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烟云》 分卷阅读1 ?太平烟云 【作品编号:75926】完结 投票收藏到书柜 (76) 原创 / 男男 / 近代 / 中H / 正剧 / 强攻强受 / 温情 太平天国的风云之中,黄品贤作为太平军的两司马,在通城遭遇了清廷大军,湘军的营垒之中,他遇到了林珑,林珑将他留在湘军,黄品贤从此不得不成为湘军的一员,与林珑一起四处转战漂泊,十年之后,太平天国的火焰熄灭,黄品贤的一段过去也就此埋葬,与林珑看着世间难以抑止的变化。 1VS1 第一章两司马 第一章    两司马  “梦见有梯置地,其上参天,神之使者陟降于彼。视哉,耶和华立于其上曰:我乃耶和华,尔祖亚伯拉罕之神,以撒之神。今尔所卧之地,我将赐尔及尔后裔。尔裔将如地之尘,尔必广延至东西南北。天下诸族将由尔及尔裔获福。视哉,我偕尔,随在佑尔,后率尔返此地,盖我素言于尔者,我于未践之时,我必不尔遐弃……”  黄品贤从这本前不久刚刚恭领回来的《旧遗诏圣书》纸面上抬起头来,这段文字自己其实读得断断续续,虽然时常会向本馆的书理先生请教文字,终究是所学太少,不过还是要勉力来读。  即使是军旅之间,不像守土乡官那样,有严格的要求,每逢七天一次的礼拜日,管理二十五家住户的两司马,要在礼拜堂里给所辖男妇讲圣书,宣教布道,不过军中也有礼拜要求,比如明天就是礼拜日,到了明日,自己要开列本馆人数单目,到典圣库去领礼拜钱,还要领取必须的食品,讲道礼拜之后,这些食物自然便是大家享用。  就在这时,忽然果毅伍长周兴奎走了进来,对他讲:“善人,旅帅善人传令,要本旅卒长、两司马善人全部过去接令。”  黄品贤神经一紧,将眉毛微微一挑,说道:“知道了。”  然后他便放下书,走出了本馆。  旅帅万汉清的馆内,本旅五个卒长,二十五个两司马都已经到齐,万汉清关起门来,对大家讲:“方才接到检点大人的命令,明日要开拔急行,回去各自督率众兄弟,做好准备,荣初便要起行,千祈不得有误。”  荣初就是卯初,按西洋时计,清晨五点,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修改了文字,比如“卯”因为在粤中方言里,发音近于“没”,意思是“没有”,不是很吉利,因此便改成了“荣”。  黄品贤是两年前咸丰三年八月下旬,石祥祯攻占九江,那一年的年尾,在九江附近给征入太平军,那个时候他刚满二十一岁,起初对太平天国的一些语言不很习惯,毕竟一些字词已经用了多年,不过一年多的时间里,倒是也渐渐适应了,有时候听一些广西老兄弟说话,还觉得很有意思。  他们讲起当年金田起事,“高老山山令遵正,十字有一笔祈祈”,事实上是拆字法,“山山”合起来是一个“出”字,“十字有一笔”是一个“千”字,“高老”是代称天父,合起来就是“天父出令,千祈尊正”,两广客家人讲的“千祈”,就是“千万”的意思,表示很郑重的嘱托,比如旅帅万汉清是加了功勋的老兄弟,从永安一路突围北上,方才就说“千祈不得有误”,有的时候黄品贤就想,将来天国平灭了妖魔,一统山河,或许许多人都会开始讲客家话。  黄品贤将万汉清的话记在心中,回到本馆,便传达道:“所有的牌面,将军械衣服整理好,不得有枪无杆,红粉枪码都用油纸包裹好,随身携带三日口粮,牌尾带齐碗锅油盐,明天早上荣初装身开拔。”  牌面是精壮作战人员,牌尾是后勤支援,多是老弱年幼之人。  一个牌尾叫做刘瘸子的五十几岁男人问道:“善人,我们去哪里呵?”  黄品贤道:“只要听检点大人的号令便好,大人胸中自有筹划,我们到了那里,定然旗开得胜。”  检点大人便是陈玉成,去年三月里,太平军围攻武昌,久攻不下,陈玉成本来是典圣粮,但是他向来骁勇,带领五百名精锐,在夜间从城墙攀援而上,在武昌城头竖起了太平军的黄旗,并且高呼,“天兵进城!”,于是武昌城中人心惊惶,军队四散奔逃,便这样攻占了重镇武昌,陈玉成因为在这样一个重要战役建立了首功,很快便给天王提升为殿右三十检点,统领后十三军和水营前四军,从那时,黄品贤便晓得了陈玉成。  黄品贤是见过陈玉成的,虽然陈玉成并没有太多留意到他,然而黄品贤却是对这位三十检点很是瞩目,每当遇到,总要定定地看上好一阵,直到陈玉成的影子已经远去,他才收回目光,重新进行原本的事务。  陈玉成年纪并不大,今年周龄十八岁,即使按虚龄来算,也不过十九岁,然而年少有为,而且相貌十分秀气,有一点不像是广西人。 分卷阅读2  广西人的相貌,黄品贤并非有意刻薄,不过人对于目光所及的人与物,难免会有所评价,在黄品贤看来,那些广西老兄弟很有一些共通的特点,身材比较矮——这一点陈玉成是符合的,他的个子也不高,不过他还年轻,将来或许会再长高一些吧——另外皮肤黑,也偏粗糙,毛孔大,鼻梁低,鼻翼宽大,前额凸出,面骨窄,眼睛很大,然而总让人觉得好像目露凶光,不是很清秀。  可是陈玉成就不是这样,他皮肤白皙,脸有些呈方形,相貌十分秀美,而且非常斯文,说起话来声音轻轻细细,从他的容貌气质,看不出是那样一个悍烈的人。  俊俏的相貌,人人都喜欢看,黄品贤当然也不例外,更何况陈玉成还是这样一个温和的人呢,黄品贤是见过有一些人,虽然容貌秀丽,可是性情恶劣,很难相处,那样一来,俊秀的魅力便大打折扣,而且陈玉成很有本领,有勇有谋,黄品贤愿意追随这样的人,让人感觉安心牢靠,虽然自己的年纪比陈玉成大四岁,可是黄品贤十分信任这位十九岁的三十检点。  另外陈玉成的这一次越级升迁,也让黄品贤很感受到鼓舞,虽然不是一个嗜杀的人,不过在军队中久了,看到别人立功升迁,黄品贤难免想到自己,人总是会希望能够做出一点成就的吧?黄品贤也是如此,这一次占领武昌,自己从伍长升为两司马,很是欢喜,不由得便要设想未来。  太平军与腐朽的官军不同,不会埋没肯真心出力的人,这一年多以来,黄品贤也听过一些新闻,某人早上还是两司马的大旗手,晚上已经升为旅帅,成为总制大人的大旗手,就是因为在白天的战斗之中表现特殊优异,这一回陈玉成也是如此,典圣粮本来是职同监军,黄品贤是背诵过天国军务系统等级制度的,监军在这个系统中位列第十一级,而检点则是第七级,一次便跃迁了四级,这是陈玉成应得的,每当想起这件事,怎能不让人满怀期望呢?  给本馆兄弟们传达了指令,黄品贤特意去看自己的书理温采元,作为这一支底层反叛队伍中的读书人,温采元独居一室,平时少有与其他人往来,不过大家对他的印象还不错,温采元三十几岁,相貌清癯,虽然每到一地打馆,他就关起门来读书,对人却还和气,没有文人惯有的那种高高在上的态度,有几个比较好学的人来向他请教字句,他也都肯耐心指点,因此和大家的关系,虽然说不上怎样亲密,终究也不算太过疏远,是本两之内一个很特殊的存在。  此时黄品贤推开他房室的门,笑着对他说:“温先生,明儿荣初就要出发了,先生今晚早些休息,应用之物打点了,莫要遗落了东西在这里。”  温采元坐在那里,两眼望着黄品贤,轻轻点了点头:“善人,我晓得了。”  方才已经听到了,明儿卯初天还不亮就要走,随州城啊,刚刚入驻两个礼拜,半个月的时间,便又要离开了,自从发逆攻陷武昌,自己随着陈玉成的这一股贼军去汉川,到应城,经安陆,转云梦,眼看着西安将军札拉芬殁于战阵,好不容易进了随州城,以为能安定一下,马上又要不知去往何处,自己就这样如同一叶孤舟,随着叛贼的波浪东西飘荡,也不知最终要漂流到哪里去。  自己是去年十月给发逆捕获,那个时候发逆再次进犯鄂省,自己本来是闻风逃亡的,本来已经离开了黄州,却在路途之中给太平军的游骑猎获到,带人捉捕自己的,便是这位两司马黄品贤,当时他只是伍长,虏获到自己这个秀才之后,因为他自己是没有资格任用文书的,便将自己进贡给了当时的两司马何桂,何桂把自己留下来,当书理先生,再之后逆贼进犯武昌,何桂授首,贼中是叫做“升天”的,黄品贤升任两司马,便将自己也接管了过来,如同继承财产一般。  一想到这些日子的随波逐流,温采元就痛心疾首,自己身为读书人,而且不是白身,乃是大清的秀才,获得了科考功名的,像是洪秀全那样累试不第,一直没有通过府试的人,造反总还有情可原,然而自己是通过了院试的,取得了生员功名,大清对自己是认可的,本来自己之后的道路就是,一路参加乡试、会试,甚至殿试,从此成为王朝精英集团中的一员,然而这一切都因为自己失身于贼,成为了梦幻泡影。  所以每当回想往事,温采元便痛彻心肺,对黄品贤也是恨入骨髓,只是自己如今置身这一伙贼人之中,那么多眼睛盯着自己,既然逃无可逃,毕竟还要保全生命,所以竭力克制,面上并不表露什么,虚与委蛇,至于将来,已经不敢想了,自己曾经的一番宏图壮志,至此都已付与流水,索性便也不再想,有书就看,有饭就吃,过一天算一天,这就叫“明知不是伴,暂时且相随”。 第二章忆乡 第二章    忆乡  太平军这一次急行军是出击金口。  去年太平军占领武昌,之后武昌 分卷阅读3 又给清妖夺回,今年二月,国宗韦俊率领天兵再度进逼武昌,三月十一日乙好,按西洋历来算,是四月三号,太平军攻陷了武昌,武昌乃是湖北重镇枢纽,如此落入太平军之手,清廷大为震惊,马上以贵东道员胡林翼为新任湖北巡抚,接替武昌城中兵败自杀的原任巡抚陶恩培。  胡林翼接任湖北巡抚,很快便调兵攻击武昌,不同于清廷那些只知纸醉金迷、高高在上的腐朽官员,胡林翼是统治阶层之中有志向也有才干的人,在贵州历练出来,相当了解基层,剿匪之中也积累了丰富的作战经验,这一点与更加偏重道德素养的曾国藩不太一样,因此曾国藩十分欣赏胡林翼,对他大加保奏,这一次胡林翼成为湖北巡抚,也有曾国藩的助力。  为了缓解胡林翼进攻武昌的压力,燕王秦日纲派陈玉成率队出击金口,金口是胡林翼的老营,胡林翼亲自带人来攻武昌,金口空虚,陈玉成这便是“围魏救赵”,迫使胡林翼不得不回援金口,以此缓解武昌的压力。  这一路太平军潜踪急行,出其不意现身在金口清军大营之前,一阵猛攻,金口果然兵力虚弱,紧急向胡林翼求救,胡林翼不得已,带军队从武昌城下返回金口。  此时湘军从东边接连来支援胡林翼,为了巩固已经占领的湖北各地,陈玉成将一部分兵力留在鄂省东南部的通城,黄品贤所在的这一卒太平军,便是划拨通城驻军,增强防守力量。  温采元随着这一两二十五名太平军打馆,如同以往,他单独有自己的房间,不与士兵混杂,温采元放下背囊,从包裹里取出书来,坐在窗前默默地看书。  过了两日,这一天下午,忽然听到有人招呼:“刘瘸子升天了,众兄弟都来送他!”  温采元将手中的毛笔搁在笔架上,出来一同参加葬礼,刘瘸子虽然是牌尾,然而随军转战,仍然受了伤,不知哪里飞来一只羽箭,正扎在他的肩头,当时军中的拯危急紧急给他作了处置,到了通城,送到能人馆休养,可是今天终于死去。  温采元对于刘瘸子并没有那样的疏远,刘瘸子因为年纪偏大,太平军的军中条例,十五岁以下,五十岁以上,都列为牌尾,基本上不直接参与作战,都是负责后勤,削竹钉,夜晚支应打更,白天烧水烧饭,更何况刘瘸子是因其特点命名,右腿有残疾,虽然不至于到非常严重的程度,那便无法跟随行军,不过走起路来确实踮脚,右脚有一点在地上拖着走,倘若是在泥土地上,他走过的地方,总是会留下一条长长的痕迹,如同彗星扫过一般,在地上留下一条彗尾。  因为刘瘸子不是像其他人那样直接上阵与官军对抗,温采元对他的抵触便少一些,觉得毕竟不是像其他人那样,穷凶极恶的,况且刘瘸子和几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牌尾每天给大家烧饭,每一餐端了送到自己房里来,有时候是刘瘸子送来,这老汉将碗放在桌子上,转过头来咧开嘴,显露出豁了一颗的门牙,黑洞洞的,如同一座小小的城门,对着自己呵呵乐道:“先生,吃饭了,今儿有鱼呢。”  由于有这样日常照应的关系,温采元又是在这样的困境之中,能够得到这样一点温暖,便感觉也弥足珍贵,虽然仍是坚守理念,可是对刘瘸子,终究生出一点温情,此时听见他“升天”,便不是循例应付,而是真的有一些难过。  本馆连同两司马黄品贤,本来是二十九个人,加温采元是三十人,如今却减少了一个人,刘瘸子的尸体从能人馆送了回来,大家围在一起,黄品贤做葬礼祷告,“刘兄弟有志顶天,这一番中了妖魔的冷箭,也是他寿命到了,给天父天兄接到天上享福,世间万事皆是天父排定,此是天父的旨意,召他上天受用,众兄弟不必难过,今后尽心杀妖,为天父扫净妖穴,早建人世天堂。”  温采元看着刘瘸子的尸体给一段茧绸包裹起,然后放进坑穴之中,这就是太平天国的葬礼,不用棺椁,直接用锦被绸缎包埋,送葬的言辞也特别,满口都是天父天堂,黄品贤虽然不是一个夸夸其谈的人,不过他毕竟为人精细,心思文秀,又能读一些书,所以每当做礼拜或者是特别的时刻,比如葬礼,话虽不多,但是得体,听他“讲道理”,倒是不很厌烦。  这一天晚上,温采元重新改写兵册,勾掉刘瘸子的名字,又加添新近补充的牌面,拿去给黄品贤看。  两司马有修造兵册的职责,兵册上开列本两之内正副两司马、书使、伍长、牌面、牌尾的姓名、籍贯,加入太平军的时间、地点,虽然是由两司马负责,可是具体文书工作都是交给书理先生,就是自己,然后由正副两司马审核,副司马张添吉不是很通文墨,不识几个字,每次不过照例画圈表示看过便罢了,主要都是正司马黄品贤校核。  温采元在太平军里滞留如许久的时间,对太平军的军制也有一些了解,每个两除去正副两司马和书使之外,核定应该是 分卷阅读4 二十五人,不过黄品贤的两内牌尾稍多了一点,从前共有五名牌尾,所以便超出了规定的人数。  虽然一心向着朝廷,可是温采元也不得不承认,太平军的制度相当严密,以“两”为单位造兵册,两司马将兵册呈给卒长,卒长将本管四个两司马的兵册合在一起,再造一本本卒的兵册,呈给旅帅,旅帅根据五个卒长的兵册汇造成本旅的兵册,呈给师帅,师帅合五个旅帅的兵册编纂本旅兵册,呈给军帅,军帅将五个师帅的兵册汇在一起,写成本军的兵册,分送本营监军、总制、将军和诏书衙,倘若有人员逃走、阵亡、补充增添之类,随时改造,逐级呈报,非常灵活,极其严格,上层的检点、军帅可以很清楚地掌握部队情况,再一想到官军的吃空饷……  温采元就一阵摇头叹息,虽然自己心在那一边,可是朝廷的官军也真的是烂泥扶不上墙,让人太过失望,以至于要倚靠地方团练了。  黄品贤见温采元进了门,忙起身让座:“先生请坐。”  温采元将卷册放在桌面,撩起衣襟轻轻落座,说道:“善人,这是新修造的兵册,请你过目。”  黄品贤将兵册拿起来,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笑着向温采元说道:“的无差讹,有劳先生,先生请喝一杯茶吧。”  温采元本来想即时就走的,不过黄品贤已经将茶水倒在碗里,倘若不喝,实在失礼,于是温采元欠身道谢,端起茶碗,便慢慢地喝着茶水。  黄品贤和他随意地聊着,讲起家乡九江的风土人情,温采元点了点头:“九江的茶是很好的,赣省出产上好的云雾茶。”  即使是温采元,沉寂对抗得久了,也有想要聊天的愿望,无论如何坚贞的信念,终究是不能自闭太久。  黄品贤微微一笑:“是庐山的顶好,庐山距离我家并不远,我曾经还去过的。”  温采元手捻着胡须:“风景很美吧?很想去庐山看一看,只可惜一直没有去过。”  如今更加是遍地干戈,哪里还有登临游赏的心?  黄品贤笑道:“似乎还好吧,当时是担着米盐送到半山庙里去。”  温采元这才想到,那时候的黄品贤是给山上寺庙里送东西,赚一点挑工的费用,并没有太多心思观赏景色。  黄品贤一边和他说着话,一边翻开兵册,似有意又似无意地看着,忽然间目光凝在了一点上,温采元从旁边望去,是原本周兴奎管下牌面毛旺儿的名字,黄品贤、周兴奎与毛旺儿都是九江人,彼此熟识,前不久作战之中,毛旺儿“升天”,所以此时黄品贤的眼神便有些幽幽的,与平时的从容明朗不同。  温采元心中一动,徐徐地问:“善人真的相信,人死之后会升入天堂吗?”  黄品贤仿佛是给游鱼惊动了的潭水,很快收回目光,脸上恢复了平日的神色,平淡地笑道:“经书里面说的,总不会有错,渠是上大天堂享福,永在天父身边,再不会有人世的烦扰。”  温采元见他没有别的意思,依然平和得很,想了一想,便放胆进一步说道:“善人很喜欢这种行军打仗的生活吗?”  黄品贤静静地思虑片刻,说道:“说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不过假如天兵不来,我也只是在村子里,这一生种地。”  温采元默默无语,这一场战争,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自己虽然不喜欢这一场拜事邪魔的水浒传,如同水泊梁山的人物一样,把挥金如土叫做仗义疏财,把强梁斗狠称为英雄好汉,更何况还信了西夷的耶稣邪教,儒家千年道统毁于一旦,不过对于黄品贤这样的人,或许真的是一个机会吧。  这一段时间,自己观察黄品贤,他本来并非那样野心勃勃的,不是那种天生反骨,不安于本分之人,只是终究会有些不甘心吧,那样的生活,辛苦当然是很辛苦的,但是更为难以忍受的是,枯燥无趣,一生都是那样贫乏无味,如同干枯的树枝,这一生都乏善可陈,到了几十岁的时候,回首自己的从前,没有什么特别值得记忆的,这样的人生,温采元只要想一想,就觉得有一些苍凉,因此当太平军兴起,黄品贤虽然是给裹挟加入,对于他来讲,终究是一个改变命运的转折吧,现在已经作到两司马,不再是从前埋头于泥土之间的乡民了。  然而只可惜,终究只是一场梦幻。 第三章梦断 第三章 梦断  到了九月的时候,情势转为紧急,黄品贤在通城遵从长官命令,谨饬防御,每天督率本部习练武艺,打磨刀枪,这一天午后,外面忽然气喘吁吁来了一个人,取出身上收藏的印信,原来是前八军的师帅,刚刚从江西过来,本部人马散尽,只余一身逃来这里。 分卷阅读5 虽然并非本军的直管,不过毕竟是友军的师帅,黄品贤连忙将自己的房间让出,将铺盖搬到副司马张添吉那里,给师帅崔兆昌另外找了干净被褥,将那房间料理好,请他歇息。  黄品贤很恭敬地问:“善人,前方究竟如何?”  崔兆昌猛灌了半壶茶水,这才将嘴一抹,说道:“罗泽南那老妖头带了一群大小妖头,几千妖兵,已经过了义宁州,正在往这边来了,通城这里千万要小心。”  黄品贤点了点头,这定然是要攻击武昌,通城与义宁州相距并不很远,也就是二百里的距离,若是赶得快,一天多的时间也就到了,只怕通城马上就要遭受攻击,于是黄品贤上报了旅帅,加紧布防。  黄品贤回到本两,召集士兵,鼓舞士气:“天父大开天恩,大显权能,任群妖魔一面飞,总难逃我天父天兄手段过。众兄弟放胆诛妖,万事总有天父主张,不用慌。”  温采元的心乍一激动,转瞬又微微有些下沉,罗大人要来了啊,自己终于有了回归的机会,然而乱军之中,自己能够幸存吗?即使侥幸得生,又怎样取信于官军呢?这却要好好思量一番。  果然,第二天傍晚,湘军猛攻通城,虽然城中太平军奋力抵御,然而对面湘军人数既多,火力又猛,到次日清晨,终于给湘军火炮轰倒城墙,湘军如同洪水一般涌入城中,一片刀光火海之中,黄品贤只看到崔兆昌身中数刀,倒在地上,依然高呼,“天父东王洪恩,当以死报!”  这时一名湘军的军官一刀便刺入崔兆昌的胸口,崔兆昌于是再没了声息。  黄品贤登时一股热血涌入心头,挥刀砍向面前的清妖,连续砍倒几名湘军,这时忽然一声火枪声响,黄品贤只觉得身体一震,不由得便倒在了地上,一名妖兵赶到他的身前,举刀便要砍杀,只听一人大声叫道:“留下他!”  黄品贤伏在地上挣扎着还要起身,蓦地后脑重重受了一击,黄品贤只觉得眼前一黑,身体一软,便晕倒了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黄品贤在重重漆黑之中醒来,虽然只是睁开眼睛,却也恍惚经过多番挣扎,越过了许多团浓黑的迷雾,才到得彼岸,长久的时间之中,一股浓雾的迷障紧紧地包裹着黄品贤,明明只是雾气,却仿佛有实体一般,在雾中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很大的力气,仿佛走在河流之中,而且还是逆流,所以此时黄品贤醒转过来,躺在那里勉强睁开眼睛,只觉得分外疲惫。  虽然醒了过来,然而黄品贤头脑依然一片混沌,身体也沉重得很,周围又是一片昏黑,一时竟不知究竟是怎样一回事,他吃力地喘息了一会儿,动了一动身体,只觉得两手不能自由,这时黄品贤终于渐渐记起一些事,他回想起自己之前是率领本两的队伍,全力掩护守军残部逃亡,然后不知怎么,当自己再次醒来,就已经是这个样子,也不知身在何处,不过自己的两只手不能动,很可能是给人捉住了。  黄品贤正在想着,忽然间房门一开,黯淡的日影之中,两个人走了进来,黄品贤眨了一眨眼睛,首先辨认出温采元,张口便微微颤抖着说:“温先生,你也在这里。”  他再看那站在温采元身后的人,不由得便暗暗叹息一声,自己的路在此便到头了,那是清妖的一个哨长小妖头。  温采元此时展露出了黄品贤从未看过的态度,格外超然镇定,缓步来到他的身边,蹲下来对他说道:“黄司马,你已经在官军这里了。”  黄品贤望了一下绑缚在胸前的双手,苦笑一声:“我晓得。先生没事吧?是我害了先生。”  温采元胸中一阵气血翻涌,你害了我,你当然害了我,我的功名前程,全都断送在你的手里,此时连清白的名节也受人怀疑,好不容易才向李续宾大人证明自己并非一心从贼,然而品节毕竟有所玷污,不再是一块白璧,如今即使洗脚上岸,这一块污点终究给人记在心里,好便好,不好时便抖落出来,总有一个随时发作的暗雷在那里。  然而再一看眼前面色惨淡的黄品贤,温采元暗叹一声,罢了,也是我命中该有此劫,遇到了这样一个魔星,事已至此,又能如何呢?只能根据眼前的局势,再做盘算。  温采元轻轻地说:“我暂时还好,承蒙李大人信任,洗脱了从前的过往,不过黄司马,你要考虑一下你自己了,如今已经被擒,究竟回头是岸,还是一意孤行?”  虽然已经是在官军这边,回归了朝廷一方,不过温采元对黄品贤还是称呼“黄司马”,当然是不再叫善人,可是倘若直呼其名,实在有些不大客气,黄品贤一直是称呼自己为先生的,虽然在太平军那边,只要识字的人便是先生,无论江湖术士还是朝廷生员,都抹齐了一样称呼,不过毕竟是一种尊称,除了这样投桃报李,温采元也是感 分卷阅读6 到,倘若自己此时忽然间盛气凌人,也显得有一点落井下石,毕竟自己如今也并没有得到官军的完全信任,很不必这般对黄品贤表示决裂,况且那样也显得轻浮骄狂,容易给人看轻。  黄品贤惨然一笑:“我已经是这样,还有什么可说?先生你保得住自己便好。”  毕竟在太平军中将近两年,黄品贤对于两边的情势也有所了解,太平军捕获了官军,有时并不斩尽杀绝,官军那边对太平军则是毫不留情,会区分新兵和老兵,根据前额头发长短来分,长发的是老兵,短发是新兵,绝不留太平军的老兵,往往被俘的新兵也会遭到杀害,唯独比较大机会得以幸免的,就是童子兵,比如自己两中那几个十二三、十三四岁的牌尾。  自己已经加入太平军这样久了,前面的头发足有半尺多长,分明是老兵,难以侥幸。  温采元微微一笑,循循善诱:“黄司马,还是有机会的,曾大帅正在收集太平军中的情实消息,司马在那里已经有一段时日,见闻必然广泛得很,这两天就会有官长来讯问,倘若司马如实说出来,或许可免一死。”  温采元自己也是寻的这样一条出路,早就听说曾国藩大人在让人搜集太平军的情报,因此温采元平时处处留心,太平军营规极严,各人只能在自己所属的馆内活动,不准私自去往别馆,更加不许在别馆寄宿,简直好像画地为牢一般,所以见闻有限,不过温采元是一个细心之人,这一年来也给他观察到了一些事情,连同这一两的文书,全都交给了清军。  温采元是知道有一个士人叫做程奉璜,和自己一样,也是童生,给太平军早早裹挟,不过他极有心计,不像是自己,只是局促在两司马的馆内,而是结识太平军许多魁首,很受信任,给当做心腹,得以观察各军的动静,后来终于找到机会,回来清军大营,将自己所知的情报全都告知了清军,从此展开一番新的前程,已经是曾国藩幕僚中的一人。  温采元虽然知道自己不能够和程奉璜来相比,没有他那样的情报价值,不过温采元想,自己从细小处着手,终究能够有所补益,这便是自己在朝廷的进身之阶,即使能够前进的程度有限。  黄品贤微微扯开嘴角,笑了一下:“温先生,你顾好自己吧。”  温采元又劝了两句,站起身与那军官出去了,反锁上了门。  那军官对温采元一笑:“温先生,他肯说么?”  温采元轻轻摇了摇头:“林哨长,我也不知,但愿他能够想开一些,不要这样执拗。”  很希望黄品贤不要那样虔信邪教,好像他平时给大家讲的《真命诏旨书》似的,“要同心合力,同打江山,认实天堂路来跑,目下苦楚些,后来自有高封也”,那可就完了,“升天”之后是否上天堂,那是不知道,但是眼前这条命是肯定没了的。  温采元顿了一下,又说道:“林哨长,倘若他肯讲了,还请哨长大发慈悲,设法给他谋一条生路,我虽然是深恨这些贼匪,不过黄品贤终究存有一点天良未泯,平日里并不嗜杀,加入贼军本来是误入歧途,倘若能有一条自新之路,想来是会改过的。”  那军官咯咯一笑:“那就要看他怎样选择了,倘若到了谭营官那里,还是这样固执,我可救不得他。”  温采元看着这位年轻的哨长林珑,微微一笑,虽然自己也是刚刚来到这里,可是却已经看出,这林珑哨长乃是营官谭振庭的亲信之人,看他也并不是很痛恨黄品贤的样子,只要黄品贤稍稍松一松口,有林珑给他说几句好话,或许就能逃出一条生路。 第四章浮尘 第四章    浮尘  黄品贤醒来之后,很快便给提审,坐在审问的房间之中,黄品贤只觉得喉咙干渴异常,前面的提审官问自己叫什么名字,自己刚一开口,便一阵咳嗽,即使旁边的兵士给自己拿了水来,自己喝了,也仍然喉咙沙哑,一阵阵地发痒。  