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金牌律师的双向奔赴》 分卷阅读1 ?和金牌律师的双向奔赴 作者: 大溪 简介: 谭江做了一个梦,梦里阳春白雪,有模糊人影肖似故人。 可这好像又不是冬。 好久不曾见过他,故人不是她记住的样子,而是她想象的样子。 在十七年的光景里,世俗皆是故人。想告诉他的太多太多,那种俗气而热烈的喜欢一个人的心思连自己都厌弃。 她想,今时应不同往日。 梦醒。 人生海海,山山而川。 内容标签: 花季雨季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柔山,谭江,楚曦秀 ┃ 配角:宋婷月,齐冉,李奕辉,宁婷婷,魏然,海洛 ┃ 其它:江柏,齐安 一句话简介:她喜欢的人也喜欢她 立意:你在,我在人海里爱你;你不在,我仍然在时光洪流里爱你。再俗气的爱,也因你而褶褶生辉 1、第 1 章 收到一封半匿名信 魂魄与梦,或荣或枯,是大梦起时最纯粹的光景。 下午三点,在提前结束了一天的洽谈工作后,宋市长临走前拍了拍她的肩以示鼓励,递给了她一封信。 楚曦秀道过谢,有些疑惑地接过信封,信封上没有一字落款。 想问问宋市长这是什么,抬头看宋市长已经迈开腿和稳重的秘书一前一后走出了办公室。 她无奈地收回目光,带着不解的心情打开信封察看整洁的神秘信件的内容。 里面一张雪白信纸,手写着寥寥数语,约她在云城市中心的小学见面。落款是,宋柔山。 她一愣,宋柔山…… 在那个手机还没有普及的年代,六年纪下学期转学她就和所有同学断了联系。 她在心中寻思,宋柔山是如何知道她的联系方式的、他特意约她见面做什么、这封信又是如何通过宋市长转交到她手中?太多的疑惑淹没心中那破土而出的悸动。 小学的记忆既然不怎么好,和同学的关系也谈不上融洽。所以当时转学了也不怎么难过,也没有想要联系过谁。 除了,宋柔山。 她稳了稳心神,竭力让微微颤抖的手停止战栗,不着痕迹地收起信纸,又缓缓把文件放进包里,接着把桌面收拾干净,随后和导师并肩出了办公室。 两人没有立刻回酒店,而是下楼,聊着天走了十分钟左右,然后推开了一家装修典雅的咖啡馆。分别点了果汁咖啡和茶点,休息一会儿准备讨论待定的细节。 “宋市长刚刚给了你什么东西?”马修喝了一口咖啡随意地问。 她见导师提到那封信,心神又晃了晃。沉默了片刻,抿了抿唇,说:“一个以前的同学写的信,约我见面。” 她低着头,马修虽看不见她的神情却点点头,了然地朝她暧昧一笑,“噢!看来某个女孩要去约会了。” “马修!你又开玩笑。”楚曦秀无语地抬头瞪了一眼马修,看着自己一把年纪还精力充沛的导师,无力地说。 “你会去的吧?”马修不理会,只是兴致昂然地接着问。 楚曦秀盯着眼前装满果汁的玻璃板怔怔出神,轻轻“嗯。”了一声,道:“那个地方就在附近,等我们再把活动细节敲定一下我就去。” “就这样去?”导师用见鬼的表情看着她问。 她点点头,低头看自己。 “孩子,你在巴黎呆了五年,你的法语说得很好,巴黎你也很熟悉,你和一个法国人已经很像了。 可是你怎么还没抓到巴黎女人约会的精髓呢?她们要提前几个小时选衣服,化妆,然后才去赴约。你看看你这个样子适合去约会吗?至少回去换一件裙子吧。”马修颇有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这个模样她见过,在她拒绝了导师给她介绍的相亲对象时,他就曾经露出过这样一副沉痛的表情。原来红娘这种事是不分国籍年龄和性别的。 想着她便笑了笑,“这不是什么约会,而且我们很久没联系了。” 她顾虑着犹豫地说,也在心里拿不准想是不是有人恶作剧,但如今她在这里并没有认识什么关系好到能够恶作剧的程度的朋友。 即使真是宋柔山,她又要以什么身份,什么方式去见他?她想见他,却还没想好怎么面对他。 “那有什么关系呢。就算是恶作剧,那也会是浪漫的玩笑。走吧,我们现在回酒店换一身漂亮衣服。”马修拿起手边的包,说着就立马站起来准备回酒店。 楚曦秀又低头看看自己今天的装扮,心里紧张过了头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却不得不跟在自己如今已年过七十的热心导师身后回酒店。 导师说得没错,不管事实如何,她会去的。最糟糕也不过是空欢喜一场。而最糟糕的对面是最美好。 最惊奇的际遇,说的是那年遇见他。 五五开的比例,好像一场豪赌。 十分钟以后,出租车在他们的酒店门口停下,两人一起下了车。b 分卷阅读2 r   首先,马修是一个年满七十的法国老人。其次,她的导师是一个把她当孩子,而她也当他是父亲的男人。 可是这一天,楚曦秀觉得他首先是一个法国人,然后才是七十、男、导师,的存在。 法国人,生而浪漫。 一生致力于科研和浪漫的人,此刻在酒店房间里对着她衣柜里的衣服,大有指点江山的气势。 “卫衣长裤?不行不行,没有女人味。”看着印入眼帘的衣服摇头否定。 “白色裙子,不行,太素了。”仍是摇了摇头。 看着眼前的裙子他眼睛亮了一下,但看了一眼窗外明晃晃的太阳,“黑色连衣裙,大气,不过显得太端正了,不适合。而且今天太阳还这么晒。” “红色裙子,张扬、有个性,我喜欢。就这件吧。”最后,他终于笑着点头。 这下轮到她摇头。她挣扎了一下,还是拒绝了导师的搭配。 法国男人又对着衣柜里不多的衣服翻了翻,好半天,说: “白衬衫加这个高腰小碎花裙子,那就这个!” 马修一锤定音,她看了看最终点了点头。 换好衣服,楚曦秀看了看时间还早,准备坐下和导师讨论刚刚没有完成的讨论,马修却把她按在镜子前指着她的化妆包示意她化妆。 后来不满足于仅仅的口头指导,看不下去了还想亲自帮她化。 他这个样子,有点像看不惯她总穿裤子沉迷学习的魏然,有点性急得可爱。她不敢想像一个七十岁老人的化妆技术,所以只好再次拒绝导师的好意。 终于化好,她松了一口气。全程在法国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竟比当年写论文答辩还要难。 马修也松了一口气,他简直是无法想象有人能如此淡定地面对约会。 不过现在的她和之前接到信的时候可是判若两人了,看了一下时间,五点二十二。信上约的时间是六点,她准备出门。 马修欣慰含笑,目送她坐上电梯。 宋柔山约她在云小门口见,出租车司机将她在学校对面的路边放下。 换衣服、化妆、坐在出租车上的时候她还能坦然地想,“就当是去见一个普通的小学同学吧。” 到了目的地,她却变得心慌意乱,手心都是汗、全身不自觉地绷紧、连腿都在战栗。 扶着座位下了车,她心虚地扫了一眼司机,幸好,司机好像并没有发现她的紧张。 出租车离开以后,她差点站立不稳跌坐在地上。 最后,她拎着包,蹲在马路边的树荫下想,说起来前几天无意梦见了他。 他的书架上放着什么书,床头的照片,就连小夜灯上的灯饰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唯独他的身前一片雾印出他身形模糊。看不清表情,五官若隐若现。那么真切的梦,连他也那样真实。 那时自己还感叹,“见你一面怎么这么难呢?” 今天,就收到了他的信。 是他吗?她想偷偷看一眼,但是蹲着看不见马路对面的情景。腿仍然发软,根本站不起来。 又从包里拿出那封信打开来看。 信上寥寥数语,内容她早在第一次打开看的时候就已经记下。 现在再看不过是因为前一次她说不出的紧迫感使自己一目十行匆匆浏览完让她怀疑起内容的可信性,另外是她认为这信对她眼下的浑身战栗有着静心定神的功效。 信是用她喜欢的行书写成,如果那书写的人真是宋柔山,那她可以断定他的性格定然还和小学记忆中一样淡然,并且这种类型形式的信他也极少书写。 因为信件的格式不如正式书函严谨,却也少了一般好友间闲谈的随意。也许他也不过是心血来潮,却不知所措。 随着第二次细细阅读,她一字一句反复看了很多遍,但时间仅仅只过了两分钟。 觉得自己不再紧张,手脚也不抖了,她试着缓缓站了起来。深呼一口气,穿过斑马线,往对面的学校走去。 学校就在对面,哪怕过去了多年仍然是记忆中的样子。其实具体她已经不记得了,自从她回到临安以后,之后回来的几次路过想进去看看门卫都不让进,但从外面看那大门一如既往,好像没有变化。 故地重游,曾经的记忆苏醒,她觉得就是这样,应该便是这个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楚曦秀; 男主宋柔山,原来想叫宋青山的,但是觉得青山这个名字太古风和古早了……而且一旦接受宋柔山的设定,就会觉得也还不错…… 2、第二章 故地重游久别重逢 因为还是暑假,校门口的摊贩和簇拥在摊贩前的学生都不在,所以显得冷冷清清,看起来意外得宽阔。 只看见一个修长人影站在校门口绿树成荫的阴影下,她知道那就是约她的人了。 看不清他的脸,就算看清也无法确认。数十年,足以使一个人从青涩 分卷阅读3 稚子长成面目全非的模样。 她长长吸了一口气,朝着他走去,心里努力地回想着印象中那个人的样子。 一步步靠近,心里既忐忑不安,又有期盼。表面上却一副云淡风轻混不在意的模样。 不管他是不是,就当是奔赴一个年少的梦吧。 她向他走近,他抬头看见了她,也朝她走过来。 “你好。”那人个子比她想象得要高,穿着白色衬衣,修身黑色休闲裤。 她抬头和他打招呼,眼睛直直地注视着他,手在宽松的荷叶袖下不自觉地紧握成拳。 就这样约她出来,宋柔山不是不紧张。 看见那个人穿过斑马线从远处走近和他打招呼,端正的小脸、唇角轻扬,抿住唇时两个酒窝若隐若现,看起来不苟言笑。可是她不知道,她无意识轻轻咬下唇的动作暴露了她内心的想法。 原来她也在紧张,他突然坦然。 他隐约觉得自己知道她紧张的原因,因为同样他也是如此。他确定了,面前的人真的是她。 宋柔山笑了笑,没想到真有一天能再见,更想不到她第一句话说得这么官方。 看着她的眼睛,回想了一下在心里一遍遍准备的腹稿,缓缓地说: “你好,我是宋柔山,我爸是市长。昨天整理书房的时候,我看见我爸亮着的电脑准备关机,却看见桌面未关的文件。 那是一个女生的简历,我一眼看见照片,觉得和记忆中一个认识的人相像。 我小学在橡树小学读书,她叫谭江,是我的小学同学。毕业以后我们没了联系,因为她在毕业前转走了。 第二眼再看照片,只见那女孩五官与我印象中的同学并无相似之处,甚至连名字都不同。可我相信自己的感觉,所以写了这封信,委托我爸交给你。” 他指指身后的学校,停顿了一下,看着她,问,“所以,你是不是那个人呢?” 不长的一段话,他尽可能让自己一字一句自然地说出来,竟比平时更长更拗口的话难说出口,好在她一直静静听着没有打岔,而他在说话过程中慢慢平复了下来。 楚曦秀在听完他第一句话以后就听不见其他的声音,只是脑海中一直咆哮着一个名字,那个声音排山倒海,在大喊宋柔山宋柔山宋柔山。 她想过这场豪赌她可能会输,所以想过输了以后她会如何。 因为没想过赢,真的变成现实时反而有些不真实。在一个个深夜里,她问自己,宋柔山存在吗? 不,宋柔山不存在。她自问自答。 面前的人真的是宋柔山,他的身姿变得更颀长挺拔。 再看一眼,还是心动。 光影斑驳,树下的人和记忆中模糊的他重叠在一块。她记得读书时宋柔山一向很早,这点看来仍然不变。 她没开口说话,微不可察地轻笑了一下。她以为她忘记了曾经的一切,包括他,现在看来却是十分深刻地记着。 原来宋柔山不是一场梦,她兴奋地摇摇欲坠。她这种心理素质也许不适合赌博,想抓住什么东西好让自己不会跌坐到地上,无意识伸出手后,抓到了一个柔软温暖的事物。 那是宋柔山的手。 面前没有栏杆之类的东西,只有宋柔山。她的手轻轻颤抖,那是她内心的感觉。抓住宋柔山以后,她的心奇异地平静下来。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她不着痕迹收回自己的手。右手摸到左手手腕,拇指在宽松长袖的遮挡下摸到手臂内侧。而宋柔山一直看着她。 他关切问:“怎么了?” 她摇头,“刚刚有点头晕,你刚刚的话能重新说一遍吗?” 宋柔山没有说话,而是有些担心地看着她问,“哪里不舒服吗,找一个地方坐下来说好吗?” “没事,你能再说一遍吗?”楚曦秀摇头,带着丝丝焦急语气、坚持请他再说一遍。 宋柔山仔细端详过她的脸,确定她真的没事后才又重新说了一遍。 原来宋市长是他爸。她安静听着他说话。他一直看着她,但她没感到丝毫不适。 宋柔山的脸早随着时光荏苒变得模糊,可是面前的人让她重新感受到印象中那人沉稳安静的气息。 她偏过头看了一眼眼前的云小,长袖下的手不自觉紧握,“是,我是谭江。我在这里上过小学,六年级下学期转学回了老家。后来我改了名字,楚曦秀是我的新名字。” 宋柔山早已猜到,见她承认了就点了点头。看了眼身后紧闭的校门,回头试探地问她,“要不要进去看看?” 他很高,楚曦秀不得不仰起头看他。又看了眼那扇门,默了默,不确定地问,“可以进去吗?我之前也问过几次,可他们不让进。” 宋柔山轻声笑了笑,看着她点了点头,下一刻无言拉过她的手并肩走到门口。 他和警卫室里穿保安制服的人打了一个招呼,那人接着打量了他们一眼后竟然打开门让他们进去了。 分卷阅读4 她吃了一惊,低头盯着拉着她手腕的手。前一刻她抓他,下一秒就变成他拉着她了,心里所有的悸动不安都在喧嚣; 又看看门口放行的保安,她为这样容易就进到小时候学习的地方感到震惊,所以错过了宋柔山脸上温柔的笑一闪而逝,然后僵着脸皱眉思肘。 他轻描淡写地问,“吃饭了吗?” 她轻轻“嗯”了一声,左顾右盼空空荡荡的校园景色,仍然没有注意到他的反常和一直盯着她手看的眼。 从大门旁的侧门进去以后,宋柔山放开她的手。 两人沿着宽敞的林荫小道缓步慢走,左手边是田径操场,右手边是四四方方的足球场,而足球场旁紧挨着的是一片橡胶林和穿插在其间的乒乓球台。 林荫道上洒下一片绿荫,所以十分凉爽,她的心一瞬间也变得阴霭。 看着周围的场景,发现这里也没什么太大变化。好一会儿他们谁都没说话,气氛十分沉默她却不觉得尴尬。 年纪小的时候觉得只有有话说才不难堪,后来才明白害怕沉默的心境本来就有问题。 “想去哪里看看?”身侧的人出声询问。 楚曦秀好奇地四处打量,好像是第一次来到这里。而这里,是占据她童年时光的地方。“花园。”她没有犹豫,回答间脚步已经径直朝着想去的地点走去。 花园是她最喜欢的地方。其实她不爱花,花园也没有值得消遣的地方,它只不过是一个四四方方又平平凡凡的园子而已。 林荫小道的尽头是黑黑的泊油路,泊油路的两边都种着精心修饰的绿植和紫色的小花,花坛就在柏油路的左边。 没几分钟,她走到花园前的一个花坛蹲下,在铺满细碎鹅卵石的地上伸出手,似是掉落了东西正在寻找。 宋柔山跟着她蹲下,正要出声问她在找什么,她却很快找到。捻在两指间缓缓站起身,面对他,含笑示意他伸出手。 他看了她一眼,配合地伸出左手。 她将手中的东西轻轻放到他手心,然后收回手垂到大腿侧。 他的手心里躺着一颗圆润饱满的红豆。他看了看手心的东西,又看看地上,这才注意到褪色的红色石砖上除了枯黄的落叶外还有很多红豆。 那是这个地方最有诗意魔力的事物,吸引着她久久徘徊在这个小小天地。 看着楚曦秀的笑脸,她的模样确实是比记忆中的样子变了很多,但笑起来仍然和从前一样:眼睛弯成一个月牙,笑意就这样蔓延到整个脸上。 “你应该很少来这里,更不知道红豆树的存在吧?”她目光望向远处,又说:“而这里是我以前最喜欢的地方。我在这树下拾捡了上千颗红豆,在地上草丛里的每个角落里寻找它。 听说集齐一千颗红豆可以许一个愿。最初我只是觉得很好看,之后是想要一个心愿。 不过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过程总是美好的。后来转学,那些红豆我没有带走。有时候总觉得后悔,我应该带走的……” 她印象最深刻的地方,美好的回忆却寥寥无几。可是,如果什么都没有呢? 好像对比以后就可以满足了。 无论是那些人、还是那些事,好的东西不多,却总是有的。这不太坏。 她平静地叙述着往日种种和遗憾,却忽然被拉进一个温暖的怀抱。 穿白色衬衣的宋柔山的怀抱,和她想象中一样温暖让人眷恋。 他没有喷香水,柔软剂和草木清香的味道让人安心。而他的温度,让人心安,是那些她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渴望的怀抱。 宋柔山不知道当年她如何弓着腰寻找红豆,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又是抱着怎样的想法去做这件事的。 她的诉说连同她整个人都是淡淡的,可小小的她那样固执的在每一个可能的角落里寻找,他知道那一定对她很重要。 “没关系,再捡一千颗红豆吧!我和你一起捡,然后、再许一个愿望。” 她的身体很软,却比他想象中的更单薄、她的柔软长发散发出淡淡芬芳。 他一只手搭在她的后背轻轻拍了拍,心里想她心里一定很难过委屈,可脸上还是云淡风轻的样子。他莫名有些恼怒,成年人就要这样隐藏起所有的情绪不动声色吗? 感受到她在他怀里瓮声瓮气“嗯”了一声。好像隔着水雾,她和她的声音在雾气中沉浮起来。 “那我们现在就开始,嗯?”宋柔山问。 楚曦秀贪恋他的怀抱,却理智地后退了一步,从他怀里离开。 小时候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谁曾想再见的时候会有这样亲密的行为,她有点无措,耳后有一丝不自然的红晕,却固执抬头看着他,嘴角咧开一个小小的弧度笑,“好……” 于是两个人蹲在地上,开始寻觅着小小红豆。场面看起来有些滑稽,可两人神情都格外认真,并不在意这看起来与他们年龄不符的事。 宋柔山记忆里哪怕是孩童时都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所以 分卷阅读5 做起来觉得很新奇有趣。 而她重游故地、带着回忆,还见到了以为再也见不到的故人,心情也十分轻松。 一个多月无人问津的花园迎来了十五年前的两个故人,而无人采拾的红豆落了一地。几分钟的时间里,两人毫不费劲地拾了很多。 花园在办公室和低年级教学楼中间,望着远处的高年纪教学楼,湛蓝的天空,洁白的云彩。 他想起小学的时候,男孩子都喜欢玩卡片、玩弹珠、玩游戏。他安安静静,格格不入。 一想到这,宋柔山情不自禁笑了笑。他问楚曦秀,“你知道这里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哪里吗?” 她站起来,指着不远处以前的教室所在教学楼,不确定地问:“那里?” 他含笑,点头说:“没错!我喜欢看教室外的风景,呼吸窗边的新鲜空气,所以总是选择靠窗的位置坐;我不喜欢男孩子间流行的那些游戏,但看他们玩挺有意思的; 电子游戏我也不喜欢;我喜静的性格让我妈很头疼,觉得我不融入到男生的环境中,很担心我交不到朋友……” 她知道宋柔山从小就安安静静,却不知道他的兴趣是观察别人玩游戏。 不过转念一想,这就和她小时候身体不好很讨厌医院,但也喜欢观察医院里的医生和病人是一个道理吧。她看着远处那栋楼,问他要不要去看看。 宋柔山摇了摇头,“有事吗?有空的话我们找一个地方坐下歇会怎么样?”缅怀一个人的事他独自做了很久,今天他不想去。 楚曦秀摇头,今天已经没事可做,原本已经做好了不是他的心理准备; 但若真是他,能见一面就更好了。可是真的见到了,心里却忍不住想要更多。她好像不懂适可而止,原来人面对爱会变得贪心不足。 3、第三章 重回小学 两人从柏油路原路返回,走到校门口和保安道了谢离开。 宋柔山放慢脚步,和她并肩慢慢走着,沿着校外的绿荫大道走了几分钟,然后在云小附近的“云上咖啡馆”停下、推门走了进去。 他和服务员打了一个招呼,便径直带着她往里走。里面一个小小的柜台上放着几瓶洋酒,旁边有两张并排的长桌。 他们在其中一张靠着后门的桌子边坐下,从那里可以看到门外的建筑五光十色,还有行人脚步匆匆。 她打量着环境,“这里氛围很好。”舒缓的音乐清清浅浅,既不显得太过寂静而冷场,也不至于使人交流都得吊着嗓子大声说话。咖啡馆的位置很好,她之前和朋友也来过几次,不过这个位置是第一次。 “嗯。”宋柔山挥挥手让服务员送来菜单,轻声道:“一个朋友开的,这里是后台,除了工作人员客人不能进,安静些,说话方便。” 楚曦秀点点头,又看了看周围环境,才明白过来其他人和以前的自己都不曾享受坐到这里的缘故。她收回目光,淡淡笑道:“托你的福。” 宋柔山也轻轻笑了笑,却没有说话,开始拿着菜单点餐。原本是让她点的,可楚曦秀把菜单推到他面前,开始游离发呆。 宋柔山明显是这里的常客。高中毕业后暑假她回到这里、还有大学三年的每个寒暑假她都会抽空在这里呆几天。 每次回到这里,便忍不住在人海中寻找一张模糊的脸,渴望偶遇的人。不足以为人道的事,在她脑海中描绘出道道清晰的痕迹。 这么多次,却从来没见过他。 那些匆匆略过的人群里藏着她从前的同学和喜欢的人,可她从没有认出那些人中的任何一个。 又或者,见过、没认出来,然后错过。 他们肯定在不经意间邂逅过,只不过大家都已辨不清那一张羞涩脸庞褪去青涩面孔后的容貌。真相竟是这样。眼前的人、兜里的红豆,都让她一阵感叹。 她想地出神,眼前伸过一只手左右晃动。看着那白净修长的手指,目光忍不住追随着那手掌看。那只手的无名指上,空空如也。 “想什么,这么入迷?”宋柔山看着面前的人好笑地问。 “在想你对这里这么熟,应该没少来吧。”楚曦秀回过神,有些不好意思地笑,忍不住明里暗里看他的脸。再多看几眼,以后即使不再见,她也不会再忘了他的样子吧。 “偶尔和朋友会在这里见面,所以工作人员都认识。对了,喝点什么?” “我要一杯自由之岛的莫吉托。”她随意点了一个鸡尾酒,据说起源于古巴的海盗饮品,但她点它只为了好看。 雕花的玻璃杯浮动着冰块,碰撞出清脆的声响,还有两片纹理深绿的薄荷叶,像一场惊心动魄的溺亡。 光影斑驳,那人在温暖昏黄的灯光下点餐。无论是在窗边看书,还是在灯下拿着菜单的样子都很好看。 服务员将宋柔山点的东西送过来时,只有老板和工作人员能进的工作后台跟着来了一个男人。 那人眉眼含笑、五官利落分明,是生得很好的样貌。他神情玩 分卷阅读6 味地背光站在长桌前无声俯视两人。 她神思游离,尚在发呆。是宋柔山先发现来人,虽有一瞬诧异,但随即轻笑开口和来人打招呼:“奕辉……” 一时间,楚曦秀的表情定在那里,脑子好像短路,忽然忘了做出反应。 过了几秒…… 她垂着眼,和自然坐下的那个人简单打了一个招呼,拿起包和两人不好意思地说了一声要去一下厕所。 男人非常礼貌地和她点头,转头叫住要走的服务员,客气地说:“阿龙,给这位小姐姐指一下厕所。” 阿龙是服务他们的店员,听了男人的话便在原地站住,等她跟上在前面为她带路。 她向男人道了谢,跟着阿龙一起沿着昏黄走廊直走。直到在右转看不见工作间的拐角后,楚曦秀和阿龙道了谢让阿龙不用管自己,自己径直往门口方向走去。 天已经黯了下来,天空是雾蓝色,天上没有星星,只有月亮白色的模糊圆盘挂在天边,夜灯依次亮起,和那无数个她小学早起的清晨和大学学习晚归的夜晚一般。 咖啡馆外面是花园庭院式布局,几张小圆桌、造型简朴的木椅,但因为时间还早所以没什么人。 她在门口靠里的双人位置上坐下,那里有一排高大的绿色盆栽,与门口的透明玻璃围成九十度,自成一个世界。 将包里的细烟抽了一根出来,找到火机点上。馥郁的烟草味扑面而来,好久不抽竟有点呛人,她忍不住咳了出来。 楚曦秀怔怔看着手中燃烧的猩红的光,旧人啊,竟在今天遇上了两个。一个她避之不及,一个她求之不得。 虽然她在宋柔山做介绍以前走开了,但她确定那时他口中的那个名字属于她认识的人。 抽烟并不陌生。她爸是个烟鬼酒鬼,一天一包烟、两顿酒。 哪怕在她和她妈的面前,她爸也不避开,就那样吞云吐雾,将二手烟毫不顾忌地吐到她们身边面前。 那个味道,在空气里久久不散,难闻得让人想吐。她一看见他抽烟,就跑到屋外,心里掐着时间,等他抽完了在进屋去。 尼古丁的焦油味让她讨厌死抽烟的人和烟味了。 至于抽烟,是在大学的时候魏然教会她的。魏然指点她,点烟的时候要把烟咬在嘴里,点火的时候吸一口气,直接拿在手里点是点不燃的。 她不知道原来抽烟也有这么多的细节。看着魏然的脸在雾气里迷蒙起来,那么美…… 她第一次在魏然的怂恿下尝试。吸一口气,烟点着了,而她吸的动作太大,尼古丁的味道蛮横地在她喉咙里横冲直撞,味道和她以前闻到的没什么区别。 她灭了烟扔进垃圾桶,跑去厕所吐了几口,又嚼了一片薄荷糖才让嘴里的味道变淡了一点。 魏然经常抽烟,在宿舍厕所抽,在没人的楼道抽。但她自魏然教她抽烟以后,就没有再碰过。她还是不喜欢。 后来到了法国,法国抽烟的女人比男人多,大街上、咖啡馆里比比皆是。每次下课,在门口就看见一群凑在一块抽烟的人。男人,女人。 魏然抽得迷人,法国女人抽得优雅。 第二根烟是在到法国半年后抽的。她从图书馆里出来已经很晚,春三月的晚上温度很低,她搓了搓手、呵了一口气,准备回家。学校门口有人“啪”的一声点燃了烟,夜那么静,她闻声望去。 那人靠着古老的石墙,一只脚蹬在墙上,看见回头的她微微一笑,优雅地说着法语问她,“要不要来一根?” 看着昏暗的灯光下小卷的金发、白皙的皮肤、微胖的女孩,那时候她忽然很想经常在厕所抽烟的魏然。她鬼使神差地走过去接过那只烟。 还是一如既往难闻的味道,但她没有扔掉,反而和法国女孩一起靠着墙抽完一根烟。 后来开始经常在书包里备着一包烟,但也不怎么抽,加上分给旁人抽的,平均一包烟会放在包里两个月之久。 心里再苦闷、暴躁,她没有想用抽烟来打发。 和女孩成为了烟友,女孩在一边抽烟,她在一边看。烟抽完,她们一起走一段路,然后在一个路口分开各自回家。 后来搬家,和女孩成为了舍友。 化妆,还是女孩教的。 楚曦秀原来不是很理解,在脸上扑上一层一层的粉很好看吗? 倒好像是,戴上一个又一个的面具。人心已经猜不透,连脸,也要藏起来。这是她不喜欢化妆的原因,但她没有说出来过,一次也没有。 但慢慢习惯、接受,在脸上作画。说起来,楚曦秀不是一个有天赋的画家。 腮红太红、眼影浓墨重彩、而眼线歪歪斜斜,像游走的蚯蚓。 法国女孩看她化妆就乐,太好笑了。笑完以后才指点她,该怎样化、又该注意什么。 再后来法国女孩回了自己的城市,她开始读博。好一段时间,她没有碰自己学了很久的艺术,一心扑在学业上。化妆不如看书。 分卷阅读7 4、第四章 咖啡馆对话 听着渐远的脚步声,男人桃花眼微微上挑、唇边敛起一个微笑,带着勾人的意味,深棕色的瞳仁里带着玩世不恭的色泽。 “奕辉,你今天没事?”宋柔山看着眼前笑得不怀好意的人问。 男人收回打量的一瞥目光,漫不经心地说,“路过,没事干进来坐坐,没想到竟遇到你。而且这话应该我问你吧,我什么有事过?你今天不忙?” 宋柔山没说话,看他另外叫了一个服务员熟稔地点了餐。 等服务员记下走开后,李奕辉挑了挑眉、接着不愠不火开口,却将尾音的字符拖得长长的,“柔山,我是不是因为撞破你和漂亮妹妹的约会要被你杀人灭口了?” 毕竟,他很清楚,宋柔山是个比禁欲修行的和尚还要克制的人,相识这么多年何曾看过他与哪个异性走得近一些了?而这一次,他竟然和一个他从来没见过的年轻女人坐在一起。 宋柔山无奈看着半途出现的童年好友,李奕辉也在看他,眼眸里带着丝狡黠。 他扶着额、却偏头瞥了一眼走廊,而那个人影早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收回视线,他淡然说:“奕辉,别开玩笑。说起来那个人你也认识,是我们的小学同学……” 那人吊儿郎当地拿起面前水果拼盘里的叉子,戳了一块火龙果咬了一口。 没等宋柔山说完,他浑不在意笑出声,打断了好友的话:“这么好看的小学同学,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她是谭江。”宋柔山轻轻地、笃定地说。 李奕辉的心跳在顷刻间漏了半拍。那抹玩味的情绪消失,眉头却挤在一块似在沉思。 前一刻的玩世不恭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往她离开的方向看了看随即回头,身体向前倾了一些,眼神定定地盯着宋柔山。 眼里似是带了一丝急切,细看又好像是不可置信,“你说,她、她是谁?” 宋柔山见他神情震惊也愣了一下,没想到他还记得谭江; 也没想到他对这个消息这么吃惊,竟然连平时那吊儿郎当的模样都打破了。 楚曦秀回到了她的位置坐下,离她更近的李奕辉立即嗅到了她身上的烟味。 他不着痕迹打量着她的脸,原本盯一个人超过三秒就算是不礼貌的行为,但他忍不住直直地看着她。似乎在确认什么。 “奕辉,她是谭江。不过她现在改名楚曦秀了。”宋柔山指着她对着男人介绍,完了又指着她对男人说,“曦秀,这是奕辉。你还记得吗?以前我们在一个班。” 她对着宋柔山点点头。又向李奕辉看去,他也在看她。她早察觉到自她回来坐下那一直锁定她的目光、又放肆,可她假装没有看见。 目光相对的瞬间,李奕辉认真看着她的眼睛,深色的瞳孔仿佛要把她吸进去,那目光似温柔又似蛊惑:“原来是小学同学啊,好久不见。” 楚曦秀迅速别开头,表情有点不自在,“嗯,好久不见。” 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但它确有两相对立的事,比如黑白、美丑、善恶。 宋柔山和李奕辉也是于她而言对立的两个人。宋柔山是灼灼其华,李奕辉是昏暗明灭。 关于不请自来的那个人的记忆,都是不好的。而那些比起“好”的来说的东西,“不好”的往往更让人印象深刻。 小时候她身体不好,三天两头吃药打针。有一次在学校,她并不清楚自己发烧了,只是觉得十分难受。 她克制了很久,课后终于没忍住在教室外的走廊吐了一地。吐完之后觉得好多了,便自觉拿着扫帚清理起地板上的污秽物。 别的人早跑去其他地方继续活动了,李奕辉却在一旁看着她,等她打扫完了,哈哈大笑地问“你是不是怀孕了?”不远处的同学听到了也跟着笑。 她那时不知道怀孕的意思,却也能猜到那不是好的事情。所以只是低着头,没有应声。心里难受地想钻到没人的地方一个人待着。 与其说讨厌李奕辉,不如说她是害怕他。他心眼不坏,如同大多数同龄被宠坏了喜欢恶作剧的同学一样,他不打她骂她,她只是要时时刻刻防备着他在她身上恶作剧寻开心。 原本两个人都不擅长交流,有很多可以说的话,但他们谈的都是不痛不痒的小事。 自从李奕辉加入了他们俩,气氛变得更加融洽,看得出来他们两人关系很不错、知根知底。她却心不在焉,无法融入到这样一个奇怪的环境。 宋柔山点的东西味道都不错,她低着头吃东西,偶尔回答李奕辉抛出的问题。 比如六年级她忽然转走的原因、小学毕业后就读的初高中,还有大学毕业以后的情况。 甚至他开玩笑地问她一个人和小学同学吃饭,男朋友是否知道。 楚曦秀直截了当地说自己还单着,丝毫不在意在她这个年纪仍然单身可能给他嘲笑自己的机会; 她知道他的性格和那时候比并没有改变多 分卷阅读8 少,这个从刚刚见到他的时候就能看出来。 将最后一口莫吉托吞下肚,叫住第二次过来放下菜盘准备离开的阿龙,“阿龙,拿一杯德国啤酒,好吗?” 阿龙点点头走了。桌上的李奕辉用探究的眼神看她,却转性的没有捉弄她;宋柔山也不由看着她,有些担心地问:“怎么忽然要喝酒了?” 楚曦秀轻笑:“久别重逢,要庆祝啊。” 李奕辉闻言似笑非笑地挑眉,“确实得庆祝。”说着便起身,如数家珍的从旁边的柜台上取了一瓶酒,转身笑着回到座位上坐下。“上次拿回来的清酒,剩了这一瓶,今天就喝这个吧。” 他小时候吊儿郎当,现在变得很好看,只是仍然吊儿郎当的样子给人一种不正经的感觉。 偏偏笑起来如三月春花盛开,削减了他身上不正经的气息,显得温柔又撩人。 李奕辉挑着眉好似挑衅看着宋柔山,宋柔山没理会。笑着看了看楚曦秀面前的套饭,水果拼盘和海鲜都吃得差不多了,也就没有出声反对,心里暗暗想:吃的也不少,那为什么还这么瘦?又想起她小时候就很瘦小的模样。想着想着,便忍不住问道:“还要不要在点点别的什么?” 楚曦秀下意识摇了摇头,端起自己面前的杯子抿了一口冰水,却忽然改变了主意,“能不能拿点冰块和柠檬?对了,还要一个榴莲芝士。” 楚曦秀知道自己从来都不是热烈健谈的人,哪怕面前的人是她喜欢的人、又哪怕他们十几年没见过了,她仍然是平静如水的样子。 从收到信的忐忑不安、到赴约的欣喜意外、再到李奕辉的突然出现她的心七上八下,旁人看来她总是这样不悲不喜的模样。 她其实也藏着矛盾对立的性格、也很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可她啊,就是缺乏说爱的能力和勇气。 二十岁以前,也许她会想着改改自己的性格。可是她今年二十七,就这样也挺好的。没关系的,她安慰自己。 她一如既往寡言,但三个人多年未见,能说得很多,并不见冷场,话题都是李奕辉提的。 等将面前的榴莲芝士解决了以后,她看了眼手表:8:44。“今晚很愉快,不过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去了。”她咬咬嘴唇、鼓起勇气拎起包向两人说。 李奕辉闻言,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的手表,“才九点不到,这么早?”说着挑了挑眉、痞气地朝着楚曦秀抛了一个媚眼道:“这么久不见,我们换个地方,再叫上几个以前的同学一起聚聚呀。” 被李奕辉看得心里发毛、又因他的提议过于热情且认真无法拒绝,她窘迫地嗫嚅着说:“谢谢。还是下次吧……” 所谓的小学同学,于她不过是陌生人而已。她虽然记得其中一些人,但也只是单方面的; 那些人肯定早就不记得什么小学时代的谭江了。何况成年人的交往不都是利益往来、各取所需吗? 好在李奕辉没有坚持,他默了默,意味深长看了她一眼,随后笑嘻嘻道:“那就下次吧。我开车来的,走吧!你住哪,我送你。” 她本来想自己一个人打车回去的,结果最后成了三个人坐在李奕辉的车上的场景。 因为都喝了酒,李奕辉让阿龙代驾,先送她回酒店。宋柔山和李奕辉家在一个方向,送宋柔山回家后他再回家。 坐在后排的座位上,楚曦秀有点头昏。望着迅速后退的繁华的城市夜景,旧时记忆如饭桌上饮下的酒,后劲开始上头。 5、第五章 回忆 她家家境一般,父母却托关系送她上了当地最好的小学。 起初她和同学相处愉快,后来却日益发现他们不是同一世界的人。 她的同学们都很好看、成绩很好、老师很喜欢,上下学接送都是轿车。而她成绩不好,所以就没老师喜欢。 从什么时候起学会了“难堪”“丢脸”这两个词的真实含义。 开始想方设法不让她妈来给她开家长会,不想让同学看到她妈妈穿的发黄的衣服皲裂粗大的手掌。 她妈看出她的意图,曾问她,“你是嫌我在你同学面前给你丢脸了是吧?” 是。可是她嗫嚅半天,终究没说出那个字。 害怕下雨天,因为不想让她爸来接她。他的三轮车,在一排排崭新漂亮的轿车中分外咯眼。 她可以找借口不让爸妈出现在同学面前,却没办法躲开学校例行的家庭调查,虽然她不明白调查的意义。 三年级起开始填关于家长的信息表,每年一次,表格的内容涵盖了包括父母年龄住址姓名职业等信息。 那时他们上着早自习,班主任在讲台检查一张张填好交上的表格,然后蹙了蹙眉,当着全班人,点名问她父母的职业。 能把孩子送进这个学校的,一般非官即富。可她能进这个学校,是因为托了关系。她想她永远不会忘了当时的情景。 大人总把孩子还小当作他们调皮不懂事的借口,其实小孩已经能明白很多事了。 分卷阅读9 所以当她结结巴巴小声地说‘个体户’时,讲台下坐着的同学的哄笑她到现在还记得。 现在看来,自己完全不必为了爸妈是个体户而难堪,可当时她那可怜的自尊心却让她为了那不值一提的小事脆弱伤心。 哄一个哭泣的孩子只需要一颗糖,可一个为了自尊哭泣的孩子呢? 10岁回到临安,有一天在收东西的时候忽然从柜子里翻出一本老相册。里面有很多照片,有舅舅的,姨妈的,外婆的,还有好几张妈妈的。 她匆匆翻完所有的相片,将关于妈妈的照片都单独抽出来放在一边,把相册放回原来的盒子里,重新用相簿把江琴的照片收藏起来。 那些照片大概是她妈妈二十岁左右拍的照片,鹅蛋脸、皮肤白皙、乌黑长发。 有的照片里头发是扎起的,有的照片是披散的; 穿着长裤的、裙子的照片,每一张都美丽张扬,那是青春的证明。 她妈妈也曾貌美如花,邻家女孩一样的青春年华。后来结婚生子,为了这个家操持担忧,也为了她呕心沥血,所以白皙的皮肤开始发黄,细嫩的手掌脸庞变得苍老。 现在想来那么无关紧要的小事,照样还是会刺痛那颗骄傲的心。 会痛是因为她想到她无心的话也曾无意刺痛父母的心。从那以后她妈妈就不会在她找着拙劣借口让她不去家长会的时候问她是不是嫌弃她。 她不让江琴去,她就真的再也没去过。她好想和江琴说一句对不起,可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是她明白得太晚。 还有那年冬天,她睡过头起床一看天都大亮了,眼看去学校肯定要迟到了,她请她妈给老师请个假就说不去上学了。 可是她妈没答应,破天荒起床洗漱送她去学校。等她气喘吁吁赶到教室的时候,上课铃早已响过,偌大的校园空空旷旷。急匆匆跑到教室,同学们坐得整整齐齐,而老师坐在讲台蹙眉看她。 她是一个从小就自卑的人,那样的注视让她面红心跳。不好意思地回到座位坐下,在心里暗自发誓日后再也不迟到。 之后她变成班级的钥匙管理员,负责每天早上开门,成了每天第一个到教室的人。 她发现了一个秘密:宋柔山和她起得一样早。经常是她打开门,随后就响起宋柔山的脚步。 他很喜欢独处的静谧吧。所以她从来没打扰过他,两人都安安静静坐在座位上,看书、检查作业。 有一天她照旧摸黑走在教学楼方向的路上,远远地就看见他们班的灯亮起。 她健步上了楼,趴在门口张望,然后看见坐在窗口的宋柔山已经坐在座位上在看书。 察觉到她的声音,他抬起头看门口。她便讪讪握紧了手中的钥匙,走到座位正要坐下,听到身后宋柔山不高不低刚刚能听到的声音,“我来的时候门开着,应该是昨天没关。 那时候宋柔山还没变音,声音听起来像小鸟般清清翠翠。 可是她却听得浑身僵硬,仿佛触电一样动弹不得。“哦。是吗?真的?怎么会没关?” 脑海中一瞬间转过好几个答复,她觉得都不太好,然后就错过了最好的答话机会。六年同学情谊,他们竟然没说过一句话。 她每每想起便懊悔不已,不过是一句话,为什么她就是答不出来。 “24号市中心有活动,推广文化年,到时候你会去吗?”同样坐在后排的宋柔山轻声问她。 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回答,以为她睡着了,他轻轻向她身边移了移、坐到她的边上,一只手顺势抚上她的额头想查看一下。 楚曦秀看着黑暗中蓦然靠近的手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向旁边退了一下。但是她靠在后座的窗边上,已经无处可退。 她这么一退没退开,宋柔山怕她磕到头一只手伸到她脑后护着,两人瞬间靠得极近。 她绊了一下反而倒在他怀里,脸瞬间就红了。还好车内没开灯,有些暗看不见。 宋柔山接住她,一只手护在她的后脑勺,一只手放在她腰侧。 她一时愣地没反应,他没放开她,而是将放在她腰侧的手再次抚上她的额头,“刚刚叫你你没有回答,我以为你睡着了。是不是头疼?刚才喝了那么多酒。” 她不动声色地离开他的怀抱,在黑暗中抬起左手覆上双眼,“不好意思,我在想事情,没听见你说话。你刚刚说什么?” 宋柔山温柔的嗓音,让她想起了一个人,那个人经常含着笑意对她说,“回来啦?饭做好了,吃饭吧。”可是,那个人再也不会这样温柔的为她做饭,对她说多吃点的话了。 左手下一片湿润。 “过几天会在财富中心宣传文化年,你去不去?”看着黑暗中默默挡住双眼的人,宋柔山又耐心轻声问了一遍。 “噢我导师去的话我会去的,不过他没和我说这事,我想应该是不去吧。”想了想,印象里马修没说过这事,她说。 宋柔山温声劝说:“一起去看看吧,听说 分卷阅读10 很有意思。” 仍然是一句话,她也依旧答不上来。沉默了半晌,她说:“好……” 宋柔山听完心满意足地笑,退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她无法拒绝宋柔山,可是黑暗中还有一个人发问:“什么文化年?我也要去看!” 思考回答间,阿龙把车开到了她住的酒店前。 楚曦秀抬手摸了摸眼下的地方,无言下了车。她想挥挥手告别,李奕辉却跟着下了车,迈着长腿走到她的面前。 和宋柔山差不多的身高,在离她三步处站着,略弯下腰压低了声音,在她耳边似情人呢喃:“那、过几天见哦。” 像极了恶作剧的小孩。 她一转身跑开,连和宋柔山告别都忘了。 记得有一次做扫除时,班上几个调皮的混世魔王和她捣蛋,把她的书一个传一个地扔,她追着跑,跟着他们转圈圈却怎么也抢不回自己的书。 最后她放弃,赌气不要书了,那群人才无趣把书扔还给了她。但书在空中抛出一个弧度,落下来刚好砸到她脑袋。 她没有抬头看那些人,也没有将地上的书捡起来,只是低着头,收拾着自己的书包。压抑着难堪,心里还是有些委屈冒了头,眼泪便无声无息滚落到手臂上。 过了几秒、地上的书被人捡起来,又轻柔地拍了拍沾到的灰。然后有人弯下腰递到她的面前,轻声问她,“你还好吗?” 眼泪模糊了视线,她垂着头接过那人手里的书,来不及看一眼面前的手,他已经转过身对着那群人说,“你们别闹了。”并不严厉,反而很客气的声音。所有人却一哄而散。 那个人是宋柔山。 宋柔山平时不爱说话,但对每个人都很好。他成绩好,人缘好,长的很好看。 班上的女孩子个个都对他芳心暗许。那年她念小学三年纪,觉得自己小小的卑微的少女心好像也喜欢上了宋柔山。 那个时候,她看出很多女同学喜欢宋柔山,跑到他面前没话找话讲,偷偷地看他,几个人聚在一起分享关于宋柔山的消息。 她是个隔岸观火的清醒者。 只要她坚持几年,到了毕业就分道扬镳了。她那样想,那样做。 宋柔山于她不过是一个优秀又生得好看的同学。可宋柔山说,“你还好吗?” “你们别闹了。” 没有一句说喜欢,她却轻轻松松喜欢上他。偶尔触摸到心脏的位置,那里原来平静无波,却因为一个人开始藏了汹涌热烈的情感。 是喜欢、是感激,还有自我否定和嫉妒。 更多的是自卑。 从小就被不断否定的人,连喜欢一个人,都会发自内心的惶恐着,觉得自己不配。 那时抢了她书逗她玩的始作俑者还是李奕辉,他好像总是知道怎么无伤大雅的作弄人。隔了十七年,她一见他就落荒而逃,而他好像也还是当年爱玩闹的孩子。 6、第六章 各自回家 李奕辉看着那个消失在酒店门口的人影,抬头看了看夜空。 星星布满了整个夜空,月亮皎洁。一阵风吹过,月色下添了一分凉意,恶作剧得逞的李奕辉哼着歌上了车。他心情很好的和阿龙说了宋柔山家的地址。 宋柔山没想到李奕辉会下车去和楚曦秀说话。等他反应过来跟着下了车,虽然听不见他悄悄和她说了什么,可他看得清清楚楚、发生了什么他很明白。 看着那张皇跑开的身影,他一句话也没来及说。最后看着那道身影进了酒店、才打开车门上了车,“奕辉,你别欺负她。这么多年,我还以为你早就改了性子。” 李奕辉眉眼低垂,散漫地说,“谁欺负她了?你不能看她那样跑开就说我欺负她吧,你怎么知道她不是害羞呢?” 宋柔山没有做声,他当然知道奕辉不会真的欺负她。可是李奕辉那时候做的那些事,他都知道、他还记得。 一时间没人说话。李奕辉打开手机搜了一下云城的生活资讯,果然就看见加粗描黑占了一个版面的文化年的信息。 法国文化年特在云城举办,24日上午十点在财富中心A 座1楼举行说明会。 想到楚曦秀刚刚说导师去她就去的话,李奕辉浏览完页面悠悠地问,“柔山,她和文化年是什么回事?还有,什么导师?”顿了顿,他转过头看着后座上的人,接着又问,“她、你怎么联系到的?” 宋柔山回想关于电脑桌面上的简历和他爸的评论,回答说:“她的导师是法国部长,也是这次文化年的负责人。” “哦。还真没想到。”李奕辉慢慢地转过身去,有些意味深长地回答道。 随后没人再说话,车内陷入黑暗和沉默,两人都若有所思。只有阿龙沉稳地握着方向盘,看着远光灯的光线下蔓延在夜色中的公路。 没一会儿,司机在宋柔山家门前停下来,宋柔山下了车,嘱咐了好友和阿龙几句,才挥挥手看车子驶远后拿出钥匙开门。 分卷阅读11 楚曦秀回到房间洗漱后换上舒适的睡衣躺在床上却没有睡意。 思绪不知不觉觉放空,脑海里开始反复回想今天发生的事。 想宋柔山、过世的父母、李奕辉。想在花坛前宋柔山的拥抱、还有车里宋柔山的怀抱…… 在她快要睡着的时候,手机震动了一下,那将睡未睡的迷朦意识一下子清醒过来。 她想了一下,拿起手机调了静音和飞行模式。看了一眼消息,却不是她以为的什么新闻推送,而是她的导师发的:一个定位、和一张堪称大头贴的自拍。不可否认,哪怕是死亡视角,在五颜六色的灯光下,她的导师看起来还很精神。甚至,能称得上帅气。那是一种,阅尽风帆以后的成熟风度。 她看了一下时间,十点过,定位是一家迪厅。 从外面回来以后她本来是准备去看看马修的。可心里一团糟,无论是正事还是今天发生的事都整理不清楚,所以最后决定还是先回房自己理理再说。却没想到导师竟然也出去玩了,还玩得很嗨。 马修:约会完了吗?要不要过来放松一下? 她忽然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想了想回了一条信息:我已经回酒店了。玩的开心吗?什么时候回酒店?你少喝点。你要是准备回来了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 之后的消息隔了十几分钟才来,马修简单地回:不用,我自己回。 在法国的时候,她听说迪厅里玩的最嗨的不是年轻人,而是一群结伴的打扮得时尚大方的老人家。 他们凌晨十二点去、清晨五六点回,精力充沛的和年轻人不相上下。 她没去过迪厅,但她的同学偶尔去蹦迪,总会遇见那些面善又不服输的老人,说起来的口气很好笑。她当时听着也觉得向往,不为其他,只是那份心态就已经让人敬佩了。 她不知道马修是不是真的会玩到清晨才回来,但她觉得自己如今有义务照顾他,所以不该放任他这么玩。 看了看等了等再也没有新消息的手机,她从床上爬了起来。 换上衣服,随后穿上鞋拎着包打了一个车。把马修发给她的那个地址告诉了司机,司机很熟练地点头就将车往市中心的方向开去。 在车上她有一种很无语的感觉:自己的心事还没理清,现在还要去她没去过的地方带一个老小孩回家。 不过那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很久,因为她的心态早已经调整得很好让自己很习惯地去应对各种问题了。既然结解不开,那就系成一个蝴蝶结吧。 和司机断断续续聊着天,而司机很快将车停在了一条相比其他昏黄路灯的熙熙攘攘的马路边,她道了谢下车,穿过年轻时尚的人群和零星的夜宵摊贩,找到了马修发给她的那家酒吧。 好不容易在人山人海、灯光如潮的酒吧里面找到导师时,他正和一群男男女女摇摆着身体。 轰鸣刺耳的音乐像大鼓一样敲击、每一次都敲在她的心上。她蹙着眉看着周围的人群,最后视线落在了导师马修的身上。 马修还准备让她一块留下来玩玩再走,但一见她的表情就明白她的不适。 而自己玩的也差不多了,也就顺从跟着回去。倒是酒吧里同一个卡座的人都热情挽留着马修,最后好不容易谢绝了那群人,等到回去收拾完都已经一点多了。 许久没有晚睡,楚曦秀躺在床上毫无睡意。辗转反侧了很久,最后她打开了电台广播,在主持人的抑扬顿挫的声音下才渐渐感到睡意。 她做了一个梦。以前的梦对她只有美梦和噩梦的区别,但是今天的格外不同:今天的梦过于真实。 那就是真实。 秦始皇嬴政十三岁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国度,他也许是提线木偶。但踏上王位的那一天,他已是王。 历史一言蔽之,寥寥数语就说完一个人的一生。 而她可以做的,只是将一个人的名字念了一遍一遍。只愿用漫漫长夜来铭记曾经遇见的人并将永不遇见的人。有些人不会再想起,有些事她不会忘记。 橡树小学,见证了一批又一批天真可爱的孩子的童年历程,也见证了他们的成长。 第一天上课的情景已经记不清,像是戴着眼镜走进热气蒸腾的浴室,眼前只有一片模糊的影子。 她记得初入小学校园的新奇,那占据了她思想和眼眸的事物。除此以外,再无其他。 这是她的开始,里面没有他。真正有记忆,要从那一年算起。 那一年,她七岁。 相处了两年的同学已经熟悉了,但也只到一个名字对一张脸的程度。 这并不是因为她孤僻不与人相处。相反,最开始的时候,她记得与那些同学相处的是很和谐的。 直到后来。后来她才发现,即使是同班同学,穿着一样的校服,他们并不相同; 甚至是格格不入。她的同学们每天都有家长接送,而她在熟悉了学校和家的方向后,上学回家就全靠自己来回奔跑,独自一人。 下了课,学校门口 分卷阅读12 挤满了开着各式轿车来接孩子的家长,一年四季如此。云城四季如春,偶尔下雨。 下雨天她很喜欢呆在家看着电视,吃些零食; 不过很多时候都得去学校,所以那个小小的遗憾只能压在心底,而等到周末天气又大多晴朗。 她注意着那些微小的心愿经年累月形成了一个细密的蛛网,伸手就能摸到,却也将手裹挟上一层黏糊的网; 让人心生厌恶,但仍忍不住好奇要去触摸。 书包装了不少书已经很沉,遇上下雨只能用书包顶着雨,看看那些崭新漂亮的车,又看看穿着整洁时尚的家长,然后朝树荫下踏着人力三轮车的爸爸飞奔过去。 谭围穿着黑色连帽雨衣,她抱着书包,坐在三轮车后面的板凳上,撑开一把半旧的黑色大伞,自己举着伞,遮住清凉的雨丝、和对周围人的艳羡。 忘了心里说不清的羡慕和在学校的不愉快,挑着一天里发生的趣事儿和他说。 稍长大一些,邻居家大她四岁的姐姐教她骑自行车。虽然跌跌撞撞,但最后总算是学会了。 从学会骑车开始,她心里萌生了一个小小的愿望:希望能拥有一辆自己的自行车。这样不论早晚寒暑,也不惧刮风下雨,她可以骑着自己的车去学校,说不定还会哼着歌呢,就不用像现在为了赶时间,每天奔跑往返于学校和家之间。想想,那将会是多么美好。 可惜,她一直都没有那样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起初是父母不同意,后来长大了自己有经济能力后又四处漂泊,所以自行车一直没有买成。 她应该明媚灿烂,应该活泼开朗,可她只学会了惆怅。那个名字已经镌刻在心底深处,她不敢和人提起,甚至在自己的本子上都不敢一笔一画书写。总怕,最隐秘的秘密有一天被人窥视到。 那惆怅,有一个别名叫羡慕,或者叫,自卑。 中午放学后,学校有食堂,为家长无暇来接或者不能回家的孩子准备了午餐。 每次匆匆路过她都能闻到饭菜飘香,那是和她妈江琴做的菜完全不一样的味道。咽下口水,她心里明白那可口的午饭价格不斐。 接着路过的是翩然的舞蹈室和古典的琴行,每次经过她总会被里面传来的优雅舞姿及美妙乐声吸引。 可她从没时间驻足停留片刻观赏,也没有向父母要求,说要留在学校吃饭和学舞学琴的事。 她知道父母送她上那所学校上学已经不易,他们拿不出其他的钱支持她其他的精神消费了。 女孩早熟…… 而她比一般女孩更早熟。她知道,所以她不求。 本以为日复一日的时光只持续到毕业为止。只是,有些事发生的猝不及防。改变亦是。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不喜欢夜店,嘤嘤嘤但是俺好想去酒吧看帅哥; 下一章到二十章都是过去 接后续的故事在二十一章 7、第七章 二十年暗恋长跑的起点 平时她总是八点起床八点半到校,不早不晚,直到有一天、她起晚迟到了。 她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起床之后意识到在江琴叫她起床后她又睡了过去,心里的第一反应是不妙。 不愿意现在再去学校,她请被她吵醒的江琴给老师打电话请假—— 随便找一个理由,就说她生病了,头痛、拉肚子,怎么样都行、只要可以不去学校。反正她平时也经常不舒服,三天两头就去医院打针吃药。 “妈妈,你给班主任打电话,帮我请个假吧。就说我感冒了,今天不去学校行不行?”她可怜兮兮地撒娇。 她原以为江琴会同意的。 结果她妈摇摇头、没答应。她起床迅速洗漱收拾,板着脸孔坚决地拒绝,“不行!怎么可以不去学校?快点起床穿衣服,我送你去学校。” 在她心里,只不过是请一天假的小事。可是成年人要考虑的有多少呢,要考虑树立孩子诚实守信、知错就改的品格,同时还要计较一天不去学校可能错过的学习内容。 所以自她一年级上学第一周江琴送她去学校以后,她妈妈破天荒推出角落里的自行车,骑着车送她去了学校。 江琴说一是一,她的脾气也是一样倔。但这天她拗不过,甚至没反应过来她可以装不舒服骗她妈妈不去学校。 所以只能背起书包,无奈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在心里祈祷不要迟到不要迟到。 结果当然迟到了。她的祈祷上天诸神没有听见。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 这句话的意思换一句话说是,上帝虽然把门关上了,但他留了一扇窗。 天空发白、上午九点,上课铃声响过两次,她在路上没有听见。空荡荡的校园有树有花有草,没有人。人都在教室里坐着。 在校门口和妈妈挥手道别,然后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向教室。那是十一月的早晨,加上校服的薄外套她穿了三件衣服。 出门前趁她妈不注意,悄悄 分卷阅读13 把妈妈让她穿上的厚毛衣脱了。 她觉得穿着显胖不说,整个人动弹不得,行动都迟缓了,这种感觉她很不喜欢。 坐在车上的时候,风吹在脸上还感到寒意阵阵; 跑到教室的时候却出了一身微汗,在门口所有同学和老师的目光又让她不自然地浑身发热。 那天第一节课是语文,语文老师同时是班主任。老师坐在讲台,蹙着细长的眉盯着站在门口惴惴不安的小人,好像她是十恶不赦让她头疼的人。 她以前觉得班主任修得格外整齐的眉很好看,班主任贴着花涂着油的指甲很好看,班主任很好看。 可这天班主任王宜坐在讲台阴沉着脸看她,她感觉就不是很好看了。 过了好一会儿,王宜才念她是初犯、虽仍是恼恨地盯着她,但也没说什么让她进了教室。 她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狼狈地调节着气喘吁吁成风箱的自己。 在位置上坐下的刹那,那靠窗沐浴在金色阳光下的少年转过头看了门口一眼。 感觉到那似有若无的目光也投到自己的身上,她整个人因紧张狠狠地抖了一下。 不敢看同学们,若无其事地坐下,从书包里拿出课本和作业、详装认真听课的样子,心里却七上八下,许多的想法找不到出口,唯一理清楚的事是从此以后不能再迟到。 之后的每一天她果然都起得很早,直到小学毕业。然后上初中、高中、大学,她都再没迟到过。 后来也遇到过几个因为各种原因早起的人,却再也没有一个人让她记忆深刻,并且无可替代。 那天课后她鼓起勇气去办公室找到班主任,对王宜说:“王老师,对不起我今天迟到了。能不能让我保管钥匙,负责开门?” 顿了顿、小心翼翼观察了一下班主任的反应,又接着说:“我以后都会早起,不会再迟到了。”王老师看着她,思考了很久也没有做出答复,只是让她先回教室上课。 她老实回到教室,一整天都在忐忑关于老师的决定。心想是不是老师不喜欢她,所以也不会让她来做这件事? 她知道班主任不喜欢她,今天的迟到对她更没有了好印象,却还是忍不住喜欢班主任、喜欢她教的语文课、也喜欢她好看的衣服和课上永远精致的妆容。 又想,是不是老师觉得她今天迟到了,怎么能早起开门? 也许老师有其他的她不明白的考量。她以前没有要去开门这样的想法,但既然提出来了,总想要一个肯定的结果。所以,老师会不会让她来做呢? 她是内向的人,心里的情绪不外露,想法很少有人清楚,就连她爸妈也不懂。可如果老师真的拒绝了她,她肯定会很难过。 好在、下午放学的时候,班主任把钥匙交给了她。于是在三年级下学期、迟到的第二天那天早上,她成了班上的钥匙管理员,每天早上负责开门。 很难想象,如果那天江琴同意帮她请了病假,后来会是什么状况。 万事难料…… 为了早起,她比以往提前了一个小时起床。起床洗漱,然后摸黑去学校。那时候手机还没问世,连手电筒对她而言都是稀罕物。 在夜色下,她走得很快,可以说是小跑也不为过。到了学校,学校外并没有什么人,甚至连学校大门都还紧紧锁着; 可周围的一切都让人无比安心。她环顾了一圈卖早餐的商贩,暗暗纠结了一番后买了自己喜欢的早餐在校门旁的不远处慢慢吃着同时等待开门。 吃到一半,门口保安把门开了。她三口并作两口把剩下的早餐吃下肚,背着书包一蹦一跳进了学校。 天还一片漆黑,远方星河灿烂,连月亮都还挂在天边。淡淡的月光倾泻而下,洒在柏油路面上。 她第一次见到夜色下的学校,有一瞬愣住。几秒后回过神开始沉浸在月色缭绕的校园,欣赏起这个她已经很熟悉如今又另有一种异样美丽的地方。 几分钟后,她穿过柏油大道,在诺大的教学楼前站定。平日里明亮吵闹的教学楼只有几间零星的教室亮着灯,如万里星辰中的几颗星辰,在星河中闪烁不定。 压下心中的激动,慢慢吸气,明明只是一件小事,她的内心深处却陡然升起一种骄傲的情绪。 “是的,她是第一个到的人,她会打开那扇门,然后等其他的同学陆续到教室。” 她上了二楼,在教室门口兴奋从包里掏出钥匙、插进锁眼、轻轻旋转,门旋即被打开了。 又在墙边摸索了几秒找到灯按下开关,冷清的教室被渲染上了一份柔和的色彩。 空气中堆积的浊气一下子释放,她猝不及防吸到嘴里,不舒服地大声咳了起来。 等终于不咳了,她把书包放在课桌上,接着跑到窗边把紧锁的窗户一一打开通风换气。 等到做完这一切后才回到座位上开始无所事事。无聊到要睡着的时候,门口响起了脚步声。她抬头期待地望向门口,猜测会是哪一个同学到了。 分卷阅读14 出现在门口的人穿着黑色冬款校服和黑色裤子,身型修长,即使不丑也说不上好看的校服和年纪小都不能掩盖他好看的面容和清冷的气质。 “早上好,沐浴阳光的少年。”她在心里打着招呼,趁他没看向自己的时候,迅速收回了目光低下头假装发呆。 少年轻轻地走到靠窗座位上坐下,安静地一言不发。她在寂静中仔细倾听着一切可能的声响,可他没有说话、没有喘气,只是坐着,一言不发。 这世界真的不公平,比如她像没命三郎一样冲到教室打开门,只觉得此命去了一半,而同样早到的他脸不红心不跳。 再比如她平凡无奇,长相、家世、成绩都一般,而他成绩斐然、外貌出众,加上温和待人的性格,完美得无可挑剔,是他们班最负人气的人。他是每一个孩子都害怕从自己父母嘴里听到的别人家的孩子。 可是,有些人确实就是这样,他不争不抢,却能轻松拥有你想要的一切。 气氛沉默又压抑。她忍不住抬起头往他的方向看了一眼,只见他靠窗而坐。 那扇窗是她刚刚打开的,那时推开窗没想会坐在那里的人。现在他双眼望着窗外,只留给她一个在柔和灯光下冷硬的侧脸。 她开始反应过来:那个位置、那个人都是如此特别。好像就连前一刻打开了那窗的自己也变得不一样起来。 她沉默地收回目光,打开书包拿出昨天布置的作业检查。 偶尔抬头看看墙上的挂钟,时不时地看看外面有没有人经过。 可是很长一段时间再没有第三个人出现打破僵局。她心里充满了紧张,做不到他如老僧入定般地平静,和昨天迟到的心情一模一样,心似乎被一簇火苗在细细灼烤。 她忍不住在心里问自己,为什么要从昨天那样的情境里跳到今天这样的情形。 这个经常坐在窗边的少年班上有很多女生喜欢,但是她此时紧张并不是因为她爱慕他。 而正是因为她对他没有任何想法,她刻意与所有人保持的距离,永远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永远不会有交集,仅此而已。所以才尴尬。 尴尬的只有她。 少年的课本端正地放在课桌上,他靠在墙上,望着窗外漆黑的教室,不知道在想什么。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她从不习惯到终于习惯。 他们之间一直没有说话,不过她总是在心里默默和他打着招呼。 不知何时起她已经变得习惯两人之间的沉默,也开始自得其乐。 她想,有一天彼此之间这样安静无言的状态结束,会是因为毕业,或是因为她无法忍受早起的日子而回到最初的样子。 不曾想,是他先打破了沉默,他先开口对她说了话。 8、第八章 不告而别 十二月末,学期快要结束,寒假就要开始。寒假开始,也就意味着春节快到了。 哪一个小孩子不喜欢过年呢?可以买新衣服、会收到红包,还有吃不完的糖果。她暗暗期待,同时心里变得像打了鸡血一样亢奋。 这天,她照旧早早来到学校。天还是黑的,不过校门已经开了。 冬天并不凛冽却带着独特气息的寒风从她耳边刮过,并不温柔,惹红了她的脸。 她没有理会,只是心里想着教学楼里熟悉的教室,和那个早起爱坐在窗边上的少年。 教学楼前只有零星的灯火闪烁,映在她眼中,她所在的教室一片漆黑。 信步走去,爬上黑暗中的楼梯。忽然,在楼梯口转角处听到“啪”的声响,是有人打开电灯的声音。 声音在安静的夜里格外清脆,她在楼梯间停了一下,失望从通红的小脸上一闪而过,却很快被一阵释然的笑代替。 她摇了摇头,三步走到教室门口。果然教室被打开了,那个神情淡定的少年已经坐在窗边自己的位置。 而她一路小跑累得不行,此时便放松了心情,心想反正他看着外面也不会注意到自己,就大着胆子手扶着门、趴在门口大口喘了一口气。 喘完后她一步一步目不斜视地像骄傲的公鸡巡视自己的领地,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好。 然而,早起的少年在眼角余光中其实都看见了。他瞥到她俏皮可爱的动作,她的围巾随着呼吸上下起伏,她的脸颊不知道是风吹的,还是跑得累了,一片晕红像偷偷擦了梳妆台上妈妈的腮红。 眼角便噙了淡淡笑意转头望向窗外,等他再回过头时,那一抹倏忽的笑意已经不知所终,好像从来没出现在他的脸上。 她把书包放在书桌上,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开始打开一扇一扇的窗户。他没有开窗,但没关系,只要他坐在那里,就很好。 在打开离他最近的窗户时,她心里很紧张。一个月以来,总是她先到教室、打开门窗,坐在位置上等着第二个人来。而今天,他比她先到。 他就坐在靠窗的位置上,面前是一本翻开的课本。 她也不知道为什 分卷阅读15 么不敢和他说话,不敢看他,也不敢再靠近一点。 只好站在他后一排的位置上,努力拉长了身体和手臂、使劲推着窗。 好在他从头至尾没有抬起头来,她在心里庆幸。所有窗户都打开以后,她一言不发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打开书包,按部就班地拿出课本和作业。 然后,突兀地听见一个声音说,“我来的时候教室门没锁。” 她闻声转头看他,他偏着头没有看窗外。是他在和她说话,只见他的目光定定地望着她的方向。 目光相触时她不知所措,恍若触电一样赶紧收回了视线。 面上云淡风轻,她的手抚上胸口位置,惊觉这颗心跳得太快,一点也不受她控制。 他说,教室的门没锁。 他的声音和他人一样清冷,明明她记得他和其他同学说话时的声调平缓轻柔,在吵吵闹闹的喧嚣里透着不真实。 已经没有什么能再从书包里拿出来,她却保持着一手抓着书包,一只手从包里伸出来的动作,好像还有一支笔或者一本书没拿出来。 是吗?真的吗?也许是昨天忘了锁吧。一瞬间她的心思千回百转,想了无数个回答又很快被自我否定。 总觉得要和他说一句不一样的话,可是想来想去总不满意。 要说什么,该说什么呢?不管是什么,总不会缺女孩对他说。思来想去不如不说。 想到这样不禁有点难过,也许她真的不应该来太早,本来已经习惯了的沉默,本来没打算与他有什么交集,本来没准备说话。 为什么要有这么多自我限定的本来呢? 手足无措的时候,她错过了回答的最佳时机。再想回答,也不能了。只能趴在桌子上装鸵鸟,他在等她的回答吗? 他只是想告诉她一下这件事,门为什么没锁很好懂,一定是昨天下午打扫卫生的同学离开时忘记把门关上了。 他看她懊恼地抓着自己的碎发,纠结到快哭的样子,脸上原本消散的红晕再次出现并蔓延开来。他在心里难得觉得这个同学有些可爱,然后忽而忘了他说话的初衷。 之后他们又回到原点,两人仍旧是班上来得最早的人,仍旧不说话、不交流。 很快,寒假开始了。 在未满九岁以前,她已经学会了洗衣做饭,懂得了照顾自己。 第一次在邻居姐姐的指导下拿起菜刀切菜,动作颤颤巍巍的像一个老人。 把土豆片切成了土豆块,又把肉丝切成了肉条。把油倒进锅里烧热,然后把肉倒进去翻炒均匀拿盘盛出来,把土豆如出一辙翻炒放入调料,在土豆快熟的时候把肉倒进锅里一起翻炒、出锅。她第一次炒的菜除了味道稍淡之外也能吃得。 其实她害怕切菜害怕菜刀不受自己控制会切到手; 害怕炒菜害怕油下锅溅到脸上手上,那是她害怕的温度。可是有些事不是害怕就可以不去做。 一个人上学的路上只有她一个人,阴风阵阵,没有路灯。 她只能摸黑前进。途中要经过一个屠宰厂,屠宰厂门口挂着昏黄的灯,门后堆积着如山的尸骨。 屠宰场明明有灯光透出照亮那片黑暗世界,每次经过她却跑得更快。 因为门虽然锁着,她却害怕后面有动物的魂魄紧追在她身后。小孩子对鬼魂的事总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那时她是那样害怕黑暗和黑暗中未知的东西,长大以后却习惯与黑暗为伍。 还有那个人。她其实知道的,自己不敢和他说话、不敢看他、不敢靠近他、的原因。 除了渐渐萌生的男女有别的意识;最重要的是啊,心里紧紧绷起来的那根弦,平静地划开了两人的界限。那是不能逾越的防线。 她就是在早起的无数个时候明白有很多不得已而为之的事。 最重要的是,她远离了父母。 在卧铺车厢看着车站送别的父母的身影,一点点模糊远去。 她才忍不住哭了出来。捂着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车上的其他乘客都毫无察觉。 她是第一次远行,离开父母。但是她并不害怕,甚至心中暗喜。 原以为能面无表情地离开他们,在车上透过车窗玻璃看着那远去模糊的背影却仍旧忍不住难过。 后来,看到一本书。 书上写:父母骂孩子,孩子不会停止爱父母,却会停止爱自己。 她以为自己不爱他们,其实在内心深处是爱的。这就是事实,可那时她不懂。觉得难为情,所以悄无声息地哭,没有让任何人知道。 哭完之后,她擦干脸上泪痕,拿出父母事先为她准备好的零食开始吃起来。边吃,边想着那个沐浴在金色阳光里的少年。 以后,应该就没有机会再见了。不知道他会不会仍是一个人坐在窗前等着天明,等着人来。 不知道谁会发现他早起的秘密,又会不会将那个秘密分享给班上那些喜欢他的那些女孩。 分卷阅读16 在她心里,那个成绩很好、对人也很好的他,无疑是每个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 只要看过童话故事的女孩都会这么想;而没看过的女孩会觉得自己很喜欢他,虽然想不到‘白马王子’这个形容他的词。 而她最喜欢看的就是童话。所以她早知道,童话之所以是童话,是因为那是一个可以满足作者和许多人幻想的故事。 想着他与其他同学之间行云流水般自然的谈话,又想着他们曾有过的一段莫名尴尬的对话。 白雪公主被白马王子吻醒是童话,他们连一个简单的对话都完成不了这才是现实。 很早就知道与班上同学之间的距离,所以她避而远之,不与他们产生任何联系。因为明白毕业后他们会渐行渐远,像平行线一样永不再相交。 她以为她会是所有人的过客。在这六年中,她会扮演一个看客,看主角动人心魄,看自己路过远走。 而他一个简单的动作,一句简单的话,就轻而易举打破她苦心经营的防线。 如此优秀的他,她费了多大的力气才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她并不在意。 见他偶尔脸上浮起的淡淡微笑,如温暖的阳光,她也会淡淡地笑,笑容里藏着淡淡的忧伤。 她也成了故事的一员,尽管只是配角,可她终究是成了故事,成了供人参考的故事。 有些事并不是一厢情愿就能实现,而有些人也不是自己的一往情深就能如梦。 她和他的故事,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如年代久远的被人遗忘在蒿草中的碎片,她将那些珍藏在那校园花坛里的红豆树下。 