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夜谈》 一枕黄粱【BG】 她自一个冗长繁杂的梦境中醒来。 梦中有桃花,有清酒,有满园的春风,戏台子上衣衫叠影,有人浓妆花鬓,在唱着半折残戏。 她又梦见他了。 她躺在床上愣愣的盯着简陋的天棚,那里有一只蜘蛛正在艰难的织着网,从横梁的这头带着根细长的蛛丝爬在半路上,横梁上布满了长年累月积累下的黑色污垢,中间甚至还断裂了一小部分,蜘蛛举步维艰,最后努力许久,还是从断裂的横面上掉了下去。 她默默的躺在床上消化着梦中的余韵,那半折残戏还在她脑子里萦绕不去,咿咿呀呀的誓要唱完才肯罢休,她就那么安静的躺在那,手指合着戏文打着拍子,停了许久才慢吞吞的从床上起身,在屋檐下的水缸里舀了瓢水净了手和面,将头发挽成一只松散的髻。 今日没有风沙,也没有乌云,她慢条斯理的收拾好自己,然后从屋子里搬了只小木凳,出了房门,就坐在院中晒太阳。 ——秦岭已经许久没有过这样的好天气了。 她没有吃早饭,但也并不觉得饿,她就那么坐在院中,仰着脸,眯着眼睛看着泛着淡蓝色的天空,享受着难得的安逸自在,这样好的阳光温暖惬意,能让她想起那些美好淡然的时光。 她近来年岁大了,记性也越来越不好,不过她不在意,因为她有着大把清闲的时光去用来一遍遍的回忆。 起风了。 秦岭风沙满天,一眼望去尽是荒凉之色,她的发髻被风吹得有些散乱,她抬手将碎发往耳后掖了掖,动作带着一股不合时宜的优雅。 黄土高原的风迷了她的眼睛,沙子也蒙了她的心,她的手被腐蚀的干燥开裂,像干旱的大地一样可怖,她的脸上不再涂着桃色的胭脂,脖子上的皮肤也垮了下来。 她今年六十岁了,可她老的很快,看起来至少有七八十岁的模样。 可她也漂亮过,是她十九岁和二十岁的那两年。 她小时候家里很穷,父母生了个弟弟之后将她卖去了大户人家做丫鬟,可后来那户人家道中落,于是她又被转手卖到了戏园子。 1930年的时候梨园的规矩已经不那么严苛了,女子也可上妆唱戏,可那时戏子的地位很低,跟妓子一样,是下九流的勾当,抽着大烟伺候男人,是后台里常见的戏码。 她不愿意,可没有办法,她挨了很多打,被关小黑屋,不给饭吃,那年她才十三岁,不经吓,如此反复几次之后就学了乖,乖乖那些已经成了名儿的角,唯一的条件,是不要让她学戏,也不要让她伺候她不喜欢的男人,班主是个精瘦的汉子,见她年岁小,也心软答应了。 她很聪明,什么都学得很快,戏子怜人唱过的戏她咿呀的练上几遍就能信手拈来,梨园里的人来自天南海北,京戏昆曲儿什么都有的唱,偶尔心情好了也能教她几句。 她十三岁到十八岁那五年,就一直呆在梨园狭小的一方后院中,守着灶台的炉火,就着呼呼作响的风箱,在嘴里吴侬软语的咿呀着细碎的唱词。 她十九岁那年的秋天,是她第一次登台,雕梁画柱的红台柱子立在四方,梨园还没有开门,茶点和瓜子还没有摆上,戏台子孤零零的立在院中,下面是零落的座椅,她赤着脚走上高台,面上没有一丝表情,她站在台中央看着下面的坐席,想象着下面人头攒动,四下叫好的景象。 她喉头动了动,随后突然跪在地上大口的干呕起来。 她害怕,紧张,并且对于即将到来的事情感觉无比恶心。 台下第一排的红木椅上会坐着北平城里最大的药商,那是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头发稀疏,手上带着价值连城的翠绿扳指,笑起来眯着眼睛,露出黄色的门牙,那人她在后台的园子里见过好多次,喜欢玩儿些年轻的男孩女孩,手法花样还多,玩儿死的孩子不计其数,最后都填进了药局的枯井里。 她不幸见过一次,男孩子长长的墨色发丝一直垂到腰际,瘦弱的腰肢不堪一握,蝴蝶骨高高的凸起,手臂垂在一边,随着搬动的节奏一晃一晃的。她就咬着手指躲在月牙门的后面,亲眼看着男孩子被丢进了井里,发出闷重的噗通声。 她吓坏了,一溜烟跑回了自己的屋子,砰的关上了门,心脏在胸腔里剧烈的颤动着,几乎要从喉咙蹦出来,她顺着门板滑到地上,蜷起腿抱着膝盖,咬着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她怕自己会被吓病,那样的话,梨园是不会出钱医治她的,只会像那个男孩子一样被扔进潮湿黑暗的枯井,跟着一群孤魂野鬼一起,生生世世不得安宁。 可现在,终于也轮到她了。 她跪倒在铺着红布的戏台上,干呕着吐出胃液和胆汁,在精致的绸布上晕开一小块暗红色的印记。 她最后还是上了台,就着满堂的看客唱了一曲霸王别姬。 她唱的很好,或许因为她本身就是个女子,或许是因为心态相似,那晚梨园叫好声一片接着一片,有银元被扔到台上砸了她的脚,她从霸王腰间抽出宝剑,旋转着落在舞台中央,木然的盯着雕花的台棚,睫毛颤了颤,有温热苦涩的液体晕开了眼角的红色面妆。 后来的事情她有些记不真切了,只依稀记得她几月之后从梨园跑了出来,然后被一个男人带了回去。 彼时男人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穿着一身笔挺硬朗的墨绿色衣服,脚上的马靴锃亮的可以映出人影,她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粉色对衫,宽大的能遮住脚背,衣摆拖在地上,被灰尘扑的看不出本来的颜色。 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入了男人的眼,也不记得是怎么被他带回去的。 脑海里的画面支离破碎,像是被剪碎的走马灯,日头从东方升到头顶,阳光也从温暖变的炙热,滋滋的煎烤着她的灵魂。 男人的四合院干净整洁,也不需要她生火打水,她换了一身绸缎制成的旗袍,洗去了脸上残留的戏妆,露出本来姣好清丽的面容。 “你叫什么?”男人身上带着一股常年杀伐的血腥气,混着锐利的金属味道,看起来像一柄锋利的短剑。 她有个艺名,叫初辞,可她不想这么告诉他,她扭着衣角,努力的在脑子里思索着自己本来的名字,可是她想不起来了。 男人见她犹豫,挑高了一边眉毛,伸手捏了捏她的脸:“呵,是个小哑巴?” “……不是。”她的声音轻若蚊蝇,哪怕穿着绫罗绸缎,耳上带着珍珠银饰,她骨子里还是那个在最底层艰难求生的可怜人,男人身上的气势太厉,一不留神就会割伤别人。 “原来会说话。”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一圈:“跟个叫花子似的,估计也没家没名,老子给你取一个。” 