黄品贤一边咳着,一边回答对方的问话:“我叫黄品贤。”  “在贼军中居于何职?”  “两司马。”  “是哪里人?”  “江西九江。”  “今年多大年纪?”  “二十三岁。都是兵册里记录有的啊。”  温采元既然投奔了清妖,肯定会献出兵册,那上面将这些事情都记录得清清楚楚,除非是温采元在混乱之中丢失了那些文件,不过黄品贤本能地以为,温采元不会那样,那些文书是他取信于清廷的重要物事,他一定会像保护性命一样妥善保管那些文书,或者比性命的重要程度稍次一等,像他这样一个有心人,一定会找到方法的。 分卷阅读7  上面的审问官拍了一下桌子:“咄!你这长毛,我问你什么,你就答什么,只有我问你,没有你反过来问我的。现在我再问你,你的卒长是谁?”  黄品贤叹了一口气:“沈培英。”  罢了,你问什么我便答什么好了。  这一天提审之后,那个负责审问的帮办将文书往林珑面前一放,半嘲半恼地说:“你瞧瞧吧,林哨长,这可让我怎么往营官那里递?”  林珑接过梅标递来的几张纸,快速逐一看了,也不由得哑然失笑:“这可真的是,把他家三十检点吹捧到天上去了,他这奉承夸耀的本领,倘若是在绿营军里,没准儿能高升。”  太平军的军情倒是罢了,可是把陈玉成形容得如同神人一般,让人感觉仿佛两眉中心还长了一只眼睛,如同二郎神下凡一般,林珑简直以为,陈玉成下眼睑的那两颗黑痣都闪闪发光。  林珑加入湘军两年时间,咸丰三年的时候,罗泽南与曾国藩刚刚开始招募团练,他便与同乡报名进了团练,这两年看到审讯太平军俘兵的情况也颇有几回,那些俘兵要么就是以为反正要死,不如夸大其词,吓唬清军,或者就是跪地哀号,乞求活命,这黄品贤在太平军的人数上并不说什么,只说自己本馆的人数,其她一概不知,只是当问到统兵官的时候,将陈玉成大大地夸耀一番,简直就是岳飞转世的一样。  那陈玉成的名头,林珑也曾经听过,倘若不是他,武昌也不会那么就破了,只是如今黄品贤满口的“三十检点如何如何”,林珑一时间倒是不怎样憎恨陈玉成,而是有些好奇起来,能让黄品贤如此敬慕,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倘若有机缘,倒是很想见一见。  黄品贤经过这一次提审,倒是平静了许多,一颗心不再那样东想西想,看守的清军给他拿了茶饭来,他就吃饭,这种处境,他忽然间明白了当初温采元的心情,那便是过一天算一天,只顾眼前,只是与温采元不同的是,温采元虽然身不由己,理想硬生生转了一个弯,在太平军中毕竟没有生命危险,可是自己在清妖这里,只怕不久就要给处死,虽然肩头的枪伤有清军的医官给处理包扎,可是黄品贤晓得,不过是生命短暂的延续,最终还是一样。  眼看自己的道路即将走到尽头,黄品贤难免也有所慌乱,心绪纷杂,只是独处的时候尽量不去想这件事,每当一个人待在牢房里,他就静静地看着从窗栅栏透进来的光线,光柱之中微尘纷乱浮动,没有任何规律,而且永远也不会止息。  这一天牢门又打开了,一个兵勇喝道:“黄品贤出来,官长问话。”一口湖南口音。  黄品贤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跟着他走了出去,来到一间房中,前面坐了一个人,二十一二岁年纪,正将一杆毛笔在手里转着,见他来了,那人冲着他一乐:“来了啊,坐吧。”  黄品贤默默坐下,虽然不是垂着头,却也并没有抬头,视线只是落在那妖头前方的桌面上。  林珑笑着说:“黄品贤,我和你说,你不要一条路走到底,问你的话,你好好的说出来,可免一死。”  黄品贤这才抬起眼睛来看了看他,是他,就是他,杀死师帅的那个人,是他最后一刀刺入崔兆昌的心窝,当时火光之中,这人的半边脸映照得一片彤色,让自己看得清清楚楚,那一幕刺激太过强烈,崔兆昌是一个流亡的师帅,寄住在自己馆里,本来已经很是落魄,然而也只是住了一天,便升天了。  自从自己给清妖捉住,这人拢共见过两次,那一次便是他陪温先生来劝说自己,当时自己昏昏沉沉,看得不是很清楚,这一回可看清了,将这人认出。  林珑见他面色变化,仿佛正在想什么,便笑道:“嘿,你琢磨什么哩?我问你,后十三军一共有都少人?其他人都去了哪里?”  黄品贤脱口便道:“是你断送了师帅的性命。”  林珑用笔杆挠了挠头:“师帅?是哪一个?”  黄品贤一口气登时落了下去,这人竟然什么也不知道。  林珑连连追问:“哪个?到底是哪个?你说与我听。”  黄品贤耐烦不过,只得和他讲了:“就是一脸胡子、脸上还有一道疤的那一个。”  林珑恍然:“原来是他,我道是那等恶实硬顶,原来是个师帅。”  临死的时候还那般张狂,毫无悔悟的。  林珑马上又问:“是哪里的师帅?后十三军的么?”  黄品贤摇了摇头:“是前八军,从江西过来。”  反正自己纵然不说,温采元也会说,温采元是晓得有个江西逃 分卷阅读8 过来的师帅,寄住在本馆,毕竟自己连房间都让出来了呢。  林珑将笔蘸了墨,在纸上刷刷地便写,然后又问:“后十三军人数几何?陈玉成如何将兵力部署分派?”  黄品贤没什么气力地说:“我只是两司马,只知本馆的事情,军令至严,其她事情一概不知。”  林珑将他反复盘诘,到最后见除了崔兆昌的事情,其余问题黄品贤全推不知道,他还有很正当的理由,“军规不准过问别馆的事情。”  太平军的保密工作做得蛮好,没事不许彼此乱串门子,也不许打探别馆的事务,“凡聚集饮酒,私议军事,巡查拿获,一概同斩”,遇到行军,基层官兵往往也并不知道要往哪里去,因此黄品贤做出这样一个坐井观天的样子,倒也是说得过去。  林珑至此也没办法更多讯问,好在终究有所得,便让人将黄品贤带了下去。  然后林珑拿了口供,先去找哨官孙元龄,孙元龄看过,一摆手道:“去交给营官。”  林珑于是便去找营官谭振庭:“营官,我们那一次在通城,居然杀死长毛一个师帅。”  “哦?是逆贼俘虏招供?可是实情?他不是为了活命,顺口胡说吧?”  林珑喜滋滋地说:“想来是真的,那个贼头是我亲手所杀,方才黄品贤看着我,脸上都有些发红了,显然气恼得很。”  本来那皮相就嫩白得很,又因为失血和心情压抑,脸色更显苍白,方才提到那死去的师帅,脸色竟然微微泛红,想来是恨得很了。  林珑将事情原原本本一说,谭振庭点了点头:“看来可信。行啊,阿珑,你这次可立了大功,居然杀死长毛一个师帅,这个功劳报上去,定然大大有赏。”  林珑也笑,没想到自己找黄品贤来问话,居然能问出这件事情来,这可是意想不到的结果啊,本来只是想让他想开一些,不要每天一副“只等升天”的样子,好好地回话,给自己开出一条生路,他每天只是这样气息奄奄的模样哪成?  又过了半个月,罗泽南部在攻占崇阳之后,又与胡林翼部会同攻下蒲折,到了这个时候,讯问俘虏的工作已告结束,罗泽南便打发温采元随同自己的信使一起,携带俘获的太平军公文抄件,还有问讯的口供副本,骑快马去南昌找曾国藩,因为听闻曾国藩正在组织人力编纂太平军的情报,罗泽南想,既然曾国藩已经在做这件事,便将资料汇总到他那里,书成之后拿给自己,也是一样。  温采元临行之前,特意又来看黄品贤:“黄司马,你好好求一下林哨长,或许能保全得你。”  黄品贤惨淡地一笑:“温先生,我晓得戎林大人已经死了。”  温采元登时也是无语,戎林这个人,在罗泽南部所俘获的太平军之中,是比较特别的一个,他本来是清军这边的人,后来在镇江给太平军俘获,就加入了太平军,起初是牌刀手,因为他本来便是军官,有一定军事经验,人很能干,很快就提升为前九军的军帅,这一次给清军捉获,因为他职位相当高,必然知道许多事情,于是罗泽南让人反复盘问,还亲自问过他几次,前后一共讯问十一次,获取了大量情报,戎林也表示愿意投靠,重归官军,可是罗泽南仔细思虑,这人在太平军里待得久了,心已经是太平军的心,虽然人才可惜,也惜不得了,于是终于在昨天将他处死。  当时戎林给押往刑场,自己还站在道边观看,戎林确实不愧为乱世豪杰,两只手臂给绑缚着,后面两名士兵押送,他纵然面色苍白,然而神情泰然,还对旁边围观的清军士兵笑一笑,虽然倒是没有说什么豪言壮语。想来戎林的心情也很复杂吧,清军的服饰,他是相当熟悉的,本来还应该感到亲切,因为他本来就是官军,可是现在却是太平军俘虏的身份,纵然从实招供,终究不免一死,也是可悲得很。  林珑很快便晓得了这事,笑骂道:“这个蠢子,蠢其不得了。”  黄品贤怎么能和戎林相比呢?戎林是军帅,他只是个两司马,在太平军的等级次序里,位于第十六级,再往后就论不到等级,况且又不是广西桂平的老贼,他这样的人,若是肯和自己说几句好话,便留下他也没什么,偏偏这样消极以对,让自己真没法说他什么了。 第五章倦梦 第五章    倦梦  黄品贤连日以来随着清军行军,时进时退,忽而听说三十检点走了,忽而又听说翼王来了,然而自己实在无聊,每天只是坐在囚室里,看着外面日头升上去又落下来,只等着最后的那一日。  那一天果然到了,十月初六,一个看守的士兵拿了一盘饭,一壶酒来给他,冲着他微微一笑:“哨长给你的,快吃了吧。” 分卷阅读9 黄品贤一看那饭菜比平时格外丰盛些,居然还有两块烧猪肉,便晓得最后关头到了,一时间胸中梗塞,虽然一直想的是,升天是好事,到天父大天堂享万世之福,无论是战友死亡,还是自己死去,都没有必要哭泣,毕竟“尊天条,拜真神,分手时天堂易上;泥地俗,信魔鬼,尽头处地狱难逃”,可是如今真的要去往生命的那一端,仍然难以从容面对。  所以虽然是有肉,不是平时那样只有咸菜,黄品贤端着饭盘,仍然难以下咽,吃了几口饭,两条青菜,又将那烧肉吃了一块,便将那木盘放在地上,不肯再吃,转头拿过酒壶来,将酒倒进茶碗里,仰头喝了下去,然后慢慢地又倒上一杯,这一次他没有立刻饮下,而是端着酒杯,呆呆地在那里出神,眼前出现了母亲的身影,倏忽之间又现出故乡的山水,还有那一块块碧绿整齐的稻田。  黄品贤并不是一个很喜欢喝酒的人,加入太平军之后,因为有天条,不许饮酒,所以虽然也知道有人偷偷地喝,但他自己并没有喝过酒,黄品贤对于条令一向看得很重,虽然要完全做到也并不容易,不过他总是尽力去做,像是喝酒吹洋烟这类事情,还是可以克制自己的,况且本来也并没有什么兴趣,不过今天他却觉得可以破例,反正也已经到了这个时候,纵然不违犯禁酒令,结果也是一样。  因为很久不饮酒,心情又实在愁闷,黄品贤只喝了三杯,便醉倒在草席上,虽然是头脑昏朦,却也仍然保留一些感觉,过了一会儿,他便觉得有人进来囚室里,本来只当是收拾餐具,哪知那人却来到自己身边,解去了自己的衣服,压在了自己身上。  黄品贤低低地呻吟了两声,伸手去推那人,却给对方拨开自己的手,黄品贤愁到醉,此时浑身无力,忽然便想要索性放弃,已经是这个样子,要如何都随他去吧。  过了好一阵,黄品贤才清醒过来,睁开眼睛一看,自己身上盖了一条被子,此时已经入冬,夜里冷得很,自己一直都只是这一身行头,哪有棉被?前些天夜里都是蜷缩身体盹睡,往往只是睡过去一会儿,便冷醒了,哪知忽然间竟然有一条棉被,然而黄品贤马上便发觉,棉被下面自己的身体竟然是赤裸的,光溜溜一丝不挂,再一看旁边地面,自己的衣服凌乱地扔在那里。  黄品贤脑子里登时嗡地一声响,他不是一个单纯的人,人间的种种事情,他也有所知晓,从军几年,当然也知道在这样一个纯粹男性的环境里,可能会发生什么,从前一直是条令严禁的,哪知今天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肛门处隐隐作痛,伸手一摸下面,湿淋淋一手黏腻。  方才黄品贤并没有醉得很实,其实是半梦半醒,七分梦,三分醒,虽然那时的事情大半记不得了,模模糊糊仍然残留一些印记,此时黄品贤努力回想,仿佛是有一张光洁的脸一直在自己面前浮动,晃来晃去,自己还能够分辨出那人赤裸的上身,然而其她的事情,却实在记不得了,也并不想去记忆。  黄品贤登时胸中如同要裂开一般,愤恨难当,重重地用手捶在地上:“清妖啊,清妖!”  没想到自己在临死之前,还要遭受这样的羞辱。  营官的房间之内,谭振庭正在查看公文,房门推开,林珑走了进来,笑着对他叫了一声:“表哥!”  谭振庭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你方才要对我讲什么?现在没有人,可以说了。”  林珑笑嘻嘻地说:“表哥,那个黄品贤,你打算怎样处置?”  谭振庭毫不迟疑地道:“问过了口供,当然是正法。”  林珑抱着他的肩膀,笑道:“表哥,不如算了吧,他不过是个两司马,温秀才说,人还不错的,一时失足,给粤匪裹挟进了队伍,既然已经在官军这边,莫若就饶了他,让他在军中效力,我都想好了,就让他当伙夫,给大家做饭,还省一份饷银。”  湘军虽然很是能打,然而饷银一直是个问题,国家没有正式拨款,各支军队一直都是东挪西凑,而且有规定的,千人的队伍,每月军费上限五千八百两,万人队伍,上限五万八千两白银,谭振庭身为营官,不仅是指挥作战,也要考虑各种行政问题,比如经费,能省钱尽量省钱。  此时听林珑这样说,谭振庭噗嗤一笑:“留下他倒是没什么,反正只是多费一份米粮,不过你为什么忽然间开始关心这种事?从前从不见你给谁求情的。”  谭振庭很了解自己这位表弟,林珑虽然年轻,然而心硬得很,他倒是并不凶残,只是很少对人抱有同情,从军两年来,不见他宽恕过哪个太平军,此时虽然说是为了节省军饷,然而很显然,这一次的情形有些特别。  林珑笑道:“并没有什么,只是‘上天有好生之德’,能不杀便不杀的好。”  谭振庭一巴掌 分卷阅读10 拍在他的脑门上:“你少要和我装宝,你当我不晓得吗?那么一个长毛,你拿他来调口味,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候,个太做味搞哒啰,晓得你年轻,可就不能忍忍?你若是有事,我怎么去见姨母?我母亲也不会放过我。”  林珑晃着头,嘻嘻直笑:“好哥哥,你放心,我心里有数的,绝不会送他坑害了,若真是断送了他,也实在可惜,左右不差这一个人,就留下他吧。”  谭振庭望着他,心中暗想,可惜,那当然是可惜啊,那黄品贤自己也见过两次,一张白净的小脸,我见犹怜,态度也脉脉的,不是那种挥洒自如、意气风发的,却很有一种安娴的姿态,若真要杀他,确实让人有点舍不得,况且不过是个两司马,饶了也就饶了,不过林珑这件事办得实在不怎么样。  谭振庭不由得又提醒了两句:“阿珑,这次就罢了,今后不许再犯,他纵然是发逆,给我们擒住了,要打要杀由你,只是不好做这样事,给人家晓得了,要耻笑的,便是统领大帅知道,将来也难升迁。”  林珑听他这样讲,倒是认真了起来,收起笑脸,郑重地说:“表哥,你放心,我只此一次,今后不会再这样。”  确实有可能影响到自己的前途,林珑年少气盛,向来自负才干,值此乱世,很想有一番作为,这一次实在是情不自禁,然而他也晓得,这种事可一不可再,决不能多做,只有这一次,是自己一时迷乱,倘若次数多了,便显得欠缺自制,林珑自己也知道,对于缺乏自控能力的人,倘若要委以重任,就非常为难了。  第二天早上,黄品贤正拥着被子坐在草席上,门一开,林珑带了一个士兵走了进来,笑盈盈地对他说:“黄品贤,营官大人饶了你,留你在营中听用,你先到伙房去做事。”  黄品贤看到他的脸,和昨天昏沉之中的那张脸很快重合,登时心头一阵火起,腾地一下站起来,一把揪住他前襟的衣服:“你发瘟啊!”  那名士兵伸手便狠狠推开他,黄品贤的脊背“咚”地一声撞到坚硬的墙上,那兵士骂道:“你还发什么横?若不是哨长求情,你就没命了,现在剃头换衣服,然后跟我去伙房。”  温采元此时已经从南昌转到长沙,与张德坚程奉璜等人一同编纂太平军的情报,这时编辑其实已经收尾,不过温采元又带来许多资料,尤其是戎林的供述,极为重要,因此重新梳理,紧急刻印成书,到了腊月里,温采元终于带了十几本新印制的《贼情汇纂》,回来罗泽南这边。  罗泽南拿到了这本书,略一翻阅,便点头称赞:“着实是好,我这就写信,让那边将这部书多多地印制发来,现在只能是每个营官分给一本,未来不久,务必要每个哨官哨长都拿一本,张德坚以书生而成此事,将来洪杨平定之日,必有他一份功绩,可以知报国不仅在疆场,这一部贼军情报,抵得一营军士矣。凤九这一次辛苦,助力良多。”  “凤九”是温采元的字,罗泽南此时以字相称,很表示亲切。  虽然罗泽南是大力称赞张德坚,对自己只是顺带鼓励,不过温采元却并没有什么不满,因为编纂太平军情报集成这件事,张德坚确实出力良多,从咸丰三年就开始收集资料,到现在三年了,一直坚持不辍,而且也非常有方法,从序言就可以看出,思考得相当深入。  从咸丰元年,粤匪正式建号称国,到现在五年时间,朝廷官军这边对于粤匪,不能说一无所知,但是消息来源纷杂,真伪混淆,难于分辨,张德坚认真辨识,又联络了许多同仁,耗费很大的精力,终于完成这样一本书,自己在那里两个月时间,对书里的材料都熟悉得很,印证从前在太平军中看到的事情,很多都对得上,可以说这本书的真实可靠性相当大,官军有这样一本书,就好像有一个指南针一般,对太平军虽不能说是了如指掌,却也不再那样盲目。  温采元微微一笑,说:“洪杨洪杨,只怕不久只能存在一个,或者两者并灭也未可知,晚生在采编所那里,与众人议论,都在说韦逆与杨逆彼此忌恨,杨逆又挫折洪逆,似这般局面,恐不能持久。”  罗泽南笑道:“我也听说贼中诸巨酋颇有不睦,倘若能够自相残杀,可真是天下人之福。凤九一路劳倦,快去休息吧。” 第六章元宵 第六章    元宵  温采元将一本《贼情汇纂》送到谭振庭那里,顺便就留在了这一营,谭振庭正好需要人处理文书,觉得他很是合适,便问他可否留下,温采元对振字营原本就有一种熟悉感,想着在罗泽南身边,虽然是围绕中枢机要,然而那里人才颇多,自己又是曾经失陷于太平军,若有口角,不容易占上风,不如就在谭振庭这里,人少一些,落得清静。  于是温采元便应允在这里当文书,帮办军务。 分卷阅读11  温采元留在振字营,还有一个便利就是,可以不时地看到黄品贤,这一次温采元回来,看到黄品贤还活着,隐隐地便有一点高兴,只是不肯表露出来。  虽然曾经痛恨黄品贤,可是当回归到朝廷这一边,温采元对他的怨忿便消减了许多,心情平静之后,便想到黄品贤的好处,黄品贤人不错,为人宽厚,他身为两司马,管辖二十几个人,能够自己立馆,权力说小也不是很小,不过却并不严苛。  温采元在太平军那边见到过一些不怎么样的人,真的是小人心性,一旦得志,格外猖狂,若有一点事情拂逆于心,便狗脸生严霜,将人枷号示众,其实都是些小事,比如吃旱烟啦,小口角啦,礼拜不到场啦,便要将人枷起来惩治,黄品贤没有那么多是非,即使士兵见到他进入,并不起身奉茶,他也不在意,若有些须违反营规,给他看到了,提醒一下也就罢了,几个月不会不枷责一个人。  当然,黄品贤也是有原则的,比如滥杀无辜,淫辱妇女,定然是要严惩的,因他自己立身正,大家也都信服他。  而黄品贤对自己,也是相当尊重的,平心而论,自己在太平军那边的处境不错,在太平军的兵册上,正副司马之后就是自己的名字,比伍长还排在前面,日常之中也是一样,待遇类比伍长,但凡有了好东西,总是先有自己的一份,大家说起话来,也都是先生长先生短。  黄品贤待自己也客气,而且黄品贤情绪相当稳定,和他在一起,不必担心忽然爆发了花筒,虽然反感这帮叛逆,不过黄品贤自有一种从容沉着的态度,与人相处非常自然,让人很愿意靠近他,因此当事情过去,温采元便微微有一点替他的生命担忧,现在见黄品贤果然还在,每天在伙房剥葱,这样也是好,他家乡出产很出名的云雾茶,如今虽然成为伙夫,总算是没有弄到“云中雪”。  这一天温采元在营地之中行走,遇到了担着萝卜进来的黄品贤,已经剃了头,穿一身青布短衣,没有穿湘军的号衣。  温采元叫住了他:“黄品贤。”  黄品贤转过头来,看到是他,笑了一笑,道:“温先生,你回来了啊。”  温采元走到他身边,道:“前几日刚刚回来的,你这一阵还好吧?”  黄品贤苦笑一下:“能活下来,已属万幸。”  言下之意便是不过如此。  温采元安慰道:“你实心做事,以你的为人,将来总有出头的一日。”  黄品贤人才很是不错,虽然本来没有读过多少书,可是自从加入了太平军,便努力读书识字,毕竟要背诵天情道理,不识字很不方便的,后来成为两司马,更加用心读书,两司马是太平军管理体系的基础,当然两司马下面还有伍长,不过造兵册是在两司马这个层级,然后逐级上报,另外还要带领做礼拜,处理往来文书照会,太平军中,平级传递的文件叫做“照会”,向上叫做禀报禀奏,上对下则称为训谕札谕之类,虽然有自己这个书使,不过黄品贤有的时候也会自己草拟文书,看他给卒长的敬禀文件前面开头叙述职位之后,加一句“小卑职”,也是挺有意思。  黄品贤天性文秀,心思细密,虽然不会刻意逢迎奉承,然而与上司的关系都处得很好,同僚下属之中也很得人心,他这样的人,倘若不出意外,是可以升到比较高的位置,只可惜是与冰山站在一起,虽然暂时坚硬,太阳一出便要融化,眼前的功名事业不过是一场幻梦,倘若他就此折断,温采元也很是为他可惜,如今无论如何,总算是保存了下来。  黄品贤轻轻摇头:“温先生,多谢你的好意,只是我已没了这样的心思,倘若有一天能够返回家乡,便心满意足。”  温采元从长沙回来武昌城下,已经是腊月下旬,不过几天便是除夕,从除夕而初一,初二,初三,直到正月十五,元宵节这一天,林珑差人出去买酒肉菜蔬,另一头便让自己的亲信去叫黄品贤过来。  黄品贤正在厨房烧火煮汤,忽然有人站在门口叫他:“黄品贤,你过来。”  黄品贤在灶火前转头一看,原来是林珑的亲兵卢长庚,不由得便皱起眉头:“什么事?”  卢长庚挑起眉毛笑道:“要你过来,你只管过来便好,问那么多做什么呢?”  黄品贤只得放下手里的事情,走到他身边,卢长庚说了一声“跟我来”,带了他便往林珑的住处而去。  黄品贤去后,几名伙夫彼此挤眉弄眼:  “个人好韵味的。”  “个就是‘豆腐落在肉锅里’,沾些油水。”  “你是说双木的,还是那长毛?” 分卷阅读12 “两个都是。从前还是两司马哩,如今落到如此,不过做这样事反正不吃亏。”  黄品贤随着卢长庚来到林珑这里,卢长庚将他送来,自己便回去了,只留黄品贤一个人对着林珑,黄品贤看了林珑一眼,低声说:“哨长,找我来什么事?”  黄品贤将一件衣服丢给他:“这衣裳破了,你替我缝一下。”  黄品贤接过来一看,见前后两片结合处果然开了线,便坐下来,拿针线给他缝了起来。  林珑坐在那里,手里拿了一卷书,看几眼书,又看两眼黄品贤,忽然之间笑道:“你缝衣服的针脚倒是细密。”  黄品贤默默地不说话。  林珑又问:“在家里的时候,也是你自己缝么?你家中可有堂客撒?我问你话,你倒是应一声我听。”  黄品贤终于开口:“母亲缝,没有堂客。”  林珑便笑道:“这么说到了长毛那里,倒是长了能耐,连针线都会做了。”  太平军的规矩,分别女行男行,两边隔绝不通,男兵不许找民妇浆洗缝补,只怕弄出事情来,虽然还没有读过那本《贼情汇纂》,全营五百人只有一本情报集,营官正在找人抄写那书,分发各哨,不过自己毕竟和温采元比较熟,温采元在太平军中一年时间,营规起码是知道的,便说了给自己听,林珑听过,觉得很是有趣。  黄品贤给他揶揄,只当没听到,垂着头只顾缝补衣衫,不多时缝合好,将衣服还给他。  这时一个四十几岁的男子走进来,腰间一条白布围裙,手中提了一个大竹篮。  黄品贤如今的身份虽然是囚犯,却仍然秉持着当初的习惯,每到一地细心观察,这一阵在振字营,虽然很少说话,却细看细听,晓得这人乃是林珑专门的伙夫,叫做丁泰。  湘军的哨长随从也不少,五名护勇,是贴身侍卫,另外一名伙勇,专职给这几个人做饭,旁人黄品贤虽然未必熟悉,丁泰却是认得的,毕竟黄品贤如今也是厨房里的一员,那班伙夫自成一系,也是一个小团体,有时候就会聚在一起,说长道短,无论是营官的伙夫,还是哨长的伙勇,都是时常见面,所以虽然没怎样说过话,毕竟面熟。  丁泰进门便将篮子上蒙着的白布掀开,把里面的盘碗一样样拿出来,有鱼有肉,眼看就在这房中摆开一个小小的席面,黄品贤见此情景,便站起身道:“我先回去了。”  林珑立刻叫住他:“你不要走,陪我吃饭。”  黄品贤站在那里,身体登时有点发僵,一时间有点不知该怎样是好,这时丁泰将饭菜摆排好,转过身来,背对着林珑,对着黄品贤就是一乐,然后抬腿便走了出去。  丁泰这一笑,让黄品贤心里分外腻歪,简直头发根都竖了起来,这一阵虽然没有再出事,可是那一回的事情,给黄品贤的刺激相当大,有的时候躺在铺位上,闭了眼睛,就会回想起当时的场景,既模糊又清晰,林珑那张脸在自己面前不住浮动,赤裸的胸膛忽而向下,忽而又挺了起来,起起伏伏不断,仿佛潮水一般,便不由得打了个激灵,只觉得一阵恶寒,仿佛发了疟疾一般。。  此时房里再无别人,林珑命他坐下:“今儿是元宵节,你陪我说说话。”  黄品贤只得又坐了下来,林珑让他吃菜,他便吃菜,偶尔不咸不淡应答几句,过不多时,黄品贤便说“吃饱了,多谢哨长留饭,我回去了”。  林珑见他要逃了,便也站起身来,一把抓住他的手,将他搂在自己怀里,笑道:“你这么一心躲远做什么?今儿元宵佳节,怕你一个人孤零,我陪着你不好么?”  黄品贤一眼就看到他面颊上那两个酒窝,只觉得仿佛两个深坑,又好像刀条切割出来的一样,如同险峻的峡谷,登时一阵头皮发麻,挣扎着道:“哨长,我不是做这种事的人。”  林珑咯咯地乐:“长毛军中不是许多人喜欢男风,男人搞男人?你还跟我装的什么八面子?”  黄品贤一口气堵在胸中,只觉得两耳嗡鸣,当下狠狠将他一推,踉踉跄跄便抢步出房去。 第七章沉潜 第七章    沉潜  黄品贤一路奔回伙房,其他人已经去歇着,此时这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关了门,后背抵在门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林珑对圣兵何其污蔑,他莫非真的不知太平军中的律条?