在夏天,热风吹过,吹落成熟的豆荚,散落一地,露出里面圆润饱满的红豆,等着人来轻轻拾起。 无数个夏日午后她曾经在红豆树下捡了很多红豆。离开的时候,书桌里的两盒红豆静静躺在那里,她没有带走。 她走得匆忙,她爸爸在毕业前一学期忽然帮她办了转学,让她回家和外公外婆住。因为事发突然,她来不及做任何反应。 拿着转学证,客车驶出隧道,眼前一片刺眼的阳光。窗子打不开,她把脸贴在窗框上,想那个总是沐浴在阳光下的人,他为什么那么喜欢坐在窗边呢?他是喜欢窗外的风景,还是喜欢太阳呢? 阳光只刺得她眼睛疼,所以她没爱上坐在窗边,也没爱上阳光,却在离去的车上无声地哭得稀里哗啦。 她想,这样离开,她的遗憾真的只有没带走红豆及和他告白两件事而已。 9、第九章 转学返乡 坐了两天车,她才回到妈妈从小生活的家,临安。她是第一次坐车,第一次远行。 也是第一次,即将见到这个家。太多的第一次同时实现,她看什么都新奇又陌生。 爷爷奶奶据说在爸妈结婚以前就去世了,她没有见过。以前的生活太难熬,爷爷奶奶没有熬过来,所以爸爸没有家了。这是妈妈的家,也是她以后的家。 面包车在一个灰扑扑的民房前停下,司机帮她拿行李让她下车。 而房子里的人听见声音,马上从房子里出来走到路边。那是两个沧桑老人,他们说是她的外公外婆。 她还在期期艾艾没来得及喊人,就见远处跑来一个女孩,睁着大眼睛好奇地看她、对她笑,却在几米外站住不再继续靠近。 送她的车很快走了,外公外婆拿起地上的行李,带她认识新家。 对她介绍说那个大眼睛的女孩是她表姐,大她三岁,以后她们可以一起玩。 她表姐早听说有一个从远方回来的人是她的表妹,所以一直在满怀期待地等候。 她缠着家里人问表妹什么时候才到,表妹是什么样的人,表妹会和她一起玩吗? 在等了五天后,她在一个没有太阳的下午见到了她的表妹。 她家在路口处,所以车都会经过她家。自从知道有一个表妹要回来的消息,她从早到晚一直注意着往来的车,心想哪一辆车里坐着她素未谋面的表妹呢? 看着一辆接一辆的车驶过,然后她看见一辆车在拐过她家以后,慢慢减速然后在前面不远的地方停下。她欢呼一声从家里跑去迎接,那就是她的表妹吧?她终于等到她了! 她到的时候刚好是周末,在家熟悉了两天以后,星期一的早上外公带她去当地的小学报名。 她还没毕业就转学了,还有一学期毕业。校长把她安排在六年级一班上课。她不知道一班是什么班、也不认识那些人,但表姐在一班。 表姐上学晚,她上学早,结果她们竟能分到一个班学习。从此以后她和表姐一起上学放学,关系慢慢变得亲密。 以前在云小上课总是一个人去,一个人回。她在班上没有熟人,非常孤单。如今最后一个学期竟然有人陪她一起,她很高兴。 表姐说对她的第一印象是:从车上下来的瘦瘦小小的孩子,穿了一层又一层的衣服,笨拙又有点搞笑。那孩子眼神呆滞,透着防备。 分卷阅读17 她解释说当时是为了减轻行李的重量,所以尽可能把厚衣服穿在身上。但是歪打正着,没想到临安这么冷。 作为一个半途转来的转学生,班上没有人欺负她,她心里松了一口气。可能是因为小城市民风淳朴,而且还有表姐保护着她。 偶尔有其他班的不良男生会在楼梯口拦住落单的她,给她起外号,阴阳怪气地称呼她。 她人小又瘦,他们叫她“小竹竿”;还有人见她比一般的人黑,就更显得瘦小,他们叫她“小黑”;她比同龄人都要矮小,又有人叫她“猴子”。 她没有理他们,只是这种程度的欺负,她没放在心上。该感谢以前那些同学的欺凌磨练了她,让她坚强吗? 班上的人倒是没有欺负她的,但她也没办法和他们交往。她慢热、还满心戒备,一个学期不足以消融心中积雪。 期中考试结束,在过完一个周末后,老师发了批改后的卷子。 她的语文教学成绩都是90以上,老师说的时候不禁带了夸赞语气。同学们听完也很惊讶,没想到平时沉默寡言的转学生成绩竟然如此优异。 原来老师们还在担心她半途转学会不适应环境,他们已经考虑到如果她适应不了就不得不让她降一级重读五年级了。不过如今看来,这个考虑显然没有必要。 老师们放了心。她虽然还是以前沉默的样子,但同学们因为期中成绩对她改观了不少。 只有她本人不为所动。 老师的夸奖确实让她飘飘然了一阵,这是头一次她在学校里受到夸奖。 小孩子都喜欢外界的褒奖和鼓励。但她没有兴奋太久,以前她这样的成绩只能在云小排中上水平。 她变得迷茫起来。这会是她和云城的距离,然后与云城的一切渐行渐远吗?她在心里想,就如是在笔记本里写下。 外婆家原来还有四个孩子,是他们的孙子孙女,是她的兄弟姐妹。 外婆生了三个孩子,一个男孩两个女孩,也就是她的舅舅和姨妈。 舅舅和姨妈各有两个孩子,她妈妈排行第三最小。她在五个孩子中却是最大的,那四个孩子都叫她姐姐。 最初回到临安的时候,外婆做饭总有妈妈的味道,让她有还在云城的错觉。 有时外婆在其他地方闲聊忘了时间,回家晚了,看她已经把饭做好了。 外公是从来不做饭的。他们那个时代似乎是女人做饭,男人是从不下厨房的。 后来没过多久,做饭的事就完全是她来做了。一家七口人的饭,她下课后回家就择菜做饭。夏天的时候饭吃完天才黑,而冬天往往饭做好天色就昏暗了。 每天下课后,她就飞奔回家,做饭吃饭,然后开始写作业。其他的四个弟弟妹妹都挤在一个房间里看电视。 而写完作业,她没去和弟弟妹妹们一起看电视,却打开柜子拿出放在最里面的本子。 以前和爸妈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不让她学习日看电视。如今没人管她,她反而不爱看了。 她准备了一个小本子,认认真真地在本子右上角写下日期,然后在本子上记下每天发生的事。他虽然开始缺席在她的人生,可又在她的笔下参与着她的生活。 她终于敢在笔记本上写下他的名字,因为这里没有人认识他,她再也不怕有人窥探到她无法言说的秘密和心事。 她的字一笔一画,带着小孩子的稚气,又可从字里行间窥到她的半分内敛性格和坚韧。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自然是入学第一天。不过她不记事,已经想不起最初的他的样子。 那时她还是一个害羞怕人的孩子,因为上学早,所以比身边的人都矮了一截。又因为身体不好,所以格外的瘦瘦小小。 班上的人大都不喜欢和她玩。除了不喜欢和她玩的人,就是喜欢欺负她的人。 除了那个少年。 如此看来,哪怕他不曾主动和她说话,哪怕她死守阵地。最后,也仍然会失守心里的那座堡垒。 那个少年叫宋柔山。人如其名,像风一样温柔飘忽,像山一样沉稳端庄。 因为只有宋柔山,所以才喜欢宋柔山。 可是,她知道再也没有宋柔山了。 日记只写到她离开那年的8月27日,笔记本还剩几页空白。可她没有在继续写下去,是知道他如那页空白她永远填补不了。 最重要的是,上了初中后课程紧张,同时交到了新朋友,她以为宋柔山就这样退出了她的记忆。 一个寻常的一天,没有早自习,也没有上课。他们做了两张卷子,一张语文,一张数学。背起书包回家,就这么简单的,从六年小学毕业。 她背起书包,和表姐一起走在回家路上。表姐兴致盎然,觉得离开了学校,还有两个多月的假期生活非常美妙。 可是她没觉得。她甚至分心地想,如果此时还在云城,她现在在做什么呢? 她知道每届从云橡小(云城橡树小学)毕业的 分卷阅读18 学生,在期末考试以后两天会聚在一起吃饭,这是云小不成文的传统。 她从来没想过要和一群注定要分道扬镳的人班聚,但从一个冬夜起她心里也开始期待那一天。 班主任会订一个包厢,里面有两张长桌,一张桌子自由围坐着二十几个人。他们班五十人不到,两张桌子可以坐下所有人了。 宋柔山左右前后的位置一定都是疯抢的位置,除了班上交好的男生,还有十几个喜欢他的女生。 如果幸运,她可以找一个远远的看着他的位置,那个位置不必离他近在咫尺,只要她看他的时候不用刻意扭头、回头、伸长脖子就好。 他们可能会吃烤肉,自助,但最有可能的应该是烧烤。 所有人围坐在一起聊天,大声地说话,宋柔山不会参与,只会偶尔点点头、或者低下头靠近旁边的人听他耳语,然后再轻声回一句。 服务员逐次上菜,凉拌萝卜、木耳、海带,和酸黄瓜。接着是烤好的烤串、茄子、土豆、韭菜、金针菇、鱿鱼须、鸡腿、排骨,肥肠。 然后还有烤的金黄透亮的馒头,配上甜甜的炼乳。最后还有酸汤鱼片、三鲜汤、炒米粉,特色炒田螺和卤煮鸡爪。 大家会一起举杯,敬过往和来日,谢同窗和师长,杯子里是各色不同的饮料。 在服务员上菜的间隙他们会请忙碌的人帮忙拍一下合照,照片中大家都穿着自己最喜欢最舒服的衣服,笑得很开心。 吃完以后,也许还有第二轮游戏,要去继续找地方玩,也已经有家长已经开着车在门口等着孩子了。 宋柔山这么安静的人能和大家在那样吵闹的环境里呆一晚上已经很不容易了,应该吃完就回家了。 在他离开之前,找一个机会、找一个地方,只有他和她,别人不会看见、也不会听到的地方,郑重地和他说一声她的喜欢。 喜欢,词典的解释是:喜欢,也作喜爱,一指愉快,高兴;二指喜爱,即对人或事物有好感或感兴趣。喜欢实际上是一种感觉,包含欣赏、仰慕、钦佩、倾心爱慕、爱、崇拜。 是啊,她喜欢他。仰慕他。崇拜他…… 她真的很安静,也很认真地喜欢着他。不多不少,三个春夏秋冬,从一个温暖的冬夜开始。 有什么意义呢?没有吧,就是想去做。 只是表白而已,并不费力劳神。不趁着年轻,还有勇气、也不惧丢脸的时候大胆地去做这些发自内心想做的事,以后就,没有机会了、也没有了那样的勇气。那多遗憾呀! 喜欢还要分开,真遗憾。 人生已经有这么多的遗憾了。 可最后,还是遗憾。 10、第十章 是结束也是开始 毕业那天,什么仪式也没有。像任何一个寻常的一天,什么都没发生。 她背着书包走出教室,在门口看坐在讲台的老师。她是提前交卷的,因为教室里还有没写完卷子的同学,她看着那个坐在讲台上的人,没有说话、也没有告别,就这样结束了。 无声告别…… 那个暑假她呆在家过了两个月,把家里的已经发黄的旧书翻出来,选感兴趣的看。 书看完之后,暑假也快结束了。这是特别酷热的一个暑假,也许是因为在云城呆久了,还不能习惯临安的天气。 可终究会习惯的,只是时间问题,她知道。 九月,初中开学第一天,她茫然地坐在教室里。因为个子小,所以被安排在第二排的位置。 茫然看着台上自我介绍的班主任,又茫然地看着四周一片陌生脸孔的同学。哪怕表姐坐在她旁边,都不能减少心中的茫然半分。 然后全部的人一起去了操场,操场不是田径场,而是一片土洼地,因为两个月的暑假绿油油的杂草长的茂盛。 班主任带着他们激情澎湃,“同学们,开学第一课就是劳动,把操场上的草拔了,希望你们记住今天!” 这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天,确实让人无法忘怀。 她一个人蹲在操场的一个角落,其他同学都三三两两聚在一起。 手里拔着草,没来由想起在云小的时候每天也要做卫生。 有时候分小组、一组几个人打扫教室,有时候是全班一起大扫除。 她不喜欢做卫生,也不喜欢和一群人在一起。但比起小组打扫来,她更喜欢全部人一起打扫。 因为和宋柔山不在一组,小组打扫他们分不到一起。所以只有大扫除的时候,她才能趁机在人群中偷偷看他一眼,趁别人不注意。 想着她抬头环顾了一下,周围没有人值得她那样的注意。 手边拔的草已经垒成一个小小山,她往旁边还没除草的地方挪了挪,那里一片生机盎然,却只是一丛杂草而已。然后一个人在她身侧蹲了下来。 她顺着脚往上看,一双男人的运动鞋、黑色的裤脚、灰白条纹的针织毛衣,然后是一双和煦的眼睛。他看着她,那双含笑 分卷阅读19 眯起的眼睛属于班主任。 “一个人呀?”他手里也在劳动,嘴角含着笑问。 她点点头,看着眼前干涸裂开的土地,轻轻“嗯”了一声。 “你姓谭吧?我刚刚点名,记得你好像是这个姓。”班主任说。 她又“嗯”了一声。 班主任好像很高兴的样子,也不怪她对他爱理不理的态度。 其实就是因为她太落寞的样子他才在一群新生里看到她。 今年他带的班还有另外一个姓谭的小女孩,他刚刚才和那个女孩说过话,她虽然紧张还有点害怕,但几句话下来,也算活泼可爱。 不像眼前的人,明明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在这么多的同龄人里,她不好奇、她不交友、她话少,看起来还那么孤寂呢?他带了十几年这个年纪的学生,今天是第一次遇上她这样的孩子。 他说,“你知道老师的名字吧?刚刚我在台上自我介绍的时候。” “知道,谭老师。”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说。 “知道就好。你看,我们同一个姓,就是缘分。你又分在我的班,我很高兴。要好好学习呀!有问题,就来找我。”微胖的班主任说着话。 她抬起头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因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老师,仅仅因为他们同姓,不考虑她的年纪和可能无法理解这个词的深远意义用了“缘分”这个词。 她那个眼神好像是第一次看见他一样,但是还是轻轻点了点头。他见了笑眯眯地站起来,转身像巡视一样,走到其他同学边上聊天。 她低着头默不作声。 她知道缘分的意思,所以才更加怅惘。 世界很大,人很多,有些人一辈子见过一面后就再也不见。 她有时候会觉得,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一个面熟的人,靠的不是缘分,而是取决于在这个世界上你认识的人的数量。这是一道概率题。 认识的人多了,在大街上遇见是有缘。而认识的人少了,遇见然后忘记,这是路过。 她认识的人终究不算多,和许多人,都只是路过。宋柔山对她而言不同,但他仍在许多人那个范围里。所以他们也只是路过。 开学半天不到,她就想起了他两次。她觉得这不对,但又说不出哪里错了。 纠结地想着时,表姐走过来挨着她蹲下,好奇地问,“欸,谭老师和你说什么呀?” “好好学习的话。”她抬起头看了看那个微胖离开的背影,说。 和表姐仍然是好朋友,同时,她开始交到新的朋友,是班上的两个同班同学。这在她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 一个和她一样瘦小,叫大风。大风坐在第一排,就在她的前面。 她身体不好,人长得瘦骨嶙峋。每次上街买衣服都不好选适合她的,她妈妈一度为这件事困扰得很。所以和大风特别投缘,大概就是书上说的惺惺相惜吧。 另一个同学坐在大风旁边,叫白雪,白白嫩嫩,人如其名,漂亮的像一朵白莲花。 她瘦、又黑,白雪完全是无数个夜晚里她向往的样子。可以依靠的是表姐,自觉归属的是大风,羡慕的是白雪。 不知道是她们挖掘出了她内敛性格后隐藏的疯狂,还是年少叛逆受到她们感染,她们十分投缘,肆意、张扬。不谋而合。 语文老师在辨析同义词语的时候,曾说过“发现”“发明”的区别。发现的是已存在的,而发明的是新的东西。就像她们发现她,她发现他。 因为她们发现了她,所以她遗忘了宋柔山。 三年后,她从初中毕业,顺利升上了市高中,想宋柔山的时候越来越少。也许一个人真的能被另外的人或者什么东西代替,而时光,最是无情。 在初中,白雪教会了她如何用手机打字和玩游戏。那时候大哥大和板砖是连在一块的,手机最开始是九键按键。 所以想在九键上打出想打的内容,必然要在一堆文字里往右、往下不停地摁查找自己要打的那个字。 这不太容易,她曾经一度把这个当成一个挑战,而不是简单的打字。 最简单的巡航战舰游戏和贪吃蛇游戏她和大风、白雪还有表姐在课间轮流玩得不亦乐乎。 初中毕业,她和大风一起去了网吧,花了五块钱,在两块钱一个小时的网吧里耗了两个多小时。 她是第一次去网吧,连电脑的开机键都找不到。大风迷上了网络游戏,一进网吧就开始熟练地开机上号,但好在沉迷游戏的时候还算尽职尽责,在游戏间隙不忘教她开机和打字的一些基本事项。 那天下午,她在网吧听了两个小时的音乐,在电脑上生疏地用一指禅练习打字。 之后手机更新换代得很快,电脑iPad等电子产品逐一问世,并且速度快到离谱。 大学时她对电脑没什么需求,但大二时爸爸给她买了一台电脑。 她本科、硕士和博士哪怕与电脑相伴了快十年的时光,电脑打字却仍然是一指 分卷阅读20 禅。 到了高中,诺基亚已经成全了一个时代,她还是没有手机。平均一周回家一次,和爸妈用座机通一次电话。 高二一个平常周末,她回家,没有通话。外公外婆神色悲凄,他们说她妈不在了。 她一时没听懂,不在了是什么意思?他们告诉她,不在了就是离开。那个时候死总是让人讳莫如深的一件事。 她想她应该悲伤,她也很悲伤。就像十岁那年离开,她在车上无声哭泣,所有人都没有意识到,她的父母只看见她笑得异常在卧铺车中兴奋地对他们挥手。他们说她冷血无情。 那她,就是这样的吧。 她请了两天假,在家守孝,看着家门前请来的一群唱跳的人,又看看灵堂前的照片。 她上一次见她妈妈是过春节,她和爸爸每年回临安一次。那时她没看出她妈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虽然她也没格外注意过。 外婆说她妈妈患了尿毒症,没治好才。 说走就走的人,不似说走就走的旅程。那人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可她心里没有难过,也没有落一滴泪…… 11、第十一章 上初中的时候,学校里组织学生在大堂看电影。黑白的人像和场景经过放映变大了数倍,将新中国解放前人民解放军经历的艰苦困难带到新时代的孩子后辈面前,其中许多人禁不住感动地哭了,先是女生,随后连最顽皮的男生也被哭声感染哭了起来,有人小声啜泣、有人哭出了声音,在安静坐在屏幕前的人群里格外显著。有人安慰,有人无声递过纸巾。 她在黑暗里环视一圈,周围的老师一脸欣慰的表情,“虽然青春叛逆起来让人很头疼,但终归还是一群能够被感化的孩子啊……” 看着周围哭泣的同学,她心里毫无波动,肩膀却一抽一抽地耸动着。 在老师同学眼里,她在无声地哭泣,虽然没有哭出声,肩膀的动作却暴露了她的真实感情。 只有她自己清楚,那是她装的。所有人都在哭,只有她不为所动的话,会显得她不合群是个怪人吧。 她不想做怪人,尽管她确实并不合群。 初中的那个夜晚,她还能为了别人可能的想法伪装一下自己,但现在却懒得假装自己很伤心,很难过了。 妈妈去世了,她却不哭不闹,确实是个怪人吧。 谁知道呢。也许是痛苦还没抵达界限。 听说每个人的临界线都不同。比如某个人手上划了一个口子,流了很多血,那个人哭了。而另一个人踩空了楼梯,摔段了手才会有那个手划了口子的人的痛感。 也许呢…… 有人心脏跳动的位置那里荒芜寸草不生,有人那里奇迹般万物生长。 她只觉得心里空空的,空空如也。 有些迟钝地想着,那个女人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再也不会回来。她们再次相逢的时候,就是她也离开了这个世界。 是的,每个人都会死。 她对父母没什么深沉得难舍难分的感情,但她没想过江琴会死,毕竟才中年、四十岁都不到的人啊。 初中毕业那年夏天拿毕业证,那天她既开心又迷茫。开心的是她的成绩比她预估的还好,凭借着678的高分完全可以去市重点高中。迷茫的是初中三年结束,新的旅程又即将开始,而她还没有做好准备。 回家将成绩告诉了爸妈以后,他们也很高兴。甚至还临时决定回来和她一起过暑假。但两个人不可能同时回来,最后是她妈妈回来的。 江琴坐着火车回来,火车走了一天一夜才到。虽然她听到他们要回来的消息并不兴奋,可她妈妈到家的那天,她很早吃了午饭就去火车站接她。 她没有手机,不能打电话,也不能发信息。只能在出发以前打电话和她妈妈说她在出站口等她。 她在出站口等江琴,妈妈出站就能看见她。多简单啊。 可那天她在火车站等了好几个小时,江琴才下车从车站里走到她面前。 七月的天空湛蓝明媚。看起来是晴空万里,而午后的天气如火舌一样炙烤着旅人。 哪怕是躲在大树的阴影下,仍旧被晒得无精打采,口干舌燥身上却没有一分钱买瓶水喝。 空中没有一丝风,她整个人蔫蔫地只能不停更换乘凉位置。无事可干,好几个小时里能做的只有不停地望向出站口。 好多次都想放弃回家,可换了好几个地方,她的脚只在火车站附件转悠。很多时候,她就是这样固执的人。 她妈妈终于从火车站里出来。她看见江琴只是微微笑了笑,接过她手里的包,问她累不累,吃了没。却没提等待那几个小时的煎熬。 固执、又别扭的孩子。 因为她知道不管等多久,她总会等到她。既然总能等到,她为什么要放弃? 如今,她们的身份对换过来。她变成了被等的人。 而那个等她的人,要等多久呢。 两天以后 分卷阅读21 、她回了学校,没和同学朋友说请假的原因。同学们也没多问。 夜里下了晚自习,她收拾好上床却没有睡意,其他三个室友各自躺在床上聊天。 她耳朵里听着她们絮絮的声音,没有插话,只是胡思乱想着心事。 迷糊中对面床的室友出声,对她吱了一声,“谭江,你是不是喜欢我们班那个谁?” 她和三个室友都处得很不错,平日里下了晚自习经常一块聊心事吃东西。关系早在你一句我一句的关心和交换的零食中变得铁铁的。 她听到对面的人说话,反应了一会儿那人嘴里说出的那个名字属于她们班一个男生。 成绩中上、性格孤僻、长得清瘦,是花季少女喜欢的样子。如果英语成绩能提上去,名次一定可以冲上年级前。 她是喜欢他。可是这个夜里,她不想和她们分享这个秘密,因为还没从妈妈去世的噩耗里回过神。所以她支吾着岔开了话题,拉过被子盖过头假装困得睡着了。 这一个夜里她还对喜欢闭口不谈,在下一个学期却大大咧咧广而告之。 人生的每个阶段都不同,连心态也是。 高中毕业,她考上本科,志愿投了外地学校。后来被河海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录取,学校在滨? 州。云城正好隶属滨州,但如果要去从小生活的地方、那个城市,还要坐三个小时火车。 但于她而言并没有什么巧合。所谓碰巧,只是因为她特意选了那个城市、潜意识里想要离他更近一点。 很多同学都填了本地的志愿。可她,怎么说呢,十六岁的年纪,十年是在云城过的。大概,翻来覆去还是云城更亲切。 她拥有了人生第一个手机,是她爸送她的大学礼物。说是礼物,实际上是谭围打了钱,她自己去营业厅里买的。 不过拿着手机没有可以拨出去的号码。 她在家呆了几天,她爸爸打电话回来的时候提了一句,让她去云城和他一起过暑假。她认真地想了想,两天之后收拾了行李,坐了30个小时火车去了云城。 她爸还是呆在云城。不过他的车从人力三轮车换成了电动三轮车,顶上有车棚,龙头前还有挡风板。 时间过去了这么久,他终于也稍跟上了经济发展的脚步。 他不在原来的住处,已经换了一个地方住。说起来他们总在搬家,原先她还没离开的时候就经常换地方。 云城变化不大。可她离开的时候年纪还小,并且经常活动的范围只在学校、家、和附近的超市。 她觉得仿佛是第一次来到云城,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变得强烈。 妈妈不在了,那个沐浴阳光的少年、宋柔山,如今如果出现在她面前她一定也认不出来。 她与云城的联系好像变得微乎其微。 12、第十二章 初中(一) 大一下学期,外婆去世。她课程紧张,每天从早到晚十节课,都是专业课,所以没请到假回家。 她在图书馆外,手里拿着手机,电话那头是舅舅的声音。 她对他的印象停留在一年见一次的春节,那时他坐在桌子上,和爸爸姨夫红着脸粗着嗓子碰杯。 无话可说,就那样拿着手机沉默了几秒,电话那头的人口齿不清又说了什么就挂了电话。 外公在外婆去世后被舅舅接去和他们一起住。 她想人生就是这样一趟旅程,来来回回的路上,她遇见过那么多的人,有些人陪她走了一路半路下车了、有些人只见过一面从此以后都再也不会再见、有些人陪的久一点,他们和她有相同的终点站,可是在到达目的地前一刻她畏惧地跳下车离开了。 大二那年的一月,白雪结婚了。 哪怕她极珍惜初中的那段友情,不可否认,那段情终是在时光流逝里渐行渐远。 让人无奈感慨,她曾经恐惧的想让一切保持不变,然而时间的齿轮轰隆而至,过后的痕迹让人心悸。那是万物被抹杀掉的荒凉感。 收到白雪的结婚消息的时候,她细思了一下,白雪和她对象已走过五个春秋。 从初中以后到大二,刚好五年。这期间,她们见过寥寥几面,又匆忙、又敷衍。然后大家就开始小心翼翼,带着距离。 可她还是会为白雪开心。 这世界的爱都是万古长青。 初中那年她们纷纷猜测白雪会是她们之中最先结婚的,果不其然。 这个好看的姑娘,她曾经最好最好的朋友。白雪说过要邀请她和大风还有表姐做伴娘,真好呢。 但是她在学校错过了婚礼,没能亲眼见证她的幸福和她的另一半。可她知道白雪会是最好看的新娘。毕竟,她一直都很漂亮。 好看的姑娘世界都会温柔以待。希望来访的宾客都带上最诚挚的祝愿,希望她一直这样好看下去,希望她有长久的幸福,希望那天错过的以后自己有无数个今天来参与。 正月初六这天,她在家翻 分卷阅读22 看从前相关的东西,然后翻到了相册。 那张七年前拍的照片,里面的面孔稚嫩,却十分鲜活。是属于她和白雪、大风还有表姐的照片。 那时大学快毕业的舒瑜来她们学校实习,一年实习期结束后回了学校。 听说后来舒瑜留校做了辅导员。舒瑜课教得好、人随和、还年轻漂亮,同学们都很喜欢她。因而在大家知道她要离开后提议一起拍照,所以有了那张照片。 白雪、大风、表姐和她站在石阶上,前面并排站着年轻的语文老师易晓和英语老师舒瑜。 你不愿意种花,你说,我不愿看见它一点点凋落。是的,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 她一直踌躇不愿向前,因为清楚的明白一切都会结束,尽管这些只是时间问题。数年后看到顾城的诗如是写道,正是每个人年幼懵懂的写照。 你我恰风华年少。 再不情愿的开始也终将开始。 她小学毕业进入初中,开始住校。报名这天她外公送她到学校报名,把她住校需要的生活用品放在宿舍后就下楼回家。 她没有送他下楼,只是趴在楼上栏杆看他的背影,“只剩我一个人了”的想法就那样突兀的占据了她的大脑。 可见少女这种时不时“被全世界抛弃”的想法并不仅局限于处在失恋的时间段。 当然那个时候她还不懂恋爱的概念。她默不作声地掉了几滴眼泪,确定没人看见,又迅速地擦干。很快收拾好床铺,然后去教室报道。 这时同班同学差不多都在教室了,班上乌泱泱坐了很多人,她只认识和外公家毗邻的表姐。 一个月后她已经能辨认班里所有人,最熟悉的是大风和白雪。后来她们成了好朋友。 班主任做完自我介绍开始发教材,各科的新书摞在课桌上,高高地、表面的书页在日光灯下隐隐发光。 发完书本,班主任带着他们去了操场。这个时候操场还只是一快待开发的草皮,经过一个假期后长满了青葱的蒿草。班主任让他们为操场除草,而自己以身作则蹲在人群中带头开始干。 操场上已经遍布了好些人了,应该是她的同学还有其他班的新生,她猜测。 于是同学们三三两两分开抱团取暖,她这时是个寡言害羞还自闭的女孩子,一个人默不作声的蹲着,盯着眼前的青草心不在焉地动着手。 班主任不知何时蹲到了旁边,有一句没一句的和她说话。他是历史老师,教学多年、年过三旬,啤酒肚微凸。他说: “谭江,我们俩同姓,所以我很注意你。好好表现,别让我失望哦。”班主任叫谭昀恵。 她叫谭江,爸妈的姓加在一起连成了她的名字。 她一直觉得三个字比两个字的名字好听,比如宋柔山。她的名字太平凡了,她一点也不喜欢。 她宛若壮士断腕般严肃地点点头,算是承诺。只是不知,初中这三年究竟他对她失望多一点还是希望多一点。 她倒宁愿他从来不曾对她怀有希望。 故事细说重头。 在班上认识的第一个同学是大风,她在后来的调位中变成了她的同桌。 她们做了三年舍友、三年同窗,尽管日后南辕北辙,却始终是一辈子的朋友。 大风个子小小瘦瘦、皮肤白皙、脸上雀斑分布不均,不是十分好看,厚嘴唇更是让她感觉大风很不好看。 她外婆说过,屁股大的女人好生养、手大的女人勤奋、高大的女人壮实。 可外婆半生经验没有告诉她嘴巴大的人怎么样。可她自己摸索了三年,发现嘴巴大的人很好相处、乐观开朗、很可爱,至少大风在她来说是这样子的。 她们同桌的第一节课她就叽叽喳喳炸开了锅,“我叫大风。” “我叫谭江,爸爸的姓,妈妈的名。” “谭江是吧?我从来没有听过如此矫揉造作的名字,而且好像男生的名字。谭江,好了好了我记住了。谭江!” “呃……”她一直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听,除此以外大风还觉得很矫揉造作。 这让她心里更加讨厌起这个俗气的名字来,可她那时听了大风的话并没有告诉大风自己的想法。 “谭江我和你说哦……”大风开始和她说自己少得可怜的生平和经历的数不胜数的事,她一直听着、极少说话。 其实是蛮新鲜的、和自己的经历截然不同的境遇,但寡言的她不知道做何回答。 白雪刚开学已是瞩目万丈,惹人注意。童话故事中灰姑娘虽然好看,可灰姑娘穿着灰暗破烂的衣服蜷伏在暖炉前取暖瑟缩时,她不觉得王子会注意到她。她不得不说灰姑娘的继母带来的、衣着亮丽的姐妹们更楚楚动人。 白雪无疑就是这样的人。她肤白貌美、身材匀称,一身及膝长裙在年少灰溜溜的她们之间十分扎眼。她对美好的事物十分没有抵御力,然而这时她还无缘结识白雪。 她的课桌距离白雪和大风十分遥远,她 分卷阅读23 们也没有分到一个宿舍。 因着白雪的光芒,她总是追寻她的身影。她那样自卑、怯弱,和大风的积极向上、表姐的寡言沉默都不同。 时光渐渐使她们相熟相知。 不同于小学的课程,初中增添了历生政地。课程忽然变多,难免有人适应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第一次月考,上夜自习的时候,谭昀恵满面笑容地推开门进到教室掩不住激动,对她说: “谭江明天英语考试好好考哦,现在你的总分是年纪第一。” 教室里同学们都在座位上复习,或者是假装在复习。谭昀惠的忽然到来,大家都忍不住抬头看向门口的那个人。 她在他推开门进来时也将埋着的头从课桌抬起来看他,他眼里的兴奋之色自不必言说。受了感染,她轻轻点头。 这时只剩英语没考了,英语一向是最后一科考。 两天后成绩公布,年级排名她第三,大风第二,白雪第五,表姐第十。 大风为她英语差一分及格的事笑到眼泪都出来了,“59,竟然是59,笑死我了。谭江你历史差一分满分,英语差一分及格。哈哈哈太好笑了。” “呃……”她的英语不好从小学就有迹可循,虽然在初中以后她也很努力地在学习,但是似乎短期内并没有成效。 不知道为何,她对二十六个字母及其拼凑起来的单词感到深深地无力。 光是发音已经让她应接不暇,更不用说那些复杂的语法变化。 她虽然没有灰心但确实有点无语。那个晚上班主任那样地对她给予厚望,她看着那样期待又信任的眼神,非常不想让他失望,那些她心里的挫败自然没有告诉他。 结果,59分。如果不是她真的英语太差,那就是一个恶意的玩笑。大风英语91,她英语委实不错。 大风的总分高她五分,这个五分让她们俩之间差了一个名次。而英语这块短板,则硬生生将她从可能的第一名拖到了第三。 13、初中(二) 关于和白雪的友情,她一直觉得神奇。 一天下晚自习,大风呆在她的床上和她说话。白雪这时串宿舍来她们宿舍玩,看见她和大风也脱了拖鞋爬上她的床,1.2米宽的小床顿时变得狭窄,她们说着话直到熄灯。 大风摸黑回到自己的床位上去了,她们的床挨着。而白雪没走,她留下和她挤在一张床继续说悄悄话,直到她们睡着到第二天。 白雪说喜欢和她玩,说她笑起来很好看。 那样的年纪被夸毫无疑问使人飘飘然,何况白雪于她而言就是权威和信仰。她感觉白雪真的喜欢她,恰巧她也很喜欢白雪。她很高兴。 不久,白雪换了宿舍和她们住到了一个宿舍。这时和白雪、大风还有表姐四人的友情基本建立。 第一个学期尚未结束,她们四人已是形影不离的形似穿一条连体裤。 任课的老师和班上的同学都清楚知道这回事。一天上语文课,易晓讲四朵金花,略微停顿,“白雪你们四个哟,是我们班的四朵金花。” 若说她们都有自己擅长的科目,那白雪擅长的一定是语文; 她背诵课文很快,作文立题很别致、文笔又流畅。易晓欣赏白雪,“金花”白雪当之无愧。 可对她来说,可能只是性别极配。但她还是很高兴,既有被夸奖的原因,还因为她和一个她满心欢喜的人并列在一起被人认可和注视。 一个男同学课后戏谑她们是“疯狂四人”。比起易晓说的“四朵金花”,班上的同学更加认同这个名字,“疯狂四人”的绰号开始不胫而走。 开学后选班委,她成为了生活委员,也就是管后勤的。她觉得自己没什么能力,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就好。 在初中有走读住读之分:走读回家吃饭睡觉,住读的就在学校吃饭睡觉,吃饭有饭票。 饭票要买,价钱不等。她平时的任务就是在吃饭前将饭票分发给班上同学,然后安排大家课后打扫卫生。因为简单,她做得得心应手。 另外,大风是班长、白雪副班长,而表姐是学习委员。 作为好朋友,成绩不错、年轻气盛、又是班上的一把手,她们可谓春风得意。 还记得吗,那样纯粹的时光? 她们班有两个男生,名字一样,都叫安平。为了区别他们,她们分别叫他们大安平、小安平,绰号来自身高。 十二月的第二个周末,她和白雪去小安平家探望他。小安平摔坏了腿打了石膏,已请假在家一个月。 原本谭昀恵让大风和白雪代表全班去看望他的。可是大风家远、周末又要回家,谭昀恵就让她和白雪去。 副班长和生活委员代表全班也于情于理,同时也因为她和白雪离家比较近的缘故。 班上每人凑了一些钱,她们用这钱买了些水果打了个车去到他家。 这天天气不错,虽然是冬天,可太阳出来了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分卷阅读24 她和白雪到的时候,就看见小安平和他妈妈外婆在院子里晒太阳。 “同学们知道了你的事,特意捐了一些钱,希望能帮上一点忙。也祝你早点康复,回到我们中间来。”白雪把水果和剩下的钱一起递到安平妈妈的手里,大方得体地措辞。 白雪这话说得有板有眼。她还那么好看,可见易晓喜欢她不是毫无道理。让她说她一定说不出来。她的白雪啊,她也很喜欢她。 安妈妈接过东西,从屋里拿了凳子给她们坐,又转身拿出水果招待她们。 白雪坐下来,和小安平说话。她跟着在白雪旁边坐下,注意到安妈妈转身时悄悄擦眼的动作,还有她的声音都几乎哽咽了。 他们家不是很富裕,听说为了小安平的腿花了不少钱。但愿小安平能早日康复。 她收回偷看安妈妈的视线,默默听着白雪和小安平的对话,在心里暗暗地想。 十点左右,安妈妈煮了汤圆让她和白雪吃。汤圆里加了两个鸡蛋。 但凡家里来了客人,她外婆总会煮汤圆和鸡蛋给客人吃、或者是一顿丰盛的饭。 她和白雪推迟不了成人的热情,恭顺地吃完后又注意到安妈妈在厨房忙前忙后,那是在准备午饭。 她和白雪胃口不大,一碗汤圆已经让她们吃饱甚至是撑了。 她是迟钝,但不是傻。来之前虽然明白这是一件庄重的事,可是没想到会受到这样特别隆重的招待。 她和白雪开始手忙脚乱,诚惶诚恐了。考虑到谭昀恵交代她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不想在麻烦小安平的妈妈,她和白雪和同学的妈妈打了招呼后逃一般地离开。 她们也只是在学着长大。 学期末的时候开始复习考试。因为是寒假,毫无疑问大家都深谙好的成绩是决定过年红包大小的因素。 表姐平时能和她们一起玩闹,但一到考试就很正经,开始不分昼夜看书,除了吃饭睡觉。 “表姐待会吃了饭我们去打乒乓球啊。” “不去,我要复习。” “表姐待会我们去买零食吃啊。” “不去,我要复习。” “表姐别看书了,还有很多时间复习啊。” “不要,我要复习。” …… 大风说表姐就是个书呆子。所以后来懒得废口舌,考试时候的活动都不会叫她,反正她也不会来。她要复习嘛。 放假后,她和她的好朋友们暂时分开了。除了表姐,因为她们是邻居。 不过表姐吧,不仅寡言、对学习一本正、而且还很宅,放假回家后总在呆在家里,除了看电视、就是写作业。 表姐从来不会去找她玩,哪怕走路去找她只要一分钟。不过谭江也不介意去找她。 不管什么时候,表姐家总有吃的。不过她家也不缺,何况过年零食瓜子糖果就更多了。 她在表姐家,两人窝在沙发上看电视、或者玩跳房子的游戏。她和表姐都喜欢玩跳房子。 很快到了春节。 年里她去表姐家吃饭,因为她外公其实和表姐的爷爷竟然是兄弟关系。 所以她们不仅毗邻,还沾亲带故。她看见表姐把头发拉直了,顺溜地扎成马尾在脑后。很新奇、也很好看。 “你拉了头发呀?”她一眼就注意到表姐和平时的不同。 “嗯。我妈妈带我去的。”表姐开心地回答。 “哦。那很好啊。”她几乎艳羡地说。 到了年后,她用不多的压岁钱也去理发店把头发拉直了。 有一天表姐从别处探亲回来,在路上看见她的头发也变直了,“哦。你也拉头发了。” 陈述的语气一板一眼,没有一丝疑问或者惊讶。表姐仿佛有和年纪不符的成熟稳重。 她没有见过表姐冲动或者激动的时候。 开学后,她回到了学校,没和大风还有白雪说她头发拉直的事。 因为她头发太软,没多久已经又还原成原来的自然卷发了。她的头发是自然卷。 但表姐的头发却还很直,仍然顺溜地扎成马尾束在脑后。 “你头发又弯了。”表姐陈述。 她无奈道:“嗯……” 稀缺什么,就更想要什么。那时流行直发。白雪的头发很早就拉直了,表姐随后在那年春节拉直了头发,而大风虽然没有跟风拉直、但她的头发原本也是直的。明明她做了努力,可还是四人中的异类。 大风听了开始笑,接着是捧腹大笑,“哈哈哈你头发直过吗?” …… 新学期就这样开始了。 然后各科开始收寒假作业,上课。 “大风,你英语作业给我抄一下嘛。” “好啊。十块钱一抄。” …… “谭江,你历史作业给我抄一下嘛。” “好啊,十块钱一抄。” …… 分卷阅读25 “白雪,你语文作业给我抄一下嘛。” “好啊,十块钱一抄。” …… “江宜绪,你数学作业给我抄一下嘛。” “好啊,十块钱一抄。” …… 对了,表姐的名字叫江宜绪,而大风的名字是戴枫。 这天星期五,放学时天气阴沉沉的,看起来会下雨。她收好东西要准备和江宜绪回家的时候,大风叫住她,“你明天、或者后天会来找我玩吗?” “恩,我一定来!”她重重点头表示会的。 “那明天下雨,一直下雨呢?”大风有些焦虑,蹙着眉头不放心地又问。 她看见大风眼里有疑惑和担忧,那是她很少在大风身上看见的因为不确定而表露出来的踌躇。 “下雨我也来!我回去了啊,明天见。拜拜。”她挥挥手,和表姐一起背上书包回家。 “恩。你一定要来啊。” 大风没有回家,说她的好朋友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房子,她周末会呆在那里。 “好朋友,为什么除了我以外她还有其他的好朋友啊?”虽然答应了周末会去找大风,但心中有没有问出来的疑惑。 也能想到大风理直气壮地回答,“每个人都会有好朋友啊,不止一个好朋友。”她会嘲笑着说她太傻。傻里傻气。 青春啊,除了奋不顾身也就是傻里傻气还能可歌可泣了。 可是她只有大风、白雪和表姐。她没有别的好朋友了。 真希望她们没有别离、一直在一起,哪怕她们会有除了她以外的好朋友。 夏天开始,运动会也开始了。运动会被期待是因为不用上课。 她身体虽然比以前好了很多,但还是又瘦又小,所以没有参加项目。 和大风、白雪、表姐在几张桌子搭成的简易后勤处打杂,写写口号振奋一下班上参加活动的同学们,准备热水泡好葡萄糖在长跑终点守着力竭的人。 而大部分时间是买了零食边吃边聊。 即使是初夏,在中午十二点也会被太阳晒的头晕目眩,飞扬的尘土更让人喉咙发痒。 而这年,学校计划扩大招生,随之而来开始修建新宿舍新食堂和塑胶操场。 这时学校只有一栋宿舍楼,计四层。因为住宿的人不多,所以男女混住。 下面两层是男宿,上面是女宿。她们从二层上楼,二楼有一个天桥,连着宿舍对面的操场。也就是开学初拔草的那个草地。 学校的格局是这样子的:教师宿舍和学生宿舍遥相对望,中间是操场和连接着可以通行的长梯,学生宿舍左右侧分别是食堂和厕所,其中的过道遍布着脏水油啧和臭气。状况可谓惨不忍睹。 下课后厕所人挤人,食堂脚踩脚。所以每到中午下课她们总是百米冲刺奔赴食堂。 即使是这样,每次去食堂都已经排了长长的队,伙食可谓惨不忍睹,每天下午和周末学生返校时尤甚,因为都是剩饭剩菜。 但是因为学习用了脑,饥饿感战胜了不太好的味道,所以没办法只能选择吃。 打完饭她们常常在食堂外的过道上站着吃饭,很少有空座位,去晚了甚至可能连容身之地也没有。因为食堂很小,这也是学校修建新的食堂的原因。 食堂环境也不好。如果到的晚了,地上是早到的同学丢弃的肥肉菜头之类,沾上灰间或被人踩上一脚十分恶心。 后来渐渐习惯。大风吃饭很快,总是第一个吃好。受外公吃饭时细嚼慢咽的影响,她每每都是最后一个吃完,哪怕后来刻意加快速度也追不上大风。 大风总会在一旁抬着空碗等她,一边不耐烦地催促,“谭江你能不能快点,受不了你慢悠悠吃饭的样子。” 饭后离午休还有一段时间。初一这年她们教室在一楼,所以她们会在这个空隙在教室对面的树荫下围在一块聊天。 虽然还是初一,处在初中食物链最底层,可因为张扬的性格,她们四个人目中无人的高傲满到快要溢出来。 下午吃过晚饭她们会在操场散步。无忧无虑的时光啊,四个人走成一排,操场上三三两两的人,最后就只剩她们几个。 好像时间过得太快,转眼已是过往如烟。 有多快呢。一瞬间就事转物移,她们找不到原来的位置。 有不成文的惯例是每学期组织放一次露天电影。起初当然是不知道,后来次数多了,就慢慢地摸索出了规律。 当要看电影的时候,下午就会有人把投影仪的装备拿出来开始准备。 电影会在七点左右开始,题材很健康,样本戏,可是在那个年纪是没有人会喜欢这样的电影的。 很无趣。又不得不抬着凳子到操场规矩地坐上两个小时,等到电影结束再将凳子抬回教室,然后回宿舍休息。 电影开始大家都坐着安安静静地看,谭昀恵也在后面站着看,不久就不知道去了哪。 大家开始叽叽喳喳,拿出 分卷阅读26 自己事先买好藏起来的零食吃,或者不安分地走动。 除了个别很乖的会坐到最后一刻。她也许是好学生,可是大风一定不是。大风比较大胆,不肯循规蹈矩。她喜欢白雪,而对大风是近乎崇拜。 大风总能带她做不同寻常的事。她们会溜到操场旁边爬树,那里黑不溜秋,有一棵树,虽然低矮,可是粗壮好爬,她们经常爬上树玩。 树旁边生长攀附着一大簇金银花。一到夏天就不要命地开,每每经过都会嗅到金银花清浅的味道。 金银花泡水喝能消暑,彼时月光盈盈,旁边还有银幕的光,她们借着细幽的光摘金银花。 可是第二天起床她发现它已经枯萎了,没有芳香,也不再美丽。最后只能丢弃。 14、初中(三) 那时学校的设施不是过于简陋,就是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 厕所的灯刚好坏了还没修好,她摸黑去厕所,回来脚下触感柔软、感觉踩到了什么,借着月光,一看:一条蛇! 她想,在大风眼里她一定很傻吧,大风听她说话除了哈哈哈就是对她翻白眼。可她还是很喜欢大风,因为大风有她不敢追逐的孤勇和不顾一切的决然。 所以当她和她们说她上厕所踩到蛇的时候,毫不意外的,大风开始哈哈哈。 …… 这时电影大概进行到一半了,她们不想继续看电影、想回宿舍了。可是宿舍门是锁住的,直到晚自习结束后才会打开。 “除非我们能从门缝钻进去。”她借着月光和银屏的光亮打量紧锁的大门和地面之间的那道缝,犹豫地说。 大风是行动派,说干就干。她来到门口丈量了一下,见大门离地面大概二十厘米,也许可行。 江宜绪在观望,她在犹豫,白雪爱美不想弄脏衣服。而大风已经直接平躺在地上,挪到身体一点一点往里钻。结果竟然真地钻进去了…… 见到可行,她们依次开始往里钻。首先是她,然后是白雪,最后是表姐。 到江宜绪的时候发生了一点小意外,因为她头比她们三人的大,所以在门缝那里卡住了…… 大风在门里借着光看到,还算镇静地指挥,“你侧着头试试能不能进来。” 江宜绪照大风说的,侧着头果然钻了进去。 她们拍拍衣服上的灰尘,弓着腰上了楼悄声进了宿舍。还算有分寸,知道开灯会在全校看电影的师生面前暴露她们偷偷溜走还回到宿舍的事实,所以摸着黑洗漱,换了干净衣服爬上床,开始躺在床上小声聊天。 “还好钻进来了啊,不然卡在那里被老师同学发现多尴尬啊。”有人在漆黑中感慨。 初二第一学期班委做了调动,江宜绪变成了文娱委员。她那样不苟言笑的人在这样的职位实在是为难她了,她们三人都忍俊不禁,可是作为好朋友还是要支持的。 江宜绪开始准备五四汇演,她的想法是准备一个舞蹈。毫无疑问她们都参加了,再加上另外几个同学。然后开始选歌,构思动作,趁着午休和空闲时间排练。 花费了很多时间精力,后来却不了了之,因为江宜绪怯场了。而且她们都没有经验做这事,哪怕怀着一腔热血,可是并不足够。 六月开始了盛夏。这时她们的教室已经换到二楼,在午休前她们会去她们称之为“避暑山庄”的小天地避暑。 它在教学楼旁边的一片小树林里,那里很少人去,静谧安宁。她们就在那里建立了属于她们四人的象牙塔,仿佛它真的只属于她们。 照例是带上零食席地而坐,开始漫无目的地闲聊。浓密树林将毒辣的阳光挡在外面自成一个世界。 有一天,她们在“避暑山庄”讨论听到的一个小道消息,听说某同学的父亲因故去世了。 “她爸好像是醉驾出车祸死的。” “哦,那可以算是自作自受了。”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一个生命的结束,另一个生命的开始。” …… 江宜绪一直没说话,一如既往得寡言安静。上课铃响,大家就收东西回了教室。 对那位同学感到同情怜悯,死亡好像是离她们多么遥远又可怕的事。 如果说江宜绪的周末是呆在家独处的话,那么大风是回家,白雪是约会。 是的,白雪一直在和男孩子约会。可是她很漂亮地平衡着这些事,没有因为谈恋爱而疏远她们的友情,也没有影响到学习。 她想白雪周末是在约会。因为周五下午放学的时候她看见了那个男孩子和白雪走在一起。 她觉得对白雪的喜欢日益炽烈。似乎白雪对她也是。 一个周末白雪叫她陪她去做头发。做头发对她意味着什么呢?她想是简单的剪短或换个发型吧。 印象中她妈妈的头发很长,又黑又直,漂亮极了。有一天她去学校的时候,江琴忽然提起要去剪短发。 她正准备出门, 分卷阅读27 听了却停下脚步求她别去,感觉长头发剪了就不好看了、哪里会不样。 后来她才能说明白,那种感觉是因为她害怕改变。年少的她讨厌改变,只希望一切都保持原样。 可是等她放学回家,发现她妈妈及腰的长发已经变成了干净利落的短发。 那天下午她大哭了一场。什么都不如她意,所有的都在飞快变化。她能做的,只能让自己不变。 可这天她笑着答应了白雪,没有哭,甚至心里还有隐隐期待。猜想白雪头发做完以后会是怎样得美丽迷人。 那是个早上,她们约好在理发店见,她到的时候理发师已经给白雪洗好头正准备修剪。 她在旁边坐着,局促地紧盯两人。白雪说要剪刘海,并把后面的头发剪齐平。 理发师有条不紊地开始。半个小时后,看着在她目前含笑的白雪眼前一亮。白雪本来就是美人坯,修剪以后更显温婉秀气。 白雪一直惊艳着她懵懂的青春岁月,直到后来她才知道这叫“女为悦己者容”。 初三开学伊始,发生了三件大事:一是女生搬进新宿舍楼,不再男女混住;其次是焕然一新的操场投入使用;最后是新食堂开放,而旧食堂被荒废。 她觉得新宿舍的建成分隔开的是对两性懵懂的认知和探索,即使这时她们已经从不谙世事的年纪开始长成婷婷的少女。 九月仍然炎热。教室在三楼,分班、和原来班上的大部分同学分开、被调到优等班,换了班主任和语文英语老师。星期天下午要求补课,听说是为了中考。 也许是这个年纪的心态就是如此,她们注定要活得张扬和特立独行。 分到优等班,周末补课,名列前茅这些确实让她们感觉如此。 很快入冬,天气变冷了。有天半夜,她忽然醒来。不是被冷醒或者其他,而是因为感觉到被一双冰冷的手触碰到。 她迷糊地睁开眼,在黑暗中看见了下床的舍友穿着单薄的衣服站在她的床前,而床边放着她睡前脱下的大衣。 “你怎么不睡觉?”她疑惑问舍友。 舍友没回答。 她猛地想起她的大衣口袋里有十块钱,立马坐起来摸了摸口袋。 钱果然已经不在了。坐在黑暗中她很快明白了什么。沉默了片刻,她放好衣服,轻轻地说,“这件事我不会告诉其他人的,你快睡吧。” 然后她重新躺下,思考着问题又慢慢睡着了。 那还是初一刚开学的时候,她外公给了她一个带锁的箱子在宿舍放东西,箱子配了锁。 可她的钥匙时常不知所踪,但并不是丢失。因为当时想找的时候翻个底朝天也找不到钥匙,两三天后又会莫名其妙自己冒出来。她曾经把这归结为自己丢三落四。 后来她和白雪日益交好。白雪手头阔绰,零花钱比她们都多。 有一天,白雪把她的钱委托她锁在箱子里保管,总共是一百五的零钱。对于一个住在学校的初中生已经是一笔不小的钱了。她答应了。 还有什么能比锁起来更安全的呢。 几天后,白雪需要用钱让她拿给她,她却找不到钥匙了。她以为钥匙又被她放在不知道的地方了,和白雪解释说: “你别急,我过几天就把钱给你。我的钥匙过几天就回来了。总是这样,需要的时候总是找不到。” 可是白雪很急用这笔钱,她以为是她不想还她了。这事最后惊动了谭昀恵。谭昀恵说,“谭江,你把钥匙拿出来打开箱子吧,把钱还给白雪。” 她开始着急,无措地又把那话说了一遍。 最后钥匙还是没找到,钱是谭昀恵借给白雪的。三天后,她的钥匙果然又被看见放在床头。她打开箱子,把白雪的钱给她,可是钱少了五十。 在这之前,她们宿舍总有人隔三差五的丢钱。原以为是不小心丢的,现在看来是有人偷了。 当然不是她。她有点心慌,语无伦次地和白雪说: “你的钱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少,不是我拿的,我也是今天才找到钥匙。你放心,我会把你少的钱还给你,好吗?” 后来白雪没有接受她还给她的五十块。她说她相信她。 她想,就是这个时候她更喜欢她、并决定要和白雪做一辈子的朋友。 第二天醒来,想起这件事,她犹豫要不要告诉大风她们,毕竟她昨晚和舍友保证了不会告诉别人。 最后她说服了自己,大风她们不是别人,她们可以知道这件事,她也相信她们不会告诉别人。 这年她们的小天地变成了走廊尽头的阳台,那里很静。即使有人,他们看见她们在就不会过去打扰她们。 中午吃完饭她们在阳台说话,她和她们说起这事。 “你说她昨晚偷了你的钱被你发现了?” “竟然是她!初一的时候,我们宿舍那个丢了一百块的张晟你们还记得吗?她还是她的好朋友啊!” “可以看出来她们也不是什 分卷阅读28 么真正的朋友。” “啊谭江我就知道不是你。我就说不会是你嘛!我一直都相信你。” “我们会一直是好朋友的!” 是,她们一直是好朋友。这真是一件很好的事。 “走吧,回教室,打铃了。我和她说不会告诉其他人,你们别和别人说呀。” “知道了。放心,走吧走吧回教室。” 有一天她们在打乒乓球,看见一个高高瘦瘦、很白,是个区别于白雪的好看的好看的女生,听说那个女生要转到她们班。 后来在班里时常照面,渐渐知晓她成绩很好,偶然看见她的书写,很工整清秀。 印象最深的是她很喜欢吃方便面。她们吃完午饭回教室她在吃方便面,吃完晚饭看见她在吃面,周末下午补课看见她在吃方便面。这就是全部了。 十月学校增加了夜宵,在九点,她们去喝个粥,买个饼蹲在墙角吃。偶尔抬起头看看对方,相视一笑,然后低下头继续。 她知道她以后会怀念这些。怀念她们亲密无间的时光,怀念曾经天不怕地不怕无忧无虑的青春岁月。 而转眼已是过往如烟。 夏天来了后,学校的果树结了果,青嫩浅绿的样子。摘下一个尝尝,很涩。 下午没课,学校管制得很严,她们的小天地已经缩减成一个小圆圈了。 大风提议说我们翻墙出校去玩吧。翻墙目标太明显,而且墙太高,翻过去说不定会崴到脚。 她知道有个地方没人会看见,那个地方就是被遗忘的旧食堂。那里有一个木窗,木窗已经废旧,所以她们穿过去毫无问题。 说干就干,可是等她们翻过去后,江宜绪忽然怯场了,她们最后还是没有成功劝她翻出去和她们一起。三年里她了解得很清楚,江宜绪是乖乖女,她骨子里没有冒险家的想法。 校外有几棵和学校一样的果树,她们去了那里,实际上那里的果子和学校的相比不见得更好,但是她们回学校的时候还是很开心。在学校里总是会憧憬外面的一切的,这很正常,因为那是可贵的自由。 她们原路返回,没有被人逮到。 初三开始学校开设了课间广播,可以点歌,付费的那种。 这年她们喜欢上同一个歌手叫许嵩。大风九月生日,因为过农历,这天刚好在学校。她提前在广播站给大风点了许嵩的歌。 当下午主持人低沉缓缓地说:“今天是大风同学的生日,让我们一起祝她生日快乐,并为她送上许嵩的这首歌。来自初三年纪三班……”的时候,她们把礼物拿给大风,彼此都被自己感动,尙不知离别在即。 手机开始出现在初中生的人群中,当然也只是少数人有。 她的同桌刚好是其中之一。在课间她们总拿她的手机玩游戏,贪吃蛇、俄罗斯方块之类。 新换的语文老师是个四旬的中年男人,一板一眼。不可否认他教学丰富,可他严肃得她们不再敢在课上打闹偷吃零食,继续初三以前的嘻嘻哈哈。 学苏轼的水调歌头前,不知道还能唱出来。课上别扭地学唱‘但愿人长久’,课后张晟教她用手机打字。 当她能准确唱出和用手机打出这首歌时恰好毕业,她们终于分道扬镳。 15、第十三章 魏然 春节过后,她返回了学校。 这天晚上她从图书馆出来,慢步回了宿舍。打开宿舍门,里面一片喜气洋洋,性格开朗的舍友怪叫着蹿到门口迎接她,“谭江,你这么晚才回来,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吗?” 九点半从图书馆出来,到宿舍时九点三刻,十点都不到,很晚吗?她探究地看向室友,等待室友的解释。 “你知道吗,魏然脱单啦?她谈恋爱了!刚刚她男朋友送她回来,还送了我们很多吃的。” 在自己座位上的其他室友听着都纷纷点头、笑若春花,一副俨然脱单的是自己的模样。 汉语言专业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男少女多,典型的僧多粥少,男生少得让人绝望。 平时还好,但到了宿舍没饮用水喝、寒暑假放假上下楼扛行李、还有冬天到热水房接热水的时候男生就显得难能可贵了。 大家都是经历了高中三年的痛苦磨练的人,在高中班主任的洗脑催眠下早已对大学生活无暇憧憬,还以为真就如班主任所说过了高三这个槛就能解放得到自由。而现在别说谈恋爱,就连在班上看到一个男生都觉得稀奇。 而且她们住的楼层比较高,在五楼,每次都只能自己或者两人从一楼抬上去。 每到这个时候大家不是没有怨念,恨自己没有被分到楼层低的楼、恨自己选错专业,更有的后悔自己选了这个学校。 又开始觉出高中的好,至少五十人的班上能有一半的男生,而体力活都是男生们做的。 抱怨归抱怨,问题还是要解决。后来力气慢慢练就,大家渐渐可以自己一个人扛行李、提水上楼。 就连舍友们眼中弱不 分卷阅读29 禁风的谭江也能做到,可见大学生活也挺磨练身心的。 她们班七十多个人,男生就一个都没有,所以也难过大家这么兴奋。魏然的男朋友就是其他学院的。 魏然开学的时候参加了英语角,还撺掇着谭江也一起报名,但她没去。魏然的男朋友就是在英语角认识,后来一来二去两人竟然对上了眼。 谭江在自己的书桌前收拾的时候舍友们已经你一言我一语地为她解释了经过,她了然地点点头。 现在的恋爱真容易啊。只要不丑,只要两人有意,说出来,就能在一起。她心里有点羡慕。羡慕的是能够在一起,又好像是能够说出来。 她喜欢的人她连见一面都做不到。她只能羡慕。 这时,告别单身的女主角魏然从厕所出来,谭江好不容易控制住自己不去问她男朋友是不是叫成风。蔚然成风。 她从书包里拿出一盒巧克力,递给魏然。“本来是准备拿回来大家一起分的,现在给你了。”早过了嗜糖如命的年纪,好在有人喜欢。 魏然一看是自己喜欢的纯度70的黑巧,没客气地接过。 魏然是她在班上志同道合的朋友,又是舍友。两个人平时经常一起去图书馆学习,然后在下课前五分钟避开人流,一起去食堂吃饭。只不过大多数吃饭的时候都跟着一个男生,那是魏然的对象。 魏然是苹果脸,皮肤白皙,但坚持美黑。她小时候晒得很黑,后来好不容易在回到临安后养白了一些,却比不上魏然。 但魏然美黒以后,她俩走在一起肤色看起来差不多,不会有谁把谁比下去的情况。 魏然会打扮,同时有胸有屁股,信奉的准则是及时行乐,所以男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 而她不会打扮,身材扁平,兴趣除了看书就是学习。魏然现在的新男友,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她自高中起谈的第四个。而这并不妨碍她们俩交换友情,并结下深厚友谊。 魏然接过巧克力,有些惊讶地问,“难道你未卜先知?怎么提前准备了这个?” 谭江扎起头发准备洗脸,面无表情地说,“一个学长给的。” 所有室友仿佛闻到了一股即将又要有人恋爱的酸臭味,纷纷化身拦路虎让她坦白从宽。 其实也没什么好交代的。 今天是六一,学校里二十上下的青年见到熟人就递棒棒糖。谭江从海洛那里收到棒棒糖,然后再用这根棒棒糖换了这盒巧克力。 这盒巧克力是一个学长给的,不过他喜欢的不是她,而是和她一起在这个学校读大学的高中同学、海洛。 学长看在谭江和他喜欢的人是高中同学的份上,送给她一盒巧克力,于是她还他一根棒棒糖。 和海洛同学再次同校的事她也是九月大学刚刚开学的时候知道的。 填志愿的时候没有和高中同学交换信息,九月报名后在新生报到处却意外遇见。人生四喜之一,他乡遇故知。她独来独往,心中却总是欣喜的。 和海洛之前在高中关系不错,到了大学后可能是因为在陌生城市抱团取暖的缘故,又变亲密了一些。 一人恋爱,全宿舍有福。魏然的新男友送她的巧克力甜点零食大礼包和爱心夜宵大部分进了室友的肚子,一时间有人胖脸,有人胖肚子,有人胖得不明显,有人胖到不敢上称。 全宿舍唯一没胖的两人是魏然和谭江。魏然热衷撸铁、一周七天里五天高强度运动就算了,谭江看起来瘦得弱不禁风吃得还多,却怎么看都没看到她长肉的痕迹。 颜值即正义,而只有她一个人不长胖很没道理,大家默契地决定要“兴师问罪”。不过她们没找到机会。 正好时值周末,大家都各自回家或者和朋友外出聚会玩通宵了。 周日晚上大家回到学校,奇怪,竟然没见到几乎没有社交、除了宅宿舍就是泡图书馆的谭江。第二天,上课她还是不在。 后来是班长和其他老师解释说她请假一周回家了大家才知道。具体为什么,她们都不清楚。 班主任成立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总算结束了初中的回忆,新的篇章解锁新人物; 魏然算是一个搞笑的角色——相比女主,但两个人关系很好,后面还会出场啦啦啦 16、第十四章 车祸 成立三十五岁,未婚未育,时常背一个小书包穿梭在校园,加上她齐肩短发十分减龄,不认识她的人会误把她看成是这个学校里某个专业的学生。她带的学生尊重她,敬佩她,更多的是像邻家弟弟妹妹一样亲近她。 那是周日下午,她接到班上一个女生的电话。女生报了自己的姓名专业之后说,“立立,我想请假一周。” 立立,她带的学生都这么称呼她。不知道是不是信号原因,对方的声音听起来含糊不清。请假一周不是小事,她自然要问原因。 “同学,你为什么要请这么长的假呢?过不了多久就要期末考试了,有什么事不能放到假 分卷阅读30 期去做吗?”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她听见抽了抽鼻子的声音。成立以为那个同学就要听她的话放弃请假了,结果听见电话那头传出阵阵压抑的哭声。“我家、家里、有人,去世了……所以我想请假,可以吗?” “那你回去吧,事情处理完了再回来。”她没有对她的学生说“别难过,别哭”的字眼,就那样放下电话。 请好假的谭江收起手机。她是在周五晚上接到医院的电话,接到电话后,她从图书馆跑到了校车乘车点,坐了车去机场,在当晚飞去了云城。 谭围出了车祸。 肇事者疲劳驾驶,在十字路口撞上了过马路的他。之后虽然很快送往医院,她爸仍然重伤不治。 是主治医生给她打的电话。挂了电话后,她不敢耽误一分钟,就怕来不及,却只来得及见他被白色床单盖住的一面。果然和时间抗衡,总是来不及。 谭江付了医药费,签了尸检单,将尸体送去火化。等到这些做完,带着骨灰回到谭围的住处时,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了。 外公外婆是农村人。她十岁那年刚回去的时候,一天偶然看见家里空置的房间里放有两口棺材。 收拾打扫的时候,又在他们住的房间里看见了两个老人家方方正正的黑白照。乡下人虽然对生死讳莫如深,却有着生死看淡的觉悟和准备。 她爸今年四十四、快四十五岁,还与年老体弱没有关系,自然没料到会有飞来横祸,所以无论是棺材遗照还是寿衣纸钱都没有准备。 临栖路依然长的没有尽头,梧桐树还是枝繁叶茂。人间骄阳正好,风过林梢。 小时候,下雨天谭围开着三轮摩托车来学校接她回家。害怕家里都是开豪车的同学会看到她、嘲笑她,她竭力躲在雨衣后瑟缩在三轮车后面的小板凳上,努力想将自己隐藏起来,一路心惊肉跳。很多时候甚至宁愿淋湿没人接,自己回家。 现在想来,那条路绿树成荫,阳光和煦。若不是她小小年纪就生出的虚荣心,一定能看到很多美好的景致。 那条路,和其他她走过的任何一条路一样,都不应该被逃避。 可她用了十几年才明白。 她从殡仪馆出来,一夜未睡精神有点恍惚,但思考了很久,还是给舅舅打了电话。丧事她没能力一个人办好,而且总要通知家里长辈。 她十八岁,父母双亡。 拿出谭围的钥匙打开门,家里的东西都很简陋,但他一个人住,一切还算井然有序。而那个拥有这些的人现在已经变成了她怀里的一坛灰。 谭江已经一整晚没有合眼了,但她一点也不困,她甚至没哭过。 从最开始接到医院电话时的心慌,到机场一分一秒的等待,时间过去终于登机的烦躁不安,再到到了医院看见白色床单下没有生命迹象的人的一片空白,她都没有哭。 她只是呆呆地坐在那里,有人和她说话的时候她就打起精神听着。 旁人看她的样子正常,又失常。失去至亲的家人一声不响是很失常,可谁知道她不是痛到麻木了呢。这样一想,看她又很正常了。 将紧紧抱着的骨灰坛放在桌上,她在桌子边上的小沙发上坐下来。坐下后整个人一放松,心神就有些恍惚起来。 恍惚中、思绪就回到十岁还在云城的以前。吃完晚饭后,她爸开始检查她的课后作业,她在他旁边忐忑不安地坐着,担心自己哪道题做错了或者不会回答他会发怒。 谭围心情好的时候会逗她,给她零花钱买他喜欢吃的零食,还会带她去逛街玩。大多数时候她还是喜欢他的。 这个大多数,不包括他生气的时候。而他检查作业的时候,一般来说,总是要生气的。 他一生气,她就紧张,更多的是害怕。害怕接下来因为作业写错、答不上来后如影随形的打骂。 一周七天里三个夜晚她总是在哭泣中睡去,她实在是太怕了。 偏偏他随手摸到什么开始打她的时候还要吼一句“不许哭”,她便努力藏起了哭音,只剩下极细的抽咽声在夜里窄小的房间里回荡。 小时候的记忆已经是十年前了,但往事还历历在目。 她记得是从上小学起不再和爸妈一起睡,她在属于自己的小房间里睡觉。 她爸妈在另一个房间看电视,将声音调得很低,而她竖起耳朵,努力地想听清电视里看到一半剧情就被要求去睡觉的声音。 后来有一年,他们家搬到一个只有一个房间的小房子里,意味着他们得一起睡。她心里非常不情愿,但抗拒不得只能接受。 有时候江琴在厨房洗碗或者不在家、只剩她和她爸两个人在房间,她心里忐忑得很,总害怕下一刻他就要暴起打她。 他对她的很多的好,被微不足道的一点点不好掩盖。从此,她畏惧起他来。那个会笑着陪她玩的人,被一个面目狰狞的男人代替了。 隔壁家有一个小孩,经常偷拿父母的钱出去买吃的玩的。 因为偷的钱 分卷阅读31 数量不大,所以她爸妈一直没有察觉,但作为同龄人的她却心知肚明,因为那小孩不加掩饰地用很多的零食在她目前炫耀着。 一天谭江放学回家,看见爸妈脸色不好、一脸严厉地问她昨天的钱是哪里来的。 她被问得一愣,立在了那里:昨天她放学路上捡到了二十块钱,因为路上一个人影也没有看见。 她本来应该像那首歌谣里唱的一样交给警察的,可是想到那个孩子炫耀的表情,她把钱收到校服衣兜里。 在回家路上的商店里买了自己喜欢吃的薯片,回家后还很开心地和爸妈说她捡到钱的事情。记得当时他们还笑着说她运气好,今天就忽然忘了。 “我捡的啊昨天不是告诉你们了吗?”她只能又说了一遍。 可他们却没有信了。两人坐在凳子上,用劝诱的语气、心知肚明的表情问她,“这钱,不是你偷隔壁的吗?” 他们早在心里给她判了刑,却用好像她承认真相就翻篇不论的皆大欢喜掩饰。 她没有承认。钱是她捡的,不是她偷了谁的。她不知道他们是真的不信她,还是急于给隔壁家一个解释,结果就是挨了一顿打。被打了半个小时,最后隔壁家的家长看不下去过来劝。 但她一点也没有感激他们,心里也恨自己的爸妈信别人的孩子说的话多过于她,只是倔强地重复那句她半小时里唯一“我没有偷,钱是捡的”的话。 她是恨他们的吧。所以那年得知要离开他们时是那么雀跃,离别时也没有难过。 可那些恨和怕,如今随着两人先后去世都没有了寄托。眼泪无声落下,她一遍一遍擦去,却总擦不干净,缩在沙发上,像小时候挨打的样子。 其实,自十岁以后,她就没有挨过打了。 后来也渐渐明白,文化程度不高的父母,期许是那么高,那些恨铁不成钢的教训里藏着多少期望和无奈。她明白,可害怕已经刻在骨子里,所以只能用沉默和无所谓面对。 每次看到其他人家庭和睦、父子其乐融融的场面她其实很羡慕。 可她做不到那样,她甚至连一句温和的话都不能对他们说出来。她太像他们了,那种藏在骨子里的不善言辞。而现在,更不能了。 等眼泪不再决堤以后,她去洗手间洗了把脸、理了理头发。 对着镜子看了几眼,小说里的女主哭过以后红肿的双眼并没有出现。走出洗手间,她一言不发开始收东西。 可是满屋子的东西,完全不知道从哪里下手。 她走到谭围的房间,开始收他的衣物。那些锅碗瓢盆自然不用管,还能留给下任房主。 他爱穿衬衣西裤,虽然一年到头每天总要喝点酒,身材却总是精瘦有型,所以看起来很不错。 她想,谭围如果好好收拾一下自己,也能用帅气来形容。 她看过她爸为数不多年轻时候的照片,可以用身姿挺拔,青春年少形容。 不过衣柜里的那些衣服并不适合她,袖子和裤腿太长了、肩太宽,而且风格太成熟。 哪怕是现下流行的男友风也不是这样的,二十几岁的男友和四十几岁的爸爸的风格确实不同; 而她又缺少一点时尚的天赋,做不到改造成适合自己的东西。 她看着这些衣服犯难:要都丢掉? 又看了看,试着理了理,最后理出了两堆:一大堆准备扔掉的衣服和少数几件可以留下的。 柜子清完以后,她开始收拾床和房间。把决定不要的东西用垃圾袋装好,跑了十几趟楼下才把房间清好。这房间是租的,清好以后就结束了。 休息了一晚,拿着不多的东西回了安庆。不知道房东的租金有没有结清,她在客厅的茶几上留下了她的联系方式。 在安庆老家,舅舅在知道消息以后已经把丧事办起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篇继续解锁新人物!!真的很新,而且大概就只有这一次的出场 17、第十五章 葬礼 “请问,你知道刚才那一首歌是唱的还是跳的吗?” 发问的声音很近,董礼以为这个人是在问自己,抬起头看见他旁边的两个女生面前站着一个女生,那话是她问的。原来不是问他。 两个坐得很近的高中女生刚刚低头在玩手机,并没有注意刚才的音乐是唱还是跳,于是都摇了摇头。但是他知道答案。 那个女生没有得到想知道的答案也没有露出失望不高兴的表情,对她们清浅笑了笑,道了谢便转身,似要离开。 董礼觉得这个女生的表情非常耐人寻味,因为她虽然笑着说话,笑着道谢,那笑不达眼底,只是一个礼貌的交际表情; 却又透着真挚友好。同时她的眼睛有点肿,还有明显可见的黑眼圈,散发着睡眠不足的讯息,可是她似乎并不困,反而精神硕栎。 真是个矛盾的人。 “喂!”董礼站起身叫住她,同时往她那边走过去。 分卷阅读32 两个女生听到抬起头,发现不是叫自己后又继续埋头玩手机。而谭江也听见了,她停下脚步回头看说话的人。 “刚才那首歌她们是跳的,我看见了。”那首歌播放的时候他点了一根烟,抬起头的时候刚好看见五个穿着清凉的女生在红毯上摆队形站着。 谭江点点头,又是那样一个不达眼底的笑,“哦,谢谢。”道谢完就要继续走。 