徐子陵和脑残应当是够用的。 我站在一边,准备旁观。 就在这个时候,徐子陵轻轻叹道:“婠小姐的魅力竟大到了这个地步,实在是让人又羡慕又嫉妒啊。” 明明是危险时刻,脑残竟也嬉皮笑脸跟着附和道:“女前辈千万不要教婠妖女骗了,倘若不知婠妖女的底 分卷阅读140 细,我也恨不得把眼睛粘在她身上哩!” 我硬生生把视线从婠婠身上撕开,看向脑残那张平平无奇的脸,想了想,说道:“你一口一个妖女,是欺负那位姑娘脾气好?说起来我叫你一句妖男,你乐意吗?” 脑残硬生生地噎住了。 我冷笑一声,说道:“妖男。” 婠婠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笑得又娇柔又可爱。 她笑起来的样子竟然比先前还要漂亮。 ☆、追到隋末砍邪王(4) 漂亮的婠婠和她师叔一起把徐子陵和脑残打成了狗。 我站在一边, 看出了一点问题。 我没有见过慈航静斋的武功, 只能分辨得出师妃暄的剑很漂亮,但她出剑太慢太轻, 破坏了招式本身的玄奥,到了有些熟悉的阴癸派这里,就觉出不对劲来了。 婠婠的武功虽然破绽很多,但招式要比我所见过的阴癸弟子熟稔得多,甚至能达到以眼惑人的层次,有好几次徐子陵的刀已经快要砍到她,都被一眼逼退,阴癸派的天魔功虽然有这个记载, 但据说那是天魔**达到十三层以上才能使出来的功法。 我隐隐约约有了个思路。 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婠婠趁着边不负专心对上脑残不注意,留出了一个破绽, 徐子陵顿时拉起脑残趁机跑路。 边不负追了几步,但克制住了。 听闻长生诀传人最厉害的工夫就是跑路。 我看向婠婠,猜测她这会儿大约已经对徐子陵倾心, 当着师叔的面又不好直接放人,才做戏卖了破绽。 我叹了一口气。 边不负似乎有些生气了, 走回来想对婠婠说什么, 我在他开口之前说道:“自己打不过,黑着个脸很有面子吗?” 边不负愕然看向我。 我一只手背在身后,假装世外高人的样子,沉声说道:“你们阴癸派的武功已经没落成了这个样子吗?” 婠婠轻轻地眨了眨眼睛, 天知道我有多喜欢她那又长又密的睫毛,眨一眨像要扫到人的心里去,她的声音也好听,轻柔而娇软,还带着几分孩子式的天真,“前辈是不是同我阴癸派有渊源呀?” 最后一个呀字温柔得让人心都化成了水。 我想了想,道:“同在魔门罢了。” 我有心从这两个人嘴里问出些事情,于是仍旧端着一副高人作派,淡淡地问道:“祝玉妍怎么样了?” 婠婠娇声说道:“家师身体还好,近来搜心剑法大成,便是同石之轩也有一战之力。” 放屁。 我听说祝玉妍和师妃暄联手都没能薅下石之轩一根毛。 我要知道是才不是祝玉妍武功大没大成,我需要的是一个切实的对比。 于是我的态度更加淡然了,仿佛祝玉妍只是一个小辈似的,问道:“那你呢,你在你师父手里能过几招?” 婠婠有些犹豫,她看了一眼边不负,说道:“婠婠不敢和师父相比,倒是师叔曾和师父战平过一次。” 战平过一次,说明武功不如祝玉妍,但也相差不太远。 我看着浑身上下写满了杂鱼两个字的边不负,陷入了沉默。 知道了想知道的信息,我的心情很是复杂,一方面感觉自己大概可以在隋末唐初横着走路了,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应该嚣张一点,但又总有一种不是很在意的心态。 但我又确实很放松,这是一种长期处于要饭状态的乞丐,一睁眼发现自己当了皇帝的复杂心情。 突然当上皇帝了,第一件事当然是吃顿好的。 但我现在又不饿。 我看了看边不负,又看了看婠婠,理直气壮地指着边不负说道:“你走,让婠婠陪我。” 边不负一声不吭地走了。 欺负人的感觉真的是特别好。 婠婠对我轻轻地笑了一下,又眨了眨眼睛,像是对朋友,又像是对亲昵的长辈那样小声地说道:“前辈看到我偷偷放走他们啦?” 我点了点头,说道:“不值当。” 婠婠似乎有些不解,美眸里带着些迷惑之色。 我解释道:“徐子陵不值当,他长得丑,又花心,如果只是玩玩也就算了,要是动了真情,为他废去一身天魔功太不值当。” 婠婠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道:“前辈想到哪里去啦,我只是跟师叔的意见不一样,师妃暄已将和氏璧交由净念禅院保管,这两个小子准备盗宝,如能利用他们把和氏璧盗出来,省得我们一番功夫,师叔就只想要长生诀。” 我摸了摸鼻子,原来这个时候婠婠还没有痴恋徐子陵。 婠婠陪我沿着天街散步。 洛水横亘天街,两侧有高楼,洛水之上是长桥,明月倒映在洛水里,周遭停泊着许多船只。 三更过半,船只靠岸,唯有一艘灯火通明的画舫停在洛水中央,从长桥上看去,隐隐约约能看到画舫 分卷阅读141 里的歌舞景象。 婠婠的眼力没有我好,走了一段路才看清了画舫模样,不由轻笑道:“竟是遇见故人了。” 她话音才落,画舫里便走出一人来,是个潇洒俊秀的白衣公子,手持一把折扇,看上去风度翩翩,见到婠婠,也是又惊又喜,只道:“竟是白姑娘么?” 我可没听说过婠婠姓白。 果然婠婠美眸轻眨,带着些薄愁,轻声说道:“那日有劳侯公子相助,雪儿已经找到叔父了,这位是雪儿家中一位姐妹……” 那个姓侯的公子只是看了我一眼,视线就又落回了婠婠的身上。 我是非常理解他的,毕竟美人养眼。 片刻之后我和婠婠一起坐到了画舫上,原本的那些姬人都避了出去,只留了伺候的丫鬟。 侯公子盯着婠婠嘘寒问暖。 我则盯着侯公子的扇子。 扇分十二折,一折一副美人图,画了八个,空了四个,画着美人图的折面从边角到中央,无不是姿态美丽的绝色女子,上面也有婠婠。 我想到一个人。 果然刚坐定没多久,婠婠就向我介绍,这位侯公子大名侯希白,乃是江湖上有名的多情公子,一手绘画绝技更是名闻天下。 我不光知道这个,我还知道这个多情公子是石之轩的徒弟,花间派的传人。 侯希白仍旧浑身上下写着杂鱼。 这让我越发确认了我现在是个皇帝了。 我不怎么客气地看了看侯希白。 石之轩传承魔门两家之长,一是花间派,二是补天阁,侯希白是他给花间派教出的传人,补天阁的传人是杨虚彦,但杨虚彦死了,石之轩很不负责任地没有再教徒弟,也没有把传承还给补天阁,就跑去当和尚了。 杨虚彦是被寇仲徐子陵和跋锋寒还有侯希白一起围攻死的,想到这里,我对侯希白没了好感,看他拿着把扇子在我面前关心婠婠,我更是生气。 侯希白对婠婠温柔地说道:“那日之后希白也打听过白姑娘的消息,只是一直石沉大海,白姑娘近来有些清瘦了,在叔父家中过得不好么?” 婠婠抿唇一笑,说道:“那有什么好不好的,天下乱世,民不聊生,能有一口饭吃已经很好了。” 侯希白怜惜道:“白姑娘真是善良,但美人本就该过得比常人更好的。” 我敲了敲桌子,问道:“丑人就该过得坎坷一点?” 侯希白一噎。 我很不喜欢这个多情公子,听闻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唯独痴恋师妃暄,却有天下闻名的多情名声,喜爱流连青楼,却从不留宿,喜爱帮助美人,却不求以身相许,看上去风流不下流,自有一副格调,但这纯属花间派传人的通病。 只看他对婠婠这幅体贴怜惜的模样就知道骗了多少小姑娘,倘若坐在这里的不是婠婠,当真被他打动,想要跟他在一起,他一定又会说自己心有所属。 分明是个感情骗子。 我问侯希白,“听说你画技不错,能不能给我画一幅?” 我这是在刁难他。 毕竟多情公子只画美人。 果然侯希白面上带了些为难之色,他的修养不能允许他直白地跟我说老子不想给你画,你长得丑,于是他委婉地说道:“画画亦是要看心情和灵感。” 我没有达成刁难他的目的,于是不依不饶地说道:“我看你现在心情很好啊。” 婠婠嘴角上翘,带着点笑意对侯希白说道:“我家这位姐妹固执得很,侯公子若是不给她画,恐怕今天走不了啦。” 她说话的语气娇软,偏偏又像是带着几分玩笑的意味,侯希白的脸色好看了一些,看着她的笑颜,手指头不经意动了动,又艰难地看了我一眼,咬牙说道:“好吧,拿纸墨来。” 一个长相很漂亮可爱的丫鬟连忙要去拿纸墨,我敲了敲桌子,指着他的折扇,说道:“不用纸,我要你把我画在扇子上,就这里。” 我指了指婠婠的旁边。 十二折的扇子没有中央,只有中央两折,婠婠位于美人图的中央左侧,边上空了一位。 换个女人,拿把扇子,画的全是优秀的江湖美男子,早就不知道被骂成什么样子了。 侯希白脸色微变,说道:“姑娘是否有些强人所难了?” 我盯着他,说道:“你要是不画,我打断你的手。” 侯希白的脸色已经冷了下来。 婠婠低声问我道:“前辈是真的想要他画,还是不喜欢那把美人扇?” 婠婠的聪慧超出了我的想象。 我没有压低声音,说道:“我确实不喜欢,所以他今天要么把我画上去,证明他拿这把扇子只是想画几个姑娘,没有意淫成分,要么就把这扇子留在洛水河底。” 侯希白已经站起身,冷冷地说道:“看来姑娘今天是来做恶客的,那就怨不得希白赶客了,白姑娘请避开一些。” 他到现在还把婠婠当成身世 分卷阅读142 可怜的普通女子。 我对婠婠安抚地说道:“没事,你坐着就行。” 我上去一个劈手夺过侯希白手里精铁为骨蚕丝为面的美人扇,脚下运了七成内气,一脚对准他腰间的弱点踹下,连着那把美人扇一起,一主一扇从画舫内飞出去,撞断了船身,咚咚两声掉下了水。 我高兴了。 ☆、追到隋朝砍邪王(5) 侯希白过了很久也没有游上来。 我从高兴的心情中缓了过来, 有点慌了。 画舫上的人仿佛这个时候才想起去捞侯希白,众人七手八脚捞了半天, 把昏迷不醒的侯希白给捞上来了。 我对婠婠说道:“早知道打他就好了, 谁知道他居然不会游水。” 婠婠眨了眨眼睛,说道:“多情公子是水上常客,哪有不会游水的道理,他怕是掉下去之前,就先晕过去了。” 堂堂一个花间派的传人,竟然如此娇弱。 我压下心虚, 对婠婠道:“看来今天玩不成了,你回去吧,这里有我呢。” 我不准备让婠婠也一并牵扯进来。 不是我想得太坏, 而是侯希白那个脸色苍白的样子看起来真的很吓人,我跟他严格说起来没什么深仇大恨,只不过我看不惯他,想给他一个教训。 却没打算把人给教训死。 婠婠乖巧地点了点头,语气轻轻柔柔地说道:“侯公子想来吉人自有天相,前辈不必挂怀,毕竟邪王又不止一个弟子。” 她话里的意思已经十分清楚, 带着些安抚人心的柔和之意,却也薄凉至极。 婠婠觉得石之轩不会为了一个弟子对我发难,看上去也并不觉得我把侯希白伤成这样是因为失手,魔门的人大多肆意妄为,不把人命放在心上, 她大约也不觉得我例外。 这让我有些叹息。 婠婠走后,我去看了看侯希白。 画舫上大多数是他带来的歌姬舞女,虽有些愤恨,却也不敢对我多说什么,我伸手探了探侯希白的脉象,又摸了一把他被我踢中的腰,用内气探了探,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侯希白练就的花间派武功以潇洒灵动为主,对腰很看重,我虽然是瞄准他弱处去的,但踢他用的不是脚尖,而是整个脚面,他的腰身练得强硬紧实,分薄了一部分内气,但也伤及了内脏,好在习武之人生命力旺盛,他既然当时没死,脉象也不是死象,多养一段时间总会调理好。 我用内气替他疏导了淤血,刚准备起身替他开药,陡然反应了过来。 我什么时候会医术的? 我想了许久也没想出个所以然,却也不敢给侯希白开药了,把他交给画舫上他自己带来的人,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最近我会留在洛阳,你家公子没事也就算了,要是有事尽管找我,汤药钱你家公子用不着,这样,要是他能活下来,我可以免费替他折根柳条。” 侯希白的随从用又恨又怕的眼神看了看我,只应了一声。 出了这样的事,我暂时离不了洛阳城了,于是用剩下的一点银钱租了个青瓦屋,我其实比较喜欢院子,但洛阳的院子太贵,连租都租不起。 我也想过找点活计,但我没有别的手艺,只会杀人,刚从补天阁那个大泥潭里脱身出来,我觉得我得缓个几年。 我毕竟是一个十八岁的妙龄少女。 过了两天,我在洛阳城外南郊几十里向远的地方找到了一处树林,里面的猎物不少,我挑了皮毛卖得贵的猎了几只,手头才算是宽裕了一点。 我也算是在洛阳长大的,但两百年后那一片是寺庙,已经没有树林了。 这两天里,侯希白的人一直没有出现。 但他应该也没有死,他要是死了,消息早就传开了。 我没想到我只是趁天黑在林子里多打了一会儿猎,就会撞见寇仲徐子陵跋锋寒三人盗和氏璧的历史性名场面。 彼时我左右提着一只准备回去加餐的野鸭,右手拎着两张现剥的狐狸皮,肩膀上还搭着一条手臂粗细的死蛇,和正在吸收和氏璧导致宝光大亮的三人组打了个照面。 和氏璧的光芒照得附近亮如白昼,也照亮了三人震惊的脸。 我想了想,说道:“后面有没有人在追你们?” 寇仲干巴巴地说道:“有……净念禅院的和尚在追。” 我已经准备跑路了。 毕竟我是个魔门中人,万一被净念禅院的人撞上,岂不是百口莫辩?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寇仲眼珠子骨碌碌一转,不等其余两人将和氏璧完全吸收干净,就一把抄起和氏璧朝我怀里一扔,大声地提醒两个同伴,“陵少老跋,跑啊!” 两人如梦初醒,猛然运起轻功一溜烟地跟着寇仲跑,寇仲一边跑,还一边运起内气大声地叫道:“魔门的婆娘抢了和氏璧啦!” 我手里的和氏璧宝光已散,只勉强还维持着一个玉的外表,一尾有黄金角 分卷阅读143 修补的痕迹,底下刻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 我木着脸,伸手轻轻地戳了一下和氏璧,随即玉碎成末,从我手里簌簌落地。 不知为何,我觉得心很疼。 不是心疼和氏璧这块宝玉,而是一种莫名又突如其来的情绪,我这辈子第一次这么疼过。 我站在原地站了很久。 直到净念禅院的和尚追了上来。 他们看向我,我看向他们。 其中一个和尚问我,“施主因何毁坏和氏璧?” 我压下心头莫名的情绪,只道:“不是我毁坏的,我在林子里打猎,遇见那两个长生诀传人和他们的朋友,他们吸收了和氏璧跑了。” 问我话的和尚还没有说话,他身后一个面相年轻些的和尚就开口道:“施主一身煞气,应是魔门中人。” 我问他,“魔门中人的话就不能相信?” 那和尚冷哼一声,不再开口了,先前问我话的和尚双手合十,对我念了一声佛号,道:“既然如此,施主跟贫僧走一趟吧,静斋传人尚在洛阳,倘若施主身上没有和氏璧的气息,她能感应得到。” 我不是很高兴,说道:“要是我不跟你们走呢?” 和尚道:“那就只有得罪施主了。” 我握了握拳头,不知是该跟着他们走,去让师妃暄证明我的清白,还是不管不顾打他们一顿,走人算了。 我不喜欢被人冤枉,同样也厌恶这种类似公堂的审讯,就算能够证明清白,也像是我被放在了下位,要别人替我做主似的。 就在这个时候,林子里有一道好听的男声响了起来,“今天是什么日子,撞见和尚劫色?” 我早前就听见了一些响动,但林子里风吹草动的声响多了,就没大在意,原来还有人在。 我看向声音来处,一个青衫文士缓缓地走了出来,他面容极俊,笑意浅浅,目光流转间自带三分风流意态,神情有些侯希白的影子,但气度却比侯希白不知高了几倍,眼里透着一股邪异的魅力。 他看上去已然不年轻了,两鬓微白,但面上不带丝毫风霜之意,仍旧潇洒得动人心魄。 我有那么一点想睡他。 也许是因为我格外喜欢他身上透出来的那种从容不迫的风度,像一坛酿了多年的酒,褪去青涩,只余醇香。 和尚面容不变,只道:“邪王一向擅长颠倒黑白。” 我眨了眨眼睛,看向青衫文士,摸了摸鼻子,问道:“邪王?” 青衫文士微微地笑了,语调温柔地说道:“在下石之轩,本是为了我那徒儿的事来的,却在林子里见了那三人栽赃姑娘的经过,可惜石之轩的证词大约是没什么用处的。” 果然他话音才落,就有个和尚冷冷地说道:“谁知你们是不是串通好了来盗和氏璧,还想栽赃旁人。” 石之轩幻魔身法一动,须臾间仿佛一道黑影出现在那和尚的身后,出手如电扼住了和尚的喉咙,面上仍旧带着笑意,语调仍旧温柔,说道:“凭我要杀你易如反掌,你不该对我口出狂言。” 这话我是很同意的。 假如这世上所有打不过我的人都老实一点听话,至少面子上听听话,我就不至于三天两头生一回气了。 石之轩放开了那个和尚,对我说道:“师妃暄比这些和尚聪明得多,正等在洛水桥上,姑娘如果不弃,可否陪之轩去看一场戏?” 明明刚才还像个陌生人,被他几句话的工夫,就仿佛成了朋友。 我尽量让自己的嘴角不要上翘,语气里强行带着一点矜持,问道:“什么戏?” 石之轩温柔地笑了,“慈航静斋传人与阴癸派传人入世以来第一场决战,虽是小辈,但也算魔门和白道近年来最值得期待的一战。” 他嘴上这么说,却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我矜持地说道:“那我们走吧。” 远远地见到洛水桥,石之轩忽然开口道:“姑娘取火多久了?” 我下意识地答道:“七……” 我忽然看向石之轩。 石之轩低声笑道:“原来是补天阁中人。” 我不知道自己哪里露出了破绽,石之轩解释道:“姑娘曾对我那徒儿的随从承诺过,待他伤好,替他折柳。” 折柳是补天阁内部流传的黑话,是杀人的意思,折柳取火,杀人得金。 我僵硬着脸说道:“以前是。” 石之轩微笑着说道:“姑娘不必紧张,之轩本也没有说什么。” 竟是一副无辜的语气。 我除了想睡他之外,还有一点想打他。 ☆、追到隋末砍邪王(6) 洛水之上, 师妃暄负手立于桥顶,她着一袭青衣,背负长剑。 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 她看上去有种仙人的飘逸。 但同是青衣,显然是我身侧的邪王更 分卷阅读144 加潇洒自如, 也更加能够吸引女子的目光,毕竟我虽然喜爱美人, 但天生更爱男美人。 石之轩自然不能用美人来称呼,他是一个浑身上下透着魅力的男子,即便年纪大了一点, 也没有让他有丝毫失色。 桥上的师妃暄不言不动, 以她的武功,还无法发觉我和石之轩的动静,她静静地站在那里,宛若从洛水生出的神明,惊呆了寇仲, 惊呆了徐子陵, 也惊呆了跋锋寒,三个人就那么傻愣愣地站在原地, 直到净念禅院的和尚追了上来。 和尚没有说话,师妃暄却开口了,“寇兄若肯立即交出和氏璧,或带着和氏璧就此退出江湖,慈航静斋与诸位同道必不会再与三位为难。” 寇仲仿佛这时才从美色中抽回神智, 他有些惊讶地说道:“我为何要退出江湖?男儿立世,大业未成,哪半途而废的道理!” 师妃暄道:“天下一统的契机已现,为尽早结束乱世,寇兄不该再搅乱浑水。” 寇仲昂起头,大声地说道:“我知道你想支持李小子,但他老爹大哥都在,你们支持他,就是迫他去弑父杀兄,这是慈航静斋的道理?更何况我寇仲白手起家,实实在在吃过百姓的苦,我若坐江山,怎么比不上李小子?” 师妃暄道:“一家哭何如一路哭。比起庸碌之父,无能之兄,二公子更适合,这便是慈航静斋的道理。寇兄不曾早生二十年,难道要黎民百姓先等寇兄十年起势,再等十年与世家门阀相争,寇兄也是苦出身,天下岂经得了二十年乱世!” 我竟然觉得她说得有点道理。 石之轩轻轻地笑了一声,仿佛觉得很有意思似的。 寇仲还在据理力争,我转头问石之轩道:“是乱世好,还是大一统好?” 石之轩微微笑道:“苍生不苦,何来一统,即便一统,苍生仍苦。” 我觉得石之轩说得也很有道理。 这只能证明我不适合听这些江山天下的道理。 比起口才,师妃暄说不过一肚子诡辩的寇仲,于是她不再和寇仲讲道理,长剑出鞘,对准的是徐子陵。 我起先还以为她摆出那副架势是准备一挑三。 桥上两人已经动起手来。 石之轩说道:“不想师妃暄的武功已不下乃师。” 我摸了摸鼻子,问石之轩,“我的武功可胜得过邪王?” 石之轩温柔地说道:“自然胜得过。” 我高兴了。 看着连徐子陵和师妃暄两个杂鱼有来有往地动手也变得有意思多了。 过不多时,徐子陵败势已生。 寇仲无耻得一如既往,和跋锋寒一起准备援手。 就在这个时候,一身白衣的婠婠从不远处的高楼一扑而下,手中长约三丈的丝带如毒蛇吐信,猝不及防偷袭向师妃暄。 石之轩说道:“武功相差无几,但婠婠占了出其不意,师妃暄怕是要吃亏。” 果然他话音才落不久,师妃暄被婠婠丝带尖端击中,仙子般的面庞上浮现出一丝潮红,婠婠并不恋战,确认自己伤到师妃暄,语气娇软地说道:“静斋传人剑法高妙,婠婠领教了,来日再会。” 说完就在几个和尚的夹击之下宛若一只灵巧的飞燕跑了个无影无踪。 真可爱。 但徐子陵几人似乎并不觉得婠婠可爱,明明是被师妃暄追债的人,徐子陵却眉头蹙起,关切地询问师妃暄,“师小姐是否无恙?” 师妃暄只道:“天魔功不愧是魔门绝学,精妙不下慈航剑典。” 她又说了几句话,就急急忙忙地走了。 虽然看上去仍旧飘逸如仙。 石之轩笑道:“现在仙子走了,和尚走了,岂不正是姑娘报仇的时候?” 我差点没想起来被寇仲当面栽赃的事来。 这时寇仲正跟另外两人说话,语气闲里透着贱,“长夜漫漫啊,我们是找个地方喝酒到天亮,还是去清清静静地睡上一觉?” 我阴森森地插口,“找个医馆踏踏实实睡两个月怎么样?” 寇仲还没反应过来,说道:“哪有去医馆睡……” 他话没说完,头也没回就扑出了几丈远,还不忘呼喝同伴,“妖婆娘追来了,快跑啊!” 妖……婆娘。 我明明是个十八岁的妙龄少女。 徐子陵和跋锋寒跑得也是飞快,但我并不去追他们,我追着寇仲跑了一刻钟左右,一把揪住了他后脖颈上的皮。 寇仲又惊又惧又带着一点讨好的笑艰难地转过头来,“女、女前辈……” 徐子陵和跋锋寒也停下了步子。 我对寇仲说道:“你是想死,还是想活?” 寇仲干巴巴地笑道:“人哪有不想活的呢,前辈你大人有大量,把我寇仲当个屁放了多好,您看您这双纤纤玉手,揪着我寇仲不嫌脏吗?我经常两三个月不洗澡,前几天刚掉了茅坑,又脏又臭。” 我不为所动,问他,“妖婆 分卷阅读145 娘?” 寇仲连忙说道:“是我是我,我是妖婆娘,前辈你别看我表面上是个男人,其实我特别喜欢涂脂抹粉绣绣花唱唱戏,他们都叫我妖婆娘!子陵老跋你们说是不是!” 跋锋寒干巴巴地点点头,徐子陵显然有些怔愣,但还是顺着寇仲的话点了点头。 我说道:“你无非是落在我手里才这么说,我要是放了你,背地里不知要骂我多少遍,不给你一点教训,你当我好欺负。” 我拎着寇仲到洛水岸边,原本准备把他的头按进水里,让他多体会几次窒息的痛苦,但我忽然想起来据说修炼长生诀的人可以在水里呼吸,于是我改了主意,问他,“我准备卸你一肢,你自己选,不常用的就行。” 寇仲整个人都惊呆了,吓得不停挣扎,一边急道:“前辈,前辈!我真的知道错了,你放我一马,我寇仲下辈子当牛做马……不不,这辈子给前辈当牛做马,前辈要我寇仲往东,我绝不往西,前辈,那可是手脚啊,没了就长不出来了!” 我责备地看着他,说道:“断手断脚的人多了,要是都像你这样,难道没了手脚就去死?看在你认错诚恳的份上,我可以只挑断你的筋脉,让你留个全乎模样,你自己想好了,我数三声,你要是不做决定的话,就由我替你做主了。” 寇仲明显感觉到了我的认真,在我数到第二声的时候,大声地说道:“我选!我选左手,前辈要了我的左手,就不要为难我两个兄弟了,都是我寇仲得罪前辈,一人做事一人当。” 我点点头,然后废掉了他的左手筋脉。 徐子陵和跋锋寒过了一会儿才赶上来,寇仲面带汗渍,却没有当面说我废了他的左手,只勉强地笑了笑,说道:“前辈已经放过我们啦,陵少老跋,走了。” 他的步子迈得很大,头昂得高高的。 像一只鹅。 石之轩到这个时候才飘然现身,道:“我还当姑娘会心软。”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他无缘无故陷我于不义,我和他又无缘无故,为什么要心软?” 石之轩的笑容清朗,说道:“姑娘果然是我魔门中人。” 话题又被绕了回来。 我忍了忍,还是忍不住,于是问石之轩道:“补天阁的武功是什么样的?” 石之轩有些惊讶,但随即说道:“我与弟子所言,乃是补天之不足,故可代天行事,似是玄奥,但对姑娘实话实说,补天意在捕天,自上古刺客流传功法整编而来,专精刺客杀道,除了杀人之外别无其他。” 我更想看看了。 石之轩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微微地笑了一下,说道:“不妨点到即止。” 他话音才落,幻魔身法便是一动,我下意识地避开他迅如雷霆的一击,不觉脚下内气浮动,竟运起了一种不逊于幻魔身法的轻功,飘飘摇摇之间辗转腾挪,也如师妃暄和婠婠一战时和石之轩有来有往。 论起内气,石之轩是不如我的,但论武功身法之精妙,我不如他。 我压下五成内气,艰难地用粗糙的基础入门功法和他对战,不过有时会蹦出一两招奇异的,我自己都没有印象的新招。 一战约有三千多回合,直至天明破晓,我已将补天阁全套功法看了个清楚。 也许是身兼花间派的原因,石之轩的武功不自觉带上了花间派的飘逸潇洒之意,即便汗湿青衫,也不曾落下半分风度。 偶有被我打重的时候,从喉间溢出一点轻微的闷哼。 打到后来,我的心思已经不在看功法上了,目光总在他被汗水打湿的腰身和胸膛处流连。 然后我一巴掌拍在石之轩的脑门上。 邪王倒在了我的怀里。 我摸了一把他的腰,比侯希白的紧实,腹部练得起起伏伏,手感极佳。 我又摸了两下,突然反应过来。 我一个十八岁的青涩少女,为什么会如此恬不知耻地意图窥看男人的腰腹? ……一定是他的错。 作者有话要说:PS:谢小可爱捉虫,虫已改,原著婠婠的丝带确实是三丈,她平时应该不带着出门,得有多重啊。 ☆、追到隋末砍邪王(7) 如果调换一下性别,像我这样把人拍晕然后动手动脚的行为显然是极度无耻的。 虽然就算不调换性别, 也很无耻。 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一时有些无法面对清醒的受害者,于是并没有弄醒石之轩,而是把他抱回了家。 我租来的房子只有一间狭小的卧室, 放下一张床之后, 连转身都有些困难。 我原本是准备出去清醒一下的, 然而看着床上双眸紧闭的男人, 却又不知为何蹲在了床边,静静地看着他。 在我来时的大唐, 江湖上尚有花间派的传说,但一直没有确切的消息, 偶有些风流侠少被传成花间派的传人,也没法证实, 侯希白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花间派传人,但 分卷阅读146 我不喜欢他对我的态度, 所以来不及仔细观察,而这个昨夜悄然出现的石之轩,却当真符合了我对花间派传人的一切想象。 在此之前, 我从来不曾想过我会喜欢上哪一种男人, 补天阁少有女杀手, 倒是很多专精魅道的“月女”,一向被划分为刺客行列,但和我的接触也不算多。 我曾听人提起过, 武功权势金钱,男人只要满足了这三点之中的任何一点,就可算是良人,倘若满足了两点以上,就足以令天下女子趋之若鹜。 我显然不是天下女子中的一员,因为我要的不是武功权势金钱这三点里的任何一点,我对男人的要求,仔细想来应该和男人对女子的要求差不多,一要长相出众,二要性格对味,三要合我心意。 石之轩显然满足了一三两点,之所以第二点存疑,是因为我和他认识的时间尚短,还不知道他的性格究竟如何。 原本我是这么想的。 然而不知为何,我看着他的脸,视线总要向下移,仿佛有一种天然的危机感在促使我……试探一下。 我在怀疑石之轩那方面的能力。 我觉得我可能脑子坏掉了。 这一点都不像个未经人事的十八岁少女。 我站起身,出了房间,拎了个木桶去打了点水,然后洗了一把脸。 满脑子的废料果然干净了许多。 灶台上还剩了昨夜带回来的猎物,我把野鸡的毛褪干净,掏去内脏,仔细清洗了几遍,然后上大锅熬汤,蛇肉掐头去尾,剥皮取骨,斩碎成段,过葱姜水,翻炒成微黄色,下黄酒白汤,大火烧开,随即熄炉火,用余温将蛇羹焖烂。 然后是外面买来的两根猪肋骨,斩成小块下黄酒酱料葱段焖烧,比起蛇羹清淡的香气要浓得多。 我又烧了一盘野菜,煮了一大锅白莹莹的稻米饭。 洛阳人大多吃面,但我比较喜欢吃稻米饭,很可能是因为我爹祖上是南方人的缘故。 野鸡炖得比较早,稻米饭煮好之后就可以吃了,我把野鸡端上桌,准备去盛蛇羹的时候,石之轩按着额头从卧房里走了出来。 见到他我还有点心虚,于是尽量平静地遮掩道:“正好中午了,一起吃点吧。” 虽然额头上还有我巴掌的红印,但石之轩看上去仍旧风度翩翩,他微微笑道:“闻起来很香,不想姑娘还有这样的手艺。” 竟是丝毫不提我打晕他的事。 我不知为何有点高兴,给他盛了一大碗稻米饭,拿了干净的筷子和勺子给他。 石之轩的吃相很好。 我炒野菜纯属为了让桌上有点除了肉之外的菜色,但其实是一口都不打算吃的,石之轩却不在意荤素,吃得也不多。 我的饭量本来是一顿两碗,见石之轩只吃了一碗饭就放下了筷子,也有些矜持地只吃了一碗。 然后我就去收拾碗筷。 在我的思维中,没有男人不能做家务这一条,但石之轩现在并不是我的男人,而是客人,主人没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 我租来的屋子实在太小,收拾碗筷也避不开石之轩的视线,他静静地看着我麻利地收拾桌子,洗涮碗筷,直到一切忙完,才开口道:“昨日仓促,还不曾和姑娘通过姓名。” 我擦了擦手,说道:“戚霜,干戚的戚,霜雪的霜。” 石之轩轻声说道:“唯经霜与雪,才成万年业,果然是个好名字。” 我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了,摆摆手说道:“只是取名的时候正好窗外挂霜,没有别的意思。” 石之轩道:“戚姑娘这般武功,屈居此地,不觉得可惜了吗?”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我已不想再做杀手。” 石之轩摇了摇头,说道:“靠武力杀伤人命获利永远只是下九流,戚姑娘该有更好的选择,有的人倾尽身家常年供养一位远远不及戚姑娘身手的武者,也只是为必要时一次出手,宁道奇有白道第一高手之称,以之轩的眼光来看,他在姑娘的手下过不了百余回合,他虽不贪钱财,但每年都有白道势力向他居住的道观敬奉无数钱财,这是强者该有的待遇。” 我认真地想了想,还是摇头道:“这样白拿别人的钱,还不如去杀人。” 石之轩笑道:“原来戚姑娘是个怕麻烦的人。” 我点点头,说道:“除了住的地方有点逼仄,其余我都还习惯,我准备等春天进山林打猎,换一些钱买个大一点的房子,反正战乱频频,就算洛阳的房子贵,别处的房子总有价低的,我又不挑。” 石之轩忽然问道:“戚姑娘可喜爱江南景色?” 我瞪圆了眼睛,看着嘴角上扬的石之轩,他这是在……邀请我? 石之轩的眼神温柔而缱绻,语调轻缓,仿佛在引着人进入梦境,“之轩近来常在扬州,虽则风景不如苏杭,却另有一番意趣,城中多曲音,春景独绝,且已安定,不似洛阳战火连天,惹人心烦。” 我有那么一点动心。 毕 分卷阅读147 竟我还没过过什么安定的日子。 我问石之轩,“你请我是准备供养我的意思吗?” 石之轩笑了,语气中透着笃定的意味,“倘若有一日之轩落到要靠姑娘保命的时候,姑娘救不了我。” 我懂了。 石之轩是个靠脑瓜子搅风搅雨的男人,对自己的脑瓜子有着超乎寻常的信心,如果有一天他失势了,就证明他的脑瓜子出问题了,还有,堂堂邪王对于自己的武功自然也自信得很,若非如此,当初被宁道奇胜过一招之后,他就不会气得弃家而走,间接导致碧秀心趁机偷看不死印法走火入魔而死。 如果有一天他的脑瓜子和武功都救不了他自己了,他大约不会再想要活着了。 可这样,养我又有什么用呢? 我问石之轩,他却没有回答我,只是笑了笑,眼神里透出一股风流韵味。 自古少年爱熟妇,像我这样涉世未深的少女,被这样成熟有味道的男人吸引,当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我居然也没有再追问下去,而是认认真真地收拾了东西,准备跟着石之轩去江南。 然后我就坐上了侯希白的船。 侯希白已经醒了,只是得有半年不能动武,他的脸色比我见到他的那天要白得多,在小厮的搀扶下艰难地来向石之轩行了一个礼之后就走了,全程只是看了我一眼。 就好像打伤他的那个人不是我一样。 到底是个魔门中人。 我忽然想起了婠婠,我问正在作画的石之轩,“你知道婠婠最近在做什么吗?她会不会一直待在洛阳?” 石之轩说道:“看师妃暄的行踪便知,阴癸派几十年如一日只知盯着慈航静斋。” 我有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 石之轩换了一支画笔,晕染了些浅黄色的颜料,我没怎么看过人画画,但发觉石之轩换的颜料实在太多了,不由得走近了去看。 石之轩正在勾勒衣袖。 他画的是我。 和侯希白色彩缤纷的画风如出一辙,青山秀水,衣袂纷飞,画的是我在船头吹风时半回过头朝他看来的模样。 说实话,我并不好看。 但在石之轩的笔下就仿佛生了魂灵似的,那矮矮的个头因为没了别的参照,立在一片天光水色之间,显得纤细而瘦弱,他也并没有把我画得多好看,乱蓬蓬的头发仍旧被风一吹就散,仿佛个披头散发的疯子,但就是那一片凌乱的发丝之中,蓦然生出那么一双锋芒锐利的眸子来,撑起了大片的山水空白,霸气直透纸张,看得我这个入画之人脊背一寒。 我过了好久才从画里清过神来,见石之轩仍旧在认真地描绘,不由得摸了摸鼻子,问道:“我的眼睛有那么,那么……” 我一时竟然有些没办法形容画里的那双眼睛。 毕竟我没有读过什么书。 石之轩将衣裳上的最后几笔勾勒完,这才抬起头,轻轻地笑了,说道:“旁人画的是形,之轩画的是意,戚姑娘在之轩的眼里就是这个样子。” 石之轩叹气,说道:“三十年间寻绝色,临老才知其中意。” 他看着我,慢慢地说道:“希白眼里只有皮相之美,却看不见有些人皮相之外的漂亮,可惜我已老了。” 我呆了呆,下意识地说道:“别这么说,算什么老,你还不到八十呢。” ☆、追到隋末砍邪王(8) 石之轩一时没有答话。 我觉得我这念头生得奇妙, 却又诡异地没什么想要纠正的意图, 仿佛对我来说, 八十岁以下便算得年轻了。 自然, 八十岁看起来真如八十岁的鸡皮老头, 我是不喜欢的。 过了几日, 大船自洛水入运河,直通扬州, 比陆路要快得多。 这让我觉得杨广其实也没有那么糟糕, 至少骂名之下, 做了不少实事。 扬州交通便捷,乃是南北贸易往来的重要中转站,地位就和北方的洛阳一样,所以被反王占去做了皇城,虽经战火, 但确实比洛阳要安定一些。 占扬州的反王叫什么李子通的,我不认识, 我只知道最后坐江山的是李世民, 和脑残到让出半壁江山的寇仲,想来这个李子通最后也没闹出多大的名堂来。 李子通是个杂鱼, 当然也不是石之轩支持的对象,他住在扬州, 应当只是喜欢扬州的安定。 扬州渡口把守森严,但这不关我们的事,侯希白的大船只在大片大片的运输船间停留了不到两刻钟, 就被获准靠岸,不多时有个胖子带着二三十人来接石之轩,说话间通了姓名,竟然是天莲宗主安隆。 安隆这个人我有印象,天莲宗在魔门两派六道里一向是杂鱼派系,到了安隆这一辈,他认了石之轩当主子,每天上蹿下跳巴结石之轩,却也是真心为了魔门办事,后来石之轩心境不稳,他曾和杨虚彦一起准备对石青璇下手,好让石之轩魔心坚定,想来当时已经做好了被 分卷阅读148 石之轩打死的准备,只是被徐子陵搞了破坏。 这样的人,我谈不上喜欢,也不至于厌恶,只是点了点头,算作对他作为天莲宗主的肯定。 安隆比侯希白要识时务得多,见我和石之轩同行,满面笑容之下带着一点精明的打量,随即不知发觉了什么,神色越发谨慎起来,对着石之轩道:“石大哥近来不在扬州,那李子通发了疯各处整顿扬州帮派会系,折腾得小弟夜不安寝,所以来迟一步,请石大哥不要见怪。” 石之轩叹道:“你有你的事忙,我自然不会怪你。” 安隆点头哈腰,一点都不像跟石之轩有兄弟交情的人,又小心地看了我一眼,迟疑道:“不知这位姑娘是……” 石之轩说道:“这是我的朋友戚姑娘,劳安弟在旧城河附近替她寻一处院子安置,地方要僻静些,其余的安弟看着办,你做事我总是放心的。” 安隆胖得油腻的脸上浮现出受宠若惊的笑容来,连连应是,却是再也不敢多看我一眼了。 石之轩带我先去他的住处暂住。 石之轩也住在旧城河。 扬州的旧城河横贯南北,上有如意和小虹二桥,河岸风光比洛水两岸更佳,带着一点独有的江南风韵,倘若没有战后的疮痍,想来风景会更美。 过旧城河是汶河,向东是热闹的商街和民居,所谓富不与民居,故而旧城河这一大片僻静的区域里,多是一些占地面积偏大的精致建筑。 石之轩的住处是一座被称为清园的地方,亭台楼阁之外,又引水蓄湖,建了一座漂亮的水榭,满眼富贵景象。 我不期然想到了建造在山谷里的幽林小筑。 我问石之轩,“是清园好,还是幽林小筑好?” 石之轩想了想,说道:“眼中有情时,自是幽林小筑,如今还是清园住着习惯。” 我懂了。 住在幽林小筑的时候有圣女相伴,两情相悦又或是他眼中的两情相悦,自然是哪哪都好,当佳人逝去,幽林小筑本身没什么可留恋的。 我跟着石之轩走了一段路,忽而又问道:“是祝玉妍好,还是碧秀心好?” 石之轩苦笑道:“是否女人都喜欢问这样的问题?” 我摇了摇头,说道:“我只是好奇,就像婠婠和师妃暄,倘若有个男子能将她们两人都经历一遍,我也会很好奇她们两个谁占的分量更大一些。” 我说的是徐子陵。 石之轩叹了一口气,说道:“小妍是烈火,秀心是清水,冰天雪地里一捧烈火可救命,盛夏灼人时自然只要一杯清水,我付过真心,无法说她们哪里不好,但又该让我说谁更好呢?” 我开始有点嫉妒他了。 石之轩忽而语气一转,看着我道:“戚姑娘可想知道,在之轩眼里,姑娘是什么?” 我承认我确实有那么一点好奇。 浪子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他万花历遍,能轻易地尝出各种滋味的果实,也总有大胆又自信的少女前赴后继,认为自己能成为浪子的最后一个或是今生最爱。 我就是那个既大胆又自信的少女。 我问道:“是什么?” 石之轩收敛笑意,说道:“是刀锋。” 比起烈火美人祝玉妍,清水佳人碧秀心,我简直朴实无华。 我有点不高兴了。 石之轩笑了,慢慢地说道:“烈火焚身绝不是立即致命,死于火下的人大多数是烟呛至死,清水溺人也不是即刻要命,何况高手可在水底呼吸,唯有刀锋,世上无人不畏,无人不惧,每当姑娘离我三丈以内,我便要分出心神注意姑娘,像如今这样两步距离,之轩的心跳快得堪忧。” 被他这么一解释,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懂事地后退了两步,问道:“这样还行吗?” 石之轩不由得笑了。 他笑得很好看。 石之轩安置我的地方是一座小楼,说是小楼有些委屈了,那楼是清园里最高的建筑,共有五层,最底层是空的,二层到三层是藏书的地方,里面除了书,四层是静室,第五层才是可以住人的卧室。 大约在我之前并没有人住过,整层楼里除了香料的气味,再也没有别的气息。 石之轩走后,我在五楼眺望清园,发觉这里可将整座清园一览无余,以我的眼力,甚至能看到远处湖面上的一叶浮萍。 我看到石之轩去了正厅,安隆正等在外面,这些日子我已经发觉了内气的各种使用方式,倘若我要听他们说话,只需要用内气灌注双耳,这点距离足够我听得十分清晰。 但我懒得去听。 我对于魔门还是白道的那一套并没有兴趣,我的大半辈子几乎都花在练武和杀人上,智商短缺是难免的,我不想为难自己。 我准备试试和石之轩相处,倘若相处得来就跟他过,相处不来就走,天下之大,找一个合心意的男人想来还是很容易的。 是的,我对离开补天阁之后的人生 分卷阅读149 已经有了规划。 能回去自然是好,如果回不去,那就在这乱世里找个地方,找个男人,安生地过活,等再过几年天下安定了,再带着男人四处走走,过山水寄余生的平静日子。 都说杀手归隐之后大多混得不好,甚至有人在村口杀猪,有人在市场卖菜,大约就是因为过惯了打打杀杀的黑暗日子,这样的平静的小日子才更吸引我们。 我已经在认真地考虑如果石之轩肯跟我一起归隐江湖,要不要真的去村口杀猪了。 我总不能一直花他的钱。 除了杀猪之外,我还可以打猎,打猎之外……我不会别的了。 这真是一件让人难过的事情。 我准备学点什么,就算可以靠杀猪打猎糊口,我也要学点别的什么东西,不然和石之轩没有共同语言,毕竟邪王文采风流,画艺一绝,据说对音律也有相当的造诣。 文采这方面我肯定是不行,毕竟我从小就不喜欢读书,八岁刚学完三字经,我爹看到我就摇头,画画更是不行,我一拿笔手就抖,想来只有音律可以一试。 于是在傍晚石之轩来看我的时候,我有些不好意思地向他提出想学个乐器。 石之轩似乎也不觉得惊讶,还微微笑着问我道:“乐器分丝竹管弦,常见的有琴瑟萧笛,戚姑娘想学什么,之轩都可教你。” 我觉得这个男人真是多才多艺。 我认认真真地想了想,说道:“我想试试古琴。” 我其实比较想学笛子,那个好学,当初我爹教过我一首笛曲,我也有一点基础,但据说碧秀心的笛子吹得特别好,跟石之轩萧笛相和,是段知己佳话,我虽然不到去嫉妒一个已死之人的地步,但总不至于去仿效她。 清园里就有古琴,据说还是什么名琴,我不懂这个。 石之轩让人取了古琴过来,并不一上来就教我,而是先给我弹了一曲。 我只注意到他的手特别修长好看。 古琴的音色极佳,乐声悠扬,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潇洒意味,我不知为何觉得有些熟悉,在石之轩一曲弹完之后,不确定地问他,“是《凤求凰》?” 石之轩道:“戚姑娘听过?” 《凤求凰》是汉代司马相如向卓文君求爱的名曲,我怎么可能没听过?我爹当初给我娘弹过好多次的。 石之轩一副无辜的神情,仿佛他只是正常弹了个小曲。 我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脸都要红透了,瞪了石之轩一眼。 这个老男人简直风骚。 ☆、追到隋末砍邪王(9) 我对乐器的天赋超出了石之轩的想象。 只学了一个下午, 我就能自己弹出一首完整的曲子了。 这个进度让我自己都有些奇怪。 不光如此, 我还能在石之轩没有教我的情况下无师自通看懂曲谱,甚至可以不甚熟练地弹出那么一小段来。 石之轩似笑非笑地问道:“姑娘先前不曾接触过音律?” 我一直认为那种绷着脸的冷冰冰算不上真正的威仪, 一个人倘若真的厉害,他最让人害怕的时候应当就是露出石之轩这种似笑非笑的神情时。 若是旁人自然要在这样的神情里心虚,但我理直气壮, 一是我不怕他, 二是我真的没有学过。 石之轩只是问了这么一句, 便不再跟我较真,确认我是真的都会之后,他带我去看了楼下的藏书, 专门把曲谱那一层指给我,我翻了两本, 发觉自己都能看懂, 一时间有些高兴。 我是个练武奇才, 我自己是知道的,如果不是因为这份爹给娘生的天赋,我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 我也一直觉得我这辈子的天赋大概都交给武道了,虽然有时候臆想过匀一点给脸上,但也只是想想。 我没想到除了武道上的天赋外,我爹我娘还给我留了音律上的天赋。 这让我有些感慨。 但其实这也不是不好理解的事情,我爹没什么家世,做官之前是个读书人, 能在万万举子里脱颖而出考中二甲进士,自当风采风流,我娘虽然长相平平,却也是当年洛阳城里有名的才女,不仅诗文一流,更精通琴棋,和我爹是一对天作之合。 按理除了音律,我还得会作诗作文的,但人总不能过于完美,过于完美要挨天妒的。 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测试我在音律上的天赋究竟有多高。 成果很是喜人。 除了古琴之外,我还会瑟、筝、笛、箫、胡琴,琵琶,与其说我只会这些,不如说石之轩这里只有这些,甚至有回石之轩给我带了个不大常见的埙,我试了试也会吹。 石之轩起初觉得我是一早就会在逗他,但看得多了也不觉得我是在装了,只好承认了我是天才这一事实。 石之轩也是个音律上的天才,只是他不像我这么全面,其他的乐器他会是会,但没有太过精通,用得最好的是箫和琴,这两样也是撩拨 分卷阅读150 女孩子最厉害的乐器。 至少我就很喜欢看石之轩吹箫的样子。 一个月过后,安隆那边派人过来说给我的住处准备好了。 我不承认我有那么一点不想走。 这个念头终止于我见到安隆给我准备的住处时。 那是一个带花园的三进大宅。 花园很大,宅子很大,还带了一个三层小楼,打扫得干净而整洁,除了花园几乎见不到一块裸露的土地,外面铺着平整光滑的青石,里面砌着光可鉴人的大理石,进去就能闻到浅淡的熏香气味,处处富丽堂皇,但这些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宅子和清园只隔了一条窄窄的小巷。 我要是从清园的高楼朝我的宅子看,简直能看到花园里的一片花瓣上有没有生虫。 怪不得都说安隆是个会来事的人。 石之轩仿佛没有发觉这一点,临送我离开时眼眸垂得低低的,将手里抱着的古琴交给我,道:“原本还想让姑娘多住些日子,之轩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以后我不能时时见到姑娘,好在这琴尚有几分运气。” 我把琴抱进怀里,轻咳一声,说道:“离得这么近,你还可以来看我啊。” 石之轩叹道:“终究不比在家里的好。” 我不自觉地拨了一下琴弦,犹豫了一下,说道:“那你是想让我留下来吗?” 石之轩说道:“我说想,姑娘就留吗?” 我觉得自己的脸颊烫得厉害,现在也一定红透了。 我连我是怎么回答他的都不太清楚了,只知道自己晕晕乎乎地去了安隆给我准备好的宅子里,直到晚上躺在床上,才猛然醒过神来。 人总是这样,白天什么话都说不出口,或是说了又忘了,到了晚上就各种努力回想,又想不出个所以然。 正常人想不出个所以然的时候会选择蒙头睡一觉。 我想不出个所以然的时候会直接动手。 我穿好了衣服。 梳了一个不容易散但是有点显脑门秃的单丸子发髻。 洗了一把脸。 洗脸过程中因为不小心打湿了衣服,于是选择再洗一把澡,我洗澡其实不是很勤快,只有觉得脏了才洗,来到这里之后,一共也就洗过三四回。 一把澡洗了差不多半个时辰。 屁股的手感有点怪,不是本来就有刺字的那一半屁股,可能是长疹子了。 我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出了宅子。 因为多洗了一把澡的缘故,我差点把正事给忘了。 我准备去找石之轩。 我虽然是个未经人事的少女,但在补天阁那样的地方,该懂的全都懂,该会的全明白,我觉得石之轩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对象,但是我跟他之间的进度明显有点太慢了。 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除了说各种模棱两可的情话来撩拨我,但肢体接触是完全没有的。 我初入金牌的时候带我熟悉金牌任务的云中君明明跟我说,他撩拨女人都是一个月摸手搂抱,两个月亲亲蹭蹭,三个月就能到手。 我觉得我可以矜持一下,先摸摸手就好了。 我摸到清园的时候石之轩正在睡觉。 睡得还很沉。 我悄无声息地走到他的床前,目光落在他交握在腹部的双手上。 睡相真好看。 我有一点不想回去了。 一个人睡觉的滋味一点都不好。 我脱掉鞋,轻轻地掀起了石之轩的被褥一角,和衣躺在了他身边,枕了他一小角枕头。 石之轩身上的气味很好闻,暖暖地充盈在被窝里,我不敢碰他,怕把他碰醒。 我发誓我这会儿没有半分邪念。 甚至不想摸手。 我已经很久没有和别人一起睡了,最近的一次还是没当上杀手之前,和被一起拐来的小女孩睡在一个通铺上。 那时候睡觉不叫睡觉,叫休息。 不知怎么,我总觉得我是不该一个人睡的,身边应该要有个人陪着睡,我这个人天生不会暖被窝,经常一早起来被褥里还是凉的,手和脚都冻得冷冰冰的,像这样被温热的气息完全包围,整个人都暖起来的感觉,上一次感受还是和我爹我娘一起睡的时候。 这是一种踏实的感觉。 像一只飞了很久的鸟终于落地,轻蓬蓬的两只爪子印,蓦然踩在心口那一瞬的悸动。 我安心地闭上了双眼。 然后又睁开了眼睛。 和睁开眼睛的石之轩四目相对。 我的目光落到了不知不觉抱在他腰上的那只手臂上。 气氛一时很是凝滞。 我诚恳地问石之轩,“你介意一个洗得很干净的女人深更半夜躺在你的床上吗?” 石之轩说道:“倘若姑娘是来杀我的,我已经是个死人。” 我诚恳地说道:“我总不会在杀人之前还跟人家睡在一张床上。” 分卷阅读151 石之轩微微笑道:“所以我不介意。” 现在正确的做法当然是掀开被子下床,然后好好解释一下我来的目的,和看上去是见色起意其实十分单纯的心路历程,但我舍不得暖融融的被窝。 我厚着脸皮问:“所以你介意她继续躺下去吗?” 石之轩顿了一下,问道:“姑娘不觉得……太快了?” 这话说的仿佛他是一个正经人,而我是一个不正经的人一样。 我想了想,说道:“我们可以先一起睡,等过一段时间相处得来,再一起睡。” 两个睡的重音被我咬得不太一样。 石之轩叹了一口气,说道:“姑娘当真与众不同。” 所有的小姑娘都喜欢被男人夸与众不同。 我有一点高兴。 于是我更加礼貌地问他,“所以你是答应了吗?” 石之轩笑了,说道:“我没有理由不答应,不是吗?” 不用离开暖融融的被窝,我更高兴了。 但现在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我是该把放在石之轩腰上的手臂放下来,还是该继续抱着他。 理智上来说当然是放下来比较好,这符合我跟他说的话,但从情感上而言,我又不太想放,像我这样睡相不太好的人,睡觉总喜欢抱东西的,石之轩的床上只有一个枕头,更何况就算有两个枕头,也不如一个大活人抱着舒服。 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是在得寸进尺。 我客客气气地问石之轩,“可以让我抱着你睡吗?对了,我除了睡相不太好之外,是不打呼噜的。” 石之轩仍旧好脾气地说道:“姑娘随意就好,就当自己……床上。” 我高高兴兴地抱住了他的腰,由于手感太好,还隔着一层薄薄的单衣,顺手摸了一下他的腹肌。 我也是摸了才反应过来眼前的人是清醒的。 我有些尴尬地挪开手,几乎有点不敢抬头看他了。 石之轩安抚地拍了拍我的背,说道:“没事,我不介意。” 我悄悄地抬眼看了他一眼,发觉他嘴角笑意浅浅,确实是一副大方不介意的样子。 真是个客气的邪王。 ☆、追到隋末砍邪王(10) 我睡得很踏实。 起初我还只是晚上来, 但后来发现还是清园住得舒服,渐渐地也就不回去了。 石之轩忙的时候不多, 这也好理解, 如今天下的局势还不算明朗,虽然以李阀李家为主的太原势力和宋阀背地支持的少帅军为主的寇仲势力已经隐隐有了二分天下的势头, 但还不到魔门出手的时候, 石之轩完全可以背后操纵。 按照一般人的思路,慈航静斋选了李渊的二儿子李世民, 魔门就该选与之相对的寇仲, 但石之轩显然不是这么打算的, 他最近一直在和李渊长子李建成方面接触,却是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寇仲。 我不得不佩服这些前辈在时势方面的敏锐, 只是不大看好石之轩的选择而已。 如果不看历史的走向, 李建成确实更得李渊欢心,何况他有太子身份, 名正言顺,但李世民完全不按照棋路走,直接掀了棋盘, 宰了老大再宰老三, 关了老爹自己当皇帝, 又有慈航静斋武力支持, 更关键的是那个时候石之轩已经放弃支持李建成,跑去当和尚了,导致玄武门事变时李建成毫无反抗之力地被杀。 如果石之轩不去当和尚, 就算李世民当了皇帝,他前面还有个被石之轩搞死的隋朝呢。 石之轩当和尚的原因据说是因为受到了爱女和女婿的感化,也是因为无法忘怀碧秀心,对害死她有愧疚之情。 我觉得这很可能是在放屁。 我见到的石之轩总是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但我丝毫不怀疑他的野心,在当和尚之前,他整合魔门势力,把隋朝搅成一锅粥,还亲身下场支持李建成,完全没有一点要出家的预兆,比起邪王突然大彻大悟想要出家,我更怀疑他的精神分裂症复发了。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在我入住清园后的第二个月某夜,我抱着石之轩睡得正香,忽然就被一把握住了手腕,在石之轩意图把我扔下床的时候,我睁开眼睛,迷迷糊糊地把他按在了床上。 石之轩冷静地说道:“你是什么人?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你……” 我哈欠打到一半,睡意都被他吓没了,我试探地问道:“石之轩?” 石之轩冷哼一声,说道:“姑娘夜半三更闯入幽林小筑,莫非竟不认得我吗?” 我拍了拍他的脸,问他,“醒醒,这里是幽林小筑?这是清园。” 石之轩怔愣住了,过了好久才道:“清园,清园是什么地方?秀心呢?青璇呢?你把她们藏到哪里去了?” 我眨了眨眼睛,意识到眼前的石之轩是在精神分裂。 我说道:“你跟碧秀心成婚多久了?” 分卷阅读152 石之轩看上去并不想回答我,他试图挣脱开我的控制,但几次无果,终于发觉了自身的处境,于是试图跟我讲道理,“姑娘,不论如何请先放开在下……之轩已有妻女。” 我绷着脸逗他,“石之轩,你冷静一下,你上次修炼的时候走火入魔了,经常忘记事情,碧秀心已经死了十几年了,青璇一个人住在幽林小筑里,不准你去看她,我是你后来娶的妻子,这里是扬州的清园,不信你可以出去问问,我住在这里有多久了。” 石之轩听到碧秀心已经死了十几年,整个人都懵了,不得不说,他这个样子我不是很喜欢。 我骗他,“你还说过不管是祝玉妍还是碧秀心,都没有我让你心动,你现在忘记我了,心动的感觉也都忘光了吗?” 我伸手摸在他的胸膛上,心跳得几乎不像个习武之人。 石之轩也愣愣地按了按自己的胸膛。 但他仍旧不相信我的话,并且准备立刻下床穿衣服去成都幽林小筑找女儿问个清楚。 我叹了一口气,把他放开,由得他去了。 然后过了三天,石之轩黑着脸回来了。 看来是在半路上清醒的。 清醒的石之轩记得自己不清醒时候的事情。 回来的石之轩又正常了半个多月,然后在半夜忽然精神分裂。 这一次他回到了跟祝玉妍相好的时候,满口都是要去找小妍,大约是这个时间段的邪王比较年轻,既不会看人脸色又只爱皮相,就跟侯希白一个层次,他并没有发现我的美,在我逗了他之后,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他就算是失忆了,也绝不会娶一个丑女。 我确认似的又问了他一遍,“我是丑女?” 石之轩神情仿佛少年,气质甚至有一点清冷,他冷笑着说道:“姑娘尚不能认清自己吗?” 我能不能认清自己我不知道,但我想让他认清他自己。 我把石之轩按在床上打了一顿。 下手不是很重。 毕竟我比较喜欢又老又嘴甜的那个石之轩。 少年的石之轩一边挨打,一边出离愤怒地说道:“恃武行凶算什么,你就算打死我,也是个丑女,丑女!” 嘴贱程度和寇仲简直不分上下。 我起初只想轻轻地打几下给个教训,但在他恶狠狠的话语之下,不觉越打越重,越打越重……随即我听见一声骨头的脆响。 石之轩的腿被我打折了。 被打折腿后的少年石之轩以惊人的速度昏死了过去,再醒过来的是我喜欢的老石之轩。 我有点不太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劝他想开点,“只是骨头折了,我下手有分寸的,骨头边上没碎,养一养就还跟原来的一样,没伤到筋肉。” 石之轩沉默了许久,说道:“姑娘下次……” 我指天发誓,“我下次绝对不打你了,再气人都不打,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 石之轩原谅了我。 但他自此之后只要一有机会就各种找借口避免和我睡在一张床上,据他自己说,精神分裂的频繁程度和压力有关,就像我离他太近他会心跳过速一样,和我睡在一起会刺激他的精神。 我只能退而求其次,不跟他天天一起睡,而是隔三差五。 石之轩的精神分裂因此缓和了许多。 又过了几个月,差不多到秋天了,石之轩的腿也养好了,扬州这边要打仗,隔着一条河都能听见战前的吵嚷,石之轩又跟李建成那边达成了共识,要去长安了。 去长安之前,我跟石之轩商量,“我觉得清园很好,到长安还不知道怎么样,不如我们在这里办婚事吧?” 石之轩表现得有一点犹豫,说道:“既无媒证,也无聘礼,实在委屈了姑娘。” 我摇摇头,说道:“我爹娘已故,你也一样,何必讲究这些繁文缛节,我不觉得委屈,除非你不愿意跟我成婚。” 石之轩叹道:“我足可做姑娘的祖父了。” 我眨了眨眼睛,问他,“你不会是真的不愿意跟我成婚吧?” 我一个妙龄少女,如果不是确定了要跟他成婚,哪有和他睡在一张床上那么久的道理?我有些警惕地看着石之轩,补充道:“你如果不愿意的话,现在跟我说清楚。” 我视情况打死或打残。 石之轩微微笑道:“之轩自然是愿意的,姑娘要理解一下,一个年级很大的男人在娶小姑娘的时候,表现得犹豫一点,会显得脸皮不那么厚。” 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但石之轩答应要娶我,却不准备在清园草草成婚,他安抚我道:“长安那边已经备好了住处,我在那边也有一些身家,我既要娶姑娘,当是真心,三书六礼一样不可缺少。” 我只好勉强同意。 但其实心里很不开心。 我之所以急着要跟石之轩成婚,是因为我越来越想睡他了,而他并不打算跟我不明不白地睡。 从 分卷阅读153 扬州到长安一样是走水路。 这次坐的是天莲宗的船,安隆准备了许多东西,船上有专门捞鱼虾的仆从,而且每到一个渡口都会补充新鲜的食材,也不求快,船行得十分平稳,吃住都和岸上没多大区别。 然后就到了长安。 石之轩不是以邪王的身份来的,而是以前隋官员裴矩的身份。 魔门里知道他这个身份的人都不多,何况裴矩明面上是个能臣,这次降唐,就连李渊都亲自出长安二十里相迎。 石之轩一身文士青衫,笑容温和中带着几分恭敬,作势要给李渊行礼,被一把扶住。 我站得直挺挺的,没有行礼的意思。 李渊看了我一眼,但没有挑刺,拉着石之轩的手说话。 石之轩苦笑了一声,并不避讳,看了看我,对李渊解释道:“陛下莫怪,这位戚姑娘是矩流落江湖时遇见的佳人,乃是一位武功高强的世外之人,不通俗务,也不懂朝堂规矩,矩也不忍拿这些来束缚她。” 据说李渊年轻时也是个江湖客,这我倒没看出来,他比杂鱼还要杂,堪称咸鱼了,但对江湖人大约是有几分了解的,也不见怪,只笑道:“裴卿好福气啊。” 这时站在太子身边的一个年轻人忽然开口道:“大哥日前已将裴大人的家眷请至长安,如今裴大人身边有了佳人相伴,不知裴夫人要如何安置?” 我不可置信地看向石之轩。 一个小妍一个秀心还不够,他还有个夫人? ☆、追到隋末砍邪王(11) 石之轩没有解释。 我觉得他应该是不准备要命了。 先前那个出声的年轻人还不准备消停, 又继续说道:“裴大人常年在西域为官,夫人操持家事, 苦守多年,裴大人可不能厚新人,薄旧人啊。” 石之轩面不改色, 只道:“后宅之事,不劳齐王关心。” 李渊的脸色看上去也不太好。 我瞅了一眼那个年轻人, 武功倒是比他爹好一点, 我也是想了想才想起这个人是谁的,比起齐王这个有些陌生的称呼,还是叫李元吉更让我熟悉。 李元吉是李渊发妻所出之子,李渊称帝之后, 身边多了好几个年轻貌美的宠妃,看他对石之轩一脸理解的样子就知道了, 李元吉说这话大约不只是为了展示愚蠢, 也是想指桑骂槐讽刺一下自家老爹。 但我一点都不关心他的出发点。 我盯着石之轩看了一路。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 我还是要给他一点面子,但是如果之后他不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我视情况打死或者打残。 我没有开玩笑。 虽然这场感情是我主动的时候比较多,但他也有无数次可以拒绝我,或者向我解释的机会,他要是真的已经有了名正言顺的妻子,就该早早跟我讲清楚,而不是一边说着要娶我, 一边带我来见他的正房夫人。 这让我觉得自己受到了愚弄。 一路跟着李渊进了长安城,随即就有裴府的人来接我们回家,石之轩轻声说道:“我同陛下还有一些事情要谈,你先回去见过夫人。” 我握着拳头,瞪圆了眼睛,问他,“你真的要我去见你的夫人?” 石之轩道:“等我回来再解释好吗?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又怎敢玩弄姑娘的感情?” 他这话还算得上是句实话。 我憋了一大口气上了裴家的轿子。 裴府显然是新近搬家,宅院偏大,建得也漂亮,但显得有些旧了,从正门进,一路看到的仆人没几个,过了二道门,就有一个盛装的美妇人带着一双儿女等在正堂外面,我不怎么客气地大步走了进来,却因没见过这样的场面怔了一下。 那美妇人看上去三十来岁,儿女十来岁左右,只看两个孩子,我就有点觉得自己冤枉石之轩了,十来岁的少女长相清秀,眉浓似墨,比她略小一些的男童也是一双浓眉,清秀面容,和石之轩没有半分相似的地方。 我缓了一下,刚准备说话,耳朵就是一动,我轻咳一声,说道:“你就是……” 话音未落,我脚下猛然一蹬,几步上了屋檐,一把按住一个攀在屋顶上的灰衣人,把他从屋顶上揪了下来。 美妇人吓了一跳,连忙把两个孩子护在身后。 我揪住的灰衣人也是一骇,他用嘶哑的嗓音叫道:“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我有点古怪地看了他一眼,心道就你这个藏身技术还有脸问别人?但我善良地没有说出来,一把扯掉了他的面巾。 面巾底下出乎意料的是一张年轻的面容,甚至还有几分英俊,只是看着阴沉沉的,是一副标准的“魔门脸”。 我问灰衣人,“是谁派你来的?” 灰衣人冷哼一声,并不回答。 我叹了一口气,准备把他杀了。 就在我掌下用力刚要捏断灰衣人喉骨的时候,他仿佛才发觉自 分卷阅读154 己处境似的,双手徒劳地去掰我的手,用最后一点力气嘶哑地叫道:“别,别杀……我,石师、是我……师父。” 我松开了手。 并且有一点心虚。 我怀着最后一点侥幸问他,“你是曹应龙?” 石之轩的三个徒弟里,除了我已经见过的侯希白,就只剩下杨虚彦和曹应龙了,曹应龙此人是个杂鱼,杨虚彦的武功要高一些,更重要的是,我一直觉得杨虚彦学的是正统补天阁武功,临死前的一战又格外精彩,应当是个不逊于石之轩的人物。 绝不可能是我手里掐着的杂鱼。 然而灰衣人被我松开了一点之后,连连咳了好几声,慢慢地说道:“我是杨虚彦。” 我的侥幸破灭了。 这时倒是那个美妇人身边的小姑娘开口了,“娘,他们是来找爹的吗?” 美妇人按在小姑娘肩头的手紧了紧,小声地说道:“英儿不许胡说。” 我暂时放开杂鱼杨虚彦,对那美妇人道:“夫人不必隐瞒,我今天来就是准备问个清楚的,请夫人有一说一,第一个问题,夫人的身份是真是假?” 美妇人微微垂下眸子,显露出一种恭敬的状态,说道:“妾身十三岁嫁与夫君,身份自然是真。” 我打量她一眼,继续问道:“第二个问题,裴矩这个身份是真是假?” 美妇人道:“二十岁前是真。” 我问她,“既然如此,你安心待在老家给你夫君守寡或者嫁人不好么,为什么要来长安?” 美妇人轻轻咬了一下唇,说道:“妾身也不敢来打搅大人,若不是大人这些年用了夫君的身份出仕,妾身和两个孩子的日子也不会那么容易,只是太子派的人不由分说将我们母子三人带来,齐王随后派人安置,不容妾身说一个不字,妾身连日来战战兢兢,生怕露出马脚,后来才发觉府内都是大人的人……” 我点了点头,说道:“那没事了,你带着孩子去休息吧。” 我还有事想跟杨虚彦谈谈。 但那美妇人却犹疑了一下,没有肯走,我有些奇怪地看向她,美妇人咬着唇,眸子里忽然滚落下两行清泪,她一手揽着一个孩子,低声哭泣道:“姑娘和大人喜结连理,本是好事,妾身也不敢阻拦大人和姑娘,只是妾身的两个孩子是裴郎亲子,倘若妾身被休离,日后宗族族谱上,他们连庶子都不如。” 我没听过这样的事,但不觉得有什么,说道:“嫡庶有什么?族谱又不是皇榜,能定一辈子的尊卑。” 美妇人哭道:“姑娘是善心人,妾身不敢有别的要求,只求今日妾身死后,能以大妇之位葬于裴氏祖坟,妾身的两个孩子能记在妾身名下,后继香火,姑娘是江湖人,不会在意这些的是吗?” 我突然觉得脑袋痛。 假如眼前的是石之轩的妻子,我可以转头就走,然后打死石之轩泄愤,但她不是,问题在于石之轩拿了人家夫君的身份,现在又要明媒正娶我,这就把摊子扔给我了,这个妇人还真不是在装相,她眼里有死志,可以看出,但凡我点个头,她立马就能去死。 我试图安抚她的情绪,“你别做傻事,他拿你夫君的身份又不是一辈子,等他折腾完了你跟你的孩子一样是名正言顺的,毕竟我要嫁的也不是裴矩啊。” 美妇人说道:“人言可畏,英儿已经十二了,她要定亲,妾身这个做母亲的既然不能给她什么,也决不能拖累她。” 我觉得自己本就岌岌可危的发际线在飞速后退。 我一把抓起了杨虚彦,指使他,“你去劝劝裴夫人,劝不了我就打死你。” 杨虚彦是个很有骨气的年轻人。 他立马就去安慰裴夫人了。 杨虚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那嘶哑难听的嗓子说道:“夫人想要为孩子去死,为什么不问问两个孩子,是要嫡出的身份,还是活生生的娘亲?” 裴小公子智商比较低,呆呆地站在原地不吭声,小姑娘就机灵多了,抱着裴夫人尖声哭叫起来,“我不要爹了,不要爹了!我要娘亲,娘亲不要死,我不准你死!我们回河东老家!” 裴夫人一把抱紧了小姑娘,哭道:“娘是为了你们好……” 杨虚彦阴沉沉地说道:“实话告诉夫人,石师心若磐石,他决定的事情谁都没法改变,夫人今天就是死在这里,也得为石师心仪之人让路,趁早带着孩子回老家才是正确做法。” 杨虚彦的劝告起了作用,裴夫人的哭声小了一点。 我觉得杨虚彦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了。 杨虚彦又道:“如果夫人一直这么执迷不悟下去,我只能送夫人和两个孩子一起上黄泉路。” 裴夫人的哭声戛然而止,我瞪圆眼睛看向杨虚彦。 裴夫人白着脸抱着两个孩子,脸上的泪珠还没掉就要向我下跪,我连忙把她扶起来,朝着杨虚彦的腿弯就是一脚。 这一脚带了些惩罚性质,故而杨虚彦不受控制跪倒下去之后,久久没有起身。 分卷阅读155 他的头发很长,遮盖了两只眼睛,低着头的时候只能看到一个英挺的鼻子和紧紧抿着的薄唇,看不清他的神情。 但想也知道他是在记仇。 我以前就这么记仇。 但我不管他。 我专心地哄裴夫人,差点没磨破了嘴皮子才哄得裴夫人相信我不会找人弄死她跟两个孩子,费力到让我几乎有些怀疑自己的沟通能力。 好不容易哄得裴夫人勉勉强强安下心带着两个孩子去休息,我整个人瘫在正堂的椅子上,一根手指头都不想动了,我瞅见杨虚彦慢慢地自己爬起来了,刚想跟他说两句话,就在这个时候,石之轩回来了。 我一跃而起! ☆、追到隋末砍邪王(12) 我准备打他。 我这个人的脾气其实不是太坏,只要没有让我愤怒到一定程度, 我一般不会动手打人, 但是今天的事情真的让我很生气。 我一向认为这个世上所有的麻烦都是人为的, 如果石之轩有他说的一半在意我, 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他既然有在裴府里安排魔门人手的能力,自然也可以早早派人来安抚住裴夫人,同她商议好一切。 我把这归结为他对我并不上心。 我一把按住了刚刚进门的石之轩, 把他向左后方向一按,直按到墙上去。 我压抑住怒火, 问石之轩,“裴夫人不是你的妻子,那两个孩子也不是你的。” 石之轩眼神微沉, 说道:“我以为她会自己跟你说清楚。” 我咬牙说道:“裴夫人是说清楚了,你呢?她跟你没有关系, 但你既然要用裴矩的身份跟我成婚,就该先把这些事情处理好,而不是让我一头雾水回来,被人家跪着哭求。” 石之轩叹了一口气, 说道:“是我错了。” 我问他, “你错在哪儿?” 石之轩说道:“我先前并没有把他们放在心上,却不知世上女子总是在意名分的,是我错了,之轩答应姑娘, 日后再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瞪圆了眼睛,说道:“你以为我是在意名分?” 石之轩一时没有说话。 我压抑着怒火放开了他,喝道:“我们出去打一场!” 石之轩没有拒绝。 我以前杀人习惯用刀,不知为何来到隋末之后再也不想用刀,石之轩也一样,他没有带武器,跟在我的身后来到了花园。 裴府没有演武场,也许是因为裴矩明面上是个文官的缘故。 我对花卉没有研究,却也知道这个天气依旧盛开的花是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来维持的,但我现在一点都不在意这些。 我一言不发地运起六成内气,挥拳向着石之轩打了过去。 这是经过我测验的数值,我用六成内气和石之轩动手的时候,刚刚好势均力敌。 如果只看内气,糅合了花间派和补天阁两家之长并融入正统佛家理学的石之轩在内气上几乎可以等于五成的我,但因为我的招式不如他的精妙,所以我需要再加一成内气。 石之轩的功法名为不死印法,融合了佛家“万物虚无”理论和道家的“有意无意”真理,二者相辅相成,最终成就了“不在此岸,不在彼岸,不在中间”的不死印法。 撇去那些理论,不死印法本身是一门借力打力的武学,只是传统的借力打力是依靠巧劲将对手袭来的力道返还其身,算得上精妙却不能算高深,而不死印法则可以在生死二气之间任意转换,比如我锤石之轩一拳,给他造成了体内真气的震荡,他运转不死印法,就足可将我锤过来的内气造成的震荡由死气转换成生气,变成他自身的真气,再向我以同样力道锤还一拳,如此源源不绝。 当年碧秀心就是为了破解不死印法而殚精竭虑,活活耗死。 我虽然不怎么喜欢她,但也不得不承认,碧秀心是慈航静斋倾力打造的传人,本身就将慈航剑典练到了一定的程度,她的武学造诣高出师妹梵清惠不止一筹,能逼死她的武学,高深程度绝不亚于包括慈航剑典和长生诀在内的四大奇书。 无法在“道”这方面解题,还可以在“力”的层次破局。 若我用十成力道和石之轩对战,赢的人只会是我,因为不死印法本身没有极限,石之轩这个人却是有极限的,他被锤死,自然也就没法运转不死印法。 我越打,越心惊,同时心中涌起一种莫名的狂喜之情,仿佛只要看着石之轩再进一步,就有什么东西圆满了一样。 世上最难觅的是对手。 对手最可是知己。 石之轩从来暗沉的眸子里闪着惊人的光彩,幻魔身法之下,他的面容几乎模糊成残影,唯有那双眸子亮比天上星辰。 我把这种莫名的心情压下去,猛然之间运起那天石之轩在我面前展示过的补天阁武功向他攻去。 不死印法适合同拳拳到肉的对手作战,并能从对手身上汲取相当 分卷阅读156 的生气维持自身真气平衡,但若换成补天阁的武功就不一样了,补天意同捕天,猎人对猎物下手只在瞬息之间,从不追求真气释放的多少,只求一击必杀,倘若一击之下不能达到目的,还可以立刻撤离,等待下一个必杀的时机。 战局一时陷入了胶着。 石之轩的身影陡然一闪,整个人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 脑海中有什么在尖叫,我陡然间反应了过来。 如影随形。 彼时天色暗沉,石之轩完全不需要靠隐匿在我的影子里行动,他又将气息隐匿得十分完美,明明入眼只有静寂的花园景象,但我却有一种他无处不在的感觉。 我猛然间运起全部内气,把五感调整到极限的程度,瞬息之间,我入眼可见空气中无数细小微尘,入耳能听长安百里之外,无数气息经由鼻端蔓延而上,肌肤上每一寸和衣服空气的接触都清晰可辨。 也看见了静静蛰伏的石之轩。 也是时机太巧。 如果他是站着的,我肯定是用拳头砸他,但他是半蹲着的,离我只有两步之遥。 我下意识地一脚踹了过去。 我听见了从我脚尖,石之轩的肋骨处传来的,一声轻微的碎骨声响。 这一脚,不止十成内气,还运足了我全部的力道。 以至于我一脚踹出之后,自己摔了个屁股墩。 我听见了“咕嘟”一声,是咽口水的声音,顺着声音看过去,是站在花园拱门后只露出半个脑袋的杨虚彦。 我若无其事地站起身,明明感觉花园的湿泥弄脏了我的裙子,但我忍住了,没有拍屁股。 这个时候拍屁股太伤牌面。 我轻咳了一声,说道:“虚彦啊……” 杨虚彦又咽了一口口水,哑声说道:“师娘有什么吩咐?” 我说道:“扶你师父回房休息,去给他找个大夫,他断了一根肋骨。” 这是我的脚比较小的缘故,一般人踹断肋骨至少要断两三根。 我能感觉得到石之轩没有生命危险,毕竟我用全部的内气踹他的时候,他的不死印法也是运转着的,除了无法吸收的一部分内气之外,我大部分的内气都被他转换成了自身的生气,护住了他的心脉,不然换个同等级对手比如宁道奇来,已经可以准备后事了。 也正因如此,石之轩没有晕过去。 他认认真真地看着我,仿佛从没认识过我似的,一双满是光彩的眸子里只有我的倒影。 我差点忘了和他打架的初衷。 我沉了沉脸色,对他说道:“今日之事错全在你,我不会道歉,我从不需要男人给我什么名分,我只是气你没有把事情处理好,你根本不尊重我,你不觉得自己需要为我处理这些事情,你把我当成世俗女子,而非需要尊重的武道同辈。” 石之轩没有说话。 杨虚彦一时不敢过来。 我抿了抿唇,说道:“石之轩,你确实是我所见过的男人里最优秀的那个,至少我从没见过比你武功更强,文采更好,心智更厉害的男人,但也正因这些,你太骄傲了,不肯把女人当成一回事,你扪心自问,无论是碧秀心还是祝玉妍,你肯不肯为她们放下骄傲,真正地尊重她们,把她们当成平等的对象来看?” 也许是不会的,祝玉妍当年爱上石之轩,明明修炼天魔功已将大成,却肯为他放弃武道,只求和他双宿双飞,但石之轩为追求武道的极致,狠心放弃为他抛下一切的祝玉妍,和碧秀心在一起之后,只因碧秀心乱他心境,让他败了宁道奇一招,他便可弃家而走,直到碧秀心身死,也不曾踏入幽林小筑一步。 也许真心是真,但女人不能折了他的骄傲,也不能影响他对武道的追求,大约情爱对于他来说只是武道上的调剂品,而非人生的一部分。 可能是我太贪心了,既想要个知冷知热的男人,又想要个武道知己。 而且还希望两者是同一个人。 杨虚彦踌躇着走过来,想要扶起石之轩,但石之轩避开了他的手,强忍着肋骨折断的疼痛,慢慢地自己站了起来。 我平移了一下,不让石之轩看到我被湿泥弄脏的屁股。 石之轩看着我,语气是前所未有的认真,他道:“姑娘所言,之轩已经明白,但人生天地之间,从来便没有平等之分,小妍也好,秀心也好,既不能败我,便不该让我低头。对于姑娘,之轩承认自己做错了,之轩不该将姑娘当成以往莺燕对待,今日之事,之轩抱歉。” 我觉得他的逻辑不正常。 但也清楚,让这样一个骄傲的人真心承认自己做错了,确实已经很难。 看在他那根肋骨的份上,我勉强说道:“今天就算我们扯平了,没有下一次。” 石之轩咳出一口血来,但丝毫不减其风仪,他温柔地说道:“姑娘安心,自然没有下次。” 我安心了。 ☆、追到隋末砍邪王(13) 分卷阅读157 但我还没有原谅他。 我这个人其实很不会处理感情, 一是我还没有经历过, 二是我知道我自己的性格本身是有一点缺陷的, 应该说从小在魔门长大的人性格多多少少都有一点问题, 而我最大的问题在于很不会和人相处。 我从八岁起被拐入补天阁, 过了整整三年被当成雏妓兼刺客驯养的日子,随后升格成正式杀手, 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越是在底层,越能感受到魔门的残酷,我有几次忍无可忍杀死同行的杀手导致被特别监管,有很长一段时间, 除了被带出去杀人, 我是被养在囚室里的。 没有人会和笼子里的野兽说话。 我对感情的理解,一半来自于八岁前恩爱扶持的爹娘, 一半来自当上金牌杀手后短短一年的所见所闻,至于从前的那些任务过程中见到的生离死别,我选择性地不怎么愿意回想。 我对一个男人的要求不是很高, 只要他像我爹对待我娘那样全心全意,再温柔一些, 冷了知道提醒我穿衣, 热了知道给我泡杯茶, 笼统地来说,就是适合过日子的男人。 偏偏我还没找到会过日子的男人,就先见了石之轩。 撇去性格上的不合, 我确实没见过比他更优秀的男人,不止男人对女人有征服欲,女人同样也有,如果一开始就发现我跟他不合适,我也不至于犹豫,但处都处了这么久,睡也睡了许多回,现在要说他太傲气了很难真心对我,岂非是变着法子说我征服不了他? 那日之后,石之轩就没怎么出过门,倒是裴夫人很快带着孩子离开了,临行之前也没说要见见我,显然石之轩把事情处理得很好。 让我有些意外的是杨虚彦被留了下来。 影子刺客脱下那身灰不溜秋的衣裳,剪了多余的长发,换上正常的着装,英俊得几乎让人认不出来,只是他看上去太阴沉了,十分的英俊硬生生被压下了七分,仍旧是一副不讨喜的孤僻模样。 我不喜欢他。 仔细想想,我应该算作一个标准的魔门中人,活在阴暗里的人总是很向往阳光灿烂的人,就像石之轩,明明已经为了追求武道抛弃过一回女人了,遇到慈航静斋的圣女还是忍不住动了凡心,就像我,明明还没和杨虚彦说过几句话,看到他那副阴沉的样子就觉得讨厌,却很喜欢石之轩言笑晏晏的模样。 如此换算下来,我惊觉石之轩可能并不喜欢我,毕竟我约等于一个小型杨虚彦。 我觉得这个猜测十分有道理! 年轻时候的祝玉妍敢爱敢恨,在阴癸派那么个地方,有资质的女孩日子不会太难过,从可爱的婠婠推算,祝玉妍的性格必然不会太差,碧秀心更不必说,慈航静斋养圣女都好像一个流水线出来的,个顶个的温柔聪慧解语花,我呢?我有个屁。 我沉下脸,把从正堂门口路过的杨虚彦叫进来。 杨虚彦路过的时候动作其实非常迅速,如果不注意看根本不会发现他蹿过去了,但就是他蹿的动作太快了,带起的风声被我察觉到,一抬眼就看见个屁股还没过去。 杨虚彦被我叫住,整个屁股僵硬了一下,还是调转过头来,慢慢地走了进来。 我问杨虚彦,“你师父呢?” 杨虚彦的声音比上次好了一些,大约是上次趴墙角的时候比较缺水,但语气仍旧很干巴:“太子与齐王在东风楼设宴,师父说他晚上回来。” 不死印法不光当时能续命,对伤势的后续调养也有奇效,至少常人断了一根肋骨,是不能像石之轩这样过几天就能活蹦乱跳的。 我又问他,“你刚才要去哪儿?” 杨虚彦干巴巴地说道:“练、练武。” 他一说练武,我的手就热了起来,但还没热全乎,我一抬眼就看到他那副阴沉的杂鱼脸,原本起的几分兴致顿时就散了个干净。 严格来说我并不是一个武痴,我也不追求什么武道,我练武只为生存,倘若可以,我更宁愿用一身莫名得来的武功换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让我不再经历那些苦痛,安安生生地和父母过完一生。 