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之惟有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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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一章 误入奇境
“轰隆隆——”
沉闷的响声如滚雷般炸响在风华等人的头顶,也打断了众人之间的无谓争执和相互残杀,破碎的石块碎土夹杂着一股莫名的腥臭,震颤着众人的心灵。
死亡的阴影笼罩在这昏暗狭长的墓室里,腐朽的味道不动声色地弥漫——敢进入这墓室的,无不是胆大包天或者铤而走险之辈,可是面临扑面而来的死亡,就算是做好了随时丧命准备的人,也不免害怕起来。
“跑啊——”却是风华率先反应过来,低吼一声,转身便跑。
四面八方都传来崩塌的声音,仿佛遥不可及,又仿佛近在耳边,风华心里已经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只知道沿着来时的路往前跑,跑,跑……
该死的,要不是那群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盗墓贼,垂涎他们得到的陪葬古物,硬是拦住他们夺宝,他们这支考古队早就安全出墓了,哪用得着给这位无名墓主陪葬?
“碰——”
风华一声闷哼,左肩被子弹洞穿,霎时血流如注——td哪个混蛋干的,都集体大逃亡了还有心情举枪杀人?
鲜血流失的速度让风华眼前阵阵晕眩,脚步不知不觉慢了下来,可她还是拼尽全力往洞口跑——她不敢停下脚步,这墓室崩塌得太快,太诡异,仿佛有种看不见的力量在操纵着一切,她绝对不想莫名其妙地死在这里!
终于,转了最后一个弯,洞口的光亮蓦然出现在风华眼中,风华心头大喜,捂着左肩踉跄地加快了脚步,可就在这时,她突然感到脚下绊到了什么东西,还来不及反应,便摔倒在地,离洞口不过几步之遥——
最后的意识里,风华只感到一根巨大的石柱压了下去,她眼前一黑,彻底陷入了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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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初升,林间的轻雾宛若丝缕白纱,轻盈而朦胧,草地上露珠重重,点缀着粉嫩的野花,透出难以捉摸的清新香气,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泉潺潺地淌过,分外欢快灵动,可惜的是,泉水边浸着的一个狼狈趴伏着的身影,破坏了和谐的画面。
须臾,那身影动了动,仿佛从久睡中醒来,抬起俊美优雅中透出三分飞扬跋扈气质的面庞,一对狭长猫儿眼,眼尾长而深刻,眼瞳圆而优美,漆黑如宝石般流光溢彩、璀璨摄魄,悬胆鼻,菱唇,别有一种飒爽冷静的风采。
此刻,猫儿眼正飞快地打量着四周,懵懂的眼神慢慢被惊讶淹没——
风华以为自己死了,被那么大柱子一压,又经历了古墓崩塌之祸,她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活得了?
可是,这里是什么地方,难道她被人救了?
风华一边警惕地观察着四周,一边慢慢从水里爬了出来,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她明明之前在械斗中受了重伤,又被一颗子弹打穿了左肩,可现在,除了一身破破烂烂布满泥土和血污的衣服外,她全身竟然没有任何伤痕,也没有丝毫疼痛的感觉!
她吃了一惊,跳起来打量自己的身体,越打量越是狐疑,不担没有伤痕,没有内伤,好像连皮肤都变得更光滑了,原本她的皮肤因为常年在五湖四海奔波,风吹日晒之下,健康光滑是有的,却呈现着润泽的象牙黄|色,而现在,这身欺霜赛雪的白嫩肌肤是怎么回事啊啊啊啊——
一个念头闪电般穿过她的脑海——不是吧?
她忙反身,透过水面仔细观察一番,试图找出任何一处违和的地方,好半晌才松了口气——呼,还好,左耳垂上那颗红痣都还在,说明这还是她那张脸,她没穿越更没魂穿!
经过这一番惊魂,风华拾回了镇定,心想既然看不出所以然,她还是走走看看,说不定能有收获呢。
说动便动,风华捡起岸边那个属于自己的背包,掏出一把装满子弹的手枪,跟着溪流的方向往前走,越走树林越开阔起来,不过是百米的样子,那看似轻薄却怎么都看不透的轻雾居然消失了,眼前豁然开朗——
她站在一处矮矮的山崖边缘,眺望远方,绿毯似的草地,平整黝黑的土地,精致宛若艺术品的木屋小院,层峦起伏的山峰,半环着明珠一般泛着金色波光的小湖,静谧安然,漂亮得仿佛是一张风景明信片。
潺潺的泉水从断崖处落下,在下面形成一个半月形笼着白烟的小水潭,水潭的一头,弯弯曲曲地穿过草地,两面环绕着土地,经过木屋前篱笆院墙,最后投入到那秀气的小湖中。
在浮躁喧嚣的现代,居然还有这种人间仙境!
风华一边赞叹,一边又觉得不对劲,当下提高警惕,踩着断崖旁嶙峋的山石,轻盈无声地跳了下去,靠近木屋,越近越是觉得诡异,这里怎么这么安静,安静得连水流的声音都格外清晰,好像没有一点人气?
轻轻推开木屋门,风华提高声音道,“请问里面有人吗?”
没人回答,安静。
风华皱眉,攥紧了手枪,探出头,向门内看去——
里面空荡荡的,几乎什么都没有,只有正中央放着一张书案,书案上放着一卷竹简,和几件零碎的玉片。
以风华进过无数古今墓|岤的经验分析,这个木屋里绝对没有任何机关,也就是说,没有危险。
恩,就权当进了一个奇怪的古墓吧。
风华心里掂量掂量,终究还是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摸出兜里的几粒石子,机警地向里扔,待几颗石子沿着不同的路线滚到了书案边,仍然没有什么变化。
风华提了一口气,快步走到书案旁,抽出军靴里的匕首,小心翼翼地拨开了竹简,唔,隶书——从右向左看去,越看,脸色越是诡异——
神马,这居然是被八仙遗弃的一个洞府?
竹简中明明白白记载了此地的出处——这个洞府,居然是有来历的,合八仙之神力建成,用如今的流行语来说,就是八仙聚会的一处度假别苑,后来八仙都远离凡尘了,这留在人间的各自修炼的洞府自然也随身带走,而这个洞府,由于神力一般,对普通凡人几可以脱胎换骨洗髓易经的灵山灵水灵气灵物,对成仙的他们而言却是鸡肋的存在,可毕竟是一处已经形成气候的洞府,就这么废弃了也可惜,于是八仙决定把它封在一条古朴的八龟玉手链中,留给人间的有缘人,说不定还有大造化呢!
既然是八仙之力,自然也不止是这么一处干干净净的山水小院,而是每只玉龟里都封了一个空间,第一个便是这山水小院;
第二个却是一个无限空间的仓库,可以收藏你想收藏的所有东西;
第三个是一间书室,囊括了从上古仓颉造字以来所有至八仙所在宋朝的所有书籍;
第四个是宝库,八仙把自己搜集的、将来也用不上的宝贝基本都留在这里了,除了金银珠宝之类的人间财富,还有杂七杂八奇形怪状的玩意,以及半仓库灵气充沛的玉石;
第五个是一个药田,不止种满了各种珍稀药材,还附带一个收满药材的药库;
第六个是一个炼丹房,大大小小百十个鼎,最大的那个,房间中央高达五米的巨鼎,令风华望而兴叹;
第七个是一片真实得不能再真实的迷你海,蔚蓝的海面,海风拂面,岸边铺满金色的细沙,海里除了鲨鱼和龙样样不缺,据说是当初八仙过海时从老龙王那顺来的东海精华;
第八个,却是这个洞府最精华的所在——五行泉,金木水火土,金泉生灵力,木泉生酒液,水泉寒如冰,火泉暖如春,土泉养万物。
第二章 改变人生
这样的宝贝,在网络无处不在的现代,还有个通俗的名字——随身空间。
风华摩挲着围绕左上臂八个栩栩如生的小龟纹身,心中兴奋有之,茫然也有之。
根据八仙留下的竹简所言,这个宝贝已经和她灵魂绑定,便是她今生修炼不成,重新经历轮回转世,这个随身洞府也会永远跟着她,而她得到这件宝贝的契机,却是当时流满左臂的鲜血,在她最后昏迷时,下意识抓住了绊倒她的罪魁祸首,于是鲜血被尽情吸收,最后,绑定的宝贝判定主人有生命危险,自发把她挪进了洞府里,在灵泉的浸泡下,养好了一身伤。
风华按照竹简中记载的方法,把八个空间都踩了一遍,最终一屁股坐在木屋的地板上,她一点都不累,精神异常兴奋,心脏怦怦跳个不停,有一股笃定的情绪涌上心头——她以为都将奉献给历史和考古的人生,从这一刻起,改变了。
风华仔细感知外面,很好,没人,默念着离开了空间,突然凭空出现在坍塌的墓|岤旁,如果此时有人经过这里,一定会大叫一声——有鬼!!
空间自发地调整并滋养她受创的身体,所以风华并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少天,但是现在出来借着月色一看,整个墓|岤都被国家单位明文圈定了,里面没有一个人影,连他们那支考古队的人也一个不见,显然已经过去好些天了。
风华边走边掏出手机一个个地联系队友,好几个都是无人接听,越打心里越沉重,直到联系到考古队带队的林教授,才有了反应。
“风华,你没事?”电话那头,传来林教授苍老而包含惊喜的声音,“我们都以为你出事了,挖掘队没找到你,我还以为,还以为……”
风华含糊地道,“我当时昏迷了,醒过来才发现自己在一条河边,也许是被地下河流冲走的……唔,你们怎么样?我刚才联系李浪他们,都没有反应……”
林教授的声音十分沉痛,“这次,我们牺牲了四名队员,要不是那群盗墓贼拖延了时间,我本该把你们所有人都带回来,可是李浪,杨恒,赵敏丽,还有阿山,他们都……”
林教授说不下去了,风华也听不下去了,得到宝贝的喜悦也无法冲淡那横亘在心口的伤痛,又一次,她失去了可以交托后背的伙伴们!
考古并不像别人以为的那样安全,他们哪一次下墓,不是抱着丧命的觉悟?每一次平安出墓,都仿佛捡回了一条命,可即便如此,仍然没有人退缩,他们这支考古队,走遍天南海北,为国家做出了无数贡献,而就在这艰苦的辗转跋涉中,老伙伴被新伙伴代替,新伙伴又逐渐消失在记忆里,也许有一天,也轮到她,成为别人的记忆……
“——对了,风华,你要尽快归队,这次和我们交手的盗墓贼隶属一个黑道集团,我们害他们损失惨重,听说他们放话要报复我们,这段时间你最好就留在学校,哪也不要去……”
林教授急切地说着,风华心里却在想着——他们损失惨重就想报复,那么自己这边丧生的伙伴,又有谁来负责?
泪水无声地爬满面庞,风华在夜色的掩饰下,放纵着自己的情感,如果这世上真有八仙,那么也会有地府吧?那些逝去的伙伴,也许正走在开满彼岸花的黄泉路上,正等待着下一次精彩的轮回……
风华并没有按照林教授说的,完全躲在学校里做课题,善后工作极是紧张忙碌,但风华依然抽出时间来研究自己的随身洞府。
白天过后,风华利用每晚的时间仔细研究洞府,并详细地制定着一系列计划。
自从得到这个随身洞府后,风华心头就开始莫名其妙的不安,时不时发作一通,像她这样学历史做考古的,风水命理多少都有涉猎,说不上多迷信,但绝对相信自己的直觉。
直觉告诉她,她的命运,即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和洞府有关,可到底是什么变化,她也说不清,可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她愿意先做好一切准备。
于是,风华先把母亲遗留给她的金条、首饰、书籍统统搬进洞府里,然后把遗产以及她自己多年的积蓄全部提取出来,疯狂地采购起来,力图把洞府以及仓库全部装满。
首先是把书室从唐朝以后缺少的书籍全部填满,连欧美各世纪的书籍也一本不落;
然后是日常生活用品,衣食住行。
风华买了大量布匹和成衣,最后觉得这样还不保险,于是在山边圈种了二十几棵桑树,放养上蚕,又买了几十斤最优良的棉花种子,反正洞府里也不怕东西过期,至于如何把蚕丝和棉花变成衣服,风华买了书,买了成套裁剪工具,她相信,有了书籍指导,她一定能学会。
至于食,也就是粮食,果蔬,肉类,蛋类,顶多再加上一些西方饮食中特有的动植物,以及各种少见的花草种子,动物,风华也饶有兴致地收集齐全了,风华私下认为,这部分才是她所采购的物品中最重要的。
直到风华觉得再也不缺任何东西,她现在靠着洞府里的存货足可以离开人群隐居一辈子都不成问题了,风华把手头剩下的钱都换成了金银宝石,不管在哪个年代,什么地方,这些东西都可以换钱。
风华是个讲究生活细节、追求完美品质的人,这不是说她衣服非名牌不穿,行走非名车不坐,而是为了穿着适合自己,她会去学会裁剪缝制衣服,为了喝一杯正宗的功夫茶,她会特意去学茶道,为了能享受到最醇正的咖啡和巧克力,她会托外国的朋友弄来品种优良的咖啡种子和可可种子,她甚至花了很大的功夫,从英国定制了一辆两匹马拉的单侧门马车,马车外表看着普通,内部采用简欧风格,完全比照房车来设计,舒适又奢华,既可用电力发动设备驱动,又可以直接套马拉动;
但同时,她也是个能吃苦的人,否则,她坐拥的财产足够她富富裕裕地活上几辈子,压根就不需要工作,可她却选择了又苦又累的考古,并且全心全意地投入进去。
有了这个洞府后,风华更是把如何保证未来过上高品质生活的计划安排到了几十年以后,相信即使现在地球上只剩下她一个人,她也能舒舒服服过着田园与小资并列的日子,前提是她能耐得住人生的寂寞。
第三章 提前准备
风华自己都觉得,这一个月匆匆忙忙的行为,实在可以用一个“荒唐疯狂”来形容,她也说不清到底是为什么,就仿佛心底有个声音在催促她这么做,有意识地抹去她在这个世上生活的所有痕迹,和这个世界做一个最后的了结,切断最后的一点联系。
最后,风华手中只剩下一些房产店面公司股份等不动产,她不准备轻易处理掉——这些,自然也是有去处的。
风华给风劲打了个电话,约在咖啡厅见。
风华先来到咖啡厅,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的阳光,神色淡漠,狭长的猫儿眼折射着冷冽的流光,背脊一如既往地笔直。
窗外的停车场,刚驶入一辆法拉利跑车,一个嚣张的摆尾,稳稳地停了下来,车门一开,风劲似笑非笑地钻了出来,他五官深邃而深刻,黑漆漆的狭长眼眸,容貌和风华有六分相似,连那眉宇间的飞扬跋扈气质也如出一辙,穿着一件风马蚤的紧身衬衫,包臀贴身的黑色牛仔裤,把修长性感的长腿完美地勾现出来,一路招摇地走来,赢得了百分百的回头率,走进咖啡厅时,里面的客人不约而同地眼前一亮,惊艳至极。
风华却不是其中之一,她皱了皱眉,眼底闪过一抹厌恶和忍耐。
“哟,老姐,想不到我这辈子还会接到你——主动——打来的电话,正是荣幸荣幸啊!”
风劲还没有坐下,吊儿郎当的声音便先落入风华耳边。
风华抬头瞟了他一眼,顺手抽出一支细烟优雅地放入红唇间,刚准备拿打火机,一只修长的手已经抢先一步,打开火石殷勤地凑到她嘴边,风华顿了一顿,还是就着风劲的手点着了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风劲眸色一暗,转瞬即逝,坐到风华对面,收回打火机,直直地盯视着风华的眼睛,似笑非笑地勾起嘴角,“老姐,半年不见,又变漂亮了!”
风华脸色一沉,抬手便是重重的一巴掌。
“啪——”
咖啡厅里骤然一静,注意到这边动静的服务员和客人都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心想这难不成是情侣在闹分手?不过这女的漂亮归漂亮,可也太御姐了,说打就打,那么响一声,那么明目张胆地一巴掌,痛不说,多难堪啊!!
风劲保持着被打歪脸的姿势,半晌,伸手摸了摸火辣辣剧痛的俊美面庞,咽下嘴里的一口腥甜,眼底流转光芒,慢慢地,压下那抹无奈和酸楚。
都习以为常了,还能怎么生气呢?如果打他能让她心里好过些,他就是天天挨打也乐意啊……
风华丝毫不为所动,冷冰冰地道,“跟我说话,你得知道什么叫尊重!”
风劲顶着通红的巴掌印,不以为意地轻轻一笑,“是,我明白了,姐,联系我有事?”
风华从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文件袋,往桌上一丢,旋即站了起来准备离开,想了想,又转头俯视着风劲。
“——我们两清了。”
风劲直到此时,八风不动的面色才有了变化,他站起来伸手想挽留风华,却只能看着风华一步步地离自己越来越远——他没有立场,也没有资格挽留。
他心里发慌,仿佛有什么不知名的变故正无声无息地发生,他抖着手撕开了文件袋,一叠资产转让文件掉了出来……
风劲低低地唤着,百转千回,缠绵如刀,表情似哭似笑,他的同父异母姐姐,也是他的嫡亲表姐,这道横在他心中的伤口永远也得不到痊愈——
“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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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驾着车上了高速,打开了重金属的音乐,瞬间加大油门,这时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她伸手接通电话,耳边却听到一个她永远也不想听到的声音,带着些许卑微的讨好意味——“小华,这个周末回家吗?”
风华的车险险地在柏油路上划出了一道“s”型印记!!
风华额头蹦出了青筋,眼神几如寒冰,然而她并没有像以前那样立即挂断电话,只一径沉默着。
那边的人显然也感受到了风华有异于平常的情绪,“小华,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告诉爸爸——”
“没事……”心里划过无数想说的话,只是无论她怎么抱不平,伤害已经铸就,逝者已矣,一切再也不可能回头了。
风华终于哑着嗓子问道,“这些年,你后悔吗?”
那边沉默了许久,突然传来一阵嘈杂,一个尖细失控的嗓音蓦然钻入风华的耳中,“小华,你什么意思?我和你爸爸都这么痛苦了,你还想怎么样?我又不是故意的,爱上姐夫我也很痛苦,伤害了姐姐我也很抱歉,可我是真心爱姐夫啊,而且姐夫和姐姐的感情已经淡了,我为什么就不能跟姐夫在一起?姐姐去世也不是因为我和姐夫在一起,你凭什么这么说你爸爸?我告诉你,我们不后悔,永远都不后悔!!”
“够了,你闹够了没有?”
“我没闹,这些年我受够她的阴阳怪气了,我们这么多年低声下气地向她道歉,难道还弥补不了当初的错误吗?”
“够了,我不想跟你争了,你还有没有一点长辈的风范……”
“风建军,你说话凭良心,什么叫没有长辈风范,风华她什么时候当我是她长辈了?见到我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好似我欠了她,我今天就要说清楚,我就算欠,也是欠姐姐的,跟她可没关系,我为你背着小三的骂名,我为你生了小劲,我一直忍受着人家的指指点点,到头来你还嫌弃我了??”
手机里传来男女的厮打争吵,似乎撕破了最后一层遮羞布,已经不管不顾起来。
风华冷冷一笑,“啪”地关了手机!
这么无耻又自私的话,也就只有这个贱\人才说得出口了,只是,她不明白,这么多年,再漂亮的玫瑰也变成饭粒蚊子血了,她还以为自己是那个年轻妖娆随时可以勾走男人心的狐狸精呢!
风华扔了手机,突然发现车后跟着几辆黑色轿车,不怀好意地围了上来,风华反应极快地一个变道,加速,甩开了车队——
奇怪,她好像没有仇家,是谁想杀她?
脑中蓦地想起林教授的叮嘱,她皱起眉头,难道是他们?
容不得风华再多想,那支车队又围了上来,高速公路上上演了一场围追堵截的惊险游戏!!
风华的车技是不错,但还不到顶尖的程度,而且双拳难敌四手,在对方不要命的撞、堵、挤连番袭击下,很快便陷入了险境!
风华的车来不及变道,被迫卷上了长江大桥,死死地压在最右边的车道里,风华立即就发现了他们的意图——他们是要把她逼下大桥!!!
“该死的!”
风华深吸了一口气,一手控制方向盘,一手在车里胡乱摸索,也不看,直接把摸到的所有东西都丢进洞府里!
忙乱中的风华没有看到,就在她的车被挤出大桥的一刹那,对方车里伸出了一支细窄的炮筒——
“轰——”
一团巨大的火云吞噬了整个汽车,风华昏过去的一刹那,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我真笨,有个随身空间都不知道躲进去!!!
第四章 离奇穿越
“轰——”
风华悲剧地面部朝下一头栽倒在地,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风华悠悠醒转,眼前朦朦胧胧的一片深绿浅绿交织,鼻尖嗅到了丝丝缕缕草木的清新气息——
奇怪,明明落下大桥后爆炸,要么掉进了江里,要么被人救了进医院,可眼前怎么是一片葱翠碧绿的野外呢?
风华甩甩头,下意识地扭头看向左臂,结果——
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
这条环绕着八个玄龟纹身的胖嘟嘟白嫩嫩的藕节似的小手臂是怎么回事啊啊啊啊???
难道她终于魂穿了?
饶是她心里做了最坏的准备,也极端不淡定起来,低咒一声闪进洞府,往水边一照——很显然,还是她的身体,只不过缩小到了八九岁啊啊啊!
水波微漾里,反照出一张小小嫩嫩的包子脸,粉嘟嘟的腮帮子,乌溜溜的猫儿眼,瞪得圆圆的。
老天啊——风华抹脸苦笑,水里稚嫩的小人也做出了一个抹脸的苦恼动作,却显得分外滑稽可爱。
自己需要休息,需要冷静……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自己返老还童,此刻身体疲惫得要死,肌肉酸痛,骨骼僵硬,好像全身都被打碎又刚刚重组好,变得熟悉又陌生。
总而言之,风华觉得自己没死,往日的记忆仿佛更鲜明深刻了几分,而身体也没有退成没有丝毫行动能力的婴儿,这情况真不算最糟……
第二天,风华在木屋二楼的柔软大床上醒来,已经恢复了冷静。
那种从得到洞府起就萦绕在她心头的不安,不知不觉间已经消失,也许现在的处境就是映照当初的第六感,结果比她以为的死亡好得多,这就够了,她现在要做的,是要弄清身在何方,是还在地球上,还是……不不不,绝对没有可怕的‘还是’……
风华搜了搜自己庞大的仓库,十分悲剧地发现,自己以为什么都买齐了是多么可笑——她没买童装。
考虑了昨天感受到的气温,风华艰难地把一套纯棉休闲装剪到适合自己穿的长短,稍微缝制一下,再套上一件灰色成|人短滑雪衫,然后拦腰用皮带一系,好吧,虽然鼓囊了点,难看了点,但是舒适度不减,最重要的是看不出款式,足以应付外界的各种状况。
风华小心翼翼地感知了一下外界的状况,然后拎起自己准备的小背包,闪身出了空间。
居然身处在层峦叠嶂的深山中!!
风华现在所处的位置是一个山坳,地上铺着厚厚的松针,踩上去松软软的,也不知积了多少年,四周的松树针叶半黄不青,颇有几分萧索,这个山坳离崎岖的山道并不远,风华目测一下,垂直距离不过五十米左右,但要爬上去以她现在的小身板还真得费一番劲。
风华抽出匕首,一边砍着路上的荆棘,一边小心翼翼地向山道爬行,脚上的鞋是她昨天剪了双运动鞋自己做的,底还行,爬了一会儿,她才爬近了山道,忽然听到小儿的说话声,风华一愣,忙藏在一块巨石后,探出脑袋,不由得瞠目结舌——
几个结伴的小男孩蹦蹦跳跳地从她眼前过去,看他们穿着,清一色胸前一排布盘扣的粗布小短棉袄,看他们脑袋,无一例外光溜溜只在脑后拖着一根细细的小尾巴!!
“二狗,山上庙里来了好多人哩——”
“那都是大官,我看到刀了,那么长……”
风华紧皱着眉头听着这些小男孩交谈,她身为一名考古学者,虽然听不出来他们的方言到底属于哪个地方,却能看出来他们服饰发型代表着什么!!
她没有喊住他们,她心中隐隐有一个她不敢相信的猜测,事态已经完全超出了她的控制,她不能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暴露自己,想了想,她又悄悄闪回了洞府。
将归类“清朝”书库里的书全都扒拉出来,堆得小山似的,而风华在书山里昼夜不休地翻阅起来,唯恐自己遗漏了什么。
三天后,风华顶着两轮硕大的黑眼圈爬进火泉中,深深叹了口气——清朝,居然果真是清朝服饰!!
一梦三百年啊,任她钢筋铁骨的意志也不免迷惘失措,这是一个她只在故纸堆里了解过的时代,它的民俗人情,它的社会规则,它的文化传承,越是探究越是让人着迷,隔着厚厚的书页和时空,它的一切都曾让她感觉到历史无与伦比的魅力,可现在,她身临其境,不认识这里的任何人,也不知道为什么来到这里,从清醒的旁观者被迫变成了糊涂的参与者,她到底该怎么办?
镜子里,映着一张粉润灵秀的包子脸,挺挺的小鼻头,粉嘟嘟的小嘴,雪白的肌肤娇嫩得掐得出水来,水汪汪乌溜溜的大眼睛半眯着,好像刚出生的猫咪,透出一丝慵懒的意味,却不像成年人那样充满诱惑力,反而怎么看怎么稚气可爱。
——罢了,仔细想想,她也没什么好怕的,到哪里不是生活?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她在现代也没什么惦念的,不过是换个地方继续生活,无亲无故也就意味着没有牵绊,在如今身处的时代,一个人来去,未必就是坏事。
风华左看看右看看,最后咬了咬牙,举起手中的军刀,慢慢地沿着头皮往下刮,很快便出现了光亮的头皮,等到风华终于停了动作,头上只剩下几处不小心划破的血痕,一个半月形的脑袋瓜,以及一条乌溜溜的小辫子,嗯,还不算太丑。
暂时就这样吧。
两天后,风华穿着一套用一袋奶糖和一本小动物画册跟小孩换来的粗布衣衫,出现在五台山下的小镇上。
风华一眼就看出这里的建筑属于山西民间风格,再仔细地观察着两边商铺上出现的繁体字,当下也对所处的地域有了大致了解,穿过极具地方特色的镇头门楼,她迈步走进了镇东头的当铺。
这个小镇因为靠近五台山,居民多信佛,因而民风相对淳朴,少有仗势欺人之辈,那正在打扫灰尘的当铺伙计见到风华一个小人儿进当铺,以为是贪玩误入的,也不恼,只笑眯眯挥了挥手中的鸡毛掸子,很是和气地道,“哎,小家伙,走错了,这里不是你耍的地方,快出去吧。”
风华正四处打量着这个活生生的古色古香的小当铺,听见当铺伙计的话,见他并不像电视上常演的势利,弯了弯粉红的小嘴,“我是来当东西的,死当。”
那当铺伙计愣了愣,虽然平时也不乏小孩拿着东西来当铺,但看着风华的气度相貌,明显是有钱人家的小孩,这样的人家,就算要当东西,那也是奴仆出面才对,何况还是死当。
当铺伙计仔细打量着风华,他从小在小镇上长大,对小镇上的居民不说了如指掌,也没有不熟悉的,可这个小孩,看着眼生啊。
想了想,他走到柜台后,趴在柜台上,笑眯眯地冲还不到柜台高的风华道,“小家伙是外地来的吧?我以前没见过你。”
被人这样俯视的感觉可真不怎样!!
不过也没办法,谁叫她现在的小身板实在太悲催,风华抿了抿嘴,并不回答他的话,而是把小盒子放到他面前,扬扬下巴,示意他打开。
当铺伙计狐疑地打开了面前这个朴素的小盒子,顿时被一阵宝光闪花了眼,待眼睛适应了珍珠的光华,发现盒中足有二十颗一模一样大小浑圆的珍珠,忍不住惊叫一声,“这这,这可是极品东珠……”
风华点点头,见这当铺伙计神态不对劲,为了让这笔财富合法化,风华还编了个小故事,煞有介事地道,“这是我随父亲做生意收来的,只是我们在路上惨遭劫匪,家父和随身家丁拖住劫匪,把我藏匿了起来,我流落到此地,也不知道父亲他们怎么样了,”说着,眼眶红了,大眼睛里慢慢充盈了泪水,欲掉不掉,看上去可怜兮兮的,“所以我想把这些死当了,先换些银钱,就在这里住下来,等我家人找来再说。”
这番话漏洞百出,若换成一个成年人说,当铺伙计见多识广,未必会相信,可换成一个还不及柜台高的小孩,这番漏洞恰恰说明是出自孩子之口,而不是事先编好的谎话,何况风华故意做出可怜巴巴的样子,湿漉漉的大眼睛就那样怯生生地盯着当铺伙计,倒是惹得对方心里一热,升起一丝心疼之意,反倒安慰起风华。
“恩,有你这么孝顺聪明的孩子,相信你父亲定能逢凶化吉,你要留在咱们小镇上等人的想法也不错,不过最好还是让人给你家里送封信,也免得家人着急啊。”
风华垂下了头,胖乎乎的小手揉搓着衣角,一副不安的样子,低声道,“我没有家人了,我只有父亲。”
那当铺伙计一听,更是同情,因这珍珠宝贵,当铺伙计也不敢擅自估价,便请了掌柜掌眼,并下定决心要为这可怜孩子多争取点银钱,于是为风华说了不少好话。
那当铺掌柜窝在这小镇上,虽说有南北客商往来,到底不如大城镇繁华,等闲也碰不到什么好货,忽然之间得了这一匣极品珍珠,高兴之余,又唯恐风华反悔,也就没有如惯常那样压价,倒是给了双方都满意的价钱,总共一千六百两,虽然远不及那二十颗珍珠的价值,可这也是小当铺能拿出来的资金极限了。
风华要了一千两银票,五百五十两银锭,四十五两碎银,另外五两全部换了铜钱。
因当铺伙计热心,风华要给他一两碎银答谢,那当铺伙计却告诉风华小小年纪不要露财,免得招来祸事,无论如何也不肯收她银钱,还给风华介绍了镇上一些信誉良好的客栈饭馆,方便风华暂住下来,倒让风华感慨遇到了好人。
第五章 落户安居
风华根据当铺伙计的指点,找到了一家看着干净整洁的客栈,一出手便付了半个月的房钱,这里住宿,却不像现代那样非得掏出身份证才行,否则风华的计划可没那么容易实现。
那客栈掌柜已有五十多岁,经营客栈数十年,他还真没见过一个小孩独身住店的,眼前这位粉嘟嘟的小客人,看着比自家孙子还小几岁,穿着打扮也平常得紧,可只是那么淡淡地扫他一眼,也没见疾言厉色,他居然连问都不敢问什么,直接就收下了订金,他不由得在心里暗叹,这富贵人家的小孩果然不一样,气势不凡,自家那个还在玩泥巴的孙子,也就只有继承他这小客栈的命。
风华终于迈出了这第一步,在客栈居住的日子里,她没有乱跑,平时都呆在房里,三餐在隔壁的饭馆解决,一边细细地收集着一切信息,一边规划着自己未来的生活。
这里虽然只是远离大都市的小镇,可给她的感觉很不错,背靠高山峻岭,山间云遮雾绕,十分优美,山下的小镇一色的黛瓦白墙,古意盎然,民风也相当淳朴,加上交通不便,田地较少,没有什么过大的地方势力在这里盘踞,居民们很能自给自足,日子过得悠闲安然,很适合居住。
期间,风华让客栈的小伙计帮忙找来了布店的裁缝,量做了几套中档的衣裳,等衣服都做好了,风华一大早便出了房门,找到窝在柜台里点算酒坛的掌柜,这几天的观察,她心里也有了数,这家客栈能成为小镇上信誉最好的客栈,跟掌柜的朴实厚道也有些关系,这样的人,倒也适合打交道。
“掌柜大爷?”
风华趴在柜台上叫着掌柜,那掌柜抬头一看居然是风华,顿时受宠若惊地站了起来,搓搓手,下意识地绽开一个职业性的热情笑容,“哎,这位小公子,找小老儿有事?”
风华眨眨眼,一改这些日子的面无表情,露出浅浅的笑容,“我姓风,掌柜大爷可以直接叫我风华,我这儿有件事想托掌柜大爷帮个忙,听说您家祖祖辈辈都住在这镇上,想来这件事也只有托掌柜大爷了。”
掌柜一听忙道,“风小公子请开口,小老儿对这小镇还算熟悉,跟这小镇有关的事,小老儿能尽力一定尽力。”
风华笑道,“是这样的,我很喜欢小镇,想在这里买个院子住下来,不知道哪里能买到附带店面的院子?如果能顺便在这里办下户籍就更好了。”
掌柜想不到竟是这样的事,愣了愣,“房子倒是有几处,家里的孩子出外经商发了财,想把老人接出去享福,这房子自然要卖,只是这户籍,却有些难办。”
风华早就想好了说辞,当下道,“我只是想留在此处等候家父,原先的路牌都在父亲身上,我没有户籍总是不安心,想来镇上总有新增人口或者外出不归的人,不知道掌柜大爷能否帮忙?”
掌柜犹豫了一下,别人都巴不得往大地方跑,像风华这种要在小镇上定居的情况还从未有过,本该警惕的,但是看风华娇嫩尊贵,谈吐斯文有礼,且毫不掩饰自己的纯正京师口音,又实在不像歹人,万一人家有难言之隐呢?
“这样吧,我先去问问镇长。”
“那就有劳掌柜大爷了,这是五十两银子,有需要打点的地方,您尽可使用,若是有剩余,就算是我请掌柜大爷喝杯茶润喉,若能成,风华另有谢礼。”
事实上,风华这几日在饭馆里吃饭,也搜集到了一些有用的信息,比如说镇上哪几处房子待售,哪些好哪些差;再比如说镇上各家势力分布情况,谁是镇上说得上话的人物;还有历年来有没有外来人口,又是如何定居下来的等等。
风华请了掌柜帮忙,也因这里没有房屋中介,她一个小娃儿出头谁会搭理?只能找本地的老人出面。
那五十两银子,却是经过风华深思熟虑才托给掌柜,一方面就当做房屋中介的报酬付给掌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摆出利益,她可打听清楚了这个镇上的整体消费水平,五十两银子怕是相当于客栈一年的毛收入,便是不去想人情人心,光是为了这份额外收入,她相信掌柜也会认真帮她的。
当天下午,客栈掌柜便帮风华联系上了镇长,那镇长听说只是一个孤身小孩子,想在此处买房安居,心中也不大当回事,虽说户籍管理得严,但他们这里毕竟天高皇帝远,衙门里的小官小吏十年八年都不见得查一次户籍,按上一两个根本不是问题,只是他当然也不会什么好处都不拿就同意,等掌柜奉上了四十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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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镇长笑着捋了捋胡须,便让掌柜早点带风华来办户籍。
风华也想不到事情这么顺利,当然趁热打铁,立刻就在掌柜带领下去见了镇长,顺便提了四色礼物奉上,那镇长见风华虽小小年纪,却谈吐从容老练,行事圆滑周到,尤其是签名时那一笔草体,端凝严谨,笔锋凌厉,极是不俗,心中暗自惊诧,也不敢怠慢,于是两边皆大欢喜。
掌柜不好意思地要把剩下的十两还给风华,风华当然不可能要,又另补了十两当做谢礼,掌柜面红耳赤地收下了,随后两天为风华打听合适的房屋更是细心了。
在客栈住到十四日上,风华终于瞧中了一处翻盖没两年的店铺,据说这店铺刚盖好时,这户人家的儿子便在城里讨了一房媳妇,因他们夫妻俩一直都在大户人家做工,现在媳妇生了孩子没人照顾,就商量着把老夫妻俩接到了城里,这里的房子干脆卖了,凑钱在城里再买个小院子。
这店铺却是镇南第一家,一边隔着条三尺通道临着第二家店铺,另一边却临着山脚,一条狭窄的石条小道蜿蜒着向山顶盘桓,通常只有小镇居民打柴或者孩子们淘气上山摘果子吃才走,一般正式上山礼佛都是走另一边大道的,因此位置虽偏僻又不至于脱离人群。
这条街上的店铺连同后面的院子都是砖瓦结构,很有山西民居的特色,一条狭道把店铺和院子隔开。
店铺有两层,透着木头清香的崭新店门和窗户,一楼地面铺着磨平的山石,呈现灰白色,墙壁青砖垒就,墙角生着几蓬暗绿的青苔,里面空间不大,四十多平米,什么都没有,紧靠右侧是一条狭窄的木楼梯,通向二楼,踩上去咯吱咯吱地响,二楼却是铺着木地板,比一楼矮了三分之一,斜斜的屋顶,窗户也缩小了一半,很难透进阳光。
穿过三米多的狭道,现出一个四四方方的院子,一条笔直的青砖路,中央是一口布满潮湿青苔、显然出水的井,青砖路围绕着水井分成两股又合拢,再通向正屋,把院子分成了两半,两半都是泥地,没有一丝绿色,再过去便是青砖砌的院墙,足有三米高,西墙外就是郁郁葱葱的山峰。
正面有四间屋,宽敞的堂屋,堂屋东边一间,以及大小相同的西边两间,都是青石地面,青砖墙壁,镶着不大的木窗,屋前围着一条原木长廊,屋檐雕镂精美,看着十分秀气精致,倒不像外面看着那么质朴,屋里只有几件旧桌椅旧床。
除了四间正屋,靠着西厢的院墙拐角,单独用粗糙的木头围了一个简陋的小间,也不知是做什么的。
总体来说,风华是十分满意的,再加上已经把户籍拿到手,彻底解决了自己的隐患,风华心头大定,也不讨价还价,很痛快地付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在老夫妻俩惊喜的目光中收好地契房契,又去衙门里重新登记,更换了屋主名字,风华在这个陌生的年代终于有了落脚之地,真正安顿下来。
第六章 小动土木
风华买下房子后,并没有立即住进去,那狭小得晒不到太阳的窗户,那整面的暗沉墙壁,都不是她喜欢的,也许以她的性格,她不会一直住在这里,她已经在这里得到了可以行走天下的自由身份,但无论她将来走到哪里,这里无疑是不同的,是她为自己准备的休憩隐居的小窝。
她通过客栈掌柜找了当地的工匠,根据自己的设计,对自己的房子进行了一番改造。
很快地,风华的店铺就在一镇子居民好奇的目光中动工了。
一楼地面不动,店门由一块块的门板式改成了推拉式,看着简洁大方,店门后便是一个一米高的书桌式柜台,半弧形,又敲掉四米宽两米高的临街墙壁,用粗大的圆形雕花清漆木柱支撑,木柱两边是巨大的木窗,不再是那种中规中矩的方正格子,而是呈几何状错落有致的格子,蒙着细密的纱网,晴天时阳光可以毫无阻隔地透进来,雨天时只需放下窗户上方卷成卷轴状的透明油布,便能遮风挡雨,很是方便。
其他三面墙壁保留了从地面到墙上一米的青砖模样,上面全部用白石灰抹平,显得洁白而亮堂,靠着墙壁却是三面崭新的巨大书架,中间错落地放着几套桌椅。
楼梯重新刷了漆,二楼同样改造了墙壁和窗户,将墙壁涂一半留一半,窗户宽度拓展到原来的三倍,光线一下子好了起来,二楼上同样有着靠墙的书架,几套桌椅。
店铺和小院之间的狭道,她装了一扇门,平时都是锁着,小院里面,风华还来不及改造那□的土地,只等日后有了闲暇时间再慢慢丰富。
正屋里,她全部换成了原色木地板,反正这里最不缺的就是木材,家具全部是可拆卸的组合家具,堂屋还是按照这里的规矩改的,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这是为了防止有客人来看出端倪。
而东厢和靠着堂屋的西边第一间书房,墙壁都先涂了白石灰,又用了柔软厚密布满暗花的墙纸,东厢她自己的卧室甚至还悬有图案繁复华美的墙毯,当然这些都来自于她的收藏,没有暴露在众人眼中。
西厢的最后一间,被隔成了两小间,一小间改成洗澡间,门开在屋内,另一间改成厨房,门改在西墙角,至于西墙角那个简陋的小间(后来风华才知道那居然是厕所╭(╯╰)╮),风华把它挪到了靠近店铺的前面院墙处,盖了个两平米见方的小间,一面临墙,只在里面砌了一个斜坡的蹲位,斜坡后方,却是在整个店铺小院外面,靠着山脚,挖了一个大坑,盖着木板。
风华在客栈足足住了一个半月后,一切终于就绪,快快乐乐地搬入了她在清朝的第一个家。
但是光这样还是不够的,人是群居动物,她是耐得住寂寞,并不代表她喜欢离群索居的生活,她需要融入到人群中,成为社会的一份子。
接下来,风华自个儿做了个木底黑字的简单匾额,在店铺门头挂上了——租书屋。
在她穿越之前,曾收集了所有她在现代能收集到的书籍,再加上她母亲曾经的收藏,可以说是填补了八仙飞升后的空白,而书室又有自动整理的功能,所以当风华在书室角落的一个柜子(相当于一个小型图书馆了)里发现,书室把她重复搜集的书都堆放在了这个柜子里,其中以中国古代文论史书诗赋典籍为主,风华便萌发了一个念头——出租书籍,也幸亏当初为了保证书室书籍的统一性,风华卯足了劲,收藏的古典图书全部是繁体竖排版,也只有那些现代书籍以及外国著作不同罢了。
通过这些日子的观察,她发现这个小镇上只有一家书局,是镇长家开的,以卖书为主,兼卖文房四宝,以及一些字画帖子之类,然而书籍价格过高,极普通的一本书,动辄几两银子,家境稍差的读书人根本买不起,更别提十年寒窗需读的书量,这才有了贫寒士子抄书之事,因而镇上那书局的生意也很一般,不过维持日常生计罢了。
风华很有自知之明,她不是做生意的料,尤其这里还是重农抑商的古代,在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她绝不会轻易涉及商贾之事,免得不小心栽了跟头都不知道。
如果是做书籍方面的生意就不一样了,一来起码称得上一个“雅”字,于名声上无碍,二来她重复的书有四书五经,也有唐诗宋词,文论典籍,多数倒都是于科考士子有益的,对她自己而言也是无本买卖,资源再利用罢了。
风华不想和镇长家的书局抢生意,也不想杀鸡取卵,于是想到了一个后世有而现在没有的经营书籍的方式——租赁!
在一个晴空朗朗的黄道吉日,风华的租书屋开张了。
风华请了镇长,客栈掌柜,当铺伙计林三,以及街坊邻居,热热闹闹地在饭馆摆下了丰盛的宴席,因这三个人都见识过风华的本事,没把风华当做寻常不懂事的稚龄孩童,其他街坊邻居也有样学样,就此,风华在小镇上扎下了根。
敞亮的店面,优惠的价格,丰富齐全的书籍,悠然自在的环境,短短一个月,租书屋就吸引了方圆数十里的读书人,尤其是家境贫寒的士子们。
在这里,租一天书极是便宜,不过五个铜子,而且带回去也好,在店里看也好,风华都不禁止,甚至抄书也无所谓,只是她的租书屋里只有书和桌椅,要想抄书,却得自备笔墨纸砚。
对于家境贫寒的读书人来说,只要字写小点,密点,抄一本书的费用,连租金,纸张,笔,墨加在一起,比买一本便宜不少,况且抄一遍书,还相当于复习一遍,这么一算,大部分贫寒士子选择了奋笔抄书,风华的书,也得以供应给绵绵不断的士子们。
风华的生意,也带动了周边的一些小生意,比如茶水摊子,比如卖大饼的,比如卖果子的,比如……
随着自家生意的蒸蒸日上,这些摊主无不笑得合不拢嘴,极热情地欢迎了风华这个外来邻居,而这里面,数镇长的心情最为复杂!
他一向自诩是个有眼光的人,风华虽然年纪小,他却从没有看轻。
当他得知风华要开一家租书屋后,心里是不快的——以风华的聪明,必然事先了解到镇上唯一的书局是自家开的,而风华仍然不管不顾地开租书屋,分明是不把他放在眼里!
因此,风华请他去做客时,他私心里是不愿意去的。
然而现在,镇长很庆幸自己去了。
自家书局的生意,不但没有因为新开的租书屋而冷淡,反而因为租书屋里允许士子们抄书的规定,大批地卖出文房四宝,尤其是最低档的纸张,墨条,简直是供不应求,短短一个月,收益是那些书籍和上好文房的数倍,是以前每个月收益的两三倍!!
这个风华,果然不是普通人啊!
第七章 时光飞逝
终于在这里站稳了脚跟,风华便把视线转回了随身洞府。
随身洞府,灵魂绑定,哪怕她死了投胎了这个还是她的,没有比这更好的退路了,因此风华从一开始就没有陷入到初来乍到的惊慌失措中,反而很快便拾回了冷静,在最短的时间里为自己弄到了安居定业的身份。
当初在现代时,风华没有时间对随身洞府改造,弄来的东西都乱糟糟地堆在了仓库里,现在终于有了时间,在初步的安顿以后,风华接着要做的自然是利用随身洞府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
洞府里的木屋是一栋精致的两层小楼,摆设得古色古香,宽大的窗户,舒适的木质地板,很有唐风,睡觉没有床,只有比木板地面略高的榻,风华买了床垫直接放在榻上,倒也便宜。
从内心来说,在房屋方面,风华更喜欢典雅明快的简欧风格,或者温馨舒适的田园风格,中国古典的建筑风格普遍稍显晦暗深重,但盖房不是她的强项,在这个不可能暴露给别人知道的私密空间里,风华无法凭自己一个人盖出满意的房子,于是只能将木屋尽量布置得舒适满意。
很久以后,风华才知道,只要她的修炼达到了一定境界,洞府里的一切就会随着“升级”,山峦土地湖水迷你海药田炼丹房五行泉都会自主拓展,而仓库、书室、宝库、木屋却只要她以意念控制,就能变化成她想要变成的任何样子,此是后话。
风华将仓库分成了几大区域,成熟的果蔬粮食作物和种子,食物和日用品,常用和不常用的,还有那辆奢华的、也许能用上的马车,都要分门别类地放好。
木屋前的土地自然不能浪费,风华同样划出了区域,种上蔬菜,稻、麦、玉米,调味香料等,又在山边分别种下各类果树林,以及咖啡树,可可树,这些活很累,以风华常年挖土钻洞的经历,都有些不堪承受劳动的强度。
好在这里的作物成熟期极短,模糊了气温和地域的限制,种完以后,短短三天就看到枝干上挂满累累果实,你挨着我我挨着你,生长得热热闹闹的,结出的果实品种丰富,既美味至极又充满了能量。让风华很有成就感。
风华又搬出一套煤气灶放在厨房,日常的吃食,几乎都从随身洞府里供应,为了掩人耳目,她也移栽了一部分蔬菜稻谷果树种在了小院里,至于肉类蛋类,她嫌弃在洞府里养家禽家畜太脏,觉得外面买的味道也挺不错,而迷你海的海产也丰富到足够解决风华肚里的馋虫,暂时是不会动饲养动物的念头了。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来到了康熙三十七年。
每晚风华都是在洞府木屋的柔软大床上睡的,睡前喝一杯金泉水调和的牛奶,效果极是不凡,不止变漂亮了,身体素质也越来越好,思维越来越敏捷清晰,连记忆都提高到了近乎过目不忘的地步,一本书只要逐字逐句看两三遍,风华便能牢牢记住并消化理解,再也不会忘记,这让风华对把书室的书全部看完充满了信心。
人小也有小的好处,底子清透,身体柔韧,练那八仙留下的玉简中功法时,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过练了一年多,风华便感觉到丹田里的灵气已经浓厚得开始往经脉里充盈,身体变得异常轻捷,轻轻松松便能跃上三米多的院墙,力气也变大了许多,再辅以她原先的身手,已足够她自保了。
如今的风华,才满十岁,个头却已经窜到一米五以上,保守估计这辈子也肯定比上辈子高,原本便俊秀飞扬的容貌更是灵秀绝伦,光光的头型更显出了那份纯净,丝毫没有影响到整体的美丽精致度,白嫩细腻的肌肤,温润软滑得仿佛滴得出蜜奶一般,猫儿眼不再滚圆,眼尾逐渐拉长加深,从稚气可爱渐渐转向神秘深邃,眼中蕴含的流光却越发璀璨慑人,整个人便如一尊完美无瑕的羊脂白玉娃娃,令人一看之下,几乎移不开眼。
过于出色的容貌本不宜显露,但是风华毕竟是以男孩子身份示人,为了让自己的生活能够更加平静顺遂,她在镇长的推荐下,去年参加了县府院三场童试,居然让她过了,不过她暂时也不打算考乡试,因此也没有去上县学,捧了个名次不高不低的秀才功名回了镇上,一下子赢得了小镇以及小镇周边居民的敬重和肯定——九岁的小秀才,那是神童啊,他们镇上出了个神童,这简直和他们家出了个神童一样让人激动!!!
到底民风淳朴,虽然引起的风波也持续了两个多月,但等第二个八卦出现后,风华的身影便又从大家的眼里淡了下去,便是有那么几个调皮捣蛋的半大少年,谁好意思去为难一个独自生活的小孩子?况且人家还是神童秀才,他们都不好意思在风华面前露头!!
风华的日常生活一如既往地低调而有规律,早上五点起床,在洞府进行两小时冥想,练一小时功夫,然后洗漱换衣,吃早饭,打开店门放一干士子和她雇佣的小伙计进来,她自己也坐在书桌式柜台后看书,偶尔给借她身后书架上孤本的士子登记一下,这些孤本不允许带回家,只能在店里看。
中午十二点半,做午饭,吃午饭,给看店的小伙计送饭,再回来休息四十五分钟,起来,洗漱,回店里,继续看书,偶尔翻译一些欧洲著作,当做孤本给士子们阅读,也算是帮助他们拓展视野。
因天气犹寒,租书屋傍晚五点关门,由小伙计楼上楼下打扫收拾一遍。
吃完晚饭,风华闪进洞府,先查看一遍土地上的作物情况,洞府里的作物虽然成熟得快,但只要留在枝杆上,那就会永远保持最成熟的那一刻,不像药田,永远不停止地生长,那地里的新鲜人参是一个赛一个年份悠久,灵芝都放出七彩流光了,好在风华不指望用这些作物换钱,自然也无所谓。
不过尽管如此,风华还是抓紧时间收了一茬一茬的蔬果作物,反正她有一个可以永保新鲜、空间足有一个小型城市大的仓库,仓库装得越满,她越有安全感,人一辈子无外乎衣食无忧,只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才能获得心灵和思想的相对自由,将来不论她走到哪里,装满的仓库都是她坚实的后盾。
狠狠劳作一番后,风华开始了一天中时间最长的修炼,有时候是半夜,有时候是一夜,端看悟到什么,刚开始那个月,风华几乎每次从冥想中清醒,身体都会布满一层黑黑的污垢,腥臭难闻,好在这污垢日渐减少,一直到过年前,她的身体才算真正排干净,从此修炼更是进步神速,就跟坐直升飞机一样,当然还不到航空飞机那么夸张。
每隔十日,风华会给小伙计放一天假,她自个则在每月底结完帐后休息一天,所谓劳逸结合,怎么也不能影响她还在发展中的小身板生长发育啊!
第八章 雏凤清音
三十七年元宵节过后,小镇上突然热闹起来,镇长指挥着镇上青壮年男丁街头镇尾地清扫地面,妇女们清扫自家,沿街的商铺纷纷挂上了过年都舍不得挂的崭新红灯笼,客栈的掌柜神经质地一遍遍擦拭那铮亮的桌椅楼梯,不懂事的小娃们都被家长们套上了新衣裳,剃干净了小脑门上毛茸茸的短发,整个镇上的气氛变得极其古怪,绷得人心也跟着紧张起来。
风华毕竟是刚来小镇不久,不明所以地看着大家忙忙碌碌,傻乎乎地看了两天,她邻居看不下去了,老太太郑重地前来嘱咐她,要把家里打扫干净,并且这段时间最好待在家里,千万不要乱跑——显然,小镇上的人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忙碌已经习以为常,只剩下风华一头雾水。
不过风华也没有疑惑太久,不断有一些身着清朝贵族特有服饰的大人物乘着装饰华美的马车穿过小镇,陆续上山;一支支真正的军队开进了小镇,在不远处的一片空旷地带驻扎下来;最后,当一架明黄|色的銮车前呼后拥地出现在小镇尽头后,风华终于囧囧有神地明白了。
五台山,菩萨顶,三十七年——
康熙驻跸五台山菩萨顶!!
她现在的家,可不就在五台山下的无名小镇么?
以风华的兴趣,自然不会放过近距离观察康熙大帝的机会,无奈到了这里才知道社会的等级到底有多严,他们这些原住民根本不允许出门,康熙大帝的御驾过处,家家户户紧闭门户,街上连流浪的猫狗都捕杀得干干净净,她若有异动,肯定会被当做反贼刺客处理,风华自认为还没活够,可不想去捋虎须!
等康熙等一众满清贵胄都上了五台山,小镇上一下子热闹起来,因为人口增多,客栈,饭馆,酒楼,茶楼也都生意火爆起来,一楼大部分还是本地人,而二楼基本上就被那些远道而来的贵客给包圆了,毕竟天天在山上吃斋茹素谁也受不了。
整个镇上,大概也只有风华的租书屋还维持着往日的水平,客人不多也不少,至于租书屋对面的饭馆,因为靠五台山最近,家常菜做得很有水准,生意更是好得不得了,二楼的几间包厢,都被贵客包了下来,掌柜乐得一张胖脸都快挤成一朵硕大的菊花。
照例是中午吃饭时,山上下来了一行人,领头的是位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公子,周身都萦绕着深海冰山的寒气,跟在他身后的是位笑容灿烂的阳光少年,容貌与前面的公子略有些相似,气质却是阳光与冰山的两个极端,第三位是三十出头的文士,一身斯文青衫打扮,三缕短须,颇有几分洒脱气质,三人身后跟着六位膀大腰圆的侍卫。
这行一看就是非富即贵的客人,一走进店门就让整个大堂内静了静,直到他们都进了包厢,才又恢复过来,虽然大家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可到底没人敢议论,只把话题围绕着自己身边的人和事,自然不怕什么忌讳了。
众人默默地吃饭,年轻公子不过吃了几筷子素菜,阳光少年则捡着肉菜吃得很是欢快,直到抱着个西瓜样溜圆的肚子,瘫在椅子上,才吁了一口气,露出满意的笑容,“四哥,我又活了,山上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翻来覆去就那几样素菜,连你的小京巴都不吃!”
年轻公子睨了他一眼,“小白是狗,自然不吃素食,拿它和自己比,瞧你那点出息,既是出门礼佛,本就该心怀虔诚之意,焉能挑三拣四?况那虽是素食,可也不缺山珍海菜、珍馐上品,偏你还不知足……”
年轻公子滔滔不绝地数落着少年,旁边的中年文士和侍卫们早就习以为常,他们家看着冷心冷面寡言少语的主子其实有个不大不小的毛病……呃,逮着机会就话唠真不算啥大毛病……
文士笑吟吟地看着两人互动,恰在这时,少年很不雅地打了个饱嗝,眼看年轻公子绷起了嘴角,薄唇抿成了直线,眼神凝成了冰霜,少年吓得一把捂住嘴,冲年轻公子讨好地直笑,换来了一记恨铁不成钢的瞪视。
文士见状,知自家主子下不来台,忙笑着打圆场,“说来少年人日日茹素对身体却不好,这也是四爷心疼十三爷,才带十三爷下山,只是不下山不知道,这小小地方竟也藏龙卧虎,若楼下那些百姓的议论是真,愚倒想见见这位趣人。”
原来这文士耳力极好,隐约听到楼下普通百姓高谈阔论,很有些意思,也正好转移主子兄弟俩的注意力。
四爷与十三爷果然转移了注意力,四爷自然是给身边这首席谋士的面子,便让人把包厢门开了缝隙,楼下众百姓的谈话声霎时清晰地传进来。
大堂上吃饭的多半还是本地小老百姓,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平时劳作,难得吃饭时人多,喝上两杯小酒,兴致一来,嘴巴就没了把门的,当然是不放过这个嚼舌头的机会。
“要说咱镇上最厉害的人,肯定是风小先生了,人家九岁就中了秀才,是天上文曲星下凡哩——”
这大汉一开口,立刻引起了堂内四面八方的响应,你一句我一句,异常嘈杂,难为他们还能说得口沫横飞,那掌柜窝在柜台里擦着酒坛,也不禁止,笑呵呵地听着。
“我看是镇长吧,人家可是镇上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哩,我媳妇有次从他家门口过,看到他陪着县里的大官说话——”
“你懂什么,镇长在咱镇上是第一号人物,可全天下有多少镇长?你都不长脑子啊,你倒说说,九岁的秀才才有几个?怕是咱大清也找不出第二个来,这还不是最厉害的?”
“就是,别说咱大清了,怕是……那个叫什么来着,前,前……”
“前无古人!!!”
二楼上,中年文士伴着四爷,两人已踱到门边,中年文士见那汉子马蚤着头拼命想,卡得难受,微微一笑,扬声接口道。
“对对对,就是那个‘前无古人’!你们瞅瞅,小秀才开的那个书屋,喏,就对面那个,乖乖那多少本书啊,比咱一辈子见的书都多,比镇长家书局里的书还多!我听说小秀才都读完了!你们想想,那么多书啃到肚子里,他不中秀才,谁中秀才啊?”
因说话的人太多,楼下的人也没注意到是谁插话,径自一拍大腿,兴奋地接口。
“是啊,听说连那些读了几十年书的老爷们都向小秀才请教……”
“还有,还有,我听我们村里教娃儿念书的杨先生说,因为小秀才开的这个书屋,咱们镇去年多考了四五个秀才呢!!”
“……小秀才是文曲星下凡,福气大着呢!那些人都是沾了文曲星的光!”
“嘿,小秀才又不是你家的,你得意个啥啊?”
“那也是我们镇上的,小秀才还喊我一声叔,可不像那些老爷们,对我们都鼻孔朝天,能栽一窝大葱!!小秀才和气着呢,小小孩子,又聪明又孝顺,他们家祖上肯定是大善之家!”
“小秀才……”
“小秀才……”
楼上众人都快被一声声“小秀才”绕晕了,中年文士眼中闪过兴趣,少年直接凑到四爷面前,笑嘻嘻地道,“四哥,这小秀才挺有趣的,文曲星下凡啊,够稀奇,咱们去看看吧!要真是那文曲星下凡,咱们就把他献给……阿玛,你说怎么样?”
四爷抿了抿嘴——九岁的小秀才,他倒也生了几分兴趣,但愿不是浪得虚名!
跟着这三人的侍卫很有眼色,那侍卫首领转头向身后的一名侍卫吩咐了几句,待一行人出了店门,那离开的侍卫已经赶了回来,细细地把打听到的小秀才的身世述说一遍。
少年听完,眨眨眼,拿扇子搔了搔下巴,满是兴味地道,“呵,爷倒是越发有兴趣了,既然这般孝顺,甘愿滞留此地等父亲消息,又如何不派人去搜寻事发之处?”
中年文士笑了笑,“十三爷果真敏锐,只是此子似乎不怕人查证,先安居落户、随后购地买房、再以租书谋生,融入民间,雅善而不坠身份,此等不急不躁之态,实难想象出自小儿谋划,四爷,您看呢?”
四爷淡淡地道,“眼见为实。”
说罢抬脚便往对面走去。
少年与中年文士相视一笑,跟着走了过去,还没到门口,就听到里面吵吵嚷嚷,其热闹程度竟不亚于饭馆酒楼,让这三人不约而同地黑了脸——这嘈杂的地方真的是读书人聚集之地么?别是小地方人没见识,把个市井俗人当成了文曲星吹牛,而他们却信了吧?
四爷抿着薄唇,心里给那浪得虚名的“小秀才”狠狠记了一笔!!
第九章 无心插柳
其实这真是冤枉风华了。
自开店以来,风华既不禁止士子们自携笔墨抄书,也不禁止士子们因为某个观点相悖而在自家租书屋里展开骂战,这般宽泛的态度,惹得租书屋里渐渐形成了一个固定模式——每日下午都要进行一场读书讨论会!
要说这事,倒是无心插柳,风华毕竟来自一个言论自由的时代,明白交流的重要性。
这个年代的读书人,为了科考,读得都是一样的书,光一个人在那里埋头苦读未免太过枯燥,且越读越狭隘,所谓理越辩越明,辩论说白了也是一种学术交流,所以那些读书人在她的店里吵吵她只当是看戏了,反正这里娱乐太少,其余客人若嫌弃吵闹,只要能说服对方就行,她绝对不插手!!
下午两三点一般都是租书屋最热闹的时候,阳光从巨大的窗户间透进来,照得室内又明亮又暖和,一楼的桌椅都被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排,平日里斯斯文文的士子们,纷纷挽起了袖子,大马金刀地分坐两边,开始了他们的每日一辩!
就在这群读书人争得面红脖子粗,你不服我,我不服你,恨不得放下架子上去掐对方几把时,谁也没注意到屋外悄无声息地走进一行人,瞧见屋里‘有辱斯文’的情形,不约而同地气闷了。
今日风华并没有窝在柜台里看书译文,因讨论的话题引起了她的兴趣,她也从中参了一脚,很悲催的,就在这行人进门时,她正背对着门口侃侃而谈。
“……因故,学生以为,个人的才华实力固然重要,然外在环境诱因我们也绝不能忽略,比方身体原因,家庭背景,考官偏好等等,我朝考试,无论是童试、乡试、省试,多半都是连考数日,考验脑力不说,更是十分考验体力,若身子稍微羸弱单薄了些,只怕最后几场便要昏头昏脑,难以继续下去,而时至今日,我辈读书研习学问者多,辅习君子六艺者少,结果可想而知;再说考官偏好问题,如若当时主考的大人喜欢朴实无华的文章,而我恰好擅长骈体华丽文体,如之奈何?难道我们便不做一点准备,一味按着自己的喜好来,向老天赌自己的运气?”
坐在风华对面的反方阵营中,某名连考两次童试皆不得志的年轻男子愤愤地道,“如你所言,只要学那武夫莽汉之力,又百般讨好考官便可考中?这般钻营之态,岂是我辈文人所应为?小娃儿什么都不懂,满口胡言乱语,真真可笑,难道你的秀才之名便是这样来的?”
风华可不怕这种程度的言语攻击,当下扬起精致的眉毛,略带嘲讽地坏坏一笑,笑得对方脸色涨得通红,“……这位义正言辞兄,连这点变通都不屑为之,就算考上了,又如何面对官场的复杂诡谲,又怎么能在盘根错节的势力倾轧中明哲保身,甚至为百姓做上一两件实事?你既想做正直光明的君子,不若学那隐士风流,又何必汲汲营营于名利官场?你若是一心仕途,又怎能连这些起码的官场规矩都不懂不闻不尊?给兄台一个建议,若还想更进一步,还是放下这不知所谓的清高架子,文人和官员完全是两码事!唉,兄台这般拎不清,万一谁不长眼录取了你,我倒要替天下百姓担心——”
说着,摇头晃脑地做出忧心忡忡的表情,在场众人一向知道这位小老板言辞锋利,毒舌得有趣,只要不是刺自己,乐得看热闹,便是那被讽刺之人,脸色青白交错,亦羞亦怒,却仍旧没有夺门而去。
四爷一行却十分惊异,听了这一场唇枪舌战,只觉闻所未闻,却深蕴道理,越咀嚼越是心惊,顿时将那满腔轻视不悦都化作乌有,想不到这小小地方,当真是藏龙卧虎,一个小小稚子,居然有这般见识!
“好一句‘替天下百姓担心’——”中年文士感叹了一句,再看向那小小孩子,眼神便变了,悄声对四爷道,“此子虽年幼,见识不凡,气势凌人,如若幼虎||乳|狮,不可小觑,四爷若能得他辅佐,将来定是一大助力。”
四爷眯了眯凤眼,看向那张扬肆意的小小少年,鲜明而充满活力,就好像水墨画里的一抹浓重跳脱的色彩,牢牢地攫住人的视线,周围的一切人或物都成了灰暗的陪衬。
那句“怎么能在盘根错节的势力倾轧中明哲保身,甚至为百姓做上一两件实事”,入了他的耳,看向小少年的眼光也柔和了许多,嘴里的话却依然硬邦邦寒嗖嗖的,不见丝毫温度。
“读书人聚在一起吵嚷,成何体统?”
风华听到人插话,也不诧异,平时旁听的人便不少,偶尔激动了插一句嘴也不奇怪,她已经过了嘴瘾,也不打算再纠缠下去,只是这句“成何体统”让她眉头一跳——明显一副上位者的高高在上语气,该不会是山上下来的满蒙贵胄吧?
风华定了定神,回头望过去——
说话的年轻男子个头足有一米八以上,身体稍嫌单薄瘦削,通身尊贵深沉的气派,面容清俊冷淡,细长漆黑的凤眼中明明没有半丝波澜,却又透出几分掩不住的凌厉锋芒,居高临下,让人有种喘不过气的压迫感。
好家伙,是个硬茬——直觉告诉她,在这个人面前,还是谨慎些好。
“这位贵客误会了,”她这小小店铺,可不能落下聚众议论的名头,风华说得口干,舔了舔嘴唇,朝年轻男子拱拱手笑道,“因学生等人在读书时总有些疑惑难解之处,却发现大家疑惑之处各有不同,不免就拿出来交流讨论,正所谓理越辩越明,时间长了,学生等人自觉收获良多,干脆便空出每日固定的时间讨论,也是互相学习的意思。”
风华不卑不亢地道,冲旁边那群呆愣的家伙使了眼色,这群人也不全是傻乎乎的书呆子,自然有人能看出这几个家伙身份不凡,不欲得罪,便三三两两散了,很快空出了一套桌椅,让他们坐下。
第十章 初露锋芒
四爷很自然地坐在了首位,细细地打量着眼前的小小少年。
风华此时身形尚未脱去稚嫩之气,笔直地站在四爷审视的目光中,却无丝毫畏缩之意,举手投足间,显出稚子罕见的优雅从容,兼具嫩竹拔节般的清傲气质,令人不由得眼前一亮——起码,风华看得出来,眼前这位爷对自己的表现是暗自满意的。
中年文士似乎对满屋子的书更感兴趣,站在书架边,饶有兴致地抽出书翻翻看看,少年更是活泼得有点过头,很快便窜上了二楼,站在他们身后的侍卫中立即分出了两人随着阳光少年追上了楼。
风华见这几人完全没有身为客人的自觉,心中默默念叨“反客为主反客为主反客为主”……反复念了十几遍,深吸一口气,淡定了下来。
算了,还是眼前的人最难缠,还是集中精力应付这个人吧!
“不知这位贵客如何称呼?”
“你就叫我四爷吧,难为你小小年纪,能说出‘理越辩越明’的话。”四爷平静地开口夸赞,神色却仍是淡淡的看不出什么表情。
四爷????( ⊙ o ⊙)啊!
不会吧……
风华眨了眨眼睛,心底翻起一波惊涛巨浪——难道这就是穿越者的主角光环?她就这样“被”中奖了!!!
不过,眼前这位可是九龙夺嫡的最后胜利者,奠定康乾盛世的雍正大帝——她居然见到真人版雍正!活生生的雍正!!嗷嗷嗷!!!
话说真人跟那青年中年老年完全迥异的囧版画像完全不像啊,到底是谁这么糟蹋人的,怎么这么没职业道德,真该回炉重造啊啊啊啊!!
风华在心里使出吃奶的劲儿嚎叫——以表达自己的激动,只表面还努力维持着淡定,矜持地咬文嚼字,雪白的小脸因此泛起了淡淡的红晕,“贵客夸奖了,这理并非学生自悟,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也自有真道理。学生也不过是多看了几本书罢了。”
“这满屋的书你都看过了?”明明是询问,口气却是肯定。
这个也不是什么秘闻,风华的确都看过,只是以前是囫囵吞枣理解个大概就行,自从穿越以后,少了其他娱乐方式,读书反倒成了她的兴趣所在,记忆力又几近过目不忘,她倒是很乐意把书都嚼到肚子里,所谓满腹经纶,既然古代的书生们能做到,没理由她做不到啊!
风华很痛快地点了点头,环视四周,笑容坦荡而自信,“学生要考功名,前提自是要熟读诗书经义,不能做到满腹经纶,又如何在考场上胸有成竹?!”
“你倒是不谦虚!”四爷轻哼了一声,这小孩骨子里虽然透出一股子的狂妄嚣张,然眼神清正,充满灵性,倒也不讨人厌。
风华不是真正的孩童,自然善于察言观色,四爷这一句话,一个眼神,她便看明白了——四爷此人,表面上规矩严谨不容置疑,可若有人顺了他的眼,就能在基本的三纲五常范围内获得他最大限度的纵容,果然如书上所说的爱憎分明。
所以说,当他的敌人很倒霉,当他的‘自己人’很幸福,她可不想在第一眼就被对方否定,就算当不了对方的‘自己人’,起码也要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呃,哪怕是有点张扬骄傲的小样儿……
弄清四爷对自己的态度后,风华露齿一笑,很彻底地运用自己的优势,尽量拉近自己和眼前人的心理距离。
“学生说的全是实话,况学生也没有说对这些书都理解透彻了,只是熟读而已,可不比谦虚的场面话好听?!”
四爷顿时觉得这小孩赖皮狡辩的样子有点欠抽,他儿子可比对方可爱多了,挑剔地把人上下左右打量一遍,忽然冲中年文士道,“这位‘满腹经纶’的小秀才倒颇有狂生的意气,王露,也不知你们两位哪个学识更好。”
四爷的口吻里有淡淡的调侃意味,那位看书入了迷的中年文士诧异地抬起头,看看四爷又看看风华,当下微微一笑,不客气地道,“既如此,我且请教小公子,诗经魏风最后一篇是何?”
——这就算考上了么?只是以背诵入题,还真把她当成小孩子了啊!
风华皱皱鼻子,只觉得郁闷,不过孩子也有孩子的优势,她不急,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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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第3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急,遂不疾不徐地背诵道,“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逝将去汝,适彼乐土。乐土乐土,……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6);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何解?”
这个难度稍微大了一点,也只是大一点而已。
风华仍然是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古代那些要想在天下弘扬光明正大品德的人,先要治理好自己的国家;要想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先要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和家族;要想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和家族,先要修养自身的品性;要想修养自身的品性,先要端正自己的心思;要想端正自己的心思,先要使自己的意念真诚;要想使自己的意念真诚,先要使自己获得知识;获得知识的途径在于认识、研究万事万物。”
“以五台山赋诗一首,如何?”
这下风华噎住了,眨巴眨巴圆圆的猫儿眼,诧异地仰头望向王露,开玩笑吧,当堂赋诗?!当她是七步成诗的曹植啊?
四爷淡然地看着她,王露抿嘴微笑着回视她,一本正经,好整以暇,可关键是,她为什么要乖乖接受他们考验啊啊啊?
该死的现代人趋利避害的本能……
“当堂赋诗,恕风华无此捷才,若随口胡诌,图惹笑话。”风华舔舔粉粉润润的小嘴,淡定地道。
“无妨,我们也不指望你做出惊才绝艳的好诗,随便来一首吧,就算是打油诗,爷也保证不笑话你。”阳光少年忽然从楼梯上跳下来,笑嘻嘻地接口,与四爷相似的明亮凤眼,冲风华挤了挤。
o(╯□╰)o……
风华盯了他一眼,手痒痒地攥起拳头——好想揍人!!!
既如此,也不能怪她冒坏水儿了,风华眼睛滴溜溜一转,粉润的嘴角弯弯翘起——
“那么,学生就献丑了:天半瞻兰若,钟声发上方。只疑查到汉,空说海生桑。积雪山皱白,经霜叶染黄。圣踪余想象,云际辨微茫。”
这可是某人的儿子——未来乾隆爷的诗,我看你们还怎么挑剔?
考到了这份上,不止四爷和王露神色间多了几分正式,那些散在一旁边抄书边竖着耳朵关注这边动静的士子们都忍不住抽了一口气——能背出经书段落、解释经书意思不是难事,可像这样连气都不待喘一声就流利回答的,非得下过苦功不可,单那份自然而然的态度就让人钦佩不已。
而刚刚才说自己无捷才,转眼便当堂赋诗,虽说遣词用句直白浅薄了些,但诗意颇为开阔豁达,对于一个十岁孩童来说,真正是难能可贵了。
四爷微微点了点头,深深地看着风华,“以你这岁数,差强人意。”
——呃,差强人意??啊哈哈哈……
风华在心里大笑,恨不能在地上滚几滚,然表面还是不动声色,半点没有被夸赞的喜悦得意,这份宠辱不惊的定力,瞧在四爷王露眼里,自是不俗,对风华更看重了几分。
王露沉默了一下,忽然道,“若黄河泛滥,如何治理?”
此题一出,屋里静了一下。
屋里的虽都是读书人,却也有直白和通透之分,那心思浅淡的人只看到了表面,便把心力都关注到了河工治理本身,皱着眉头绞尽脑汁地思索起解题之道。
而那聪明灵通之辈却都是心头悚然一惊,紧紧闭上了嘴巴——如此问题,绝不是风华这种刚得了功名的小秀才或者是其余的白身士子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议论的,若是出在科考卷子上,他们还能洋洋洒洒地写出来,可若是现在轻易开口,怕就是个妄议朝政的下场,脑袋都不够砍的,更别提前途功名了。
四爷不动声色地看了王露一眼,却没有阻止的意思。
部分乖觉的读书人有些沉不住气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冲风华无奈地笑笑,示意不是咱们不讲义气,而是实在惹不起,然后夹着书本捧着笔墨溜之大吉了。
而风华,在听到这个题目的刹那,愣住了,她既没有去思考解决问题之法,也没有如其他人那般担心“妄议朝政”,而是想到了另一个诡异却直指要害的事实——
“治理黄河”这样深度的问题,根本不应该用来考察一个小有实力的小学子,由皇上拿来和心腹重臣商量还差不多,而四爷却不反对,显然看重她的程度已经超出他的初衷,这意味着,只要风华的答案能让四爷满意,她就会一步登天,去到四爷身边,做幕僚也好,门客也罢,总比一级级考试便捷得多,而只要她忠心耿耿,将来毫无疑问会被四爷当做心腹来培养。
这样的境况,超出了风华自己的计划,她原本是不打算一生都隐居此地,有了机会自然是要到外面走走看看,用亲身的体验来诠释一个真正的大清,方不辜负了这番穿越的奇遇。
所以在四爷与王露考她时,她考虑都未考虑便吃下了这饵,虽说没有攀龙附凤之心,落在有心人眼中也有三分急功近利的意思,而在她自己看来,不过是认认真真地对待了这次改变命运的机会。
可她什么都算到了,却没有算到,机会来得如此突然,如此被动,而她却还没做好准备。
第十一章 十三下山(一)
风华沉吟不语的时候,四爷和王露也交换了眼色,四爷对这小孩愈加满意,这是个看似张扬却很有分寸的聪明小子,长相,风度,谈吐,礼仪,才华,哪哪都出类拔萃,小小年纪,几可称得上完美,由不得人不喜爱。
王露则是暗暗惊奇,他一生阅历丰富,所谓神童天才也见过不少,出口成章的,天赋出众的,聪明机智的,却还未曾见过这般于世故人情上通达早熟的孩子,便是朝中很多官员在面对四爷时都做不到这般淡定,果然后生可畏。
王露本就心胸豁达,四爷对他有知遇之恩,他身为四爷的首席谋士,一心一意地为四爷出谋划策,如今见四爷看重风华,而风华也确有过人之处,心中便坚定了要帮四爷招揽这个小家伙的念头。
风华却不知他们的想法,在她心里,这样攀上雄厚靠山的机会固然难得,可在她没准备好的时候贸然答应,却显得十分被动,过早卷入权力的漩涡中,又缺乏过硬的自保能力,岂不是自寻死路?
她现在年纪就放在这儿,最迫切的问题是踏踏实实地学习,快速地提升巩固自己的修为,不求成为诸葛亮黄药师那般学贯天地的人物,可起码也要有真才实学经得起考验,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若四爷真的看重她,以后还怕没有接近的机会?
斟酌片刻后,风华坚定了自己的念头,脆声声地道,“河工治理,只从治理上看,说难不难,说易不易,古有鲧禹父子一堵一疏,自有值得借鉴之处,再辅以分流水库、以工代赈等法子,也就差不离了。
只是,现如今这年年灾难,难以根治,追本溯源,不过‘吏治’二字,此事却不该学生一介小小秀才胡言乱语,学生才十岁,学到肚子里的东西还不多,口舌又笨,若错说了什么大不敬的话岂不是自找麻烦?学生可不学那热血一上头什么都不管不顾了的笨书生。”
风华不傻,在拒绝之前先透露了自己对治理黄河的一些看法,然后再用一个自作聪明的小孩儿的口吻说出自己的担忧和拒绝,给对方留了十足的面子,哪怕四爷的心眼堪比针尖,也不好意思跟个孩子计较吧?
在场的都是聪明人,四爷和王露立刻便明白了风华的意思,那少年反应或许稍微慢些,可绝对不傻,很快就听出来风华拒绝的意思。
只是风华的话带着一丝小嚣张小脾气,如同一只正斜着眼看人的小孔雀,因为避开了地上的一个小坑而得意洋洋,让人气也不是,笑也不是,反倒忽略了那些足够说明她智慧的意见。
但凡聪明的、身份高贵的人都有一身傲气,虽听不得拒绝,却有足够的风度放手,风华也没厉害到让人家放下架子死皮赖脸要招揽她的地步,那些被拒绝了反倒激起对方征服欲非要把人揽在身边的桥段绝对是痴人说梦,所谓的“礼贤下士”也不是说着玩的,在那个年代,总还有上位者想拥有这样倍有面子的好名声。
何况,风华已经把这个拒绝的意思表达得轻描淡写到极致,实在没什么威力能让小心眼的人记恨了。
四爷神色未变,仿佛风华的拒绝在他意料之中,只是轻哼了一声,向风华点点头,转身便起身走了出门。
王露和少年相觑一眼,王露欲言又止,最终什么也没说,笑了笑,跟在了四爷身后。
少年朝风华眨眨眼,眼中笑意盎然,小声道,“回头找你玩儿,记着,我是十三爷——”抛下这句话,转头轻快地跟上了四爷步伐。
直到看不见他们的身影,风华咬了咬嘴唇,让小伙计招呼人,回到卧室,灌了一杯水,把自己往那张极少用到的床上狠狠一扔,长出了一口气,紧绷的肩背遽然垮了下来,才感觉自己汗湿重襟,太阳|岤附近的神经绷得过紧,现在脑壳都开始疼了。
不过,才刚送走了四爷一行,她头再疼也不敢进入洞府,万一人家派了个暗线正在监视她,她一动不就暴露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话说风华虽然跟四爷也就打了一个照面,可她的顾虑一点也没有夸张。
四爷回到山上,便带着王露和十三直奔自己院儿,让苏培盛留意门口,三人没有进书房,只在院中坐定,以防止私聚被人误会,十三也不像在山下那么活跃,虽然仍是笑嘻嘻的,却仍旧稳稳地坐在四爷对面,而王露很快把和风华的对话整理了出来,着重划出了关于治理黄河泛滥问题的应答,直接递给四爷,这才喝了几口的茶水,感叹起来。
“一堵一疏,分流水库,以工代赈,此十二字看似简单,却直指问题要害!好,好,这孩子小小年纪,已有这等一针见血的本事,尤其是后两点,我朝治水多年,投入多少财物人力,可惜效果泛泛,朝中历来多少官员,无论是否有实际才能,能全身而退者寥寥无几,竟从未有人提出过这般务实的法子,如今被一十岁小儿一语道破,实实让邬某自惭形秽啊!”