看她这么干脆的样子董礼倒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说实话她长得还行,样子安安静静又规矩,一看就让人知道她是那种不惹事闹事、学习好在家还是乖乖女的人。但没有好看到让人看一眼就想要她的联系方式。 可是这不是他第一次看见她,而是第二次,他确实是被她身上干净忧郁的气息吸引了。可是没等他纠结完,她已经拐过街角走进了一栋居民楼。 不好再叫住她,也不好意思追上去,董礼只好掏出烟抽了起来。 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心想这个镇上的人他都认识,这个女生却是第一次见,难道是新搬来的,他太久没回来才不认识?董礼想着事仍站在刚才说话的地方,不肯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 之所以说这是他第二次见她,是因为在早上回来的时候他在路上碰到过她。 他们家一直住在临安镇卫生院旁边的街上,直到高中他爸在安庆市里买了房,他们全家才搬去了安庆,他也跟着去了安庆高中读书。 临安镇上的房子就只有爷爷奶奶两人住着。前不久他爸把两个老人家接到安庆玩,但爷爷前天突然说要回来,因为有人家办丧事。 他爸说他们刚去安庆没几天,不用着急回临安,丧事不参加也没关系。但爷爷还是坚持要回来。 于是刚好放周末的他毛遂自荐开车回来,代替他爷爷回去看看,他爷爷才安了心、继续呆在安庆。这种上一代人的人情世故他是不明白的,但他也是顺便就没有所谓了。 在路上快到临安镇的时候,他在路上看见一个女孩站在路边回头看,女孩穿着七分短袖长裤,斜挎着一个单肩包,手里还抱着一个盒子。 他以为女孩是想蹭顺风车,于是减速准备问她去哪里,结果那女孩并不看车,只是眼睛一直盯着马路。他于是在后视镜里看了看她,才重新加速离开。 没想到再见这么快就到了。 站了许久,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是在等女生出现,还是……“她到底在看什么呢?”董礼心里忍不住想。 他又坐了回去。回来之前听爷爷说了,办丧事的人家和他们家是邻居、姓江。 去世的人是江家的女婿,年纪轻轻的五十都不到,一直在外面上班,只有过年过节才回来。爷爷的话里透着惋惜和悲天悯人。 他们这里的习俗是请来镇里办丧葬的乐队来吹打唱跳,讲究的人家要设灵堂三天。 这三天里还要设宴请邻里吃饭,最后在第四天清晨下葬。但似乎是因为非自然死亡,江家人不愿大肆操办,所有的程序被精简化。 他心里觉得作为一个花季青年,老一辈花里胡哨的办事风格已经过时,所以就觉得江家的决定非常合他心意,为他省了不少事。 因为所有程序都简单化了,乐队也自然闹不了三天。江家只请了几班唱跳的乐队从早上十点唱到晚上十点,每三个小时一场,现在这个乐队就是最后一场,逐渐在六月的夜幕下拉开帷幕。 在空旷的地方上拉了一片遮光的挡光板,地上铺了一块方方正正的红色地毯,红毯外围放了三个音响,四周坐了一圈已经吃好晚饭的邻居。 主人家拿出了凳子,邻居们就坐着边看边和身边的人聊天。这种场合,是很适合八卦的。 因为是周末,还有不少凑热闹的小孩和初中生。董礼选了一个离音响稍远的位置坐下,很久没听见这种露天的震耳欲聋的声音,他不禁有点久违的感觉。 低头玩着手机,周围边看台上的热闹边说话的婆婆婶婶分享着八卦,让他在音乐声结束的间隙也听了个囫囵。 听说江家的幺女江琴嫁了邻村的男人,姓谭,两个人生了一个女儿。 听说两人一直在外面上班,一年才回来一次。听说江家的女儿几年前就去世了,如今谭女婿也走了。 听说谭女婿在外地出了事死了,尸体就在外地火化,这些事还是他们的女儿办的。听说他们的孩子还在读大学…… 董礼默默地听着,算算年纪,那个女生应该和他差不多大,心想这是什么人间悲剧,怪不得爷爷那时的表情慈祥悲切。 坐了一个小时觉得有点坐不住,但回去也没意思所以就继续坐着没动。 平时在办公室里一周五天八小时都坐了,不上班了竟然一个小时都坐不住。 他手里拿着火机把玩,一抬头,看见不久前离开的女孩又从街口走了过来。 他心里一紧,想上去问她的电话号码。下一刻,他的眼睛瞥到一个东西,就那样呆住了。 女生抿着唇没什么表情,斜挎的包不见了,她 分卷阅读33 左臂的袖子上多了一块黑色的布随风飘着,目不斜视地静静走进了灵堂。 接下来周围的人说了些什么他都不用听,音响里放着什么他也没注意。已经很明显了,这个女生,大概就是那个去世的谭女婿的孩子吧。 第一眼,他在路边看见她,她没有表情地站在路边往回望。 第二眼,周围歌舞升平震耳欲聋,她带着笑问两个女生她错过的歌。 第三眼,她的袖子上有一条黑布飘扬,她面无表情,走进了那个灵堂。 原本准备离开抽烟的董礼又坐了回去,他坐在位置上,不听周围的声响,也不玩手机,只是注意着那个走进去的身影。 那里面有一个老人家,几个中年男女。他们都是谁,他不认识,但可以猜到是江家人还有谭家的近亲。 灵堂上没有照片,被花圈和黑白色布巾装饰的房间看起来沉重压抑。 里面的人在说话,她进去以后那些人似乎和她说了什么问了什么,但她没说几句,找了个位置在边上坐着发呆。 谭江坐在小板凳上,听着外面吵嚷的音乐,低着头,默不作声地皱着眉头,心想,这闹剧快结束了吧?再坚持一会儿就好了。心里这样想,却烦躁得不行。 很久没听这么吵的音乐,她记得十岁刚回来的时候还很感兴趣。 因为在云城没见过,觉得新鲜,所以就很喜欢。有人家办事的时候她总是和弟弟妹妹抬着凳子坐在前排认真陶醉地观看,看完以后还认真地鼓掌。其实看来看去,他们也只有几个节目而已,这么多年,甚至都没变过。 她开始想其他的事。 想已经过去一天,房东还没给她打电话,是不是意味着以后也不会打来? 想葬礼以后她该何去何从。外公已经和舅舅他们住在一起了,她不必担心。而她快要毕业,也能够自食其力,那她该怎么做?做什么?去哪里? 还有肇事司机……他虽然撞了人,可他并没有逃跑,而是立刻打了急救电话。而最后她爸没救活,这都是命吧。 这话要是被她爸妈听见,应该又要说她冷血无情了。 她赶到医院的时候那个司机和他妻子都在,他们那样愧疚,那样害怕地看着她,好像那年害怕她爸生气做势要打她的她。 他们跪下来和她道歉,一遍遍地说对不起。他们是有错,可她不是那个责怪他们的人。那个司机只是太累了,为生活所迫,所以卖命地工作挣钱。 她看了一眼灵堂里说话的亲戚们,他们在说话、在笑,可那眼却迟缓地转动,像超负荷工作的机器。每个人都很累,也包括她。 好累呀,真想逃避这个世界。或者,有个人能让她靠一靠就好了。 面前的人,外公、舅舅、姨妈、姑妈等等,她始终与他们不亲近。连父母她都无法亲近,她不能靠他们。她知道她想靠的那个人是谁。 是谁呀?大概是她日思夜想的一个幻影吧。他不存在,所以不出现。 最不想存在的,是她。 如果一切,只是一场梦就好了。 如果能做一场梦多好。 梦里梦外…… 她总在做梦,梦里有无数面目狰狞的鬼追着她跑,她跑啊跑啊,那些鬼追啊追,就在她身后不远的距离,她很慌,想跑快一点,可双腿像灌了铅怎么都跑不快。 她想,要是有一辆车就好了,她可以骑着车跑的远远地躲开这群凶恶的鬼。 周围也有人,可那些鬼好像看不见他们一样只是追着她。她张了张嘴,想叫救命啊,救命,救我。可是什么声音也没有发出。 太可怕了,就是这样才绝望。明明还有其他人,可在孤独地逃跑的人,永远只是她。 总是噩梦,梦里的人看不清面容,个个却鲜血淋漓,千疮百孔。 魏然也说起过她做的噩梦,梦见自己一事无成,学习差劲,找不到工作,没有钱,父母总在诘问她。 而她的噩梦里总是恶鬼。 噩梦对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 对她是不存在的鬼,对魏然是责任和压力。 噩梦会结束。 极少梦见父母,而那个人,一次都没有。 宋柔山真的不存在吗?所以才从不肯入梦来。可若他不存在,从前的那些事又怎么解释呢? 如果他真的只存在于她的想象,那至少,在她的梦里、在她那些幻想里,清晰一点、顺从她的心意偶尔出现一次吧。 可他怎么会一次都不出现? 他确实存在,只是他们已太久太久不见。 18、第十六章 纹身(上) 成立想,生死是最让人无可奈何的事,而安慰也是最飘渺的东西。 她安慰不了那个学生。所以只在心里想,如果她错过了考试,那自己就尽可能让她免补考。 可是那个学生不仅在考试前回来了,虽然双眼疲惫、声音却坚定,她说:“立立,我想申请公费留学法国 分卷阅读34 的项目。” 成立点头,看着瘦小的学生,不知道她去世的是哪个亲人,想起在电话里听到的语不成调的哭声,想像不到她面对的是何种打击。觉得她出国看看也好,放松一下,也能在陌生的环境里更好地恢复。 这个项目去的人大多是外国语学院外语系的学生。除此之外,就是一些传媒和美术学院的学生。 汉语国际这个专业虽然与国际交流相关,报名参加的人却寥寥无几。 因为大家显然对这个已经渐趋饱和的专业失去了方向,班上大多数人都已经找好实习或者等着毕业回家接受父母安排好的职业,所以没什么人感兴趣。 成立和谭江仔细说明了交换项目的事项,之后的申请没有遇到竞争,很快审批就通过了。 暑假成立给谭江介绍了一个暑期兼职,在一个小康家庭带孩子,顺便辅导两个孩子写作业。 包吃包住,另每月付她工资四千。带三个月孩子,然后在新学期开始的九月独自飞去巴黎。就是她的计划。 世上最爱她的人已经去了。从此,她再也没有了念想。 九月开学,魏然提前了两天去学校。然后约着谭江去小吃街吃饭。因为距离不远,两个人也还不怎么饿,所以决定走过去。 两个月不见魏然,谭江第一感觉是她又黑了不少,看来魏然的美黑很有效果。 “两个月不见,你想我了吗?”魏然笑嘻嘻地问谭江。 “我想你。”她没有表情地回了一句。魏然愣了一下,像是没料到她的答案,不可思议地问,“你竟然会想我?” 接着就看见谭江点点头,“我想你不在的日子。” 魏然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转过头瞪了她一眼。 “火锅烧烤西餐自助餐,我们吃什么呀?”魏然非常纠结地摸着头发问。 谭江本想说随便,但忽然改了口说:“吃鱼吧,那谁不是强烈安利过好吃街尽头的那家酸菜鱼?我们去试试吧。” 那谁,是她们宿舍最开朗的女孩,因为是本地人,所以对这里好吃的好玩的地方很熟。 魏然没意见,说好。 一路上偶尔有三两行人,和平时周末的人流涌动截然不同。两人并肩说着暑假的趣事,二十分钟后、就找到了那家饭店。 已经到了饭点,酸菜鱼店里已经坐了好几桌人在开怀畅饮。 她们俩找了一个双人桌,点了店里的招牌酸菜鱼,看了看菜单又点了一盘拔丝红薯和炒三鲜,喝的则点了店里自己酿的杨梅果酒。 魏然很喜欢吃甜的,而她则点了一盘素菜搭配,两个人吃不了多少就没点多。 两个人对坐着,如果可以一直沉默,谭江是不会说话的,她只是不想说话,并不是高冷。经过大学三年的相处,魏然已经知道她这个人就是这样。 看看她的小脸小身板,应该挺能激起男性的保护欲。不过知道归知道,在魏然看来,简直就是闷葫芦。 心里想还好谭江不是男人,也不是她对象,她要是有这样的对象,能闷死吧。不过有这么一个朋友,也很让人无语。 在心里吐槽完、魏然默默翻了个白眼,说:“我暑假去健身房了,我的妈教练真帅!” 对面那人嗯了一声,提醒:“你有对象。” “有对象也不影响我对美的欣赏啊,我也没说要追他。”魏然无语地回了一句,接着想到什么,问:“你呢?你带的那两个娃乖吗?有没有烦你烦得头疼脑涨,气得要死?” 谭江摇摇头,想了想两个孩子的家教良好,平时并不会惹她生气,“没有。他们都很听话,做完作业就自己玩玩具,有时候会让我陪他们看电视。” “啧啧。那你运气还不错,遇到这么听话的孩子。”魏然像是想到什么惨痛的经历,不寒而栗地看她一眼,“你不知道我姐姐的孩子多皮。今年过年来拜年的时候,在客厅上蹿下跳、大呼小叫,和拆家的二哈差不多。” 谭江笑着点头,小孩子正是活泼爱动的时候,闹点也正常。 回临安后的初高中,四个弟弟妹妹在一起也是这样吵吵闹闹的。 她年纪最大,所以偶尔难免要管着他们一点。他们心情好的时候就听指令; 而不想听的时候,是怎么都管不住的,也可能是她那个年纪管不住。 特别是六年级下学期的那半年,和四个孩子的周旋真是让她心力交瘁。 后来初高中随着年纪和心智渐长,初中住在学校,变成每个周末回去一次; 高中更是一个月才回去一次,和他们的拉锯战才得以结束。 不过她也觉得,正是因为小时候的吵吵闹闹,后来他们才变成了亲密的兄弟姐妹。 吃完饭,出来天已经黑了,马路边亮起一盏盏路灯。酸菜鱼的味道很好,点的菜也被消灭得一干二净。 魏然扶着肚子,有点吃撑了。说起来她是因为运动所以胃口好,而谭江瘦成个排骨精模样却也很能吃。 她 分卷阅读35 第一次在她们宿舍聚会的时候,见识到谭江的饭量都吃了一惊,也是到了后来才习以为常。 她崇尚的是四肢发达的美感,所以对谭江的身材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其他舍友都对光吃不胖表示很羡慕。 两人结了账,慢慢悠悠地走出酸汤鱼店。魏然瞥了一眼手机,忽然惊呼一声,“哎呀!” 谭江在她身侧目视前方,听见她的声音扭头看她,用眼神问她怎么了。 魏然说,“你有事就回去,要没事就陪我去纹身店呗。我来学校之前就和他们老板约好了,突然想起来,差点忘了这事。怪不得总觉得忘了点什么……” 今天周六,孩子家长带着两个孩子回爷爷奶奶家了,现在回去也没事做。谭江想了想,就把要拒绝的话咽下去,嗯了一声。 魏然从高中开始就念叨的纹身,终于要在大学最后一年开学前实现,魏然觉得兴奋、非常兴奋。 约的那个纹身的工作室不远,甚至离她们吃饭的地方挺近。 谭江打开手机导航,发现坐车要十分钟,步行二十分钟,地图导航上没有弯弯绕绕的路。 看了眼手机时间:19:05,问:“你约了几点?” 魏然拿着一个小化妆镜在路边街灯下补口红,头都没抬起看她一眼,“八点……” 她点点头,“那我们走过去吧,时间来得及。” 魏然抿了一下嘴,她的嘴唇变得艳丽饱满,“行,走吧!刚才吃太饱,正好消化一下。”她将手里的东西放进包里,歪着头看谭江。 “你什么时候约的?”谭江问,自觉打开地图导航辨别方向。 “在家的时候就提前约了。”魏然应了一声,又补充说:“应该是半个月前。” “嗯。想好纹什么图案了?”谭江笑,难得话多了起来。 “想好了!”魏然兴奋用手指给谭江打算纹的地方、图案。 那个工作室确实在显眼的地方,比较好找,她一个方向感在夜里负五位数的人拿着导航竟然没费力找到了。甚至还,比导航预计的时间提前了两分钟。 工作室在这个城市发展比较早的商业楼里,因为发展得早,所以整个楼盘虽然有些旧了,但是环境卫生管理都很完善。最主要是,好找。 她们沿着马路往前,就看见那栋标志性的大楼。走进去,直走瞥见一个非常显眼的餐饮招商广告牌,工作室就在那个牌子下面。 门上挂着一个光滑的紫黑的木板牌子,看起来很有年代感,上面用白色的不知道什么材料书写了两个让人心生误会的两个字:刺身。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以为是日料店闯进去。 门口没有人招呼,她们掀开五颜六色玻璃珠串成的帘子走进去。 前台一个看起来乖巧可爱的女生过来迎接,“欢迎光临。请问有预约吗?” 魏然打量着周围点着头,“我和老板约了八点。” 前台小姐姐招呼她们坐下,给她们递了两杯温水,然后又给了她们两个iPad打开相册让她们选图案。 魏然纹身从高二想到大学最后一年,想了五年,喜欢的图案有十个八个,但最终要纹什么她心里早就确定了,所以面前的iPad她看都没看。 没过一会儿,一个二十五左右的女生从里面一间房间走出来,她是魏然的刺青师。 头发高高扎起挽一个丸子头,露出耳后一个蔓延到下巴的细长纹身,后背脖子上也有一个半拳大的纹身,在肉眼能看见的地方还有手指下骨节处、手腕和手臂就有好几处大小不一的纹身。 “客人想好刺什么样的图案了吗?纹在什么部位?”酷酷的刺青师问。 魏然指着自己的锁骨,“这里,纹一朵莲花,图案不用太大。” 锁骨位置的纹身坐着不方便操作,所以女生指挥着魏然在旁边不远处的工作床上躺下,自己在床头一侧握住一个把手轻轻摇了两下,直到床倾斜成她满意的角度后她才停下走到魏然的面前。 而谭江坐在沙发上,看着魏然躺在工作床上后,拿起iPad随意翻看着其中的图案。 受港片影响,大多数人都钟爱大面积的花草鸟兽的青黑色图案,好像复刻出那样一个图案的自己也成为了无人敢惹的风云人物。 所以这样的图案占据了大部分相册,但她也看到几个有趣的图案。 寥寥翻看了一下,她将iPad重新放到桌上。又抬起头看了看躺在床上的魏然,觉得这个场景莫名有点眼熟。 仔细想了想,想起来在医院有一些科室的医生就会以这样的姿势给病人检查。 她以前经常去医院输液打针。去得多了,再有不舒服的时候自己轻车熟路,不用爸妈送、一个人就能去拿药看病。去得多、看得也多,不自觉就记住了。稍稍想一想,还是能够追溯。 后来回了临安身体竟慢慢好了起来。其实她以前除了身体弱了一点,都没什么可以让父母担心的。不过现在他们在她不知道的世界,也不会担心了。 分卷阅读36 她眯着眼睛无声笑了一下。 魏然纹的地方在左侧锁骨下。她里面穿的是一件吊带,把外套脱了就可以开始。女生戴上手套,拿了一把镊子正在给魏然消毒。 她可以想象纹身后的效果,那会像美人眼角的朱砂痣一样醒目而漂亮。 看了看,谭江走到前台,问坐在那里低头玩手机的女孩,“请问你们这里还有其他可以纹身的刺青师吗?需要提前预约吗?” 从酸汤鱼店走到纹身店,花了十八分钟。至于从陪魏然一起去一下纹身店,到陪魏然一起纹个身,只用了不到十秒。 玩手机的女孩抬起头,礼貌地对她笑着说,“有的。需要现在纹身吗?” 谭江点了点头。 女孩让她先坐一会儿,自己走进了里间,那里面似乎是刺青师的休息室或者是工作间。 没过一会儿,女孩笑着出来,又坐回到前台的位置,示意刺青师马上就来,让她等一下。 于是谭江继续坐在位置上,喝了一口水,又盯着躺在工作台上的魏然看。此刻女刺青师手里拿着一个笔一样的东西在魏然锁骨处动作。 很快从里面出来了一个提着工具箱的男生,谭江扫了一下他的脸,白色卫衣和黑色工裤,白皙的皮肤,裸露的地方并没有看见纹身。 拎着工具箱的男生看起来年轻,一点也看不出刺青师的酷劲,反而很温和。 他站在她面前,看着她,轻声问,“是你要纹身吗?” 她点点头…… 确认是她后,他在她边上的位置坐了下来。 魏然躺在旁边的床上,因为距离有点远谭江声音也不大,所以没听见她刚刚和前台的对话。 现在听见他们说话的内容,看着谭江惊坐起来,脸上惊呆的样子仿佛可以吞下一个鸡蛋。“你你你竟然要纹身?!” 她看着魏然笑,“不许我纹吗?” 魏然心想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好学生谭江竟然要纹身? 魏然不和她说话了,她转过头对着那个男生说,“你知道吗,她很怕痛的。有一次削水果把食指切了都痛得哭半天。平时我在宿舍和舍友说要纹身,她都假装没听见不表示。” 魏然撇过脸朝谭江翻了一个很大的白眼,接着说:“哦,也不是没有表示,她表示不纹……” 男生好笑地看了谭江一眼,说,“纹身不是很疼的,不过也取决于纹的位置。”说完又看了一眼坐起被女生摁躺下的魏然,问道:“你是要在锁骨上纹吗?那里皮肤薄,你又瘦,可能会有一点痛。” 魏然点点头,听到“痛”字眉毛皱了一下,她其实也怕痛。又偏头看了谭江一眼。 谭江低着头,看不清什么表情,说:“我那天流了很多血你没忘记吧?” “嗯……没忘,用了好大一卷纸……”魏然想起她那晚横切过食指的伤口和那好像不要钱流的血,口气弱了几分。 又偏过头悄声和男生说,“对了,你有女朋友吗?她看上你了,加个微信呗。”说着用手指了指旁边的谭江,“她没有,她急需一个对象。” 两个人隔得很近,魏然说的话谭江听的一清二楚,心想不愧是好朋友,纹个身还不忘帮她推销。 她不记得平时有和魏然提过自己想要找对象,魏然却一副恨嫁的模样。想着她不由瞪了魏然一眼,“闭嘴!” “好呀。”男生笑着答应魏然,手里没停、熟练地将工具箱打开,抬起头看她,问:“要纹个什么图形在哪里?” 原本不尴尬的她在男生坦然笑着答应以后忽然有些尴尬,伸出挽起外套的左手,指着手臂内侧说,“这里,我想纹一个山字。”然后用手指了指那里不细看发现不了的三道指甲盖长的疤痕。 男生忍不住抬头看了她一眼,那是一种微微审视的眼光。 她的手太细,虽然白,但上面的伤痕还是很明显能看到的。仅仅露出的半截手臂,手上就有长短大小不一的好几处伤疤。 来纹身的他见过不少为情所困,或性格叛逆的不良少年,但没有一个像她。 她看起来,也不像他之前接触的那些人。秀气安静,却有一身伤痕。青春年华,又沉寂的像一个老人。像一个迷。 谭江感受到那人投来的注视,心里很明白原因。她身上是有不少疤痕,有烫伤、烧伤、抓伤。 烫伤是做饭的时候油溅到的,烧伤是小时候过年玩炮仗的时候,一栋楼里的男生不小心扔到面前她躲闪不及留下的。抓伤是和人打架的时候留下的。 而那三道不是,那是她初三的时候自己拿圆规刻的。 本来想刻一个“山”字,那是宋柔山的“山”,但最后却只是一个半成品。魏然说得不错,她确实很怕痛。 那个字她先刻了两短一长的三条并列的竖线,最后那一横她实在是下不了手才半途而废。 那个时候她本以为那个小小的伤口会愈合。结果,没想到最后竟然留疤了。是自残吗?她心里闪过一个问题。 分卷阅读37 不是吧。三道口子每一道都不超过一厘米,指甲盖大小的形状。没有鲜血淋漓,也没有血肉模糊。她怕痛的,怕到没勇气自残。 和魏然来到这里。谭江想,这里不是纹身店,这里是她的成全。 作者有话要说: 最喜欢的一章之一; 是纹身呀; 新改了一个书封 丑点无所谓……女主的纹身大概就是那样的 搞得我也想去纹一个…… 19、纹身(下) 对面的男生看着她的手臂静静考虑着怎么下手,又听到他的客人问,“在‘山’字下面纹一颗星星可以吗?”原来想纹一颗心,结果想法过到嘴边,变成了星星。 男生便轻轻笑答,“没问题……” 得到肯定回答的谭江心满意足,她从包里拿出耳机塞了一只在左耳。 旁边和女纹身师说话的魏然转过头用非常郁闷的样子看她一眼,谭江的眼直直盯着桌子,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你能不能不戴耳机,和我说说话?” “不能。”谭江也直接答,“你不是在说话吗?你玩手机我都没意见。而且我戴着耳机也不影响和你说话。” 魏然早知道她是这样的态度,也懒得怪她在陌生人面前不给自己面子了,“就算你光戴着什么都不听,我被孤立的感觉也存在嘛……”魏然小声嘟囔了一句,顿了顿问:“那,开学,你来学校吗?” “上课来,宿舍不住了。带孩子,在家看书。”谭江言简意赅地回答。 男生一只手轻轻握着她的手臂,那只手看起来细瘦,戴着手套触摸起来的温度是温凉的,和她给人的感觉一样。他低着头专注地盯着手中仪器,同时将两人的话听得一字不差。 “帅哥。”是魏然的声音。 他发现魏然是在和自己说话,抬起头有些疑惑地看她。 “她没对象的,孩子是帮别人家带的,兼职。她,学习狂热分子。”魏然看起来是在对他解释。 谭江不知道这话多让人误会啊,什么在家带孩子,什么不住学校。 魏然想,这个人看起来对她是有点那个意思,不能让她稀里糊涂一句话吓跑了。 男生看看魏然,点了点头,又看了面前的人一眼,面前的人正收回投在门口的目光。 目光相接的时候,她轻轻对他笑了一下。不见得是真心,可嘴角两个清清浅浅的酒窝十分好看。 他心里一烫、移开眼神,低下头继续,然后听见他的客人说:“嗯。快开学了,我语法还没有看完。”是在和她的朋友说话。 “机票订了吗?”魏然问。 “嗯,25。” “走之前,我们见一面。我送你。”魏然收起玩笑的模样,一脸严肃地说。 “好。”谭江简短地回了一个人,却好像拉长成一句话回荡着尾音。 见两人暂时不说话了,男生握着她的手臂,另一只手指着那道她自己刻的伤疤开口,“手臂这里一般脂肪多,没有纹锁骨那么疼。不过你手上没什么肉,都是骨头,你们俩可能痛得差不多。”他抬起头对着魏然说。 这是和她说明吧。谭江表情没什么变化,轻轻嗯了一声,“好,就这里,没关系。” 魏然在旁边听说两个人纹的位置不同还能疼一块去表示啧啧称奇。 可能是因为知道了有人和她一起,虽然不同甘、好歹能共苦,就有点放心的感觉。 男刺青师在她手臂上用笔沿着她的疤印先写出一个“山”字,然后在下面勾画了一颗星星后他放下笔,问她这样是否还需要添改。 她看着手臂上的东西,有一刻地愣神。但很快,她恢复了原来的神态,说:“就是我想要的效果,不用改。” 男生听到答复,“嗯”了一声继续。 描出图案以后,接着是割线。割线就是把图案刺出来,有点像临摹字帖一样,映着字体,贴着字帖的字照着描。 她更直接想到的是初三那年午后,她拿着圆规尖尖的那头轻轻划在自己手上。 她没用劲,是一点一点在手臂上划出的刀痕,连血都没流。 是水滴石穿的故事。刚开始手臂感觉痒痒的,像迷路的蚊虫爬在手上找不到出口,然后疼痛一点点变得清晰。没什么事能一蹴而就,连痛苦也是。 男生开始在她手臂上像戳还是像割的时候,她又感觉到那年缓缓的钝痛。 是有点疼,但不是很疼。耳机里是法国经典歌剧的音乐,她分了心神分辨歌词,那一丝丝痛就变得模糊起来。 然后是上色。 谭江纹身是心血来潮的想法,但魏然早就问过不知道多少有经验的人,也在网上看了不少纹身的帖子。 里面有不少皮厚肉糙叫嚣着全过程没觉得痛就结束的人,但有很多共同声音都说上色时最疼。 所以她瞥过头看了一眼无悲无喜的谭江,心里叹一声“无知是福”,自己已经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分卷阅读38 魏然睁着眼,想直面传说中惨淡的人生,想了想又闭上了。 没过一会儿又睁开、闭上、再睁开、闭上,如此循环往复。心想早知道就不看那些内容了,现在自己吓自己。 魏然觉得自己准备好了,但是女刺青师和她提醒了一声后,针扎进来的时候她的身体还是狠狠地抖了一下。 太疼了,感觉女生手里的东西一下一下扎进了肉里,穿过骨头、连着筋。 她另外一只手紧紧抓住床边的护杆,一边忍不住侧过头看向谭江,有些好奇地问,“疼吗?” 谭江的刺青师也正在给她上色。 魏然看见她点了点头。她觉得谭江肯定是疼的,可是看着她淡定的脸又有点不确定了,“你那个是不是没我痛?”她忍不住问。 谭江闻言抬起头,不悲不喜地看了她一眼,“庄周梦蝶。你怎么知道我没你痛。” 这种时候还要咬文嚼字,魏然鄙夷地想,却痛地眼角挤出一滴泪,“因为你的表情太轻松了,你不是怕痛吗?你上次切到手哭的声泪俱下是不是骗我们宿舍的同情心?”她越想越觉得是这样,今天的谭江和那天晚上完全不是一个人。 男刺青师在听到“博取同情心”的时候微不可闻地轻轻笑了一下,但因为埋着头所以没人注意到。他的手心温暖,她温凉的手臂在他轻轻握住的时间里变成了一块暖玉。 谭江听完也笑了,“我是怕痛,但我也能忍痛。那天晚上在宿舍还好,今天在这里哭太丢脸了。”她淡淡地说。 魏然想了想,不说话了。她知道谭江说得对,但还是习惯性想反驳。而到嘴边的话被那一下一下的刺痛憋了回去。 谭江比魏然先纹好。她虽然是后纹的,但图案小、位置也方便,所有纹起来比较快。 男生仔细看了看她手臂上的图案,那是他化朽为神奇的艺术作品。 再三检查后觉得没问题了,他才松开手说,“可以了。”然后慢慢收拾起桌子上的工具。 “谢谢。”谭江蹙了蹙眉,虽然没叫出声来,但今天的过程确实比初三那天她的动作痛多了。 只是她比以前更能忍耐,所以一直忍着没有表现出来,如果魏然没有躺在那张工作床上,她就能看到桌子下她忍不住攥紧的手。 没过多久,魏然的也好了。她从床上小跑下床,外套也没穿,只顾拉过谭江的手看。 又把自己锁骨凑到她面前,忍不住欢喜地说,“你这个不错呀。你看看我这个怎么样?” 她的锁骨和肩膀左边有一些红肿,绽放的莲花贴着锁骨,花茎上的色是淡淡的绿色、花下用赤红色打了阴影,美不胜收。 谭江认真地看了看,轻声说道:“好看。”像是被狗偷吃的月饼上参差不齐的狗牙印。这个奇怪的比喻。 魏然吸了吸鼻子,“那是……” 俩人付了钱,正要离开,身后有人叫住她们,“喂,微信。” 回头,帮她纹身的男生三根手指捏着手机在空中晃,谭江想着他唇角微微勾起漾起柔柔弧度的笑,正在想怎么委婉不伤人的拒绝时,魏然已经夺过她的手机,解锁、打开微信、扫一扫,通过申请。 动作行云流水她都来不及说一句“不……必了吧。” 加完好友之后,魏然把手机塞到她手上,奸计得逞一样对她挑了一下眉。 “我叫魏然,至于她的名字,你自己问吧。”魏然对着男生做了一个加油、看好的动作说。 男生点头,见谭江在看他,他对着她笑了笑。 魏然一边说着穿好外套,将手机递过去。谭江接过手机放进包里,无奈笑了一下。见他在看她,她和他礼貌地点了一下头,然后和魏然走了出去。 她的手伸进左手袖口,抚上纹身的位置,那里微微发烫,用手轻轻盖住纹身,“你就这么怕我找不到男朋友,着急把我推销出去吗……” 这样的行为,像极了着急给自己孩子相亲的父母。她片刻失神地想,却没敢任思绪飘远。 魏然一脸戏谑的表情,“也不是……看你自己倒是不着急,我不是开玩笑吗?那个男生挺好呀,长的挺帅,还会纹身。 我们都要走了他还主动要加你。你没看上他,但他看上你了嗐,加油!说不定你的桃花今天就开了……” “只开一个月的桃花?”她皱眉看了魏然一眼。 “那也不错啊。开学我们就大四了,没在大学谈过恋爱的大学是不完整的。你怎么能在美好的大学里一次恋爱都不谈呢,抓紧一下时间完整你的大学吧。” 说着语重心长地拍了拍她的肩,却引起锁骨处的疼痛得呲牙咧嘴,“啧——” 他听到关上门还未走远的两人声音传来。 “你回学校?”谭江问魏然。 魏然点头…… 她拿出手机叫车,“那一起回去吧,顺路。” “嗯。”魏然没什么所谓地说了声,低着头看着手机。 因为不是高峰期,车子很快就 分卷阅读39 到了。两个人一前一后坐到后排,“师傅,在河大门口停一下。”她和司机说了一声。 魏然坐下收起了手机,认真又好奇地问她,“话说你为什么不谈恋爱啊?都要毕业了一次都不谈恋爱、不化妆、不穿裙子、不喝酒,不蹦迪。你真的是我见过最奇怪的人了,你以前不会是受过情伤吧?” 说着话她还凑到谭江面前盯着她的眼睛看,心里猜测或者是她有一个谁都不知道的秘密对象。 但想想应该不可能,那么清心寡欲的一个人。霸道总裁的小说里最不缺的就是这样禁欲系的男人,可谭江一个女生算怎么回事?魏然想不通。 没说话的司机闻声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后排坐着的女生,说实话,他也是第一次见这么奇怪的女生。毕竟,现在很多早熟的初高中生都化妆谈恋爱。 “不是,我没有。我只是没有时间,也没有遇到喜欢的。”谭江想了想,说。 魏然兴奋的眼睛亮起来,问,“那你喜欢什么样的?今天那个帅哥是你喜欢的吗?” 谭江低头没有回答,却无意识摇了摇头,不知道是在回答魏然的问题,还是否定自己心里的想法。 她喜欢的人独一无二,至于喜欢的类型她没有想过,“快到了,前面。” 不想继续在说这个话题,谭江看了看车窗外。飞速略过的倒影,她看到熟悉的校园一角。 “哦,你到了给我发消息吧。”魏然不甘心地拿着包下了车,心想在谭江出国之前一定要再找个机会把话问出来。 她看着魏然和河大一点点退后,变小。她喜欢的人,她想了想还是不能告诉魏然。 那些事和人太久远了,魏然听了笑一笑,那些时光都会扑翅着飞很远。她一个人走了太久,不能容忍那些回忆变得更远。 下车的时候,她抬头看了看天,天空很亮、无星。没关系,她想要的星星已经在她手上。 路上吹来一阵凉爽的风,她想,晚上似乎有一场雨。拿出手机给魏然发了她到家的消息。 躺在床上,整个房间一点声音也没有,今天只有她一个人在家。她忍不住把手伸在床头灯下看,那个残缺的字今天终于完整。 刚从云城回到安庆的时候,她又瘦又黑。如今她还是瘦,但已经白了不少。 都说一白遮百丑,她原来虽然不丑,但总是看着没什么精神。 现在的她白里透红,身体比以前好,不会隔三差五就去医院打针吃药,一年甚至都不会感冒几次。 她让纹身师在她原来刻的位置上纹字,用的是流畅的行书笔法。 “山”字用了黛青色,不凑近一点看就真像一座孤山。山脚下有一颗橘红色的星星。原来的刻痕被两种对立的颜色取代,看不出原来的一点印记。她很满意。 譬如星辰…… 按照逻辑,那颗星应该纹在山上面。 而按美感,则像她一样把星星放在下面。 这个纹身,像极了她和宋柔山。 她觉得自己就是那颗匍伏在他脚边不显眼位置的星星,暗淡、又执着得散发微弱的光。 又觉得宋柔山才是那颗星。 琥珀里的时间,微暗的火,星河灿烂,值得半生蹉跎。 他是远黛青山,也是万里星河。 他是这世间美好。 正漫无边际地发呆时,手机滴滴两声,是收到消息的通知振动。窗外也有滴滴答答的声响,是雨落下的声音。 点开对话框,有两条新消息。 第一条是“您已经通过对方的好友验证,请点击开始聊天。” 第二条是“我叫梁达贤。” 想起在纹身工作室,她听见走进房间里的前台说,“大贤,你有客人吗?”然后是一阵隔着墙、听不真切的说话交谈的声音。 大贤,叫这个名字的人得背负着多少的期待和祝福啊。 谭江想了想,输入自己的名字发了过去。 她和大贤偶尔聊天,但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他约过她几次,但她觉得还是不要给他无谓的希望就都拒绝了。 那晚,独自在出租车上,她想,光凭外貌和第一印象,大贤应该是她喜欢的类型。 如果,没有宋柔山的话。足够高大,可以保护她、让她依赖,外表还是很温柔的人。那会是她喜欢的人吧。 她从来没有想过她喜欢什么类型的人,只知道宋柔山就是她喜欢的人,宋柔山是怎样的人,她就喜欢怎样的人。 说到底,她从未真正了解过他。她所有的喜欢,是基于小学五年多毫无相交的相处和日复一日的固执等候和想象。 想必,她喜欢的确实是一个不存在的、只在脑海中构建出来的一个人。 像一个虚无缥缈的影子。 而她很快就要去法国了,即使她真的喜欢大贤,他们又能怎么办呢。 异国恋?还是大贤放弃如今的工作,和她一起去巴黎?理智上她不愿意那个刺青师为了她 分卷阅读40 放弃这些东西,她相信他真的愿意这样做。 他约过她好几次,可; 所以她婉拒了他约她的一次又一次。她承受不起那样炽热的感情,因为她心里也有对另一个人那样的情感。 魏然以为她孤独。其实她看书、做运动、兼职、和学习,哪里会有时间思考其他呢。 何况她生命里最重要的那个男人刚刚离去,她没有心思想其他的啊。 20、第十七章 留学法国 日本人的文化使然使他们在表达感情时含蓄内敛。而即使不是日本人、稍微文艺的人都耳熟能详夏目漱石的那句经典语录“今夜月色真美”。 但在大二主修的欧美文学鉴赏里,他们的那位主修课老师曾经纠正过,那句话并非夏目漱石原创。 它最早出自于日本古典文学名著《源氏物语》,其成书年代一般认为是在1001年及1008年之间。 作为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小说,其地位在日本于中国四大名著之《红楼梦》一样。 《源氏物语》中这句话是六条妃子对源氏之君说的。六条妃子是铜壶天皇的妃子,照理算是源氏的母亲。 因为她酷似源氏死去的母亲,所以源氏对六条妃子怀有特别的情感。 之后六条妃子离开京都去伊势,源氏去送她,这句话正是六条妃子在野宫门口离别时对年轻的君主说的。 原话是“今晚的月亮真美,也曾和你如今日一般看过月亮,每每想起你我昔日共渡的悲欢时光,就会莫名为光阴的流逝而流泪感伤。 从今而后,和你的一切都会成为慰藉我一生的美好回忆。在我剩下的岁月里,我都会怀念今夜和你一起看过的月亮。”然后六条妃子离开,终其一生都没在见过源氏之君。 而被称为“国民大作家”的夏目漱石不可能没看过这本地位超然的作品,也许后来在纠错学生翻译I Love You的时候,夏目漱石的脑海里浮现的便是六条妃子那落寞的容颜吧。 常常觉得生活无趣的人就应该出去看看世界。条件不允许的人可以多看看书。 一个人的经历终究有限,可每看完一本书,就和书中人物一起经历了一遍他的人生。 每多看一本书,人生都会变得更充实一点。所以,读书是最少的投资自己里收益最大的。 老师这样结尾的时候,魏然还悄悄对她吐槽说,“一个的爱情竟然也能可歌可泣至此,不知道怎么想。” 这一句话让沉浸在老师描述里的谭江一秒破功。有时候她会想,一点也不爱文学的魏然为什么会报考这个专业,明明她看起来更喜欢英语一点。 今晚没有星星和月亮,天空阴沉沉的。窗外似乎有哗哗的风声,伴有簌簌的雨点。雨来了,她可以安睡了。 十岁前,她不能忍受暴脾气的父母,受不了他们动辄就打骂她。 她经常想如果自己一个人生活该多好。他们是第一次做父母,没有经验,只是强行把自己以为的好的塞给她。 而她理解不了。所以十岁那年离开,她心中纵有不舍,更多的却是欢呼雀跃。她如囚鸟脱困,只顾眼前的自由。 后来慢慢懂得父母的苦心,也懂得体恤他们。从妈妈过世,到外婆,如今是爸爸。她的愿望实现,从此再也没有人管她控制她。 成长的过程必然要丢失什么,如果这是成长的代价,未免太贵重。 可她还是要砥砺前行。 法国巴黎,就是她的新开始。 9月25日,魏然到机场送她。在出租车去机场的路上,魏然递给她一个口袋,“给你,临别礼物。” 谭江接过来、打开看了一眼,是一条橙色的丝绒长裙,质地很轻薄,颜色也很合适,“谢谢。难为你这么有心送我裙子,我是不是应该去机场换了让你看看?” 魏然恨了一声,“你知道就好,待会就去换给我看!本来想送你一套化妆品的,但想了想巴黎应该不少,就不让你千里迢迢带去了。” 她闻声笑了,垂着眼说:“裙子也有的。” 魏然瞪了她一眼,“那不一样!我觉得这裙子很适合你,你穿一下吧。以后去买衣服的时候,也挑一下裙子,别光买裤子。你不觉得自己太过沉稳了吗?死气沉沉的。” 说着也不等回答,自己先肯定地点了一下头、接着重复了一遍,“对,就是死气沉沉!” 她没有敷衍点头应付魏然,而是认真思考了一下才说,“知道了,我尽量。” 魏然见她认真的样子也高兴起来,凑到她面前、好像要和她分享什么秘密,“喂!你给我再看看你的纹身,好歹我们是一起纹的,也算是姐妹纹身了。” 谭江撩起外套袖子,伸过手去让她看。魏然伸过双手,一只手垫在她的手腕下、一只手摸上那个纹身,“好看是好看,为什么你要纹个山呀?本来就不爱说话,还纹这样的图案,我怀疑你就是一座山。”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听说外国的月亮比较 分卷阅读41 圆,所以我想带着祖国的山河星月一起,这样我想家的时候,还能看一看。” 她只身只有山河星月相伴,此行又山高水长。 魏然低着头看她的纹身,也不知道信了没有。 到了机场,时间还充裕。她们就先找了一个洗手间。她进去换裙子,魏然在外面看着行李。 五分钟过去,魏然等得都不耐烦了,那人终于从里面缓缓走出来。 她看着穿上长裙的谭江,心里的火气忽然就消了。默默在心里说了一句原谅你了,虽然谭江也不知道她生气了。 但她说完果然就不气了,拉着谭江左看右看。橙色十分显气色,谭江看起来明媚不少,加上披散的柔顺黑发,就很漂亮。 但她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围着谭江转了几圈以后,她恍然大悟,“啊、想起来了!” 从包里翻出一枚珍珠发卡,在谭江头上比划了一阵,最后别在了她左耳后。 这样看起来,瞬间十分的法国名媛。魏然眼睛亮了亮,心头涌起一阵后悔,“谭江。”魏然严肃地看着她,叫了一声。 谭江被她的神色搞得莫名其妙,“嗯?” “答应我,去买化妆品学化妆好吗?还有,你以后别穿裤子了,你就适合裙子。”她花痴一样冲过去抱住她。 小时候给洋娃娃穿衣打扮的趣味被勾了起来,要不是时间不够,真想现在就地给她化一个全妆。 早知道穿上裙子的谭江是这样子,大学三年她本来可以有免费模特让她捯饬的……魏然满脸懊悔地想。 谭江措手不及,被扑了满怀、趔趄了一下两人都差点摔倒。 好不容易稳住身型,但更难回答的是魏然的提议。她是去学习的、不知道课程怎么样,法语自学了四个月、也不知道到时候能不能听懂法国人说话。不知道怎么回魏然,她只能回抱住她,最后无可奈何道:“我答应你。” “好!”魏然得到满意的答复,心满意足就松开她。 谭江留下一个外套,把换下来的裤子塞进了随身的背包里。 “我以后会去找你玩的,你、管吃管住!”魏然俯首看着谭江蹲在地上装行李,言之凿凿地宣布。 “好,我等你来。”谭江心里一动,低头继续把行李放好。 “你真没有一个秘密男朋友?”魏然半蹲下问。 谭江愣了愣,摇头。不知道魏然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 “没有对象为什么不谈恋爱,上次那个刺青师多好啊。”魏然碎碎念着,忽然又饶有兴致地问,“喂,你去了巴黎以后不会谈一个法国男人吧?”她被自己的突发奇想逗笑,嘻嘻笑道。 谭江没理她。 魏然陪她一块去托运、取票。 托运完,她手拎着电脑包和外套去安检窗口。魏然不能进去,两人就分别了,“狗富贵,勿相忘啊。”魏然豪气地挥挥手,示意谭江快去安检。 等谭江安检完,把电脑包、手机、护照和机票放到传送带上的盒子里,她回过头看了一眼,发现魏然还在原地。两人遥相对视,魏然笑着朝她挥手、然后转身回了学校。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 谭江不喜欢离别,可她不能不告别。 心里那一处又开始空空得难受,她咬着唇,告诉自己难过也不能哭。这一段路,剩下的要她自己走了。 魏然和她一直保持着联系。在有一天聊天时,她告诉她她要去美国,和她一起的,还有她男朋友。 四月,魏然给她发信息,说她分手了,可她还是决定照旧去美国。 谭江看着手机左上角的时间显示晚上九点半,她刚从图书馆出来。是巴黎时间。加上七小时时差,国内现在凌晨三点半。 她回魏然消息:一切都会过去,顺从内心的声音。 五月,魏然问她会不会回国、拍毕业照的时候能不能见到她? 她看着桌上的法语书、又看了看课表,觉得自己回不去。魏然听了没有坚持让她回去,反而鼓励她,在巴黎加油! 6月27日,魏然在图书馆看见她的时候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不是说课多回不来吗?” 她难得涩笑,“我把课压缩了一下,又加班加点把论文写好给导师看。还好,赶在今天回来了。” 魏然没多说什么,紧紧地抱了她一下,然后兴奋地说:“走,我们去拍毕业照!” 她坐的航班早上八点到的,她在飞机上睡了几乎十个小时,所以一点也不觉得累,下飞机后就直接坐地铁去了学校。 到学校才九点过一些,但校园里熙熙攘攘很热闹。赶去教室上课的学生老师、清扫卫生的工作人员、还有很多穿学士服的毕业生在排队挨个拍合照。 一个班至少要拍好几张照片,学院的、班上的,还要调整位置和顺序。 这样一个流程下来,一个班级就得花十来分钟。而那一年毕业的河海大学所有学院、专业的学生有多少呀。 老师 分卷阅读42 坐在前面,后面的人依次站着。所有的同学都穿着租来的学士服,她们班已经拍完集体照了,而谭江在远远地看着。 她是临时决定回国的,因为想给魏然一个惊喜没有告诉她,所以没来得及租学士服。 而且她心里并不乐意穿学士服,感觉就像一群多胞胎、分不清谁是谁,所以只是站在稍远处看他们拍。 拍照就在文娱楼前面进行,那里宽敞,空旷广场上的五星红旗迎风招展。 文娱楼也许因为用途的原因,修建得极度文艺休闲,所以平时有活动拍照大都都在那里。拍完集体照的班级就可以自行活动。 她任魏然拉着自己,在同学的帮助下,拍了很多照片。照片里的她,和魏然笑得不谙世事。好似她们不曾分别,明天也不必说再见。 和时间的针锋里,她很少占上风;还好,这一次她赶上了。 在巴黎一呆五年。大学毕业后,她留在了巴黎本校开始硕博连读。 除了在图书馆学习就是在外兼职,三年啃书作调研、博士终于顺利毕业。 在国内的好友海洛给她发了一个结婚请帖,拿着博士学位证书她和导师告别,一个人回了国。 海洛是那个她高中同班,后来又在同一个大学、不同专业的同学。 就算后来她在国外很多年没回国,她们的联系也不曾断掉。 但曾经连接她们的,是一个男生。海洛和男生是同乡,知道他很多事。 所以那时她总会明里暗里问她关于他的一切,哪怕与他无关的事情,她也能绕几个弯想起他。 要结婚的不是海洛,而是她在高中高调喜欢的男生。 她喜欢他,为他卑微到尘埃里、为他付出、也一直默默地等了他很多年。 他起初没把她的喜欢当真,后来意识到她不是玩笑时两人的关系就渐渐冷却。 21、第十八章 喜欢的少年是你 说起与海洛的相识,那时她们俩不同班,却在开学初就认识了。 海洛是隔壁十班,她在十一班。开学报名那天,她在宿舍整理床铺,其他的舍友都出去买生活品了。 突然一个声音响起,温柔的只足够她听见,“要帮忙吗?” 她抬头,就看见在门外身形修长高挑的海洛,外面的宿舍走廊昏暗,海洛就像站在光明之中的仙女。仙女看见她回头,就对她笑,“一个人铺床单?” 她有点不好意思,点点头,说,“不用。”这些事她一个人也做得得心应手。 海洛果然就没有帮忙,她走进来、坐到谭江对面的床上和她聊天,“我叫海洛、在十班,你呢?” “谭江,我在十一班。”她继续铺着床,却时不时偷偷回头瞥海洛一眼。 “我的宿舍就在隔壁。你看,我们的班级相邻、连宿舍也是,好巧哦。”海洛惊呼一声,嘴撅成一个小小的O型,很好看。 谭江点点头,这个时候她已经铺好床,开始套枕芯了。 海洛比谭江高半个头,有一种成熟稳重的气韵,她们不在一个班,此后应该就不会有交集了。 可是海洛开学第一天过来和她打招呼,充分展示了她的交际能力,而沉默寡言的她立刻被海洛的风采吸引。 海洛是朵交际花,开学第一天,她就认识了宿舍楼里的大多人。 后来在教学楼里遇到,她们还经常会打招呼说几句。 在后来,她们那层的教学楼里有两个人能和遇到的大多数人打招呼。 一个是海洛,一个是她。但不同于海洛的方式,她的打招呼明显更流于表面,属于那种典型的点头之交。她要的不多,只要大家能做到面上的友好就行了。 高一下期分班,她选了文科、海洛也是。巧合的是她们被分到了一个班,还有那个她喜欢的男生姜风。 与海洛做了同桌以后两人的关系直线上升,无意得知海洛和姜风来自同一个地方后更是扶摇直上。 谭江会经常在只有两个人的时候问,“海洛,你和姜风是一个地方的啊?” “是啊,以前我们还是小学初中同学呢。” “这也太有缘了吧,小初高中都在一起。” “对啊,没想到吧。”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以前也挺爱闹的,自从他爸妈前年离婚以后,他就变了。不爱说话,总是一个人呆着。” “哦,是吗……” 她觉得她很明白姜风的心情,有多少孩子因为父母的原因变成了问题学生。 有一年她爸妈也要离婚,她心里很高兴。没错,是很高兴。当有两个暴躁的父母,而有可能少一个的时候,她不能不高兴。 后来却没离成,因为他们想到离婚以后她会变成单亲家庭的孩子。他们那样为她着想,当时的她却并不领情、甚至还在心里遗憾过。 她和姜风不同桌、跑操的时候也不同排同列,贴在一起。 那一个学 分卷阅读43 期,谭江和姜风的周记经常被语文老师当作典范例文,还打印出来贴在墙上给大家欣赏。 一周以后,他们的文章被换下来、换上其他新的作品。她趁教室没人时默默地收好那两张薄纸,一个人的时候还拿出来看过好多次。 周记的内容总是写一篇议论文或者题材不限。她不喜欢议论文,她喜欢不限题材。 谭江; 1?我爱你,直到寿终正寝。 很早我就知道,在每天醒来就想告诉你关于昨夜做的梦、路过那家味道不错的早餐店会自然给你也带一份、吃饭的时候担心你有没有按时吃饭、发生有趣的事第一个想和你分享等等无数个瞬间累积,我想到的都是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对我的重要性。可是我怀疑那不是爱。 爱是什么呢?爱是千年万年人类一直在探索而众说纷坛、无解的题目。 我今年二十岁、我不敢说爱你,即使你在我不记事的年纪就出现了。你说你是来保护我的,这句话我记了好久。 2?有人相爱,有人夜里看海。 你牵着她的手,望着她笑得好温柔,介绍说她是你的女朋友。 即使你不说,我也知道,因为那笑虽是和以往给我的笑一般,却又隐隐含了我分不清的意味。 我看着你们十指交缠的手,对着她轻轻地笑。她有点不好意思,脸颊飞红,声音细小如蚊。 她不知,我早已听你说了她不少的事,我对她的熟悉早在她今天和你一起出现以前。 总归是更加熟悉,却又如坠梦境如梦似幻。虽然我还没弄懂爱是什么,但我知绝不是占有。 你和她离开以后,我把车开到了海边、花了三个小时。到的时候刚好凌晨一点,累极的我在车上睡了一觉直到被海浪的声音吵醒。 将在路上打包的快餐拿出来吃了,脱了鞋走在沙砾上。海风是冷的,细碎的沙砾却是温凉的。 我不知道凌晨五点应该说晚安还是早安,更不确定她的出现我们的关系是照旧还是应该改变。 3?人生中快乐的事情本来不多。 我眼见的水波粼粼、耳听的碧海潮生、食得的酸甜、触到的温凉、深夜里轻轻浅浅的呼吸声儿、连同凌晨四点未眠的海棠花一起,在东方乍白的清晨里,递给你。 你接过花,打趣的说今天不送早餐改送花儿了。我看着你漂亮的喉结上下起伏,和胸腔里我的一颗跳动的心频率正合适。 我没有说话、伸出另一只手、递过一朵花——是那一束海棠里最美的一朵,递到你的面前,任你处置。 将它别在你白色衬衫的口袋里、插在办公室里桌上的细口长颈玻璃瓶、别在你意中人喜欢的她的鬓边,都好。因为它是最美的那一朵儿。 4?如果重来,把爱藏起来。 世界上有一半人不理解另一半人的乐趣,而没人觉得这会影响我们自给自足的快乐。 昨天下午我洗完头坐在阳台上晒太阳,湿漉漉的头发很快就干了。 今天早上起床发现天气阴阴的,在心里庆幸昨天洗了头。 我喜欢这样不借助外力作用吹干的头发,也清楚不是每天都有好天气。每天都有人在相爱,却不是每一份爱都正合适。 爱是情深不寿,还是万古长青? 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的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塞林格; “所有人都在说‘爱是缩回手’的时候还在拼命伸出手去想要抓住这种勇气 这种自信这种高傲这种因为自己足够优秀而完全不畏惧会让对方困扰的极度高傲……” 姜风; 人为什么那么的念旧? 因为都害怕遗忘,却又很……擅长。 热带地区为什么会有大片葱郁的森林? 因为有正好适宜的温度和气候。 为什么我们从来不去山的那一边看看? 我看过了。 山那边有一片湖,湖水清澈,可以看见水底的石子和暗绿的水草。 四周环绕着树,没有人。 你喜欢吗? 不。 你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也不喜欢任何事情。 ?你看,你的心是一片荒芜。 清风送来花香,飞鸟为你驻足,可你的心还是一片荒芜,无尽的暗夜里寸草不生的荒芜。 我想为你留下随我而来的身后的一抹月光,可是我不敢。 光不属于这里,甚至,我也不属于你。 ?是我生命的无常。 高一还稚嫩的文笔、书写幼稚的遣词造句。谭江心里也曾沾沾自喜,可是看完姜风的作文、再看她的,两人的思想境界完全不在一个水平上。 她是初春解冻的溪流,势不可挡,一往无前的向海而去。而他是海,微波无澜,深不可测 分卷阅读44 。 所以她注定要向他而去。 可她看不透。也不明白。好在她并不想太复杂。 哪怕只有一个话题可聊,两个人的友情也可以持续发展了。何况,海洛是交际花,她的话题总是没有尽头。 问得多了,海洛就看出来她喜欢姜风了,“你喜欢他?” 谭江紧绷起身体、头一次没有否认,后来问问题就更加肆无忌惮。 心里也有顾忌,海洛和姜风认识这么久,关系还那样好,她就对他没意思吗? 她还没有得到他,却已经患得患失怕失去他。所以她和海洛确认过好几次,“你不喜欢他吗?你这么了解他。” 海洛像听到最好笑的事情,“喜欢?我不喜欢他那种,我们是朋友。” 她半信半疑。 后来,海洛恋爱了。 她知道的时候海洛已经恋爱好几个月了。 海洛的对象是理科班的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比姜风壮一点、高一个头。 原来她喜欢这样子的。这样的人,应该能给海洛安全感,她和她妈相依为命太久,需要一个人来保护让她不再担惊受怕。这样的感觉,姜风确实给不了她。 男生她见过、不熟,后来上升到见面会打招呼问候的程度。 是她对海洛的关心不够,哪怕她们的关系已经深刻,但本质上她们还是流于表面的相交。不否认,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不关心别人,也不关心自己。 但她关心姜风,她和他说话比平常时更轻声细语、送他生日蛋糕和礼物、送他学习资料,在课间自习偷偷看在座位上发呆沉思的他、在阳台看他在篮球场打球、和他隔着一臂的距离并肩站在阳台上看远处。 和小时候一样,喜欢一个人,就偷偷地看他很多次。 也,仅此而已。 可海洛不一样,她太真诚了。 也许只是她不真诚,她拒绝和别人说起自己的只言片语。 海洛和她的经历很像。她从小身体也不好,可以说是泡在药罐子里长大的。 就算长大以后,她也是经常吃药。她家里人重男轻女。她出生的时候听说她爸气到要把她送人,还是她妈和奶奶阻止才没有送走她。 不过就算如此,她以后在家里的生活也不好,受尽她爸的冷落白眼,连带着她妈也被不待见。 她妈经常抱着她哭,她也跟着哭。本来身体就不好,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还是换不来她爸的一句话一个眼神。 后来长大了、上了高中,离家里有点远,周末只有一天半天休息的时候,时间来不及回去。 海洛说这些的时候神情淡淡,好像说的事与自己无关。她不知道她是真的不在意了,还是只是假装无所谓。 谭江猜也许是第二种。成长以后就会发现很多从前不知道的真相,原谅自以为会永远记恨的事。 海洛说这些的时候,她没有什么物伤同类的感觉,尽管海洛和她的一些经历就像复刻粘贴的一样。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她缺少的不仅是共情和安慰的能力。 理科班的女生宿舍在她们宿舍楼下,她有一个朋友在理科班。 那天下了晚自习洗漱后她去找朋友。朋友的舍友都认识她,坐在床上裹着被子和她打招呼。朋友在床上躺着玩手机,看见谭江就把她拉上床说话。 说着说着话题就从轻松的变得沉重,她不知道朋友宁婷婷竟然暗恋海洛的对象,因为在一个班,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日久生情。 男生对她很好,是朋友的关系。宁婷婷说她羡慕海洛、也知道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可还是会难过。 那个晚上,宁婷婷哭了。平时的两个人见面、玩闹的像脑回路不正常的疯子,此时忽然和正常人一样的哭泣,谭江被那些悄无声息又滚烫的眼泪和意料之外的信息惊得措手不及。 原来,谁也没办法保证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这种爱而不得,她对姜风、宁婷婷对那个男生。 她什么也不能说,总不能说,“你别难过,快毕业了”吧。 毕业了也仍然会难过,只有忘记才不会。什么时候可以忘记呢? 明天?还是永不?谭江只能一遍一遍递给她纸巾。宁婷婷的舍友们躺在床上打闹说话,没人发现角落里她们的谈话。各人喜悲都不同,却能共存。 第二天她们在食堂里遇到、笑着打招呼和以往没什么不同,好像昨晚的哭诉是一场梦,她没见过宁婷婷难过悲伤的样子,不知道她也有一份求而不得的欢喜。 对姜风的了解得差不多了、海洛也不能在告诉她更多的时候,她开始问海洛的对象。 海洛听了就笑,在黑暗里思考着叙述怎么开始、而谭江扯着裤脚在床板上扭来扭去,想遮住皮肤裸露出来的地方、躲开蚊子的吸血攻势。 如果知道海洛的故事,就会明白她为什么会选那个人。而两个人在一起,可以说的有那么多、说来说去好像又都差不多,又还有什么好说的? 分卷阅读45 她们在天楼搭了两个床板、铺上凉席,不用风扇空调顶楼上的风吹来很凉快。 海洛看着夜空,“我之前就认识他,我们其实是一个班的。我对他有一些好感,后面分班了我上楼去找朋友,还能经常看见他。 他对我也有那个意思。后来见得多了,从说话聊天中可以感觉到。 他约我周末出去散步,我答应了。 散步的时候,他就说了出来,他喜欢我、问我要不要在一起。 我没说话,看了他一眼。他来牵我的手,我们就那样走了一路。……” 谭江一直静静地听、没有说话,只是偶尔想起那个夜晚宁婷婷哭泣的眼和那些让人感到难过的话。 高考以后,大家就各自散了回家。 睡够以后,在家一波一波的无聊,然后去旅行、去兼职、去做想做的事。 因为离别太过平淡,她时常不能相信高中已经散场。 她和姜风,毕业前的关系已经很淡,毕业后更直接断了联系。 可她经常梦见他,梦见他主动和她说话、或冷漠或炙热,梦见他来看她,梦见他说喜欢她。 然后她就兴冲冲地跑去海洛的宿舍找她,海洛听了了然地笑,和她慢慢剥丝抽茧、说她知道的关于姜风的近况。姜风没考上大学,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直接去了外地工作。 她确实是想知道他最近如何,海洛真懂她。 大二的时候,谭江去海洛的宿舍找她,说了一会话以后海洛送她下楼。 出了宿舍门口,两人沿着坡往下走、走到操场,一圈一圈的散步。 操场上有人在慢跑、有人在伸展身体、有人在打球,而海洛在对她说心事,那是一个她始料不及的秘密。 “我分手了。”海洛幽幽地说。 “啊,为什么?”谭江震惊地看了一眼海洛,和开学第一天在报名处看见她一样的不可思议,因为那时候她以为海洛会选择安庆的大学,却没想到海洛没留在安庆、她的对象也没有和她一起来河海。 “你知道距离产生美吗?距离产生的同时还有距离,他说他等不了我了。聚多离少的日子他实在无法继续忍受。 提完分手他删了我的电话和联系方式,其实我心里早有这种感觉,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联系方式可以删、纪念品可以扔、做完这些,那些发生的事还留下多少痕迹呢?”海洛平静地说。 谭江不知道在海洛平静的面孔下酝酿着怎样的情绪,“嗯……” 她没谈过恋爱,也不会安慰人,到这个时候,简直是要命。 有时候想想很绝望,两个人明明是互相吸引、也曾许下一生的承诺,可是时光总是无情。 从那个时候,到如今,三年多、一千天左右,爱意就消失了。她替海洛感到不值,但只是缄默。 再好的朋友,也没有立场去批判一段感情里两人的付出孰多孰少、熟好熟坏。 她不知道海洛以后会怎么样。是会沉沦自我失去爱人的勇气,还是从此自甘堕落见一个爱一个。 海洛啜泣的时候,她低声安慰她,“海洛,别难过了。” 难过这东西,难是难、终究会过。又想起高中那个夜晚宁婷婷的眼泪。 一个爱而不得,一个得到以后又失去。两个人的眼泪,都是为了同一个人。可最后,谁也没有真的得到或者失去谁。 后来海洛和那个人没有破镜重圆、也没有藕断丝连,就是真的,那样的断了。其实,这样也好。 真的想要走的人,怎么才能挽留。 22、第十九章 毕业回国 下了飞机,看着指示牌研究了一下方向,谭江走到放行李的转盘那儿等着。 刚将飞行模式切换成在线模式,微信就有电话打了过来。那个人是海洛。导师送在她到机场,临行前说等她到了以后晚点会问候。 她按了接听键,“喂,海洛?” “你下飞机了吧?我在停车场,你行李多吗?要不要我来接你?”海洛一口气自顾自说了一串。 “你在机场了啊?我没让你来接我啊。”谭江心里暖暖的、但很有些无奈,她还打算自己先静一静呢。 “废话,你这么多年没回来、迫不及待想见你呗。而且我不来接你,你迷路了怎么办?”那边的人半开玩笑地说。 “我……现在在等行李,一会儿来停车场找你。”轻笑了声,谭江低声等海洛说完挂上电话。 “好,我等你。”海洛也笑了。 等了半天,终于看到她的行李,拿上之后顺着指示往外走。 跟着指示牌准备往地下车库走的时候,面前忽然跳出一个人,穿着白色t恤、一只手里拿着手机,夸张地看着她,说,“你就这么点行李?” “你不是说在车库等我,怎么来了?”她眨了眨眼、辨别了一下,眼前的人正是好久不见的海洛。 “我不是怕你东西太多一个人拿不下吗。再说了,等着 分卷阅读46 也是等着,还不如来这里等。还不是因为想见你啊。”海洛从谭江手里接过行李箱,一边上下打量她。 她笑了笑,“谢谢……” 海洛不在乎地摆摆手,又问了一遍,“你就这么点东西?你应该至少是在国外呆了五年吧。” “东西本来也不多,而且有些东西我放在导师家了。”谭江淡淡地说。 “导师……”海洛意味深长地看着她,故意将两个字拖得很长。 谭江瞥她,“我导师明年就70了,别想了。” “哦。”海洛没精打采地答了句。 一路说笑着走到停车场,海洛将行李箱放到后备箱里,“你先上车。” 谭江和她一起把行李箱塞进车厢,“你开车来的?你老公呢?你今天不上班吗?” “我和你好久不见带他来干嘛,我们找一个地方坐下来吃点东西聊聊吧,谭博士。”海洛无所谓地说。 在副驾驶上系好安全带,她嗯了声,盯着车库逼仄的暗影纠正道:“楚博士……” 海洛忙着在地下车库找出口,没听清,“什么?” “我改名字了,楚曦秀。王羲之的曦加一个‘日’,秀才的秀。所以你应该叫我楚博士才对。”谭江将车窗摇下来透气、纠正海洛说道。 “啊。啊!好好的改名干嘛呀?而且连名带姓怕是不好改吧。”海洛像坐过山车一样,想不通好好的为什么要改名字。 “因为要、重新开始啊。”还有就是,三个字的名字、她的小小心思,和宋柔山一样。 海洛轻车熟路开出了地下停车场。楚曦秀看着飞快向后退的建筑,天那么蓝、心情也变得很好。 在飞机上断断续续睡了十几个小时,虽然一点困意也没,但她还是靠着靠枕眯上眼假寐。 海洛瞥过头看了她几秒,若有所思地总结,“你变了好多。” 楚曦秀没睁眼,漫不经心嗯了一声,谁都会变,连时间、都走过五轮了啊。 大学毕业那年她回来,她们还见过一次。之后就是五年的时间,一个在国内工作、结了婚、安家立业。 一个在国外读书,工作。五年不见,她们之间好像一切都没变,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海洛打开蓝牙正要放音乐,忽然手机显示来电,是她老公陈康打来的。响过三声以后,她按下接听键,“喂?” 电话里传来陈康不疾不徐的声音:“接到人了吗?” 海洛看了一眼副驾驶上的好友,刚接到谭江的时候她还很正常,现在却沉寂地靠在窗上,兴许是累了,“接到了,现在在路上。准备找一个地方吃东西。” “那你小心开车。待会到了给我发一个定位、回来提前给我发信息,我来接你。”陈康简单地说。 “嗯,那你自己在家吃呀。”海洛说完挂断电话,问:“听什么歌,你自己打开蓝牙连吧。” “连你的吧,我都可以。”楚曦秀吐了口气、睁开眼,转过头去侧着身看着海洛,“看你们如胶似漆的样子我很为你开心。还有,对不起、你结婚的时候我没法参加。” “你还知道啊!我本来已经在心里原谅你了,结果这次一听他结婚你就回来了。哼,见色忘友。”海洛哼了两声,但脸色并没有怒气。 楚曦秀一时不知道怎么接话,只好坐在那里无所适从地看着窗外的风景。 “还吃得惯辣吗?我们去海底捞怎么样?”海洛问她。 她点头…… 随后海洛就把车开进某个停车场,两人在市中心区的海底捞坐下。 “我毕业了本来就准备回来,刚好他结婚而已。不过我那时没回来,确实是我的错。请你原谅我吧,看在我们认识这么多年、并且已经原谅过我一次的份上。”她双手搭在桌子上,眼眸微微含笑,真诚地看着海洛说。 海洛低头喝了一口水,冷哼了一声,“没诚意……” 楚曦秀仍是含着笑,想了一会儿、偏过头说,“高二那年我请假回家,你还记得吗?” 海洛点头,她记得当时谭江请了两天假,回来却什么都没说。 楚曦秀看见海洛点头,眼里藏着困惑,好像不明白她那时为什么什么都不告诉她,现在又忽然提起这个。 她接着说道:“那年,我妈生病去世了。大三,我爸出了车祸也去世了。明明他们是最亲的人,可又有些陌生。 我一直没告诉你,其实我和你的经历很像。因为和他们的关系紧张、所以不管对他们还是对其他人都有些凉薄。 说不准悲伤和爱意哪个先来。你说的对、连名带姓确实不好改。 不过出国以后,对新认识的人、我总是自我介绍说我是楚曦秀。新的名字、新的地方、和新的开始。” 在国外读博的几年,她很少回来、想来也是在逃避现实。如今想通了、也应该回去临安老家看看那些人。 楚曦秀面色不变,只是淡淡地叙述,时间过了很久、她心里的悲伤难过早已经化作 分卷阅读47 了习以为常的怀念。 海洛的心一时间却千回百转,“你……”玲珑剔透的海洛想起高中时沉默的她、张扬的她、高调喜欢一个人的她、还有哭泣的她、勇敢的她、阳光无畏的她…… 那个时候偶尔看不懂她的沉默,只是用哪个年轻人没有点心思来回答自己心里的疑惑。 但从没想过谭江有这样的故事,“我……我觉得现在你才把我当成好朋友,第一次这样触及真心的开诚布公、这些年,你……”一定很难过吧。 和魏然一起纹过身、一起早起晨跑、一起去自习室看书。 和海洛的关系更早三年,海洛知道她喜欢的男生、她知道海洛的恋爱事迹。 可是关于她父母的这些事,魏然不知道、海洛不知道、大风白雪也不知道。 那些记忆被她不停压缩、抽空,放在一个罐子里。现在,她把罐子打开、给海洛看一看。 “我没事、已经过去了,你不用安慰我。还有,姜风的婚礼,我就不去了……” 差点忘了回来是因为一个人的婚礼的事了。楚曦秀拿起手边的温热茶水,给海洛倒了一杯、又把自己面前的杯子倒满半杯,接着拿起杯子淡淡喝了一口。 海洛回过神,问:“为什么不去?你专门回来不是想看看?”不管怎么说,海洛不信谭江回来没有姜风结婚的原因。 “原来我也以为我回来是想看他的,不过我在飞机上想明白了。我确定我回来并不是因为他。”楚曦秀看着海洛,十分真诚地说。 婚礼她本来是想去的,想去看看这么多年没见的姜风、还有他马上要娶的那个人。 可是在飞机上睡不着的她开始反思。反思反思着,她忽然想明白了一件事。 这个反思有些长,长到要从高一第一眼见到姜风起。高一开学第一天,她抱着一摞书从邻班走过,不经意一瞥只看见教室里零星坐了几个学生,而窗边坐着一个穿着黑色外套的男生、他靠着窗、眼睛盯着桌子上的一堆书。 她为什么会喜欢他?又为什么要从高一到大三等他六年? 想着想着,她就想到了八岁那年内心小小的惆怅、那种惆怅后面藏了一个小小的颀长身影。 他的身影与高中姜风的身影重合起来的时候,她改了想法、决定不去婚礼了。 想明白的事是,她原来以为的喜欢、是错把姜风看成了另一个人的身影。 那个人,冬天穿着黑色的校服长裤、在衣服领边镶着白色的线。 夏天穿着天蓝色的校服和及踝长裤,雾霾蓝色的校服衣领上仍是白色的线。 他穿着合身的校服、在人群中绚丽夺目,她总是在看不见他的身影时努力寻找、看见了目光便一直追随。他的名字是宋柔山。 没有一天不想他。 却已有十五年不曾见过他。 海洛一脸不信的表情,“真的?我记得你大学那会还喜欢他。” “在经历过那些事以后我早就不喜欢了,而且他现在都要结婚了。我会祝福他,但不一定会去见他。 很久以前,我喜欢过一个人。那个人成绩好、性格好、相貌也好,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我喜欢那个人,不奇怪吧?我把姜风当成了那个人,也不奇怪吧?”楚曦秀脸上有丝丝愉悦的神情,但说话的语调还是不急不缓。 海洛看了楚曦秀一眼、她今天一下子告诉了她两个秘密,她一时间有点难以消化。 看着楚曦秀那个表情像释怀、也像怀念,“这么优秀的人,真的存在吗?”海洛试着想象了一下,问。 “昂,是我想象出来的、不存在。”楚曦秀轻轻笑了笑,说。 那时候宋柔山有很多的爱慕者,大家都很早熟地说着喜欢告白、而她唯一的烦恼是怎么不引起他和其他人的注意悄悄地喜欢他。在人群中爱慕他,大概是最合适的距离。 那明明就是说谎的样子,海洛懒得拆穿她、接着想了想,问,“既然你不喜欢他了,除了那个优秀的虚构的人、你还有没有喜欢的人?快奔三了还不准备结婚?” 开始花式催婚了。 楚曦秀笑了笑,“上飞机的时候刷到一个心理学的鸡汤,说只要熬过十八到二十七岁对感情最有需求的阶段,能保持单身,能克服孤独感,之后就都可以不需要另一半的陪伴了。