但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我时常会有一种手热之感,尤其是在那天和石之轩一战过后,想跟他打架的渴求有时候会超过想睡他的**,更有一种十分渴盼他武道进步的急促心理。 我深吸一口气,暂且压下这股奇怪的心态,转而问杨虚彦正事,“你见过碧秀心吗?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杨虚彦表情有一瞬间变得十分惊恐。 我不明所以,见他害怕,还安抚地笑了笑,说道:“你不要怕,我只是好奇想问一问,见过就见过,没见过就没见过,怕什么?” 杨虚彦很快压下了惊恐的表情,用压抑的声音说道:“幼时见过,美则美矣,与石师完全不相配,石师之所以和她在一起,完全是因为那个时候神智不清,那女子趁虚而入,迷惑石师……” 我起初还怔愣了一下,随即见杨虚彦额头冒汗,这才反应过来,他完全是在编。 我有些无奈 分卷阅读158 地说道:“我不是要问你这个,我只是想知道,碧秀心的性格如何,和我有什么差别?你师父从前喜欢的女子是什么样的?” 杨虚彦眼睛都不眨一下,只道:“慈航静斋的女子一向佛口蛇心,不比师娘光明磊落,师父没有喜欢的女子,他一心都在魔门大业。” 我懂了。 问杨虚彦等于白问。 我摆摆手,让他走开。 杨虚彦立刻就走了,只是走到门口的时候,犹豫了一下,又回过头来,很是快速地说道:“其实师娘根本不必担心师父是否真心,自古魔门弱肉强食,强者不需在意弱者的想法,想要就去得到,这是师父教我的。” 我愣了一下。 杨虚彦走了,我还在思考他说的话,并且和石之轩那天说过的话相结合了一下。 石之轩说祝玉妍和碧秀心都不能打败他,就不能让他低头,这低头的潜在含义便是我所要求的平等和尊重,所以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比祝玉妍和碧秀心要强,他站在强者的立场上自然就不需要尊重她们,而我比他强,所以他说不该拿我和过往的人比,所以他给我我想要的平等和尊重。 我认真地想了想,发觉按照石之轩的逻辑来,我亏了。 转换过来,应该是我站在过往石之轩的立场上,比我弱的石之轩就该把头低得更低一些。 我理清了逻辑,顿时舒坦了。 我坐在正堂的椅子上,一直等到石之轩回来。 他喝了一点酒,身上带着酒气,但周身风仪不减,一身青衫文士服,笑容温煦,似乎跟邪王两个字完全不沾边。 我敲了敲椅子扶手,问他,“你喝醉了?” 石之轩眼神清明中带着几分温柔之意,他道:“只喝了几杯,姑娘不喜欢酒气么?之轩这就去更衣。” 我差点要顺着他的意思点头了,反应过来的时候头都点了一半了。 我连忙端起一杯茶喝了两口做掩饰,这才说道:“你那天的话我仔细想了想,觉得有些不对的地方。” 石之轩眉头轻轻地挑了一下,说道:“哪里不对?” 我整合了一下思路,慢慢地说道:“第一,你觉得人和人之间生来是不平等的,撇去身份地位财富这些虚的东西,单以江湖论,你觉得武功高的人天生凌驾于武功低的人,是不是这样?” 这个逻辑单提出来简直要命。 但石之轩微微笑了一下,说道:“是。” 我有点兴奋地敲了一下椅子扶手,说道:“第二,你说祝玉妍和碧秀心打不过你,所以你不会为了她们低头,换算来说,我可以打败你,你是不是该对我低头?” 石之轩长身玉立,灯光暗影下越发显得轮廓分明,俊美不凡,一点都没有步入了我的语言陷阱而懊恼,他仍旧笑道:“是。” 我高兴地说道:“所以我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你根本不应该反抗,是不是?” 石之轩这一次没有说是,反倒是笑得更好看了一些,说道:“拖了这么久,到今日才算开门见山,其实之轩很怀疑,以姑娘的性格,如何想得通这一点?” 他嘴上说着询问的话,但其实语气已经十分笃定。 我咬牙说道:“杨虚彦的事等会儿再论,你说的开门见山是什么意思?” 石之轩有些惊讶,但随即就是一笑,他道:“魔门的规矩从来就是弱肉强食,强者支配一切,弱者接受现实,石之轩做了一辈子的强者,如今被更强者支配,本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明明应该高兴的,我却沉默了起来。 石之轩这个人,满肚子强盗逻辑,但到了他自己头上,他倒也不怨天尤人,反倒平静接受,但我若真的接受了这个逻辑呢? 无数个日日夜夜,我怀着怨恨入眠,恨那些仗着武功欺凌弱小放肆淫行的魔门疯子,满心都是变强之后报复回去,寄希望于更强之时能够一脚踹翻那些不平等的魔门规矩,如果石之轩的逻辑成立,我固然可以为所欲为,可那些弱小时的恨意与希冀,是否就成了不该存在的东西? 我深吸一口气。 我站起身,一脚踹烂了椅子,绕开石之轩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快恢复记忆了。 ☆、追到隋末砍邪王(14) 没有走远。 花园里月光正好, 柔柔地朗照下来, 带着点入冬的寒意。 我难得有些茫然。 一个人的实力和心境不匹配的情况下,茫然也许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我曾无数次想过获得自由之后要做什么, 但也就是想想而已,算起来这些日子应该是我这辈子过得最开心快乐的一段时间, 不仅什么都不用去想,更不必要去杀人, 应该可以说,是石之轩给了我一个刚刚从黑暗里爬出来的人所能想象得到的最好的生活。 然后就这么过下去么? 我觉得不行。 一是我没有办法按照石之 分卷阅读159 轩的逻辑真的去恃强凌弱,强迫他完成一段感情, 我这个人总有几分傲气, 二是在说破这层窗户纸之后, 我有点没脸在石之轩这里待下去了,我觉得找点事情做会比现在好得多。 比如做一件我以前很想做,但一直没有能力去做的事情。 我又折返了回去。 石之轩大约也猜到了我会过来, 他立在正堂中央, 看上去温煦而俊美, 没有朝气, 也不带暮气,他是个时光打磨出的奇特存在,如他的不死印法一样,不在此岸,不在彼岸,不在中间。 我问石之轩, “你觉得魔门能胜得过白道吗?” 石之轩似乎有些意外,但还是笑了一声,说道:“没有看到结果之前,我不会质疑自己,但不得不说,太子与齐王皆非成事者。” 我想了想,说道:“难道慈航静斋选定了李世民,魔门就不能竞争他吗?” 石之轩道:“李世民此人并非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如今慈航静斋选定他,白道就会倾力助他,而魔门人心不齐,并非我石之轩一人就能代表整个魔门,但凡聪明人都知道取舍。” 我反应过来。 邪王不是邪帝,石之轩虽然身兼两家之长,还有安隆那么个天莲宗主做小弟,但也不能说就是魔门的代表人了,至少祝玉妍那边是不答应的,祝玉妍跟石之轩之间有旧怨,阴癸派才是魔门最大的势力,而慈航静斋却可代表整个白道。 说实话我一直觉得很奇怪,慈航静斋虽然不算是尼姑庵,但也是女子清修的半个佛门,多年以来从不见以武功震慑江湖,倒全是什么传人行走天下被一大堆青年才俊爱慕的破事,往往每到朝代末就打出扶持明君尽早结束乱世的旗号,立刻就能得到白道响应,而且多年占据白道霸主地位,从不曾被别的什么势力顶去,这是怎么办到的? 我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忽然问石之轩,“假如现在魔门一统,且整合钱粮,组织起大批军队,比起白道的一点武力支持,是否赢面更大?” 我没有问魔门为什么不能直接起义改朝换代,这连我都知道太傻了,铁打的道统,流水的皇权,如果成事,好一点撑个几百年,乱世一到立马被人打残,不能成事直接打成邪教,再不得翻身,反而如果能以慈航静斋的形式获得每一个朝代的支持,能一直发展下去。 石之轩道:“魔门从未一统过。” 确实,两百年后也还是两派六道各自为政。 但我觉得可以试一试。 一定要说的话,也许是我被自己一身莫名得来的武功给弄得心态膨胀了,我觉得吧,既然我能打得过石之轩,那么肯定也能打得过祝玉妍,只要拿下祝玉妍,其他的那些魔门杂鱼当然也可以很轻易地拿掉,魔门不同于别的地方,只信奉强者为尊,为什么不能试一试? 石之轩一时没有说话。 我觉得他的心情一定很复杂。 我摸了摸鼻子,对他说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异想天开?” 石之轩微微摇了一下头,说道:“换了旁人才是异想天开。” 我不是很喜欢他这种态度。 我抬起头看着他,认真地说道:“石之轩,我觉得你把除了自己之外的人看得太低了,我不想用武力强迫一个人跟我在一起,而非我放弃了,就像是你,你喜欢一个女子,难道会强迫她?这无论是对你还是对我,都是一种侮辱。” 石之轩脸上忽然露出了奇异的神色。 他看着我,慢慢地说道:“之轩喜欢一个女子从来不需要强迫,所以并没有这样的体会,姑娘因不想恃强凌弱放弃强迫之轩,对我而言,这是之轩没有魅力的证明。” 我瞪圆了眼睛看着他。 石之轩笑了,声音低沉中带着叹息,说道:“人未开化时部族群居,那时的人在现在看来地位是平等的,即便是族长也要捕猎种地,没有私财的概念,也没有对美貌的欣赏,人人皆慕强者,虽繁衍千年,但这才是人刻在血脉里的本能。” 这倒是有几分道理的样子。 石之轩看了我一眼,叹道:“除此之外,强者也有追寻最适合生育的伴侣的本能,男女同例,倘若之轩的魅力足够大,姑娘又怎么会轻易放弃支配之轩的权力?” 我一时竟然组织不起语言来反驳他。 石之轩道:“想来姑娘心意已决,但能否给之轩最后一个机会,原定三个月后的婚期不改,姑娘倘若到时候仍旧不愿嫁给之轩,就到那天再作罢,可好?” 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但随即反应了过来,问他,“如果我最后还是不答应,你岂不是……” 白白准备了三个月的婚事,还要被整个长安城耻笑? 石之轩笑了,“事不到头,我不会想第二个结果。” 我不再说话了。 我对石之轩那点少得可怜的恼怒已经快要完全消失不见了。 接下来的日子石之轩仍旧很忙。 他不光要整合那一点少得可怜的补天阁势力和天莲宗势力支 分卷阅读160 持太子李建成,还要替李建成防备齐王李元吉,和李世民那边的争斗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李渊虽然占了一个称帝早的便宜,但他其实并不能算一个明君,仗是李世民打的,国是李建成在治,他闲得抠脚,除了新多两个宠妃之外,还准备再选几个美人充实后宫。 我则打包了一点行李,准备去一趟阴癸派。 其实魔门在隋末的势力还算不上分散,这时的阴癸派占了一个大头,剩下的诸如盗墓挖坑开妓院养骗子的杂鱼门派就不提了,用得上的都跟阴癸派有联系,用不上散着就散着了。 石之轩本人掌握没什么屁用的花间派,刺客杀手专精的补天阁,以经商为主业的天莲宗,已经算是占了半数势力,只要我能说服祝玉妍跟我们站在同一阵线,实现魔门的大一统简直指日可待。 当然,我没想过要当圣君,我只是觉得石之轩一个人辛辛苦苦搞事怪可怜的。 说起圣君,就不得不提邪帝了,很多人不懂,以为邪帝跟圣君差不多,这就很讨厌了,魔门的邪帝本来是指得到邪帝舍利的邪极宗传人,后来邪帝舍利保不住了,变成全魔门竞争,邪帝的条件也就变成了得到邪帝舍利的魔门中人,邪帝代代都会出一个,圣君却不常有,魔门的圣君不一定是邪帝,但只要有了圣君这么个名头,就代表这人起码可以掌握一大半的魔门势力。 石之轩说魔门从来没有一统过,但圣君却出过好几个,实在是由于某些势力比较能躲,比如花间派,花间派的传人有时候几十年才出一个,有时候出了也不告诉你,还有盗墓的,都落到去扒坟头的地步了,谁还敢出现在人前?而这个时代不一样,天下乱世,什么牛鬼蛇神都跑出来了,正是一统的时机。 我找上阴癸派的时候,刚好是离开长安的第十天。 祝玉妍在家。 我让人进去通传了之后没多久,祝玉妍就走了出来。 我没见过碧秀心,但见过石青璇,小姑娘漂亮得像个仙女,可以想象碧秀心有多美,而祝玉妍一出现,我就更想叹气了。 祝玉妍看上去连三十岁都不到,比婠婠还要美,身形修长而婀娜,浑身上下带着说不尽的诱惑,艳而不妖,反而带着一股高雅动人的贵气,让我差点忘了来的目的。 我深吸了一口气,感觉自己好点了,才敢对上祝玉妍的视线,我对她说:“要不要……出去喝杯茶?” 祝玉妍噗嗤一声笑了,说道:“姑娘不妨留下来喝妾身泡的茶吧?” 我立刻点了点头。 祝玉妍带着我进了阴癸派。 她泡的茶不怎么好喝,但就着脸,我能喝下三大壶。 祝玉妍的坐姿不算端正,却透着一股奇异的风情,她半撑着脸颊看我,神情之间带着少女的意味,声音也娇娇软软,她道:“姑娘前些日子出现在洛阳,又跟着石之轩去了扬州,近来听说他在准备婚事,姑娘却又来了妾身这里,莫不是听说了什么?” 我放下茶盏,摇了摇头,说道:“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我今天来是想劝阴后一件事。” 祝玉妍眨了眨好看的眸子,问道:“什么事?” 我轻咳一声,说道:“石之轩近来准备支持李渊长子李建成,我觉得这是魔门的一个机会,假如此时阴癸派也加入……” 我话还没说完,祝玉妍就忍不住变了脸色,语气也沉了下来,说道:“绝无可能。” 话说得很绝对。 ☆、追到隋末砍邪王(15) 如果眼前的祝玉妍换成别人的话, 我的态度肯定不会这么好,但这世上总是没有如果的。 我循循善诱地说道:“实质上这和石之轩没多大关系, 阴后不妨想想,魔门势力一直这么四散下去, 得益的只会是白道, 我不懂什么天下大势,但寇仲那边倘若可以成事,阴后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放任弟子去得罪他们, 现如今白道支持李世民,魔门完全可以支持更加正统的李建成。” 祝玉妍的脸色好看了一点, 但还是说道:“姑娘既然想整合魔门势力,为何不能是石之轩向我阴癸派投诚?倘若他肯亲身过来向我磕头道歉, 妾身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我摸了摸鼻子。 石之轩连低头都不肯, 要他磕头, 还不如要他人头, 这样他可能还会给得痛快一点。 祝玉妍显然也知道这一点,她修长的脖颈微抬, 好看的嘴唇勾起一点,说道:“姑娘连石之轩都劝不服, 又何来的信心能够劝服妾身?不如安生回去做石之轩的二夫人, 妾身倒是自有重礼奉上。” 我有点想要叹气, 但一口气没叹出来,反而深吸了一口气,才道:“我听说阴癸派和慈航静斋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派出弟子比试, 输的二十年内不得涉足江湖,阴癸派已经连输了百年。” 祝玉妍的脸色变得比上一次还要难看,问我,“姑娘来就是为了挑衅妾身的吗?” 我摇了摇头,说道:“不是这样,我是觉得阴癸派既 分卷阅读161 然对慈航静斋都能守诺,那么同为魔门,阴后也当接受我的挑战,并且答应我的条件。” 祝玉妍冷笑道:“姑娘的武功不知比婠婠高出多少,莫非还想以大欺小?” 我诚恳地说道:“我没有要和婠婠比试的意思,我要挑战的是阴后本人,这个条件比起静斋要苛刻许多,所以如果赢的是我,还请阴后答应二十年内阴癸派听我调遣。” 祝玉妍道:“石之轩的武功比起妾身只强不弱,姑娘可知为何他不敢打和姑娘一样的主意?” 我眨了眨眼睛。 祝玉妍道:“我阴癸派长老众多,他能败我一人,却抵不住众人围攻,故而从不敢上门,姑娘如果要比,不妨由妾身立条件,击败包括妾身在内的所有人,这样阴癸派上下才肯服姑娘。” 我觉得祝玉妍形容的石之轩有一点猥琐了。 但我仔细想想,觉得祝玉妍的话也有一点道理,阴癸派毕竟不是被石之轩掌控的补天阁和天莲宗,祝玉妍一个人服我没什么用,如果可以挨个打一顿,这才算了断后患。 于是我点了点头。 阴癸派的长老大多时候都在外面活动,就和婠婠一样,常年脚不沾地不知道忙啥,我在阴癸派又喝了几天的茶,才算是等到了人。 除了边不负之外,其他人我一个不认得。 但这并不妨碍我看出他们没一个比祝玉妍厉害。 边不负是祝玉妍的师弟,他是一条杂鱼,而祝玉妍约等于1.5个边不负,出于对美人的怜爱,我不大忍心说祝玉妍也是一条杂鱼。 战斗结束得非常之快。 我的茶还没冷。 但这无法让我骄傲起来,任谁在打败一群自带弱点动作缓慢破绽连天的对手后也没有办法骄傲的。 祝玉妍一时之间显得有些接受不过来。 其他人就比她识时务得多,有个叫闻采婷的美人还试探性地凑了过来,一双媚眼在我身上流连片刻,娇笑道:“祝姐姐心高气傲,姑娘总要给人家一点时间。” 她修的是魔功里最下乘的媚术,和资质有关,我倒是不至于歧视她,只是确实不大喜欢她身上那副浮躁的媚气,但看在她的态度很好的份上,我还是对她点了点头。 闻采婷美目之中闪着异彩,妩媚地朝我笑道:“从前竟没听说魔门还有姑娘这样的人物,如今阴癸惨败,不知姑娘下一个目标会是哪家?” 我想了想,说道:“灭情道吧,好找一点。” 闻采婷笑得更加动人了,她道:“妾正好可以替姑娘带路呀。” 我最后还是没有要她去带路。 但由于祝玉妍一时之间没有办法接受要和石之轩共事的事实,其他人都不敢来跟我说话,我还是被闻采婷说服了,跟着她去了阴癸派她的住处。 闻采婷住的地方比祝玉妍要精致得多,一路上看过来,伺候的人手也不像祝玉妍那边一样清一色全是穿着白衣的女弟子,反而都是各色美男子。 我开始感觉到不对了。 闻采婷笑容妩媚中带着一丝讨好,如果不是她的容颜实在娇艳,她的笑看上去就跟青楼里的老鸨差不多,但可惜我是个正经人,很少去青楼,一时之间没有分辨得出来。 然后闻采婷挂着那种老鸨子的笑容带我去看了她的几个“干净货”。 几个“干净货”带着或是忧虑或是紧张或是嘲讽或是愤怒的神情看向我们。 我整个人都僵硬了。 偏偏闻采婷还用那副好听的嗓音向我巴巴介绍,“这是妾在宜阳带回来的,是个军医,出身低贱了些,脾气很坏,但相貌实在好,这是妾在洛阳带回来的,是个小商人的儿子,有些骄纵,但相貌实在是好……” 她介绍了半天,最后的结语全是“但相貌实在是好”。 我算看出来了,闻采婷这人就是个随心所欲的女采花贼,仗着武功好,见到良家美男就要掳回来。 我沉下脸。 闻采婷的笑有些僵硬了,但她还在试图给我灌输“没有女人不爱俏,邪王虽好偷腥妙”的强盗逻辑。 可惜演技不到家,不仅没有石之轩会说服人,还在说到石之轩的时候咽口水了,很显然就算拥有面首三千,她对于吃不着的石之轩仍然很是垂涎。 我说道:“把人都放走。” 闻采婷显然有些不太甘愿,但她只是看了我一眼,就缩了脖子,没有再反驳,而是让人把她的这批“干净货”带出去放掉。 我又说道:“其他的那些被你掳来的人也都放走,日后不得再去骚扰。” 闻采婷极度不乐意,小声地说道:“他们不一定愿意走呢……” 我语气尽量放得缓和一点,但还是带了点怒气,说道:“我初来乍到,所以对闻长老网开一面,想走的人立刻放走,不想走的另当别论,日后我会在各处张贴新规矩,倘若再有人掳掠良家,行不轨事,不要怪我不客气。” 闻采婷顿时不敢吱声了,连忙让人通传下去。 分卷阅读162 忙了一个下午,最后统计四百五十四人,其中有四百一十三个人想要离开,剩下的人里除了被闻采婷的花言巧语迷惑的傻瓜蛋子,大部分都是“年老色衰”,早已被闻采婷厌弃,被打发去干杂活,又找不到家人只能依靠阴癸派过活的可怜人。 如果不是还要和祝玉妍结盟,我很想杀人。 闻采婷这边动静一大,整个阴癸派也都收到了风声,于是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许多阴癸派里有点身份地位的人也都纷纷把身边的侍妾面首放走,生怕给我留下什么把柄。 我甚至还看到一些不肯走的少年少女抱着盘缠哭哭啼啼守在阴癸派外面,乞求主人回心转意。 阴癸派的肃风行动进行了大半个月,祝玉妍终于想通了,不过她有条件。 祝玉妍把条件给我列了下来,第一,阴癸派配合我没问题,但不能受石之轩的管辖,这点我是同意的,第二,她本人可以随时受我差遣,但是不要和石之轩见面,我也同意,第三,日后魔门整合,阴癸派不能和其他势力享受相等待遇,简而言之,她要在我一人之下,其余人之上。 我虽然不觉得人需要分三六九等,但就目前而言,阴癸派本身的势力确实是在其他所有魔门派系之上的,祝玉妍的要求无可厚非。 在祝玉妍点头之后,阴癸派正式听我调遣。 我的下一个目标是灭情道。 挑上灭情道最大的好处在于他们的老巢就在长安城里。 之所以没有第一个就近挑灭情道,是因为阴癸派势力最大,弄掉阴癸派之后,再弄其他门派就很方便了。 灭情道传人席应在自创魔功“紫气天罗”被我一脚踹散之后,很乖很乖地同意做我下属。 我听说这个人在之前跟人比试的时候输了一招,然后背地里杀了别人全家被撵到西域去,最近魔功大成才敢回来,我想了想,觉得他应该没法背着我杀了石之轩,也就暂且不去管他。 我合计了一下,阴癸派,灭情道,加上石之轩的花间派,补天阁,天莲宗,魔门两派六道只剩下邪极宗,真传道,魔相宗了。 邪极宗自最后一个邪帝向雨田后已经落魄,剩下的两家则是魔门末流中的末流,杂鱼中的杂鱼。 不是这两家的问题,而是他们的功法太高深,非天赋超绝之人不能修习,几乎没有传人能练成,这就很苦了。 我准备试试找一下这三家,如果实在找不着,那就不找了。 反正也没有什么用。 ☆、追到隋末砍邪王(16) 邪极宗的传人有四个那么多, 全是上一代邪帝向雨田的弟子。 但据说当年四个打祝玉妍一个都是惨败而归。 而且邪极宗的势力已经被阴癸派消解得差不多,按照祝玉妍的意思,向雨田的那四个徒弟为人反复无常,很容易背后捅刀, 最好还是不要浪费时间去收服他们。 至于真传, 如今的真传明明已经是一条杂鱼了, 偏偏还要内部搞分裂,分成道祖真传和老君庙, 好在也算有名有姓,通过安隆那边的消息, 我甚至都没出门,那分裂的两家已经同意并入新魔门。 最后一个魔相宗, 找不着。 至此魔门势力算是勉强统一了。 然后就面临了一个严峻的问题,究竟是支持太子李建成还是更有本事的李世民。 石之轩支持李建成只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但他这个人一向很自信,明知李建成比起李世民就是个渣, 他也觉得自己能将这个渣扶上帝位,虽然根据我所知的历史来说,李建成是失败了的, 但如果那个时候石之轩没有精神分裂发作, 想来玄武门之变的生还者调换一下,李建成确实是可以成功的。 但我还是觉得太冒险了。 石之轩自己都知道自己是在冒险,但他跟我说道:“李世民已有慈航静斋保驾护航,为名声计, 他不太可能放弃慈航静斋转而接纳魔门,与其送上门去找不痛快,不如支持李建成。” 我想了想,说道:“如果慈航静斋不再支持他了呢?” 石之轩陡然看向我,“何意?” 我说道:“原本阴癸派和慈航静斋约定的二十年大比就快要到了,婠婠的武功和师妃暄不相上下,没什么比试的必要,但我可以用魔门头目的名义给白道下帖,要他们选出一个白道魁首来和我比试,倘若我赢了,不要求白道退出江湖,只要她们慈航静斋封门闭馆二十年,这是不是一个很合理的要求?” 石之轩想了一会儿,才道:“白道之中,确实没有能和姑娘相提并论的人物,但倘若早知姑娘武功底细,恐怕他们不会应战。” 以前也不是没有过,向雨田如日中天的时候,整个白道一个屁都不放,向雨田死去的消息传遍江湖之后,白道就又抖起来了。 我说道:“可以传出一些风声,说我除了击败祝玉妍之外并没有其他战绩,白道里能胜过祝玉妍的高手总是有的吧?” 分卷阅读163 石之轩露出一个微妙的表情。 我摸了摸鼻子,问他,“没有吗?” 石之轩委婉地说道:“如果宁道奇也算的话,应该是有的。” 我懂了。 过了两天,长安城里落雪纷纷,距离石之轩定下的婚期还有两个月,我跟祝玉妍来回通了几封信,商议了一下,决定在过了新年之后弄一个正式的魔门大会,给我一个好使的身份,不然就这么去向白道下帖子比较没有牌面。 我还没参加过魔门大会,头一回参加竟然就是要当头目了。 石之轩犹豫了几回,对我说道:“其实姑娘不必要自称头目,听上去很是……怪异,魔门对于姑娘这样的人有一个统一称呼……” 我愣了一下,猛然反应过来。 圣君。 魔门圣君。 邪帝只是邪极宗自封的名号,和什么阴后天君邪王没多大区别,唯有圣君,才是真正的魔门掌控者。 我明明对这个名号没有多大渴求,却在想起这四个字的时候浑身一颤。 我想了想,把这归结为虚荣心理。 新年在裴府里过。 石之轩平时总穿青衫,到了年关竟也换了一身颇为鲜艳的金白二色长衫,颜色好看,越发显得潇洒风流,杨虚彦没有衣服换,也没有钱,于是在新年前三天出去转了一圈,回来就有钱裁了两身新衣,我很怀疑他是出去偷东西了,但想了想,没有说他。 年轻人总是要脸面的。 新年那天雪下得更大了,撇去那些来送礼的官员,裴府里其实很是冷清,杨虚彦就算穿着身红衣,也还是阴沉得跟个游魂一样,到了下午就不见踪影了。 我跟石之轩在花园里的凉亭喝酒,铺着厚厚软垫的石凳边上点了两个炭盆。 石之轩似乎觉得炭盆和雪天喝酒赏景的风格不搭,几次看向炭盆。 我给自己倒满一杯,说道:“习武又不是修仙,雪天里烤烤火多舒坦的事。” 石之轩道:“之轩只是觉得地上的雪平白被火炭融了一片,糟践了。” 我看了一眼地下,来的时候没注意,我跟石之轩都没有留下脚印,整片茫茫的白雪里只有炭盆边上被融化了一大片,露出光秃秃的地面来,像是画卷上污了一块墨。 石之轩这个人有点完美倾向。 我为了宽慰他,抬手把手里的酒浇了出去,顿时雪地里又融开一滩。 我眨了眨眼睛,问石之轩,“现在觉得好些了吗?” 石之轩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不该打搅姑娘的兴致,现在当真好了很多。” 我却有些不大高兴。 我不是很喜欢石之轩这种事事顺着我的态度。 我问他,“一个人伪装出来的表象可以持续多久?” 石之轩微微笑道:“姑娘不喜欢?” 我撑着脑袋侧过头看他,没有说话。 石之轩轻轻地说道:“姑娘可知,一个女人倘若总是用一种探寻的目光看向一个男人,只要那个男人不是很讨人厌,她是很容易爱上那个男人的。” 我撇了一下嘴,说道:“我很好奇你年轻时那个讨人厌的样子是怎么勾了一个又一个的。” 石之轩笑道:“看来我的婚事已成了一半。” 我瞪起眼睛,说道:“我不是吃醋,只是好奇。” 石之轩问我,“吃醋是何意?” 我差点以为他是在逗我。 但随即才想起来,吃醋的那位主人公现在还在李世民帐下。 我想了想,模糊了一下朝代,只道:“以前听说的一个故事,有个皇帝想要赏赐一个重臣小妾,但那重臣的夫人不同意,那个皇帝就让她在服毒自尽和同意小妾进门之间选,那个夫人就说,她死可以,但小妾不能进门,说完就喝了皇帝让人呈上来的毒酒,但那是醋。” 石之轩听完,只道:“可怜。” 我有些奇怪地问他,“哪里可怜?” 石之轩道:“一个宁愿看着夫人死也想纳妾,一个宁愿死也不肯要夫君纳妾,薄幸对烈性,哪里不可怜?” 我思考了一下,说道:“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 石之轩道:“我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倘若臣子坚持不受,自然也没有皇帝插手臣子家事的道理。” 我摇了摇头,问他,“如果你是那个夫人,你会怎么办?” 石之轩大约没想到我会这么问,整个人都怔了一下,随即他笑了,说道:“如果是之轩的话,何必吃皇帝给的醋,遇上这样的薄幸人,又爱他到宁死也要独占,不如备一壶真毒酒,和他同死。” 非常魔门的想法了。 石之轩说完,反倒微微笑着问我,“姑娘呢,倘若姑娘只是个寻常妇人,遇到这样的事情会怎么办?” 我毫不犹豫地说道:“杀人逃命。” 石之轩的笑容更加动人了,眸子里闪着好看的光彩。 酒过两壶 分卷阅读164 ,有下仆送来热腾腾的吃食,我有点不太想吃,石之轩忽然说道:“送些生水鱼过来。” 我半眯着眼睛看他。 冬天里的鱼是很难买到的,但肉质还好,石之轩按住鱼,用一把轻薄如纸的小刀片了一盘轻薄如纸的鱼生。 我没想到他还有这样的手艺。 鱼生的味道很好,比起熟鱼多了一份鲜甜,雪地里不用冰镇,伴着五辛盘吃风味更佳。 石之轩却不吃鱼,仍旧喝他的酒,凉亭外细雪纷飞,衬得他喝酒的样子格外风雅。 我忽然又想睡他了。 可惜石之轩没能领会我的意思,他平时里三句话不离“姑娘随意”,但每到我真正想要睡他的时候,他就变得很是端庄,仿佛根本看不懂我的眼神。 我只能退而求其次,问他,“今夜我能不能和你一起睡?” 石之轩眉头微扬,有些意外地问道:“姑娘?” 我摸了摸鼻子,说道:“雪后寒凉,我一个人睡很冷……又不做什么!” 说到后面,我已经有些恼羞成怒。 好在石之轩并没有一装到底的意思,只是嘴角的笑意越发明显,语气里也带着几分笑,说道:“之轩的身体很暖,一定不会冻到姑娘。” 我已经准备站起来走人了。 石之轩笑了笑,安抚我道:“只是开个玩笑,不过今夜之后,之轩的婚事想来是真的成了一半?” 我觉得他是在想屁吃。 临到入夜的时候,我夹着两个软枕去敲石之轩的房门。 石之轩的枕头是木枕,我跟他一起睡的时候都不愿意枕他的枕头,但软枕容易压扁,对我来说,两个枕头叠在一起的高度才是刚刚好的。 石之轩给我开了门,他背对着身后的烛火,脸色看不太清,却越发映衬出那双透着妖异魅力的眼睛。 我顿时有种想睡他的冲动。 太好看,忍不住。 ☆、追到隋末砍邪王(17) 距离上一次和石之轩一起睡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月。 一时之间有些生疏。 我把两个枕头叠在一起放在床的内侧,背对着石之轩解了外衣, 脱鞋上床。 被褥里还是冷的, 我虽然不怕冷,但并不意味着我感受不到冷, 我打了个寒颤, 拍拍枕头,对石之轩说道:“快上来,我要冷死了。” 石之轩没有让我等太久,不多时衣衫半解,躺在了我的身侧。 我把两只冰冷的脚放在他的腿上捂热。 石之轩大大方方地任由我动作, 捂了一会儿,又格外自然地伸手将我两只同样冰冷的手捂着。 脚底暖暖的,手上热热的。 明明从未有过和别人一起睡的经验,我却隐隐约约有些朦胧的念头, 像是从前有个人也这样替我暖过被窝, 只是格外嫌弃我把脚放在他身上去捂,但仔细想想,却又完全不记得有这段记忆。 可能是年纪到了, 开始臆想男人了。 等到四肢渐暖,我从一开始的平躺姿势换成了侧抱着石之轩的姿势,一只腿压在他的腿上, 一只手环住他的腰,这是一个极其舒服的姿势,但据说被抱着的人不会很舒服。 我问石之轩, “如果以后天下太平了,魔门昌盛了,你想做什么?” 我没有告诉他我准备去杀猪。 石之轩说道:“年轻时候想过。” 我抬起头看了一下他,想看看他说这话时是什么表情,但我白抬头了,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我只好又躺了回去,问他,“那时候是怎么想的?” 石之轩似乎在回想,过了一小会儿,慢慢地说道:“第一次,我想做魔门第一人,凭武功江湖称王,为了这个念头,我放弃了很多。” 我忍不住问他,“你现在后悔吗?” 石之轩道:“只有无能的人才会后悔。” 我其实经常后悔,但我没有说出来。 石之轩又道:“第二次,我想退隐江湖,不为秀心,只因我那时自觉神功已成,放眼天下再无值得留恋之事,倒是过了一段至今想来仍觉美好的日子。” 我忽然有些感触,说道:“自古平常最难得。” 石之轩却道:“不,我生来不愿做平常人,之所以觉得那段日子美好,是因为有个人相伴,显得不那么寂寞而已。” 我惊了一下。 这话说得堪称薄幸之最,倘若碧秀心活过来听见这话,也许会立刻又气死过去。 我理智上觉得这话不对,但心里却不知怎么有些想要赞同。 石之轩轻声说道:“姑娘也觉得我不对么?我自己也这么想,即便是对秀心,我也从未向她倾吐过这些,但我总觉得,姑娘是能懂的。” 我想了想,说道:“我不懂。” 石之轩失笑,我蹭了蹭枕头,让姿势变得更加舒服一些,这才继续说道:“我有时候会 分卷阅读165 觉得一个人睡太冷,所以会想来跟你一起睡,身边有个人躺着,不光身体不再冷,就连心里都踏实了。” 寂寞是一个很虚的词汇,就实际来说,只要白天总见得着人,晚上身边睡着个人,嫌烦都来不及,哪里还有空去寂寞。 石之轩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叹了气却又笑了,说道:“姑娘聪慧。” 我喜欢他夸我,尤其是这样真心实意的夸。 外间特意留了一小截的蜡烛晃了几下,渐渐地烧干了,房间里也黑了下来,眼睛稍微适应了一会儿之后,借着一点月光,我还是能看清石之轩的样子。 因为聊了许久的话渐渐消弭的念头又浮了上来。 我闭了一会儿眼睛,企图睡觉,但完全没有用,不光没有用,还让我更想要另一个睡觉了。 我这个人一向对自己很宽容。 于是我问石之轩,“你想不想跟我睡觉?” 石之轩侧头看向我,夜色下更显得眸子黑白分明,竟难得带了几分清澈之感。 我们现在已然躺在一张床上准备睡觉,我说的睡觉自然是另一个睡觉。 石之轩笑了,说道:“只要姑娘想。” 他这话说得很没有意思,仍旧是先前的那一套逻辑,我有点不开心。 石之轩的笑没有半分改变。 我半撑着脑袋看他,半晌才说道:“想就是想,不想就是不想,就当我是个胁迫你的大魔头好了,现在大魔头给你拒绝的机会,我不喜欢勉强别人。” 石之轩看着我,似乎也没有犹豫多久,他缓缓地说道:“美人在抱,之轩怎么舍得拒绝?” 我瞪圆了眼睛,认为这话是在讽刺我。 石之轩陡然靠近,温热的唇在我嘴角轻轻碰触了一下,替我捂手的那只手向下,握住了我的手腕,指腹在脉门上摩挲,带起我一阵莫名的颤栗。 脉门大多时候是武者的罩门,但凡稍有经验的习武之人都知道移脉藏拙,自从武功突然大成之后,我自己都没找到自己的罩门,石之轩自然也不是为了拿捏我,但身体本能的反应总是没办法控制的。 石之轩微微地笑道:“这只手骨骼纤细,却是天生的上佳经脉;肌肤平滑,意味着内气运转通畅;肤色如雪,触手微凉,寒暑不变,是因内气修习到极致之后血气内敛,姑娘的身体正值武者的巅峰时期,且完美无缺,任何一个懂得欣赏的男人都会为此着迷。” 我被夸得脸红,几乎想要背过身去逃避石之轩的目光。 石之轩轻轻地又碰了一下我的嘴唇,点到即止,并不放肆,甚至给我一种格外温柔的感觉。 在这样的温柔之下,我渐渐又不害臊了,反倒是被他亲得不上不下,索性放开,在下一次蜻蜓点水的亲吻时按住了他的后脑勺,把吻加深。 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张烙饼。 烙饼的油从一开始的微凉渐渐地被火炙烤成滚烫的热油,我起初摊在锅底摊得很是惬意,随后油慢慢加热,渐渐把我烙得一面金黄,熟得冒泡,我忍不住按住了锅铲,但很快又被烙得无力再按,锅铲把我翻了一个面,我老实地等烙。 没想到锅被烧穿了。 我整个烙饼掉进了火里,烧了一天一夜一个半。 一天一夜一个半的意思是从前一天的夜里,到第二天的半夜。 最后大火浇灭,我摊平在床榻上,一根手指也不想动了。 我看向锅铲,锅铲的表情很平静。 我曾听人说过,花间派的武功风流写意,是魔门里最漂亮的武功,每一个花间派传人都是万里挑一的能装,在打不过别人时,被别人打伤时,甚至被别人快要打死的时候,都能保持一副完美的神态。 石之轩当真不愧是有史以来最厉害的花间派传人。 外间一轮雪亮的月。 地上全是水渍。 入夜前本来已经风停雨住了,备水洗浴了,偏偏我脑子一热,觉得浴桶可以盛得下两个人,想要省一桶水。 然后水没省成。 我喘匀了气,身体上并没有太多疲惫,但精神上已经透支,甚至产生了一种格外平静的心态。 我觉得石之轩跟我是反的。 简而言之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但石之轩打死也不会承认这一点的。 隔天外面的雪化了,宅院里被清扫得干干净净,连树枝上的雪都被敲打掉,唯有几处极高的屋檐上残存余雪,远远看着也颇有一番意趣。 我收拾了一点行李,还没收拾齐全,阴癸派那边就来人了。 来的是婠婠。 比起祝玉妍,我其实更喜欢婠婠,毕竟祝玉妍虽然比婠婠好看,但她没有婠婠乖巧可爱,何况她们的长相差距只有小拇指大的一点点,我还是宁愿喜欢更可爱一点的。 婠婠一见到我,就笑眼弯弯地向我行礼,叫了我一声圣君。 我不由得轻咳一声,说道:“还不算是,而且这个名号背地里叫还好,当面 分卷阅读166 叫起来实在是有些奇怪。” 婠婠笑道:“哪有奇怪哩,魔门里不知多少人做梦都想别人这么叫他们一声呢。” 我觉得婠婠说话总是特别好听,忍不住跟着嘴角上扬。 婠婠自然是来请我参加魔门大会的,这也就是走个过场,祝玉妍和其他人商议了一下,决定把魔门大会定在长安城里。 这样就不需要我赶过去了。 我不由得更加高兴了,并且忽然觉得祝玉妍其实也是有那么一点可爱的,至少很贴心。 婠婠看着我笑,忽然眨了眨那双墨玉似的眸子,语气也低了一些,说道:“虽然知道不当讲,但是,圣君当真决定要和石师成婚么?” 我本来还没决定,但认真想想,觉得和石之轩成婚也没什么坏处,于是点了点头。 婠婠小声地说道:“圣君的本事婠婠知道,但石师是个无心无情的人,即便嘴上说得再好听,也不会将除他自己之外的任何人放在心上,师父说她当年是飞蛾扑火,火伤飞蛾,无非是因飞蛾心中有念,婠婠只望圣君莫要执念太过,伤心伤情,反伤自身。” 我想了想,说道:“不用担心。” 我不怕石之轩无心无情,也不怕为他伤心伤情,更不会是扑火的飞蛾。 因为我本也是个无心无情的人。 ☆、追到隋末砍邪王(18) 距离原定的婚期还有两个月。 距离魔门大会还有四天。 长安城里变得很热闹, 除阴癸派弟子之外, 还有天莲宗灭情道真传一干人等, 补天阁的动静则要比他们小得多。 我的心态出奇平静。 魔门大会定在长安城西的揽月楼里, 那是长安有名的销金窟,原本是天莲宗的地方,在魔门大会开始前三天就歇业不再待客。 石之轩替我挑了几身新衣。 我无意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 那不适合我, 但我也不打算穿和他相似的青衫,索性穿了一身黑。 我出门的时候问石之轩,“你真的不去?” 石之轩眸子微垂, 嘴角带笑,只道:“我不愿见太多人,何况已经有安弟替我表明立场。” 严格来说石之轩身兼两家, 魔门大会他不到场显得不服气似的,但他已经交出花间派和补天阁的印信, 由安隆代为参加, 立场已定,他人到不到并不需要在意。 我也只好点了点头。 我不是一个人去的, 我身边有婠婠。 婠婠今天难得穿了一身上白下紫的衣裙,乌发上簪着金珠,原本她穿素净白衣时就好看得像天上的明月, 这么一打扮就更漂亮了,游魂似的杨虚彦都多看了她一眼。 揽月楼很快就到了。 有楼高七层,其名为揽月, 揽月楼中央原本是表演歌舞的地方,从一楼到七楼直上直下将高台围空一圈,从底下可以看上七层高楼的顶,很是别出心裁。 由于魔门大会的特殊性,通向二楼的道路被封闭,中央高台处摆放座椅,座椅之间的空位很大,刚好可以给有资格入座的人带来的弟子站立用。 我来的时候,边上座椅已满,唯有不远处一个格外大而醒目的玄石雕龙的座位空着。 祝玉妍的位置距离那个座位最近,她对面的位置却是空着的,上面放着两个印信,边上坐着安隆,应当是预留给石之轩的位置。 我一只脚刚刚踏进来,所有人便都朝我望来。 除了熟悉的阴癸派的人和安隆,这么多人里我就认识一个被我一招击败的席应。 我不怎么客气地朝着那个空出来的座椅走去。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高高瘦瘦的丑八怪站了起来,他身侧立着个一看就很重的铜人,他一只手拍在铜人背上,发出一声低沉的震响,见众人都朝他看来,他才慢条斯理地说道:“祝宗主先前说此次圣门大会是为选立圣君而办,这么这位朋友迫不及待要坐上去了吗?” 我看向祝玉妍,问她,“这是谁?” 祝玉妍一身红衣,越发衬得玉容娇艳,她笑了一声,说道:“他是前任邪帝向雨田的弟子,浑身上下也就这个名头能入眼,其他不值一提。” 那就是连名字都不需要记住的意思了。 丑八怪没有被祝玉妍激怒,反倒是用那双精光内敛的眸子打量了我片刻,又道:“圣君岂是空有武力便能服人,阴癸派认这个丫头做圣君,问过旁人了吗?” 离他最近的席应立刻说道:“灭情道认。” 真传道的两家连忙跟着说道:“老君庙和道祖真传也认。” 安隆的牌面最大,张口就道:“天莲宗认,另外有石大哥的印信在这里,花间派和补天阁同样认。” 丑八怪的脸皮抽了一下,才道:“这是你们事先商量好的!” 我想了想,对丑八怪说道:“听说向雨田死后,他的弟子全都叛出了邪极宗自立门户,你总不能是向雨田死后收 分卷阅读167 的徒弟,你既然已经自立门户,应当不能再算是邪极宗的人。” 丑八怪振振有词,“但我仍然是圣门中人!” 我问他,“所以我今天就算打赢了你,你也不肯认我做圣君?是不是?” 丑八怪凛然说道:“是!圣君岂能……” 我只要他前半句话就够了。 我抬手吐出一口内气,脚下虚影一闪,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时已然和丑八怪脸对上脸,我用从石之轩那里学来的补天阁武功,三根手指破开罡气,直接捅穿了丑八怪的心窝。 丑八怪倒地的时候,才有人反应过来,我不管旁人怎么看,用婠婠递来的帕子擦了擦手,问道:“还有没有人不同意?” 没有人回答我。 于是我就坐上了那个又高又宽的石雕大椅。 坐得不是很舒服,并且冰屁股。 剩下的大多话是祝玉妍和安隆替我说的,我无聊到坐在椅子里抠手指头玩。 一场魔门大会开始得平平淡淡,结束得无波无澜。 倒是魔门大会结束后两天,我出门下馆子的时候遇到了师妃暄。 和第一次相见时的男装打扮不同,出现在我面前的师妃暄穿得虽然素淡,却掩盖不了穿回女装的事实,我觉得我可能天生对这一类气质清冷仙气飘飘的美色没有抵抗力,只是看了她几眼,就全然忘却了初见的不愉快。 我连说话的语气都不自觉软和了一点,问她,“怎么来长安了?” 师妃暄面色不变,说道:“妃暄在路上听说了一些事情。” 我立刻明白她是来做什么的了,不由得有些头疼,我说道:“给你们白道的帖子前天刚下,你就来了,我还以为你不知道。” 师妃暄说道:“此事就快传遍江湖了。” 我问她,“假如我现在跑了,你会不会追上来?” 师妃暄板着脸说道:“姑娘说笑了,倘若姑娘存心要躲妃暄,妃暄怎么可能追得上姑娘。” 我忽然伸出手,捏了捏她的脸颊。 师妃暄长得很好看,被捏着脸颊的样子有一点可爱。 师妃暄抬起眼,用淡淡的眼神看着我,仿佛被捏着脸颊的是别人一样。 我叹了一口气,松了手,给她让开一条路,示意她进到雅间里去坐。 师妃暄一点都不害怕我把她拐卖了,只是稍稍惊讶了一下,就顺着我的意思走进雅间里。 桌上摆着一大桌的菜。 天莲宗是做生意的,而且做得很大,很有钱,整个魔门加起来不如他一宗有钱的那种有钱,我现在到哪都可以记天莲宗的账,这家长安城里饭菜最好吃的酒楼更是天莲宗自家产业。 简而言之,吃饭不用给钱。 我开了一坛酒,给师妃暄倒了一杯,她并不推辞,只是也没有喝。 不光不喝酒,甚至不动筷,宛若不食人间烟火的观音。 在观音的目光注视下,我渐渐地也吃不动了,只好放下了筷子,擦了擦油乎乎的嘴。 我有些无奈地说道:“你打不过我,难道准备说服我吗?” 师妃暄轻声说道:“姑娘不像是不可理喻的人。” 我喝了一口酒,问她,“所以你觉得你们白道的道理是对的?” 师妃暄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反而说道:“魔门两派六道,不知姑娘出自哪一家?” 这没什么可隐瞒的,我说道:“补天阁。” 师妃暄眉头微挑,沉吟了一下,才慢慢地说道:“补天阁专精刺客杀手一道,即便有走投无路拜入魔门的人,也不会选择补天阁,补天阁的弟子来源大多……” 我说道:“大多是从流民中购买孩童,另有杀手接屠门单时留下资质较好的婴孩,不必猜了,我是父母双亡后流落江湖,被拐卖进补天阁的。” 师妃暄蹙眉,但没有说什么,只道:“魔门利益至上,资质好的弟子自然不会受太多苦,但姑娘应该也见过那些资质低下的孩童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尤其是在补天阁那样的地方,姑娘当真认为魔门比白道更适合将来的一统之世?” 我想了想,说道:“杀人千古业,盛世里也有杀手,没有补天阁也会有别的势力,只推到魔门的头上未免太过片面。” 师妃暄大约当我说的是杨坚在位的时候,不由得微微摇头,说道:“隋二世而亡,不能代表白道的理念,妃暄所想的盛世,当是路无饥民,夜不闭户,青壮得用,老幼得养,仓廪实而知礼节,人人生而富足,不会再有罪行,更不必要有补天阁这样的存在。” 她说得很好。 我没有见过,并不相信。 但我决定对她的态度再好一点。 我温声说道:“白道有天下信众,对你们来说维护世道安稳并不为天下大义,只是在其位谋其政,你怎么知道魔门广传道统之后,不会把世道治理得比你们更好?” 师妃暄道:“既然白道可以维护世道安稳,又为何要冒险让魔门 分卷阅读168 传道?” 我说道:“从前没有,现在可以有。” 师妃暄道:“苍生何辜?” 我有一点喜欢她了。 但我还是说道:“白道之中佛门的比重太大,佛不能治世,和尚尼姑只需念经占地不税,长此以往必然引动百姓效仿。” 师妃暄拧眉,说道:“佛门本为清修之地,姑娘说的不过是些贪妄之人。” 我摇了摇头,说道:“人都是贪妄的。” 话已至此,师妃暄没法说服我,我也没法说服她,我只好说道:“一向都是谁拳头大听谁的,过去白道的拳头大,听白道的,总不能现在我的拳头大了,就说拳头不算,要讲道理。” 师妃暄叹了一口气,离开了。 ☆、追到隋末砍邪王(19) 按照石之轩的说法, 白道派来迎战的人有很大可能性会是宁道奇。 散人宁道奇是天下三大武学宗师之一,据石之轩的说法, 他的武功应当在另外两人之上,他跟宁道奇也有许久没有见过面了。 但一个武者, 时间只会让他变得比从前更加厉害, 而不至于倒退。 我对宁道奇的期待不大。 谁都不会期待一个老头的。 虽然石之轩解释了宁道奇只是心态疏阔, 不愿意耗费真气把自己弄得年轻一点。 但长相是个老头对我来说就是老头。 我倒是听说了另外一件事, 寇仲和徐子陵取出了昔年杨素留下的宝藏,也就是名声很大的杨公宝库, 魔门对里面的宝藏没多大兴趣, 唯独对当时建造宝库时被天下第一巧匠鲁妙子一并放进去的邪帝舍利势在必得。 其余人还算守规矩,尤其是祝玉妍, 事情就是她让婠婠来同我说的, 而向雨田还剩下的那三个弟子不知出于什么样的膨胀心态, 觉得他们只要得到了邪帝舍利就不需要怕我,所以果断地藏匿了起来, 试图夺宝, 白道则希望毁掉邪帝舍利, 几方势力在长安城争斗得不可开交。 邪帝舍利是邪极宗第一代邪帝谢泊在挖坟时挖出来的黄晶,他当时研究了很久也没研究出个所以然,只发现了邪帝舍利可以储存人的元气,他临终前将自己毕生元气注入邪帝舍利内,留书给后人,试图让后人来破解邪帝舍利的奥秘, 但后人也没研究出个啥,倒是都学了他,每一代邪帝临终前都会把自己的元气注入到邪帝舍利里,但从没人能研究出如何把里面的元气倒腾出来。 我在后世其实都没听说过几次这个东西,只知道最后好像是落到了石之轩的手里,但想想应该也没有什么用,毕竟石之轩又没有破碎虚空。 我算是知道了师妃暄为什么来长安。 但我对邪帝舍利没有兴趣。 确认了我的态度之后,魔门才算是动作了起来,长安城里更加热闹。 又过了几天,石之轩把邪帝舍利拿了回来。 这在我意料之中。 毕竟整个魔门也找不到一个比石之轩更厉害的人了。 邪帝舍利内的元气对旁人来说是没办法取出的,但石之轩不一样,他修炼的不死印法恰恰好就是可以在生死二气之间自如转换的武功,邪帝舍利内的元气对他来说作用不大,唯有萦绕在晶体表面的极强极多的死气才是最重要的。 死气转生气,生气化内气,石之轩起初是关门参悟了几天,之后就不避着我了,过了几天,又找了一颗白玉圆珠和邪帝舍利一起拿在手上,就跟个手把件一样,时不时还转两下。 我能看得出来,邪帝舍利外表涌动的气和他体内的真气之间透着的那种奇特韵律。 我好奇地问他,“这颗邪帝舍利真有那么厉害,可以储存那么多代邪帝的元气?” 石之轩想了想,说道:“不,元气的数目没有那么多,大概是存放时间久导致流失,但元气越是流失,死气越多,对于我来说没什么分别。” 我问道:“那元气对你来说有功效吗?” 石之轩说道:“如果数目再多一些,功效比死气大得多,而且易于吸收。” 我向他伸出手。 石之轩定定地看着我。 我没怎么犹豫地说道:“让我试试吧,我很好奇能吸收那么多邪帝的元气,这颗邪帝舍利的极限究竟在哪里。” 元气和内气不同,元气是先天之气和后天之气的总和,一个人生来就有元气,这部分的元气叫做先天之气,随着年龄越长元气也在增长,后天增长的元气叫做后天之气,不比先天之气精纯,而内气则是后天修炼得来的真气,真气庞大的话,后天之气也会跟着增长,邪帝舍利吸收的就是后天之气。 如果一定要通俗一些来讲的话,后天之气是我一拳打出去的时候带出去的东西,是我的力气,我修炼的气叫内气,内气越强,力气也就越强,打出去的力气无法回来,消耗的内气却可慢慢恢复过来。 石之轩将邪帝舍利放进了我的掌心里。 我五指 分卷阅读169 并拢,试探性地放出了一丝元气,我本以为吸收了许多邪帝元气的舍利可以很快地吸收掉我放出去的元气,但我只听见了一声细细的石裂之声。 一股极其庞大的杂乱死气陡然从那一道微不可见的裂缝中涌现出来,我连忙把它塞进石之轩的手里。 这一次石之轩闭了半个月的关。 我有些愧疚,又很担心他饿死在房间里。 就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杨公宝库和邪帝舍利的事告一段落,取而代之的是宁道奇代表白道应战的消息。 我不知道他一个无门无派的人是怎么成了白道代表的。 甚至怀疑他是不是被慈航静斋给饲了。 但和他一战是板上钉钉的事。 我当时下约战帖的时候很有心机地把地点定在了长安城外一百里的山上,这样我就不用赶路了。 但宁道奇是从慈航静斋走出来的。 慈航静斋位于长安城附近的帝踏峰,算起来我还要比他多走三十里路。 路程的亏损让我的情绪有一点不好。 但我临出门的时候还是贴心地嘱咐了杨虚彦,让他不管石之轩吃不吃,都要记得定时给他送饭,如果超过五天还没动静,我到时候又没回来的话,一定要踹门,就算挨骂也得让石之轩吃饭。 一代邪王总不能死于忘记吃饭饿死。 杨虚彦答应得很是勉强。 距离长安城外一百里的那座山名字很是直白,就叫百里山。 之所以定在那里,是因为那座山直上直下,没有任何道路,想要到达山顶轻功必须要过关,这样可以很大程度地控制观战人数。 但我远远地看着,山顶上仍然站着不下百十个人。 来的多是白道的佛门,偶有些道士和江湖客的身影,不多。 慈航静斋全是女弟子,打扮得像尼姑的不多,大部分是像师妃暄那样白衣飘飘的美人,人群之中格外显眼。 阴癸派和慈航静斋离得最远,却是遥遥而对,祝玉妍远远地看见我,眼里带着笑意,对慈航静斋那边的一人说道:“清惠斋主,那就是我魔门的新圣君了。” 仿佛朋友似的语气。 离众人最远的地方立着一个身形伟岸的背影,他立在悬崖边上,衣袍整洁如新,仅是背影也散发着大宗师特有的气度。 我走近了一些,那人回过头来。 果然是个老头。 宁道奇看上去不如石之轩漂亮,也没有他潇洒风流,只是带着一股格外疏阔的隐士风采。 我只对祝玉妍点了一下头,就不再去管观战的众人。 宁道奇看了我一会儿,说道:“姑娘的眼睛很年轻。” 我想了想,说道:“那是因为我本来就很年轻。” 宁道奇又看了看我,他摇摇头,说道:“这世上有很多奇才,很多奇遇,奇才如石之轩,奇遇如寇小友,前者天赋异禀而少积累,后者奇遇虽多,但终是外力速成之故,心境实难突破,姑娘和他们都不同,是一个真正天人合一的武者。” 我有点听不懂他的话。 但我知道我来是干什么的。 我问他,“你是代表白道应战的人,我们之间不用废话吧?” 宁道奇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打不过姑娘。” 我睁大眼睛,说话的声音也提高了一点,“所以你要认输了吗?”在我赶了一百里路之后? 好在宁道奇摇摇头,说道:“但我总是要出手的。” 鉴于他的态度很好,我准备下手轻点。 我其实心里是有一杆秤的,对于魔门中人,一般我是不怎么管的,但如果犯到我的手里或是犯事让我看在眼里,基本上视情况打死打残,因为魔门没啥好人,而对于这些白道中人,我虽然有时候很不喜欢他们,甚至于恶心,但大部分时候他们就算惹得我很不高兴,我也不会下太重的手,因为白道没啥坏人。 宁道奇和石之轩一样没有兵器,成名技散手八扑,是以先天之气凝结气网,对敌时气网可以化成一把利刃直刺敌手至弱之处,不光需要对自身先天之气运用得当,更考验眼力和心境。 我在后世听说当年慈航静斋搞寇仲,就是先把寇仲的后援老丈人宋缺给搞了,当时就是宁道奇去搞的宋缺,和宋缺立下九刀之约,宋缺输了。 散手八扑最厉害的地方在于无孔不入,但凡有一丝弱点,就能被宁道奇的气找到突破点并加以扩大,直接导致全盘崩。 这门武功对于同阶的武者来说可谓是必杀技。 大概只有在对上同样可怕的不死印法时才会露出疲态。 我起初还准备下手轻点,但这会儿才发现我要是下手轻了,很有可能阴沟里翻船。 所以我和宁道奇一战只过了一百二十八回合,宁道奇吐血认输。 我摸了摸鼻子,对脸色苍白的宁道奇说道:“没有伤到心肺,你回去之后找个大夫喝点调养的伤药,很快就能好。” 宁 分卷阅读170 道奇把血咳完,才道:“老朽技不如人,愧对梵斋主了。” 我有些古怪地看向慈航静斋那边。 不会吧?宁道奇真的被饲了?还是梵清惠亲自饲的?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世界还有三五章左右,没耐心的小伙伴可以跳章等几天呀,下个世界是《多情剑客无情剑》,非魂穿,是身穿,不变美,CP李寻欢,良心很痛,但还是要嫖下去。 ☆、追到隋末砍邪王(20) 想歪的只有我一个。 就连和梵清惠最不对盘的祝玉妍都一副淡淡的态度。 大约是我的神情太过直白了, 宁道奇不得不在梵清惠走过来前又补充解释了一句,“老朽此前借阅过慈航剑典, 本是为还梵斋主人情而来。” 我摸了摸鼻子,深刻检讨自己的思想为何如此肮脏。 这时梵清惠走了过来。 我先前看过她一眼, 隐约觉得是个美人, 等她走近仔细再看, 果然是个美人。 不止美,还带着一股淡然出尘的气质,有些像师妃暄。 光是这一眼之缘,就足够我把之前的所有糟糕印象一扫而空, 我几乎有些怀疑慈航剑典是不是也和天魔**一样,有迷惑人心的能力。 我态度很好地对梵清惠说道:“梵斋主, 这一战是我赢了。” 梵清惠叹道:“事情当真没有回旋的余地?” 我知道她指的是什么, 我先前下的战帖里给白道的条件是很好的, 假如白道输了,只需慈航静斋封门闭馆二十年,假如白道赢了,则魔门直接退出天下争斗, 堪称苛刻。 饵不下得诱人一点,怎么会有傻子上钩。 我对梵清惠说道:“没有。” 梵清惠便不再开口, 眸子里带着悲悯之色, 比师妃暄还像个观音。 我不由得多说了一句,“没有慈航静斋,天下会更早安定。” 梵清惠抬起眸子看向我, 我不避不让,说道:“乱世只不过是世家门阀的混战,再加上魔门与白道推波助澜,如果慈航静斋不来搅风搅雨,又有魔门背后支持,如今实力最强的李阀自然可以用最快速度一统天下,到时候他们兄弟关起门来打破头,谁狠谁登基,又不关百姓的事。” 其实就我来看,慈航静斋做的未必是错的,李建成这个人做太子做皇帝其实都还成,毕竟都是姓李的,智商差不了多少,但李世民确实是天生紫薇星,战功赫赫又有治国之才,就算现在还没皇帝的名头,帐下也满满当当的文臣武将,南征北战从不怯场,简直肉眼可见的明君气象。 人最怕对比,一对比就要出事,这主要怪李渊不干人事。 假如他一开始定好了要让长子接班,他就该老老实实地培养好继承人,并且看住能力更强的李世民,让他在家吃自己,偏偏他不,他觉得每一个儿子都是宝,坚信自家老大天天屁事不干在大本营当太子也能稳定人心,坚信自家老二就算出去见过世面了,手里握着大量兵权了,随时一巴掌能拍死全家了,他也觉得老二是个吃素的乖宝。 与其说慈航静斋是代天择主,我倒觉得这是奇货可居。 梵清惠一时有些接受不了我的理论,她大概是觉得她发自内心地觉得慈航静斋做的事情都是为了天下苍生。 这很正常,大部分的人在做虚伪的事情时都会第一个把自己骗了。 我善良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让她回去念经。 我临准备走的时候,祝玉妍叫住了我,说道:“圣君方才的意思,是准备好要支持李阀了?” 我点点头。 祝玉妍也点点头。 但其实这事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仍旧住回裴府,吃饭喝酒练武偶尔出去转两圈,所谓的支持李阀,也不过是表明一个立场而已。 事情还是石之轩在做。 我回来的时候石之轩仍旧没有出关,他给李渊的理由是病了在家静养,期间李建成来过一次,李元吉来过两次,都被我给打发走了,我对李建成的态度还好,但对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李元吉就没什么好态度了,他头一次来没经验,被我一只手扔出去了,第二次来还带了几个江湖人,被我两只手一起扔出去了。 然后他就不再上门了。 说实话,我有一点小失望。 石之轩在四天之后出关,唯一比较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看上去并没有变得很憔悴,面上甚至还带着一丝红晕,完全不像一个十来天不吃不喝关在房间里的人。 石之轩解释道:“不死印法化死气为生气,食水为生气之源,倘若生气不绝,自然不需食水。” 我觉得这个解释很合理。 随即我那肮脏的思想微微抬了一下头。 我摸了摸鼻子,问他,“邪帝舍利里死气除了生气……还可以化一点别的什么吗?” 石之轩顿了顿,只道:“我还没有试过。” 然后我们就试 分卷阅读171 了一次。 上次烙饼没有经验,导致烙饼的和被烙的都有一点不圆满,这一次虽然只是试验,但烙饼过程在有来有往的讨论中变得很是友好,最终在如何利用邪帝舍利这个重大讨论上试验出了新结果。 结果是可以的。 我们烙了三天的饼,烙到后来我看见石之轩漂亮的腹肌都有点反射性想吐。 经此一役,我们各自消停了半个月还多两天,我严肃地和石之轩商量过几次,最后商量的结果是少食多餐,一天一两个时辰浅尝辄止为宜,过犹不及。 石之轩表示同意。 距离婚期还剩下十来天的时候,石之轩把邪帝舍利全部吸收完了。 虽然根据他之前的估计,邪帝舍利应该够他消化一年多。 不死印法化来的生气可以转换成他自身的内气,在我的眼里,石之轩看上去大约等于两个半的宁道奇,五分之三的我。 鉴于他的不死印法天生可以越阶对战,而我又没什么高深武功,这样的情况下,我觉得我们可以做点烙饼之外的事情了。 比如比武。 但我没想到的是石之轩比我要先提出来。 时间点在每天例行的两个时辰之后。 烙饼的锅铲刚刚离锅,还没来得及擦干。 我枕着我的两叠软枕,头发蹭得乱蓬蓬,侧着脑袋看他,不确定他那句约战是指烙饼还是真约战。 石之轩轻轻地将我的乱发理顺,用发带系好,动作就和他的语气一样温柔,“当日和宁道奇一战不过是儿戏,姑娘应该找个更好的对手。”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可你不应该这个时候提。” 我其实还有一点点想继续。 石之轩替我系好头发,还伸手抚摸了几下我的脸颊,说道:“我以为这是一件很寻常的事情。” 但我仍然看着他的眼睛。 石之轩的眼睛是我最喜欢的地方,有时亮若星辰,有时沉如深渊,更多的时候像是波澜不惊的水面,透着动人心魄的魅力。 我说道:“你不想低头了。” 石之轩看着我,嘴角轻轻地弯起,语调很轻,也很温和,他慢慢地说道:“之轩从前说过,弱者无权,如今虽然还没有十成把握,但之轩想要一试。” 我有点不高兴了。 我轻轻地说道:“你不愿意在任何人之下,所以你让安隆代你参加魔门大会,如今有了胜过我的希望,你甚至连一天时间都不想等,只想打败我。” 石之轩叹了一口气,却没有说话。 我问他,“假如我赢了呢?” 石之轩这一次倒是开口了,“姑娘随意。” 我说道:“随意的意思是指我可以杀你,或者维持现状给你继续积蓄力量的机会,又或者是废去你的武功,让你老老实实地做我暖床的男人?” 石之轩眸子里不带丝毫惧意,只道:“最后一个不可能。” 我也知道不可能。 石之轩是个多骄傲的男人啊。 我又问他,“假如我输了,你会怎么做?” 石之轩静静地说道:“维持现状。” 意思是他不杀我,也不废我,甚至给我积蓄力量杀他的机会。 这倒比我想象得要好一点,我有些无力地抱住了被褥,说道:“好好的日子非得拧着过,石之轩,你真不是个东西。” 石之轩轻轻地说道:“之轩没想到会这么快。” 我猛然半坐起身,指着门口说道:“滚滚滚!” 石之轩起身擦锅铲,然后穿衣,滚之前还慢条斯理地说道:“长安城附近没什么好地方,不如还在百里山。” 我用他的木枕对着他的后脑勺砸。 被他一只手接下。 石之轩带上门走了,听动静是去书房,那里有一个小隔间,是给他处理公务累了的时候小憩用的。 我躺在床上,脑子里乱哄哄的,有点生气,又有点理解,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莫名期待。 翻来覆去了一会儿,我去洗了一把澡。 屁股上的疹子还在,但摸着不疼不痒,我洗着洗着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不由得扭过脑袋撅起屁股去看。 是个疤。 疤长得有点像个人名。 我愣愣地伸手去摸,从第一个方字摸到最后一个看字。 方、应、看。 方应看。 我觉得有点头晕,可能是洗澡的时间太长了。 我从浴桶里起身,不知为何腿有点软,伸手去扶浴桶,却不小心打翻了放着花露的瓷盘。 一地碎瓷。 我跌回浴桶里,明明已经闭上眼睛,眼前却还是那一地的碎瓷。 我缓了很久才缓过来。 浴桶里的水慢慢变凉了,冻我浑身发冷。 我轻轻地伸手去拍水面,内气猛然化作一股极强的热力,水面顿时沸腾起来。 分卷阅读172 ☆、追到隋末砍邪王(21) 我坐在浴桶里。 我陷入了思考之中。 思考的当然不是水有点烫jio。 我现在的感觉就像是蒙在眼前的一层布被揭开了, 没什么玄奇的感想,如同一个人正常地回忆起了从前的事情,但我确定应该没人能像我一样,一回忆就是几百年的过往。 我记得我从前破碎虚空, 纵然世界行走的轨迹不一样,但那都是从前往后, 唯有这一次是回溯时空来到了唐之前的乱世, 也许我的失忆就和此事有关, 我怀疑破碎虚空的奥义不止在打破原本的空间跳跃到另一个空间里, 更在于破碎时空。 当一个人可以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游走的时候, 她已经不能再算是个人。 但我的心态出奇平静。 也许是早就预料到了会有这么一天。 我从浴桶里爬了起来, 擦干身上的水,换了一身衣服。 然后就站在窗户前继续思考。 我对魔门的武功没有太多想法, 从我自创出第一门武功起就是如此, 后来学了一些石之轩的武学理念也只是为了集思广益尽早突破,当然也有一些举世皆杂鱼,找不到知音, 便拿百年前惊才绝艳的邪王做个单方面笔友的想法, 纯粹寂寞使然,我从来没有想过跟他在一起。 所以对于目前的情况, 我是有点懵的。 我没想到失去记忆的,真正有着十八岁少女思想的我,居然是个脑子空空的傻丫头,只因为石之轩好看就想睡他, 并且睡出了感情,甚至想睡他一辈子。 石之轩就不是个能过日子的人。 十八岁的我真的是头铁。 两方记忆叠加在一起,导致我现在也有点分不清对石之轩的感情了,但我比较能够确定的是,石之轩的态度实在很诚恳,感情对他来说一点都不重要,他把尊严和骄傲放在一切之前,就算是他提出的那两个最佳方案,也都不怎么靠谱。 毕竟我要是一次次地打败他,他很有可能心态失衡决定避开我远走,积蓄了足够的力量再回来,或者我输给他,但当我输给他的时候,我也就成了碧秀心,弱者只能低头奢求强者的垂怜,而不可能要求强者一生一世。 总结仍旧是我头很铁。 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然后上床睡觉了。 日子还是得过。 隔天我见到石之轩的时候,和他确认了一下日期。 石之轩的意思是可以等几天,等到成婚之后,我想了想,说道:“不用这么麻烦,也不用再去什么百里山,就在揽月楼吧,还有,比武没有赌注怎么能行?你要是赢了,我这屁股还没坐热的圣君位置就给你,我要是赢了,你给我在长安买一个宅子吧,大一点的。” 石之轩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看得我有些怀疑自己早上起来是不是没有洗脸。 我问他,“你觉得这个提议不好?” 石之轩慢慢地说道:“不是不好,而是太好。” 我笑了一下,说道:“两天之后我在揽月楼等你,这个时间,有心想来观战的人,两天也足够他们赶到了。” 石之轩看着我,说道:“好。” 然后我就不说话了,专心地吃早饭。 吃完出门,直奔揽月楼。 我准备在揽月楼住上两天,毕竟都是要比武的人了,和石之轩低头不见抬头见有些尴尬。 两天的时间,确实足够有心人赶来观战了,绝顶的轻功日行千里甚至更远不是虚话,至于那些赶不到的人,根本不配观战。 我在这两天内深刻地思考了一下,最后想想还是决定留在这个世界一段时间,可能几十年,可能几百年。 这时的魔门和白道尚有许多秘籍不曾流失,我没有抢夺的意思,但看一看总是好的,然后我可以试试多待一些时间,等到安史之乱或者更早。 和石之轩过日子一点都不在我的计划范围之内。 尤其我一眼就能看出他身上越发浓郁的即将破碎虚空的气息。 也许他自己都是感觉得到的,和我一战除了为维护他邪王的尊严和骄傲之外,大约还有一些以战破境的意思。 我很理解。 我准备把石之轩送走,然后踏实留在这里,过上几年,再找个小的。 我不是很喜欢侯希白,但觉得杨虚彦不错,我的审美跟十八岁那年是全然相反的,杨虚彦年轻又好看,还是前朝皇室后裔,出身好,脑子应当也不错,除了性格孤僻一点没有坏处,那一点小小的野心也显得很是可爱。 想着想着,我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像是即将死夫君的小寡妇,不守妇道地看上了家里的长工,琢磨着以后如何养汉子。 这么一想……更有感觉了。 我在揽月楼里住了两天,两天的时间足够我把快要手生的武功慢慢地熟悉回来。 然后就到了约战的那一天。 在此之前,祝 分卷阅读173 玉妍专程来找我,问我和石之轩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很老实地说没什么事情,祝玉妍仿佛突然就理解了似的,看着我叹了一口气。 她大概是想多了。 鉴于她的气质实在和我的雪玉娇很相似,却又漂亮得多,我安抚地拍了拍她的头,说道:“不用想太多,我不伤心,这个没了可以找别的,还有更多更好的。” 祝玉妍轻声说道:“妾身年轻时也这么想。” 看来她是没有找到更好的,就算和别人生了孩子,也真心喜欢了其他人,她到底还是放不下石之轩,虽然是恨大于爱。 我没有再劝,对于一个大半辈子都是靠恨着一个男人来让自己更加努力的人来说,劝她不要再恨没有任何意义。 我只是又拍了拍她的头。 石之轩来得很早,这一点我从他的手札上早已了解过,石之轩从不会让他的对手等太久。 和上次百里山不同,这一次来观战的大多是魔门中人,还有些从别的地方赶来的江湖人,我甚至在人群之中看到了伪装过的徐子陵,可见这一次比上一次要热闹多了。 之前魔门大会的时候摆放着的座椅都撤走了,唯独留下了那把玄石雕龙的圣君座位,只是也移到了远处,留给我和石之轩的地方很大,甚至比当日百里山的山巅都大。 我原本准备快一点打,但石之轩一只手负在身后,明显还准备说话。 我只好站在原地听他讲。 石之轩看着我,说道:“姑娘这两天似乎变了许多。”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那是因为我本来就是这个样子,先前练武出了点岔子,脑子有一点不好使。” 大约是我的态度很诚恳的缘故,石之轩笑了笑,说道:“之轩原本猜也是如此。” 他笑起来的样子当真很有魅力,不是说长相,而是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男人魅力,一种傲气与才气并存的奇特感觉,我一向觉得唯有雪玉娇那样一颦一笑皆能勾起男人本能**的才算得上真正的女人,石之轩就像是另一个极端,不言不笑单单站在那里都能勾起女人的征服欲。 我忽然又觉得杨虚彦还是不如石之轩的。 我缓了一口气,对石之轩说道:“今日一战过后,你很可能破碎虚空。” 我话音未落,远处观战的人群中已然发出一阵喧哗之声。 即便是隋末,破碎虚空也是一件太过遥远的事情,最接近破碎虚空的邪帝向雨田,也在前些年放出了死讯。 石之轩的笑容却丝毫不变。 我在破碎虚空之后,已经能很好地收敛自身气息,除非实力和我在伯仲之间,或者能够胜过我才能发觉我的气息强弱,我先前失忆的时候虽然忘记了如何收敛气息,但心境跟不上实力就会显得浮躁,虽然显得很强,但完全没有一点返璞归真大宗师的气象。 我也无意暴露太多。 石之轩温柔地说道:“请。” 话音才落,幻魔身法发动,猛然逼近我身前。 我运起踏月法,瞬息之间避开他一击,随即一拳带起极寒劲风,和石之轩一掌对上。 《冷尸法》击出的死气带着极度的阴寒,倘若是旁人,此刻已经化成冰像,石之轩却可生生受下这一拳,将八成死气转换为体内生气,再由生气抗衡多余死气,所以我一击之下,竟没有太多效果。 我一点都不意外,随即脚下连转,又是一招《天火法》。 这一拳下去,石之轩仍然无事,唯有衣袖着火,被他一指抚灭。 他内气储备完全不如我,换了旁人来绝不至如此。 不死印法,遇强则强。 最妙的是,仅仅受了我两拳,石之轩已经能在下一击时用出稍显残次版本的《冷尸法》和《天火法》,显然已经从死气中汲取出了这两门功法的运行方式。 惊才绝艳。 我越打越心惊,越打越心喜。 甚至不知不觉用出了连带踏月法在内的十三门奇功之九。 石之轩也学去了七门。 我改变了主意,这样的人怎么能让他离开?他离开了,我要到哪里去找第二个对手? 我看着石之轩,眼睛渐渐焕发出光彩来。 ☆、追到隋末砍邪王(22) 不死印法确实厉害, 至少和四大奇书一个级别。 我这个人不太擅长破解别人的武功, 有了邪帝舍利内的死气, 石之轩的内力增长到了一定的层次,也无法再被以力破巧, 我心念电转之间, 陡然转换了攻击方式。 不死印法以死化生, 每多攻击一分, 就是给对手送去一分生气,往往到最后攻击之人耗空内气,而对手越打越精神振奋, 就像现在的我和石之轩, 但我一则内气积累深厚,二则刚好有应对的法门。 说是刚好应对也不太准确, 应该说是刚好有可以一试的应对之策。 那是我七十岁那年在一个远渡 分卷阅读174 重洋来到大唐的东瀛武者那里得来的灵感,那个东瀛武者有一门武功, 名叫截气,是以高明的身法与眼力在对手发出内气的一瞬间截取走对方的内气并回击的武功,我觉得很有意思,在征得他同意之后改进了一部分,并将改进后的武功交还给他, 由于用的是人家的武道理念, 我没有好意思截气归类到我的自创武学里。 我在一拳冷尸法击出之时立刻发动踏月轻功绕至石之轩身后,在他将冷尸死气化成体内生气之时迅速出手截走那一道生气,随即又是一掌拍在他身后, 然后再度截走一道刚刚化好的生气。 留给石之轩的只剩下无法消解的死气带来的伤害,我觉得他不光是失去了生气,可能还有一点真的生气。 石之轩一步幻魔身法和我拉开距离,闭目似乎是回想了一下我那道截气的法门,我立刻就明白了他还准备现学,倒也不拦着他。 不多时再度交手,石之轩确实已经能够用出截气。 比较值得高兴的是,我在这个过程里也学会了他的不死印法。 原本不死印法在后世就是一门传说中的武功,虽然秘籍没有流传下来,但武道理念还是可以找到的,到了我这样的层次,秘籍都是虚的,武道理念才最重要,就像截气,我只需知道原理,而非得到秘籍。 不死印法本身就是一门可以将对手活活拖死的武功,而当敌对两方都能使出不死印法的时候,比拼的就只有内气的深厚程度和速度,我的速度比石之轩快,往往他还没能将体内的死气完全化完,我就已经化去了他带给我的死气,然后打出下一击。 有不死印法维持生机,一次两次的抢先造成不了太多伤害,但千百次的伤害累积起来,便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石之轩先于我吐血。 对于至死也要保持风度的花间中人来说,吐血已经是重伤的体现,因为如果不是无法掩盖,花间中人决不允许自己在对战中露出任何破绽来。 我其实也有点不好过,我有点想吐。 但我忍住了。 石之轩擦去嘴角的血,眼神却堪称热烈,我已经感觉到了他身上的气息转变,并没有上前。 我已经准备在石之轩破碎虚空的时候把他截下来。 但就在这个时候,石之轩忽然开口道:“姑娘不是此界中人。” 并不是疑问的语气,相反,他说这话时异常笃定。 我也没有隐瞒的意思,点了点头,说道:“我早已破碎虚空,我从另一个地方来。” 石之轩问我,“虚空之后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我想了想,说道:“和现在一样。” 石之轩又道:“破碎虚空之后,人能得长生?” 我顿了顿,说道:“我已经活了几百年,尚没有要死的征兆。” 石之轩忽然笑了,说道:“很好。” 我看着他,距离我两百年历史的邪王没有传说中的迷途知返,看上去也不打算原地出家。 轻狂,桀骜。 我劝他,“你不要那么快做决定,往后你也许再也遇不到像我这样的对手。” 石之轩道:“姑娘很寂寞吗?” 换个时间地点,这话堪称调戏,然而我却是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说道:“人命皆有定,唯我辈长生,世无知己,寂寞难堪。” 石之轩轻声叹道:“但我还没有经历过。” 没有人能在破碎虚空的诱惑下保持冷静,石之轩这样的已经算好,想当初我第一次破碎虚空的时候比他还大个几十岁,却也是迫不及待,迫不及待。 石之轩问道:“姑娘不愿随之轩同行?” 我摇了摇头,说道:“莫说是人,连一片衣角都带不走。” 我很怀疑上一世的时候之所以又瞎眼又失武功,就是因为我带了太多的东西。 石之轩仍旧是那副笑容,只是先前听我说话时,他的瞳孔明明是变化了一下的,我只好叹气,又道:“你当真决定了?” 石之轩说道:“既能做鲲鹏,何必做蜉蝣?朝生暮死,不见天地,何等可怜。之轩只愿做鲲鹏,不愿做蜉蝣。” 这话太有道理,如果我没有经历过很多事情的话,只怕也会很赞同。 我忽然又不想把他留下来了。 就算留他一次,还有下次,石之轩本就不是个一个可以留得下来的人。 石之轩完全不知道他在去留之间转了一个圈,既知打不过我,又已经快要破碎虚空,他也想开了许多,当即认了输。 只是认输的邪王在观战众人的眼里大约并不能算是一个失败者。 本也是如此。 我叹了一口气,在石之轩转身走了之后也跟了上去,完全没有跟观战的人唠嗑的意思。 我的心情其实非常奇妙。 有的男人就像风,风来时百花开,风走了留不住。 但石之轩并没有立刻走,他不光把补天阁和天莲宗的事情交代得井井有条,还命人去了一 分卷阅读175 趟裴矩老家,将身份交还给那具英年早逝的白骨,又将不死印法的精义刻录下来,教给了杨虚彦,又将补天阁主的位置给了他,花间派有护派尊者,也早已定好了下一代宗主是侯希白,不需要他操心,还有一些其他的事情,也都打理齐备。 这个时候,距离他先前定下的婚期还有一天。 婚事是不成了,却不是新娘未至,而是新郎要走。 最后一个长夜,我想了又想,还是决定跟石之轩再烙一回饼。 正好石之轩也是这么想的。 这一次不像往日那么克制,又仿佛较着劲似的,谁都不肯先偃旗息鼓,我们放开了烙,竟也有些从未发觉过的契合。 身体契合,精神也同样契合,可惜是两个早已没有真心的人。 然后我们在花园的凉亭里看日出。 我一直觉得日出都是一样的,无非是身边陪着的人不一样,石之轩是个奇特的存在,我一点都不留恋他,只有一些淡淡的遗憾。 不留恋是因为我不爱他,遗憾是因为失去了一个可以酣战的对手。 石之轩也许要过几个世界才能明白,他毕竟太过年轻,还不懂那种天下之大,却找不到半个对手的感觉。 又或者,男人和女人不同,无敌才是他们所追求的终点。 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对他说道:“生离和死别,我更喜欢生离。” 石之轩笑了一声,说道:“女人的想法。” 看来他是觉得死别更干脆。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往后要是还有再见的时候,就当个可以一起喝酒比武的朋友吧。” 石之轩道:“好。” 他没有问我原因,像他这样的聪明人根本不用问原因。 两个寂寞的人分开之后,是不可能永远一个人的,倘若和他之后有了别人,以石之轩的骄傲,他不会愿意再和我在一起,倘若他在我之后有了别人,以我的骄傲,我也不会再和他在一起。 如果不是阴差阳错,我本也不会和这样的人在一起。 石之轩轻轻地揽住我的肩膀,在我的唇上轻轻地吻了一下,我的唇有些凉,被他暖得热了,他维持着半抱我的姿势看了我一会儿,随即慢慢地将我放开。 这便是分别之前,最后的亲昵了。 从此之后不相见,即便相见,也不再是情人。 这样挺好。 石之轩不像我一样有仪式感,要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破碎虚空,他觉得清晨的花园就很不错,何况如今正是早春时节,风景也好。 我把他赶到凉亭外面去,怕他破碎的动静太大,把凉亭弄坏了,这地方我还要住的。 石之轩无奈地笑着走出去。 此时他身上的虚空之气已经浓郁得快要滴水。 我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临行之前,石之轩忽而说道:“姑娘是之轩此生第一个求不得,无论多久,之轩都会记得姑娘。” 