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 第1章序一:俊朗的驭手 弄文这些年,第一次答应给别人的书写序,这大抵是担心才疏学浅,有误导他人的嫌疑,就显得决绝。此番,女儿的学弟邀我为他的小说集《荒原》写一点文字,不知怎么就答应了下来。窃以为,作为在校大学生,能够在课余时间写出一部小说,不能不说是一件令人感佩的事,而且自己在他们这年龄,不也是心怀拳拳,想有一番作为吗?给家胜写一点文字,也算是对青春的回望吧。 我与家胜没见过面,但通过女儿辗转,他读过我的两本诗集、一部散文集和一部短篇小说集,同时我还接到他寄来的一封信,算是有了未曾谋面的交往。这次收到他的请托,不久又收到他通过邮箱发来的文稿,抽空品读,不禁被他的青年才俊所吸引。说实话,我三十年前也斗胆写过一些小说模样的东西,最长的竟然有三万多字,叫《棘手的毛坯》,后来给弄丢了;深深觉得在校学生写东西很是不易;经过这么些年,早就有些身心苍凉,可是对于校园、对于当年深夜读书和梦想写作的情形依稀可见。看见家胜的稿子,于是就感到亲切,也许是经历使然。 从书稿来看,《荒原》收录十篇小说。言情类的共有五篇,分别是《梦月》《最后一杯双皮奶》《离别是甜蜜的伤》《一克拉眼泪》和《遥望》;描写社会底层人民生活的有《鹏是会飞的大鸟》《讨债》《天下无贼》和《哎,手机要不?》四篇;而最后一篇《狼兄狗弟》不仅描写了普通人的平凡生活,还涉及对人生终极关怀方面的思考。小说长短不齐,有的近八万字(如《遥望》),有的三万来字(如《鹏是会飞的大鸟》),有的则万把字或数千字,但都透着作者青春的心跳和无尽的希冀,以及这种经历和希冀带来的欢喜和伤痛。它们是鲜活的,也是在生活基础上提炼而成的艺术品。因此,我就有些喜欢,也愿意向你推荐。喜欢和推荐,至少有四个理由: 首先,作品体现俊朗之气。十篇小说的选题是俊朗的,小说的语言也是俊朗的。这些在阅读时你一定会深有感触,不再赘述。就连作者对北方风景的描写,也透着青春的喜庆。如《鹏是会飞的大鸟》,作者对故乡风物的深情描写,干净利落,带有童话般的色彩;在《遥望》里,对北方校园及周遭环境春夏秋冬的变换,用笔细腻,描写含情,寄托了很深的情怀。当然,更主要的还在于作者少年才俊的青春眼光,使他笔下的人物和情节没有虚无、绝少油滑,也没有当下文学作品中难免的脂粉气和卖弄意味,因而显得流畅清纯,透着质感。 其次,作品透出开阔之象。大学生写小说,大都离不开校园言情,或者借助魔幻想象,这已经不奇怪。可在作者这里,小说的笔触不乏描写校园生活和学子成长的篇章,但涉猎的生活很广,甚至在有的方面涉及社会生活的深层领域。在《哎,手机要不?》中,作者主要描写打工仔“强哥”的一段欺诈生活。“强哥”盼望着领工资,好不容易领了工资,除了给父母寄钱以外,就想买手机,不料第一次买手机就被骗。被骗的“强哥”决定以牙还牙,又设了骗人的把戏,可当下一次领了工资寄钱回来的路上,居然又有人拿着“强哥”骗出去的那部假手机来骗“强哥”。在这里,作者描写的已经不是校园生活,而是拓展到人与人之间的欺诈。“强哥”是受害者,被迫陷入连环欺诈的怪圈,显得很无奈。在三万余字的《鹏是会飞的大鸟》这篇小说中,作者主要描写了家族斗争的残忍,强大家族与弱势家族之间力量的消长变化,以及市场经济对农村家族姓氏等旧势力的冲击。这些都远远超越了校园,超越了一般学生创作的范畴。即使在《遥望》这部主要描写校园生活的小说中,还是有很多章节布景于广阔的社会。比如商界生活、娱乐生活,甚至阴暗的歌厅与卖身的妓女,这些都是校园学子在过去难以经历的。而今社会泥沙俱下,校园也难以免俗。这样的描写,不狭窄,有深度,透视着广阔的社会涵盖面和作者深刻的思考。 第三,作品呈现阅世之痛。如果说《哎,手机要不?》呈现着一闪念的阅世疼痛,《鹏是会飞的大鸟》饱含着家族斗争带来的身心灼痛,那么,《遥望》则透视着当今大学生成长的烦恼、情爱的苦乐,还有作者对80后、90后的前途和社会未来的隐隐担忧。在《遥望》里,打台球仅仅是一个引子,而更多的运作,包括围绕袁峰、谷雨、叶俊生、杰哥四个室友,还有他们的女友夏子涵、严妍、丁瑶、赵梦琳和王昭君等等,都纠葛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谷雨对文学社的劳神,袁峰对生意的钟情,叶俊生对英语的钻研,还有这几对男女学子的恋爱经历,都是历经人世风雨之后的疼痛,当然也含着甜蜜。这是当代大学生必然经历的阵痛,也可能是未来的财富。作者在小说的构建中,人物的选择都是多义的,没有作简单化的处理。 第四,作者扬起理想之帆。这一点,较为集中地体现在《遥望》里。从大一开始,谷雨经历了写作、打点文学社等一系列过程,也有着与袁峰前女友严妍的邂逅,他在成长;袁峰,在拥有夏子涵之后,又有了对严妍的好感,却又一直困扰于夏子涵特殊的身世;叶俊生,本来爱着丁瑶,可又对英语播音员赵梦琳有了好感。赵梦琳的过分大胆让他退却,而丁瑶的原谅又让他恢复了对这份爱的自觉。面对这些纠葛,谷雨是比较清醒的。他不但把握了自己,而且在几次关键时刻,还给袁峰与叶俊生指点出人生的迷津,使得这一代大学生在“遥望”中有了人生的坐标。这样看,作者的小说在迷乱中扬起了生活的理想风帆,虽然艰难,毕竟有了一个不算虚无的参照。 最后,我觉得,小说中的英语单词偏多,一些议论可有可无(这或许与作者的专业有关);还有就是谷雨作为学生,是不是太成熟了?这可能有理想成分使然?但作为小说,似乎应该有更好的处理,方可使形象更为鲜活真实,抑或更加妥当。此见,不知作者以为如何? 以上浅见,疏漏难免,希望不要误导读者。 是为序。 朱军 于山居轩 二〇一〇年九月 (序者系陕西作家、作协会员)(未完待续) 第2章序二及自序:上的行者 回首过往,不觉间我与家胜相识已八年有余。当时他是校书协主席,正组织学生参观陕西省长安历史博物馆,而我从小酷爱书法,跟随名师学习,便颇有兴致前往碑林参观。初识家胜,人很随和。他见我立于碑林许久,细致观摩,故有意与我攀谈,各报籍贯,长谈一番,竟然一见如故。此后,他邀我就任书法协会名誉主席,以书法会友;继而,我又引荐他加入校报编辑部,以文会友。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从此交往甚密。 几次交往之后,得知家胜喜好文学,饱读经典。我们几次江湖论道,切磋书艺,至无意间拜读家胜创作的小说,可喜可叹,钦佩万分。于我而言,本以为入校新生,涉世未深,初出茅庐,何以文采飞扬?但是他竟能写出几篇富于哲理、意蕴悠长的小说,实乃不可思议。究其原因,恐怕还在于家胜善于独立思考,常观左右而不语,是谓荒原之上的独行者。受家胜影响,我也渐生写作的欲望与灵感,后创作小说《夜西安》,拿与家胜阅读交流,相互探讨,不甚欢喜。 青春岁月转瞬即逝,临别时家胜言及要将《荒原》付梓于市,然当时匆忙,一再推移,以至于好友及读者见之甚少。时过五年,一日家胜与我联系,说近期闲散,终有时间细品《荒原》,斟酌词句,想使《荒原》不至于愧对青春,邀我题名并作序,我爽快应允。心想创作不易,定当慎重,用心准备,非精品而不必为也。于是我开笔润字,数日来为题名一事而勤加练笔,几经设计与修改,终于使“荒原”二字见之于众。 以生活琐事,晓人生大义,并探究人性之本原,所谓大道至简,《荒原》实为同龄人中难得之作品。它不过由十篇长短不一的小说作构成,但尽现青春校园、市井百态、城市乡村,甚至迷乱的烟花柳巷与荒芜的原野山林;其故事情节,其人生洞见,都弥足珍贵,也足见家胜在文学创作上的深厚底蕴。一部作品纯粹超脱现实那便失去意义,同样,只是细磨柴米油盐又不觉让人乏味。《荒原》的意义就在于让你感叹,即使囿身于现实,也不失诗意与思考。因此,生活实乃不止眼前的苟且,还需追求那诗意和远方的田野。 区区数言,聊表心意,古有羲之《兰亭集序》,愧借右军之名,作《荒原》集序。 李振龙 于长安 二〇一六年冬月 (序者系陕西青年书法家、书协会员) 自序 此刻,窗外刚刚下过一场雷雨,外面的世界看似比之前干净了不少,暑气也消退了。这样闷热的夏季,一场及时的雷雨的确是人们所企盼的。不过雨水虽然可以冲刷一时的肮脏,却冲刷不去人类长期以来对大气的污染,修复不了大地上那累累的伤痕。同样,灵魂的蜕变也在这浮躁气息浓郁的城市中不断演绎着;浮躁,一次次冲击着人们的原则和那些处于原则背后最卑微的底线。这,就是我们所处的时代——一个没有信仰的时代。因而,我这一部摹写出时代一角的中短篇小说集,也冒天下之大不韪,使用了这个形象的书名——“荒原”——暗示我们处于一个信仰荒芜的时代。 《荒原》是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其中一共收录了我自〇八年至今所创作的十篇小说,全书约0万字。在小说人物上,我试图构造出社会各个阶层的缩影。比如,小说中既有富裕的商人,也有讨债的民工;既有功成名就的教授,也有彷徨茫然的学生;既有生活安逸的富二代,也有憨厚朴实的穷小子。在小说主题上,我主要尝试触及人生必须面对的几个问题,比如爱情、理想、现实、等等。《梦月》《最后一杯双皮奶》《离别是甜蜜的伤》与《一克拉眼泪》这四篇小说,涉及我对人生爱情的总体思考,应该说在有些观点上还是比较深入的;《遥望》这篇小说集中体现了我对理想与现实的思考,80后、90后一代处于明显两极分化的社会,其中不乏富二代、官二代,也有大批的平凡人,他们在背景相差很大的条件下如何选择自己的人生,是当今社会一个十分值得关注的问题。小说只是提出了问题,需要更多的人去关注和解决这些问题。在小说技巧上,不得不承认我不是一个专业的写作者,我只是以感性的视角记录生活,以理性的眼光透视生活。我并不善于打磨,只是可以把我的小说分为两种创作风格,其一是细腻刻画,其二是粗犷铺叙。至于何处为细腻何处为粗犷,在阅读过程中应该很容易发现。 任何写作者都追求写作境界的不断突破,而我认为写作的境界至少有三层:其一是写自己的生活,其二是写他人的生活,其三是写灵魂的生活。写作不能躲在一个狭隘的角落,每一篇都写柴米油盐的小日子。当然,我不否认小生活也可以写出大境界,比如鲁迅先生的《一件小事》。可是,文章在题材与思想上的突围却是提高境界的根本途径。如果一个写作者,他从写自己的小世界变为写芸芸众生的平凡生活并且从中感悟出人生的要义,这难道不是一种境界的提高吗?同样,当把笔触从描写芸芸众生、探究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转变为关注人的生活状态、生活理想和生活价值以及人类整体与自然、人的灵魂归宿等基本问题,这是不是又提高了一个层次呢?我不敢自诩这十篇小说达到了哪层境界,但依据每篇小说之后标注的创作时期,相信感兴趣的读者可以看出我在小说创作上的不断摸索。 在文学这条路上,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地用笔和纸宕开一条路,也不知道究竟能走多远,但是,我一定要做到,哪怕只是走了一小段,也要对得起这条路上的过客。 这便是我写作的良心。 是为序。 于韶关 二〇一〇年七月(未完待续) 第3章梦月(一) 这里的秋雨,确像张爱玲笔下的蛛丝,织成了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校园。朦胧的烟雨,尽现一派秋的韵致。雨脚在校园里跳跃,不知将会打落多少寂寞的秋叶;雨,滴在我窗前的栏杆上,敲打出一曲天堂的乐音。可是,过不了多久,就听不见她的响动,只嗅得泥土的腥味。待我放学时,天就基本上晴了。只见一轮圆月坠在遥远的天边,月,很圆,却没有一丝光泽,像一片薄纸,被谁贴在了那里。 我喜欢在这种情景中漫步校园的小径,没曾想就是如此走过了高三。可有些故事,还遗落在那些小径上,无意中被新春的花草拾起,重新演绎出遥远的往事。 1 一天下午,我独自坐在教室看《文化苦旅》。屋里很静,可以清晰地听见从远处走廊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接着,一个颇有几分帅气的男生出现在我的窗口。他敲开窗子,问道:“你是刘月皓?”我有些愕然,我不曾认识他,只好点点头。可还没等我回过神,他已经把一封信扔到我的桌子上,并在转身的同时撂下一句狠狠的话,“这是一个女生让我送给你的!” 我怀着几分疑虑,几许惶恐,慢慢打开信。有两页,是用卡通信纸写的。大体内容是读过我写的几篇散文,觉得很钦佩,想和我做个普通朋友。最后的署名是“林夕”。字迹娟秀,秀气中又隐约着几分理性。 看过了信,我有些惊慌,幸好周围没有同学。我想象着这个叫“林夕”的女生的模样。她真怪,说想做个朋友,却没说她是哪个班的。 晚自习课间,我把这件事告诉好友李天宇。他显得十分得意:“你小子八成是要有艳福了!”我装作不高兴他这样说,但同时也有一种莫名的窃喜。就在这时,下午那个送信的男生又趴到我的窗子上。 “喂!你想好了吗?”他语气中带着几分怨愤,眼睛也似乎发出一种威慑的光。 “我?我还没想。”我躲开他焦灼的目光。 “你快点想!我下节课来拿你的回信!”他说完便扬长而去。 “他是阮韵伟,这个人我知道,他女朋友就是林夕,那封信就是他女朋友写给你的。”天宇说道。 “什么?这怎么可能?那我怎么办?” “很简单啊,你告诉她做朋友就做朋友呗,反正她老公也不是不知道!”天宇得意地扬起了眉毛,可是我只觉得那个“老公”很刺耳。 “呃,那你帮我回信吧!” “我?你别开玩笑了,人家写信找你又不找我,再说了,你那么好的文笔,难道连一封回信也写不好?” “那好吧,你不帮就算了,我自己写!”我故作生气,他却早摸透了我的心思,竟然回去坐下了。好你个天宇,我非写好还不可呢! 刚好下节课我已经写完作业,就开始回信,却苦于没有信纸,刚才也忘了向天宇借几张,只好找了一个普通的笔记本写起来。斟酌字句,颇为费神。最后写道:千金易得,知音难觅;若有缘分,相识何妨。我将这页纸撕下来,简单对折。还剩下不少时间,就随手翻了本杂志,竟又忘了把信传给天宇让他修改一下。他可是有一大堆信纸,一大堆情书,和一大群女朋友的人。 果然,刚一下课,那个男生就跑了过来。我把信递给他,没有说话。他用大拇指和食指捏过信,问道:“写好了?” “好了。”我说道。 他把信抛进口袋,慢悠悠地走了。 第二天上午,我又收到林夕的信,是一个女生送来的,自称是她的同桌。我忘了问她的名字,因为在想另一件事,为什么送信的不是阮韵伟?我展开信,依然是娟秀的字迹,匀称的笔画。她约我周日下午在校图书馆见,信号为两人都拿一本刊有我一篇散文的《文选》。为什么我也要去拿《文选》?她应该早就认识我,只要她去拿,我就能认出她,我想。 明天就是周末,我郑重其事地问天宇该怎么办,我要不要去?他却笑道:“去就去呗,多一朋友有啥不好,何况还红颜知己呢!”这两天他总拿我开玩笑。 周日下午,我洗了澡,换好衣服,并习惯性地带着一本读书笔记和一支签字笔就去了图书馆。我看了看表,还有八分钟,图书馆的人不多,也并没有发现一个拿着《文选》的女生。于是我去书架上把它取下,在一个靠窗的位子上坐下。由于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而且现在也没有一点读书的兴致,就无聊地看着来往的人。其实现在很少有人有读书的兴致,似乎每个人都是作家,却没有读者。大约一刻钟吧,我看见一个女生像是从一幅画里飘了下来,接着款款移步。她穿一件黑色外套和一条深蓝牛仔裤;面目也逐渐清晰,双目明澈,薄唇微扬,保持着一个似有若无的弧度,一头披肩秀发的左前方又束了一绺。就是她了,我在心里默想。果然,她四处看了看,却不去拿《文选》,而是径直走到我身前。 “你是刘月皓?”她问道。 我嗅到她的发散出的淡淡的香,心里便像敲响了密锣,双脸也好似在向外冒火,只是机械地点了点头,又补了句:“嗯,你是——” “我林夕啊!”她或许是看出我的窘迫,一边说着,一边抓过我手中的《文选》坐到对面。转身的一瞬,一缕青丝划过我的脸。 “这是你的散文。”她翻开那一页,接着说,“我读了好几遍,真好!”她说完便又去读那篇散文。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又不想就这样沉默,只好问道:“为什么呢?”在与人聊天时,如果我觉得无话可说,就总会问“为什么”。 她抬头看了看我,拢了拢前额的发,笑道:“语言很优美,感情也蛮丰富;还有,我不知道感觉对不对,总感觉你的文字有一种孤独的味道;不过也说不清楚,就是感觉很好嘛!”她放下书,见我疑惑的表情,又接着说,“哎呀,喜欢不需要理由,不喜欢才需要理由。” 我的疑惑是因为我大感诧异,她何以察觉我的孤独?虽然我的确一直孤独,但还从未发现一个人可以从文字中察觉我的孤独。于是我随口笑言:“孤独?我有什么好孤独的?” 她却不以为然:“文人难免孤独。”她拿过我的读书笔记翻了翻,然后问道:“你平常就只喜欢写写东西,不喜欢什么体育运动?” “体育?”我躲开她的目光,“哦,我也很喜欢,只是不擅长。” “那你喜欢篮球吗?”她大有打破沙锅问到底之势。 “喜欢啊!而且还很崇拜那些篮球打得好的人,可是我自己打得不好。” “这也难怪,你的手拿书拿笔拿得多了,球自然打得不好。” “不一定吧,我觉得乒乓球打得还行。”我打断她的话,已没有了先前的紧张。是的,在所有球类中,我打得最好的就是乒乓球,可那是五年前的事,那时我在南方。现在已近五年,我几乎没再碰过它。不过还好,不像国足,一直踢着却一直踢不出什么光彩。我收回思绪,问道:“你最喜欢中国古代的哪个文人?”我故意将话题转移到文学上,这样可能有比较多一点的话。 她并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将脸转向窗外。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几朵荷花在秋风中瑟瑟发抖,摇摇欲坠。“留得残荷听雨声”,她随口吟道。 “李商隐,你最喜欢他?” “嗯,我觉得他的诗迷濛幽幻,像……像秋雨编织的世界,给人一种美妙的享受。”她的眼睛顿时像溢波的秋水。 “那么你不喜欢李清照?”我习惯性地问。因为我固执地认为,只要略懂中国古代文学的人,就不会用平常眼光看待易安,他们对她会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结。 “不,谁说我不喜欢她?我对她不只是喜欢,好了,不说我了,你喜欢谁啊?” 我突然察觉她淡淡的忧伤,她为什么对李清照如此敏感?可是我又不便追问,只好先回答:“柳永,他对当时的——妓女——抱有真挚的感情,宋仁宗的一句且去填词断了他的仕途,却让他成了北宋著名的专业大词人,他在当时是个真正把女人当作人的人!”他并没有在意我说“妓女”一词时的迟疑,反而对我越加激动的语调投来赞许的目光。柳永,其实我觉得他挺幸运,整天有那么多美女相伴,据说去世的时候,送葬者云集,皆为当时烟柳之人。我要是可以回到古代,一定也去两宋,至少不像现在这么寂寥。 “喂!你们两个在图书馆别那么大声讲话!”我们聊得正开心,一位图书管理员却向我们说道。林夕突然捂住了嘴,对我诡谲一笑。我看了看四周,有不少同学正用余光瞥着我们,这异样的光芒,使我们似乎成了刑场上的罪人,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甚至没有丝毫颜面去面对太阳。 “我们到外面走走?”我急于躲避这种另人恐惧和窒息的氛围。 我们在校园的小径上走着,秋意与刚才的目光相比显得逊色许多,它是没有多少杀伤力的,至少草坪依然绿意融融。有很多同学在篮球场“厮杀”,不时可见一个篮球在半空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准确地坠入球篮,几乎与此同时,响起了一片喝彩声。 “我们到假山旁的草坪上坐坐。” 她没有直接回答我,只是默默跟在我身后走到了草坪。我先俯身坐下去,接着索性躺下看天,几群小绵羊在蓝天游荡,惟独听不见“咩咩”的叫声。她默不作声,坐在离我不远处的草地上。 “给我送信的那个男生是你男朋友吧?”我终于按捺不住疑惑的心,因为我知道她的忧伤一定与他有关。 她不看我,只是“嗯”了一声。 “那你为什么今天下午不和他在一起,反而和我在这儿无聊地聊天?”两个人根本就不熟,自寻烦恼地找些话题,正是无聊。 她还是不说话,只是慢慢低下头,用一节木棍在草地上乱画。我突然意识到我的问题的可恶,为什么我会问这样使她不高兴的问题?我坐起来,慢慢挪到她身边,说道:“对不起,我不该问你这个问题。” “不关你的事,你不用责怪自己。”她淡淡地说,依然不抬头看我。我觉得很尴尬,全身都好似不大对劲,手也不知往哪里放才好,只是无意识地挠着头。 过了一小会儿,她突然站起来,“对不起,我还有事,先回去了。”我看见她红红的眼,她走向宿舍,始终没有回头。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我心里注满了自责。 风越来越大,过了很久,我慢慢走回教室。 天宇马上嬉皮笑脸地跑过来,“今天下午玩得很爽啊!” 我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他却调侃似地说道:“你别用这种眼神看我,你小子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下午是不是——”他见我仍不搭理,才换了语调,“——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我也不太清楚,我提起了阮韵伟,她就哭着走了。” “你傻啊!他们之间早就完了,就在几天前。” “什么?完了?”我知道天宇的“完了”就是“分手”了,“我怎么不知道?” “你?你知道什么?就知道每天抱着书!”他像打量一个陌生人似的看着我。 我回了座位,脑子里全是林夕的影子。突然,徐瑞递给我一张小纸条:今天下午和谁在假山旁的草地上卿卿我我呢?那女的蛮标致哦! 徐瑞是坐在我前面的一个很开朗的女生。我看过纸条,一番苦笑,然后在纸条上接着写道:一个朋友。她却很快递回纸条:女朋友吧?我直接问道:“男女同学聊聊天就成了男女朋友?只有男女朋友才能聊天?”她听后“嗤”地一笑:“你少装蒜!傻瓜才会认为你们只是朋友。”我把纸条扔了,我百口莫辩,只能不置可否。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男女同学就不能正常地交往?为什么正常的交往总在他人的眼中变形?(未完待续) 第4章梦月(二) 4 在紧张的学习中,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转眼间又是周六。其实也就只有六天,我却觉得已经很久都没有见到林夕了。我觉得今天晚上会见到她,可是,事实证明直觉也不太靠谱,我只是在晚自习第二节课间收到了一张纸条,是她的同桌送来的。纸条很短:对不起,上周末我心情不太好,不过现在好多了,明天下午能见你吗? 我拿着纸条的手像我的心一样颤抖着,于是怀着激动的心情很快给她回了信:好啊,只要你高兴就好。我们下午三点还在假山旁的草坪上见!写完后,我署名单字“月”,写的时候虽然迟疑不决,但最终还是没有改。我请求徐瑞把纸条送给林夕,她在16班,在我们楼上,三楼。徐瑞却好似得了一个绝好的机会,将我狠狠地数落一番,“还说只是朋友!我看根本就口是心非!” 周日下午我去的时候她已经到了,依然是秀发披肩。我们沿着校园的小径漫步,边走边聊。路旁是一排垂柳,已经被秋风吹得隐隐泛黄、绵绵无力,恐怕几阵秋霜过后,她们就彻底香消玉殒了。 我极力回避一些可能使她伤感的话题,就随口问:“送纸条给我的那个女生是你的同桌?” “是啊,她叫柳月如,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在一起无话不谈。” “好,很好,有几个知心朋友很不错!” “你什么意思?难道你没有朋友吗?”她将头发向后一顺,疑惑地望着我。 “有啊,我当然也有朋友,至少有一个!他叫李天宇,你不认识吧?” “不认识,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说吧!不用吞吞吐吐。” “说实话,我真的觉得你很孤独,很冷漠,好像拒人于千里之外,为什么呢?” 我没想到她会提这个让我敏感且伤感的话题,不过看她兴致正浓,又不想让她扫兴,只好说道:“我的孤独其实源于我的孤单,我的父母,他们一直在南方工作,我十二岁之后就一个人生活。每次回家,都要面对那个好久都没有人住的所谓的家,这让我对家有了恐惧感,我甚至宁愿每天都忙着上课,永远别放假!” “对不起。”她意识到这个话题不好,突然停下脚步。我叹了口气,“没什么,我都习惯了。” 我们继续往前走。 为什么我要在她面前暴露自己脆弱的一面? 原来我一直把自己的孤独与脆弱埋藏于内心深处,而我的独立与坚强都是外饰给别人看的。现在却有一个女生,她一眼就洞悉了我的内心,着实让我猝不及防。我像一条暴晒于阳光之下的蚯蚓,急着寻找一片可以救命的阴影。于是赶忙问道:“那么你呢?你爸妈对你很好吧?” “是啊,他们对我很好,差不多每个星期都来看我,每次都要带上大包小包的东西。”我看见她脸上酝酿着幸福的笑,却即刻又凝固了,“但是他们每次都会没完没了地唠叨,有时候我实在觉得烦。” “他们的唠叨是因为他们在乎你、惦记你,你要是很长时间听不到这种唠叨,还会不习惯。” “你怎么突然变老了?”她用一种陌生的眼光看着我,“跟我爸似的!” 我拨开挡在眼前的柳枝,说道:“其实有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老了,因为人在孤独中可以思考很多事,而思考可以使人变老。” “哟,又成哲学家啦。”她高兴起来,笑得捂住了嘴,然后又一本正经地说,“对了,你平常读了很多书吧?” “书?”她怎么突然问起了书? “喂!你恐龙啊,反应这么慢!” “什么?恐龙反应很慢吗?” “好吧,我在问——你平常——读些什么书?” “很多啊,最近在读余秋雨的《文化苦旅》。”我有一丝尴尬,还在思考恐龙的问题。 “你平常有那么多时间读书吗?我觉得学习的时间已经很紧张了。” “不,时间还是不少的,只要你一有个三五分钟就能想到读点东西,你在一天之中还是能读不少东西的。”我见她似傻非傻地望着我,又补充了一句,“其实只要你把读书当成一种习惯,就总会有时间读。” 这一遭她似乎彻底楞了,嘴张成了一个“o”形。过了一会儿,才若有所悟:“看来我每天都把那些宝贵的三五分钟浪费了。” “那你现在想不想读点书,我还有很多。”我顺水推舟。 “嗯,你有些什么书?” “我教室里就有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千年一叹》,贾平凹的《商州》《浮躁》《怀念狼》,还有张爱玲的一部小说集,哦,宿舍还有不少,你想先读哪一本?”她听后非常惊讶,我竟在那些“三五分钟”里读了这么多。 “我早就听说《文化苦旅》这本书,不过只读过里面的《废墟》,你先把它拿给我看看吧。” “好。”我很爽快地说,不在乎我也正在读这本书,因为我是在读第三遍。 她却说道:“你刚才不是说你也在读吗?还是你先读吧,等你读完了我再拿去慢慢看。” “不用,我已经读第三遍了,你尽管拿去看好了。” “啊?——”她大惊道,“你竟然能把它连看三遍!听说那是一本文化散文集,有些地方很难懂,有时间还不如翻翻校园言情小说,我一夜就能读完一大本。” “不,我觉得那本书很有意思,值得一读。而那些言情小说太陈式化,又没有什么思想,我认为读没有思想的书就是在浪费生命。” 她好像突然生气了,眼里蓄满了不悦,“言情小说怎么不好?是你没读过吧,你要是认真读一本,肯定会被其中的情感打动的。” “好,好,可能我真的没读。”我害怕她不高兴,就急忙说道,但我的话对她而言却是欲盖弥彰。 “你什么意思啊?本来就没读嘛!” 我不再说话,也不去看她的脸。我们只是肩并肩地向前走,我没想到她这么容易生气。正好走到离教室不远的地方,我才问道:“我现在就把书拿给你?” “不用了,等晚上我自己去拿。” “那,你现在要回去了?” “嗯。”她边说边把双手发放进衣袋。 我突然又不知该如何是好,只是呆滞地望着她,“那晚上再见吧。” 她转身离去,身影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5 我回教室坐下,徐瑞神秘兮兮地对我说:“下午我看到你们了,她和你真的挺配哦!”她一连串的郎才女貌、才子佳人让我甚为反感,我最后抬起眼皮扫了她一眼,她可能也感觉哪里不对劲,才一本正经地问道:“怎么了?” “我们先是聊得很开心,可后来聊到关于读书的事,我和她的看法不一致,她可能生气了。” “这有什么?两个人在一起难免会发生口角。”她睁大眼睛看着我。 我突然觉得她像是个久经情场的老手,而我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孩子。 “什么两个人,我们只是朋友。” “行啦!越描越黑。”她不以为然。 我顺手翻开上午还没有读完的杂志,却发现似乎每页纸上都写满了“林夕”。我的思绪一片混乱,而在这一片混乱之中,有一点我是清楚的,我清楚地知道有一点我一直无法明白,就是为什么我们之间本是正常的交往,在他人眼中却变得不正常。 第二节课间,林夕果然出现在我的窗前。我把书拿出去递给她。 “你不用出来的。”她接过书,淡淡地说。 “无所谓,反正也没事儿。” 她将书翻了翻,问道:“我哪天还你?” “随便,你想看多久就看多久吧。呃,今天下午,你,是不是生气了?”我小心地问。 “没有啊,我哪那么容易生气!” “哦,没生气就好,我还以为我又做错了什么。” “怎么会呢!谢谢你的书,那我回去了。” 她转过身,一头披肩的长发逐渐在我的视野中远去。 “谁啊?谁啊!”我回教室后,几位同学起哄道。 我看了看他们,慢条斯理地说:“一个朋友,借一本书。” 我回座位坐下,准备好下节课要用的书,却想起另一件事。我曾用一页方纸折成一颗心,夹在书里做书签,刚才由于太着急,忘了把它拿出来。不知道林夕看到纸心会怎么想。显然,“心”代表“爱”,她看了之后会这么想吗?而或许,我只是自作多情。 然而,接下来几天,我一直没有再见到她。我每天晚上都会在走道里与几个同学谈笑,其实谈笑不是我的目的,何况我也不苟言笑,我只是在心里默默盼望着林夕的出现。可是,她一直没来。 为什么最近我的眼前总会浮现她的模样,这似乎无法找到一个简单的借口。 第三天中午,我出去吃饭的时候看见了她,她正在一个小摊前买一种肉饼。这种肉饼分上下两层,中间切开,在其中夹上几片瘦肉,美其名曰肉夹馍。我不太喜欢吃这种油腻的东西,但却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林夕和我打了声招呼。卖饼的阿姨就乘机对我说道:“你也来一个?”我说行。林夕说要等着我,我心里一阵激动,一边和林夕聊天一边看着阿姨做饼。 只见她拿出一个面饼,用刀从中间切开,切到六分深度,就放到油锅里,然后把几片瘦肉也切进锅。顷刻间,面饼就变得通体透红,而中间是空的,鼓起来,像个开了怀的石榴。这时候阿姨就捞出面饼和肉,把肉培进饼里,又夹上一片生菜,抹上酱,洒上盐、胡椒粉等调料,装进一个纸包里递给我。我接过饼,和林夕正要往回走,那阿姨说道:“你还没付钱吧?”我回过头,才想起刚才的确没付钱,就掏了钱递过去,“不好意思!”她接过钱的同时说了一句话,“你光顾着和女朋友说话咯!”我一阵脸红,忙说道:“我以前买东西也常会忘了付钱。” 我们边走边聊。 “《文化苦旅》我读了几篇,觉得内容不太好懂,可能它对我来说还是太深奥了,能不能和你换一本?”她说道。 “好啊,我宿舍里还有一本于丹的《lt;论语gt;心得》,不知道你想不想看?”我试探性地问。 “哦?是不是她在电视上里讲的那种?” “就是啊!” “嗯,还挺有趣的,也通俗易懂。” “那你今晚还是第二节课间来拿?” 说着就到了教学区,我们各自回到教室。吃晚饭的时候,我并没有去食堂,而是去宿舍把书拿回了教室。第二节课间,她来把《〈论语〉心得》借去,同时把《文化苦旅》还给我。我发现书被她用一张作文纸包了起来,说是为了掩人耳目,其实主要是怕被老师抓到。 我回到教室,自然又听到一些人的哄笑。我发现书中还夹了一张纸,里面写的是她的阅读感悟,却并没有发现关于那颗“心”的任何文字。是她没注意,还是视而不见?我有点庆幸,更多的却是惆怅。(未完待续) 第5章梦月(三) 6 周六那晚,我写了一张纸条让徐瑞送给林夕,约她周日下午一起去逛街。我当时很不确定她会不会答应,但这种担心很快被证实只是自寻其扰,第二节课间,月如就把林夕的回信送来了。我们约好下午两点半在肯德基门口见。 从校门口一路向南,到第二个十字路口处向东有一家肯德基。它开业还不到一年,但生意兴隆,顾客往来不绝,使附近的几家中餐馆一时门可罗雀。从肯德基再往南是步行街购物广场,分上下两层,下层是各大名牌服饰,上层是各种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厅、台球厅,ktv、等等。 我从学校去肯德基一般只用十五分钟,周日下午比平常走得快,但当我离肯德基还有几十米的时候,已经看见林夕站在门口等我。我快步走过去,说:“你来了很久了?” “没有,我也是刚刚到。对了,下午你想怎么逛?” “我还没想好。”我有点窘迫。 “我不喜欢没有目的的瞎逛。”她装嗔道。 “是吗?可有时候逛街是不需要目的的,逛街本身不就是目的吗?” “呵呵,又成哲学家了!想好了吗?大哲学家!” “我们先进肯德基喝杯饮料,然后去购物广场逛逛,我想买件上衣,另外看看你想要点什么,我送你,好吧?”我想了一会儿才说。 “还行,不过我什么都不想要。” 夏暑未尽,秋寒未深。已过正午,肯德基的人并不是很多,我要了两杯可乐,端到一个幽静的地方和她面对面坐下。 “那本《心得》读得怎么样了?”我喝了口可乐,问道。 “还没读完,不过我觉得她讲得蛮好,我很喜欢孔子的温度。” “对,但我觉得有很多书每读一遍的感觉是不同的,会有不同的感悟。” “有什么不同?”她小呷一口,习惯性地向后顺顺前额的发,然后用疑惑而略带迷茫的眼神看着我,像一个孩子。 我又喝了口可乐,胸有成竹地说:“比如我读那本书,第一遍是以崇拜的心态读,读完之后不太明白究竟读了些什么;第二遍是以求学的心态读,就能从中感悟出一些道理;而第三遍是以怀疑的心态读,就发现她讲的也不全对。其实《文化苦旅》也是如此,读的多了,就发现你只是再翻一本文化典故,并没有什么新意。” “你怎么什么书都要读好几遍啊?” “我觉得有些好书就是得多看看,你想啊,人家写书的时候也不是一蹴而就,所以多读几遍才能读出其中的味道。” “呵呵,像你这样说不定哪天自己也能写《论语》心得了。”她喝了一大口可乐,又若有所思地问,“对了,你以后想干什么?当作家吗?” 这是我常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我也有过很多思考,就轻松地说道:“或许会吧,但总是要先有一份固定的工作,而写作是一辈子的事,而且我的父母也不赞成我天天写东西。” “为什么?” “他们总会对我说,现在作家不值钱,你甘愿过穷日子?就算你可以,你老婆孩子也要跟着你遭罪?”我学着他们的腔调,喝了口可乐,接着说,“他们早给我安排了一切,不管高考的结果如何,都要去南方读大学,读完大学,他们自然又会让我找一份赚钱的工作。可是你知道吗?我有自己的理想,我不甘于自己的未来被他人设计,我要走一条新的路!”的确,我风华正茂,体内流动着打拼的热血,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像一头渴望战斗的狼。 “好!月皓,你太有个性了!”她赞赏道。 “你呢?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我将来想去江南几个风景优美的城市做导游,比如苏州、杭州、扬州。但我要学好英语,给老外做导游。” 原来我们都有自己绚丽多彩的梦。 7 过马路的时候车比较多,我很自然地靠近她,当有一辆车开过来时,我将手搭在她的腰间,她并不反感。 我们接连逛了几家店,才发现有一件黑色的上衣挺适合我。她让我把这件衣服换上,然后就把我当成孩子般地调教,一会儿让我站好,一会儿让我走几步,一会儿又让我转身。最后,她帮我的前襟理了理,又在背后拽一拽,才说道:“买这件可以吗?” “很好,只要你觉得好就行。”除了两年前母亲和我逛街买过一次衣服,我近两年穿的衣服都是自己买。我不会砍价,也不想,因为觉得麻烦,所以每次买衣服,只要穿着觉得好,就付钱走人。这样买衣服有一大好处,就是节省时间。 而今天,林夕成了第一个陪我买衣服的女生。 我刷了卡,服务员把衣服包好,林夕又说道:“我帮你拎着。”我把袋子递给她,突然有一种错觉,她好似成了我的幼儿监护人。 从和林夕开始逛街,我就在想送什么礼物给她。现在刚入秋,送手套和围巾还为时过早,而且这东西也过于老套。那么除了它们又有什么可送呢?突然,迎面走来一个女孩,挎着一款小巧时尚的包。我灵机一动,“林夕,看那个女孩的斜挎包好不好?”我用手微微指向那个女孩。 “很好啊。”林夕看了看说。 “我们也去逛一逛,看看哪儿有卖的。” “你要干什么?”她瞪大眼睛望着我,脸上是一副我从未见过的表情。 “给你也买一个啊。” “不用!我已经有了。” “再买一个也不多,这是我送你的,就算是我们友情的见证吧。”我自觉有些底气不足。 “不用呢,我真的什么都不需要。” “是吗?我送你的东西,你真的不要?”她见我要不高兴,才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吧。” 我们很快找到一家皮包店,一进门就看见了那个款式相同的挎包。一个二十来岁的女服务员目光敏锐,一眼就看穿了我的心思。她将我正在看的挎包取过来,递过一脸暖暖的笑,然后说道:“这种款式的挎包是我们店上个星期才进的,现在很流行,尤其像你女朋友这么漂亮,挎上它肯定很好看。” “没有其他颜色吗?”林夕问道。 “有啊,里面还有很多呢。”我们随她向里走了走,果然看到了各种颜色的包。 “你喜欢什么颜色?”林夕问我。 “蓝色,你呢?” “我喜欢黑色。” “为什么?” “黑色给人一种神秘感。你的蓝色呢?蓝色代表忧郁。” “是吗?忧郁也可以神秘。” 最后她选了一个蓝色的。 “这个怎么样?”她仰着脸,等我的答案。 “不错,可是,为什么不选一个黑色的?” “我——喜——欢!”她一字一顿地说,我心里暗自得意。她把我刚买的上衣放进包里,挎上包,我去刷了卡。 从店里出来,我问林夕:“现在去哪儿?” “饰品店!我每次逛街都要去的。”她不假思索地说,可是双眉一蹙,又说道,“但是和你一起去好像不太好。” “为什么?有什么不好?”我满脸疑惑地望着她。 “那都是女生去的地方。”她笑道。 “我才不信,男生就不可以去吗?如果他想给女朋友买礼物呢?” 她又笑了。 我们去了一家饰品店,各式各样的小饰品点缀着这间雅致的小屋,在里面走过一圈,肩膀会不时地碰到挂在半空的饰品,发出铃铃铛铛的脆响。 “你喜欢什么?要不要我送你啊?” “这里的东西我都喜欢,你把它们都买下来吧。”她开心地说,“什么也不要买,我以前已经买过很多了。” 于是我们又转了转,她很开心,不时地拿着小熊小猫之类的饰品对我笑道:“真可爱。” 从饰品店出来,我突然想到该去书店看看。 “想不想去书店?”我问她。 “书店?好啊,不过我没什么要买的,陪你去逛逛吧。” “我也是,去书店不一定就要买书,我基本上每个星期都要去一次。” 在书店门口,有一个老乞丐向我伸出了一双干裂粗糙的手,我摸遍全身,也没找到零钱。正在我十分尴尬的时候,林夕掏出了两枚硬币,小心翼翼地先后放进那双干巴巴的手里。 这些老人为什么总在街头流落,他们晚上去哪?他们的儿女呢?我一边想着一边和林夕走进书店。 书法栏是我最喜欢的角落。我打开一幅柳公权的代表作《玄秘塔碑》的仿古品给林夕看,她在惊讶之余对我直摇头,“我不懂呢。” “我曾错过好几次练书法的机会,很想找个时间好好研究研究它们。” “呃,可是我觉得现在研究它们太不现实了。” “嗯,我知道,但这也是中华瑰宝啊。”我叹了口气,“瑰宝就是摆在高处供人观赏的。” “呵呵,又成老头啦!”她笑道。 从书店出来,天变得有些灰暗,可能要下雨。我们一起走回学校,她突然问我:“感觉今天怎么样?” 我舒了一口气,“很好啊,我买了自己想买的东西,又给你买了礼物。”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情感让我继续说道,“更重要的是,我是和你在一起的!” “呵呵。”她笑了。 我们就这样边走边聊,很快就到了学校。路怎么这么短呢?我在心里埋怨。分别的时候,我强烈地感觉到,我们的两颗心在默默地靠近。 8 周三是七夕节,我已经好几天没有见到林夕,甚至在食堂也没有发现她的身影。晚自习课间,我独自在荷花池畔的小径漫步,期待着林夕的出现。大半的荷花已经凋零,我伫立凝望着一盘在秋风中飘摇的荷叶,思绪也随之飘摇。远处,是天宇和他的女朋友在散步。我不好去打搅他们,只是举头望月,一轮上弦月时而被浮云遮蔽时而洒下惨淡的光。遥想月中仙,近思楼上人。可是她们一个与我远隔天涯,一个与我咫尺天涯。忽而又想起那个古老而美丽的传说,颇有感触,竟有种想挥毫泼墨的冲动,回教室后果然一挥而就: 何年巧逢一水畔,郎耕家田女织棉。 一日西母惊相闻,怒颜一蹙动河山。 神牛含泪告郎情,携儿直上追九天。 西母拔簪当空划,万里苍穹湿星汉。 从此隔河两相望,泪洒如雨泣人仙。 终得西母慈悲心,准侣相会七七伴。 故逢七夕喜鹊少,人言架桥把梦圆。 偶遇淅雨悄然至,真乃喜泪润人间。 但得今夕又七夕,书生独怜月下盼。 未见牛郎织女星,一钩弯月坠西天。 第二早我叫徐瑞把这首诗送给林夕,不知道她看了会怎么想,徒自猜测着可能的结果。直到下午,我在从食堂回教室的路上才看见了她。 “林夕!”我激动地喊道。 她回头见是我,也就放慢了脚步。我快步走过去,她却说:“你别离我太近,我感冒了。”我发现她的鼻音很重。 我并没有按她说的去做,依然和她走得很近,又说道:“我好久没看见你了。” “嗯,这几天不太舒服,也就没怎么出来。” “那首诗,你看了吗?” “看了,很好,我也写了一首小诗,不过没你写的好。” “给我看看?” “就是要送给你的,你什么时候来拿吧?” “那等会第二节课间我去楼上找你。” 正说着,就到了教学区,我们互相道别,我并没有回教室,而是去了医务室。 回教室坐下,我的眼前还有一个林夕的清晰的影象,思绪也早已天马行空,恍惚间,我猛地拍了拍头,我是怎么了?怎么会这样?我觉得自己正坠入一个旋涡,没有丝毫自拔的力气,只能随波逐流,甚至没有一根可以救命的稻草。 第二节课间,我去林夕所在的班,她已经在走廊上等我。我走近她时,无意中听到几个同学的窃窃私语:“他来了,林夕的新男朋友。”我装做什么也没有听见。 我们在楼下的荷花池畔漫步,随意聊着白天发生的事,不远处是天宇他们,还有其他的“情侣”。林夕把一张纸条递给我,说道:“回去再看。”我接过纸条放进衣袋,然后说道:“我也有东西要送给你”。 “什么东西?” “猜猜看,是可以吃的。” “呃,巧克力?” “错了。”我把东西递过去。 “感冒药啊!” “嗯,我以前买的,没用上,送给你吧,注意身体,多穿件衣服,天越来越凉了。” “谢谢。”她笑了笑。在朦胧的月光下,她的身影显得非常娇弱,楚楚怜人,让我有种想过去拥抱的冲动。 我们继续边走边聊。我突然想到,这个时候要是被哪个老师撞见,他一定会毫不怀疑地认为我们在谈恋爱。 我一直把林夕送回教室,走廊里自然有不少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们,在他们的眼中,我们显然是一对男女朋友。或许有许多本该美好的情感,就是在这种异样的目光中走向沉寂,或者走向畸形。 回座位展开那张纸条: 祭七夕 昨日郎女喜逢 似梦一缕随风 孤枕多少思泪 更惹人间沉痛 情缘落红 秋风易起 何处归鸿 她为何还是如此忧伤?(未完待续) 第6章梦月(四) 9 得知周六中午放假的消息,是在周五的晚上,教室里爆发出一片欢笑,唯有我高兴不起来。放了假,便见不到林夕,而且我又不得不去面对那个冷清的家。 第二天上午课间,我去楼上找林夕。 “什么事?” 我把一小盒巧克力递给她。 “没什么事,不能来看看你吗?感冒好了吗?” “好多了,谢谢,真的没别的事吗?” “呃,我想,等会儿放学了送你回家。”我小心地说。 “送我回家?为什么?我又不是孩子。”她像一个倔强的天使,一脸稚气地望着我。可是这个天使最终被我劝服了。我们约定先去她家附近的餐馆吃午饭,然后去海边散步。 林夕的家在一个滨海小镇,从学校坐公车过去大约要一个小时。我把林夕拽进一辆出租车,只用了二十几分钟就到了小镇的滨源酒家。滨源酒家不大,但洁净雅致。分上下两层,下层是大厅和普通包间,与一般餐馆并无二致;特色在上层,上层是一座阁楼,四面通风。食客临窗而坐,向窗外放眼望去,是一片浩淼的大海,视野开阔,浪声滔滔。 入座后,服务员给我们倒了茶,然后递来菜单。 “喜欢吃什么饭?”我问林夕。 “吃米饭就可以了。” “菜呢?” “你想吃什么就点吧,不过点得多了也吃不完。” “好,服务员,我们要一份鱼头汤,一盘海虾歌舞和一份双椒鱿鱼;另外,请给我来瓶雪花啤酒,谢谢!” 服务员记下菜单,说了声稍等就离开了。 “没想到你对点菜这么熟,一点也不像书呆子了。”林夕笑着说。 “没想到吧?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呢。” “这段时间和你在一起,才发现看人真的不能只看一面。” “当然了,人是立体的,有的人还八面玲珑。” “你也喝酒?”林夕问道。 “是啊,难道不可以吗?” “不是不可以,我只是觉得你不像会喝酒的人,文人嘛!”她笑道。 “谁说文人不喝酒?文人与酒还有很多故事呢。” “是吗?” “你想想,王羲之写《兰亭集序》是不是在酒会上? “李白是不是斗酒诗百篇? “苏东坡是不是在赤壁饮酒乐甚,扣弦而歌之……” “好了,好了!刘大作家,吃东西吧!”她笑道。 吃过饭后,我们沿着一条公路一路向东,边走边聊。翻过一道海岸堤坝,海风迎面送爽,眼前顿时开阔。远处海天一色,几艘航船正在海面上缓缓前行,海鸥、海燕在海面上盘旋,不时地掠起几朵浪花,海浪像一群顽皮的白猫扑向海滩。海滩上有不少游人散步,还有几个游人索性躺在沙滩上。海滩上还散布着几把巨大的太阳伞,伞下有一套桌椅,那是供游人休息的。三五游伴在伞下或小啜聊天,或打打扑克,不时地传来几声欢笑。 我们沿着海滩散步。 “住在海边很好。”我说道。 “是啊,在大海面前,一个人无论有多少伤感都不值一提。”林夕一边拢着海风吹着的头发,一边说。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大海总会给人带来希望和力量。”我感叹道。 我们在海边坐下,看着海浪欢快地奔跑,不再有谁说话,而是尽情地享受着这个美妙的时刻。 我觉得大海给了我无穷的勇气,使我抛弃一切杂念,当我们站起来的时候,我坚定地牵住了林夕的手,她的手娇小而温暖。她看了看我,微微一笑。 我问道:“你记得我写过的那首诗吗?《寄托》。” “嗯,记得啊。” “还记得最后那几句吗?” “有婀娜的垂柳/常伴身旁/欢快的清流/漂多远--/也不是流浪,是吗?”她吟道。 “你知道它的含义吗?” “好了,不要说了,我们去那边坐坐吧!”她眼中突然有一丝忧伤。可是她却不知道,我多么想,多么想,如果她的世界里充满忧伤,就让我成为她的天堂。 我们租了一把伞,要了两瓶水。 “我以前要是有什么烦恼,就会一个人来海边,唱歌或哭,唱完了,哭过了,也就好多了。”林夕的目光像是一个受伤的孩子在等待大海的爱抚。 “哦,那你现在还有什么烦恼的事吗?” “没有啦。” “是吗?阮韵伟,是怎么回事?”我旧话重提。 我怕她又会生气,可我还没来得及后悔,她就笑了,“呵呵,阮韵伟,你怎么又提起他了?”她喝了口水,娓娓道来,“他是我以前的男朋友,对我很好,可是后来不知怎么了就没了感觉,我们开始天天吵架,而且我越来越害怕,害怕其他人看我们的眼神,现在学习又那么紧张,所以我就提出和他分手。” “哦,那么我呢?你现在也经常和我在一起啊?你不害怕吗?” “这不同,我们只是朋友嘛。”她看着远处的海面,说道。 原来,在她眼里,我们也只是朋友。我转向大海,海浪仍不知疲倦地涌向海边。 “朋友?我们只是朋友吗?可是有好多人都以为你是我女朋友。” “这也没有办法,清者自清。你记不记得?有一次我们去买肉夹膜,那个阿姨就把我当成你的女朋友;还有买挎包的时候,那个服务员也是这样想的。我一直都没有什么表示,因为我相信我们是好朋友。” “呵呵,朋友,没错,我们就是好朋友。”我觉得心里有一丝绞痛,但尽量不让林夕看出我的不悦。 傍晚,她送我上车,我们还是朋友。 我们还是朋友? 红颜知己可能只是爱情的残缺品。 10 回家后,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打开灯,清冷的灯光立刻笼罩着清冷的房间。房内的摆设与我上个月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惟独书桌上、书架上、床上落了一层灰。我打开电视,并无心去看,只是想使这个好久都没有人住的房子发出一些“人”的声音。 天完全黑了,秋风在窗外呜咽,无比凄楚。我没有吃晚饭,而是去超市买了一包烟。回家后,直接躺在床上,抽着烟,狠狠地吸,再慢慢地吐出,然后呆呆地看着烟圈袅袅上升。脑子里全是林夕,她的声音,她微笑的样子,她头发散出的淡淡的香。从相识到如今,一幕幕像电影一般在我眼前闪现。抽完一包烟,已近午夜,只觉得头很晕,就随便拽来一床毯子恍恍惚惚地睡去。 第二天醒来,已经快十二点了。是那台不知疲倦的电视把我喊醒的。我去一家小餐馆草草地吃了点午饭,真是土气息、泥滋味。 吃过饭,我直接回了学校。 整个下午我都没有看见林夕,晚自习课间,我仍去荷花池畔徘徊。荷花已经凋零殆尽,恐怕真是要“留得残荷听雨声”了。半月当空,月光冰冷,像秋霜一般逼压着残枝败叶。回教室后,我竟写下这样的文字: 阴云笼月,未见寒鸦,落花枯木,何处邀玉盘? 霜风凄怨,愁言坠腹,只闻捣衣,哪有人间路? 接下来几天,林夕像泡沫一般在我的生活里消失了,直到第四天,我才收到一封简短的信: 月皓: 这几天我想了很多,我知道你那天想说什么。可是你知道吗?我不是那么想的。我想,我们都简单一些,用平常的心态去面对彼此。我们共同去护卫一段干净而温暖的友情。这不好吗? 林夕 我盯着信发呆,思绪一片混乱,后来猛然发现,原来,“林夕”就是一个“梦”。 我依旧在荷花池畔缓缓踱步,思考着我和林夕的事。荷花已完全凋零,在秋风中分外惨淡。“残枝十万污泥立,无一不为寂寞身”,我随口吟道。我看了看天,又不觉出口,“青天一片,圆月一盘,疏星七八眼,眼眼浸染相思泪”。人在孤寂的时候竟然能灵感迸发。 “你在这儿发什么呆啊?”身后突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我回头看去,正是李天宇。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你老婆呢?”我学着他说话的口气。 “老婆?呵呵,我们完了。”他没有一丝伤感。 “哦。”我又陷入了沉思。 当我回去的时候,发现有一丝阴云拂过月的脸,然后被一阵风吹散了。 月亮,却从不会留下阴云的痕迹。 (完)(未完待续) 第7章鹏是会飞的大鸟(一) 河水从野蛮的荒原奔涌而来,避开了多少山峦,跨过了多少平川,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可是它一旦流进这片广阔的平原,就马上失去了野劲,变得宽阔,变得平稳,也变得踏实了许多。它像一个顽皮的孩子,遇到这片温情的土地,就温驯了许多,服服帖帖地灌溉着土地,把土地养得肥沃,把农民朴实的脸上养出了笑容。 一 这是长江的一条支流,名叫清河。清河的岸边,有一个古朴的小镇,傍水取名,小镇就叫清河镇。可是它以前不叫清河镇,而叫土城镇。当年,镇长新官上任,觉得这名字太俗气,就想要改一改。在给小镇改名的时候,镇长特意请来了风水先生。风水先生环顾四野,见清河水势平缓,偏偏在经过小镇的时候,凸出了一个牛角状的河湾,仿佛牛气冲天,预示着这个小镇不平凡的未来,就用手推了推他古旧的眼镜,然后拍拍手,绝口称赞,“妙,妙,妙。”镇长看着风水先生,像是看见了价值连城的宝贝,眼睛里射出惊喜的光,仿佛年轻了十几岁。可是他又不知道风水先生说的妙究竟妙在哪里,于是问道:“先生,天机不妨指教。”镇长望着先生,摸出兜里的一品梅,摘出两支,要递给先生。先生忙说:“不用不用,你们那个烟,我抽不惯,我还是抽自己的烟筒好,那滋味,你们这个没法比。”说着,先生从怀里掏出烟筒,那烟筒是竹木制作,黄铜的烟缸里是厚厚的浓黑的烟渣。烟嘴是玉质的,由于常年抽烟,那块玉嘴变得通体透红。烟嘴旁系着一个金黄色的布烟袋,那烟袋里必然是烟叶。先生解开烟袋,用手捏出一小撮烟叶,按到黄铜烟缸里,又在口袋里摸出一盒安全火柴,点着烟沫,另一端吸着玉烟嘴,吐出一口,说道:“哎,这真是个好东西啊!” “对对对,还是老先生说的对。”镇长连忙附和,想起还没问清楚究竟妙在哪里,就接着说,“先生,您说这清河有何妙处?” 风水先生干咳了两声,道:“咳,你见这清河在你们小镇之前如何?” “之前好像有一片山丘,那里水流很急。” “这就是了,偏偏到了你这个小镇,它就慢了,这不是逢凶化吉嘛。”先生吸一口烟筒,又接着说,“你再看看,清河那边有一道凸出的河湾,看那像不像几个月大的牛犊,暗暗拔起的牛角。”先生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划。 镇长放眼望去,果然如此,便道:“嗯嗯嗯,您说的对。” “牛角是什么?那是好运气。我看你们这个小镇要改名,不妨就叫清河镇,至于那块河湾,不如就叫牛角湾。免得坏了风水。” 镇长一听,恍然大悟一般连声赞好,当即把风水先生请到家里款待,后来就颁布通告,正式把这个小镇改名为清河镇,那块水湾就叫牛角湾。 清河镇名字叫镇,可依然由一些村落构成。随太阳东升西落,村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这样过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村民都种田,清河镇以北,那是旱田,种些小麦玉米之类;清河镇西边是水田,一年一季水稻;而清河镇东边是一大块菜地,农民在小园里种些瓜果蔬菜;这南边嘛,就是清河,不过在清河到村落之间还有一大块空地,夏秋时节就是打谷场,打谷场不用了,就种上黄豆,等黄豆收获了可以做豆腐。 清河镇的春天,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春天像是个羞涩的姑娘,禁不住夏日的诱惑,就匆匆作别,不知道溜去哪里逍遥。夏天依旧很热,太阳烤得人脸颊红红的,那些顽皮的孩子,往往在夏天还不爱穿上衣,赤膊露背在村落间嬉闹,一个夏天就把他们晒得乌黑锃亮。他们爱玩水,赤裸着噗通一声,跳到清河里,扎进水里,能在水下憋好长一段时间。夏天的时候,村民在房子周围种的那些大片大片的杨树,就成了夜晚乘凉的好去处。夏夜最热闹,有些老爷爷老奶奶搬着小木凳坐在杨树下,聊着家长里短,有时候有老头儿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二胡,拉个小曲儿,逗得大家乐呵着。夏夜的动物也多,青蛙蛤蟆的叫声像是在比赛谁的嗓门大,蝙蝠在空中飞着,如同江湖里会轻功的侠客。有一种动物,怕是很难叫出名字,不过它变化了之后,大家都耳熟能详,叫蝉,俗名知了。可是清河镇的人偏不叫知了,更不叫蝉。他们管蝉叫姐儿,而姐儿没有变成姐之前,叫做姐猴(候),那就是等候着变姐姐的意思。白天,清河的水里,在某个隐蔽的角落,会游出一条幽灵一般的水蛇。有眼尖的顽童,往往大喊一声,“有蛇啊!”然后叫上几个大胆的伙伴追过去,可是往往他们跑过去,那蛇就幽灵般地消失了。夏天很长,就把春秋两季挤得很短。秋天仿佛只是落叶的那几天,很快天就冷了下来,不过雪并不会下很早,一直到快过年了,她才姗姗来迟。下雪了,当然是打雪仗、过大年的好时节。这个时候,农民也最清闲,往往窝在哪个乡邻家玩骰子,把年底的余钱打发在娱乐里,当然也不多,就是一块两块的。 清河镇的人,仿佛就是这样年复一年地过着,不觉得日子的短暂,也不觉得日子的绵长。 二 这个夏天,清河镇像往常一样热,可是农民得和天斗,他们早早地趁着太阳还没抖擞精神,就戴着草帽和水壶下地,这正是收小麦的时节。他们在地里热火朝天地劳作,仿佛怕落后了谁家。这样干到十点多钟,太阳就抖擞了精神,开始发威。董自华挥一挥手上的镰刀,拿起水壶咕噜噜喝了一大口水,转回头,说道:“孩儿他妈,估计下午麦子就收完了,我们回吧,天太热了,不养人。”董自华的女人落在后面,直起腰活动了一下,说:“那先这样,回,回家给孩子弄饭。” 董自华和女人回家。他们家在牛角湾东头,是砖房,不大,院子也很小。院墙还是土垒起来的,墙头上长着野草。他们回到家,女儿还在清河镇中学读书,儿子董洪鹏不知跑去哪里玩了。董自华只有一儿一女,闺女比儿子大了整整八岁,他们结婚晚,养孩子更晚,董自华四十岁喜得贵子,对儿子格外溺爱。他那时候还以为这辈子要不成儿子了,怕断了董氏这一支的香火。何况这是农村,一家人要是没有个儿子,那怎么养老。其实董自华有两个弟弟,二弟董自远,找了个老婆,后来老婆跟人跑了,留下一个男娃,取名洪洲,董自远本人也不正经,正经也不至于丢了女人;三弟董自英,三个女儿一个儿子,也是生了好几胎才好不容易有了个儿子,名叫洪达。所以在董自华内心深处,他对断不断香火不是很关心,他怕的是到老了膝下无子,没人养老送终,被别人笑话。 董自华回到家,脱下草帽和上衣,打出井水,洗了洗,凉快了一些。他望了望扔在一边的草帽,帽子上别着几只大蚂蚱,蚂蚱的腿被嵌进草帽的夹缝里。他看着那些蚂蚱,逃不掉,但是挣扎着,就笑了笑。女人在厨房做饭。清河镇的厨房也不叫厨房,而叫锅屋。锅屋和堂屋是分开的两个房子,中间是院子,堂屋就是客厅和卧房。这是清河镇特有的称呼。做好饭,女人叫董自华去找儿子。董自华来到牛角湾,转了转,看到儿子在河边看几个较大的孩子钓鱼,就叫过来。儿子洪鹏跟在父亲身后,回到家,董自华拿下挂在墙上的草帽,说:“在地里干活给你抓的,拿去玩吧。”洪鹏看见蚂蚱,惊喜不已,可是蚂蚱一放出来,就到处乱跳,跳不了多远,就被家里的几只老母鸡吃了。 饭端上桌,过了一会儿,女儿也回来了,一家人吃饭。董自华的女儿董艳自小学习就特别好,现在读初中还是班里的第一名。“下午我和你妈去家北收小麦,你放学早些回来做饭。”董自华看看家里的老座钟,对女儿说道。女儿懂事地点点头。吃过饭,董自华抱了些草喂牛,就去卧房午睡了。女人没有午睡的习惯,推出家里的老缝纫机,给儿子缝补穿破的裤子。 女人叫杨凤,嫁给董自华时董家很穷。杨凤的娘家人就给了她两样陪嫁,一台缝纫机,一个大衣橱。当时董自华和老父亲董淑云分家,只有这几间砖房,一袋子大米和半袋子面。家里穷得叮当响是不错的,因为董自华那时候穷得连叮当响的东西都没有。 三点过后,太阳向西偏了偏,不那么烤人了,董自华就和女人下地,他们要赶着天黑前把麦子割完,明天用牛车拉上打谷场。这个下午,他们照例把儿子洪鹏锁在家里。洪鹏在家没事儿可做,就想着怎么爬出去,他把家里的凳子摞起来,踮着脚爬上墙头。他双腿骑在墙头上,望望下面,不敢往下跳。他想了想,慢慢把墙内的腿抬起来,伸到墙外。这样他就坐在了墙上,两腿都在墙外,可是他还是不敢往下跳。最后,他终于想到了办法,他转过身子,两手按着墙头,屁股朝外,双脚贴着墙慢慢往下滑,一直把整个身子滑下去,两手还抓着墙沿。这样他的双脚和地面就缩短了一大段距离。现在他敢往下跳了,一松手,身子坠下去,一屁股坐在地上。 洪鹏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就走了。他想,去找谁玩呢?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昌子。昌子和他一样大,两人从小就在一起玩。可是他来到昌子家,发现木门锁着,想必是随他爸妈下地去了。洪鹏转悠着,最后来到了二叔董自远家。二叔不在家,堂兄董洪洲在家。他走进二叔家,看见哥哥,叫了声,“大哥。”洪洲比他大五岁,正在和几个伙伴玩钢弹。钢弹在地上用手弹,能弹到别人的钢弹,就把那个钢弹赢过来。钢弹也是名叫钢弹,不过是瓷的。洪洲看了弟弟一眼,没理他,接着玩钢弹。洪鹏没事儿,就只好站在旁边看,看了很久,洪洲全输光了,就和那群人说要去清河游泳,让洪鹏也跟着去。洪洲和那些人来到清河,一个个脱光了衣服,跳进河里游起来。洪洲喊洪鹏也下来玩,洪鹏不敢,洪洲说真是胆小鬼。洪鹏禁不住别人嘲笑,说谁是胆小鬼,就脱衣服下水,可是他不敢往深处去,就在河边玩。又玩过一大段时间,洪鹏想到姐姐快放学了,如果她回去发现自己从家里爬出来就不好了,就赶忙上岸穿衣服。他一路跑回家,还是晚了一步,姐姐已经在锅屋煮饭。洪鹏心里虚,就想像小偷一般溜进家里。他想,要是不被姐姐发现,就一直溜到床上,然后从卧房出来,对姐姐说一直在睡觉。可他刚一进门,就被姐姐抓了个正着。 “你跑哪去了,爸不是把你锁在家里吗?你还敢爬墙头出去。你头发怎么湿了,你下河玩水了?” 洪鹏站在那不敢说话,就一直站着,也不敢动,看着姐姐烧火。最后胆怯地说:“姐,你别和爸说,好不好?” 姐姐看着他,说道:“不说?那还能跑了你,看爸回家不打你!”这话一出口,洪鹏就哇哇大哭。 “哭什么哭,快去把头发擦干。”洪鹏不敢动,只是哭。姐姐走过去,抓着洪鹏的胳膊,把他拽到院子里的晾绳前,拿下毛巾给弟弟擦头发。洪鹏不哭了,可还是抽噎。 这天晚上,董自华和女人果然把麦子割完了,天擦黑正好回到家。董艳把弟弟的事情说出来,女人气得很,拿起笤帚把就向洪鹏的屁股蛋打去,洪鹏疼得哭。董自华坐在凳子上,说:“打得好,翻墙出去,下水,还不打,长大了还不翻墙去偷人家的,狠狠打。”说着,他卷起一支烟,抽起来。打完了洪鹏,董自华和女人吃饭,女儿也吃饭,洪鹏站在桌子旁不敢动。 “你脾气还大得很!不吃饭了?”董自华喊道。洪鹏看看父亲,不敢说话,还是不动。 “他不吃就别管他!”女人喊道。 吃过饭,女儿做作业,董自华搬着椅子去门口乘凉,门口一大片串串红,花香随风飘曳,大树也被夏夜的风吹得哗哗响。女人也跟了出来。 “你出来干嘛?回去给儿子煎个鸡蛋,别把儿子饿坏了。”董自华说道。 女人回屋,烧火煎鸡蛋,做好了,端到桌子上。“来吃鸡蛋吧!”女人说道。 洪鹏不敢动。 “知道我为啥打你?” 洪鹏还是不说话。 “说!说了就来吃饭。” “我爬墙头了。”洪鹏胆怯地说。 “知道错了就还是好孩子,来吃饭吧。” 洪鹏坐到桌边,右手拿起筷子,左手抓起一块馒头。 “妈,我以后不翻墙头了。”洪鹏吃了一会儿,说道。(未完待续) 第8章鹏是会飞的大鸟(二) 三 徐姓在清河镇算是大姓。镇长徐光国的父亲徐润才,在建国前是个大地主,新中国建成后家产被分给了穷人,文革时期又被划为走资派批斗致死,可是他儿子徐光国照旧在几年后做了清河镇的镇长。镇里人搞不懂所谓的政治斗争,弄不明白地主的儿子最后还是比别人强的缘由,只是背地里骂,他妈的“老子英雄儿好汉”,你看人家就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可是县里的领导知道,在农村要办什么大事,避不开那些势力强大的家族大姓。徐姓在清河镇占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口,徐光国又家族显赫,拥有一大批徐姓镇民的拥戴,所以镇长一职非他莫属。徐光国也有三兄弟,二弟徐光邦,在镇里做书记员,祖上培养他念过书;三弟徐光勇,因为当年出生的时候徐家已经门第衰落,近几年家势不旺,和两个哥哥的关系也较为疏远。徐光勇膝下一女一儿,儿子正是昌子,辈分在“大”字上,取名徐大昌。 这个夏天,董自华依然割完小麦急着运到打谷场,然后用毂辘把麦谷压出,在场子上晒干储存。过年时有县里人来乡收小麦,就能卖出一大部分,存下钱补贴家用,剩下一部分磨成面粉做馒头煎饼之类。家里农忙,就顾不上儿子。儿子洪鹏这天趁爸妈不在就又溜出去,这次他找到了昌子。 洪鹏和昌子的关系是最好的。有一回,他们在石桥上整泥巴,洪鹏突然问昌子:“你说,我们俩是啥时候认识的?”洪鹏抬起头看着昌子,昌子手上全是泥巴,脸上和额头也擦了些泥,那些泥巴快干了。 昌子看了看洪鹏,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反正我们很小就在一起玩了。” 洪鹏对这个答案不满意,又说道:“估计我们认识的时候,还穿着开裆裤吧。” “呵呵,开裆裤?差不多,我们认识的时候,都还穿开裆裤呢!” 两人找到了一个比较满意的答案,笑了起来。其实后来洪鹏又想,可能他们很小就认识,说不定哪天他妈和昌子妈聊家常,他妈抱着他,昌子妈抱着昌子,两人那时候就认识,只是他们都不记得。不过,“穿开裆裤的时候”,是最让他们满意的答案。于是,后来两人要是遇到关于他们何时认识或者为什么玩得这么好的问题,他们就会异口同声地说:“我俩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了!” 今天洪鹏找到昌子,是要和他去抓水蛇。 在清河岸边,有很多水草,水草里边有很多蛇。这种蛇没有毒,青色的背,斑白的肚皮,一个很小很小的三角形的头,嘴里常常吐着一条火红的舌头,舌头的末端,还分两个叉。他们今天之所以要去抓蛇,源于洪鹏挨打那天,昌子随父母在地里看到一只大青蛙被一条大青蛇缠着。昌子对青蛙很是同情,就恨起蛇来,发誓哪天一定要杀死一条蛇,并且挖出蛇胆尝一尝。 于是两人手里拿着一根手臂一般长拇指一般粗的杨树条,蹑手蹑脚地在河边走着,踏着河边的草,草的味道在河边弥漫,很是好闻。走了一会儿,他们不再往前走,突然弓起背,洪鹏和昌子觉得头发都快要竖了起来,心怦怦地跳。原来在他们前方两步多远的草丛里,一条和杨树条一般粗的水蛇正弯着身子。那条水蛇,吐着舌头,正要往清河爬去,它的脖子特别细,可是肚子鼓鼓的,爬得很慢。昌子看见蛇,抢先一步,举起杨树条就是一下狠抽,那蛇受到突然袭击,又是如此猛烈,没反应过来,反而肚子翻了上来,露出了灰白的肚皮。这时,洪鹏见势也扬起树条对蛇肚子一阵猛抽,两人都抽打起来。不过一小会儿,那条蛇就奄奄一息。昌子见蛇已经断了气,就用手捏着蛇尾巴,拎起来,说:“我们把蛇皮扒下来。”“好,我们把他拎到村头的石桥上扒皮。”昌子一手捏着蛇尾巴,一手用杨树条挑着蛇的身子,往村头的石桥走去。洪鹏跟在昌子身后,很是兴奋。路上有其他伙伴见到,也过来看热闹。 他们把蛇放在石桥上。这石桥完全是石头砌的,上面刻着“建于一九五三年”。孩子们当然不知道这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兴建的石桥。当时人民群众建设国家的热情十分高涨,这墩桥就建得特别结实,一用就是几十年。昌子把蛇平放在石桥上,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割下蛇三角形的头,然后顺着脖子往下切,把蛇皮褪下来,露出了白白的肉,伙伴们见了都特别兴奋。 “看它肚子里吃了什么,那么大?”洪鹏说道。 “别着急,我割开看看。”说着,昌子就用刀子划开蛇的肚皮,里面竟然有只半大的青蛙。 “他奶奶的,又吃青蛙,真是个大坏蛋!”昌子气愤地说,“胆在哪里?”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黑黑的那块吧?”洪鹏指了指蛇肚里一块黄豆粒大的黑点说。 “可能吧。”昌子表示赞同,于是他抠出那块黑黄豆,放在嘴边,舔一下,苦苦的。“肯定是胆,苦得很,我爸杀鱼时,要是把胆切破了,就很苦。” “你敢吃吗?”洪鹏问。 “尝尝。”昌子说着,便把蛇胆在牙间咬了一下,“啊,太苦了!”昌子吐了出来,然后接着说,“蛇就是坏,要不然胆也不会这么苦!” 最后,他们把蛇丢进水沟里,就回了家。 太阳已经像是温顺的老人,慈爱地温暖着大地,风又吹了起来,树叶哗哗作响。清河的水挥舞着碧绿的波涛,把劳累的人送入了一个安甜的夜。 四 清河镇的夏天,说话的人不多,鸣叫的蝉倒有很多。所以每天晚上都会有很多姐猴从土里爬出来,爬上树,在夜间变成了蝉,也就是当地人称呼的姐儿。姐猴在天黑以后,就用它的前爪从土里挖一个小口,它警觉地偷窥着外界的动静,然后爬出洞,迅速地爬上树,等待在夜间实现生命的蜕变。姐猴这种小动物的肉很多,不仅那些青蛙蛤蟆想尝尝鲜,人也很喜欢吃它们的肉。每逢夏天的晚上,清河的孩子们拿着手电筒,在杨树林间穿梭,见到停在树上的姐猴,就抓住它们,或是带回家让父母用热油一过,肉特别香,或是把抓到的姐猴卖到牛角湾的商店,小商店再卖进城里,每只姐猴可以卖五分钱。 这天晚上,洪鹏拿着小手电在杨树林里走着,不断地照着一棵棵大树,寻找那些正在爬树的姐猴,他抓到了一些。有一次,他看见一只姐猴在墙角边爬着,正要去抓,突然从墙角跳出一只大蛤蟆。那蛤蟆比他快一步,只见它跳了两三下,脖子往前一探,从嘴里弹出长长的舌头,瞬间就把那只姐猴粘进了胖胖的肚子里。还有一回,他在一蹲老树根旁见到一只姐猴,正要去抓,突然从树根里爬出一条蛇,那条蛇很特别,头特别大,洪鹏当时吓得就往家跑,此后一段时间他都不敢再去找姐猴了。后来听大人们议论说,那种蛇不是一般的蛇,它被人们称作屋龙,游曳在村落间,往往会爬上人家的屋檐里捉鸟蛋;或者爬到仓库里,专吃那些可恶的老鼠。所以人们往往对这种蛇很是敬畏,传言说,屋龙三角形的头上有一条龙的图案。 有一晚,一家人吃过晚饭,董自华点了一支烟,坐在桌边对儿子说:“你六岁了,该进学校念书了。” 洪鹏的母亲刚吃过很多饭,坐在桌子前不想动,只是对男人点点头。洪鹏的姐姐正写作业,听见父亲说这句话,回头说道:“弟弟要上学啦!呵呵,好啊。” 洪鹏却不高兴,说:“我不上,我还要抓姐猴呢。” “你不上学怎么识字,你看你姐姐都认识那么多字,你不识字有什么用!”女人说道。 “那识字有啥用?”洪鹏回母亲道。 董自华听到这句话,非常恼火:“怎么和你妈说话的!让你读书你不读,以后就不要回家吃饭,你去找姐猴,那就天天在外面,别回家了!” 洪鹏听到这句,知道父亲生气了,不敢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那昌子去不去?” “他和你一样大,你们都要去上学,后天早上我带你去小学报名。”听到昌子也去,洪鹏似乎找到了一点安慰。 第三天早上,天下起了小雨,又打起了雷。洪鹏最怕打雷,家里没有多余的雨衣,他只好伏在父亲的肩上。董自华背着儿子来到校门口,在人群中看见徐光勇也带着昌子在门口等着。他把儿子放下,洪鹏像是挣脱了牢笼的鸟跑去和昌子嬉闹。 “送孩子来读书?还背着来。”光勇笑着对自华说。 “是啊,六岁了嘛,整天不读书在家调皮捣蛋得很,送到学校老师管着,我正好清净,眼不见心不烦。” “自华啊,谁不知道你最疼孩子,怕你送进了学堂,一时间自己看不到心里还想呢!” 正说着,校长出来了,他头发很短,目光深邃,大鼻子,厚嘴唇,五十岁光景,穿一身中山装。校长让他们排队进办公室登记,董自华和徐大勇就带着儿子在外面排队。等了好久,终于等到董自华进校长室。 “校长,这孩子在家里疲沓得很,不听话,把他送进学堂,要是哪里有不听话的地方,尽管狠狠揍!” 校长看看洪鹏,问道:“你几岁了?” “六岁。”洪鹏说。 “你这孩子多大啦?”校长问董自华。 “六岁啊,**年的。” “哦,你们来早了一年,到他七岁再来吧。” “啥?还不够大?”董自华没想到孩子不够大,大声道。 “嗯,明年八月底再带过来。” 董自华怏怏地拉着儿子走到门外,心里想不通,当年闺女来上学时候也是六岁啊,怎么儿子六岁就上不成学。哦,他想起来了,当年给闺女登记户口的时候,早写了一年,闺女七岁时候,其实才六岁。董自华走到门外,对光勇说:“回家吧,要等明年再来。” “咋回事?”光勇也不明白。 “校长说了,要七岁才上学。” 把儿子送到家,洪鹏对父亲说:“看,我都说不用上学了吧?” 儿子说的这句话让董自华的心里堵得慌,心想这儿子怎么这么不争气。不过他又想,儿子应该是还小,不懂事,大一大就好了。董自华又想起当年女人生儿子时候那么艰难的情景。当年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得特别严格,任何人都不能生二胎,谁生了二胎就要罚款五百元。在当时,五百元对一个农民家庭来说是整整一年的收入。镇长逼得紧,简直欺人太甚,女人杨凤去镇长家里大闹了一场,最后镇长才缓了一段时间。幸好杨凤在县城有个妹妹,妹夫在县里高中教书,家里有点积蓄。妹妹知道姐姐有困难,就接济了一笔钱把罚款付上了。后来镇长知道董自华家在县城有亲戚,每次见到董自华就递烟,问长问短。镇长从飞扬跋扈的神态转变成为人民服务的姿态,让董自华好一段时间都不太适应。(未完待续) 第9章鹏是会飞的大鸟(三) 五 水稻种完后,这一季的农忙基本上也就告一段落,农民可以有一段喘息的时间。这天晚上牛角湾来了一大群演杂技的。他们在牛角湾边摆开了场子,拉上路灯,要玩十八般武艺。清河镇所谓的杂技表演,被当地人叫做“耍把式”。这一帮人都靠卖艺为生,他们行走在大江南北的村落间,卖艺挣钱。每逢农闲之际,这帮耍把式的人就来到了清河镇。 场子摆好之后,已经围过来一大群村民等着看好戏。耍把式的人再敲锣打鼓,牛角湾附近的村民就都聚拢了过来。董自华当然也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戏,他早早地就带着儿子过来。洪鹏来到场子后,就去找昌子的身影,最后在场子前面发现了他。自华见到光勇,两人抽着烟等着看好戏。艺人们见观众差不多了,就要开场。开场上来一个年轻后生,拿一把凌厉的宝剑,舞上一段花拳绣腿,算是热场。接下来,上来另一个年轻的小伙,那小伙皮肤黝黑,头发特别短。他表演的节目竟然叫“吞剑”。只见那小伙子挥舞几下手中的短剑,左手的食指和中指并拢,作运气状。然后他仰起头,像狼仰起头向天长啸一般大喊一声,双手拿着剑柄,剑锋对着嘴巴,从上往下把剑慢慢递进口中,最后在嘴外面只留下了一把短短的剑柄。他还一直仰直脖子,又慢慢把剑从嘴中拔出来。观众看到这样惊险奇绝的场面,都不敢说话,仿佛连呼吸都要停止,眼直直地盯着进出腹中的短剑。短剑闪着寒光,竟然没有一点儿血丝。这一段表演过后,耍把式的人让观众们缓和一下,就上来两个女人,舞一段刀剑,为下一个惊险的节目做铺垫。 下一个节目是刀刺身体。一个五十几岁的男人,一字胡特别黑,特别厚,脸上横肉纵筋,赤裸着脊背。他叫来两个小女孩,女孩大约七八岁,她们走进两个小木箱里。男人把木箱封住,两个小女孩就封在了木箱里。那两个小木箱有很多孔,只见那男人拿出几把剑,从木箱的孔里插进去。人们“哎呀”一声,心想,这下箱子里的女孩不是被剑刺伤了吗?可还有更绝的,那男人拿出一把长剑,从木箱的一端插进去,剑锋一直从木箱的另一端出来。最后,两个小木箱上被穿刺了好几把剑。人群中有一个妇女,对身边的女伴说:“哎呀妈呀,你看这不要出人命了么?”正在大家都由惊异转为惧怕的时候,男人慢慢从小木箱里抽出剑,人们都盯着剑锋,看看剑锋上会不会有血,可是竟然所有的剑上都没有。这时,男人打开木箱,两个小女孩活蹦乱跳地从箱子里出来。沉寂了一刻,人们爆发出阵阵掌声,一块两块的硬币纸币都丢进小伙子准备的盆子里。 上一个表演很惊险,没有出事,可是下一个节目却出了事。这是一个表演吞钢球的节目,是第一个出场的年轻后生表演的。小伙先是舞一段花拳秀腿,扎稳马步,两手相对向下运气,气运丹田。然后他取出一个鹌鹑蛋大小的钢球,吞下去,接连吞下三个。人们可以清晰地看着钢球从他的嘴里顺着喉咙咽下去。三个钢球吞下之后,小伙又运一口气,上身微倾,张开嘴巴,大喝一声,一颗钢球就被吐了出来,这样又吐出一颗钢球。可第三个钢球怎么也吐不出,小伙脸色越来越难看,眼里疼得满含泪水。老男人见情况不妙,连忙叫来刚才表演吞剑的小伙,两人把他双腿拽住,使他倒立,他一阵干咳,终于把沾满血的钢球吐了出来。人群开始骚乱起来,“这多险啊!”“就是啊,咱们孩子可不能学这个。”“哎,人生在世不容易啊!” 这时,那个五十几岁的老男人四处看了看,拱起双手向人群喊话:“各位父老乡亲,我们是响水县人,我姓黄,今天在此卖艺,结识大家,可是,如今我徒弟孟二出了事,今夜怕不能赶路回家,哪位乡亲父老能提供夜宿,哪怕一个院子也可以,我们日后一定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人群里又是一阵骚乱,“不能啊,他们这些都是外面混的人,沾惹不起,千万不能让他们进来。”“是啊,谁知道他们都是些什么人?”“现在的社会,什么人都说不定,还是不要沾惹的好。” “黄师傅,你们到我家住吧。”突然,人群被一声响亮的喊声镇住了,这是董自华的声音。他今晚穿一件衬衫,方正的头发,眼睛不大,鼻子稍稍隆起,薄嘴唇,眉宇间有一种威严的气势。 “这位乡亲怎么称呼?” “我叫董自华。” “家在什么地方?” “就在牛角湾,不远,你们快收拾一下跟我走。” 黄师傅紧握董自华的双手,连声道谢,然后抽身去安排行头。只听见人群里有人窃窃私语:“把这些人接进家里,恐怕不是好事,你看那些人都是真枪真棒的。” 董自华把黄师傅一行带到家里,对女人说明了原因,女人也觉得丈夫做的对。他们来到堂屋,搬来凳子坐好,杨凤给他们倒了水,又问那小伙还痛不痛。小伙说好多了,休息一会儿就没事了。男人们在屋里抽烟,杨凤把两个女子带进卧房聊天。最高兴的是洪鹏,洪鹏和两个小女孩玩刀弄剑,突然有了一个念头,他要学武功。 “我当初带着这帮徒弟闯荡,碰到的难处多的是,今天真是遇到好人了。”他看了看董自华的女儿和儿子,又问道,“你就这俩孩子?” “嗯,一个闺女,一个儿子,闺女十五岁,要读初二了。” “不错,你看我带的这两个女娃,都是被人家遗弃的。” 黄师傅环顾四周,见堂屋不大,中间是客厅,两边是卧房,想必一间卧房住着夫妻二人,一间卧房睡着孩子。卧房和客厅的墙还是泥砌的,客厅一张长长的条几,两张方桌,一大一小,想必这也是穷苦人家。 “你以前做什么?”黄师傅问道。 “哎,日子过得不容易,我退伍回家后一直在家种地。” “哦?你以前当过兵?” “是啊,当年我当兵的时候,光荣得很,镇里徐姓的老镇长带着一帮人敲锣打鼓放鞭炮把我送上车,人们都心想,这娃现在出息了,结果呢,后来毛主席说,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我就又回家种地了。” “后来怎么退伍回家了?” “到年纪了呗。我那年在甘肃当兵,那时候中国和苏联边界不安宁啊,夜里我放哨,有一夜,我和下一个哨兵十二点换哨,结果那个哨兵迟到了十五分钟才来,我教训了他,第二天差点还和他打了架。我当时想,我手里那都是真枪实弹,万一出了事怎么办,幸好后来没出事,班长把那个哨兵批评了,后来他比我早退伍一年。” “你打过枪没有?”那个年轻小伙子问,看来他的确舒服了些。 “嗯,机枪我都打过。我们当兵那时候,还要拉练,听说现在步兵都坐车,不跑路。我们那时,搞演习,我是机枪手,一夜从甘肃跑到内蒙。后来打枪,师长就趴在我身边哪,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小董啊,紧张不紧张?’我说‘不紧张’,其实哪能不紧张啊,子弹飞到哪都不管啦,哈哈!” 聊了一段时间,董自华就给黄师傅一行安排住处。董自华和黄师傅还有两个小伙子打地铺,两个女子挤在杨凤的床上,两个女娃挤在洪鹏姐弟的床上。这时候,月亮走到了正天空,把清凉的月光洒在董自华一家的房子上。风吹得很轻,牛角湾安静极了,可以听到艺人们的鼾声。 翌日晨,女人早早起来煮了一大锅粥,董自华提着半袋麦子换了很多馒头。黄师傅等人感谢不已,早饭后告别,说滴水之恩,日后定涌泉相报。事后,有人在清河湾遇见董自华,问道:“你那晚怎么把那些人接进家里,就不怕那些人心思不正,那些人有些真拳脚,要是他们心思不正,你能拿他们怎么办?”董自华不以为然,回道:“他们那些人都是在外面混的,最讲义气,我那天要是打他们一顿,他们会记下我一辈子的仇,而我那天好好招待了他们,他们肯定不会忘记。” 六 那晚过后,洪鹏就特别想去练武功,这天他约了昌子要去响水拜师学艺。他们早上吃过饭,就一起开溜了。他们不知道响水在哪里,只知道在南边,就一路向南走。 “我要学轻功,可以飞。”洪鹏说道。 “我也学,我还要学剑,看人家拿着剑多威风。”昌子也说。 他们一路往南,走到中午,觉得饿了。“我饿了,我们这叫不叫离家出走?”昌子问。 “那你不跟我一起走吗?” “走,你去哪我都和你一起,但是饿了怎么办?” “是啊,早知道带些馒头出来。” “对了!我想起来了,我好像来过这个村,我有个舅舅就住这个村。我们可以去他家吃晌饭。”昌子想了起来。 “是吗?你仔细想想他家在什么地方?” “记不清了,但应该能找到,我找找看。” 他们在村间走着,找了好几圈,终于找到昌子舅舅家。舅舅看见昌子和洪鹏进来,很吃惊。问道:“你们怎么到这了?” “我们要练武功,要去响水找那些耍把式的人。” 舅舅听到昌子的话,觉得好笑,“呵呵,你们胡闹什么,响水远得很,你们练什么武功,还没吃饭吧,快吃点饭回家。” 吃过饭,昌子问:“你还去不?” “我不去了,没有吃的,我们饿死了怎么办?” “那我也不去,咱回家吧。” 这天下午,他们走回家,董自华问儿子干嘛去了,洪鹏不敢说和昌子去练武功的事,只说和昌子去了他舅舅家,在他家吃了饭。 半个月后,黄师傅竟然来了。原来,黄师傅那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不是随便说说的。他有个熟人,带着一帮人要去东北搞建筑,正缺人手,于是黄师傅就来找董自华,把这差事介绍给他。 是夜,董自华和女人商量,女人觉得是好事,说男人不能一直在家窝着,要到外面闯闯。女人还叫董自华把徐光勇也叫去。其实搞建筑这个差事,就是进大城市去给日益增多的城市人口盖房子。董自华的三弟董自英就在上海搞建筑,每年能赚一大笔钱。可是董自华没有跟着三弟,因为董家一向不和,这源于当年他们的老父亲董淑云去世之前,对家产分配极为不公。董自英是三儿子,董淑云偏袒小儿子,不仅培养他读到高中,还给他留了一笔财产,后来,董家就闹分裂了。董家的三个姐姐也偏袒三弟,尤其是三姐姐,嫁到县城的一个建筑商家,建筑商在上海搞建筑,就把董自英拉了过去。而董自华骨气硬,不靠别人吃饭,和三弟基本上不来往。老父亲董淑云去世之后,三兄弟就没了联系的根。久而久之,董自华对二弟也逐渐冷漠。所以董自华把翻身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洪鹏身上。 听说父亲要去东北,洪鹏特别不高兴。从小父亲最疼他,他很依恋父亲。那天董自华和徐光勇坐着拖拉机离开的时候,洪鹏大哭大闹了一场。 第二天,洪鹏睡醒后,不起床,女人问:“你怎么懒在床上不起来?” “我想我爸。” “你爸去赚钱了。” “我爸什么时候回来?” “过年就回来了。” “什么时候过年?” “还要四个月。” “四个月是几天?” “一百二十天。” “好,我数着,我数到一百二爸就回来了。” 等女人做好早饭,洪鹏还是没起。 “你怎么还不起床?” “我想我爸,我想我爸,我想我爸……”洪鹏一边说着,就哭了起来。 “真没出息!”女人说。(未完待续) 第10章鹏是会飞的大鸟(四) 七 秋天来到了清河镇,杨树的落叶盖满了乡间小路,洪鹏走在上面,软软的。燕子怕冷,很快就要离开清河,飞去南方。清河镇有拿枪打鸟的人,可是他们从来都不打两种鸟,一是燕子,一是喜鹊。只在冬天打麻雀。 中秋节快到的时候,昌子来找洪鹏,说发现了一棵栗子树,结满了栗子,可以去偷些栗子吃。栗子树在清河湾西边,是人家种在门外的。这天下午,昌子发现那家人锁了门,就约洪鹏去偷栗子。他们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来到栗子树下。昌子说:“你在路口看着,我去打栗子。”洪鹏在路口守着,昌子走到栗子树前,用竹竿不断地敲栗子,栗子掉了一地。洪鹏看着说:“差不多了,够了,我们快回去,不要被人抓到。”于是两人捡栗子,放在前襟兜着,急忙跑回昌子家。 “这个要怎么吃?”洪鹏问。 “用火烧了吃。”昌子说着,就在锅底点了火,把栗子也放在锅底,又舀了一瓢水添进锅里。他们烧得栗子啪啪响,锅里的水也沸了起来,“呜呜”地冒泡。最后昌子灭了火,掏出栗子,砸开一个,给洪鹏吃。昌子看着洪鹏,问道:“香不香?”“香。”洪鹏说。 后来洪鹏又和昌子去偷过几回栗子。中秋过后,天渐渐凉了起来。秋天往往像春天一样短暂,杨树的叶子也落光了,剩下光秃秃的枝干,喜鹊蹲在上面,不停地叫。洪鹏不明白喜鹊为什么不飞走,它们在这儿还有什么好吃的吗?有一天,昌子来找洪鹏,带来一支陀螺,说是爷爷用斧头替他砍的。于是他们玩起来,刚开始不会玩,后来他们能把陀螺从洪鹏家一路抽到昌子家。玩了一个秋冬的陀螺,打发了不少时间,也让洪鹏胳膊上的肌肉渐渐硬起来。 时间在小孩子眼里,往往过得很快,尤其是在他们玩乐的时候。很快,清河镇下了第一场雪,离过年的日子也越来越近。清河镇下雪的时候,清河并不结冰,而牛角湾倒能结一层厚厚的冰。孩子们都喜欢在冰上走,好像比谁的胆子大,洪鹏也在冰上走,不过他不敢走远。这天早上,他正在冰上走,有人喊他:“鹏鹏,你爸回家啦,就在你家屋后呢。”洪鹏听了这话,不敢相信,就跑回去看,果然看见父亲站在屋后,背着个军用旅行包,还有一大包行李,里面是被褥。洪鹏跑过去,董自华抱住洪鹏,把他抱起来,说:“又重了,你妈呢,家里咋没人?”“我妈去菜地了。”过了一会儿,女人也回了家,挑着两筐白菜。看到董自华,很是惊喜。女人找出钥匙,打开门,董自华回到家,把行李放好,看看家里基本上没有变化。 晚上,董自华对女人说这四个多月赚了不少钱,就从包里掏出一大叠钱,说:“你数数吧。” 女人仔细一数,极为惊讶,说:“五千块啊!照这样下去,我们快成万元户了!” “嗯,我是想啊,以后多赚些钱,我们应该把这房子推了,再买一块大些的地,盖上楼房。” 很快要过年了,每逢过年,董自华三兄弟每家都要给老母亲送一袋米和一袋面,董自华今年早早地就把东西送了过去。洪鹏奶奶在男人去世之后,就一直住在二儿子董自远家,因为董自远没有女人。年三十那天,董自华买了艳红的春联,一大盘鞭炮。贴完了春联,包饺子,饺子包好了,放鞭炮。董自华家这一年过得红火,鞭炮声也响。大年初一,洪鹏和姐姐去拜年,要压岁钱。董自华不准他们去二叔和三叔家,洪鹏当然不知道这其中的过结,但是他听父亲的话,只去奶奶房里。奶奶让洪鹏给他磕头,他磕得地响,奶奶给了他三块钱,给了姐姐两块钱。不一会儿,三叔家的姐弟们也来给奶奶拜年,奶奶给了他们每人三块钱。回家后,董自华问洪鹏得了几块钱,洪鹏说三块,又问闺女,闺女说两块,又问三弟家的孩子得了多少,洪鹏说都是三块。董自华心里不自在了,心想老母亲偏心偏了一辈子。 过了一会儿,牛角湾响起了锣鼓鞭炮声。董自华知道这是镇长带着一帮人给退伍老兵送慰问信,就躲在屋里,让洪鹏等在外面接慰问信。镇长很快绕到了董自华家,见门关着,就问站在门口的洪鹏:“你爸呢?” “我爸去人家玩骰子了。” 镇长把慰问信递给洪鹏,说:“等你爸回来了交给他。” 洪鹏接过慰问信,是一张大年历,上面写着县政府对所有部队官兵、退伍复员军人慰问的话,最后是“一九九六年春节”。当然洪鹏一个字也不认识。董自华之所以自己不接慰问信,一是对当年当兵没安排去处的抱怨,二是每年要是接了慰问信,免不了给镇长一包好烟。不过村里有一个老兵,当年参加越战,脚被流弹打伤,倒是每年很光荣地接慰问信。 大雪在过年这段时间每天都飘着,下了四五天才停,一停下来,洪鹏就去找来昌子,和他在路上堆雪人。洪鹏有一个邻居家的女娃也过来一起玩。那女孩和洪鹏一样大,叫玲玲,也是徐姓的。洪鹏也从小就认识她,不过很少找她玩,因为洪鹏嫌她是女娃子,胆小鬼,不敢一起抓蛇,也不敢偷栗子,又不会玩陀螺。三人堆了一个大雪人,找了草棒做成鼻子眼。玲玲说:“这个雪人很像鹏鹏。”昌子也说很像。 这晚,徐光勇把董自华请到家里喝酒,光勇女人做的菜,烧鸡肉,鱼肉,鸡蛋,菜汤,很是丰盛。两人感叹人生的不容易,说着说着,说到两个孩子。 “这俩孩子玩得好啊。”光勇说。 “嗯,好得很。”董自华喝了一口白酒,说。 “还是小孩子好,你看那关系,就跟一个人似的。人大了就不好了,心思太多,你看我那几个兄弟。” “呸,你看我家不也一样嘛!”董自华感叹道。 喝过了酒,过完元宵节,董自华又和光勇去了东北。临走时,洪鹏问:“爸,你哪天回来?” “家里要割小麦了,我就回来了。” “那还有多少天?” “等天不冷了,小麦长得就快,长大了就割。” “哪天天才不冷?” 董自华听着儿子幼稚的问题,心想他是想自己,就给儿子哼了首歌谣: 一九二九不出手, 三九四九冰上走, 五九六九沿河看柳, 七九河开**雁来, 九九加一九, 耕牛遍地走。 哼完了,董自华说:“耕牛遍地走,就要割小麦了!” 八 清河镇的春天最先在牛角湾出现,牛角湾的冰一夜比一夜薄,到后来就完全不结冰了。春天进而唤醒那些成片的杨树林,杨树的枝条上显现出一片毛茸茸的绿,后来绿意逐渐有了形状,变化为细小的叶。这个时候,阳光也越来越温暖,蹲在墙角的那些老人又熬过了一个冬天,他们仿佛甩掉了生命里的一个大包袱,抖抖脱下的棉衣,笑容也显得轻松了许多。 冬春交接的季节,洪鹏依然和昌子厮混在一起。清明节前后,他们一起放风筝,踏在广阔的田野里,走在没膝的麦田间,一路是他们的欢声笑语。麦子在冬季被厚厚的雪覆盖,天气转暖,雪水融入麦田,滋润着它们的生命。清明节在麦田里放风筝的人很多,有小孩,也有大人,他们在麦田里踏青。洪鹏和昌子顽皮得很,不仅要在这麦田里踏,还要躺在麦田里,让绿油油的麦子把他们隐藏起来。 清明节还有一个重要的活动,就是祭祖。徐姓人家是大祭,搞得特别隆重,先是去修坟,把先人的坟修补一新,清明节带上酒肉,放在坟前,喂那些麻雀喜鹊野猫野狗。董家人不像徐家人,董家只有三儿子董自英祭祖,董自华从来不祭祖,有好几次,洪鹏问父亲,他爷爷的坟在哪里,董自华都说不知道。二儿子董自远不正经,更不祭祖。董家兄弟间又基本上不来往,久而久之,董家的坟茔就被人们淡忘了。 清明过后,麦子就疯长起来,一天一个样。洪鹏不觉得日子的漫长,他正享受着进学校读书之前最后的一个春夏。一天晚上,他从外面回来,见到父亲回家了,很是高兴,问道:“要割麦子了吗?” 董自华说:“还没那么快。” “那你怎么回来了?” 董自华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女人说:“大人说话,你一边儿去。” 原来,董自华提前回来,是因为二弟董自远找了一个女人,又要结婚。这已经是董自远找的第九个女人,董自远光棍惯了,找了女人也不好好过日子,总是在外面沾花惹草,所以每次结婚不久,又要离婚。董自远这次找的女人是个外县人,三十五岁,看起来倒也挺年轻,长头发,只是带了一个女儿,女孩比洪鹏还小一岁。结婚喜宴那天,董家人基本上都到了,董自华自然也在。董家的三兄弟、三姐妹以及他们的老母亲都在。此外,洪鹏还见到了一些从来没有印象的表哥表姐。董家的三女儿来得最晚,说是在上海做建筑商的男人忙,最后才见她男人开着辆桑塔纳出现在清河镇的硬泥路上。董自华和他寒暄几句,叫来洪鹏。指着妹夫,让他叫姑夫,洪鹏看了看,叫道:“姑夫。” 喝酒的时候,其实各家之间早有隔阂,只是酒席好像掩盖了一些虚伪,每个人都很亲热一般,虽然暗地里不知道各家之间怎么看不起对方。席间,洪鹏一个不认识的表哥,给三姑夫敬酒,说道:“别的话我就不说了,你看我这三个表弟,以后可要多多照顾啊!”他指的三个表弟,就是洪鹏、洪洲、洪达三兄弟。那位表哥自以为话说得很好,不仅恭维了姑夫的实力,而且又是为董家三兄弟说好话,谁知道姑夫喝完酒,说道:“洪达和洪洲当然要照顾照顾,至于洪鹏嘛,人家哪里需要我的照顾。”董自华把这话听在耳里,记在心里,非常窝火,酒桌上又不好发作。晚上回去和女人一说,女人也很气愤,心想他们可真是看不起人。此后,除了一些必要的应酬,三家兄弟很少往来。 董自远娶了新媳妇,没好几天,就开始和那女人吵架,此后吵架发展到拳脚相向。不过董自远真没男人气概,竟然挨新媳妇欺负,打不过那个女人。女人却又觉得自己受了委屈,打架之后就去镇长那搬弄是非,镇长往往不在,经常是徐光邦在,这样的事情多了,徐光邦就和董自远的媳妇闹了些风言风语。人们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不是真相,反正谣言一旦肆虐,就会惹出是非,到时候真也是假,假也是真。这天晚上,董自远又和女人打了架,女人带着女儿又去找徐光邦。董自远去找女人,在路上被牛角湾的人遇见了,那人先去给徐光邦告了密。徐光邦转移了女人,董自远没找见人,回来的路上,天黑得很,又被一帮人打了一顿。这当然是徐光邦安排的。回家后,老母亲见儿子被人打了,就问是谁打了,董自远说是徐光邦的人。老母亲经历世事多,也听了清河镇的风言风语,自然知道些缘由。既然自己儿子吃了亏,儿媳妇在徐光邦家不见了,就决心一定要讨回公道。第二天,她亲自找到徐光邦家,可是没发现儿媳妇的踪迹。后来她说要闹到县里,可是董自华和董自英对这种事情根本不闻不问,所以一个老太婆也闹不出什么风浪。她真的还几次三番搭车去县委县政府上访,但是每次的情况都大致相同,接待人员见她是一个老太婆,就好吃好喝地伺候着,饭后打电话让镇里来人接走,关于打人拐人的事情只字不提。值得怀疑的是,一个女人就在清河镇消失了,还带着一个孩子。清河镇的人此后再也没有见过她,有人说徐光邦把她们藏了起来,有人说她们回了外县的娘家。(未完待续) 第11章鹏是会飞的大鸟(五) 九 这年九月,洪鹏终于还是进了学堂。清河镇有好几所小学,离洪鹏家最近的小学就在牛角湾西边。洪鹏这一般大的孩子只有一个班,叫学前班,全班三十六人,只有八个女生。洪鹏自然和昌子、玲玲都在一个班。 上学的前一天,董自华把儿子揪过来,说:“看你头发脏的,我给你洗洗头,明天去上学了。” 洪鹏说:“我不要你洗,我要姐姐给我洗。” 董自华很气愤:“我给你洗咋啦?” “你给人家洗头太疼,使劲太大,都要把人家头皮搓掉了。” “好好,让你姐姐给你洗。” 于是姐姐董艳打来热水,和凉水兑好,用手试试温度,把盆放在椅子上,让弟弟弯腰站在盆前给弟弟洗头。洪鹏很喜欢让姐姐给他洗头,因为姐姐很温柔,不像父亲那样硬手硬脚。 第一天放学回家,董自华问:“老师给你讲了啥?” “找啊找啊找朋友 找到一个好朋友 敬个礼,握握手 你是我的好朋友。” 洪鹏背诵道。 董自华想,还不错,还能记得老师教了什么。过了几天,董自华又和徐光勇去了东北。洪鹏每天早上和昌子一起上学,中午和晚上一起回家。 在洪鹏班里,有一个胖胖的男孩,住在牛角湾北边。男孩子在一起难免要说说谁打得过谁,谁打不过谁。那个胖子有一天就和伙伴们说起他能不能打倒洪鹏,大家都想看一看。于是,一天下课后,一帮男孩子就在洪鹏回家的路上截住了他,小胖走出来,说:“我要和你摔跤!”小胖是方脸,脸上的肉特别多,挤得眼睛有点小,鼻子圆圆的,上嘴唇比下嘴唇厚很多,粗脖子,胳膊就像洪鹏小腿那么粗。 洪鹏望望小胖,明知自己打不过,说道:“我不和你打。” 昌子站在一边,也说:“胖子,你不要狂,你要是打鹏鹏我就告诉老师。” “哼,告诉老师就是孬种。” 旁边的男孩们也说,打啊,有种就打一架! 正说着,小胖就一把抓住洪鹏的胳膊,于是两个人就双臂相缠,头顶着头。洪鹏显然不是小胖的对手,被小胖推到墙上,昌子见情况不妙,就跑回洪鹏家告诉洪鹏妈。这时候,洪鹏被顶在墙上,他往旁边一闪,把身体抽出来,不料小胖用脚一绊,洪鹏摔了一跤。小胖乘势往洪鹏身上一坐,坐在他的肚子上,两手把洪鹏的双手按在地上。洪鹏扭扭屁股,可是小胖太重,他根本翻不了身。旁边的男孩平日有几个和洪鹏闹过矛盾,这时候也上来踢一脚,打几拳。洪鹏骂道,“妈的,有种和我一对一打,我现在被别人压在身下,你们算什么好汉!” “你们一群孩子打什么架啊!是谁先惹谁的?”女人杨凤赶来了。 “就是胖子,他先找的事。”昌子说。 这时其他男孩早已跑了,小胖没来得及跑,站在那里,懦懦地说:“我就是想和他玩玩。” 杨凤见儿子也没受什么伤,心想是小孩子没事儿闹着玩,就让小胖走了。 那次和小胖打架吃了点亏,洪鹏就想哪天一定要找个机会教训教训他,昌子也赞同这个想法。正好这天,他们看见小胖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就在路上截住了他。小胖心里有数,知道他们之间的事儿肯定没完。可是见自己一个人,洪鹏和昌子是两个人,恐怕要吃亏,就想说要和洪鹏单打独斗。不过他还没开口,就被洪鹏一脚飞过去,手上的文具盒掉在地上,铅笔小刀从文具盒里崩了出来。小胖正要骂娘,弯腰捡文具盒,昌子已绕到他背后勒住他的脖子,两人把胖子打了一顿,解了气。 走的时候,洪鹏喊道:“死胖子,要是告诉老师,你就是孬种!” 十 过了一段时间,洪鹏开始学简单的汉字。一天晚上放学,姐姐问他学了什么字,洪鹏说,学了“大小多少”,姐姐问他会写吗,他说不会,又问他认得不,他说认得。于是姐姐就在纸上写了一个“大”,问:“这个字怎么念?” 洪鹏看了看,说:“多。” 姐姐默不作声,又写了个“多”,问:“那这个字怎么念?” 洪鹏想了想,迟疑了一会儿,说:“这个字是‘多’。” 姐姐觉得好笑,就说:“那怎么两个字都是‘多’?” 洪鹏摸摸头,说道:“那个字是‘大’,老师说‘大’就像一个人张开胳膊。” 姐姐又把四个字给弟弟教了一遍,觉得洪鹏还挺聪明,就说:“不错不错,好了,把这四个字每个写五十遍,写完再玩。” 洪鹏惊讶道:“啊?五十遍,太多了吧。” “写!写完就记下了。” 洪鹏没办法,只能闷头在田字格上写起来。 与城市不同的是,在农村上学有一个“忙假”,忙假在秋季,一般是十天。这是秋忙季节,春天种的花生要收,花生收完了种小麦。男人董自华不在家,这段时间的农忙只有女人杨凤和闺女忙。洪鹏只在家里按照姐姐的话做些米饭,喂喂大水牛。洪鹏家的牛已经养了好几年,是头母牛,身躯庞大,两只牛角拱起来,快要连成一圈儿,耳朵常常扇动着,还会咧着嘴巴,像是在笑。洪鹏每次抱了草去喂它,它就围着牛槽转圈,并且发出“哞——”的叫声。洪鹏很喜欢这头水牛,他常常一边看它吃草,一边抚摸着它的头。有好几次,他都想爬到牛背上,可是他还是矮了些,踩着牛槽沿还是爬不上。 忙假过后,洪鹏和昌子又开始上学,姐姐董艳几乎每晚都要让洪鹏写字,洪鹏虽然不高兴,但也只能听姐姐的话。这样一直到了期末,他们放假了,放假后三天,洪鹏和昌子回学校拿了成绩单,洪鹏的《语言》考了74分,《数学》考了56分。昌子的成绩还要差一些。回到家洪鹏不敢和姐姐说,但是姐姐当然知道,就翻开洪鹏的书包,拿出成绩单一看,非常生气,把成绩告诉母亲。女人也不高兴,说:“你姐姐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两门都考一百分,你怎么考这一点分?”洪鹏不敢说话。当晚,连饭都没敢吃。几天后,父亲董自华从东北回来,问起儿子的成绩,洪鹏又挨了一顿训。但董自华心里想,儿子还是太小,不懂事,大一大就知道要好好学习。所以三分钟没过,就和儿子亲热起来。董自华喜欢用脸蹭儿子的脸,洪鹏被父亲的硬胡渣蹭得疼,就用手推父亲的头。 过年像往常一样,晚上,牛角湾的人们包完饺子,就开始放鞭炮。鞭炮声此起彼伏,响了一夜。 过年后的这个学期,是董艳读初中的最后一个学期。她学习很好,想考上一个不错的高中。可是她见到很多同学,尤其是女同学,没读完初中就退学了,出去为父母赚钱,就想不知道她会不会遇到这样的事,她心里有一直有一个梦,一定要考上大学,脱离农村。弟弟洪鹏不懂事,不知道董家内部的矛盾,也不知道清河镇徐姓势力的欺压,可是姐姐董艳从小在这种环境里长大,已经彻底厌恶了这个地方。然而,她却没有想到,她的命运没有掌握在她手里,却被母亲改变了。 女人杨凤因为男人董自华长期在外打工,家里农活太重,身体一直不太好,终于得了一场大病。董自华回到家,知道了女人的病,女人的腿特别冷,特别疼,最后只能卧床休养。董自华想这可能不是小病,就背起女人去镇里的诊所看病。一番检查过后,一个女医生说:“这是坐骨神经痛,要好好调养,也要吃药,最好是扎针,你以后每隔一天背她过来,我给她扎针。” 后来一段时间,杨凤每天都要喝中药。中药很苦,女儿董艳给母亲熬中药,看到药方上写着:“乌梢蛇10克,炒地龙10克,僵蚕10克,桂枝10克,川芎10克,甘草10克,全蝎6克,制川乌6克,制草乌6克,蜈蚣4克。”中药每天一剂,扎针每两天一次。董自华背着女人去诊所,医生也姓杨,一打听,还是杨凤的远房表亲,价格还算合理。杨医生打开针盒,拿出一根银针,用手撮一撮杨凤的膝盖,旋转着慢慢把银针插进杨凤的穴位。过了一会儿,杨凤的腿上插着一窝银针。 去看病看得频繁了,杨凤和医生之间的话也多了起来。这天,杨医生把银针从杨凤的腿上捻出来,杨凤和董自华在诊所和医生聊天。杨医生说她女儿夏天要去深圳打工,听说深圳这个城市近几年发展很快,需要大量的工人。杨凤问她女儿和谁一起去,杨医生说有个哥哥,在深圳开了一家服装厂,正要招人,如果他们的女儿不读书了也可以一起去。董自华回家后,和女人好好商量了一番,觉得女娃读书读完初中就已经差不多,读多了也没用,早晚还是别人家的人,就想让女儿下学,也好给家里补贴些花销。董自华当初非要一个儿子,哪怕政策不允许要交罚款,他还是不管。他从小就特别重男轻女,几乎从没打过儿子,可是一旦女儿犯了什么错,他就会狠狠教训。 这天晚上,一家人吃过饭,董自华先开了口:“艳子,你妈现在病了,家里没人照顾,又有那么多活要干,我和你妈商量,等你读完初中就别再念书了。” 董艳正在刷碗,听到父亲的话,手突然就僵在了那里,说道:“不要,我要上学!” 男人没劝服女儿,晚上要睡觉的时候,女人杨凤喊道:“艳子,你过来,我和你说说话。” 女儿很懂事,也很听话,她搬了一个小椅子,坐到母亲床边。杨凤躺在床上,说道:“艳子,你从小就懂事,你爸是坏脾气,他说话不好听,我和你说,做妈的还会害了你?” “嗯,妈,你说。” “我现在病了,不知道我这病什么时候才能好,家里一直要花钱。还有,你弟弟也上学了,也开始花钱。家里还想过几年翻新房子,所以我和你爸想,你读书读到现在也已经够了,不如读完了就不要再读吧。” 母亲的话说得很慢,可是董艳觉得力量很大,好像没有任何驳回的理由,就问:“那我不上学,做什么?” 杨凤觉得上面的一番话奏效了,就接着说:“给我看病的杨医生,你杨姨,她哥哥在深圳开了一家服装厂,要招人过去,杨姨的女儿,也是你表姐,她也要去,你不如和她一起,到你表舅那吧。” 董艳听了,没说话,微微叹了口气。女人听到叹气声,又接着说,“艳子,不是妈心狠,这个家也没什么钱,你也知道你的那几个叔叔都是些怎样的人,你要为家里争口气,你爸年纪老,四十才有儿子,今年快五十了,我又得了病。” 董艳知道家里的难处,说道:“妈,那我想想吧。” 洪鹏开始读一年级的时候,姐姐董艳还是离开了,去了一个叫深圳的遥远的地方。姐姐走的时候,洪鹏又是大哭大闹一场,姐姐以后不给他洗头了,也不教他念字了。(未完待续) 第12章鹏是会飞的大鸟(六) 十一 洪鹏一年级学会的第一个知识就是一段属相的背诵,他回到家,背给父亲听:“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董自华问:“你背这个有什么用?” 洪鹏故弄玄虚,说:“我背下这个,谁要是告诉我他多大岁数,我就能算出他是属什么的。” 董自华很惊奇,问:“那我四十八了,你算算我属什么?” 洪鹏伸出左掌,用右手食指指着左手四指的指关节条纹,嘴里念叨着,一会儿就说了出来:“你属牛。” 董自华更惊讶了,又让他算了妈妈的属相,姐姐的,奶奶的,几个叔叔的,莫不精准。问他是谁教的,洪鹏说是语文老师,昌子都没有学会,全班就他一个人学会了!董自华非常高兴,这件事也逐渐在牛角湾传开。村民都知道董自华的儿子有这么一个本事,每每说些年龄,让他算人家属相。 董艳和表姐去深圳之后,就给家里写了信,说一切平安,不必挂念。她们在厂子里上班,又有舅舅照应,生活还可以,每个月有六百块钱的工资,唯一让董艳挂念的就是母亲的病和弟弟的学业。自从董艳考大学的梦想断送之后,她就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弟弟身上,希望将来有一日,弟弟能学有所成,替她完成心愿。所以董艳特别省吃俭用,每个月给家里寄四百块钱,有时候两个月寄一回,寄九百块。董艳嘱托母亲好好养病,让弟弟好好念书。而董自华和女人对儿子的期望也很强烈,他们想靠着儿子,让三弟董自英知道,他们自己也可以过得好,不比董自英家里差。可是,董自英靠三姐夫的扶持,家里也越过越殷实。而且,最让董自华别扭的是,三弟家的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学习都非常好,每学期末,四个孩子每人抱着一张奖状回家,他家里的奖状都把土墙贴满了。 洪鹏读完二年级,母亲的病终于好了。董自华这两年在家里照顾女人和孩子,没出去打工,家里的余款也基本上花光了,现在花的钱都是闺女寄来的。而三弟董自英家却是如日中天,准备过年前在牛角湾南端盖楼房。拆旧房的时候,董子英还故意跑到大哥董自华家炫耀一番,说旧房子就要拆了,就怕弄坏了满墙的奖状。 楼房落成之后,董自英宴请亲戚,董自华当然又躲不过。他来到三弟的新楼房,见客厅摆的电视机、新家具,心里不知什么滋味,尤其是那些从老屋的墙上刻意移过来的孩子们的奖状,盖住了一整面墙。酒席间,三弟给大哥敬酒,说道:“鹏鹏学习怎么样?” 董自华说:“还凑合吧。” 董自英说道:“我从来不说孩子,他们念书能念到哪我就支持到哪,不过我的孩子都很争气,你看墙上那些奖状,呵呵……镇里的徐光邦和我是高中同学,他来我家喝酒,看见一墙奖状,都说我家孩子争气!” 这话必然让董自华听了很不痛快。他当晚就喝多了,踉踉跄跄回了家,酒醒后,那些奚落的话他依然记在心里。过年之后,他又和徐光勇去了东北。 也是在这一年,市场经济的春风吹了六七年才吹到偏远的清河镇。这天镇长和大家说,要在清河镇搞一个集市,各村的人都能贩卖些货物,在集市上交易,以后买东西不必再去几十里外的县城。集市落成剪彩那天,镇长请来了秧歌队,鼓号队,一大群人唱歌,一大群人跳舞,一大群人敲锣打鼓,非常热闹。洪鹏和昌子混在人群里,疯玩了一整天。清河开市后,杨凤也想着贩点衣服,就拿出家里仅有的一点积蓄,做起了小本生意。生意倒也不错,那个时候,东西少,人多,卖什么的都能赚钱。 镇长等人发现了牛角湾的秘密之后,就开始了另一个打算。原来,近几年县城要扩建,城市扩大化,乡村城镇化,需要大量购买沙子。镇长知道这是一个大买卖,就私下找人勘探,果然发现牛角湾底下含有大量沙子,于是他们抓紧召开领导会议,研究决定要在牛角湾建采沙厂,开发沙土资源,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会上,有人反对,说:“当年风水先生不是说了吗?牛角湾是风水宝地,不能动啊。” 镇长说:“你还真他妈的笨,牛角湾是风水宝地,不是发现沙子了吗?这不是风水宝地是什么?” 最后采沙厂真的建了起来,当然都是几个徐姓的人承包,其中镇长徐光国和书记员徐光邦都包了一大片。 镇长知道了沙子,自然也想到了砖头。他知道其他乡镇也有自办砖窑厂的,就想在镇北划出一大片耕地,用于建造砖窑厂,生产砖块,然后卖到城里。可是清河镇的人知道镇长有这个心思之后,都不同意,包括徐姓的也有人反对。因为他们认为,把耕地用了,种田的地方就少了,没有了粮食怎么活,土地是农民的根本利益。可是镇长自有他的一套,他说办了砖窑厂,清河镇的人可以到里面做事,有工作干,有工资用,这是提供就业岗位,带领大家发家致富。 砖窑厂最后也还是办了起来,此后,厂里的大烟囱总是在清河镇北边吐着滚滚的黑烟。有些人家离砖窑厂很近,早上起来,发现院子里的水井上落了一层厚厚的黑色的灰。 十二 洪鹏三年级暑假的时候,父亲董自华回家,给家里买了一台黑白电视机,徐光勇家里也买了一台。洪鹏和昌子自然非常高兴,两人要么窝在洪鹏家,要么窝在昌子家,看电视,一整天地看。那个时候,他们特别迷恋一部叫《四驱小子》的动画片,所以两人特别希望能有钱买一辆四驱车。他们只是有这样的想法,却没有钱,没法实现。而另外一个人,却让洪鹏大胆地迈偏了一步,并且得到了深刻的教训。 他叫王站军,是洪鹏的同班同学,也住在牛角湾北边,和小胖家不远。他们在班里谈四驱车的时候,站军说:“鹏鹏,你妈现在不是卖衣服吗?她的钱不就放在包里吗?要不你拿点钱,买一部四驱车。” 洪鹏听了这话,心里慌得很,说:“我妈会打我的。” “你放心,我不说,你不说,你妈怎么知道。” 洪鹏的确没有偷钱的心思,不过经站军这么一说,却又动了心,就决定找机会去母亲包里摸点钱,买辆四驱车。终于有一天晚上,女人去徐光勇家串门,找光勇女人扯家常,洪鹏见家里没人,就翻出母亲的包,手伸进去,摸出一把钱,数了数,三十多块,就把零钱放进去,只拿了三十块。晚上母亲回来的时候,他一直注意着母亲,生怕母亲去点钱,幸好母亲没点钱。第二天,他把偷钱的事告诉了站军,不料站军是个十足的坏蛋,他让洪鹏给他也买一辆车,否则就把偷钱的事告诉洪鹏妈。洪鹏怕被母亲知道后挨打,就只好给站军也买了辆赛车。然而事情完全不是洪鹏想的那么简单,站军不断以这个借口让洪鹏回家摸钱,两人买吃的、玩的,直到东窗事发。 这晚,女人倒出包里的钱,数数这几天赚了多少。她怎么数,包里都少了钱。包里每天进出多少钱,她心里大致有数,而且钱也没掉,于是就开始怀疑洪鹏。她把洪鹏叫过来,问道:“我包里的钱少了,你看到没有?” “没有。”洪鹏说。可是他的脸早就红了,腿也开始发抖,他本就是个不会撒谎的人,而且这几天心里一直慌得很,母亲这一问,他的心就更虚了。 女人看出了端倪,又严厉地问:“鹏鹏,你拿钱了没?” 洪鹏不敢说话,也不敢看母亲。女人又说:“你看着——我的眼睛!”洪鹏知道这一难怕是躲不过了,就说道:“我拿了。”可是他依然不敢抬头。 “你拿了多少?” “七十。” “你拿这么多钱都怎么花的?” “我买了四驱车,还有好吃的。” “你的车呢?我怎么没看到?” “车在我同学王站军家。”洪鹏不敢把车拿回家,怕母亲看到会追问他哪里来的钱,就白天和站军在学校里玩,晚上让站军把车带回家里藏着。 “那其他钱呢?”女人追问道。 “都买吃的了。” “买什么吃的?” “火腿肠,方便面,辣条还有其他好吃的。” “是你自己吃了,还是和站军一起吃的?” “都买了双份,我和他一人一份。” “你傻啊?干嘛都给别人买一份?”女人觉得钱要都是儿子花了,也就花了,怎么还要给别人买东西,就更加生气。 “他说要是不给他买,他就告诉你,说我偷了钱。” 女人觉得儿子真是笨,抡起笤帚把就打在儿子的屁股蛋上,这是女人打儿子最得力的工具。洪鹏觉得疼,就哇哇大哭,想跑。女人一把揪住洪鹏的耳朵,又是一番抽打。一边打,一边说:“你知道我为什么打你?” “哇……啊……我……我偷钱……钱了……”洪鹏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地说。 “从小偷针,到大偷金!书没念好,你倒学会了偷东西。”女人一边打一边说。 打完了一阵,女人也累了,就停了下来。可是她不甘心,心想这钱都给别人花了,自己又不好要回来,就想出了一个点子。洪鹏站在那里,以为一阵挨打过后,就不会再有事。可是女人却找来水牛耕地时拉犁耙用的耕牛绳,把洪鹏前前后后缠了起来,把他的两只手缠在背后,洪鹏像被绳子裹起来一般。女人说:“你现在,去站军家,就说,你偷钱被你妈打了一顿,让他把钱还给你。” 洪鹏没想到母亲竟然让他去要钱,站在那里不走,女人说:“快去!是不是还想挨打?”洪鹏怕母亲,就慢腾腾地走出去。一弯下弦月贴在天边,洒不下多少光亮,风吹动树叶,发出莎莎声,牛角湾黑黑的。洪鹏慢慢向北走,怕被别人看到,也怕牛角湾那些散着的狗。他没有发现,其实母亲一直跟在他不远处的身后。 到了站军家,他们一家人正在吃饭。洪鹏站在门口,喊道:“站军在家吗?”站军家的狗咬了起来。 “在,你是谁啊?”站军的母亲喊道。 “我是鹏鹏,我找站军。”站军母亲知道是站军的同学,就说:“你进来吧——打狗!”狗又在叫。 洪鹏站在门口,不敢进去。站军母亲一边往外走,一边说:“进来吧,狗不咬人——打狗!再咬宰了你!” 站军母亲走到门口,见到了洪鹏,听到洪鹏还在抽噎,借着微弱的光,看见洪鹏身上竟然缠着耕牛绳,就惊讶道:“哎呀,你这是怎么了?” 洪鹏正不知如何开口,就听见母亲在身后喊道:“怎么了,你问问你家站军,小孩子在家里偷钱,鹏鹏偷了我七十块钱,和你家站军买吃的玩的,两个小孩一人买一样,都花完了。”杨凤一边说着一边走了过来。 站军母亲见到杨凤,表现出很惊讶的样子,说:“是吗?还有这样的事?我问问站军,站军从来没和我说过啊!” 杨凤想,孩子偷了钱怎么敢告诉你,怎么有这样的事?恐怕你知道了还故意怂恿站军这样做吧。站军母亲回屋里,问了站军,站军不得不承认。 站军母亲在屋里喊:“鹏鹏他妈,进屋坐吧——狗还咬——打你!” 女人说:“不——了!你家狗——太凶了!” 站军母亲又走出来,手里拿了三十块钱,看了看洪鹏,说:“鹏鹏他妈,孩子犯了错,也不能这样打啊!” “我不打他能行吗?长大了还不偷金!” “哎呀,都是我家站军不好,这三十块钱,你先拿着,算是我家孩子的不是。” 杨凤接过钱,说:“小孩子哪有那样的心思哟。” 女人把洪鹏带回家,把耕牛绳解下来,说:“以后还敢不敢偷钱了?” “不敢了。”洪鹏还在抽噎。 “不准哭了。”女人一边给洪鹏擦脸,一边说,“偷钱,这还了得吗?从小偷针,到大偷金,懂不懂?” “懂了。” “以后再也不准和站军玩!知道吗?” “嗯。”洪鹏说。 这事以后,洪鹏真的就再没和站军玩,也再没偷过一分钱。甚至别人把大把的钱放在桌子上,他连看都不看一眼。 有一回,女人又去昌子家串门,昌子妈说:“我家昌子和鹏鹏玩得就是好,你看啊,鹏鹏天天在我家,我家从来不丢什么东西。有一回,昌子带了另外一个孩子来家里玩,我放在桌子上的两块钱当天就不见了,后来一问,果然被那孩子拿去花了。” “你还别说,那都是被我打的,小时候不打,就长不直,成不了人……”(未完待续) 第13章鹏是会飞的大鸟(七) 十三 花生收完之后,要放在打谷场晒干,晚上,要有人在打谷场看花生。在打谷场上,各家都会用玉米秸垒起一间尖顶的草房子。在草房子里铺上厚厚的新打下来的麦草,在麦草上铺上被褥,人就睡在草房子里看场子。洪鹏被打之后,变得听话了很多,每天都要放花生、收花生。这一晚,洪鹏正坐在草房子里等母亲回来和他一起看场子,突然他听见外面有脚步声,就探出头。 那晚月亮很大,从东边洒下清冷的光,打谷场上几个草垛子投下大片的阴影,很多堆起来的花生,上面铺上草毡,以防晚上下雨或被露水打湿。他看见有一个小小的身影走近他的草房子,那个身影很眼熟,待走进些,看清楚了,正是玲玲。 玲玲也看见了他,说道:“鹏鹏。” 洪鹏说:“你怎么没回家?” “我爷爷要我看一会儿,他回家喂牛了。” “哦,那你一个人不怕?” “怕。” “那你过来吧,我们一起,就不怕了。” 玲玲走过来,和洪鹏一起坐在草房子里,问道:“你妈呢?” “我妈一会儿就来了。” “你不怕吗?”玲玲捏起一根麦草。 “我不怕,我是男子汉。” “男子汉?听说你被你妈打了一顿。” “嗯?你怎么知道?” “我听人家说的。” “谁说的?” “我忘了。” “你骗人!” “我没骗你,骗你是小狗。”玲玲说道,把手里的麦草扔掉。 “你弟弟呢?”洪鹏不相信玲玲,就随便问起她弟弟。 “在家睡了。” “你真笨,那时候连三百都数不到。”洪鹏说。 “谁说呢?” “你爷爷说的。” “数不到就数不到。”玲玲又拿起一根麦草。 “你家买电视了?”玲玲问道。 “嗯。” “有什么好看的。” “《小龙人》,你知道不?” “知道,她妈最后变成石头了,我看着就哭了。” “你会唱那首歌吗?”洪鹏问道。 “会。”玲玲说道,就又扔了麦草,唱到: 我头上有犄角/我身后有尾巴/谁也不知道/我有多少秘密/我头上有犄角/我身后有尾巴/谁也不知道/我有多少秘密/我是一条小青龙/我有许少小秘密/我是一条小青龙/我有许少小秘密/我有许多的秘密/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 唱完了,玲玲问:“好听不?” “好听,我不会唱。” “那我教你。” 于是玲玲开始教洪鹏唱歌,洪鹏学得挺快,自己也能唱了。玲玲说:“你真聪明。”说着,玲玲身子往前一探,在洪鹏脸上亲了一口。洪鹏还没反应过来,那一个轻轻的吻就过去了,洪鹏觉得像被蝴蝶用翅膀拍了一下,心想,没有他妈亲着好。 正想着,就听见玲玲爷爷喊起了玲玲,玲玲说:“爷爷找我呢,我回去了。” 第二天,洪鹏和昌子去放牛。昌子不知道把牛牵到哪里,洪鹏说:“我知道一个好地方,绝对有很多草。” 昌子问:“哪里?” “老坟地,我看见那些坟上长了很多草,不知你敢不敢去?” “老坟地?谁不敢去!”昌子说道。 于是两人都牵了牛往老坟地走。 老坟地在牛角湾西南,牛角湾的人死了之后都埋在那儿。昌子家的牛比洪鹏家的小一些。两人牵着牛,并排走着,很快来到了坟地,坟地里的草果然很多。放牛的时候,牛的绳子特意准备地很长,但是洪鹏家的牛根本就不用管。洪鹏把牛牵到坟地,牛看见了这么一大片起伏的草,“哞——”地叫了一声,就去吃草了,昌子家的牛也跟着大牛去吃草。 洪鹏和昌子爬到一块墓碑上,洪鹏说:“我困了。” 昌子说:“困了也不能睡。” “为啥?” “我听人家说,要是在坟地睡着了,魂就被勾走了。” “我不信。”洪鹏说着,就躺在墓碑上,作睡觉状。过了一会儿,就和昌子去抓喜鹊了。 他们一下午也没抓到喜鹊,回来牵了牛,看见牛两边的肚子已经从瘪瘪的变成鼓圆鼓圆的,就知道两头牛都吃饱了。洪鹏说:“我要骑在牛背上。” 昌子说:“你爬不上。” “我有办法。”洪鹏说着,就把水牛赶到一坐坟边,他爬到坟头上,两手按在牛背上,耸身一跳,左腿一跨,就骑在了牛背上。昌子也学着洪鹏的样子,爬上了牛背。两人吆喝着牛,来到清河边。牛先在河边喝了些水,然后欢快地趴在水里。 十四 四年级寒假,洪鹏考得分数还是很低,杨凤又把他打了一顿,打完了,杨凤却自己哭了。洪鹏拍拍母亲,说:“妈,你别哭,你怎么了?” 女人说:“你念不好书,对得起你姐姐吗?你知道你姐姐为什么走了吗?还不是为了赚钱给你念书!啊,我的闺女呀……”女人说着,又哭起来。 洪鹏说:“妈,你要哭,我也哭。”于是母子俩就抱在一起哭。哭完了,女人说:“你去拿个椅子,我跟你说说话。” 洪鹏抱来一把椅子,坐在母亲跟前。 “鹏鹏,知道你的名字是谁起的吗?” “不知道。” “是你爸起的。”女人接着说,“你知道这名字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洪鹏惊奇地望着母亲。 “你知道鹏是什么吗?” “不知道。” 女人清了清嗓子,吐了一口痰,说:“你记好了,你的名字是你爸给起的,鹏是一种会飞的大鸟,比老鹰还大。” 洪鹏不知道鹏到底有多大,但是他见过天上飞的老鹰,就只知道鹏比老鹰还大,肯定非常大,比董洪鹏还大。 “你爸给你起这个名字,就是想让你以后能像鹏一样,飞得高一些,远一些。懂了吗?”女人又说道。 “哦。”洪鹏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女人又把男人两次去亲戚家喝酒的事情告诉洪鹏,洪鹏虽然不是很明白,但是也大体知道了些。女人说:“你看你三叔家的姐姐弟弟,年年都捧着奖状回家,你怎么不能拿张奖状?” 洪鹏没说话,只是慢慢攥紧了拳头,心里暗暗想,一定要好好学习,为爸妈争口气。 过年的时候,董自华回了家,知道了儿子的成绩,又知道女人和儿子说的话,不再多言。 吃年夜饭那晚,牛角湾商店的小老板来到洪鹏家,喊道:“凤,你家闺女打来电话了!快去接。”听到这话,杨凤和男人一起跑去小商店,洪鹏也跟着跑出去,连门都没关。 董艳和妈说完话,又和爸说,最后和洪鹏说,让洪鹏好好学习。董艳说她不在以前的服装厂干了,那个服装厂的效益越来越不好,她表舅把她们介绍到一个家具公司。她俩看货的眼光不错,都进了那家公司,现在每个月能赚一千多。 年后,董自华要出去打工的时候,把儿子叫到跟前,告诉他一首歌谣: 小呀嘛小二郎,背着那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懒呀,没有学问喽,无颜见爹娘。 小呀嘛小二郎,背着那书包上学堂,不是为做官,也不是为面子狂,只为穷人要翻身哪,不受欺辱嘿,不做牛和羊。 此后,洪鹏每天上学的路上,就喜欢哼着这首歌谣。他开始用功学习,有好几次,在星期天,昌子来找他玩,他都说要写作业。有时候,女人杨凤要下地,洪鹏就让母亲把他一人锁在家里,好没人打扰,自己在家里写作业。女人越来越为儿子的转变而高兴,就郑重其事地把男人用的钥匙给他,让他以后要是学累了出去玩,自己锁门开门就行。 四年级结束的时候,校长开大会发奖状那天,学校操场站满了人,洪鹏站在同学们的队伍里,腿直发抖,双拳攥得紧紧的。当他听到校长说“三好学生,四年级一班,董洪鹏”的时候,简直激动得要喊出来。他想,这次不会让爸妈失望了。他回家的时候,简直太高兴了,他是把奖状贴在胸前跑回牛角湾的。村里人看见洪鹏胸前的奖状,都说这娃出息了。他跑回家,大喊道:“妈!我拿奖状了!” 女人杨凤正在晾衣服,看见儿子捧着奖状跑回来,两手在腰间擦一擦,接过奖状,皱皱眉头。女人看不懂,但认得“三好学生董洪鹏”这七个字,她赶忙回屋找来浆糊贴到墙上,说:“儿子,真是争气!你爸回家看了准高兴!”这时候,洪鹏又想起了一件事。 他一个人来到三叔家,看见三叔正在家,几个姐姐和弟弟也在,他看着三叔家墙上的那些奖状,几个姐姐和弟弟又拿来了新的奖状。他说:“三叔,我也拿了奖状。” 三叔说:“是吗?要是这样,那还真不错。” 三叔竟然不信,洪鹏悻悻地回家,没有和母亲说这件事,不过他心里已经暗暗记下,心想有一天一定要超过他们。这年夏天,董自华回家的时候,看到儿子的奖状自然非常高兴,就和女人商量,这个暑假不能让儿子荒废,要把他送去县城的姨家,洪鹏的姨夫是高中老师,在他家过一个暑假,不会像在家里这样天天就知道玩。(未完待续) 第14章鹏是会飞的大鸟(八) 十五 这天,董自华和女人带着儿子,又带上半袋子面,一桶花生油和新摘下的蔬菜,去清河镇坐公交去了县城。在县城车站下车,搭了一辆三轮车,路上,董自华和女人聊天。 “县城这几年大了好几倍。”男人说。 “嗯,是啊,以前我来妹妹家,和她去逛,县城的市场不过走半个小时也就走完了,现在这县城的楼盖了这么多,以前这一块都是荒地。”女人指着窗外的楼说。 “是啊,社会变化太快了,这才几年啊。”男人感叹道。 突然,女人回头对洪鹏说:“鹏鹏,快看窗外!认识不?” 洪鹏顺着母亲指的地方望去,看见了一所学校,校门特别大,里边看不到头。 母亲又问:“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不知道。”洪鹏说。 “这是省里的重点高中,人家都说进了这个高中,就是一只脚迈进了大学。” “哦,那我以后就在这里读高中吧。”洪鹏毫不经意地说出来。 母亲听了儿子的话,非常诧异:“好啊!你要是能进这个高中,我们当然高兴!” 很快到了洪鹏姨家。姨家住在一个居民小区的四楼,董自华和女人把面之类的背上楼。洪鹏姨和姨夫见姐姐从家里来,又带了这么多东西,埋怨带得太多了,不过心里非常欢喜。 杨凤问妹妹:“小安呢?”小安是洪鹏的姨妹,比洪鹏小一岁,才读完三年级。 洪鹏姨说:“送去外面学钢琴了,一会儿放了学就回来。” 洪鹏的姨夫说:“大姐、姐夫,你们先坐坐,我出去买点菜。”洪鹏姨夫戴着眼镜,梳着四六分的头,很斯文。 当他们把鱼肉酒菜摆好准备吃饭的时候,小安正好回来了,她见到大姨大姨夫很高兴。杨凤说:“小安,你头上的花卡子真漂亮。” 吃过饭,杨凤和妹妹说想把洪鹏留在这里学点东西,洪鹏姨和姨夫都非常乐意。 这个暑假,洪鹏和妹妹小安每天下午都去书法班练字。上午,小安去学钢琴,洪鹏就读书架上的书,什么《草房子》《山羊不吃天堂草》《伊索寓言》《安徒生童话》《鲁宾逊漂流记》等等,一个暑假就都读完了。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姨夫带着洪鹏和小安去海边玩。这是洪鹏第一次见到大海。海浪拍打着海岸,发出水花迸落的声响。洪鹏第一次下海游泳,他看着大海,看到海鸥,心想,海鸥也没有鹏大,那么鹏究竟有多大,鹏会飞得很高,会飞到哪里? 洪鹏从县城回牛角湾之后,连家都没回,就直接去了昌子家。他们一见面,就说开了,分开了近两个月,两个人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几夜都说不完。 “我好几次去你家,你妈都说你去你姨家了,过几天又去,你妈说你还没回来。我自己在家,没什么好玩的,整天看电视。”昌子说。 “嗯,暑假有什么事情吗?”洪鹏一个暑假没在家,想知道牛角湾发生了些什么有趣的事。 “也没啥,哦,牛角湾有个男孩死了。” “谁?” “胖斌,你认识吧?” “嗯,认识,他咋死了,他比我们大好几岁啊。” “在牛角湾洗澡淹死了。” “啥?怎么会淹死,他不是会游泳吗?” “牛角湾不是办了采沙厂吗?这几年牛角湾下面的沙子越挖越深,下面都掏空了,里面深得很,有好几人深呢!大人都不让小孩去牛角湾游泳了。” “哦,是这样啊。” “对了,你还不知道吧,听说牛角湾那个集市,快就要改成水泥路了,还要装上路灯呢!” “是吗?”洪鹏惊讶道。 “当然,不信你回家问问你妈。” “好,那我先回家了,我刚从我姨家回来,还没回家。” “行,回吧,我等会儿去找你玩。” 洪鹏回到家,问了淹死人和修路的事,果然都不假。 几天之后,洪鹏开始读五年级,父亲董自华又去了东北,女人又把男人用的那串钥匙给了儿子。洪鹏每天读书,由于学了一个暑假,转变更大,成绩越来越好。 十六 牛角湾的集市大道果然开始修了,工程队先把道路清理好,在上面铺上石子,然后灌水泥,最后夯实,打平路面。洪鹏每天都能听到机器的“嗡嗡”声。 在洪鹏没有课的时候,还是和昌子玩。他也开始经常去奶奶家,大哥董洪洲早已跟着二叔董自远外出打工。他常常给奶奶打水、背草。奶奶脸上的皱纹越来越深,背也越来越驼。有一次,奶奶挽起袖子,让洪鹏看,洪鹏看见奶奶膀子上只剩下皮包着骨头,皮很松,垂下来。奶奶几乎每次都要和洪鹏讲起二叔董自远被人欺负的事,洪鹏也不烦奶奶说了多少遍,只是听着。杨凤见婆婆越来越老,也常给婆婆送些菜,婆婆也经常来洪鹏家吃饭。 五年级寒假,洪鹏又拿了奖状,董自华笑得脸像裂开了的石榴。快过年的时候,奶奶又说没有草烧火做饭,让洪鹏给她背些草送过去,洪鹏就送了过去。 那天下了雪,天很冷,洪鹏回家后,董自华问:“你干嘛去了?” 洪鹏说给奶奶背草了,董自华说:“你别管她!” 女人杨凤说:“她都老了,别跟她一般见识。” 董自华说:“我小时候她都不管我,到老了她才想起我这个儿子。”董自华姐妹兄弟六个,本来是七个,夭折了一个,董自华又是长子,从小吃苦,对这个老母亲算是怨了一辈子。 洪鹏不知道那些往年过结,看见父亲对奶奶不好,就说道:“你要是不给奶奶烧火做饭的草,等你老了我也不管你。” 董自华听了这话,一肚子气,骂了起来:“你他娘的你从小我怎么对你的?你小时候我不给你衣服穿啦?你小时候我不给你吃饭啦?你小时候我不给你上学啦?”洪鹏见父亲动了火,就不敢再说话。 年前,杨凤对男人说:“今年给你妈送粮食了吗?” 董自华问:“老二老三送了没?” 女人说:“听说还没送。” “送吧,那是我妈啊。”董自华吐了口烟,说道。 “那你那天还跟儿子那样说话。” “我听他说话,我生气!”董自华把烟头踩在脚底下,说道。 奶奶见儿子送来粮食,孙子送来草,知道牛角湾有些老人连吃粮食都没人管没人问,就在那些老人面前炫耀他儿子如何孝顺,他孙子如何听话学习如何好。 过年时,董自华和女人商量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盖楼房。他们决定这一年把楼房盖起来。这几年,董自华外出打工,女人做服装生意,女儿又常常寄钱,家里存下了一笔钱,董自华也有了盖楼的基础。再说牛角湾有好些人家都盖起了楼,尤其是徐光国和徐光邦兄弟,楼房比谁家盖得都高。 有了钱做事情就快起来,董自华在原来老房子的基础上,又在旁边买下一大块地。最后砍了老屋后面种的一片杨树,这样需要的木材就足够了。楼房的地基挖得深,里面夯实了石头沙灰。楼盖起来的时候,气宇堂皇。最后董自华又叫人在门楹上贴了瓷砖,上面写道:“金玉满堂,富贵平安。” 楼盖好之后,董自华和女人又筹划着去清河镇木匠那里做了一整套新家具,最后装上了电话。董自华看着新楼房,对女人说:“人家都说,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这话听了十几年了,我们家终于应了这话。”新房落成之后,亲戚们自然要来道贺,又是一场酒席。人们都奉承董自华这几年能干,也有说董自华是托了女儿福气的,也有说董自华儿子学习好的。 三弟董自英也来了,说:“大哥,你这几年不容易,孩子们也都争气。” 董自华喝干了酒,说道:“是不容易,不比人家有贵人帮助的红火。” 五年级暑假,牛角湾来了一个打铁匠,各家各户的人都扛着锄头铁锨来修炼农具。这个打铁匠是个瘸子,左眼也不太好使,他对那些来打铁的人说:“这几年,清河镇变了天,水泥路也修了,楼房盖了一大片。”人们都附和他说得对,眼睛虽然不好使,但看世面看得准。 打铁匠闲下来的时候,就给孩子们打小刀子,而且不要钱,所以他的打铁铺周围总是围满了孩子,洪鹏和昌子自然也在其中。打铁匠打刀子的原料很简单,就一支钢钉。只见他用大钳钳住钢钉,在烈火里烧,烧得透红时,钳出钢钉,在铁石上用大铁锤砸,砸成刀片,然后用铁钳捏住钢钉的一头,用力一拧,绕一个弯,一把漂亮的小刀就做好了。洪鹏和昌子一人打了一把,他们在刀子上挂上红绳,整天拿着玩,说:“看我的,小李飞刀!”(未完待续) 第15章鹏是会飞的大鸟(九) 十七 六年级,洪鹏和昌子在家里看《还珠格格》,看得昏天暗地。 一天下午,昌子问:“鹏鹏,你喜欢谁啊?我们班的女生。” 洪鹏的脑子里出现了一个女孩的样子,说:“我喜欢李晓。” 昌子说:“李晓?我喜欢王媛。”李晓和王媛都是另外一个村的。 “哦,挺好的,她们两个玩得也很好。” “嗯,这件事不能和我爸妈说。”昌子又说。 “嗯,当然,你也别说。” “肯定啦。” 于是这成了两人的秘密。 听说女儿找了对象的消息,董自华和女人先是吃了一大惊,进而怎么也不能在这种吃惊里回过头来。他们不明白,女儿怎么就自作主张地找了对象,也不明白女儿怎么说半年以后就打算结婚了呢?可是他们还是很高兴,据女儿说,他们的准女婿是做电子生意的,两人是那个表舅给介绍认识的,本来是想把杨医生的女儿介绍给他,结果没想到人家看上了自己闺女。准女婿叫张志成,比女儿大四岁,有个姐姐,家里父母尚健,都有退休金。董自华和女人想,这一眨眼,女儿都已经二十二了,他们这几年就为这个家和儿子了,忽视了女儿的终身大事。 洪鹏六年级还有两个月就结束的时候,姐姐董艳来电话,说决定要在八月初一结婚,让爸妈和弟弟都过去。女儿还说,爸妈来深圳了就不要再回去,他们在深圳买的房子够大,志成的爸妈自己有房子,至于弟弟读书的问题,来深圳也可以读。家里的牛卖了吧,地,也不要再种了,以后来深圳,要是觉得闲着没事,可以做点小买卖。 董自华和女人听了这些,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看着家里落成不久的楼房,想着这几年的打拼,终于在牛角湾混出了人样,心里很不舍。但女儿的婚事,也不能不去,把儿子送到大城市,也是好事。可想着想着,又舍不得,毕竟这都是自己的心血干起来的。于是他们觉得,先过去一趟,到底在不在那长待,看看情况再说。 洪鹏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很不高兴。他的不高兴没有别的原因,而是他想到走了之后就见不到昌子和李晓了。昌子是自己最好的朋友,而李晓甚至还不知道自己喜欢她,于是他决定要在走之前把自己喜欢李晓的事情告诉她。于是他给李晓写了一封信,这是他这辈子写的第一封信,或者也叫情书,但信的末尾他没有署名。他把写好的信拿给昌子看,昌子看了后,说:“你真行!”第二天,他把信放在李晓的桌肚里。没想到一件让他红遍全校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因为他万万没想到李晓竟然把信交给了班主任。 班主任从洪鹏五年级就带他,如今快带了洪鹏这届学生两年。他是个二十几岁的很帅气的人,长发,戴着眼镜,瓜子脸。这天下午,他把洪鹏叫到办公室,当时办公室有很多老师,校长也在。班主任把洪鹏叫到办公室的那种架势,让同学们觉得洪鹏一定是惹了大事,所以办公室外面围满了学生,不过李晓不在。很多人都觉着班主任会把洪鹏狠狠地揍一顿,然而班主任让他们大失所望。 他把洪鹏叫到桌前,给洪鹏搬来一把椅子,说:“你坐。” 洪鹏不敢坐,班主任接着说,“没事儿,让你坐你就坐,我就是跟你聊聊,不要怕。” 洪鹏还是不敢坐,班主任就把他按下去,洪鹏这才坐下来。只见班主任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信纸,问道:“这是你写的吧?李晓交给我的。” 洪鹏想,这下糟了,事情怎么会这样,这件事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就想着死活不能承认,反正自己又没写名字。于是他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就说:“啊?啥?不是我写的啊。” 班主任笑了笑,说:“你不用不承认,我教你们两年了,班里每个人写字什么样儿,我天天批改作业还认不出啊?” “真不是我写的。”洪鹏还是不承认,可是他的脸已经红透,只觉得脸里仿佛在向外冒火,烫得他脑袋晕晕的。 “行,你先想想吧,我再看看信。”班主任见洪鹏还不承认,就采取缓兵之计。 这时,洪鹏看见窗外贴满了同学们的脑袋,不只有六年级的,五年级四年级的都有。校长和几个老师正忙着商量小考的事情,没人理会他。他看向班主任,班主任正在低头看信,他在心里默想信的内容: 你不知道我是谁,我只是一个喜欢你的人。真的,从五年级我就喜欢你,也许你还不知道。现在我很想告诉你,因为我再不说以后就没机会了。 也许你不记得了,那时候我们坐在一排,中间隔着一条过道。有一次,你的铅笔掉了,滚到我这一边,我捡起铅笔递给你,我当时很激动,心都快跳了出来。坐在你后面的那个胖子,好像他也喜欢你,我就和他打了好几架,他没有我好,真的。那时候我们坐在一排,我每天都盼着哪天换座位的时候,能和你坐在一起,可是每次都是交叉着换座位,我和你之间总隔着一条过道。班主任真是傻,就只会交叉着换座位。 你看《还珠格格》了吧。你就像紫薇那样安静。我不喜欢小燕子那样的,她好烦,疯疯diandian的。你学习好,长得也好,所以我喜欢你。不过我不在意你长得好不好,你长得不好我也会喜欢。不过你长得好了,我就更喜欢了。 好了,不说了,希望你以后好好的,我会一直喜欢你,真的,你没听小燕子那个电视里唱的吗:海可枯,石可烂,天可崩,地可裂,我们肩并着肩手牵着手。哦,我还没牵过你的手呢,就是以前做广播操的时候碰过,我当时高兴了好几天呢。 班主任读完信,笑了笑,觉得孩子的思想真是天真,问道:“你想好了没?” “真不是我写的。”洪鹏还是不敢承认。 于是班主任改变了策略,采取了激将法,“男子汉大丈夫,敢做敢当,既然做了就要承认!” 这一招果然管用,洪鹏想,是啊,男子汉大丈夫,做就做了,一人做事一人当。于是就说道:“嗯,是我写的。” 班主任见洪鹏承认了,又笑了笑,想到,果然还是个孩子。就和洪鹏谈了许多话,什么爱情啊人生啊,洪鹏脑袋里懵懵的。他没想到班主任竟然这么好,看来这事也没他想象的那么糟。他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听见班主任喊道:“董洪鹏,说句实在话,你这情书写得还挺有文采,我给你保存了!” 后来,情书事件就在牛角湾小学传开了,洪鹏不但没招惹什么麻烦,反而因此一书成名。 十八 镇长和书记员要倒霉的消息在清河镇传播地沸沸扬扬。人们传言,事情的起因是采沙厂淹死了人,后来又牵连到董自远的女人失踪一事。据传,董自远的女人和女儿被徐光邦拐卖了。风言风语传播起来,不论真假,上面自然要来人查。上面下来人查,又发现镇长操办的砖窑厂占用了大片的耕地,事情越陷越糟。后来镇长和书记员都被革职查办,兄弟俩一个也没跑掉。传言说镇里的领导要换,还是民选。这时候,铁匠铺的瘸子就说话了,他对那些来打造农具的人说:“这下选的不论是赵钱还是孙李,时代都和以前不一样了,靠家族大姓在这里混的时代就要过去了;现在人人手里都有钱,还管他姓啥?”人们听了觉得有道理,都说还是眼睛不好使的人看世态看得准。 洪鹏一家人要离开清河镇的前一天下午,昌子和洪鹏在家门口蹲着,两人拿着老铁匠打造的小刀子玩,昌子说:“你要走了,以后就没人和我玩了,你会把我忘了吗?” 洪鹏不说话,把刀子插进泥里,在地上挖了一道深深的沟,说:“我不会忘了你!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会一直记得你,我的记忆就像这土上的沟一样,很深很深。” “有一天风就把这道沟填平了。” “填平了你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洪鹏说着,把昌子手里的刀子拿过来,把自己的刀子递给昌子。 “你会走很久很久吗?” “我也不知道,看我爸妈吧,他们要回来我就回来啊,我们把刀子换过来,我的给你,你的给我,我看到刀子就像看到了你。” 昌子想了想,说:“嗯,我会一直保存好你的刀子。” 董自华和女人带着洪鹏锁上门的时候,心里万分不舍。他们看看楼房,又围着大大的院子转了好几圈,确定一切都安顿好,才出发去清河汽车站。他们转过几次车,坐上了去深圳的火车。 生活纵然短暂,却总有离别;生活纵然漫长,却总有不舍。迎接他们的将会是新的生活,但是清河镇永远是他们的根。 洪鹏坐在火车里,这是他第一次坐火车,窗外下起了雨。火车开起来,稳稳的,他觉得没有像汽车那么颠簸。他看向窗外,雨帘在玻璃上划下斜斜的痕,站台缓缓后退。他转脸望望父母,他们都不说话。他想起了清河镇,想起了牛角湾,想起了昌子,想起和他去抓蛇,想起和他去打架,想起和他去偷栗子……无数回忆的画面在他的脑海划过。最后,他想起了母亲说的那句话,鹏是会飞的大鸟,两行泪便从他的脸颊滑落。那泪像是清河的水,从野蛮的荒原奔涌而来,避开了多少山峦,跨过了多少平川,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可是它一旦流进这片广阔的平原,就马上失去了野劲,变得宽阔,变得平稳,也变得踏实了许多。 只是,那个清河镇,已不再古朴了。 (完)(未完待续) 第16章最后一杯双皮奶(一) 最后一杯双皮奶 “麻烦给我来杯双皮奶,红豆味的,谢谢!” “刚下火车吧?” “嗯。” “好了,你的双皮奶!” “哦,谢谢,给你钱。” 杨林拿着这杯双皮奶,走到客车候车室。不用一个小时,他就可以回到家,就可以见到父母,当然,还会见到王茹。可是,这杯双皮奶,不得不又让他想起另外一个女生,和那个女生的,最后一杯,双皮奶。 1 在新生见面会上,他并没有对怀艺留下多深的印象,只是模糊地记得,怀艺有点胆怯地走向讲台,说:“大家好,我是来自东海的怀艺,呃,没什么爱好,偶尔喜欢写写文字记录自己的小心情。”后来,他和怀艺一起上课,偶尔有眼神的交流,也只是一瞬,两人不常说话。 一天晚上,男生宿舍在讨论班里的女生,说说他们都认为班里哪个女生看起来比较有感觉。轮到他说的时候,他说:“你们都知道,我有女朋友的,只是她考去了另外一所大学,我对班里的女生,真没什么感觉。” “不行,咱班就二十几个女生,我们知道你有女朋友,可是今晚不说其他,就说咱班!”班长刘亚舟说道。 “就是,杨林,你装啥子?让你说你就说!”四川口音很重的汉中人赵鸿喊道。 “就是,叫你说你就说,又不真是你女朋友,就是个假设。”这一句是纯粹的西安口音,可是声音的主人显然知道杨林还听不懂西安话,于是又用标准的普通话重复了一遍。一边说着,一遍用脚踢开盖在身上的毯子。 “嗯,要我说嘛,如果非要说一个,我觉得怀艺挺好的。”杨林漫不经心地说。 “什么?你说——怀艺?”刚把毯子踢到一边的韩子迪猛地坐起来,看向斜上铺的杨林,说道。 “嗯,是啊,怎么了?”杨林有些莫名其妙。 韩子迪压低声音:“哥们,那个什么怀艺你就不要指望了,她是有男朋友的人,人家男朋友啊,在上班呢,就在中信银行。”子迪喝了口水,又躺下去,“西安的夏天,就是热,幸好我们军训的时候还不热哦。” “你怎么知道?”刘亚舟问子迪。 “我周六去我爸那,我爸带我去中信银行见一叔叔,正巧碰见怀艺和一男的手牵手从中信出来。” “就凭这?那要是人家只是兄妹呢?”一直沉默的杨林疑问道。 “兄妹?我看——不像!哎,杨林啊,你别那么天真,你是没机会喽。”子迪说。 “我本来就没想要机会!” “哥们,我说句你不爱听的话。”子迪又说。 “什么话?”杨林翻过身,趴在床上,抬起头看着子迪。 “你女朋友吧,在武汉上大学,你呢,在西安,我看,你们很不容易啊。” “你是说,我们会……分手?呵呵,我不相信,我们放假就可以见面,再说,现在手机啊电脑的联系很方便。” “我知道,你现在是不觉得什么,可时间久了,你就知道,总有一天你会累的。” “好了好了,睡吧,以后的事谁也不知道!” 这天晚上,对床的刘亚舟对杨林说:“明天下午两点我们班要去行政楼听一个报告,明天上午我们又没有课,所以今晚就要通知一下各宿舍的舍长。” “哦,怎么了?”杨林问道。 “要不,你给怀艺发条信息?” “我给她发?为啥啊?我又不是班长。” “你不是舍长吗?” “那和我也没什么关系!” “我们不是说了吗?在宿舍里要听舍长的啊!” “是啊!”子迪也起哄道。 “哦,你们今晚是联合起来耍我,是吧?” “你不是说你对那个怀艺有感觉吗?”赵鸿也说道。 “你们就合起来耍我吧,咱不是说了吗,那晚的话就是玩笑。” “给你个机会,感觉是需要培养的。喏,这是怀艺的电话。”刘亚舟说着把一张a4纸扔到杨林的床上,纸上是全班同学的手机号。 杨林看了看那张纸,说:“好吧,反正都是同班同学,她的号码早晚有一天我都会知道,发一条就发一条。” 杨林把怀艺的号存起来,给她发了条信息。 “是怀艺吧,我是杨林,班长让我通知你,明天下午两点在行政楼报告厅有一个学术讲座,全班同学都要参加,请通知一下你的舍友。” 过了一会儿,怀艺就回了信息,“哦,谢谢。你是杨林?就是那个三块木头吧?” 杨林看了信息,觉得怀艺还真是幽默,也就和她幽了一默,便回信道,“我是三块木头?你可错了,明明是一篇森林。”信息发出很久,杨林也没有收到回信。她不会知道,在怀艺的宿舍,也已经开始讨论起班里的男生。怀艺的班只有六个男生,这还是在外语院校较高的比例。 第二天中午,杨林收到怀艺的信息,“等会如果你早去了帮忙占个座吧,谢谢喔!” 下午杨林先到了报告厅,过了一会儿,怀艺也来了。她到他身边坐下。学术报告听得索然无味,杨林就和怀艺聊了起来。 “你家东海的?” “是啊,江苏东海。” “那有什么好玩的没?” “呃,也没什么,哦,有温泉和水晶。” “哦,不错,哪天有机会去看看,我家南昌的。” “哦。”怀艺心不在焉,她在回一条信息。 “发信息呢?”杨林试探性地问。 “嗯。”怀艺头也不抬地说。 过了一会儿,怀艺说:“你喜欢听什么歌不?手机有蓝牙没?我传首歌给你。” “哦,什么歌?”杨林一边打开手机蓝牙一边问道。 “刘德华的《今天》。” “哦,是首老歌吧?你怎么还喜欢听华仔的歌?” “嗯。老歌才经典呢。” “你这个专业是你自己选的吗?”杨林问道。 “不是,我本来填的是国贸。” “嗯,我也不是,我本来想学对外汉语,结果分数不够被调到这个专业了。” “哎,我们都是受害者,歌传好了。对了,你那个专业课学得怎么样,我都听不太明白,看你听课挺认真的。”怀艺说着,把手机放进包里。 “我?你是说那个《世界历史》?我也不太懂,我对外国历史不是很了解,中国的吗,还懂一些。” “哦,我也喜欢中国历史,不过我喜欢那些野史,呵呵,要不哪天听你给我讲讲。” “好啊,我最喜欢明末清初的陈圆圆。”(未完待续) 第17章最后一杯双皮奶(二) 刚开学一段时间,院里要求每个班都要上晚自习。这天晚上,杨林和怀艺坐在教室后面。他们一起自习,并没有聊什么。九点后,大家陆续离开了教室,渐渐地,教室里就只剩下杨林和怀艺。突然,杨林的手机响了,他拿出手机一看,是王茹的电话。 “在哪呢?” “我在教室上自习呢,怎么了?”杨林一边接通电话一边走出教室。 “哦,我也是。我们学的那个日语,越来越听不懂了。” “是吗?没事儿,这不刚刚开始吗,过段时间就好了。” “对了,我们班有一男生,是东北的,好像是沈阳的,日语说的特别好,我可以多向他学习。” “哦。”杨林说道。 “你一个人上自习?” “不是啊,我们班现在都要上,不过现在下课了,他们都走了,哦,还有一个女生。” “哦,那你忙吧,我快走到宿舍了。”王茹淡淡地说道,可是,这并不能掩盖她心里的猜疑,一个女生,是什么样的女生呢?为什么是只有一个女生? “好吧,一会儿给你信息,拜拜。”杨林并没有察觉王茹的心理变化。 杨林挂了电话,回到教室。怀艺问:“谁啊?女朋友?” “嗯。” “你女朋友是哪里的?” “南昌的,现在在武汉的一所大学,学日语。” “哦,你给我讲讲那个明末清初史吧,不是有个陈圆圆吗?” “哦,好吧。你知道吴伟业的《圆圆曲》吗?” “嗯,听说过。” 杨林回到宿舍,已经十点半。 “不错啊!这才几天啊就和怀艺那么近了?”赵鸿说道。 “没有,我们只是在讨论……历史问题。” “历史问题?哼哼。”赵鸿一脸坏笑。 后来一段时间,怀艺每晚都和杨林坐在一起自习。可是突然有一晚,怀艺没有来上课。 下课后,杨林给怀艺发了条信息,“今天怎么没来上课?” 可是直到杨林回到宿舍,怀艺都没有回信息。第二天是思修,在大教室上课。杨林去的时候,怀艺已经到了,可是怀艺和她们宿舍的女生坐在了前面。杨林自己到后面坐下,觉得怀艺今天有点不对劲。下课后,杨林找到怀艺同宿舍的顾莛,没想到被顾莛臭骂一顿: “我告诉你,三块木头,不要对我们家怀艺有什么想法,她很单纯,容易受骗,可是有我在,你就休想接近她!” “我没有,我们只是——” “只是什么?你以为你那点小心思我不知道!我告诉你,她可是有男朋友的人,她男朋友是在中信上班的,比你强多了!你就别有什么心思了!”顾莛的眼里发出凶狠的光。 杨林知道说什么也没用,就什么也不说,任顾莛说了一通,就回宿舍了。这天晚上,杨林回宿舍也不爱说话,找隔壁的同学要了几支烟,坐在阳台上抽了起来。过不多久,刘亚舟回到宿舍,见杨林在阳台上抽烟,就过去问:“怎么了?抽什么烟?” “中南海。”杨林说着,又吸了一口。 “我不是问你抽什么烟,我是问你为什么抽烟!”刘亚舟重复道。见杨林一直不说话,只是抽烟,刘亚舟又接着说,“是不是和你女朋友吵架了?两个人不在一起,有误会很正常。” “不是她!”杨林说道,吐出一绺烟圈,叹息了一声。 “不是她?那还是谁?难道是怀艺?” “嗯。”杨林又吐了一缕烟圈,说道。 “行啊,杨林,你竟然为了怀艺抽烟,你说你要是因为你女朋友,我也就不说你了,可现在她不是你女朋友,怀艺竟然让你这么难过,你还整天说什么心里只有你女朋友,你要是不在乎怀艺怎么会为她伤心?” 杨林听了刘亚舟这一番话,突然也察觉自己的失常,难道在他心里,真的有了一点空间,留给了怀艺?他想着,把抽到一半的烟掐灭了。 窗外的天像一片惨白的死水,连一丝风都没有。 4 一连好几天,杨林都非常郁闷。直到一个周五的下午,他们下课前,杨林给怀艺发了一条信息,“怀艺,等会下课后能晚点走吗?我有话和你说。”下课后,顾莛要和怀艺一起走,怀艺让顾莛先走,她说等会要去上网。杨林见怀艺真的没走,就过去和她说:“怀艺,要不我们出去走走。” 他们在校门口的路边一边走一边聊。 “怀艺,最近怎么老是不理我?”杨林说道。 “没有,只是我最近比较累。” “是吗?你们宿舍顾莛和我说过,是不是因为觉得和我走得比较近,有些风言风语。” “不是啊。” “我们是朋友,真的,如果我们都这么想,就不必怕什么。” “你有女朋友,我也有男朋友,你知道吧?”怀艺说。 “我听说过,他在中信上班?” “嗯,他是我小学同学,不过他读完初三就不上了,上了大专,后来又进了中信,他舅舅就在中信。” “哦,那就是了,既然如此,干嘛还要在乎别人的说法呢?人要为自己而活,不是为别人的看法而活。” “有道理,没想到你这呆木头还会说出这样有哲理的话。” 他们正聊着,没注意从后面开来一辆红色的马六,车在他们身边停下,车窗被缓缓摇下,探出一张英俊的脸,脸上戴着一副灰色的墨镜。“怀艺!” 怀艺听到喊声,就转身看去。“东康,怎么是你?这是谁的车?” “我同事的,借来开开,上车!” “哦,这是我同班同学,杨林。”怀艺将杨林介绍给张东康。 “杨林,这是我男朋友,张东康。” “哦,你好你好!”杨林说道。 “你好!”张东康在车上向杨林扫了一眼。 杨林看着怀艺上了车,车渐渐远去,就一个人回到宿舍。 张东康开车带着怀艺在路上逛着,怀艺这几天也因为杨林的事情很苦恼,现在和男朋友出去兜风,心情自然很好。可是,突然,张东康的手机响了。 “梁姐你好。”张东康接通了电话。 “小张啊,你在哪呢?我有点事情要急用车,要不你开车过来接我吧?” “嗯,好的,我马上去中信门口。” 挂了电话,怀艺问道:“这就是她的车?” “是的,她叫梁薇,比我大三岁,我就叫她梁姐。梁姐很年轻,但她特别能干,现在已经是业务经理了。” 车很快到了中信,梁薇上了车,坐在后排。从后视镜里,怀艺可以看到一张淡妆的脸,卷卷的头发,金丝边眼镜,典型的职场白领。 “前面这位是?”梁薇问道。 “哦,她是我妹妹,在外院读书呢。” 说着,张东康看了怀艺一眼,怀艺也在看张东康,很疑惑的眼神。梁薇下车时,说道:“小张啊,晚些把车送到我家就可以了。” 送走了梁薇,张东康又开车带着怀艺转悠。“小艺,想去哪玩?” 怀艺刚好一点的心情被梁薇的出现搅得索然,听梁薇和张东康的对话,又好似话里有话,更有些心不在焉,便说道:“我哪也不想去,你把我送回学校吧!” “怎么了?小艺,是不是刚刚看见梁姐,就有些吃醋?呵呵,小艺你放心吧,我和她,就是同事,只不过我刚进中信,她很照顾我,小艺,你要理解我,现在工作对我很重要。”张东康看着怀艺,摸了摸怀艺的头。 “你说,我是你妹妹?是不是你身边的人都不知道你有女朋友?” “小艺!你不要玩小孩子脾气,我现在真的不好说。” “好了,我理解,你把我送回学校吧。”话虽然这样说,可是怀艺心里觉得委屈。为什么张东康不能很自然地告诉他的同事,她就是他女朋友,或许他身边的同事,都没有人知道她的存在?(未完待续) 第18章最后一杯双皮奶(三) 5 张东康把怀艺送回学校,晚些便开车回梁薇的住处。他把车停到楼下,就给梁薇打电话。 “梁姐,我把车开回来了,你已经在家里了吧?” “嗯,在的,你上来吧,我在六楼。” 张东康当然喜不自禁,他坐上电梯直达六楼,梁薇已经在电梯口等他,他随她走进梁薇的房子,在沙发上坐下,把车钥匙放在茶几上,梁薇正在烧水泡茶。 “梁姐,你真行,这么年轻就有房有车,我哪天要混到你这样就好了!” “你不用急,小张,你岁,我呢,只比你大三岁,我出来工作早,估计你到我这么大,肯定比我还强。” “梁姐,可以问你个问题吗?” “有什么话尽管说。” “你没有考虑找个男朋友吗?” “呃,暂时不找了,我啊,被你们男人骗怕了,谈了两次,被甩了两次,我想应该先有自己的事业。”梁薇一边说着,一边沏茶,是西湖龙井,茶气上升,氤氲着她秀丽的脸,一缕细发自然地垂在胸前。 “哦。”张东康定定地看着梁薇迷人的样子。 “那你呢?小张。” “我?我还小呢,过几年再说吧。” “是吗?岁也不小了,可以先谈个女朋友。”梁薇说道,眼神逼进张东康的眼里,身体前倾。 “呵呵,以后再说吧。”张东康笑道,皮笑肉不笑。 “对了,下午那个女孩是你的妹妹?”梁薇说道,身子向后退了一点,掩盖了刚才的冒失。 “是啊,我和她从小一起长大。”张东康说着,没有一点疑虑。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梁薇像是对张东康说话,也像是自言自语。 张东康从梁薇的住处回来,就给怀艺打电话,说真的对不起,让怀艺受了委屈。怀艺本来很伤心,可是被张东康几句甜言蜜语就哄好了。张东康说,周六带着怀艺去逛商场,给她买些秋天的衣服。 是夜,杨林回宿舍后心情不是很好,虽说和怀艺的事情说开了,但看到张东康把怀艺接走,总觉得心里不舒服。恰巧,这时候他女朋友王茹又打来电话。 “在哪呢?” “在宿舍,怎么了?”杨林说道。 “没什么事。” “喔。” “怎么了,怎么不说话,感觉你今天怪怪的。”王茹说道。 “没什么,你想多了。对了,你那日语学得怎么样了?”杨林想岔开话题。 “还是那样,不过我们班东北的那个男生挺热情的,我有什么问题就问他,你放心吧!” “那个男生叫什么?”杨林问道。 “你管人家叫什么?你又不认识他。不过,你知道他为什么日语特别好吗?” “不知道。” “因为以前抗战的时候,东北是沦陷区,他爷爷奶奶就学会了日语。” “好吧,你早点休息吧,我挂了。” “你怎么了?你别乱想,我和他就是同学。” “没有,你睡吧,拜拜。”杨林挂断了电话。心想,两个人不在一起,真是一种折磨,彼此的信任很容易被摧残。 6 第二天一早,张东康去学校把怀艺接出来,两人又手牵手和好如初,他们一起去买衣服,一起去吃火锅,一起去看电影。 从电影院出来,已是深夜。晚风轻轻地吹着,带着一丝秋天的凉意,路灯疲惫着昏暗的光,张东康牵着怀艺的手在街上走着。 “小艺,这么晚了,你还回去吗?” “嗯。” “别回了,学校现在已经关门了。” “那怎么办?” “小艺,要不去我住的地方吧?”张东康说着,就握紧了怀艺的手,他转过身,面对怀艺,擒住了怀艺的嘴,慢慢探进温热的舌。 怀艺沉醉在张东康成熟的吻里,身体微微颤抖,默认地点了点头。 后来一段时间,杨林和怀艺就保持着若即若离的朋友关系,上课的时候也不坐在一起,偶尔有眼神的交流,也只是一瞬,两人不常说话。可是,杨林和女友王茹的分歧却越来越大。有一天,杨林又接到王茹的电话。 “下课了吧?”杨林轻声问。 “嗯。” “在做什么?” “在宿舍。” 一阵沉默过后。 “你是不是只会问这几句话?和我就没有其他话了?”王茹问道。 “我?我只是不知道说什么。” “你是不是和我无话可说了?麻木了,是吧?你知道吗?你上个月给我发的信息竟然不到0条!你还记得有一次和我打电话,从凌晨两点打到早晨六点半,可是现在呢?你究竟怎么了?” “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是什么?你是不是有了新的女朋友?如果你身边有人陪了,请你放开我的手!”王茹气愤地说。 两人沉默了很久,王茹又接着说,“我有时候想,这一串简单的号码,究竟能承载多少爱!你要是不爱我了,就说清楚,你这种态度是什么意思!” “是!我就是有了新的女朋友!”杨林一时抑郁,就随口说道。 又是许久的沉默,王茹挂断了电话。 杨林想,为何经常通电话,反而关系越来越疏远了呢?而在古代,交通通讯十分不便,一份感情却可以维持几年甚至几十年。为何交通通讯越是先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越是难以持久? “怎么了?杨林你没事吧?”韩子迪关切地问。 “杨林,我跟你说,两个人不在一个地方,真的很难维持感情,你想啊,你们每天面对的环境不同,面对的人和事都不同,难免会没有共同语言。”刘亚舟翻过身,趴在床上,对着杨林,又接着说,“我给你们做一下理性分析,两个人的生活环境不同,那么时间长了共同的话题就会越来越少,而且,每个人在不同的环境里又会遇到不同的人,每天陪在她身边的人不是你,而是别人,人心都是肉长的,日久生情,所以异地恋的归宿就是分手。” 听了刘亚舟的一番话,杨林陷入了深思。 ***********************************(未完待续) 第19章最后一杯双皮奶(四) 7 那夜过后,张东康就不再像以前那样关心怀艺,怀艺给他打电话,他总说工作忙,没时间。 这一晚,中信银行的职员举行会餐,张东康为了表示对梁薇的感激,特意给她准备了一条项链。梁薇一时兴起,多喝了几杯,散伙的时候,张东康开车送她回家。 张东康把梁薇扶上车,红马六在夜色中穿行,路旁的绿树飞快地后撤。梁薇坐在副驾上,倚着椅背,醉眼迷离,酒精更使那张秀丽的脸增添了几分姿色。 “小张!”梁薇突然说道。 “怎么了?” “你真好!” “什么?梁姐,你喝醉了。”张东康喊道。 “我没有醉!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照顾你吗?” “不知道。”张东康打开远光灯,提高了车速。 “因为我喜欢你!”梁薇的头紧贴着椅背,转脸看着张东康,眼神妩媚动人。 “梁姐,你别说话了,好好休息一会儿,我们快到家了,啊。”张东康看了梁薇一眼,说道。 张东康不停地变换着远近光,不觉又加快了车速,梁薇的酒后告白使他心跳加快。 车到了梁薇楼下。 “梁姐,我们到家了!来,下车。”张东康把梁薇搀扶下车,慢慢扶她走向电梯。 “梁姐,你钥匙呢?” “你说什么?” “到家门口了,钥匙呢?” “嗯?我不知道,这不是我家!我没有家!” 张东康见梁薇已经越来越迷糊,就只好去翻她的包,在包里找到了钥匙。他打开门,开了灯,把梁薇搀扶到卧室,又帮她把鞋子脱掉,然后去倒了杯热水。张东康坐在床上,把梁薇拥到怀里。 “梁姐,来,喝杯热水解解酒。” “小张,是你吗?这是哪里?” “嗯,我是小张,梁姐,这是你家啊!” “不是,这不是我家!小张,你知道吗?这不是我家,这只是我的房子!你以为女人有了房有了车就幸福了吗?不是的!还要有一个——自己爱——爱自己的——男人!” “梁姐,你喝醉了,喝点水吧!”张东康抱紧梁薇,把水递到她的嘴边。 “我不喝水!”梁薇把水杯推开,然后双臂环抱着张东康的脖子。她看向他,眼神更加迷离;她的体香和着酒精的味道在他的呼吸之间弥漫,他终于再也受不了这种诱惑,嘴凑了下去,手也慌忙解开梁薇的衣裙。 夜,掩盖了所有的虚伪、心机与欲望,可是,早晨的阳光又一次把黑夜赶进历史。卧室的地板上,散落着张东康和梁薇的衣服。梁薇慢慢睁开惺忪的眼,看向身旁的男人,脸上浮现出诡谲的笑,又马上消失了,她又闭上眼,依偎在张东康身边。突然,张东康被一阵手机铃声惊醒,他突然清醒起来,拿起手机一看,是怀艺的,又看看身边的梁薇,以为她还在熟睡中,就接通了电话。 “小艺,怎么了?”张东康迷迷糊糊地问道,装作刚刚被电话铃声吵醒。 “东康,今天是周六,你有时间吗?我们去逛公园吧?” “小艺,真对不起,我最近很忙,下周再陪你,好吗?”张东康急忙挂了电话。 这时候,梁薇也装作被张东康的声音惊醒,睁开眼说:“你妹妹?” “嗯。”张东康叹息了一声。 “要不我们今天一起去看看她?” “不用了,好好休息吧。” “小张,昨晚的事,我们?” “对不起,梁姐。” “小张,我们在一起,好吗?我昨晚没有和你开玩笑。” “呃……” “怎么了?你不喜欢我吗?” “不是,梁姐,只是……” “只是什么?你是不是嫌我有过男朋友?还是嫌我老了?” “不是的,梁姐。” “那只是什么?”梁薇双手撑起半个身子,被子便从她的胸前滑落,露出了丰满的胸。 “只是我比你小几岁,怕你觉得我不够成熟。”张东康说道。 “没关系,小张,我不在乎,男人的成熟需要调教。”梁薇说着,就从背后抱住了张东康,丰满的胸紧贴着他的背。张东康闭着眼睛,呼吸却逐渐加重,他突然转过身,又把梁薇压在身下。 8 这晚,怀艺正在宿舍无聊地发呆,突然收到张东康的信息,“小艺,我在你楼下,有话和你说,等你。”怀艺收到信息,就开始换衣服。 顾莛疑惑地问:“小艺,这么晚了你去哪?” “秘密!”怀艺甜蜜地说道。 “哦,又和那个张大哥幽会吧!” “就不告诉你。”说着,怀艺换好了衣服。 见怀艺下了楼,张东康鸣响了一声车笛,“上来吧!”张东康说道。怀艺上了车,问道:“怎么了?东康。” “带你去个安静的地方。” 张东康把车开到郊外,停下,点了一支烟,一直不说话。怀艺也觉得他今晚有点怪,又不便先开口问。张东康抽完一支烟,叹息了一声,才说道: “小艺啊,我们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感情一直很好。那年,我来西安,你说,有一天你要考上西安的大学,来找我,现在,你做到了。” “嗯,你说这些干嘛?” “小艺,你听我把话说完。”张东康接着说,“小艺,这么多年,其实……其实,我一直把你当做……妹妹。” “你说什么?”怀艺不敢相信刚刚闯进自己耳朵里的话。 “小艺,真的很对不起,我们……分手吧……” 张东康的话对怀艺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她傻在那里,过了一会儿才说:“东康,你告诉我的不是真的,是吧?你在和我开玩笑,是吧?” 张东康两手握着方向盘,不敢看怀艺,小声说道:“小艺,我没开玩笑,我们……分手吧,我们真的不合适,对不起。” “对不起就可以了!你只是把我当妹妹?如果是这样,那你为什么要牵我的手?为什么要吻我?为什么要……”怀艺止不住伤心的怒气,喊道,泪水夺眶而出。 张东康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又点了一支烟,吸了起来,直到扔掉烟头,才说道:“我送你回学校吧!” 回到宿舍,怀艺的眼睛已经哭红。顾莛见她这个样子,问道:“怎么了?”可是不管顾莛和其他舍友怎么问,怀艺就是不说话。 “你爱我吗?” “嗯。” “那你说给我听。” “小艺,我爱你!” “要是有一天,你遇到比我更好的人,怎么办?” “不会的,小艺,你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 “你会不会不要我了? “怎么可能啊?小艺,你不要乱想。” “真的吗?” “嗯,你想啊,我们一起长大,感情那么深,怎么会分开呢?等我以后工作稳定了,有了一定的收入,就可以买房子了,你也毕业了,我们到时候就结婚。” “嗯。”怀艺沉醉在甜蜜的想象中。 “啊!……”怀艺猛地从床上坐起来,眼角挂着泪。 “你怎么了,小艺!”顾莛喊道,其他舍友也都醒了。 “没什么。” “是不是做梦了?小艺,不要怕,我们都在呢?” “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了!……他为什么要抛弃我?我只是想让他在心里把我当成女朋友,可是,他从来都没有把我当成女朋友!”怀艺不停地说着,她觉得她心里一直有的寄托,突然消失了。 原来张东康和怀艺分手了,顾莛明白了。 “小艺,你不要这样,一切都会好的!其实我一直不想说,现在他和你提出了分手,那我就说说心里话。”顾莛向怀艺身边坐了坐,又接着说,“小艺,其实我一直不是很看好你们,他现在正是追求社会地位的时候,他会用四年的时间等你吗?不会的!他现在的心思不在你身上。只是我看你对他的感情那么深,才不说这些,可是,如今他抛弃了你,你就不要再伤心了,他不值得!” 这一夜,怀艺在抽泣中度过。第二天,自然也没有去上课。(未完待续) 第20章最后一杯双皮奶(五) 9 杨林虽然最近没有和怀艺说多少话,但是从没见过怀艺几天都不来上课。今天,怀艺往常的那个座位依旧空空如也,他就觉得有些奇怪。于是给怀艺发信息,“你怎么了?怎么一直不来上课?” “关你什么事?”怀艺回道,她没想到很久都没有关心自己的杨林竟然会发来信息。 “你怎么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我不想说,谢谢你的关心!”怀艺回道。可是,怀艺的心里并不这么想,她以为全世界都把她抛弃了,可是在全世界之外,却出现了三块木头,而她以前,总是把全世界,当做张东康。 “好吧。如果你遇到了什么事,可以和我聊聊,朋友嘛,虽然我的肩膀不够宽广,但也是能够依靠的。” “谢谢你,你先上课吧。” 收到回信,杨林就不多问了。到了晚上十点多,怀艺突然打来电话。 “三块木头,我在综合楼的天台,你过来吧。” 挂了怀艺的电话,杨林拿了件大衣,就急忙向综合楼的天台赶去。综合楼是外院的多功能楼,有超市、网吧、自助银行等。杨林一口气爬上四楼的天台,在昏暗的灯光下,看见怀艺一个人站在栏杆边,晚风挑逗着她的发,楚楚怜人。 “怀艺。”杨林喊道。 “你来了。”怀艺并没有转身。 “你怎么了?” 怀艺没有说话。杨林看见怀艺脚边放着一个黑色的袋子,走过去,瞧了瞧,里面竟然全是啤酒,有空瓶子,还有五六瓶没打开的。 “你怎么了?为什么喝了这么多酒。”杨林又问道。 “我和他,分手了。” “什么?分手了,为什么?前几天不是还好好的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要抛弃我!那些甜言蜜语就像是昨天刚说的,为什么就变了呢?” “怀艺,你不要难过,既然分手了,就面对吧。” “不要!为什么要我面对这样的痛,我为他付出了多少,凭什么是这样的结果?我恨!” 杨林见怀艺如此激动,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怀艺,我这个人也不会安慰人,就陪你站一会儿吧。” “我现在只想大醉一场。”怀艺说。 “怀艺,你不要这样,不要再折磨自己,是他不懂珍惜,他不值得你为他这样!” “不要!我不要想他,我要逃避!我要喝醉!”怀艺一边说着,一边去拿啤酒。 “那好,既然你要喝,那么我陪你一起喝,还有六瓶,我们一人三瓶。”杨林最近因为王茹的事情,心里也很郁闷,正想大喝一场。 “好!”怀艺喊道,有几分巾帼豪气,她一次把六瓶啤酒全打开了,接着说,“全开了,不喝也得喝!” 怀艺拿起一瓶酒递给杨林,自己也拿起一瓶,她碰了一下杨林的酒瓶,对着瓶口就喝了起来。杨林见此,也喝起来。两人喝完一瓶,又拿起一瓶,可是这一瓶,怀艺刚刚喝了一口,就吐了出来,虚弱的身子倒在杨林的怀里。 “怀艺,你怎么了?” “没事!”怀艺推开杨林。 “要不我送你回去吧?” “不要!我不要回去。三块木头,我和……和你说,在这个学校里,就你是……我的……哥们,我不喜欢和女生在一起,女生小气,太麻烦了……你,杨林,你……够义气!” “嗯,好好好,我是你哥们,我送你回宿舍好不好?” “不要!今晚,我不回……” 杨林见怀艺醉成这样,就要给顾莛打电话。 “不要给小顾打电话!你不要给她打电话,不要!她要是知道我和你在一起,不会饶了你!” “好吧,我今天算是被你害惨了,你说,你要怎么办吧?” “就在那,那儿不是有一条坐椅吗?就在那,我不要走。”说着,怀艺就要跌跌撞撞地向天台的座椅走去。杨林连忙过去扶着,把她扶到座椅上,坐在她身边。 “杨林,我的头好痛,好痛,杨林,我会不会……会不会……死掉啊?”怀艺说着,把头埋到杨林怀里。 杨林揽着她,把大衣披在她身上,说道:“傻瓜,不会的,你是喝的太多,明天醒来就好了。” “杨林!” “怎么了?” “你说,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什么?” “啊?”杨林没想过这个问题。 “不知道吧?我告诉你,是信任!” “喔。” “杨林!”怀艺握着杨林的手。 “怎么了?” “为什么他用我的信任欺骗我?他肯定被那个梁姐抢走了!” 杨林想,信任,是的,恋人之间最重要的是信任,他和王茹之间还有信任吗? “杨林!” “怎么了?”杨林的思路被怀艺的喊声打断。 “你说,男人是不是都喜新厌旧?” “呃……不是吧,只是那个人不值得你爱!” “杨林!” “恩?”杨林看着怀艺,觉得她真是可怜,自己付出了所有的爱,却换来一句分手。 “怎么了,怀艺?”杨林见怀艺没说话,又问了一遍。他低头看了一下,她已经快要睡了。 “杨……林……”怀艺在昏睡中还时常喊几声。杨林一只手握着怀艺的手,另一只手揽着她的肩,两人淹没在夜色中。 从后面看去,还以为他们是一对甜蜜的恋人,岂不知甜蜜外衣下的悲伤,就如同糖衣包裹下的药片。 10 太阳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从东方探出了大大的脑袋,缕缕温暖的光驱赶着落寞的夜,直到阳光落在怀艺带着泪痕的脸上,她才疲倦地睁开眼睛,抬起头,看到了正在看着自己的眼。 “你醒了,感觉怎么样?”杨林问道。 “呃……头有些痛。” “没事儿,你喝了很多酒。” “我怎么会在这里?” “那这要问你自己了,是你赖着不走。” “不会吧?天啊。” “昨晚睡得舒服吗?” “不舒服,腿脚都麻了。” “不舒服?那干嘛还赖在我怀里?” 怀艺这才反应过来,赶忙站起来,脸已经绯红。 杨林也站起来,穿上大衣,活动一下筋骨,说道:“都是被你害的,肩又酸又麻!” “不好意思啊。” “不好意思管什么用,我付出了这么多,总要有所回报吧?” “你想要什么?”怀艺问道。 杨林站到怀艺身前,注视着怀艺的眼,深情地说道:“小艺,答应我,以后不要再这样折磨自己,那个男人不值得你这样,以后,要懂得,爱自己。” 怀艺没想到杨林这样的木头会说出这么动情的话,很惊讶,但更多的是感动。她看着杨林,点了点头。 后来,他们又坐在一起上课了。 一天下午,杨林约怀艺去学校附近的一所幼儿福利院做志愿活动。这个福利院是一个英籍印度人开的,福利院的幼儿大都是母亲的弃婴,他们从一出生就有残疾,或是身体残缺,或是智力障碍。有一个小男孩,坐在摇摇车里,腿不能动,杨林就和怀艺逗他玩。 怀艺拿出一个圆气球,在小男孩眼前晃,“这是什么?好玩吗?叫姐姐就给你。”小男孩就是不叫,伸手去抓气球,抓不到,就哭了。杨林抢过气球给小男孩,说:“你看姐姐多坏,就会欺负人,还经常欺负我。” “我哪有欺负你?”怀艺就假装生气。 “好好,没有,我们不能在孩子面前闹。” 从福利院出来,天就快黑了,他们回到校门口。杨林问:“要不要去吃点东西?” “嗯,我想吃双皮奶。” “好啊,学校门口就有奶茶店,感觉今天怎么样?玩得开心吗?”杨林问。 “嗯,还行。”怀艺谈谈地说道。 “还行?什么意思?我陪了你一下午,你就一句还行?” “嗯,怎么了?谁要你陪了?本来我在宿舍还能好好睡一觉呢!” “是谁说在宿舍特别闷,想出去走走?” “我没说。”怀艺装作什么也不懂的样子。 “好吧,气人!以后我再也不和你出来了。”杨林也假装生气。 “好吧,算你好,我请你吃双皮奶。”说着就走到了奶茶店。 “要两杯双皮奶。”怀艺说道。 “要芒果味的还是红豆味的?”卖奶茶的女孩问道。 “嗯,红豆的吧。” 双皮奶很快做好,怀艺和杨林一人一杯。 他们一边吃着双皮奶一边走进校园的长廊。那条长廊是恋人们常去的地方,长廊两边是石凳,夜晚十分幽谧。常常有几对恋人坐在长廊边的石凳上,紧紧地挨着,淹没在温柔的吻里。这样的情景,要是再有月光温情的触脚,就如同一幅和谐的水墨画。可是,谁又能明白,这其中有几多欢喜几多忧?快乐对于人生不是常态,往往痛苦才是令人印象深刻的部分。只有快乐或是只有悲伤,都是一种缺失,苦中作乐,乐源于苦,才是真实的生活。 “你和女朋友最近怎么样?”怀艺突然问道。 “我和她?不太好,最近一直吵架,异地恋啊。” “我问你一个问题。”怀艺说道。 “嗯,问吧。” “如果,我说如果啊,如果你在进这所大学之前没有女朋友,会……” “嗯?会什么?”怀艺说道“会”就不说了,其实杨林已经知道怀艺要说什么,只是想让她接着说。 “会……哎呀,你自己想!”怀艺低头用勺子搅着双皮奶。 “会不会和你在一起,是吧?”杨林这才说道。 “我只是随便问问。”怀艺低下头。 “嗯,我才不呢!呵呵,我就算打光棍也不要你啊!”杨林开玩笑地说。 “呵呵,我也是,就算我嫁不出去,也不找你!”怀艺也假装玩笑。 “你一会儿回去干嘛?”杨林问道。 “洗澡、洗衣服。” “哦。” 吃完双皮奶,杨林说:“你回去吧。” “嗯,那我走了。” “我送送你。”杨林说。 “嗯。”怀艺又是淡淡地说。(未完待续) 第21章最后一杯双皮奶(六) 11 送怀艺到女生宿舍楼下,杨林就从楼群穿过回男生宿舍,正巧在路上遇到顾莛刚洗完澡回来。 “你干嘛的?怎么在我们女生宿舍楼啊?”其实顾莛早就知道,怀艺这一阵和杨林很好,见杨林这时候在这个地方,肯定是和怀艺出去玩然后把她送到宿舍,就明知顾问。 “呃,我,我送一个同学。”杨林不知道顾莛现在是不是还对自己有成见,就只好这样说。 “什么同学?就是我们家怀艺吧。” “你都知道了,还问。” “呵呵,说你是木头你可真是傻啊!好了,你走吧。” “嗯,再见。”杨林被顾莛问得莫名其妙,就匆忙赶回宿舍,却接到了王茹的电话。 “你在哪呢?你是想搞失踪,是吧?这么久都不给我打电话。”王茹带有埋怨的口气。 “我?我今天去图书馆了……”杨林撒谎道。 “你打算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杨林装傻道。 “不要这样,要是想分手就明白地说一句!” “我?我只是很累,我?我觉得我给不了你什么,我要的你也给不了。” “好了!不就是要分手吗?干嘛不直接说!” 杨林的手机里只剩下忙音,王茹挂了电话。 杨林失落地看着手机,想起那么多日子,他们一起度过,一起承受高考的压力,一起面对失意的烦闷,一起享受成功的欢笑。他想起第一次牵她的手,那种温暖的感觉;他想起第一次吻她的唇,她闭着眼睛不敢看他。在他的记忆里,有过那么多刻骨铭心的第一次,可是,如今,感情却走到了这样的地步,他不禁感叹环境对人的影响之大,难道一份深厚的感情就真的禁不起异地的考验?他不甘心就这样分手,可是不甘心又能怎么办?他对即将发生的事情无能为力;而无能为力是最可怕的。如果他现在就打电话给王茹,告诉王茹,在他心里她是多么重要,这又能怎么样?他们毕竟距离太远,他还是不能陪在她身边,还是不能给她想要的快乐。所以,杨林摁了那串号码,又挂掉了。 回到宿舍,刘亚舟便问杨林:“今天又和怀艺在一起混的吧?” “嗯。” “我说你啊,那你和王茹怎么办?” “不知道。” “分手了?” “也没有。” “还好着呢?”亚舟穷追不舍。 “也没有。” “宁缺毋滥!兄弟,不要让自己陷进去。” “我没有滥!” “没有滥?那你那个晚上彻夜未归是怎么回事?” “没事儿,我去网吧通宵了。” 对于那夜的事,杨林只字未提。那夜,他的确和怀艺在一起,可是,他们毕竟没有发生任何故事,然而他们会相信吗?他不知道。就好像他看过的那句话,爱情就像童话,但童话都是编出来哄人的。可是,爱情真的不可信吗?杨林接着想。两个人,明明没有任何关系,却因为一种莫名其妙的感情就走到一起,就相互依恋,这不是爱情吗?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王茹,还没有任何一个女生,你一见到她,就可以很自然地牵她的手,很自然地把她拥进怀里,这难道不是爱情吗? 可是,爱情就只是这些? 1 元旦节有三天假,怀艺约杨林去逛曲江公园。自从王茹的那个电话,杨林就再也没和王茹联系,他一直在逃避,当然,他也在逃避怀艺。可是,当怀艺约他的时候,他又不知道怎样拒绝,毕竟怀艺刚刚被男朋友甩了,自己作为朋友也应该多陪陪她。 怀艺见杨林总是不爱说话,好像有什么心事,于是问道:“你怎么了?” “没事儿。” “是不是分手了?呵呵。” “你才分手了!” “我说你一个男人,干嘛每天愁眉苦脸的,啊?不就是分手了吗?天涯何处无芳草,要是因为失恋了就每天都郁闷,那我不是比你还惨吗?” “好吧。” “开心点,笑一个,既然出来玩就不要这样,玩就开心地去玩!” “你说的也对!”杨林这才笑了笑。他想,反正那件事现在怎么忧虑都不能解决,倒不如今朝有乐今朝乐。 元旦来公园的游客非常多,西安又是历史文化名地,游客自然络绎不绝。在公园的一片树林里,有一个射击场,杨林便带着怀艺走了过去。 “走,我们去那里看看。”杨林说道。 “哪里?” “有奖射击。” “我说你真是个木头,说是有奖射击,那是要达到一定标准才有奖品。”怀艺说道。 “去看看嘛!” “我看你就是白扔钱!” 两人正争论着,就走到了射击处。 “两位,玩射击?”一个中年男人问道。 “他玩,我不玩。”怀艺指着杨林说。 “你这怎么玩?”杨林问道。 “这个十块钱一次,一共三十发子弹,如果射击的分数超过两百分,就可以得到一个小娃娃;如果得分两百五十以上,就可以得到一个中型娃娃;如果得分两百九十以上,就可以得到大娃娃。” “分数怎么计算?” “打靶啊,打中几环就是几分。” “哦。”杨林听明白了,又接着说,“把枪给我。” 男人把枪里装满三十发子弹,递给杨林。 “m4仿真枪。”杨林看了看说。 “哎呦!”中年男人得意地说道,“小哥挺识货啊,在别的地方啊,很少有这样的枪,这把枪是按照1:1仿真的,很重。”男人说完,去五十米外把枪靶架起来。然后做了一个ok的手势,喊道:“射击吧。” 杨林把肩上的包递给怀艺,问道:“看,那里挂的那么多娃娃,你想要哪个?” “我想要那个大的哆啦a梦,你能打两百九吗?” “你可真是贪心啊!当然……不能,不过你挑个中型的吧。”杨林一边说着,一边站好,打开枪机保险,调成点射,举枪瞄准。 “嗯,中型的也可以,加油哦!” “放心吧,打不到满分还打不到二百五啊!看我的。” “噗……”杨林扣动一下板机。 “十环!”中年男人在枪靶旁喊道。 杨林又不断扣动板机。 “十环、十环、十环、九环、十环、十环、九环……”男子不断喊道。 三十发子弹很快打完,男人把靶纸取回,“你的成绩非常好!你看看靶纸上的枪眼,数一数多少分。” 杨林看了看说道:“十环九发,九环十二发,八环四发,六环五发。” “嗯,一共二百六十分,成绩很棒,一个中型娃娃。”男人把怀艺要的那个中型“哆啦a梦”拿给她,又拿来一支钢笔,说道:“签个名吧,在靶纸上留个纪念。” 杨林在靶纸上写道:杨林,009年1月1日。 “写好了。”杨林说。 “这张靶纸也留给你做个纪念吧。”(未完待续) 第22章最后一杯双皮奶(七) 1 怀艺抱着娃娃,和杨林从射击场出来。 “感觉怎么样?”杨林得意地问。 “没想到,没想到你竟然会射击。” “那当然啦,要不是那把枪太重,我到后来都拿不稳,肯定能得更高的分。你没有看到后来我手都抖了。” “嗯,那枪多重?” “六七斤吧。” “挺重的,哎,你是怎么会射击的?”怀艺好奇地看着杨林。 “这个问题嘛,要从我父亲说起。” “是吗?你父亲怎么了?”怀艺更加好奇了。 “我父亲1969年当兵,那个时候中国不是很太平,你应该知道吧?” “嗯。” “他是兰州军区某边防部队的,还是机枪手,他当兵那时,中苏关系正紧张呢,部队就驻扎在中苏边境。” “喔,然后呢?” “后来他退伍了,我出生了,老爸就特别喜欢教我玩枪,他告诉我很多关于枪械的知识。” “哦,原来如此。” “对了,我从小到大,最多的玩具就是枪。记得有一次,那时候我还小,我爸买了一支玩具枪给我,他教我瞄准,说要三点一线,然后射击,就可以击中目标,他当时瞄准的是我家的灯泡。” “然后呢?”怀艺更有兴趣了。 “然后我不信,我说怎么能把灯泡打碎呢?我爸说,打碎了你去买一个。我说好啊,你打吧。他一枪打出去,灯泡就碎了,掉在地上,我当时差点就吓哭了。” “后来呢?” “后来我去买灯泡了啊!” 两人都笑了起来。 “我们去划船吧!”杨林见公园里有一方湖,很多游客泛舟湖上,就也想去划船。 “我不敢。” “什么?不敢?为什么?” “我怕水。”怀艺说道。 “不会吧?我们又不是游泳,没关系的。” “我从小就怕水。” “没事儿,坐在船上就好了。”杨林边说边拉着怀艺走到游湖售票处。 他们买了两张票,可以在湖上游玩一小时。两人上了船,杨林说:“这个船应该是踩着走的,不过这个手里拿的操作杆,是做什么的呢?” “我也不知道啊。”怀艺说。 “你也不知道?你还知道什么?玩都不会玩!” “你会你玩啊!” “不管它,先踩着船走!” 于是两人开始踩滑轮,船就开动了,可是船走着走着就只是转圈,不能向前走,他们掌握不了方向。 “哦,我知道了!”杨林喊道。 “你知道什么了?” “这个操作杆肯定是掌握方向的啊!” 杨林试着摆弄操作杆,果然学会了掌握方向。小船在湖里慢慢滑行,穿过一座桥,进入了一片深幽的所在。湖水清澈,水流舒缓,周围是参天古木,景色怡人。 “你打算和女朋友怎么办?” “呃,我还没想好。” “就这样分手了?” “不知道,我们只是突然谁也不理谁。”杨林说。 然后很长时间两人都不再说话。 “想听歌吗?我唱首歌给你听。”怀艺突然说。 “什么歌?”杨林非常惊讶,怀艺一向是个比较内向的女生,怎么会主动唱歌? “《他还是不懂》。” “谁的?” “s.h.e的。” “哦,没听过。”杨林说道,“那你唱唱。” “要说什么 杯子都已经空了 闭上眼睛心里下起大雪 天寒又地冻 是不是到了 爱情结账的时候 只剩下各自买单的寂寞 为什么当我推开门 他没有来拉住我 他还不懂还是不懂 离开是想要被挽留 如果开口那只是我要来的温柔 …………” 14 “唱完了?”杨林还沉浸在歌声里,他没想到怀艺唱歌这么好听。 “嗯,怎么样?” “很好,就是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唱的他还不懂,是指男他还是女她?” “男的啊!” “哦,男的。”杨林若有所思。 “怎么了?” “没什么,随便问问。” “你是说,不是你不懂,而是她不懂?”显然怀艺口中的“她”是指王茹。 “不知道。”杨林说道。他想,有很多时候其实我们弄不清楚是谁不懂谁,只是在不懂之前就错过了很多人,待到懂的时候,就只剩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你想什么呢?船快撞岸了啊!”怀艺见杨林发着呆,只是不停地踩滑轮,喊道。 “哦,没想什么。”杨林回过神。 两人从船上下来,都觉得肚子饿了,一看时间,才发现已经正午。愉快的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悄然溜走,它像是在追赶夕阳里的新娘,恨不得几步就迈进洞房。 “去吃饭吧?”杨林说道。 “嗯,不过我没有什么胃口,要不你先请我吃双皮奶,然后再去吃饭?” “好啊,上次你请我的。” 他们从公园出来,进了一家奶茶店。杨林买了一杯双皮奶,依旧是红豆味。 “等一下。”怀艺在店门口说道。 “怎么了?”杨林问。 怀艺没有回答,又返回了奶茶店。 一会儿,怀艺拿着一只勺子出来,说:“我又要了一只勺子,等会和你一起吃,免得我吃的时候你眼馋,呵呵……” “谁眼馋啊!”杨林接着说,“我们去吃饭吧。” “好啊,去哪里?” “你不是没胃口吗?” “我又想吃了,不行吗?对了,去吃老碗鱼吧!”怀艺提议道。 “不错不错,我也喜欢吃鱼。” 于是他们找到一家饭店,坐好后,就点了一份老碗鱼。 怀艺打开双皮奶,故意说道:“要不要尝尝啊?” “你自己吃吧!”杨林说道。 “给你!”怀艺把勺子递给杨林。 杨林接过勺子,说:“那我就委屈一次,让你占个便宜。” “谁爱占你的便宜!”怀艺说道。 杨林和怀艺一起吃一杯双皮奶,除了他的女朋友,他之前从没有和其他女生一起吃过东西。他看着怀艺,突然有一种错觉,怀艺那柔细的发,暖暖的呼吸,浅浅的酒窝,长长的睫毛,这一切像是要在他的心里融化为一种意境,他突然有种想吻一下那浅浅的酒窝的冲动。 “你看什么啊?”怀艺舀出一勺双皮奶,问道。 “哦,没什么,我只是有个发现。” “什么发现?” “《小酒窝》里那句小酒窝、长睫毛和你挺像的。” “哈哈,我酒窝比以前变小了呢。” 吃完一杯双皮奶,老碗鱼也就上桌了。怀艺没有吃米饭,把自己的那份米饭也给了杨林。两人一起吃饭,怀艺总是给杨林夹菜,俨然是甜蜜的恋人。 “吃过饭去哪?”怀艺问道。 “嗯,去爬山吧!” “爬山?去哪里?” “翠华山。” “不会吧?木头,我们现在是在市区,去翠华山很远啊。” “嗯,那你说去哪?” “反正我不想去翠华山,我困了。” “什么?困了?” “是啊,我每天都要睡午觉啊。” “那要不我们再回公园吧,那里很多座椅,你可以睡会儿。” 午饭后,杨林和怀艺又回到公园。他们在公园里逛着,走到一条座椅旁,杨林说:“喏,坐吧!”怀艺坐下去,杨林坐到怀艺身边。 “睡吧。”杨林又说道。 “这怎么睡啊?”怀艺看了看坐椅,说道。 “我哪知道啊!” “你……” “我什么?”杨林装傻道。 “肩膀……借我用用啊?” “你真烦人!” “我当然是凡人啊,我又没有成仙。” “算了,真拿你没有办法!” 怀艺调皮一般地倚过来,头搭在杨林肩上。杨林只觉得心跳突然加快,怀艺的发的淡淡的香就在杨林的呼吸之间,这种距离是多么亲密。他又想起怀艺喝醉的那个夜晚,在他怀里睡的一夜。 “小艺。”杨林轻声说道。 “怎么了?”怀艺没有睁开眼睛。 “没什么。” “没什么就别说话,我睡会儿。” 怀艺渐渐睡去,杨林想,怀艺和张东康分手的时候,那么伤心,难道这么快就好了?伤口很快就可以愈合吗?她和他从小一起长大,有那么深的感情,一句分手就可以把一切都放下?那么王茹呢?她会不会也很快就淡忘了我?她现在会不会也和某个男生在一起?如果有一些事,有一些人,很快就可以遗忘,那么是不是就不值得经历?无论是甜蜜还是伤痛,说是刻骨铭心,但最终无一不被抛进遗忘的深渊。果真如此,那么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其实怀艺并不是很困,只是想找个肩膀靠一会儿,她觉得最近一段时间很累。她想好好休息一会儿,想靠着杨林的肩膀旁安安静静地呆一会儿,也许这有些自私,可是她真的很受伤,真的想找一个依靠。 温暖的阳光包裹着他们。这样的天气让人陶醉,陶醉到慵懒,陶醉到什么都不想,只想在阳光下偷安,能过多久就过多久。怀艺如同一只小松鼠,搜集了足够过一个冬天的果实,就偷偷地躲进某个角落,梦想着春天的故事。(未完待续) 第23章最后一杯双皮奶(八) 15 怀艺醒来的时候,发现杨林竟然睡着了,他的脑袋搭在自己的肩上。 “喂,木头,醒醒!” 杨林慢慢睁开眼睛,看着怀艺,“怎么了?” “你说怎么了?睡着了竟然占我便宜!” “谁占谁便宜啊?不是你先睡着的吗?后来太阳晒着晒着我也犯困!”杨林辩白道。 “好了,就算我亏点吧,去爬你的山吧!”怀艺站起来。 “现在去爬山?已经三点多了。” “说你是木头,就是笨,公园里不是也有山吗?” “哦,对了,我怎么没想到——没想到你变聪明了啊!呵呵……”杨林说道。 怀艺举起粉拳就打在杨林肩上。 “刚刚这个肩膀就被你枕得很酸,现在又打一拳。”杨林假装生气。 “对不起喔,疼吗?”怀艺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就要给杨林揉揉。 “好了好了,不用揉,去爬山吧。” 公园里的山,说是山,也不是,只有一百多米,却比较陡峭。杨林和怀艺一起往上走,不多久便爬到了山顶。 “喂,山顶什么都没有啊,你非要爬上来做什么?” “我怎么知道山上什么都没有啊?”杨林也觉得很奇怪,“哎……不是我要爬山的啊?” “怎么不是?”怀艺说。 “不是你睡醒了说要爬山吗?” “那还不是你吃饭时说要爬山!” “哦,是吗?” “算了,不说了,现在怎么办?” “下去啊!”杨林说道。 可是上山容易下山难,这样陡峭的山,下山更是让人惧怕。 “我不敢下!”怀艺说。 “怎么了?”