这几年,我不停地工作和学习,感觉自己已经到可以一个人过的程度了。” 海洛震惊了,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什么!你认真的?看来读书果然把你读傻了,醒醒吧你。” “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是认真的。”她很认真,也很清楚地说着这话。 这么多年,看着身边的朋友恋爱分手、失恋结婚。看来看去,总觉得自己看的太透缺乏了恋爱的激情和动力,虽然在无助地想哭的时候很想找一个人靠。 幸好那个想法,并不持久。“等周末有空了请你对象一起吃饭吧,我好像还没正式和他见过。” 海洛没有继续那个话题,配合地点点头 分卷阅读48 ,“行。今晚去我那里住吧?” “不用了,我住酒店。”不想去打扰海洛的生活,也习惯了自己一个人住。 海洛看了看谭江,她的表情温和、但藏着坚持。一个人在外面那么久,现在身边的朋友家人都成家立业,她应该是不想打扰他们吧。所以海洛妥协。 她和海洛说过博士毕业以后就回国发展,没想到最后还是食言了。 原来打算在国内选几个大学投简历,平时上上课、寒暑假旅旅游。 但在临安呆完暑假,楚曦秀又回了法国。在博二的时候,她已经做了导师的助教、帮忙带研究生。 回国前,学校教导处和她谈过话、她回到临安后就不久收到了学校的聘用合同。 两年后,合同到期、但她对于续签还是回国犹豫不决。虽然无法下决定,但她还是趁着暑假一个人去了韩国旅游。事情最终都会有决断,又何必急于朝夕。 在韩国呆了半个月之后,她飞去了云城。要在云城举办文化年,导师早和她提起过、因为希望到时候她能负责翻译。 她自然是答应了。其实哪怕导师不要求她帮忙,她也会主动提出。一是为了回报导师,其次是为了自己的私心。 这些年她回国总会抽时间去一趟云城,走在熟悉又陌生的街头、看着周围行色匆匆的行人,猜想其中有没有她曾经共处过的人。 导师说希望她能够继续呆在巴黎。七年里他早已把她当作家人,而她呢?她要不要选择继续? 她想,答案是肯定的。 确定后心变得坚定,再也没什么可以动摇。宋市长的信就这样递了过来。 世事无常。这个无常里,也包括了没想到还能再见到宋柔山。 宋柔山是一个神奇的存在。 八岁,他的名字被她千遍万遍、念了三年,在她十岁的时候置于一旁。那时,隔着时间和空间,他看不见摸不着。 所罗门瓶里的鬼神等了三个千年,时光悠悠,终于将他内心的期盼变成了绝望。 他发誓说,打开这个瓶口放他出来的人,他会杀了他。可她的所罗门瓶打开,里面蹿出来的赫然仍是对宋柔山刻骨铭心的欢喜。 即使隔了千山万水,即使他们之间,隔了十七年不相见不相识不相知的年华。 作者有话要说: 回忆结束了!下一章可以接上男主的情节了!! 23、第二十章 文化节宣传 第二天清早。 楚曦秀换上一件法式风情的米黄色桔梗裙,洗漱完下楼去了酒店的餐厅。 晚睡也没有影响到两人的作息。餐厅里的时针表指向8,她在大厅看见已经在喝咖啡、看新闻的马修。他衣着整洁、看起来精神很好。 马修听见声响放下手中报纸,抬头看她、笑着打招呼,“早上好……” “早上好。”她倒了一杯牛奶,又夹了两片吐司在马修对面坐下。 “这裙子非常好看,现在你比那些巴黎女人更青春美丽了。昨天它似乎很不巧不在衣柜里,不然……” 马修欲言又止、不过楚曦秀已经懂他的意思了,不然昨天就选这件了。她和导师道完谢就静静消化面前的吐司蘸果酱。 “昨天我玩得很开心。对了、你呢,约会顺利吗?”导师拿起一片面包、问。 “还行。”原本很开心、但是后来那个不速之客……她的心有点乱:原来只需要一个契机,那些人、那些事都会重新出现,提醒她…… 回到酒店后,还没开始理清那些情绪、又赶去酒吧找导师。 等再回到酒店已经很晚,她很久没有这么晚上床睡觉,躺在床上虽然毫无睡意、但她试着从头开始梳理的事仍然没有进展、还是一团糟。想想昨天还蛮精彩的,楚曦秀想着笑了笑。 “哦是吗?我真为你高兴。”马修抬起头看了看面前已经毕业的学生,她微笑着的目光澄澈、眼神寂静。 这个时间点餐厅里没什么人用餐,一时间安安静静。 咬了一口夹心面包,忽地想起宋柔山说的那个活动,楚曦秀问道:“24号市里听说有一个宣传会,我们要去吗?” “那是中方人员的宣传,我们不用去。”马修不在意地说。 果真如她想的一样。她点头、静静地继续吃早餐。 导师看向她,说:“你想去看看也好,顺便可以看看哪里有什么不足。” 楚曦秀点着头,放下手里的茶杯问:“朋友约了去看,马修你接下来有什么安排?” 马修:“大概流程已经差不多筹备好了,再等半个月就可以开幕。原本我准备这事结束之后就回国,不过这里天气很好、我很喜欢,我想我会在这里再呆一个月。” 楚曦秀抬头看马修,见他脸上是淡淡欢喜,也不禁笑道:“其实我以前在这里生活过十年。这里天气确实很好、而且有些地方很有趣,开学还有一个月,你可以趁机去逛逛。” 马修只知 分卷阅读49 道她的家乡在别处,但是不知道她以前竟然在这个城市呆过那么久的时间,所以听完愣了一下,追问道:“那你呢,你有什么安排?” 楚曦秀看了马修一眼,很快又垂下头,一边用抹果酱的勺子戳着碗底,一边也在沉思。 是啊,她的安排是什么?继续回法国、还是留在云城?一边是七年培育之情的导师,而砝码的另一端却是生养她的地方和喜欢了很久的人。最后,她长叹了一口气,老实地回答道:“我不知道。” 马修看着抿紧双唇的学生,心里明白她的想法:“虽然前几天我们说起过、我也希望你可以考虑那个职位。不过你在法国呆了七年也许想回到你的国家,这也是人之常情; 而且昨天约你的那个人对你很特殊吧?总之,你不用顾虑我,是去是留都在你,好好考虑。” 楚曦秀怔了怔,看着语重心长的马修、又想起宋市长有意让她留下发展的谈话,随后眉梢一抬,灿然笑了笑,说:“好。谢谢,我会考虑清楚。” 吃完早饭两人上楼各自回了房间。楚曦秀想了想,在镜子前的椅子上坐下。 有两个地方在汹涌澎湃,一个是刚吃完早餐的胃暖暖的,一个是右心房处的跳动。在二十七年里、那里,昨天隐藏着汹涌的情感。 初见的震动,到今天还没有消化。手抚上去,那里仍然咚咚的一片回响。太像是一场梦,她随时都会惊醒。 她想着他的样子、他的声音、他的一切。如果说未见以前她喜欢的不过是自己想象中的一个人,那么现在让她迷醉的就是昨天真切见到的那个人。 她想不明白、即使是对每个人都温柔以待的他,为什么要特别约她出去,就因为他们同学一场? 同学一场,就值得他隔了十七年以后,什么都无法确定就约她吗? 他爸是市长,如果有困难宋市长就能帮他解决,所以可以排除宋柔山有求于她。 而小学那时,他们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说过,也不可能是有什么情份了。 毕竟,虽是五年同窗,但两人从未有过特别的交往,而她的喜欢,也不过是单方面的执念罢了。 她想不明白。 她不敢想明白。 到了如今,就让她沉溺一会儿吧,她清醒了太久。 她不知道,这对宋柔山来说,何尝不是一个赌。 他们两人都在赌,赌一个虚无的缘分和运气。 万幸的是,他们赌对了。 她不敢想,宋柔山对她有情还是无情。 回想着他的一举一动,她的心里涌起一阵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生理上的反应为从脚下涌上心头的一股热流、那热气让她燥热不安,也让她。 那是快乐、忧伤、难过、兴奋、激动、不知所措,和无法相信等等情绪交织在一起,因太过细密复杂,所以连她自己也分辨不出来。 她的右手又抚到左手上,那里有一个纹身。自她七年前纹了以后,她养成了一个习惯,内心无所适从的时候她就会摸一摸那个纹身。 好像那个纹身,会倾听她的烦恼、告诉她答案,还会在她身后、在她需要依靠的时候给她庇护。 一个小小的纹身,变得像庇护所一样高大。 七年前她和魏然说,因为会想念祖国,所以要背负着祖国的山河星月前行。 其实,她自始至终背负的,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影子。那个影子见过她怯懦的样子,所以她想要留住那片斑驳的阳光。 玫瑰驯服了小王子,所以小王子最后回到自己的星球、玫瑰的身边。 那个影子,也驯服了她。 想通了什么,还有什么没想通。 宋柔山第一次约她的时候,文化年的事已经筹备的差不多了。 往后的两个星期比较清闲,检查流程安排活动,陪马修与中方人员会面商定,事情几乎已经完尽。 之后宋柔山约了她几次,期间都只是随意的闲聊、再也没有其他从前的熟人闯入打扰。 宋柔山一直没说他找她的目的,想必真的只是和多年不联系的小学同学的普通交往。 他们不曾说起恋爱结婚方面的事,她也不敢主动开口问那样私密的事情。 只当是一场梦,一场她愿沉溺不醒的梦。至于他是否结婚、或者有没有对象,其实她心里隐隐有着答案。 可是,梦总会醒的。真正能让人一睡不醒的梦是死亡,只要没死,就只能醒来面对现实。 这天是24号,周六,法国文化年宣传会。 因为已经没什么事做,马修这几天很轻松,时常一个人出去在附近散步。 她靠在床上温软的枕头上看书,忽然一阵手机铃声响起,电话显示云城的号码来电。她接通了电话。 那头是宋柔山清雅的声音,“曦秀,我是宋柔山,起了吗?我现在过来接你一起去财富中心?”从什么时候起,他的称呼变得亲密。 “曦秀”,他这样叫她 分卷阅读50 的名字,好像他们相识多年,好像这件事本该如此。 她抬头侧着身子看着镜子里接电话的人,合起书页,忍不住无声笑着答道,“好……” 将化妆包拿出来,迅速地化了一个全妆,擦眼影、涂上睫毛膏、甚至高光修容都没有省掉。而平时的她只擦点防晒,扑个粉。 化完她坐在镜子前发呆,宋柔山还没到。她端详着镜子里的人,镜子里有一张陌生精致的脸。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做到这般地步的自己像在雌性面前求爱炫耀着漂亮尾羽的孔雀。想了想,发烧地把脸上的化妆品擦了大半。做完以后,她才觉得自然。 想起马修的话,忍不住凝视着镜中的人。镜中的人眉黛如山、瓜子脸、天生颜色就浅的及腰长发,眼睛右侧下是从小就有的一颗泪痣。 因为那颗痣特别显眼,但因为位置不好不能去掉。她总觉得很不好看,可是她妈妈总是含笑地回“很好看啊”,然后递给她镜子让她自己看。 蹙眉、微笑、惆怅,她拧着眉头看的时候里面的人也在看她。似乎缺了点什么,想了想是口红还没涂。 擦好口红后她和导师打了招呼下楼。原本想自己打车去,可是电话那头淡淡的声音却充满了魅惑。 她听过他在课上回答问题不骄不躁的声音、也听过他被一群女同学围住时礼貌大方的声音、还听过早晨七点时他不徐不疾的声音,那时的听众唯一,是她。可以和宋柔山相处的分分秒秒都珍贵,她想念了很多年,所以格外珍惜。 李奕辉那晚在“云上”说,毕业后班主任按照往届惯例组织了班级聚餐,班上的好些女生打扮得花枝招展。 平时在学校总穿校服,所以聚餐那天的服装就分外得庄重美丽。 因为中学不一定能和他一个学校了,也因为想趁机表白。 所以那天喜欢他的女生都盛装出席,即使告白失败了、也希望他能记住自己。 李奕辉忍俊不禁,据说那晚和他告白的就有十三个女生。 宋柔山在一旁有些不好意思,轻声制止李奕辉:“只是大家闹着玩的。” 她出神地听着,和她想象中的情况差不多。如果她不中途退学,那个数字就会是十四了。 比起那些人,她一点胜算也没,说不定还会被总是捉弄她的人看见嘲讽。 只是想了想那个场面、就觉得难堪。所以现在想来,也许冥冥之中,上天还是照顾她的。 李奕辉并没有就此打住,他越说越起劲,又说起比班聚告白更劲爆的消息——在班聚前夕的结业典礼上,宋柔山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致辞。 无需说她从小喜欢的那个人自己写了两千字的演讲稿,也无需说在全校瞩目的讲台下他的脱稿演说。 值得一说的是,宋柔山不急不缓、张弛有度的快说完演讲稿时,台下有女孩大着胆高喊。 女孩高呼的是:“宋柔山我喜欢你!”在那以前,已经有三个女孩因为兴奋或者激动晕倒被老师同学护送着去了医务室。 她年少的喜欢,因为那个人生得好看、成绩好、性格温和、待人和善,就连声音也温柔得正好。她有时候不知道自己爱慕他什么。 长大的过程里,如果有朋友告诉她自己喜欢上这样一个人,她会觉得这样的喜欢不真实。 你不过是喜欢上一个完美的影子,那个影子的首要因素是因为他好看。如果把生得好看换成相貌平平,那你是否还会喜欢? 是啊,也许她的喜欢也是如此。只是因为他好看而已。她喜欢了他那么久,兴许只是习惯使然。 可是还是会遗憾啊。他自己构思的演讲稿,一篇议论文的长度。 按照李奕辉描述的速度,宋柔山的演讲会持续三到五分钟。 如果她没离开,那场三到五分钟的毕业演讲,会是她记忆里关于他的一个永不落幕的世纪。 她知道宋柔山的职业是律师,现在他经营着属于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可听着手机里宋柔山沉稳的声线,却忍不住在酒店门口等他的时候觉得他更像是一个声优。 不出所料,在宋柔山的车上看见了李奕辉。李奕辉在副驾驶的位置回头含情脉脉地看她,“早啊。”脸上是不怀好意的坏笑。 她看着他,没有第一天再见的惊惶失措,淡淡、自然地和他打了一个招呼,“早……” 因为是周末,市中心的停车位都快停满了。他们耽误了许久,才找到一个停车位,十点半的时候才到财富中心。 文化年的宣传就在财富中心三楼举办,那里有一个类似竞技场可以容纳千人的礼堂。 他们到的时候已经围坐了很多人,有来自政府各个部门的要员、法国特派的协助人员,这些人的位置早已安排在了最靠前的地方,后面的位置不固定,是为其他许多闻声而来的年轻人和逛街过来凑热闹的路人提供的。 这个活动的宣传做得很到位,从观看的人就能看出来。前面乌泱泱地坐满了人,只有零星的空位置。好在原 分卷阅读51 本只是凑热闹,也没准备凑近前看,三人便选了后排人少的位置。 开场介绍已经开始,红地毯上的主持人正在严肃认真地作着介绍。 楚曦秀认出主持人是合作了一个多月的云城的人,因为讨论细节,他们接触得比较多。 那是一个平时爱穿大码休闲服的中年男人,今天却西装革履、甚至还做了一个发型,将头发梳一个卷抹上发胶。不得不承认人靠衣装,看起来挺精神的。 她坐下听了几句,判断主持人似乎已经结束了枯燥的开场白。 紧接着主持人宣布:接下来是提问环节。 这可以说是活动最打鸡血的环节了,楚曦秀来了兴致,坐在位置上看着人群的反应,这个文化年能否成功,从宣传会的现场反应能看出一二。 而主持人话音刚落,肃穆的礼堂像活了一样爆发出阵阵生机,许多人开始窃窃私语,还有一部分人早就摩拳擦掌发问起来。 李奕辉同样一副玩味的表情看着台上。 从观众的反应可以预测这场活动必然会成功,因为不管她决定留下还是离开,九月的文化年开始时她肯定不在云城、因为决定回临安一趟。 就在她侧耳倾听跃跃欲试的观众们想问的、感兴趣的内容时,却听到主持人在话筒的加持下喊出了自己的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接的是后的事,也就是和男主时间线!过半了!快乐 24、第二十一章 他喜欢她? 主持人本来中规中矩准备在人群中选几个观众的问题进行回答,却在圆形竞技场的后排看见了几个熟悉的年轻面孔:一个是两个月来一直合作的翻译兼助理,另一个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市长长子。 看着两个人俊男靓女十分般配,如果不是知道那个人已经名花有主,就要以为是宋市长为了拉拢那位年轻的博士特意派了小辈出马了。 不过两人身旁的另一位年轻俊朗的男士,想必就是那位博士的另一半了。 他觉得自己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已经想清了所有真相,内心不禁自得起来,并在须臾间有了一个更有趣的想法。 他清了清喉咙,用轻快地、临时发挥的语气说:“我刚刚在台下看到了主办方的翻译楚博士,不如我们请楚博士上来发表一下她的看法,大家有什么问题也可以问楚博士。楚博士对这些都很清楚,想必楚博士也很乐意为大家解答。” 楚曦秀还没反应过来为什么主持人忽然点她的名字让她上台时,所有人都起哄呐喊、回过头随着主持人的目光聚焦到她身上。她头疼地看着主持人和周围的观众,见没有其他办法了、她只能走上台。 在上面看着下面绚丽的聚光灯,她有点心虚、台下几百上千人的目光盯着她。 底下也是一片吸气声,这个博士看起来实在是太年轻了些。 她手心紧张地冒了汗,只好在心里暗示自己:只是人数稍微多一些的课堂、没什么要紧的,只要假装下面的镁光灯不存在自己就可以做到。这么一想果然有效,也就不那么紧张了。 楚曦秀上了台,李奕辉和宋柔山默契地换了位置,从最后的位置跑到圆形竞技场第六排坐下。抬起头看,逆光下的楚曦秀如临大敌的脸庞清丽。 主持人完全把这个环节交给了她,她小心翼翼接过主持人手中的麦克风,好像一个小小的话筒有她承受不住的重量。 克服了紧张,仍然还有些茫然地不知道该往哪里看、颤抖地和下面的人打招呼,又认真地听完下面的人提出的问题。 只是一瞬,她抿了抿嘴角、轻轻笑了一下。然后好像怕人看见,又立刻抿了抿嘴角。 她开始逐一回复,有条不紊、自信从容。湛蓝的天空飘浮着大片白云,汽笛和人声都被隔绝在了外面,只有她的声音在絮絮回响。 两分钟过去,她停了下来。台下爆发阵阵掌声。 一,二,三,四,五。 离讲台六排。而离她,八排。 “楚博士,刚才主持人介绍你是主办方的助理,这个文化年你也有策划吗?” “楚博士我看过你发表的论文,我很喜欢你,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楚博士,请问你现在主要在国内还是国外发展?” “楚博士这么年轻,学术造诣却这么厉害,我想请教一下楚博士做研究的诀窍!” …… 当场面演变成一场狂热粉丝见面会的时候,场面开始变得胶着,楚曦秀又变得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回答还是忽视这些针对她而提出的问题。 然后有人跳上高台,拉起她的手快速跑开。快到她没反应过来,下面提问的一群人也同样没有反应过来。 跑了很久,感觉到后面没有人再跟着了他们才停下来。她喘着气看向那个拉着她离开的人,却见李奕辉一脸戏谑地笑:“楚博士,看在我带你躲开狂热粉丝的份上,给我签个名可以吗。” 她的脸因为刚跑完红红的、还出了一层 分卷阅读52 细汗,又被他的调侃唬地说不出话,嗫嚅着想感谢他、又想反驳他。这时,宋柔山出现在他们面前。 “曦秀真厉害,没想到竟有这么多粉丝。”宋柔山吃吃地笑说。她想反驳,他却靠近一步,轻轻地伸出手递过来、手心里是一片湿巾。 她没说话,胸膛的心不知道是因为宋柔山的靠近,还是刚跑过的缘故,咚咚咚地跳得厉害。手下意识地想要去摸那个纹身,却鬼使神差伸手接过了纸巾。 “去吃饭吧?十一点半了。”宋柔山提议说。 她趁机后退了一步,旁边的李奕辉接过话,“好啊!就去吃法餐吧,我知道附近有一家环境不错。” 看着宋柔山褶褶发亮的眼睛,她无法说‘不’。 李奕辉见状带路去了法餐馆。那家氛围确实不错,宽敞明亮、又很安静。 三人在靠近阳台的位置坐下正准备点餐,李奕辉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 他看着手机,表情变了变,但纠结中仍拿起手机接通了电话。 他没有说很久便挂了电话,挂完电话的李奕辉表情极其生硬地站起来推开椅子,“抱歉了,有点事需要处理要先走一步,今天不能一起吃饭了。” 宋柔山抬头看他问,“这么急?” 李奕辉无奈地迈开腿,长话短说,“没办法……” 经过楚曦秀的时候,李奕辉停了一下,“楚博士下次再给我签名吧,我请你吃饭。”虽然脸色不好,语气还是开玩笑的。 垂着头的楚曦秀也抬起头来、瞪着眼睛看他,那里面充满了疑问。 李奕辉心情大好,笑着走了。 “奕辉有事先走,只有我们了,你想吃法餐、还是有其他想吃的东西?”宋柔山看着李奕辉离去的背影消失在尽头,收回了目光问她。 看着他漆黑的眼眸望着自己,她看了看菜谱,“就在这里吧,你觉得呢?”平时都是自己做饭,她也整两年没吃法餐了。 宋柔山点头附和,说:“那就在这里吧。奕辉是个挑剔的人,他既然说好,我们不妨试试。” 转学后时常想,想宋柔山清浅的脚步声在暗夜里不急不缓的频率,想她和宋柔山在其他同学到校时独处的时光,想冬夜的灯光轻轻悬在头顶散发出微光和热。那样的日子,岁月静好,只有她和宋柔山。 后来上了初中、高中、然后是大学,宋柔山的身影就一点一点褪色在记忆里。她很少想起,几乎已经忘了他。 虽然心里喜欢宋柔山,可也不觉得他们会有再见面的机会。 爷爷奶奶在她出生前过世,她妈高一的时候生病走了,外婆大一去世,她爸大三的时候也走了。 这世间她最亲最爱的人纷纷离开,她从此像一个流浪的孩子,再也没有一个可以停泊的港湾。大四申请了学校的交换生去了法国,然后读研、读博,在巴黎一呆七年。 这年法国要举办文化年,她的导师马修是负责人,因为需要翻译所以问她有没有其他安排、如果没有他希望她能和他一块去云城。 她当时心里一动,没有考虑就直接答应了。没想到就是这一次,她竟然再见到了宋柔山。 她先从法国去了韩国,接着从仁川飞来、着陆儿时熟悉的城市。 法国的任期已经结束、两个月文化年的筹备工作目前已经接近尾声,还有宋市长曾在闲聊中特别提到希望她能考虑留在云城。她开始相信这是让她留下的信号。 可在那之前,她得让宋柔山知道。 他们相对而坐,她望着人来人往,手无意识地搅动着咖啡。 她很喜欢宋柔山。总想着等到毕业那天和他表白,和他表白,告诉他她的心意吧。 可是她没有等到毕业就转校了。也许是一件憾事,也许于她是一件幸事。喜欢他的人很多,她做这样的事未必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徒增尴尬。 随着时光流逝,她后来觉得自己已经忘怀年少时的喜欢,也对求而不得的少年释然。 可是那时候没做成的事终究成了骨鲠在喉的刺,时不时地想起,时不时地煽动。 现在旧地重游,像是在鼓励她去完成未完的事。 她收回了流连在阳台外的目光,斟酌了一番,“不知道你还对小学的事有没有印象,但我总记得那年你为我挺身而出,为我抱不平。也许在你看来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是却是我那些年唯一的亮光。 我常常想,云小虽然很好,可对于试图强行融入的我却事与愿违。 如果爸妈没有把我送去那里,而是选择更适合我们家条件的学校,说不定我在那里会更开心。 可是没有如果,因为他们已经为我做了选择,所以我只能坚持下去,直到毕业。 其实现在看来,我并没有受到什么非人的对待,那些欺负啊捉弄什么的,在哪里都可能发生。 可那时候,总觉得自己待不下去。那种感觉,你这样的人可能不会明白。 所以我很感谢你,感谢你曾经一次次 分卷阅读53 的帮我说话。你可能不会信,没有你,我不会有来学校的勇气和动力。 那时打算毕业了和你告白,后来我转学,没有说成就离开了。 李奕辉那晚说的话提醒我其实那时没说出来并不算坏事,而时隔多年我也应该聪明一些,继续保持沉默。 我记得小时候看的童话故事里,王子为灰姑娘穿上了水晶鞋,然后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我喜欢童话故事,是因为结局总是让人心生欢喜。虽然明白自己是灰姑娘,却不会自以为是的奢望童话故事在现实里发生。 也许你不知道,我喜欢你,喜欢了很久,直到现在。我从来没和其他人说起,也打算永远将这份喜欢放在心里。 这个世界太大了,我原以为再也不会见到你。那天你托宋市长的那封信送到我手里的时候,我还以为是谁的恶作剧,可还是不受控制地去了。那天在云小见到你真的开心。 那时你不知道我喜欢你,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写信约我,我曾想了一遍又一遍,可我想不通。 所以我想问问,你为什么要写信给我?是因为我们曾经在一个班吗?还是,其他的什么? 我想你一定已经结婚或者有对象了,说这些,不是希冀什么,你也不用有心里负担。我只是……” 她一口气说了很多,最后结束的话却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形容。 她顿了顿,让自己静下来思考了一下才继续说,“只是,我只是想问明白,不想糊里糊涂。” 宋柔山望着她,静静听着、没有打断她。等她说完好一会儿,他才说话。 听完她的一番告白,他也很想能说些不一样的话,可他说不出来。 所以他简短回应:“我也喜欢你。”他没回答坚持给她写信的原因,因为喜欢可以说明一切。 楚曦秀不闪不避地回望着他,她不再是以前那个说句话就会脸红的人了。 她说了一段话,他只回了五个字。明明他字字清晰,她却一个字都听不懂,“你,你说什么?” 她从小不自知地喜欢的,优秀的让人不敢靠近,默默喜欢着哪怕过了很久已经记不清他的样子还是喜欢的人。 将所有爱意都聚在一个失去联系的幻想中,明白两个人并没有以后仍为了这个幻影推掉一切靠近的人。 那些人很好,可她只要那一个虚无缥缈的身影。哪怕穷尽一生追逐,她也不会停止。 这些,终归只是她自己的一意孤行。 可是这样的人,也会喜欢她吗? 宋柔山盯着她的脸,又一字一句地认真重复了一遍,“我也喜欢你。”他有些苦涩地低下头:“可是除了喜欢,我什么也不能给你。”想让她别喜欢他了,去喜欢别人吧,可太残忍、他说不出口。 她终于确信宋柔山说的是喜欢,他说第一遍的时候她就听见了,只是觉得难以置信才问他。可他真的说的是喜欢。他竟然喜欢她。是安慰吗? 咖啡已经凉了,她怔住。从前那些让她难堪的一切,现在都不能再让她感到自卑,而眼前的人、是她永远无法停止肖想的渴望,在他面前的自己永远手足无措。 想了想觉得应该说点什么,“谢谢。你的话对我意义非凡。刚刚也说了,你听了不要有压力,我只是觉得过了这么久,终于不必继续放在心里了。我不用回应,你听完就忘了吧。这边的事结束之后,我会离开去巴黎,不会纠缠你的。”楚曦秀一口气说完,最后深深看了他一眼后准备离开。 不要回应吗?还是,不敢奢要?而他说的不能回应,是因为已经结婚有了自己的责任吧。 虽然并没看见他手上戒指的痕迹,但她不会天真以为这么优秀的他到了现在还没另一半。 “让我送去你机场。”宋柔山没有挽留,他看着她起身的身影,垂着眼眸说。 “不用,我打车去就行。”楚曦秀分不清他这话的意思,却忍住没有看他,站在原地轻轻说了再见离开。 光滑的地板上回响起高跟鞋清脆的声音,那声音徐徐而来,一声一声敲击着地板。 她抬起头,和那人打了一个照面。年轻漂亮,恰到好处的妆容。 她知道那张脸的主人:宋婷月。当红明星,流量小花。虽然不追星,但是看过一些节目,里面刚好有她。 没想到宋婷月竟然大大方方和她打招呼。她点点头,礼貌打过招呼后走出了法餐馆。电梯门关上,幸运的是里面空无一人。 明明结果比她以为的要好,可她仍觉得心里空了一块,眼里泪水打转。那不是难过,究竟是什么情绪,她说不清楚。 她记得之前看过的小说里一句话是这样说的:爱情是灯,友情是影子。当灯灭了,你就会看到包围着你的影子。 她没有爱情,数十年其实只是她一场单相思。有过的朋友最后都凋零在人潮。 国内的朋友都各自忙碌生活,有的成家立业,有的拼搏奋斗。 没有时间坐下寒暄。她身边向来留不住人 分卷阅读54 。哪怕有人,她也会心慌地将人推开。她早习惯了独自一人,没有安全感、没有归属感。 25、第二十二章 这是告白? 眼泪突然决堤,怎么擦都擦不完。她的幻想破灭了,但哭泣并不为了这个。 不想被其他人发现自己哭了,在走出电梯她擦了擦眼角泪水,低着头却不慎撞上一个宽厚的胸膛。 头顶一声闷笑,“楚曦秀你走路能不能带着眼,撞上我请一杯咖啡赔礼可不够。”抬头便撞进李奕辉含笑缱绻的双眸。 只是没想到她竟然哭了,双眼红红的像兔子,眼角还挂着一颗晶莹剔透的泪珠。 楚曦秀没想到这时候看到李奕辉的脸竟然会有亲切的感觉,她抬手将眼角的泪水抹去,就那样不闪不避地看着他的脸,却忽然打了个嗝。 楚楚可怜的模样,这样的她让李奕辉心底慌乱。刚刚被他妈急急地叫回家。 电话里他妈声音紧张,他本以为有什么大事才着急赶了回去,却没想到只是他妈让他回家吃饭、吃完后在陪她去逛街的心血来潮。 他一看没什么事,想了个法子又溜了出来。想着他们应该还没吃完,他开着车回来找他们,没想到停好车、正要乘电梯,竟在电梯口碰上她。 忽然想到什么,将西装衣兜里的太阳镜掏出来,不由分说戴在了她的脸上。然后抓起她的手,小跑到停在门口的车前,将她轻轻推到副驾驶座位上。 楚曦秀从来料不到李奕辉的想法,她想挣开那只手把眼镜还给他、但等她反应过来人已经被推到了车里。 李奕辉淡淡瞥她一眼,慢悠悠地说,“你尽管把眼镜摘下来。现在这里进出的人这么多看见你哭成兔子眼的样子事小,只是回头别赖我欺负你就行。” 想着前一刻在台上耀眼夺目的她,此刻却委屈得哭成了兔子。看她的样子大概能猜到她哭泣的原因,所以他没有多问。 楚曦秀摘眼镜的手一顿,知道他只是用无赖的方式让自己无法反驳,她没有说话,却也没有再继续摘眼镜。 李奕辉斜眼将她的动作看进眼里,手上捣鼓了几下、发动了引擎,轻飘飘地命令,“安全带系好。” 她没动,手扣在车把手上,做势要下车,“我自己打车回酒店,你停一下让我下车。” “既然你都上了我的车,那我好心一点,就送你回去吧,刚好你住的酒店我知道。”他没停车,口中说着话,脚底踩了油门加速,车顷刻间就滑了出去。 楚曦秀没有坚持,靠着软软的垫子没了力气。她头靠着窗边,把窗户摇下来,耳边有倏而的风声,空气中有午时的热浪,掺杂着淡淡的青草香。阳光灿烂,在身后撒下金黄色的光圈。 在阳光下,刚刚结束的从小学迄今的一段暗恋好像也没那样黯淡了。 她仰起头,小心伸出右手,好像触摸到了太阳的温度。 “喂,眼镜戴好,别掉下去了。”旁边开车的人垂下眼睫,扯开唇角,好心情地笑着出声提醒。 她没理他。但眼镜确实在往下滑,她收回右手扶了扶。 李奕辉不知什么时候把音乐打开了,里面播放的是舒缓轻松的纯音乐,她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 “听这个音乐,你不会睡着吗?”沉默了一会儿,她问。 “确实快要睡着了,我以为你喜欢听这个。”那人声音懒散,语气中却带着戏谑。 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想听什么,自己放。”他抽出手抽开放CD的盒子,里面整整齐齐放着一排唱片,看起来都还是崭新的。说话间,他侧过头看了她一眼,关切道:“心情好点没?还难过吗?” 她沉默着看他一眼,那眼里是前所未有的认真和关切。她扯了扯嘴角,“我不难过。”李奕辉开的方向明显不是她住的酒店,但她没再问要去哪。 二十分钟后,他在一片蔚蓝海滩前停下车。 “下来吧,到了。”李奕辉不知道从哪里又掏出一副黑色的方形玳瑁框太阳镜戴上,看不见他的眼,可是他嘴角笑意明朗。她听话地下了车。 金色的海滩上人并不多。她跟在李奕辉身后,低头看了看自己今天穿的修身的白色连衣裙和露趾凉鞋,想了想蹲下身脱了凉鞋提在手里。 远处有一个年轻妈妈带着两个小孩,三人坐在铺上细沙上的浴巾上,脸上洋溢着笑容。 孩子们拿着玩具在玩,妈妈在和孩子低声说着什么。一只海鸥飞过去,在小孩附近扑扇在翅膀落下,摇摇晃晃地走着。 小孩子被吸引,用手撑着小小的身体站起,同样摇摇晃晃地朝着海鸥追去。 还有几个年轻男女在玩沙滩排球,欢快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更远的地方有一处用石头堆砌的路蜿蜒到了海中,两边的海水扑打着石头,在那石头路的尽头,有一个留着银白长发的老人在钓鱼。海上,有几个迎着海浪而上的人在冲浪。 她想起一个人去旅游,在古镇特色信笺店里买了印着当地风景的明信 分卷阅读55 片,寄了几份给朋友。 在留言墙上写下的是宋柔山的名字,买了同心锁找出了宋柔山字眼的吊坠一起挂在姻缘桥上,她没有把自己的名字和宋柔山放在一起,宋柔山喜欢谁和谁在一起就祝他们长长久久。 还有在海滩上,把鞋子脱了放在包里,赤脚踩在沙砾上,朝着太阳的方向走,像逐日的夸父,时而停下来在海水浸湿的沙滩上不厌其烦地写下宋柔山的名字。 她一个人负重前行的路上,留下的总是宋柔山的痕迹。 她喜欢旅游,喜欢出发。喜欢古镇,喜欢小地方。也爱霓虹灯闪烁的城市,和那大街的人山人海。 背上一包小零食,带上相机,穿喜欢的衬衫和帆布鞋,买一张去远方的票。 把零食送给旅途上遇见的小孩,和他/她的父母交谈上一两句。 不喜欢告别,不喜欢亲密关系带来的捆绑。喜欢明亮艳丽的色彩,也喜欢黑白分明的冷色调。 喜欢舒适版型的裤子,不爱裙子。想游荡到世界尽头四海为家,看世上爱恨上演浓墨重彩。 宋柔山不知道这些,但今日他终于知道她的心意。 他们沿着沙滩走,谁都没有开口。感受着沙砾在脚下轻轻摩擦,有清爽的海风温柔的吹拂她的长发。 李奕辉忽然回过头目光定在她的身上,看了看她,嘴角上扬,弯起一个小小的弧度:“总在想,什么时候能带喜欢的女孩一起来喜欢的地方。今天就一起来了,我很高兴。” 楚曦秀见他猝不及防地停下来转身回头看着她,还有说的那些话。她只看了他一眼,然后在不知道怎么回应的尴尬前很快转过身面对大海。 李奕辉看着她的反应,嘴角轻轻扯开一个苦笑。跟着也转过身看着眼前的海,敛了敛情绪,放缓语调,继续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也知道你喜欢柔山。以前我们班,不喜欢他的女孩没几个。他快要结婚了,他应该告诉你了吧?和齐冉。你记得吗?她也是我们班的,从小就喜欢柔山。” 她自然记得齐冉,小学他们班的才女,三年级的时候她的作文就拿了全省小学生写作一等奖。 是个聪明好看、又为人谦逊的女孩,而她永远也比不上。 就像他说的,以前班上不喜欢宋柔山的女孩没几个。齐冉她,同样喜欢宋柔山。 李奕辉停了下来看了她一眼,在心里斟酌着言语,“还有,我喜欢你,你不知道吧?总是捉弄嘲笑你的人怎么可能是喜欢你的人。 喜欢你那么久,比你喜欢宋柔山还要久。 我不是真的想欺负你,明明只是想和你开个玩笑,想和你说说话。谁知道竟会适得其反。想靠近你却让你越退越远,想逗逗你结果却喜欢上你。” 李奕辉从西装口袋里掏出打火机和烟,想要抽出一根烟点燃,侧过身看见她又把烟收了起来。 “那天晚上,我不知道柔山在那里,只是刚好路过就想进去坐一会儿。没想到竟然碰见他和一个漂亮女孩在我们经常坐的地方说话,更没想到和他说话的那个女孩是你。那天我真的很开心。” 他笑着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可是你应该和我完全相反吧?你说要去厕所,回来的时候我却闻到你身上的烟味。柔山不如我对烟敏感,我了解一手烟和二手烟的味道,所以我确定你身上的烟味不是别人吸的二手烟。 我以前对你不好,你一定很讨厌我。所以才会在我忽然出现的时候借口去厕所离开,我能从你眼中看出慌乱。 那时我爸的心思全扑在他的事业上,而我妈更是个不着调的人,她生了我,却贪玩的像我的姐姐,每天只想和朋友去哪里玩和吃什么; 她虽然爱我,但自己玩的时间精力都不够,怎么可能分出心神来照顾我。 在喜欢上一个人这件事上,我没有靠谱的老师指引,无迹可循,所以只能按着自己想象的方式表现。 让你遇见从小没人管的我实在是抱歉。稍微长大一些以后,我才明白自己当年做的是多么的错误。可是那时你已经转走了,甚至连联系方式也没有留下。 我想,我不能为曾经做错的事情后悔,因为我很清楚,如果时光重来,我也不会变得更好。因为那就是我。 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再见到你终于能和你说一句‘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了。谭江…… 我也知道你不怪我,我能从你的眼神里看出来。我喜欢你,可以和我交往吗?” 楚曦秀心里十分震惊。她并不吃惊宋柔山要结婚的消息,她心里隐约的答案便是这个。 像他那样优秀的人,拖到今天才结婚她才震惊。她更诧异的是李奕辉喜欢她的事。他怎么会、又怎么可能,喜欢她? 这个消息不亚于她喜欢的宋柔山忽然告诉她,他其实是个女人。你看,宋柔山不可能是女人,那李奕辉怎么可能喜欢她? 这世界上,一千个人,就有一千种的喜欢和表达。 白雪喜欢的人必然也喜欢她,因为不喜欢她的人她同样不喜欢。 分卷阅读56 说起来只有白雪是她认识的人里会和对象在一起做所有情侣会做的事,去看电影、吃饭、逛街、压马路、互相送各种纪念日礼物…… 海洛的喜欢是一种寻找和放下。她在人群里寻找一个可以保护她,给她安全感的人。找到那个人,她渴望放下她的恐惧、栖息停留。 而她的喜欢是一种代替。姜风是她高中的寄托,她误以为她喜欢他,其实是乍见到他时,把他看作了另一个人。 魏然说她曾经以为自己喜欢上了班上的一个男生,因为见到他会紧张,手心出汗,身体不协调。后来她发现自己见到所有好看的男孩都这样。 喜欢不一定是爱,只是刺激和新鲜。所以爱不爱全是生理的反应,而爱情大多数是心理上的共鸣和欣赏。两者并不能混为一谈。 她喜欢世俗定义的爱情的概念。所以也选择相信他说的话,因为李奕辉没理由骗她。他的喜欢方式,就是捉弄她、吸引她片刻的目光。 她不敢想,可是年少的人试图用恶作剧吸引心上人的主意虽然荒唐,却又真实。她不得不信。 原来这世界的误会就是这么让人意想不到。可就算是那时候他不逗她惹她,她想,她也不会喜欢他。早就知道和班上同学不是一个世界,那时勉强相交,过后只会越来越远。 李奕辉说完最后一句话忽然伸出手将她揽在怀里,他的动作并不霸道、反而很轻柔。 所以她只是吃了一惊,却并不反感。 他两只手环抱住她,低下头在她耳边轻轻说:“虽然你不恨我,但我知道你也不喜欢我。‘请你和我交往’的话是我这一辈子说过最认真的话。 但你不用回应,也不用绞尽脑汁想怎么婉拒我又不伤害我的回复。 我知道你以前喜欢柔山,现在喜欢,也许还会一直喜欢。 可是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你不喜欢了,不想继续下去了,那你再考虑我的最后一句话,好吗。” 他的声音轻快,细听却全是黯然,她有一瞬间为他感到难过。 她垂着眼眸,听着碧绿的海水拍打着海滩,感受着脚下细沙细碎的触感。在心里纠结了一下。 最后,她松开手,让手里的凉鞋落到沙滩上,用同样轻柔的动作回抱住他,“我答应你会考虑的。谢谢你的喜欢,还有、对不起。” 当一个人表达爱意被拒绝的时候,是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没关系”的话的。 怎么可能没关系?我喜欢你,想要让你知道,希望你可以接受、然后和我在一起。所以我满怀期待地告诉你。 不是“没关系”,更不该是“对不起”。 是“喜欢到想得到”,不是“喜欢到必须要得到”。 李奕辉听了她的道歉难过极了,他明白她的意思,“谢谢”谢的是他的喜欢。 “对不起”是因为她虽然答应会考虑和他交往,实际上却是不可能真的去考虑。 被拒绝早在意料之中,可更痛的是,她说:“对不起”。 为什么要对不起?她没有对不起他,她只是不能接受他。 他喜欢的女孩从小就那么懂事,直到现在。 26、第二十三章 抽丝剥茧的喜欢 二年级他偶然知道楚曦秀家开着一个杂货铺,那时她还没改名。那是一个周末,他无聊在云城漫无目的瞎逛、然后见到了她。 “谭江,来帮忙搬货。”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在门口的三轮车前朝铺子里喊。 他也是听见熟悉的名字才停了一下,想看看那个女人口中的名字、是不是只是恰巧和他认识的那个人同名同姓。 然后听见巴掌大的杂货铺里面有人脆生生地应了一声,很快一个蹦蹦跳跳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那样活泼的身影,和他认识的那个小小年纪却不苟言笑的人判若两人。但那个人就是她,他的同班同学。 她穿着一件细碎花纹的短袖衫和花短裤,看惯了她穿校服的样子,乍一看她穿着平常的衣服非常新鲜。 她并没有发现站在不远处看着的他,熟练地走到三轮车后面开始搬轻便的东西。 当他们班上的女生都在讨论下课后要去哪家高档餐厅吃东西、周末又要去哪里度假逛街的时候,谭江趴在自己家的杂货铺里写作业,写到一半还会被爸妈叫去帮忙。 原来这世界上有人衣食无忧,有人在夹缝中生存。这人生这么不同。 若说就是这样喜欢上她,他自己也不会相信。这样的喜欢缺乏动机,像空中楼阁一样,徒有其表。但可以说是从那时开始,他以一种自己都没察觉到的心情开始关注她。 周一开学,他比平时多了一份在意,偶尔发呆、目光不自觉看的竟是她的方向。 她在班里一直是默默无闻的角色,那天仍一如既往的不起眼,可他发现了以前自己没注意到的东西。 比如她不像班上其他女孩子有事没事眼神总瞟到宋柔山那里。 她喜欢抠手指 分卷阅读57 甲,把一个个的指甲磨得很平。又比如她思考时会直直地瞪大眼睛望着课本,上课经常迷惑地看着老师。 再比如她很喜欢看书,教室图书角的书、还有语文课本后面的泛读课文,没书可看的时候也不闲着翻看课桌上的词典。以前觉得她不起眼,观察之后却觉得可爱。 在学校里,谭江安静、默默无闻,没有人关注注意她,好像她不存在在那里。 他以前对她没什么印象,只是隐约知道有一个名字对上她这个人。 可是在学校外,她穿着那样朴素的衣衫,那样欢快地跑着去搬三轮车上的东西,那笑容太过灿烂鲜活。 她的快乐如此简单,他的喜欢也这样容易。 他不喜欢读书。有一天在家里和家人看电视,电视里正在播泡沫剧,剧情是什么他没注意,却听到他妈妈评论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他不懂是什么意思就问了一句。 “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意思就是,因为喜欢,所以觉得这个人没有什么地方不好。” 他妈妈见他难得好学,心情大好地和他解释说。他看着他妈妈,定定地想,那他对谭江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他心里暗自窃喜,觉得自己先发现了她这块璞玉。不过高兴完接踵而来的是惆怅。 他们的座位一个在前一个在后、排队回家的时候也离得远远的,一向没有交集,要怎么接近她,告诉她他喜欢她? 他们最靠近的时候,是去办公室拿老师修改完的作业。 从教学楼穿过广场和花园,然后爬上五楼的办公室,拿回那高高堆放起来的作业。他们一前一后,保持着沉默和距离。 到教学楼的时候,他感觉手里的作业本变成了一座山压着自己的手臂,上楼的速度变慢,嗓子也像冒出了青烟。 他靠在墙上喘气,一直走在他后面的小人安安静静,不知何时却蹿到了他的前面。 “喂,休息一会儿,等我一下。”他费力地喊她。 走在前面的她听见了,在楼梯上回头俯看他。小小的身影,那样漠然的眼神。 可她停了下来,站在原地等他。 她像刺猬,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自己。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也暗藏了心事,眼神追逐着那个众星捧月的身影? 是他欺负她那一回,还是嘲笑她那一次?他为了让她注意到自己,和她开了不计其数的玩笑。 只是想和她说句话,没想到口不择言句句都那样伤人。他不是不后悔。要让她注意到自己,还要让她心中欢喜,他做不到。反而弄巧成拙…… 他将她推向了宋柔山。 27、第二十四章 宋柔山的妹妹宋婷月 身后妆容精致的女明星在楚曦秀刚刚的位置上坐下,有些玩味地问宋柔山,“哥、我好不容易回家一次,你不来接我就算了,周末还不在家。你在约会吗?那个女人是谁?你移情别恋了吗?” 宋柔山盯着那个身影直到看不见才收回了目光。他说:“是她……” 若是以前,宋婷月很清楚她哥嘴里的“她”指的是谁。 自然是她哥从小喜欢的女生。 她哥从小就好看,所以喜欢他的女孩很多。可是他哥都不喜欢,佛系的好像不染人间烟火。 她一度也以为她哥无欲无求。可是这都是假象,她是在小学毕业的时候发现的那个秘密。 他有一个珍藏的笔记本,放在抽屉里,里面夹的是他的小学照,背后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 谭江…… 很好猜,也容易看懂的内容。简单的像杜撰出来的一个人,可是她确实存在。她是哥哥的同班同学。 她也是死缠烂打才套出的这些话。 那样喜欢一个人,她的哥哥。可那个人啊,却再也没有出现了,这个世界太大,他找不到她。 唯一一张合唱时拍的合照中,他指给她一个面黄肌瘦、小小的人。 就是他喜欢的那个人。毫无优势吸引力可言,她都不明白她哥为什么喜欢。 可因为她哥喜欢,所以她也喜欢。 宋婷月想过,哪怕那个人是不存在的,也还有齐冉。她那么好的哥哥,再怎么也不能便宜了外面那些妖艳贱货。 她这次好不容易抽出一个星期回家休息,回到家发现她哥哥不在房间,他的笔记本放在书桌上,被几本硬壳书压着。她走过去瞧了瞧,难道她哥在睹物思人? 她想得不错,不过这次笔记本上多了一个人的信息,具体到身高体重、联系方式、年龄职业都有。 那是一份打印出来的简历。若说是杜撰,这次的明显比以前那个清楚得多。那个名字是楚曦秀。 她哥移情别恋了? 宋婷月很不可思议,觉得自己提前在家人群里说自己会回家休假、她哥问要不要去机场接她像是试探。 他现在很可能是去约会了。她很生气,并且越想越气。防了这么多年,还是没防到宋柔山 分卷阅读58 如此速度的移情别恋。于是她连休息也顾不上,发消息问他在哪。 她哥倒是没晾着她,很快回了她消息、还有一个定位。她换了身衣服就打车赶了过去。她要看看,那个女人究竟是怎么样的人,竟能蛊惑住她哥。 她找到定位上的那个咖啡馆,正看见哥哥和一个女生坐在一起。 她远远望向那个端正的背影,白色上衣、低马尾,看起来不是妖艳性感类型。但因为还没看到正脸,心里无法断言具体是绿茶还是白莲花。 而机会很快就来了。那个人拿起包离开,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她瞥那人的脸,化着淡妆、表情也是淡淡的,长得是还行,给人人淡如荷的感觉。 女人看女人最准。而以她多年在娱乐圈的见闻判断,这人大概率是一朵白莲花。 宋柔山神色温柔,目光缱绻。 实锤宋柔山恋爱了。 她哥说:“是她……” 楚曦秀?还是谭江??宋婷月有点迷茫。 “她改名字了,叫楚曦秀。”宋柔山抬眼看了一眼眼前满脸写着不满的妹妹,解释道。 哦。那还是同一个人。 哥哥喜欢的人长这个样子! “哥,你看我怎么说的?我可是问过你的,如果你答应结婚了她出现了你要怎么做。你和冉姐姐,还有一个月就结婚了吧?现在呢,你打算怎么办?” 有服务员过来收走桌上的杯具,她点了一杯果汁,手撑在下巴上,看着她哥问。 “我会结的,婚礼不变。”宋柔山神情不变,盯着杯子里浮起氤氲的热气和漂浮的茶叶。 宋婷月睁大眼睛、眨了眨眼,向前探着身子:“啊!她不喜欢你就算了,可我看她明明就是喜欢你。而且她挺漂亮的,我也有点喜欢她呢。现在想起来,刚刚看她的表情好像都要哭了,你告诉她你要结婚的事了?” “没有、她不知道。”宋柔山睫毛颤了颤,偏过头看了看窗外。 “哥,你和冉姐姐取消婚约吧。”宋婷月换了一个姿势,改用双手撑着下巴,双眼炯炯盯着眼前的哥哥。 平心而论,她很喜欢齐冉,可眼前的是她亲哥哥呀!如果她不帮他一把,过不了多久、他就只能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回家当媳妇了。这种事放在这个时代,是多么惨痛的啊。 “没那么简单,爸妈他们不会同意的。”宋柔山兴致索然。 看着她哥的样子,宋婷月恨声说:“你不娶,冉姐姐不嫁,爸妈反对能有什么用?再说他们还不是替你着急、都快三十了还不结婚。 而且这么多年你身边只有冉姐姐,他以为你们是互相喜欢的。 要我说,这都怪你、你就不该答应结婚这事。虽然当时你是为了爸妈和冉姐姐着想,现在呢? 石头砸到自己的脚了吧!你要是担心,不如早点和冉姐姐说清楚,然后把姐姐追到手娶回家。哥你想清楚,结婚不是儿戏啊。”说到最后,就变得有些语重心长。 这时服务员把她点的果汁送过来,她闭上嘴喝了一口果汁、等服务员走开了又说,“我本来是想告诉你,我准备和齐安结婚了。还以为我们家要双喜临门了,不过你现在努力一下也是有戏的。” “你才23就想结婚了?”她哥的重点只抓住了她打算结婚这一条。 她无奈,“23也不小了,可以结婚了。难道你想让我和你一样快奔三了再结?” “齐冉她……”宋婷月的话说到宋柔山的心里,齐冉喜欢他这么多年他知道,可他不喜欢她、自然不愿意娶她。 当初他爸要他娶齐冉,他也在纠结是不是还要继续等下去。 他不想违背父母的安排,并非不愿再等下去,只是等了十七年都没等到,也许永远都等不到了呢。而齐冉、她明明喜欢他,会愿意推掉这婚事吗? 只有女人才了解女人。宋婷月和他眨眨眼,扑扑拍了两下胸膛和他保证,“交给我吧,哥。晚上我把冉姐姐约出来,和她谈谈。再给冉姐姐介绍几个人,那个中韩混血的赵文浩我觉得就不错,还有那个孟楠怎么样?都挺帅的。” 宋柔山看着眼前叽叽喳喳话多的宋婷月,不知道她是怎么在媒体和观众面前忍住、并保持那副生人勿近的高冷模样。无奈地揉了揉她的头发,“走吧,回家了。” 宋婷月一把拍开他的手,理了理头发,“别动我发型,被拍到丑照我会打你哦。” 宋柔山在停车场取了车,往家的方向开去。心里想着楚曦秀,她、真的,如他妹妹说的一样哭了吗? 他是无神论者,这时心里却对总理的那句话产生了共鸣:我这一生都是坚定不移的无神主义者,唯有你,我希望有来生。这一生,他们错过了太多,如果有来生,真希望他们可以不再错过。 宋婷月坐在副驾驶,开始拿出手机给齐冉发信息。其实就算她不约她,也迟早会在家里看见她。只是她要谈的是她哥的终身大事,所以约出去说比较好一点。 “冉姐姐有空吗,我放假回 分卷阅读59 家啦,今晚七点澜山见吧。我好想你呀。”发送。 “月月回来了?累不累?不然你在家休息我晚点来找你吧。”齐冉很快回了消息。 “我不累,嘻嘻最近没什么事。澜山见哦。” 约到齐冉以后,她心满意足地放下手机,偏头看着开车的人:“搞定!哥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你真的喜欢齐安吗?”宋柔山专注看着前方的路况,轻轻地说。 “喜欢啊。我和他在一起三年了,一千多天,你算算是不是可以结婚了。” 开着车的宋柔山眉眼俱是温柔,笑,“嗯。转眼我们月月就可以结婚了。” 宋婷月看着车窗外边仍然炽烈的太阳,用手扶了扶歪斜的太阳镜,无声翻了个白眼,这哥哥这时候还笑得出来,好想扒开他的脑子,看看除了相同的基因外,他们还有什么相似之处。 “哥,你是怎么找到姐姐的?”这个问题她十分好奇,毕竟他原来笔记本上记的那些东西,去发个寻人启事都像是海选,完全没有头绪嘛。 然后宋柔山开始说起前因后果。看来这一切还要感谢爸爸,和这个文化年。 车开进车库宋婷月才反应过来,已经到家了。 推开车门下了车,宋婷月一手拎着包,一手挽上宋柔山的手,“所以,哥、这不是缘分是什么呢?你可要好好把握!” “月月刚回来就去找你哥啦?柔山,你爸刚好也才回来,饭好了,你们快去洗手过来吃饭吧。”客厅里传来母亲曾丽的声音。 宋婷月应了一句,脱了高跟鞋,换上拖鞋把包放在客厅沙发上,然后跑过去亲了一口正在看新闻的宋成东,“爸爸,哥哥爱你。”然后又蹦蹦跳跳过去抱住曾丽的手撒娇,“好香!好久没吃到妈妈做的饭,我每天做梦都在想你们呢。还是回家最好了。” 在看新闻的宋成东莫名被许久没回家的女儿亲了一口,抽了张纸巾伸手擦脸上的口红印。 又听她嘴里说着让人不着调的话,他抬头疑惑地看了看女儿、又看向在门口换鞋的儿子,想理清发生了什么。 宋柔山没说话,笑笑在他边上坐下。 曾丽看着女儿也笑,“看你又瘦了,我们吃饭吧,啊!” 宋婷月娇憨地回曾丽,“好啊,我好饿,我觉得我可以吃三碗饭。” “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月月,这次回家,呆几天呢?”曾丽宠溺地往她碗里夹了几块肉。 宋成东走过去看着妻女,在餐桌前坐下说,“你是应该多吃点,看你瘦成什么样子了。” “这次我放七天,总算可以好好在家休息一下了。”宋婷月也找了位置坐下,并夹了一块卤肉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回答曾丽和宋成东的话。 一家人开始吃晚饭,说着家常,几乎是宋婷月和曾丽在说。宋柔山和宋成东都是寡言稳重的人,吃着饭,偶尔说两句。 很快,宋婷月放下筷子,“妈,我吃好了。我先回房间了啊。” 曾丽手里抬着碗,看着那起身回房的身影嘟囔,“不是饿了吗,怎么吃这么点?” “哎呀,我已经吃了两碗了。”宋婷月嘀咕着朝曾丽扮了个鬼脸。 宋柔山往她的房间望了望,低头将碗里最后两口饭吞下去,也站了起来,“我也吃好了,爸妈你们慢慢吃,我去和月月说会话。” “嗯,去吧。”宋成东头也没抬地回了一句。 “月月。”他在门口敲了三下。 “进来吧。”里面的人说了一声。 宋婷月已经换了一套舒服的休闲套装、正坐在梳妆镜前补妆,看见他进来抬起头叫了一句,“哥你也吃好了?怎么了?” 他点点头,“月月,你是不是约了齐冉?取消婚礼的事,我还要在想想。你别……” 宋婷月手里拿着化妆刷补粉,听到她哥的话的时候手顿了一下。 她知道他有顾虑,可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他要是再想想,估计还是会想出一个娶齐冉的结果。 毕竟齐冉喜欢了他二十多年,等了他二十多年,而且退婚对女方来说又是一件很不好听的事。她太了解她的哥哥了,所以她只能推他一把。 所以她放下手里的东西,转过头打断她哥的话,看着他耸了耸肩、说:“哥,你就在家和姐姐聊天吧。我没约冉姐姐,她还不知道我休假回来了。我约的是我闺蜜呢。”只能先骗骗她哥了。 宋柔山还想说什么,但张了张嘴终究没再说话,就那样沉默地看着宋婷月的侧脸。 月月说的虽然没错,可他不想伤害齐冉,既然已经答应了会娶她,现在他就不会反悔。 至于楚曦秀……只能是有缘无份吧。他想,等月月回来以后再告诉她他的决定。 如果她要骂他,他就受着吧。他明白其实月月也喜欢齐冉,她之所以给他出主意,是因为不忍心。 宋婷月对着镜子抿了抿嘴唇,将嘴上的口红化成温柔的珊瑚红,看了一眼手机,差不多该出发了。 分卷阅读60 她站起来,对着镜子理了理衣服才拿起包:“哥,我走了。”宋柔山点头嘱咐,“开车小心。” 宋婷月出了门,他也跟着出去回了自己的房间。楼下传来曾丽的声音,“月月,晚上还要出去?” “嗯啊,我和朋友约好了,出去一下,很快回来。”过了一会儿响起了关门的响声。 宋柔山随手拿了本书看,但过了好一阵,他眼前还是打开的那一页,至于书上的内容、他是一点也不知道。 他觉得有些坐立不安,把书合上放回原处。躺在床上,开始想月月说她哭了的话,是真的吗? 想着宋柔山的心像是被针刺了一下,有点疼。不同于以往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的痛苦,而是有些尖锐,又像是百爪挠心、痒痒的。 还有他的喜欢,她也说喜欢。 感觉机会就近在咫尺,他一伸手就能握住,又像轻飘飘的羽毛,他的手才伸过去,那片羽毛就倏忽而逝了。 他想,从一开始就错了。 他不该因为齐冉等了他这么久就答应和她结婚,这不是对她好,而是害了她。因为,他也在等别人。 他记得他们订婚的那一天,齐冉对他说,“柔山,今天我很高兴。我们结婚以后,我会对你好,我会尽一个妻子的责任照顾你的。你相信我。”她眼里的光太亮、连着她的爱,都让他心中无比愧疚。 “齐冉。”他轻轻叹出她的名字,明白在楚曦秀出现以前,他做出的那个决定,哪怕当时自己以为坚定不移,其实,禁不起推敲。 什么都不想做,一颗心飘在空中的状态。他控制不住得烦躁不安。 他摸到手机、点开微信、打开和楚曦秀的聊天框,自从加上之后他们还没怎么聊过天,他倒是给她打过几个电话。月月让“他和楚曦秀聊”,看着空白的对话页面,犹豫着。 他们能聊什么? 上一次的会面是几个小时前,两人互相告白了。 有点甜蜜…… 她说,她喜欢他,过几天就离开,不会纠缠。 他说,他喜欢她,除此以外,什么也给不了。 有点哀伤…… 予取予求的感情,现在还是得不到的奢饰品。 那他该说什么? 好像不该去打扰。 他们等了这么久,却还是因为别的原因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恍惚中想起那天在咖啡馆奕辉听到她名字时的失态,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劲。 这么多年他虽然不赞同奕辉游戏人生的态度,可他总是无所谓的态度得过且过。 说起来他的女友总是在换,可是真的对哪个人上心的时候,好像还没有见过。 那、那天晚上,奕辉为什么激动呢? 联想起之后他对谭江的种种态度,奕辉他,难道喜欢谭江? 他握紧了拳头。好像,很有可能。 松开手、拿起手机、打开通讯录,要打给谁,奕辉,还是谭江? 要说什么? 问奕辉,你是不是喜欢她? 然后呢? 哪个答案都会让他无所适从。 想了想,最后还是放下了手机。 如果奕辉果真喜欢谭江,也比他强。至少,奕辉没有未定的婚姻。 他甚至、开始希望奕辉能照顾她。 哪怕,自己心里如何不甘。 再等等吧。随遇而安,看看这叶随波逐流的小舟最终会将他带往何方。 在她离开以前,还能好好相处。以后,他们如果还能再见,他会是齐冉的另一半。 好在这一次,再没有不告而别,而且他有她的联系方式。 想通了以后,宋柔山把手机再次放到一边、继续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开始数着时间。 28、第二十五章 说服 宋婷月开了二十分钟左右的车,她开得不快,在心里打着腹稿。 车内放着舒缓的音乐,她一只手扶方向盘,一只手撑着下巴,心里想着待会见到齐冉应该说什么、又怎么把话说得自然不伤害到她。 她有点头疼,虽然和宋柔山做出保证、说了大话,可是平心而论,如果她哥和齐冉结婚,齐冉会是一个好妻子。 但没有如果啊。 齐冉见到她的时候很开心,这么多年,她既是她的姐姐、也是她的朋友。 她们点了喝的坐下,然后聊天、聊工作、生活,和她哥。话题最终总是会回到宋柔山的身上。 齐冉有多喜欢那个人呢。 好一会儿两人谁都没开口。望了一眼天台外对面的万家灯火,宋婷月酝酿了许久、一鼓作气开口,“冉姐姐,和我哥取消婚礼吧。” 齐冉的脸一下子就白了,她咬着唇看她。 她细细分析给齐冉听,“冉姐姐,你知道我是很喜欢你的,我也比旁人对你们能结婚的事更加高兴。可是这么多年,你应该也能感受到吧 分卷阅读61 ,我哥他对你的喜欢是朋友家人的感情。 他心里有喜欢的人。我哥既然答应和你结婚,那他就一定会做到的,你这么了解他你也知道。 可是他喜欢的是别人,从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那个人以前不在,可现在她回来了。 其实今晚我是背着我哥找你出来的,他还不知道。我让他和你退婚。你猜他是怎么说的呢。 他说,他依然会娶你,即使他喜欢的人回来也不能改变。 你那么聪明,何必挣扎在这一段感情里,执著于我哥呢。 你再好,你不是她。我哥再好,他不爱你。他不会开心,你也不会幸福的。你们如果勉强结合,必定是悲剧。” 气氛忽然变得肃然,在她幻想能带给他幸福的时候,宋婷月和她说,宋柔山娶她不会快乐。 齐冉没说话,只是沉默着就那样坐了很久。 宋婷月一时间也没再说话,只是静静地、忐忑看着对面的齐冉。 齐冉在想,宋柔山喜欢的人是谁呢?她从小就认识他,他身边的人还有谁她不认识呢? 他既然说会娶她,那么为什么月月要和她说这些话呢?月月说那个人回来了,那她以前去了哪?为什么要让柔山等她这么久。她,怎么忍心? 她有好多事想不明白,她需要答案,宋婷月也在等她的答案,所以她想了想,说:“月月,我、我需要想想。你,让我静一静,好吗?” “冉姐姐,对不起。”宋婷月点点头,“我送你回去吧。” 齐冉没说话,默认了。一路上仍然无话,就这样各自回了家。 齐冉一连两天罕见地没有去宋家串门。如果是平常,宋婷月回来第二天齐冉早就知道并来和她说话的。 宋柔山才察觉到不对,他心里有了答案,但还是怀着希望问宋婷月,“月月,那天晚上,你去见了齐冉?” 奇怪的是这个时候,他不知道该希望月月见了齐冉、或者没见面好使他们能继续这场婚礼。 宋婷月看着一脸严肃的她哥,咬牙承认,“是!我见了冉姐姐,和她说了取消婚礼的事。她当时虽然难过,但退婚的事并不是毫无可能。她说,她要想想。” 宋柔山虽然早已想到,但真的听她承认还是吃了一惊,“月月、你,唉……” 宋婷月心里也不好受,她何尝不喜欢齐冉,又何尝想伤害她,“哥,我还不知道你吗?你说要在想想,其实你早就想好了吧?婚礼不会改变,你还是会娶她。 你不想伤害她,难道你娶了她就不会了吗?你想想吧,长痛不如短痛,与其给她无谓的希望。冉姐姐会想通的,她需要时间。我们等等,行吗?” 而齐安不知道他姐为什么莫名颓废在家,问她又什么都不说,还故意装作没事的样子。 她也不看看镜子,她那样像没事的吗?眼神呆滞、头发散乱、没事就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问她话答非所问。 见从齐冉那里什么也问不出来,在她闷在家一言不发的第二天,他悄悄地问了宋婷月。但是他媳妇也不知道,自然没和他说什么。 李奕辉约了齐冉在“云上”见面,那是一个咖啡馆。 “齐冉,听齐安说,你最近心情不太好,失恋了?”他坐在对面,虽然漫不经心,却直接抛出心中困惑。 “奕辉,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做?”竟是直接肯定的回答。 自从她和宋婷月那晚见面以后,她就在家呆着,除了上班什么都不管,脑子里也什么想法都没有。 她想和人聊聊,但她不想找宋婷月,也不能见宋柔山。她没想好以前不能见他们。 李奕辉约她的时候,她心里跳了一下,觉得他刚好合适。 “我本来很高兴。你、我,还有柔山从小一起长大。我从小就喜欢他,订婚的时候我还以为终于等到他,可月月说他有喜欢的人。 他喜欢着别的人,却答应娶我。我不知道那个人为什么让他等了这么多年,却很羡慕她。而现在,他要和我取消婚约,去爱她。” “疯了吗问我?我只管自己,别人的事,不想管,也管不了。” 李奕辉听完也吃了一惊,却没有表现出来,只夸张地看了齐冉一眼。齐冉没有发现他的异常,或者是仍沉迷在自己的悲伤和困惑中无法自拔。 “其实你和柔山是一样的人,月月说他一直在第一个人,等了很多年。你也是吧?你也在等人,你等的那个人是谁呢?” 她盯着他,他们虽然从小一起长大,却没什么交际,而他的女伴两月一换,她却突然有这样的想法。 李奕辉又吃了一惊,齐冉竟能看出他的想法。但他仍然没有表现出来,装作好笑地问,“如果我和他一样,那你怎么不喜欢我?” 齐冉摇头,“不一样的。不一样。我不知道他喜欢的是谁,也不知道你喜欢的是谁,我知道我喜欢的是他,可他不喜欢我。” “齐冉,你太骄傲了。你虽然喜欢柔山,但你却不会做任何低声 分卷阅读62 下气的事,哪怕是现在他要和你取消婚礼,你也不肯放弃你的骄傲去问他你刚刚和我说的那些话,去问他原因,质问他喜欢的人是谁,为什么答应了和你结婚现在又要取消。”李奕辉的左手有节奏地敲着桌面,灼灼地看着齐冉。 齐冉没说话,李奕辉说的是事实,她不能辩驳。她确实喜欢宋柔山,并倾尽她所有去喜欢他。她希望他也能喜欢她,却不会求他喜欢。她是有她的骄傲。 李奕辉顿了一下,继续说,“可是,即使你放下你的骄傲,这一切也不会有什么改变。所以齐冉,保持你的骄傲吧。” 从小就认识的李奕辉,她感觉今天才算真的了解他。“我没打算纠缠,你是他请来的说客吗?” “我?不是。”他朝后仰头,双手交叠在脑后,舒舒服服地靠在座椅靠背上。 “只是想给你一个忠告,错的人就是错的,不会因为你等了很久就变成对的人。” 齐冉默默地复述了一遍,“错的人就是错的,不会因为你等了很久就变成对的人。”许久,她释然地笑了,“我懂了。你果然是来说服我的。” 李奕辉无所谓地摆手,耸了耸肩,“你非要这样认为随你。” “谢谢。我想,我知道怎么做了。”齐冉拿起旁边的手包,“我要回去了,你呢?” “不客气。”李奕辉仍然保持着那个舒服的姿势,毫不在意地说了句,“你先走吧,我想再待一会。” “嗯……” 齐冉走了,她的背影坚定开朗,想必已经想开。过去二十多年她对柔山的是迷恋还是喜欢都好,过了今天,她都会放下。 而他呢?他可以放下吗? 虽然避开齐冉的问题,但她如此困顿的时刻还能注意到自己的心事,真的是“当局者迷”? 柔山也早想清楚了吧?那天他们一起去文化年的宣传活动时,柔山偶尔瞥来意味深长的眼神、还有欲言又止的神态。当时他没有深究,现在仔细想想其实不言而喻。 谭江也知道了。 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改名,楚曦秀这个名字很好听,可他还是习惯谭江这个称呼,就像喜欢都已成为了根深蒂固的惯性。 虽然表面上他和很多女孩牵扯不清,可他从未迷失。在他看来不过是一时你情我愿的欢情而已。 他想起他曾经交往过的一个流行乐歌唱家,她的歌声沙哑深沉,化着在舞台上相称得恰到好处的妆。 他在台下喝酒,她就在台上歌唱。她唱到“其实想法很简单就是和你去看海”那句的时候,他抬起头看她,那瞬间心里觉得她挺漂亮,有一种野性的美。 然后他们交往了一个月。 不同于台上歌唱的她,私下里她的声音并不特别。平淡,与他过往交往的嗲着撒娇的女孩没什么区别。又敏感、多疑,容易歇斯底里。 只是因为在她面前别人称呼他各不相同,她开始和他吵。质问他——为什么他自我介绍叫“郎禾”,其他人称呼他又各不一样…… 他忍不住唇角上翘,安抚她说不过一个名字,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叫什么有什么关系呢。 很简单,他的名字都是他随口说的,那些名字取决于他当时在哪、心情如何、喝了什么酒,见了什么人,不过是他兴起乱造的而已。 比如“郎禾”,他当时喝的是兑可乐的朗姆酒,那天他在苏荷。 至于金九就是金酒。还有“高乐”是因为他那天心情还不错,又见到一个高挑窈窕的女孩。 可她不依不饶,和他大吵了好几次。没过多久又哭着让他原谅她,说她只是心情不好,说她有些不习惯他忽然不是“郎禾”而是别的其他的“苏荷”“金盒”,还说她会改,以后不论他叫什么她都接受。 她和他很像,总是言不由衷地说着话,却又很快忘记自己说过了什么。 他最后一次去听她唱歌,她从台上奔来时看见他身边的玫瑰花眼前一亮,好像回到了第一面的时候,她那样无拘无束,肆无忌惮散发着美。 他把花递给她,说:“我们都不该被过去束缚。那么就到此为止吧,再见。” 她愣在原地片刻后追上来,而他已经开着车走了。 “我们都不该被过去束缚。” 说出这句话他觉得自己难得的富有哲理,可是他却做不到那时劝说歌手的干净利落。因为他便是一个一直困在从前的人。 29、第二十六章 沉溺在过去的人 那天在海边,在他说完心里深藏多年的感情后,她说“谢谢”、“对不起”。他还能说什么呢? 两人都不在说话,在沙滩边坐下,眼看水波袅袅。直到夕阳西下,他送她回酒店,然后再也没有见过。 如今,她又无声离开了。柔山要取消婚约。接下来,就是去找她吧? 柔山从小就是寡言的乖孩子。他曾经羡慕过他,觉得自己如果也和他一样,是不是谭江就会喜欢他了。 可是那么乖的柔山,情路到 分卷阅读63 如今也不比他顺畅多少,他又觉得没什么好抱怨了。 不同于宋家中规中矩的官员家风,他家浸染商业已久。到他爸妈的时候,他家已经营了数家高端酒店,他爸因此整天忙着事业无暇看顾他; 而他妈,只顾着自己的快乐。