我想了想,认真地说道:“你是我这辈子第一个没睡够的男人,我也会记得你。” 石之轩笑了,不再如一个标准的花间传人那样矜持,笑得很狂,随即天地开一线,有异光席卷,将他的身影带离我的视线。 人走异光散。 很快,只有一个眨眼的时间。 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人能做到像石之轩这么潇洒的,实在不多。 比如劳碌命的我,就得承担十八岁的少女脑子进水时犯的错。 狗屁圣君。 ——《石之轩篇》完。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多情剑客无情剑》,CP李寻欢,熟悉的巨佬调.教向,来吧,一起丢掉良心奔表哥。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1) 我终究没有留太久, 乱世之后是初唐, 魔门的一切走上正轨之后,我就离开了。 离开是因为我已经明白, 即便看上去仍是我所经历的历史,但我来后,历史已然不再是历史。 坐上皇位的是李建成。 婠婠也没有收到一个叫明空的女弟子。 李建成没有太多军功,却长于治国, 在位四十年间,海清河晏, 天下太平。 我没有在洛阳找到我娘的祖上, 因为洛阳赵氏本是李世民的亲随。 一切都已改变。 这一次和以往不一样的是, 我破碎虚空时没有感受到丝毫阻力, 就像从一道门,走进另一道门,有一种格外玄奇的感觉。 我甚至在虚空中远远地看到了我的血河剑和凤凰簪,只是和它们之间有一层膈膜,我隐隐约约有一种预感,再过一段时间, 我就可以在虚空中自由行走。 然而摆在我面前的仍旧只有一道天缝,我没有犹豫, 直接走了进去。 落地的时候我就后悔了。 我的身上没有一丝布料,这其实在我的预料之中,因为破碎得太过容 分卷阅读176 易,我下意识地没有用罡气保护身上的衣服, 但破碎容易不代表下落的时候不会发生摩擦,落地之前我的衣服就着了火,瞬息之间化成了飞灰。 比起没了衣服,更让我难受的是我整个人缩水到了习武之前的年纪,原本就不怎么大的一双手变成了一把细细瘦瘦的小鸡爪子,手臂跟树枝一样,体内的内气因为极度的压缩呈现出了一种水滴式的状态,让我有一种反胃的感觉。 我确认自己没有任何外伤,除了变小之外和先前没有任何区别,但这就让我很慌。 万一长不大了呢? 我呆呆地站在荒道前,过了一会儿,我决定还是先去找件衣服穿。 没衣服打点树叶子也能遮一下。 然后我就摸到了一个空的山贼寨子里。 说是空的也不准确,因为寨子里还留守了两个壮汉,守着十几个头发蓬乱没穿衣服的女人,有几个鼓着肚子的,也没有被允许穿上衣服。 如果是以前的我,或许会愤怒,然而见过很多世面之后,我已经不会感觉到愤怒这种情绪了。 我平静地打死了两个壮汉。 一个跳起来掐住脖子活活拧死,一个踢翻在地一脚踏穿肚腹。 我很平静。 但女人们却不肯跑。 我懂,跑了再被抓回来,受到的虐待会更重,人是可以被奴化的生物,除非见到驯养她们的“主人”死在面前,否则我是观音菩萨下凡也没用。 我撕扯了一些布料系在身上,并且找了水盆照了照镜子,发觉我看上去不怎么像个被变小了的人,反而像个真正的女童,除了更瘦,和我八岁那年没太大区别。 八岁,一个在我这里提都不能提的年纪。 尤其还碰上了一伙恶心的山贼。 我对那些女人说道:“你们就在这里别动,我去找一找剩下的人,不管找不找得到,我都会在一个时辰内回来。” 我先前听见这些女人说话了,说的是大宁的语言。 大部分的女人都瑟缩着看我,有两三个一直蹲着试图遮盖自己身体的则小心翼翼地让我当心,其中一个还告知了我剩余山贼的具体人数。 六十二个。 我对那个女人点点头,说道:“不用担心。” 然后我就离开了那处山贼寨子。 我在附近找了找,没找到也没听到,我猜测他们是走远了,但万一走错方向,一个时辰内大概是赶不回去了,我站在原地思考了一会儿,想起了我落地时见到的荒道。 虽然是荒道,但仍有新鲜的车马痕迹,显然比起官道,这种废弃的荒道更近,还有人在走。 以这伙山贼的规模,不应该敢去官道抢劫。 就算世道再乱,能在官道抢劫的,也得是喽啰成百上千的大寨。 我踏上高空,沿着荒道飞了一会儿,果然听见了动静。 可惜我来得有些迟。 十来个护卫惨死一地,几个山贼的尸体被放在一边,剩余的山贼不见悲怒,大部分的人都在搬运马车上的行李,小部分的人正在享受战利,有的正压着丫鬟逞欢,有的拿刀比划着俘虏的少年,马车边上有一对紧紧相拥着的小夫妻,男人面容俊逸,眉头紧紧地拧起,明明刀已架在脖颈,还在安慰怀中的妻子不要害怕,试图和山贼交易。 但山贼却看中了他怀中的娇妻,在他背后的一人刀已举起,狞笑着准备砍下他的头。 不得不说,这似曾相识的一幕让我的眼睛有一瞬间被雾气淹没。 我不曾亲眼得见那些山贼如何杀死我的父母,但见过那一地的死尸,对他们的死状总有猜测,越猜测,越不敢猜测。 我一丝一毫的停顿都没有,猛然下落,夺去一个山贼手里的大刀,一把砍下正在强淫丫鬟的山贼头颅,随即提刀几步上前,把用刀架着那对夫妻的三个山贼一刀一个捅穿在地。 五十来个山贼,半柱香的时间。 我提着被血染红的刀,一种无法宣泄的杀欲几乎将我逼疯。 我举起刀,对着一个已经死透的山贼尸体砍了下去,一下两下,慢慢地将人斩碎成末,血肉和着碎骨与内脏,一地淋漓。 我又砍了第二具尸体。 可惜头刚斩碎,刀就断了。 于是我又去找了一把刀,砍了一会儿,我慢慢地有些回过神来,松开了手里的刀。 过了好一会儿,先前的那对夫妻里的妻子小声地呜咽了几下,轻轻地问我道:“恩人,你还好吗?” 她说话的声音很好听,轻声细语的,很像我娘。 我转头朝她看去,她的夫君将她藏到了身后,对着我行了一礼,说道:“滁州林氏林文佳,多谢恩人搭救。” 他说的是很地道的官话,声音和他的妻子一样,轻声细语的,带着斯文气。 这就跟我爹很不像了,我爹跟个炮仗一样。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不像,反而让我清醒了许多,我缓了一口气,忽然听见有 分卷阅读177 女童的哭声。 哭声从车厢里传来。 林夫人连忙爬上车厢,从箱底抱出一个小小的女孩来。 那女孩看上去和我现在差不多大,不像我瘦得跟小鸡崽子一样,眉清目秀,玉雪可爱,连哭着的样子都好看。 林文佳看了看小女孩,松了一口气。 我也不知为何有些松了一口气。 倘若不是凑巧赶上,今天之后,天底下又要多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女。 我本来准备走了,毕竟还有一个寨子的女人在等着我回去报信,但林文佳听说此事之后,坚持一定要跟我一起去。 我有些不解,直到林文佳取出一方官印来。 他居然是离这处荒道不远的陈州新上任的太守。 太守是四品官。 据林文佳自己说,他是先帝那一朝的状元郎,父亲更是朝中礼部尚书,在京中做了三年御史,如今正准备外放做些政绩出来,他夫人赵氏出身名门,夫妻二人恩爱甚笃,爱女诗音今年九岁。 说这话时,他有些犹豫地看向我,我手里正拎着几个山贼的人头。 我以为他是想替我提两个人头,不想他却犹豫着问道:“恕在下冒犯,不知恩人今年……几岁了?” 从林文佳的叙述里,我没听到半点关于江湖的事,想来我说自己十八岁他是不会相信的,所以我厚着脸皮道:“八岁。” 林文佳一惊,“都有八岁了?” 我不高兴了。 我沉默着拎着人头带着林文佳走到山贼的寨子里,此时距离我说的一个时辰已经过去了很久,连天都要黑了,林文佳气喘吁吁红着脸直咳嗽,我很怀疑就算没有被山贼杀死,他这个体质也活不了多少年。 如果不是我手里拎着人头,而他并不打算替我拎人头的话,我是很想把他拎起来带着飞的。 好在我回来的时候,那些女人一个都没走。 林文佳的显赫家世和官印是非常有效的,大部分的女人都听了他的话,愿意穿上山贼的衣服跟着他走,那个先前提醒过我山贼人数的女人,她在我们来之前就已经穿上了衣服。 一直折腾到夜里。 我和林文佳回来的时候,林夫人已经带着丫鬟们和一个书童一个马夫将死去护卫的尸体都搬到了荒道的一侧,又用干草掩盖了他们的尸身,大约是准备等到去了陈州,再让人来取尸,林文佳一行来的时候带的干粮不多,山贼的寨子里倒有余粮,女人们煮了粥水吃了一些。 这伙山贼做事狠辣,劫道时杀死男人,把女人带回去圈养,鉴于山贼已经死光,想要追究都无法,林文佳只得记下这些女人的姓名村寨,等他回陈州派人去清点一下山贼劫掠的财富,再分批次送一些给她们,算是补偿,这些女人大部分都是附近村子里的,对穷苦百姓来说,没什么失节就要死的说法,她们都准备回家去了。 只有那个准确地报出山贼数目的女人,说要跟着去陈州,她是一个富商的妾室,商人被山贼杀死,她就算回去也要被夫人打死,不如跟着去陈州找个活计做。 林文佳答应了她。 他还准备把我也一起带走。 听到他这话时,我正穿着林诗音的大了一号的衣服,端着一碗肉粥吃得哼哧哼哧,我起初疑心自己听错了,抬起头来呆呆地看着他。 林文佳重复了一遍。 我指了指自己,愣愣地说道,“你说,你要养我?” 林文佳点了点头,林夫人抱着女儿,火光下脸色温柔,也跟着他点了点头。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2) 我有人养了。 我躺在马车顶上, 半撑着脑袋看着前面不远处骑在马上的林文佳,他的背影看上去很是文弱。 马车里传来林夫人和小女儿的说话声, 这一家子人说话都很轻细, 怕惊了什么似的。 距离陈州城还有两日路程。 我闭上眼睛,刚想睡一会儿,林文佳就像是背后长了一双眼睛似的, 忽然回过头来, 对我说道:“霜儿,要睡去马车里睡, 当心掉下来。” 我说道:“不会的。” 林文佳的眉毛皱了起来。 我第一次发觉自己居然会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产生一种近乎妥协的心情。 马车停了一下,我甚至不敢跳下去, 只能爬下来,然后钻进马车厢里。 林夫人连忙把小女儿诗音抱起来,腾出一块空地,又让丫鬟铺了一条毯子, 才让我躺上去。 我枕着软塌塌的枕头,半抬着眼睛和小小的林诗音对视。 虽然林文佳和林夫人让我叫这个小家伙姐姐, 但我脸皮还没有那么厚, 把她当成妹妹都是占大便宜了。 小小的林诗音继承了父母的全部优点,细细弯弯的眉, 黑葡萄似的眼睛,高鼻梁,花瓣嘴,鹅蛋脸, 虽然完全没有长开,但已经可以从这张小脸蛋上看到以后的美 分卷阅读178 人影子。 我喜欢美人。 何况小美人的边上还有一个成熟的大美人。 我厚着脸皮在毯子上蹭了蹭,把脑袋蹭到林夫人的胳膊边上,林夫人低头看了看我,杏眼微弯,伸出手来摸了摸我的脸颊。 她的手暖暖的,细细的,带着好闻的香气。 趴在林夫人怀里的林诗音居高临下,拧着小眉毛看着我,说道:“困了就要好好睡,不许撒娇。”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我只是想躺一会儿,还没有困。” 林诗音妥协道:“好吧。” 我伸出手,捏了一下她的脸蛋。 林夫人在我伸手的时候身体僵硬了一下,见我只是捏了捏林诗音的脸颊,才不着痕迹地放松了一些。 我假装没有看到。 对于我屠杀一寨山贼的事情,林文佳的看法出乎意料地朴实,他从前就听人说过深山里会有野狼将弃婴叼走养大,被狼养大的孩子会比常人敏捷残忍得多,他觉得我大概就是那种在山里长大的狼孩,之所以还能与人交流,应该是家人被山贼杀死之前就已经会说话了。 当时他在马车里和林夫人说自己的猜测,我在外面听到了,于是顺水推舟编了个差不多的身世。 虽然我的身世当真和他猜测的对上了一半。 我一向认为人和人之间的感情都是相处才能加深的,林夫人并不熟悉我,又亲眼见到我杀死山贼后碎尸的场景,愿意收养我已经十分善良,假如连一点点的防备都没有,我才要怀疑这一家美人只长脸蛋不长脑子。 两天之后到了陈州。 陈州城里的太守府早已修缮一新,奴仆婢女都是现成的,林文佳第一时间去了府衙处理路上遇见山贼的事情,虽然山贼全部身死,但也要留档存案,还有早早掩在路边的护卫尸身也要带回来厚葬,并且抚恤家人。 林夫人则在太守府里打理家事,她看上去年纪还不到三十岁,却精通内务,不多时就将带来的丫鬟和府里的婢仆各自分工,又提拔了几个管事,从内到外打理得井井有条。 说实话,这真的需要本事。 如果是我,我一到地方就得先蒙着头睡一觉。 太守府的正堂有两个大卧,一南一北,林夫人将带来的行李放到北房里去,让我和林诗音同住在南边的大卧里。 我其实很想住在外面那些院子厢房里的,地方宽敞不说,夜里只要不刻意听,听不到这边卧房里的声音。 但林夫人认为我跟林诗音年纪相仿,属于夜里做噩梦要哭着喊娘的年纪,住得远了她不放心。 我看着比我还高一点点的林诗音,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说是一个大卧,其实并不只是一个卧房,分内中外三间,这会儿都是空的,我倒是住过这样的房子,知道外间是摆花摆草放点茶具琴棋的地方,玩乐用的,中间摆个小桌子放些点心茶水,有时候冬天冷了不想出门,吃饭也就在这里吃,中间还带一个额外的小隔间,只够放一张床,是给守夜的丫鬟婆子歇脚小憩用的。 内间才是睡觉的地方。 林诗音一点都不娇气,丫鬟把床榻收拾干净铺好,她也就爬上去睡了。 我没有睡,我还等着吃晚饭。 太守府的厨子做饭果然很好吃。 林文佳则一直到半夜里才回来,回来也没有吃晚饭,而是抱住了夫人准备吃点别的。 我和林诗音并排躺在床上,看着睡得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叹了一口气。 我把耳朵封住,准备入睡。 就在我刚刚闭上眼睛不到一炷香的时候,林诗音醒了,发出的动静不大,但我还是睁开了眼睛。 林诗音正在认认真真地穿鞋。 我下意识地听了听,隔壁林文佳还没有吃完。 我连忙按住了林诗音,小声地说道:“你干什么?” 林诗音抽了抽鼻子,说道:“我想去跟娘睡。” 我睁大眼睛看着她,有些伤心地说道:“你不想和我一起睡吗?” 林诗音犹豫了一下。 我尽量让自己的表情丰富一些,带着些难过的样子,“我就知道,你们其实都不喜欢我……” 林诗音更加犹豫了,她说道:“我没有……” 小女孩特有的软软的声音,比我生掐出来的嗓音要可爱得多。 我这次的伤心是真心实意的,几乎落下泪来,“那你上来,抱抱我,跟我睡觉。” 林诗音似模似样地叹了一口气,说道:“真会撒娇。” 然后她抱了抱我,把一只手臂揣进我的怀里,还拍了拍我的头,说道:“我没有不喜欢你,娘说了的,要不是你,诗音就要变成没爹没娘的孩子了。” 她身上带着一点暖暖热热的奶香气,让我想起临睡前那一碗加了杏仁的甜羊奶。 我抱着她的手臂,当真有了一点睡意。 不多时北边大卧云散雨收,我迷迷瞪瞪地放开了林诗音, 分卷阅读179 她却不依了,把我整个抱进怀里,呼呼地睡熟了。 就这么过了小半个月。 我已经逐渐适应了被当成小孩子的日子。 而且不得不说,我过得很开心。 也许是因为我已经有很久没有被人当成小孩子宠爱过。 我仍然不愿意叫林文佳和林夫人一声爹娘,但已经不再连名带姓地叫林文佳,而是叫他林大人。 林大人一点都不介意这一点,他甚至不要求我改名换姓。 半个月的时间,林大人已然将陈州积压的事务梳理干净,他和林夫人一样是个快刀斩乱麻的性子,据说在京城当御史的时候也是这样,说好今天参你,不会留你到明天,而且文采斐然,往往一本折子上去立竿见影,堪称官场鬼见愁。 这么一个大才子,娶的自然是才女。 林夫人母家姓孙,父亲官拜国子监祭酒,官职不算高,却是一位大儒,只得两个女儿,长女嫁给状元郎,次女嫁的却是同年的探花郎。 我眨巴着眼睛,和林诗音排排坐,听林夫人讲她闺阁之时的旧事。 据说那一届的探花很是冤枉,他的文采其实还在林大人之上,只是那时朝廷正在革新政,林大人自小在京城见识比较多,写策论的时候自然而然就带出了一些支持新政的意思,主考官也支持新政,于是力推林大人做了状元,原本是该顺位向下推一位,让那位探花郎做榜眼的,偏偏他年纪比较轻,长得也颇为俊朗,就被御笔一勾,选为探花。 那位探花郎因此很是不平,他脾气也不是很好,勉勉强强在京城待了半年就要外放出去,不曾想出京途中遇到了从京城外寺庙里上香回来的林夫人姐妹,对林夫人的妹妹一见钟情。 后来京中就有了状元娶姐姐,探花娶妹妹的佳话。 探花郎气得又砸了几回茶盏。 不过探花郎成婚之后却是要比林大人美满一些的,同年成婚,人家大儿子会背四书了,小儿子都开蒙了,林大人这边才得了一个诗音。 林夫人说到这里,又夸她妹妹的那两个儿子,“又漂亮又聪明”。 林诗音不高兴了,说道:“只是四书而已,我也会背一半了。” 林夫人逗她,“可是大表哥现在已经读完四书五经,在治文章了。” 林诗音认真地想了想,说道:“大表哥比我大,我不跟他比,二表哥呢?” 林夫人故意说道:“人家四书五经全都会背了。” 林诗音顿时惊呆了,随即怒道:“他们都比我大,我不跟他们比,我要跟妹妹比!” 我正在嗑瓜子,听她说妹妹,下意识地去看林夫人的肚子,反应了一下才想起来她说的是我。 我放下瓜子,准备说点什么,猛然就听林夫人说道:“对,差点忘了,霜儿也到了读书的年纪。” 我瞪圆了眼睛。 林诗音则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像个小魔头。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3) 我是个武学天才。 也是个音律天才。 人总不会太过完美,完美的人要遭天妒的, 所以我没怎么读过书, 也不会作诗作文。 说没读过书不太准确, 当读书成了一件消遣的时候, 很少会有人愿意去读那些经义文章的,我连诗文都很少看, 最喜欢的是书坊里藏着掖着卖的志怪话本。 我小的时候也看过四书, 只觉得满纸都是字, 满纸的“子曰”,至今想起来头皮都发麻。 但林夫人完全没有感受到我的惊恐, 第二天就让林大人去聘女师,在这之前, 她准备亲自教我和林诗音几天。 林诗音这个小魔头说自己会背了一半那完全是谦虚,她背会的是《论语》和《孟子》, 在四书里占字数最多, 另外《大学》《中庸》字极少,以她的记性, 几天就能背全,林夫人于是专门盯着我, 不光背,还要抄。 我不像一般小孩那样怕抄写,毕竟我的手腕比真正的孩童要结实得多,抄多久也不累,但我怕背, 背诵可能是这个世上最折磨人的东西了。 尤其是《论语》。 我特别想不通的一点就是,圣人说的话全都背下来又怎么样?人人都能成圣人吗?尤其《论语》里也不全是道理,孔子骂人的话也都记载在内,连他骂人的话都要背! 林夫人不能理解我的痛苦,她甚至还夸我记性好,都能赶上开蒙两年多的林诗音了。 我拒绝和她说话。 过了两天,林大人果然请回来一个女师,叫王二娘子,年纪和林夫人仿佛,精通琴棋书画,人也格外严苛,据说出身也好,陈州城里有名有姓的大户人家都请不来。 其余好不好我不知道,但严苛这一点我是看出来了。 林诗音头一天刚刚把四书背全,王二娘子后一天就给她讲四书精义,从《论语》讲起,一个字一个字掰碎了讲,听得我背后一阵阵发凉,尤其 分卷阅读180 她还用那种看待宰羊羔的眼神时不时看我一眼,似乎在挑剔要从哪里下口。 这个家待不下去了。 我找了个林大人不忙的日子,认认真真地询问他,“我以后又不考科举做官,读一点书明理就好了,那些四书五经都是读书人要读的东西,比起这个,我更想学武,以后行……保家卫国!” 我好悬才把行走江湖四个字咽下去。 林大人起初带着点笑意看我,听完之后倒是认真地想了一下,才道:“什么是读书人?”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想要科举做官的人。” 林大人轻声说道:“读书并不是为了做官,四书为圣人之言,是为明理,五经纵览天地至理,是为立身,倘若读书只为做官,像诗音那样的女孩子,岂不是只能读读《女诫》?” 我连忙摇摇头。 《女诫》是唯一一本让我看了之后想要打死作者的书。 林大人说道:“这就对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人欲成人,需先修身,人欲修身,需先明理,不读书如何明理?” 我没有说得过他。 坐回书房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要飞升了。 耳边是王二娘子给林诗音讲《论语》的声音,三句话不离子曰,曰得我想打死子。 读书的日子每一天都是度日如年。 我不知道我是以一种怎么样的毅力撑过一年的。 整整一年,我把一万多个字的《论语》和三万多个字的《孟子》背齐了。 就在王二娘子磨刀霍霍对着我的时候。 年关到了。 林大人决定放五天假。 我拿着书,差点没有反应过来,还是林诗音的小手在我眼前挥了挥,我鼻子一酸,险些落下一滴魔君泪。 林诗音大概是继承了她爹她娘的才华,被摧残了小半年也还是那副玉雪可爱的样子,不像我,又瘦了许多,头发也掉得半秃了,不得不戴了个帽子。 我以前就算发量不多,也没秃过。 可见知识令人秃头。 林诗音看上去就像快要被放飞的风筝,脚底下已经在飘了,她拉着我的袖子,满眼的兴奋,软软地叫道:“娘说一会儿吃过早饭,就带着我们去街上玩!这两天连其他地方的人都要赶过来办年货,街上人可多可热闹了!” 我也有些雀跃,但我忍住了,并且恐吓她,“人多,人贩子也多。” 林诗音一点都不怕,低着脑袋看我,笑眼弯弯的,“我们跟娘一起出去,不用怕!” 小孩子的天真。 我却也没有跟她争辩。 我毕竟不是个小孩子了。 吃过一顿无味的早饭,林夫人带着我和林诗音出门,倒是没带太多人,只有两个一看就很有力气的婆子,我回头望了望,在不远处看到了府里的两个护院。 倘若这里没什么武林高手的话,确实够安全了。 我拉着林诗音的一只小手,任由她兴奋得像只小猫一样在人群里穿行。 反正就是哪儿人多她就往哪儿挤。 挤着挤着,周遭的人也变得多了起来,这条街离城门口比较近,听动静是城门那边放进了一批来办年货的村民,村民进城不肯分散,于是一大批人一窝蜂地涌了进来。 两个离得远的护院在人群中奋力拥挤,但一时挤不过来,两个婆子一个守着林诗音,把她抱得紧紧,一个护着林夫人,但还是挤不过那些乱哄哄的村民,她还被人向后推了一把,带累得林夫人被人踩了好几下脚。 不知是谁乱哄哄里高叫了一声“地上谁丢的钱”,人群顿时更加拥挤起来,林夫人一只手牵着我的手,紧张地望着婆子怀里的林诗音,怕她被挤丢,没看到背后有手直朝着她后腰底下摸去,另一只手则摸向她的臀。 好样的。 既想劫财,又想劫色。 我拧住了那只摸臀的手,直接反向一折。 清脆的碎骨之声。 一声杀猪似的惨嚎盖过了人群的喧嚣,周遭蓦然静了静,随即更加吵闹了,那个被我拧折手腕的男人不住地呼号着,我一脚把他踹出了人群里。 挤了半晌才算是挤了出来,林夫人身上什么都没少,倒是婆子的钱袋丢了。 好在里面没有钱。 婆子笑得像个鸭子,从怀里掏出一把铜板来,得意地说道:“年关逛街就是人挤人,哪有把钱放外头的,我那袋子里全是石头子儿!” 我敬畏地看了看婆子高耸的胸脯。 经此一役,林夫人不打算继续逛街了,她原先在京城的时候大约没见过这样的阵仗,回府之后还连连后怕,见林诗音一副还没玩够的幽怨脸,还掐了一把。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来人通报,说是两位表少爷来送年礼。 林夫人惊讶极了,连忙让人进来。 不光她惊讶,林诗音也很惊讶,说道:“保定那么远,两位表哥怎么来了?” 分卷阅读181 她话音才落,便有一道清朗的少年声音响起,带着点笑意,说道:“诗音不欢迎我?” 我抬起头,一个大少年带着个小少年走了进来,两人生得如出一辙的清俊眉眼,一看便是亲兄弟。 我立刻明白了林夫人为什么每次说起她这两个侄儿,都一副爱怜得不得了的语气。 大的好看,小的也好看。 林诗音看了两人一眼,有些害羞地把头朝林夫人怀里一埋,不肯说话了。 我抬着脑袋朝两人看。 大的那个带着小的先给林夫人行了礼,又呈上了礼单,才笑着说道:“阿慎原先是跟着宋齐先生读书的,可父亲的脾气姨母也知道,得罪了人家又不肯松口,宋齐先生辞业,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师父,所以父亲想让阿慎来姨父这里读几天书,不会耽搁姨父太多时间的。” 那个叫阿慎的小少年站得直直的,见我一直在看他,便也朝我回了个疑惑的眼神。 他的眼睛很好看,温和里带着光亮。 林夫人一口应下,还笑着调侃道:“这可不是李探花说得出来的话,是你娘让来的吧?” 大的那个少年便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来,颊边还有个小酒窝。 我又看了看那个叫阿慎的小少年,不知怎地想看看他笑起来的时候,脸上是不是也有个酒窝。 但是阿慎并没有笑,虽然他看上去很和气,但一点都没有哥哥大方,不肯露出笑容来。 客套话说完,林夫人拉着一大一小给我介绍,大的那个叫李恬,今年十五了,小的那个叫李慎,今年十二。 林诗音害羞了一会儿,叫了大表哥和二表哥。 我没有害羞,但也没有叫人。 林夫人劝了两句,到底还是没有再劝。 李恬的脸上带着点疑惑,但他没有问,李慎则是顿了顿,说道:“姨母,她也是……姨父的女儿?” 我差点没反应过来他话里的意思。 林夫人却是连个停顿也没有,笑道:“霜儿是来陈州前收养的孩子,有些怕生,你们做哥哥的要好好照顾霜儿。” 我瞪着眼睛看着两个毛都没长齐的哥哥。 李慎叹了一口气,说道:“明明看上去一点都不怕生。” 他说着笑了笑,笑得很温暖,宛若春风拂面。 没有酒窝。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4) 没有酒窝的李慎就这么在林府住了下来。 李恬也陪着他住了几天, 过了年就走了, 据说是要回去准备科举。 这里的科举跟我以前熟悉的科举不一样,专考经义文章, 属于戴着镣铐起舞,可谓满堂举子半数白头,像林大人和李探花这样年纪轻轻考中一甲的, 都能载入史册了。 李恬这个年纪跑去考科举,也是一项创举。 可见李家人的智商不在林家人之下。 我摸着快秃干净的头发, 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李恬走了之后,我和林诗音的假期也结束了,林诗音学完《论语》, 正在听《孟子》, 我在背《中庸》。 太守府地方不小,书房也有两个, 大书房用来给林大人处理公务接见官吏,小书房靠近后宅,平时是我和林诗音在用,现在多了一个李慎,王二娘子就找人搬了一架八面屏风过来,把书房一分为二,靠外面的一侧给李慎,靠里面地方大的一侧给我和林诗音。 书房被占走一半,林诗音显然有些不高兴了,我发现她的不高兴是分人的, 李恬在的时候,她就很喜欢拉着人家分享自己的东西,对李慎却很不待见。 我觉得有些稀奇,毕竟哥俩除了年纪,长得是差不多好看的。 而且李慎的脾气显然很好。 我问林诗音的时候,她正在认真地洗脚,两个手一起伸到盆里搓,搓到脚丫缝的那种搓。 一点都不小仙女。 林诗音一边搓脚,一边拧起好看的眉头,说道:“你不觉得二表哥很像张生?” 张生是前些日子我偷渡回来的一本话本里的主角,家境贫寒,相貌英俊,文采风流,在寺庙里遇到了一位官家小姐,立刻上前勾搭,没见过世面的小姐被唬住了,两人隔墙相思,情定三生,冲破了家庭的阻碍,最终在一起了,说实话这种才子佳人的戏码我看得都腻了,但比起满纸的子曰,我还是更愿意看话本,同吃同住没机密,那话本我还没看完就被林诗音发现了,然后我们每天晚上趁婆子睡着了偷偷点小蜡烛看。 我看得腻了,林诗音却是第一次看,兴奋得整夜都睡不着,一连好几天读书都没精神。 然而话本将完之时,作者却大笔一挥,让张生娶了小姐之外,又纳了经常给他们牵线搭桥的丫鬟红娘做妾,噎得人一口气差点上不来。 我只是噎了一会儿,林诗音却气得把话本烧了,见着姓张的都要用异样的眼光看两眼。 我奇怪地问道:“哪里像了?” 分卷阅读182 林诗音搓完一边脚丫,换了另一只脚,说道:“长得好看,还总跟丫鬟说话,对她们笑。” 真是朴素的识男观。 我想了想,说道:“可他不爱笑啊,我就见过几次。” 林诗音拧着眉毛,“我记不清了,但是他笑的时候太好看了。” 这点我是同意的。 李慎笑起来是真的好看。 哪怕他没有酒窝。 林诗音搓完脚了,她去洗了手,轮到我坐在床边搓脚,我搓着搓着,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大表哥倒是很爱笑。” 林诗音顿时睁大了眼睛,羊奶一样的脸蛋上泛起红晕,她辩解道:“脾气好的人都爱笑,跟张生不一样的。” 我懂了。 我善良地没有再提起张生的话题。 我把脚搓完,洗手洗脸爬上床,过了一会儿,林诗音在被窝里对我小声地说道:“还有话本吗?” 我从床的夹缝里拔出一本薄薄的话本。 第二天林诗音有点没精神。 我新偷渡的话本不长,因为上次的经验,我特意买的据说闺中少女都很爱看的一本《燕儿记》,写得特别好,结局也很好,所以我跟林诗音两个人熬夜看完了话本。 我还好,我就算不睡觉也没事。 林诗音显然已经有了经验,在王二娘子来之前连忙用帕子包了泡开的茶叶在眼睛周围按揉,并用嫉妒的眼神看着我。 王二娘子来之前,屏风是收拢着的,李慎自己不会特意拉上屏风,这会儿他正喝着茶,边上丫鬟红儿在给他磨墨,他用半带好奇的神情看向林诗音,又看了看我,问道:“你们昨晚干什么去了,弄成这样?” 林诗音揉着眼睛,硬邦邦地说道:“不关你事。” 李慎于是笑了。 他每次笑都像个奇景,而且笑的时间不会太长,昙花一现似的,我盯着他看,林诗音却不上当,半偏过脑袋继续揉眼睛。 我明白,心有所属的女人往往会对别的男人很残忍。 就算是十岁的女人也一样。 李慎却不怎么明白,他笑完,又看向我,说道:“霜儿快要背完四书了吧?这两天听王娘子给诗音讲解经义,虽然细致,但讲得快了一些,我这里有一套注解本,是父亲送给大哥,大哥又转送给我的,内容比较详实,也可细细品读,会有和听课不同的感悟。” 这个家待不下去了! 尽管我的抗拒写在了脸上,李慎也还是把一整套的四书五经注解本送给了我,那简直就不能算个注解本,李慎他爹也不知道是有多大闲心,基本上一句原文配三句注解,有时候十几句,书的空白地方不够了还自己裁纸往上粘,四书五经本来就很多了,被他这么一注解,每本都要厚两三倍。 看着注解本内页的“李闻道注”四个端端正正的大字,我觉得我可能这辈子都忘不了李闻道这三个字了。 王二娘子也是第一次接触到探花亲笔注解版经义,几乎拿起书就放不下了,还就着书给林诗音从头讲解,林诗音本来已经快要解脱的人,突然被拉回战线,整个人都有些懵,随即醒过神,用杀人的眼神看向李慎。 李慎假装没看到,目不斜视地继续写文章,看上去很有君子之风。 我鸡贼地把背书的过程放得慢了一些。 然后就被发觉到不对的王二娘子提着耳朵罚站,还说不背完书不放我吃饭。 我很沉默。 这个女人根本不知道她罚的是谁的站! 但我还是拿着书站到了书房后面。 并且摸着帽子底下日渐圆润的头顶,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书房就那么一点大,罚站的地方就在李慎的书桌后面一点,王二娘子那边又拉着屏风给林诗音讲解经义。 这世上绝对不会有学生在后面站着个人的情况下还能好好读书写字的,李慎没过一会儿就悄悄地回过头来看我。 我也就直直地盯着他。 李慎生了一双明亮的眸子,不光明亮,还很透澈,像初生婴儿一样,以我的眼力,可以看到他眼睛里倒映出来的我的样子。 ……像个老鼠一样又瘦又小,戴个帽子,眼睛瞪得圆圆的样子。 对比一下小少年清俊异常的脸庞,我自己都有点看不下去,移开了和他对视的视线。 李慎却不知道我的复杂心情,他压低声音问道:“你为什么总戴个帽子?” 我沉默地按了一下头上的帽子,没有回答他。 李慎又问道:“渴不渴,要不要喝茶?” 我有些嫌弃地看了看他书桌上唯一的茶杯,摇摇头,刚准备说点什么,李慎的手就伸了出来。 我一把按住他的手,他的手刚要落到我的帽子上。 李慎有些惊奇地看着我,不信地又伸了一回手,这下他两只手都在我头顶上空被按住了。 我有点生气了,说道:“你为什么要掀我帽子?” 分卷阅读183 李慎小声地说道:“我想看看是不是我想的那样……” 我更加生气了,说道:“就是你想的那样,我要秃了,掀秃子的帽子很好玩吗?” 李慎大约是没见过我生气,顿时有点慌了,连忙说道:“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想看看,我以前也有点秃,娘亲给我找了京里的名医调理,现在已经快要养好了,你看,黄的是养好之后的头发,黑的是原来的,已经快要褪干净了……” 他抽了一下手,没有抽回来,于是眼巴巴地看着我。 我冷着脸放开钳制他的手。 李慎就把他原先秃过的地方指给我看。 我靠近一点,谨慎地扒拉了一下他的头皮,发觉他的头发确实有一点奇怪,一小部分是黑的,有点短,细细的,刚到可以梳起来的长度,大部分微微泛着点黄,和我的头发有些相似,但很是茂盛,只是和寻常头发有些不一样的是,那部分泛黄的头发有点卷卷的,被发带系得很紧,从远了看根本看不出来。 我用亮晶晶的眼神看着他。 李慎看了一眼屏风,发觉王二娘子的声音没停,松了一口气,小声地说道:“所以我想看看你的头发是什么样的,要是跟我以前差不多的话,我之前配的药方也可以给你用,那位名医专治这个,真的很好用。” 我终究涉世未深,很轻易地相信了他。 我掀开了帽子。 露出了危险的发际线和日渐稀疏的头顶毛。 李慎一改先前的同情之色,倒映着我秃头的好看眼眸里泛起笑意,渐渐蔓延,随即,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笑得仍旧很好看。 我木然地盯着他灿烂的笑脸,准备打死他。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5) 救了李慎的是他的药方。 我也是懂医的人, 为了一头怎么养都养不好的头发,也曾翻阅医书无数, 连那些土方偏方我也都一一试过,就是没效果,但我看得出来李慎拿出来的药方是很有水准的。 我准备试一试。 其实早在李慎拿出药方之前, 林夫人就在寻大夫给我治了,但内服外用都没有效果,头发反而越掉越多, 我也试探性地提出读书使人秃头这个道理, 但林夫人觉得我是在开玩笑,还笑得很是开心。 李慎的药方和林夫人找大夫给我开的药方不尽相同,但有不少药材重合, 剩下的也都是外面药铺可以买到的, 只是和普通药方不一样的是, 李慎的药方需要的是新鲜的还带绿的药材,研磨出汁之后和乌麻油调和,没有煎熬这道手续。 我从来没试过这样的药方,尤其还要在涂药之前剃掉所有的头发。 我很犹豫。 毕竟我现在还不能算个完全的秃子, 只是比常人要少三分之二的头发,假如这次剃了再也长不出来, 那就是真秃了。 我盯着李慎看, 不确定地问道:“你真的秃过,黄的是后来长出来的?” 李慎有些无奈地说道:“真的,我两年前大病了一场, 掉了很多头发,后来病养好了,头发没长,是用了药才好的,你看我兄长的头发是不是又黑又直的?” 我揪了揪他的小黄卷,决定相信他一次。 但我还是警告他,“如果我要是秃了,我一定让你这辈子只能当和尚。” 李慎反而笑了。 比刚才的还要好看。 傍晚下了学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出去买药材,林诗音已经习惯我的神出鬼没,甚至会帮着我遮掩,但始终是孩子心性,我不大放心她,每次都不会离开太久。 李慎的药方上大部分的药材都很常见,唯有人参贵重一些,但掏干净我这半年的零花钱刚好够用,我也是带着药材回去的路上才猛然发觉的,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我竟然渐渐地真把自己当成了小孩养,连本职工作都没再干过一票。 但我仍然没有多想。 对我来说,只要开心,就有意义。 有意义地我把药材分门别类撕碎研磨,有的药材带绿也研不出汁,就和其他药材一起捣碎,最后收拢到棉纱布内,挤出一小盏深青色的药汁来。 我严格按照药方,在药汁里加了三勺乌麻油,调和搅匀。 调好的药汁气味有些难闻,因为加了乌麻油的原因,看上去黑乎乎的,变得有些像药膏的质地了。 但现在重点并不在药膏。 我对着镜子摸了摸自己的稀少的头发,很是犹豫。 旁人不知道,我自己清楚,自从破碎虚空之后,我的头发生长速度就到了一种令人发指的程度,平均每八十年一个指甲盖长,脱了的长不出来,每天都在变少。 我在镜子前站了许久,终于狠下心,掌心升腾起一丝白火,闭着眼睛一掠,顿时从脑门向后烧平一大片。 有了这样惨烈的开局,再要下剪刀就容易得多了。 我对着镜子,慢慢地把自己剪成了一 分卷阅读184 个秃头。 我长出一口气。 然后用木片抹了一坨药膏朝着秃头抹去,再抹一坨,然后用双手把药膏在秃头上抹均匀。 药膏干透之后,我立刻戴上了帽子。 之后的每一天,背着人抹完药膏之后,我都戴着帽子。 也许是因为我之前就戴了很长时间帽子的缘故,基本上没人知道我已经全秃了,除了每天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我的李慎。 我盯着他那一头长长卷卷的好看头发,整天脑子里想着怎么给他剃了。 然后过了一个月,我在一次照镜子的时候,忽然发现头皮上长出了一层浅浅的黄黄的毛茬。 我整个人懵了一下。 又过了两个月,短短的毛茬长成了一指长的浅黄短发,最重要的是,这一指长的浅黄短发覆盖了我整个头皮,长得非常茂盛。 我差点要哭出声来。 那之后每天看到李慎,我都要叫他一声哥。 第二年的时候,我的头发长到肩膀了,可以梳起来折腾一个小小的童女髻了。 还长高了一点点。 李慎也要走了。 不得不说,我有些舍不得他走。 李慎却一点都没有舍不得我,长了两岁的少年面相长开了些许,清俊的眉眼带着少年特有的朝气,从李恬来接他起就一直表现得很开心。 李恬的样子变化也很大,个子高了人也瘦了,越发显得轮廓漂亮,他去年中了举,已经可以被人称一声老爷,听说是准备接着考的,之所以来接李慎走,也是因为李慎要准备回去考乡试了。 李慎在来之前已经过了童生试,一直备考的也是乡试。 林大人这两年教李慎也是很上心的,临行前叮嘱他回去好好复习,只要科场上不出大错,一个举人也是跑不掉的,至于李恬,林大人看过他的文章之后,斩钉截铁地说道:“父子相承,一甲之才。” 李恬并不推辞,只是笑道:“姨父过誉了,只望不堕家父名声。” 林诗音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李恬看。 李慎则一点都不客气,笑了一声,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小尖髻,说道:“大哥客气,我可不客气,再过几年,带你去京城看二表哥跨马游街。” 我点点头。 隔年李恬金榜题名,高中探花,李慎乡试第一。 父子两探花一时传为佳话。 连我都觉得要是李慎再中个探花,就更好玩了。 但老李探花显然不觉得好玩。 李恬中探花的消息传到保定,据说当晚老李探花就气得吐了一口血。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原本还时不时传些信来的李慎就那么断了消息,给他去信或是寄些什么东西去,也石沉大海。 等到李慎高中会元的消息传来,已经是林大人外放期满,回京城的路上了。 林大人这一次是升迁,他原先做过几年翰林,又被调任御史,之后外放,任期满后回京,官升一级至三品,直任户部郎中。 对于这些官职的弯弯绕我是不太懂,反正从林大人和林夫人的态度来看,这次的官升得应该相当不错。 林诗音也不大理解一个三品的郎中怎么就值得这么高兴,不过她爹她娘高兴,她也就高兴。 真的是非常好哄。 原本我们回京没有这么迟的,但来接任的官员迟了一个月,我们路上又走错了路多绕了半个月,所以到京城的时候会试都考完了。 殿试在即,李慎住在外祖家里备考,别说只是姨母姨父到京,就是洪水地震了,只要他那屋子没坏,他就没法出门,所以来迎接我们的只有李恬。 我有些失望,但林诗音一点都不失望。 当然,她都想见李恬好久了。 我其实不是很能理解她为什么倾心一个只是见过几次面的人,对我来说,感情是相处出来的,不是一次两次见面就能定下的。 但我没有阻止她的意思。 毕竟李恬虽然比她大好几岁,目测就算定了也要再等她几年,但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夫婿人选,当然,我不阻止的主要原因还是这一次见面,李恬看上去还是个在室之身。 虽然不排除他是因为身体太弱有心也无力的原因。 我没有在开玩笑,我一眼就能看出来李恬这两年身体变差了,是肠胃方面的疾病,先期并不明显,再拖上一两年,药石无救。 但我没有说出来。 亲人相逢的时候说这样煞风景的话,简直不懂事。 林大人并不和那位做尚书的父亲一起住,他当年成婚之后就搬了出来,京城物价贵,当时是租的房,过了几年才有积蓄买下,也不过是个二进宅子。 住惯了太守府的我和林诗音都有些不习惯。 但住进了小宅子里,我跟林诗音的地盘反而变大了,我跟她可以一人住一间屋子了。 其实我是有些不高兴的,我睡觉喜欢和别人一起睡,有人在我 分卷阅读185 才踏实。 但林诗音很高兴,她就喜欢一个人睡。 我只好抱着自己的枕头和被褥搬到了林夫人为我准备的屋子里。 此前已经有丫鬟安置好了我的行李,各处摆设也都弄得停当了,对我来说陌生感要小有点。 我的“闺阁”只有内外两间,外间摆设和在太守府时差不多,只是地方要小点,内间则大得多,单看一个房间为了通风要开两面窗户就知道地方多大,摆了一张大大的雕花架子床之外,还空出一大片地方来。 我准备把那片空地用屏风隔开,再摆个书桌书柜,弄个卧室书房。 我当然不喜欢看书,天知道王二娘子嫁人辞业之后,我背地里放了多少挂鞭炮。 我只是想把目标放得大一些,多弄一些书摆在台面上,这样话本可以藏在里面,不需要可怜巴巴得每次弄一两本藏着掖着夹在床缝里了。 打发走铺好床的丫鬟,我闷闷地坐了一会儿,然后换了一身深色的衣裳,穿好鞋,从窗户口溜了出去。 我有点想见李慎了。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6) 白天进京的时候,李恬就远远地替我指过地方, 而且官邸都是聚在一起的, 找到李慎的外祖家没有那么难。 我去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了, 我原本也只是想瞅瞅李慎现在什么样子了, 没想到的是他还醒着。 不光醒着,还在看书。 十七岁的少年比起离开时多了几分书卷气, 眉眼也和李恬越发相似, 如果不是那一头泛黄微卷的长发, 我几乎要认不出来他。 我站在窗下看了一会儿, 准备离开了。 就在这个时候, 李慎放下书站了起来,随即走到窗前准备关窗。 李慎的房间跟我的房间格局一模一样,有两个窗户,他却没去近的那个, 直直走到了我站着的窗下。 我没有躲, 于是和他正脸相对。 李慎吓了一跳,随即目光落到我的头发上,他不确定地问道:“霜儿?” 我点点头。 李慎看上去像是松了一口气, 但又有些奇怪地看看我,问道:“姨父回京了吗?” 我拍了一下虫子, 点点头。 李慎把窗户开得大了一些, 说道:“这里没人,你进来吧,我院里有井, 外面虫子多。” 我利落地翻了进来。 李慎给我倒了一杯茶,我见他桌上有个杯子,才放下心喝了几口。 李慎叹气道:“还跟以前一样讲究,放心吧,是没用过的。” 我放下茶杯,说了第一句话,“你怎么还胖了?” 李慎有些疲惫地按了按太阳穴,却还是调笑的语气,说道:“别提了,从我离开保定到京城这一年多,我快被外祖母养成猪了,吃点青菜都得背着人,不然外祖母就觉得我受委屈了,就刚才,送猪心汤的才走。” 他把桌上喝了一半的猪心汤指给我看。 平心而论,我说李慎胖了只是和当年的小少年对比出来的,他其实也不算胖,男人脸上要没几两肉也漂亮不起来,就林诗音那样的小美人,脸上的肉也是两个指头掐得起来的。 只是他给我的感觉并不像一个好吃好喝养着的人,他看上去太累了。 我没什么忌讳地问他,“你在这里过得不好?” 李慎起先惊讶了一下,随即笑了,说道:“没有,过得很好。” 我不上当,看了看他的房间,又看了看他的脸色,问道:“你一直待在这里,没出去过?没人跟你说话,没人陪着你?” 李慎叹着气摸了摸我的头发,说道:“小机灵鬼。” 他坐回书桌边上的椅子里,向后按了按脖颈,才道:“我一直以为在家里就够苦的了,到了这里才发现我爹至少还是心疼我的,我在家里写一个月的文章,至少也能歇几天,想出去虽然要问过我爹,但他很少不答应,这里……我要说整整一年多,我只有会试那几天离开过这个院子,你信不信?” 我看着他,说道:“你怎么不装病了?” 我记得李慎原先在林府的时候,学得闷了就会装肚子痛,他自有一套让大夫都辨不清的说辞,每次装病都能获准停课一两天。 李慎又叹了一口气,说道:“这里除了送饭的没有别人,装给谁看?” 我放下茶杯,走到李慎的面前。 李慎抬起眼睛看着我。 他的眼睛原先是很好看的,黑白分明又有光亮,但现在光亮很淡了,眼白下面带着血丝,眼底有一层很深的青色。 我摸了摸他的头。 李慎起初有些想要躲避的意思,但他躲了一下没躲开,索性也就不躲了,微微闭上眼睛,任由我摸他的头。 我说道:“科考真的那么重要?” 李慎摇摇头,说道:“那都是他们,我才不喜欢当官,做一辈子官有什么好的,每天天不亮去 分卷阅读186 上衙,夜深了才回家,做京官还要上朝,季度又有朝考,没几个撑得到告老,死在任上的倒多,不如带把剑行走江湖去。” 我看着他那一副标准病书生的样子,差点没乐出声来。 李慎倒不觉得有什么,又道:“人生一世,天大地大,哪有把自己困在一个地方的道理,别跟我说做官还能换地方做,被朝廷当牛做马调来调去,那更没有意思,要不是我爹逼着想让我给他争口气,我宁愿做个纨绔子弟,整日呼朋唤友,寻欢作乐,那才是人生乐事。” 我饶有兴致地看着他,问道:“那你到底是想行走江湖,还是做纨绔子弟?” 李慎叹了一口气,“哪轮得到我考虑。” 我摇摇头,说道:“那是你自己的将来,你难道要一辈子听你爹的话不成?” 李慎犹豫了一下,说道:“我现在吧……其实还挺想考个状元的。” 我瞪着眼睛看着他。 李慎笑出了声,说道:“我从四岁开蒙,学了一肚子之乎者也,我不拿状元,怎么对得起这么多年寒窗苦读?” 我拿起桌上的砚台朝着他砸。 李慎笑着接过了砚台,砚台里虽然没墨了,但上面一层黏稠的墨痕,李慎手里弄得全是墨汁,倒也不生气,笑着倒了点茶水,用帕子把手擦干净。 他一边擦,一边微微垂着头,低声说道:“慎者,谨也,同忧虑,又有顺服之意,像要替我自己盖棺定论,我要是能选,我连李慎这个名字都不要。” 我眨了眨眼睛,不知怎么想起方应看的理论来,便道:“人这辈子最少要有两个名字,第一个名字父母所起,第二个名字本心而发,只是很少有人会给自己起第二个名字。” 李慎抬起眸子看向我,问道:“霜儿有几个名字?” 我毫不犹豫地说道:“两个。” 李慎没有再问,他是个很聪明的人。 李慎把手擦干净,放下帕子,想了一会儿,忽然说道:“以后有机会,我也想改个名字。” 我好奇地问道:“那你现在想好了吗?” 李慎也毫不犹豫,说道:“想好了,就叫李寻欢。” 我顿了顿,问道:“你真的不再想想了?” 李慎问道:“这个名字不是很好吗?” 是挺好,压根就不像个人名。 我叹了一口气,没有跟李慎、不,跟李寻欢争论。 这个不像人名的人名,对我来说四舍五入等于个江湖外号,倘若这里也有江湖的话,李慎以后大约也可以被叫个“寻欢公子”,就跟那个什么话本里的“千面公子”差不多。 寻欢公子跟我聊了大半个时辰,体力就跟不上了,连连打哈欠,我看了看外面,月亮都老高老高的了。 我说道:“困了就去睡,也不知道你明天早上什么时辰起……” 李慎打着哈欠说道:“卯时。” 我连忙催他,“还能睡两个时辰,快去睡觉,我走了。” 李慎却连哈欠都不打了,下意识地伸手抓住了我的衣袖,我看向他,他说道:“那你明天还来吗?” 我想说不来的,但在那双血丝蔓延的眼睛注视下,终究还是咬牙说道:“来,我明天早点来。” 李慎笑了一下。 他有着苍白,疲惫,笑起来却仍然好看的一张脸。 我心软地想要摸摸他的头,却忽然发现他站直身子的时候,我根本够不着他的发顶。 看来这里的伙食确实没有亏待他。 李慎一点都不明白我的想法,得到了我肯定的回答之后,他就放开了我的衣袖,并且站得更直了一点,准备去洗漱睡觉了。 我愤怒地翻出了窗外。 还寻欢公子呢,一点眼色都不会看,吃屁去吧。 我翻回了林府。 然后就在林府里撞见了一个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正在我的床上半闭着眼睛假寐。 我冷静地去倒了一杯冷茶,走到床边准备泼他。 假寐的人睁开了眼睛,但我的茶水已然泼在他的脸上。 我看见那人瞳孔猛地一缩,随即笑意盈盈地用帕子擦了擦脸,脸上的易容竟然连个褶子都没起。 我这辈子都没想过我脸上还能出现这么风情万种的神情。 我不客气地问道:“你是什么人,来做什么的?” 来人娇声笑道:“你不认识我?那你可知我跟了你多少天?” 我计算了一下,说道:“三十三天吧,你是在半路跟上我们的,最开始盯着诗音,后来总是看我,我没搭理你,这几天你就开始打扮成各种各样的人出现在路上,最近的一次三天前,你打扮成驿站官接待我们,但那个驿站官被你捆在马棚里面没死。” 来人脸皮抽了一下。 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说道:“你没有恶意,这是你还能活到现在的原因。” 来人叹了一口气,说道:“小姑娘有些嚣张了。”b 分卷阅读187 r   我把手里的茶杯砸向他的面门。 来人连忙运起轻身功法想要躲开。 他仍然没有躲开,但我只是轻轻砸了一下,速度虽快,力道很小。 甚至比茶杯自己落地的力道还要小。 来人被我砸了一下,他的武功在我看来不算低了,这个我甚至没怎么听过有江湖人存在的地方,他有接近先天高手的实力,眼力自然不会差。 他的态度果然变得很好,甚至有一些谦和了。 我说道:“不要顶着我的脸和我说话。” 我不觉得我的脸适合谦和的表情。 来人顿时听话地摘掉脸上的面具,浑身一阵骨响,个头随之长高,从一个小小的女童身材长成了……一个我刚刚到他胸膛偏下的高大男人。 他原先穿着的,我的衣裳也被撕裂了,残破地挂在他的身上,一副暧昧难言的样子。 我没有一巴掌打死他,实在是这几年被养得脾气太好。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7) 好在来人自带了衣裳。 我定定地站在原地,就看着他换衣服。 来人大约是专门练过, 他穿衣服的速度很快, 不多时站在我面前的就是个翩翩公子模样的人了。 但我分明看见他的鬓边已有白发。 来人换上衣服之后, 微微笑着说道:“还没有自我介绍, 在下王怜花。” 他要是早几个月来,我不一定认识他是谁,但我恰好在路上听说过他的事,也就认识了。 虽然那时候我是当话本听的。 我不确定地问道:“千面公子王怜花?” 王怜花只是笑了笑, 算是默认,他似乎不愿提及自己辉煌的过往,他给我的感觉和石之轩有些相似, 却又有许多地方不尽相同, 石之轩狂傲,他则要淡然一些。 我说道:“你找我想做什么?” 王怜花轻声叹了一口气, 说道:“原本是想找个衣钵传人,现在想来, 却是托大了。” 我想了想, 说道:“所以你一开始看中的是诗音?” 王怜花说道:“是, 诗音姑娘资质不低, 性情纯善,很适合习练我的武功,后来又看中了姑娘。” 我不至于贪图他的武功秘籍,倒对他的易容很感兴趣,问他道:“缩骨功我懂, 你的易容是怎么做的?不光肌肤宛如生人,连骨相都有变化。” 我的后脑勺天生比常人鼓一点,王怜花易容的时候竟然也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不过这个时候再看他,他的后脑勺却是平的。 王怜花说道:“不过是一些小把戏。” 他说这话的时候底气很足,显然是真不把这个当一回事。 我不大高兴地说道:“可你也没有什么大把戏能让我入眼的了。” 王怜花起初一怔,随即笑了,说道:“确实如此。” 我想,这一定是个很斯文很温和的男人。 我这个人有一点看人下菜碟,又或者说是吃软不吃硬,见他退了一步,我立刻也退了一步,说道:“你既然是来找衣钵传人的,不如说说自己会什么,如果有我感兴趣的,我可以拿别的功法跟你交换,还有诗音那边,你要是想收她做弟子,我也可以劝劝她。” 虽然可能劝不了。 林诗音这些年除了读书,还学了琴棋,都挺不错,至于武功,王怜花能看得出来的事情我当然也能看出来,林诗音的资质是很好的,我虽然教不了她魔门的武功,却可以现编些功法教她,但她现在还是个走几步路就喘的娇小姐,这不是我的错。 实在是她太没恒心,也吃不了苦了。 林诗音见过我使轻功,她也想学,但我只是教了她两天基础功,她就不肯学了。 她甚至做不到一天跑步八个时辰。 所以我说可以帮着王怜花找徒弟,其实是在蒙他,我只是纯粹对他的易容感兴趣。 王怜花却不知情,他甚至还思考了一下,才带着些遗憾对我说道:“诗音姑娘确实十分适合习练我的武功,但倘若姑娘也有心学,在下还是更愿意传给姑娘。” 看来他还是那种一师相传派,不肯要多个弟子。 但我也不肯,我这辈子还没有过师父呢。 我对王怜花说道:“我不拜师,只愿意等价交换。” 王怜花说道:“师父名分对我来说什么都不是,交换与否只要姑娘乐意,唯有一样,只望姑娘学后珍惜,何况,在下也不光只有易容拿得出手。” 真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 我连忙答应了,又好奇地问他,“除了易容,你还会些什么?” 王怜花笑了,说道:“琴棋书画,观星看相,医道占卜,奇门术数,阵法韬略,御人之道,偏门奇珍,但凡姑娘想学的,没有在下不能教的。” 我问道:“如果我要你去考个状元呢?” 王怜花顿了 分卷阅读188 一下,说道:“需等三年。” 没等我问,他就解释道:“科考题目次次不同,考试范围时常更改,倘若只是要我改头换面顶替旁人中个进士倒不难,但状元文章却不好做,天时地利人和不可缺其一。” 我想到被关在院子里闷得长草的李慎,更同情他了。 王怜花会的东西很多,但我感兴趣的只有易容,他虽然有些遗憾,却也没有说什么,给我留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让我先学习基础,他过几天会再来一趟。 我摆摆手,放他离开。 外间婆子睡得很香,也有可能是晕过去了,我没管她,点了根蜡烛翻看起那本小册子。 小册子很薄,写的东西倒多,只是翻开并不是易容的内容,而是一些散乱的药方,翻过那一部分,才是讲易容的,内容不算多,只是讲了个大概,譬如说少女的肌肤该如何制作,成年男子的面皮又需要用到什么材料,哪些材料可以做得很逼真,哪些材料虽然好用却有毒性,还有一些拟声的窍门。 我手头上暂时没有材料,拟声倒是可以学学,换了旁人要琢磨一些时间,但我对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掌控程度都很高,不多时就能对着册子上的内容拟出一些和我自己全然不同的声线了。 但想做到王怜花那样拟出和我一模一样的声音,想来是条漫漫长路。 我一点都不灰心。 毕竟谁练武没卡过瓶颈。 就这么过了两天,这两天里我除了在没人的时候偶尔练练拟声,就是让林诗音替我打掩护,去找李慎陪他说话。 我以前觉得那些闺阁妇人的日子过得一定很好,做姑娘时每天无所事事靠父母兄弟养活,出嫁之后顺理成章吃相公的,不像贫苦人家需要干活,十指不沾阳春水,生下来就为享福,甚至有些不太瞧得起这些人,现在才发现这日子也不是好过的。 不是谁都能在大宅子里闷上一辈子的。 前几天我甚至都听见林夫人跟林大人在商议我跟林诗音的夫婿人选了。 十三四岁,夫婿人选! 带着这点不忿的心情,我又来到了李慎的院子。 和林诗音一样,李慎也见过我用轻功,不光是轻功,我还在他面前用过武功,虽然只是徒手碎西瓜那种街头卖艺都不好意思拿出来的小小把戏。 不过这次和以往不一样,我来的时候李慎的房间里有人在,我没进去,在外面听了听声音,发现是李恬。 李恬没跟李慎说别的什么事情,只是叮嘱他好好温书,再过十来天就要殿试,最重要也是最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考试的时候要低调,因为他就是那个时候考完了提前交卷,被上面的皇帝注意到,然后好好的一甲第一也就是状元就被点成了探花郎。 我头一次听说这样的内幕。 李慎也很惊讶,问道:“排名竟可擅改?” 李恬似乎无意说太多,叹了一口气,说道:“当时宫内通报点我鼎元,我又岂会听错,只是金榜出宫,我的名字就落到了第三,许是陛下不喜我殿试时行径轻浮。” 李慎说道:“陛下不像是不喜大哥,也许陛下当真以为探花之位比状元来得潇洒。” 李恬苦笑了一声,说道:“倘若不是父亲,状元和探花对我来说区别也不大。” 李慎就不说话了。 李恬叹了一口气,又宽慰了李慎几句,让他临考前放松心情,发挥应有实力就够了。 李恬离开了。 我轻手轻脚地推开门。 李慎站在书桌前,正在心不在焉地研墨。 我走到他面前了,他都没有看我一眼,眼神直愣愣地盯着砚台,我拍了他一下,把他吓了一跳。 李慎也不生气,只道:“刚才大哥来了一趟。” 我点点头,说道:“我听见他跟你说话了,你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 李慎放下手里的墨条,长出了一口气,叹道:“我原本以为科考只看才华高低,不想竟是要看天子心情。” 我倒不觉得奇怪,久居上位的人总是随心所欲的,别说换个排名,就是让状元去养猪,探花去喂鸡,谁还敢忤逆是怎么着? 但我现在站的是李慎的立场上。 我踮起脚拍拍他的肩膀,安慰地说道:“你别灰心,往好处想想,也许你考不到三鼎甲呢?” 李慎弯了弯嘴角,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说道:“我知道你想逗我开心,放心吧,我没事。我不会灰心的,假如这次真的考不到三鼎甲,这功名辞了也就罢了,只是怕你到时候看不成跨马游街,跟我哭鼻子。” 我任由他摸我的头发,心里却明白,他怕的不是我哭鼻子,而是他爹。 老李探花年轻时候是个惊才绝艳的人物,当年他落到探花之位本就争议很大,却不想得意了一辈子的大儿子又得回来一个探花,旁人生个儿子能考上进士都要烧香,老李探花却被气到生生吐血,可见已经膈应了探花两个字一辈子了,这回李慎再考,想来哪怕只是个二甲,都比 分卷阅读189 再拿一个探花好。 看着李慎脸上的愁色,我都有些替他发愁了。 当然,假如这件愁事被今科举子们知道的话,李慎可能走不出考场了。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8) 从李慎那儿回来天已经黑了,林诗音正在房间里等我。 从陈州一路舟车劳顿过来, 小美人也是瘦了很大一圈的, 这几天才刚刚养回来一点, 但那满脸的老鸨神态已经将她的美色完全覆盖。 我木着脸看着她。 林诗音冲我挤眉弄眼, “回来了?今天进展怎么样?” 我说道:“你的脑子里能不能有点好东西?” 林诗音振振有词地说道:“难道你天天晚上翻墙出去,就是为了鼓励鼓励二表哥?对他一点想法都没有?” 我一时无言。 毕竟想法多多少少是有一些的。 我以前看话本的时候不明白,为什么表哥表妹时常是一对,为什么大家闺秀见个陌生男子几面就能非他不嫁, 为什么山野狐妖去勾引前程似锦的书生总是能够成功,过了几年真正的普通人生活,我才算是明白了。 实在是江湖之外, 普通人一辈子能够接触到的人太少太少了。 至少这些年我就没见过比李家两兄弟更聪明好看的男人。 我叹了一口气, 对林诗音说道:“咱们俩分个赃,大的归你, 小的归我。” 林诗音瞪圆了眼睛,脸颊随即涌上一股红晕, 却还在死鸭子嘴硬, 磕磕巴巴地说道:“你, 你说什么呢!什么大的小的……” 四下无人, 我把林诗音拉得近了些,说道:“好了,咱们这么多年交情了,你什么想法我难道看不出来?昨天我出去的时候可听见林大人跟夫人商量你我的婚事,你爹觉得你跟李慎年纪相仿, 脾性相合,你要是再不跟他们表态,亲事就定了。” 我并没有危言耸听,林大人确实是这么想的,毕竟李慎只比林诗音大三岁,而李恬却要比她大七岁那么多,如果不是前几年一直忙着科考,按李恬的岁数和这个朝代的成婚年纪,他孩子都能上街吃糖葫芦了。 林诗音愣了一下,问道:“你说的是真的?” 我点点头,又说道:“兄弟同娶姐妹并不能算佳话,我也不知道林大人是否会同意,所以你可以去探探他们的口风,至于李探花那里,你想不想去见见他,问问他的心意?” 林诗音有点怂了。 毕竟像她这个年纪的少女喜欢一个人都是自己藏着掖着,别说亲口去向对方表明心意,就是亲姐妹也不见得肯说真话,如果不是被我拆穿,她还不知道要把这事藏多久。 我说道:“也不用现在就表态,你好好考虑考虑,就算跟李慎定了亲也没什么可怕的,到时候我做蒙面采花盗把人半路劫走,你还可以跟李家说,让他们把李恬赔给你。” 林诗音本来是在认真思考的,被我一逗,笑出了个鼻涕泡。 美人不是做什么事都美的。 辣眼睛。 林诗音并没有考虑太久,借着刚下定决心的那一股劲头,她准备去见一见李恬了。 这会儿入夜,丫鬟婆子却都还没睡熟,我把人点晕过去,封了她们两个时辰的意识,然后抱着林诗音翻上了屋檐,飞掠而去。 林诗音不是第一次被我带着飞,但仍然十分惊奇地东张西望。 由于我不知道李恬住在哪儿,得在附近官邸区域多转几圈,怕被人发现,我就飞得高了一些。 林诗音被风吹得有些脸疼,就把脸朝我怀里埋,我起初没管她,不多时就发觉了不对劲,我低头一看,她正拿手摸我平平的胸脯。 我跟林诗音对视了一会儿。 她有点怂了,但还是坚强地小声说道:“我记得你五年前就是这个弧度……” 我友善地朝她笑了一下,把她的脸朝下一转,问她,“你觉得这个高度掉下去,人会不会死?” 林诗音朝底下望了望,诚恳地说道:“会摔成一张肉饼。” 我又问道:“你猜我会不会把你扔下去?” 林诗音非常诚恳地说道:“不会,你舍不得。” 我叹了一口气。 现在的孩子有点不太好吓,太聪明。 我抱着聪明的林诗音找到了李恬的住处,他的房间里还亮着灯,窗纸上落下他伏案的身影。 我不记得李恬是什么官职了,但看上去有点辛苦。 李恬的住处除了他自己之外,也就一老一少两个仆人,老的那个睡在门房,小的那个守在外间,已经睡熟了。 我把林诗音放下。 林诗音有点不太敢进去。 我压低声音对她说道:“想想你的婚事,你也不想嫁给不喜欢的人吧?” 林诗音顿时鼓起了勇气,然后伸出两根指头,轻轻地敲了敲门。 大约是怕李恬听不见,她犹 分卷阅读190 豫了一下,小声地叫道:“表哥,表哥……” 声音就跟山野狐妖似的拉长了。 我发誓如果我是李恬,这会儿寒毛都要起来了。 但李恬显然是个没看过话本的男人,他霍然起身,几步上前拉开了房门,见林诗音站在门口,很是惊讶地问道:“诗音?” 我悄无声息地隐匿进黑暗里,然后蹿上了房顶,几步跑远了。 小儿女的事情,我可没那个脸去偷听。 夜幕下的京城安静到了极致,这里是有宵禁的。 不知怎么,我有点怀念以前的汴京夜市,我一直觉得有宵禁的朝代算不上真正繁华,唯有夜市热闹,才能证明百姓安居乐业且富足,到了夜晚还有游玩的兴致。 我在京城里绕了一个大圈子,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才去接林诗音。 我来的时候,林诗音正在李恬的院子里坐着吃蜜饯,手边还放了一盏茶,李恬立在一边,时不时跟她说几句话。 我能看见林诗音脸上的兴奋之色,却没看见李恬面上有什么波动,一时不是很懂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我懵懵地从房顶上一跃而下。 林诗音见到我,顿时一脸喜悦地想要上前,李恬看了她一眼。 林诗音顿时不说话了,她还一屁股又坐了回去,脑袋压得低低的。 李恬看向我,说道:“霜表妹本事倒是大,夜半三更,将一个未婚少女送到男子家中,即便事出有因,为何不守在附近?倘若我起了恶念,你又当如何?” 林诗音呐呐地说道:“表哥才不是这样的人。” 李恬冷声说道:“换作是旁人,就不是今日结果了。” 我低着脑袋,虽然起初被训斥得有些委屈,但是回过神来,我发现李恬说得没错,确实是我有失考虑。 李恬又看向林诗音,说道:“霜表妹有错,你的错更大,如果只是想问我心意,什么时候不可以,一定要半夜上门?你不知道姑娘家的清誉名声有多重要?倘若给外人发现了,那些污言秽语你听得了?” 林诗音的头更低了。 李恬顿了顿,又道:“算了,你们尽快回去,明日一早我会去请人向姨父提亲。” 我怀疑自己听错了。 林诗音小小地欢呼了一声,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回去的路上,林诗音几乎是手舞足蹈地向我描述了刚才的事情。 她先是被训斥了一顿。 然后她就哭了。 再然后李恬给她倒了杯茶。 不知怎地就吃上蜜饯了。 最后李恬对她说,婚事他是同意的,但是她表明心意的方式并不可取。 然后我就来了。 然后我们两个就一起被训斥了。 我皱着脸跟林诗音说道:“我总觉得你上当了,大表哥以前来家里的时候都是笑眯眯的,脾气很好的样子,现在……” 这哪是找了个夫君,这分明就是给自己找了个爹啊。 林诗音却已经沉浸在了梦中情郎同意婚事的喜悦之中,完全没有把我的话听进去。 我只好叹一口气,决定不跟满脑子情情爱爱的小姑娘废话。 隔天媒人当真上门了。 做媒的是李恬座师王曲的夫人,王曲官任大学士,夫人得封一品诰命,这个媒人的分量相当大, 林大人却有些犹豫,觉得不光媒人分量大,自家这个大外甥年纪也有些大了。 王夫人却是把李恬夸出了一朵花,甚至表示如果不是你家外甥铁了心,我家还有两个女儿等着呢。 货物的好坏最直观体现在争夺的人数。 这个道理同样可以应用在婚嫁市场。 被王夫人这么一说,林大人似乎也真有那么一点觉得李恬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女婿人选了。 虽然他年纪大。 林大人到最后还是没有一口答应下来,他告诉王夫人想要听听女儿的意见。 王夫人表示理解,然后起身告辞了。 林诗音有个屁的意见。 然后这事就这么定下了。 但具体的事宜还是要等再过几天商议。 因为殿试到了。 林大人怕李慎这次要是再给老李探花拿个探花回来,老李探花原地出殡,万一事成定局,再让女儿替别人家守孝,那就十分不可取了。 事实证明林大人的考虑是对的。 殿试结束。 李慎又双叒给老李家拿回了一个探花,皇帝还当场给他写了个对联,叫“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据说皇帝的墨宝已经快马加鞭送去保定城了。 林大人当时听说了这个事,回来就拉着夫人的手下了个预言。 老李探花要不好了。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9) 老李探花真的不好了。 分卷阅读191 科考三年一度,每一个进士都是万里挑一的人才, 一甲前三更是万万里挑一, 不然前几年父子两探花的名头也不会传得那么广。 但我可以理解老李探花的意难平, 毕竟今科的三甲文章已经被张贴出来供人抄阅, 任谁都能看得出来,前面两位的文章虽也算得上佳作,却比不上探花文章精简风流,李慎那个探花的位置当真来得憋屈。 据说殿试当天是封名排序, 原本三甲已定,偏偏觐见时皇帝觉得李慎眼熟,问了他家世, 一问之下得知他父兄都是探花, 顿时想弄个佳话,点了李慎做探花。 结果名封一开, 李慎的文章正在首位。 皇帝想凑好事,自然不会有人告诉他大李探花那回就把老李探花就吐了血, 皇帝自我感觉十分良好, 觉得自己凑了一桩好事, 于是亲笔写下对联, 点名送给老李探花。 老李探花收到对联的当天又吐了一口血,不过这次比上次要严重得多,毕竟上次只是个探花名头,看不见摸不到,怄几天气也就罢了, 这次的对联是天子派人一钉钉敲在李家大门口的,老李探花天天要上衙的人,出一趟门就看见对联,出一趟门就看见对联,没几天人就躺下了,起初只是头晕,后来就是昏迷,水米不进。 这事自然没人捅给皇帝听,和老李探花关系好的不吭声,关系不好的也不敢在这事上触皇帝霉头,消息传到林府那会儿,都是李恬收到信,准备回家侍父疾的时候了。 说是侍疾,谁都知道,这就相当于回去见最后一面了。 李慎刚好还没被派官,上官也抬了抬手,放他和李恬一起回去。 我有点不大放心,毕竟李恬自己也是个病秧子,万一看着他爹没了,自己也倒了,以林诗音的性格,大概要过很久才能缓得过来。 而且这个世道,她以后当真还能再找到李恬那样合心意的夫君? 但凡在我能力范围之内的事情,对我来说就不算麻烦。 我找了个时间跟林大人谈了谈。 我准备去一趟保定。 林大人起初坚决反对,他担心我的安全,毕竟从小养在深闺,上次上京是和家人一起也就算了,这次李恬李慎都已经出发两天了,眼看是追不上了,他又离不开京城,保定虽然近,但路上风险多,就算带足了人手,他也不放心。 我给他表演了一个徒手碎镇纸。 林大人书房里的那个纯铜长条镇纸被我拧成螺旋状,然后一拧两半,再一下下揪碎。 林大人最终同意我去保定。 在我花了一炷香的时间,把他专程寻来的护卫打翻一地之后,他也同意了我一个人去。 我收拾了几身衣服,带了一些碎银,轻装上路。 我在上路的第一天过半时就遇到了据说已经出发两天的李恬和李慎。 毕竟四条腿的马跑不过两条腿的我。 但我决定不管他们。 我拿着地图直奔保定,直到摸到李家世代居住的李园门前,一共花了两天时间。 我拿着林大人的拜帖敲开了李园的门。 之所以这么急,是因为我想看看老李探花还有没有救。 一个人躺在床上水米不进,对于大部分医者来说,就是油灯将尽,有一天算一天熬日子了。 这会儿已经有了官鸽传书,速度比马行快得多,保定距离京城比较近,直线距离三百多里,飞鸽也只用飞这么远,老李探花水米不进的消息传到京城,算时间也没过去多久。 我见到了眼眶红红的李夫人,她看上去比林夫人要憔悴得多,我仔细地打量了她一会儿。 很好,李家一家四口,三个都有病。 我跟着李夫人去探望了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老李探花,也是那一套折磨我好几年的注解版四书五经的注解人李闻道。 几天水米不进,五十不到的老李探花瘦得露出骨相来,眼窝深陷,脸颊凹陷,面色蜡黄,却仍旧带着几分年轻时的风华,头发斑白,可见平时操心比较多,看面相我就已经猜到他的病因了,再一探脉,果然验证了我的猜测。 老李探花长期郁结在心,又时常暴怒,伤肝,又被天子对联气得火气上头,一时肝气上涌,导致昏厥,不是大事。 但如果他再昏厥下去,就要活活把自己熬死了。 我问李夫人,“大夫是怎么说的?” 李夫人哭着抹了一把眼泪,说道:“都说是怒气积郁,一时上头,醒过来就没事了,可怎么都叫不醒,针刺也不管用,喂药也喂不进去,这可不是要了我的命!” 我叹了一口气,李夫人是天生的心疾,治不好的那种,平日不能大喜,不能大悲,哭了这几天人已经看着不太好,神思恍惚,气息颤弱,这次老李探花要是没熬过去,她还真可能跟着一起去了。 我安慰了李夫人几句,走到老李探花的床边,装作给他再次把脉的的样子,指尖运起一丝内气,从他脉门入,自心脉一分为二,一部分向上至心脑,一部分向下至 分卷阅读192 肝脏。 过了几天的时间,积郁的死气已然淡去,老李探花之所以不醒,恐怕是他自己潜意识里不想醒。 简单来说,就是生无可恋了。 我松开他的手腕,对李夫人说道:“不知李大人在城中可有什么看不过眼的人?或是时常惹他生气的。” 李夫人又擦了一把仿佛流不干的眼泪,说道:“有……可多了,就没几个跟他对付得来的。” 我想了想,说道:“劳烦夫人写几张帖子,请平日最能惹李大人生气的,嘴最厉害的,能把李大人气得暴跳的人过府一叙。” 李夫人不明白我要做什么,我宽慰她,“现在已经这个样子了,不如死马当作活马医,夫人放宽心,我的这个法子要是没用,还有第二个方案,只是第二个方案就得让李大人受些罪了。” 也许是我的稳重让李夫人看到了希望,她总算不哭了,去洗了一把脸,当真写了六张请帖来,最上面的一封我看着有些眼熟,仔细想想,才想起来是李慎原先的那个老师,叫什么宋齐先生的,就是被老李探花气得辞业的那个。 六张请帖,来了五个人,还有一个前两天回乡了,好在最有战斗力的宋齐先生来了。 在我解释之后,其余的人尚有些疑问,不敢轻易开火,但宋齐先生没有丝毫犹豫,衣摆一撩,袖子一挽,就坐在了老李探花的床头,开口就道:“听说二公子高中探花了,李兄门口那个对联我也看见了,真不愧是天子亲笔啊。” 昏迷着的老李探花面上没有半点反应。 但我按着他的脉搏,却能感受到宋齐先生开火时他的脉象一瞬间的蹦跳。 我给宋齐先生使了个眼色,让他继续。 宋齐先生捋了捋胡子,毫不客气地说道:“知道二公子为什么只得了个探花吗?因为李兄这个当爹的就这几分本事,根不好苗不正,李兄自己当年不也就是个探花,我倒是觉得,两位公子能得探花,实在是天子开恩。” 老李探花的眉头一跳。 宋齐先生视而不见,又道:“要我说,李家当真是占便宜,状元需有经世之才,乃天下文人榜样,探花就不一样了,文章过得去就够了,最重要的是长得漂亮,能得天子欢心,李兄当年不也就是这样吗?” 老李探花的心脉慢慢地从近乎死人的缓慢一跃而起,直到超出了常人的心脉速度也没停下。 宋齐先生慢腾腾地放出最后一击,“所谓子承父业,李兄当真让人羡慕,一门三探花啊,等以后你家两个公子再生儿子,生得漂亮些,本朝的探花也许就让你们李家包下了,到了后世,一提李家就是美男子,多好。” 老李探花眼皮都没睁开,眉头却皱得死紧,显然对外界刺激已经有了反应。 宋齐先生话说完,其他几个和老李探花一直不对付的人也围了上来,这个说你李探花就是靠脸得来的探花位,那个说你家两个公子才华都是吹出来的,那个说天子的对联写得特别好。 也没过多长时间,忽然有人停了一停,问道:“刚才李探花是不是说话了?” 其他人面面相觑,有人说道:“哪说话了,没听见。” 就有人犹豫着说道:“那咱们继续?” 冷嘲热讽的声音顿时再度响起,这一次明显比先前放不开的时候热闹得多了,还有个大概是长期吵不赢老李探花的,越嘲讽越精神,两眼都在发光。 在这样的围攻之下,老李探花从喉咙里发出来的那几声无意义的响动,几不可察。 但我立刻发现了。 坐在床边的宋齐先生也发现了,他顿了顿,严肃地离老李探花近了一些,我以为他又准备说些什么刺激老李探花,却不想宋齐先生犹豫了一会儿,对着老李探花的脸……呸了一口。 宋齐先生大约一辈子都没做过这样的事情,呸完立刻放下袖子掩口,一副斯文人的样子。 然而这一呸的效果也是拔群,一直死命转动眼珠就是睁不开眼的老李探花被呸得猛然睁开了双眼。 效果堪比诈尸。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10) 老李探花醒了。 虽然一睁眼就含糊着要骂人, 但确实是醒了。 李夫人喜极而泣, 为了不让老李探花睁开眼就死老婆, 我连忙推了李夫人一把,说道:“李大人几天没吃东西了,夫人快去让人煮些粥水来, 这几天饮食最好清淡一些, 少吃发物。” 李夫人立刻忘了哭,连忙吩咐人去煮粥。 老李探花却感觉不到饿一样, 明明话还不能说清楚,就对着近在咫尺的宋齐先生呜呜嗷嗷,如果不是躺着不方便,我很怀疑他是准备呸回去的。 宋齐先生大约也和老李探花相看两厌, 见他醒了就不打算再留,站起身来整了整衣冠,一副事了拂衣去, 深藏功与名的样子。 老李探花气得躺在床上直打嗝。 其他人和宋齐先生不一样, 虽然说话也很 分卷阅读193 气人,但这会儿见老李探花醒了,也有些高兴,一个个上前来拱手道歉,老李探花梗着脖子一个都没理, 还是李夫人一一谢过人家,好言好语把人送出门去了。 我拿了个梨站在床边啃,啃了一半, 老李探花的嗝止住了,整个人呼出一口气来,这才注意到我,他的目光在我的头发流连了一下,露出疑惑又了然的神色,用沙哑的声音说道:“你是……林家的丫头?” 我点点头,不等他问,就道:“两位表兄都在路上,我腿脚快一点先到了。” 老李探花怒道:“这是什么话!他们竟要你一个姑娘家独身上路吗?” 我擦了擦一只手,给老李探花把了一下脉,又朝下探去,摸了摸他的肝脏部位,老李探花虽然还不太能动,却挣扎着要躲过我的手,还嚷道:“住手!住手!你一个姑娘家……” 我已经摸完了。 我对老李探花说道:“大人的身体已经好多了,待会儿再用些膳食,过两天就能下床走路,只是病灶已生,这几年内应当修身养性,不再动怒。” 不然很有可能直接猝死。 老李探花这会儿也回过味来了,问道:“你就是给我看病的大夫?简直胡闹!哪有闺阁女子……” 我听着他明明中气不足却铿锵有力的声音,不由得掏了掏耳朵,诚恳地说道:“李大人,我的耳朵很好,真的。” 老李探花的声音有一瞬间的凝滞,随即他说话声音更大了。 我只好拿着啃了一半的梨从房间里走了出去。 刚好撞上端着粥从外面进来的李夫人。 见到我,李夫人明显很是感激,准备说些什么,又听见里面叫人的动静,我摆了摆手,说道:“先去看看李大人吧,光吃白粥对身体也不好,最好放点糖,到晚上可以适当让他喝点鱼汤,一定要少量。” 李夫人连忙记下,又再三向我道了谢,才端着粥进去了。 李家世代簪缨,不算这一门三探花,光是本朝就出过七个进士,家底丰厚,李园历经数代修缮,既有北方的大气,也有江南园林的精美,我走了好一会儿也没看到边际,倒是看到了一片漂亮的梅林,林子尽头有三五精舍,门前有荷塘。 冷香小筑。 这大约就是李慎跟我说过的他的住处了。 李慎不是个惜花人,梅林荷塘是一早就有的,冷香小筑是原先李家一个小姐的住处,单看名字也能猜出一二来。 李慎是有自己的住处的,只是后来李恬考了探花,他就被一同连累了,为了让他勤学苦读,老李探花让人把冷香小筑收拾出来,好让他在这偏僻地方闭门读书做文章。 我只在外面看了看,不多时又转了回去。 老李探花嘴上骂得欢,其实人已经不吃不喝几天,熬得身上肉都干了,一清醒过来,立刻连吃了三大碗白粥,还想吃点肉,被李夫人坚决给拦住了,这会儿正在屋里发脾气,还说要下床。 李夫人和姐姐不一样,是个软脾气,只能温言软语地劝,但没用。 