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若梦》 分卷阅读1 浮生若梦 作者:醉眼看花 ? 浮生若梦(现代短篇合集) 作者醉眼看花 內容簡介 作者君的现代短篇合集,均为独立已完结文章。发在这里,希望能有更多的人看到,希望能将自己的想法与文字和更多的人分享。 若将来涉及发表或出版等事宜,将会删除。 留言PLZ,珍珠PLZ,打赏PLZ!爱留言的孩子们! 那场裙摆飞扬的情事 也不知为什么,我的艳福向来不浅。至交好友正经都是美人。 上次与两位好友小聚皆因其中一人造访香港,另一位与我长住于此当然要负责招待。我们三个自幼相识,算是发小儿,常相伴旅游,行街,饮茶,吃酒,几乎什么事都一起做过,几乎。这位来访的黄小姐是大美女,真国色,丰饶肉感,身体美得像西洋画里出浴的希腊女神,肤如白瓷,似周景玄笔下的仕女亦如初放之牡丹。她不时来港,一是为了探望故友,二是为了购物,三是想着偶尔该来看看她在香港的那个情人。她的这个情人我也见过,很是聪明,心地也善,有着所有最杰出的金融人该有的庞大欲望与对绝对控制的渴求。我们私下里称他老爹,糖果老爹。虽然我们并不用他的钱。 却说这次抵港,朋友因为些小事对老爹很是嗔怒,便讲好今晚定要再撩几个男人来出气。这向来不是难事,最终落入我们这张桃色大网的是位来自纽约城、住在新加坡的先生。 酒酣夜尚未央,先生问我们,这一年来最开心的一刻是几时?黄小姐的烟抽完了,向旁边的张氏借了支雪茄,漫不经心,“快乐哪儿那么容易?人生不如意毕竟十之八九,如意也不一定快乐。”我听了点头称是,因快乐实在难寻。对这位先生并不感兴趣又素来冷心冷情的张氏却在一旁开口道:“在阿姆斯特丹,是午夜,男人骑车带我去城里最廉价的夜店,他的伙计踩着滑板儿跟在旁边。夜风一点儿也不冷,我很久很久都没有那么开心过了。” 这位张姓友人是皇城根儿下部队大院里长大的孩子,鼻梁像西山那么挺直。她高挑,瘦削,面孔比李美琪多几分古典,常年染着蔻丹色的大红指甲,笑起来眉梢眼角全是风情与寂寥,是董桥笔下他那英国好友李侬的那种“demurely saucy”。我与她因这几年都客居香港,见面越发多了。我知她受过所有漂亮女人都享过的荣光,也吃过她们都尝过的苦头。然而她的这则情事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那是在夏末时,她不必再返工,便去欧洲度假,调养一下。她自嘲犬儒,说自己“整日只想着啖美食饮美酒读美文看美人赏美景,追求不过尔尔,只恨学识太浅,品味不高。只喜欢小情小调,于家国事业却真是不怎么放在心上。这样不好,也难改了。”她那次度假还兼着一个任务,她有位台湾好友做酒吧生意,威士忌佳,调制鸡尾酒的手法在香港也算极为出挑。知她要去欧陆,便委以重任,嘱托要遍尝各城中最上乘的酒吧,偷师一二。她左右无事,自欣然领命。 飞机着陆的时候是个凌晨,“整个阿姆斯特丹都尚未醒来”。她乘的士去到酒店,入住不顺,颇费了些周折。但她初返自由身,心情很好,并不在意,只是有心感叹自己这门童怕真是整个荷兰最俊美的男人了。她笑吟吟地跟我强调:“不是帅气,而是全然的、仿佛一件艺术品般的美。”她说他身量很高,活脱脱是希腊大卫的化身,却又加了三分英伦或北欧的瘦削凌冽,蓝眼睛里装的是整个爱琴海的温柔。“他迷我迷得厉害。”她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猫,但又手里把玩着酒杯补充道:“可惜他有些过于美了,让人不太敢碰。” 那天夜里晚些时候,她在酒吧里结识了一位姑娘,眉目清秀,下颌弯弯,与她同姓。她们便相伴转场去试城里另一间极为出名的酒吧。周日的晚上总是冷清,隐于居民区街角的酒吧灯光昏暗,只有正巧那日当值的老板和应仕生相伴。见有客来,很是开心。 张氏看着我,认真地细细评价:那间酒吧里的款式是经典传统的,手法老到,算不上极惊艳。这店的辉煌成功怕是与它的独到宣传密不可分。老板说全靠运气,打从一开始运气便好。她并不尽信。装潢是复古的,小阁楼,老钢琴,矮圆桌,皮沙发,很是怀旧,“他是个老派人”。 她们叫了酒之后便开始谈天说地,甫一开口,多是自报家门。她告诉我说那“路上捡来”的张姓小姐在上海出世,幼时便移居澳洲,不久前刚转到伦敦工作,最爱乔治奥威尔的散文,是位律师。她的英文很讲究,中文是不通的。又说那老板生得干净好看,身形高大挺拔,戴着一副圆眼镜,留着两撇小胡子,出门时总拿着帽。“这幅样子放在常人身上怕是有些做作,却独衬得他气质疏 分卷阅读2 浮生若梦 作者:醉眼看花 朗。”她回忆时笑得娇俏。老板是阿根廷人,在迈阿密长大,成人后不久便厌倦了美利坚,情系欧陆。在西班牙做过几年黑户后拿到了护照,曾在北京教过英文,后来荷兰长住。“在巴塞罗那结婚,在阿姆斯特丹离婚,也挺好。”他当时说。午夜的阿姆斯特丹想必比巴塞罗那更灿烂。 “后来我们聊天时得知再过多半个小时便是那姑娘二十七岁的生日,也真是有缘。”毕竟愿一个人去酒吧品酒为乐的女人本就不多,遇上知己更是难得。 那男人慨于她们年纪之轻,说她们活得太累,想得太多。自己二十七岁的时候还在鬼混呢,不知愁为何物。 “可性格决定命运,她上进,我多思,终是做不到洒脱,只能眼看着那些可以拿年轻做借口的岁月再不复返。”她豁然一笑。我看着张小姐,想着她这张脸不笑时真如嘉宝那般,美得冷峻,拒人千里。幸而她通常是爱笑的。 他们三人后来又聊了很多,关于香港——老板说他有想过在香港开分店而张小姐亦曾在香港短居,说它的繁华,活力与富贵,它的狭小,沉闷与悲哀。还有北京,还有北京。“我们谈得很投契,或许是因为我们都爱欧洲。” “后来表针走到十二点,我们用龙舌兰祝寿。” 寿星姑娘评价说这是个很好的生日,嘴角弯弯,笑得满足,笑得感伤。她有问老板不久前四十岁的生日是如何过的,男人温和笑笑说:“喝了很多酒,磕了很多药,睡了很多漂亮女人。” “听起来不错,至少比我们的棒多了。”张小姐向来感叹这世上美女太多,而美男太少,是性别歧视,满足不了她的审美需求。 她说他们三人一个半年前离了婚,一个半年前分了手,一个飘飘泊泊孑然一身,几处闲愁,一同寂寞,倒舒服得很,并不孤单。 因为寿星小姐不太能饮,他们那夜又喝了些酒便早早散了。 说到这里,她说自己真是讲了个冗长无味的引子,但人生的重点不就在于过程和当下么,每个经历的每个部分都是美的。说罢她又笑了。 她真正忘不了的,是第二次见到他。是两三天后,她就快要离开阿姆斯特丹了,得闲饮酒,便又去了那家店。“其实不为别的,只觉得他是个很好的聊天对象。我有很多做这行的朋友,都有这个特质,他们见的最多的是酒,其次是人,有风度,会说话。我没事做,想找人随便聊几句。” 他们确实聊得很随便,都不太记得说了些什么了。“好像谈了谈我工作的事儿。”她那段时间正在为这件事很是头疼。“他说我要是真的那么喜欢欧洲,就像他当年那样,过来之后做黑户,随便找份工作,现钱交易,熬个几年政府就会给我护照了——因为他们想收税。”她的指尖抚过下唇,“他还说我很容易就能在餐厅或者酒吧找到工作,一来他们总是缺人,二来,他说二来我那么年轻漂亮,还有那样的笑容。”“And with that smile.”她模仿着,一挑眉,笑得颇有几分凄迷。她说他说这话时也在笑,像小伙子般灿烂又直爽。 可我们都知道张小姐是做不了黑户的人,不是因为不甘于放弃大好前途,也不是为了钱,而是她骨子里的那份遵规守矩,那份清贵自持,让她这辈子都犯不了大错,发不了大财。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那天她到得晚,没坐多久店就要收铺了。老板说自己老了,要回家睡觉了,问她之后有什么安排,“这里可是阿姆斯特丹!”他说。“可我确然没有什么安排,便问他有什么建议。” 