他们因此心里愧疚,他又是独子,所以从小被过分宠爱得无法无天。 导致他养成乖僻暴戾的性子,想要的没什么得不到的。 那些年在学校里也是这样变本加厉我行我素的,虽然调皮捣蛋,但一直没有犯什么大错。所以性子更加不受拘束,戏弄同学什么的都是家常便饭。 直到那年在校外看见那个同班的女孩。 那天他本来不该出现在当时的那个地方,原本和平日常在一起玩耍的朋友约好在商场里见。 结果下了车在商场里左拐右拐,绕了许多圈子他无意走出了商场来到了另外的地方。 那是他不曾涉足的场所,偏僻、而肮脏。他从来不知道那个新颖时尚的商场附近还有那样一个格格不入的地方存在。 所以生活偏偏告诉他,什么叫“世事无常”。 他不知道是否可以叫做情窦初开,只是哪怕那时明白那种心意,自己的做法也不会有所改变。 那时他已经看清班上的那些大多数的女生对宋柔山模糊又清楚的感情,她们目光热烈地看他、讨论他。十岁的他啊,难道能像她们一样,用那样的眼光去看她吗? 不会…… 可他也不知道怎样做更好。毫无参考的事例,他只能遵循以往插科打诨的做法。 捉弄玩闹的行径吓到平日本就胆小的女生,这应该是毫不意外的结果。 可他当时没有察觉,反而觉得自己应该再接再厉。哪里能想到竟然将她越推越远呢? 他喝了一大口酒,冰凉的液体缓缓进到身体。他忽然伸出手,摊开手心面对自己,想谭江的手。 修长白皙,并不特别娇嫩,比不上他曾经约会过的一个做手模的女孩的手。但还是可以算得上漂亮。 他想起她的手并不是因为好看,而是因为她的小拇指上的一个黑点。 那是他弄的。 四年级下学期开学,班主任根据他们的身高重新调整了位置,好让所有人都能看见黑板。那一次,他和谭江被调到一起成了同桌。 他们做了一年半同桌。 期间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的事。 他不喜欢学习,偏偏她上课认真听课,下课了还专心看书,他便时时打扰她,在课上发出声音干扰她,课后把她看的书拿走直到上课了才还给她。 两人一起打扫的时候,他就在一旁坐着,看着她做。等她快做完了,就把手里早撕好的碎纸扔得到处都是。她看着他又气又怕,却只默默拿回放好的扫帚重新扫。 两人没有共同话语,只剩他欺负她,她躲避他的往复循环。 他和她说话的时候总是用“喂”“那个”“你”的字样开头,不可一世。 说起来,是太骄傲懵懂了。但她从来不理,低眉顺眼的样子让他心里欢呼,觉得她已经被自己征服。 她只偶尔向他求助,是她的铅笔已经杵到写不出来的时候。 但她不说话,只是一手抓着铅笔,把铅笔略微伸到他的桌子那边一些,用祈求的眼神望着他。他知道,她是在请求他帮她削一下铅笔。她没有转笔刀。 看着她可怜巴巴的样子,他伸手接过了她的中华牌铅笔。 他无法拒绝,那个眼神,像极了他吃饭的时候,他家的猫在桌角讨好地蹭他的裤腿的样子。 她小拇指上的黑点,是一截铅笔芯的印记。是那时候他帮她削笔的时候弄的。 看着她的表情,他原本是心软才同意的。可铅笔削好还给她的时候,他一时兴起,把削尖的铅笔头对准桌子,作势要戳上去。那时光影交错,她的表情嗫嗫,下意识地就伸出手来挡。 原本他只是想逗她,却没想到她竟然会拿手来挡。他意识到的时候收手已经来不及,后来铅笔擦中她的拇指,直直地戳了上去。 他想他真是个疯子,竟然想出这样变态的捉弄游戏来。她也是个疯子,为了一截铅笔芯,竟然敢伸手来挡。 他甩开铅笔,愤恨地坐正身体看着黑板,不再看她一眼。 而她弯腰捡起地上的铅笔,拿在右手上握住,咬着唇坐直了继续听课。 而她的左手掌心摊开轻放在课桌上微微颤抖,不一会儿鲜血从小拇指指尖溢出。 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俩的动静。老师没有,同学们也没有。 那天在海边,她摊开手,手心里躺着他的墨镜。她把他的墨镜还他,他却只看到她小拇指上那一颗触目的黑点。 也许那只是一颗痣而已,可他瞬间就想起多年前他们还是同桌时,他用削尖的铅笔戳在她的手指上,然后鲜血流出。 她那样一个胆小害羞的人,那天却没有哭。她只是默默把手放到课桌下,又拿出一 分卷阅读64 张纸巾,用右手胡乱把那个流血的拇指包起来。像极了那天下午她漫不经心地还给他墨镜一样。 那天削好的铅笔断了,他不知道是戳上她的手弄断的,还是摔在地上断了。 他本能地不敢看。而那天她没再求他帮忙削铅笔,并从那天以后再也没有求过他。 是那时候就做出了选择吧。 他是她为期一年半的同桌,知道她于学习这一事并无天分、努力学习却效果平平。 她喜欢语文课,语文老师却从未高看她。喜欢数学课,数学老师曾经夸过她学习认真。 她费了很大的劲追赶那些成绩好的人,却总是装得漫不经心,好似并不在意。 但他知道恰恰相反,她很在意,所以为了得到满意的成绩,在面无表情的背后付出了多少心血。 他还知道她英语课上得十分吃力,即使全神贯注地听课,认真做着每一个笔记,可她还是一筹莫展。 她遇到了难题。摊开笔记本看着自己记的笔记,眼睛直直的,但她的心思早已经不在笔记本上了。 他也知道数学老师夸她期末考试考得不错的时候她会悄悄地笑,不是哈哈大笑,也不是喜笑颜开的那种,而是明明已经十分控制,嘴角仍轻轻上扬,她自己也意识到,所以很快就抿起唇正襟危坐。 他不明白为什么被夸奖了,值得开心的事还要悄悄的怕人发现,想笑就笑啊,有什么呢? 就像他把她惹哭了,她也总是憋着眼泪,倔强地不让它落下。 快乐和悲伤,把所有的情绪隐藏。她是一个人,不是一个机器。 她在学校就是这样一个小的不引人注意的机器,而他二年级在校外意外看见的小人儿似乎越来越远,他快要记不得她那明媚的笑和清脆的声音了。 上计算机课是最自由的时候,因为可以自由选座。她每次都选在最靠后的位置,老师控制着主机,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选的位置上看老师的操作。 之后布置当堂作业,完成提交的人可以离开自由活动。看起来很简单的操作,她几乎总是踩着点在下课前弄好。他就坐在她后排右下侧,看她着急地蹙着眉,一点一点地点着鼠标推进。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班里最了解她的人了。 她真笨啊。那么简单的电脑作业都写不来。英语单词也总记不住,连不怎么学习的他稍微看看就能记住。 那么笨的人还要学别人暗恋。还以为自己隐藏地天衣无缝。 可是喜欢啊,除了说出来,是会从眼睛里溢出来的。 她不知道,她喜欢那个人的时候,眼睛会忍不住追逐他的身影,会偷偷看他,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看,然后低下头旁若无事,再抬头偷偷看几眼。 她弃了一年半的同桌,而选择了那个从未相交的人。 如果他是一个女孩,他也会那样选择吧,他想。毕竟他伤害到她的证据还在她的手上,她只要一抬起手,就能看见那个铅笔戳破血肉,在那个细瘦的手指上留下的黑色的像痣的东西。 虽然铅笔里并不含毒。即使有,也只是微量。可那个黑点,会跟着她一辈子。而她活着,它就会提醒她,在很小的时候他对她的伤害。 从来不知道“弄巧成拙”这个词的讽刺意味这么强。他自认随性潇洒,却唯独对这个人无法释怀。 作者有话要说: 男二的剧情完结了!!大概吧……也许后面会穿插一些情节但是肯定很少了…… 如果没有男主 我就给男二最好的结局了……呜呜呜喜欢男二 虽然他抽烟喝酒熬夜花心 但他是个好人 好人:专一专情; 初恋这场兵荒马乱,有多少人在用一生打扫战场; 看老歌热评:女人一旦错过那个她最想嫁的人,便会变的越来越挑剔。 男人一旦错过那个他最想娶的人,便会变的越来越随意。挑剔是因为,谁都不如你。随意是因为,反正都不是你。 因为不是你,所以哪哪都不合意。 因为不是你,所以都可以无所谓。 希望你我情之所钟都能得始终 30、第二十七章 解除婚约 第三天下午,齐冉约了宋柔山在她家见。她爸妈出去应酬还没回来,齐安也出去和朋友玩了,家里只有她一个人。 宋柔山准时来了。他整个人都在不安,给人一种紧张的感觉。 她第一次见他这个样子,印象中他总是从容不迫的模样,是那样意气风发,她很喜欢。 齐冉想,他的每个样子她都喜欢。 “你来了?进来吧。”用力在唇边溢出一个笑,尽量和平常一般和他打招呼。 宋柔山轻声嗯了一下。 她低头往客厅走,用力挺直了背,宋柔山在身后轻轻带上门,然后跟着走到沙发边上坐下看她。 她给他倒了一杯茶。想起以前上学的时候,她的朋友来家里玩,她偶尔叫上宋柔山,宋柔山没有拒绝。b 分卷阅读65 r   也许他把手里正在看的书放下,然后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接着从他家里走到她家门前,轻轻敲三下。 她亲自跑着去开门,领他到客厅,对正喝茶吃零食的朋友们介绍,“这是宋柔山。” 给朋友分享自己最喜欢的玩偶,最喜欢的零食,最喜欢的书。和最喜欢的人。那都是她最喜欢的。 宋柔山总是很礼貌地和她们打招呼,给她们留下非常好的印象。 她们过后会问她宋柔山是谁有没有女朋友喜欢什么类型在哪里读书。 她的回答是我喜欢他。 然后她们开始帮她想办法,告白,试探。她偷拍他、存着他每一张照片,研究他的性格和兴趣,他的每一条动态她都看过很多遍,关于他的一切,她如数家珍。 她远比他想象的要喜欢他,可今天她叫他来不是为了向朋友们炫耀和分享,而是和他解除婚约。 是疲态,是厌倦,是恐慌,是不休。持续二十三年的一场爱恋,因她而起,因她而止。 她曾经得到过他。她这样以为,而那种幸福转瞬即逝。 她在沙发的另一侧坐下,开门见山问,“你知道我叫你来是为什么吧?” 宋柔山犹豫着点了点头,他看了一眼齐冉,早在门口就注意到了她今天化了一个浓妆。 暖橘色明媚的眼妆,浅色腮红和同色口红相得益彰,显得明艳动人。齐冉是漂亮的,他一直都知道。 可是喜欢不只是看外在的容貌,也不是看她做的等待和牺牲。 因为喜欢是有先来后到的。人心的位置太小,只够装下一个人。其他人再来也挤不下了。遗憾的是他的喜欢没有给齐冉。 齐冉在笑,对着他笑。有很多话想说,可那些话被月月说了,剩下的话,怎么说都是伤害,他说不出口。 “柔山,你当真,从没有喜欢过我吗?”齐冉手里握了一只茶杯,问。问这话的时候,她两只手不自觉握紧了杯子。 一段恋爱关系中,总是有人一遍遍撕心裂肺地问,你爱不爱我? 得到了要问,没得到还要问。她没和宋柔山谈过恋爱,哪怕他们后来定了结婚的关系。 记得宋柔山总在她表现出爱意的时候无奈地和她说,“齐冉,你知道我喜欢你,但只是好朋友的那种喜欢。” 一遍一遍地说。 她听了以后总是表现的不以为意。其实她心里听了很难过的,可是她想,“喜欢他的是她,所以她不能难过,不能悲伤。因为一旦放任情绪低落,就不能完完全全地喜欢他了。” 她虽然骄傲,那么多的问题,这一个问题她忍不住,不得不问。 “齐冉,我一直把你当成朋友,月月应该告诉你了吧。”宋柔山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他不能骗她,以前不会,现在也不能。 这世间唯有感情勉强不来。 宋柔山这些年拒绝的话说了很多遍,她现在才信了。 她喜欢的一个作家说过,“心里互相装着对方的人不应该错过。”宋柔山不喜欢她,他喜欢的是另一个人。 他在身前画了一个圈,她虽然在圈内,却没有比在圈外的人更靠近他一点。 这真叫人难过。 齐冉觉得自己很奇怪。她心里早有预料,但在听完他的话以后,她的心还是很难受,而又意外松了一口气。她想她的神色现在一定变换得很难看。 她点点头,把杯子轻放到茶几上,笑着看向宋柔山,说: “你知道吗,柔山?其实我很想为你穿上婚纱,在我们的亲友见证下站在你身边,做那个配得上你一生一世的人。 为你洗衣做饭,生儿育女,和你慢慢老去。等到时间的尽头,我还依然像现在一样的喜欢你。我想…… 我以为我们可以过得很有意思。 你说要娶我的时候我真的很高兴,我以为自己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你了。 却原来……算了……我们取消婚约吧。今晚我会找一个时间,和我爸妈说。” 她呼出一口气,想笑一笑,眼角却不自觉有泪水淌下。她赶紧伸手擦掉,没关系的,没关系,真的没关系。她在心里对自己说。 宋柔山没接话,坐在那里,很长一段时间里空气中全是沉默。 他盯着齐冉,假装没看见她眼眶红红,倔强擦掉眼泪的动作。心里也很吃惊,齐冉会愿意取消婚礼,吃惊她这么快就同意取消婚礼。 “齐冉,谢谢。”低不可闻的声音,还有一句说不出口的“对不起”。 齐冉笑着点头,目送宋柔山起身离开。 晚上,齐冉和应酬完回家的父母说了退婚的事。 她还没有放下,如果不尽早说出来,她害怕自己好不容易做的决定会随着时间而改变。 她必须要快刀斩乱麻。她虽然有自己的骄傲不肯去求宋柔山也喜欢她,可这么多年执着的等待已经够卑微了。那么最后放开,她想潇洒一次。 分卷阅读66 次日,宋柔山也和曾丽宋成东说了取消婚礼的事。 他们尽管反对,但当事人都已经达成一致,再去勉强也没用。 最后,两家和平解除了婚礼,但婚礼照办,只是办的是齐安和宋婷月的婚事。 从小到大,曾丽看的出来齐冉有多喜欢她儿子,所以她想不通为什么齐冉忽然就说不结婚了。 宋婷月却最清楚,这世间,最自私的是爱,最无私的还是爱。齐冉是真的喜欢她哥,喜欢到愿意成全他和别的人在一起。 其实齐冉很好。她们从小一起玩,齐冉和她哥同岁,比她大六岁,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她总是给她、保护她、爱护她,像她的姐姐一样。因为太喜欢她哥哥,所以对她也爱屋及乌。 他们是邻居,从小到现在,已经认识了二十三年。齐爸爸对齐冉齐安很严格,平时齐冉去奥数班、去写作班、去英语班。 再大一点,又去摄影班、美术馆、舞蹈教室……好像齐冉的人生就是穿梭在大大小小的补习班和学校之间,可她总是能找到时间来她家看看她哥,和他说两句话。 齐冉很优秀,性格还很好。她说起话总是轻轻柔柔,好像怕声音大一点会吓到人。这么好的齐冉,唯一不好的只是她哥哥不喜欢她。 所以,哪怕她等了他这么多年,默默付出着,可是人心的位置那么小,装了一个人就再也没有其他人的一分位置了。 她哥哥啊,心里喜欢的女孩从前姓谭名江,现在叫楚曦秀。 他以为他不会再见到楚曦秀了,所以答应娶齐冉,即使不爱、他会尽一个丈夫的责任去照顾她。可是她看不下去,如果他们结婚,两个人的婚姻,却有三个人不快乐。 爱情就是这样,有柳暗花明,也有流水无意。齐冉不怕宋柔山不娶她,不爱她,却怕他不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新年快乐!!祝你祝我; 努力更到过年的一章 31、第二十八章 别后 “没想到冉姐姐能这么快想通。哥、现在放手去追求你的爱吧,别在错过和白白等待了。你准备怎么办?” 齐冉的事就像她说的,长痛不如短痛。齐冉能这么快放手,她心里既为她哥高兴,也为自己那么残忍对她感到难过歉疚。 “嗯……你在家的时候代我多去看看齐冉吧。还有和齐安说一声,别惹她不开心。齐冉她,是我耽误了她。” 宋柔山和宋婷月想得差不多,所以表情和她也差不多。不想伤害的人还是伤害了,他心里感慨万千。 宋婷月点头,安慰道:“知道了,你不说我也会去的。放心吧,冉姐姐会没事的。” “我想等把事务所的事情交代好以后,去找她。”宋柔山垂着眼看着地板,沉声说。 宋婷月高欢一声,为她哥打气,“这就对了,哥哥。现在,你的人生你自己掌握了呀!赶紧把姐姐追到手,带回家!” 8月28日下午。 楚曦秀刚下飞机,在等行李的空隙打开手机看了看消息,发现系统提示微信有一个好友请求认证。 她点开微信,认证消息上写着宋婷月三个字。是那个当红女星,她那天在咖啡馆见到的人?或者只是巧合,刚好同名同姓? 她平时不怎么随意加好友,除了同学同事,列表里几乎没有陌生人。心中疑惑,还是点了同意加好友申请。 有消息发过来。 “我是宋婷月,姐姐好呀。”还有一个笑脸的表情包。她的头像是一个可爱的漫画人物,圆圆的脸,大大的眼,十分得卡哇伊。 她点进她的朋友圈,是所有消息可见的页面。有影视拍摄的动态,有健身运动打卡,也有和朋友吃喝逛街的合照。点开大图,赫然是娱乐圈中另一个事业正红的小花。 她随意看了看,退回到聊天界面,斟酌着打字:“嗯……是那个出演《时光笔墨》女主的宋婷月?” 本来想问是不是那天在咖啡馆碰见的人。但想了想,日理万机的女明星,应该不会刻意去记一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虽然她也说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加自己的好友。 “对,是我。嘻嘻姐姐你看过吗?” 她正打字输:“看过。我是楚曦秀”。没看过就不会问了。没想到真的是她,只是不知道她加自己好友有什么事。正要按回车键发送,宋婷月的消息又发了过来。 “姐姐,你有男朋友吗?我很喜欢你,我有一个哥哥,想把他介绍给你。” 楚曦秀默默把聊天框打的字都删了,逐字逐句地斟酌了好几个回答,“你哥哥的对象,为什么要舍近求远找我?” 她想告诉宋婷月自己四海为家,身似浮萍,并不适合做她哥哥的对象。可她们两关系并不熟,所以她想了想换了一个直接的问法。 “我哥哥长得好看,脾气也好,不差钱。只是最近刚刚被人退婚了,有点颓废,你能不能安慰一下他”对话框那头的宋婷月心想,她哥虽然被退了婚,但并没有颓废什么的, 分卷阅读67 他虽对齐冉愧疚和感谢,但他应该挺开心。她这么说,是觉得应该比较容易激起哥哥心上人的怜悯之心。 听起来挺优秀的人,原来是被拒婚了她才有机会捡漏。可是她也不会安慰人,绞尽脑汁在脑海中搜索了几句话“被退婚了只是说明他们之间没有缘分,不要沉溺在过往,多出去走走,总会走出来的”好像挺适合安慰她哥哥的,又好像是对她自己说的话。 “我也觉得。这些话如果你能当面说给他听的话就更好了,姐姐你在哪里?我让我哥来找你,你在和他说一遍,行吗?”宋婷月飞快地打字。 通过好友申请的时候,她浏览了一遍哥哥的心上人的朋友圈,她的朋友圈寥寥几条,这点和她哥倒是极配。 走马观花了一遍,里面感悟,风景,宠物,小孩都有。其中闪现了几张似乎是她的朋友家人的照片,本人的照片却少得可怜,近照更是没有。 可惜当天她们匆匆打了一个照面,却什么也没看清。宋婷月不满意地撇撇嘴,心想以后熟络之后一定要让姐姐多发照片,就让哥哥给她拍。 楚曦秀觉得这真是个为哥哥操碎心的妹妹,可她不会安慰人,也做不了什么。 “我……现在在安庆……”她不认识宋婷月,也不认识她口中的哥哥。 不知道她怎么得到她的联系方式,想起那天在云城的擦肩而过,宋婷月认识宋柔山吗?她哥哥,在云城吗? “这不是正好吗,你刚才也说让他出去走走。我现在就帮我哥订票,让他来找你”宋婷月打了个响指,等的就是这句话。事情比她想象的还要顺利。 …… 随后宋婷月又问了她大大小小许多问题。喜欢什么颜色,喜欢什么类型的音乐,没事的时候会做什么…… 因为无伤大雅,她一一回了宋婷月,宋婷月也礼尚往来回了她。 不过,宋婷月礼尚往来回的是她哥哥对应的那些喜好。楚曦秀扶额看着手机,没想到宋婷月竟然是个自来熟的,只是她怎么就像认定了她一样呢?她一直都觉得她只是在开玩笑、最不济是个恶作剧。 后来从云城走的时候也可以说是落荒而逃了。如果要逃,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是很合适。 一直想去日本呆几天,觉得日本人疏离暧昧的人际准则很适合她。 不过因为和学校方面续了合同,学校那边已经录用她为正式讲师,近期就要开学,去日本就没有时间了。 另外、前几天和外公通话听说临安老家那边要建写字楼,原来的房子就要推倒重建。多年没有回去,那里总还是她寄存了好几年记忆的地方。 她想了想,最后订票回了临安,最后去看一眼那个地方。 她买了花先去看谭围江琴埋骨的地方,他们葬在一个小山坡上。 坟前的蒿草幽幽,和长眠地下的人相邻相依。她无言地在那座坟蒿前站定,假如真有在天之灵,想必他们早已知晓这些年她的一切。如果没有,那多说也无益。 所以她只是站在那里。从包里拿出很多年前的照片,一张一张翻看着旧照片,回想他们的音容笑貌。里面的人大多已经长眠地下。亲者逝,永远定格在她十八岁那年。 她爸走的那天,她其实快十九了。如今,她二十七。听说父母逝世以后,只剩孩子形单影只的活在世上,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一个属于这个孤儿的家。她就是那个孑孓的孩子。 看过爸妈后,她回到那个墙砖被岁月侵蚀得灰影斑驳的家。 其实自从外婆去世,外公搬去和舅舅他们住,这些年她的弟弟妹妹们也长大成人,甚至全都成家立业。这个地方,早就荒芜了。 属于她的东西都在那个小小的四方的房间里。快七年的时光,去掉初中每周在校的时间,接着去掉高中每个月的在校时间,这个房间被分到的记忆并不多。 开始整理东西,她喜欢的床单被子,上学时用过的课本,买过的大大小小喜欢的笔记本,还有以前的衣服。她一个个地拿出来翻看,看完以后又放回原来的位置。 弃之可惜又不再有用的东西,最好的归处就是一起和旧日时光埋葬吧。 半小时后,她下山回到了市中心。 她的计划是待一个星期左右。宿在安庆市中心的一家民宿、和朋友见面逛街、见亲人,然后回到民宿安睡。哦、对了,宋婷月失恋的哥哥要来安庆散心,她得负责带路做导游。 32、第二十九章 家庭会议 宋成东和曾丽还没从宋柔山取消婚礼的事中回过神来,这天晚上的家庭大会更是让他们惊了又惊。 吃完晚饭,宋成东在客厅看新闻,曾丽在厨房刷碗。宋柔山和宋婷月两人没有上楼,反而在客厅沙发上靠在一块坐下。 曾丽洗着碗,听见宋婷月神秘又兴奋地叫着,“妈,这里、快来客厅!哥哥有事要说。” 宋柔山像是做了什么重大决定,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开口,“爸,明天我想去巴黎一趟,散散心。” 宋成东闻 分卷阅读68 言抬起头看他。 曾丽洗好碗,擦着手边走过去沙发上坐下,刚好听到那句要去散心的话。 曾丽就知道自己的儿子是喜欢齐冉的,婚礼取消他肯定也难过,所以立马就同意了,“行!你想去就去吧。机票订了吗,什么时候回来?” 宋柔山眼睫一颤,郑重其事地说:“我喜欢的人在那边。可能,要在那边呆一年两年,甚至更久。” 宋成东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 曾丽有点反应不过来,“那齐冉呢?你喜欢的不是齐冉?” 宋婷月一直在边上默不作声地听着,但心里火急火燎的,恨不得自己帮哥哥都说了,这时就跑到曾丽身边坐下,抱着曾丽的手撒娇,“妈,哥哥喜欢的不是冉姐姐。”说完瞥了一眼她哥,然后又转过头去看她爸。 宋成东拿起遥控按了暂停健,沉声问,“去巴黎?”他面色平静,心里却想起了什么,沉吟道:“去找喜欢的人、你说的那个人不会是楚博士吧?” 宋成东想起自己曾受托送到那年轻人手中的一封信,那时只当宋柔山在书房看见那人的简历,心生好奇的父子间的闲聊。如今想来,自己的孩子何时有那样的好奇心了。 宋婷月忙不迭点头。 但她爸问的是她哥。宋柔山“嗯”了一声。 那女孩好是好,宋柔山年纪也不小了他心里肯定有数,他平时是不怎么管这两个孩子的。不过,“你们才认识不到一个月,你说你喜欢她?” “不是。我和她是同学,以前就认识。从前就喜欢了……” 宋柔山被问的一滞,没说楚曦秀是他小学就喜欢的人。只不过那时他没明白,等到明白的时候,才发现两人已经错过了。 曾丽终于从这看似不可思议的事实里反应过来,不满道:“你喜欢着别人,为什么还答应和齐冉结婚啊。” 虽然现在已经取消了,但这种事让女方和他们两家都不好看。 而且那个人,看样子老成也认识,所以只有她不知道了? 曾丽顿了一下,还是不忍责骂这个从小就乖巧的孩子,只能接着问,“还有那个什么你喜欢的同学,叫楚博士是吧?她现在在巴黎?是法国人还是中国人呀?” 这些,宋柔山能回答上来,但说来话长,他只好用沉默应对。 “妈,哥哥的同学,自然是中国人了。爸爸,你还记得前几天我说‘哥哥爱你’的话吧?如果不是这个文化年,这天上怎么会掉下哥哥的心上人。”宋婷月挽着曾丽的手臂撒着娇帮她哥说,又抬头望了一眼宋成东。 宋柔山点头、认真地说:“月月说得没错。”看了一眼宋婷月,又不安地观察爸妈的反应。 宋成东没应声,低着头在沉思。 曾丽和宋婷月在压着声说话,“月月你怎么知道的,你不是挺喜欢齐冉吗?” “因为我见过楚姐姐啊。冉姐姐我也喜欢,这又不影响。”宋婷月眨眨眼,摸了摸头说。 “你见过?什么时候?”看来果然只有自己没见过那个女孩了。 “就回来那天,可漂亮了。还是个博士呢。妈,你看,我哥眼光这么好。”宋婷月笑眯眯地说,还朝她哥挑了个眉。 “那,事务所那边呢?你不管了?”好半晌没说话的宋成东开口问。 “那边的事都进入正轨,没什么需要操心的。有事,他们会自己看着办的。实在解决不了的,我就回来。” 宋柔山将心中早已考虑好的想法说出来。现在线上办公也很便捷,“事务所的事我都打理得差不多了。所以今天和你们商量,你们没有异见的话,明天就可以交接好。” 他停顿了一下,补充道,“我想订明天的机票走。” “这么快就走?是不是太着急了点?”曾丽赶忙问,如果出去散心请个假就行了,可是按他说的、也不是去一天两天的事。 柔山从小到大,除了大学那几年在外念书,几乎没怎么没离开过家,如今事业进入正轨了,又忽然说要离开几年。 月月常年在外不着家,柔山在家他们能时时看着,心里才觉安心一点。 没想到,如今,连儿子也要出门了。曾丽一瞬间很不是滋味、心也跟着慌起来。 宋成东倒是没意见,不过还是板着脸叮嘱他,“你既然想好了,就按自己的想法去做吧。齐冉那边,你们已经取消了婚礼,我就不多说了。 但这件事,是你做的不对。你从小就比月月听话懂事,我和你妈也就不怎么管你。 但今天我得说,今后、不管是喜欢谁要追求谁,还是工作的事都要三思后行,不能再闹出现在这样的事。” 这就算是同意了,宋柔山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我知道了,以后不会了。那我去巴黎的事,爸妈你们就先别告诉齐冉吧。” 曾丽和宋成东都点点头,不用他说他们也不会去刺激齐冉,毕竟是从小看着长大,差点就成了自己儿媳的孩子。 宋柔山接着说,“这件事确实是我没 分卷阅读69 考虑周到才让齐冉受到伤害。只是希望爸妈不要把这个错归咎到曦秀身上。 这件事与她无关,退婚是我提出来的,她自始至终都不知道这回事。既然已经翻篇,希望你们可以试着去接受我喜欢的人。” 曾丽有些哀怨地打趣说,“你爸和月月都见过那个孩子了,你找到她就带回来吧,就你妈我还不知道她什么样子呢。” 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宋柔山对曾丽笑了笑,“好,谢谢爸妈。” “嘻嘻嘻,那爸妈你们看电视吧,我上楼了。”说着宋婷月站起来准备上楼,走的时候还拉过宋柔山一起离开。 “老成,柔山喜欢的孩子,什么博士和文化年的,你怎么知道啊?”曾丽见两个孩子上楼了,随即在沙发挪了两下,挪到宋成东边上轻声问。 “唔,这不是市里最近的重要活动吗,人家法国派了的部长过来统筹,本来我们这边说要给他找一个翻译,不过后来他自己带了翻译来,就是楚博士。 听说楚博士是他带的学生,我看平时两人关系挺好。我本来想让这楚博士留在咱们这儿的,但她没接受。”宋成东敛着眉,一边思考着其他的事沉声回道。 “她博士都念出来,博士不花个好几年不好毕业吧?哪个博士读完不是三四十岁,这样的人真是我们柔山的同学?”曾丽啧啧称奇,接着问。 宋成东拿起手边的遥控器、听到问话又放下,想了想说,“看起来是挺年轻的。” 曾丽绞着手,蹙眉想象:“还有,我们柔山喜欢她,你也让她留下,她却去了巴黎,她是不是不喜欢柔山,难道是我们家柔山单恋她?” 宋成东抬起头揉着眉心看她,无奈地说:“你问我我怎么知道。” 曾丽接着又问,“那、那孩子长的怎么样?” 宋成东垂着头想了想,“哎,说不上来,我没注意,只是淡淡的样子,也不爱说话。” 曾丽歪着头思索了一阵,才又说,“那倒是和柔山的性格相像。你再想想,怎么能一问三不知呢,好歹是胖是瘦,是美是丑说一下啊。” 宋成东便认真回忆了一下、说:“嗯……长头发,身型看起来和月月差不多,和月月也差不多高。挺清秀的一个姑娘,看起来不像博士,倒像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 曾丽张了张嘴,这描述听得她更云里雾里,“听起来很小啊……算了,我还是去问月月吧,从你嘴里能问出什么。”说着就上楼去了,留下宋成东在楼下一个人看电视。 其实想想他也有点发蒙,那个年轻人,他说不上来她的样子,但他每次看着她,他记得那双清澈的眼睛,和寡淡的表情。无悲无喜,好像对什么都不上心。他们家柔山,也许还真是单相思。 宋婷月将宋柔山拉到自己的房间,兴奋地问,“哥,明天就走?机票订好了?” 宋柔山点头,“嗯”了一声,有些好笑看着自己妹妹。他从来没想过事情会走到现在这个地步,这一切,还要谢谢她。 “我觉得妈妈有一句话说对了,你找到姐姐就带回家吧。其实那天和她擦肩一面,我也没怎么看清她。” 说着不禁有点淡淡地感慨,“哎你东西收拾了没?你回房收拾去吧。啊、不!还是我帮你一起收拾吧。” 说着两人一起去了宋柔山的房间。 宋柔山其实没什么东西要收拾,在和爸妈说这件事以前他一直忐忑不安,担心他们的反应、怕他们不同意。说完之后他松了口气,就开始无止境的焦虑。 在知道齐冉答应退婚后,宋柔山心里对她是惘然歉疚的。 可也明白这是自己希望的结果。而且木已成舟,他不能一直沉溺在愧疚中驻足不前。为了幸福和对自己的生活负责,他稳下心,开始了有条不紊地安排。 首先是事务所那边确实已经打点好,但还没交接。其次就是订机票,之前一直无法确定父母的态度,所以导致机票也一直没订。 还有就是行李。虽然可以一切从简,但基本的行李还是得收拾。最后在离开前,他还想见一个重要的人。 他一向自持冷静,现在却有一些冲动地想订最早飞去安庆的机票找她。 这回显然不一样。但他知道自己不能,现在能做的只有等、和收拾东西。 他的航班是下午四点,看似宽裕的时间其实紧凑。 早上起床以后他去了事务所,把事情交接完。 楚曦秀偶尔提起马修在法国的时候对她照顾有加,就像家人一样让人安心。所以他想和他谈谈,他们十一点约在咖啡馆见面。 她的导师、马修。马修第一次来云城,被气候环境吸引,决定在云城多呆一个月。 文化年的筹划已经结束,马修果然自己留下来多待了几个星期。因为几乎没事可干,所以就答应了宋柔山昨晚的邀约。 一个小时后,他回家吃饭,然后拿着行李去了机场。在候机厅找了一个咖啡馆点了一杯冰咖啡,回想和马修的会面。 和她分别多年, 分卷阅读70 他没想到从别人口中了解的东西会那么悲哀。 在云小的花坛他告诉她他最喜欢的地方是教学楼,因为喜欢那些旁人的活动,最主要是因为,有她。她不是锦上添花,她是时间刚好。 没有什么“不知所起”的情,这一步一步,他是看着自己如何走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新年快乐 虎虎生威!!平安健康 祝你祝我呀 33、第三十章 宋柔山的回忆 他不是一开始就注意到班上那个女孩子,每到上课她背脊挺直,神情专注听老师讲课,但经常听着听着脸就苦恼地皱到一块。 她严肃地认真听课时,眼睛盯着讲堂上的老师,时不时拿起笔在本子上做着笔记。那太过严肃的表情,似乎有点如临大敌的样子。 是偶然一瞥看见,觉得她和别人不一样,后来下意识经常转过头去看她。 因为其他的人上课的样子都很散漫,他虽然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上课却也偶尔分心,不如她那样认真。 从他的角度看去,她皱眉的时候,因为脸小的缘故五官都凑到了一起,虽然不美观,但莫名比端端正正的时候要顺眼得多。他心里想,兴许,是染了情绪的缘故。 她也不爱和其他人玩。下课后喜欢一动不动在桌上看书,还是昂首挺胸的坐姿,格外得认真专注。 有时候是教科书、有时候是字典,他们之间隔了两列三排的座位,更具体的他看不清楚。 周围是打闹嬉笑的同学,她却不为所动,好像那些吵闹的声音对她没有影响。 他观察得出,班上大概有两类人。一类是经常靠在窗边望着外面的他、和经常一个人坐在位置上看书的她,还有一类是抱团取暖的其他人,他们总是聚在一起,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和做不完的游戏。 他其实很喜欢后者,看他们游戏、活动、乐此不疲地经营着课间的时间。可他不会参与其中,不会,不想。 不知道她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想法。 她似乎无意让自己变得和他一样,但在不知不觉间,在某些可能的分类里,他们确实是能划分在一块的两个人。 这种认知让他开始观察她。他观察到,她每节课都不自觉地皱眉。 语文课皱眉,数学课蹙眉,英语课皱眉,就连音乐课,她也苦着一张脸。 他想,是不喜欢上学才那样的表情吗?可看书的样子又那样着迷。他想不通,所以就格外在意。 放学后就匆匆忙忙背起书包往教室外走,其他人还在收拾课桌,互相打闹说话的时候她已经走出教室不见人影。 他不知道她为什么总走得那么急,是不想待在教室有要去的其他地方,还是其他? 他记事很早,但他注意到她的时候已经是二年级下学期末了,所以就记不得最初她入学的样子。 日复一日,那形单影只的小小身影,和他内心某个地方引起共鸣。后来他才明白,那样孑孓的她,不就是另一个他吗? 三年级的时候,女孩子间开始流行玩五子。每个地方小孩子玩的游戏应该都大同小异,他没玩过同龄人热衷的游戏。 但偶尔听见她们解释游戏规则,他知道五子是由五个形状差不多的大理石做成,抛一颗再将地上其他四颗一并抓住就算赢的玩法。 一个课间,她和另外两个女生蹲在地上玩五子,似乎是赢了,其他两人夸她玩得好,她羞涩地说不出话,双眼却顾盼生辉,还悄悄抬头看了一眼周围的人,看见没人注意才抿着嘴笑了笑。 他从窗外风景收回目光,转头恰巧撞进那一双含笑的眼。 窗外眼光刺眼,他忍不住微眯了眼才适应了教室的环境。 她不常笑,总是咬着唇一脸无悲无喜的表情,或者是上课时那严阵以待,然后暗自神伤的表情。 他第一次见她那样没有防备的笑,是那么,真心实意。好像是,第一次那样开心。 这个笑对她、对他意味着什么呢? 他转过头去,假装自己在看书。她继续玩着游戏,三个人蹲在讲台下,乐此不疲。 他特意分散了注意力去听那石子在空中落下,相撞然后发出闷闷的声响。 偶尔投过一抹视线去看她,她双眼紧盯着抛起,又落下的石子,那表情也是认真的。 他仔细地看她,一个游戏,也如此严肃吗?她没有察觉,没有抬起头看他,也不再那样生机勃勃的笑。 他其实很想再见她那样的笑一次。 心想,也许再见一次,他能明白她的笑,能明白对他的意义。 在上课以前她们收起石子,去洗了手回到座位上坐下准备上课。 他收回盯着眼前课桌的目光,继续望着窗外,窗外是一个小树林。 六月的树林生机勃发,绿意盎然。参天的大树郁郁葱葱,分布的并不细密。 有枯黄的树叶飘落在地上,铺盖住地面像一层缤纷的地毯。 阳 分卷阅读71 光穿过层层叠叠的树叶,洒落在草地上。草地上生长着青葱的野草,并不茂密,在风中摇摇摆摆。 野草中生出几多红的黄的小花。有同学偶尔在老师带领下去写生做活动,经常踩踏,在小树林里踩出一条小径。那条小径盘曲,连接着小树林和教学楼的小人儿。 外面很美,还有虫鸣鸟叫的声音。他在窗户边上,既欣赏了外面的风景,又不错过教室发生的一切。 橘黄色日光点缀其间,有风经过,停在窗边。 三年级的冬夜,他先到教学楼。一片漆黑的教室门被风吹得微微敞开,什么也看不见的里面透出一丝光。 他推开门、打开灯,不知为何在经过她的位置时停了一下,随后走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紧跟着她出现在门口、夸张地喘着气,却没有声音发出,他只抬头看了她一眼,却能看见她脸一片红,他想应该是疾跑所致。 她走过来打开窗的时候脚步是踌躇的,他低着头心里却在想,总是她先来,开窗这些事也总是她做,今天他先到,却疏忽了这个事情。 刚开始室内的味道确实比较污浊,他进来以后还打算要去开窗通风,结果坐下后不知怎地就忘了。 等她开始开窗的时候,他坐在位置上,心神却忍不住跟着她推开一扇一扇的窗。 等到所有的窗子都开着透气的时候,窗户上投过她经过他身边回到座位一道长长的影子时,他解释说,“我来的时候教室门是开着的。” 等了好久以为她不会回答了,他以为她没听见,可他说话的时候那个要坐下的瘦小身影明明愣了一下。 从看着门外的姿势转过身坐直,他又转头看了她一眼,结果她趴在桌子上,脸埋在双臂间,反问了一句,“是吗?” 那声音比她平时的声音更小,瓮声瓮气的。他听见了。还是那个两列三排的距离,他们之间,永远隔着这样一个距离。 她长得不好看,个子又小又瘦,成绩也只是中等偏上,平时在班上很低调。那是她第一次迟到。 他那个时候不明白为什么想和她说话,想听她的回答,想看她抿着唇清浅的笑。 就如同他不明白,那时上课铃响看着她的座位空空荡荡,他在心中想她是不是生病了。 而后她气喘吁吁出现在门口和老师为迟到道歉,红晕爬上脸颊他为什么会无声轻笑莫名觉得可爱。 他习惯很早去学校,作业不用再次检查,课本也无需预习复习。 他到了教室,只是单纯坐在位置上看着窗外。夏天的时候,他到教室天空已经发白。 不像冬日,他靠在窗边还能看见外面的天空闪烁的星星,和快要消逝的月亮。 其后坐在窗边的同学到了之后才会打开自己身旁的窗。 那时,他是负责开门的人。但第二个到的人,一般与他到的时间隔了十几分钟。班主任和他说钥匙的时候,他没多想就交给她了。 因为是班长,班主任说让他找一个早到学校的人开门的时候,他就毛遂自荐了。 反正他平时去学校很早,负责钥匙开门不过是顺便的事情。 然后钥匙一保管就是三年。直到那天,班主任和他说有人主动提出负责开门,因为在意他的想法,所以征询了一下他的意见。但他觉得没必要想,谁来做这事都一样。所以就把钥匙交给了班主任。 第二天他一如既往早早到了学校,教室已经开了。他没想过那个人会是她。 但命运的齿轮牵扯得紧密起来,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度过了很长一段静默又不干扰的时光。第三个人仍然隔了十几分钟到,看似和之前没有变化。 他知道她在紧张,她的如坐针毡,魂不守舍。他能看出来,却不明白为什么。 有女孩喜欢他会和他表白,直白又大胆。可她好像不喜欢他,甚至有点怕他。 她在紧张,是他做过什么吓到她的事吗?窗户上有她的倒影,瘦小又沉默。 他看了那个影子三年,没想到有一天那个影子会投射到他心里。 四年级上册,有一天下午放学,他慢悠悠把书一本一本塞进书包。 班上同学大都走了,只剩几个调皮的混世魔王在和做卫生的人捣蛋,还抢了谁的书一个传一个的扔,被抢的人就跟着他们转圈圈,却怎么也拿不回自己的书。 他们惯常就喜欢这样的游戏来捉弄同学,这一点他心里讨厌。但也懒得多管闲事。 收好书包要走,抬头扫了一眼却发现清扫卫生和被捉弄的那个人是她。 她在座位上低着头,双手抱着书包,不再配合玩闹的同学试图抢回自己的书,眼泪无声无息滚落到手臂上。他看得真切。 “把书还给她吧。”不知为什么,他忍不住对那群人说。 那群人见她不继续抢了也觉得无趣,又听见他说话便把书扔还给了她,那书划过一个弧度不偏不倚砸到她头上。 背上书包,跨过那两列三排的距离,他捡起地上 分卷阅读72 的书,放在她的书桌上,关切地问,“你还好吗?” 她没有抬头,仍旧低着头,却摇摇头,应该是没事的意思。 他忽地想起,那天下午她那个灿烂天真的笑。不知道怎么安慰人,只好转过头看着几个调皮的男生,暗示他们都赶紧回家别闹了。几个男生吹着口哨,抓起书包一哄而散。 走出教室,在门口他又回头看了一眼,她垂着头,小小的背影上下起伏,他看见书桌下她抬起手擦了擦眼,然后抬起头,往门口看了一眼。看见他站在门口,又飞快地低下头擦了擦眼,抱紧了书包。 那双如兔子的眼红红的,还有掩饰不住的委屈和害怕,像极了闯了祸被爸妈训斥的月月。他驻足门口想了想,一言不发转身往校门走。 四年级下册,学校组织秋游,去看博物馆。博物馆不大,里面除了少量历史文物,大多数是动物标本。 老师带着大家大致参观以后,说明了集合时间和地点后就让大家在馆内自由活动。 所有人一窝蜂欢呼着散开以后,他在博物馆里无声游走参观着。 看参天的大树在隐藏的暖灯照耀下投下明灭的光影,发黄破旧的纸钱,鲜艳繁冗的服饰。 他越走越偏,已经听不到周围同学的嬉笑声。沿着圆木小道顺着走下去,抬首就看见小小的她站在橱窗前看得入迷。 他没有说话,只是按着自己的节奏继续走过去。她没有回头看,大概是太过沉迷所以没听见脚步声。 在他迈出两步的时候,她依依不舍地离开橱窗,往他也要去的那个方向走。 她看书时的专注,上课的认真,课后也严肃的样子,和她此刻着迷的神情。 他竟然见过这么多面的她。看着她的小小身影消失在小径,他走近橱窗看。 她在看什么如此入迷,连外界的脚步声都置若罔闻?并且让她不舍得离去,看了许久还依依不舍? 橱窗里映入眼帘的是蝴蝶标本。 颜色绚丽多彩,个头有大有小,明明不会动,却仿佛还有生命。 数以万计的蝴蝶。那些曾经鲜活绽放的生命,此刻对着注视她们的人无声诉说。 不要惊动我爱的人。 她看见的时候在想什么呢?是惋惜,还是哀叹? 要等她情愿。 直到六年级下册她再也没有出现,一声不响,什么征兆都没有。 他又成了第一个到教室的人,总是到了教室十几分钟以后,才有人进来打破教室的沉静。奇怪的是,之前他们两人早到的时候,教室也很安静,但他没觉得不妥。 她的位置空了几天以后,他才明白,她大概不会再来了。班主任让其他人坐她的座位,说她转学,以后,都不会再来了。 无奈的是,在那个年纪,告别比明白先来。 原来告别就是这样,有些告别蓄谋已久,有些离别声势浩大。可她走得太安静,如她这个人。那些过往,再想起总是振聋发聩。 原来,那种总是关注,看着她,注视着她的情绪叫做喜欢。 如此以后,他一步不落,生怕错过了染指光明的路。这十七年的欲说还休,是过、是错。好在,他终于可以拨乱反正。 他不知道该怎么做。坐在飞机座位上,默默看着红霞漫天的窗外。 马修说的事将那些年的她带到他的面前,她优秀,她努力,她坚强。马修一字一句多坚韧,他却听得难过。 她……父母双亡,无依无靠。她没有家了啊。 这样的她,他要给她怎样的安全感她才不会再害怕? 34、第三十一章 宾至如归 8月31日。 宋婷月发来了消息,“姐姐,我哥哥快下机了。你在哪里?” 楚曦秀看了看四周,无奈告诉宋婷月她在公园散步。 对方的消息很快发过来。“那你就在那里等一等,我让他去找你,好不好?” 她沉默不语,盯着手机想:她哥哥真的会来吗?同时心里有点好笑,不是让她去机场接人,而是在原地等吗?想了想,缓缓打了一个“好”。 那头立刻又发来一条消息,“姐姐,你放心好了,我哥哥不会让你失望的。”宋婷月在心里加了一句,你一定会喜欢。 接着宋婷月和她哥打了电话说了地址,剩下的她就鞭长莫及了。 将手机往床上一扔,整个人向后仰倒在床上。心里回想起她哥和她说在法国餐厅时的情景,这个哥哥啊,被一段婚约拖得被动,竟然连告白都是女方先说。这也太……了。不过,姐姐真勇敢! 好在,这一切今天就会变得不同了吧!哥哥,加油啊。 楚曦秀放下手机,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下休息,远处空旷的地方早有退休阿姨在跳广场舞。 她抬起头不经意扫了一眼,发现里面有一个小小的身影也扭着身体参与。 仔细看去,那些动作还有模有样。 她好笑地笑 分卷阅读73 了出声:那是豆豆,难得她竟然能沉得下心和一群阿姨婆婆跳舞。 豆豆是她连续三天逛公园认识的小朋友。 第一天下午,她吃了晚饭在公园附近逛,看见一个小女孩背着一个粉色水壶一个人坐在树下的大石头上,那天天色还早,公园里没什么人,小女孩附近也没什么人。但她没靠近,看小女孩一个人也自得其乐。 第二天下午她依然去了公园,到的时候公园已经有不少人了,但大多是小孩子,他们在公园打乒乓球,有人在打羽毛球。 宽敞的广场上有小孩坐在滑板上,用脚划着地面,滑板就滑出去了。 小孩玩得很开心,后面还有一个男孩亦步亦趋跟着。那个玩滑板的小孩是豆豆,滑板想必是男孩的。 第三天,豆豆从远处走过来,扎着马尾,头上戴着蝴蝶结,头发梳得很整齐。小孩很快走到她面前,停下来、仰起头对她说:“姐姐,我想和你玩。” 她见女孩是在和自己说话,便蹲了下去。早在二十岁的时候就已经有小孩子叫“阿姨”了,如今二十七还能听到一句“姐姐”,她觉得这个女孩非常有礼貌,并且很活泼可爱。 抬头往女孩来的方向看了看,那边有几对说笑散步的情侣,有逗狗遛弯的老夫妻,还有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打电话。 看来看去感觉谁都不像女孩的家人,楚曦秀无奈收回目光,柔声道:“好呀,我们一起玩啊。” “你怎么一个人玩呢?”她找话问女孩。 “阿碧去读书了,妈妈生了弟弟,所以我一个人玩呀。”女孩天真无邪地说着伸出手拉住她的手。 她握住女孩温热软绵绵的手,以为她想带自己去哪里,但她只是那样拉着。 她任她拉着手,听到“阿碧”忽然想到了《天龙八部》里的阿朱,想着女孩口里的阿碧是她什么人? 多大了?是个怎么样的人?正想问的时候又听女孩说了后半句,她心里一紧,担心女孩因为父母有了弟弟心里难受。 她小心翼翼看女孩,结果抬眼望过去,女孩的脸上不仅没有她想象中的黯然无光,反而神采奕奕,便捏了捏她的手,轻轻问,“那你喜欢弟弟吗?” “喜欢啊,我还喜欢阿碧。我今年五岁了……”女孩另一只小手拂了拂脸上碎发。 她伸出手将女孩脸上细碎的头发别到耳后,心想,“如果阿碧在读书,而她却在这里,应该不是同学。而小孩子喜欢的人应该都是亲近的人,那这个阿碧,是她的姐姐吧?” “我上大班了,老师喜欢我,我的同学们也喜欢我……” “我叫豆豆……” “我吃了冰淇淋,冰淇淋好甜,我喜欢吃那个……” 那句“阿碧是谁”的话终于没问出来,豆豆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并且看样子并不需要她回什么话。“豆豆”应该是她的小名,她这么开朗,老师同学肯定很喜欢她吧。 她于是偶尔“嗯”“哦”一句算是回豆豆的话,豆豆就继续说下去,十分像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雄辩家。 从来不善与孩子打交道,只能在脸上挂一个她觉得最亲和的微笑点头附和。 豆豆自己说了很久,忽然停下来、看着她,问,“姐姐你叫什么?” 若说她叫“谭江”或者“曦秀”都太正式,她没有小名,改名以前所有人都叫她“谭江”,包括她的父母。 后来改名,二十岁的年纪已经没人会叫小名,何况她最亲的人都已不在人世。 但是想想,“江江”虽然难听,但真有人这样叫她的话,也能习惯地觉得好听吧。 想了许多都觉得不适合告诉孩子。她一怔,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好在豆豆并没有真的要等她一个回答,问过以后想到了什么又飞快的说着其他的事。 看着小孩子的注意力如此容易分散,她松了一口气。 微笑看着眼前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孩子,她觉得就十分钟不到的时间里自己也喜欢上了这个小女孩。 “豆豆……” 这一声沉静稳重,属于从远处走来的三十左右的男人。她抬起头看,正是刚才那个在长椅上打电话的人,看来他电话打完了,没想到豆豆竟然是和他一起来的。 而豆豆听到那声音,飞快地放开她的手跑过去抱住男人的腿,“爸爸……” 男人蹲下身抱起女孩,朝着她走来。豆豆搂住男人的脖子,神情快乐地看着她。 男人对着她笑了一下,说,“这孩子黏人,调皮得很。打扰你了,谢谢你刚刚帮我看着她。” 她笑了笑,“不客气,豆豆很可爱,我很喜欢她。” 豆豆忽然挣扎着要从她爸爸身上下来,男人于是蹲下身把她放到地上,“去吧,和姐姐说再见。” 豆豆张开手跑过来,她又蹲下来接住她。豆豆像风一样跑过来搂住她的脖子,迎面是一阵女孩身上清凉粉的味道,她抱住她软软的身体,然后放开,“姐姐再见。”豆豆 分卷阅读74 冲她挥挥小手,走过去牵住男人的手走了。 她也挥了挥手,站起来和男人点头再见。 天色渐渐暗了。一大一小两个身影走远,豆豆几次回头看她,之后似乎是和男人说话不再回看。也许她转过身就会忘了自己,但她还是在心里记住了那个开朗的小孩。 那无忧无虑的天真年龄。 又想起一双懵懂无邪的眼睛。 那年谭围去世的时候,她抱着骨灰盒走在路上,有一只雪白蜷毛的小狗忽然从路上窜出来,她吓了一跳。 也不是怕狗,只是在想事,忽然一声狗叫才吓到了。她看着小狗,见它肚子圆滚滚,看起来不像饿了,不然她身上没带什么可以给它吃的东西。它浑身雪白,却有泥渍斑斑点点。 她朝着它笑了笑,没想到它竟然跟了她一路。它跳出来的地方有几栋民宅,她做出让它回去的动作而它还是一直跟着她。 也许是她挥手的动作让它误以为自己是在和它玩。它这个样子,她无法确认它到底有没有主人。 小狗一直跟在她后面,她走它也走,她停下来它也不走了。 她想它应该是没有主人的吧,爸爸的事以后,她还要回学校,但可以把它留下来养在临安……这么想着,她回头看了它一眼,结果它在十几米处蹲着,看着她。 此时它已经跟着她走了二十几分钟了,不知道它能不能找到回去的路。所以她看着它,对它笑着招了招手,它竟然看懂了似的朝她跑来。 小狗通灵,她觉得它很可爱,一路对它招手都屡试不爽,心里想给它起个名字。 因为每次回头叫它,“快来呀”,总觉得差了点什么。如果它有名字,她唤它“小白,快来”和“快来”,应该是不同的吧。 结果走到三分之二,快到家的时候,它不肯继续走。她回头看,它远远地蹲在地上看她,见她招手却往来路离去。 她还以为它会和她回家呢。就那样站在路边,看它,等它会不会忽然跑回来,继续跟在她后面和她走。可等了十几分钟,它的身影再也没出现。 原来那个眼神是告别的意思。看来是,不会继续和她走了。 也好。她自嘲笑了笑,决定不再等它,抱着盒子往家走。 看着豆豆还在广场舞的人群里乐此不疲地挥舞着手臂,她想起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教养出这样一个可爱活泼的孩子。她看着小女孩的身影出神地想,随即笑了笑,站了起来。 晚上七点了,公园里这么多人,让未曾谋面的宋婷月的哥哥来陌生的地方找她,怎么看,都不对。 虽然这件事从头到尾都很怪异,但她还是决定去机场接一接那个被退婚的人。 想必宋婷月她哥是真的颓废,所以一切都是宋婷月这个妹妹在操心。 但宋婷月甚至都没有告诉她她哥哥的名字,长什么样子,或者是他的电话号码。 她想着宋婷月在娱乐圈里出众的脸,心想她的哥哥是不是也混迹娱乐圈,甚至比她更红? 心里思索了一下娱乐圈里姓宋的男明星,但她平时很少看电视知道的也不多,想了半天都想不出来。既然去接人不知道对方的样子,那就让那人来找她吧,她想。 给宋婷月发了一个消息,“我在机场出口处对面的垃圾桶旁等你哥,你让他下机以后来找我吧。” 接机的人都在出口眼巴巴地望着,垃圾桶旁边没什么人,这样的话,即使他们不认识也不容易认错。 宋婷月很快回了一个“好”字,但转念想到自己都说哥哥去找她了,那姐姐为什么还要去接机呢? 想着便问了出来,“姐姐你刚刚不是答应在公园等我哥了吗,怎么忽然又想要去机场接他了?” 楚曦秀想,宋婷月的哥哥刚刚失恋,而她喜欢的人就要结婚了,可能是惺惺相惜吧。 却打字说,“我担心你哥不认路找不到我,这么晚了他应该还没吃晚饭吧。第一次来总要让他宾至如归。” 宋婷月发了一个“原来如此”的表情包,心里却忍不住想:那你可想错了姐姐,我哥他可不是第一次去安庆。 最早是高中毕业那年,宋柔山和朋友去毕业旅行,他比原计划地晚回了几天。 爸妈问他的时候,他说玩得忘我忘了时间,爸妈就没有继续追究了。 其实他不是玩到忘记,而是去了一趟安庆。他柜子里的那张机票就是证明。 就是那个时候,小学刚毕业的她知道了宋柔山的秘密,而且还是两个:一是他喜欢着谁,二是他去了何处。 他是从小学班主任王宜那里打听到谭江转学的地方,毕业旅行的时候心血来潮就买了机票去了。起初他也不知道自己去做什么,只是想去看看她转学以后的地方。 后来,他只要有时间,就会去一趟安庆。然后顺藤摸瓜一个高中一个高中地打听那个人。 这个方法很傻,他本来可以委托更专业的人帮忙。可是在寻找她的过 分卷阅读75 程里,他开始熟悉那个城市,并在心里生出了一种归属感。那种感觉,是因为她。 十年的时间里,他陆续地去了多少趟已经数不清,柜子里的机票已经叠得很厚。 他以一种平和却坚韧的方式就那样等她、寻找她,宋婷月明白齐冉再好都没办法打动他。 如果他不做这些,宋婷月就不会那样支持他哥去喜欢一个如镜花水月般的人。可宋柔山忽然松口同意了和齐冉结婚,宋婷月问他,“哥,为什么?” 宋柔山的笑意如三月初春和煦的暖阳,“说不定她已经结婚,生子了呢。我都快三十了。即使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爸妈想啊,他们、都盼着我早日结婚定下来呀。” 宋婷月看着他哥眼中的涩意,不忍拆穿,“那你会放下她,好好和冉姐姐生活?” 宋柔山一愣。良久,叹息着低声说:“嗯……” 两家人早就有意结合,在催促了无数遍以后见当事的两人终于点头,宋齐两家的婚事很快敲定下来。之后宋柔山陪齐冉逛街,接她下班,两人去商场看戒指样式。 宋婷月看着她哥对齐冉的样子,比朋友多了一份关心、却比恋人少了一份亲近,这是宋柔山能给的他的所有。 她想,如果他们真的结婚,她哥要多久才能放下心里的那个人,去接受另一个人?二十年,或者一辈子? 宋婷月心里有一个想法,她哥之所以同意和冉姐姐结婚,是因为他在安庆找到了他笔记本里记下的那个人。 他那日对她说:“说不定她已经结婚生子,忘了他了。”不是“说不定”,而是“已经”。所以他不再找他喜欢的人,也不再抽空去安庆。 半年后,云城办文化年,楚曦秀出现,宋柔山和齐冉的婚礼还有一个月就要举行。 楚曦秀没有结婚,没有生子,她单身一人,她没忘了宋柔山,她喜欢他。 这当真是,造化弄人。 宋婷月问,“哥,你后悔了吧?” 宋柔山神色一滞,“婚礼照常。” 还好如谭江所说,这一次,宋柔山可以宾至如归。 35、第三十二章 为你而来 宋婷月猜得没错,宋柔山问遍几乎安庆的各个高中。 她是他千山万水的冒险要找到的标记点。 他甚至考虑到谭江最后一学年转走、可能留级的情况,特意问了学校同一年和低一级的两个年级的老师。 后来在一个高中,他以一种堪称戏剧的、非常简单的方式找到了她:她的照片和名字就贴在学校大门旁的荣誉榜上,是xx一届的高考状元。 随后,他以一种隐晦目标性却极强的方式和当年她的班主任谈上话,那个年过四十的中年人谈起当年的状元学生仍然十分骄傲,将她的一般信息竹筒倒豆子一样娓娓道来,但并没有深入。 一是成年人的警觉,其次是由于高中毕业以后,他就不知道谭江的情况了。 宋柔山本可以打听出谭江的联系方式,或着与她交好的同学。 可是他忽然害怕起来,他怕谭江已经结婚,已经有自己的家庭; 甚至,已经忘了一个叫宋柔山和她同班的同学。 所有的害怕归纳成四个字:近乡情怯。 所以他决定到此为止。 他的追寻到此为止。至于喜欢,就放在心里吧。 在书房看到打开的简历的时候,仅凭一张照片时隔多年他是无法认出那个人就是她的。 但和她的高中班主任了解的时候,她的班主任,那个矮小、微胖的男人曾经给他看过那一年她在的班级的毕业照。 她站在后排中间,齐肩短发、个子小小的,素颜淡雅。直视着前方,眼神却有点飘忽。 所以当时在家看到那简历上的照片时,他一眼就认出她。 虽然她头发长了,梳着马尾、化了淡妆,但和高中相比,变化不大。 唯一的就是名字完全陌生,让他无法确认。 其实早在那一年在她曾经的高中找到她的班主任,他心里就已经决定放弃了。 可她真的出现的时候,他无法按下心中的悸动。哪怕名字不一样,他还是写了那封信让他爸带给她。 他的心不受控制。 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忍不住会想她。他也曾努力的把心底关于她的剪影都抹掉,但当他又见到她时,心底的爱又复活了。 如果,能再见一面。 自那个不辞而别的小学后,而不是看着一张她高中时期、在陌生的地方和陌生的人群中的照片,真正的见一面。 在云小门前,他也惊了一下。印象中那个小小的女孩已经变得身形纤长,和月月差不多。甚至,很漂亮。他没法不心动。 他两次深陷进同一个人。 第一次尚年幼,他喜欢的是一种感觉。第二次,他是对她一见钟情。 第二次远比第一次更汹涌澎湃。 可他摁下 分卷阅读76 了。 因为他同意了和齐冉结婚。是他故步自封,他没有勇气叫齐冉失望。 而他不敢不想不能做的,月月都帮他做到了。这一次,再没有后顾之忧。他想,好好地去爱她。 文化年的事快结束的时候,她已经无事可做。24号那天有那样一段谈话,所以她隔了两天后就走了。 她记得他说要送她的话,虽然她说自己打车去机场,但临走前还是打电话告诉了他。 也许是她也想到小学那次的不告而别,所以不忍心时隔多年再次感受当年的遗憾。 在机场她说“以后有机会再见”,他知道那是场面话。他说,“再见”,是真的想要能再见的意思。 自她走后,他也想过联系她,但忙于解决婚礼取消的事,之后又是交接工作,然后才是订票准备去找她。 之所以一直没联系她,不是没有时间,但在事情柳暗花明以前心里总有顾虑,并且私心觉得手机的交流,隔着屏幕不知道对面她的语气的不确定,所以一直忍着。 而月月要了她的联系方式,说要和她打好关系,还自告奋勇说要帮他探路,他就把她的微信给了月月。 月月做得很好,和齐冉商量取消结婚的事,套问谭江的位置、这些事她都做得很好。 他不如月月果决,在这件事上总是拖泥带水,犹豫不决。 如果在那时,他能前进一步问到她录取的大学。说不定,此刻他们能少了很多弯弯绕绕。 那时,他是真的退缩了。 忍到这一天他终于再次站在她面前。上一次,他们相互喜欢却隔着一场他与别人的婚姻。这一次彼此自由,他希望将那天没说的话告诉她。 上一次和这一次,隔了六天。 宋柔山下了飞机,他没带太多行李,只带了一个登机箱,所以准备出了机场打出租车直接去月月问到的那个公园。 但宋婷月忽然发消息告诉他,他要找的人来机场接他了。宋柔山开始紧张、又期待。 他迈开腿几乎是跑到了出口,出口处接机的人特别多,里三层外三层,他开始在人海中寻找那个人。 在约定的人海外的垃圾桶旁找到了她。她穿着蓝色的开衫短毛衣,里面是一件浅黄色的雪纺衬衣,配白色牛仔裤和白鞋,正望着出口处的人流发呆。 他绕过人群走到她身侧,她还是没有觉察。 “曦秀……”低沉悦耳,还有一点磁性的声音,他轻轻走到她身旁叫她。 楚曦秀听到熟悉的声音慢慢转过身体,一双眼睛还有些不能相信,就那样带着疑惑和不敢置信看向他。 一看果然是那个人对着她笑,她呆呆地有点反应不过来,眼泪却先落了下来。 宋柔山一看她哭了,着急地跑到她身边。他们之间不过隔了几步,因为心慌,宋柔山直接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她跟前。 想起马修说的事,他轻轻一揽、将她的头摁在胸前,把她拥进了怀里。 他知道,她受了很多苦,她心里那么难过,可她连哭泣的模样都让人心酸不已。 怀中的人就那样一声不吭,眼泪啪嗒啪嗒地掉,肩膀一抽一抽的。 他放任她无声地哭着宣泄,只有右手在她背后一遍一遍不知疲倦得轻轻地拍打。 “对不起。没事了,哭吧、没事的……婷月是我妹妹,那天你们见过一面的……这些天我一直在想那天你说的话,我说我也喜欢你,可是无法回应你的原因是因为我订婚了。 你走了以后……我退了婚,本来想告诉你的,可是又怕你多想,所以想当面告诉你…… 我喜欢你,在我早熟的觉得这是不可能的很久以前就喜欢上你了……这些年,我一直都在找你……而你……你突然就出现了,像你离开时候那样。你好像很擅长这样的事……” 这画面,像极了他们在红豆树下的第一次拥抱。那时她没哭,落落大方的样子好像寻常的情人寻常的拥抱。 许久,感到胸前的衬衣已经被泪水沾湿了一片,她的情绪慢慢稳定下来,止住了哭泣,肩膀也不再抽动。 他捧住她的脸看了看,眼眶红红、鼻子也是红的,脸上还有泪痕。 楚曦秀下意识想避开不让他看。他只好加了一点力气不让她低头,右手轻轻抚摸着眼前的脸,从下巴、到脸颊,再到红着的眼。 大拇指指腹轻轻擦了擦她眼角泪痕,他低下头、轻轻在她头上一吻,“没关系,很好看。”时隔经年,他喜欢的人变得那么好看。 楚曦秀依旧睁大了眼看着他,抽了抽鼻子。他看着她还没反应过来的样子,浅笑着又在她额头吻了一下。 “一路上都在想象真的见到你会是什么反应,却独独没有猜到会是这样。一千颗红豆在这里,许愿吧。” 宋柔山松开怀里的人,后退一步、将左手伸到她面前摊开:他的手掌上有一个黑色木质的盒子,上好的檀木,盒的盖面上雕刻了一棵亭亭如盖的树,雕工精细,油光黑亮的表面刻着 分卷阅读77 两朵小花,藤蔓图纹蜿蜒而下,在木盒内侧环绕着右下角笔走龙蛇的一个字:曦。 楚曦秀还来不及感动,宋柔山又将木盒的锁扣旋转了一下,盒子打开,里面是一颗颗饱满殷红的红豆。 看着她眼眶一红,又要哭出来的模样,他右手揉了揉她的头发,笑着说:“不是说一起捡红豆吗。你看,这盒子里,加上那天我们一块捡的,一共是一千颗。这个盒子给你,红豆给你,我也给你,行吗?” 楚曦秀哽咽着点头,宋柔山将她轻轻揽进怀里。紧紧抱着她,她刚刚说“好”。 楚曦秀可以假装自己毫不在意,也可以假装自己有所归属。可每到午夜梦回,她都明白,她无法自欺。 原来想,见到宋婷月的哥哥,带他找一家酒店放行李,然后再去吃晚饭。 接下来的几天,带他在安庆逛一逛,虽然她不觉得安庆有什么可以逛的。不过失恋的人应该不会在乎,只要有人陪一陪,情绪就会好起来。 后来她把宋柔山带到自己住的民宿纯粹是私心使然。她住的地方有一间房,还有一张沙发床可睡一到两人。而她一个人住了三天以后,空荡荡的客厅住下了另一个人:宋柔山。 她想在他心里,也想在他身边。 其实早该想到的。 “我哥哥身材好,性格好,长得也不错。” “我哥哥183,67kg。”165,48。 “生日是8月12,说起来还有一年就30了,29岁生日过得还这么煎熬。” 生日是8月9,很少和朋友家人庆生。都说孩子的生日是母亲的受难日。 但很少过生日只是因为以前没人一起过,后来渐渐长大也就更加没有期待了。 “兴趣爱好是旅游、看书、听歌,偶尔看看电影。不喜欢出汗的运动,但网球乒乓球打得很好。” 喜欢旅游、看书,去人多的地方看人,然后把那些人间烟火气的画面画下来。每周做两次瑜伽,去健身房游泳。 “因为专业是社科,所以偏向于阅读专业相关的东西。比如社会学和法律。但也会涉猎一些人文和心理学方面的书籍。” 高中选了文科,大学是对外汉语专业,研究生和博士专业是东亚研究,后来选修了西方文学概括。 所学所看都是文科,历史神学文学心理学方面的书都有包含。其中更喜欢轶事传说神话和推理悬疑小说。 “我哥哥能流畅说英语和日语,因为工作原因最近在学习法语。”说英语法语韩语。因为打算去日本游玩,曾自学了几个月日语。 “喜欢自然景点,但去陌生的地方时总会去当地的博物馆美术馆打卡。”喜欢随心所欲的游玩,无所谓自然还是人文景点。 “喜欢简单,白色黑色是他喜欢的颜色。”因为画画的缘故,喜欢各种明媚亮丽的颜色。 …… 宋婷月提供的信息量之丰富详细,字字句句都在指向她认识的那个人。 可她没有真的想过。这世间应该没有那么凑巧的事吧,她想。 而且,不该再暗示自己关于宋柔山了。毕竟那天分开的时候话已经说的很开了。 他会和配得上他的人结婚。她的期待最后不过是徒增失望,她一直看得很明白。 种种都表明那个人不会是宋柔山。 可是,世事偏偏无常。 还好这个无常是好的。她很喜欢。 因为没去成日本,所以她选了一家日式风格的民宿。 楼下有一条美食街。她早就吃了晚餐,就带着宋柔山在美食街觅食。宋柔山吃的清淡,所以她选了一家粤菜馆。 两个人自从在机场相见以后都没怎么开口,但宋柔山一直牢牢牵着她的手。好像在一起经年的情侣。 她没想过有一天能和一个男人手牵手逛街,吃饭,然后回家。 何况那人是宋柔山。只是想起宋柔山的名字,就会心跳加速; 更何况属于他的拥抱、牵手,那更让她心惊肉跳。 有很多话想说,不知道从何说起。所以,就一直沉默。 但,终究不能一直这样。 虽然未尝不可。 但她随即反应过来,早在机场的时候,她过于大喜大悲,所以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齐、齐冉呢?你们不是很快就要结婚了吗?” 宋柔山一愣,原本不安的脸庞上,疏忽略过一抹放松的神色,她竟然早已经知道这件事。他坦然看她:“你都知道了?” 楚曦秀因为刚哭过,清丽的脸上泛着隐约的憔悴,她心里想着事,面上却倔犟地保持着得体的表情。 宋柔山细长的双眼柔和地凝视她,黑黑的瞳仁、细高的鼻梁,他脸上每一部分都长得那么匀称、恰到好处,白色衬衫下白净的右手慢慢伸过去,轻轻抓住她的手,不紧不慢地说:“那天我说,除了一句喜欢什么也给不了你,是因为我快要结婚了,结婚对象确实是齐冉。虽然很难开口,但她很喜 分卷阅读78 欢我,而我无法在承诺了和她结婚以后又反悔,所以无法回应你的喜欢。 你走之后,我和齐冉和平退了婚,来以前已经把工作辞了。我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想和你结婚一起生活,你怎么想呢?还有什么要问我的?” 宋柔山三言两语很快说完,顿了一下,一字一句叫她的名字:“秀秀?”感情的事太复杂,却终究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所以他并没有多说什么。 楚曦秀当然有很多话想问,而他的表白太直接,猝不及防、她一时间别说问话,就连一句接受都开不了口。 虽然听到了关键的回答,可心里的难过竟然多于快乐,不知道取消婚礼的过程,可是齐冉真的愿意取消婚礼吗。 即使那时候的事很多已经记不清了,也很久没有见齐冉,可齐冉对宋柔山的感情,她看得真真切切。 虽说感情没有公平之说,可两人到了结婚这一步最后却分开了,她心里很不好过。奇怪的是她以前就没有这样的共情。 这让她不敢接受。还没得到就开始患得患失,他现在说喜欢,有一天不喜欢了呢? 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为什么喜欢?喜欢又能维持多久? 在机场就那样接受了他的红豆和“他自己”,现在回想起来,才发觉自己经历了一场心惊肉跳的相见和告白。 她抬眼看了宋柔山一眼便匆匆移开,一眨不眨地盯着面前的地板。 宋柔山想要一个确定的结果,一个让她和他都能放下心的毫无保留的答案。 他为什么而来。 但他没有催她,他现在已经在她身边,他等得起。而且他未尝不知道她的答案,只是明白她还在顾虑。 她在出租车上的紧张和局促又重回到身上,他在谁也没有说话的沉默中默默靠过去挨着她坐下,握住她两只放在地板上的手。 她穿了两件衣服,手还是微微发凉。他将她的手捂在手心,就那样握着,没有催她回答。 她的手在触到他时缩了一下,那是下意识的动作,但没收回手。 一个人将自己的温度传递给另一个人,最后两人的温度变得一样。 在两个人的手心开始发汗的时候,楚曦秀眼睛眨了眨,眼神随即变得坚定。 她一只手紧紧握住他的两根手指、看着他,说:“好。至于、至于感情,那天我就告诉你了:我喜欢你。”哪怕明天两人就不在一起了,也好过因为害怕失去从一开始就患得患失的心态。 顿了一下,想到李奕辉在海边的身影……顿了一下继续说,“其实那天在云小的时候我观察过你。你站在那里,二十年不见,但我知道那是你。我偷偷看你,像以前悄悄做过的无数次那样、在你不知道的情况悄悄看你。 你好像一切都没有变,又好像都变了。可我还是很高兴,能再见你,本来就是一件很快乐的事……知道你要和齐冉结婚,都是那天我们谈完以后了。 