杨林走下一个石阶,问道。 “我不敢走。” “把手给我!”杨林说道。 怀艺伸出手,杨林牵着那只手,怀艺贴在杨林身后,慢慢向山下走。 “怎么样?好玩吧?”到了山底,杨林松开怀艺的手,说道。 “不好玩,累死了。爬什么山,以后再也不和你一起出来了!” “啥?今天是谁约我的?” 怀艺无话可说,就往公园的出口走。杨林跟过去,看着怀艺,喊道:“嗨,帅哥!” “我不是帅哥。”怀艺淡淡地说。 “嗨,美女,你给点反应好不好?”杨林又说道。 “哈哈,逗你呢?我才不会生你的气!”怀艺说道。 “那就好,现在我们去哪?” “笨,还能去哪?当然是回学校了!” 16 张东康和怀艺分手之后,就再也没有和怀艺联系过。他竟然能忘记那么多个刻骨铭心的日子,一心一意地陪着他的梁姐。 “听说我们分行副行长是你的舅舅?”梁薇握着一杯红酒,眼光中不乏得意地看张东康。 张东康坐在梁薇对面,手里是一杯一样的红酒,他们正在酒店。“嗯,怎么了?”张东康说道。 “哪天给我引见一下?” “你不是见过吗?”张东康小呷一口红酒。 “可他不知道我是你女朋友啊?” “嗯,也好,要不这个周末吧,我去约他。” 周末,在同一家酒店,张东康把舅舅约了出来。 “小康,找我出来什么事情?” “舅舅,我今天,是想给你介绍个人。” “哦?什么人?” “我女朋友。” “女朋友?谁啊?” “你见过的,我们部门经理梁薇。” “哦?你们在一起了?这事情小艺知道吗?” “舅舅,我和小艺分手了。” “嗯,你算是做了件明白事。我一直都说,你和她在一起不合适,你终于想通了。” 他们正聊着,梁薇就过来了。她今晚穿一身淡蓝色的晚礼服,淡妆,刘海自然地垂在白皙的眉间,成熟而有魅力。 “庄总。”梁薇伸出手。 庄总和梁薇握了握手,说道:“坐吧,小康和我说了,呵呵,你们在一起,我没有什么意见,挺好!” “谢谢庄总。” “哎,在外面就别庄总庄总的,叫我舅舅吧。” “哈哈,是啊是啊!”张东康也说道。 “舅舅。”梁薇害羞地说,把包放在座位旁。 “哈哈,好,你们在一起了,以后可以好好做自己的事业,有什么地方需要我帮忙,就别客气了。” “谢谢舅舅。”梁薇顺了顺前额的发,又接着说,“对了,最近就有一家房地产公司联系我,说是想贷款。” “你说的是哪家公司?” “刚刚成立的一家恒城地产。” “这个嘛,他们是刚成立的公司,信誉怎么样,我们也不知道,实力怎么样,我们也不清楚,有很多方面都需要考察。” “嗯,舅舅说的是,我知道,我会考察,只是下周工作例会的时候,希望舅舅能照顾一下。” “那是当然,只要你们有魄力,做舅舅的还能不为你们考虑吗?你提前把那家公司的材料发给我看看。” “好了好了,在外面吃饭就不要谈工作的事了。”张东康说道。 “是啊是啊,不谈工作,不谈工作,舅舅我们吃饭吧。” “嗯,吃饭。” 张东康给梁薇和舅舅夹菜,却没有在意梁薇嘴角得意的笑容。 17 与恒城地产的合作很快就批了。 这天,梁薇和张东康去恒城签合同,签过合同,自然准备了一个酒席,席间,梁薇为自己巧妙的计划而欣慰,就喝了很多酒。 “梁姐,不要再喝了!”张东康怕梁薇像上次那样喝醉。 “没事儿。”说话间,小半杯法国葡萄酒又倒进了梁薇薄薄的红唇。 散场已是午夜,张东康开车,梁薇还是坐在副驾驶。张东康以为梁薇喝多了,就关切地问道:“宝贝儿,你怎么样?” “我好着呢,你开车吧!” 回到住处,梁薇就去了浴室。张东康打开电视随便看着,梁薇从浴室出来,正如出水芙蓉,白色睡衣下一副妖媚的**,凹凸有致,只是酒精的烈性在她的体内暗暗燃烧起来。 “感觉怎么样?”张东康又问。 “没事儿。” “对了,你那晚,喝醉的那晚,喝的没有今晚多啊,怎么就醉了?” “秘密!”梁薇得意地说道。 “什么秘密?” “我要是不醉,你会送我回家吗?你要是不送我回家,会上我的床吗?傻瓜。”梁薇一边说着,一边把红润的唇贴到张东康的双唇上。张东康乘势接住那两片薄唇,梁薇由于酒精而渐渐干燥的舌在张东康的口中肆意搅动着,一个阴谋与利益的牺牲之吻正悄然缠绵。 “先洗澡去!”梁薇突然挣开张东康,说道。 张东康并不是傻瓜,他知道梁薇那两句话是话里有话,可他也不想挑明,爱情对他来说是什么?其实什么也不是,不是面包,不是车,更不是房子。只是,他总是觉得失去了什么,是什么呢?是怀艺。于是,他觉得这个周末应该去见见她。 周六早上,张东康把车停在怀艺的宿舍楼下,等着她的出现,果然,刚过九点怀艺就下楼了。“怀艺!”张东康打开车窗喊道。 怀艺见到张东康,先是一愣,呆在那里,然后转身就往宿舍跑。张东康马上下车,追着怀艺,他拦住怀艺,说道:“小艺,我知道我对不起你,可是我有几句话想和你说,不要走,好吗?”怀艺不理会张东康,还是要走。张东康突然拉住怀艺的手,说道:“小艺,难道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感情,就没了吗?” 这句话无疑触动了怀艺内心最柔软的所在。那么久的感情真的说放下就放下了吗?于是她不再坚持。 张东康开车带怀艺来到一家咖啡馆,两人要了一杯咖啡后对面而坐。 “小艺,真的很对不起。可是,社会很复杂,我做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我不希望你能理解,等你以后工作了,你就会明白的。” “你果然是和你的梁姐在一起了?”怀艺说着话,对张东康连看都不看。 “嗯。” “也难怪,我怎么能和她比呢?祝你们,幸福!” “小艺,你不要这么说。” “我说的不对吗?”怀艺看向张东康,眼里蓄满了不悦。 “其实,我和梁姐,更多的是利益关系,你真的不懂。” “利益?为了利益就可以放弃爱情?你们这些人真的是为了钱可以放弃一切,感情是你们谋利的工具吗?” “小艺,不要这样,梁姐她不也一样为了利益吗?你太单纯了。小艺,我来见你,只有一个请求,希望你能答应。” “不答应!”怀艺不想再听张东康说话。 “小艺,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毕竟有过一段感情。现在你读大学了,我想每个月给你五百块钱……” “张东康!我告诉你,我不要你的钱,我的感情就值五百块吗?我的付出是无价的!我不要再见到你!你走!”怀艺打断他的话,狠声说道,眼睛严厉地看着他,手指向门外。 “小艺!”张东康走过来拉住怀艺。 “好,你不走,我走!”说完,她甩开张东康的手,冲出了咖啡馆。 这一次,怀艺没有流泪。 张东康傻傻地呆立桌旁,看到了那杯咖啡,怀艺没有喝过的咖啡。返回梁薇的住处,他知道,怀艺是不会再理他了。他们,注定是两条相交的直线,渐行渐远。(未完待续) 第24章最后一杯双皮奶(九) 18 离期末考试还不到一个月,怀艺不再想那些感情的事,专心复习应考。每晚,杨林都陪着怀艺一起自习。自习过后,杨林陪怀艺一起在校园里散步,路灯把他们的身影拉得很长,像是两个长长的故事,在向彼此诉说着情节,而越来越冷的风,就是这个故事里的冲突。常常,他们一起吃一杯双皮奶,坐在恋人长廊里。常常,怀艺喊杨林:“美女!”杨林回道:“帅哥!”常常,杨林送怀艺回宿舍,怀艺说:“好了,你回去吧!”杨林说:“嗯,再见。” 有一天,杨林和舍友韩子迪在校外打台球,收到怀艺的短信,“你干嘛呢?” “我在和子迪打台球呢,怎么了?” “没什么,我在宿舍洗衣服呢,太累了,要是你在就好了,帮我洗衣服,呵呵。” “好啊,不过,除非,你和我住在一起。” “你要死啊!”怀艺回到。 “快快,该你了。”子迪喊道。杨林看了看球,“擦!你进了四个球!” “打球还发信息呢!是不是和怀艺啊?” “嗯。”杨林一边说着,一边瞄准,连进三球。 “木头,教我打台球,好不好?”怀艺又发来信息。 “你要打台球,为什么啊?” “我看你们男生打球挺爽的,我也想学。” “以后再说吧,我先打球。”杨林回完信息,抓紧时间打球,可是子迪还是说道:“林哥,我们可是按时间付费的,你总是发信息时间都浪费了。” “好了好了,不发了,看我进球吧。” 杨林回教室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和子迪的台球赛,自然是败多胜少。他进门之后看见怀艺坐在平常习惯坐的那个地方,班里还有三两个同学也在自习。杨林悄悄走到怀艺后面坐下,把复习的专业课本放下,拍了拍怀艺的肩,“嗨——” 怀艺回过头,说:“你这么晚才来啊?” “嗯,打台球打到现在,输了好多,就怪你,总是发信息!” “那是你的水平问题吧?” “当然不是,我厉害着呢!复习吧,时间不多了。” “哦,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是不是想我了啊?” “谁想你?看你的书!” “嘿嘿,你准是在想,这家伙怎么还不来?” “自作多情。” 杨林也不再逗了,就开始看书。直到十点半,教室里又是只剩下他们俩。 “走啦!”杨林收拾好书包对怀艺说道。 “嗯。”怀艺也开始收拾东西。 “今天看了很多吧?” “还行。”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走出教室。 “周末我们去打台球吧。”怀艺说道。 “好吧,你以前打过吗?” “没有,碰都没有碰过。” “那你玩什么?” “你教我啊!” “哎,真拿你没办法。” “走,去买杯双皮奶。”怀艺说着,向奶茶店走去。“你和你女朋友怎么样了?真的分手了?” “差不多,我们已经很久都没有联系了,爱情已经离开了我们。你呢?张东康又和你联系了?” “他,有来找过我一次。” “哦?他找你干嘛?” “没什么,他只是说很对不起。” “哦,也是,或许他真有什么苦衷,毕竟他是个完整的社会人,有很多事情我们不能理解。” “嗯。”怀艺淡淡地答应着,又加上一句,“也许吧。” 正说着,就走到奶茶店,又是双皮奶。这一次,杨林和怀艺各买了一杯。 “走,去老地方坐坐。” 两人自然又走到恋人长廊坐下。“哎呀,忘记了,我不想吃这上面放的珍珠豆,给你吧?” “呃,好吧。” 杨林和怀艺在一起的时候总爱斗嘴,因为杨林觉得这样很甜蜜。 19 周日下午,杨林和怀艺出来打台球,没想到怀艺对于台球,简直是台球杆吹火,一窍不通。 “这个台球呢,在打的时候首先你要懂它开局的时候是怎么摆放的,这里一共有十五个球,前七个是全色,后七个是花色,八号是最后打的。在开盘之前要先整理这些球,球在摆放的时候,黑八放在中间,全色和花色交叉摆放。” “哦,就是用那个白球打?”怀艺天真地问。 “这还用说吗?” “人家不懂嘛!” “然后就是开局,白球打出去,你第一杆打进的不管是什么花色的球,都不算选定,选球以你第一个主动打进的球色为准,这是国际台球联合会的标准规则,也就是国标。当把你的球都打完之后,再打黑八。”开球后,杨林打进了黄一号,就接着说,“那么你看这样,我打的就是全色。” “哦,那如果你后来进了我的球,怎么办?” “进了就进了,你也来试试?” 怀艺拿着球杆,左手放在球台上,右手的四个小指握着球杆中后部,大拇指摁在球杆上,低下头,试着打出去,可是白球在台上跳了一下,当然也没有进球。 “你这样就不对了。”杨林说道。 “怎么了?” “你左手放在台上,不能离白球太远,而且你要把五指分开,这样才稳,虎口自然形成一个弧度,可以让球杆躺在上面,也会稳一些。还有,你的右手,要用五指握杆,不要把你的大拇指摁在球杆上,那样你在打球的时候用力就偏了。还有,你右手握得不能太靠前了,往后握一握,使你的缓冲距离比较长,这样球打出去之后就有力度了。”杨林一边说着一边做示范。 怀艺按杨林的说法又打了一杆,白球还是跳了一下。 “为什么我打出去的球就总是跳?”怀艺疑惑地问。 “呵呵,这是因为你在运杆过程中出现了上下摆动,导致出杆不稳,所以会使白球跳起来。”杨林瞄好一个球,又接着说,“你看,球杆在运杆过程中,要保持平稳,不能上下摆动,你刚刚学,如果怕球跳,可以打球的略上方。” 怀艺听后,又想打球。可是她记住了一就忘记了二,握杆的姿势还是不对,杨林就提醒她,可是提醒也不行,就只好手把手教。杨林握着怀艺的左手,把她的左手调整好,又去调整她的右手,又叫她放低重心。最后,怀艺把这杆打出去,果然进了一个球。 “很好,就是这样!”杨林说道。 怀艺第一次进球,非常兴奋,又问道:“我看你们打球都要瞄一会儿,调整角度,那是什么意思?” “那是因为打球的时候不会总是直线,当角度偏的时候你就要调整角度,要调多少,就看你的判断了。”怀艺很认真地听杨林讲解,不停地尝试,虽然还是没打进几个球,但进步很快。 “胳膊好酸啊!”怀艺说道。 “嗯,打球是挺累的,要不休息一会儿?” 怀艺坐到球台旁的椅子上休息,杨林还打着球,过了一会儿,怀艺又开始练习。最后,杨林说:“小艺,马上一小时了,你信不信,我能在五分钟之内把十五个球都打进去。” “你打吧。”怀艺一边说一边走到椅子旁坐下,又接着说,“好累啊!看你们男生打得那么轻松,怎么我就这么累呢?” “废话,你又不是男生。”杨林说着就开始打起来,怀艺看着杨林,果然,不到五分钟,杨林就把所有的球都打进了洞。(未完待续) 第25章最后一杯双皮奶(十) 0 这晚,杨林照旧和怀艺在教室复习,突然,韩子迪又打电话约杨林出去打台球。杨林把书简单收拾了一下,把包放在桌子上,走到怀艺身边,说道:“小艺,我出去一会儿。” “你要去哪?”怀艺抬起头问道。 “子迪又约我去打台球,我去玩一会儿就回来。” “哦,还有一个星期就考试了,还总是玩。” “我十点前就回来了。” “十点?那还回来干嘛?” “回来看看你啊。” “行了,你走吧。” 杨林和韩子迪去了他们常去的台球厅,今晚他们倒是玩得很顺,五六分钟就是一局,杨林赢得比较多。从台球厅出来,快十点了,杨林看了看手机,一条未读短信,打开一看,是怀艺的,“木头,回来时给我带杯双皮奶,我饿了。” 韩子迪和杨林穿过一个小巷,巷子里的店基本上都关门了,还有一家店,亮着孤零零的招牌,招牌上赫然四个大字:计生用品。 “回宿舍吧?” “我还要回教室一趟。” “为什么啊?” “我的包还在教室呢。” “哦,我明白了,你小子是故意把包丢在教室,然后就有借口回去找怀艺了,是吧?” “呃,这个,你……” “林哥,其实怀艺挺好的,你现在早就和嫂子不联系了,不考虑考虑她?” “呵呵,子迪,我和她是好朋友。” “好朋友?挺暧昧的啊!” 两人不觉走到学校,子迪回了宿舍,杨林去了奶茶店。 “麻烦给我一杯双皮奶,红豆味的,不要加那个什么珍珠豆。” 杨林拎着双皮奶,走进教室,走到怀艺身边,他把双皮奶放到桌子上,说道:“你要的双皮奶。” 怀艺打开双皮奶,“没要珍珠豆,呵呵。” “嗯,知道你不喜欢吃。” “哈哈,还挺细心的啊。” “那当然。”杨林看着怀艺吃双皮奶,又接着说,“小艺,我和你说件事。” “嗯。”怀艺漫不经心地说。 “我和你说的是正事。”杨林又说道。 “哦。” “真的是重要的事。”杨林见怀艺还是漫不经心,就重复道。 “好吧,你说吧。”怀艺放下勺子。 “你把手机拿出来。” “怎么了?”怀艺拿出手机。 “你看看你今晚给我发的那条信息。” “木头,回来时给我带杯双皮奶,我饿了。”怀艺读了出来,“怎么了?” “你想啊,”杨林一本正经地说,“这条信息像不像,你呢,是我老婆,我下班的时候,你给我发了条信息,说,老公,回来给我带点吃的,我饿了,哈哈……” “像吗?”怀艺舀出一勺双皮奶。 “不像吗?”杨林反问道。 “自作多情吧你!我才不做你老婆呢!”怀艺笑道。 吃过双皮奶,两人在校园里闲逛。今晚没有月,只有漫天的繁星。 “快要放假了。”怀艺说。 “嗯。” “要放四十几天。”怀艺又说。 “嗯。” “放假了,我就回家了。” “哦。” “你怎么除了‘嗯’就是‘哦’啊?” “怎么了?”杨林装傻地说。 怀艺不说话了,她有些伤感,这么多天,陪在她身边的一直是杨林。她的欢笑,她的眼泪,他全都知道。突然要分开,有些舍不得。虽然和他在一起时总是斗嘴,总是在互损,可是她知道,他在乎她。当然他也知道,她喜欢他。 “等放假了,我会有些不习惯的。”她说。 “哦?怎么就不习惯了?”杨林说道。 “我说你真是木头吗?”怀艺突然停下脚步。 杨林当然知道怀艺的“不习惯”,只是,他还有些顾虑。“是不是没有我烦你了,你不习惯?”杨林说道。 怀艺不回答,却说:“你回家之后,会想我吗?” 杨林听了这句话,才意识到,是的,这么多天,他们天天在一起,有了许多共同的回忆。一旦分开了真的会不习惯。他突然想起刘亚舟那套“日久生情”的理论。“嗯,会想的。”杨林说道,他面对她,深深地看着她的眼睛。路灯下,两个人的影子在慢慢地靠近。 “你知道今天为什么只有星星没有月亮吗?”怀艺突然躲开,问了一个不着边际的问题。 “星星?月亮?你干嘛问这个?”杨林很不解。 “哎呀,你说嘛!”怀艺追问道。 “这有什么好说的,因为今天是阴历月初啊!” “笨啊!你就不能有点诗意吗?”怀艺说道。 “诗意?什么诗意?那你说说,为什么只有星星,没有月亮?”杨林更加纳闷了。 怀艺这个时候得意极了,装模作样,像个先生一般,先清了清嗓子,然后说道:“星星,是破碎了的月亮。” 杨林听完,琢磨着,“嗯,还真有诗意啊!你写的?” “当然……不是!呵呵,我前几天在书上看的。” “就是嘛!我想你也写不出这样的句子。” “哎,有一首歌叫《1木头人》,你听过没有。”怀艺一边说着一边走起来。 “没有。”杨林也跟着怀艺走。 “听听吧,词写的不错。” 回宿舍后,杨林喊道:“子迪,快,电脑我用一下,我查首歌。” 1 考试很快就过去了。 这天上午考的是英语,是最后一场。考英语之前,杨林收到怀艺的一条信息:“中午一起吃饭吧,为你饯行,我和你,还有顾莛。” “好的。”杨林回信道。 交卷之后,怀艺找到杨林。 “我先回趟宿舍,把包放了,然后我们出去吃嘛辣烫。” “好啊。”杨林淡淡地说。 杨林也回到宿舍,把包放在桌上,坐下来。宿舍里没有人,他们应该是吃饭还没回来。突然,杨林的手机响了。 “我在学校门口,你出来吧!”是怀艺的声音。 杨林挂了电话,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出去了。在学校门口,他看见怀艺正站在那等他,就走过去。 “顾莛呢?不是她也一起吗?” “被她爸妈接走了。” “那就我们两个人?” “对呀!” “去哪里吃?”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我知道一家麻辣烫,在学校后面,不太远,很好吃,跟我走就是了。” “是吗?”杨林犹豫地说。 “去了就知道了,走啊,我又不会把你卖了。” 两人走着,杨林问道:“你什么时候走?” “你走之后我再走,你是明天下午吧,我是后天下午。” “哦,那你……不送送我?” “我现在不是在送你吗?” “我是说——明天下午。” “送你去火车站?你想的美,我才不去呢!人那么多,挤死了,今天就算是送你了。” “我也没说让你送我去火车站呀!我的意思是,送我到校门口。”每天在一起不觉得什么,一旦要分开,真的舍不得。 “明天再说吧!” 走着走着,就见到一家麻辣烫,“情人麻辣烫”。 “就是这家。”怀艺说道。 “这家?情人麻辣烫?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呵呵,你不懂了吧?” “不懂。” “说你笨你就是笨。” “那你说为什么?” 店里已经有很多顾客,他们等了一会儿,服务员才收拾好一张桌子。坐下来后,杨林又问:“为什么叫这个名字,你说说看。” 怀艺又是一副得意的样子,“这个麻辣烫嘛,吃起来特别爽,可是呢,吃多了就上火,你看和情人像不像。还有啊,明知道吃麻辣烫会上火,可还是有很多人忍不住想吃,而且每次都容易吃多,这和情人不也是很像吗?” “哦,有点道理,就像明知道感情需要忠诚,可还是有很多人喜欢暧昧。” “对啊,还不傻,走,我们拿吃的吧!”怀艺说道。 “我们这最低消费二十元,每串麻辣烫三毛钱。”服务员说道。 “二十元?三毛钱?那不是最少要吃七十串吗?我们两个人吃七十串?”杨林听了服务员的话,吃惊地说。 “是啊,要吃七十串以上,肉,菜,还有那些不肉不菜的,都多拿一些。”怀艺笑道。 “果然是情人,不多吃都不行啊!” “行了,别说了,挑肉吧!”(未完待续) 第26章最后一杯双皮奶(十一) 从饭店出来,两人都有些吃撑了。杨林又和怀艺去超市买了些吃的,准备明天在火车上吃。买完东西回到学校,就各自回宿舍收拾行李。 这是在学校的最后一晚,明天他们就要分别。在大学的第一个学期,杨林明白了很多,他不再认为感情是不变的。他和王茹的感情变了,怀艺和张东康的感情也变了。原本是那么深的感情,都经不住时间、距离和现实的考验。有时候,付出不一定就能有所回报,而且连努力都是徒劳。这让杨林不太相信爱情,可是,他却一直在思考那个关于爱情的问题,爱情究竟是什么? 收拾好一切,他便没有什么事情可做,韩子迪和刘亚舟已经回家,赵鸿也不知去向,估计是正缩在网吧的哪个角落玩cs。 天渐渐暗了下来,杨林也没有去吃饭。他想再见见怀艺,于是播通了怀艺的电话。 “你干嘛呢?” “我刚收拾完,你呢?” “我早收拾好了,无聊,要不你下来走走?”杨林说道。 “好啊。” “嗯,那我去长廊等你。” 怀艺一边收拾东西一边想,这半年发生了很多事,有一些人,注定只能陪你走一段。也许分手的时候很痛,可是和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在一起也是一种痛,而且更痛。一段感情,让怀艺成长了许多,也许经受过失恋的人才会明白感情的脆弱,也就明白感情的珍贵,稍不留神,它就被摔碎了。剩下的,是满地破碎的回忆,虽然美好,却也只是过去。 怀艺看见了那个“哆啦a梦”,它一直陪在她身边。于是她想起了杨林,想起那夜她喝醉了,在他怀里睡了一夜;想起那次去曲江公园,她躲在他的身后,慢慢走下那座不太高但很陡峭的山。于是,她拿起手机,没有待她拨号,手机就响了。接下来,她便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你干嘛呢”。 怀艺走到恋人长廊的时候,杨林已经到了。 “你来了?” “嗯,找我干嘛?”怀艺故意说道。她有很多话想说,可不知为什么,一见到杨林就总是要斗嘴。 “没什么,就是,想你了。”杨林反而直接说道。 “不会吧?”怀艺没想到杨林会说这样的话,不知如何招架,就只好问道。 “真的,小艺,其实,我,很喜欢你。”杨林接着说。 “你等一下,我一会儿就回来。”说完,怀艺快步走开了。 杨林一个人傻傻地站着,不知道怀艺去干嘛,也不敢走,就只好等着。难道生气了?他不知道。他看见天边一弯月,微微的一抹,很远很淡,像是妇人弯弯的眉。 过了一会儿,怀艺果然回来了。 “诺,双皮奶,一起吃吧。” “哦。”原来她又去买双皮奶了。 “其实,我也是。”怀艺打开双皮奶,又拿出两个勺子,递给杨林一个,说道。 “你也什么?” “我也喜欢你啊,傻瓜!” “哦,那你怎么不早说啊?” “我怎么没说,是你太笨了,我没让你听《1木头人》吗?” “呃,那我现在说也不晚吧?” “吃你的双皮奶!” “小艺,我其实有顾虑。”杨林舀出一勺双皮奶送入口中。 “什么顾虑?”怀艺也舀出一勺。 “你是被男人伤害过一次的人,我如果说了,又不能好好照顾你,你到时候就更伤心了,还有……”杨林说到这突然停下。 “还有什么,说啊!”怀艺追问道。 “还有王茹,我和她,也没说分手,只是很久都没有联系,如果我和你在一起,和王茹也没有说清楚,那样对你不负责,也不公平。” “那现在呢?现在和她说清楚了?”怀艺刚往嘴里送的一勺双皮奶停在了嘴边,问道。 “还没有。”杨林胆怯地说。 怀艺把勺子丢回去,说道:“那干嘛还说喜欢我?不吃了,这算是我和你吃的最后一杯双皮奶。” 杨林没想到怀艺会生气,赶忙说道:“小艺,你不要生气,我回家见到王茹,会和她说的,我也不知道她现在的情况。” “那如果她一直等着你呢?”怀艺接着问。 “我,我不知道……” “那么你心里还有她,是吧?”怀艺追问道。 “我不知道……” “你什么都不知道,等你知道了再告诉我!”怀艺说完,就向宿舍走去。 杨林拿着半杯双皮奶陷入了沉思,他是忠于内心的人,他爱的人是谁,就会和谁在一起。可如今她舍不得怀艺,又不知道王茹的情况。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或许他已经爱上怀艺,只是自己一直不敢承认。可是爱情又是什么呢?他又烦恼起来。 整个上午,杨林和赵鸿都泡在网吧里打游戏。下午两点,他便去校门口等开往火车站的公交,赵鸿来送他上车。等车的人很多,都是去火车站的。费了好大的劲,他才挤到一个座位。到了火车站,他看了看手机,一个未接电话,是怀艺的,那时他在挤公交,没听见。他给怀艺回了条信息:“我马上上火车,刚刚人多没听见,怎么了?”可是,当火车慢慢离开西安,怀艺也没有回信。 火车拖着笨重的身躯,慢慢离开这坐古老的西安城。带着几许失落,几许未知,杨林慢慢靠近目的地。深夜,火车划破夜的黑,又把它抛在身后,杨林却一直无法安然睡去,他还是一直在思考爱情。爱情?他想,如果真的和怀艺在一起,就要对她好,不要让她再受任何委屈。那么爱情就是对一个人好?他若有所悟,爱情就是对你爱的人好,就是对你爱的人负责。也许他找到了答案,也许他还需要在经历中感受更多。 近二十个小时的奔波,火车终于停在了南昌站。 杨林走下车,走出车站,有点饿,正好看见车站旁有一家奶茶店,就走过去。他站在奶茶店门口,才猛然发现,原来有些爱,虽然一直没有说出口,但却已经成为一种习惯。爱情是一种习惯,并且这种习惯,穿越了千年。 “麻烦给我来杯双皮奶,红豆味的,谢谢!” (完)(未完待续) 第27章离别是甜蜜的伤(单篇) 坐火车从西京到浦城,正好是一整夜的时间。他踏上火车,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才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回浦城了。具体是多久呢?他想了想,就知道也不是很久,还不到一年。“嗯,是的,不到一年”,他自言自语。但是转念一想,不到一年,那就是快一年了啊!于是又觉得是很久了。 时间真的可以铭记一切,也可以淡忘一切吗?不到一年的时间,在两个人不同的世界里,究竟会发生哪些变化?他摇了摇头,“不知道,不知道。”他怎么突然就有了自言自语的毛病?难道是要见到那个人,就莫名其妙地紧张?或许是,或许也不是。他想起来了,原来不管是很久,还是不是很久,都会因为牵挂而变得很久。不过还好,现在他很快就可以见到那个人。可是,那个人还值得他见吗?不都说分手了吗?不是一直在电话里争吵吗?他越想,就越是觉得头晕。“算了,不想了,见了就知道了。”他双手抱头,对着自己的心,小声地说。 这个时候,火车便开动了,他望向窗外,残阳映照着黄土,给人一种踏实的感觉。也许火车会把我送进希望,他又想起来,哦,不过,也许是失望。可是,如果没有希望,又哪来的失望?算了,最折磨人的,是给了你希望,又让你失望。 火车越跑越快,太阳也落了山。仿佛是火车把太阳甩到了背后,顽皮似的跑进黑暗。他于是什么也不想,抬头看了看自己小小的行李箱。他的行李箱很小,里面只有几件衣服,还有他给她准备的礼物。 并不是所有的黑夜都过得很快,除非在你甜蜜的梦里。他每过一段时间,就看一下手机,这样看了十几次,天色才微微泛白。不过,他已经欣喜若狂,因为天一亮,火车就会到浦城。可是,他又为何高兴起来?不是说分手了吗?他见到她的那一刻,会是怎样的情景? 火车越是接近浦城,他就越是激动,也越发紧张,心里慌得很。可是,那一刻总还是要来,时间才不理会你的紧张。 他走下火车,随着人群往出站口涌去。出站口尽头是一片明亮的光,照得他心里发虚,他握了握小小的行李箱的把手,说道:“反正都来了!”于是就加快了步伐。走出车站,他停下来,向四周看了看,看见了她,在她看见他的那一瞬。白衬衣,蓝外套,牛仔裤,头发扎了起来,束在背后,看起来很成熟。那是她吗?他疑惑着,呆在那里。可是他的手却被她牵住了。 “走啊!”她说。 他“哦”了一声,就跟着她走了。不是说分手了吗?那干嘛还牵我的手,他想不明白。可是,虽然想不明白,他却喜欢这样的感觉。他知道,她也喜欢被他牵着的感觉。他们坐上一辆出租车,就去了她定好的酒店。 明湖酒店是浦城不错的酒店,四星级。他没想到她会定这么昂贵的酒店。他被她牵着,也或许是她被他牵着,一起走进05房。他喜欢这样的房间,大大的双人床,大大的彩电,台式液晶电脑,悬挂式空调,还有古色古香的家具,现代感中又融合着传统的气息。 “去洗漱一下吧!”她说。 他把行李箱放下,打开,他记起行李箱的密码,正是她的生日。他拿出自己带的毛巾、牙刷和牙膏,走进洗手间。她看了看他带来的行李,就是些衣物,她的手指划过行李箱的密码锁,看见了那串数字,她笑了。 洗漱过后,他看了看洗脸台上的摆设,都是一般酒店必备的,香皂、洗发露、洗手液、剃须刀,不过还有一盒避孕套。他走出来,她说:“下楼吃饭吧!” 他随她走下来,这次,她没有牵他的手。他们很快就在一楼坐下,她点了几个小菜,都是他爱吃的。饭菜很快就上来,他还是呆在那里。她说:“吃啊!”他才拿起筷子,吃起来。他一边吃饭,一边偷偷地看她。他看见了她的脖子,那条项链,已经不是他当初送的那条。 “你看什么呢?”她问。 “没看什么。”他才察觉自己走了神,于是埋起头扒了口饭。 他又开始看她,呆呆地,想着以前那些事儿。 “发什么愣?”她又问。 “哦,没什么,吃饭吧。”他说着,却没有心思吃。 突然,她的手机响了。他听得出这铃声是她的qq信息。她放下碗筷,回那条信息,嘴角有一抹笑。 “会是谁呢?”他又开始想了,不过这次他变得很聪明,没有被她察觉出任何异样,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现,只是低着头吃饭。 点的菜本来就不多,却剩下不少。她去结账,要了发票,说公司可以报销。吃过饭后,她说:“我去上班了,你自己回房间休息吧,坐了一夜的车,也累了。” 他一个人回房间,并没有睡。而是打开电脑,写到:这究竟是做梦还是现实?他很想搞明白这个问题,可是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这明明就是现实,他就在浦城,前一分钟,她就在他的身边。让他搞不明白的,是她还值得信任吗?她还爱着他吗?如果不爱,那为什么她还让他来浦城?她的确也说过,做不成恋人,还可以做朋友。可是他认为,他不需要她这样的朋友,在他的生命里,她的出现,只能是一种角色,那就是爱人。无聊,他就开始玩起游戏。玩过一会儿,就很困,于是便睡去。他一直睡到下午,起床的时候四点多。他打开手机,有一条短信:“我中午不回去了,很忙,你下楼买些东西吃,别饿着,晚上下班回去。”当然是她的信息。他看着这条信息,心里暖暖的,很感动。她还是在乎她的,他想。 六点多一些,她回来了,带了些吃的。她一进门,他便走过去,拥抱着她,她的发,带着清香,就在他的呼吸之间。他说,我想你了。他觉得人真是奇怪,本来两个人什么关系也没有,可是有一个人,你一见到她就可以拥抱,而且丝毫不用疑惑。这个人,就是恋人。可是现在,她却没有反应,她推开他,说,我把包放一下,还有一些事情没有忙完。 她放下包,打开一些文件,坐在桌前看了起来。她说:“白天睡了吧?还累吗?” “不累。”他坐在床上,说道。 “你中午没吃东西吧,我带了些吃的,你吃吧!吃完去洗个澡!”她说。 他看了看那些吃的,依然是他爱吃的。他吃了一些,给她留了一些,然后便去洗了澡。 他洗完澡出来,只穿了短裤,跑进被窝,打开电视,调了很低的声,无精打采地看着。其实他是在看坐在电视机不远处的她,她在认真地看文件。过了很久,她才忙完,也去洗了澡。她出来,穿了套白色的睡衣。她走到床的另一边,躺下去,背对着他。 他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因为他不确知她的想法。他是很久都不知道她的想法了,因为不知从哪天起,她便不愿意和他说她的事。可是,他觉得总不能就这样睡去,就转过身,从背后抱住她。她身子一颤,挣脱他,头埋在枕头上,哭了。她一直在哭,还不给他看见。他突然察觉她的委屈,一直以来,都是他不懂她,都是他在抱怨,都是他要求太多。他慢慢靠过去,轻轻抱住她抽动的肩。她突然翻过身,紧贴在他怀里,她的双拳,不停地捶着他厚实的胸。他叹息了一声,想到,果然是分不成的,以前的那些话都是气话。可是,为什么明明两个人相互在乎,却还要彼此伤害? 过了一会儿,他把她从怀里抱起,看着她的眼睛,吻她,她的身子又蜷缩在他的怀里。我又吻到你了,他想。所有之前的不快,都在这甜蜜的吻里化为乌有。他们很快便睡去,她像以前一样,蜷缩在他的怀里,紧紧地贴着他的胸膛。 夜里两点半,他突然醒了。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摸摸身边的她。哦,她还在,原来这一切都不是梦!他在梦里吓出一身冷汗,他怕醒来之后,这一切,又只是一场梦,犹恐相逢在梦中!现在他放心了,她就在他的怀里。有时候他想,只要她在自己怀里,他就拥有了全世界。于是他又把她紧紧地拥在怀里,静静地看着她,看一会儿,就轻轻吻一下她的唇,看一会儿,吻一下。他像是得到了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贝,一刻也舍不得让她离开自己的怀抱,好似他的吻就是在偷偷地确认,她是他的,而且只能是他的,不是别人的!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她被他吻醒了,她问他在做什么。他说:“没什么,只是想看看你,静静地看一会儿。”她却突然精神起来,爬起来压到他的身上。 有时候,他常常想,他和她,究竟是谁委屈了谁?她一个女孩子,刚过二十岁,就要面对那么复杂的人际关系,那么繁重的工作,不是很困难吗?而且她刚进这家公司,很多事情都身不由己。与她相比,他的委屈又算的上什么呢? 早晨五点钟,他又突然醒来,因为她说早上八点上班。他看还早,就没有叫醒她,于是又偷偷地看着她,她睡着,很安心的样子。七点钟,他叫醒她。 “你该起来上班了。”他说。 “哦。”她淡淡地说,看着躺在身边的他,又说道,“我为什么叫你来,你就来了?我们还有什么关系吗?真是的!” “呃……”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其实他是想她,他也知道她想他,他们整天说的分手,一见了面,却像磁铁,粘在一起,所有的分手都是先前的任性。 “我想和你说一件事。”她说。 “嗯,你说,我听着。” 原来,四月份他们闹分手的时候,一个一直很喜欢她的同事向她表白。可是她说,她对那个人没有感觉。最后她的同事也觉得很无趣,就去了另外一个城市。走之前,同事对她说:“只要你的一句话,我就可以留下来。”然而她什么也没有说。 说完这些,她问他有没有生气。他说,没有。是的,他的确没有生气,因为他在乎的是心,是爱。只要她爱的那个人是他,他不在乎她和谁一起逛街,和谁一起吃饭。因为他知道,她有很多时候不能自己决定一件事情。 两个人又沉默了一会儿,只是对视着。 她看着他,突然说:“想要我吗?” “什么意思?” “我想把自己完全给你。” “会疼的哦,以后再说吧。” “以后就不给了,你只有这一次机会。” 他想起了洗手间的那盒避孕套,又看了看身边的她,平静地说:“那我放弃。” 爱一个人,就是宁愿自己承受所有的苦,而给她所有的甜。他不会图自己的一时之快,他知道,属于他的,终究是他的。他爱她,当然也爱惜她。 她突然紧紧地抱着他,吻他的脖子,吻得他好痛,吻得很久,直到他脖子上留下一个血红的月牙印。 “对了,我给你带了些东西,在我包里,我拿给你。” 他走下床,打开行李箱,从衣服下面拿出一个包装精致的礼盒,说道:“打开看看吧!” 她打开,“是手链啊?” “嗯,是玉质的,戴着对身体好。” “我不想戴这些东西,上次你送我的项链,还在我公司的住处,这条项链是我小姑送的,前几天去见她,她非让我戴上。” “对了,还有一个东西。”他又想起来什么,在行李箱里翻起来,找到了。 “这是什么啊?”她问。 “是金银花,你在南方工作,那儿暑气大,容易上火,要常常泡着喝。” 她把金银花和手链收了起来。 “该上班了!”他提醒道。 “你送我上班吧!”她说。 “你公司也不远,打个的士很快就到了。” “不要,就要你送!”她撒娇道。 “好吧!” 他们开始穿衣服,很快便洗漱好,走出去。 他们坐在出租车的后座,相拥在一起,他握着她的手。 车很快便到了公司。 她说:“我要走了!” “去吧!”他说,可还是握着她的手。 “嗯。”她说着,慢慢抽出手,她的手慢慢划过他的手心,然后是指肚,接着是指尖。 她走下出租车,她的背影渐渐远去,只是他没想到,这次离别竟然是他们这次见面的最后一个句点。 他一个人回到酒店,便打开电脑上网。中午,她发来短信:“对不起!中午回不去了,好多事情还没有忙完,下午公司又有一个培训,要到七点钟,你下午回西京,我不能送你了。” 他看着短信,不知道该回什么。可是,他已经知道她的心,便不再那么忧虑,就回信道:“没关系,你中午吃点东西,我下午自己走就是。” 下午六点,他来到浦城火车站。 六点二十分,他进了站台。 六点半,他又一次踏上火车。火车从浦城出发,驶向他来时的那个地方。 七点多,她来到火车站,站在候车室,呆呆地看着银幕上已发车的通告。她拿出手机,打开发件箱,写着短信:“你走了吧,对不起,我没有好好陪你。”写着写着,几滴泪就落在屏幕上,进而是止不住的泪水。 这世间,最痛苦的事,也只不过是离别。如同电影《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的那句台词,partingissuchseetsorro(离别是甜蜜的伤)。 不一会儿,她收到回信:“我们是恋人,没有必要说对不起。我们需要的是一个信任的眼神,一个温暖的拥抱,和一个甜蜜的吻。” 火车又一次溜进黑暗。他看了看时间,已是深夜,这个时候,她该睡了吧,他想。想着想着,就把她想进了梦里。 (完)(未完待续) 第28章一克拉眼泪(一) 夜,蚕食着白昼,慢腾腾地。 一轮圆月在天空清高地俯瞰着大地,我突然醒了。我睁开沉重的眼皮,从枕头下摸出手机看了看,凌晨四点。月光透过玻璃窗探进柔软的身子,把清辉洒在地板上。窗外的树,看起来是那样小,于是我想起来这是六楼。这个房间里睡着的八个人,是和我一起在高考之前挣扎的兄弟。他们有的人睡着之后几乎没有一丝声响,像死去了一般;而有的人却发出响亮的鼾声。 鼾声撕破这寂静的夜。 1 我起身下床,借着月光踏着自己的拖鞋,向厕所走去。到了厕所,就想起了那个让我烦恼而可能会让很多人嘲笑的问题,所以这个问题在我心里一直是个秘密。我看见六楼的这扇玻璃窗,可是这玻璃窗的外围竟然没有安装防护栏。我并不担心有人从六楼的窗户进来盗窃,我担心的是我哪一夜在睡梦中从这扇玻璃窗跳下去。所以我每晚睡觉之前做的最傻的一件事,就是来厕所把这扇窗户关上。因为我觉得如果我要跳下去,在我开窗的瞬间,就应该能清醒了。记得有一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我迷迷糊糊地摸去厕所,头脑特别不清醒。当我站在这扇窗前冥思玄想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信息的提示音让我立刻从这种可怕的临界状态里清醒过来。我打开收件箱看了看,正是她的信息:“你肯定在做梦吧,我刚刚睡醒一觉,想你了。” 于是我想了起来,我不是来跳楼的。 当我回到房间的时候,听见一个兄弟正说着梦话。人的梦话一般说得含糊不清,不过我可以听见其中一两个词,大约是什么解析几何之类。 这是二〇一三年秋天,落叶铺在西京大道的两旁。我和他相遇在一家不大的酒吧。他一个人坐在角落桐木色典雅的隔间里,手里捧着一个酒杯,杯子里只剩下一半的酒。他听着酒吧里播放的《知足》,微微叹息了一声,把酒杯送到唇边。他是我读大学时候认识的,还是那样微胖的身材。我走过去,和他打了声招呼,他看见了我。我没想到他一眼就认出了我,并且递给我一支烟。 我接过烟,问道:“好久不见,最近怎么样?” 他又是微微一声叹息,说道:“还好,在一家证券公司做事。” 我想起他大学的时候想去一家报社,没想到现在去了证券公司,看来人生有些事情不是自己能安排的。 他说道:“听说你在编辑部工作?” “嗯。”我说道。 “我正好有一篇文稿,想发表,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看一看。”他一边说着一边从包里掏出一份手稿。 我翻了翻,大体内容是写一段恋情,是用第一人称写的。这种手法在小说里叫“不完全叙述”。他嘱我好好看,有什么地方需要修改的就直接修改。能发表最好,不能发表也罢,因为他只是在写一段丢失的心情。 记得我和他认识的时候,他正在楼道里弹吉他。他唱着一首我从没有听过的歌。那个时候,我是喜欢写作的,写作闲暇,常常在楼道里抽烟。一个常常思考的人,就是这样认识了另一个常常思考的人。他弹了一首曲子,我拍了拍他的肩,他说,我是他唯一的听众。就这样,我们算是认识了。他的专业是德语,常常和我聊起德国的事,德国的作家、哲学家。我自诩读了不少书,可是在他面前,我却觉得自己像是一张白纸,因为他总是能说出让我瞠目结舌的话。比如有一次,他对我说:“写作是用时间堆砌起来的。”还有一次,他正在楼道里吸着烟,走过来,对我慢条斯理地说:“今天我突然觉得,我们总是习惯于习惯了的事物,比如正常人都能看见太阳,可是我们从不会思考,为什么我们见到的太阳,一直都是向西奔去的。” 他也很幽默。有一段时间,他整日穿一身黑色衣服,连鞋子也是黑色,还带着黑色的帽子,全身没有任何杂色,晃悠悠地在校园里走。 我遇见他,他说:“我这几天特别喜欢欧洲中世纪的修士,他们穿着长袍,古怪地行走在古旧的街头,就像我这样。” 我说:“嗯,很奇怪。” 他又接着说:“看我,就是这个样子,全身穿的都是黑色。你想想看,如果有一个这样古怪的人,他走到你面前,突然打开黑色的长袍,对着你喊道‘哼哼哈嘿,我有双节棍!’你觉得这个好笑吗?” “嗯,好——笑!”我听着也禁不住笑了起来。 后来,他便和我讲他的爱情,说有一天一定要把自己的爱情写成一部小说。后来他还和我说正在追求某个小女生,不过总是受挫。今天,他把小说文稿拿给我,估计这就是他的爱情故事。 那是二〇〇三年,我们都在读初中。那个时候,我参加一个物理竞赛,早上四点多起来复习。她正好是班里的门官儿,早上过来给我开门,也就坐在一起学习。那时候我们还是同桌,关系很好。其实第一个学期,我对她并没有什么感觉,可能年纪都比较小。不过两个人同桌,难免碰手碰脚。我有时候会碰到她正在写作业的手,她的脸会红,这是我偷偷看见的。有一次,我不知什么缘故冒犯了她,她用指甲捏我的手背。我很痛,不过她捏着捏着就不捏了,反而自己红了脸。那时候我自恋地想,她是喜欢我的。后来,我们不坐同桌,坐得很远,两个人都靠着墙坐,一边一个。有时候在课间,我盯着她看的时候,她也在盯着我看。 我就过去问她:“你干嘛看我?” 她说:“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了?” 我无话可说。 多年之后我才明白,从那时候开始我们就相互喜欢。 然而,我们初中毕业的时候并没有向彼此有过任何表白,更不用说承诺。我们都太小,用不起“承诺”这个词。世间之所以有这么多伤感,就是因为有人说出了太多不能实现的诺言。 毕业后,我考进省里的重点高中,她去了一家技校读中专。自那以后,我就再没见过她,也没有任何联系。我想,也许我的人生就是坐在一辆列车里,列车疾驰而去,我不能为了眼前一片美好的风景就走下车。而她,就是我在车窗里欣赏的一道风景,一瞬而过。 4 后来我只好一个人投入紧张的学习。不过,我读高二的那年国庆节,在家里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电话。这是一个女生,自称是她的同学。陌生人说,她常常讲起我,讲起我的时候竟会流泪。她会哭着说,想我,然后就流泪。一段朦胧淡然的经历竟会给她留下如此深刻的记忆,我开始自责。因为自从我进入高中,脑子里便充斥着学习,不曾想过她。有时候只是淡然地想起,也只是一笑而过,我权当那是一段模糊的好感。可是现在,我知道她还想着我,就觉得自己也有愧于她。 自那以后,我们开始了联系。我每晚十点半下课,我们一天发信息的时间只有在十点半到十一点这半个小时。这样每晚的信息联系,一直持续了一年多。有一晚,我们像彼此赌气一样,都不再给对方发信息。其实我们根本就没有发脾气,这好像是一种试探。结果第二早我们都收到了内容几乎差不多的信息。“昨晚,我失眠了。”从那一刻开始,我觉得我爱上了她,我也觉得她爱上了我。我开始慢慢懂得爱的感觉,那是一种牵挂,一种习惯,一种如同香烟一般的瘾,一旦爱上了爱的感觉,就再也戒不掉、逃不开。(未完待续) 第29章一克拉眼泪(二) 5 我在看文稿的这几天,还常常在酒吧里遇见他。我问他怎么总是喝酒,他不直接回答我,而是照旧递过来一支烟。 看着我把烟点燃,他才说:“我觉得自己处于一种回不去又走不出的状态,于是想用喝醉来麻痹自己。可是呢,醉了还要醒,于是醒了就还想醉。其实所谓烦恼,是想获得不可能获得的东西,或者获得的是你不想获得的东西。” 我问他们现在是否还有联系,他说没有。他胖胖的脸,却是薄薄的唇,唇间的香烟,在暗色调的酒吧里一明一灭。我想,烟圈会随风消散,可是一段刻骨的记忆却很难随时间淡去。就如同有些人出现在你的生命里,是黑夜的流星,滑过之后就再也没有痕迹;而有些人,却像落下的陨石,在你的土地上打下深深的伤痕。 我知道他是在这种环境里寻找疗伤的良药,也知道这只是一味苦药。 每次告别,他都是淡淡的一声再见,没有过多的言语。我们也从不留什么联系方式,因为我们似乎很默契,只要找他,就是在这家不大的酒吧。他希望超脱地对待一段感情,却在酒吧里不见天日。 6 高中的每个星期只有周日的下午放半天假,高考前一个月某个周日的下午,我邀她来我的学校。那天下午,她穿着白色的上衣,深蓝色牛仔裤,头发扎了起来,刘海长长地从前额垂下。我们那一次相见,已经离别了近三年。她还是那种淡雅的样子,不过身材比以前丰满。我和她在我们大大的高中校园里随便转着圈,边走边聊。 在我的印象里,高中的风景特别优美,一条清澈的小河从校园穿过,小河两畔是翠绿的垂柳,垂柳的枝条很长很密,有的枝条已经垂在水里。一二年级在小河之南,三年级在小河之北,更加静谧。旁人若是见了这样的高中,会以为这所高中里没有高三的学生。高三的学生独居河北,却有两个很大的荷花池相伴,荷花池一边,是一座郁郁葱葱的假山,山脚下,还有一排火红的枫树。如此秀美的校园,如果不用来恋爱,真是一种浪费。这么大这么美的中学,使我很长一段时间不能适应大学的校园。因为我的大学校园是一个新建的校区,植被脆弱,让我在回忆中不免觉得相形见绌。 我最难忘记的是在爬假山的时候,因为那是第一次,有一个女生把手伸给我。我握着她的手,拉着她小心翼翼地爬到山顶。下山后,我采下几片火红的枫树叶送给她,让她好好保存,可以夹在我送她的日记里。那本日记是我在她来之前就准备好的礼物,在扉页上,我写下了这样的一句话:“青春的注脚,是你的微笑和泪水。” 那次见面,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过三个小时,所说的话也没有什么重要的意义。可是此后,我觉得自己常常想起她,想起和她在一起时那种安心的感觉。 7 那晚我见到他,他问我文稿看得怎么样了。 “看得出,这个文稿写的都是你真实的感受,但是你不能一直这样颓靡。”我说道。 “我也知道,可是怎么办?”他抬起头看我,眼睛红红的。 “其实人不能受过一次伤害就不再相信真爱。” “我的确相信,我和她就是真爱的两个人,可最后还是分手了。” “你不会再爱上别人了吗?” “不会。” “那么你至少应该爱上爱情。” “如果两个人分手,是因为彼此没有爱了,那也不会痛苦;痛苦在于两个分手的人却又彼此舍不得。” 我知道说什么都不能劝慰他,也就不再说话,陪着他慢慢抽着烟。因为我知道,有时候一种心情的倾诉并不需要寻找答案,而只是为了寻找听众。 没有别人知道的快乐不算快乐,而没有别人知道的痛苦却更加痛苦。 8 高考前最后的一个星期,我们已经走到了忍耐的边缘。两个人的关系如果可以定义为暧昧,那么暧昧就是爱恋的前奏。有一晚,她问我:“你今天想我吗?”我说:“想了,我觉得我想你的时候你也在想我。”还有一次,我的收件箱满了,正在删一些她发来的信息,她正巧问我在做什么。我说:“我正在删信息,我的收件箱满了,不过有些信息舍不得删,因为觉得很甜蜜。” 在我快要考试的前几天,她突然告诉我,她最近可能要去上班,她的专业是会计,她哥哥给找了一份贸易公司的工作。我说这很好。可是她说:“那么如果我在你暑假之前就走,怎么办?我们的约定就不能实现。”她所说的约定,是指我们要一起去爬山。我回信息:“人生这一辈子,总有些事情需要慢慢等待。”高考前夕,我发信息给她:“我想听你给我说几句甜蜜的话。”她很快给我回信:“你放心吧,我相信考试对于你来说不是难事,我会默默为你加油,最后送你一个幸运的飞吻。”看见“飞吻”二字,我的脸烫烫的。那一夜我很安心地睡着了。早上起来,进考场之前,我给她回复了一条:“谢谢你昨夜送我的飞吻,我收到了,我会努力的。琦,我不是木头,知道你的心意,只是我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等我。” 那个时候,我知道我们两个人慢慢走进了彼此的心。 9 “你要一直生活在回忆里吗?” “回忆是我生活的证据,难道你要把我的回忆也夺走吗?” “生活在回忆里,你很快就老了。” 10 高考结束后,她恰好还没走。我回家的时候,是母亲来接我的。我的一大堆书,还有铺盖之类,打了一辆出租车一并送回家里。回家后,我收拾了一下,父母为我准备了丰盛的晚餐。他们说,高考结束了,就应该好好补一补身体,而且人生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高考结束第二天,我和母亲去超市。那个超市就在她家附近,我发信息让她过来。她说不敢见我母亲,不过最后还是来了。她那天是披肩发,红色t恤,深蓝色牛仔裤。她一见到我的母亲,就说道:“阿姨好!”母亲倒也很客气,和她闲谈了几句。 下午她又发信息给我,让我去她家玩。我问了母亲,没想到她竟会欣然同意。也许母亲真的认为我现在已经成年,到了该恋爱的时候。 我常常觉得,如果我在这个时候就放弃,就对自己狠一点,那么我们后来也不会有那么多伤痛的回忆。可是,人总是喜欢在走过弯路之后回头包扎自己的伤口。 11 “有时候你的某些后续的遭遇,都源于你之前的一念之差,如果你当时没有爱上她,同样也会爱上别人。” “你说的对,可是一张已经被时间划过的纸,就有了岁月的痕迹,我总是习惯于那种感觉。” “你的回忆是源于一种习惯,还是源于一种故意。” “是故意养成了习惯。” “你相信你还会再遇到她吗?” “我不知道,有时候我和她总是在错过,我好像永远也跟不上她的步伐。” 1 我去她家的那个下午,她的父母都在。他们把我让进客厅,就借故出去了。 我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她说可能过几天就要去广州上班,不过行李箱的密码锁打不开,不知道我能不能帮忙。她起身去卧室拿行李箱,我看见她的卧室不大,一张大床就占去了三分之一,还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些常用的东西,有台灯、书、水杯。我突然看见我送给她的日记,就顺手拿了过来。 “你不要看,不要看!”她见我拿起日记,就赶忙放下手头的行李箱,过来抢日记。不过我见她抢,就越是觉得这日记本里写了让我好奇的文字,不觉间已经翻开。她见我翻开日记,也就不再说话,默默地站在我身旁。于是我读了那本日记。 那本日记是软装帧,封面上写着四句诗: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我读这首诗的时候,并没有想到,后来她就成了我的“曾经沧海”。我不再看那些花,不是缘于修道,而是“缘于”她。(未完待续) 第30章一克拉眼泪(三) 1 “也许有时候,一段爱情只是因为一种巧合。” “是啊,如果我当初不是看了那本日记,我可能就不会和她相爱,或者说不会爱得那么深,就更容易放手。” “那么你后悔了吗?” “没有,我爱上她,直到分手,甚至到现在,都没有后悔,如果上帝给我再活一次的机会,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爱上她。” “有时候执著是一种信仰,有时候执著是一种执迷。而执迷又是一种固执,可是你却逃避不了。” “有什么办法,人总是在狭小的圈子里执迷着一整个世界。” 14 她是个不爱写字的人,写的东西并不是很多。我慢慢读着那几页日记: “翔,此刻是五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二十九分。你现在应该在全力以赴准备高考的复习,别想我,好好学习。等你高考之后我们去爬山。我现在没有事做,一个人坐在家里,一个人静静地、偷偷地想你、想你。还记得我们中学的时候吧,还记得那一片风景的比喻吧?那时候我们常常错过,不知道现在还会不会错过。上次去你们学校,是近三年的再见。我想,没有人会想到我们现在还有联系,并且已经成为很好的朋友。上次在你们学校,虽然只有不到三个小时,但说实话,我很开心。我喜欢听你讲历史名人,讲周围的人和事。因为我比较喜欢文静的有修养的懂道德的人。” “翔,此刻是五月二十九日夜十点七分。我知道再过几分钟就可以和你发信息。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没有事,就是等待着工作的安排,还有,就是每天等待着十点半的钟声。在一次次的信息交往中,我暗自发现我们的共同点挺多。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常常回忆起我们在一起的短暂的片段,会禁不住笑。对了,记得你是我第一个把手主动伸过去的男人,当时大手是暖的,小手是凉的,我觉得很温暖。祝愿我们的情谊可以无限延续下去。” “翔,幸福是有你相伴,快乐是牵你的手。” “翔,现在是五月三十日下午四点四十六分。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脑海中总会想起你。就在昨天夜里,我在睡梦中遇到了你,我们一整夜都是默默地相互依偎、相互拥抱。真的,那种感觉很温暖。两个人的世界充满甜蜜,还有十天就可以见到你了!可是,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在十天之内出去工作,很怕……” “想你,想着想着就把你想进梦里了。” “六月四号。翔,有些话我还不能和你说,怕影响你学习。所以,所以我现在只能鼓励你,给你信心,为你加油。我希望等你接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送上我藏在心底已久的话。” “翔,现在是六月八日夜里十一点十分。刚刚和你发完信息,你应该好好休息,明天是考试的最后一天。上个月九号我见到你,现在一个月了,这一个月说快也快,不知不觉间也就过去了。我知道你现在最重要的是什么,我也明白,我会非常支持。假如你现在的想法过于冲动,我也不会接受,尤其是在你考试期间。一是怕影响你的考试,二是因为感情是慢慢积累的,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误了以后的路。说实话,从你第一次走进我的梦里到现在,我都不记得在梦里遇到你多少次了。想你,真的很想你。但我又怕见到你的那一刻不敢直视你的眼睛。如果我们现在的交往能够定义为恋爱的话,那么希望我们是一步步走向恋爱的顶峰,而不是因为彼此的冲动而直达顶峰。走得越快,路就会越窄,你说呢?我们一步步慢慢走下去,用彼此的心去说话,我想会走得很远,是吧?” “翔,不知道为什么,真的好想你。这种感觉是很难用文字写出的,用话语也不能表达。我们?我们之间?这种感觉是朋友,还是恋人?我说不清,你呢?你和我的感觉是同步的吗?如果我们真的恋爱了,怎么办?你有你的大学生活,而我将走进复杂的社会。我们处于两地该如何把思念消遣。为什么如此想念你?明天就能见到你了!翔,我真的很想你,你感觉到了吗?” 15 “其实爱情的开始往往源于一种偶然,而分手却是一种必然,所以你何必如此执著?” “可是,生源于一种偶然,死却是一种必然,那么你何必还要活着?” “你的执著是源于一种信念还是源于一种占有欲?有时候人的执著,只不过是执著于一种占有欲。” 16 看见这些日记,我还能说什么呢?我慢慢放下日记,默默地看着她,她低下头不敢看我的眼睛,我握起她的双手,说道:“琦,我知道的,我都知道。”她突然紧紧地抱着我,我听见她在我肩头哭了,我可以想见泪水从她脸颊滑落的样子。我想把她推开,她却紧紧抱着我,过了一会儿,我才推开她,我吻着她脸颊的泪痕,吻着她的唇。这就是我们的初吻。我说:“这么多年,也许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彼此错过,今天我牵了你的手,就一辈子都不想放开。其实你的心意我知道,只是之前因为要考试,我也只能一直把它埋藏在心底。琦,我爱你。以后我不会再让你流下委屈的泪水,你只能流感动的泪水。”她一直伏在我的怀里不说话,可是我能感觉到她此时此刻的幸福。 17 “她现在已经不再属于你了,你何必再爱她?” “爱一个人不一定就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要好好爱。 18 我的初恋就这样开始了,我小心翼翼地守护着自己一份甜蜜的幸福。我们都是初尝爱恋的滋味,沉醉在其中,却丝毫没有意识到一股巨大的阻力已经悄然横亘在我们之间。那天下午我从她家回来的时候,给她发信息:“琦,想你,从离开你的那一刻起。”她回信道:“简单的思念就是爱。” 晚上,我躺在床上,一直和她发信息,脸角不时带着笑意。我没注意到母亲就在这个时候走进了我的房间。母亲果然是过来人,她第一句话就问我是不是在谈恋爱。我说是的。她又说,是不是和琦。我说是的。 “她是你的同学,是什么时候的同学?” “初中时候。” “那么高中呢?” “她没有读高中,读了中专,快要上班了。” “哦,原来是这样,那么你还是不要和她交往了。”母亲淡淡地说道。 “为什么?”我很不明白。母亲不是已经默认我可以恋爱了吗? “你真的不明白吗?你以后是大学生,毕业以后和她是不一样的。而她连高中都没读过,怎么配得上你?” 听了母亲这样的话,我无话可说,我不明白母亲怎么现在还有这种门当户对的观念。 后来几天,我依然去琦家,母亲虽然不满于我们的交往,但她也不至于阻拦我。不过让我不明白的是,我每次去琦家,琦的父母总是借故离开。我后来才知道,琦的父母在见我第一次的时候就已经很喜欢我。几天后,我邀请琦来我家里。 当我和母亲说琦要来我家时,母亲说怎么还在和她交往。不过母亲到底是大度的人,琦来我家,她还是客气相待。 我姐姐的小女儿特别喜欢琦,因为琦很疼爱她,而我却常常因为她的调皮而教训她。她问琦是谁,我说你叫她“阿姨”就可以。可是这个刚刚四岁的小女孩却极为聪明,她一本正经地说道:“舅舅,你不说我也知道,我阿姨是你的女朋友。”当琦要回去的时候,她还拽着琦的衣角恋恋不舍。那天晚上,小外甥女突然特别爱向我撒娇,总让我把她抱在怀里,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了一句让我很囧的话:“因为你怀里有阿姨的味道啊!”(未完待续) 第31章一克拉眼泪(四) 19 当我刚刚尝到初恋的甜蜜时,上帝却和我开了一个玩笑。一天下午,我正在看电视,她给我发来一条信息:“翔,可能我十六号就要去广州了。”我看到这条信息,久久不能说话。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才刚刚开始就要面对离别?我马上给她打电话,她说很想见我,要我去她家。那个下午,我们开着电视,却都不看,只是坐在沙发上相互拥抱。最后要分别的时候,我们是那么不舍。明天也许就只能见一面,那么这次分别的下一次见面,又是哪天呢? 不过幸好,第二天,她告诉我,上班时间推迟到二十一号,那么我们还有五天的时间可以在一起。然而,自从她来过我家之后,母亲就越加反对我们,她开始不准我出门。我那几天,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母亲以为我担心高考的成绩,事实上我一想到刚刚恋爱就要离别,心里就五味杂陈,哪还能吃得下饭。 二十号那天,我借故去学校,终于溜了出去。我和琦一起去市区的一家箱包店,给她的密码箱开锁,顺便再买些衣物。我犹记得那天下起了不小的雨,我们都带着伞,却只打一把伞,她说这样可以感受到我的温暖。东西买齐之后,时间还早,我们去一家网吧上网,坐在一起拍了几张合影。几年之后我浏览那些照片,才发现这是我们在一起为数不多的几张合影。当时她依偎在我怀里,我顺手揽着她,多么亲密。 我自以为这次秘密约会不会被母亲揭穿,可是回家之后却遇到一场疾风骤雨般的逼迫。 回家后,父母和姐姐都对着我笑,但是我觉得他们的笑隐含着某种阴谋,让人压抑。 “今天去哪了?”母亲首先发难。 “去学校了啊!” “真的吗?今天琦去哪了?” “她好像去买东西吧,她快要去上班了。”我随口回答母亲。 “你就说了吧,我们都知道了,还隐瞒什么。”姐姐笑着说。 “你去学校了?还在瞒!我今天去找琦的妈妈了,她说琦一大早就和你出去了!”母亲终于止不住怒气,对我大声说道。 我实在没想到,母亲竟然会背着我去见琦的母亲。我非常气愤,可是又拿母亲没办法,一个人冲回房间,盖着被子,泪水就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后来,琦就去广州上班了。 而我,一直都不能确知我的母亲和琦的母亲说过些什么。后来琦告诉我,母亲并没有说什么过分的话,只是说自己养个儿子不容易,不能让琦耽误了我的前途。琦还劝我不要埋怨母亲,她也是为我着想。 琦总是这样善解人意,她从不先想着自己。 0 “可能女人的泪落在脸上,而男人的泪落在心里。” “不对,泪水是最真实的情感表达。这世上假的笑远远多于假的哭。