正好他那日的酒保打从旁边走过,是个本地男孩,深色皮肤,梳着标准的爆炸蓬蓬头,“顶可爱,顶阳光的那种。”她说,“黄小姐可能会喜欢”。我了解她们:黄食得杂,兼收并蓄;张吃得专,心无旁鹜。 老板望见这男孩便说,“我没有安排,不过这孩子一定有。” 那年轻人约好了几个朋友去当地的夜店消磨。张氏平素喝酒喝得厉害却很少跳舞,但觉得尝试下本地的夜店是个很好的文化体验,便建议大家一同去。老板细细问过是哪一家,犹犹豫豫地开口说这家店在周三夜里还开着门,是当真很本土很廉价的那种,净是睡不着觉的大学生,怕唐突了佳人。 “但那有什么关系,我觉得好玩儿,才不在乎。” 于是她便继续坐在那里,等着他们收拾店面。“当时店里的音乐换了一曲,阿根廷人一下子变得很兴奋,还跳了两步,是恰恰恰。”她不会跳恰恰恰,但她很迷恋探戈。那是穿着衣服的性爱,是两性之间最激烈的战争, 是欲盖弥彰的挑逗,是势均力敌的征服。她喜欢那 分卷阅读3 浮生若梦 作者:醉眼看花 种力量的感觉,女人头颅高昂,不必曲膝,男人充满力量,主导舞步。“而他说这就是为什么他不喜欢探戈,他不喜欢主导。”她叹得开怀又伤感,“是个真正温和的人。” 在这恰恰恰的音乐里,三人收拾停当,准备离开。男人拿了帽子,锁了门,但看着自己的交通工具又犯了难。“他骑自行车,蓬蓬头用滑板儿代步。”她回想那情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最有意思的是那天我去喝酒之前用了一顿很正式的晚餐,所以穿了那件在墨尔本买的黑色长裙还穿着高跟鞋——整个儿阿姆斯特丹那天可能也就十个女人穿着高跟鞋。”不过还是她那句话,那有什么关系?她实则不是个那么讲究的人。“只要你不嫌我太重就行。”她跟男人说。 男人笑着上了车,蹬了数下,她小跑几步,跳上了后座,很规矩地抓着他的腰侧,还体贴地不敢太用力。看着他们两人摇摇晃晃地慢慢找到了平衡,蓬蓬头吹了声口哨,也发动了自己的滑板——稳稳当当,一点不慢。 她讲到那个场景时很开心,“因为真的很有意思。不只是他骑车带我,还有滑滑板儿的蓬蓬头,太可爱了。”我也不禁笑了,那是幅怎样的画面——中年阿根廷男人的自行车后座上坐着一个中国女人,旁边还有个滑滑板的荷兰小伙子。那么奇特,又一点都不违和。 我知道张小姐说的那条黑色长裙,是我陪她一起买的。柔柔的料子有大大的散摆,长度优雅地停留在脚踝以上,最美的是背部——不是一个简单的露背,而是用疏密适中的蕾丝网着矜持的欲拒还迎。不用说,她必然配了红唇,香奈儿八十四号。 她坐在自行车后座上,裙摆飞扬,黑发也飘散着。骑车的男人儒雅,随行的伙计青春,那场面一定美得醉人。我仿佛能听到路人艳羡的口哨儿声,嗅到阿姆斯特丹深夜微冷的风。 “他不知道,我上一次坐在自行车后座儿上还是在北京申奥成功的那天。”那是2001年7月13日,赶上张小姐生日的正日子,“父亲骑车带我去天安门看烟火。那是十几年前了。”后来他们搬家了,交通更加方便,父亲也越来越忙,虽然宠爱依旧,但她再没被人骑车载过了。 “我抓着他的腰,心里突然感觉特别温暖。”她眼里闪着快乐而激动的光芒,“我是个分类分得很清的人,我知道那一刻我对他并没有男女之情。但可能是因为他让我想到了父亲吧,我觉得心里暖得像揣了一窝儿小猫。”我突然想到萨冈小说里的一句话,她写“所有漂泊的人生都梦想着平静、童年、杜鹃花,正如所有平静的人生都幻想伏特加、乐队和醉生梦死。”没人知道那一丝比火星还微不足道的依靠感带来的却是燎原的暖。 “其实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一点儿也不舒服,我的腰一直在抖。”她又笑着补充说。可不是嘛,她太高了,又侧坐着,还穿着高跟鞋,很难保持平衡的。“可我就是觉得那画面很美,每一分每一秒都很美,美得我差点儿哭出来。” 在深夜的阿姆斯特丹与两个陌生男人一起去当地最廉价的夜店,这于张小姐来说也算是一场难得的际遇了。 过了大约有十几分钟,他们到了那个半地下的夜店门口,入场费每人两欧,她要付还给他,他不要。 “那真是我去过最糟糕的夜店,人多得要命,DJ也烂透了。”大学生们穿着毛衣,场子里又热,周围的人满身都是汗臭味。蓬蓬头和他的朋友们玩得自在,男人买来两杯劣质的却也是仅有的威士忌和她踩着点子摇晃。 男人无奈笑着说,“看看他们,我玩这个实嫌太老了。”她深有同感,“我也很久没这么玩儿过了。” 虽然一切都乱七八糟,但张小姐说那天他们玩得很开心。 “后来男人骑车送我回酒店,我又坐在后座儿上,抓着他的腰。”她的语调淡而温柔,“我当时什么也没想,就觉得分分秒秒都很美好。直到那时我还当他是普通朋友,没动什么别的念想儿。”我信她,她思虑甚多但性如烈火,黑白分明。 直到最后,她在自己的酒店门前跳下了车,他们行贴面礼道别。“他看着我,很温柔,跟我说‘保重’,我们互相用力揽了揽,便要就此别过。”她又笑了, 这次是无奈,“在放手的那一瞬间,想着之后不再见他了,想着之前坐在车上时他身体传来的热度,我的脑子‘嗡’地一声。真的就在那一刻,我发现自己挺喜欢他的。”张小姐喜欢爱别人的感觉,多过喜欢被爱的感觉,因为被爱的感情与她自己实则没什么关系,爱别人才让她觉得鲜活。 但那一夜终究还是以这样一个贴面礼结束了。我认识她这么多年,知道她是个思维极其西化但内里又很老派的女人。就比如她仍然坚信女士穿长不过膝的裙 分卷阅读4 浮生若梦 作者:醉眼看花 子时定要着丝袜、觉得男士应主动向心仪的女子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然后静候芳音才合乎礼节、也不喜欢新派小说总觉得老文字和老文人写出来的东西才是好的,又比如她也主张三次约会再做爱。 “所以我很快便急急地奔向第三次见他。” 这个故事讲到这里结束是最完满不过的了,该说的都已经说到了。她跟我讲述的、我却没有提到的细节比如另一个美丽的女人,却好像又是另一个故事了,她与我都不太在乎,而她与他是怎样的收梢好像也没有什么紧要。她开心,在欢笑,便是好的。 只是我想张小姐始终是要离开香港的,我在这里又要失去一个朋友了。只因这块土地美则美矣,于她却有些太过后现代了。就像冯唐说的那样,“直指本能和人心”,所有人的目的简洁明了:“衣食住行,吃喝嫖赌”。她是个脚不沾地的人,也乐得如此。她笑言自己这辈子最大的理想是“嫖嫖自己喜欢的男人”,但在这里怕是找不到一个能让她坐在自行车上笑的人了,这或许也是为什么她要离开。 但那都是未来的事情了,一切皆没有定数。而眼下她就坐在我身边,嘱托我加上一句话,那么我便索性躲懒,用这句话为这篇小文作结。 若是有人去往阿姆斯特丹,请记得告诉我。或许有些琐碎之物可烦你带给张小姐那在远方的情人和他旁的女人,只因他让她到现在还记得“那裙摆飞扬的感觉”。 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 1. 那是一个秋日,老张正在去机场的路上。 通往首都机场的高速向来没个畅通的时候,车子走走停停,坎坎坷坷。坐在驾驶位的院里的年轻医生一叠声地道歉,说没想到这个钟点还堵成这样,莫不要误了主任接人才好。他倒是不急的,他鲜少有机会接她,每次去时无论如何打好提前量也总会有莫名其妙的事发生。后来索性也再不急了,反正左右都是要让她等的,她也不介意,她总等着他。这可绝不是她平时中意的那种绅士派头,不过他从来是个粗人,她是知道的。 轿车慢吞吞的速度让老张心烦,他只想睡觉。可车开得慢时,膛子里憋屈,又是睡不着的。于是他想抽烟,可在车里抽烟终究不太好。作为一个医生,他算烟量大的,为此妻没少骂他。可她总会视而不见,就像他对她行李箱里露出的雪茄未从置喙一般。为了他的健康,妻会训他,让他“不吃不喝”;她却会温言软语地劝他,让他“吃好喝好”,别竟捡便宜货。