“凡奸老弟,如十三岁以上者皆斩,十三岁以下者,专斩行奸者”,不过假如审问明白,竟然是和奸,无论多大年纪,两个都斩首,虽然实际上未必全部都能执法,但规则确实是相当森严的,在自己看来,甚至有些太过不近人情,比如 分卷阅读13 十三岁以下的兄弟,毕竟还小,不过是一时给人迷惑,总该宽恕的,条令已经严苛至此,结果却给林珑说成好像淫窟一般。  自己在这里好一阵,纵然已经可以算是“反草变妖”,然而对于清妖如此污言侮蔑,仍然是不能够接受。  到了二月里,湘军攻武昌城益发激烈,黄品贤在军队之中,听说翼王在江西十分得势,不由得便想到自己的故乡,倘若自己能够回去,该有多好。  这时从长沙送来《贼情汇纂》的许多刻本,从哨长到什长,终于人手一份。  林珑拿着崭新的一册书,乐道:“他们印得倒快。”  温采元捻着胡须,道:“是用的石版印刷,我将要离开的时候,还送来了铅活字,加上那个一起来印,可是更快了。”  林珑啧啧两声:“都是西洋人的东西啊。”  不同于他家主帅、理学大师罗泽南,林珑年纪很轻,头脑活络,对外洋的事物相当感兴趣,从前就听过石版印刷,与太平天国的引子,西方传教士有关,粤省用这种技术来印制传单和小册子,宣传“福音”,这个和中国古来已有的雕版不一样,雕版得一个字一个字地抠,石版印刷是用含油的蜡笔在平滑的石板上写写画画,用水浸湿,油墨滚筒上着了墨,在石板上滚过一遍,油蜡符号上面全都沾了墨,然后铺上纸,就可以开始印了,相当方便。  至于活字印刷,也是中国古代就有的,林珑是在文书先生的指导下,读过《梦溪笔谈》的,毕昇的活字印刷啊,可是泥活字陶活字都容易破碎,木活字受潮就变形,倒是也有铜活字的,然而成本太吓人,那些铜拿来铸钱还来不及呢,哪里有富余的铜来铸造活字?听先生们说,雍正朝的铜活字,到了乾隆那里就化成了铜钱,那还是盛世的时候,更何况现在军费紧张,谁肯那样豪奢,用铜来铸活字?  可是铅活字就便宜多了,浇铸也容易,听说洋人最先就是用这个来印《圣经》,如今传到大清,拿这个印《贼情汇纂》蛮好。  林珑对于儒家经典,并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只知皮毛,不过营中的先生们,对于曾大帅的那一份《讨粤匪檄》可是推崇备至,“举中国数千年礼义人伦诗书典则,一旦扫地荡尽。此岂独我大清之变,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奇变,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于九原”。  温采元就曾经说过,“西儒本来也罢了,他们念他们的经,我们读我们的四书五经,然而策动着反叛,可是万万不成的,不仅如此,还要将孔孟圣人,程朱先贤全都毁弃,这便不是一国一姓之争,而是我华夏与西洋之争,不要说什么耶稣会士天主教士,就算他们的耶稣如今自己来了,倘若要做这件事,也是要明正典刑的,他号称天父之子,只该教人行善,哪里是要教人作乱?”  林珑当时听了便笑:“拷问耶稣,那可有趣。”  就好像荣国府的老祖宗说的,“若不与大人争光,凭他(宝玉)生的怎样,也是该打死的。”  此时温采元看着林珑,本来叫做“林龙”,后来加入湘军,读得书更多了,有一天忽然发现自己原本的名字有些太过直白,不够迂回含蓄,便改了一个“珑”字,倒是人如其名了,着实是一个玲珑的,虽然乃是营官的表弟,又正是锐气正盛的年纪,倒是不肯随意得罪人,性情明朗,长得也好,面部骨骼比黄品贤要展开一些,也略长些,比起黄品贤巴掌脸的秀雅,林珑下颏圆润,更显得明朗坚实,鼻梁很高,两只桃心眼,双眼皮又大又深,非常明显,嘴唇颇有个性,又带了大方的气质,笑起来会舒展得很开,整张脸轮廓鲜明,又很秀气,这人其实蛮不错,只是有一些事情做得就是……  温采元与他谈着太平军掳劫的读书人,“除了那一班本来便是江湖落魄的,踊跃助匪,正经士人都不过是暂且偷生,以图将来,纵然有一时之温饱,终究不肯甘心从贼,若有机缘,便会逃脱,一时不得脱,便设法揭示贼之罪孽,我为发逆草拟文告,‘天王列王下理天下人民’,便将‘理’字去了一笔,写成‘埋’字。”  林珑脑子略一转,便笑得前仰后合:“‘下埋天下人民’,温先生你可真想得出,我就说像是你们这样读了许多书的人,最刁钻不过,那些粤匪大瞪着两只眼睛,将你这告示张贴了出去。”  温采元笑道:“其实并未瞒过去,给黄品贤看到,拿过来和我讲,‘先生少写了一笔,我已经给先生添加上,今后千万谨慎,莫要再如此’。”  林珑的神情登时便是一顿:“能给先生挑错别字,这人可以啊。”  温采元轻轻点了一下头,虽然在太平军那里,自己只是一个得些体面的囚犯,不过黄品贤的这个人情自己记着,倘若有机会,是要还给他的。  林珑眉毛 分卷阅读14 一挑:“行了,温先生,我省得了,今后定然好好照应他。”  温采元:……不过你的那个照应方法,他恐怕是不能够接受,如果你真的有心,不如放他回家去吧。  又过了半月有余,武昌城内长期闭门不出的太平军忽然开城,在守将韦俊的指挥之下,猛扑湘军,罗泽南亲自督战,太平军的援军十分有力,两边战况激烈,几天之后,三月十八,一枚散弹击中了罗泽南的面颊,登时血流满脸,罗泽南从战场上撤下,简单包扎一下伤口,仍然端坐营外指挥作战,第二天三月十九,伤重逝世,西洋历是四月十二号,至于太平天国天历的日期,黄品贤离开的日子久了,也记不太清了。  罗泽南之死,全军缟素,李续宾接替他指挥军队,继续与韦俊对峙。  本军的主帅殉国,虽然此时战事紧张,各营也在能力范围内进行了祭奠,振字营也不例外,设立了简单的祭棚,主要是文书指导伙夫操办,梅标和温采元指挥着营中三四十名伙勇,挂上白色的幔帐,蜡烛祭器摆放整齐,哪一条挽联该挂在哪里,一一指示清楚。  黄品贤将白蜡烛插在烛台上,只听梅标在那里正说着:“错了,错了,这两个哪里是一对?字数都不一样呢。”  原来是一名伙夫弄混了挽联。  一个时辰后,祭棚终于布置妥当,谭振庭带着哨官哨长,在这里行礼祭奠,黄品贤远远地站在一旁,望向那边,果然与太平军中的礼拜堂不同,不是那样鲜亮活泼,但是整齐肃穆得很,温先生也很尽力的啊,从前布置礼拜堂,他只是抄着袖管,在那里袖手旁观,不管那礼堂装饰得如何杂乱花哨,他也不发一言。  从前不知道,却也是罢了,这一次在梅标和温采元的指导之下,布置祭棚,黄品贤才晓得,原来灯盏都要配对,从前本卒之内征集到了四只玻璃灯,便每个两分一盏,四只明角灯,也是每个司马拿一只,桌面上左边一盏玻璃灯,右边一盏明角灯,两盏油灯便配齐了,帽桶里面插上自己的两司马黄色令旗,另外打先锋带回来的金字寿联,拆开来两个馆来分,另外再找一只楹联来与它配对悬挂,字句里面的意思是否相对,当然是不在意的,即使是字数,也往往不同。  在太平军中,自己虽然学问不高,毕竟也是识得几个字的,终究也只是如此。  因为战事紧张,军官们祭拜了一下,也就各自回去,处理事情,不过祭棚却并没有拆除,总要保留七七四十九天的。  黄品贤随着众伙夫回到厨房,一时间没有事情,一些伙夫便抽起旱烟来,在那里讲古,也有人搭起牌桌,在那里打牌,推牌九,吆五喝六。  黄品贤一个人在角落里,默默地出神,这时有一个叫做康老六的五十几岁老汉,咂着烟嘴,冲着他说道:“嘿,黄品贤,你每天除了干活儿,就是坐在那里发愣,不吃烟也不打牌,觉得有意思吗?”  黄品贤一笑:“还好。”  天国有天条,不许赌博,不许吃黄烟,无论水旱烟都不行,也不许大呼小叫,营中禁止喧哗,黄品贤从前在自己的两司马馆,清静惯了,此时听这里稀里哗啦,感觉很有一点吵,不过现在又能说什么呢?  不过康老六说的也不是完全没道理,这些日子自己除了洗菜烧火,就是一个人想心事,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想,起初刚刚转变了身份,当然是情绪复杂,回想起从前的生涯,简直好像一场梦,再看一看眼前,只觉得分外尴尬,进退两难,不过无论怎样九曲回肠的情怀,过了一段时间,终究淡化,近来已经时时感到无聊了。  虽然也是这营里的伙夫,不过黄品贤并没有钱,伙勇虽然比不得正勇,每个月也有三两三钱银子的军饷,这笔钱黄品贤自然是没有的,就连无分兵勇、长夫,每人每天应给的小口粮钱一百文,他也拿不到,每天有饭就是跟着大家一起吃,听康老六说,他的那一份口粮钱,哨长每个月头先拨一半到伙勇头目那里,头目每个月尾到哨长那里去报账,如有不足,便再补发,因此大家都说,“哨长是把算盘拨打到了骨子里,这样还能省下一点,得亏他会编草鞋,否则买鞋不方便啊。”  黄品贤本来倒是并不在意,反正从前在太平军,也并没有什么私财,食物用品都是取给于公,比如说粮食从典圣粮衙那里领取,调料则是找典油盐,有时候旅帅领了果品菜蔬,还分给下面各个两司马馆一些,当然了,下属找到鱼和狗肉,也都是先敬奉上面,另外还有典袍和典旗帜供给军需,所以黄品贤并不觉得很需要钱,可是现在他是希望手头有一点钱了,起码可以买两本书来看,打发时间。 第八章 旧印 第八章     旧印  五月里,林珑这一天觑着一个人影远远地走了,便从树影里出来,进入温采元的房间。 分卷阅读15  温采元见他来了,起身相迎:“林哨长,快请坐喝茶。”  林珑坐下来,和他随意聊了两句,便毫不拐弯地问道:“黄品贤来你这里做什么?最近似乎往来很密切啊。”  温采元心头一翻:我就知道你不是闲着没事白过来,果然是问到这件事,因为晓得你们两个的事情,倒是不猜疑你是否会疑心我旧情难忘,与粤匪从前的两司马勾结,以至于要过来问话,只是你这心思啊,倒是该放在正经地方才好。  温采元便道:“其实也没有什么,只是过来借书还书,有时候还问几个字。”  林珑笑道:“也真亏了他,到了这时候还记得读书,温先生借了什么书给他?”  “《古今小说》。”  林珑点头:“那倒是蛮合适。”  那本书自己也读过,不是《聊斋志异》恁么文绉绉的,全白话,挺能给人解烦破闷。  紧接下来,林珑便道:“我看他这一阵还算安心,从此便将口粮钱给到他手里罢了。”  温采元:谢天谢地哦,你总算不再扣着那一小笔钱不放了,哪怕是粤匪,每七天也给一次礼拜钱,牌面二十一文,牌尾十四文,两司马则是三十五文,虽然不多,只够零用,毕竟也是有,结果到了你这里,一文钱也没有,黄品贤虽然不至于“愁城欲破酒为军”,却也是“世路难行钱做马”,哪怕只是一个童子,手上总也有几文钱买糖,他却弄到了只剩这一条身子,我虽然不是他,有时候想想,也替他觉得有些心慌。  这一天的下午,丁泰便拿了两串铜钱,过来找黄品贤,将那钱向他怀里一塞,道:“哨长给你的,这些日子你的口粮钱,扣除用掉的,余下的在这里。”  黄品贤手中托着那钱,说了一声:“多谢泰哥。”  等丁泰走了,几个火头军彼此笑笑,其中一个拍了拍他的肩膀:“品贤,你这也算开始慢慢地熬出来了,今儿给了你小口粮钱,你继续这样好好做事,过些日子大概连饷银也会给你了。”  相处半年时间,大家对黄品贤的印象都很好,虽然起初因为他是太平军的两司马,属于从敌军那里投过来的,难免有些隔阂,不过一段日子之后,许多人发现,黄品贤为人不错,性情沉静精细,做事稳妥,说起话来也很好,他倒是不咬文嚼字,只是毕竟与别人不太一样,同样一句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就让人觉得心里舒服。  一帮伙勇有时候当黄品贤不在跟前,也会议论一番:  “不愧是当过长毛的,愣是和旁人不同,说起话来有一股新鲜味道。”  “哈哈哈,莫非是给你讲了他们的经?天父上主皇上帝?”  “我晓得我晓得,上帝是叫做耶和华的,他还有个儿子叫耶稣,从前在家乡的时候,遇到一个洋师傅,听他讲的,不过却并没有说洪秀全是上帝的二儿子啊,而且那老子儿子两个都姓‘耶’,看这姓就是一家,洪秀全是姓洪的啊,难道到了咱们大清朝,就改姓了?”  “他倒是不说这些,本来就是长毛投过来的,若是他自己再提起这些,还了得呢?营官饶得了他吗?不过说起话来倒是真好听,虽然是个长毛,也让人没法子讨厌他。”  况且黄品贤又是个有品节的,虽然有的时候林珑叫他过去,总是快去快回,回来之后神情冷淡,看那样子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有时候伙勇们逐个议论什长哨长,说到林珑那里,有人问黄品贤:“觉得林哨长怎么样?”  黄品贤摇摇头:“不晓得。”  旁边有人便笑:“怎么会不晓得?毕竟是他保你下来的啊。”  “无论他怎么样,都与我无关。”黄品贤撇开得清清楚楚。  要说黄品贤的处境,其实也是为难,夹缝中的人,在这里孤零得很,他若是有心要找一个靠山依傍,也很可以体谅,虽然这样的方式不是很光彩体面,毕竟是困境中的挣扎,不过黄品贤终究并没有这样做,有时候大家议论起来,“倒是比一些读书人有骨气,我们那里的穷酸秀才,见了县官和财主,巴结得什么似的,简直好像蜂儿赶蜜一样。”  所以众伙勇对黄品贤,便多了一分看重,待他很是友善。  黄品贤得了钱,先是和营门口的小贩买了一把剃刀,太平军中不但禁止剃发,而且不准剃须净面,认为这样做的人都是不脱妖气,按条令是要斩首的,黄品贤好在是胡须稀疏,可是终究也是有,从前也就罢了,此时实在想要清爽一下,便买了剃刀,自己回来先烧了热水,用毛巾敷了下颏,等胡须软化,便凑在水盆前,在正午阳光的照射下,小心翼翼地将下颏和唇边剃 分卷阅读16 净,再看清水里面自己的样子,面上果然光洁了许多。  康老六看到他剃净了胡须,笑道:“还是这样好看,愈发齐整了,你为什么不买一只小镜子?”  黄品贤一笑:“不想带那么多东西。”  自从离开太平军,有一些规矩开始破了,比如说剃须,不过黄品贤并不想置备太多的东西,仿佛自己真的在这里安顿下来,把清军军营当做了归属,虽然在振字营住了半年时间,可是黄品贤始终心中不安,这里不是他应该长久停留的地方。  过了两天,卢长庚又来找他:“黄品贤,哨长叫你过去,带上你的剃刀。”  黄品贤微微一愣,这可是很特别的,为什么要自己带上剃刀?不过他并没有太多犹豫,拿了剃刀便跟随卢长庚想林珑的住处而去。  卢长庚一路走,一路说笑,林珑的五名护勇之中,卢长庚对黄品贤算是最为友好,当初在战场上,他差一点杀死黄品贤,林珑拦住了他,按照“俘获长毛一名”给他报了上去,这样便可以得二十两银子的赏银,比单纯杀死敌人要划算,杀死一名太平军,只给十两银子,虽然其实也不少了,因此黄品贤便算是他的财源,他看着黄品贤,当然高兴,如同看着个银人儿一般。  到了林珑房中,卢长庚退了出去,房间里如同前面几次,只有林珑和黄品贤两个人,林珑将捂在下颏上的热毛巾放在桌面,对黄品贤道:“你的刀法不错啊,对着水盆剃须,没有割伤自己,既然如此,今天就为我净面,把这些毛须须都剃掉。”  黄品贤登时有些发怔,道:“营门口有给人理发剃须的发匠。”  林珑冲着他一笑:“这不是为了省钱么?这一阵手头紧,若是叫了人进来,剃头刮脸之后不给钱,把人家打发出去,也不是很好,你说对吧?”  黄品贤吸进一口气,自己确实是听人说起,之前欠的两个月饷银,到现在还没有补发,难怪林珑这样节俭。  既然是林珑刮脸,用品便自然不太一样了,他用的是洋皂,蘸了热水在脸上打出泡沫来,然后胸前围上一块白布,坐在椅子上,脖颈向后一仰,示意“刮吧”。  黄品贤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举起剃刀,刀刃贴在林珑的面颊上,慢慢地向下滑动,林珑的脖颈就在自己面前,毫无防范,假如自己的手抖一下,剃刀往下一滑,就能够割破他颈间那条大血管,黄品贤曾经听拯危急医官说过,杀人不必一定砍头,只要将那条血管割断,人很快就死了。  黄品贤眼前忽然掠过崔兆昌的脸,还有那一晚模糊的梦境,视线也愈发专注地盯着林珑的颈部。  这时林珑忽然轻轻动着嘴唇说道:“黄品贤,你可知道,当初在通城,你身上那一枪是我打的。”  黄品贤的手登时顿了一下,倘若不是有肥皂泡的润滑,差一点便要割破他的皮肤。  林珑转动着眼珠,瞄着黄品贤,当初定要生俘,不是因为对他有什么特别的感情,毕竟是在战场上,生死存亡,相当紧张,自己本来不过是为了要一名活口,好询问情报,想着这人武艺如此之好,在长毛军中或许有些位置,小头目之类,哪知后来与温采元一起去开导劝说,却发现长得着实不错,想来是伤得有点狠,两片嘴唇苍白得很,说话时候轻轻颤抖,如同风雨中的梨花,而且在那时依然保持风度,虽然自知难逃一劫,却并不摇尾乞怜,纵然是伤感,也只是叮嘱温采元多加保重,当时只是觉得有些特别,回来之后,夜间躺在那里,越想越是觉得勾人。  起初自己从军,还有些新鲜感,经过两年时间,已经感觉厌倦枯燥,况且又年轻,今年也不过二十三岁,心头一团热血,终于把持不住,一直到现在都念念不忘。  黄品贤强稳住心情,给林珑剃须净面,又剃了前额,把那头皮剃得一片青青的发亮,林珑起身洗了脸,擦干净额顶,黄品贤收拾了工具正要走,林珑拉住他的手:“好了,不要总是和我打拗,从打你来到营中,这么久的时间,我有害过你吗?——除了那一次之外。”  黄品贤听他终于婉转道歉,虽然心气仍不能平,这件事却终究要做个了解,于是黄品贤想了一想,说道:“林哨长,那件事我不想再提,毕竟你也救过我,我们便算两清了,只是林哨长,我不想做那样的事。”  然后黄品贤将自己的手腕从林珑手中抽出来,转身离去了。  林珑见他出门远去,轻轻地笑了一笑,回身从箱子底部取出一个小包裹,打开包裹,里面是一块方形的木头,背面一个钮,握住钮将那木头拿起,正面刻了几个字,“后十三军前营前前三东两司马”,是字,如同印书的一般,虽然林珑也不太认得小篆,不过印章用这样的字体,还真的是相当浅 分卷阅读17 近直白啊,太平军的印章,就如同他们的旗帜一样,职位越高,尺寸越大,这一枚两司马的印章,自己还曾经量过的,长二寸五分,宽一寸二分半,是当初从黄品贤身上搜出来的。  林珑轻轻地抚摸着上面的阳文刻字,不由得便说了一句:“真是莴笋脑壳。” 第九章 浓汤如酒 第九章     浓汤如酒  自从那一次与林珑讲说清楚,之后林珑虽然有时候叫黄品贤去给他剃须净面,倒是再没有骚扰狎侮,让黄品贤感觉清静了许多。  虽然当时是与林珑那样讲,黄品贤对于那件事,其实并没有原谅,只不过林珑确实救过自己,所以便也不想再提,这是最让人难以面对的,一个羞辱自己的人,却帮助了自己,而且是如此至关重要的相助,于是便连愤恨也难以彻底。  不过倘若林珑之后还要与自己做那件事,黄品贤便不能够答应,他当然也知道,林珑与营官谭振庭关系密切,自己在这里,独身无靠,格外孤立,倘若与林珑发生了那样的关系,对自己是一个很大的助力,况且林珑几次三番,虽然有所冒犯,总算没有强迫,后面又拨给自己口粮钱,倒像是对自己有些温情,若是答应了他,上床的时候或许不会太过让自己为难,自己今后也得了庇护,可是无论如何,黄品贤还是不愿那样做,那简直好像男妓,自己这就是“卖身求荣”,纵然不为了天国的信念,只是为了自身的尊严,他也不肯那样。  武昌城下,时间就这样慢慢地过去,到了七月二十,忽然传来一个消息:就在七月十五的凌晨,南京城中,杨秀清被杀,如今两方火并惨烈。  听到这个信息,温采元捻着胡须微微笑了,张德坚众人所言不虚,粤匪如今果然自相攻伐,虽然不了解详情,可是听说韦昌辉与秦日纲已经让天京城内血流成河,这样的自相残杀,发逆的前线军队虽然还撑着,但是内部的削弱已经是不可逆转。  林珑当然那也听说了这件事,晚间回来房里,不由得便打开《贼情汇纂》,第一卷“首逆事实”,第一条就是洪秀全,结尾处写到杨秀清“每诈称天父下凡附体,令秀全跪其前,甚至数其罪而杖责之,造言既毕,其为君臣如初”。  都说天平天国是群妖狂舞,种种匪夷所思,比如夫妻不得相会,人家正经夫妻,若是发生了情事,也要斩首,比如冬官丞相陈宗扬,因为和妻子“私通”,就给杨秀清处斩。  林珑起初听了这件事,也感到很是诡异,这处死的理由实在太过离奇,他当然是没有想过杨秀清是否私心恋慕陈宗扬,以至于听说这个一向办公住宿都在东王府的年轻丞相,居然和妻子相会,以至于便勃然大怒,将这心爱的人处死泄愤,林珑还没有那么风流,以至于猜测到那上面去,只是想到粤匪实在太不通情理了,洪秀全杨秀清都找了那么多女人,结果底下的人,夫妻俩睡个觉都不行。  后来看了这一本情报集,到卢贤拔那里,更不对劲了,同样都是杨秀清那边的人,卢贤拔犯禁就只是革职,而陈宗扬则是处死,这明显是执法不公,显然杨秀清是偏爱卢贤拔,对陈宗扬很是一般,所以便没有任何人情可讲,都说朝廷腐败,其实天平天国也是一样啊,这还涉及到性命。  然而无论那边的事情怎么怪,都不如洪秀全和杨秀清的关系这样怪,要说杨秀清“自恃功高,朝见立而不跪”也就罢了,顶多是个曹操的故例,哪知竟然还装神弄鬼,让洪秀全都跪在他的面前,还打洪秀全的板子,等附身的天父归了天庭,杨秀清还是杨秀清,和洪秀全又称君道臣,这是怎样混乱的一种关系?林珑是偷着读过《金瓶梅》的,马上便想到那里面西门庆与林太太,前面拜过了林太太,后面就在林太太身上烧香,那种事情想想就疼,而且颠颠倒倒,迷乱得不成了。  温采元对此另有一番评说:“从古到今,君王失了权柄,怎样结局的都有,比如说汉献帝禅让给曹丕,这个是体面不见血的,永历皇帝由缅甸交给了吴三桂,王莽毒杀汉平帝,侯景饿死梁武帝,还有宋代的徽钦二宗后半生居留北地,都是凄惨得很了,然而却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天父附体了,君臣便颠倒过来作,清醒之后又君是君,臣是臣,难怪四年前第一次攻陷武昌,全掳的戏班行头当做袍服,龙袍金冠之类,当真是蜂衙蚁队,如同儿戏,荒唐得不成了。”  林珑也笑,可有意思呢,太平军特别崇尚黄色,但凡有一点职位的,门牌都是黄纸,这个也还罢了,甚至用黄纸裁做帐幔,倘若有黄绸缎,当然是用绸缎,只是倘若当地实在贫瘠,便用黄纸将就,不过倒是很能随时变化的。  至此林珑不由得便想到《论语》里面,“子不语怪力乱神”,真的是相当明智的啊,沾上了这些神神鬼鬼,就变得古里古怪,怎样稀奇的事都能够弄出来。  林珑在这里很是高兴,黄品贤 分卷阅读18 却如同晴天霹雳一般,听说了这件事,登时呆立在那里,好一阵茫然不知所知,有人一推他:“嘿,出什么神哩?快把这些萝卜洗了。”  黄品贤从刘玉狗手里接过菜篮,到井水边洗菜,然后回来切了萝卜,将萝卜块丢进锅里去煮,却忘记了放盐,总之这一天失魂落魄。  康老六暗暗摇头:“我说黄品贤,最近也没什么大事,你怎么难过成这个样子?丢了魂儿似的,唉我跟你说,听说这个月的军饷能发了,总算不用担心口粮钱。”  黄品贤此时哪里想得到小口粮钱,满心想的都是东王,虽然他是没有机会去天京,可是也久闻东王的大名,劝慰师圣神风赎病主,这一类拜上帝教的头衔倒是还罢了,黄品贤虽然敬神,但是并不盲信,只是他听到过,东王人极明白,凡事都逃不过东王的眼睛,天国的事情,都是他在掌握处置,所以才能够这样有条不紊,如今东王没了,今后天国会怎么样呢?而且也真的让人心寒,功劳那样大的东王,说被杀就被杀了,那些王侯平日里满口兄弟,终究也不过如此。  黄品贤精神上的变化,很快就给林珑发觉,于是这一天林珑便叫了他来自己房间,盛了鸡汤给他喝,自己一边喝汤吃菜,一边和黄品贤随意地说着话,只见黄品贤面色凄惨,眼睛里含着泪光,失神地看着那汤,却只是不曾喝。  林珑暗道:这是在做什么?已经到了这种时候,饭前还要祷告么?  “黄品贤,你喝汤啊,养了三年的老母鸡煨的汤,很浓很好喝的。”  黄品贤这才拿起汤匙,一口一口地喝汤,鸡汤确实浓醇,仿佛将自己的愁绪都酿在了里面一样。  林珑絮絮地和他继续讲:“我老家湘阴的藠头是最好的,我顶喜欢藠头炒腊肉,糖醋藠头拿来解酒,胜过了醒酒汤,有朝一日天下太平了,我们回我的老家去,坐在荷花池边吃酸甜藠头,最是消暑……”  黄品贤并不答言,只是默默地喝着汤。  林珑一只手拄在颧骨上,歪着头看着黄品贤,虽然是一碗热鸡汤,可是却仿佛在喝烫黄酒一样,看起来已经有些醉了。  林珑慢慢地移着椅子,不多时就从黄品贤对面,挪到他的身边,觑着他的脸色,伸出手臂搂住了他,黄品贤这次并没有抗拒,默默地给林珑这样搂着,林珑手臂上加了力气,将他扳着靠在自己的怀里,另一只手也伸出来,抚摸着他的身上。  黄品贤只觉得满心空虚,浑身乏力,所以林珑这样摸他,他也便默认了,之后便不知怎样给林珑带到床上,脱掉了衣服,然后一个温热的身体便覆盖在自己的身上。  黄品贤将脸侧过一旁,仰躺在那里,感觉到阴茎给人纳入一个灼热而湿润的狭窄地方,一种强烈的刺激从那里传来,于是自己的性器很快便勃起了,那种炽热感与心头的悲伤交织在一起,就好像沸腾的海水在烧煮冰块,黄品贤不由得轻声哽咽了起来,脑中瞬间忽然掠过温采元念过的两句诗,“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于是便闭上了眼睛。  林珑口中含着黄品贤的性器,感受着那阴茎迅速硬挺膨胀,虽然人很悲伤,然而身体的反应仍然避免不了,身为凡人,最可悲的就在于此吧?于是林珑细心抚慰,一刻钟之后,黄品贤终于射了出来。  林珑已经有所准备,没有呛到喉咙里去,他下了床,将口中的东西吐在痰盂里,又拿过茶碗漱了口,转头再看黄品贤,依然是脸朝着床里面,紧闭双眼,林珑从他的面颊顺着向下看去,目光经过胸腹,来到胯间,黄品贤的两条腿依然像方才那样分开着,动也不曾一动。  