四爷认真地看了一遍,咂摸了这十二字的意思,他们都是见微知著的人,不由得联想到了更多,四爷不由得皱紧了疏朗的剑眉,“历来官员也大都采取一个‘疏’字,朝廷也为此耗费无数,黄河却依然年年治年年涝,其实小孩儿说的对,归根到底不过‘吏治’而已,此亦无可奈何。倒是分流水库,以工代赈,若小孩儿能详细解释一下,那就更好了。”
十三一听,伸手在纸上拍了一下,眨眨大大的明亮凤眼,神采飞扬地笑道,“四哥,我跟小孩儿约好了,我以后还下山找他玩儿。”
四爷瞪了他一眼,“你怎么就没个正形?咱们是什么身份,怎能不顾自身安全随意下山乱逛?纵然是贪玩也该有个度,传到皇阿玛耳中,可有你好果子吃?”
“哪儿呀?”十三满不在乎地挥挥手,“皇阿玛现在可顾不上我,再说,我就是找小孩儿玩,顺便帮帮四哥呗,又不乱来,有什么危险的,大不了我多带点侍卫就是。”
四爷还要说什么,王露听了十三的辩驳,却若有所思地眯上眼,随后,慢慢露出了笑容,“四爷,十三爷的话,愚倒觉得可行,以四爷的身份,屈尊降贵看重风华,固然是他的荣幸,只是却太过显眼了,毕竟风华太过年幼,四爷对他过于关注,落入有心人眼中,对四爷对风华都不好。
而十三爷出马就不一样了,十三爷比那风华大不了两三岁,两人年岁相仿,只说十三爷看上了一个有趣的小子,逗个乐子解个闷儿,哪怕走的时候把人带在身边,外人也没什么好说的。”
十三闻言眼睛一亮,笑得露出了两排白牙,十足不怀好意的模样,“对呀,还是邬先生看得明白,我就觉得那小孩儿有趣,那么丁点大的漂亮人儿,非要做出一副酸溜溜的老成相,忒逗趣了。”
四爷已经懒得再费什么唇舌了,纯粹是浪费口水,他自家弟弟自家清楚,看着是活泼好说话的样儿,一旦拿定的主意是绝不更改,十足十地遗传了他们老爹的刚强执拗。
当下,四爷也不再反对,只叮嘱了几句,大意是不要太过分,小孩儿毕竟还小,吓跑了就得不偿失了,十三笑眯眯地答应下来,一边在心里琢磨着怎么撩拨小孩儿,好让小孩儿变脸露出‘正常’的表情。
四爷毕竟还是不太放心十三,那吊儿郎当的样子真有些不靠谱,想了想,回头又吩咐人调查风华的身世,并盯紧风华,风华虽然拒绝了他,可他却不打算放过这一股子嚣张的小东西,表面的放手,不过是让这小东西放松警惕罢了,只是,他不能表现得太心急,若引来其他猎人的注意,那才是得不偿失。
第二天,风华饱饱地睡了一觉,早上起来后还迷迷糊糊的,然后在准备闪出洞府时意识到自己根本就没进洞府,再然后便想到了没进洞府的原因,浑身打了个寒战,于是整个人完全清醒了。
想到未来某段时间都要过着这种遮遮掩掩的痛苦日子,风华就有点恹恹的,吃饭都不香了。
早上还没到开店门时间,风华便听到门口传来一阵喧哗声,不像是闹事的,隐约听到好像在喊她的名字,她想不出所以然来,端着一杯牛奶便穿过院子出去打开了店门——
“哟,小家伙,十三爷找你玩来了!”
第十二章 十三下山(二)
“哟,小家伙,十三爷找你玩来了!”
风华一拉开门,就看见自家门口不同于往常的冷清,一圈瞧热闹的大人小孩儿把昨天露过面的少年围在了当中,一边叽叽喳喳窃窃私语。
那少年围着一件黑貂裘大氅,内着宝蓝色箭袖锦袍,玉带束腰,垂挂着一块价值不菲的白玉佩和一个精致的深蓝色荷包,衬得整个人分外贵气,此刻正泰然自若地双手抱胸立在原地,一脚在地上有节奏地轻点,一副毫不在乎的架势,见到店门打开,立刻咧开一口白牙,冲风华直笑!!
风华只觉眼前真真发黑——
这哪是迎进来一位客人,简直是迎进来一位祖宗!!
风华瞧了瞧十三,又瞧了瞧手中的牛奶,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囧了半晌,当着大咧咧的十三的面,吸口气,一气灌了下去,然后顶着小嘴上的一圈白白的奶沫儿,露齿一笑,“十三爷请进吧。”
十三呆呆地看着她一系列让人反应不及的动作,还有那顶着一圈奶沫的无辜小样儿,呃,怎么那么像四哥的小白馋嘴偷吃时的模样呢?
在脑中勾勒出顶着风华脸的小白,十三顿时忍不住大笑起来,使劲拍着风华的肩膀,“哎哟,笑死爷了,瞧这急不可耐的样儿,难不成你还怕爷抢你那杯奶?你这家伙怎么就这么好玩?”
风华向后退了一步,把那相对自己来说过于宽厚沉重的大手掌从肩膀上移开,向旁边让了让,做出请人进门的姿态,一边鼓了鼓包子脸,一边不紧不慢地道,“十三爷,轻点,肩膀疼!”
十三愣了愣,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再看看小孩儿委屈的样子,瘪瘪嘴,“哼,娇气!”
风华倒对他没什么畏惧之心,当下挑衅道,“风华一介书生,自然比不上十三爷身强体健!”
“你敢这么跟我四哥说话吗?”十三也不是善茬,眼一瞪,立刻反驳。
风华顿时瘪了。
她当然不用怕四爷,可是这世上总有一些人天生就有让人服帖的气质,撇除种种利益得失的考量,风华还真打心里有点悚那位面冷心狠的四爷,
十三见一句话制住了这个高傲的小孩儿,心中得意,于是得寸进尺地道,“你不请爷喝杯茶吗?这是基本的待客之礼吧?”
大清早找上门来要喝茶,这是哪门子待客之礼啊?
尽管在心里腹诽了几句,风华还是不清不愿地把十三请进了后院,一边叮嘱已经赶来店里的小伙计。
“阿文,今儿我有事,店就交给你了,唔,柜台后面的孤本今日不出借,有客人问要解释清楚,忙不过来的话,归还的书全部堆放在柜台后就行了,晚上我再整理。这是十文钱,你中午自己买些吃的吧。”
阿文忙点头应是,他是个机灵的,风华也放心让他一个人看着。
这边她还要说,那边十三已经扬声嚷了起来,“小孩儿,怎么还不过来,难道一杯茶都舍不得让爷喝不成?”
风华哭笑不得,忍不住磨了磨牙——想喝茶?待会儿灌死你!!
挥手让阿文忙去,风华紧赶两步,追上已经进了院子的十三,却看见十三很没形象地蹲在院子的菜地旁,仿佛看到啥稀罕物似的,正努力拔着垅里水灵灵的小白菜,风华只愣了一瞬,小白菜已经被祸害了一大片!!
“快停手,十三爷,这菜还没成熟啊啊啊!!!”
风华一把抓住十三的手,抢回被蹂躏得凄凄惨惨的瓜苗,得,怕是要浇点木泉水才能救活了。
风华只顾着阻止三十的破坏,却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失礼,十三也不不介意,兴致勃勃地看着风华把瓜苗又一颗颗栽了回去,虽然有些不舍自己的劳动成果,不过他还是首次看到没有被做成菜肴前的菜,兴奋着呢。
“小孩儿,你这怎么有新鲜的青菜?还有这么多品种,爷听说冬天寒冷,蔬菜都养不活,你是怎么办到的?”
“十三爷,学生不叫‘小孩儿’,叫风华,另外这都快春天了,只除了少数娇贵的,大部分都可以种了,何况学生这里地小,又比外面暖和些,能种出来也不稀奇,不过是满足学生的一点点口腹之欲罢了。”
“那中午你弄给爷吃吧。好久没吃到这么新鲜的素菜了,正好让爷见识见识你的手艺。”至于叫什么,本身就是个小不点儿,不喊‘小孩儿’喊什么?
“……”十三爷,您可真不知道‘客气’两字怎么写!!
说是这么说,风华还不至于傻到真去怠慢这位贵客,何况自始至终十三都没有真正摆出皇子的派头,比起那位不怒自威、极具压迫感的四爷,很是平易近人,说明这位看着活泼爽朗的皇子也是位心中有数的人,至少没有把风华当做一个普通的汉人奴才,反而有点平等相交的意思,在古代尤其是民族阶级划分森严至巅峰的清朝,可说是难能可贵了。
引了十三在堂屋坐下,由得十三打量,风华不怀好意地开始煮一壶浓浓的黑咖啡——不是想喝茶吗?请你喝最特别的‘茶’!!
当咖啡浓郁的香气在屋里弥漫时,十三抽了抽鼻子,有些惊奇地道,“这是什么茶,香味竟如此特别?”
风华忍笑忍得很辛苦,一本正经地点头道,“这是西洋的茶,学生只有这一点点,也算是件稀罕物儿,当然要请十三爷尝尝。”
“是吗?”十三一听,顿时觉得小孩儿果真有心,而且这个香味的确特别,闻起来让人觉得浑身都暖烘烘的,在这个略嫌薄寒的正月里,自己的心情都跟着愉快起来。
风华端着银托盘,上面是一只凸显玫瑰纹路的精美银质咖啡壶,两只边缘镶着金边的精致骨刺咖啡杯,盛着两杯热腾腾的咖啡,搅拌的银匙,另有一碟方糖一瓶奶末,放在了十三面前。
十三怀疑地看着眼前这杯热腾腾的液体,黑乎乎的,虽然很香,可是这东西能喝吗?
抬头就看见小孩儿以一种优雅的姿态端起另一杯,凑到嘴边轻啜了一口,然后回味似的眯上了眼睛,他不再犹豫,伸手端起小巧的杯子,凑到嘴边——
“噗——”一口咖啡喷了出来!!
这什么玩意儿,苦死爷了!!!
对面的风华,在十三爷不雅地喷出嘴里液体的时候,已经飞快地闪到了一边,虽然竭力想忍住,可嘴巴还是越咧越大,满脸都是诡计得逞的狡黠笑意!!
到这时候,十三爷终于明白了,上了人家的当了,咆哮道,“臭小子,你敢耍我!!!”
风华无辜地眨眨眼,“十三爷说哪里话,学生怎么敢戏弄十三爷?”
“你是不敢戏弄爷,你是想苦死爷!!!”
“哎呀,”风华忽然睁大了璀璨的猫儿眼,怯怯地望着十三爷,一副闯了祸的可怜兮兮样,“不放糖不放奶末是我的习惯,十三爷第一次喝,肯定不习惯喝黑咖啡,喏,放了这方糖和奶末就不苦了,我还来不及告诉十三爷,您就喝了呀!!”
十三爷一口气上不来,差点气得吐血——这是明晃晃的报复啊啊啊!!
第十三章 十三下山(三)
“小孩儿,从今儿起,但凡爷在你这里吃饭,一定要有新鲜的蔬菜!要你亲手做!”
“没问题。”
“小孩儿,这套瓷杯洁白温润,细腻通透,挺稀罕的,放你这里着实糟蹋了,爷拿走了!”
“……可以。”
“小孩儿,这苦巴巴的……西洋茶,还有没有?既然是稀罕物,爷也不能只顾着自己,总要带点回去给阿玛和四哥他们尝尝。呃,这个糖和奶末儿另放。”
“…………”十三爷,你确定你不是拿去整人?
一声声的小孩儿,就跟紧箍咒似的,风华快崩溃了,哪怕是她前世那位讨厌的同父异母弟弟也不像眼前人这么难应付。
最终,在十三的熊熊怒火转为阴火阵阵之前,风华不得不割地赔款,答应了诸般不平等条约,十三才放过了她。
风华深悔自己的一时冲动给自己惹回了这位难伺候的祖宗,只是她既然拒绝了四爷的招揽,就不能再无视十三的真心结交,过于不识好歹会招来上位者忌讳,这条潜力雄厚的人脉关系,哪怕她一辈子也用不上,放在那里也没有坏处,况且十三也并不是不值得结交的人,不过毕竟他现在年纪不大,太折腾人了,想想都头疼,好在这位祖宗也不会停留多久,觉得往后的日子也不是那么难过,脸色这才回缓了许多。
十三心满意足地和风华扯了一上午,期间无视了风华不情愿的表情,兴冲冲地参观了风华的私人书房,卧室,厨房甚至洗澡间,面对那些繁复华美的装饰,满书架包括各种西洋文字的书,以及一件件他都叫不上名字的精美摆设,投给风华很多很多个诡异的眼神,风华一律淡定地屏蔽掉!
中午,风华做了家常的糖醋排骨,油焖对虾,炒土豆丝,炒小白菜,酸笋汤四菜一汤,某娇生惯养的阿哥十分捧场,吃得头都不抬,恨不得把自己舌头都吞了,直冲风华翘拇指!
“小孩儿,真是人不可貌相,就你这手艺,赶得上宫里的御厨了!!”
“哦,你吃过宫里的御膳?”风华垂着眼往嘴里扒饭粒,忽然轻飘飘地天外飞来一句。
十三一哽,想到他们兄弟还没对小孩儿坦露身份呢,于是嘿嘿一笑,“当然,皇上偶尔也会给王公大臣家赐下御膳,爷有幸吃过几次。”
风华撇撇嘴,这谎撒的,面不红气不喘。
桌上的菜其实量也不算多,被两人(主要是十三)风卷残云般消灭得净光,十三吃得一脸满足,摸着溜圆的小肚子叹了口气,“都以为御膳是天下第一的美味,爷现在才知道,真正的美食还在民间啊!”
风华不以为然地撇嘴,“任谁从小到大山珍海味伺候着,也有腻味的时候,十三爷不过是图个新鲜换个口味罢了,要让您天天吃这些,保准过不了一个月,您就得怀念起御膳,学生倒想吃来着,还没口福呢。”
“这有什么难的,只要你跟我回去,我保准让你吃个饱!”十三大手一挥,豪爽地道。
风华摇头笑笑,眼中闪过一道精芒,“学生眼下还是以读书为重,将来若有机会进京,必去叨扰十三爷,只怕十三爷到时候也看不上学生了。”
“你若一直像现在这般有趣儿,我自然是欢迎之至,只盼你别读书读成了酸迂之辈才是。”十三笑着打趣,不经意地问道,“对了,小孩儿家里怎么就一个人?你家大人也放心你一个人住?”
风华抬头看了看十三,低头一笑,眉眼灵动得仿佛化作秋水一般,心道果然等在这里,也不慌张,慢悠悠地道,“十三爷想来也查过学生的身世吧?”
十三笑了笑,很随意地挥了挥手,盯着风华半嘲弄地一笑,“你这不老实的小孩儿,就那漏洞百出的瞎话,也只好骗骗那些心善单纯之人,难道还把爷当傻子?”
风华面露笑意,摇了摇头,“学生怎么敢轻看十三爷,只是,学生若说了实话,十三爷你信么?”
十三不以为然地道,“有什么信不信的,你没说,怎么知道爷不信?”
风华点了点头,微微一笑,“既然十三爷这么说了,学生也说实话,那流传在外的身世,确实是我编的,倒不是学生故意说谎,实在是说不清楚,学生无父无母,随爷爷结庐山中,爷爷学识渊博,大有魏晋之风,学生跟着爷爷学文识字,从未下过山,日子倒也闲适自得,只是某一日忽然昏迷,醒来后就出现在此地,学生先前从未问过爷爷隐居之地,以至于竟找不到回家之路,只是想着万事随缘,我便定居在此地,或许哪一天,爷爷就找到我了。”
推翻一个谎言,自然就要用另一个谎言来填补,只是身世一节,却是风华前世的真实过往,叙说起来感情也尤为真挚,这番半真半假的话说完,十三纵然还有些疑惑,却也想不到这个年纪小小的孩子,会用第二个谎言来推翻第一个,造成了被逼无奈之下说出实话的假象,便不由自主地信了,说到底,十三还是嫩了点,若是四爷在此,怕是不容易被糊弄过去,因为他不会放过任何细枝末节,追根究底之下,难保风华不会露出马脚。
皇家没有孩子,比起正常的同龄人,十三可以说成熟得多,纵然是生来就荣宠过人,养成了豪阔大气的性情,却也不是粗鲁无心机之辈,最是粗中有细,胸有沟壑的,要不四爷也不会放心把试探风华的任务交给他,只是他这次面对的风华并不是一名寻常意义上的神童。
风华看着与十三年纪相仿,到底是真正的成年人,灵魂理智成熟,与早熟的孩子有着本质的区别,在现代也是出生豪门,经历过大家族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又经历了社会的洗练与磨砺,职场的竞争与淘汰,考古生涯锤炼了她的意志,增长了她的阅历,
下午,风华陪伴十三,逛了逛小镇,从康熙上山后小镇便恢复了热闹,十三陪着康熙来过这里好几次了,说起来却比风华对小镇更熟悉些,也不知他们两人到底谁给谁做向导。
好在十三是个爱说爱笑又头脑灵活的,仗着随扈的经历,天南海北尽收话里,风趣而不失生动,风华一边饶有兴趣地倾听这些与现代多有不同的民俗风情,一边扩大了交流的范围,从清朝地理风俗人情渐渐说到了海外诸国,风华便细细叙说着同一时期欧洲各国的风土人情,两人侃侃而谈,都对各自的话题十分感兴趣。
直聊到日薄西山,两人都是意犹未尽,神采飞扬,十三从来没有聊得这么畅快过,此时却不得不回山上——知道四爷肯定还在山上等他,要不然他就打算在风华家留宿了,那个什么秉烛夜谈啦,抵足而眠啦,不都挺有意思嘛?!
于是,英气勃勃的少年硬是做出可怜巴巴的八字眉表情,拉着风华的手依依不舍,一步一回头,搞得风华啼笑皆非。
第十四章 父子闲话
十三脚步轻快得宛如倦鸟归巢似的往山上走去,连那通向山顶的狭窄曲折的石阶也不是那么累人了,他身后跟着两个怀抱大包小包的侍卫,敏捷的动作丝毫不受怀里东西的拖累。之前因为十三不欲让风华觉得自己摆谱,只让他们在暗中候着,其实以风华现在的修为,自然是知晓的,不过不动声色而已。
三人上到山顶,天已经擦黑,他们越过山门和寺庙大殿,一路上不断有人问安,十三难得地颔首回礼,脸上灿烂的笑容一直不曾消失。
他刚跨进寺院后院的拱门,就见白白胖胖的苏培盛等在殿前,一脸焦急之色,手里拿着块绢帕频频擦着脑门,也不是有温度的天儿,他居然热得都冒汗了,看见十三满脸轻松笑容地迈进了门,如遇大赦般,松了一口气,赶上前几步,“奴才见过十三阿哥。”
十三心情好,笑眯眯地抬手让他起来,“怎么,四哥派你过来的?那咱们走吧。”
苏培盛擦了擦汗,以一个胖子来说过于灵敏的动作,讨好地凑上来压低声音道,“回十三阿哥,是主子让奴才在此等十三阿哥,皇上今儿寻了您一上午,主子原把您的去向和皇上说了,皇上便吩咐主子,您一回来就领您去见他,主子的意思是,一旦皇上问起您今儿的行踪,若没有特别忌讳的地方,您只管直说便是。”
至于到底哪些可以归类到“特别忌讳”里,自然是要十三自己把握了。
“哦?”十三也知道自己下山不可能瞒过皇阿玛,有了四哥的这番话,他心里也有了底,扭头看看两个侍卫手中的东西,开开心心地道,“正好,我也有礼物要送给皇阿玛,走吧,你们捧好东西跟爷一起。”
康熙的住所自然是五台山最高最雄伟的一处建筑,灰瓦红墙,雕龙画栋,金柱碧廊,虽然面积微缩了不少,却仍然看得出一脉承袭了紫禁城的庄严耀眼,金碧辉煌,其肃穆恢弘之处却不亚于皇宫,令人不敢直视。
此时,康熙并不在正书房办公,而是在东暖阁里稍事休息,他是一个勤政的皇帝,但其实也很懂得劳逸结合,养生延寿之道,这是他第三次驻跸五台山,也就显得更加从容了。
东暖阁里温暖如春,康熙捧着一碗热茶,盖着一袭厚厚的织锦毛毯,边考校自己随扈的儿子们功课,因他态度随和,只如寻常聊天一般,因而大家的精神都比较放松,尤其是三阿哥,他学问确实好,一时间妙语如珠,将康熙奉承得呵呵直笑,甚是惬意,也惹得大阿哥频频斜视三阿哥,锐利的眸中明显地流露出一丝不满,唯有四阿哥,笔直地坐在三阿哥下首,一如往常地面无表情,紧抿着薄唇,眼梢微挑的狭长凤眼,本该十分易于表达感情,可长在他那面瘫脸上完全是浪费了,黑漆漆的根本看不出他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他下首还空着一个位子,显然是为十三预留的。
正在这时,十三大步流星地闯了进来,夹裹着一股寒嗖嗖的气息扑面而来,长身玉立,神采奕奕地朝康熙咧嘴一笑,大声道,“儿子见过皇阿玛!皇阿玛吃过了吗?”
前一句还一本正经,下一句马上就暴露了本性,惹得康熙哭笑不得,连大阿哥和三阿哥都忍不住莞尔,只有四阿哥,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十三当然看到了自家四哥的表情,摸摸鼻子嘿嘿笑了笑。
“行了行了,当谁都跟你似的是个吃货,看看你这惫懒样子,成何体统?这一整天也不知疯到哪儿玩去了,朕可是叮嘱过厨房了,不做你那份饭,看你以后还敢不敢乱跑?!快换了衣服再来说话。”
康熙对这个儿子确实十分宠爱,不像面对大阿哥三阿哥四阿哥,总有点“君”的意味在里头,而面对热情豪爽的十三时,那是完全当做儿子来宠爱的,此时见他一身的寒气,忙招呼他脱了大氅,又让人送上了热茶,一番忙乱后,方才有心情去关注别的。
“十三弟这么高兴,想是在外面遇到了什么好事?”三阿哥察言观色,见康熙面带慈祥,神情温和,并没有责备十三的意思,便放下了告黑状的小心思,笑问道。
十三好似没有听出来他的试探,笑容越加灿烂单纯,“还真让三哥说着了,我今天在山下一个刚认识的小孩儿家玩,还别说这小孩儿,一个人住,脾气臭又不乖巧,也不知道他家里怎么养出来的,不过我和他谈得很投机,古有甘罗曹冲,英雄出少年,我觉得吧,这小孩儿还真不差什么,那张口‘之乎者也’就不说了,说到天文地理五行八卦,诸般杂学,竟也是旁征博引,如数家珍,可见是个真有才的。”
三阿哥让十三这番话堵得差点一口气上不来,脸都差点气青了——明知道自己以博学多识文采风流自傲,偏偏当着皇阿玛和自己的面百般夸奖一个黄口小儿,十三你敢说你不是故意的???
十三偷笑,看三阿哥濒临爆发的边缘,忙见好就收,兴高采烈地当着康熙和众人的面,把自己搜刮的东西都摊在了桌上。
一套四只薄如纸白如玉的镶金边精致茶杯,一个从未见过的胖嘟嘟圆柱体透明瓶,装着一瓶黑色的粉末,一面将人纤毫必露地照出来的银色西洋镜,可比西洋镜清楚多了,一个巴掌大两个轮子的奇怪东西(自行车模型),一盒细细长长看起来很精致的透明条状物(中性笔)。
另外又有两个竹篮,一个有头颅大小,装了几颗水灵灵的西红柿,几根青翠欲滴的黄瓜,以及一个黄灿灿的拳头大的小南瓜,鲜艳得让人眼前一亮;另一个篮子不过巴掌大小,却装着六块金黄酥脆的樱桃派,外面裹了层棉布,一打开,一股温热清甜的香气袭来,顿时就勾起众人的食欲。
“咦,他还真给我装了?不错不错,小孩儿是个信守承诺的人!皇阿玛你尝尝,这点心做着不复杂,可比什么油炸的蒸焖的爽脆多了!”
十三喜滋滋地拿出装樱桃派的小碟子,雪白的瓷碟,配着金黄的派面,艳红的馅心,一圈儿翠绿的点缀植物,在这个少蔬少果的季节,尤其显得清爽香甜,勾得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十三咽了咽口水,话说他并不是甜食爱好者,可这东西吃起来确实爽口美味,让人难以抗拒美食诱惑,不过有了好东西,他当然没忘了第一个孝敬康熙!
康熙可不知道什么是客气,虽然有一肚子疑惑,可正好到饭点了,肚子饿了,眼前又有没见过的点心在勾着他肚子里的馋虫,当下使个眼色,让太监上前拿银针试了,这才拿起一个,轻轻咬了一口,果然让人胃口大开。
有了康熙领头,其他人自然也可以开动了,十三迅速地给每位兄弟分一块,抱着剩下的两块躲到一边,飞快地塞入嘴里,就怕塞迟了,被其他人抢了。
他的动作让其他人又好气又好笑,不过有康熙在这里,暂时还轮不到四爷教训,只好对着十三干瞪眼。
康熙细嚼慢咽地吃完了点心,抿了一口茶,马上毫不愧疚地过河拆桥,“你既欣赏他的手艺,把他带回京去就是,查查他的来历,若是没有问题,带回去当门人当侍读都使得。”
十三闻言一口点心渣子呛进了喉咙,引起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忙灌了慢慢一杯茶,好容易平复下来,眼泪汪汪地看着好整以暇的无良父兄四人组,断然摇头,不假思索地道,“那岂不是耽误了小孩儿的前程?他是个有才华有抱负的,只要勤学不缀,假以时日,必能成为我大清的栋梁之才,儿子可不能让咱大清的人才毁在儿子的贪嘴上,最多儿子再下山多蹭几顿得了!”
康熙莞尔一笑,盯着十三赤诚坦率的眼神,英气勃勃的面庞,拿折扇敲了敲手心,若有所思地道,“也罢,你现在居然知道为咱们大清的祖宗?br /
清穿之惟有清风第4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宗江山着想,果真长大了,朕很是欣慰。”
儿子长大了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人心的变化……
第十五章 准备离开
山上发生的事情风华当然不知道,风华并不以为她一个偶然结识贵人的小孩子,就算看上去有些与众不同,就算她送给十三的东西招人眼,就会让那些阅人无数的权贵们真正放在心上,虽然她对自己有信心,可也不会过于自我膨胀,原本她预计着在康熙回銮前还能和十三来往几日,谁料突然遭遇到修炼以来第一阶段的突破关口,当下只匆匆把店交给阿文,自己以外出办事的借口,闪进了洞府,进行自己第一次长达十天的闭关。
这期间,十三在风华意料之中地又来了几趟,却每每失望而归,他与四爷及邬思道三人想的一样,都以为风华是在避开他们,不免心中有些难过,到底是少年心性,难得碰到个投契的同龄人,真想真心处一处,偏偏遭人嫌弃,对一向自以为人见人爱的十三可算是一次不小的打击。
康熙一直到四月春暖花开时才回京,在三月中时颁下圣旨,封皇长子胤禔为直郡王,皇三子胤祉为诚郡王,皇四子胤禛、皇五子胤祺、皇七子胤祐、皇八子胤禩俱为贝勒。
圣旨一出,众人反响不一,谁都猜不到老爷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愧是天恩难测
胤褆与胤祉自是喜出望外,叩谢君恩,而四爷却有些郁闷,作为随扈的四个皇子之一,十三年幼,尚未分府办差,没受封也罢了,可其他三个可都是已经入朝办差的成年皇子,大哥三哥封了郡王,怎么轮到他就降了一等,和后面远在京城的弟弟们一样?难道他这段时间做了什么让皇阿玛不满的事情?
四爷想到这里,冷气更胜了,这时候他尚无争大位之念,然而康熙的看重那是无论如何都不会不在意的,毕竟他现在还没修到后来的喜怒不形于色的地步,难免还有三分年轻人的气盛,越想越没有头绪,心情自然不会太好,抑郁之下,也顾不得在风华身上费心思了。
他这一忘记,十三又碰了几次壁,其他人也就不好动弹了,本来就是一点点的交集罢了,邬思道本是要为主子招揽人才,只是人各有志,他也不好勉强一个小孩,何况他看得出来,那个小孩对四爷和十三爷还是很有好感的,小孩本身是个极有主见的人,只要他对四爷和十三爷有好感,就不怕被别人挖走。
不过想是这么想,邬思道还是有些不放心,临走前让人给风华送去了一封自己的亲笔书信。
就在风华闭关闭得天昏地暗的时候,康熙一行结束了这次环绕半个大清的行程,浩浩荡荡地回京,皇子们骑在高头大马上,走在队伍前方,老大器宇轩昂,老三风流潇洒,老四冷峻尊贵,独有十三,意态踌躇,神情闪烁,慢悠悠便落到队尾,等所有人都出了镇口,十三犹不甘地徘徊不定,不时皱眉回头。
“哎哟我的十三爷,您怎么还在这儿,皇上正要召见几位阿哥,就差您了!”苏培盛气喘吁吁地从前面赶了过来。
“嗯,爷马上来。”
十三勉强笑了笑,再一次回头看了看,希望那老成犀利的小孩从哪个犄角旮旯里钻出来给自己送行,可惜却是一次次的失望,最终,被苏培盛催促着,垂头丧气地离开了这块“伤心地”。
于是,等到风华突破第一阶段,踏入修道门径,一身真气灵力都化作生生不息的法力,甚至能够施放一些诸如瞬移、结冰、燃火之类的小法术时,迎接她的是两封措辞迥异的辞别信。
邬思道的信自然语气委婉诚恳,措辞简练,希望她将来上京时会去四阿哥府里见他,他到时必定倒履相迎,希望两人能再次以文会友。(真的不是再次考校么?o(╯□╰)o)
而十三却是满满的指责,指责风华突然消失,不够朋友,不过是剥削了她一点东西,就巴巴地躲了起来,太小家子气,大不了他回她礼物就是了。随后还威胁说以后上京要是不去找他,他就派人来把她的家当搜刮一空!
随信附上的是黄金打造的小弓小箭,削铁如泥的匕首,温润无瑕的玉佩之类的,乱糟糟地包了一大包,这些玩意的价值可比风华送出去的贵重多了!!
不过风华瞅来瞅去,还是觉得这些精巧的玩意都只是这位十三爷的玩具,唔,童心未泯。
康熙一行一离开,小镇上又恢复了往日的平淡,众人都从极致的紧张中忽然解放出来,不免生了几分放松后的倦怠之意,在随后的大半个月,整个镇上的人都有些懒懒的。
风华在这里住了这么一段时间,虽说是习惯了平静安稳的生活,但到底与她的本性大相径庭,如今感受到小镇上过于疲软沉滞的氛围,不由得又勾起了她的心事。
风华的洞府,是神仙遗留的宝贝,神仙——并不是现代人所理解的‘修真者’,靠着辛苦的修炼一步步走上成仙成神之路,真正的神仙,天生具有灵慧之根,飞升前也是肉体凡胎,修炼的过程中,清苦是有的,寂寞也是有的,平时也要修炼,也要冥想,也或经历些磨难考验,然对于天道却最讲究一个“悟”字,一次顿悟,可抵千年苦修,最终掌握天道,或成为天道的传达者以及执行者,而悟的过程,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入世修行。
闭门造车是造不出来一个神仙的,至少以风华现在的阅历和心境绝对不可能,她需要经历世事磨练,最终拥有神仙的心境,窝在这个小镇上显然不是一个好主意。
原先因为初来乍到,要在这个时代扎下根,她还苦苦压抑着血液里的不安分因子,打算安安分分地过日子,如今因为踏入修道门径,所学不多自保却无碍,安全不再成为问题,所有的顾忌都不再是顾忌,于是这丫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风华是个说到做到的行动派,立刻就找到了镇长,把自家的店面转租给他,经过这一年多的相处,她知道这个人虽然有些官僚主义,但本质上还不坏,尤其是有身为一镇之长为镇上百姓负责的觉悟,因此在镇上口碑还不错,这样的一名古代小官,可比现代很多只拿钱不办事的头头官官们好多了。
镇长平白收到这份又有名又有利的生意,十分高兴,他以为风华是要省里准备考举人,当下不用风华开口,便慷慨地写了一封证明风华身份的印信,风华自然是笑纳了。
第十六章 自驾旅游
风华在清朝的首次自驾游正式开始了!
她当初特别订购的马车派上了用场,说是马车,其实更像是小型房车,外部是沉稳的紫檀色,内部却是米黄和暖灰交替的浅色系维多利亚风格装饰,空间利用得非常彻底。
打开右侧门,地面铺着浅色菱形木地板,右手边是高至车顶的鞋柜,四个边角缀有华美繁复的玫瑰浮雕;
正对面靠窗是一对米色珠光皮面的沙发,柔软而瑰丽,夹着一张高至成|人腰部、暖灰色菱形花纹的玻璃茶几,外形像火车上的硬座,只是奢华得多;
窗帘是两层,一层暖黄|色与暖灰色绘成玫瑰图案的厚实绒料,一层浅黄|色镂空蕾丝窗纱,窗纱下方点缀着菱形水晶流苏,倍显精致优雅;
车门左手边是一个暖黄木柜灰色大理石台面组成的梨形袖珍流理台,台上有两处可以掀开,下面分别盖着一个水池,一台电磁炉,紧靠流理台的是一台狭窄的三门冰箱,却是那种古色古香的玫瑰浮雕木质门;
再过去便是一个精致典雅的梳妆台,靠墙处按着一面被镂空玫瑰缠枝图案固定的华丽半身镜,台面下设置了三个抽屉两个小柜,另配了一个玫瑰缠枝的圆形绣墩;
隔着一条缀着上百条高低不一、层次感十足彩色水晶流苏灯的过道,沙发后是两扇门、高至车顶的衣柜,衣柜后,却是一个磨砂玻璃围成的小小卫生间,洗脸台,马桶,蓬蓬头,连接着按在马车顶部的太阳能热水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梳妆台和卫生间再过去,隔着一道透明的水晶帘子,就是一张抵着马车两壁的软床,铺得厚厚暖暖软软的,床底的空间可以放些棉被、衣服等,床尾上方则固定着一架一尺深的书柜,柜门是推拉式的,用起来方便又经得起颠簸。
这‘马车’虽然是一副马车的外表,然不论是内部装修还是马达装备,都是按照房车来设计的,风华当时考虑过万一去哪个偏远地方用不上汽油的问题,于是驱动采用的是电力,车上也安装了一台体积小功能大的太阳能发电机,有备无患。
风华也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来到一个交通工具以马车为主的时代,又学到了一些可以掩藏马车与众不同外表的神通,可谓是巧中之巧,却正好成全了她舒适享乐的心。
这样的马车,重量可见一斑,并不是普通的马匹能够拉动的,为这,风华去县里考试时,特意购进了几匹尚未成年的小马,养在随身洞府里的草地上。
这些马喝的是金泉和土泉混合灵水,吃的是充溢着天地灵气的丰茂青草,行动更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经过了足足大半年的野生饲养,如今从外表看只是长大了些,和别的成年骏马没什么区别,而实际上却已成为天下罕见的神骏之物。
风华和他们处的时间长了,发现其中有两匹小马尤其聪明,一匹枣红的母马,一匹乌黑的公马,似乎是小马群的头儿,那黑色的小公马平时懒洋洋的,仿佛永远都睡不饱,走几步路都嫌弃得慌,每次都用一种睥睨不屑却又隐隐透出无奈包容的眼神去看绕着它撒欢的枣红母马;而那匹枣红母马,十分暴躁好动,其他马惹它不高兴了,上去就是一脚,踢得人家嘶嘶直叫,害怕得躲着它,它却仍然不满意,撒气似的绕着黑色公马打转,使劲咬黑色公马的脖子,仿佛在埋怨对方不帮它出气,有趣极了。
更让风华欣喜的是,每当她进入洞府时,这两匹马都率领着自个的小弟们狂奔过来迎接,黑色公马最爱蹭风华,只是风华现在个小,那蹭跟顶也差不多了,常常把风华‘蹭’得站立不稳,枣红马喜欢衔着风华的衣袖,但是一发现黑色公马蹭风华,它立刻就会放开风华去咬黑色公马,呃,风华发誓,她从这匹可爱的小母马眼中发现了一丝吃醋的情绪!!!
风华很喜欢它们,于是按照它们的颜色,分别给它们起了谐音名字,一个叫一个叫默默,一个叫早早,并且决定就把它们俩放出来陪自己。
安排好了一切,风华很快就出了当时的山西地界,她只是抱着走走看看的念头,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地,因此这一人两马放松得不得了。
拜先进的乘坐工具所赐,橡胶轮胎减震设施让风华几乎感觉不到颠簸,当然那四通八达的泥土官道实际上也并不像现代人以为的那么差劲。
于是这一路悠哉悠哉,风华没了出门在外多有不便的顾虑,心头格外敞亮,更有心情去感受这沿途的风景了,尤其还是没有受到污染的古代纯天然风貌,当真是步步美景,处处神怡。
没有动辄几十上百万人口的大型城市,有的只是温馨热闹的古朴城镇;
没有令人倍感压抑的高楼大厦钢筋水泥,有的只是茅舍木屋砖瓦小院,最繁华的地方也透出股无法言语的从容;
没有堆积如山的垃圾,没有乌黑如墨的河流,没有东一块疤西一块秃的山峰,没有蜘蛛网般肆意蔓延的电线。
风华一路走一路歇,马车外用了点小手段,让人看在眼里,只觉得马车普普通通,不值得注意,于是这一路,也许是小法术的原因,也许是康熙朝早中期的确称得上盛世的缘故,风华竟然平平安安,一点麻烦都没遇到,她在庆幸之余,不由得又有些郁闷——感情那些穿越小说都是骗人的,这马贼在哪里?重要主角配角在哪里?英雄救美的侠客在哪里?她怎么一个都没遇到?难道她不是主角命?
就在风华嘀嘀咕咕不太满意旅途如此风平浪静的时候,大概老天也嫌弃风华身在福中不知福了,于是毫不客气地降下了一道天雷——
在一条人烟荒凉的河边芦苇处,狭路相逢,于是马贼也有了,重要角色也有了,英雄也有了!!
第十七章 两小正太
风华驾着马车走到淮扬地界,沿着河流方向慢悠悠向下游而去,这时节也正是踏青的好时候,沿途风景优美处,常常人声鼎沸,车水马龙,有读书人聚会的,有一家人同游的,又有机灵的小贩穿梭其中,吆喝不绝。
风华遇到此等热闹地方,一概穿插过去,要将这河流走到无可走处方罢休,这一日到了扬州,天将将晚,红霞满天,河边修着堤岸,堤上官道两旁杨柳拂面,绿意染了金边,路上行人寥落,风华坐在马车前轻便长椅上,也没有赶马,任由默默和早早踢踢踏踏,走三步停一步地晃悠。
忽闻河边传来一阵喧哗,风华侧头望下去,亏得风华视力极佳,只见那芦苇荡旁,纠结着一群形容狰狞凶狠的男子,其中四人站在树下,按着两名被绑成粽子状的少年。
另两人站在河边,其中一个形容瘦小猥琐的正狞笑着撕扯一个孩子的衣服,那孩子拼命反抗,破口大骂,却是南方的糯软方言,风华隐隐辨出有“江宁”、“曹”等语,未等她听清,那小孩已被另外一个高大的壮汉一巴掌扇在脸上,当场就昏了过去。
他这里一昏,树下被绑着的两名少年其中一个“呜呜”大叫,泪流满面,也开始大力挣扎,被站在他身边的两人凶狠地照脑袋猛击一下,顿时一股鲜血冒了出来,少年一声不吭倒下了。
风华见状,眯了眯狭长的猫儿眼,摸出手枪——这还是当初她放在手提包里的,正好贴身携带——悄悄拉上保险栓,跳下马车后无声无息地向这群明显没在干好事的人靠近——
那猥琐的男子已经把小孩的上衣都撕烂了,露出布满青紫伤痕的皮肤,不过是一副男童尚未长成的稚嫩模样,猥琐男子却还是不停地吞着口水,伸手就乱摸乱掐,给那原本就可怖的伤痕上又添了新伤。
“嘿,大哥,这小子细皮嫩肉,白白滑滑,摸起来可比那些婊/子更带劲,先让小弟爽爽,再把他卖到怡春馆里,说不定能卖不少钱!”
高大的壮汉正招手让人把另外两个少年提过来,看到猥琐男子一副急色到没有理智的样子,极度不满地训斥,“闭嘴,这小子什么身世你不知道啊?为了那点钱,要是被他家人发现了,你就等着诛九族吧!!”
“大哥,你想太多了,他这么个细皮嫩肉的公子哥儿,到了那种地方还能出来?就算被他家里人发现了,他们能要一个卖屁/股的兔儿爷回去继承家业?他们那些世族大家可丢不起这个人!!”
“闭嘴,把他给我绑上石头扔下河去,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等咱们收到那笔钱,你想怎么玩都行,老子就不信他一个没长开的黄口小儿比得过那些调/教好的相公……”
两人压低声音吵起来,谁也没有想到,死神就站在离他们三米外的地方。
“噗——”
“噗——”
两声闷响骤起,两人的腿上分别开出了两个血洞,倏地喷出两道血箭,两人还来不及感受到疼痛,膝盖已支撑不住体重,摔倒在地,这时剧痛才传到脑子里,顿时抱着腿在原地翻滚,凄厉地惨叫!
“谁?”
他们两人突然受伤,另外四人立刻就警觉到危险,迅速扔下两名少年,拔出刀,可惜他们动作虽快,却快不过子弹。
“噗噗噗噗——”,连着四声,放倒了所有成|人,风华才现身,冷冷地望着一地涕泪横流的伤者,伸手在各人颈后补上几记,对于这种恶人,她当然生不出半分怜悯之意。
她快步走到河边小孩身旁,只见那小孩眉头紧皱,显见郁愤不平之意,半边脸肿得老高,青紫充血,另半边脸却玉雪隽秀,琼鼻粉唇,说不出的丰姿标致,即使年纪小小,狼狈至此,也掩不住那一身富贵风流之气。
估计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孩吧?幸亏遇到了她,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啊不堪设想。
“嘿,醒醒。”风华伸手拍拍小孩的肩膀,却听到一声痛极的闷哼,风华忙收回手,尴尬地摸摸鼻子。
“这位少爷,请救救我家公子。”忽听一道虚弱的声音道,风华回过头,却是那名被人打得头破血流的少年,醒了过来,眼含热泪、一脸恳求地看着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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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先把那六人结结实实地绑在树上,然后用内视法查看了一下小孩的身体,所幸没有受什么内伤,更没受到任何难以启齿的伤害,那青紫的外伤看着可怖,但只要擦几天药就能消退,于是和那个书童一起,把小孩扶到火堆旁躺下,涂好药,盖上厚厚的毛毯,等待小孩醒来。
风华又取出绷带把书童的头包扎好,当归也只是十二岁的小少年,眉清目秀,甚是忠心,强撑着把自家少爷照料好,已经精疲力竭,只草草说一声自己叫当归,由着风华给他擦去满头满脸干涸的血,窝在自家少爷脚边呼呼大睡。
待风华把这些都安顿好,这才扭头看向那个自始至终都一动不动伏在地上的少年,微微一笑,“醒了?说说你的来历吧!”
那少年脊背微微一僵,却仍然动也未动,风华也不着急,往火堆上架起一个铁锅,熬着一锅香喷喷的鸡肉粥,不一会儿,那锅里就开始“咕噜咕噜”冒起气泡,香气四溢。
那少年终究僵持不住,慢慢转身爬了起来,露出略带窘迫的椭圆面庞,容貌比起那昏迷的小孩儿差远了,只是那乌黑的大眼睛骨溜溜转,虽然带着几分劫后余生的恐惧和庆幸,却仍能看出眼睛的主人本身跳脱灵活的性子。
“你故意装昏骗那些人?”风华边搅拌肉粥便漫不经心地问道。
少年比风华要高一个头,却低头抱着膝盖,窝成圆圆的团子状,抿了抿干得起皮儿得嘴唇,眼皮倏地一抬,瞅了风华一眼,又快速地收了回来,低声道,“我叫李卫,今年十二岁,家父是丰县的李员外,这些恶人绑架我,是为了向父亲要赎金,可是父亲给了赎金,他们又把我们带到河边准备杀了,幸遇恩人搭救,李卫无以为谢!”
李卫?
——铿锵一声,风华手里的银质勺子掉进了锅里。
“李卫?哪两个字?”风华依然保持举着手的僵硬姿势,愣愣地问。
“木子李,卫戍之卫,恩人认识我?”李卫下巴抬起小小的三十度,看上去好像很害羞很不好意思似的,小小声地反问。
风华有气无力地摆摆手,“不,不认识。”
如果风华此刻在喝茶的话,保准能呛个死去活来——就这么着随随便便出手,居然就救了那位传闻中的痞子名臣?这不是真的吧?
李卫瞟了一眼风华,大眼睛闪了闪,忽然伸手指着那肿着半张脸的小孩,“对了,他叫曹颙,好像是江宁曹家的大公子,这些坏人主要是为了害他,绑架我只是准备顺便捞一票。”
哦,曹颙,曹颙是谁?江宁曹家……o(╯□╰)o,江宁曹家的曹颙???!
风华只觉脑子里轰隆隆地电闪雷鸣,她呆呆地回望着李卫,李卫很无辜地笑出了两排整齐的牙齿。
第十八章 真实少年
河边的草地上,四个半大孩子相对而坐,相识之初,他们谁也没有想到,他们的命运,已经在这一刻紧密联系在一起。
而在这个劫后余生、充满血腥的夜晚,他们各自对对方,好奇着,也戒备着。
李卫是自个儿抱膝坐,当归扶着曹颙,风华靠着树干,一会看看这个,一会瞄瞄那个,很有些无聊。
李卫也罢,无论是正史野史,对李卫的描写除开身世上的迥异,性情都差不离,风华自然能看出这个十二岁少年的不简单,从刚才,无论是曹颙受辱或者当归被打,他一直都一动不动地‘昏迷’着,既没有与年龄相符的害怕恐惧举动,也没有逞匹夫之勇上前理论,由此可知其冷静镇定之处——只是稍显冷漠了些。
而曹颙这个小孩,完全颠覆了风华对他的印象。
风华从得知曹颙就是那个江宁曹家的曹颙后,就一直用一种诡异的心态去关注这个人,一边用史书中记载的寥寥数笔去印证,一方面又不由自主地用看贾宝玉的心情去看待他,尽管风华心里很明白,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并不是以曹颙为原型,这样明知形象错乱还忍不住往上套的做法,只能归结于中国文人普遍具有的那种无法解释的无限惆怅的红楼情结了。
事实上,从他昏迷前被辱依然骂不绝口拼命反抗的行为看,风华以为他是个暴躁骄傲且没有经历过太多阴暗的家族宠儿,可是——
可是,曹颙真真正正用行动打破了风华在心中形成的既定印象!
四人中除了风华,都有些体力消耗过剧,安然歇息一夜,早上起来,曹颙面上掌掴的伤稍微消了一点,却仍然青紫可怖,他醒来后,便面无表情地说了第一句话,“恩人,如果不介意,请,让我,杀了他们。”
他苍白着一张隽秀的小脸,虚弱得一句话分成几段才能说出口,可那青紫肿胀的半边脸上浮现出的狠戾阴寒,却让他整张脸显得分外诡异狰狞,完全寻不到丝毫属于孩童的纯真可爱了。
说完,他紧抿着干裂的嘴唇,那双黑凌凌的眼睛,阴沉得完全不像一个未满十岁的孩童,充斥着负面的黑暗情绪,也不知道他以前就是这样,还是遭逢大变,心性上开始扭曲。
风华自衬,在她真正八九岁的时候,遇事也未必能有这样冷静清醒的头脑,以及毒辣果断的作风,那时候,她也就只敢打骂风劲出气,却永远鼓不起勇气杀了那对害死她母亲的j夫□。
啊呸,她怎么会想到那对贱人?不想了不想了,真败兴!!
“我有什么介意的,本就是给你留下的,这些人如何行事与我无关,自然由你这个受害人处置。”
风华淡淡地道,扯出嘴里嚼了半晌的草根,扔在地上,伸脚碾了碾。
风华突如其来的不悦自然看在其他三人眼里,不过李卫是不动声色,曹颙是不在意,只有当归,到底是身份所拘,略略有些不安,嘴唇蠕蠕了一下,“恩人……”
风华扯了扯嘴角,“我和你们差不多大,也不用叫恩人,叫我风华便可,这些人交给你们了,观其言行,必是累犯,你们爱怎么处置怎么处置,处置完了,我送你们各自归家吧。”
“如此,大恩不言谢,曹颙日后定有报答。”曹颙轻声道。
其他两人对风华的话自然没有异议,风华救了他们已让他们感激不已,若只是救了他们,也没什么说的,可还肯送他们回家,以她举手便伤了六名悍匪的身手,年纪虽小,却称得上高手了,自然是为了保证他们能够安然返归,他们都是明白人,更承这个情了。
曹颙推开了当归扶着他的手,捡起了一柄悍匪扔下的短刃,刀柄上还残留着昨晚打破当归头部沾染的血渍,他掂了掂轻重,面上浮现出一抹不符合年龄的冷笑阴鸷,一步步往被绑着的悍匪走去,那六名悍匪昨晚失血过多,风华亦没有那个好心去给他们包扎,其实已是出气多入气少了,昏昏沉沉中,眼中的视线格外模糊,只看到一个小小身影由远及近,却完全没想到索命的死神正静悄悄地一步步逼近——
“嗤——”
曹颙一刀戳进了那个剥他上衣的猥琐男子的胸口,也不知是恨意支撑还是什么,他小手也不过刚刚攥得住刀柄,却稳稳当当没有一丝颤抖,第一刀下去后,另外五刀也自然顺理成章,待第五声惨叫后,他用力拔出刀,扔到了一边,眸中仍有些抑郁之意,李卫纵是镇定狡猾不若寻常少年,也被曹颙的这一手惊得寒毛竖起,心中不由生起敬畏之意。
风华观其神色,若无其事地道,“李卫说你出身江宁大户人家,想必规矩多,心眼也多,我最不耐烦和你们这样出身的人打交道,你若觉得欠我的情难还,这一路答应我一个条件便是,必会让你将救命之情还清。”
“哦?”曹颙也正惦记着此事,救命之恩,说实话未必能让他放在心上,不过谢风华一些金银罢了,可风华却把这六名悍匪留给他处理,这就有点意思了,他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世家纨绔子弟。
风华嘴角慢慢浮现一丝笑意,窈长的猫儿眼迎着朝阳微微眯起,乌黑的瞳孔却折射出七彩流光,妖异艳极,美得令人惊心动魄,“从今天算起,到你返回家那日止,这段时间,你给我做小厮吧。”
当归大惊失色,就要开口,却被曹颙一把阻止,定定地看着风华,“你确定?”
风华勾唇一笑,点点头,“你的价值不在几两金银,而我也不缺钱,值得上你这簪缨贵族子弟一条命的报答,自然也要有足够的分量的才能抵消。这样,我们便两不欠了。”
曹颙垂眸沉吟,突然看向风华,上下细细打量了一番,眸中闪过一丝疑惑,少瞬即逝,却还是被风华捕捉到,他扬起了见到风华后的第一抹笑容,褪去了那层阴鸷戾气,意外的清新可爱,“好,一言为定。”
第十九章 突然变故
江宁丰县,说是一介小小县城,自古以来却有‘凤城’美誉,连接南北交通,出过数代帝王将相,人文昌盛,其繁华富庶,在江宁地界算得上首屈一指,且人杰地灵,能人辈出,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个中翘楚美名远扬。
其中就有一位出名的慈善长者,家有良田百倾,在当地也算不上富甲一方,只他日常捐钱铺路修桥,资助清贫子弟读书,春设粥棚冬舍衣,数十年不曾中断,百姓感念其德,人称李大善人。
这李大善人年过五十,平日喜好在市井中喝茶听书,与街坊邻居关系不错,家中人口简单,不过一妻一子,妻子贤惠温厚,儿子机灵跳脱,另奴仆数人,有多余银钱米粮尽皆施舍出门,自己的日子过得甚是简朴和乐。
俗话说,好人有好报,只落在李家,却不是这么回事,数日前,李家独子在门口茶楼听书,一个错眼不见,居然失去踪迹,李大善人一家皆惊,遣人寻找,街坊众人得知,也都帮忙四散寻找,谁知祸不单行——
当日,李大善人便接到绑匪要求准备赎金赎人的消息,李大善人一家行善,少有余财,只得四处告借,也是他平时人缘出众,且颇有家底,众人也不怕他还不了,纷纷解囊,李大善人亲自按照指示把赎金带了过去,谁知就此不回。
两日后,人们在河边找到李大善人被砍得七零八落的尸身,李大善□子当场昏死过去。
可怜原先美满和乐的一家,就此阴阳路隔,家破人亡,街坊邻居一边可怜李妻命苦,骤然间丧夫失子,一边痛恨绑匪狠毒,绝人子孙,联名一状告上了衙门,衙役们上门取证,李妻重病在床,家中竟无人主持,一时闹闹纷纷,满丰县皆为李家之祸叹息。
这儿子生死不明,只怕也已凶多吉少,丈夫死状凄惨,李妻心如刀绞,短短数日便如苍老了二十岁,苦撑病躯打理后事,心中却打定主意安排好后事便随丈夫儿子同赴阴曹地府。
李大善人在世时多有善举,于是灵前来了半个丰县的人,李氏形如枯蒿,神情麻木,目光呆滞,若非身边老嬷嬷的扶持,跪在那里只怕都难以起身。
正在吵闹时,大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喧哗惊叫,拥挤的人潮纷纷向两边后退,让出一条通道,现出一身疲惫的少年,惊疑不定地看着摆放着棺木的灵堂,身子晃了晃,腿一软,扑通一声跪趴在青石地上,不敢置信地、颤着嗓子喊了一声,“娘——”
时间就仿佛定格在了这一刻!!
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气,万万没有想到,原先肯定活不了的人居然就这么出现在大家面前!
那前来祭拜的众人也认出了。这少年正是前些日子被掳走的李家独子李卫,一时间议论纷纷,却都是欣喜的,大部分忍不住掉了眼泪,在心里直念阿弥陀佛,因果报应,李大善人善行一生,虽没保住自己的性命,好歹换得了儿子的活命,到底没有绝了香火。
这一路紧赶慢赶,风尘仆仆,李卫本是满怀高兴地踏进了家门,却被那高高悬着的白幡生生震住了心神!
家里……怎么了?
“少爷——”那扶着李妻的老嬷嬷忍不住哭喊了一声,拉扯着呆滞的李妻,“夫人,老爷在天有灵,保佑少爷回来了,少爷回来了,您看啊!!!”
早已在夫死子亡的沉痛打击中心如死灰的李妻,被一声声“少爷”唤回了神智,少爷,卫儿不是遇害了吗?李家哪还有少爷?
当看到堂下趴跪的少年时,她痴呆麻木的双眼终于泛出神采,猛然扑了过去,几乎是滚下了台阶,伸出一双枯瘦的手,嘶声喊了出来,声声泣血——
“我的儿啊……”
“娘,到底出了什么事……”
风华,曹颙,当归三人,站在屋檐下,呆呆地看着嚎啕大哭的李卫,有些不敢走上去,不能感同身受,任何安慰的话在此刻都是苍白的。
这个性格机变同时待人又有几分冷漠的少年,在这一路上,与他们处得并不算很亲近,仿佛有一层看不见的保护膜把他裹在其中。
曹颙是个守信的人,性格又坚毅,答应了做小厮,这一路端茶倒水都不假人手,连当归要帮他也不愿意,倒博得了风华的欣赏,而风华的博学多才和洞察秋毫也让曹颙十分钦佩,他两人是越谈越融洽,相对的,也就有些疏忽不怎么说话的李卫,这也是人之常情。
可是现在,看他骤然失去亲人,失魂落魄的模样,风华和曹颙也感到了浓重的难过情绪浮上心头。
“我以为我被家中受宠姨娘联合叔父所害的遭遇够让人痛心的了,却原来,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最伤心,只有更伤心。”曹颙喃喃地道。
这还是风华第一次听到曹颙被绑架的始末,大家族的龌龊,风华不是没经历过,亲妹妹都能抢亲姐姐的丈夫,逼死亲姐,小妾和小叔合作暗害嫡子也不算惊世骇俗了,风华默默地想,他们三个人,真不知道谁比谁的遭遇更惨,可显然的,每一个人,都承受过或正承受着锥心之痛。
曹颙的神情有些犹豫,半晌,叹了口气,望着李卫的背影,转头轻声对风华道,“要不,我们在这里停几天陪陪他?”
风华本就没有目的地,自然没什么问题,只是——“你也是被掳走的,想来你的家人也在四处找你,多停几天,就得让他们多担惊受怕几天。”
曹颙轻哼了一声,早已伤愈的他,显露出那比曹雪芹笔下的宝玉还要隽美三分的面庞,粉团团的玉雪可爱,标致风流,宛若观音座下的善财童子,只是似笑非笑的神情当中却没有半分属于孩子的童稚之态。
“只怕阖府上下也就只有我母亲担心了,那贱婢乃祖母赐予家父,她……将家父迷得神魂颠倒,现在又刚生了儿子,家父哪里还会记得我与母亲?叔父又是祖母最偏疼的小儿子……只怕他们到现在还不知道我失踪了。也罢,当归,你拿着我的印章去一趟扬州,把我的事情跟舅舅说一声,让舅舅帮我调查,先搜到证据,别漏了风声,我倒要看看,他们做了这种丧尽天良的事,还能瞒天过海不成?”
曹颙的口气中犹有激愤之意,甚至饱含对祖母、父亲、叔父的不满,于如今讲究的孝道可是大大不合,风华拿他当朋友看,却不希望他的心境偏得太远,情绪上过于偏激外露,在这个讲究中庸之道的时代,未必是好事。
当下风华安慰地拍拍他的肩膀,“若说起来,我家情况更是不堪,只是人在做天在看,我就不信他们还能逍遥一世,退一步说,你想报仇,我不反对,但那不代表你要以卵击石,报复他们,不是以你现在的实力能办到的,你现在还在他们的手中讨生活,一旦他们垮了,搞不好会连累到你和你母亲,所以,你要让他们永远都不能再欺负你们母子,就得有掌控他们生死的本事,让他们不得不依赖你生活,那时候,你还不是想怎样就怎样?”
风华的话直白得令曹颙完全不能回避,要么,你就永远做曹家的嫡子,等待着未来从你父亲和受宠的弟弟手中抢回自己应得的,如此,你便要忍;要么,你就努力奋进,靠自己的本事,给自己挣一个锦绣前程,从此不受他人威胁,亦不受任何施舍,然而,这个过程,仍然要忍。
第二十章 月夜交谈
月明星稀,万籁俱寂,风华拎着一坛酒,在如今已露苍凉的李府里,慢悠悠地走动,李府的园子精致却不大,风华很容易就看到亭子那里的动静,她停步思索了一下,还是走上前去。
当归站在曹颙身后,他给风华的印象一直都是沉默而忠诚的,看到风华,便叉手一礼,随后半是无奈半是心酸地望着曹颙,那目光澄澈得只能映出曹颙的影子;曹颙半趴在石桌上,以手支颌,歪着莹白小脸,眼光幽幽地穿透远处的星空,也不知在想什么;李卫垂头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好像被抽走了一魂一魄,如行尸走肉,呆滞茫然,浑没有半点生机。
终究是个十二岁的孩子,骤然丧父的打击还是太沉重了,若不是她和曹颙时刻紧盯着他,真怕他恍惚间能出什么事。
“这样趴着发呆有甚意思?可有胆陪我一醉?”风华把酒坛往石桌上一放,撩袍坐在两人身边。
曹颙先转过头,看着风华,眼光中却透出一丝嘲讽,“我等不过几个黄口小儿,学那借酒消愁,岂不可笑?”
风华揉揉脸,没理会他,从坛口拿下三只洁白瓷碗,一字排开,一掌拍碎了泥封,利索地倾下了清液。
风华如磐石般稳稳地坐在那里,当先端起一碗,仰头一饮而尽,赞了一声,“好酒。”这酒滋味清淡绵长,不过不失,正和中庸之道。
这中庸的酒,虽不及现代清冽醇厚,后劲冲人,然酒劲不大,充其量也就二三十度,小儿喝下倒也无妨,风华也是来到这里以后,才真正理解那些英雄好汉为什么动辄就是十碗八碗的好酒量,如今她在这里,酒量却也不逊于这些人了。
那如木雕泥塑一样的李卫,听到风华这一声叹,仿佛拧开了发条一般,突然动了起来,手一伸,也学风华那样举起一碗酒一饮而尽,他又不似风华是在现代被五六十度的酒锻炼过的,就觉得一道烈火从他的喉咙里一直烧到胃里,胸口那一团郁积不散的闷气便如被雄兵破关入城一般,顿时就溃散千里,一败涂地,引得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呛得整张脸都涨得通红,火烧火燎一般。
只剩下曹颙,慢条斯理地执着碗浅浅品尝,到底是大家公子,哪怕穿着再普通,也难掩举手投足间的优雅贵气,那一碗粗糙的酒,在他的手中,唇边,就仿佛琼浆玉液一般,无形中添了不容亵渎的雅致,比起风华的豪爽不羁,李卫的狼狈不堪,到底是胜了一筹不止。
“我已经查清,当日……那些人掳走你后,确实存着勒索的念头,其中两人留了下来,谁想你家因积年行善,并不似表面看起来的富贵,那些人都是亡命之徒,穷凶极恶,看不上你父亲献上的赎金,一?br /免费电子书下载
清穿之惟有清风第5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一怒之下,下了毒手……所谓因果报应,如今那些人都死了,你也算报了仇了。”
风华这些日子可没闲着,丰县衙役们虽然取了证,破案却艰难,那名留青史的破案圣手宋慈毕竟只出过一个,风华便安排曹颙主仆白日里守着李卫,她自去与衙役们周旋,争取机会现场勘查,她虽然不是破案的高手,根据蛛丝马迹拼凑真相却是一名优秀考古学者的必备技能,果然不出三日,就被她窥破了此案,查到凶手。
只是,那些凶手,如今也进了阴曹地府,李卫想如曹颙那般手刃仇人,却是不可能了。
安慰的话实在说不出口,失去亲人的滋味,没有谁比风华更能体会,这个时候,风华认为,李卫需要的并不是几句干巴巴的苍白言语,而是真心的陪伴和支持。
李卫慢慢地止了咳嗽,头仍然低垂着,忽然大颗大颗的泪水砸在了石桌冰冷的桌面上,毫无预兆,很快就在月色上泛起了一片水光,那含在喉咙里的呜咽断断续续,悲戚荒凉,却比嚎啕大哭还要令闻者伤心。
风华和曹颙都没有打扰李卫,任他用自己的方式痛快宣泄一番,这些日子,他们看着李卫不言不语,面无表情,心中难免担心,如今能哭出来,也是一件好事。
“哭吧,哭完了就起来,男子汉大丈夫,你父亲在天之灵,也不会愿意看到你这么自苦,你李家只剩下你一线血脉,若因此一蹶不振,岂不辜负了你老父一片拳拳爱子之心?”
直哭到声音嘶哑,李卫才慢慢止了。
见他情绪平静下来,曹颙才轻声开口,“往后你有何打算?”
李卫摇了摇头,神情惨淡,“还能如何?自然是奉养母亲,她老人家受打击过重,身子一下子垮了,郎中说,说,寿不过三月,如今我只想安安稳稳地呆在她身边,呜……”
风华和曹颙面面相觑,一下子说不出话来。
“谢谢你们,你们一个救了我,一个又替我杀了仇人,若不是你们陪着我,我真不知道我能不能坚持住……”
“咱们也算是共患难了,说什么‘谢’字,既然……我们也就不多待了,”曹颙说到这里,朝风华看了看,见风华并没有反对的意思,便继续道,“相逢即是有缘,你知道我家在哪里,若是不想再留在此地,尽可去找我。”
李卫摇了摇头,他虽然悲伤,可还没失去理智,“以你如今的处境,我去投奔你,不但成不了你的助力,反倒会连累你,”他忽然看向风华,“倒是风小兄弟,不知可肯收留我?”
风华摇摇头又点点头,“说收留就严重了,我们这一路相处,还算和谐,虽说交谈不多,想必你也了解我的为人,我这人喜欢广交朋友,喜欢舒服富足的生活,逍遥一世就很不错,可是若无根无基,无权无势,又不免遭人践踏,生命财产全无保障,所以我这番游历,也是想看看自己能做些什么,你若是不想过你现在这种生活,不如我们合作。”
风华说的干脆利落,于是,未来红遍天下的蓬莱山庄,初诞生之时,也不过是在这样一个略有些悲伤的月夜环境下,几名小小少年渴望摆脱既定命运的束缚,在急欲寻求出路的内心驱使下,三言两语敲定了最初的方向,而三名少年,也因此慢慢偏离了各自人生的轨迹。
第二十一章 事业雏形(一)
风华和曹颙很快辞别了李卫,踏上了去苏州的行程,曹颙从他舅舅——苏州织造李煦送来的信中得知,曹颙被掳已经过了两个多月,他家中却毫无动静,因他父亲不在家,他庶弟曹珍生了病,一时忙乱,家中竟无人得知曹颙去向,还说曹颙只是去庄上玩耍未归,曹颙之母李夫人求婆婆找人未果,自己派遣人去附近庄上搜寻,没找到人,哭得几乎晕厥,只得送信求兄长代为寻找。
为了保证曹颙的安全,李煦派人来接曹颙,让他先去苏州,曹颙自然答应了,风华也是在这种情况下见到了这位结局惨淡的康熙朝名臣。
李煦是个健谈爱笑的人,清瘦疏朗,有着古代读书人特有的斯文儒雅,知道风华是曹颙的救命恩人,便将风华奉为上宾,也不以为小,与风华交谈甚欢,完全看不出半分‘官威’,得知风华小小年纪已有功名在身,大为惊讶。李煦虽不是正规的科举出身,却着实有才华,且浸滛江南官场多年,对官场潜规则了然于心,于是倾囊相授于风华,令风华受益匪浅,对康熙朝复杂诡谲的江南官场也有了模糊的认知。
风华对温软娇柔的苏州简直是流连忘返,康熙朝时,江南的礼教气氛远比北方苛刻得多,只是经历了清朝初期睿亲王多尔衮的强势破坏和铁血镇压,倒比明朝时松泛,偶尔在街上也能看到纯正的汉装仕女,袅袅婷婷,曼声细语,宛若苏扬的流水轻烟,软风垂柳,让风华大饱眼福。
既然来到了苏州,自然不能错过正宗的精美绣品、真丝等织物,她的随身洞府里虽然广收宝贝,只是那衣料都是刀枪不入火炼不坏的,在她还没学会炼制前,用一尺少一尺,拿来做常服未免太奢侈太浪费了。而风华自己的收藏里多半都是从现代搜罗的各种料子,更有成片的桑林供她收集丝茧,有些品质甚至比苏州丝绸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女人嘛,谁也不会嫌绚丽斑斓的丝料多就是了。
除了差点让风华走不动路的各色精美丝绸绣品,风华还收集了杨梅和枇杷两类树种,又通过李煦的关系,移栽了半亩左右专产碧螺春的茶树,至于炒制茶叶的方法,她那书室里什么没有?方子多呢!!
这个时候的苏州,人工养殖珍珠还没有兴起,当地虽也是淡水珍珠(北珠)产地,却控制在官府手里,真正是价值连城,非大富大贵人家不能拥有,风华逛遍了苏州城的首饰铺子,能找到的天然北珠都是次品中的次品,个小的,形状差的,色泽不正的,没有一颗让风华满意,她也就作罢。
购买虽然作罢,然而这个时代对淡水珍珠的喜爱追捧却让风华起了一个大胆的主意,关于她和曹颙、李卫制定的发展产业计划中,完全可以再加一条人工养殖珍珠,她洞府的湖里,多得是优质的珍珠蚌,连货源都省了!!!
此念头一起,风华大是兴奋,再也没有了扫货的心思,把自己关在房里一连五天,伏案疾书,笔走龙蛇,对外界情况一概不理,要不是她还知道出来吃饭,只怕曹颙都要踹门进去找人了。
五天后,风华捧着一摞手写资料,揉着一对熊猫眼,打着哈欠出了房门,揪着曹颙,两人又头碰头研究了一天,风华细细地给曹颙解释了自己的计划,当然,关于暗中建立情报网这一块,风华暂时还不打算透露给曹颙知晓。
说实话,风华做这个大计划有她的私心,在现代,她有爷爷和母亲留给她的遗产、人脉以及一切根基,她自己也有经营手段,哪怕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有三百天都在钻墓室,她的日子过得也可说是顺遂无比(当然要排除那对贱男贱女时不时地抽风打扰),没有半分阻碍闹心。
莫名其妙地穿越到这里,风华也没费什么劲就扎稳了脚跟,凭空弄了个“风华”的户籍,可这也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而已,所谓人心不足,尤其是她骨子里慵懒好逸,缺少安全感(否则当初离开现世前也不会做出疯狂扫货的行为了),想要什么,总要牢牢抓在手里才踏实。
如果能真正建立起蓬莱山庄这样一个庞大的商业集团,只要运作妥当,如晋商浙商那般自成一格,不仅可以赚进数之不尽的金银,更能铺开一张覆盖全国的情报网,其中潜在的利益之巨大,简直难以想象,不论她将来想做什么,总会多三分底气。
曹颙心中也有他的一本帐,他一边佩服风华能在短短时日里便想出这种万无一失的生财之道,一边又暗自庆幸自己认识她的时间不算太晚——
他看得明白,这计划对他无疑大大有利,他不像风华对经商看得那么坦然,这个时代的人对“商”有种根深蒂固的藐视,所谓士农工商,商在末流,他自幼接受贵族教育,自然也不例外,可他更明白,除了这条路外,他们曹家和李家,因为数度接驾,已经陷入了财政亏空的绝境,他不在乎曹家,可他母亲在乎,他的舅舅疼他如亲子,他更不想他舅舅出事,风华恰逢其时地提出了这个计划,开始时必然需要曹李两家的势力来护航,而曹家和李家,却急需聚集大量财富来还亏空,他二人正是各取所需。
相对他们的沉重来说,李卫的目的反倒简单轻松,不过是需要一展抱负来证明自己,成功了,是一份荣耀和成就,失败了,也是短暂的挫折,不会伤筋动骨,他们都是聪明人,一拍即合,对对方的性情底线又心中有数,因此李卫来信对他们两人的意见毫无疑义。
风华和曹颙很快商议妥当,风华出所有本金,技术,占七成,曹颙出力,占一成半,李卫出面经营,占一成,余下半成放在那里以防万一,他们挑出了其中一部分不打眼的计划,诸如酒楼,客栈等,曹颙带着这份资料悄悄见了李煦,而风华则把精力投到了人工珍珠、化妆品、玻璃三大块。
第二十二章 事业雏形(二)
苏州毕竟不是曹颙的家,李煦有二子,长子稳重,次子风流,且都已成年,与曹颙说不到一起,李妻佟氏乃满族大姓,本就瞧不起汉人,连自己的丈夫,也是动辄呵斥,并不尊敬,又怎么会对风华和曹颙和颜悦色?
而且,在风华的计划开始进行后,他也需要回江宁动用他曹家的势力,他的父亲虽然迷恋姨娘,疼爱曹珍,可至少目前还没有想过剥夺他嫡子的地位,曹家庞大的债务也是压在他父亲身上的一座大山,急需摆脱,他不趁此时收拢曹家的势力,更待何时?
因为李卫还没有动身前来苏州,风华暂时留在此地坐镇,通过李煦的关系,她在苏州城内购下了不少铺面,有地处闹市的,也有位于偏郊的,曹颙则在李煦派人护送下准备归家。
李煦并不认为三个小孩真能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但是外甥想脱离曹家独立置产的念头无疑是值得鼓励的,他所要做的不过是在苏州本地为他们打消来自官府和当地商会的盘剥和抵制而已,以他现在的地位,可以说是举手之劳。
这一日,曹颙终于从风华那里得到肯定的消息,松了口气,否则他就算回家了,也不免提心吊胆,终日牵挂。
风华夹在李家送行的队伍中,直陪伴曹颙到了码头,曹颙趁李家的人不注意,悄悄拉住风华,语重心长地道,“你且记得,李家的势力暂时可用,若实在有为难之处,不妨放手,以保住自己为佳。”
风华听曹颙这么说,挑起眉,斜了他一眼,“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曹颙白了她一眼,冷笑道,“你会不明白?别浪费小爷的时间!!我虽然不通庶务,也能看出你那计划潜在的利益到底有多惊人,我只要想一想都会热血沸腾,何况别人?我舅舅精明过人,你想在他的地盘上进行这种计划,顶多能瞒住他一时,绝不能瞒他一世,到时候,面对一笔主人只是几个小孩的巨额财富,谁能不动心?纵然我舅舅不至于谋夺我这个外甥的产业,那我舅舅那边的人呢?个个都能看得开?这世上见利忘义的人多了!”
风华笑了,曹颙能这么直白地叮嘱她这番话,说明他是把他和自己绑在了一起,不管是为利益也好,情义也罢,至少在最近几年内,风华不需要为同伴的忠诚问题而烦恼了。
“你放心吧,我不会提出一份实现了也很难保住的计划。你的顾忌虽然在理,也太杞人忧天了。我只告诉你,明面上,我会在苏州置一部分铺面,将来弄出来的各种货品,自然是通过我们自己的店铺专售,至于暗地里如何运作,暂时我就不告诉你了,等你拿下了曹家真正的说话权之时,我们再好好谈谈下一步。”
风华一向就不喜欢把话说得一览无余,且面对熟人时毒舌无比,此时更不例外,学大人状背着双手,很强势地扬了扬下巴,三言两语就干脆利落地打发了曹颙。
曹颙对风华说话的风格早已熟悉无比,却仍然被噎得脸色发青,气冲冲地瞪着风华,鼓鼓的白嫩腮帮子这才有了点小孩子的模样,只不过落在别人眼中却是两个精致漂亮的小孩大眼瞪小眼瞪着对方,那情形怎么看怎么令人发笑。
曹颙前脚离开了苏州,风华后脚就向李煦提出告辞。
李煦十分喜爱风华灵心慧性,气度俨然,小小年纪文则博学强识,武能扶危济困,心性、气度、本事样样不缺,对比自己两个不成器的儿子,只恨不得风华是自己生的,便以长辈身份苦口婆心地劝导,倒也十分真诚。
“你小小年纪,正是奋发向上的时候,现已考取了功名,该一鼓作气登上金銮殿才对,这般东游西逛,岂不辜负了大好光阴?那经商虽然获利丰厚,终究是细枝末节,切不可舍本逐末,因小失大。”
风华感念李煦此时一片真心,自不愿敷衍他,“李世伯一番苦心,对学生犹如子侄,学生怎会不知好歹?只是学生有自知之明,学生涉猎广泛,根基却浅薄,得一秀才尚可,若要更上一层楼,非再苦读三年不能,且学生年岁太小,纵然得了名次也不能为国效力,倒不如用这三年工夫,便读书边游历,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学生正好借此开阔开阔眼界,多增长点见识。
至于经商,学生并非为财所惑,只是一来游历天下去钱财支撑,钱虽不是万能的,可没钱却万万不能;二来学生听连生(曹颙小名)说他急需大笔钱财,学生与连生是好友,也想为他分忧解困,学生拿不出那么大一笔钱,但是学生可以想办法帮他赚钱,”
最后几句话,却是风华故意说得含糊不清,但是以李煦的老谋深算,又怎么可能不由曹家的财政窘迫联系到自家的困境?而她帮助曹颙,曹颙却打算拉一把李家,这么一来,李家就间接承了风华的人情,以李煦的个性,从此便会把此事放在了心头,对风华却是十分有利的。
果然,李煦起先听风华说得十分有道理,点点头,待听到曹颙需要大笔钱财时,眼底闪过一道精光,眉头微微一动,若有所思起来。
风华打点好了在苏州购买的铺面地契,又等了三天,李卫才风尘仆仆地赶到苏州和风华会合。
比起初见时的狼狈,现在的李卫整洁干练得多,哪怕经过了长途奔波。只是他瘦得厉害,好在精神还可以,双眼熠熠闪光,显然已经从亲人去世的打击中慢慢恢复过来,而风华又在此时在他的面前画出了一片让人憧憬向往的前景,由不得他不全心沉沦进去。
风华考虑了很久,虽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可还有那句话“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她一个在现代尔虞我诈的社会大环境中浸滛多年的成年人,掏心掏肺地信任一位刚认识没多久的朋友,这朋友还是个刚满十二岁的小孩,那基本就是笑话,别人信她自己都不!!
最后,风华还是对李卫用了一点暗示术,还不到缔结忠诚契约那么严肃,只是增加别人对自己的好感和信任度,更容易加强两人的合作和交流,李卫毕竟是名留青史的良臣,终将要走上仕途,风华还没有肆无忌惮到敢挖未来的雍正皇帝的墙角。
至于真正忠心的下属,风华自然会用别的法子来收拢。
第二十三章 狼狈相遇
风华的宝贝数之不尽,可就如同那些现代的“黑钱”一样见不得光,她需要一个光明正大的渠道拿出来,于是,蓬莱山庄就成了她最好的借口。
放在明面上的蓬莱山庄,有寻常的酒楼客栈药材行生意,也有人工珍珠、化妆品、玻璃等让人眼红的闻所未闻的生意,风华从没想过她能拥有这些一辈子,哪怕是在现代那种讲究民主私有财产的社会,都时有巧取豪夺事件的发生,更何况现在这个皇权至上、人命如草芥的封建不封建奴隶不奴隶的社会?