他是个头脑简单的男人,不知道这两种爱哪个更真挚些,是源于爱情的亲情还是源于亲情的爱情。不过他记得,他与她,他们是那么不同的两个人, 却有如出一辙的粗犷而敏感的内心,不羁又放荡的灵魂。他们都是那样热爱快乐、用尽气力追求快乐,但又耽溺于永恒的孤独与痛苦。这与抽烟这件小事是没有关系的。 这个女人是他生命中的光火。她是那样美,虽然他宁愿她丑一点,不那么耀眼,可以让他永远护于翼下。但每当他抚过日渐稀疏的头发时都意识到自己已经无可挽回地老了。他一直是医院里顶出名的美男子,哪怕到了约摸五年前,他看上去还像个三十多岁的壮年男人,可这几年里,生命力的折线仿佛撞到一个拐点,斜率的净值陡增,变了太多。他的抬头纹加深了,腹间的余肉也多了些,虽然因他身量很高,并不太显,但体积终归是见长的。可她每次都会亲亲他的太阳穴然后说,“总还算风韵犹存。”那双唇的形状是那么凛冽,似极了他的,可又比他的丰满性感得多。老张心里知道,她这么说是因为她爱他,爱得要命,他亦是如此。 说来也好笑,他们明明不是彼此喜欢的类型。就像很多个头高的男人那样,老张偏好娇小的女人,就像妻一样,最好再柔顺些。可她那么高挑,那么明艳,根本是深蓝的冰焰与临渊的玫瑰。而她也总是说,将来一定不会找个像他的情人。她喜欢知礼守节,成熟儒雅的君子,像他那样不读书不看报又不善言辞的浑人她可受不了。但他们之间的爱是那么莫名,又那么热烈。当最本能的爱以其最原始的力量冲将出来,竟深沉得让人害怕。 他,这匹行走于世间时冷傲又躁动的孤狼,在她面前是最卑贱的奴隶,低到了尘埃里去。而她,他世界的女王,执着他双手呈上的鞭,却只会用来抽打他的敌人。他们在初见时便臣服于彼此,然后时间一晃便是二十余年。 他爱这个女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忠于自己的妻,虽然他并不爱她。 与妻的相识说来算是浪漫的,旁人都道是段金风玉露一相逢的医患姻缘。可他自己清楚,这纯粹是个误会。那是八十年代初的事情了,作记者的 分卷阅读5 浮生若梦 作者:醉眼看花 她崴伤了脚进了医院落到自己手里,他是个刚从医大毕业不久的新手医生,玉树临风,沉默寡言。他们原本没什么交集。 可他永远忘不了那天,她的脚伤将好,快出院了。她那美丽却有些神经质的母亲 拿着她的病历来与他确认情况,不知怎地说着说着便央他帮自己女儿做媒。他本不好管闲事,但当时正好有个同事条件不错,单身许久,想找个女朋友,于是他便应承下来,“我这里正好有个不错的人选。”可谁也不知道他这番成人之美的好意到了她母亲那里怎么就变成了毛遂自荐的勇武?这个问题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想明白过。 他最终还是点燃了一根烟,摇下车窗,看着烟灰零落地在风中散去。那始终是一个错误,一个将错就错的错误,他本应该及早抽身离开的。 老张记得,他本没想过那么早结婚,他真心地想专注于事业,趁着二十多岁的年纪做出一番成绩来。毕竟那是个充满了机会的时期。可那个年代的生活也着实太无聊了些,社会闭塞,娱乐匮乏,晚上过了八点连喝口小酒的地方都找不到。于是他被恋爱这项从天而降的娱乐诱昏了头脑,便让自己分了心。而且那个后来成了自己妻子的女人细细看去,面皮白净,身材娇小,也真不是没有几分风流味道。 “可是我对她从始至终都没有过爱情。”他对他马上将要见到的女人承认过。他也还记得结婚前夕他那想反悔的话梗在喉头、说也说不出来的难受劲,像一口不够浓的痰。是啊,在所有人眼里他们都是相配的,同为大院子弟,身家清白,职业体面,连她都惑于他的皮相,捧出一颗冲动的真心,可他知道他们根本就不合适。性格不合适,遇到的时间也不合适。妻应该找一个更文雅更懂得体恤的男人,而自己则应在更成熟的年纪找一个更活泼或者更娇柔的女人。只可惜他们终究还是彼此蹉跎了,他们有浓重的亲情但也仅此而已。在那个年代,很多事都是将就的,一将就就将就着过了一生。 想着那个曾经有鸿鹄之志的自己终究没能逃脱年纪轻轻就结婚生子的命运,老张竟罕见地有种“回首已是百年身”的悲哀。虽然现在于自己的领域,他也算是全国数一数二的专家了,可他实则是可以做得更多,做得更好些的。他是个男人,是个永远追寻着成功与被认可的快感的男人,是一个想给自己心爱女人更好生活的男人。 所幸老张的脑回路从不长于多愁善感,就像他看着车窗外北京难得的秋景时只会想着今天的天儿不错而不是觉得好不容易这空气里飘的是落叶而不是雾霾了。她赶上了一个好天。 “我们就快到了!”司机兴奋地喊了一声,年轻人总是没有耐性。 他思量的是这次可千万别再走错接机口了。从香港那个弹丸之地来的飞机居然也算是国际航班,简直可笑。 2. 琰是个喜欢漂亮男人的女人。在这个时代,女权与男色以正相关的形式飞速普及着。不过她向来喜欢美的东西,这却是与这几年里的潮流无关的。所幸她心里唯一爱着的男人是个美人儿。她以一种充满母性的心情爱着他——虽然她不觉得自己内心有任何母性可言,不过爱总是个莫名其妙的东西。 她对这个男人的情感与对其他人是不同的。她始终记得屠格涅夫的《初恋》里那个可以作全世界女王的齐娜依达只是渴望着去作一个人的奴隶。而她对那些人的爱多多少少也都是这样的。只有对他的不同。那份爱与崇拜和献身无关,纯粹出于本能。她还记得十四岁时的那几个月里她身体里涌动的那份渴求着依赖他的本能,可他是那么忙。后来她不再渴求他了,但那份爱意竟仍在那里。 他们是一见钟情。他是第一个爱她的男人,她也是第一个那么爱他的女人。她觉得这份爱与世间一切都无关,却又与万事万物都有关。那股弥漫在他们之间的力量如此原始而强大,像燎原的野火与洪荒的巨浪。诚然,男人的身上有很多优点是她所欣赏的。比如他勤奋执着,做起事来没有个结果绝不罢休;再比如他精于技术,于自己的专业领域里充满创意,很是出挑。这些都是琰,这样一个慵懒又乐于与世事和解的人所不具备的。可这又有什么相关?她想,就算旁的男人有一样的品质,哪怕再出色些,我也是不一定喜欢的。 可她偏偏无条件地爱着他,充满了怜惜。有一次她曾半真半假地抱怨过他年轻时没把握住去美国的机会,他竟深深地记在了心里,经常喝完酒后还独自为此伤怀,内疚极了。其实她完全是为着他——横竖她又不怎么钟意新大陆,也是不太想去的。她只是想着如果他年轻时真是选择了远走高飞,凭着他的天赋与才华,定也是能有一番成就的。在那边作医 分卷阅读6 浮生若梦 作者:醉眼看花 生,工时短,收入丰,地位高,他会过得很舒服,哪里用像现在这样,人到中年还每天上四五台手术、趁着周末飞去外地讲课,一周七天,全年无休?哪里还会使她为那些畸形的医患关系替他提心吊胆?只可惜那种她期望他所能拥有的好日子怕是没什么可能实现了,就算上海医改了,又几时才能轮到北京?他们都是那种有着浪漫主义内心和现实主义头脑的人,因此才同样明白那份灵魂撕扯的痛。他总是愧疚没能给她更好的生活,但她只是心疼他。他们的心里永远装着彼此。 可惜无论如何,这个男人都不是能陪她走下去的那一个。他是个简单的男人,她是个复杂的女人,他们太不一样了,甚至无法真正沟通。比方她对文字如饥似渴,可除了学术著作之外,他是读不进书的,当然她也会劝慰道:“读太多书是痛苦的,没什么意思。”……不过她也并不真的需要人陪,她是一匹孤狼。 这趟飞机有些太过平稳了,一阵气流也没遇到,平稳得让她难受,平稳得像她在香港的生活。没什么可抱怨的,可就是不爽快。 她是个北方女子,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快刀烈马的那种。她也是个老派的女人,一个绝望的浪漫主义者。 她是如何长成这个样子的呢?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只知道这个世界与她自幼在书中读到的差太多了。