林珑不由得便笑了一笑,面色很带了一点得意,很快又回到床上,撑着身体半躺半卧在黄品贤的旁边,等了一会儿,想来他方才那一阵刺激大概是过去了,便重新又伏在黄品贤的身上,将他的两条腿抬起来,搭在自己肩头,把一小瓶油脂取出来,涂抹了一些在他的肛门处,然后便挺起自己的下体,看准位置,向那一处渴望了许久的密道而去。  整个过程之中,黄品贤一直没有睁开眼睛,仿佛是不忍目睹眼前的场景,虽然脑中疲倦混乱,然而黄品贤是醒着的,只是无论林珑做什么,他都只是闭目隐忍,努力去忽略那正在自己肠道中动着的东西,也刻意不去想此时的林珑与自己,在做的是什么事。  黄品贤很有一点放弃了一般,就这样吧,如同一片落叶,随波逐流,自己实在没有力气去想太多的事情,林珑虽然可恶,可是现在却似乎是自己能够碰触到的唯一切实的东西,此时的黄品贤,很希望能够抓住一点仅有的什么。 第十章残山旧盟 第十章    残山旧盟  “狡兔未得犬先烹,流火血浸石头城。东升鬼降究何益,残山空剩旧约盟。” 分卷阅读19  温采元在纸上写下了这样一首诗,对于太平天国,他依然没有什么好印象,只是杨秀清终究可以称得上是人杰,如今落得这样一个结果,也是令人唏嘘,就在这七月流火的时节,死于拜上帝教内部火并,到如今两个月过去,根据最新的情报,韦昌辉和秦日纲因为杀戮太甚,已经给洪秀全处死,以此安抚石达开,春秋时候是“二桃杀三士”,南京这一回是“一变去三王”,至此广西起事的东西南北四个伪王,已经清理得一个不剩,额外搭上一个燕王。  洪秀全还为杨秀清昭雪,道是之前都是冤枉了他,将他被杀的太平天历七月二十七那一日,定为“东王升天节”,简称“东升节”,成为太平天国六大节日之一,可是究竟又有什么用呢?  这一次天京事变,虽然诛杀甚众,但是太平军的军力并没有太大损失,只是人心散了,可叹杨秀清替天父代言,号称“圣神风”,连“圣神风”都可以死于内部冲突,让人怎么信拜上帝会这个教呢?对信徒的打击实在太大了,是以粤匪在军事上虽然一时还没有败下去,精神方面却不同以往,再没有那种凝聚力了,如今是石达开在南京城中勉力支应,然而也不知能够支撑多久,洪秀全那样一个人,对他也未必真正信任。  温采元写完了诗,看到黄品贤从前面经过,便叫住了他:“品贤,品贤!”  黄品贤回过头来,向着他微微一笑:“温先生。”  黄品贤来到温采元窗边,和他说了几句话,从荷包里取出一张纸,问了几个文学方面的问题,“温先生,‘公路可怜合至此’是什么意思?”  温采元一看,原来是李清照的《感怀》,全诗是,“寒窗败几无书史,公路可怜合至此。青州从事孔方兄,终日纷纷喜生事。作诗谢绝聊闭门,燕寝凝香有佳思。静中吾乃得至交,乌有先生子虚子”,暗道这得亏是问到了我,若是去问那些算命先生,只怕未必答得出,李清照的这一首诗,可不是寻常的闺怨,那倒是好解释,李清照的这首诗,可是展现了相当高的精神追求。  于是温采元便给他解释道:“这句话要联系前面那一句来解释,‘寒窗败几无书史’,说简陋的窗下,破败的几桌上没有什么书,‘公路’指的是袁术,你是读过《三国演义》的,袁术字公路,败给了曹操吕布,最后只剩下三十斛麦子,想要喝蜜水,却没有蜂蜜,最后叹了一句,‘袁术至于此乎?’就吐血而死了。李易安写这样一句,是说此时的房屋之中,和袁术当年穷途末路一样,一无所有。”  他这样一说袁术,黄品贤想了起来,“啊,我明白了。”  黄品贤从前最喜欢读的,就是《三国演义》,听说书也爱听这一部,他对于军事策略的理解,相当一部分来源于这部书,行军的时候随身带着,遇到不认得的字,便来请教温采元,通篇一部《三国》读下来,常用的字基本上便认识得差不多了,有时候还与温采元谈论里面的人物,黄品贤当然是尊敬诸葛亮的,不过他最喜欢的是赵云,以为赵云智勇双全,意志坚定,很令人向往,另外对张辽也很是佩服。  温采元当时感到,黄品贤倒是很会品评人物,挑选的这两个榜样楷模都不错,世人最重的是关羽,历代神化,层层加码,到现在已经是“武圣人”了,和“文圣”孔子相对,许多地方都建有关帝庙,不过关羽的性格有严重的缺陷,为人过于自傲,最后兵败被杀,张飞暴戾,为部下所杀,赵云则是善始善终,最后姜维对他的评价是,“柔贤慈惠曰顺,执事有班曰平,克定祸乱曰平”,所以赵云最后便是“顺平侯”,可见赵云的为人,另外张辽也很不错,审时度势,意志坚定,生前荣耀,最终病故。  另外黄品贤总算是没有去读《水浒传》,虽然进入太平军之前,倒是在市场上听过说书,温采元从前就不喜欢《水浒》,以为是乱臣贼子之书,施耐庵是作书倡乱,自从粤匪弥漫,他就更反感这本书,可笑洪秀全还告诫人们不要杀人,“嗜杀人民为草寇,到底岂能免祸灾。白起项羽终自刎,黄巢李闯安在哉”,可是他那个太平天国,比李自成张献忠还大逆不道,李闯也没捣毁孔庙,那般长毛到处毁坏寺庙,无论佛寺道观都是如此,还烧圣贤书,把孔夫子叫做“孔阿二”,总算不是完全的不学无术,没有把至圣先师的排行弄混。  两个人一个站在窗内,一个站在窗外,温采元给黄品贤娓娓地讲解易安居士的这首诗,黄品贤之后又问了几个问题,这才道谢离去。  望着黄品贤的背影,温采元吁了一口气,如今总算是归了河道,已经成为林珑的护勇,虽然仍然是没有饷银,每个月只有三千文口粮钱,湘军每个营都是有固定的编制,林珑的护勇名额现在满员,并未缺编,所以黄品贤便是编外的护卫。  对于黄品贤的身份变迁,伙勇那边的评价是,“甲子乙丑,盐鱼配酒”, 分卷阅读20 这里面的事情,温采元当然是晓得的,黄品贤已经和林珑睡过了,他这样的变化,其实很值得同情,太平天国高层内讧残杀,给黄品贤很重的打击,志气消沉,林珑就在这个时候,趁虚而入抚慰他,所以两个人就睡在了一起,倘若认真来讲,算是林珑趁人之危, 倒不是黄品贤有意巴结。  不过黄品贤能够如此,毕竟是好,与林珑保持这样的关系,他不会吃亏,总是那样冷冷清清,终究也没有什么意思,所以温采元对于这件事,倒是有些欣慰,如今果然就有了转变,开始读李清照了,林珑那里的书虽然不多,终究有几本,也不全是小说,有一些诗词,黄品贤与他靠近,暂时不用买书,借他的书来读就好,林珑的学问虽然不是很深,也能够给他讲讲,又或者来问问自己,黄品贤能好好地读一读书,是一件好事。  黄品贤走在路上,也想着心事,温先生的学问真的是好,不愧是考中了秀才的人啊,讲一首诗,不但讲诗句本身的典故,连背景都讲了出来,当时赵明诚作莱州知州,李清照去看他,结果赵明诚整日纠缠于官场,难免有些酒宴应酬之类,李清照觉得他在功名利禄之中迷失了自己,不再注重金石文学,便很感觉失落。  温采元的学问已经如此,梅标则是比他更胜一筹,这两个人都是营里的帮办军务,处理往来公文,梅标来得早,人情熟,根基深,为人更加灵活一些,有时候听他说起话来,引经据典,那学问可是深得很,还考证出天王的祖上乃是洪皓,出使金国,坚贞不屈,人称“宋之苏武”,然后梅标评论,“不意后世有此悖逆之孙”,营里还有字识先生,专做一些抄写之类,从前乃是塾师,通过了府试,但是没有通过院试,说起话来也是文质彬彬。  黄品贤便想到从前在太平军中,虽然也是礼敬读书人,可是那班念过书的人,见了圣兵便跑,自己这里还是不错,毕竟留下了一位秀才,黄品贤知道军中的许多书理先生,从前都是占卜卖卦出身,还有走方郎中,反正只要能识字,一概称为先生,能够找到人就是好的,简直好像春荒的时候,山林里不管什么野菜都拣进筐里,几乎到了饥不择食的程度,不但自己的两司马馆是如此,旅帅师帅那里也是一样,能找到塾师都是很不错的。  可是这一段时间,自己在振字营,眼看到这里文字先生的学问,和从前太平军中的先生,真的是相差很多,又听他们谈起湘军的首领,许多都是饱读诗书的学者文人,比如说罗泽南,再到他的学生李续宾、李续宜、蒋益澧、杨昌浚、曾国荃,都是学问相当深厚的人,而太平军的各位首脑,多是出身贫寒,没有读过许多的书,因此两边的文化水平相比较,差距非常明显。  这样一路想着,已经来到林珑门前,黄品贤进了门,林珑一看到他,立刻将他拉到怀里,用力地吻住他的嘴,黄品贤微微吃惊,不过很快便镇定下来,并没有挣扎,默默地给林珑亲吻着。  对于两个人的这种关系,黄品贤已经是默认,他还记得那一天下午,自己给林珑叫来这里,喝了一碗迷魂的鸡汤,便不知怎么和林珑滚到了床上,然后自己竟然睡了过去,当半夜醒来,发现是赤裸着身体和林珑躺在一起,当时自己抱着被子坐在那里,一时间心乱如麻,或许是自己吵醒了林珑,林珑从旁边伸过手来,搂住自己的腰,迷迷糊糊地说:“天还早,再睡一会儿吧。”于是自己便懵懵懂懂地又躺了下来,一觉睡到天蒙蒙亮。  从那以后,黄品贤便晓得覆水难收,这一次自己并没有喝醉,虽然是任凭林珑摆布,可是自己全程是清醒的,如果真的要拒绝,自己有这样的力量,然而终于认可了林珑的行为,那么这就是自己愿意的。  所以之后林珑要与他继续这样的关系,他也就没有拒绝,虽然自己是可以说“那一次很特殊,今后不要再这样”,然而过了这么久的时间,经历了这么多事情,黄品贤也有些疲倦了,在这样一身飘摇的处境之中,能够有一个人相陪伴,也是一种安慰,于是他没有说什么,林珑贴过来,他就默许了。  有时候想一想,真的是人世如梦,从前在太平军中,哪里想到会有这样一天呢?战争的危险,自己是有所预料,只是从没有想到会与一名湘军军官发生这样的事情。 第十一章难断之情 第十一章 难断之情  到了十月里,时节已进入初冬,空气之中已经有一种寒意,黄品贤这一天站在营门口,买了一面铜镜和一把梳子,从前以为不必备用的东西,现在渐渐地都需要了,从前在太平军中,都是披散着头发,上面扎一条头巾,若是乱了,用手指梳理一下就好,况且也不用剃须,所以用不着镜子,然而现在头发要扎成辫子,终究是要用梳子了,总是用林珑的梳子,感觉有些不太好,虽然林珑倒是并不介意,不但主动将梳子塞到黄品贤的手里,有的时候还自己动手给他梳头。  黄品贤选了一面小小的铜镜,下面有 分卷阅读21 一枚手柄,拿在手里方便,他将铜镜举在面前,正在检视着光亮度,假如镜子开光不好,很快就要找人来磨镜,就又要花一笔钱,他正看着小巧镜面之中自己的脸,忽然一阵冷风从对面刮过来,直钻进他的衣领里面去,黄品贤的皮肤登时微微一紧,抬起头望着远处,“起风了”。  黄品贤转身返回营中,之后便是跟随林珑一起参加操练,到了傍晚,林珑写好一份公文,转头笑着向黄品贤问道:“今儿出去,买了些什么?”  黄品贤轻声回答:“一面镜子,一把梳子。”  “拿来给我看看。”  黄品贤便回去自己房中,将新买来的物件取来给他看,林珑先看那梳子,不错,黄杨木的,与那枚两司马印章同一种木料,黄杨木蛮好,自己曾经看到过黄杨木的摆件,四十年的老黄杨,虽然比不得紫檀花梨,也很是值钱,黄品贤的这两件黄杨木的东西,当然并不是使用那样珍贵的老材,不过也是可以的了,质地坚固紧密,能用好些年。  林珑又拿过镜子,左看右看:“不错啊,明明亮亮的,今后我也有镜子用了。”  林珑虽然有梳子,但是一直没有置办铜镜,他确实是爱干净整洁,不过军旅之中一切都相当简单,洗脸之后没有照镜子的习惯,至于梳头剃须,反正有黄品贤一双眼睛看着,因此便用不到镜子,只是林珑不太会给别人刮胡须,黄品贤三天五日自己剃须,不好总是借助水盆,便要用到镜子。  其实林珑早就有心买一把镜子送他,毕竟对着水盆刮胡须,有时候容易伤到,黄品贤虽然谨慎熟练,也曾经在下颏刮破两道细小的口子,不过黄品贤对自己一直不远不近,倘若送他东西,只怕他未必肯收,反而弄僵了关系,所以便只等着他自己去买。  黄品贤微微一笑,林珑借用他的东西,他倒是不很介意,算是抵偿从前使用对方梳子的人情,虽然用手指也能梳头,不过毕竟毛糙松垮,给林珑看到了,便要招呼自己过去,“快用梳子好好理一理,这样松散歪扭,好像乡下曲辫子,给上海人看了要笑的。”  林珑跟梅标也很是要好,梅标是绍兴府人,正所谓“豆腐、麻雀、绍兴人”,湘军幕府里也有他一份子,另外梅标曾经在上海待过好一段时间,讲起上海的时髦,头头是道,很是有兴味,林珑听得津津有味,虽然自己这一身并没有去过上海,然而内心非常向往,而且有的时候就要拿上海人来说话。  另外黄品贤还发现,林珑对于乡下人抱有一种很是轻视的态度,有一次在营门口,看到一对外小婆和外小,四十几岁年纪,一身土布衣服,挎着篮子背着筐,来和兵士们做生意,说起话来憨厚得很,“你们离家这么远,在外面当兵,苦啊!”  黄品贤回来就和林珑说:“真的是很淳朴的人。”  林珑嗤地一声笑:“就是没见过世面,巴着营垒的栅栏,死死往里看,看到抬枪跟看着王母娘娘的烟筒似的,眼珠子都好像能掉出来。昨儿温先生还说,还是山里人心清眼清,没有那样的歪心邪性,其实都是什么呀,还赤子之心,不过是不读书,也不晓得外面的事情,就如同囚犯一样闷在山里面,眼睛难得往外面看的,这还只是看到咱们的大营,等以后进了武昌城,你再瞧瞧她们,走在街上,嘴都要合不拢了,口水都能流下来,抻长了脖子,转着膀子左右地看,那脖子仿佛就是一根木棍,都不会动了一样。”  黄品贤登时无言,林珑倒是不用抬枪的,他有一把小巧的手枪,当初自己看了,也好奇了一阵,另外想来昨日温采元听了林珑这一番见解,也要苦笑吧。  要说林珑,本来也并不是城市里的人,虽然家庭并不是很贫困,在湘阴乡间有几十亩地,因此林珑幼年时候曾经读过私塾,十四岁之后也断断续续地读书,不过他的家庭,即使最为美化地说,也不过是小小的土财主之类,因此林珑其实也是乡下人,而且还不如天王,连科举都未曾考过,没有去过省城,如今却嘲笑乡下人。  其实不仅是林珑,黄品贤观察到振字营的一些兵勇也是这样,从前都是山民,湘军招兵,特意挑选偏僻地区的山民,因为相当凶悍,想法也少,比较好用,这些原本的山民虽然是上战场卖命,然而确实走出了深山,到了外面,见识了许多事情,即使还没有进入上海苏杭那样的锦绣天堂,沿路的市镇也很够一看,所以如今说起话来,提到故土山乡,用词已经是“我们”和“她们”。  倒是也不怪这些湘军兵勇自傲,远远地走出来,确实能够广阔见闻,自己曾听广西老兵说过,当年第一次攻破武昌,来到城里,就好像是一个“小天堂”,从前在紫荆山区,哪里曾经看到过这些,当时两只眼睛就不够用了,富贵人家的绸缎金银也就罢了,还从洋货行拿了洋表,叫做“发洋财”,只是当时并不晓得西洋的怀表是怎样用,将 分卷阅读22 机芯挖去了,留下外面花花绿绿的银表壳,以为很是鲜亮好看,况且银子也值钱,到后来当兵久了,见识广了,终于晓得不该挖芯的,不过也无所谓了。  而林珑则想,黄品贤倒是还罢了,不过是本能地感动,可是温采元将这种直接触发的情怀上升到理论,就让人觉得终究是有一点书生气,虽然温先生饱经忧患,其实已经是相当通透的了。  冬节渐渐地深入了,天气越来越冷,武昌城内外,太平军与湘军依然对峙,到了十一月十五这一天,西洋历十二月二十九号,韦俊撤离武昌,湘军进城。  黄品贤随着林珑进入武昌城,再次进入武昌,黄品贤心头百味杂陈,自从自己前年跟随三十检点离开武昌,就再也没有回来过这座城市,如今则是跟着湘军一同入城,前后的变化实在太大,而如今的天国,也已经今非昔比,不再是从前团结一心的天国了。  韦俊丞相乃是国宗,是北王的弟弟,天京发生了那样大的变化,他的亲兄长被杀,对于韦俊丞相的打击也一定相当大的吧,然而他却仍然坚守武昌,一直到现在。  黄品贤是曾经听林珑等人议论军情:  “洪秀全杀了他哥哥,他还留在那边干嘛?反正也得不着什么好果子吃。”  “听说李大人派人去劝降过,可是他坚持不肯投降,也不知武昌城中的粮食还能够坚持多久,讲真在这武昌城外待了这么久,真的让人有些厌烦了。”  梅标轻轻一笑:“这韦俊倒是个坚贞的,虽然是叛逆,但是忠心可嘉。”  温采元冷淡地说:“只可惜一番忠诚用错了地方,他若是不来归降,早晚又是第二个杨秀清。当年的杨秀清,何曾不是自负精明,然而贼终究是贼,他们那一场计划,成不了的。”  黄品贤虽然是没有说话,不过心思一转,想到既然对面的是李续宾,韦俊大人纵然有所动摇,只怕也不能放心,虽然没有资格去见李续宾,然而黄品贤终究是知道,李续宾性情激烈,曾经说过“出队即不望生还”,况且韦俊又击杀了他的老师罗泽南,虽然不是韦俊亲手放枪,然而毕竟是他主持对湘军的攻击和防守,李续宾若要为老师报仇,找枪手是找不到了,只能找韦俊。  黄品贤这个念头只是一闪,便马上熄灭了,韦俊大人身为国宗,当然是忠心耿耿,纵然天国内部有残杀,他也不会因此动摇。  这时林珑看到黄品贤脸上的表情,便笑着说:“品贤,茶壶空了,你去将这壶里灌满热水,再冲一壶茶来喝。”  黄品贤应了一声,接过茶壶走了出去。  温采元一看,确实是别让他在这里继续听着了,身为湘军已经这样久,对太平天国仍然是念念不忘。  梅标则乐道:“还真是个多情之人。”  孙元龄笑道:“你是说林珑么?”  梅标将头一摆:“我是说他那个清澈的护勇。”  梅标虽然是绍兴人,然而与湖南人在一起久了,也学了几句湖南话,觉得有一些真的很传神,比如说黄品贤,用“清澈”来形容他再好不过。  林珑也笑,不同于黄品贤只爱三国故事,林珑也是读《红楼梦》的,与黄品贤如此接近地相处了这一阵,便觉得黄品贤有一点好像林黛玉,对于十二钗,林珑最喜欢的是熙凤和探春,宝钗也还行,顶数黛玉最为无感,觉得简直是自寻烦恼,整天想那些有的没的,终究又有什么用处?不如看清了眼前的局势,定个方略出来,这样只顾抒情,反而蹉跎了自己。  如果黄品贤的这个特性发生在别人身上,林珑也会觉得无聊,都已经是湘军的人了,还这么反复纠结,有什么必要?决定做什么,就横下一条心来做,无论要做的事情是好是坏,是符合自己的心意,还是违背心愿,既然一定要做,就不必缠绵悱恻,这样反复纠结,让人看了着急。  可是如今是黄品贤如此,林珑便感觉到,他在太平军里这样久,也难怪他伤感,有几个人能够做到随着自身境遇的变化,那样快速地斩断过去,完全变更了感情呢?黄品贤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这其实不是一件坏事。 第十二章 芳草重寻两司马馆 第十二章   芳草重寻两司马馆  李续宾接手武昌,虽然是韦俊因为补给耗尽,增援断绝,而主动撤离,毕竟也是官军重新得回武昌,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于是一面飞报北京,一面全军在武昌休整。  黄品贤随着林珑在街头巡视戒备,忽然间路过自己从前打馆的地方,不由得便停住脚步,向那里面看去,那原本是一家药铺,当初太平军进城之后,拯危急监军指挥着将药材都收集起来,掌医、内医大家分配了药材,能人馆里 分卷阅读23 面也配备药物,这里便空了下来,于是自己这一两,二十几个人在此打馆。  黄品贤还记得当时初进武昌,城内十分混乱,除了各处“搜妖”,也安排难民打馆,有圣兵沿街吹号鸣锣,喊着严峻的命令,“东王有令:‘今早安民,百姓有家归家,无家打馆。男有男馆,女有女馆,男人打女馆者斩,女人打男馆者绞。兄弟们奸抢者斩,烧杀者斩,东王有令,急急如律令’。”  然而如今包头散发、穿红背心的太平军已经消失不见,满城看到的都是湘军。  黄品贤只略停了一步,马上便迈开步子继续走,这可不是自己追忆往事的时候,林珑虽然对自己不错,当只有两个人的时候,总是满含温情,可是他在公务上要求得也十分严格,不允许含糊的,况且黄品贤也晓得自己的身份,自己已经是湘军的一员,无论是否积极,毕竟不能太出格儿,  这一天的军务结束之后,林珑回到自己的房舍,如今是轮到湘军在这里“打馆”,他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黄品贤,忽然间想到当初自己在牢房里看到他,黄色的头巾有些松了,红色的背心也血迹斑斑,一头长发缭乱地散在一旁。  林珑从来没有欣赏过太平军的服饰,不过那一次回来之后,坐在那里迷迷地想,倘若黄品贤收拾整齐,衣服都是新的,干干净净,其实也很是好看,毕竟颜色鲜亮,样式别开生面,虽然那包头巾颇具响马之风,然而整个人毕竟利落,而且头发散开来,也别有一种风味,看起来很是洒脱的,带了一种不羁的野性,仿佛来去如风一般。  林珑想着想着,便笑起来,黄品贤听他笑得有怪,便好奇地望了他一眼,林珑连忙收住笑声,道:“今日在街上,可是想到了从前的事情?”  黄品贤点了点头:“那一家药铺,是我从前打馆的地方。”  林珑一笑,就知道是这样,之前特意问过温先生,从前在武昌城中,是在哪里打馆,那一条街偏偏分在自己的管区,所以必须要经过的了。  林珑对那里倒是满心好奇,假如不是因为担心黄品贤会伤感,其实很想进去仔细看一看,问一下从前在这里是怎样住,黄品贤住哪一间房,日常都做些什么,在那里实地设想一下黄品贤当初的生活,倒是很有趣的,不过转念一想,还是算了吧,往事不堪回首啊。  此时林珑拉过黄品贤的手,让他靠近自己,轻轻地抚摸他的脸,亲吻在了他的唇上,不多时黄品贤就躺在了床上,衣服也都全部脱掉。  黄品贤两条腿分开,林珑埋首在他胯间,先擦拭了一下,然后便将他的性器纳入口中,黄品贤很快就急促地喘息起来,两只手不由自主地,便伸出去捧住了林珑的头,将他按向自己的胯下,林珑实在太过擅长口交,虽然自己没有进入过他的体内,然而林珑却让自己的性器享受到极大的快感。  起初当然不是这样纯熟的,黄品贤有时深夜独自回味,第一次的时候,林珑显然很是生涩,只是那时候自己迷迷蒙蒙,况且本来对这方面也没有什么经验,虽然从前为了快慰,自己用手摸过,可是口交实在是没有经历过,所以虽然林珑并没有太多技巧,然而当时自己的感觉,真的就是“脑子里轰隆一声”,仿佛炸开了烟花,身体的本能瞬间激发。  当时黄品贤便有一种诡异的感觉,仿佛自己的大脑与身体是分离的,虽然心中仍然难过,然而性器官却激动起来,只顾寻找那强烈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居然是从林珑的身体获得的,就让人感觉格外离奇。  而过了这样一段时间,林珑的技巧愈发熟练,而且丝毫不觉得勉强,每次都不会有任何羞耻感的,黄品贤虽然和他做了这件事,可是有时候仍然会想,真的不会感到为难吗?毕竟是另一个男人的性器官,却要吞进自己口中去,他都不会犹豫一下的吗?  倒不是以为林珑做这件事,就会怎样的降低身份,格外令人感动,毕竟黄品贤自己也是用肠道容纳了林珑的阴茎,即使身份偏低,黄品贤也没有那样的自我贬抑,以为自己做的都无所谓,林珑付出的才更加令人动容,实在是当黄品贤那样做的时候,内心有一种自我放弃的想法,以为反正也已经是如此,不如便随他去了吧,可是林珑并不是这样伤心颓唐,他正在意气风发的时候,只觉得前路无限宽广,大有可为,可是当他为自己口交的时候,好像心理半点障碍都没有的,就那么如同四时风雨一般,到了季节便自然转化,非常顺畅。  林珑专心地抚慰那深入自己口中的性器,虽然不太方便看到黄品贤的表情,可是从阴茎的热度和硬度来推断,黄品贤已经是沉迷其中,更不要说两只手还紧紧地按住自己的头,仿佛生怕自己离开一样,平时一直与自己保持距离,这时候倒是唯恐相距太远,就让自己感到,即使是黄品贤这样的人,终究也有情不自禁的时候。 b 分卷阅读24 r  过了一刻多钟,黄品贤的身体轻轻一颤,仿佛给一阵冷风吹过一般,不由自主地发抖,与此同时,一道液体射进林珑的口腔,并不是很热,更不是滚烫,比自己口中的温度要低一些,联想到方才黄品贤的热情,就觉得有一些反差,林珑坐起身子,披衣服下了床,将口中的东西吐进痰盂,又用茶水漱了口,然后转过脸来,笑眯眯地望着黄品贤。  黄品贤两只眼睛有些直愣愣的,一动不动在那里出神,过了一会儿才缓过劲来,转头看到林珑面上的神情,真的是很有一点得意啊,仿佛完成了一桩心愿一般,他这一副表情,黄品贤并不陌生,每一次为自己口交之后,都是这样的眉眼,好像从自己这里得到了什么一样,所以方才虽然仿佛升上了小天堂,然而黄品贤看着他的脸,也觉得心里有点怪怪的。  因此黄品贤不由得便问道:“你做这种事,都不会觉得有一点为难吗?”  林珑一笑,摇了摇头:“我觉得很好啊,毕竟也应该让你开心。要说为难,就是第一回的时候,虽然已经决定要这样做,可是当要面对的时候,还是有一些迟疑,毕竟是第一次,没有经历过,不过之后就没关系了,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很容易。”  林珑轻轻地抚摸黄品贤的身体,现在他知道,如果真正喜欢一个人,就会为他考虑,而不会想要伤害他,所以杨秀清与陈宗扬,不可能是那样一种关系,因爱生恨之类。  自己是没有想到这个,然而梅标是个脑筋灵活的,有一次笑着编故事嘲讽,当时自己便笑了,这或者本来就不是爱;或者曾经爱过,但是恋情已经消逝,比如卫灵公对弥子瑕,当热烈爱恋的时候,无论弥子瑕做什么,卫灵公都以为美好,而当恋情不再的时候,便不再对他宽容,甚至会怨恨从前所称赞过的事情,待弥子瑕分外苛刻;也或者这种爱实在太疯狂太恐怖,让人不寒而栗。  林珑想到,自己对于黄品贤,并不至于要爱他到甘愿为他付出一切,但是自己也并不想让他痛苦,假如有一些事情能够安慰他,让他感到快乐,林珑是愿意去做的,前提是不动摇自己的生存基础。  第二天下午,林珑和温采元一起出门,特意没有带黄品贤,一路来到了那一家药铺,两个人走了进去,温采元娓娓地指点着:“这里大堂从前是长毛兵士居住,伍长住在后面,这个房间是我住,这一间住的副司马张添吉,这间便是两司马的住处,当时啊……”  温采元故地重游,心中也很是感慨,因为在湘军之中日子久了,如今再回忆起从前的经历,已经不再那样凄凉,竟然带了一点怀旧的情绪,曾经的惨痛逐渐淡去,如今他看着这一间两司马馆,心情竟然仿佛镀上了傍晚天边金红色的余晖,有一种“斜阳院落”般的安闲,俨然便是“日暮烟霞访旧踪”。  