对待脾气坏的人,温言软语本就是最下乘的招数。 我推开房门。 老李探花对夫人撒脾气撒得厉害,却不好意思在小辈面前闹腾,但还是嚷着自己已经好了,要下床。 我对老李探花说道:“大人你还没好,你现在连条小狗都打不过的。” 老李探花怒道:“这是什么话!” 我发现他有口头禅,总是“这是什么话”“这是什么话”的。 我耐心地向他解释道:“不光怒极可伤肝,平日大吼大叫,乱发脾气也会,大人不是寻常在床上躺了几天,而是肝火上头,郁结之后又一气宣泄而出,最为伤身,即便现在能下地,也不代表人就好了。” 老李探花语气好了一些,但还是坚持说道:“我的身体我自己清楚……” 我打断他,“大夫比病人更清楚。” 眼看着老李探花又要生气,我想了想,对李夫人说道:“他这样下去不行,我待会儿开药的时候再开个镇静方,只要李大人不听话,夫人就给他喂一颗,一颗管一个时辰,好让他凝神静气,只是吃了镇静方之后屎尿不能自主,夫人注意一些,最好等大人排便之后再喂药。” 老李探花顿时怒吼道:“这是什么话!” 李夫人却露出了意动的神情。 不多时,我在隔壁客房开好了两份药方,倒也不怕弄错,调养药方是汤药,镇静方是丸药,调养药方是现开的,镇静方却是我以前遇到过的一个神医的看家本事,是我救了他一家老小性命,他拿出来谢我的。 别说是老李探花,就是我自己吃十颗,都得镇静上一盏茶的时间。 不过这已经是破碎虚空之前的事情了。 汤药好得快,李夫人一边给老李探花喂药,一边安慰他不会用什么镇静方,半哄半骗地让老李探花喝完了药,随即出了房间就吩咐人尽快开炉去炼镇静方。 老李探花显然听力很好,在房间里又 分卷阅读194 叫了起来。 李夫人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对我说道:“让外甥女见笑了,他啊,就是越老越小,这些年越来越像个小孩子了。” 我懂事地说道:“只要不乱发脾气,老来少也是件好事。” 李夫人叹道:“他哪有不发脾气的时候。” 我安慰李夫人,“镇静方久服可养气,李大人还不是我见过最难缠的,夫人安心就是。” 李夫人确实安心了,在得知李大李二距离保定还有一段路程的时候,她拍板让我暂时住到冷香小筑去。 我有些不大好意思,说道:“客房就很好了。” 李夫人摇摇头,笑得很是温柔,说道:“那里原先就是给姑娘家的住处,是整个李园最漂亮的地方了,让阿慎住进去也只是让他收收心好好读书,现在都高中了,他原先的院子收拾收拾也能住人,哪有让外甥女千里迢迢来了却住客房的道理。” 盛情难却,我只好鸠占鹊巢了一回。 李夫人让人把李慎的那些东西都搬出来,也只有书房没动,怕里面有什么重要的东西。 晚饭过后,我带着两个新领的丫鬟住进了冷香小筑。 李夫人让人打理得很干净,摆设全是从库房里拿了新的出来,被褥也是新制的,看花色应当是李夫人原先准备自用的,料子很好。 我踏踏实实地在冷香小筑睡了半夜。 之所以是半夜,是因为李恬和李慎连夜赶回来了。 以他们的脚程,奔丧也就这个速度了。 虽然他们原先确实已经做好了奔丧的准备。 但老李探花还是找到了机会,躺在床上把两个儿子挨个骂了一通。 我来的时候,老李探花骂得正欢。 李恬和李慎眼圈还红着,被骂了也没什么怨怼,反倒是一副惊喜交加的样子。 我给李夫人打了个眼色,李夫人显得有些迟疑。 我说道:“怒极伤身啊。” 李夫人就不犹豫了,让人取了炼好的镇静方来,老李探花却不肯吃,不光不吃,还要骂人。 很显然是两个儿子回来了,他有底气了。 我从李夫人手里接过一颗丸药,几步上前,捏住老李探花的脖子,一巴掌就把药给顺了下去。 镇静方立竿见影,老李探花只来得及骂了一句半,就不能言语了,整个人躺在床上,眼珠子还能转,却已经没法再怒了。 李恬惊道:“娘,你们这是……” 李慎也没有动作,看了我一眼,跟着李恬一起看向李夫人。 很显然老李探花看错了儿子,比起他,儿子更相信他们的娘亲。 我在李夫人开口之前,解释道:“不用担心,这是能让他稍微冷静下来的药,没有任何副作用,你们要是不放心可以请其他大夫来检验药方,李大人因怒伤身,要是让他一直生气下去,下一次就没那么好运气了。” 事实上老李探花的运气是真的不错,因为一般像他这个病的,都是当场气死,原地升天。 听了我的解释,李恬没说什么,李慎想了想,说道:“但要是药效过了,他更生气怎么办?”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没事,生气就喂药,总有他不生气的时候。” 李慎轻咳了一声,看向李恬,说道:“大哥,我觉得这事可行。” 李恬当然也没有二话。 毕竟捡回个爹呢。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11) 我这个人做事不喜欢拖。 既然给老李探花治着病, 一时半会儿还离不开,索性就连大李探花一起也治了。 说实话, 如果不是林诗音和李慎这一层关系,我是懒得去管李恬的,假如我看到病人就想治,那我不该叫魔君, 该叫神医才是。 但既然要管, 就要管到底。 李恬是胃疾,发现得早就有治,可惜胃疾很难让人一开始就发现,毕竟谁没胃疼过几次,等到疼得厉害了,想起去治了,胃也就不能要了。 我跟李恬说的时候, 他几乎以为我在开玩笑。 我一点都不跟他开玩笑, 伸手按在他的脉上,一丝内气渡入,却不是帮他看病, 而是将他平日里那股时有时无的胃疼放大个十倍让他自己感受。 李恬立刻就相信了。 他不相信也没法, 从脉象来看,他至少胃疼两年以上了。 我用内气给他疏导了一下,然后开了三个药方。 暂时用到的是两个,一份治病,一份开胃, 只看李恬那副憔悴的样子,就知道他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吃过饭了。 治病的药保守估计要喝一年左右,最后的药方则是养胃的小方,去哪家医馆都能开。 治完李恬,我又看向李夫人。 也许是我的目光太明显了,李夫人犹豫了一下,很有自觉地问:“我、我的病也有治吗?” 我摇了摇 分卷阅读195 头,说道:“心疾如脑疾,无药可医。” 其实理论上是可以的,我见过治心疾的古方,取活人心脏去残血,以麻沸散麻痹全身,速开病人心腹,以精准手法在极短时间内完成换心,缝合伤处即成,但换心之术正如昔年华佗开脑之法,九死一生,如果不是实在到了要死的时候,何苦来哉。 李夫人只是天生心气不足,时常会心如绞痛,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大事,只要情绪冷静,再过个二十年不成问题。 我说道:“不能治根,但能治标,我可以给夫人开一剂止疼丸药,夫人心痛时有速效,可以长期服用。” 李夫人喜得简直有些不知道说什么是好了。 我宽慰地拍了拍她的手。 然后看向李慎。 李慎眉头一扬,说道:“莫非我也有病?” 我盯着他上看下看,大小伙子青春年少,除了跟他大哥一样憔悴,别说病了,就是个痘都没长,这让我有些遗憾地摇摇头。 一家四口少一个,一点都不齐整。 忙碌的一夜就这么过去了。 第二天我在冷香小筑里补了一个早上带一个中午的觉,睡到下午才醒。 冷香小筑的丫鬟给我穿衣梳头。 我打了个哈欠,问给我梳头的那个丫鬟,“我睡觉的时候有人来过吗?” 丫鬟小声地说道:“夫人来了一趟,还有二公子也来过,但姑娘没醒,夫人就说让姑娘好好休息,二公子没说什么走了。” 我点了点头。 出冷香小筑过梅林,这个天气梅花还没开,光秃秃的梅树其实也不太好看,好在林子里还建有小亭,荷塘里还养着五颜六色的锦鲤,别有一番景致。 我原本是想去找李慎的,不想他就在梅林的亭子里。 他正在舞剑。 说实话,李慎的功底不行,资质倒是很好,但我从来没想过教他习武,毕竟在我看来他是一个读书人,又不考武举,费那个事干什么? 我没想到他背地里也学了一点武功的。 虽然很差劲。 见我来了,李慎舞剑的动作也没停,他手里的剑只是铁匠铺子里最寻常的那种青刃剑,大概对他来说还有些重,导致他握剑的姿势很吃力,我站在边上看了一会儿,直到看他一套剑法舞完。 就是这么一点工夫,他都气喘得厉害,我走过去几步,善良地说道:“你的剑法很好看。” 李慎把剑扔到一边,喘着气说道:“又长又重,带着也不方便,练起来还费事,好看又怎么样,仍旧不能防身。” 我惊讶地问他,“你要防身干什么?” 一个文官,难道还准备上战场? 李慎说道:“我不准备在京城里熬日子,想外放到远一点的地方去,大哥说穷乡僻壤多暴民,我肯定是会多带些人手,但自己也得练些防身的武功,总不能把命交到别人手里。” 倘若这里也有江湖的话,不看李慎的武功层次,光凭他这话,已经是个合格的江湖人了。 我叹了一口气,很有感触地说道:“确实,人在江湖,只有命是自己的,别人能保护你一时,保护不了一世。” 像我这样没人保护的,不知道杀了多少被人保护了一时的。 李慎伸出手,捏了一下我的鼻子。 我抬起头看着他。 李慎笑了一下,说道:“我不知道你有什么过去,但是过去的事情就是过去了,多想无益,还会让自己难过。人在难过的时候,一定要想法子让自己尽快开心起来。” 我活了很多年,其实已经很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了,但在这样春日暖阳般的笑容里,还是忍不住心绪悸动了一瞬。 我仰着头看着李慎,问他,“你真的想让我开心吗?” 李慎眉头微扬,只是他还来不及说什么,我就已经双手攀住了他的肩膀,跳着攀在他身上,一口亲在他还带着几分笑意的唇上。 说实话,我磕着了。 但李慎显然更严重一些,他的下唇被划出了个细长的口子,鲜血把他颜色泛白的嘴唇染红了一些。 我有些心虚地从他身上下来,跑远了几步,隔着几棵梅树眼巴巴地看他。 这是我之前积累下来的经验。 不管犯了什么错,只要我摆出这么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但凡是我的男人,不管是谁,都没法忍心骂我的。 可能这就是我的唯一优势了。 李慎显然也不忍心骂我,不光不忍心骂我,他还露出了有些复杂的神色,站在原地看着我。 我看着他,小声地说道:“离开京城之前,大表哥来府里求亲了,他要娶诗音,诗音都要嫁出去了,你不能让我一点想法都没有。” 李慎似乎是斟酌了一下,才道:“霜儿,你还小,你不懂……” 我说道:“我有什么不懂的?我只是有那么一点想法而已,我们可以相处一段时间,你要是不愿意,我还可以找别人。” 分卷阅读196 李慎擦了擦嘴角的血,叹道:“霜儿是个好姑娘,以后一定可以找到世上最好的夫君,。” 这是一点机会都不准备给我了。 我有点不开心。 我问李慎道:“你不喜欢我?还是我有什么缺点你忍受不了?” 李慎又笑了一下,说道:“我很喜欢霜儿,但并非是男女之情的喜欢,虽然和别家闺秀不同,但霜儿是个很特别的姑娘,人人都有缺点,我也有,但缺点不能掩盖优点,你不需要去迎合别人。” 我觉得他是想多了。 我摇摇头,说道:“男女之情也是由喜爱而生,并没有严格的界限,我问你我的缺点也不是想要改正,而是准备让你习惯,我对感情之事一向不喜欢强迫,但你既然喜欢我,和我相处也就算不得强迫了。” 哪有拒绝别人的时候又给人希望的? 李慎本来就不是太果决的性子,被我这么一说,似乎也觉得有道理,他再度叹了一口气,说道:“小机灵鬼。” 既然说好了,我也就从梅树后走了出来,李慎伸出手,有些犹豫地摸了摸我的头发,摸了几下,又试图让我改变主意,“我比你大四岁,很多东西我跟你都说不明白,等再过几年林大人给你议亲,你会见到更多比表哥更好的年轻俊杰……” 我故意曲解他的话,仰着脑袋对他眨眼睛,“表哥你放心,我保证只喜欢你一个,再说了,什么年轻俊杰有我表哥好?” 李慎叹了一口气,不再说话了。 我也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小的要是有大的一半痛快就好了。 李恬不见得有多爱林诗音,但表兄妹之间的熟悉程度和两家的关系已经足够让他做出选择了,毕竟这里大多是盲婚哑嫁,以他的名声自然可以找到优秀的闺秀小姐,但娶一个陌生人还是从小熟悉的表妹,显然还是表妹好。 从梅林出来,我先去看了看李恬,昨天喝过药之后,李恬的脸色显然比先前要好得多,治病的药这会儿还不到生效的时候,让他脸色好起来的是开胃的药,之所以得胃病的大都形销骨立,就是因为胃疼让人厌食,人一旦厌食,身体得不到养分,第一个疼的还是胃,如此恶性循环,不死也要脱层皮。 据说早上喝了开胃药,李恬足足吃了三大碗熬得十分浓稠的白粥配四个鸡蛋。 怪不得李夫人一早就要去冷香小筑看我醒了没。 我对一旁显得很是紧张的李夫人宽慰道:“第一次吃药都是这样的,第二顿就会好得多,如果实在不放心,可以备些桔子一类的水果,一半饭食一半水果会好一些。” 李夫人松了一口气,随即又想起了什么,问道:“还有镇静方那边……” 我也是想了一下才想起来镇静方是什么。 哦豁,老李探花。 ☆、李某某和战神表妹(12) 老李探花自从醒了之后就过得不太好。 毕竟不是谁都能承受躺在床上意识清醒但就是生不出气,不光生不出气, 还屎尿屁满床的感觉。 虽然李夫人一点都不嫌他, 还担心他的面子, 亲手给他擦洗换衣。 但过得不好就是不好。 我进去看他的时候,镇静方的药效刚过, 他正仰在床上一声不吭, 让吃也不肯吃,让喝也不肯喝, 一副打定主意饿死自己的样子。 房间里虽然点了香, 窗户也是开着的,但仍有味道。 我假装没闻到。 李夫人面色有些尴尬,说道:“一晚上了, 喂了三次药, 我就怕出什么问题, 也担心他饿着, 想让他吃点东西, 就成这样了。” 我观察了一下老李探花的情况, 说道:“不用担心, 镇静方出不了什么问题, 究其根本和补方区别不大,多服如鱼肉荤腥, 至多是人体吸收不了,浪费功效而已,至于吃喝方面……” 我看了看老李探花的脸色, 说道:“能自己吃自己喝当然最好,要是实在不行,多熬些盐糖水喂他,我这里还有谷食丹的方子,一颗管一天,只是对胃不好,经年累月吃下去,往后人就用不了荤腥了。” 老李探花的声音比昨天晚上骂人的时候小了一点,但还带着点怒气,说道:“你就是来折腾我的吗?” 我诚恳地摇摇头,并且劝他,“李大人,身体是自己的,明知不能生气却一定要和医嘱对着干,这是不要命了,你不要命不要紧,这一家老小往后谁来管?夫人还有心疾,让她眼睁睁看着大人把自己熬死,她还能活几天?你们二老一去,放着大表哥二表哥两个人得守孝,大表哥的年纪摆在这里,出了孝还能娶什么样的姑娘?二表哥还没及冠,就跟个孩子一样,他的心性你也是清楚的,往后让他怎么过?更何况朝廷三年一度科考,又一轮人才济济,哪还有前科进士的事?他们两个的仕途都要被耽误,你于心何忍啊?” 其实我根本说不出这样的话来,这里至少有一大半都是我从林大人和林夫人的小夜话那里剽窃来的。b 分卷阅读197 r   林大人的话虽然不好听,却是一针见血,把心疼外甥的林夫人都给劝住了,想来这次老李探花要是真死了,林夫人再怎么疼外甥,也不会把林诗音嫁过去的。 老李探花只是犟,还不到驴的地步,听了我的话愣了好一会儿,然后就不吭声了。 对他这样的人来说,不吭声就是妥协的意思。 李夫人连忙让人去端刚熬好的粥来,老李探花闷不吭声地端起碗喝粥。 说实话,我还以为他要挑点刺什么的。 喝了粥,又乖乖地喝了药,老李探花的乖巧让李夫人再度红了眼眶,我连忙拍拍李夫人的手背,又看了一眼几次不着痕迹瞥过来的老李探花,很是识时务地说道:“夫人在这里陪陪李大人吧,我去看看大表哥。” 在我走出老李探花的居所后,我才听见他对李夫人冷哼了一声,说道:“站着干什么?坐过来一点!” 李夫人说了什么,我就没有再听了,去了一趟李恬的院子,给他把过脉,确认脉象没什么问题,我就告辞离开了。 李园一住十五天。 老李探花的身体比我想象得要好一些,在每天按时喝药吃饭之后,他很快就能下床走路了,脸色也渐渐好转起来,瘦巴巴的病容也开始有肉了,比起他,李恬的病才要长期调养。 但药都开了,我再待下去其实也没多大用了。 李夫人很是感激我,老李探花嘴上不说,其实对我的态度已经很不错,默认了李夫人每天把绫罗绸缎金玉首饰流水似的朝我这里送,只要我自己好意思,在李园住一辈子都没人会说我半句不是。 但我不好意思。 我本来就是个脸皮很薄的小姑娘。 虽然我准备回京城的最大原因是李慎要走了。 朝廷原本批的假时间不长,如果是奔丧,那基本是不需要回去了的,但要是人没死,好好的朝廷官员是不能久在家乡逗留的,其实要走的是李恬,李慎只是顺带的,但他也确实到了要走的时候。 毕竟李恬在京城是有正当官职的,而他还没派官。 没派官的进士和已经做官的人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已经做官的人除非辞官,否则这辈子升升降降都是官,而没派官的进士,却是有可能一辈子都是没派官的进士的。 就算李慎肯,老李探花也不肯。 这一次我倒是可以跟他们一起上路。 虽然路程不长,但不折腾的话,还是有需要在外过夜的时候。 离京城一百多里的驿站里,我又见到了易容的王怜花。 这一次他易容成了一个美貌的官夫人,就宿在我隔壁的房间里,跟他同行的还有个官员,显然并不知道自己的夫人正在马棚的稻草底下昏睡,还准备抱着自家夫人过上一个美滋滋的夜晚。 被王怜花一巴掌拍晕了过去。 驿站的房间不多,李恬和李慎都在我另一侧的隔壁房间里,此刻两人都已睡熟。 我看着王怜花推门进来,目光落在他玲珑有致的身形上,即便知道他的缩骨功练得很不错,但亲眼看着一个漂亮的女人变成男人,还是有些奇特。 这一次王怜花自备了衣物。 他换衣服的速度也不像上次那么慢,几乎就在我一个眨眼的工夫里,他看上去就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了。 我问他,“这是你原本的长相吗?” 不怪我要问,他这次的脸跟上次的不一样,英俊得好像用美玉雕刻出来的,连头发都是乌黑如瀑,完完全全是个漂亮青年。 王怜花淡淡地笑道:“很多人好奇我的长相,但能见到的不多,你觉得我该长什么样子,那我就是什么样子。” 我感慨,“真好啊。” 腻了一张脸还能再换一个,喜欢什么样就有什么样。 如果不是我现在单单偏好不经世事的少年郎的话,这样的男人我还真乐意试一试。 但这世上总是没有如果的。 十七八岁多好啊,刚刚到可以雕琢的年纪,对未来还有憧憬,还有爱一个人的精力,如同刚刚盛开的花,刚刚凿开的玉。 最重要的是,和少年人在一起,就好像自己也年轻了几百岁似的,至少我和林诗音同吃同住的时候,大部分的情况下,我都是把自己当成和她一样的小孩子的。 王怜花说道:“我在京城等了你十天,以为你不回来了,刚准备动身去保定,却在路上撞见了。” 我好奇地问他,“你是朝廷通缉的犯人吗?” 王怜花好看的眉头挑起,说道:“不是。” 我更奇怪了,问道:“既然不是,你为什么总是打扮成别人的样子?” 王怜花微微叹道:“因为我本是个不存在的人,没有身份,没有路引,过州穿府时总有些麻烦,借用别人的身份,对我来说就和穿上一身衣服没什么区别。” 这我倒是懂了。 我每到一个世界的时候,也是没有身份的人,为了让自己合理合法地居住 分卷阅读198 下来,我总是需要花很多时间去解决,如果能学好这门易容术,往后我大概也能少很多麻烦。 已经很多年没有再研究新东西的我顿时对学习再度充满了热情。 王怜花显然也很满意这一点,教得很用心。 如果他不试图总是在教我易容的间隙,想教我点别的东西就更好了。 那些我是真的看不上。 有些比如医术是我自己就会的,有些例如星象阵法之类的东西,我不会,但也不感兴趣,不想学。 但总体而言,这是一个很好的教习对象。 我已经在盘算着拿什么来换他这门易容术了。 虽然王怜花自己说了不要,但他不要,我不能不给,我不想给自己认个师父就得等价交换,这是江湖规矩。 我们那儿的江湖规矩。 就像我学了石之轩的不死印法,同样也被他学去了我的十三奇功和一些偏门功法,虽然是无心的交换,但显然这是等价的。 甚至我给石之轩的还要多一些。 王怜花走后,我在自己的库存里翻了翻,还真想到了一门可以教的功法。 踏月法。 我已经看王怜花那个蹩脚的轻身功法不爽很久了。 我的自创武功里,之所以踏月法一门没有半点攻击力的轻身功法也能跻身十三奇功之内,是因为这门功法本身确实有些奇异之处。 一是速度,除了幻魔身法,踏月法几乎可以说是在我所见过的轻身功法里称王称霸的存在。 二是消耗,这门轻功的消耗极小,我一次破碎虚空时出了岔子,导致内气不存,却可以在沙漠里断断续续用上轻功,就是因为这门功法的消耗小到了一种几乎可以不计的程度。 三是不需借力,大部分的轻身功法都只是步法和身法的结合,地上是龙,天上是虫,踏月法则可凌空虚渡,自下而上观,几呈踏月奇景。 换一门易容术,足够。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篇还有五章左右完结,完结之后会开一个真.李寻欢线,也是五章左右,亲们不喜可跳~(PS:不苍白不病弱的表哥是没有灵魂的!)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13) 我万万没想到的是, 我高估了王怜花的学习能力。 他并不是天天都有机会教我易容,大多数时候他都是把一些不重要的东西书面写出来让我自己去学, 易容需要用到的东西多而杂, 这种方式简洁明了,我学得也比较快,但王怜花那边就不一样了, 石之轩能打个照面仔细观摩一下就揣摩出我轻功原理并加以模仿, 前后花不了一个时辰, 换成他, 脚把脚教都教得异常困难。 真亏得我从来没有收徒弟养老的想法,不然我可能早就气死了。 不过我也理解他,石之轩能很快学会我的功法是因为他底子打得好, 我没来之前他就是大宗师水准,自身学过不下三种高明轻功,有自创武功的经验, 而王怜花这边, 就和第一个用筷子的人一样,很多东西都是他从没接触过的, 只是学得慢一点, 理论知识理解得不是很顺畅, 而不是一点头绪都没有,他其实也可算这个世界里最为惊才绝艳的人物了。 所以我对他的态度比较容忍,没有打他,没有骂他, 更没有嘲讽他。 而且教得很用心。 比起进展艰难的教学方面,我的感情生活已经从“相处看看”飞速发展到了“明年成婚”的阶段。 事情起源于我回到京城的第二个月。 李慎虽然想外派出去做官,但也要留在京城学习一年,他从外祖家搬了出来,和李恬住在了一块,由于李恬吃我的药嘴比较短,我得以光明正大地去找李慎玩,但每每入夜之前就会被李恬派人给送回来,就在我从李慎那儿回来的时候,林夫人把我叫了过去。 这些年林夫人对我是真的好,虽然不到亲女儿的程度,但也比大部分人家的亲女儿养得精细了,所以我对她的态度特别好。 林夫人也是和颜悦色的,拉着我说了一会儿话,我能感觉她叫我来是有别的目的,但也很耐心地陪着她扯别的。 这是大户人家的谈话方式。 好在林夫人也没说太多废话,不多时就进了正题,仍旧是温温柔柔的,问我道:“霜儿觉得慎哥哥怎么样?可是个能托付终身的人?” 我被慎哥哥三个字瘆了一下。 但我很快就反应过来,瞪圆眼睛问道:“夫人怎么这么问?” 林夫人说道:“是昨天诗音说……” 原来卖我的人是林诗音。 我没有装傻和口是心非的意思,那是小孩子的把戏了,我诚恳地对林夫人说道:“我对他是有一些想法,他也不讨厌我,愿意和我相处,至于更进一步的事情,我们正在商量。” 林夫人就像是确认了什么事情一样,笑着跟我说了一会儿话,让我离开了。 然后她就和林大人一起商量了我的婚事。b 分卷阅读199 r   林大人又写信给了保定那边,让老李探花来了一趟,俩人前后商量了不到半个时辰,就给我和李慎定了婚。 我很是怀疑地问林诗音,“你们这里的婚事都不用问过成婚双方的吗?” 林诗音很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说道:“娘亲问过你了,你不是答应的吗?” 我什么时候答应的? 也许是我懵得太过明显,林诗音连忙说道:“二表哥那边也是答应的!” 我去找了李慎,李慎也是一脸懵,说他爹昨天从保定过来,没有别的话,就问他讨不讨厌我,他说不讨厌,就三个字,老李探花点了点头,什么都没说,然后底气很足地去找林大人肯定婚事了。 如果他肯多问一句的话,也不会到现在这个地步。 看来是停用镇静方之后,脑壳坏掉了。 我问李慎,“你打算怎么办?” 其实应该是我去解决的,但我觉得不能什么事都不让他操心,这样很容易养出个老李探花来。 好在李慎没有好吃懒做的恶习,他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如今两家约定,还没有官府文书,我觉得不用把话说死,等到明年,如果两下无意那就不再提,如果……可以现拟文书。” 按照时下的风气,这其实并不是一个负责的说法。 好在我也是这么想的。 我没有打算占李慎的便宜。 见我同意,李慎看我的眼神有些复杂,他犹豫了一下,说道:“如果到了明年,霜儿一心不改……就按霜儿的心意来。” 我惊讶地抬起头看着他。 这个承诺很重了,相当于把最后的选择权交给了我,假如我不要脸一些,这婚约岂不就是真的了? 李慎说这话时有些犹豫,但话说出口,就不打算改了,他甚至还笑了一声,轻轻地拍了拍我的头,带着些宠溺的意味。 老实说,被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宠溺的滋味……真是谁被宠谁知道。 但我承受住了。 不光承受住了,我还厚着脸皮抱住了他,宛如撒娇少女。 每当我觉得我的脸皮已经够厚的时候,脸皮就会告诉我,它还能再厚一点。 李慎没有推开我,我最近这几次抱他的时候,他都没有推开我。 回家的路上,我盘算着可以得寸进尺了。 因为满脑子都是得寸进尺的想法,晚上教王怜花轻功的时候,我突发奇想,问他能不能易容成李慎的样子。 我单见过我自己风情万种的样子,还没见过风情万种的李慎。 王怜花是个很懂的人。 不光懂,而且手艺精湛。 他连照镜子都不用,手上长了眼睛似的,用他那些材料在脸上涂涂抹抹,不多时就完全易容成了李慎。 我坐在屋顶上,仔细地看了看,说道:“他左眼底下有一颗小痣,嘴角不是这么翘的,还有眼睛,眼睛……” 小痣可以点,嘴角可以平,王怜花却做不出李慎的眼神,即使表情能够以假乱真。 我叹了一口气。 王怜花坐在了我身边,这段日子我们的相处不算师徒也不算朋友,像这样心平气和坐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多。 王怜花说道:“除了你家表哥,还想见见什么人?只要你能形容出来,我都可以试试。” 他倒是个不怕费事的人。 我摇摇头,说道:“见到了又能怎么样?” 从来都是留下的人更伤心,我的心已经伤得透透的了,也不在乎多伤心几次,从另一种层面上来说,先走一步的人比我幸得多。 王怜花抬起头,漂亮的眼睛里倒映着明月,他轻声说道:“情情爱爱,真是烦得很。” 一听他这话我就知道他也是个有过去的男人。 但我没有问。 王怜花显然也不愿意倾诉。 我和他一起看了日出。 无数次日升月落都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陪着的人,这一次和从前的区别很大,大概在于我和王怜花都没有睡对方的想法。 隔天李慎休沐。 老李探花还没走,他准备在京城多待几天,可能是因为京城没有镇静方。 我去找李慎的时候,老李探花正在教训两个儿子。 老李探花是个很会开解自己的人,自从不让他发脾气了之后,他就开始另辟蹊径,每天在家里嫌这个嫌那个,找着机会就要训人,由于他训人的时候基本上情绪平静,甚至还有些愉悦,我也只得让李夫人随他去。 随他去这三个字里并不包括训我的人。 我走近一点,挽起袖子,准备动手让老李探花镇静镇静。 然后我就听见了他训话的内容。 老李探花带着七分嫌弃三分得意地教训两个儿子,“成天太学馆太学馆,一休沐就太学馆,太学馆里除了那些书,是能管你们吃啊还是管你们喝啊?多大的人了这点事都不懂,爹当年要是天天蹲在 分卷阅读200 太学馆里,能遇到你们娘吗?就算遇到了,能娶回家吗?空长着一张脸,一个个的不知道去哄小姑娘,这脸是白长的?” 李恬被老李探花训得眉头都皱起来了,忍不住反驳道:“君子有节,守礼慎行,什么哄小姑娘,简直……有辱斯文!” 老李探花瞪着眼睛说道:“这是什么话!读书读傻了是不是?以前跟你说守礼,是因为人不是咱家的,现在你们婚事都定了,还有什么不合礼的?男女之情合乎天道,人本欲也,辱你什么斯文了?你要是觉得有辱斯文,你可以不娶妻啊。” 李恬被挤兑得说不出话来。 李慎说道:“爹,我觉得……” 老李探花转向李慎,打断他的话,说道:“你觉得什么你觉得?我刚才一眼没看着,你拿着借书牌一只脚都出门了,想狡辩什么?是不是对这桩婚事不满意?不满意你当时怎么不讲?我也是问过你意见的!现在事都定了,人家小姑娘也喜欢你,咱们李家可没有背信弃义的男儿!” 李慎说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老李探花冷哼一声,“什么不是那个意思?你什么意思我不清楚?觉得那丫头长得不好看?不好看也是你自找的!想找好看的,下辈子找去,看看你这个蔫头耷脑的样子,还嫌人家!赶紧去收拾收拾,换身鲜亮点的衣裳,跟你大哥一起去。” 李恬说道:“我不去!” 李慎轻咳一声,说道:“我去我去。” 惨遭叛变的李恬被李慎拉去换衣服了,看步伐,并不很像是不想去的样子。 我看见老李探花得意洋洋地摸了摸胡子,还喝了一口茶。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14) 我冷静地折返了回去。 林诗音正在后园里啃梨子, 吃相并不比我好到哪里去。 我打量了她一眼,黄白相间的裙裳,双螺发髻,是个可以见人的打扮, 就安心多了。 我也拿了个梨子坐在她边上啃。 这里女眷出门的机会是很少的, 尤其是未出阁的少女,平时无聊就是看看书弹弹琴下下棋,实在无聊可以找几个小姐妹聚在一起看看书弹弹琴下下棋, 再不然就是长辈过寿,自己生辰, 可以请人到家里来唱堂会, 那倒是很热闹。 林诗音成天琢磨着嫁给李恬,可能也有这个原因,出嫁的妇人总归要比待嫁的小姐自由一些。 我倒是从来没觉得不自由过, 但无聊是真的无聊。 这个时候我就比较庆幸了,李恬太正经, 估计成婚以后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李慎应该要好得多, 单单从他在林府住的那几年来看的话。 我咔嚓咔嚓啃掉了两个梨, 才听见外面通报的声音。 林大人没有拦着两个准女婿的意思,但也端着架子和他们说了好一会儿的话,才抬抬手放他们进来。 这个时候一地的梨核已经扫干净,我和林诗音假装很认真地在下棋。 李恬来的时候倒是别扭,来了之后就放开了, 他径直走到林诗音身后,目光落在棋盘上。 林诗音拿棋子的手就是一抖。 李慎站到我的身后,也很好奇地看了看棋盘。 即便是假装认真,这局棋也摆得不是很难看,这大部分要归功于我。 我拉高了随意局的水准。 说实话,林诗音的棋也是很不错的,很多人都喜欢贬低美人的脑子,但我见过的美人里还真没几个笨的,可惜她遇到的人是我,我这一辈子不知道有多少闲暇时间可以浪费,再是臭棋篓子,下个千八百次也练出个人模样来了,何况我本来也不是臭棋篓子。 林诗音起初还有些胡思乱想,下到一半,已经想不起来身后还站着个人了,她认认真真地敲着棋子思考起来。 但没思考出个结果。 我半侧着脑袋看向李慎,问他,“如果是你,你下一步准备怎么办?” 李慎说道:“观棋不语。” 李恬也点了点头,显然两兄弟是一个老古板教出来的。 我说道:“可她也不肯认输,我们难道要在这里坐一天?” 林诗音恼道:“我什么时候不肯认输了?这局我认输,再来再来!” 她说着就自以为很快地伸出手,想把棋局打乱掉。 我都习惯了。 一只修长的手在她打乱棋局之前伸了出来,是李恬,他专心致志地看着棋盘上的黑白二子分布情况,开口道:“黑子还有反扑余地。” 黑子就是林诗音那方。 林诗音连忙说道:“表哥,你来替我下!” 我发现我和林诗音对李恬和李慎的称呼很有意思,林诗音一般叫李恬表哥,叫李慎二表哥,而我一般叫李慎表哥,叫李恬大表哥,也许这就是亲疏远近最直观的体现。 林诗音的表哥没有推辞地坐了下来,我的表哥跟个傻子一样站在我身后看棋,看得还贼认真。 我叹了一口气 分卷阅读201 ,看着林诗音的表哥走一步算五步,步步为营,不光救活了几处残局,还把局势一点点地拉平了起来。 然后我输了。 不是我的棋艺比李恬差,而是我不想把时间花在无意义的下棋上面,尤其我输得也不是很假。 倒是李慎很是遗憾,明明说着观棋不语,却在我每次下错的时候发出近乎遗憾的叹息声。 我从棋桌上下来,刚想问李慎准备带我去哪玩,就听他跃跃欲试地说道:“大哥,我们也好久没下棋了,不如……” 我没有让他“不如”出来。 我打断道:“我跟诗音想去外面玩。” 林诗音看了看我,轻咳了一声,说道:“是啊,回京城这么久了,都还没好好玩过呢。” 李慎还没开口,李恬就说道:“不行,盛夏时节,外面日头正烈,你们两个姑娘家会晒出病的。” 我看了看外面的太阳。 其实天热不热对我来说没有区别。 但林诗音显然很怕热,连忙就坡下驴,说道:“那等再过两个月天不热了,表哥一定要带我们出去玩啊!” 李恬笑了一声算是答应,还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头。 我看向李慎,李慎正在收棋子,完全没有也拍拍我的头安慰一下我的意思。 我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是不是出问题了。 其实这个天气窝在房间里守着冰盆是最痛快的,但这里订婚双方见面得避嫌,不可同处一室,哪怕像现在这样四个人坐在亭子里下棋,不远处的树底下也是守着仆从的,好几双眼睛时不时扫过来一眼,防贼似的盯着自家未来姑爷。 好不容易熬到太阳下山,天不那么热了,也不到宵禁的时候,我还没开口,李恬已经准备告辞了。 林大人更是连顿晚饭都没留他们,送瘟神一样地把他们送走了,也许是撵,反正撵走两个准女婿之后,林大人整个人都像是年轻了二十岁。 可能这就是外甥和女婿的区别。 我觉得这一天过得很没有意思,但显然我的想法和林诗音背道而驰,她觉得这一天有李恬陪着,简直过得不能再开心了。 也许这就是见过世面和没见过世面的区别。 我叹了一口气。 然后准备在晚上找补回来。 李慎在林府的那几年,是见过我用轻功的,还不止一次,有时候是我从外面偷渡话本,有时候是我半夜溜出去打野食,我倒是可以提前规避他,但看在那张生发秘方的份上,我没有瞒骗他,甚至还提过可以教他之类的话。 后来,后来我就把这事给忘了。 毕竟李慎看上去也不是有那个毅力可以每天跑八个时辰打基础的人。 之所以回忆那么多,是因为这样可以解释为什么我半夜出现在李慎的床前,他睁开眼睛看到我,却一点都不震惊。 我一屁股坐在他的床头。 李慎半睁半闭着眼睛看着我。 我说道:“刚才来的路上,我看到月亮很圆,很漂亮。” 李慎的声音不甚清醒,说道:“月亮本来每个月都会圆两三天的。” 我的意思是想让他自己提出跟我出去赏月。 李慎说完话,就像半梦半醒似的又闭上了眼睛。 我推了推他,没推醒。 李慎发出一声模糊的呓语,按住了我的手。 温热的呼吸打在我的手背上,带着一点暖热的气息,由于被他按住手,我的姿势也从俯身变成了撑在他身侧,我的头一低,少年身上干净如同暖阳般的味道顿时扑面而来。 我几乎是立刻就起了邪念。 然而我也是几乎立刻就清醒了过来。 不是因为良心发现,而是因为李慎的房间隔壁就是老李探花,住在李园的时候,我没少见他一大早起来把所有人一起吵醒,然后得意洋洋吃早饭的情景。 假如我现在掀开李慎的薄绸被褥躺进去,我可能明天一早收获的就不是会替我说话的老李探花,而是个气到猝死的老李探花。 我遗憾地放弃了蹭李慎被窝的想法。 然后去蹭了林诗音的被窝。 隔天就不是休沐日了。 朝廷官员一个月才有一天的休沐日,像李慎这样还需要学习的,一个月能有三天的休沐日,他还有两天的空闲时间。 我坐在家里等他,没等到他来看我。 我有点不高兴了。 林诗音安慰我,“你们婚事都定了还怕什么?我看二表哥那边也不是没有意思的,他只有对着你的时候才笑得那么好看。” 我有些怀疑地看着她。 林诗音用笃定的语气说道:“不在你面前的时候,他笑的次数加起来也没有多少次,可是对着你,他总是笑,这就是喜欢啊,我就是这样的……” 她说到后来,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脸颊红红的。 我回想了一下,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只是确实记得他常常会 分卷阅读202 对我笑,对一个惜笑如金的少年来说,大概……这也可以被称作喜欢的? 林诗音见我迟疑,立刻说道:“旁观者清,你那么容易看出来我喜欢表哥,怎么到了你自己这里,倒分不出来了?” 我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 我准备仔细回想起和李慎相处的细节,我需要冷静地分析。 就在我仔细琢磨的时候,我听见了外面的动静,立刻竖起了耳朵。 马车在府门口停下,有人从外面进来,脚步声比平时稍微轻快一些,时不时有玉石敲击之声从他身上传来,这个动静,只有李慎了。 我回过头,看向不远处枝繁叶茂的藤花墙,随着脚步声临近,不多时,一身雪锦白衣的少年抱着一罐瓷棋盒从墙后走出来,他带着些浅黄色泽的卷发从发带里散乱了几缕出来,活活泼泼地跃动,阳光下宛若融金,明亮而柔软。 和我的视线一对上,他就笑了,宛若花苞初绽,美玉溢彩,让我的心忍不住狠狠地跳动了一下。 我叹了一口气。 我始终是个多情人。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15) 李慎送了我一套玉石棋子。 林诗音眨了眨眼睛, 说道:“我肚子疼, 你们聊, 我先走了。” 李慎看向她, 顿了顿,说道:“不用, 我带霜儿出去。” 林诗音的肚子立刻就不疼了,眼巴巴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李慎,问道:“你们去哪玩啊?” 李慎说道:“明光寺。” 这我倒是听说过,明光寺就在京城南角, 附近有四街九巷,依托明光寺的香火, 成了京城里最好玩热闹的地方。 林诗音有些羡慕地说道:“我只有小时候去过几次, 每次都跟过年一样。” 李慎想了想, 说道:“最近天热, 寺里寺外人都不多,等再过一个月天气转凉, 大哥会带你去的。” 林诗音顿时高兴起来,还跑进房间里给我翻找出一个粉云纱的帷帽来,说防晒。 我已经比较习惯这种小姐式的装扮了。 李慎来的时候坐的是自家的马车,其实车厢里是够坐的, 但按着规矩的话,我就不能和他坐同一辆马车了,只能坐林家的马车, 跟着李慎走。 我不是很喜欢这种规矩,但勉强也能忍受。 到了明光寺就好多了,来这里的大多是戴着帷帽的妇人小姐,男客和女客并不分开,还有些夫妻模样的男女也来上香拜佛,显得我和李慎两个人一起的样子并不是很出格。 我问李慎,“好好的怎么想起带我来寺庙里?” 我这个人不信神佛的。 李慎说道:“假如我告诉姨母带你出来吃喝玩乐,她必不同意,但我只说带你出来上香拜佛,她就答应了。” 我的目光落到了寺庙外面那“四街九巷”里。 我有些高兴地说道:“那我们是先把佛拜了,还是玩了回来再拜它?” 我觉得先玩再拜比较好! 李慎笑了一声,说道:“虽然不信这个,但说好了来拜佛,总不好让佛等着,先拜一拜再去玩吧。” 我叹了一口气,只好跟着他进去了。 这会儿正值午后,是太阳最烈的时候,来的人也不多,故而我和李慎很快就排到了位置,向寺内僧买了香火点上,几乎没有排队,我听说天气不热的时候,有人从早排到晚都排不上一炷香,许多外地赶来的人都是打个铺盖睡在寺庙外头,等早起烧香。 因为不信这个,所以我也只是点了一炷香随意地拜了拜,什么都没有求。 我连人都不求,更别提求神拜佛。 李慎倒是认认真真上了三炷香,然后拜了拜,有和尚问他要不要求签,他摇了摇头。 从明光寺里出来,日头更烈了,李慎伸出手,把我拨到两边的粉云纱拢了起来,温声道:“路近,街巷里马车进不去,我们要走着进去,别晒着了。” 我眯着眼睛隔着云纱看他,说道:“美人如花隔云端。” 李慎怔了一下,笑道:“明明触手可及。” 然后他就微微落后了一步,伸手指了指方向,带我去了最近的街巷。 我看了一眼他垂在身侧的手。 屁的触手可及。 这会儿哪条街人都不多,商铺倒是都开着,不管是外头摆摊的摊贩,还是铺子里的伙计,见人来了都有些无精打采,李慎把我带到一处茶楼里坐着,然后说道:“在这里等我。” 我点了点头。 李慎从茶楼走出去,向西走了不多远,刚好在我从窗户向下能看到他的位置上停下,要是一般人能看清人已经不错,但我的眼力让我看到了他停着的那个摊子上卖的东西了。 雪冰碗。 认得出来不代表吃过,这是林诗音最常跟我念叨的,她还念叨过很多吃食,我只负责每次在她说的时候来上 分卷阅读203 一句“我没吃过”,没想到几年了,李慎还记得。 我立刻放下了茶盏等着。 不多时李慎就端着一盏晶莹剔透的雪冰碗回来了。 雪冰碗的样子比它的名字还要漂亮一些,冰敲碎成雪沙状,撒一层厚厚的香瓜块,再铺一层雪沙,然后在上面放上新鲜的碎桃,桑葚和橘瓣,最有意思的是碗本身是用整块的冰雕出来的,雪沙里五颜六色的果碎被冰碗一盛,很是好看。 配着雪冰碗的是不值钱的竹勺子。 李慎说道:“我也是头一次吃这个,那边的店家说冰碗化得很慢,雪沙吃完之后把冰碗扔到外面地上砸碎,这个天气没一会儿就化干净了。” 我用勺子挖了一大勺还带着桑葚的雪冰,雪冰甜滋滋的,和桑葚独特的味道搭配在一起,冰甜里带着些清冽的果香。 我不一会儿就把雪冰碗吃完了。 如果不是咬了一口才发现冰碗本身没有味道,我都想把碗给吃了。 从茶楼出来是听戏,戏楼就在茶楼左转不远,唱的是一个猴子闹天宫最后被佛祖镇压的故事,不得不说,在隔壁就是寺庙的情况下,我很怀疑这个戏本子是和尚写的。 但戏本身是很有意思的。 我和李慎在戏楼里足足待了有一个时辰,出来的时候已经过了日头最烈的时候,天还不算晚。 我揉了揉眼睛,对李慎说道:“我觉得那个猴子虽然狂了一点,但不像戏里说得那么十恶不赦,一压就是五百年,太过了些。” 李慎说道:“不教而诛,虐之极也。” 我叹了一口气,觉得李慎如果和我生在同一个地方,倒是很适合去做白道的人,至少他是真的讲道理。 我把猴子的事扔到一边,问李慎,“还有什么地方好玩的吗?我不想这么早回去。” 李慎说道:“小南街那边有卖新奇玩意的,想不想去看看?” 我摇摇头,我不想买东西,只想玩。 李慎就想了想,说道:“那就去绕梁馆,那里虽然临近些秦楼楚馆,但风评不错,男客女客都有,一般是听曲,有意的话也可以隔着纸墙以乐会友。”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京城里除了寺庙,竟然还有给女客玩乐的地方?” 我其实没有嘲讽的意思,但话说出口就带着点嘲笑的调子,没法改。 李慎笑道:“如今虽然风气不如前朝开放了,但总归没有明文立法要把女子都圈在后宅不许放出来,自然也可以有女客。” 我其实有些不太开心,虽然我很清楚,不管我找了什么样的男人,都没人会把我圈在后宅里,但我还是不太开心。 也许是物伤其类。 李慎带着我在街上走,他是认识路的,可能是之前来过。 我没说话,他也就没再开口,走了好一段路他才忽然说道:“这个世道对女子有太多不公,我能改变的不多,但我可以保证,我不会和那些人一样。” 我点了点头,说道:“你只要像……林大人那样,就足够了。” 说实话,如果没有李慎,我还真怕以后眼光不好,找着个敢于娶二房的,我都多少年没杀过人了。 李慎没有接下我的话,我有些诧异,一抬头发现他看上去有些犹豫和挣扎。 我特别懂这个表情。 因为我经常会有。 有些喜欢,但不到一个特定的程度,感情上下意识做出承诺,理智上还没有下定决心,这一般多发于我看中一个目标,但又犹豫着想会不会还有更好的时候。 李慎和我不太一样,他应该只是在犹豫要不要和我继续保持这样的相处,毕竟先前的对话有些暧昧,他应该是突然醒过神了。 我叹了一口气,主动向前走了一步,善良地不给他压力,在他前面进了绕梁馆。 里面果然有不少女客。 和明光寺不同,绕梁馆的女客和男客是分开的,两侧有竹门纸墙相隔,纸墙之间又分出一个个单间双间来,两侧纸墙中间有相貌秀美的少女低歌,几个乐师的身影隔在纸墙后,影影绰绰看不分明。 李慎显然不是第一次来,带着我进了一个隔着纸墙的双间,同行的客人是可以不分男客女客的,但双间都在更靠里的地方,很大程度避免了女客被骚扰。 有侍者来询问是喝茶还是听曲。 李慎解释道:“喝茶就是坐在这里听外面的人唱曲,听曲可以点人进来,歌者和乐师都可以。” 我自己就差是个啥都会的乐师了。 所以我摇了摇头,说道:“听曲,不要乐师。” 侍者立刻让人呈了一份单子上来,李慎说道:“一个人最多唱三首曲子,多了会坏嗓子……你真不要乐师?” 我说道:“清唱才能听出真来,我要听《长相思》。” 侍者大约从没见过听曲不要乐师的,有些犹豫,但李慎给钱给得痛快,他也就不废话了,不多时就来了一个青裙少女,看上去有十五六岁,大大方方 分卷阅读204 地朝我们行了一礼,唱起《长相思》来。 李白的《长相思》。 少女的声音清澈柔软,也许正有感触,唱得很是动听。 我看向李慎。 少女刚刚唱到了那一句,美人如花隔云端。 李慎顿了顿,先是看了我一眼,然后垂下了眸子,隔了一会儿,少女唱到最后一句的时候,他忽然抬起了眸子。 然后握住了我的手。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16) 从外面回来, 我就陷入了思考。 思考的当然不是晚上吃什么。 我发现我的心态出了问题,我一开始对感情抱着随缘的心态, 或者说并不是随缘, 只是自卑又不肯折腰,直到遇到对的人, 这种心态才慢慢开始转变, 后来又经历了几段感情, 我的心态从一开始的自卑转成了自傲, 用这种心态去面对新的感情, 显然并不可取。 一定要给个类比的话, 我觉得我有点像石之轩了, 虽然我挑不出他多少缺点来, 但他那种极度自傲的性格显然和我不合。 李慎也是个骄傲的人,他不是江湖客,出身世宦之家,相貌俊逸风流,才华出众, 金榜探花, 年纪轻轻就有大好的仕途,无论和什么样的人做比, 他都可算得上天之骄子了。 我十七岁的时候还是个杀手。 但我又和石之轩不同, 我不是个极度自傲的人,或者说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性格,随便挑出个武者来都比我亮眼得多, 倘若回到最开始的心态,我是不该这么急躁的。 痛定思痛之下,我找到了林大人,请他去和还没离京的老李探花再谈一场,我觉得在两个人没有明显进展的情况下,定婚实在不妥当。 林大人有些诧异,眉头也蹙了起来,说道:“是慎儿让你来说的?” 我摇摇头,说道:“是我自己,我觉得这样不好。” 林大人诧异地说道:“不喜欢慎儿?” 我摇摇头,“喜欢的,但就是因为喜欢,所以我想堂堂正正地和他相处,我知道他和大表哥不一样,别说定婚,就算是成了婚,不喜欢始终是不喜欢,与其日后敬如宾客,不如现在好好开始。” 林大人定定地看着我,说道:“这门婚事外面还没有风声,你自己要想好了,如果我和李兄说了,日后再后悔也不成了。” 我点了点头,说道:“我来之前就已经想好了。” 林大人说道:“慎儿年纪虽然不大,但已经有不少人家看中了,假如你跟他不成,往后再要定亲,也许就找不到比慎儿更好的了,真不后悔?” 我还是点头。 林大人叹了一口气,“真不知道怎么养出你这么个脾气的。” 我笑了一声。 也许是因为我见过更多的事,更多的人,所以才不能像林诗音那样什么都不需要想,什么都不需要管,只要等着高高兴兴地出嫁。 从林大人那里出来,我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也是到这时,才有了一种清醒之感。 我换了一身衣服,从林府翻了出去。 这会儿晚饭刚过,又是夏天,李慎还没睡,老李探花正在书房那边和李恬说话,老李探花这个人是很话唠的,每次说话都能说很久,我很是放心地朝正在院子里练短刀的李慎扔了个小石子。 李慎抬起头,我站在屋顶上朝他使了个眼色,随即一步掠进他的房间。 李慎收了刀,望了望书房那边,还是朝着房间走来。 我安慰他,“你爹可能还要说很长时间的。” 李慎说道:“不是可能,是一定,他昨天不停歇地说了一个半时辰。” 我露出庆幸的神色,说道:“好在林大人话不多。” 李慎笑了一声,说道:“刚到太守府的时候,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给我倒了一杯茶,我端起来没喝,只说正事,“刚才我和林大人商量过了,我们之间的婚约可以解除了,是不是安心了很多?” 李慎愣了一下,说道:“为什么要解除婚约?” 我抬起头,放下手里的茶杯,直视着李慎的双眼,说道:“因为我不想让你为难,更不想让你觉得我是在趁人之危,我知道,李大人嘴上不说,但他之所以答应婚事,其中必然有我救他性命,又医治了大表哥和夫人的原因,自古行医救人拿的是真金白银,李大人要是感激,可以多给我些诊金,总不能拿你这个大活人去抵。” 李慎顿了顿,说道:“我没有这么想,何况成婚是结两家之好,只要门当户对,脾性相合……”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你明明想做李寻欢,为什么要把自己逼成李慎呢?” 李慎沉默了。 我坐在椅子上,拉了拉他的手,仰着头看他,说道:“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两个人没有感情或者只有一方情愿的婚事就算能过到白头,又有什么意思呢?” 分卷阅读205 李慎好看的眉头蹙起,说道:“可是这太委屈你了。” 我摇摇头,认真地说道:“假如我是男儿你是女子,旁人只能说我人品正直,不管是感情还是婚约,都是你我二人之间的事,聚散分合,人生常态,于你于我,何来委屈?你觉得我委屈,只是这世道对女子太不友善,而非我真的委屈。” 李慎轻轻吐出一口气,说道:“霜儿,你当真是……” 他没有当真得出来。 也许是找不到形容词形容我这样的惊世奇女子。 我站起身,抱了抱他,说道:“好了,多想无益,过些日子休沐,再带我去玩吧。” 李慎笑了,说道:“好。” 我也没有找到形容词形容他那一笑。 怎么说呢,万里雪原上的第一缕阳光,带着桃花香气的拂面春风,一夜乌云遮盖,快至破晓时一抹云后的月色,这是我后来琢磨着想的,当时我就一个想法。 好看。 这么好看的人,第二天跟我解除了婚约。 他爹老李探花还分外不乐意。 林大人其实也是不乐意的,但他比老李探花好得多,确认了我的心意之后就放开手随我去,老李探花则没什么风度地回家打儿子。 我也是到了晚上来找李慎的时候才知道的。 李家是有家法的,老李探花这回来得比较急没带,于是因地制宜找了根椅子腿,亲自上手打了李慎四十棍子。 我来的时候,李慎正趴在床上姿势别扭地看书。 看的是《水经注》。 我差点没给他气笑了,一把夺过书,“还看,嫌自己屁股不疼吗?” 李慎说道:“看不看书都一样疼,不如看书。” 我在他床边坐下,咬着牙说道:“要不是你爹那个身子骨挨不了揍,我非得让他也尝尝棍子的滋味。” 李慎语气里半带笑意,说道:“其实本来没有四十棍这么多,只是我见他要拿胳膊那么粗的椅子腿打我,就躲了几下,当初是他教我的小杖可受,大杖则走,到了他这里,躲了就得翻倍,当真是可恶得很。” 我听出他话里没什么抱怨的意思,只好跟着叹了一口气,说道:“林大人跟他商谈的时候我在外面听着的,明明是说清楚了的,这事是我自己提出来的,他怎么还要打人!” 李慎说道:“家风如此。更何况这些棍子也是我该挨的,其实昨天……我很高兴。” 他说这话时侧过头小心地看了我一眼,像是怕我不高兴,我摇摇头,说道:“高兴是应该的,婚事就该两厢情愿,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是屁话。” 李慎苍白的脸庞上露出了些许笑意,说道:“不要说了,再说我该反悔了,总不能今天刚挨完打,明天又上门求亲,那我这打不是白挨了?” 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意思,顿时失笑。 我给李慎把了一下脉,确认他的伤势没有什么大碍,想来也是,老李探花毕竟是个大病初愈的人,就算他身体好好的,谁家打儿子是往死里打的?他要真想往死里打,也不至于去打最能挨的屁股了。 我判断这四十下棍子只有十来下是打实了的,剩余的说是敲都可以。 这情况,过不了两三天就能下地走路了。 屁的家法。 李慎也笑了,说道:“我爹那个人啊……” 他倒是没往下说,停了一会儿,忽然说道:“我前几天试过练短刀,轻便倒是轻便,但不适合官员,刀再短也有半臂长,所以我改了个思路,假如做成比江湖暗器稍微大一点的小刀,平时藏在身上,遇险之后飞掷出去,只要力道和准头足够,比刀剑更方便。” 我的心思一点都不在讨论他练什么武器上,但还是顺着他的话想了想,说道:“那为什么不直接用江湖暗器?” 李慎无奈道:“我不想用暗器。” 我忽然想到了什么,说道:“明器?” 李慎说道:“何谓明器?” 我想到了昔日那个不算朋友的朋友,说道:“光明正大的暗器,不暗藏,不淬毒,谁都知道你身上有,那也就和刀剑无异了。” 李慎顿了顿,说道:“我想用的,正是明器。” 我仔细想了想,这确实很符合李慎的性格。 我说道:“等你以后江湖有名,也可以取个江湖绰号了,像什么张家剑李家刀之类……” 李慎笑道:“哪来的江湖有名,我分明听人说李家靠考探花出名。” 我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大约是我和李慎最近这些日子相处最愉快的一个晚上。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17) 李慎在床上趴了三天, 伤势已经差不多好全,老李探花也要走了。 老李探花当初也是京官,只是得罪了人被贬回了老家做知州,做了足有十几年的地方官, 因为家业丰厚, 倒也不觉得难过。 分卷阅读206 我本来是想见见老李探花,跟他解释解释的,但他显然觉得丢人, 没让人跟林府打招呼,就那么走了。 说实话, 到他那个年纪还能那么任性的, 当真是太舒坦。 李慎的小刀练得初有成效的时候,夏季差不多也过去了, 虽然还带着些余热, 但街上行人已经渐渐地多了。 这些天我已经养成了每天晚上去李家兄弟住的宅院里转一圈的习惯。 宅院是李恬做了京官之后家里给买的,周遭全是官邸,买的时候花了不少银子,两进的宅子, 在这京城里算不上好宅子, 但也已经是许多清贫官员领半辈子的俸禄才能买下的了。 前几天老李探花来信说家里卖了几个田庄和铺子,准备给李慎在京城也置个房子。 京城的房子不便宜, 李慎连忙写信回去说不用,毕竟他是打定主意外放出去的,但老李探花这一回不光回了信, 还随信附赠了一个老管家,一个穿得破破烂烂宛如叫花子,长得像个穷苦老农,怀里鼓鼓囊囊全是银票的老管家。 老管家对此十分自得,能在京城买个两进宅子的钱款放到哪里都不是小数目,与其大张旗鼓带着一帮护卫浩浩荡荡地上京,不如一路拿着个破碗假装丐帮弟子,不管是山贼还是地匪,没人会劫他。 李慎是真不觉得有在京城买宅子的必要,但老管家摇摇头,笑眯眯地说道:“大少爷现在还没成亲,二少爷也是独身一个,兄弟两个住一块是常事,但往后两位少爷都成了家,哪有还住一起的道理?何况这宅子也住不开。” 住惯了李园的老管家有些嫌弃地看了看两进的宅院,说道:“京城地方小,好的宅子有价无市人家不卖,再往远了去都是那些老百姓住的地方了,也不像官邸,只能委屈我们少爷了,唉,像老爷说的,天大地大哪有家好啊。” 我有点怀疑老李探花当年被贬回乡是他自己暗中操作的了。 李慎说道:“不是这样,我明年派官时是准备外放出去做官的,在京城空置个房子也是浪费,何况为人子尚不能孝顺父母,还要累得家里为我变卖祖业,实在是……” 他话还没说完,老管家疑惑地问道:“祖业?什么祖业?” 李慎说道:“上次来信,爹说家里卖了几个田庄和铺子……” 老管家想了想,才说道:“那两个绸缎铺子是邯郸的,老爷嫌远,一年到头也挣不了几个钱,正好那边有行商想盘,就顺手卖了,至于田庄,咱家最多的就是田庄了,也很不好打理,每年有人买就卖几个,老爷可能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吧。” 李慎一时没有说话。 我问老管家,“是要买这里附近的房子?” 老管家也认识我,笑着说道:“对对对,老奴来之前夫人还吩咐过了,让二少爷带着表姑娘去看,表姑娘看好了再买,老奴这次来其实带的银钱不少,夫人说了,能买多大买多大。当初大少爷买得急,没买着好的,往后也是要换的。” 我突然怀疑李家可能不是什么书香门第,而是河北豪强。 李慎拗不过老管家,只得同意。 打理了李家产业半辈子的老管家第二天就雷厉风行地找齐了“官邸区域”准备出售的房产清单,筛去面积太小的,采光不好的,附近邻居脾气不好的,出售人身上有麻烦的,最后剩下三家。 李慎对这个其实没多大兴趣,我拿过清单看了看,第一眼看的是面积最大的,足有三进,还带一个后花园,是个国公府的夫人给自家弟弟置的宅子,这国公夫人的弟弟在京城混了几年混不下去了,准备带着妻妾儿女归乡,想要卖宅子,价格压得偏低,另外两家则都是两进的宅子,都是官员告老后卖的私产。 老管家说道:“老奴都去看过了,程家的宅子是最好的,风水也是原先请人看过的,许家虽说也是两进的宅子,但里头太挤,想清理出来还得费一番工夫,那杨家的宅子和大少爷这里差不多,稍微大点,挑不出错来。” 我问李慎,“你觉得哪个好?” 李慎摇了摇头,说道:“住也只住一间屋,睡也只睡一张床,住什么宅子都是一样的。” 老管家连忙说道:“二少爷可不能这么想,就算不为自己想,难道就不为以后的夫人和小孙少爷想一想?咱们这样的人家住的是气派,住的是面子,老爷当年负气离京,这么些年他虽然嘴上不说,心里也是气的,不然也犯不上为一个探花名头气出病来,现如今两位少爷都在京城做官,当然要风风光光地住着。” 李慎一时没有说话。 我说道:“京城里三进的宅子可遇不可求,这次买了,往后就算住不上,再卖也不吃亏,就定程家的宅子吧。” 老管家立刻无视了李慎,连忙点头哈腰,然后换了一身衣服出门办事了。 我勾了勾李慎的手指,说道:“不要想太多,他也只是想让你住得好一点。” 李慎轻声说道:“但他们想的,不是我想要的。” 我说道:“就算是江湖人,也得有 分卷阅读207 个家住,连街头的乞丐都有桥洞睡,偏你什么都不要?” 李慎半垂下眸子,说道:“你明知我说的是什么。” 我把他的手拉到面前来,仰着头看着他,说道:“我知道,京官风光,前途大好,不管是你爹还是你娘,还是看着你长大的老管家,都希望你留在京城,像大表哥那样。” 李慎说道:“我和大哥不一样。” 我点点头,说道:“如果你跟大表哥一样,我现在应该和诗音一起挑嫁妆了。” 李慎轻轻地笑了一声,说道:“你也和他们一样吗?觉得我不该任性,应该留在京城,做个风光的京官?” 我隐约觉得这是一道送命题。 我连忙摇了摇头,用诚恳的目光看着他,说道:“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金榜题名,仕途大好,只是喜欢你这个人,假如你什么都不是,也没有家业,我也还是喜欢你。” 李慎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说,他怔怔地说道:“但这些和我本就是一体的。” 我有些奇怪,“功名富贵都是死物,怎么会和人是一体的?就像我,离开林家,我也还是我,我总不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李慎顿了顿,没有再开口。 我把他的手贴到脸颊上,感受到他手背上温热的触感,我小声地说道:“假如你可以活很久很久,中途遇到过很多很多人,每一个人都会早早地离你而去,一次,两次,三次……你还会用心对待下一个人,认认真真去经营这一段感情吗?” 李慎眉头微微蹙起,说道:“你最近又看了什么话本?” 我一口气差点没有上来。 我松开他的手,瞪起眼睛看着他,问道:“你不要管我看了什么,我只问你,如果是你,你会不会?” 李慎拧着好看的眉头,认认真真地想了一会儿,说道:“我会。” 我看着他,看了很久,才慢慢地说道:“我也一样。” 李慎大约并不能理解我的话,但他也没有抓着这个不放,被我开解了之后,他的心情缓和了不少,眼见天色黑沉,他起身送我回林府。 明知我轻功如飞,但每日都要送我到家门口。 踏着月色,我侧过头看着李慎,忽然问他,“如果以后你不做官了,想要浪迹江湖,可不可以带我一起?” 李慎静静地看着我,漂亮的眼眸里倒映出我的脸庞。 我假装那个丑丫头不是我,继续说道:“我也很好奇江湖是什么样子,你都看到了,我有自保的能力,不会拖你后腿,而且一个人走江湖会很寂寞。” 李慎轻声说道:“你还小……” 我瞪起眼睛,不知道他的脑回路为什么转到了这里。 李慎的眼睛泛起笑意来,仍旧是那种轻轻的语气,说道:“你还小,不知道我说的都是什么样的傻话,你说跟我走,也只是因为你还不懂。” 我摇摇头,说道:“我不小,我只是看上去小,很多人的长相年纪和脑子没什么关系,我不觉得你说的是傻话,把一个人一辈子困在一个地方,本来就是一件很反常,很不应该的事,你会想要反抗,简直再正常不过了。” 我抬起头看着李慎,说道:“我说过,功名富贵都是死物,束缚不了一个人,你会觉得自己说的是傻话,会觉得自己任性,只是因为大部分的人都是这样,就像京城,明明是个又小又破的地方,却还是有无数的人挤破了头想把自己圈进来,为虚无缥缈的风光劳累一生。” 我说道:“人本来就应该想做什么做什么,得到的是什么,也该由他自己一力承担,和他人无关。” 李慎长出一口气,看着我的眸子里满是异彩。 ☆、李某某与巨佬表妹(18) 也许是天赋异禀, 我很少劝说别人, 基本上所有的劝说都能成功。 可惜我遇到的是李慎。 李慎一点都不愧对他的名字,明明他也是同意我的看法的,但就是做不出个决断来。 我也明白, 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江湖, 尤其是李慎这样的官家子弟,他要考虑的事情太多, 要背负的东西也太多, 听我一席话, 立刻收拾东西去走江湖才是不现实的事情。 可能是这些年心态渐变,我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人都有缺点,相爱是一个磨合的过程。 老管家来京城的第五天,程家的宅子就正式挂到了李慎名下, 可惜的是附近再没有第二家愿意卖三进或者以上大小的宅子, 老管家有些失望, 临行前还吩咐了府内人手,让他们警醒些打探房产买卖的消息,有合适的立刻给家里传信。 也不怪老管家急, 李恬和林诗音的婚事就定在明年三月初, 如今已经入秋了, 两家都在备婚, 婚事总要办得体面一些。 我有些羡慕林诗音,毕竟这个世上能像她一样的人不多。 但也只是羡慕了。 李慎倒不急着搬家,他花了两天时间把他和李恬的 分卷阅读208 藏书从书房里分开, 然后又花了一天的时间去整理,其余的零碎物件只用了半天时间收拾停当,才带着他那张睡惯的床慢悠悠地搬进了新家。 程家的人早在几天前卖了宅子后就搬离了京城,府内一些不算贵重的桌椅摆设都没算价钱,李慎对这些没什么要求,甚至有些不像富家公子了,他全身上下唯一娇气的地方就是认床,一张床从小睡到大,不知道添了多少料子修修补补,打从进京城那会儿就搬了过来,从外祖家又搬到李恬家,又从李恬家搬到了新家。 李慎对他的新家没什么感觉,我却是最高兴的那个了,倒不是别的,而是每天晚上来找他的时候就不用避着人了。 李慎不大习惯用近仆,几乎所有的仆从都被他安置在外院耳房里,从外面想闯进他的房间至少要跑十五息,说句不好听的,假如这里有补天阁,一个普通杀手就够杀他三个来回,再从容脱身了。 好在这里没有。 在见到王怜花之前,我甚至都怀疑这里有没有江湖,李慎说的江湖,更不是我说的那个江湖,而是真正的江河湖海。 他只是想到处走一走,看一看。 我总觉得世界和世界之间应当是有一种规则存在的,就像我所出身的那个世界,虽然破碎强者鲜有传闻,但毕竟是有过才会流传下来,我还怀疑过向雨田就是离我最近的一个破碎强者,石之轩更是在我眼前破碎虚空,而其他的那些世界,有的武道传承很多,大宗师不止一两个,却不曾有过什么破碎传闻,有的世界武道传承近乎断绝,武者只是肉身强横,练得出内力练不出内气,更别提我所熟悉的那些功法。 这里则更像是两个极端之间的中和地带,武者有,不算强,但可以练得出内气,像王怜花这样天资优异的武者能理解透彻我的自创轻功,但一定要找出个规律来,我却没有头绪。 我一向不把需要费心思考的事留过夜,想不出个所以然,那就不再去想。 自从和李家退了婚事,林大人对我的管教放宽了许多,他以前不许我天黑后在外逗留,现在渐渐成了只要和李慎在一起就可以,说到底他也是一片真心为我好,想要让我得偿所愿,又格外相信自家外甥的人品。 我提着两包白糖糕,从屋顶一跃而下,听动静,李慎正在书房里看书。 程家人几乎都是草包,一书房三面书柜的藏书基本上都是买来附庸风雅压根没翻过的,刨去一部分没什么价值的画本话本诗集,一部分李家早就有的藏书,还剩下了不少好书,李慎这几天连他的飞刀都不练了,每天晚上都在书房里看书。 我熟门熟路地进去,见他只点了一盏灯,又找了两根蜡烛来,指尖搓出火苗来点上,书房里顿时亮堂了不少。 李慎微微抬了一下头,眼睛仍盯在书页上,说道:“晃眼,放那边去。” 我把蜡烛放在远处的烛台架子上,然后离他近了一些,见他看的是一部《沈公游记》,顿时失了兴致,说道:“游记有什么好看的?” 李慎说道:“沉下心去看,自然别有景致。” 我问他,“什么景致?” 李慎又翻了一页纸,说道:“锦绣山河,宛如亲眼所见。” 我叹了一口气。 如果不是年纪对不上号,这里的很多山川河流和我见过的也对不上号,我倒是很想给李慎讲一讲我亲眼见过的锦绣山河。 我把椅子搬到他身边,半靠着他看他翻阅那本在我看来乱糟糟全是字连个画都没有的破游记。 李慎被我靠着的一侧肩膀起初有些僵硬,但很快就放松了下来,任由我靠着他。 我头一次这么干的时候靠了个空,我当时脑子就是一转,连人带椅子摔了一下,第二次的时候,李慎犹豫了一下,就没再避开了。 人的习惯都是养出来的。 人的胃口都是被喂出来的。 我来的时候已经打算好今天一定要再进一步。 亲一下他的脸。 这是我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划定的亲昵范围,毕竟亲吻嘴唇太过敏感,只拉一下手程度太轻,亲一下脸是最好的更进一步的选择,进可攻退可守,就算他反应激烈,好好狡辩的话,明天再见也不尴尬,还可以试探一下他现在的底线。 烛光昏黄,我靠着李慎的肩膀轻轻地蹭了几下,比常人发丝略细的浅黄微卷的头发顿时就有些散了,但和我以前的散不同,以前那是稻草窝窝,现在纯粹是因为头发比较细滑,簪子发带系不紧,这么个容易散。 我从散乱的头发上薅下一根簪子,又薅下一条发带,最后拿下来两个短钗。 李慎从书页上移开视线,看向我,说道:“怎么把头发拆了?”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来的时候重梳过一遍,发带束得太紧,不舒服。” 李慎说道:“看着不像样子,我去给你找个镜子来,你……” 我摇了摇头,又把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才小声地说道:“太晚了,不想梳头了,一会儿我都要回去睡了。” 分卷阅读209 李慎到底不是李恬,虽然眉头蹙了蹙,但没有再多说,任由我靠着。 我又蹭了他几下,发丝蹭到他的脸颊和脖颈上。 李慎下意识地避让了一下。 我假装没有感觉到,靠着他的脑袋朝他偏了偏,然后又靠了上去。 发丝再度袭上李慎的脸和脖颈,这一次他停了一会儿,到底还是伸出手,用指头梳拢了几下我的发丝,想要将蹭着他的头发拢到另一边去,这个动作可以说是很亲昵了。 虽然是我自己折腾出来的。 我眨了眨眼睛,很是自然地抬了一下头,亲在他的脸颊上。 李慎下意识地朝我侧头,我发誓我没有再往下占便宜的意思,但因为这个侧头的动作,原本我只是亲的脸颊,这下成了结结实实地亲在了他的唇上。 以我的反应能力,其实脑子里已经转了很多圈,但李慎似乎并没有反应过来,他怔怔地睁大了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向后退。 理智告诉我有什么不对。 李慎的反应时间似乎有些过于长了。 我本来是打算亲一下就跑的。 但我现在忽然觉得,这个时候,不应该跑。 我思考了一下。 然后理直气壮地看着李慎,说道:“你占了我的便宜。” 李慎这个时候才回过神,他惊讶地说道:“我?” 我瞪起眼睛,说道:“当然是你,我只是觉得你摸我头发的动作很温柔,所以情不自禁想要亲一亲你的脸,你又亲了我哪里?你要说是意外吗?整整十息时间,你躲都没有躲!这连扯平都不能算,当然是你占了我的便宜。” 李慎脸上露出了一种奇特的神情,过了一会儿,他有些无奈,有些失笑地说道:“好吧,就当是我占了你的便宜。” 他这么好脾气,我的良心几乎有点发痛。 但也就是因为他这么好说话,我才能确定,他对我的感觉是真的和之前不一样了。 推己及人,哪怕我脾气再好,一个我不喜欢的男人无缘无故对我做出这样亲昵的举动来,还无耻地倒打一耙,别说承认我占了他的便宜,就是这人什么都不说,我也得废了他三条腿。 为了再次确认,我严肃地看着李慎,说道:“所以你要补偿我。” 李慎没有露出莫名其妙甚至愤怒的表情,他只是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叹了一口气,说道:“什么补偿?” 这样无奈的态度,这样温柔的语气。 假如这个男人不喜欢我,我的戚字倒过来写。 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试探性地靠近了他一些,慢慢地,慢慢地,试图再亲一下他的脸颊。 我的唇上落了一点温热的触感。 这一下,没有亲空。 ☆、李某某与巨佬表妹(19) 我之前就发现了, 李慎是个非常被动的人。 人的性格大多在童年和少年时期定型, 虽然也有一些经历变故导致性情突变的例子,但毕竟不多。 李慎有今天这样复杂的性格,他爹他娘他大哥缺一不可。一个既任性又暴脾气的爹, 让他惯于隐忍, 事事都藏在心里不说,一个温柔没主见疼他的娘, 让他做事缺乏决断, 瞻前顾后, 一个优秀到吸引大部分人目光的哥,让他逐渐变得沉静安分。 其实这要是换成别人,早被逼成纨绔子弟了。 我倒是很喜欢他这样的性格,也不急着逼他表态。 相反, 我觉得这样猫捉老鼠一样的相处状态很有趣。 就像精心地去照料一盆花, 从一颗种子开始, 松土施肥浇水,一天天地看着种子发芽抽条长大,再到结出好看的花, 这其中的趣味并不足为外人道。 我明显感觉到, 自从那天晚上的两次亲吻过后, 我和李慎之间有什么不一样了, 外人面前他对我的态度倒是没怎么变化,但我和他独处的时间一旦长了,气氛总是会变得微妙起来。 我就喜欢这份微妙。 距离上次亲吻已经过去了半个月, 深秋渐寒,落叶纷飞,天黑得也比平时要早,相应的,李慎送我回家的时间也渐渐比平时提前了,于是我只好来得早一些。 李慎不爱结交官场上的朋友,他毕竟是个年轻人,除了还有些天真的同年,他几乎对每一个官场中人抱有一份天然的疏离,之后他的那些同年一个个互相结交,攀附上官,拉拢朋友,他的不合群渐渐显露出来,也就慢慢地被排挤出了圈子。 李恬劝了几次,知道实在劝不动,也只好叮嘱他哪怕不亲近,至少也别得罪,李家虽然不算什么世家大族,但也有自己的人脉在,只要不把人得罪狠了,一般也没人有那个闲工夫去对付一个还没派上官的小进士。 送走李恬,李慎的心情变得很糟糕。 他们谈话并没有刻意避开我,我认真地想了想,说道:“人生下来不是为了妥协的,我想你高高兴兴的。” 分卷阅读210 李慎按了按太阳穴,有些疲惫地说道:“我也这么想,但大哥都这么说了,我也只能忍一忍,其实没什么,只是平日里要当心,不要得罪了人……” 他这明显不是心里话。 眉头都拧起来了。 我离他近了一些,把他的手挪开,伸手精准地替他按了几下穴道,不怎么在意地说道:“你又不想留在京城,何必怕得罪了人,要是真的得罪了人,岂不是刚好可以被外放出去做官。” 李慎顿了顿,但还是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不怕,但我和大哥一母同胞,只怕连累他。” 我听出了些别的什么,问道:“翰林院里有人针对你?” 李慎看上去并不想多说,只道:“不算针对,对了,昨日说要和你下棋的,正好天色还早,够下几盘。” 我没见过比这个更烂的转移话题的手法。 但也知道从他这里问不出个屁,只好点点头,和他下起棋来。 李慎的棋艺比李恬要好上一点点。 但也就是一点点了。 上次很快输给李恬,是因为我懒得再下,这次我认真了,所以李慎输得也很快。 他有些惊讶,显然上次惨败给李恬的那次让他忘记了小时候我连杀他十几局的战绩。 我看着李慎,说道:“只是下棋有什么意思?得有一点彩头,不然不和你下了。” 李慎问道:“什么彩头?” 我看了一眼他身上的衣物,我的眼力极好,一眼就能看出来他除了亵衣之外,一共穿了三层衣物。 我倒是想让他输一局脱一件衣裳。 可惜他应该不会同意。 我只好退而求其次,眨了眨眼睛,说道:“就像上次那样的,我要是赢了你,你就让我亲一下,你要是赢了呢……” 李慎失笑,说道:“总不是你让我亲一下吧?这哪有区别?” 我谴责地看着他,“你怎么会这么想?我要说的明明是你赢了,我送你件东西。” 李慎又笑,这一次却没有和我纠缠,只道:“什么东西?” 我摇摇头,说道:“知道了就没意思了。” 李慎点了点头,算是同意我的玩法。 然后我就探出身子来,在他的唇上轻轻地啄了一下,又飞快地退开。 李慎愣愣地看着我。 我理直气壮地看着他,“我刚才赢了,这是我的彩头。” 李慎无奈地说道:“你下次提前说一声。” 他看上去非常正经。 如果不是耳朵烧得很红,我差点都信了。 正经人用一种飞快的速度收拾了棋盘,将黑白子收拢进棋盒里,根本没耽误一点时间,就又重开了第二局。 第二局赢的人仍然是我。 李慎没有说话。 我也没有亲他,我看着他,说道:“我的彩头暂时存在你那里。” 李慎顿了顿,点头。 这一次收拾棋子的动作明显没有那么飞快了。 第三局和第四局没有区别,赢的人仍然是我,而且赢得很快。 到第五盘的时候,外间敲了更鼓,林府的人更是来敲了门,说是来接我回家的。 我忽然就比较理解林诗音了。 和喜欢的人在一起,连下个棋都能忘记时间。 我从棋桌前起身,李慎也站起来,只是他久坐,一时之间起得急了,脚下就有些不稳,我连忙闪身过去扶了他一把,下意识地揽住了他的腰。 这腰有点细。 这是我的第一想法。 李慎被我扶了一把,这一次的反应倒是很快,立刻就站稳了,我拉了拉他的衣袖,示意他把耳朵靠过来。 李慎有些不明所以,我仍旧拉拉他的衣袖,他只好低下头来,将耳朵送到我的嘴边。 我要的又不是耳朵。 我歪起脑袋,端端正正地一口亲在他的嘴唇上。 我把寄存的彩头拿了回来。 李慎送我送到林府门口,一路上都没再说话,也许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临分别前,我才慢慢地开口道:“虽然你今天都是输,但我还是要送你东西。” 李慎一滞,我想他大概是想起了我拿走的彩头。 我假装没有看到他的不自然,只道:“你明天休沐,早点来找我,要是迟了让我不高兴了,我就不送你东西了。” 李慎无奈地笑笑,说道:“好。” 我发觉我有怪癖,就喜欢看他一副无奈又不得不接受的样子,好像我在无理取闹一样。 无理取闹是小姑娘的特权。 这表示我还年轻。 回到林府,先前去敲李家大门的人说林大人要我去一趟书房。 我硬着头皮去了。 林大人其实并不常发火,他是个和老李探花完全相反的人,但就是这样斯斯文文的人,我觉得他生起气来比老李探 分卷阅读211 花吓人多了。 于是我老老实实地低着脑袋,一副犯了错的蔫巴样子。 见我这个样子,林大人没有直接斥责我,只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说道:“二更了,就算没旁人知晓,你一个未嫁少女在男人居所待到深夜,你自己就没点……” 我连忙说道:“没有下次了,我保证没有下次了,我跟表哥是在下棋,大人也知道,下棋下得忘了时间是常有的事。” 林大人的眉头不见一点松缓,说道:“这么说来,你们之间没有别的进展?” 我是没有那个脸告诉林大人我刚才吃了多少彩头的。 于是我坚决地摇了摇头。 林大人就又叹了一口气,隔了一会儿才说道:“天下父母心啊,我是又希望你们有些进展,又怕那个混小子欺负了你。” 我诧异地说道:“他怎么打得过我?” 林大人顿时一滞。 我也是话说出口,才想起欺负还有第二个意思,顿时有些尴尬。 毕竟目前的情况应该算是我在欺负李慎。 好在林大人似乎也觉得有些尴尬,并没有多做解释,又道:“像今晚这样的事不可再发生,以后你再去李家,我会让两个护卫跟着你,你跟慎儿在一起的时候让他们退下,一旦天黑,就让他们提醒你。” 我说道:“可是……” 林大人瞪起眼睛,说道:“没有可是,诗音和恬儿都定了亲的人,到现在一共也没见过几面,这种事伤的难道是他李家的面子吗?那是你的清誉!再有下次,我不管你们小儿女之间是怎么打算的,我立刻叫李兄来商议你们的婚事!” 我只好闭上嘴。 林大人又训斥了我几句,才算是把我放了出来。 我回到房间的时候,林诗音正坐着等我。 今晚的事瞒得过林夫人,瞒不过和我住得近的林诗音,何况她又是看着我出去的。 林诗音用那双一闪一闪的漂亮眸子看着我,很是羡慕地说道:“你才回来呀?我要是你,我肯定早回来了。” 我觉得她要是我,这会儿孩子都在肚子里了。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当初要你学轻功你又不肯学,现在也只好羡慕羡慕我了。” 