她读到的是英雄美人、是绅士淑女;她读到的是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虽然她没有蠢到去执迷于此,但这真实的世界仍然物欲横流得让她心惊。在一个社会里,当以貌取人意味着男人在与一个美丽女人交谈的时候都直觉性地在思索着她打算从自己这里得到什么而自己又愿不愿意负担的时候,这恐怕真的就是浪漫主义的死亡了。他们简洁地忽视了最直接的一个可能性——或许她只是觉得这人生得好看呢? 她觉得这个年代太崇尚效率至上,太喜欢简单直接,太中意目的明确,从而错失了许多沿途的风景。一切都因简洁化而变得雷同,从而不值得被记忆,就像这机窗外的云,几个小时过去了却仿佛没什么变化。但人们又是多么喜欢对各种小事斤斤计较啊!即使她也承认这种锱铢必较或许才是现实生活的本质,可她永远记得自己爷爷的云淡风清。 那是在她还不太懂事的年纪,一个日头昏斜的午后。爷爷难得不知为了什么由头而讲起战争年代的往事,说的正是台儿庄附近的一场战事。“那天我们从山上的营地出征,山路盘迴。我回头一看,那队伍绵绵延延得竟看不到头。”老人语调平淡得很,是不会讲故事的那种人。“后来呢?”她追问。“后来我们回来的时候,只零零星星地剩下几个人了。”他还在抚着她的头,仿佛讲的是一个与己无关的故事,仿佛他不是当年的那个机枪手,仿佛他的副官没有被打死在他眼前。 说来爷爷与她是不亲近的,一来自从当年解放战争时被炮火从城楼上轰下来之后他的身体总不见好,二来她是个女孩儿而她父亲是个男孩儿。老人总是会疼自己的长房长孙多些,或者是自己女儿的后人,虽然她的那两房哥哥是如此平庸。 不过琰从未因此而觉得愤愤不平,因为她是跟着自己的姥姥姥爷长大的,是母亲这边最宝贝的大小姐。毕竟因姥姥是舞蹈演员的缘故,他们只有母亲这一个孩子,所以当老年无事时,对外孙女总是格外宠些。 说来自己家里的人始终还是姥姥好看些。她是标准的回族美女,大眼睛高鼻梁,两颊的婴儿肥平添了几分清纯,因着一支春江花月夜名动京师,在歌舞团当了十几年的独舞演员。那是个让傅聪央着帮忙记谱子的女人,那个是在舞会上负责与毛周跳舞的女人,那是个除了音乐与舞蹈什么也做不好的敏感脆弱的女人。可她是那么美,那么纯粹,那么自私得可爱。 她始终还记得几年前自己离家来港时姥姥眨着大眼睛对自己谆谆教诲的情形,她说“女人的贞操是顶重要的”,她说“一个人在外面千万要懂得自爱,莫让别人看低了去”……她长长的眼睫毛扑扇得让人心折。万幸有琰的姥爷这位不算潇洒却聪明绝顶的扁舟子在战火纷飞中登上了她的明月楼。 姥爷出身南京,是续贤的儿子。他祖父在这富庶之地作掌管钱粮的官员,外号“徐半城”,因为每次徐家趁天将自家的银箱打开在院子里晒的时候那银光能照耀半个金陵城。不过幸或不幸,他的一位叔叔抽大烟把家抽败了,也正因如此他家的子侄四散飘零从而避开了大屠杀。 姥爷上面有六个兄姊,下面有一个弟弟,最差的也有大专文凭。大姊是当年北师大刘和珍的同学,在北京有个四合院,终身未嫁,为自己的幼弟幼妹操劳,直到一百零五岁上才无疾而终。二姊飘飘荡荡嫁到加拿大, 分卷阅读7 浮生若梦 作者:醉眼看花 07年回国探亲,舟车劳顿染上了非典,九十几岁死在异国他乡。三姊最漂亮也最佻达,早年间嫁给了国民党高官的长子,一生荣华,却偏偏活得最短,八十几岁便走了,到死也没能跟不在台北的手足见上一面。当时只有姥爷最长的哥哥陪在她身边,那也是个老国民党,住在南港,两年前琰去台湾玩时才有幸拜访过。他们八人,自从年少别离后甚少重聚,可心却始终是在一处的,这种亲情如今怕是难寻了。 琰觉得自己的姥爷也是个神人,明明是个搞文艺的富家子弟,在十年浩劫里却审时度势活得滋滋润润,丝毫没有受到时事的波及。但哪怕有这么一副醒目的头脑,他也从没想在事业上作出一番成就,只衷于窝在自己的太师椅上看看闲书,下下象棋,或者起身打打台球。他的英语好得吓人却从来也不讲,只永远笑得像波斯猫一样事不关己又通透明达。他嫌姥姥笨,又极端崇拜她那份毫不掩饰的纯粹与美丽。 这都是极好的,琰想,只可惜那个风云际会的动荡年代她是无缘参与的了,所以她正努力融入这个时代去感知一切。她非常非常努力地尝试着,就像她的父母努力去爱彼此一样。她发自内心地爱着这个陌生的世界,这种爱与她对那个男人的爱是那么相似,不理解、不接受却出于本能地热恋,带着母亲子宫般的温暖。 飞机就要降落了,还是那么平稳。她不禁渴望有些颠簸,渴望失重带给人的性欲的感觉——那种大腿内侧肌肉的紧张感,那种股间因对未知的渴望与恐惧而产生的刺痛。她不禁想到自己那两个跟着MH370下落不明的朋友,想象着如果这架飞机失事了,除了自己的家人和他,还有谁会为自己真诚地心痛一下呢?可她是不希望他心痛的。她真的舍不得。 她又回到了这座离开后才发觉深爱着的城市,回到了他身边。她办好了入境手续,拿了行李,从国际航班的到站楼走出去。希望这次他没有走错接机口,她想。 3. 北京首都机场T2航站楼的接机大厅走出一个高挑时髦的女人,她绕过围栏,径直投入一个等得有些不耐烦的怀抱,就好像她从未离开过那样…… “爸。”她把头埋进他的胸膛,轻声喊道。 最灿烂的玫瑰人生 小T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面瘫过两次的人。 “我第一次瘫的是右半边脸。早上起来刷牙,发现自己在喷水,我觉得不太对劲,不过也没管它。后来那天在学校里,同桌一脸严肃地对我说:‘同学,你怎么笑得那么诡异啊!’我照照镜子才发现这半边脸动不了了。当时我寄住在小学老师家,晚上看电视的时候跟她说自己好像面瘫了,她训我,‘你脑壳绊哒咯!莫要搞事!’” 我和小T相识也纯属缘分使然。那是在三月,我趁复活节的长假飞往墨尔本探望刚刚迁居的黄小姐。我住在她新租的南岸公寓里,那屋子敞亮舒适得很,我们两人就像结婚多年的老夫妻,在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里过着平平淡淡的小日子,得闲时就开车到处乱逛,好不惬意。 小T是她在那边新交的朋友,一个读经济的硕士生,正巧她那时候学业不忙,我们便约着出去饮酒。第一次见她是在北区名叫Naked for Satan的西班牙餐厅里,那是我和黄小姐的最爱。整栋楼分为四层,一层供应的Tapas是任取任食的,吃完后凭着剩下的牙签去款台结账。屋顶的酒吧叫Naked In the Sky,被装饰成了破败古城的样子,透过断壁残垣,可以俯看周围的街区。那是墨尔本街头文化最普及的地方之一,宽广街道两边的房屋透着颓废淫靡,但那条路的尽头是座典雅古旧的教堂,夕阳斜照,竟让那景色美得庄严。我正看街景看得晃神,小T便出现在我眼角的余光里。 她不高,五官也算不上漂亮,但是个干净帅气的女孩子,很有些北方男人的味道。她跟我们问好,笑得腼腆,然后便拉开椅子坐下。 黄小姐和我都算得上是健谈的人,只是我们认识的时日太长,私下相处时更享受默契的安静。但小T受不得安静,于是她便成了一直在说的那个,所幸她是个很有故事的人。 小T是个湘妹子,家住郴州市下属的一个县城。郴州曾是秦末汉初时楚国的都城,古时是兵家必争之地,后来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竟自没落了。近些年间或见报,还要仰仗零七年底那场大雪灾,因为那时郴州成了全国受灾最严重的地区 。 b 分卷阅读8 浮生若梦 作者:醉眼看花 r 那是场百年难遇的大雪,几乎覆盖了半个中国。我自己向来是喜欢雪的,被白雪蕴盖的北京自有一派静谧庄严之气,凛然不可犯的同时又有欢迎万邦来朝的姿仪。但大雪对温润的南国却是灾难。 当时小T正在长沙上高一,雪灾来袭,全城停课。电网瘫痪,照明中断,手机也冲不了电。那俨然是一座孤城,但她却过得很开心。 “我那时没事的时候就搬个小板凳坐在楼下、看别人在雪地上摔跤。