原本想留下参加你们的婚礼、祝福你们的。可是学校即将开学,老家又要开发,所以我才走了……” 很明显的,那个时候、如果他不喜欢她就不会给她写信约她出去,而她答应见面正是因为她喜欢他。年少的喜欢,谁听了都贻笑大方。 不知道宋柔山听懂了没有。 也想试试,她推开那么多人,能不能留下眼前这一个人。 用去路终已不顾的孤勇,诉客途甘之如饴的幻梦。 宋柔山听懂了,他回握住她的手轻轻捏了捏。“我也很高兴能再见到你。” 他笑起来的时候,脸颊处有两个酒窝,眯起来的眼睛让整个人显得过于温煦明媚。 她受到感染,也跟着浅笑了笑,但马上露出一副局促不安的神态,她用有些干涩的声音问:“齐冉、齐冉真的愿意这样解除婚约吗?要是我……是我一定做不到这样大度和潇洒……放自己喜欢的人离开。” 宋柔山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嗯。”,虽然沙哑,却十分有力。他缓慢但肯定地说:“你不用担心,我和齐冉确实已经解除婚约了……” 作者有话要说: 很不想写这一章 怎么写感觉都不对…… 赶快完结毁灭吧…… 36、第三十三章 见家长(上) 楚曦秀在副驾驶上看着玻璃窗上的倒影,驾车的宋柔山穿着米白色Polo衫,他的双手轻轻打着方向盘,目光直视着前方。 车内播放着轻缓的外语歌。 他们租了一辆车,正在往临安方向去。 前一天从博物馆回去后已经是晚上,回到民宿后,两人闲聊起,宋柔山问她,“你从云城回来后一直住在这里?” 因为临安老家已经没有人居住了,弟弟妹妹各自都成家,而她又不愿意麻烦哪怕是亲人的他们:“嗯。我回家看过、祭拜完我爸妈,之后就一直住在这里。不过我只打算住几天。” 宋柔山没有多问,看着她的眼睛略略点头,无声从沙发上挪到她身边,轻 分卷阅读79 轻揽住她靠在自己的肩膀上。 她暗自释然,本来担心宋柔山会问她爸妈的事。她迟早会把这些都告诉他,只是不是现在,还不是现在。 “不介意的话,有空带我去叔叔阿姨的墓前上柱香吧。毕竟都来了,不去的话也不太好。”他抓着她的手考虑着补上一句。 现在他们就是在去临安的路上。 “这里,原来是一个垃圾处理厂。那里,是废弃的红砖房。还有那个小山坳那里,是我一个初中同学的家,以前她过生日还邀请了我去过……那条小路我以前上学经常走……小心!前面有一个很大的弯道……”一路走来,那些路标比安庆的更让人熟悉和安心。 那些地方,她经常和表姐还有家里的弟弟妹妹一起走。一个人的时候,她也没有觉得孤单。因为她觉得宋柔山和她在一起。 而现在宋柔山真的陪着她一起走,他随着她的讲述望去那些地方。 他一个人来过安庆很多次,但临安还是第一次。这里有他错过她的三年时光,这里的风景、地点和人,无一不是都关于她。 偶尔也会想,她真的喜欢农村的生活,自在、快乐,没有人欺负中伤嘲讽她。 如果一开始她的故事从这里讲起,也许她会和现在完全不一样。可惜这世上从来没有什么如果。 他听着她每经过一个地方絮絮的解说,拐角那座平房是她以前去看病拿药的药店; 红色砖房那是她表舅家;贴着白色瓷砖的三楼小房子的人家原来和她外婆家是邻居,后来搬到了那里,他家孩子去年刚考上一本大学,办升学宴的时候她弟还去了…… 那些地方大多都荒废了,年轻人在外求学打拼,老人也被接到了城市里一起住。而现在,政府要征用这些土地来建居民住房。她的语气里满是唏嘘。 “你不想在城里的话,我们可以搬到乡下住。”宋柔山伸出右手,摸索到她的手握住。 她略惊讶地抬头,探索地看了他一眼,微微笑说,“我还没那么愤世嫉俗。城里还是很方便的,我只是感慨一下。也许以后退休了可以考虑,不过离那时候还早着呢。” 宋柔山嗯了一声,也笑了,手却没收回来,“那你先前是怎么回来的?也是租车?” “不是。我坐车回来的,每半小时有一班公交车。” 说话间,宋柔山在路边一个三楼的民房旁停了车。 两人下了车。宋柔山从后座拿出买的花,跟着她往一个缓坡走去。 她指着前边拐角处的灰色房子说,“那,是我一个表姐家。不过听说他们五年前也都在城里买了房子,平时只有春节和清明才回来。我外婆家的房子在拐角前面,爬上这个坡就能看到。我爸妈的墓都在边上不远。” 宋柔山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坡,快步走了两步追上她,牵住她的手,“你带路,我跟着你走。” 走了五分钟,就看见两座并靠在一起的青石碑。石碑经过风吹雨淋的腐蚀,表面有一些石屑脱落,青色的碑变成了青黑色,看起来已经有一些年月。 上面写着逝者的生平,没有照片。碑前放了一束有些发蔫的向日葵,周围干干净净,没有一丝杂草。他将菊花轻放在向日葵的边上,恭恭敬敬和她一起鞠了三躬。 “我又来看你们了。过几天就要去巴黎,也许一年半载不能回来看你们。我旁边的这个人,是专门来看你们的。也许有一天我们会结婚。那时候再来告诉你们吧。”她沉默不语,低头看着眼前的墓碑。 过后,他们离开换了一条宽敞的路往青灰色壁的楼房走去。 那是一个两层楼高的房子,还有一个天台,那是她的家。外婆喜欢在上面种花和芦荟,炎炎夏日的夜晚还会在天台上面乘凉。 一楼里间用来存放各种杂物;中间是空荡荡的大厅,逢年过节家里来了客人就在那里吃饭; 紧接着是一间放食物的小屋子,里面角落放着冰箱; 最边上就是浴室和通往二楼的楼梯,楼上三间房各是外公外婆、弟弟和两个妹妹和她的房间。 有一个宽敞的院子,院子里外公种了梨树、桃树和桑葚。 他们以前经常在院子里吃饭,打球和玩游戏。院子边上是厨房,她六年级下学期回来后,逐渐开始负责做饭——一家七口人。只有家里有客人、或者是过年过节的时候才是外婆做饭。 初高中她住校,初中一个星期回去一次,高中变成了一个月一次。后来大学,外婆去世,外公和舅舅一起住,她就很少回去了。 现在这里,没人住、也没人管,前几天回来的时候她收拾了一下,但现在又覆上了一层薄灰。 “已经很久没人住了,里面很脏,要进去看吗?”她站在房子前打量,一边问宋柔山。 “你要进去吗?或者有什么要带走吗?你去我就和你进去看看。”宋柔山兴味盎然,稍稍歪头看她说。 “前几天已经把能拿的拿走了,剩下的东西没什么用。”沉默想着,慢慢走到了厨房后看 分卷阅读80 后面的菜圃。 以前外婆没事就在这后面收拾这块菜地,平时吃的蔬菜都是从这里来的,又零星种上两棵梨树和柑橘树,还有一棵大腿粗的枇杷树、枇杷树上夏天还缠绕着葡萄藤蔓。 那时候,这里没有这些比人还高的杂草,那条经人的小路还蜿蜒曲折。她站着没动,只是看着。半倾,开口问道:“你会爬树吗?” 宋柔山愣了一下,老实承认:“不会……” 楚曦秀转过头笑,看了看他莞尔,“猜到了。”说着回身拨开杂草往荒地里走了几步,那里有一棵一人粗的龙眼树。 龙眼六七月开花,九十月结果。 她走过去才发现那棵龙眼树的果实已经成熟饱满。忽然想起刚回去那年这树刚种下不久,如她的手臂般粗细,所以就没有期待。 没想到只用了几年树已经长得比她高了,那时候她总在学校,九十月成熟的时候,家里的龙眼硕果累累,而她竟然从来没吃到过。 而现在就不同了。所以她走过去,伸出手拽下垂手可得的一串龙眼,递给了身后跟着的宋柔山,“给你,尝尝甜不甜。现在来只有龙眼吃,夏天来的话有枇杷、葡萄和西瓜吃呢。不过总好过没有。这个龙眼,我也是第一次吃到呢!” 宋柔山走过来,看着眼前的龙眼树也惊讶了一下,但随即就笑着接过她递过去的龙眼。 剥了一颗龙眼送到她嘴边,“月月也许会爬树。不过我们家没有果树,那些树也不适合爬。秀秀会爬?甜吗?” “甜!会爬。以前我经常爬树下……”龙眼塞满半边嘴,她口齿不清地回答。 宋柔山身体凑到她面前,却轻轻在她嘴上碰了一下,又很快地站好。 接着若无其事地点头,“是挺甜的。”他微微笑,又扯了一颗龙眼在手里剥着,一边看着有些脸红的好像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的她问,“爬树下什么?” 楚曦秀以为宋柔山是凑过去听她说话的,没料到他竟然偷亲,有些脸红,所以转头避开了他的目光嚼了嚼,含糊地说:“爬树下河。” 和他印象里的那个小女孩完全不一样,落落大方,既会爬树,还侃侃能谈。唯有害羞,经年不变。 他将手中龙眼放到她手里,走到那棵树下,回过头看着她问,“这棵树不高,还有一大截在田坎下。不用爬树也可以够到,再摘一点路上吃?” 楚曦秀笑着摇头,“你这个衣服不适合。而且听我外公说可能有蜜蜂,咬人很厉害。过几天让我弟来摘。” 宋柔山点头同意,“那回头我换衣服和你弟一起摘。” 37、见家长(下) 第二天,楚曦秀和宋柔山去见了她弟:舅舅家的孩子江柏。 舅舅和姨妈家的孩子与她同龄,又一起生活了好多年,所以她更亲近一些。 她爸那边的亲戚孩子比她大了一轮,从小见面的次数就寥寥,所以没有感情基础。 四个弟弟妹妹只有她弟在安庆工作,其他人都在其他的城市打拼。她弟小她一岁,几年前买了房结了婚,孩子如今都三岁多了。 在超市买了一些水果走在江柏住的小区楼下,楚曦秀突然和宋柔山说:“待会见了我弟,帮我揍他。” 宋柔山看了她一眼,好笑地问,“为什么?” 楚曦秀气呼呼地说,“因为他以前经常欺负我,我打不过他。所以我和他说,‘我以后找的对象要比我弟高,比他壮。’他说,‘我等着。’他觉得我都快三十了还没对象,还说我嫁不出去了。” 宋柔山把两只手里的东西放到一个手上提着,另一只手牵起楚曦秀的手,“不是才二十七吗,怎么快三十了。” 楚曦秀忽然转过头看了几眼宋柔山,那眼神像是养殖场的饲养员在打量自己养的猪有几斤几两肉,宋柔山被看的毛骨悚然,“不过你虽然比他高,不过勉强没他壮。他这几年被媳妇养胖了。” 他好笑地搂过她,“怕我打不过你弟吗?别担心,以后我在,他不会欺负你了。”说完身体凑过来轻轻在她额头上碰了一下。 楚曦秀觉得他这样一本正经的说话最为致命,心里甜甜的、被他的唇碰的额头痒痒的、脸有点红、肩膀上还有一只手环着,一时间她不知道手该放哪。 其实她很喜欢他偶尔的肢体接触,他在机场的拥抱,握住她的手,走在路上一直牵着她的手,还有此刻在额头的亲吻。 她心里欢喜,眼前的人她喜欢了很多年,所以心里很珍重。 但她也害怕他的靠近,太近了他的味道总是飘到她的鼻腔里,这没有什么不好。她想,她只是紧张。紧张的无所适从,只能被动地接受。 至于回应…… 主动牵他的手,吻他的唇,还是抱他? 她没试过。她是慢热的人,哪怕想把所有最好的都给他,可心爱的话说不出口,亲密的动作也做不来。 她有点恨这样不会爱的自己。 看着自己空荡荡的双手,“重不重? 分卷阅读81 给我分一点,我也可以拿。”说着要从他手里拿过那些买的东西。 宋柔山仍然环着她的肩,“不用。你负责带路就行,这些东西,不重的。” 楚曦秀看了看他手里的口袋,觉得应该少买点的,不过已经走到小区楼下,快到了。 按了电梯,电梯一下就开了,两人进去按下上键。宋柔山在进电梯的时候环着楚曦秀的手改为牵着她,注意到两人进了电梯以后楚曦秀一直在偷看他。 看一眼,低头,在看一眼,又低头。“我脸上有东西吗?”不然她怎么一副犹豫不决的表情。 “啊?什么东西?”楚曦秀反而露出吃惊的样子,还偏过头认真看了看他的脸确认了一下。他笑了笑,“那你在看什么?你那样看我,我以为我脸上有东西。” 楚曦秀又歪着头看了他一眼,然后用思考的神情想了几秒,用请求的语气可怜巴巴地说了句,“你弯一下腰。” “嗯。”说完就配合地弯下腰,眼睛好奇地看着她,他的脸上肯定是有东西吧。 她可能觉得他脸上顶着那东西一路走来,很影响形象。怕他介意所以纠结该不该说,但快到她弟家了,她不能让他让弟弟看笑话,所以想帮他把脸上的东西拿掉。他睁着眼想看看他脸上有什么东西会被她拿下来。 但是她另外一只手伸过来搂住他的脖子,在他脸上飞快亲了一口,然后赶紧把手放下转过身去。 原来脸上没东西,她纠结的是亲不亲。 但还是亲了。 他心里好笑,看着她目不转睛地盯着电梯,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 自欺欺人,像只鸵鸟。 那侧脸却红了一片。 他叹了口气,“秀秀啊……” 这时,电梯门开了。她红着脸看了他一眼,走了出去。 他也跟着走出去。 楚曦秀按了门铃,几秒后门开了,一个微胖的男人开了门,他后面还有一个小人抱着他的腿露出一个头在张望,“来了?” 楚曦秀哼了一声,“江小白,你完了,我男朋友要揍你。”说着指了指身后的宋柔山。 江柏愣了一下,然后笑着朝他点头,“哦。快进来……” 楚曦秀拉过宋柔山,示意江柏把他们买的水果拿走。江柏接过宋柔山手里大大小小的口袋,让他们先进了客厅。 楚曦秀看着宋柔山白皙的手已经被勒出一条条红印,心疼地轻轻搓着他的手。 宋柔山见她快哭的表情,反手将她的手握在手心,“不疼,一会就没事了。” 江柏把门关上,把东西放在桌上,看了一眼两人的小动作没说话,跟着在客厅坐下。 楚曦秀开始指着两个人介绍,“这是我弟,江柏。” “这是我男朋友,宋柔山。你媳妇呢?” 江柏说,“刚刚出去拿快递,我让她顺便买点菜,应该快回来了。” 一个小人缠上楚曦秀的手,“姑……姑……” 这么小竟然还记得她,楚曦秀抱起小女孩,“云子还记得姑姑,真乖。姑姑给云子买了糖,云子想不想吃啊?” 小孩软软糯糯地回答,“想。”一边趴在楚曦秀身上,一边歪头好奇看着陌生的宋柔山。 “那个绿色口袋里,我对象给小云子买的糖,你去拿给她尝尝吧江小白。”楚曦秀抱着云子指使着她弟。 江柏听话地站起来走到桌子边上找绿色口袋。 宋柔山也跟着站起来,走到桌子边把绿色包装的果糖指给江柏。 江柏抽出盒子,拿了两颗给云子,“云子,这是姑父买给你的,你应该做什么?” 楚曦秀眼睛抽了抽,姑父…… 云子接过糖,自己剥开糖纸吃了一颗,“谢谢姑父。”然后挣扎着张开手,有奶就是娘,竟是一点也不怕生,要宋柔山抱呢。 宋柔山一愣,才慌忙抱住小孩。自从他妹妹宋婷月长大以后,他就没有抱过孩子。三岁的孩子身体软软的,还有一阵爽身粉的香。 楚曦秀逗着孩子,“云子喜欢姑姑还是哥哥?” 江柏在一边无语纠正,“一个姑姑,一个哥哥,你会不会算辈分?你那个博士学位不会是假的吧!” 这时门口传来开门声,是叶子回来了,江柏又站起来去门口接。 “你才不会算。”楚曦秀在江柏身后小声嘀咕了一句。 宋柔山抬头看着楚曦秀,江柏的一句‘姑父’让他很满意,所以想知道楚曦秀让她侄女叫他‘哥哥’的意思。 楚曦秀望进宋柔山的眼里,讪讪地解释,“总觉得‘姑父’把你叫老了。”而且,他们刚在一起,还没结婚怎么能叫‘姑父’,怪难为情的…… 宋柔山眯着眼想了想,“我都快三十了还叫‘哥哥’不是太年轻了?‘姑父’正合适。” 不一会江柏和叶子一起在客厅坐下,江柏又介绍了一遍。 “我去洗点水果,江柏你陪姐姐他们说话。”打完招呼 分卷阅读82 以后叶子就去厨房洗了水果放在客厅,接着又开始准备午饭。 楚曦秀准备去帮忙,结果云子拉着她的手不肯放,她只好跟着去了玩具房。 客厅里只剩下江柏和宋柔山,宋柔山一直看着一大一小的两个身影走进房间,江柏也意味不明地看着。 看两人进了屋,江柏说话:“姐夫。” 这还是江柏第一次这样叫宋柔山,“姐夫是安庆人?” “不是,我是云城的。” 江柏点点头,云城他并不陌生:“我姐从大四一直在国外读书,都没怎么回来过。后来工作了也在国外,她说只是回来看看。这次是她第一次带人回来。你们一起来了,就多呆几天再走吧?” “她决定吧。” 江柏点头,没在坚持。他迟疑了一下,说,“我姐她,姨父姨妈去世的早,她一个人这些年很不容易。姐夫你知道吧?对她好点。她年纪不小了,如果你不是认真的,就当我没说过这些话。” 宋柔山眼睫颤了颤,“我知道。我是认真的。我会照顾她,给她一个家。” 江柏盯着他,半晌,“嗯”了声。 不一会,楚曦秀从玩具房出来,云子一个人玩得很开心。在沙发上坐下,叉了一块苹果咬着吃。 江柏见她出来了,站起来去玩具房看云子。 楚曦秀看着江小白的背影消失在门后,叉了一块苹果喂到宋柔山嘴里,宋柔山轻轻张开嘴吃了。 又抓住他左手细细摸了摸,看了一下,刚才勒的印记已经消失了,但她还是用手轻轻地抚开他的手心。 宋柔山看着她低头抚摸的样子,只能看见她的刘海垂下,长长的睫毛,白皙的侧脸和担忧的脸庞。 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她,这场景让人窝心,如果她能不皱着眉的话。 想着他捏了捏她的手,正要安慰她,她却站起来把水果盘塞到他手里,“刚刚提那么多东西辛苦了,你先吃点水果,我去厨房看看,好吗?”她弯着腰半是命令半是询问的语气认真地说。 宋柔山和她对视了片刻,怕她弯腰太久腰会酸,答了一句,“好……” 她笑眯眯地转头离去。 晚上楚曦秀准备回民宿,但禁不住她弟热情挽留,最后留下来过夜。 但怎么睡,是一个问题。江柏家三室一厅,其中一间作了云子的玩具房和收纳仓库。 所以,只有一间房可以睡。楚曦秀想让宋柔山睡房间,自己睡沙发。 宋柔山却不答应,让她睡床、说他去睡沙发,但是他腿太长了睡沙发肯定不舒服。 楚曦秀有点纠结,如果打地铺宋柔山肯定又要自己打地铺。她不舍得他睡地上。 而且已经答应留下来过夜了,再提回去肯定不好。 可是如果说两人说一起睡,那她心里也有点障碍。 无法接受…… 虽然她在国外呆了快十年,虽然她还年轻,接受能力强思想也开放。但骨子里还是传统的人。 她喜欢了宋柔山二十年,两人刚在一起,满打满算才三天。 三天就同床共枕? 她怕他觉得自己是个随便的人。 睡,是一定的。 怎么睡,是个问题。 楚曦秀万分头疼地思考,和自己作着天人交战。等宋柔山洗漱出来之后,她还没想好。 “你洗好了?那我去洗。”看着宋柔山穿着睡衣擦着头发,她问了一句也没等他回答就抱着怀里的睡衣跑进浴室。 睡衣是叶子借给她的,宋柔山的睡衣也是她弟弟的。两个人虽然身高差了些,但体型不一样,所以江柏的睡衣宋柔山也能穿。 关上浴室门的楚曦秀想了想宋柔山穿在身上的睡衣,好像是一套印着小恐龙图案的睡衣。 宋柔山穿上,倒有了几分孩子气,好像一瞬间年轻了几岁。 他本来不老,至于年轻,即是变成毕业刚工作几年的人。那个样子,她不曾见过。可若要深究,他们错过的何止是那几年的时光? 从出生到如今的前半生,他们都错过了。 他是她年少惊鸿一瞥的梦。 如果可以,她想住在他的隔壁,和他两小无猜,日久生情。 忽然做了决定,他是她喜欢的人。她喜欢他,他们在一起,一起睡也正常。与其她心里担心着,不如直接告诉他。 告诉他她的喜欢,她的担忧。让自己在他面前做一张白纸。 穿上睡衣,打开浴室的门回到房间。叶子给她的睡衣也是印着小恐龙的图案,竟然是情侣睡衣……一鼓作气的勇气瞬间消了一半。 宋柔山正靠着床头发呆,双腿随意搭在床沿。看见她洗好了,就坐起来看着她。 她关上门,一步一步地挪到床边,小声地说了句,“我们一起睡吧。”然后也没等他回答就钻进被窝,在床边躺下。 宋柔山也不自然“嗯”了一声,盯着她背对着他一动不动的背影,随 分卷阅读83 即好笑地说,“睡过来一点,晚上翻身就掉下去了。” 楚曦秀蒙着头只能看见她的后脑勺,但还是能听见宋柔山的声音,轻轻“哦”了一声,然后微不可查地往里面挪了挪。 宋柔山也轻轻躺下,侧着身子看着那个背影,两人之间隔了一条手臂的距离,“秀秀。”他压了压声音喊她,没什么要说,就是想叫她的名字。 “嗯?”埋在被子里的人不仅回了话,还转过身面对着看他。 楚曦秀没想到宋柔山也侧着身体,还是那样看着她的姿势,所以她一回头就看见他的眼。 吃了一惊,随即就释然了,“宋……宋、柔山,我不是想躲你,也不是不想,不想和你一起睡。其实我……我不介意一起睡的,只是,我们刚在一起,就……就这样,我怕你……怕你。” 怕什么终究是没说出口。可宋柔山说:“我知道,我明白。”远了怕生,近了怕烦,少了怕淡,多了怕缠,感情这么难。 宋柔山往床里她那边挪了挪,然后伸手将楚曦秀和被子一起揽到怀里抱住,“我不会那么想你,你不要怕。你要是担心,我们明天就走。嗯?不要担心。” 楚曦秀瓮声瓮气“嗯”了一声,从被子里艰难地伸出手,扯了扯被子搭在他的后背,然后还用手轻轻拍紧,帮他盖好。 被子扯开之后,楚曦秀和宋柔山之间贴得极近,心跳可闻。宋柔山的呼吸落在她的发梢,有心想说几句话,却一阵尴尬无措。 宋柔山伸出手,把灯关了。整个房间陷入黑暗,“困了吗?睡吧。” “嗯。”楚曦秀几乎是被宋柔山抱在怀里的姿势,她担心他手臂被她压得不舒服,嗫嚅了半晌还是开不了口,索性闭上嘴一动不动。 宋柔山心里一片柔软,只觉得安心。他知道她还在紧张,就那样抱着她,也没动。 生物钟早已经到了睡觉的时候,却一直强忍着睡意不敢睡去。她在等…… 等宋柔山睡去。 一直僵直的身体难受得很,她忍不住轻轻翻了一个身。黑暗中宋柔山的声音柔柔传来,“还没睡?” 她身体僵硬了一下,原来他还没睡着,不好意思的‘嗯’了一声。 黑暗里宋柔山没在说话,手掌一下一下的轻轻拍在她的后背,“睡吧。”一声长长地喟叹一般。 “嗯……你快点睡。” 熬了不知道多久以后,楚曦秀睡着了,僵硬的身体放松了下来,发出均匀的呼吸。 宋柔山摸着她的头发,一直想着在电梯里她在他脸上的亲亲一吻。 她的动作太快,只看见她不断靠近的脸和视死如归的表情。 然后,一切归于沉寂。 他还来不及感受。 她的嘴唇温软,红润。那样落下的亲昵触觉。 他伸手抚上她吻过的地方。 整个房间都变得明媚起来。 已经适应了黑暗,月光洒进房间,反而有些亮。 怀里的人沉沉睡去,容颜清丽,神态安详。 他轻轻凑上去,不偏不倚在她唇上落下一吻。 晚安…… 半夜,楚曦秀醒了一次。他们的姿势和入睡前毫无分别,她忍不住想宋柔山的手一定都麻了。 她轻轻一动,宋柔山也醒了,“怎么了?”沙哑朦胧的声音,楚曦秀心里一颤,“我吵醒了你了?” 宋柔山说,“没……” “你的手麻不麻?你转过去,我抱着你睡。”楚曦秀从宋柔山怀里钻出来,小声对他说。 迷糊中宋柔山身体比脑子快,果然听话地转过身去。转过去以后醒了不少,感觉怀里空荡荡,正要重新转身抱她的时候,一只手从背后环过来。她脸贴着他的后背,一只手在被子下搂着他的腰。 “睡吧,睡吧。”像魔咒一样的声音在身后轻轻响起。 又沉沉睡去。 第二天吃完午饭,叶子说没衣服穿了想去看衣服。楚曦秀想着宋柔山登机箱里的几套衣服,觉得宋柔山也有没衣服穿的当务之急。于是四个人领着个孩子,一起出去逛街,晚饭也顺便在外面解决了。 吃完晚饭,楚曦秀两人回日式民宿。 分开前,楚曦秀想起提了一句,“昨天回临安收东西,看见老家的龙眼成熟了。你有空可以回去看看,摘的话多穿点衣服,小心蜜蜂。” 江柏点头还没说话,叶子先开了口,“你们老家那儿要重修,我们前几天正好说要回去呢,看看有什么东西拿的,到时候顺便摘点。你和我们一块回去吗。”末了叶子问她。 “你们去吧,我已经回去好几趟了。我的东西都收好了。” 江小白看着她“哦。”了一声,“好吧。”一家三口开车回去了。 楚曦秀看着带回的睡衣,有一瞬间的茫然,然后又觉得好笑。睡衣是新的,江小白和叶子十分慷慨的让他们带走了。 本来是准备给宋柔山挑衣服的,结果因为叶子提了句“这件 分卷阅读84 衣服你穿好看”然后宋柔山把她推进了试衣间。 结果宋柔山买了两套衣服,楚曦秀也买了两件。楚曦秀准备结账,但从试衣间出来后,老板指着宋柔山说已经付过钱了。 再有钱的女人也会想花男人的钱,也许是能感受到被偏爱。 何况楚曦秀一穷二白。 将新买的衣服用清水泡洗,然后晾晒在院子里。 楚曦秀躺在床上,穿着叶子给的睡衣,难免想起昨天两人穿着情侣睡衣相拥而眠,脸不禁有点发烫。 年纪再大,也逃不过第一次谈恋爱的小欢喜和少女心。 38、第三十四章 童话 随后的两天两人就在附近随意逛了逛,直到周末约了海洛在市中心的购物商城见面。 一起的还有海洛的对象陈康。海洛和她挽着手,离得很近,两人却贴着耳朵说起悄悄话,“两年前你还说准备孤独终老,今天就带了这么一个优秀的像虚构的人来,你在逗我吗?” 海洛特意用两年前楚曦秀的原话堵她。楚曦秀约了她,但没想到她不是一个人来。 楚曦秀笑了出声,虽然当时海洛不信她却没拆穿她。她那时说的话不假,但以为两人没有再见的可能。所以,看起来半真半假。 如今,却是梦想成真了,“这个人是真的,不是我虚构的。” 海洛又接着问,“他就是那个你喜欢的人?” 楚曦秀点头,看着对面的人点头感慨,压着声音说:“是啊,喜欢了很多年。” 海洛捂住嘴,偷偷回头看对面的人。那个人看起来有一种复杂的气质,亚麻色的头发,肤色白皙,眼睛清澈明亮,薄薄的嘴唇红润,干净漂亮的脸让她都为之动容。这样一张脸看起来像个邻家大男孩,又莫名给人混血颜的感觉。 可他紧抿的唇,刚毅挺拔的脸部线条,还有礼貌温柔的性格显得成熟稳重。心里觉得这个人确实像虚构出来的,她有点担心楚曦秀可能对付不了。 但回想两人走在一起的场景,又十分和谐美好。而宋柔山打完招呼之后,一直在楚曦秀身边不远不近的跟着,既不会听到她们的对话,又不至于太远,像保护公主的骑士。 两个人开完玩笑,楚曦秀问海洛:“你想吃点什么?” “吃、什么?去唱歌啊!” “你想唱歌啊?那也要先吃东西吧,嗯?” 海洛盯着她的脸仔细看了看,才确定她不是在开玩笑,便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下:“呃……老实说我不怎么饿。不过楼上有一家还不错的日料店,我一直很想去总是没机会。那就去吃这个怎么样?” 楚曦秀回头看了看宋柔山,见他点了点头,才转过身答:“那你带路吧。” “行,跟我走吧!”说着就带起路来。走了几分钟,就到了那家店。 虽然是周末,商场里人很多,但幸运的是他们到的时候刚好空出了一个位置,服务员就领着四人过去坐下。 楚曦秀在打量周围的环境和服务员身上还算精致的工服,其中有水手服、也有洛丽塔。而海洛则打量着对面的同学和她的那个完美对象。 宋柔山和陈康随意说着话,他的声音是寡淡的、好听的嗓音。 又不时给楚曦秀夹菜,偶尔笑一下,但那笑也总是对着楚曦秀,好像他的眼里心里只有她。 观察了一番以后,海洛就乐呵呵地吃饭。她不由将他和姜风做了比较,但一个是她从小认识的朋友,一个是她朋友从小喜欢的人,她无法下结论。 但可以肯定的是,眼前的人很喜欢楚曦秀。这孩子,好像捡了个宝。看了一眼闷头吃寿司的陈康,海洛想问问这样的宝去哪里捡。 吃完饭以后,海洛直接拉着她的手奔向楼上的KTV。海洛神情很有些兴奋,楚曦秀不明所以,只能认为是她想唱歌的心非常迫切。 上了楼,海洛放开她的手,自己跑去前台。 楚曦秀想跟过去,海洛却回头命令:“你就在这里等我!” “噢好……”她闻言顿住脚步,也不再坚持过去,反正结账也不在现在。 海洛很快跟着一个带路的服务员往左边的通道走,又回头笑着示意她跟上。 歌房里很黑,在服务员带着他们穿过一条条类似的走道最后在一间房间前停下来,楚曦秀已经迷失了方向,但奇怪的是,从眼前的房间里传出了唱歌的声音。 带路的侍者返回,海洛推开门走了进去。 而楚曦秀只走了一步,就顿住了脚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很大的包厢,五光十色的彩灯闪烁的房间里有十几二十个人。 原来她听到的声音不是从隔壁房里传出来的,她想拉走海洛,她们肯定是被带到错的包厢了,却见海洛和里面的人搭着话,她听不清楚。 有人开始起哄:“李航、声音关小一点!” “海洛、你终于来了!你也迟到太久了吧……” “哟哟!我们班的才女谭江今天也来了!” 分卷阅读85 “现在应该是博士了吧……” “果然女大十八变呢,这么一个美女我都不认识了。” “高考状元!进来呀,在门口站着干嘛!” “哈哈哈,这也太热闹了……” “海洛,你先来点歌吧。哎这位是你对象?” “那那位、不会是谭江的男朋友吧!真帅呀!比当年咱们班班草还要帅哟!” “谭江,是不是呀?哈哈哈别害羞了,快介绍一下啊……” …… 楚曦秀这才尴尬地发现其中竟然有高中时候的同学,大家不知道她改名的事,还叫她谭江。她悻悻地关上门,和大家打着招呼,一边挪着步子走到海洛身边坐下。 高中毕业已过去六年,她知道同学们曾经聚会过几次,但她都没有参加,说起来,这还是第一次。虽然原因都是客观因素的无可奈何,但她还是又愧怍又不好意思。 熟人见面,寒暄一波跟着一波。 寒暄得差不多了,见海洛去厕所,她也跟着去。 等到海洛关上门,狭小的空间里稍微安静一点,她才问出心里的疑问:“是你把他们叫来的?” 今天来的人,以前坐自己前面的男生、给她补地理的名义上的师傅、一起讨论数学的数学课代表、给她安利科幻历史小说故事的小说痴迷者、还有宿舍的舍友们和朋友及她没见过的家属对象。 这下轮到海洛吃惊,她手指了指自己:“我?哈哈怎么可能!他们前几天在班群里说要班聚你不知道吗?刚好你约我,我还说你怎么要先去吃饭!” 楚曦秀沉吟片刻,群消息她都设置成勿扰模式,不巧的是前两天她清消息,好像误删了什么,大概就是班群里说要班聚的事吧…… “呃……我没看见消息……你刚刚怎么也不提示我一下,我一点准备也没有,太丢人了。” “这要准备什么?好好玩就是了!这不是周末吗。走、出去唱歌!” “嗯……” 楚曦秀去厕所的时候,众人已经拉着宋柔山和陈康喝了一轮。 这样的热情让他无法拒绝,破例喝了好几杯兑可乐的龙舌兰。 看她出来了,松了口气,放下酒杯拉着她坐下,问:“没事吧?我看你有点紧张和不安。” 楚曦秀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酒气,盯着他的脸看了看,凑到他耳边说:“我没事。没想到今天遇上以前高中同学聚会,他们和你干杯就说你不会喝酒,以茶代酒就行,待会我找个借口我们先离开,好吗?” 宋柔山喜静,极少喝酒,今天这种场合刚好是他不喜欢的。 这些人和她关系不错,对他却是陌生人,他们这样热情,她心里反而不踏实。 宋柔山柔声拒绝了。 楚曦秀担心宋柔山不适应这样的环境,但他不仅接住了她的朋友们抛来的调笑,和他们举杯说笑,还在如此多人面前唱了首歌。 听到他的声音,楚曦秀的心在一下、两下的节奏下感到了一阵久违的羞耻感。 不是因为他唱得难听,相反,他的气息绵长悠远,声音舒缓柔和,专业歌手也不过如此。 可是、可是他唱的是童话! 这首歌也没问题。 她只是想到六年级的音乐课考试,音乐老师要求每一个人唱一首歌,她会根据每个人的表现进行打分。 当时她唱的就是童话。因为会唱的歌太有限才选了那首,结果站在讲台上,面对着四十张友善的期待的丑陋的嘲笑的看好戏的脸,她磕磕绊绊地唱完。 后来……音乐老师的分数给的虽然不高,但还是过了及格分数。所有人都能看出她的紧张,专业的老师自然早看出来了。 时隔多年的凌迟!讨厌的音乐课! 可她不讨厌那个音乐老师,当时她紧张地忘词的时候,那个年轻的老师用温柔的语气鼓励着她:“没关系、别紧张!好好想想,你一定记得的。” 所以她一直记到了今天。 他唱歌的时候,一直看着她的脸。 唱到高潮的时候,她看着宋柔山的脸,心软到有想哭的冲动。 这时候话筒像接力棒一样终于传到了她的手上,她看着手里的麦克风、笑了笑,加入到高潮的歌词中,另一只手在灯光映照下摸索握住宋柔山的手。 那些人的眼光真的没关系。 这也不是童话。 39、第三十五章 这个秋天 在快十点的时候,楚曦秀和玩得很高兴的同学们说了再见,而海洛决定再玩一会儿回家,她送他们下楼。 在门口,海洛拉着她到一边说悄悄话,很了解地打趣她:“你以前比现在能玩多了。或者说,不能玩的不是你,是你身边的那位吧?我看他很沉稳的样子,应该不是很喜欢这样的场合?” 说着瞥了一眼不远处的宋柔山,但很快就收回了目光、话锋一转,问:“今晚你不生我气吧?就这么带你参加了聚会?” 分卷阅读86 她看海洛有些在意的神情,不由轻笑道:“怎么会。今天晚上很开心啊,你在想什么?” 海洛听了也轻松起来,抬起手轻轻在她的手臂上捶了一拳:“那就好。那你路上小心,到了发消息。我继续回去唱歌了。” 她伸出手、抱了海洛一下很快松开,“好!去吧。” 海洛转身进了商场,对于那个突然的拥抱、她才明白过来:以前的谭江只是假装生猛,现在的她才永远无畏。 向跟着出来和宋柔山说话的陈康告别后,四个人才分道扬镳。不过民宿距离不远,两个人就牵着手、慢慢走回去。 宋柔山看着自和朋友分开后就不说话、眉头还皱在一块的楚曦秀问:“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她回过神,为冷落了宋柔山感到抱歉、摇着头回答:“不是,我在想我们怎么办才好。” 话说出口,她就想咬自己的舌头,嘴比脑子快,连一点润饰都没有……想着她偏头看去,见宋柔山神情平静,并无异样。 “关于去巴黎工作的事?” “嗯……学校给我回邮件了,我被录用讲师了。我打算这几天就走的……”不去巴黎,可是合同都签了……去巴黎,而宋柔山又在云城。去与不去都两难。 宋柔山腾出一只手将她挡住视线的刘海儿捋到一边,“被录取不是正常的吗?这个位置你很适合。” 楚曦秀拽住他的手,有些激动:“可是你呢?你就留在云城吧!等两年后、我的合同到期了我就回来,我还有寒暑假、可以回来看你,这样……行吗?” “不是不可以。”宋柔山沉吟道:“可是,我已经收到面试通知了,那我推掉?”望着那双认真的眼睛,他忍不住生出几分玩笑的心情问。 “真的?你已经找到合适的工作了?在巴黎?” “对啊。怎么样?”她的双眼闪烁着异样的光华,他的心情也跟着轻快起来。 “那你投的哪家公司呀?是法律顾问吗?”他虽然不会法语,但在法国,不会法语用英语也是可以交流的。而宋柔山的英语听说读写都很流利。 “不是,回复我的是一家摄影公司,我投的是摄影师的职位。” “所以你在学校还抽空学了剪辑摄影?”楚曦秀眼睛一亮,目光炯炯地问。 “算是这样吧,我是高中的时候学的。上了大学后,专业课繁重几乎抽不出时间摄影,大四在法院实习了一年,毕业以后转正。 两年以后,我辞职和朋友一起开了现在的律师事务所。后来律师事务所进入了正轨,才有了时间继续拍照。说起来月月的一些照片还是我拍的。” 宋柔山沉静地陷入回忆,那几年他很忙,天南地北的出差,身心俱疲,几乎找不到时间继续寻找她的下落,所以一度想要放弃这个职业。 后来事务所慢慢稳定下来,他才又有了空闲可以接着找她,可最后好不容易找到了,他却退缩了。 “这……也太厉害了吧。柔山真厉害。”想起政治那些咬文嚼字的字眼和大段大段的文字,楚曦秀毫不吝啬地夸赞。 她总觉得政治学生硬,不如文学有意思,“不过就这样撇开事务所,换成摄影的工作没关系吗?其实在巴黎我也认识一些经营咨询公司的华裔,可以试着问问,说不定他们正想要招聘法律咨询;另外学校那边我也可以问问的。” “也不算抛开,事务所进入正轨朋友一个人管理也没问题。有事的话,也可以回去,我们已经说好了。 你不要担心,我想、既然决定了去巴黎,那么换一份工作也很有趣。如果我面试没通过,你再帮我问也不迟。” 宋柔山听着她语气中的关切和一丝懊恼意味,便放轻了语气,柔声细语地安慰道。当初他也是想了又想,和朋友商量后才做出的这个决定。 忽然觉得“不要担心”是非常动人的情话,有着安抚人心的作用。 两个人在回去的路上把难题都说明白了。回到民宿,她便把机票订了,然后开始联系巴黎的房东。 在决定了要回巴黎后,她很快开始找房并租好了一个单人公寓。 因为以前读书的时候,她没什么钱只能和几个人分享房间。 现在虽然还没发财,但也不至于像从前一眼为了几百欧和陌生人住一个屋檐下。 既然宋柔山已经决定要和她一块去巴黎,那样的话单身公寓就不适合她了。她联系房东是想问问还有没有其他单身公寓或者两居的房间。 幸好房东名下还有一个二居室,她和宋柔山看了一下房东发来的照片,觉得挺合适。房东很好说话,在她解释后就将她订的单人公寓换了那个二居室。 宋柔山一直在旁边陪着她,见问题都解决完后,才催着她进了卫生间洗漱睡觉。这时候已经十一点,正是她平时休息的时间。 “可是我还想看你给月月拍的照片呢!”楚曦秀洗漱完,躺在床上,见宋柔山和她道了晚安准备关灯睡觉,她赶紧伸手拦住他。 分卷阅读87 宋柔山笑着将她的手轻轻塞回被子中,又在她额头上轻轻一吻,拒绝了她:“明天给你看,一时半会找不到的。” 她没办法,只能无奈“哦。”了一声,“那就明天!你也快去睡吧。” 宋柔山点点头,把床头灯关了,带上门走了出去。 两天后,他们从上海飞巴黎。楚曦秀心里甜蜜羞赧,这一个星期,不论是有意还是碰巧,她竟带着宋柔山见了她大部分的亲人朋友。而如今,他们人在巴黎,弄潮街头、人山人海。一切美好的像一场梦。 但她现在也没时间感慨沉浸。 和宋柔山坐出租从机场到市中心,随后在市中心最繁荣的地段下了车。 早已和房东已经约好了时间地点见面,凭着记忆走到和房东约好的咖啡馆。楚曦秀是个路痴,但好歹生活了七年,倒没走错路。 房东是一个和善的巴黎女人,六十岁左右,却仍时髦精致,穿着丝绸质的花裙子,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身上散发着浓郁芬芳的香水味。 三个人在咖啡馆聊了一会,因为还要收拾行李和打扫房间,楚曦秀和宋柔山就拿了钥匙先离开了。 临走时老太太还夸楚曦秀法语说得好,楚曦秀简单回了她一个谢谢。 她在法国七年,那时一个人在法国,又没什么朋友,所以除了学习无心其他的事。学习一直没有间断,法语自然不差。 房间在三楼,他们坐着电梯上去,推开门房间很整洁,屋里也没有什么味道。 随意在房子里看了一下,楚曦秀觉得挺满意,宋柔山也点点头。将行李放在客厅,随后下楼去买了洗漱物品。 又去家居店看了家居,床上五件套也是当务之急。加上替换装,一共买了四套,还有杂七杂八的睡衣拖鞋水杯之类,店里的工作人员帮他们一起送到家。 她把床单被罩放到洗衣机里清洗,两人各自挑选了房间后开始打扫。 房间本身没什么灰,很快就打扫干净了,接着把行李箱里的东西一一归置到房间合适的位置。 做完后,楚曦秀在大厅里客厅的沙发上,和宋柔山讨论换掉房间中不满意的装饰。 讨论之后,两人一致觉得大都还不错,除了房间里的窗帘太老气,客厅的地毯太压抑。 所以歇了歇的两个人把原来的窗帘和地毯收在储物间里,下楼去买了新的回来换上。 宋柔山在房间挂窗帘,楚曦秀把洗衣机里的东西拿回来晾晒好。 等做得差不多了,已经是下午五点了。这个时间在国内,在校的学生准备吃饭,而家庭主妇则准备买菜做饭。下午五点等于晚饭时间。 但是巴黎人总是等到太阳落下后才准备晚餐。现在是九月,若要太阳下山,得等到八点以后。 两人决定出去逛逛。因为租的房子在市中心,离闻名遐迩的埃菲尔铁塔,塞纳河畔都很近。 宋柔山牵着楚曦秀的手下楼,她偏过头问他,“我们现在去哪里逛逛呢?” 他无所谓去哪里,只要和她一起,去哪里都可以,所以他说,“你熟悉,你决定吧。” 楚曦秀眨着眼想了想,便随意走进了一条街道的小巷。她是路痴,不太能认路,以前上学回家都是走固定的路线,平时也不怎么出门,所以除了经常去的地方,其他的路径她都不太熟悉。 现在有了随心所欲的时间和心情,所以很乐意来一场漫无目的的散步,和身边的人、一起重新认识这座浪漫之都。 他们慢慢地走着,随意地说着话,没有固定的话题,只是心中想到了,就说出来。 窄小的巷子绵长静幽,下午的阳光无法抵达,行人也不多,从别处传来的声音影影绰绰,反而为青绿的厚重石墙增添了一丝人烟气。 她有一丝奇怪的感觉,尽管确定选择的是一条从来没走过的路,但一路行来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意味,似乎自己什么时候,和某个人一起,已经像现在这样走过了无数次。 这种感觉直到走完小巷,来到一处十字路口时愈发强烈。 在十字路口对面的公园,赫然就是她经常路过并远远看见但一次也没去过的那个。 因为附近有一个学院,所以下课期间总有很多学生在这里或站或坐着自由活动,不过现在公园里并没有什么人影,空旷又整洁,地上落满了枯树叶。 刚好走得有点累了,她歪头看宋柔山。他察觉到她的目光,默契地开口,“过去坐坐?” 她微笑着“嗯。”了一声,“好啊……” 两人走过去,在公园石板上坐下。太阳开始倾斜,温度骤降。又到了入秋的时候。 相对坐下,七年前初到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回想起来不禁有些让人啼笑皆非: “第一年刚刚到巴黎的时候,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巴黎的人人来人往,每个人都好时尚。我穿着最简朴的衣服,在他们之间像丑小鸭。” “他们不论男女都很高大,我站在他们旁边,不仅是丑小鸭,还是一只既瘦弱 分卷阅读88 又矮小的丑小鸭。” “而且他们一点都不怕冷,年轻女孩穿吊带热裤,我穿外套长裤。后来冬天了,我裤子穿了好几条,她们还是穿短裙,甚至光着腿。 一年到头都喝凉水,越到天寒的时候越要吃冰淇淋。我和时尚精致的巴黎人互相看对方像看外星人一样。” “后来我看一篇研究说,欧洲人从小摄入大量蛋白质,所以不怕冷。大冬天还能穿裙子,哪像亚洲人三件套还要加枸杞红枣泡热水。” 回忆到好笑的地方,楚曦秀抿着唇吃吃地笑,原来魏然真的是对的,看着周围的人,她才觉得自己确实是一个很怪的年轻人、不交际、不打扮,实际年纪二十,看起来已经暮气沉沉的如七十的老人。 但她并没有自惭形秽,每个人的路都不一样,她只是在走自己的道而已。不过也做出了一些改变,让自己不至于显得那么突兀。 “丑小鸭看见那群高贵的鸟儿向她游来的时候,羞愧地把头低低的垂到水面上。但是她看见湖面上映着一个漂亮的影子,那不再是一只粗笨的深灰色的丑的讨厌的鸭子,而是一只美丽的天鹅。” 丑小鸭的结局如是。 丑小鸭只是没在自己的族群身边。而且,能变成天鹅的是天鹅,不是一只鸭子。 所以楚曦秀是一只离群的天鹅。 又断断续续说了一些话,楚曦秀说,宋柔山听。不知不觉天黑了下来。 楚曦秀站起来舒展了一下身体,“呀!已经七点半了,饿不饿?” 宋柔山点头,不饿,也能吃点。他把外套脱了搭在她的身上。她转过头看他只穿了一件白色棒球衣,逞强说:“我不冷……” 宋柔山替她搭好衣服,拉着她的手说,“好好穿着,乖。” 他的外套有他的温度,穿上以后感觉被一阵热气包裹着很温暖。 外套在她身上有点长,她手捏住外套下面的衣角,看着他宽阔的肩膀和分明的侧脸,没再因为担心他会着凉而说着违心话。 旁边的这个人是她的男朋友,不出意外还会是她这辈子的归宿。 她喜欢了很多年。 她想,他对她这样好,她也要对他很好很好。 这个夏天美丽又有些短暂。 夏天结束。秋天就到了。 40、第三十六章 平凡的生活还好被偏爱 在外面吃了晚饭后回去。 租的二居室,一厨一卫。所以楚曦秀先进了浴室洗漱,而宋柔山在自己房间收拾。 她洗完出来,宋柔山接着进去洗。在房间擦头发的楚曦秀忽然想起因为新买的五件套都洗了,原来说好今晚先去酒店休息一晚,结果吃完晚饭两人都忘了这回事。她好笑地摇了摇头,去阳台试着摸了摸,发现床单竟然已经风干了。 宋柔山从厕所出来的时候就看见楚曦秀在铺床,心里暖暖的,悄声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了她。 她闻到他身上的沐浴露的味道,感受着刚刚从厕所出来的他散发着热气包围着她,正想说话,宋柔山却已经松开环住她的手,将她拉到床边坐下,转身拿出吹风机调节好温度,一边给她吹头发一边说:“头发要早点吹,不然会头痛的。” 她讷讷地“哦”了一声,也不辩解。 吹到半干左右,从宋柔山手中拿过吹风机,礼尚往来的也吹了吹他湿漉漉的发。 他比她高一个头,她站着,他便在床边坐下。不过,男孩子的头发应该怎么吹,她是完全不知道的。 所以即使不好意思,她也只能问:“柔山,你的头发怎么吹比较好啊?我是说,往哪边吹……” “嗯?那你就往两边吹好了。像这样……”他握住她的手腕,轻轻用力,让她手中的吹风机在头顶吹出热风。 “噢!哦哦……知道了。”头发很快吹的七分干,楚曦秀收起吹风机放在收纳柜里。 宋柔山仍坐在床边一动不动看着她。她走到门口,指了指门,“还要出去吗?我把门关上啦?”宋柔山看着她的身影,心中不舍地勉强理智地点了点头。 楚曦秀是站在门内关门的,宋柔山没反应过来。还愣着的宋柔山接着就看见楚曦秀脱了鞋,爬上他的床,“第一个晚上的床和被子,我们一起睡吧,行吗?” 看着已经在床上规规矩矩躺着的人,她用一只手捂着眼睛,从指缝里看他回应。 被这意料之外的情况惊地回过神的宋柔山点头,将床头的夜灯打开,熄了灯,也躺了下去。 见他躺下,她挪了一下身体,更靠近他一点。 他伸出手,将她搂进怀里。 “柔山,明天你面试,对吧?”楚曦秀伸出一只手拍打着凸起的床单褶皱,一边问。 他抓住她的手,拉到嘴角边,亲了两下,“嗯,明天早上十点。” “啊!那你面试的时候要我陪你去吗?我陪你去吧!”楚曦秀一点也不担心,开心地说。 “不用,你不是要去学校吗?我自己去就 分卷阅读89 行,等我面试完就来接你回家,嗯?”宋柔山笑了笑。 “嗯……可是你一个人去不会紧张吗?”楚曦秀想了想,慢吞吞地说。 宋柔山这才抬了头,看着她眼里一片忧心,沉默地想了想,“也许会。你安慰我一下,应该就不紧张了。” 楚曦秀愣了一下,见他眉眼含笑,并没有紧张的神态。她原本缩在他怀里一动不动,忽然张开手臂搂住他的后背,轻轻地上下拍打着,嘴里念念有词,“找工作本来就是来日方长的事,不着急,慢慢来啊。而且我相信你肯定会录取的,没事的。你这么优秀一定能录取……” 小声的呢喃,哄孩子一样的语气。宋柔山心情极好,忍不住笑。 起初只是闷着、嘴角忍不住上扬的无声笑,后来一阵开怀的笑声从他喉间发出。 楚曦秀手抵在他胸口,感受到他胸膛上下起伏的颤动,抬起头看他,才发现他在笑。 平时寡淡的神情不见了,眼睛微眯成一道月牙,嘴角上扬,咧开露出上牙龈整整齐齐的牙齿,笑意爬满眼角眉梢。 她把头轻轻靠在他的胸前,手搭在他的肩上。闭上眼,仍能看见宋柔山欢笑的眉眼,真好看。 宋柔山笑够了,收住笑、沉声敛眉问,“困了?”他双手搂紧她,又将被子掖了掖。 楚曦秀手搂上他的脖子,摇头,“没有。只是觉得,你这样开心,我也很高兴。” “有你在我自然开心。”宋柔山在她发梢亲了亲,然后躺下抱着她,柔声说:“睡吧……” “嗯,晚安。”她闭上眼说。在感受到他躺下后,凑过脸在他的脸颊上轻轻一吻。 宋柔山见她双眼紧闭装死,内心柔软,抱她更紧。 早上八点,闹钟响了。楚曦秀从被窝里迅速地伸出手把闹钟关掉,揉了揉眼转过头瞥阖目沉睡在她身边的宋柔山,他没有醒,闭着眼、表情宁静、轻抿着薄唇、白皙的皮肤像是透明,可以清晰看见脸上的血管和汗毛,像个天使。她忍不住放慢了呼吸,贪婪地看着他的睡颜。 听说唇薄的人大多负心,可宋柔山不是这样的,他是痴心而专情的人,叫她心惊、使她不能忘。 心想再看一眼就起床,结果十分钟过去,她仍赖在床上。 最后终于咬咬牙、轻轻翻身坐起。今天学校开学,九点上课,而宋柔山十点面试,还可以多睡一会儿。 不想吵醒他,她蹑手蹑脚准备下床,背后一只手准确利落地把她捞回温暖的被窝,“准备去学校了?”一贯沉稳的声音有点沙哑,夹杂着刚睡醒的惺忪朦胧。 她听完不禁吞了口口水,“嗯,我吵醒你了?你在睡一会儿,九点再起来准备去面试,时间差不多。”楚曦秀压着嗓子轻声说。 宋柔山没有说话,只是抱着她。 楚曦秀看着抱着自己的手,不得不忍痛掰开,再不去学校,第一天上课就要迟到了,她可不想学生对她的印象是类似迟到这样的评价。 宋柔山瞬间睁开眼,抱坐起来把她放在床边。然后松开手,自己率先下了床,走到衣柜前拿了一套衣服。 “不睡了?”楚曦秀愣在床上问。 “送你去学校,然后去面试,时间刚好也差不多。”宋柔山手里拿着衣服对她笑。 看他准备换衣服的姿势,想说的话也不说了,楚曦秀穿了鞋跑到厕所洗漱。 宋柔山听到房间门被她关上,轻笑着,把睡衣脱下,换上衬衣西装。 等楚曦秀拎着包从房间出来的时候,看见宋柔山穿戴整齐在客厅等她,“先去吃早餐,然后去学校吧。二十分钟,来得及。”宋柔山关上门,牵着她的手说。 “那就去学校门口的咖啡馆吧,他们家的咖啡很好喝。嗯……早餐也不错。”楚曦秀想了会儿说。 “好。”宋柔山牵着她慢条斯理地走,看起来不疾不徐,但也没比平时她去学校花的时间多。 两人在咖啡馆点了两杯咖啡,牛角包和三明治。 花了十分钟时间吃好。楚曦秀擦了擦嘴,拿起身旁的马克包站起来,又看看宋柔山:“那我走了。现在时间还早,你回去歇会?” 宋柔山站起来把她送到学校门口,“好,听你的。”看着她进去了,才慢慢转身离开。 时间确实还早,但他不准备回去。 他有另外的打算。在学校周围转了转,然后按来路返回,心中默默记下路线路标和周围环境。觉得熟悉得差不多之后,宋柔山去了面试的公司。 他提前了五分钟到。金发碧眼的前台把他带进一间办公室,然后离开。 “你好,请坐。”面试官是一个四十多的中国男人,姓刘,他自我介绍说平时大家都叫他老刘,办公的时候大家就叫他刘总管。 宋柔山静静坐下,看着面前的面试官老刘。 “请问你应聘的是什么职位?” “摄影师。” “你的作品,选取角度和拍摄风格都很不错。不过,似乎你并没有相关的从 分卷阅读90 业经验?”老刘眯起眼,审视着眼前的应聘者。 “确实没有,因为之前从事的与摄影无关,所以简历上没有体现。” 宋柔山平静地回答,他摄影虽然是业余兴趣,但他自信他的拍照技术不差。猜测对方公司应该急需用人,所以看他没有经验仍然约他面试。 “你之前在国内发展,最近刚出国?”老刘满脸微笑着点头,重新抛出了一个问题。 “是的……” “我能问一下你忽然选择在这个时候放弃原来的事业,而来到国外做一份和原来的工作毫无关系的原因吗?”老刘双手交握,放松地靠在摇椅上,双眼却紧紧看着他。 “因为女朋友在这里,所以跟着来了。”宋柔山想着,眼神一片柔软,满眼笑意地回答。 老刘了然地点头,“看来你女朋友占了主要因素,你有没有想过,因为你女朋友的心意,你因此也不能稳定的留下呢?” 老刘暗示的女朋友的心意,无非是他们分开或者她离开他也会跟着离开。 虽然一个人只能确定自己的心意,但宋柔山笃信楚曦秀不会这样。 他坚定地轻声说:“我确实是因为她才到了这里,但我可以确定她短时间内会一直呆在这里。如果我要离开,在走之前,我会找到能接替我的人。” “这个女孩就是你女朋友吗?”老刘沉默了几秒,微微笑指着桌上一张照片问。 “不是,那是我妹妹。”宋柔山微怔片刻后回答。 除了简历他还附上了几张自己拍的照片,有人物也有景色,人是月月、景在安庆,里面没有楚曦秀的照片。虽然也拍了不少满意的照片,但他私心不想让别人看到那些照片。 老刘又看了看照片,最后合上简历,“那你明天可以过来上班吧?” 宋柔山笑着点头。 老刘站起来,把简历还给他,拍了拍他的肩,“那我们明天见,上午十点上班。” 宋柔山出了公司后,没有打车,仍是慢悠悠地步行,花了十几分钟走到早上喝咖啡的地方。 他进了咖啡馆,点了一杯热牛奶,拿出手机给楚曦秀发了一个消息,“下课了就慢慢走出来吧,我在早上的咖啡馆等你。” 时间还早,他不想催她急急忙忙地跑下楼,只是告诉她一声,他面试结束了。 咖啡馆里坐着几个老人,凑在一起看报聊天。他竖起耳朵听他们在说什么,但能听明白得有限,除了一些简单的单词就是日常的打招呼。 没过多久,咖啡馆里进来了一群年轻人,大多数是说着法语的法国人,其中也夹杂着中文的声音。 宋柔山抬头看向门口,见几个年轻的东方面孔说着话,背着书包推开门进来。 这个时间,不可能是课间休息出来吃早餐的学生,所以应该是下课了。 他抬头看着橱窗外人来人往,那些欧洲人果然和楚曦秀说的一样,身型高大,但几个亚洲女孩个子都很小巧,里面没有那个略娇小的熟悉人影。 他看了一会儿,没看见她,猜测她应该有事耽搁了,便收回了视线低头继续喝牛奶。 说着话的三个中国女生,从门口走到柜台熟练用法语的点餐。 其中一个在咖啡馆内用眼神搜索空位、扎着马尾的女生忽然凑到另外两个人身旁小声说,“你们俩看到了吗?窗边角落里有一个超正的男的,就那个一个人喝东西的,好帅啊!我想要他的微信。” 另外两个人闻声抬头、默契地不着痕迹往角落看去,“我天,真的好帅!” “我恋爱了!”有些异口同声的味道。 几个女生点完后选了一个离角落不远不近的位置坐下,扎马尾的女生和她的同学继续小声讨论。 “你们看他穿着正装,又禁欲又高冷,简直就是玛丽苏小说里走出的霸道总裁。” “太霸道了,他要是我们班同学或者老师,那有多好。不是我说,我可以考全班第一,文学拿满分。” “呵,前面的话我同意,后一部分不现实。你文学打死都拿不到满分,我也是……” “哎我觉得这个角度偷拍挺好的,你们俩退一点。我要积累朋友圈素材。这个朋友圈发出去,我的微信应该会被列表的评论爆炸。” “好好好,你拍好看一点,多拍几张,到时候发我。” “也发我一份。不过,没人去要微信吗,姐妹们?” “看起来很高冷,我不敢去。虽然能说句话也挺好,但被拒绝了就很尴尬……” …… 热火朝天地讨论时,柜台有人把她们点的吃的送了过来。 她们抬起饮料抿了一口。 门铃声响起,门开了。三个女生都抬头看了一眼,然后收回视线,目光进行交流,“这个姐姐也挺好看的,是中国人?韩国人?” “是哪个班上的新同学?还是旅游的?好像没见过……” “好高,身材又好。她是不是和那个’霸道总裁’…… 分卷阅读91 ” 楚曦秀在外面已经透过玻璃窗看见了角落里的宋柔山,所以推开门直直朝他走去。 宋柔山刚好抬起头看向门口,看见她来了,笑道:“下课了?” 楚曦秀淡笑着说:“嗯,等很久了?下课了我收拾了一下东西,所以耽误了一会儿。” 宋柔山接过她的包放到桌上,拉过楚曦秀的手,在他身旁的位置上坐下,温柔道,“要不要点些吃的或者喝点什么?累不累?” 她坐下来,余光中瞥见三个女生。虽然不知道不远处的三个窃窃私语的女生在说什么,但她敏锐的感觉到她们说的内容应该与她和宋柔山有关。 她们也许正在讨论的宋柔山、她的男朋友,就坐在她的面前对她笑,可她仍然有种和其他人分享他的虚无感受。 她承认自己开始嫉妒她们了,可这件事她永远不会告诉宋柔山,哪怕她之前决定了在他面前做一张白纸。 楚曦秀抬眼漫不经心看了眼三个女生,随后很快收回视线,还是一群年少花痴又热血的年轻人啊,想了想温柔道:“嗯,我觉得还不饿,就不点了。你呢、面试怎么样,还顺利吧?录用了吗?” 宋柔山抽了张纸巾擦嘴,含笑说:“嗯,明天开始上班,那我们回去吧?对了,你下午还有课吗?” 楚曦秀点点头,和宋柔山一起站起来往门口走,“下午三点有一节课。” 宋柔山从身旁的空位上拿起一束向日葵递给楚曦秀,牵过她的手、拉开咖啡馆的门让她先出去,“好,我下午送你。” 楚曦秀呆呆地、下意识伸手接过花,讷讷地说:“谢谢。为什么忽然送花呀?这个是在街口的花店买的吗?” “对,路过看见觉得很好看,就买了。”宋柔山温柔地补充道:“而且我记得你说过喜欢向日葵的。” 是啊,永远向阳的花,是她喜欢的。但她微微笑着反驳:“说不定我喜欢的是葵花子,是你记错了。” 宋柔山也不气,从她手里拿过包、拎在自己手里,笑道:“那是我记错了。” 三个女生不自觉默默看着门口走远地举止亲密的两人。扎马尾的女生叹了口气说,“真的是情侣啊!还挺配的,我好酸……” 另一个呼了一口气说,“配一脸。还好刚才没有去要微信,不要脸都丢回家了……” 还有一个心不在焉附和着说,“对啊……”眼睛紧紧看着手中的手机,编辑完文案,选了三张角度感人的照片,发送了一条她预感会燃爆她朋友圈的朋友圈。 她刚刚还趁机偷拍了抱着花的人,那个角度刚好,她也不禁得意她们选了一个很好的位置。郎才女貌,真的很配。 楚曦秀单手抱着花,草绿色的纸的包装,系着淡黄色的蝴蝶结。 向日葵无香,但生机勃勃。她跟着宋柔山走,“你想吃什么呀?如果在家吃的话,先去买菜、调味料也没有。不然,我们去逛超市吧!嗯?” 宋柔山说:“嗯,那我们去超市看看有什么吧。”说着就带着她往超市方向走。 楚曦秀抱着花,比宋柔山慢两步走在他身侧,能看见他的后脑勺和刚毅温柔的侧脸。 她咬了咬唇,心里想宋柔山刚到巴黎一天,怎么就知道他们住的方向,又怎么知道超市在哪。 她起初到巴黎的时候,是经过了一周五天的来回跑,才记下了弯弯绕绕的路线和熟悉了常去的地标。 昨天她还很感慨、自己随着时间流逝,方向感倒是变强了。现在才发现,是自己感慨得太早了。 宋柔山见楚曦秀没说话,忍不住回头看她,却见她一脸思考的模样、紧抿着唇、两条眉毛挤在一起,右边脸嘟起鼓出一个小包。 他停下脚步,手抬起抚摸了一下她的额头。前一刻两道还很好看的眉毛,现在却紧紧地挤在一起。他想将它抚平。 楚曦秀回过神,抬起头仰望着他,一双眼亮晶晶地、扑闪着疑惑。 宋柔山吞了口口水,喉结缓慢地上下起伏。抚摸着她额头的手离开,下一瞬停在了她的脸颊边。他伸出食指,轻轻的、用指腹摩挲着她右脸鼓起的地方。 抿着唇嘟嘴的楚曦秀一下子松开嘴,有点不好意思地用眼睛瞄他。 宋柔山的手仍然轻轻摩挲着,喉咙里却含了笑意问,“在想什么这么专注?整张脸都挤在一起了。” 楚曦秀轻咳了一声,拉着他快步往前走了两步,“我是看你认路这么快,有点感叹,不愧是从小就聪明的你呀。那个,想吃什么?我做饭还可以,不过我可没阿姨做的好吃,请将就一下哦。” 宋柔山轻笑了一声,放慢了脚步跟着她的节奏慢慢走着,“平时吃的东西就行,我不挑食。你今天上班累了,还是我做给你吃吧,嗯?不过超市里有什么菜,我还不清楚。先保留意见,看了再说行吗?” 两人说着进了超市,在门口推了一个小推车,熟食区和零食区草草看了几眼,但谁也没有走过去细看。 看着空空如也的推车,宋柔山随口问, 分卷阅读92 “零食不买吗?” 楚曦秀“嗯”了一声,摇着头说不喜欢,转过头缠着他的手问,“你有没有喜欢的?我们可以买一点回去。或者你告诉我你的喜好,我给你推荐。货架上这些零食,我都吃过一些。” 宋柔山觉得好笑,看她,“不喜欢还都吃过?” 楚曦秀一噎,强撑着看回去,“这里除了甜食就是膨化食品,我是不怎么喜欢。不过以前读书的时候,同班同学喜欢尝试,还立志尝遍所有零食,经常带去教室分给其他人,所以我也有幸尝了一些。” 宋柔山替她理了理额前的碎发,目光下滑,与她对视,轻声“嗯”了一句,“今天没什么想吃的,如果有推荐的,你就放进来吧。” 随后楚曦秀拿了两盒巧克力,到饮品区拿了一桶牛奶和几瓶酸奶。 宋柔山低下头,扫了一圈推车里的东西,“不拿点其他的了?” 楚曦秀抬眼望了望零食货架,“嗯暂时就这样吧。这个巧克力挺好吃,不是很甜,我不太喜欢吃甜食。我想你应该也不喜欢太甜的,回去尝尝。其他的,你想吃,下次我们再买啊。” 宋柔山敛了敛声,同意地点头,然后推着车往蔬菜区走。 楚曦秀像个小尾巴一样亦步亦趋地跟着,问,“宋柔山,你会做饭吗?” 宋柔山望着眼前货架上琳琅满目的一堆肉,不知道怎么挑,头一次生出不太得心应手的感觉,但声音还算从容。 他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肉架,“不会,不过我可以照着食谱学做。”在家都是曾丽做饭,他偶尔会帮忙摘菜。 楚曦秀一愣,乍一听诧异,在想就理所当然了。在厨房拿着锅铲的宋柔山的样子,想想都觉得违和,“没关系,我做饭,你不用学。”说着弯下身把宋柔山面前的一盒鸡腿肉放到购物车里。 又七七八八买了蔬菜和调料。超市里有不少结伴买菜的亚洲面孔,看见他们,就小声和同伴分享。 宋柔山从小到大生得优越的外貌,早已习惯了旁人的目光,所以很尽职尽责推着车跟着楚曦秀,并不在乎其他人的评价。 楚曦秀没回头,那些人的目光和评价却知道的七七八八。 她和他并肩走着,目不斜视,声音里有着快乐的意味:“托你的福,从来没有回头率这么高的时候。” 宋柔山揽过她的肩贴紧自己,在她耳边说:“那你的回头率会一直持续下去。”他爱她没有尽头,回头率自然如影随形。 她以前觉得,在公共场合牵手拥抱还好,但是接吻、深吻等其他亲密动作她无法接受。但是现在,她觉得,是!她!孤!寡!愚!蠢!了。 和有情人,做快乐事。早有人说。她可以…… 心中千回百转,她挽住宋柔山的手,看他的眼睛。千言万语,化成一句“嗯”。 第二天晚上准备睡觉的时候,宋柔山在她的房间躺下,“虽然不是第一晚,但是这床也是第一次睡。一起睡,可以吗?” 看着他有模有样模仿自己昨晚的这个样子,楚曦秀没好意思告诉他昨晚其实是其他的床单没干。所以她点点头,关了灯,被他熟练地抱在怀里。 宋柔山变得很忙。除了一周五天八小时的上班,他还和楚曦秀一周逛两次超市买菜。 他们在家做饭,偶尔周末出去吃。他不会做饭,因为以前忙起来连吃饭都忘了,更别说做饭了; 现在一周五天八小时,时间很稳定,所以他会和她一起在厨房准备。 她做饭很好,两个人的口味相近,吃得也不多。吃完饭他们会出去散步半小时,回到家之后他开始自学法语。 宋柔山学法语的时候楚曦秀也在旁边。他学习,她看书。 遇到看不懂的语法,他就问她。现成的法语老师就在身边的感觉真的很好,这个老师还是他的爱人。 他和楚曦秀练口语,楚曦秀每天帮他听写单词,纠正读音。 十点,两人开始洗漱,接着看半小时书就睡觉。 41、第三十七章 圣诞礼物 一转眼到了平安夜,马修提前让楚曦秀上他家一起过。 她之前去马修家做过客,但是一起过圣诞节还是头一次。 按照以往她的行事,应该是拒绝的。不过马修知道宋柔山和她在一起,也特别叫上了他。而且她认识马修七年,他是真诚还是礼节性的邀请她很清楚。 马修第一次邀请她一起过圣诞是在博二那年。 那时她已经在法国呆了三年。博士开始的第二年,也就是那年的圣诞前,马修好奇问她,“你圣诞节一般怎么过呢?” 楚曦秀回答,“在家看书找资料,吃饭睡觉。和平时没区别。” 他诧异着问她为什么不回家过,毕竟圣诞节假期也不短。她没有隐瞒,老实回答:“家里没人,回去了也一样。” 导师又问,“今年你的圣诞准备怎么过呢?” 楚曦秀沉默地看了他一眼,老实地说:“在家过……” 分卷阅读93 导师早猜到她的答案,所以提出了邀请,“既然你没有安排,今年来我家和我还有我的家人一起过怎么样?” 楚曦秀回绝了。外国人的圣诞节相当于他们的新年,阖家团聚的日子她不应该去破坏他们的热闹。 看着马修慈眉善目、又热心的样子,她忍不住心酸没有答应。 那一年的圣诞她破例出去旅游了一个星期,因为看文献看到头疼、而且认真说起来,她出国三年,竟连法国也没有好好游览过。 于是从巴黎出发,路线是:里昂——马赛——蒙彼利埃——图卢兹——巴黎。越往南天气变得越温暖,尤其是在海滨城市戛纳,吹着海风看夜色落幕、万家灯火点亮蔚蓝海,体会到滨海人的快乐,连日看书的烦躁心情也变得平静下来。 唯一稍稍令人遗憾的是,因为圣诞她不好意思约那个家乡在里昂的法国女孩见面,但一想到她正和家人阖家欢乐,她就淡然了很多。 其实圣诞节就是大型的礼物交换现场,和国内差不多,只不过国内把礼物换成了红包。 宋柔山没问为什么要去马修家过圣诞节,但楚曦秀主动解释给他听,“我在法国呆了七年,偶尔和马修讨论论文的时候会约在他家里,所以和他家里人也算熟悉了,他们就像是我异国的家人,对我无微不至、关怀照顾。 我心里很感激他们。他以前邀请我圣诞节一起过的时候,我都拒绝了。不过现在大家都这么熟了,而且他也邀请你了,那我们就一起去吧!行吗?”她还不知道宋柔山已经和马修见过面了,说到最后有些雀跃。 有头发挡到眼睛,楚曦秀抬手将头发撩开,顿了一下继续说:“虽然你已经大概知道了,可我还没告诉你,我爸妈都去世了。我妈是尿毒症,我爸是……出了车祸、我帮我爸办了葬礼,亲自送走他们最后一程。 所以这些年我在法国,都没怎么回去过。毕业以后回去呆了几天,每年暑假……我不停地走,不停地看,想找个地方留下。” 宋柔山抱住她,闷闷地说:“你不想说就不用说。”他的手一下一下抚摸着她的头发,这件事是她的痛处,也让他心痛。 还没来得及和父母和解。他们走得突然,一点预兆也没有。 来不及孝敬他们,让他们享天伦之乐。告诉他们她的爱,和他们寻常话家常。 她不知道没看到谭围和江琴的最后一面算不算遗憾,也许他们也不想让至亲离开的事实让她难过,所以冥冥之中注定了她一次又一次地错过那些让人难过的瞬间。 她如今学业有成、有稳定的工作、有深爱的人。已经很圆满。 如果他们能看见,现在应该是在笑吧,即使只有她一个人,他们也可以放心了。 “宋柔山,我很知足。谢谢你来到我身边爱我。”她呢喃着,手也紧紧抱住宋柔山的腰。 和马修家相隔不远,走路十五分钟左右就到了。他们晚上七点出发,步行过去。 宋柔山拿着两瓶香槟,还有一张拍照的八折优惠券,剩余的钱他已经给了,只要拿着这张券预约去拍照就行,不用再另付钱。 楚曦秀抱着一个大玩偶,那是准备送给马修三岁的小孙子。 玩偶看起来很大,实际里面灌的是鸭绒所以不重。楚曦秀抱着能暖手还能挡一下迎面的冷风,宋柔山就任她抱着。 到了马修家后,小男孩果然对独角兽造型的玩偶爱不释手。 他知道送他礼物的人,将玩偶放在身侧右手紧紧握着玩偶的独角,而左手紧紧抓着楚曦秀。 小孩子的喜欢是那么明显,喜欢谁,就一直和谁玩。这让她不禁想起豆豆来,不知道她是不是又长大了一点、又还记不记得她呢。 马修在壁炉一旁的矮脚凳上坐着和他们说着话,看到那场景开怀大笑,“马尔克他喜欢你呢。” 小家伙大概知道爷爷是在夸他,就咧开嘴朝着她笑。卷曲的金头发,碧蓝的大眼睛,和白到透明的皮肤,精致立体的五官,陶瓷一样的孩子,名副其实的洋娃娃。 有同学曾经总结过,外国人的颜值巅峰就在他们小时候。小时候好看得像假的,长大以后就长残了。 楚曦秀看着此时位于颜值巅峰的孩子天真烂漫的笑,也对他温温柔地笑。 马尔克见她笑了,顺势张开手要她抱,嬉笑着松开手中的独角兽扑到她怀里。 她被扑了个满怀,双手下意识地接住他软软的身体抱住。 其实她不喜欢孩子。 也不是不喜欢,只是对魏然口中的毛孩子深有同感。在父母的无度宠爱下长大的孩子,变成了我行我素的自我中心者。 不过眼前的孩子和广场上的豆豆,她是挺喜欢的。 楚曦秀抱着孩子,对马修的逗笑不以为意,笑着说她也喜欢马尔克。 随后,在吃饭前的一段时间里,那孩子一直靠着她看电视里正在播放的动画片,又用充满童稚的声音和她讨论自己喜欢的人物和情节。她虽然不会和小孩相处, 分卷阅读94 但低下头听马尔克说话的侧脸柔和温柔。 见状的马修和宋柔山看着一大一小的两人说着话,马修毫不保留地夸宋柔山的法语进步神速,当初在云城的两个人还是用英语交流,如今四个月过去,他已经能用法语日常交流了。 宋柔山浅浅笑着接受了夸奖,谦虚回答是秀秀教得好。说完转头心疼地问她手抱得酸不酸,她已经抱着小孩半个小时了。 楚曦秀见宋柔山担心她累到便摇头让他不用担心。而马尔克见两人说话,虽然听不懂意思,但没犹豫地朝着他扑着肉肉的手臂。 马修又欣慰地笑得停不下来,逗着在宋柔山怀里的孙子,看来这孩子喜欢来自东方的漂亮面孔。 楚曦秀虽然不累,但精神一直绷紧,害怕马尔克跌了摔了受伤,所以手有些酸。 这个年龄的孩子格外脆弱,看抱着马尔克的宋柔山表情似乎也有同样的担忧,所以一脸如临大敌的抱着孩子,但是哄闹着的样子认真又好看,好像,散发着父爱。 那种他年轻几岁的感觉又出现。这一次,宋柔山变成了刚刚进入大学的模样,生涩、又俊朗张扬。 晚饭开了一瓶宋柔山带去的香槟,导师又拿了一瓶珍藏的香槟酒。 餐桌上除了火鸡,还有炸薯条、鹅肝酱煎鲜贝、洋葱汤和炸猪排。另外还点了中餐外卖,一桌子的菜琳琅满目,让人胃口大动。 大家为了照顾宋柔山,特意放慢速度说话,他能明白意思,然后准确地作出回答。果然是从小就很聪明,学霸的存在。 他那样优秀,好像在人群里闪光。她偏着头眯着眼看他侃侃而谈、看他斯文吃饭的模样、看他给她贴心夹菜,怎么都看不够。 宋柔山焦急地轻声问她,“是不是眼睛进东西了,我给你吹吹。”说着就凑到她的面前,捧住她的脸。 楚曦秀“嗯。”了声,“太亮了,你在我边上发光。” 宋柔山捧着她的脸怔了怔,却仍然凑了上去。他离得太近,她眨了眨眼、下意识地闭上眼。 他的唇在她的眼睑落下,蹭了蹭,然后离开。 周围的人只看了他们一眼就瞥开了,马修却一脸笑意,心想他退休前带的最后一届里那个让他挂心的学生终于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了。 他看了她七年,她的努力他始终看在眼里,只不过她的成熟稳重也让他有一丝为人父母的担心。 而如今,随着这个俊朗、内敛、成熟、稳重的年轻人的出现,她好像变得不一样了。 他欣赏自己这个踏实聪明的学生,也看好她选的人。眼神在他俩之间扫了扫,才笑着收回目光。 楚曦秀已经无心继续吃饭,自宋柔山就那样在她眼睛处碰了碰以后。 虽然知道他们哪怕是在餐桌上接吻起来,其他人都会见怪不怪,但她心里还是“突突突”地跳。 她的话看起来像在撩拨宋柔山,但她说的都是实话。她戳了戳盘子,在心里考虑以后还是少说话,或者把话说得委婉一点好。 宋柔山见她拿着刀叉但一直没动手,投来温柔一瞥,“吃饱了?” 她已经七分饱,但低头看了看盘里的猪排和香肠,还是决定把盘里的东西吃干净。 结束了热闹的晚饭以后,大家一起帮忙把餐桌收拾了,又坐下聊着天。十点左右,她看时间不早了,和宋柔山起身和马修家人一一道谢告别。 