一旦蓬莱山庄生意做大,旗下都是垄断性质的暴利商品,又没有足够强悍的势力去保护它,想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都难,风华完全有理由相信,纵然是表面上最不争的四阿哥,也许都会为此动心,尤其九龙中还有一位以经商手段著称的“毒蛇九”九阿哥。
所以,风华不过是想以蓬莱山庄掩饰她真正想要做的事情罢了,鸡蛋永远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即使对于曹颙和李卫而言,蓬莱山庄也只不过是临时的寄托,而非终生的事业。
他们目前能用上手的人毕竟不多,所以计划也只能一样一样地来,风华把需要出面打理的事情都交接给了李卫,先把酒楼客栈饭馆开起来,别看李卫年纪小,他自小在市井中长大,很有几分手腕,很多对于风华来说极繁琐的事情,到他手里,三下五除二,办得那叫一个干净利索,风华见状,干脆做了甩手掌柜,只负责埋头钻研完善发展方案,并且为下一步的计划所需的人才而头疼不已。
就在两人忙得痛快而纠结的过程中,时间如射出去的箭,很快地,第一家蓬莱酒楼就这样低调地在苏州开业了。
酒楼装修以白墙为主,所有木料都是温暖的淡黄|色,搭配着悬挂在墙上的字画,整体看上去明亮典雅。
酒楼内并不明确卖何种菜,只在每张桌上放一本厚厚的菜谱,而且在二楼每个包厢的门上写明菜系,客人喜欢哪种,便进哪个包厢,包厢里另有专门针对这个菜系的各种菜肴,端是方便新颖。
尽管风华有满肚子的宣传主意,完全可以出奇制胜,但根据他们制定的方针,一开始最好还是低调,所以酒楼开业并没有弄什么噱头,因此除了有心人的关注,并没有在一开始就引起多大反响,倒是等风华离开苏州后,酒楼种类繁多的美味菜肴、舒适有品位的环境、新颖独特的待客之道,终于在回头客中流传开来,生意这才慢慢火热起来,此是后话。
同样因为低调,李卫专门聘请了掌柜,自己以东家的身份出面,风华和曹颙则完全隐在幕后,没有半分要暴露身份的意思。
开业当天,李煦没有亲自前来,不过派人送了丰厚的贺礼,以及亲笔手书“蓬莱酒楼”四个遒劲墨字的酒楼匾额,既表示了他对蓬莱酒楼的支持之意,又不会过火到让别人眼红嫉妒,风华和李卫俩真假小毛头,由衷感到这位李大人为人处世真的很有一套,真不愧是官场上长袖善舞的人精老狐狸。
在一个静谧的夜晚,风华没有知会任何人,独自驾着马车,悄悄出了苏州,反正她之前已经告过别了,现在也不算不辞而别,只是她不喜欢那离别送行的气氛而已,她也没有看错李卫,才十二岁的少年,独当一面也显得游刃有余,她的担心完全是不必要的。
既然如此,她还有什么放心不下的?她是希望建成蓬莱山庄以支持她将来随意自由的生活,而不是反过来被其束缚,如此一想,风华便理直气壮地、毫无心理负担地离开了苏州。
可想而知,在风华眼里“独当一面都游刃有余”实际上忙得废寝忘食、已经快进化成国宝大熊猫的某人,在第二天醒来后发现她语气轻快没心没肺的辞别信后,是多么苦逼多么茶几……
就在李卫纠结无比的当口,风华已经乐滋滋地出了苏州地界,预备先转扬州,到南京也就是江宁与曹颙见上一面,看看时机是否成熟能不能开展下一步计划,再然后北上京城,趁着夺嫡大旗尚未完全展开之时去过一把眼瘾,好好瞅瞅已经被yy了千百遍的康熙朝九龙,最后,如果能通过北京城里的传教士,去海外游览一趟,那真是太值了。
至于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冷面四爷,风华绝不承认自己有那么一点还想再见人家一面的小心思——
呃,说曹操曹操就到,这人还真经不住念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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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四爷胤禛年初在五台山随驾,本是件荣耀的事情,谁知半途里被一个封号给削光了里子面子,四爷那是郁闷无比,更郁闷的是,他那皇帝老爹没打算带他回京,而是把他撂在了半路上,美其名曰——代表皇上巡视暗访。
这事要搁在其他心思九曲十八弯的皇子身上,没准会认为是一件苦得不能再苦得鸡肋苦差,吞不得扔不得,可换成了一贯办事认真铁面无情的四爷,连康熙自己都认为这是给了耿直的四儿子一个名正言顺捞功劳的机会,这是多大的恩赐哟——只能说,四爷你做人实在太成功了!!!
好吧,如果搁在平时,四爷的确会以为这是皇阿玛重视他的表现,于是更不惜余力、认认真真地办差,这面具戴久了,恐怕连本人都不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了——遗憾的是,现在的四爷很不爽,所以脑子没有被年轻气盛给搅成浆糊,反而清醒得如同刚泡了冰水澡。
此时此刻,四爷有点发冷,不是因为让他郁闷无比的封号,不是因为皇阿玛半途丢儿子的可耻行为,更不是因为难啃得如鲠在喉的秘密任务,而是他清楚地感觉到了,针对他生命的危险!!!
他不过才走到江宁地界,已经遭遇了四次刺杀,次次都是不要他命不罢休,他身边由二十人的队伍锐减到连他在内只剩三人——他记得当时皇阿玛给他的是密旨,连大阿哥、三阿哥和十三都不知道他的具体行程,到底谁把他的行踪泄露出去的???
四爷脑中盘桓过一个个兄弟,每一个人都那么可疑,可一时之间思绪如麻,根本不得要领,而追兵却是如影随形,杀机毕现!!!
他放出了求救的信号,过了很久,仍然没有等到救援的人,绝望的情绪,慢慢从他心底浮现——难道,他就要死在这里?
三个人……
两个人……
最终,只剩他一个,拖着受伤的身子,踉踉跄跄地沿着森林的外围奔跑,不敢停下脚步。
在离京城万里之外的一处荒郊野外,在月黑风高的掩映下,在野兽的嚎叫此起彼伏中,一向沉稳严谨的四爷,只能苦苦地逃命,一刻也不敢懈怠。
只要慢上一步,他就有可能永远躺在此处,再也回不去那个让他无比厌恶却也无比眷恋着的‘家’……
——真的无力回天了吗?
黑黝黝的森林里,一枚幽蓝的飞镖蓦地射了出来,夹着一股腥风扑向几近虚脱的胤禛脑后,说时迟那时快,胤禛脚下一绊,一骨碌滚下了坡,就那么巧之又巧地躲过了剧毒飞镖!
坡面并不算陡峭,可对于身受重伤的胤禛来说,无疑已经到达了体能的极限,只听一声令人牙酸的“嘭”,闷响的同时,他整个身子猛烈地撞上了什么坚硬的东西,只痛得他连声呻吟,眼前阵阵发黑,意识渐渐陷入混沌之中。
就在他彻底陷入黑暗之前,他仿佛瞥见了一双精致娇小的浅色皮靴,轻快地向他走过来……
第二十四章 同床共枕
却说四爷悠悠醒转,入眼的便是一片让人神清气爽的洁白,不同于以往床帐的雨过天青色,而他自己就仿佛陷在了软绵绵、暖烘烘的云朵里,丝丝清甜的香气钻入他的鼻翼,似有若无,隐隐约约,却令他不由自主地放松了心神。
他只觉浑身骨头都睡酥了,懒洋洋地抬了抬手,正要叫人,忽然觉得不对,全身都绷紧了——这里不是他的卧室,他在被追杀中失去了意识,那些刺客不会放过他的,更不会好心地留他一命,难道是救援的人来了?
他正在愣神时,忽然听到耳边传来细细的小呼噜声,这小小的呼噜声一直都在,只是刚醒来的一刹那,过于舒适的环境让他放松了警惕,居然没有注意到!!
他猛然扭过头,狭长的凤眼顿时不敢置信地瞪大——一个他万万没想到的人,以一种毫无防备的姿态,突兀地出现在他身边——
一个纤细柔软的小少年,穿着一身样式奇怪的衣服(睡衣),半蜷着身子躺在床外侧,一双小手死死拽着淡蓝色的被子,长长的睫毛如两片轻盈的蝶翼,静谧地落在那白得透明的柔嫩面庞上,映出两道浅浅的弧形阴影,微张着粉嫩红润的小嘴,惬意地打着小呼噜,睡得正香。
居然是他!!
居然就这么坦然地睡在他身旁!!!
他记得这个骄傲得令人移不开眼的漂亮孩子,五台山下谈吐犀利的小小神童,十三弟临走时还念念叨叨抱怨他不来给自己送行,没想到自己却在这里见到了他——风华。
风华救下四爷,也是巧合,她有了设施齐全的马车傍身,自然看不上那些不知道干不干净的客栈。她这些日子行走在外,晚上都是停在野外休息,一直都平安无事,这晚,她都换好睡衣准备躺下了,突然听到什么东西撞上了她的马车,她吓了一跳,忙下去查看,没想到捡回了一名处境堪忧的熟人!!
照以往的经验,风华其实不会睡得这么不警醒,只是昨晚她先是用了差不多一半的法力才施展出一个比较大型的幻咒,摆脱了那群追杀的刺客,又帮四爷脱下脏衣服,清洗伤口,上药,包扎伤口,搬到床上,一直忙到后半夜才停下,毕竟年纪在那里,天知道她有多脱力,累得半死不活,勉强换了身睡衣,一头扎到床上就睡死过去。
说实话,风华真不是有意占人四爷便宜,只是马车里就一张床,她又是个贯好享受的,还没有高尚到为了照顾伤病人就贡献出柔软舒适的床去屈就那窄小的沙发,反正床够大,她眼下就是个小孩子,用不着穷讲究啥,至于四爷醒来发现和陌生人同床共枕会有什么反应,对不起,这不在她考虑的范围内。
风华好好地睡了个饱足的觉,从遇到曹颙李卫以后,她就一直忙一直忙,好容易逮到机会睡懒觉,她不睡够才懒得醒。
还没睁开眼,先踢蹬踢蹬被子,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耳边突然听到低沉愉悦的笑声,她吃了一惊,蓦然反应过来,一个鲤鱼打挺翻了起来,睁大惺忪迷离的猫儿眼,就看到某位以冰冷面瘫著称的大爷斜靠在床头,双臂抱胸,浅笑着注视着她那高高扬起还没有收回去的双臂。
见她反应这么激烈,四爷也有些始料未及,不由得勾了勾嘴角,“小东西胆子不是很大吗?既在我身边躺了一夜,何至于吓成这样?”
风华见他并没有不悦的意思,便若无其事地收回双臂,扁了扁小嘴,一边慢吞吞地爬下床,一边为自己申辩,“四爷可真是冤枉我了,我照顾四爷一夜,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四爷怎么忍心让我去睡那么短的沙发?何况我还是小孩子,睡得太差会长不高的,我希望以后能长得和四爷差不多高,那我就满足了。”
她朝四爷扮了个鬼脸,也不等四爷再说什么,爬下床,啪嗒啪嗒汲拉着小兔子拖鞋,跑到衣柜那里,打开柜门,顺手一拉,就拉出一道布帘,她在帘子后面快速地换衣服。
至于四爷醒来的第一句话不是问他自己的安危问题,她也不予置评,反正她做到位就行了。
“四爷您既然醒了,那就渡过了危险期,再养几天身体就完全没问题了,您下面打算去哪?”
风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态度有点尊卑不分,她一边扣那些难扣的盘扣,一边从帘子后伸出小脑袋看向床上的病号,唔,她做的初级丹药效果还不错,那些狰狞的伤口,放在平时没十天半个月绝对好不了,而现在一夜就收敛结疤了,真是让她很有成就感。
风华探出脑袋询问时,四爷已收起了那淡的几乎没有的笑容,正在环顾打量她的马车内部,那双黑漆漆的凤目中不时闪过一道幽光,也不知到底在想些什么,听见风华的问话,眸光中迸射出一股凌厉之气,却又转瞬即逝。
四爷打量着风华精致无暇的可爱笑脸,感受到孩童特有的初生牛犊不畏虎的蓬勃气息,以及那连成年人面对他都罕有的坦然磊落,最终摇了摇头,微微沉吟片刻,并未回答风华的问题,却反问她,“是你救了爷,你这是去哪里?”
风华换好衣服,把帘子重新收进衣柜里,想了想,还是老老实实地道,“我本来是出来游历,我一个小孩子,去客栈不大安全,所以平时就歇在有水源的地方,无意间看到您昏迷不醒,唔,我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方向。”
四爷眼睛微微一亮,“既如此,你不如跟在爷身边,比漫无目的满天下乱窜更能学到东西。”
——四爷,你真的不是为了拐一个包你吃包你喝使用起来还免费的童工???
这话风华只敢腹诽,那么多封建王朝,她为什么就偏偏来了全天下人都是皇室奴才的清朝呢?皇帝是大奴隶主,皇子是小奴隶主,可她不愿意做奴隶啊啊啊啊……
但她也不会傻到再次直言拒绝对方,要说起来,五台山下初遇时,四爷是在“招揽”人才,可有可无,这次却比上回难拒绝多了,四爷的语气,之前一直透着疏离,而这回却明显亲近了许多,这才真是把她当自己人了,她不是不懂。
心中百转千回,她面上扬起惊喜的笑容,点了点头,于是年轻得还不太能接受拒绝的四爷满意了,一扫当初被风华拒绝时心头升起的那么一丝郁闷,立刻就摆起了主子的派头,“过来替爷更衣——爷的衣服呢?”
呃?
四爷正要掀被下床,猛然发现自个劲瘦的上身居然是□裸的,只裹了一层层白色绷带,全身上下只保留了一条裤子,忙缩了回去,重新端起那张难以亲近的冷脸,尽管他的耳朵尖都红透了。
风华抬起眼皮,莫名其妙地摸了摸脑袋,忽然想起那身被她剥下来的、被刺客砍得七零八落的、又是血迹又是泥土的锦衣,又想到她这里压根就没有成年男子的衣裳,顿时傻眼了。
第二十四章 囊中之人
很显然,四爷也注意到了那堆堆在床脚下的破抹布很有几分眼熟,不由得抽了抽嘴角,他知道他的衣服可能已经不堪入目了,但再怎么也应该有个形状,不至于成为现在这堆纠缠在一起的破烂布条吧?
——这杰作,不用猜,也知道出自谁手!!!
接收到四爷充满怨念的目光,风华转转眼珠搓搓手,讨好地笑,笑得灿烂而心虚,“那个,四爷,我这不是要给你上伤药嘛,又抱不动您,想帮您脱衣服都没办法,可我想您肯定是想干干净净地睡一觉的,这么脏兮兮的您哪能睡好?而且这衣服简直脏得不能再脏了,实在太影响您的形象了,所以为了您能舒服一点,我当然是义不容辞地帮您摆脱它们了,您不用太感谢我!!”
闻言,四爷那本来就跟乌云罩顶似的脸上,黑气更浓重了,“这么说,你觉得爷还要感谢你?——好,你已经救了爷一命,那好人做到底,后续的事肯定也给爷安排得妥妥当当周周到到的了?既然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爷的新衣服呢?”
这种结果她当时还真没多想,也许是她潜意识里其实也很想看看这位传说纷纭的冷面帝王更人性化的一面吧,哪怕是狼狈出镜也好啊,可惜人家气场太强大,锋芒逼人,冷森森瞪人的视线太具有压迫感,那种上位者藐视苍生浑然天成的威势一般人还真顶不住。
风华讪讪地一头扎进衣柜里,实际上是摸进了随身宝库,从中拎出几套仙器水准的宝衣,选了又选,比较又比较,最后肉疼地抱出一套最低级只能屏蔽水火毒侵袭的宝蓝色宝衣。
宝衣在被抖开的瞬间,化形为一整套清朝常服的里衣长袍马甲长裤长靴,风华慢慢从衣柜里爬了出来,摩挲着自己都舍不得穿的宝衣,小脸皱成了包子样,抱着小小希望地问道,“四爷,我这里没有成年男子的衣服,只有这套家传宝贝,能避水避火避毒,家传的哦,所以很多祖先都穿过,您还要穿么?”
四爷铁青着脸,看着风华这犹犹豫豫依依不舍的小气样儿,那不情不愿的包子脸真让人恨不得扑上去咬一口,那哪里是拿出一套衣服,简直像是割她肉了,他哪还猜不出她心里的盘算?以为说别人穿过就能吓退爷?哼,别说这是一套自己从未听说过的宝衣,就算是普通衣服,爷不想暴露身体也非得穿不可!!
不过现在既然连这小东西都是自己的了,这宝衣当然也是自己的!!!
脑中盘旋完某强盗逻辑的四爷,理所当然地漠着一张脸,冷冷地道,“爷不穿,你会做衣服?或者你想让爷光着身子?”
风华摸摸鼻子,她不会做衣服,更受不了一个大男人在自己面前光着身子晃悠,话说她虽然表面上是个小孩,可灵魂不是啊啊啊!!!
为什么她学法术没学到怎么剪裁衣裳呢?这可是居家旅行必备的优良技能啊!!!
“还不拿过来?”某大爷黑着脸低喝,很不满某小孩磨磨蹭蹭的拖拉行为,虽然是被人伺候惯了的,可他还没到随时随地都习惯裸/体的地步╭(╯╰)╮……
——风华郁闷地摸摸头,终于体会到了“引狼入室”这个词的无穷威力。
笨拙地凑上前,先解开绷带,重新上一番药,然后裹上干净绷带,面对眼前既伤眼睛又伤她幼小心灵的性感捰体,风华是想看又怕张针眼,闭眼又怕错过千载难逢的‘赏色’机会,好容易给某大爷换好药穿好衣服,风华狠狠地出了一口长气。
这个过程,四爷张着双臂任小小的风华上跳下跳,前前后后地忙,半阖着眼皮,仿佛在养神一般,自始至终都没有真正流露过半丝心情,只从漫垂的眼底泄出一线不容忽视的精光,牢牢地锁定风华精致无匹的小脸。
“好了。”风华笑眯眯地望着自己的劳动成果,高兴地顺手拍了拍那宽阔的胸膛,感觉到手下的肌肉微微一僵,她才从得意忘形中反应过来,呃,她忘了,眼前人可不是她那些可以打打闹闹的哥们儿!!
也许是因为生来就是高高在上的皇子,眼前的人有一种让看遍现代各型帅哥的风华都忍不住满心赞叹的尊贵气度,他五官虽然端正深邃,却还不能算是这个时代所欣赏的那种柔和秀气的美男子,但即使没有精致华美的外貌来加分,那从骨子里溢出的自信骄傲的风采,那幽深凤眼的淡漠一瞥,也令他远远凌驾于世俗各种美男之上,乍一看,外形虽然瘦削,然而衣服下的身体,却意外地很有料,结实的肌肉下面,深敛着一股火热的爆发力,而穿上衣服后,挺拔冷峭的身姿,又宛若寒气森然的孤高冰山,极矛盾却也极迷人。
见四爷端着一张毫无波动的冷淡面庞,对她的忘形之举不置可否,风华暗自庆幸,急欲让对方忘了自己的小小失误,忙把四爷推进卫生间里,从小抽屉里抽出一套新牙刷水杯毛巾递过去。
谁知四爷却紧盯着牙刷,抿着薄唇,一动不动,风华猜他是不会用,又不好意思开口询问,挠挠头,心想还真是麻烦,不过她还是耐着性子把洗脸刷牙的工具以及放水的龙头都示范使用了一遍,可他还是一动不动,只是把视线从牙刷移到她身上。
两人互相对视了约莫十秒,四爷的浓眉渐渐蹙了起来,深邃的眼中透着极不耐烦的神情,散发出一股子冷飕飕的凌人气势,风华在如此超强的精神压迫下,脑中灵光一闪,她一
清穿之惟有清风第6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脑袋,恍然大悟,敢情这家伙在等她亲手伺候啊!!
风华简直有些哭笑不得,期期艾艾地道,“四爷,您看这刷牙,还是自己来才好把握轻重,我没伺候过人,万一我不知轻重刷破您宝贵的牙——齿怎么办?何况您那么高,我这么矮,我就是想伺候您也够不着啊!!”
“爷不会。”四爷瞪着风华,言简意赅地道,摆明了就是赖上了某人,还理直气壮地教训上了,“有这推推拖拖的时间,事情早就做好了,这么笨手笨脚的,爷就是想提拔你,你也抓不住机会!!”
这叫什么事儿??
风华郁闷得很想买块豆腐撞墙!!
第二十六章 同车出发
四爷完全不按常理出牌,正常人面对陌生环境,面对救命恩人的言行心态完全没从他的身上体现,风华心里觉得很有趣,她的身份从有潜力值得招揽的清客谋士,变成了随侍,而这还是人家表达亲近信任的方式,真真是让人无语!
风华一边用尽可能符合常理的孩童言行与四爷周旋,卖力地演绎着一场充满狗血意味的对手戏,一边又仿佛抽出了自己的灵魂,漂浮在半空中,淡淡的观看着,毫无情绪波动。
她知道,眼前这个年轻气盛的清朝贵族,还没能到达喜怒不形于色的境界,有着贵族面对平民高高在上的通病,许是康熙还没有给予他那对他自己的人生几乎带有颠覆性打击的评价,所以他有理由任性使气,面对风华,成熟时会礼贤下士,幼稚时便出手掠夺,并没有牵扯太多利益算计,又或许,在他心中,风华还不值得他费尽心思算计。
风华并没有觉得侵犯尊严啥的,她又不是傻瓜,常年在社会上浸滛,又出身自军政豪族,哪可能连别人话里的真实意思都听不明白?四爷虽然说得霸道无礼,实际上却没有恶意,至于他的态度中表现出的明显的阶级矛盾,这就属于时代问题了,她可不打算以一人之力反抗整个社会的约定俗成,四爷这般对她,总比那些表面上笑容亲切暗地里毫不犹豫捅刀子的人强多了。
直到一切收拾妥当,四爷都没再开口,这种捉摸不定的言行性情,让风华也不由得产生一种“康熙大帝不愧是康熙大帝,果然够了解自己的儿子”的心情,“喜怒无常”,这样不算褒奖的评价,在风华没有接触胤禛这个人而只是通过史实研究时,总觉得就和那句著名的“辛者库贱妇所出”的性质差不多,然而当真正的人站在她面前时,她却有种,哦,原来真的是喜怒无常啊——这样很囧很囧的心态。
因为意外救了四爷,为了不暴露四爷的行踪也为了不暴露自己的目的,风华便没有按照原计划去找曹颙,再说她目前算是四爷的随从,径自载着四爷去他老子的宠臣家,或者丢下四爷自顾自跑路,都不是最好的选择,没得引起传说中睚眦必报心眼比针眼还小的雍正爷的“惦念”,那估计下半辈子除非她修炼成功升天了,否则就得面对人间帝王的天子一怒哇,她虽然不畏惧任何敌意,可也不想随便惹来棘手的麻烦!
四爷身上的伤表面上虽然愈合了,但流了那么多血的本质是不变的,好在冰箱里的材料够丰富,风华做了一顿简单营养的早餐,传说中挑食得令人发指的某人很给面子地吃光光了。
吃完早餐后,四爷一言不发地拉开车门——风华挑了挑眉,这位可比她以为的还要精明,要知道她的车门可不是推拉而是折叠的,如果不是观察入微的话,还真不一定能再首次就打开——
“这里是哪里?”
平缓的溪水边,树木稀稀疏疏,背靠着一座不高的山坡,坡上除了翠绿还是翠绿——正是四爷被刺杀的最后一处事发地点,风华居然懒到救了人还大刺刺地停在原处,也不怕那些遁走的刺客纠结同伙!!!
环顾四周,心中有了定数,四爷淡定地开了金口。
“唔,离江宁城五十多里的林子里。”风华低头想了一下,抬起手指头算了算,失望地道,“那些人可能以为我早已逃走,所以并没有回来检查,想是去了别处,我设置的陷阱没一个被触动的。”
“你当那些都是普通的刺客?!”四爷冷冷地道,眼底闪过一道幽芒。
风华愣了一下,旋即明白,八成是他那些兄弟干的,话说现在还没到夺嫡的时期啊,怎么就开始用这些阴狠毒辣的手段了?连表面上的和睦都不想再维持了?
只是,这破事儿本来跟她是一点关系都没有,可如今她出手救了四爷,在外人眼中就属于四爷这边的人,她纵是想抽身也来不及了,这样下去,对她的计划大大地不利啊啊啊……
“走吧,我们去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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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形胜,秦淮逶迤,六代繁华都成,十朝京畿要地,这就是江宁。
这个时代的江宁府,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它巧妙底扼住了江南的咽喉,无论是经济还是政治,都绕不开这里,其繁华鼎盛之处,远非现代那属于南京一个区的地方可比,而织造更是一个油水极其丰厚的官职,在一个富庶的地方当了二十多年油水富足的官差,哪怕曹家再清廉也禁不住这一日日加剧的诱惑啊,想来曹家最后的惨淡结局真不算冤枉。
风华听四爷的吩咐,一进城就拐入城里相对冷清的南街,把马车赶到了一家人庭寥落的古玩店门口停下,店里的伙计正杵着头打盹,被马嘶声惊醒,揉揉酸涩的眼睛,一下子就看到了一大一小两名衣着打扮不凡、气势尤其迫人的男子(男孩),做他们这行的,最重要就是练个眼力劲儿,一看这两人大的尊贵小的精灵,就知道来了大主顾,小伙计甚是机灵,立刻走出柜台,点头哈腰地迎了出来,笑容热情地道,“欢迎两位贵客,贵客请进。”边说边神采奕奕地把风华请了进去,口齿伶俐,完全看不出他刚才就趴在柜台上睡觉。
这地方,应该算是四爷的一个据点吧?他到底是信任她,才这么自然就带她来了此处,还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她可不会以为自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好运主角,仅凭两次见面就能让四爷对她推心置腹——不过,在四爷和那伙计没有关注到的角度,她玩味地勾唇笑笑,眯了眯光芒流转的猫儿眼,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对方的算计没有触及自己的底线,何妨当做参演了一出好戏?
风华虽有参演的自觉,可没有身为随从的自觉,虽然是比四爷落半步进了店门,却立刻就抛下了四爷,径自兴致勃勃地在店内转悠,不时地摸摸那些浸透了古韵华彩的古董,眼中充满掩饰不住的兴趣,这店布置得不错,一半真货一半假货,倒是能勾得住真正爱好的,以及一心想检漏的。
错耳之间,四爷和那伙计说了句什么,风华没有听清,却见那谄笑的伙计瞬间演了一出精彩的变脸——倏地,谄媚却虚假的笑容就变成了恭敬规矩的态度!!
那伙计在四爷耳边低头说了一句,“主子,此人……”
这句话压得极低,本来以他们的距离风华是不可能听到的,可他漏算了风华的变态之处,把他的试探防备接收得清清楚楚。
四爷朝风华瞟了一眼,见她看都没看自己这边,捧着一个三彩瓶摩挲不已,满脸欣喜,不易觉察地皱了皱眉,还是轻轻摇了一下头,“无事。”
风华暗自摇头,这四爷真够别扭的,连一声‘自己人’都不愿说,也罢,他不说破,自己也就装不知道好了,反而对自己有利。
风华跟在四爷身后跨进了后院,前面的店面看着规矩,后院却别有洞天,黛瓦白墙,映照着几杆翠绿的修竹,很有江南小桥流水的秀气韵致,屋舍也精精巧巧的,她饶有兴趣地看着那伙计恭敬地把四爷引入其中一个院子,然后在门口堵住她,笑得客气又戒备。
“这位小兄弟也累了,不如先下去休息片刻,等主子召唤时再来?”
风华停住脚步,抬头看了看他,撇撇嘴,忽然扬声道,“四爷,这位大哥让我下去休息,等你传唤时再来,您说我要不要听他的?”
那伙计不过是虚张声势,准备盘查盘查风华的身份罢了,哪知风华完全不惧,甚至直接越过他出声向四爷讨主意,胆量大极,清清楚楚地点出了他越过主子手安排主子手下的行为失当之处,不由得脸色大变,蓦然想到了主子爷对待那些敌人残酷严苛的手段……
屋里屋外都沉默了数秒,才听到四爷低沉刻板的声音,“你就在偏房老老实实呆着,不许去街上乱晃,别以为没看到那些刺客就以为他们不存在了,他们可不是吃素的。你也没必要听爷以外的人的命令。”
风华挑了挑眉,心想这四爷还有点人情味嘛,好歹还记挂她的安全,就是话说得够难听,这么嘀咕着,面上却露出璀璨至极的笑容,朝那阻拦她的伙计投去一个挑衅的眼神。
从救了四爷后,这一路两人形影不离,风华终于获得了一次独处的机会,可惜却出不了府,连曹颙和李卫都难以联系上,也不知那计划开展得如何了,真真是让人郁闷,所幸风华也不是那种放纵自己陷入不好情绪的人,想了片刻,一时也没有好主意,便放开了。
趁还有时间,风华挥手设了个结界,自己闪身进了洞府,一进去,就不由得张大了嘴巴,使劲揉了揉眼睛——
洞府变样了!!
确切地说,洞府升级了!!!
据说这样的宝贝升级都会有一番大动作,既然跟风华灵魂相连,总要露出一点端倪吧,可风华愣是没感觉到一点点,就这么平淡无波地翻天覆地了!!
如果说原来的洞府在风华眼里就是一处山清水秀、风景如画、适合隐居的所在,那么现在的洞府,方才有了一点神仙洞府应有的美不胜收。
远处的山还是那山,只是更远处多了几座峻峭峰岭,高耸入云,山顶云雾飘渺,七彩霞光若隐若现,晕染得半个天空都华彩夺目,且永不褪色。
尽管没有太阳的直接照射,洞府里蔚蓝的湖水也在一夜之间化作了流动的金水,不知从何处投射过来的金光,铺满了偌大的湖面,随波荡漾,灵气十足,简直耀花人眼。
变化最大的还是近处的风景,栽种了各种果树的树林生生向外围扩大的两里多,树上果实累累,粉红的水蜜桃新鲜水灵,深紫的葡萄圆大饱满,还有南方的芒果,椰子,北方的沉甸甸的,只压得各种果树都弯了腰,这片土地上还是空荡荡的,等待她的利用。
第二十七章 惊喜变化
风华的功法不是没有突破过,但洞府从来都没有变化,并不随着功法的提高而升级,于是风华压根就没有想过——不是洞府不会升级,而是她原先修炼的层次太低,还达不到解封洞府真貌的地步?!!
“哦,上帝,不,八仙啊,这只是你们老人家的度假别墅吧,至于这么夸张么??”
当风华注意到湖畔的小院时,备受冲击之下,不由得喃喃自语。
原先的土地面积仿佛没有扩大,然而在水潭四周以及向湖边延伸的溪流,已经隐在了一大片紫竹林里——万节紫竹平地而起,含烟一壑,紫雾茫茫,那幽幽宛若翡翠的水潭,袅袅的白烟染上了淡淡的紫气,一条碎玉铺就折射着温润光华的小道,从风华的脚下,曲曲折折蜿蜒伸入竹林,祥瑞隐隐。
风华提步走入竹林,只觉神清气爽,体内法力流转越发畅通无阻,眼看这竹林修茂深沉,没有边际,谁知走了不过三四十步,眼前便豁然开朗——现在已经不能称之为小院了,原先唐式的建筑化作了一座半隐半藏的微缩小巧宫殿,高挂“蓬莱居”的匾额——尼玛,这么华丽丽的宫殿居然只是神仙眼中的一小“居”,这要把地球上买座城堡沾沾自喜的富豪们置于何地啊啊啊???
占地不足五百平米的袖珍玲珑宫殿,无比奢华可爱,白玉围就的阶下栏杆,植下了满圃风华连名字都叫不上来的奇花异草,香冲天灵,碧沉沉琉璃垒成的丈高殿门,七彩缤纷琉璃瓦琢起的飞檐翘壁,门上镶的是婴孩拳头大的各色宝石,屋檐垂下的是颗颗晶莹圆润的水晶和珍珠穿好的帘子,宝阁上放的是艳红玛瑙瓶,雪白羊脂盘,屋角卧的是半人高宝蓝珊瑚盆景,床上围的是一寸千金的鲛绡纱……
总而言之,原先平平常常的美丽山水小院,仿佛一夜间得道成仙,褪去了俗世凡尘的那一点质朴,周身都蒙上了一层虚无缥缈的仙灵之气,充溢着仙府福地的浓郁瑞气,而那俗之又俗的种满了粮食蔬菜水果的土地,被挤兑得挪到了后山脚下,依然生长得生机勃勃,但围上了一大圈汉白玉栏杆,很显然是被可怜兮兮地放逐了!
看到无一物不价值连城无一物不是稀世珍宝的华美殿堂,再看看自己会移位的土地,风华第一反应就是去查看查看自个的宝库,她宝库里的东西不会长了脚都跑来这里了吧???
这样的念头一动,风华再也按捺不住,意念匆匆在其余七处浏览了一遍——
唔,仓库的大小是无限的,没啥变化;
书室仿佛增加了一个巨型书架,以及一书架书籍;
至于宝库,幸好幸好,没有一件宝贝不在原处;
药田,居然扩大了一倍,并且满满当当地种满了灵药,绝对是大惊喜;
炼丹房,没有扩大,也许是因为风华至今为止只炼过几次低级丹药的缘故?
迷你海,现在已经不迷你了,至少比得上中国第一大淡水湖的面积,风华决定找时间在这里盖一座海边度假别墅;
五行泉,都形成了面积约莫一百平米的圆形玉池,高出地面一米左右,四泉环绕着金泉,泉水无风自动,缓缓流转,无论寒热,那缭绕的灵雾已浓郁得快要化作液体了。
风华的心情虽以惊喜占据多数但依然非常复杂,她想来想去也不知道自己触动了什么,才导致洞府翻天覆地的变化,根据灵魂中传来的讯息,这种变化对她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毕竟洞府融合于她的灵魂中,洞府中充溢的灵气自然也在时时刻刻温养着风华的灵魂和肉体,一点一点地把她的肉体凡胎锻成神躯仙骨,哪怕风华从此不再修炼,她的修为仍然会慢慢增长,只不过速度比主动修炼慢一些罢了。
唉,原来这世上真有不劳而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是不是她人品真的好到爆棚啊?
风华待要再细细查看洞府,便听到门外有响动,心念一动,霎时出了洞府,却听到一道娇柔的声音恭敬地道,“小公子醒了么?掌柜有请。”
风华心知是四爷谈完公事找自己了,扬声道,“稍等。”
也不知那伙计是不是故意的,风华进门连口水都没喝他的,更别提送盆水让风华洗把脸去去灰尘了,好在风华有洞府,在洞府里洗了个痛快,当下挑了一身月白马褂,束了条天空蓝腰带,对着镜子拍了拍自己光溜溜的脑门,扣上宝蓝色小瓜皮帽,转眼就变成一名身量修长气质清傲的俊秀精致少年郎,她对着镜中和谐的形象满意地扯开嘴角一笑,打开了房门。
青衣小婢领着风华进了正厅,却见四爷稳若磐石地坐在首位,板着那张清冷俊脸,一名四十上下的胡子大汉斜斜坐在四爷右侧,眼若铜铃,鼻高嘴阔,彪悍魁梧,只是举止却与他威武的外表完全不搭——毕恭毕敬地垂着毛乎乎的硕大脑袋,屁股只颤颤巍巍地沾了椅子边,畏畏缩缩,小心翼翼。
四爷对这大汉的紧张视若无睹,直接看向拾缀得清清爽爽、正跨过门槛笑眯眯走进来的风华。
风华一进来便朝四爷行了大礼,进退间恭敬有加,含笑的精致小脸却是高高扬起,直视四爷的眼睛,完全不顾身边余人哽在咽喉不敢吐出的抽气声,声音清亮大方地道,“不知四爷召见,有何吩咐?”
——问自然是要问一声,可风华心里是有数的,这个时候找她来,绝对是要给她派任务了!
果然,四爷目光犀利宛若解剖刀,将风华上下一打量,满意地点点头。
“既来到了江宁,自然不能不见见曹大人,你给爷跑一趟,送封信给曹寅曹大人。”
哈?
风华眼也不眨一下,爽快地答应下来,“自然是没问题,风华一定将信亲手送到曹大人手里!”
她正愁怎么不着痕迹地见曹颙呢,现成的理由就找上门了!!!
虽然传闻中,四爷胤禛在二废太子之前是有名的孤臣,可风华当然不会认为这位书写历史新篇章的帝王没有培养自己的地下势力,空|岤未必无风,那风靡野史的“血滴子”,粘杆处,难道只是无风升起的三尺浪?
俗话说的好,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同理可证,夺嫡野心也不会是在一夕之间形成的,以风华这些天的冷眼观察,心中对四爷的看法也更加生动真实,四爷现在也许还没有推翻太子的野心,他一直在用贤王的标准要求自己,但很显然,他“不甘居于人下”的意识已然苏醒,或者说,野心已经种下,等待合适的机会生根发芽,而将来他既然能成为康熙朝惨烈无匹的九龙夺嫡最后的胜利者,就绝不仅仅是靠一点运气、或者“孤臣”的身份!
不过,风华还是无法相信,四爷居然和曹寅有关系,曹寅可是有名的纯臣,只忠于康熙,或许,这次送信之举,也并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
第二十八章 意外纠纷 (一)
曹颙的家在江宁很好找,江南富人本就性好奢华攀比,几乎成了惯例,曹寅就算刚开始能把持住自己,到后来为了融入这个圈子,也会不由自主地遵守这里的潜规则,于是织造府一年年地扩建,越来越秀丽精致,巧夺天工,堪称江南第一府了。
风华持有四爷的印鉴,虽不至于让曹家家主亲自相迎,但也得到了门人足够的恭敬,被曹寅手下的第一幕僚王翰迎了进去。
王翰是个四十多岁、书生模样的人,未闻声先见笑,短髯方巾,长相倒是和气亲切,标准的儒生打扮,见到个头只到自己胸口的风华,分明是个没长大的小孩,竟也没变色,单冲这份不露声色的涵养,也当得起曹寅身边第一师爷的身份,热情而又不显得谄媚,大大方方地、笑吟吟地冲风华作了一揖。
“不知贵客前来,有失远迎,还望见谅。”
风华自然也不会如同在四爷面前那样表现出一团孩子气,没得让人看轻,抱手回了一礼,内敛地一笑道,“哪里,倒是我来得唐突,还请曹大人与王师爷莫要见怪。”
王翰朗朗一笑,摸了摸短髯,看了看风华,颇有些意味深长地道,“如大人这样的贵客,我们虽有仰慕之心,无奈位卑言轻,不敢亵渎贵人风采。”
风华哈哈一笑,冲王翰眨了眨眼,一副我们心照不宣的哥俩好架势,“曹大人可是太客气了,若说卑言轻,怎么也轮不到深受皇上器重的曹大人啊!!”
两人边寒暄边进了曹寅的外书房,里头却没看到曹寅,风华感到十分奇怪,话说曹寅就算自矜身份,不亲自出门迎接她这个四爷的随从,而是派了他手下得力的助手,也还说得过去,但风华已然进了府,那就是代表了四爷的立场身份,断没有再把她扔在一边的道理,至少应该露面和风华直接交谈才对,可一直等到现在,曹寅是一丝影子都没见着,这是——故意怠慢四爷的随从,以显示自己的不党不群?
风华眸中闪过的一丝狐疑目光,落在王翰的眼里,他不由得尴尬地笑笑,大人把他派出来而不是亲自迎接,也是没有办法。想了一想,他还是诚恳地对风华道,“请风兄弟莫怪,曹大人他实在有要事未忙完……”
王翰还未说清楚,远处骤然传来一阵尖锐的女人哭闹,这声音是如此凄厉尖锐,只如万千钢针,直刺耳膜,乃至风华和王翰站在远离二门的外书房门口都听得清清楚楚,他二人不由得面面相觑。
到此,风华已决出不对,当下一声不吭,只是目光咄咄,已经不再掩饰自己的质疑,此情此景也容不得王翰遮掩了,他伸手擦了擦额上的汗,苦笑一声,叹了口气,“小公子莫怪,大人如今确实是有心无力,要说大人也实在命苦,虽造福一方百姓,忠心为皇上办事,奈何命里子嗣单薄,只有两子一女,大小姐已出嫁;大公子聪慧明理,才华过人,又谦虚礼下,却是大人和咱们这些门客的骄傲,只是前些日子受了惊吓,愁得我们大人日夜茶饭不思;小公子年纪幼小,深得大人宠爱,只是,只是,小公子昨日殇了!”
风华一愣,小公子?曹家那个幼年早夭的庶子,曹颙的弟弟?前段时间曹颙出事时不是还好好的?
二门里传来越来越尖锐的混乱声响,夹杂着女子不顾一切的怒骂叫嚷,恶狠狠的仿佛在诅咒什么,全然没有了一名女子应有的娇柔婉转,如同破碎尖锐寒彻心扉的冰渣,其中不时便有“曹颙”两字。
风华心中挂念,便向王翰道,“既如此,我更应该见见曹大人了,毕竟曹大人是中年丧子,悲恸难过也是一片慈父之心,只是为了曹家和江宁织造着想,我却少不得要请曹大人节哀,保重身体。曹大人是皇上信任之人,主一方政事,我等纵然是有事,断不会越过曹大人去办,既在江南地界,少不得还要请曹家出面。”
王翰想想也是,风华这般郑重其事,那位有名的铁面无私雍贝勒也不是什么八面玲珑的人物,既然找上门来了,想来是确有要事,大人本来只是让他迎接罢了,真有事他却是做不得主的。
“大人既然开口,王某自然不敢托大,也罢,我们可往那边走走,且看大人是否已经处理妥当吧!”
此时府内已经乱成一团,他们二人一路行来,一个阻拦的奴仆也没有遇见,竟畅通无阻地走到了二门门口,那喧哗吵闹哭嚷声越发尖锐刺耳。
“老爷,您可要为我做主啊,我可怜的珍儿,他才三岁,三岁啊,又聪明又可爱,平时也十分尊敬嫡母兄长,哪个杀千刀舍得对他下手,可不教我活了!!”
院子里只有四个人,一名扑倒在地的年轻女子抱着一具幼小的身体,正捶胸顿足地说着,眼泪儿一串一串,虽然狼狈,却遮不住那张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面庞,盈盈泪光的大眼睛,悲悲戚戚地望着场中唯一的中年健壮男子——曹寅,一手还死死扯着曹寅的衣角。
曹寅叹了口气,毕竟是自己的爱妾爱子,他一贯是疼爱有加的,他一直认为,这小儿子聪慧过人,将来好好培养,说不定能成为大儿子的臂膀,可谁知这次他只是出门一趟,回来便听闻丧子噩耗,骤然之间,他如何不心疼?宠妾小李氏口口声声说珍儿是被害死的,说得他也有些动摇,怀疑的目光,不由得看向满脸疲惫难过的妻子,以及站在走廊里自始至终漠然一张脸沉默不语的曹颙,他的大儿子。
然而刚一升起这样的念头,他又突然想起,这个孩子前段时间被掳,在外头吃了不少苦,刚刚才回家,瘦了小小年纪颌骨都越发分明了,心中顿时为这个时候还怀疑自己儿子感到一丝愧疚。
曹颙今非昔比,眼光也是由风华指点训练的,如何看不出父亲眼中的那一丝怀疑,以及随后浮现的愧疚?心中冷哼一声,心中只向着那个贱人,连这么破绽百出的话都信,果然是个见色忘形的家伙,他真的不该对‘得到这个男人的认可’还抱有幻想。
第二十九章 意外纠纷(二)
院子四周隐隐绰绰地围着一圈仆役,却没有一个人胆敢在这个时候靠近院子,连交头接耳都不敢,只是各自悄悄竖起耳朵,希冀收集点零碎的话语,事后好八卦一番。
“你起来吧,珍儿命薄,受不住这一番富贵也是有的,你是他的亲娘,如此哭哭啼啼,又让他怎生好好上路?”
曹寅慢慢对那哭得死去活来的小李氏道,虽然口气平淡,眼神中倒是透着三分怜惜。
只是他话音刚落,那小李氏却哭得越发凄惨,白生生的一张瓜子脸,泪水汪汪的楚楚眼眸,满是悲戚柔弱之态,看上去格外惹人怜惜,她一边呜呜咽咽地,却把一番话说得清清楚楚,“老爷一片怜惜之心,奴婢自是感恩,只是我可怜的儿死得好冤,明明前段时间还蹦蹦跳跳开开心心地喊我娘——我做娘的没有本事,也只能掉几滴泪送送他,呜呜……”
她句句都是悲恸之语,却又句句都暗有所指,每说一句,曹寅的眼神便更柔和痛惜一分,相对的,曹颙的脸色却更冷淡漠然一分,而曹妻李氏更暗淡灰心一分。
“姨娘如此说来,想是已有了证据,只不知姨娘认为到底是何人害了弟弟?”
一边冷眼旁观半天的曹颙,终于慢条斯理地开口。
他一说话,众人的目光便都集中在他散发着冰寒之气的精致小脸上,却发现他并无半点表情,仿佛搂在小李氏怀里了无气息的小人儿压根就是个陌生人一般,连一个眼神都吝于投注。
这种态度,落在曹寅眼中,自然不舒服起来,刚才对大儿子升起的一丝愧疚,又消失无踪了,反而被小妾撩起的怜惜之心越发浓重,心里的天枰此消彼伏,就要倾斜,眼见他就要冲曹颙发火。
一直站在廊下的李氏忽然咳嗽了几声,扶着柱子,拿手绢捂着胸口,隽秀苍白的面庞上笼起轻愁,哀哀地冲着曹颙开口道,“连生少说两句吧,你刚刚遭逢大难,好容易才把你救回来,身子骨还没调养起来,你是曹家的嫡子,如今又是唯一的儿子,再把自己折腾病了,你让娘还怎么活?又置你父亲的一番期望于何地?”
李氏这番话说得比小李氏更加高明,点明了以曹颙和她的身份,根本就不屑对曹珍出手,反倒是曹颙前段时间遇险,才大有可疑。
曹颙听了李氏的一番话,略有些诧异地侧头看了他母亲一眼,却看到母亲晶亮温柔的眸子,一怔,这样绵里藏针斗志昂扬的李氏,和他印象中软弱温柔只知哭泣的母亲有着很大的出入。
他却不知道,女人一旦下定决心为了子女,那是什么都能舍弃也什么都敢争取的。
李氏到底出身江南世家,正正经经的豪门嫡女千金,自幼就在后院的女人堆里成长起来的,不是不知道豪门内院女人间的龌龊事儿,她平日不屑与小李氏争宠,以前是性子懦,也瞧不上小李氏为争宠奴颜卑骨的轻狂样儿,她有她贵妇贵女的骄傲和尊严,丈夫靠不住,她还有聪明懂事的儿子,没必要把自己降低到尘埃里。
可直到她差点失去了儿子,她才真正明白,不是她不争,别人就会放过她,相反,她若再一味软弱可欺,等待她的,必然是母死子亡的命运!!
她是当今圣上指给曹寅的继夫人,名分上甚至不输原配,她的娘家背景雄厚,凭什么一个出身卑贱、心大得不知天高地厚的贱婢,就敢踩到她头上,甚至谋害她儿子?
李氏在失去儿子消息的日日夜夜中痛苦地煎熬着,终于在找回儿子的喜悦中完成了妻子向母亲角色的转换,她绝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她的儿子!!
如今曹家嫡系正经的主子爷只有他们夫妻父子母子三人,至于小李氏,纵然有曹寅盛宠,在礼教森严的江南,出身也摆不上台面,算不得曹家什么正经主子,曹家的老主母孙太君前些天被曹颙支到庙里祈福了,要不然有她给小李氏撑腰,曹家还不知道闹成什么样子。
没有孙老太君坐镇的曹家,看这小李氏还能翻出什么浪花!!
李氏的话曹寅没有多想,小李氏却听得面色微变,心念一转,就要张口继续哭诉,忽然听到一道清亮却不含感情的声音,淡淡地道,“敢问曹大人,学生无意间撞见了贵府家事,心中有所不解,不知可否问询于曹大人?”
曹寅一惊,猛然抬头,就看到自家能干的师爷王翰,满脸苦笑地陪着一名粉雕玉琢的清贵小公子,那小公子坦荡地扫视一遍内院,转望向曹寅,虽然含着礼貌的笑,话语也柔和,只是漫不经心地透出的那股旁若无人的气势,却让人不敢轻视。
李氏对于这位不速之客却没有什么想法,只是模糊地觉得对方漂亮得太过火了,她的儿子连生已经是难得的琉璃人儿,这位气质不俗的小公子,居然比连生还要漂亮三分,且比起连生眉宇间的优雅从容,仿佛会放光般耀眼精致,璀璨得让人几乎挪不开眼。
只有小李氏,脸上极快地闪过一丝愤恨,她原先打算一口咬死曹颙,借机将曹寅彻底笼络过来,好完成主子交给她的任务,儿子也算没有白死,结果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被这人一打岔,还不知道今日之事能有个什么了局,她隐隐地产生了一点不祥的预感,想要打破僵局,一时又没有好主意,急得紧抱着儿子的遗体,又是担忧又是焦急。
曹颙听到熟悉的声音,惊讶地抬头看过去,便看到某个信誓旦旦不来江宁的人,一脸虚伪疏离的笑容,刻意放出一身气势,迫得自己父亲居然像对待贵客似的神色凝重起来,他越发冷硬的心,居然感觉到了一丝暖意——也罢,有这家伙插手,自己的计划只怕会完成得更轻易了。
此人正是与王翰同行而来的风华,待看清了院中发生的一切,她便心中有数,打算不动声色地帮助自己朋友一把。
“风公子但说无妨。”曹寅抬了抬手,客气地道,先不说风华代表了谁的身份,单是他心里对风华的看重,也令他不会驳了她的话。
风华背负着双手,往院里走了两步,方停下,看了看曹寅,又看了看曹颙,含笑道,“就我所知,曹颙曹公子应该是曹家嫡子吧?素闻曹大人对曹公子极为看重,一向寄予厚望,曹公子也不负曹大人期望,小小年纪,就有神童美名,有如此佳儿,不坠曹家名头,曹大人纵然不说,学生也知道曹大人是欣慰的。”
曹寅听了这番话愣了一下,倒也不谦虚,点头道,“不错,下官有连生此子,曹家后继有人,下官自是欣喜的。”
小李氏闻言,咬着牙,柔美的面孔扭曲了一下,不过此时此刻几乎就没有人主意到她,只有视她为祸害儿子的凶手的李氏,捕捉到了小李氏一瞬间的不甘扭曲,眸子也暗沉了。
风华一笑,继续道,“曹公子确定乃下任曹家家主,又有一位任苏州织造、深受皇恩的舅父,自然是继承乃父乃舅之志,为皇上管理好江南这一片富庶水乡?”
这话问得极富深意,暗藏杀机,曹寅只是在后院事上糊涂些,大事上却是清楚分明,否则也不会在江宁织造上做了二十多年,最后还是在任上去世,深得康熙信任,当下一怔,忙道,“不敢,下官为皇上尽忠,是下官的本分,至于连生的将来,还要看他自己的本事,若有幸得皇上的青眼,自然是皇上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风华点点头,并没有继续纠缠这个话题,只轻声一笑道,“曹大人实在太谦虚了,既如此,却是曹二公子没福了,将来有个能干的兄长关照,富贵荣华,岂不唾手可及?”
这一番兜圈子,曹寅终于听出了其中深意,曹颙是不可能害曹珍的,他是板上钉钉地位毫不动摇的嫡子,未来的继承人,没理由亲手斩断一支在将来也许用得上的兄弟臂膀,自古嫡庶之争,那都是在条件差不多的兄弟间,放在差距如此巨大的曹家两兄弟间,根本就不可能发生!
那小李氏口口声声珍儿被害,又是什么意思?曹寅总觉得,风华的话里还隐藏着一层让人心惊肉跳的意思……
就在曹寅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时,曹颙适时站了出来,轻蔑地看了一眼面色惊慌扭曲的小李氏,走到曹寅面前,从怀里掏出一份册子,递给了曹寅,面无表情地道,“父亲所有的疑惑,也许这里有答案。”
第三十章 意外纠纷(三)
曹寅此话一出,那踢踹也是下了狠劲,小李氏捂着胸口,瘫软在地,连连咳嗽,只萎靡了一刹,又泪珠滚滚,娇声哭诉道,“老爷可真是冤枉奴婢了,那是奴婢的亲生儿子啊,那是奴婢身上掉下的骨肉,奴婢纵有千般不是,又怎么会害他?”
曹寅狠狠地瞪着她,怒气勃发,指着小李氏痛骂,“你是不会害你自己的儿子,他还是你的指望呢,是你图谋曹家的踏脚石,你怎么会害他?你只是要害连生,没想到害人不成反害己,竟害了你自己亲儿的性命!!你怎么还有脸哭诉,你没看到珍儿在看着你吗,珍儿就站在你背后,在等你这个亲娘呢!!”
小李氏原本还要狡辩,待听到曹寅的最后两句,便如坠入了冰窖当中,只觉浑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颈间仿佛被谁吹了一口寒气,森森地浸入她的四肢百骸,她阴差阳错失去儿子,痛悔至极,却还是压下了心头的惧怕后悔,想利用儿子的死,最后再搏一把,一来完成主子交代的任务,二来也满足自己的私心,反正她还年轻,还能生,而李氏早已失宠,一旦曹颙死了,以后的曹家还不是她的?
谁料被曹寅这么一说,戳破了她心底的恐惧害怕,一时间,仿佛真看到了儿子曹珍站在自己面前,像往常一样穿着一身大红的小袍褂,胖嘟嘟的,甜甜地叫她“姨娘”……
“不,珍儿不是我害死的,珍儿不是我害死的,别找我,别找我——”
小李氏猛然凄厉地大叫,双眼失焦地盯着某处,双手胡乱挥舞,嘶哑地吼叫,仿佛要赶走什么,转眼看到曹颙独自站在廊下,纤长挺秀,风骨优雅,那是她的儿子曹珍远远比不上的世家风蕴,传自李氏的玉雪精致的面孔上,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漠然,黑漆漆的眼睛,压根就没有看匍匐在他脚下狼狈不堪的自己,那样自然而然中透出的轻视,直将她钉在了耻辱架上,她脑中最后的那根弦,“嘭”一声断了!
她突然站起身,清秀柔美的面孔已经扭曲狰狞得如同鬼脸,张牙舞爪地朝曹颙扑了过去,恶狠狠地叫道,“你怎么还没死?你去死,去死,你死了,曹家就是珍儿的了,是珍儿的……”
“住手——”曹寅和李氏同时大喝!!
在场那么多人,自然不会让小李氏真的伤到曹颙,风华迅速弹出一枚从袖口摘下的金属纽扣,直击小李氏的腿弯,曹寅现在就只有曹颙一个儿子了,怎会让他落入危险?上前一脚踢向小李氏,两种力道同时到来,发生碰撞,顿时扭曲了原先的走向——
“咔嚓”——
小李氏腿断了!
她惨叫一声扑倒在地,当场便痛晕了过去。
曹颙闭了闭眼,想松一口气,可不知为何,心底又泛起浓浓的悲哀。
曹寅环顾四周,只觉心底一片萧索寒冷,倒卧地上惨不忍睹的小李氏,王翰臂弯里已经永远沉睡的小儿子,神情冷漠疏离的大儿子,疲惫憔悴的妻子,他的家啊,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六尺汉子,红了眼眶,颓然地咬牙道,“——罢了,珍儿年幼夭折,不好大肆操办,如今正好沾了他亲娘的光,就……把他们母子收在一个棺木里吧。”
王翰听到曹寅的话,猛然抬头看了曹寅一眼,又马上垂了下来,噤若寒蝉。
风华倒是对曹寅的处置没什么意外,只是对曹寅这个人,却有了更直观的认知,这小李氏,现在只是昏了过去?br /
清穿之惟有清风第7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去,可曹寅的意思分明是不让他活了,当断则断,虽狠了些,然处在他的位置上,却很有必要。
这样的人,为人处世小事上也许有瑕疵,大节上却是绝不糊涂的。
有他掌舵,在曹颙没有成年之前,曹家定然还是安全的,至于将来,她要影响的是曹颙,跟曹寅可没有关系。
曹颙递给他父亲的,是一叠小李氏作恶的证据,里面不止有小李氏三番四次下手暗害曹颙的罪证,还有小李氏教导自己儿子仇视长兄的言行,除此之外,里面还清清楚楚地写明了小李氏的出身——她是孙老太君离宫前,太子外家暗使手段送到孙老太君身边的,名义上,却是以孙老太君远方侄女的身份。
曹寅看到了这里,什么都明白了——他一心追随康熙,立志做一名纯臣,也以为自己早已远离了京城那趟是非,却没想到,早在那么久远的时候,那些阿哥就已经把手伸到了他身边,而他不但毫无觉察,还宠爱了那贱婢多年,若不是他牢牢记住康熙的吩咐,从不把公事带回家中,也不和任何家人谈论,岂非早就被那些阿哥算计得尸骨无存?!
曹寅花了好长时间才平复了激荡的心情,这一天,他连闻噩耗,受到的打击太多了,对长子能拿出这般细致的情报,都懒得去询问了,打叠起精神,把注意力转向了风华,毕竟,以此人所代表的身份,这才是他要集中精神应对的。
确实,以曹颙的年龄,纵然再聪明十倍,也不可能挖掘到那么深那么细致的情报,可他背后有一个密切关注曹家的李煦。
论起康熙的宠重,李煦绝对不亚于曹寅,而他为人却远比曹寅世故玲珑,在苏州经营的人脉远非曹寅可比,曹寅乃皇子伴读出身,才能是有的,却不谙官场规则,或者说,是不屑于周旋与众人当中,一心只有康熙,一味老老实实地办理康熙交给他的明里暗里的事情,其余一概莫理一概莫问,这般态度,落在康熙眼中,自然更加看重,但相对的,与皇子宗亲以及朝廷官员的距离就远了。
李煦不同,李煦政治触觉敏锐,处事周到圆滑,人脉极广,他虽然并不是那种汲汲营营之徒,对权势没有太大的野心,也只忠心于康熙,但毕竟受时代眼界局限,对“拥立之功”有莫大的向往,因此对于阿哥们递出的橄榄枝百般苦恼,难以抉择,而曹家作为他最能得力的姻亲,却因为曹寅的孤,没有发挥最大的作用。
一方面出于对妹妹外甥的维护,一方面也是出于自己私心的考虑,都决定了李煦不能不全力关注曹家的动态。
就像上次,曹颙被绑架,最先得知的不是曹家,而是他李煦,经过这件事后,李煦下了一个决心,那就是撇开曹寅,尽快扶持自己的外甥成为曹家新任家主,到时候李家与曹家联合,整个江南经济就掌握在两家势力之下,只怕那些阿哥们才不敢再轻易打他们两家的主意。
所有这些,李煦并不隐瞒自己的外甥,曹颙也不是蠢人,经过一番磨难,早已脱去了孩童稚气,又有与风华李卫的合作,心境何止成熟十倍?
他下定决心要除了小李氏这个搅得他曹家鸡犬不宁的祸根,便雷厉风行,纵然曹寅今日没有做出这番决定,他也定会逼得他父亲不得不做!!
第三十一章 开诚布公
风华与曹颙交换了一个极默契的眼色后,曹颙便自然地显出两分激动一分腼腆一分内敛的笑意,在曹家刚刚经历了一场悲剧震荡的时候,不过分热情得打破他好不容易弄出的和谐局面,又恰到好处地表达了他此刻欢喜的心情,转头对曹寅道,“父亲,这位就是儿子的救命恩人风华,前次儿子落入歹人之手,若不是恩人施以援手,儿子只怕……只怕已经葬身鱼腹!!”
曹寅本就子嗣单薄,又刚经受丧子的打击,对仅剩的嫡长子更是心存歉疚,如此复杂的心情交织下,不免产生了一种患得患失的心态,他本不是心思诡谲之人,在心计青出于蓝的曹颙不动声色的引导中,未来居然变成了罕见的子控,此是后话。
此时,曹寅一听风华居然就是当时仗义救下嫡长子的恩人,这可比‘四爷门人’的身份更有分量,原本的那一丝疏离客气一下子便飞到了爪哇国,打心里是感激涕零,恨不得给风华供上一炷香,这可是保住他曹家一线血脉的大恩人,年纪再小也是大恩人呐!!
“原来是风公子救了小儿,如此大恩大德,真让下官不知说什么才好。”
曹寅是真不知道说什么了,本来就不善言辞,一激动口舌就更笨,皇子伴读出身的他肚里文墨是不少,可那些华丽丽的感恩戴德的话却一个字都想不起来,激动得都涨红了额头上的青筋,仍是憋不出啥好听话。
风华见状,心知机会不容错过,目光一闪,展开灿烂的笑容道,“曹大人这么说,可教晚辈坐立不安了,当日晚辈本是随着四爷南下,四爷临时有事改了道,这才无意间救了连生,却是连生吉人自有天相才对,送连生回来的一路上,晚辈与连生颇说得来,曹大人如此客气,实在教晚辈诚惶诚恐。”
她乖觉地把生疏的自称换成了亲亲热热的“晚辈”。
曹颙闻言,侧目意味深长地盯了风华一眼,也不拆穿,风华恍若未觉,依然笑容灿烂地对着曹寅。
曹寅仿佛才想起风华的另一重身份似的,点了点头,略略平复下心情,深叹口气道,“也是遇到了四爷和风公子,四爷却是嫉恶如仇,眼里揉不得沙子的,若是其他……”他差点说漏了嘴,忙咳嗽一声,“咳,总之四爷和风公子救了小儿,风公子方才又点醒了下官,如此大恩,下官必铭记在心。”
坐在下首的王翰神情几番变幻,张了张嘴,似乎想阻止曹寅这么说,最终还是没有开口,只是紧皱着眉,苦苦思索着什么。
风华见好就收——如此点到为止也就够了,曹寅能做江宁织造这么多年,心里的弯弯绕也不是就完全没有,他能做下如此承诺,亦是极限了。
当下浅笑着站起来,从怀里拿出四爷的手书,递给曹寅,“晚辈此次来,却是奉四爷之命,将此手书送到曹大人手上,请曹大人过目。”
若说刚才的交谈主要倾向于私人联络感情,那么现在就是公事公办了,曹寅也明白,严肃地接过了手书打开,越往下看脸色越是难看,惊得不由地向风华确认,“四爷所言属实?”
他这番询问却是失礼了,质疑谁也不能质疑自己的主子啊,若听在旁人耳里,只怕顷刻就能招来灭顶之灾,好在在场的或是他的心腹,或是与他利益相关的儿子,而风华,则对这些小节不在意,当下认真地点了点头,四爷遇刺这还是她亲身经历的,她花了不少灵丹妙药才救回了这位未来的真龙天子的命,到底如何凶险,没有谁比她更清楚的了。
“这,这,这,”曹寅脸色变幻,最终定格在铁青上,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先是内宅间谍,如今竟公然在江南刺杀奉旨巡视的钦差皇子,这简直是要置我江南官员和百姓于死地啊!!若四阿哥真有个……曹寅有何面目去见皇上?”
“曹大人莫要紧张,”风华劝道,“为今之计,还是尽早彻查才是,曹大人务必要心中有数,这样不管最终查到什么,交由皇上定夺便是,曹大人顶多一个失察的罪名,可若曹大人按兵不动,那就是曹大人办事不力,不顾皇子生死,只怕最后不管什么罪名都要落在曹大人身上。”
“这……”曹寅攥着手书,拧紧了浓眉,有些迟疑地看了一眼王翰。
那一直透明状的王翰也是有谋之人,自然明白其中轻重,脸色早变了,向曹寅道,“风公子所言甚是,此时不宜久拖,大人还是要尽早拿定主意才是。”
风华所说的后果绝对有可能发生,弃卒保帅或者嫁祸于人,这在官场也是屡见不鲜,如此却将曹寅的退路堵死了,曹寅如今是不动也得动了,只要他动起来,江南的动态便都逃不出康熙的法眼,而这,都在不打算告御状的四爷意料之中。
“风公子所言甚是,请风公子转告四贝勒,四贝勒在江南出事,这便是我江南官员的责任,于公于私,下官都会追查到底!请四贝勒放心。下官还担心,四贝勒既在江宁,那住所,伺候的人……”
风华笑着拱了拱手,“曹大人无需惦念,这些琐事,四爷自有安排,学生定将曹大人的话带到。现在时辰已经不早了,曹大人若没有别的吩咐,学生便告辞了。”
曹寅还未开口挽留,一直倾听着两人交谈的曹颙便站了起来,“父亲,就由儿子送送风公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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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精美的花园时,曹颙屏退了左右,拉着风华放慢了脚步,他有一肚子疑问,不吐不快,风华见状,悄悄地在两人周围布了一层隔绝声音的结界,所谓隔墙有耳,她可不信任织造府的管束力。
“你搞什么鬼?好好的,你什么时候成了那位四贝勒的心腹随从了?这种身份,别人也许觉得荣耀,至于你,没觉得碍手碍脚就不错了,怎么没一走了之?你就甘心?”
鄙视地斜了风华一眼,曹颙百思不得其解,话说的也分外刻薄——要说毒舌,曹颙还真不输风华什么,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风华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道,“得了,阴差阳错懂不懂?我还没闹明白呢,身份就变了几番了,门客,恩人,小厮,嘿,一次比一次低,可在人家心里,这还是对我好呢,一走了之有什么用?你不是不知道什么叫皇权,以他的小心眼,我还不想被天涯海角地追杀!!”
——她更不想尝试啥叫‘血滴子’的威力,这句话风华只放在心里反复播放了三遍,她对那飞旋着收割人头宛若切菜似的恐怖武器实在是感兴趣,可前提是不要对着她的大好头颅实验锋利度。
曹颙很想学风华翻个白眼,最后因为这个动作不够优雅作罢,只努力摆出更鄙视的神态,“既然那么怕他,那还把他扯进来做什么?我们认识时,可不知道你是谁谁谁的小厮!而且你都找到这么彪悍的靠山了,那咱们的蓬莱山庄……”
“停,”风华摆了摆手,“为什么把他扯进来,我现在也不好跟你说明白,只是帮你结一个善缘,虽说你们曹家有自己的立场,可那不代表你的立场,你,”风华似笑非笑地瞟了一眼曹颙,目光中透着嘲讽和了然,“你有你的‘雄心壮志’,你有你想走的路,你家那看似坚不可摧实则脆弱得要命的立场怕是罩不住,莫如一开始就站定别摇摆,你要记住,蹦跶得越欢的人,往往都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咱们仨就差没结拜了,我还能害你不成?”
风华的话犀利而咄咄逼人,很符合她平时的作风,而这番话,也可以说是他们之间就各自的政治立场试探至今的第一次正式交流,无疑,风华是坦诚而真诚的,曹颙听了,久久不语,他再天资聪颖,前提也只是个孩子,还不到智多近妖的地步,面对生死攸关的抉择,不免彷徨迟疑。
风华瞅准他的脸色,便明白了他此刻的心情,噗嗤一笑,挑了挑眉,伸手轻佻地拍了拍他雪团似的小腮帮子,“我又不是让你现在就下定决心,愁什么?只是给你的人生多增添一条可选择的路罢了,至于走不走,全在于你,我才懒得管,你不会以为我是在帮那位拉拢人吧?”
这人,话说真不负责任啊!!
被风华一打岔,曹颙也回了神,恼怒地瞪了风华一眼,盯着对方看起来比自己更软乎更粉嫩的脸颊,手痒痒地,瞅准机会就要掐上去,风华早看出了他的意图,哈哈一笑,脚步一错,眨眼已在十步开外,只让人看到翩翩潇洒的纤长背影,而声音清亮,亦落入曹颙的耳中。
“至于蓬莱山庄,是我们三个人的,可不是某个权贵的敛财工具,就算有一天情非得已要放手,那也得我们三个人都点头才行!”
第三十二章 升级真因
风华带回了曹寅的亲笔书信,不知道写了什么,让四爷“龙”心大悦,对风华更加和颜悦色,其实风华私心里更希望他对自己跟平时差不离就行了,冰山突然变成亚热带,这是多么惊悚让人难以接受啊!!
现在风华勉强可算是四爷的心腹,恐怕也是年龄最小的那枚,这不,风华一个人进入了传说中的圣地——书房,面对面地向四爷交代这趟活的方方面面。
“你是说,那个小李氏是j细?”四爷皱紧了眉头,中指下意识地在桌上轻敲,这是家丑,曹寅当然不可能在信中说明。
风华勾了勾唇角,“这没什么不可理解的,只是此事当真胆大妄为,最终达到目的还罢了,若被曹寅中途觉察,就如同现在,倒是让渔翁得利。”
这渔翁,自然是四爷。
这种结果,让四爷也微微翘了翘嘴角,赞赏地看了风华一眼,“你这小家伙,没白负这一身狂傲劲头,还有点本事。”
风华撇撇嘴,什么叫有点本事?夸人也别这么吝啬好不好?
四爷对风华不恭敬的小动作早就免疫了,眼不见为净,思考了片刻,下定了决心,“收拾一下,我们即刻离开江宁。”
风华也没有问他为什么突然做下这种决定,这不是以她现在的身份能问的,她虽然偶尔对四爷的态度很随意,但那毕竟是一种试探,试探四爷的底线,可还没有傻缺到真把四爷当平等的人去对待。
刚踏进房门,风华只觉心口一阵剧痛,瞬间失去意识,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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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爷刚联络上提前赶来江宁等他的苏培盛等人,就从苏培盛那里得到康熙的旨意,要他立刻回京,四爷原先还满心憋屈,觉得这一趟南下什么收获都没有,反而差点丧了命,这么灰溜溜地回京,他实在是不情不愿,心中正踌躇不定,谁想风华能干,只一趟,就带来了曹寅暗示善意的书信,心头大悦,只觉这简直是意外的惊喜!
当下也不觉得就这么回京难看了,为了避嫌,他还是要尽快离开江宁才对,万一让康熙觉得他手伸得太长,滞留江南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那他可冤得没地方诉了!
待众人都收拾得差不多了,还不见风华的身影,四爷感到奇怪,正要派人去叫,忽然在风华院里伺候的小婢神色仓皇地匆匆跑了过来,“主子,不好了,风公子晕倒了。”
“什么?”
四爷脸色难看极了,心中迅速阴谋论了——不会是风华出门被人算计了吧?
这么一想,他不淡定了。
四爷大步来到风华的院里,跟在他身后的苏培盛不得不小跑着才能跟上他的步伐。
一看到四爷靠近,那守在屋里的下人忙避到一边,四爷走近床铺,只见风华小脸苍白得近乎透明,紧闭双眼,连嘴唇都失去了血色,脆弱得仿佛不堪一击,而就在几个时辰前,这个孩子还双眸熠熠放光,毫不怯场地和他侃侃而谈。
当她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躺着的时候,收敛了一身张扬肆意的光芒,四爷才突然惊觉,这还是个孩子,一个小小的,纤细的,娇弱的孩子,不论她多么聪明干练得超过很多成年人,她都只是个孩子。
“大夫呢?”四爷沉声问,忍不住伸手触了触那纤长的睫毛,又仿佛被刺了一下似的,迅速收了回来。
“回主子的话,掌柜已经派人去请江宁最有名的大夫了。”苏培盛小心翼翼地道,悄悄抬起头看了一眼四爷,正好看到四爷收手的动作,心头一跳,忙又垂下了目光。
四爷不再开口,沉沉地坐在床头,脸上的表情几乎能刮出冰渣来,他不动,别人更不敢动了。
年迈的大夫很快被衣冠不整地拽了来,话说他正要脱衣服睡觉啊,就被人莫名其妙地打劫过来,还来不及表达自己的愤慨,就被屋中人的表情吓了一跳,他也是人老成精的,当下老老实实地向四爷行了一礼,战战兢兢地抬手摸风华的脉搏。
“咦?”老大夫神情一动,又细细摸索一遍,脸上疑惑的表情越盛。
“他身体如何?”四爷捕捉到老大夫的疑惑,半眯凤眼,沉声问道。
老大夫捋了捋山羊胡子,眉头都打结了,“老朽生平医人无数,却从未看过这等奇怪的脉,阴阳不明,脉浅近无,细细探究,却又并无不妥之处。”
四爷脸更黑了,这等语焉不明的话,叫他怎么理解?
老大夫还要再说,突然发现手下平静的经脉仿佛受到了什么极大的刺激,快速地收缩膨胀,碰撞,交融,纠缠,极尽诡异,心头不由得咯噔一下,他多年从医,也救治过一些江湖中人,隐约觉得此刻手指下的脉相就如同传闻中的走火入魔!
“啊——”他立刻把这种情况说了出来,“这位小哥是练武之人吧?这脉相仿佛是走火入魔。”
四爷一愣,他是不知道风华会武,不过想到风华敢只身上路游历天下,想来也是有所依凭的,只是好好的,怎么会走火入魔?
在场的,比如掌柜就是武艺高强之人,四爷一个眼色,他便乖乖地上前去查看,待摸清风华的脉相,他心中暗暗震惊,经脉如此凌乱,真气冲突如此霸道,竟还没有爆体而亡??
两人磨磨蹭蹭的行为在四爷眼中就是问题严重的意思,他也说不清那堵在胸口的闷气是怎么回事,猛然站了起来,“替他收拾好,我们马上回京。”
“不可——”
“不可。”
老大夫和掌柜的异口同声地反驳,四爷一个利眼甩下来,掌柜的这才发现自己逾矩了,立马缩着脖子不敢说了,老大夫倒是顶着压力,硬着头皮开口。
“这位小哥情况复杂,全身经脉都似乎要爆裂一般,这种时候,恐怕不易移动,若一个不慎,恐怕轻则瘫痪,重则丧命。”
此言一出,屋里一片寂静。
苏培盛简直不敢去看四爷此刻的表情,他哭丧着脸,只希望主子千万别暴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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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外面为了风华一片忙乱时,风华本身的意识早已进入了洞府,盘膝坐在蓬莱居前得玉石台阶上,额上汗涔涔的,忍耐着全身骨骼重组、五脏移位的剧痛——洞府再次升级,修为猛然大涨,风华肉体凡胎,一点点地淬炼的速度,完全赶不上修为上涨的速度,此刻她只觉自己就是八卦炉中的孙悟空,铁炉里烧红的铁块,外面看不出什么,内里却是四面八方都布满了凶猛的三味真火(也是因为如此,老大夫才没有从脉相上发现风华的真实性别),撑过去,便能结成半仙之体,撑不过,只怕这一世轮回就到此为止了!
也是到现在,空间再次升级,突破了八仙设下的屏障,终于彻底和风华的灵魂融合成了一体,风华才真正明白,为什么空间会莫名其妙地升级——
功德!
八仙洞府到底是神仙的宝贝,修仙方式和玄幻的修真不同,除了主人本身的努力修炼外,还有一种提高自身修为的捷径——结善缘,积功德!
之前虽说洞府与风华早已融为一体,但风华修为不够,于是很多更高深一级的秘密便无从得知,直到风华救了未来的真龙天子!
便是救一个普通人,积累的功德就不可小觑,何况是救了能影响天下苍生的未来天子,风华的功德值瞬间破表,空间也因此达到了升级的条件,危险也随之来临!
风华一直对自己拥有的空间宝贝认知不够,她从未想过,修仙,到底修个什么结果,只当是拥有一样保命的手段,所以修炼上完全是按照她自己制定的计划,按部就班地进行,她自以为已经很努力了,却不知道,她这样修炼的方式,对于八仙洞府而言,简直是不可饶恕的散漫!!
这一次空间突然爆发升级,虽然是因为条件达到了,但作为和风华灵魂绑定的宝贝,多少会让风华有预感才对,而这般毫无预兆地升级,强迫性逼得风华闭关修炼,差点就让风华回炉重造,也不得不说是一次无意间的惩戒,惩戒风华的无作为!
第三十三章 顺水推舟
造化开启,神通显现。
当风华睁开双眼后,视野中的天地,混沌两仪,分外清明。
她成功了,撑过了如坠地狱般的淬锻过程,她脱胎换骨,拥有了半仙之体!!
神仙是什么,风华不知道,半仙是什么,风华知道,就是现在的她。她没有一步登天,因为她放不开凡人的七情六欲,然而半仙也是仙,虽不得飞升而去,但寿命延长,这是最基本的福利,至于飞天遁地,翻云覆雨之类的神通,是夸张了些,但改形换影,来去如风,却是轻而易举。
风华不知道这个世上有没有别的修道之人,如果没有,那她在世间再无敌手。
“哈哈哈哈……”
笑声从风华的口中溢出,难以停歇。
就这样获得了无数凡人梦寐以求的一切,可风华却觉得无比的虚幻,就这样无端端地种了亿万级大奖,却不知道怎么去挥霍,真是可笑——她再也不可能以人的身份行事,却也无法用“仙”的高高在上淡漠无情的眼光看人,到底该如何抉择?
“痴儿,本就肆意妄为之人,何故自套枷锁?是仙,是凡,惟心而已!!”
当头一道仿佛由数道声音汇聚的威严呼喝,在整个洞府内绵绵回荡,瞬间震醒了差点陷入心魔中的风华!!
好险,好险!!
刚提高的修为根基不稳,她却强求答案,差点把自己好不容易挣回来的命又搭了进去,多亏八仙留下保护洞府的一缕意念,在紧急之时保护了她!
风华深吸一口气,恭敬地伏地长跪,这一拜,便是认下了八仙为师,也真正认可了自己的新身份!
八仙说的对,她本就不是循规蹈矩之人,强求自己分清仙凡,遵循天道,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一切遵从本心就是。
风华当即跌坐原地,沉入冥思当中,时间在打坐中并没有任何意义,当她再次睁开眼睛后,修为已经稳固,她彻底静下心后,才有空打量又有了大变化的洞府。
随着她修为的稳固,原本已经大变样的洞府再次发生了变化,那才变化没多久的美轮美奂的袖珍宫殿,在她闭眼冥想时,似乎被一只大手生生地揉成一团,在一阵柔和的光芒中,又一点点地化作了一座典雅奢华的现代风格别墅——和风华现代居住的‘家’一模一样,掩映在充满仙灵之气的紫竹林里,居然分外和谐。
此时风华已经知道,洞府为什么变化——随着她的修为的提高和稳固,洞府已然能够根据她的意念随意变化,并且身处其间,可以对外界产生轻微的感知。
就比如此刻,风华只是稍稍放出了少许精神力,便“看”到、“听”到外界发生的一点一滴,比如“看”到四爷紧绷的冷峻面庞,以及那意外泄漏的关心与紧张;“看”到四爷在滞留江宁等她清醒与立刻听从康熙旨意离开江宁之间左右为难,最后在手下苦口婆心的劝说下,不得不把她留在江宁,独自回京;“听”到一路以来都寡言罕语的四爷絮絮叨叨地叮嘱江宁的部下好好照顾她,待她可以移动就送她上京,“听”到他一句话反复说了五六遍,那叫一个细致,说得听话之人都满脑袋黑线了,跟他在她面前的严厉苛刻言简意赅风格完全不搭边啊啊啊……
风华在心里噗笑,原来这人的良心也不像他的脾性那么坏么,对于他认可的人,居然是这种表里不一的态度,真真是有趣!!
只是,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她这么想着的时候,那一直以来看似热情骄傲实则冰冷疏离的猫儿眼中,正流露出丝丝的暖意。
风华有意拖延时间,直到她推算四爷一行已经出了江南地界,就算她现在能活蹦乱跳了也追不上后,她才从洞府里出来了。
四爷的话,目前也不是那么好使,至少那个曾经为难过风华的伙计,就把四爷临走的叮嘱当成了耳旁风,趁掌柜的给四爷送行不在江宁的空挡,言辞咄咄地要把正好醒来的风华赶出去——风华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得罪了这个人,他们见面没两面好不好?为啥这家伙胆大到为了驱逐她不惜拿四爷做幌子捏造谎言?
“你是说,四爷临走时吩咐,放我自由身,因为我体弱多病?”
风华放下正喝着的一碗稠稠的白粥,盯着眼前满脸警惕、神态很不耐烦的年轻伙计,慢吞吞地问道。
“当然,你以为你是谁?主子身边怎么可能留你这种来历不明、体弱多病的人贴身伺候?主子那么完美的人,身边的人当然也要厉害,你以为给主子做过一点小事就可以平步青云?!!别跟我废话这么多,你现在既然醒了,就马上走吧,我们也要搬走了,你以后再外面最好提都不要提这里,否则,哼……”
风华很囧,真的,世上怎么有这么傻b的人?话说你我要都是女人,还能说你是喜欢上主子所以吃飞醋了,女人的醋意可以让女人做出常人难以想象的疯狂事,可问题是我现在是男的,你也是男的,你这一副尖酸嫉妒吃不到葡萄的刻薄样到底是为嘛啊??
想是这么想,不过以风华现在的心境,还真不打算和这种混人计较,况且她原本就打算找机会离开啊,这不,连借口都不用找了!!
她欣然地顺水推舟,当然表面上要很郁愤很受辱,苍白的小脸铁青一片,气得浑身发抖,“闭嘴,我风华顶天立地男子汉,岂是那等攀权附势之辈?当初风华是敬重四爷,才决心追随四爷,可四爷既然看不上风华,风华自会离去,何必派你这奴才如此羞辱?欺人太甚!!欺人太甚!!!”
风华很华丽地大声怒吼一通,甩袖便冲了出去,果然瞥到院里隐蔽的角落藏着人,想必自己这番话也落入了对方耳中,她才不相信以多疑闻名的四爷,会不在她这院子另放人,很好,这就解释了她突然离去的理由,四爷就是要怪罪,也只能怪罪他自己不会调/教手下了!