当时雪积得特别厚,那些人走着走着就摔个跟头,没事,爬起来继续走。我就在旁边看着他们笑得乐不可支,也真是挺缺德的。”小T讲话很朴实直白,就像她的人一样。其实有时她的话未免稍显粗俗,但话糙理不糙,很是切中要害,黄小姐和我都觉得很有趣味。 不过平心而论,小T当时是没那么多闲暇来看人家倒霉的,她正忙着向自己第一个女朋友献殷勤,恨不得天天往人家家里钻。但终究是风水轮流转,这钻着钻着、倒霉事也转到了她头上。 那天晚上不算太夜的时候,她从初恋家回来,心情雀跃得很。谁成想她拿着钥匙打开门,竟劈头就挨了个大耳刮子,整个人都蒙圈儿了。“嬲你妈妈,我还以为进贼了呢。” 屋里停电,灯是点不着的,她借着月光仔细一看,面前站着的竟是自家高堂。母亲哭得泪流满面,父亲也是脸色铁灰。 “我心里想着这是怎么了呢,我也没跟他们出柜啊!”她的语调着实委屈,笑得我们停不下来。 后来她一问询,才知道父母因担心她在长沙的生活,驾车前来探望,谁知大雪封山、道路结冰,他们的车在冰面上打了滑,只差那么几寸就要撞上前面的大卡车,幸而父亲刹车踩得够狠才捡了条命。哪知二老惊魂未定地来到自家女儿的寓所却寻不着人,手机也没有电。 小T想着自己在外面风流快活的时候父母正经历了九死一生、又急得百爪挠心,也觉着脊背发凉,再加上脸上那耳光热辣辣地一烧,也“哇”地哭了出来。 “那天晚上我们三个就在家里抱头痛哭,现在想想也真是好笑。” 我和黄小姐默默喝了一杯,心里觉得这竟有股子《倾城之恋》的味道,虽然这故事里是没有白流苏也没有范柳原的。 “我爸妈也确实挺不容易。他们都是很普通的小县城家庭出身,没啥特别。以前家里没钱,他们也从没亏了我。后来他们做小生意赚了点银子,就二话不说供我出来读书。像我这种没什么文化的人,就算在澳洲从本科读到硕士也是没什么用的,其实就是出来见见世面。”她狠狠抽了口万宝路,“我到现在还记得,第一次面瘫的时候,他们每天开车带我去针灸,连扎了二十几天。那时候我妈特别认真地跟我说‘我不指望你能成为什么样的人,但我希望你健健康康的。’”天下父母心,大抵皆是如此。 小T属于挺是命途多舛的那种人,她看上去体魄结实、筋骨强健,没人会想着为她的健康操心。怎知年纪轻轻就面瘫过一次,治好了,隔了几年又瘫了另半边脸,有惊无险,又治好了。只是落下了偶尔会下意识抽抽嘴角、转转眼珠的毛病。 “谁知道我高三的时候又被个庸医误诊出了白血病。”她现下说得轻松。“其实我现在觉得人生就是图个开心,自己又抽烟又喝酒的,活个五六十岁也够本了。不过我当时真是不想死啊,我还太年轻,还有好多事没做呢。” 我欣赏她这种态度,也了解她当其时那种对于未知的茫然与痛苦,所幸,时移事迁,一切安然。 小T这个人,很有些意思。作为一个学了五年商可到现在连账单也算不过来的数学白痴,她有着质朴而本能的商业直觉。 第一次想做生意是在她初三的时候,她盘算着在自家县城里代理顺丰和中通快递。当时网购的行情没有如今这般兴旺发达,快递业也只是刚刚起步。作个加盟代理商成本不高,风险有限,又可以垄断市场,“何乐而不为呢?”只可惜虽然老父鼎力支持,掌管财政大权的母上还是把她赶回了中考的书桌前。“现在我们县里顺丰的代理商都已经自己起了两层楼、开着三辆车了。” 第二次的创业计划也同样被扼杀在了摇篮中。那是在两年后,她去了趟深圳,无意中被黄记煌的概念吸引了。“这东西调料味重,毫无技术含量,成本不高,但在当时的潮流里是很火爆的。我们县城毕竟地方小,比较落后,如果能把这么个新鲜玩意带进来,一定能狠狠赚几年钱。”这话说得也不无道 分卷阅读9 浮生若梦 作者:醉眼看花 理。 我和黄小姐身边的朋友,大多家境不错,学问不小,点子不少。可谈到创业,他们的想法每每总难免有些好高鹜远。小T那种脚踏实地的精神与现实主义的头脑让我们觉得特别难得。 “那你现在有什么新项目想做呢?”黄小姐问她,眉梢眼角很是温暖。“我想着等毕了业回家开个做早餐生意的粉店。”小T的答案很是笃定。 “粉店?你不打算在澳洲再留几年了?” “不留了。我始终是要自己弄点事业的。在洋人的地盘上,语言不通,赚不着钱。还不如回老家踏踏实实地从小本生意做起,攒点经验,将来看着有什么合适的机会再搞单大的。”她喝了口酒说,“再说我女朋友也已经回国了,现在在上海工作。我寻思着到时候把粉店开起来,就把她接回来当老板娘,给我管帐。横竖我自己是算不清的。”我们听着都笑了,这话说得真是有自知之明。 想来小T也算是个敢爱敢恨的人,喜欢的就去追,不喜欢了也毫不留恋,风风火火,坦坦荡荡,比现下的许多人强上很多。 她小学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喜欢女生,到高中上差点和老师谈了恋爱。 “她教我们英语,是全校最好看、最年轻的女老师。”她的语调难得温柔些。那是她心头的一束白月光,单单那么照着耀着本身就已经足够美了。“当时她特别照顾我,每天晚上都约我去操场散步谈心。但那完全是出于误会,因为她不知怎么想的觉得我和自己家里有问题,是个捣乱分子,怕我走上歧途。”小T那股子随便劲儿委实也不像个正经小孩儿。 “我喜欢她,所以也就由着她这么想,才多些借口亲近她。也正因如此,我那时特别努力学英语,还当上了她的课代表。我们就那么处了快一年,全高中都知道我喜欢她。” “你们高中还真是开放。”我打趣道。 她不睬我,只继续说,“后来有一天晚上我们又在操场散步,她突然停下来抱了抱我。我吓了一跳,没太反应过来。之后她告诉我,她要结婚了。” “她想让我在婚礼那天去送亲。她说……她跟我说‘我希望我结婚的时候你在’。”她的语调又平淡了。 我问她最后有没有去送亲,但我知道像小T这么仗义达观的人是一定会去的。果不其然。 “我去了她的婚礼,然后就转学了。我当时挺伤心,但现在想想也挺美好的。那种情感特别干净, 特别朦胧。现在我有了自己的女朋友,她过得也挺幸福。”这时候的小T仿佛在讲着一个事不关己的故事,一个纯得像那天晚上墨尔本的月光一样的故事。这个故事让黄小姐想起高中宿舍里凌乱的床单,让我想起十九岁时伦敦的暖阳。但这些实则都是同一个故事,在这个故事里有回不去的年华,得不到的人,就像我们每个人的青春。 不过小T的爱情史尚远未完结。她对现下这个女朋友是一见钟情,那是在读大学预科的时候。“那天我刚入学,到对面宿舍去借扫把。人家宿舍门口坐着个很胖的女生,跟那磕瓜子,像门神一样,连眼都不抬。我看着她有点犯怂,就绕过她进屋子里借。屋里有个女生背对着我梳头,我跟她说我要借扫把。她说,‘扫把啊?哦,有,我们借你,你拿去吧。’说着回头看了我一眼。就这一眼就把我镇住了,我当时脑子里就四个大字——我要追她。她看我愣在那没反应,又说,‘扫把就在门口呢,你自己拿吧。’我无比镇定、无比冷静,非常淡定地回答说,‘谢谢同学,不用了。’然后转身就跑回自己宿舍,拿着手机跟我初恋分手。”她自嘲地说,“其实这事也真挺混蛋的,不过我就是喜欢这个女孩,也不想给自己留后路。” “然后呢?你连她是直的弯的都不知道就把人家追到手了?”黄小姐问。 “我管那么多呢,追着再说。”小T豪气地摆摆手,“我觉得她是被我掰弯的,不过本身也不排斥同性恋。 小T的求偶之路也并不坦荡,她不屈不挠地追了人家三个月,心思用尽、花样百出。豪气干云有时,做小伏低有时,花足了水磨功夫,得到的是美人一句无奈的叹息,“这个同学怎么这么热情?!” “后来我威胁她,我跟她说‘这是我最后一次跟你表白了,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我觉得我当时装得太像了,而且她也确实不是不喜欢我,就这么让我得逞了。” “但 分卷阅读10 浮生若梦 作者:醉眼看花 如果她拒绝了呢?你就当真不追了?”我好奇。 “那怎么成呢?脸皮能当饭吃么?当然接着追啊。”她此言一出,我们三个都笑了。这份真心在这个吝啬的时代实是打着灯笼难寻的。 “我女朋跟你们似的,是个文化人,也很有教养,性格又特别好。我自己脾气不好,刚开始的时候总跟她吵架,摔东西。她就跟那呆着,也不朝我发火。我自己一个人吵着吵着也没什么意思了,她就等我气过了再默默地帮我捡东西。久而久之我们也就不吵架了,吵不起来。”小T说得诚恳,“她很有正能量,跟她相处我学到很多东西。” 但常言道相爱容易相守难,她们相好了四年多,跟彼此家里出柜也颇经历了一番周折。 “这件事说来也是阴差阳错。那年预科毕业,我组织了一次毕业旅行,一行六七个同学一起去湘西玩。”小T尾音一扬,我和黄小姐知道又能听到个有趣的故事了。 “旅行的时候我们坐船从凤凰去苗寨,谁知道风大浪急,走到河中间的时候船里进了水。那船本身就比较小,又没有扶手,摇摇晃晃地眼瞅着就要翻了。当时其他同学正忙着从船里往外舀水,但我想着这么着肯定来不及,如果真是翻了,被船压在下面就更危险了,所以我二话不说,托着女朋友就往水里跳,跟泰坦尼克号似的。后来没几分钟船就翻了。” 那天的河水冷得刺骨,小T的女朋友水性又不好,在求生欲的刺激下便死命地勒着她的脖子寻个依靠。 “我们船翻的时候周围是没有别的船的,所以那么多个人都只能在水里扑腾。我在水里一手揽着我女朋友,一手拿着她的包,拼了命地把她往上托。我想着大不了自己死就死了,可女朋友是被我带出来玩的,我得负责让她能平平安安地回去。” 这一船人在水里挣扎了将近十分钟才等来一艘路过的公船把他们捞了上来,这件事故后来还见了报。 “当时河里还有另外一对小情侣。那女的刚落水的时候还拽着自己的包,她男朋友一看就急了,也不去救她,只管喊着让她把包扔了,还骂她是傻逼。我跟我女朋友搂在水里就在旁边看着。所幸后来我们得救了,我女朋友的包也没丢。可能也是因为这样,她很感念着我的好。” “这件事搞得很大,所以她爸妈也知道了。不过他们觉得我救过她的命,对我印象很好,也就没怎么反对。”因祸得福,或许就是如此了,不过也只有这样才是合理的。祸福生死,聚散离分,可谓命数始然,但身畔有一人愿以命相救却不一定是积攒福报就能轻易换来的。 不过小T顾念着母亲心脏不好,没有趁着这个时机跟自己家里出柜。“我爸妈还夸我勇敢,是个见义勇为的好青年。当时他们不知道我救的是自己女朋友。” 最终她跟家里坦白出柜还是一年前的事。暑假的时候,她把女朋友带回了老家,“我们想着先回去搞搞铺垫,储点印象分。”小T解释,“谁知道我女朋友实在是人太好了,我们全家都特别喜欢她。有一次我妹私下里特正经地跟我说,‘姐,我觉得你这个样子找个男朋友不现实,不如就跟这个姐姐在一起算了。’我一听就乐了,觉得这事有戏。结果她快回上海的时候,我妈说‘唉,这姑娘太好了,要是有这么个女儿,我少活两年都行。’我一拍大腿觉得机不可失,就趁着这句话跟他们出柜了。” 她笑着总结说,“我觉得这女朋友是我命里的福星,遇着她之后一切都很顺利。而且我是真的喜欢她。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到现在如果我俩一个月没见面,再见到她时我都会脸红。我想着这么跟她过一辈子就是再好不过的了。” 那天早些时候墨尔本刚刚下了一场秋雨,夜风吹来让人冷得有些难受。但黄小姐和我都觉得心中总是莫名地涌着几丝暖意,想来是因听了小T的一生的缘故吧。现世安稳,生计无忧,有所为,有所爱。最完满不过如此,最欢喜也不过如此。 晚些时候,酒尽烛熄,我们分手。约定了等过些年她的粉店开起来后再一起去湖南吃粉,用老板娘的月貌花容下酒。 看那血红的蔷薇花 1 “警察叔叔,我错了,我真的错了……都怪我还小,不懂事,好奇心太强……您能不能宽大处理…… 我坦白,全都坦白,真的,我不是那种坏孩子,我就试过那么一次……我们那次吸的那些都是……都是樵姐弄来的……我虽然告诉您了,但您可千万别怪她。苦樵学姐人特别好,特仗义,也很开朗,她也绝对不是坏孩子的 分卷阅读11 浮生若梦 作者:醉眼看花 ……您们大人有大量,可千万别为难她……” 她坐在隔壁教室冷冷地听着,狠狠地吸了口烟,涂得猩红的唇里吐出三个字,“小贱货。” 坐对面的刑警一听,乐了:“有这么说你同学的么?” 她也笑,“这丫头平时觉得我酷,死皮赖脸地扒着我们玩。谁成想是这么个经不起事儿的。你说吐就吐了吧,还说那些有的没的……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你说这不是贱是什么?” 她跟这位帮她做笔录的刑警大哥在刚才两人于楼道里坐等的时候就已经聊熟了。大哥挺喜欢这丫头,聪明,直爽,不扭捏,按老北京的说法,是个飒蜜。 那是在春节前夕,没办法嘛,北京警察要完成他们的指标。从搞艺术的人和有艺术气息的大学生身上下手是上佳的捷径。左右他们的日常工作就是不断地收集信息,等要完成指标的时候就抓那么一两个,指着这些嫌疑人再吐出点儿料来,然后把这些工作在媒体上“还政于民”——不然朝阳哪儿来那么多闲的没事儿的群众呢? 这姑娘就是被跟她一起聚会的同学吐出来的。与别不同,她是条不大不小的鱼——因她不但自己用,平日里还零零散散地卖些货。可他有心放她一马。一则是因为她毕竟只是飞叶子,不沾粉儿,也不溜冰;二则他也看得出来,她并不指着这个赚钱。是以他方才便跟这姑娘说了,只要她再给他们吐个上家出来,就不给她硬性处分。 苦樵自己明白其中厉害,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呢?但她可不会像那帮C校的蠢货和隔壁那个小贱胚一样把什么有的没的都交代了。她刚才探过了,他们知道的实则不多。她猜想他们也并不特别有兴趣了解更多。够用就行,她寻思,够用就行。 既然他们抓到了我——这网瘦骨嶙峋的小鱼里相对肥硕的一只,那么正如这位大哥所说的,我只要吐个上家出来就行了。这样很好……你知不知道有没有其它人平时跟你一块儿聚会?其他人?我的那帮朋友?他们都已经跟你们做过笔录了啊!……嗯,我只需要一个上家。 她的脑海里一时间闪过无数念头,桩桩件件条分缕析。她的第无数个自我在旁冷眼看着,嘴角满是讥讽的笑。她明白那笑容,她也觉得此刻的自己是可笑的。温苦樵是个现实的人,可她从来都不是一个冷静的人。她聪明,但疯狂执拗,全心全意地用装傻充愣、玩酷耍帅来掩盖自己内心的脆弱。不过每次一到危急时刻——那些让人一惊然后清楚地感受到自己全身的血液一点一滴地凝结起来的时刻,她又会无比冷静。她的身体和头脑会本能地做出反应,或矜贵自持,或嬉笑怒骂,总之用外在的表现带着她那已然在一瞬间内崩溃掉的灵魂涉向最优的彼岸。那是种如野兽般的求生本能,这本能在她身上如此鲜明。可那又有什么用呢?她的灵魂早已溃烂,在每一个受惊的刹那灰飞烟灭。她实在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人啊。而对于像她这样的人来说,自己越是强大,内心就会越是痛苦。 “大哥,麻烦您把我手机还给我,我发几个信息来帮你们联系上家。”混蛋,他们上来二话不说就拿走了她的手机,按照通讯录和微信记录一个一个地发信息钓鱼……不过还好,她前两天已经警告过那些朋友了,“他们快找到我头上来了,这几天别联系我。” 警察把自己的凳子移到她身侧,将手机递给她,“小姑娘老实点啊。”早完事儿早交差,对大家都好。 她支支吾吾地应了,从微信里费劲巴拉地翻出了一个早已疏远的初中同学—— “你那儿有货么?” 她知道她有一个长期供货上家,两人之间没有私交。 “咱等一会儿。你们去捉上家就行了,别为难这个人。不然到时候谁都知道是我把她和那上家卖了,对大家都不好。”她把手机扔在桌子上,刑警大哥不置可否。 幸好那同学回复得很快,打破了这沉默—— “呦呵,这么快就缺货了?最近年根儿底下抓的可严。要不你从小王那儿自己搞点儿?我给你发他微信名片。” 上钩了,一切顺利。 