林珑听他谈着那个时候,黄品贤是怎样督促本两的士兵保养武器,又怎样给大家讲《马太傅福音书》,其实便是《新遗诏圣书》,“圣神引耶稣到了荒野,又引来了魔鬼来试炼他,还试验他的法力……”  林珑点了点头,他已经晓得黄品贤并非拜上帝会的狂热信奉者,不过身为两司马,在宗教责任上还是尽职的,他又用手抚摸着桌面,温采元方才说,“这里许多东西都换了,唯独这张桌子没有换”,从前黄品贤就是在这张桌子上吃饭读书,处理公文往来的吧?想到这一点,就有一种“故居”一般的感觉。  这时温采元又说:“黄司马倒是蛮喜欢唱小调,有时候我在窗外,能听到他轻轻地唱,不过倘若看到了人,他便立刻不唱了。”  林珑噗嗤一笑,定然不是拜上帝会的那些赞美诗,想来是情歌野调,太平天国管得很严,胡乱说话当然不成,即使是唱歌,也不准唱“邪歌”,黄品贤身为两司马,要以身作则,那时候想来也有些郁闷吧,若不是温采元说起,还真的不知道他喜欢唱歌。 第十三章空宅 第十三章 空宅  李续宾所部湘军在武昌城休息一阵,与防军交接,这一部分湘军便开拔转去江西,进攻九江。  黄品贤随队前往,心情十分复杂,虽然不是很高明的将领,却也知道武昌的丢失,对天国的损伤相当大,如今湘军又要攻打九江,对于太平天国来讲,是又一个危机。况且自从太平军占领了九江,无论清廷那边如何说,科派之令繁重之类,然而设立了乡官之后,本地毕竟得到了平静,如今清军一来,战火又起,人民纷纷逃往,九江不知要残破成什么样子。  林珑也晓得这一次的出征,对黄品贤来讲,具有特别的意义,他的家乡就在九江,只是不在城中,而是在外间乡村,黄品贤三年前离开故乡,随太平军各处转战,从此便没有回过家乡,想来很是怀念,现在即将回到故乡,他的情怀也很是纠结吧?  这一天,振字营终于赶 分卷阅读25 到了上杭乡,林珑便向谭振庭请求,“我们去乡间搜寻长毛”。  谭振庭笑道:“去吧,多加小心。”  于是林珑便带了自己这一哨士兵,去往上杭乡十二坊,黄品贤的家就在那里。  湘军来到,当地村民已经逃亡一空,无论是太平军还是官军,在这样混乱的时局,她们是谁也不敢相信的,黄品贤匆匆走向自己家中,只见破旧的院门给一把生锈的锁挂着,黄品贤翻墙进了院子,反正墙也不高,不过到人的胸口。  到了房门前,仍然是一把锁,黄品贤犹豫了一下,林珑这时走进门来,手里拿着一把细铁条,抓过那锁将铁条往里面一捅,锁头应声而开。  黄品贤转头望了一下,院门已经打开了啊。  进入房中,一片昏蒙蒙,虽然是晴天的上午,日头明亮亮,然而房间里光线暗淡,因为窗户很小,黄品贤这样的家庭,当然是没钱买玻璃的,糊窗户的纸也不是半透明的桐油白纸,而是东拼西凑捡来的不知什么纸,一层一层地糊,因此不是很透光线,此时只能够借助房门洞开来照明。  林珑再一看房屋之内,虽然黄品贤的母亲与弟弟逃走的时候,定然是带了一些东西离开,可是也可以看得出,他的家中本来也是空空荡荡,家徒四壁,真的是穷啊,床只是一条木板搭在砖石上,桌子破旧,还开裂了一个口子,陈旧的柳条箱,揭开来里面只留下两件满是补丁的小褂,厨房里连碗也没有几只,不过看得出,收拾得相当干净,只是落了一些灰尘,没有太多油腻。  另外在柳条箱的底层,林珑发现了一件东西,是太平军颁发的门牌,说是门牌,其实就是门贴,一张印刷了项目栏类的白纸,上面印刷字体开列着本地主官的名字,“天朝殿右十二检点佐镇九江军民事务 林 写”,代表的是林启容,下一列文字便是说明门牌目的,“给发门牌以便稽查以免滋扰事”。  再左边是某县某乡的地名,之后是太平军各级官职,军帅旅帅师帅卒长两司马一直到卒长,要说太平军的门牌真的很详尽,连距城多少里都有标明,之后就是以这一家的男子为基准,他的妻子,妹妹,祖父母,父母,叔婶,兄嫂,弟妇,儿媳,一双双排列在后,最后还有一个“共计”栏,计算总数,太平军真的是很细心,这样就不好篡改人数。  黄品贤家中,父亲几年前“在家升天”,母亲带着她们兄妹三个,大妹妹黄杏姑比他小两岁,本来定了亲,可是她加入了太平军,便是分别女营男营,即使现在的太平天国,已经放松了男女之间的限制,准许归家,夫妻也能聚合,不过黄杏姑在太平军中,如今不知去往哪里,结亲的事也就一时难以谈论,弟弟年纪相当小,今年只有十三岁,当兵也只能是牌尾,便留在家中,和母亲互相照应。  黄品贤曾经和林珑谈起过自己的妹妹:“古怪执拗得很,为了家里给她订的那门婚事,总是闹别扭,道是不肯出嫁,可是已经十九岁的姑娘了,哪里还能够留在娘家?给人家笑话。若是对方实在恶烂,也还罢了,明明还过得去的,若是到了那边有什么纷争,家里也不是不帮她,可是硬是不肯嫁,后来太平军来了,她便放脚进了女营。”  虽然是贫穷农家的姑娘,然而黄杏姑也缠足的。  当时林珑便笑:“倒是个有主意的。”虽然未必会有好的结果。  黄品贤望着他,默默地便想,未曾料到林珑倒是会称赞杏姑,对于自己的这个妹妹,黄品贤一直是感觉不能理解,兄妹两个幼年时候感情很好,然而随着两个人不断长大,黄品贤便感觉,和妹妹的距离越来越远,杏姑的一些想法,他无论如何难以理解,比如说她对于嫁人的排斥。  家里为她订下来的那个男人,说不上特别出色,不过在这左近几十里,也算还可以,像是自己这样的家庭,哪里能找一个凤凰给她去嫁呢?像是戏文里的那些佳人才子,月亮一般的人物,自己的妹妹若能有那样一个丈夫,当然是好,可是戏毕竟只是戏。  而杏姑的年龄也慢慢地大了,在这样乡下地方,哪有十九岁还不出嫁的女孩子?况且她夫家那边也不住地在催,母亲心疼她,不忍心太过逼迫,可是黄品贤知道,这样拖下去,终究不是个办法,哪怕再拖一两年,终究也是要出嫁,推得太久,那边着了恼,再嫁过去也未必有好日子过,虽然是关心妹妹,可是她毕竟在那一家生活,娘家难免有心无力。  可是就在这个当口,太平军来了,来到这里就要求女子们放脚,说缠足是“妖风”,还说“若是继续缠足,就要砍去双脚”,这条禁令其实执行得并不严格,毕竟缠足这种风气实在扎根太深,男子剃发蓄发都在其次,但是女子的脚就特别重要,仿佛是所有天理人伦都寄于这一双双小脚上,抵制相当激烈,若是女子真的不放足,也未必就遭受那样严 分卷阅读26 峻的刑法,可是杏姑却急急地放了脚,弄得和那些广西客家妇人一样,其实也不完全一样,毕竟缠了多年的,再放开也不能复原。  当时杏姑放脚的过程那个苦啊,异常疼痛,她自己说,“比缠着的时候还疼”,自己很是劝说她,“那么就不如不要放了”,不过杏姑咬着牙,“还是要放,这兵荒马乱的,若是不放开,将来逃难也为难。”  此时想到杏姑的这句话,黄品贤便不由得想到自己的母亲,母亲也是缠了足的,她缠足的年月很深了,不比杏姑年轻,还能恢复一些,母亲是不能放足的了,如今这样遍地烽烟,她那一双小脚,能够逃往哪里去?  湘军来到九江城下,已经是腊月底,马上便要过年,虽然是在战争之中,可是林珑也尽力要让这一个除夕与平日有所区别,于是这一天的晚饭,便有一大碗红烧肉。  林珑和黄品贤相处了这么久,比较好的一点是,两个人饮食的口味相近,都能吃辣,毕竟是邻省,湘菜与赣菜虽然并不全一样,毕竟也有近似之处。  林珑非常喜欢吃红烧肉,曾经和黄品贤夸口:“我们湘阴的红烧肉乃是一绝,尤其是加了樟树港的辣椒,那种味道,简直别提了,世上独一的美味。”  黄品贤对于红烧肉,没有特别的眷恋,当然他也不是一个口味清淡的,只是鸡鸭猪羊一视同仁,有什么就吃什么,不会特意去追求某一种食物,林珑曾经问他最喜欢吃的是什么,黄品贤想了一想,“烧皮蛋,拿来拌饭蛮好”。  林珑想了一下,味道似乎确实是不错的,自己从前吃皮蛋都是凉拌,皮蛋拌豆腐,或者直接加了热油和辣椒来拌,倘若是猪油烧皮蛋,确实会是另一种滋味,用来配饭很是不错。  黄品贤这是第一次和林珑一起过节,事实上,几年来第一次有过除夕的感觉,太平天国五大节日,正月十三天兄升天节、二月初二报爷节、二月二十一登基节、三月初三爷降节、九月初九哥降节,都是很隆重的庆祝,原本的中秋除夕反而淡化,到后来又增添了七月二十七东王升天节,不过那已经与黄品贤无关,他当时已经在湘军营中了。  去年除夕,他是在伙房做事,当天完事之后,伙勇们一起吃饭,说着一些“来年高升,恭喜发财”的话,不过自己当时并没有什么感觉,甚至觉得坐在一群湘军之中,很有些给人向外挤出去的感觉,两边如同水与油一般不可融合。  可是如今,他是与林珑共坐,林珑对于他,当然也说不上是怎样亲密,只是毕竟相处了这么久,而且林珑一直以来的态度,毕竟是相当亲近的,所以虽然这种气氛有些古怪,然而终究是有一种温情在。  两个人对坐吃饭,林珑笑嘻嘻地夹了一块酱红色的五花肉到黄品贤的碗里:“快吃这肉,下饭最好了。”  黄品贤略有些不自然地说:“我自己来。”  红烧五花肉确实好下饭,丁泰的手艺很是不错,炖得酥烂,肥肉的色泽如同琥珀,夹在筷子间,颤颤巍巍,尤其又加了辣椒,口味很是刺激,两个人一边吃饭,一边闲聊。  林珑笑着说:“可惜梅先生没有这样好的口福,硬是沾不得辣味。”  梅标真的是有些辛苦,一个绍兴人处在一群湖南人之中,吃饭是个大问题,起初看到菜碟里一层的辣椒,红彤彤的,梅标的眼神都直了,到后来谭振庭的伙勇专门给他另外做饭,倒也不是浙江口味,只是湖南菜里面不放辣椒,梅标总算是吃得下了。  因此梅标对于太平天国,很是吐槽的一点就是:“那班广西老贼,每肴必加秦椒,苦辣棘喉,她人不能下咽。”  林珑身为湖南人,倒是没有觉得怎样被伤到,毕竟“辣”倒也是罢了,重点在于“苦”,又苦又辣,确实是很难适应的。  黄品贤也是微微一笑,和林珑这样一起过节,感觉意外地居然还不错,因为有林珑在这里说这说那,对亲人的思念总算没有那样焦灼。 第十四章色戒 第十四章    色戒  “启容,广西老贼,年约三十余,身材高大,长面高颧,微髭无髯……”  林珑手上拿着那本《贼情汇纂》,读着林启容这一条,一共六列字,不过记载得也很是详尽,不但记录了他的大概经历,性格特点,还记载了他的相貌。  林珑发现,对于军事方面的信息,自己倒是罢了,比如“启容残忍异常,每诈杀人以警众,故群下多惮之”,能上了这个名录的,定然有一些本领,说林启容“残忍异常”,虽然是官军这边难免对长毛有所丑化,不过也可以看得出这个人的行事风格,想来是格外严峻了些,否则不会有这样的评语,比如对罗大纲,评价就是“剽悍机警,贼中号为能者” 分卷阅读27 ,没有说他性格残酷。  林珑格外地对长毛首领的个人信息感兴趣,比如说相貌如何,还有私人方面的事情,比如夏官丞相何震川,里面就记录,“窥其隐微,似亦知贼之为贼,然既失身其中,不过苟延岁月,敷衍其事,享目前之富贵已耳”,大概就是一个地位走得比较高的温先生。  林启容这个人,还是很厉害的,防守坚固,从去年年底到今年二月,足足两个月的时间,李续宾的陆营和杨载福的水师昼夜攻击九江城,然而却都攻城不下,现在已经改成围城了,从宫牌夹起,到东边白水湖尾,三十多里的长度,修筑六道长壕,每一条都是两丈深,三丈五尺宽,所以湘军和附近调遣的民夫,现在干的都是土木的活儿。  黄品贤好在因为是林珑的护勇,没有一起去抬土挖沟,那样感觉实在是挖坑埋同僚,然而即使这样,壕沟一天天伸展,对面九江城的绞索却也越来越紧了,因此他站在壕沟边,望着那延展开去的壕堑,不由得心头一阵黯然。  按说重壕重墙这一类事情,本来是太平军的擅长,太平军是专门有土营的,做的就是这些坑道工作,另外泥水匠也隶属土营。  太平军是很注重土木工程的,每到一处,都是深沟高垒,营垒相当严整,不但挖沟,而且沟底还密密麻麻地排列竹签,从前打馆的时候,没事要削竹钉,就是为了这个,倘若有人掉进去,就会给尖锐的竹签刺伤,防护的围墙则是用双层木板,中间填充砂石砖土,这是第一层墙,至于第二层围墙,就比较灵活,如果有树木,就堆积树木,甚至将糖包、盐包、水浸的棉花包层层堆积,以作屏障,这就让人感觉很是心疼,糖、盐都是很珍贵的东西,棉花也是,另外听广西老兵说,他们在永安州的时候,曾经利用生根在地的活树做立柱,在树干之间穿过杉木竹篙,仿佛编笸箩一般,这样编排成墙,也很是好用。  然而如今,湘军却正在用这样的土木方法来围困九江。  因为此时主要是挖壕沟,军官们便没有那样紧张,每天主要就是监工,于是林珑便比较有时间看书,他看的是什么书呢?《肉蒲团》。  黄品贤哪里看到过这样的书?他家境贫寒,所学的那几本书,是给私塾先生每天挑水劈柴,换来的识字机会,得说黄品贤其实也很是伶俐,他家里是没有钱的,本村有一个老先生,六十几岁,一生执着于科考,然而终究连秀才也没有考中,黄品贤晓得自己家里是没法给自己缴学费的,于是便去给老先生做些杂事,不要工钱,只求先生教几本书,那先生因为他相貌俊秀,人又很是殷勤,像这样的孩子,总是更加得人怜惜的,于是便教给他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黄品贤回来后,就将学到的东西教给妹妹杏姑。  杏姑也是个好学的,识字相当快,认得了一个字,便在院子里的地上反反复复地拿了树枝来写,惹得母亲责骂:“还不快来烧水做饭,在那里捣什么鬼?你还想考秀才么?”于是杏姑便丢下树枝,飞跑到后面去。  之后杏姑不肯嫁人,母亲也责怪自己:“都是你,教给她认识了几个字,就把自己看得如同金凤凰一般,瞧不上村里的后生,再拖几年,成个老姑娘,没着没落,可怎么办?”  自己只能说:“娘,她的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纵然不识字,脑子也整天在转,况且只怕也是随了母亲的性子,听爹说,当年娘也是拖了很久才出嫁。”  于是母亲徐春桃就不再说什么。  后来加入了太平军,别的倒是罢了,读书方便了许多,本馆有书理先生的,得以向先生请教,倒是省了学费。  虽然世代务农,不过双亲都十分尊重读书人,可惜是家中条件有限,不能够专门供孩子们读书,如今终于有了机会,黄品贤是以为,将来太平一统,大家都享受富贵,倒是也还罢了,毕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实现,然而现在便可以免费读书,倒是眼前便看得到的好事,倘若是有心人,太平军中便是一所学馆。  读书真的是好,那些识字的先生,格外受人尊敬的,士兵都是穿短褂背心,有的还赤着脚,唯独书写先生可以穿长衫,鞋袜齐整,地位不同一般,黄品贤虽然晓得,自己今生恐怕是不能够成为非常有学问的人,只是仍然想读几本书,仿佛只要多读几页书,就能够从原本的黯淡无光之中挣脱出来。  虽然村里人都晓得杏姑性子极其要强,而黄品贤平时看着淡泊得很,可是黄品贤知道,自己与杏姑还是不一样的,杏姑只是不想嫁人而已,一心想的是做一点什么来谋生立足,“这一生过一点省心的日子,也就知足了”,而自己当然也是关心家计的,可是身为一个男子,黄品贤毕竟多了一种不甘,不愿自己的一生就这样默无声响、湮灭光彩地度过,如同地上的泥沙,毫无出众之处,每一颗沙粒看去都是一样,用温采元的话来讲,就是“泯 分卷阅读28 然众人”。  黄品贤希望自己是不一样的,即使不能够流芳百世,成为像三国将军那样的传奇人物,也应该有所不同,所以他当初给征入军队,虽然起初有些不情愿,后来却也安心,毕竟是与从前那一潭死水一般的乡村生活不同的啊,相当的有波澜,无论怎样危机四伏,毕竟是一种变化。  另外就是读书,母亲说杏姑,认得几个字,心就高了,黄品贤以为,也不全是迁怒,读过几本书之后,想法便会有所改变,黄品贤是不觉得自己比那些大字不识几个的乡亲们要高,只是人若是能够读书,便不会那样无聊,空闲的时候除了打牌、睡觉,还可以读书,打发时间,脑子里终究是能够装一些其她的东西。  只是黄品贤实在设想不到《肉蒲团》这种书,只看名字就觉得不好,小心地问林珑:“书里讲的什么?”  林珑笑着说:“是劝善的书,让人不要沉溺于财色,还是应该及早归正,打坐念经的好。”  黄品贤见他笑得不是很真诚,便又问道:“那么为什么叫做‘肉蒲团’?”  林珑笑道:“就是提醒色戒啊!乃是一个才子叫做李渔写的,学问上很大名声的。你不要只顾猜疑,若要晓得一本书究竟说的什么,总要自己来看一看,给你看,真的是好书,你看完了可要快快还我。”  黄品贤接过书来,当即展开一看,第一回的标题:止淫风借淫事说法 谈色事就色欲开端。  好像真的是那么一回事。  再往下看,是话本小说惯常的开篇词,然而越看越是不对,“黑发难留,朱颜易变,人生不比青松。名消利息,一派落花风”,这倒是还罢了,到后面“睁眼看,乾坤覆载,一幅大春宫”是什么意思?纵然不像梅先生温先生那样学问深厚,善于品评,黄品贤却也知道不对劲,将手里的书快速翻过几页,前面中间最后各挑两页快速读了,登时捂住了眼睛,将书塞在林珑怀里:“实在看不得。”  真的是不忍直视啊,才子就写这个吗?从此“才子”二字也没眼看了,今后再见到梅标,就要想一想他是不是也会写这样的东西。  从前在太平军中,哪能想到居然有这样的书摆在面前?四书五经都是妖书,日常能读的,最安全的就是新旧遗诏圣书,还有天王的真命诏旨书,那里面全都是大道理,倘若那个时候有人夹带这样的书,自己看到了倒是不会怎样处罚,只是那书定然是不能留的,否则便是那藏书的人自己招祸。  林珑见他发窘,便笑道:“不要当做淫书来看,这作书的人倒是一番苦心呢,为了警醒世人,特意把里面的事情都写出来,也是很豁得出了,你瞧最后还说呢,‘天堂之上,地广人稀;地狱之中,人稠地窄’,分明是一番好意。你来看看,很有趣的,已经二十五岁的人,读读这个有什么?”  黄品贤比林珑大一岁,因此年龄计算相当容易。  可是黄品贤执意不肯看,这可真的是太羞耻了,而且李渔这个人,也很是滑头的了,通篇都是那样的描写,只是开头结尾说两句场面话,莫非就可以遮掩过去了吗?终究还是读书人狡猾,将什么都说尽了,最后一句“戒色啊”,全都撇得干干净净,若真是有心警戒,何必说得这样细?总之这本书,自己是绝对不会看的。  林珑将身子搭在黄品贤的身上不住地笑,这个人可真的是,相当正经啊,太平天国的烙印仍然在他的精神之中。虽然不是理学大师,不过林珑是以为,长毛的规矩有点好像“存天理,灭人欲”,都是过于严厉了,把人弄得不像活人,黄品贤这种“全心警惕邪念”的样子,就让人有时候忍不住要撩弄他,况且这么一闹,总算不再是心事重重的了。 第十五章风雨日暮 第十五章    风雨日暮  到了五月的时候,九江城外的三面合围终于完成,之所以包围三面,是因为九江城一面临水,那一面由水师负责围堵。  可是即使是这样,要进攻九江也相当困难,林启容当然也晓得九江的重要,自从他负责防守九江,就修缮城墙炮台,囤积米粮,更深地挖了壕沟,而且林启容意志坚定,统率的有许多广西老兵,作战意志相当顽强,李续宾想要占领九江,并没有那么容易,每日只能望着九江城那高大厚重的城墙咬牙。  因此李续宾采取的策略就是,先剪除枝叶,再砍伐树干,八月里,李续宾与水师合作,首先进攻九江北边的小池口,黄品贤站在振字营的行列里,只见对面烟尘弥漫,耳中灌满了炮弹炸裂的声音,是水师的炮船在攻击,从昨天白天开始,一直到深夜都并没有停止,一直持续到今天早上。  小池口虽然防守也相当严密,奈何终究不是九江城那样规模的防线可比,给湘军水师这样连续轰炸,站在城 分卷阅读29 外小山上,可以看到里面的房屋全部已经被摧毁,照这样下去,陷落是迟早的事情。  几天之后,八月十五中秋节,云层厚厚地遮住了月亮,应了那一句俗语,“八月十五云遮月”,第二天八月十六,果然风雨如晦,狂风暴雨一起袭来,虽然是白昼,天色实在昏黑的厉害,分辨道路营垒有些吃力,振字营全军出发,进攻小池口,林珑则是将黄品贤留在了营中,让他随本哨一个什的队伍留守本营。  黄品贤在营中,只听到外面雷声夹着释放火箭的爆裂声,忽然出现的闪电蜿蜿蜒蜒,在黯沉的天空之中划出诡异的线条,如同一条条刺目的长蛇,又仿佛鬼魅,黄品贤看着那雨如同瓢泼一般,从天上浇落在地面,忽然便感到前所未有的苍凉。  黄品贤从前并不是没有见过大雨,自己也曾经在雨中挑着货物送去城中,都是些不怕水的东西,是两桶活鱼,那个时候走在大雨里,也是感觉很有一点苦,雨点重重地打在身上,略有一点疼,而且很凉,让人感觉发冷,就想到在这样的天气,这世上纷纷同样是人,有的人安居在家中,而像自己这样的人,则要四处奔走,以求得一点糊口的钱粮,就感到很有些难过,那种心情不是完全的悲伤,其实有一点仓皇的,就感觉空荡荡无所依托,自己在这个世上,能够握住的东西太少了。  可是今天,黄品贤的心情又不一样,不仅仅是那种好像无可依归的感觉,更是仿佛有一种惘惘的威胁正在一步步逼近自己,让人心中十分不安。  这时什长苏占鳌走过来,望着扶着栅栏,望着棚子外面的雨,笑道:“天黑成这样,好像要点起蜡烛来才行啊,让人感觉现在就好吃晚饭了。”  黄品贤心头蓦然涌起四个字:日暮途穷。  苏占鳌见他面色郁郁,便拍着他的肩膀说道:“不必担心,哨长他们定然会平安归来的。”  黄品贤脸上不由得便微微一红,脱口便道:“我倒不是在担心他……”  苏占鳌也晓得这件事了吗?不过自己方才是真的没有想到林珑的安危,想的都是对面小池口中的太平军。  苏占鳌哈哈地便笑:“是的,连续轰了这么多天,那里面也该没力气了,定然是到了那里就冲进去。”  黄品贤与林珑的关系,苏占鳌自然知道,不过他觉得也无所谓,这营中都是年轻的男子,正在精壮的年纪,哪能没有那方面的需求?太平军既然规定了不许男子与男子相交,自然就是发生过这种事情,所以林珑与黄品贤干这事,他觉得也是天理人情。  况且以林珑那样的人才,黄品贤终究也不算吃亏,本来是长毛的俘兵,带伤进营,好一阵顽抗,如今成为了哨长的护勇,哪怕他不上前线立功,只要跟随着林珑,林珑升迁,他也能够随之往上升,营官的护勇就和哨长的护勇不一样,更何况还是林珑这样一个人物呢?  林珑当然是比较有品,并没有强迫,虽然以两个人身份的差距,确实会带给人一些压力,不过林珑并未如何逼迫,黄品贤和林珑在一起,也不算怎样委屈,到如今其实也算是顺水推舟,因为林珑确实是个令人注意的人,即使自己是个男子,苏占鳌也觉得,林珑很有魅力,长得俊俏,能说会笑,和他在一起,很是有趣。  林珑这一副身条相貌也就罢了,看了就亮眼,难得的是性情活泼,虽然当着哨长,也并没有什么官腔,不搭架子,和哨中的兵勇们关系都很好,日常看到他与黄品贤走在一起,也是不笑不说话,很是亲近的,而且年貌相当,黄品贤平心而论,一张脸也是不由得让人想要多看几眼的,苏占鳌也是山民,自幼看惯了村子里的人,晓得乡村之中能够出现黄品贤这样的一个人,很是不容易,仿佛天生就不带任何土气,简直鹤立鸡群的一般,有一点像是读书人家的子弟,虽然肯定不是富裕家庭,是那种很贫寒的家境,而林珑和他很能相配。  假如只是要追随一名长官来升迁,倒是不必过于在意这些,不过倘若私房里有些事情,便要考虑一下,哪怕再怎样有权势,倘若年龄差距太大,或者是相貌丑陋,那就非常为难了,对着那样一副躯体,实在难以下嘴,再怎样的荣华富贵,用这样大的代价来获得,也让人感觉很是痛苦,简直好像用刀扎人的心一样。  男子毕竟不同于女子,明明可以靠勤奋与能力来得到的东西,为什么一定要靠出卖身体?更何况女子即使是再怎样妩媚,也无法得到朝廷的功名,这样一想,便更加觉得不值得,倘若和那样一个老丑之人长久厮混,纵然能够得到一些好处,比别人上升得快一些,三年五载也会心态扭曲吧?难免变得古怪了。  可是林珑这样一副身姿相貌,便让人的心理障碍少了许多,真的是让人眼前一亮的人物,即使是混在一群人之中,一眼就能够看出他与旁人不同,黄品贤若是只当看 分卷阅读30 美人,其实并不太难接受,哪怕仍是有些勉强,面对林珑这样一个人,终究能够有所安慰。  黄品贤不想再谈论进攻小池口的问题,便问道:“什长,你的脚好些了吗?”  苏占鳌前两天伤了脚,否则以他一向的勇猛,不会派他留守。  苏占鳌一笑:“还行吧,敷了膏药之后,没有那样疼了,虎骨膏是找不到了,用狗骨头熬的膏药,居然也还行。”  营中的医官也是很能想的,虎骨膏当然是难得,于是便找了一条狗来,把狗骨头捣烂,给苏占鳌做成膏药贴在脚踝上,他还有一番解释:“狗骨,味辛、咸,性温,补肝肾强筋骨,祛风湿,活血生肌止痛。”  听起来十分玄妙。  黄品贤是晓得如今有西洋的医生,不知他们怎样治疗扭伤,然而这狗骨膏药贴上,苏占鳌竟然真的好转起来。  到了这一天的傍晚,前方的激战声终于渐渐平息,卢长庚回来传令,“全军开进小池口”,于是留守的四个什的湘勇便打包了军需物资,赶着马车进入城中。  路上,黄品贤看到,小池口外原本的壕沟已经给稻草和沙袋填满,前几天湘军就在四处收割稻草,挖沙土装布袋,今天早上便都填在了守护城池的壕沟里,另外还有一些沙袋在壕沟内侧垒成了一堆,湘军就在这些沙袋壁垒的后面,躲避城上太平军的弓箭枪弹,从这里直扑城下,向城内施放火箭。  进入城内,尸体累累,有湘军的尸体,更多的则是太平军阵亡者,黄品贤不忍去看,低着头牵着马只顾走路。  来到了本营的宿营地,林珑正在换衣服,经过一天的激战,他浑身泥水,还有两处刀伤,好在不重,刚清洗了一下身体,此时换了衣服,旁边还放着两条干净的麻布。  黄品贤看到他赤裸上身,手臂和胸前各有一道血痕,便走来说道:“我给你把伤口包上吧。”  林珑点了点头,看着黄品贤拿过白麻布,一圈圈缠绕在他的胸前,然后拿过另一条,给他的手臂床上包扎上,林珑笑道:“好在伤得不深,已经止血。”  黄品贤默默地将麻布打了个结,抬起头来看着他,说了一声:“无论如何,你没事就好。”  白日里战争正在进行的时候,黄品贤确实是很少想到林珑,心中想的多是城中的太平军此时是怎样的处境,经过了连续几天昼夜不息的炮火打击,此时面对湘军的进攻,是怎样的一种压力,给苏占鳌一提醒,才有片刻想到林珑,林珑此时正在冒着太平军的枪弹向上攻城,他会怎么样?  此时见到林珑顶过了这场战斗,活着坐在这里,黄品贤也谈不上是松了一口气,只是忽然间想到另外一种结果,假如林珑这一次攻击小池口阵亡,自己今后会如何?  