她唯唯诺诺的应了,其实很想反驳男人说她有家,可又因着某些不知名的念头强压了下去——如果她没有家,是不是就能把这里当成家。 她不知道男人叫什么,四合院里人很多,她住在最里面的,紧邻着男人的一间厢房里,偶尔有穿着同样墨绿色衣服的男人出来进去,在四合院里往来,她记不住他们的脸,甚至觉得他们似乎都长的一样,脸上的表情像是刀砍斧削出来的一般相似,他们的步伐急匆匆的,从来都目不斜视。 她听他们称男人为旅座。 这个称呼她在戏园子里听说过,似乎只有什么当兵的大官才能被称为什么座,她从小没念过书,也不识字,只单纯的觉得这应该是个神圣的字眼。 男人有时候会出去,一去三四天,有时候也会悠闲的待在四合院里,在她的屋里喝喝酒,小憩一会儿,跟她聊一会儿天,甚至有时候男人也会带给她一些丝线和绣布,叫她打发时间。 她给他做衣服,纳鞋底,洗手作羹汤,做一切一个妻子应该做的事。 有时候她做活儿的时候男人会歪在窗下那张榻上用上好的枪油擦着枪,偶尔抬头看她一眼,她毫无所觉,专心致志的对付着手里厚实的棉布。她垂着头,面色认真,银色的细针在她手中上下翻飞,在布料上织起一个个细密的针脚。鬓发从脸颊落下来,她就用针去搔搔头发,然后将鬓发挽到耳后——她唱过戏,兰花指捻的娇柔漂亮。 她以为她会是他的女人,所有人都是这么以为的,可男人却一直没碰过她。 “你太小了。”男人摸摸她的脸:“等到你二十岁吧。” 她想说我不小了,可又怕男人觉得她太不矜持,于是只能乖巧的嗯上一声,然后褪去腕上的玉镯去厨房给人端来一碗热腾腾的打卤面。 她和他就这么相安无事的过了一年多,春去冬来,北平城里头一回落了雪,她围着宽大的雪色狐裘站在屋檐下,突然觉得恍若隔世。 那些悲惨黑暗的日子,抬起头来四四方方的天空,像是被这场雪化的了无痕迹,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正被包裹在温暖绵软的皮毛靴子中。 “在这站着干什么?”男人从外面风尘仆仆的走进来,驼色的披风落了厚厚一层雪,已经有些微湿了。 她走上去接过男人的披风挂在一旁的衣柜上,然后取过榻上扫帚扫去上面的积雪。男人松了松筋骨,然后就着屋中的火炉烤着手。 她收拾好了披风走过来,犹豫了一下细声问道:“……这个冬天,都不走了吧。”她还是不太愿意说话,大多数时候都是男人在讲,她在听。 “嗯。”男人随口应了一句:“不走了,这次部队扎在这,老子留守就行。” 她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抿着唇真心实意的笑了笑,露出颊边浅浅的梨涡。 她实打实的过了一阵子好日子,那个冬天她的屋里永远燃着银丝炭,被子是新做的,用了厚厚的棉花。男人闲下来,几乎日日泡在她屋里,她记得那个冬天,男人的手心滚烫,比银丝炭还暖和的多。 除夕她包了饺子,在夹着铜板那个上面掐了花,然后夹到了男人碗里。 元宵节的汤圆里有红豆,端午节的粽子里有红枣,她很会过日子,总能在这个满是军人的院落中留下点属于一个女人的蛛丝马迹。 她后来还是知道了男人的名字,来自于一个陌生男人的口中。 夏至的头一天,四合院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来人带着一副圆圆的眼睛,腋下夹着一本深蓝色的绢布文件,直接冲进了内院,进了隔壁男人的屋子。她觉得有些担心,踩着鞋子走出房门,木质的房门不隔音,她听见来人叫了一声:“杜见锋。”她正疑惑着,就听见男人的声音响了起来,他说:“在。” 于是她知道了,他原来叫杜见锋。 她在嘴里反复咀嚼着这个名字,直到心口滚烫的发起热来,连男人什么时候出的门都不知道。 那个名字在她心里发了个小芽,被不知名的情绪浇灌着,慢慢长大。 男人是晚上回来的,他回来时带着一身酒气,天色已经黑透了,只她的屋里还亮着灯,男人扛着一卷铺盖,敲开了她的门。 她穿着桃粉色的寝衣,头发松散下来,柔顺的搭在肩膀上,杜见锋扛着一卷大红色的鸳鸯锦被跨进了屋,然后将被子往床上一丢。 她面色一红,低下头扭着衣角,红烛映着她白皙的小脸,几乎要跟她桃粉色的睡衣一个颜色。 男人拍拍床沿:“过来。” 她走过去坐在男人身边,男人搂住她的肩膀往自己怀里带了带,说:“老子要走了。” 她一愣:“去哪?” “去上海。”男人说:“去打一场仗,一场很大的仗。” “带着我去么?”她问。 “不能带着你。”男人说:“不过我很快就会回来”他指了指床上那床鸳鸯被,眉眼柔和下来,唇角微扬:“这个收好,等哥回来,哥就娶你。” “好。”她笑了,对着自己的丈夫,她终于敢鼓起勇气抱住了他的胳膊,磕磕巴巴的提出了自己的愿望:“你去上海,回来的时候可以给我带礼物么。” 男人顺了顺她的鬓发:“想要什么?” “我以前在戏园子的时候见过一柄桃木梳,上面刻着桃花和蝴蝶,是一位商人买来送给师兄的,听说只有上海才有。” “知道了。”男人揉了揉她的头发:“真是个孩子。” “你千万不要买错了,是刻着桃花和蝴蝶的。”她把脸埋在男人怀里,深深的吸了口气,将硝烟和烟草香一起吸进了肺里。 男人搂着她的后背,没有说话,不消片刻,从怀里传出一阵低低的呜咽声。 “你一定要快点回来。” 男人没有回答,只是拍了拍她的背:“听说,你会唱戏。” “会的。”她说。 “唱一段给老子听听。” “听哪段?” “你唱得最好的是什么。” “霸王别姬。” “那就唱这个。”男人说。 她犹豫了一下:“…你要去打仗了,唱这个不吉利。” “不怕。”男人笑了,然后拍拍她的肩,放开了搂着她的手。 她顺从的下了床,从一边的衣架上拿起男人的披风系在身上,手腕翻转挽了个花指,咿咿呀呀的唱了起来。 男人合着她的唱腔打拍子,其实他从没有听过戏,也不知道这出戏讲的什么,可她唱的好听,有着一股子带着媚的狠劲儿,听起来热热闹闹的,爽快。 她从一边的瓷瓶中抽出一条软软的花枝代替宝剑,旋转着落到地上,她的头发铺散下来,柔顺黑亮,配着纯白色的寝衣格外分明,这次她没有哭,反而是笑着的。 “唱的好听,你也好看。”男人说。 部队第二天一早就开拔,清晨的露水沾在男人的肩头,她踮着脚帮他擦了擦,然后歪着头问他:“你什么时候回来。” 男人四处看了看,最后指着院中一棵树说:“等桃花再开的时候,老子就回来了。” 她目送他出门,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腰间别着配枪,英姿飒爽,宛若天神。 心里的那个小芽在这个瞬间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用藤蔓和树根包裹住了她柔软的一颗心。 