她很快联系上了那个姓王的卖家,两人敲定,当晚九点,B大东门交易。 剩下的只有等待。 温苦樵吁了口气,靠在椅背儿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然后给自己点了支烟——国内的男人总是学不会帮女士点烟的。她把打火机和烟盒推给旁边的大哥,挑了挑眉。他没有接。他想抽,她看得出,但现在谈心诱供的部分已经结束 分卷阅读12 浮生若梦 作者:醉眼看花 了,再在工作时间当着嫌疑人的面儿抽烟实在有损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 “总算快可以回家睡觉了,”她开口打破这沉默,因为在这沉默里他显得周身不自在。北京人多喜欢逗贫,爷们儿尤甚。“我那小男朋友恐怕正急得百爪儿挠心呢。”其实这话说得不对,现在的这位男朋友比她年纪大。 可他就是个孩子。一个喜欢显摆自己的高级玩具的孩子。 “你说你一姑娘家,也有个男朋友了,还不收收心,成天干这种不着四六儿的事儿。”刑警同志语重心长。 他心里对这个新话题的开启充满感激,她就知道。 “他就喜欢我这样儿。”我在外面玩得越疯越野越酷越跩但到头来还选择回到他的身边才会给他更多的成就感。我是他心中的女神,不是圣洁的那种,是充满了肉感的。我虽然算不上光芒四射,但对于他这种失败者而言已经足够好了。“我的朋友们都不喜欢他,觉得他和他们不是一路人,觉得他配不上我。”她说。 她当然也看得到他的种种不好,她不瞎,也早已不再单纯。他不安又脆弱,喜欢在她的朋友面前摸她,同她表现出令人肉麻的亲昵,但是没关系,她也同样脆弱,她也享受用秀恩爱来欺骗别人,从而更好地哄骗自己;他虚荣又悭吝,还记得那次在带她去打游戏花光了兜儿里的钱之后,两人一起去和她的女性朋友吃饭,然后大大咧咧地让人家买单,不过无所谓,像她这么自私的人不会对见色忘友心怀愧疚;他聪明但少智慧,对于她那些高高在上的朋友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好的聊天对象,更远非一个绅士……可那又怎么样呢?这世上好男人本就不多了,喜欢她的,更寥寥无几。 警察大哥没看出来她的思绪已经飘远,没话找话道,“那你还跟他在一起?” 她的遐想被打断,但也不恼,只是冲他笑了笑,温暖又悲凉,“因为他喜欢我,”无论喜欢的是什么,“因为他对我好啊!”她说这话时是真心的,“他或许的确是个很一般的人,但我就是想找一个很普通很正常的男人,有着所有普通人的优点和缺点。”她的声音低得像叹息,“好不容易有个正常人喜欢上了我,我怎么能不死死抓住呢?我是想嫁给他的啊,我想和他有一个家庭,生几个孩子。你看,或许那个小贱货说得没错,我实则是个好人。我是个现实的人,想要有世俗的幸福生活。”她的那颗美人痣在双眉皱起时宛如川间的月,暗淡无光。 两人就这样坐在B大这间空旷的教室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好不容易挨到了快九点。那是个北京的冬夜,她没吃晚饭。 温苦樵穿着薄羽绒服站在校门口抽烟,她把兜帽儿戴上了,夜风有点冷,心里也凉得怕人。马路上的街灯坏了,四周黑得很,这样很好,黑暗让她心安一些。她想起临出发前刑警大哥跟她说他们都已经部署好了,她只需在这儿站一会儿,等到那个上家出现,然后就可以回家睡觉了。 可等待是让人煎熬的,这正是为什么如花选择先一步去死。她爱十二少,爱到她愿意等他,爱到她不愿意让他等待。只可惜她等到的是一场空。而我呢?我会不会在这样一个一点都不罗曼蒂克的情形下空等一场?我希望他来么?我希望他掉进我为求自保设的这个局中么?我希望又多一个人被抓么? 如果苦樵是一个悲月伤秋阳春白雪的人,她或许会有一番形而上的思考,可她不是。因为她清楚地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我希望! 因为这是我唯一的出路,而这个人的生活与我又有什么关系? 她也清楚地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他一定会来,因为他并没有起疑心,又怎么会不来? 果然,她抬头看到,他来了。 那身形隐约是一个穿着黑色夹克的男人,没半点儿特别。他揣着兜儿,勾着背向校门的方向走,就像一个普通的路人,或者一个常见的游民。 但她知道是他,她的手机响了。 身上莫名地感到寒意,她瑟缩了一下,随即微低着头,迎着他来的方向走去。 一切都要结束了。 2 钥匙插了两下才捅进锁眼儿里,她不耐烦地打开门,粗暴地把钥匙拔出来,然后把门踢上。 温苦樵终于可以回家睡觉了, 但她并没有去找那个对她好的男朋友,而是回了自己的家。她现在没有心情见他。 分卷阅读13 浮生若梦 作者:醉眼看花 家里如往常一般是死一样的寂静。父亲如往常一般不在家,母亲如往常一般像奴隶似地做着家务。 “苦樵你回来啦?”母亲从厨房探出头来,声音因潜在的恐惧小得像嗫嚅,“你吃饭了么?” “嗯,刚才和朋友在外面吃过了。”她不咸不淡地答道。内心却在咒骂——怕什么!她想。我又不是父亲。她最看不惯母亲这种畏缩的样子——你的痛苦难道我不懂么?我是你的血肉,我是你的原罪与父亲的丑恶的结晶。我们两个在同一滩死水里挣扎和放弃挣扎。我们两个因为精神分裂去看同一个心理医生。你难道还不了解我么?为什么像怕父亲一样怕我?不,这正是因为你了解我。你怕我,因为你知道我比你更疯狂,也比你更优秀。 但这些话她是绝不会说出口的,毕竟她怜惜这个已经备受折磨的女人。“我有点累了,要去洗个澡然后就睡了。”随口给她一个交代和一丁点儿的尊重。 她费了半天劲才把水放热,然后便一股脑儿把自己埋进水帘里。她的身体仍然冰冷,寒意的退散也需要时间。她回想起造成这寒冷的原因——那时她顶着夜风向前走去,走向那个黑影。 但她从没有看清那个男人面目的机会。两人还相距一百米时,就有警察冲出来把他按倒,就像美国大片里那样。那时她在做什么呢?她的头脑和身体一样冷静,她保持着步速,果断地向右转了个弯,事不关己地离开了现场,搭着最近的的士回了家。 结束了。尘埃落定。 她回想起对她的宣判,“因为你有立功表现,这件事过去之后我们不会在你的档案上留正式的犯罪记录。但你的学校那边应该会有相应的处分。你在毕业的时候恐怕领不到正式的毕业证书。” 这样也好,算是大事化小了。毕业证什么的倒也无所谓,反正时尚圈并不在乎。她眼下在最大的时装杂志实习,各处关系业已打点停当,将来得到正式入职的机会是板上钉钉的事。此外,她还在致力成为一个网红的道路上走得义无反顾,希望借此增加一笔进项。温苦樵有她规划好的人生,她会成功,会赚钱,会过得很好。 她的头发还在往下滴水,长发的女孩儿总是懒得用吹风机。反正她那很好很好的男朋友总会负责帮她吹干,她就是喜欢他这种模式化的好。 苦樵懒懒地从浴室出来,拿着手机走进自己的房间,锁上门。她的门锁有点松动,门板冲客厅的那侧还有个大洞。那是父亲用脚踢出来的。她那有暴力倾向的父亲。 父亲不是她生命中出现的第一个男人,她是被伯父伯母带大的。但父亲的疯狂与粗野为她不长的人生奠定了某种不算好的基调。 他是这个家里的暴君,是绝对权力的象征,是宇宙的主宰,而打她有印象以来,母亲就是他永远的温顺怯懦的仆从,是覆巢之下努力自保的完卵,是永远也长不大的胆小鬼。天知道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 她只知道父亲是暴力的,他踢门,他摔东西,他动手打人;父亲是猥琐的,从她回到这个家的时候开始,他就喜欢把她抱在膝上,摸她。他喜欢她的胸,她的屁股,她的下阴……这个挺漂亮的女孩儿是他的造物……这种情况直到她十三四岁还时有发生。她还知道父亲是恬不知耻的。他毫不在意地领着她去会养在外面的女人,还让她叫她们“阿姨”。 