林珑死后,继任的哨长未必会继续留任自己当护勇,可能自己会重回伙房洗菜烧饭,伙勇的行当当然并不低贱,只是在军营之中,难有前途,虽然并不认同湘军,可是自己如今已经无法回归太平军,家也没了,亲人不知都在那里,无论九江在这一场战役之后,归属哪一方,自己都无家可归,所以之后可能就这样浮沉在湘军之中,随波逐流,过一种毫无期待,丧失希望,也并无所谓情感的生活。  并不是忽然间珍视林珑这个人,以为两个人之间有什么深厚的感情,只是那种处境之下,大脑空洞僵硬,整个人都是麻木的,如同盐碱地一般贫瘠,那种前景只要想一想,就觉得心里发寒。  黄品贤并非热切期望在官军的体系之中飞黄腾达,从此与太平天国划清界限,反戈一击,以此成就自己的前途,可是他也不愿从此黯淡,那实在有一种好像沉入湖底一般的感觉,而且那湖水还是浑浊的,半点不清澈,那就是沉沦于毫无指望的人生之中,今生都难有发出光彩的可能性,哪怕是像流星那样的片刻灿烂。  而当自己进入老年,回首往事,只怕看到的只是西北的风沙,在那漫天风尘之中,站着一个毫无色彩的人,满身满面都只是黄沙,面目模糊不清,这一生不过如此,毫无可说便已经即将结束,仿佛从来没有来过这世间。  所以此时看到林珑还活着,而且没有受很重的伤,黄品贤忽然便感觉,真的好险。  林珑看着他那复杂的神色,轻轻一笑,抬起手来摸着他的脸:“你放心,我没有那么容易死的。”  黄品贤面颊光洁,摸起来仿佛绸缎,经过这一番艰险的苦战,此时抚摸他的脸,对自己是一种清泉般的慰藉,战争将人都要抽干了,如今终于得以滋润一下那干枯的生命。 第十六章 人鱼 第十六章     人鱼  小池口一番苦战之后,湘军休整了一 分卷阅读31 段时间,九月初九这一天,湖口城外,林珑出去采了一捧野菊花回来,今天是重阳节,应该观赏菊花的。  要说九月初九这一天,算是难得的湘军与太平军都会庆祝的节日,在湘军这边,是九九重阳,在太平军那边,是哥降节。  林珑如今对太平军的事情更加晓得了一些,从前只是看军事方面,如今对那边的风俗人情也有所了解,而且渐渐地开始感觉兴趣,比如说太平天国的节日,让人很是耳目一新,起初是觉得好笑的,不过到如今也逐渐有了一点兴味,节日的名字都有一点怪,比如说“哥降节”之外还有“爷降节”,林珑这一阵对拜上帝会的教义也有了一些了解,晓得“爷”指的是上帝耶和华,“哥”则是耶和华的儿子耶稣,耶稣并且是洪秀全的长兄,洪秀全自命为上帝次子,耶稣的二弟。  林珑就觉得,客家人的语言真的很有意思,带了一种土腥味儿,却又显得蓬勃有劲,往往很是生动的,比如说洪秀全睡梦中看到上帝鼓励他造反,“尔勿惧,尔放胆为之,凡有烦难,有朕做主;左来左顶,右来右顶,随便来随便顶,尔何惧焉!”,就这个“左来左顶,右来右顶”实在太有趣了,林珑一向认为自己家乡的方言最是精辟,有一些还颇有古风,比如说“外衣”,湘阴便叫做“单造衣”,有一次梅标听了这一句话,便吟诵道,“怅卧新春白袷衣”,可是如今听说了这些客家话,林珑感觉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新鲜味儿。  客家人还把母亲叫做“老妈”,平常说说倒是还罢了,最有趣的是上帝的妻子叫做“天母老妈”,比“王母娘娘”更带了一种乡土气息,按照洪秀全的说法,耶稣、洪秀全和杨秀清都是“同一老妈所生”,林珑就想着那位高高地坐在天堂的“老妈”,很有意思,若是自己回到家中,对着自己的娘叫“老妈”,大概要挨骂,“给我叫‘娘’,什么‘老妈老妈’?我是老妈子吗?”  林珑将那一束菊花插在一个陶罐里,是从附近找来的罐子,本来是装乳腐的,乳腐吃掉,罐子改做花瓶,虽然有所破损,不过也还能用,并没有漏水。  酱褐色的粗陶罐,没有什么花纹,是乡村之中最常见的那种,黄品贤从小就看着这样的罐子,水缸,都是灰扑扑没有什么色彩,不过此时里面插了菊花,虽然只是野菊花,花朵小小的,然而黄得耀眼,忽然间连那乳腐罐子都给那花朵照亮,有了一种美感,竟然带有一种雅致的气息了,与粗陶罐配在一起,既古朴,又带了文化气息,林珑虽然不是特别讲究高雅的情趣,不过有时候确实很有心,很会生活。  然而黄品贤却马上想到,过了这一天重阳,明天就要进攻湖口。  湖口的守将乃是黄文金,乃是东殿左三十一承宣,《贼情汇纂》里面对他的记载虽然简略,只有一列字,说他曾进犯湖北,然后回到九江府,其实黄文金也是太平军很有名的一位将领,太平天国三年,也就是咸丰三年十月里的时候,杨秀清特意派遣黄文金在这里防守,到现在将近四周年。  这四年时间,黄文金将湖口守得风雨不透,他来到这里,就拆毁了旧城,从石钟山山脚到山顶,垒砌石块重新筑城,重关高墙,那墙如同一条带子一般,在西边的梅家洲也筑造了坚固的城墙,挖掘壕沟,在壕沟边种植了几万株杨树,到如今四年时间过去,那杨树已经蔚然成林,极为茂盛。  这几年来,官军也曾经不止一次攻打湖口,想要救出被封堵于鄱阳湖里的水师,可是都没有成功,而且还折损了几名将官,因此清军给黄文金取了个绰号,叫做“黄老虎”,这一次李续宾带人再来进攻,也不知结果如何。  林珑在旁边则是想着,也不知此时湖口里面怎样度过“哥降节”,大概总要祷告的吧?更何况大战在即,当然更是要祈祷天父的帮忙,太平天国的六大节日,多数和宗教有关,倘若洪秀全将来当真占领了整个国家,大家就都要过拜上帝会的这些节日。  对于儒教与上帝宗教的争执,林珑虽然是站在儒教这一边,不过其实并不是特别痛恨拜上帝会,只是倘若今后不得过节,那就很不高兴了,历代流传下来的节日,其中有几个是林珑格外偏爱的,比如中秋,比如重阳,另外还有除夕和元宵,从小到大都是这么过的,每当节日里都特别高兴,更何况这一阵多读了一些诗词,那些诗歌长短句里面也都描写这样的节日,“元宵佳节,融和天气,次第岂无风雨。中州盛日,闺门多暇,记得偏重三五”,没看到哪首诗里面吟咏“报爷节”的,所以情感便不一样。  所以就算是为了这些节日,林珑也不能够赞同天平天国,更何况根据他的预测——虽然不敢自比诸葛亮,然而林珑对局势也是有判断的,或许只要是人,对于现实总会有自己的估量——太平天国成功的概率相对比较小,还是朝廷这边赢面大,林珑选择站在胜利者的一边,因此他不会投向太平军,而是坚决站在湘军这一边。 分卷阅读32  这一个晚上,林珑留黄品贤在自己房里,两个人脱去衣服,倒在了床上,林珑紧紧地抱住黄品贤,亲吻着他,黄品贤两只手也抚摸在林珑的背上。  林珑身材相当好,两个人都是身材高挑,林珑比黄品贤略矮一点,然而他的腿相当长,身材又矫健,没有赘肉,因此站在黄品贤身边,乍一看便是高度相似,甚至仿佛林珑还要比黄品贤高一点的样子,林珑身上的肌肉相当紧实,他的皮肤又光滑,摸上去如同一条鲜活的鲤鱼,仿佛刚刚从钓竿上取下来,还在那里欢蹦乱跳,鱼尾拍在草地上,啪啪地响。  黄品贤从前在太平军中,那里最看重的食物是鱼,因为相对难得,当军队开来某处,当地许多人都逃走,鸡猪之类可以在人家院子里捉到,但是鱼要下水去捞,打鱼的人都不见了,鱼便很是珍贵,倘若得到一尾鱼,往往不能自己食用,要进献给长官,黄品贤便将鱼送给了卒长,听说卒长又送给旅帅,不过当时师帅不在附近,因此旅帅就不必再往上送,让伙房烹调了,自己食用。  另外据说在天京,有许多养鱼池,派了人专门看守,还设立了一个职位名称,叫做“典天鱼”,只有各位王千岁才可以吃这里的鱼,可见对鱼的重视,黄品贤在家中的时候,对于鱼并没有特别的感觉,只觉得毕竟都是肉,鱼羊都很好,可是在太平军中两年,大家都对鱼如此看重,少不得黄品贤也对鱼有了一点特殊的观感。  后来与林珑在一起,林珑对于鱼,不是珍惜得如同宝贝一般,他喜欢的是吃猪肉,红烧肉,不过无论是鱼还是肉,他都是拉自己一起吃,而此时黄品贤摸着林珑的身体,只觉得掌心触摸的,就是一尾鲜鱼,这种感觉已经不是第一次,有时候两个人抱在一起的时候,黄品贤就觉得自己怀里正在动着的,仿佛是一条银白的鲤鱼,别人吃鱼是吃到了肚子里,自己则是与这条人形的鲤鱼翻来覆去,还将双腿盘在他那苗条坚韧的腰间。  林珑的身材真的是好,肩膀宽阔,上身的线条从肩部开始,逐渐收缩,到了腰部的时候,已经窄了许多,而且又流畅光滑,尤其是他的小腹,不但有几块清晰可辨的豆干般肌肉,盆骨上方两侧还有两条纹线,仿佛鱼身尾端与尾鳍相接的那一块,收紧的形状一般,越是这样想,就越觉得林珑仿佛人鱼,那两条线就是转化成人身之后,留下来的尾线。  于是当林珑的性器进入黄品贤的肠道,黄品贤的手便从他的脊背上滑落,触摸着他的小腹,尤其是沿着那两条线条细细画着。  林珑觉得腹部有一些发痒,冲着黄品贤就是一笑,面颊上露出了标志般的两个酒窝,带出两条弧形痕迹,仿佛小腹上的人鱼线,或许是因为如今心情不同,黄品贤此时再看他的酒窝,已经不再觉得如同斧凿刀劈的一般,带了一种锐利的气息,而是很觉特别,带了一种可爱。  这一场交合持续了半个时辰,林珑终于满足,也抚慰着黄品贤又射了一次,然后他翻身从黄品贤身上下来,躺在黄品贤的身边,搂住他的身体,细细地抚摸着,忽然说了一声:“满城风雨近重阳。”  重阳的夜晚之后,第二天九月初十,李续宾督率湘军开始攻击湖口,湘军在城墙下面竖起梯子,攀着梯子爬上去,炮火不断地射向湖口城中,黄品贤在振字营中,忽然间只听到一阵惊天动地的巨响,到了这一天的晚上,前方传来消息,黄文金已经带领残余的太平军撤出湖口,原来是一发火箭射中了城内守军的火药库,火药全部爆炸,守军不但遭受了很大的人员损失,而且后续弹药不足,只能撤退。  黄品贤望着前方的湖口,现在湘军水师在鄱阳湖里的一部分船队,终于可以开出来了,已经憋在里面三年了啊,他转头又望向九江方向,这一天好在是没有下雨,然而心情却仍然是风雨飘摇,感觉更加冷了。  另外也不由得要想,林珑怎么样了?昨晚林珑格外温情,此时自己身上还仿佛残留着他的热度。 第十七章 涌潭 第十七章   涌潭  湖口攻破后,梅家洲的太平军也撤离了,于是这附近就只有九江一座孤城,李续宾带领湘军,不断地攻击,然而城中防守极为严密,虽然断绝了外援,然而湘军竟然一直未能得手。  到了年底的时候,李续宾给清廷授予浙江布政使,于是进攻九江愈发的卖力。  振字营中,林珑与黄品贤度过了第二个除夕,林珑看着桌上的菜,说道:“如今是没什么好吃的了,连军中都是如此,这一盘富菜牛肉,多是富菜,少见牛肉。”  富菜就是芹菜,湖南方言,“芹”和“穷”的发音近似,因为避讳“穷”这个字,于是就叫做“富菜”,隆冬季节,本来并没有新鲜的芹菜,这是找到的之前有人腌的咸芹菜。  不过食物确实没有那么丰富了,回想去年 分卷阅读33 除夕的时候,满满一大碗红烧肉,两个人没有吃完,余下的都给了伙勇丁泰,今年倒是有牛肉,不过杀了那么一头牛之后,牛肉大家分,落到每个人碗里的,只有这么一点点。  黄品贤叹道:“连年兵荒马乱,大家都无心种地。”  那一头牛,是一头正在壮年的犍牛,本来为了来年的春耕,是不忍心宰杀的,不过看一看这附近,已经少见村民,落了雪的田野里见不到人,这样冷的天气,湘军大营之外,连炊烟都几乎望不到,这牛即使留着,也没有人驱使它耕田,所以便在除夕这一天屠宰了,大家分牛肉来吃。  听了他这样一句话,林珑心中也十分感慨,九江附近的战争打了几年时间,这一次自己这一支队伍来到这里,情势格外危险,因此周围的乡民逃亡一空,不能就地筹粮,要远路输送各种物资,当然了,这样规模的一支军队,本地肯定无法完全供给,可是当地能够得到的储备也实在太贫乏了一点。  于是林珑便道:“这仗若是再打几年,就精穷了。”  黄品贤夹了一些芹菜,几条牛肉丝,放在米饭上,与米饭搅拌在一起,便这么吃了下去,牛肉半点也不肥嫩,干巴巴的,很有些柴,虽然是正当年的牛只,然而主人逃亡了,那牛游荡各处,一直没有得到好的喂养,所以偏瘦,肉丝咀嚼在牙齿之间,干硬干硬的。  过了一会儿,晚饭将近尾声,林珑问了黄品贤一声:“这里还有一点菜,你要吃吗?”  黄品贤摇了摇头。  林珑便将碗里剩余的一点米饭倒在菜盘里,将盘底剩余的汤汁擦净,混合着米饭吃掉了。  这一天晚上,两个人刷牙洗脸,又清洗了下身,烫了脚之后,先后钻进了床上的被窝。  林珑紧紧地搂住黄品贤,侧卧在那里,从背后将阴茎慢慢地伸了进去,黄品贤向左面侧着身,起初觉得有一个硬硬的圆头物体在戳着自己的肛门,然后那东西便从下体开口处逐渐深入,黄品贤轻轻地吸着气,默不作声,林珑的右手伸了过来,握住他的阴茎,细细地抚弄着,黄品贤只觉得下面越来越热,头脑也开始发热,不知怎么,忽然间就伸出手来,握在林珑抚慰自己的那只手上。  林珑微微地一笑,手指愈发灵活,同时将嘴唇凑在黄品贤颈上,咬啮亲吻,黄品贤的呼吸很快便急促了起来,然后身体便在背后的压力之下,一点点地向内侧倾倒,终于俯卧在床上,林珑于是便两手撑住床,伏在他的身上,一次一次地深入着。  黄品贤的喘息越来越明显,虽然这样俯卧的姿势,已经不方便刺激阴茎,不过他却感到有一种热度从自己的体内逐渐升了起来,身体不由得轻轻发抖。  与林珑做这件事已有将近一年半的时间,起初黄品贤并没有感到怎样快慰,林珑为自己口交的时候,是会有一种迷醉,然而像这样的肛交,在前面一段时间,主要是林珑的快乐,不过两三个月之后,有一天两个人在床上,交叠在一起,林珑的性器忽然碰到黄品贤肠道内某一个地方,当时房间里并没有冷风进入,然而黄品贤却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当时林珑便发现了,于是仔细摸索,知晓了那个点的位置,从此之后当两个人再行事的时候,就着意刺激他体内的这个位置。  所以从那之后,黄品贤与林珑做这样方式的性交,便不再是单纯的忍受,虽然从前和林珑肛交的时候,也并不完全只是疼痛,心头有一种怪怪的感觉,说不出是什么情绪,只是林珑那样贴近地伏在自己身上,两个人又都是赤身裸体,这样的姿态,只要想一想现场画面,就有一种莫名的亲密感。  周围的氛围变得朦胧暧昧,让人的大脑不知不觉便软化了,沉浸于一片淡淡的桃粉色迷雾之中,虽然身体并没有感觉到特别愉悦,然而因为那样的气氛,却也有一种微微的消融感,仿佛两只蜡烛,在纤细的光焰灼烧之下,滴下蜡油,于是便因为那融化的蜡油,黏结在了一起,虽然只是几滴蜡油程度的黏合,并不是非常密切,不怎样紧密牢固。  然而现在不同了,不仅仅是心理的异样,在起初略有些艰难的深入之后,黄品贤便感受到有一种悸动从自己身体深处传来,和从前的阴茎自慰完全不同,阴茎的快感是直白的,爽快的,而这种快感则如同它所产生的位置一样,是幽深的,不是那样快速而剧烈,而是仿佛一汪幽幽的潭水,从底部开始搅动,漩涡越来越大,逐渐翻涌到表面,并不激烈,但却持久绵长。  那样的快感,就如同温采元煮的茶水,并不要它很快地烧开,却是一直冒着鱼眼一般的小小气泡,自己感到的也并不是强烈的快感,而是如同绵延的波浪般,一波接着一波,在自己的下体拍打,浪头渐渐蔓延,浸透了更多沙滩,于是自己的全身都止不住地发抖,恍惚中有一种幻觉,仿佛自己从额头到脚尖的皮肤都 分卷阅读34 变了颜色,是血液快速流动的色泽。  林珑紧紧搂住黄品贤,第一次射精之后,休息了一下,又进行了第二次,然后才终于翻身从黄品贤背上下来,躺在一旁深深地喘息。  黄品贤转过身来,面对着林珑,虽然过一会儿就要各自盖自己的被子,两个人同在一个被窝,一条厚厚的大被之下相拥而眠,虽然说起来很温情,其实睡不安,不方便,如今这样的天气,被子也容易透风——世上仿佛总有一些事情,写成故事情节非常缠绵旖旎,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假如真的实行,就褪掉了那一层浮华迷人的色彩,现出现实中并不浪漫的真实——可是就在这暂时的片段里,两人同盖一条被子,距离如此接近,林珑的气息传到自己这边,与自己的气息混合在一起,包裹着自己,这一刻真的是令人柔软。  林珑闭着眼睛,大脑放空了好一会儿,终于恢复过来,转过身来搂住黄品贤,笑道:“这样冷的天气,两个人贴近一些,就会暖起来。”  黄品贤微微一笑,说道:“从前冬天里,柴草不足,虽然晚间烧饭时点了火,到睡觉的时候,房里仍然发冷,就穿着小袄钻进被子里,可是仍然觉得冷,尤其是脚上,睡了一夜还觉得凉,而且也不是很舒服。”  林珑笑道:“确实不舒服,身体和被子隔了那么厚的一层,翻个身就好像被子要从身上掉下来一样,我从前虽然没有这样裸着睡过,不过也不喜欢穿得太厚躺在那里,总觉得不是真正的睡觉,好像是随时准备起床一样,人不能够放松,穿着衣服即使睡到早晨,也好像没有怎样睡,倘若那个时候我便遇到了你,我们两个便可以这样取暖。”  黄品贤脑子一转,笑了一下:“于是两个人一起加入太平军吗?”  林珑:“……还是一起进湘军吧。”  这么久的时间,对于太平军,两个人已经不怎样忌讳,这一次甚至以此开起了玩笑。  因为与黄品贤如此接近,林珑对太平天国的观感也有所改变,他仍然不认同太平天国,不过却不像过去那样,觉得太平天国完全不可理喻,是一群邪魔外道组成的团体,比如林珑就曾经问过黄品贤:“《天朝田亩制度》是怎样一回事?”  《贼情汇纂》里面有“伪书”这一项目,罗列了太平天国的书籍,有一些还摘录了内容,唯独《天朝田亩制度》如同海内的孤本一样,只存书目,没有搜抄到书本,问了一些俘获的太平军,也都不清楚,看来是不像那些遗诏圣书,还有太平天国的三字经、幼学诗一样,刊刻通行,此次林珑问黄品贤,也不过是随口一问,不指望他一定能回答。  黄品贤仔细想了一想,说道:“曾经听旅帅讲过,大概就是‘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  后面林珑便将这几句话告知了温采元,温采元想了想,笑道:“有一点‘井田制’的意思,然而相当虚妄。”  所以太平天国与满清王朝,更多的是理念方面的不同,与西洋侵凌大清还是不一样的。  林珑虽然年纪不是很大,却也知道十几年前大清与英国的那一仗,为了鸦片,结果朝廷战败,虎门销烟的林则徐大人也给贬了,道光三十年的时候,广西那边拜上帝会闹了起来,朝廷终于想起了林则徐,调他过来平息骚乱,结果林则徐大人在路上就病故了,可惜了林大人,否则以他的威望和能力,定然能让平叛更加顺利一些。  两个人说了一会儿闲话,便感觉疲倦起来,性事毕竟是一项很耗力气的活动,到这时困倦涌上来,睡意逐渐浓了,于是林珑便回到自己被子里面去,闭上眼睛,很快便睡了过去,黄品贤不多时也睡着了。  这一个晚上,黄品贤睡得很沉,第二天便是咸丰八年的正月初一,林珑起床之后,来到房门前,推开门一看,说了一声“下凌了”。  黄品贤正扣着衣服的扣子,走过来向外面一看,只见屋檐上挂下几条细细的冰柱,另外路面上的积水也结成了冰,转头向下一瞥,水缸褐色的外壁上结满了霜,荧荧地发着青气,再往远处看,一眼望去一片白茫茫,此时正在微弱的阳光下泛出点点银色的光,应该是在昨天深夜的时候下了雪,下过雪之后的天气,一定会更冷了。  然后黄品贤想到,过了除夕,自己就又长了一岁,今年已经是二十六岁了啊。 第十八章寻杏 第十八章    寻杏  二月下旬,黄品贤与林珑站在一座小山上,远远地望着九江城中,只见一片麦色青青,湘军转运粮草军需辛苦,而城中的太平军则已经断了外面的接济,无论曾经储备多少粮食,也终究有耗尽的一天,此时便在城中开辟了田地来种麦子,影影绰绰许多人在那里弓着身子种田,恍惚看去,里面有相当多是女子。 分卷阅读35  林珑笑道:“这样真的是‘穷极思变’,她们也真的想得出来,若是陶渊明在这里可是好,正可以写一首田园诗,‘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  黄品贤也是心有感慨,九江城他虽然去得次数不多,家就在这附近住,终究是进过几次城的,那时候只觉得九江城就好像天堂一样,天子住的北京城,他是无缘去看了,然而眼前的九江城,就已经让他眼花缭乱,只觉得样样事都新鲜,倘若有一天能够住进九江城里,就是人生大好事,只是此时城中的那些空地,却都栽种上了麦苗。  九江毕竟是城市,不像乡村有那么多田亩,此时却能种上这样一片,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绿绿的,想来是人家庭院里面都种了麦子,若是那些富户的宅院,有花园的,定然更是满满地栽植麦苗,站在这里,是望不到哪里是林启容大人打馆的地方,不过他那馆内此时定然也是种满庄稼,毕竟他是城中最高指挥官,他住的地方一定是相当大的,若是不种粮种菜,实在可惜,林大人一心守城,定然也不会白白浪费那么一大片土地。  二月二十七,西洋历三月二十号这一天,李续宾发动了另一轮的猛攻,可是城中的太平军百计守城,李续宾用尽方法,却一直没有进展,眼看城内的麦苗一天天长起来,李续宾也急得很,若是继续这样僵持,等到麦收,太平军的粮食储备更加充足,莫非自己就这样一直和里面的守军耗下去?倘若寻找不到突破,林启容可以天长地久地守城,而自己要永远在这里仰望城墙。  不过好在湘军还有另外一个方法,就是挖地道。  太平军的坑道作业是相当厉害的,多是原本的煤矿工人,遇到了太平军,便归入土营,这些人之前开煤山,现在挖掘地道当然也相当熟练,每当攻城的时候,便挖掘地道,用棺材装了火药运进去,然后点火炸开城墙,可以说是屡立战功,比如说第一次攻取武昌,便是土营立下大功,炸毁了文昌门那一段的城墙,太平军汹涌而入,所以土营虽然一般不是直接参战,但是对于作战的助力相当大,但凡遇到坚固的城池,便要召唤“开垅口兄弟”。  而此时湘军则是用地道来攻击九江。  其实虽然地道是藏在地下,相对隐秘,但并不是绝对没有方法可以防范,太平军既然知道怎样挖掘地道,就也知道怎样应对敌军的地下进攻,比如说将空的大木桶埋在泥土之中,让盲人贴在木桶上,谛听地下挖掘的声音,盲人的听力往往非常灵敏,做这件事比别人要灵敏得多,于是此时李续宾便让人击鼓,扰乱城内盲人侦听员的听觉。  除此以外还有一个方法,可以发现外面的坑道痕迹,就是每当挖掘出一条比较长的地道,坑道上方的草会变黄,长长的一条枯草带,在两边繁茂野草的对比之下,相当鲜明,便可以判断下面有人在挖掘地道。  湘军虽然是拼命敲鼓,可是挖掘出的地道还是给城内守军发现,于是便从城内挖另一条地道,尽头处与湘军的地道贯通,然后太平军便向地道内灌进滚水,还有一些粪尿污物,或者就是用烟来熏地道里的湘军。  然而终究有两条地道先后挖掘到了九江城下,一条通到东门,一条通南门,四月十六的这天,地道里的火药先炸塌了东门城墙,湘军大队军兵蜂拥而上,进攻东门,残缺的城墙上方,太平军向下抛掷许多火药桶,进攻的湘军纷纷倒在火药桶的爆炸之中,就在这一次战斗中,哨官孙元龄阵亡,太平军堵住了缺口。  四天之后,四月二十,湘军又炸毁南门,陆营的士兵呐喊着冲向里面,然而这一次,太平军在杀伤大量湘军之后,又努力堵住缺口,这一战林珑也负了伤,肩膀上一片皮肉给火药炸得血肉模糊,不能再进行战斗,退回营中,医官给他清理伤口,然后包扎。  谭振庭听到他伤了,特意过来看他:“阿珑,你身上怎么样?”  林珑笑了一笑:“我没事,皮肉伤,只是我们这一哨的人死伤有些惨重。”  谭振庭叹道:“哪一哨不是这样?咱们这一营去了几十个人,然而九江还是没有攻下来,后面定然还有一场大仗好打,等九江打下来,振字营不知还能剩几个人,此番不回乡招募兵勇,是不行了。”  两个人又说道孙元龄:“可惜了元龄,当年从湘阴家乡出来,打了这么多场仗,他都没事的,没想到今天却死在了这里,可怜他一家老小还在等着他,我如今也做不了什么,大帅定的阵亡抚恤三十两,我另外给他添十两,给他家里人带回去吧。啊,阿珑,从今天起,你便是哨官了,你自己挑个哨长。”  林珑想了一想:“那么就是苏占鳌吧。”  苏占鳌为人勇敢机敏,这两次进攻九江,他都奋力争先,这一次头部受了伤,白麻布包了满头,另外苏占鳌与自己的关系也十分不错,有一些人 分卷阅读36 虽然也是作战勇敢,但是与人配合不是很顺畅,林珑不希望有那样一位哨长。并不是凭人际关系来提拔,而是在个人能力之外,主官与副官的相处也相当重要,毕竟要经常联络的,倘若是交往别扭的人,就很容易影响军令的畅通,而苏占鳌与人相处十分融洽,与林珑的私交相当好,而且他的能力也是够了的,有目共睹,因此林珑便选了他作哨长。  又过了几天,四月廿七这一天,湘军又挖通一条地道,将九江东南面的城墙大片炸开,缺口达到百余丈,九江防护洞开,如同一个巨大的伤口,大队的湘军从缺口处如潮水般涌入,林珑虽然肩头带伤,也参加战斗,苏占鳌则是顶着一头白布冲锋。  黄品贤留守在军营,只听到外面喊杀声震天,从早到晚都不曾停息,只是到了半夜之后,声音终于逐渐减弱。  到了第二天早上,有人前来通知:“本营全部入城。”  黄品贤与留守的人员一起,将振字营的物资装运,送入城中。  进入九江城,天色还只是蒙蒙亮,黄品贤向道路上只看了一眼,便不忍心再看,实在是太惨了,累累都是太平军的尸体,城中残存的男子正在给湘军押着,收敛湘军的尸体,死亡的太平军且先放在一边,还有九江城中的平民尸体,也无人收埋。  黄品贤垂着头,随着前面的人,一路来到振字营的驻地,拆卸物资,然后去见林珑,见他身上又带了一些伤,好在不是很重。  林珑见了黄品贤,向他笑笑说:“这一场事情总算是了局,之前真是让人揪心,我身上有些不舒服,你这几天好好陪着我。”  少要出去,等外面那些尸体都清理完毕,你再上街。  黄品贤默默点头答应。  然而湘军这一场大战,死伤惨重,幸存的人手不足,于是当天下午,林珑一个不留意,黄品贤便给谭振庭指派,随着一个什的队伍一起巡逻。  黄品贤走在阒无人声的街道上,路边堆叠在一起的尸体散发出浓重的血腥味,几个湘勇随意谈论着:  “听说这一次足足杀死粤匪一万多人,没有一个漏掉。”  “真是可恨,让咱们在这里耗了足有一年多,这地方厌烦得我,简直要发霉。”  “不愧是老长毛,竟然没有几个投降的,硬是跟咱们干到底。”  “投降也是一个‘杀’字,他们倒也是晓得,所以不如索性拼命吧。”  这时,忽然一个人指着路边说道:“看呵,竟然是女兵!长毛的女兵啊!”  黄品贤的脊背登时好像给皮鞭抽打了一般,转头连忙望去,只见一个商行的院落里,躺满了身穿太平天国服装的女子尸体,门前的台阶上也有几具尸体,整个院落足足有几十个人。  一个兵勇这时用略有些轻松的口气说:  “不是洗衣煮饭的女人,真的是女兵呢,你看那手里还拿着刀,啧啧,到死都紧抓着刀,也是个有悍性的。”  “想来多是广西的大脚蛮婆,像是咱们这里的女人,缠了足走远一点路都吃力,怎么能打仗?”  黄品贤脱离了巡逻队伍,匆忙便赶了过去,扳起一具女兵的尸体,便向脸上看,一看不是杏姑,然后又去看另一具尸体。  几个湘勇面面相觑:  “他在找什么呢?”  “那些女人都死了,还有什么可看?”  “喂,黄品贤,快走了,我们还要去前面。”  黄品贤头也不回地说:“你们先走,我一会儿跟上。”  一个湘勇撇了撇嘴:“说什么憨话哩?我们是一队人,哪能撇了你去?虽然城里的太平军大概清剿干净,可是说不准哪里就会藏了一个,倘若跳出来,出了事,回头问起来,是我们不遵循条例。”  黄品贤低着头,不再说什么,只顾翻看尸体,将那些尸体都看过一遍,里面没有杏姑,这才松了一口气,转头奔出院子,和那几个人说了一声:“抱歉久等。”  几个人继续巡街。  第二天,林珑便晓得了前日里巡逻的这件事,便和黄品贤说:“那里面没有杏姑,是吧?”  黄品贤点了点头,如果看到了杏姑的尸体,自己绝不会还是这个样子,虽然现在也说不上平静。  林珑安慰道:“或许是在别处,也可能已经离开了太平军,不要太过担心。”  要说太平军的女兵,尤其是那些生长在山乡的客家女兵,那可是相当厉害,赤脚穿草鞋, 分卷阅读37 裹着红头巾,行走如飞,攀援敏捷,一般女人若有敌意,多是投毒,然而那些客家女兵是拿着刀枪直接与官军对阵,林珑自己是没有面对过,不过有人遇到过,眼看着广西女兵砍翻了自己的同袍。  黄品贤看了看林珑,脑中忽然出现一个诡异的想法,假如当初能有一个林珑这样的人,杏姑是不是就不会那样热心地放足加入太平军?  并不是要让林珑给杏姑当丈夫,毕竟自己与林珑是这样的关系,假如要林珑成为自己的妹夫,那感觉也很怪怪的,不过与从前自己周围,附近乡村的男人比起来,林珑可是一个很令人瞩目的人,简直就是一群鹌鹑中的锦鸡,仿佛暑热窒闷的天气里,吹过来一缕清风。  虽然不是戏文里那些金玉一般的公子王孙,不过林珑也是个很过得去的人,他长得漂亮,为人伶俐,而且并不粗野,总是乐呵呵好好地说话,想来应该不会像一些粗鲁的男人一样,三天两头打老婆,况且说话又有趣,虽然品行有点不端,不过大体也还行,假如能够有这样一个丈夫,杏姑也该满意了,对于从军远行,大概也就没有了那样的想往,然而如今却又能说什么呢? 第十九章 酥炸鹊桥 第十九章   酥炸鹊桥  李续宾攻占了九江,可是一个重大的战报,九江攻下的当天,他就派人快马送信到胡林翼那里,胡林翼接到战报,马上写了奏折,奏折里除了说连同林启容在内的一万七千太平军全数被歼,还陈述了所部湘军的惨烈,“前者伤,后者继进,冲上城头,伤亡士卒之惨,将士观者莫不欷欧饮泣。”  咸丰在北京接到了胡林翼这一份奏章,大为欣慰,自从他登基以来,就没有发生过什么好事,太平军当年便开始反叛,咸丰元年就是太平天国元年,两边的纪年居然一起开始,让人感觉特别讽刺,莫非自己的皇帝生涯,就要与太平天国相始终?  而且洋人那边也不肯安分,两年前借着走私船被查扣的事情,就炮轰广州,今年又要生事,两个月前,英、法、俄、美四个西洋国如同约好了的一般,先后发信件给朝廷,他们的那些要求,又是要派公使,又是要开埠通商,又是要传教,自己怎能够答应?洋人的传教士如今行走大清的还少,就已经闹出一个洪秀全,还有他那些叛逆信徒,倘若让洋人更多地进来传教,只怕大清的江山不保。  可是洋人的炮船相当厉害,已经占领了大沽炮台,军舰炮艇沿着白河一路开了上来,洋兵上了岸,已经到了天津的郊区,马上便能够打到北京来,自己只好议和吧,这“城下之盟”实在是难受,眼看着大清内外交困,内部是长毛捻匪,外面是洋人入寇,有时候不由得自己便心力交瘁,只想摆脱这一切,只要沉迷于戏剧便好,然而如今终于有了一个好消息,李续宾攻克了九江,从此江西的局面便可以打开了。  于是咸丰那原本沉闷如夏季雷雨前夕的胸怀,也打开了一道缝隙,马上给李续宾加官进爵,加封他为巡抚。  李续宾的军队在九江休整了一段时间,五月里调转到湖北,在湖北驻扎一直到七月。  黄品贤之前在九江受了很大的刺激,从五月到七月这两个月,这一部分的湘军还算平静,一边补充兵源重新进行训练,一边也算是休养生息的复苏,他也感觉自己逐渐恢复,之前看到满城的太平军尸体,让他几个晚上都做噩梦,除了梦到太平军,还梦到自己的妹妹杏姑,穿着家常裙袄的杏姑忽然血淋淋地出现在自己面前,他醒来之后,就想着母亲和妹妹弟弟,不知她们究竟在何处。  有时黄品贤是睡在林珑身边的,林珑因为他夜半忽然坐起来,便也给惊动,睁开眼睛道:“你怎么了?”  黄品贤抚着胸口道:“没什么。”  过了一会儿重新躺下来。  林珑转过身来面对着他:“是在惦念亲人么?”  黄品贤在昏暗之中点了点头,然后才想到,这样的光线之中,林珑或许看不到,于是便说:“也不知她们如今都在哪里。”  自己曾经身为太平军,所以倒卧在血泊之中的身穿红背心、头上包着头巾的太平军尸体,自然最让自己惊心,那些尸体的号衣上印着字,“某军某营某司马圣兵”,有一回黄品贤清楚地看到,一具尸体的号衣上,左边缀着“威武”,右边缀着“破敌”,是两司马下辖威武伍长之下,破敌伍卒。  虽然离开太平军三年时间,太平军的许多事情仍然没有忘却,比如太平军的军制,尤其是两司马统下的制度,五个伍分别叫做“刚强、勇敢、雄猛、果毅、威武”,而不是以数字来排列,而每伍的四个士兵也有名号,是“冲锋、破敌、致胜、奏捷”,都是从前自己每天见到的,到现在也记得清清楚楚,此时看到了太平军的尸体,当然非常有代入感,马上便联想到自己。 分卷阅读38 然而死亡的也有平民,湘军入城之后,大批屠杀太平军,将所有太平军都斩杀掉,在这个过程中,湘军也杀死了许多平民,便让人格外担忧此时不知身在何处的亲人,杏姑且不必说,是太平军,而母亲和弟弟虽然是平民,却也并不会因此而必然安全,倘若是遇到匪徒,又或者是滥杀的湘军,她们同样有可能受害,即使没有人主动来伤害她们,这附近到处都在作战,人们逃亡一空,面对着一片荒芜,她们又该怎样生活呢?更不要说自己家里本来也并没有什么钱,连“手里拿着银两却买不到食物”都说不到了。  想到母亲妹弟如今不知落在何方,今生是否能够再见,一时间黄品贤也不知该去恨谁。  林珑探出手去,伸进黄品贤的被子,抚摸着他的身体以示安慰,心中则在想着,幸好湖南没事,太平军曾经两次攻打长沙,都给当地的军队顶了回去,当年太平军刚刚从广西出来,便进攻长沙,没有攻克,转而奔向武昌,占领了武昌城,然后转入南京,两年后又来攻击长沙,仍然是不成,再之后就是湘军出了湖南,来进攻太平军,因为湘军如此强悍,湖南本地好在还没有什么大事,算是长江边难得的一片平静之地。  如今只希望九江城里的死尸快一点清理干净,洗刷血迹,避免再刺激人。  之后湘军离开九江,进入湖北,暂时没有战争,大家都可以透一口气,时间就这样来到七夕,黄品贤发现,林珑是真的喜欢这些古老的节日,不要说端午,连七夕节他都要过,黄品贤从前一直以为,七夕是女人才看重的节日,乞巧之类,哪知林珑也要过节。  湖北这一阵在官军手中,无论多么的贪腐,毕竟少有战争,因此粮食物资供给不算很困难,不过林珑是个无肉不欢的,很喜欢吃肉,于是七夕的这一天,他捕来了满满一笼的麻雀。  于是这一天的晚饭就是炸麻雀。  黄品贤看着那一碗油炸麻雀,轻轻一笑:“今天晚上在银河搭桥的鸟儿要少了几只了。”  林珑笑道:“没关系,那个是喜鹊,这个是麻雀。唉,其实我也很想吃炸喜鹊的。”  林珑还真的是“童心未泯”,据他说,小的时候就很喜欢掏鸟窝,摸鸟蛋来吃,如今二十几岁,仍然是热衷捉鸟,这一次就捉了十几只麻雀,而且虽然平时说起话来很有情趣,唯独在鹊桥方面少了些风雅,居然想到要吃喜鹊,虽然将七夕当做一个正式的节日,认真地来过,可是在鹊桥方面,并不怎样在意,说吃喜鹊就吃喜鹊,而且对织女牛郎一年一度相会也并不很感动。  有一次林珑便曾经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可是无论是曾经多么深厚的感情,若是长久不见面,便也渐渐地淡了,人啊,就是身子远了,心就远了,所谓的‘情比金坚’,终究抵不过现实的消磨,无论怎样心灵相通,刻骨的感情,倘若总是不能接近,慢慢地那种情感便也疏远了,那班佳人才子写出来的诗词,倒是坚贞缠绵得很,‘天长地久,此恨绵绵’这些话,可是实际终究为难,血亲尚且如此,更何况是恋情。”  黄品贤当时想到的是:“两个人若是很久不见,或许就不想再见了吧,即使之后见了面,可能也没有太多的话可说,心里未必是不想念,只是不再是从前的感觉。”  说起来有些怅然,就好像自己回想起昔日太平军中的伙伴,那些逝去的且不去说,有一些熟悉的人,此时应该还在太平军中的,只是自己再想起他们,已经不再像三年前那样感觉深切,现在对自己来讲,最重要的人居然是林珑,有时候自己会设想林珑突然消失的可能性,不由得心里便是一凉,并不是自己转变了立场,反对天平天国,改为拥护湘军,也并非对林珑有怎样浓烈的爱情,只是林珑和自己太贴近了,缓急相帮,因此林珑在自己的生命之中,分量就越来越重,让黄品贤感到,两个人之间联系的丝线随着时间延长,而日益增多。  不要说林珑是这样一个俊秀有趣的人,即使不是具有这么多光彩的人,倘若相处得久了,终究也会有感情吧?即使这个人与自己本来是敌对的立场,又曾经伤害过自己,想到那一次酒醉之后的迷奸,黄品贤便有些惭愧,自己终究不是一个很有骨气的人,居然就这样妥协了,与林珑结成这样一种共生的关系。  所以织女牛郎的故事传了这么多年,地上的人年年七夕看银河,大概天上的两个人早就不再相会了吧?鹊桥大概也散了,只是凡尘中的人空自寄托,写什么《鹊桥仙》之类。  两个人一边吃着炸麻雀,一边闲散地聊着,那雀儿肉是真好吃,炸得酥酥的,香喷喷油汪汪,让人很有满足感。  林珑笑道:“如今这天地之间,唯独这些小东西是自在的,不担心去哪里找吃的东西,草籽虫子都能果腹,树荫草丛里便能过夜,倒是比流离失所的人 分卷阅读39 要强。”  黄品贤也是一笑:“只是倘若遇到了射猎的能手,便要抓来下油锅了。”  从前听长官讲道理,“你们看那天上的鸟儿,春天不播种,秋天不收割,也不在米仓里存粮食,老亲爷爷尚且养活它,我们人不比飞鸟更宝贵吗?”  老亲爷爷就是天父上主皇上帝,每餐吃饭之前,都要跪在地上祷告:“小子黄品贤同众小子跪在地下,敬谢天父上主皇上帝老亲爷爷。”  当时听这些道理的时候,觉得确实打动人心,的确啊,那些鸟兽之类,远不如人有本领,人是万物之灵,活得要比它们容易一些,所以鸟兽都能存活,更何况是人,又有什么可忧虑的呢?可是现在他的想法有些变了,有时候人的确不如鸟兽,就好像林珑说的,麻雀总是不必担心找不到食物吃,起码冬季之前是这样。  不过看着眼前的这一碗炸麻雀,黄品贤又想,鸟兽也有不利的方面,比如说给人捉到,便只好成为人的食物,山林田野之中的生活,也并不是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  林珑咯咯地笑:“如今唯有这样肉还算容易得,天生天养的,有时候就看到野外的人捉了来吃。”  黄品贤:若是战乱持续,有一天只怕连鸟雀都要给捉尽了。 第二十章三河 第二十章    三河  悠悠闲闲过了七夕,日程很快便紧张起来,因为江北大营那边危急,陈玉成已经攻克了庐州,准备进攻清军威胁南京的江北大营,湖广总督官文便命令李续宾的部队赶快进兵,将庐州夺回来。  李续宾接到了命令,在七月二十八这一天,全军开拔,进入安徽,在一个月之内,便攻克潜山、桐城、舒城,势头极为迅猛,占领舒城之后,如同前面几座县城一样,都要留一些兵力驻守,这一次振字营也要留人,谭振庭便安排林珑这一哨守卫舒城。  林珑与谭振庭两个人在谭振庭的房间,听到这样的命令,当即便反对道:“表哥,我不要留下来,我要一起去攻克庐州。”  先是武昌,又是九江,接连建成大功,补发的饷银且不必提了,假如再占领庐州,表哥很可能升为统领,而自己就可以再升一级当营官,林珑二十五岁的年纪,其心正热,当然是勃勃志气,跃跃欲试,倘若这一次攻取庐州,自己却无聊地在后面守这样一个小小的舒城,该是多么遗憾呢,就好像一幕热闹戏文,自己却冷冷清清给撇在后台,无人观看。  谭振庭摇头道:“阿珑,虽然以往历尽艰辛,都是赢了的,然而这一次,我总觉得有一点悬,咱们这八千人,先打了武昌,又打九江,虽然有所补充,可惜都是新兵,到现在操练了不过两个月,这一次战舒城,不说阵亡的,带伤便有五百多人,潜山、太湖、桐城、舒城四处留下人来防守,又去了三千,现在是兵不满五千,而且已经疲敝,李秀成和陈玉成还不知什么时候过来。这一次去攻三河,我实在不很乐观,跟统领说过,统领也没有什么办法,他已经劝过了大帅,大帅执意不肯听,一定要急进占领三河,虽然咱们这一阵连战连胜,可是我心里总有一些不安,所以才将你留在这里,倘若有事,我们兄弟不能全赔进去,这次我若是回不来,你姨妈姨丈还要你照应。”  林珑一听,心头就是一酸,一瞬间真想和表哥说,“如果是这样,就不要去了”,不过自己这一营只留一哨,与另外一营共同防守舒城,振字营的主体还是要前往三河镇,这是军令,所以谭振庭无法留下来,因此只能是这样。  于是林珑便对谭振庭说:“表哥,务必多加小心。”  谭振庭苦笑了一下:“我会留意的,你自己在这里也小心,提防长毛突袭舒城。”  第二天,振字营的大部分便汇合在湘军其余各营之中,开赴三河。  林珑这一哨虽然是防卫舒城,也有任务在身,毕竟驻扎在一地,能够稍稍轻松一些,于是黄品贤这一天便和卢长庚到营外买东西,此时卢长庚已经是什长了,接替的是苏占鳌的位置,孙元龄一个人的阵亡,后续是一串人的升迁,虽然这样的想法对孙元龄有些残酷,不过之后的变动确实就是这样,也并不是说孙元龄就应该去死的意思。  虽然只是一座县城,不过舒城倒也并不冷落,湘军贴出告示安民之后,宁静的街巷已经有店家开门做生意,倒是有些生活气息,卢长庚看着街面店铺里的板栗油茶,笑着讲起故乡的风物:“我们湘阴的茶也是顶好的,姜盐豆子芝麻茶,品贤你喝过没有?一个大陶壶,把姜丝、芝麻豆子和茶叶放进去,加盐一起煮,煮得热气腾腾浓浓的,尤其是冬天里,从外面进门来,喝上一大碗,那可真的是太美了,一腔子的寒气都祛净了。”  黄品贤一笑:“听人说起过,只是没有尝过,听你这样一 分卷阅读40 讲,天气冷的时候,有那样一盏茶确实蛮好,若是从外面淋了雨回来,喝一碗也好。”  就是林珑说的,“姜盐豆麻茶着实是好,浓浓地加了姜粉,特别有味儿”。  卢长庚拍手笑道:“是啊,祛了寒湿气,芝麻若是多加一些,连一餐饭都有了,当真是‘茶饭茶饭’。”  三年时间过去,两个人的关系也还不错,卢长庚有一次还和他讲:“当初在通城,差一点就下了手,当时若是真的那样做了,也就没了你这样一个兄弟。”  从前与黄品贤素不相识,战场相对当然是满怀仇恨,可是几年时间相处,觉得黄品贤这个人真的是不错,性情温和,做事也勤勉,长得也好看,锦上添花,让人很难不亲近他。  黄品贤转过头来,望着西南方向,那边远处有一座高山,是大别山,万佛峰非常的巍峨,此时已经是深秋,可以看到一些叶片变黄,不过依然可以看出那山上林木茂盛。  黄品贤笑着说:“听说万佛山上有一个湖,很是漂亮,想去那里看一看。”  卢长庚摇头道:“你这些日子爬山走路还不嫌累?我可是走得乏了,哪里都不想去,我们快买了鞋袜,回去歇着吧。”  卢长庚这一阵是只想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实在太疲倦了,因此他对那些奔向三河的同袍并没有什么羡慕,战功赏银是次要的,先让自己缓一口气吧,这几年就没有好好休息过,从自己参军到现在,五年多时间,也真的有些厌烦了。  所以卢长庚又恨恨地骂了一句:“那些长毛,什么时候能消停?就不能让人松口气吗?”  黄品贤有些无话可讲,倘若太平天国安静了,那么或者是天国成功,或者是天国彻底失败,当然也就没有了对太平天国的战争,卢长庚希望的显然不是前面的结局,黄品贤在这个问题上相当矛盾,他不希望太平天国失败,但是这样长久的战争,也确实是损耗人,身体的疲劳只是一部分,更让人难以承受的,是心理的厌倦,战争初起的时候,虽然忐忑但仍然感到振奋,现在便只觉得疲倦,有的时候确实会想,“无论是怎样一个结果,尽早结束吧”。  林珑带着本哨的士兵在舒城共同防守,十月初四这一天,有消息说陈玉成已经赶来了,之后又是,李秀成也来了。  听到了这样的消息,林珑心里咯噔便是一声,太平天国起初那一批风头人物已经多数不在了,然而又有新人,比如李秀成和陈玉成,陈玉成当然是赫赫大名,李秀成也是极为厉害,然而此时林珑忽然想到,《贼情汇纂》里面详细记录了陈玉成,说他“舍死苦战,攻城陷阵,矫健先登,贼中最为可恨”,然而自己翻遍了“剧贼事略”的篇章,起初愣是没有找到李秀成的记载。  林珑之后又仔细查找,才发现一个叫做“李寿成”的人,记录的官职是“殿右二十一检点”,林珑以为是记错了,应该是二十二检点,殿右检点是双数,不是单数,况且殿左二十一检点另外有人,是覃炳贤,问了温采元,也说“李寿成”就是“李秀成”,不过即使这个“李寿成”,记录也太过简略,只有一列字,除了他曾经带人进攻东壩,占据和州之外,便再没了别的记录,问黄品贤,“李秀成如何?”黄品贤也不晓得,毕竟他从前是陈玉成的部下,对陈玉成印象深刻,但是李秀成实在少有了解。  此时李秀成和陈玉成带着大军一起来了,怎能不让人担忧?  林珑紧张地探听前线的消息,果然十月十三这一天傍晚,得到消息说李续宾所带领的湘军已经全军覆没,林珑拉着那败逃回来的兵勇连声问:“其他人呢?大帅如何?谭营官呢?”  那人连连摇头:“大帅已经死了,别人我都不知道。”  本地负责防守的营官皱眉道:“既然是今日白天发生的事情,长毛肯定很快便会来攻打舒城,我们要早做准备。你也下去歇歇吧,让医官给你把伤口包扎一下,吃些东西。”  那死里逃生的士兵已经是摇摇晃晃,面色惨白如同活鬼。  回来本哨,林珑便和苏占鳌还有几个哨长讲了这件事,温采元也晓得了消息,只觉得心中一阵发冷,这一次进攻三河,谭振庭带了梅标一起去,让自己跟着林珑一起留守舒城,倘若自己也去了三河,此时该是如何?据说大帅的七座大营都给太平军团团围困,逐一攻破,大帅也死了,到现在只看到跑出几个士兵,都非常凄惨,衣衫破破烂烂,浑身满是鲜血,有一个还说,大帅最后眼看不行了,向北拜别了皇上,让幕僚烧毁军中的文书,然后便骑马向着太平军冲锋。  大帅的勇烈当然令人感佩,不过同是文书,温采元不由得便想到,当时的梅标如何?当大营即将攻破的时候,谭振庭大概也会让销毁文件,梅标将营中的那些文 分卷阅读41 书一沓一沓放进火盆里,看着那火苗升腾起来,吞噬了一份份信件军册,耳中则是外面最后的喊杀声,当时梅标得是怎样的心情?这样的天气里,那焚毁文书的火焰能够给他带来一点温暖吗?梅标为人很是诙谐,平时爱说笑话,当时想来也难以苦中作乐。  虽然惦念谭振庭,但是就像营官所说,太平军歼灭了湘军大部队,只怕马上就要来攻舒城,毕竟舒城和三河镇只相距六十里,即使是步军,急行军的话两三个小时便可以到达,所以林珑并没有太多时间忧虑,立刻投入到舒城的防守之中,守军夜间加倍提高警惕。  果然第二天凌晨,外面便有大批太平军涌到,营官指挥守城,然而外面的太平军数量既多,又刚刚打赢了一场重要的战斗,虽然是大战之后立刻转攻舒城,却并不显得怎样疲惫,如同潮水一样的太平军汹涌而来,舒城的湘军抵抗了几个时辰,下午的时候城墙给炮火击毁,太平军蜂拥而入,守城的湘军只得撤退。  林珑带着自己的一哨人,奋力向外冲杀,黄品贤紧紧跟在他后面,偶尔回头叫着:“温先生,温先生在哪里?”  没有人答应他。  一路狂奔终于离开舒城几十里之外,残余的湘军暂时休息,黄品贤拿了水给林珑喝,间隙之中还问熟识的湘勇:“可有见到温先生?”  连问好几个人,终于有一个士兵说:“起初看到了他,随着大家一起撤退,后来便不知去了哪里。”  卢长庚安慰道:“不要担心,也可能是中途失散了,或许后面会找到这边来,你也快歇歇吧,一会儿还要赶路,这里离舒城不远,只怕长毛不久就会追来。”  黄品贤暗叹一口气,如今要躲避从前的战友,世事的变幻实在是难测。 第二十一章 湘阴故事 第二十一章   湘阴故事  太平军乘胜追击,李续宾所部湘军之前攻占的地方,现在逐一又都归属了太平军,林珑带着残存的几十个人,一路奔到了太湖,这才稍稍安定下来,在太湖终于得到了三河战役确切的消息,自李续宾以下,包括营官谭振庭在内,五千湘军基本给太平军全歼。  林珑之前还心存侥幸,想着既然有兵勇能够逃出来,或许自己的表哥也能万一撤出,此时听到了这个确定的消息,眼泪不由得便要流出来,却仍强忍着泪水,处理军务。  黄品贤也一直没有得到温采元的消息,心中焦虑,温采元对于他,还是与别人不同的,可以说是他在这里除了林珑之外,最熟悉的人,虽然晓得温采元的心从来就不属于太平军,然而他毕竟是与自己一同从太平军过渡到湘军,看到了他,就想到了从前在太平军中的日子,可是如今温采元生死不明,于是黄品贤心中不由得升起一种感觉,能够将自己的现在与过去联系起来的线索,已经越来越少了。  此时又确知谭振庭也已经阵亡,黄品贤马上便想到了林珑,谭振庭不仅是营官,也是林珑的表兄,两个人乃是血亲,如今谭振庭死了,林珑定然十分伤痛。  于是黄品贤这一天便想要安慰林珑,先是递了一盏茶给他,林珑接过来喝了,然后黄品贤便小心地说:“哨官,营官的事,你节哀顺变吧,还是要保重自己的身体。”  林珑终究也有需要人劝解的那一天。  林珑两眼发红,点了点头:“你不要担心我,这件事我早有预料,当初表哥将我留在舒城,就曾经担忧过三河这一战,只怕不利,现在果然是这样,我定然要让逆匪血债血偿。”  如今林珑对太平军,可是切齿痛恨。  况且林珑此时确实不能一心沉陷于伤痛,李续宾的这一支湘军已经算是全军尽覆,连李续宾本人都殉国了,残余的部下便要考虑自己的前途问题,湘军虽然作战能力强,然而本质上属于私兵,不在国家正规军事系统之中,各支湘军其实只是主帅个人的军队,现在李续宾死了,他所留下的这些部队,或者是解散,或者找到另一个主帅接纳,林珑现在想的,就是这件事。  几位营官凑在一起,外加振字营如今最高长官——哨官林珑,共同商议了一番,决定去投曾国藩,毕竟这一次,曾国藩的弟弟曾国华也死在三河,曾国藩为了弟弟,或许会接收这一部分湘军,胡林翼也关心李续宾的残部,听说他们有意转入曾国藩麾下,便答应了,并且给曾国藩写了一封信。  曾国藩正在痛惜弟弟曾国华的阵亡,见这一支湘军前来投效,自然接纳,只是这一部分湘军很多建制残缺,比如振字营,只剩下一个哨,而且也不是满员,便让他们自行招兵,于是林珑便将队伍交给苏占鳌暂时带领,自己带着几名护勇,回湘阴补充人员。  黄品贤随着林珑,一路来到湖南,黄品贤当年离开九江故乡之后,虽 分卷阅读42 然转战各方,这还是第一次踏入湖南的地界,来到这里,满耳听到的都是湖南方言,“他横咯无朔聊”,幸好黄品贤在湘军之中几年时间,所以大概听得懂,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总是做一些顽皮胡闹的事情。  林珑回到家乡,先去见了姨母,将谭振庭阵亡的事告知了姨母姨丈,林珑的姨母谢夫人当时便哭到心脏绞痛,谭振庭的妻子邹氏也哭倒在一旁,“我入了这家门不久,你便从军走了,如今只有一个女儿,今后可让我怎么办啊?”  林珑对姨母发誓:“我定然会给表哥报仇雪恨,这一次回乡,就是要多召集湘乡子弟,再组一个营。”  谭振庭的弟弟谭光庭,今年十八岁,听到兄长战死,表哥回来招兵,当即报名参军,谢夫人搂着自己唯一留下的这个儿子,不住地垂泪:“光庭啊,你此去只要忠心报国,勿以家中为念。”  于是谭光庭便是林珑招到的第一个人。  林珑在湘阴竖起了招兵的牌子,其实招兵倒是不难,毕竟山民贫困,而湘军饷银丰厚,一名正勇每个月能有四两二钱银子,小口粮钱还不包括在内,不要说穷苦的山民,即使朝廷的绿营,薪饷也无法与湘军相比,最高等的马兵,也不过月饷二两,步军的战兵,每个月领一两五钱,守兵就更低了,只有一两,湘军步军普通的正勇,比绿营饷银最丰厚的马兵还高出一倍,所以吸纳兵源是不愁的,即使是要上战场冒生命危险,毕竟有这么多钱拿,可以补贴家里,而且自己当兵去,总比在家中食不果腹要好许多。  林珑还算是比较有底线,不会借招兵的机会勒索,他是听说过有一位营官,在平江招兵,不但不提供伙食,而且先要报名的人每个人出钱三百文,才登记在册,算是正式的兵勇,那个人招了几百个人,不必立下战功,先便有几十两银子赚,可见加入湘军对于贫苦山民来讲,是多么有吸引力的一件事,居然是一条相当好的出路。  因此林珑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便招募了四百多人,与原本的那一哨合起来,达到了满营建制五百人,转过年来,咸丰九年一月里,林珑带着新募集到的湘勇,便一路赶回南昌,这个时候林珑正式成为了营官,曾国藩拨给他经费。  