林诗音的脸顿时就是一绿。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诚恳地说道:“你的天资真的很好,跟我学轻功吧,这个年纪还来得及,再迟几年就真不能学了。” 林诗音转头就走。 ☆、李某某与巨佬表妹(20) 今年的第一场雪来得很早。 我在第二天早晨推开窗户的时候看到地上铺了一层薄雪, 只比霜厚一些。 林诗音高高兴兴地翻找出了她去年没穿上几次的银狐毛的裘衣, 自己美了半天不算,还要拉着我去找李恬,让他也看一看。 由于都城地处偏北,冬日很是寒冷, 所以这里的朝廷有冬天放官员假期的惯例, 在过年前后一个月, 早朝暂停, 六部封笔。 像翰林院这样平时比较清闲的部门早在前天就放假了,李恬则是昨天才放。 我怀疑他现在正在家里睡回笼觉。 但林诗音一点都没有这个自觉, 我只好几口吃掉手里的包子, 喝完碗里的豆浆, 跟着她去。 我也是现在才知道,豆汁和豆浆是不一样的。 我发现越是江湖高手比较多的时代, 例如吃食娱乐和建筑这方面就越差劲, 越是没什么高手存在的时代, 就越是安逸舒服。 安逸的生活从来都是缓慢发展出来的。 以我的脑子,很快就判断出了一个规律。 时代越晚,武道越没落。 想想这也是符合实际的, 像师父教徒弟,徒弟能够青出于蓝的是少数, 然后徒弟再教徒弟,能传承下来的东西就更少,即便有像我一样的天才人物, 接触不到高深的武学也是白搭,就像王怜花,假如再有一些外力的推动,比如朝廷的打压,内部的纷争,武道当然只会越来越没落。 不过这和我没什么关系。 李恬没有睡回笼觉。 我和林诗音来的时候,他正在书房里看书。 林诗音带着一点小姑娘的炫耀和期待,跳到李恬面前张开双臂,用好听的声音说道:“表哥,你看我和之前有什么不一样了?” 正确答案当然是她那身漂亮的狐裘。 但李恬谨慎地观察了一下林诗音,说道:“你描妆了?” 林诗音的脸色顿时变得很好看。 我差点没笑出声来。 李恬说了错误答案,但他自己完全没有一点自觉,说道:“铅粉抹久了对脸不好,何况你的脸已经够白,不描妆也很好看。” 林诗音有点生气了,说道:“除了脸,还有别的地方不一样吗?” 她这样的语气很明显是不高兴了。 李恬更加谨慎,看了林诗音 分卷阅读212 一会儿,犹豫着说道:“你圆润了一点?比先前瘦巴巴的样子好看。” 林诗音生气地跺了跺脚。 我不忍心再看下去,对他们说道:“我去看看李慎醒了没有。” 李恬点点头,说道:“多半还没醒,不过他睡得早,叫醒也没什么,等会儿你们过来吃午饭。” 李慎搬家虽然也有些日子,但一直没找到合心意的厨子,他自己虽然不说,李恬也是知道的,经常叫他过来吃饭,我也都习惯了。 我点了点头,推门出去。 夜里的雪只下了一小会儿,这会儿却纷纷扬扬地下起了大雪。 李慎不是个太自律的人,平时需要每天去点卯的时候还看不太出来,一到假期就显露出本性来了,像要冬眠一样,早上睡到自然醒,午后还要小憩,一天要睡将近五个时辰。 假如他是我的徒弟,我早就把他打死了。 但他是我的男人,这点算不上毛病的毛病也就显得很可爱了。 我到李慎家里的时候,他果然还在睡。 我把身上的雪在门外抖干净,进门的时候感觉到了屋内炭火的余温,床榻上,被厚实柔软的棉被盖着的李慎安然地熟睡着。 我有点嫉妒地把冰冷的手伸进他的被褥里,手背贴着他脖颈的肉。 李慎第一时间睁开了眼睛,手下意识地摸到床头的小刀。 我用手背蹭了蹭他的脖颈,说道:“没用的,我要是想杀你,你已经死了。” 李慎被我冰得蹙起眉来,缩回摸小刀的手,把我伸进被褥里的手拉到他的胸膛上。 那里更温暖。 我没有说话,半趴在他的床前,随即脸颊上又落了一点温热的触感,是李慎的另一只手。 李慎有些抱怨地说道:“好冷。”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外面下雪了。” 李慎似乎想睁开眼看看,但也只是眼皮动了动,小声地说道:“下雪就该待在家里,睡在床上。” 我觉得这话说得有道理。 于是我问他,“给我暖暖好不好?” 李慎眼睛都没睁,说道:“不是在暖着了吗?” 我说道:“我不光手冷,脚也很冷,腿也冷,身上都冷。” 李慎把眼皮睁开一条缝,我对他露出了一个可怜巴巴的神情。 李慎说道:“你想到我的床上来?” 我不怎么害羞地点了点头。 李慎叹了一口气,把被褥掀开一点,说道:“你上来,我下去。” 不多时,我盖着温热厚实的被褥半躺在床榻上,看着李慎冻得缩手缩脚穿衣服。 即便已经裹了好几层衣物,连披风都拢上了,李慎也还是在搓手,我安慰他,“等衣服暖起来就会好多了。” 李慎咬牙说道:“要不是你,我是准备一整天都睡在床上的。” 我诧异地说道:“怎么会?人有三急啊?” 李慎一边搓手,一边生气地说道:“你今天来就是为了抢我被窝的吗?” 我舒服地在被捂得热热的被窝里伸了一下手脚,说道:“我本来也想睡个回笼觉的,但诗音想给大表哥看看她穿狐裘的样子,所以一早起来了。” 我把早上的事情和李恬窘迫的样子给李慎形容了一下。 李慎却没有嘲笑李恬的意思,只是带着一点敬畏地说道:“换成是我,我也看不出来她专门早起描了妆跳到我面前来,竟然只是为了一件衣服……我以为夸一个姑娘家本身漂亮就够了的。” 看上去他明显觉得李恬今天的表现应该是过关的。 我很理解,男人和女人的思维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存在。 我说道:“幸好你遇到的是我。” 李慎顿了顿,说道:“你不会问我这样奇怪的问题?” 我摇摇头,说道:“幸好你遇到的是我,我可以容忍你比诗音难缠一百倍,就算你天天问我这样的问题也一样。” 李慎叹了一口气,“听上去真不错,我觉得自己像个被追求的姑娘。” 我忍不住弯了弯嘴角。 快到中午的时候,雪停了停,我也没有贪恋李慎的被窝,在他起床之后不久就也起来了,李慎和家中的仆人说了一声,带着我去李恬的宅子。 李恬和李慎的宅子直线距离并不远,但中间要绕过一整条街,我跟李慎并肩走在雪地里,脚下新雪每被踩一下,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李慎忽然侧了一下头。 我奇怪地问他,“怎么啦?” 李慎给我指了指,说道:“你看那个人,长得像不像大哥?”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见是一个仪表堂堂的青年,负一杆银枪,像是江湖人的打扮,昂首阔步走在街巷里。 我点点头,说道:“是有点像,不过大哥没那么英武。” 正在这时,那青年后头有个人半带着惊喜地叫道:“龙兄!” 青 分卷阅读213 年回过头,出声的人几步走到近前,两人脸上都露出久别重逢的喜色。 李慎望了两人很久,直到他们勾肩搭背消失在街巷尽头。 我拉了拉他的衣袖,说道:“走吧走吧,再像也不是大表哥,他还在家里等着你吃饭呢。” 李慎仿佛这才回过神来,他笑了笑,说道:“我只是觉得故友重逢是件让人开心的事,才多看了几眼。” 李慎的手忽而握住了我的手,我眨了眨眼睛,问道:“怎么了?” 李慎摇摇头,说道:“不知道为什么,刚才心里空落落的,握着你的手,又觉得很踏实。” 我诚恳地说道:“你这是爱上我了。” 李慎也诚恳地说道:“我觉得还差一点。” 我叹了一口气,拉着他的手晃了几下,发现甩不脱,于是也就不甩了,不多时,雪地里又传来了我们咯吱咯吱的走路声。 一整个冬日就那么既慢悠悠,又飞快地过去了。 我和李慎的婚约到林诗音成婚的那天也没恢复过来。 但我已经睡了七次他的床,其中有六次他在床上,下棋的彩头也拿了很多很多次。 婚宴的夜晚,李慎喝了一点酒,脸颊浮现出很好看的红晕,我扶着他去后花园吹风醒酒。 宅子是新买的,赶在成婚前一个月,老管家终于从一个富商那里高价买到了合适的三进大宅,比李慎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李恬的新宅来不及收拾多少,还带着些商贾之家惯有的富贵气。 三月晚风微带凉意,前院的丝竹喜乐仿佛隔了一层,李慎半带醉意地说道:“大哥今晚很高兴。” 我很怀疑,毕竟我都很难从李恬那张笑眯眯的脸上看出情绪来。 李慎又道:“是不是我想要的太多了,所以才不能像大哥那样单纯只为了成婚高兴?” 我说道:“你不是想要的太多,你是想的太多。” 李慎叹了一口气。 他轻轻地拉了拉我的手,把我拉到他的怀里,我抬起脑袋,正好迎上带着酒气的唇。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完结本篇,后天吃病弱表哥,真.李寻欢,原著if线,五章左右,没有爹娘大哥林大人,诗音嫁给龙啸云,性格完全不同,不会多提,只是背景,慎入。 ☆、李某某与巨佬表妹(21) 李慎从来没有主动过。 像他这样的人, 但凡肯主动, 哪怕就是一次,那也是妥了。 两厢情愿有时候来得就是这么快。 按我的脾气, 我是准备和林诗音同一天洞房的。 但李慎有他自己的想法。 我不是很高兴, 但又有一点高兴,我已经不是黄毛丫头了, 懂得适当退步以谋求更大的发展, 所以我也没有逼他。 尤其花园里虫子多。 好在李慎确定了自己的心意之后, 也算是个果决的人, 李恬和林诗音的婚事过了差不多一个月,老李探花就沉着脸上门了, 两相谈妥, 我和李慎的婚事定在五月上旬。 其实按黄历, 六月中的日子最好, 而且五月太仓促,但我已经没法再等下去,何况六月天气那么热。 老李探花很明显是个记仇的老头, 打从定婚那天起,他就不肯回保定,非要住在李慎家里,并且不让我和李慎见面, 咬死了说这是规矩。 听过他的破理论,我根本不相信他还有什么规矩。 好在白天不能见面,晚上我还可以偷偷地去。 以老李探花那点可怜的耳力, 别说听见我的动静,就是李慎在离他只有一墙之隔的院子里唰唰唰练飞刀,他也听不见。 偏偏自我感觉极其良好,认为只要有他坐镇,就没有我得手的那天。 李慎也琢磨过给他娘写信,让他娘把老李探花带回去,但我觉得没那个必要,反正也就一个来月的时间,更重要的是,偷偷摸摸的感觉有点刺激。 李慎当时听得眉头皱起来,过了几天,已经学会在他爹住着的院子墙壁后面和我偷偷摸摸地亲。 当真是探花之才。 偷偷摸摸了整整一个月,距离成婚还有两天,嫁衣都试穿过两回,我跟李慎偷偷摸摸的时候,忽然就很有感慨地摸了摸那面我们经常来偷偷摸摸的墙。 李慎笑道:“只要一想到还有两天,你就是我的娘子,我就忍不住想要笑几声。”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以后再也不需要偷偷摸摸的了。” 李慎顿了顿,说道:“我总觉得你还有别的意思。” 我诚恳地摇摇头,说道:“你想多了,我没有别的意思。” 李慎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 两天后我和李慎成婚。 不是说成婚的次数多了,再到这个时候就不会有感触,相反,我每一次决定要和什么人在一起的时候,都是万分认真。 这一次更不例外。 分卷阅读214 其实我对这次破碎虚空之后忽然变小,却又能慢慢长大已经有了猜测,虽然只是一些模模糊糊的概念。 这一次的经历,和我本该拥有的人生无限相近。是我一直遗憾的,也是我错过的人生。 所以我下意识地把自己放在普通人的位置,所以我几乎不再动手杀人,所以我下意识地远离王怜花口中的江湖。 我早该明白的,不是这里没有江湖,而是我下意识地不愿意去接触,一个循规蹈矩的官家小姐,又怎么可能见识到真正的江湖。 我其实并没有一个确定的路径,也许这就是我和石之轩之间的区别。 这辈子的新婚之夜,我想了很多,但也有可能什么都没想,直到李慎进房。 他在外面喝了些酒,但没有喝醉,还知道洗漱换衣之后再进门。 我隔着盖头看他,隐隐约约只见个人影。 李慎把新房里的人都请了出去,才慢慢地走到我的面前来。 我伸出手,自己掀了盖头。 李慎没怎么在意的样子,笑了笑,说道:“旁人家都是夫君来掀,你怎么自己掀了?” 我说道:“盲婚哑嫁才要献宝似的盖着,坐着等你来掀盖头,总像我低你一头似的。” 李慎仍旧是笑,取了桌上的酒壶倒了两杯,自己拿过一杯,将另一杯送到我面前,语气里带着温柔之意,说道:“先前拜堂的时候也是,你把头抬得高高的,唱喜的人提醒了两遍也不肯低一低,刚才有人跟我说了,说这是新媳妇嚣张,以后要压我一头。” 我压根没注意到。 我把合卺酒一口干了,说道:“那些人随意说,你姑且听,好了,**一刻值千金,废话留着明天讲。” 我把李慎按倒在床。 李慎漂亮的眸子里带着星辰般的光亮,轻声笑道:“我倒觉得我像你的新媳妇。” 他这么笑着温温柔柔地说完,就一扬手解了我的腰带。 我侧了一下脑袋看他。 据说很多女人喜欢读书人,是因为读书人就像良家女子,平时正正经经的,好像跟他谈一点有辱斯文的事就侮辱了他什么似的,反倒让人很好奇床上是个什么样子。 李慎只能算半个读书人。 另一半是个江湖客。 换算起来,当是个慈航静斋式的仙子,看着清冷难近,相熟之后又有几分阴癸派的妖孽气质,二者相得益彰,兵戎相见时更是引人沉沦。 所以我原谅他**只有半夜。 隔天李慎没有起得来床,我一个人去敬了公婆茶,当时老李探花的脸色就比较诡异,李夫人更是欲言又止,欲言又止。 未免他们多想,敬完茶后,我解释道:“他不是故意的,他昨天酒喝多了,加上这几年读书身体比较虚,虽然最近在练武,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又劳累了半夜,起不来是正常的。” 说到半夜两个字,我难以抑制地流露出了一点悲痛的情绪。 假如李慎是个大宗师就好了,不然宗师也是好的。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李夫人看着更加担心了。 老李探花则是吹胡子瞪眼。 我一点都不怕他吹胡子瞪眼。 隔天我亲自去抓了药,给李慎熬药膳,熬完汤把药材捞出来悄悄扔了,我自己尝过了,一点药味都没有。 李慎也没尝出来。 但老李探花尝出来了,当时眼睛就瞪得像牛一样,好在他没有直接说出来。 我觉得这里面有点故事。 老李探花可能是从补药推断出了什么,对李慎的态度顿时变得非常微妙。 李慎甚至不明白为什么他爹突然就对他恶声恶气起来了。 我有一点心虚,但也只是一点。 我对李慎够好的了,新婚第二天就给他做药膳,我都多久没亲自下厨了,要不是怕让他直接喝补药伤害他,我早就开方子了。 事实证明有些东西不是药能补的。 好在这些年我也风风雨雨过来了,李慎虽然是个洞房都只有半夜的人,但总算不是最短的那个。 我这个人总是特别善于开导自己。 新婚之后没过几天,老李探花就带着夫人回家了,据他自己说,是觉得李慎太丢人,有点没法面对我,认为我救了他一家,现在这情况几乎是恩将仇报了,这话不是他跟我说的,是跟李夫人夜里偷偷摸摸说的。 李夫人听着听着,还哭了起来。 老李探花连声安慰她,一点都不像平日里那个骂天骂地的老头,他还跟李夫人说,两个人走到一起是缘分,谁都有点毛病,至少李慎金玉其外,旁人看来也不算他们坑我,实在不行,就假装不知道。 李夫人可能觉得有点道理,渐渐不哭了。 老李探花又说道:“咱们别在这儿待了吧?” 李夫人深觉他说得有理,隔天就收拾了东西,再隔天两人就急急忙忙回了保定 分卷阅读215 老家。 成婚的第二年,李慎辞官,带我游历天下。 虽然我其实并不需要他带。 他还给自己改了名字叫李寻欢,差点没把老李探花给气死。 好在有镇静方,李夫人给老李探花下了几天药,没多久他乖得跟鸡崽一样。 这里的江湖其实也有些意思,没有血雨腥风的厮杀,游侠行走天下,豪杰建帮立派,也有些富户庄主练武有成,自成一家,虽然大部分情况下,他们连练飞刀没几年的李慎都打不过。 但我所设想的“寻欢公子”绰号最终没能传遍天下。 江湖人叫李慎“六如君子”,所谓六如,是贪酒如命,疾恶如仇,爱友如己,挥金如土,出刀如飞,视死如归。 江湖上从来只有叫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绰号。 我不是很喜欢这个六如君子,因为这六如里面竟然没有一个爱妻如命。 酒能比得上我?简直是笑话。 他都戒酒了。 我把李慎手里的酒壶夺下来,自己喝了一口,指使他,“你下楼去牵马,我喝完就下去。” 李慎给了我一个特别好看的笑容,说道:“……能给我留一口吗?” 我盯着他看,试图让他心里有点数。 李慎和我对视了一会儿,估计是有点怂了,他叹了一口气,起身下楼去牵马。 我满意地喝了一口酒。 酒楼里有个说书的老头,带着个打板的孙女,正说道:“那小李探花一刀既出,例不虚发。” 我朝酒楼下看了一眼,例不虚发的小李探花牵了一匹白马出来,正抬头朝我招手。 我喝完酒壶里最后一口酒,给那说书老头扔了一锭银子。 说书老头笑眯眯地又继续说道:“尤其啊,那小李探花还有个美若天仙的妻子,江湖传闻,乃天下第一美人。” ——《李慎篇》完。 ☆、李寻欢.原著线(1) 我又破碎虚空了。 这对我来说已经不算是奇特的经历。 破碎虚空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挣钱。 有钱走遍天下, 没钱寸步难行, 这是生活教会我的最重要的道理。 挣钱有干净的路子,也有脏臭的路子, 我喜欢干净的路子。 我找了个地方, 摸了些别人不要的破旧衣服,然后大摇大摆地进了最近的城池, 转了半圈之后找到了悬赏榜。 悬赏榜上只有一个名字。 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不光是因为人数, 也因为这里的悬赏榜并不在官府门口, 而且悬赏的数额也不像官府能拿得出来的。 我仔细地瞧了瞧。 是几家富户联合起来张贴的悬赏令,悬赏的是个叫梅花盗的采花贼, 这个人劫财又劫色, 糟蹋了很多闺阁少女, 并且杀人如麻, 悬赏他的这几家都是女儿被害了,愿意拿出大部分家财请人来杀梅花盗的。 悬赏榜前还有几个江湖人打扮的大汉在交头接耳。 我听了听,才知道这么大数额的悬赏竟然还只是明面上的, 还有些江湖门派和世族丢不起脸,却也在背地里暗暗约好拿出一半家财来悬赏梅花盗,这已经是江湖上不成秘密的秘密。 除此之外,还有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当众发誓, 谁杀了梅花盗,她就嫁给谁。 假如这个天下第一美人是个男美人的话,我还是有兴趣的。 其实以我的智商来判断, 这个天下第一美人如果不是想成名想疯的了话,发这个誓有些不太符合常理,毕竟如果梅花盗真的那么厉害,能够杀死他的人必然没有长相或年纪上的保障,也许又丑又老,也许还有家室,到那个时候,她嫁不嫁呢?又或者人家心有所属不愿意娶她,到时候她自己都不嫌丢面子的吗? 但看看那几个江湖大汉兴奋得脸红脖子粗的样子,我忽然又有些怀疑起来,也许不是那个美人脑子不好,最可能的是这里的人脑子都不好。 大雪纷飞。 我饿了。 我这个人平时比较有底线,但到了底线之外,我也是可以去抢去偷的。 好在我的运气比较好,张贴了悬赏令的地方叫做保定城,天下第一美人刚好借住在保定城里的兴云庄内,这些天接待了很多慕名而来杀梅花盗的江湖人,兴云庄主在保定城里的名声也很好,我觉得进去吃个饭,顺带杀个梅花盗问题不大。 我很有礼貌地询问了那几个江湖大汉,虽然一开始的交流出了一点问题,导致我的鞋不小心踢断了其中一个人的肋骨,但后续的交流很是愉快,他们非常热心肠地提出给我带路。 世上总归还是好人多的。 兴云庄建得很是好看,既有南方园林的精致,又有北方建筑的美感,门前有一副雕刻的对联,我看了看,上面写着“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这显然不是一般人家敢自己挂门口的对子。 分卷阅读216 果然那个态度最热情的江湖大汉连忙给我解释,“姑奶奶留神,这可是皇帝老子亲笔写的,平常看不着的。” 我又退回去仔细看了看,感慨道:“原来还是书香门第。” 这样的人家一般瞧不上江湖人的,可见那位兴云庄主不是个平常人。 我前脚刚踏进兴云庄大门,后脚就有个朝我高声喝叫道:“你们是什么人,这兴云庄可不是谁都能进的,想进龙四爷的门,得先报名号!” 我瞅了瞅,是个长得很丑很丑的麻子脸。 我有一点为难。 我总不能自己报个魔门圣君的名号。 于是我扭头看了看那几个热情的江湖大汉。 果然那个肋骨被我踢断的大汉捂着伤处,铁青着脸喝道:“震东五虎前来拜会龙四爷!” 麻子脸被吓了一跳,连忙赔着笑讨好地说道:“瞎了小人的眼,这位是青面虎二爷吧,小人这就去通报……” 大汉怒不可遏,叫道:“爷是红面虎三!” 我看了看他铁青的脸色,觉得麻子脸很是冤枉。 好在不多时龙四爷就带着一行人走了出来,龙四爷看着相貌堂堂,一身锦衣华服,不像个世家出身的老爷,很有些江湖气。 龙四爷非常有礼貌,而且热情地请我们进去。 震东五虎齐齐退后一步,让我走在前头。 龙四爷这才注意到我似的,一点都不以我叫花子的打扮为意,态度很好地寒暄道:“这位姑娘大雪天里穿得如此单薄,可见武功不凡啊。” 鉴于他的态度很好,我也态度很好地回应道:“如果不是实在没有衣服,我也想穿得像龙四爷你这样厚实。” 龙四爷哈哈大笑,进门的时候也后退了一步,伸手请我进去。 兴云庄内待客的厅堂正中坐着个十来岁的小孩,看着该是龙四爷的亲子,圆脸圆眼,很是可爱,只是脸色差到极致。 厅堂内有二三十人,都是江湖打扮,我一眼看去,连个先天高手都没有。 龙四爷着人给我看座,他们先前聚在一起仿佛是在商议事情,龙四爷看着八面威风,对小孩却是极好,自己站着说话,让那小孩坐在主位上。 震东五虎也被安排了座位,只是他们都不敢坐,连肋骨断了的红面虎三也一样,像那些江湖人带来的后辈晚生那样站在我的身后。 我顿时有了一种山大王的感觉。 龙四爷正说道:“仙儿姑娘大义,愿意做诱饵引梅花盗前来兴云庄……” 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那位仙儿姑娘脑子不好,还是梅花盗脑子不好,还是一脸正色说着计划的龙四爷脑子不好。 但显然满座的宾客都觉得没毛病。 我也就只好咽下到了嘴边的话。 我专心地喝着茶,吃了一盘点心,觉得还有些饿,左右看了看,见所有宾客手边上都是点心,只有主位上的小孩桌前摆着些吃剩的鱼肉菜肴。 我朝着小孩招招手。 小孩看向我,黑漆漆的眼睛里透着几分天真的神情,然后朝着我走了过来。 龙四爷那边正热火朝天地商议着大事。 我问小孩,“你知道这里什么时候开饭吗?” 小孩看了看我,脸上露出甜笑来,说道:“离饭点还早,姐姐要是饿了,小云让人去给姐姐现做。” 我觉得这个小孩真是特别乖。 小孩找了个下仆来,压低声音吩咐了几句,又让人端了几盘点心来,让我先吃点。 于是我又吃了两盘点心。 过不多时,那下仆端着几道菜肴和粥饭过来了,小孩笑眯眯地看着我,说道:“姐姐吃呀,不用客气。” 我摇摇头,说道:“我吃不下。” 小孩登时脸色一变,怒道:“你为什么不吃?” 我有些无奈地说道:“你以为压低声音我就听不到了?谁要吃吐了口水的东西?” 小孩脸色黑沉,忽然道:“你不吃东西,那就吃点别的吧!” 他说完,手腕忽然一抖,一道暗箭从他袖口飞出,直朝我面门而来。 我接住箭。 小孩怀里还有暗器,就在他准备抖出来的时候,我把他两个小小的胳膊一拧,把他整个人提起来。 这边的动静当即引起了旁人注意。 龙四爷那边有个人叫道:“你做什么!快放开云少爷!” 我揪着小孩,看向龙四爷,说道:“他刚才朝我发暗器。” 小孩被提着胳膊疼得受不了,高声叫道:“明明是这个姐姐要跟我比武,爹,爹!我疼啊!” 如果不是刚吃了他家三盘点心,我是准备扇这个胡说八道的小孩一巴掌的。 那龙四爷显然也了解自家儿子是个什么脾气,当即脸色沉下来,喝道:“龙小云,你再捣乱,别怪我这个做爹的心狠!” 小孩当即哭叫道:“我要告诉娘,我要告诉娘!我的武功被废了, 分卷阅读217 我爹不给我出气,我在家里被人欺负了,我爹还要打我,我要告诉娘!” 我毫不留情地讥笑道:“你武功被废了啊?活该。” 小孩的哭叫有一瞬的停滞,随即叫得更加厉害了。 龙四爷显然有些不大落忍了,用一种羞愧而哀求的眼神看着我,说道:“小儿顽劣,得罪了姑娘……” 我只听个开头就知道他想说什么。 我善良地安慰他道:“我远来是客,本来也没打算替龙四爷教训儿子,这样,他把那个本来要给我喝的口水汤喝一口,我就放过他。” 龙四爷的脸色也有一瞬不好看起来,但他还是对小孩喝道:“都听到了?今日这个教训没人替你吃,就是你娘来了也没用。” 小孩尖叫道:“我不喝!” 我觉得他讨人厌得不像个小孩了。 就在两下僵持的时候,外面有人高声通报道:“四爷!四爷!李探花回来了!正在门口呢!” 龙四爷的脸上露出了一种奇异的神情,随即被激动欣喜完全覆盖,他看上去完全顾不得儿子了,几步朝着门外跑去,口中叫着兄弟。 众人的心神也全都被那个“李探花”吸引去了。 我盯着手里的小孩,露出了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容。 我掐着小孩的脖子,把那碗加了口水的汤给他全都灌了下去。 也许是有点烫,小孩呜呜咽咽地叫着,屈辱的眼泪不住地流淌而下。 我舒服了。 作者有话要说:有个同题材预收《综武侠倾国倾城》,那篇是正常向第三人称,大家感兴趣的可以收藏一下,藏着掖着的角色是给那篇文留的,有白玉堂,苏梦枕,西门吹雪,楚留香,杨虚彦,等等等等。 收预收的同时还可以点一下收藏作者!么么哒! ☆、李寻欢.原著线(2) 来的那个李探花也许是龙四爷多年不见的的挚友, 反正他激动得像要昏厥过去, 不光拉着人家的手不放,还嚷嚷着让人把夫人请出来。 我略有些古怪地看了看满堂的江湖人士, 宽慰自己可能是地方风俗不同。 李探花看着有三十多岁, 脸色苍白,神情疲惫, 就像一个再寻常不过的中年人, 眼睛却漂亮得仿佛不是这张脸上生出来的, 泛着些碧绿的色泽, 只顾看着他那大哥。 我手里的小孩见到李探花,整个人更是气得要从我手里挣脱出去, 我问他, “怎么像个要咬人的小狗?” 小孩啊啊地怒叫着, 我瞧着有趣, 越发不肯松开他,就在这个时候,龙四爷的夫人来了。 我不知道旁人怎么想, 反正我第一眼就觉得,那个什么天下第一美人再美貌,大概也是比不过龙夫人的。 她看着就像春日将至时的梅花,还保留有完整的花色, 却从花瓣边缘处**开去,美得脆弱,让人心碎。 满堂的宾客就像一只只鹅, 伸长了脖子看她。 她却只看着我手里的小孩,仿佛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比这小破孩更重要。 我手里的小破孩挣扎地更加激烈了,像有了什么倚仗似的,尖声叫道:“娘!娘!这个丑女人欺负我!还有他,就是他废了我的武功!” 他的手指着刚进门的李探花。 那李探花仿佛承受不住似的,满含着愧疚看着龙四爷。 龙四爷立刻喝道:“龙小云!少在那里颠倒是非,你是什么样的人,你娘难道不清楚?还不把少爷带下去!” 他说着教训儿子的话,却是急急让人来把龙小云从我的手里解救了出来。 看在这份为父之心上,我配合地松开了手。 两个仆役根本制不住龙小云,被他挣脱开去,一把扑在龙夫人的怀里,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 李探花轻声说道:“大嫂。” 龙夫人微微低头向李探花行了一礼,就带着儿子离去。 李探花的神色看着有些痛苦,他那个长了一脸络腮胡子的随从感情更是丰富,都快掉下眼泪来了。 我觉得这里头肯定有故事。 龙四爷将李探花热热闹闹地介绍给了满堂的江湖人士,据我来看,李探花分明已经有先天高手的水准,在座的除我之外有一个算一个都不是他的对手,谁想他偏偏认了龙四爷做大哥,要跟一大帮杂鱼称兄道弟。 但也就是这闹哄哄的交流,我听了一耳朵,才知道原来门口那对联不是写给龙四爷的,这片兴云庄原先叫李园,是李探花的家宅,龙夫人是李探花的表妹,嫁给龙四爷之后,李探花就把这片李园赠给了龙四爷,自己浪迹天涯去了。 当真是仗义。 我也想有这么个兄弟,送我这么大个宅子。 李探花不光考试考了个探花,兵器谱排名也是第三,上面有个叫天机老人的排第一,一个叫上官金虹的排第二,但三个人并没有具体打过一架,全靠那排兵器谱的百晓生自己在家里瞎编。 分卷阅读218 热闹了一会儿,诸多客人都散了,他们有一大部分都住在兴云庄里,说是等着梅花盗出现,但就我看和白吃白喝没什么两样,但我又没那个脸说他们,我也是打算在这里白吃白喝几天的。 不过假如梅花盗真的准备在众目睽睽之下作案的话,顺手杀个人对我来说没什么,何况还有那么多悬赏钱。 龙四爷安置好他那兄弟之后,又客客气气地来安置我和震东五虎。 震东五虎其实不想在兴云庄待了,我很理解他们,掏了两个人的口袋,拿了十几两银子之后,我也就放他们离开了。 于是龙四爷就只需要安置我一个人了。 他有些羞愧地说道:“这些日子来的江湖人士太多了,空房是有,只是周遭全是男人,怕姑娘住着不方便,只有冷香小筑那里是仙儿姑娘一个人住的,那里空房间有不少……” 我点点头,说道:“没事,近水楼台先得月,也许我能第一个抓住梅花盗。” 龙四爷笑了笑,说道:“其实这两天仙儿姑娘都是陪在诗音那里的,姑娘尽可随意就是。” 我现在已经知道,龙四爷口中的仙儿姑娘叫林仙儿,和他夫人一个姓,是他夫人认的干妹妹,也正是那位放话的天下第一美人,前些天梅花盗又确实来了一回,只是没有得逞。 我点了点头,跟着龙四爷去冷香小筑。 这会儿天已经快要黑了,龙四爷是个很懂得避嫌的人,只将我送到冷香小筑外,就很有礼貌地告辞了。 冷香小筑的主舍里有人居住过的痕迹,应当是那位仙儿的居所,我在边上找了个空房间,里面桌椅板凳被褥枕头都是齐全的,也没什么灰,我很是安心地躺了下去。 没过一会儿,外间有了些动静传来,我懒得去听,盖着厚实的被褥翻了个身,直到听到了龙四爷的动静。 我有些奇怪,龙四爷一看就是个守礼的人,冷香小筑又是那位仙儿姑娘的居所,他先前送我来时根本都没靠近,这会儿竟是陪着那个李探花来的。 我竖着耳朵听了听。 原来这个冷香小筑是李探花当年在家里的住处。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李探花对龙四爷说道:“我还想在这里看一看,不知方便么?” 龙四爷笑道:“方便,就是仙儿姑娘回来了,也只有她走的份。” 李探花也笑,然后龙四爷就走了,很是贴心地给李探花留了独处的空当。 我已经准备睡下了。 然后猛然就听见一声娇笑从外面传来。 人的注意力是有限度的,我的注意力都放在隔壁的李探花身上,加上外面就是竹林,寒风呼啸,很容易就让人忽略掉那小小的脚步声。 李探花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就像所有妖鬼故事的开场,那娇笑的姑娘声音越发柔媚起来,走进了屋子,问他,“你为什么不敢看我?” 李探花笑了笑,说道:“我只是在回想你那天脱光了衣服的样子。” 这两个人显然有一腿。 我判断那个娇笑的姑娘应该就是这里暂时的主人林仙儿了。 两个人宛如情人一样说了一会儿话,我的困意又涌了上来,然后就听林仙儿笑道:“我不愿嫁人,我若自己杀死梅花盗,就不用嫁给别人了,这天底下的男人没有一个是我看得上眼的。” 李探花说道:“我呢?” 林仙儿又发出了那种尖尖的娇笑声,说道:“你当然是例外。” 我已经给他们烦得睡不着觉了。 隔着两道墙,我大声地喝道:“能不能让人睡觉了?” 两个人说话的声音顿时一滞。 我满意了,把脸朝被褥里埋了埋,还没等困意涌上,就听林仙儿叫道:“是谁?谁在那里藏头露尾?” 我沉着脸从床上起身,穿起那身破破烂烂的衣服,走到两人大开着的房门前,昂着脑袋看向他们。 林仙儿确实不负盛名,有着一张不逊色于龙夫人的美貌,尤其她比龙夫人年轻得多。 我的气顿时消了一大半。 我说道:“龙四爷安排我住在这里,我要是杀了梅花盗,林姑娘你也不用嫁给别人,所以不需要大半夜地在这里跟人废话。” 我的耳朵动了动,伸手折了一根梅枝,朝着梅林深处一掷,梅枝尽处传来一声惨叫。 一个相貌清俊的少年剑客手腕上扎着那根梅枝跳了出来。 我的脸色有些古怪。 我一开始以为是梅花盗,又怕误伤了人,才只打手腕,没想到却是个打扮得很漂亮的少年,显然,他等在这里,是想等李探花完事再接班的。 林仙儿脸色不变,倒是李探花看了我一眼,说道:“姑娘好武功。” 少年剑客怒叫道:“你是什么人?知道我是谁吗?” 我怜悯地看着这个小备胎,说道:“别自己拔,去找大夫,要快点,不然伤到了筋骨,你这辈子就用不了剑了。” 分卷阅读219 少年剑客当即被吓了一跳,却又不舍地看了看林仙儿,犹豫了一下,才大声叫道:“李探花,今日这出戏还没完,你的随从在听竹轩等你!” 他说着就捂着伤处跑了。 林仙儿咯咯发笑,一点都不在意她这个小备胎,妩媚地对李探花说道:“快去吧,我这里什么时候都等着你,明天晚上,记得早点来。” 她眉眼里全是情意,风情得不像个年轻少女。 李探花一点不舍都没有,飞快地朝着一个方向去了。 林仙儿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转身进了房间。 我站在原地,有些犹豫。 我又想回到床上睡觉,又想去看看那个少年剑客说的戏。 犹豫了一会儿,我还是回到了房间里睡下了。 这一次我直接封闭了听觉。 封闭听觉对我来说是件稍有风险的事情,假如有大宗师水准的高手偷袭,熟睡又听不到动静的情况下,我就会很危险。 但在梅林里一远一近一边缘守着三个男人的情况下,我觉得今天晚上不封闭听觉我可能睡不着。 仔细想想,李探花一个先天高手都被尊为天下第三的情况下,我觉得这里可能连个宗师都没有。 我踏实地睡了。 ☆、李寻欢.原著线(完) 隔天兴云庄里的气氛变得很是诡异。 我注意到那个李探花身边的随从不见了。 联想到昨天夜里那个小备胎说的话, 我怀疑有人合起伙来搞了事情,把李探花的随从弄死了。 除此之外我又把夜里梅林里的三个男人对上了号。 说实话,我怪心疼林姑娘的。 白日里风平浪静, 无非就是些杂鱼聚众在大厅那边吹牛皮,也难为龙四爷好脾气, 一个个都供得跟大爷似的。 快到黄昏的时候, 我吃过饭,准备回去睡觉,忽然有个姓赵的来找我,说龙四爷请我过去。 我知道龙四爷一般没什么重要的事, 除了给我介绍些杂鱼, 就是跟那些杂鱼介绍一下我,他其实也未必觉得我多能耐, 只是表面功夫做得极好,谁都不得罪。 说实话, 这种人我见得很多。 我打了个哈欠,在回大厅听杂鱼吹牛皮和回去睡觉之间选择了回去睡觉。 那个姓赵的当场脸色就变了, 喝道:“龙四爷请姑娘过去, 姑娘还要拿乔不成?” 我回过头看着他。 这个姓赵的杂鱼一直对我鼻子不是鼻子, 眼睛不是眼睛,对林姑娘乃至龙夫人的态度却非常好,乃是标标准准的二皮脸, 我看他不顺眼很久了。 我把这个姓赵的杂鱼打了一顿。 打得不是很顺意。 龙四爷好心供我吃喝睡, 我总不能在他的地方杀他招揽来的人, 而我但凡不想杀人,下手总是要非常轻。 就像用一只千钧重锤去敲破鸡蛋壳。 但姓赵的恐怕不觉得。 我把他丢在了灌木丛里,理了一下身上的衣裳,准备回到冷香小筑睡觉。 刚好见到一道黑影从冷香小筑内掠过。 黑影胳膊里还夹着个林仙儿。 所谓赶得早不如赶得巧,赶得巧不如正正好,又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从那道平平无奇的黑影身上,我仿佛看到了无数的金银朝着我招手。 半个梅林的距离,我一步踏过,随即劈手夺过林仙儿,飞起一脚,把黑影踹倒在地。 黑影挣扎了一下,吐出一大滩鲜血,在地上爬了爬,没有爬得起来。 他走得很安详。 这是一个失误。 我原本是准备留活口的。 而在这个时候,李探花也赶到了。 我放下手里的林仙儿,微带警惕地对李探花说道:“这个人是我杀的。” 李探花的脸色在夜色里显得很是苍白,我一点同情心都没有,说道:“你就站在那儿别动,也别过来,林姑娘可以给我作证的。” 林仙儿对我勉强地笑了笑。 我当她默认。 梅林外脚步声由远及近,龙四爷带着人打着火把急匆匆地过来了,见此情景,整个人也都僵硬了一下,才干巴巴地说道:“这、这是怎么回事?” 林仙儿轻咳一声,说道:“这位姑娘,她杀了梅花盗。” 龙四爷看了一眼李寻欢,又看了看黑影,似乎有些犹豫不决,这时他身后一个杂鱼叫道:“这人是梅花盗?怎么证明?” 龙四爷愣了愣,问我道:“他是怎么死的?” 我刚要开口,就听李探花说道:“我来得刚好,这人挟持了林姑娘企图离开,戚姑娘从梅林中掠出救下林姑娘,随即一招击败了梅花盗,梅花盗伤重倒地,立即毙命。” 他委婉地把一脚修饰成了一招。 这下龙四爷身后的杂鱼们炸开了 分卷阅读220 锅,闹闹哄哄的,这个说梅花盗武功极高,地上的不可能是梅花盗,那个说我跟地上的人合谋来骗钱的,还有人说我跟梅花盗是一伙的。 李探花苍白的脸上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 我懂了。 他们是不准备让我带走梅花盗的赏金。 我想了想,说道:“现在一共要解决的是两个问题,一是地上的人究竟是不是梅花盗,二是我的武功能不能杀了梅花盗,是这样吧?” 龙四爷连忙对我拱手道:“姑娘言重了,只是这梅花盗诡计多端,要大家相信他这么轻易就……实在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我走到那个黑影边上,搜了搜他身上,从胸口搜到袖口,没搜出来传说中梅花盗的暗器,我心里有些发虚,也怀疑是不是杀错了人,这也许就是个普通的采花贼。 龙四爷身后的那帮杂鱼更兴奋了。 就像一大群嘎嘎叫的鸭子。 我喝道:“闭嘴!” 这一声里夹带了些许内劲,有些武功极低的杂鱼一口鲜血都喷了出来。 鸭子们顿时安静了。 我满意了,伸手探向黑影腰下。 李探花咳嗽了一声,叹道:“还是我来吧。” 我抬头看他。 李探花朝我走了过来,也是靠得近了,我才发现这人虽然看着苍白虚弱,身量却是不矮,他在我身侧撩袍蹲下,不甚娴熟地细细搜寻了一遍,连鞋底都没放过,眉头渐渐皱了起来。 他皱眉的样子比笑着的时候还好看,带着一些成熟男人的风韵。 我看着李探花,李探花看着黑影,像是忽然发现了什么,他眉头舒展开,从我身侧擦了过去,取出一条雪白的锦帕,从梅花盗吐出的那一大滩血里捡起了个什么东西。 也许是天太黑,夜太深,也许是注意力都放在了黑影本身上,我竟然没注意到那滩血里有东西。 那是个黑黝黝的铁制机关,半指长短,大概是黑影先前把这东西含在了嘴里,被我从背后飞起一脚踹死的时候,这东西就和血一起被吐了出来。 这个时候就不能叫黑影了,应该叫他梅花盗。 林仙儿发出惊讶的声音,说道:“原来他并不是武功高,而是胜在出人不意,谁能想到两人交手,暗器竟会从嘴里吐出来呢?” 我很满意她的配合,站起身拍拍手,看向龙四爷身后的杂鱼们,说道:“现在第一个问题解决了,第二个问题就很好办了。” 我说道:“不服我的,站出来。” 没有人动弹,我怀疑是先前那一喝震住了他们。 但没人动弹不代表没人吭声,龙四爷身后靠得最近的那个杂鱼叫道:“就算姑娘武功高能杀了梅花盗,那也不能证明地上的人就是梅花盗!而且按照李寻欢的说法,他跟姑娘几乎同时到达,为何李寻欢不曾出手?还是这其中有什么……” 我意识到李寻欢是指刚才帮了我的李探花。 这名字也太不像个人名了。 李寻欢把手里的帕子连同暗器一并交给龙四爷,这才淡淡开口道:“田兄不必拐弯抹角,你无非是想说我也有嫌疑,甚至我就是梅花盗。” 龙四爷连忙喝止,“寻欢!不要胡讲。” 我看向那丑得不能再丑的“田兄”,很怀疑他的本名叫田鸡。 我说道:“别人都没意见了,只有这位田兄有想法?” 杂鱼有杂鱼的好处,就是比较机灵,除了田鸡,确实没人再说话了。 田鸡看上去有些恼羞成怒,叫道:“难道姑娘要在诸位武林同道面前逼迫田某不成?李寻欢为何不能是梅花盗?他本就好美色,仙儿姑娘乃武林第一美人,他难道就不动心?就算他不是梅花盗,也备不住见色起意……” 这是在睁眼说瞎话了。 李寻欢完全看不出昨天晚上跟林仙儿甜言蜜语时的风流,苍白的脸上带着凉薄的嘲意,道:“田兄只怕活了几十年从没见过美人,才有如此滑稽的揣测。” 这话我是很赞同的。 林仙儿确实是个漂亮的女人,但无论在我经历过的哪一个世界,都算不上第一,一定要给个类比的话,她长得有几分像雷纯。 一个鸭子倘若没有几十只鸭子的帮腔,那么它再跳脚,也不过只是一只鸭子罢了。 我顺利地从龙四爷那里拿到了赏金。 足够我什么都不干,躺在床上吃三辈子的赏金。 我特别满意。 临离开兴云庄的那天,李寻欢和我一起向龙四爷辞行。 龙四爷未必舍得我,却肉眼可见地舍不得李寻欢,他连连挽留,甚至潸然泪下,但李寻欢坚持要走。 我早就看出他和龙夫人之间有过往事,龙四爷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反正到最后,李寻欢和我一起出的兴云庄。 连着下了几天的雪在昨天半夜停了,这会儿艳阳高照,遍地银雪,鞋底踩在雪地上咯吱咯吱的,怪好听的。 我问李 分卷阅读221 寻欢,“你打算去哪里?” 李寻欢淡淡地笑了笑,说道:“天大地大,哪里没有我李寻欢的容身之处。” 我觉得他说话虽然平平淡淡,却别有一种潇洒风流的感觉。 于是我问他道:“我刚来这里不久,也想到处走走看看,我们一道如何?” 李寻欢看了我一眼。 我很喜欢他的眼睛,仿佛透着些碧绿的色泽,温柔而有朝气,和他这个看上去像是病了很久的书生模样很不般配,却很诱人。 李寻欢说道:“要是早上十年,我必要规劝姑娘,要是早上十天,我也必不会答应。” 我眨了眨眼睛。 李寻欢又露出那种好看的笑容来,说道:“不早不晚,恰是天晴,今日正适合结伴同行。” 我不由得也笑了。 ——《李寻欢.原著线完》 ☆、桃花记事(1) 我又变小了。 这一次比上次好了很多,是被养了两年之后的样子, 脸颊上有一些不明显的肉, 像婴儿肥。 最重要的是,头发还在。 我把身上大了一号的衣服上上下下打了几个结, 很是踏实地在树杈上躺了一会儿。 我这次破碎虚空的落点在一片桃花林里。 这会儿大概已经是晚春时节了,桃树上没有桃花, 只有翠绿的叶子肆意生长, 偶有风吹过,带起一阵碧浪,远处有海涛声响, 此地大约是个海岛。 可能是人到一定年纪就会多想,我不知怎么想起了陷空岛上郁郁葱葱的碧树,和那股风里总也挥不去的鱼腥味。 我忽然不是很想立刻离开。 我这个人一向不会刻意去回忆往事, 就像不去记自己活了多少年, 回忆让人软弱,往事让人沧桑, 然而也许是天气太好, 风景太妙,我像个不听医嘱的病人,在结好的伤疤上又挠又抓, 把许多以为已经忘记的事情又一股脑地记了起来。 也是到这个时候, 我才惊觉自己的记忆力极好,即便是去回想好几百年前的事情,也清晰得像是昨日。 我闭上眼睛, 任由自己胡思乱想。 想着想着就哭了。 哭着哭着就睡了。 好在梦里一片白茫茫,什么都没有,也没有人追到梦里让我再哭一场。 我是被一个少年叫醒的,桃树不高,那个少年伸手推了推我,好奇地说道:“你是师父带上岛来的吗?你怎么进了奇门阵里?” 我从桃树上跳下来,那少年发现了我脸上的泪痕,顿时就笑了,说道:“还哭了,你怎么不知道喊几声,刚才我们都在外面。” 我擦了一把脸,不准备在这里久留,含糊地说道:“一时忘记了。” 少年又笑了笑,说道:“你是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没见过你?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我敷衍地说道:“我叫戚大,十岁了。” 少年说道:“我比你大七岁,是你的大师兄,我叫曲灵风。” 我点点头,问道:“对了,这里是什么地方。” 少年有些惊讶地问道:“师父带你来的时候没跟你说吗?这里是东海桃花岛。” 哪里都有东海,这人说了跟没说一样,我不准备跟他废话了,把两只变大的鞋脱掉,几步飞掠了出去。 少年惊叫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你怎么又进奇门阵里了?” 他话说晚了。 我都掠出去好几步了。 然后就被困进了奇门阵里。 我先前很有一些不以为然,觉得奇门阵法只是一些骗孩子的把戏,哪怕真有诸葛武侯的本事,我走不出奇门阵还飞不出了?只要飞得够高,再乱的路也能走通。 事实证明我错了。 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里的奇门阵不仅弄得像个迷宫,还能让人迷失方向,我明明是照着桃林外飞的,却往往飞到一半才发觉方向错了,就算闭上眼睛一直向前,也会在不经意间被转了方向。 飞得再高也一样。 这是阵法?这是仙法吧? 我落地的时候,心情不是很好。 任谁被从黄昏困到半夜心情也不会好的。 我在大声嚷嚷叫人来放了我和继续破阵之间没什么纠结地选择了后者。 倒不是怕丢人,我只是觉得这个奇门阵应该还有可操作的余地。 比如拔树。 假如此地主人用什么天外玄铁之类的东西来布阵,也许我今天就交代在这里了,但他用来布阵的是桃林,正面破阵不成功,难道我还不能使点诈了? 天皇老子也没有这个道理。 我很是心安理得地拔了一路的树。 有可能是我对阵法一窍不通的缘故,我走了很多冤枉路,拔了很多冤枉树,最后阵法破掉的时候,整个桃林已经被我祸害掉了一大半。 好在我到底是走出来了。 分卷阅读222 桃林外就是海岸边,一地的沙子掺和着贝壳,带着咸味的海风迎面而来,海涛声吵得人耳朵痛。 我这才注意到刚才在桃林里的时候,海涛声是很小的,仿佛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可见那片桃林除了用来困人,大约也有隔绝声音的作用。 我动了动耳朵,抬眼看向不远处的礁石。 礁石上立着一个人,是个二十六七的青年。 海上明月夜,似是仙人来。 我盯着他看了很久。 青年执箫而立,青衫玉带,容色极美,面色也冷得不似凡人,我看了他多久,他就看了我多久,良久,他道:“阁下毁了我一片桃林。” 我在他冰冷的目光下有些心虚起来。 我摸了摸鼻子,说道:“我以后会赔偿你的,但就算这是你家门口,也不该无缘无故让人陷进去,还不许人自己找路出来。” 青年道:“这片岛屿是我的。” 我觉得好笑,道:“你还买下这里了不成?” 青年冷淡地说道:“有契书为证。” 我顿时不说话了。 青年说道:“不论阁下是什么人,既然来了桃花岛,犯了我的规矩,就要听我处置。” 他冷冽的目光在我打了好几个结的衣裳上一掠而过,眉尖一蹙,道:“在此之前,请阁下先收了缩骨的把戏。” 这人的眼光倒是挺好的。 可惜我没法按他的意思办。 缩骨功缩骨功,练到一定程度可使成人缩成童子身形,像我这样的甚至可以把自己缩成小猫小狗大小,但从来只有缩骨,没听说过涨骨的。 我诚恳地说道:“暂时就只能这样了,没有法子。” 青年眉头蹙得更深,却没有在这上头和我废话,只道:“桃花岛只有一条船来往海岸,且十分隐蔽,阁下是如何来到这岛上,还被困进了奇门阵中?” 这话我答不出来。 青年又道:“阁下来此有何目的?” 这话我更答不出来。 青年不再问了,冷笑一声,说道:“既然如此,阁下若想离开,我给阁下两条路选。” 我抬起头看着他。 青年谪仙似的脸庞上泛起一阵冷意,说道:“第一,铜汁灌耳,废去听力,割掉舌头,变成哑巴,在岛上为奴二十年,到时候我就放了你。” 我摇了摇头,这根本没得谈。 青年又道:“那就只有第二条路了。” 他话音一落,杀意便蔓延开来,语气仍旧冷淡,道:“杀了我,阁下便可自行离去。” 他大概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 杀不了他,就是被他杀。 然而我觉得,还有第三条路可以走。 青年玉箫一转,整个人犹如飞仙一般朝我掠来,我扪心自问,假如刚才跟我说话的是个形容猥琐丑陋的老头,我可能已经在离岛的路上,但换成眼前这样的谪仙般的俊美青年,我甚至都不舍得用过于凶狠的武功对他。 衣袍一起一落间,我和青年已交手十数回合。 我大概摸清了他的水平。 和仙法一样的阵法完全不能比,他堪堪才到先天高手的门槛。 我更加小心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我哪一招泄了底,青年一掌拍出,和我拉开一线距离,冷淡地说道:“是我输了。”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你什么时候输了?” 青年似乎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但在我的注视下,还是开口道:“第十七回合,阁下一拳击出,半途换掌,击中我肩骨,倘若不曾中途换招,阁下有足够时间击中我心脉,第二十一回合,我以箫抵阁下肘击,听到箫裂之声后,阁下立刻换招,且劲力减小……和我教徒时很像。”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你眼力很好,就是脾气不好,能改就改改吧。” 这样的容貌,不该配一副冰冷的心肠。 青年冷淡地说道:“阁下既然不想杀我,我又奈何不了阁下,只好请阁下自便,阁下若想离开,最好等到明日一早,我让岛上奴仆开船送阁下离开。” 我想起他先前说的话,忍不住问道:“你说的奴仆,当真被你弄得聋哑了?” 青年冷声说道:“当真。” 我问他,“可是有什么缘故?” 我喜欢美人不假,但不是个只认容貌的人,这青年虽然长相好看,但假如他是个十恶不赦的恶徒,我也还是要杀他的。 青年看了我一眼,只道:“多说无益,阁下若要为这些人出头只管杀我。” 竟是连解释都不屑。 他这么说,我倒是有些不确定了。 我已经很少动手杀人,但凡有一分不确定,我也不会下手。 于是我跟着青年去了桃花岛上的客房。 青年自称黄药师,早年行走江湖,前些年倦了,又收了几个可心的徒弟,准备将毕生所学教给弟子,索 分卷阅读223 性就在世外海域买下了一处风景绝佳的岛屿,取名桃花岛,隐居至今。 他一口洛阳正音,举止有度,没有丝毫偏差,可见出身不错,只是脾气实在太差,我跟他说十句话,他才回我一句,并且一副冷冰冰的态度。 我一向觉得任何人在面对能够轻易杀掉自己的人时态度都要有几分变化的,但黄药师不,他似乎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性命,冷淡而有礼地将我送到客房,然后就走了。 就走了。 ☆、桃花记事(2) 客房依山而建, 这会儿大约是暮春时节, 不冷不热的, 住着正好。 黄药师走后不久,就有人来敲门,是个十来岁的小童子,长得很是俊俏, 联想到白日里那个自称大师兄的曲灵风, 他也是一副好相貌,我不得不怀疑黄药师选弟子的标准来。 小童子显然也没从自家师父那儿得到解释, 有些拘谨和好奇地看了看我, 把怀里的衣服递给我,说道:“师父让我送来的。” 我点了点头,把衣服接过来, 小童又道:“衣服是我的, 师妹的衣服你穿不了。” 我又点了点头。 小童有些踌躇, 但还是说道:“你不会把我的衣服穿走吧?” 这我倒是没法回答他。 小童显然也明白了什么,他老气横秋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好吧。” 我觉得这个小童有些可爱, 我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小童闷闷地说道:“我原先叫陈大牛, 我娘给我起的, 师父给我改名叫陈玄风。” 我觉得这个名字改得真好。 我说道:“我叫……” 话还没说完,陈玄风就道:“大师兄都告诉我啦,你叫戚大嘛。” 我挠了挠脸, 叹了口气。 陈玄风显然是个自来熟的性子,和曲灵风很像,他大约对我先前徒手拔树的行为很是好奇,一直用余光偷偷地观察我的手。 我把五指张开,伸手到他面前给他看,问他,“看出什么名堂了没有?” 陈玄风啊呀了一声,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只是有点好奇……桃林那边真的是你干的?” 我点点头,故作不经意地问道:“你练的功法,似乎跟你大师兄很不一样?” 陈玄风对此没什么戒心,立刻就道:“对对对,大师兄练的是劈空掌法,他能一掌劈开木柴,我练的是碧波掌,没什么用处……” 我不知道什么是劈空掌什么是碧波掌,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十来岁的小童练来打底的是硬功,以他的资质,再练个二三十年,就能练成个铁桩子。 出于衣服,我好心提醒了陈玄风一句,“你的根骨不适合练武,一昧横练很有可能折损寿数,我看你年纪也不大,可以适当把心思放到别的上面去。” 陈玄风愣了愣,脸上浮现出复杂的神情来,没吭声就走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摸了摸后脑勺,抱着衣服回到客房里。 陈玄风的衣服内白外青,和黄药师自己穿的料子一样,应当是刚洗过没多久的,还带着些皂角香气,穿在身上略大一些,却比我原先当麻袋系在身上的衣服好得多了。 我只穿了内衫,爬上床睡了。 海岛天长,我是半夜睡的,一觉就睡到了天光大亮,出门一看,日头已经高挂正中,远远的都能闻见饭菜的香气。 我才推开门,就有个脸上带疤痕的中年女子朝我比比划划,应当就是黄药师所说的聋哑奴仆,我注意到那中年女子虽然看着规矩,身上的血气却不容错认,她不光被弄得聋哑了,武功也被废了,看着我的神情很有一些怪异。 我看了一会儿,才看明白她是要我跟她走。 我起初以为她是带我去吃饭,直到我被带到了海边,远远地看到了船。 这桃花岛竟然连顿饭都不管。 我叹了一口气,还是跟着中年女子上了船。 船夫也是聋哑的,他对中年女子点了点头,又对我行了个礼节,然后就开船了。 从桃花岛出发,到最近的渡口要经过十几天,这大约还是因为船夫比较熟悉路程的缘故。 我对大海和沙漠这样的地方还存有一些人该有的敬畏,毕竟我不能一直不吃不喝,故而一路上很是乖巧。 中年女子和船夫都是聋哑人,也不会写字,没法交流,我直到踏上岸,也没弄清楚这个世界的情况,送我上岸之后,两个人就驾船回去了,完全没有逃跑的意思。 我有一点饿了。 从渡口向东行不远就有城镇,这里的人说话大多是方言,我听得有些费力,进了城,说洛阳正音的就多了起来,大多是读书人。 在城镇里走了三四天,我大致弄清了这里的情况。 然后站在一家酒楼门口,愣了整整一刻钟。 这是我第二次遇到熟悉的世界。 这里仍旧是宋,宋祖 分卷阅读224 开国,有赵祯,有赵佶,更有我熟悉的包大人,却少了方应看,也少了金风细雨楼,没了六分半堂,二帝被俘后,赵构重建宋,已有几代过去,如今是淳熙十四年。 也许是我站了太久,酒楼台阶边上坐着的乞丐都有些不耐烦了,嚷道:“小娃娃,你挡着我光了。” 我挪开两步,坐到乞丐边上。 不是我不挑剔,而是这乞丐浓眉大眼,正是青壮,衣裳虽然破烂,却没脏到哪儿去,坐着的地方也干干净净的。 青年乞丐有些奇怪,问我,“你坐这干什么?看你模样也不像没家回的,怎么,想跟着爷要饭呐?” 我看了乞丐一眼,说道:“我确实无家可归,但也不想要饭,只想坐会儿,倒是你,有手有脚的,怎么不去做些正经营生?” 青年乞丐眼睛一瞪,骂道:“叫花子怎么就不是正经营生了?有手有脚的人多了,种地要交税,经商被人抢,当伙计要被打被骂,这世道做叫花子比皇帝老子都要好!” 我有些歧视他,故而不想再多说,拍拍屁股站起身。 自从离开桃花岛,我已经五天没吃饭了。 这点时间不至于让我饿死,但饥饿的感觉一分不少,我已经准备去“做点正经营生”了。 比如劫富济贫。 青年乞丐见我不理他,反倒来劲了,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叫道:“别走,今天你得跟爷把话说清楚,呦呵,你还翻白眼了!” 我确认我没有翻白眼。 我怀疑这个乞丐想要碰瓷。 青年乞丐一边拉着我的胳膊,一边飞快地从我的手腕摸到肩胛骨,又探了一把我的脊背。 我不是没有反应过来,而是清楚他是在摸我的根骨。 我索性站着给他摸。 青年乞丐给我摸完骨,还一副以为我不知道的语气,嚷道:“反正你也没地方去,又得罪了爷,爷就大发慈悲带你做几天叫花子,让你过过逍遥日子!” 他揪住我不放了。 我很能理解一个练了几天武,自觉神功大成,又遇到像我这样的不世奇才,很想收徒的年轻人的想法。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在这之前,你有吃的吗?” 他有。 青年乞丐带着我穿了三条巷子,又钻了一个狗洞,来到一个破破烂烂的旧院子里,给我烤了一只鸡。 青年乞丐一副大厨的架势杀了鸡,掏出内脏,打水洗净,从怀里掏出不知道从哪里偷来的香料,抹在鸡上面,用树叶子包裹起来,然后抹上泥巴,挖了个火坑,在上面烧了一堆火。 他很是得意地说道:“让你尝尝你爷的手艺!” 我对他这种三句话不离爷的口头禅很有意见。 但我确实饿了。 青年乞丐自称洪七,是丐帮越州分舵的副舵主,我从没听过乞丐也能结帮结派,故而很怀疑他是信口胡编的。 洪七年纪和黄药师相差不了几岁,却比黄药师的徒弟还要话多,在等鸡熟的时间里,说的话可能要抵上我一年说的话,我觉得他有点烦人。 过了许久,洪七把烧干净的柴火堆几脚踢开,用树枝把烤得干硬的泥团扒拉出来,指着泥团说道:“这是叫花鸡,吃了叫花鸡,你小娃娃就得跟着大叫花子做小叫花子了。” 我点点头。 但已经准备好吃完鸡走人。 洪七把泥团敲开,泥团才敲破,就有一股特殊的香气从树叶子里渗透出来,我顿时精神一震。 我之前几次提出要自己烤,洪七不肯答应,非要做什么叫花鸡给我吃,事实上我早就已经做好了吃到一只糊鸡的准备,却没想到这叫花鸡卖相还不错。 洪七自己撕了一只鸡腿下来,把剩下的鸡连带着半个泥壳递给我。 他大约并不觉得我能吃下去多少,还连连嚷道:“剩下来的吃不完的就给我,千万别扔!” 叫花子烤出来的叫花鸡肥而不腻,满是鸡油的香气,一口鸡肉连带着汁水丰沛的鸡皮吃下去,满口都是余香。 我在洪七渴望的眼神里吃完了一整只叫花鸡。 我不准备走了。 我准备跟洪七学烤叫花鸡,在这之前,只能敷衍地学学他的武功。 说实话,有点困难。 洪七有许多自创武功,但大部分在我看来并不能算是武功,只能算生死相搏时的下三滥招数,他自我感觉十分良好,甚至认为教我几招就够我受益终生。 我已经足够克制学习的进度,然而到底没有法子,我学了半个月,半个月的时间,刚刚够我学完烤叫花鸡的本事,我还没准备提出告辞,洪七就已经一脸凝重地找到了我,说没什么可以再教我的了。 我以为偷学叫花鸡的事情败露了。 洪七却说道:“我本以为你只是根骨好,谁知道你是天生的练武奇才,我这里已经没什么可以教你的了,做师父的不能耽误徒弟的前程,你收拾收拾东西,我带你去找一个人。” 分卷阅读225 ☆、桃花记事(3) 洪七带我去找的人叫王重阳。 王重阳三四十岁年纪, 年轻时建立全真教, 广收弟子门徒,如今已经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 见到王重阳的第一面我就知道这名头来得一点都不虚。 黄药师隐居之前在江湖上也有很大名气, 他却只是个先天高手,也许隐居前连先天的门槛都没摸到,洪七更是最近才突破的先天, 已经在“丐帮”里声名赫赫,俨然是帮主候选, 从他嘴里知道的那些江湖人物, 听起来就跟杂鱼没什么区别, 我一直觉得这个世上应当没有可能出一个超过先天的人物了,但王重阳本人却有宗师修为。 我从不因为自己早已破碎虚空就小瞧宗师级以上的人物,我一直觉得我能破碎虚空是天赋加运气,我见过的不少宗师或大宗师都有和我相差无几的天赋,只是没那个运气罢了。 没有神功秘籍, 没有后天奇遇,却能在江湖遍地是杂鱼的情况下突破宗师, 且年仅四十来岁, 我年轻时差不多也就这个水平。 故而我带着几分敬意向王重阳点了点头。 王重阳带着几分笑意看着我。 破碎虚空便是返璞归真, 在我自己不嘚瑟的情况下, 比我修为低的一概不会看出我的实力, 黄药师会觉得我缩了骨,只是有拔树事迹在前,故而王重阳的脾气也是很好的了。 洪七嘿嘿地笑着, 晚辈不像晚辈,同辈不像同辈,反正就是腆着脸求王重阳收下我,代他教上一段时间。 我也是到这个时候,才发觉洪七根本就不认识王重阳的。 好在王重阳并没有为难洪七,而是招手让我上前,仔仔细细地看了看我。 洪七相人尚要摸骨,王重阳却不需要,他看了我一会儿,开口道:“果然好根骨,洪兄弟竟也舍得?” 洪七大约没那个脸说他已经没东西可教,只推说丐帮事忙,等过上几年再来接我。 王重阳笑了笑,只道:“既然如此,就留下这孩子吧,全真教中尚有几个坤道的弟子,待人很好,洪兄弟不必担忧。” 道家不像佛教分和尚尼姑,入门修道,男为乾道,女为坤道,可同门修行。 洪七点头哈腰地应了,我总觉得他这个时候手里要是再多一只碗,就很像要饭的。 把我托付出去之后,洪七连交代都没交代我一句,忙不迭地走了。 洪七刚走,房梁上就跳下一个人来,像只大猫似的在半空中连翻了两个跟头,然后整个人朝我面前一蹲,由下往上看我,屁股也随之抬起,随即整个人站了起来,一手摸着我的头,对王重阳嘻嘻笑道:“这个丫头不好,师哥,你把她给我吧。” 王重阳无奈道:“伯通,不要胡闹。” 我半抬起头,看向身侧穿着道袍的少年人,问他,“我哪里不好?” 少年笑眼弯弯地说道:“你命不好啊。” 王重阳的眉头皱了起来,对少年喝道:“学了几天道法,长本事了不成?人命岂有定,由得你来说好坏?” 少年一点都不以王重阳的责备为意,摸着我脑袋的手向下,随即双手像捉小猫一样把我掐着腰举起来,又认认真真地看了看我,说道:“我没看错啊,两额窄,眉淡而乱,反耳,脑后逆骨,主幼失亲,少年坎坷,性孤僻,子女缘薄,这是孤星之兆。” 他又撩开我的眼皮看了看,嘻嘻笑着说道:“眼睛生得还不错,桃花多,但都不长久的啊。” 他说的全都对。 我愣愣地任由他掐着腰举得高高的,过了很久都没缓过神来。 王重阳并没有顺着少年的意思,他还是收下了我,让一名坤道弟子带我去安置。 全真教在终南山上占了很大一块地盘,弟子的住处也不小,我没来的时候,四个坤道弟子住在一个院子里,一人一间房,没有空的,我来了之后,就跟一个新来没多久,俗家名叫婉娘,道号素清的坤道弟子一起住。 说实话,我觉得待在全真教挺好的。 道家讲究清静无为,每日除了必要的课程和活计,基本上都是闲散时间,和我一个院子的坤道弟子正如王重阳说的那样,人都很不错,见我年纪看着不大的样子,每日洒扫之类的活计都不让我做,她们可能觉得这是在爱护孩童,我觉得她们是在敬老。 最重要的是,在全真教有吃有喝,虽然平时茹素,但我想吃肉了完全可以到后山偷摸打点山鸡吃。 由于全真教的弟子大部分都没那个偷吃的胆子,后山的山鸡过得非常安逸,烤的时候油脂特别多,做成叫花鸡更是比洪七养的瘦鸡好吃得多。 也许唯一不顺心的就是王重阳非要教我练武了。 王重阳能在遍地杂鱼的江湖里自行领会武道真谛,成就宗师境界,他的天资当然十分不错,他自创的全真武功完全达到了可以开宗立派的地步,当然他也这么做了,但放到我这里,就很头疼。 糊弄一个洪七是很简单的 分卷阅读226 事,糊弄王重阳就不一样了,我不知道其他的弟子是个什么进度,学得慢了怕王重阳怀疑我脑子不好,学得快了怕王重阳怀疑我是装的,尤其他大约觉得我天赋比较高,隔三差五就要单独教导我,更让我连个参考的对象都没有。 尤其还有个烦人的师叔。 王重阳的全真教是他自己建的,按理不该有师弟,也就是那天穿道袍给我算命的少年,叫周伯通的,据说是因为周伯通天赋太高,王重阳那个时候刚刚建下全真教没多久,还比较谦虚,觉得收徒委屈周伯通的天赋了,于是代师收徒,自己给自己认了个师弟。 周伯通不过二十来岁,却比洪七的武功还高一些,可见天赋确实不错,但我觉得他的脑子有点问题,也许靠吃天赋能过了宗师那一关,但想再进一步很难。 周伯通的脑子是真有问题,挺大个人了成天什么事情都不干,仗着自己辈分高,连早课都不做,最常做的事是漫山遍野地追兔子玩,有时候还揪着刚进山门的小道士蹴鞠,我有一回看见他拧着眉头观察两方正在干架的蚂蚁,为救援哪一方犹豫不决。 这不是最烦人的,最烦人的是这个烦人的周伯通像是认上我了似的,每次见到我都要过来纠缠。 全真教地处开阔,我从主殿出来,远远的就能看到扎了两条麻花辫的周伯通正在没收小道士的糖,前路避无可避,倘若回到主殿,就要面对王重阳,两害相权取其轻,我用道袍的袖子盖住脸,步伐迅速地准备和周伯通擦肩而过。 然而就在我走出几步的时候,周伯通带着笑意的声音从我背后响起,“素真,急急忙忙干什么去呀?” 素真是王重阳给我取的道号。 我回过头来,有些不可思议地看了看周伯通,问他,“我刚刚明明挡住脸了!” 周伯通对小道士摆摆手,另一只手毫不客气地把没收来的两块糖扔进嘴里,含含糊糊地说道:“你是挡住脸了,可那一头黄卷毛飞得高高的,还有你的个子,整个全真教的坤道没一个比你矮。” 我叹了一口气。 所谓人到急时,掩耳盗铃,可见我已经畏周伯通如虎。 周伯通嘎吱嘎吱地把糖咬碎,对着我招招手,说道:“你这个小家伙别哭丧着脸了,今天不找你玩,师哥交代给我一件事,要下山几天,你跟不跟我一起去?” 我顿时陷入了激烈的思想斗争。 不去吧,来了终南山快有半年了,虽然日子还算安逸,但无聊是真的无聊,去吧,要跟着周伯通一起,万一路上他丢了呢?顶着个弄丢师叔的罪名,我还怎么好意思回终南山吃干饭呢。 周伯通朝我挤挤眼睛,说道:“你真不去吗?山下有好多好吃的,我记得有一家的蜜饯果子做得特别好吃,还有五颜六色的果子糖……” 我咬牙说道:“去!” 周伯通高高兴兴地捋了一下自己的麻花辫,我被辣得眼睛生疼,甚至于有一些后悔答应跟他去了。 别人扎麻花辫是从脑后扎,周伯通的麻花辫则是像兔子耳朵那样高高地竖在头顶,导致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只大兔子,我先前抱了几分希望,以为他下山之前会把自己打理得正常一点,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他打理是打理了,却只是在麻花辫尾上多缀了两只红艳艳的大绒花。 连终南山下的村民都多看了他几眼。 我下意识地离周伯通远了几步。 周伯通一点都没有自己很丢人的意识,他还牵着马朝我走了几步,笑眯眯地说道:“离官道还有一段路呢,你坐到马上来,我牵着你走。” 这个男人简直是痴心妄想! 我坚决地摇了摇头,并且离他更远了一点。 周伯通的笑容消失了,他伤心地叹了一口气,拍了拍整个终南山上除了王重阳,唯一不嫌弃他的小白马的脖子,还抱了一下马脖子,眼神很是落寞。 我一点都不同情他。 ☆、桃花记事(4) 王重阳交代了什么事情, 周伯通一个字都没跟我讲。 我没什么好奇心,只是害怕周伯通走到半路自己忘记了。 牵马行半个时辰上官道, 向南奔临安城,临安城是昔年宋国南迁时定下的别都,地处江南,如今北地沦亡, 宋国整个朝廷都窝在南边。 都这样了,据说宋国朝廷仍然奢靡成风, 贪腐横行。 我对周伯通要做的事情隐隐有了一点猜测。 周伯通却没有一点要去做正事的准备, 他一路上走走停停, 经常一个错眼就不知去哪里玩了起来,偏偏他模样生得有几分俊俏,浑身上下透着一股难言的亲和气息, 走到哪里都能骗到几个小孩和他一起玩,我觉得他很有做人贩子的潜质。 就这样在路上耽搁了五个月, 直到大雪纷飞, 年关将近, 我们才赶到临安城。 我数了数从全真教带出来的盘缠, 要是在临安多住些时日,剩下的钱可能不够回程了。 毕竟就算是深知自 分卷阅读227 家师弟性格的王重阳,也不会想到周伯通能把两三个月的路多走出一半来。 周伯通完全没有这个担忧, 在城外把自己身上显眼的道袍脱了,换上从农家买来的旧衣,让我在城里找家客栈先住下, 随后就先我一步进了城。 我以为他是要去踩点,心里很是放心,毕竟以周伯通的武功,这世上还真没几个人能把他的命留下。 我牵着小白马进城,怕周伯通找不到,一路留了全真教的隐蔽记号,找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客栈,要了一间房。 进城时还是清晨,一切处理停当之后天刚过午,我点了几个小菜在房里吃,正吃着,听见外面一声喧闹声传来。 说话的人太多,理不出头绪来,索性不去管,我踏实地吃了一顿饭,又叫来小二收拾,顺口问道:“刚才出了什么事,外面吵成那样?” 小二连忙说道:“是个贼人,当街杀了一个官老爷,听说那贼人武功高强,百十个人都奈何他不得,叫他又跑了,现在城门都关上了,要搜查贼人呢!” 我一听就知道是周伯通。 全真教建立已有二十余年,弟子虽然不少,但武功能到周伯通这个地步的一个都没有,更何况周伯通从小长在终南山,几乎没什么人认识他,如果此行真是为了刺杀官员,唯有派出周伯通最保险。 我一点都不怀疑王重阳派人刺杀宋国官员的动机,王重阳年轻时几度生死亲上战阵,全真教弟子无一例外都是宋人,他既然做了,就一定有原因,最大的可能是这个官员本身有问题,如果只是个贪官不大可能劳动周伯通走这一趟,更大的可能是通敌叛国,却一时没有可以取信宋国朝廷的证据。 客栈外禁军已经出动,正挨家挨户地搜查,连客栈里也来了人,正按着掌柜索要客人名录。 我有点头疼。 假如事前周伯通能跟我商量一下,我有无数种法子能悄无声息地杀人,想做成什么死状都可以,却不料这个实心眼的傻子会当街杀人。 尤其还让人看到了身形面貌。 不过也正是如此,禁军搜查的主要方向是武功高强的年轻男子,且工程浩大,像我这样性别年纪都对不上的只是被盘问了几句。 临到入夜,外间仍然有打着火把的禁军队伍挨家挨户搜人,脚步声吵得人睡不着。 我也没心思睡。 我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出去转转,起码找到周伯通再说。 说实话,区区一些禁军,我还不放在眼里。 就在我穿鞋到一半的时候,南面的窗户忽然一动,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外面翻了进来。 来人还穿着破旧的衣裳,两条仔细编过的麻花辫已经有些散了,系在辫上的大红绒花还掉了一个,看上去有些狼狈可怜,正是周伯通。 我看了看周伯通,心里有些嫌弃他,但还是指指桌上,说道:“水壶里有茶,应该还温的,还有……” 话还没说完,周伯通已经用那只还沾着点干涸血迹的手抓起桌上特意给他留的糕点,整个塞进嘴里,含含糊糊地点了点头。 周伯通看样子是真饿了,茶都顾不得倒,直吃了半盘糕点,噎得都要翻白眼了,才拿起水壶,对着壶嘴连喝了好几口,还呛着了,连连咳嗽了好几声。 眼泪都被呛出来了,周伯通却还是坚持吃完了一整盘糕点。 我等他缓过来,才开口道:“白天杀人的是你?” 周伯通有些惊讶地问道:“你怎么知道?” 我瞅了瞅他,不知道他有什么底气问我这话。 周伯通一点都没察觉自己的狼狈似的,把水壶放下,脸色变得严肃起来,说道:“确实是我,这个徐永年和金人勾结,出卖军情,但他在朝中有靠山,只能这样杀他,我之前没有做好准备,没想到临安守备如此森严,如今城门已经关闭,我们最好还是……” 他说着,咧了咧嘴,“养精蓄锐,在临安城多玩几天。” 我冷淡地看着他。 周伯通有点不敢笑了,他小声地说道:“只要躲几天,就几天。” 我问他,“你准备睡在哪里?” 周伯通的目光下意识地落在了床榻上。 我皮笑肉不笑地说道:“男女授受不亲,你要是躲在我这里,只好委屈你睡地上了。” 周伯通显然没受过这个罪,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外面还在下雪,你要我睡地上?” 我和善地说道:“好歹没有让你去雪地里掏个洞凑合几天,是不是?” 周伯通下意识地想要大吵大闹,我敲了敲墙壁,示意外面全是禁军。 周伯通安静了,安静中透着委屈,委屈中透着伤心,眼巴巴地看着床榻,好像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床榻。 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听见外面的禁军脚步声一转,竟然全都朝着一个方向去了,有几个人口中还道:“就是他,追!” 过不多时,客栈连带着周遭巡逻搜查的禁军竟然全都朝着城南方向去了。 分卷阅读228 我怀疑是有人给周伯通背了锅。 周伯通还坐在凳子上巴巴地看床,我一把拍上他的脊背,“快,不趁这个时候跑,还等过年啊!” 周伯通愣愣地看了我一眼,随即抓起桌上的包袱套在脖子上,一把抄起我跳出窗外,向着城门方向跑去。 说实话,他的轻功速度不慢。 但也就只是不慢而已。 客栈地处偏南,故而城南出事禁军大多朝那里汇集,但全城的禁军数目极多,不会全都跑到一起,但也就是这么个空当,足够周伯通避开禁军耳目跑到城门底下了。 临安城到底是一国别都,城门建得极高,白日里我注意看过,城门栓是玄铁所制,以周伯通的武功一时半会儿弄不开,而且一靠近就会被发觉,根本不需要近身,到时候几百个弓箭手一摆开,我就只能带着周伯通跑了。 所以在快到城门口的时候,我拉了拉周伯通的小辫子,指挥他,“朝着城门向上走,我们用轻功飞过去。” 周伯通啊了一声,小声地说道:“我的轻功不行的,城门太高,没有落脚的地方,最多飞一大半。” 我一巴掌拍在他脊背上,喝道:“一次不行就两次,提起气,你真以为躲在城里就抓不到你了?到时候身份一查,整个全真教都要成为众矢之的!” 周伯通咬牙说道:“好!我试试!” 我拍在他脊背上的手并没有收回来,准备随时给他灌注真气,万一他真的不行,暴露也就暴露了。 毕竟我的事可以回全真教慢慢解释,周伯通要是被抓了,那可没处说理去。 就在周伯通背着我准备冲击城门的时候,从南边飞来一道青色人影,仔细看去,人影手里还抓着个小小的幼童,这人的轻功可比周伯通高得多,禁军全都撵在他身后追。 周伯通伸长了脖子看。 我差点没给他气笑了,揪起他的耳朵,“走啊!” 周伯通这才收回视线,几步冲上城墙,脚下轻功一踩,连着几步飞跃上去,说话间青色人影也赶到了,他几步飞掠过来,沿着城墙犹如踏空一般,不多时就到了近前。 白雪青衫,谪仙容貌。 是个熟人。 正是我刚来这个世界时遇到的桃花岛主黄药师。 黄药师瞥了我一眼,却没有搭理我的意思。 我一直记得他连一顿饭都不管。 黄药师手里拎着个不过几岁大的幼童,那幼童看着白白胖胖,像富贵人家出来的,但身上穿着单薄的囚衣,很显然他是去劫囚了。 我有些古怪地看了看正在努力向上飞的周伯通,又看了看已经掠出城门外,消失在黑夜里的黄药师,叹了一口气。 一个不遮不掩当街杀人,一个青衫文服暗夜劫囚,偏偏轻功差得太多,导致格调完全不一致。 我一巴掌拍在周伯通脊背上,渡给他一道真气,周伯通又是全力在登城墙,当即真气向下泄出,整个人连带着我顿时窜出六七个城墙那么高,连底下的禁军都看不见了。 六七个……城墙…… 我忍不住把双手握成拳,很怕一个不当心,就掐在了周伯通的脖子上,把他掐死了。 ☆、桃花记事(5) 出了临安城, 黄药师的身影已经看不见了。 我怀疑他跟我们走的不是一条路。 自从被我拍了一掌之后, 周伯通就不说话了, 借着那道真气背着我一路飞奔, 也不知跑了几百里,连天都亮了, 才大口大口喘着气停下来。 我从他背上跳下来,知道他这时一定有话要对我说。 周伯通转头看向我, 他脖子上还挂着包袱, 麻花辫散了一大半, 唯一的那只大红绒花也掉了,但他披头散发的样子,反倒比先前看着正经上许多。 周伯通面沉如水, 当然, 我一直觉得他不能算是一个傻子,只要不是傻子,都清楚我那一掌的含义。 我在他开口之前承认, “是我骗了你们。” 周伯通眨了眨眼睛, 脸色越发严肃起来。 我诚恳地说道:“我没有恶意, 这只是一个误会。” 我把先前和洪七的事情说了, 见周伯通仍然不开口,又道:“我没有觊觎全真武学的意思,只是觉得终南山是个可以安身的地方,实在不行,我可以当个长老, 坐观收徒,如果全真教没有留我的意思,我也可以离开。” 我话说到这个份上,周伯通仍然不开口,我不禁有些恼了,对他道:“成与不成,你说句话啊。” 周伯通啊了一声,吞了吞口水,问我,“我说,我说……那个,叫花鸡好吃吗?” 我差点没反应过来他说了什么。 周伯通的眼睛亮晶晶的,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说道:“我吃过一次山鸡,叫花鸡有烤山鸡好吃吗?” 我呆了呆,问道:“你吃过?” 周伯通急忙解释道:“是几个 分卷阅读229 弟子在后山烤来吃的,我一去他们就跑了,我看见鸡都熟了,不吃也是浪费,所以只好吃了,就一次!我又不会做!” 重点难道是这个? 我深吸了一口气,想把话题拉回来,说道:“不要打岔,我先前说的……” 周伯通委屈道:“我没打岔,是你说的叫花鸡好吃。” 我惊觉和周伯通沟通可能并不需要废话。 片刻之后,我和周伯通齐齐坐在林子边上,三四只剥皮洗净的兔子叠在一块,我把手里的兔子用树枝串好,架在火堆上转着圈烤。 由于经常在后山开荤,我养成了随身携带调料的习惯,即便是赶路也没丢下。 但烤兔子并不需要太多香料,我只抹了一些盐,刷了一层蜜,不多时就有香气扑面。 周伯通在我打兔子时一直眼睛晶亮地盯着看,杀兔子的时候却离得远远的,还背过了身,等到兔子烤熟的香气传来,他就一步两步地蹭了过来。 我把先烤出来的兔子连带树枝递给周伯通。 周伯通连连吞咽口水,却只看了兔子一眼,就吓得背过身去,连声说道:“不要头,不要头,不要让我看见兔子头!” 我深吸一口气,安慰自己,有的人就是这样的,可以青天白日一剑杀人,却看不得烤熟的食物上圆睁的眼睛。 我把兔子头撕下来,用叶子盖住,把剩下的烤兔递给周伯通。 周伯通小心地避开了几只洗好的兔子,斜过身不去看我烤新兔子,然而握着手里的烤兔却丝毫犹豫都没有,把兔子从树枝上取下,整个拿在手上啃着吃。 只看他啃食的样子,就知道没怎么吃过肉。 开荤没多久的少年人胃口是很大的,一只兔子只是垫底,我一共打了四只兔子,周伯通一个人吃了三只,我手上的最后一只还撕了一条兔腿给他。 最后连他避之唯恐不及的兔头都啃了。 有了烤兔在前,周伯通整个人变得很好说话,虽然没有答应替我保密,但连连保证回去一定向他师哥求情,留我在山上做个长老。 我觉得全真教要是再多几个周伯通,很可能离散伙不远。 按理事情解释完,就该回程了,但周伯通不肯,他从全真教带出来的那匹小白马还在临安城的客店里,他想把马带回来。 