等所有的寒暄都结束了,两人下到楼下已经快十一点了。 宋柔山帮她戴上应景的麋鹿帽,又将她的围巾拢好才牵着她的手打开门。 仍然是走着回家。 屋里暖气开得足,楚曦秀全身都扑着热气。出门在门口吹风,不感觉冷反而畅快地呼着气。 她把宋柔山牵着她的手一起塞进自己的大衣口袋,心情愉悦,脚步也格外轻快。 宋柔山诧异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恍然,一抹笑蹿到嘴角。 大街上空无一人,而街道两旁和头顶上都是圣诞装饰灯闪烁,宁静而美好。 宋柔山戴的是红绿交织的圣诞帽。他平时不常戴帽子,此刻哪怕戴的是滑稽的圣诞帽,也不影响好看。其中,又多了丝顽皮的气质。 宋柔山从来都不打不闹,顽皮这个词向来和他没关系。但此刻却很贴切。 “圣诞节快乐啊,宋柔山。”她忽然回头一把抱住宋柔山。 宋柔山被抱了一个踉跄,却稳稳接住她抱在怀里,“平安夜快乐。” “今天真高兴啊!”她帽子上麋鹿的两个角总是左右摇晃,她也没有在意,只是很开心地抱着他。 在这阖家团圆的节日夜晚,除了两人的身影,亮满圣诞彩灯的路上空无一人,“有你在的每一天我都很高兴。”她紧接着又补了一句。 宋柔山看着她的帽子,把她头上的鹿角往上拨了好几次,又为她捋了捋已经有点压住刘海遮到眼睛的帽子,认真地说:“我也是,我也很开心。” 相拥无言了片刻,她挣着从怀里离开,“我 分卷阅读95 还没送你礼物。” 从兜里掏出一个表,为他戴上。她已经揣了许久,沾了她的体温所以温热。 “我送你的是一块表,它不名贵。我一直觉得它很好看,你手那么好看,我看你手上空荡荡的,觉得你缺一个这个。” 聊表寸心,此心永存。 “谢谢,很好看,我很喜欢。”宋柔山抬起手在灯光下看了看,那块蓝青盘白金的表在他的手腕,不大不小,刚好合适。 “猜猜我要送你的是什么?”宋柔山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问道。 “嗯……口红?香水?围巾?”楚曦秀想了想魏然情人节收到的礼物,思考了几秒说。 他以为她想要的是那些,愣了一下,笑起来说:“那些我以后买给你。我放在家了,回去你就知道了。”说着拉着她的手小跑了一段路,想要早点回去把礼物给她。 楚曦秀跟着他跑着,忽然不想停下来,就这样一直跑到了楼下。 宋柔山掏出钥匙开门,她在边上有些气虚,微弯着腰、手在心口轻轻拍着,全身都散发着热气。 还没顺过气,宋柔山已经打开了门,示意让她先进去,自己随后跟了进去,见她还在喘气便伸出手在她后背轻拍着帮她顺气。 她也不忙着换上拖鞋了,抬起头一直直勾勾地看着宋柔山,心想他是怎么做到这样平静,都不用喘气的地步? 宋柔山等她不喘气了,带着她回房,从枕头下摸出一个四四方方的黑色小礼盒。 楚曦秀看着那个盒子,脑子里闪过一些想法:手链?耳坠?戒指? 他递过盒子示意她打开看看,她接过打开,从里面拿出了——一条金项链。她见状有点沮丧,竟然一个都没猜对。 宋柔山从她手中接过,帮她戴上鱼骨状的锁骨链,他温热的手碰到她脖子激起一阵细碎的酥麻感。 细看,那和金色链条同色的金色鱼骨前端有一个金色的箭头。 鱼骨的尾端垂下一截约三厘米长的链子,链子上缀着一个小圆球,上面镶满了细钻。 戴好以后,宋柔山一步步后退,端详了片刻,觉得很满意。牵着她的手走到镜子前,问,“怎么样?” 楚曦秀看了看,觉得很好看。再看,还是很好看。想起魏然锁骨上的荷花纹身,心想她如果能未卜先知,纹身就纹在锁骨上了。 “很好看!我很喜欢,谢谢你啊,柔山!”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和身旁的宋柔山,觉得幸福得恍如做梦一般,“对了,我有一个惊喜现在要告诉你!” “嗯,是什么?”宋柔山拉着她到客厅坐下休息,闻言也好奇起来。 “其实这个手表不是我最想送给你的,真正的礼物因为下雪在路上耽搁了还没送到,所以我只能先送给你一个次礼物了。”算算时间,在新年前应该就能寄到了。 宋柔山指着手腕的石英表,“这个很好,我很喜欢。不过能盖过这么好的手表,究竟是什么礼物呀?” “是一个相机,我想你既然爱好摄影,而且你现在的工作也和这个相关,就想送你一个专业相机。 不过我也不是专业的,做了很多功课选了很久才根据推荐买了那个,到时候寄到了你就知道了,不满意还可以换哦。”楚曦秀靠在沙发上,单手托着下巴神神秘秘地说。 “那我先提前谢谢秀秀噢。既然你都做了功课,那我相信秀秀选的肯定是最适合我的,如果真的能在元旦前送到,那刚好可以拿去拍照呢。”宋柔山的棕色眼眸含着笑意看她,他的心里充满无限爱意。 他伸出手将她拉到自己身前,随即话锋一转,“我不是大男子主义。不过呢,相机实在是太贵重了。希望秀秀下次能留着这些钱买自己需要的东西。或者,让我给你买你想要的。因为我啊,也想把所有的好东西都让我喜欢的人拥有。” “知道了,下不为例哟。”楚曦秀没有犹豫地答应,满脸含笑。 宋柔山看着这样的她,明知道她是在敷衍自己,也不忍再说什么。 圣诞节过后,不知不觉到了新的一年。 之后一周的假期里,两人去了西班牙巴萨罗那。选择巴萨是因为既是邻国很方便,又因为它声名远播。 早在高二还有很多时间看闲书的时候,她看了丹布朗的《本源》。 第一次接触他的作品,便为丹布朗渊博的知识储备折服,特别是在男女主冒险,飞机飞在巴萨这座城市上空,随后在机场降落张弛有度的情节让她跟着紧张冒险。 而作者对巴萨精确细致的描述,从飞机上俯瞰再到开车驰骋在城市街道的细节,虽然她从没去过西班牙,却在那些文字的叙述下准确无误地想象出这座城市的轮廓。 海明威说龙达是适合所有沉浸在恋爱中私奔的城镇。同样作为西班牙的城市,她选了巴萨作为第一站认识这个热情国家的落脚点。 在爱彼迎上订了一个靠海的两室民宿,有一个阳台和一只猫。 两人不出门逛的时候就赖在家,在阳台上晒 分卷阅读96 太阳看看海景。 那只猫不认生,特别粘人,他们在家的时候,猫就缩在沙发上眯着眼打盹儿。 值得一说的是,楚曦秀所说的相机竟然在两人出发前一天送达。 那是莱卡经典M系列的最新款,体积轻便、造型精简、且镜头流畅,确实是很适合。 而且早在半年前,他就准备买这款相机了。不过去年发生的事太多,并且大多数都是好事,所以他一时忘了,没想到秀秀竟然买了。 元旦,宋柔山起床后和远在千里外的家人聊了会天。因为还有点害羞,楚曦秀借口洗漱没有露面。 而等宋柔山结束视频后她却开始为自己的无礼感到后悔,不管怎么说也该打个招呼的。 宋柔山温柔安慰了她一番,为了让她不再愧疚还再三解释自己的父母理解她的心情,并让自己代他们向她问好。 道理她都明白,这些事她自己就能说服自己,不过是担心自己会给他们留下不好的印象,因为现在想来当时拒绝了宋市长的橄榄枝的举动多少有些不识好歹了。 不过她很快释然,两人出门打卡了鬼手高迪的桂尔公园和圣家族大教堂,随后找一家中餐馆吃饭。 6号是西班牙的三王节,类似国内的儿童节。5号晚上有三王游行,迤逦的队伍像一条长龙,充满节日气氛的礼车上或坐或站的身穿节日服饰的小孩和成年人。 他们怀抱装饰过的罐子花篮,经过围观欢呼的人群,就从高空把各色糖果抛向两旁的人群。 虽然早已经过了嗜糖的年纪,可看了那个画面她也忍不住跟着激动起来。 此情此景让她不禁想起小学时候的儿童节。那天学校不上课,学生也不用穿校服到校,学校所有公共场所都被装饰上五色彩带和各种形状的气球,并从1开始设置数十个闯关游戏,通过游戏的就能从乔装打扮的老师那里得到不同的零食玩具; 即使没有通过也不要紧,老师也会鼓励般的送上一些小零食玩具。 她第一年第一次参加的时候,将所有设置的游戏几乎都玩了一遍,也因此得到了各种各样的玩具和零食。 有意思的游戏她甚至打算回头再玩一次,因为没有限制参加的次数。 不过玩到最后实在是疲惫,她带着自己的战利品退出喧闹的游戏场,想回到教室歇息一会儿。却在门口意外发现空荡荡的教室里一个人坐在窗边正在认真地看书。 连儿童节和游乐场都不能打动的宋柔山是另类吧,像天使一样的另类。 她忽然不想进去打扰那个人的平静,也私心希望那个人可以一直这样聚精会神的专注于自己的世界。 她悄悄下了楼,平静地走上回家的路,而那些一分钟以前还让她热血沸腾的零食忽然失去了对她的吸引,她只是抱着装满零食的包,平静又沮丧。 周围人声鼎沸,孩子们挎着装饰的异常美丽的小包低头在马路上拾捡糖果,她俯下身捡起脚边散落的糖果,含笑递给眼前四五岁眼巴巴盯着她看的小孩。 小孩兴奋地接过,羞涩地朝她笑了笑,小孩的父母也对她友善地笑笑。 待游行的队伍带着人群走远,落队的两人慢慢走在空荡荡的街上,她伸出手,递给宋柔山一颗黄色糖纸包装的糖果。 宋柔山不解地接过她手心里的糖果看她。 “尝尝!今天我们都是小孩。”她晃晃自己手里的银色糖纸,“我的这个是甜的。” “我这个是酸的。”宋柔山拆了糖纸,将糖果塞到嘴里说。 “欸?真的?” “骗你的。也是甜的……” 42、第三十八章 新年 春节前夕,宋柔山和楚曦秀吃完饭在客厅坐着看电视。 “新年和我回云城吧。”宋柔山把电视音量调小一点,对她说。 “啊?”她知道回云城意味着什么。那里有他至亲至爱的家人,三观相同的朋友。 还有……差点就和他成为一家人的齐冉。她还没准备好去迎接他生命中的那些重要的人,但也知道,他第一次离家这么久,这一次新年对他和她都意义重大。 宋柔山拉过她的手放在掌心里,她的手温凉,连指尖都带着寒意,“别紧张,因为那时候我们都有假。你之前说过不回家过,那我想,可以去我家,趁机见见一下我妈,她一直都很想认识你呢。我爸你之前也见过了,还有月月。我爸妈都很开明,你不用害怕。” 楚曦秀一整晚都在考虑,宋柔山并没有强迫她,但她也无法拒绝。因为,那是他的家人啊。 他们只有五天假,加上周末也只是七天的时间。所以机票定在除夕前夜。 到机场的时候,是下午五点。宋柔山知道她紧张,就没让他爸来接,两个人打了辆车去市里。 在车上,楚曦秀拿出手机准备订酒店。 宋柔山看见她的动作,从她手里拿过手机,将手机关上,“别忙订酒店,我先带你去一个地方。” 楚 分卷阅读97 曦秀看了他一眼,不是应该先放下行李再去?两人虽然没带太多行李,但也有一个登机箱和一堆见面礼。 因为是第一次正式见面,她尽可能做好一切准备,所以在决定回来之后就一直准备着送给他家人的见面礼。 宋柔山拍拍她的手示意她稍安勿躁,和司机说了一个位置。 他们回来之前已经约定好了,宋柔山回家、她住酒店。听到他刚刚说的地址她松了一口气,因为她知道那不是他家的位置。 宋柔山刚刚说的位置在上清路,市中心附近。 出租车开了半个小时开到目的地,两个人拿着东西付钱下了车。 这一片可以看出是居民区,而且还是高档小区,楼下是便利店和超市,附近有不少饭店餐馆不过现在都已经紧锁起来,不远处甚至有一个小型的广场。环境幽静,上班送孩子去学校都很便利。 眼前的居民楼都不高,只有十层左右的样子。最显眼的是楼房的装修风格很亮丽,贴的瓷砖是饱满又鲜丽的颜色,但是并不凌乱,反而古典又带着现代的感觉。在这一片其他的楼房都是灰蒙蒙的瓷砖排版建筑里非常特别。 宋柔山左手拎着登机箱,右手牵着楚曦秀的手。进了其中的一栋楼。 从包里掏出门卡,刷卡按了电梯上了五楼。出了电梯以后,他又掏出钥匙打开了其中一间房的门。 然后含笑示意她先进去。 她在玄关处站着等他,一边四处打量着这间房。房子看起来很新,没人住的样子。 但玄关处放了鞋柜,上面有两双凉拖鞋,两双棉拖,男女鞋各一双。 整个房间很干净整洁,即使没人住,房间里也没有难闻的气体堆积在房间的味道。 宋柔山让她随意看看,她换上鞋柜上的女士拖鞋,接过宋柔山手里的东西放到旁边的空处。宋柔山等她换了鞋,自己也脱下鞋换上拖鞋。 紧挨着玄关的是大厅,大厅的色调是米白色,没有电视但有一个投影仪,投影仪前的地上铺着厚厚的白色圆地毯,地毯旁是一个可容几人的组合沙发,再旁边还有两个浅色的冷色调的懒人沙发,除此外还有几个马卡龙色的小凳。 客厅的墙上挂着两幅风景画。盘根的树根,硕大的枝叶,湛蓝的天空,云霞漫天。 接着是书房,书房的墙壁涂成了雾蓝色,里面一个超级大的内嵌书架,每个书柜上都放了几本书,但不是很多。 再旁边是厨房,里面锅碗瓢盆俱全。厨房是草绿色的格调。 宋柔山跟在她旁边和她解释,“这个复式公寓是我几年前买的,去年刚装好,放了几个月,已经去除了甲醛。还有这个风格,你觉得怎么样? 要是不喜欢,我们就改过。以后我们回来就住这里,你觉得呢?如果你想回安庆,那我们也可以考虑在那里买房。” 房子是几年前买的,但一直拖着没装修,一个是工作比较忙,另外也是他一直住在家里,忽然搬出去的话他爸妈会不习惯。 后来在巴黎两人讨论房子的设计时,他心里就记下了她说的那些小细节,这公寓就是完全按照楚曦秀的设想装修的,另外装修的时候他也参考了月月的意见和专业人士的建议。 月月觉得作为两人的小窝听起来是还不错的,而专业人士则以肯定的回答确认了装修方案的设计。 楚曦秀想起宋婷月那天的话,“我哥长得好看,性格好,还不差钱。”看这房子,确实是不差钱的样子。所以一时没反应过来宋柔山的话,只是无意识地点头附和。 宋柔山看着她的反应,牵住她的手问,“去楼上看看?” 楚曦秀乖乖点了点头,顺从跟着他上了楼。十几步的楼梯,她想了很多。 毕业以后选择留在了法国,工作、四处旅游,文化节她作为助手回到云城。 导师提议让她考虑巴黎文学院的讲师职位,宋市长的橄榄枝同时向她抛过来。她几乎已经确定自己要答应宋市长了,然后宋柔山出现。 她想,他既然喜欢她、她也喜欢了他这么久,这么多年她不给别人机会、也不给自己机会。那么,现在就守在这里,能时时看见他,未尝不可。 是的,未尝不可。 可李奕辉说他要结婚了。 如果留下来,会让他心里别扭吧。 所以还是离开。 亲人朋友虽然在安庆,可最亲的人都离开之后,久居安庆看起来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选项。每年回去扫墓。 而她还有亲人,马修、和在巴黎的他的家人。在巴黎的七年时光,他们早已经变成她的家人。 所以才会最后接受巴黎那个职位。 而现在,宋柔山,会给她一个归属。 “我不回安庆。”她扯住他的手捏了捏,“我会和你呆在云城,这里是你的家。” 宋柔山任她捏着手,握住她的手和她十指相扣,“也是你的家。” “嗯。”内心有一个地方感动的无以复加,她忍住眼里要 分卷阅读98 掉下的热泪,心里却暖得一塌糊涂。以后她不必漂泊,她会有家。 楼上有两间卧室,一间主卧,一间次卧,风格和楼下的互相呼应。 布置小巧温馨,整体色调偏暖,大部分装饰用的是淡青色。 “选一间房间今晚住吧,你想一天换一间睡也是可以的。”宋柔山对她说,看似开玩笑的口吻,表情却格外认真。 她选了墙体是暖黄色的次卧,靠床的墙上挂着同色但稍浅的亚麻布装饰,床头的墙上也挂了两幅画,但比客厅的小。 楚曦秀推开窗,外面是一个小山坡,下面有一个小花园。 虽然这个时节没有什么花,但小花园修理的很整齐。一条小路从山坡里延伸,像一条细蛇绵长蜿蜒,连接着小花园。 花园没有规矩、杂乱的放置,非常随心地将大的小的方的圆的花盆堆砌在一起,又将一片天冬草围在一处。 如今只见大大小小的盆里生长着细瘦的根和绿叶,到了春天景色一定很美。 楚曦秀想,这竟像是莴苣姑娘的高塔城堡,只要她垂下长发,就会有女巫从下面爬上来。 而她的王子已经来到她的身旁。 她从窗边走到床前,在矮床床边坐下打量对面的墙壁,床轻轻地凹下去了一点,被子很软。 宋柔山趁她打量房间的空隙下楼,把行李拿了上来。把她的衣服挂在衣柜里,又把洗漱品放到卫生间。 她转过身看着身边的宋柔山,又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快六点了,就说:“你回家去吧,叔叔阿姨应该都在等你吃晚饭呢。” 宋柔山没动,搂住她的腰,头靠在她的肩膀上,“我们去找饭店吃点东西,明天再一起回去。” “叔叔阿姨半年没见你肯定很想你,你还是回去吧。我自己去外面吃一点,没关系的。”楚曦秀任宋柔山抱着,没有回头,看着窗外渐渐黑下来的景色。 “有关系。你也还没吃呢,和我一起回家吃吧。”宋柔山退一步提议道。她这么的善解人意,他心里反而更难受。 最后在楚曦秀温声细语地劝说下,他总算答应了回家。 楚曦秀和他一起下楼,送他、顺便去附近找点晚餐吃。虽然在飞机上吃了还不怎么饿,但如果不吃,晚上就会饿了。不想半夜出来找吃的,所以就一起下来了。 两人在路边等出租车,天已经有点黑了,虽然还有一点夕阳的余晖,但风吹到脖子里还是凉飕飕的。 宋柔山拉过她的身体,面对着自己,将手里的围巾缠了两圈围到她的脖子上,又弯着腰,细心将她脖子里圈住的头发挑出来。 确认整理好以后,他保持着弯腰的动作,轻轻在她唇上吻了一下,然后离开站直身体。 楚曦秀脸红了,飞快看了他一眼,然后抿了抿唇。 宋柔山将她的手放在自己的手心里暖着,她的手一年到头都是温凉的,到了冬天就成了冰。她自己习惯了没反应,他第一次牵她的手却冷得心里一颤。 等她的手捂热了,车也到了,“自己去吃点好吃的,公寓在一幢五楼二号,你要是回去找不到了就打电话给我,别乱跑,知道吗?我吃完就回来。”上车前他忍不住嘱咐她。 看着他不放心的家长模样,她有点好笑,却认真地嗯了一声让他放心。朝他摆摆手,让他不要担心,推着他上了车。 宋柔山不情不愿上了出租车,关上车门和她不舍地摆了摆手。 在出租车的时候曾丽打来电话问他在哪。 月月发消息说她晚上才回来,她的机票是七点。 宋成东曾丽果然在家等他吃饭,见他一个人回家,没等他开口曾丽率先开口,一连串问:“小楚呢?不是说好一起回来过年吗,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呀?她待在巴黎吗?” “她在公寓那边,等月月明天回来了,我带她一起来。”宋柔山叹了口气。 “这大过年的你怎么让她一个人住那里?外面的餐馆都关门了,她晚上吃什么呀?你现在去把她接回来,我和你爸等你们回来了再吃。” 曾丽说,心想怎么能留人女孩一个人在外面住着呢。而且她也很好奇,和齐冉退婚喜欢的女孩是个什么样的。如今人回来了,就要见到了,心里更是百爪挠心一样。 宋柔山也想,可是楚曦秀坚持住在外面。他把她说的原话和曾丽宋成东说了一遍,两人虽然还是不同意,但看表情倒是没那么反对了。 他洗了手,在客厅坐下,餐桌上是比往日丰盛的四菜一汤,应该是以为秀秀也会一起才准备的。 宋柔山夹了一块青菜咬了一口,心里预估他爸妈的反应,觉得两人应该不会为难秀秀。他知道她的担心,自然会提前在问题出现前解决。 吃完饭曾丽在厨房洗碗。宋柔山和宋成东在客厅说话,宋市长问了他在巴黎工作上的事,又问他事务所的进展。他在巴黎适应得不错,事务所那边也一帆风顺,没什么问题。 等曾丽洗完碗,又问了他在巴黎的生活及两人的感情, 分卷阅读99 他都一一回了。 九点的时候,宋柔山取了自己的车钥匙准备出门。换鞋时,他和爸妈打招呼:“爸、妈,我明天早上有事要做,今晚就不在家睡了。月月回来了你们和她说一声,我和秀秀明天一起回来。” 曾丽在客厅应了一声,又不忘嘱咐他,“明天早点带小楚回来啊,大过年的饭店都不开了,她住在那里没吃的。” 宋柔山答应着关上了门。 作者有话要说: 初四!终于更到过年章了!!明天继续努力马字 43、第三十九章 早起 宋柔山开着车想,楚曦秀一直没有给他打电话,那应该没发生什么急事。 吃饭的时候也收到了她发的几条消息,简单地说吃了什么、然后就是让他不用担心,也能猜到她的想法用意,好像是为了安抚他专门说的。 他确实不担心她,那是心疼多过担心,她是太懂事了,他不确定自己是否喜欢作一些的对象,但心里清楚那个人永远只会是她,而她不必顾虑重重。他也知道这是急不来的,只能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来。 他不急,他的时间和耐心都很多。 公寓装修好后已经静置了好几个月,里面的甲醛净化之后,他陆续在网上买了家具和生活用品,请人每周打扫一次卫生。 月月偶尔休息过去看了一眼,也帮忙添置了一些小玩意儿。公寓里里应该不缺什么东西,像个家了。 但想了想,还是在停车之后,去小区附近的超市买了几瓶水然后上楼。 进屋的时候客厅没有人,猜测她也许是在洗澡或者在参观房间。 他拎着水上楼看见次卧的房间有灯光,她已经换了睡衣,正躺在床头翻看一本书房里的硬壳书。 看见他从在门口的身影还呆了一下,反应过来问,“你怎么来了?怎么不在家休息?” “明天想带你去个地方,有点早,所以就过来了。”宋柔山浅浅地笑着走过去,将水放在床头,然后坐在床边看她看的什么书,“还缺什么东西吗?楼下有超市,我下楼去买给你。” “不、什么都不缺。”楚曦秀把书合上放在床头,好奇地看着他问,“去哪?” 宋柔山摸了摸她的头,只笑了笑,“明天你就知道了,我先去洗澡。”说完站了起来往浴室走去。 “哎!到底去哪做什么呀……”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楚曦秀小声嘀咕一句。 二月的早上还是很冷的,虽然云城没有下雪。楚曦秀想不通那么早能去干什么,看日出? 冬天谁能确定第二天的天气呢。打开手机看了一下天气预报,显示明天晴转多云,最低气温5度。 不然就是爬山?她好像还没在云城爬过山。那么,去爬山还挺不错。 不过很早到底是多早? 楚曦秀一边想一边拿过床头的刑侦书继续看,看了一会觉得困了,就合上书准备睡了。 侧耳听了一下浴室的水声已经停了,宋柔山应该洗好了。 她穿上鞋,走到门口想和他说声晚安,宋柔山正擦着头从浴室出来,看见她站在门口,关切道:“怎么了、要上厕所?还是口渴了?我刚刚在超市买了两瓶水,放在床头了,看见了吧?” 她摇摇头,“我不渴,就是准备睡了,和你说一声。” 宋柔山愣了一下,“好,早点睡,明天我叫你。” 她道了晚安转身准备回房,身后的人一把拉住她轻轻往怀里带。他身上有刚沐浴后的热气和沐浴露的味道。她抬头看他。 他环住她的腰,轻轻在她额头落下一吻,“晚安……” “晚安。”她呆呆回了句,又傻傻问了一句,“那你睡隔壁?” “嗯?我睡隔壁。”宋柔山将她推进房间,顺手把门带上了。 隔壁的主卧,她哦了一声。 “秀秀,秀秀,起床了。”隔天早上有人在耳边温柔地喊她。 困倦地睁开眼,想起今天宋柔山要带她去一个地方。迷迷糊糊中嗯了声,从床上坐起来,转头看一眼窗外,外面的天还是黑的。 虽说平时习惯早睡早起,但在冬天早上的六点起来,已经是很久没发生的事了。 很早,是这么早啊。 然后就看见眼前的人穿着睡衣,一脸的温柔,“啊,早。”她揉着眼打招呼。 宋柔山拢了拢她的被子,“早。起来洗漱准备吧,我回房换衣服。” “哦、好。”楚曦秀继续在床上坐了一会儿,等终于清醒以后就起来洗漱、穿衣服。 两人六点半穿戴好出了门。 “我们去哪啊现在、去干嘛?”楚曦秀旧事重提。 宋柔山牵着她的手进了电梯,将她手揣在自己口袋里,好笑地卖着关子:“这么打破沙锅问到底?马上就知道了、别急。” 上了车,楚曦秀看着窗外熟悉的景色飞速掠过。 清晨六点半的年前,没有上班族赶时间 分卷阅读100 去打卡、也没有学生背着书包去学校,路上倒退的店铺都关着,只有一排路灯尽忠职守的发着光,等到黎明、又熄灭。 整个路上只有他们,这种一眼望去的空旷让她误以为这世上只有他们两人。 这感觉,也不赖。她笑了笑,鼻息喷到车窗上,将冷凝的雾气汽化,她伸出手、手指在车窗上随意涂鸦。 宋柔山见她无端笑了,转头看了她一眼问,“笑什么?” 楚曦秀手指了指外面沉寂在夜色中的城市,那里安睡着无数做着梦的人,“外面一个人都没有,你和我两个人,有种遗世而独立的感觉。哪怕什么都不做,今天的早起也很值得。我觉得很开心。” 宋柔山顺着她的思路想了想,“也对,只有你和我、我们。”停顿了一下,笑着接着说,“但事还是要做的。” 宋柔山停在了云小大门前。 卖早餐的商铺关着门,没有人影。 两个人下了车。宋柔山牵着她的手往门口走的时候,她恍惚觉得自己知道他们要做什么了,但又觉得自己想得不太对。 云小门口值班处只有一个人在执勤,那人再一次放他们进了校园。 小学生早已经放了寒假,在家欢天喜地的等着过新年了。所以校园里没有人、也没有灯,远处的教学楼也没有忽而亮起的教室。 走在林荫大道的时候,夜色更加明显。“我们,是来夜游学校的吗?”楚曦秀问。 “是啊。我永远怀念那些年的冬日清晨。你和我在教室,可谁也没有说话的情景即使过了很久仍然历历在目;去年第一次给你写信联系你的时候就很想去做的事,可那时候你我都不由己,隔着距离。” 说起来他也不信自己会有那般痴情爱恋的体验,可那后来一声不响地离开、寒来暑往里开门的女孩确实让他念念不忘,让他魂牵梦萦。宋柔山温柔而平静地看着远处的大楼,转头定定看着站在自己身旁的人。 楚曦秀心里一动,下意识握紧了手,连同他牵着她的那只手,“我们现在去教室?”感觉到宋柔山的手安抚地捏了她一下。 “嗯,去教室。”宋柔山点了点头,顿了一下拉着她的手慢慢往那曾经熟悉的教学楼走去。 走到三楼的教室。看着意料之中锁上的大门,她还是愣了一下,无奈望他,“怎么进去?” 疑惑之间,宋柔山微微笑着沉默不语,用不知从哪里摸从来的钥匙打开了面前的门。“啪”的一声,灯亮了。 乍然亮起的灯让她一瞬间不适应,下意识闭上眼,宋柔山的手却早已伸到她面前,轻轻捂住她的眼睛。 指缝有光漏进,她透过指缝开始适应了光线。宋柔山才把手放下,领着她走到窗边,在他旧时的位置上坐下。 她愣愣看着他坐下,又扭头看窗外,天已经蒙蒙亮了,被水汽弄湿的厚厚的枯黄树叶盖在地上,淡淡的雾气中还有一些耐寒的树仍然青葱挺拔。 看着宋柔山把窗户一扇扇打开,然后在她从前坐过的位置坐下。转过头就看见宋柔山一只手撑着头微笑着看她。 这种感觉很神奇。 在以前的教室,做以前每天都重复的事。可两人调换了位置,好像不仅过去重现,两人的角色也互换了。 两人就这样互相看着,谁都没说话。 过了很久,她微怔着开口,“宋……柔山……”有风吹过,她收回视线。 那时候只觉得宋柔山坐得挺好看的,就像不食烟火的仙人。 她心头温热,只是想叫一下他的名字,倏忽间窗外送来一阵轻风却让她不自觉打了一个冷噤,她不禁紧紧裹住外套。 宋柔山站起来,走到她身边将边上的窗户关上。她坐在位置上抬头看他,他的影子在她的头上投下阴影,他的眼睛就那样直直望进她眼里。 她以为宋柔山准备回去了,跟着站了起来,结果宋柔山顺势一把抱起她,把她放到课桌上坐下掀开自己的大衣裹住她,“嗯?” 带着鼻音、好像没睡醒困倦的声音,却又带着丝魅惑。听得人心里痒痒的。 她在大衣下搂住他的腰,把脸埋在他的怀里,又唤了一遍,“柔山……” “嗯。我在。”我会一直在你身边,你可以一遍遍向我确认。 “柔山,谢谢你……我好喜欢你啊……还有,新年快乐。” 红豆的花期一般两个月左右,还有她早在很久以前就喜欢他。一声轻轻的呢喃,化作一阵叹息,随着风逝去。 “新年快乐,我也喜欢你。”宋柔山下巴抵在她的头上,说话的时候带起轻轻的震动和回响。 楚曦秀无声地笑了,埋着的大衣下一个藏不住的笑脸、眼睛弯成月牙、唇边还有一个小小的酒窝,如果时间能停在这刻就好了。 她和宋柔山啊,在一起,她很欢喜。他们今天做的事,很有意义。她很开心。 两人在教室一直待到天色发白才锁门下楼,但没有急着离开,而是绕着学校把周围逛了一圈。 分卷阅读101 集合升国旗的广场,全班一起排队练合唱的橡树林,开运动会的操场,还有几个月前一起捡红豆的花园。 她总是一个人在这些地方的某个角落偷偷关注他。而现在,那个人就站在她身旁,和她一起回忆。 游完学校以后,宋柔山带着她去吃早餐。 可是街头仍然门可罗雀,冷冷清清没有什么人影。找了许久也没找到有早餐营业的地方。 “不然回去吧,我不怎么饿。”在宋柔山绕着云小附近两圈还是什么都没找到以后,楚曦秀提议说。 宋柔山看了一眼时间:7.56,突然决定:“回家吃吧。” 楚曦秀讷讷地说,“这么早就去吗?我……” 宋柔山扭头看了她一眼,握着方向盘的手伸过去握住她的手,“没关系,昨天我出来的时候爸妈还叮嘱让让我今天早点带你回去吃早餐呢。别紧张,没事的。 我爸和月月你都见过了,我妈也一直想见你,昨天我回家她还怪我没带你回去呢。有我在呢,不用担心。”说着,安抚地捏了捏她的手心。 话虽如此,楚曦秀仍然觉得不自在,垂眸挠了挠头,犹豫好一会儿才同意。 宋柔山把车临时停靠在路边,让楚曦秀在车里等着,自己回到公寓把从巴黎带回来的礼物一一拿到车上,便和楚曦秀一起回了家。 44、第四十章 相处 曾丽从昨天吃过饭,一直牵挂着楚曦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越是到后来,她越是期盼得坐立不安。 自早上吃了早饭,她在厨房做着年夜饭的准备,一颗心更是时时刻刻关注着门口的动静。 等终于听到门外有钥匙声,她赶紧擦了擦手,走到门前。而宋市长听到声音,也跟着到门口迎接。 而宋婷月还没起床。 门刚开,两个人拎着礼物在门口,宋柔山的话只说了一半,“爸、妈,我……”和秀秀回来了。 一扇门隔开门内门外的四人。 楚曦秀没想到两人竟然在门口等他们,变得更加局促,脸红着和宋父母打招呼,“叔叔,好久不见……阿姨、新年好。我是楚曦秀,叫我小楚就好。这么早,打扰你们了。” 宋成东点点头,笑着看了她一眼,又看了宋柔山一眼,有些世事无常地感慨:“小楚,进来坐。” 上一次见只觉得她是一个优秀而低调的年轻人,本来希望她留在云城发展,但她谢绝了他的建议去了巴黎。 没想到再见却变成了自己儿子的对象,很可能还是未来的儿媳。 不过他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这事也就让他诧异了一下。他儿子喜欢,而且她是个不错的女孩,他也就接受了。 曾丽却睁大眼、不自觉蹙了蹙眉:太瘦了。老宋之前的描述她本来不信,现在却发现他说的一点没夸张:和月月身型差不多,只是比月月稍矮半个头,瓜子般的小脸,身型苗条,幼态的面孔,和寡淡的神情,一看就是个人静如水的孩子。 漂亮也是真漂亮。看见她在拘谨不自在,怕她更紧张,曾丽失态的表情只一瞬就藏好,拉着她的手问:“曦秀怎么今天才来?来就来,干嘛还带东西呀?”余光瞥见地上的一堆见面礼。 楚曦秀抿唇笑了笑,说:“不知道叔叔阿姨喜欢什么,就随便买了些。听说阿姨腰椎经常疼,我在药妆店给您买了一些止痛药。这个药听说很有效,阿姨你试试。”宋市长叫习惯了,叫叔叔她总感觉有些别扭拗口。 曾丽半信半疑地接过,她的脊椎是长时间办公室坐出来的病,年轻的时候还不觉得,生完孩子后就慢慢显现出来了。 不过崭新的包装上全是法语,她也看不懂:“好,曦秀有心了,那阿姨就谢谢你了。回头还要麻烦你和阿姨说说这用法呢……” 楚曦秀不好意思地笑道:“嗯,这是自然的。要是有用,回头我就多买一些一起寄回来……” 宋婷月已经醒了,只是没起一直躺在床上。她在楼上听到楼下说话的声音,立马激动地起床,草草洗漱完就咋咋呼下了楼,拉着她只匆匆见过一面的哥哥的心上人上楼,说要和楚姐姐说话。 曾丽故意绷着脸训斥她,“一点也不注意,既然知道曦秀来了早点不下楼?” 宋婷月吐了吐舌,委屈地拉着楚曦秀的手,“我好不容易休息,睡个懒觉都不行吗?今天还是看姐姐来了才起这么早的,妈你还说我。” 曾丽听了也不继续装严肃了,笑着嗔了她一眼,“那你和曦秀上楼去说话吧。对了曦秀想吃点什么早餐?”最后一句对着楚曦秀问。 “不用麻烦,阿姨。”楚曦秀礼貌地回答。 说完就被宋婷月拉拽着风风火火般上了楼,曾丽在后面又问,“月月你吃点什么?” “不吃,不饿。”宋婷月甩下一句话已经拉着楚曦秀进了自己的房间,留下三个人在楼下无奈地笑。 宋柔山见月月有话和曦秀说,也不忙着上楼。他留在厨房帮着曾丽准备,没过一会儿就被曾 分卷阅读102 丽推了出去,不过这一次不是被嫌弃或是别的原因,是曾丽让他把早餐拿上去给两人吃。 曾丽一边推他,一边埋怨:“这下咱们家有两个消瘦的人了,你妹妹为了上镜好看要保持身材吃得少就算了,怎么曦秀也这么瘦?最近流行的是以瘦为美吗?” 宋柔山没解释,他很清楚,实际上秀秀并没有为了瘦刻意减肥节食,她只是不发胖。 除了曾经近距离瞥过宋婷月一眼以外,这是楚曦秀第一次和宋婷月见面,还是如此正式的见家长的场合。 但曾丽和宋成东的随和打消了她不少顾虑,宋婷月的自来熟和对她的亲近更是拉近了两人关系。她忍不住吐了口气,打量着在她面前的宋婷月。 而宋婷月也在打量着她。 “姐姐,你真好看。”宋婷月说,特别是眼角的泪痣,明明是风情成熟的标志,在她脸上却只衬得她灵动清丽。 宋婷月夸得直接,她反而不好意思了,“谢谢月月,月月也很好看。”宋柔山也很好看。 宋婷月拉着她拖了鞋上床,两人坐在床上说话。宋婷月的房间很大,一米八的单人床,淡黄色配套床单。还有一个占了一面墙的衣柜,里面挂着各式各样的衣服。 宋婷月在家随意穿着休闲的衣服,外面罩了一件貂皮大衣、素颜,但竟也意外和谐。 两人说着话,随后吃了点宋柔山拿上楼的早餐。然后楚曦秀下楼到厨房帮忙,但被曾丽赶出来了,连着被赶出来的还有宋柔山。 曾丽说:“厨房我和他爸就够了,你们上楼去玩吧,月月一个人待着也无聊,还好你们回来了。待会吃饭叫你们再下来。” 于是两个人和在厨房门口张望的宋婷月一起重新上了楼,楚曦秀待在房间里,而宋柔山被宋婷月拉到角落说悄悄话,“哥,戒指呢?你还没求婚?” 当初宋柔山陪宋婷月去逛商场,却在卖戒指的柜台突然停下。 他决定买一枚戒指,送给楚曦秀。款式、还是宋婷月帮忙参详的,“她收下了。”宋柔山想了想笑着柔声说。 宋婷月半信半疑地看着她哥,问,“那你们什么时候结婚?” 宋柔山很久没回答,好像在思考,“还不确定。” 不会是骗她吧?那戒指肯定还没给楚曦秀,不然怎么能不确定呢,马上就三十的人了,还一点也不着急。 宋婷月看着她哥淡定的脸焦急催促:“那你什么时候能确定啊?我看着可是急死了。” 宋柔山揉了揉她的头发,没有说话。 …… 平静温馨地吃完午饭以后,几个人在客厅看电视。但宋婷月坐不住上了楼,走之前还拉着楚曦秀一块。 楚曦秀虽然不怎么看春晚,但和宋家人一起竟难得的融洽,浑身拘束去了一半,整个人散发出平日里淡然的气息,这时猛地被坐不住的宋婷月拉着,只好起身和宋爸妈打了招呼,两个女孩上了楼。 宋柔山知道她们也有女孩间的话要聊,自己在楼下坐了很久才上楼加入到她们中间。 宋婷月对楚曦秀的认可本是因着宋柔山的喜欢,但相处下来,虽然才半天时间,也为她那淡淡然知性的性格所折服,并隐约有丝熟悉的感觉。 直到晚饭前她瞥间齐冉送给她尼采的诗集册上,她才明白那种感觉来自何处。原来这两个对哥哥影响颇深的女人,竟在很大程度上有着相似的地方。 首先是外形,两人无论是身型还是身高都差不多,只不过齐冉是齐肩短发,瓜子脸更显得她楚楚可怜; 而楚曦秀一头长发及腰,中分刘海称得她鹅蛋脸的脸型线条流畅,轮廓均匀。 其次两人给人感觉都很好相处,她们那淡然亲切的态度让人亲近,却在无形间仿佛竖立了一层薄薄的屏障,让第一次见到的人感觉疏离和距离。 而且两人都带着不安,齐冉的不安来自于不爱她的人; 而楚曦秀则是原生家庭的影响让她有些胆怯,她不是健谈的人,但说起话来轻声细语,让人如沐春风,是一个十分矛盾的集合体因而在无形之中吸引着人。 宋婷月的床头立着一张家人的合照,而床头对面的墙上又不规则地贴满了大小不一的照片,楚曦秀征得宋婷月的同意,走到照片墙边欣赏着照片,照片的主人也跟着她一块来到照片墙前随着她的目光给她简单介绍。 这是和朋友逛街时在奶茶店拍的,那是和齐安去迪士尼乐园玩的时候拍的,边上那张是和哥哥出门散步拍的,最下面的是哥哥拍的…… 楚曦秀一张张欣赏着照片,每张照片衣着发型妆造都不同,相同的是嫣然的笑意格外感染人。 她承认宋婷月是很美的,她是鲜艳的玫瑰,不可一世的美丽征服了人们,而那些尖利的倒刺也宣告着美丽也伤人。 看得发怔,忽然听到“咔嚓。”一声。转过头看宋婷月,“刚刚那是什么声音?” 宋婷月手递过来一张照片,笑眯眯地说,“拍立得啊。姐姐你看!我抓拍的还不错吧?” 分卷阅读103 她看着宋婷月手里粉色的小相机,将信将疑地接过照片,只见照片里的她在照片墙前神态专注地看照片,背影挺直,有着不摆拍的自然神态。遂笑着有些腼腆地说,“是挺好的。” 宋婷月自得地说着,“那是。”将手里的拍立得塞到她手里,又飞快把照片抽走、走到照片墙跟前,一边看一边自言自语,“那把这张照片也贴在墙上吧,不过、贴在哪呢……啊,不如贴在这里吧!”她指着照片墙上端的一个空隙兴奋地回头问楚曦秀,“贴在这里怎么样呢,姐姐?” 楚曦秀看了看也觉得她选的位置不突兀,不过一想到自己的照片会出现在这面墙上就有些不自然。不过没等她回答,宋婷月已经把照片贴上去了。 宋柔山敲门进来时她们已经坐到了房间中的小圆桌前,见她们正在说着话,他缓步走过去加入其中,打开着的电视里直播着春晚主持人字正腔圆的声音。 没了长辈在场,楚曦秀更轻松了不少,三个人聊着天,主持人的声音成了背景,倒也其乐融融。 三个人都没有吃零食的习惯。宋婷月要保持身材吃得少又健康,比她高半个头却比她更清瘦的身材。 她反而是三个人里面特别喜欢吃的人了,记得她小时候很喜欢吃零食的,逢年过节,薯片饼干蛋糕零食巧克力,还有果汁汽水,几乎超市里有的她都吃了个遍; 一个人去医院输液挂水也总在医院门口买一堆小吃带到医院病房等着输液时吃。 很可能就是那个时候吃太多了吧,所以现在除了一日三餐,她都不再吃零食了。 而宋柔山……宋柔山是从小到大就不爱吃零食,从小到大的优秀,从小到大的好看,和一直保持至今的温和性格。对什么都漠然。 还有,从那时开始持续的喜欢。 该庆幸,那时他就喜欢上她了。 不然以他的性子,现在想要打动他,几乎是不可能的,她没有信心。 早早吃完晚饭,五个人便坐在大厅沙发上看八点开始的全国联播新年晚会。 着喜庆大红晚礼服的主持人作开场白的时候,她想起最初到法国的时候过新年,留学生们聚在一起包饺子。 一起做年夜饭,每个人做一道菜,大家来自天南地北,各种菜系都有吃起来很有趣,她因此学会了几道其他地方的菜。 也是围在一起看联欢晚会,和在国内没什么不同,除了,和家人远隔重洋之外。 而她和父母隔的距离是生死不可跨越的障碍。 从那年起就没有好好的一家人围在一起吃饭,说话。 拜访马修、和他还有他的家人一起虽然也其乐融融,可两个民族的文化传达的感觉终究不一样。 她没有认真想过,从那时起已经七年。 如今靠在沙发上,她还值得庆幸。阖家欢乐,齐家团圆。 她很想和他们一起看完联欢晚会,但看了眼时间已经不早,该告辞了。 没想到被说服留下。 曾丽、宋成东、宋婷月都挽留她。至于宋柔山,他明白她在想什么,她做什么他总是支持,所以他在一旁没有出声,眼里却同样有挽留的意思。她最不擅的事——拒绝,所以在最后她还是留下和他们呆在一起。 快到零点时,到处仍是灯火通明。因为市内禁止明火和炮竹燃放,所以大家都走到窗口打开窗、互相和邻里打招呼拜年。那样热烈的气氛,不弱于烟火绽放在天边。 夜里她和宋婷月睡一间,本来曾丽已经把客房收拾好了,宋婷月却忽然提出要和楚曦秀一起睡。 若是不相交就不知道平时所不了解的人究竟如何,比如看起来很勤勉亲民却严肃的宋市长比看起来更亲切,在电视里看着高冷的宋婷月其实很活泼自来熟,而对谁都很好来者不拒的宋柔山除了喜欢的人不会接受其他人的任何好感表示。 还有不苟言笑的曾丽其实很温柔和蔼。也许正是这样一个家庭,所以宋婷月和宋柔山才会教导的这样好。 那样好,好到她有些自卑。夜里关了灯,她躺在床上无比清醒地想,他们从小,就不是一样的人。 她和宋柔山真的可以走到最后吗? 她做了一个梦,梦见小学毕业那一年毕业,班聚去吃饭。 结束后她一直走在一条路上,那路两边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路是黑的、天也是黑的,但泛着白光勉强能看到路。 路上什么都没有,没有人、没有光,她一个人跑了很久,周围太安静了,她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和自言自语。 久到她要放弃的时候,她心里窜出休息的想法,就蹲到了地上。结果有人在背后叫她,“再见。”转过身看见他温柔地告别。 好像只是普通的道别,明天还是能再见。可她很清楚,那就是永别。 哭着醒来,才意识到是在做梦。抬手摸了摸眼角,还好没有泪水。 身旁的宋婷月竟然已经醒了、坐起靠在床头正在玩手机,她摸到床头的手机看了眼手 分卷阅读104 机,发现已经九点了。 不好意思地揉着眼睛坐起来,竟然睡过头了,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说梦话,她瞥头偷偷去看宋婷月的反应。 “姐姐,新年快乐!”宋婷月收起手机、递过来两个红色的信封,她接过来看竟是红包。 “这是爸爸和妈妈给你的,这个哥哥给你的。”宋婷月指给两个红包说着,然后从枕头下又变戏法般摸出来一个,“这是我给姐姐的嘻嘻嘻。不过我怀疑哥哥的红包比爸爸给的还要大,哥哥真偏心。”说着努努嘴。 三个红包,她心里一颤。没想到会收到红包,还是来自宋市长、宋柔山和宋婷月的。 宋市长的红包她可以当作长辈送小辈的勉强收下,可是宋婷月比自己小,承她一声“姐姐”,没准备红包就算了,怎么还收她的红包呢? “月月,你给我红包干嘛呀,我都没给你准备红包。”她不好意思地拒绝,手里把红包递还给她。 宋婷月不在意地摆摆手,又塞回到她手里,“姐姐的红包哥哥已经给过了。嘻嘻哥哥今天发了三个红包,有两个都是给我的,倒是我赚他亏了。” 吃午饭时,楚曦秀为了宋爸妈准备的红包向宋成东曾丽道了谢。 但宋成东和曾丽当她是小辈,又是儿子的对象,所以她的郑重其事反而过于客套,惹得宋爸妈一番口炮轮番轰炸。 她只能趁没人的时候悄悄和宋柔山说,“柔山,新年快乐!谢谢你的红包……还有月月也给我发了红包,本来应该是我给她发的。我什么都没准备……” 宋柔山看她皱着眉十分在乎的样子,轻轻捏了捏她的脸,“她给你就收下,多少是她的心意。” “我知道,你还有吗?给我一个。礼尚往来,我也得给月月,嗯……还有你发一个红包。”楚曦秀撇了撇嘴说。 “月月的红包我已经帮你给过了,你再给不是给了双份?至于给我的红包嘛,你先帮我收着,就放在你那里,行吗?”宋柔山手里抓着她的手指,摩挲着她修得平整的指甲。 “月月说你给了三个红包,她得了两个是她赚了。可我一个红包没发还收了三个,最赚的不是我吗?”楚曦秀仍有些纠结地说。 “这有什么不好,是我们秀秀赚了。”宋柔山笑着搂过她道。 楚曦秀还想说什么的时候,宋婷月的声音传来,“哥、姐姐,你们在哪?快来打牌了!” 宋柔山轻声应了一句,又安慰了她两句后才拉着她往大厅走。 宋成东、曾丽和宋婷月已经坐在大厅牌桌上。看着姗姗来迟的两人,宋婷月性急地叫着,“快坐快坐,我们来赢爸爸的钱。” 楚曦秀还想说话已经被宋柔山摁到位置上坐下,自己在她边上拉过一把椅子坐下,温声说:“你来吧,我在边上看你玩。” 宋婷月挨着楚曦秀,对她眨眨眼,“开始,开始!”又转过头确认地问了一句,“姐姐、你会玩吧?” 楚曦秀看了一眼宋婷月,又看看宋成东和曾丽,点了点头,讪讪地说:“会,但是我玩得不好。” 宋婷月刷刷地洗好了牌,不在意道:“没事,我玩得好,我带你啊姐姐。还有我哥,他看着呢。”率先摸了一张牌,然后指着一旁的宋柔山。 宋柔山笑着点点头。 这一家人的智商都差不多,就凭她不会数牌,还多输少赢的牌运,楚曦秀觉得还是宋柔山打比较合适。但牌已经摸过一轮,她只能先开始这一局了。 咬牙坚持摸牌,看牌,力求自己手别抖。 她手上的牌不大不小,炸弹、对子和连筒都有,还有几张单牌。 第一局,宋婷月和楚曦秀赢。宋婷月叫的红桃在楚曦秀手里,红桃10。宋婷月说带她果然就真带她了。 她抿唇笑了笑,转过头看宋柔山,宋柔山也对她笑,略鼓励地摸了摸她的头,示意她继续。 她被宋柔山在这么多人面前的亲昵动作弄得不好意思,只能红着脸在宋婷月的浅笑里无言继续。 这么一玩就是半小时左右,楚曦秀感觉他们放水了,不然她怎么可能不输还赢了一点? 宋柔山提议休息一下,大家都没有异见。 随后宋婷月上了楼,宋成东和曾丽打开了电视继续看新年晚会。宋柔山和楚曦秀则出门去散步,呼吸新鲜空气。 一周假期里和宋柔山的家人相处得很愉快,起初的紧张局促很快消失殆尽。每天一起吃饭,看新年联欢会,闲聊,打牌。意外的像极了一家人。 一个星期很快过去,两人回了法国。临走前,曾丽一直不舍地拉着她的手、让他们放假了就回来,宋市长开车送他们去机场。 回到巴黎后,宋柔山的事似乎挺多,虽然没怎么加班,但中午为了节约时间都不怎么回去休息了。 楚曦秀学校那边的工作还是老样子,课集中在上下午,偶尔晚上有一节课。 45、第四十一章 黑森林 四月,巴黎初春的天气慢慢回暖。 分卷阅读105 宋柔山下班回家,楚曦秀已经在厨房开始做饭了。 宋柔山换了鞋,回房间放包,经过客厅时对着厨房里做饭的楚曦秀说:“秀秀,我回房间放一下包就来帮你。” 楚曦秀从厨房探出头看他一眼,目光闪动道:“好。累的话就在客厅休息一下,我不用帮忙的。” 宋柔山笑着没说话,放下包脱了外套,走进厨房就看见楚曦秀系着围裙在切菜。 她的黑色卫衣长袖袖管高高挽到手臂上,他一眼瞥去,就看见了那个手腕内侧的图案。 和人的肤色不同,形状也不如伤疤之类自然。宋柔山当然知道那是什么,却假装没看见,也挽起自己的袖子不动声色地问,“要我做什么?” 楚曦秀扭头看他,微笑着把切好的菜装到盘子里,想了想,“饭快好了,菜也切好了。你把冰箱里的水果拿出来洗洗吧,待会饭后吃。” 宋柔山点头、偏头看一眼橱柜上准备好的菜抿唇道:“嗯。今天处理公司的事耽误了一下,明天我早点回来帮你。”说着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蓝莓清洗,又从橱柜里拿了一个果盘。 洗完之后,他把蓝莓放到餐桌上。见楚曦秀开始炒菜,就把餐桌收拾了一下。 两菜一汤并没有花多少时间。 宋柔山等楚曦秀做好了,体贴地把她身上的围裙解下,拉着她在餐桌旁坐下,自己去厨房盛了两碗饭。 楚曦秀安静坐在位置上,接过宋柔山递过来的碗筷,眼角微眯、笑意嫣然:“饿了吗?吃饭吧。” 宽敞的客厅,阳光从外面照进来,柔和又温馨。 宋柔山坐到椅子上,给她夹了一块肉,抬着碗却没有动,目光一直盯着楚曦秀。 楚曦秀夹起菜吃了一口,听到宋柔山的声音,“秀秀你、手上的纹身,是什么时候纹的?” 宋柔山表情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情绪,声音却有一点干涩。 楚曦秀愣住,扫了一眼自己的手臂。做菜时挽起的袖子还没放下来,那个纹身不知道宋柔山什么时候看见的。她放下碗,右手急急地抬起覆在那个两种颜色对立的地方。 她本来可以把和魏然说的那一套搬来对宋柔山说:“那是祖国的山河星月。”不知道宋柔山信几分。 不是说不得,也不是不能看。而是羞于让他看到。 她下意识地捂手的动作,那个解释就不能说了,再说就有点刻意,宋柔山一定知道。 而且宋柔山问的不是‘那个纹身是什么’。 而是‘那个纹身是什么时候纹的’。 是什么,他知道、他都知道。 片刻,楚曦秀摸了摸纹身的位置,把右手重新放到桌上,抬起头轻笑着看宋柔山,“大四开学的时候纹的,纹完之后我就来了巴黎。” 宋柔山“嗯。”了一声,看着她、许久含笑道:“我也去纹一个吧。” 楚曦秀:“啊?” “我想我知道这个图案的意思。”宋柔山伸手抚上她左手,轻声问,“痛吗?” 楚曦秀抿着唇摇头,她不觉得宋柔山也应该去纹身,但心里又有点甜甜的。她为宋柔山做的,宋柔山也可以。 “吃饭吧,菜都要凉了。”宋柔山轻轻拍拍她的手说。 楚曦秀呆呆“哦”了一声,听话地低下头扒饭。 新年见面过后,宋婷月和楚曦秀的关系明显亲密了很多。平时没事就聊天。 五月的时候,宋婷月给她发微信,“姐姐,我结婚你和哥哥会回来的吧?!” “回来的。”楚曦秀回。宋柔山和宋婷月关系本来就亲密,没道理不回去参加婚礼,所以他们也早就讨论了关于回去的事情。 五月底的时候,两个人请了假回到云城,这次楚曦秀仍然住在上清路的公寓。 婚礼前两天,宋婷月在乡下租了一个别墅办单身女郎派对,因为派对的性质,宋柔山把她送到了别墅后和宋婷月打了招呼就开车离开了。 别墅里一共十来个女孩,包括宋婷月的圈外好友和圈内人士,每个女孩都各有特色,美丽动人。也是在这里,她第一次见到了齐冉。 齐冉属于静态美人,和派对上的其他女孩不一样,所以很多时候,大家都在吵着闹着玩,她只在边上笑看着。虽然不合群,但也不另类,大家都很宽容。 他们都知道两人会在这里遇见,所以宋柔山和宋婷月为了这个考虑,也有些两难。 宋婷月两个人都喜欢,若是邀请一个,另一个不邀请,无疑会有人受伤。 是楚曦秀主动安慰、让宋婷月不用担心,她希望这个单身派对不留遗憾,并保证即使她和齐冉见面他们担心的也什么都不会发生。因为她虽然还没有见过齐冉,却对她莫名怀有信心。 连爱人都能忍痛割爱的善良女孩,她有什么理由不信任她。 她第一眼见到齐冉,就能看出来她是被家人保护得很好的女孩。 如果她们能在另外的场合重新认识就好了,所以 分卷阅读106 她在宋婷月介绍起所有人的时候,只是微微笑着回应齐冉投过来的友善目光。但齐冉却主动接近她。 在所有人都陷入忘我的狂欢时,齐冉挪到她的座位旁边,在感同身受的淡淡笑意中以“可以看出来,你也是喜静的人。这种场合,有些不习惯吧?”作为开场白和她打招呼。 听着齐冉的声音,她身体僵了一下,收回看着嬉闹的大家的视线转过身体看向齐冉,尴尬地笑笑,“确实是第一次参加这种聚会,不过看她们觉得很有趣。”她伸手摸了摸并不凌乱的头发,主动自我介绍,“你好,我是楚曦秀。” 齐冉也看了她们一眼,随后点头赞同,“我也觉得。你好,我是齐冉。” 她看着齐冉,打量着她的脸,说:“希望你不会觉得奇怪,但我早知道你是齐冉。” “摁?是吗?我不奇怪。”齐冉浅笑了笑,不在意地笑道:“你一定是能够很快记住别人的名字吧!对了,可以叫你曦秀吗?” 十一位女孩,她其实只能模糊记得一半人的姓名,但齐冉这样的猜测,她也无法说出否定回答,所以只能含糊地笑笑,随即点头表示她可以叫她曦秀。 两个人对视笑了笑,随后看着面前嬉笑的女孩们,沉默中谁也没再开口说话。 她知道自己不会在这种时候主动告诉齐冉她的身份,那样的话看起来像是在向她挑衅。同时她也知道,根本就没有那样一个所谓合适的时刻来告诉齐冉真相。 可齐冉迟早会知道,到时候她会怎么想呢? 齐冉坐在她身侧已经快三十分钟了,期间两人只是注视着派对主角的举动。 她偶尔条件反射似的想看看手机,然后才意识到自己在进入唱歌房的时候把手机放在了房间床上的包里了。 多说无益,她觉得自己应该不会主动说些什么。但五分钟以后,她以一句赞叹结束了宋婷月的深情献唱,又以一句邀请开始一场危险的探险。 ——“这首歌邓丽君当年唱的时候似乎恋情遭遇了挫折,可以说很契合当时的心情了。虽然不适合今天的场合,但月月的日语发音真好,感情也恰到好处,唱得真好。” ——“外面山花浪漫,想出去透透气吗?” 齐冉用肯定的眼神扭头看了她一眼,随即起身走到宋婷月身边,在她耳边耳语了几句。宋婷月点了点头,略含担忧的眼神却扫过去偷偷看往门外走的楚曦秀。 楚曦秀含笑对她摇摇头示意她不用担心,宋婷月见她轻松的表情不像假装的,即使不放心也只能强笑着看两人关上门离开。 “是的。相比起这首歌的中文版‘偿还’,月月更喜欢日语版,所以专门练了很多遍。”说起宋婷月的唱功,齐冉也表示赞同,“而且和其他明星不同的是,月月并不是从某一类唱跳走红再转型演员或是相反,她从五岁就开始学民族舞和声乐,同时还在云小开办的戏剧兴趣班接受基本功训练。” 关上的门里仍然传来里面播放的音乐,已经切换一首歌,这次的歌比起上一首节奏更加欢快动感。 “所以她比任何人都适合那个舞台。”她诚恳地表示认同。 齐冉显然知道得更多,但她点头笑了起来,然后便是长久沉默地看着周围的风景。 太阳已经开始落下,在彻底天黑以前,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她们把别墅留在身后,往远处的田野慢慢走去。田野很大,别墅就像是点缀黑森林蛋糕的巧克力碎一般矗立在田野上。 儿时在农家乐住了半年,记忆里那时有花有草,农家主人自己开垦的菜地,一方池塘,还有一片果园。 人们为了返璞归真从城市里驱车赶来,锃亮的汽车在未浇筑水泥的尘地上留下两道下凹的车痕。 如今久违地站在这片绿意盎然的田野上,看着平静的乡村,竟会觉得陌生。 因为自己对十几年前的事记忆犹新,以至于发现物是人非的时候,觉得自己像是从来没有认真地看过这个世界。 记忆可能出错,但永远不会骗人。回忆是多棒的反省方式啊。 两人没有特意想去的地方,也没有特别想看的东西,只是漫无目的地一直往前走。 虽然途中也停下来休息过,但两人似乎暗中较着一股劲,谁也不说话,只是往前,没人说不如往回走的话。 她几次想开口说出那个真相,关于她们曾经是同学、还有她怯于说出口的事…… 可是一看到落日余晖中齐冉的侧脸、白皙光洁的脸庞,同正面看去的感觉那么不一样,她就好像又变回了以前那个胆怯的孩子,自卑而怯懦、永远无法勇敢的面对。 手机仍然放在房间的包里,不然她真的很想拍下这个瞬间她的侧脸。 但她还是将那个画面深深地刻在了脑海中,我还未看见,他就消逝在我的面前,我还未曾觉察,他就已经改变。 ——浮士德; “回去吧,天要黑了……” 齐冉目视着远方的田野,回头才发现她们走得比自己以 分卷阅读107 为得还要远。 当看见两人和谐地回到别墅后,宋婷月一直悬空的心才放松下来。 两天一夜的聚会结束后,在回城前,齐冉收到楚曦秀的一张对折起来的素描纸,纸上画的赫然是第一天黄昏时自己的侧脸。只是既没有落款,也没有署名。 齐冉接过那张素描纸,小心地保存起来。尽管没有用到什么绘画技巧全是写实的笔触,但是很传神。 她回想自己是在何时露出那样的表情,自然没费什么劲就追溯到那天的霞光和落日。 她还能记起同一天的那个夜晚,当她不经意仰起头时看见的夜空是那么美。 46、第四十二章 面谈(上) 婚礼前夜,楚曦秀双手捧着一个方方正正的盒子敲开宋婷月的房门。 宋婷月很快打开门,她穿着宽松的动漫人物形象的睡衣,头上戴着干发帽。 “你哥说你平时喜欢宽松休闲的衣服,所以觉得你应该会喜欢这个,就买了这个送给你。”说着话将手中的礼盒往前推了推。 宋婷月好奇地接过,边朝房里走去,手也没闲着、小心扯开礼盒上的蝴蝶结,打开礼盒。 将盒子放在床上,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那是一件改良版的洛可可裙,是今年香奈儿秋冬秀场的最新单品。 裙子用料是法国式罗布,颜色采用的是华丽的蓝绿色绸缎,胸前的胸档是用丝绸做成的倒三角形状,衣领、袖口和裙边拼接了白色蕾丝,后背的蝴蝶结从上到下依次排序,用的都是玫瑰色的缎带,裙子上小面积采用了中国风格的刺绣印花,其余裙面比较简单,同时取缔了18世纪的裙撑和长裙摆取而代之的是到脚踝的长度,背后还有一个纯色的硕大蝴蝶结。 楚曦秀在后面轻轻关上门跟着往里走,看着宋婷月眼前一亮,知道她送对了。心想这次回去得好好感谢丹。 这件衣服得感谢丹。 丹是丹尼尔的妻子,也是香奈儿时装秀的搭配师。一天两人在咖啡馆遇到,想到她那里刚好有两张香奈儿秋冬时装秀的入场券,但是朋友们都没空去看,便顺口问楚曦秀有没有时间去看秀,她可以把两张入场券送给她。 那时她已经和学校请好假准备回国了,却还在为送宋婷月什么礼物头疼。丹问的恰是雪中送炭,她就不客气地接受了。 宋婷月小心翼翼举起裙子在镜子前贴着身体比划了一下,又格外小心地把裙子平放到床上,接着一下子飞扑到站在一边的楚曦秀身上、还紧紧抱了她一下,“真好看,我很喜欢!谢谢姐姐。”话说完毫不吝啬地在她脸上吧唧了两下,然后马上就放开手,“姐姐你先别走!我试穿一下,你看看好不好看。” 楚曦秀看着她毫不作伪的动作笑着点头,背对着宋婷月在床边坐下。 宋婷月得了她的保证就放心地换上裙子,在镜子前整理了一下湿漉漉的头发,随即转过身眨巴着双眼对着楚曦秀问:“姐姐你看好看吗?我这样穿没错吧?” 楚曦秀点点头,站起来走到她面前为她理了理背后的蝴蝶结。 她长得好看,本身是个衣衫架子,穿什么都好看,“月月穿这个很好看!”停顿了一下,用很低的声音补充道:“比模特还好看。” 宋婷月听了嘻嘻笑着在镜子前施施然转了一个圈,然后打开门拎着裙摆往宋爸妈的房间跑去。 她敲了敲门,没等曾丽开门自己先推开门进去了,“妈妈你看姐姐送我的这个裙子好不好看?” 曾丽还没睡,在宋婷月在走廊里跑着喊着的时候就听见了。 她走到门边正要开门看发生了什么,门已经被推开,电光火石间两个人差点撞上。 她往后退一步,才看清本该睡觉的宋婷月穿着一身鲜艳长裙,一脸兴高采烈。 曾丽无奈地看着她,嗔笑道:“好看。明天就要结婚了,这么晚还这么闹就不怕你姐姐看了笑话?” 闻声从房间出来的宋柔山也走过来看发生了什么,见状也附和着说:“确实很好看。那天看秀的时候秀秀就对我说,‘这件裙子月月穿一定很好看。’果然没错呢,很适合。” 宋婷月眉飞色舞地看了她哥一眼、又看了看跟来的楚曦秀,最后委屈巴巴地转过身看着曾丽,闷闷地说:“姐姐送我的裙子太好看我太兴奋了嘛。再说了,姐姐也不是外人,我才不怕她笑呢。不过我现在临时想把这件加进明天的敬酒服,妈你觉得怎么样!” 曾丽看了看门口的三人,宠溺地笑了笑,“是好看,你喜欢就加上吧。这么晚了快点回去睡觉。”她轻轻将宋婷月往外推,却拉住楚曦秀的手,嗔道:“曦秀你也是,人来了就行,还给她买什么礼物呀?你看看她那衣柜里衣服多得都放不下了。” 楚曦秀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碰巧看见觉得适合就买了,月月喜欢就好。” 曾丽笑着点点头,拉着楚曦秀的手转过身对着兄妹两人说,“你们俩都回去睡觉!曦秀你来,我和你说会儿话。” 楚曦秀心里紧张得很,心里也 分卷阅读108 能猜到什么,面上只能点点头,任曾丽拉着自己的手。宋柔山听完没有离开,反而朝曾丽房间里走了一步。 “妈……”宋柔山和宋婷月一前一后开口,曾丽回头瞪了他一眼、又偏过头瞪了一眼在走廊顿住的宋婷月。 宋柔山看着楚曦秀,见她朝自己笑了笑摇摇头示意没事,才不情不愿拉着月月回了房间。 宋市长还在楼下客厅看新闻,房间里只有曾丽和被留下的楚曦秀。 她心里忐忑曾丽会和她说些什么,也明白这话必然不能让宋柔山兄妹听到。 曾丽仍然拉着她的手,拉着一直走到床边让她坐下。两人面对面坐在床头。楚曦秀心中一阵打鼓,却强行压下不安,等待着曾丽开口。 曾丽挨着她坐下,脸色和平时一样温柔,“齐冉这孩子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她喜欢柔山,我是知道的。我心里也高兴她做我们宋家的媳妇,后来她主动说要取消婚约我是诧异的。但两个孩子都很坚定,既然她自己提出来了,旁人也不好说什么。” 楚曦秀静静听着没说话,只是在听见齐冉的名字的时候手情不自禁握紧了一下。 又听见曾丽顿了一下,接着说:“柔山这孩子从小性子沉稳,虽然从小没让我和他爸操过心,但心事也不怎么和我们说。若不是他说要去巴黎找你,我怕是永远都不知道这件事。” 曾丽说完笑了笑,那笑有丝丝苦涩。接着她又继续说:“你看,我不过是把你叫来和你说会话,这两个孩子就这么紧张,好像我会吃了你一样。柔山喜欢你,可是我没想到月月竟然也这么喜欢你。 月月从小和齐冉一起长大,她喜欢齐冉,小时候还说要齐冉给她做嫂嫂。 原本担心月月和你会有隔阂,现在看到这样我就放心了。 说起来,都过了快一年,可你们俩一直在国外,我们才只见过两次。 不过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今晚叫你来,是想告诉你,我们家柔山他是真的喜欢你。 他是个好孩子,但如果哪天他要是欺负你了,有什么事就和阿姨说。阿姨帮你教训他啊放心。”说完轻轻拍了拍她的手,随即松开转身打开床头柜在抽屉里翻找着什么。 楚曦秀听完一时还有点反应不过来,没想到竟然和想象中的谈话截然不同。 她趁曾丽不注意抬起手擦了擦眼角,还来不及说话,曾丽已经关上柜子转过身。 她手里拿着一个匣子打开,“这个玉镯子,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但它色泽通透,也还算不错。月月那里有一个,这一个阿姨今天送给你。” “阿姨,这……”拒绝的话说不出来,但就这样接受也怪不好意思的。纠结之中,曾丽已经将镯子套在她的左手手腕上。 她右手轻轻抚上左手,下意识害怕曾丽看见那个纹身。而现在、那里有一块通透的冰凉玉镯,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只能老套说谢谢。“谢谢阿姨……” 曾丽倒是爽朗地握住她的手,玩笑道:“要谢就赶紧和柔山定下来,他还有几个月就三十了啊。从来不让人操心的孩子,临了现在给我和他爸这么大一个难题。” 浅笑着推了推她,催促说:“快回去睡觉吧!不然那两个人要冲到我这里来要人了。” 楚曦秀不好意思地点着头、站起身对着曾丽弯腰道了晚安。 随后轻轻打开门合上,片刻前忍住的眼泪又要滑落。一转身却看见门口处的宋柔山,她赶紧吸了一口气,又抬手擦了擦眼眶才走过去。 他见她出来了,紧张地跑到她面前从头到脚看了一眼,又拉起她的手往房间走去、一边走一边问,“我妈说什么了?” 她眼泪没忍住无声落了下来,赶紧抬手擦去,不想让他看见,又好笑地摇摇头。这反应,难道真得怕她被吃了吗?“别担心,阿姨没说什么。” 宋柔山早已经看见她擦泪的动作,正要说什么,栏杆后藏着的宋婷月也跳了出来、问:“姐姐,我妈说了什么?没为难你吧?” 看着两人一模一样担心的样子,和一字不差的问题,楚曦秀心里一暖,想着曾丽对她说的话,抬起左手在两人面前晃了晃,“阿姨给了我这个。” 看完之后两人都松了一口气,不再继续发问。宋婷月忽然拉住楚曦秀的手,晃着撒娇说道,“姐姐今晚和我一起睡吧?”然后歪过头对宋柔山说:“哥,姐姐借我一晚,明天还你行不行?” 宋婷月一直是要楚曦秀和她一起睡的,但曾丽怕她太早起来化妆打扰楚曦秀休息,所以让楚曦秀睡在客房。 宋柔山停在原地看楚曦秀,等她做决定;宋婷月也看着她。她望了两人一眼,点了点头。她醒得早,而且也很想看新娘妆是怎么化的。 宋柔山揉了揉宋婷月的头发,柔声说:“早点睡。不然明天起不来了。” 然后在楚曦秀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早点睡……” 楚曦秀点头看他,宋婷月也不迭地点头,“知道了知道了,放心回去睡吧。” 说完两只手推着他往房 分卷阅读109 间去,她在宋婷月的房间前停下,看着打闹的兄妹俩。 宋柔山回到自己的房间前,在进屋前又转头、看着两人关上门后才进屋。 “姐姐,你和我哥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呀?”宋婷月开口问。 去年九月送她哥去机场的时候还让他争取在三十岁以前结婚,如今眼看着还有几个月她哥就要三十了俩人还没有消息,她都替他们着急。 楚曦秀听完愣了愣,随即浅笑,似乎想起了什么。她虽然高学历,拥有稳定工作,可是在亲戚们看来,快三十了还没结婚成家的她只是一个失败者; 甚至连和她同龄的弟弟妹妹们竟然也这么想。她觉得他们错了,但她并不在意,没想到催婚的却一个接一个,“呃……时候到了就会结婚吧。” 宋婷月听了暗自着急,揶揄道,“不过……不过我哥都快三十了,三十岁的同龄人里,孩子都抱俩了啊……” 楚曦秀哑然失笑,抿了抿唇、抬起手整理了一下细碎的刘海,接过话说:“即使现在立马结婚,也来不及啊……” 47、面谈(下) 这是她生平参加的第二次婚礼。 因为各种原因错过了朋友亲人的婚礼。 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参加的婚礼,是马修的儿子丹尼尔和丹喜结连理。那年马修的儿子丹尼尔二十九,还差一个月就三十。 如今丹尼尔的孩子马尔克都四岁了。 但谁能想到,马修在她博二曾经有想撮合她和丹尼尔的意思呢…… 第一次见到丹尼尔是在博一,马修金婚的日子。马修邀请她和他们一起庆祝。 那天她拎着包装好的给马修夫妇的礼物,手里还拿着一瓶香槟,到他们家楼下后连按门铃的手都腾不出来。 正准备将手中东西放下的时候,有人在背后打了招呼,接着打开了门锁。 门打开后绅士地让她先进去,还好心帮她拿了大半手里的东西,她没有注意到两个人按下的电梯要去的是同一层、下了电梯后又去了同一间房。 那个人就是丹尼尔。 那天他戴着毛绒绒的帽子和同款毛绒绒的围巾,背着一个空瘪的书包。 继承了马修的金色小卷发和浅棕色双眼,高挺的鼻梁和深邃的五官,看起来正是花样年华。 马修经常忆往昔说自己年轻时是怎样的俊朗英气,看着丹尼尔她承认确实如此。 丹尼尔像是一个邻家大男孩,而楚曦秀就是一个小女孩。 因为亚洲女性不像欧美人,十几岁就已经发育成熟到颜值顶峰,一过了二十五就开始走下坡路,身材走样迅速衰老。 亚洲人面貌不显龄,即使已经二三十岁在欧洲人看来还像十几岁。何况她那时才二十三,个子小身体瘦弱。 她把丹尼尔当做邻家哥哥,而丹尼尔也把她当小孩子看。 这就是她和丹尼尔都互相欣赏喜欢,却不是男女之情的那种感情的原因。 他们俩更像是朋友亲人。后来马修自然也看出两人之间没有火花,就顺其自然不再管了。 因为宋婷月身份的关系,为了避开媒体记者和粉丝狗仔,举办婚礼的酒店是封闭式管理,没有请柬的无关人员不能进去。 宋父母早早在酒店与齐家父母一起招呼宾客,楚曦秀穿了一身天蓝色吊带礼服,和宋柔山一块去了婚礼。 知道宋婷月嫁的是齐冉的弟弟楚曦秀很吃惊,如果不是她,宋齐两家就亲上加亲双喜临门了。 她和宋柔山在婚车车队里和新人一起。因为人数的原因,他们那辆车只好伴郎开车。而新郎坐在副驾,后座上分别是她、新娘和宋柔山。 双方父母早已在前堂招待宾客,车驶到酒店后,宋柔山和新郎齐安将新娘伴娘们送到酒店房间休息后也去了大堂接待客人。 宋婷月大大咧咧,一点也没有新嫁娘的紧张和羞涩。可是毫无疑问,她是最漂亮的新娘。 她毫不顾忌地在酒店大床前的梳妆台前坐下,一边招呼着楚曦秀挨着她坐下。 她将宋婷月的长裙摆轻轻挪到梳妆台右侧摆好,然后在床尾坐下。 云城的建筑都不高,这栋位于市中心的酒店最高楼不过六层。婚礼就在六楼一个开放的天台上。她们在五楼酒店的房间里休息。 “姐姐,我哥和你说过他的情史吗?”宋婷月端坐在镜子前,在楚曦秀整理完她长长的裙摆以后拉着她坐下,好似漫不经心地问道。 宋柔山的情史?楚曦秀愣了愣,说:“没有。过去的就过去了,我们都觉得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我们在一起。” 宋婷月忽然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嘻嘻,姐姐你真大度。不过哥哥的情史干净得很,但要说喜欢他的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她说着停了下来,神秘兮兮地笑着看楚曦秀,没有继续说下去。 楚曦秀知道她故意吊她胃口、等她追问,便接了话问,“然后呢?” “然后我休假在机场和哥哥挽着手被 分卷阅读110 八卦记者拍到了,经纪人当时已经准备买通稿了,不过我觉得这是一个一箭双雕的时机、所以让这件事顺其自然发展,之后烦他的和烦我的人大多都知难而退了。”宋婷月想起当时的八卦新闻让经纪人好一阵伤神就不禁觉得好笑。 她笑完神色敛然,随即正色道:“所以姐姐你放心吧,哥哥的桃花我都帮你赶走了,你不用担心!” 和自己的哥哥炒cp?还挺有趣的,楚曦秀见她有些邀功的表情,浅浅笑了笑,顺着她的话接,“好,谢谢月月。月月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我送给你就当作谢礼好不好?” “我想吃糖。”宋婷月支起下巴、立即狡黠地说。 楚曦秀愣了一下,没想到她的要求这么简单,是放水了吧,“好。月月想吃什么糖,我回头买给你。” 宋婷月狡黠地想,她想吃的可不是普通的糖,而是楚曦秀和她哥的喜糖。 下午六点左右的时候,宾客都已经到齐坐在席中等待婚礼开始。 宋市长和宋柔山下楼来到房间。宋柔山是来接楚曦秀去宾客席,而宋市长是作为新娘的直系亲属来带新娘入场的。 挽着宋柔山的手出了电梯口,宋婷月和齐的大幅高清婚纱照矗立在入口。 背景是极简主义风格的别墅内部,宋婷月在大厅的沙发上侧坐,齐安紧挨着坐在她脚边的地毯上,两人相视而笑,淡黄色的婚纱长长的裙摆一地迤逦。 他们在亲友席上坐好,婚礼进行曲轻轻响起,宋市长和新娘出现在门口。 