她是我第一个为之流泪的女人,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 1 我早上醒来的时候,最想证明的事情就是琦的离开只是一场梦。但是我不得不接受这样残酷的现实,她的确坐上了去广州的火车。也许两个人只有十天的时间在一起,不会产生多么深厚的感情,可是我觉得这十天我们已经走入了彼此心灵的深处。恋人间的离别是这世间最痛苦的事情之一,我在信息里劝琦不要难过,可是自己的心却像被抽空了一般。我本来答应琦要送她去火车站,可是,母亲不允许我去任何地方,一向沉默寡言的父亲竟然气得把碗都摔了,我只好乖乖待在家里。想起昨天她还安心地依偎在我的怀里,今天却已经远隔天涯,我不禁对周围的一切都漠然了。 她上班之后,才知道每个月底大概有一周的时间需要回来工作,于是我们又盼望着月底。有一次深夜,她突然发来一条信息:“想你了。”我回信息:“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明天还要上班的。”她突然打来电话,我接了电话,她却不说话。我默默听着她的声音,她开始小声地哭起来,后来变成悲伤的抽泣,模模糊糊地说着“想你了”。挂了电话,我久久不能入睡,想起十天来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极为短暂却非常甜蜜的时刻,想起三年前一起度过的纯真时光,我越发觉得她是我这辈子不能错过的人。 “有时候,你爱上一个人,根本就不是因为她如何漂亮。你会爱上她,完全是因为她的某种气质,某种神韵,深深地吸引你。” “我懂,其实爱上一个人,是爱上一个人的生命。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 真正爱上一个人,需要有爱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爱的能力,就不能轻易说爱。当我意识到自己缺乏爱的能力时,劝说她重新找个人,因为我意识到我们在一起总是要经历漫长的离别。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我不能陪在她身边,不能照顾她,尽不到作为一个男朋友应尽的责任。可是,她一听到我这样的想法,就哭了。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好道歉。后来,我们每天发信息至少一百条,打电话也至少一小时。母亲通过我的电话费就知道我一直还和琦交往着,只是她不再强烈反对,因为西京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让父母都沉浸在兴奋中。 琦第一个月去上班,月底没有休假,只好等到下一个月才能回来。那是七月底,她回来了。可是我们失望地发现,相聚总是那样短暂,离别却又那么漫长。在她回来的一周,我常常去她家,我们秘密地去爬山,那次爬山成功地瞒过了我的父母。爬山的时候我们并没有看什么风景,只是十指相扣地牵着手,风景都被彼此的眼神淹没。 4 “你觉得在恋爱中,是男人追女人,还是女人追男人?” “真正的爱情不存在谁追谁的问题,那是两个孤独的灵魂在相互吸引,那是一种天然的水到渠成。” “你和琦分手之后,就没有再和其他女人在一起吗?”我坐在翔的身边,吐了一口烟之后,问他。 “有过。”他深吸一口烟,和我讲起了他的恋爱后。 “我们的分手是两年以后了,那是我读大二下的时候。我至今都不能确切地明白本来好好的爱情怎么会走到这一步,可是有一点我知道,是她承受不了巨大的压力。你知道,她当时已经上班,而我还是个学生,她要承受来自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压力。” “嗯,其实你也要理解她。” “在我大二快要读完的时候,我们分手了。或许是因为彼此都承受不了现实的压力,比如我们很久才能见一次,比如我们真正在一起还要等待很长时间,比如我毕业之后她就4岁了,而我还一无所有,我应该理解,一个女人不可能用她最美好的1岁到4岁去等待一个穷小子。可是分手的时候,我并不能理解这些。” “那你当时怎么做的?” “分手后,我就开始抽烟,也经常喝醉,瘦了十几斤,为此还被父母骂。不过这些都还不算过分,更让我后悔莫及的是,半年之后我竟然偷欢于一个风尘女子的怀里。”(未完待续) 第32章一克拉眼泪(五) 5 她走之前的一天下午,我们在一起度过了最后的温存,我当时没有察觉她的工作压力,她只是沉默地依偎着我。她说,我想给她的安全感和依赖感,她感受到了。可是以后呢?以后我们该怎么办?一谈到以后,她就很容易流泪。我紧紧地握着她的手,说道:“琦,无论以后我们怎样,请都要不抛弃、不放弃。”她点点头,十指相扣地握紧我的手。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都是以小时计算。在即将分别的时刻,我会说:“我该走了。”可是她却紧紧地抱着我,不让我离开,我最后又说:“我该走了。”于是她像一个小孩子撒娇一般地说:“那你走吧,你走了我就不想你了。”我松开她,装作要走,可是每次一离开几步,自己又折回去紧紧地拥抱她。拥抱哪怕只有几秒,也能感受到彼此依依不舍的心。 可是,离别总是在所难免,思念总是理所当然。 6 “分手半年之后,我对再次和她在一起都抱有希望,我总是想,我们说好的不抛弃不放弃,应该不会那么容易分手。可是半之年后的一个下午,我收到她寄来的一个包裹。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去收发室的,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用颤抖的手签下自己的名字。我晃晃悠悠地走回寝室,慢慢打开包裹。包裹里只有一本日记,那本我送给她的日记。只是我发现,我们分手之后,她就再也没有为我写过一个字。可是当我翻到日记的后半部分时,我看到,她的日记里,写下的都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发给她的那些信息。每一条信息,她都标注了精确的时间,精确到每月每天、每分每秒。我曾经埋怨她心里只有工作,没有我,可是这些信息,她是那么用心地记下了。我看着那本日记,不觉流下泪水。我继续往后翻,猛然看见日记里还夹着那几片枫叶。那几片枫树叶,还是那样火红火红的,安稳地躺在日记本里已近三年之久。那火红一如我们曾经说好的誓言。可是,她还是离开了。因为,我拿起手机播出那串号码的时候,提示音却告诉我,我的号码应该已经被她拉入了黑名单。自此,自分手半年之后,我们彻底没有了复合的希望。她把日记寄给了我,也不再接我的电话,我知道她是想和我划清所有的界线。 “那晚,我弹唱着《知足》,我知道有时候感情是需要知足的,虽然分手了,但也是一段完整的并且值得回忆的感情。可是我没想到,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心情始终沦陷在回忆里,无法走出,也无法回去。 “后来,我尝试着追求其他女人,也有女人主动向我表白,可是我始终不能把琦在我的脑海中抹去,也无法接受别的女人。 “后来,我认识了他,和他整天出去鬼混,直到有一天,我把自己的身体也鬼混进去。” 7 九月初的那几天,是我们在一起最后的、也是最集中的日子。那几天,我们每天都见面。可是我们也知道,九月初的这次离别,注定是长久的离别,因为我马上就要去读大学。而她,也度完了工作的试用期,以后的工作更加繁忙。 那天,她送给我一个情侣钥匙扣,那种可以一分为二的心形钥匙扣,我们一人一半。我要走的那天下午,她斜倚门边,温暖的阳光包裹着她的身体,她的眼睛里折射出悲伤的泪水,闪耀着如同钻石一般的光芒,我当时多么想转过身再给她一个温暖的拥抱。可是,我们还是离别了,离别在亘古是离别的午后。那天西沉的太阳,很大。当我坐上火车远去的时候,才感受到那种离人而去时的失落。 8 “留下的人往往比离开的人更悲伤,因为她不知道自己要等待多久。” “当然,被动的人,往往忍受更多的痛。” 9 后来,我来读大学,她正式开始工作,我们分隔两地,每天靠电话给对方温暖。可是这种想见不能见的状态最折磨人,终于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开始忍不住吵架,忍不住抱怨对方,直到我寒假回家。 那次放假,我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她工作的地方,我们住在一起一个星期。当我走下火车,当我们十指相扣地牵着手的时候,还是那种温暖的感觉。我们一起吃饭,一起聊天。夜里,她蜷缩在我怀里安心地睡去,她说,自己像一个小孩子拥有了一个大人的怀抱,那么安心,那么温暖。可是,就在我们要分别的前一天夜里,她躺在我怀里,突然说道:“翔,我想离开你。”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又问了一遍,她说:“我想离开你,可是舍不得。”我也知道这种感情维护得多么艰难,以至于我们抱在一起痛哭。 那个我要回去的早晨,她给我收拾行李的时候,我在洗手间刷牙。也许事情就是这样巧合,她在床头柜上发现了我的日记,随意翻开一页,可是正巧那一页,我写的是我和另外一个女生做校园活动的时候遇到的一些事。当时那个女生和她的男朋友关系不太好,向我讲述了一些事情。当我们坐上出租车去火车站的时候,她拿着我的手机,看了一会儿,又给我。我当时不知道她拿我的手机做什么。进入火车站,还有半个小时检票,我们坐在一起,十指相扣地牵着手。 她突然低下头,说:“你可以吻我吗?” 我说:“这里好多人。” 可是她却吻住了我,当时火车站的人那么多,我们却旁若无人地吻着。离别的那一刻,我看见她站在候车厅,而我,又一次,再一次,留给她一个背影。 0 “我们就是我弹唱《知足》的那一晚认识的吧?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候,你长着一张书卷气的脸。”他看着我,说道。 “是啊。” “当时我和你说过,我正在追一个女生,那个女生让我有一种一见钟情的感觉。可是后来,我渐渐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因为我发现我好像得了一种病,我失去了爱一个人的能力,我在之前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她。有一段时间,我一度对女人没有了爱的能力,只剩下占有的欲望。” “其实爱的归宿之一就是占有,一些哲学家是这样解释的。” “可是更伟大的爱是放手,比如母爱、父爱,他们的爱,最终目的是让我们独立地渐行渐远,因为父母知道他们不会陪着我们一辈子。哲学家不一定是正确的,只有你的世界里的哲学才是正确的。” 我觉得他的这句话也很有道理。 “你们好的时候,你就没有想过占有她?” “想过,可是我对她的爱战胜了我对她的占有欲。我有过很多次占有她的机会,但最终都放弃了。” “说说你的鬼混吧?”我试探性地问。 “好吧,有个哥们当时在我们学校开了一家电子店,卖些电脑配件之类的。你还记得那个人吗?” 我想起了我们读大学的时候,有一个比我们大几岁的男人,在学校开的那家店。 “有一次我的电脑坏了,去修的时候,有一个文件被他看见了,他正好看见了我的身份证号码,他发现我和他是同一天出生,只是他比我大三岁。” “这么巧啊。” “是啊。”他喝下一口酒,又吐出一口烟,接着说,“这世间就是有很多巧合,让你在岔路口茫然地陷落。” “后来你就和他混在一起了?” “嗯,他常常一有时间就带我出去玩,我们去唱歌,去喝酒,去泡脚,直到有一天,他带我走进了一家很特别的小店。”(未完待续) 第33章一克拉眼泪(六) 1 过年的时候,父母知道我们还在一起,就认可了我们。我很为父母的转变而兴奋。春节过后,琦说要来我家玩几天。母亲听了也很高兴,她去买了很多糖果,并且给她准备了红包。可是后来,琦说,她来不了,工作忙。 情人节的那天晚上,我给她发信息,她并没有回,我给她打电话,她也没有接。直觉告诉我,这个情人节,她应该发生了什么。几天之后她告诉我,她和一个同事去看电影,然后吃夜宵,后来去划船的时候,不小心把手机掉进了河里。最后我知道,那是一个男同事。那个情人节过后,我们之间就有了隔阂。 而此前,那件关于我的日记的事情,已经让她产生了一种惧怕。我回家之后发现日记不见了,她才告诉我是她拿去了,她看了那本日记里仅有的关于另外一个女生的几页文字。可是,我和那个女生并没有任何特别的关系,她只是我大学期间的一个朋友。后来琦也理解了我,可是我知道我们之间已经出现了裂痕,即使两半拼在一起的镜子,也掩盖不了刺目的伤痕。 那个小店的招牌上写着足浴、按摩、茶艺、棋牌,小店的玻璃门上镶着一层粉色。我们进去的时候,有一个打扮妖艳的女子坐在门口的沙发上。里面还有一台彩色电视,电视里正播放着一部英文恐怖片。沙发上方的墙壁上,赫然挂着一副书法,上面写着七个大字:八千里路云和月。他一进去,就和那个女子说着荤段子。但那女子刚开始很矜持,说话也很有分寸。他问女子,你坐在这里干什么?女子说,看门啊。他又说,门有什么好看的,上楼不?女子说,上楼做什么?他的屁股前后摆动,暗示着上楼之后的某种动作。可那女子依然矜持,直到老板娘向她暗示这是一位熟客之后,她才马上变得放浪起来。老板娘约莫四十岁,烫的卷卷的头发,坐在一旁,正向脸上抹着奶油般的保养品。正在这时,那个妖艳的女子跳了起来从背后抱着他的脖子,说要上楼去。这时候他倒是装单纯,说,上楼做什么啊?女子说,上楼做你想做的事情啊。于是他们就上了楼。我当然可以想到他们上楼做了什么,只是没有想到他们回来的时候,我自己也陷了进去。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便只能跌跌撞撞地维护我们的感情。直到我读大二的那个五一,我又一次见到了她。我觉得她已经完全变了。她见到我,并没有牵我的手,我们一前一后在街上走着。她把我安排在一家极为豪华的五星级酒店就要返回公司。我拉过她,吻她,可是,她紧闭嘴唇,对我的吻丝毫没有反应。如果一个女人对你的吻都没有了感觉,那么你们是彻底走到了尽头。我当时就是这样想的,可是我并没有想到还有另外一种可能。 我依然不放弃,因为我们说好的,不抛弃,不放弃。后来,她终于开心地笑了,我们又一次依偎在一起。可是,我从她的眼神里,读出了一种忧郁和不安。 最后离别的时候,她对我说:“翔,回学校之后,找个女朋友吧。” 我默默地看了她一会儿,问道:“那你是什么?”她不再说话,而是陪我去了车站。 4 他从楼上下来之后,有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人走过来,问我需要什么服务,她说可以提供全套服务。我说我什么也不要。可是他说,兄弟,来这儿就是玩的,不能什么也不要,别不给我面子。你尽管玩,我请客。最后我们走的时候,他给我叫了那个二十五六岁的女人,自己又带了一个只有十九岁的女人。 我们去开了两个房间,那个女人走近我,牵着我的手,十指相扣,多么熟悉的一种牵手,让我想起了她,可是,牵着我的手的人,却不是她。我们进了房间,那个经验丰富的女人把我推倒,很快脱光了我们的衣服。于是我把她当成了替代品,一夜偷欢,仿佛是想报复自己的过去,填补那些失去的空白。那天早上,我很早就醒来了,也许我一夜就没有睡过,虽然已经精疲力竭。看着窗外明亮的夜,我点燃了一支烟,心里一阵凄凉。我想,我给别人留下了一个处女,而别人给我留下了什么,就是这个躺在我身边的女人吗? 后来,我悟到,有些事情,只有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做,才有感觉。于是此后,我就和他完全断绝了一切联系。我一个人开始好好打理自己的生活,开始经常去登录我很久都没有登过的qq。 分手之后,我曾经好几次,把她的qq删掉,可是每删掉一次,都会再加上一次,我总是放不下。然而,她的qq在我的列表里,却从来都没有再亮起过。 我曾经以为时间会渐渐让我淡忘那一段感情,也只有时间才可以证明可能和不可能。可是,在我读大四的时候,还常常和身边的朋友谈起她,我一直把那本日记放在床头,常常在失眠的时候翻一翻,因为我知道,我这样翻着日记的动作,她也有过。仿佛这样,就是一种慰藉。 5 五一过后,她终于正式向我提出了分手。后来她又告诉我,她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我知道自己被甩了之后,很颓废。曾有人对我说,一个人可以放纵,但是不能堕落,因为放纵最终会有一个底线,但堕落了,就是一个无底的深渊。可是我堕落进了回不去也走不出的深渊。后来我一度想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离我而去,终于有一个朋友告诉我答案。她说过怕,她怕的是什么呢?是我的那份承诺太过单薄,她等不起、爱不起。朋友很尖锐地对我说:“你有什么?她和你在一起最后能得到什么?第一,她觉得你毕业之后自己配不上你,到那时候你可能就不要她了;第二,她怕你毕业之后,你还是没有房子,没有物质基础,你们在一起的路还要走很长。” 有一段时间,我疯狂地听着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都喜欢听的歌。有一天,我听刘若英的《后来》,就试着弹吉他曲。我想,当我们一起听《后来》的时候,还没有想到后来。现在,我一个人听《后来》,后来,却已经成为了现在。 6 我今晚去那家不大的酒吧,没有看见他胖胖的身影。酒保告诉我,阿翔白天遇到了一个很特别的人,让我第二天晚上再去找他。 7 沉默,长久的沉默,其实有时候不做解释就是一种拒绝。可是,我并没有想到,不做解释也是一种等待。 很长一段时间过后,我在qq空间的“小纸条”里发现了她写给我的话,可是太晚了,那个时候,我已经整天在外面鬼混,我一直荒废了我的时间和空间。小纸条上这样写着: 我知道你想要什么,可是我给不了。对不起,靠近你就会伤害你,但是又忘不了你。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只是不想再给你带来伤害。现在我想忘记你,也许开始一段新的感情会让我不去想你、不去念你。最后一次对你说:“我依然爱着你!”再见了,翔。 后来我又想到,她真的交了新的男朋友吗?她真的会为了房子之类的物质离开我吗?于是我又觉得她只是想让我在大学里有一种自由,不再束缚我。一种爱,爱到至深,才舍得放下。但或许这又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我只是一直在欺骗自己,不敢面对残酷的现实罢了。于是我摇摇头,开始好好打理自己的生活。 8 我第二天去酒吧见到了他,他今晚看起来很高兴,而且把我正在看的手稿要了回去。他说,这部小说还没有写完,要接着写下去。我问他为什么,他慢慢向我说出了昨天下午的经历。 9 下午我去超市买烟的时候,看见一个女人挎着包。那个包的拉链上,有一个很眼熟的心形钥匙扣。你想的对,我竟然看见了她。她比以前瘦了很多,显得憔悴。我拿出自己一直带在身边的钥匙扣,向她挥了挥,说道:“你还记得吗?” 她一转眼看见了我,有一丝惊讶,之后便低头躲开我的目光。我在心底突然强烈地感觉到,时间已经先后十年,可是有一些心动,却一直都没有消失。这样的心动一直在为心底的那个人而停留,只待下一次相遇,它便会重新萌芽,绽放为一朵美丽的花。 我走到她的身前,和她握了握手,这种感觉依然是那么让人安心。我问道:“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她默默不语,我却看见她的眼睛里折射出钻石一样的光芒。那天西沉的太阳,很大,如同亘古是离别的那个午后。 (完) 【作者***】:敏感词句,均已删去,真的改无可改了。如果再删减,就致使情节不连贯了。目前已经没有任何露骨描写,且我这是纯文学作品,本身也没有多余的描写。望编辑老师斟酌。谢谢!(未完待续) 第34章哥们,手机要不(单篇) 强哥进了这家工厂之后,工资总是不能按时发,搞得他常常要考虑生计问题。为此,强哥常常指着老板胖胖的背影骂:“狗日的,钱都给你赚了!”可是强哥也只是在背后骂,他还是很本分的。 强哥离家的时候,像许三多一样,什么道理也不懂。刚进工厂那会儿,哥们向他借烟,他常忘了带。后来他学聪明了,自己抽不抽,都在兜里装包烟。他的烟是软白沙,不贵,但那些穷哥们也不在乎烟的好坏,他们就是抽个趣,顺便骂骂这些钱都让老板赚了去。 强哥的手机也是便宜货,山寨版的大砖头块,他自己也搞不明白是哪个牌子的,但是他觉得能打个电话就行。不过这手机他也不常用,他从不主动往家里打电话,因为觉得自己愧对父母,二十好几的人了,还赚不到什么钱。还有,强哥也不交女朋友,根本就不会有什么爱情专线。这天,强哥在给工厂的货车装货,有个哥们就和他侃了起来。 “阿强啊!你二十几的人了,是该找个女人了。”一个壮实的男人说道。那男人皮肤黝黑,前些年是下井底挖煤的,后来找了个女人,结了婚,就不再下井,可是皮肤好像有了后遗症,浑身黑,除了白白的牙。 “不急不急,赚了钱再说么。”强哥一边装货一边说。他脸上汗水如油,不停地往下滴。他把一包货扔进车厢,用手一抹眼上的汗。 “呵呵,瓜娃子!”男人也把一包货装进车厢。 下班后吃过饭,强哥照旧回工厂宿舍,洗了个冷水澡就躺下了。他摸摸自己的胸膛,坚硬如磐石一般,就觉得很是自豪。他想,现在只要有健壮的身体,肯卖力气,总会赚钱吧。赚了钱再找个女人,将来好生娃娃。他看看床头的手机,一个电话都没有,就沉沉地睡去。他睡得很快,几分钟就响起鼾声。在梦里,他常常梦到自己离家时的情景。 “你自己到外面,娘也不求你个啥,别做啥违法的事就好,娘就求你个平平安安。过年过节的,常回家看看,不求你赚大钱。”强哥在梦里又听到母亲说的话。可是,强哥自从出来,就没想过要回去。 这天,老板竟然发了工资,三个月的工资全发了,将近三千块。老板发工资的时候,一个女人跟着,工友们都没见过这个女人。这女人可摩登了,黄色卷发,高鼻梁,小嘴巴,活像个欧洲人。强哥也不看那女人,只是去接老板手里的钱。老板把一打钱塞给他,说:“阿强啊,发了工资去买个新手机,找个女人,你看我这手机,诺基亚n96。”强哥接过钱,瞄一眼老板的手机,和他的砖头块也差不多大,他想。 回到宿舍,强哥握着自己第一次赚的钱,心里很是激动,就想着要给家里寄过去。月底,强哥休假,就去市里给娘寄钱。强哥给家里寄了两千,自己还留着几百块好过日子。他没在市里多呆,寄了钱就坐公交往工厂赶。他刚下车,一个小伙子就跟着他,小伙子染一头长长的黄发,穿了件衬衫,上面的三个纽扣都没有扣,露出胸前挂着的一颗狗牙。 “哎,手机要不?”小伙子紧赶几步追上强哥,用一口陕西话问道,说完从兜里掏出一部手机,贴在腰间,又用衣服挡着,怕别人看见。 “啥手机?”强哥问道。 “哥们,和你说实话,这手机是我刚刚在车上摸的,还是诺基亚n96,估计市价要三千多,我急用钱,你拿去,给我一百块得了!”黄毛一边说,一边按着手机键,里面跳出一些亮丽的图片。 什么?诺基亚?那不是和老板的那部一样吗?应该挺不错。强哥想。 “给我看一下。”没想到天上掉下个大馅饼,就砸到了他的头上。 黄毛把手机塞到强哥手里,说:“你看,很好吧,又这么便宜,你就要了吧!”强哥接过手机,前后看了看,是不错,他想,那就要了吧! “行,不错不错。”强哥说道。 “那哥们你要了?这样吧,你把手机拿过来,我把电话卡取出来,免得人家以后找到你。” “嗯,好好好!”强哥又把手机递给黄毛。 黄毛快走几步,走到强哥前面,把手机后盖打开,拿出手机卡,随便往路边的垃圾桶一丢,然后又把手机塞给强哥。动作迅速而熟练。 “哥们,拿着吧!”强哥接过手机,从衣兜摸出一百块钱递给他。黄毛接过钱就走了。强哥看了看四周,幸亏没有什么人,就赶忙把手机装进衣袋,加快步伐跑回工厂。 回到宿舍,他掏出手机,前后看了看,和刚才一摸一样,他按住开机键,可是怎么也打不开。他仔细看看手机,突然发现,糟糕!上当了,原来这只是个模型机!可是他刚刚看到的明明是一部真的手机啊!他坐在床边,点了一支软白沙,慢慢回想刚才的事。哦,他明白了,黄毛第一次拿手机给他看的时候,是一部真手机,就在他说要把电话卡拿出来的时候,趁着这个时机,他把那部手机换成了模型机。“狗日的!”强哥狠狠地吸了一口烟,骂道。他吐出烟,“哎,白白被骗了一百块。”他叹了口气。 这天夜里,强哥睡得很不安稳,心里越想越觉得窝囊,怎么也睡不着。强哥突然坐起来,拿起模型机就想往地上摔。可是他的手举到头顶又放了下来。他不甘心,拿出一把尖利的小刀,想把模型机拆开看看。于是他打开灯,开始用刀子撬,撬了半天,没有撬开,倒是把屏幕的上角划了一道痕。“狗日的!”他泄了气,把模型机往桌子上一拍,又点了支软白沙抽起来,双眼盯着手机,眉头紧锁。“有了!”他突然自言自语道,“你能骗我,我也能骗别人啊!我就不信这模型机我不能糊弄出去!”他突然对自己的想法很满意,很快抽完烟,把模型机往枕头里一塞,倒头就睡了。 第二天,强哥决定去实现他的计划,可是他又有所顾忌。卖这东西不是骗人吗?这不就违法了吗?娘让我不要违法的。不管了,那我也不能白白被骗了一百块,娘先放一边吧,赚了钱还不是为了娘?想到这,他又满意了,自豪起来。“狗日的,这也不是我的错!”他找到了平衡感。 他在太阳偏西的时候来到了昨天下车的车站。正是暑夏,太阳照得他睁不开眼,他坐在候车亭还是止不住的汗水。过了一会儿,来了一辆公交,从车里下来几个人。强哥盯着他们看,看中了一个青年,这个青年一眼看上去就不正经,头发和黄毛的差不多长,盖住了半边脸,一下车嘴里就叼着烟,一只手插在牛仔裤后面的兜里,跟着前面的一个女人,直直地盯着那个女人的屁股看。那女人倒是毫无察觉,屁股一扭一扭的,颇有几分撩人。 强哥跟上那个青年,“哎,手机要不?”他学着昨天那个黄毛的样子,把手机偷偷露在腰间。 还没等强哥说手机是他刚刚在车上摸的,那青年就说:“不要不要,你吖的没看见哥哥正忙着吗!” 强哥自找没趣,又回到候车亭等下一拨人。“他妈的,就老子好骗啊!”他不甘心,决定再尝试一次。那谁谁不是说成功是失败它老子吗?不对,失败是成功他娘吧?不管了,劳动人民要艰苦奋斗,不能一次失败就做逃兵。正想着,又来了一班车。 这次从车里下来的大多是学生,强哥盯着这群学生看,慢慢跟在一个单独走的学生后面,看到时机成熟,就跟上去。 “哎,手机要不?” 那学生看着强哥,又看看强哥腰间的手机,眼睛里发出半信半疑、慌慌张张的神彩。 “呃?多少钱啊?” “哥们,和你说实话,这手机是我刚刚在车上摸的,还是诺基亚n96呢,估计市价要三千多,我急着用钱,你拿去,给我一百块得了!”他说完这些,又觉得少了一句,便添上去,“就是现在没电了,所以开不了机。” “呃,那手机屏上怎么划了一道痕?”学生怯懦地问。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被人不小心划的。”强哥有些不耐烦,见这学生如此婆婆妈妈,怕会引人注意,就接着说,“你他娘的是要还是不要?一百块,你不要,要的人还多着呢!” “好吧好吧。”学生掏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一张老头票,递给强哥,强哥把手机塞进他的兜里,嘱咐道:“回学校之前别拿出来,小心别人看见!”说完,就快步跑回工厂宿舍,心却狂跳不已。 狗日的,总算没吃亏,学生真好骗,比劳动人民还好骗,不是说代表先进生产力吗? 这件事算是摆平了,强哥总算可以安心工作。这样一直过了三个月,老板又发了三千块,强哥照旧去市里给娘寄钱。他现在已经变得精明多了,在回来的路上,还给老板带了一包芙蓉王,自己也不抽四块的软白沙了,改抽十块的蓝白沙。他想,这次是不会再上当买手机了。劳动人民学习能力就是强。 强哥下车回工厂,心情很好,就吼了两嗓子信天游,正在此时,后面跟上个女人,女人不太高,一头爆炸式的头发,脖子上挂着一条白色项链,看起来咋咋呼呼的。 女人跟上强哥,喊道:“哎,手机要不?诺基亚n96,绝对真货,就一百块,这手机我不想用了,其他都挺好,就是屏幕上角被我用小刀划了一道。”(未完待续) 第35章遥望(一)别后重逢 我们习惯了行色匆匆,反而就惧怕驻足回首。猛然回眸的那一瞬,我们会发现岁月是如此无情,如此迅速。我们惧怕这时间的迅速,因为它流逝得使人后怕。 白驹过隙间,已经两年了,谷雨又一次把行李放在了宿舍。他清晰地记得刚刚踏进大学校门的那天,灰白的天空漂泊着蒙蒙的细雨,父亲把他送到宿舍,又帮他把被褥铺好,才不舍地离开。其实,谷雨觉得没有让父亲送的必要,因为他已经是个成年人。可是父亲执意要把他送进大学校门,他知道父亲是觉得骄傲,为了满足父亲的这种骄傲,他也就不再劝阻了。 大学是一个人成长的平台,是一个人从学校走进社会的缓冲带。当谷雨在大学校园里摸索了两年之后,才慢慢理解这个道理。当年初进大学,一切都是那么茫然而不知所措。那种为了考一个好大学而玩命般学习的热情消失了,现在已经身在大学,那么他们的目标是什么?他们的将来在哪里?他对这一切都充满了疑虑。不过疑虑并不可怕,疑虑最起码是对未来的担忧,可怕的是冷漠;而在这冷漠之中,最可怕的又是对未来的冷漠。有人用鲁迅的作品来形容大学的心态:大一是彷徨,大二是呐喊,大四是朝花夕拾。那么大三是什么?他不得而知,幸好现在,摆在他面前的便是马上就要经历的大三。 同宿舍的四个人到齐之后,大家决定去校门外的湘菜馆聚聚。 这家湘菜馆不大,位置也不是很显眼,但菜做得很好,价格也还公道,因此食客颇多,往往红火得没有了空座,很多人来吃饭都要先等上一段时间。湘菜馆的老板也很和善,他大约四十岁,微胖,脸上总堆着笑,仿佛那笑就与生俱来地没有消失过,食客一走进去,他就会喊:“来啦!就知道你们会来!”这时候,他脸上的笑就更加浓了,把本来就很小的眼睛挤得没有了领地。 这次,老板自然也是热情洋溢地迎接他们四人,给他们安排了一个小包间。 “杰哥还是这么胖。”叶俊生坐在杰哥对面,说道。 杰哥是个海南人,身材略胖,也不是很高,此时正穿着一身阿迪的休闲装,神态却给人一种安详。 “呵呵,我在家就是和朋友们喝喝酒、唱唱歌,一个暑假两三天就是一场酒,啤酒喝的那么多,怎么能不胖。你呢?暑假在家都忙了些啥?” “我啊?不是和你们说了吗?在市行政大厅实习。” “哎,不错啊,你自己找的,还是?”杰哥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娇子,拨出一支,又递给谷雨和袁峰,一一点火。叶俊生洁身自好,从不吸烟。 “哪里啊?我自己哪能进去,找关系呗。现在做什么事情不都得找关系,在中国就是这样。”叶俊生说道。 “说说你呢,雨哥。”杰哥问起了谷雨。 “我?我能做啥?暑假在家什么也没做,就是读读书,写写东西。” “怎么?我们的作家又有大作问世了?”叶俊生也说道。 “哪有什么大作?瞎写呗!” “你写了那么多东西,打算什么时候出版吧?”一直没有说话的袁峰这时候说道。 “先写写再说,中国的作家那么多,却没有读者。我有时候写作,发现写的东西并没有什么意义,我到书店一转,发现那么多书,一辈子也读不完,还有一些书像垃圾一样一辈子也没有人去读。” “峰哥你暑假做啥了?”杰哥问道。 “我啊?呵呵,我这个暑假可见了大世面,我去了趟深圳,在那边一个月,从小和我一起长大的一个朋友,他把我介绍过去做城管。哎,其实也不是城管,但是管的事特别多,跟城管没啥区别,都是见缝插针。” “哎,具体都干了些什么?你给我们说说。”谷雨听峰哥说完也来了兴致。 “比如在市里,那些违规网吧,违规停车之类的都可以查,反正只要是违规的,什么都可以查,我也说不清楚。” “那你罚过款没有?”杰哥问道。 “罚啊,有一次,我和朋友值班,看见一辆别克超速了,就在路口拦了起来,车上一男一女,开车的是个女的,我说罚款两百,她要开收据,我说开收据就罚四百,她说那就两百吧。” “后来罚的那两百呢?”叶俊生问道。 “我和朋友一人一百呗。” “你们罚了款也不上交啊?” “那里面都是这样,能不上交的谁也不是傻子啊,我也是跟着他们混。” “呵呵,你小子是一朝得势就飞扬跋扈了。”杰哥笑道。 “其实这也不难理解,平常人无权无势,受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欺压,这些无权无势的人一朝得势,就会再欺压之前那些无权无势的人。这是一个恶性循环,也是一种心理残疾!”谷雨总结道。 这时候,菜一一上齐,大家动起了筷子。 “杰哥和你老婆还好吧?”袁峰夹了一筷子油麦菜,问道。 “好着哩。”杰哥淡然地说道,而此刻谷雨正仰着脸喝一杯啤酒,装作对他们的谈话毫不在乎。然而他心底早已浮起了一阵波澜,一丝苦味,只是他从不让人察觉。对于那个与感情有染的秘密,他从来都平静如水,喜怒不行于色,因为也只能如此。 “对,我想起来了,我在深圳那个岗楼里值班,岗楼旁边有个报亭,报亭里那个女孩贼漂亮。”袁峰喝了一口啤酒,说道。 “那你追的没?”杰哥问道。 “追啥啊?我连话都没敢说!” “那你咋不追呢?你不是有n个女朋友吗?”杰哥说道,“对了,你和你那小老乡咋样啦?” “哎,人家说话我都听不懂,咋追?算了,还是家里的人好。”他又喝了一口啤酒,接着说,“现在被两个女人缠着已经够烦的了,要是再有一个,那还不得把我搞死啊!” “那你从深圳回来之后呢?暑假不是还剩一个月吗?”杰哥接着问。 “后来一个月就在家呗,去我大伯那个休闲会所做服务生,做了一个月。” “哦,你就是在那里认识了那个小老乡?” “对啊!” “那你家里那位现在怎么办啊?” “我也不知道啊!先拖着呗!” 大家在一阵哄笑中彼此碰杯。 【作者***】:今天开始发布本书最重要的一部小说,此小说是本书核心思想的集中反映,讲述了四个大学生的迷茫、奋斗与爱情。也是朱军先生在序言里重点推荐的篇目,请大家支持!谢谢!(未完待续) 第36章遥望(二)商道奇才 大二结束之前,西门对面那片商业楼刚刚盖起来的时候,颇有些商业头脑的袁峰就和舍友们说过,这片楼沾了学校的风水,盖起来之后必定是为了赚学生的钱。后来,他看见这片楼一共盖起了五层,又说道,这五层楼啊,要是都被他承包下来,那么第一层应该开一家大型超市,第二层开网吧,上面三层全开宾馆。 袁峰说这话自然有他的道理,大学内部就只有一家超市,大学生又那么多,消费市场自然很大,这是天时;在一楼开一家超市,离学校宿舍区很近,就占有了地利;商品的价格再适当低一些,就能吸引很多顾客,这算是人和——生意肯定是好的。至于二楼,学生出来除了购物就是上网打游戏,开一家大型的网络会所,每天肯定是门庭若市。至于三楼以上的那些宾馆,他认为现在的大学生出来开房也已经是一种普遍现象。 不久之后,这片大楼就被各路商人承包了。而且袁峰像预言家一样站在窗口望着外面的大楼,对室友们说道:“怎么样,我说的对吧?看看,第一层是个超市,第二层是个网吧,第三层以上全是宾馆!”说这话的时候,他站在阳台上,虚弱的阳光落在他粉色的休闲西装上,映得他的侧脸发白,脑门光亮,显得他本来就稀疏的头发更加颓废。 不过,袁峰没有想到的是,大三刚刚开始没几天,他看见那片商业楼二层巨大的广告牌上赫然写着几个大字:金辉台球俱乐部,负一层。也难怪袁峰想不到,因为他压根就不知道在这五层楼的下面,还暗藏着那么一层地下潜力股。 其实在这片楼建成以前,在学校西门外早已建了一片商业街,那家湘菜馆就在那片商业街里。不过那街道两边的房子都不高,最高的只有两层,而这片新楼算是立体建筑。在立体建筑没有拔地而起之前,袁峰就想在西门外投资一家店铺。他连租金都问过了,很是便宜,一年只要两千块,只是他想不出该卖什么。于是他围着学校转了好几圈,又去其他大学的周围明察暗访。这样百般周折,终于发现了商机,并且为自己的发现暗自高兴了好几天。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而大家尚未鼾声四起的夜里,他向舍友们说出了自己的谋略。他说:“哥们儿,你们说,和别的大学相比,我们学校周围最缺什么店?”他先卖了一下关子,引起大家的注意,看大家回答不出,又激动地说道,“要是我在校门外开一家店,我觉得最有发展潜力的就是内衣店,因为我们学校女生多啊。”大家被他这个异想天开的想法逗乐了,却没有认真考虑。 后来,这片新楼建了起来,袁峰想投资一个小间,苦于没有找到合作伙伴,自己又没有那么多资金和空闲,就只好悻悻而罢。他想,这些开发商,鼻子比狗的还灵,把尾巴夹在两腿之间,低着头闭着眼睛就能嗅到商业气息。老子要是有钱,早就投资这片楼了,还等着你们趋之若鹜。 而今,世事就是这样的不幸,袁峰又一次言中,并且又一次错过。袁峰觉得自己有一种“既生瑜、何生亮”的不幸感慨,可又能有什么办法呢?他一筹莫展,只是越来越喜欢去那个负一层的地下台球厅消磨时光了。 那天上午,只听见西门外鞭炮齐鸣,袁峰在鞭炮的烟雾中看见门外打出了一条横幅:金辉台球俱乐部隆重开业,全场免费三天!他一看是免费三天,就拽着舍友谷雨去打球。谷雨并不会打台球,他接近一米八,戴着一副蓝底色眼镜,皮肤微白,一脸书卷气。 他们来到地下一层,在台球厅的入口处,有几幅著名台球运动员的帅气照片,袁峰最喜欢奥沙利文。他走进台球厅,只见这是一片很大的地下室,一共摆开十六个小球桌和两个大的斯诺克球桌。也许是开业免费,台球厅的人特别多,声音嘈杂。在每个球桌旁边都有一副桌椅,那些桌椅是木制的,很典雅,桌上放着一副古色古香的茶具和几盘玻璃烟灰缸。 袁峰喊道:“老板,开一张台!”这时候,走过来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这男人身材稍胖,圆脸,最大的特点就是光头,头皮在日光灯的照射下反射着光。 袁峰果然脑子好使,他看出这就是老板,就马上走过去和老板握手。老板倒也大气,不看他只是个学生就满不在乎,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包芙蓉王,拨出两支,分别递给袁峰和谷雨。袁峰接过其中一支,就要向口袋里摸打火机,可还没等他掏出打火机,老板就已经打着火并向袁峰这边递了过来。袁峰有点受宠若惊,连忙低下头,左手捏着烟,右手三小指轻碰老板的手,把烟点着了。谷雨自己也点了烟。 “老板贵姓?”袁峰吸了一口烟,问道。袁峰觉得这烟挺香的,有一段时间他喜欢抽中南海,后来觉得中南海绵得很,没劲儿,就不抽了。于是他向舍友们说道:“哥们今天宣布戒烟了哈,从此不抽中南海,改抽金延安了!” “免贵姓金。”老板说道。袁峰见老板脸上的肉在他说话的时候好像在跳舞,尤其是那两弯眉毛也上下舞动,不觉就笑了出来。 “您笑什么?”老板问。 “哦,没什么,我是想难怪您这台球厅叫金辉台球俱乐部,想必就是取用了您的大名。”袁峰反应果然很快。 “是啊!” “这么大的地下室,有多少平?租金很贵吧?”袁峰试探性地问。 “有六百多平,不过因为是地下室,租金还算便宜,每年六千块。” 他们谈笑间,一位女服务员就把一副台球端了过来,袁峰对老板说了几句生意兴隆的话,就开始和谷雨打球。 袁峰的球技还算不错,因为有段时间他天天都玩,他说为了打好台球学费都交了近五千块,这话的确不假。此时他嘴里正叼着一支烟,右手握着球杆,左手放在球桌上,五指微微分开,球杆自然搭在虎口之上。“啪——”是击打台球的声音,可是球却没进。他为了掩饰自己的失误,说道:“妈的,哥一抽烟就打不好,刚才就是烟雾迷了眼,要不是烟,球肯定进了!雨哥,你打吧。”谷雨一上手,就是个菜鸟姿态。他打球的姿势非常僵硬,而且还是用左手握杆,头又趴得很低,这怎么能打进球呢?于是袁峰觉得打赢他简直毫无悬念,就一边打球一边观察这家台球厅。 现在台球厅里一片烟雾,不仅打球的人非常多,还有许多人坐在桌旁打牌、吸烟,说笑声非常大。厅里除去那些一眼就可以看出是学生的人之外,想必其他人都是老板的朋友,特意来捧场子的。在袁峰对面的那一桌,有一个女人也正在打球,那女人穿的是黑色超短裙,白色上衣,短发,姿势非常优雅,不过袁峰一直没有看清她的脸。在袁峰他们这一桌不远的地方,有几个男人围在一张桌子旁砸金花,其中一个男子光着膀子,赫然可见肩膀上纹着一条龙。这些都是老板的背景,一个人要是可以顺利地做成一项可以称之为事业的事,就需要一定的背景,袁峰想到。(未完待续) 第37章遥望(三)走马上任 世间有这样一种现象,你费尽心机想要得到的东西,往往一直得不到,而你并没有孜孜以求的,却忽然就降任于你。当谷雨知道自己被前任社长推荐为校墨风文学社新任社长的时候,就是这样想的。 在西北高校,墨风文学社曾经是一个很有名气的文学类社团,“墨风”二字由西北著名作家贾老亲笔题写。当年文学社成立的时候,召开了一个成立大典,副校长和党委宣传部有关领导、特邀嘉宾贾老和文学社第一任成员参加了成立大典,就在那天,贾老给文学社题写了“墨风”二字。大典之后,一群学生围着贾老要签名,他很和善,穿着普通的黑色风衣,头发向后背着,脑门锃亮。他站在人群里,操一口陕西话与学生们寒暄,并一一给他们签名。 在这所大学里,党委宣传部与学生的联系有限,只有其下设机构墨风文学社和校园广播台还和学生有点联系。而团委下设机构比较多,包括社团联合会、校学生会和校大学生艺术团等等。在日常生活中,自然也是团委的下设机构和学生的联系更多一些,所以学生们往往觉得团委比较亲切,而党委就带有些许高大上和神秘感了。不管怎么说,谷雨能从一个创作部部长的身份提升为校文学社社长,对他本人的发展而言也是一大进步。谷雨自己有时候也觉得不可思议,他因为文笔好而担任创作部部长,这还说得过去,可凭什么他就在担任一年部长之后升为社长了呢?而其他部长不是退出了社团,就仍旧待在部长的位置上。难道就因为他每次会议都准时到场?难道就因为他每次都认认真真地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吗?后来他才明白,他之所以成为社长,不只是他对自己的工作兢兢业业,还因为他在换届之前曾经给老社长送过一本文集。可是,他当初送那本文集,完全是出于朋友之间真诚的交流,丝毫没有沽名钓誉的心机。不过,他后来悟道,市面上汗牛充栋一般的所谓“成功学”、“厚黑学”等著作完全是垃圾,画蛇添足,因为依靠人本身的真诚、和善、尊重和真才实学就可以在复杂的社会上立足。能者不器,大智若愚,于无招处胜有招,正是这个道理。所谓傻人自有傻人福,其实那个人并不是傻,而是简单,他是比那些复杂的人更接近于本真的人。 这天,谷雨以新任文学社社长的身份去社团联合会参加新学期的工作会议,一起开会的都是各个社团的新任社长,讲话的自然是新任社团联合会主席。这个主席是英国文学专业的研究生,不太高,夏季的暑气还没有消退,他却穿一件长袖外套,于是只好把袖子挽起来,他不长不短的头发全都是竖起来的,一脸严肃的表情,笑的时候也像是一种苦笑,是刻意挤出来的笑。仿佛他是把自己想成了鲁迅,一副横眉冷对的样子。 主席坐在会议桌前,讲起了话。他先是讲学生社团所遵循的指导思想,所谓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等。谷雨想,一个芝麻大的学校社团还要坚持什么马列主义那一长串的指导思想,真是可笑。估计这样发展,以后上个厕所都要坚持指导思想,也难怪某段时期吃饭喝水都要背某位领袖的语录,估计那个时候他们是一边上厕所一边拿着红本子。会议的下一部分才是各个社长最为关心的,主席公布了前一年度的优秀社团名单和各个社团所剩余的活动经费。谷雨在笔记本上写下:墨风文学社,不是优秀社团,剩余活动资金,90元。 会议最后,主席一再强调,社团联合会的存在,就是为了给各个社团提供服务,社团是社联存在的基础,两者是水与船的关系。可是,去开会的各个社长都知道社团和社联之间的矛盾很深。大家虽然对新任主席的诚恳态度表示赞许,但是对新任主席能否处理好社团与社联之间的矛盾,仍然心存疑虑。 一般而言,像叶俊生这样的一类大学生,他们刚刚进入大学,成为大一新生的时候,是极为听话的。他们对辅导员和学长学姐抱有崇拜的心理,尤其觉得学长学姐就是他们的引路灯,可是,事实上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走的。在这个时候,他们常常会缠着学长学姐问长问短,会很听话地每天认认真真地上课。可是,当这些人混到了大三,自己也就成了学长学姐,成了学弟学妹们崇拜的对象。他们走过两年的大学历程之后,像是取得了真经一样一致地认为,上课并非那么重要。他们甚至达成了这样的共识:不逃课的学生不是好学生。记得有一回,叶俊生和袁峰去上课,快走到教室门口了,又心血来潮地不去了。逃课完全不需要理由,因此也不需要解释。 这天早上,已经快十点了,宿舍里还是静静的。终于,叶俊生第一个醒来。他先是闭着眼睛摸到放在枕边的手机,才睁开眼睛看了看,又抬起头,看看睡在对面的谷雨,然后缓慢地移动目光,扫到睡在另一边的杰哥和袁峰。在这个宿舍里,叶俊生和谷雨睡在一侧,他们俩是头对头睡,杰哥和袁峰睡在另一侧,是脚对脚睡。叶俊生发现他们三个无一例外都还没醒呢。 “有没有人睡醒啊?”叶俊生喊道。 没有人回答。 于是他伸手摸摸谷雨的脑袋,问道:“醒了没?” 谷雨抬起眼皮,问道:“几点了啊?” “快十点了。” “今早谁的课啊?”谷雨又问道。 “今天星期几啊?”叶俊生反问。 “今天礼拜三。”另一旁的杰哥也醒了,说道。 “那今天是写作课和口语课。”叶俊生这才想了起来,又补充道,“现在写作课已经快结束了。” “生哥,你去上课吗?”杰哥问道。 “我不去了,我一会儿得去录节目。”叶俊生说道,又问谷雨去不去上课,谷雨说去,就起床洗漱。事实上谷雨也并不想去,只是他觉得上个星期的口语课就没有去,这周不能再不去吧。谷雨快洗漱完的时候,睡在床上的杰哥喊道:“雨哥,你等等我,我也去!” “你要去上课吗?”谷雨一边刷牙一边含混地喊道。 “我也不想去,我老婆让我去!” 谷雨和杰哥要走的时候,袁峰还蒙头睡着。谷雨走到袁峰的床前,摇了摇他,说道:“峰哥,口语课,你去上不?” “啥口语课啊,哥连写作课都不去了,还上口语课?睡觉!”袁峰说道。 “那要我给老师编个什么借口不?如果他问起了。” “不用了,哥都不上课了,还要啥借口。再说了,我很久都没去上课了,那个老外早不记得我了。” 谷雨和杰哥离开后,袁峰对叶俊生说道:“靠,这一宿舍的人都是哥,没有小弟。”叶俊生也觉得好笑,现在谁见了谁都叫哥。过了一会儿,叶俊生也爬起来,他准备去校园广播站录制第二天的英语节目。 叶俊生是校党委宣传部下设广播站的英语播音,这个身份听起来挺牛,事实上比听起来更牛。对于一个以英语为实力基础的外语院校来说,一个英语成绩优异的人,很值得人敬佩。这里说的英语成绩绝不是英语考试成绩,而是使用英语的能力。叶俊生就是这样一个英语能力很强的人,他标准的英语伦敦音,模仿起bbc的新闻,简直可以让听者如临其境。 和叶俊生搭档的一个女生是美语口音,他们俩正好一英一美。说来也正常,比如天才才能懂得天才,才会爱上天才。他们虽然不是天才,但在英语方面的优势却让他们的关系发展得极为迅速,大有不可阻挡之势。这个女生新学期才调过来和叶俊生做搭档,在此之前,叶俊生对她并不是很了解,只知道她叫赵梦琳,英文学院的。他们合作了几个节目之后,对彼此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叶俊生越来越觉得自己非常喜欢她。虽然她不是很高,模样也一般,但是放得出去也收得回来。他们现在都不是小孩子,对异性的评价已经由外表逐渐转变为性格。其实两个人真正可以在一起一辈子,起到最终作用的只有性格。随着年华消逝,青春容貌都将消逝,只有互相吸引的性格——那种生命的特质——深深地使他们彼此依恋。每天的节目结束之后,叶俊生和赵梦琳都会肩并肩地一起走回教室、宿舍区或是图书馆。他们经常发一些暧昧的信息,可当这一切急速发展的时候,叶俊生却想到了他的正牌女友——丁瑶。(未完待续) 第38章遥望(四)初生牛犊 现在该把杰哥的事情说说了。 “杰哥”的这个称呼是在新生军训的时候被大家喊开的,很多不认识他的人,只知道他叫杰哥,而不知道他的全名叫邱少杰。 杰哥的父亲是海口市一家旅游集团的老总,所以这哥们从小就生活在一种养尊处优的环境里。他在生活所需方面没有什么忧虑,倒是有一种倔强的脾气,一种不服输的气魄,只是从小的生活使他养成了懒惰的习惯。杰哥微胖,但身体强健,擅长跨栏,曾经参加过校运动会,获得过男子110米栏第二名。军训那会儿,他由于懒散惯了,不想军训,就时常不去晨练,这就使大家对他有了些印象,这种印象的加深源于杰哥对主教官的一次挑战。 那天下午,太阳热情地烘烤着大地,只是对于那些站在马路上的“新兵”来说,太阳的热情反而是一种无情。杰哥站在人群里,后背早已被汗水湿透,他瞥一眼远处高楼上的大钟,发现只是刚刚过了三点,还有几个小时的罪要受呢!而杰哥所在连队的教官又是脾气比杰哥还倔的两头牛都拉不回来的那种,主教官看这些新兵不认真训练,就让他们站军姿——立正。这种姿势虽然很简单,但是站不了多久两腿弯就会很痛,继而是肩膀酸痛。这个时候,雨水般的汗珠在杰哥的额头上不断往下淌,淌进他的眼睛里,他睁不开眼,又不敢用手去揉,就用力挤着眼。他心里已经很不爽,又听见主教官说:“我什么也不说,说什么也没有用,我就看,我看看谁的腿弯了,谁的手没有紧贴裤缝,我发现一个,你们就多站五分钟,你们贱,我比你们还贱!”主教官一边说着,一边慢慢走着,他两手背后,拿着个喇叭,一副得意的样子。 “报告!” 在这个没有谁敢动一下的时刻,杰哥竟然喊了声报告,大家都转过脸寻找发声的人,连教官也很吃惊。主教官一边走到杰哥的身前,一边对副教说道:“小五,你先看着这些怂兵站军姿,我看看他咋了。”主教官走到杰哥身边,看到杰哥并没有什么情况,就问道:“你咋了?” “我不站了!”杰哥说完,就完全丢开军姿的标准,很随意地站着。 “行啊,小子,那你想干嘛?”主教官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要向你挑战,正步分解式定姿练习,如果我站的时间超过你,我以后就不参加站军姿了!” “好啊,我接受你的挑战。”主教官把喇叭递给走过来的副教,又接着说,“好,大家不要站了,休息一下!” “啊——”大家发出一阵放松的叹息,又知道杰哥要和主教官挑战,都期待地看着他们。 主教官和杰哥并排站着,副教站在一边,喊道:“正步分解练习,一!” 口令一下达,他们两人就抬起左脚,左脚底离地面保持5公分;右手抬起在胸前弯曲,手指握拢,拇指伸直贴于食指第二关节处;左手后摆离裤缝约三十公分。 刚开始两人都没觉着累,一脸严肃的样子。大家看着他们,开始时静静的,过了一分多钟,有人喊道:“杰哥,加油,坚持住!”渐渐地,更多的人开始喊了起来,熟悉的不熟悉的,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开始喊杰哥。后来,这些人又觉得只喊杰哥有点不太好,就开始喊:“杰哥加油,教官加油!” 时间一分一秒地走着,杰哥额头的汗水又开始流,汗水淹着眼睛,可是他依然坚持,只是觉得时间越来越慢,人们不时地喊道:“六分钟了!七分钟!八分钟!” 又过了一会儿,两个人的左腿都开始发抖,脚离地面也越来越近。副教和大家觉得两个人再这样斗下去已经没有必要,可能会伤了和气,而且他们俩现在坚持的时间,已经比在场的所有人坚持的时间都长,都令人敬佩。有人就和副教说,让他们都停吧。副教看了看手表,终于喊道:“停!” 主教官和杰哥终于松了一口气。 “你小子行啊!”主教官喊道。 “呵呵,马上就要不行了。”杰哥一边说着一边捶着腿。 副教说:“这比也比完了,唱首歌吧!” “杰哥!杰哥!杰哥!……”大家喊了起来。 “好,叫我唱,我就唱,狼爱上羊。” 狼爱上羊,爱得疯狂。杰哥在歌声中把大家的心都笼络了过来。 周五下午,袁峰一个人在宿舍里无事可做。叶俊生和谷雨去了图书馆,杰哥去陪他的女朋友。对于杰哥陪女朋友这件事,大家都颇有微词,因为杰哥自从找了这个女朋友,就疏远了他们三个,宿舍聚餐,杰哥总是因此不能到场。现在,袁峰无所事事,就又去了那家地下台球厅。 球房里的人不是很多,只有两台球桌正在营业。袁峰一个人来到球桌旁,喊道:“开一桌球!”服务员过来给他摆好球。不一会儿,台球厅里响起了一首袁峰很熟悉的网络歌曲:“你能看到我留在屏幕上的字,却看不到我滴在键盘上的泪。”低音很重,浑厚而有力度。 袁峰一个人练着球,很是无趣。这时候他看见门口进来一个染着黄发的男生,男生额际的发向左边顺着,瓜子脸,鼻梁高高的,薄嘴唇,颇有几分帅气,他走到袁峰的球桌前,停了下来。 袁峰觉得一个人打球也无聊,就问道:“哥们儿,你打球不?” “不打,我很久没打了。”那人微微一笑,说道。 “没关系,就是随便玩玩,我也不会打,我请客!” “好吧,既然是你请客,那我就玩玩吧!”袁峰从他的口音判断,他应该是个广东人。 袁峰觉得,打球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乐趣的过程,不必那么在意输赢,他们又不是比赛。袁峰和那哥们儿打了几球,感觉他们的水平大致相当,就点了一支烟,漫不经心地打起来。切磋了两局之后,那哥们说:“这样打也没有什么意思,不如我们挂点彩,五块钱一局,怎么样?”袁峰虽也好玩,但从不爱赌,所谓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可眼前这哥们非要和他赌一把。袁峰想,赌一下也无妨,就打一个小时,即使全输,也不会输多少钱;要是赢了,说不定还可以抵掉台球费。 可让袁峰惊讶的是,那哥们一旦说好了要赌,就极为认真,球球绝杀,又球球防守,使袁峰应对得捉襟见肘。他连忙把烟掐掉,也认真起来。但让袁峰郁闷的是,那哥们的球品极差,常常把他调好的球借机撞到别处,一局下来,袁峰输了。 在摆球之际,那哥们说:“你输了一局,五块钱啊。” 袁峰说:“嗯,我知道。” 袁峰想到,这一局必须赢。于是他进攻的时候,毫不手软,防守的时候,也滴水不漏。那哥们要是打进很漂亮的球,袁峰也不失风度地叫好。这一局,袁峰赢了。 “刚才那五块钱,兑了,谁也不欠谁了。”那哥们又提醒道。 袁峰默默无语。 一个小时之后,他们俩谁也没赢谁,平局。袁峰说要走了,那哥们竟然主动说:“再多打一个点钟啦!”袁峰想到,回去也没有什么事,就接着打了。几杆下去,那哥们又说道:“刚才那一个小时,是你请我的;下面这一个小时,我们aa制。”袁峰“嗯”了一声。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哥们又说:“我只付下面这一个小时的一半的钱,前面一个小时,是你请我的。”现在袁峰已经有些愤怒,果然是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现在他招惹的,正是一个小人。 在这一个小时里,开始的两局,袁峰都输了。摆球之际,那哥们说:“把钱付一下吧,两局一结帐,免得等会儿记不清了。”对于小人,袁峰只好无奈地掏出一张十块钱。接下来,那哥们每每在赢球之际得意地笑,大有一副小人得志的猥琐。袁峰想到,这种幸灾乐祸的小人模样,占了一点小便宜就喜形于色的心态,是不会成大事的。可是袁峰在这种人的面前一点招数也没有,愿赌服输,最后他不仅自己付了四分之三的台球费,还给那哥们掏了三十块钱。他悻悻不乐地走出台球厅,竟然在超市旁边看见了刚下公交车的夏子涵。(未完待续) 第39章遥望(五)朝令夕改 谷雨这段时间算是忙得不可开交。 对于任何一个社团来说,新学年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纳新,也就是吸收新成员进入自己的社团。谷雨是九月十六日晚去参加的纳新工作会议,而主席宣布纳新活动的时间竟然是十八日至二十日,也就是说,每个社团只有一天的准备时间。于是就有很多人埋怨社联为何不早一点通知。对于这样的责问,貌似不只是社联这种机构,应该是很多行政机构都会借用一个理由——上级就是这样通知的。因此,主席便说:“负责社团联合会的团委老师就是这样通知的,大家体谅体谅吧!”主席说出这话,谷雨突然意识到社联与文学社之间的一个矛盾。在官样文章里,文学社一直是所谓党委宣传部的下设机构,可是在实际活动中,文学社为何又接受社联的管理呢?不过谷雨也只是想想,他当然不会当面提出异议。中国人这种明哲保身的思维,早已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模式,不需要学习,不需要模仿,不需要因袭,就会运用得左右逢源。接下来,主席谈的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纳新的资金安排。按规定,所有社团收取的会员费为每人十元,而在这十元之中,社团也只能保留五元,剩下的五元被冠以活动经费和年费的名义上交给社团联合会。就是这样,有很多资金,都会因为一个堂而皇之的名义就被转移了。 谈到钱的问题,终于有一个社团的新任社长忍不住:“为什么我们社团的钱要交到社联,交百分之五十,这也太多了,我们以后的活动还怎么开展?” 主席看了一眼说话的人,只见他皮肤白净,长长的头发向后拢着,眼睛很大,闪着炯炯的光,鼻子像是一堆肉,下面是厚厚的嘴唇。“你是哪个社团的?”主席安然地问道。 “乐音社。”那人说道。乐音社是以琴弦为主要乐器的乐队组织。 主席一本正经地解释起来:“不是你们所有的纳新所得都要上交,只是交其中的二分之一,而且这二分之一里,我们社联只拿五分之二,剩余的五分之三,叫活动经费,主要用来支持你们做活动,只要你们社团有活动,我们就会从这部分钱里给你们拨款,这样也是为了督促你们。” 那人还不服气,说道:“那我们不能单干吗?干嘛要加入你们社联!”说这话的时候,他两手插在裤袋里,挺胸昂首,双目直视社联主席,一副霸气的样子。 “那这也不是我们自己规定的,这是上面的规定,我们也没有办法。另外,如果你们想单干,那我也不会勉强你。”主席说完,身子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 争执最后不了了之。上面,上面,总是他妈的上面,一直仰起的头难道不会得颈椎病吗?主席最后安排纳新活动,规定每个社团都要准备一块宣传板,按照社联给每个社团所划定的场地有序纳新。 第二天,谷雨便紧张地准备纳新事宜。很不顺的是,几个元老级的部长对这件事不闻不问,有几个甚至拒接新任社长的电话。谷雨只好找前任社长和宣传部副部长帮忙,在当晚十一点才把宣传板准备好。 在准备宣传板的时候,老成的前任社长神秘兮兮地对谷雨说:“社联都给你们发收据了吧?” “嗯。”谷雨抬起头看着老上级。 “这些收据三天以后就要上交给社联,社联按照收据的数量收取那百分之五十的钱,如果你自己买一沓收据,单独写几份,交账的时候,就可以……” 谷雨明白了,他也是个聪明人,但是他不知道怎么回答老上级。不过前任社长仿佛看出了谷雨的心思,又安慰道,“你放心,做假帐,这是社联内部和各个社团之间都心知肚明的事,只是大家都不会挑明,只要你不明目张胆地被社联监察部的人看到,就没事儿。” 第三天一大早,谷雨和一个老会员去占了纳新场地,把宣传板摆好。这时候,各社团的新任社长也陆续赶来,大家都在社联划定的学生活动大厅摆起了纳新场地:两副桌椅,一块宣传板和社联统一发放的盖好章的收据簿。正当大家都差不多安排好一切之后,社联主席却过来通知大家,所有纳新场地全部搬到活动楼前,任何社团不准在活动大厅内纳新;所有宣传板一律抬到社联储藏室,任何社团都不准摆放宣传板。 大家一片哗然,甚至有几个社团负责人都骂了起来,他妈的,不是你们划好的活动大厅内的场地吗?不是你们通知要准备宣传板吗?我们的宣传板画了那么久,那么漂亮,怎么就不能摆了?为什么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却突然有了这么多的变化?主席看大家并没有搬场地的样子,就苦口婆心地劝起来:“我知道大家也很郁闷,可是,请你们也理解我们的工作,我们也是刚刚接到团委老师的通知。” 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各社团又稀稀拉拉地把场地搬到活动楼前,并且安排了人把板子抬到储藏室。不一会儿,活动楼前的场地上形成了这样的格局:社团联合会的纳新场地在中间,各社团的场地在两边依次呈弧形摆开。 其实坦白地说,大学里的所谓社团与社联,全是一帮消耗物力财力的臃肿机构,只有那么几个社团可以真正为会员提供锻炼的机会,使会员在社团活动中提高自己的能力。所谓物以类聚,一个大学的社团,大约可以分为能力型、兴趣型和僵尸型三类。比如商学会、创业协会等能力型,可以为会员提供很好的锻炼机会;文学社、户外社等兴趣型,虽然不能给会员提供直接的资源,但是可以陶冶会员的情操,也不失为良益;还有一类,就是那些打着社团旗号、收取会费之后就再也找不见组织的僵尸社团,当了婊子还要立个牌坊。 对于谷雨来说,他进文学社到现在,两任社长都没有做过什么实际事务,会员对此已经怨声载道。纳新这天,谷雨在老社长的陪同下,胆战心惊,他看着那些用渴望和信任的眼神看着他的大一新生,就心虚得很,倒是老社长老练,马上缓解了谷雨的心虚,老社长对新生们说:“对,是的,我们文学社每周都有讲座,经常组织交流,还有著名作家来我们社做报告。”说着,老社长拿出几张著名作家做报告的照片,新生当然不知道这几张照片早已是老黄历,那还是上上上任社长的贡献。新生在老社长的鼓动下纷纷报名参加,每人十元会费。谷雨小声地对老社长说:“我们一个学期也不举行几次讲座交流会,你现在告诉他们说每周一次,那我以后怎么做?” “你放心吧,先收了钱再说!” 第二天,老社长因为比较忙,就没有来,谷雨和一个老会员纳新。中午过后,人就比较少,谷雨和其他几个社团的新任社长也熟悉了起来。 “怎么样?报名的人多吗?”谷雨问旁边的书画协会。 “哎,比往年都少,现在才二十多人,像我们这样的社团,人太少了,现在哪还有几个人搞书法啊!”说话的是书画协会的会长,这个人四六分长发,眉毛浓重,三角眼,颧骨微高,厚嘴唇,长得有些古董模样,就任书画协会会长,也正合适。 “有些社团,现在的人越来越少了。”谷雨感叹道。 “是啊,听说今年有好几个社团要被撤销,不过像我们这样的冷社团,人不多,但不会被撤销。” “为什么?” “嘿嘿,我们是御用社团啊,虽然人少,但是你看看,社联办公室、团委老师办公室的那些字画,可都是出于我们社团之手。” 