昨夜月黑风高,我虽然被周伯通背着,但并没有露出正脸,追赶的禁军大约连周伯通的模样都没看清,倘若回城取马,应该不会出什么事,但也有风险。 周伯通不管这个。 想想也是,他连杀人要命的任务都敢带着我这个在他眼里才进山门没多久的小坤道,为了一匹马再涉险境对他来说大约也不算是个事。 我算是怕了他。 我把包袱仍旧让他拿着,换了身不起眼的衣物,让他在城外待着。 周伯通的脑子里可能没有那根弦,我这么说了,他也就点了点头,抱着包袱坐着等我回来。 我用如影随形回了临安城,客店里大部分的客人都还没睡醒,马本就是我寄存在客店里的,要取也很容易,但城门封禁,想带出去倒是个问题。 我牵着小白马站在客店门口,犹豫了一下。 一个人回去是不可能的,周伯通不至于怪我,但他必然会自己再来一趟,在不肯放弃小白马的情况下,他很有可能被捉,但要带着马出城…… 我沉着脸钻到马腹下,双手托起马身,掂了掂。 分量还好。 就是今日之后,临安城很有可能会传出闹妖怪的野闻。 我扛着小白马,闭着眼睛一路飞奔跃过城门,把那些惊呼尖叫抛到耳后。 在离树林不远的地方,我把受惊过度导致腿软的小白马放下,叫了周伯通一嗓子。 周伯通很快闻声赶来来,见到小白马,宛若遇到亲人一样激动,一把抱住了马脖子。 我叹了一口气。 自临安府北上十日,我在一处小镇上又见到了黄药师。 宋国如今外忧内患,通缉令贴不出多远,地方府兵根本不肯在通缉江湖人这方面出力,唯恐惹上麻烦,我跟周伯通只是穿回道袍,简单打理了一下,尤其是周伯通,我把他的麻花辫拆了,改成道髻,顿时就从被通缉的麻花辫大盗变成了清俊的少年道士,穿州过府几乎没什么阻碍。 黄药师就不一样,他仍旧一身青衫,只是给从牢里劫出来的小童换了身整洁衣裳,别说乔装改扮,他连腰间那柄标志性的玉箫都毫不遮掩地挂着。 那小童白胖可爱,眉眼也俊俏得很,和黄药师站在一起,像是一对父子。 我毫不掩饰地盯着他们看。 黄药师也看到了我,但也就是看了一眼,没有理睬。 我这个人一贯是别人敬我,我才敬人,自桃花岛一别,两度相遇,黄药师都没有搭理我的意思,我自然不会上赶着去找他。 我移开了视线,准备去镇上的店铺买点酱料带着。 但周伯通 分卷阅读230 有他自己的想法。 平时在全真教,他就是招猫逗狗的性子,没哪个全真弟子没被他捉弄过的,而且他这个人很有几分怪癖,专爱招惹一些古板严谨的人,我很怀疑他是一直想捉弄王重阳,但没那个胆子,只好拿脾气像他的人开刀。 不凑巧的是,黄药师就是周伯通最喜欢捉弄的那种人。 我只是一个错眼,周伯通顿时如同甩掉栓绳的野狗一样冲了出去,几步飞奔到黄药师面前,笑嘻嘻地说道:“我认识你,那天晚上我们一起从临安城里出来的,我叫周伯通,你叫什么?” 黄药师瞥了周伯通一眼,并不准备搭理他,牵着手里的小童,转身就走。 周伯通一步拦在他面前,伸手捏了一把小童的脸蛋,眨了眨那双童子一般晶亮的眸子,又道:“别不理人嘛,你要去哪儿?没准我们同路呢,这娃娃是你从牢里带出来的吗?儿子?侄子?” 黄药师冷笑一声,说道:“我不惯与生人废话。” 周伯通仍旧笑嘻嘻地说道:“你看,你都跟我说话了,何况两面之缘,天底下见过一面再无音讯的人多了,我们该是熟人了。” 黄药师不理他,带着小童就要走,周伯通又拦住了他。 我知道黄药师已经准备动手了。 周伯通武功比洪七要高上一些,但想打赢黄药师可能性不大,我也不想让他吃这个亏,只好走上近前,拉了一把周伯通的衣袖。 黄药师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忽然开口说道:“桃林已经重建。” 我没想到他会跟我说话,油然而生出一种受宠若惊的情绪来。 我眨了眨眼睛,问道:“黄兄的意思是……” 黄药师说道:“阁下若再来闯阵,应当不会那么容易了。” 他这话里难得不带冰冷之意,仿佛寻常朋友相交,但莫名带着一股矜傲之气。 我顿时笑了,说道:“等过些时日,我一定再去一回。” 黄药师点了点头,仍旧无视了周伯通,牵着小童离开了,我忽然想起了什么,问他道:“这个孩子……” 不会真的是他儿子吧? 黄药师没有回头,只道:“故人之子。” 我立刻安下心来。 一转头,周伯通气鼓鼓地瞪着我。 真的是气鼓鼓,两颊鼓着气,鼓得高高的,就跟个孩子一样。 我只觉得眼睛疼,连忙说道:“莫气,莫气!” 周伯通仍旧气鼓鼓地说道:“他是不是看不起我?你为什么不让我跟他打一架?” 我回想了一下黄药师的态度,安慰周伯通道:“你跟他打架也没用,不管输赢,他都看不起你。” 周伯通更气了,说道:“那我就打他脸,把他脸打肿!” 我叹了一口气。 周伯通却像是突然领会到了什么,又沾沾自喜地叫道:“就算我打不过他,我还有师哥,我师哥武功天下第一!我让师哥来打他!” 话里三分赌气七分得意。 我突然觉得脑壳痛。 ☆、桃花记事(6) 回到终南山已经是春暖花开。 我顺利地留在了全真教。 我记得魏晋时有篇文作, 叫桃花源记, 全真教在我看来就和桃花源差不多,是个乱世偏安的地方。 假如我再年轻两三百岁, 是不会有这样养老的想法的,但我毕竟年纪大了, 看得多了,想得开了,知道自己哪怕当真无敌天下,也没力挽狂澜的本事。 我忽然想起个人来。 决不是我最喜欢的那个。 也许人到一定年纪就会变得多愁善感起来, 甚至于时常记起很多年前的事情, 为此难过上许久。 我一直觉得这是懦弱的表现, 但最近已经不太能够自控。 我躺在后山的树上, 抬起头看着天上的流云。 无论世道如何,天总也不变,就像日升月落,春去秋来, 我总觉得这里头有种冥冥之间的规律, 一时却不能参透。 我闭上眼睛。 然后又睁了开来。 我看到树底下站着个人。 一个穿白衣的女子。 她的年纪应该不轻了, 但容颜却仍旧清冷美丽,眉眼间的英气和郁气并不折损她半分的美, 反倒像她身上的白衣,成了陪衬,我掰了掰手指头,发觉这是我近两百年来见过的最美的女子。 我目光灼灼地盯着白衣女子看。 白衣女子说话的声音也很好听, 只是语气并不客气,道:“全真弟子不得靠近活死人墓,看在你年纪不大,又是女子的份上,速速离开!” 我眨了眨眼睛,问道:“什么是活死人墓?” 白衣女子就像黄药师一样,没有解释的意思,只冷冷地看着我。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刚来全真教没有多久,刚才在想事情,一时冒犯姑娘了,我这就走 分卷阅读231 。” 白衣女子身上的冷意减了一些,我从树上翻下来,发觉脸上犹带湿意,就用袖子擦了一把。 白衣女子目光在我身上一瞥而过,将一张雪白锦帕掷给我。 我先前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吃了顿叫花鸡,袖子油乎乎的,擦得脸上很不舒服,拿到帕子,我连忙又擦了一遍,却把帕子擦得很脏。 白衣女子道:“快走吧。” 我问她,“我下次能来把帕子还给你吗?” 白衣女子看了看我,只道:“我不愿被人打扰。” 我叹了一口气,点点头。 自那之后过了两年,我又在后山见到了那个白衣女子,只是她的脸色比两年前苍白许多,身上透着久病的郁气。 我那时候连后山都没进。 白衣女子看了看我,道:“是你啊。” 我点点头,问她,“姑娘这是要去哪里?” 白衣女子看了一眼全真教的方向,说道:“我不去哪里,只是站在这里看一看。” 放在几百年前,我是看不懂这样复杂而带着情愫的眼神的。 我问她,“你在全真教有喜欢的人?” 白衣女子张了张口,似乎想反驳,但终究没有说出口,而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我没有问是谁,只是说道:“你快死了。” 我没有胡说,像这样将近油尽灯枯的状态,别说是我,哪怕是扁鹊再生也救不了,能从后山深处走这么远,在我看来已经是接近一种回光返照的地步了。 白衣女子也没有生气,反倒笑了,说道:“是,我快死了。” 她已经有些支撑不住,勉强用手中的剑支撑着身体,我过去扶了她一把,她下意识有些推拒。 我说道:“与其站在这里看,不如我带你去见见他。” 白衣女子却吃力地摇了摇头,说道:“我决不见他。” 我有些不大能理解她,但还是顺着她的意思,扶着她站在山上,远远地眺望着全真教的方向。 我慢慢地说道:“我也有过喜欢的人。” 白衣女子看了我一眼,似是有些失笑,问我,“像你这么点大,也知道喜欢是什么意思?” 我差点忘了我现在还是个十二三岁的小身板。 但这并不影响我说话,我点点头,说道:“不光喜欢,还喜欢了很多个。” 白衣女子终于笑出声来,她道:“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我说道:“我最喜欢的,也是我第一个喜欢的,是个武功很差的大侠,他的脾气很好,长得很好看,笑起来的样子最好看……” 白衣女子静静地听着。 我说了一会儿,就不再说了,看着天边渐渐隐去的夕阳,对白衣女子道:“人死不复生,我不知道你喜欢的是什么人,也不知道他跟你之间发生过什么,只是觉得你不该这样赌气,既然都已经到了这里,不如去见见他,见他最后一眼。” 白衣女子很久都没有说话。 我发觉她的手已经微微地发凉了。 天边夕阳隐没,晚霞渐散,全真教的建筑已经快要看不清了,白衣女子终于道:“好。” 我扶着她慢慢地从后山出来。 全真教一向日落而歇,这会儿留在外面的弟子不多,见我扶着个陌生的女子进来,也没什么人多嘴问上一句,白衣女子大约知道她心上人的住处,没有告诉我那个人叫什么让我去找,而是步子轻飘地直朝着一个地方去。 全真教的弟子大多聚居一处,过了普通弟子聚居的地方,就是亲传弟子住的地方了。 我一边思索着马珏丘处机王处一这些个浓眉大眼的东西哪个叛变了教规,一边扶着白衣女子向里走。 直到越过了亲传弟子住的地方。 我震惊地看了看身边的白衣女子。 难道是周伯通? 眼见白衣女子目光只落在全真主殿内,我已经确定了嫌疑人。 我万万没想到这样一个天下无双的大美人喜欢的竟然会是周伯通那样的傻子? 莫非真应了那句老话,傻人有傻福? 周伯通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竖着朝天辫,肩上搭条白巾,端着个洗脸盆从里面出来,正对上白衣女子的视线。 他瞪圆了眼睛。 他张开了嘴。 他叫道:“林姑娘?” 我扶着的林姑娘却没有理他,目光越过了周伯通,仍旧看向主殿内,面上又浮现出那种复杂难言的神情。 周伯通连忙把手里的盆放下,高声朝里面叫道:“师哥!师哥!是林姑娘……” 王!重!阳! 全真教的人头有一个算一个,连新入门的十来岁的小道士我都想过,就是没想过王重阳! 王重阳起床了。 就连急匆匆赶来的情况下,他都是一身整洁道袍,发髻一丝不苟,面色沉肃宛如殿内供奉着的雕像,两个刚刚起床的道童 分卷阅读232 懵懵懂懂,却大气都不敢出。 他和白衣女子视线相对。 谁都没有开口。 周伯通这会儿却像是才发现了什么似的,对王重阳说道:“师哥,林姑娘看着气色不好,像是……” 我伸腿踹了周伯通一脚。 这个人自从学了几天相面之术,就喜欢一张嘴到处咧咧命数,整个全真教几百个弟子有一个算一个,都被他算过命。 周伯通不肯闭嘴,顽强地说道:“像是病入膏肓了!” 王重阳的脸色顿时苍白得就和林姑娘一个样,他连张了几次嘴都没能发出声音,过了好一会儿才道:“你,你怎么……” 林姑娘轻声说道:“我只是想来看看你。” 王重阳一时没有说话。 周伯通连忙拉了我一把,说道:“咱们走,快走!” 我瞪他一眼,我还扶着林姑娘呢! 周伯通却一点眼色都没有,一把抓起我还扶着林姑娘的那只手死命一拽,我怕用力伤到林姑娘,只好松开手,眼见林姑娘身形一晃,我连忙要踹开周伯通去扶林姑娘,不想下一刻,王重阳伸出了手。 林姑娘整个人就靠在了王重阳的怀里。 我瞪圆了眼睛。 周伯通飞快地拉着我跑出了殿外,直跑到亲传弟子的住处边上,才停了下来。 我忍不住问周伯通,“你怎么知道掌门会去扶林姑娘?” 周伯通黑白分明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惊讶道:“我怎么不知道?师哥会舍得林姑娘摔倒吗?” 我一时之间不知道傻的究竟是哪个了。 周伯通带着我停下来的地方是丘处机的院子,他在院子内外种了好几棵梨树,都是枝繁叶茂,偶有夜风吹过,带起一阵好看的梨花雨。 周伯通伸着脖子看了看主殿的方向,对我说道:“我知道师哥心里喜欢林姑娘,但没想到林姑娘会来,她脑子笨得很,只知道逼师哥,从来不懂示弱,师哥跟她一样的脾气,我以为他们到死都不能成的。” 我的眼睛已经瞪疼了。 周伯通叹了一口气,说道:“林姑娘病成这个样子,师哥肯定什么都听她的,我们只要等着就好了。” 我忍不住问道:“等什么?” 周伯通严肃地说道:“等师哥娶林姑娘。” 我觉得周伯通可能没睡醒。 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不过两刻钟的时间,王重阳就抱着气息已经十分衰弱的林姑娘从主殿里走了出来,脸上竟还带着两道泪痕。 王重阳只对周伯通和我说了一句跟上,就踏着他独门的轻功朝着后山飞去。 身姿很是飘逸。 周伯通小声地说道:“这是要去拜堂。” 我瞪圆眼睛,道士拜堂? ☆、桃花记事(7) 如今流传在世的道家大致已经不太分家, 由天师道演变而来的正一教大行其道,所谓正一, 即心中有道, 万法随缘, 弟子仍旧着俗服,留俗发, 不忌口, 可娶妻生子, 而王重阳建立的全真教则各方面朝和尚看齐,入教即出家, 禁荤禁色。 全真教中几乎都是光棍, 当然,像大弟子马珏这样出家前就有了老婆,老婆还跟着一起拜了师的, 就是例外了, 何况夫妻二人如今也只以师兄妹相称。 像周伯通这样偷偷吃肉吃荤的全真道士, 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不合格的。 我以为周伯通说错了,但事实是他说的是真的。 王重阳当真要和林姑娘拜堂成亲。 我和周伯通跟着抱着林姑娘的王重阳,到了传说中的活死人墓。 林姑娘大约是真的很喜欢王重阳,她在活死人墓里备了许多嫁妆,甚至还有嫁衣。 王重阳让林姑娘的婢女将那两套大红喜服翻找出来的时候,林姑娘几乎已经只剩下一口气了。 周伯通连忙跑过去,七手八脚帮着王重阳把身上的道袍扒下来,却没时间梳理头发, 只好将道士发髻打散,半披下来。 林姑娘不肯当着人换衣,只将嫁衣外服虚虚披在身上,定定地看着王重阳。 她没有说话,只肯让婢女扶着自己慢慢地屈膝跪立。 林姑娘和王重阳的父母都不在了。 一拜天。 二拜地。 夫妻对拜。 最后一拜的时候,林姑娘没能再起来。 王重阳满面是泪,将人抱进怀里。 我不知为何有些突如其来的悲伤,明明我只和林姑娘见过两面。 但我没有哭,我觉得这个时候不应该让外人来哭。 周伯通却毫不忌讳,放声大哭起来。 我拉着他出去,林姑娘的婢女也和我们一起出去,把地方留给这对阴阳相隔的新夫妻。 林姑娘的婢女也是个难得的美人,只是年纪有些大了,脸色也很冷,她先是掉 分卷阅读233 了一会儿眼泪,又自己停下了,望着紧闭的洞门,对周伯通道:“我本以为小姐不会去找他的。” 周伯通还在一抽一抽地哭着。 我说道:“你家小姐去时应当是开心的。” 婢女说道:“可她耗了一辈子的时间,就为了一个王重阳……” 她显然觉得自家小姐不值得。 我也觉得不值得。 毕竟天底下的男人那么多,得不到王重阳,还有李重阳,张重阳,在一棵树上吊死,实在很不值当。 我想到这里,忽而又愣了愣。 婢女在这个时候又开口道:“可我觉得不值得,小姐是值得的,世上的情爱哪个不是除了这个,再没旁人。” 我沉默了一下。 王重阳在活死人墓待了整整三天,滴水不进,直到三天过后,他才抱着脸色已然青白的林姑娘走了出来。 用那柄陪了他大半辈子的剑在后山给林姑娘掘了一个墓。 他不肯让旁人沾手。 人世间的生离死别我见过不少,也经历过不少,唯有这一次感觉格外不同。 也许是我老了。 更也许是我变了。 变得更像个人,而非高高在上的仙神。 自那之后又过了几日,王重阳决定辞去全真掌门,几个亲传弟子三请四请,都没请得王重阳回心转意。 好在王重阳没让周伯通接任,只让他的七个亲传弟子,也就是外界颇负盛名的全真七子共同分担教中事务,他虽辞去掌门一职,但并不离开终南山,倘若教中有事,尽可由他出面。 这样一来,王重阳做不做这个掌门,对全真教来说影响也不是那么大了。 王重阳在后山结庐而居,伴着林姑娘的墓。 我不是很忍心见王重阳这样一个正当壮年的宗师在山里隐没一生,几次想要相劝,又觉得自己没那个立场,毕竟我现在也是混在全真教里吃干饭享太平的。 就这样又过了两三年。 说实话,全真教的伙食其实很不错,除了不能吃荤之外,灶房里做的素菜是很养人的,即便是正在长身体的小道士,养个几年也能养得高高大大,何况我还时常趁着王重阳不注意和周伯通两个人一起到后山偷吃。 我如今看起来也像个十五六岁的少女了。 虽然说起少女两个字,我自己都觉得脑壳疼。 我大概全身上下只有那么一张脸可以算得上少女。 年关刚过,终南山上的雪还没化,全真七子找到我,说金人得到了昔年天下第一高手黄裳临终前写下的秘籍《九阴真经》,正大张旗鼓派人将真经运回国内,有不少江湖人士去夺经书都失败了,在外游历的丘处机得到消息,连忙回教和众人商议,全真七子商量过后请我来,想求自家师父出关夺经。 我想了想,说道:“全真先天功未必不如什么九阴真经,何必执着一部来历不明的功法?” 不是我怕事,而是王重阳堂堂一个宗师,耗费一生精力创下《先天功》,内蕴道家真意,厚积薄发,一旦大成便是宗师,连我都觉得大有奥妙,虽不如四大奇书,但也不该比什么九阴真经差,全真七子空守宝山不自知,却觊觎别家真经,实在有些暴殄天物。 丘处机连忙道:“弟子们自知没那个缘法,但倘若师父得到真经,修炼得成……” 我摇摇头,看向大弟子马珏。 马珏比丘处机要沉稳,但他也赞成夺经,理由远比丘处机充分:“九阴真经传说乃是极端速成之法,可使从未习武的普通资质之人速成为江湖一流高手,如果只是私藏还好,倘若用于军队,实在不可小觑,如今朝廷有意联蒙抗金,金人势弱,得到这么一部速成功法,朝中若再有些精明之辈,未必不能成事,此是一。” 他斟酌一下,又道:“何况金人如此大张旗鼓将真经运送回国,一路激怒江湖高手,去者九死一生,尸体还被肆意侮辱,显然是刻意为之,对大宋士气来说,也是个不小的打击,此是二。 没等他说个三出来,我摆摆手,说道:“行了,我知道要怎么做了,只是金人摆在明面上的九阴真经未必是真的,那要怎么办?” 丘处机连忙道:“此次负责押送九阴真经的是金国赵王完颜洪烈,我派去的人探听到他一直将真经贴身存放,就算真经是假的,抓了赵王,再让金人拿真经来赎!还怕他们不给?” 我瞅了丘处机一眼。 这倒是个胆大的。 我问他,“假如这个赵王也是假的怎么办?” 丘处机张了张嘴,有些傻眼了。 我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将此事盖棺定论,“林姑娘的祭日也近了,我看不用麻烦掌门,我去一趟,你们派个给我带路的人就行了,其他不用管。” 马珏连忙说道:“都听长老的。” 最后派出来给我带路的还是丘处机。 毕竟他路熟,而且他会说金人的话,连金国大都也去过几次,还都全须全 分卷阅读234 尾地回来了,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这还是我自从被周伯通带出去的那一趟之后,第一次离开终南山。 这一次当然不能带周伯通。 王重阳大约也发觉了,他这个师弟和徒弟不一样,刺杀之类的事情让他去办,简直要给他多备几个人头才敢让他上路,不是武功的问题,而是他心实在太大,脑子里更缺根弦。 我跟丘处机趁着月黑风高,周伯通还在睡觉的时候悄悄地下山了。 当然不是去找什么九阴真经。 我让丘处机带我去的是金国大都。 摆在明面上的九阴真经可能是假的,摆在明面上的赵王完颜洪烈也有可能是假的,但摆在金国大都皇位上的金国皇帝总不可能是假的,我准备把他捉住,用他来换九阴真经。 我毕竟是个机智的人。〈ジpo/po|仙ベ女|屋|⑦8.③⑦+壹1.捌⑥3〉 丘处机听闻我的打算,当即就想折返回终南山,我一把揪住他的衣服,通知他,“要么给我带路,要么我不要你带路自己去,但你不能找人来拦我。” 丘处机满脸是苦笑,说道:“长老,你就不要开玩笑了,金国大都是什么地方?那里高手如云,哪怕是掌门也不敢轻动,要是像长老说的那么轻巧,金国早都要灭了啊!” 我听他放屁。 当年不是方应看做了十足的事前准备,我杀一个蒙古大汗根本无足轻重。 丘处机坚决不肯给我带路,我也不好放了他,只好把他捆在马上,我准备先上了官道再说。 其实我这个人认路的本事很强,也不是那么需要别人带路,之所以要带他,只是因为他懂金话,而我不懂,我总不能指望金人官员给我翻译。 丘处机被我捆了几天,也算老实了,他妥协之后,我就把一直拴在我的马后面的大红马还给了他。 丘处机的大红马是他从小养大的,很通人性,见丘处机情绪不高,也跟着垂头丧气起来,一人一马都低着脑袋跟着我的马后面。 就这么一路走了两三个月,金国大都到了。 据说赵王完颜洪烈那边也刚刚带着九阴真经功成归国了。 我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宛若农人见到了丰收的庄稼。 天从人愿,想啥来啥。 ☆、桃花记事(8) 说实话, 金国大都不是很符合我对皇城的印象,比较土。 金人长得也很稀奇古怪。 金国大都里除了金人, 也居住着不少汉人百姓,之所以说是汉人,是因为他们这样的情况不大能算是宋人了。 宋国南迁,能迁走的百姓都迁走了,剩下的不是实在没法迁的老弱妇孺,就是些不肯走的百姓了, 青壮走得比较多, 但百姓里青壮的成分向来不太多,留下的是大多数。 金国历经百余年, 大多数宋人百姓早已习惯了金人的统治, 尤其是生活在金国大都的百姓,更是大部分都能说一口流利的金话,各家店铺更以招待金人为荣。 汉家风骨并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硬骨头多半活不到现在。 这是国家无能,不怪百姓。 丘处机在金国大都还有个身份,是个小商贾,他拿出了身份凭证, 又说我是捡来的丫头, 很轻易地通过了城防。 丘处机在这里居然还有个宅子, 虽然只有一进,属于比较小的两面排屋,能睡的房间也就四五个。 距离丘处机上一次来这里, 已经有三年多了。 这代表屋子积了很多灰,院子里更是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嚣张地迎风飘舞。 我看了看院子,又看了看丘处机。 丘处机连忙说道:“这不妨事,南城那里有专门的工匠,雇两个人来,只要一个下午就能打扫完。” 我摇摇头,说道:“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本来想先找个地方睡一觉再去的,现在这样,我觉得还是先做事吧。” 与其睡丘处机这个破院子,不如去睡金国皇帝的大榻。 丘处机到现在还想再挣扎一下,“长老神功盖世,但双拳难敌四手,明知是龙潭虎穴……” 我打断他,“明知是龙潭虎穴,当然要闯一闯。” 说实话,我还真不觉得一个金国皇宫算什么龙潭虎穴。 丘处机拦不住我,索性一咬牙,说道:“也罢,七尺之躯当为国死,畏畏缩缩还算什么英雄好汉,去就去罢!” 前面的话听起来还正常,越到后面越透出一股匪气来。 我很满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事前,丘处机准备去踩点。 他带了一把剑,换上特制的走路无声的软底鞋。 小偷盗匪行事之前会先踩好点,好为潜入以及后续脱逃做准备,杀手也一样,我以前经常这么干,不过那是二十岁以前。 我按住丘处机,把他手里磨得光亮的剑扔了。 丘处机很是不解地 分卷阅读235 看向我。 我摇摇头,对他说道:“我们不是去杀人的,带剑有伤和气,这样,你什么都不要问,跟着我就行。” 丘处机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到最后还是化为了一声叹息。 但他坚持要带剑。 按照他的说法,就算是死,他也不要死在金人手里。 就是一个很有志气的小伙子。 进城的时候是中午,耽搁了一会儿也没差太久,我拎着丘处机朝着金国皇宫的方向飞。 之所以拎他,是因为丘处机的轻功也就跟周伯通打个平手,要是我在前面飞,他在后面跟,很有可能我一个回头,他就被金人用箭给射死了。 人的视力是有极限的,我带着丘处机飞的这个高度就在这个极限的范围外一点点,优点是底下的人把脖子撅折了都没法看到天上还有两个人站着,缺点也很明显,对着底下层层叠叠的宫殿,蚂蚁似的小人,我实在没法分清哪个蚂蚁是金国的皇帝。 好在丘处机还有一口气,哪怕一张口就有风灌进来,他还是坚持地大声叫道:“正、正北……方向,最……大的……宫殿……再往前!” 我拎着他向前飞了一段,又下落了一段距离,直接把丘处机放在他说的最大的宫殿的飞檐底下。 丘处机抱着一角飞檐,脸色白得像终南山上的雪。 我安抚他,“你先在这里待一会儿,不要走动,我去去就回。” 丘处机缓过气,连忙说道:“长老,我跟你一起去!” 我有些为难。 我要是一个人去,用如影随形隐匿法,可以在金国宫殿里走几百个来回,要是带上丘处机,就只能强闯了。 丘处机的脸色很坚定,我又问了他一遍,他坚持要跟我一起去。 一个合格的长老应该包容弟子的任性。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那你跟在我后面,不要跟丢了。” 丘处机连忙点点头,他的腿还有些颤抖,只得以剑支撑着自己站起来。 为了照顾任性的丘处机,我只能放慢身形。 其实带上丘处机也有一点好处,我不懂金话,底下的蚂蚁说得再热闹我也当他们放屁,有了丘处机就不一样了,我把听来的一些话东平西凑地学给他,没一会儿丘处机就脸色难看地告诉我:“我们来得不是时候,金人为了欢迎赵王完颜洪烈,在皇宫设宴,完颜洪烈身边高手云集,金人的权贵又都贪生怕死,个个身边都有高手护卫,今日的守卫最森严,没有下手的机会。” 我高兴地眨了眨眼睛,“不,今天正是下手的机会。” 来赴宴的完颜洪烈总不会有假。 我问丘处机,“你再听听,他们在哪儿设宴,皇帝在什么地方?” 丘处机欲要劝我,但似乎又想起了什么,咬牙说道:“好,再听听。” 我带着丘处机转了几个宫殿顶上,这么近的距离,丘处机也听得真切了,不多时便道:“在哪里!” 我顺着丘处机的指向看去,见是皇宫内的一座十二层塔,仔细看去,确实有不少人头在朝着塔去。 丘处机远远地看了一会儿,冷笑道:“十二重宝塔凌云,金龙在天,身绕其塔,上不通气,好一个真龙气象。” 我不会看风水,但也看得出来这塔修得不错。 假如金人在宫殿里设宴,我大约只能挟持人质逃跑,但在塔里设宴,简直就是正中下怀,我仍旧拎着丘处机飞过去,把他放在了宝塔最顶端的金龙头上。 宝塔比宫殿要高得多,丘处机一把抱住了手臂粗的龙须,惊道:“长老!” 我拍拍他的头,让他不要任性,“等会,我让人来陪你。” 这一次我不听他叫唤,飞快地顺着宝塔一路而下,半空中运起如影随形,附在一个宫婢身后,直接进了塔里。 从远处看这十二重宝塔修得又高又细,但靠近了才发觉宝塔占地极广,宴席设在晚上,按理金国皇帝不该这么早到的,但他似乎还有别的事情要做,我从宫婢的身后探出头来,正见一个穿得很是华丽的老金人很是威严地从宝塔的一处隔间里走出来。 宫婢立刻跪伏在地上,周围的人也跪了一地,口称“陛下”。 金人原先没有“陛下”这个说法,故而陛下两字是由汉话译来,我立刻明白这个威严的老金人就是金国的现任皇帝完颜璟了。 说实话,长相比较寒碜。 我注意到宝塔里除了完颜璟,还没有个能主事的人。 于是我又耐心地等了快一个时辰。 期间还回了一趟塔顶,给丘处机送了一趟食水。 丘处机还想叫我,我连忙跑了。 我一点都不怕被丘处机打乱计划,金人修的塔实在太高了,以丘处机的轻功,他不敢下。 我等到天色擦黑,宝塔内权贵官员云集,几个王爷带着随行的高手联袂登场,万事俱备,只差赵王了。 出去了一趟的完颜璟又回来了。 分卷阅读236 宫宴上歌舞齐备,金人们热热闹闹地说话,但除了几个王爷和权贵身边的宋人高手说话,其他人说什么我是听不懂的。 我又等了一会儿,没等到赵王来,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不耐烦的不止是我,我看到一个中年王爷脸上也露出不耐烦的表情,叽里呱啦和身边人说了一通,又叽里呱啦朝着上座的完颜璟说了一通。 完颜璟露出不悦的神情,叽里呱啦说了一句,那个王爷顿时也不敢叽里呱啦了,但脸上的表情很明显不太服气的样子。 我觉得这个时候该轮到我叽里呱啦了。 我从宫婢身后一跃而起,一脚踢开完颜璟身侧的高手护卫,直接把他从座位上拖出来,几步掠出塔外。 塔外的守卫多得像蚂蚁。 我掐着完颜璟的脖子站在塔外停了停,特意等他们反应过来,这才朝着塔身飞掠而上,瞬息之间就给骑在宝塔龙头上无聊到啃指甲的丘处机添了一个骑友。 丘处机立刻就不啃指甲了,惊讶地指着完颜璟,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把完颜璟放开,刚才我就发觉了,这个金国的皇帝身形痴肥,没有练过武的痕迹,撇开那些高手护卫,就是林姑娘的婢女也能轻轻松松一剑杀了他。 丘处机小心翼翼地从龙头上下来,这会儿才算缓过气了,结结巴巴地说道:“长、长老,他……他要怎么办?” 我拍拍他,慈爱地说道:“这就要看你了。” 丘处机结结巴巴地说道:“我……”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 因为那一声弱弱的“我”字完全脱离了他本身的语气,宛若巨雷轰鸣一般炸响在宝塔上方。 ☆、桃花记事(9) 每个人体内的真气存量都不一样, 在我看来, 丘处机的真气也就一口, 运足真气朝底下吼一嗓子是够了,但也就只够一嗓子而已。 想说第二个字, 大概得歇一盏茶。 我按住丘处机的背, 示意他说话, 并给出基本条件:“告诉他们,人在我们手上,让他们交出九阴真经,还有赵王完颜洪烈,再拿五千两银子。” 丘处机起初认真地听着, 不住地点头,等听到五千两银子的时候,不由得愣了愣, “五千两银子?” 他没防备我还按着他输真气, 宝塔上方顿时将他的声音炸响而出。 我觉得耳朵疼, 忍不住给了他脑瓜子一下, “按我说的喊, 五千两银子是我们的跑腿费, 再告诉他们, 要是拿假的九阴真经来, 就等着给老皇帝收尸,还有完颜洪烈,这个人心肠歹毒, 害死那么多江湖义士,这次一起打死算了。” 丘处机脸上浮现出了红晕,想开口却忍住了,用亮晶晶的眼神看着我。 我想了想,发觉没什么要补充的了,于是示意丘处机说话。 丘处机整理了一下措辞,对着底下叽里呱啦起来。 一边叽里呱啦,一边自己都捂住了耳朵。 我伸出另外一只手按在他的后脑勺上,用真气把他的耳朵保护起来,不然他可能会聋掉。 别到最后没能为国而死,反倒为国而聋了。 丘处机叽里呱啦的声音大约可以传遍半个金国大都,吵得我耳朵更疼了。 离他第二近的金国皇帝完颜璟更是忍不住紧紧地捂住了耳朵。 他可能要真聋。 底下的金人显然听到了丘处机的喊话,不多时,底下就有个老年王爷站了出来,指使人拼命朝上面喊话。 丘处机听不见,还在叽里呱啦。 我听见了,拍拍丘处机,真气一转,让他也听见。 丘处机大约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他先是震惊地看了看我,这才专心地听起底下的喊话来。 我暂时收回手,问他,“他们叽里呱啦嚷什么呢?” 丘处机连忙说道:“底下的是金国的潞王完颜永济,他是完颜璟的叔父,他说九阴真经可以给我们,别说五千两黄金,甚至万两黄金都可以给我们,只要我们放了皇帝,但是赵王不能交给我们。”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完颜璟儿子很多,完颜洪烈是其中最优秀的,这次也算是立功归来,拿儿子换老子,世上没有这样的道理。 但我不管。 我看向完颜璟,一把拿过丘处机的剑,割掉了他左手一根小拇指,朝底下扔过去,重新按在丘处机背上,指使他道:“喊,一刻钟之内,我要完颜洪烈出现在塔底,不然再割下的就是完颜璟的人头,不要他们自己杀,人来了我动手。” 丘处机也是见过血的人,对此还不如我按着他喊话的震惊来得大,但他还是小声地说道:“长老,这会不会太狠……” 他一句话说得不假思索,可声音又传到底下去了。 我一巴掌拍在他的脑门上,说道:“听我的。” 我这个人做事要么不做,要么就要做到最好,换一种说法,要么不做,要么 分卷阅读237 做绝。 何况我还没有完颜洪烈绝。 夺经被杀的江湖人士不仅尸身被辱,连人头都悬挂在城门口,完颜洪烈一路走,就挂了一路的人头,又有好些个江湖义士为了夺回友人的头颅遇害,同样人头高挂城门口。 如果不是为了这回事,别说什么九阴真经,就是长生诀当面,我也不打算走这一趟的。 丘处机只好再度朝着底下叽里呱啦起来。 不知道他是怎么跟底下的人讲的,那个潞王当即表示可以派人叫赵王来,但他们是肯定不会对赵王下手的。 我知道他们也有一些叫来完颜洪烈,引我下来的意思。 丘处机说完,看了看后面已经失血过多晕过去的金国皇帝,毫不犹豫地说道:“长老,让我去吧,他们一定在底下藏了埋伏,万一我死了,以长老的身手,照样可以挟持人质威胁他们!” 我觉得全真教的人都有些傻。 我之所以挟持完颜璟,只是因为这样方便点,假如没带丘处机,我原本的计划是来一场单方面屠杀。 只是这样,很有可能会让金国中层势力爆发,引起战事,属于下策中的下策。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先等完颜洪烈和九阴真经来吧。” 我等了半刻钟的时间,皇宫外忽然有人来通报,丘处机借着我的真气听了一耳朵,惊讶地说道:“九阴真经来不了了,一个江湖人劫走了九阴真经!” 我不怎么惊讶。 宋国武林虽然在我看来有些没落,但高手总还是有,出了一个宗师王重阳,总不能就不再有第二个。 随着通报的人进来的就是赵王完颜洪烈一行了。 之所以说是一行,是因为完颜洪烈身边带了好几个江湖高手,个个都有先天高手实力,最厉害的那个高瘦老者已经有半步宗师实力,大概可以十回合内打死一个丘处机。 完颜洪烈来了之后,那个潞王就不吭声了,完颜洪烈派出一个打扮得奇形怪状的人朝上面喊话,声音比先前那个武者不知道大了多少倍。 说的竟然是汉话,还带点南地口音。 那人叫道:“我家王爷说了,你们这些宋国人惯会使阴谋诡计!先将陛下放了,我家王爷现在就站在这里,人头随取!” 所谓蚂蚁多咬死象,完颜洪烈身边高手确实不少,单个宗师都不敢轻易犯险,一旦被围攻,能逃脱已经不错,更大的可能是留下百十来斤肉。 但我不一样,我不光没有百十来斤肉,我更不是宗师。 我拍拍丘处机,示意他等在上面,然后抓起完颜璟,从塔顶一跃而下。 完颜洪烈确实像他说的那样站在原地,他的年纪很轻,眉眼间却有化不开的暴戾阴沉,看谁的眼神都像在看着死人,对我尤甚。 我晃了晃手里的完颜璟,直接把人扔到那个高瘦老者的怀里,随即整个人闪身而上,避开那些猪一样的先天高手,以手成刀,一手斩下完颜洪烈的人头,连着皮撕扯开来,抬手将那颗人头飞上塔顶,准确无误地落到丘处机的怀里。 扶着完颜璟的高瘦老者这才反应过来似的,猛然大喝一声,整个人几乎化成一道流光朝着我袭来。 我一步掠开那道流光,仍旧朝着塔顶盘旋而上,那高瘦老者有宗师实力,轻功却不算顶尖,只追我到第九重塔就上不来了。 我上到塔顶时,丘处机正和手里的人头面面相觑。 完颜洪烈的眼神还停留在初见我的那一眼,用仿佛看死人似的眼神。 现在,是我用看死人的眼神看他了。 丘处机结结巴巴地说道:“长、长老……” 完颜洪烈的人头是连着脖子的,脖颈处血最多,我拿着的时候很有经验地抓着他的耳朵,丘处机却傻乎乎地双手抱着,弄得一身是血,我有些嫌弃他,不着痕迹地退开一步,说道:“把人头收好了,我们现在就走。” 丘处机啊了一声,我绕到他背后,伸手拎起他的腰带,让他整个人面朝下,身弯曲,呈拱门状被我抓在手里,这样他手里抱着的人头不会脏到我。 离开金国皇宫,还没飞出去多远,我一眼看到一道青色人影正以极快的速度朝着城门口飞掠而去。 这个速度,已经有半步宗师水准了。 而且有些眼熟。 我抓着丘处机朝着那道已经快要飞出城外的青色人影飞去。 这中间毕竟有个时间差。 于是我和青色人影是在金国大都郊外十里处见到的。 青衫文服,人若谪仙。 黄药师。 我很是稀奇地看了看他,问道:“你是赵王府里劫走九阴真经的人?” 这个进步速度很快啊。 半步宗师不是宗师,仅仅指代那些已经触摸到了宗师水准的先天高手巅峰,刚才那个高瘦老者一看就是半步了很多年,而黄药师身上的气息很明显已经在宗师水准上了,再过个几年,必然要成为宗师,以他的年纪,实在算得上天才 分卷阅读238 。 黄药师看了一眼丘处机手里的人头,目光落在我身上,说道:“你杀了完颜洪烈?” 我点点头,于是黄药师也对我承认道:“是,九阴真经是我劫走的。” 黄药师从怀里取出两本看着很有年头的书。 我对九阴真经没什么兴趣。 我感兴趣的是黄药师这个人。 我问他,“这东西对你很重要吗?” 黄药师说道:“多年瓶颈,只望得窥真经,一举突破。” 我说道:“既然很重要,为什么我一问,你就肯拿出来?” 黄药师看了看我,目光中没有半点波澜,只道:“阁下若想要,天底下什么东西不是唾手可得?” 我顿了顿,说道:“很多。” 黄药师有些不解,但还是说道:“九阴真经可以奉送给阁下,但请阁下容我一日,将真经抄录一份,若是不可……” 他眉头蹙了蹙,只道:“我便另寻机缘。” 到了这个时候,他仍不肯稍微低头,可见已经傲到了骨子里。 我摇摇头,说道:“你辛辛苦苦弄到的,自然是你自己的,这样,看在我们皇宫杀人替你分担了一份风险的份上,你把真经借他一日,让他抄录一份,送回全真。” 我指了指抱着人头,一直假装自己是个木桩子的丘处机。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开启正式恋爱篇~ ☆、桃花记事(10) 黄药师同意了。 他把手里的九阴真经交给我, 我粗略地翻看了一下。 九阴真经分两本, 但内容不算多,上卷是心法真义, 下卷是武功招式, 我先前一直以为昔年写出这本九阴真经的黄裳至多也就比王重阳厉害一些,但如今看来,他至少已经触摸到大宗师的边缘了。 武功心法我见得多了,也就底下的招式还有些惊喜, 例如其中一门名为横空挪移的轻功, 当属这里最顶级的轻功身法,不仅可以平地跳跃数丈之高, 还能在空中不借力飞上万里之遥, 对敌时更可凭借身法虚化九影, 迷惑对手,单这一门轻功,就已经可以媲美我的踏月法。 翻到最后一页, 忽然有些乱七八糟的字,完全就像黄裳喝醉了酒之后瞎写的。 我念了几遍, 发觉这些字读起来有一种奇特而熟悉的韵律。 我懂了。 我把九阴真经递给丘处机。 丘处机连忙把手里的人头放到地上, 擦了擦手上干涸的血, 接过九阴真经, 他一遍翻书一边道:“其实不需要一日之久,我自小有过目不忘之能,给我一个时辰的时间, 就能记下……” 他话音才落,就翻到最后一页的乱字那里。 丘处机惊讶地说道:“这是什么东西?” 黄药师大约从劫到真经起就没翻看过,这会儿也跟着看了看,眉头渐渐皱起,说道:“这些字之间逻辑不通,又全然古怪,不像是胡乱编写。”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这是音译。” 黄药师将那些乱字念了一遍,蹙眉道:“我也通晓数个国家的语言,从未听过这样的话。” 我点点头,说道:“因为这是梵文。” 世间几乎所有的语言被人弄出来,就是为了让人学懂并顺利沟通,但梵文不一样,几乎就是怎么拗口怎么来,而且随着佛教传入东方,渐渐又与天竺本地的梵文产生了隔阂,发音和写法都变了样,有的饱学之士同时学到两种梵文,就很容易混杂在一起,弄得只懂一种梵文的人云里雾里。 不幸的是,黄裳就是那个懂两种梵文的饱学之士,我就是那个只懂一种东土梵文的人。 我摇摇头,说道:“这里面很多词语我都懂,但有不少应该是天竺本地的梵文音译,只能从边上能弄懂的地方推敲出原意来,比自创经义都要复杂,你要是能等,得给我一两个月的时间。” 事实上换成别人是不敢这么干的,但我确信自己的理论知识要比黄裳丰富,哪怕有些地方翻译得不准确,也必然不会给修炼者带来不好的后果。 黄药师思索了一下,说道:“这些梵文既然在全文最末,按理应当是总纲后记一类,前辈既然煞费苦心以梵文音译,应当极为重要,如此,九阴真经就暂且交给阁下,倘若译成,阁下派人送来东海桃花岛便可。” 我想了想,说道:“我觉得不用这么麻烦,你可以先看看,正常的武功秘籍也就是上经义下武学,我已经看过,上下文之间并没有什么疏漏。” 黄药师却道:“我生平不喜残缺,也不修残缺之法。” 我只好点点头,收下九阴真经。 但我忽然转念一想,看了看丘处机,又看了看黄药师。 我问黄药师:“桃林那边的阵法你已经布置好了?” 黄药师似有所觉,但仍旧点头,道:“以玄铁打入地下,重布九宫八卦阵,即便桃林全毁,也能将人困在平地之中。” 分卷阅读239 我感慨,“画地为牢,神仙手段啊。” 黄药师这个人很不谦虚,嘴角甚至轻轻扬起一丝笑意,像是万里雪原上的第一缕阳光。 我看了看丘处机,有些嫌弃地说道:“给你一天时间,找个地方把真经抄下来先送回全真,我跟黄岛主去一趟东海桃花岛,译完真经我就回去。” 丘处机连忙点头。 黄药师看了我一眼,说道:“此地距离桃花岛有千里之遥。”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我知道。” 黄药师道:“路上的时间就有一两个月。” 我假装没有听懂他说什么。 黄药师于是也没有再说什么。 临到傍晚的时候,我们一行三人赶到了一个小镇上,丘处机买了纸笔,在客店里将九阴真经抄录了一份,连带着后面的梵文都抄了进去,仔细地用竹筒装好,封了蜡,带在了身上。 隔天丘处机就告辞离开了。 终南山和东海是两条完全相反的路。 我和黄药师一道回桃花岛。 梵文发音复杂,一大段梵文音译看起来多,但有时候六七个字加起来也就是一个词语,真正翻译成汉字应该只有一小段,我猜也是总纲后记一类,实际上要花的时间并不很多。 黄裳虽然饱学,但他毕竟是个中土人,且一辈子没去过梵文真正的发源地,他学来的天竺梵文也不算多,总体而言,我认识的词语要占七成左右。 故而我译得很快。 故而我和黄药师刚到东海沿海,还没到海边,梵文已经译完了。 也还好是已经到了东海,我觉得黄药师就算性格再古怪,也没有到了家门口,还把客人赶出去的道理。 但我忽然想到了当年的那一顿没吃上的午饭。 我很是机智地隐瞒了事实。 上岛之前,黄药师去拜访了一位姓冯的故人,朝廷南迁,昔年的富庶家族大多没落,黄药师的那个朋友当年也是个世家子弟,只可惜家族没落,他又是庶子,被分出了族支打发出去,最后沦落到街头卖字的地步,又因体弱多病,越发贫困潦倒。 这人颇有几分傲气,不肯求黄药师帮忙,直到病入膏肓,妻儿无靠,才咬牙给黄药师去了信,求他收下自己的独子冯默为徒。 冯默长得瘦瘦小小,一双眼睛大得出奇,看着可怜兮兮的。 黄药师在冯家待了四天,等到冯默的父亲办完丧事,才带着冯默离开,又给了冯母一百两银子,嘱咐她若是在岸上过不下去,就去海边桃花茶舍请人送自己去桃花岛。 冯母连忙道谢。 临行之前,冯默小心翼翼地问道:“去岛上之前,我能不能去跟姑姑道个别?” 黄药师有些意外,但还是点点头。 冯默的姑姑叫冯蘅,当年他父亲被族里打发出来,是因为庶子的缘故,冯蘅则是嫡脉的小姐,虽然日子过得也不算太好,但总算能有些余钱接济族人,如果不是冯蘅,大约冯父给黄药师写信的时间要提前得多。 我跟黄药师对坐在冯家的小院子里,杯中粗茶喝着只有苦味。 院子虽然破,但漫天星辰和月光也不会因为地方破而少分我们一点。 我问黄药师:“你收了几个徒弟了?” 黄药师说道:“先前收了大弟子曲灵风,二弟子陈玄风,三弟子梅超风,四弟子陆乘风,还有你上次见过的武眠风,加上冯默,一共六个。” 我不是很惊讶,但很怀疑他教不教得过来。 黄药师反倒问起了我,“阁下收过几个弟子?” 我摇摇头,说道:“严格来说,一个也没有。” 和石之轩的那一回,充其量只能算是互换功法。 黄药师点点头,说道:“以阁下的眼光,想收个合心意的弟子确实很难。” 我说道:“我不是宁缺毋滥,我是不想收徒。” 黄药师这倒有些惊讶起来了,他道:“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武功心法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倘若一朝身死,连个衣钵传人都没有,岂非徒留遗憾?” 我想了想,说道:“自古师父教徒弟,认认真真教出来的几乎没几个能打败师父,一代又一代传下去,武学只会越来越没落,而倘若收徒成风,真正的能够开宗立派的天才,很有可能被庸师误一生,我所见过的武学大家,收徒的只在少数,如果真有人能够继承我的全部武学,那样的人我也不会教他。” 毕竟能学会我的全部武功,说明这人必须得是石之轩那一级别的妖孽,这样的人哪个不是一代宗师,我何必要断了人家自创武学的路,让人家去学我的东西? 就像王重阳天纵奇才,我也不会强迫他跟我学武,他就算武功不如我,但起码已经有了自己的道。 自己的道自己走,旁人教不了,说能教的不是庸师,就是骗子。 黄药师听完,认真地思索了一会儿,说道:“道理确实如此,但这世上终究天才难觅,我所收的弟 分卷阅读240 子,我也只寄望他们将来能够成为江湖一流高手,而非开宗立派。” 我点点头,毕竟按黄药师的说法,冯默的资质已经是他六个徒弟里最好的了,而在我看来,冯默的根骨甚至还不如周伯通。 我对黄药师说道:“所谓道法自然,你已有宗师实力,却无宗师心境,无法发挥全部实力,在我看来,你不够自然。” 黄药师怔道:“不够自然?” 我点点头,说道:“假如我现在脱掉身上的衣服,出去跑上一圈,你会如何看待我?” 黄药师下意识地蹙起眉头。 我说道:“如果换成你上次见到的周伯通,他大概会觉得很好玩,并不会以礼教来评判我的行为。” 黄药师说道:“但人若不礼,与野兽何异?” 我咧了咧嘴,说道:“人与兽的区别不在礼教,而在智慧,大智开后,才有礼教,衣裳最初,不过是用来抵御风寒的东西。” 我拍了拍黄药师的肩膀,说道:“武者不可苛求完美,更不可苛求事事都要做到最好,人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在我看来,武道从未有过第一,超脱自己,不拘泥于外物,才是武道真义。” ☆、桃花记事(11) 冯默回来得很快, 还带了他姑姑一起。 这会儿也算半个乱世,越是乱世,对女子的束缚就越是没有盛世那么厉害, 即便是夜半出门, 只要带够了人手, 也不算于闺誉有碍。 冯默的姑姑冯蘅是个十五六岁的美貌少女,尤其眉眼间透着一股别样的灵气,即便是和比她漂亮十倍的人站在一起, 大约第一眼也会看见她。 冯蘅是不放心冯默被带走, 想亲自来看看黄药师的。 黄药师对此态度淡淡, 他平生最不喜欢的就是被人怀疑,而对不喜欢的人,更是一个字都欠奉, 更别提这个叫冯蘅的少女显而易见有考较他的意思。 冯蘅一连说了好一会儿话,黄药师就是没搭理。 气氛变得有些尴尬起来。 我叹了一口气, 说道:“这位黄兄是我的朋友,他教徒弟还是有些经验的,这样, 你有什么问题就来问我吧。” 冯蘅也是松了一口气的样子,她说道:“让两位见笑了, 三哥只有默儿一个儿子, 我也是怕他……” 她看了一眼黄药师,小声地说道:“这个师父脾气还真不怎么样。” 我尴尬地笑了笑。 冯蘅也没有问太多难以回答的问题,以考较才学为主, 又看似随意地问了一些江湖秘辛,我的才学怎么样我自己不清楚,但从问问题的水准来看,冯姑娘的才学是真的很好。 我注意到黄药师几次身子坐正准备说话,但我赶在他之前把问题答完了。 冯蘅最后说道:“以友为镜,可观一人,姑娘博学,想来这位黄公子也是一位名师,默儿的事情我就不再过问了,只希望黄公子好好待他,武功才学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做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冯蘅走了。 黄药师说道:“也是个难得的女子。” 我点了点头。 黄药师没有在冯家过夜的意思,冯蘅走后,他就让冯默和冯母告别,三更半夜上了去桃花岛的船。 我一直觉得桃花岛的船就是那个可以容纳四五个人的小渔船模样。 事实证明那只是黄药师送客的船。 他自己登岛用的船,与其说是船,不如说是画舫。 船身极长,吃水也很深,有三五层楼,专门停泊在东海海岸等他偶尔一次上船。 冯默吓住了。 我也有些不开心,觉得黄药师对自己挺好,对外人太抠了。 船行十来日,就到了桃花岛。 黄药师并不让船停泊在桃花岛上,而是让人原路行驶回去,桃花岛的海岸上仍旧停泊着那艘小破船。 一连出去了好些日子,眼见大船登岸,黄药师的几个弟子都过来迎接。 我认识的有曲灵风和陈玄风,几年不见都成大小伙子了,还有个见过一面的武眠风,正是那夜黄药师从临安城救出来的那“故人之子”,真是越长大越俊秀,跟黄药师像亲戚。 陆乘风也挺好看,十来岁的年纪,只是资质看着不太好,人也瘦弱。 梅超风则是唯一的女弟子,比陈玄风稍小一些,又比陆乘风略大,眼睛又大又亮,只是她扎两个麻花辫上缀大红绒花,让我虎躯一震,当即想起周伯通。 冯默怯生生地躲在我身后,不敢上前。 黄药师说道:“男儿立世,哪有躲躲藏藏的道理,出来,见过你的师兄师姐。” 冯默抓着我的衣袖,小心地挪出大半个身子来,一抬头,刚好见到高高壮壮的陈玄风,吓了一跳,脑袋低低,声音也低得像蚊子,“师兄……师姐好。” 黄药师的脸上看不出是满意还是生气,只是略略点了一下头,对几个徒弟说道:“这是为师新收的 分卷阅读241 弟子冯默,往后和你们一起习文练武,同门之间当彼此和睦,若有欺凌之事发生,莫怪我打断你们的腿逐出桃花岛!” 曲灵风当即道:“师父放心,我们都会照顾小师弟的,嘿嘿,他还这么小,不如就搬到我的房间来,跟我一起睡吧。” 黄药师看了冯默一眼,冯默愣了一下才发觉这是在问他的意思,连忙点了点头。 曲灵风一笑,伸出手来把冯默带到了身边。 梅超风眨了眨眼睛,问道:“师父,她又是……” 黄药师道:“这是我的朋友。” 我感慨,“难得听你这么说,黄兄这辈子的朋友怕是十根手指头都数得清吧?” 黄药师反倒笑了,说道:“加上阁下,刚好一掌之数。” 我竟然不觉得意外。 将几个弟子都打发走,黄药师带我去了一趟桃林。 当年被我毁了大半的桃林如今又郁郁葱葱了起来,只是这时节不对见不到桃花,入目只见桃叶翠绿,青桃挂果。 黄药师道:“如今只有困人的九宫八卦阵,我近来正在研究一法,可将奇门阵法重叠相加,让桃林四季如春,一年三百六十日皆有桃花盛开,倘若得成,也是一景。” 我叹了一口气。 生活就是这样,每当你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的时候,总会有人一巴掌打醒你。 我在坦诚自己根本不懂和糊弄糊弄假装自己听懂之间没什么犹豫地选择了前者。 黄药师竟然也不觉得尴尬,只道:“我不能诚于武道,精于武道,武道之外,我亦花费了颇多精力,也许这就是我遇到瓶颈的原因。” 我眨了眨眼睛,觉得他遇到瓶颈的原因应该是刚好卡在先天高手巅峰和宗师这两个境界之间,跟他其他东西学得比较杂没什么关系。 这个世界其实并没有先天宗师大宗师之类的武道概念,就连王重阳一个宗师,也只是隐隐约约觉得自己比别人厉害的地方在于他“顿悟”过,而不认为是突破了宗师的缘故。 我对黄药师说道:“我也有过瓶颈,那时候我几乎没读过什么书,也没学过别的东西,可见瓶颈人人都有,你不必想不开。” 我斟酌了一下词汇,说道:“遇到瓶颈,在我看来,一是对于武道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而是无前例可循,正如暮夜开荒,不见天日,如果你信得过我,我可以给你个参考。” 黄药师定定地看着我。 我说这话全然是因为我想起了当年突破大宗师时的种种困难,说实话,如果不是石之轩的手记,我当年可能就和大部分人一样,终其一生止步宗师,无法更近一步得窥大道。 后来成就石之轩,大约也有一种报答的心理。 虽然我几乎有些厌倦了无休无止的长生,但就算重来一场,我大约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破碎虚空。 黄药师带我去了一处他平日里用来静心的石室。 石室建在山洞里,山洞前有一碧绿深潭,比岛上其他地方要冷上许多,潭水的幽冷气息渗入到山洞石室里,导致石室也很冷。 黄药师说他最多也就待上两三个时辰,待得时间太久会伤身。 我倒是没这个烦恼。 但我还是裹紧了身上黄药师的大氅。 石室内几乎没有装饰,只有一个蒲团摆在地上,另外山洞里有一些前人留下的壁画,也不甚精美。 我找了一处石头凸起的地方翘着脚坐在上面,翻开了手里的九阴真经。 石室幽暗,以我的眼力,还能看清黄药师脸上没什么神情的神情,但他却看不清我的脸色,我估计他最多就看得见我坐在那儿的一个人影。 我拿着九阴真经,给他先讲了上卷的经义,又道:“黄裳的路和你差不多,他本就是个练武奇才,又得以阅遍众家典籍,有天下第一人的成就实属应当,他本人应该比较推崇黄老,正如开篇所言,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话在道德经里也能找到相对应的句子。” 黄药师微微点头。 我先前就觉得不对,冯蘅一个小姑娘再无礼,黄药师也不至于那样不给人家好脸色看,现在才发现了,黄药师这人出身应该不错,如今这年代出身不错的世家子学的也都是冯蘅用来考较人的孔孟之道,黄药师肯定学过,但应该并不喜欢孔孟之道,甚至于厌恶,相反,他对黄老之学研究很深。 知道了这一点,就可以对症下药。 我粗略地解释了一遍九阴真经的心法要义,又道:“武道瓶颈想要突破,需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知,二是行,所谓知行合一,天人之道也,你知得足够,如今窗户纸一破,再琢磨几天应该就差不多了,第二重要的便是行。” 我把手里的九阴真经扔给黄药师,笑眯眯地说道:“我不收徒弟,但可以指点指点别人,黄兄觉得如何?” 如果是以前的黄药师,可能已经冷笑一声离开了。 但现在,我是他一掌之数的朋友里一个。 黄药师顿了顿, 分卷阅读242 说道:“有劳阁下。” 我从石头上跳下来,想了想,说道:“你难道不觉得对朋友阁下来阁下去的,很是生疏?” 黄药师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才道:“未知阁下……姓名。” 我整个人都愣了。 认识这么久,居然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 如果九阴真经还在我手上,我非得给他撕了。 作者有话要说:某天,霜在石室里脱衣服。 黄药师:!! 霜:我们是朋友嘛。 黄药师:……好的吧。 ☆、桃花记事(12) 我在桃花岛住了不到十天,已经把整本九阴真经给黄药师讲完了。 假如我跟黄药师其中任何一个人换成旁人, 怕也不会讲得这么快,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我的境界和黄药师的天资。 然后黄药师就闭关了。 我觉得他这次出关,没准就是个宗师了。 我站在潭水边上, 望着紧闭的山洞门, 不知为何诡异地觉得这处地方倒可以做个不错的埋骨之地。 时人信命也信风水, 更信墓地的好坏决定死后的待遇, 一些风水点穴先生靠这个挣得盆满钵满, 我对这个没什么研究,但黄药师是研究过的。 我怀疑他之所以隐居在桃花岛,就是在打死后也葬在这里的主意。 毕竟陆地上的墓葬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被人掏了。 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考虑过墓地的问题了, 以前做杀手时不觉得自己会有入土为安的机会,后来是发现自己真没有入土为安的机会。 我不止一次思考过死这个问题, 但我还活着,证明这个问题除了徒添烦恼之外,并没有实质上的用处。 我发现我的心态又变老了。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我需要个水灵灵的少年郎。 说起来怪怪的, 像什么采阳补阴的老狐狸, 但这确实是最行之有效的法子。 我有时候不由自主地会想起石之轩, 他实在是我见过的最有野心的人, 他破碎虚空而去时踌躇满志,仿佛全天下没有能够阻拦他的东西,我很好奇他到了我这样的年纪, 会做些什么打起精神。 说到少年郎,我第一反应就是黄药师的几个弟子。 曲灵风脾气好,长得好,但他已经有了两情相悦的姑娘,只差黄药师同意,就能将人接来成家。 陈玄风我是不考虑的,他没有听我当年的劝告,把自己练得贼壮,铁塔似的体型配上俊秀的脸蛋,简直要人命。 陆乘风就太小了,还得养几年,不划算。 至于全真弟子,对我来说跟和尚没区别,我是连考虑都没考虑过的。 这么一来,就只剩下黄药师这么一个选择对象了。 虽然他的年纪和水灵灵的少年郎有些出入,但是他长得好看。 虽然他的臭脾气和我喜欢的类型有些出入,但是他长得好看。 我发现可能是缺啥补啥的缘故,对我来说,长得好看才是最重要的。 到底还是很肤浅的一个人。 我在山洞外等了一天,临到晚上的时候,梅超风来送饭。 梅超风是个清秀可爱的小姑娘,黄药师收徒大多都是随缘,但资质总算都还好,梅超风身世可怜,幼时被后母卖给人贩,又被黄药师顺手救出收为弟子,说是徒弟,和养女儿也没什么区别了。 梅超风圆圆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看了看山洞,不大甘心地问道:“戚姐姐,师父没出来过吗?” 我点点头,梅超风只好叹着气和我坐在一起分食。 桃花岛上的奴仆大多是作恶多端被黄药师遇上,废去武功弄成聋哑,为奴的年限按他们作恶的程度分为二十年、四十年、一辈子,唯有灶房里的几个下人是他花钱雇来,一是精通厨艺的恶人毕竟少数,走什么狗屎运才能再被黄药师遇上,二是将灶房重地交在那些怀恨在心的恶人手上,任谁都不会放心的。 我早已百毒不侵,倒是放心,但也不会让这些人去管我的吃喝,万一他们往菜里面吐口水呢? 梅超风的饭量不大,两个面卷配几筷菜就吃饱了,我把剩下的饭菜全都吃了。 梅超风仍然磨磨蹭蹭地不大愿意走。 说实话,我并不意外。 岛上的奴仆也有女子,但都聋哑了,平时也避着黄药师的徒弟走,师兄妹之间再无话不谈,一些女儿心事总不会也一起谈,算算我算是梅超风上岛以来遇到的第一个可以说得上话的人了。 我态度很和善地给梅超风让了个可以看见星星的位置。 梅超风有些扭捏,但还是小声地起了个话头,“戚姐姐,你有过喜欢的人吗?” 我经历过像这样的少女之间的对话,故而很有经验地说道:“有,你呢?” 梅超风大约从未有过这样的经验,当即脸上浮出红晕,磕磕绊绊 分卷阅读243 地倾诉起了最近的烦恼。 所谓自古师妹爱师兄,梅超风也一样,她从和陈玄风前后脚来到桃花岛起,就喜欢上了成天笑眯眯,和谁都亲近,武功也最高的大师兄曲灵风,但她的年纪比较尴尬,今年夏末才刚满十二,曲灵风都二十多了,这次远行出去更是跟别人谈婚论嫁起来。 说实话,我觉得曲灵风可能压根没有察觉到自家十二岁的小师妹对他有一段少女心事。 梅超风的烦恼当然不是这个,她觉得大师兄虽然好,但他都要成婚了,她再惦记着也不是一回事,故而决定挥泪斩情丝,最好再换个人来喜欢,但问题在于,陈玄风虽然年纪合适,也明里暗里表现过几次,但那个体型配脸,梅超风就算心里再劝自己试一试,她也一时没法接受得过来。 可她又很喜欢陈玄风的照顾,对她来说,陈玄风是个特别可靠的存在。 然后就是陆乘风了。 我还在想着要不要养上几年的时候,梅超风已经在烦恼起来了,她最近发现这个师弟时常会偷偷看她,把喜欢吃的雪荔糖悄悄地多匀一些给她,等等等等,她觉得自家这个小师弟虽然武功不行,但奇门遁甲之类的课程显然要比两个师兄厉害一大截,少女总是容易被聪明的脑瓜吸引,但毕竟陆乘风年纪太小了,她觉得有些不合适。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郎,一个十二岁的少女,一个十岁的小童之间的爱恨纠葛。 我坚强地忍住,让自己不要笑出声来。 我问梅超风,“你自己心里是怎么想的呢?” 梅超风犹豫道:“要是师弟能再大几岁就好了……” 也就是说,陆乘风唯一的缺点在于年纪,假如他年纪足够,在梅超风这里,陈玄风是完全没有竞争力的。 我轻咳一声,说道:“既然你自己都想清楚了,那就不要烦恼了,先这么含糊着,等再过上两三年,正好你也可以借着这个时间,看清楚谁才是你最喜欢的人。” 梅超风小大人似的叹了一口气,满满都是愁绪,说道:“也只能先这么办了。” 我蹲在山洞顶上,看着梅超风提着食盒的身影走得远了,才捂着肚子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黄药师从潭边一侧走出来,用淡淡的目光看着我,说道:“小儿女之事,也值当嘲笑。” 我一边锤着石头一边笑,笑得打嗝了才止住,说道:“不是嘲笑,是好笑,黄兄一共六个弟子,结果四个都……噗哧!” 黄药师道:“还是平日里功课太少,让他们有时间胡闹。” 这我倒是摇了摇头,“你布置的功课哪里少了?早起三个时辰练武,中午连带吃饭半个时辰的闲暇,下午习文两个时辰,连晚饭在内三个时辰练功,比私塾里的先生要狠辣得多了。” 黄药师冷哼道:“我看尚有闲暇。” 我只好庆幸当年洪七带我去的是全真教,不是他东海桃花岛了。 说到洪七,这个大叫花子颇有机遇,当年带我去了全真教之后不久,就继承老帮主的位置做了帮主,有什么具体好处不知道,听说还是到处要饭,他之后倒也来了一趟全真教,没问我别的,就是大吃了三天全真素斋,可能来的一路上没要着啥吃的。 黄药师这次出关,并没有一下子就突破了宗师,但很显然一直困扰他的瓶颈已经过去了,所谓厚积薄发,从他身上的气息判断,应该再过上一两个月,他就能顺顺当当步入宗师境界。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黄药师自从这次出关以后,脾气变得不再像之前那么大了,就像一个心情不好的人突然心情变好了,偶尔也能给人点笑模样了,甚至有两回我还在海岸边看到他在吹箫。 我之前一度以为他那柄玉箫是专门打人的。 不得不说,也许是因为长得好看的人比较得天眷顾,黄药师的音律造诣非常高,他吹的曲都是他自己编的,大部分都在水准线上,甚至有一曲碧海潮生,已经有了音攻的雏形。 碧波荡漾,海生浪潮,白浪撞在礁石上,如裂冰碎玉,间或有危机四伏,海妖横生,明明十面埋伏,却又常常声随情动,催人生欲,心潮起伏。 越听越像小黄曲。 但不得不说,摒弃掉杂乱心绪去听这首曲子,依稀能察觉出黄药师此刻的心情。 一种压抑已久,一朝功成的心情。 热血得不像他这个年纪的人该有的心情。 随着乐曲声渐渐激昂,似乎连海浪也跟着起伏,涛声隐隐附和萧声,在漫天星空的映衬下显得很有意境。 我有种想要应和的曲兴,但在沙滩上掏了一路,连个海螺都没摸着。 我想起来了,梅超风喜欢海螺,几乎有个完整的都被她给摸走了。 失算了。 ☆、桃花记事(13) 没得应和, 只好静静听完。 我最喜欢的就是桃花岛上的景, 有山有海有桃林, 再搭个谪仙似的人,很有一种夫复何求的感 分卷阅读244 觉。 黄药师吹完曲子,在礁石上静静地站了很久。 他大约已经发现我了,于是不肯再吹个别的曲子, 过了一会儿,他远远地问我, “姑娘可会弈?” 弈就是下棋的意思。 我点了点头, 说道:“没准你还弈不过我。” 黄药师笑了, 只道:“石竹客舍里有棋具,弈得过弈不过, 要手底下才能见真章。” 于是长夜漫漫, 正是佳期, 我却和黄药师正襟危坐,在那儿下棋。 这几年正值秋中,天时常阴沉沉的, 到了半夜的时候忽而下起雨来, 棋子落在棋盘上的声音和雨滴敲在屋檐上的清脆声响和在一起, 竟有些听不出哪个是落棋声, 哪个是雨声。 我跟黄药师的第一局棋刚刚下到尾声。 赢的人是我。 但黄药师仍旧认认真真地把棋下完。 按照他的说法,棋不下到最后一步,谁都不知道还会不会有翻盘的机会。 这倒是和我的认知中他的性格不符,我一直以为他是个见到了敌不过的苗头就会果断认输的人。 黄药师一边收棋, 一边问我道:“戚姑娘可是觉得我这个人贪生怕死?” 我连忙摇摇头。 黄药师却道:“我不怕死,也不贪生,只怕无谓的死,我黄药师何等样人,岂能不明不白死得窝囊。” 他这话其实有些没头没尾,但我一下子就听出来他是在解释当年初见。 我说道:“我当时也没觉得你是个贪生怕死的人,贪生怕死的人我见过很多,要么见我退避三舍,要么前倨后恭,嘴脸总是可笑,黄兄待我的态度从头至尾都是那般,哪有怕死的意思。” 黄药师顿了顿,说道:“退就是退,与态度何干。” 我只好点了点头,忽而又像是想到了什么,笑道:“我以为黄兄是个不屑和人解释的人。” 黄药师将黑白棋子收拢进棋盒,将白子推给我,道:“我的确不屑和人解释,知我者不必解释,不知我者多说无益,但朋友不一样。” 我在棋盘上下了一子。 我看着黄药师下在和我相对的边角上。 我对黄药师道:“看来做你的朋友是件幸运的事情。” 黄药师这倒是没有答我。 一夜三局棋,三局我连胜。 换了个人大约就再也不肯跟我下了,但黄药师不一样,他虽然有傲气,却也会服气,何况围棋如武道,多输才会进益,倘若一直赢下去,等遇到了真正的高手,输了之后就很难再爬起来。 说到底,我终究还是个例,只能怪爹娘把我生得太优秀。 除了漂亮的脸蛋,我这个人当真是什么都有。 我有时候也很好奇,那些除了美貌什么都没有的人,过得又是什么样的日子,这绝不是高高在上的怜悯,而是实实在在的好奇。 毕竟我见过的几乎全都是美貌与实力并存的人。 比如黄药师。 虽然他的实力在我看来可有可无,但这显然是他立身之本,假如没有那身天下前十的武功,以他的脾气,大概早就被人打死了。 又过几日,桃花岛上的雨停了,海上的风浪也小了许多,全真教派了丘处机和王处一两个人一起来找我回去。 说实话,我不大想走。 我把翻译好的九阴真经给两个人一人抄了一份,叮嘱他们一份拿回全真,一份送往和全真交好的江湖门派,让他们挑些弟子来习练。 丘处机大约是习惯了我的思维,并没有吱声,倒是王处一吓了一跳,惊道:“长老,这可是昔年天下第一人黄裳所遗之毕生绝学,即便是让全真弟子习练,也要遴选那些心性品行俱佳的弟子,哪有广传江湖的道理!” 我说这话时黄药师也在,他如今突破宗师,整个人看得就很开,只道:“黄裳本非江湖中人,不讲江湖规矩,他又不曾留后,广传江湖倒也罢了,但若是让那些别有用心之人学去,反来危害江湖又待如何?” 我说道:“让那些学了九阴真经的人去清理门户。” 黄药师点了点头,便不再多说。 王处一仍然想挣扎一下,说道:“长老,可这是九阴真经啊!” 我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掌门如果也有你这样的想法,他何必要开宗立派,把先天功传给你们这些弟子?往后你们谁学会先天功,临死之前又要不要传给自己的弟子?江湖就是这样一代一代传承下去的,如果谁都把自家的绝学藏着掖着,你能想象等再过上百余年,连七伤拳青龙剑法乾坤大挪移这些地摊货都成为传说的情景吗?” 王处一张了张嘴,呆滞道:“可这些……也不是地摊货。” 我按住他的脑袋,说道:“你可知道有一种功法可剑斩虚空,扭曲时间,一剑斩出十三息,旁人只觉得过了一息半?” 王处一呆呆地摇头。 我又说道:“你可知这世上有一种掌法,一 分卷阅读245 掌拍出,能在那样的山上拍出个深谷大的巨坑,过上百年仍不会变?” 见我指的是桃花岛上最高的山,王处一连忙又摇了摇头。 我说道:“我曾听闻一种功法,可使习练之人永葆青春,但凡内功不散,至死仍如青春之貌,你又听闻过吗?” 王处一还要摇头,倒是黄药师迟疑道:“戚姑娘所说,可是昔年灵鹫宫的无上绝学,八荒**唯我独尊功?”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我说的是天魔**……” 这两个功法的名字听起来都很傻,可能是同源吧。 我不在意这些细节,只对王处一道:“这些江湖习气也不知是哪一代养成的,各家各派都把武功秘籍藏着掖着,让真正的可塑之才无路可走,你们一二三四五六七个亲传弟子,一个练成先天功的都没有,你们还是受过掌门这个自创先天功的人亲自教导的,等你们死了,先天功就算有秘籍传世,后代弟子能练成的又能有几个?迟早要将全真败落。” 我越说越来气,只道:“你们回去之后跟其他人说,就问他们想不想见到有一日外人打上全真教来,整个全真教的弟子有一个算一个全都不是人家的对手,被人杀了后代弟子,被人辱骂传道祖师,被人砸了掌门牌位,你们到时候连个屁都放不出来。” 我知道这话其实是有些过的,王重阳隐有天下第一人之势,全真教乃道家大派,煌煌烨烨,就算真有败落的一日,也不至于让全真七子赶上。 王处一不敢说话了,倒是丘处机说道:“练不成先天功确实是吾等弟子之过,九阴真经传世,至少能为宋国武林做出些贡献,让那些真正的武道之才能有个接触武林绝学的机会……” 我点了点头。 丘处机和王处一走了。 我长出一口气,觉得仗着长老身份骂骂几个弟子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一回头就见黄药师坐在那儿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还没开口,就听黄药师说道:“戚姑娘所言,我之前从未听过。” 他当然不会听过,这是我当年没有法子,只好杂配武功秘籍时在心里嘀咕骂人的话。 黄药师忽而笑了笑,说道:“但很有道理。” 我当时心里就咯噔一下。 事实证明我的感觉没有错,黄药师在思考了两天之后,决定将自己自创的那些武功编撰成书,发行于世。 我连劝阻的话都没说出口。 黄药师的武功大多是他自创的,以掌法和剑法居多,如今的江湖上大多习武之人也多练这两门。 黄药师将心法录为一册,掌法合编一册,剑法撰了上中下三册,彼此之间互不干连,确保就算只得一册,也能正常习武。 我起初觉得他有些傻,后来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大家之风。 然后我就也有些傻了,跟着他一起把那些我见过的武功招式和心法编写下来,这倒比黄药师的一部全集五册的《桃花岛武学集录》要长得多。 长到后来黄药师编完了自己的,也过来帮我一起整理。 我从前没有编过书,大多是直接上手演示和口述心法,也难为黄药师能一一记录下来,又编写得通俗易懂。 只是分类这里出现了问题。 他先是准备也让我和他一样,一门武功集合编成一册,后来发现这些武功深浅不一,容易让初学者误入歧途,就预备由易到难分列上中下三册,但后来又发现我的武功太多太杂,只好按简到易再到微难中难极难这些难度划分,一共分为二十七册,由一到二十七,由浅至深。 我越编到后来越有些虚荣心理,总想显摆,到最后一共十三门自创绝学,我在黄药师亮得惊人的眸子注视下活生生交出去了十一门。 美色误人。 但我不是很担心,毕竟能学会的,不稀罕学别人,我的武功在我这一级别的天才眼里,只能算个启蒙书,就像王重阳,人家早晚要自创功法的,没那个天赋学会的,也就看个新鲜。 ☆、桃花记事(14) 历时半年, 二十七册武功秘籍初稿才成。 黄药师建议我给这些书取个名字,但我觉得这书里大部分的武功都是我从别人处听来学来, 不好瞎取,最后只取了一个《武道大全》的俗名。 倒是黄药师听完我取的名字之后,长久地沉默了一下, 才道:“当今天下,也只有戚姑娘一人敢取这样的名字。” 我只好报以干笑。 定稿刚出的时候, 全真教派人来了一趟, 是王处一的大弟子赵志敬, 他年纪不大, 天资也差, 武功极低, 胜在一张嘴叭叭会说, 王处一大概指望他能再劝劝我,但赵志敬麻溜地卖了自家师父, 说道:“教中几位师叔师伯连带师父并不同意长老的看法,但丘师伯据理力争, 又请来掌门,掌门同意了,于是丘师伯就将长老给的另一份九阴真经传了出去, 如今教中头疼的不是九阴真经的问题, 而是师祖他老人家……” 分卷阅读246 赵志敬叭叭地说着,我也明白了过来。 自从九阴真经的事情传到王重阳的耳朵里,他整个人就像是大彻大悟了一样, 在后山将《先天功》全篇另带武功心法修习要义等等详细集结成册,编为上下两册《先天功》,准备和九阴真经一样广传江湖。 全真七子自然无法接受,王重阳虽然不做掌门好几年,仍然是积威多年,一定要做倒也不是不成,但他心疼弟子,最后给出了一个折中的处理办法,《先天功》只放出去上册,倘若有人能将《先天功》练至初成,便可来全真教中拜师,又或者通过全真教的考验,取得下册《先天功》。 还怪有脑子的。 彼时黄药师的《桃花岛武学集录》雕版已成,初步印发三千本,准备广传江湖。 我叹了一口气,惊觉王重阳的处理办法才是最符合当今江湖人心态的。 无论再好的绝学,一旦成了地摊货,就不值钱了,除非走投无路或慧眼识英,谁又会真的甘心去修习人手一本的东西。 赵志敬走后,我去找了一趟黄药师,把我的想法跟他说了,又道:“我的二十七册过半时便能筛下九成习练之人,即便蠢如猪狗也该知道是好东西,黄兄却全然为世人着想,将一部部绝学编得通俗易懂……世人多愚昧,只怕黄兄的心血要为人轻贱。” 我想劝他和王重阳学。 但黄药师只听了我一半的话,就清楚了我的来意,他笑了笑,说道:“轻贱我之人,可能写出比我更好的书?” 我摇了摇头。 没有脑子的人成不了强者。 黄药师又道:“我原先在江湖上的名气大多是行侠而来,武功深浅并无人知,我编书时就已经明白利害,更知自己倘若和戚姑娘一同成书,必将被肤浅之人拿去比较乃至耻笑。” 他忽而道:“但那和我又有什么关联?轻贱我之人不会因为轻贱我,就比我厉害一份,知我之人不会因为我的行径而耻我自不量力,当今之世,谁敢嘲笑到我面前来?我目下从无蝼蚁。” 我倒有些佩服起他来了。 不是所有人都能如此坦然地活着。 《桃花岛武学集录》终究还是和《武道大全》一起刻录发行于世了。 起初并没有水花。 毕竟这两部书除了名字起得奇怪一点,在大部分江湖人心目中,大概还是和地摊货没什么区别。 一版刻录三千本,甚至连三分之一都没卖出去。 《桃花岛武学集录》还好一点,毕竟它短,和一部长篇话本差不多,买的人也多,而《武道大全》就惨得多了,这时候的人买书不习惯拆卖,二十七册书结结实实地摞在一起,不光看着乏味,而且贵,总共也就卖出去了六十多套。 这下倒要换成黄药师来安慰我。 虽然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需要安慰,但还是适时地表现出了一些期待落空的失望。 我还从没见过黄药师安慰人。 他大概是天生性格比较孤僻,也只有对朋友话才多一点,更不懂如何安慰人,除了一开始口头上安慰几句,更犹豫了一下,提出和我下棋。 我故作闷闷不乐道:“天冷,不想下。” 这时节外间已然春暖花开,但桃花岛位于海上,常年比外间冷上一些,这时节积雪刚化,桃花才开,我身上还穿着新制的袄衣。 没花一分钱。 黄药师又道:“去桃林练武如何?过一会儿也就暖起来了。” 我仍旧摇摇头,不怎么想动弹。 黄药师眉头微拧,说道:“等我一会。” 说完就出了客舍。 我知道黄药师不是放人鸽子的人,说了等他一会,他就一定会回来,故而很放心地等了他两个时辰。 两个时辰后,黄药师回来了。 手里捧着两只白绒绒胖乎乎的小狐狸。 狐狸毛在他的衣裳上沾开一大片,脚底更有湿泥,蹬在他衣袖上,踩出几个脏兮兮的梅花脚印。 这幅形象实在跟黄药师平日里一丝不苟的着装反差极大。 我忍不住盯着他看。 黄药师并不恼,将手里瑟瑟发抖的小狐狸放在棋桌上,用帕子擦干净它们爪子上的泥土,将其中一只狐狸朝我这里转了个面向。 我笑嘻嘻地问道:“怎么想起来给我捉狐狸玩?” 黄药师说道:“我问过超风,她说她最想要一只小狐狸,但岛上的狐狸怕人,灵风玄风乘风他们轻功尚浅,捉不到狐狸。” 我憋着笑说道:“超风想要狐狸,所以你把狐狸捉给我?” 黄药师似乎发觉了不对,露出了思索的神情,慢慢地说道:“我以前并没有和女子相处的经历,你和超风同是女子,我以为超风想要,你也应该是想要的。” 我又问他,“那你捉了狐狸,送给超风了吗?” 黄药师奇怪道:“我为何要送她狐狸?” 我再也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分卷阅读247 一个小姑娘想要弄只宠物玩,结果师兄师弟有一个算一个都捉不到,好不容易等到师父来问,结果狐狸是送给别人的。 我简直能想象得到梅超风一脸懵的样子了。 我伸出手摸了摸离我最近的那只小狐狸的脑袋,小狐狸的耳朵向后抿了抿,黑葡萄似的眼睛里似乎还带着水光。 我拍拍狐狸头,说道:“我要一只就够了,你把那一只送给超风吧,可能再过几天,我连这只都不要了,到时候还给她养。” 黄药师这倒是点点头。 养了一只调皮的小狐狸,我确实没时间去想那些有的没的了,毕竟《武道大全》这样的东西,对有的人来说是稀世珍宝,对另外的人来说,垫桌子都嫌它不平整,就如黄药师说的那样,知我者知,那就够了。 然而就在《武道大全》发行两个月之后,各地书舍的需求量突然增高,桃花岛上的存书卖完了都不够,只能再版。 仍旧是赵志敬给我带来了原因。 原来是王重阳在他发行于世的《先天功》上册结尾提到了《武道大全》,说先天功不如矣,导致许多买了《先天功》的人慕名而来,想看个新鲜。 王重阳隐有天下第一人之势,他说出来的话就是地上的钉子,抠都抠不出来。 后来又有早先买了《武道大全》的人站出来,说内间武学玄奥,非常人所能懂,甚至有西域武者远道而来挑战中原武学,各家门派皆败在此人之手,正是意气风发之时,只因在路边买了一部《武道大全》,就此大彻大悟,四处询人,想来求学拜师。 也就和赵志敬前后脚的工夫,那个西域武者就到了桃花岛。 他自我介绍,说叫欧阳锋,是个西域人。 说实话,他就算不自我介绍,我也看得出来这是个西域人,他整个人就很西域的样子。 来自西域的欧阳锋背着一整部《武道大全》,很是诚恳地求我收他为徒。 我想也不想地说道:“我不收徒弟。” 