她想告诉他,如果那床被子让她自己来绣,一定比成衣铺买回来的好看;她想告诉他,冬天酿的菊花酒就埋在院子里,其实以及可以喝了;她还想告诉他,今天其实是她二十岁的生日,可她最终什么都没有说——来日方长,她想着等他回来,不那么匆忙的时候,再一桩桩一件件的慢慢告诉他。 可他一直没有回来。 四合院的天空四四方方,比梨园大不了多少,男人带着部队走了之后整个院子瞬间就冷了下来,她环抱着臂,仿佛北平城瞬间就入了冬。 时间过的很快,春夏秋冬一轮一轮的飞速流转;可时间也过得很慢,因为院中那棵树一直都没有开出桃花。 她一个女人家,孤苦伶仃的在乱世里过活,四合院外面时而枪火齐鸣,时而一片死寂。她用一对珍珠耳环从人牙子手里换了个哑姑娘做伴,负责采购日常的必须品,而她从不出门,只安静的呆在房里,倚着那床鸳鸯被,安静的做着她的绣活,等着她的归人。 日子一天一天的溜走,杜见锋没有回来,可北平却发生了一件大事。 有一天北平城里突然变得嘈杂热闹,她被这声音感染了,放下了手中的绣活,打算出门去看一看。 城里的大街小巷都是人,她被人流推搡着往前走,她最后跟着人流停在了一个广场上,天安门城楼上站着一堆人,有个男人走上来,就着麦克风义正言辞的说了句什么,随即全城哗然,一波接着一波的呐喊浪潮冲击着她的耳朵。 她似乎听见了什么,又觉得朦朦胧胧的什么都没有听见。 她随手拽住身边的一个人,问人家:“他的意思是仗都打完了么。” 旁边的人大声回答她:“是的,都打完了,以后也不会再打仗了。” “那他们都是军人么?”她指了指广场上的方队。 “都是。”那人回答。 她看着深灰色的军服有些疑惑,她比划了一下:“那穿着墨绿色衣服,穿着马靴那群军人呢,一会儿也会走到这里来么。” 那人没说话,只面色古怪的看了看她,随后走了。 她百思不得其解。 那场盛典其实总的来说对她来说没有造成什么影响,她还是窝在那个小四合院里过着自己的日子,绣绣花,唱唱戏,过着平淡如水的日子。 守着一方院落,连时间的流逝都感觉不到,院中的那棵树一直没有开花,只一年四季的长青着,不落叶。 后来突然有一天,四合院里冲进了一堆年轻人,他们砸东西,摔牌匾,把她从屋子里拉出来,骂她是**,是下九流的梨园出身的女人,在新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居然还在院子里唱封建迷信的旧戏。 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院子里升起了一人高的篝火,她漂亮的旗袍被丢进去,雪白的狐裘被丢进去,翡翠和珍珠也被丢了进去。他们说她是狐狸精,一个女人家家的有这么多钱,一定不是好东西。 她被压着跪在地上,木着脸看着面前的篝火,火焰窜得很高,离她也很近,炙热的火焰几乎要扑进她的眼睛。 可是她躲也不躲,也不挣扎,乖乖的跪在地上,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将东西扔进火里一件一件的烧掉,她没有什么可心疼的,只是在想,等男人回来会不会说她太过奢侈,将这些好东西都祸害没了。 可她想了想,又觉得男人不会,于是也放下心来。 那群人砸完了,烧完了,似乎对她的配合表示很满意,没有再为难她,吆喝着走了。 她摸了摸腕子上的玉镯,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进了屋。 那床鸳鸯被让她收进了火炕下的暗箱里,得以幸免于难,她把被子取出来,俯身用脸去蹭了蹭,轻叹一声:“哥,这场仗,你打的真久。” 可这床被子最后也没留下,因为没过多久,那群人又来了,这回他们气势汹汹的把她从屋里拽出来,用武装带去抽她,说她是反动派,她抬起头,发现人群最后站着的人有点眼熟,她仔细回忆了一下,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哦,原来是那天在广场上搭话的人。 他们让她交代“问题”,她没有什么可交待的,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那群人就骂她不老实,给她挂着木牌送到街上去游街。她一直都安安静静的不发一言,逆来顺受,让做什么就做什么。 街上有人往她身上扔鸡蛋和菜叶子,冲着她啐唾沫,骂一些很难听的话。 她惊异的睁大了眼睛看着这群素不相识的人,不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群人疯了,世界也疯了。她想着,可能世上只剩下她一个人,孤零零的保持着清醒。 那段时间里她被批斗,被游街,也被翻来覆去的审讯,可她一点都不感觉害怕,因为她没有什么可在意的,所以对什么都没有反应。 她什么都不害怕,因为她心口长着一棵树,树干高大,树皮坚硬,能为她抵御一切外来的伤害,让她的心可以安稳的,鲜活的被包裹在中间,一下一下有力的跳动。 她屋里那床鸳鸯被让人扛了出来,当着她的面儿烧了个干干净净,她连眉梢都没有跳一下,反而还有些高兴——她想说等着男人回来,她就可以自己亲手做上一床了,比这床还大,还红,还漂亮,续着厚厚的棉花。 她很听话,也很安静,一天到晚也没有什么话说,那群人翻来覆去的审问了她很久,最后可能是觉得在她身上实在找不到什么满足感——因为她太安静了,仿佛对一切都不在意,很有些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意思。 没人会注意到一个小角色,所以她从改造的牛棚里跑了出来。 她一个女流之辈,对于什么家国党派完全没有印象,所以能跑就跑了,心里也没有什么负罪感。 可四合院是回不去了,她趁着夜色溜回去,然后在院中那棵长青的树上折下了一根树枝,珍而重之的揣好,然后离开了北平城。 她一路向西走,路过了高山和河流,她路上吃了很多苦,没有钱,也不认识路,不知道要去哪里,她除了用两条腿迈步以外不知道任何事情。 但是一个人只要不想死,她总是可以继续活着的。 她走了很久,最后在一处满是黄土荒凉地方落了脚。 这里贫穷,落后,除了满天的黄沙和干枯的大地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可她很满意。 她寻了一处无主破旧的小屋住下,然后将怀里一直揣着的树枝插进了院子的土地里。 这里没有桃花,也没有长青树,也不会下雪,可她就这么住下了。