以风华现在的修为,只要她想走,谁能拦得住?何况整个暗部其余人等在那伙计的吩咐下,也都装作看不见听不见,让风华轻松地就此脱身,坠入茫茫人海,却不知等待他们的却是四爷的雷霆震怒,江宁暗部,除掌柜一人,全部处死,以言语激怒风华的伙计,更是被酷刑致死,自此后,四爷也吸取了教训,在暗中势力的培养上更加严谨周密,再不曾发生过类似的脱离自己掌控的事情,此是后话。
第三十四章 时光如水
康熙四十年正月,天气乍暖还寒,刚过了一场小雪,天才放晴,毛裘暂时还离不了身。
京城东城区王府大街,宽敞平坦的青石街道,两边的房舍都是规制建筑,统一的红墙黛瓦,朱门石狮,看上去分外庄重气派。只是,往日里静得压抑威严的环境,如今却像煮沸了的油锅一般,喧嚣而嘈杂。
这里的人家全部都是皇室宗亲,且当红显贵,极有影响力,而正月里又是人情往来最频繁的日子,因此整条街每天上午都是车水马龙,纵然众人都是世家调/教出来只分寸晓进退的,这你一言我一语,也足以人声鼎沸,若非下午拜访人家不恭,只怕一整天都没有安静的时候。
在众多被车马包围得热热闹闹的府邸中,唯有一道朱漆府门严严地紧闭着,门庭冷落,显得与众不同,格外惹人注意,纵然偶有拜访之人,见那架势,也多是悄悄递上拜帖,悄悄地奉上年礼,然后悄悄地转了回去。
这番悄悄来悄悄去的行为,显然落入了旁人的眼中,引起他人的谈兴。
那些等待大人物召见的人,闲得无聊,也就磕磕牙,相互唠唠,不免说到了这户奇怪的府邸,那些刚从外地升上来的,第一次有资格来这条街上送礼的,有那不晓事的人,便鲁鲁莽莽地打听起了府邸主人,旁边人便如受到惊吓般地捂住对方的嘴,大大地惊诧夸张一番。
“没张眼睛啊?看看,看看,四贝勒府,这么大牌匾哪,四贝勒府,咱大清有几个四贝勒啊??”吐沫横飞,指手画脚好一番比划,那鄙视的眼神都把人看成外太空来的土包子了!!
“妈呀,是那位……冷面阿哥……”这位是一时没顶住,吓得从马车上摔下来的。
“可不是,四贝勒,冷面阿哥唉,谁敢在他府门前放肆!”某个常年在京城讨生活的感叹道,回想起那张面对官员常年无表情的冷脸,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别,别说了,那……那……回来了……”这是发现正主、心虚到极致的畏惧声音。
胡同口响起一阵“嗒嗒”的马蹄声,转瞬就来到了众人跟前,那高踞马上的刚毅身姿,很容易吸引一帮堵在他家门口胡同里的人的注意力——
那刚过来的一行人,领头的可不就是四阿哥胤禛以及十三阿哥胤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四爷胤禛就极不喜欢坐马车出门,于是改骑马,轻骑单身,哪怕是隆冬腊月也从来不变,这不大不小的事,倒引起康熙某次关切的询问,胤禛最终以“锻炼骑术及吃苦耐劳精神”为理由,保留住了这一新习惯。
三年的历练,昔日的年轻气盛早已消磨在复杂诡谲的争斗中,四爷胤禛凭着自己摸索出的“孤”、“直”、“严”、“淡”等为人处事的要领,渐渐在朝堂中扎下了根基,在朝政上站稳了脚跟,如今越发沉稳内敛,气度从容,清俊的面庞,不再似三年前那么冷锐,淡然平和了许多,时不时透出的凌厉锋芒早已不复踪迹,宛若光芒四射的宝刀归入了柔韧低调的鞘中,再也察觉不到一丝情绪波动,更显得成熟雍容,威严日盛,令人不敢直视。
胤禛淡漠地扫了一眼战战兢兢、鸦雀无声等他过去的各路车马,抖了抖自己的黑裘大氅,没有任何表情地,目不斜视地穿过人群,进了自家府邸。
倒是十三阿哥胤祥,十分活泼,摸着下巴,眯着细长漆黑的凤眼,露出淘气的坏笑,点着各马车上的家徽,一路叫破众马车主人的姓名,只把人惊得冷汗涔涔,尴尬不已,他却笑嘻嘻地跟在胤禛后进了四贝勒府,没心没肺得简直让人恨不得罩他麻袋!
“嘿嘿,四哥,你没看到那些人的脸色,或青或红或白,那简直是五颜六色啊,好家伙,最娴熟的变脸师傅也没他们厉害!”
一进府门,胤祥就拉着胤禛大笑不已,胤禛横了他一眼,“行了,一天到晚闯祸胡闹,你也老大不小了,该做点正经事了,老是一副长不大的神气,叫谁能放心?”
胤祥不以为然地摆手,“四哥,天天板着脸训人你不累啊?弟弟知道,该正经的时候保证不会丢你的脸!”
“什么话,要丢也是咱爱新觉罗家的脸,要是让皇阿玛知道了,少不得给你一顿排头吃——我还听说,前些天你和十四在御花园溜车,把人王贵人的猫给压死了?被皇阿玛罚你们禁足抄《论语》,今儿怎么又能出来了?”
虽习惯了教训弟弟,胤禛到底也了解十三这个人,外表再胡闹也掩盖不了那与生俱来的精明通达,虽然张扬了些,然而比起十四弟的跋扈,有分寸多了。
胤祥听到“溜车”,脸上闪过一丝怀念,一丝黯然,随后立刻调整了自己的心情,笑得贼忒兮兮的,“放心,四哥,我是正大光明从宫里出来的,老十四磨着德妃娘娘求情,我不过是沾光,不过那王贵人的猫不是我溜车压死的,也算不到我头上。老十四是一点不冤,不就是那猫惊了德妃娘娘一次嘛,都记恨大半年了……”
他说着忽然想起德妃娘娘也是眼前四哥的亲娘,人家十四阿哥为母报仇,愣是找机会压死了那只曾冒犯过德妃的猫,博得德妃娘娘没口的“孝顺”夸赞,而四哥,当时放下手头一切事务,急匆匆赶去宫里探望德妃娘娘,却被狠狠迁怒责骂了一顿……
胤禛仿佛没有听见胤祥的话,领着胤祥往书房去,胤祥看着他略带孤寂落寞(哪只眼睛看出来的??)却依然挺得笔直的高傲背影,又懊恼又担心,很有些不是滋味,忍不住在心里悄悄扇了自己两巴掌——叫你嘴欠,叫你嘴欠!!
这边四贝勒府大管家何贵悄悄靠过来,候着两人的交谈告一段落,不敢怠慢,恭恭敬敬地朝胤禛行礼,“四爷回来了,福晋让奴才问一声,四爷午膳设在何处?”
胤禛大步往东书院方向走去,头也不回,“送到书房来,我与十三爷说话。”
“是。”何贵恭敬地答道。
胤祥一边跟上胤禛的脚步,一边不客气地冲何贵高声道,“唉,别忘了,爷喜欢的那几道菜可得上啊……”
何贵弯着腰,满面笑容地道,“奴才定会禀报福晋,福晋知道十三爷的口味,请十三爷放心。”
“那就带我谢谢四嫂了。”胤祥爽快地道,他跟四福晋关系不远不近,因四福晋是有名的端庄贤惠人,而他却偏爱活泼娇俏点的女子,所以一向就维持着表面上的尊敬,实则疏远得很,难为对方还能记住他的口味,倒是让他不好意思了。
“走吧,”胤禛走到东书院院门口了,看到胤祥还落后了好大一截,皱眉道,“我有事同你商量,不许再这么没正经了。”
第三十五章 意外相逢(一)
东书院只有两排森森笔直的松柏,一条笔直的青石路通向书房,胤禛领着胤祥走过来时,专管外书房一切事务的高顺已经在角落燃起了两个铜质炭盆,书房内寒凉的空气有了升温的趋向,却也不明显,只是胤禛个性节俭,御下严谨,如高顺这般的下人也不敢擅自添加炭盆。
胤祥是了解他四哥的,一走进书房,左右看了看,搓了搓手,显然对温度痕不满意,抱怨道,“四哥,这也太过节俭了,又不是用不起,你身子骨又不是铁打的,别为了这点小事冻坏了身子,不值得。”
“放心,我心中有数。”胤禛沉稳地道,并不多话,转头向苏培盛吩咐道,“你去请王露过来。”
等着王露的当儿,胤禛争分夺秒地埋头处理事务,胤祥却是闲不住的,在书房里东摸摸西看看,忽然看到书桌上放着一叠厚厚的册子,只写了四个字“蓬莱山庄”,心中好奇,“这是什么?”
胤禛抬头瞟了一眼,“你看看吧,这正是过会我要同你说的。”
王露自是不会让胤禛与胤祥等太久,很快便来了,同胤祥一起,堪堪看完了那叠册子,正好饭菜也送了过来,三人方停住话头,也没有什么虚礼,在偏厅静静地用餐完毕,方捧着茶移步到书房里。
胤禛撇了撇茶杯中的浮叶,凝神组织了一下语言,率先开口,语调缓慢沉厚,一双幽黑深沉的凤眸,透不出一丝光亮,“你们也看到了,这蓬莱山庄是三年前兴起的一家商行,据说有三个东家,其经营的产业几乎都是暴利行当,那些酒楼客栈自不必说,另有当铺,银楼,钱庄,绣坊,茶行,药材行,古玩铺等等,短短三年,已经开遍大江南北,堪称一句,势头锐不可挡!”
王露边倾听胤禛的述说,便翻看着手边的册子,一言不发,倒是胤祥,半是好奇半是不解地道,“四哥何时注意这些商贾之事
清穿之惟有清风第8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商贾之事了?这蓬莱山庄经营得再好,那也是商,能经营到如此规模,想必也是有后台的,难道是他那后台……”
胤禛勾了勾薄薄的唇,微微摇头,凤眸微眯,居然泄露出一丝愉快,“原先我确实没有注意,不过最近老九很是心不在焉,连在皇阿玛面前都前言不搭后语,我难免问了几句,才知道有这么一个蓬莱山庄,乃江浙富商经营,也没听说有什么后台靠山,名不见经传的,居然就把老九麾下大部分赚钱生意都抢了,真是难以置信!”
王露放下了手中最后一本册子,摸着下颌的胡须,若有所思地道,“照四爷所言,若蓬莱山庄在没有靠山的情况下经营到这等地步,这背后之人不可小觑啊!”
胤禛点头赞同,“我也是这么认为,虽说老九手上的所有商行加起来未必不如这蓬莱山庄所涉之广,可老九毕竟动用了阿哥的身份,等闲人不敢与之争锋,这蓬莱山庄又依仗什么,才能脱颖而出,占据这些暴利行当?甚至敢于同皇子阿哥打擂台??老九可不是吃素的,惹恼了他,只怕这蓬莱山庄……”
胤祥一皱眉苦苦思索,无奈他实在不擅长这些弯弯绕绕,挥挥手,爽快地道,“这有什么好想的?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还不如我们去这个什么蓬莱山庄看个究竟!”
王露轻笑道,“往日四爷总说十三爷急性子,照王露看,十三爷这番话急虽急了,不失为一针见血。”
胤祥难得听到王露夸他,得意地一笑,胤禛横了他一眼,还是点了点头,“听说这京城也有蓬莱山庄的分店,在琉璃厂那边,左右无事,我们去逛逛也好。”
王露自然没有意见,胤祥更是高兴坏了,一下子就蹦了起来,兴冲冲地跑出去吩咐人牵马。
三人带着几名侍卫出了门,也不是急事,他们便慢悠悠地纵着马小步向前,刚到琉璃厂附近,忽然听到一阵喧哗!
“闪开,快闪开——”
“惊马了,快跑!!”
“救命——”
一匹枣红色高头大马发疯一般在人群里横冲直撞,马背上的人吓得伏下身子,死死地抱着马脖子,一时间,马嘶人叫,鸡飞狗跳,也不知到底撞伤了多少人,撞翻了多少摊点,大街上一片混乱。
“啊——”
眼看着,那匹马就要撞上一辆迎头驰过来的两匹马拉的马车,酿成更大的惨剧,那马车车辕处忽然飞下来一道人影,轻飘飘地落在马头上,俯身按了一掌!
“聿——”一声惨叫,那前一刻还状若癫狂的高头大马,忽然浑身发抖,眼眶、鼻孔、嘴巴,耳朵,刹那间同时流出了殷红的鲜血,四肢一软,在众人目瞪口呆中,轰然倒地,绝了气息!
满街寂静!!
那一瞬间,胤禛分明看到马头上的人伸手一抓,便将马背上人抓在手中,转身轻盈地落了地,将手中人往地上一扔,向马车里低低说了两句什么。
高手!!
这是胤禛的第一反应,然而此情此景却不容他进一步弄清楚对方的身份,满地受伤的民众需要安抚,那在大街上纵马的人也需要问责!
那马背上的人慢慢爬了起来,二十多岁的模样,两股战战,脸色惨白,看情形没受什么伤,不妨碍他恼羞成怒地大骂,“大胆,你知不知道爷是谁?竟然敢杀了爷的马!!!”
“闹市纵马,为何杀不得?”一道低沉冰冷的声音忽然想起。
那人还没有反应过来,顺口怒道,“你是什么东……”
一抬眼,便看到一位身着宝蓝色便服身披大氅的青年,眉眼深沉,也就是普通的富贵公子的打扮,可关键是,那张冷若冰霜的面庞,怎么那么熟悉,那么……
“四,四,四……”牙关打颤,心头比刚才惊马还要恐惧,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满心满脑都是两个字,完了……
胤禛自然也认出来这个闯了祸还耍威风的人是某个宗室子弟,却丝毫没有留情的打算,眼中含着一丝冷厉,侧头向身边的两名侍卫吩咐,“你们两个,一个把这个闹市纵马的不争气东西送到衙门去,告诉隆科多,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另一个去他家,叫他老子来,这满大街的伤者,还有百姓损失的,叫他老子赔!!”
“是!”两名侍卫分头离开,胤祥早凑到那辆马车旁边,羡慕地望着那刚刚跃上车辕,准备驾车离开的黑衣年轻人。
第三十六章 意外相逢(二)
“这位兄台,好俊的功夫!”胤祥赞叹一声,真不知这掌毙高头大马,与他曾经刀斩猛虎,哪个更厉害些?
那黑衣年轻人看上去不到二十岁,乌黑的辫子盘在脖子上,一张俊俏讨喜的娃娃脸,双眼漆黑,十分灵动,面带活泼笑容,完全看不出刚才出手杀马的果断凌厉。
对胤祥没头没脑的搭讪,他也不恼,捡起落在车辕上的缰绳抖了抖,上上下下打量着胤祥,眼光放肆却不讨厌,笑嘻嘻地道,“嘿,哥们儿,我看你身手也不错吧?我现在分不开身,不然肯定找你比划比划。”
胤祥一听他开口,感到十分新鲜,‘哥们儿’这个词他还是第一次听到,看词面儿也很容易理解,只是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用这种口气和他说话,倒是对了他的脾胃。
当下也露出大大的阳光笑容,颇有些兴奋激动地道,“你现在分不开身,又不是一直都分不开身,不如咱们约定……”
“墨檀——”马车里,忽然传出一道空透悦耳的低沉声音。
黑衣年轻人,墨檀,表情微微一凛,“主子?”他垂下头,仿佛在倾听什么,沉默了半晌,然后略带歉意地抬头看向胤祥,笑出洁白的牙齿,“很抱歉,我家主子和人约好了时间,快错过了,我看你很顺眼,说不定有缘还能再会,到时候咱们再切磋切磋!”
胤祥有些失望,又有些兴奋,听这个人的口气,完全不知道他的身份,这番平等相交的对话反倒带给他一种别样刺激的感觉,他看得出来,应该是马车里的人说了什么话,可他却什么都没有听到,这是怎么回事?
“阁下好功夫,不知是何方高人?”胤禛早在一边看了好一会,等亲眼发现那叫黑檀的年轻人侧耳倾听马车里的人的吩咐,而自己却什么都听不到时,幽深的眼底闪过一道光芒,见那马车准备走人了,方礼貌地出声询问。
那马车车帘忽然一动,然后又归于平静,那道空透悦耳的嗓音再次响起,含着淡淡的笑意,“这位爷明明对在下一行人感兴趣,方才首先关注的却是满街受伤的百姓,心怀苍生,实是让人钦佩。我们乃江南人氏,初到京城,我这下仆行事鲁莽,虽会些拳脚功夫,也不值一提,反倒给您添麻烦了,只是我们确实有急事处理,若衙门来人需要我们对质,我们可以留下一人在此,您意下如何?”
很显然,胤禛干净利落地处理了这起闹事惊马事件,看在旁人眼中,只要不是傻子,自然能明白胤禛身份不凡,说不得还是朝廷权贵,于是马车里的人有了这番话。
胤禛总觉得心头盘桓着说不出的怪异感,仿佛那车帘子后面有什么极其吸引他的,只是他意志过人,很快便平复了心情,既然对方不愿透露姓名,也罢了,不过萍水相逢,虽然对方的武功让他上心,可也不是必须要笼络到手才行,于是淡淡地道,“不是你们先惹事,无须介怀,既然你们还有事,还是早些去吧。”
马车里响起一声轻笑,“多谢这位爷体谅。墨檀,走吧。”
马车骨碌碌向前,墨檀笑着向胤祥点点头,他们与胤禛一行正好是相反方向,两边擦肩而过。
胤禛留下了人处置后事,自己三人带着余下的侍卫向琉璃厂方向去,胤祥还在惋惜没有问出黑檀的落脚之处,王露骑马来到胤禛身边,轻声道,“听其口音确是江南人,只是江南世族颇多,百年以上就有不止十家,有这等底蕴的世族并不少,而其他武力出众的如镖局、漕帮……这一时半刻,很难判断其身份。”
胤禛摇了摇头,目视前方,低声道,“回去派人打听一下,不是有主的便罢了。”
胤祥闻言,忽然眼睛一亮,冲胤禛道,“四哥,若他们身家清白,我能不能把那黑檀要到身边?留在我身边做个侍卫,或者将来随我上战场,也不辜负了那一身好功夫!”
胤禛摇了摇头,对胤祥理所当然的口吻有些无力,他忽然想起三年前的自己,也是那样理所当然地要求那个聪慧通透的孩子追随自己,当真是……天真过头了……
汉人的气节,读书人的风骨,聪明人的尊严,那孩子三者皆备,且已有功名,前途无量,又怎会轻易便去做一名身份低下的随从?更何况,他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汉人更讲究“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而他当时却一点都没有考虑到这些,径自认为自己的决定于对方是一种荣幸,于是问都没问……难怪皇阿玛说他“四阿哥为人轻率”……他当时,也当真只配得一个贝勒爵位……
“这个我做不了主,你且问他主子,或者问他自己是否愿意吧!”
“蓬莱山庄”,这不是一个商铺的名字,而是一个总称,蓬莱山庄麾下有无数生意,铺子根据经营不同,名称各异,只是每个招牌的右下角,都刻着“蓬莱山庄”四个墨紫小字,成为独有的标志,在京城的这个店铺,名叫淘宝阁,右下角刻着“蓬莱山庄”。
淘宝阁经营十分独特,铺子里的货物定价都是一千两,明码标价,童叟无欺,阁内,大到一盆两尺高的朱色珊瑚盆景,一张完整的白色虎皮,一块灰扑扑的巨石,小到一柄锋利的匕首,一颗圆润的珍珠,一株尚未破土的兰花,有些是能一眼看出其价值几何的,有些却需要人猜测鉴定的,端看顾客是否火眼金睛,淘到价值远远超过自己付出的宝贝。
淘宝阁为此立下了一条规矩,一位顾客,一月内不得购买第二次。
如此怪异的经营之法,不但没有让淘宝阁赔本,反而一日日红火起来,卖之不尽的各色宝贝,让别人模仿也模仿不来,渐渐成了琉璃厂一带最富盛名的传奇店面,许多闲着没事手中有钱的权贵富户,隔三差五就来赌手气。
胤禛虽然听说过此处,只是常年忙于差事,又不是猎奇之人,竟一直没有来过,而胤祥虽然爱玩,然精力多半倾注到骑射武艺上,初初开府,又不是多么富裕的,对这样漫天撒钱的地方也敬谢不敏,王露对所有超出常理的事都很感兴趣,只是他身为胤禛首席谋士,心思分配也有轻重缓急之分,于是淘宝阁在京城开了一年,他们三人却是第一次踏入此地。
第三十七章 意外相逢(三)
“欢迎光临,几位客官里面请。”一名身着藏青立领短袄的店小二,面带得体的微笑迎了上来,既不过分谄媚,也不显冷淡,一看就是训练有素,让人很是舒服。
“好个淘宝阁,好大的手笔。”胤祥一踏入店内,左右顾盼一番,双眼顿时闪闪发光,嘴里一叠声地赞叹,另外两位的心情也跟他差不多,连胤禛也轻轻点头赞同。
这淘宝阁,果然不负盛名!!
淘宝阁外面看着与琉璃厂其他商户也没有不同,只内部装饰得相当特别,宽敞的店内分了两个区域,刚一进门便是一个弧形透明的大柜子,里面铺了一层朱红绒布,布上错落有致地放置着许多精致得叫不上名的小玩意,有闪闪发光的金银珠宝类,也有灰不溜秋其貌不扬的古怪小物,透明柜环绕的墙面上悬着一副长约五尺宽约三尺的西洋风景画儿,那天空蓝,草原绿,云朵白,简直栩栩如生,一眼看过去,仿若身临其境。
店面中间,竖着一架造型典雅的||乳|白色置物架,便如寻常古玩店那般,放置着不少令人眼花缭乱的宝贝。
置物架下方却是向两边延伸的平台,靠门的平台上是一个方形略半透明玻璃缸,里头注满了水,水底甚至模拟了池塘的模样,有草,有沙,有石子,在随水摇曳的幽幽水草之间,间或露出一尾让人惊艳的华彩,却因玻璃缸外壁的朦胧,而难以窥见全貌;
置物架另一边平台,却竖着一盆高约三尺的怪石盆景,上面缩小版的亭台山道瀑布松柏俱全,那亭台里甚至还有两个细小的长袍马褂版小人在举杯畅饮,脸上愉悦的表情都纤毫必露,整体显得可爱又精致,若是摆在家中,那真是有好玩又体面。
店铺靠内,一圈典雅有型的浅米色沙发,围着白色玻璃茶几,沙发右侧是一架四扇玻璃大屏风,朦朦胧胧纱一样的质地,透出一段若隐若现的楼梯,还有那面向街道的宽大玻璃窗,雪白的内墙,却似曾相识,勾起了一缕难以忘怀的回忆——胤禛三人脑海中不约而同地浮现了一个身影——
风华!
胤禛的呼吸微微一乱,忽听楼梯透出几声空空的响,一个身材颀长的年轻人从屏风后转了出来,年轻人着一身朴素的深青色袍服,貌不出众,只一双神采奕奕的黑亮眼眸,显得灵活机变,精明练达,又透着三分暖暖笑意,既不会让人看轻了去,也不会给人一种咄咄逼人的感觉。
他看到胤禛三人,虽然不一定能猜出他们的身份,却也能看出他们身份的尊贵,便直接走上前来,向胤禛拱了拱手,笑道,“这位大人是第一次来小店吧?小店有个不成文的规定,第一次上门的客人,看上了哪件货品,一律八百两,与客人结个善缘,大人若是看着小店的货还过得去,不妨慢慢甄选。”
胤祥闻言,眼睛一亮——“果真?”
也不怪胤祥这么高兴,说实话,他身为得宠阿哥,母妃也是宠冠一时,什么好东西没见过?想要什么弄不到手?什么时候心里计量过钱财得失?可自从跟着他那入了户部的好四哥办差以后,骤然接触到大清朝近乎空荡荡的‘钱袋子’,以及国库都快装不下的借款条子,简直如同当头一棒,打击得极其沉重,从那以后,银钱在他心中的地位便如坐了火箭似的飙升!
从大大咧咧不在乎金钱的深宫皇子,到深知金钱三味的办差阿哥,胤祥有钱也想着攒起来,怎么可能学别人一掷千金买些观赏性大于实用性的宝贝?喜欢也不买!!——何况刚开府手头还紧巴巴的!!
如今店家主动让了二百两,可不是好消息么?!
旁边胤禛不着痕迹地打量了年轻人一眼,对他一句话便勾起本来不打算买东西的胤祥的购买欲望,不置可否,只淡淡地点头,问出口的话语却很意味深长,“你是蓬莱山庄的东家?”
年轻人微微一顿,似乎眉宇间闪过了一丝诧异,随即率直地一笑,道,“大人好眼力,小民忝为蓬莱山庄二东家。”
年轻人自始至终保持着一种很温和很从容的姿态,不急不躁,圆融练达中,又交织着一股商海打拼沉浮多年的大商才有的沉稳厚重。
胤禛见此,暗暗点头,心道果然不愧是蓬莱山庄的东家,确实有几分本事,只是若说他就是完全支撑蓬莱山庄开遍大江南北的人,却似乎还是不对,此人看着是个能做实事做大事的,谈吐手腕都很高明,却缺乏制定谋略下达决策的果断霸道。
“可否为我等介绍一下贵店的货品?”胤祥跃跃欲试,按捺不住地插话,兴奋得满脸通红,灿若朝阳!!
“大人垂询下问,小民自当知无不言。”
年轻人咧嘴一笑,显然也很喜欢胤祥直来直去、毫无芥蒂的明朗风格,他心知这三人中胤禛才是拥有决定权的人,朝胤禛看了一眼,胤禛点了点头,他便笑着向胤祥介绍起目前店里的货品。
——实际上,胤禛三人初来乍到,并不知道,淘宝阁从来没向任何顾客介绍过货品,都介绍清楚了,还让顾客怎么淘怎么感受那份惊喜或沮丧呢?
这也是年轻人察觉到胤禛等人的不同寻常,若接待中稍有不慎,结果好坏难料,这才下楼来主动招呼。
他是打定主意,坚决将一切危险消灭在萌芽里,眼前损失点利益,什么地方找补不回来啊?本来京城的店就是开着玩的,又不是真正赚钱的生意!!
年轻人并没有一般商家那种急欲推销货品的急躁感,语调不疾不徐的,介绍起货品来也细致风趣,偶尔甚至会引申到宝贝所牵涉到的民间技术、风俗世情、经济文化等等上面,说到这些,不拘什么都是信手拈来,胤祥是看得眼花缭乱,听得大呼过瘾!!
陪着胤禛兄弟,一直充当着路人甲角色的王露先生,越听是眼睛越亮,他可比光听个热闹的胤祥想的深远多了,立时就觉得,这是位不可多得的人才,而且,还是四爷手中最缺乏的那种长袖善舞、极通经济世故的杂学之才!!
胤禛一直静静地杵在那西洋画儿前,半阖凤眸,面无表情,右手却不停地转着左手拇指上的翠玉扳指。
忽听门外响起嘻嘻的笑声,透着股揶揄味儿,“二东家又在这忽悠人了,要我说这些不顶吃不顶喝的东西,买了有啥用呢?还不如买上万把担粮食,舍给城门外吃不上饭的穷老百姓,那还能落一声好,也是积德的好事!唉,难不成二东家就为了多卖上这几件东西,居然忘了派人接公子了?难怪公子都等了好半天也没见着人,害我们走岔了道!”
走进门的三个人,与胤禛迎头打了个照面,都是吃了一惊!!
说话的人走在第三位,一身黑色劲装,衬得人十分修长劲拔,娃娃脸,俊俏讨喜,眼神灵动,正是刚刚邂逅过、让胤祥心痒难耐的“高手”!
第二位是一名面容清秀透着稳重的少女,正微微抬着水润的眼眸,敬慕地望着大步走在最前面的少年公子!
很明显,这个风采绝艳、绚烂张扬的素锦衣少年公子,就是他们的主子!
少年公子有一张让人自惭形秽的精致华美面孔,青春洋溢,却丝毫不见稚嫩,笔挺秀拔如玉的鼻梁,流光溢彩的狭长猫瞳,仿佛浸在神秘潭底的墨黑宝石,折射出缤纷灿烂的光芒,极长极密的乌黑睫毛,在眼尾自然地斜翘上去,无意间勾勒出一抹魅惑至极的风情,随着那恣意一笑而放出摄人心魄的魅力!
那大步流星素袍飞扬的瞬间,时空仿佛定格,少年展现了十三四岁的烂漫精致,二十三四岁的自信锐气,三十三四岁的洒脱从容,光影流年,在他身上模糊了岁月,过滤去所有可能存在的不完美,只允许他人不由自主地晕眩在那肆意无瑕的一颦一笑中!
及至与胤禛一个照面,绚丽灿烂的猫瞳与幽深难测的凤眸迎头对上,那一向空若无物的猫瞳瞬间放大,倒映出一个面无表情的、缩小版的胤禛!!
胤禛心里跟淘猫逛了趟厨房似的,那酸甜苦辣咸都打翻了个遍,面上却是抿了抿薄唇,幽黑的凤眸几乎透出股危险的暗芒——
“你是……风华?!!”
第三十八章 一而再三
胤禛的口吻是如此让人不寒而栗,在场人无一不受影响,原先轻松的氛围一下子紧绷紧张起来,却只有风华向胤禛正正经经地行了一礼,细长飞扬的眉微微一挑,坦坦荡荡地启唇一笑,露出八颗整齐洁白的玉齿,“草民见过四爷,多年未见,四爷可好?”
如此地风淡云轻,如此地……厚颜……
胤禛差点把自个儿一口牙都咬碎了,到底是喜怒不形于色的雍贝勒,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心情,凤眸幽幽地,“爷就是这样,你倒是风采更胜从前呐~”
风华呵呵一笑,转动光芒醉人的猫瞳,笑中忽然多了一丝少年人应有的狡黠,“那就好,自上次和四爷分开,草民屡屡担心四爷身体,连养伤都不得静心,如今看四爷眉平目敛,意态从容,必已心想事成,草民在这里恭喜四爷了!”
这略微有些低沉的悦耳声音出口,胤禛等人立时明白,风华正是街上马车里开口的那人,从男童长成少年,容貌变了,声音自然也变了!
胤禛直直地盯着风华含笑了然的眼眸,没有接话,心中却翻起了惊涛骇浪——只一个照面,风华便能从他的表情中看出他最近诸事顺遂的境况,这还是那个聪慧骄傲却带着天真孩子气的小人儿吗?
多年未见,以前漂亮精致的小孩儿,已经长成了一名华美俊秀得让人目眩神迷的绝艳少年,外貌固然越变越美,本事也是越来越大了,只这么短短数句,便显示他的学识他的思想已经真正成熟融通,他已成为一名足够优秀到令人刮目相看的深沉谋士,再不是往日那个锋芒毕露却依然稚嫩的骄傲孩子可比。
心中有惊喜,有重视,却也有无端的丝丝惆怅……
胤禛没有开口,在场大部分人都是不敢动的,但除了一人——
胤祥有些迟疑地打量着风华,那双长长亮亮的乌黑凤眼中固然有惊艳之色,更多的却是迷惑,“你是风华?五台山下那个开租书屋的狂妄小子?”
风华转头看向他,对待胤祥,她可不像对待胤禛那么客气,只是顾忌着胤禛就站在旁边,只是点了点头,似笑非笑地,“草民还以为十三爷贵人忘事,已经认不出被您诳了无数不平等条约的风华呢!!!”
这话,自是不大客气,胤祥哪里在乎这些,听风华承认了身份,心中既高兴也愤怒,也不顾忌他四哥,气哼哼地上前一把揽住风华的肩膀,在风华背上狠拍了两下,“你个臭小子,不声不响消失了几年,我派人去找你都找不到,你上哪去了?倒还来埋怨爷,爷可不像你这么没良心!还酸不拉几的‘草民’,这都跟谁学的啊?”
风华汗啊,胤祥的掌力到底有多大,她现在是知道了,估计她的背已经青了,运转了体内的灵力足足两遍,才消去背上的剧痛,不由得皮笑肉不笑地斜睨着胤祥,“十三爷这是来报仇呢,就您这刀劈猛虎的力道,您这是见到草民高兴呢,还是把草民当仇人?至于这称呼,您贵为皇子,草民不过一介平民,不称‘草民’称什么?当年是草民不懂事儿,如今草民也老大不小了,再这么不着三四的,可不是给自己惹祸么?”
她这口吻,跟刚才与胤禛完全是两码事,在场的无一不是精明人,自然能分清其中的亲疏远近,都悄悄看向胤禛,胤禛面无表情,淡然高远,却双手负在背后,右手用力转动着手上的扳指。
自风华进了店,那二东家就像隐身了似的,除了刚开始瞪了拆自家人台的墨檀几眼,基本上都安静地待在角落里,笑眯眯地看着风华和胤禛打机锋,这突然间胤祥就插了进来,而风华面对胤祥说话的态度也太随意了,随意得……他都不敢去看四贝勒爷的黑脸了!!
“咳——”二东家拳头抵在唇边,大声咳了一下,引得屋里人都看向他,墨檀揶揄地望着装模作样的他,只是此时他哪有心思收拾这个败家小子?见把众人的注意力都归拢了,忙开口责备风华,“连谨你不可胡闹,这是十三爷,十三爷看重你是你的荣幸,这般没大没小,真是失敬至极!”
转头二东家又一副‘诚惶诚恐’的架势,看着胤禛和胤祥,“四爷,十三爷勿恼,我这弟弟年幼无知,一向这么口无遮拦惯了,说了多次也不听,失敬之处,还请四爷和十三爷赎罪!”
胤祥看着这二东家一副护犊子的架势,心中也不由得好笑,他虽然生气风华不告而别,却也能够体谅,毕竟他们没有约定承诺,难道还不许人家挪窝了?这次见面,也是惊喜大于愤怒,如今听了蓬莱山庄八面玲珑的二东家看似责备风华,实际却是维护于风华的一番话,料想这些年风华过得应该不错,他心胸豁达疏阔,又哪里会计较这点小事?
当下胤祥哈哈笑着带过,豪爽地锤了锤风华的肩膀,“连谨?这是你的字?不过跟你的性子可不大合吧?”
风华伸手揉了揉肩膀,好气好笑地看着二东家——李卫,以他的机灵劲,怎么会看不出自己和胤祥的关系,这番话主要也只是说给四爷胤禛一个人听罢了,只是在四爷面前玩这种心眼,只怕她这个傻二哥还不够看啊!
果然,胤禛淡淡地打量一眼李卫,一言不发,王露却是审视着李卫,意味深长地笑说了一句,“果然是初生牛犊不畏虎!”
李卫眨巴眨巴黑亮黑亮的眼睛,心中却想到,这个叫王露的先生,跟他们三弟可真是一类人啊,就这副高深莫测的架势,嘿,忒像了!!
这边胤祥放开了风华,饶有兴致地绕着墨檀转了好几圈,那仿佛看着案板上的肉一样的热切目光,盯得墨檀觉得浑身都凉飕飕的,运动都抵消不了那股子恶寒!
胤祥可没有注意到墨檀的不自在,他兴冲冲地对胤禛笑道,“四哥,刚才我说要这个人,你还说要问问他的主人,现在他的主人就站在眼前,我正好讨了来,陪我练武!!”
然后眼巴巴地看着风华,“这人是你的随从吧,功夫真不错,送我如何?”
风华含笑听着胤祥提出了和胤禛当年性质几乎一模一样的要求,并没有如当年那样,表面接受了,实际却冷处理了那层关系,上位者的心思,她也渐渐有了了解,她也不认为自己有那个能力让胤禛胤祥等高高在上的皇子明白啥叫“平等”!
于是利落地点点头,她朝墨檀看了一眼,淡淡一笑,“他虽是我的随身侍卫,只是他的去留,他自己是可以做主的!十三爷不如直接问他吧。”
墨檀一听公子口气中透出点不在意他去留的意思,神经顿时紧绷起来,不待胤祥问话,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甩得脑后的辫子啪啪响,娃娃脸都憋成了苦瓜脸,扑通一声就跪了下来,蹭蹭几下蹭到风华身边,一把抱住风华的双腿就开始嚎,“主子呀,您怎么能不要墨檀?墨檀到底做错了啥?您打您罚都可疑,就是别不要墨檀,墨檀对主子的心天日可表啊,墨檀生是您的人死是您的……”
风华额头上的青筋直蹦,李卫嘴角抽得都止不住,他们怎么就没发现,这破小子,怎么越来越不靠谱了呢?就不能不给他们出状况吗?不想跟胤祥走,也想个靠谱的理由啊,这一通暧暧昧昧的哭嚎算怎么回事,搞得好像风华把他怎么着似的……
“够了,十三,”总共开口不到三句话的胤禛,作为在场地位最高的大爷,终于开了尊口,脸黑黑地一口定论,“强扭的瓜不甜,你若真喜欢武艺高强之人,从你府中选几个有资质的奴才,让风华帮你调/教也就是了!”
胤禛说完这话,转头看向面带不羁笑容的风华,一字一字地轻声问道,“……连谨,以为如何?”
风华舔了舔嘴唇,没有立刻回答,刚一回京便巧遇胤禛一行,她并没有做好准备,幸亏街头偶遇给她争取了打好底气的时间,更没想到的是,她当初几乎可以说是叛逃的行为,居然没有引起一向眼底揉不得沙子的四爷胤禛的反感,反而第三次抛出了收她为己用的意思,而这第三次,四爷胤禛的‘招揽’,更似是一种警告,一种试探,自然也不是前面那门客随从那么简单……
也罢了,以她现在的身份,想找些玩不厌的乐子都难了,横竖寿命无限延长,这世间的尔虞我诈、争权夺势,靠的是脑子,跟武力啊修仙啊可没多大关系,所谓能者居之,复杂黑暗的政治更是锻炼人意志与精神的炼金石,如此一来,她应该能玩得更久些吧?
心中念头电转而逝,迎面对上胤禛那复杂得分辨不清的幽深凤眸,风华认真地侧头想了想,然后粲然一笑,“调/教么?谨遵四爷吩咐!”
十三爷胤祥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如今的他,自然不是三年前那懵懂爽朗不识人间险恶的少年,早已接触到灰暗政事的他,看得分明——只短短几句话的时间,他的四哥,一向雷厉风行一击必中的四哥,完全不改往日作风,干脆利落地将他看好的武林高手的主子给收到了麾下!!!
第三十九章 三年经历
既确定了关系,就该说正事了,胤禛自是想要问问风华这三年的经历,尤其是关于蓬莱山庄,关于李卫,墨檀等人。
风华也不隐瞒,直接带着一行人上了淘宝阁二楼,二楼却是两个装饰得舒适雅致的休息室,分别在一条过道两旁,过道尽头,有一道木门,打开,却是一个阳台,阳台左右,各有一道精美的玻璃楼梯,沿着这稀罕的玻璃楼梯走下去,便是后院了,也是风华此次上京最终定下的住处。
一排修剪成塔状的水松横在眼前,水松后,一栋外表蓝白相间的两层小楼,矗立在一片整整齐齐的草坪上,草坪上的青草也不知是什么品种,一片绿油油,特意摆出“风宅”两字的常绿灌木,也在寒风中抖擞精神。
远远望去,小楼的正门是天蓝色,两边是足有一层房子高的巨大玻璃窗,小楼的左边是一个圆形的花圃,种了各色叫上名叫不上名的花,开得十分热闹,小楼开了一道侧门通向这里;右边则是一个形状如流淌的鸡蛋那样的水池,比汉白玉还要洁白的古怪的砖砌成,映衬得一池清水蓝汪汪的格外清澈好看,从小楼里伸出一个木制的巨大平台,就如同码头那样静静地横在水面上,只是上面摆着一套白色藤制桌椅,如果是在炎炎夏日,必定非常清凉舒适。
胤禛等人都是看得一愣,他们不同于前朝的君王皇子,在酷爱西学的康熙的带动下,对西学也颇有涉猎,自然看得出,风华这栋房子的建筑分明就是西方风格,只是比起他们所接触的华贵庄重的宫廷风,更显小巧雅致,舒适温馨。
走进小楼,左手边是蓝色的大型沙发组,典雅温馨的风格,上面随意地放着几个白色的抱枕,白色的茶几,圆形水晶吊灯,整体显得分外清爽,靠墙壁是一个红砖壁炉,壁炉里燃着火,热气四散,驱走了众人进门带进来的寒意,壁炉上放着一盆怒放的鲜花,再上方的墙壁上,是一组画片,却是风华游历四方时见到的美丽风景,没法照下来,便用画笔一点点地重现出来,也并不比照片差什么。
“布置得真不错,二哥费心了!”
风华环顾四周,满意地一笑,在她只提供图纸和那些画片的情况下,把这里布置得完全符合风华的喜好和想象,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李卫费了多大的功夫,这好多欧式风格明显的家具,分明就是从海上弄来的原装货!
“知道你挑剔,我敢不尽心么?”李卫笑道。
风华一笑,不再多言,他们之间,原也不用说谢谢之类的话,当下很有主人样地招呼众人座下,自然把胤禛让在最正中央,众星拱月嘛!
碧檀极有眼色地扭头去沏茶,丝毫不担心李卫没有准备茶叶茶杯。
胤禛等大家坐定,眼见大家的眼光慢慢地从各种惊奇处收回,热情洋溢地望着风华,这才代表大家开口道,“跟爷说说你这些年的经历吧!”
“经历啊……”风华举起手中黑面||乳|白象牙骨的折扇,搔了搔下巴,努力回想。
话说这三年的时间,虽然四方游历,对别人而言可能是风餐露宿或者风尘仆仆,而风华有个超强作弊器,生活上却是极为方便,风华的修为用日进千里来形容也不为过,她修炼一向规律,自得知洞府升级与她法力增长有关后,更是不曾有一日懈怠,如今已然大成。
本来风华这样的考古出身,就对很多非科学的现象半信半疑,自她得了仙家洞府,又莫名其妙地穿越,缩水,风华自然不会天真地以为这世上她就是所向无敌的了,也许在某个隐匿的角落,就有同类的存在呢!
怀着这样的心思,风华游历过程中便有所侧重,渐渐的,倒是弄懂了一些事,比如说这个世界的确有修仙向道之人,只是佛法浸入中原时日太久,已成盛象,而道家渐渐衰微,向道之人也越来越少,更别提有天赋之人,道家功法慢慢失传,加上凡间灵气日渐丧失,不利于修炼,纵然还有那么一两个声名在外的道士,终究也只是凡人中的强者,以悟道、武力为重点,难以触及到“仙”这一级,比她这个半仙更是差远了。
弄懂了这些,风华将那谨慎之心去了三分,沿途救下一些本质不坏的流浪孤儿,稍加点拨,便送去了蓬莱山庄做工,就算是自己提供给他们一个工作机会了,其中,却又一些天赋极佳的,她想着培养好了,留在身边,替自己分管一些日常事务也好,于是前前后后又收下了十名少年男女,一律以“檀”命名。
而墨檀和碧檀,确切地说,并不是人类,而是千年的古檀树,沐浴着日月精华,渐渐自己开了灵智,如他们这般速度,却是等不得真正修成妖身,再过五百年就会死去,恰好遇着游历的风华,难得碰到开了灵智的植物,也为他们可惜,便拿土泉灌溉他们,凡人得一滴可延寿百年的灵液,一盆盆倾下去,整整七七四十九天,那是什么概念?
不说墨檀和碧檀本就比旁人更具慧根,又有这般神助,短短一个月。便脱离木身化形成功,成为风华迄今为止发现的唯二妖修!
植物的世界很简单,哪怕墨檀和碧檀的实力如今很牛叉,在没有了捉妖抓鬼的道士们——这些他们的克星天敌——的捣乱下,足够让他们在凡间学螃蟹横着走了,他们也没有忘记,是风华,让他们成为了这个世界唯二两个成功的妖修,正式踏上了修仙的康庄大道,用凡间的话来说,风华就是他们的再生父母!他们必须要报恩!他们也喜欢风华浑身的气息!
两位懵懂的新任妖精们,脑子里压根就没有啥自由啥尊严啥人权的念头,总之一句话,跟定风华了!!
于是,在风华一番衡量利弊后,她多了两名忠心听话的随从——碧檀做了贴身丫鬟,墨檀做了小厮随从。
有了这近乎全能的两人,风华日子过得十分悠哉,无聊之下,更是放开了手脚,全面铺开了整个蓬莱山庄的生意,九爷是能以势压人,可他的总财力抵不上蓬莱山庄,事实上,胤禛只知道蓬莱山庄连九爷的生意都敢抢,却不知道,风华的手早就伸到了国外,海上贸易,实力最强的几支船队中,就有风华一明一暗两支!因此带来的巨额利润,足足是国内蓬莱山庄所有生意利润总和的两倍!拥有如此富可敌国财力的商团,又岂是玩票性质的九爷能够绊倒的?
另外,常年以权势压人养成的懈怠,也使九爷手下缺乏商战的高级人才,尽管九爷下手断过几次蓬莱山庄的财路,却都被蓬莱山庄狠狠地还击回来,反令九爷损失惨重,九爷自是不好意思在兄弟中宣扬自己被个民间商团弄得灰头土脸,而这种涉及到两大商团核心的商业密战,也并不是此时手头地下情报组织还不够完善的胤禛能够摸清的。
走到了这一步,曹颙分到的钱,早就足够他偿还曹家甚至还加上李家共积欠国库的所有债务;李卫则从中找到了别样的乐趣,似乎找到了生活目标一般,很有些乐不思蜀的意思;而风华想在这个陌生的朝代扎下根基的初衷也贯彻得非常完美,再也没有人可以轻而易举地动她了!
这一番经历,风华自然不会全部都告诉胤禛,只是挑挑拣拣,找出一些终究会暴露的信息说出来, 比如曹颙那蓬莱山庄大当家的身份,比如自己三当家的身份,比如蓬莱山庄的财政(当然只是明面的),比如自己这些年的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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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第9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生动曲折,但极为简练,条理分明,众人听得久久不语,几乎回不过神来,胤祥首先缓过劲,大大地惊叹一声,“小孩儿,你这脑子怎么长的啊?小小年纪,竟有如此本事!!”
风华假装不好意思地侧过头,潇洒地抖开颜色素淡却难掩华丽本质的折扇,遮住了半边华美的面庞,露出一双璀璨灵动的漆黑猫儿眼,“十三爷如此露骨地夸奖,风华实在受不起啊~”
那“啊”拖了个诡异的、颤颤的长音,九曲十八弯的,听得众人头皮发麻,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时,胤禛忽然从旁伸出手,一把抽去风华手中耍帅的折扇,拿在骨节分明的手中,翻来覆去地把玩,语调却依然淡淡地毫无情绪波动,“十三弟,他字为连谨,以后‘小孩儿’这种称呼不可出口……”又看向风华,黑漆漆的凤眸,紧盯着风华,“你说的大当家,曹颙,可是江南曹寅的儿子?你们是在……那次认识的?”
第四十章 顺利靠拢
风华无奈地瞅着自己最喜欢的那把扇子,确认自己没本事从冷面王的手里夺过来,叹了口气,修长如玉的手往后一摊,万能小管家碧檀立即心领神会地、动作迅速地不知从哪抽出一把除了乌骨白底的颜色其他都与刚才那把扇子一模一样的折扇,恭恭敬敬地递到风华手里。
风华假模假式地扇了扇,完全不顾在座看着她的动作只觉天气格外寒冷的众位的心情,“也不算吧,之前我不是和四爷说过,他家出了点私事,连累到了大哥,在遇到你之前,我救过他,呃,还有二哥,然后我们是……相见恨晚哪。”
李卫听到这儿打了个寒战,默默地安慰着自己满身的鸡皮疙瘩,遭到风华锋利的眼刀伺候,直到李卫很郁闷地低头了,他才笑眯眯地回头接着话道,“四爷现在既然知道了,可要给我们保密啊,毕竟连生身份不同,将来肯定是要走仕途的,不像我和二哥,一人吃饱全家不愁,经商也无所谓。”
风华这话听在别人耳里,自是有一番不同的意思,风华能代表自己,难道还能代表蓬莱山庄大东家,二东家,甚至将自己的意志加诸于他们的意志之上?
胤禛眯了眯眼,伸手在沙发扶手上敲了敲,不语,王露笑道,“连谨啊,曹颙是曹寅的儿子,他的路到底怎么走,可不好说。但你们兄弟俩想怎么走,也未必只有经商一途,只看你们的意愿。”
王露说到这里,看了看李卫,李卫当即摆手笑道,“先生有所不知,我这三弟脑子最是灵活,我和大哥倒是能偷个懒儿,有什么事,只管问他便可。”
这么一说,却是干脆地把决定权交给了风华。
风华冲李卫一扬眉,“二哥,这可是把千斤重担撂弟弟身上了,瞅弟弟这小身板,有这么不厚道嘛?!”
李卫一边要维持在外人面前的风度,一边还要给风华一个白眼,忙得不可开交,“还小?再过两年就可以娶媳妇抱儿子了!!”
李卫这话一出,厅内氛围诡异地停滞了一下,风华这才想起,貌似历史上四爷就是十三岁时成的亲吧?也不知道那啥发育成熟了没!!想想看,一个才二十多一点的青年,居然都成婚十年了,虽说古代人成熟年纪普遍早,可也就只有清朝才做得出这么摧残幼苗的事,话说乾隆他妈好像十一岁就进了雍王府,啧!
眼见着话题往不可控的诡异方向滑去,胤禛当机立断,站了起来,“天色已晚,爷也该回府了,你刚入京,且先休息两日吧——过两日,爷自会派人来找你。”
本想温和地说两句勉励的话,可话到嘴边,不由自主地又带上了三分强制霸道的意味,胤禛抿了薄唇,尽管面上毫无异样,心中却对自己的失态感到万分不满。
他很明白风华的本事不会比王露差,既然真心愿意归入他的麾下,那么把风华奉为第一等心腹谋士也不为过,可看着风华那张年轻得不可思议、也耀眼得天怒人怨的华美面庞,他就是没办法像对待王露那样倚重中透着尊重,主子与谋士完美地相处,他心中总不经意地掠过一丝自己也控制不住的任性,轻易地击破他的冷静和理智,将他近年来已控制得完美的脾气击出一个破洞。
唔,也许,是因为风华年纪太小,他总是不由自主地把他当成弟弟或儿子那一辈的(大误)?
可他总是忍不住想从风华这里抓住点什么,到底是什么呢?
直到踏入四贝勒府,胤禛也没想明白,胤祥和王露早和他散开了,见他仿佛在思考什么,也不敢打断他的思路,悄悄走了,这时,苏培盛近前,低声道,“主子,福晋派大管家来询问,今儿主子准备歇在哪里?”
胤禛一怔,这才从满怀疑惑中抽出思绪,抬头看看,天色已晚,天上还抹着最后一道霞光,艳丽动人,而院中已经隐隐绰绰,光线昏暗了。
“就去李……”胤禛顿了顿,凤眸中倒映着天边的那抹霞光,沉浮其中,完全显不出半分热烈,却仿佛将平日里毫无情绪波动的幽冷凤眸映衬出了一种冰冷绮丽的妖冶错觉,刹那间,僵冷严肃的俊容上便掀起了微妙且丰富的表情。
过了半晌,他方道,“去外书房。”
风华并没有等胤禛派人找上门,她既打算好好地经营这一全新的身份,自然会将一切安排得尽善尽美,她也没有把自己单纯定义为帮胤禛出谋划策的谋后人,那样成天躲在四爷府里,有什么意思?只怕四爷也更希望她住在府外,行动上更自由,能插手的范围自然也就广了。
于是,第二天早上,胤禛便收到了风华打包送他的一份大礼——墨檀!!
风华想得很直接,她就是想起了她跟胤禛第二次密林相遇时胤禛的狼狈,现在尚且风平浪静时,胤禛就能遇到危及性命的刺杀,那过几年废太子时,这京城还不得乱了?于情于理,她都要防患于未然啊,得,派个得力手下去保护吧。
话说墨檀也很委屈,他不想当个皮球被人踢来踢去好不好?他更想跟在有趣的公子身边啊啊啊!!
可是他毕竟是妖,他和碧檀都能感觉到胤禛身上若隐若现的龙气,这代表什么,他自然一清二楚,心中也明白公子派他保护胤禛,其实也是为他好,说不定就有机会积累大功德,增加天劫时的筹码,当然,他也就更没办法拒绝公子的好意了!
可他憋屈啊,以至于看到四爷,脸色都恹恹的,娃娃脸皱在一起,就好像被吸尽了果肉只剩下皱巴巴果皮的柿子,“四爷,主子说,墨檀是她身边功夫最好的,四爷若是不嫌弃,可以留在身边使唤,若是不喜身边有人跟随,退回去也使得。”
四爷望着这个明显不舍却也没有什么抗拒姿态的‘新礼物’,这个叫墨檀的小子的武功,他可是亲眼所见,比他身边最强的暗卫,身手也高出数倍不止,所以他很满意,满意极了。他忽然想到,如果今天早朝的时候,把这个墨檀带在身边,让十三看到,那该是怎样一副光景?
第四十一章‘兄弟’密谈
且不提胤禛如何领着垂头丧气的墨檀到胤祥面前晃悠,风华此次现身京城,却是因为蓬莱山庄与九爷旗下的商行在广州的暗斗,缺少一个主持大局的人。
风华一向是蓬莱山庄最神秘的东家,除了负责制定发展方向推动策划进行外,只负责缅滇一带,曹颙坐镇最富庶的江浙,而李卫则掌管广东福建一带生意,各有分工。
只是李卫因李母去世,带着母亲灵牌回乡祭祖,后被曹颙支到京城探路,这一来二去,竟耽误了大半年,九爷手下商行的总管事王兴毕竟不是酒囊饭袋,察觉到了蓬莱山庄的这次动向,立即对蓬莱山庄在广东经营洋货的商行发动了猛烈攻击,气势汹汹,大有不吞并不罢休的架势!
再说风华这边,其实缅滇一带并没有太大的生意空间,当地豪强排外性极强,她看中这里,不过是为了那些还没有在国内火爆起来的翡翠。
她已经从缅滇一带弄回了足量的翡翠原石,又下手毁了上万亩毒花,心满意足之下,缅滇边境也就没什么好逗留的了,自然要在当地土著居民觉察前离开!
几方原因汇聚到一起,风华不得不北上京城了,实际上,风华真是打心眼里不想来这地儿,她有种模模糊糊的预感——来了这里,只怕想走就不容易了!!
悲催的是,身为半仙的她,预感一向是神准的!!
却说等胤禛几人离开后,风华和李卫便直接移步去了书房。
一进书房,风华便收敛了灿烂且张扬的表情,整张脸顷刻间便变得犀利慑人,她往办公椅中一坐,向后一仰,两条长腿顿时高高地扬起,交叠着架在了办公桌上,只剩下两条椅腿支撑着全部重量,在不紧不慢的前后摇摆中,风华半眯着猫儿眼,似乎在等待李卫开口。
李卫从一角暗格中抽出一叠册子,往风华面前一扔,双手往办公桌上一撑,俯□子,盯着风华那光芒过于璀璨反而看不清本源的眼眸,嘲讽地道,“这是我在京城铺开的蓬莱山庄的生意,钱庄、当铺、绣坊、书肆、私塾、酒楼、地下赌场……有的赚钱,有的赔钱,却是你指名一定要开张并且保持营业的,别告诉我你没在其中动手脚!!怎么,从一开始你就打着投靠四阿哥的主意?这些都是你打算献上去的诚意?难怪你胆子那么大,敢和九阿哥打擂台,敢情你早就算好了,单瞒着我和大哥!!”
风华没有立刻分辨,她的脸色很平淡,完全看不出什么表情,沉默了半晌,她拿过册子,一本本地翻过去,有的看得很细致,有的一带而过,
李卫也不催她,抱着胸坐在沙发上,冷幽幽地盯着风华。
一直到全部看完,风华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掏出了一个手掌大小、盒面镶着鸽蛋大一块苍翠欲滴的椭圆形翡翠的扁平纯金盒子,风华修长的手在盒子侧面滑过,仿佛推动了一个什么机关,盒子啪一声打开了,露出一排雪白细长的棍装物,透出一股子辛辣的香气。
风华抽出一支,送到殷红丰润的唇边,点着后深吸一口,顶级烟叶和薄荷混合的迷人气味,做成以后风华并没有抽过,今天是第一次,一时之间竟然有些不习惯了,好一会儿,她才吐出一口缭绕的烟雾,忍下了咽喉的刺痒。
透过烟雾,风华的面庞朦胧不清,那清沉的嗓音也仿佛跟着模模糊糊起来,“当初决心做起蓬莱山庄时,我只是计划出十年内的发展前景,十年以后,咱们三人该走什么样的路,自个儿也该有分述了,说白了,蓬莱山庄当初可以说是一个权宜之计,对我们三人都有利的一次大胆尝试,我没打算把你们的一生都拖进来。”
李卫浓眉紧皱,没好气地道,“什么叫拖?”
风华勾起嘴唇笑了笑,连举的脾气,还是一如既往地急啊,“嗯,你别急,听我收完,你和我背景简单,可以说没什么致命弱点,相对的也就无所畏惧了,所以我们能够肆无忌惮地胡来,可连生将来必然是要当官的,我估摸着他是要接他老爹‘江宁织造’的职位,依旧常驻江南,所以他不能和经商扯上关系,除非是……奉命。曹家在江南是能够呼风唤雨,甚至整个曹家在朝堂上也说得上话,可归根究底,曹家也只是皇家的奴才,虽说是纯臣,可任何一位阿哥都是他曹家得罪不起的。如今我们和九阿哥是彻底对立了,九阿哥态度强横,恨不得直接把我们蓬莱山庄全吞了,我们又不想将产业拱手让人还不落好,就得找个靠山,还不能把曹家牵扯进来,否则恐怕会给连生惹来灭族大祸!”
“所以你就想到干脆投靠了四阿哥?”
“这么说也不是不行,蓬莱山庄经营到如今的规模,光靠咱们三人是罩不住了,这几年我冷眼旁观,倒是觉得,这位四阿哥颇有孤王贤王的风格,一门心思投在做实事上,涉及争……不深,与八阿哥九阿哥也不是一路人,是个好人选。就算今天没有巧遇他们,若哪一天蓬莱山庄真需要靠山了,我还得想法子搭上四阿哥,如今倒也省了事!”
“可照你这么说,太子岂不是更好的人选?”李卫也不是傻瓜,风华这么一分析,他沉吟片刻,便抓住了重点,直接问道。
风华摇了摇头,嘲笑道,“笨蛋连举,一向还自夸聪明,你也不想想,咱们这位太子今年多大,皇上多大?况且,这位太子可是娇生惯养地养大,虽说得上天资聪颖,能文能武,在众阿哥中,也是拔尖的人物,可心性上未免失之中正,过于自我,自私,自负,又意志薄弱,瑕疵多不胜数啊!如今皇上春秋鼎盛,谁知道将来……”
风华暗自摇了摇头,她真是这么想的,撇开她对历史的了解不说,单单是从这几年她搜集上来的情报来分析,她也绝不看好太子,一个高高在上不知人间疾苦的储君,一个被康熙宠坏以致失去正常判断力和自制力的在位三十年太子,比那个说出“何不食肉糜”的荒唐末帝也好不到哪里去,他真的是大清需要的理想统治者么?
还有那位在朝中声望堪比帝王的“八贤王”,按说这也是个聪明人啊,为什么就不明白他声望越高就越会遭到当权者忌惮,于是离皇位越远这个道理?还是他还天真地相信帝王的舔犊之情?
可惜,太子也好,“八贤王”也好,在民间的名声都远不如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了几桩好事的四阿哥。
作者有话要说:再次感谢一直支持紫的亲们,么么(╯3╰)……
第四十二章流转心思
三十八年,轰动全国的科场舞弊案,四阿哥处理得很及时,虽然功劳大部分都归了太子,可士子们的眼光却是雪亮的,为他们四处奔波劳累的是四阿哥,不偏不倚地对待士子和考官的也是四阿哥,而不是高高在上面都没见过的太子;
三十九年,官员贪污案,铁面无情的四阿哥同样揪出了主犯从犯,连他一个侧福晋的娘家都牵扯其中,四阿哥愣是一丝人情都没有通融,全部报了上去,令那侧福晋伤心过度小产了一个男婴。这件事虽然被有心袒护满臣的康熙给大事化小了,尽管如此,这些人经过调职、贬职、革职等一系列动作后,也老实了许多,收敛了许多,当地老百姓的日子也确确实实好了许多,这可是看得见的实惠,老百姓只在乎这个,关那谁知道是圆是扁的太子啥事?
“停——”听着风华这番近乎大逆不道的话,李卫脸色有些发白,埋怨地瞪了风华一眼,“那你的意思,确定以后就跟着这位——四爷?”
风华点了点头,“不管怎么说,这个决定是目前对蓬莱山庄、对连生、你、我而言最合适的了。”
话说到这儿,风华忽然狡黠地一笑,朝李卫挤了挤眼,李卫只觉后背寒毛直竖,眼睁睁地看着风华指间的半根烟倏地弹了出去,无声无息地,从敞开的窗户激射而出,只听窗外一声闷哼,随即是“扑通”一声,有什么重物落进了游泳池里。
风华摸摸下巴,恨其不争地摇了摇头——多年不见,四爷这手下的水平还是这么愁人,看来还是要把墨檀派去啊,别等咱们要靠上去的时候,山倒了,那岂不是亏大了?
风华并不知道,她的这番话,让李伟整整失眠了一夜,或者以她的敏锐不可能不明白李卫心中的纠结,只是她更愿意躲在一边看热闹罢了。
总之,风华在洞府里睡了个舒舒服服的懒觉,只觉神清气爽,头脑前所未有地清楚,直到外头都日上三竿了,才出了洞府。
既然风华来了,京城这边也已经打开了局面,李卫自然不肯耽误时间,对于商人而言,那真是一寸光阴一寸金,李卫现在是恨不得插翅飞到广东去,一连数日,絮絮叨叨地追在风华后面,迫使风华把他制定的‘蓬莱山庄京城分部发展战略三步走’听了一遍又一遍,听得风华非常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直接跟四爷回府算了~~(_
清穿之惟有清风第10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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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了一圈,意料之中地获取了丰厚的报酬,看着手中一叠书信账册名单,风华勾起满意的笑容来——难为她牺牲了夜晚修炼和睡觉的时间,没收获的话可真对不起自己,这次,整不死你也褪你一层皮!!
最后,她窝回一座全府最豪华的建筑物屋顶,这是她发现的这府里最有趣的一处地方,方才忙着正事来不及看全套,如今东西弄到手了,心情也大好了,忍不住便犒赏犒赏自己。透过一片掀开的琉璃瓦,她看着里面正上演的妖精打架,实在是忍俊不禁——这九阿哥和他新纳的柔弱小妾,到底是谁嫖谁啊?没看到九阿哥表情忍耐跟被那啥似的,而那小妾却是一脸迷醉积极主动……
“噗噗噗……”
风华强忍住憋得肠子抽痛的笑意,把几团小火球分别弹了下去,才从无聊的九阿哥府抽身,转身掠去了十阿哥府,夜空中只看到一道比黑夜略深些的模糊身影,无声无息地穿梭在大街小巷的屋顶之上。
风华也没有想到,在草包老十府里看到的,竟是与毒蛇老九家完全相反的秘密!!
刮空了十阿哥府的小金库,风华来到了尚亮着灯光的书房顶上,却意外地听到了屋里的一番出乎人意料的对话。
“唉,你今日的行径我听说了,可也太鲁莽了,就算那不过是家商户,可来往的客人却都非富即贵,不乏朝中大员,你们青天白日地上门挑衅,一言不合还砸人家店,传入皇上耳中,皇上最恨的就是仗势欺人之事,九阿哥有宜妃娘娘护着,还不怎么,可皇上的怒气恐怕就要全发到你身上了!!!”
一道苍老的声音略显无奈地道。
“舅舅,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凭各自母妃的地位,宫里除了太子和四哥就剩下我地位最高,要论真格的,四哥也不如我,我若不一直这么鲁莽缺心眼,八哥和九哥能容得下?别的兄弟能容下我?就靠着小时候一起玩过的那点情分?舅舅可别忘了,四哥当初和八哥关系可也不错,大哥和八哥的关系也很好,而现在呢?反正,我蛮横无理也罢,惹是生非也罢,越是这样,越能让人放松警惕,我是不想争那个位子的,可若不加入他们哪一方,早晚有人逼我出头!我又不喜欢太子,除了八哥九哥,更无处可去。”
这道声音风华很熟悉,只是此刻,仿佛被黑夜染上了墨一样的底色,完全迥异与白天的嚣张跋扈,透着淡淡的无奈,以及一缕深沉的算计。
“即使这样,你与八阿哥也走得太近了,一旦卷入太深,想抽身就难了,依老夫的意思,还是不远不近的好。虽然宗室与朝臣中不乏对八阿哥心怀好感的,只是你跟在他身边也不短了,自然明白是怎么回事,你当真以为,跟着他是万无一失的?”
老者想也明白十阿哥的身不由己,可还是忍不住劝道。
十阿哥沉默了片刻,方苦笑道,“舅舅,那你说我该怎么办?现在疏远,怕是已经晚了,我原本以为皇阿玛正年富力强,那些事离我们还很远,我追随八哥九哥,一是全了幼时的情谊,二来抱团的总比独个儿日子好过些,三来,也杜绝旁人……
你也知道,年前朝堂上,大哥和太子几乎针锋相对,你参我推举的官,我斗你的门下奴才,那股子狠劲,简直是恨不得咬死对方,哪还记得对方是自己的兄弟?如今他们的关系是僵得不能再僵、全无转圜余地了,我们其他兄弟,也不由自主地被卷入其中,说实在的,小时候,四哥,八哥和九哥,对我都挺照顾,现如今,四哥一门心思跟着太子走,和我们也不同路了,只有八哥和九哥,还和以前一样,尤其是九哥,他是个执拗的性子,认准了一个人,便再也不会更改心意,我,我……”
“老夫明白,你自幼就是个重情的,可又看得太透了,唉,当初妹妹将你托付给老夫,也是老夫没能耐,让你受了不少委屈……”
老者想到了自己早逝的两个嫡亲妹妹,叹息一声,那是他仅有的两个同父同母的妹妹啊,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淹没在那深宫里,皇后又如何?贵妃又如何?日子不痛快,再高的名头能让她们过得幸福平安吗?如果当初没有听大妹的话,把小妹送到宫中接替大妹,那如今……
“舅舅不必说这些,日子再如何艰难,不都过来了吗?现在我这草包阿哥的名声也传出去了,就不信还有人惦着给我下绊子!!”
“也罢,咱们钮钴禄家不指望更进一步,可也不能因为选错了立场,给家族带来无边灾祸——事已至此,老夫倒是想到了一个主意,兴许能让你和那大位彻底无缘……”
“哦?”十阿哥的声音中有了三分急切,“舅舅快说!”
老者直到此时,声音中方透出了三分笑意,“老夫看十阿哥平日的行径,也不全是装的,这般沉不住气——”
“无所谓无所谓,”透过窗棂上的影子,风华看到十阿哥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舅舅快说,这些日子,可愁白我头发了!”
“听说今年蒙古的博尔济吉特氏要来为皇上祝寿,到时候,娘家来人,太后必定十分高兴。而且老夫听说,博尔济吉特氏有一个待选秀的女儿,美貌贤淑,年纪与你也想当……”
十阿哥一拍大腿,恍然大悟道,“对啊,以皇阿玛现在对蒙古的态度,只要我讨好太后,让太后给我指婚蒙古贵女,那就等于是彻底绝了争大位的资格啊!!!”
“不错,这等于是昭告天下了,更重要的是,蒙古的兵权,在将来新皇……会成为你的护身符,只是八阿哥那里不好交代……”老者捋捋胡子沉吟道。
“没事,我是个草包阿哥,只怕把博尔济吉特氏指给了我,我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十阿哥大大咧咧地道。
风华听到这里,知道自己不必再听下去了,只是扬起浅浅的充满兴味的笑容——这所谓的草包阿哥竟有如此心智?人前人后迥然不同,那么其他的阿哥呢?是否也各自有着不为人知的有趣一面?
一月的天气本就寒冷,北方的夜晚更是滴水成冰,风华这时才发现,饶是法力可以自然运转,她身上也没什么热气了,掏出怀表一看,时针已经指向凌晨了。
举头向远方看了看,将这四九城尽收眼底,巍峨沉默的古老城市,在夜色的掩盖下,还在发生着多少远超出人们想象的事情呢?
翻了翻从九阿哥府中拿到的东西,又将十阿哥和其舅阿灵阿的对话在心里过了一遍,风华提气掠向今晚的最后一站——
雍贝勒府,书房。
摇曳不定的油灯下,四阿哥胤禛还在伏案奋笔疾书,江南河堤又有崩溃的迹象,朝堂上,大臣们已经争了又争,还是拿不出具体的方案……
“扣扣——”静寂的夜里,忽然传来敲门声,显得格外突兀。
伺候在胤禛身边的大太监苏培盛皱了皱眉,看到主子头也未抬,忙走到门边,悄声问道,“何人?”
门外传来墨檀压低的声音,“苏公公,是我,墨檀,我家公子求见贝勒爷!”
什么?
胤禛蓦然抬头,浓眉皱得紧紧的,风华?这么晚来找他,是,为了白天那淘宝阁发生的事情?
“让他进来。”胤禛沉声吩咐道。
苏培盛打开了门,门外倏地闪进了两道身影,一高一矮,矮的却是后发先至,瞬间站到了胤禛面前,隔着炕桌,举着一叠纸册,笑嘻嘻地看着胤禛,一身黑色的夜行衣,猫儿眼忽闪忽闪的,昏暗的灯光,反衬得那双笑吟吟的眸子格外流光溢彩。
“这么晚,找爷有事?”看到这样神采奕奕的风华,胤禛面色微缓,满身的疲惫在这一刻仿佛都消失无踪。
“四爷,给你看点好东西。”
风华笑得眼睛都成弯月形了,满是期待地望着胤禛,直接要把手中的全部递给了他。
苏培盛忙上前一步,准备按照规矩接下东西,再转交给胤禛,却被胤禛一个眼色阻止了所有动作,然后随后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家主子神态自然地亲手接了过去。
胤禛越翻越是惊讶,心头如掀起惊涛骇浪,这,这可都是九阿哥徇私枉法掠夺吞并民间商铺弄得人家破人亡的证据啊,有直接指示门下管事动手害人的书信,有每年明夺暗抢来的产业记录,有各地与九阿哥紧密联系的大富商名单,甚至还有最重要的——账册!!
安静的书房里,只听到胤禛翻动纸张的声音,风华百无聊赖地打量着这个书房,墨檀和苏培盛则彻底化作了书房里的背景。
这是一间三进的大屋子,清一色的紫檀家具,并不算顶级的木料,第一进,右边是高至屋顶的书架,中间放着一套雕刻着花边的圆桌椅,左边靠窗是一个铺着锦褥的炕,胤禛正盘膝坐在炕上,膝上搭着厚厚的羊毛毯,认真地翻着纸册;
第二进,被抵着炕的一面高达屋顶的木墙隔开,从地面到炕的高度是实心木板,上面部位则有点像放大版的多宝格,中间木门上什么都没有挂,显得分外简洁,第二进里左边是四副茶几座椅,专门接待王露这样的谋士议事之处,右边是胤禛自己办公的书桌座椅;
顶里面还有一个小门,却是胤禛平日休息的暖阁,风华也看不到里面的摆设,无聊之下,又把眼光转回了第一进。
风华正出神地猜测着架子上那些古董瓶罐的价值,忽听胤禛压抑着激动的声音,“这些,都是从哪来的?”
“当然是从九阿哥府里了。”风华撇撇嘴,随即展颜一笑,半真半假地道,“不知道今天发生在淘宝阁的事情四爷有没有听说?九阿哥十阿哥砸了我的店,价值六十多万的货物全部毁了,我本来想着从九阿哥府里捞回点老本来,没想到发现了这些东西,觉得挺有意思的,可留在我手里也没用啊,既没用又不安全,我一时激动,就跑来找四爷了。”
胤禛站了起来,走下炕,背对着风华,负手缓缓踱了几步后,回头一瞥,却看到风华正斜靠着炕边,眼中流转而过的细碎光芒,分明是欲言又止的神情,遂淡淡地道,“还有什么?一并说来。”
“那我就说啦!”风华果然眉开眼笑地讲述了再十阿哥府听到的密谈,她记忆力比当初更好了许多,如今重复话语,竟是一字不错,连十阿哥和阿灵阿的语气都学得惟妙惟肖。
其实风华也考虑过要不要把十阿哥对胤禛的态度说出来,因为一旦说出来,就仿佛是在帮十阿哥似的,这让她觉得特别不得劲,只是,把这种小心眼儿卷入到大事中,实在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左思右想,风华还是没有隐瞒,这样,一个阿哥坏话,一个阿哥好话,正好撇清她在其中的心意,免得让胤禛以为她充满自私念头,想借他的手去报复九阿哥十阿哥。
风华学完,书房里一片安静。
胤禛眉头越皱越紧,无意识地加快了转悠的步伐,嘴里喃喃自语,“好一个老十,老十……”
忽然,蓦然转身,向苏培盛沉声道,“你带墨檀下去。”
苏培盛自然没有二话,墨檀闻言看了一眼风华,见风华没有反应,眉毛顿时垮成了八字,不情不愿地、苦巴巴地跟着苏培盛出去了。
等苏培盛和墨檀都出门了,胤禛才直直地看向风华,黑幽幽的凤眸中夹裹着一股不怒自威的迫人压力,声音虽然低沉,却一字一字清清楚楚地传到风华耳中,“你把这些东西给爷,还把老十的话学给爷听,是有什么目的?”
风华并没有被这近似质问的话吓到,她又不心虚,怕什么?坦然地一笑,道,“毕竟四爷与他们立场不同,想来这些东西对四爷是有帮助的,连谨做错了吗?”
“——以你的聪明,应该明白,就算爷有心为百姓做点事,这些东西也决不能由爷送出去,他们毕竟是爷的兄弟,皇阿玛不会希望看到我们自相残杀。”
胤禛依然一瞬不瞬地盯着风华,淡淡地道。
风华心头不以为然,面上却狡黠一笑,道,“四爷如今一直协助太子办差,这东西您就是想交上去,也隔着太子啊。至于十阿哥那番话,唔,我想八阿哥和九阿哥肯定很感兴趣!”
好一手漂亮的借刀杀人!
直到这时,胤禛紧绷的面庞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影儿,在朦胧的灯光下,柔化了那刚毅的俊容,一向坚硬的凤眸似乎也多了几点荡漾的柔光,就那样近乎专注地盯着风华,深沉的,复杂的,盯得风华心底都有点起毛了——喵喵的,帮你这么大忙,你该不会反疑心上我了吧?
捕捉着风华一瞬间的戒备,胤禛才收回了目光,思虑半晌,向风华开口道,“你很好。只是,暂时不要把老十的话透露给老八老九——不要在开端就把自己的底牌全掀了。”
最后这句话,有着叮咛告诫的意味,简直让人怀疑会出自胤禛之口,可细细听来,却是把风华当自己人那般叮嘱了,最起码,建立了初步的信任,所以风华愣了愣,笑了。
今晚的任务到这里差不多都完成了,和四阿哥拉近了关系,教训了九阿哥和十阿哥,以后他们俩会如何,不用想也知道,这种报复还不用她自己出手,风华满意极了,嗯,这也是个开始,将来,走着瞧!!
“唔,那我就不打扰了,四爷你也早点休息吧,总是熬夜对身体可不好,您今晚睡早点,明儿才能有精神看好戏啊!!”
风华虽然不累,却也惯性地感觉到想睡了,调侃了一句,正要向胤禛告辞,胤禛却先她一步开口,“天这么晚了,外面那么冷,你回去也会饶到别人。爷这书房后有个小院子,一向还干净暖和,你今晚就住在这里吧。”
作者有话要说:肥肥的一章,嘿嘿……
第四十六章早朝路上
好吧,这时候的风华并不知道,有资格住在四阿哥府里的幕僚实在是屈指可数,大部分幕僚都是住在四贝勒府后门一带的小院落群,连戴铎也住在那里,如今满府也只住了一位——邬思道。
一夜好眠,实际上是刚躺下就听到外面隐约传来一阵喧哗,风华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嘿嘿一笑,自顾自地睡觉了,只是睡了两个小时不到,风华就被人拎起来了。
风华一向作息规律,且以她的变态体质,一年不睡光打坐也没什么问题,关键是谁愿意睡得正香时被人从暖烘烘的被窝里挖出来啊?
拜托啊,早朝,跟她有木有一毛钱关系?
天色还是黑的,寒风从四面八方灌来,空中寒星点点,一路上有不少马车匆匆往紫禁城赶去,看到四贝勒府的马车,大部分都向旁边靠了靠,和往日并没有不同。
摇摇晃晃的四贝勒马车中,温暖如春,一身贝勒朝服的胤禛无语地看着风华裹着被她死活拖上马车的一床被子,靠着马车壁,小鸡啄米似的点着脑袋,真的很难相信,一个可以夜探阿哥府毫发无伤的高手,居然还会打瞌睡?
胤禛很久没有坐马车了,自从做过风华那辆超越时空存在的马车后,他看他爹的銮驾都有种寒酸不堪入目的感觉,其他马车就更没法入他的眼了,不过今天为了不让风华在马背上瞌睡得掉下来,他勉为其难地上了马车。
“昨儿夜里,九阿哥府着火了。”胤禛收回目光,曲了曲冻得略有些僵硬的手指,将目光移到手中的奏折上,淡淡地道。
风华正好被颠得一惊,微微清醒,听到了这句语气平淡的陈述句,眯着眼,伸手捂住嘴,打了个挺优雅的哈欠,活似只慵懒的大猫,声音中透着浓浓的睡意,“昨晚顺手扔的火球,我和四爷说过了啊,养好精神,今儿看好戏!”
胤禛抿紧薄唇,脸色微沉,一方面为风华的胆大妄为而纠结,心惊于风华无视皇权的惊人举动,一方面想到一向嚣张跋扈的老九吃瘪,心中又有中奇异的愉悦,他从小和老九就不对头,老九害死了他养的小狗,那是佟贵妃去世前送给他的最后一件礼物,他也在怒火冲天之下剪过老九的头发,恩怨从那时候就已经种下了,如今表面上还能维持个兄友弟恭,实际上,谁知道呢?
“听说,老九那里烧了主院,书房,内库,亏得老九那会儿还没睡,否则损失更重。”胤禛漫不经心地道。
风华听到这句话,猛地想到了昨夜自己的见闻,瞌睡虫也飞了,忍不住“噗嗤”一声笑起来,惹得胤禛看了她一眼,目光中充满质询。
“四爷,你不知道多好笑,我去的时候,九阿哥正在办事呢,那一脸被迫委身的委屈样,还有那小妾真敢推倒阿哥——哎,我觉得吧,九阿哥和那小妾的身份得调调,光看他俩表现,这小妾才是真彪悍啊!!”
风华乐不可支地道,她昨晚光顾着把九阿哥府的证据给胤禛,所以忘了说这件事,这时候正好提到这上面,顺嘴说了,却完全没注意到,随着她的叙述,胤禛那越来越黑的脸!
“你——去——偷——窥——人——家——夫——妻——敦——伦?”胤禛咬着牙瞪着风华,一字一顿地挤出话来,那本来冰冷的面上几乎刮起了风暴!!
风华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仿佛嘲笑了一个皇阿哥,哪怕这人是四爷的对头,他恐怕也不希望看到一个手下去嘲笑自己的兄弟吧?