欧阳锋看了黄药师一眼,说道:“我也愿将家传绝学《神驼雪山掌》献出,广传江湖。” 他以为黄药师就是借此讨了我欢心,得以被指点的。 黄药师冷笑一声,说道:“欧阳兄的家传绝学怕不止《神驼雪山掌》吧?” 欧阳锋也不生气,笑道:“自然还有别的,只是这掌法最为精妙而已。” 我抓了抓头发,对欧阳锋道:“你的武功已经自成一派,且入了宗师之境,我没什么可教你的,你也不必想着拜师,好生将自己原本的武功练至臻化境,你天生的根骨很适合家传的武学,实在觉得无法进益,可以试试《武道大全》第十七册的《天蛤毒功》,配合第十五册的《万毒心法》习练,应当会有成效。” 欧阳锋惊喜道:“在下初读《武道大全》,便觉这两门武功很适合在下,只是并不甘心止步十七册,还请姑娘教我!” 黄药师道:“习武以适合自身为要,何必强求其他?” 欧阳锋的眼睛里透着惊人的光亮,道:“我欧阳锋只知朝闻道,夕死可矣!” ☆、桃花记事(15) 我和欧阳锋沟通了一下, 得知他的目标是将《武道大全》学完。 《武道大全》全篇二十七册。 前二十六册大部分是我从别人那里听来学来的武功,都标记了原作, 小部分是我自己的改编,只有一点点是我的自创,一册十门武功,第二十七册则记载了我交出去的十一门的自创绝学。 欧阳锋对排行第一的《天火法》尤其感兴趣。 他怕是在想屁吃。 我先前跟黄药师说过,《武道大全》过半的时候就能筛下九成的武者,这并不算夸张, 以我的眼光来看,黄药师自创的武功最差在六册水准以上, 最好也就十四册, 欧阳锋家传的武功要差一些, 也不排除是他自己没练出真义来,也就是十三到十四册之间, 我给他的推荐已经足够让他圆满地练到大宗师。 我甚至连他这辈子能不能练到大宗师都不知道。 武者的世界并不是资质为王,大部分的高天赋武者能靠资质练到宗师,但大宗师就不一样了, 我当年突破也是各种恒心意志外加运气综合起来成就的偶然, 不是所有人都能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希望苦学多年毫不相干的音律,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在举世无敌的情况下仍旧拼命追求武道的极致, 成就宗师只要资质, 成就大宗师却要艰难上百倍,至于破碎虚空,在我所有经历过的世界里, 都能算得上传说。 想屁吃的欧阳锋大约是第一次听到大宗师这样的概念,棱角分明的脸上呈现出了一种近乎傻子的呆滞。 过了一会儿,他才慢慢地说道:“所以要先将自身实力提升至大宗师级别,才可修习第二十七册的内容?” 我摸了摸鼻子,说道:“差不多吧。” 欧阳锋略带敬意地说道:“在下一直以为姑娘只是如同昔年姑苏 分卷阅读248 王氏一般通晓秘籍,能诵能记会用而已,但如今看来,姑娘当是一位武道前辈!” 欧阳锋说的姑苏王氏是几十年前姑苏曼陀山庄的小姐王语嫣,据说生来有过目不忘之能,将家传的琅嬛福地内的武功秘籍尽数背记下来,成为武林活字典,其人更有天下第一美人之名,只可惜情路坎坷,最后守着个痴傻的表哥过了一辈子。 王姑娘不会武功。 我叹了一口气,前辈不光代表实力,更代表年纪。 这大概算不得什么好话。 欧阳锋知道是自己的实力不够修行第二十七册之后,并没有就此放弃,这也是必然的,如果没有一颗坚韧的心,在武道这条路上根本走不远,欧阳锋的年纪也不小了,却仍旧保持着少年热血,他请黄药师在桃花岛上给他留出一间客舍,就此住了下来。 他要先把家传武功发行出去,再修习《万毒心法》和《天蛤毒功》,等练到大宗师后,再请我指点。 黄药师不光同意了欧阳锋住在桃花岛,更帮从来没有教过徒弟的欧阳锋改进了一下秘籍的表述方式,随着《武道大全》的再版,将欧阳锋的《白驼集》一道发行江湖。 我看过欧阳锋的手稿,不得不说,西域人的武功就是少。 加起来也就一册的样子。 《白驼集》发行之后,反响要比黄药师的《桃花岛武学集录》要大得多。 这也是当然的事情,欧阳锋初入中原,就把那些江湖门派打了个底朝天,据说原本他已经准备去终南山挑战王重阳了,也是半途拐过弯来直奔的桃花岛,如今在桃花岛待了一阵子,更将自家的绝学广发天下,江湖中人岂有不学之理。 之后更有些被欧阳锋打败的江湖门派将自家秘籍公之于众,表示祖师威严不容置疑,打不过欧阳锋只是后代弟子无能,他们家的武功还是很不错的。 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 江湖中不知何时掀起了一阵学武热潮,无门无派的武者以修习同一秘籍的人为师门,按武功深浅分入门先后,以师兄师弟,师姐师妹称之,有学了现存门派武功的,大部分会选择拜入那家门派,使得江湖势力前所未有地膨胀起来。 最有意思的消息仍然是赵志敬给我带来的,据说是丘处机出门游历的时候路过了一个叫牛家村的地方,遇到一个叫郭啸天的农夫,乃是将门之后,天资极高,只是在街市上顺手买了一册《先天功》,还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竟就给他练得入门了,丘处机原本准备把人带回去给王重阳做徒弟,但王重阳已经不准备收徒,最后这个郭啸天就拜入了周伯通门下,勉强也算全真七子的师弟了。 周伯通门下! 我不知为何对这个叫郭啸天的农夫产生了一种极深的同情心理。 听闻他还有一个叫杨铁心的兄弟,因为他死活要带着兄弟走,周伯通表示他可以收两个弟子,于是一起收下了。 坑兄弟也不是这么坑的。 我噗哧噗哧地笑,赵志敬也跟着我笑,笑完,又谄媚地说道:“当然,如今江湖上最负盛名的还是我们长老,从南到北的江湖人哪个没看过《武道大全》!那些只学了一鳞半爪的江湖人都嚷嚷着说长老是他们的传道祖师,如今江湖上,‘武道派’的弟子可是最多的!要不是长老不收徒,哭着喊着来拜师的江湖人怕要把这岛给踏平了啊!” 我瞅了一眼赵志敬。 模样只能算周正,年纪轻轻留着两道八字胡,要是再把眼睛朝上一翻,就很像天桥底下算命的骗子。 我以前不觉得自己喜欢阿谀奉承的人,但后来略有改变,可阿谀奉承也分人,有的人就能让你像盛夏喝了冰镇的蜜水,寒冬抱了温热的暖炉,有的人连拍个马屁都能拍歪到马腿上。 赵志敬浑然不觉,还在赔着笑脸。 我有些嫌弃他。 赵志敬临走的时候,我对他说道:“下次换个人来吧,你话太多了。” 赵志敬顿时脸色惨白,活像我对他做了什么似的。 这个心态也放得不是很好。 桃花岛上多了一个欧阳锋,其实并没有妨碍到什么。 因为欧阳锋的存在感实在很低。 他白天把自己关在客舍里修习心法,一日三餐送到窗下,夜里出来自己找个没人的地方练上两个时辰的武功,然后就回去了,几乎不跟任何人交流。 不,交流也是有的,他有一次连着两日在碗筷底下留了纸条,要求灶房给他的饭食里多加点辣,他吃不惯江浙菜式。 黄药师并不能理解欧阳锋那种一个时辰恨不得当成两个时辰似的苦修,即便同样对武道有追求,他也不会为此降低自己的需求,他天生是个享受生活的人。 比如夜半三更,欧阳锋正在远处的海浪里鼓涨着肚腹,发出咕咕的声响,苦修《天蛤毒功》,而黄药师则站在礁石上,轻轻地吹着箫曲,青衫墨发在海风狂浪中飞舞,一动一静之间显得无比闲适而安逸,几乎要凝成一张传世的画卷。 假如欧阳锋的咕咕声不存 分卷阅读249 在的话。 自从那日之后,我再也没听过黄药师吹碧海潮生曲,但别的也没什么差别。 我坐在沙滩上,拨弄了一下手里新斫的琴,起初并不悠扬,在美妙的箫声里显得很是突兀,但渐渐地就和上了曲调。 我想不起来在哪里听人说过,琴和箫是最好的搭配,尤其在搭上一丝内力之后,几乎要盖过海浪声。 黄药师的调子忽而变了,我听得出来正是先前的碧海潮生曲。 于是我的琴声也跟着他一起变了。 碧海潮生曲不太适合古琴,古琴弹得出碧海之声,弹不出潮生之意,好在这是一场合奏,古琴曲低时,自有箫声来扬,箫声婉转时,也有古琴起兴,只是这一首在我听来可算完美的碧海潮生终究没能弹完。 因为欧阳锋吐了。 我有些古怪地看向同时放下玉箫的黄药师,问道:“莫非是我们把他弹吐的?有那么难听?” 黄药师则道:“碧海潮生乃情至之曲,心中有情之人极易被曲声所惑,原本对欧阳兄应该没什么妨碍,但他心中有破绽,又正在练功不曾防备,故而中了招。” 我点了点头。 但我不是很想去看看欧阳锋的情况。 黄药师也是这么想的。 欧阳锋吐了好一会儿,吐到我几乎怀疑他把明天要拉的份都一起吐出来了,才啪叽一下正面朝下摔倒在沙滩上,良久,从口中喃喃出一个词来:“大嫂……” 我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但黄药师显然没有八卦的兴趣,只是淡淡地说道:“英雄难过美人关。” 我不大高兴地问他,“难道只有美人才能被人喜欢?” 黄药师看了我一眼,眉头忽然一挑,问道:“难道戚姑娘不爱美人?” 我张了张嘴,顿时哑口无言起来。 黄药师轻笑了一声,道:“强权之下,不分男女,姑娘既是英雄,何苦做小女儿情态,有所欲,取之即可。” 他看着我道:“天下第一,当如是。” ☆、桃花记事(16) 我确认我听懂了。 说实话,我有点害怕。 当初石之轩也是这么跟我讲的。 我几乎有些不能理解黄药师说的究竟是他的想法, 还是用来讽刺我的反话, 毕竟在我心里, 他跟石之轩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 我试探性地问道:“黄兄的意思, 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 黄药师眉头一蹙, 问道:“难道还有别的意思?” 我有些莫名的恼怒,大约是那种自以为隐藏得很好, 但想法却全然暴露在了他人眼里的那种的恼羞成怒。 我深吸一口气,整理了一下思绪, 说道:“黄兄既然这么说了,那我也不瞒黄兄,我确实对黄兄有些想法,但男女之事岂有什么取之即可的道理, 这既是在轻贱于黄兄, 也是在轻贱于我, 这样的话,黄兄以后还是不要再说了。” 黄药师的脸上忽而露出一种奇异的神色,他道:“我只让你取,并未准备让你取。” 我一时怔愣住了。 黄药师将手中玉箫转入身后,负手看向我, 只道:“我观你每日情态,早有猜测,我这辈子从未经历过男女之事,并不确定自己对你究竟抱有何种感情, 但见你行径越发如同幼稚少女,实在看不下去。” 我几乎有些无法直面这扑面而来的羞耻感。 黄药师眉头蹙起,道:“你究竟如何养成这样的脾气?” 我轻咳一声,说道:“欧阳锋快清醒了……” 黄药师道:“怕他听见?” 我连忙摇摇头,试探地说道:“黄兄是怒我不争,觉得我配不上天下第一之名吗?” 黄药师道:“你这样的脾气,对朋友而言足够,对情人来说,却要少些惊喜。” 我顿时有些惊喜。 这岂不是在明示我? 我还待再问些别的,那边欧阳锋就清醒了,他整个人从沙滩上爬起来,一身的呕吐物也来不及擦,状若疯癫似的冲进了海里。 我很怀疑他一个西域人会不会游水。 事实证明他不会。 黄药师眉头拧得更深,取出玉箫吹出一道尖锐的调子,起初人耳尚可闻,越到后来越高,直到大音希声。 这几乎不能算是箫发出的声音了,而是内力催发后的效果。 欧阳锋果然半途清醒过来,挣扎着从浅水处爬了几步,随着海浪回来了。 他大概也觉得有些丢人,只远远地闷声说了一句多谢,就回客舍了。 说实话,他不必要谢的,毕竟他是在好好地练着功,毫无防备之下被误伤的。 欧阳锋走后,海边就只剩下了我和黄药师。 因为刚才的话,我有些不大好意思面对他,但又有些隐隐的期待,也不知是在期待个什么东西。 黄药师 分卷阅读250 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夜深了,回去吧。” 我有些不太想回去,但还是点了点头。 我居住的客舍和黄药师的住处离得很远,故而在走到桃林边上时就要分别,黄药师没什么犹豫地走进了桃林里,我只好叹了一口气,转过身朝着客舍走去。 我已经踏出去好几步了,忽而身后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只道:“明日二更,我还在渡口。” 脚步声远了。 我一夜没睡着,满脑子都是一句诗。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虽然桃花岛没有柳梢,约的也不是黄昏后,但意思总是对得上的。 怪只怪石之轩给我的阴影太深,我当时又惊诧过度,没能有个正常的应对,前半夜我裹在被褥里静静地复盘,思考着当时要是怎么怎么讲,现在可能已经怎么怎么样,后半夜半醒半梦,脑子里又都是一些书生小姐月夜相约的话本故事,乱糟糟的。 黄书生在隔天夜里二更时来得很是准时。 欧阳锋没来,听着动静,应该是去了后山那边的海,他可能有点不太好意思见我们。 我也不太好意思。 二更月上中天,我没带琴,黄药师也没带箫,他仍旧立在那块离渡口最近的礁石上,见我来了,便点了点头。 随即就是长久的无言。 我有些受不了这样的气氛,一屁股在沙滩上坐了下来,看着黄药师道:“黄兄夜观天象,可看出什么来了?” 黄药师这才抬起头,看了一会儿天象。 海岛的星空可能比岸上的要低,漫天星辰宛若天将倾,与之相比,月光似乎已经不能掩盖星辰的光芒,沙滩上一片雪白色。 我没学过观星,只能看出明天应该是个大晴天。 黄药师似模似样地观了一会儿星,又给出了一个似模似样的答复:“前些年观星,只能看出宋室将亡,帝星在北,这些年略有变故,但大势未改,今日一观,却见帝星南移,中原气盛,只不在宋室罢了。” 我这倒是有些好奇起来了。 我之前一直听说厉害的观星者能从天象推断出天下大势,但骗子极多,像黄药师这样言之凿凿的,我还从未见过,不由问他道:“帝星南移的意思,是原先的那个帝星不再是帝星了吗?新的帝星是中原人?叫什么名字?住在哪儿?” 黄药师道:“这便是天机了。” 我有些失望,说道:“天机不可泄露?” 黄药师却摇头,只道:“没有不可泄露的天机,只是算不出,或是说出来反坏了天机,我观星的水准只在中上,只能算出帝星南移,想来若袁天罡李淳风在世,就能算出帝星具体是哪一人。” 夸自己也能夸得这么清新脱俗的吗? 我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黄药师却没有笑,他又看了一眼漫天的星辰,眉头轻扬,说道:“不过我还算出了另外的一件事。” 我连忙问道:“是什么事?” 黄药师笑了,说道:“姑娘红鸾星动,想来再过不久,就要添一位如意郎君。” 我呐呐地说不出话来。 黄药师看着我道:“我错了。” 我啊了一声,问道:“算错了?” 黄药师道:“我先前说姑娘这样的脾气做朋友足够,做情人却嫌少些惊喜,如今忽然发觉,并非如此。” 我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我喜欢水灵灵的少年郎胜过这种三十来岁满肚子坏水的成熟男人。 一个是百般撩拨别人,一个是被百般撩拨。 撩拨别人时我可算得上不要脸了,被撩拨时却还是会脸红心跳到说不出话来。 这可能就是女人吧。 三更过半,我和黄药师仍旧在桃林边上分别,他之前布置的阵法已经小有成效,新种下的一片桃树里有三三两两的桃花盛开,和边上挂果的桃树放在一起,乱得像是仙人手笔。 黄药师折了一枝开满桃花的树枝,我起初以为是送给我的,脸又有些不争气地红了。 却不想他把桃花枝拿在手里,淡淡地端详了一会儿,并没有送我的意思。 我忍不住问道:“你拿这个……” 黄药师把手里的桃花枝飞掷出去,落到不远处的地面上,只道:“我原先想送一枝桃花给你,拿到手里才发觉过了季节的桃花开得并不好看。” 我一时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不高兴了。 黄药师转身进了桃林。 我也是在外面站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他是真的走了的。 第二天我没见到他,曲灵风说是一早看见他师父登船出去了,可能是桃花茶舍那边有事情。 桃花茶舍是黄药师还没买下桃花岛时的产业,离桃花岛最近的一家用来统筹各地,那些秘籍之所以能那么快地传遍江湖,便是这茶舍的功劳。 我有些失望。 黄药师在第五天的夜里回到了桃花岛。 然后送了我 分卷阅读251 一枝红玉桃花。 和桃林阵法布置下开得病恹恹的桃花不一样,黄药师手里的这一枝玉桃花开得极为茂盛,一枝十数朵,有盛开的,有半开的,还有些花骨朵,玉色带红,栩栩如生,最难得的是桃花和树枝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别,却是整雕而成。 我对金银珠宝没有太多兴致,但这样明显上了心的礼物不一样。 我确定我确实狠狠地动心了。 但我并不是很能确定黄药师的心意。 毕竟他从未亲口给我一句准话。 我总觉得有些不安。 尤其是,在送了我这一枝玉桃花之后好几天,黄药师并没有再做任何出格的事情,虽然每天夜里仍旧会去礁石上吹奏一曲,但跟我说话的次数还没有曲子吹得多。 我从一开始的辗转反侧,渐渐地半睡半醒,后来仍旧像平时一样,一觉睡到天亮。 就在我的心态几乎要失衡的时候,一次曲后,黄药师忽然说道:“腊月将至,夜里寒凉,海边不是久待之地,不如……” 我惊道:“你不想再见我了?” 黄药师眉头一挑,说道:“何出此言?我的意思是,不如改在石竹客舍见面,那里夜间毕竟比海边好一些,也不至于冻着姑娘。” 我啊了一声,发觉自己最近确实是有些不太对劲了,可能是黄药师的态度让我心里一直七上八下的,导致脑子变慢了。 我随即忽而想起一件事来。 石竹客舍……是我住的地方。 我最多就和黄药师在里面下过几局棋,这就要成为日后的约会之所了吗? 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桃花记事(17) 桃花岛是个小岛, 我住的客舍也不算大,依山而建, 有三五屋舍,待客的地方离住的地方尚有几丈距离, 严格来说,并不算是登堂入室了。 但这也改变不了从天高海阔换到有瓦遮头的事实。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的, 明明什么都没改, 只是换了个地方, 感觉就额外不同起来。 偏偏我还很难生出抵抗的想法, 毕竟黄药师大概也是考虑到了这一点,大多数时候,他来找我都是为了下棋, 偶尔也画些画,吹曲子倒是少些。 我对画艺的了解不算深刻, 一定要我画些什么东西的话, 勉强也可以画个形似, 到了我这个程度,对肢体的掌控程度已经和常人不一样了, 但我没有认真学过,和会画画的人比起来总是有些差距。 然而我并不想学画画。 人会的东西多了,很容易秃。 但这一点在黄药师的身上似乎并没有体现出来。 我坐得很近,侧头看着正在描绘桃林风景的黄药师,他的长发从玉簪底下垂落了几道下来,颇有些碍事地洒在画纸上。 黄药师直到最后一笔落成, 都没有去管它。 我仔仔细细地看了看正在晾干的画纸,发觉这确实就只是一张风景画而已,并没有半个人影。 我有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 黄药师也有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 我好奇地问他,“你叹什么?画得还不够好吗?” 黄药师叹道:“画是好画,只是人不如意。” 我已经对他的花言巧语有了些许经验,睁着眼睛盯着他看。 随即就听他道:“假使刚才我身侧的人能替我拢一拢发,这幅画原本该更好的。” 我有些麻木地说道:“黄兄,同一种法子用了十次以上,任谁也不会高兴的。” 黄药师于是又叹了一口气,说道:“是我的错,所谓黔之驴,计止此耳,姑娘且容我几日,多读些书,再来哄姑娘高兴。” 他说得倒是很诚恳,假如嘴角不要翘得那么高就更好了。 我瞥他一眼,把桌上晒得半干的画拿起来看了看。 一看之下,就觉出不对来了。 我问他,“这墨怎么透着香?还是桃花的香气?” 桃花香是很淡的,不凑近了闻根本闻不到,我先前离墨比较远,直到画纸拿近了才发觉。 假如是别的香气,我也就不会单提出来问了,但桃花香保存不了多久,如今冬日里,连阵法都没能留住桃林里那些桃花,这种一闻就是新鲜桃花气味的墨就很稀奇了。 黄药师笑了笑,说道:“这是前些年的旧墨,和桃花粉研磨在一起封存在罐中,当时制了又忘了,和几坛酒埋在一起,改阵法的时候想起来,酒已经被玄铁压坏了一大半,只剩碎坛子了,墨倒是好好的。” 我有些感慨地说道:“总觉得你什么都会一样。” 黄药师并不谦虚,只道:“总有人生来要比别人强一些,倘若众生一致,也就没有圣人了。” 这话说得我都不好意思再夸他了。 但黄药师确实是一个生来比别人都要强一些的人。 他上次没有看懂九阴真经的梵文音译,突 分卷阅读252 破宗师后没多久就找来一些梵文书籍,硬生生对照着佛经学了半年梵文,如今只是口头上不会说,对着文字却都能看懂,甚至给他一本完全陌生的梵文书籍都能翻译出来,学的还不是一种。 半年学会两种梵文! 我觉得哪怕是当年的玄奘法师都得服输。 和这样的聪明人相处,哪怕是多了几百年的阅历,我有时候也有些力不从心,主要体现在脑子上,我总觉得黄药师好像什么都知道,我却很难看清他是个什么想法。 纠结的日子并不算长。 毕竟我的耐心只有那么一点点。 腊月中旬,天气一日冷过一日,尤其是在夜间,哪怕是一直严格要求弟子的黄药师,也在晚上多留出了一个时辰的时间,让他们早早休息。 我其实觉得这有些过了,毕竟习武之人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是常事,因为天冷就松懈,这样的人很难在武道上走远。 然而除了陈玄风自觉多练一个时辰,其他人都高高兴兴地接受了。 对此黄药师并不表态,他既不对陈玄风另眼相待,也不对其他人多做解释,仿佛多留一个时辰的时间是个很正常的决定。 对着我的时候,黄药师才道:“我收弟子不看资质,也不看勤奋与否,江湖路远,肯多下一份工夫就给自己多挣一条活路,少下一份工夫后果自己承担,他们勤奋不是为我,懈怠也与我无关,我不会为此改变对他们任何一个人的看法和态度,这才是为师之道。” 我先前一直觉得收徒弟不好,听了这话倒有些感触起来。 假如我初入江湖,就能遇到黄药师这样的师父,也许现在的一切都会不一样吧。 但黄药师的徒弟们可以早早地上炕睡觉,我却要每天晚上打开门等着他们师父。 这天可是越来越冷了啊! 我先前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像个小姑娘了,现在才发觉这是不对的,真正的小姑娘在心上人面前是会忘了自身冷暖的,但我只想着找个不那么伤人的理由,让黄药师开春之后再来。 腊月的天气,湿冷湿冷的,还聊什么天,下什么棋,吹什么曲子,吟什么诗! 一个炭盆,一个暖炉,一个床榻,一个被褥,才是归宿。 由此可见,我应当不能算是个风雅人。 我很快就不纠结黄药师对我到底是个什么心思了,我一门心思地想把他赶走。 比如黄药师跟我下棋,我连面子都不想给他,之前是连胜,现在是一夜连胜,落子噼啪,十分果断地不给黄药师留活路。 比如画画,我花了十来天的时间仔仔细细地观摩了他画画的技巧,虽然仿不了别人的,但已经可以把他的画临摹得九成相似。 比如吹曲子,以前是琴箫合奏,现在我比较烦他,手又冷得很,于是也换了箫,把那首像极了小黄曲的碧海潮生曲反反复复地吹,吹得我觉得黄药师可能耳朵里都长茧子了。 我本以为这样就能像学梵文那时候,让黄药师把自己关起来埋头再苦练些时日,结果他的眼睛一天比一天亮,来得一天比一天早,走得一天比一天晚,态度一天比一天温柔,我也一天比一天难受。 最可气的是,被我全方位打败之后,黄药师竟然还进步了。 最开始体现在下棋时让我思考的时间越来越长,画艺越来越精,想要临摹越来越难,吹曲子时双箫合奏,有时候听到我的耳朵里,甚至分不出来哪个是他的箫声,哪个又是我自己的。 直到有一次下棋,他赢了我一次。 那会儿桃花岛上下了年关前最后一场雪,纷纷扬扬的,几乎把客舍的门给封了。 也刚好三更过半,平日里,是黄药师该离开的时间了。 我抱着暖炉,听着外面簌簌的雪声,有些不想动弹。 黄药师也坐在棋桌前没动。 我问他,“赢了这一盘,是不是回去之后都睡不着了?” 黄药师笑道:“初时有些惊,现在只剩高兴。” 我撇了撇嘴,有些不高兴地说道:“当着输棋的人这么说,信不信我明天关上门不让你进来。” 这已经不是信不信的事情了,是我真的想关上门不让他进来。 黄药师却没有这个自觉似的,嘴角勾起,道:“我高兴,是因为下棋终归应该有来有往,一直输给姑娘,想来姑娘也该觉得没意思了,倘若我一直这么失败,姑娘又能看上我哪一点呢?” 我眨了眨眼睛,看着黄药师,不由得有些心虚了,说道:“情爱之事,哪有什么看得上看不上的……” 黄药师摇了摇头,说道:“我不这么觉得,人有优异,两个人之间产生情意,必然是两个人的优点互相吸引,正如我这辈子从未觉得能有女人配得上我,上天便将姑娘送来,我观姑娘正如姑娘观我,相反,倘若我貌若钟馗,胸无点墨,弱不禁风,行事粗鄙,姑娘又怎会看得上我?” 我觉得这个论调很是新奇,不由得问道:“那你觉得我又如何吸引了你?” 分卷阅读253 黄药师目光一转,视线落在我身上,沉吟了一下,说道:“人之相识,第一眼是容貌外在,我这个人与旁人不同,姑娘是美是丑对我来说没有多大意义,倒是姑娘徒手拆了九宫八卦阵,令人印象深刻。” 我轻咳了一声,示意他可以说点别的。 黄药师笑了,说道:“我不惯夸人,姑娘力冠天下,才气纵横,又一身高义,敢将毕生所学尽付天下,倘若是男儿身,必是世之英雄,换成女子也是不让须眉,爱慕这样的女子,分明是人之常情。” 我被夸得有些脸红了。 随即忽然瞪大了眼睛,看向黄药师。 我干巴巴地问,“那,那你是人吗?” 黄药师眉头一挑,问道:“这倒稀奇,我不是人,难道是禽兽不成?” ☆、桃花记事(18) 我和黄药师四目相对。 一时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 说实话, 反应迟钝并不能怪我,怪只怪黄药师先前一句准话没有,突然来上这么一遭,任谁都要被吓到的。 等到反应过来了,黄药师正在低垂着眸子喝茶。 悠闲得像个被表白的人似的。 我实在忍不了这种诡异的气氛, 用棋子敲了敲棋盘,开口道:“你的意思, 是我想的那个……” 话说到一半我就觉得不对劲, 强行止住了话头, 一瞥眼发觉黄药师正笑意盈盈地看着我。 当真是笑意盈盈,宛若春水。 一瞬间我突然想到了完全不相干的事情, 我发觉自己忽然可以理解那些追逐着慈航静斋的冰美人的人是怎么想的了。 亘古不化的积雪, 只为一个人解封, 万里冰原消融, 化成一汪春水。 这滋味,怕是连神仙看了也要心折。 至少我现在就心折了, 完全忘了接下来的话,只知道盯着人看。 盯到黄药师笑意微敛。 我轻咳了一声, 说道:“你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 这种直白的夸奖大约并不能讨黄药师的欢心,他的笑容完全收敛了起来,只有眼睛里还带着些戏谑的笑意, 他微微摇头道:“你应当见过更好看的。” 如果换了旁人怕要心虚气短,换成我……我也心虚气短了几分,但想了想, 还是张口道:“我有一件事想向你提前说……” 黄药师却抬起手,止住了我的话,他道:“此刻说来,未免坏了如此良夜,且我并不在意。” 我怔了怔,“你不在意?” 黄药师说道:“倘若一个人走在路上捡到一支犹带露水的名贵牡丹,便该知道那是被人精心照料过的,倘若一个人得到一块传世古玉,如此得到已是幸运,岂会问这块古玉曾经有过几个主人,更何况人和物不同,物有其主,人心自由。” 我忽然想起第一回见面,黄药师便觉得我是个用了缩骨功的江湖前辈,如今一天天长大,在他看来也是和什么八荒**唯我独尊功一样的东西,他大约第一天见我,就知道我的年纪和外表并不相符。 但我还是说道:“你不在意我的过往,在不在意我的年纪?如果我说,再有两三百年,我就满千岁了,你信不信?” 这回换成黄药师怔了一怔。 我连忙骗他道:“你还真信了?我是开玩笑的。” 黄药师慢慢地说道:“不是玩笑。” 我手里的棋子吓得一抖,骨碌碌滚到了地上,不知转到哪里去了。 黄药师道:“武功却强,活得越久,黄裳便活了一百二十岁,我早知道姑娘的长相和年纪并不符,但只以为是逍遥派一类的武功,但如今看来,姑娘比我想得要厉害得多。” 他嘴上说着厉害,眉头却深锁起来。 我有些欲哭无泪地说道:“你还让我不要坏了良夜。” 黄药师轻声叹道:“好吧,我不说了。” 他起身走到我的身边来,伸出一只手臂,轻轻地揽住了我的肩膀。 这便是个不算冒犯的半抱的姿势了。 我有些不大习惯地挪了挪脑袋,却没有抗拒的意思。 黄药师的声音从发顶传来,气息带得耳朵微痒,“本觉得来日方长,再过些日子说也是一样的,但现在才发觉我的时间并不算多,戚姑娘,你可愿意嫁我为妻?” 我有些含糊地应了一声。 脸颊已经开始不争气地滚烫起来。 我发现我对怀抱这种东西的抵抗力实在小到等于没有。 这一夜黄药师走得比其他时候都要晚很多。 他是天亮才走的。 我跟他换了生辰八字。 这里也有我所熟悉的大唐,按照历史的走向,我的年纪比我现在的年纪要小上一倍那么多。 我不懂合八字,但黄药师说很合适。 婚期定在开春后,黄药师说桃林里的第一朵桃花开时就算婚期。 分卷阅读254 我对此没什么意见。 或者说我的意见大多时候并不被采纳,黄药师不觉得随意拜个天地就能算得上成婚,假如他父母尚在,三书六礼少一个都不成,如今只是宴些江湖友人,办上一场婚事,已经足够简陋。 消息传到欧阳锋的耳朵里,据说他难得没有练功,整整喝了一天的酒,又醉了一夜。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其中有什么大门道。 其实只是他想起这辈子都没法光明正大娶进门的心上人而已。 西域人对礼法其实并不看重,如果他大嫂真的铁了心跟他,那也不算什么了,问题在于他大嫂寂寞时勾搭了他,等到他大哥回来,又愧疚得不知怎么是好,后来事情败露,他大哥又气死了,欧阳锋自觉没脸回白驼山庄,这才踏上了来中原的路。 说实话,听到这些内情的时候,我的表情跟黄药师送我的那只呆狐狸是一模一样的。 欧阳锋也不是见谁都说,可惜的是他这人心境有破绽,一听碧海潮生曲就发疯,问啥说啥,醒过来还不记得。 这谁还跟他客气。 黄药师的朋友不算多,我的朋友却不少,除了王重阳不肯离开终南山,我认识的人大多愿意给我这个面子,写完请柬我才发觉请的全是全真教的道士,到时候场面可能会很怪,于是多写了几份请柬给洪七,让他到时候多带几个认识的朋友来撑场面。 写到一半我忽然有些警醒起来,生怕他带着一帮臭烘烘的叫花子来贺礼,于是格外写明,上桃花岛要收拾得干净一点,像丐帮的净衣派就很不错,可以多带一些。 洪七那边很快回信,说没问题。 周伯通那边则回信说,请柬不够,再来十几份才勉强。 我问来报信的崔志方,“周伯通还请了别人?” 不怪我有此一问,请柬这种东西是不算随行弟子的,严格来说,我只要给周伯通一份请柬,他可以带上全真七子一起过来,而我给全真七子也发了一人一份的请柬,他们就可以一人带几个弟子来,我怕他们还有什么朋友也想来,足足发了十二份请柬,这怎么能不够? 崔志方是个斯斯文文的小伙子,他笑了笑,说道:“长老要成婚的消息已经传到了江湖上,有不少江湖人都想借着这个机会上门来拜会长老,这些日子全真教里来了很多客人,甚至有师祖的朋友,难以回绝,所以请柬的数目还真有些……不太够。” 我抓了抓头发。 倒是黄药师说道:“婚宴本就该热闹,多请些人来也无妨,我本就觉得人请少了。” 我叹了一口气。 黄药师这个人出身世家大族,这些世家大族请客吃饭都不止几十个人的阵仗,更别说成婚宴,没开个三天三夜的流水席已经算收敛,只请那十来个朋友,加上随从也算不了百余人,对黄药师来说,恐怕还真是“不够热闹”。 我想起前些日子成婚的曲灵风。 几个师弟师妹加上女方亲戚村人也才凑成两桌,给黄药师敬了一杯酒,小夫妻俩就算成婚了。 十几份请柬写出去,我都不知道得来多少人了。 好在年关一过,黄药师就将各地的桃花茶舍关了门,让那些掌柜各处采买,离成婚还有些时日,桃花岛上却已经是人来人往,更有些江湖人收到了请柬,一刻都不耽误,早早地来了桃花岛上等。 有些江湖人在这里特指丐帮。 我跟洪七其实有些年头没见过了,平时靠通信,倒也算不得陌生,他比前些年也没太多变化,就是手指头少了一根,据他自己说,是因为贪吃误事,于是断一指警告自己。 但这警告大概没什么用,上了桃花岛这些天,我每次见他都是在灶房附近转悠。 洪七没请太多丐帮的人,大约他这个帮主做得也很辛苦,一帮分两派,哪派都不服哪派,于是他索性谁都不带,只带了几个刚入帮的小弟子,以显示帮主身份。 但他的请柬只交了一份给我。 我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洪七,洪七则是嘿嘿地笑着,笑得要多心虚就有多心虚。 我怀疑他是给卖了。 毕竟丐帮上下那么多张嘴呢。 桃林里已经有桃树生出了花骨朵,离成婚的日子也就越来越近,来的江湖人越来越多,大部分是走的周伯通的路子,来的人也的确很能撑场面,不是这个帮的帮主,就是那个派的掌门,临到日子那几天,来的却大多是一脸兴奋的年轻人,一看就不是能找上全真的那种小辈,明明彼此之间没什么上下尊卑,却大多是好几个人凑一张请柬,拱着一个,说是随从的。 我看了看洪七,洪七试图逃跑,被抓回来后老实交代,说是他走在路上见到根骨好的年轻人就忍不住想教,人家又不信他一个叫花子能教啥,他就把请柬掏出来了,走到桃花岛的时候,身上的请柬就剩了一张。 来的大多是练了《武道大全》上的武功,又被洪七指点过的,有些资质的年轻人。 于是婚宴还没开始,就有不少客人收了客人当徒弟,走在 分卷阅读255 路上都有不少人在考较年轻人,桃花岛上一时热闹非凡。 作者有话要说:中原尚武成风…… 蒙古人:宋人都是一群羔羊! 宋兵甲:九阴白骨爪! 宋兵乙:乾坤大挪移! 宋兵丙:铁掌功! 宋兵丁:弹指神通! 蒙古人:……散了吧,回草原放羊吧。 ☆、桃花记事(19) 好端端一场婚宴开成武林大会也是我没想到的。 不过感觉倒也不坏。 一是能有资格找上全真要名额的,哪怕不是有头有脸的江湖巨擘, 也是上了年纪的老江湖, 二是洪七这人的眼光是真不赖, 带来的人除了根骨好, 品性也都还很不错。 假如不是一直在准备婚事, 我觉得黄药师这种收徒上瘾的人大约也要收一两个的。 黄药师对婚事的看重超出了我的预计, 也许是一直身在江湖的缘故, 我一直觉得成婚是两个人的事,像王重阳那样简单地拜个天地也是很好的,但黄药师坚持要将婚宴办得风风光光,即便他也不是喜欢繁文缛节的人。 我也只好由得他去。 毕竟准备也不是我准备,我只要出个人就好。 开春后的第一朵桃花开在半夜里, 陈玄风练完武回房时发现的, 于是第二天,原本就张灯结彩的桃花岛上响起了喜乐。 喜宴席上贺语不断, 热热闹闹了大半天。 我对于蒙着一块不透风的红绸在脑袋上度过的一天并没有什么大致印象,只记得到处都是人在说话的声音, 还有席间新雪酿的醉人香气。 我其实很不容易喝醉。 但那一天我只是喝了两坛子,就醉得很是厉害了。 我就记得洞房花烛的时候, 我一个劲地叫黄药师娘子,叫得他脸颊都红了。 又或者他也喝醉了, 脸上那两道红晕是醉的。 我把合卺杯拿在手里,当成是水一口一口地慢慢喝完。 黄药师则是一饮而尽。 我只觉得一下子天旋地转了起来,下一刻已经看到新床顶上罩着的朦朦胧胧的红纱, 红纱上还隐约反着烛光。 一夜红烛尽,被浪翻天明。 隔天直到中午我才起,醒过来的第一刻我就发现自己亏了。 喝得太醉,像猪八戒吃人参果,啥滋味都没尝着。 好在人参果树是自家的了,还有得吃。 婚宴过后两三天,来赴宴的人大多都散了,只留下一些真心想要讨教的人,其中以上了年纪的人居多,年轻人也有,不多,毕竟大部分的年轻人都被收了徒,不好再来找我。 我对于指点旁人这种事还是很乐意的,只是三言两语就能让一个久困瓶颈的人豁然开朗,并没有什么值得吝啬的,何况我平时也没有什么事情干,当真过上了屁事不干,单纯被人养着的生活。 虽然想养我的人可能也很多。 例如一个崆峒派的长老想请我改进一下本门绝学三阴掌,便开出了万两白银的高价。 我替他看了看,发觉这个三阴掌功法简便,歹毒而有效,中掌之人往往一击被中,十息之内立时毙命,就算有高人立刻上前为中掌之人护持心脉,也会因为内力不够抵消三阴掌源源不断的阴毒气息而受伤,这几乎是一种必死的功法。 崆峒派的长老一边叹息一边跟我说,由于三阴掌是本门绝学里最容易入门的武功,大部分的崆峒弟子都会这一招,往往江湖争锋,一掌就要了人命,使得崆峒派好好一个道家门派,名声却臭出万里,他原本也是想和其他门派一样将一些容易入门的武功流出去造福武林的,却卡在了三阴掌上,他想请我将三阴掌改进,至少在杀伤力没有大幅度削弱的情况下,让中掌之人能有个被救治的机会。 说实话,我对这个没有太大经验,假如有个中了三阴掌的人在我面前,我倒是可以试一下。 我想了想,问崆峒派的长老:“你们门派的武学是不是大部分都如三阴掌一样,带有阴寒内气,往往将一内气打入对方体内,便让人痛不欲生,重者五内皆损,死时嘴唇发紫,面色青黑?” 崆峒长老连连点头。 我又问道:“你们的祖师是不是没有妻子儿女?而且门派中武功比较高的人很难留后?” 崆峒长老愣了愣,说道:“祖师有妻子,但确实不曾有后,至于第二个……似乎确实是这样没错。” 我轻咳一声,说道:“这就难怪了,你们崆峒派的祖师应当是个天生阴脉的男人,武道之中九成九是至阳之法,他当时应该被判定无法习武,后来自己另辟蹊径,以阴脉修出阴寒内气,他所创的武功只适合和他一样体质的人或者是体质较弱的女子修炼,正常的男子按照这样的功法修炼,时间长了是会不举的。” 崆峒长老的眼睛瞪得像牛蛋一样。 我示意他伸出手来。 崆峒长老的手一伸 分卷阅读256 出来,我就按上了他的脉门,一道精纯的至阳内气自脉门入,还没过心脉,崆峒长老当时就瘫了半边身子,脸上露出惊叹的神色来。 可怜见的,他大约从习武起就没再感受过正常的内气是什么样子了。 鉴于万两白银,我收回内气之后琢磨了一下,说道:“我传你一门武功,你拿回去让崆峒派的弟子学吧,这门武功名为《阳极经》,武道大全上没有收录,是佛门的武功,阳极则伤,不适合正常人,搭配你们崆峒派的武功刚好,练好阳极经,三阴掌伤人之后如果立刻以至阳内气灌注对方天灵,可以将阴寒内气驱散。” 崆峒长老顿时一副感激得不知怎么是好的样子,我摆摆手,让他走了。 外面还有下一个。 我觉得我有些像是坐堂的大夫,病人排着队来看诊。 下一个病人是个年轻人,浓眉大眼,一身煞气,进门之后倒是很有礼貌地叫了一身前辈,我让他坐也没肯坐,规规矩矩地站在正中央,自报家门道:“在下张熙,宋军小卒,冒昧求见前辈,是想问前辈一事。” 我的目光在他身上打了一个转,说道:“什么事?” 张熙说道:“前辈将武林秘籍遍传江湖,确实是一件好事,但前辈可否想过,同样的一部书籍,有可能被宋人得去,也有可能被金人得去,还有可能被蒙古人得去,岂非资敌?” 我有些奇怪地问道:“我的书在宋地发行,是宋人得到的多,还是金人和蒙古人得到的多?” 张熙说道:“自然是宋人得到的多,但前些日子已有多名奸细携带武功秘籍被捕,还有更多的奸细没有捉到,秘籍一旦离宋,外敌岂有不学之理?” 我敲了敲桌案,说道:“每一样东西诞生之后,或早或晚都会被别人学去,没有因为怕被别人学去而不准自己人学的道理,这叫因噎废食,越是这样,就越是要赶在别人将秘籍遍传之前先学会,武道也分早晚,学了十年的,能跟学了一年两年的一样?何况外敌蒙昧,连纸张都造不出来,让他们用羊皮纸一本本抄下来传到军中?这么大个时间差,宋国都是瞎子吗?” 他可笑死我了。 张熙却没有笑,他神色严肃地向我行了一礼,说道:“张熙此来,正是想请前辈出关,指点军武。” 他这话一出口,身上的气息就变了,至少跟他自称的“军中小卒”完全不符,但我也没有太过意外,只道:“我新婚燕尔的,不准备离开桃花岛,不过你说军武的话,我倒是有些想法,你可以派些人来先试试,但不要多。” 军武无非是些刀枪剑戟,用来杀敌的,我也亲眼见到过,这会儿琢磨琢磨,便道:“武道大全上的武功没有一门适合军队的,还有那些江湖门派发出去的武功,什么掌啊剑啊的,也不适合,军队无非是杀人,我有三千杀人技,不需天赋,只要认真学,脑子没坏掉,一年内能速成,以一敌百要看个人天赋,个个以一当十倒是没什么问题。” 张熙又惊又喜,当即对我一拜到底,只道:“请前辈赐教!” 我叹了一口气。 我能有啥好东西教他们,能教的无非是补天阁的武功。 杀手的武功,杀人之外保住自身性命,就这两点,没什么境界不境界,练多了也没大用,只胜在一个速成而已。 从前说到军队,我总想到什么提枪上马斩人头,大刀一挥军旗扬,就很热血的感觉,等我把补天阁的武功传出去,我只怕以后说到军队,人人都觉得那是一帮阴毒的杀手军团。 张熙离开桃花岛后没多久,就派了五百号精兵来学武,这些人很好管,不用给吃不用给喝不用给住,他们自己啃军粮滤海水建军营,没过几天就在沙滩到桃林的空地上建起了一片连营,每日晨起操练,至夜方休,秋毫无犯,每次指点他们的时候,我都觉得一片阳气扑面而来。 我更想叹气了。 也不知道被我教上一年,这些浑身上下都是军人阳气的大小伙子们会变成啥样。 不过这些大小伙子变成啥样还要等上一年才知道,梅超风变成啥样我算是明白了。 自从这些大小伙子来了,梅超风师兄也不管了,师弟也不爱了,一有空闲时间就跑到桃林里找个地方坐着看大小伙子们练武,初步估计她已经瞄上了四五个,个个比曲灵风高,比曲灵风俊。 我能说什么,我什么都不想说。 毕竟黄药师比哪个大小伙子都要好看。 ☆、桃花记事(20) 阳春三月, 桃花正盛。 今年的桃花底下埋了新阵法, 桃林里冷飕飕的, 花能开大半年,要到秋季里才会停, 相应的, 也就没了每年秋能吃到的水灵灵的桃子。 所谓有舍就有得。 比起桃子,我还是觉得一年过半能看到的桃花美景要好一些。 黄药师去年冬日里送我的那只小狐狸长得过肥了些,平日里喜欢在桃林里蹦蹦跳跳,同一窝的白狐狸,梅超风的那只就体态匀称,尖脸尖 分卷阅读257 嘴, 一派狐狸模样。 我觊觎梅超风那只瘦狐狸,梅超风也经常去盘我的肥狐狸,把肥狐狸身上的白毛毛都活活盘出了一层包浆。 也许这就是人的天性。 我还觉得人的天性是贪图安逸, 比如我,过了几年安生日子, 就一点都不想去到江湖上搅风搅雨,那有什么好的, 安生在一个地方呆着, 比走到哪里让人敬到哪里的腻味日子舒服多了。 黄药师这个人初见时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慢慢熟悉之后发现这是个人间才子, 等到成婚之后,我才发觉这个人间才子不仅会风花雪月,更是个很能过日子的男人。 我说的过日子当然不是柴米油盐酱醋茶, 而是一种过日子的感觉,和有的人过日子就像是在过家家,和有的人在一起,却像是有了个真正的家。 我其实早该发现的,一个专门买了海岛隐居起来教徒弟的人,却会为了一个故人之子夜探皇城,明明喜欢安逸闲适的生活,却会为了一本九阴真经不远千里打上金国王府抢书,黄药师原本就不是个漠视人间的人。 他会写诗作画,也会捕狐钓鱼,他会下棋吹箫,也会种花养草,他会观星布阵,也会洗手作羹汤。 尤其是洗手作羹汤这一点。 这世上肯为妻子下厨房的男人是极少数中的极少数,在有下人仆从的情况下不是很明显,但我记得很清楚,在这一点上,天子王侯和江湖人的区别不大,只除了江湖人出门在外啃干粮吃客栈,他们会带着半个御膳房罢了。 偶尔一次亲手给我烤个东西做个糕点炖点汤,跟献了什么宝一样。 黄药师不仅做了,还做得大大方方毫不掩饰,就像下厨房只是一件很简单很普通的事情,甚至不是我多问了一句,都不知道这顿饭是他做的。 更可怕的是,他初学的时候知道自己做不好,于是只做一些简单的吃食,等到他觉得能够掌握了,桃花岛的灶房里已经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了。 问他原因,他说要么就不做,要么就做到最好。 世家子弟的教育恐怖如斯。 我已经开始庆幸我爹只是个普通做官的了。 除此之外,生活里多了一个人的感觉对我来说并没有半点不适应,也许和黄药师的脾气有关,他大约并不觉得两个人成婚之后就成了一个整体,即便是夫妻之间,他也会刻意留出些距离来,不至于让人厌烦,也不至于过于疏远,甚至更有意思。 又或者是我和他本就是很相似的。 据说两个相似的人在一起,要么就针尖麦芒互不相让,要么就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我觉得我和黄药师之间大约就是后者,只是我们两个的性格注定没法天雷地火,要温软得多。 所谓相见恨晚。 大半年的时间仿佛流水似的过,一怔一天就翻了篇。 张熙派来的五百精兵进步的速度超出了我的预计,我说的正常人一年内能出师是按补天阁训练下级杀手的时间排的,却没想起来当年补天阁势力并不算大,能收到的下级杀手基本上都是街市上的混子乞丐流氓一类,本身就没个好的身体条件,再加上各种偷懒,一年的时间确实差不多。 但精兵不一样,他们年纪在十八到二十五岁之间,都是杀过人见过血的好小伙子,一套基本招式给下去,一个月不到就自己训练得有模有样,两个月已经初步有了补天阁下级杀手的实力。 补天阁下级杀手的门槛有“一对三,十息止”的说法,字面来说就是一个人对上三个人围攻,在十息之内将三人杀死,不过这些精兵每个人的训练程度都差不多,只有少数一些厉害的能做到这一点,他们的实力也不止下级杀手那么低。 我在第三个月的时候将补天阁的中级武招教了出去,这一次搭配上了内功心法,果然这五百精兵消化的时间要长了许多,他们花了……四个月。 等到张熙来接人的时候,他送来的这五百精兵已经算三分之一个补天阁了,个别厉害些的,已经达到了补天阁高级玄铁杀手的层次。 我听见精兵头领叫张熙做将军,这倒让我有些意外,我本以为他至少也是个皇子之类的,否则怎么有这么大的权力,派来如此精锐的军卒一整年什么事都不干跑来海岛上训练? 但我也没有花那个脑子去多想,毕竟想得太多容易秃头,我已经秃过一次,不想再秃第二次。 张熙很快就将那五百精兵召集起来登船离岛,离岛之前又来找了我一次,表示他这次回去之后会将这五百人安排到同僚军中操练士卒,并且会尽快再派五百精兵过来。 我露出了有些一言难尽的表情,问他,“你准备让我帮你训多少批人?” 这个年轻人怎么对前辈一点敬畏心理都没有的? 张熙笑了笑,明明不怎么憨厚的脸上硬生生咧出个农民丰收般的笑容,说道:“辛苦前辈了,晚辈在大将军麾下领精兵八千。” 这还是个青年才俊。 可惜这个青年才俊噶韭菜一样的态度让我对他一 分卷阅读258 点都喜欢不起来,我绷着脸说道:“加上离开的那一批,我最多替你训练五批,鸡生蛋蛋生鸡,挑一些能教人的脑子聪明的人来学才是长久之道。” 大约是我说出的数字已经超出了张熙的预计,他露出了惊喜的笑容,连忙点点头,说道:“晚辈正是这么想的,实不相瞒,这一批送到军中之后,再来的应当就是大将军麾下的全部精锐筛选出的真正精兵了,前辈有心向国,实在是大宋之幸!” 我对大宋两个字的好感还是有一些的,脸上当即露出了一些端倪。 这就是我的缺点之一了,不大会隐藏情绪,做不来什么喜怒不形于色,一般我喜就是真的喜,怒就是要杀人,很好猜的。 张熙这个人很会察言观色,立刻拍了我不少马屁,字字句句不离造福大宋。 等到张熙离开的时候,我答应的五批已经变成了五年。 我反应过来,差点没追上去把这个马屁精一脚踹死。 五年! 每天晨起都要听着海边传来的号子声,晚上没法在海边琴箫相合,有些个别实在笨的,还得亲自教导,这样的日子要过五年! 连黄药师听了之后,都露出有些无奈的神色来。 自家的地盘上长期驻扎着精兵五百,他当然也不会高兴。 也许唯一会高兴的就是梅超风了吧。 我是这么想的。 后来才发觉不是,因为梅超风哭着来找我,说她喜欢的一二三四五六七个心上人一声不吭都跟着那个叫张熙的人走了,走了! 我震惊地看向她,我以为她只瞄上了四五个而已。 梅超风哭得都打嗝了,说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人跑了,找不到了。 我摸了摸鼻子,问她,“你知道他们都叫什么名字吗?下次张熙来的时候,我替你问问,再传个信什么的。” 梅超风抽噎了一下,说道:“知道,但是怎么跟他说?” 我摸着梅超风的那只瘦狐狸的脑袋,也有些噎着了,是啊,要怎么跟张熙说,让他替梅超风传一二三四五六七封信? 我有些犹豫,问梅超风道:“你好好想想,有没有个特别喜欢的,认定了的,想嫁给他的?” 梅超风好好地想了想,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没想过那么多。” 我叹了一口气。 我猜也是。 一句话都没说过,只是每天眼巴巴地看,看也不是专注一个人的那种看,看了这个还有别的,能看出多少感情来呢? 但梅超风还是很难过。 我安慰她,“你不要哭,这批没了还有下一批,你现在年纪也不大,等再过上两三年,就不是你看他们了,是他们看你了。” 梅超风惊道:“还会来吗?” 我以为她是忘不了那一二三四五六七个心上人,摇了摇头,说道:“来的不会是这一批了,张熙说过些日子再派人来训练,是他们全军里的精锐……” 我话还没说完,梅超风就连忙道:“有就行,有就行,我以为再也看不到了的。” 她的眼睛还红着,悄悄地看了一下周围,小声地对我说道:“我就是喜欢看他们操练的样子,看着特别有男子气概,比师兄师弟们好多了。” 这里的师兄师弟们肯定不包括陈玄风,但陈玄风和身高腿长腰细的大小伙子们也没得比啊。 我沉默了一下。 今天的梅超风,仍旧很耿直。 ☆、桃花记事(21) 第二批精兵来得稍迟一些, 刺头也比先前单是张熙手底下的人多了不少,但我不大在意这个。 朝廷最近忙着和蒙古和谈, 意图两面夹击金人, 说实话,这种法子可以用,但要脑子, 目前这个情况很明显是蒙古想要拿下金国,顺手借一把宋人的刀,真提着脑袋跟他们去干简直就是吃错药,并且金国是蒙古和宋国之间唯一的屏障, 一旦金人倒了, 蒙古大军南下是必然的事情,只看早晚。 连我这样一个不耐烦政事的人都懂的道理, 奈何宋国朝廷可能不懂,又或者不是不懂,而是和金人敌对了这么多年,眼睛早就打红了, 并不在意远处的威胁。 我没有什么法子阻止这一切的发生,和谈是大势所趋,不是砍几颗脑袋就能谈崩的事情。 我只好多花些精力替张熙练兵。 送走一批又一批,一年多的时间,桃花岛上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喜事。 曲灵风的女儿出生了。 小姑娘长得又圆又可爱,白白胖胖的随她娘,眉眼倒是跟她爹很像, 曲灵风请黄药师取名,黄药师沉吟了一会儿,给小姑娘取名曲英。 有女同行,颜如舜英。 说实话,每次听见别人家的女儿起名,我都要叹气的。 我爹取名的水准真的跟他才子的身份完全不符。 假如我的本名不叫宝宝,而是叫个什么莺莺燕燕之类好听的,也许我不会那么坚 分卷阅读259 决给自己改名字的。 黄药师则对我说道:“取名说易也易,说难也难,取个有美好寓意的名字极其轻易,难的是父母的心意。” 我把脸埋进他的胸口,觉得好过了许多,其实我也不是真的嫌弃自己的名字,只是觉得别人的名字都有个寓意之类,总会想着要是当年能有个别的名字,会是个什么寓意。 黄药师轻轻地拍了拍我的头,笑道:“宝宝就是个很好的名字,拿出去行走江湖,谁都要叫夫人一声宝宝,岂非天下之宠?” 我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黄药师道:“笑了就好,这世上的日子就是这样,开心是一日,难过也是一日,人总得想法子让自己开心,否则日子过着还有什么意思?” 我认真地点了点头。 春去秋来又一季,临到年关大雪纷飞,却和桃林外驻扎的五百精兵关系不大,他们日复一日练兵习武,身上穿的还是冷硬的盔甲。 我原本是想跟头领说一声,过几天再去教的,然而到了营地才发现,营地里还真没有冷到哪里去。 一是每个营地外面都点着炉子烧着热水,热气腾腾的,二是人多,五百来号在平地上摊开不算太多,但聚集在一起的分量就很不少了,人挤着人,又全是正当年纪的小伙子,挤得大营内外一丝凉气都放不进来。 我以前每次来,要么带着陈玄风,要么带着陆乘风,这次一个人来,少了个演示的人,就随手拎出一个高高壮壮的小伙子来,让他站定。 我顺口问道:“你叫什么?” 小伙子长相清俊,看着还有些面善,他有些拘谨地笑了笑,说道:“我叫高毅。” 我点了点头,抬手把他按成一个扭曲的姿势,对近前的人道:“浅显的武招册子前几天已经发给你们了,我简单指点一下平时的练法,看这个姿势,重心下移,左手放在腿侧,正常时候右手持刀,应该在胸前部分,战场相遇,一刀穿心很困难,不止你们有盔甲护身,所以我总结出三个致命点。” 我在高毅的脖颈和肚腹上虚虚比划了一下,说道:“脖子这个地方一刀向上,刀刃和脖子的接触面积只在刀尖这个部分,很容易就能一刀割喉,而肚腹这里是人最大的脆弱点之一,一刀捅进肚子里,基本上下手狠点,人就救不回来了,第三……” 我瞄了一眼下面。 不管是被演示的还是正在演示的都懂了。 高毅的脸顿时红得很好看。 我说道:“这里不光你们有防备,别人肯定也是有的,但护住了不代表身体没有本能反应,就像这样。” 我飞起一脚,脚还没靠近,高毅已经下意识地伸手捂裆,趁着这个空隙,我一拳轻飘飘地打在他膻中大穴上,动作很缓慢,但高毅依然中招了。 周围一片倒吸气的声音。 我收回手,说道:“武技就是杀人伤人用的,不分高低优劣,战场上生死相搏,没人跟你玩光明正大,我再演示五招,你们这几天同伙之间自己练练,等过年我让灶房给你们杀几头猪。” 军营内外顿时响起一阵欢呼之声。 我叹了一口气。 宋国当初积弱,就是因为重文轻武,青壮不愿参军,一心只读圣贤书,宋国被打得龟缩江南,倒是知道号召青壮参军了,却不肯放权,只让文官带兵,就像张熙,他是武官世家出身,有能力有资格领兵,但他的同僚大部分却都是文官,顶头上司甚至还兼职朝廷大学士之职,让一帮文官上战场打仗,能好就怪了。 不是哪个文官都叫黄裳的。 文官里虽然也有好的,但事实是大部分的文官都看不起武人,这些士卒放到哪里都是精兵良将,在这些文官的手底下,却十天半个月才能吃上一回肉,据他们说,那些杂牌军甚至一年到头只有过年才能喝上一回淡得像水一样的肉汤,生活条件直逼魏晋南北朝。 但这些文官也不是贪污什么的,上头发下来的就这么点,他们只是懒得去管,懒得上书,懒得去要,更不会为了一帮军卒去得罪上面,误了自己的前途。 覆巢之危就在眼下,隔江仍唱后庭花。 我从军营那边回来,顺手捡了一只灰灰的海螺,只是不大好吹,临到屋舍前我又给扔掉了。 黄药师正在廊下吹曲。 吹的是他新编的桃花春夜曲,他这个人很有取名的天赋,编的曲子名都很有些诗情画意。 碧海潮生是极情之曲,惑人如浪潮汹涌,于情意绵绵时杀机四伏,桃花春夜则是纯粹的赞景之曲,寻寻觅觅,一波三折,终在烂漫桃花深处得见清幽。 我站着听了一会儿,却还是忍不住蹦跳了几下,搓了搓手,回房灌暖炉了。 诗情画意是好,但在冰天雪地里吹着风听曲子,还是不要了。 黄药师一曲吹完,过了一会儿才进门,他就像是冰雪做的人,天再冷他也不觉得冷,还很有闲心地在屋舍后给我的那只肥胖狐狸搭窝棚。 我一只手抱着暖炉,一只手把肥狐狸揽在怀 分卷阅读260 里,从窗户缝隙看黄药师搭窝棚。 我说道:“这狐狸跟我们睡惯了,你给它搭得再好,它也不会肯去睡的,何况这么冷的天,木头搭的窝棚能住吗?” 黄药师说道:“狐狸长毛就是为了过冬,这里是避风口,不是很冷,养儿三载尚要独居,何况狐狸和人的计岁之法不同,它也该一个狐狸睡了。” 我伸手摸了摸狐狸肥嘟嘟的肚子,有些舍不得。 木头窝棚搭了一个多时辰,黄药师看了看,又将窝棚从屋后挪到屋檐底下,过了一会儿,又放到了窗户底下。 我问他,“窗户底下就不冷了?” 黄药师说道:“还要铺些御寒的皮毛。”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再等几天吧,现在是最冷的时候,等到春天里再让它出去睡。” 黄药师不赞同地说道:“到了春天就迟了,现在让它习惯睡窝棚,少进屋子里,春天就不会到处飞毛。” 说到底还是为了掉毛的事情。 说实话,我也有些嫌它。 肥狐狸什么都不知道,还在吱吱呀呀地跟我说话,像是哪天要成精了似的。 当天晚上肥狐狸就住上了木头窝棚,黄药师在窝棚外面加了个扣锁,狐狸从里面打不开门,于是吱吱地挠了一夜。 隔天是个大晴天,因为早就跟军营那边说好了,我有了个难得的空闲时间,黄药师也难得地放松了对几个徒弟的压榨,练了他们一个上午,就抬抬手让他们自己去玩了。 说是自己去玩,曲灵风肯定是老婆孩子热炕头,陈玄风必然还是一个人再练几个时辰,梅超风去军营看练兵,如今她已经是个半大姑娘了,长相清清秀秀的,倒确实很能引人注目起来,甚至我还听说这一批的精兵里已经有人在暗搓搓地打听梅超风的消息了。 我很为这个小伙子感到悲伤,他不知道自己眼里可爱的小姑娘心里已经有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个心上人。 对的,又多了三个。 成婚之后,黄药师的徒弟也就是我的徒弟了,他不关心徒弟的个人感情,我倒是挺关心的,梅超风很显然是女生外向,满脑子都是兵哥哥,陈玄风满脑子都是练武,当时伤心了一下也就过去了,只有陆乘风,谁都没想到他对梅超风的感情是真的,从十岁起到现在十三岁了,仍然一心是师姐。 每次梅超风从军营回来,军营那边总要有人遇到鬼打墙,不关上三天三夜不罢休的那种,整个桃花岛上,也就黄药师和陆乘风有这个布阵水准。 这个小小伙子的心态已经很不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完结本篇,下一个世界是三少爷的剑,可能没有CP,主要是想揍谢晓峰。 ☆、桃花记事(22) 肥狐狸和后山的野狐狸生了一窝小狐狸崽子的时候, 欧阳锋提出了辞行。 他在前一天接到了白驼山庄传来的消息。 他大嫂死了,临终前给他留下了一个名为侄儿实为亲子的小娃娃,已经四岁多了。 欧阳锋收到消息就吐了一口血, 整个人昏迷过去, 第二天一醒就要回去。 我对黄药师叹道:“明明是他做得不对,我却忍不住要觉得他很可怜。” 黄药师道:“人有亲疏远近,这是人之常情,何况与所爱阴阳相隔,本就是件可怜的事。” 我怔了怔,说道:“既然如此,你又为何要和我成婚呢?你……会觉得自己很可怜吗?” 黄药师也叹了一口气, 他说道:“怎么会是我可怜,我这一生能和你在一起,最后走在你前面, 闭上眼的那一刻有个人看着我死,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情人之间的死别,最可怜的该是留下的那一个。” 他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发丝,说道:“所以我总是忍不住想要对你好,想把我所有能给你的都给你,这样至少我在的时候, 你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如果……” 我替他说道:“如果你死了之后呢?” 黄药师这一次很久没有说话,他把我抱在了怀里, 抬起头看着窗边,那是桃花岛的日落。 相拥的时间太长,我的眼睛不知不觉闭了起来,有些昏昏欲睡,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了他的声音,他道:“那就去找一个像我一样愿意对你好,能让你每天都过得开心快乐的人。” 我睁开眼睛,看着他。 黄药师也低头看我,语气里难得的郑重,“我死之后,你可以为我难过,但不能难过太久,你可以很少想我,但不能再也不想我,你可以和别人在一起,但你想我的时候,不许有别人在。” 这真的是一个既大度,又小气的男人。 曲英能跑能跳之后,梅超风也是个会自己偷偷跟着男人跑出岛的大姑娘了。 发现她失踪的时候,已经是她离岛的第二天,陆乘风是和她前后脚走的,替他们打掩护的是冯默,后来被黄药师改名冯默风的小家伙。 我起初还以为是陆乘风和梅 分卷阅读261 超风私奔了,还很纳闷岛上也没有同门之间不得通婚的规矩。 还是冯默风期期艾艾地说道:“师、师姐去追一个叫赵程的人,陆师兄去追师姐。” 凡是岛上没听过的人名,基本上都是桃林那边军营里的人,前两天我才送走的最后一批。 我听明白了,然后叹了一口气。 小儿女的事情,我这样的老人家已经看不懂了。 梅超风这个丫头颇有些生存意识,即便是匆匆忙忙去追人,没有带上太多东西的情况下,也知道把这些年攒下的私房钱和首饰收拾起来带走,陆乘风则是难得失了态,一听消息就去追人了,除了一身衣服,什么都没有带上。 黄药师有些担心,我倒是劝他宽心,毕竟陆乘风虽然武功不太行,但脑瓜子灵光,还有一手布阵绝技和医术,嘴皮子也厉害,岛上一群同门有一个算一个没有比他更聪明的,哪怕是摆个摊给人算命骗钱都能过,我倒是有些担心梅超风会吃亏。 后来还是洪七派人给我带来消息,说两个孩子过得都很好,女娃娃去军营找到了人,赵程和那些只是看看的男人不同,他是当真和梅超风互相喜欢的,见到梅超风来也很是惊喜,但他娘不喜欢梅超风,嫌她粗手粗脚,嫌她出身江湖,嫌她没有嫁妆,赵程就只会和稀泥。 然后陆乘风就来了。 他也没做别的,无非就是合纵连横内部瓦解各个击破,和赵程的青梅合纵,和赵程的老娘连横,让赵程和梅超风内部瓦解,然后各个击破。 截止到洪七给我传信的时候,梅超风已经从赵程家里搬了出来,住进了陆乘风的宅子里,照顾因病而显得弱小可怜无助的师弟。 另一方面,赵程的青梅已经和老娘结盟成功。 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我已经看到了结局。 说实话,我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陆乘风不是和桃花岛其他弟子一样的孤儿出身,陆家经商起家,摊子不大,半个天下。 陆乘风一家虽然是旁支,但也是一地豪富。 这个小小伙子脑瓜子那么灵光的原因总算找到了。 知道他们过得不错,并且有可能在两三年内给桃花岛带来曲英之外的第三代,我也就随他们去了,虽然黄药师说着等他们回来一定打断腿什么的,但我知道他只是说说而已。 别说打断从小养到大的徒弟的腿,你就让他打断那只肥狐狸的腿,看他舍不舍得。 黄药师不光舍不得,还给那只肥狐狸的一窝崽子另盖了一间窝棚,这次是用砖石盖的,而且怕它们挤着,盖得很大,十个狐狸也躺得下,还留了两个通风口,一头连在屋子里,这样天气冷的时候打开一端,可以把屋子里的热气渡过去,不至于像一开始那样,把肥狐狸冻得瑟瑟发抖,吱吱直叫。 说起来梅超风的那只瘦狐狸就有些倒霉了,梅超风走的时候是抱上了它的,但到了赵程家里,赵程的老娘并不喜欢狐狸,且觊觎狐皮能卖的钱,找了个梅超风不在的时间,把瘦狐狸用麻线勒了脖子想要勒死,是陆乘风恰好赶到救下的狐狸。 自此瘦狐狸养成了不肯出门的习惯,整天窝在它原先很讨厌的陆乘风身边,已经把自己窝成了另一只肥狐狸。 狐狸一窝一窝生,一年一年养,后来桃林里遍地是狐狸撒欢,桃花白狐,海浪声声,黄药师的曲谱里又多添了几首曲子。 这些年的时间里,宋国和蒙古联合起来攻下了金国,张熙搞掉了顶头上司做了大将军,这个小伙子很有几分想法,在金国故都和蒙古先行达成了和议,将金国大部分土地拱手相送,随即在一片骂声之中带着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戚家军转头攻下了临安自立称帝,蒙古那边还没接收完金国国土,那边称了帝的张熙居然又带着兵马跑了回来。 旷日持久的宋蒙大战就此打响。 说实话,我不太能理解张熙这个小伙子为什么要把自己手底下的兵马叫做戚家军,虽然人是我练出来的,但兵是他自己的,叫张家军不好么? 这个答案我尚没有得到解答,张熙一直奋斗在宋蒙战场的第一线,他确实是个军事上的天才,没几年就把全盘战线推出了金国旧土,打到了蒙古。 张熙这个人不大会阴谋诡计,只会打仗,但就是这一点,他打得风生水起。 蒙古大军不光在和宋人开战,他们的铁蹄已经踏上了更远的北海之地,眼见宋人这边都快越过他们打到北海了,蒙古当即求降,反正降完还能再打。 正好张熙也是这么想的。 接受了蒙古投降的第二个月,宋兵做出了撤出战场的假象,让一部分老弱白日里撤军,夜里偷偷赶回来,白日里再继续撤,留下的则是精锐中的精锐。 也就是戚家军。 我寻思着跟李世民的天策军是一样的。 蒙古那边一松懈,戚家军的刀就上门了。 这一仗只打了一年多。 如果不是急着回国平乱的话,张熙没准连北海都一起打了。 经年战乱,一朝平定,张熙定都长 分卷阅读262 安,望天下百姓得长安,自此天下安。 我有时候真觉得人跟人之间的差距极大,差不多的年纪起事,有人呕心沥血搞了足足二十多年,各种阴谋诡计搞得早生华发,有人花了十来年,不光收回宋土,还打出了另一片版图,不算当年急急忙忙称帝,如今正式登基,张熙也还能算半个年轻人。 但我笑着笑着,又有些想哭。 曲英小姑娘七岁的时候,梅超风和陆乘风手里牵着一个男娃娃,怀里抱着一个女娃娃,肚子里还揣着一个不知道是男娃娃还是女娃娃的小娃娃,就这么回了桃花岛。 可能以为这样就不会挨骂。 然后他们就被黄药师结结实实地打了一顿。 梅超风只被打了一下,剩下的全都打在了陆乘风身上。 彼时陈玄风已经报了家仇,并且很是难得地遇到了一个不嫌弃他浑身铁一样的肌肉的周姑娘,已经成婚两年多了。 看到陆乘风,我还是得夸一下梅超风这个小姑娘,她的眼光是真的不错,当年瘦得跟鸡崽子一样的陆乘风,现如今已经是个斯文好看的青年了,当年就很可爱的模样长开之后,比同门的师兄弟俊多了。 尤其是他们带回来的小娃娃,一个比一个好看。 后来欧阳锋把他的侄儿欧阳克寄了过来,让他拜师在了黄药师门下,成了桃花岛第三代们的小师叔。 这个小师叔很得他亲娘的真传,见到好看的小姑娘就走不动道,小小的年纪,已经在思考娶几妻几妾这样的人生大事。 后来被请了家长。 欧阳锋表示只要侄儿愿意,娶多少女人都行,白驼山庄养得起。 彼时曲英小姑娘的眼里闪过了一道诡异的光。 ——《黄药师篇》完 ☆、三少爷遇害记(1) 我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里离开了桃花岛。 活过百岁尚有前例, 活上两百岁就要被当成妖怪了。 如今坐在龙椅上的张熙的重孙已经几次三番派人来求问升仙之法, 怕是我再不回应他, 就要派兵过来了。 人都怕死, 尤其是皇帝, 享了一辈子天下不够,还想百年千年地享下去。 我已经厌烦了这种日子。 我走的时候只带了一柄玉箫,不再像以前那样不确定能不能在虚空中护住它。 两百年时光, 我长得并不只有年纪而已。 破碎虚空时我的心情很平静, 不像从前或多或少总带着些许哀伤。 就像黄药师说得那样,开心是一日,不开心也是一日, 所以人总要让自己开心起来。 虚空之中,我伸出手取下离我极近的凤凰簪, 将玉箫挂在腰间, 随即一步踏出,握住血河神剑。 再睁开眼时, 我人已在地面。 从一个世界破碎到另一个世界, 对我来说已如推开一扇普普通通的门那般简单。 这当真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 另一样值得庆贺的事是这里的人说话我听得懂,不光听得懂, 还十分熟悉, 正是阔别已久的大宁语言。 只是国非故国而已。 凤凰簪太过醒目, 一凤垂九羽,九羽缀东珠,即便在虚空中空耗了几百年时光, 也依旧华光溢彩,美得惊人。 我看了一会儿,然后把它揣进怀里。 血河神剑是一把看起来很丑的剑,通体赤红,坑坑洼洼,剑头还有一点歪。 我怀疑这世上没有比它更丑的剑。 但久别重逢,我一时看它很是顺眼,毫不在意地把它挂在了腰间,和那柄上等碧玉雕琢而成的极品玉箫挂在同一边。 我这一次破碎虚空和以往哪一次都不同。 我带了钱。 金子。 因为我发现我不管去到哪个世界,最值钱的总是金子,我从来没见过金子不能当钱花的世界。 因此我也比哪一次都要平静。 曲英小姑娘说过,兜里有钱和手里有剑的感觉是一样的,都会让人很有底气。 我不用剑,但明白她的意思。 我现在就很有底气。 我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江湖上走了十几天,发觉这里是个太平世道。 世道越太平,江湖越乱。 七大剑派,四大世家,另有各大江湖组织分薄地盘,百姓除了要给官府交税,还得给各地的“老大”交钱。 这本来是跟我没有关系的,如果不是我在吃饭的时候遇到几个地痞流氓闹事,威胁老板交出三成的收入,并且在老板腿脚不便走得慢了一点的时候,一脚踹翻了我的饭桌。 一共六菜两汤,还带一壶夏日解暑的乌梅茶。 我看向那几个地痞,见他们并没有赔偿的意思,于是只好站了起来,手里还拿着那双筷子。 我问从里间拿了钱急急忙忙出来的掌柜,“这些人背后是不是有什么组织?” 分卷阅读263 掌柜呐呐地说道:“客、客人,你快走吧……” 可惜他的话说得比较迟,领头的地痞已经夺了他手里的钱袋子,一把推开他,照着我走来,眼睛直盯着我腰间的玉箫,选择性地忽略了我同样挂在腰间的血河神剑。 他一边走,一边还嚷道:“你这个丫头是外地人,外地人来了都给我们大老板交进城费!大爷开恩,可以让你拿这玩意抵账。” 地痞头子说着,很是不把自己当外人地伸出手去拿玉箫。 我让开一步,说道:“你们大老板,是做什么的?” 地痞头子身后一个三角眼的小流氓猥琐地笑着,叫道:“这年头竟然还有不知道大老板的,这方圆几百里内,那台上唱的窑子里卖的赌坊里开的,全是大老板的产业,龙哥,这丫头不识好歹,不如送去韩奶奶那儿,过几天就乖了。” 龙哥不屑道:“一个小女娃有什么好玩的,长得也一般。” 三角眼嘿嘿说道:“龙哥你忘了,卖得最好的就是小丽,有人就好这一口。” 提到小丽,龙哥的脸上也浮现出了那种猥琐的神情,恶狠狠地笑了,“那小母狗卖的不是嫩,是骚,你见过能骚一天一夜的小母狗?” 我耐心地等他们讨论要把我卖出多少钱。 最后的结果是六两。 我这辈子都不知道自己居然是值这么多银子的。 我对龙哥说道:“左手还是右手?” 龙哥不耐道:“什么左手右手?” 我当他是随便的意思。 于是我把血河取下来,平平地挥砍下龙哥的一只右手。 手已落地,龙哥还没感觉到疼,直到鲜血飞溅在地上的声音响起,才让他看了一眼自己切口锋利的手腕,惨叫出声。 实话实说,我觉得杀猪的叫声都比他叫得动听一些。 我又看向三角眼,问他,“左手还是右手?” 三角眼的反应速度不慢,腰一软就给我跪下了,连连哀嚎道:“姑奶奶,姑奶奶饶命啊,小的不知道是姑奶奶啊,小的上有老下有小全家都指着小的养……” 我也当他是随便的意思,于是砍掉了他一只左手。 剩下的三个地痞反应过来,都顾不得是二楼,骨碌碌就从楼梯上滚着跑了,还有个人崴了脚,跑得却一点都不慢。 我决定放过他们。 毕竟讨论卖我的是龙哥和三角眼。 掌柜已经傻了。 我从龙哥身上把掌柜的银子掏出来还给他,掌柜却一下子瘫软在了地上,钱也不要了,一副大难临头的样子。 我这个人不行侠则已,但凡动手,就不会半途撂下。 我在两个地痞的惨叫声中走到掌柜的身边,弯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莫怕,我既然管了这桩闲事,就会管到底,把楼下的客人散一散,刚才那三个人必定是去报信了,你让后厨再上几个菜,拿壶好酒来,我今天帮你把事情解决了。” 掌柜的嘴唇青得不像话,抖了半天愣是没说出个连贯的句子来,倒是伙计机灵得很,连忙下去疏散客人了。 我把龙哥和三角眼连带着两只手一起踢了踢,踢到楼下大堂,然后就找了个空桌子,坐在那里等。 掌柜的过了一会儿算是反应过来了,颤颤巍巍地拉住一个小伙计,让他们快点回家去。 但是人来得比他想象得要快。 来的是个叫竹叶青的中年人,长相一般,确实很像一条竹叶青。 就是那种没多大毒性,死命咬也咬不死人的小蛇。 他还带了几个江湖人来,看着很有架势,但掩盖不了本身是几条杂鱼的事实。 我没有和他废话,连血河都懒得拿,直接从竹筒的筷子里取出一把,给竹叶青连带他身边的江湖人分了一人一根,都发到了他们的手里。 手掌心里,前头洞穿。 竹叶青疼得脸色都变了,态度却肉眼可见地变得很是尊敬,连连弯腰,说大老板有请。 我看了他一眼。 竹叶青连忙说道:“不、不……我这就去请大老板来见姑娘!” 他带着人手一根筷子的江湖人走了。 我问掌柜的,“酒菜什么时候来呀?” 掌柜的张了半天嘴,忽然一巴掌拍在伙计的脑门上,大声叫道:“还不去给客人上酒菜,上最好的酒,最好的菜!” 酒已上桌,菜刚过半,竹叶青带着他的大老板来了,这一次来的江湖人更多,挤挤挨挨得有好几十个,将楼下大堂占得满满当当。 我看了一眼大老板,问他,“你带来这些人,是准备杀我?” 大老板大概并不是一开始就是大老板的,他挤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说道:“姑娘武功盖世,小人不过是条地头蛇,哪敢惹过江的真龙,这件事小人已经听竹叶青说了,全都是因为小人的手下有眼不识泰山,还请姑娘大人大量,小人这就把这几个不长眼睛的东西头砍下来给姑娘赔罪!” 分卷阅读264 他说着,还真准备让人这么做了。 龙哥和三角眼的脸上浮现出惊恐之色,顾不得断手连连磕头求饶,既向大老板又向我。 我把筷子撂下,对大老板说道:“我罚过的人,你还想替我做主不成?” 大老板的脸色有一瞬间的扭曲,但立刻恢复了过来,笑道:“小人哪敢,狗东西,还不谢谢这位姑娘饶命之恩!” 龙哥和三角眼忍着疼痛朝我磕头。 我摆摆手,说道:“这里被你们的人砸坏了不少东西,你们跟掌柜的对个账,把钱赔了。” 大老板立刻让竹叶青去办。 我又说道:“我准备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听说这里方圆几百里都是大老板的地盘。” 大老板脸上仍然带笑,说道:“小人不过是混口饭吃,姑娘要是有什么需要,小人立刻……” 我摇摇头,说道:“你没明白我的意思。” 大老板一愣。 我瞥他一眼,说道:“我是说,我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如果让我看到或者听到任何不顺我意的事情,你大老板不管请多少帮手来,也只得去阴间做生意了。” 大老板整个脸色就很难看。 我并不管他,自己喝了口酒。 这两百年我功力大涨,心境也变得很是沧桑,如果不是被扰得烦了,我连桃花岛都不想离开,结果刚破碎虚空,就差点被人以六两银子的价格卖给妓院。 我太难了。 ☆、三少爷遇害记(2) 我在万老三的酒楼住了下来。 万老三就是那个掌柜, 家里老妻去年死了,儿子不肯留在这里, 据说去了什么点苍派碰运气, 想拜师学艺。 这也是很多青壮的想法,只是就我的经验来看, 这些人学成之后, 大部分也都只是独善其身罢了。 还有的为了钱财去做别人的狗, 欺压比自己更弱的人。 那个大老板在我眼里充其量就是个地痞头目,我也不觉得他能找来多厉害的江湖人来杀我,我在这里待了一个月不到,只听人说这江湖里公认第一的是神剑山庄的三少爷谢晓峰, 我打听不着他具体是个什么层次的武者, 但从这里江湖人的基本水平来看,我怀疑他差不多先天。 实在是这里的江湖人太差劲了,撇除掉大老板身边的杂鱼, 我在江湖上遇到的江湖人基本上根本不能称之为习武之人,无非横练了一身肌肉, 靠着些外家功夫走江湖。 对此我并不意外。 只有弱小的人才会拉帮结派, 使得那些江湖组织如雨后春笋直冒。 这个想法在我遇到一个来酒楼后堂挑粪的年轻人时被打消了。 说是年轻人,其实也不大能算了,他已有三十来岁,只是看着像二十出头,还是个小伙子的模样,他有一双非常好看的手, 哪怕手里握着的是个粪勺,也难掩那双手的漂亮。 这人是个宗师。 用剑的宗师。 我有些稀奇地站在不远处看着他挑粪。 他不光是一个人来挑粪,跟他一起的还有个中年人,穿着身苗人的衣裳,这在汉人地界并不多见,我以前见过的苗人大多是苗人的武者,基本上都是女子,苗人不大愿意本族的女子离家,能出来的大部分都是很厉害的武者。 说实话,挑粪并不能算是个苦活,因为只要能够忍受脏臭,粪水一般并没有码头的麻袋重,而且怕洒,一个人只要挑两桶。 但这不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宗师跑去给人挑粪的理由。 年轻的宗师脸色麻木地挑着粪,他挑粪的动作不算熟练,但用那双练剑的手做来倒显得很是平稳,不多时就挑了满满两桶粪水,用长长的粪勺担起两头,抗在肩上。 我要收回我先前的话,我发现我还真的不能算难,这个年轻的宗师才是。 他真的太难了。 我远远地望着他和苗人一前一后挑着粪桶离开的身影,一时之间很是怀疑自己这些日子以来的见识。 江湖上横行霸道的是连内气都没练出几道的半个普通人,挑粪的是宗师。 万老三自从亲眼看见我把大老板一行人赶走,就像是换了个人,比老仆还像老仆,鞍前马后地听我驱使,我虽然知道他也有些怕我跑了的意思,不过并不在意。 我指着年轻宗师离开的方向,问正拿着个拍子给我赶苍蝇的万老三,“那个年轻人是什么人?你认识他吗?” 万老三啊了一声,说道:“新来的吧,跟着老苗子干的,应该是个外地人。” 我点了点头。 万老三拍死一只苍蝇,浑不在意地说道:“老苗子也该急了,他妹妹在韩妈妈那儿做事,名声早坏透了,连苦力挑夫都不肯要她,哄个外地的年轻人倒是可以的,那小伙子看着也壮实,能给他家干几十年。” 我的脸色有些古怪起来。 一个宗师,不光跑去给人挑粪,还准备给 分卷阅读265 人家做上门女婿? 可能这就是个人爱好吧。 我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些时候,一个人冲进了酒楼,一进来就喊救命,我那时候正在二楼吃晚饭,万老三在边上跟个太监总管似的伺候着,听见声音,急急忙忙下去了,不一会儿,带着白天里来挑过粪的老苗子上来了。 万老三有些尴尬地解释道:“姑娘,这是老苗子,铁拳带着人到他家闹事,要抓他亲妹子,小丽原先在韩奶奶那儿做事,现在不肯去了。” 我瞅了万老三一眼,我记得白天的时候有后堂伙计跟老苗子说话,当时说了什么我没注意听,现在想想,应该是在说我。 还真的被当成大侠了啊。 我抓了抓头,问老苗子,“跟你一起挑粪的年轻人呢?” 