谷雨应和了几句,想到,这种小小的社团组织,为了生存,也本能地会巴结,会送礼,难怪古语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想必这社会上也不只有麻雀,应该已经是五毒俱全了。 下午,又有一些新生过来咨询,正在这时,社联监察部竟然查到有一个社团做假账,是创业协会。创业协会是最大的学生社团组织之一,该协会不断给会员提供就业创业信息,经常邀请各种规模各种性质的企业来学校做宣讲,是一个为会员做实事的社团。可是现在,新任社长却被监察部的一个小职员查到了假账,该社团所用的收据簿没有社联盖章,而是私自购买。结果大家都知道,这个优秀社团今年纳新经费的百分之七十都要上交给社联。这种活动很多、成绩优秀的社团,本来就一直苦于资金问题而不能施展拳脚,现在又损失惨重,如何开展以后的工作,就不得而知了。 在纳新工作第三天,一直和谷雨靠在一起的书画协会竟然搬着桌椅走人了,最后一天不干了,人家说,人多人少无所谓。纳新场面轰轰烈烈,可是几家欢喜几家忧,就如同鸭子戏水,冷暖自知。谷雨安安分分地坚持到最后一天,终于摆脱了这个阵地。 一朝天子一朝臣,一臣不侍二主。一周后,容光焕发的社长谷雨召开了第一次部长级会议。经过前期工作准备,他把所有大三的文学社会员全部视为自动退会处理,又雷厉风行地把大二的一批副部级干部提升为正部级,这样,会议一共有六人:社长、创作部长(兼任副社长)、宣传部长、活动部长、外联部长和秘书部长。谷雨在会议上说:“这算是小型会议,以后,我打算每两周举行一次部长级会议,每次会议不超过半个小时,当然,如果没有重要事项,该会议可以取消。本次会议主要事项有两个,其一是新成员大会的筹备工作,要选出各部的副部长和干事,其二是关于我们社团本学年的资金问题。本次纳新,墨风文学社共收纳新成员86名,收取会费40元,加上前任结余共有50元,这些会费,归秘书部管理。”(未完待续) 第40章遥望(六)见异思迁 西南方的天空是一片晚霞,晚霞背后,在那人眼所不能及的远方,是已经沉没的太阳,它用这最后的余辉把校园镀上了一层金色。一个女生,缓缓地从教学楼往宿舍区走去,她束着头发,穿一条白色的长裙,后背是一个小小的粉红色的书包。她渐渐走近,可以看见她的侧脸也被晚霞镀上了一层金色,额头上密布细细的汗珠,眼睛如秋波般明亮,左耳坠着一枚小小的耳坠,如虾仁般大小,皮肤不是很白,但泛着光泽。走到食堂的时候,她停了一下,娇喘着微微的气息,又转身向宿舍区走去。她,就是丁瑶。 她今天已经第三次没去吃饭了,只喝了几口矿泉水。她边走边低着头,心不在焉的样子,但实际上,她心里一直在想一个人,想着那个人昨晚对她说的话。正是昨晚,叶俊生对她说,他爱上了另外一个女生,要和她分手。当丁瑶听到叶俊生的想法后,很惊异,很伤心。她想,这怎么可能呢?她和他的感情一直很好,虽然偶尔吵架,可是他们一直都相处得不错。而且,去年冬天寒冷的时候,他竟然把被子抱给她,他说:“你多盖一床被子吧,我这里有一床就够了。”对她这么好的一个男人,怎么会和她说分手?可是他明明就是说了。她问他为什么?他说他们两个人相处的时间太久,都没有什么激情,平平淡淡,像白开水,没意思。也许吧,也许是真的没意思,两个人都像是老夫老妻,倒不如分开一段时间。可这也不是分开,而是分手。分开了,他还可以回到你的身边;分手了,他还会回来吗?她这种与世无争的性格,给她带来很大的伤害与悔恨,因为昨晚她对他说:“嗯,你走吧,只要你快乐。”只要他快乐,那么她呢?她为何在这一片金灿灿的霞光之中,尽是一脸忧伤?她没有办法,只是一个人回了宿舍,又拿起了几天前就开始做的针线。她在织一条围巾,是为他织的。可是她想到,现在已经没有织的必要,不过她又想,既然开始了,那就做完,有始有终。可是她怎么不问问,为何他的感情就不能有始有终? 她想起他们一起读高三的时候,那个雨夜,他冒着雨去给她拿伞,他把伞递给她,她却紧紧地抱住了他。他的身子一颤,她握着的伞掉落在地。于是两个人站在雨里,那夜,是他们的初吻。她又想起在高考之前,他们有多少个日子,坐在一起复习,那些紧张,那些甜蜜,难道瞬间就失去了意义,只剩下酸涩的回忆? “我和丁瑶分手了!”叶俊生在此前的一天晚上,对舍友们说道。 “真的假的?”袁峰问道。 “为啥啊?”谷雨也是一脸疑惑。 “分了好!”这是杰哥的声音,“我也想分手。” “我觉得,我们在一起都没有感情,太平淡了。”叶俊生说。 “你是不是移情别恋了?”杰哥问道。 “嗯,你说的没错,我是喜欢上别人了,我们广播台的赵梦琳,你们知道的,她英语特别好,我觉得我和她在一起有共同的追求,而且她很活泼,我觉得和她在一起很快乐。其实我自己心里也难受,我知道丁瑶是我的女朋友,我和赵梦琳在一起的时候,一想到她我就很痛苦,可是没办法,我不能欺骗她,也不能欺骗自己,我觉得我对她已经没有感情了。”叶俊生说道。 “好,我支持你,没感觉就换一个呗!”杰哥说道。 “那你和她说了没?你为什么要分手?你难道告诉她,你喜欢上别人了?”谷雨问道。 “嗯,我说了,我说我喜欢上别人了。” “你真浑!你为什么还要告诉她,分手是因为你喜欢上别人了,你知道这对一个女生的伤害有多大吗?你也太残忍了!”袁峰也有些惊讶,因为袁峰想起了自己的“两个”女友,他一直都想找个机会,告诉她们事情的真相,只是一直都没有合适的机会。因为任何一种选择都会使其中一方受伤,而如果维持现状,还可以让她们生活在各自想象的幸福里,虽然这样会使自己承受心灵的谴责,直至麻木。 “我?”叶俊生说不出话。 “你肯定会后悔的,她是多么好的女孩啊!生哥,你肯定会后悔的,你不会再遇到像她那样好的女孩了。”沉默了一会儿,谷雨接着说,“生哥,你就是因为赵什么的美音发得好,就和她在一起了,这也太幼稚了!” “哎呀!生哥要分手是生哥的事,你们哄哄啥啊?”杰哥见叶俊生有些难过,就打圆场。于是大家都不再说话,过了一会儿,卧谈的话题又转为女人啊性啊之类,大家又重归七嘴八舌的热闹。卧谈是大学生宿舍普遍的现象,四年毕业之后,卧谈的那些有趣的故事,将是一种难以忘怀的记忆。只是这个夜晚,当大家都睡着之后,叶俊生还是久久不能入睡。 叶俊生在床上翻来覆去,脑子里是两个女生的影子,她们的身影,她们的举动,她们的共同点,她们的区别。哎!太乱了。他不想对丁瑶说分手,可是他看见赵梦琳发的那些很有诱惑性的信息,心里又激动不已。是的,他和丁瑶的相处过于平淡,甚至让人不能过于责怪他的“出轨”。甚至结婚之后,每个男人和女人也都会在心底怀着一种出轨的新奇感,何况他们还只是恋人。叶俊生怎么也睡不着,当他看见已经三点多的时候,只好又翻身下床,找来谷雨的烟,在阳台上点燃了一支又一支,他想用烟来麻痹自己,最后使自己昏睡,可是越是吸烟,他的脑子越是清醒。他看见窗外一弯月,月光下的法国梧桐树也入睡了,没有一丝声响,他甚至可以听见烟火在慢慢燃烧香烟的声音。(未完待续) 第41章遥望(七)声东击西 世上有这样一种人,他们仿佛一辈子都交了好运气,事事都那么顺心,仿佛不必付出相应的努力,就可以取得巨大的成绩,或者说,有时候他们完全是出于幸运,就可以得到某些好处。 大三开学后的第二个月,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学生会和团工委的换届选举。高级翻译系的学生比较少,一届才三个班,每班三十几个人,整个年级也就百余人。如此,这一整个年级在院系和学校里担任学生职务的人甚至可以占到百分之五十。这次换届选举,主体生源就是刚刚进入大三的这一届。换届通知一发下来,学生们就火热地议论起来、猜测起来。在选举之前的每一个夜晚,宿舍里都在谈论这个话题。 “生哥,你这个班长已经做了两年,学生会主席的位置应该非你莫属。”谷雨说道。 “得了吧。”叶俊生取下耳机,接着说,“还有那两个班长呢,又不是只有我们一个班。” “反正我对这个不感兴趣,你们谁做主席,我都接受领导。”袁峰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听说女生那边,白秋敏已经开始拉选票了,她文艺副部长做了一年,看来是想大有作为。”一直躺在床上没有说话的杰哥对大家说道。 “对了,杰哥,你在体育部也两年了,现在还只是个田径队长,怎么,不考虑考虑学生会主席?”谷雨貌似讽刺的语气。 杰哥躺在床上有些不高兴,他不是听不出谷雨这话语中的含义,就说道:“雨哥你那么有才华,怎么不去竞选一下宣传部部长吗?” “算了吧,我现在文学社的事情都忙不完,就不趟你们那滩浑水了。” “你咋知道白秋敏拉选票了?”班长叶俊生问杰哥,看来叶俊生的确对换届很上心。 “还能有谁啊,我老婆说的呗。”杰哥说道。杰哥的女朋友就是高翻三班的,和白秋敏一个宿舍。 “她是怎么拉选票的?”叶俊生不依不饶地问。 “你知道吧,咱届十四个男生,白秋敏说,要是选女的就选她,选男的就是重色轻友,她就这样拉的。” “那她也要有人心啊!”袁峰说道,“她做文艺部副部,一点都不和正部合作,不把正部放在眼里,我们院上次连个迎新晚会都没能进学校的复赛。” “她说了要竞选学生会主席?”叶俊生又追问道。 “是的哩!现在女生们都知道她要竞选主席,好几个宿舍的女生都被她拉过去了。” 大家最后又把可能参加竞选的人一一比较,一直任劳任怨、为大家做了很多实事的女生何佳肯定是团工委副书记,而学生会主席,叶俊生的对手就是白秋敏。杰哥说:“没事儿,最起码十四个男生就有十三票,女生那边也不一定就都选白秋敏,到时候如果竞选的人多,选票就分散了,而生哥还是可以保持十三票,获胜的可能还是很大的。” “十三个男生也不会全投我啊!其他两个班的班长就不去竞选了?他们如果上去,自然会得到本班男生的支持。”叶俊生说。 “他们不去呢,我都打听好了!”杰哥有点不耐烦。 “你怎么知道人家不去?”谷雨疑惑道。 “我自然有途径知道。”杰哥又玩起了手机,对所谓的途径却讳莫如深,仿佛他对这一切都已经了如指掌。 大家一直期盼的换届选举终于在一个周五的晚上举行,辅导员和本届全体同学,上届学生会和团工委干部悉数到场。 可是谁也没想到,在竞选学生会主席的时候,白秋敏竟然坐在下面纹丝未动,而她同宿舍的女生孟亚楠竟然在叶俊生发言后走上讲台,接着,几个女生也先后上来竞选。看来学生会主席这个职位,真有吸引力,那些你想到的,想不到的,都要来这个台子上溜溜,以前预料的场面完全变了,主要是变在之前放出强烈口风要竞选主席的人没上去,而谁都想不到的几个女生却一一上台。更出乎意料的是,就在辅导员说“还有没有人竞选,如果没有,就开始投票”的时候,一直坐在位子上没有出声的杰哥却猛地从座位上站起,走到前台。杰哥的演讲词很简短,却热情洋溢,很煽情,又很实在。这个帅气的田径队长110米栏夺得亚军、副校长亲自给披着院旗的他颁发奖牌的光彩瞬间立刻在大家的眼前浮现。于是,结果是那么出乎意料又顺其自然,杰哥以微弱优势成为新一任学生会主席。接下来,男生们都看好的那个任劳任怨的女生何佳却被先前放出口风说要竞选学生会主席的白秋敏击败了!白秋敏成了和学生会主席搭班子的团工委副书记。而叶俊生,这个在竞选之前把演讲词都请谷雨润色过的人,却只成为分管两个部的副主席,屈居杰哥之下。 事后,大家不得不为白秋敏的城府而感慨,她利用别的女生竞选学生会主席来分散大家的注意力,却在竞选团工委副书记的时候突然袭击,这真是好一出声东击西。同时,杰哥握着叶俊生的手说:“哥们,对不住了,我看当时上去竞选的人太多,怕你会落选,就上去了。”叶俊生付之一笑,说:“无所谓,祝贺你。”但还是在心里想到,这次被杰哥浑水摸鱼,怕我会落选你就上,你上去了我不还是做不成主席。 至此,这场旷日持久的竞选终于尘埃落定,这场勾心斗角的竞选终于水落石出,这场险象环生的竞选终于胜利谢幕。 说起袁峰的女朋友,其实并不是大家常常说的n个,而是两个,这两个人,袁峰其实只爱上了一个人。现在有些人往往排斥正式的恋爱,而是喜欢玩暧昧,袁峰也是这一类人。夏子涵在别人眼里是他的女朋友,可是他在心里就没有认定她,他之所以和夏子涵在一起,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原因。他从来没有把她带到哥们面前,对大家说:“这是我女朋友!”一个男人如果没有这样的勇气,一般有两种可能,一是他女朋友长得对不起观众,二是他根本就没认定那个所谓的女友。对于袁峰而言,第一种可能是不存在的。因为袁峰从台球厅出来,看见夏子涵的时候,夏子涵穿着件白色的外套,牛仔七分裤,特步平底鞋,齐耳短发,浓浓的眼眉下是深邃的眼神,她颇有点花花公子的男孩子气。 “你怎么来了,也不和我说一声。” “我不能来看看你吗?想你了啊!”说着,夏子涵就走过去牵着袁峰的手。显然夏子涵把眼前这个她尚不了解的男人看作男朋友。夏子涵在心里以为她对他的一切都十分了解,因为她是和他一起长大的。然而,对一个人很熟悉,并不意味着对一个人很了解。 “那我们去学校走走吧。”袁峰说道。(未完待续) 第42章遥望(八)东窗事发 夏子涵和袁峰不在同一所大学,他们都是山西人,并且都是山西商会的会员。山西人会做生意,在每个省都设立了商会,袁峰和夏子涵都是他们商会学生组织的骨干。夏子涵的学校离袁峰也不是很远,这种想要就见不想要就不见的距离正是情人之间最好的距离。袁峰正是把她看作自己的情人,而且是情人之一。袁峰家世代经商,家底殷实,自己又比较看重事业,对感情不是很在乎,为了排解寂寞,只是玩暧昧,并不想为一份感情付什么责任,因为他觉得现在还付不起责任。有人说,穿着暧昧的鞋子,小心扭了爱情的脚。可是袁峰觉得,那是因为他买的鞋子诱惑力太强。袁峰从小看着夏子涵在自己的身边慢慢长大,又不知道该如何向她表白这些想法,因为他并不想占有夏子涵,而夏子涵却死心塌地跟着他。他觉得男人最重要的是事业,他不知道以后能不能给她幸福的生活,他也不想让自己这么早就被女人束缚。只是那一夜的场景时常让他不能释怀,可是,他又从没有向别人提起。他很后悔那一夜的冲动,如果当初他控制了自己,现在就不会陷入情爱的泥潭,就可以一心一意地对他爱的那个人好。可是现在,他已经抛不开夏子涵,却又放不下另一个女人——那个他真正爱上的人。有时候我们总是想,如果当初怎么样,现在就会怎么样,或者就不会怎么样,可是生活不能重新选择。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人生,走过了,就成为历史,永远都不可能回头。 袁峰和夏子涵在校园里走着,他们走过宿舍区,走过教学区,来到操场。这个时候,太阳正躲在云彩背后,把一层金辉镀在高楼的棱角。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夏子涵牵着袁峰的手,走在绿油油的草坪上,有几个人还在锲而不舍地练着长跑。他们最后走到看台的后面。 “你——什么时候回去?”袁峰转过脸,停下脚步,看着夏子涵,问道。 “我刚来就问我什么时候回去,你不欢迎我吗?还是在这里有小蜜了?” “不是不欢迎,我是怕等会太晚了,你想到哪里去了!最近怎么样啊?”袁峰略显尴尬。 “还行吧!又没啥变化,我今晚不打算回去了!” “啥?那你怎么不提前告诉我?我也好提前订个房间,今天是周五,现在这个点,学校周边酒店的房间早就被订完了!” “哈哈,我逗你呢!明天上午我们还有一个讲座呢!我今天来,就是突击检查,看看你趁我不在,是不是又搞了谁家的姑娘。” “擦!我哪有那个精力,你知道我从来……” 还没等袁峰说完,夏子涵就走过去抱住他,他只好把她拥入怀里,慢慢地吻她,她的脸,她的唇。夏子涵的气息逐渐加重,在袁峰的怀里软软地依偎。他们缠绵了好一阵子,才从操场看台的后面出来。每次见到夏子涵,袁峰都想告诉她,他其实已经爱上另一个女人,他从来都没有爱过夏子涵。可是他想到这个楚楚怜人的女孩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对自己又如此依恋,便不忍伤害。袁峰把夏子涵送走,就一个人回了宿舍,正躺在床上,却接到了严妍的电话。 严妍就是袁峰真爱的那个人。在袁峰还没有遇到严妍之前,他以为他的生活就是这样,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和其他的女人保持着暧昧,并且陶醉在这种暧昧之中。可是当他遇到严妍的时候,他觉得生活不应该这样,暧昧说白了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游戏,他应该改变。但当他试图改变这种状况的时候,却发现根本力不从心。于是他只好任这种趋势自由发展,直到有一天这种趋势被戛然制止——那便是夏子涵和严妍的交锋。人的一种悲哀,就是你让一件事情发生,却没有力量引导这件事情发展,比如战争,你可以挑起战争,却没有足够的力量掌握战争的进展——小人物,难以左右大时代。 话说回来,严妍算是这场游戏里最悲剧的人。因为就在此前,她和夏子涵已经有过一次交锋。夏子涵倒是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来找袁峰的时候,对此只字未提。 那是暑假的后一个月,袁峰去他大伯的休闲会所打工,一切都是那么平常,只是在这平常之中往往会隐藏着不平常。这是一家大型的休闲会所,分为上下两层,内设环境优雅的包间,包间用厚玻璃隔开,朦胧的半透明状。袁峰做事情很积极,也很用心,他总是带着微笑给顾客端送茶点或饮料,对顾客也极为礼貌。这天,他看见和自己一起工作的一个女生,穿着一身蓝色工作裙,长发,明眸顾盼,哼着小曲,也正给他所服务的那桌顾客端点心,就对她微微一笑,她也对他微微一笑,两人算是相识了。一直以来,袁峰都在应付夏子涵,他并不爱夏子涵,而这个穿着蓝色裙子的女生,却深深地打动了他心底的那片湖水。有时候顾客比较少,袁峰就主动和她聊天,知道她叫严妍,家不在城里,现在是高考之后的暑假,住在姨家,九月份她竟然要去袁峰所在的同一所大学读哲学。 这天下午,她给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端一杯红葡萄酒,那男人要她陪他坐坐,她自然不敢违抗,可是男人进而开始用语言骚扰她。袁峰正是意气用事的年纪,自然是看在眼里心有不平,就走过去,说:“先生您好,请您对服务员保持尊重。” 这位先生就生气了,他把酒杯一放,说:“你他妈的懂什么,这叫情调,你看我怎么了?你小子老实点!” 吵闹声引来了经理,经理自然是对顾客赔着笑脸百般解释,并且严厉地批评了袁峰和严妍。虽然袁峰是老板的侄子,但在顾客面前,经理只好这样做,事后再给这位老板的侄子道歉。 “真对不起,因为我,让你也跟着受批评。”严妍和袁峰并肩走着,袁峰正送她回家。 “没事儿,我就是看那种人不顺眼。”袁峰也理解经理是出于维护顾客的尊严才批评他们。他并不想告诉她,这家会所的老板是他的大伯。 此后,袁峰每天都送严妍回家,终于把严妍送进了自己的怀里。(未完待续) 第43章遥望(九)针锋相对 这天下午,她给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端一杯红葡萄酒,那男人要她陪他坐坐,她自然不敢违抗,可是男人进而开始用语言骚扰她。袁峰正是意气用事的年纪,自然是看在眼里心有不平,就走过去,说:“先生您好,请您对服务员保持尊重。” 这位先生就生气了,他把酒杯一放,说:“你他妈的懂什么,这叫情调,你看我怎么了?你小子老实点!” 吵闹声引来了经理,经理自然是对顾客赔着笑脸百般解释,并且严厉地批评了袁峰和严妍。虽然袁峰是老板的侄子,但在顾客面前,经理只好这样做,事后再给这位老板的侄子道歉。 “真对不起,因为我,让你也跟着受批评。”严妍和袁峰并肩走着,袁峰正送她回家。 “没事儿,我就是看那种人不顺眼。”袁峰也理解经理是出于维护顾客的尊严才批评他们。他并不想告诉她,这家会所的老板是他的大伯。 此后,袁峰每天都送严妍回家,终于把严妍送进了自己的怀里。 严妍读大学之后,都不曾进过袁峰的qq空间,因为袁峰设置了访问受限,“我最痛恨的人是谁?”严妍只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可以去浏览他的空间,可是她一直都没有得到答案。袁峰害怕严妍进自己的空间,会看见夏子涵的痕迹。他想找一个合适的机会,把关于夏子涵的事情向严妍说明,可是每次当他想开口的时候,就会想到夏子涵的身世,于是又把话咽进了肚子。然而还没等到袁峰解释这一切,严妍却发现了。 正是夏子涵来学校与袁峰约会之前,严妍给袁峰打电话,再次旁敲侧击,想套出袁峰的空间密码,于是问他最不喜欢哪种类型的人,他说就是她在休闲会所遇到的那种人,简直是混蛋。于是严妍马上输入“混蛋”两个字,可是空间依然显示回答不正确,严妍想到袁峰学的是英语,就输入一个英文单词:“asshole”,竟然,成功了!可是,她看到的却是一个备注为“夏子涵”的人给他写的很多暧昧的留言,并且袁峰发的所有状态几乎都有这个人的评论或点赞。 天啊,这个可怜的女孩,她所交往的男人,竟然已经有女朋友了,那他干嘛还要管那天的事,那他干嘛还要吻她?而且,当他要夺走她初吻的时候,她用手推开了他,只是他的力气太大,她才没有反抗。严妍在伤心之余,用自己的qq加了那个叫夏子涵的女生,和她聊了起来。 “小妹,你别太天真,他不会喜欢你,你和他是不会有结果的。” “有没有结果不关你的事。” “哎,我真为你悲哀,你想啊,如果他把你当成女朋友,你怎么不知道他的qq密码?你怎么不知道他的家庭,他只是玩玩你罢了,小妹,我劝你还是安心读书吧!” “可是,我和他在同一所大学,我们经常在一起。” “小妹,你真幼稚,你以为近水楼台先得月?他只是玩玩,你还那么认真,你自己上当受骗了都不知道,他这个人我太了解了,经常在外面搞暧昧,你真是可怜!要说近水楼台,我才是近水楼台呢!你在大学里虽然和他很近,那么回家之后呢?你什么都还不知道呢!” 她不知道的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他和夏子涵很近?但是夏子涵却对此讳莫如深。 严妍虽然被夏子涵说得理屈词穷,但每个人在爱情面前都是平等的,她凭什么就不和夏子涵争呢?但是当她看见夏子涵写的那些话,她心底就浮起一阵自卑,觉得自己的确配不上袁峰,也不能和夏子涵比。可是她又不甘心,于是,她在当晚给袁峰拨通了电话。 然而袁峰却对夏子涵百般掩饰,他究竟有什么苦衷不肯告诉她? 严妍非常伤心,她一直以为袁峰的心里就只有她一个人,怎么还有一个夏子涵?又怎么会什么都不肯告诉她?是的,或许他根本就不爱我,她想到。于是说道:“袁峰,谢谢你对我的好,但人人都是平等的,我不必得到你的可怜,从此以后,就当我们不认识,我不会再联系你,你也不要再来找我了!”说完,严妍就甩掉了电话。这个弱女子在此时却表现得如此刚毅,这个本以为会在袁峰面前得到一丝安慰的女生,却又一次受到了打击,她隐约觉得仿佛有某种力量,让袁峰不可能把一切都向她解释清楚,可是她又不能得知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袁峰听见电话里的忙音,心底很痛,他觉得严妍就像悄悄扎根于他心底的一棵树,而这棵树,现在却突然被人拔去,是谁拔去了呢?就是夏子涵,他想马上打个电话去质问夏子涵,为什么下午不告诉他这件事?可是,他拿起手机又想到那些难以抹去的回忆,哎,他想到,我就知道早晚会有这一天,算了,我这辈子算是被夏子涵缠住了!我真的爱上了严妍,可是却被夏子涵破坏了,夏子涵,我怎么就和你脱不开关系呢?我不能和我爱的人在一起,可是连向她解释的机会都没有,这一切她都不会知道。算了吧!我想我是不会再找到自己的真爱了,就让你缠着我吧!这一切还是不向你说的好,免得你也受到伤害。而最可怜的就是严妍,这是一个多么无辜的女孩。我不能给她幸福,当初就不应该追她,就应该让她过平静的生活。可是现在,我不但给不了她幸福,却给她带去了伤害。而且这种伤害,我却无法向她解释。被人误解是一种痛苦,被人误解却不能解释是一种悲哀。 袁峰只好把一切的过错都归于自身了,因为他对这两个女生都不能伤害,也不忍伤害,所以只好把所有的伤痛都留给自己承受,只是她们不会理解他的苦衷罢了。(未完待续) 第44章遥望(十)物是人非 人的疲劳,不仅有身体疲劳,还有精神疲劳。对于叶俊生来说,丁瑶就使他觉得精神疲劳。他们在一起总是那么安静,那么平淡。仿佛一个是左手,一个是右手,彼此熟悉,却又彼此没有感觉,可是,真的是——彼此——没有感觉吗?其实长期平淡的人,并不会甘于平淡,他总会寻求打破平淡的机会。当叶俊生和赵梦琳在一起的时候,他觉得与和丁瑶在一起的感觉大相径庭。即使赵梦琳也不说话,叶俊生只要坐在她的身旁,陪她一起读一本英文原著,他也觉得那么有意义,那么有情趣。 这天下午,叶俊生和赵梦琳把广播录完,从校园广播室走去赵梦琳的教室。教室里没有人,他们坐在一起预习新课。大约一个小时过后,叶俊生有些累,就和赵梦琳聊了起来,他们的谈话常常夹杂着英文,一会儿是英语对话,一会儿是汉语对话。这时,叶俊生突然有一个想法,他拿出手机,对赵梦琳说:“琳,你读一段新闻,我录下来,看看是什么效果。”说着,叶俊生拿出一打资料,从中找出一份英语新闻,递给赵梦琳。赵梦琳接过去看了看,说:“这个想法不错!”她看了一遍,就试着读出来。大体熟悉了文本之后,叶俊生就开始录音。 晚上,叶俊生把这段录音带回宿舍,给舍友们播放。 “嗯,太纯正了,尤其是那些很细微的卷舌音,她的发音太好了。”本来就很支持叶俊生的杰哥首先说道。 “发音是不错,我觉得比我们英语老师都好。嘿嘿,生哥,还真和你挺配的啊!”袁峰也说道。 其实,叶俊生和赵梦琳每周都有一个英语广播,只是舍友们基本上不听,他们早就该听过赵梦琳那标准的美式发音。 正说着,叶俊生的手机响了,他看了看,是一条短信,是用英文写的:“mydearest,imissuloveuthatmuch.whatiantutodoistolovemeinheartsoul.becauseiamyours。”大意是:“我最亲爱的,我非常想你非常爱你,我想要的就是你投入全身心去爱我,我是你的。”叶俊生自从和赵梦琳在一起,他就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激情,那种完全不同于和丁瑶在一起的激情,也许是受外国文化的影响,赵梦琳总是那么主动,那么亢奋,她吻他的时候,仿佛是想占有他,她的欲望是那么强烈。 音乐声震耳欲聋,炫目的灯光交相辉映,ktv的小包间里,叶俊生和赵梦琳正在享受着甜蜜的二人世界,小茶几上放着两瓶可乐和一个果盘。叶俊生把赵梦琳揽在怀里,吻着她,赵梦琳突然狠狠地吻着叶俊生,她紧紧地抱着他,吻着他,然后在他耳畔说道:“dear,iantyou!”这个女生,或者说,这个女人,竟然如此火热,如此激情!叶俊生怎么也想不到他喜欢的人竟然是这样的,这是一个和丁瑶截然不同的人,她那么前卫,涌动着欲望的激流。然而在他把手探向她那柔软的胸部时,出于男人的本能,他猛然想到:你和我在一起不到一个月就这样了,那么你和别人不也会这样吗?你怎么这么随便? 有一晚,谷雨对叶俊生说:“生哥,我们文学社新一期的社刊印好了,我下午去中文系送社刊,看见丁瑶了。”谷雨一直以来都不支持叶俊生移情别恋。 “你看见她了?她怎么样?”叶俊生关切地问。 “我觉得,她很不好,我当时走进她的教室,就她一个人坐在教室的后面看书,我敲门进去,她看了我好一会儿,才认出我,我把一份社刊递给她就走了,我没有向她说起你,她也没问,不过我觉得她好像想从我这儿获取点关于你的情况,可是最终她还是什么也没问。” “喔,她什么也没和你说吗?”叶俊生又问道。 “没有,生哥,这本来是你的事情,我们也不便多说,可是,真的,她是个好女孩。” 叶俊生这时候也有些悔意,和赵梦琳在一起之后,他虽然觉得很刺激,可是他又觉得赵梦琳这样具有强烈占有欲的人并不是他所喜欢的,可是,他能回头吗?当初是他把丁瑶甩了,是他对不起她。他想起他们一起读高三的时候,那个雨夜,他冒着雨去给她拿伞,他把伞递给她,她却紧紧地抱住了他。他的身子一颤,她握着的伞掉落在地。于是两个人站在雨里,那夜,是他们的初吻。他又想起在高考之前,他们有多少个日子,坐在一起复习,那些紧张,那些甜蜜,难道瞬间就失去了意义,只剩下酸涩的回忆? 一个人如果一直生活在富足安逸的环境里,便会对自己的得失看得不是很重,因为对于身外之物,一种失去可以用另一种索取得到弥补,即便不能弥补,也可以用安逸的心态去麻痹。像杰哥这样从小安逸的人,历来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生活是那样潇洒。只是长久的物质充裕,让他把感情生活也看作身外之物。吹了一个可以再找一个,反正杰哥身边的女人多,从来也不会缺少。如果一个男人是否有钱,可以通过他身边女人的质量和数量来衡量,那么杰哥便是个物质富裕的男人,这种生活是平凡的谷雨所羡慕的。一般来说,越是平凡的人就越是在乎得失,越是重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也越是珍视他的世界里的那些美好,即便这种美好在他人眼中不过尔耳。但是对于杰哥来说,他的眼光很高,心胸宽阔,说话做事都是大大咧咧。 谷雨就完全不同。他来自甘肃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大学,成为家庭的骄傲,可是未来的路该怎样走?他一直在思索,也一直在摸索。路漫漫其修远兮,他将上下而求索,可是这路上不仅有舍友的激励,还有两岸的花草。这个刚过二十的青年,心里自然萌动着爱情的期望。爱情对于任何人,无论贫富,不分民族,都是平等的。那还是在大一下尚未结束的时候,他的脑海里总会浮现着一个女生的影子,她梳着长长的头发,整齐的刘海和眉毛齐平,面容姣好,举止文静,学习成绩也名列前茅。他常常在图书馆自习室默默地看着她,他常常在她出现的地方、出现的时刻也借故出现。他知道她是城里长大的女生,知道自己和她不般配,但这些都丝毫不能减少他对她的爱,是的,他觉得自己已经爱上了她。可是,戏剧效果就在于一个夜晚,杰哥很无所谓地向大家宣布:“哥们儿,我告诉你们啊,我和周莎好上了。”周莎?谷雨想着,不就是他一直暗恋的那个人吗?她怎么和杰哥好上了?是啊,也很正常,杰哥和她在一起是合适的,那么我呢?我以后还要喜欢她吗?他不能确定,虽然你不喜欢我,但是你不能阻止我喜欢你,是吗? 现在两年已经过去了,谷雨已经不是之前的那个谷雨,他现在完全脱离了农民狭隘的意识,以优异的成绩在同学和老师们的眼中取得了应有的尊重。几天前的奖学金评比,他又领取了学校的一等奖学金。 这天旁晚,谷雨在湘菜馆请宿舍的哥们大吃一顿,席间,谷雨问:“杰哥,最近怎么没见你陪着周莎啊?”“分了,我前几天和她分了。”杰哥接着说,“对了,哥们,我忘了告诉你们了,我前几天和她分手了,那人现在越来越烦,什么都要管着我,疑心重重,一时看不见我就问长问短。”谷雨握着的酒杯停在了半空,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杰哥一直和周莎好着,每次问杰哥,杰哥都会说好着哩,这好着哩,怎么突然就分了呢?这时候袁峰说道:“分就分了呗,咱们兄弟喝酒,不谈女人!杰哥你分了,那就再找一个咯,像你这样的,还怕没有女朋友?”于是这个话题就被搁置了。 晚上,谷雨躺在床上,他想不明白,杰哥的分手对于他是幸运还是不幸。他常常看见杰哥和周莎牵着手在校园里遛马路,他总是匆匆地和杰哥打一声招呼就一笑而过,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有一丝酸,有几许苦,可还是要笑着和他们打招呼。而现在,杰哥和周莎分手了,那么他现在可以向周莎表白自己的爱意吗?显然,这已经不可能了。如果周莎不接受他,那么他们将可能连朋友都做不成;即便是周莎接受了他,那么他以后怎么面对住在一起的杰哥,杰哥可能一笑而过,但是他呢?他不可能对这些都毫不在乎。悲剧,他第一次爱情的萌动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湮灭,可是他竟然不能把这种悲伤向身边的任何一个人诉说,只能将苦闷消散在香烟里: 把寂寞消散在烟圈 漂泊成一段虚幻的光阴 你以为你很坚强 可是你不够狠心 那满地的过滤嘴 如同是你无尽的情殇 伴着一声叹息的惆怅 那一明一暗的烟火 隐没在黑暗的长廊 仿佛是忽隐忽现的希望 折磨着你无谓的迷茫 像香烟侵蚀着你的身体 情思纠结着你的心房 那缕烟圈可以飘散 可是你的情思 剪不断、理还乱 把你一次次抛进彷徨 彷徨复彷徨 于是你把寂寞消散在烟圈 化成一段光阴的虚幻 谷雨在阳台上抽着烟,构思着这首诗。他觉得,这是他人生的第一次失败。的确,他虽然家境不富裕,可是从小到大,学习成绩都那么优秀,他从农村考进城里的初中,又从城里的初中考进市里的省重点,然后来到这个大都市读大学,一切都是那么顺利,因为他为此寒窗苦读了十几载。可是现在,谁能理解他世界里的这种失败?周莎,这个他默默爱着的女生,当她是单身的时候,他没有勇气追求;当她再次是单身的时候,他不可能再去追求——他们注定无缘——他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他默默回到宿舍,听到杰哥还在和袁峰聊天。 “我不喜欢她那样的女生,你知道吧?我想找一个——那种,嗯,我们以后就是结婚了,我也可以出去找情人,她不管我,她也可以去找情人的——那种! “我这个人,自由惯了,不喜欢别人管着我。 “其实我之所以和她分手,是因为我早已有人了,我不会让自己闲着,三班的那个女生,冰淼,你知道吧?我觉得她挺能玩的,其实我挺喜欢那种非主流的,不喜欢周莎这样的。 “我和周莎在一起,一年多了,其实我一直都忍着她、让着她,我现在受够了!” 谷雨听着杰哥不断对袁峰说的话,久久不能入睡。就只有接着听下去。 “你知道吧?她什么都抱怨,什么都和我说,她的确学习好,但是在宿舍里,她总是和舍友闹矛盾,心那么细干什么?她在熄灯以后还学习,亮着小台灯,同学就会说她,然后她就怪人家,这本就是她的不是嘛。”(未完待续) 第45章遥望(十一)另辟蹊径 湛蓝的天空只有几丝似有若无的云,袁峰仰头望望天空,觉得天更高了。时令已是深秋,路两旁已经有很多落叶,太阳刚刚睡醒,在图书馆后侧露出了笨拙的脑袋。袁峰一直走过图书馆,看见太阳并不是很大,但很圆,风中已经有冬天穿越而来的丝丝冷意,一路上,人都很少,稀稀疏疏的,只有几个人趁早起来朗读英语。袁峰一直往前走,走出了校门,走上了门口的公交车。 他今天是去山西商会参加竞选。 市区,某豪华大酒店的大型商务包间。身着西装的袁峰在礼仪小姐的引领下走到来宾席。这是一个很大的包间,近五百平米,长方形结构,最里端是主席台,墙上有大屏幕,室内曲型阶梯式坐席,每个人的桌上都放了茶水、水果和纸巾。参加大会的各地学生代表陆续到齐,其中当然也包括夏子涵。会议首先先介绍领导和嘉宾,在把选举工作程序做了说明之后,终于到了个人竞选阶段。坐在台下的袁峰看见每个竞选的人都拿着讲稿,说着些如同计算机程序预设的话,就暗自有了更大的信心。袁峰本来也想为这次竞选准备材料,可是,他却想到了一个妙计,决定不像别人一样拿着一张纸去念公文式的讲稿,而是带了一颗台球。大约火候成熟的时候,他不慌不忙地走向讲台,站在台前,靠近话筒,咳嗽了一下,试了试音,然后说道: “大家好,我是袁峰,大家在大屏幕上也看到了,这个‘峰’字,就是‘山登绝顶我为峰’的‘峰’。”说着,他从衣袋里掏出一颗台球,举起来让大家看,然后接着说,“大家看看这是什么?” 台下的人投来好奇的目光,夏子涵也不知道袁峰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疑惑地望着他,前台的领导顿时也对袁峰另眼相看。 “台球?台球?”台下有人小声地说着。 “是的,这是一颗台球,大家都认识,相信在坐的诸位有很多人也都玩过。”他看看大家,又接着说,“可是,大家仔细看,这不是普通的台球,这是一颗白色的台球,就是一副球里的白球,大家都知道,如果一副球没有了白球,就玩不起来。其他的球,无论是进哪个洞,都是被这个白球击打,这就是主动权。”说到这,他又咳嗽一声,看看大家的反应,只见大家都在安静地听他解释,就提高了嗓音,“我觉得,在商业竞争中,最重要的是取得主动权,我们要想顾客所想,想对手所想,我们不能做被击打的色球,而要做主动的白球。其实何止商业?我们的人生不也需要主动吗?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主宰,人生如戏,而我们就是自己的导演。我们想要怎样的生活,就应该为这种生活而奋斗!我并没有准备什么讲稿,我说的只是自己平常的心得,我今天想竞选商会大学生联合会秘书长,谢谢大家支持!”说完,袁峰向话筒旁右侧一步,向大家一鞠躬,这时,台下才响起如潮般的掌声,袁峰面带微笑地走下讲台。 会后,袁峰带着夏子涵去了一家快捷酒店,他把金卡拿出来付了账,就去了指定的房间,看来这家酒店他已经很是熟悉。没错,这家酒店,对于袁峰来说,从当初的98元普通价到现在的198元金卡会员价,是他常常消费的结果——他常常带着女朋友——不一定总是同一个人——来这家酒店幽会。 进了房间,夏子涵放下手中的包,坐在床上,说道:“没想到啊,你今天还留了一手!” “我也是那天打台球偶发灵感。”袁峰一边脱去外套一边说。 “估计秘书长一职你没有任何问题了。”夏子涵躺在床上。 “谁知道呢?结果还要两天之后才能知道。走,咱们去洗个鸳鸯浴!”说着,袁峰拉着夏子涵,进了浴室。 激情过后,袁峰脑海里又萦绕起那个烦恼。自从上次电话之后,袁峰就和严妍失去了所有联系。他想去严妍所在的系找她,可是找了她又能做什么?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而另一方面,他又抛不下夏子涵,而且夏子涵的条件也的确不错,论身材,论长相,都很好。更重要的,是夏子涵的家庭与他的家庭有过一段因缘,这让袁峰不可能离开夏子涵。他觉得是该把严妍完全忘记了,或许应该尝试着爱上夏子涵?至少,他觉得应该好好考虑一下以后的事业,男人不能仅仅纠缠在感情里。他认为一个没有事业、没有前途的男人,感情也不可能稳定,人生也不可能幸福。他必须为自己的未来而奋斗,必须为在乎他的那些人而努力。 两天之后,袁峰被山西商会任命为大学生联合会秘书长。 感情上的苦闷并没有对谷雨在文学社的工作产生任何影响,他一直是个尽职尽责的人,他成功举办了墨风文学社的新成员大会,选举了各部的副部长和干事。这样,他以后召开的例会就包括了各正副部级干部和各部干事,虽然人数多了,但是他开会从来不超过半个小时,他怕耽误大家的时间,也为了保证文学社的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培养一种实干的传统。几个星期之后,他又成功举办了一场校级写作大赛,并且借着评选作品的时机,邀请中文系的一位教授给文学社做了一场精彩的讲座。这一切,谷雨都处理地非常干练,赢得了内部的尊重和社团联合会的好评。 是晚,谷雨从图书馆回宿舍的路上,接到了一个电话。 “你好,请问你是墨风文学社的社长谷雨吧?” “你好,我是谷雨,请问你是——?” “哦,我是史琮,大四的,我从你们前任社长那里要了你的号码,这边有一个公司的招生宣讲会,不知道你们文学社可不可以接,也算是给你们文学社的一个外联活动。” 谷雨一边听着这个陌生女生说话,一边想,他从被任命为社长以来还没有做过外联,这的确是个不错的机会,还可以为文学社筹措一笔钱,以后的活动也不怕没有经费,真是一举多得。可是为什么这么好的事情就轮到他们文学社了?于是问道:“嗯,的确不错,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活动要和我们文学社合作?” “嘿嘿,因为我和你们的老社长是朋友,而且这是一个文化公司的宣讲会,文学社接也算是门当户对啊。” “哦,是这样啊,那我们什么时候见个面吧?” “明天中午十二点,我们在学校聚客园门口见,怎么样?” “没问题,那我们见了面再细谈。”(未完待续) 第46章遥望(十二)好事临门 谷雨一边听着这个陌生女生说话,一边想,他从被任命为社长以来还没有做过外联,这的确是个不错的机会,还可以为文学社筹措一笔钱,以后的活动也不怕没有经费,真是一举多得。可是为什么这么好的事情就轮到他们文学社了?他对此还有些疑惑,于是问道:“嗯,的确不错,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活动要和我们文学社合作?” “嘿嘿,因为我和你们的老社长是朋友,而且这是一个文化公司的宣讲会,文学社接也算是门当户对啊。” “哦,是这样啊,那我们什么时候见个面吧?” “明天中午十二点,我们在学校聚客园门口见,怎么样?” “没问题,那我们见了面再细谈。” 聚客园是学校比较高档一点的餐馆,一般有什么需要在酒桌上解决的问题,像谷雨这一类的学生干部都会选择这个地方。 谷雨低着头往前走,路灯昏黄的光把他的影子投在身后。他走着走着,这影子就在他的身后逐渐变短,直至藏到他的脚下;他继续走,这影子又慢慢在他的身前变长,从一个路灯走到下一个路灯。他此刻正想着文学社的事,又从文学社想到自己的进步。他现在成为一社之长,也常常在校内外媒体发表文章,成为学弟学妹们学习的榜样,成为身边人尊重的人,可这一切,他觉得快乐吗?是,这的确给了他很多快乐,可是一种快乐并不能代替另一种快乐,就如同感情的空缺并没有替代品。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他现在所想要的决不只是成绩的欣喜、友谊的关心,他还需要爱情的滋润,无论这种滋润是和风细雨还是疾风骤雨,他都是多么地渴望。像他这样的人,读过很多描写爱情的名著,一旦启蒙了心里的那种萌动,就会爆发出巨大的力量,而这种力量如果不能获得相应的寄托,那将是多么可悲。这也许有点夸张,可是对于一个感性的并且有着强烈自尊心的男人,这又完全可以理解。哎,怎么想了这么多,还是先想想这个外联吧。他想,既然那个大四的女生说是我们老社长的朋友,那也不会有什么不妥,明天去商议一下外联的主要事项和资金就好了。可是明天去聚客园的钱是谁付?如果是他付,那么这也算是一笔投资,应该通知秘书部报销。明天和那个女生洽谈之后,还要马上召开部长级会议,把这件事情安排一下。 第二天中午,谷雨稍稍提前几分钟到了聚客园,可是那个人迟到了十几分钟才给他打电话,问他在哪儿,他说就在门口,于是他们才认出彼此。他看见这个女生提着一个黑色的皮包,黄色的外套,蓝色牛仔裤,长发扎起来,脸色微黄,说不上丑,也说不上漂亮,于是谷雨对她说不上讨厌也说不上喜欢。其实长久而言,对一个人是喜欢还是讨厌,在于一个人的性格,但是初次见面,留给人的第一印象主要还是外貌和举止。 “我们进去谈吧?”史琮说道。 “好啊。”谷雨随史琮进了聚客园。聚客园的人已经开始多起来,普通餐桌上的人快坐满了,史琮引谷雨去沙发区入座。在沙发区是必须点菜的,而普客区可以喝点饮料。谷雨想到,看来这个史琮是一定要吃一顿,他拿起餐桌上的菜单,看了看。史琮说:“随便点两三个菜就好,我们两个人也吃不了多少。”谷雨看了一会儿,点了三个菜:红烧鸡块、清真草鱼、蒜茸油麦菜。 “你先看看这个吧!”在等菜的时候,史琮把一个文件夹递给了他。谷雨接过文件夹,匆匆地浏览。这是市区的一家文化公司,经营广告策划、影视传媒和演艺培训等业务。这次宣讲会只是大体介绍一下公司概况,主要是为了宣传他们的培训业务,扩大招生。文学社需要给他们提供前期宣传和宣讲场地。谷雨大体看过之后,觉得事情不是很难,就说道:“嗯,不错,这些我们可以做,只是不知道外联的价格怎么算?” 史琮稍稍迟疑了一会儿,说道:“其实我也是这家公司的实习生,这个活动,公司说想扩大招生市场,让我来办,那我又想到我们学校,然后又找到你,如果效果不错,有不少学生报名的话,公司那边说给乙方一千元,而我在其中提成百分之四十,也就是一千元,我四百,你们文学社六百。” 谷雨听她说完,想到,如果这次外联可以赚六百,那比一次纳新活动的所得还多。于是说道:“好,不错。我会做好这件事,今晚就召开会议,你和公司那边联系,我们接这个活动,具体安排我会告诉你。” “好,墨风的新任社长果然是爽快人,只是学姐有个请求,不知道你能不能答应?”史琮故意把“学姐”和“请求”两个词加重语气。 这个时候,谷雨已经在细算文学社在做完这次活动之后的总资金,对于学姐的这个请求,他并没有多少疑虑,于是说道:“嗯,学姐尽管说。” “就是最后我和你们文学社结账的时候,你的收据能不能多开一些,比如我给你们付的是一千,你可以开一千二吗?这样我回公司可以……”史琮说到这儿,也就不必再说下去,谷雨心里自然已经明白。他觉得这个请求也是自然,可以理解,就说道:“好,没问题!” 正说着,饭菜陆续端了上来,饭毕,谷雨主动去结了账。 当晚,谷雨召开了部长级会议,会上宣布,墨风文学社将承接某文化公司的宣讲会,算是一次外联活动,本次活动所得资金为六百元,将悉数交给秘书部统一管理,同时安排宣传部和外联部分别负责外联的前期宣传和大教室的申请工作,活动部协助宣传部工作。(未完待续) 第47章遥望(十三)笑里藏刀 墨风文学社通过社刊、宣传板和横幅大事宣传了本次活动。两周后,宣讲会如期举行,各院系约有两百多人参加,当然文学社的成员也大部到场。负责宣讲的竟然是这家文化公司的ceo,此人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头发稀疏,圆脸,大眼睛,圆鼻子,小嘴巴,活似一个机器人。他上身穿着干净平整的白衬衫,下穿黑色西裤,说起话来激情四射,一开始就吸引了在场的所有人,掌声此起彼伏。只是在宣讲会的尾声,那个ceo竟然来了个现场招生报名,报名费每人五十元,那些受到鼓动的听众,尤其是不明深浅的大一新生,都纷纷报名。谷雨隐隐约约地觉得事情有些不妥,这个所谓的公司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公司,他没有仔细考察,现在却有许多学生报名交钱,可事已至此,已经回天无力。 事后,史琮找谷雨结账的时候,却说道:“真的很对不起,公司觉得这个宣讲会不是很成功,报名的人不是太多。” “我不是看到有很多人现场报名吗?”谷雨坐在她对面,说道。 他们又一次约在聚客园见,只不过这次坐在普客区,谷雨要了杯纯牛奶加糖,史琮要的是一杯咖啡。谷雨想到,她说效果不是很好,难道是要改变当初商定的价格? “只是现场报名的那几个人,效果并没有其他高校好,所以公司只给我拨了六百元,你看,按照以前的比例,我只能给你三百六十元。”史琮淡淡地说道。 “可是,学姐,你这样做让我怎么向社里交代?我已经和他们说过,这次外联可以赚六百元。” “嘿嘿,这个,你和他们说一声就好,你是社长。” “你难道让我自己补进去两百多,为了凑够那六百吗?” “呵呵,我不相信你会这么做,我不相信你如果连这件事情都摆不平,还能做社长。” 谷雨当然不会这么做,可是,六百变成了三百六,这当然会引起会员们的怀疑,他们有理由猜测那些缺少的钱,可能是被这个社长私吞了。谷雨看着眼前这个自称学姐的人,她今晚还是那件黄外套、牛仔裤,只是现在他已经开始讨厌她,一个不讲信誉的人。于是谷雨说道:“公司那边少了你的钱,可是你不能少我的钱,我们当初是说定的,这个不好改。” 史琮喝了一口咖啡,不紧不慢地说:“小学弟啊,人的脑子呢要灵活一些,规矩都是人定的,我也不想这个样子,不是我变了,不是我不讲信誉,是公司那边不讲信誉,希望你要理解我的难处,难道你让我把这六百块都给你?我和你的老社长是朋友,要不是因为你们老社长,我也不会找你们文学社,我找其他社团做不也一样吗?” 谷雨听着眼前这个学姐说的话,心里一股闷气,他与她又争执起来,他辛勤打理文学社,为了文学社的利益而决不妥协。“学姐,不就是几百块钱吗?你以后也不是就不做事了,总要保持良好的信誉,个人如此,一个公司也是这样。” “哎,你说得对,你以后也不是就不做外联了,以后的路还长着呢,干嘛在这里为难学姐啊!” 简直是不可理喻。谷雨决定不再和她争执,他对这样的人不屑于争执。于是说道:“好,好,我不和你争了,你听我把话说完,如果我说完这些话,你还是决定这样做,那我也没办法了。” “好,你说吧!”史琮看着这个小学弟,不知道他又能说出什么理论。 “学姐,如果甲欠了乙一千元,乙欠了丙一千元。现在丙让乙还钱,乙能因为甲没有还自己的钱就不还丙的钱吗?” “不能。”史琮想了一下,说道。 “嗯,那好,是不能。就像现在公司给你的钱改变了,但是你我之间的账目不能改变,您说——是吧?”谷雨拉长嗓音说道。 “哼哼,那和这个不一样!你这个小学弟,还挺有心眼的,差点把学姐给绕进去了。好了,我还是决定只能按六百元和你分,现在你不会为难我了吧,你刚才说,你说完之后如果我还这样做,你就不再和我争执,现在我认为你没有说服我。” 无言,沉默,算了吧。谷雨只好接受史琮的背信弃义。 “嘿嘿,小学弟啊,你看现在不是当初的一千块,收据上也不用写一千二了,你就写一千块吧!”什么?就写一千块,是不是本来就是一千块?谷雨虽然意识到这一点,但是不再言语,他觉得和这样一个人已经没有再争执的必要,甚至觉得争执反而会显得小气。于是他默默给史琮开了收据。 史琮把收据放进包里,舒心地笑了笑,换了一种循循善诱的口气:“社长啊,你应该很熟悉你们老社长吧,其实像这样的外联,一方面可以为你们文学社筹钱,一方面也可以为自己谋利。你应该学会运用你现有的职位去外面走走,比如你去某某公司拉一个外联,赚了多少钱,给你们社团分一部分,剩下的不就是你的吗?你们老社长就做过好几次这样的外联。其实社团内部谁都是心知肚明,可是大家谁都不会说,这就是潜规则。” 谷雨憨笑了一声,说道:“嗯,我知道了,谢谢学姐提醒,我还有事,先回去了。”说着,谷雨起身,也不等史琮,就匆匆回去了。 然而一个月之后,从文学社成员那边反馈过来的消息说,那个文化公司的培训业务涉嫌欺诈。许多新生去那家公司,先交报名费,再交学费,这就是几百元,一个月过去了,也不见他们讲过什么有用的课。谷雨一手操劳起色的墨风文学社,先是因为莫名其妙的外联收入,让别人怀疑社长的廉洁——这还可以忍受,毕竟只是谷雨一个人的事情——后是因为那个文化公司,让众多新生受骗——这就是整个文学社的信誉问题了!无奈,谷雨想到,我是被那个史琮给毁了,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孔老夫子又一次言中了。(未完待续) 第48章遥望(十四)藕断丝连 旧历已是十一月下旬,天越来越冷,道路两旁法国梧桐的黄叶已经快要落尽,只剩下粗大的枝干和几片可怜兮兮的枯黄的瘦叶。一片下弦月坠在天边,光芒惨淡,像是病人虚弱的垂危的眼。 丁瑶一个人走在校园的大路上,现在已经很晚,不知道她一个人是从哪里回来,也许是图书馆,可是现在图书馆早已关闭。她在路灯下走着,形影相吊,她前额的长发有点凌乱,长长睫毛下的眼睛里藏着忧郁,她微微叹息了一声。她正处于矛盾之中,织了一个多月的围巾终于织完,可是却不知道该不该送给叶俊生。她听别人说起,说叶俊生与那个女生如何疯狂,如何在广播里打情骂俏。虽然这些都是道听途说,但也不免在她心底泛起一阵酸楚。她也偶然听见叶俊生和那个女生一起录的节目,她总会匆匆走过,躲在宿舍里,躲在教室的一角,躲在听不见校园广播的地方。可这一切,都不能缓解她对叶俊生的爱,两年多的爱,那么多风雨,那么多彩虹,如何能在这个少女纯净的心里抹去?对,她不能放弃,至少她应该把这条围巾送给他,并且写一封信。 短暂的激情消逝过后,就是对长久的温情的怀念;浮华的繁荣厌倦之后,就是对平实的幸福的怀念。叶俊生和赵梦琳之间的激情并没有持续多久,仿佛是绷紧的琴弦突然断了,涌向最高处的潮水突然落了,冲刷一切的狂风骤雨突然停了——他们就对彼此失去了兴趣!先是赵梦琳隐隐约约地觉得叶俊生对自己的激情不比从前,然后是叶俊生发现赵梦琳太过随便,她在和他好着的同时,还总和其他男生保持着暧昧不清的关系。 是晚,叶俊生从图书馆回宿舍,他想多走几步,绕过操场,呼吸几口新鲜空气,可是当他走到操场主席楼后面的隐蔽处时,猛然看见一个男生正在拥抱一个女生,而那个依偎在男生怀里的人,从背影看去,多么像赵梦琳。叶俊生心头一紧,两腿像灌了汞一样站在那儿走不动,他摸出口袋里的电话,拨通了赵梦琳的号码。这时,那个女生从男生怀里挣脱,转身想接电话,然而就在她转身的瞬间,看见了左肩挎着包、右手拿着电话的叶俊生。什么也不必说了,一切都在这几秒的沉默之中,也许就五六秒,可是叶俊生却觉得那么难捱,他看看她,又看看那个男生,正待要爆发之际,那个男生问道:“阿琳,这人谁啊?”操着一口南方口音。 “哦,这……这是我同学!” “呵呵,同学你好,你也知道的啦,我们这,也很不好意思的啦!”那男生说着,用手一理向左边顺着的如同枯草一般的黄色的发。 “喔,没什么,我先走了,你们忙吧,不打扰了。”叶俊生从他们中间穿过,狠狠地瞪了赵梦琳一眼。 叶俊生走后不太远,还听见那个黄发男生说:“阿琳,我刚才说哪了,对了,上次我和一北方佬赌台球,那傻逼输了我三十块钱,哈哈……” 第二天,叶俊生便去广播台申请换了一个节目,不再与赵梦琳合作。 叶俊生不常抽烟,但自从他陷入感情纠葛,也开始抽烟。今晚他又拿起谷雨的烟,一个人闷闷不乐地吸着,这样的耻辱,他只能一个人吞咽,不能向任何人说起,因为这是自作自受。他想到,丁瑶是多么好的女孩,我们在一起两年多,我为什么一时糊涂要甩了她?现在也是报应,真他妈的活该,现在我也被别人玩弄,也是孤家寡人了!不会再有人找我,我也不会再去找丁瑶,我哪还有脸去找她! 正在叶俊生懊恼之际,谷雨回到宿舍,喊道:“生哥,你的包裹和信!丁瑶让我带给你的。” 叶俊生完全懵了,什么?丁瑶?包裹?还有信?他根本就不相信,连脸都没转过去,说道:“雨哥,你又和我开玩笑。” “我哪里和你开玩笑!”谷雨把包裹和信放到桌子上,接着说,“你自己看!” 这是真的?! 叶俊生掐掉烟,将信将疑地打开包裹,里面是一条厚厚的浅蓝色的围巾。丁瑶曾经答应要给他织一条围巾,她做到了,那么他呢?他也曾有过海誓山盟,可是海枯了,山崩了,石烂了。他激动地用颤抖的手慢慢撕开那封信,展开信纸,读起来: 俊: 请允许我再次这样称呼你,因为这可能是最后一次这样称呼。很久不见,你还好吗?你做班长,每天还是很累吧?你的英语广播也很繁忙吧?真的很抱歉,自从分手之后,我就再也没去听你的英语广播,请原谅我没有勇气。还记得我们先前的那些事儿,如今我常常想起。真的,我宁愿我们都不要高中毕业,我们可以永远坐在一间教室、坐在一张课桌上学习。可是,这一切都变了,或许正是因为我们经历了太多,我们太习惯于彼此,才走到了一起。也就是说,或许我们在一起并不是因为相爱,而是因为习惯。但是很幸运,你找到了你的爱情,你离开了我,虽然我很伤痛,但是我现在理解了,我们之间的感情也许只是好朋友,而你,是去追求你的真爱,祝愿你能幸福! 多么好的女孩!叶俊生读到这,泪水就已经打湿了信纸。她已经这么不幸,却还在为我这个混蛋找借口,天啊,我算什么人!他努力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接着读下去: 我本来想提提我们在一起时候的那些事,可是我不忍心提,怕自己会落泪,也怕让你伤心。还是不说了吧,就让那些往事成为回忆。对了,还记得这条围巾吧,我答应给你织的,送给你,我答应你的事情就都做到了。这条浅蓝色的围巾上有一片绿色的树叶形图案,那代表“叶”,你应该看到了,这片树叶上却有11个残缺的洞,也许你不懂这代表什么,我还是告诉你吧,这是你在近一年和我吵了十一次架。 不写了,我说过不哭,可还是不争气地哭了,很抱歉泪水打湿了信纸。 再见,祝愿你幸福。 瑶 读完了,明白了?后悔了?他的泪水和丁瑶的泪水浸透在一起。(未完待续) 第49章遥望(十五)夜色撩人 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培养一种癖好,因为这癖好其实便是生命的痕迹。有人嗜酒成癖,有人抽烟成癖,有人好赌成癖。这四个哥们也不例外,谷雨是嗜书成癖,叶俊生是好英语成癖,袁峰是经商成癖,而杰哥是炒股成癖。 自从〇七年股市暴涨以来,至今为止,牛市就一去而不返。不过在〇七年,杰哥是狠狠地大赚了一笔,他向他那旅游集团总裁的老爸借来十万元投资股市,几个月后,就把本金还了,个人账户还余下五万多块,这五万多就纯粹是他的盈利。我们不得不钦佩杰哥的胆气和眼光,虽然这其中也有运气的成分,但不是每个人遇到好运气的时候都能抓得住。后来,杰哥这五万块亏得还剩下三万多,实际上也还不错,只是常常听他对舍友们说道:“我靠,今天里外里亏了三百多!”“这两个星期,我三千块钱不见了!”“我要是把那支医药股买下来,现在就盈利一千多了!”……然而牢骚只是牢骚,像杰哥这样的人也并不是特别在乎这点盈亏。而且他老爸本来就是想让他锻炼一下,于是拿十万块让他玩玩,没想到还赚了不少,也就不再管他。 最近一段时间,杰哥的短期操作赚了一笔钱,就想带着哥们出去消费消费。他找谷雨,谷雨推辞不去,袁峰最近又忙于商会的事情,而叶俊生近日不仅没有心思学习,也不认真录节目,还爱上了吸烟,他便是杰哥最好的人选。 叶俊生虽然一直生活在这个城市,但他的生活向来比较单调,常常就是在家和学校之间往返,这天晚上杰哥说要带他去消费,他不知道要去哪里,怀着激动的心情也就去了。自从叶俊生被赵梦琳甩了之后,就一直想去放纵自己,几天之后又收到丁瑶的包裹和信,这个可怜的人彻底被击跨了,正想醉生梦死,正想躲到没有人可以找见的角落。这晚,既然有杰哥请客出去玩,不管是去哪,也都豁出去了。但是叶俊生怎么也不会想到,杰哥会把他带进一家夜总会。 这家夜总会在江边,江水缓缓东流。杰哥和叶俊生走进去的时候,那些站在长长的炫着灯光的走廊里的男女服务员对他们异口同声地喊道:“欢迎光临天子夜总会!”叶俊生从没来过这种地方,他走在杰哥身后,腿有些发软,两手也抖了起来。他们一直在一个男服务员的引领下往里走,上了两层石梯,又拐过一条长长的走廊,终于来到一个很大的舞厅。这个大舞厅里,此时正响着震耳欲聋的摇滚,眩光灯照得人影幢幢,时隐时现,杰哥拉着叶俊生的袖子往里走,来到一个长长的柜台前,柜台后面是个雅致的酒柜。杰哥向一个红绿色头发的酒保要来两杯红酒,就和叶俊生来到圆桌旁坐下。 “怎么,生哥,看你好像有些紧张,不用紧张,这就是玩乐的地方。” “不紧张,不紧张。”叶俊生连忙说。 “一看就知道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吧?” “是啊,我以前哪来过这种地方。” “放心吧,这里绝对安全,一会儿去跳个舞吧。” “我不会跳啊。” “谁会啊?就是玩呗,你看好了,我们坐在这不出五分钟,就会有舞女过来拉你。” 杰哥刚说完,叶俊生就看见一个高挑的女人向他们走过来,那舞女短短的齐耳发,拉得很直,染成黄色,嘴巴上是血红色的唇膏,脸蛋看起来倒也俊秀。但是在这冬月里,她却只穿一件粉红色的披肩,披肩底下是一件单薄的胸衣,可以看见里面红色的乳罩,下身是黑色短裙和肉色丝袜,脚蹬高跟鞋。 “帅哥,你咋用这种眼光看我啊?从上到下的,是第一次到这儿玩吧?要不要姐姐陪你跳个舞啊?” “我……我不跳,你和我哥们跳吧!”叶俊生被那舞女看出了窘迫的形态,只好推给杰哥,不料杰哥说道:“走,咱俩去跳个。”说着,杰哥就牵起那只玉葱般的小手滑进了舞池。叶俊生一个人坐在桌旁,心里像有一只蹦跳的野兔,很不安,他觉得空气仿佛也不够呼吸,狠狠地吸一口,吐出来,他摸出口袋里的烟,点燃一支,给自己壮壮胆。他的目光搜寻着舞池里的杰哥,一会儿看见了,一会儿又找不见踪影。他觉得眼前有无数道灯光在晃动,红的,粉的,紫的,蓝的,这些光让他头脑混乱,他大喝一口红酒,想使心里凉快一些。正在这时,他一眼瞥见了舞池里的杰哥,杰哥正紧贴在舞女的背后,将舞女揽在怀里,他的两只手竟然在那舞女的胸衣里上下揉搓!杰哥也看见了他,向他诡谲一笑。叶俊生突然什么都明白了,这就是成人玩乐的夜总会!当叶俊生明白过来,他反而心安了,反而一点都不紧张了,这不就是玩乐的地方吗?有钱就可以玩,反正我现在也没女朋友,不会对不起谁,那就玩呗!有时候心态的转变只需要一瞬,厌恶的对立面就是喜爱;害怕的对立面便是淡定;悔恨的对立面就是冷漠。然而类似于这样的转变,也只是一瞬之间,也只是因为某种偶然,就大为不同。 “给我一支烟。”突然有人在叶俊生的耳畔说道。 叶俊生转过脸,看见了一张略圆的脸,这面脸皮肤很白,嘴唇上有淡淡的紫色,面容清秀,耳后是长长的发,发是黑色的,没有染过也没有烫过,甚至也没有刻意地拉直,身子缩在大大的红色外套下,显得弱不禁风。叶俊生看着她,什么话也没说,就拿出烟盒,拨出一支,递给她。她接过烟,用右手的两指夹住,放在唇间。叶俊生马上掏出打火机,给她点火,然而他的打火机却怎么也打不着火了。他举起打火机对着灯光看了看,又抡起胳膊甩了甩,急得满脸苦笑。正在尴尬之际,那女人一把抢过叶俊生嘴里叼着的烟,只见她就着火红的烟头,不断吸着,点燃之后把烟还给叶俊生,说道:“谢啦!”说完,她转身要走。叶俊生却不知哪里爆发的勇气,喊道:“你等一下!”那舞女已经走出几步,又转过身,浓密的发显得那张俊美的脸更加楚楚动人,“什么事?”她淡淡说道。“你等会,能和我……跳支舞吗?”舞女没有说话,只是又走了回来,显然是答应了他。 过了一会儿,杰哥从舞池里回来了,陪他跳舞的那个女人已经不知去向。杰哥看见坐在叶俊生身边的舞女,笑道:“生哥,你这是自学成才啊!” “嘿嘿,既然出来玩,那就不能让杰哥扫兴!” “好!你们去跳会吧!我在这里休息一下。” 舞女把大大的外套脱下,塞给杰哥,然后拉着叶俊生的手就要往舞池里走,杰哥却拉住叶俊生,在他口袋里塞了二十块钱。 这一次,是舒缓的音乐。叶俊生两手放在舞女的腰间,在舞池里笨拙地晃着碎步,舞女把两手搭在叶俊生的肩头,头微微低着,发香在叶俊生的鼻息之间弥漫。 “你叫什么?” “叫我小莫就可以。” “你多大了?”叶俊生不知道说什么,也不敢做什么,就只好没话找话。 “二十四。” “哦。” “你是做什么的?”舞女突然问道。 “我?”叶俊生总不能说他还是学生吧,他想了一下,说,“我无业游民,毕业了,还没找到工作。” 实在没有话说,叶俊生只好看着眼前的这张脸,他看着看着,仿佛看到了丁瑶,于是慢慢靠近,就在他马上要吻到那片红唇的时候,舞女突然侧过脸,把脸别在了叶俊生的肩头,于是叶俊生也顺势把头搭在舞女的肩上,他看见了自己放在她背后的双手,于是慢慢地移动自己的双手,上,下,在舞女的乳罩带之间徘徊。 “想摸你就摸吧,别这么紧张。” 叶俊生心头一颤,手僵在那里不敢动了,他转开话题,问道:“你相信爱情吗?” “你说什么?” “我说你相信爱情吗?” “不信!”舞女坚定地说。 “为什么?” “我男朋友一年前把我甩了,我为他付出了一切,他却和另一个女人走了,那个女人根本比不上我,但是她老爸是个局长。” “哦。”原来你会堕落在这里,叶俊生想到。他又想到自己,我还相信爱情吗?我把丁瑶伤害得那么深,她也会很痛苦,幸好她只是个学生,不会有什么过激的想法。然而现在,叶俊生又没有勇气再回到丁瑶的身边,何况,他今天竟然来这种地方,和不认识的舞女抱在一起,还产生了想摸一摸她那柔软的胸的龌龊的想法,他觉得更没脸去见丁瑶了。 “生活太现实了,你不必这样伤心。”叶俊生安慰道。他突然对怀里的这个陌生的舞女产生了同病相怜的感觉。 一段音乐过后,叶俊生和舞女分开。他要回座位,舞女跟过来,喊道:“喂,你还没给钱呢!” 哦,原来她只是个舞女,她要的是钱,她和我说的那些话,说不定也全是编造的故事。 叶俊生把口袋里的二十元递给她,她拿过钱,一把抓过杰哥手里的外套,就消失在人群里,去寻找下一个猎物了。 叶俊生现在完全明白了,他不再有任何拘谨,看见不远处有一个孤单的舞女,就拉到自己的怀里,抱着她滑进舞池。他紧紧地抱着这个陌生的女人,吻她的脸,咬她的脖子,然后把她扳过来背对着自己,双手也在她的rf间揉搓,他用手指轻拨她的rt,在她耳后问道:“你相信爱情吗?” “不信!”同样坚定的回答。 “你有男朋友吗?” “有。”舞女答道。 “那你怎么不相信爱情?” “男朋友只是为了缓解我的寂寞,与爱情无关。” “你既然有男朋友了,为什么还在夜总会?” “你怎么这么多废话!我给你摸也是摸,给男朋友摸也是摸,我又不会少点什么!我给你摸还能赚点钱,给男朋友摸了也是白摸!” 难道这就是原因?叶俊生彻底惊呆了!他的双手突然失去了力气,垂了下来,定定地站在舞池里。 “不玩了?出去付钱啊!”舞女说道。 叶俊生颓废地走出舞池,给那舞女塞了两张钱,回到座位上,又默默点燃了一支烟。 他们从夜总会出来,天上一片繁星,没有月。叶俊生随杰哥上了一辆出租车,看着不断从车窗外后撤的繁华,却说不出一句话。(未完待续) 第50章遥望(十六)何去何从 一场大雪悄无声息地来到这片土地,高楼戴上了雪白的帽子,路旁的法国梧桐也穿上了白皮袄。时间已进入腊月,各院系都在举行上学期的期末考试。这天中午,谷雨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号码是陌生的,但声音仿佛听过。 “喂,社长你好,我是严妍,是咱文学社的新成员。” “哦,是你啊,找我有什么事?”谷雨并没有存文学社所有会员的电话,但一听对方这样说,也就想起了这个有些忧郁的长发女孩。 “社长,你是我们文学社的社长,又是我大三的学长,我想,找个时间,和你谈谈,向你请教一些问题。” 哦,原来如此,谷雨便说:“好啊,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就联系我吧!” “社长,我是怕你没有时间。” “我有时间,今天就考了一科,其他时间都闲着。” “那社长,能不能今晚七点和你见个面,就在聚客圆,我请你喝东西。” “好!” 挂了电话,谷雨想,这估计又是大一的新生,对大学生活的一大堆感慨和迷茫。他是该开导开导,何况这是文学社内部的人。谷雨因为上次外联的事,觉得很对不起文学社的会员,心里也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愧疚。 晚上谷雨去聚客圆的时候,严妍已经到了,见谷雨进来,就问他要喝什么,谷雨还是要了一杯牛奶。 “你们也考试了吧?”谷雨坐在严妍对面,问道。 “是啊,社长,我觉得时间过得好快,一个学期都过去了,却还没有什么感觉。” “嗯,其实我觉得我的大三上学期,每天都在忙一些琐碎的事,也很快就过去了。” “社长,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我爸爸想在我读完大一之后帮我转一个专业,他觉得这个专业不好,不知道你觉得这个事情怎么样?” “你现在是什么专业?想转去哪?” “现在是哲学,想转去国贸学院。” “呵呵,可能也有道理,不过你是怎么想的?” “我不想转,我根本就对高数一窍不通,现在这个专业虽然没有学到什么,但是我还挺喜欢的,可是爸爸说这个专业找不到好工作。” 这是一个很普遍的问题,大学生的专业和工作不对口,该怎么办?如果在两年前,让谷雨回答这个问题,他一定不知道如何回答,可是现在谷雨已经大三,他对这个问题已经思考得很透彻。他喝了口牛奶,娓娓说道:“其实一个人,在大学里,究竟学的是什么?并不局限于专业,而在于塑造整体素质。你觉得你学的专业没有用,这没关系,大学不是只有一个专业,而是有很多专业,你的资源有很多,你应该学会利用这些资源。其实你现在才大一,没有必要深究以后要做什么,而且我认为,你现在连你以后想做什么都还不清楚。当你清晰地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之后再为这个目标有计划地准备,为你的目标而努力。你现在之所以彷徨,是因为你没有目标。一个没有想法的人是可怕的,一个没有想法就盲目选择的人更可怕。” “呃,你说的当然对。” “我觉得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先把专业学好,不管你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它都是你的本职。在此基础上,你再发展其他方面的潜质。其实每个人都有天才的一面,你要去发掘这一方面。人生很长,所以不能选择自己不喜欢做的事;人生又很短,所以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呃,好有道理啊,谢谢社长!”严妍兴奋地说。 “不用谢,这些你以后就会明白。大学是什么?它可能是一道围墙,是阻碍你发展的围墙,那么你就要在这围墙里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要突围,冲出这面墙,你就能拥有新的天地。大学其实就是一个人从学校进入社会的缓冲带,你在这里会得到很多锻炼。比如说,一块石头,它可以是你的绊脚石,也可以是你的垫脚石,关键在于你,而不在于石头。” “啊,社长,你说的真好!我怎么就想不通呢?” “这没什么,这些都是老师经常对我们说的,也是我这两年多的心得吧。希望对你有点用,当然,到底要不要转专业,最终还得由你自己选择,我的看法只是一种参考。” 严妍听了谷雨的话,若有所思,若有所得。她左手托着腮,右手拿着塑料勺搅着咖啡,前额的发柔顺地划过眼前,她的嘴唇动了一下,想说什么,话到舌尖,却又随着咖啡滑进了肚。谷雨看到这细微之处,就问道:“严妍,你还想说什么吗?” 严妍把前额的发往后一顺,说道:“社长……” “严妍,你不要老是叫我社长。”谷雨不喜欢听别人这样喊他,因为这总让谷雨觉得说话的人是在虚伪地尊重他。有一种虚伪的尊重,尊重的不是人,而是名号、金钱或权力,这不是尊重,而是谄媚,是巴结,是溜须拍马,是心怀鬼胎。当然他知道严妍喊他“社长”是真诚地尊重。 “学长,你觉得大学里一定要谈恋爱吗?”严妍把“社长”改为“学长”,小心地问道。 恋爱,恋爱和读大学有关系吗?谷雨觉得好笑,又知道这也是刚进大学的小女生很迷惑的问题。就认真地说道:“恋爱和读不读大学并没有必然联系,恋爱本身很美好,谁说读大学就一定要恋爱?那么不读大学就禁止恋爱吗?是否要谈恋爱,那是看缘分,我个人觉得,大学里如果没有一场恋爱,是挺不圆满的。” “哦……”严妍又是若有所悟,接着说,“学长,那你谈过吗?” 谷雨有点惊讶,她刚才说话还很谨慎,现在突然问这个问题,让他不知道如何回答。他苦笑一声,说道:“我没有。”说起来谷雨也觉得遗憾,喜欢的一个女生,竟然成了哥们的女朋友,现在哥们和她分手了,他却再也没有勇气说出心里的爱。他想从这种遗憾的回味中跳出来,就问道:“呵呵,你问这个问题,是不是要谈恋爱了?”他把问题推给对方。 “我?”严妍小啜一口咖啡,淡淡地说道,“我可能在大学里再也不谈恋爱了!” “为什么?”谷雨觉得严妍有些故事。 “我不想提了,暑假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男生,就是我们学校的。当时我在外面兼职,有一个男人骚扰我,他出来帮我,然后我们就好上了,可是后来我发现他竟然有女朋友,他只不过是玩弄感情。” 听了这话,谷雨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只好说道:“不好意思,我不该问。” “没什么,都过去了。” 告别了严妍,谷雨一个人往宿舍走,漫天的大雪还在飘着,脚踏在雪上,发出莎莎声,他仰头看看天,雪花仿佛就是在路灯光所不及的低空被谁洒下来一样。他打了一个寒颤,觉得冬夜,更冷了。(未完待续) 第51章遥望(十七)前路漫漫 入夜,雪还在悄无声息地下着,叶俊生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夜,梧桐树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远处漆黑一片,没有一丝光。他点燃一支烟,吸着,沉思起来。这个时候,谷雨也来到阳台,看见叶俊生,就说道:“生哥,给我一支烟。”叶俊生递给他一支,要给他点火。谷雨却自己拿出打火机点了。叶俊生把烟扔在窗台上,显然是在暗示他,随便抽,咱俩聊聊。 “雨哥,你喜欢写东西,读的书也多,你说说现在的人,他们的信仰是什么?难道就是金钱?是虚荣?”叶俊生从夜总会回来,就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 “你怎么突然想起这些问题?”谷雨疑问道。 “雨哥,我其实很迷茫,我们现在这样的生活,我们人生的信仰究竟是什么?要说几十年前,我们毫不怀疑我们的信仰,可是现在不同了,社会多元化,我们今天仿佛已经对信仰淡漠了,我们现在的人生信仰仿佛就是金钱主义、拜金主义,我们的生活那么浮躁。不只是我们,应该是中国,整个中国都是这么浮躁!一切都很现实,依靠金钱、美色或者权力就可以达到目的,这让我们很失望,又让我们很着急,我们究竟能做什么?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信仰的时代,在这个时代,我们该怎么办?”叶俊生说完,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阳台上弥漫着两个人吸的烟,夜,更加黑了。 “可是,”谷雨吸着烟,接着说,“你知道吗?浮躁不是终点,而只是过程,任何浮躁都不可能长久。没有信仰也不是一个文明社会的特点,这也只是一个过程。我们现在的中国其实类似于西方资本主义的上升时期,成就很多,问题也很多,金钱主义、拜金主义是一种潮流,但这不是终点,只是历史发展不可避免的过程。我们现在的确缺乏信仰,我们身处一片荒原之上,但这并不可怕,只是因为我们在发展,我们的速度太快,这让太多人眼花缭乱,于是人们就看重眼前的利益,这倒也未必是坏事。我们要用长远的眼光看,真实才是永恒,纯粹才是永恒,求善才是永恒,对美的追求才是永恒。我相信这荒原之上总会升起一轮太阳。” 叶俊生听了,抬起头仔细地端详着谷雨,眼睛在黑夜里很亮,说道:“雨哥,你果然读的书多,要你这么一说,好像这一切都是正常的。” “别这么说,未来的确美好,可是眼前我们该这么办?不知道你想过没有?” “你是说,毕业以后?” “是的。”谷雨点了第二支烟。 “我想去电视台做英语节目,你呢?” “我是从很贫困的地方出来的,这你也知道。我还是想留在西北,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谷雨这样的想法,已经萌芽很久,他觉得自己仿佛可以看到几年以后的事,当他读小学的时候,就能想见自己读中学的场景,当他读大学,就能想见自己几年之后工作的样子,他仿佛可以遥望自己人生的轨迹。 遥望,对前途漫漫的预想,也是人活着的力量。 “你也知道我和丁瑶的事,我觉得最近我的生活很苦恼。”叶俊生吐了一口烟,说道。 “嗯,我们都知道,俊生。”谷雨这一次喊的是“俊生”,他接着说,“……俊生,一个人总要经历一些痛苦,但是当你很痛苦的时候,不要和别人说,别人不会看不出,如果他可以帮你,还用你抱怨吗?当你由苦变甜的时候,再和别人说你曾经的痛苦,那可能会给人激励。然而当你痛苦的时候,你就告诉别人,那么你是在祈求别人的同情吗?俊生,不要说自己的痛苦,哪个人又不痛苦呢?” “可是,你觉得,后天的努力可以抹平先天的差距吗?比如人家的家庭背景很好,而像我这个样子,没有任何背景。”叶俊生又说道。 “呵呵。”谷雨笑了一声,吸了口烟,说道,“是吗?你是指……杰哥,是吧?的确,家庭背景等方面,的确有人优越,有人平凡,可这些都不是我们可以改变的,抱怨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人的路都要靠自己走,二十年之后,我们会怎么样,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们。你看,峰哥,他可能是个企业家,杰哥可能也会成为富翁,可是我们呢?人最贫贱的是没有理想,你不要对这些愤愤不平,要常常思考自己以后的路。”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谷雨又说,“俊生,你知道什么叫长大吗?” “你说说。” “长大,不只是我们的年龄,还有思想,当我们开始真正为自己以后的人生道路往何处去而认真思考的时候,我们就长大了。” “嗯,有道理,我们都不小了。” “我常常会望到我以后的路,我觉得每个人都要学会遥望自己的人生。”谷雨又补充道。 “的确,我们都长大了,虽然还有很多人说我们是浮躁的80后、90后。” “80后、90后又怎么了?的确有很多人不看好我们这一代,可是,我们自己不能看不起自己。80后、90后怎么了?”谷雨又重复了一遍,接着说,“时代毕竟属于我们,不要对生活失去希望。我们自己就是人,难道我们连人都不相信了吗?那我们还相信什么?俊生,人要相信未来,我们一起努力!” 路漫漫其修远兮,他们将上下而求索。他们出生于一个特殊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他们既面对着巨变,拥有无限的发展机遇;又大多迷茫,不知路在何方。但是他们相信,只要不断求索,不断尝试,前路总会变得光明,他们也会实现自己活着的意义。 是夜,不知在什么时候,雪停了。翌日一早,他们起来的时候,看见太阳暖暖地照耀着大地,地上厚厚的雪,反射着明亮的光。(未完待续) 第52章遥望(十八)争权夺利 北方的寒冷从冬月就开始了,一直要持续到第二年的三月。尤其是西北地区,这种冷不单单是低温,还有干燥的风交加着阴冷、寒冷、酷冷的刀刃般的内力横扫西北大漠,再掠过关中平原,最后裹着黄土高原的沙土继续向东北扫去。若是在大雪纷飞的日子,漫天的飞雪伴着呼啸的风扑卷而来,铺天盖地席卷一切,只要一夜,不分高楼还是土堡,无论山岭还是低坡,都披上了一层厚厚的银色。几天之后,雪停了,风也不是那么阴冷,阳光热情洋溢地烘烤着大地,想把这些雪融化,把人间重新温暖。可是,过不了多久,又是一阵大雪戒严的日子。经过这样几番轮回,几场较量,太阳终于把寒冷驱赶到遥远的角落。这片土地,重新焕发了生机!积雪像焕发了活力一般,涌动起来,透明起来,变成了水,在太阳的照射下还隐隐可见水面上蒸腾的热气。水受不了严冬的逼迫,静静地伏在山岭一个冬季,现在终于可以伸展腿脚,它们唱着欢快的歌向山间奔去。于是树儿也醒了,鸟儿也叫了,花儿也笑了。 新的一年,每个人的心里都有新的希望,每个人的心里都有新的计划。人总是很奇怪,总是在一个新的时期会对自己抱有新的希望,但是往往又无法实现,于是在下一个时期,再抱有另外的新的希望。不过,只有那些不断努力的人,才能在自己不断的希望中取得进步。 但谷雨在新学期去参加的第一次社联会议,就憋了一肚子气。 新学期第一次社联工作会议,那个无论在多么冷的天气里都喜欢把袖子掳到胳膊肘的主席通知了两条决议:其一,社联将成立交际部,负责各个社团之间的交流,并且交际部成员有随同社团活动的义务;其二,各社团活动部部长也加入社联交际部。主席这样解释这两条决议:交际部成员负责各社团之间的交流,可以使各社团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交际部成员随同社团活动,直接为社团活动评分,有利于提高社联工作的透明度,为学年终的社团评优提供量化标准;而要求各社团活动部部长加入社联交际部,可以增进社联与社团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对社团活动的支持。这两条决议,看起来都是为了社团活动考虑,可往细处分析就可以看出,社联其实是想控制社团。其一,所谓交际部成员有随同社团活动的义务,倒不如说是交际部成员有监督社团活动的权利,这无异于社联在每个社团都安插了一双眼睛;其二,所谓为了增进理解而要求的活动部部长加入社联交际部,实质上就是把社团内部的会员也卷进社联。社联正是通过这两个手段从上下两个方向增强对社团的控制,各社团的社长不会看不出社联的手段,谷雨也突然意识到社联和社团矛盾的根本原因,那就是权力的争夺。 下级很想排除一切干扰做几件实事,可是上级就是抓住权力不放;既然上级抓住权力,却又不能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持。上下级之间矛盾重重,倒霉的就是那些迫切等待着解决问题的人。这种现象也可谓中国的一大特色。在大学内部,如果十余年的教育改革还是不能在教学质量上有所提高,还不能为国家提供高素质的人才,却又不能为学生的个人发展提供充裕的空间,譬如社联之类的学生组织都不能得到独立自主的发展,那么无疑,我们都会说,这是失败的教育。 谷雨做社长的后半学年是极为短暂的,五月份之后社团工作就结束了,而下一学年,谷雨必须为自己选择一个合适的接班人,也就是下一任的社长。学生社团这种组织,有些社团的社长是民主选举,有些社团的社长是上一任社长直接推荐,墨风文学社就属于后者。去年的写作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就是活动部部长,谷雨本来很想让这个部长接替自己,为文学社担起重任,可是他突然意识到活动部部长即将成为社联交际部的人,也就是社联的人,如果这个人又成了一个社团的社长,那么以后的社团岂不完全为社联所控制?对,决不能让此人成为社长,而应该物色另外一个人选。选谁呢?秘书部长虽然文采不错,但她显然不可能成为社长,因为秘书部长一直主管社团资金,以后成为社长,可能会造成权钱不分的局面,至少存在一些风险。如果一个社长不仅拥有管理其他一切事务的权力,还拥有管理社团内部财务的权力,自然会有不堪设想的后果。谷雨就有这样的心得,他所有为文学社筹办活动的开支,都交由秘书部报销,如果一个社长也掌管着财务,那么他尽可以罗织名目为自己的消费报销了。 一个人,一旦既拥有了权力又拥有了金钱,就很难做到自律。怪不得古代有政治家提倡国家公职人员低薪制,可是低薪也不妥,除非这些公职人员有极大的政治热情。所以他们又发明了高薪养廉,但是人对于钱财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无论是高薪养廉还是低薪养廉,都还需要公职人员有较高的道德修养。看来,这权力和金钱的关系真的很难处理。谷雨想到这,突然觉得社团内部的这种分权结构是不错的,社长管理所谓的“行政”事务,秘书部负责经费开支。如果要把它放进行政体系中,国家机构也要分为行政和财政,而且由于国家机构的庞大,涉及金额的巨大,自然还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监督机构,而且这种监督机构还必须跳出行政和财政之外,内部的自我监督总让人觉得猫腻,觉得很假。想了这么多没用的,现在最紧要的下一任社长的人选问题,可是在谷雨的脑子里还是一点眉目都没有。(未完待续) 第53章遥望(十九)情歌传音 叶俊生这几天一直在为一件事情而烦恼,这件事情他不知道该不该做,也不知道该如何做。他躺在床上睡不着,伸手拍拍睡在对床的谷雨,问道:“睡了吗?” “还没呢。”谷雨说,“怎么了?” “咳,”叶俊生压低声音,接着说,“过几天就是丁瑶的生日,我不知道该不该表示表示,我们上个学期都成那个样子了,也一直没有联系。” “对了,她知道你和赵梦琳分手了吗?” “这我也不知道啊!” “生哥,其实我觉得一直以来,你最爱的人就是丁瑶,赵梦琳只是你的一个小插曲,是你觉得你和丁瑶太平淡了,你想找找刺激,而赵梦琳又恰好满足了你这种寻找刺激的需求,在那个时候,如果不出现赵梦琳,说不定还会出现李梦琳王梦琳。你现在后悔了吧?” “是啊,肠子都悔青了。” “想和丁瑶和好了吧?” “废话,但是,我觉得太惭愧了,难道她是我的宠物吗?我想要的时候就和她玩玩,我不想了就把她撇到一边?” “所以你应该真诚地道歉。” “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她的生日。”叶俊生抬头看着谷雨。这时候杰哥的鼾声早已响起,袁峰也很久没有什么动静,估计是早就睡了。 “生哥,”谷雨换了一只胳膊撑着上半身趴在床上,接着说,“人的生日,每年只有一次,我觉得你最好还是祝福一下,或许这会成为你们复合的转折点。” “那你说我到底应该怎么做呀?” 谷雨想了一会儿,说道:“这样,你自己不就是广播台的吗?我们学校每天下午六点多的那个心情点播,你去为她的生日点一首歌,祝她生日快乐。” “嗯,不错不错,那我要不要向她道歉?”叶俊生高兴起来。 “人家过生日,你就不要道歉了,倒是可以在前面的引语里暗示一下。” “暗示?”叶俊生看了看手机,时间已是下半夜,又接着说,“怎么暗示?雨哥你在这方面可是高手啊!” “行,写什么引语就包在我身上!” “对了,我怕她没听见广播,怎么办?” “那你就告诉她啊!为了表示你的诚意,你亲自发信息告诉她!” “好,可是如果她的号码换了怎么办?” “应该不会吧?要不我先发个信息给她,顺便问候一下,确认一下她是否换了号码?” “嗯,那就谢谢你了,雨哥!” 第二早,谷雨给丁瑶发了信息,问她最近可好,她很快回了信息,说一般。谷雨告诉叶俊生,他这才放心。 三月二十八,丁瑶的生日,叶俊生一直在等待着这一天,现在终于等到了。叶俊生并不奢望一首歌就能把丁瑶带回自己的身边,但至少要让她知道,他知道错了,他后悔了。中午,叶俊生给丁瑶发了条信息:“瑶,下午六点半,请静候校园广播心情点播,今天是你的生日,虽然我们已经分手了,但我还是祝你生日快乐!” 可是很久之后,叶俊生也没有收到丁瑶的回信。 丁瑶几天前就想到自己快要过生日了,可是她突然觉得这个生日过不过都一样,因为已经没有了叶俊生的祝福。三年了,每年生日叶俊生都会给她惊喜,可是现在,他们分手了,这个生日给她的不是愉快,而是心酸的回忆。这天中午,她正坐在桌子前发呆,不停地翻看手机,突然就收到一条信息,她看见了叶俊生的信息。她多么想告诉他,她已经原谅了他,可是她突然又不知何故地不回信息,也许是她受了太多的委屈,想惩罚他一下。这个可怜的女孩儿,一个人守护着一份脆弱的坚持,现在好运终于又要回头眷顾于她,只是她有太多的委屈需要渲泄。 下午六点二十,丁瑶提前去校园的草坪前收听广播,她等待着,这十分钟,不停地看手机,仿佛十分钟突然就变得很慢。夕阳照在她的脸庞上,她的脸,此时此刻有一丝淡淡的笑,但那笑仿佛故意矜持,不让别人看出来。终于,六点半,她听见广播里这样的声音:“大家好,我是琅琅,今天的心情点播又和大家准时见面了,今天第一首歌呢,是一位叫做‘俊’的同学给一个叫‘瑶’的女生点的,他说,今天是瑶的生日,我和她认识六年了,她曾经是我高中时候的同桌,后来我们相爱了,今天又是她的生日,想为她点一首老歌《同桌的你》,而且我希望,那个娶了多愁善感的她的人,那个安慰爱哭的她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我。虽然我们之间有过不愉快,可是我希望她可以让我为她擦去眼角的泪水。”说完,校园里就响起那首遥远却熟悉的歌。丁瑶站在草坪边,听着草坪上鸽子形的伪装喇叭里发出的动人旋律,眼角流出了泪,她知道,这一次的泪水,不是委屈的泪水,而是感动的泪水。听完这首歌,她给叶俊生回了一条:“我听到了,谢谢你!” “我听到了,谢谢你!”就这么平常的七个字,叶俊生拿着手机想,你听到了,那你是高兴呢,还是不高兴,你怎么不告诉我呢?他不知道这个时候,丁瑶还站在那没回去,她正等着听叶俊生的英语节目。可是丁瑶就是不想告诉他,她要让他多等等,你让我受了那么长时间的委屈,我怎么能那么容易就回到你的身边呢?否则你真以为女人是衣服,想要就穿,不想要就放进衣柜里了。 这个时候,夕阳里楚楚可人的倩影,长长地映在草坪上,小草早已抽出了新绿,泛着生命的光泽,仿佛也变得欢快了许多。少女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这笑,是源于内心的感动。一阵暖春的风吹过,少女的发丝舞动着喜悦的心情,小草也柔顺地摆着头,仿佛是在惬意的笑——这是一幅多么和谐的水墨画。(未完待续) 第54章遥望(二十)旧事重提 袁峰就任商会大学生联合会秘书长之后,一直都在处理内外部两层关系。新学期伊始,他就把大学分会的组织结构以原有的山西老乡会为基础完善起来。袁峰不愧是成长于世代经商的家庭,不仅对商业方面的信息极为敏感,而且也很擅长处理人际关系。他靠那篇精彩的演讲被任命为秘书长,后又兼任所在大学分会的会长,起初,有很多自以为资历比较老的人不服,他一方面拉拢那些中间人,一方面亲自分别拜访对立人士,他亲自去这些人所在的高校表达自己的敬意和拙才,感谢他们的支持,这种表达当然不是空着手就可以,不过袁峰觉得这是一种必要的投资。这期间,当然也有不少高校负责人不分远近不辞辛劳地来拜访袁峰。现如今,基本上人人都很聪明,都懂得以个人利益为基点,构建一个复杂的人际关系网。而这张网的核心或者说连接点,就是每个具体的人,他们依据这张网来达成相互之前的利益合作和价值诉求。 为了建立强大的人力资源库,袁峰向商会大学生联合会会长提议,各分会负责人要与所在高校的就业信息中心取得联系,建立合作关系。商会本身在商界拥有很多职位资源,可以为高校就业信息中心提供职位参考,而且,如果企业对商会所推荐的人表示满意,也可以扩大商会的影响力,收获更多的会员单位和基金资助,可谓一举两得。会长对这个提议很是支持,当即研究决定,让各分会负责人着手办理。 这天下午,袁峰穿着一身普通的休闲装,提着一个文件袋,文件袋里是商会的一些资料,其中包括商会关于与各高校大学生就业信息中心建立合作关系的文件。他来到行政楼三楼的就业信息办公室,这间办公室不大,靠窗的地方有两张办公桌,桌上有一台液晶电脑,一些文件,角落里有一台饮水机,一台立式空调。袁峰走进办公室,看见只有一个戴着眼镜的老师坐在里面,正和一个女生谈话。袁峰只好等着,他看见办公室的墙上有一副字,是《三国演义》开头的那首词:“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他想起了大二刚刚开始时候的一件事。 那时候,大学生就业信息中心招纳学生助理,他也来就业信息中心面试外联助理,就是在这间办公室,就是这个老师面试。在他前面面试的一个男生,很胖,却穿着一身西装,那西装紧裹着身子。面试老师问那个胖子:“你在高中和大一期间有过外联经验吗?”那胖子胸有成竹地说:“有过。”之后又提高了好几个分贝,生怕那些排队的人听不见他的声音,“我在高中时,三年都在校外联部,两年做外联部部长,这期间我为我们学校一共拉到十六万六千元的外联。我今天穿西装过来,就是因为长期的外联工作让我养成了在任何面试和工作场合都穿西装的习惯。”后来他果然通过了面试,并且成为外联助理负责人。接下来就是袁峰,那天袁峰并没有穿西装,可是他依然很有自信,他坐到面试官前,面试官问他:“你呢,有这方面的经验吗?”“我没有,”他说道,“但是我认为经验纵然重要,可都是过时的,一个人的成功在于他的创造性。”“你为何没有穿西装?”“我觉得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一件衣服纵然可以让一个人看起来很漂亮,但是人的气质在于内在的修养。”最后,面试老师没让他通过。袁峰很是愤愤不平,就问道:“老师,您这个就业信息中心是务实还是务虚?”老师一时没听明白,袁峰又问道,“务实还是务虚你不懂啊?”老师这次听明白了,他没有回答袁峰的问题,而是对旁边的记录员低声说道:“这个人,不用通知第二轮了。” “你有什么问题?”袁峰的思绪被老师的问话打断,那个女生已经走了。 “哦,李老师您好!我是袁峰。”说着,袁峰向前和李老师握了握手。李老师被这个举止奇怪的学生搞得有点莫名其妙,他看着袁峰的脸,仿佛是想起了什么。 “我是山西商会大学生联合会的秘书长,也是我们学校分会的会长。”袁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双手递过去,接着说,“这是我的名片。” 李老师看了看名片,上面写着袁峰的职务,还有证件照,他又把名片翻过来,后面写着商会的简介和宗旨。他推了推眼镜,问道:“袁峰,山西商会大学生联合会秘书长?” “嗯,是的,李老师,我是袁峰,怎么了?”袁峰坦然回答。 “哦,没什么,你先坐吧。”李老师把对面办公桌的椅子挪过来,又接着说,“你有什么事吗?” 袁峰坐下来,把文件夹随手放在办公桌上,拿出那份关于合作的文件,说道:“我们商会呢,想到各大高校的学生在就业时需要很多就业信息,而商会在这方面的信息有很多,希望与各个高校的就业信息中心建立一种合作关系。您先看看,这是合作的条件。”袁峰双手把文件递过去。 李老师接过文件,低头看着。 “每年给商会缴纳600元咨询费,商会为学校解决就业岗位0人以上。”李老师低头私语。 “李老师您觉得这个合作怎么样?”袁峰问道。 “嗯,不错,很好!这样吧,你把这个文件留给我,我要和有关部门研究一下,你明天下午过来,我给你答复。” “好的,李老师,那您先忙吧,不打扰了。” 袁峰走出办公室,窃喜起来,他妈的!去年把我赶走了,现在还需要我的信息,看人嘛,不要只看人的架势,还要看人的本事。 第二天下午,袁峰代表山西商会大学生联合会与就业信息中心成功签订了合作协议。(未完待续) 第55章遥望(二一)用情专一 晚上,宿舍楼里一片喧哗,袁峰他们也不会把这段时间浪费在安静里。 他们躺在床上卧谈,袁峰把签合同的事情和大家扯了扯,大家对此深表感叹。突然,杰哥说道:“雨哥,现在大三都要过完了,怎么也没见你谈个恋爱?” 这时候谷雨正想着如何打发社联派来的所谓交际部的特派员,听见杰哥喊他,就问道:“你说啥?杰哥,什么恋爱?” “说你呀,现在都日落黄昏了,也不见你谈一场恋爱!”杰哥说道。 “对呀,雨哥,你不会从来没谈过吧?”袁峰和叶俊生也附和道。 谷雨的心里浮现着一个女生的影子,可是这个女生究竟是谁呢?可能是他脑海中一个美好的女生的影像,后来这个影像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了切合的主人,不过旋即又模糊了。此刻,他仿佛站在一片明澈的湖水前,可以看见湖水里浮现着一个女生的身影,只是不断地出现,又不断地消失,最后不过还是那一片明澈的湖水罢了。谷雨就一直守护着一片湖水,只允许虚幻的影像在这湖水里出现,不愿真实的人出现在这湖水里,因为他惧怕,他怕这湖水从此就不再明澈。 “雨哥,你也该有一场恋爱了,否则都快毕业了,大学四年,连场恋爱都不谈,多遗憾!”袁峰说道。 “那也不一定遗憾,说不定有人就因为大学期间有一场失败的恋爱才觉得遗憾。”谷雨说道,“对了,我们文学社有一个小学妹,她就因为一场恋爱才觉得遗憾。” “哦?说给我们听听!”杰哥说道。 “她才大一,暑假期间认识了一个男生,这男生现在也大三了,和我们同届,不知道是哪个系的,她没告诉我。” “哦,那后来呢?”杰哥问道。 “后来他们分手了,那男生把他甩了,因为他有女朋友,她只是那个男生随便玩玩的。” “你知道他们是怎么认识的吗?”袁峰急忙问道,因为他怎么觉得说的有点像他和严妍的故事。他一直没有和舍友说起他和严妍的分手。 “那是她暑假的时候,在外面做兼职,被一个男人骚扰,然后那个男生出来帮她,后来他们就认识了。” “哦……”袁峰说道,就是她了,他想,世界真小。 “后来她就爱上了他,不料一段时间之后她发现这个男生有女朋友,他女朋友在另一所学校,这个女生只不过是他见不到女友时候的替代品。”谷雨接着说。 “他妈的,这样的男人真是太可恨了,太不专一了。”杰哥说道。 “那你就很专一了?”袁峰说道。 袁峰显然心虚,他现在已经确认谷雨说的那个女生就是严妍,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巧合的事,他无意之间伤害的那个女生竟然就加入了文学社。 “我?”杰哥说道,“我起码在特定的时间内对一个人专一。” “好啦,不说了,我们在说为什么雨哥没有女朋友呢?”一直在旁边听故事的叶俊生说道。 “是啊!” “是呀!” “我?我觉得现在还没有遇到让我真正动心的。”谷雨只好这么说,他总不能说让他心动的那个是杰哥的前女友吧。 “那么你呢?杰哥。”谷雨说道,“你和你老婆不是早就分了吗?不打算再找一个?你上次不是说三班的那个冰淼吗?” “她呀?的确,是不错,不过我爸说这个学期之后要让我出国,我要是遇不到什么非要不可的就算了,不就还有几个月吗!” “你要出国,去哪个国家?”袁峰问道,叶俊生也好奇地看着杰哥。 “要去肯定就去美国吧,也说不定,到时候再说。”杰哥仰在床上,左手摸着额头,右手拿着手机随便按着,接着说道,“对了,四月中旬全校运动会大家都要积极参加啊,明天我去班里通知女生。还有其他两个班的班长我明天也会通知。唉,我就任学生会主席以来也没有为大家做过什么事,这次运动会一定要组织好,要为咱们系争点荣誉。” “哦?又到运动会了?这么快!”袁峰说道。 “嗯,那你肯定又要参加110米栏吧,杰哥?”叶俊生说道。 “唉,我不亲自出马,咱系又没有人!对了,生哥,那个一万米还得你去跑啊!” “杰哥,我不想再去跑那个了。”叶俊生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抽烟好几个月了,肺活量肯定不行了,你还是看看咱们那些大一大二的人吧,咱系以后还是要靠他们,不能总靠咱顶着吧。” “也好,我们都老了,五月份之后,我这个主席也就没什么事了,下学期我们都要换届咯!”杰哥感叹道。 上次社联工作会议一周之后,社联就把有关决定落实到各个社团。谷雨极不情愿地推荐活动部部长加入了社联交际部,又与社联交际部的那个特派员有了第一次联系。那天,他先是接了一个电话。 “你好,我是社联交际部的苏睿,以后由我负责给墨风文学社的活动打分,你们以后要是有什么活动要提前通知我。” “哦,我知道了。”谷雨毫不在乎地说。 “行,其他的我也没什么事儿,你把我的号码存一下,以后多多合作。对了,你们过几天去社联办公室把三月份的账本交一下。” 挂了电话,谷雨一肚子闷气。这个所谓社联交际部的部员,充其量只是个大二的跑龙套,连声“学长”也不会叫,让我去交账本,说话像是命令,还说什么社联是为社团服务。服务者怎么对被服务者是一副命令的口吻,还以为自己是主人了!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谷雨生气归生气,事情总还是要处理的。他当即打电话给秘书部长,让她把文学社的社联账本交到社联,接受检查。这本账,其实是文学社的二号账本,是专门写给社联监察部看的,他们还有个一号账本,那才是文学社最全的账本。这种两个账本的情况,在社团之间也是公开的秘密,大部分收入计入自己的账本,大部分开支计入社联的账本。社联拿过去审查,发现大部分社团都存在入不敷出的情况,再按照各个社团的活动开支状况,按量按比例报销,谁让他们在纳新的时候就收取了社团百分之五十的收入呢?这也是无奈之举。(未完待续) 第56章遥望(二二)兵来将挡 四月初,墨风文学社两周一次的常规交流活动,谷雨并没有通知特派员苏睿。谷雨这一任社长,为文学社做了不少大事,比如他一上任就组织的校级写作大赛、中文系著名教授的讲座以及后来的某文化公司的宣讲会,虽然那场宣讲会最后的影响并不是很好,但是社联也终于看见了消沉两年的墨风文学社重振旗鼓,而且谷雨是切实坚持了每两周一次的内部交流会。这种交流会,就是社团内部成员集体参加的小型活动,对于文学社来说,自然是对文学史和文学创作等方面的交流和探讨。这种小活动一般只有四十几人参加,由社长主持。四十几人对于墨风文学社来说就是一半的人了,谷雨听说有的社团这种交流活动只有十几人参加,甚至有些社团的活动就搞不起来。那些当初交了会费的会员根本不参加这种活动,再加上社团又搞不出几个大型活动,所以有些人加入了社团之后总觉得找不到组织。这也不能全怪社团,会员对活动的热情也不高,这也是大学生社团失败的一大原因。所谓上有压制,中有腐朽,下有颓废,于是一个社团的工作就完全荒废了。不过幸好,谷雨的墨风文学社算是在他兢兢业业的努力之下搞了起来,所以他根本就不把那个所谓的特派员放在眼里,因此他压根就没有通知苏睿来参加这次常规交流活动。不过,谷雨只是自己心里骂几句,他现在已经越来越老到,变得胸有城府,变得更加喜怒不形于色,事后他很礼貌地给苏睿打了一个电话。 “喂,你好,我是墨风文学社社长谷雨。” “嗯,我知道,有什么事,你说吧!” “就是上周六,我们社团有个交流活动,是个小活动。我那天给你打电话邀请你去参加,可是电话无法接通。” “哦,对对对,我那天正好在郊区办点事,可能信号不太好!” “哦,是这样啊。”真是巧,谷雨根本就没打过电话,这样一说,那特派员又正巧当天在郊区,于是就把责任都推到信号上。 “你以后要是有什么活动,提前几天通知我!”电话那一端说道。 挂了电话,谷雨骂了一句,“他妈的,还真把自己当哥了”。谷雨想到,下次的交流活动还是让他来一趟吧,是骡子是马总要先见见,要是实在难对付,就拉到酒桌上喝一场,大不了再叫秘书部报销几个钱。 两周后的交流会,谷雨只好把特派员苏睿请了过来。谷雨主持交流会,大家交流写作心得。为了让苏睿得意忘形,谷雨特意在众人面前说:“大家安静一下,我现在向大家隆重介绍一下,今天莅临我们交流会现场的是社团联合会交际部的苏睿同学,大家欢迎!”于是众人纷纷鼓掌。苏睿摆摆手,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他厚厚的眼镜片后面的眼睛,白多黑少,嘴唇极厚,站在那得意地笑着。谷雨乘机把秘书部长叫出来,对她说道:“这个苏睿,是社联派来的,就是来监督我们的,不是很好交流,我想在周末拿点钱请他喝一场,你觉得呢?”秘书部长一向对谷雨很支持,她从来都不会详细地过问社长的钱都是怎么花的,就说道:“没问题,你尽管去,花销回来到我这边报销。” 这样的财务秘书是领导最喜欢的,领导花了什么钱,怎么花,都不要过问,你只管拿着钱跟着领导后面买单就好。可是,遇到一个好领导是好,如果是一个昏聩的领导,当然就不妙了,这会让秘书左右为难。幸好谷雨是个好领导,秘书也是个好秘书,这才让谷雨做事得心应手。记得上次外联宣讲会,谷雨对于收入少了两百多很是为难,他自己不知道怎么解释,但是秘书部长连问都没有问,谷雨交过去多少钱,部长就在账本上计入多少钱。这让谷雨觉得很感激、很宽慰。谷雨一直都很感激自己有一个这么好的秘书部长,他曾想应该给这个秘书部长一点什么奖励,但是他能给她什么奖励呢?他自己就是一个空头社长,只有一个文学社的印章,文学社所有的钱都在秘书部的手里。后来有一次,秘书部长需要用文学社的印章盖一个什么证明,谷雨终于找到了机会,亲自把印章送过去给她用。事后问她是什么证明,她说是一张请假条,他们系的导员不批,她就自己打印了请假条,然后盖上文学社的章子交给门口的保安混过去了,也真是难为这个安分守己的女生竟然想出了这么一招。 叶俊生这段时间的生活很单调,每天就是学英语。他常常一个人在教室里上自习,他的身边,再也没有丁瑶的陪伴,现在是多么怀念丁瑶温暖的气息,他越来越为自己的移情别恋而懊悔。有时候,他在教室里读书读得累了,就跑去教室外抽一支烟,他抽烟的时候,就会回忆起和丁瑶在一起的事情,这个时候他往往就会懊恼地自语:“干嘛呀!我当初为什么要和赵梦琳混在一起?为什么呀?”他除了学习,就是去广播室录节目,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悄悄地给丁瑶发一条短信,问问她最近可好。丁瑶也会回信息,只是语气很平常,“还好,谢谢。”这么四个字,就会让叶俊生高兴大半天,他会反反复复地看这条信息,过几天,再发一条,就又有一条可以让他看好几天的信息。他不知道丁瑶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就会自己揣测,是原谅他了,等着他去找她?是不原谅,回信息只是对他的安慰?他自己不能确定。于是他就决定长时间不再给她发信息,看看丁瑶会不会主动给她发一条。他就这样等着,自习的时候,会偶尔看一眼手机;录过节目之后,又会看看手机;甚至走路的时候,也会突然拿出手机看一看。可是,他所希望的结果始终没有出现。哦,她是不会原谅我的,他想。是呀,我也不该原谅,我对她的伤害太深了,这一切都是我的错,她是多么好的一个女孩!可是,我当初怎么就鬼迷心窍了呢?他这样想着,不免又要吸一支烟,可是当烟吸到一半的时候,他又猛然把烟掐灭,想到,她是会原谅我的!即使现在不原谅,以后也会的!为了她以后的原谅,我不能再吸烟了,我应该戒烟,不能让她以后原谅我了,却发现我染上了吸烟的坏习惯。然而又是几天,丁瑶还是一点儿音讯都没有。算了,她是不会原谅我的,他想到,又点燃了一支烟。在这期间,他突然看到一个通知,亚洲模拟联合国比赛五月初要在香港举办。(未完待续) 第57章遥望(二三)天意弄人 模拟联合国,简称模联,英文缩写为mun,是一项影响颇大的赛事,直到1世纪初才发展到中国,此后,在帝都魔都等内地大学才有举办。这次在香港举办的模联是国际大赛,参赛团队代表一个国家,就国际热点问题作出讨论和发言。像叶俊生所在的语言类大学本身就有外语优势,自然是一定要派代表队去参加,叶俊生也不会错过这次去参赛的机会。可是当这个热血青年知道这个消息之后,他想到的不是自己在模联比赛上夺得荣誉,而是终于又有借口可以给丁瑶发一条信息了。于是他马上给丁瑶发了一条信息:“我打算报名去参加香港模联比赛,呵呵,那是一个很大的比赛,你要支持我哦!”然而当他发完这条信息之后,突然想到,这样的比赛,很多费用却必须自费,他这趟香港之行至少需要五千块,他哪来那么多钱?叶俊生对自己的外语能力一点都不怀疑,可是这笔钱倒是个大问题。学校只给报销往返机票,而去香港的通行证、食宿费等,这一切都需要花钱,如果团队还要到香港的景点逛逛,那么花费的钱就更多了。叶俊生想到自己的父母,他记得读完小学之后,父母费尽千方百计才把户口迁到城里,这期间买房子、供他读书直到大学,这些哪样不需要砸钱进去,这个二十出头的男人很难再向父母张口要一笔学费之外的参赛费了。 是的,一个男人二十几岁的时候,是最为难熬的。一方面,他们的独立性和自尊心已经崛起,迫切地希望独立地生活,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另一方面,他们自身又还没有稳定的事业,父母却逐渐老去,对他们的支持力度也会逐渐减弱。而且,这时候的男人,最不希望再靠父母活着,他们迫切地希望拥有自己独立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地位。叶俊生自己在寒暑假打工所赚的钱大都补贴到生活费里,他现在手头能拿得出的也就一千块,那么剩下的四千怎么办?他愁眉不展地想着。也许刚才就不该那么快地告诉丁瑶,但现在已经告诉了,一切都晚了。他后悔自己做事怎么这么急躁。他想起了谷雨,谷雨做事总是一副老到的样子,让他羡慕不已。谷雨也曾好多次劝叶俊生,让他做事要稳重,不要急躁,不要浮躁。谷雨还说等毕业分手时,要送一幅字给叶俊生,上面就写八个字:“谨言慎行、戒骄戒躁”。是的,我就是太急躁,否则也不会那么轻率地和丁瑶分手,他想到。算了,既然事情已经说了,那就先报名吧,说不定在比赛之前学校内部的层层口试和笔试就会把自己刷下来,到时候不就什么都不用愁了吗?叶俊生现在只能抱有这样侥幸的心理。真是一种讽刺,这种心理!很多人去参加口试笔试,都是抱有一种他们会被录取的侥幸心理,而叶俊生却抱着一种不会被录取的侥幸心理。 然而,叶俊生的这种侥幸心理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毫无悬念地进入了最后环节。而且,在这期间,身为主考官的一个研究生学长还暗示过他,模联协会有意让他这个英语主播参赛,即使他不参加口试笔试,即使他的口试笔试因为失误而得分较低,他也会是内定人选。组织上考虑如果太明显的内定会引起舆论的猜疑,才让叶俊生按部就班地通过,实际上也只是走走形式。看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躲也躲不过,叶俊生只好“认命”了。 然而在这一轮轮的口试和笔试中,有一件事情让叶俊生很不愉快,那便是,赵梦琳也很顺利地通过了。叶俊生早该想到这一点,可是他就是没有一个淡定的心态去面对这个昔日的恋人、现在的对手、可能还是将来的搭档。然而又能怎么样呢?或许这就是天意弄人,否则上帝太清闲了。叶俊生终于又一次和赵梦琳走到了一条船上,所谓百世修得同船渡,看来他们的前世就注定了缘分,在叶俊生决定重回丁瑶身边的时候,赵梦琳竟然又一次出现在他的生活里。 春天总是那么短暂,太阳仿佛只是打了个小盹就睁开了那火红的眼睛继续注视着大地。路两旁的法国梧桐叶在人们稍不留神间已经长得巴掌般大小,树叶把阴影投在路旁,斑驳陆离的阳光,像一块块跌碎了的金黄色的饼干铺在地上。在这样温暖的季节,春季运动会正式开幕。 这次春季运动会,学生会主席邱少杰可是尽了大心思,杰哥觉得自己做学生会主席以来就没有为系里做过什么事,于是他把这次运动会看得很重,看作是他就任主席以来的功绩之业,即便是立不了什么功绩,起码也是个形象工程,以便让后辈学弟学妹们评说。杰哥不仅自己亲自上场110米栏,还在一个月之前就抓紧各个项目运动员的选拔和训练。但是,最终,杰哥的110米栏没有取得上一届的成绩,他把栏跨倒了,跌倒在终点线之前。杰哥跌倒了,他想到,哎,胖了,肚子比以前胖多了,跑不动了。他看见一瞬间其他人都风一般地从他的身边跨过,就知道自己没戏了,他觉得很丢人,想默默地从跑道上走下来,找个没人注意的地方休息一会儿,可是当他试着站起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右小腿磕破了一块皮,鲜血从皮肤里往外渗,他颤颤巍巍地站起来,走路一跛一跛的。 这时候,杰哥看见一个女生向他跑来,她留着长发,一件灰色毛背心的里面是粉色衬衫,牛仔裤,运动鞋。她走近了,脸很白,眼睛大而明澈,嘴唇红润而丰满。看起来很面熟,可是一时又想不起来是在哪里见过。“怎么样?摔坏了吧?我扶你回你们系的座区吧!” 杰哥被她的说话声打断了思绪,只见她挽起自己的右臂,搭到她的左肩上,尽量让他的右腿不费力。杰哥被她扶到了座区,他说了声谢谢,她就走了。杰哥看着这个女生慢慢地离开,一直看着。站在他身边的叶俊生说:“杰哥,没事吧?我们系的女生拿了好几个名次,你好好休息吧,不要担心。” 杰哥却没听见叶俊生在说什么,也不在乎自己的伤口,问道:“唉,生哥,你认识那个女生吗?” “认识啊,不过她不认识我,你不认识吗?她就是我们学校去年女生节的总冠军,我们学校的形象大使王昭君啊!” “哦,原来是她啊,我说怎么看着那么眼熟,对对,我想起来了,她和那个唐朝出塞的美女同名。” “老大,昭君出塞不是唐朝的,那是汉朝,汉元帝。”一旁的谷雨说道。 “哦,汉元帝。”杰哥说着,简单包扎了一下伤口,又观察起赛事。运动场上回荡着激动人心的进行曲,播音员不时地播报着各项比赛的进展和成绩。 三天的运动会结束了,杰哥他们系的男生没有拿到什么好的成绩,女生却得了好几个名次,从铜牌到金牌皆而有之,这也算是对杰哥的一丝安慰。不过最令杰哥难以忘记的,还是那个扶着他走回座区的女生,杰哥在心里一直默默念叨着:王昭君,形象大使。 杰哥很快通过哥们朋友的渠道搞到了王昭君的手机号,一天晚上他给王昭君打电话。 “喂,你好!请问你是王昭君同学吗?” “你好,我这信号不大好,你说什么?”是的,就是这个熟悉的声音,杰哥想到。 “你好,你是不是在宿舍里呢?你走到阳台,阳台上信号好些。”杰哥说道。 “哎,好了,请问你是哪位?” “你好,你是王昭君吧?”杰哥故意又问了一遍。 “嗯,我是,你是哪位,找我有什么事吗?” “哦,你好,我是邱少杰,就是上次运动会我跨110米栏的时候摔倒了,你扶我回去的那个,还记得吗?” 对方先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道:“哦,是你啊?我想起来了,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我没有什么事,就是……就是想谢谢你!” “哦,不客气,不客气。”王昭君说道。 啊?她怎么说不客气,杰哥想到,她要是说那你怎么谢我就好了,可以趁机约她出来吃个饭散个步。王昭君见电话那头一直没人说话,就问道:“邱少杰同学,你还有事吗?” 一直在遐想的杰哥拉回思绪,说道:“哦,没什么,就是如果你方便的话,哪天我请你吃个饭。” “哦,不必了,谢谢你。” 哎,没戏了,杰哥想到,人家到底是形象大使,不是谁都能约出来的。 挂了电话,杰哥又想到,算了,反正自己快要出国了,本来就不打算追谁,等去了美国再找个洋妞,嘿嘿。(未完待续) 第58章遥望(二四)迎来送往 一个周末的晚上,谷雨在聚客圆请社联特派员苏睿吃饭。人生在世,总是要做一些自己不想做的事,哪怕违背自己的心意,可你还是得做。谷雨曾对别人说过,人生很短,所以一定要做自己喜欢的事;人生很长,所以一定不能做自己不喜欢的事。那么漫长的人生,一个人却还要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那多痛苦,多难捱。可是现在,谷雨就在做这样的事。 当初谷雨说要请苏睿吃饭,苏睿还推辞,说哪能哪能,不能去。谷雨只觉得这个人真他妈的虚伪,就只好给他一个台阶下,说道:“一定要去,一定要去!我请你吃饭,那是用我自己的奖学金,和社团没有关系,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交情,你一定要赏脸啊!” “呵呵,那好吧,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苏睿说道,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 这顿饭,两人尽是感慨时间的迅速,接着便是天南海北的闲扯,谷雨没有和他提任何关于文学社的事,但是苏睿显然也不是不懂。大家都是聪明人,不必把话说得那么直白,都说出来反而会觉得虚伪。人长期养成了虚伪的习惯,反而会把真实当成虚伪。 “来,兄弟,抽支烟。”谷雨把一支烟递过去,说道,“哎,时间真是快啊!” “嗯,是啊!”苏睿接过烟,说道,“转眼我这大二就要过完了。” 这哥们果然才大二,谷雨想到。 一顿饭过后,苏睿的态度明显变得谦逊很多,怪不得都说饭局就是谈事的地方。吃人家嘴短,吃谁的饭就给谁办事,社会就是这样。 谷雨把苏睿这尊“佛”送走以后,又接到一个电话,是墨风文学社外联部部长庄德志打来的。 “社长!我是德志,你在哪儿呢?” “我在聚客圆门口。” “哎,好,社长你等一下,我马上就走到你那边,我有个东西要送给你!” 给我送东西,这真是送走一个迎来一个,没赔,谷雨想到。他现在给我送东西,肯定不止于送个东西拉拉交情。谷雨正好还没有确定下一任社长的人选,庄德志这个人,虽然文采不如其他几个人,但是为人精明圆滑。文学社社长不一定需要很有才华的人,这样的人反而会显得书生气,而是需要那些比较圆滑的人,可以和社联周旋,可以为社团谋利。从这方面考虑,庄德志的确是个不错的人选。 “嘿嘿,社长你好!”谷雨正想着,庄德志已经走了过来,从后面拍了拍谷雨的肩。谷雨回过头看了看,庄德志还是那样碎乱的短发,脸上还有几点没有褪去的青春痘,左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右手搭在谷雨肩上。 “呵呵,最近怎么样?”谷雨问道。 “还行还行。” “学习累不累?” “差不多吧,英语四六级这个学期就考完了,考完之后就没什么事了。哎,社长,咱别站在外面说话,咱进去吃点东西。”说着,庄德志拉着谷雨就往聚客圆走。 “不了,我刚从里面出来。” “哦,那咱去喝点东西。”庄德志说道。 “那好,喝点东西。” 两人进了聚客圆,谷雨要了杯可乐,庄德志喝的是芬达。他坐在谷雨对面,说道:“前几天我回家,在超市看见了一支钢笔,挺不错的,想到社长文章写得好,这支笔送给你用正合适。”庄德志拿出一个黑色的笔盒,笔盒上写着“英雄”二字,旁边还有一个英文单词“hero”。他把笔盒递过去,又接着说,“社长,你以后可是作家,是名人,见着人,人家还让你签名哩,签名总不能用圆珠笔吧?这钢笔给你用,合适!” 谷雨接过笔盒,打开看了看,里面白色盒垫上躺着一支乌黑锃亮的钢笔,很精致,甚是喜欢。谷雨的确很想要一支钢笔,再说他也知道庄德志的用意。 “好,不错,谢谢啦!你看——这要花不少钱吧?”谷雨故意问道。 “咳,不贵不贵,就几十块!” “呵呵……”谷雨笑了笑。 叶俊生成为模联比赛候选人之后,每周五晚上都要去模联协会参加培训,为香港模联做准备。他变得比以前更加忙碌,每天在宿舍和教学区的穿梭都是匆匆疾行。他也常常一个人留在宿舍里,盯着满屏都是英文的电脑阅读两个多小时。可是忙归忙,烦恼还是存在。他现在没有多少精力恢复和丁瑶的恋爱关系,相反,又不得不和赵梦琳周旋。造化弄人,他和赵梦琳双双入选,而且他们在培训中一直是搭档。有时候,叶俊生需要和赵梦琳合作查阅相关背景资料,他就主动把比较难的一部分查好,然后和赵梦琳说一声:“剩下的一点资料,你自己准备吧!”可是赵梦琳根本不领情,反而刁蛮道:“你没有必要自己做那么多!你是不是看不起我?”叶俊生对此默不作声,自己忙去了。 一天,在模联会议室,他们忙过一阵之后,赵梦琳对他说:“你出来一下,我想和你说几句话。”叶俊生无可奈何,就放下手头的资料,和几个负责人打了声招呼,跟着赵梦琳去了阳台。 “说,什么事?”叶俊生斜倚阳台,很不耐烦。 “你何必这样?我们还可以是好朋友。”赵梦琳同样斜倚阳台,面对叶俊生。 “工作时间,请不要谈这些,好吗?” “不好,不把话说清楚,我不会让你走的!”赵梦琳紧咬不放。 “赵梦琳,这是工作!这是我们整个学校的荣誉,请你不要把自己的感情色彩放进去,你知道,我们在比赛的时候是搭档,我只希望我们好好合作,不想再说以前的事,以前的事是我错了,我不该离开我的女朋友和你在一起,现在我后悔了,而且我和她已经复合了,我希望你不要再打扰我的感情。”叶俊生故意说道。 “好,你狠!你就不想听我解释吗?” “不必了!”叶俊生说道。 “那好吧,懂我的人我不必解释,不懂我的人也不需要我的解释,我会好好和你搭档的。” “那就谢谢了。” “不用谢,其实我们在广播台做搭档的时候,配合的还是挺默契的,我很怀念那种感觉。要不是这次模联,你恐怕不会再和我说话了。既然你不需要我解释,我也不奢望再做你的女朋友,但最起码我们还可以做朋友,至少现在,你需要我。”赵梦琳一边说着,一边仰着脸看着叶俊生,见他不表示反对,又接着说,“而且,就你这种态度,我们也不会合作得很愉快,如果你想合作愉快,也不应该将感情带到工作当中。” “好吧,你说得对,我也有问题,我会改正,希望我们合作愉快。”叶俊生说完,就回会议室了。(未完待续) 第59章遥望(二五)佳人有约 晚上回到宿舍,叶俊生又在为如何去参加比赛而苦恼,如果当初他就拒绝参加,也不会这样苦恼,可是现在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比赛的人选已经确定,他不能再逃避,那么那笔钱怎么办,上次回家办理港澳通行证,他没有和父母提起这笔钱,可是眼下已经不得不提。叶俊生在面临“二十岁男人的困境”时,还是不得不向父母寻求帮助。他周末回家准备行装,不得不提出这次去香港所需的费用。叶俊生此前一直没有提,他知道这笔钱对于父母来说也并不算什么太大的困难,可是他就是觉得自己很没用,现在还向父母要钱,是一大羞愧,一种耻辱。可是孩子无论长多么大,在父母眼中终归还是个孩子。父母听完他的话,说钱不是什么大事,让叶俊生尽管放心去比赛,去香港也是开开眼界。这是一项国际性的大赛,叶俊生能去参加,本身就很了不起。而且他们还认为,基于这项比赛非常高端,他即使没有拿到什么奖项,也很正常。他深为父母的理解而如释重负,就把去香港所需的很少的一点行李准备好,告别了父母,回到学校。下个星期,他就要登上去深圳的飞机,然后从深圳前往香港。 每个男人,在想到自己即将取得的成就之后,最想告诉的就是他深爱的女人。周日晚,叶俊生给丁瑶发信息:“我明天晚上就要坐上去深圳的飞机,去香港参加亚洲模联比赛,最近一直很忙,没有时间关心你。瑶,我知道我错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答应我,等我回来,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们和好如初,好吗?”叶俊生写到。 这条信息发出去,叶俊生自己心里也没底,可是在他几分钟的忐忑不安之后,手机的信息提示音就响了起来。叶俊生看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一条新信息”,在心里默念着,一定要答应,一定要答应……他紧张地把脸别过去,打开收件箱,然后再慢慢看过去,“尊敬的客户您好,您的账户余额已不足0元……”“我靠,10086!”叶俊生喊道。过了一会儿,手机又响了起来,这次真的是丁瑶的信息:“你好好参加比赛吧,祝你一路顺风,望凯旋!”这是什么意思?就这么平常的祝愿?我问她的问题呢?叶俊生想到,他不甘心,又发了一条:“放心吧,我会好好比赛,但你能答应我吗?原谅我,好吗?”叶俊生又是忐忑不安地等待着,等了一会儿,手机响了起来,他猛然抓起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嗯”。回信只有一个单调的“嗯”字,但这对叶俊生来说就已经足够,他此刻的心像是大黑熊发现了一窝没有蜜蜂把守的蜜巢,“嗯”就一个字,便让叶俊生浑身高兴地想跳,他想喊出来,想唱出来,想大力地拍一下桌子,于是他就这么做了。躺在床上的谷雨问道:“你怎么了?这么激动。” “丁瑶原谅我了!你知道吗?等我比赛回来,我们就会和好如初!” “真的吗?”谷雨扔下手里的书,转过身子,看着一脸得意的叶俊生。 “当然!你看——”叶俊生说着,走过来,把手机递给谷雨,谷雨看了看叶俊生刚才收发的几条信息,说道:“生哥,我还是那句话,你先好好比赛吧,等你回来,丁瑶跟你和好了,你一定要好好珍惜她。一个女孩子,被你伤害成那样还能再回到你的身边,你以后一定不要辜负她。” “嗯,肯定啊,她是我的人,我以后决不会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 谷雨听了这话,突然想起了那个楚楚怜人的女孩,严妍,不知道她怎么样了? 正当谷雨找不到一个适当的理由把严妍约出来的时候,严妍却主动给谷雨打了个电话,她说有一篇小说想拿给谷雨看看,于是谷雨和她约定在教室见。 这是暮春的夜晚,天还有点冷。谷雨见到严妍的时候,却见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裙子,紧身丝袜,脚上是一双黑色的高跟鞋。她披着一头乌黑的发,显然是刚刚洗过,还散发着洗发水的香味,脸显得很白,而那双腿,更是显得细长。谷雨随严妍走进她们教室,里面并没有人,他随她坐在第一排靠讲台的座位上,坐在她的身边。严妍拿出两张打印好的a4纸,递给谷雨,说道:“学长,这是我前几天刚刚写的一个小说,你帮我看看,有没有什么要需要修改的。” 谷雨接过纸看起来,他看得很慢,很仔细。故事讲的是一个女生暗恋一个男生,那个男生和她在一起很长时间,但是男生始终都不知道女生已经爱上了他,也就没有给这个女生任何承诺,最后他离开了她,她看着蓝天上空划过一道飞机飞过的痕迹,想到,是不是他就在这架飞机里?女生最后看见的是一片蔚蓝的天空。这是一个情节非常简单的故事,却让严妍写得很伤感,洋洋洒洒两千余字。谷雨读完后,说有几个词语的用法需要和严妍商量一下,可是严妍总是坚持己见,没有改动任何词语。谷雨想到,每个写东西的人都不希望别人改动他的文字,即使别人的改动更加恰当。于是谷雨便不再说什么,只是说道:“你这个小说,情节很简单,这类情节简单的小说,一定要注重细节描写,细微的地方往往可以打动人;此外还要注重环境描写,渲染氛围,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严妍对此表示赞同,并指出小说中的几处比较好的细节和环境描写。谷雨突然意识到,她可能不只是为了让他修改这个小说,而是想找他聊聊天,于是问道:“严妍,这个小说写得不错,呵呵,你是不是有过类似的经历?” “嗯,也许吧,这个小说就是我那段感情的影射。”严妍看着谷雨,谷雨也看向她,她的脸很白,眼睛很黑,睫毛都是那么清晰地可以一根根分辨出来,鼻子较小,嘴唇红红的。谷雨突然觉得他们两个人坐在这么大的一间教室里很不自在。