“那个,四爷……”她挠挠头,转转眼珠,咧嘴一笑,“这个,不是正巧撞上了嘛?”
见胤禛不为所动,脸依然黑黑地瞪着他,不过,好似也不是她理解的那种因为兄弟被嘲讽而起的不悦,许是觉得这不是正人君子所为?
唔,要诚惶诚恐地请罪么?
“……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情,定要避开!”半晌,胤禛忽然开口,刚才那形于色的不悦不知何时收敛得干干净净,沉凝的脸上是完全看不出什么表情了。
“唔。”风华点了点头,除此之外,也没甚好说的,她和曹颙李卫之间玩笑开惯了,一时倒忘了,曹颙和李卫两个,在她眼里是最接近她意志思想的人,所以他们谈得来,可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们两个也是最不符合这个时代正常道德标准的,别人也未必有他俩的那种离经叛道的魄力和思想。
马车里一时静谧,安静又暖和,胤禛借着炭盆里发出来的昏暗光线,又细细地把自己所写的折子从头到尾看了一遍。风华靠着车壁,睡意渐渐涌上来,也顾不得去留意胤禛的动静,慢慢地就要去会周公。
可旁人偏偏就不让她舒服——
“一会儿爷去上朝,你不可乱跑,就在车里等爷出来,爷让苏培盛多拢点炭盆。还有,这些点心,还热着,记得垫垫肚子。”
风华又惊醒了,她快要抓狂了,四爷你有话能不能一次性说完啊?这种一次次快要睡着却被人反复弄醒的滋味简直太不人道了啊啊啊,你让我好好睡一觉行不行行不行?
就在风华快要爆发的时候,“扣扣扣——”
车窗外忽然被敲了几下,然后风华便听到胤祥爽朗中含着关切地声音,“四哥,什么时候又开始坐车了?昨晚没休息好?早让你注意休息,差事什么时候做不完啊?”
胤禛合上了手中的奏折,抬起头,风华眼角一瞥,正好捕捉到他眸底微微漾起的一丝暖意,“眼下这几件差事都迫在眉睫,拖久了更不利民生,今儿下朝后,你随我回府吧。”
“好呐,不过四哥,弟弟我可是个武夫,帮不上什么忙!”胤祥笑道。
风华正憋了一肚子火,这下有了出口,一掀车窗,伸出头皮笑肉不笑地道,“十三爷真是谦谦君子,风华还以为您不知道‘谦虚’两个字怎么写呢!再说,皇上亲口夸赞的‘文武双全’,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介武夫了?”
胤祥蓦然看到风华的脑袋从车里伸了出来,一怔,跟着睁大了凤眼,勒马放缓速度,和风华正好平行,低头惊喜地道,“呵,你小子从哪冒出来的?怎么在四哥车上?”
“我昨晚歇在四爷府里,唔,一言难尽啊。”风华揉了揉酸涩的眼睛,阴郁地道。
胤祥只是直爽,并不是没有脑子,当下联想到风华已被四哥收归身边,身份今非昔比,估计他们是商谈什么重要大事吧,便不再追问,转而兴致勃勃地道,“你昨儿歇在四哥府里,那有没有听说九哥府上发生的事?据说九哥被烧得衣衫不整从寝室跑了出来,脸上还顶着几个胭脂印子,哈哈……”
……
风华额头冒出一大滴冷汗,悄悄回头去瞄四阿哥的表情——真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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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朝上,依旧如火如荼地吵着闹着,康熙稳稳地坐在御座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殿下一群平时把规矩看得死重的老头们,脸红脖子粗地吵得不可开交,就差没捋袖子打人了!
有争吵就说明有派系,康熙是善于驾驭臣下,平衡朝廷,可不代表那些被平衡的人有自知之明,甘心做好一枚枚棋子,大部分,早已逾越了他们本来应该站稳的地方!
百官当中,一群身穿皇子朝服的阿哥们格外突出,不论是圣宠正浓如太子,十三阿哥,风头正健如大阿哥,八阿哥,还是低调寡言如四阿哥,五阿哥,七阿哥等,经过一代代地优胜劣汰,后宫里永远是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女子才能笑到最后,因此这些阿哥们容貌气度各个不俗,在一群吵闹得不成体统的混乱中,尤其显得鹤立鸡群。
只是,这看似冷眼旁观的表象下,到底又有多少阿哥在背后插手操纵了这场宛若闹剧般的争执呢?
胤禛在一片混乱中默默地把自己的折子递了上去,康熙细细地看了内容,赞许地点了点头——胤禛是越来越长进了,去了早些年的轻浮躁动,果然一日日能干起来,确是个埋头做实事的人,若好好培养的话,将来,他之于太子,未必不是另一个裕亲王……
这些念头,只是在康熙的脑海中一闪而逝,尽管他心中很满意胤禛的能干,却从不曾当面说过一句夸奖胤禛的话。
有时候,连他自己都觉得,是否对这个沉默寡言的孩子太苛刻了些。
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对于自己的所有儿子都很关注,也从不曾吝于夸赞,独独面对胤禛时,他总是吹毛求疵,无论胤禛做得多好,他都忍不住去挑挑毛病,打击打击,然后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原先脾气急如火的孩子一天天沉寂下来,一步步失去了所有表情,一点点地变成今日深沉莫测的四贝勒。
这种心态,连他自己也不太能理解,他也不想过于苛刻而寒了儿子的心,索性便把胤禛放在了一边,站在远远的地方,不咸不淡地观察着,试炼着,却从不靠近一步。
第四十七章突闻噩耗
等风华睡了个回笼觉醒来,太阳已经明晃晃地挂在半空,阳光温暖而不刺目,照在风华身上,她觉得很是舒服,懒懒地动了动胳膊,感觉到马车夫就站在马车旁,苏培盛手中拿着大氅,等在门边,墨檀则隐在暗处,注意她的人,除了墨檀,几乎没有。
风华趁机闪进洞府,好好洗漱了一番,又喝了杯热腾腾的牛奶,这才觉得浑身舒坦了许多,双眸显得明亮灵动,灿然生辉,完全看不出熬夜的痕迹。
再闪出来,时间才过去不到一秒,这种无所事事的等待将时间无限拉长了,这几年忙忙碌碌,她还真少有这样半天闲暇的时候,虽然精神很足,但情绪上却是懒洋洋的,手里捧个大红苹果,有一下没一下地啃着。
忽地,宫门处传出一阵阵低调的马蚤动,厚重的大门打开,一群蟒袍玉带的官员们鱼贯而出,然后三三两两拱手作别,上了各自的马车。
苏培盛三步两步上前,找到了四阿哥胤禛,恭恭敬敬地递上了大氅,胤禛正在和胤祥说话,接过大氅,看了一眼马车,“连谨还在里面?”
苏培盛轻声道,“回主子的话,风公子正在熟睡,奴才唯恐人打扰到小公子,便让人侯在车外,没有进去。”
胤禛听完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转头继续和胤祥说话,苏培盛悄悄松了一口气,主子不说话对他而言就是最大的褒奖了——看来,他暗地里决定对风华恭敬点是正确的,这位年纪轻轻的幕僚,在主子心中,仿佛比邬先生的地位还……
风华已经听到了他们低声的交谈,开始考虑自己要不要下车去迎接,好尽尽下属的本分,还没等她下定决心,车帘一掀,阳光跳跃着洒了进来,紧跟着胤禛和胤祥兄弟俩先后上来了——得,她不用纠结了,再守礼的人,在这小小的马车里也施展不开啊!
胤禛一眼就看到风华手里抱着个比她的脸小不了多少的红苹果,咔嚓咔嚓,啃得不亦乐乎,呼吸不禁微微一滞,就见风华很无辜地大睁着眼回看他,两人对视半晌,胤禛依然不开口,沉默地望着风华。
风华往后挪了挪屁股,犹犹豫豫可怜巴巴地举着苹果问胤禛,“你也想吃吗?”
“哈哈哈——”胤祥忍不住大笑出声来。
风华眨眨眼,看到胤禛的额头上青筋蹦了一蹦,好在只是如此,并没有不愉的情绪进入眼底,如果效力的顶头上司连这点小幽默都接受不了,那可就是风华的悲剧了!
不是风华爱耍宝,实在是胤禛刚才的眼神实在太有威力,饶是天不怕地不怕如风华,被这种奇怪至极的目光笼罩,都有种浑身不自在的错觉,为了打破这种感觉,更仿佛是要证明胤禛和胤祥的神经到底有多么坚韧,这才开口逗某人——
她手里的苹果完整的时候,红得光滑而充满质感,是非常漂亮的,可现在被她啃得坑坑洼洼,就像遭遇过某种细齿小动物糟蹋似的,说实在话,真的很难看,更难引起他人的食欲。
风华是料想胤禛会黑脸,会不睬她,或者会不喜她不分尊卑,若是前两者就罢了,若是后者,那此人也就没有帮助的必要了。
却没想到,胤禛只是淡淡地瞅她一眼,又瞟了瞟那布满某人口水的苹果, “你想让爷吃你手里这个?”
可怜风华的小小试探就换来这么个结果,郁闷得她差点回一句,你敢吃我就敢给!!
顾虑到旁边那正圆睁着凤眼看好戏的胤祥,风华不得不咽下了这句话,唉,这世道,果然不是什么人都能调戏的!
胤禛自然是注意到了风华瞬间鼓了一鼓的包子脸,凤眸微暗,唇角翘起一个微小得几乎看不见的弧度,心中的郁气总算消散了一些。
眼见自己的行为娱乐了两人,风华眯了眯眼,忽然伸出右手,凌空一抓,当着胤禛和胤祥的面,虚空抓出了一个还散发着清新香气的大苹果!
看还能不能震住你们?
“啊——”
胤祥果然如风华所想般吃了一大惊,那份震惊从乌黑的眼中清清楚楚地传达出来,令风华的心情非常愉快!
“这,这,这是……”胤祥指着苹果,又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结结巴巴地问。
风华得意地扬了扬下巴,扬眉吐气啊这感觉——“你敢不敢吃?”
胤祥还没有接口,胤禛伸手便夺过了苹果,在手中转了一圈,在果皮上掐了个指甲印,见到那缺口处溢出少许清甜的苹果汁,不禁凝目看向风华,眼底有了一丝波动,“这是真的?你还会变戏法?”
——很好,不用风华开口,人家就给了合理的解释!
胤祥闻言钦佩地看向风华,使劲拍拍她的肩膀,“好小子啊,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这手戏法漂亮,跟谁学的?教教我怎么样?”
风华咧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现在心情真是好得不得了,“在四川游历时,遇到了一个民间老人,人家可是交代了,不得他的允许,我是不能将这手传给别人的!”
胤祥虽然有些失望,但也没有纠缠下去,因风华这一手,马车里的气氛显得轻松而活跃,风华和胤祥一路都没有停嘴。
重逢后的数次接触,风华都没有对胤祥疏之以礼,令胤祥很是喜欢,他一向只是爽朗,并不是粗心,相反,却是难得的敏锐,自然能感受到其中的真实心意,也慢慢消除了时间造成的隔膜,既然三年时光,并没有让当初那让人惊喜的小子变成另外一个被世俗侵染的陌生人,这世上最难能可贵的就是“不变”,那么,他又何妨再多投入几分真心?
胤祥对风华这三年的经历最是感兴趣,风华便从江南说到塞北,从苏州的吃食谈到西藏的婚嫁,从大户人家的后院逸事说到苗女的热辣多情,从澳门洋人的嚣张跋扈谈到海外国家的殖民地……
这其中,胤禛大部分时候都是默默倾听,有时听到不能理解的地方,也会出声发问,比如对于澳门洋人的行径,这“嚣张”从何而来,又比如滇边的苗民,是否真如传闻中那般彪悍不驯,风华自然是没什么好隐瞒的。
于是这一路上,胤禛是一边倾听,一边发问,一边若有所思,很是规律。
胤祥则对西藏很感兴趣,尤其是当地的民俗,天气,地形等,格外关注,不断地追根究底,风华耐心地回答,兴致所至,便拿过车上放的笔墨纸张,快速在纸上勾勒出一幅简洁的藏区地图,然后再指点着各处,细细讲解。
在几人的交谈中,马车已稳稳当当地驶进四贝勒府,胤祥意犹未尽,胤禛便欲吩咐苏培盛,去请王露前来书房,想来王露是很喜欢和风华交流的。
马车刚停妥,风华胤禛先下了马车,风华正要跟着胤祥下去,便听到柔和而不失庄重的一道嗓音响起,“妾身见过贝勒爷。”
风华心中微微一动,下意识顿了顿,悄悄掀起帘子一角,向外望去,胤祥见状,不以为然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小声道,“不用担心,那是我四嫂,你是我四哥器重的人,四嫂一向唯四哥命是从,也定会尊重你的。行了,我们下去吧。”
风华很想白胤祥一眼——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担心了,我是好奇!好奇!!
被胤祥一打岔,风华也不好意思再偷看,毕竟在古人眼中,“男女有别”的想法是根深蒂固的,何况外面那女人还是胤祥的四嫂,她顶头上司的老婆,她一个“男”下属,这般偷看肯定于礼不合,可别让人以‘轻浮不敬’理由给治罪了!!
虽只匆匆一瞥,风华也将外面的女子看得清清楚楚,不由在心里叹息一声,怪不得古代人讲究娶妻娶贤纳妾纳颜呢,这四福晋端庄是足够端庄了,只是明明才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子,愣是有一身三十多岁女人的沉稳气度,再穿上一身够大气华贵却不够灵动柔美的服饰,和四阿哥站在一起,看上去生生比本就比实际年龄看起来更成熟的四阿哥老了好几岁,再配上那端庄有余美貌不足的面庞,是个男人,也只能敬重而很难发自内心地喜欢啊!!!
再想一想雍正一生称得上宠爱的女子不过李氏,年氏两人,在雍正区区十个儿子中,就各生了三个,堪称强大,也不知到底是如何出众的女子,唔,有机会一定要去见识见识……
这边风华正天马行空地计划些不着调的“犯罪”行为,那边胤祥正要掀车帘,便听到胤禛说了一声,“无需多礼”,紧接着,四福晋的声音继续响起,“爷日日辛苦忙碌,妾身本不欲令府中琐事打扰到爷,只是今儿此事,妾身实不敢擅专——早上请安时,李氏那里传来消息,说弘昐突然发烧,妾身忙拿着爷的帖子请了太医前来诊治,太医诊治后,只说,只说……只说弘昐是染上了天花!!”
晴天霹雳!!!
胤禛几乎有些反应不过来,天花,什么天花?关弘昐什么事?他虽然有了嫡子弘晖,可这毕竟是他仅有的两个儿子之一,虽然资质一般,可平日也是活泼好动,怎么突然……
“爷,爷——”四福晋见胤禛僵硬着没有反应,顿时有些慌了,急得不顾形象地拽着胤禛的袖子,连声轻唤。
听到四福晋呼唤中透着的焦急,原先进退两难的胤祥也顾不得尴尬,以及刚刚听到弘昐染病的担忧,跳下了马车,奔到胤禛身边,在背后用力一拍,语调一改平日的阳光爽朗,显出几分沉着。
“四哥,莫急,咱们去问问太医弘昐到底严不严重,先定下个章程要紧!!”
胤祥一下车,风华自然也不能再缩在里面,紧跟着跳了下来,来到胤禛身边,见胤禛仿佛有郁结于胸内腑受伤的趋势,忙伸手在胤禛胸口几处|岤道连点了数下,轻轻一拍,拍得胤禛往后一退,一声咳嗽,吐出了一小口颜色灿艳的鲜血!
这一口血一吐,院子里立时乱了套!!
四福晋也不及询问风华的身份,见胤禛吐血,惊恐万分,一叠声让人去请太医,胤祥面色凝重,心乱如麻,好在还能稳住自己,当下要把胤禛架去室内。
风华看了那口鲜血,却是微微皱眉,想到对方毕竟是身具龙气的未来天子,就在她面前受到这样影响寿元的重创,若她不施以援手,只怕对她将来的修行并无好处,当下叹了口气,从怀里摸出一个玉瓶,倾出一颗指甲盖大小的碧绿药丸,直接塞入胤禛口中,也不管自己的动作合不合适。
“风华——”胤祥叫了一声,他不是不信风华,只是在这个时候,风华还是不要轻举妄动比较好,万一,万一有什么事,那可真是说不清楚的……
四福晋惊疑不定地看着风华,她没有太多的顾忌,就要上前阻止。
好在胤禛人已经清醒,伸手制止了四福晋和胤祥,“行了,爷没事。”
“可是……”四福晋伸手扶住胤禛一边胳膊,眼眶微微发红,眸中水光点点,欲言又止。
“四哥——”胤祥则不赞同地叫道。
胤禛摇了摇手,示意他们不要多说,他知道风华这是在给他疗伤,所以并无抵触,微微启唇,让那纤长的手指过了自己的牙关,顺势含住药丸,吞了下去,一会儿工夫,只觉痛如火烧的五脏六腑仿佛被一股清凉之气笼罩,渐渐地抹平了那股灼痛的感觉,慢慢在胸口孕出一股温凉清和之气,久久不散。
感觉到这些变化,胤禛一向幽沉的凤眸顿时微微发亮,顾不上许多,直直地看向风华。
风华接触到胤禛如此明显的眼神,也退缩不得,便又倾出一颗药丸,递给胤禛,想了想,郑重地道,“此药重在治疗内伤隐疾,于天花之病,并无丝毫关联,所以,还请四爷谨慎使用。”
胤禛抿了抿嘴,他听出了风华话里隐含的意思——是否使用这枚药丸,决定权在他,倘或出了问题,他也绝不能迁怒到她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暧昧有木有啊啊?
48
第四十八章遭到责罚
“啪——”清亮沉重的掌掴声回荡在空旷的大殿里。
九阿哥捂着自己红肿的脸,笔挺挺地跪在冰凉的金砖地上,一声不吭,满眼满脸都是不屈不服不甘的表情,看得康熙更是怒火大炽!
这个儿子一直都是这样,不论他惹了多大的祸事,都是这副“他没错,错全在别人”的高傲姿态,不过是一个宠妃之子,就敢在宫中称王称霸,对太子屡出冷嘲热讽之语,杀老四养的狗,动辄辱骂十三,只要不顺他的意,便定要置人于死地,心狠手辣至极,眼中心中全无父兄君臣之纲常,就连一向骄傲的太子,都不曾目中无人到此地步。
这样的儿子,他怎么喜欢得起来?看似精明,实则愚蠢,哪怕是自甘附庸他人的老十也比他更聪明!!
他狠狠地把一叠折子扔到九阿哥面前,用力过猛,甚至有几本直接打到九阿哥头上,身上,那白皙的皮肤顷刻间就红了一片,康熙此时却丝毫没有心疼儿子的心情,看到九阿哥那副油盐不?br /好看的txt电子书
清穿之惟有清风第11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不进的架势,只气得破口大骂——
“混账东西,你还不服气是吧?看看这都是些什么东西,强买强卖,仗势欺人,毁人家园……这是你一个阿哥能赶出来的事吗?宫里是缺你吃还是缺你穿了?你自幼好色贪财,远不如你其他兄弟,朕看在你母妃面子上,对你多有放纵,你又吵吵要做生意,让你母妃来求我,好,朕也准了,你但凡争气点,也让朕不会后悔当初做的决定——你倒好,做生意做到谋财害命,你和强盗有何区别?”
九阿哥低着头,任凭康熙像刀子似的话一句一句砸在自己身上,心头疼痛滴血,愈加愤恨难平,不用想,他也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落入皇阿玛手中,除了他的那些好兄弟,除了太子,还有谁?
哼,以为这样就能绊倒八哥了?告诉你,没门,你要不一口气弄死爷,爷总有一天弄死你,爷倒也看看,你这个皇阿玛心中唯一的儿子,是不是真就是皇阿玛的命根子???
就这样,康熙痛心疾首,九阿哥无声反抗,父子俩人各怀心思,却是渐行渐远,父与子,各自对对方的仅存的那一丝期盼,在一次次的责罚对撞中消磨殆尽……
康熙劈头盖脸足足骂了一个多时辰,才停了口,他看着九阿哥跪伏在养心殿当中,依然一言不发的倔强样子,满腔涌动的怒火慢慢冷却下来,闭了闭眼,冷然道,“你起吧,朕受不起你这全无诚心的跪拜。”
九阿哥闻言,顿时连连磕头,额头瞬间红肿,“儿子惶恐,一切全是儿子的错,求皇阿玛赎罪!”
康熙凤眼中掠过一道阴鸷的暗芒,可惜九阿哥低垂着头,并未看见,“滚吧……希望你好自为之!!”
好自为之,好自为之什么?是警告自己,不许和你的宝贝儿子争皇位?九阿哥在心中冷哼,可惜,他虽然是你最宝贝的儿子,却不是最好的帝王,八哥才是,哪怕是用尽手段,爷也会……
九阿哥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转身毫不犹豫地离开了养心殿,头也未回,他并不知道,他身后,康熙皱着眉头盯着他的背影,不复方才的暴跳如雷,满眼都是失望和冷漠。
九阿哥脸色惨白,掌印青紫,身上厚厚的衣裳已经被冷汗浸透,双膝犹如火烧,又如千钧之重,几难移动脚步。
宫中一路行来,顶着宫女太监侍卫等等各种别样意味的眼神,他压制着心中的羞耻,好不容易摇摇晃晃地出了宫门,十阿哥正在焦急地来回徘徊,紫禁城门口的地皮都快被他蹭了一层,一看到九阿哥的惨状,双目不禁涌上了泪水,抢前一步扶住九阿哥,“九哥,你……”
九阿哥勾着一边嘴角,桃花眼中充满尖锐的嘲讽神色,冷冷一笑,“没事,不过是一顿责罚罢了,我早就习惯了!”
是的,早就习惯了皇阿玛的错待了!!
尽管如此作想,人的心,人的情感,又如何能够由理智做主?九阿哥疲倦地合着眼,端坐车内,受伤的面孔仿佛抹上了一层灰,失去了一直以来的绚丽光彩,一副了无生机的死寂模样,整个人黯淡得让一旁的十阿哥心惊,急得不知如何是好。
“对了,九哥,听说四哥家的弘昐殇了,咱要不要去四哥府上看看?”
抵不住沉默得诡异的气氛,十阿哥绞尽脑汁,蹩脚地找了个话题,企图转移九阿哥的注意力。
九阿哥如十阿哥希望般睁开眼,却没有接十阿哥的话题,他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刚刚失去光彩的桃花眼中燃起了一小簇火苗,微微出神着,忽然开口问了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这两日,你可曾注意那淘宝阁的动静?”
十阿哥一愣,支支吾吾了半天,直到九阿哥不耐烦地睨他,他才小声道,“听说淘宝阁恢复营业了,生意,唔,挺兴隆的……那小东家好像还要在城东开一家珍宝阁,具体经营什么还不清楚,只知道他连店铺都准备好了!”
他偷偷瞧了一眼九阿哥阴沉难看的脸色,心中有些懊悔,自己干嘛不再说得委婉点,这样直冲冲的,但愿别把老九气坏了!
哪知道九阿哥并没有动怒,反倒阴沉沉地一笑,那种阴森系的美丽给人的冲击绝不亚于明媚的笑容,“是么?一个小小的店铺,受了那种重创,居然这么快就复原了,这蓬莱山庄的财力果然雄厚,不可小觑!这小东家也是初生牛犊不畏虎,一个又漂亮又有钱又能干的小男孩儿,不好好藏在家里,居然在京城里乱晃悠,还敢这么活跃高调,真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爷的警告,看样子还得加重点……”
说到最后两句,他含糊在嗓子里,连坐得离他非常近的十阿哥都没有听清楚,只是看到九阿哥脸上那阴气四溢的笑容,十阿哥打了个寒战,撇过了头,决定还是不要问的好,免得,免得……
49
第四十九章父子之情
弘昐殇了。
当时胤禛赶到李氏院子时,弘昐刚刚停止了呼吸,如果风华在这里,可能会让胤禛立刻把药给弘昐灌下去,只要脑子没有彻底死亡,说不定还有一线希望,可风华不可能进入后院,胤禛他们也根本不懂,五岁的孩子,就这样永远告别了人世。
四阿哥府彻底陷入了低谷,也许弘昐只是一个庶子,但在子嗣稀少的四贝勒府,不能不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而一个生长在后院的孩子,平时接触的都是千挑万选上来的奴才,怎么会突然染上天花?
带着这样的疑问,胤禛彻查了此事,四贝勒府的后院进行了一次血的洗礼,胤禛没有放过一点蛛丝马迹,最终还原了真相,这当中固然有弘昐母亲的照顾不周,孩子发烧了一夜才发现,也有奴才的隐瞒不报,甚至连四阿哥放在后院的钉子都被人收买了几个,这当中他后院的女人又有几个人没有出手?
胤禛想到这些都有些发寒,女人的手段,他又怎么会不了解?当初他在养母去世、生母不喜的尴尬处境中,又经历过多少来自后宫的算计,战战兢兢活到了出宫的年纪,他对那些龌龊了解得难道还不够?为什么轮到自己后院时就这般大意?
胤禛把自己的书房关了三天三夜,下巴上冒出了青青的胡茬,面色很是憔悴。他从来没有过的默然,让整个府的人都跟着恐慌起来,有的心虚,有的害怕,有的担忧,却没有一个人胆敢在这种时候上前打扰。
四福晋焦急无奈之下,只有求助住在府中的邬思道和风华。
邬思道一直都住在四贝勒府,而风华,因为提供了那颗药丸,为了避嫌,也留了下来,四福晋也是病急乱投医,找上了两人。
“可怜弘昐,就这样去了,我这个当额娘的,也是难过得紧,四爷舔犊之情,我自能理解,只是爷这般不顾自己身体,倒让弘昐九泉之下也难安了,还望邬先生和风公子想个法子,好歹开解开解四爷,我在这里谢过两位。”
四福晋恳切地道,甚至要向两人施礼,被风华眼疾手快地拦住了,风华和王露相觑一眼——四福晋都亲自找上门了,他们俩又能怎么办?
王露钻研的是帝王心术,揣摩人心的本事绝顶厉害,自是明白四阿哥的心事,认为给四阿哥静一静,过段时间自然好了,于是咳嗽一声,捋着胡须道,“福晋也不必忧心,贝勒爷毕竟是小阿哥的父亲,伤心难过在所难免,贝勒爷是做大事的人,心性坚毅,过段时间,贝勒爷一定能够自己想开。”
风华点了点头,她也是同样看法,相信以四阿哥的意志力,是不会放纵自己颓废下去的。
四福晋见他二人态度一致,叹了口气,抬起手帕拭了拭微红的眼角,“我又何尝不知?可府里没个主事的——到底四爷是主子,府里缺不得他坐镇。”
说到这个份上,王露和风华再拿不出一个解决方案来,就说不过去了,王露沉吟不语,风华思忖片刻,低声说了一个法子,四福晋和王露都是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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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房的门被推开了,一个小小的身影,手脚并用地爬过高高的门槛,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慢慢靠近炕,一双小胖手绞扭在背后,抬起湿漉漉的大眼睛,孺慕地望着胤禛,稚嫩的小脸上满是想靠近又不敢的神色,糯糯地叫了声,“阿玛——”,声音小得跟幼猫叫似的。
胤禛正沉浸在对自己的自责中,迷茫得难以自拔,忽然听到一声童稚幼嫩的“阿玛”,充满了信任和依赖,瞬间仿佛破开了他眼前的迷雾,便如醍醐灌顶,脑海中一下子清明过来——
“弘晖……”低头看去,胖乎乎的小家伙,正眨巴着湿漉漉的大眼睛,不安地看着自己,不由得放缓表情,轻轻唤了一声。
小家伙一看父亲注意到自己了,立马喜笑颜开,咧开一口小白牙,大眼睛弯成了月牙,清清脆脆地又喊了声,“阿玛”,一边喊,一边就要往炕上爬,小胖手小胖腿使劲扒着边缘,无奈炕太高,他也才超过半个头而已,哼哧了半天,也没能爬上去,只好可怜巴巴地望向胤禛,向他求助,“阿玛——”
胤禛抿了抿嘴,他一向和孩子不亲近,弘晖却不同,不仅是他唯一的嫡子,也是唯一一个站在他面前丝毫不露怯色的,他往日难免就纵着些了,如今看到弘晖那天真不知忧愁的笑脸,完全看不到丝毫为了弘昐去世而难过的样子,他也不忍苛责,毕竟弘晖和弘昐养在各自母亲身边,说是兄弟,到底有了嫡庶之别,平日却是极少相处,又如何能让一个孩子明白什么是伤心呢?
伸手把弘晖抱起来,拿毯子裹了裹,裹成个小肉团子,搁在自己怀里,低声问道,“你怎么来这里了?”
弘晖眨巴眨巴大眼睛,奶声奶气地道,“弘晖好几天没看到阿玛了,弘晖好想,风哥哥说阿玛在伤心,要弘晖来安慰阿玛,阿玛,你为什么伤心?”
到底是开蒙早,天生又聪慧,弘晖口齿十分伶俐,说得清楚极了。
胤禛默然半晌,这也只有风华想得出来,让一个五岁小儿来安慰自己,弘晖纵然再伶俐,又怎么懂得成|人世界的复杂感情?
胤禛低头,看到弘晖正睁着那双黑白分明的纯稚眼睛,天真地等着自己回答,心头微微一暖,这也是他的儿子,他的希望,他不得不承认,让一个小孩子来安慰他,虽然看着无稽,却还是有一定用处的,他的确被安慰到了。
伸手摸了摸弘晖光光的前额,以及后脑勺上毛茸茸的小辫子,胤禛忽然有了和儿子交谈的欲望,“弘晖,阿玛是因为弟弟去世了才伤心的。”
弘晖疑惑地眨了眨眼,“弟弟?”
“是啊,弘昐,你的二弟弟。”
弘晖在胤禛怀里不安地动了动,有些困惑地拧起淡淡的小眉毛,“二弟弟,弘昐,是那个小小的,总是生病的弟弟吗?弘晖也好久没看到他了。阿玛是因为他伤心?”
胤禛不由得紧了紧抱着弘晖的手臂,哑声道,“是的,是那个爱生病的弟弟,他离开阿玛了,阿玛很伤心。”
弘晖听了胤禛这话,意外地安静下来,没有立刻说话,他歪着小脑袋,愣愣地有些出神,过了一会儿,居然小大人似的叹了口气,看着胤禛,犹犹豫豫地问道,“阿玛,二弟弟离开了,你很伤心,如果有一天,弘晖离开了,阿玛会不会伤心?”
“不许胡说!”胤禛蓦然暴喝!
弘晖吓得一惊,眼泪一下子充满了眼眶,小身子抖成一团,胤禛见吓到了儿子,心中一痛,他也是被弘晖的话吓得失了理智,忙轻抚着弘晖的后背安慰。
“晖儿,万不可再说,再说……离开阿玛这样的话,不能再说,知道不?”
弘晖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侧头看了看阿玛紧绷的表情,心中模糊地闪过一念——阿玛也是喜欢自己的,才不是像那些奴才说的,只喜欢李额娘生的弟弟……
50
第五十章惊艳男子
等胤禛终于平静下来,准备见风华时,已经是一个月后。
天气转暖,道路解冻,南方的货品都陆续运了上来,淘宝阁前次损失惨重,对风华来说却不算什么,弄个法术,把这一批弄得完好如初,收到了洞府里,又从仓库和宝库里挑拣了一些下品,先镇镇场面,等南方送货的队伍上来了,正好补充。
就在这时,运作了三年多得珍珠养殖场迎来了收获年,曹颙已在江南大大发了一笔,又派镖局护送着将其中三分之一送去了广东,三分之一送来了北京。
蓬莱山庄的珍宝阁,就在一片低调中悄悄开业了。
当然,这个低调是针对大部分人而言,而对于时时刻刻都关注着淘宝阁一言一行的人来说,这压根就不是秘密,人家风华根本就没有隐瞒的打算!
胤禛再次见风华,正是珍宝阁开业的时候,短短一个月,原本就清瘦的人,现在几乎给人一种形销骨立的感觉,脸颊凹陷,双目微陷,长眉薄敛,整个人更显得冷而深,平而险。
“这就是你们养出来的珠子?”胤禛伸手抓了一把,这在贵族们眼中也属稀罕的珍宝,寻常得到十颗八颗已是难得,如今却如同石子般,顺着他的指缝,叮叮咚咚地滚落下来,声音十分好听。
即使是遍布客厅的温和阳光,也遮不住洁白珍珠散发出来的柔和炫目的光辉,以及各色彩珠交织出的缤纷多彩的光芒,静静地绽放在眼前,典雅含蓄,温润高贵,却有一番有别于金银玉石的迷人韵味。
风华微微一笑道,“花了足足三年,到今年才算收上来第一批,量不大,品质倒还过得去,不然也不能送到京城来。”
胤祥早在刚看到时就大大地吃了一回惊,好容易才回了神,如今还是觉得被这些珍珠晃得眼晕,摇了摇头,可惜地道,瞅着风华不满地道,“你小子滑头,认识曹家那小子还在我之后,倒是对他真心多几分,这又好玩又赚钱的生意,倒是一点也不肯和我说。”
风华笑道,“您是金尊玉贵的阿哥,如何与连生相同?皇上是缺您吃了,缺您穿了?天下都是您家的,何苦再辛辛苦苦学做生意,您这纯粹是左手掏钱交给右手,瞎折腾呢!当初若不是连生家所欠债款过多,我也想不起来还有这么个古方子,左右是被逼得狠了。况且,十三爷说的偏颇,当初我也送过值钱的生意给十三爷,只怕十三爷贵人事忙,早随手扔到一边了。”
“啊?”胤祥惊奇地瞪大了凤眼,使劲回想,怎么也想不起来风华什么时候送给他生意了,连胤禛都被风华的话吸引了注意力,看了过来。
风华见状,低头朝碧檀吩咐了几句,碧檀便上了楼,很快,拿下来一个纸盒。
风华亲自把纸盒拆开,从里面拿出一个精致小巧的模型——自行车模型。
“啊?这东西!!”胤祥指着小模型,“这玩意儿是值钱的生意?当初我让内务府给放大做出来,内务府磨蹭了大半年,才弄出来两辆木头的,甭提多笨重了,连爷和十四那样的力气,踩着在御花园转两圈也得出一身汗,普通人哪里用的起来?”
“按说内务府能工巧匠不少,至于为什么做不出来,那我就不清楚了,”风华似笑非笑地道,“不过前两年我让民间的工匠帮我做了两辆出来,也是木质,骑起来十分轻快,虽说不及骑马的速度,可也比步行好得多了。”
“既如此,你蓬莱山庄为什么没有将它做了旗下生意?”胤禛忽然问道,这也是他第一次在说话中涉及到蓬莱山庄的生意。
“既是把模型给了十三爷,自是要确定十三爷有没有做这方面生意的打算,否则两边撞在了一起,咱们蓬莱山庄毕竟是民间的商团,可不敢和阿哥硬碰硬。”
风华摇了摇头,看到胤禛和胤祥听到她这句话都不约而同地挑了挑眉,不由得咧嘴一笑,有些得意,有些傲然,“九阿哥那不算,我们是忍无可忍,正常时候,谁会拿鸡蛋碰石头?光和九阿哥斗法的过程中,咱们损失的白银就超过五百万两不止,我们是费尽了心思,蓬莱山庄才没被九阿哥给整垮了,如今也只能保持现在这样罢了,不过好在连生家的债务快还清了,所以——将来蓬莱山庄到底该如何走,还要请四爷拿个主意。”
风华有这句话并没有出乎胤禛和胤祥的意料,在这个年代,门下带着财产来投也是正常的一件事,只不过风华带来的财产“多了一点”而已——
实际上,风华在胤禛这里,地位有点微妙,说门人比门人的地位高多了,说幕僚又比幕僚更私有一点,比上下级的关系更随意亲近,比朋友身份又少了一份公正平等,风华倒也并不太在乎这个,无欲则无求,她从不打算从四阿哥身上得到什么,也不认为四阿哥从她这里得到的,是会损伤到她切实利益的东西。
四阿哥已经拿出了他所能拿出的最大的诚意,连她在他面前称“我”都没有反应,这种隐约挑战了他身为特权阶层的尊严的行为,他都很好地包容了,她又何必苛求一个古人太多?一味地标新立异并不是聪明之举,哪怕她现在彻底成神了,也没打算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社会的等级制度和行为法则啊!
待胤禛和胤祥要离开的时候,风华将各色上等珠子各挑选了一些,又配上两大匣子米粒珠,分别送给了胤禛和胤祥,这就算是她“孝敬”的好了。
胤祥倒不客气,笑呵呵地说节省了一笔首饰开支,可以拿这些好好哄哄兆佳氏,至于胤禛,风华偷瞄了瞄那张完全冷清到无情的清俊面庞,咳,真难以想象他把这些珠子赐给妻妾时的样子,难道他和妻妾们上床时也板着这张冷脸?
咳,风华摸摸脑袋,自个儿想得太那个了,都去揣摩人家闺房之乐了,真是无聊得够呛,好好的,瞎想什么?莫非潜意识中她见天就在琢磨这种事?难不成她这几年沉淀下去的情/欲,随着身体的发育开始苏醒了?
唔,她现在这身体才十三岁,要放纵的话未免太小了,至少得等到十八岁,到时候就不必委屈自己了……
风华是这样安慰自己,孰料,隔天她就见到了一个让她很有冲动立刻揪上床的人物!!
“客人贵姓?”
风华紧攥着手中的折扇,盯着面前的男子,轻声问道。
如果此时紫檀和碧檀近距离去观察风华的眼睛,就会从那双璀璨猫瞳中看到一种名为“惊艳”的神采!
实际上,连紫檀和碧檀,都忍不住多瞟了几眼这个男人。
男人约有三十上下,一身料子上好颜色却低调得没有半点刺绣的玄青纯色裘袍,年纪在这个年代来说不算小了,面上肌肤虽然依旧光滑紧致,然而在浅浅微笑的时候,眼角也不免出了几丝岁月的细纹,不但没有给男子增添老态,反而平添了几分成熟的风采;男人的面庞可以说是俊美夺目,有一双看上去有些眼熟的凤眼,只是并不那么深邃,细长而眼角微翘,敛聚了那份过于锋芒的俊美,显出了雍容矜贵;男人身材修长挺拔,既有文的儒雅文秀又有武的英气阳刚,那笔直的腰背似乎从来不曾弯曲过一般,骄傲得是那么浑然天成,透出了一股宁折不弯的坚定。
自从来到清朝,这还是风华继曹颙后看到的第二个超级美男子,曹颙的容貌也精致出色,可那种毕竟是中性化的精致,缺乏性别带来的震撼,而眼前的这个美男子,却是实实在在充满男性魅力风采卓越的美男子啊!!
听见风华如此直接的问话,男人似乎觉得有趣,元宝似的嘴唇,唇瓣微微翘起,眼角出现了温润的笑纹,细细地打量风华,那眼神却比他的外表看起来更活泼年轻,内中有好奇,有惊艳,有兴味,只是没什么恶意。
风华也气定神闲地任他打量,自己把人家里里外外都剖析了一遍,难道还不许人这样看她啦?
那男人看够了,心满意足地笑了,极自然地走到风华身边,亲切地拿扇子敲了敲风华的肩膀,“爷……我叫金程,黄金的金,前程远大的程。”
第五十一章逐渐萌芽
金程?
风华在心里念了两遍,便猜到了这个男人的身份,金,爱新觉罗的汉译,程,和“成”同音,再结合那眼熟的面部轮廓,以及三十左右的年龄,一个人名名字呼之欲出——爱新觉罗胤礽!
只是,这位怎么可能会独自一人出现在她的店里?
金程并不知道风华已经知道了他身份,他多少年来偶尔任性一次,甩了一干伺候保护的人,来到了这个门人口中“东西珍贵小老板的美色更珍贵”的店,亲眼目睹了风华的容貌气度,自然是百分百满意,于是态度愈加柔和,浅笑着问道,“小老板贵姓,怎么称呼?”
他声音也十分好听,清越而不失浑厚,尤其浅笑轻语的时候,淡化了那与生俱来的贵气,看上去倒十分体贴可靠。
“免贵姓风,这位贵人看着面生,想是第一次来草民的店,不知可有感兴趣的东西?”
风华本身就属于那种光华肆意气质的,虽然温雅圆滑不起来,但也不会令人讨厌,一笑之间,更有种阳光灿烂的张扬感,令金程瞬间升起惊艳的感觉,心头仿佛被什么击中,砰砰地跳,下意识便抬手,想要碰触风华的面庞,却又犹豫着缓了下来,慢慢转换目标,落在风华看着清瘦实际却圆润精致的肩上。
风华毕竟不是不懂风月的雏儿,第一次金程表现得亲昵而自然地拍拍她肩膀的时候,她还没有多想什么,当再次遭遇金程那微微透着点满意的专注凝视,那似有意似无意的肢体碰触……
她彻底悟了!!
尼玛,把咱当美少年调戏了!!
刚刚还看着顺眼正在动摇要不要勾搭一回的男人,眨眼就变成了位高权重优质攻,这打击来得未免太快了吧?
风华咬牙切齿地在心底咆哮——我要不是个女人我现在就推了你,还轮到你在这黏黏糊糊地勾搭?
金程那双微翘的凤眼并不显得深沉,清澈分明,似有情似无情,却看不到任何负面的情绪,反而充满面对喜欢之人才有的温软味道,就冲着这份纯粹,风华也没办法把眼前的人当做单纯的敌人严酷对待!
可是,人家喜欢的是美少年,美少年啊啊啊!!
金程并不知道短短一瞬而已,风华心中已滑过无数纠结,且忍痛将他从自个的四一九预备名单上划了,如果他知道的话,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风华——“爷是双/性恋,双/性恋,美少女爷也喜欢!!”
在双方都对对方第一印象很好的情况下(虽然有各种误会),两人谈得很是投机,金程对店里各种稀奇商品很是好奇,他虽然是见惯了天下奇珍异宝,可毕竟是有局限性的,加上他有私心,希望和这个罕见的美少年多相处一会,因此不断地提出疑问,而风华自然一一作答,她虽然平时不算很有耐心,但那也要分情况,至少不能无缘无故得罪人,听说这个家族的所有人都是小心眼,何必平白树敌呢……
两人一问一答说得挺欢,金程随口甩出的便是极冷僻的典故,完全不假思索,学识广博得连风华都忍不住惊叹,难怪康熙那么多各种优秀的儿子,唯一真心认可的就只有他!
风华的才华无疑也是让金程惊喜的,毕竟年龄放在那里,身份放在那里(商人),金程还真不指望风华是个多么才华横溢的人,没想到对方居然是去年刚考上的举人,十三岁的举人!!
等四阿哥接到暗报,生恐自己损失了好不容易到手的一员得力心腹(?),于是匆匆赶来救场,于是,看到了风华和金程详谈甚欢的一幕!!
四爷郁闷了。
金程也看到了四阿哥胤禛那张标志性的黑脸,一刹那,他倒有些踌躇,不知道该不该和老四打招呼,毕竟,他是对小美男隐瞒了身份的,老四一向是眼里不揉沙子的,万一不小心说漏了嘴……
他虽然踌躇,可人家就是为了戳穿他身份赶来的!胤禛是生怕风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掳走,一旦被掳走了,他就只能眼睁睁看着风华去死了,他不可能把手伸进太子的后院,而康熙更不可能容忍儿子不但品性上有了污点,还把这污点光明正大地摆到他老人家的地盘上,到时候,帝王和储君之间的较量,他一个皇阿哥又能做什么?
当下,胤禛抿了抿薄唇,干脆地走上前,恭恭敬敬地弯下腰,“胤禛见过二哥!”
得,换金程——胤礽郁闷了!
胤礽看看冷硬得跟块黑石头似的胤禛,又看看风华,看到风华睁着双漂亮的眼睛盯着他,眼中仿佛带了些小兽似的警惕,他真的很想摸摸鼻子,毁了!好容易建立起来的好印象,就被老四这一句话给毁了,喊二哥就罢了,干么报你自己的名字啊?在京城混的谁不知道“胤”字辈的身份?偏他还不能发作对方,对方是守礼的表现,恐怕压根就没正眼看站在他身边的风华(你确定???)……
无可奈何的胤礽,有些尴尬地嘲道,“这是我四弟,别看一张脸严肃得吓人,最是个守礼的,年纪轻轻,也不知怎么养出这张冷脸的,连御史老头们都怕他!”
风华强忍着笑意,脸颊都憋出了酒窝,笑嘻嘻地抬抬手,“哟,四爷。”
胤禛面无表情地看了看她憋得微微泛着红晕的玉色面庞,微微点头,“嗯”了一声,又转头看向胤礽,仿佛没听到对方的调侃似的,“胤禛方才路过此地,见到二哥,还以为看错了人,那些伺候二哥的人呢?怎能让二哥一个人出现在此处?琉璃厂一带虽热闹繁荣,人员却甚是复杂,二哥实在不该不顾自身安危。”
本是关心的话语,愣是被胤禛说得生硬无比,好在胤礽也早习惯了胤禛说话的方式,才没有觉得他是在冒犯自己身为太子的骄傲。
“好了,本宫也不过是想松快松快而已。”胤礽郁闷得声音都没什么起伏了,他也不是笨人,扫了一眼风华,原先的亲近和煦收敛了,眼中隐隐多了属于上位者的审视意味,“四弟,你和这位,风小老板认识?”
好么,刚才谈得兴起时,已经喊风华‘连谨’了,眨眼间就变成了疏离无比的‘风小老板’,看人的眼神,也瞬间变得高高在上,皇室中人,果然个个都是演戏天才!
胤禛目不斜视地道,“不过是门下一个不成器的,因不爱拘束,喜欢捣鼓些旁门左道,我见他年幼不定心,却还有几分能力,就放他出来了。”
这话说的多么轻飘,风华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活似她就是他四阿哥府的一个家生子儿似的!
“既是你门下的,”胤礽若有所思地道,“那么……”
胤禛和风华听到此处,不约而同地在心里暗暗叫苦,胤禛早在看到两人详谈甚欢时,虽然心中有些不是滋味,却也明白自己来得唐突了,风华完全处理得好此次意外;
而风华也是暗暗叫苦,她多少还是懂一些权贵们私底下交易的,胤禛把她的身份处理得太模糊,太私有化,虽然胤礽和胤禛是兄弟,兄是不好伸手向弟要东西,可兄弟情分那是要给君臣之别让道的,若是胤礽想要走她,那就跟看中了胤禛的一件古董,一个砚台差不多,只要一个暗示,哪怕胤禛双手奉上还要担心对方嫌弃东西不好,根本找不到任何理由拒绝!!
瞅着胤礽停顿的功夫,想来对方是在思考如何措辞,风华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架势,莽莽撞撞地开口道,“既然是四爷的二哥,那二爷要买什么,风华就半折卖于二爷吧!”
她把一个十三岁的、被主人宠得有些忘形、有才华却不知世故的小孩演绎得淋漓尽致,那一番天真狡黠的神态,增之一分则嫌做作,减之一分则嫌浅薄,却是正正好勾起在场两人稀少的宽容心。
胤禛眼神微凝,斥道,“住口,都是爷纵得你越发不知规矩了,满口胡言乱语!”
胤礽虽然明白自个四弟是在做一番姿态,护短性子发作了,怕自己找茬呢,可就冲着他这番维护的心思,说明风华在他心中也不是说让就能让的小奴才,多少还是有份量的,自己哪好意思再开口要人?
心中虽然有些不悦,他到底还是舍不得风华被骂,笑着圆场道,“小孩子么,你以为谁都像你,打小就一丝不苟,沉默寡言的。罢了,我今日原是随意走到这里,却没想到见着这么有趣的人,也是难得了,天儿晚了,我也该回去了。”
说着,温温和和地一笑,又伸手拍了拍风华的肩头,很是意味深长,风华被超级美男子的迷人微笑晃了一下心,不由地回了一个透了点粉色的笑——风华大概忘了,这可不是她在酒吧里遇到的顺眼男人……
“二哥带来的人都守在门外,胤禛方才见到二哥后,就派人去寻他们了。”
胤礽叹了口气,语气中透出一丝不易觉察的怅然,“唉,胤禛,你这性子……罢了,罢了,总也松泛过了,又能在那里面撑一段日子了,我这就回去罢,也让你不用再提心吊胆。”
风华望着他挺拔完美的背影,心中也有一丝丝恍惚——半分骄纵傲慢自大都不曾领略到,那温文尔雅的做派,比传闻中的八阿哥还要出彩,举手投足间,无一不完美,这人真的是康熙朝的太子胤礽?
“哼,人都走了,还眼巴巴地,你真想跟他去?”胤禛不爽地哼了一声,拉回了风华有些飘忽的神智。
风华一回头就看到四爷微黑中透出淡淡不悦的神情,心中的桃花朵朵顿时收得干干净净,在多疑的雍正面前和注定被废的太子交往密切,她可不是找死么?难道有了半神的身份有恃无恐,竟让她大意到这个地步,竟连脑子都不愿动了?
眼珠转了转,风华凑近胤禛,坏笑着问道,“四爷,我演的好不?”
胤禛才不吃她这套呢,他还清楚地记得刚才看到的那个微微透出些迷恋意味的眼神,太子固然喜欢美少年,难道风华也喜欢男子?
这样想着,他心中越发烦闷不悦,当下冷冷地道,“他最爱的便是你这一型,今日虽没得手,总会惦记的,往后便是自己不来,也会派人来接触你,你若不想去伺候他,这段时间最好住爷府里,爷把书房后你住过的那个小院子整理出来,过了这个月,下个月随爷去江宁。”
风华听到让她搬家的话,不置可否,那造型过于低矮、屋内光线暗淡的小院子,有她这大隐于市的小洋楼舒服吗?
倒是胤禛的最后一句,引起了她的兴趣——去江宁,想来又是治河吧,不过她倒是可以趁机去见见曹颙嘛,她倒可以引荐他早些见到四阿哥……
作者有话要说:紫在这里解释一下,男人通常是在三十岁以后慢慢延缓衰老的,无论保养得多好,接近三十岁的男人也不可能像二十岁,不过四十岁的男人像三十岁却很正常……
在紫心中,能在康熙手下坐稳储位将近四十年的人,一定不会是个简单粗暴的人,也许他对政治有些天真,也高估了康熙的父子之情,本身自视太高,孤傲不群,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但肯定不可能像野史上描述的那么一无是处……
“轰隆隆——”
沉闷的响声如滚雷般炸响在风华等人的头顶,也打断了众人之间的无谓争执和相互残杀,破碎的石块碎土夹杂着一股莫名的腥臭,震颤着众人的心灵。
死亡的阴影笼罩在这昏暗狭长的墓室里,腐朽的味道不动声色地弥漫——敢进入这墓室的,无不是胆大包天或者铤而走险之辈,可是面临扑面而来的死亡,就算是做好了随时丧命准备的人,也不免害怕起来。
“跑啊——”却是风华率先反应过来,低吼一声,转身便跑。
四面八方都传来崩塌的声音,仿佛遥不可及,又仿佛近在耳边,风华心里已经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只知道沿着来时的路往前跑,跑,跑……
该死的,要不是那群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盗墓贼,垂涎他们得到的陪葬古物,硬是拦住他们夺宝,他们这支考古队早就安全出墓了,哪用得着给这位无名墓主陪葬?
“碰——”
风华一声闷哼,左肩被子弹洞穿,霎时血流如注——td哪个混蛋干的,都集体大逃亡了还有心情举枪杀人?
鲜血流失的速度让风华眼前阵阵晕眩,脚步不知不觉慢了下来,可她还是拼尽全力往洞口跑——她不敢停下脚步,这墓室崩塌得太快,太诡异,仿佛有种看不见的力量在操纵着一切,她绝对不想莫名其妙地死在这里!
终于,转了最后一个弯,洞口的光亮蓦然出现在风华眼中,风华心头大喜,捂着左肩踉跄地加快了脚步,可就在这时,她突然感到脚下绊到了什么东西,还来不及反应,便摔倒在地,离洞口不过几步之遥——
最后的意识里,风华只感到一根巨大的石柱压了下去,她眼前一黑,彻底陷入了黑暗中。
第五十二章开始搬家
四爷是说到做到,雷厉风行。
当天下午,居然是胤禛的贴身大太监苏培盛亲自领了一干人,来到风华店里,风华挺无语地看着他们恭恭敬敬地站在自己面前,一副等候吩咐道模样。
“三东家……”孙掌柜苦着脸望着这群人,虽说没有三东家坐镇他也能把店看得好好的,可那四贝勒府是那么好进的吗?那一重重的门看得人眼晕,三东家一向不爱拘束,怎么受得了那种跟圈禁差不多的生活?
风华倒没有太多顾虑,只是对胤禛的行为有些不解罢了,她毕竟不像王露那样体弱多病,住在四贝勒府也有利于静养,况且在四阿哥的幕僚体系中,她也不认为自己的地位能和王露媲美,只怕连戴铎都比不上,可四阿哥对她的看护之意却是不减反增,她实在是摸不透胤禛的心思,不过只要知道对方没有恶意就行了,人生又何必过分清楚?
“苏公公,这样吧,我先让碧檀与你同去,这里珍宝阁刚刚开业,我还需多待几日,待生意稳定了,再去见四爷吧。”
风华摇了摇折扇,将自己的决定说了出来,语气温和,并不如何强硬,却透出股不容置疑的意味。
苏培盛和风华相处不多,可察言观色是他的基本傍身之术,他一个跟着四阿哥见惯各色权贵的人,寻常的上位者威势早已不放在眼中,可站在风华面前,一个年不及弱冠的民间少年,竟让他打从心底升起一种抬不起头的窒息感,只觉呼吸都不敢过分放肆,哪还敢露出他四贝勒府大太监的威风?
他自然看得出来,风华也是说一不二的主儿,只怕他提出不同意见,人家也绝不可能听他的,反正他在来之前,他家爷说了,只要风华答应在几天内搬进贝勒府就可以了,因此听了风华的话,态度越发恭谨,“如此,老奴便先回禀主子了,主子还说,虽说府里一切都给风公子准备好了,但风公子若有用惯的东西,也可让老奴等人先带走。”
风华点了点头,某些东西,她自然更喜欢用自己的,“既然如此,且让碧檀领着他们去收拾吧。苏公公不妨坐下歇息片刻。”
苏培盛以为主子的话只是一句客气话,试问贝勒府准备的东西,纵然比不上主子们用的上贡品,那也是稀罕物儿,纵然这风华身家不凡,怕也没什么好挑剔的,这句话也就是说说而已。
谁想到,转眼间,他带来的人就不够用了!
苏培盛张口结舌地
清穿之惟有清风第12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着一个仆人战战兢兢地捧着一套如彩虹般美丽剔透的水晶茶具从自己面前走过;接着又有人捧着一尊尺高的白玉骏马紧随其后,跟着两人抬着一面足有成|人高的精致素雅的西洋全身镜从自己身边经过;还有八人气喘吁吁地分两组抬了两口少有的||乳|白色镶银边的长方形华丽箱子走过,也不知里面装了什么……
碧檀果然不愧是风华的得力小管家,沉着冷静,有条不紊地指挥着众人迅速有致地搬动着众或珍贵或易碎的物品,风华左右瞧了瞧,略有些遗憾地道,“罢了,也只得这般简单了,毕竟不是自己家中,不好过分讲究。”
苏培盛只差没口吐白沫了,连咱主子都没这么奢华过,这还叫不讲究,那你真正讲究起来到底是啥样子?
除此之外,风华把早早默默以及他们拉的房式马车也放了出来,让碧檀一起带去四贝勒府,毕竟马上就要下江宁了,风华可不愿意做那颠簸到死的破马车一路颠去江宁,且四阿哥也在清醒的状态下见过这辆马车,没准还惦记着呢(猜对了),等他开口自己再拿出来那就是不会做人了,反正以她现在的身份,运用法力,还是能复制出一辆一模一样的,甚至还能弄出更华丽更舒适的,就不用吝啬这个了。
胤禛接到苏培盛事无巨细地回禀,在苏培盛惊悚的目光下,满意地微微一笑,那一瞬如同破开了冰层,霎时春暖花开。
“嗯,查清楚了?”书房里,风华放下笔,皱起眉头。
“回禀主上,确实是皇九子在背后操作,利用太子的喜好欲引祸陷害。”白日里温顺恭敬的碧檀,此刻静静地立在阴影里,肃然而忠诚。
“我猜也是他,以太子的身份,出一趟宫本就不易,又如何会有闲情注意到我们这个小店?”风华冷笑一声,“爱新觉罗家的男人的心眼够小了,可跟他一比,那就是西瓜和芝麻的大小,一个民间的商团,也值得他不管不顾地揪着不放,毫无大局观,那老八有这样的队友,输得可真不冤。”
碧檀默然不语,以主子半神的身份,议论这些人间权贵根本没有问题,但他们毕竟是妖修,清规戒律严苛无比,哪怕是寻常的口孽,也是造不得的,何况是说这些阿哥的不是?
“那么,我吩咐的你做了吗?”
“已经完成布置了,太子那边已经收到线报,九阿哥在太子那安插的人暴露了,太子很愤怒,惊动了皇上,四阿哥以您的‘主子’的身份,也赶去了皇宫,只是皇宫内龙气充足,尤其是皇帝常待的地方,属下惭愧,无法靠近,打探不到他们说了什么。”
风华摆了摆手,碧檀是妖修,跟康熙的帝王龙气硬抗,可不是找死是什么?她当然明白,“既然如此,你就留在京城给我好好盯着吧,恐怕那人一计不成一计又生,这次我随四阿哥去江宁,不宜人多,让紫檀陪着便够了。”
碧檀颤抖了一下,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可分明看出风华‘此事到此为止’的意思,只能郁郁不乐地退了下去。
风华对九阿哥的动作其实并不怎么放在心上,那人是阴毒狭隘,只是她自己的实力高出对方太多,压根不在同一个水平线上,再阴毒的手段在她面前也没有了用处,她此刻还愿意和他用凡人的手段周旋,也不过是岁月无聊罢了,若真的把她惹急了,区区一个阿哥,既不是此代真龙,也不是下一代真龙,便是一指头碾死了,也不会惹出任何因果。
倒是此次下江南,风华还要好好筹谋一番,以四阿哥的性子,沿途治水的过程中,也必然不会放过那些造成年年水患的贪官污吏,既然注定要得罪大批官员,为四阿哥夺嫡的道路上增添数不尽的麻烦,那么就应该从别的途径来补偿所失去的,民间与朝野,四阿哥总要掌握住其中一个。
这六日里,风华在淘宝阁和珍宝阁之间来回跑,希望让珍宝阁在他离开京城后能扛住九阿哥的打击,坚守到她回来。期间,她还两次收到胤礽派人送给她的礼物,有孤本,有古画,有器玩,可见短短一面,以胤礽的敏锐,便摸到了风华的一点喜好,送的礼物很是对路,不收风华是肯定舍不得,可收了,风华又必须得考虑那多疑小心眼的四阿哥,叛主另投的罪名一点也不美好,当年的年羹尧,就在夺嫡期间犹豫摇摆了那么一下下,隔了十几年,雍正仍旧没有放过他……
六日后,风华搬进了肃穆恢弘的四贝勒府。
四阿哥上朝去了,特意派了苏培盛去迎接她,又让王露做陪客,人虽然不多,可光看这两人的份量,这迎接仪式也算隆重了。
这个院子在四阿哥的书房隔壁,另一边与王露的住所比邻,院中素净大方,除了几棵苍劲古树,别无其他,虽然仍旧是琉璃瓦朱红墙,到底少了王府的富贵痕迹,只保留了基本的设备,显然是打算让风华按照自己的喜好布置的,等到碧檀进来后,挑剔了一番,也不客气,狠狠改造了一番,连地皮都掘了三尺,虽然外表还是不变,可内里已经彻底变了样。
还是想到风华不可能在这里常住,她才抑制了要把房子拆了盖成风华喜欢的简约明亮风格。
风华来到院中,抱着手臂,摸着下巴,也不说话,在光秃秃的院中来回转悠了好几趟,转得苏培盛心惊胆战,生怕从对方的嘴里听到不满意的词汇,只恨不得主子爷快回来,好压制这个小祖宗!!
王露却是看出门道来,发现风华的转悠并不是毫无规律的,那每一步都充满了玄妙的意味,看了半晌,王露对周易也颇有研究,神情渐渐充满兴味,“你这是在布阵?却不是我所知晓的当世阵法,只不知此阵有何用途?”
风华用脚丈量完,心中对画阵已有了九分把握,这时正好听到王露的话,回以绝对不怀好意的呲牙一笑,“放心,不过是对付不请而入的宵小之辈,心存善意之人,经通报之人,大可以进入,绝对不伤分毫,这对邬先生肯定是没用的。”
“什么宵小之辈?”门外突然传来一声询问,两个身量修长挺拔的男子大步流星走了进来,当先一人,薄唇紧抿,浓眉紧皱,面色冷峻,凤眼幽深莫测,正是四阿哥,后面一人面容俊朗眼阳光,未语先笑,气质大气豪爽的,却是十三阿哥胤祥,这两人简直是焦不离孟,随时随地,看到一个就能看到另一个,双胞胎也没这么亲密啊!
风华跳起身从树上摘下一根长枝,开始满院子画了起来,一边笑道,“自然是不请自入之人……”说到这里,她忽然想到这么一说四阿哥岂非也是不速之客?转眼看向四阿哥正看到他微微挑起眉盯着她,似笑非笑,冰山面瘫作出戏谑的表情,竟比平时平添了种莫名的魅力,一愣,不知不觉就说不出话了,她到底反应快,立刻转移了话题,“虽说四爷府里的安全我自该放心,只是多添一点防御毕竟是好的,十三爷若是感兴趣,不妨看看我是怎么画的,回去在你府里依样画葫芦弄一个大的,那可真要守株待兔啦!!”
“是吗?其实你不必如此小心翼翼,既然来了四哥府上,四哥自然会照料你!”胤祥边说边兴致勃勃地凑了过来,看到风华在地上挥洒,呆住了,呃,鬼画符?
胤禛慢慢踱步走了过来,负手仔细端详了一番风华的杰作,淡淡地道,“你做下准备也好,今儿早朝后,二哥和老九特意堵住我询问,如今都知道你住进了四贝勒府,别的人是不敢乱闯,可也不是什么人都忌惮我这四贝勒府。只是……总而言之,没事就待在屋里,或者爷身边,免得惹来祸患!”
胤禛话音刚落,风华也刚画完了最后一笔,竟是一次性成功,她心情大悦之下,扔了树枝,活动活动胳膊腿,伸了个舒服的懒腰,方笑眯眯地道,“四爷莫非忘了,风华是要随您下江宁啊,还在屋里待什么?另外,风华还有一笔产业要打理,至少要保证年老有所依,又哪有时间窝在房里?”
第五十三章心意改变
风华住进四贝勒府不到三日,朝廷里关于南下江宁视察河工的人选便下来了,经过一番激烈的角逐,最终如胤禛自己所料,既不是太子党也不是八爷党,是在朝中有“孤臣”之称的他,带着老七和小十六做先遣部队,康熙率领的大队人马要绕道后再至江宁。
如此一来,风华也来不及收拾院落,碧檀立即便开始整装,只恨不得把整个家当都给搬上车,一直呆在马厩里的早早和默默仿佛也明白将要出行,也兴奋起来。
风华放出马车,原也是准备了胤禛分享的,她将马车稍稍改变了一下,将马车头部原先的座位拆了,安放了一张舒适的单人床,里外都安装了推拉门,其他依然照旧,改造完毕,便遣碧檀去询问胤禛可还有甚要求。
碧檀离开小院,向下人打听了一下,得知贝勒爷在书房,她进了东书院,透过打开的窗子,正看到一名千娇百媚的少妇捧着一碗汤,倚在胤禛身边,楚楚可怜地说着什么,胤禛看似温和,只是碧檀毕竟不是凡人,感官灵敏,却能察觉到他那深深的不耐烦。
碧檀虽然跟着风华混迹人间也有几年了,毕竟不是人类,对人类复杂的感情完全无解,压根不知道啥叫回避,况且在她心里,也只有她主子才值得她全心全意地对待,其他人都是浮云啊浮云,当下不卑不亢地向守在门外的苏培盛敛袖一礼,“苏总馆,我家公子有事禀报贝勒爷,不知可否通报一声?”
碧檀的嗓门不大,但是门内的人自然听得见,苏培盛还来不及说话,门内便有一道沉稳的声音传了出来,“进来吧。”
碧檀闻言,平静地朝苏培盛点了点头,越过苏培盛走了进去,见那女子已经坐正,只是依然靠着胤禛很近,着一身湖蓝色旗装,满头珠翠,粉面桃腮,一双描画精致的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碧檀,含着强烈的审视意味,待看清碧檀清秀温柔的精致小脸,那审视立刻变成了敌意,她也不以为意,目不斜视地朝胤禛行了一礼。
“连谨让你来做什么?”胤禛却是丝毫没有尴尬的情绪,淡淡地问道。
碧檀恭敬地低着头,吐字却是清晰分明,“回禀贝勒爷,公子让奴婢前来询问贝勒爷,公子的马车已经准备妥当,不知贝勒爷可还用那辆?若是要用,需要哪些准备?贝勒爷的行李预备放在哪里?”
胤禛微微一愣,想起风华那辆神奇而华丽的马车,严肃的面庞上,不由得露出一丝丝微笑,这也落入了旁边少妇的眼中,少妇不由得暗了暗眼眸,心中十分不满,却也不敢表现出来,只在心中牢牢记住了能让爷变得温和的风华。
胤禛正要吩咐,一侧头,却看见丝毫不回避地坐在自己身旁的妩媚少妇,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你怎么还在这里?爷有正经事要办,你回去罢,爷不在京里的这段时间,你把弘昀照顾好便是,别浪费心思在别的事情上!!”
碧檀听到这里,立刻明白眼前这个少妇的身份,正是四贝勒府这几年颇为受宠的格格李氏,刚刚去了没多久的弘昐的生母,她对李氏表现出的敌意并不放在心上,四贝勒对女色的冷淡在这个时代也是少有的,此人的盛宠只是相对于四贝勒府其他人而言,和历史上真正的宠妾简直没有可比性,且连生三子皆逝,晚景凄凉,气运如此之差的人,也不值得她注意。
胤禛的口气不可谓不重,显然起先这李氏正向胤禛祈求着什么,只可惜胤禛并不是什么怜香惜玉之人,也并没有给她特殊的脸面,当着碧檀的面就发作了一通,弄得李氏脸涨得通红,双目盈泪,委委屈屈地下了炕,幽怨地瞟一眼胤禛,却见胤禛已经收回目光放到折子上,只能心中暗恨,娇娇弱弱地告了退,一边脉脉含情地望着胤禛,一边还不忘抒发心意,“奴婢听爷的,定会好好照顾弘昀,爷一个人在外,也请多保重身体,奴婢和弘昀,就在家等爷平安回来。”
碧檀差点没笑出来,到底性子稳重,知道不能放肆,忍住了,却还是憋得辛苦。
待李氏委委屈屈地退下去了,胤禛才转向碧檀,口气一如既往地平淡冷然,“连谨都准备好了?”
碧檀回道,“公子一切已准备妥当,只是想着若贝勒爷要坐那辆马车,自然不敢让贝勒爷用那些民间简陋之物,最好是把贝勒爷寻常用惯的贴身衣物器皿先行安放好,故遣奴婢来请贝勒爷示下。”
胤禛点了点头,表面淡定无比,对于风华这般细节都为自己想到,心中是十分之满意,再想起当时风华给他使用的那些闻所未闻的东西,不由得心动——这可比他寻常用的东西都稀罕。
“你去找苏培盛,衣物由他负责,其余便让连谨准备便是。”
碧檀听了有些诧异,不过还是恭恭敬敬地应下了。
转眼便到了出发的日子,这次因有风华陪同,王露便留在了京城,替胤禛留意京城的动静,十三爷胤祥一向是被康熙带在身边的,也不和胤禛等人同路。
风华当仁不让地成了胤禛的马车夫,好在早早和默默都是开了灵窍的,只要吩咐下去,它们自己就可以辨识路途,遇人避让,遇坎绕路,遇到十字路口也知道停下来等候吩咐,车速保持得很是平稳,却不用风华费什么神,只是做做样子罢了,胤禛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是什么都没说。
这次与胤禛同行的除了七阿哥和十六阿哥,还有几名工部户部的官员,由于明确知晓康熙就在他们身后,又有个铁面无私的冷面阿哥跟在身边,也无人胆敢偷懒,俱是快马加鞭,恨不得一日就飞到了江宁,赶路倒是十分积极。
实际上,此次前去江宁,除视察与钱塘江相连的滨江,更重要的却是沿途视察黄河河工,此次比往年更加受朝廷重视,却是因新任河道总督张鹏翮开始贯彻实施康熙的命令,康熙当初视察黄河南岸归仁堤、高家堰等处堤工,曾对诸臣说:“治河上策,惟以深浚河身为要。河底浚深,则洪泽湖水直达黄河,兴化、盐城等七州县无汎滥之患,田产自然涸出。若不治源,治流终无裨益。今黄、淮交会之口过于径直,应将河、淮之堤各迤东湾曲拓筑,使之斜行会流,则黄不致倒灌矣。”(百度)
先不说张鹏翮本人的官品如何,但在治河上,他确实有他的独到之处,他首先拆除拦黄坝,深挖入海河道。旬日之间,河床深了三丈,宽了二十多丈,河水滔然入海,沛莫能御(百度)。
张鹏翮的举措,确实在康熙四十年底挡住了当年特大洪水的灾难,经受住了考验,而这一工程,在四十年初的时候,还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只要工程款到位,当地的官员不过分贪婪,也就没什么问题,而今年没有参与修建的钱塘江大堤,才是真正值得关注警戒的,这也是胤禛此行的重心在江宁而不是黄河的原因。
这一路,可以说是胤禛多年出差以来最舒心的了,他看似淡然从容,却是因为康熙对他的不良评价,逼得他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性子,真正的他,却是个急躁又追求纯粹完美的性子,一旦差事到手,必定是雷厉风行,恨不得顷刻间就能解决,以往为了尽快办好差事,他从来不在路途上耽搁太多时间,总是急于缩短赶路时间,于是风餐露宿也不在话下,常常到了目的地,他都能瘦一大圈。
这一次就不一样了,早早和默默异乎寻常的神骏,以及马车本身超级出色的减震措施,使得马车行驶的速度完全跟得上单骑全速奔驰的速度,用在赶路上的时间几乎比他平时骑马还要少,而他自己舒舒服服地待在马车中,完全感受不到颠簸难过,甚至还能安安稳稳地批改些紧急公文,饿了可以吃到可口的热食,渴了可以喝到清新的茶水,马车里随时都保持着温暖如春,他只需披一件单衫,完全感觉不到外面的寒气(他暗中搜寻过,却没有找到暖炉),总而言之,这次的出差,让他感觉到了比在家也不差什么的舒适方便。
虽说四爷崇尚节俭,生活朴素,饮食简单,可这并不意味着他不愿意生活过得舒心点,毕竟是养尊处优的皇阿哥,对生活质量的要求绝对不逊于风华,虽然不要求顿顿都吃山珍海味,但是能喝上一碗热汤消除赶路的疲惫,能在困顿的时候睡上松软温暖的床,那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放松啊!
至于这些超出常理存在的东西风华到底是从哪弄来的,以前的四爷还会去好奇,质疑,甚至猜忌,而现在的四爷,压根问都不问,风华也不打算解释。
四爷是一个矛盾的人,一方面,他多疑小心眼,从不轻易去信任一个人,哪怕是把人祖宗十八代的历史都翻了出来,他也很难给你哪怕一茶匙的信任,在出现疏漏的时候,他就会立刻翻脸,睚眦必报,绝不给人翻身的机会;另一方面,他又是个有魄力的人,一旦真正把你纳入心中,哪怕你做的事情再匪夷所思,他也只会默默地看着,绝不去猜疑防范,给予了你最大限度的信任和包容。
就如同现在,哪怕风华刻意在他面前使用太阳能充电器,用电磁炉做饭,他也能视而不见,只等安享风华做好的热腾腾的饭菜。
风华在试探了又试探以后,终于决定放弃这种幼稚的行为,没有必要了,如果一向疑心重小心眼的胤禛能对她放纵包容到这个地步,眼里心中都是全然的信任,她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全心全意地帮助他?
若说以前她决定帮助胤禛,一方面是为了通过胤禛的帝王命格来积累功德,一方面是她过得太过无聊想好好地入世修行一把,那现在的她,就开始真心想要帮助胤禛这个人,得到他想要且应该得到的东西!
第五十四章微服私访
南下的路上并不十分顺利,车队逐渐临近黄河两岸,胤禛的心情也由先前的平和舒缓变得沉重——路上开始出现成群结队、扶老携幼的流民,尽管还没有传出水灾的讯息,可黄河附近的百姓已经怕了,每当这个时候,都不得不怀着不舍和悲哀的心情地背井离乡,希冀在将要来临的天灾面前保住自己一家的性命。
跟随胤禛首次出门的老七和十六也心情沉重,原先因为终于可以出门办差还有些兴奋交加,如今就只余下迷茫了。
沿途田亩中的冬麦绿油油的,预示着一场好收成,可与之相反的是,随处可见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难民,更有头插草标的干瘦孩童,目光呆滞,神情麻木,仿佛喜怒哀乐都从它们的身体里剥除,余下的,唯有生存的本能。
这就是所谓的康熙盛世,如果不是亲身走遍大江南北,风华真的很难相信,史书上不逊于贞观之治喧嚣繁华的“康熙盛世”,背后居然会是这般惨淡凄凉的情景,真正生活在这个时代以后,风华才真实地感觉到清朝统治与唐朝明朝统治最大的不同——异族统治。
也许是吸取了元朝的教训,清朝统治者对外一直是宣扬“满汉一家”,并且录取汉族士子进入朝廷,充任官员,可无论表面上是多么漂亮,这也只能蒙蔽无知之辈罢了。
一边说着满汉一家,一边又把汉族当做二等公民,肆意盘剥,时时将满族的利益凌驾于汉族之上,甚至朝廷中的满汉官员都是泾渭分明,在一个国家中,对治下百姓实行这样的两种政策,也难怪贯穿整个清朝的农民叛乱、汉族反抗等等,从来都不曾停止过。
这真是一个讽刺。
在风华心中,对康熙的敬仰敬佩一路降至史上最低谷,作为一名帝王,他是成功的,他将平衡术玩得炉火纯青,中央集权在他手中几达巅峰,但作为一个大国的统治者,他远没有他的继任者务实,他成就了自己一生的丰功伟业,却没能让百姓摆脱贪官污吏的压榨,过上真正太平安稳的生活。
请苏培盛给同坐一辆马车的老七和十六送去了饭菜,风华端出她和胤禛的份,放到桌上,胤禛这才放下看了半天的的公文,揉了揉胀痛的太阳|岤,盯着晶莹的白米饭,忽然问道,“蓬莱山庄可做粮食生意?”
风华一愣,立时明白了胤禛的打算,思忖了片刻,低垂的眼中闪过一道暗芒,随即点点头,又摇摇头,淡定地道,“四爷的意思我明白,蓬莱山庄虽然不做米粮生意,但拿出几万担粮食的财力还是有的,可这并不是治本之策,几万担粮食来周济黄河两岸的百姓,很快就会用尽,可洪水泛滥的时期却绝非一月两月,只怕不但解不了这些百姓的燃眉之急,反而给四爷你惹祸上身,若皇上以为四爷有拉拢民心之意,只怕……”
胤禛也是看着百姓流离失所一时急怒而失了判断,被风华一盆冷水浇下来,顿时冷静下来,他本就圣宠一般,若再被皇阿玛猜忌,那……
他心中一凛,是的,他虽然心忧百姓,可他毕竟只是一个阿哥,他的上面,有皇上,有太子,他绝不能越俎代庖,失却分寸,甚至最后丧失皇阿玛的圣心,在他没有掌握绝对的权力之前,他万万不能妄动。
可是,他真的做得到眼睁睁地看着百姓受苦而无动于衷吗?
风华望着坐在桌前一动不动的胤禛,那浓眉紧皱的严肃面孔上,并没有透露太多的情绪,她挑挑眉,也顾不上礼仪,先夹了一筷子菜送到嘴里,吃了下去,安慰了自己咕咕叫的肚子,这才开口道,“四爷,不用想太多,您若是放不下那些百姓,我先去筹措米粮,然后咱们再想法子,既不会让皇上多想,又能帮到百姓。”
胤禛闻言,侧过头,正看到风华夹了个肉丸送进嘴里,结果嘴巴太小,肉丸太大,塞得两颊圆鼓鼓,宛若某种毛茸茸的小动物,沉重的心情不由得松快了些,故意引风华说话,“这么说,你是胸有成竹了?”
风华正使劲地嚼着劲道多汁的肉丸,本来她是算准胤禛要思考思考才会回答她,哪知道胤禛这么快就开口,她不能不答,可是嘴里的肉丸又来不及咽下去,这样张嘴也太失礼了,只好哀怨地望着胤禛,捂着小嘴,快速地蠕动腮帮子,嚼啊嚼,好容易咽了下去,忙喝了一大口汤,这才接触被噎到的危险。
“四爷,现在是吃饭的时辰,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我肚子都瘪了,您就不饿么?”
胤禛瞅了瞅风华那可怜巴巴的小样子,本想再为难几句,可是想到这一路上对方的辛苦,再想到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毕竟不比他成年人受得住饥饿,最终还是放过了她。
“四爷,回头要不要叫上七爷和十六爷?”
胤禛在心中衡量了一下,微微点头,“叫上吧,既然皇阿玛派他二人跟着我办差,总要让他们明白其中门道才好,若皇阿玛回头问起,他们也不至于言之无物。”
风华听着对方一板一眼的口吻,挑了挑眉——倒是个不藏私的,虽然有时候很小心眼,可该坦荡的时候也很坦荡,嗯,越来越欣赏他了。
两人吃过了饭,才轮到苏培盛,墨檀,紫檀,其他侍卫官员就自己负责自己了,这时候,风华才把自己的计划同胤禛细细分说,比如以蓬莱山庄的名义在各地购买粮食,运往黄河两岸,建立皇家级储备粮,国家表彰主动献粮巨贾,如何安顿流民等等等等。
她虽然于帝王谋上不及王露,但对这些实事的谋划却非王露可比,如果说王露是张良之才,那么风华则倾向萧何之能,这也是王露诚心向胤禛推荐风华却从不曾忌惮风华会取代自己在四贝勒府地位的原因之一。
两人商议妥当,事不宜迟,风华立即派紫檀先行出发,去江宁联系曹颙,在这种时候,也只有扎根江南、根系复杂的曹家有号召力,能在短时间内筹集大量粮食,另外,胤禛又派墨檀护送十六阿哥向康熙递上请旨折子,这事儿,要是康熙不同意的话,那压根就没戏,所以不能派没啥圣宠的七阿哥去办,只能派康熙十分喜爱的十六阿哥,实在不行,还可以跟康熙磨一磨!
于是,还没体会够第一次办差的美妙得意心情,十六阿哥就被胤禛打发回去了,心里那叫一个郁闷!
至于胤禛自己,却打算学他老爹,脱离大部队,来个微服私访,至少这样看来的东西更加真实。
微服私访的危险性谁都知道,尤其是经过了当年几近丧命的危机,胤禛更是不会轻易涉险,可现在武功最好的墨檀已经派了出去,胤禛自己暗中的势力又不能暴露,身边带的侍卫多半都是康熙派给他的,他们实力虽然不差,可带上这些官二代三代出身的御前侍卫,那还叫什么微服私访?