老苗子明显很急,急忙说道:“阿吉打不了架。” 我更奇怪了,一个宗师想拦着几个地痞流氓还不简单,怎么还让老苗子冒着风险跑出来给我报信? 但多想也无益,我跟着老苗子去了他家。 果然有好些个地痞在闹事,一个很老的老婆子正护着她年幼的女儿,宛如张开了臂膀的老鹅,那个小姑娘确实小小的一个,长得很好看,只是右边脸高高肿着,大约是才被扇过巴掌,白日里见过的年轻宗师却握着个拳头站在不远处,眼神中充满了迷茫和痛苦。 这怕不是个傻子。 我看向铁拳,发现这人我是见过的,正是大老板手下一员。 老苗子见此情景,立刻怒吼一声,冲了上去,就要和铁拳搏斗。 我出来的时候什么东西也没带,顺脚踢起一颗石子,在脚尖踢了两下,一石子朝着那个领头的叫铁拳的人背心射过去。 老苗子还没来得及扑上去,铁拳已经扑地。 老苗子当即冲上去压在铁拳身上,挑粪的大手握成拳朝着铁拳的后脑勺砸。 一下一下,邦邦响。 其他的地痞大约没见过我,吱哇乱叫着要去打老苗子,我连血河剑都没动,弹指之间几道气流上去,就躺了一地哀叫的地痞。 这是黄药师自创的弹指神通。 老苗子还在啊啊叫着打人,我按了他一把,说道:“别打了,再打打死了。” 我倒不是怕这个铁拳被打死,而是得留个活口。 我觉得这个大老板很有胆气,就在我警告完他的当天晚上,就给我闹出了上门逼娼的恶事。 哪怕这个小姑娘从前做过,但现在她不肯了。 老苗子又踢了铁拳一脚。 我假装没看见。 那个老婆子连忙带着女儿来就要给我磕头,我摆了摆手,说道:“没事,我本来也和他们有过节,这个叫铁拳的人我先带回去,地上的这几个让他们躺着吧。” 不想躺也没法子了,腿都断了。 老苗子连忙给我跪下,说道:“这个人身上臭,姑娘碰他会脏手。” 他急急忙忙地把铁拳抓起来,扛在身上。 这就是要替我扛人的意思了。 我对老苗子的热情很是理解,点点头,又对那老婆子和小丽道:“一会儿要是有人来,就让他们来万家酒楼找我,要是碰了你们一根手指头,让他们想想白天那两个断手的人。” 老苗子又想下跪了,只是他扛着个人,这个动作对他而言有点难度,那个被叫做阿吉的年轻宗师则跑来扶他。 小丽和老婆子抱在一起,泣不成声。 我看向阿吉,阿吉也看向我。 我问他,“如果我不来,你准备亲眼看着他们把人带走?” 阿吉张了张口,半晌才道:“我不知道。” 我奇怪地说道:“你为什么不知道?” 阿吉没有说话。 小丽却替他说道:“因为他是个没用的阿吉,他只会挨打,不会打架,哪怕别人把刀送到了他肚子里,他也只会忍着。” 我怀疑他有什么心理疾病。 我准备去找一趟大老板,临走之前,我看了看阿吉,说道:“你手里虽然没有剑,但我知道你是个剑客,不管你有什么过去,手里握过剑,就不该没有胆气,你准备碌碌无为过下半辈子的话,当我没有说。” 阿吉仍旧低着头,扶着老苗子的手微微颤抖,他颤声说道:“我只是不想再杀人!” 我稀奇起来,让老苗子把铁拳先放下,问阿吉道:“假如你不想杀人,那为什么要学武?学武就是为了杀人。” 阿吉看着我,我也看着他。 也许并没有从我眼里找到他想要的,他垂下眸子,语气里的颤抖却已不在了,他轻声说道:“为名,为家族,为自己,唯独不为杀人。” 我想了想,说道:“这倒是好理由,我问你,假如有人杀了你父母,你杀不杀他?” 阿吉垂着眼睛,说道:“杀。” 我问他,“假如有人杀你的朋友,你杀不杀他?” 阿吉看了一眼老苗子,说道:“ 分卷阅读266 杀。” 我又问他,“假如有个杀了许多无辜百姓的恶人在你面前作恶,你杀不杀他?” 阿吉握紧了拳,说道:“杀。” 三个杀字一出,阿吉的气息已经变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江湖并不只有名利纷争,不想杀的人可以放过,想杀的人不能不杀,既然心中有剑,就别把自己埋没了。” 我不觉得隐居是件坏事,但再隐居也不至于把自己弄成个连人都不肯杀,被人欺到头上来,也只知道站在一边的鬼样子。 阿吉说道:“我知道了。” 我拍拍他,说道:“你把铁拳带上,我们去找大老板。” 阿吉点了点头,把地上的铁拳扛了起来,他大概扛了一天的粪桶,身体已经有些惯性,姿势和老苗子一模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本世界为《三少爷的剑》by古龙,应该会很短,毕竟原著剧情也没多少,基本剧情大概就是天下第一谢晓峰在厌倦了杀人之后假死脱身,跑到妓院喝酒欠钱给人做了几天龟公,没活干之后和老苗子一起去挑粪,期间被人捅刀也不还手,被人起外号“没用的阿吉”,老婆子被地痞打死之后,他忍不住杀了人,然后和大老板杠上,大老板请来的江湖人没一个打得过他,最后被认识他的人揭露了身份,然后一个叫燕十三的人要和他约架,他在约架之前中毒,一个叫段十三的人救了他,结果段十三就是燕十三,燕十三救了他和他掐架,最后因为燕十三的夺命剑太强,燕十三自杀死掉了,谢晓峰就还天下第一了。 谢晓峰不是男主,本篇没有男主,他睡过的女人太多了,出场过的女人除了老丑的,基本都跟他睡过,睡一个渣一个,唯一没睡过的大概就是他儿媳妇了,古龙先生的所有文里,他是渣王之王,可能这就是浪子吧。 阿吉:突然清醒。 霜:点拨了一个迷茫的小伙几。 几天后 阿吉:一旦做了谢晓峰,一生都是谢晓峰。(浪子警告) 霜:??? ☆、三少爷遇害记(3) 我对大老板着实没有什么敬畏心理。 就像狼不可能敬畏一只兔子。 阿吉也没有。 他沉默地跟在我的身后, 明明是个跟随的动作,却做得如同在自家后花园里散步, 他就像这辈子从没跟在人身后过似的,步子很别扭。 我推断他应当是个出身良好的江湖世家子弟。 这种人我从前也见过一些,大部分功夫不行, 傲气却一个比一个足, 阿吉看着没什么傲气,但他有傲骨。 有傲骨的人最适合练剑。 我跟阿吉一前一后地走着, 并不担心找不到大老板,毕竟阿吉的背上还背着一个大老板的心腹手下。 大老板住在城外的一处别庄上。 据说那是大老板的势力所在, 每天来来往往都是练家子,至少有百十来个护院,要是到城里调动,人更多。 阿吉问我, “杀多少,杀谁?” 我摇了摇头, 说道:“不用杀太多人,一个大老板,一个竹叶青,加上几个小头目, 那些地痞流氓不碍事,没了大老板,他们抖不起威风。” 阿吉点了点头。 在高手的眼里,人比鸡鸭还要好杀。 毕竟鸡鸭杀来是为了吃, 还有褪毛去血挖内脏等一系列的后续要料理,而杀人只要一刀。 对阿吉来说,大概是一剑。 我对刀和剑的看法是一样的,都是杀人的工具。 我把竹叶青交给阿吉,去了正院杀大老板。 这并不能算是一场刺杀,毕竟我先前就已经善良地警告过他,但这位大老板实在是很不按常理出牌,为了抓个小姑娘回妓院上工,现在,他连带着他的心腹手下也要一起去死了。 大老板的院子里有护卫。 护卫里有一个先天高手和一个快到先天的中年人,我只当他们是空气,轻飘飘地掠进了大老板的卧房里,站在床头,确认了一下床上躺着的大老板确实是我见过的大老板。 我伸出手。 然后扭断了他的脖子。 床榻靠里还睡着个妇人,我轻手轻脚地离开了。 我出去的时候,阿吉已经在前院和大老板的打手交上了手。 整个别院的打手都朝着他那边去了。 我叹了一口气。 别看这个小伙子有宗师的水准,在杀人这方面,他去补天阁当铜牌杀手我都不要他。 我找到阿吉的时候,他手里正拿着一把剑,地上倒着几具尸体。 百十来个打手围着他,却没一个人敢上前。 我问阿吉道:“竹叶青死了没有?” 阿吉点了点头。 我一步飞掠出去,拎着他的后衣领,把他带出了围困圈,随即踏空而起。 阿吉乖乖地被我拎着飞,直到回了城,我把他 分卷阅读267 在老苗子家不远处放下。 我问他,“以后有什么打算?” 阿吉说道:“我要回家。” 这个答案让我有些羡慕。 我已经很久没能理直气壮地对别人说一句我要回家了。 我点了点头,说道:“我姓戚,单字一个霜,后会有期。” 阿吉看着我,眼里透着清亮的月色,他说道:“我有一种直觉,你的武功很高,比我高。” 我已经准备走了,听见这句话,又回过头来看了看他,说道:“你能有这种感觉,说明离你剑法大成的日子不远了,等你突破之后,或许我们还有切磋的机会。” 阿吉笑了,说道:“我姓谢,谢晓峰。” 我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但没有多想,点了点头,说道:“知道了。” 谢晓峰看着我,忽然说道:“戚姑娘,你愿不愿意跟我回家去?” 他的神情里带着一种奇特的诱惑,像是那种两情相悦后的撩拨,只在意会中的轻浮,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一时竟愣住了。 谢晓峰说道:“姑娘觉得我唐突了么?” 我看他的眼神已经很不对了。 谢晓峰却一点察言观色的本事都没有,他坦然得像是在和多年的老友说话,道:“男人总是很会掩饰**,但我不肯,我有过很多女人,却已经很久没有为人动心。” 我也已经很久没有为人动手。 谢晓峰说道:“我知道姑娘一定会拒绝我的,但我总得说出来。” 我点了点头,说道:“我也知道你一定不肯束手挨打的,但我总得打你。” 话落地,我拔出腰间玉箫,宛如一个拔剑的姿势,瞬息之间直朝着谢晓峰攻去。 谢晓峰没有避得开。 这其中可能有他没带剑的原因,但我觉得更大的可能是他没想到我会对他动手。 这是个被女人宠惯了的男人。 玉箫当头一击敲在脑门,谢晓峰整个人都滞了一下,我人已近前,随即伸手,给了他两个大嘴巴子。 鉴于我从没见过被人调戏两句就打死人的,所以没有下狠手。 谢晓峰大约从来没有挨过大嘴巴子,我都把玉箫收回腰间挂好了,他还是直愣愣地站着没有动。 我想了想,觉得这个时候要是骂他一句色胚,观感可能会很怪异,像打情骂俏一样,于是竖起眉毛凶恶地骂道:“小畜生,以你的年纪,叫我婆婆都嫌小,这两巴掌是替你家里人打的,滚!” 谢晓峰看了看我,犹豫了一下,说道:“不知婆婆尊号是?” 我指着路口,“你滚不滚?信不信我打死你?” 谢晓峰道:“冒犯婆婆了,我……” 我抽出玉箫。 谢晓峰麻利地滚了。 我心情很不好地回到了万家酒楼。 太监总管万老三披着衣裳打着灯笼上前伺候,连热水都打好了,一副恨不能真做了太监,好进房间伺候的样子。 我泡了个澡,心情好了许多。 我给了万老三一块金饼,让他明天换个厨子来,我不是很喜欢这里的辛辣口味。 万老三连忙答应下来,却不肯要金饼,我瞥了他一眼,说道:“恩是恩,钱是钱,你不收钱我没法安生住下。” 听到我还准备住下,万老三一副激动得恨不得昏死过去的神情,立刻收下了金饼。 我是当真准备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 大老板死了,竹叶青和几个心腹手下也死了,他手底下的势力一定会分散成好几个像龙哥那样不成气候的小势力,我要是拍拍屁股走了,倒霉的很可能是这里的百姓,相反,我要是踏踏实实在这里住些时日,这些小势力不敢在我眼皮子底下抢掠,收不到钱,过不了多久自己就会散了。 何况酒楼住着也挺好的。 人多,热闹,我喜欢热闹。 过了两天,我听万老三说老苗子家里收留的那个年轻人走了,他还在那里唏嘘什么小丽,我的心情就又不好了。 那天晚上打了谢晓峰,我回去之后就很后悔。 后悔没有多给他几个大嘴巴子。 毕竟这也可以算是我生平第一次被陌生人调戏,第一次没有经验,打了两个巴掌以为够了,但回去之后越想越气,越气越想,这气就更大了,两个巴掌又怎么够消气? 可惜这两天我一直在忙着处理滋事的地痞,以为人放在那里丢不了,结果这才三天不到,人就跑了。 江湖那么大,一个人丢下去,连个水花都翻不起来,只为了追上去再打几个大嘴巴子就花费精力去找人,一点都不划算。 我在半个月后的某天从城外打猎回来,在万家酒楼门前见到了一个女人。 一个很美,很忧郁的女人。 她至少有三十岁,脸庞却如少女一般白皙,她有一双很动人的眸子,身姿纤弱得像是一阵风就能吹散。 她一见到 分卷阅读268 我,就盈盈地向我下拜。 我后退了一步,女人便叹了一口气,不再坚持下拜,在侍女的搀扶下站起身。 她道:“我叫慕容秋荻,是江南七星塘慕容家的女儿。” 我想了想,倒是想起来一点。 七大剑派,四大世家。 我点了点头,问道:“你有事情想要求我?是你的家族没办法帮你的?” 慕容秋荻那双忧郁的眸子里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悲伤和怨恨,道:“我想请姑娘为我杀一个人。” 一般情况下我得礼貌地问一问杀谁。 但我有些怀疑地看了看这个自称是慕容世家出身的女人,她的武功绝不弱,已有先天水准,如果她没骗我的话,她出身江湖四大世家之一的慕容世家,那么有什么人是她杀不了,又觉得我能杀得了的? 我问她,“你怎么知道我能帮你杀人?” 慕容秋荻的声音很柔弱,和她的人一样,她轻声细语地说道:“这个江湖上,什么都能瞒得住,唯一瞒不住的,就是实力。” 她显然并不想说出自己的门路来。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们进去说。” 慕容秋荻很有礼节地后退一步,请我先行。 说实话,我并不是很相信她。 说是直觉也罢,说是别的什么也好,我总觉得这个女人没有看上去的那么柔弱,一个人倘若要给自己硬带上一张不属于自己的面具,还戴得很完美,那么她的秘密一定就有很多。 慕容秋荻给我讲了一个始乱终弃的故事。 故事里她是个可怜的无知少女,第一次见面就在草地上和一个叫谢晓峰的男人情不自禁了,第二次见面是她的订亲宴,谢晓峰把她劫了出来,她那时鬼迷心窍,也就跟着他走了,两个人私奔没几个月,谢晓峰就把她送回了家,什么借口都没给,只让她等他七年,他就来娶她,结果她等了十五年,也没有等到谢晓峰来找她,甚至今年他们的孩子都十五岁了。 慕容秋荻说到这里,眸子里满是泪光,柔弱得像是一口气喘不上来就会死掉。 我听着,时不时吃一口万老三送来的新鲜的瓜。 故事很好听,瓜也很好吃。 我最后点评道:“一个男人如果下定决心要娶你,七个月都等不起,他让你等他七年的时候,就已经是在骗你。” 慕容秋荻泣不成声。 ☆、三少爷遇害记(4) 我不相信慕容秋荻。 倒不是说我不相信她讲的这个故事,而是不相信这个人。 她给我的感觉不是很好。 我问她, “假如现在谢晓峰回头, 并且答应跟你一生一世在一起,你会不会心软放过他?” 慕容秋荻怔了怔, 流泪道:“不, 他不会, 因为他是谢晓峰,没有人能让他停留。” 我忽然想起了什么,说道:“三少爷?” 慕容秋荻似是被我的问题惊了一下,她问道:“你不知道他是谁?” 我说道:“刚刚想起来。” 翠云峰下,绿水湖前,神剑山庄, 江湖上四大世家之首的谢家的三少爷, 据说他十来岁就击败了名剑客华少坤,青年时问鼎江湖, 未尝一败,后来他在山庄前挂出天下第一剑的金匾, 无数江湖人慕名前往挑战, 无论武功高低,都做了他的剑下亡魂,煌煌战绩令天下侧目,群雄低首。 慕容秋荻说到这里的时候明明带着恨意,却也掩盖不住那一点淡淡的骄傲。 假如我再年轻一些,或者没有见过谢晓峰本人, 大概也会被激起战意,但我现在的心态已经和年轻那会儿不一样了,我做天下第一太久,对名声这个东西已经很提不起劲。 我也曾天下侧目,令群雄低头,但百年之后,听故事的人已经死去,唯有说书人偶然提起,只当笑谈。 我把手里的瓜吃完,对慕容秋荻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跟我无关,你是个怎么样的人也跟我无关,假如你只有这么一个理由来找我杀人,我只能说,这不够。” 谢晓峰在感情上不是个好东西,但他在江湖上留下的也不止是威名,还有侠名,他曾为一伤残幼童找上昔年江湖第一组织青龙会,一人一剑一马杀得血流成河,救出无辜百姓千余人,也曾在荒年独闯贪官府邸,盗开粮库大门,救一省三县饥民于水火,至今还在官府通缉令上排位第一,也许这些对他来说只是顺手而为,但我不杀这样的人。 慕容秋荻似乎也料到了我会这么说,她擦了擦脸上的泪痕,说道:“这的确是一件很需要勇气的事情,假如我说,我知道他的剑中有破绽呢?” 她说这话时眸子亮得惊人,似乎这个秘密可以打动天底下最铁石心肠的人。 我眨了眨眼睛,有些古怪地说道:“你拿他的破绽,从我这里买他的命?” 我听着怎么这么奇怪呢? 慕容秋荻怔了怔,说道:“他是神剑山庄的三少爷, 分卷阅读269 是天下第一的谢晓峰,只要杀了他,无数的人都会记住你的名字,你会是天下第一。” 这是名,有了名就有利,无数的人追名逐利,但我不在此间。 我用帕子擦了擦手,起身道:“慕容姑娘,我怕是帮不了你这个忙,我很同情你的遭遇,如果我再见到谢晓峰的话,我会帮你打他一顿的,但杀人还是免了。” 慕容秋荻看着我,说道:“你明明有能和他匹敌的实力,却不肯杀他,连名利都不要,还是,你也爱上他了?” 这个丫头真是胡搅蛮缠。 我摇摇头,说道:“总有的人不要名不要利,一心过好自己的日子,你走吧,下次有机会我帮你教训他。” 慕容秋荻没有纠缠,对她这样的人来说,纠缠是一件失礼的事情。 送走慕容秋荻没几天,我接到了一封点苍派的帖子,和一封崆峒派的帖子,还有一些杂七杂八不知名的小门派或者小组织的帖子。 我粗略地看了一遍,点苍派和崆峒派是因为那天我杀大老板的时候,他们派去保护大老板的人完全没有察觉,人就被我杀了,这在江湖上是一件很打脸的事情,于是他们给我下帖子,准备叫我过去让他们打个脸。 我说的有些直白,毕竟两封帖子都很客气,很委婉,但意思就是这么个意思,这两家还约好了地方请我过去,是个叫飞云山庄的地方,离我住的地方不远,来回三天时间。 其他的就是一些简单的拜见帖子,我都放着没有理。 我拿着崆峒派的帖子看了一会儿,总觉得有什么不太对劲的地方。 我以前也见过崆峒派的人,还替他们改进过祖师传下的功法,那天晚上我遇到的那两个先天和接近先天的人身上并没有崆峒派弟子一眼看过去十分显眼的阴寒气息,倒有些像是后来被我改进了功法之后的正常样子。 那天晚上的那两个人里倘若当真有一个是崆峒派的人,那他们的武功又是什么样子的?这个崆峒派和我见过的崆峒派又有什么不同? 想到一个可能,我整个人都有些发颤起来。 我在帖子下达的第二天就到了约好的飞云山庄。 飞云山庄的庄主许飞云是个斯文儒雅的中年人,他早年是点苍派弟子,后来回到故乡建立飞云山庄,在江湖上也颇有些名声。 点苍派的人已经到了,崆峒派的人还在路上。 毕竟离约好的时间还有五天。 点苍派来了两个长老,十来个弟子,长老四十出头,一个叫黄兴平,一个叫刘盛,是点苍派这一代的点苍七剑之二,弟子倒都是年轻人,最大的也没有超过三十岁,气势汹汹的。 所谓点苍七剑,就跟全真七子差不多,属于单干不成,只能群攻的,点苍派有一种剑阵,需要七人合剑才能发挥出最大威力,我本以为他们会来七个人,但想想倒是我高估自己了。 黄兴平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刘盛倒是和善,只是他手底下的弟子看着不大和善,还有个年轻的小伙子一直斜着眼睛看我。 我没有理两个长老,看着那个年轻的小伙子,问他,“你看起来很讨厌我?” 小伙子怒道:“你算个什么东西,我……”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刘盛按下了,刘盛喝道:“曹冰,我知道你一心去找那个什么燕十三挑战,但既然来了飞云山庄,就不要落了我点苍派的名声!” 被叫曹冰的小伙子忿忿不平地说道:“她只不过是一个女人……” 刘盛给了他后脑勺一下子,紧张地看了我一眼。 说是打,其实是护。 我对刘盛说道:“他还是个孩子,我不跟他计较。” 曹冰怒道:“你这个小丫头片子说谁是孩子?” 我和善地看了看他,说道:“你想去找一个叫燕十三的人,他很厉害吗?” 曹冰大约是觉得我比较和气,怒火略散了一些,却还是冷笑一声,说道:“他算什么东西,我会打败他的。” 我点了点头,说道:“天底下的人在你眼里,有没有算个东西的?” 曹冰一时噎住,但还是不情不愿地说道:“除了我师父之外,天底下也只有一个谢晓峰配当我的对手了。” 谢晓峰大小是个宗师,这个小伙子刚刚到先天境界。 我没有拆穿他,温柔地说道:“既然如此,你愿不愿意和我打一场,让我见识见识和谢晓峰匹敌的武功?” 曹冰立刻就要答应下来,刘盛还没来得及说话,黄兴平便开口道:“小孩子没见过世面,姑娘尽管教训,给他留口气就是了。” 我瞅了他和刘盛一眼,发觉这个点苍派确实和其他江湖门派很是不一样,明明是找回场子的活动,被他们说得像正常江湖切磋,而且主事的人说话做事都挺有分寸,这么客客气气地有言在先,任是谁,便是再大的气,也不至于要曹冰伤筋动骨了。 我喜欢这样的态度,点了点头,跟着一行人到了飞云山庄的演武场。 曹冰是用剑的 分卷阅读270 ,剑法也已经小成。 出于对他的尊重,我在下场之前把玉箫解了下来,血河剑放到一边,空着两只手准备上去。 曹冰立刻叫道:“你为什么不用剑?” 虽然很想在这个时候来一句“因为有人说过用剑的不是女人”,但我还是忍住了,对曹冰道:“我怕伤了你。” 我早已能收放自如,不是怕伤了他的人,而是怕伤了他的道。 武道的碾压,足以让一个刚刚剑法小成的年轻人再也没有勇气握剑,所以我不能用剑,假如我是用拳头打的他,他总不会再也握不起拳头来。 曹冰完全不懂我的好意,还在高声叫嚷,“你这是在侮辱我!剑客对战,岂有不用剑之理!” 我叹了一口气,把血河剑拿在手里。 曹冰满意了,他见我下场,还很有底气地站在原地等我先攻击他。 我原本是想给他几个大嘴巴子的,但现在竟然觉得他有一点傻得可爱。 于是我提着剑上前,伸出另一只手,啪啪两巴掌,都扇在了他的右脸上。 只是两个大嘴巴子了。 曹冰直愣愣地站在原地。 刘盛连忙喝道:“小畜生,还不下来!戚姑娘已经对你手下留情了。” 曹冰呆呆地摸了一把被我打过的地方。 我笑眯眯地看着他。 良久,曹冰大叫道:“我不相信!再来一场!” 于是我又给了他两个大嘴巴子。 曹冰还叫:“我不相信!” 在点苍派众人的注视下,我几乎有些不好意思再打他。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打谢晓峰。 ☆、三少爷遇害记(5) 我最后也没有下手太重。 毕竟当着人家长辈的面, 扇几巴掌已经足够了, 再动更重的手, 就是存心要结仇了。 我不怕和人结仇,但不喜欢和人结仇。 曹冰从场上下来的时候, 整个人显得失魂落魄, 好像这辈子都没经历过这么大的打击,可怜得让人几乎都要心软了。 我善良地问他, “现在,你觉得我算是个东西了吗?” 曹冰愣愣地看着我, 好半晌才憋出几个字道:“你……你究竟……” 到最后我也不知道他想说我究竟怎么了。 刘盛第一个上前来, 把曹冰拉到身后, 连连对我笑着拱手道:“姑娘好武功, 这次我点苍派认输了, 我与师兄这次出来另有他事,不日便要离开, 他日若有机会, 再与姑娘叙话。” 我啊了一声, 我之前还以为他们会等崆峒派来了之后再走的。 但看刘盛一副急匆匆的样子, 我也只好摆摆手, 说道:“本就没什么大事, 两位长老有事先行也好, 下次有机会一起喝酒。” 刘盛连连道:“会的会的。” 曹冰还想说什么,我看向他。 年纪不大的小伙子脸颊上霎时浮现出一层红晕,期期艾艾地说道:“你、你那是什么武功?” 我诚实地说道:“对付你, 我还没用上武功。” 曹冰顿时怒道:“你这个女人,是在故意羞辱我?” 我摇了摇头,说道:“假如是你,面对一个从未练过武,手无寸铁的幼童,你想扇他一巴掌,难道还要用上武功?” 我这完全是实话实说,毕竟曹冰这点武功在我的眼里有就和没有一样,一个心志不坚手脚无力内气不足浑身破绽的对手,我但凡用上三分力,他这会儿已经是死人。 曹冰却认准了我在羞辱他,脸颊上的红晕更明艳了几分,我也是这会儿才注意到他长相白皙清俊,一旦生起气来,倒比平时更漂亮一些。 可惜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能入我的眼了。 珠玉在前,人就很容易挑剔。 我想起先前遇到过的谢晓峰,他出身不错,相貌英俊,名气很大,在江湖传闻中,据说这世上根本没有女人能够拒绝谢晓峰,即便是再贞烈再警惕的女人,都没法抵抗谢晓峰的魅力,从而心甘情愿地把身子给他,甚至没有人奢求名分。 我当时只听传闻,倒是有些好奇,后来见识到了,却有一种见面不如闻名的失望之感。 假如这个江湖最耀眼最夺目的男人都只是这个德行,我还真的没有在这里安家落户,过个百年的想法。 点苍派的人离开了,崆峒派的人来了。 崆峒派明显比点苍派要重视这一次约架,他们派来了四个长老,个个都在先天之列,从面相观察,我没发觉他们有和正常人不同的地方,第一次见面就打探对方的功法未免有些失礼,我只好面上笑着,不多时就把一个长老诓进了演武场。 然后这个崆峒派的长老使出了糅杂着《阳极经》的三阴掌。 正是我当年给那位崆峒长老改编过的版本。 我愣愣地伸出手接下了这一掌。 倒是崆 分卷阅读271 峒派的那个长老立刻反应过来,以为我受了伤,连忙运起极阳功法,想要替我医治。 我避开他的手掌,语气里夹杂着一丝颤抖,问道:“长老方才使的,可是崆峒绝学三阴掌?为何阴极内气中却夹杂着几分阳气?” 崆峒派的长老黑黝面皮上泛起疑惑神色,但还是解释道:“确实是三阴掌,但三阴掌从来都是带着些阳气的,不然练久会伤身,我崆峒派历来都是阴阳功法混练,宛如太极相生。” 我连忙问道:“是历来如此?我如何听闻崆峒派祖师天生阴脉,故而传世功法皆为阴极之法,不适合常人修炼?” 和我交手的长老拧着眉看我,仿佛在看一个无理取闹的小姑娘。 我的心不由沉了几分。 这时底下一个眉毛胡须都白了的老者想了想,却道:“这其实只是近千年的一桩传闻,说我崆峒祖师的功法天生缺陷,后来一位掌门得了高人青眼,传下一本《阳极经》,崆峒派才有了如今的阴阳双法,也有人说阳极经本就是那位掌门所创,但我崆峒派内还是更相信阴阳双法皆为祖师传下,毕竟年代已远,虚虚实实,实难分辨。” 我呆呆地问道:“那个传闻中的高人,叫什么名字?” 老者疑惑道:“说来也巧,许多门派都有类似的传闻,却没人能说出高人究竟叫什么名字,据说高人住在东海仙岛,传道千篇,崆峒派的传闻里,以桃花夫人代指那位高人,也有其他门派叫白狐姥姥,天狐神的。” 我几乎有些眩晕。 《阳极经》本身只是一门道家内修功法,是我改编之后才有了武功心法的效果,这才传给崆峒派那个长老,如今却在另外一个破碎虚空之后的世界重新遇到,那些什么桃花夫人,白狐姥姥,岂非就是我? 我满打满算也只在桃花岛待了两百年,然而在这里,我的旧事却已经成了近千年前的传闻,甚至这里武道落魄,整个江湖最厉害的只是谢晓峰那么个宗师。 唯一的解释便是,破碎虚空不仅是去到另外一个世界这么简单,更可能的是,连时间也可一并扭曲。 时间是否只会向前,而不会回溯? 我打发掉崆峒派的几个长老,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想了很久。 半夜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连夜赶回了万家酒楼,让万老三给我列了个名单,随即按着名单挨个上门,把附近方圆几百里稍微成些气候的地痞流氓头子集中起来收拾了一顿,坏事做多的直接打死,有些侠义心肠的留一条命,彻彻底底把后患解决了。 然后我就和万老三告了别。 我本想在万家酒楼多住一些时间,假如住得乐意,在城内买个住宅安安生生地过些年也是可以的。 但我现在有了目标。 找上那些千年前就有的大门派或世家,年代越早的越好,我想多知道一些关于千年前,我的事情。 我总觉得这是一次不可错过的机会。 假如,假如…… 第一个要找的当然是皇室。 如果说有什么地方能够保存下最多的古籍,那一定是皇宫。 好巧不巧,要去皇宫,路上可以经过两个世家。 一个火焰山,红云谷,夏侯世家,一个翠云峰,绿水湖,神剑山庄。 前者名声不如后者,但据说也是不可小觑,而后者正是谢晓峰所在的谢家,其实我并不想去什么神剑山庄,因为神剑山庄的历史并没有夏侯世家悠久,据说神剑山庄第一代庄主也不过是几百年前的人物。 但抵不过顺路。 我准备先去夏侯世家探一探,假如这里的千年前当真有过我,那么堂堂一个世家,当然会保存有那会儿发行天下的武功秘籍。 我记得武道大全卖得最好,几乎习武之人人手一本,虽然大部分的人都是半途而止。 我骑着一匹马穿州过府走了五天,在天快黑的时候走到了一处竹林边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这对江湖人来说是很常见的一种情况。 我忽然想起来,许多年前我打了猎还会自己烤着来吃,但现在,我身上连调料都不会随身带着了。 人是一种很容易被宠坏的动物。 我打了两只竹鼠,一时之间竟然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先前在万家酒楼,我打了猎也有厨娘帮忙炙烤的。 我看着两只瑟瑟发抖的竹鼠,叹了一口气,顺手把它们放了。 就在这时,不远处竹林边上一看就非富即贵的一行人中忽然有个很温柔的女声开口道:“这位姑娘,可是出行不便?不如过来一道用些吃食吧?” 我顺着声音看去,见是一个十分美貌的女人,她有一双星辰般璀璨的眸子,比起这双眸子,她的五官都要算得上普通了。 我从那双眼里看出了善意。 但这女人身边的男人却重重地哼了一声。 我看了看那个男人,即便是屈膝在烧火,也能看得出来他个子极高,长 分卷阅读272 相也颇有几分英俊,他一只手揽在那女人的肩上,让人一眼看去便知他们的关系。 女人对身边的夫君笑了笑,说道:“郎君,都是在外面的人,顺手帮一把也没什么,是不是?” 也许是她笑得太温柔,被她称为夫君的男人轻哼了一声,但这却也是妥协的信号了。 那女人笑得更好看了,对我招了招手,说道:“姑娘快来吧,待会儿我让下人给你也搭个帐篷,这里夜间虫子多,咬人很疼的。” 有吃有喝,还有帐篷睡,谁也不会拒绝,我点了点头,笑眯眯地走了过去。 我本想坐到那女人的身边去,她的夫君却不肯让,对我说道:“不要靠近我夫人。” 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那女人,只好怀着疑惑坐了下来。 那女人对我笑道:“见笑了,这是外子夏侯星,我叫薛可人。” 作者有话要说:失策了,明天打谢晓峰。 ☆、三少爷遇害记(6) 我听说过夏侯星。 据说是夏侯世家这一代最优秀的子弟, 也是夏侯山庄的继承人, 擅使千蛇剑,在江湖上威名赫赫,比起他的威名来, 坊间流传更广的却是他的爱妻之名。 据说夏侯星和他夫人薛氏青梅竹马,自从娶妻之后, 就再也不肯把眼睛落在别的女人身上,据说他不管走到哪里,都要把夫人带在身边, 据说他在西湖一掷千金,几乎将身家花去大半,只为了给夫人建一座二十层高的摘星楼。 我觉得江湖传闻还是很有一些可信度的。 至少我这么个大活人坐在这两夫妻的对面,除了薛可人会轻声细语地和我说话之外,夏侯星连看我一眼都欠奉, 只对着薛可人露出温柔的神情来。 我绝不认为这样的男人算是好男人, 因为他这样的态度太容易得罪人, 武功又不算高明,也许不知道哪天就被人打死了。 夏侯星的幸运在于, 我不是那种会因为别人对我的态度不好而随随便便杀人的人。 夏侯家的侍童小心翼翼地将一只兔腿用匕首分割成指肚大小的肉块,盛进盘子里端给夏侯星,夏侯星又用竹签子扎了肉块喂给薛可人吃,全程没有让侍童碰到薛可人一片衣角。 我就简单得多了,侍童递给我半扇烤兔肉,又给了我一个盛了半筒水的竹筒。 老实说, 烤得真香。 不多时夏侯家的侍从就将我的帐篷搭好了,薛可人和夏侯星并不住帐篷,他们的马车很大,足够两个人睡下。 我躺在宽敞的帐篷里,枕着软软的枕头,安然地闭上眼睛。 然后又睁开来。 我听见马车那边有动静。 先是一点衣料摩挲的声音,随即有什么轻飘飘的东西从马车上跳了下来,灵活地避开了守卫,朝着最外围我的帐篷走来。 马车里只睡着薛可人夏侯星夫妻。 我判断来的人是薛可人。 毕竟就算不算上体重呼吸这种一听就很明显的动静,夏侯星也决不是那种会在半夜三更摸到客人帐篷里的人,除了对着薛可人,他看谁都跟看着猴子一样。 穿着黑衣的薛可人悄悄地钻进了我的帐篷里。 然后和我对上了视线。 她那双星辰般璀璨的眸子里带着点点泪光,像是来求助的小动物。 说实话,她的演技比慕容秋荻要差得多了。 但看在烤兔肉和帐篷的份上,我决定配合她一下。 我把声音压成一线传进她的耳朵里,问道:“你想让我帮你做什么?” 薛可人起初听到声音,很是紧张地回头看了看,当发现这声音只有她一个人能听到时,脸上蓦然露出了又惊又喜的神情。 她拉过我的手,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帮我,逃出去。” 我不是很意外,毕竟一个女人半夜偷偷摸摸出来找一个陌生人,总不可能是来借草纸。 我想了想,问道:“是夏侯山庄有你害怕的人,还是讨厌夏侯星?” 这两种情况当然是不一样的,夏侯星虽然在我眼里一般,但不得不说,通常情况下他是很多女人追逐的对象,毕竟他有权有势长得也不坏,更难得能做到一心一意,这世上多的是像谢晓峰那样见一个睡一个,睡了还不负责的男人。 薛可人的脸上露出一种哀怨的神情,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写道:“我恨不得他去死。” 这个他自然是指夏侯星。 我没有再多问下去,只道:“你准备去哪里,我可以送你一程,就当是还了今晚的情。” 虽然这个宽敞的帐篷我才睡了一个时辰不到,但兔肉我是吃进肚子里去了的。 薛可人的眼睛亮极了,在我手心里写道:“神剑山庄。” 我眨了眨眼睛。 我问她,“你要去找的人,在神剑山庄?” 薛可人点点头,这一刻她的眼睛比什么时候都要亮,像是真正的星辰一样 分卷阅读273 。 我再次确认地问道:“你要找的人是谢晓峰?” 只是听到谢晓峰三个字,薛可人的脸上就露出了一抹极漂亮的红霞,眼里满是爱恋之色。 这个姓谢的有毒吧? 我简直匪夷所思,但薛可人明显是被浆糊糊了脑袋,我跟她之间没什么交情,只有半扇兔肉的买卖,我叹了一口气,说道:“好吧,我就送你到神剑山庄。” 神剑山庄离这里不远。 我抱着薛可人离开帐篷,忽然听见马车那边有隐隐的响动。 我问薛可人,“你把夏侯星怎么了?” 薛可人温柔地笑了,说道:“我能把他怎么样?他有避毒珠护体,又对杀气警惕得很,我连根能刺死他的簪子都没有,我只是趁他睡着了,把他绑起来而已。” 我带着薛可人在竹林里飞速掠动,又问她,“夏侯星对你不好?你为什么这么讨厌他?” 薛可人的笑声更加清脆,更加温柔,却带着刻骨的怨恨,她反问我道:“假如一个女人嫁给一头猪,一条狗,她难道会因为这头猪,这条狗待她好,心甘情愿地去跟畜生过日子?” 我知趣地没有再问下去。 因为我发觉再问下去可能又要说回谢晓峰。 也许在薛可人的眼里,只有谢晓峰能算个真真正正的男人。 其实我颇能理解谢晓峰,当一个人同时拥有无敌的武功,俊俏的容颜,年轻的身体时,人很容易放纵自己。 天下第一不仅是个名声,更是一种倚仗,拥有它的人能够比天底下权势最大的纨绔都嚣张,不管杀多少人,杀什么人,都没人能来找你报仇,不管玩弄多少女人,抛弃多少女人,都没人有能力找你的麻烦,不管做什么事,好的还是坏的,都没人能让你承担后果。 在很多人的眼里,这样的人很有魅力。 但在我看来,这便是心境配不上实力了。 真正的强者绝不会以放纵为乐,欺压弱者为趣,心有标尺,做事才有分寸。 但我不会跟薛可人说太多。 一个沉浸在情爱里的女人很难听得进别人的话,何况我跟她又不是很熟。 我带着她离开了竹林,走到半路突然想起我的马没有带。 我问薛可人,“你有没有藏过私房钱?” 薛可人大约先前是准备拿钱收买我的,闻言笑了笑,说道:“只要你送我到神剑山庄,这些都是你的。” 她从怀里取出一叠厚厚的银票在我眼前一晃,却并没有什么得意的意思,显然这些钱财在她眼里不值一提。 薛家分明已经破败了十几年。 我一时之间竟然有些同情那个夏侯星。 我带着薛可人飞了两天三夜,有两夜都宿在野外,一夜宿在客栈里,她并不像在夏侯星身边时那样挑剔,即便晚上睡在野地里,也只是用帕子遮了脸,怕蚊虫咬伤。 我和薛可人在第三天的中午赶到了翠云峰神剑山庄。 前些日子神剑山庄传出了三少爷病故的消息,结果没过多久神剑山庄的现任庄主,也是谢晓峰的亲爹谢王孙就出来辟谣,说他儿子没死,活得好好的。 我当然知道这是谢晓峰又回去了。 薛可人在前一天晚上好好地打理了一下自己,不仅用价值百两的花露沐浴过,还花了千金请来最好的绣娘连夜为她赶工,制了一身新衣,首饰更是个个精美。 她拆下妇人的发髻,换了少女的装扮,如果不是先前知道她已嫁人三年,怕是当真要以为她还是一位未出阁的少女。 我叹了一口气,没有跟着她进神剑山庄。 我在绿水湖前等了两天,没等到薛可人出来,却等来了风尘仆仆的夏侯星。 一见到我,夏侯星的眼珠子都红了,他大概不擅长骂人,憋了半天,只指着我说了一句:“贱人。” 我很同情他的遭遇,但并不想认领这句话,只道:“你家夫人不肯和你过日子,求我带她来这里,是她负你不是我负你,我看你年纪轻轻大好年华,还是早点想开吧,心都不在你身上的人,留着只是折磨你自己。” 夏侯星不肯听我这个老人言,他气得浑身都在颤抖,拔出千蛇剑,只对着神剑山庄内大声喝道:“谢晓峰,薛可人,你们给我,滚出来!” 这一嗓子带了十足的内力,吼得大概整个神剑山庄都能听见。 但夏侯星本人的实力却只和曹冰在伯仲之间。 人的潜力果真是无穷的。 不出所料的是,薛可人并没有出来,出来的人是谢晓峰。 握剑的谢晓峰仿佛和扛粪的阿吉完全是两种人,他一身白衣,一柄华美至极的长剑,恍若天神。 他的目光起初是落在夏侯星身上的,但只是一眼,他就看到了我。 那种冷漠得如同面对仇敌的眼神缓缓变动了一下,我觉得他可能是想起了那天晚上的大嘴巴子。 夏侯星一剑横出,厉声喝道:“谢晓峰,你淫|人 分卷阅读274 |妻|女,十恶不赦,今日夏侯星就算是死在这里,也要用血染红这片绿水湖!” ……这个小伙子当真不会说话。 谢晓峰的视线从我身上收回,对夏侯星叹道:“我和可人之间没有关系,你何必来找死。” 夏侯星气得整个人都要跳起来了,他喝道:“还在狡辩!” 谢晓峰说道:“你可知道,可人根本不爱你,她当初嫁你,是被家人逼迫?” 夏侯星气到极致,反而冷笑出声,“她不嫁我,难道要像那些女人一样与你缠绵几度,再被狠心抛弃,家人不容,世道轻鄙,在旁人的指指点点里过上一辈子?” 谢晓峰的神情很是淡漠,他道:“男人可荒唐,女人便不可风流?” 夏侯星已然一剑袭去。 夏侯星这个人吧,怎么说呢,吵架吵不过谢晓峰,打架也打不过谢晓峰。 他的剑号称藕断丝连,满天星雨千蛇剑,耍起来极为漂亮。 然后他第一剑被谢晓峰格开。 第二剑被谢晓峰打偏。 第三剑已经轮不到他出,谢晓峰一剑斩出如银龙,直捅他心窝。 在夏侯星的心窝子被捅穿之前,我用玉箫飞旋出去,格开了谢晓峰的剑。 夏侯星倒退三步,英俊的脸庞上满是冷汗,苍白中犹带几分绝望之意。 我看向谢晓峰,谢晓峰也看向我。 我收回玉箫,对谢晓峰说道:“他妻子跟你跑了,来要说法,你不该杀他。” 谢晓峰说道:“我对敌之时,只知全力以赴。” 我有点理解,但不是很理解。 我看了看跪倒在地上,一手握着剑,眼里已经有了死志的夏侯星,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我拔出了血河剑,指了指谢晓峰,说道:“我跟他比一场剑,我赢了,你别死,回去整理心情和薛可人和离,好好过日子。” 夏侯星呆呆地抬起头看着我。 谢晓峰顿了顿,说道:“我接受。” 我望了一眼手里的血河。 我记得有个人曾跟我说过,血河是这世上最好的剑。 ☆、三少爷遇害记(7) 对我来说, 刀也好,剑也好, 别的什么兵器也好,都是一样的东西。 所以我没有剑道。 但我心中有道。 谢晓峰的确是个剑道天才,但他被宠得太好,更从未见过真正的对手,满心以为举世无敌,更把心思花在无谓的悲悯与女色上,即便天赋再高,也经不起这样消磨。 我只在刚才见到谢晓峰出手过一次, 却已经看透了他这个人。 所谓剑道, 从未有剑出必要见血的事情,实力够强,自然可以点到即止, 但谢晓峰剑下从不留人,他悲悯对手, 却不会放过对手。 很久很久之前, 我也是这样的人。 我为的是生, 他为的是名。 名只一个字,却能令天下英雄折腰。 我静静地等待谢晓峰出剑,剑客的好处唯有这一点,但凡应战,即便心中明白两者差距如同天堑,也绝不会后退半步。 哪怕是死。 我当然不准备要谢晓峰的命。 谢晓峰却当成自己这辈子最后一次出剑, 俊俏的脸庞上满是冷然之色,一剑出,竟隐隐带上了几分大宗师才有的威势。 我抬起血河,旋身半步已抵到谢晓峰剑前,掌心内气自剑柄而下至剑身,血河神剑和谢晓峰的剑相接之处,有剑鸣之声传来。 谢晓峰的额前已经渗出了汗珠。 我用手指轻敲剑身,止住剑鸣之声,随即剑锋向上斜挑而出,稳稳当当地停在谢晓峰的心窝前。 我对他道:“我观你如同你观夏侯星,我的剑可收,你的剑却不肯停,如果说你昔年对敌,不杀人就是被杀,如今你已有点到为止的实力,为何还要一杀再杀?” 谢晓峰叹道:“受教了。” 我点了点头,对他道:“人命最贱,人命最贵,日后手下留一线,便算是还了我今日点拨你的恩。” 谢晓峰持剑行礼。 我看向夏侯星。 夏侯星的脸上露出一种似哭非哭,似笑非笑的神情来,他道:“原来谢晓峰也是会败的吗?” 谢晓峰的脸上并没有太多表情,只道:“是人都会败。” 虽然我没有败过,但我同意这话。 我对夏侯星说道:“你和薛可人之间的事情本是家事,我不应该管,但是既然薛可人从一开始就不想嫁给你,你强求了三年,也该清醒了,进去写封和离书吧。” 之所以是和离书,而不是休书,是因为这样至少让薛可人面子上好看一些。 夏侯星哭哭笑笑地说道:“是啊,三年,她为了逃离我身边什么事情都肯做,我早该知道,像她这样的贱人不该要的。” 谢晓峰却在这时说道:“可人只是 分卷阅读275 不认命,她有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你给不了,世间女子大多肯妥协,她不肯,单单是这一点,你就不该说她半句不好。” 夏侯星的眼睛红彤彤的,他用剑撑着自己站起身,指着谢晓峰的鼻子骂道:“我与她自小订婚,有父母之命也有媒妁之言,她在遇到你之前对我从未有过二心,谢晓峰,你勾引他人未婚妻子,美名其曰两厢情愿,你若是真和她两厢情愿,为何不肯娶她?我当日也曾放话,只要你谢晓峰肯来夏侯山庄,我送与薛家的彩礼可尽做她嫁妆!你为何不来?” 谢晓峰冷笑道:“我做什么事,需要和你夏侯公子解释?” 夏侯星气得差点没厥过去。 我忽然想起上次见过的慕容秋荻。 慕容秋荻或许有别的算计,但她讲的故事应该是真的,她说自己是在订婚当夜跟着谢晓峰私奔的,夏侯星说薛可人是他自小订婚的妻子,两下一对,不由得让我怀疑谢晓峰是不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特殊爱好,只喜欢抢别人的未婚妻? 我叹了一口气,止住两人的争辩,说道:“别吵了,吵解决不了问题,夏侯星,你也算捡回一条命了,看在我救你一命的份上,去神剑山庄找间客房把和离书写了,回去过你的日子好不好?” 夏侯星深吸一口气,说道:“我已经看开,但无耻小人当面,我不屑与他共处!” 他撕下一块衣摆,咬指成血书,洋洋洒洒写了满篇,写下的却不是和离书,而是一封休书。 夏侯星在休书底下留了姓名,把那块衣摆掷在地上,指着谢晓峰说道:“告诉那贱人,我与她生生世世不再有任何关系,她若有一日被从神剑山庄赶出来,哪怕是在外面饿死冻死,也请不要进我夏侯家的门,你谢晓峰若是不嫌弃她二嫁,娶她为妻,我提早贺她得偿所愿!” 夏侯星提剑就走。 我啊了一声,叫住他,“你别走,正头戏还没看,上哪去?” 夏侯星回过头,愤怒的脸上带着些许疑惑神情。 我指了指谢晓峰,说道:“刚才对剑,是为了救你一命,现在是为了让我自己顺气,顺带替一个姓慕容的姑娘讨个公道。” 谢晓峰竟然怔了怔。 我怀疑他是忘记了自己负过几个姓慕容的姑娘。 我问谢晓峰,“当日你在那位姑娘的订亲宴上将人劫走,没过几个月就将人抛弃,还许诺七年之后会来娶她,却失约了,有没有这回事?” 谢晓峰被我提醒了一下,大约是想起来了,顿了顿,说道:“的确有过这么一件事。” 他没有解释的意思,我也没有听他解释的意思,我把血河剑重新挂回腰间,对谢晓峰说道:“那位姑娘原本是求我杀了你的,但我觉得这种事情还犯不上杀人,我给你两个选择。” 谢晓峰握了握拳,说道:“愿闻其详。” 我说道:“第一个选择,我废你双手,日后你行走江湖,不可再行荒唐之事,如薛可人慕容姑娘这类事情再发生一起,我就杀了你。” 谢晓峰没有对这第一个选择做出表态,他问道:“第二个选择呢?” 我想了想,说道:“第二,我断你一臂,你仍旧不可再犯此类事情,倘若再犯,我仍然杀你。” 谢晓峰叹道:“这两个选择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我惊讶道:“怎么会没有区别?废手是废去经脉,双手尽废是让你没法再使剑,外表看着还是好好的,这两双手照样可以拿筷子端茶碗做做不废力的琐事,断臂是官府里对待犯人的残肢之刑,倘若你选左手,仍旧可以持剑,只是旁人看去,就是个断臂人了。” 老实说,这是我最常用的刑罚。 不出意料的是,谢晓峰两个选择都不想要。 他握紧了手里的剑,说道:“前辈既然要为人报复,不如要了我的命,断尾求生是畜生所为,谢晓峰宁愿一死。” 我劝他,“什么畜生不畜生的,你还年轻,不知道命是最重要的,这世上断手断脚的人多了,难道个个都去死?” 在一旁的夏侯星大约的回过味来了,扭曲的脸庞上透着快意,大笑道:“可这世上谁断手断脚都可以,唯独他谢晓峰不能,他可是高高在上的剑神啊,他要是断了手,还不如死了算了!” 我瞅了瞅夏侯星,夏侯星这个小伙子明明也是个世家子弟,这会儿却像个得志的小人。 谢晓峰根本不理睬夏侯星,双目灼灼地看着我,只道:“前辈,请。” 这是要向我请剑。 我记得先前有个叫寇仲的小伙子,他也是得罪了我被我废了一只手,但人家就比谢晓峰识时务,也痛快得多,我只数了三声的时间,他就做出了决断。 可见人和人之间是有智力差距的。 谢晓峰求死,我却不肯就这么从了他的愿,他不要命,我还要脸。 就在这时,神剑山庄里出来了一行人。 为首的那个老者长得和谢晓峰很像,他带着人将薛可人绑缚了出来,远远地刚出了神剑山庄 分卷阅读276 ,就命人朝着绿水湖这边叫嚷,“前辈手下留情!手下留情!” 这老者应当就是谢晓峰他爹谢王孙。 不得不说,这个名字很容易让姓王的占了便宜。 谢王孙一到近前,就连忙对着我行了一个深深的礼节,又对着夏侯星拱手,说道:“夏侯贤侄,今日之事老朽已经听下人说了,这全是逆子的过错,人在这里,夏侯贤侄把她带回去,是死是活,我神剑山庄绝无二话,还请夏侯贤侄和这位前辈高抬贵手,放过我儿。” 薛可人被堵着嘴,目光里充满了怨愤之意。 我见这个老头通情达理,连忙对他笑了笑,说道:“谢庄主是个通透人,我和夏侯星并不是一路的,我来找谢晓峰,是顺路替另一位被他抛弃的姑娘讨个公道,那位姑娘原本是要谢晓峰的人头的,我已经折了价钱,只要令郎一双手或是一条手臂。” 我把先前说的两个选择给谢王孙说了。 谢王孙的老脸上皱出一团褶子,看着极为可怜。 我一点都不同情他。 没出事之前纵子行淫,出事之后倒来求情,谁给他这么大个脸。 好在谢王孙很快想通了。 他去劝了谢晓峰很久,劝通了。 谢王孙本是想要废双手,要个全乎儿子的,但谢晓峰不肯,最后他留下了一条左臂。 夏侯星双眼晶亮地目睹了全程。 假如这条手臂肯卖的话,我看夏侯星是头号买主。 ☆、正文完 我有心去夏侯山庄一行, 原本是准备自己进去,这下倒是可以让夏侯星带我去。 薛可人的去留当然不由谢王孙做主,更不由夏侯星这个前夫,我问了薛可人本人的意愿,在刨除一些无意义的话语之后, 我总结出了她的想法。 她要留在神剑山庄。 假如换了一个人, 也许是不会愿意留她的,但谢晓峰这个人和旁人都不同,即便他爹谢王孙老泪纵横要把薛可人赶走,他也还是那个淡淡的态度:他不娶妻, 但薛可人要留,可以。 这大概是谢晓峰唯一的好处,在不负责任的前提下, 能够担负起一点责任来。 我其实不是很喜欢夏侯星, 和他的感情之事无关,只是单纯觉得他这个人没有接人待物的头脑, 就像那种很容易得罪人,然后被打死的小人物。 就像我提出让他写和离书,他也答应了,到最后却气性上头写了封休书一样,要是换个人, 没准会觉得打脸,然后把他打死。 事实也的确是这样。 即便我展露了能够打死谢晓峰的实力,他对我也没什么敬畏心理, 在我提出想去夏侯山庄看看他们珍藏的典籍之后,还思考了一会儿,只说家里这种事情都是他爹做主。 儿子不懂事,我只能寄希望于老子懂点事,就像谢晓峰和他爹一样。 路上我听夏侯星身边的那个车夫讲了很多夏侯山庄的事情,具体总结起来就是,千年之前夏侯家的一位先祖为了避战而带领家人逃到当时还是人迹罕至的火焰山里,庶支在谷外建造村落,嫡系则在谷里居住,千年下来夏侯氏成了当地大姓,两三百年前又出了个能人,得罪了当时的开国皇帝,搞得整个家族没法科考做官,干脆就教养子弟练武,渐渐地也成了江湖一大势力。 和人家神剑山庄的创立史比起来,还真是接地气。 夏侯星的老父果然比谢晓峰他爹还通情达理,在听了我的请求之后,当即表示我可以去看夏侯世家的藏书,还分外殷勤地把妻子女儿都派出来陪着我去。 我知道这也有些看着我不让我夹带的意思,但就这我也挺满意了。 毕竟很多世家的藏书是不对外开放的,除非家族湮灭,藏书才会外泄。 夏侯老夫人和两位夏侯小姐带我去了红云谷的天红楼,那里是夏侯世家藏书的地方。 我对那些诗文古籍并不感兴趣,只提出要看武功秘籍。 其实我对夏侯世家珍藏的那些武功秘籍也不感兴趣,我甚至只想看个书名。 夏侯老夫人满脸带着笑,带着我去了上三层。 对一个不能以科考晋身的家族来说,武功秘籍比那些传世古籍重要得多。 夏侯世家的武功秘籍大多是抄本,也有一些看着很是破旧的古籍,上面的文字倒是清晰,我认识的没几本,倒是看到了一本手抄的《乾坤大挪移》,翻了翻,内容和我记得的也别无二致。 单单是这个,并不能证明什么,我放下《乾坤大挪移》,对夏侯老夫人开门见山道:“我昔年听闻千年前有一套武学奇书,全书二十七册,名为《武道大全》,不知府上可有收录?” 夏侯老夫人面上带笑,只道:“这个……” 她身后的一位夏侯小姐却惊道:“《武道大全》明明只有七册!” 夏侯老夫人看了一眼身后的夏侯小姐,轻咳一声,说道:“不是老身隐瞒姑娘,而是这一套书压根就练不了啊。” 分卷阅读277 我握着拳头,死死压抑着难言的心情,哑声问道:“为何练不了?” 这回回答我的仍旧是夏侯小姐,她撅着嘴说道:“那书上说的什么这个功那个法,说起来玄之又玄的,什么天人感应宗师之气,比道经都难学,分明就是骗人玩的,人怎么能从手里烧出火,把人拍成冰雕呢?” 她说的是天火法和冷尸法。 我有些想哭,又有些想笑,想笑的是原来千年过去,《武道大全》只剩七册,大约还是最靠后的七册,当年就没人能练,千年后更无传承,全然失去了发行的初衷。 想哭的是,原来当真过去了一千年。 我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从夏侯山庄告辞出来的了,也许根本没跟人家告辞,就是那么跑出来的。 明明早就有猜测,但真正面对的时候,终究不是设想时的那回事。 一步踏过虚空,人世千年已过。 我从前不是没有想过这些东西,但毕竟我所去过的所有世界都不相通,有的更风俗类似,历史相近,让我很难有切实的计算,如今偶尔重踏曾去过的世界,才将虚空的真面目一把揭开。 何为时间,何为千年,人寿只百年,能活千年者,是神是仙? 在虚空里一步走了千年的,又是什么东西? 我记得小时候看过一些志怪话本,那时候很怕妖鬼,就想着自己要是个神仙就好了,那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直到当真做了世人眼里的神仙,才知道神仙难过。 倘若重归世间,认识你的早已化成黄土,你的往事已成传说,无人知你从何处来,无人知你何时离开,如此,人已非人。 我以往不是没有过离愁别绪,但一年年亲身历过的时间终究和亲眼看到有天壤之别,我的年岁也有千年之久,却从未像今日这样真真切切地明白千年究竟代表了什么。 我不知道自己跑跑停停又漫无目的地走了多久,只知道停下来的时候人已经到了江南那么远。 我惊觉自己走了这么远,竟是一点都不饿的。 原来我甚至已经不需食人间五谷,之所以一日三餐,会觉得口渴,会觉得肚饿,只是习惯使然。 那我大约也不用睡觉。 我在一个青楼前停了下来,坐在了青楼的飞檐上,楼中正歌舞,一片欢声笑语。 欢声笑语里也有哀叫哭泣,宛如人间有喜乐,更有悲苦。 我没有理。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没有理。 我在那角飞檐上坐了很久。 久到身上的衣裳都染了霉斑,脚底生了青苔。 我甚至伸出手探向虚空,拨出一个扭曲的缝隙来,像个傻子似的朝里张望,被刀刃般的罡风扑了一脸。 我垂下眸子去看飞檐底下来来往往的人,又抬眼去看袖子上斑驳的青苔和霉点,忽然有一种前所未有的通明之感。 我与道,第一次离得这么近。 我闭上眼,生疏地运起体内已经很久没有动用过的内气。 上一次真正运起内气还在数百年前隋末,是和石之轩的那一次对战。 我说谢晓峰天下第一太久,久到他心傲慢,人麻木,那时我却没能看清自己,不知道自己也和他一样傲慢麻木。 只是他当真如他自己说的那样,不屑掩盖,我却习惯掩盖。 我已经有很久没再练过武,也已经有很久没再印证过自己的道。 直到闭上双眼,封塞双耳,断绝五感,我才第一次发觉天地之道已经离我如此近,我的武道也已经变了模样,从涓涓细流,变成磅礴大海。 耳畔忽而传来风声,风声中夹带着一丝箫声,起起伏伏,恍若碧海潮生。 海潮生兮,海潮落兮。 终年不改。 世事终归是轮回。 我睁开了眼睛。 青楼里歌舞依旧,丝竹管弦奏着靡靡之音,飞檐下人来人往,衣衫五彩,头顶阳光灿烂,正是好春时。 我轻敲了一下血河剑,当啷一响,剑鸣之声清悦宛若龙吟。 我嘴角上扬,从怀里掏出随身的金块银锭,哗哗地朝着底下砸,听着底下的人起初惊怒,随即惊喜的叫声。 我大笑出声。 随即抬剑破开虚空。 虚空裂,日光湮,天昏地暗,风云变色。 明明是这样奇异的景,底下的人却像是活在另一个世界里,满地争金。 仿佛有什么东西把我和这个世界分隔开了,我站立的地方一地罡风,头顶天光破碎,底下的人视而不见,欢声笑语。 我明白了。 此地非我来处,更非我归处。 来处可归,归处可往。 破碎虚空,原本就该是真真正正地破碎虚空。 我抬起头,望着全然破碎的天光,已成一片虚空的头顶,蓦然明白了自己要去的地方。 穿梭时间的界限,破碎虚空的定则, 分卷阅读278 天光碎裂如星河,我抛却一身凡躯,归向来处。 无数个时间的碎片里,我睁开双眼。 山洞里熟睡的我。 帝踏峰前紧闭双眼跪伏的我。 补天阁的寒冬,死死蜷缩在被褥中的我。 无数个时空里,和情人相依的我。 同时睁开了眼睛。 我道已成。 自此三千世界,无数轮回,我即是我,唯一存在。 我站在虚空之中,望着漫漫流过的星河,呆坐许久,目光忽而投向星河的来处。 比起那些缠绵悱恻,公子王侯,我更想去见的,是一对我已经快要忘记容颜的普通夫妻。 我这一生,已经强到可以不再有任何遗憾。 …… “宝宝,宝宝。” 温柔的呼唤从头顶传来。 头顶很凉。 我忽然想起我小时候是个卖相极差的半秃,天生的,而非后来营养不良。 谎话说了一千遍,连我自己都忘了真相。 襁褓中的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人都是会有遗憾的。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更新番外,红楼篇想来想去还是咕掉了,新文的大美小美更适合去,我们的巨佬宝宝可以浪去啦!目测会有一个来处篇,解决掉人生最大遗憾——山贼!,还有一个男主篇,鉴于大家都知道的理由,只能有一个男主的番外,大家可以投个票,但其实这个情况,又要说那个经典的句子了:恨不相逢严打前。 ☆、番外.归来篇(1) 我出生在安史之乱那年的冬天。 第二年叛军攻进长安,天子出逃, 大多数文武官员和世家贵戚也提前得到消息, 甚至来得及收拾细软。 我爹是个四品官,在大唐官职绝不算小, 但大厦倾倒之际, 就连天子也只能急匆匆逃亡,谁也不会去管一个四品官员的死活, 原本那些记忆我已经很模糊了, 但如今亲身经历一遍, 方知他为了这个家付出了多少。 如今是安史之乱的第三年,我三岁,我爹刚刚被从牢里释放出来。 他投降了。 我对大唐绝没有什么忠诚之心, 更不觉得一个能抛下臣子出逃的皇帝有什么值得忠诚的必要,但我爹不一样, 如果可以, 他大约更愿意和那些拒不投降被砍下脑袋的热血之士一起上刑场。 但他和别人总归是不一样的,他比别人多了一些儿女情长, 绝不肯屈死牢中,留我和娘两个人孤零零在世上受人欺辱。 从牢里回来的那天, 他喝了不少酒。 我知道自那之后, 他常常会在夜里喝酒, 甚至会哭。 在我灰暗的童年记忆里,总是记得那缭绕的酒气,还有夜半时常传来的哭声。 但他从不在我面前哭。 我娘也总是一副憔悴的样子, 但她对着我的时候,总是笑盈盈的。 我爹是执掌半个户部的官员。 故而他出狱之后很快被叛军派去主管钱粮。 我坐在摇篮椅里,有些发愁地握了握白生生的小手手。 我已成道,即为唯一,故而虽然只有三岁,我也仍旧能发挥出全盛时期的实力,但我没法当着人用出来,就像假如突然有个奶娃娃告诉我,他有移山填海之能,我照样会当他是疯子。 我绝不肯被亲爹亲娘当成疯子看待。 每到这个时候,我就分外想念一个人。 方应看。 之所以想起他,绝不是因为喜欢他,如果一定要说的话,我最不喜欢的人就是他,但他偏偏又是最能让人有安全感的那一个。 这是智力上的差距。 老天爷已经给了我许多,所以不肯给我再多,我有时候能把很多东西看得很透,但绝不代表我就有那个搅动风云的智力,实力倒是有的,但历史告诉我们,光有实力去搅风搅雨,没那个智力,到最后充其量是个搅屎棍。 比如吕布。 我绝不肯做吕布,故而我需要个诸葛亮。 二十岁的方应看太阴狠,三十岁的方应看正筹谋天下顺带筹谋我的命,四十岁的方应看初定风云但刚做皇帝很新鲜可能不想来搞事,我决定选择五十岁的方应看。 但在去找五十岁的方应看之前,我忽而很想去看看二十岁的方应看。 于是我坐在摇篮椅上,脚丫一蹬,破碎了虚空。 我已经能够真正逆转时空,但能逆转的唯有我亲身经历过的时空,我隐隐知道这法子不能常用,会有后遗症,比如失忆或者精神分裂。何况我已是三千世界里唯一的我,想见什么人,只需让那个时间段的自己醒转过来,不必要去花费精力玩那么大。 我一蹬脚过来的时候,正躺在浴桶里泡澡。 浴桶里满是各色花瓣,周遭的摆设虽然陌生,但我立刻就反应过来。 神通侯府 分卷阅读279 。 我这个时候和方应看绝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关系,但我已经想不起来为什么要在神通侯府洗澡,看架势还有过夜的准备,但想不起来就不必要想太多,我舒舒服服地洗完澡,摸索着去了神通侯府方应看的房间里。 方应看正在上药。 他应该是被人打了,打得非常惨。 我站在窗户前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的。 我已经有很久没能再好好地看他一眼。 即便是这样鼻青脸肿,一丝美色也瞧不出来的状态,我也看得很是认真。 越是看,越是生气。 怎么会有人舍得对那样一张俊脸下如此的狠手? 虽然年轻时候的方应看确实很令人讨厌。 以我的实力,早已到了不需任何外在功法也能隐匿得毫无声息,不被任何人发觉的地步了,但我看了一会儿,还是伸手敲了敲窗。 方应看下意识地从袖子里滑出一把匕首,等看到来人是我,又颓然地仍旧匕首滑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声响。 神通侯府的窗户太高,我双手扒在窗户边缘,只能露出半个脑袋,我眨了眨眼睛,小声地问他,“疼吗?” 方应看的脸上露出了一种极为复杂的神色,但只有一瞬,他似乎想笑一笑,但嘴角的伤让他的笑容显得很是扭曲,他索性就不笑了,语气温柔地说道:“疼,但姑娘给的疼,再疼也要受着。” 原来是我打的。 怪不得那两个青眼能打得如此匀称漂亮。 我干巴巴地笑了一下,已经记不起来是为什么打的他。 我来只是为了看年轻漂亮的方应看一眼,并不是想看一个猪头脸,我摸了摸鼻子,说道:“那你先好好上药,我、我走……” 话还没说完,方应看却犹豫了一下,轻声问道:“姑娘来找我,可是有事情想要我去做?” 他说话的声音太温柔。 假如他的眼睛里没有惊恐的话。 这个惊恐的眼神和我早已模糊的记忆相重叠的那一刻,我想起了为什么打的他。 我听了戚少商的话去宰奸相蔡京,意外撞见方应看在和蔡京密谋,我当年一直觉得方应看虽然坏,但不到太坏的程度,当即觉得打脸,在宰掉蔡京之后,狠狠地打了方应看一顿。 我记得有一百多拳吧。 也难怪这个时候的方应看对我态度如此温软。 也就是这个温软的态度,让我一下子心都软了。 我想了想,问他道:“假如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请你帮我出谋划策,你现在跟我去,还赶得上回来睡觉,你跟不跟我去?” 我足可带着人破碎虚空到任何一个我去过的时空里,等人再回来的时候,此间世界仍旧在原本的时间段内,当然赶得上回来睡觉。 方应看满口答应了。 然后他就呆呆地看了一场破碎虚空。 此时正是深夜,月上中天,方应看只看到月碎星落,却不知道更震撼的是白日破碎,整片天光在眼前崩塌的场景。 我揪着方应看破碎过来的时候,眼前顿时一花。 我坐在摇篮椅里,和怔怔站在摇篮椅前的方应看对上了视线。 方应看的猪头脸上浮现出了一种震撼的神情。 他起初下意识地找我,等意识到坐在摇篮椅里穿着开裆裤的小娃娃就是我的时候,他看上去已经平静了下来。 我扒着摇篮椅,小声地说道:“我爹和我娘在里面睡午觉,外面还有一个耳背的婆子,你说话声音小一点,我跟你解释情况。” 方应看点了点头。 但他的目光却是落在我的手上的。 我手里捏着一团银镯子,这会儿已经被捏成了银锭子。 方应看看上去老实极了。 我小声地和他大致讲解了一下我的情况,如今的局势,还有我准备做的事,至于我和他之间的渊源,我一个字都没有提。 过早地给年轻时候的方应看一块免死金牌是一件愚蠢的事情。 方应看冷静地听完。 我期待地看着他。 方应看深吸了一口气。 我眨了眨眼睛。 方应看把那口气叹了出来。 我眼巴巴地看着他。 方应看叹完,说道:“姑娘既有仙家实力,如此之局,一个傀儡足矣,还需要我方某人做什么?” 然后他给我细细讲解了一番如何操作。 我认认真真地听他讲。 听他讲的时候我浑身热血沸腾,只觉得下一刻就能踹死安禄山,拍死史思明,锤死李隆基,随意扶个傀儡坐上皇帝宝座,但等听完,该不会的还是不会。 我脸上露出了茫然神色。 方应看顿了顿,说道:“罢了,假如世上随意一个人就能掀翻世道,那天下也就不算是天下了,连我也不过是占了知晓历史之便而已。” 方应看在确认他还能回 分卷阅读280 去并且在这里无论过多少年回到大宋仍然是之前的那一晚之后,很是兴致高昂地同意留下来帮我。 虽然他不同意也没什么用。 我回了一趟大宋,从他的神通侯府里带回一箱金银,然后把他赶出了府,让他找个地方先住下。 过了几天,长安城里多了一个来自河东王氏的子弟,还和同样被叛军俘虏投降的名士王维认了亲,没过多久,养好伤的方应看就被叛军提了个官职,也不知道是怎么操作的,就到了我爹手底下分管钱粮。 我在家里见到他来做客的时候,简直都要惊呆了。 化名王应的方应看非常得我爹的欢心,我爹都那个憔悴的样子了,居然还能被他哄得肯笑几声了,还让人去把我抱出来,让客人瞧瞧。 我面无表情地被奶娘抱着,盯着方应看瞧。 方应看一身葱白,手持玉扇,见到我微微一笑,对我爹道:“女公子眉清目秀,实乃贵极之相,可见戚公必有后福。” 我爹有没有后福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方应看应该皮痒了。 作者有话要说:万万没想到赢家是谁系列 和归来篇一起写了,预计两三章吧,不会太长,大家想看新文的记得收藏一下呀!本篇是以武冠天下,新文是恃美行凶,眼界不同,小美眼里的江湖男神们会比本篇更贴合原著,但一样苏爽白甜呀~ ☆、番外.归来篇(2) 世家子弟大多精通杂学, 十个里有一两个会点相人之术的也不算出奇,但我爹一点都没当真,只当是恭维话。 但就是这恭维话, 其实也不值当开心的,我分明看到我爹眉头皱了一下。 这倒怪不得方应看,他是个外乡人, 不知道在我们大唐,女子贵相是不可言说的,昔年上官婉儿襁褓之中还被道人指着说贵不可言, 日后可称量天下, 后来落个身首异处。 方应看虽然不是大唐人, 但他十分机智, 接下来的一个时辰里, 说的大多都是公事了,且他这个人很有说服力,即便是给叛军做事, 也能说得有理有据,让我爹不自觉就点起了头。 我怅然地端着一碗羊奶, 看看上首和方应看聊得开怀的我爹, 叹了一口气。 戚家的智力果然一脉相传。 方应看并不是掐着饭点来的, 他一大早就来了,以往也有人来拜访我爹,实在是因为大批官员出逃,还留在长安城里的官员不多, 能做事的也不多,官职高到我爹这个地步的更不多,他们会掐着饭点前一会儿来禀报公事,但我爹从不留饭,并不给他们巴结的机会。 一样是降官,偏他还存着半具傲骨,不结党不营私,越发将那些泥潭里的人显出脏污来,也怨不得后来天子复辟,被人抱着团咬他。 不是掐着饭点来的方应看足足和我爹说了一个上午的话,说着就到了饭点,我爹顺势留了方应看一顿饭。 方应看含笑应了。 直到人走了,我娘才张望几眼,嘴角微扬道:“这位王公子看着不凡,像是个做大事的人。” 我爹叹道:“如今这个世道,能做事的又有几个?不过王老昨天跟我说,这孩子长得太好,好得不像河东王氏出来的,倒比太原王氏还出挑。” 我认认真真地吃完碗里的蛋羹,打了个嗝,翻了个白眼。 什么河东王太原王的,就是把天底下的王家翻个底朝天,也找不出个姓方的来。 一个月后,方应看来拜访我爹的时候给我留了个暗号,我当天夜里弄睡了守夜的婆子出府去找他,正见他那修葺一新的宅院里,书房点着灯,十几个人头在窗纸上影影绰绰的,似乎在商量事情。 我耐心地等那些人鬼鬼祟祟地离开,才敲了敲书房的门。 敲门只是我要进去了的信号。 方应看把灯烛挑得更亮了一些,手里拿着一卷绢帛,从垂落的边角处可以看出是一张舆图。 我惊讶地问道:“你都弄到舆图了?” 方应看似乎很奇怪我有此一问,只道:“猫有猫路,鼠有鼠道,找对了门路,弄张舆图有什么难的?” 我机智地闭上了嘴。 似乎我变小之后,方应看对我的态度也随之变化了,又或者他自觉已经是我的得力下属,他不再对我那么惊惧了。 方应看把舆图在我面前展开,指了指川蜀方位,说道:“马嵬坡兵变,父子失和,之后玄宗向南,肃宗向北,我如今有上中下三策,姑娘姑且一听。” 我点了点头,跃到他的书桌上。 虽然有些诡异,但比起一个三岁娃娃正襟危坐在书桌前和人商议事情,这点诡异还是可以接受的。 方应看果然也没有较真,一边给我指点舆图,一边道:“下策,挑拨叛军攻肃宗,如今肃宗手下虽有些残损兵力,但毕竟名不正言不顺,大势仍在玄宗处,但倘若肃宗身死,玄宗内乱,安禄山未死,便是新朝。” 我听得有些呆滞。 光是下 分卷阅读281 策都准备改朝换代了?那中策和上策呢? 方应看敲了敲桌案,说道:“中策是联络江湖势力,刺杀玄宗,嫁祸肃宗,挑拨两方,再给叛军几年,待安禄山之死如期而至,再杀死肃宗。” 说实话,我没听懂这个中策。 方应看忍不住笑了,提醒我道:“汉室倾倒,便是三国,唐制藩镇主军,民,财,三政,使地方割据,军权分裂,正是乱世之始,否则何来五代十国?玄宗未死,唐室便有一杆正统大旗,倘若玄宗正正当当传位肃宗,这大旗自然被肃宗接过,可惜马嵬坡前逼死区区杨妃,便令这对天家父子反目,待肃宗一死,天底下姓李的皇族人心浮动,那些手握大权的节度使自然也坐不住。” 这之后,自然便是天下乱世,五代十国! 我干巴巴地问道:“假如我不想要乱世,也不想要胡人的新朝呢?” 方应看说道:“那就是上策了。” 他漂亮的眸子里带着锐利之色,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只道:“姑娘观我,能否南面称王?” 我观他是个憨憨。 我把方应看打了一顿。 因为我觉得他肯定是在算计我,毕竟一想就能想出三个方案的人,怎么就能给我个非他称帝不可的上策? 这一回我没有打脸。 但他肯定很疼,先前咬死了没有骗我,到最后快被我打死的时候又松了口,说上策不变的情况下,也可扶持旁人登基,这里头有操作余地。 他甚至提出可以让我爹来做皇帝。 我想了想,觉得我爹这个人吧,哪怕让他黄袍加身,他最可能的还是一头撞死在龙椅上。 可别说称帝了,看投个降把他难为的。 我停手了。 方应看已经只剩进去的气,没出去的气了。 我一巴掌拍在他的天灵盖上,将一股内气灌进去。 方应看看上去好一点了。 我坐在书桌上,拍了拍展开的舆图,对他说道:“谁做皇帝我不关心,你实在想做也可以,但我会看着你,八年安史之乱有多少伤亡,假使你的上策超出这个界限,你就可以收拾收拾去阴间打天下了。” 方应看艰难地扯出一个笑容。 和当年一个鬼样子。 我当然不会打死他,但封闭他的记忆把他哪里来送回哪里去还是会的。 我现在已经有些怀念老一点的方应看了,现在的这个,看着温柔如莲花,实则浑身是毒刺,假如我稍有破绽,第一个冲上来咬死我的就是他。 我甚至对过往的记忆都有了一些怀疑,这样的毒蝎美人能消受的有几个?我当年究竟是怎么看上他的? 我回家的时候,守夜的婆子还在睡,我爬上床睡了没多久,天就亮了。 过了年关,我娘找来了一些字帖给我开蒙。 小孩儿手腕无力,哪怕是神童都要到年岁渐长时写字才好看,而且怕写字,写多了手疼,和大人是不一样的。 我的腕力一点都不弱,如果可以,我能当着我娘的面拍碎练字的桌案,我也不怕写多了手疼,但我当真很怕写字,实在是因为要装出腕力细弱,下笔杂乱的笔迹实在是太折磨人了。 我宁愿上山打老虎,也不想跟我娘每天练两个时辰的字。 就在我每天备受折磨的时候,方应看那边搞出大事情来了。 他收拢了两个江湖人,一个是补天阁的叛逃金牌,这名前金牌杀手之所以叛逃,是因为睡了阴癸派一个最有前途的女弟子,补天阁要拿他给阴癸派交代,那女弟子的地位具体可以参见婠婠之于当年隋末阴癸派,另一个是初出茅庐的年轻剑客,误杀了慈航静斋门人。 我从未见过有人能把魔门和白道同时得罪干净,半点余地都不留。 然后方应看的名字就走后门进了补天阁的杀手楼,补天阁上层指示,要杀鸡儆猴,大约觉得杀完这只鸡,日后就没有势力敢收留补天阁要的人了。 慈航静斋比较讲道理,但也要方应看将凶手交出来,假如过了时限还不交,佛门亦有金刚怒目。 方应看又一次上了我家的门。 看着他跟我爹言笑晏晏的样子,我仍旧捧着羊奶叹了一口气。 凑合过呗,还能离咋的。 后来补天阁杀手上门的时候,我顺手扯了家里的床单披在身上,把头脸包裹起来只露出一双圆圆大大的眼睛,替方应看打发了几波人,重伤了不多不少共十个金牌杀手,补天阁立刻偃旗息鼓。 慈航静斋那边是方应看自己打发的,照他的话说,只要肯和他讲道理,一般都是他赢。 我想起当年杀过一个骗子,那骗子并无武功,且以真名行走天下,不管对他有多少防备,甚至早知他行骗之事,但凡跟他说上几句话,绝对逃不开这骗子的局。 我觉得方应看很有和那个骗子互骗的潜质。 自那之后,我结结实实在家当了三个月的小娃娃,等再听到方应看的消息时,却是他和慈航 分卷阅读282 静斋圣女帝踏峰一夜观星赏月的江湖传言。 我起初懵了一下。 随即摸了摸半秃的头顶,觉得那上面不仅凉,而且绿。 我在夜半三更上了方应看的门。 方应看竟然还没睡,正在书房里忙公事。 他现在的公事已经不再全是叛军交给他的公事了,而是他自己的公事。 我没有多废话,问他,“慈航静斋的圣女长得漂亮吗?” 方应看眨了眨眼睛,眼里倒映着烛火光,又亮又好看,宛如出水白莲,无辜极了。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番外大概就完结了,后天九月二号开新文,么么哒! ☆、番外.归来篇(3) 如今的慈航静斋圣女自然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圣女苏潋, 说实话,我都不清楚她叫什么名字。 但她必然长得很好看。 方应看却答得斩钉截铁,“庸脂俗粉。” 哪怕是明晃晃的骗人, 他也骗得很讨人喜欢。 我到最后还是没有打他。 小孩子的日子是很枯燥的,尤其我娘管得严,但我嘴上说着不乐意, 心里还是很高兴,毕竟尝过孤儿的滋味,才知道父母双全是多么幸运。 我爹仍如记忆里的一样憔悴失意, 叛军给他的官职越高, 他越不高兴, 尽管他在我和我娘面前总是撑着, 但我并不是真正的三岁小孩, 总琢磨着找个出路来。 如果没有方应看,我的出路必然是宰了安禄山,但经过他的分析我才明白, 安史之乱并不是偶然,而是一种必然, 打死一个安禄山并不顶用, 那些节度使也不是吃素的, 我亲身经历过五代十国的动荡,知道安史之乱虽然真的乱,但真没有五代十国那么乱。 在叛军不能动的前提下,我到底还是找了方应看一趟, 让他尽管想想办法。 方应看当时没给我准话,但过了几天,他传暗信给我,告诉我解决了。 第二天我爹的官就丢了。 明明是丢官,他却难得心情很好,回来的时候还给我和我娘带了一包惠和斋的点心,并且一整晚都没有喝酒。 第二天一早,他又在后园子里弹琴,弹得还怪好听。 我当时没好意思去问方应看怎么做到的,显得我很蠢笨似的,但后来听我爹说,是有人走通了安庆绪的路子,从他手里把钱粮差事夺走了,与其说是丢官,他这情况更像是留名待任,倘若肯花点钱走走路子,未必得不到其他官职。 我爹会走叛军的门路才怪。 这一留名待任,就足足待任到了安禄山去世。 期间我让方应看留心河西那一带的山贼,并且凭借记忆画出了几个我后来找到的山贼长相,没过多久方应看就给我传信,说他带兵正好要去河西,一定给我找到人。 我不是很放心。 按理再有两三年,肃宗就会弄死史思明,带着自己的班底风风光光地回长安了。 我跟方应看口中的肃宗是玄宗李隆基的太子李亨,后来的皇帝,肃宗是他的谥号,李隆基自从失了杨妃,整个人就跟咸鱼没什么区别,基本上安史之乱都是肃宗平定的,又或者说是肃宗的两个儿子平定的,平定天下之后,肃宗复归长安,第一件事就是将老爹的臣子拉下马,扶持自己的人手,连跟着玄宗逃亡的臣子都得不到什么好果子,更别提我爹这种被叛军俘虏了之后竟敢不以死明志,还给叛军做了几年事的人。 我不是说他做得不对,但谁的爹谁心疼,要不是他贬了我爹的官,哪有后来的灭门惨事? 何况就算真让肃宗复辟,也不过是将乱世推后了一段时间。 故而我是很支持方应看搞事的。 方应看也确实很能搞事。 仗着熟知史事,他像是开了天眼一样四处招揽谋臣武将,并以河东王氏的名头拉起了一支强军,两方忽悠之下,事情越说越真,河东王氏本就是大世家,子弟在外面造反,家主连带家老关起门来商议了几天,谁也没想到的是,河东王氏在方应看打下河西的那一天率全族投效,里应外合之下,方应看一口气都没喘就拿下了河西。 两个藩镇是什么概念?安禄山身兼三镇节度使,他就敢造反。 方应看当然也敢造反。 我对他搞事的能力是很放心的,但并不放心他打仗的能力,比起方应看,我还有个更好的人选。 张熙。 就是那个五百精兵五百精兵地朝桃花岛送的那个张熙。 一样是宋,一样面对外敌,人家张熙二十岁起兵,二十七岁就打全了一整个唐朝的版图还有剩,当真可算是个千古明君。 一想到张熙,我就想到了桃花岛。 一想到桃花岛,我就想到了某个不可言说的人。 但就在我蠢蠢欲动准备搞一波人才过来的时候,方应看那边又搞出事情来了。 他把肃宗连带肃宗的两个儿子一窝端了。 分卷阅读283 派的是补天阁的刺客。 如今的势头已经和安史之乱刚开始的那两年不一样了,玄宗那边早已不成气候,占着个太上皇名头,住在别宫里没事就悼念杨贵妃,肃宗已有众望所归之势,这个时候一翘辫子,还连带着两个能征善战的儿子一起翘了辫子…… 大厦倾倒不过一瞬间。 让我改变主意的当然不是肃宗之死,而是方应看命人送来了十车尸首,为首的一车俨然都是我画给他的山贼。 据说是他命手下大将在河西一带以及附近藩镇三剿三屠才剿着的一窝悍匪。 鉴于这份大功,我把换人的念头压了下去。 我及笄的那一年,方应看已经差不多把大唐的版图打全了,之所以说是差不多,是因为除了没能收复的几个地方之外,他又额外找补了一些,比如吐蕃,比如大理。 这些个小国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复归长安的人不再是肃宗,而是方应看。 这些年我跟方应看的联系实在算不上多,他离开长安另起炉灶之后,我跟他就只有偶尔书信联系,或者又什么解决不了的麻烦,杀不了的人,他请我出手也不必要亲自见面,通常都是飞鸽传了时间地点人名,故而我和他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进展。 在我娘愁秃了头给我找婚事的时候,我的心思顿时又有些浮动。 毕竟适合带给我爹娘看的女婿人选,我这里有不少。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啊,终于完结啦,明天开新文,来个无责任小剧场~ —— “夫人,外面有个长得很俊的年轻侠客来求亲!” 戚夫人【喜滋滋】:快请进来。 戚夫人收下了定礼巨阙。 “老爷,外面有个长得很俊的的小公子来求亲!” 戚爹【惊喜】:快请进来。 戚爹收下了定礼凤凰簪。 “老爷夫人,外面有个长得很俊的书生来求亲!” 戚爹【叹气】:已经定了,让他走。 戚夫人【叹气】:让他走。 书生强行留下了定礼飞刀。 “老爷夫人,外面有个长得很俊的青年公子来求亲!” 戚爹【叹气】:“让他走。” 戚夫人【叹气】:“让他走。” 青年公子强行留下一根玉箫。 “老爷夫人,外面有个长得非常俊的公子来求亲!” 戚爹【叹气】:“让他走。” 戚夫人【叹气】:“让他走。” “老爷夫人……” “外面那个长得非常俊的公子说他可以给小姐做妾……” 长得非常俊的公子被赶走,强行留下定礼一颗金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