她想,那些事情可以等一等,等到男人把这场仗打完,回来之后他们一起去看。 黄土高原的半空中经常响着嘹亮的信天游,歌声来自四面八方,不知道出自谁的嘴里。 她住的地方离人群很远,只有在实在需要生活必需品的时候她才会往人多的地方去一去,其余时候都窝在自己的小院里。 她在这个地方一住就是十几年,每天早上推开房门,入眼的就是广袤的平原和辽阔的天空,她以天为友,以地为伴,孤单的生活在天地间的茫茫一点。 其实细细算来,她这一生,无非就是从一个院落到另一个院落的过程,每天无事可做,她的空闲时间一抓一大把,她将之用来发呆,回忆,和幻想男人回来之后的日子。 她就那么一天一天的想,偶尔也会觉得无聊,会想念北平城里那些裁切整齐的丝线和绣布,还有她绣了一半的翠竹图。 她想着想着,抬起头打了个哈欠,觉得有点困了,于是艰难的从小木凳上站起身,她的关节得了病,时时疼得厉害,腰也不能久坐。其实近日来她的身体一直不好,断断续续的开始咳嗽,胸口里面有时候也疼的厉害,不过她不太在意,总觉得忍忍就过去了。 她扶着墙壁一步一步的挪到屋里,顺着床沿躺下去,准备眯上一小会儿。 眼睛还没来得及合上的时候她听见院门吱呀的响了一声,她支起身子去看,发现院中那根枯死的树枝上影影绰绰的露出了个小绿芽,然后缓慢的,虔诚的绽成了一朵粉红色的花朵,而且树枝旁边,还模糊的站了个人影。 ——她实在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再见他一面。 男人步履匆匆的跨进来,带着一身长途跋涉的风尘,他身上还是那股熟悉的烟草香,混着火药的味道熏得人鼻子疼。他显得有些憔悴,却并不显老,他走进来,冲着她笑了笑。 她像无数次在回忆中做过的那样歪着头冲他眨了眨眼睛,仿佛他只是出门去为她买了份糕点,亦或是别的什么小东西一样,她无比熟捻的招呼他:“你回来了。” “嗯。”男人应了一声,走过来坐在她的床沿边上,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蓝底白花的布包,小心地一层一层打开,从里面露出一只精巧的桃木梳子。 男人拉过她的手,将木梳放在她的手心,她握了握,感觉尖锐的木齿扎进了手心,她用拇指摩挲着木梳上的桃花轮廓:“……真好看。” 她摸了摸男人的脸,作势抱怨了一句:“可是这场仗,你打的太久了。” 男人把她扶起来,搂进自己怀里,双臂在她身前圈成一个圈:“……嗯,是难打了些。” “不过你回来就好。”她把头倚在男人肩膀上:“……其实啊,我不但会唱霸王别姬,我还会唱别的,也很好听。你走的那天,其实我想唱些别的戏给你听的。” “那唱吧。”男人嗅了嗅她的头发,将手臂收的紧了些。 她清了清嗓子,也不思索,张嘴便唱。 “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傅削了头发。” “每日里,在佛殿上烧香换水,见几个子弟游戏在山门下。” 她年纪大了,嗓子哑了,气也不如以前长,可她唱的很认真,男人搂着她不发一言,也只默默地听着。 “奴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汉。” “为何腰盘黄绦,身穿直缀?” “见人家夫妻们,一对对着锦穿罗。” 她不知哪来的勇气,伸手搭上了男人的手背。 “从今去把钟鼓楼佛殿远离却。” “下山去寻一个少哥哥。” “凭他打我,骂我,说我,笑我。” “一心不愿成佛,不念弥陀班若波罗!” 她有些微微的气喘,面色有些泛红,带着满足淡然的笑。男人低下头,吻了吻她的额角:“唱的好听,你也好看。” “骗人。”她指着自己的手给他看:“我已经老了,不好看了。”她圈起身子往男人怀里拱了拱:“可是我现下有点困,没有精神跟你争论这个,等我睡醒了我们再说。” “好。”男人应了一声,握住了她的手:“睡吧。” 她实在是困得紧了,闭上眼睛就觉得浑身的困倦都涌了上来。 半梦半醒间她似乎做了个梦,梦里是一间简陋的瓦房,一位长褂白须的男人正摇头晃脑的冲着一对农家夫妇说着什么,她凑近了去听,才发现那是一位算命先生。 “此女命格奇异,有枯木逢春之像,命中有大福大财,若好生将养,自当荫及后人。” 那先生摇头晃脑的,看起来煞有其事,她抿着唇笑了笑,心说这个梦如此有趣,等醒了必要讲给男人听的,她还特别认真的将梦境和那位先生说的话记了下来,生怕一觉醒来给忘了。 “然十九岁有大劫,若能过此劫,则一生大富大贵,地位卓绝,被妥善安置于四季如春之地,一生安稳,于百年之日寿终正寝。” 她的意识已经不大清楚了,迷迷糊糊的想起来院中的篱笆似乎有些松动了,等睡醒一定要再行加固一下才好,还有檐下的水缸,存水已不足半数了,一定得记得挑水回来——她就这么胡乱的想着,慢慢进入了梦乡。 “若不幸未过此劫,则一生颠沛流离,孤苦无依,所求之物求不得,于甲子之祭,卒于春日里。” 她躺在床上,手从床沿垂下来,拢成一个半圆,就像在虚空中握着什么珍而重之的宝物。 风吹开了院门,吹过院中木材垛,上面蒙的毡布被风撩起一个角;南风一路吹到了屋门,摇摇欲坠的房门来回忽闪了两下,倚在墙上不动了。 有一只蜘蛛顺着房梁爬了上去,拽着一根坚固柔软的蛛丝,将天棚的两端连接了起来,蛛网晃了晃,随即沉寂了下去。 一室清风,满堂寂静。 ——end <p 浮生【BG】 >>>·00· ——我已经死了。 >>>·01· 手术室外的指示灯亮了又灭,行色匆匆的医生和护士推着铁架床在门口滋啦作响的绕了好几个来回,翘首以盼的家属挨个趴在厚厚的钢制拉门上,挤着那方寸的玻璃往里看。 手术间的大门开了又关,等候区的大屏上一个个红灯相继暗了下去,有人终于求仁得仁,直念叨着神佛保佑,也有人避开众人,独自躲到楼梯间,压抑了半晌才敢放声大哭。 手术室中的响动逐渐小了,打点结束的医生护士相继走了出来,各自找了相应的家属,或宽慰,或叮嘱。 手术室门口的等候区不过方寸之间,人一多连转身都困难,门口零零散散的摆了两排椅子,似乎是年份久了,本来深蓝色的清漆也脱色的厉害,甚至露出其中斑驳的暗色金属,冰凉冰凉的,抹上一把,一手的铁锈腥味儿。 离我最近的医生就背对着我站在面前,正耐心的跟一位六七十岁的老人讲话,老年人似乎是耳朵不大好了,那医生也不恼,只笑了笑,又提高声音重复了一遍。 近在咫尺的声音,传过来像是隔了一水汽,似有若无的听不真切。 我茫然地抬起头,才发现身边的人身上竟然都像是蒙了一层薄薄的雾,只隐约能见一个朦胧的光影,虚实不定。 