苏培盛作为胤禛的首席太监,自然是万般不愿胤禛冒险,甚至鼓动风华去劝说,七阿哥也是苦劝,无奈胤禛一旦下了决定,那是谁都说服不了的。
风华对此并没有发表太多的意见,虽然平时随意惯了,她却还明白,这个时候,不是她能开口的,再说,以她现在的能力,哪怕不动法力,单纯以武力来论,要护好胤禛也是绰绰有余的。
于是,在苏培盛身份不足,七阿哥底气不足,风华劝阻的心意不足的情况下,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第五十五章飞来横祸
在常州通往江宁的沿河官道上,连绵的几乎都是成群结队的难民,拖儿带女,一个个衣衫褴褛,神情麻木。
灾民所过之处,野菜,草根,树皮,一干二净,犹如蝗虫过境,却只是杯水车薪,路边时有饿死冻死的枯瘦白骨。
为了活命,人在被逼上绝境的时候,总会爆发惊人的潜力,于是,一支支以同乡为单位的流民团体形成了,他们成群结队地打劫可入口的吃食,避寒的衣物,哪怕只是一口树皮,一堆烂絮,血腥的冲突也由此开始。
由于加入团伙的多半是壮年男子,为了自家的妻儿老小能够活命,冲突一旦发生,结局必然是惨烈的,短短一个月,这条官道上就死了上百个壮年男子,这些人,在平时可都是家中的顶梁柱,就这样死去,对于他们的家人而言,也可以说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
就在这灰暗凄怆血腥的难民大军中,夹杂着两个看上去有些与众不同的人,虽然穿着鼓鼓囊囊的破棉袄,与难民们一样,在泥泞的路边,破旧的庙里,潮湿的树林中同止同行,但是神情中却没有难民们那种绝望到极致的死气沉沉,要不是逃难的流民早已顾不上其他,他们早就被人盯上了,尽管如此,他们也不敢拿出比野菜更好的食物,以防止那些饿得已经开始易子而食的流民们哄抢。
这两人,却是与七阿哥和苏培盛走散的胤禛和风华。
胤禛是一旦下定了决心,哪怕披荆斩棘也会贯彻下去,百折不挠,当初四人在被流民冲散时,风华考虑到以往所闻所见,曾劝说胤禛回头,却反被胤禛训斥了一顿,就跟训斥儿子似的,说她娇生惯养甚过女子,全无半分男儿气概,又说吃得苦中苦,方能成为为顶天立地的男人……
风华很囧,她要成为顶天立地的男人干什么?她不是男人也能顶天立地好不好……
劝不了胤禛,风华干脆不说了,直接陪在这位大爷身边,时刻不离也就是了,只他们两个人单身上路,真发生了不可预知的危险,解决起来也很方便。
这一路走来,胤禛那自弘昐夭折后骤然消瘦还未恢复的体重,又一次大幅度跌下低谷,若不是风华见事情不妙,在日常的饮食中给他掺杂了一点灵水,恐怕走不到江宁,胤禛就得病个七七八八了。
不过这一点灵水,虽比不得灵丹有辟谷之效,却也大大改善了胤禛的体质,一路走在流民当中,居然没有感染上任何疾病,身体虽然疲劳不堪,内里精神反而越来越好,连他自己都有些暗自惊奇。
如此有风华暗中照应,两人平平安安地走在危机四伏的流民队伍中,胤禛很自觉地换了破袄,脸上遍布尘埃泥痕,青色的胡茬也开始冒出来,那一身贵气是无论如何也显现不出来了,想来这位四阿哥出生至今,就不曾这么狼狈过。
反是风华,似乎的确有些胤禛斥责的骄奢毛病,吃不惯的,穿不惯的,都不大肯上身,别扭十足,到底胤禛体悯她年幼又身家丰厚,不知人间疾苦,虽是狠骂了她一顿,却是时时刻刻监督关注着,生怕风华在流民大军中露出一点行藏,如是几次,不知什么时候起,胤禛便养成了习惯,也不要风华忙前忙后伺候了,轮到他每日里寅时刚过半便叫醒风华,趁着其他流民还未起身时,一言不发地帮迷迷瞪瞪的风华套上那被风华嫌恶无比的黑乎乎的脏棉袄,整理得妥妥当当一点都看不出内里的锦绣乾坤方罢休。
他却不知,风华起先不过是多年娇养已经不习惯脏乱,但她毕竟做过多年考古工作,哪里真会吃不得苦?况且她如今的体质,不睡觉也没事,处在这种流民队伍中,身边是地位尊贵的四阿哥,哪敢真的睡死过去?不过是看着胤禛变脸,觉得有趣,又看他心思沉重,身体越发消瘦,故意惹些事分散他注意力罢了,而胤禛不负她望,也是被风华磨习惯了,渐渐竟露了些严厉苛刻冷酷掩藏下的细致包容来,却是风华始料未及的。
两人便这样磨合着,一路走下来,靠自身本事躲过几起团伙抢劫,风华拿出来的也只是些堪堪够两人食用的野菜团子野菜汤罢了,看着平常,只是都在空间里养过,极为鲜美,胤禛没吃过野菜,只以为都是这种味道,倒没有疑惑。
只是胤禛走了半个多月,脚底都起了一串燎泡,一落到地上,钻心地痛,每晚都要在风华躺下后,细细地挑开水泡,浸泡热水,否则第二天根本就不能走路,便是这热水,也是得来不易。
他往日里出入都有车马代步,哪里吃过这种苦头?却是硬生生坚持了下来,面上竟是不动声色,而风华在他眼里,是个身负武功的,比他状态好些也正常,他自不肯在小他那么多的风华面前示弱。
风华将一切都看在眼里,却未打算出手让胤禛过得好些,吃食上用些心是怕胤禛身体拖垮了,得不偿失,但是行动上越是艰苦,却越能磨砺一个人的意志,梅花香自苦寒来,这正是胤禛从一个难掩锋芒的贝勒爷成长为未来深沉莫测的雍亲王的好机会,风华才不会好心办坏事。
经过半个多月的跋涉,终于到了离江宁城不到三十里的地方,路上流民显然都有了盼头,一反死气沉沉的模样,整个队伍开始活跃起来,越是这个时候,却又是最黑暗的时候,这一路累计下来的恩怨,也都将在这里终结。
这一日,胤禛和风华都歇在山神庙里,风华和衣躺在胤禛身边,两人身下都铺着枯草,因天气犹寒,有个热乎乎的人就在身边,胤禛自然而然地就抱住了风华入眠,这却是有好些时候了,风华自然是一清二楚,惟有苦笑,若是正经去纠正,却不免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好在风华穿得多,身体发育也不明显,又在艰难的时候,胤禛的谨慎细心用不到她身上,倒没有闹出问题。
睡至半夜,骤然听到一阵器械打斗的喧哗,胤禛睡得极警醒,一惊之下,便坐了起来,虽是满脸疲态,双眼却仍旧锐利逼人,幽黑得不见底。
只见破破烂烂的庙门外人影憧憧,喊杀声不断,不时夹杂着几声惨叫,血腥味不断飘进来,胤禛不假思索地摇醒风华,不待风华出声,捞起那照旧被风华扔在一边的破棉袄,兜头给风华罩上去,极熟练地拉起风华双臂,穿了进去,草草地撩起稻草束捆了腰。
他动作极快,两人都起身后,庙里的其他人才慢慢惊醒,一个个瑟瑟发抖,满脸害怕恐惧之色。
胤禛却顾不上他们了,神色极其严峻地,一把拉了风华,从塑像左边一处坍塌处钻了出去,欲避开庙门前的冲突。
孰料刚出了庙,迎面飞来一件锋利沾血的铁铲,那正对着他们眼睛的刃口,血腥阴寒的光芒几乎刺伤了两人的眼睛,猝不及防之下,胤禛脑中一片空白,回身扑倒了风华——
“嘭——”
“唔——”
只听极快地响起金属与骨头相撞的声音,胤禛的一声闷哼,然后风华耳边便归于安静。
风华的手都搭上了腰间的软剑了,凭她的速度完全能够击开铁铲,哪知她全不提防的胤禛忽然回身扑倒她,她到底年幼身骨轻,又不能运功震开胤禛,登时就倒地,惊诧得猫眼都瞪圆了,唇上却触着了一点温热,力道很大,撞得她牙根都发酸,浓重火热的男性体息冲入她的鼻腔,哪怕是夹杂在泥土枯草的气息中,也无法掩盖!
慢慢地,浓稠的鲜血滴到了风华的脸上,嘴里也尝到了一点腥甜,风华终于回过神来,猫眼更是瞪圆到了极致——
胤禛将她紧紧地抱着,正强撑着一口气望着她,幽沉的眼神,带着浓浓的关切之意,那深处却蕴着让风华心颤的深沉复杂,他额头上靠近眉眼的地方被削去了铜钱大小一块,血肉模糊,显得那张原本清俊冷淡的脸格外狰狞,嘴唇也正溢出鲜艳的血珠,却是与风华相撞造成的,这副模样极惨烈又有种诡谲的妖异感。
胤禛微微抬了抬头,风华便觉得唇上的那点温热褪去了,只见胤禛动了动唇,声音低微得几近模糊,“你没事么?”
风华愣愣地望着他,忽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只能狠狠地点头,心头忽然觉得又酸又堵。
胤禛见风华点头,放下了心,浑身的力气都仿佛用尽了,脸上火辣辣地痛,也不知毁容了没有,若是毁容了,和老七那般,是不是从此就与那个位置无缘了……
脑中一闪而过着模糊念头,他眼前一黑,手脚失去支撑着的意识,顿时无知无觉地倒在风华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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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五十六章 坦白从宽
第五十六章坦白从宽
趁着周围械斗的人没有注意到这边,风华迅速抱起胤禛施展轻功溜走了,话说胤禛虽然不轻,可风华也不是常人,抱着个大男人跑了这么远,脸不红气不喘,她以神力支撑的身法更不是凡间没落的轻功可比,正械斗的众人甚至一丝儿都没察觉,刚刚有一阵微风拂过,两个人从他们眼皮底下离开了。
风华速度太快,也不过弹指间,她根本没注意到自己都已经跑过江浙地界了,过了江浙地界,流民减少,地形地貌也保持得非常完整,这个没有被乱七八糟的投资开发破坏的时代,什么最多?山林最多!!
她知道此时不能走官道,只管抱着胤禛往深山老林里钻,不到一盏茶功夫,就进入了林中腹地,找到了一条清澈的山泉水,旁边有一块五平方左右的空地,风华这才放下胤禛。
胤禛头上伤口处的血已经开始凝固了,平直的眉骨下方多了道血肉翻开的骇人伤疤,弯弯曲曲,血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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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第13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血腥可怕,风华干脆扯了他身上伪装的破棉袄,顺手撩起个火球烧了,也不知道有多少细菌,交叉感染了可是麻烦事儿,还有里面这身皮袍,也得换了,估计这位爷还没试过超过十天没有换洗衣服的记录吧?幸好里面穿了风华曾经送他的那身宝衣,想来这位爷把宝衣郑重其事地穿着中衣外面,也是试过宝贝的厉害之处了。
当初在胤禛犟着性子要来微服私访时,风华就悄悄在洞府里准备了几套胤禛的换洗衣服,倒是不怕闹上次的尴尬。
只是光这样又怎么够?
胤禛的伤要处理,风华深深明白,一个皇子破相,可比普通人破相严重多了,普通人家,哪怕孩子有点除了脑子啥傻以外的缺陷啥的,也不会被立即剥夺继承权,可在皇室,这就是皇子们拥有继承权的先决条件,没看人七阿哥,腿上的毛病不仔仔细细地研究绝对看不出来,就这样,一出生都还没了继承权,这些年过得不温不火,胤禛这伤还在脸上,那么明晃晃的,这要让康熙看到,更得直接被判出局了!
所以,就冲着胤禛不顾自身安危第一时间回身救她,她也不能看着胤禛因为这个与本该属于他的人间至尊之位擦肩而过,那罪孽可就大了,不说她过不去她心底的那道坎,单是以胤禛的身份,她的行为几乎等同于破坏天道,找死也没有这么快的!!
可是,风华很愁,治好胤禛脸上的伤不过是轻而易举,关键是,这个“轻而易举”,要怎么告诉胤禛?
那么深的伤口,最好的灵丹妙药未必不能治好,也未必不能淡化伤疤,可在短短时间就变得好像从来没受过这种毁容重伤,是个人都会怀疑吧?更别说这位还是个疑心病尤其重的!!
风华想来想去,也没有想到好办法,只能放弃——主要是,胤禛的伤已经不能再耽搁了。
风华有点自暴自弃地想,实在不行,‘实话实说’就是了!!
她坚决不承认她是被四阿哥坚决毫不拖泥带水的回救感动了,虽然说起来忒俗,一点也没有半神风范,可这世上又有几个人在面对舍身救自己的人时不动容?更别说还是在这下位者救上位者天经地义的大背景下。话说回来,风华如果真能抛却七情六欲以绝对理智看待世上万物,那她早就成神而不是半神了,到底没有真正摆脱凡间种种羁绊。
想到这些,风华定了定神,抓住胤禛的胳膊,意念微动,就将人收到了自己洞府的别墅里,然后,在她的脚甫一踏入洞府时,就接收到一个霹雳惊天的消息——
洞府“告诉”她,就在刚刚她欠了胤禛一条命,从今往后,在没有还清恩情前,她最好不要轻易离开胤禛,否则,成神后还人命债,那将会随着她能力的增长而加大难度,有时候一世根本没有机会,只能等对方投胎转世后再寻找机会,常常一耽误就是几百年,这期间修为难有存进,还不如趁现在能力不算强(风华╰_╯)的时候一口气还了!!
风华呆滞了!
风华气愤了!!
风华悲催了!!!
……
因果啊因果,她怎么忘了她修的神道是讲究因果的啊,就这么傻傻地被胤禛给救了?!!!
这可是一条命,一条命的严重事件啊!!!
如果不还了这条命的恩情,那么风华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别想摆脱胤禛了——
这份牵绊代表着什么?
代表着风华从今往后就不可能随心所欲,想伸手时帮一把,不想伸手时缩起来;
代表着这恩情成了风华心头永远绕不过的高山,如果没有圆满解决,修为甚至会停滞不前;
代表着风华就为了一个不防备,而乌龙地‘被’欠下了一个几乎套牢她今生的恩情。
可她能置之不理吗?不能!!
在她思来想去都找不到任何办法的情况下,她只能认了这份意外的牵绊。
所以,她还是改一改吧,改一改以往若即若离的相处之道,将两人的关系拉近些,这个人,对于她而言,不再是想帮就帮不想帮就冷眼旁观的‘夹生’人(表面熟了,内里其实一般),她无法再用那种高高在上的半神的冷漠心态看待对方。
她也不在乎世俗意义上的平等,至少得做个即使帮胤禛上位了,胤禛也绝对不会对她痛下杀手且仍然当她是心腹的那种,她比谁都看得明白,胤禛的心思有多重,身为他第一心腹的王露,虽然几乎与他无话不谈,毫无避讳,但在胤禛登位后,必然面临被杀或退隐的薄凉结局。
而如果要真正地信任别人同时也让别人信任自己,她就不能不暴露一部分秘密了,事实上,她也明白,胤禛恐怕等她坦白等了很久了,如果说三年前的胤禛虽然对她的马车疑惑却出于皇族高高在上的优越感而没往心里去,那么经历了这几年浮沉明显成熟敏锐许多的四阿哥,可就真不好糊弄了。
至于那个意外的肉瓣与肉瓣的惨烈接触,被风华下意识地忽略了过去,撇去那一瞬胤禛那让她心头极其不自在的复杂眼神,作为一个看到对眼的帅哥就在心里盘算着勾搭可能性的非纯情少女,风华是绝对不会把这样的芝麻小事放在心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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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五十七章 娓娓交代
第五十七章娓娓交代
胤禛第二次在一个陌生的奢华地方醒来,这次他表现得十分淡定。
微微用力,发现自己很轻易地就从床上坐了起来,全身上下压根没有任何痛感,反而整个人神清气爽,他不由得摸了摸受伤处的额头,却摸到一片温热的皮肤——很光洁,跟他没受伤前一样。
他微微眯了眯凤眼,眼底闪过一丝光芒,看向正靠窗站立的风华,只觉眼前一亮,不是以往锦帽马褂的形象,一身宽袖系襟的月白汉服,披散着乌缎般的长发,将周身的气质敛得如月色般宁静清远,这样沉静淡漠的风华,宛若遗世独立,带着一种不属于红尘的超然,是他从未见过的,他见惯了风华的张扬,风华的肆意,风华的恃才放旷,乍一见,竟有种心被狠拧了一把的错觉。
他很不喜欢这种感觉,甚至有些抵触。
“怎么,打算坦白了?”他出声,打断了正思索的风华。
风华微微一愣,回过神来,发现胤禛已经醒了,只是,坦白?坦白什么?
她转过身,倒让胤禛微微吃了一惊,映入眼帘的是一头浓密乌黑的长发,压根没有剃发,额头甚至还有一个柔柔的美人尖,将那张过于炫美华丽的脸修衬得添了几丝柔和温润的气质,恍若天人,虽然半月形头的风华也十分俊美出众,可终究不及满头青丝衬托出的那份华美无暇,这是怎么回事?
看到对方冷静地靠在床头,眼中时不时地闪过疑惑,等待自己的回答,她也明白了,是啊,那么多古怪的地方,他又怎么可能真的大而化之?如果他平时表现得如同对她这般外紧内松,恐怕十条命也不够他挥霍的,他并不是不曾怀疑她,只是在等她自己开口而已,想到这里,风华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只能扬了扬唇角,做了个无奈的苦笑表情。
“原本是不太想说的,太麻烦了,可现在这情况,不得不说啊!”
风华也想通了,以后还要长期和这人打交道,不交点底就想让人回报以毫无理由的信任,可能嘛?
“我也不知道从何说起,你要先喝口水吗?”风华想了半天,就想出这么一句来,笨嘴拙舌的,远不如平时机变。
胤禛眼中闪过一丝笑意,脸上依然面无表情,静静地看着风华。
不一会儿,风华就招架不住,在这种目光下缴械投降了。
“罢了罢了,我重头说起还不行么?”风华皱着精致的五官,思考着如何起头,表情一生动,便仿佛从天人变成凡人了,喜怒哀乐样样不缺。
胤禛忽然抬起手,朝风华摆了摆,“过来。”说着拍了拍距离自己不到两尺的床边,意图很明显。
风华无语地走过去,顺从地坐在了床边,胤禛默默地在她头上、身上打量,打量得人心头发毛,最后把目光盯在发上,忽然伸手摸向那比丝缎还要光滑的乌发,修长而骨节分明的五指微张,从发根处捋了下来,一路到底,确定那不是假的,这才满意地恢复了神色,往床头一靠,又是八风不动的架势。
风华目瞪口呆,眼睁睁地看着某无比淡定的男人,嘴角直抽——四爷,您确定您这行为符合您的正派形象么?
胤禛举起拳头放在嘴边咳了一声,皱眉瞪了风华一眼,用眼神催促她快点,所以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某大爷的暴躁性格这辈子是别想扭成了。
“好吧,”风华叹了口气,她还真不能追究,“你们皇子,一点点伤都会被无限放大,我不能为了自己那点私心,害得你……
所以我用了点灵药,将你的伤治好了。
至于灵药的来历,唔,这也只是我个人的身世罢了,当初我对外宣称的身世,只是为了落籍编造的。事实上,我在九岁之前,都是同爷爷住在一起的,爷爷教了我很多见识,并不光光只是督促我读书考功名,我当时却不知道那些见识有什么用,只是一贯听爷爷的话,囫囵记在脑子里罢了。
等爷爷离开我,把我独个儿抛下山后,我花了一年的时间才适应了新的生活,也是在这时候,我才明白,爷爷教我的,是修道之法!”
风华边说,边不着痕迹地观察胤禛,听到风华说到‘修道之法’时,胤禛的呼吸果然乱了一个节拍,幽深的眼眸也亮了好几度,虽然恢复平静很快,还是被风华察觉到了,风华在心里摇了摇头,果然,修道之法,或者说是用来保证‘长生不老’的敲门砖,没有人能抵挡住这个的诱惑,尤其是手握权柄的上位者,舍不得荣华富贵,舍不得高官厚俸,欲/望也就更加贪婪膨胀,她可不愿在报恩的同时还要提防对方的觊觎之心,那也太累心了!
风华心里滑过无数念头,可她也是一名天生的演员,表现得就仿佛压根没发现胤禛神态有变,依然用诚恳低沉的调子继续回答道,“这修道之法,对平常人来说,能够延年益寿是真的,却并非常人所理解的长生不老,不过比别人多活几年;到了年龄,该去地府的去地府,该去投胎的去投胎,却是不能逆天而行的。
我跟着爷爷学了几年,不过得了皮毛,好歹回了几个挺有用处的小法术,”风华一边说,一边从手心里窜出一捧红红的火焰。
胤禛看着那东摇西晃奄奄待灭的小火球,默,这也就只能点个柴火吧,难道就没有更厉害的杀招?
“至于那些不合常理的东西,您可以当做是一个溺爱孩子的爷爷,专门给孙子准备的,爷爷曾经叮嘱我,不能向任何人泄露我修道的事情,可您却救了我一命,我不是忘恩负义的人,您想知道我,我自然全盘告知。
所以,您说我是个会法术的术士也成,咱虽然小,没学到太大本领,可当您的幕僚也不丢人吧?我先声明,四爷,您救了我,我得报答您,所以,在没有报完恩,我是不能轻易离开你,虽说我把把柄巴巴地送您手里了,可您也知道我性格如何,千万高抬贵手,别把我可着劲地使唤,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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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五十八章 羁绊加深
胤禛对风华的说辞不置可否,却细细问了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比如修道之人寿命几何?可能成仙?法力如何?有什么宝贝?
最后,他居然踌躇了半晌,才迟疑地问风华,可会命理占卜之术?
风华在心里翻白眼,就知道是这些问题,不过胤禛既然能问出来,就说明他对风华的态度,依然是笼络信任为主,甚至有对风华暗暗流露志向的意思,却是渐渐把风华当做倚重的心腹了,这正与风华的打算不谋而合。
因而风华虽然不可能如竹筒倒豆子似的把自己底儿都倒光,但在能回答的地方,也绝不含糊,而胤禛的几个问题也几乎都是可以回答清楚的——若苦苦修炼最终还是无法踏上大道,修道人的寿命也就在一百到两百之间;千万人中有一人得道成仙都属罕见,常常几朝几代也未必能出一个;宝贝倒也有一些,在凡人眼中可能匪夷所思,只是并不如传说中那般神通广大。
至于胤禛的最后一个问题,风华笑了笑,闭紧了嘴巴,所谓天机不可泄露,这个是绝对不能由她说出口的,天道无情,岂是她一个尚未突破桎梏成神的半神能够挑衅的?
然而风华虽然没有回答,胤禛心中却另有一番见解,以风华的身份,却没有选择太子,而是留在他身边,尽心尽力帮助他,这就由不得他不多想了。
也是在此刻,窥到一丝天意的胤禛,那颗争储夺嫡之心,慢慢破土发芽,这却是风华没有料到的。
最终,风华拿出了一个外形古朴低调的储物戒指,宝库里这样的芥子有一大箱子呢,这个外形符合胤禛喜好的储物戒指内里空间并不算大,里面主要放些保命的珍稀药材,以及经过稀释的灵泉,炼制的药丸,强身健体的初级功法,还有一些干粮,换洗衣物,武器等等,递给胤禛,让他在无名指上划了一个口子,滴血认主。
认主后,胤禛第一次意识探入戒指中,饶是他做好了心理准备,依然感到震惊,细细地摸索一遍,对这个宝贝满意得不得了,有心帮十三要一个,后来想想还是作罢,风华的身份,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哪怕是十三,十三本身虽然值得信任,但十三的府上混乱程度堪称皇亲宗室第一,各种j细,只有想不到的,没有遗漏的,所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待将来有机会再说吧。
其实,胤禛的态度之所以如此平和,也是由于风华坦白的机会选择得很恰当,如果再过几年,等她和胤禛都再大上几岁,恐怕胤禛就不会轻易相信她了,但无论如何,现在她还是沾了年少的光。而且,风华还选择了胤禛为救她而受到后果严重的伤,而她又为了报答胤禛而不得不暴露出自己秘密的方式,这样感情互动后的坦白,也更易让胤禛接受。
至少在胤禛心中,就会形成这样一种印象——无亲无故,怀揣不能对人言明的秘密多年都没有泄露,说明风华的警惕心之强,能建立起蓬莱山庄那么庞大的生意,说明风华的实力之强。
这种人,胤禛自从办差后,多年来与朝野上下的人接触,也遇到过不少,他们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会给自己留一张保命的底牌,多智人常伴随着多疑,在风华认为他睚眦必报心性多疑之时,他何尝不是也察觉到风华并不如她表面上表现出来的洒脱不羁。
曾经,胤禛认为以蓬莱山庄的财富与遍布全国的触角,那就是风华的底牌了,风华将她的底牌袒露于他面前,足见诚意,所以,在风华被他的那些手段高明的兄弟察觉前将她收入囊中,是他做过最正确的决定之一。
可今日方知,风华竟还怀有修仙问道的身份秘密,试问天下人谁不想长生不老,点石成金,呼风唤雨?如此底牌,又岂是区区蓬莱山庄可比?如此这般一步步地剥开真相,让胤禛产生兴趣之时,却再也不敢肯定,这就是风华最终的底牌了,可他无法想象,还有比这个更加有份量的底牌,难道风华还能是神仙不成(o(╯□╰)o四爷,你真相了……)?
所以,胤禛没法对此感到不悦,甚至产生戒备忌惮的心理,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一旦下定决心全心全意信任风华,就不再去纠结,拉着风华研究起那两本功法来,还让风华“表演”几个法术,
风华满头黑线,还是依照他的要求,表演了几个最低微的小火球,小水球,幻术等等,对自己的伪月亮头也做了合情合理的解释,不过看样子她不用担心被胤禛发现她没剪发了,很显然,胤禛非常喜欢她那头顺滑的黑发,于是默认了风华以小道士自居,无需剪发。
胤禛在见过那个连小鸡都烧不死淹不死的小火球小水球后,果断地放弃了和风华学道法的念头,转而练习起那两本功法。
说是研究,也不过一天功夫,第二天,风华就趁胤禛睡觉时把他带出了洞府,她担心胤禛体力恢复后要求出门,看到不该看的东西,那她的一番心血真就白费了。
夜行百里,他们又回到了当初受伤的山神庙前,不过短短数日,山神庙已经成了流民们的家,满怀希望地来到江宁的难民们,迎到的却是一盆透心凉的冷水——江宁城闭,不允许难民入城!!
风华和胤禛看见的,便是难民们无处安身的场景!!
胤禛哪里还想不到为何会出现此景?没有主事者的命令,这城门是说关就能关的?
风华却是看出了胤禛隐忍的怒火,看到遍地饿殍的惨状,她也说不出任何肤浅的安慰之语,思忖一番后,她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你是说由你写一份书信,送到曹寅那里?曹寅可是个老狐狸,他能相信你?”胤禛对风华的想法认真思考了一番,提出疑问。
风华笑道,“四爷却是高看曹大人了,曹大人虽说立身极正,得皇上看重,然他本人却并非老j巨猾之辈,能力是好,但论才智,却是比不过他的儿子曹颙,只在忠心两字罢了。我送信于曹大人,想联系的也不是他,而是曹颙,曹颙看到我的信,必定知道该怎么做。”
“曹颙?”胤禛微微皱眉,一副刚想起此人的表情,“似乎是你结义兄长?蓬莱山庄的大东家?”
风华点点头,又摇摇头,冲着胤禛咧嘴一笑,“如今我既是四爷门下的人,便实话实说了,在我陪着四爷南下后,大哥就脱离蓬莱山庄了,如今二哥正在广东做一些收尾的工作,待六月过后,这蓬莱山庄便只是我一个人的了,如此集中在一人手中,也更方便调动。大哥和二哥,毕竟是读圣贤书长大的,将来还是希望走仕宦之途,也是光宗耀祖的意思,我自然不会阻拦,只是他们二人毕竟年轻,若真有这么一日,还请四爷照拂一二。
最初建立蓬莱山庄的念头,却是因为我这结义兄长。四爷如今掌管户部,必然知道,江南曹家,为着皇上数下江南,挪用了公中多少银子!四爷虽然没有发话给他们,只是曹寅却是时时不安,只是苦无还钱之道,曹大哥如今是曹家嫡系独子,一来要为父分忧,二来他若想接手一个没有后患的曹家,就得想法还了这笔庞大的债款,所以我们才想到了做生意,也唯有这个,来钱最快。
我用了点小手段,大哥出了人脉,二哥出力,我们得了第一笔本钱,这才有了蓬莱山庄。其实经商这回事,也是万事开头难,一旦有了这第一桶金,又有了绝对发财的主意,那么财富积累的速度就十分惊人,不知不觉的,蓬莱山庄就成现在这般规模了。
到如今,曹家已经还清了债务,而大哥也需要进入仕途,必然要和经商划清界限,二哥在李伯母去世时曾发誓要考功名做大官,好光宗耀祖,他们也是拿得起放的下,所以……”
风华一句都没有提这些事情都是发生在她投靠了胤禛之后,然而胤禛也不是傻瓜,只稍稍转了转念头,便猜到曹颙和李卫在此时退出如日中天的蓬莱山庄的原因,也许有风华说的那些原因的一小部分,但更重要的却是因为他的介入,他们便干脆把整个蓬莱山庄经由风华之手送到自己手里,既表明了他们的诚意,又避免被他自己猜忌的可能。
这份诚心,可是太大了些。
然而有风华所暴露出的秘密在前,胤禛再多疑,也不再会为此产生疑心,只是在心中对曹颙李卫二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两人既然商定下来,风华便立即动身,她除了要和曹颙商量安置难民外,还要联系走散的七阿哥十六阿哥,肯定不能及时回来,她担心胤禛的安全,胤禛却没有多说,只让她把自己带入城中,他自去了东城的一处民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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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五十九章 施恩拢民
风华去了江宁织造府,却说曹寅早已默认曹颙接替自己家主之位了,手中大半的势力都移交到了曹颙手里,曹颙这些年通过各种渠道清还了曹家积欠国库的巨额银两,既让曹寅有些羞愧,又有种生儿当如此的自豪感,对曹颙越发放手,虽说他年纪不过四旬有余,但当年的丧子事件掏空了他的身体,也让他有些心灰意冷,便由得风华和曹颙一力做主,当然也有趁自己还有余力的时候锻炼儿子的意思。
曹颙和风华早有默契,对风华为他选择的主子心中有数,便爽快接下了任务,早出晚归,开始布置起来。
自那日后,江宁城整个儿动了起来。
每年的江南洪讯,虽说不会威胁到江宁城,但是对南方的经济还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毕竟江南有鱼米之乡美誉,而一场洪水,毁去的何止是一方百姓的生机?
上至朝廷官场,下至平民佃户阶层,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一夜之间,强势的宣传铺天盖地,席卷了江宁地界所有城镇乡村,这对于遇到坏事从来都喜欢藏着掖着的传统习俗来说,不可谓不是一次石破惊天的挑战——而效果,也是极其明显的!!
达官贵人们一向都不屑于关注贱民的生死,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并不是说说玩的,稍微有点良心的,不在这个时候落井下石,大肆吞并散落在百姓手中的土地,就算做好事了,哪还会有别的动作,赈灾,那可一向都是朝廷的事儿。
可这次,他们不得不关注了。
江南官场有贪污一心捞钱的,自然也有真正心怀苍生的,如今江南有曹寅镇守,他等于就是康熙的耳目,既然他对这次蓬莱山庄的趱越行为不置一词,各方势力也不敢妄动,只冷眼旁观——清朝对民间言论自由的控制度,可是历代之最,否则也不会大兴文字狱,这蓬莱山庄,如此不知天高地厚地胡乱出风头,还不知道会有什么下场呢?
蓬莱山庄不仅仅是宣传者,也是第一个站出来赈灾的商家,大手笔地布施米粮棉衣,为灾民搭建遮风挡雨的棚屋,在百姓中一举获得了极高的威望,官府随即下了地方文书,盛赞蓬莱山庄为朝廷分忧,为百姓解难,实乃江南第一义商!
风华和曹颙根本就不在乎流言蜚语,而官府的褒奖又在他们意料之中,背靠大树好乘凉啊,就算四阿哥再没有野心,也绝不会把刚吞进去的蓬莱山庄给吐出来,虽然他们没有对外公布,但蓬莱山庄如今就是代表了四阿哥,而赈灾之举更是在帮四阿哥收拢民心,所以,有四阿哥在,还怕康熙那关过不了?
当然,他们也是识时务的,只把重心都放在了安置灾民上,默契地没有去碰河工这一块,这可是康熙的一大块心病,要是被他俩轻而易举解决了,人家就该把那不舒服的劲头转到他俩身上了。
就在江宁城里的赈灾行动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一支满载贵人的车队正缓缓向江宁而来,整个车队虽然庞大,难得的是一丝儿声响都不闻,连马叫声,车辙声都几不可闻,两旁是一队队前后驰骋交替的侍卫,一个个身着贵重皮袄,腰悬刀剑,脚蹬皮靴,身姿挺拔,眼神锐利,显见训练有素。
车队中最大的銮车中,康熙独自一个人盘膝坐在厚厚的毯子上,一手支着面颊,一手漫不经心地敲打着面前案上的奏折,凤眼深深的,表情淡淡的,完全看不清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梁九功垂首跪在下方的小蒲团上,垂首盯着膝下地蒲团纹路,呼吸几不可闻。
“想不到,一向以孤臣自居的老四,也有自己的势力了。”
康熙不咸不淡的语气,让梁九功头皮一阵发麻,脊椎发寒,不过心知皇上只是自言自语,他自然还是装好自己的透明人才是。
康熙紧盯着那份奏折,确切地说,是一份请罪折,四阿哥就自己在江宁擅自组织的行动,向康熙表达了自己深深的忏悔和请罪之心,一再说明自己微服在流民中混迹半个多月,实在是被百姓的困苦艰难所打动,因此造成了冲动鲁莽的后果。
“老四,倒还是那份真性子,混迹流民中,微服私访,亏他想得出,也不顾及自己的安全……急躁!冲动!这么多年,还是没改掉。罢了,这份折子,倒是让朕为难了。”
康熙忽然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明明是冷淡的语调,却透出点不易觉察的关切意味,面上也看不出一丝不悦的情绪,将皇帝的一举一动尽收心底的梁九功,忽然觉得,皇上嘴里说着为难,心里反倒像是很高兴,可是,四阿哥不是一直不得他的心么?如此越过皇上直接调动当地官府办差,即使有钦差身份在身,也说不太过去吧,尤其这个人还是皇上一向苛刻相待的四阿哥,若是一向受宠的太子和八阿哥,那还不出人意料,皇上,到底在想什么呢?
梁九功心里其实已经隐隐捕捉到了一点真相,他却不敢再深想下去,打了个寒战,把自己脑子里思考的东西深深地压下去,永不翻出才好。
“你说说,老四到底在想些什么?”康熙忽然问道。
梁九功暗暗叫苦,可皇帝垂询,又不能不答,毕恭毕敬地思考了一会,他方避重就轻地轻道,“奴才也说不好,只是四阿哥虽没有陪伴在皇上身边,却日日都有奏折呈上,如此一片孝心,真让奴才为皇上高兴呢!”
皇上的问题,实在不是他一个太监总管能够轻易回答的,只是若只在皇上面前含糊其辞,两面讨好,那也就不是他梁九功了,能坐上皇宫大内总管的他,才干也许不如前朝的大臣,可若论心机手段,未必就会输给索额图明珠之辈,因此心中模糊地产生了皇上对四阿哥的态度外界传闻有误的念头时,他竟是毫不犹豫地相信了自己的直觉,不动声色地说了四阿哥的好话,又搔到了一心渴望普通父子亲情的康熙的痒处。
康熙果然没有再纠缠这个话题,不过神情中可以看出比刚才放松多了,又仔细看了一遍奏折,方调笑道,“老四也是个有运气的,只是找个小门人,却连人带财满载而归,这个蓬莱山庄的少东家,倒也有些意思。”
梁九功听出来,皇上对四阿哥突然增长的庞大财力竟然半点异议也无,反是一副很为四阿哥感到欣慰的意思,心头更是一凛,忙接着话凑趣道,“回皇上,奴才这几天听十三阿哥身边的小顺儿提过,这位小公子不止经商手段强,还是位十三岁的小举人,奴才跟在皇上身边这么些年,倒没见过这么小的举人老爷。”
“哦,老十三见过?你去宣他过来,朕听着倒觉得有趣儿。”
康熙主仆正说着,窗外忽然传来一阵压抑的马蚤动,不过片刻,康熙便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到了车门前,停了下来,来人的声音随即响起,令他一愣。
“儿臣胤祐,参见皇阿玛。”
康熙没想到来的是一直跟在四阿哥身边的七阿哥,前些日子十六阿哥送信过来,送完后便留在了队伍中,他还以为四阿哥和七阿哥定然是在一起的,如今老四在江宁城,怎么七阿哥却在这里?
“皇上宣七阿哥进来。”康熙向梁九功示意,梁九功方清清嗓门,喊道。
胤祐拖着酸痛不已的腿,慢慢爬上高高的銮车,擦擦额头上的汗,喘了口气,表情却是凝重的,悄悄看一眼康熙,便垂头跪在地上请罪。
“皇阿玛,儿臣无能,在路上和四哥走散,本想沿着官道寻找四阿哥,谁知一路都没有看到,反而惊扰了皇阿玛的清净。”
康熙不置可否地点点头,盯着他那条几乎拖在地上的腿,抿了抿唇,那一丝轻松早已不复存在,他向胤祐挥挥手,“起来吧,你四哥的事不用担心,朕接到他的奏折,他已经平安进了江宁城,也正四处找你。梁九功,你让人去请老十三过来,朕就派他先送信去给老四,也得把你的平安提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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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六十章 温馨相处
却说风华将四阿哥送进城,便联系上曹颙,以蓬莱山庄的名义行动了起来,一忙起来,便没有了歇息的时候,常常三更半夜回到四阿哥所住的文园,早上天不亮就走了,她是半神,又不是铁打的不知疲累的机器,便抓紧时间休息,,修炼也不能落下,因而一连好几日,竟是没见过四阿哥。
这一日又是三更半夜,她伸着懒腰,踩着满天星光进了园门,正要往自己的小院走去,却被一名小厮拦下。
“风少,主子爷在书房等您。”
听到这个新称呼,风华满意地勾了勾嘴角,这个‘风少’,是在她强烈要求下喊的,那什么‘风公子’、‘风先生’,听得她极其牙酸,经过了一番抗议争取,勉强让四阿哥默认了这个颇有纨绔风格的新称呼。
“四爷还没休息?”带着愉悦的心情,风华随着小厮往东边最大的院落走去,边随口问道。
“主子爷一向不忙到凌晨不会歇息。”这小厮也不知是新来的没受过什么训练,还是因为问话的人是风华,老老实实地回答。
风华却没意料到是这个答案,每日忙到凌晨,想来四阿哥也不是个贪睡早觉的人,这么繁重的工作,是个人也吃不消啊,难怪以满清皇室对皇子骑射要求的严格,纸片人都会锻炼成大力金刚,四阿哥还能瘦到那种程度,可见是个工作狂!
四阿哥的院子,门口守着四名侍卫,走进去,布置得疏阔爽朗,并无多少繁琐点缀,墙角几株两米多高的盘虬桃树,江南的春天来得早,桃树已发了新苞,在夜色中显出几点晕染的朦胧清新,菱格窗内还亮着昏黄的灯,在这料峭春寒中显得格外温暖。
风华掀起门帘,跨了进去,迎面便是一股温暖中缠绕着淡淡男性气息的热浪,一缕清淡的祥和檀香,刷过她周身,消融了一身的清寒和疲惫。
“四爷怎么还没休息?”风华上前行了一礼,看到四阿哥手边厚厚的一叠书册,没看出来是什么东西,但那明显是还没有动过的,不由得劝道,“差事永远也忙不完,四爷为了这些差事糟践了自己的身体,可真是舍本逐末了!”
四爷瞥了她一眼,依然板板正正地坐那,不动如山,“既知道‘舍本逐末’四字,就当明白,爷是让你认真做事,可没让你这般昼夜不分。如此早出晚归,睡不好吃不好,精神不济,那白日又怎能全心投入到差事中?给爷好好想想去!”
“好好好,我想,我好好想……”面对四爷如此冷言冷语,风华也唯有无奈地投降。
四爷对风华敷衍的语气很不满,不过想到自己的安排,还是咽下了滑到嘴边的训斥———反正以后有自己每日监督着,现在也犯不著浪费口舌。
门外传来刚才退下去的小厮的声音,“主子爷,粥热好了,是否现在端进去?”
“进来。”四爷沉声道。
一碗热腾腾的红薯粥摆在了风华面前,红白相间,另有一小碟青脆的萝卜丝,一小碟黄澄澄的酱瓜,简单得近乎粗糙的食物,却迅速勾起了风华的食欲——她因重视生活享受,自修神以来,从来没有辟谷,肚子早饿得咕咕叫,无奈当着救助的难民们的面,她身为负责人之一,就是有好吃的也不能拿出来,却又不肯去吃那粗糙干硬的干粮和没什么味道的粥,宁可饿着肚子回来,准备进洞府摘点果子对付一顿,哪里想到回来居然还能吃到清新对胃口的热食?
感激地朝四爷笑笑,风华毫不客气地迅速捧起碗,大口吃了起来,吃得心无旁骛,很是香甜,红艳艳的小嘴不停地鼓动,动作很大,却没有发出丝毫声音,褪去了白日的张扬恣肆,低垂的眉眼,显得分外柔软可爱。
房间里一时静谧下来,四爷却放下了手中的公文,面无表情地盯着风华,一点跳跃的灯光映在他瞳孔深处,他站起来,慢慢踱到风华身边,贴得很近,只隔着半臂的距离,木着脸盯着风华头顶宝蓝色的瓜皮帽,忽然伸出手来,摘下那帽子。
乌压压的青丝,编成了一根长辫子,垂在腰间,几缕柔软的散发,从光洁雪白的额头上自然垂下,四阿哥眼中一瞬间,闪过一丝迷惑,动作却没有丝毫迟滞,拎起辨梢上的头绳,一拽——辫子散了。
亏得风华的头发柔顺度是一等一的,编在一起的头发自然而然地散了开来,铺在背后,又直又亮,竟一丝儿卷曲的痕迹都没有,仿佛从来没有被扎起过。
风华对四阿哥靠这么近并不以为意,正常情况下,异性靠近一米范围内,几乎都是在表达一种暧昧的情趣暗示,她又不是个什么都没经历过的雏儿,如果换成风流不羁的胤礽,估计两人早勾搭上了,可现在是冷漠内敛风评中连女色都不大沾的四阿哥,她心里对如此四阿哥着实没啥想法,就是想暧昧也没那土壤生成,只以为四阿哥是坐累了站起来走走,于是自顾自地埋头苦吃。
谁想,四阿哥下一个动作居?br /
清穿之惟有清风第14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居然是摘了她的帽子,扯了她的辫子,让她差点把米粒呛进了食道里!
她猛地抬头,怒冲冲地瞪向四爷,难道是她平时表现得太没脾气了,所以四阿哥就以为她可以被为所欲为?居然还做出这种幼稚的事情!!
哪知道,就在她怒瞪向四阿哥时,人家一个利落转身,又走回书桌后,正好错过了她的眼神谴责,还一副风淡云轻的架势,专注地盯着公文,提笔在公文上飞快地移动,看都不看她一眼,“吃完了就早些去歇息,明儿早上先来爷这,给爷说说有何进展。”
风华一口气憋在胸口,郁闷得心直抽抽,气哼哼地坐了半晌,人四阿哥眼睛就钉在了公文上,理都不理她,她颇觉无趣,无言地又坐了一会儿,实在坐不住了,抹了抹嘴,就向四阿哥告辞,心知四阿哥此刻估计是听不到她告退的声音了,也正好省了口水。
转身正欲往外走,身后的大佛终于开了尊口,“今儿白天,爷已经让人把你房里的东西都收拾好,送过来了,从今往后,你就住在爷隔壁,若有什么紧急大事,爷也能早点找到你,另外,从明日起,每晚到爷这里汇报,别等着爷催你才记得!”
风华脚下一个踉跄,差点被门槛绊倒,趁去势未老,扭头冲四阿哥行了个大礼,一字一顿地道,“多谢四爷惦着,只是学生每日回来的时辰不定,恐会连累四爷也休息不好,那可就是学生的罪过了!!”
“无妨,爷分得清孰轻孰重!”四爷不耐烦地挥挥手,赶苍蝇似的欲打发走风华。
风华郁闷地吐了一口气,发誓明天绝不和四阿哥谈论公事,这家伙是工作狂还要把身边的人都训练成工作狂,她可没这嗜好,也没有那份野心。
她摇头晃脑地边走边在心里腹诽着四阿哥,却没看到,背后四阿哥注视着她的目光,复杂得无法分清到底有些什么。
风华虽然一直和曹颙一起忙着难民之事,但也不会把四阿哥抛在脑后,做了人家的手下,就得有手下的样子,正事上绝不能含糊,只是前几天确实太繁琐了,压根抽不出时间去见四阿哥,待一切上了正轨,她每晚都回民房内,向四阿哥汇报工作。
虽说是民房,本质却是某个江南富商的园子,小桥流水的典型江南风格,精精巧巧,和其他富商巨贾的园子相比,不出彩也不简陋,正和四阿哥的意。
自从四阿哥住进这里,每日傍晚都有一些陌生人进出,看得出来,三教九流都有。因四阿哥没有贴身伺候的人,他又不愿意让不熟悉的人近身,倒推了屋主安排的两个婢女,只让风华随侍在旁,说是随侍,更多的却是当一名助手,但风华秉承不多看不多言的原则,除非四阿哥询问她,否则绝不轻易开口。
待手头事情告一段落,四阿哥也发下了话,要见一见曹颙。
曹颙是标准的古人,虽然在风华的影响下对那种森严的等级观念看淡了许多,但终归是刻在灵魂上的束缚,哪会那么容易抹去?
对于认四阿哥为主曹颙没有异议,他还是相信风华识人的眼光的,他唯一要考虑的只是这么大刺刺地去见四阿哥,会不会引起别人的猜忌,即使站队了,他还是希望眼下能更隐蔽一些,以他曹家的位置,头一个要瞒的人,就是康熙,一旦被康熙得知他们曹家居然站了队,哪怕看在父亲的面子上死罪可免,活罪也难逃啊!
曹颙能想到的,风华未必能想到,毕竟几百年的代沟放在那里,反而是标准得不能再标准的古董四阿哥更理解曹颙的处境,也没有为难他,只让他悄悄过来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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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六十一章 江宁涟漪
四阿哥在书房见了曹颙,修长如竹的少年,摆脱了少时的玉雪风流,日渐有了高傲隽朗的风骨,和华美耀眼的风华站在一起,竟也没有被风华压下去多少,态度不卑不亢,很是让人欣赏。
曹颙是第一次见到四阿哥,除了远在京城的太子,从未和康熙出过门的九阿哥,其他十四以上的阿哥们几乎都见过,心中不由得比较了一番,不如大阿哥英武,不如三阿哥文雅,不如八阿哥亲和,不如十三阿哥爽朗,不如十四阿哥阳光,可这四阿哥自有一股超然立于人上的冷峻贵气,令他从众阿哥中脱颖而出,让人一眼难忘。
“坐吧。”
四阿哥盯着曹颙看了一会,要知道,冷面四爷的审视目光,那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住的,可曹颙并没有回避自己的目光,也没有局促不安之态,心中微微赞赏,态度越发缓和了许多,原先心里那点子莫名的躁动也瞬间平静了下去。
风华却是不客气,一向除非四阿哥这个有外人,否则她是不大讲究尊卑上下的,如今虽然有曹颙在,可他也是自己人,她也就不愿太过掩饰了,当下顺着四阿哥的话坐到自己习惯的位置,曹颙用余光瞥见她坐下,这才欠了身子,只略沾了沾椅子边儿。
四阿哥也不以为意,曹颙要真是没眼色地上来就大刺刺地坐了个满座,恐怕这位挑剔的四阿哥反倒看不上了。
“这次,你和连谨办得很好,皇阿玛即将来到江宁,到时候,爷自然会为你请功。”四阿哥淡淡地道。
曹颙闻言,立即恭敬地道,“奴才为皇上,为四爷办事,只是尽奴才的本分,四爷如此抬爱,奴才实在惭愧。如果没有四爷的坐镇指挥,连谨时时提点,只怕奴才便要四处补漏了。”
“无妨,爷这里,赏罚分明,连谨有连谨的功劳,你做得好,自该受褒奖,若做得不好,爷也绝不会包庇你。你尚未成年,便可独当一面,已是难能可贵,无需妄自菲薄。”
四阿哥摆摆手,眯了眯凤目,心道这曹家的小儿倒也识时务,比他那老子灵活有胆量多了,单凭这份子果敢决断,他日便非池中物。他记得,那个蓬莱山庄的二东家,叫李卫的,也是个八面玲珑的人才,这三人各擅其场,互补互持,实是不可小觑。
他此刻才真正相信,这三个不及弱冠的小子果真有本事闯下蓬莱山庄这样偌大的家业,这就是所谓的人以群分么?
曹颙听了四阿哥的话,不再谦虚,再谦虚下去,那就虚伪了,当下目光清明坚定,朗然一笑,“那奴才就谢过四爷了。”
四阿哥满意地点点头,然后朝一边不吭声的风华问道,“连谨的名字虽然没有报上去,但爷会在其他处补偿你。”
风华笑道,“我才不担心四爷偏心,该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争也没用,况且四爷的苦心我明白,以我的身份,确实不适合暴露在皇上眼里。”
四阿哥听了风华的话,顿了一顿,方点点头,面色微霁,“你明白就好。”
风华却不知,她这误打误撞的一句话,却彻底解了盘桓在四阿哥心头的那最后一点怀疑。
一向以来,风华的表现就不像修道之人那般清心寡欲,不食人间烟火,反而更像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随难民行走的路上,连他这个皇子都能放□段,她却不能,一个人无论如何伪装,本性都是难以遮掩的,所以四阿哥对她自称小道士总有三分疑虑。
而风华今日这几句话,依然是嬉皮笑脸说出来的,然而细细琢磨,却十分有修道之人勘破红尘名利的淡泊意味,她小小年纪,若非浸滛的便是此道,又如何能说出这般话语?
这些念头也只是在四阿哥心中一闪而过,他心中原有比这更重要的惦念疑惑,因此现在解了此惑,便放下了此事。
“过几日,皇上就要来江宁了,皇上一向都宿在曹家,爷侍奉御前,若有事,自会让连谨通知你,只是,你最好事先准备好关于曹家前段时间大手笔还清库银的说辞,皇阿玛在京里时就对此颇感兴趣,你父亲那里……”
与曹颙的关系,现在暴露当然不妥,首先曹家目前名义上的当家还是曹寅,曹寅对他虽有亲近之意,但他对皇阿玛的忠心是毋庸置疑的,四阿哥更希望把曹家留作一步暗棋,即便要动用,那也是等曹颙真正掌握曹家话语权之后,而不是现在毫无准备地匆匆暴露,不止毁了曹家,甚至会动摇皇阿玛对他的信任,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曹颙自是听懂了四阿哥的意思,略略有些懊恼地道,“奴才晓得,奴才上有祖母,父亲,皇上驾临织造府,织造府上下必诚惶诚恐,奴才却是不敢随意乱跑乱认人的。只是那债务,当日奴才是将钱给了父亲,也与父亲提过,定要慢慢偿还,”他微微抬头,瞥见四阿哥的浓眉微微皱了皱,忙道,“以奴才的意思,是将之分成二十四份,两年内还清,可奴才父亲却恐这笔钱若不尽早交上,说不定此次接驾又给花销了,所以……”
四阿哥摇了摇头,曹寅的确不是做大事的,躲避政治暗箭是有一套,可惜目光稍显短浅,不过曹家有曹颙这个儿子,也不算后继无人。
“如此,这件事更要好好处理,万不可落了把柄在他人手中。蓬莱山庄本是你们三人的私产,你原也无须退出,只你到底还要出仕,早撇清也好。既离开了蓬莱山庄,头尾便要收拾干净了,若让人顺藤摸瓜摸到连谨身上……”
四阿哥停住了口,望着曹颙和风华,没有往下说,曹颙和风华却听懂了他的意思,摸到风华身上,可不就摸到了他四阿哥身上?
曹颙更明白,这是四阿哥给他的考验,若是连这么点事都处理不了,四阿哥收这种门人又有何用?
到底是两个半大孩子,四阿哥再工作狂,看到风华消瘦了一圈的小脸,也不忍再奴役下去,便让他们忙完手头之事后好好歇息,横竖康熙的行辕已到了江宁界外,进城也不过几天的事情,江宁的赈灾事宜,却是要告一段落了。
风华策划的这次赈灾事件,以“传播速度快、宣传范围广”打了其他人一个措手不及,在其余阿哥还没有反应过来时,胤禛已经把原本铁桶也似把在太子和八阿哥手里的江南撬开了好大一块豁口,且因为没有涉及官场高层,没有结党营私之嫌,这般在民间的“小打小闹”,也没有引起康熙足够的忌惮,令胤禛赢得了趁机埋下钉子的局面。
江宁的轩然大波,如同落入平静湖面的石子,迅速打破了表面的平静,一圈一圈的涟漪荡了开来,慢慢从江宁推向全国,也迅速地波及了几乎所有成年阿哥,反响各有不同。
最气愤的当属九阿哥,九阿哥与风华的明争暗斗有时惨烈有时滑稽,然而说出去终难登大雅之堂,哪怕是九阿哥一心一意辅佐的八阿哥,骨子里也未必就看得起商人,若九阿哥和风华之间的恩怨被康熙得知,必然是要再次遭到康熙唾弃的。然而,对一个真心喜欢经商并且极有经商天赋的人来说,在商场上遭遇生平未有之敌手,那种从灵魂中冲出来的亢奋颤抖的感觉,绝不比其他阿哥在政治上取得成就的滋味差!
如今一着不慎,又输一局——江南第一义商啊,这是什么人都能拥有的美誉吗?有九阿哥在,虽然还没狂妄到敢称天下第一,可那一个‘义’字,其含金量绝不亚于“天下”,他怎么就没想到呢,真是后悔透了!!
而对江南波涛诡谲的局面最感兴趣的却是太子胤礽,他也是唯一一个知道风华所拥有的蓬莱山庄和老四的关系的。
他比谁都清楚,江南富庶繁华,可以说,在老八还没有崛起之前,以皇阿玛对他的宠爱程度,江南就是他胤礽的银库,然而,江南那些所谓效忠于自己的官员,有多少是真正效忠自己的,又有多少是效忠索额图的?明面上索额图是他的外家,他们利益一致,可实际上,索额图的野心,他怎么可能一点都不知道?赫舍里家想成为满清仅次于爱新觉罗的第一大家族,也要看他愿不愿意,不管他的母亲是谁,他终归是爱新觉罗的子孙!
他骄横,那是皇阿玛希望他骄横,可他也不是傻子,真的就肆无忌惮地无视帝王之威,他被留下监国,事事不肯擅专,一些细微的小事也罢了,稍微牵涉大点的,他一律写奏折上交,宁愿每天辛苦一点,也绝不要引起皇阿玛的猜忌。这般的辛苦,却依然活得战战兢兢,深恐一着不慎,便永无翻身之日,如今,不止老八的手伸进了江南,连一向淡泊名利的老四也开始不安分了?
——也罢,就让本宫好好看看,这大清的江山,最终花落谁家!
最警惕的则是八阿哥,八贤王的称呼绝非空|岤来风,他向外抛洒了多少金钱利益,才团结了朝堂上那些老狐狸老人精,在舆论上充分地为自己造势,这本是他独有的优势,可如今,居然有别人也开始使用这个手段了。
虽然从老九那里以及自己收集的情报看,蓬莱山庄在江南的行为只是巧合,只是他心里怎么也不能相信,一个完全没有靠山的商行,能做到短短三年便遍布全国各地,还和手下皇商无数的老九打擂台而丝毫不落下风,这个事实,让他很不安,总觉得这里有什么东西被他忽略了,到底是什么呢?
京城这里纠结不堪,凄风苦雨一片,江南那边却是一片和风细雨,春暖花开。
康熙的行辕再慢,也到达了江宁,康熙一如三年前那般,带着一干阿哥臣子直奔江宁织造府。
曹寅对接驾早已惯熟,一干江南重臣各站其位,文武各排一列,四阿哥和曹寅各领一边,静静地等待康熙的到来。
这种大场面,风华作为四阿哥的私人幕僚,是没资格出场的,而曹颙身为曹家少主,未来曹寅的接班人,自是要到康熙面前挂个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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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六十二章 一点心动
织造府既作了行宫,等闲人便不能进出了。
康熙毕竟不是来游玩的,除了第二日,接见了曹家老太君,其余时候,却是率领着一帮儿子,臣子,内侍,出入巡视,亦是常工作到极晚。
胤禛不放心让风华一人住在文园,便把她安置在织造府自己的院里,白日里他随着康熙四处走动,风华也乐得得个悠闲的假期,好好地巩固自己刚刚提升的修为。
没错,风华那自成为半神后便一直停滞不前的修为又涨了,归根究底,约莫是风华在江宁做的好事积累的功德,且她的心境也日渐开阔,逐渐掌握了身为半神所能接触的法则。
如今的洞府,已经可以心随意动,甚至可以在其中模拟四季变幻,沧海桑田,甚至人待在空间里,只要脑子里想到某个地方,现实中就能瞬间移动到脑海中想象的那个地方,却比轻功方便多了,哪怕是孙悟空的筋斗云,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也不及这种速度啊!
内在修为的增长,也带动了外在气质的改变,何况风华本就处在容貌形体一天天长开的十三四岁年龄段,稚嫩逐渐褪去,原先的光芒耀眼转变为华美尊荣,更添了一抹行云流水的飘逸感,出尘脱俗,不是那么明显,可天天见面的胤禛,却莫名地感觉到了,并为此心有不安。
早在藏身流民队伍中,两人相互扶持时,或者在他第一次笨拙地为风华穿衣时,又或者是风华暴露真容向他坦白身份时,他在面对风华已没有了主子的心态。
当心防已不知不觉打开,塞进了本不该出现的东西,痕迹已经留下,再怎么弥补都是枉然,而他,意志坚定,也不是事后悔恨的那类人。
逮着某个晴朗的正午,因康熙需要午休,胤禛总算得了一点闲,便欲拉风华在院里喝茶,有苏培盛、墨檀、紫檀三人守候,胤禛也不怕被人听到什么。
风华对胤禛的邀请自然是不置可否,她自然明白,大忙人胤禛,哪怕康熙午休了,他还会孜孜不倦地忙碌,哪里会有闲情逸致拉自己喝茶?八成又有什么问题了,只不过也必然不是什么严重问题就是了,如此想清楚了,她便放下了心,一边等胤禛,一边闭目假寐。
午后的八角亭中,布置得十分舒适,紫檀连风华的躺椅都搬了来,风华一身色泽如月辉般柔和的马褂,罩着一件雨过天青的薄缎斗篷,帽子扔在一边,悠悠闲闲地歪在躺椅上,任温和的春阳洒在自己脸上,舒服地眯上了眼,宛若一只慵懒的猫儿。
胤禛带着苏培盛过来时,远远就看到风华似睡非睡的模样,顿了顿,朝苏培盛做了个手势,让他停在此处,自己则轻手轻脚地走过去——
温暖的阳光下,那雪白的皮肤仿佛上好的白玉瓷,温润无瑕,纤丽薄透,飞着一抹如桃花般清艳的粉晕,浓长柔密的睫毛如轻盈的蝶翼,遮掩了那双张扬璀璨的眼眸,柔嫩的唇肉嘟嘟粉嫩嫩的,整个人生动极了。
胤禛怔怔地盯着,不知不觉地伸出手,就要抚上那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的粉唇。
许是阳光实在太过和煦,躺着躺着,风华竟真的意识有些模糊,昏昏欲睡了,忽然脸上失去了温度,凉凉的,鼻尖嗅到一丝微弱的檀香,她睁开眼眸,漆黑得绚丽的猫瞳上有些茫然,呆呆地看着胤禛居高临下地盯着她,戴着一串佛珠的修长有力的手正从自己眼前滑过,他的目光一如既往地透出一丝丝深沉复杂来,只是这古怪的目光已经伴随风华好久了,她又没有感知到恶意,只以为是胤禛对她的修道身份感到别扭,因此也不以为意。
胤禛若无其事地收回手,神态自然地坐在风华旁边,风华依然歪在躺椅上,只右手支起头,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左手揉了揉眼睛,伸手扯了斗篷扔到一边,天儿渐渐热了,穿多了点就微微发燥。
“你的……修道身份,连生可知?”端着一杯茶,凝神思忖了半晌,胤禛还是决定这般开头,顺手给风华递了一杯茶,凤目微微瞥向风华,神情很是专注。
风华毫不客气地接过茶,在胤禛略微无奈甚至透出些戏谑的目光中一口饮尽,淡定无比——话说她就是成神了,该不会品茶就是不会品茶,为嘛要不懂装懂?这技能跟她能不能成神又没有关系,只能说风华虽然很“讲究”,可那是现代人对精致物质生活的标准,毕竟不是实打实的古代人,享受不了古人的那套“讲究”——有本事让胤禛和她比赛品咖啡,看他俩谁更有品位?
“不知,连生只知我有些本事,但却猜不到修道上去,我这身份也并不是什么稀奇的,只是我手中弄到了一些宝贝罢了,在世人眼中可不是好事,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风华也不含糊,直截了当地道。
胤禛自然也明白风华那表面风光实则潜藏危险的身份,确实是越少人知道越好,他不由得摩挲了一下中指上戴着的那枚空间戒指。
沉默了半晌,胤禛方幽幽开口,“你这修道,修到最后,是能成仙的吧?虽听你说过此道多艰,可爷看你,兴许就是那数朝数代才能出一个的天才吧?你老实跟爷说,你究竟修到哪一步了?可是……可是要脱离红尘了?”
风华微微一愣,难道是自己平时修行走漏了痕迹,竟让胤禛看出了自己的深浅?
可看胤禛的表情,也不像啊!
风华想了想,此处也并不需要隐瞒什么,遂实话实说道,“我的修为在凡间许能让人惊艳,然于位阶上却不算什么,如今离脱离红尘还早得很呢!再说,我如今既做了四爷的幕僚,自然要做到底,为人无信,何能立足天地?除非哪日四爷先背弃我,否则四爷大可放心!”
风华的语气以及话里的意思都透着股狂妄劲儿,可今儿四阿哥胤禛不但没为她这总在不经意间泄露的凌人气势而训她,反倒勾起了浅浅的、极赏心悦目的微笑,那双常年冰天雪地的凤眸,也漾起了近乎温柔的暖意。
风华微微眯了眯猫儿眼,略觉诧异地舔舔嘴唇,就在刚才,那颗只在遇到胤礽时动了一小下的色心居然萌动了好几下——真没想到,冰冷刺骨、威严深沉的四阿哥,笑起来居然有不输于那位美人太子的上好姿色呢……
胤禛虽然从来不曾在女色上下功夫,可他毕竟敏锐聪明,又有一堆整日围着他转的妻妾,女人对他的痴迷恋慕,他纵然不喜,还是能看得清清楚楚的,所以,他绝对不相信自己刚才眼花了——风华那一闪而逝的神色,分明有种令他心跳加速的意味!
可他心里居然一丝儿厌憎恶心的感觉都没有——他记得清楚,当初第一次听说太子有那种怪癖以后,他随后一整年都不情愿与太子走得太近,那种污秽恶心的癖好,只会玷污爱新觉罗这个尊贵的姓氏,从那时候起,他就对那气度、品性、才华、外貌无一不完美的太子,产生了名为“失望”、“抵触”的情绪——可现在,他不但不恶心了,竟仿佛还升起了一丝期待……
风华眼瞅着胤禛忽然陷入沉默中,那少见表情的面庞上居然风云变幻,青青红红白白黑黑,变化多端,心中暗暗称奇,却趁机再次细细打量胤禛,似乎想挖掘出让自己方才心律跳动失衡的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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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六十三章 弘晖病危
瞅来瞅去,风华也没瞅出什么名堂,四爷容貌确实不差,可也没到让她惊艳心动的那一步——或许,是那面对她时日渐柔和的表情?
“你……”
胤禛好容易才从自己纷乱的情绪中拔出来,望着满脸无辜的风华,欲言又止。
“嗯?”风华挑眉,她倒是很期待胤禛能说出什么来,漆黑狭长的猫儿眼含着丝丝笑意,光芒醉人,仿佛可以融化一切坚冰。
胤禛看着看着,忍不住再次伸手,心中闪过一念——哪怕是碰碰那浓密的、忽闪忽闪的、调皮的睫毛也好啊……
可他毕竟不是常人,终究还是在最后一刻找回了理智,想起此刻他们正在院中,虽说不惧人偷听,却也不适合做出让人误会的动作来,当下沉了沉浓眉,收回手。
风华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若有所思,这四爷,这段时间一直都是这么一副纠结不解的模样,他到底在纠结什么?似乎是和自己有关?是为了自己的修道身份?难道他起了贪心?
想到这里,风华不敢掉以轻心,不着痕迹地打量对方的神态表情,唔,完全没有破绽,况且,看着也不像起了歹意,以她的经验来分析,如果对方不是四爷的话,她都以为对方是为情所困了——
“四爷最近仿佛有心事?不知连谨是否有幸聆听?”
嫌胤禛还不够烦,风华笑吟吟地道,甚至怀着些许刻意撩拨的心思,神态中透出了一分轻佻,两分暧昧。
空气中都仿佛充盈了让人晕眩的温暖粉色。
可惜某个不自觉的家伙,一句话就打破了难得的气氛——胤禛斜睨了风华一眼,居然若无其事地道,“爷的心里是有事,可你现在本事还不够,没法替爷分忧。”
“哦?四爷不说,怎知我没有本事?”风华一听这话,立刻就想到了储位之争上了,那没骨头的慵懒身体,一瞬间便直了起来,双眸灿若星辰,精光毕露,兴致勃勃地道。
胤禛也不立即开口,一双深邃冷静的凤眸,仿佛看陌生人似的,上上下下将风华打量了好几番,方一本正经、缓慢低沉地道,“——待哪日你学得变阳身为阴身的本事,爷再说与你听!”
呃?风华一头雾水,阳身?阴身?什么意思?
好半晌,风华忽然醒悟,什么阳身阴身,通俗点,不就是男身女身么?说那么玄干嘛?
她本也是极为灵活机变之人,此节一通,立刻便将胤禛的话在心中咀嚼了好几遍,一个不可思议的结论在她脑海中浮现——不会吧?
为什么人家四爷的心事,要她变成女身后才能解决?她可不可以当自己在自作多情,大白天做白日梦?
这次轮到胤禛欣赏风华那风云变幻的脸色了,这因果轮回,果真报应不爽。
如果风华是个皮薄的少年,则必然恼羞成怒,与胤禛不欢而散;若是皮薄的少女,则定然羞涩难安,六神无主,其结果都恐怕是被胤禛这一句话打击得缩在房里不出门。
可人家风华脸皮是三味真火锻炼出来的,寻常言语机锋岂能伤她?细细咂摸,反倒让她品出了一点令人欲罢不能的缱绻滋味,因而不退反进,忽然凑近胤禛,微微仰着头,半眯猫瞳,呼出的芬芳热息,几乎都喷洒在胤禛瘦削坚毅的下巴上,那语调,尤其压得暗哑朦胧,饶是明知风华是‘男孩’,胤禛也有些意乱情迷,心动神驰。
“听说大道通天,如果去一心一意修行的话,修到这层本事想必不难,只是,这世上终究男子为尊,若变为女子,纵然一身本事,也不免束手束脚,全不合我心意。不知四爷有何良言,可让我心甘情愿放弃男身?”
四爷却是摸了摸自己被热息打湿的下巴,然后垂下眼眸,打量风华仰着的小脸,忽然伸手捏住风华小巧圆润的下巴,将之微微抬高,触手的腻滑让他心头一荡,俯视那张他府里所有女人的姿色加在一起都不及其百分之一的无暇玉面。
风华并不退缩,直直地对上对方高深莫测的眼神,眉眼弯弯地灿然一笑,对方忽然像被蛰了似的甩开手,别过头去,凤眸一闪,便掩盖了所有情绪。
风华抿了抿嘴唇,忽然发现嘴唇有些干燥,喉咙也有些干,心头若有所失。
“爷是个务实的人,不爱听什么‘如果’,待你真正成功的那天,咱们再说。这时候外面凉的很,我们还是回去罢。”胤禛忽然道,站起身,拿起方才被风华扔到椅背上的斗篷。
风华揉了揉额头,得,回去就回去罢,她也被美色迷昏头了,居然冒出了勾搭这座冰山的恐怖念头,也不怕把自个儿冻成冰棍!!
“明明是您把我拉出来的,现在又嫌凉了,对了,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啊?这边的事情不是快结束了吗?”
胤禛听到风华用“回去”这个词,心中微暖,“约莫六七月吧,你若实在觉得无趣,明儿起就跟着爷出门。”
风华就等着他一句话呢,顿时眉开眼笑,“那敢情好,我都快闲得长霉了!”
两人又闲谈了几句,这才离开,墨檀紧跟在两人身后,紫檀和苏培盛迅速地收拾着亭子内的躺椅茶具。
他们两人其实也没聊什么重要问题,只是两人相处时的模样,还是令一个人完全看傻了!
话说康熙在曹家的园子里,那完全是像在自己家一样熟悉,因河工之事放在心中,中午难以成寐,便没有知会曹寅,自己带着两个人,进了园子散心,他完全是瞎逛一气,却没想到看见了这么惊悚的场景——
只见胤禛正与一异常俊美出彩的少年相顾无言,他心中十分好奇,便远远地站定了。接下来,他那一向冷心冷面的儿子,居然伸手拿起搭在旁边椅背上的斗篷,侧站在少年身旁,极其自然地给那少年披上,随后扳正少年,颔首给少年系上胸前的带子,又顺手理了理褶皱,这一系列动作,竟是熟练无比!
从头到尾,那少年神态自若地接受了胤禛的一系列动作,眉开眼笑地和胤禛说着什么,完全没有受宠若惊之类的表情。
康熙看不到胤禛的表情,却也能从那不疾不徐的动作上感觉到他的平和,没有一丝不耐,两人转身走出凉亭,少年欲后退一步,胤禛竟伸手攥住少年的手腕,牢牢地拉着少年——两人几乎并肩而行!
待那一冷峻挺拔一飘逸洒脱的两道身影消失在长廊尽头,康熙仿佛才回过神来。
“梁九功,你看,那是朕的四儿子吗?”康熙不敢置信,甚至犹疑地询问起身旁的太监总管。
梁九功刚才已经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眼花,听到康熙询问,神态还有那么三分恍惚,艰涩地道,“回皇上,好像,的确是四贝勒爷。”
“那他身边的那人是谁?”康熙忽然沉下了脸,任谁看到自己儿子对别人殷勤有加都会心里不舒服,尤其那个儿子还是以严正高傲著称,如今居然有人能够打破他的原则,可不让康熙心中无端起了一点危机的意识。
何况,那少年之美,几乎超越了男女之别,连阅尽天下美人的他,乍一看清,都恍惚了一瞬,更令他想起了太子,太子身边,这样美貌出众的少年还少吗?可那些人加在一起,也未必及得上这少年的一根手指头,难道,老四也染上了太子那毛病?
就在康熙浮想联翩,越想越不安的时候,梁九功轻声地道,“回皇上,这少年便是四阿哥新近收下的门人,叫做风华,年纪虽幼,已是举人之身,还是蓬莱山庄之主。”
康熙大大地惊讶了一把,是他?
康熙不是没听说过风华的名字,当初对于儿子收了个小财神做门客,他还是乐见其成的,只是没想到,竟是个那么漂亮的财神童子!
“老四,风华,蓬莱山庄,曹颙……”康熙喃喃地道,每想到一个名字,眉头就跳动一次。
“听说曹寅的嫡子曹颙,是个比老九还会搂钱的小家伙,他家欠户部的数百万债务,他短短三年就还了个干净?”康熙若有所思地道。
这话可就不是梁九功能回的了,他默然无语地站在康熙背后,一声不吭。
至于康熙到底想到了什么,更不是他一个奴才能够刺探的。
“报——”
守在院门口的侍卫统领匆匆奔了进来,看到康熙,忙单膝跪地,举起手中的信封,“回皇上,适才四贝勒府派了人来,说有要事禀报!”
康熙微微一愣,看了梁九功一眼,梁九功会意,从侍卫统领手中接过信,小心翼翼地拆开,虽然这些侍卫拿到信的时候肯定已经检查了一遍,但是为防万一,他也要拆开信查看一下信纸。
梁九功拆开检查后见无事,也不敢递给康熙,只弓着腰将信举高,由康熙从他手中读信。
康熙只看了两行,顿时神色大变,一叠声道,“快去,快去将四阿哥宣来!!”说着他大步往回走,梁九功疾步跟上,实在忍不住,眼睛在手中的信纸上微微扫了一眼,便看到几个触目惊心的字——
“四贝勒嫡子弘晖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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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六十四章 出手救治
一向低调的四贝勒府,继弘昐夭折后,再一次陷入一片愁云惨雾中。
而这次,更不同于弘昐,是四贝勒府唯一的嫡子弘晖,一场小小的受凉而已,用了药,本已经快好了,突然之间,转入了风寒之症,很快陷入高烧昏迷中,现下已两天两夜没有睁眼,太医已经下了最后结论,如果第三日还醒不过来,就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当初弘昐夭折,对于子嗣稀少的四贝勒府,已经是一次极重的打击,而唯一的嫡子对于四贝勒府的意义,更是不可同日而语,尤其是,目前四贝勒府中也仅仅只有弘晖和弘昀两位阿哥,弘昀作为一个母亲为汉军旗且体弱多病的庶出阿哥,若不是有一位尚且受宠的母亲,根本就不在王府众人的眼里,因此,弘晖的病重,几乎可以说是一个晴天霹雳!!
乌拉那拉氏已经瘦得形销骨立,圆润的鹅蛋脸瘦得两颊如刀削,越发衬得鼻梁格外高耸,双眼深深凹陷,布满血丝,黯然无神,全没了往日内敛的精光,眉宇间萦绕着挥之不去的愁苦悲伤,气色极其暗黄灰败,一扫往日温和大气的风度,整个人已经六神无主,只是强撑着一口气,日夜守在弘晖床边,无论谁劝说也不听。
哪怕奶嬷嬷在她耳边一遍遍地念叨着李侧福晋宋格格之流正在上蹿下跳,浑水摸鱼,此时的她,也完全听不进耳里,整个人恍恍惚惚,三魂已失了两魂半。
也是,没有了弘晖,就算她把整个四贝勒府都攥在手心里,又有什么用?她争来争去,还不是为了弘晖去争?若弘晖没了,她连最后一丝期盼都没有了,还管四贝勒府乱不乱?
这不同于上次一个不痛不痒的庶子夭折,尽管她表现出了嫡母应有的悲伤,但毕竟与自己隔了一层,在四阿哥为之哀恸而疏忽了四贝勒府各项事务的时候,她还能保持住当家主母应有的气度,处理得当,稳稳地镇住四贝勒府里浮动的人心,而这次,却是她自己唯一的儿子躺在那里,眼看着生命之火渐渐消逝,又教她怎么还能平静?
一个成年开府多年的阿哥,没有嫡子,只有一个庶子,在皇上心中意味着什么?
而乌拉那拉氏作为嫡福晋,当初生子时身体受损,再也不可能有孕,现在失去赖以立身的唯一儿子,处境又会如何艰难?
当家主母的骄傲已支离破碎,乌拉那拉氏望着床上爱子苍白的脸色,无声地悲泣着,心如刀绞,她甚至不由自主地想,如果当初她没有嫁进皇家,她的孩子,是否还会这般多灾多难?
她是知道的,四阿哥在弘晖身边必然安排了人手,她心里难免对没有保护好弘晖的四阿哥升起了一丝怨愤,可旋即又深埋进了心底,现在想这些又有什么用呢?只要能让弘晖好起来,她愿意用自己的寿命来交换……
正房门外,忽然传来一阵低低的喧哗,房门被骤然打开,她的奶嬷嬷王嬷嬷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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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第15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撞撞地奔了进来,最近因为弘晖之事仿佛苍老了好几岁的脸上,居然满是惊喜之色!
她顿时悲怒交加,正要呵斥,王嬷嬷已经喜不自禁地开口,“福晋,大阿哥有救了,爷派人回来了!”
乌拉那拉氏一怔,还没有反应过来,王嬷嬷已经急不可耐地冲身后催促,“风公子,事急从权,如今哪是守那些虚礼的时候?快,快进来!”
只见王嬷嬷身后转出一道修长俊丽的熟悉身影,一身普通的青色棉袍,却掩不住那张扬倜傥的风采,他正低低地垂着头,并不抬头看向乌拉那拉氏,垂首向她一揖,手里递上一封四阿哥的亲笔信,道,“学生见过福晋。四爷在江南接到了府里的信,心中急得不行,皇上特恩准四爷先行回京,四爷知晓学生能治大阿哥的病,又恐耽误治疗时日,因学生轻功不错,所以派学生先赶回来,还请福晋吩咐人准备些热水!”
乌拉那拉氏吃了一惊,她如何认不出来,此人正是此次随四阿哥南下的风华!
乌拉那拉氏到底是四阿哥的嫡妻,虽然不甚清楚年纪小小的风华到底有什么本领,令一向高傲的四阿哥甘愿折节下交,但四阿哥对风华等同甚至隐隐高于第一谋士邬思道的重视,她还是知道的,对方在她夫君身旁的地位可说是心腹中的心腹了,她是个聪明人,自然也是以夫君的意愿马首是瞻。对风华也一向客气。
而现在,胤禛居然把他派了回来,且明确告诉她风华能治弘晖,是不是说她的弘晖有救了?
她这般混乱地想着,仿佛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时也忘了避讳,竟没有反应,王嬷嬷见她不动,急得顾不得主仆之分,上前使劲扯扯乌拉那拉氏的衣袖,刻意大声道,“福晋,风公子说他定然能治好大阿哥,福晋在这里也搭不上手,还是让风公子先给大阿哥看看吧!”
乌拉那拉氏这才注意到对方始终没有抬头,终于回过神来,对方是男子,虽则年纪不大,到底也有了成|人之姿,自是要避讳她王府女眷的身份,更不能轻易与她同处一室,否则就算有嬷嬷奴婢在她身边,也免不了会产生闲言碎语,不但影响她的名誉,对他来说,更是杀身之祸。
她现在守在弘晖身边,反而让他不能进屋来看病。
她忙站起来,由于身体过于虚弱,晃了一晃,她身旁的王嬷嬷立刻将她扶好,她蹒跚着急急向风华走了两步,又悲又喜,近乎感激涕零地哀声道,“弘晖就麻烦风先生了!!”
不再如以前那般客气地称呼“风公子”,‘先生’这个尊称一出口,却是把无限的希望都压在了风华身上!
这句话,似乎用尽了她一身的力气,她终于支撑不住,软软地靠着王嬷嬷,却还眼巴巴地看着风华,充满祈求之色,就怕从她嘴里听到任何不妥的词。
风华见状,略有些不忍,抿了抿嘴,沉稳地点了点头,“福晋放心,学生定当竭尽所能,治好大阿哥!”
乌拉那拉氏眼中顿时迸射出喜悦的光芒,慌乱地揪住王嬷嬷的衣袖,双目含泪,语无伦次地道,“那好,那就好,风先生的话我信,我等着,等我儿醒过来!”