作为一个现实主义者,她并不对忠诚报以幻想。但至少她觉得去见父亲的情妇是一件很令人尴尬的事,更何况她们也并不赏心悦目。 这个男人从各种意义上塑造了她,也毁灭了她,或许这样更能让他有掌控全局的成就感?当躺在床上为自己点燃一根大麻的时候,她想。 温苦樵有自己的原则。她不吸粉,因为吸粉会让人越来越精神,她不需要精神,她需要睡眠。她也决定不溜冰,因为溜冰那种在一瞬间给人比性高潮强烈百倍的快感实在太过可怕。她还有她的一生要走,她规划好的一生,可不能被这个东西毁了。 她只飞叶子,从很多年前开始。到现下,不飞点儿叶子她会睡不着觉。但没事儿啊,这是她自己的生命。母亲知道么?她怀疑。但即使知道她也是不会出声的。因为她是大暴君调教出来的继承人。她们是秘密的同盟,也是潜在的敌人。 啊,她听到睡眠的脚步声了,在那股甜香之中……但她突然一跃而起,因为她想到了一件事,一件十分重要的事。 温苦樵打开房门,走向自家的电话,熟稔地按下一串号码。她不信任自己的手机。 分卷阅读14 浮生若梦 作者:醉眼看花 “喂,乐儿么?我的事已经解决了……嗯,我挺好的。不过我想拜托你个事儿……他们翻了我的手机,所以我估计他们还会再抓几个。麻烦你千万记得帮我跟强子说,让他这几天无论如何别碰冰。忍忍!忍过这段儿。” 好了,最后的职责已经履行完毕。床就像一张粘稠的糖网,现在她可以安然地坠入甜梦之中了。 3 温苦樵不记得自己睡了多长时间,这一觉睡得畅快淋漓,醒来后只觉得之前那几十个小时里发生的一切都像一场不好不坏的梦,过去就过去了。外面的天隐约是黑的,想来自己是睡了近一整天吧。 其实她是被电话吵醒的,家里没有人。铃声不屈不挠地响了一阵,便自行断了。她不太在意,就算有人打来也不会是找她的。她走到厨房,想给自己找点儿吃的。 但电话又响了。 她只得拎着一包曲奇骂骂咧咧地走过去把话筒拿起来,打算在十秒内结束这段不合时宜的通话然后埋头苦吃。 出人意料的是,这通电话确然是找她的,不过它也如期在十秒内完结了。因为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她把听筒放回去,默默地蜷在沙发上,一块块儿地往嘴里塞着曲奇。那电话是乐儿打来的。聪明的姑娘,知道她的手机不可信。 下午的时候强子被警察局带走了,让他去做尿检。他没忍住,今天早上才溜儿了一炮儿。 她终究是做了无用功。不过没关系的吧,他父亲是部队高层,总不能眼睁睁看着独生爱子被拘十五天。 可是他爸现在不在北京啊!另一个自己吼道。 那他妈妈也总能找到关系,左右不会出什么大事。 的确不会有什么大事,可是你清楚的,一切都完了。那个永远冷眼旁观的自己说。 是啊,一切都要结束了。 在这个即将剧终的时刻,温苦樵不禁开始回想这幕青春苦情戏究竟是怎么开始的。 强子是她前男友,也是她第一个稳定的男朋友。她很爱他,一直都是,就像人们总说的那样,女人总是被坏男孩儿所吸引。但强子不是个坏男孩儿,除了吸毒吸得厉害这个毛病之外,他真的是个挺好的人。 她印象里的强子高大,因瘦削而不算特别英俊。但他成熟聪明又有才华,他总是颇有担当地照顾着她,带着她玩儿,陪着她疯。他是个标准的北京大院儿男孩儿的样子,家教不错,粗犷但算不上粗俗,有几分爷们儿的气概。这可能是强子经过美化之后的模样,但至少在她记忆里,他总是这样的。 他是高她几年的学长,他们在学校里一见钟情。她还记得那些年里他们整夜整夜泡在愚公移山和毛儿听地下乐队的日子,然后就和朋友们一块儿去达达或者灯笼跳舞。那是她晦暗一生里的黄金年代,虽然充斥着香烟,劣酒和毒品,但她体味到的是积极的正面的快乐。现在毛儿已经关门大吉了,她和强子也回不去了。 她想如果她是一个活在当下的人,他们的日子或许也就那么过下去了。毕竟那是一生一次的爱啊,像冰毒给人的快感那样强烈。可她不是。因为没有值得珍惜的过去,她需要把自己托付给未来,她那计划中的光辉灿烂的未来。 强子是个值得爱的人,但她无法想象以终身相托。她理想中的婚姻、孩子以及最终相濡以沫的生活会被他的万丈光芒和痛苦与虚无的冰焰烧得渣儿都不剩。他会在毁掉自己前先把她挫骨扬灰。然而她这尾也并不算丰满的鱼还想在溺死之前再象征性地挣扎几下,而不是就此屈服于命运之神。嗯,是的,她是个现实的、有理想的好人。所以就像《午夜巴黎》里的吉尔一样,她离开了她的黄金年代,痛苦但决然。她奔赴她世俗的生活,世俗的新男友。 但她终究还是爱着他的啊。她还幻想着他们能够做朋友,她还幻想着他们两个人都能过得很好。 可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他一定会觉得是她出卖了他。哪怕他并非主观地相信,但那潜意识里的怀疑也会让他们之间的信任土崩瓦解。他们终究走上了陌路。 最后一块儿曲奇吃完了,温苦樵把包装袋儿扔在桌子上,她已经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了。 她又走回了厨房,给自己倒了杯水喝,然后拿起手边的水果刀。不错,够锋利,应该不会太疼。 是的,她打算自杀,确切地 分卷阅读15 浮生若梦 作者:醉眼看花 讲,她打算割腕。这其实不是自杀,只是自虐。她确信自己的技术不会好到一刀就割到动脉然后享受一个痛快的死亡。但她想去死一死。 促成这一行为的绝不是什么所谓的愚蠢的情伤,也不是因为吸毒被逮而羞愧难当。 她不是言情小说里的女主角,她的生活是一部悲喜剧。只是她的心太疼了,需要用肉体的疼痛来遮掩一下;她的脑海里充满了愤怒,需要用离经叛道来发泄一下。 于是她拿着那把刀走回了客厅,选了一片空旷的地板躺下。地暖使她临时的床榻温度正好。 苦樵用刀在自己的左手腕子上比划了几下,恩,很好,以后这里就要多出几道疤了。过段时间她就可以用这些新生的疤痕好好地跟新来的小实习生们显摆显摆,让他们多几道茶余饭后的谈资——这个杂志社的人简直太酷了!我们的前辈不止嗑过药还自过杀呢! 她在这温热的地板上打了两个滚儿还伸了个懒腰,就像要进入一场大梦一样。只是这次她不需要大麻来入睡了,她有自己的血。这东西更甜,更好。 诚如她之前所想的那样,她的确不太想活了,但也并不是真的想死。她只是想听见自己血管断裂的声音,只是想看着自己的鲜血染红地板——哪怕不是动脉血。那血液的涌动会让她知道自己还好好地活着,那脉搏的贲张会让她再一次感受到自己那年轻旺盛的生命力……就像勒卡雷在一本书中写的那样,“如果我们未曾离开家,如何发现新天地呢?”两极生万物,阴阳相傍,祸福相依,恨由爱起,死从生来。她温苦樵不过是在用死来发现生。 她知道自己是死不了的,因为这个世界不会给她这种轻易解脱的机会,因为她那个二十四孝亲亲男友会驾着五彩祥云赶来救她。他会打急救电话,然后跪在地上抱着她,爱抚她,和她一起看着满地的暗红然后在心疼之余暗自体会内心某处溢出的暗藏甜蜜的快感,那种因有能力及时地救了自己女人一命、有能力保护一个璀璨生命不至陨落的快感,那种只有她能带给他的无上的快感。而她呢?她会躺在他怀里默默无语,或许还会挤出两滴眼泪,听他试图用永不休止的絮叨安抚她动荡不安的灵魂。你看,他就是这么一个不识趣的人。 假设赶来救她的人是强子——虽然她知道这种情形绝不可能发生,他还在号子里呢,但只是假设。他恐怕会在打完急救电话之后把她从地上拎起来,喂她点粉儿或者叶子,然后两人一起用她的自杀和一地的鲜血开些恶劣的玩笑。那是只有他们才能分享的幽默,那是只有他们才能理解的欢笑。只可惜这只是一个假设。 再没有半分犹豫,温苦樵用水果刀割破了自己的手腕,不是很痛。 一刀,两刀,三刀……好啦,大功告成。 她躺在地上,看着温热的血液染红身侧的地板,不禁有些舒适地叹道, “多么美好啊!活着!醒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