我试探性的伸出手,才发现自己已经被那层雾隔绝在了世界之外,指尖被面前的柔软触感冰的一个激灵。 我一个晃神,才发现面前的光晕影影绰绰,明明近在咫尺,却又恍惚仿若天边。 我茫然的坐了片刻,才浑浑噩噩的想起来,我已经死了。 死在四十分钟前的车祸中。 >>>·02· “今日晚间九点三十分,淮海路发生一起七车追尾的大型连环车祸,交警已经第一时间到达了现场,进行现场勘验之后,初步确定是由于雪天路面湿滑所导致的交通意外事故。在此期间,本台记者提醒广大市民,近日雨雪天气增多,出门请注意行车安全——” 晚间新闻除了能让连续值班三十多个小时的人更困倦之外,没有其他任何用处,杜宁捏了捏鼻梁,一手抱着病历本,一手在台面上摸了半天,才摸过遥控器换了个台。 热水器叮的一声从加热中跳成保温,杜宁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头也不抬的顺手抄起自己的杯子,随意撕了两袋速溶咖啡倒进去,混着半杯水冲了,随意的晃了晃杯子,连个勺子都不拿,吹了吹就往嘴里送。 然而这副催命的架势还没摆完,就被冲进来的护士长打断了。 “杜主任,急诊那边收了几个车祸来的重伤患者,其中还有个八个月的孕妇,您快准备接着吧。” 杜宁一听吓了一跳,把病历本和马克杯往桌上一拍,那半杯咖啡在杯子里晃了晃,在杯壁上留下一层蜿蜒的粉渍。 “快快快,准备手术室了吗。” 杜宁一边飞快的往身上套衣服一边跟着护士长往外面跑:“家属呢,联系家属了吗?妇产科那边通知人了吗?” “家属?”护士长一个愣神,随即像是想起来什么:“家属在呢,也在。” “去,准备通知书,叫家属签字。” 杜宁说着,先一步冲进了医用人员电梯,冲着电梯外的护士长摆了摆手:“我先去手术室。” 那护士长答应了一声,小跑着就走了。 >>>·03· 身边的光影晃得人头晕,徐洛晃晃悠悠的从椅子上站起来,跌跌撞撞的穿过人群,他站在人群中,举目四望,只觉得身边到处都是斑驳的色块,被雾气模糊的人影从他身边走过,嘴唇开开合合,似乎是在说些什么。 然而他一句也听不真切。 他随手拨开人群,无头苍蝇似的在屋中转了两圈,才忽而在余光里看到了什么。 ——颜色鲜亮的,清晰的什么从他的余光中一闪而过,徐洛忽而定下脚步,慢慢的回过头,才发现墙边的角落里坐着个面容清秀的女人。 女人的面目柔和,周身的轮廓都清晰非常,徐洛定定的站在原地,只觉得对方泛红的眼角都清晰的刻在他的心里。 他似乎一脚从虚幻中踏了出来,薄薄的水雾从他身边撕裂,以女人为中心的周围在他眼里重新清晰,变回了那个熟知的世界。 徐洛愣愣的走过去,等回过神的时候,已经走到了女人身边。 “您是病人家属吗。”徐洛问。 女人一怔,抬起头来看向徐洛,徐洛似乎也没想到女人听得见他说话,也愣在了原地。 “是啊。” 或许是环境太过特殊,手术室外纯粹的欢喜和痛苦会不自觉的拉近人的距离,女人也并没怪他突兀,而是低下头,抿着唇苦笑了一声。 “我再也见不到我的丈夫了。”女人轻声说着,拢了拢宽大的外套,将自己整个人罩在里面,她微微低下头,露出纤细的脖颈。她弓着身子,缩着身子,看起来凄惨又可怜。 徐洛站在她的身边,清楚的看到一颗眼泪砸在她的手背上。 “再也不行了。”女人又重复了一句,才说:“我的孩子也没有父亲了。” 徐洛的心里忽然无可避免的涌上一种无力和绝望,他忽然想起他的爱人,那个他疼着,宠着,生怕受了一点委屈的人,不知道现在会不会像面前的女人一样,正为他的离去而伤心欲绝。 ——可是他的爱人呢?徐洛忽而想。 “很抱歉。”他抿了抿唇,轻声道:“节哀。” “我很怕他难过。”女人轻声说:“他像个小孩子,从来都是我照顾……不愿意出差,为了我连外派升职的机会都放弃了。” “可是他再也见不到我了。”女人说着抬起头,看向徐洛的眼睛,那双漂亮的杏眼通红通红,似乎是在看他,又似乎是在透过他看着别的什么。 “我们分开了。”女人说:“他一定很难过。” >>>·04· 杜宁是最后一台结束的手术,等到收拾妥当走出门的时候,已经接近午夜了。 等候室中的人群散去,灯也灭了一半,从楼梯间飘来似有若无的烟油气味,杜宁往侧面一瞥,才发现楼梯间里的垃圾箱已经快被烟头塞得满满当当。 原本用来熄灭烟火的溶液被烟嘴的海绵尽数吸收,现下正淅淅沥沥的顺着垃圾桶的桶壁往下流,在不锈钢的桶壁上留下一道蜿蜒的丑陋痕迹。 杜宁脚步一顿,才后知后觉的想起了他那半杯水不像水,饮料不像饮料的咖啡。 ——估计早就凉透了。 收拾完手术室的小护士走出来,见他还没走,低声打了个招呼。 杜宁点点头回礼,却婉拒了一起回去的邀请,在手术室门口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烟油的味道不住的在他的鼻腔前后萦绕,杜宁吸了吸鼻子,右手下意识摸上衣兜,才后知后觉的想起,他工作服里通常是不放烟的。 他定定的坐在那里,坐了一会儿,才用力的攥了攥双手。 ——刚才就是在这双手里,不过须臾之间,两条生命稍纵即逝。 饶是他已经见惯了生离死别,也不免有些怔愣。 他不知坐了多久,就被下来检查各处的灯光和设施情况的洒扫阿姨叫醒。 “杜医生。”阿姨拎着一把宽大的拖布,有些踌躇的指了指旁边的等候大厅:“我见那里头还有个人呢,您要去看看吗?” 杜宁一愣。 等候厅角落中坐着的男人正蜷缩在椅子上,手上和额角的血迹已然干涸了,结了血痂,粘腻的粘在皮肉上。 杜宁走近看了看,才发现男人似乎有些面熟,他皱着眉仔细的在脑子里思索了半天,才想起了和男人的一面之缘。 ——在一小时之前的手术通知书上。 >>>·05· “我很难过。”女人说:“但可惜,不能再见了。” 徐洛无知无觉的伸出手去,看起来是想抓住些什么,但又什么都没有。 然后他看见女人的唇瓣动了动,溢出一声叹息。 “徐洛。” 女人的声音和陌生男人的声音神奇的交叠在一起,声音模模糊糊的粘连在一起,在他脑子里疯狂的互相撕扯,尖叫着要把他撕成两半。 然而还不等他从这尖锐的头疼中缓过劲儿来,就觉得肩膀上骤然一沉。 随着这一下,他的世界骤然清静,只剩下陌生男人清晰的声音,那声音很轻,却又不容辩驳。 “很抱歉。”他听见他说:“节哀。” ——end < 沦陷【BL】 >>>part·1 【2017年 3月21日 星期二 多云转晴】 【瑞典,斯德哥尔摩省,维多利亚大厦】 “——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 “现在是瑞典时间下午三点半,我们相识的第二十九天。” “根据之前科研所传回的数据,拍到完美的极光照片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我们半个小时之后出发,路过基律纳的时候可以停留一个半小时,然后出发去北极圈。” “我们的时间有些紧张,这次申请的假期只有七天,要抓紧。” “听说基律纳的景色很美,很干净,你会喜欢的。” 