王嬷嬷到底稳重,半扶半托把乌拉那拉氏哄出了房门,只留下了伺候弘晖的两个大丫鬟,她凌厉地扫了两人一眼,“我和福晋就在门外,你们俩好好伺候着,将功补过!”
那两个大丫鬟是自弘晖一岁后就跟在弘晖身边,此次弘晖出事,即使与她们俩的照顾没有关系,可也架不住主子迁怒,一旦大阿哥好不起来,她们俩也免不了杖毙的下场,故而一直战战兢兢地守在房内,此刻更是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齐齐应了声,“是!”
风华也不再罗嗦,眼见福晋出了房门,她大步垮了进来,疾步走到弘晖床边,只见原先软嫩嫩胖乎乎的粉润小包子,瘦成了小小的水饺,心里也不好受。
她在四贝勒府待的日子没多久,但弘晖像条小尾巴似的,总是跟在胤禛身后,小短腿跑来跑去,偏偏口齿伶俐,极有礼貌,她和邬思道也是见过几次,都喜他聪慧懂事,气度稳重,她私心里更觉得,这个小包子的资质比历史上的乾隆只高不低,比他那个性严峻、爱憎分明的父亲,更多了一份仁和阔达的恢弘气度,若好好培养,却是一枚仁君的好胚子,如果他没有早夭的话,也许清朝的历史会有另外一种走向。
改变历史的后果是什么?风华不愿想得太深,大不了一个魂飞魄散呗,她虽然愿意好好地活着,但也绝不情愿被“怕死”束缚住手脚。实际上,她倒是对改变历史的后果更好奇些。
如果说她原先还对救治弘晖存有那么一丝丝忧虑,那么,在发现弘晖身上也隐隐萦绕着一丝龙气时,这丝忧虑就完全消失不见了。
有龙气,说明弘晖并不是一开始就被天道抛弃的弃子,至少还有回寰的余地,那么,她就有信心让他重新活过来!
轻轻将手搭在那小小的手腕上,风华小心地凝出一丝法力,沿着经脉慢慢流入弘晖的体内,沿着内周天慢慢转动,所过之处,在风华的脑海中清晰地反映出来——
“咦——”风华看到某处,一愣,忙又看向那处!
那两个丫鬟一直在紧张地盯着风华的表情,看风华皱起了眉头,顿时心惊胆战,只恐是大阿哥没得治了,其中胆大一些的,结结巴巴地、近乎绝望地问道,“先,先生,是大阿哥,治不好了?”
风华正聚精会神盯着那处,哪有时间回答她?看了半晌,脸色微变,看向屏息等她答案的丫鬟,低喝道,“立即去找一件金器来,尽量深一些,口小肚大那种最好。”
一边吩咐,一边改变手势,原先只两个指头搭在脉上,这次干脆握住了弘晖的小手腕,把那小小软软的手掌和自己的手掌对起来,一股浑厚的内力从掌心处涌入弘晖体内,瞬间便来到那不妥之处,围绕着那处飞快地旋转起来。
那两个大丫鬟到底也是能干的,虽然十分害怕,却还算有眼色,听风华如此吩咐,就知道大阿哥有救了,大喜过望,其中一个反应快,赶紧跑出去,向守在门外的福晋又哭又笑,却还口齿灵便地道,“福晋,大阿哥有救了,风公子要一件口小肚大的金器,仿佛是发现了什么!”
福晋原先只以为弘晖真的是风寒过重,一听这话,立时发觉到不对,心头翻起了惊涛骇浪,只是此时却不好寻根究底,且弘晖有救了,这比什么都好,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调查!
心头一定,她便恢复了应有的冷静,于是擦干了泪水,想了想,向王嬷嬷道,“你去我房中把我陪嫁的那件翠莲缠枝金瓶取来。”
金瓶很快取来,被那丫鬟送进去,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只听房内一阵呕吐的声音,十分稚嫩虚弱。
乌拉那拉氏肿着双目,紧咬着牙关,面上神色已然冷静下来,只手里的锦帕被扯得不成样子。
当里面发出那阵呕吐时,只听“刺啦”一声,因用力过猛,乌拉那拉氏手里的锦帕已撕成了两半。
房门打开,风华面色凝重地拿着瓶子走了出来,见福晋期盼地望着她,她虽然依旧眉头紧皱不展,却还是点点头给了福晋肯定的答案,“大阿哥已然没事了,学生给他用了药,睡一觉,学生再给大阿哥好好调养一个月,身体定会比原来还结实。”
还不待福晋出言感激,风华又踌躇了一下,福晋见状,心底明白,便静心等她说完,只听风华压低声音道,“大阿哥此番生病,有些个不妥,学生想来,还是说于福晋知晓吧。”
风华将手中的瓶子举起来,面色很是凝重,“此瓶中装了一个盅尸,是学生在大阿哥体内逼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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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六十五章 追查凶手
却说风华之所以能赶回来这么巧,也是沾了修为提高的光。她起先是装模作样和胤禛一起骑马走了半日,后来便以自己轻功好的理由,向胤禛申请先行,胤禛知道她的底儿,自然没有二话,甚至为了防止乌拉那拉氏不信任,还特意亲手写了一封信让风华揣身上以防万一。风华则在一离开胤禛的视线后就直接使用洞府作弊器瞬移千里,赶回了京城,若真的和胤禛一起快马加鞭赶回京城,恐怕弘晖的头七都得过了。
风华抓了蛊尸后,一连数日只忙着调养弘晖被侵蚀得七零八落的小身体,渐渐把那严重亏损的体质补了回来。
而乌拉那拉氏则是自弘晖转危为安后,便一头扎进后院的汹涌浪潮中,因风华并没有隐瞒乌拉那拉氏,所以乌拉那拉氏第一个想到会害她儿子的凶手,就是后院中的某个女人,她能陪着胤禛一路从皇宫走到四贝勒府,稳坐嫡福晋位置,甚至颇有贤名,自不是什么良善温吞之辈,全力追查之下,也弄到了一些女人背后下黑手的证据,但却都跟这次事件无关,令她又是焦躁又是愤怒又是害怕——毕竟,隐在暗处的凶手,总是令人防不胜防的。
又过了七八天,弘晖已经可以下地来溜达两圈了,胤禛风尘仆仆地回来了!
“什么?”
风尘仆仆赶回贝勒府的胤禛,闻听风华的一番话,拍案大怒!
风华既然将救治弘晖的细节告知了乌拉那拉氏,自然也不会瞒着胤禛,甚至更为详尽。
“我捉住的这个是子盅,子盅一死,虽然不至于杀死母盅,却也会造成沉重的伤害,所以……”
所以,只要此刻去调查,定然能发现蛛丝马迹。
胤禛听完风华的叙述,情绪从一开始的暴怒,慢慢平静下来,浓眉紧皱,黑幽幽的凤眸中闪烁着不善的光芒,显示出他对这件事追查到底的决心!
——虽然因为康熙的话,他这些年刻意修身养性,表面看脾气收敛了不少,但一个人的本性又怎么可能说改就改?越是压抑得厉害,爆发起来就更是骇人!
泥人还有三分土性子,何况本就脾气刚烈决绝的胤禛?他能忍,那也是没有触犯到他的底线,如今,居然有人敢动他宠爱有加、寄予厚望的嫡子,他若是还忍,那他就不叫爱新觉罗胤禛了!!
胤禛点着书案上的一叠纸,凤眸冰冷,面带嘲讽地道,“福晋只差将爷后院翻了个底朝天,看看她们这些女人做的事,爷还以为爷的子嗣少是老天注定的,没想到……”
这是人家的家务事,在狠毒那也是他的女人,他子嗣的母亲,他自己能说的,别人就未必了,风华拎得清清的,因而只带着耳朵,貌似专心致志地听这位爷抱怨,却一改平时的活跃,一句嘴都没插。
话说胤禛真有当话唠的潜质,也许是这些平时温柔顺从的女人凶残的真面目实在太出乎他意料了,一时之间打击过大,竟把座冰山逼得好像火上烤似的,在书房里不停地转圈圈,一句一句比刀子都锋利的责骂之语,恨不得直接用言语杀了对方,绝不比康熙骂八阿哥的威力弱半分,不愧是父子!
足足骂了一个多时辰,胤禛好容易将心中的愤懑之气倒干净,这才慢慢缓和下神情,恢复了平静,瞟一眼悄悄立在灯影背后一动不动的风华,昏黄摇曳的灯光,朦胧勾勒出对方狭长精致的猫瞳,紧抿的粉唇——哼,他光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对方是啥心思,不就是怕自己事后灭口么?话说他们都认识这么久了,居然还不相自己?真是养了头小白眼狼!
“爷现在也不敢武断地说这些女人就真的清白无辜,可这件事到底是谁做的,还有很多疑点,爷把它交给你调查,你看如何?”
心情不好的某人,忘了刚才还在心中骂人是小白眼狼,这一转眼就真小里小气地算计上了。
风华摸了摸鼻子,咱是谋士吧?啥时候兼职密探了?试探地问道,“嗯?四爷手上想来也有这方面的人手吧?我……”
“爷是安排了一些人,可你看看,弘昐去的时候,他们就没有及时防范,小病拖成了大病,最后……爷后来在弘晖身边添了两倍的人手,可结果呢?这些饭桶,爷还敢留他们吗?不要多说了,这事就交给你了——爷如今也只有你能信了。”
胤禛干脆利落地打断风华的话,凤眸深深地盯着她,更有最后一句话,语气低沉至极,让她没有理由也没有勇气再推脱下去。
“既然四爷相信我,我定会竭尽全力,只是结果……”
她手里建立了两个情报网,一个是以十檀为首只掌握在她一个手中,另一个则是依托蓬莱山庄而建立,已经暴露在胤禛眼中,正好拿出来检验检验,也算是蓬莱山庄献上的投名状了。
只是,话还是不要说得太满,总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爷明白,能弄出只有传闻中才有的蛊来害人,这人藏得很深,你尽力而为便是。”
爷现在也许没能力动弹,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谁也说不清胤禛的报复心有多强,但是冲他能做出开棺鞭尸这流传千古的事儿,就说明其心胸小得令人发指,这一次,这个下手的人,真的是捋到老虎须了!
在胤禛和风华的想法里,会做这种事的,无外乎是两拨人,一拨是四贝勒府后院的女人们,一拨是四贝勒的兄弟们。而风华心中,更有一个不敢告诉胤禛的猜测,那就是他那个得宠的亲生额娘
只是,一连一个月,风华查来查去,这些人都没有问题,虽然在风华的强力破坏下,这两方暴露了不少条暗线出来,而风华猜测的那条暗线也让她挖出不少猛料来,然而没有一条能对此次蛊毒事件负责,真是奇哉怪哉!
论对这些阴谋诡计的认知程度,风华还真不敢托大,弄到了资料,第一时间都给了胤禛,她可只是跑腿的,能做的就这些,真正大方向的把握还是要放到胤禛手里,不然别说胤禛怀疑她,换成她站在胤禛的位置上,也得疑心不可!
胤禛翻看那些充满尔虞我诈遍布血腥暗涌的暗报,脸色从铁青到最后的发灰,终究还是没再发火,默默合上,静坐了许久,方冷笑着对风华道,“既然这些都查过了,没什么问题,那就唯有从臣子身上探查了……”
风华恍然大悟,不待胤禛说完,脑中便翻出两个极具嫌疑的人名——索额图、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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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六十六章 睚眦必报
既然有了方向,追查起来自然也顺利得多。
半个月后,确切的证据就都摆在了胤禛面前。
这事儿跟索额图没关系,毕竟四阿哥是明明白白的保皇党,众所皆知,而现在康熙全力支持太子,四阿哥也就随着康熙站在了太子这一边,虽然他并不是名符其实的太子党,可也绝对不会成为太子党的绊脚石,尤其是现在,一切矛盾都还没有激化,索额图完全没理由好好地斩断太子的一条有力臂膀!
而明珠下手的原因,恰恰就是索额图不动的原因——四阿哥即使不是真正的太子党,那也绝对是唯太子马首是瞻,他又是才能卓绝的实干派,有多少次协助太子把差事办得极其漂亮,让康熙龙颜大悦,怎不令大阿哥党恨得牙痒痒?
说起来,也是四阿哥在弘昐去世时伤心的表现,勾动了他们作恶的心思——
一直以来,冷硬强势的四阿哥办差做事都是一副公是公私是私的架势,从来不给任何人情面,如此行事,固然博得了康熙的欢心,却也无形中损伤了很多人的利益,得罪了很多人,而他本人,却一意孤行,从不在乎。
被得罪的人,自然想报复回来,而四阿哥便如罩了金钟罩似的,浑身全无一丝破绽,更别提什么弱点小辫子了,令那些人完全找不到机会出手。
而弘昐骤然去世,四阿哥为此颓废了很长一段时间,让这些人自以为抓住了四阿哥的软肋——子嗣!
这些人总以为四阿哥在皇上那里不大受宠,因此虽然办事能力卓绝,却没有本钱建立自己的势力,就算他们伤害了龙子龙孙,也绝对有办法避开皇上和四阿哥的追查,让四阿哥找不到凶手,甚至,他们还可以嫁祸于人,让四阿哥和太子党彻底决裂!!
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先不说风华及时赶回京城救下了弘晖,若没有风华带来的情报网,说不定四阿哥暂时还真没能力查出来,可风华不但带来了庞大的情报网,甚至她本人更是探密的一把好手!
明珠一伙原本还喜滋滋地等着太子和四阿哥翻脸,四阿哥唯一的嫡子去世,而早年伤了身子的嫡福晋再也生不出嫡子,在这个庶子不能继承爵位的年代,这几乎是要绝了四阿哥一脉啊!!
便是一直冷情的风华看到这些人的龌龊心思,也觉得太过了!
如此伤阴德的事情,这伙人做得全无半分顾忌,难怪最后下场那么惨!
邬思道是四阿哥的首席谋士,自然也参与到了小会议中,他得知这件事后,想法却和别人不同。
这些年来,他冷眼看着四阿哥认认真真脚踏实地地办差,一心一意只想得到康熙的赞赏,无半分争胜之心,只把自己定位在“贤王”上。
对于一个养母去世,亲娘不疼,亲爹不爱的皇子来说,四阿哥的定位其实是很准确也保命的,然而,四阿哥难道真的仅仅只能做个辅佐皇帝的贤王?
有一件事,邬思道连四阿哥都没有说过,他当初离开江南投奔四阿哥,一方面固然是报答四阿哥的救命之恩,另一方面,却是因为,他看到了四阿哥身上成为明君的特质!
让一个明君胚子去做贤王,这是何等的浪费?
他抱着这样的心思,和胤禛交往时,总是若有似无地谈起一些为君之谋,帝王之术,边悄悄观察四阿哥,而四阿哥总是默默听着,不热络但也不拒绝,他也不好在皇上春秋鼎盛的时候,主动向四阿哥挑明这等大逆不道的话题,只能这般慢慢试探着。
而如今,突然在他眼前出现一个机会,这个机会,很可能会打破四阿哥内心一直难以冲破的君臣枷锁,从而向那条路上大步迈进,他能轻易放弃这个机会么?
此时,见四阿哥一直沉默不语,邬思道先开口打破了气氛,他捋了捋三缕乌须,道,“四爷对此事有何打算?”
四阿哥淡淡地道,“爷手里这些虽是事实,却当不得证据,压根递不上去,况且……”
邬思道眸中闪着睿智的光芒,轻笑着接口,“况且四爷也不能在此时递上去,如今太子和大阿哥正两虎相争,四爷贸然卷进去,误伤倒是小事,若引起皇上猜忌……”
他二人将眼下局势看得分明,知道不是撕破脸的时候,四阿哥对嫡子尤其看重,自然没可能放弃复仇的念头,只是他忍功了得,知道在这时候不宜动,便是怒火中烧,恨不得将对方千刀万剐,这时候也能忍下去。
而邬思道也只是为了逼出四阿哥力争上风的雄心来,毕竟,只有站上了那无人可及的高度,掌握至高无上的权柄,令天下人俯首朝拜,才能肆意活下去,真正杜绝这些争权夺利带来的伤害。
风华却没有那些顾忌,傲然地挑眉,“这有什么为难的?谁说他们用阴谋诡计对付咱们,咱们就必须回以阴谋诡计?明珠以为四爷是太子的臂膀,可他自己难道不是大阿哥的依仗?倘若他倒了,大阿哥还有戏么?”
四阿哥和邬思道这段时间已经见识到她神不知鬼不觉挪动的本事,对她话里的狂妄意思完全没有异议,但是——
“大阿哥便是依仗明珠才有实力和太子索额图正面对上,若明珠倒了,大阿哥没了依仗,太子收拾他就容易了,只是那样一来,太子那里,岂不是再无对手?索额图一家独大,外戚权倾朝野,必然非我大清之福——况且,大阿哥一倒,只怕他们很快就会把视线转移到我们这些兄弟身上。”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四阿哥开口道出了顾虑之处,而他此言一出,邬思道居然大喜!
“主子!!”
邬思道激动地叫了一声,双目顿时放出精湛的光芒,神情中充斥着一股莫名的狂热,他旋即猛然站起来,朝四阿哥深深拜了下去,“主子能够想通,实在是大喜!”
四阿哥抿起薄唇,俊脸略有些苍白,他面无表情地微侧了侧头,仿佛是不愿接受这突如其来的恭喜,邬思道也不以为意,他已经笑得合不拢嘴了!
——谁都没有想到,原先是要给四阿哥一个下马威的阴谋,最终却是把四阿哥推向那至高无上尊位的导火索!
风华皱了皱眉,她毕竟不如邬思道精通权谋心术,这种暗藏玄机的话听得似懂非懂,便拿眼看着激动得手都在发抖的邬思道,轻唤一声,“邬先生——”
邬思道看向一脸迷惘的风华,也觉得自己的表现有点过了,有些尴尬地笑笑,重新坐了下来,整了整衣服,平复了一下心情,方朝风华意味深长地一笑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太子和大阿哥若两败俱伤,还有八阿哥顶上去,四爷只需静静地站在后方,努力办好皇上交代的差事,便是最中肯的选择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邬思道都说得这么明白了,风华再听不懂就是傻子了,什么事儿需要“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啊?
她倒没有什么激动的心情,毕竟老早就认定对方是下一代皇帝,心理准备早就做得足足的了,他要是一直不争才会让她觉得奇怪呢!
她只是狐疑地瞅胤禛一眼,这位爷原先清心寡欲的,也不像是热爱权柄的人,这回,果然是被刺激过头了吧?弘晖被人毫无顾忌地伤害,说白了,还是胤禛这个阿玛既狠狠地踩了别人的底线又没有厉害到让人忌惮不敢出手的地步啊!
“好吧,”她点了点头,反正都是栓一根绳上的蚂蚱,她只要确保对方不会做啥昏了头的错事连累自己就好,至于这种给未来生活树立远大目标的小事,压根就不用在意嘛!
“这些我不是很懂,听四爷和邬先生安排吧,不过弘晖阿哥真是吃了大苦头了,四爷,我琢磨着求人不如求己,既然保护大阿哥的人总是不得力,倒不如让大阿哥自己学一点自保的本事。”
“求人不如求己?”四阿哥眯了眯凤眸,瞟了她一眼,很干脆地点了头,“行,以后晖儿上午和王露学习,下午你指点他吧,你也无须顾忌,该打则打该罚则罚,爷是个明白人,不吃一番苦头,哪能真正学到东西?”
风华对这个安排并没有异议,小弘晖是真的很讨人喜欢,调教调教也没什么。
三人讨论完,邬思道便起身先回了自己院子,风华本也要走,却被四阿哥叫住,说有事吩咐她去做。
待书房里只剩下两人,风华眼巴巴地等着胤禛布置下任务,胤禛手撑着书桌,盯着她那日渐狭长魅惑的瞳眸,黑幽幽的眼底闪烁着寒光,语气异常阴冷,“眼下,明珠虽然不能倒,可爷记得,明珠除了纳兰性德外,还有个嫡出的小儿子……他敢动爷的儿子,爷就让他尝尝个中滋味,连皇孙都敢动,还真是无法无天了!”
风华顿时心领神会,对胤禛睚眦必报的性子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这真是让她都有点发毛的个性啊!!
虽说杀人会伤功德,但若因此而被功德捆住手脚,那她也就不是风华了,况且她如今已经成神,功德给她带来的好处极大,而束缚却是越来越小了,再说,跟在胤禛身边,有龙气相助,她的收获可比付出大得多!
“行,三天内定然让四爷满意,”风华爽快地道。
四爷皱了皱眉,“不急,你虽然身手了得,但也不可大意,明珠那老贼,怎么可能不惜命?爷虽然想看他痛苦,但——不能把你折进去。”
风华朗声一笑,“有四爷这句话就够啦!放心吧,我连这点本事都没有,又怎么敢指点四贝勒府的大阿哥?”
胤禛微微颔首,他自是相信风华的本事,连芥子这种宝物都是随手送人,对付区区凡人,应该不在话下,只是,他忽然想起一个差点被他忽略的问题,神情顿时严肃起来,“爷信你能自由来去,只是爷刚才忘了,你乃修道之人,杀人是否会毁你修行?”
风华挑了挑眉,想不到四阿哥居然能为她一个门人想到这层,可见也是真把自己当心腹了,能站在她的角度想事情,这倒是不错的变化,当下狡黠一笑,“谁说我要杀人来着?杀人的法子我还没学过呢,不过,让人生不生死不死的法子,我这倒是多得是。”
胤禛对她这想法很是满意,完全没觉得太残酷啥的,薄薄的唇翘了个微小的弧度,原先阴冷寒锐的眸光也柔和了一点,这已经是他表达满意的极致表现了,“那爷就等着你的好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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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六十七章 渔翁得利
风华说话算数,果然到了第三天午夜,纳兰家就传来了噩耗——说噩耗也算不上,明珠的小儿子并没有立刻死去,而是得了重病,高烧昏迷,连太医都查不出病因!!
四贝勒府里,风华抱着新鲜出炉的可爱小徒弟,也不知该得意好,还是郁闷好。
风华原以为只是指点指点罢了,谁想四阿哥弄得那么正式,居然直接让弘晖拜她为师了,弄得她手忙脚乱,有心不收,可也不能在很多人面前驳了四阿哥的面子,只好郁闷地收了。
“大阿哥,练武很苦,比你学那个骑射本领还苦,你还愿意学么?”
没办法,老子那里说不通,风华就来游说小的了,一副面对小红帽的狼外婆架势诱哄着,可惜人家人家小归小,志气可不小,压根就不上当。
“风师父,阿玛都跟弘晖说了,弘晖知道很累,不过你放心,弘晖能吃苦!你不要为弘晖担心!”
刚刚增了点白嫩肉肉的大病初愈版弘晖小包子,笑弯了大大的凤眼,拍拍瘦瘦的小胸脯,声音稚嫩却又充满自信。
风华很囧,我不是担心你好不好?我巴不得你不能吃苦……
不过,搂着着还不到三十斤的小家伙,她心也有些软,毕竟,这小家伙之前够受罪了,那蛊在他体内活动,怎么会不疼?不但疼,而且是难以忍受地疼,就是一般成年男人也未必能坚持下来,这孩子不声不吭地昏倒了,竟没有叫一声,以一个稚龄孩童而言,其意志力之强,世所罕见。
也罢了,自己的修行功法虽然不能轻易传人,但是搜罗一些适合弘晖学习的武功心法也是可以的,她也不求教出个独孤求败式的徒弟,能在尔虞我诈的皇室中如鱼得水地活下去,不会因为身体条件垮了,这就够了。至于进一步的帝王心术啥的,就不用她费心了,有一个邬思道,一个四阿哥教着,绝对没有她一个半吊子插手的余地!
好在这个小徒弟本身也争气,天资聪敏,一点就通,又乖巧懂事,学习很自觉,倒是不费风华多少耐心,没给她找到甩手的借口,不然就是拼着惹胤禛不悦,她也是不愿背个责任包袱的。
有洞府的灵泉以及她炼制的低级灵药辅助,弘晖的底子打得很好,加上他年纪小,虽被后院倾轧沾染到些许毒素,到底污染并不严重,风华调理得及时,那根骨资质刷刷就上来了,头一个月每日里扎马步,站梅花桩,还不明显,只是气息日渐绵长而已;
第二个月,弘晖便能拿起一把量身打造的小剑舞得虎虎生威,一个时辰下来,一丝不错,小脸蛋儿红红的,气息却不带喘一声,一个月下来,就练熟了一整套剑法。要不是风华担心他基础打得不牢,担心他会欲速则不达,因而压着他练功的速度,那绝对不止眼前这些成绩啊!
学得好自然也能带动教授人的积极性,风华见小弘晖如此优秀争气,心中也颇为骄傲自得,渐渐找到了为人师表的乐趣,于是乐滋滋地投入到调教完美徒弟的大计中,当初那一丝不情愿早被丢到爪哇国去了。
她这一乐意,便如找到了新玩具,整天围着小不点团团转,就忽视了她背后四阿哥和邬思道相视一笑的样子。
虽说她身量高,容貌明耀俊美,举止潇洒如成|人,但毕竟年龄搁在那里,虽说由四阿哥主持,弘晖是正式拜了她为师,这辈子没有特殊原因这层身份是摆脱不掉了,但看在不明真相的人眼中,大的犹有三分稚嫩,小的一团奶气,无论她多么认真教导弘晖,而弘晖又是多么毕恭毕敬,全是一副成|人的架势,也总有种大小孩和小小孩一起玩的意思,怎么都严肃不起来,四阿哥和邬思道就算明白个中究竟,每看到她和弘晖相处时的情形,就是四阿哥那样冷峻严肃的人,也是乐得不行。
乌拉那拉氏对弘晖如今的生活安排是求之不得,她是个聪明人,知道如今弘晖在府里的安危可算是万无一失了,虽说让四贝勒府的嫡长子拜一个门下人为师让她有点奇怪,心中也有丝丝不悦,但她毕竟不是那等眼皮子浅的内宅妇人,在康熙面前当过女官的她,即使不明白四阿哥的行为,也知道这个风华绝不简单,她当然不会把心思摆在台面上,顶多私下派人打听打听罢了,面上却是感激诚恳之至,简直把风华当恩人供起来了。
四贝勒府里可说是春暖花开,而京城里已经闹翻了天——明珠仅剩的嫡子死了。
如今明珠身边,嫡系一脉,便只剩下纳兰容若的遗腹子,。
这个儿子的离世,几乎掏空了明珠的理智,他几乎想都未想,就把罪名钉到了索额图一党的头上,展开了疯狂地报复,短短半个月,京城里先后落马三位正三品以上的大员,两名太子党,一名大阿哥党,此事便如石破天惊似的,打破了京城各界表面的平静,炸出了潜藏的暗礁。
三位大员刚落马没多久,大阿哥管辖的军营便出现了中等规模的逃兵事件,一时间,丢尽了大阿哥的脸。
明珠等人自然不肯善罢甘休,也不知用了什么法子,居然把索额图的小儿子弄上了太子的床,甚至弄出了实质的关系!
当然,这个暗亏除了索额图一方不得不苦咽下去,也就只有四阿哥和风华两人知道了,只是事关皇室声誉,就是在隔火看戏的四阿哥,也是不容许有人糟蹋的,所以此消息被牢牢地扣在四阿哥手中,风华严重怀疑这会成为四阿哥的某张底牌,会在合适的时候掀出来,她完全确定这个消息终有见天日的那一天!
太子党和大阿哥党斗到了白热化的地步,不拼个你死我活,甚至鱼死网破是不可能了,两边的代表人物更是一副不死不休的架势,他们是绝对不会罢手了,其他派系自然不会错过如此浑水摸鱼的好时机,八阿哥重在拉拢散了心的朝臣,九阿哥却迫不及待地收拢着遭到两方波及的商铺生意什么的,一时间,京城里一片混乱,无形的浪潮一浪接一浪,气氛紧张得宛如上紧了弓的弦,一触即发。
四阿哥却成了超级闲人一枚,如今只半日待在户部,其余半日便和邬思道一起,常窝在书房后头拨给风华的小院儿里,一边看自己儿子于武道上神速地进步着,一边倾听每日里报到自己这里的京里各样消息,心情与当初急慌慌赶回京时完全走上了两个极端!
正赶回京师的康熙震怒,连夜下达了一连串指令,有责备太子的,有斥责大阿哥的,更有痛骂索额图和明珠的,而四阿哥,却接到一道很诡异的圣旨——康熙要他协助太子监国!
监国啊,这可不是什么可有可无的差事!
如此充斥着风险的机遇,摆到了四阿哥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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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六十八章 毓庆宫内
紫禁城还是那样华丽辉煌的紫禁城,虽然皇帝没有坐镇宫中,但照例留下了太子监国,这既是对太子的信任和栽培,也是对其他其他心思叵测之人的震慑,只是这一次,紫禁城里翻了天了。
如果是搁平时,多一个阿哥协助监国,不过给太子打打下手,也没什么稀奇,顶多说明这个阿哥本身也很受康熙看重,起码他的能力得到了康熙的肯定,可这一次,是在闹了那么多丑闻闹剧后,康熙下旨点出四阿哥监国,名义上是协助,实际上,却是隐隐有监督太子的意思,这就意味着,康熙相信四阿哥有能力收拾大阿哥和太子相争留下的烂摊子——这样的信任,就是太子也不曾得到过,否则,太子为什么还要每天都把奏折快马加鞭送去给康熙?
美轮美奂的毓庆宫中,殿内静悄悄的,太子胤礽手执一柄撒金扇,一身轻软的杏黄|色便服,微仰头靠在椅背上,俊美无暇的面庞上勾出一抹似笑非笑,眼眸微阖,盯着跪在他面前三步远地方的青年,一瞬不瞬,宛若一只盯住猎物的优雅雪豹。
那青年却是十分出彩,有种莫测雌雄的逼人艳丽,肩宽腰细,修长柔韧,同样都是清朝特有的半月头,在别人那里必会削去三分姿色,在他这里,却越发衬出那张浓丽立体的脸庞,比之太子的高华,又是另一种完美。
只是此刻,那张完美的面庞上却流露出三分屈辱,两分痛苦以及一分倔强。
他就是索额图的孙子,太子的
清穿之惟有清风第16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太子的表弟,被明珠陷害,与太子发生了实质关系的格尔芬。
他虽然是索额图的孙子,其容貌却酷似他的伯父家的女儿——康熙的原配皇后,赫舍里氏。
“你现在抽身要走,你以为还来得及?圣上的旨意可是已经下了。”
良久,太子收回目光,嗤笑一声,漫不经心地将手中折扇一点一点合拢,再一点一点展开,修长白皙如同上等羊脂玉的手指,优雅地摆动。
格尔芬深吸一口气,他实在没法平静,只要一闭眼,就想到那日的屈辱,想到他身为一个男人,不得不雌伏于另一个男人身下,而那个男人,还是……
虽然明知道座上的这位爷也是被人害了,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忠心耿耿地待在他身边了,他的心里,如今长满了疯狂地杂草,每次看到那张仿佛风淡云轻的脸,他心中都涌起一股冲动,恨不得狠狠撕碎那可恶的脸!
他怕他再不抽身退开,总有一天,会真的伤了这个他自幼便发誓要效忠的人!
“奴才以为,正是趁皇上还未回转前走为上策。那件事,想必已经传入皇上耳中了,皇上定然以为一切都是奴才的错,皇上或许以为是别人陷害的,也许是奴才,奴才勾引的,无论如何,奴才走了,皇上就能拔了心中那根刺,以皇上对殿下的疼爱,就算生气,也不会长久。可若奴才还留在毓庆宫,等皇上回来,看到一次便会想起一次,长期以往,只怕地殿下的疼爱之心也会因此消退,对殿下的处境定然不利。”
格尔芬低低地道,他不是如他父亲那般的文官,却也不是莽撞无脑的武夫,自那日后,他便反复推敲,到底还是想明白了很多。
“这事儿,我心里有数,”胤礽轻描淡写地道,睨了格尔芬一眼,眸中闪动着让人难以看懂的光芒,“请罪折子本宫已经递上去了,皇阿玛既然派老四监视我,想来是对着流言半信半疑,只要他没有深信不疑就行。”
还有的话,是不能对格尔芬说的,完美的太子,是个皇帝都会忌惮,而一个有缺点的太子,却更易为皇帝接受,只是,他这次闹大了,这种“缺点”,生猛过头了,于名声有污,就是个千古明君也受不了啊!
他原先是想演绎一个高傲的、脾气暴躁的太子,可自老四被皇阿玛按上“喜怒不定”后,他惋惜地放弃了这一方针,启用了另一个,喜好美色,可是,他还是失策了。
别的兄弟好美色不打紧,老九府上的美女只怕比皇宫不差什么,偏偏到他这里,就变成男女通吃了,可怜他后院里零星的几个女人,竟是白替他担了名头,他不知道这里面是他某个兄弟还是一群兄弟的手笔,总之,他们成功地在皇阿玛心中留下了“太子好色”这份印象,到了如今,这个窟窿他纵然有能耐填补,也不能轻易去动了,那些人想让他在背负喜好娈童这种负面名声后,再进一步被激怒爆出他暗中的势力,惹得皇阿玛猜忌,他再蠢,也知道不能走到那一步。
罢了,老四监视也好,他倒是个公正的人,最起码不会对自己不利。
只是,格尔芬……
“奴才请求从军,求殿下恩准。”
格尔芬也是个倔脾气,既然知道再费口舌胤礽也不会同意,他干脆不说理由了,只重复自己的要求,默默跪在胤礽面前。
胤礽揉了揉额头,略有些无奈,这个表弟,实在不像是索额图那个老狐狸出产的,纯直得紧,却是半分城府都没有。
他想了想,还是缓了脸色,道,“你若是坚持,本宫也不会强人所难,只是从军也不是说去就能去的,总要给本宫一些时间安排吧。”
格尔芬见太子口气松动,他长出了一口气。自那件事后一直乌云密布的心中终于明朗了些,反正已忍了这么久,再多忍几天他还是做得到的。
他却不知,便是这一迟疑,他便失去了最佳机会,再也没能离开京城。
两人正说着,门口传来太子贴身太监何柱儿的声音,“启禀殿下,四贝勒求见。”
太子摇扇的手顿了一顿,地上的格尔芬猛然跳了起来,反射性地站到了太子身侧,满是警惕。
太子勾了勾唇,意有所指地道,“甭怕,老四是个聪明人——虽说这京里但凡有点实权的人家,都知道老八聪明贤明,只是以本宫看,本宫却觉得这位好四弟最是个聪明人,不显山不露水的,整日里独来独往,一副冰冷严苛、刚正不阿的名声便流传了开来,这名声,在皇帝眼中,可比什么“温雅贤明”有份量得多。这不,这协助监国的重任,可不就落在那最严苛最刚正最让臣子害怕的儿子头上?”
格尔芬不是笨蛋,况且太子都说得那么明白了,他再想不到,也不配在太子身边待了这么多年!
“宣。”
紧闭的殿门慢慢打开,一道修长挺拔的身影缓缓而来,步履稳健从容,还没有看清那长相,却已让人感受到那份萦绕周身的寒意,令的大殿里的温度立时便下降了三分。
“臣弟参见太子殿下!”
太子挥了挥手,一改方才的懒散嘲讽,笑得温雅亲和,“咱们兄弟之间无须多礼,倒是四弟今日怎么有空来我这毓庆宫坐坐?”
胤禛肃着一张俊脸,语调平静地道,“回殿下,皇阿玛命臣弟协助殿下,臣弟一向只知户部些许小事,这监国重任,却是难以承受,只皇阿玛厚爱,点了胤禛,胤禛深恐有负皇恩,正欲向殿下请教,还请殿下不要嫌弃臣弟驽钝。”
太子笑得完美温和,嘴角勾起的角度自始至终都没有变过,但那副兄友弟恭的架势却是足足的,“四弟太过谦虚了,既然皇阿玛信任你,必定是你有长处,入得了皇阿玛的眼,说什么请教,这监国一事,虽非儿戏,只与你治理户部也无甚两样,不若我二人取长补短,相互切磋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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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六十九章 冤家路窄
胤禛果然如他自己所说,依旧直接管理着户部,其余诸事,只默然旁观,却从未插手,太子竟也不以为意,依旧是一副舒缓优雅的姿态,几次三番丢一些不大不小的政务交给胤禛,胤禛也未藏拙,认认真真处理了,谈不上惊才绝艳,然而终究还是能够显示出自个的能力。
他二人倒是全无不妥,只苦了跟他们打交道的人,自侍卫大臣开始,至六部,他们既不敢得罪太子,却也对冷心冷面的四阿哥心有畏惧,或苦思冥想,或战战兢兢,都猜不透康熙的用意。
这两人看上去作风大不相似,然却都是不易讨好之辈,太子是远在云端,高不可攀,他眼中只看到他愿意看到的,争相表现是没用的,何况他背后又有一个权倾朝野的索额图,正和大阿哥打着擂台,甚至这次都闹到康熙那里,惹得康熙派了个黑面神来监督,鹿死谁手,尚未可知,要向投奔的,得好好掂量掂量;
至于四阿哥,将来的前途,怎么看都是一位实干王爷,倘若能结交上,倒也是个不进不退的求稳路子,只可惜人家打定了主意走孤臣路线,本身又高傲冷峻得紧,律己律人皆是吹毛求疵,无才无德之人,一个也甭想入他的法眼,比太子还难讨好,要这帮子人精们冒着啥好处都捞不到的风险去讨好一个这种臭硬石头,也实在是太难为。
因此,这些人的日子,过得倒比皇上坐镇京城时加倍辛苦些,私下里不免有些闲言碎语,只不敢传入他二人耳中,其余留在京中的宗亲却能略有耳闻,平静的表面下是一片暗流汹涌,只还不曾破开表面。
此时裕亲王福全身体尚好,他一向欣赏八阿哥温文儒雅,认为太子失之傲气,四阿哥失之凌厉,都无仁君之相,因此不遗余力在康熙面前为八阿哥造势,因他是康熙敬重之人,康熙便也听了三分,对八阿哥日渐宠爱,这次出京,便携在了身边。
京中的八阿哥党,只留了九阿哥,这却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霸王,没有八阿哥约束着,行动越发肆无忌惮,因着福全的原因,与裕亲王家的浪荡世子保泰极为投契,而福全虽然喜爱八阿哥,对这个酷爱商贾之术的侄子却是不甚感冒,每每拦阻两人玩乐,久而久之,九阿哥有所觉察,便不再登门,只约保泰在府外见面。
保泰生得唇红齿白,眼飞桃花,不大像他爹那种细眉长眼,倒更像他的美人娘,然俊美中又不失男儿的彪悍英气,一副精明风流的架势,很是讨人喜欢,他又是福全的独子,被满府人宠坏了,同样是飞扬跋扈的性子,九阿哥顾忌着皇子身份,又不得宠,做坏事也知道遮掩些,还有分寸,这保泰却全无顾忌,完完全全就是百姓们口中的那等“纨绔子弟”,虽不至于欺男霸女,当街纵马之事也未少做。
也合该风华倒霉,前两天,一直保护着胤禛的墨檀修为已有突破迹象,在风华指导下开始闭关,而这时候四阿哥的处境却很危险,她不能放任四阿哥于险境中,也不信任四阿哥自己的那些暗卫,便毛遂自荐做了个临时保镖,一直把四阿哥送进了暗红的宫墙内,和苏培盛一起驾着车守在城门外,留苏培盛关注着动静,自己在车内闭目假寐。
马车内一应俱全,她睡了个囫囵觉,便被一阵吵闹吵醒了。
她刚打开车门探出头,便看到苏培盛正和一俊美的锦袍青年拉拉扯扯,苦吧这一张脸,那青年正面对着车门,看到风华,眼前一亮,随即用力甩开苏培盛,大步走了过来,嘴巴也不停,十分轻佻地道,“哟,我们最不好女色的四贝勒,居然在马车里藏了这么个美妙的小人儿,难怪,我若是得了这般绝色,天下女色也不会放在眼里了!”
猝不及防,风华被他伸手摸在了面颊上,她倒也不是躲不开,只是没想过躲罢了,摸一下又不会少块肉,只嘟着粉嫩的唇,狭长邪美的眼廓中,漆黑的眼瞳圆而大,定定地盯着对方,纤丽浓密的长睫毛卷翘着,一眨不眨。
保泰只觉入手便是一片温热柔滑的触感,如同上好的暖玉,细腻的蜜奶,似乎比婴儿的肌肤还要娇嫩,再看到对方那极其纯真无辜的神态,更觉得仿佛被搔到了心头的痒痒肉,遍身舒坦过后,便是似有若无的痒意,快速占领了四肢百骸,浑身上下都不对劲起来,却又说不清楚到底哪里不对劲。
他并不知道,他这种反应,在风华的年代,有一个说法,叫做——正中萌点!
风华并不是有意卖萌,只是她这一款,恰恰好符合了这京城小霸王的审美观,而且是完美无瑕疵极品宝贝版本的!
保泰靠近了看,更是觉得目眩神迷,眼中是让人痴迷的绝色,鼻中是令人迷醉的幽香,耳中……还未听到什么,只觉整个人熏熏然,也不知道该想些什么了,只盯着对方脱口而出,“你跟我走好不好?爷保证比四贝勒更疼你!”
苏培盛在他背后气喘吁吁,扶着额头直哀嚎——爷唉,您快出来吧,风少快被人拐走了!
——不对,应该是风少快把您的政敌给拐回家了!!
猫瞳中倒映着保泰很陶醉也很丢人的表情,那在保泰眼中无比纯洁无辜宛若小兔子的神情中,忽地闪过一丝戏谑,风华毫不犹豫地伸出手,要去扭一扭保泰白里透红的脸!
“保泰,你在做什么?”
一声低沉却充满怒气的低喝,在保泰背后响起!
风华以肉眼看不见的速度刷地收回了自己的手,表情一整,露出张扬肆意绝不输保泰的笑容。
风华这笑容可不是给保泰的,而是朝着保泰身后,灿烂度火热度都堪比太阳了,“四爷,您忙完啦?哟,太子殿下,好久不见。”
原先还没回神的保泰因为她这一笑一说而惊醒,便看到太子和四阿哥两人站在他面前,他不由得浓眉微拧,似乎有些诧异,又有些反应不过来。
终究不是真正没脑子的人,虽然反应迟钝了,有些礼仪却是刻在了骨子里的,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张口便来,“奴才参见……”
“好了,保泰,都是自家人,不必如此多礼!”
有太子在,自然轮不到四阿哥出头,于是太子在这边和保泰寒暄,四阿哥在那边已经扯过了风华,一张俊脸上电闪雷鸣,乌云翻滚,一双冷飕飕的凤眼,睃一眼保泰,再死死地回盯着风华,满是不悦,一副“我在等你解释”的架势。
风华直挠头。
太子也不知是善解人意,还是对风华其心不死,倒是扬起了能把风华迷倒的魅力笑容,撇开保泰,靠近风华,扇子点一点风华的肩膀,含着一分暧昧、两分亲热地道,“风小老板,多日不见,风采更胜从前。你这名字取对了,风华,可不是风华绝代?!老九都被你比下去了!”
风华不动声色,亦含笑道,“太子殿下尊贵高雅,九阿哥亦是天潢贵胄,学生不过萤火之光,敢同日月争辉?”
太子噙着笑,看着风华,凤眼电力十足,“小风华不必妄自菲薄,你之风采,岂可用区区‘萤火之光’形容?”
清醒后的保泰凑过来,桃花眼弯弯,荡漾着多情,波光柔柔地罩着风华,憋着一副响亮干脆的嗓子,柔声道,“太子殿下说的是,奴才也十分赞同。”
四阿哥和风华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寒战,四阿哥的脸那都能下雪了!
风华很无奈,她现在的身份只是保镖,不涉及私人感情啊,帅哥们退散退散!!
虽然这三款各有各的迷人之处,看样子也好勾搭得很,只可惜以她目前的状态,一块都咬不动啊,勾搭回来干看着么?既然目前看得用不得,又何必在她眼前晃,晃得她心烦呢?
“学生谢过太子殿下和这位(——我是裕亲王府世子,你可以叫我保泰)……世子爷谬赞,学生就厚颜受了,只盼将来别长歪了。”
“太子殿下,天色已晚,宫外到底不安稳,请早些回宫吧。”四阿哥一如往常,硬邦邦极破坏气氛地开口。
插了一句话后,保泰忍不住横了胤禛一眼,这人果然跟传说一样讨厌,臭着一张脸,活似谁都欠他十万八万似的,又拽又硬,就喜欢硬邦邦地坏别人好事,尤其是这种无知无觉地坏别人好事的事,更是多不胜数,真是让人郁闷!
——你确定人四爷真的是“无知无觉”地去破坏的吗?
他此刻满脑子都是风华,他想要和她多处一会又怎么了?太子一走,他还有借口留下来么?
太子却比保泰有分寸,绝对不会做出迁怒的幼稚举动,顺着四阿哥的话,笑笑道,“罢了,回宫便回宫吧,也无甚有趣的了,不过,本宫一个人待在毓庆宫倒是寂寞得紧,不若瞅你哪日入宫,把小风华带来毓庆宫做客,本宫必定倒履相迎”
四阿哥心细如发,寻常一句话都要咀嚼三四遍才放过,何况是这种专门针对风华的邀请,他闻言,再看太子那笑眯眯不怀好意的模样,立刻想起了毓庆宫那个浓丽完美的格里芬,心头一阵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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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七十章 尚不识情
太子和格里芬的关系,四阿哥心知肚明,这还是间接被他弄成这结果的,四阿哥以前也见过格里芬,但是没什么交集,也不可能仔细打量,今儿趁着机会细细看了,他才觉出了那么点不对来——
这格里芬,竟有几分与风华相像,那微扬的眉梢轻抿的唇角,隐隐绰绰地相似着,或者,站在太子的角度来看,是风华像格里芬?
当然,风华是张扬怒放的,格里芬是隐忍收敛的,神韵的不同决定了两人给人感觉的不同,若是粗心些的人,绝不会把两人联系到一起。
只是,四阿哥是粗心人吗?
也许让风华埋伏到太子身边不是一步差棋,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念头他就是想想都觉得堵心,宁愿多花精力通过别的途径去安插探子,也不愿把风华拱出去。
“多谢太子殿下记挂,只是他年纪还小,正是好好读书上进的时候,臣弟倒不欲耽误了。”四阿哥绷着脸道,那张面无表情的冰脸好悬就龟裂了。
“四阿哥,我听着不对啊,他和您什么关系?我怎么觉得您这就跟说自己儿子似的?”保泰听着听着忍不住插话了。
甚至比管儿子还宽些,他何时见四阿哥这般对待过他的嫡子弘晖?瞅四阿哥那从骨子里透出的紧张和回护……这个漂亮得过火的少年,到底是谁?九阿哥知不知道呢?
太子噗嗤一声笑起来,弯起的凤目灼灼生辉,真真是眉梢眼角都充盈着迷人的光华,四阿哥恰恰相反,默了一瞬,额上青筋蹦了蹦,那过分凌厉的凤眸向保泰微微一睨,顿时寒意弥漫。
在今天之前,从来不觉得低调冷淡的四阿哥有什么威胁性的保泰,居然因为这一眼,背上生生出了一层细细的冷汗!
这个人很危险!!
因为突然产生的念头而微微发愣的保泰,没有留意到风华似笑非笑地瞟了他一眼,将他的失态都瞧在眼里,只这么弹指的功夫,心中已经盘算起了一个围绕着他展开的计划。
几只大小狐狸一番斗智斗勇,相互试探之下,有满意也有不满意,唯一啥收获也没有的,就只有此刻还满眼迷惘的保泰了。
“学生谢太子殿下厚爱,只是学生蒙四爷赏识,愿给学生一个机会,欲参加明年的春闱,学生这些时日正温习功课,怕是要辜负太子殿下美意了。”
风华流转眼眸,微微笑道,并不吝于展现自个儿炫目慑人的魅力。
“既如此,本宫就预祝你来日高中状元了!”
太子深深地看了一眼风华,眼中意味不明。
他一向风度极佳,也不欲强人所难,当下与四阿哥、保泰以及风华告辞,径自走了,四阿哥自然也不会逗留,淡淡地与保泰告辞,原处便只剩下一脸委屈仿佛被遗弃似的小狗似的保泰……
风华坐在马车中乐不可支,四阿哥黑着脸,很想说点什么,偏偏脑子里竟像是断了那根弦似的,一个字都蹦不出来,只得闭目养神。
笑够了,风华才开口,犹带着笑意,“四爷,这裕亲王世子是个有意思的人,我原听说他风流纨绔,如今看来,倒是传闻有误。”
四阿哥眼也微睁,哼了一声,“他若真是个没有出息的,二皇叔会那般宠爱他?甚至在他小小年纪嫡福晋尚未确定不能出嫡子时,便请奏立了他做世子?不过是会掩饰罢了。”
风华伸指点了点饱满的下唇,猫瞳闪过一丝意味深长,“这人的性子,我倒是怪喜欢的!”
这保泰,也是八阿哥党的中坚力量,若是趁他还未完全投靠八阿哥时连根挖了,四阿哥和八阿哥的势力便是此消彼长,能够持平了,毕竟,在宗室这块儿,四阿哥的影响力的确是薄弱了些。
只是,美人计啊,风华忍不住戏谑地勾了勾嘴角,大约她还是有这个资本的。
四阿哥皱了皱眉,神态中透出不加掩饰的自信和傲气,沉声道,“别想些有的没的,爷想要什么,自会去争取,无需你去做那些见不得人的事。”
风华闻言,眼弯弯一笑,“哪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四爷可是高看我了,有些东西,我却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牺牲的,不管是为了什么。不过这个保泰,的确是有几分意思啊——”
四阿哥此时是与风华面对面坐着,自是将风华的表情看得清清楚楚,听了风华直白地透出“性”趣的话语,他是个有妻有妾的男人,又怎会听不出来?心中愈发郁闷,忽然向前倾了身子,距离风华的面庞不过半尺,热热的呼吸喷在风华面上,幽黑深邃的凤眸,专注地盯着风华,轻声问道,“你对保泰有兴趣?有件事,爷好奇很久了,今儿听了你这些话,爷是不问不快。”
四阿哥的动作,让四周的温度骤然上升了不少,空气都仿佛黏糊了起来,风华却是面不改色,一丝儿也没有因为对方是主子而露怯,猫瞳直直地对上四阿哥的凤眸,勾唇一笑,眼神仿佛化作了一汪碧莹莹的春酒,“四爷但问无妨。”
四阿哥凤眸一闪,毫不犹豫地问道,“你,喜欢男人?”
风华只眉尖微微挑了挑,猫瞳依旧黑得绚烂流光,宛如玉雕般的面庞一丝变化都没有,四阿哥什么也没有看出来,心底微有些失望,却也有几分赞赏。
“四爷如何问这个?难道四爷对属下的喜好也有固定的要求么?”
风华缓缓移开眼,端起桌上白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
四阿哥好容易问出了困扰已久的问题,如何容她退缩,垂眸道,“爷自有计较,只是你这般态度,爷是否可以理解为逃避?”
“逃避?”风华仿佛听到了笑话,放下茶杯,几乎是放荡不羁地大笑起来,“四爷还不知道我这人么?我可从来不喜欢逃避,况且四爷问的也并非什么难以启齿的问题,风华便回答四爷又有什么?”
“风华才十三岁,尚不识情滋味,这个问题,三年后,再告诉四爷,如何?”
——尚不识情滋味吗?
四阿哥坐直了身子,冷峻的脸上显出一抹融化冰山的淡笑,“行,这个问题爷记下了。”
他的心情无端地好了起来,忽然想起一件要紧的事。
“方才说你明年春闱,以你现在的程度,你可有几分把握?”
风华满不在乎地道,“一甲不敢说,二甲肯定没问题。”她这不算大话,有洞府中书籍做底蕴,她如今又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若连二甲都不中,那真真是说不过去了。
“也好,十来岁的一甲未免太惹眼了,”四阿哥点了点头,“我自然不担心你的功名,只是明年弘晖就该去上书房读书了,也没多少时间跟着你和王露学习,爷正好有件事着你去办。”
——后世传闻中,雍正手中最厉害的情报组织粘杆处,就在这个暮色四合的傍晚,在两个人仿若平常的交谈中敲定了组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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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七十一章 岁月冉冉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却说这一日,天气晴朗温煦,一向冷清的四贝勒府门前也一改往日的平静,陆陆续续停了不少遮挡得严严实实的马车,马车上不断地下来了各家各府的夫人小姐们,鲜亮多姿,香风阵阵,环佩叮咚,三三两两轻声笑语地鱼贯而入,纵是轻来轻去,也透出一股子无形的旋旎热闹。
原来这一日正是四贝勒福晋乌拉那拉氏的生辰,虽然四贝勒崇尚节俭,可也不会节俭到连妻子的生辰都不让过,何况他还是有实权的贝勒,再冷淡也不可能‘门庭冷落车马稀’,而且乌拉那拉氏在京城贵妇圈子里名声极好,就是不冲着四贝勒,光看四福晋的面子,后院女眷来得也不少,这样正常的人际交往,还不至于引起康熙的疑心。
今日的寿星乌拉那拉氏端丽依旧,更添春风满面,鬓边簪着四阿哥昨晚送给她的一对五彩金丝镂空镶红珊瑚珠宝钿,鲜艳而喜庆,此刻正在众家宗亲福晋夫人中游刃有余地应酬着,大方从容,贵妇范儿尽显。
而小姐们则由贝勒府唯一的大格格招呼,这大格格一直养在乌拉那拉氏身边,不似她生母李氏那般娇丽柔媚,倒更有嫡母乌拉那拉氏端雅从容的大家风范,一直面带微笑,细致地招呼到了每一个人,既不会让人有冷落之感,又不会显得过分热情,失了她贝勒府大格格的身份。
因这一后院女子,男人自然是回避了,满族虽不像汉族那般对男女大防看得严苛,但生性谨慎如胤禛,却是早早便躲去了外院的书房里。
众人祝贺完毕,距离酒席还有一会儿,便三三两两散开了,福晋夫人们自然是不会放过难得的夫人外交时间,少数懂事且有心计的少女便以孝顺为名留在了母亲身边,好从旁观摩,希望从中学到一些后宅生活的手段,而那等胆大烂漫的少女的便邀了同伴,欲逛逛这神秘的四贝勒府,也好多造几个话题,充实充实自己无聊的闺阁生活。
乌拉那拉氏自然不会束缚她们,只让下人们暗中留意着,别让她们胡乱跑出了后花园就罢了。
贝勒府嫡福晋生辰,其他侧福晋格格家中也派了人来,一自然是为了祝贺,二则是想趁乌拉那拉氏心情好时,请求见一见自家女儿,乌拉那拉氏本就不是刻薄人,便一口允了,却让后院的女人们喜出望外。
在后院一个不大的院子里,一对母女正喁喁而谈,中年夫人容貌平常,一身绛紫旗袍,外罩绛色背心,头上戴着正式的扁方,中间插着一朵绒花,两支略有些老气的金簪,看上去已经是竭尽所能地想打扮端庄得体了,但和花园里那些花枝招展珠光宝气的福晋小姐们相比,还是显露了三分寒酸。
女儿约莫十三四岁,身材娇小,却梳着妇人发髻,与中年夫人五分想象,略施脂粉,也仅仅清秀之姿,气度还算成熟稳重,此时却腻在中年夫人怀里,连叫了几声“额娘”,无声地哭了好半晌,她额娘也不说话,只搂着她,温柔地摩挲着她的发顶,待她哭够了,方轻轻放开她。
中年夫人见她女儿如此,心中亦不忍,只是做皇家的媳妇,哪有一帆风顺的?不免开口劝慰,“我儿,咱们钮钴禄氏虽说是满洲大姓,可却只是旁支罢了,你阿玛官职低,你又没有出息的兄弟,娘家是不能给你支撑了,只是你既然进了贝勒府的门,也不求你有一日提携娘家,只为给你自己博一个安稳富贵,也定要抓住贝勒爷的心才是。”
“额娘,别说了。”清秀的小妇人垂下眼睫毛,遮去了眼中的黯然,她何尝不想抓住爷的心?可是自她抬进府以来,见到爷的次数一个巴掌数不过来,甚至,甚至以自己年幼,爷至今都未曾与她同房,她拿什么去争取爷的宠爱?
未嫁之前,她还有三分幻想,自己虽则不够美丽出众,也胜在年轻鲜活,四贝勒府后院女人少,且年岁已大,四贝勒福晋亦是宽宏大度的,想来自己还是有近身机会,谁料到爷在女色上竟淡漠如斯,如果不是这两年见爷对男对女都不假辞色,她几乎就要猜测爷是不是和皇宫里的那位殿下有一样的癖好了……
与这一屋子的愁云惨雾不同,四贝勒的后花园里却是一片春光明媚,正是暖春时节,百花盛开,姹紫嫣红,又有各色打扮的女子穿梭其中,或清新淡雅,或青春活泼,或明艳动人,真正是春兰秋菊,各擅其场,越发衬得后花园里花团锦簇,喧喧嚷嚷。
四贝勒府这供女眷赏玩的后花园,却不似别处,松柏青翠,修竹森森,清静严谨,四季的花儿遍植其间,错落有致,纵然四贝勒自身并非奢靡之人,但亦不会阻止自己的女人们按照自己的喜好打理花园,只要别把这些花花草草弄进他的院子就行了。
女孩子们也是难得出门,谈得来的便聚在一起,这里一群,那里一堆,这当中,一个圆脸的俏丽少女,拉着一名清秀温婉的少女,兴冲冲地向花园拱门那从墙上垂挂下如瀑布般泻下的紫色花流奔去,满脸惊叹欣赏之意,嘴里也不安静,语速极快,语调又清脆,“兰姐姐,快看,那花儿可真漂亮,我从来没看过这么,这么让人兴奋的……哎呀,我真说不好,也不知道它叫什么,我真想在自己院里也种上它,不知道待会儿能不能跟四福晋要点儿花种。”
那被称作兰姐姐的温婉少女似乎已习惯了俏丽少女的冒失,挣不开俏丽少女,只得顺着她的步子小跑,面上略带一些无奈之色,只是眼中并无半分不耐,显然两人感情极好,听了俏丽少女的话,她柔柔地道,“嗯,四福晋人很好,你只是要一点花种,想来不成问题。”
“就是。”俏丽少女高兴地皱了皱鼻子。
两人眼看就要靠近紫色花流了,拱门那头忽然走出了两个人,正欢快地交谈着,也没注意看前方,差点和两位少女迎头相撞。
温婉少女只一个眼角余光,便瞟到对方两人的衣摆和靴子,虽有大有小,却明显看得出来对方是男子,且那衣服料子表面虽没有繁复花纹,看着低调,其实十分不俗,正是宫里今年春才赏下来的贡品之一,数量寥寥,普通王公大臣连想都不要想,她家也不过得了一匹,叫玛嬷锁进了箱子里。
因这一层,温婉少女心想这该是四贝勒府的主子了,想到这里,她顿时慌了,一只手伸袖欲掩盖自己的容貌,一边扯着俏丽少女就要离开。
俏丽少女却是什么都不怕的,看到两人,眨了眨水灵灵的大眼睛,居然脱口问道,“你们是谁?怎么能随便进贝勒爷家的后院?”
温婉少女几乎是呻吟了一声,为这个从来都不懂见机行事不懂拐弯抹角的好朋友感到郁闷,如今光她遮着面容也没用了,索性大大方方地放下袖子,直盯向两人,这一抬头,却注定了一生的孽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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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七十二章 麻烦将至
对于董鄂雅云来说,遇见风华令她的爱情一瞬间枯死,她会成为一位好妻子,却再也无法爱上自己的丈夫,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但对于风华来说,那个午后在四贝勒后花园偶遇的少女,甚至连一丝涟漪都没有在她心中泛起。
匆匆数年,脸庞完全长开的风华,正如怒放在巅峰时期的牡丹,完全可以用风华绝代来形容,与前世酷似却又更加完美的面容,那一挑眉一斜睨间,张扬和骄傲都刻进了灵魂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喜欢炫目如太阳的美,比如拉着董鄂雅云闲逛的瓜尔佳淑静,但无疑的,喜欢这种美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受其吸引,甚至飞蛾扑火,在所不惜。
董鄂雅云像个傻子似的呆在那里,满面通红,脑海中一片空白,平时备受赞誉的‘温柔得体’似乎在一瞬间离她远去,失态得近乎狼狈。
反倒是平时大大咧咧的瓜尔佳淑静,抬头第一眼看到了面带微笑的风华,那狭长的流光璀璨的眼眸,一刹那扑入她的眼帘,慑人心魄,令她的心跳也漏了好几拍,但也只是瞬间,她便回过神来,眼前这个年轻公子的无双容貌给她带来了自惭形秽般的震撼,甚至有点羡慕嫉妒,在她心底留下了磨灭不去的印象,但也仅仅只是如此罢了。
风华身边是一名身着湖蓝色修身剑袖锦袍的小少年,头上没有戴帽,露出干干净净的头皮,腰束宝蓝锦带,垂挂着一枚简洁的玉佩压住衣袂,越发显得腰挺背直,气度不俗,他细长的凤眼淡淡地瞥过两名差点跑进外院的少女,小小年纪,竟也隐隐透出了威仪。
“两位格格是哪位大人家的?此处是外院入口,外面仆役众多,恐惊了两位格格,不若回后花园坐坐?贝勒府的美景却都集中在那里了!”
少年还没有到变声期,声音十分清亮,话虽然说得委婉,仍旧叫两个少女羞红了脸,可看他一副主人的架势,年纪又摆在那里,董鄂雅云和瓜尔佳淑静再没眼色,也能猜到,这必是四贝勒府的大阿哥弘晖了,据说这位的聪慧稳重连皇上都大加赞赏,比他那冷面低调的父亲还要得圣心,自不敢有什么不满,踌躇一番,朝两人福了一福,飞快地走了。
这不过是一小小插曲罢了,风华和弘晖都没有在意,风华风尘仆仆从盛京回来,刚去户部交了差,随后自然是要去四贝勒府向胤禛报道,谁知刚出了户部的大门就遇到了离宫回家的弘晖,两人也有一年多没见了,便一路同行,到了府里听说胤禛在召见人,风华便也不急,打算由弘晖陪着向乌拉那拉氏恭贺一声。
其实,他们刚进入花园时,乌拉那拉氏就看到了他们,只是有两个少女在那里,她远远看着,却也不便露面,否则没有影子的事,落在旁人眼里都会成为把柄,尤其是那里还有她引以为傲的儿子,她可不想让儿子在成亲前和任何一个满族贵族未婚格格们扯上关系,惹得老爷子猜疑。
乌拉那拉氏是过来人,自不会错看董鄂家那个格格眼底的爱慕,有风华站在那里,乌拉那拉氏也不得不承认,这爱慕绝对不是针对她那青涩儿子的。
说起来,风华也不小了,身边只有一个从小跟到大的碧檀,那碧檀毕竟比他岁数大,身份也不般配,回头和爷说一声,给风华指一门亲事,这样的人物,自是要将他牢牢地绑在自己儿子身边。
想到李氏的那个弘时,乌拉那拉氏打心底里不屑,就那个心胸狭窄心性暴虐的庶子,想和她的儿子争,还想拉拢她儿子的授业恩师,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只一会儿,乌拉那拉氏脑中已经闪过了纷杂的念头,只待整理妥当,而表面上,她仍旧面带和蔼可亲的笑容,和众福晋们寒暄一番,随即抽身向风华和弘晖走去。
“儿子见过额娘,额娘今天可还高兴?”弘晖一反刚才的淡然,面对他亲娘,露出真实的笑意。
“学生拜见福晋,得知今日是福晋寿辰,学生也备了些礼物,望福晋不弃。”风华也笑道,就是冲着弘晖的份上,她对乌拉那拉氏也是有些好感的。
乌拉那拉氏是瞅着风
清穿之惟有清风第17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从一个十三岁的‘小子’长大的,倒也不需刻意拉近距离,当下笑着揶揄道,“你此番南下去广东,听说那边新鲜的玩意儿颇多,就没收集点?说来我也只是当年在娘家时有过几件,你若准备的是洋玩意儿,我自然要笑纳。”
风华莞尔一笑,“福晋放心,自是让福晋满意。”
风华这么说,却是话中有话,当初她南下前,福晋正好收拢了自己嫁妆里一些不赚钱的铺子给弘晖做私产,听说南边的洋货紧俏,便交予了风华管理,风华手中还有一个蓬莱山庄做四阿哥的财力后盾,伺候几个小铺子自然不在话下,十分赚钱,这事四阿哥也知道,默许了他们的行事,如今,弘晖的荷包可谓是饱鼓鼓的,与他那个庶出兄弟不可同日而语。
乌拉那拉氏心中十分高兴,笑道,“你做事便是贝勒爷也放心,我有什么不满意的?”
两人毕竟男女有别,简单说了几句,弘晖便陪着风华去找他阿玛了。
乌拉那拉氏看着风华那让人无法移开视线的背影,再想想他那连女人都自愧弗如的容貌,心中略有些不安,不过,豢养娈童的宗室是不少,但在皇室中,只有一个太子,还因此坏了名声,这风华纵然是天下无双的绝色,她也该相信爷的品行,无须为此担心不是吗?
“碧文,你认为风华此人如何?”乌拉那拉氏忽然问道。
一直在她身后充当木头人的大丫鬟碧文,灵眸流转,笑着小声道,“这个奴婢也说不好,只是奴婢瞅着,风少对大阿哥的心却是真真的,风少看上去也不是那等心思叵测的小人。”
碧文嘴里的小人,自然是有所指,乌拉那拉氏也明白是指谁,并不呵斥,只转眸笑道,“我看你这丫头是动凡心了,这一口一个‘风少’的,人大了,果然是留不住了。”
碧文顿时大窘,俏脸通红,却还不敢跑开,只呐呐地道,“主子,您打趣奴婢,奴婢什么时候,什么时候……”
乌拉那拉氏摆了摆手,伸手搭了碧文的胳膊往回走,边轻笑道,“这又是什么好害羞的,女孩儿总是要走这一步的,你们忠心耿耿地跟了我这么些年,我自然也不会亏待了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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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惟有清风 正文 第七十三章 娶男媳妇
晚上,胤禛去了乌拉那拉氏的房里,今天是她的寿辰,他自然要给她这个嫡妻面子,否则以他最近忙碌的程度,他定然会歇在书房,何况,风华也刚刚回来……
胤禛精神上很亢奋,但身体却很疲累,加上和乌拉那拉氏也算得上老夫老妻了,太熟悉了,那啥的冲动也就不大,让乌拉那拉氏伺候着洗漱一番后,屏退了丫鬟嬷嬷们,两夫妻便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乌拉那拉氏自然是趁这个时候将府中大小事宜向胤禛汇报一番,胤禛愿意放权给她是一回事,她若真的把胤禛撇在一边,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这个度她一向把握得很好。
乌拉那拉氏细细地打量胤禛的侧面,经过这些年的历练,胤禛深得韬光养晦的精髓,更加内敛淡然,那种形于外的冷峻锐气早已泯然,举手投足雍容深沉,一派威严气度,正是男人最富有魅力的黄金岁月,乌拉那拉氏看了半晌,便觉心动神驰,情思难平,忙敛神,面上却还是不可抑制地泛起了红潮。
胤禛正闭目养神,但他感官敏锐,如何没有察觉乌拉那拉氏的视线,只懒得开口,静待乌拉那拉氏说话。
“爷……”乌拉那拉氏欲言又止。
“嗯?”胤禛从鼻子里哼了哼,心中疑惑,乌拉那拉氏一向爽利,今儿怎么吞吞吐吐了?
“今儿妾身看到风华回来了,这一年多不见,他越发出类拔萃了,妾身白活了这么多年,竟从未见出其右的俊彩人物,倒让园里的几个女孩儿们看直了眼,”乌拉那拉氏柔柔地道,语气中略带些调侃,以显出对风华的亲近,这些年了,她心里哪还不明白,这个年纪小小的谋士,在自家爷心里的地位却是连邬思道都要靠后的。
这些个小九九,胤禛怎么不明白?不过没有触及他的底线,他一向不管,可是今儿福晋这话不对啊,什么叫‘让园里的女孩儿们看直了眼’,这不会是在上连谨的眼药吧?
四爷不淡定了,皱起两道浓眉侧目,毕竟是在自己妻子面前,也没太掩饰自己的喜怒。
乌拉那拉氏一眼就看出自家爷不高兴了,回思一下自己的话。却是有些歧义,忙笑道,“妾身也没别的意思,不过是今儿风华来园里庆贺时,远远地几个女孩儿瞧见了,倒没什么,只是想着风华今年也不小了,身边还没个知冷知热的,那个碧檀虽有眼色,到底年纪在那里,咱们满人家的男儿像他这个年纪时,怕已是儿女成群了,妾身想着,他也算是忠心,一门心思跟着爷做事,怕是连成家都忘了,莫如给他指一个好的,好好照顾他的起居生活,将来也能享一份天伦之乐,那也是咱们做主子的心意!”
四爷的脸早就拉得老长了,不过乌拉那拉氏首次这么没有眼色,温温柔柔的,硬是在四爷的长脸下把话说完了,笑吟吟地看着四爷。
“哦?这么说,你已经看好了人选?”四爷轻描淡写地问道。
乌拉那拉氏抿嘴一笑,“爷,要说起来,风华的人品、相貌、谈吐、本事无一不佳,可惜出身不行,虽说在他们汉人中能配个好的,可那就不是他追随爷的本意了,就是爷想再抬举他,也走不了多远,妾身这些天琢磨着,我身边的碧文倒还可以,虽是包衣出身,那也是满族包衣,且在我身边调/教了多年,懂礼仪,知进退,入了门就能当家,且又知根知底的,可不比外聘强些?”
要说乌拉那拉氏这番心思,搁别人身上倒没什么出奇,在这个时代,主子给身边谋士赐下一两个人,一方面是表示恩宠,另一方面也有将两人绑在一起的意思,就如去年的戴铎,胤禛也是给他指了个乌拉那拉氏身边的一等丫鬟,如今轮到风华,乌拉那拉氏掂量了又掂量,戴铎的地位不及风华,赐个寻常的必然不行,到底还是忍痛把手中最能干最得意的碧文给放了出去,只盼能暗中为弘晖收拢一个人才。
四爷眯着凤眼听乌拉那拉氏说完,忽然收敛了一身不愉,翻过身,冷冷地丢下一句,“连谨的事我自由安排,你就不用管了。”
乌拉那拉氏看着四阿哥的背影,一脸惊愕,心中慢慢升起一股难言的不安。
这边夫妻俩正商量着风华的终身大事,风华却正在洞府里查看曹颙和李卫捎给她的信。
信中也无甚大事,只是曹颙淡定地告诉风华,康熙老爷子把他召入了随驾人员中,且赏了他一个御前侍卫,估摸着今年出巡结束后就会随康熙回京。
至于李卫,三年前就被放到广州知府的任上,干得有声有色,为了避嫌,也为了掩藏底牌,他走得却是十三阿哥的路子,做得好也并不显眼,至少不会有人联系到四阿哥身上,却是和风华说明即将回京述职。
风华参加了当年的科考,但并没进入第一甲,那个位置太显眼,风华不需要也不能占据,以她汉人的身份加二甲出身,按说还是能进翰林院的,四阿哥倒腾了几下,就把她外放到盛京做了三年县令,终于升了职,回京还不到半个月,又被九阿哥使手段弄去了盛京,临走时跑到风华面前,大刺刺地对风华说——爷就是看你不顺眼,怎么着,想回京?下辈子吧!!
如此不升不降,令人哭笑不得。
这几年来,四阿哥与风华却是聚少离多,眼瞅着对方一日比一日精致,一日比一日耀眼,更是一心惦记着风华三年前丢下的那个问题,两人之间的情谊竟没有丝毫减轻,而风华去了满族人的大本营,也不是什么都不做的,那些还留在盛京的老王爷,却是被风华以各种手段笼络得差不多了,也不求他们支持四阿哥,只要不和他作对,也就算圆满了,毕竟,此时康熙春秋鼎盛,还有一个天资出众的太子在那里。
只是,离废太子也不远了。
江南官场的混乱,连风华远在盛京都听说了,太子与大阿哥、八阿哥斗法,弄得富庶繁荣的江南,收上来的课税竟连贫瘠的西南也不如,康熙怎么可能不知?只是隐忍着罢了。
只是,这般毫无原则的隐忍当真奇怪,一代大帝康熙可不是什么感情用事的昏君;而太子却也不像是那等丧心病狂的无能之辈,纵然做不成他爹那样的君主,至少也有平和仁君的雅量,风华始终想不通康熙如此容忍胤礽的原因,也想不出太子如此肆意胡来的依仗,难道真的是父子天性在作祟?这可真是天大的笑话!
第二天,风华神采奕奕地起床了,就着碧檀的手打理好,便欲去找邬思道,准备了解了解这短日子京中发生的大小事情,昨晚去见四阿哥时也见到了邬思道,无奈人不少,她连跟四阿哥说话都插不上嘴,简单地叙了叙,便约好今日再见。
碧檀服侍着风华一件件套上衣服,慢慢掩去那已经发育完全的修长娇躯,优美得令人屏息,雪白得几乎晃花人眼,娇嫩得仿佛掐得出蜜||乳|,椒||乳|不大不小,盈盈一握,雪白与粉红交相辉映,腰肢柔韧,纤细却又多肉,滑腻如脂,圆翘的臀如上好的水蜜桃,无一寸不完美。
她迟迟疑疑地看着这样的主子,心中有些话不吐不快。风华留意到她的异常,笑了一笑,“怎么了?有事就说吧。”
碧檀咬了咬贝齿,轻声道,“主子,您是打算一直这样下去么?”
风华整理领口盘扣的手一顿,淡淡地笑道,“怎么?不成么?”
碧檀皱了皱秀眉,叹了口气,秀目里承载的忧郁都快要溢出来了,“主子,您忘了,您年纪到了,该成亲了,昨儿我见到了嫡福晋,她仿佛要给您说媒呢!这可怎么办?”
风华愣了愣,“我好像和四阿哥说过,我是修道之身……”
“修道又不似出家,讲究了断七情六欲的,怕是在那些主子心中,您修道归修道,该成亲时还是要成亲的,否则,难以取信……”
碧檀没有说完,风华也明白了她的意思,修长的眉一轩,气势迫人,哪有半分女子娇柔之气?就她如今这样,出去说自个儿是女人,怕也没人信吧?
风华从琼鼻中哼出一股气,猫瞳中邪光微闪,似笑非笑地道,“那就告诉他们,我喜欢男人!”
碧檀傻傻地长着樱桃小嘴望着自己的主子,风华笑嘻嘻地伸手,轻佻地拍了拍她清秀的脸庞,伸出粉嫩的舌尖,挑逗似的舔了舔上唇,自然而然地流泻出那股子雌雄莫辨的性感魅惑风情,简直是男女通吃,“风少我,就告诉他们,要让我成亲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得让我娶个俊美风流的男媳妇才成!哈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感冒了,头重脚轻,好难受啊!~~~~(_
清穿之惟有清风第18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第一个面对他,与苏培盛说了几句,简直是落荒而逃,苏培盛望着风华眨眼就消失了的背影,愣愣地都还没回过神,恰在这时,床上的胤禛哼了一声,慢慢睁开双眼。
苏培盛顾不得多想,忙端着水盆凑了过去,殷勤地拿过放在床头的干净衣物,恭恭敬敬地弯腰立在床边。
“主子,可要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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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阿哥眨了眨眼,朦胧惺忪的凤眼渐渐恢复清明,想起身在何处,只觉头痛如裂,心知是昨日宿醉的后果,他抿了抿薄唇,强撑着支起了身体,却发现身子也似乎软绵绵的,居然有些发虚。
“爷昨晚醉了?”胤禛从来都不是示弱的人,虽然身体状况不妙,可面上半点也看不出来,坐起的动作也顺畅自然,丝毫看不出凝滞迹象。
“是,主子,昨儿您喝了不少,回营帐后,是风少和奴才伺候着您睡下的。”苏培盛最善察言观色,见胤禛神色不辨喜怒,难不准他心里所想,便立刻把风华拉下了水,反正,主子对风少挺不同的,有风少挡着,主子估计不会生气吧?
胤禛一怔,凤眸微微一凝,似乎想起了什么,转了转头,没发现风华,“他呢?”
苏培盛自然知道主子口中的‘他’是谁,手里一边麻利地替胤禛穿上衣服,一边道,“回主子,风少醒来后便守在这里,等奴才按时辰进来伺候后,他方才离开,想是去洗漱了。”
胤禛点了点头,没再说话,就着苏培盛伺候,洗漱好,也穿好了衣服,其间一直绷着面皮,苏培盛细细瞄了两眼,眼珠转了转,把那灵液捧给了胤禛,“主子,这是风少离开时交给奴才的,说是主子起来后许会宿醉头疼,特地给主子准备了这解酒药!”
胤禛面色果然缓和了许多,伸手接过装了灵液的小瓶,苏培盛收拾了水盆巾帕,弯着腰退到了帐外。
胤禛自是知道风华的灵液来自何处,有何好处,当下毫不迟疑地拨开塞子,一仰头喝了灵液,只觉一股清凉之气从口中慢慢顺喉而下,见效极快,瞬间缓解了全身的不适,紧接着头疼也减轻了许多。
忽然,胤禛觉得腰背处一阵麻麻痒痒,仿佛小虫噬咬一般,他生性好洁,只以为是衣物不净,不及喊苏培盛,自己便扯了腰带飞快地脱了衣裳,待脱最后一件贴身衣物时,右手无意间从麻痒处划过,他立时顿住了,脸色微变,伸手细细地抚摸过去,越是抚摸,脸色越是变幻不定……
“苏培盛,昨晚谁值的夜?”胤禛忽然扬声问道。
苏培盛就侯在帐门外,听胤禛问话,想也没想,“回主子,是风少值夜,奴才歇在隔壁。”
帐内半晌没有动静,苏培盛心中忐忑,不知主子好好地问这个做什么,风少洁癖,主子也是知道的,往常遇到这种情况,主子都是默许风少待在他身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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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乱中出错
华夏书库胤禛一直等到天光大亮,等到必须要去他皇阿玛身边了,也没等到风华回来,气闷无比,阴着一张脸出门了。华夏书库
因有苏培盛在,风华便无须做一些贴身伺候的事情,再加上昨晚的翻云覆雨,委实耗费精力,对男子犹好些,对于她而言,却是有些受苦了。
不过,有坏处也有好处,毕竟胤禛是身具龙气之人,一夜纠缠,对风华的修行已经产生了大大的好处,风华早起,也是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吸收这份好处。
只是风华没有料到——
“怎么可能?”风华呆愣地盯着自己的肚子,感受着体内充满生机活力的变化,眼前金星直冒,几欲昏倒。
特母亲的,不就耽误了几个时辰吗?怎么就让它找到组织了?
思想还停留在二十四小时内避孕都不迟的风华,没有考虑到她如今身体发育完全成熟,各方面机能都处于最强的巅峰时期,昨晚因为是意外,又没有算安全期,更没有在做完后第一时间清除不该存在在她体内的东西,于是,当她静下心来消化昨晚弄到的好处时,亦发现福兮祸之所依——凭着超常的神识感知,她欲哭无泪地发现,就一晚的功夫,有一个健康活泼的小生命,已经在她体内落户了!
这究竟是哪路神仙看她不顺眼啊?
等胤禛前脚刚出门,风华恰好恹恹地回来了,苏培盛正在满头雾水地四处寻找被风华扔进洞府里的被褥,看到风华跨了进来,一向笑容灿烂的脸上居然乌云密布,大是惊奇,一时忘了询问风华被褥的事情了,关切地问道,“风少这是怎么了?可是遇到为难事了?”
是啊,太特么为难了!