礼仪推开门,宋市长牵着新娘的手,踏过鲜红红毯,庄重地将新娘的手放到新郎手中。 紫霞仙子说,“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她默默扫视了一遍现场亲友的神情,大家都是一脸动容。 紫霞仙子终究没等到意中人来娶她,甚至生活中大多数人都等不到那个人。宋婷月是幸福的,因为她嫁的人正是她的意中人。 她无声笑了笑。去年八月底她在飞回安庆的时候,手中带的是韩松落先生的文集。 她正好看到那一页,他说,所以要等,所以要忍,一直要到春天过去,到灿烂平息,到雷霆把他们轻轻放过,到幸福不请自来,才笃定,才坦然,才能在街头淡淡一笑。 台上,在司仪的主持下新人交换戒指、宣誓、亲吻……看着新人的笑容,又看看身侧温润含笑的宋柔山,在仪式即将结束时悄悄伸出手牵住他垂在身侧的手。他的眼还望着台上,西装下的手却立马回握住,将她的手包裹在手心里。 过了一会儿,他侧过头、含笑看她,身侧的手更轻轻握紧。 幸运如她,她一动不动回望着他。 她在婚礼上,无可避免地第二次看见齐冉。 齐冉是宋婷月的伴娘。 楚曦秀忍不住多看了齐冉几眼。她穿着浅黄色的伴娘裙,齐肩头发扎起一个丸子头,丸子上系有一个白色的大蝴蝶结。和另外两个伴娘站在宋婷月身后,看起来落落大方。 当台上的仪式结束,新娘新郎去换敬酒服的时候,她在厕所洗手,然后一抬头就看见镜子里那个记忆中的才女,穿着伴娘礼服也挡不住的清隽气质。 有一种人得不到的一切哪怕是毁了也不愿意让其他人得到。 而齐冉是自己得不到也会祝福那个人,所以哪怕她和宋柔山退婚了也不影响她当宋婷月的伴娘,也不影响她在厕所遇见她时怔忪过后恍然大悟却仍然和善地和她打招呼。 她百感交集,“原来你就是柔山喜欢的那个人。” 楚曦秀镇静地转过身,看着她却不知道说点什么。她是齐冉,是她的小学同学,是宋柔山之前的未婚妻。 齐冉重新打量着她,“你好,曦秀,去楼下咖啡馆坐一会儿怎么样?” 咖啡馆坐着三三两两的人,齐冉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人,想起单身派对结束后,回城那个时刻,楚曦秀对着她说,“我肯定不是第一个这样说的人,你很漂亮。真希望我们可以做朋友。” 她的语气里除了诚恳的意味,更多的是惋惜的苦涩。 她当时没有听懂。如今,她才知道原因。 想通了的她没有怪她,说到底,是她缺了那个人爱她的契机,与楚曦秀无关。 那两人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齐冉绝口不提对宋柔山二十多年的爱意,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她对曦秀说她弟弟胡闹让她父母非常头疼的事,说她学生时期在不同的培训中心往返的心情,也说她和宋婷月相处发生的事。 回到席间的时候,宋柔山和宋婷月靠得很近,似乎在说悄悄话。 宋婷月已经换了一身修身的白色包臀长裙。她看见两人的时候,他们的话好像刚说完。 她朝着他们走去,宋婷月先看见她,背对着她的宋柔山顺着新娘的眼光转过头也看见她。宋婷月对她笑了笑,转身和新郎一起继续辗转在宾客席间。b 分卷阅读111 r   她想起齐冉刚刚说的话。宋婷月调皮捣蛋、惹是生非,比起宋柔山更让宋父母操心。 异常胆大的她唯独被恶狗吓到过一次,那是她在外面玩回家晚了,经过路口的人家时家养的四只狗冲着她又叫又咬,吓得她拔腿就跑结果引得那些狗疯了般在她身后追赶。 是齐冉同样晚回来的弟弟齐安赶走了那些狗。宋婷月当时在地上摔了一跤腿都紫了,却一声不吭。 当初被咬地大哭的女孩今天结婚了啊,她看着明艳动人的宋婷月。 宋柔山快步朝她走去,担心地拉着她手问,“去哪了,这么久没看见你。” 她和齐冉在楼下喝了一杯咖啡,不过十分钟。二十多年喜欢他的日日夜夜,在只有转瞬即逝的时间里,齐冉能和她说些什么呢? 她笑了笑,说:“去外面透了口气,你和月月在说什么呀?” 宋柔山神情微微闪躲,他的妹妹觉得他三十岁内结不了婚。 换了礼服的新娘没有看到楚曦秀,踩着高跟鞋大方又有点急匆匆地走到宋柔山面前,“哥,我后悔了。”宋婷月一脸追悔莫及的表情。 “嗯?”宋柔山不解地看她,“不想结婚了?” “我后悔当初把你的桃花都赶走了,所以你现在一点谈恋爱的经验都没有。姐姐虽然喜欢你,但我看你不一定能在三十岁之前结婚了。”宋婷月苦着脸旧事重提。 “开心点,今天是你结婚的日子。我没事的,你不用担心。” 宋柔山勾起嘴角沉声笑了笑,想揉揉她的头顶,一看她做的繁复的发型有点无从下手,所以改成拍了拍她的肩。 去年八月去安庆前,月月陪他去选了一枚戒指。他自己,包括她都以为他会在见到楚曦秀的时候把戒指给她。 这次回家月月看见楚曦秀的手上并没有戴那枚戒指,也隐晦问过楚曦秀结婚的打算。 换了礼服见他哥四处张望,见姐姐不在他身边,她忍不住凑过去,一问才知道原来她哥到现在都还没求婚。 亲友们都高兴地起哄说着话,她只能在她哥哥身边耳语,“哥,你和姐姐什么时候结婚?” 而宋柔山总觉得时机还不到,提前说了也许会吓到楚曦秀,他想再等等。这一等,十个月过去了。 这就是两人偷偷摸摸说话的内容。他温柔地拉过她的手坐下。 新人正在向亲友敬酒,夹杂着嬉闹笑话声有一丝吵闹。宋柔山贴过身体,在她耳畔轻声说:“月月问我们要不要一起去土耳其。” 她被安排在亲友席,和宋成东曾丽还有齐安的父母坐在一起。 能坐在家人席的,和新人都是非常亲密的关系。齐安的父母也猜到了她的身份,但没有为难她。 楚曦秀抬起装着果汁的杯子抿了一口,看到齐冉从门口走到宋婷月身边和另外两个伴娘帮她挡酒。 齐冉的酒量未必好,只是今天正好可以名正言顺的喝醉。她想起了李奕辉,自从那一面以后就没见过他,甚至很少会想起他。 因为很久以前,她虽然畏惧他,如今却是她欠了他。不止是他,还有齐冉,她欠他们。那是她不愿意,又不得不背负的沉重的感情。 昔日,他们不过是普通的同班同学。 昔日同窗,昔日昔日。 现在,他们于她,本应该是陌生人。 她有点物伤其类的悲哀,因为她也曾长久地喜欢一个人,期冀经久的陪伴。只是她比他们幸运一点,因为刚好她在意的人也喜欢她。 摇了摇头将脑子里的想法驱散,如果有机会,她一定会想办法还他们。她转过头看宋柔山,沉着声带着一点思考地问,“你想去吗?” 他也压着声说:“你去我就去。” 48、第四十三章 婚宴结束之后,还有一个“闹洞房”的环节,不过作哥哥的也不可能去闹妹妹的洞房,宋柔山自然没有去。他不去,楚曦秀也不可能去。 新人被伴娘伴郎们送回新家,之后的细节就不是他们清楚的了。 婚礼的主角走了了,客人们也差不多结束宴席回家去了,只剩下宋成东和曾丽还有齐安的爸妈在善后、招呼剩下的来宾。 宋柔山反而没事可干,便和曾丽他们说了一声,拉着楚曦秀的手准备回去。 出了宴会厅,楚曦秀蹲到了地上。 她在宴会上也喝了一点酒。告别的时候动作规矩神态还算自然,但出了电梯后呼吸了新鲜空气头有点晕。 本来想直接坐在地上,但灯光下乳白色的大理石地板上斑驳的鞋印重重叠叠,想了想还是蹲着。 她把手搁在膝盖上、歪着头枕着双手,舒服得昏昏欲睡。忽然眼前一暗,紧跟着身上一暖,是宋柔山脱下外套搭在了她的身上。 “喝多了难受?”宋柔山蹲下来,端详着她的脸轻声问。 楚曦秀摇摇头,这个状态很舒服,她压根不想说话,所以保持着趴着的动作没说话。 分卷阅读112 宋柔山还是第一次见她这幅喝多的样子,明明只喝了一杯,却比圣诞节的时候醉得明显。他站起身、弯着腰,双手搭在她的肋下,把她扶起来。 楚曦秀配合着站起来后却迷糊地往后退了一步。她用力眨了眨眼,低声说:“月月今天真好看。月月还很高,比我、比我高一个头。”她用手在头顶上比划了一下,那个位置在宋柔山的眼睑下。 在巴黎的时候,男人女人都比她高。 在一群人里,她就像一个误入巨人国的小矮人。 大家处处都让着她,明明是好意,可想起来,还是很委屈。 好像她既是矮人,又是小孩子。大家都要照顾她。 她早就可以照顾好自己,也能照顾别人。 也不是不喜欢这样的特别关心。 只是时间长了,就会显得自己软弱。 她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大多数时候,她甚至都不喜欢自己。 宋柔山看着楚曦秀眼睛都红了,闷闷的语气,甚至带了一点哭腔,想不通她为什么这么介意身高,何况她也没有自己说的那么矮。 他皱了皱眉,握住她的手好笑地说:“哪有一个头,明明只有半个。而且月月今天穿着高跟鞋。你不是不习惯穿高跟鞋,所以今天也穿着平底鞋吗?” 楚曦秀低着头像是认真地想了一会儿,慢慢摇头,“月月不穿高跟鞋也比我高。” 宋柔山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无奈地柔声说:“没高多少,我们回家吧?” 楚曦秀垂着眼,没作声、点了点头。 宋柔山搀扶着楚曦秀在路边很快拦了一辆出租车。她走起路来摇摇晃晃,他便搂住她,让她大部分的身体倚在自己身上。 上了车后楚曦秀很安静,两只手自然放在腿上,闭着眼靠着宋柔山的肩膀睡着了。 宋柔山见她靠着自己安安静静沉睡的模样,担心她不舒服就一直挺直身体。 出租车到上清路的公寓时,楚曦秀睡得很沉。宋柔山不得不出声叫醒她下车。 楚曦秀揉着眼睛,看周围的环境,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已经回到公寓楼下了,“到了?” 宋柔山牵着她手,“嗯”了一声回头看她。 楚曦秀“哦”了声,迈开腿想往楼里走,但刚刚清醒一点力气也没有。 她站在原地、微微皱着眉抬头看宋柔山,“我腿软,走不动。歇一会再走可以吗?” 宋柔山稍稍一愣,果然停了下来,唇角弯弯、在唇边勾起一个酒窝,“圣诞节比今天喝得还多也没醉啊,看来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楚曦秀没反应过来宋柔山在说什么,只是无意识点了点头。 宋柔山望着这样的楚曦秀愣了片刻,自言自语了一句,“也不知道喝成这样是好事还是坏事。”说着笑着半蹲在她身前,“我们不休息了,上来!我背你回去。” 楚曦秀看看面前背对自己半蹲下的宋柔山,又看看自己身上的外套,然后将外套脱下来认真地搭在了宋柔山的背上…… 宋柔山只觉后背一暖,却不是喝醉的人。他扭过头看了一眼,见她脸颊微红,表情严肃认真、眼神却迷离,只好站起身将外套重新给她穿上,笑,“我让你人趴上来,怎么还给我穿衣服了?” 楚曦秀听完看了他一眼,又不明所以地“哦”了一声。 宋柔山重新半蹲在她面前,紧接着身后的人趴到他的背上,轻轻拱了拱他的后背。 宋柔山站起来,往公寓大楼的方向走。背后的人双手勾着他的脖子,头靠在他的肩脖一动不动。 他以为楚曦秀又睡着了,回头看她,只能看见半边侧脸和紧阖的眼。双手用上力,将她搂紧一点,往自己身上带,脚下步子忍不住放轻放慢。 楚曦秀把下巴搁在他的肩脖上,忽然低声说:“柔山,对不起。” 宋柔山脚步微不可查地顿了一下,他想装作没听到这句话的样子,最后却还是忍不住鼓起勇气,温声问:“什么?” 楚曦秀稍稍想了想,有些迟疑地说:“我、我以前喜欢过一个人,从高一到大三。我喜欢了他六年,对你的喜欢就变少了……” 她的声音里有歉疚,还有一丝迷茫:“为什么一个人有喜欢的人,还能喜欢上别的人呢?” 宋柔山低下眼,哑声问,“现在不喜欢了?” 楚曦秀沉默了好一会儿,嘴唇动了动,“原本以为是喜欢的。我只喜欢过一个正当年纪的人。至于那个人,后来才明白,那是我错恋了一个像你的影子。” 宋柔山眼睛突然犯酸,眯了眼,笑了出来。他以为她说的对不起是因为她现在不喜欢他了。 也想过如果他们走不到最后,他能不能放她走。可恰恰相反,她说她以前就喜欢他,喜欢的只有他。 他扭过头看她,她也歪着脖子盯着他,眼角含泪,满是爱恋。 楚楚动人的样子,将宋柔山内心最深处跌宕的角落抚平。 好一会儿,宋柔山收回视线 分卷阅读113 ,“秀秀……” “嗯?”楚曦秀把头靠在他的肩脖,呼出的气息轻轻落在宋柔山的脖颈上,温温热热。 宋柔山望着快九点夜里的大街、寂静无声,路上行人寥寥,只有昏黄灯光剪影下,风过树叶的沙沙作响,地上两个影子重叠贴在一起,影影绰绰地变幻着形状。 “你需要我的那些年我没出现,也没法陪着你。如果……” 如果那个像我的影子曾经代替我陪着你,那我很感谢他。哪怕我也嫉妒他。 “你没有对不起谁,更没有对不起我,所以你不需要和我说对不起,知道吗?以后,我们就好好在一起、好好的生活,好吗?” “好。”她的手搂住他的脖子。 宋柔山刷了门卡、摁下电梯,注意到楚曦秀闭着眼睛。他歪着头,轻轻喊了她一声,“秀秀?” 楚曦秀紧闭着眼,从喉间溢出一声“嗯”。 宋柔山进了电梯,喃喃地说:“和齐冉订婚以前,大学的时候,有一个低一年纪的女孩说喜欢我,我觉得她也不讨厌,就试着相处了一段时间。” 楚曦秀搂着他的脖子没有反应,宋柔山背着她,无声笑了笑,继续说:“因为那时很忙,课多,天天都在自习室看书看到十点。她约我出去吃饭看电影,我总没时间。 可能她觉得和想象中的恋爱不同吧,后来过了一学期就分开了。分开以后,也觉得愧疚,觉得自己对她没那个意思却耽误了她。” 那个女孩安静秀气,他想试试能不能和不是她的人在一起。他学习确实很忙,更重要的是那个女孩让他心不在焉。 上了楼,将楚曦秀轻轻放在她选的姜黄色次卧的床上,他的外套她穿着显得松垮宽大,想起她蹲在地上说自己比月月矮一个头的委屈模样,他含笑小心翼翼揽起她的上半身,将外套脱下放在一边。 天蓝色的吊带连衣裙是她穿的最暴露性感的一次,但她穿着不显妩媚,反而更加透着清纯。 此时她静静躺在床上,眼睫轻颤。怕她盘在脑后的头发枕着不舒服,宋柔山摸索着她的后脑勺、试着将她的头发放下来,一边说:“比起秀秀错恋了一个人,我还和一个女孩谈了恋爱。那秀秀会不会生气?” 等了好一会儿楚曦秀都没回答,宋柔山把自己代入了一下楚曦秀的立场,觉得她多半不会生气,但心里应该会失落。 宋柔山和衣躺了下去、在楚曦秀旁边。轻轻将她搂在怀里,说:“好了,现在我们都说清楚了。以后就我们两个人好不好,就秀秀和我?” 怀里的楚曦秀伸出手抱着他瓮声瓮气地回,“好,以后就我们两个人。” 宋柔山低头看楚曦秀,她在他怀里睁着眼,目光清明。 他问:“什么时候醒的?” “下车了就醒了呀,不过头昏昏沉沉的,听见你说话都有点反应不过来。”楚曦秀吸了吸鼻子,口齿不清地说。 “都听见了?”宋柔山问。 楚曦秀迟疑地点了点头,“嗯”了一声,因为喝了酒,声音有点怏怏的。 宋柔山温和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听见了也好,本来就是说给你听的。很难受?你先睡会,我去给你煮点醒酒茶。” 楚曦秀飞快地摇摇头,拉住他说:“我没醉。没喝多少,只是有点晕。回来的路上睡了一会儿觉得不困了,想着今天月月结婚了你心里可能会有感触,想找个人说说话。你要是想说,我就听你说。你不想说,我也会陪着你的。” 宋柔山想了想,含糊不清地说:“唔,你这么一说,确实是有点失落。不过既然醒了,就去洗漱吧。累了一天,洗完了再说。” 楚曦秀点头答应,思肘道只是参加婚礼就这么累,那月月又得多累呢! 她从床上爬起来,拿着换洗衣服进了厕所,一边对宋柔山说:“那你也去洗洗吧。” 宋柔山坐在床边,“嗯”了一声。 婚礼后,他们四人打车一起去了机场。宋婷月他们飞去土耳其度蜜月,宋柔山和楚曦秀回法国。 原本宋婷月提议他们一块去土耳其,齐安也附和。俩人都是呆不住的性子,巴不得越热闹越好。 只是宋柔山他们只请了一周假期,如今工作已经堆积如山。 而且宋柔山也知道,楚曦秀不喜欢过于匆忙的旅程。所以最后四人在机场分开。 宋柔山一手提着行李箱,一手牵着楚曦曦。 过安检的时候,他从身后搂住她,轻轻贴在她耳边说:“这个圣诞我们去土耳其吧?”她回过头看他,两人贴得极近,可以相互看见彼此眼中的倒影。 她点头答应。然后蜻蜓点水般在他脸上留下一个吻,趁他愣神的时候飞快地转过去,闪身拿着护照进了安检。 宋柔山愣了是因为她脸上狡黠的表情,月月有什么古灵精怪的想法时,也会露出这样的表情来。 他记得去年,他们第一次在云小见面的时候,她稳重、成熟,是一个非常得体的成年人。而现在,她时常 分卷阅读114 露出这样活泼乖巧的表情。他知道是什么原因。 可是,不是他改变了她,而是他找回了她。 很早以前,他认识的她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 等他回过神,安检人员已经把护照还给她让她通过。他往前把护照递给安检。抬头却见她站在探测器前等着他。 两人因为参加婚礼请了一个星期的假。 楚曦秀还好,回国前请了代课老师,回到学校后照常上课、带研究生做课题,事情都不重。 而宋柔山就不一样了,回到巴黎已经积攒了很多工作,堆积的工作让他不得不加班,拍摄、剪辑、PS、出片,忙得脚不沾地,甚至会忘了吃饭。 楚曦秀担心他超强度的工作把身体累垮了,但摄影上的事她帮不上忙,所以自动承担起给他送饭的事。 49、第四十四章 情敌 毛灿灿见到楚曦秀的时候,眼里有一丝惊艳一闪而过。在摄影这个行业,特别是平时接触的都是一些行走在时尚前沿的明星大咖、富人。 在她所遇人里,楚曦秀长得并不十分漂亮,只能算一般。 但是,她身上有一种内敛温和的气质,这种气质除了年龄沉淀没有其他的办法。 可她看上去,又像一个刚刚毕业不久,在社会上努力的年轻人,那么天真、又无害。 楚曦秀像一个谜,毛灿灿觉得自己很欣赏她。 但是这个欣赏只维持到了她开口之前。因为她礼貌地开口问,“请问宋柔山的办公桌在哪里?” 原本以为她是来拍照的客人,没想到却是来找宋柔山的。 宋柔山请假一周回国刚回来,因为工作积攒了不少所以中午也不回去午休、在办公室加班。 这才第一天,这女人就赶着来了。毛灿灿前一刻的欣赏瞬间消失,并在心里给楚曦秀打上了绿茶的标签。 她假笑一声,用公事公办的声音干巴巴地问,“请问你找他有什么事吗?他有很多事情应该还在忙,你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和我说,也许我可以帮你解决。” 对方笑了笑,淡淡地说:“没什么事。知道他在加班没时间吃饭,所以来给他送饭。” 毛灿灿闻言往她手里看去,果然提了一个饭盒,看来她一定是有备而来。 总不能就这么把她赶出去,毛灿灿心里厌恶极了,不情不愿指了宋柔山的办公室给她。 宋柔山是半年多前来的。毛灿灿大四实习,毕业后又花了五年的时间才坐到了统筹主管的位置,宋柔山仅仅用了八个月就从一个摄影助手变成了新媒体运营主管。他这么优秀,对同事友好、长得还帅,她会心动也在情理之中。 虽然早听说宋柔山有女朋友,可他口中的女朋友在她看来不过是薛定谔的对象。 从没见过他们聊天打过电话、他女朋友也从来没有在公司出现过,他的身上也没有能证明女朋友的东西。 谁知道宋柔山是不是因为不忍拒绝其他人才编造了一个不存在的女朋友出来呢? 她很好奇宋柔山会怎么对那个人,所以在办公桌上随手拿了一堆资料,走到宋柔山办公室旁边的打印台,假装打印资料。 宋柔山办公室的门虚掩着,还在低着头忙着工作。楚曦秀进去了他都不知道,她走到他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将不大不小的饭盒轻轻放在桌上。 宋柔山听见声音才抬起了头,看见他旁边的人,他对着那人笑了笑。 那是一个可以融化冬雪的笑,毛灿灿捏紧手里的资料,她没见过他那样的笑。然后听见他说,“来了?” 楚曦秀打量着办公桌,桌上很整洁,有一支笔和一个水杯,她问:“嗯,刚来。饿了吧?在这里吃还是出去吃?” “你来了是有点饿了,累不累?就在这里吃吧。”宋柔山收拾完电脑、挪过椅子,靠到她身边问,“你吃了吗?”接着拉过她的手在边上坐下。 “我吃了,你趁热吃吧。”她点点头,又说:“我感觉你那个女同事,对我有敌意。她喜欢你。”陈述句的语气,女孩子对这方面的感觉是很敏锐的。 细细碎碎的声音在门外的毛灿灿听得清楚,听到楚曦秀和他说自己喜欢他的话的时候,她心里一惊,她竟然表现得这么明显吗? 却开始期待宋柔山会怎么回答。然后就听到宋柔山说:“你才见过她就这么肯定,难道你的学位是心理学吗?” 他说话的时候拉过她的手放在手心里,另一只手拂过她的脸不置可否,好笑着看她。 楚曦秀还没说话,宋柔山又说:“第一天上班我就告诉了他们我有女朋友了。这几天总还要加好几天班,你肯定放心不下、要来给我送饭。既然这样,那你就好好看看还有谁对你有敌意。我以后就离她们远一点,这样你看行吗?” 看着这样伏低姿态的宋柔山毛灿灿又惊又恨,恨的是这个女人真是厉害,能让宋柔山说出这样的话。 觉得再听下去就要被气死,毛灿灿拿着手上变形的资料出了办公 分卷阅读115 楼,将资料狠狠扔进垃圾桶,摁了往下的电梯。 “她们喜欢你我并不生气,就是紧迫感蹿到了这里。”楚曦秀说着右手横在下巴下比划了一下。 宋柔山看着她,伸手停在她的脸上抚摸,“我们好不容易才在一起,其他人怎么可能比得过你。” 楚曦秀将脸上的手拉到唇边吻了一下,“快吃饭吧!我不打扰你加班。吃完了休息一下,别太累了。你尝尝,应该还是热的吧。要是菜冷了我拿去热热,有微波炉吧?” 她将桌上的饭盒打开,把里面的菜一个一个拿出来放在桌上,把筷子递到他手中,“对了,晚上想吃什么?我下班了回去做了带给你。” “冰箱里有什么菜就做什么吧,反正我们秀秀做什么都好吃。冰箱里菜还有吗?明天下午下班后我们一起去超市买点菜吧。” “好。”冰箱里确实没什么菜了,可以补充存货了。而且出去走走也好。 吃完后宋柔山收起饭盒,楚曦秀拿起饭盒回去。他把她送到楼下,顺便走走。 下午下班后,楚曦秀回了住处做好了饭,一半装到餐盒里,一半自己吃完了简单收拾后就去宋柔山的公司。 宋柔山吃完以后,她没有立即回家,而是在休息间坐着等他忙完一起回去。一连几天都是如此。 想了想,以往十个月都没有这几天往返他们公司的次数多。 这天中午她照旧下了班回家做饭,因为要拿U盘拷重要的东西,担心自己会忘了、所以决定做饭前先把U盘找到放进包里。她记得U盘就放在梳妆台的柜子里。 换完鞋跑到房间里打开床头柜,里面放着宋柔山在安庆机场给她的红豆盒和几个首饰盒,一个零钱包等等杂七杂八的东西。 U盘果然在柜子里。将U盘拿出来放到梳妆台上,又将拿出来的东西一个一个重新放回柜子。 却不小心将红豆盒的锁扣碰掉,红豆洒了一床。那殷红艳丽的颗颗红豆,是他在熟悉的地方为她捡的。 那时候她会时不时将在红豆树下捡的红豆拿出来数。一边数,一边想什么时候能攒到一千颗?什么时候可以许愿?什么时候毕业? 索性红豆已经倒在床上,她看了眼时间还早,就将盒中红豆尽数倒在床上。这么做自然是准备数盒子里的红豆,时过境迁、可从前的心境依然不变。 宋柔山午休回家的时候本来想打电话告诉楚曦秀他积攒的工作总算做完了,今天中午可以回家休息。 不过转念一想这个时间她应该还在家做饭、不会和他错过,所以下了班他就往家走。 在门口鞋柜上看见放着她早上出门穿的鞋,她肯定已经回来了,不过房间有点安静,厨房里没有人、客厅也不在。 他们的房间平时都会打开通风,所以他拿不准她是在自己房间,还是已经在去他公司的路上。 他换下鞋走到她的房间门口望了望,看见她坐在床边,好像是在发呆。他叫了一声秀秀,她没反应。 不知道在想什么想得这么入迷,宋柔山无奈地笑了笑,默默走进房间。走到床边靠着她坐下,又唤了一声,“秀秀……” 她在他坐下的时候就感觉到了床凹下去的弧度,呆呆地转头看见他正温柔地叫自己的名字。 她转过身体,伸出两只手搂住他的脖子。因为靠太近又没有防备,宋柔山冷不防竟一下被她扑倒在床上。 她那个模样,好像受了委屈,泫然欲泣。宋柔山回抱住她,怜惜问道:“怎么了?学校有人欺负你?” 她摇头,瓮声瓮气地回:“红豆洒了……” 宋柔山闻声松了一口气,不是被人欺负了就行,“洒了捡起来就好,丢了找不到了也没关系,下次我们回云城的时候再去捡一些补上。”他停顿了一下,换上更温柔的语气问:“那为什么这么难过?” “我看见,盒子里的戒指了……” 想起在机场,宋柔山将左手盒子送到她面前,他说:“盒子给你,红豆给你,我也给你,行吗?” 别有深意…… 盒子是他为她定制的,红豆是为她拾的。他从云城来到安庆找她,他说:“我也给你。” 难怪月月那时问她什么时候结婚,原来宋柔山早已经向她求婚了,她却今天才看见…… “看见了?那你这是被吓到了还是?”背后的手拍打着她的后背,声音也一如既往地温柔,却含着无可奈何的笑意。 她忍不住问,“如果,我一直都没发现呢?你就一直不告诉我吗?” “我是想一见面就告诉你,可是我怕把你吓跑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你,不想刚见面就吓到你。而且,我不在乎等多久。你看,现在你不就被吓到了吗?” 他双手搭在她肩膀上,扳正她的身体让他能看见她的脸。 手抚上她脸颊轻轻摩挲,“现在这样我已经满足。若是你永远都没发现,也没什么不好。”他叹了口气。 她的手放在她脸上的手上,“你以为,我是被吓 分卷阅读116 到吗?我没有被吓到。是因为我现在才发现,才看见……假如我早些看到……” “没有什么假如!”宋柔山打断她的自责,“我说了,现在这样就很好。”他定定看着她,问:“盒子呢?” 她单手摸了摸身后,没摸到。坐起来再摸,宋柔山也跟着坐起来。偏着身体在枕头底下摸索了一阵,掏出一个盒子递给他。 发现了红豆盒里的红豆下藏着的戒指后,她恍惚地把红豆全部拾起来放回了盒子,又选了一个首饰盒放戒指。 所以,当他问盒子的时候,她觉得他应该问的是戒指,便把戒指递给了他。 宋柔山接过盒子打开,看了看戒指,感慨万分地取出戒指,退后一步单膝跪下,“秀秀,我想做那个陪你的人。” “嫁给我好吗?” “月月问我30以前能不能结婚?我也想问问,我30以前能结婚吗,秀秀?” 在宋柔山半蹲半跪,做出电视里、小说里、生活中她看到的、想象中的姿势的那一刻,她心里想,他从来骄傲,此刻却唯独在她身前谦卑。 楚曦秀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她神态庄严,但是和小时候一样,觉得心里没有底,所以虽然已经猜到他的意图,却还是不知作何反应。 她应该点头答应,或者伸出手让他为她戴上戒指。可是她从床边滑下,扑到他的怀里,热泪盈眶地抱紧他。 宋柔山就那样跪在地上抱着她,两人没说话,也没动作。 不知道过了多久,宋柔山抱起楚曦秀坐到床上,仍然保持单膝跪着的动作从盒子里拿出戒指帮她戴上。 月月问他戒指的时候,他说她收下了,并不是骗月月。他把红豆盒子连着戒指递给楚曦秀的时候,她确实是收下了。 虽然那时她还不知道里面暗藏玄机。收下就是收下,她早就答应了他。但他今天还是很高兴。 “从今天起我们不分房睡了,一起睡行不行?”等了十个月终于等到今天,宋柔山轻声问。 他知道她也在小心翼翼的顾虑,原来觉得一直这样下去都没关系。 但今天他想一鼓作气地推一把,让两人的同居关系更进一步。 还有几天就七月了。也就是说,还有一个多月,他就三十了。 楚曦秀抬头看他,看着他垂着头也看着她,眼睛像会说话,小心翼翼,又满含期许。 楚曦秀顺从道,“好……” 得了回答,宋柔山整个人都幸福地放松下来,笑着问,“饿了吗?我们今天出去吃吧,嗯?” “嗯。” “你先去洗个脸,我们就出去。”宋柔山揉揉她的头,温声说。 楚曦秀点头去厕所打开水龙头,水哗哗哗地流淌,她没着急洗脸,而是用手捂住眼睛,面前就那样闪过宋柔山的脸、一件件往事、关于他的只言片语、各种各样的表情,有时候闪过很小很小、但是记得特别清楚的事。 她又仔细地回想了以前拼命想要假装没有发生、想要忘记的记忆,但是一切都和他相连,她根本不能忘:冬日的校园、夏天的路荫、轿车、坐在车里等候的人、低调美好的同窗、书包里的文具…… 她思绪万千地回想着过去,长久地在一去不返的生活中怀念宋柔山:他是她的心上人啊。 对着镜子看了看,里面的人看起来委屈极了。脸上却在笑。 自从和宋柔山在一起,她就一直处在他无微不至的关心爱护中,这是她渴望已久的。可每每心悸,他对她好得不真实。 所以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控制不住情绪,在他面前就很想哭。明明,她不是爱哭的容易失控的人。 用清水简单清洗了脸,又理了理头发,而后打开门,就看见宋柔山在客厅沙发旁坐着等她。 他听到声音,抬头见她洗好了,作了一个伸出手的姿势。楚曦秀走过来把手塞到他手心。 “刚刚我请假了,下午不去办公室,我陪你好不好?”宋柔山看了看她头发扎成一个低马尾,清爽简单,十分耐看。 楚曦秀想了想,自己下午也没课,“好……” 刚好明天是周末,这样算来,两人有两天半的假期。 市中心公园附近有一家餐厅,环境清幽,两人还没去过,所以宋柔山提议去那里吃。 宋柔山牵着楚曦秀的右手,她手上戴着那枚钻戒,顶在他手心,硌的他不舒服,但他看了看两人牵着的手眉眼都是笑。 两人牵着手,并肩之间空了一拳,胳膊却贴在一起,衣服的衣料“簌簌”摩擦着。 楚曦秀想,宋柔山的生日是八月,要让宋柔山在三十以前结婚的话…… 她稍稍偏头看他,见他神色愉悦的看着前路,在心里盘算了一下,有点磕绊地说,“八月、八月份是不是太急了?现在准备的话也只有一个月多的时间了。” 宋柔山愣了一下,嘴里的一句“什么”还没说出口,忽然反应过来楚曦秀说的是什么。“要让他三十以前结婚,时间定在八 分卷阅读117 月是不是太急了?” 他想,好像是有点急,不过他更着急。 宋柔山停下来,凑到她面前弯下腰,和她的目光平视,“时间是有点急,但现在准备也还来得及。” 楚曦秀不敢看他,咳了一声,不好意思地偏过头避开他灼热的目光。他的眼神,让她沉沦。 宋柔山看着她的反应,笑了笑,小声自说了一句,“那我和爸妈还有月月说一声,他们一定很高兴。”站直身体,打算牵她的手却握了个空。 他稍稍偏头,见楚曦秀转过身,两只手利落地环上他的脖子,稍微踮起脚尖,仰起头,轻轻地对着他的嘴唇亲了亲。 她睁着眼看他的表情,见他来不及反应就那样睁着眼看着她。他的眼眸黑亮,透着诧异,他的气息没有阻挡地钻进她的鼻子。 楚曦秀吞了口口水,上齿轻轻咬着下唇。一碰即离。 却被宋柔山一把勾住腰带到怀里。他伸手搂住她的后腰让她贴着自己,低下头看她,低低地笑道,“每次都是蜻蜓点水,这是给我的专属福利吗?” 看了楚曦秀几秒,宋柔山捏着她的下巴,稍稍抬起,同样轻轻吻了吻她的唇。 50、第四十五章 相思红豆的婚约 楚曦秀偷偷看宋柔山,利落完美的五官,他闭着眼,白瓷的脸,长长的眼睫垂下,轻轻扑翅。 被他身上的味道包围,他的表情安详珍重,像守着自己的珍宝。他的手抚上她的脸颊,一下一下地摩挲。 楚曦秀盯着他的唇,失神地吞了吞口水。在上齿要咬上下唇的时候忽然回过神,想起片刻前她做完这个动作后发生的事,脸突然就涨红了。 她抿紧唇,左顾右盼地抬起头,做贼一样瞥了一眼周围,见大家都没注意到他们在路边的动作松了一口气,才转过头瞥宋柔山。 宋柔山平时粉色的薄唇在吻过后,变得又红又艳丽。 前者端正纯洁,后者绮丽魅惑。 像一个勾引人的勾魂摄魄的妖精。 偏偏自己不自知。楚曦秀忍不住屏住了呼吸。 宋柔山心情愉悦,眼眸里有光,笑的含蓄又夺目。他一直在注意着她的反应,见她屏住呼吸脸憋的通红,眼神躲躲闪闪不敢直视他,无奈伸手到她的背后轻轻拍着,力道不轻不重,“憋气干嘛?又不是游泳,放松、秀秀。” 楚曦秀“啊”了一声,听话地把胸腔里堆积的气吐出来,又深呼吸了几次,调整好心态以后,抬眼、轻声叫了一声,“哥哥。”然后牵过他的手,十指相扣。 宋柔山愣了一下,被楚曦秀拉着,走在她身后。他空着的手抚上自己的嘴唇,回味她那一声娇嗔的“哥哥”心情大好,就任她牵着手慢慢走在后面。 两个人走到餐厅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餐厅的人不多,但还有好几人正在用餐。 两人走到空着的角落坐下,四面的墙上悬挂着精致的小花盆。 小花盆里种着像爬山虎一直柔软的藤蔓,长长的从花盆里垂下来,形成了一面景色别致的“绿色花墙”。 不远处放着一架钢琴,据说每到下午七点会有人弹奏钢琴曲到九点。 此时餐厅里播放着舒缓的舞曲,墙角的喷泉伶仃声声,与优雅的歌声遥相呼应。 宋柔山把手机伸到她面前,楚曦秀收回打量餐厅环境的眼看了眼手机。 他的手机页面停在八月的日历表,“十号怎么样?你看,宜结婚、领证、嫁娶,出门。”楚曦秀在打量周围环境的时候,他在看日历、选吉日。 楚曦秀凑过脸认真看了看那天的信息,果然如他说的是个好日子,但是、“为什么不直接定在九号或者十二号那天?” “我想你生日在9号,得和结婚分开,不然我们的纪念日不是少了一个?至于十二号,太晚了,还得多等两天。”宋柔山一本正经地说。 楚曦秀忍俊不禁,没想到竟是这样让人失笑的理由,又觉得这样计较的宋柔山有了一种孩子气的可爱,“可是,纪念日太多了不会很难记吗?简单一点,就定九号吧?” 宋柔山眼睑稍垂,认真地想了想,说:“那听你的,就九号吧。我们秀秀啊、不是不怕吃亏……” 他看了她一眼,顿了一下,笑着又说:“就是比我还心急。” 楚曦秀反应过来他说的话的意思,憋红了脸,讪讪地没说话。就当她是心急吧。 宋柔山收回手机,打开微信点开了家庭群,把这个决定告诉了他们,“我和秀秀决定了,在八月九号结婚。” 想了想,又发了条,“我们八月放假就回来,婚礼的筹备,爸、妈就麻烦你们弄了。” “对了,结婚照我们在这里拍。” 编辑完之后,宋柔山把手机放下。 八月酷暑,法国人大都休假去海边山里避暑。所以在七月末很多公司都开始放假,而学校放得更早,大概七月初最迟七月中旬学生们就回家了。 楚曦秀大概比他提前一个星期 分卷阅读118 休息。他想,八月回去领证,结婚照虽还没决定在哪里拍,但在七月就要办好。剩下的事,就得辛苦宋成东和曾丽了。 他的手机忽然弹出很多消息,不出意料的是家人群沸腾了。 “秀秀,我和我爸妈说了结婚的事啊,你想一想,想去哪里拍婚纱照。拍完八月放假我们回去领证,九号结婚,你觉得呢?”宋柔山说着打开手机,一看果然是家人群的消息。 宋婷月:“终于!啊啊啊,哥,恭喜你和姐姐了。新婚快乐,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曾丽:“啊、八月九号?只有一个半月准备的时间是不是太仓促了?你们具体什么时候回来?回来来得及吗?” 宋成东:“行。我和你妈来弄,你们放假了赶紧回来就行。” 宋婷月:“怎么我刚结完婚你们就决定了呢?哥是不是我结婚刺激到你,你慌了?所以才决心结婚?/疑惑。” 宋婷月:“啊我好高兴/兴奋。本来今天早早收班还想睡个好觉,看来不行了,今晚肯定要失眠。” 宋婷月:“好险啊,差两天就三十的哥哥抓住了结婚的尾巴。” 宋柔山看完消息简单回了几句:“嗯,放假了立马回来,来得及的。” “那就辛苦爸妈了,谢谢爸妈。” “因为想在三十以前结婚,觉得今天合适,所以就求婚了。” “月月,别太激动,好好休息。” 楚曦秀“嗯”了一声,见宋柔山在回复消息就没说话,静静地思考着去哪里拍婚纱照的问题。 宋柔山回完消息,把手机递给楚曦秀看,笑着说,“你看……” 楚曦秀抿了抿唇,划动页面看了看消息记录,抬起头,“巴黎挺好的,我们在这里拍也行。还是你有其他的想法?” 宋柔山盯着她的唇发愣,许久,声音带了笑,“你刚刚叫我什么?” 楚曦秀听完明显愣了一下,她刚刚好像没叫他,啊……“宋柔山?” 宋柔山摇头,给一半提示温柔说,“在街上的时候……” 楚曦秀噌地一下脸发烧起来,想起来宋柔山说的是她在街上叫得…… 羞耻、又格外顺口的“哥哥”。不是宋柔山和宋婷月之间的“哥哥”,而是,男人女人之间的“哥哥”。 哥哥。情郎…… 看楚曦秀的表情,宋柔山知道她想起来了,他伸出手握住她餐桌上的手腕。 她抬起头看他。宋柔山摩挲着她的手臂,直勾勾地望着她的眼睛,“再叫一次,嗯?”最后一个字拖出长长的尾音,上扬的音节,带了蛊惑的意味。 楚曦秀觉得热气一下子从脖子蹿到脸上,感觉他手抚摸的地方也在火辣辣的烫,“哥、哥哥……” 下意识地张了张嘴,等到意识到自己说了些什么的时候,难为情地想抽回手放到桌子下。 刚好这时侍者把他们的菜放在桌子上,宋柔山才任由她把手收回。 收回自己的手,双眼仍盯着她看,眉眼含笑,连唇角也高高扬起,一只手轻轻在桌上敲打,修长分明的手指打着节奏。一下接一下,楚曦秀不敢看他,只低垂着头。 侍者放下餐盘后却不由多看了两眼,看看俊郎明媚的男人,又看看羞涩动人的女人,养眼的画面。 楚曦秀抬头看见侍者的眼神,若有所思。她看着宋柔山含笑的脸,小心推开椅子站起来,故作镇定地说,“你先点餐,我去一趟洗手间。” 宋柔山眼睛追着她的身影,轻声“嗯”了一下。 楚曦秀几乎是落荒而逃般跑到洗手间。把包放在洗手台上,两只手也撑在上面,死死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身体绷的僵硬,现在还有些发酸。 愣了好一会儿,她收回没有焦距的眼神,理了理刘海,然后从包里掏出口红涂了一下,接着轻轻抿开唇上的唇彩。 宋柔山看着从洗手间出来的楚曦秀愣了一下,不知道她为什么还没开始吃东西就补了妆,“怎么忽然去洗手间补妆了?” 楚曦秀想着侍者艳羡两人的眼神,总不能说觉得素颜的自己配不上他吧,少见地笑着逗弄他:“看见你我就不饿了,你知道是因为你秀色可餐吧?” 宋柔山闻言挑了挑眉,看着眼前的人不置可否。片刻前她还一脸羞涩紧张,现在却从容不迫的样子,明明只擦了口红,却像脱胎换骨一样由气质到容貌换了个人。 他站起来,拉开椅子把楚曦秀摁到座位上坐下,“那也要吃东西。快吃吧,两点了。”说着自己重新在位置上坐下,给她切了一块牛排。 “嗯,你也吃。”楚曦秀用刀把肉切成小块,秀气地咬了一口。 宋柔山的手机又响起来,刚刚楚曦秀去洗手间的时候宋婷月单独给他发了消息,“哥,你怎么求婚的?细节!我想知道细节。” 他就简单地说了一下求婚的经过。 宋婷月的消息叮叮咚咚发了一堆过来,“你竟然把戒指放在红豆盒子里?你是不是傻?盒子丢了,不见了呢 分卷阅读119 ?你怎么办?重新买一个是没问题,可是你别告诉我你不会丢了就不打算求婚了吧?” “还有就算你放在盒子里,你就不能暗示一下姐姐?告诉她那盒子里不止是红豆,还有其他贵重东西,让她好好保管,妥善保存,最好检查看看。” “就因为这个你拖到现在,早知道过年的时候我就该和你一起去重新买一个在那时候求婚。” “你就这么简单的求婚啊?什么鲜花、仪式,甚至观众都没有。哥,我对你很失望。” “也只有姐姐才会答应你/无奈。” 宋柔山扫了一眼消息,简单回了一句,“早点休息,明天再说”国内快十点了。 宋柔山想,楚曦秀永远不会把盒子弄丢,所以他才决定把戒指放在盒子里交给她,是因为相信。 楚曦秀看见了戒指,他求婚。戒指丢了,他就另买一个,不会不求婚的。 至于暗示,以前用不上,现在用不着。他没觉得自己拖了很久,因为得留出时间让两个人都接受,都坦然面对。即使他们相互喜欢,可重新认识的时间不能吝啬。 至于月月说的求婚,也许是过于简单了……他想,等到第二天月月醒了问问她应该怎么补救,他和她的一辈子就这一次,当然想给楚曦秀最好的。 月月知道红豆,却不知道红豆对楚曦秀的意义。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51、第四十六章 求婚后半程 到周一,宋柔山去公司的时候,刘总管打趣问:“柔山啊,你刚把之前请假欠的工作补完就请假,周末去哪里放松了?” 还没到上班时间,办公室很多人都起哄道,“对啊,去哪里嗨了怎么不叫上我们哈哈哈?” 宋柔山心情很好,配合着回答,“女朋友答应了求婚,所以特意请假去看了电影。” 同事八卦地问,“那真是恭喜了。弟妹是法国人?” 宋柔山摇头,心情很好地有问必答,“谢谢。不是,我们是同学。” “什么时候一起吃饭,见见啊。” “你看你订婚的事不知道要让咱们公司多少女同事黯然伤神呢。” “对啊,大家都很想见见是什么样的女神俘获了柔山呢。” “话说回来,你加班的那一周,那个天天给你送饭等你下班的不会就是你的未婚妻吧?” “说起来,我也听说了,不过可惜的是,一次都没见着……” …… 周围的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着,宋柔山听了都一一答复。 眼看时间到了上班的点,大家都意犹未尽地散去,宋柔山才笑着走进办公室。 那天吃完饭以后,两人随便在附近逛了逛。楚曦秀说想去看电影,但是影院下午五点才开,所以两人又在一家露天的咖啡馆坐了一会儿打发时间。 但那天下午并没有好看的电影,两人最后选了一个恐怖电影。 电影是楚曦秀选的,说起来看什么宋柔山都无所谓,他想,最重要的是只要她喜欢。 照理说,情侣之间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是正常程序。不过两个人在一起快一年,这还是第一次一起看电影。 宋柔山在心里反思了一下,觉得自己是该好好问问月月关于恋爱的仪式感这些事。 其他女孩有的,他喜欢的女孩也不能少。其他女孩没有的、楚曦秀想要或者适合的,他也会给她。 他这一辈子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不能免俗,那些热烈俗气的情感,他都想给她。 让楚曦秀坐在大厅里等自己。宋柔山买了票。售票的小哥知道他是和女朋友一起来的,热心地推荐他看恐怖片可乐和爆米花绝配。 他于是认真地思考了一下决定采纳,而两人都不怎么爱吃零食,最后买了一个小份的套餐。 双手拿着爆米花和可乐,走回到楚曦秀身边坐下。“看恐怖片不怕?”把可乐递给她问。 “我不怕,觉得挺刺激的。你怕吗?”楚曦秀喝了口可乐,漫不经心地问。 宋柔山被“刺激。”两个字刺激了一下,愣地出神,半晌艰难地说:“我也、不怕。” 情侣一起看恐怖片,那应该是女孩在可怖处楚楚动人地叫着抱住男孩的手,然后男孩揽住她柔声安慰,大抵如此满足男人的大男子气概和英雄主义。而楚曦秀并不怕恐怖电影,大概那天下午实在没有好看的电影了。 宋柔山看了看时间,“我们进去吧?” 楚曦秀点头,拿起可乐一起起身去检票。 宋柔山选的位置在中间,既不靠前也不往后,比边上的位置观感好。这一场的电影人不太多,零零散散坐了二十几个人。 电影一开始就是黑夜,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和为了恐怖效果的音效。 月上柳梢,在漆黑的房间洒下一片光,在那片光影中依稀看见一个可怖的看不清脸的身影迅速掠过。 楚曦秀 分卷阅读120 没什么感觉。看这场电影的几乎都是情侣,所以女孩们的尖叫声此起彼伏。 特别是后排坐着的一对法国小情侣,因为靠得近,女孩的尖叫时长时短,清晰可闻。男孩一直低声安慰,“别怕没事”。 当鬼影忽然蹿到镜头前,后面的女孩吓地跳起来,手中捧着的爆米花散到空中,然后由于惯性哗哗地往下掉。 大家都闻声回头看女孩,看着女孩手中的大桶爆米花纷纷扬扬落到前面的空位上,像下了一场绚烂的爆米花雨,忍俊不禁。 泫然欲泣的女孩在大家的哄笑中也不好意思地笑了,然后平静了坐下,电影里的镜头已经跳到白天。 她以前有点羡慕这样害怕能说出来,想哭就哭、想笑就笑的年纪,或者是人。 而现在…… 她转头看宋柔山,宋柔山一眨不眨地看着电影屏幕,似乎极为专注地看着电影,他的侧脸菱角分明。在她转头看他的时候,握着她的手捏了捏她的手指。 她就明白,他知道她在看他。而他捏了捏她的手,分明是告诉她,“我在……” 宋柔山捏了她的手后,仍将她的手握在手心。他的手极暖,源源不断的将自己的热量传给她,如同他这个人。 她偏头一直看着他,宋柔山转过头,凑过脸在她面前,贴着她的耳骨问,“怎么了?怕吗?” 她像触电一样,一阵酥麻感从耳根蜿蜒而至心口,魔怔了一样,“嗯”了一声。 宋柔山手抚上她的脸,然后把手覆在她的眼前,她瞬间只觉得一片黑暗。宋柔山仍贴着她的耳边,轻轻说,“看不到就不怕了,我在你身边。” 楚曦秀眼睫微动,下意识抓住那只握着他的手,然后轻轻用了力抓在手里。 像溺水的人失去意识前抓住眼前漂浮的浮木,那是生的全部希望。 宋柔山握着她的手忽然揽住她的腰,将她轻轻扯进怀里。 他的头落在她的颈间,灼热的呼吸落下,他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又轻轻咬了一下。 看恐怖片,文艺片无非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哪怕楚曦秀不怎么怕。 但醉酒的人,醉的未必是酒。 酒不醉人人自醉。 宋柔山扶着她的后背,将她往自己的怀里又扯了扯,想将她融进自己的身体。 随后就那样紧紧抱着她,没了动作。 楚曦秀双手紧紧环着他的腰。 良久,楚曦秀觉得自己扭着的腰酸得快没有知觉了,宋柔山却一动不动,难道是睡着了? 不知道电影放到哪里了,她歪头看屏幕上的内容。轻微的动作后,宋柔山松开她,端正地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他抬头看屏幕,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楚曦秀主动伸出手和他十指相扣,抬起可乐喝了一口,又递到宋柔山面前,宋柔山低下头就着她举起的手喝了一口。 楚曦秀见他喝了,凑近小声地问:“你的腰酸吗?要不要我给你揉一揉?”说着要伸手帮他揉腰。 宋柔山却扳正她的身体,让她坐好,左手在她腰上不轻不重地捏着。 楚曦秀觉得刚刚还酸的腰被他一捏,好像酸痛感去了一半。 又觉得不用揉,坐正了腰就不酸了,怪不得宋柔山不要她揉。 她觉得舒服的同时还有点痒,赶紧扭了扭腰躲开他的手,小声开口,“我好了。礼尚往来,现在换我帮你捏。” 宋柔山收回手,握住楚曦秀的手,意思不言而喻。但他没用什么力,被楚曦秀轻轻挣开,下一瞬间她的手就摸上他的腰。 男女力气本来就悬殊,她更没用什么力,与其说那是在帮他捏不如说是在挠痒痒。宋柔山僵直着身体,小声无奈地说:“秀秀、痒。” 宋柔山重新将她的手握在手心,继续看电影。 楚曦秀也坐直身体看着屏幕,但电影剧情老套,情节也无聊。 楚曦秀开始捏着宋柔山的手玩。他的手指修长好看,楚曦秀一会儿捏捏他的指骨,一会儿用指腹磨着他的指甲。 又捏捏他的手心,将他手掌摊开,放上自己的手,两只手紧紧地贴着,她歪着头看他的手比自己长了半个指节。 宋柔山看着她的动作,又好笑又无奈,却没说什么。 电影厅里的灯光亮起的时候,楚曦秀呼出一口气,像是终于挨到电影结束。 据说还有花絮和彩蛋,所以有人坐在位置上没动。 两人没等彩蛋播放就离开了。走出电影院,呼吸着新鲜空气,天已经黑了。宋柔山回头问,“吃什么?” 楚曦秀想了想,“中午在外面吃了,我们回去吃吧。” 宋柔山“嗯。”了一声,“觉得电影不好看?” “当然不好看,没你好看。”楚曦秀很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嗯?”宋柔山没看她,轻笑了一下。 楚曦秀赶紧说,“也不是不好看,就是觉得没意思。” 分卷阅读121 “为什么?” “这个电影讲的是在学校被欺凌的女孩不堪折辱,跳楼自杀变成怨鬼,因为怨气深重,所以徘徊在自杀的地方附近不停杀人。” 这个剧情宋柔山知道,他看向她,又轻轻“嗯”了声。 楚曦秀摸了摸头发,“我不太赞同这个故事。冤有头债有主,她有仇恨就该去找害她的人,而不是滥杀无辜。在生活中也许我们都有’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双重身份,但人就是这样矛盾,可以复杂的同时单纯。 如果我们一直记着那些不愉快的事,那会多累呢。不如该释怀就释怀,该放下的时候就坦然。但这毕竟只是一个电影,我不应该太当真。” 宋柔山的目光定在她身上,她一脸的义正辞严,说完之后却轻轻自嘲一笑,似是觉得自己太较真了。 “嗯,你说得有道理。” 52、第四十七章 再见魏然 宋柔山牵着楚曦秀的手,往家的方向走,而楚曦秀掏出手机看消息。 在电影开始前手机滴滴振动了好几下。她只顺便扫了一眼是谁发的消息。 之后为了观感效果,把手机调成了静音模式,消息是魏然发的,连续发了好几条。 没点进去聊天框,最后一条消息是一个表情包,她猜测不是什么紧急的事情,估计是魏然又给她分享了什么好玩的事情。 然后检票员开始检票,她便把手机收起来去排队。想着既然是魏然发的消息,等看完电影后在回消息不急。 她点开聊天框,发现确实不是什么紧急的事,可也不能忽视。魏然给她发消息说,她从美国飞来了法国,说是来看她。 魏然给她发信息的时候正在荷兰转机,按照她说的两个小时内就会降落在戴高乐机场。 楚曦秀无声地笑了笑,大学魏然谈恋爱的时候,她送她巧克力被说是未卜先知。如今她订婚了魏然忽然来看她,她觉得魏然也学会了未卜先知。 电影放了一个半小时,现在赶去机场半小时左右,时间倒还刚好,那时魏然应该刚下机,不知道她带了多少行李。 要是她再晚一点看消息,估计魏然就要一个人从机场坐车到市中心了,兴冲冲地来,却被放了鸽子,到时候肯定要找自己理论。 想着给魏然回了消息,告诉她自己在机场等她,并让她下机之后把自己的航站信息发过来。 宋柔山见她笑了,不解问:“有什么好笑的的事?” 楚曦秀把手机放到包里,反拉着他的手,停在路边招了一辆出租车,说:“先不回家了。朋友发信息说来看我,看时间现在已经快到机场了。我们去机场吧?” 宋柔山点点头同意,“好。”,接着又问,“是哪个朋友?” 右手打开后排的车门,左手悬在车窗上挡着,防止楚曦秀磕到头。她看了没有说话,抿着嘴无声笑了笑,弯腰钻进车里。 紧跟着宋柔山也坐了进来。 “是我和你说起过的大学同学魏然,她突然从美国过来了。”她看着坐在身边的人,像是想起什么有趣的事,补充道,“我大四出国那年她还说会来看我,从那时到现在却已经过去了七年。” 宋柔山点头,轻轻伸手将她双手拉在手里握着,“哦,是你那个朋友。你之前说她毕业后去了美国发展,是研究生毕业之后就留在了那边?” “嗯就是她。前几天我们聊天,她也没告诉我要过来。刚刚看见消息我还吃了一惊呢,刚好又赶在今天……”说着笑起来,果然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呢。 出租车停在机场,两人付了钱下车,手机就嘀嘀响起来。是魏然发来的消息: “我到啦!!” “现在正在下机,马上就出来……” “你到了吗?你最好别让我等你啊,我还提前两个小时给你发消息的/撇嘴。” 然后是一张自拍,照片里的魏然巧笑倩兮,身后人影憧憧。 时光一七八年,两人都退去了青涩容颜。但还能看出魏然仍在坚持着健身和美黑,原先的她唇红肤白,照片里的人脸却是均匀发亮的小麦色。外貌没怎么变。就连性格,似乎也还是以前那样大大咧咧一惊一乍的。 她笑着回了信息,告诉魏然自己已经在出站口等她了。和宋柔山找到出口,在人少的地方望着零星出来的人。 那是几个没有托运行李的人,因为不必等待托运行李,所以比其他人要快一些。那群人里面没有魏然。 但等候的时间没有很久,不一会儿,就见魏然拖着一个登机箱从里面出来。 她对着魏然挥挥手走了过去,“行李这么少,呆多久?”打量了一眼魏然,正要从她手里接过行李箱,魏然却放开手里的行李箱,小跑过来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熊抱。 她没奈何被魏然猝不及防抱住,愣了愣才伸手回抱住。宋柔山在一旁见状,没说话,迈开长腿走了两步抓住魏然滑开的行李箱。 魏然笑问:“你为啥不早点回我信息 分卷阅读122 ?我给你发消息的时候你在忙?” 她踌躇着,“没有……” 魏然放开她,疑惑地看她,“那你去干嘛了?” “去看电影了。”她平视着魏然坦然道。 “有好看的电影?”魏然白了她一眼,好像在怪她没告诉她就去看了电影。 她叹口气,“没有好看的,看了一场恐怖电影。” “那你还看,你是不是太闲了。”魏然又白了她一眼,揶揄说道。 她听完气笑了,“确实是闲的。今天就想看电影,就想在电影院消磨一下时间,不然就难受,打不起精神好好做事。” 魏然哼了一声,眼珠一转,转身看见自己的行李箱被一个看起来高富帅的男人拿在手里。 帅是帅,白白瘦瘦的没有力量,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看着还年轻,就更加不是自己的菜了。“这……” 她看见魏然的眼神,想起被冷落在一边的宋柔山,忙介绍说:“这是我男朋友宋柔山。” 又指着魏然对宋柔山说了一遍。 宋柔山对着魏然点头示意,他一向话少安静。 而魏然就不一样了,她笑着对宋柔山说:“你好,我是魏然。原来你就是谭江的男朋友啊?她最开始告诉我的时候我还不信。这不是你去哪里租来骗我的吧?”最后一句话魏然扭头问她。 “我又没有父母催婚,骗骗他们还行,我骗你有意思吗?”她没好气又无奈地说。 魏然摸着下巴,眨巴着眼在两人之间来回看,啧啧道,“还不是因为那时候你整天只知道看书,不化妆不约会,还连个异性朋友都没有。我给你介绍的那几个,嗤,你哪回当真去见了?不是我说,我一度怀疑你是个女同,不然就是性冷淡!!” 顿了一下,转着眼睛又说,“我还以为你给哪个离婚的法国男人的孩子当了后妈,原来不是啊。”魏然眯着眼调侃道。 魏然指的是去年圣诞节她的朋友圈,她发了缠着她和宋柔山的洋娃娃小孩马尔克。当时魏然给她点了赞,没想到她还记得这回事,并且还拿来打趣她。 她无奈笑着看了看魏然,又看向宋柔山。 宋柔山在她做介绍的时候拉过行李箱,走到她身边,牵起她的手。 虽然已经见过不少她的家人朋友,江柏的拜托、海洛的成熟稳重、还有那些关系融洽的同学。 之前也听楚曦秀说过一些魏然的事。但是,今天真的见到了,才觉得魏然是真的特别。她开朗洒脱,性格大大咧咧,还有几分孩子气的天真玩笑。 听到她说‘没有父母长辈催婚’,她是笑着说的,却听的他心里一窒。 紧接着又听到魏然说‘怀疑她是个女同,性冷淡’,又一阵忍俊不禁。却只是静静地站在边上听她们说着,并没插话。 也不知道魏然哪句话更让人哭笑不得了,气的话也懒得多说,她把右手朝魏然面前一伸,“准备好份子钱吧,我要结婚了,8月9号。” 魏然惊了,嘴巴撅成一个标准的O形,看着眼前的钻戒呆住。 顿了几秒,她才艰难地找回自己的声音,“哇哇哇!不是吧!你怎么之前不说?!啊啊啊你要结婚了?你竟然要结婚了!!恭喜你!!喜结良缘早生贵子……” 魏然往宋柔山投去一瞥,只见他静静站着,一脸宠溺地看着谭江。见她在看他,又对她点头笑了一下。 “今天刚确定的。走吧,回去……”话说了一半,魏然又是一个熊抱。她笑着同样暖心地回抱住魏然。 两人分开以后,魏然看起来还是很兴奋,但已经能控制住自己了。她朝着两人笑了笑,说了句,“走吧。这里你熟,你带路。” 她毕业以后一个人去了美国读研,研究生毕业以后就留在了美国。 这次公司有一个和欧洲的项目要洽谈,她就和领导争取了这个出差机会,领导也同意了她来。 领导同意后,她就赶紧订了机票从美国飞过来。所以这次是趁工作之际,顺便看看谭江。 她们俩是许久没见了,谭江大四出国的时候,她去送她还说会去法国看她。现在总算是找到机会履行当日的诺言。 三个人出了机场打了一辆车,魏然在副驾驶上‘嘿嘿’一声,回头看着她,“包吃包住,还记得吧。” 谭江点头,自然忘不了,“中午我们在外面吃过了,原本打算回家做饭。不过你既然来了,那就还是去外面吃吧。你想吃点什么?中餐、还是法餐?”看宋柔山点了点头,她问魏然。 “吃点中国菜吧,我天天在外面吃汉堡,回到家也懒得做,都很久没好好吃饭了。唉。你们中午吃的什么?”魏然撇了撇嘴,叹着气说。 她‘哦’了一声,“我们中午吃的法餐,那家店还不错,你要是喜欢,有时间我们一起去试试。” “去肯定是要去的,不过不和你。我要找一个浪漫的法国男人共进晚餐,你有什么浪漫多情的男人推荐吗?”魏然趴在车窗前,看着窗外飞逝的风景问道。 分卷阅读123 谭江看了一眼宋柔山,“这个我回头想想。不过你出差一个人来的吗?” 魏然举起手机对着窗外,似是在拍视频,“不是,我同事星期天的机票。我嘛,我先过来看看,了解一下风土人情。”仍然没回头,接着说:“对了,你下下个月是在这里,还是回国结婚?你男朋友是哪里人啊?” 谭江低着头看了看手指上的戒指,沉着声说:“他是云城人,婚礼在云城办。云城你知道吧?坐飞机的话,离学校挺近的。” “不知道,不过你一说我就知道了。挺巧的啊。你说你们是同学,你家……你家是在安庆吧?离得挺远的,那、你们是什么同学啊?” 魏然放下手机,摸着下巴琢磨了一阵,好像在自说自话,然后转过头,下巴一挑,“嗯?” 谭江闻言收回手,搓了搓,感到有点不好意思,那么小的年纪竟然喜欢上一个人,小声说了句,“我们是小学同学……” 可是想到那个人也喜欢着她,不禁眼眶一热,抬头看了一眼宋柔山,又有些骄傲和愉悦。 宋柔山也抬眼看她,见她脸红猜到她正在想什么,便将手搭在她手上轻轻拍了两下,安抚着她。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的话:我爱你十年如一日沉淀,放手给你所有碧海蓝天。没想到最后兜兜转转我们还是在一起。 宋柔山觉得这句话用在他们之间正合适。 我很喜欢你。我知道。这是毫无疑问的。我那么喜欢你。所以我也想你喜欢我。刚好你也喜欢我。 她想…… 两人都陷在自己的沉思里,忽然听魏然长长叹了口气,苦着脸说:“看来接下来的一个月我要拼命工作加班了!唉,为了参加你的婚礼。” 宋柔山当天在家人群里宣布了他们决定结婚的事,而楚曦秀心情复杂一时不知道该告诉谁。待冷静之后,第二天她给海洛发了消息,然后是江柏…… 至于魏然,她已经在他们的公寓里住下了。 魏然本来打算去酒店,要谭江包吃包住的话是开玩笑的,毕竟她现在和以前的孑然一人不一样了,但没想到宋柔山竟然主动开口让她留下来住在他们那儿。 她忽然来法国,离她大四去法国时她所说的‘会来巴黎看她的’话已过去了七年多,却恰好赶上她被求婚的时候。所谓喜事双至。 宋柔山除了工作一向不怎么和女性打交道,而她和魏然好久不见正好有很多话要说。所以周末宋柔山呆在家,而谭江带着魏然游玩巴黎最闻名遐迩的景点。 本来想请假和魏然去周边看看其他的风景,但魏然也有工作在身,所以两人只有抽工作外的空闲时间相处。两个星期下来,巴黎附近能去的地方两人都去逛了一遍。 53、第四十八章 端午 6月27日,是农历五月初五的端午节。宋柔山公司的华人端午聚餐。 如果可以,宋柔山情愿在家和楚曦秀一块做饭吃、然后窝在沙发上看一部老电影。 但是商务性质的聚餐他不能不去,不过并不正式,大家甚至都带着家属出席。 而公司同事都知道他订婚的消息,就起哄要他一定带未婚妻去,好让大家见见互相认识一下。 楚曦秀不喜欢陌生人多的场合,但听宋柔山说公司要聚会还可以带家属的时候直接答应了。 她做了一件想了很久、有些胆大的事:逛街的时候把橱窗里她一眼就看中的、模特穿的一套衣服买了回家。 两人在约定时间前一会到了订好的包间,里面早已经来了好些人。 他们公司是中国人开的,但大部分以法国人为主,少数来自欧洲的英国、爱尔兰、意大利和亚洲。其中中国人有六个,所以就算大家都带了家属,也顶多不过两桌人。 在场先到的七个人都已经交换过名片相互了解了,宋柔山和楚曦秀到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一片其乐融融的情景。 而看到门口并肩出现的两人时,在座的人都默契地在心里赞叹了一句天作之合。 楚曦秀穿的是一件奶白色的连衣裙,简单朴素的设计、垂坠感很好的西装面料、有收腰设计,但她在腰际处又系了一条黑色腰带,不仅勾勒出纤细修长的身材,而且显得落落大方、柔中带刚。 而宋柔山穿一件白色T恤,外面搭了一件草绿色的亚麻衬衫,裤子是一条白色的宽松短裤,露出大长腿,禁欲又高级。 她买给宋柔山的、正是她在橱窗里一眼相中的衣服。宋柔山的腿又直又白,不穿短裤实在是太浪费了。他平时的裤子都是长裤,所以在结账时,楚曦秀都以为自己是在冒险。 两人赫然穿的是情侣装。在看两人的手上中指都戴着一个一厘米左右宽的对戒,大多数人虽然都带了家属,但还是觉得自己被无声喂了一把狗粮。 而这个大多数人并不包括毛灿灿,她今天带的是她闺蜜。 但她看到他身边的那个人时,却不禁在心里惊呼了一下,那个女人不就是那天在公司来给他送饭的人 分卷阅读124 吗? 听说他加班了一周,她就来送了一周的饭。不过后来当天下午她就出差去了普罗旺斯,并没有看见,只是回来后听前台的玛丽说起的。 又听说他订婚的消息,她不是不震惊。可是却不愿意去相信。 原本今天精心打扮,她知道自己好看,打扮之后更加漂亮,她不信宋柔山看了不惊艳,现在看见两人在一起的样子感觉自己像个小丑。便黯然地低头假装玩手机。 另一个又震惊又感叹的人是设计部的孟晓,他震惊于两人在一起出现的画面之和谐,让人艳羡,又不禁感叹自己的这份感情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自己心动的女孩原来已经名花有主,还是自己身边认识的人。 他见过楚曦秀好几次,一次是在二月,一次在五月,一次在前几天。 每一次都远远地见她一个人,神色平静,或是在咖啡馆门口、或是在街道转角、或是在人行横道。 她本来就很好看,身上又总有一股东方女性的神秘魅力。 他暗想他们俩也算有缘,能在巴黎拥挤的街头望见她三次,还想下一次一定要走到她面前和她说一句话,问问她的名字,然后和她交换联系方式。 而如今她就近在咫尺,化着淡妆,穿着漂亮的裙子站在另一个优秀的人旁边。介绍时用的词是“的女朋友、未婚妻。” 俩人和大家打过招呼走进包间,宋柔山牵着她的手,绕过毛灿灿走到孟晓边上,体贴地拉过椅子,等她坐下后自己跟着在她身边坐下。 毛灿灿身边有一个空位,原是为宋柔山留的。她以为他会一个人来,那时候她就在大家面前对他招手让他坐在她旁边,当着这么多同事的面他一定不会拒绝。没想到他竟然真的带着家属,她的小心思一下子就落了空。 餐桌上资历深的老牌同事旧话重提,“柔山你订婚的消息不知道让公司多少芳心心碎,不过弟妹这么漂亮,我替大伙问一句,你是怎么追上弟妹的呀?” 宋柔山看了楚曦秀一眼,温和地笑着说,他们俩是双向暗恋,互相暗恋了二十年,去年才说明了心意。他说话的时候,她也看着他,轻轻浅浅地笑。 话说完桌上的人神情各异,有了然、有佩服、有赞叹。而毛灿灿和孟晓也是心事百转千回,餐桌下的手握紧了又松,反反复复。 二十年,人生又有几个二十呢?如果有人喜欢一个人,愿意等二十年,那样的人,只要一个就够了。 原来痴情是这个样子。 一群人点了很多菜,餐厅老板还应景地送了他们粽子。心思各异地吃完了饭,总归还算融洽。 期间宋柔山被灌了好几杯酒,他平时不怎么喝酒,从餐馆离开的时候楚曦秀怕他头昏,扶着他在路边站好,然后自己去取车。 宋柔山已经走到她身边,“我来,你穿着裙子。我没喝多少,别担心。坐稳了吗?” “酒驾啊。”楚曦秀皱着眉,开玩笑说。 “没事,坐稳了。走了啊。”宋柔山扶着龙头,踏着脚踏板开始踩着车,楚曦秀坐在后座上,轻轻搂着他的腰。 他们骑的是一辆有后座的复古自行车,造型古典,前面还有一个车篮。 看了很多家卖自行车的店,在一家店里好不容易找到这辆还算美观的自行车。 宋柔山喝了酒,但还很清醒,自行车也骑地稳稳的,骑了十几分钟,就到了。 楚曦秀扶着宋柔山在沙发上躺下,想了想,把他衬衫扣子解了两颗。他扣子扣到喉结处,将脖子以下遮的严严实实。 是不是做律师的都一副性冷淡禁欲风?乱想着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还有酸奶。 去聚餐以前没想到要喝酒,盛情难却只好喝了两杯,现在这个时间去买、超市已经关门也来不及了。还好冰箱里还有库存。 楚曦秀拿了酸奶,关上冰箱,直直撞进了原本应该躺在沙发上休息的人怀里。 宋柔山搂着她的腰,头靠在她脖子里。她愣了一下,伸出右手环住了他的腰。 他呼出的气息都吐在她的脖子上,痒痒酥酥的,她强忍着没动,问:“是不是很难受?” 他像睡着了,没有反应。过了几秒,她在心里头疼准备把他弄到沙发上时,他轻轻“嗯”了一声,腰上的手揽紧了一点。 他们骑着自行车回来,迎面的夜风吹在脸上身上,楚曦秀的手微凉,却能感到宋柔山的手隔着布料灼热的温度。 伸出手将手里的酸奶递到他面前,“喝点这个会好受点,明天早上我再起床帮你煮些醒酒汤。” 说着想扶他回客厅,挪了一步没仍在原地。他维持着抱她的动作一动不动。 她想宋柔山果真是难受得很了,所以不想动。于是就任他抱着缓缓。 但他并不是因为喝了酒难受,平时虽然很少喝酒,但偶尔喝一点是没关系但。他难受是因为……“我看见你的笔记本了。”他窝在她脖子里闷闷地说。 “啊?”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什么……唔…… 分卷阅读125 ”宋柔山抬起头,弯腰一把抱起她往房间走去,楚曦秀惊呼一声搂住他的脖子,头靠在他的肩膀问,“什么笔记本?” 将她放在床上,自己也躺到旁边面对面看着她,手抚上她红润的唇,却没有说话。只是一下一下描绘着她的唇。 那个笔记本,早在去年九月份,在安庆的时候他就看见了。 那时她偏过头靠在他肩膀上睡着了,膝盖上平放着帆布包。 他换了一个她靠起来舒服的姿势,又将她手里的包拿到自己腿上。 放好包又觉得口渴,从包里拿出水喝。喝完把水瓶塞回包里的时候就看见那个巴掌大的笔记本。 没想到她包里还放了这个东西,他忍不住拿出来看了看,书面已经发黄了,上面印的卡通人物都有些褪色了。 那个笔记本看起来是十几年前的样式,不知道她带着那样一本破旧的笔记本做什么,就随便翻开瞧了瞧。 那是一个日记本,从第一排上手写的日期就可以看出来。 从日期看来,他猜的不错,那确实是十几年前的笔记本了。他本来应该关上书页放回去,却被里面的内容吸引继续看了下去。 2月3日:爸爸妈妈让我回老家,我心里很难受。车子开在路上,我一直盯着窗外,想要记住云城的样子。 我喜欢宋柔山,我知道我不会忘了他。可我怕有一天我会忘了这里,忘了宋柔山。人总会忘。 可是,我不想忘记他。 3月26日:今天在学校,一个人上楼,有几个男生围着我不让我走,我假装不怕他们。其实我很害怕,因为宋柔山不在这里。 只有他会帮我赶走那些讨厌的人。 …… 楚曦秀有点口干,忍不住舔了舔嘴唇,那手指突然停下,就那样搁在她的脸上,“那个黄色的封皮,面上有卡通画的笔记本……” “哦,那个,你看见了?”没什么不能看的内容,不过里面的内容大多和他有关。 因为刚回去,所以想念和不舍比任何时候都要强烈,字里行间就比较夸张。 虽然现在已经不记得以前写了什么,可是还能大概记得里面的内容,所以看着眼前的人她感到不好意思。 “嗯。”他低着头回答。 好像偷窃的小偷被主人人赃并获捉到,她翻身坐起来,理了理头发,将手里的吸管插进酸奶瓶盖,然后将酸奶递给也同样坐起来的宋柔山。“那个呀,那个看见了也没关系……”她像做错事一样低低地说。 “我看了两页,第一页是翻开看到的,第二页是随意翻开的。然后我就把它收起来了。”宋柔山眸子里染了看不透的情绪,低沉着说。 “哦。不过为什么你忽然和我说这个?还有你是什么时候看的?”她抬起头看着宋柔山近在咫尺的脸庞。 “去年九月,从上海飞巴黎的时候看见的。因为偷看了你的日记,也因为上面的内容让我难过。我有那么多年不在你身边。”宋柔山将酸奶放在床头柜上,把她揽在怀里。 她乖乖靠在他的怀里,倾听着他胸腔年轻有力的心跳,左手搭在他的大腿上,右手轻放在他胸前,“这样啊……去年我不是回临安吗?那里已经没人住了。只是听说要建新区,那些土地被征用,房子也要推倒重建。 我就回去住几天,顺便收拾东西,毕竟住了几年。但是……都是些旧物,没什么好收拾的。只有这个笔记本……虽然那时候的心态幼稚而矫情,但于我终究意义不同。” “嗯……”宋柔山右手在她头顶一下一下地轻抚着没说话。 他知道两人分开了太久,但从他找到她的那一天起,他不会再让她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写长篇,至于每一个细节、剧情出处都想说明分享。但随即意识到并没有那么多观众,不过是在给自己加戏。 这篇的立意其实是甜文,不过看起来是失败了,通篇下来不过是两个石头的故事。可是我还是很爱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