钢笔在纸上划下一道白印,斑驳的墨水渍落在纸上,艰难的游行了一阵,终于不甘的宣布库存告罄了。 男人手一顿,略有些无奈的将钢笔按好,合上了面前的笔记本。 简单的装订式笔记本被包上了一层软牛皮的封面,似乎是因为手艺略显不足,边角的部分有些开线,露出内里白色的纸页。笔记本的书脊上用铜环穿了两个孔,上面扎了一条长长的软草绳,此时被男人打了两个漂亮的暗结,正服帖的贴在书脊上,一点都不显得累赘。 ——这是国家考古队的工作笔记。因为考古工作几乎都在室外进行,所以普通的工作笔记丢失或损坏的几率一直都相当大,而一线的考古工作者的工作笔记中记载的数据和资料又相当重要,所以后来便对此做出了一些改进,牛皮可以初期防水,而草绳可以系在背包或手杖上,不影响取用,而队员们一般会在铜环上刻上自己的名字,以防拿错。 男人将钢笔塞回笔记本侧面的皮套中,又将拉绳绕过来系好,然后将笔记本塞到一个大号的登山包的侧袋里。 他直起身,从一旁的桌上拿起护目镜戴上,然后单手拉起背包坠到肩膀上,背包的肩带上晃晃悠悠的掉出一只金属铭牌,又被金属链条扯住,摇摇欲坠的在半空中荡来荡去。 ——国家考古队,副队长,叶铭。 >>>part·2 【2017年 4月6日 星期四 晴】 【中国,北京市,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梁头儿,关于两个月前洛阳出土的那个高规格宋代墓葬群,上头下了批复文件,说是下个月要带着现恢复完成的几件主要藏品去参加故宫的春季展出,作为非皇室王侯的高端墓区客座藏品。” 女孩子推了推鼻梁上的镜片,将手中的文件夹放在宽大的办公桌上。 “在此之前,需要我们提前半个月将展出藏品的数量,名称,3d复原图及估价交由故宫博物院做备案。” “这都好说。”办公桌后面的中年男人抬起头:“这个项目之前交给阿铭负责了,你去找他交接就好。” “叶二哥最近不知道在忙什么。”女孩子叹了口气,侧身倚在办公桌上,双手抱在胸前:“从休假回来就一头钻进了科研室,还开启了什么独立权限,早出晚归,饭也不吃,我都三四天没见着他了。” 女孩子说着,手指摆弄着自己皮衣外套上的金属拉锁,一副忧国忧民的样子,抬头看了看天花板,长长的叹了口气。 “估计在修复那个大件吧。”梁路放下手中的钢笔,向后靠在椅背上,低头捏了捏鼻梁:“他就是那个德行……不过这次是时间久了些,算了,你先把材料拿去做,晚些时候我去一趟科研室。” “那就麻烦了。”女孩子笑眯眯的伸手将头发拢到耳后,伸手将桌面上的一大摞文件往梁路面前推了推:“跟这些文件打交道真是麻烦死了,b组那边正在准备1:7的墓地模型,我去帮忙啦。” “嘁,好好的丫头片子,非要跟一堆石头水泥打交道。”梁路嘲笑她:“楚蔓蔓,你小心嫁不出去。” “我要是实在嫁不出去,就勉勉强强在你跟叶二哥里挑一个吧。”楚蔓蔓本来已经跑到了门口,闻言扒着门边探出半个身子,嬉皮笑脸的做了个鬼脸:“反正你们也是两个老光棍。” “可去你的吧。”梁路笑骂了一声。 >>>part·3 【2017年 4月7日 星期六 中雨】 【中国,北京市,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路险难兮独后来。” “昨天洛阳博物馆送来了b—15墓葬的耳室出土文物,是金银珠宝一类的赏玩品,其中属一只翡翠钗保存的最为完好,封存在一只金丝楠木的匣子中,匣子下有暗格,通过扫描发现里面还存有纸张一类的纤维物,现在正在二号科研室解密,试图在不伤害木匣本身的情况下打开暗格将其取出。” “那只翡翠钗已经做过了初步清洁,我看过了清洁后照片,成色很好,波光流转,就像是阳光折射在山林中……唔,颜色与你很是相配。” 叶铭穿着一身白大褂,单手揣着兜站在巨大的工作台旁,架空的玻璃板下是一副静置的山水刺绣,正修复到一半。 “那青绿色衬你的肤色正好,可惜已经进了科研室,便不能带你去看了。” 叶铭说着,似乎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 “不然的话……嗯?” 叶铭话音未落,便有一只手从身后环住叶铭的腰,另一条柔弱无骨的手臂从他的胸口环上去,抱住了叶铭另一侧的肩膀,随即一个温软的身体贴上他的后背,微凉的触感贴近他的颈侧,激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又在撒娇了?”叶铭轻笑一声。 女子将手臂收紧,亲呢的蹭了蹭他的颈窝,如瀑的黑发披散下来,将女子半个身体都拢在其中,女子凑到叶铭耳边,似乎是轻声说了些什么。 “好好好,这些俗物怎么配得上你。”叶铭无奈的叹了口气:“非得要夜幕撕开的第一抹天光,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配上满天星辰缀你的裙角,是不是。” 女子没有回答, 反而吃吃的笑了。 女子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微微弯起来,浅色的瞳仁里倒映着叶铭的样子,像一汪清湖,被阳光掀起淡淡的涟漪。 叶铭一愣。 就像春日刺破寒冬的第一缕阳光,味道清冽而温暖,带着无上的圣洁与虔诚。 >>>part·4 【2017年 4月30日 星期日 大雨】 【中国,北京市,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我觉得,叶二哥最近是恋爱了。” 大雨阻隔了半个北京城,导致周末跑来加班的人少之又少。 楚蔓蔓正举着一串红彤彤的山楂糖葫芦大咧咧的霸占着梁路办公室的沙发,鼓着腮帮子,咔哧咔哧的嚼着,化掉的糖浆顺着她的手指流下来,被她毫不在意形象的用舌尖卷了个一干二净。 “他今年都32了,谈恋爱不是也正常。”梁路不以为然,鼻梁上架着个防蓝光辐射镜,正聚精会神的盯着电脑屏幕,鼠标点来点去,为第二百六十七关的连连看做奋斗:“不过你的人选又少一个,估摸着最后只能嫁给我了。” “有点正形没有。”楚蔓蔓翻了个白眼:“你说,二哥一天到晚都泡在工作里,哪来的女朋友啊。” “你暗恋他?”