风华没精打采地垂着脑袋,整个人好像掉进煤灰里的珍珠,下意识地摸摸肚子,又仿佛被蛰了似的迅速拿开手,满脸沮丧,“可不是为难?!”
苏培盛哪知道风华内心的纠结,以为她在外面遇上了年轻气盛的公子哥儿,受委屈了,想了想,毕竟和风华也认识时间很长了,多少有一份真诚在,还是悄声安慰道,“风少也别难过了,那些跟着皇上来塞外的大人侍卫们身后的背景可都不一般,咱们虽说是主子府里的,毕竟没有根基,若真惹了他们,怕是主子也不好回护咱们,以我的意思,纵是无错,也忍忍吧,以和为贵么!”
风华哭笑不得,却也感动于苏培盛真心相对,点点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也不会轻易给四爷添麻烦,只是……”
如今可是四爷给咱添麻烦啊,你说露水姻缘就露水姻缘好了,偏偏给咱留了个纪念品,还是咱绝对不会下手放弃的纪念品,完全打乱了早已计划好的人生轨迹,这以后,可怎生是好啊?
措手不及可以说是风华眼下最好的写照,她不是矫情的人,对于孩子尤其是自己的孩子那肯定是一点排斥都没有的,倒也不觉得突然出现一个意料外的孩子有什么不好,只是深感头顶一片天雷阵阵……
左右在营帐里也无事,风华便出了营地四处溜达,好梳理自己的头绪,忽听到人叫她,“风华,小华儿——
风华抬头望过去,却见到一小队人马由远及近,领头几人中,赫然有不少熟人!
开口叫她的自是这些年从来不曾停止马蚤扰她的保泰,哪怕她离开了京城,也一月一封信地寄,且满嘴“小华儿”,无论风华如何纠正,都不肯改口。
另外三人,俱是一身皇子服,腰系明黄腰带,美玉打坠,风华见过其中两人,一个九阿哥,一个十阿哥,自然她也就猜到其中那个意态最从容的男人是谁了。
这就是八阿哥啊!
趁着还没被告知身份,风华猫瞳微眯,将这位雍正毕生的对手细细地瞧入眼中。
听说宫里的良妃之美冠绝后宫,康熙的基因也不错,所以八阿哥生了一副不下于太子的好皮囊也就可以理解了,只不过,太子的美,在于丰姿高华,尊贵无匹,可望而不可即,而这位八阿哥的美,却在于和煦亲近,如沐春风,外貌气度出奇地融洽,令人一眼就会产生好感,不愧有‘贤王’之称。
只从外表带给人的感觉,素有冷面严酷之名的胤禛,人脉关系方面显然是不如八阿哥的。
“小华儿,孤零零的这是去做什么?”保泰已经匆匆来到风华面前,一勒缰绳,停住了马,探头笑问。
“臣见过八阿哥、九阿哥、十阿哥,王爷,各位爷吉祥!”
风华没有立即回答保泰的话,而是滑下马,朝几位爷恭恭敬敬地行礼。她自然不会在这样的细节上失礼,以她如今的身份,行不行礼对方表面上都不会拿她怎么样,但真的不行礼的话,就是她不尊君臣之道了,传到了康熙耳中可不是好话,不止她会麻烦,连四阿哥也免不了被她连累。
九阿哥十阿哥一眼便认出了这个远远看上去宛若一团绚烂光芒的俊美年轻人,正是四阿哥的门人风华,这几年甚少看到风华留在京城,相互虽也交锋了几次,都动不了彼此筋骨,一转眼间,当年精致漂亮却又狡诈多智的小小少年,如今已经俊美到难以逼视的地步了,真真是——想起来就忍不住磨牙啊!!
八阿哥不是第一次听说风华,却是第一次见到风华,风华没有忽略八阿哥温煦表象下的尖锐攻击性,而八阿哥自然也没有忽略风华那堪比阳光般耀眼的外表下,那冷静到近乎冷漠的情绪。
他不由得心生忌惮——老四手下,什么时候有这号人物了?
“不过是闲逛罢了,王爷这是去——打猎?”风华扬起唇角笑道。
两年前原来的裕亲王福全去世后,保泰便由世子升为了亲王,因守孝,保泰身上穿得甚是素淡,自然也更不可能是出门打猎。
保泰脸上一闪而逝过一丝尴尬,他只是看到风华,下意识地打了个招呼,却忘了此刻他是和八阿哥等人在一起,人人都知道他阿玛生前支持八阿哥,这落在旁人的眼中,尤其是身为四阿哥门人的风华眼中,自然意味深长。
不过他也不是扭捏之人,尴尬之后,便爽朗地一笑,“小华儿明知爷在守孝,怎可打猎?你这般独身出来,又是为何?”
风华任他转移话题,风淡云轻地道,“在营帐里闷了,想出来走走。”
保泰眼睛一亮,凑近风华,一张俊气的脸上笑出n条猥琐的细纹,“一个人多没意思,不还是孤单嘛,要不,爷带着小华儿四处逛逛去?”
风华无语,她就不明白了,这保泰看上她啥了,不是她想贬低自己,只是这位裕亲王每次见到她,真的就好像小狗看到了新鲜的肉骨头,屁颠屁颠就过来了,想尽办法要骗她和他独处,话说,她真的看上去那么单纯好骗?
见风华不像以前第一时间婉拒他,甚至有些仿佛默认似的,保泰大喜,迫不及待地冲八阿哥挤眉弄眼地道,“八爷,奴才……嘿嘿,恕奴才今天不能陪八爷了,明儿奴才一定登门请罪!”
八阿哥好看的眉头微微一跳,隐晦地瞟了一眼旁边默认一般但笑不语的风华,的确够漂亮,是保泰往日喜欢的类型,只是这人可是老四的……狠狠咬了咬自个的舌尖,他方温和地道,“无妨,你既有要事,且去忙吧。”
保泰可不知道客气怎么写,得了八阿哥的准许,一把拉住风华的缰绳,喜冲冲地往一边的树林里去。
九阿哥十阿哥待两人的身影消失了,方清醒过来,十阿哥还有点不敢相信,清秀的脸上嘴巴张得大大的,带出满腔傻气。
“八哥,那小子是老四的人吧?老四手下怎么会有这等,这等……”
九阿哥虽然也震惊,可是被十阿哥抢先了,他便装出一副不出所料的表情,狠狠地鄙视十阿哥一番,“少见多怪,我就不信老四真像外表那么道貌岸然,哼,他才是一肚子的阴谋诡计,这小子比上次江南送来的那批上等货都美上好几分,老四要是和这小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以他冷酷严苛的性子,会这么纵容手下?八成两人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
其实,九阿哥,这次你真相了!
不过你话中要是没这么浓重的嫉妒,也许更有说服力!
八阿哥和十阿哥是知道自家兄弟的好色程度的,九阿哥的院子,那真正是天南海北美人云集,说什么太子好色,比起九阿哥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随着风华出落得越来越绝色,这两年连和风华对垒的机会他都放过了不少,只可惜一直想不到办法把对方弄上手,让九阿哥每次见到四阿哥和风华都牙痒痒!
于是两人只能对九阿哥话语里浓浓的羡慕嫉妒恨装作听不见,十阿哥满头黑线地想自个九哥仿佛越来越不着调了,就靠一个心思不纯的自己,和一个重色轻那啥的九哥,八哥你的伟大梦想真的能实现么?能么?
这边三人无限纠结,那边保泰喜滋滋地伴着风华找到一处僻静地点停了下来,这里离营地其实不远,甚至还能将营地里的喧哗听得一清二楚,只是角度很刁钻,有几个高大树木和石块正好形成了一个视觉死角。
回头看到风华笔直地坐在马上,却垂着眼睫,粉红的唇瓣勾着一丝微笑,那是一种从未在风华身上看到过的沉静安宁,宛若一朵青莲飘落水中,保泰忽然觉得心跳如擂鼓,顿时就口干舌燥起来。
“嗯,小华儿,跟着爷,爷会疼你的,爷可不是四阿哥那种冷冰冰的……”
风华眨了眨眼,这个保泰带给她的感觉和四阿哥完全不一样,这个一度让她有些心动的男人,此刻充满暧昧地站在她面前,居然掀不起她心中的半点涟漪,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她回有那种该死的‘chu女’情结?
不,不,不可能,她再试试,必须要完全破除昨晚带给她的影响,否则对她未来的修行绝对没有好处!
“过来。”风华抬起眼眸,眸底流过一缕潋滟光芒,她忽然朝保泰勾了勾手指头。
此时此刻,保泰完全没有感觉到风华的姿势是多么大不敬多么轻佻,他只觉得自己仿佛踩在棉花上,昏昏然,深一脚浅一脚,仿佛走了很长很长时间,才来到风华面前。
他虽然个头高大,无奈风华毕竟坐在马上,于是他仰着头,看向端坐的风华,眼神微微有些恍惚,闪过他自己都不明白的痴迷。
风华轻笑着俯□子,慢慢靠近保泰,保泰居然微微合上了眼,紧张地攥紧了拳头……
这情形,其实是很有喜感的。
“你们在干什么?”
一身充满愤怒的低喝打断了两人,两人同时抬头看过去。
四阿哥站在一块巨石旁,手里拿着一副弓箭,面色阴沉如墨,死死盯着两人,气得胸口不停起伏着。
第七十八章 福祸两依
华夏书库那极致的沉默中,却翻滚着惊涛骇浪般激烈的情绪,明明一句责问都没有,却让人一刹那产生了丝丝心虚……
——啊呸,心虚什么啊?他跟我有什么关系?
不过,冰山再怎么生气也变不成火山,尤其是在他身后还跟着一堆侍卫的情况下。华夏书库
侍卫首领不是傻子,看眼下情形诡异,怕是卷入了某些阴私事件中,只暗暗叫苦,恨不得指挥手下立刻调转马头消失。
风华慢慢直起身,伸手在保泰肩上掸了一下,这才翻身下马,若无其事地向胤禛行礼,“参加四爷,方才裕亲王找奴才说事儿,奴才见一个虫子掉到了裕亲王肩上,咳,是奴才逾矩了。”
所有人都知道她在说谎,可她的态度确实最最自然的,连一根眉毛都没动一下。
保泰一腔期待化作流水,很想咆哮,想发火,想抓住这些人狠狠扔出去——可他面前站着的不是可以任他处置的奴才,而是他的主子,纵是有再多不忿,也只得憋红了一张脸,冲四阿哥草草地一礼,论起来,虽是君臣有别,到底他是亲王爵,地位却比现在仅是贝勒的四阿哥高,自不需要行大礼。
“奴才约风大人说点事,只说寻了个安静的场所,谁想遇到了四阿哥,却是咱们搅了四阿哥狩猎的兴致!”
保泰故意重重地咬着“咱们”两个字,四阿哥面色依然不好,却也没有因此变得更差,转而冲风华低斥,“既说完了事,还不回去?此处乃皇上的狩猎场,贵人众多,围的都是猛兽,岂容你胡乱闲逛,冲撞了人怎么办?”
保泰抿了抿嘴,欲言又止——他听出来了,显然,四阿哥是不欲在这里把事情闹大了,虽然他可以借机做些什么,不过,到时候怕会连累到风华……算了,以后有的是机会对上,这次若四阿哥真追究起来,他也讨不到什么好。
风华满腹复杂情绪,稍稍抬眸,斜睨了四阿哥一眼,正撞上四阿哥紧紧盯住她的幽暗眼神,吸了一口气,忙低头,顺水推舟地告了退。
“如此,奴才不打搅四爷和王爷了,奴才告退。”
“奴才左右无事,不知是否有幸陪四阿哥狩猎?”保泰笑嘻嘻地上前道。
四阿哥直到看着风华的身影慢慢消失在眼前,方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惜字如金地道,“自然。”
……
保泰牙痒痒,他再次认为,他和这位四阿哥八字犯冲!!
风华一头扎进了四阿哥的营帐,苏培盛被她阴沉的脸色吓了一跳,却不敢上前询问,磨蹭了一会,还是无奈地出去了,把空间留给了风华。
风华仰头躺在榻上,一手枕着头,一手摸着腹部,心情用电闪雷鸣来形容也不为过,这个刚刚出现的小生命,实在是她人生中最意外的变数,她原先计划好的人生,将要因为他而彻底推翻!
那不要这个孩子?
不不不,这不行,这是她的骨血,既然来了,就是他们有缘,她不可能放弃。
如果要这个孩子,那么,就要重新谋划了……
这个孩子,是完完全全属于她的,她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去教养,给他最好的一切,让他成为世上最幸福最快乐最出色的孩子,但是——她必须要剥夺他体内另一半血脉的存在,她不能让那些她根本不屑一顾的东西影响她孩子的人生,绝不能!!
风华神情渐渐舒展,想通以后,原先觉得为难的问题便迎刃而解了,只要她和她的孩子不贪心不属于自己的,那么她们未来的生活是可以想象的美好!!
当务之急,是如何好好地照顾她肚子里还没有芝麻大的小东西,以及,想个能让他光明正大出生并长在她身旁的办法!
不到半个时辰,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喧哗,人仰马嘶的,很是透出股慌乱来,风华唇畔的轻松笑意微微一凝,放下手中正抄写的孕妇注意事项,顺手揣进空间里,起身就要往外走,门外已经有人一路跑了过来,气喘吁吁地,一把掀开门帘,露出苏培盛白胖的脸,原本永远淡定的表情已经被惊恐担忧焦虑取代,满脸也不知是汗还是眼泪——
“风少,主子受伤了,十三爷请你赶快过去。”
“什么?”
风华沉着脸大步往前,苏培盛一溜小跑地跟着,语速飞快地小声解释。
原来四阿哥和裕亲王两人一路较量狩猎本事,不知不觉中走偏了道,远离了划好的区域,却也因此遇到了被巨熊围困的康熙。
康熙手边已经死了六人,只剩下苦苦支撑的四人,如今加入了四阿哥几人,精神大振,众人配合,很快便放倒了巨熊,康熙自然是十分高兴,拍着四阿哥肩膀好一顿夸奖,谁想就在这时,一支强劲的冷箭夹着“嗖嗖”声破空而来,直指康熙背后,四阿哥根本来不及想什么,一把推倒了康熙。
那支箭来势太快太猛,根本没有给任何人反应的时间,除了面向康熙的四阿哥,所有人都眼睁睁地看着,那支箭瞬间钉上了四阿哥胸膛,正中心脏!
四阿哥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叫风华……”便晕了过去,却被康熙亲自抱了回来,康熙甚至来不及封锁消息,也因此惊动了所有人。
“那支箭?”风华侧头轻问。
苏培盛是人精,会意,低声道,“十三爷看了,极平常的箭,没有任何标示,只是那射手不普通,臂力极强,如今蒙古王公也在这里,短时间里不好查,皇上快气疯了,御案都砸了!!”
风华抿了抿嘴,尽力忽视那从心上掠过的一丝慌乱,胤禛是未来的皇帝,不可能这么轻易就挂了,就算她煽动了蝴蝶翅膀,也不会出现这么大的偏差……
顺着苏培盛的指点,风华看到了明黄的巨大营帐,只微微愣了一秒,便看到十三阿哥站在门口,焦急地来回踱步,不时地朝她的方向张望,一看到她,大步跨到她面前,目光炯炯地瞪着他,咬着牙,似乎在强撑着不露出那一丝脆弱。
“连谨,四哥昏倒前说要叫你,是不是你会医术?”十三的声音中透出虚弱的祈求。
风华点了点头,摸了摸袖中刚刚才拿出来的药丸,沉着地道,“放心,十三爷,四爷会没事的,奴才保证!”
“既然你敢保证四阿哥无事,你进来,朕把四阿哥交给你了!”
十三阿哥身后传来低沉却充满威势的疲倦声音,她知道,这是康熙的声音,这几年她也曾面见过康熙几次,虽不是什么名牌上的人,却也不至于一次圣面都没见过。
“奴才遵旨。”风华弯下了腰,低头进了营帐。
进了里间,风华才明白康熙“把四阿哥交给你了”是什么意思。
里面是三个愁眉苦脸的御医,围在面如金纸的四阿哥床边唉声叹气,显然是束手无策了,满脸满眼都是绝望,不用想也知道,一旦四阿哥治不好,他们也别想囫囵着出这皇帐了,说不定自家的九族都得交代在这里——不止他们,今天在帐内的所有奴才怕都不能活着出去了。
风华顾不得招呼,趋近前,只见一个时辰前还气势汹汹的人面色惨白地躺在那里,胸口插着一支箭,晕出一大片血渍,还好,看那血渍的颜色,这箭无毒,否则等到她来了,黄花菜都凉了!
为了方便,康熙命人折断了上半截,只是深深没入胸口的部分,却没有一个人敢动,那是心脏,不是其他什么非要害地方。
风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上前三指搭在胤禛脉上,咦,还有心跳,虽然虚弱了些,却不像是心脉受损的迹象!!!
风华微微睁大了猫瞳,又很快地收敛了,垂睫敛眸,屏息探查了半晌,其实是把自个的灵力在对方体内走了一周天,胤禛的脸色虽然还是那么白,却慢慢抹去了那种元气即将消散的灰败,这才吐了口气,头也不回,“十三爷,请让人送一盆滚水来,弄些干净布条,四爷有救,奴才马上就动手拔箭!”
一直僵着身子等待风华宣布结果的十三一跃而起,使劲抹了抹眼睛,沙哑着嗓子,粗声粗气地道,“我马上去!”
几名御医几乎是喜极而泣,那些伺候的宫女太监也大大松了口气,互相都能看到对方眼中劫后余生的庆幸。
外间一直默默地坐在龙椅中绷着脸的康熙,喉头动了动,双肩忽然塌下来,伸手遮住了眼睛,好半晌都一动不动,御案上慢慢多了一小滩水渍。
水和布很快就送来了,风华连连呼吸,攥了攥拳头,面色冷静至极,扯开了胤禛的上衣,□出整片胸膛,伸指在胸口周围点了一圈,这才一把攥住断箭!
众人只见眼前一花,寒光伴着血色一闪,断箭被“当啷”一声扔在地上,另一只手飞快地在血喷出的地方撒着药末,足足撒了厚厚一层,那血箭变成咕嘟咕嘟冒出,再然后慢慢减小,慢慢停止,这期间风华手中的药末便没有停止挥洒。
待血不再流出,风华又变戏法似的拿出一颗指甲盖大小的金色药丸,塞进了四阿哥嘴里,这一连串下来,几乎令人眼花缭乱,待众人回过神时,风华已经擦净了胤禛胸口的血,正一圈一圈地绑布条呢!
“这就可以了?”十三几乎不敢相信,让众御医束手无策的重伤,就这么轻而易举就治好了?
风华抿了抿嘴,方才她想都未想,就给四阿哥用了最顶级的灵药,不但能治好四阿哥,甚至会激发四阿哥本身修炼的内功,就是俗话说的那个能增进人内功的那类药,她只是在一闪念间觉得,若是四阿哥再强些,就能躲开那支箭了——只是,这般灵药,倘若康熙有心调查,很容易便会暴露她,她还是欠考虑了……
“今晚是危险期,四爷可能会发高烧,要是能扛过去,那就没事。”风华扯了扯嘴角,淡淡地道。
“四哥一向意志坚强,定能安然度过难关。”十三红着眼眶道。
风华低头望着胤禛慢慢恢复的脸色,手里捏着胤禛的手掌,云淡风轻地道,“嗯,会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四爷是慈悲之人,佛祖会保佑他的!”
这话,她却是说给外头的康熙听的。
也许四爷救人的时候根本没有多想,毕竟康熙是他老子,而四爷这次救驾之功也必然不会被康熙忘记,可是,她还是想帮着四爷,把这份功劳发挥更多作用,收获最大化的利益。
一个孝顺到不顾自身安危救驾的儿子,一个重伤垂危亦能得救的儿子,本身的能力不容小觑,谁不认为这样的儿子是最优秀最合意的继承人?
第七十九章 养伤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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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四爷就发起烧来,烧得满脸通红,浑身却冰冷,风华由着苏培盛打下手,一遍一遍地用烈酒给四爷擦拭,她虽然担心地守在床边,但却知道这是在正常现象,并不十分焦虑,可是康熙和十三不知道啊,慌得守了一夜都没合眼,几位御医和伺候的宫女太监被康熙吓住了,更是丝毫不敢怠慢,营地最中央的大帐,一夜灯火通明,落入众人眼中,这一夜,也不知多少人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华夏书库请使?a href="caottp://" target="_bnk">caottp://</a>访问本站。
好容易熬到天亮,除了风华,余人皆是憔悴异常,好在胤禛的烧退了,虽然没醒,但保住命是肯定的了!
“阿弥陀佛!”十三阿哥得知四阿哥度过了此次危机,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居然激动地宣了佛号。
这让风华想起了当初看的某部名著,脑中不由得闪过某个囧囧有神的念头——呃,其实四十三cp真的很冷门……
“这次朕记你一功!”
面对极力收敛自己感情、却还是掩饰不了话语中庆幸之意的康熙,风华恭恭敬敬地低下头,将一个忠心为主的形象演绎得活灵活现,“为皇上分忧,乃臣之本分。”
康熙看了她一眼,一个俊美得光芒四射的少年人,面对自己不急不躁,不卑不亢,处事沉稳,老四这个门人倒有几分出众之处。
康熙熬了两日,毕竟不年轻了,也有些心力不济,原想问一问那药物的出处,想了想还是罢了,当初老四受伤倒地时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此人,那说明老四心中对她的医术能耐也是有所了解的,待老四醒了问老四就是。
八阿哥的帐篷里,八阿哥,九阿哥,十阿哥坐在一起,八阿哥皱眉看着手中的纸张,看一张,往炭盆子里扔一张,九阿哥捧着杯茶慢慢品,脸上兀自气咻咻地,十阿哥往嘴里扔了块点心,鼓着腮帮子嚼啊嚼,凤眼溜来溜去,一会看看八阿哥,一会看看九阿哥,就是不开口。
“老四倒是好福气,都伤成那样了,还能活过来!!”九阿哥阴阳怪气地道。
“行了,老九,你就少说两句吧。”八阿哥略带些不耐烦地道,头也未抬,还在研究着纸张上透露的讯息。
九阿哥撇撇嘴,“我说什么了?我说的本来就是实话!”
“不错,你说的确实是实话,”八阿哥终于抬起头,温文尔雅的面庞上却带出一丝丝阴影,“老四的确有福气,虽然受了重伤,却能让皇阿玛重视如斯,难道还不有福?只怕比咱们太子二哥还有福气!”
“呃?”九阿哥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
十阿哥瞟瞟两人,偷偷又塞了块点心,抹抹嘴巴——嗝,好饱啊。
不过除了吃,他还能干吗?
如八阿哥这个小角落发生的事情正在这个营地里进行着,无论是王孙贵胄还是朝臣百官,都在为此事反复琢磨。
但不管怎么说,四阿哥毕竟脱离危险了,康熙那张处于严寒酷冬的脸也终于有回春的迹象,整个营地紧绷的气氛终于松懈下来,也不是没有浑水摸鱼的人,只可惜这次事涉康熙,四阿哥是为救康熙而伤重,虽然康熙没有制止此次事件结果的流传,但是起因还是封锁了,若康熙真心想杜绝某些事,又有谁能反抗?
等四爷伤情稳定后,自然不好再留在康熙的帐内,于是移回了自己的营帐。
四阿哥清醒后,睁眼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笑意吟吟的风华,端着一碗清甜无比的温水,哄孩子似的哄着他,一勺一勺地喝了,喝完他才反应过来——呃,这水很好喝,可是连谨这态度也太渗人了!
四阿哥身子不能动,但是脑子在清醒的刹那就彻底恢复了,疑惑地盯着风华,张了张嘴,欲待询问,风华转身便离开了床边,不一会儿,端着一碗香气扑鼻的粥走了回来。
“四爷吃点粥吧,刚醒来,只能吃些清淡的,这份我熬了半天,保准对您胃口,”风华垂着眼眸,乌浓的眼睫长长翘翘的,依然看到笑眼弯弯的优美弧度,纤长如玉的手捏着勺子搅了搅手中热腾腾的鸡汁粥,“知道四爷有一肚子话要问,先吃点垫垫罢,躺了两天了,肚子早该饿了。”
四爷暂且按下了疑惑,毫不犹豫地张口,并用眼神催促风华动作快点。
——虽说他曾经玩笑似的逼着风华伺候过他一段时间,只是也只是白担个伺候的名儿,还真没让风华这么手把手贴身服侍过。
风华忍不住笑了,塞了一勺粥后方道,“四爷可真是……这多年前的愿望,今儿终于实现了!”
四阿哥吞了口中的粥,正眯眼回味着味蕾上的美妙滋味——虽然知道连谨本事大,只是连厨艺都好,这做人未免太完美了点。
听了风华的话,四阿哥难得自嘲道,“这天下想伺候爷的多了去了,偏你推三阻四,如今看你这架势,还不如苏培盛老练,爷倒是得庆幸庆幸!”
风华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手中的动作倒还保持着同一频率,不快不慢,恰好等四阿哥一口咽了,又送上一口,就这贴心程度,四阿哥说什么不如苏培盛,纯属胡扯了。
风华在营帐的一角开辟了一个简易灶台,几块石头一搭,小炉子一烧,为防止帐内的温度上升,又埋了一小块千年玄冰,把个帐篷收拾得舒舒服服的。
自此,四阿哥的帐篷日日萦绕着勾人食欲的香味,勾得不少人心中蠢动,其中就包括整日盯着四阿哥帐篷流口水的十阿哥,至于十三阿哥,那是日日不请自到,嫌小碗不过瘾,直接拿一青花大瓷碗,一个人就干掉四阿哥加风华再加苏培盛三个人的量,短短半个月脸就圆了一圈。
风华变着法子弄好吃的,一方面是风华为了在康熙眼中塑造胤禛的确重伤需要大补的印象,以掩盖其早已伤愈的事实,另一方面,却是胤禛自个尝到了甜头,干脆命令风华做每日三餐,也不问她哪来的那些稀奇珍贵的食材,装聋作哑地好好享受了一把。
一直以勤俭节约著称的四阿哥这回真真是见识了,曾经在夏天吃碗凉面都觉得享受的四阿哥开眼界了。
四阿哥还记得当年十三阿哥带到山上的那一小份点心,美味无比,后来偶尔也能在风华那里尝到她的侍女碧檀的手艺,也是堪比御厨级别的,只是到底没见过风华自己动手,如今才知道碧檀那一手厨艺居然是风华调/教的,这位才是大师哪!
于是在这养伤期间,直到整支队伍回京前,四阿哥是把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本地的,外国的,只有他想不到的,没有弄不来的,统统品尝了一遍。
除此之外,风华贴心周到的服务也让四爷冷峻面容慢慢春暖花开,思及他受伤前的种种,四阿哥拳头抵着嘴角咳了咳,瞟了一眼正埋头做饭的风华,嘴角勾出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温柔笑意。
苏培盛缩着脑袋放下帐帘,活像一个白软白软的球,很没有大太监形象地蹲在了门旁,使劲地摇头,对,一定看眼花了,怎么会看到那么惊悚的一幕呢,他主子可是以冰冷著称的四阿哥,可不是那个整天笑咪咪的八阿哥,呃,反正主子的事他也管不着,托主子的福,这些天他跟着主子可迟到了不少一辈子都没吃到的美味,也不知道下次品尝到风少的手艺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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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惊天秘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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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四阿哥的伤势稳定下来,便奉命去了附近的园子里养伤,说养伤,康熙也不过给了他一个月时间,好个七七八八的,就得启程回京。华夏书库:。
四阿哥这日子可过得跟上天堂差不多,估计这辈子就没这么松快过,养好伤回京时,居然白了,胖了!
一行到京郊数十里时,迎头遇到了一道尘土滚滚的马队,风华如今也不敢拿大,马是不骑了,索性缩在四阿哥的车上,和苏培盛抢活干,留墨檀在外率领队伍,四阿哥对此不置可否,反正受益的是他,傻子才出声呢。
风华是最先听到马蹄声,不过她是恍若未闻,直到墨檀在车外高兴地禀报,“四爷,是大阿哥带人迎接来了!”
风华正低着头捣鼓着手里的果盘,四阿哥看不过她那副悠闲样子,凤眸危险地眯了眯,伸脚拿靴尖踢了踢风华的小腿,“你弟子,你去。”
风华很郁闷,“大阿哥是来见爹,不是见先生,四爷……”
“啰嗦——”
这什么人啊,风华在心里嘀咕,总觉得四阿哥变了,到底哪里变了她也说不准,难道她要用精神力去探究人家的脑海?如果对方是个一般皇子也就罢了,可人家是天道选中的下一任帝王,她脑子坏了才去做这种不要命的事!!
不过,四阿哥原先对她是那种疏离中又透出亲近的态度,仿佛把自己局限在上位者的框子里,也把风华限定在某个框子里,可自从这次事件后,居然让风华产生“冰山从框里走出来了”的错觉,甚至试图走进他给她限定的框子里,真是让她各种别扭……
弘晖如今已是一副翩翩少年公子的架势,骑术在皇孙中也是佼佼者,马蹄飞扬中,抛下了身后众人,转眼就来到了队伍前,朗声道,“儿子弘晖,见过阿玛!”
弘晖不是鲁莽的人,虽然担心父亲的身体,但也不会急吼吼地见面就问,只是扫了一眼,见队伍中包括墨檀在内都是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心中便有了底,悬了多日的心总算放了下来,松了口气。
却见车帘一掀,露出一张华美耀眼又难掩贵气的熟悉面庞,猫瞳弯弯,粉唇含笑,“大阿哥,四爷说不用多礼,一切事回府里再说。”
弘晖一看到风华,淡然从容的神态中也添了三分喜气,大声应道,“是,先生。”
先生真是越长越好看了,而且本事也越来越大,在皇玛法那里留了名,又救了阿玛的命,且身负功名,还怕没有锦绣前程?这次回京,怕是媒人会把门槛给踏破了,只是他才不信先生只是一个孤儿出身的汉人,那样的一身本事,一般隐世大家都未必培养得出来,也不知阿玛从何处请到的。
他在京里就听说阿玛这次受伤颇重,御医都束手无策,幸得同去的先生出手相救,额娘得知后直念“阿弥陀佛”,说等先生回京后要好好谢谢先生,并且要给先生说一门贵亲,汗,他是阻止不了兴冲冲的额娘了,只是这种事情,他是不愿插手的,他私心里总认为,没有女子配得上他那似乎无所不能又仪表超脱凡人的先生,况且还有阿玛,也不知道阿玛是什么心思,额娘的心思怕是要白费了……
四阿哥回到府里,无外乎经历了一番女人眼泪的洗礼,于情于理都得先到嫡福晋的房中歇息歇息。
风华直接去了邬思道的小院,那支箭到底是谁射出的,康熙没有告诉任何人,风华不相信他没查过,以康熙的能耐,也不可能这么长时间了还查不出来,那么就是查了,却不愿公布凶手的名字。
能让康熙如此顾忌的还能有谁?
风华并不打算介入,毕竟那欲隐瞒的人是康熙,在目前还是不要正面对上强,万一露了马脚,多年的辛苦可就付诸于东流了。
邬思道对风华的到来表示了极大的欢迎,?br /好看的txt电子书
清穿之惟有清风第19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不过对于风华带来的消息,以及风华的分析,笃定地摇头,“自你传回消息,我在京中也着人查了,这千丝万缕看似都指向东边那位,这反倒让邬某坚信非他所为。”
风华一愣,手中的茶杯也不由得放下,“为何?”
邬思道叹了口气,似乎想到了什么事,略有些失神,半晌方道,“我们都小看了东边那位,不愧是两岁就被看上……,若一点儿聪明劲儿都没有,当年好事也落不到他头上。虽说皇上当年亦有制衡朝政之意,但想来其人本身的资质更得皇上看中,这段日子我查了查,看似风起云涌,事事不离他,可动真格儿的,这位,竟是少有的干净人呢!”
风华皱眉不语,她心中对那几乎一见动心的高华男子还有极深的印象,不用精神力也能看出这位绝不是传闻中暴躁冲动、心胸狭窄之人,若真的接替了康熙,就算做不到开疆拓土,然而守护江山基业的本事还是有的,这样的人,起码是个守成之君,说是私德有亏,宗室中亦有好男色的,历代帝王中也不乏逸闻,于他的名声不过无伤大雅的瑕疵罢了,绝不是致命伤,只是为何在民间名声如此之差,她怎么也想不明白,想来想去,只能归咎于天道不曾选他,因而运气总不站在他那一边。
如今听邬思道一说,她也叹了口气,“时也,命也,老天注定好了的,我们也只能顺应而为。”
邬思道沉吟半晌,忽然放下茶杯,左右看了看后,脸色极其凝重,盯着风华的眼睛,轻声道,“我倒是察觉到一点端倪,不知你可愿一听?”
风华挑了挑眉,邬思道这意思,好像是不欲四爷知道,要说与四爷的亲近,邬思道是不及她,可若冲着在四爷幕僚中的地位,她是远远不及邬思道的,到底是什么,能让这位首席心腹谋士不愿告诉主子却要与她商量?
有些事是不易明了,但有些事,还是很容易看穿的,风华半眯猫瞳,心跳略有些加快,却是毫不犹豫地点头,她可没什么好怕的,况且邬思道也不会无缘无故拖她下水,想必也是拿不准这事到底该不该利用。
“……那守门的侍卫地位不高,并不算是我们的人,只不过有投诚之意罢了,听他说见那位心情烦躁,赶走了所有人,在一张纸上涂涂画画了半个下午,后来团了纸扔到炭盆子里,顺嘴让侍卫去倒灰,这侍卫是个机灵人,倒之前扒了扒那灰烬,果然让他发现一块未燃尽的纸片,想是那位当时心浮气躁,没有检查……”
邬思道手里捏着一片四面焦黄的铜钱大纸片,神色挣扎不安,最终还是递给了风华,低下头啜着茶,不再说话。
风华满心疑窦,接过纸张看去,登时如被连环惊雷劈中——
那纸片上,挨挨挤挤着三四处零乱的字迹,显得书写人心中的烦躁不安,却都是同一人名!
——玄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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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再次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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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难怪邬思道怕成这样,难怪天道不选他当下一任,这,这……
风华的手抖得捉不住纸,纸落在机上,吓得邬思道一把抢了过来,扔到他旁边的火盆里,紧紧盯着,直到彻底成为灰烬,才松了口气。华夏书库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不对,”风华突然拧起眉头,“我见过太子看他表弟的眼神,不对……”
邬思道吃了一惊,“你是说那位是对他表弟有意?那这张纸……”
邬思道不敢说下去,风华也不敢想下去,两人都睁大了眼睛。
不是他俩想的那样?不是太子违德惦记上了人家,而是人家不顾纲常惦记上了太子……
所以太子才行止失衡,所以那人才百般纵容,更对太子好男色一事深恶痛绝,一切都说得通了,可是,太令人难以置信了……
好半晌,邬思道才吁了口气,“这事儿不能和四爷说,说了,咱们就没命了,但是,若能利用……”
风华也在脑中飞速转念,如何在不暴露此等惊天秘闻的情况下,从中获取最大的好处?
如今看来,无论是从亲情还是爱情出发,康熙最看重太子是必然的,其他儿子哪怕对太子表现出一点儿不妥,恐怕落在康熙眼里都是大罪,而和太子处好关系的话,不说得到康熙的看重,就是太子那里,也是很有话语权的……
风华舔了舔唇,勾唇一笑,“今儿我们讨论过了,这事不是太子弄出来的,是有人嫁祸。不过,既然皇上不予追究,那说明背后之人简在帝心,我们与其与之为敌,不若放开胸怀,也让皇上看到我们的立场。”
邬思道和她相视一笑,“那是自然。”
这件事,就此埋在了他们两人的心中,一个字都没有暴露出去。
四阿哥对他们制定的行动纲领表示了赞同,何况他心里也察觉到太子在康熙的心中地位非同一般,如果能跟着太子好好办事,他所有的一切也必然能落入康熙的眼中。
说行动就行动,不要以为四阿哥是个刻板到不知变通不知暂时弯腰的人,否则他也不可能笑到最后——等到太子生辰,四阿哥不但准备了一份贵重的礼物,还带着弘晖亲自上门,示好之意十足,太子也是聪明人,如今被大阿哥八阿哥联手逼得落在下风,正需要帮手的时候,自然是谈笑间默契地纳了这份好意。
过了半月,康熙果然大肆封赏,四、五、七三位阿哥都从贝勒升为郡王,四贝勒府变成了雍郡王府,道贺的人络绎不绝,德妃更是把身边美貌能干的贴身大宫女郑氏赐给四阿哥做侍妾,以安慰他。
郑氏容貌甚美,秀美清雅,气质柔和,在宫里一众长相大气有余精致不足的满洲姑奶奶中,就显得格外出众,因而虽是德妃的心腹,德妃心中也防着她向康熙邀宠,走自己的老路,正好将其打发给自己不喜欢的儿子,就当按一个钉子。
郑氏并不是没有成算,进门后,本想着即使不得盛宠,也要在四阿哥心中留下印象,谁料到四阿哥院里因为他额娘的功劳,汉军旗女子充盈,反而满洲姑奶奶少,她这一款并不稀奇,比她娇媚的有李氏,比她柔美的有武氏,比她性感的有宋氏,还有比她娇弱的,比她斯文的……完全显不出她的好来。
四阿哥也是个妙人,诚诚恳恳地板着面瘫脸向德妃道了谢,随即以身体未痊愈,不敢贪欢为由,生生把郑氏晾在了后院,一晚也未去过。
虽为了不拂德妃的面子,郑氏以区区侍妾之名享格格的位分,却是半分宠也无,反倒处在风口浪尖,更让院中一干格格侍妾们嫉恨交加。
后院的女人个个都是人精,哪还不明白四阿哥的意思?碍于德妃亲赐的名头,不敢明目张胆地打压郑氏,却也让她的日子极不好过。
郑氏在德妃身边也伺候了数年,宫里阴暗见得多了,养出了与德妃如出一辙的忍性,整日除了向嫡福晋请安,便缩在屋里,众后院女人虽有百般本事,无奈面对的是下不了嘴的刺猬,也只得撇撇嘴,暂时咽下了这口气。
新出炉的郡王府因为这个郑氏掀了好一阵小风浪,乌拉那拉氏是隔岸观火,四阿哥冷眼旁观,李氏作为后院第二人很是给了郑氏一番排头吃,好在流言都控制好了没流传到外头去,待四阿哥伤好正式上朝时才差不多平息下来。
出手救了四阿哥的风华自然也没有落下赏赐,康熙回京后一查,喝,这位还是进士出身,文采风流华美,在地方上做了不少政绩,吏部年年优评,称得上一声青年才俊,康熙一高兴,一口气将他直升从四品,派往江南负责盐运司事宜。
在别人眼里,这升迁速度简直跟踩高跷似的,这才多大啊,不到二十,就四品了,要知道,五品和四品之间的鸿沟是最难跨越的,一旦跨越了,那就意味着一品二品的权臣之位离你不远了,只是大多数人混一辈子也只能在五品上飘摇,这人祖上是烧了什么高香啊,各种羡慕嫉妒恨啊……
风华真想仰天长叹,这真是瞌睡送来了枕头,为了她肚里那块意外产生的肉,她还在绞尽脑汁想着怎样才能在理由充足的情况下离开京城一年,如今这一去就是三年,皇上你可真是好人啊,咱就把你的秘密埋心里一辈子当做报答你了!
到了四阿哥这里,却是脸色青得可以!
“你真打算离开京城?”
风华的小院里,四阿哥裹着一身冷飕飕的寒气跨了进来,风华顿住收拾行李的动作,正欲行礼,四阿哥不耐烦地挥挥手,自个找了位子做好,沉默地盯着风华,被那气势所迫,风华顿感压力倍生。
“皇上的任命,我怎么敢违背?”风华避重就轻,笑眯眯地道。
四阿哥沉下了脸,越发显得严峻威严,“你心中明白,盐运使可不是个好差事,都知道油水足,那也得有命捞,何况还是江南官场,葛礼一手把持风向,不服他的都被弄得身败名裂,能保住一家老小的命都算捡来的,你此去,直入羊入虎口,不行,我去找皇阿玛……”
四阿哥说着说着就变了脸色,站起来就要出门,风华忙赶上前一步,将他拦住。
“四爷,我知道你是担心我,”风华笑了笑,也不再嬉皮笑脸,正正经经地道,“江南官场的复杂诡谲,我几年前就知道了,您忘了,连生大哥如今也入了仕,就是在江南起步的。这几年我之所以选择去南洋而不是江南,也是知道自己能力有限,无法胜任,别没吃到羊肉却惹回一身马蚤,可现在不同了,我是皇上恩赏去江南的,葛礼敢在第一时间灭了我?况且,在江南官场,四爷你,也必须要有人才是,切不可辜负了皇上对您的厚意!”
最后一句话,风华是压低了声音,四阿哥却是听得真真的,凤眸中光芒一闪,有些不可置信地看向风华,看到风华肯定地点头,四阿哥压下了心头骤然升起的喜悦,随即又想到风华的处境,不行,去了,那是九死一生……
风华如何看不出四阿哥心头的挣扎,如果四阿哥为了她的安危而愿意放弃江南这一块,那她才要怀疑眼前的人是不是那个历史上闻名的雍正了,但他愿意为了她挣扎这么片刻,她已经承他的情了。
“放心,四爷,此次去江南,我不敢说能为四爷起到多大的作用,只是自保还是没问题的。”
四阿哥紧抿薄唇,看着风华诚挚坚定的眸子,一向冰冷的内心,只觉辣的,有一股抑制不住的情绪喷薄而出,一时间无法自控,伸手将风华抱紧!
风华被四阿哥拉得一个踉跄,旋即就落入一个火热的怀抱,她一愣,下意识就想挣脱,四阿哥却抱得极紧,不容她有丝毫动作,而那股成年男子的温热气息一刻不停地钻入她的鼻尖,撩起一股说不出的感觉,在风华心头漫过。
她慢慢停止挣扎,犹豫了片刻,伸出手臂,缓缓地,缓缓地抱住四阿哥精瘦的腰,只感觉对方微微一颤,似乎是受到惊吓,却并没有如风华意料地放手,反而更紧了紧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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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安顿江南
华夏书库在一个静悄悄的清晨,风华没有向郡王府里的任何人告辞,径自带着一干人离开了京城,而郡王府的东书房里,灯火亮了一夜未灭。华夏书库
怀孕远比风华想象中要痛苦得多,即使她现在的身体已经非同凡响,但除非她不是女人,否则就不可能避开母亲诞育孩子那痛苦的过程。
虽然月份很浅,她的身体也受不了一路的颠簸之苦,无可奈何,只得每日里缩在洞府里,做出人在马车上的假象,这样一来,对胎儿反倒有不少好处。
跟着她的都是她自己的心腹,但心腹也是有区别的。所有人中,唯有碧檀知道风华的女子身份,也对风华的身体状况清清楚楚,她是妖族出身,对人类怀胎十分好奇,一反平时的谨慎沉默,很是殷勤,弄得风华哭笑不得,不怀好意地挑唆她,实在很奇怪,不如自己去生一个!
马车停停走走了一个月后,终于在规定时间内到了江南,自然是有当地官员前来迎接风华,江南一向好奢华浮靡之风,说不得多数官员们都长了一双富贵眼,若风华表现得稍微寒酸些,落人眼中,不免会受到轻视。
风华不打算在第一照面的时候就给自己留下不利的隐患,况且她天生也是好享受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大心力弄出个偌大的蓬莱山庄了,虽说蓬莱山庄交给了胤禛,可俗语说狡兔三窟,真正出彩的产业她却早就另辟了途径,有墨檀碧檀外的八檀分布在五湖四海为她打理,手头不知道有多宽裕,才不会在这个上面委屈自己,因此早已落定主意,见到江南众官员时,便从容地摆出仪仗,倒也煊煊赫赫,甚是热闹。
她矜持而不失亲近地接待了迎接她的官员,待双方对初次试探均感到满意后,又适时露出长途赶路后的疲惫,官场上混的,尤其是江南官场上混的,哪个不是人精,既已探出这位新盐运上司的态度立场,自然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呼,累死了……”此时此刻的风华,只想好好地大睡一场,那冥想之类的已经完全无法缓解她的疲惫。
饱饱地睡了一觉醒来,天色已黄昏,衙门的房舍谈不上简陋,但也奢华不到哪里去,不过在碧檀的巧手收拾下,至少寝房内还是相当舒适的。
“碧檀——”风华扬声唤道。
门外立刻响起一声轻喏,房门打开,碧檀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两个眉清目秀的小丫头,十二三岁的模样,却不是她随身带过来的。
碧檀见风华目光落在那两人身上,她立刻细声细气地解释,“奴婢想着,咱们带过来的姐妹这一路也不免劳顿,好容易到了地儿,便做主让她们去歇息去了,这是衙门里原预备的,手脚也还伶俐,主子先用着看,不顺手再换。”
那两个小丫头原是恭恭敬敬地垂着头,听到碧檀的最后一句话,浑身抖了抖,透出一股子惊惶,好在没有当场失态,风华点了点头,心中暗赞碧檀精细——这一箭双雕碧檀也玩得得心应手了,既警告了这些新仆役,生死都掌握在新主子手里,又不着痕迹地隔开了王府里跟出来的,肃清她身边的势力。
说起来,风华也不过和碧檀提了一句,风华不至于不相信四爷派给她的人,但是跟她下江南的却不止四爷的人,还有四福晋洗白了几轮后塞进来的,以及其他各路探子,也不知都身负了什么重任,风华很不希望自己的种种言行都暴露在他人眼中,若是以前倒也无妨,艺高人胆大,她还不至于惧了谁,如今却不同,她得为她肚子里的小苹果多考虑考虑。
“主子,曹爷一刻前来了,听闻主子在休息,便没让打扰,奴婢做主把曹爷让到书房等主子了。”碧檀一边为风华束发,一边轻声道。
那两个小丫头,一个递上热腾腾的毛巾,一个递上一碗清茶,风华俱接过,简单洗漱了一番,再整了整湖缎衣帽,方站了起来。
“走,随我去见大哥。”
书房里,白皙俊美的颀长青年负手立在窗边,曾经的尖锐激越已被官场打磨得圆滑,少年时的轻灵隽秀慢慢变得稳重成熟,然而看到远远悠然而来的身影时,还是忍不住露出了久违的真心笑容,时光虽流逝,一如初见。
“多日不见,连谨越发美貌啦!”明知风华最不喜人说她美貌,曹颙故意说得响亮。
风华挑了挑眉,对曹颙的调侃置之不理,迈着悠悠的步子,不紧不慢地道,“听说你新得的儿子精灵秀美尤胜其父,想当年我就比不过你,如今嘛,长江后浪推前浪,我更是甘拜下风了!”
曹颙听了这话却没有生气,反而眉梢眼角都飞起了喜色,风华一看便心中了然,看来这位嫡次子很得他的欢心,只是太过得宠了,怕也不是好事,想了想,风华还是含蓄地道,“不知耀儿如今可好?听闻他上学了?”
曹颙一向都是玲珑剔透的人,一听风华无缘无故问起自己长子,哪里还不明白风华的意思,好气又好笑,“得了,在你心中,我是那样的人嘛?正因为耀儿肩负家族重任,我才更不能放任他,虽对他严格些,却也是为他好,小二既无继承权,多宠些也无妨,将来我那些生意,给他正好。”
他何曾是糊涂人,自己幼时就差点因为嫡庶之争被害了,自己的两个儿子虽是一母所出,到底曹家煊赫,家大业大,难保将来兄弟俩没有纷争,他自然会防患于未然,一方面好好培养他们兄弟的感情,另一方面,却是从小就将两人按照各自的将来分开培养。
“不过,我原以为你不会下江南,现在京城局势不错,正是你大展拳脚的机会,若留在京中,更能帮衬那位。”
两人坐定后,又寒暄了几句,曹颙才慢慢进入主题,带着丝丝疑惑问道。
风华一哂,“什么大展拳脚?我才不在乎这些虚名,要帮爷,在哪里不是帮?我倒是觉得,在江南这块儿打拼,得身无后台的孤臣,而要在京城帮衬爷,却需要背景雄厚的世族,所以,如今该你上京了!”
曹颙皱了皱眉,风华说的话他不是不明白,只是风华刚刚南下,还未站稳脚跟,他毕竟是地头蛇,还能提供些便利,若是在此时离开,难保风华没有差池。
风华知道他的顾忌,狡猾地一笑,“大哥,你不会以为就我一个人在江南行动吧?”
“哦?”
“你忘了连举二哥?大哥别怪我说实话,若论起在江南帮我,大哥还是稍嫌锋芒毕露了些,你毕竟世家出身,总有不可逾越的底线,有些地方你却是怎么都没有办法妥协的,倒是二哥八面玲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那才是我在江南的最佳帮手!”
作者有话要说:雨下了多久,紫就咳嗽了多久,这一个多月十分痛苦,紫十分怀疑末世流言是预言,话说周围感冒咳嗽并且长期不好的人好多……
第八十三章 坐卧不宁
华夏书库李卫是个妙人,这是连四阿哥都不能否认的。华夏书库
他把一手装疯卖傻借力打力玩得炉火纯青,真正是滑不留手,令江南官场上的无不又爱又恨,他嬉笑怒骂长袖善舞,完全没有读书人的清高,与人交好从不阻人财路,可也绝不涉入其中,多少人明里暗里想将他拉下岸,至今都没有人成功。
人人都知道他是四阿哥的门人,却与他主子的性情迥然相反,真不知道四阿哥到底看重他哪里了,不过只要他不阻他们的路子,他们自然也懒得管他是什么样的人。
事实上,李卫也不是傻瓜,他唯一的后台就是目前实权一般的四阿哥,在如今皇太子一手遮天的江南,想做出一番成就,简直是痴人说梦,他可不想成为众矢之的,但一点不做,又难免给四阿哥留下“无能”的印象,因此,他表面上全无动静,实际上,却是利用以前经商积累的渠道暗暗搜集着各个官员的情报,每隔三个月往四阿哥手中送一份。
这玩意儿现在是用不上,可谁知道将来呢?
自从风华下了江南,相聚不到一月,曹颙果然离开了江陵,在吏部述职时遇见了胤禛,因曹颙身份不同一般,两人在人前并未说什么,只作初识的模样,实际上,他们二人也确实是第一次见面,胤禛本也是严谨之人,见曹颙沉稳雅秀,不似风华张扬,亦无李卫的圆滑,印象自是极好,曹颙对这位风华暗中选定效力的主子,也不着痕迹地观察了一番,见他冷峻严谨却并非不知变通,自有清贵傲岸的气度,心中也十分满意。
曹颙进京,走得是正常程序,康熙在他述职的第二天就召见了他,十分高兴,只说颇有其父年轻时风范,见曹颙人物俊雅,态度谦逊,内蕴锦绣,特特考校了他的骑射,欣悦之余,当即便提拔他在自己身边做了御前侍卫,虽不及曹颙原先的职位,但毕竟是天子跟前的人,于他如今的打算却正好是不谋而合。
自曹颙来后,胤禛有心私下见他一面,一时也找不着好时机,亏得他耐心好,表面上半点看不出来,依旧按部就班,差事和日常的生活都安排得井井有条,令旁人完全看不出半点端倪。
只偶尔忙得累极,半夜独居书房时,心头便冒出些怪异感觉,像初出生的小猫拿那小嫩粉爪在他心头乱挠。痛也算不上,可总是勾得他半夜失眠,怅然若失。
苏培盛作为四爷的贴身奴才,对主子的心事慢慢也有了一些了然,自从风少离开后主子独处时偶尔会走神……哎哟哟,他不知道,啥都不知道!!
“公公,不知四爷可还在忙?我家格格担心四爷身体,特意给四爷做了份宵夜,还请公公代为送上。”
娇滴滴的声音响起,月色下,苏培盛眼尖地看到门口款款走进两道窈窕身影,前面的丽人拢着一袭披风,身姿淡雅,身后跟着一名俏婢,面上甜甜的,捧着一盅汤,方才开口的就是她。
哎哟,哪个小兔崽子没守好门,放了她们进来?前面两拨都被四爷暗暗处置了,居然还有人敢犯?那点子搏命的好处也敢拿?真真是嫌命长了!
苏培盛心中暗暗叫苦,面上却带着笑容,上前几步,有意无意地拦住,“郑格格,主子正忙着,最不耐人在此刻打扰,您看这汤不妨让老奴给您送进去?”
事实上,苏培盛真没见过后院里谁大胆到这个程度,居然敢大刺刺地往书房闯,这郑格格看着也是一副聪明相,怎么尽干不着调的事情呢?哪怕是先前受宠的李侧福晋,也从不敢争宠争到书房这块禁地儿!!
郑氏依旧一副风淡云轻的模样,隐在袖中的手却已经攥皱了绢帕,忙,忙,忙,永远都是这个借口,可怜她至今连个洞房花烛夜都没有,却白白担了宠姬的名声,惹得后院里掀翻了醋缸,一波一波明枪暗箭专冲她而来,防不胜防。
她也不是蠢材,琢磨了很久,终于悟了,四爷不喜她,因为她是德妃身边出来的,私下里,没有谁比她更清楚德妃和四爷母子关系的恶劣程度了,所以,如果想博得四爷的欢心,真正在府里立足,就必须要和德妃撇清关系,让四爷明白她不是德妃的棋子,可是——可是自从那夜之后,她就只有在向福晋请安的时候看见过几次四爷,和四爷说了几句话,总不能让她当着福晋的面勾引四爷吧?那样的话,她要面对的可就不是台面下的手段了,毕竟,如今随着大阿哥表现越来越出彩,福晋在府中的地位更是稳若磐石,伤了福晋的脸面,她还没那么大胆子。
因此,除了四爷独自在书房忙碌的时候,她哪还有机会向四爷证明自己的心迹?
再一次失望,她也并不气馁,幽怨地看了一眼灯光摇曳的窗户,那脉脉的情意看得苏培盛直牙酸,她浅浅地笑道,“多谢苏公公,奴婢也是担心爷,想着为爷尽一份力,却不敢打扰爷办正事,这汤就劳烦公公了。”
她身边的俏婢很伶俐地送上汤盅,顺手塞给苏培盛一个荷包。
苏培盛捻了捻荷包,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多谢格格,奴才定然将格格的心意传到!”
郑氏满意地点点头,恋恋不舍地又看了看窗户,可惜,他们这番音量不算小的谈话便如石沉大海,依然没有引起四爷半分注意,咬了咬唇,她转头暗自想,得换个办法了。
苏培盛看两人走远,咧开的嘴角耷拉了下来,谄媚的表情倏地消失了,闻了闻溢出的香味,想到记忆中让自己流口水的美味,撇撇嘴,“比风少的手艺可差远了,还敢拿出来献丑?”
回头朝阴影处叫了一声,“墨檀,按主子说的,这回汤归你了!”
阴影处传来一道死气沉沉的回话,“我又不是泔水桶,别什么垃圾都往我这倒!回头我告诉主子去!!”
他口中的主子,自然不是四爷,可怜四爷是对墨檀推心置腹,使尽了笼络的手段,搁一般人早感激涕零叛变了,可人家墨檀不是人啊,就好比刚出生的小动物睁眼一刹那,看见什么都当妈了,墨檀是没把风华当妈那么夸张,可人家基本就是风华一手浇灌成才的,比妈地位还高,能让他背叛风华的,估计这世上是没有了!
把他调给四爷,他比谁都委屈,这次主子离开江南,又不带他,整天不是困在这个院子里就是困在那个院子里,总之脱不了朱红的墙青碧的瓦,单调单调无比单调,令他从一棵活泼茁壮的檀树迅速萎靡成营养不良状。
怨念交加,他很想现在就冲去江南向主子告状……
书房忽然传来四爷低沉的声音,“墨檀,你去看看你家大爷,问问,他何时有空。”
第八十四章 道听途说
华夏书库{shukeju }看小说就去……书客~居≈曹颙的回答很肯定,也是,这本就是他上京来的目的之一,如今人家找上门来了,他又何必矫情?
也许在江南那一块曹家是手握一方权柄的豪吏,然而在京城这个一块砖掉下来能砸死三个宗室的地界,曹家不过是中等而已,虽有康熙召见的青眼,但一来康熙并没有因为曹寅而着意捧着曹颙,不至于被冷落,却也谈不上盛宠;二来曹颙本身为人谦和,气度雅致,行事更是低调全面,兼之来京时短,半点把柄也无,故而比在江陵时,还少了许多关注。华夏书库{shukeju }看小说就去……书_客居!
城西蓬莱居,曹颙独身于二楼雅间悠然品茶,时而侧耳细听,都是些东家长子娶了西家闺女,南家儿子钻门路弄了个肥缺等等。
曹颙自不会以为从这茶楼中听到什么骇人听闻的消息,当时对民间言论禁管之严,只从三代清帝洗不脱“文字狱”罪名就可见一斑,文人脊骨愈发弯曲,清高放达早被磨得点滴不剩,因此市井流行的八卦也无甚出格之事,无非是一些达官贵人家传出来的异事,或一些文人的风流逸闻之类,这蓬莱居并非专供文人来往的雅楼,只环境好些,却不禁止寻常人来去,因此聊得范围就更加广些。
到曹颙品了两小杯茶后,四爷方姗姗来迟,一身湖蓝的便服长褂,带着顶深蓝便帽,腰间缀着个半新不旧的荷包,一手背负,一手摩挲着拇指上的玉扳指,俊容平静深默,薄唇微抿,看上去仿佛与那身蓝色融为一体般,静谧而极具压迫感。
曹颙察言观色虽不如李卫,却也是通透的主,一眼便知这位爷此刻心里头不愉,也不敢托大,立时起身,态度恭敬而又熟稔,这番自然而然的态度,可比不情不愿的风华做出来好看多了,四爷下意识多瞅了他几眼,暗暗点头。四爷周身冷肃的气氛一缓,两人之间初次见面的疏离感顿时便冲淡了不少。
四爷身后跟着苏培盛和墨檀,待曹颙向四爷礼毕,也上前行礼,曹颙避之不及,忙还了礼,在他那颗完完全全由封建观念养成的心里,墨檀以前虽然是风华的人,但现在已经在四爷手下,差不多和他是一样的身份了,且看起来四爷很信任他,今非昔比,他可不认为自个这个前主子的结拜兄长可以拿乔——他二人是四爷的心腹,没有品级,表面看来不如官职在身的自己,实际上地位反倒比自己这样的外臣更高些,没听说宰相门前都七品官么,何况四爷还是位拥有圣宠的皇子!
“原来是曹大人,”四爷徐徐开口,语调低沉而疏离,一副偶然相遇的架势,“可还习惯京城?”
曹颙微微低下头,道,“奴才谢四爷关心,托皇上和四爷的福,奴才虽初来乍到,诸事却还算顺利。{shukeju }看小说就去……书_客居!”
胤禛放在桌上的修长指尖动了动,他盯着曹颙,面无表情地道,“既然来了此处,便好好当差,皇上向来喜爱勤勉之人,希望你不要让皇上失望!”
曹颙忙道,“谢四爷,奴才定会牢记四爷的指点,必不辜负皇上圣恩!”
胤禛又重新打量了曹颙,曹颙的一言一行,明明暗藏了机锋,偏偏和煦如春风,十分悦耳,一派贵公子的尔雅气质,不由得让他又想起远在江南的风华,闪耀夺目的,肆意坦荡的……
收起心底的那一点异样,胤禛点了点头,他不是多话人,确定了曹颙的心思后,便不再说话了,垂着眼睑,长睫掩着凤眸,端起茶杯轻抿了一口。
曹颙愣了愣,不知这位爷何意,他已经暗中表了忠心,按说初次见面便可以圆满结束了,最好双方都各回各家才是,此时此刻,也不适合长谈啊!
他下意识地往四爷身后看了看,就看到那白胖胖的大太监直冲自己使眼色,墨檀干脆张大嘴巴,使劲给他对口型——
主——子——主——子——主……
墨檀的主子?不就是眼前这……
不对,墨檀的主子,可不止一位!!!
曹颙恍然,心中有些诧异,这位爷对连谨的态度可真不一般,想来连谨在他身边混得比自己想象得还要好!
然而对这位以严肃冷酷闻名的爷,曹颙也有了另一番印象,明明想知道什么却不愿自己问而是不声不响地纵容手下出头,呵呵,这行为,挺有意思的……
“奴才初一见到四爷,被四爷风采所慑,倒混忘了另一件事,”曹颙看着苏培盛替四爷重新倒了杯茶,笑道,“奴才幼时与连谨于江陵相识,有幸结拜,情如手足,后来连谨投入四爷门下,幸得四爷看重,连谨听闻我此次上京,特命奴才代他向四爷问安,他如今轻易不得离开江南,然对四爷的心却不曾有一丝变化。”
风华的原话当然不是这个,而是“代我向四爷说一声,风华不才,定然要做出一番成绩去见四爷!”这话冷邦邦的,全无半点恭敬卑微之意,曹颙不知就里,怎敢就这么带给四爷?只好自己加工一下,务必在保留愿意的基础上,使得语气更诚恳,更忠心耿耿,哪知歪打正着,鉴于四爷和风华于风华临南下前制造的暧昧,这原本只是表忠心的话,听在用心不纯的四爷耳中,便别有一番滋味荡漾心头。
“是么?”心里头慢慢琢磨着这番话,四爷摇晃着薄瓷茶杯,唇畔扬起了微妙的弧度,乌沉沉的凤眸盯着茶杯中荡漾的碧绿茶水,罕见地发呆了。
苏培盛在心中擦了一把冷汗,四爷唉,您这也不怕自毁形象?风少到底给您灌了啥药把您弄成这副思春小毛头的德行?
“奴才不敢欺骗四爷,连谨……”曹颙忽然想起什么,微微皱了皱眉,“一路舟车劳顿,甚是辛苦,奴才见他仿佛脸色不好,只精神却还愉悦,奴才要给他找大夫,偏他不肯,后来奴才上京前又见了他,竟是瘦了些,想来是一刻也不敢忘记为四爷尽心吧!”
苏培盛简直想上前捂住曹颙的嘴巴,哎哟曹大人哪,没看我们主子眉头都拧到一起了嘛,怎么就没点眼力见呢?还不停嘴?还不停嘴?
四爷点在桌上的指尖已经停止了,低沉地问道,“他……生病了?”
曹颙摇摇头,此次与四爷相见,发现四爷并不如传言中那般刻薄不近人情,他心中便有了一点念头想先说出来,当下斟酌着慢慢回道,“回四爷话,奴才说不好,连谨一向看着光风霁月,骨子里却不大与人多言自身之事,也不喜和人接触,奴才也不过仗着多年的情分,勉强他自个去找大夫罢了,只江南形势复杂,便是他不顾惜自己的身子,奴才也怕他难深入其中,若耽误了四爷的事……”
胤禛挥手打断了他的话,看向他的眸光中含着一抹复杂的光芒,淡淡地道,“罢了,爷自然明白江南的难处,即便连谨一无所获,爷也不会怪他,你无需如此多心,他,是爷的……心腹,爷自不会轻易舍弃!”
曹颙闻言,从江南悬到京城的心总算放下了一半,吐了一口气,向胤禛深深一礼,“奴才代连谨谢四爷宽悯!”
“不必。”
胤禛望着郑重其事的曹颙,没来由地觉得有些郁闷,至于郁闷什么,他是不愿去深想的。
到此,胤禛了结心事,终于站起身,打算离开了,说巧不巧,雅间外便听到掌柜热情大声的招呼声,“哎哟,竟真是八爷,九爷,十爷,小民还以为眼花了!好久没见您三位贵人,小民的店可都暗淡无光了!”
便听到九阿哥凉凉地笑道,“还是你老儿会说话,这楼上还有座儿?”
“瞧您说的,别人来没位儿,您来还能没有么?里面请里面请,雅间一直都给您们留着呢。”掌柜谄媚地道。
胤禛、曹颙在楼上将一切听得清清楚楚,胤禛皱了皱眉,曹颙见他这个表情,便明白四爷不愿和那三位照面,于是走到屋角花架旁,在花架上掀了几下,那花架连同一块雪白的墙皮无声地旋了开来,露出一道五尺左右的洞口,弯弯腰便能走进去。
胤禛微微挑眉,却也不说什么,走到洞口旁,盯了一眼旁边面色平静的曹颙,正欲弯下腰,墨檀一个闪身,先一步跨了进去,四爷顿了一下,没说什么,随后跟上,苏培盛也紧跟上去。
待三人离开,曹颙把花架恢复原貌,再将四爷喝过的茶杯丢入桌下的暗格中,又从暗格中拿出个一模一样的放在托盘里,刚把一切弄妥当,雅间门被重力碰地一声推开。
四爷自是不知上面发生了什么,只是从那洞里跨出,便能直起腰,走了不到十步,到了尽头,墨檀上前开门,四爷发现自己竟然出现在隔壁酒楼的某雅间里,墨檀再次态度自然地上前推开门,领先走了出去,那些客人倒罢了,掌柜和小儿竟像是没看见似的,任由四爷几人从从容容地离开了酒楼。
四爷不是憋不住话的,可方才的经历实在是挑战了他那根名为政治的神经,他又不愿意去猜疑自己信任的人,当下侧目充满疑问地看向墨檀。
墨檀眨眨灵动的眼,“那本就都是蓬莱山庄的产业,是四爷您的,方才的秘道是最简单的,若那几人硬闯,说不得大东家会动用地下的那条,大概百十丈外,就是那家淘宝阁!”
四爷抿起薄唇,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风华交到他手上的蓬莱山庄,再完全用原班人马肯定不可能,他同意恐怕风华也舍不得,他自然要派人有接手,只是那产业遍布全国,太过庞大,到目前为止,他也只消耗到六七成罢了,那些小规模的茶楼,酒楼暂时还顾念不到。
罢了,总之,他相信连谨不会害他,既如此,也不必太过计较……
“墨檀,明日你带着府上的郑大夫去见连谨,以后就让郑大夫随身伺候连谨。”
墨檀一愣,眼眸大睁,猛然摇头,“不行,主子说了,奴才得待在四爷身边,好好护着四爷,这就是奴才的功德!”
四爷听不懂“功德”的意思,但不妨碍他蓦然沉下了眼眸,“到了如今,你还当连谨是你主子么?”
墨檀皱巴着一张俊脸,瞅四爷一副你敢承认我就立刻踢走你的架势,他就算真的这么想也不敢说,支支吾吾了好半晌,依然得不到四爷收回成命的表示,垂头丧气地答应了,“那好吧,四爷,这可是您派的,回头在主子那,您得替奴才说几句好话!”
四爷点点头,“你若答应了,爷自然不为难你!”
墨檀扁了扁嘴,这还不叫为难?再说,主子是什么人,还需要一个小小的凡人大夫去看病?
第八十五章 撞破秘密
华夏书库江南,盐政衙门内房中。(华夏书库)
“嘶,轻点——”
风华顶着一副仿佛在地上打滚过的狼狈模样,龇着一口小白牙,一?br /
清穿之惟有清风第20部分阅读
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rouwenwu
一边袖子已经没了,白生生的胳膊上开了一条两三寸的伤口,鲜血已经结成疤痕,依旧血肉模糊,隐约看见白森森的骨头。碧檀正拿软巾沾水轻轻擦拭,一边忍不住直吸气。
风华见她那少有的不稳重模样,虽还在疼着,也不由得乐了,“行了,伤的是我,怎么好像你比我还疼哪!”
碧檀秀眉微蹙,手一抖,力道重了点,引得风华“哎哟哎哟”惨叫了几声,方不满地道,“主子,不是我说,这都第几茬刺了,您就不想法子解决,老这么遭人暗杀,若是以前的您,能动用那些法术,我们这些下属也没话说,可现在您身体不同以前,万一不小心……”
风华哼了几声,漫不经心地道,“正是因为我现在身体欠佳,说不得才要忍耐几分,若是以前,我纵是直接宰了他们,也不怕不好收场。可现在,却只能按着这世间的规矩来,自然收效缓慢。至于这些官员,仗着背景雄厚肆无忌惮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再者天高皇帝远,他们压根就不把王法放在眼里,连太子派的人都敢动,何况我只是一个郡王的门人!”
碧檀动作依然轻柔,嘴里却不以为然地道,“就算按照这里的规矩来,主子还能受制于他们……”
风华摇了摇头,“你还不懂,我的确能轻而易举杀了他们,可我不能不考虑杀了他们的后果。毕竟,王朝运气,天地规则,这并不是能轻易擅改的。我若想帮四爷,你们若想从这场皇权更迭中获得功德,最好别妄动戾气。”
碧檀闻言,心情极不好,“难道就任由他们刺杀我们,我们却不能有一点防范?”
风华瞥了她一眼,“谁说的?我只是说不能直接动手杀他们,至于他们会不会在官场角逐中被淘汰,那就不管我们的事情了。华夏书库”
碧檀知道自己说不过这个任性的主子,叹了口气,“那主子你说怎么办吧,我去布置便是,您可千万别动了。”
“证据我都弄到手了,剩下的时间,我可得好好陪陪我的宝贝了!”风华笑得宛若狐狸般狡诈。
风华和碧檀说话时,自然是报喜不报忧,实际上,胎儿逐渐成形,集合了父亲潜龙母亲半神的血脉,已经形成了天生仙体,这就意味着他在母亲肚子里就需要大量吸收精纯神力以维持生长所需,以至于风华的身体和力量大不如从前,平日维持一个改变形体的幻术都觉得辛苦,更别提动用高深的法术了。
须知天地法则是公平的,以风华如今的身份,其实并不适宜怀孕,神仙的寿命几与天齐,若他们能轻而易举生孩子,那这天下就不是凡人的天下,而尽被神仙的子子孙孙占据了!所以,以她半神的身份,想生下这个孩子,需要付出的也远比普通人孕育一个孩子艰难得多,一个不好,失去半神身份是轻,丧命也有可能。否则神话传说了几千年,为什么神仙生子的故事却寥寥无几呢?
好在风华初来江南身体不适时,她便察觉此关难过,趁着身体还过得去,早早给肚子里的孩子安排了后路,如今,风华也已明白,若只是失去半神的身份倒不怕,因为照她肚里孩子吸收神力的天赋和速度,那半神身份她多半是保不住了,但她的孩子将来百分百是能成神的,而当父母的,只要自己的孩子能青出于蓝,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高兴的?
风华如今也只是要趁着自己还能动时布好局,免得事到临头慌乱。
“碧檀,这几日便由你来扮我吧,那些老狐狸,必然是要上门来试探我是否真的受了伤,借此确定那些证据是不是在我手中。”风华沉吟了一会儿,道。
碧檀点了点头:“主子早该这么做了,再这样累下去,小主子都该抗议了!”
风华摸了摸微凸的肚子,微微一笑,这一笑,倒少了几分飞扬神采,而多了一缕温柔。
——只要她能度过生产那一关,唔,肯定没问题的,连时空穿梭都没能要了她的命,她就不信她会栽在这上面!
三日后,一纸密折经曹寅之手快马加鞭送往京城,而江南的老油条们却还牢牢地紧盯着盐政司,完全没有料到,盐政司和织造府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衙门在各自长官的操作下,已经悄无声息地达成了默契。
明面上的折子,曹寅不仅给四爷送了一份,也悄悄地给康熙上了一份,这当然是他事先和风华商量好的,他身为康熙在江南的耳目,可不能做出令康熙怀疑的举动,此举更表明了他对皇上的忠心无私。
而事实上,交给胤禛的,并不仅仅是一份关于历年来江南官员于盐政一项的贪污情况,而真正有价值的,却是风华送上的记录了江南各个官员私底下阴暗肮脏的密册,包括一大把可以将这些人牢牢攥在手里的小辫子。
胤禛派出墨檀没过几天,便收到了这份大礼。
风华上的是折子,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而给胤禛的暗报中也没有丝毫脱离正事的叙述,口吻平静得很,可越是这般平静,越是令胤禛无端地心头仿佛堵塞了一般,甚至飘过一个匪夷所思的念头——“难道你就没想我么……”
只可惜风华人在江南,就算他想算账都找不到人。
收起暗报,捏着那份奏折,胤禛毫不犹豫地起身进宫,曹寅需要康熙的信任,他也需要。
今日宫中有些奇怪,康熙不在养心殿,胤禛没有多想,往常他进宫,一般就见三个人,康熙,他额娘,以及太子,既然见不到康熙,他不妨去太子那转转。
毓庆宫并不远,胤禛直接穿过花园,更省了许多路,然而胤禛只走在一半,便惊骇地呆住了!
自从草原上回来后,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的感官敏锐了许多,这其中,自然包括听觉,百米外的耳语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这些日子,你在躲朕?”
“……”
“整个天下都是朕的,你能躲到哪里?”
“……这是不对的,不对的……”
“抬起头,看着朕!!”
“……”
“哼,怎么,难道你心里还在惦记着你那表弟?”
“我没有!!不——,您放过他吧,我明白我的身份,不会让您丢脸!”
“是么?你真明白你的身份?”
“……呵,自然明白,天下都是您的,我的一切荣耀也都是您给的。”
“既然你想通了,就不许再躲我!”
“……”
“保成,抬起头!”
“皇阿玛,我,唔,放开……”
胤禛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轻手轻脚地离开了那处,他心里翻江倒海,脑子里仿佛一团乱麻,又仿佛一片空白,脚似乎踩在了软绵绵的云朵上,全身都使不上力,却还本能地四周环视一番,本能地盘算——这里相对僻静,也看不到侍卫巡逻,没有人瞧见他……
胤禛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府的,他大汗淋漓,浑身湿透,如同刚从水里捞出来一般,脸上似哭非哭,似笑非笑。
第八十六章 避下江南
胤禛病了,来势汹汹,如山倾地崩,一时就起不了身了,不得不让弘晖替他向康熙请假,康熙吓了一大跳,生怕这个颇得他心意的儿子有什么三长两短,贵重药材流水介赏赐下去,太医更是一拨一拨派了下去,每日里百忙中也要抽时间询问病案。
德妃身为胤禛亲娘,别管心中怎么想,行动上自不会给人抓着把柄,不止送了药,顺势还塞了两貌美丫头,说是让她们好生照顾胤禛,想来胤禛在那一屋子妻妾的照顾下还能病成那样,也是府里女人不尽心之故,只把个贤惠的四福晋气得暗伤——都病成那样了,还派女人,这真是想胤禛活?
主院的暖阁内,一股子浓浓的药味,胤禛脸色蜡黄,双目凹陷,形容憔悴地斜倚在床上,背后垫着靠垫,苏培盛局促地站在床尾,弘晖坐在床头边的椅子上,正一勺一勺地给胤禛喂药。
弘晖也瘦了许多,神情却十分坚毅,这段时间,没有胤禛在朝堂上震慑着一干小鬼,他在宫中的日子也有些难过,倒是让他又把先生教的东西融会贯通了不少。
每日从宫里回来,他便来到胤禛这里,一是尽孝,二也是让胤禛提点他,免得他年轻没经验,不知不觉中犯了错。
待喂完了药,弘晖将药碗递给苏培盛,胤禛挥挥手,苏培盛忙退了出去。
暖阁内只留下父子二人,弘晖倒了杯清水,伺候胤禛略漱了漱口,又拧了条热锦帕递过去。
“今儿个你瞅着你皇玛法如何……”胤禛擦了手脸,捏着锦帕,略有些艰难地开口。
自胤禛生病后,他日日见到弘晖,第一句便问康熙,弘晖虽心中疑惑,依旧耐心地回答他,“皇玛法身体不错,只惦记着阿玛,已责问过几遍太医,阿玛且静心养好身子要紧。”
见胤禛沉默不语,弘晖又试探性地道,“二伯也询问了阿玛的病情,其余叔伯都让儿子带话,都说怕来探病误了阿玛休息,儿子只说父亲正在好转,并未提及其他。”
胤禛闻言,微微点了点头,心中苦笑不已,也是,他能听到百米外的声响,是一件连他都糊涂的意外收获,他皇阿玛却未必能做到,也是他草木皆兵了,想来皇阿玛也想不到他那时候会出现在那里,因此并未防范吧?
只是这种骇人听闻的皇室丑事,竟让他听到了,也不知是幸或不幸。
如此,一直以来皇阿玛对太子若即若离的态度便解释得清了,而太子从英明向喜怒无常的性情转变,也有了源头,若照着往常的思路,他本该思考自己能从中谋取道多少利益才是,只如今,他的心也乱了……
“以儿子的意思,阿玛不妨在家里多歇息几日,这些日子也不知谁惹了皇玛法,令皇玛法在朝堂上狠发了几通火,今儿连吏部尚都跟着受了挂落,钮钴禄家和富察家两个老大人,都叫皇玛法罚了俸,在家禁闭。”
弘晖低声说着朝堂上发生的事儿,胤禛虽强撑着认真听了,到底精神不济,额上已布了密密的汗珠。
弘晖眼见在他心目中高大强悍无比的阿玛从未有过的虚弱,心头微微一酸,语气便有些哽咽,“也是儿子不争气,倒让阿玛在病中还要操劳,若先生在这里便好了,也能为阿玛分些忧。”
风华不在此处,弘晖能商量的人无非邬思道,然邬思道再有本事,没有胤禛坐镇,于朝堂上也使不上力,无可奈何。
胤禛眉头微微一敛,想起远在江南的那人,无声地叹了口气,“你皇玛法想是为了江南的那些糟心事,那盐课历年贪污不断,以往是没有把柄,且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今皇阿玛抓住了契机,如何还容得下那些蛀虫,只怕要派个人下江南去主持……”
脑中灵光一闪,胤禛直身坐了起来,皱眉思考起可行性,弘晖忙扶住他,面带担忧,但见他阿玛分明是想到了什么,也不敢打扰。
“派人主持……”胤禛皱眉思索。
盐课之案非同小可,只他手中掌握的那些官员的阴私之事便让人触目惊心,杀气重重,寻常官员去了,便犹如肉包子打狗,能囫囵回京都难,更逞论完成任务。皇阿玛对此必定心知肚明,如此,若皇阿玛真想彻查,那么派去的人,分量太轻了不行,至少要是位宗室,且有一定地位的宗室。
而以他的名声身份,岂不正好?
对于他来说,盐课之案虽然诡谲复杂,危机四伏,但是有风华接应,处理起来应该不难,至少不会动摇他已有的根基,说不得,不止能处置一批蛀虫,还能拔掉老八在江南设下的爪牙……
“弘晖,若留你一人在京城,你可有信心抗住你那些能干的叔伯?”胤禛忽然问道。
“……”弘晖一头雾水。
隔数日,雍郡王病愈上朝,虽消瘦了一大圈,精神尚好。
康熙见了高兴,终于露了个笑模样。
朝堂上仍然为了江南盐课贪污一事闹得不可开交,康熙虽然不悦,到底不像前些天那样发火,只沉着脸不说话。
胤禛从头到尾听了下来,心中愈发打定主意。
早朝尾,康熙如胤禛或者说大部分朝臣所料,宣布派人南下主持盐课案,大皇子党、太子党、八皇子党顿时蠢蠢欲动。
然而,没待康熙指定,雍郡王直接绷着一张冷脸,下跪请旨,以皇子之尊,请求亲自下江南!
人人都知道雍郡王对贪官深恶痛绝,眼底不容半粒沙子的主,这次盐课贪污案闹得这么大,这位主坐得住才怪,他请旨倒也不突兀——对于中立的大臣们来说,倒宁愿是这位爷去江南,总比那些心怀鬼胎的皇子党有用多了。
康熙没有立即答应,只神情莫测地盯着胤禛,盯得满朝文武心头发毛,十三阿哥几乎要忍不住跳出来给他四哥求情了。
好容易熬到早朝结束,胤禛没得到任何回应,也没去户部,沉着脸回了府,谁知,刚进了府门,康熙的圣旨跟着便下来了。
这件差事,还是落在了胤禛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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