其实这教室也不是很大,只是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谷雨转过脸,装作又在看手里的小说,问道:“你觉得他就是你的真爱吗?” “我觉得是。” “不是的,”谷雨突然激动起来,“不是的!你知道吗?我的确承认这世界上有真爱,而且幸运的人可以有自己的真爱,更幸运的人可以与自己的真爱走向婚姻的殿堂。可是,真爱是两个人的事,不是一个人的事!而且,这种刻骨铭心的真爱的感觉,一个人一生只有一次,而一次,就足够了!”他顿了顿,看向她,她一直看着他激动的表情,于是他接着说,“真爱是两个人的事,而你说的那个他,他根本从一开始就在欺骗你,所以你们之间没有真爱!” 严妍没想到这个一向稳重寡言的社长突然会说这么多,很惊讶,却又很佩服,他说得对,她想到。于是说道:“嗯,学长,对,你说得对,也许他根本就不值得。” “不是也许,是一定。”谷雨肯定道。 “嗯,不值得。我觉得应该把这个人从我的记忆里抹掉了,袁峰,这个名字,我以后就当从来没听过。” “你说什么,你说的那个他叫什么名字?”谷雨听到“袁峰”这两个字,脑袋里像突然飞进了一只嗡嗡叫的蜜蜂。(未完待续) 第60章遥望(二六)雨夜私情 “你说什么,你说的那个他叫什么名字?”谷雨听到“袁峰”这两个字,脑袋里像突然飞进了一只嗡嗡叫的蜜蜂。 “袁峰啊!你认识他?” “哦,我听错了,我不认识!”谷雨掩饰道,谷雨也希望不是他,于是接着问,“他是哪个系的?” “高级翻译,和你同一个系的,哦,对,你应该认识的呀!”严妍这才想到,让她一直不能释怀的那个他,就是和眼前这个可敬的社长同一个系。 “哦,我不认识,虽然他和我一个系,但我们系还有三个班呢!”谷雨继续掩饰,可是他不可能不认识,即使袁峰和谷雨不是一个班,就他们系那屈指可数的几个男生,谷雨也早就熟识了。 “哦,没什么,你认不认识都已经是过去了。”严妍说道。 “嗯,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想过去的不愉快,我们都还年轻,要往前看,学会遥望。” “嗯,我知道了。遥望?学长你这个词用的很好,我觉得比较有意境。” 告别了严妍,谷雨一路向宿舍狂奔,他想到,当时他在宿舍讲严妍的故事,袁峰那么激动,怪不得他那么激动,原来他就是男主!谷雨一把推开宿舍的门,看见杰哥和袁峰都在,杰哥在上网,袁峰躺在上铺,穿着一身白底蓝格子睡衣,半盖着被子,正和那个女朋友——夏子涵——打电话。谷雨很激动,他一把夺过袁峰手里的电话挂掉,另一只手伸上去拽住袁峰的衣领,喊道:“袁峰,你下来,我有话和你说!” 杰哥正玩着植物大战僵尸,突然看见谷雨这哥们闯进来,怒气冲冲地拽着袁峰,就连忙丢下电脑,跑过来,问道:“雨哥,你这是咋啦?” “杰哥,这没你的事,我只是有几句话想和袁峰说,放心,不会有事。”谷雨连说话的时候,都没有放开拽着袁峰衣领的手。 袁峰也正纳闷,往常哥们之间都挺好的,谷雨怎么突然这么激动。哦,莫非是严妍的事,他知道那个人是我了?哎,反正早晚都会知道。于是他说道:“我穿件衣服。”袁峰是在示意谷雨放手,现在不得不把这些事说出来,袁峰想到,他希望谷雨可以理解他的难处。 谷雨放了手,走到阳台,点了一支烟。袁峰披了件外套,就跟了出来,谷雨抽出一支烟,递给他。袁峰接过烟,点上,先开口说道:“雨哥,我知道你想和我说什么,是严妍的事吧?” “嗯,就是!我没想到,她说的那个人是你!” “雨哥,我就知道你会知道的。”袁峰吸着烟,把一直都想说的话慢慢说出来,“雨哥,这件事情我知道你早晚都会知道。”他又重复了一遍,接着说,“可是,我一直不知道怎么说。说实话,我当初也是真的喜欢严妍,可是却抛不开夏子涵。我觉得如果我不和严妍分手,我会伤害她更深。后来正巧她发现了夏子涵,于是我就用这个契机和她分手了,我知道我伤害了她,可是你知道吗?我真的很痛苦。” “你难道有什么苦衷吗?”谷雨平静了一些。 “你知道的,我家世代经商,我现在前途不明,她比我小两岁,我最终不会和她走到一起。我是个不太看重感情的人,我觉得如果我有了她,就会有羁绊,让我不能抛下一切去外面闯。可是后来我觉得我爱上了她,我以前和夏子涵在一起,从来没有过那种感觉,我愿意为她放弃一切。可是,当我想起夏子涵的时候,我又觉得我不能抛开夏子涵,这样对她太不公平了,因为她很小就失去了父母的关爱。” “什么意思?怎么回事?” “雨哥,你知道吗?”袁峰看起来很痛苦,接着说,“夏子涵,其实当初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并非喜欢她,而是……由于我的家庭。” 家庭?什么意思?莫非是娃娃亲?不会啊,这都什么年代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家庭?家庭怎么了?”谷雨脱口而出,又觉得问得过多了,这是人家的家事,不该多问。可是袁峰却接着说:“雨哥,我们都是同窗好友,我也不瞒你,你看我家现在好像很有钱,其实在我读小学的时候,我家很穷。九八年亚洲金融危机,我爸破产了,什么都没有,后来,正是夏子涵的父亲帮助了我爸,我爸才重新振作。可是差不多一年之后,夏子涵的父亲得绝症离世了,她家一时间就分崩瓦解,亲戚拿走公司的股份就不见了踪影,夏子涵的母亲带着儿子也卷走了一笔钱。而夏子涵——也就是我爸朋友的女儿——是在我家长大的,从小我和夏子涵就像兄妹一样生活在一起,直到我们渐渐长大,有一夜……”说到这,袁峰停了下来。 “那,峰哥,再抽支烟吧!”谷雨的语气缓和了,他听着袁峰从来没有和他们说过的故事,心里慌慌的。 袁峰接过烟,谷雨给他点上。他接着说:“那是我们都考上大学的一个夜晚,我爸出差在外,我妈去医院照顾我病重的姥爷,那夜,下了很大的雨,我被雷声惊醒,突然看见门口一个黑影向我扑来。” 谷雨越来越激动,烟拿在手里一直没有吸,白色的烟灰在灯光的映衬下显得更加苍白。 “她就是夏子涵?”谷雨问道。 “嗯,是的,她害怕打雷,就从房间里跑了过来,紧紧地抱着我不肯离去,她当时只穿着一件低胸吊带衫,而我,几乎没穿衣服。于是,后来……”袁峰吐了口烟,接着说,“后来我就不用说了吧?” “嗯,那后来你爸妈知道了吗?” “知道了,是她说的,她早上醒来,说要把我们的关系告诉他们。起初我不同意,最后她还是说了。” “那你爸是什么态度?”谷雨好奇地问。 “我爸先是很生气,后来也只好说天意如此。” 说完,袁峰久久没有说话,一直抽着烟,谷雨也陪着他抽烟。许久之后,袁峰说道:“雨哥,我知道严妍是个好女孩,可是我不能放下夏子涵,我当初和严妍在一起,就很后悔,是我对不起她,雨哥,现在你正好是她的社长,要多多关心她。” “我会的。”谷雨沉思了一会儿,接着说,“对不起,峰哥,我刚才不该那么激动。” “没什么。”袁峰拍拍谷雨的肩膀,说道,“我们都是好兄弟!” 和袁峰进了宿舍,谷雨又接到了一个电话。 【作者***】:各位朋友,非常抱歉,断更了一段时间。我前段时间初为人父。见谅了。(未完待续) 第61章遥望(二七)旗开得胜 叶俊生一行十人,包括带团指导老师和模联协会会长,周一晚坐飞机前往深圳。这样的模联团队,在比赛的时候是八人参加,分为四个小组,叶俊生的小组搭档就是赵梦琳。 经过两个半小时的飞行,叶俊生一行到了深圳宝安机场,出了机场,一群人都热得满头大汗,每人都拖着一个大箱子,穿着厚外套,和当地人形成了鲜明对比。因为这时候的深圳已经可以穿短袖。 机场对面不远处的锦江之星,就是这个团队今晚栖身的地方。此时,他们的心情都异常激动。晚上,叶俊生和队友们熟悉本次模联的议题,sharingresourcesandworldpeace(资源共享与世界和平)。他们在宾馆的走道里讨论议题,一会儿用英语,一会儿夹杂几句汉语。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团队的英语水平,他们的谈话,不仅语言流利,而且内容都是那么国际化、学术化。突然,宾馆的一个服务员走过来,对他们说:“对不起,打扰一下!”这时,他们的讨论戛然而止,怔怔地看着这个服务员。服务员接着说,“很抱歉,请不要在走道里大声讨论。”大家相视一笑,只好各自返回房间,但是他们的心里还装着议题。叶俊生和搭档赵梦琳不可能住在同一个房间,所以他们只好各自返回房间,他现在还有点不放心,怕赵梦琳的情绪会影响这次比赛。可是,他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不可能再后退。 经过一晚的休息,叶俊生一行早上八点从酒店出发,在机场坐大巴到达深圳海关。在顺利办理了过关手续之后,他们便踏上了香港的土地。不知道为什么,叶俊生以一种农夫进城的眼光打量着这座城市。当他踏进香港的那一刻,他感觉天空都比内地蓝,空气也比内地清新,哎,叶俊生觉得心里有罪。哦,我的大陆,给人的感觉就是有点逊色。也难怪,因为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脾气,而叶俊生所成长的乡土,显然与这个前卫的东方明珠大相径庭。 他们坐上长途大巴,前往目的地尖沙咀。 下车后,叶俊生傻了,他完全不知道去酒店的方向。到了这个城市,他不能分辨东西南北。幸好是与队友们一同前往,他心里才觉得安稳了许多。 他们一路走着,这时候,模联协会会长看见一个面目和蔼的中年妇女,于是向她打听去酒店的路。会长用的是英语,却发现这个女人不太懂,只是说道:“japanese。”哦,是个日本人。虽然中国人对日本人难免心存芥蒂,但眼下有求于人,也只好问了。会长就是牛,他又用日语和这个女人简单交谈了几句,女人并没有弃他们而去,反而是热情带路。这是多么滑稽,这让叶俊生想起在电影里看到的日本军官让中国孩子带路,中国孩子把他们引进中国军队的包围圈。可是,眼前的这个女人,是多么热情,多么善良。他们在热情的日本女人的帮助下,在地铁入口办理了八达通,(一种地铁卡,用途很广泛,比如街边的自动售货机,0.01mm超薄避孕套,甚至学校里的餐厅都可以刷)坐地铁到达红磡站。 出了站台,叶俊生一行一眼就看见了下榻的酒店。正式入住酒店,大家匆忙洗了个澡,又开始讨论议题。 第二天,紧张的比赛便开始了。温文尔雅的大会主席用英语宣布比赛正式开始,于是各“与会国”便忙碌起来。 模联大赛通常有演讲、有组织核心磋商、自由磋商和演讲四个循环的环节,就某一问题不断深入地进行交流讨论。这次香港模联为期三天,三天内模联会议将召开四次。每天的会议长达四五个小时,短的也需两个小时。这三天,叶俊生的团队配合十分紧密,尤其是叶俊生和赵梦琳这对看似会出问题的搭档。他们两人,利用所谓的异性相吸原理,当男主持提问时,赵梦琳回答;而女主持提问时,叶俊生回答,屡试不爽。在自由磋商时,赵梦琳更是很尽责地配合叶俊生。所谓自由磋商,就是一国代表游说其他国家,让他国接受本国提案,从而为大会表决时拉到一票。往往在这个时候,叶俊生和赵梦琳两人各谈所长,互打圆场,每赢得一个支持国,赵梦琳都会很高兴地和叶俊生两手一拍,说道:“wonderful!(好极了)”在大会最后提交立场文件的时候,叶俊生以纯熟的口语、严密的逻辑获得了各“与会国”的赞赏,最后获得outstandingpositionpaperaard(杰出立场文件奖)。而他明白,这有很大一部分是赵梦琳辛勤查询背景资料的功劳。当然,赵梦琳也很优秀,她获得了outstandingcontributionsaard(杰出贡献奖)。而且团队其他成员也各有斩获,最后,模联团队还获得了distinguisheddelegation(最佳代表奖)。本次比赛圆满结束,叶俊生一行即将凯旋。 比赛之后,队友们集体庆祝,大家都想出去逛逛。叶俊生没有出去,他一个人在酒店的房间,这时候听见有人敲门,打开门,见赵梦琳站在门口。 “我可以进来吗?” “你进来吧!”叶俊生说道。 “谢谢。”赵梦琳很有礼貌。 叶俊生把她让进房间。 “坐吧。” “你也坐吧,你怕什么?”赵梦琳说道,她抬起头,看着他。她的头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洗过。 叶俊生坐在床的另一头,和赵梦琳保持距离,因为离她太近会让他想起她曾经在他怀里的样子。他现在已经与丁瑶和好了,不能再对不起丁瑶。 “谢谢你,真的很感谢!”叶俊生说道。 “不用谢,这都是我们的责任。”赵梦琳低着头,淡淡地说。 “你表现得也很不错。”叶俊生没话找话,他觉得浑身难受,这几天他和赵梦琳合作,觉得很随意,很密切,可当他一个人在房间里面对她的时候,心里却慌慌张张。 “嘿嘿,你也很强。”赵梦琳接着说,“可以听我说说话吗?” “有什么话,你就说吧!”叶俊生知道躲不过。(未完待续) 第62章遥望(二八)另有隐情 “其实,我们合作,还是很开心的,是吧?” “当然。” “可是,这次比赛已经结束,我们以后就不会再有什么合作了,以后,我们还是朋友吗?” “我……”叶俊生说不出话。 “你可以听我解释一下那晚的事吗?” 叶俊生没有说话。 赵梦琳接着说:“那晚,你看见我在那个男生的怀里,其实那个男生,我和他早就分手了,我只是想和他摆脱关系,那是我们最后的一个拥抱。我一直都没有告诉你,我和他在一起一年多,可是,我觉得我越来越不喜欢他,就和他提出了分手,后来他一直纠缠我,我告诉他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他还是不放过,那晚,也是他先强行抱我,我……我没想到,被你撞见了。” “好了,你不用说了。” “生!”赵梦琳站起来,眼里湿湿的,泪水仿佛是饱满的石榴,即将要冲出眼眶,跌落到地上。 “我已经和丁瑶和好了,一切都晚了,我很爱她。” “那……我们还可以做朋友吗?” “嗯。”叶俊生说道,他不知道该不该相信赵梦琳,但这如果是真的,他又伤害了一个女人。 “可以抱抱我吗?”赵梦琳双手低垂,小声地说。 叶俊生看着她,手发抖,抱抱她?可以吗?他看见赵梦琳的眼泪从眼眶里涌出,她瘦了很多,是因为感情的打击,还是因为这段时间的劳累?他判断不出,但好像至少应该给她一个拥抱,她现在是多么柔弱。叶俊生站起来,走近她,拥她入怀,她趴在叶俊生的肩头,失声地哭泣。 “好了,你该回去了。”叶俊生说道,他还是保持冷静。 “谢谢你!”赵梦琳说道,伸出右手。叶俊生握着她的手,说道:“回去吧,我们会是好朋友。”赵梦琳感激地看了叶俊生一眼,转身离去。 告别了赵梦琳,叶俊生久久不能平静,他想出去逛逛。于是拿上八达通,出了房门。他并没有多少兑换的港币,现在是穷逛街。随便搭了一路地铁到达旺角,走到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地方,忽然发现这里和张柏芝一部电影里的场景几乎一摸一样。 他最后走到一个到处都是耐克阿迪品牌店的地方,觉得这里好像内地的淘宝街,因为价格都很便宜。他想着来一回香港,总要买点东西做个纪念,见这地方东西便宜,就逛了起来,最后买了一个耐克的包。当他走出来的时候,才看见这个街的名字——“女人街”,难怪我走在里面这么舒服呢,他想到。 两天后,当叶俊生坐了两个多小时的飞机返回内地机场的时候,他与另一个更大的幸福相遇了。他看见了那个女生,正站在出站口等着他。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丁瑶?这就是他伤害过却又回到他身边的那个丁瑶?她来接我,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他简直惊呆了,站在那里不敢动。丁瑶却走过来,牵着他的手,说道:“呆啦?谷雨告诉我你今天回来,忘了我答应你的吗?” 叶俊生说不出话,他孩子一般任丁瑶牵着他的手往回走。 没有人看见,赵梦琳眼里闪动的泪光。 谷雨接到的是社联主席的电话,主席告诉他,下周五下午有一个何教授要来学校举办新书签售会,社联决定把会场主持的任务交给“大名鼎鼎”的墨风文学社。 谷雨知道这个消息,非常振奋。他想,上次那个某文化公司的宣讲会虽然前期很成功,但是后来给文学社带来了不良影响,总体来看是一次失败,他正想用另一次大型活动来洗刷上一次的失意;而且,现在已经五月了,他马上就要离任,在离任之前总该再为文学社做些事,他正好通过这次活动,结识这位著名的何教授,并且借签售会宣传墨风文学社。 距离签售会还有十几天的时间,谷雨有足够的时间调动文学社成员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但最让他头疼的是,他们文学社没有多少人懂得礼仪,到签售那天,应该有一些礼仪小姐吧?最好再有个比较有经验的主持人。谷雨向社联主席提出这些问题,社联主席这次的确帮了大忙,他告诉谷雨可以去联系一下学校的大学生艺术团,并且把艺术团团长王昭君的手机号告诉了他。谷雨早在去年女生节的时候就知道这个王昭君,而且非常欣赏她的才华,她那意境悠然的古典舞,那一手笔走龙蛇般的书法,在当时就让谷雨印象深刻。现在,谷雨有这样一个机会可以与这位形象大使合作,觉得非常荣幸,并且对这次活动的成功充满了信心。 同样的地点,不一样的人,于是也是不一样的心情。谷雨和王昭君约在聚客圆见面,一起喝了点东西。谷雨想起之前也是在这个地方,面对的是史琮,那时他是多么无奈。而现在,眼前的这个女生,浅蓝色的外套,披肩发,看起来落落大方,言谈举止都让人觉得舒心。谷雨说明了自己的困难,在礼仪队和主持方面需要得到大学生艺术团的支持,王昭君非常爽快地说:“没问题,礼仪队就包在我们身上,至于主持人嘛,我自己就可以做。”说话间,她低下头小饮一口奶茶,那姿态是如此迷人,以至于谷雨故意慢慢地喝,慢慢地交谈,妄图把时间拖得长一点儿。 “这样吧,我们这周五一起去看看何教授,为签售会做好充足的准备。”王昭君说道。 “对,是应该看看,你和我一起去吗?”谷雨不敢确定她刚才的话,又问了一遍。 “当然,我们一起去啊。”王昭君肯定道,看着眼前这个一脸书生气却又显得稳重的男生。 像王昭君这样才华横溢却又颇有几分质丽的女生,一般都很清高,她们不会很容易就对别人动心,除非他们遇到的同样是一个很有才华的男生。而对于王昭君来说,她早就听说过谷雨这个人,知道他很有才华,并且小有名气,今晚一见,果然又是那种她想象中的书卷气,正合她的心意。(未完待续) 第63章遥望(二九)情投意合 谷雨和何教授预约在周五下午三点到何教授的办公室。何教授所在的大学与谷雨他们相邻,因此不必坐车,步行前往就可以。路上,谷雨和王昭君并肩走着。他觉得,两个人不能只是走路却都不说话,说什么呢?谷雨并不知道。倒是王昭君先开了口。 “你做文学社社长,感觉怎么样啊?”其实王昭君也是没话找话。 “还行吧,就是比较忙,事儿多。” “我早就知道你,这次和你合作做这个活动,很荣幸!”王昭君说的是实话,但谷雨听起来像是恭维之辞,便说道:“哪里?我就是很一般的人,哪有什么让你荣幸的,倒是你,我们学校的形象大使,我们都很……”都很什么?谷雨说不下去了,他一方面觉得怎么本来是赞扬的话倒说得像是讽刺,另一方面觉得说不下去,该说“我们都很喜欢你”?那么他自己呢?要是不这样说,又该如何说下去呢? “都很什么?”王昭君倒是不依不饶。 “我们都很喜欢你啊。”谷雨保持着很平常的语气说道。 “是吗?”王昭君看了看路旁的玉兰,玉兰花已经开了,香气浓郁。 “嗯,当然啦!你那么有才华,而且又很有气质。”谷雨本来还想说她很漂亮,结果又没说出口。 “谢谢啦!你也不错!好了,我们两个不要在这里互相恭维了,感觉很假一样。说点别的吧!”王昭君得意地笑了笑。 说点别的?说什么呢? 谷雨突然想起上次王昭君扶着杰哥的事,就说道:“对了,你上次扶着的那个110米栏受伤的男生,他和我在同一个宿舍。” “哦?是吗?”王昭君显然没想到。 “是呀,邱少杰,我和他一个班一个宿舍。” “哦,原来这样。” “原来什么?” “没什么。” “他还挺喜欢你的,听说他要请你吃饭,你拒绝了。”谷雨接着说。 “嗯,我觉得有人受伤了,我正好遇见,就扶一下,没有什么,他不必请我吃饭。” “也是。”谷雨接着说,“上次在女生节看你的舞蹈,你是很小就开始练舞了吧?” “是啊,记得那时候我才四岁,我妈就送我去练舞。” “哦?四岁你都能记得啊?”谷雨搞笑地说。 “当然,那时候印象还挺深呢!我妈对我要求特严!” “哦,看来你家就你一个女儿。” “对啊。” “我就不是了,父母对我从来都是不管不问,我一直都是自由发展,属于散养的,呵呵!” 两人终于打破了尴尬的局面,开心地聊起来,不觉也就到了中文系何教授的办公室。 何教授已经在办公室等他们,谷雨和王昭君走进去,何教授要给他们倒水,王昭君连忙说:“不必了,何老师,我们自己来!”说着,她接过何教授手里的纸杯,走到饮水机前接了两杯水。 谷雨和王昭君坐在沙发上,他见何教授五十几岁的模样,眼睛圆圆的,高鼻子,薄嘴唇,总是慈善地笑着,平易近人。 “你抽烟不?”何教授说道,就从桌上的芙蓉王香烟里抽出一支。 “哦,不抽不抽,您抽吧,何老师。”谷雨连忙摆摆手。 “嘿嘿,看到你们这些年轻人啊,真的很高兴,我给孩子们上课的时候,也会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哎,我这一教书都教了三十年啦!”何教授说完,点了一支烟。 “何老师,您这是桃李满天下。”王昭君说道。 “不敢说不敢说,能给你们带来一点启发,就是我最大的安慰了!”何老师从书桌上拿起两本书递给他们,接着说,“你们先看看,这是我刚写的书。” 谷雨接过书,看了看,书名是《走过人生璀璨四年》,软装帧设计。谷雨打开书,看了看印数5000册,10千字,全国新华书店发行,等等。看完这些,谷雨又打开目录,看见书的内容是从大学里的人生目标、学习习惯、爱情、友情等方面展开论述,内容很传统,不过也很实用。看过这些,谷雨本来是要接着把《序》和《后记》也看看,这是他看书的顺序,也是一种习惯。但是觉得现在没有必要看,于是就说道:“何老师,我觉得这本书对我们大学生挺实用,能给我们很多指导,尤其是对刚刚入学的新生。” “是啊,记得我读过一本《读大学究竟读什么》,也挺好,您这本和它相比,又能给人新的启发。”王昭君也说道。 “呵呵,能给你们有所帮助,我也就心安了!写东西的人,最怕出错,出了错,会贻误读者啊!” “是这样的,何老师,下周五,您就过来,您说要签售三百本,我估计不会有任何问题,文学社会做好前期宣传,估计到时候来的人不少,签售会由我来主持,您就负责介绍您的书,并和学生们交流讨论,我们大学生艺术团礼仪队负责协助签售。”王昭君说着,把策划书递给了何教授。 何教授接过策划书,大体看了看,说道:“没问题,这事交给你们,我放心!” 周六,丁瑶给谷雨打来电话,询问叶俊生的航班,说要亲自去接他。谷雨在心里就估摸着,丁瑶肯定是原谅了叶俊生,要与他和好,谷雨很为这件事情高兴。晚上,叶俊生果然回来了,谷雨、袁峰和杰哥都问他去香港的事,叶俊生把如何过关、如何找酒店、比赛时又如何与赵梦琳合作,最后又如何逛了趟“女人街”的事向他们一一讲述。当然,关于那天晚上和赵梦琳发生的事情,他肯定只字不提。杰哥不时地点评哪里有什么好玩的,哪里的东西贵,哪里的东西便宜。 香港之行说完后,谷雨又说起了何教授的新书签售会。当杰哥听到谷雨是与大学生艺术团合办这次活动时,问道:“雨哥,你和艺术团合作,那不就是王昭君吗?” “嗯,对呀,就是上次扶你的那个女生。” “哎,你可是艳福不浅啊,我都想追她呢!人家不理我,后来我又想,快要出国了,算了吧!” “呵呵,杰哥,你想到哪去了?我只是和她们艺术团合作一个活动,又不是我和王昭君在一起了。” “你可以考虑一下,雨哥,真的,王昭君不错的,而且她还没有男朋友,这我知道。” “得了吧,人家那么有才,我哪能追得上!再说,我对她,只是欣赏,是佩服,并不是想让她做我的女朋友。”在谷雨眼里,王昭君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芙蓉,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明月,然而杰哥会理解谷雨的这种感觉吗?恐怕不理解,喜欢不一定就要占有,占有反而失去了朦胧。 “雨哥,她和你挺配的。”杰哥又说道。 这真具有戏剧性,谷雨曾经喜欢的女生成了杰哥的前女友,而如今,杰哥追不到的女生却要让谷雨去追。命运仿佛给他们画了一个圈,现在又画回了原点。 “好了,杰哥,别拿我开玩笑了,你什么时候出国啊?” “估计就这两个星期了吧!反正快了。” “哎,人家都是大四才各奔东西,你这大三就要离开我们咯!”袁峰也说道。 “是啊,你去美国以后,毕业之前就不回来了吧?”叶俊生问道。 “嗯,估计到时候在美国毕业,可以拿到两个大学的证书,回不回国也说不定,看情况吧。” “不错啊,好好混,以后给奥巴马做了财政部长也把我们弄个啥副部长干干!”叶俊生说笑道。 “呵呵,我真要做了部长,奥巴马早退休啦!”(未完待续) 第64章遥望(三十)遥望人生 周五下午两点半,一辆黑色帕萨特停在学校行政楼前,从车里走出两个男人。走在前面的,鬓发已经斑白,穿着很普通的黑色风衣;走在后面的,是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西装革履。这是何教授和他的助理。 学校副校长、党委宣传部部长、墨风文学社社长和大学生艺术团团长以及墨风文学社会员、大学生艺术团礼仪队以及校报记者都站在行政楼前热情地迎接何教授。不仅如此,行政楼外早已站满了前来围观的大学生,这都是由于墨风文学社的大力宣传。 简单的欢迎仪式过后,副校长就去忙其他的事务,何教授在党委宣传部部长的引领下走进行政楼大型会议厅,会议厅前台已经放好话筒和茶水。这时候,围观在外面的人也都陆续走进会议厅入坐。谷雨和司机把书搬了过来,放到主席台一侧。宣传部部长和何教授这才入座,谷雨和王昭君也入座,他们两人自然坐在两边。 主持人王昭君靠近话筒咳嗽一声,说道:“各位同学,请大家安静一下!今天下午是我们尊敬的著名作家、学者何老师的签售会,马上就要开始了,请大家保持安静!”这时,会场才安静了一些,校报记者在会场中间架起了相机,礼仪队在会场两边站着。王昭君见一切都准备妥当,才接着说,“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今天何教授来我们学校举行签售会,请大家先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何教授!”(掌声)“下面,请党委宣传部曾老师隆重介绍何教授并致辞!” 致辞过后,自然是何教授对作品的介绍,并与同学们回顾了自己创作历程,又与在场的学生进行亲切地交流。一些形式过后,签售终于开始,学生按次序走上前台,何教授不停地签名,礼仪小姐把书放进粉红色的布袋交给读者,墨风文学社的几个副部长负责登记。 谷雨和王昭君这个时候没有什么事,就站在一起聊天,比那天的聊天随意多了,他们在聊平常读些什么书。过了一会儿,谷雨让王昭君把耳朵靠过来,谷雨在王昭君的耳边小声说道: “巴金说把心交给读者,现在写作的人,都是把书交给读者,读者把钱交给作者。你看,这场面,一手交钱一手交书,多么现实的写照。” 王昭君说:“现在都是这样啊。”然后她也让谷雨附耳过来,谷雨不知道王昭君要和他说什么,低着头,竖着耳朵等着,不料王昭君在他耳畔大声喊道:“你——小——点——声!——我听见啦!哈哈哈……” 签售会前后举行了两个多小时,快六点的时候,三百本书终于签完。谷雨和王昭君的合作也圆满成功,谷雨很庆幸这次活动终于毫无纰漏地成功举办,他也算是为墨风文学社又做了一件大事,心情自然非常好,就想邀请王昭君晚上一起去喝点东西,她欣然答应。 他们这次并没有在学校的聚客圆,而是去了校外的一家奶茶吧。这家奶茶吧虽然不大,但是很温馨,里面设有两排小茶座。谷雨请王昭君在靠里面的茶座入座,要了一杯原味奶茶,王昭君要的是浓郁的咖啡奶茶。 “你最近有什么大作吗?”王昭君问道。 “没写什么,我快一年了基本上没动笔。” “为什么?” “自从做了社长,就一直忙社里的事,我发表在社刊上的文章,都是很久以前写的。” “哦,您这是社长不写稿?”王昭君故意用“您”,意在玩笑。 “呵呵,我是太忙了。”谷雨喝一口奶茶,接着说,“这次签售会多谢你呀!” “不客气,与你合作,很高兴!” “谢谢!”谷雨迟疑了一会儿,接着说道,“不知道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问什么?说吧!”王昭君也喝了口奶茶。 “邱少杰当初是想追你的,你为什么不理他?” “我?”王昭君说道,“我不想谈。” “哦,大学里的女生,像你这么漂亮的,没有谈恋爱,真是很少见。” “谢谢!谈恋爱太幼稚了!”王昭君抬起头,睁大眼睛,看着谷雨说道。 “为什么啊?” “你不觉得大学里的恋爱,到毕业了不都是分手吗?再说,我们现在大三都读完了,哪还有时间?” “也是,不过人家都说至少要经历一次,你没有喜欢过谁吗?”谷雨试探性地问。 “喜欢?有过吧?不过我没有遇到动心的!” “嗯,是啊,你这样的,估计眼光很高,看不上一般的人。” “呵呵……那你呢?”王昭君似问非问,似要表达什么而又略加掩饰。 “我?我也是一般人。”谷雨说完,低头喝了口奶茶,“一般人”,意在王昭君看不上的人。 “你想到哪里了?我是问你谈过没!” “呃。”谷雨窘迫道,“我也没谈过。” “那你是为什么?” “我这个人比较笨吧,不会表达自己的想法。” “你不是天天写东西吗?” “是呀!”谷雨抬起头,说道,“正是因为我都写下了,所以不擅长说出来。” “哪有这样的逻辑?”王昭君说笑道。 奶茶喝完后,谷雨送王昭君回宿舍,天边一抹淡月,是下弦月,天空没有星星,那是孤单的月。路两旁的法国梧桐已经婆婆娑娑,一阵风吹着叶,发出莎莎声。 “时间真快啊,这梧桐叶,飘落了又长出,而我们,永远也没有了大三。”谷雨感叹道。 “是啊,在这样好的年龄,要多吸收些养料,不能等飘落了才知道时间都被浪费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了。” “呵呵,那你觉得什么是有意义的事?”谷雨问道。 “这?我也说不出。”王昭君迟疑了一会儿,接着突然说道,“但我知道什么是没有意义的事,我们不做那些没有意义的事,就可以做有意义的事!” “唉?是呀!我怎么没想到?” 送王昭君到宿舍门口,谷雨说道:“我回去了,很高兴与你合作,希望以后多多合作。” “也很感谢你的奶茶,拜拜!” 送走王昭君,谷雨一个人往宿舍走,他想到,以后多合作?以后我就不是社长了,她也不在艺术团,以后即使有合作也不关他们什么事,还怎么合作?他叹了口气,看了看夜空,有一层浮云刚刚从月前散去,天空出现了几粒星星,引人遐思。 西北的气候,严冬酷暑,针锋相对;西北的大漠,苍苍茫茫,开阔视野;西北的脾气,雄浑豪放,震撼人心。80后、90后的这些大学生,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学习,接受着文化的洗礼,也吸收着地域的气息。时间把土地夯实,又把土地翻腾,一切都成熟了。 杰哥的出国是在两周以后,他把该扔的书都扔了,该送人的东西都送了人。杰哥的上铺和书桌便空了下来。他先要回海南,然后直接从海南出国。临走那天下午,杰哥请三个舍友吃了顿饭,之后就匆匆去了机场。 宿舍里突然少了一个人,仿佛少了很多人,不再像以前那么热闹,想到一年之后他们也都要各奔前程,大家的心里都有些伤感。这晚没有人夜谈,叶俊生学英语,谷雨看小说,而袁峰正研究着大学生创业策划书。 一周后,谷雨去参加了最后一次社联会议,他把下一任社长名单交给社联秘书部,社长人选自然是原外联部部长庄德志。把名单上交之后,他想到身上的担子终于卸下,心里很轻松,近一年来,他也算为文学社做了不少事,觉得很踏实。又过了一周,谷雨得知墨风文学社再次跻身优秀社团,并被省里评为高校优秀学生组织,他顿时觉得很欣慰,想到自己的努力终于有了成果。希望下一届社长能够带领墨风文学社再创辉煌。 六月的天气,突然就变得热起来,太阳一天比一天更加精力旺盛,法国梧桐叶已经像盘子般大小,人们走在路上,不觉间汗水就湿透了衣背。 是夜,天气闷热起来,一阵雷鸣,雨水倾盆像从天空倒下一般。闪电掠过楼顶,宿舍里熄了灯,三支烟头明明灭灭。 “大三,就这样过去了。”这是袁峰的声音。 “是啊,时间催人奋进。”叶俊生吸了口烟,接着说,“你们知道我去模联最大的感受是什么吗?”叶俊生本不想吸烟,但兄弟之间又要经历暑假离别,坐在一起抽抽烟,谈谈心,倒也无妨。 “说说。”谷雨听着哗哗的雨声。 “我觉得,每个人都在往前走,你稍停一下,就被别人赶上了,谁说我们是颓废的一代?我觉得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想法而前行。”叶俊生说道。 “是啊,还记得我以前说过的遥望吗?每个人都在遥望自己的人生;等我们老了,就开始回望自己的过去——这就是人生。”谷雨说道。 “峰哥,你以后有什么打算?”叶俊生问道。 “你知道我家都是做生意的,可是,我不想靠父母生活,我爸说等我毕业了要给我四十万,让我回家发展,以后接他的公司,可是我不想要,我还是想自己闯一闯。” “那你有什么想法吗?”谷雨问道。 “想法倒是有,但是做起来也不容易,慢慢摸索吧!”袁峰吸了口烟,接着说,“就像你说的,遥望!” “嗯,有想法就好,人活一辈子,就怕没想法。”谷雨说道。 “大三过完了,我们用一个词总结一下吧!”谷雨沉默了一会儿,说道。 “遥望。”袁峰说。 “遥望。”叶俊生说。 “嗯,遥望。”谷雨也说道。 一道闪电在窗外划过,雨声更大了。 【作者***】:《荒原》之《遥望》收官。四个青年,各自都在寻找自己的路,他们逐渐成熟了。在这个时代,只有不断思索与尝试的人,才能不断进步。(未完待续) 第65章狼兄狗弟(一) 我已经是一个老人,常常蹲在墙角回忆自己的故事。也许我的故事太多了,年轻的时候吃过苦,挨过饿,大建人民公社。后来去当兵,扛了三年枪。当兵回来种了几年地,赶上城镇化的时代,又去大城市盖过房。这些年走过来,我见了不少人也经了不少事,但要说这一生哪段经历最难忘,还是得从那段山林生活说起。 那个时候,我国字型的脸上已经刻满了岁月的沧桑。人们常常说,五十而知天命。我已经五十出头了,却带着女人来到了山里。按理说,五十之后,就不要再尝试新的生活,可是我不仅尝试了,还要过这种比以前更为艰苦的日子。 那段时间,我的日子其实过得很单调,可是我发自内心地喜欢这种生活。每天清晨,那群鸡就焦躁不安地打鸣。这个时候,我就从鸡棚的木板床上爬起来,走到墙角撒一泡尿,然后回房。我的女人也就醒了。我住的是个瓦房,只有两间,而且这两间房子中间也没有隔墙,一边是一张大床,一张饭桌,另一边堆放着喂鸡的饲料。 我和女人正在给鸡拌饲料,家里的那只猫就迈着小碎步跑了回来,这只猫一声也不吭,因为它嘴里正叼着一只中指般长的老鼠。老鼠的眼皮半合着,死洋洋的,尾巴搭下来,几乎要挨到了地。猫把老鼠放在地上,走到我身边,用脸蹭着我的裤脚。我说:“猫,今早不给你吃鱼,有那只老鼠就够了。”它抬起脸,朝我喵呜了几声,就悻悻地回到老鼠的身旁,一直喵呜地叫着,仿佛是受了委屈。这时候,牧羊犬黑豹冲了过来。猫见到黑豹,叼起地上的老鼠,“嗖”地就窜出了门,我想它一定是又爬上了房顶。黑豹也跟了出去。我和女人抬起拌好的饲料,走出房门,我看见了猫,它果然在房顶上蹲着。黑豹也和我一起望着猫,它喉咙里发出沮丧的吼声。猫倒是神气,把老鼠放下,喵呜地叫着。黑豹的吼声引来了黑虎,黑虎跑过来给黑豹助威,一起在房前吠着。这时候,我的一大群鸡就向我和女人的身边围拢过来,它们着急地扑了扑翅膀,就站到饲料桶的沿上抢食。 黑豹和黑虎见这边有了热闹,就不再缠着猫,也走到饲料桶边。我舀出一勺饲料,放在黑虎的鼻子前,黑虎闻了闻,又让开让黑豹闻了闻。我说:“你们不爱吃这个,一会儿给你们吃猪肺。”两只狗像是听懂了我的话,迈着步子走开了。我和女人就开始给鸡喂饲料。这群鸡可够多了,本来有五百只,现在它们长到两斤多重,活下来的也有四百一十二只。我和女人每天喂两次鸡,早晚各一次,中午的时候,鸡可以自己去找食吃。 喂完了鸡,女人开始为我们准备早饭。既然是住在山里,生活还是很简单的,我们从不吃什么山珍海味,我的早饭,就是大米粥,两个馒头,再就一点菜。女人做饭的时候,我就走出鸡圈,在外面吸一支烟。我的烟,是自己卷的纸烟,这种烟便宜,可是味道比买的那些烟也差不了多少。说实话,我也并不是喜欢吸这种烟,主要是我的女人不准我吸烟,于是我只好买来烟叶,磨碎了自己用纸卷起来吸。女人再说我的时候,我就会说,这个也不贵嘛! 吃过早饭,就该喂狗了。我一共养了三条狗:黑豹是纯种的德国黑背黄脚的牧羊犬,还没长大,三十一斤;黑虎是纯黑色的俄罗斯狼狗,个头很大,已经有七十三斤,站起来比我十三岁的儿子还高;我还有一条混血狗,有四十多斤,非常凶猛,我只好把它拴在牧场的后院里。这条混血狗,我从没有精确地称过它的体重,因为往往我把它牵到称台上的时候,它就迅速地跳开。我喂给狗的东西比我们自己吃的东西还要好,隔三差五,我就去大唐镇的集市上买猪肺。买回来之后,用热水洗净,煮熟,切碎。每次喂狗,就把米饭、菜汁和猪肺拌在一起。狗也是早晚各喂一次。我从房子里端出两盆狗食,放在院子里,黑虎和黑豹早已等在门口,两只狗就像饿狼,扑向狗食盆,一边狼吞虎咽,一边从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声。黑虎个头大,吃得多,吃得也快,吃完之后就来抢黑豹的。黑豹虽然个头小,但牧羊犬的血统里流淌着凶猛的传统,它狂吠起来,扑向黑虎的脖子。黑虎对黑豹的攻击根本不在意,它那大大的脑袋一晃,就把黑豹撞翻了。黑虎很快地吞下几口狗食,黑豹又扑过来。不过这次黑豹扑了个空,因为我一脚把黑虎踢开了,说道:“抢什么,你自己的已经吃完了!”黑虎知道这样会惹恼了我,就怏怏地走开。这个时候,叫的最凶的就是那条混血狗,我马上也把混血狗的狗食拌好,端过去。这条狗虽然没有黑虎高大,但异常凶猛,黑虎从不敢和它抢食。黑虎吃过狗食,就在我的脚边蹲下,把脖子昂起来。它知道现在该去干活了,真是一条好狗!我把家里的那头羊牵了过来,把牵羊绳系在黑虎的项圈上,拍了拍它的脑袋,说道:“你吃饱了,该去放羊了!”它听得懂我说的话,也看得懂该做的事,就跟在那头棕色的母羊身后,走出了院门,进了山。 这座山的名字叫莲花山,山上并没有莲花,所以我也并不知道它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女性化的名字。这座山可够大的,山上有茂密的丛林,还有些长得高大挺拔的挺适合盖房子用的杉树,我初见这些杉树的时候,就是这样想的。山里开了一个小煤矿,那些被煤染黑了的人,下班之后往往会从我的房前走过,回到他们山脚下的家。那天,我和当地的村长来到山坡,看见这片平地。我想,在这里盖一座房子,面向秀美的山岭,该是不错的。于是我就和女人选定了这块地。 【作者***】:这是《荒原》的最后一篇了,这篇更完,《荒原》就完结了。谢谢大家支持。(未完待续) 第66章狼兄狗弟(二) 那天,我和当地的村长来到山坡,看见这片平地。我想,在这里盖一座房子,面向秀美的山岭,该是不错的。于是我就和女人选定了这块地。 这片地上长满了芦苇,它们有一人多高。在芦苇丛里,有各种各样的我叫不出名字的鸟,还有很多蛇,有脚的蛇,没有脚的蛇。这里的蛇太多了,大小各异,有脚的蛇被当地人叫做四脚蛇,没有脚的蛇被我们那边的人叫做水蛇。我和女人用了两天的时间把芦苇丛割掉。在我们决定盖房子的地方,芦苇被连根拔起,在院子里,我们留下了芦苇根,因为我想,等以后买一大群鸡,这些芦苇根,就是它们乐于挖掘的地方。芦苇枝被我们存放在一边,我想把房子盖起来,就把这些芦苇枝均匀地放在房顶,既可以挡雨,又可以遮阳。这样,我的房子在盛夏也不会过热。后来几天,我和女人去大唐镇买砖瓦。我买的砖很便宜,五分钱一块,是正好那家要拆旧房盖新房的老汉卖给我们的,砖都还可以用,瓦也不是很贵,这种瓦非常大,当地人叫它们海瓦,其实也就是石棉瓦,不过这种瓦在我的老家倒不常见。我买瓦的时候,它们才八块钱一片。我大概估算了一下,我要盖一栋两间大的房子,一间鸡住的房子,和一间很大的四面通风的鸡棚,而我现在只有五千块。估计了这些之后,我买了两万四千片砖,花掉了一千二百元;又买了七十块石棉瓦,用了五百六十元。一千七百六十元,这基本上就是我盖房子建牧场所用的所有费用。接下来四天,我在山上砍下了四十棵高大挺拔的杉树。这样,盖房子用的材料,基本上也就有了。后来,我开始建造自己的房子,我在山脚下的一个地方,找到了一片很黏的土,这些土是红色的,和了水以后,黏性非常好。我就用它们代替水泥。我不得不自诩一下,我真是一个出色的泥瓦匠,我和女人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把房子都盖了起来。后来我又花了三百块钱,去买了一扇门和一扇窗户。也就是说,我把整片房子建起来,只花了两千多块,这甚至连城里住房一平米费用的一半还不到吧。 建房子那几天,虽然比较累,但心情还是不错的。女人给我打小工,我一片砖一片瓦地建房子。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应该就是这个道理。我们住的房子,我在门的西边开了一扇很大的落地窗,在落地窗旁边用两块旧门板和两条长凳搭成一张床,我就睡在这种床上,随时可以透过窗户看见养殖场。 一切准备好之后,我的一段山林生活就开始了。 这一片开阔地也不是只有我一户养殖场。在我南边有一个养猪场,西边还有一个鱼塘。鱼塘在西边的山岭之下,地势较低,在这多雨的气候里水源充足,可谓得天独厚。莲花山最大的好处就是四季如春,草木茂盛,雨水充足。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夏季的雨,那暴雨快要来的时候,山雾笼罩着山头,天气阴暗下来,进而雷声大作,隆隆的天怒之声从西南角一路冲杀过来,接着,就是气势汹汹的暴雨,“哗——”地罩住了莲花山。这个时候,我会站在门前,抽一支土烟,看着雨幕,望着不远处的山头,心里被雷声雨声震撼得澎湃不已。我还可以看见黑虎和黑豹躲在了鸡棚里,和那群鸡站在一起,没有玩够的鸡竟然会扑棱一声站到两条狗的背上,两条狗也没有任何怒相。那条混血狗想必也在狗窝里,只是不知道猫的去向,它总是如此神秘,来去自如,无影无踪。每每此时,那头棕色的母羊却并不急于躲到羊棚里,它先是淋了一会儿雨,然后迈着步子走进羊棚,又伸出头,鼻翼噏动,嗅着雨水和泥土的气息。 我养的狗,都不敢偷鸡吃。 这三条狗既然是养来看鸡场,它们就绝不能偷鸡吃。我训练它们的方法很简单,就是在它们小的时候,把它们都叫过来,我把一只小鸡放在它们中间,看见谁去咬小鸡,就用一根棒子敲它的脑袋。那条混血狗最为凶猛,它好几次扑向小鸡,都被我的木棒打退,最后我把这条狗的嘴里都打出了血,它才从此不敢靠近鸡,以至于它一见到鸡跑向它,就远远地躲开。黑虎和黑豹倒是懂事很多,我稍微教训了它们一下,它们就不敢再咬了。最后,我把鸡拿在手里,扒开它们的嘴,往它们的嘴里塞,它们都不敢再咬,反而直摇头,仿佛怕嗓子里卡了鸡毛。不听话的都要教训一下,否则难以确立领导者的地位和威信。混血狗后来一直拴在后院,黑豹和黑虎是散开的。这就仿佛是守卫城池的部队,既要有固定的防线,也要有机动的兵力。 黑豹和黑虎的确非常聪明,我先训练它们传递东西。我拿起一小块砖头,用力抛向远方,然后对它们喊,“去——去——”,两条狗就懂事地跑出去,抢着把我扔出去的那块砖头叼起来,跑过来放到我的脚边。一般都是个头大的黑虎先叼住砖头往回跑,这时候黑豹就在后面全力追击,黑豹用整个身子从侧面撞向黑虎,黑虎被撞得一个趔趄倒下去,眼疾嘴快的黑豹一口叼起砖头就跑。 至于黑虎学会了放羊,那是经常和我进山放牧的缘故。我在每天喂完鸡的闲暇时间,都喜欢牵着羊往山里走,这个时候黑虎就会跟着我,黑豹还太小,我不让它一起跟过来,把它留在家里照看鸡群。听山脚下的居民说,这座莲花山几年之前还可以在夜间听到狼的嚎叫,近几年就听不见了。黑虎个头大,看起来威武神气。我牵着羊在山林里,它总是前前后后警觉地跑动,这给了我很大的安全感。 那次进山是个夏季,那个夏天,发生了很多事。(未完待续) 第67章狼兄狗弟(三) 那次进山是个夏季,那个夏天,发生了很多事。 山上的松木掉下了很多松果,满地都是。我踩在草丛上,窸窸窣窣的声音仿佛从我的背后袭来,不觉让人后背发凉。我知道黑虎就在附近,心里才安逸了一些。我见羊安心地啃草,它两边的肚子慢慢地鼓了起来,估计再有半个小时,羊就可以吃饱。正在这时,我听见前方传来一阵草丛被动物踩动的声音,羊跳了一下,几只鸟飞了起来。我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黑虎!”我喊了一声,可是黑虎始终没有出现。又过了一会儿,我身边的一切突然安静极了,这是一种可怕的安静。我突然听见黑虎的声音,它怒吼着,就在前面的丛林里,我牵着羊顺着声音走过去,看见了一条碗口一般粗的蟒蛇正昂着三角形的头,嘴巴里吐着血红的舌头,它的身子弯曲着向后延伸,足有五六米,还看不见尾巴。黑虎站在蟒蛇的正前方,两条后腿刨着地,脖子上的毛立了起来。这是一种对峙的状态,剑拔弩张,只要有一方先发制敌,一场生死之战就有可能在山林里激烈上演。我打破了它们的势均力敌,情况瞬间就向黑虎一方好转。因为我掏出了兜里的烟叶,用手捻着,卷了一支烟,点燃,焦油味在山林间飘散。这条蟒蛇转了转黝黑的眼,转过头,幽灵一般地向后面爬去。黑虎还要向蟒蛇追去,我喊了它一声,它才像打赢了一场战争的将军一般昂着头跑了回来,向我摇摇尾巴。我摸了摸黑虎的头,说了声:“走,回家!” 此后,黑虎还是一直跟着我去放羊,从来都不逃跑。有一次,我躺在一块石头上抽烟,就把羊散开,把羊的绳索系在黑虎的项圈上,它会意地跟在羊的身后看着羊吃草。自那以后,我就知道黑虎还有放羊这一手绝活,于是后来我忙的时候,就直接让黑虎去放羊。黑虎去放羊的时候,羊也可以吃得很饱。我看见黑虎在前面走着,把那头肚子已经撑得鼓圆鼓圆却还三心二意地不想回家的羊拽回家,感觉可笑极了。后来黑豹渐渐长大,当我不去放羊的时候,就让黑虎和黑豹两条狗一起进山,黑虎拽着羊,黑豹前后跟着跑,那头羊还不停地咩咩叫,叫的同时还斜着眼睛看着黑虎,仿佛极不情愿。 黑豹跟着黑虎进山放羊是经常的事,我常常见它们在黄昏时分回到牧场。那天中午,没有任何征兆,做饭的时候我还让黑豹给我的女人送去了一包盐。可是下午,黑豹跟着黑虎进山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黑虎领着山羊回来了,它张大嘴巴,汗液像水滴一般从它血红的舌尖不停地滴落。我以为黑豹马上就会出现,就没有介意,可一直到了吃晚饭的时候,黑豹还是没有出现。黑虎也没有心思吃东西,它不停地跑来跑去,我知道黑豹一定是出事了。是夜,我睡得很不安稳,总是模模糊糊地听见黑豹的叫声,但是一直到早上,它还是没有回来。更糟糕的是,第二天早上,黑虎也不见了。 牧场现在就只剩下四百多只鸡,一头羊,一条混血狗和一只时隐时现的猫。九天之后,黑虎回来了!它的身体基本上没有受伤,也没有变得削瘦,只是尾巴肿了,看起来很粗。尾巴上有一条很长的伤口,像是被野兽尖利的牙齿撕咬的。我想到了——狼。 后来我又亲自进山放羊。一段时间过后,我并没有在山上发现任何有关黑豹或者狼的蛛丝马迹,黑豹的神秘失踪也就这样被时间淡去。夏末,牧场忙着出售肉鸡,我又没有时间进山,黑虎再一次担当独自放牧的重任。 像往常一样,黑虎领着山羊回到了牧场。我把系在黑虎项圈上的绳子解开,黑虎就欢快地跑开了。自从黑豹失踪之后,黑虎常常和混血狗一起嬉闹,现在它又跑到后院去了。我把山羊拴在羊圈里,看着山羊鼓圆的肚子,知道它已经吃得很饱,我当时以为一切如常。黄昏时分,女人突然在羊圈旁喊我,她让我快些过去。我急忙跑过去,看见我的山羊双膝跪地,后腿挺直,身体不停地颤抖,嘴巴耷拉在地上,不停地吐着白沫。不好,这明显是中毒了!山羊在山里吃草,怎么会中毒呢?这种野山,也不会有人投毒。莫非它吃了什么有毒的草?我看见山羊可怜的样子,心里非常焦急,可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办。那些挖煤的工人,下班之后恰好路过我的牧场,看见山羊趴在地上动弹不得,就走过来围观。其中一个削瘦的满脸煤灰的男人说:“快去找些松树枝来!”我去掰了一根松树枝。那男人拿过树枝,蹲下身,双手掰开羊嘴,把树枝横在羊嘴里,让羊去咬树皮。男人说,吃了树皮,可以刺激羊胃,只要它能把肚子里吃的东西吐出来,就好了。可是半个小时过去,山羊也的确一直在啃咬树皮,却是越来越无力。它现在已经躺在地上,四腿痉挛。女人说,羊不行了,杀了吧!就这样死了,肉也不敢吃了。 我还是不忍心,可又能有什么办法? 女人拿来菜刀,在磨刀石上磨了几下,递给我。那男人说,没用了,杀了吧!一定是吃了这山上的断肠草。 断肠草?我当时对这种草没有任何概念,只是以前听说过,就问那个男人:“什么断肠草?” 男人说:“快把羊杀了,把血放出来,内脏埋到山里,千万不可吃内脏。”说完这些,男人才接着说,“这断肠草,是我们当地人的叫法,也叫狼毒花,人和动物都不能吃,吃了很快就会死掉。”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吃了断肠草?我半信半疑。羊眼看着就要死去。无奈!我只好举起菜刀,切了下去,切断了山羊的喉管。已经发黑的血从山羊的喉管里喷涌而出,伴着血液的腥气。这让我想起山羊常常在雨天深嗅泥土气息的样子,我这个老男人,竟然差点就为一头山羊落泪。我看见山羊的眼睛里,生命的光芒在不断地消失,它的后腿最后一次颤抖了一下,然后就永远闭上了眼睛,它,死去了。 接着,我剥去羊皮,清理内脏,把羊肉切下来放在盆子里。是夜,我和儿子抬着山羊的内脏上了山,把内脏埋在山林里。黑虎跟在我们前后,它真是一条忠诚的好狗!暗夜,月光朦胧,儿子的眼里闪着泪光。 我做了很香的焖羊肉,大部分都分给山下的几户村民,自己只吃了一点。羊皮就挂在我的房子里。 短时间内,我先后失去了一条狗和一头羊。我记得黑豹小时候虎头虎脑的样子,它特别能吃,有几天竟然每天可以长半斤。而那头山羊,小时候也很调皮,特别爱爬高,常常跳到门前的那条断木上。可是现在,它们都不在了。人和动物的感情比人和人的感情纯粹得多。你对它们好,它们也对你好,依靠着你,守护着你,丝毫没有一点利益关系。(未完待续) 第68章狼兄狗弟(四) 生活就是这样,在看似平凡之中,总会不断发生着不平凡的事。黑豹失踪之后,儿子对混血狗的怯意渐渐减弱,他常常走近它,甚至去抚摸它的脖子。儿子觉得这条混血狗太可怜了,整日被拴在这点狭窄的空间里,他太想放它出来跑动一番。我一直不同意,对他说:“这条狗,性子太野,不能放出去。”可是有一天,我没在意,儿子还是把混血狗的锁链解开了。混血狗跟着黑虎前后跑着,好不欢快,它从来没有这么兴奋过。此后,混血狗也就散着了。 有一天下午,儿子带着两条狗去捕捉山里的四脚蛇。黄昏时分,儿子和黑虎焦急地跑回来,他气喘吁吁,额头上密布汗珠。 “怎么了?”我问。 “狗被摩托车轧了!快!快去看看!” 我扔下手里的柴火,跟着儿子跑到山下。在公路边的草丛里,我看见了混血狗。它趴在草丛里,眼角挂着浓浓的泪,喉咙里发出哀哀的惨叫。我看了看它的后腿,两条后腿全被轧断了,趴在地上动弹不得。这条狗,完全瘫痪了。 “怎么办?”儿子问我。 “先把它抱回家吧!”我说。 儿子伸手去抱它,碰到它的后腿,它突然狂吠起来,露出尖利的牙。它现在是不准任何人碰了。 “你先在这里看着,我回家拿个麻袋,我们把它抬回去!” 我回家拿了条麻袋,和儿子把狗挪到麻袋上,把它抬回了家。 女人见我把混血狗抬了回来,走过来看了看,说:“都被轧成这样了,还活得成吗?” “活不成也不能杀!你们不养着它,我养!哇——”儿子哭着说。 到底是杀了还是养着,这条狗究竟还有没有救? 夏末的黄昏依旧非常闷热,混血狗趴在阴凉里,哀伤地叫着。儿子端过去一小盆水,它伸出舌头,没几下就舔光了。儿子又端了一盆水,它又喝光了。如此喝了三盆水才作罢。 我去叫来山脚下的医生,那个戴着眼镜的医生看了看,用手摸了摸狗的脊梁,说道:“杀了吧,没救了,不止是双腿受伤,后腰都断了,即使骨头长合,也只能瘫着,不杀掉还让它受罪。” 混血狗被判了死刑。 “你们不准杀了它!”儿子哭求道。 我何尝忍心杀掉自己亲手养大的狗,何况我已经失去了一条狗。 可是我见它哀伤的样子,心里也极为难过。黑虎站在它的身边,望着它,眼里发出温柔的光。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南边的乌云压了上来,一场暴雨马上就要倾泻而来,雷声也不断地响起。我和儿子回了房间,雨点就追着我们的脚步下来了。雨越下越大,儿子要跑出去看狗,我不让。我们听见混血狗在大雨里狂吠,和着雷鸣,估计它的眼睛里是闪电的强烈的光芒。黑虎和我们站在房间,不安地呜咽着,一头窜出去,围着院子转了一圈,又跑回来,望望我们。它是想让我们把狗抱回来,不让它再淋雨。可是,我没有动,我知道这条狗是活不成了。 雨终于停了,蛙鸣渐渐响起。 我看见混血狗根本就没有避雨的念头,反而已经奋力地爬到排水沟里,身体上是污浊的泥,耳朵和眼睛上都是淤泥,舌头伸了出来,上面也是泥——它只求一死以解脱痛苦——我想。 黑虎走过去帮它舔舐身上的污泥,它用两条前腿奋力向前爬了几步,躲开了。 我回房间找出一条麻绳。 “爸,你要杀了它吗?”儿子问我。 我没说话。 “你杀了它,我绝不吃它的肉!”儿子说完,紧咬嘴唇,一滴滴泪又从眼角涌出。 我还是没有说话。我这个老男人,心里也在哭泣。 我把麻绳系在混血狗的脖子上,粗暴地在地上拖着它,我现在只想让它快点死去。 混血狗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黑虎在它身边扑前扑后,喉咙里不停地发出悲痛的吼声,它仿佛想把混血狗从我手里抢回去。 我走到一棵大树下,把混血狗提了起来,把绳子扣在树干上。混血狗弯曲的腰最后一次挺直了。它的舌头伸了出来,血红的,有半尺长。 生命的余晖在它的眼睛里消逝了,如同我的山羊。 儿子果然没有吃一点狗肉,黑虎也是。我把混血狗的肉汤拌在狗食里,黑虎闻了一下,就远远地躲开了,它跑去混血狗吊死的那棵大树下。 黑虎狂吠了几声,突然发疯一般地狂奔不止,在院前院后急速地奔跑着。这样的奔跑一连持续了三个黄昏。黑虎用这样的方式为它的朋友致哀。三天来,滴水未进。我最后一次见到黑虎,是混血狗死去的第三个黄昏,它依然是疯一般地狂奔,而且不停地叫。叫声洪亮,声音仿佛可以穿透人的心脏。最后它的叫声远去了,在牧场的西边,在落去的夕阳里,与落日一同跌了下去。我当时以为它会像太阳一样,在第二天照常出现。可是,那却是我最后一次听见黑虎的叫声。 入秋之后,南方的山林依然翠绿,树木照样枝繁叶茂,看不出一丝衰败。四百多只鸡卖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二十一只,我打算把它们继续留在牧场。有一日,我又去城里带回一批小鸡仔,整整一千只,牧场又恢复了热闹,只是没有狗是不行的。女人去大唐镇花了一百块买回三条狗仔,两条黄狗,一条黑狗。可是狗买回来不到半个月,就相继染上流感,黑狗和一条小黄狗相继死去。我以为剩下的这条小黄狗也难逃厄运,没想到它挺了过来,而且越来越能吃,长得胖胖的,很结实。 我把小黄狗拴在房门口,女人和儿子睡在房间,我搬了出来,住进鸡棚,床还是由那两张门板和两条长凳搭成。在这南方的秋季,还不是很冷,我只盖了一条很薄的毯子。院子里没有了懂事的好狗,我不放心把一千只鸡仔扔在棚里。它们还太小,夜里被人装进箱子里抱去,连叫都不会。(未完待续) 第69章狼兄狗弟(五) 我就这样睡了几个晚上,并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直到有一夜起了一阵阴冷的风,鸡仔躁动起来。我是东西方向睡的,猛然感觉在我的后脑方向,有一个巨大的黑影在晃动。我的身体顿时僵硬了一般,头皮直发麻。我用左手一抹头皮,右手拿起身边的木棒,迅速地转过头。 我看见,一个模糊的巨大的黑影,像是一头熊,在张开巨大的嘴,对着我不停地哈气。 可是仔细看去,它又不是熊,像是一条站立的——狗?对,是狗!是黑虎?看起来很像!黑虎站了起来。 我坐起来向它走近,可是,它却从我的右手边飘了过去,飘去了西边的鱼塘。 我双手搓了搓头皮,是真的,这不是梦!刚才那是什么怪物?如果是黑虎,它不可能不认识我;如果是熊,熊也不会飘啊!莫非?是——魂?我心里一阵悸怕。我站起身走到墙角,看见墙角有一堆白色的东西,那是什么?我走近看去,竟然是一个死婴!可是,不是这样的!我分明记得,这是我白天扔在这里的一堆砖头。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直接对着“死婴”撒了一泡尿,果然,被我尿过以后,“死婴”又变成了一堆砖头。 是夜,我又回到门板上入睡。 第二天一早,我把这件事告诉女人,女人说我八成是见鬼了,让我不要再去鸡棚睡,把床搬进房子里,我没有听。白天,我像往常一样忙碌,把前夜的事忘掉了脑后。晚上九点多,我再次去鸡棚睡觉,远远的,就看见有一条蛇正在我的床铺上跳舞,对,它是在跳舞。我心里一惊,后背又是一阵发凉。可是我依然走了过去,待走近看去,发现那条蛇躺下了,变成了一条绳子。这不就是我白天扔在床上的那条麻绳吗!刚才我一定是看花了眼。我想着,就要把绳子拿起来上床睡觉。正在这时,那两块门板铺成的床突然从中间裂开了一条很大的缝,那条麻绳如同蛇一样从门缝里滑了下去!说时迟、那时快,我当即拿起一根木棍,在床上一阵猛打,打得鸡棚里一阵唏哩哗啦的响动,小鸡仔也惊吓得到处乱窜。女人听见外面的动静,带着儿子跑了出来。 “怎么了?怎么了?”女人见我拿着棍子乱打,焦急地问。 “见鬼了!他妈的见鬼了!”我扔下木棍,站在床边说道。 “爸爸,怎么了啊?”儿子问我。 “你快说啊!好好的你不睡觉又发什么疯啊,让你不要在这里睡,现在又是怎么了啊?” “你看看,你自己看看。”我向女人说道。 “到底怎么了?”女人一边说着一边走过来,她看见床下的那条绳子。 “不就是一条绳子吗,看把你吓成这样!” 我什么也没说,我不想把刚才的经历告诉女人和儿子,怕使他们害怕。 “哦?”女人像是想起了什么,接着说道,“这条绳子,不就是你勒死狗的那条绳子嘛!” “嗯,是啊!”我也想了起来。 怪不得,怪不得,我在心里想到。 我拿起地上的麻绳,走到把混血狗吊死的那棵树下,把它点燃。儿子一直站在我的身边。他问我为什么要烧掉绳子,我说:“以后你会明白的。” 一个充实的人的思想里,既要有神,也要有鬼,要有所信仰,也要有所惧怕。 是夜,我回房里睡去。凌晨四点,拴在门口的小黄狗疯狂地叫着,它来牧场之后还从没有这样惧怕过,它一边凶恶地叫,一边往后退,一直退到门槛上,我听见它的身体碰到了门的声音。我走下床,一把拉开了门。 院子里什么也没有,南边的山头依旧灰蒙蒙的,像是个酣睡的巨人。小黄狗也不再叫,它躺了下来,在地上打滚,向我撒娇。我又回房睡了,院子里静极了,我的心从没有过这样的安宁。 早晨醒后,我走出门,太阳照在脸上,暖暖的。我走到墙角,撒了一泡尿。 (全书完) 后记 《荒原》已经写作五年,五年有很多变化,人的一生也不过十几个五年。巧合的是,五年之前我在大学校园里写出了十篇小说,五年之后我还在大学校园里生活与学习,徒增的只不过是岁月,或许再加上那么一点儿阅历。总之,光阴最怕的也只不过是虚度。 我曾在一篇小文里写到,写作的人最重要的是要有写作的良心,要对得起自己的文字,对得起自己的读者。此外,大抵文学创作,最重要的是启发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不管是批判性的现实主义作品,还是礼赞性的浪漫主义笔锋,都应该给人以希望,让人们对生活充满积极向上的力量。大部分创作者,其写作的源泉都基于两点,其一是生活阅历,其二是经典阅读。但是经典往往只是塑造一个人的写作风格,阅历与思考才是其作品熠熠生辉的根本。在《荒原》创作的过程中,一方面,我有丰富的大学生活;另一方面,我先后阅读了大量的中外经典名著。因此,其中的部分小说,还能让细心的读者发现某些经典的蛛丝马迹,这些痕迹往往涉及语言风格,而并非情节构思。如果想去探究其中的情节设置,恐怕只能还原我五年前的那些经历了。 《荒原》将是我人生一笔宝贵的财富,因为它产生于特定的年龄阶段和特定的生活经历。于我而言,《荒原》之后将再无《荒原》,它并不像学术研究一样具有可重复性。自进入南开以来,大概我所有的学习都围绕着专业知识,不再有更多的精力去感性地遐思,也不再有太多的时间去阅读文学作品。除了都需要灵感,学术研究与文学创作几乎是完全相反的两种创作方式,学术研究追求的是去伪存真、发现并解释规律;文学创作追求的是形象塑造,生发感慨与共鸣。二者一个需要还原,一个需要遐想;一个崇尚规整,一个崇尚个性。因此,五年之后我的写作风格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可能很难再写出第二个《荒原》。不过幸运的是,《荒原》也有可能让我以后探索出一种处于文学与学术之间的风格。 再读《荒原》,基于一次偶然,这次偶然让我有时间回顾并重温过去。大概有三个月的时间,我常常渔樵于江渚之上,纵情于山水之间,虽然不比古人梅妻鹤子的生活,却也难得清闲。于是就想起把大学期间创作的《荒原》外加近百篇散文、杂文重新打磨,以为珍重。 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很强的延展性,既有儒家的入世,也有道家的出世,甚至在人生最不如意的时候,还能寄情于释家的来世。我们拥有如此深厚的文化传承,还何惧一时之得失?往往在我们失意的时候,山水的召唤却给了我们一次净化灵魂的契机。我想,《荒原》的意义便在于此,它让我停下来、回头望。但愿《荒原》也能让你受点儿启发,那么也算是对我的慰藉了。 于海州 二〇一六年十月 【作者***】:《荒原》很短,与现今冗长的动辄几千章几百万字的网络小说相比,她太短了。今天更新完毕,非常感谢编辑老师的细心审核和悉心指导,感谢广大朋友的支持与厚爱。我常说,写东西的人,要讲良心。只要朋友们读了这本书,能有一点点启发与思考,或者是认同,我也就很欣慰了。再见,朋友们。(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