梁路被她烦的没办法, 关闭了面前的游戏网页,活动了一下手指。 “呸。”楚蔓蔓简洁明了的回答着。 梁路看着那串山楂就觉得后槽牙直泛酸:“那你在这磨磨唧唧的讲啥呢。” “我是觉得他最近有点反常。”楚蔓蔓吃完了最后一粒山楂,把竹签子丢进垃圾桶里,从茶几上抽了张纸巾细细的擦了擦手。 “女人就是事儿多。”梁路撇了撇嘴:“哪反常了。”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觉得他最近精神不如以往了,我前天去找他做工作报告,十多分钟的功夫,他走神了两三次。” 楚蔓蔓双手托着下巴,一副忧国忧民的表情:“二哥怎么说也是科研室的一朵金花,怎么要提前步入老年痴呆的地步了。” “男人嘛,谈恋爱时候工作不走心。”梁路漫不经心的哼了一声:“有什么不正常……啧,我说你,有功夫扒领导的八卦不如把下周的展出流程给我拿来看看。” “哦。”楚蔓蔓说着站起来,在兜里掏啊掏的,掏了半天,掏出一个小巧的u盘,走到办公桌前递给梁路。 “都在这里了,除了167号文物还放在二哥那。”楚蔓蔓说:“我跟二哥要了两次,都被他推了,所以资料不全。” “167号文物……”梁路在嘴里咂摸了一下这个序号,觉得有些耳熟:“什么东西来着?” “一幅古画。”楚蔓蔓说。 >>>part·5 【2017年 5月3号 星期三 晴】 【中国,北京,故宫博物院】 “梁头儿!”楚蔓蔓的声音里几乎带上了哭腔:“……167号藏品,不见了!” “不见了?”梁路蹭的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压低声音道:“怎么会不见的?” “不知道啊。”楚蔓蔓急的满地打转:“早上封箱的时候还好好的,从一号科研室拿出来,叶二哥签字,我亲自封箱的,也不知道……”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细小的关门声,似乎是梁路走到了走廊一类的空旷地带,回话还带着些许的回声。 “慢慢说,今天的情况是怎么回事。” “呼……”楚蔓蔓强迫自己深呼吸了两个来回:“今天没什么特殊情况,早上我找叶铭做的交接,然后将一共七件藏品封箱,亲自跟着押运车来的博物院,中间也没有经过任何人的手,封箱也是三道锁,我检查过的。因为你在部里开会,所以现在根本不可能有任何一个人能……” 楚蔓蔓突然一怔。 “什么?”梁路等了半天没等到下文,不耐烦的开口催促。 楚蔓蔓张了张嘴,却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出了一身的冷汗,她的手有些微微的抖,手机滑腻腻的,几乎要握不住。 “不对……叶铭也有钥匙。” >>>part·6 “……怨公子兮怅忘归,君思我兮不得闲。” 黑白灰的公寓装修简洁到了极致,没有沙发,没有电视,叶铭背对着门口坐在一只宽大的靠背椅上,他嘴里哼着一只不知名的小调,听起来像是什么古曲,带着久远时光的淳朴和空灵。 “……山中人兮芳杜若,饮石泉兮荫松柏。” 叶铭的嘴角挂着浅淡的笑意,使他整个人看起来都那么温顺,眉目柔软。 他哼的断断续续,有的地方衔接的有些生硬,叶铭有些羞怯的抿了抿唇,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来。 温暖和煦的春风顺着窗缝流淌近来,夹杂着丝丝缕缕的阳光,空气中浅淡的铃声替他打着拍子,让这首曲子得以继续下去。 窗外传来隐约的警报声,空气中弥漫出一股腻人的水汽。 一只肤若凝脂的玉手攀上叶铭的手臂。 女子巧笑嫣兮,轻轻拉了拉叶铭的手。 金红色的光芒一闪而过,不过短短几秒,便将一切都吞了个干净。 >>>part·7 “……思公子兮徒离忧……” ——end< 拂衣【无CP】 【春·中原】 “杨柳活儿,抽陀螺;杨柳青儿,放空中……” 村口的那棵大柳树前些日子才刚刚抽了芽儿,不过几日便又生机勃**来,树下的垂髫幼童穿着一身簇新的小花袄,手里举着只破浪鼓,蹦蹦跳跳的绕着柳树来回跑圈,嘴里念念有词。 稚嫩的童音天真软糯,拨浪鼓咚咚的响着,逗得小孩子咯咯的笑。 那柳树许是生了好几百年,又高又粗,小女孩绕着跑了不过才三两便累的气喘吁吁,脚步也缓了下来。 忽而不知哪里传来了一句女声,还带着笑意:“不知可否打扰一下小友的雅兴。” 小女孩停下脚步,有些疑惑的歪了歪头,她在原地转了个圈,似乎是在找声音的对象。 那声音似乎就在不远处,少女清朗的音色带着些许笑意,潇洒又好听。 小女孩转了一圈,也没找到想找的人,有些恼怒的撅起了嘴。 那声音又笑了笑,小女孩只听见身边的柳条沙沙的响了起来,随后便见一个人影从树上翻了下来,那少女身形轻盈,穿了一身月白的袍子,箭袖束腰,飒爽的紧。 她手里攥着把古朴的剑,腰间还挂着一把短笛,略显英气的眉眼间满满的都是笑意。 小女孩毕竟还小,不太怕人,只是眨了眨眼,奶声奶气的问:“你在叫我吗。” “自然。”少女笑着,走到小女孩面前单膝跪下:“我有个忙想烦请小友帮一帮。” 小女孩只觉得这姐姐长得十分好看,一点都不像什么歹人,脑子一热,就把平时爹娘的嘱托忘了个一干二净,挺起胸脯拍了拍自己,得意洋洋的扬起了小脸儿:“你说吧。” “唔,我初来此地,不太熟。”那少女笑眯眯的问:“不知小友可否指点一下,上哪能寻到好酒?” “原来你要喝酒啊。”小女孩眯着眼睛笑起来,回过身,冲着个方向遥遥一指:“你就往那边去,走了五十来步,能看见个凉棚,就是我们村儿最好的酒家了,他那里有整个村儿最好的汾酒。” “多谢了。”少女笑意盈盈的一拱手,右手在腰封里一摸,不知从哪变出了个青玉做的连环扣,伸手过去递到小女孩面前:“来,这是小友的谢礼。” 小女孩讶异的睁大了眼睛,小手在衣服上抹了两把,变得有些手足无措:“太贵了,不能要你的东西。” “哎,此言差矣。”少女眉眼弯弯:“江湖之大, 小友帮了我的忙,我自然要与小友交个朋友。” 朋友对于幼童来说,似乎还是个只存在于大人间的词汇,小孩子突然兴奋起来,一脸认真的将环扣抱在怀里,奶声奶气的伸出手与她拉钩:“那我就交你这个朋友啦。” “荣幸之极。”少女笑着说。 幼童所指的酒摊离村口不过二三十米,摊子上零星坐着几个走马的商人,一个中年男人肩上搭着褂子,正坐在一边擦着汗。 少女随意挑了张桌子坐下,将手里的剑搁在桌上,扬声招呼着:“老板,来壶酒。” 那中年男人一叠声的应着,利索的捡了酒坛,并着几块点心,用瓷碟装好了,给少女送过来。 少女随手拍开泥坛,循着酒香先是赞了一声。 “真是好酒。”少女眯着眼睛舔了舔唇,露出几分欢欣的神色:“若是能温上一壶,便再好不过了。” “哎哟,这可不成。这位小客官,您怕是忙忘了日子。”憨厚的中年男人用布巾擦了擦手,笑道:“今日可是寒食啊。” “唔。”少女一愣,随即抿了抿唇,浅笑一声:“倒是我忘了。” 少女一抬手,随手将手中的酒碗一扬,晶莹的酒水落在泥土中,随之消失不见。 “既然万物皆洁,万物皆显。”少女忽而笑起来,眉眼恣意潇洒:“那这第一杯好酒,就敬这气清景明吧。” 【夏·江南】 江南的梅雨季节总是绵长不绝,一连月余不见晴日,日日绵延细雨,乌云压沉。 城外的临江客栈一楼人声鼎沸,跑堂的小二忙得热火朝天,连汗都来不及擦上一擦,手里的木盘摆满了瓜果碟子,满满当当的在手里摇摇欲坠。 一楼早已经摆满了长凳桌椅,台子上精神隽烁的老人一捋白须,伸手摸上了案台的梨花醒木。 醒木一提一摔,满堂皆静。 宋柒坐在个离台子远远的角落里,长剑随手搭在身边,桌上一碟子桂花糕还冒着热气,青梅酒烫的正暖,能顺着人喉管暖到人心里。 宋柒慢条斯理的剥着手里的瓜子,似乎对于台上的说书人毫不在意,只一门心思的喝着自己的酒。 在酒续到第二壶的时候,她身边忽然坐下个人。 宋柒终于大发慈悲一般的将目光从瓜子碟中挪开,只见身边做了个衣着精致的姑娘,带着半张面纱,腰背挺得很直,一看就是教养颇好的大户人家小姐。 “这里的人都在听故事,你为什么不听?” “那劳什子故事水分颇多。”宋柒笑了笑:“不如喝酒,这酒是冬日里第一树青梅腌的,如今夏至,启出来佐酒正好。” “江湖之大,你我也算有缘。”宋柒说:“你叫什么名字?” 宋柒生了一双极好看的桃花眼,此时微微弯着,眸光映开漂亮的纹路,鬓边一缕碎发垂下来,正落在唇边。 对方一愣,有些局促的撇开目光:“方菁。” “真是个好名字,与你很是相配。”宋柒说着将手中的瓜子壳往桌面上一丢,将酒壶往对方面前推了推,弯着眼睛笑道:“来,阿菁,我请你喝酒。” “不必了。”方菁似乎有些心动,但似乎碍于家教,最后还是忍住了,她垂下眸子,摇了摇头。 “那真是太可惜了。”宋柒有些惋惜的摇了摇头。 青梅酒清香扑鼻,有零星的酒液从壶口溅到桌面上,留下小小的水渍。 说书之人在客栈待不上半个时辰,一回书说完,客栈中的人已经零散的走了大半。 宋柒懒洋洋的从角落里站起来,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随手抄起旁边的剑。 “你要走了吗。”方菁随着她起身向外走,见状低声说。 “自然。”宋柒喝了不少酒,却没有半分醉意,只眼角被酒液晕染的有些微微泛红:“故事听完了,自然该去下一个地方。” “你……”方菁低声说:“会留在什么地方吗。” “或许不会吧。”宋柒轻笑一声:“毕竟天下之大呢。” 有侍女等在客栈门口,见方菁出门,撑了伞去迎她。 方菁随着侍女走了几步,却突然听的身后有笛声传来。方菁一怔,执伞回望过去,只见宋柒正斜倚在客栈门口的梁柱上,手中一把短笛。 她吹得是一支不知名的小调儿,少女英气的眉眼被掩藏在雨帘之后,朦胧不清,恍若世外之人。 那曲调大气磅礴,不像是江南地界的曲子,像是来自远方。 【秋·大漠】 驼铃在风沙中发出清脆的响声,指引着来途和归路。 宋柒毫无形象的半倚在商队的骆车里,跟一群走马的商人挤在一起。 大漠的温度要比其他地方降得都要快,这也是冬季之前商队最后一次启程,骡马箱车上载着满满当当的货物,承载了故乡家人的希望,在茫茫大漠中寻找着谋生之道。 边城的商人们向来走南闯北,江湖人见得也多,张口闭口都是道义二字,为人爽朗又淳朴,听说宋柒准备去大漠中转转,便自告奋勇的带上了她。 “听说宋姑娘从中原来。”那商队领头的汉子是个中年人,听说家中还有妻儿老小,是个极忠贞的汉子,他搓了搓手,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不知可否有什么新奇的见闻讲来听听,我也好回家说给我那婆娘乐一乐。” “不敢当。” 宋柒笑了笑,这群五大三粗的汉子虽然言语处事粗狂了些,但行动倒很是规矩,虽然与宋柒同在一辆车内,但大多都离着宋柒还有一段距离,一点都不会越矩。 “若说只讲故事也太过单调。”宋柒从腰间解下一只酒壶,笑着说:“若说要讲中原的故事,那就自然要配上中原的酒了。” 微甜的梨花白被塞外的风吹得冰凉,现出些微微的苦涩来。 宋柒斜依在车壁上,略微沉吟片刻,才缓缓开了个话头。 她的声音本来就清朗好听,此时微微压低,讲起故事来竟是娓娓道来,说不出的意境悠扬。 过了半晌,车外的风沙似乎更猛烈了些,将窗上的布帘都吹得一起一伏。 宋柒眯起眼睛,懒洋洋的顺着窗帘扬起的缝隙中往外看,只见外面茫茫大漠,呼啸的风沙听起来竟像是压抑下的呜咽哭声。 “有趣。”她说。 那领头的汉子顺着他的目光向外看,只看了一眼便了然。 “宋姑娘有所不知,这是到了埋骨坡了。” “埋骨坡?”宋柒懒洋洋的将车帘挑高了一点。 “正是,听说是曾经一整支精锐的边疆守军。”那汉子咂咂嘴:“听说还不是战死的,是上面克扣军饷,压停支援,硬生生拖没的。” “原来是埋骨之地。”宋柒很少有不笑的时候,而此时她的眉眼静默,显得有些冷静:“怪不得哭的这样难过。” “嗨,看我说什么呢。”男人自觉失言,忙干笑两声,打了个哈哈:“不提朝堂事,不提朝堂事。” “将军百战声名裂,向河梁……”宋柒的目光落在茫茫的大漠之中,似乎是有些微醺了:“果真是回头万里,故人长绝。” 【冬·塞北】 长剑在月下折射出冷冽的光,将雪地映射成锋利的剑色。 宋柒右手提着剑,左手拎着只酒坛,眼角眉梢泛着漂亮的红,看起来醉的厉害。 她摇摇晃晃的在雪地里转了两圈,抬起酒坛仰头灌了一大口,粗糙的烧刀子热辣辣的摩擦着喉咙,一路辣到胃里,痛快非常。 宋柒看起来心情很好,她大笑着将酒坛往前一丢,随即右手向前一送,就听得一声清脆的碎裂声,坛内的酒洋洋洒洒的落满了整个剑身。 酒液在剑身上碰撞出漂亮的水花,宋柒手腕一扭,剑尖一甩,将半空中的水珠一劈两半。 “痛快!” 她痛快的笑了两声,手腕一翻,挽了漂亮的剑花,干脆在月下舞起了剑。 剑身清冽,然而舞剑的少女却热烈非常,那剑法虚实交错,少女被剑光笼罩其中,衬得眉眼一片刀锋凌冽之相。 宋柒一舞作罢,空气中都是浓郁的酒香味,酒液顺着剑锋流入雪中,月光皎皎,宛若流光。 宋柒的剑尖划过浮雪,忽而放荡一笑:“江湖渺渺,红尘浩荡。” “谁与我,醉明月。”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