湘军每一营都有一个代号,一般都是用统兵官的名字,比如谭振庭的那营,便叫做“振字营”,如今林珑是营官,便也要取个名字,新任的帮办文书曹云澄送了林珑一个表字,“玉声”,于是他这一营便叫做“玉字营”,毕竟叫“珑字营”不是很好听,一个不留神,容易顺口说成是“聋子营”。  林珑如今也有一个文书班子,拨给的办公经费每个月原则上一百五十两,因此除了曹云澄,还有几个文人书生,都在他这里帮办军务,林珑这一个营的架子,总算是搭了起来,今后就是要慢慢磨合。  由于“玉字营”基本上乃是新军,暂时不能带去打仗,首先要进行严格的训练,林珑每天操练士兵,营盘之中常常听到演练武艺的呼喝之声。  看着这满营的士兵,林珑有些欣慰地对黄品贤说:“虽然三河那一回,我军损失数千人,可是现在马上又恢复了过来,起码人数上是够了的,看看他们训练的,多么卖力。”  黄品贤看着那些用刀枪戳刺稻草人的新兵,暗道确实是很有劲头,不要说山民,连那班读书人都是如此,当初编纂太平军情报集的湘军采编所,那一班总纂分纂每个月统共只领四十两银子,分摊到每个人的头上,不过是和军中的兵勇饷银差不多的薪俸,然而一个个却是如此竭诚尽力,那些人也是很有信念的了,灭亡太平天国的信念。  另外到现在为止,也并没有温采元的消息。  士兵要操练武艺,从什长到哨官的逐级军官,则要进行军事条令与战术规则方面的培训,比如怎样行军,怎样扎营,黄品贤在旁边听着,其实和太平军有许多相似之处,太平军扎营的时候,也是非常注重警戒,彻夜有人敲锣巡哨,行军的时候当然不准掉队,另外道路也要查看明白,从某处到某处,大概多少距离,途中还有人站在岔路口,手里拿着旗子指引,“此是正路,此是岔路”。  林珑又讲解战术,“作战一定要查看地形,讲究主客,每到一个地方,先深沟高垒,再想着攻击,倘若是长毛忽然退走,一定要谨慎追赶,长毛狡诈,最擅长引诱我们追击,然后他事先埋伏好士兵,给我们一个回马枪。”  就是著名的“三十检点回马枪”啊,陈玉成最擅长这个,当初黄品贤脱离了太平军的时候,陈玉成刚刚升为检点一年的时间,这些年“三十检点”的名声愈发响亮,陈玉成尤其精于诱敌深入,然后反戈痛击,用此战术取得了多次相当重大的战果,因此太平军那一边,人人传颂“三十检点回马枪”。  黄品贤想到这个名号,不由得又想到了当年在武 分卷阅读43 昌时,见到的三十检点,那时候陈玉成只有十八岁,少年英姿,如今五年时间过去,二十三岁的检点大人风姿更胜当年吧?  谭光庭看着黄品贤忽然间一脸神往的样子,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捅了一下他,悄悄地说:“嘿,品贤,你在想什么哩?”  黄品贤猝不及防,差一点就要脱口而出“三十检点”,好在他马上回过神来,说道:“没有什么。”  谭光庭撇了撇嘴,自己才不会信,方才黄品贤那个表情,分明是在思念着什么,难道除了自己的表哥,他还有旁的倾慕的人?  这一次表哥回乡招兵,自己可是看到了,表哥和这个黄品贤的关系很不一般,招兵的空挡,自己跟在表哥的旁边,便听到表哥对这个人说:“难得来我家乡一次,我们出去逛一下吧,我陪你看看湘阴。”  当时黄品贤微微笑着说:“只怕你会累了。”  表哥当即说道:“有什么累呢?出去走走,我也散散心。”  于是表哥便带着自己和黄品贤,走在湘阴县城的石板路上,自从太平天国的战争开始之后,许多地方战火连绵不断,比如江西、湖北、安徽,因此民生相当凋敝,湖南虽然经历过两次长沙之战,好在还没有那样的战祸频繁,这两年算是安宁。  所以这湘阴小城,竟然颇为热闹,街上许多人担着担子走路,巷子口老妇人坐在一张小小的蛤蟆凳上,卖着煮在锅里的粽子,那小铜锅冒着腾腾的热气,在这寒冷的季节里,格外给人以温暖,还不仅仅是如此,那袅袅的蒸汽,恍然间竟让黄品贤仿佛看到了寺庙里的佛烟,明明只是一口煮粽子的小锅,就让他感到了神佛的保佑。  当时看着黄品贤一脸幽幽的神情,谭光庭便问道:“这街上有什么好看吗?”  黄品贤笑着说:“很好啊,就是那种平凡的人间烟火。”  人们的神情都相对平和,不是那种惊惶不安的神色。  谭光庭有些不以为然地说:“我是觉不出来,在这里住了十几年,都看腻了。”  谭光庭这一次从军,除了要给哥哥报仇,也是要到外面看一看,这个小县城,他早就觉得烦闷,实在太小了,无论是东西还是南北,走不了几步,便到头了,闷闷的,很是无聊,整年少有令人惊异的消息,谭光庭正在热血蓬勃的年纪,只觉得倘若再在这里待几年,便要将自己闷死了。  表哥林珑则说:“光庭,等你出去几年,可能就想回来了。”  谭光庭将脖子一梗:“我就算是百战归来,也不想再回这里,我起码要去岳阳。”  林珑和黄品贤听了都笑,林珑转头对黄品贤说:“可惜如今只是腊月,到过年还有十几天,否则正月里从初一到十五,都有‘耍故事’可看,热闹得很。”  黄品贤当时说的是:“现在也已经很好,只要这样,便很满足了。” 第二十二章 岩泉滴久石玲珑 第二十二章   岩泉滴久石玲珑  “……第三号令要严明,兵勇不许乱出营;走出营来就学坏,总是百姓来受害;或走大家讹钱文,或走小家调妇人;邀些地痞做伙计,买些烧酒同喝醉;逢着百姓就要打,遇着店家就发气……”  咸丰九年七月里的一天,黄品贤从外面回来,便听到营里的兵勇们在扯着喉咙唱这首教化的歌,是曾国藩去年年底的时候做的,当时他的父亲去世了,他在家中守孝,做了这一首《爱民歌》,蛮长的,大概总有几百字,不过词语倒是很通俗,难为曾国藩那样一个饱读诗书的大学士,能写出这样一篇大白话来,不过确实很打动人心,掰开来揉碎了讲军纪,“在家皆是做良民,出来当兵也是人”,将心比心约束纪律。  里面许多话,黄品贤读了也觉得感动,比如“更有一句紧要书,切莫掳人当长夫;一人被掳挑担去,一家啼哭不安居;娘哭子来眼也肿,妻哭夫来泪也枯;从中地保又讹钱,分派各团并各都”,可不就是这样么,从前在乡的时候,就晓得地保的厉害,官府刮第一层皮,地保刮第二层。  自己跟着湘军走了这么几年,也看到湘军的做派,官军说太平军“打先锋”抢劫,“科派”搜刮民脂民膏,其实官军也是不遑多让,一块地方先后过两支军队,除了这两方彼此攻击,对平民的做法实在并没有太多区别,有的时候,官军甚至会比太平军还要严酷,曾国藩这一首爱民歌,里面说“不要这样不要那样”,这正说明湘军事实上“既是这样又是那样”,军纪某些方面确实是败坏,另外也有现实之中的困难,有时粮食物资供应不上,不向当地乡民征收,军队怎样维持呢?  而且黄品贤也以为,曾国藩这一首歌,还带了些自我标榜的意思,“官兵贼匪本 分卷阅读44 不同,官兵是人贼是禽;官兵不抢贼匪抢,官兵不淫贼匪淫”,首先便是将太平军定在了“害民”这样一个位置,而湘军则以“拯救者”的面目出现,这首歌倘若是到处传唱,对太平军的影响可是不小,人心便会倾向官军,无论实际究竟做得如何,这《爱民歌》可是很感动人的,高声唱着这样一首歌的湘军,便俨然当年的岳家军一样,“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  这些念头在黄品贤脑子里飞快转了一下,便放在了一旁,又不是自己独个人在一个无人的地方,可以由着自己随意地想,这军营之中人来人往,随时要招呼的,更何况自己现在还要去见林珑。  黄品贤到一所房屋前敲了两下门,里面叫了一声“进来”,黄品贤推门进去,和林珑说道:“四路里找不到柳先生,不知去了哪里。”  柳先生是柳燮,玉字营另一位文书,一手好篆刻,林珑找他,是为了要刻一枚印章,刚刚得的一块上好的鸡血石,林珑如今已经是营官,便要刻一枚比较正式的章子。  林珑点头:“罢了,过一会儿总能回来。”然后林珑转而笑道:“品贤,你如今说起话来,愈发有湘中的味道。”  黄品贤也是一笑:“这样久了,终归学了几句。”  周围都是湖南人,每天听着满耳的湖南方言,想不熏染也难,就好像从前在太平军里,和广西老兵学了几句客家话,所以黄品贤盘点自己的口音,是江西、广西客家、湖南三方混合,最基本的当然还是九江话,可是不知不觉也杂糅了那两边的词汇,甚至连调子都融合了进来。  因此黄品贤不由得便生发出一种感慨:“倘若在外面待得久了,将来说起话来,只怕是南腔北调,不知原本是哪里的人。”  林珑咯咯地乐:“我们现在在安徽,快学一点安徽话来听!”  经过半年时间,新兵已经接受了一定的训练,要投入战场,湘军已经攻克了安徽的太湖县,马上就要进攻潜山,用的是对付九江一样的方法,先剪除四周据点,然后攻击主城。  黄品贤笑了笑,面对局势的变化,自己真的不知应该是怎样的心情,去年李续宾大队湘军给三十检点——如今已经封为英王的陈玉成,还有后军主将李秀成在三河歼灭,自己想到了九江的林启容,还有那一万多名太平军,便觉得是给九江的屠杀报了仇,而且李续宾所部乃是湘军精锐,这一战大部分去尽了,可以缓解天国的危机,自从天京之变后,太平天国的局势就每况愈下,先是丢了武昌,之后九江也给湘军克复,眼看天京周边的重要屏障一个接一个的丢失,绞索越来越紧,如今总算是稍稍可以透一口气。  然而振字营的许多人,都与自己熟识,虽然大部分并不是很亲近,然而终究也是认识,营官谭振庭还是林珑的表哥,想到这些人也都死在了三河,黄品贤便难以感觉完全的轻松,想到那些湘勇,和自己毕竟也说过话,在九江城中巡查的时候,不肯丢下自己一个人在尸体堆中寻找杏姑,虽然倒是也没有过来帮忙,自顾在那里闲谈,毕竟也有一些情谊在那里,可是如今他们大部分都死了,所以对于太平军的大捷,黄品贤也不能完全的感觉安慰。  而此时重建的湘军又来进攻安徽。  又过了一个时辰,柳燮回来了,得知营官在找自己,便匆匆来到林珑这里:“营官大人,可有什么事么?”  林珑见他来了,便拿出那一块鸡血石:“柳先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我刚得到一块鸡血,想要刻一枚章子,晓得你一手好刀工,麻烦帮刻一下。”  柳燮见是这件事,登时便放松了,笑着说:“营官要刻什么字呢?”  “就刻‘岩泉滴久石玲珑’吧。”  柳燮点头道:“白乐天的诗,‘涧雪压多松偃蹇,岩泉滴久石玲珑’,着实好意境,那么要用什么字体?”  “隶书吧。”  柳燮笑道:“不要篆书吗?古雅一些。”  林珑摇头道:“篆书罢了吧,实在看不懂,隶书我还能看得清楚些。”  柳燮一笑:“既然如此,我先打个样子出来,营官看可以,我就照着样子刻。”  柳燮回去找了四块豆腐干,雕刻印章的模板,篆书和隶书的阴刻阳刻都各自雕琢,沾了印泥盖在纸上,拿去给林珑看:“营官你看,哪一种比较喜欢一些?”  林珑在那张纸上上下左右地看,白纸上四个朱红色的图案,如同四朵盛开的梅花,都是右边四个字,左边三个字,实在少有那么长的鸡血石,多是方方正正的,太长了如同一根火筷子,不很好看,也不方便握住,林珑细细地挑了一下,最终选定了那一种阳刻篆书,撮着嘴唇呼出一口气,道: 分卷阅读45 “柳先生,就这个吧,还是按你说的,终究是篆书更好看一些。”  虽然不是很认得。  柳燮笑道:“我这就回去刻。”  柳燮乐颠颠地走了。  之所以加入玉字营,选择与林珑这样一个营官共事,柳燮并不是只为了赚取帮办军务的俸银,也是看中了林珑虽然年轻,颇有锐气,然而并不轻狂,为人聪明能干,也很能接纳意见,不是个刚愎固执的,待人说话又很好,不会急躁,与他相处比较自在一些,宾主两边相得还是很重要的,否则难以长久,而且林珑这样脑筋的人,与他在一起,不容易吃很大的亏,营官精明,所部惨败的概率就小一些,虽然是一心报国,要平灭长毛叛贼,恢复巩固儒家道统,不过绝大部分人追求的毕竟不是殉国。  另外林珑这个人也很有意思,他是乡间富裕农户出身,说不上读过许多书,但是也颇读了几本,加入湘军之后,也没有忘了读书,当了湘军之后,搜书方便,有那不见主人的房屋,就进去拿书,军营里现成有文字先生,有问题便向他们请教,所以虽然湘军几年来各地转战,林珑身为职业军人,倒是也读了不少的书,不过他少读理学经典,朱熹王阳明之类,读的多是诗词小说之类,另外将几本《资治通鉴》带在身边,虽然这书读着吃力,然而毕竟也要读一读史书的,对将来往上升迁有些用处。  有一些人的情趣是天生的,比如说林珑,他当然不是唐伯虎那样的风流才子,不过心思灵活,不粗钝,说起话来并不是多么文绉绉,却也不粗糙鲁莽,多是寻常白话,却另有一种新鲜味儿,日常说笑起来,很是招人爱听,难怪黄品贤那样一个纠结的人,与他坐在一起,两个人说起话来,都会开心起来。  说到黄品贤,柳燮也觉得有些无语,起初并不晓得他的底细,不过柳燮是个精细的人,虽然周围的人并不会刻意提起,然而这件事终究不是秘密,于是柳燮前两个月便晓得黄品贤原本是太平军的人。  本来这也不奇怪,战争持续到现在,官军也开始招揽太平军,毕竟太平军一直在招收官军,《贼情汇纂》“采访姓氏”里面,“俘贼”栏目里第一位的戎林,当年就是从官军这边倒向太平军,林凤祥李开芳北伐的时候,也将官军俘虏转为太平军,因此到了这时候,湘军对俘获的长毛,也不再简单地一杀了之,除了那些铁了心的老兵,尤其是两广籍贯的,能够使用的还是使用。  这种转变不但是从兵力方面,即使是从经济方面,也相当重要,曾国藩自己就说过:“纳降一万人,月需不过二万金,较之练兵,其难易得失,相去天渊”,一个太平军降兵转为湘军,月饷不过二两,再看湘军的饷银,正勇每个月四两二钱,差距是何等的大,整整节省了一半的钱,这对于拮据的粮台是相当重要的。  不过黄品贤却是涉及不到这些,他乃是林珑的亲兵什长,最贴近的人,林珑肯定不会为了省钱,将他的饷银减半,然而黄品贤有时也似乎怀有心事,不是因为从原本的两司马如今变成亲兵什长——湘军的制度,营官有六队亲兵,每队十个人,黄品贤是六个亲兵什长之一——从前管二十五个人,如今手下只有十个亲兵,规模上有所落差,据柳燮观察,他多数是为了太平军的战局而难过,每当大家议论起曾经的战绩,他总是不很热络,尤其谈到天京事变,自相残杀,黄品贤的神情更是有些黯然。  所以柳燮就以为,黄品贤实在很有些多情善感,哪怕是再不忘故旧,来到湘军毕竟也四年了,并不是要他斩钉截铁,换了一个阵营就完全换成另一个人,不过好歹不要时不时地就默默忧郁吧?林珑虽然不是贾宝玉,不过也很是对得住他了。  这时柳燮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中,拿出那块鸡血石,又从箱子里取出刻刀,便开始雕刻。 第二十三章 殊途 第二十三章     殊途  这一年很快过去,到了咸丰十年的四月,玉字营与其他几营湘军一路急行,去攻安庆下游的重镇枞阳,玉字营不是直驱枞阳,而是先奔赴罗德洲,在那里与另一队清军一起,挖掘堤坝,以放水进入后湖,使杨载福的水师能够长驱枞阳。  这一晚玉字营驻扎在罗德洲的高处,伙勇们点起了火开始做饭,各处星星点点的篝火,不远处是白日协同挖堤的清军,看着那边的营盘,黄品贤心头滋味异常复杂,那是随着韦俊从池州出来的太平军啊,半年前他们还都是太平军,转身换了官军的衣服,就加入了清廷。  天京的内乱,影响一直持续到现在,不是人心浮动的暗流,而是明晃晃的分裂,池州的守将,就是原本防守武昌的韦俊,天京之变后,韦俊一直忠诚于理念,虽然他的哥哥给诛杀了,然而他并没有因此反叛太平天国,从武昌撤出后就去了安徽,长期驻守池州。  然而天王洪秀全却调了杨 分卷阅读46 秀清的弟弟杨辅清来守建德,建德与池州虽然不是紧邻,却也不算太远,大概二百多里的距离,两边时常就有摩擦,韦俊觉得长久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便与已经封为忠王的李秀成联系,要渡江与他合为一股,韦俊与李秀成的关系十分不错,当初他全军撤出武昌,洪秀全要治他丢失武昌之罪,是李秀成力保,洪秀全才勉强放过了韦俊。  韦俊此时要渡江,本来他如果顺利过了江,与李秀成汇合在一起,也是一件好事,然而杨辅清和陈玉成不准他过江,陈玉成封锁江面,杨辅清在后面夹击,于是在和州地界,又是一场太平军内部的自相残杀,两边都是包头巾、穿红背心的天国圣兵,这一次两边死亡四千多人,韦俊渡江不成,只好退回池州,他左思右想,不甘坐以待毙,便索性投降了胡林翼,此时韦俊带着跟随自己的太平军旧部,与湘军一起在这里决堤。  对于这样一个重大的事变,清军之中自然也有许多议论,韦俊虽是降将,倒是对他同情的人居多,韦俊颇有本领,人又忠贞,此番实在是在那边没了生路,才投到这边来,那些统领营官谈到这件事,都说洪秀全处事不公,当年天京内讧之后,杨辅清跟着石达开一起出走,之后见杨秀清昭雪了,随着石达开四处飘荡终究也没有什么前途,他便再次回来,对于回归的杨辅清,洪秀全把他安排在哪里不好,偏偏要排在建德,就在池州的附近,这摆明就是要杨辅清和韦俊两个仇人互相残杀,最后终于激得韦俊投了清廷。  这中间就李秀成是个不错的人,当初为了放弃武昌这件事,力保韦俊,两个人有很深厚的情谊,于是韦俊在困境之下,才想到要去投李秀成,虽然作为太平天国的忠王,很受湘军的痛恨,可是统兵官们谈起作为个人的李秀成,觉得他还是个忠厚的人,谁不愿意有这样一位雪中送炭的同僚呢?  另外大家也说起陈玉成,“明明叫做‘英王’,这件事情上却半点不英明,他本是韦俊的部下,何苦为难老上司?若说他的叔叔陈承瑢在南京内讧之后给洪逆处死,这事原本也怪不得韦俊,明明陈承瑢还是站韦昌辉那一边,他何必这样?若是放了韦俊过江,起码韦俊不会归顺朝廷,自从韦俊来降,太平军声势更衰。”  一听大家在讲陈玉成的不是,黄品贤心里就一阵难过,陈玉成在他心中,是玉雕的神像一般的人物,他是不希望陈玉成有这样的不完美,英王应该是纯粹无瑕的。  另外这件事的后果也真的是严重,韦俊不同于普通的太平军将领,他毕竟是北王的弟弟,受封为“国宗”的,虽然韦昌辉给处死,但北王一脉毕竟是当初一同在金田起事的,又受封王爵,韦氏家族在太平天国的地位毕竟不同一般,也是核心层的象征,如今韦俊却投降了清军,这对于人心的震动是相当大的,仿佛是天京事变的尾声,到这里终于是一个结束。  这时有人在后面招呼:“什长,吃饭了,外面乌漆墨黑,你还望什么哩?”  黄品贤转头一看,是自己本什的顾邦彦,原本是叫做顾大邦的,那一回在湘阴招募的兵勇,到了军中,见了些世面,比如说营地里要讲究卫生,不准许随地大小便,这个和太平军里的规矩是一样的,到了这时候,便觉得这个名字有不够雅致,有一天便和自己说,“贤哥,你是读书识字的,能不能帮我把这名字改一下?‘大邦大邦’的,听着实在有点土。”  顾大邦粗中有细,私下里多是称兄道弟,对着黄品贤叫“贤哥”。  黄品贤当时笑着说:“也没什么不好,显得气魄很宏大啊,况且我哪里读过几本书?你不如找曹先生,或者柳先生,都是很好说话的。”  顾大邦摇着头,拉住黄品贤的胳膊摇晃着:“贤哥,你不要推脱嘛,我瞧你成天看书,那上面的字我都不认得几个,你却都能读下来,你的学问我看比那些先生们也差不多,你就给我改一下名字,又能怎么?”  黄品贤给他磨不过,只得说道:“等我好好想一想。”  然而黄品贤也是为难,他虽然读过一些书,多是小说,要说给人改名字,实在是头痛,于是黄品贤想了好一阵,有一天翻开了一本宋词,忽然看到有一个人叫做“周邦彦”,黄品贤的头脑立刻给触发了,将这两个字记下来,回头写给了顾大邦,“你看这个名字怎么样?邦彦,就是邦国的俊彦。”  顾大邦听他一解释,便呵呵乐道:“贤哥给我改的这个名字好,比原来文气多了。”  黄品贤也不瞒他,和他解说原委:“是因为宋代有一个词人,叫做‘周邦彦’,你们两个的名字里都带了一个‘邦’字,我觉得改成那样挺好。”  顾大邦连连点头:“是挺好,我喜欢这个名字。”  黄品贤见他高兴,便索性更进一步,笑着说:“我还可以送你一个表字,叫做‘清真’,就是 分卷阅读47 ‘清澈真纯’。”  周邦彦的号便是“清真居士”,顾大邦听说了这样一句,更加喜得抓耳挠腮:“贤哥你真好,如今我不仅改了个学名,还有表字了,我晓得只有那些有学问的人才有字,现在我也有字了,也是有身份的人了!”  过了两天,这一天晚上,黄品贤和林珑在床上纠缠过一阵之后,林珑用帕子擦着脸上的汗,笑着说:“每一次完事之后,总是有好一阵感觉空空茫茫,明明刚刚抱在一起的时候,心头热得仿佛火烧,一颗心突突乱跳,然而发泄出来之后,忽然间就仿佛老僧入定一般,好像红楼梦最后的判词,‘落得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品贤,你也会这样么?”  黄品贤抿着嘴一笑:“前面快活的时候会。”  林珑笑道:“那就是说这样子的时候不会咯?品贤,你和我说,究竟是怎样的感觉?”  林珑侧过身来,手肘支在床上,目光灼灼地望着黄品贤,一脸好奇的样子。  黄品贤想了一想:“就是来也是绵绵的,去也是绵绵的。”  一波一波浪涛缓缓地涌来,将人拍打淹没,绵延不绝,快感虽然强烈,却不是那样尖锐,也不是那样的毫无保留,仿佛总是留有一点回旋的余地,或许就是因为这一点,高潮过去之后不会感觉到很疲惫,也不会有一种莫名的空虚,林珑讲起的那种空虚,黄品贤也是知道的,毕竟他也用阴茎达到高潮,林珑会为他口交,不过黄品贤越来越感到,从后面得到的快感是截然不同的,黄品贤没有吸过洋烟,不过他听人描述过吸鸦片之后的陶醉,仿佛到了另外一个世界,虽然虚无缥缈,然而那就是天庭。  林珑咯咯地乐:“说得我也好奇起来,只是不知道你能不能找准位置。”  每一次黄品贤那陶醉的样子,显然不是装出来的,黄品贤也不是那样谄媚的人,为了讨好自己,刻意装作心醉神迷,林珑好奇心很强,便动了心想要试一试。  黄品贤一笑:“我也不知是怎样一回事,而且,起初还是有一些疼的。”  林珑笑道:“那可是有些为难了,我是顶怕疼的。”  林珑拿着手帕给黄品贤擦汗,闲闲地说:“大邦忽然间改了个名字,要书记将他在花名册上的名字改写,着实有趣。”  黄品贤感觉到那一条光滑的白色丝绢从自己的脸上滑到颈上,笑着说道:“他一定要我给他将名字改得秀气一些,我翻那一本宋词,找到周邦彦的名字,便给他改成顾邦彦。”  林珑笑吟吟地说:“这名字改得蛮好,雅致了许多,我觉得自从他改成这个名字,行动说话都文秀了些,想来有心无心地要做到‘名副其实’,所以我一直以为,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很重要的。”  比如说黄品贤,品貌贤良,虽然不是高门大户的少爷,自幼受到过那样严格的教养,行为举止都另有一种做派,堂堂皇皇的,却也另有一种闲雅,是属于平民的从容态度,并不那样高贵,光华灿烂到只能远观,却难以接近,而是温温和和,如同加了姜盐煮出来的茶,文人们多是喜欢喝清茶,觉得有出离尘世的韵味,从梅标到柳燮都是如此,然而林珑却以为姜盐茶格外的贴合自己的肠胃,带了一种凡间的气息,有些温吞,并不是那样精粹,然而却是伸手可以碰触得到的温暖美好。  林珑手中的帕子在黄品贤的胸口抹来抹去,黄品贤噗嗤笑出来,抬起手便搭在了他赤裸的小臂上,林珑给他的指尖触及,手臂上登时一阵麻酥酥,心头一热,丢下帕子便紧紧搂住黄品贤,俯下头去热切地亲吻他,两个人便又纠缠在了一起。  追溯的这些往事,自然并没有占据此时黄品贤的思绪,顾邦彦来招呼吃饭,他笑着答应一声:“就过去了。”  然后便随着顾邦彦一起回去营官卫队的方向,房间里,林珑正等着黄品贤一起吃饭,别的人都退了出去,房中只有他们两个,对坐着吃晚饭。  林珑笑着说道:“明日要移到罗德洲的下面去。”  黄品贤则是问道:“今日去那边营里打招呼,可有什么见闻吗?”  林珑把头一晃:“能有什么不同呢?与我们这里差不多罢了。”  两边合作,照例要通个消息,因此林珑白天过去与那边的统兵官见面,而黄品贤这一什则留在了营中。  虽然是意料之中的答复,可是黄品贤终究有些失望。  林珑夹了一些菜,放在他碗里的米饭上:“今儿有牛肉烧皮蛋呢,快吃。”  黄品贤将那一点怅然收起,笑了一笑,轻轻点了一下头。 第二十四章昔日天条 第二十四章    昔日 分卷阅读48 天条  堤坝不两天便全掘开了,引水进入后湖,湘军水师大举逼近,水陆两边齐攻枞阳,部分湘军与韦俊的部队合在一起,从陆路攻击枞阳。  既然是如此,黄品贤难免会与韦俊下属的军队接触,有时候就听他们抱怨:“都已经是官军了,当年的那些规矩为什么还要守?大热天脱个衣服都要给责打。”  太平军的律条,“凡我们兄弟,俱要练得正正真真,不得脱衣露体,睡觉不准脱裳”,虽然是极其炎热的夜晚,睡觉的时候不准赤身裸体,白天不允许脱掉上衣光着膀子,谁若违反,就要遭受枷打的惩处。  黄品贤当初在家里的时候,就不喜欢打赤膊,毕竟家中还有母亲和妹妹,很不妥当的,之后加入了太平军,背诵营规的时候,发现还有这条规矩,起初感觉很新奇,居然连穿衣服的事情都要管,这些拜上帝会的人果然是不一样,不过倒也无所谓,反正自己本来就不太习惯看到别人闲来没事就裸露身体,又不是要洗澡,何必如此,所以后来当了伍长,看到有伍卒违反规矩,便提醒一下,当了两司马之后,见到了也会说,只是没有枷号示众,为这样一点小事那样兴师动众,实在不值得。  甚至来到湘军这边,黄品贤也是保持着过去的习惯,烟当然是不吃的,无论是水旱烟还是鸦片,都并没有什么兴趣,鸦片自然不必说,是绝对不沾的,就连本土种植的黄烟,他也不喜欢,总觉得那种烤干的黄褐色烟叶片,就好像一个人干枯黯淡的暮年。  每当看到吸黄烟的烟杆,那烟袋锅里积满了陈年的烟垢,黄品贤脑子里不知怎么,就会浮现起一幅画面,一个满脸皱纹的老汉,棕褐色的皮肤如同陈年的皮革,穿着破旧的皮袄,张开嘴来衔着一管旱烟,在深秋的太阳底下咧嘴笑着,可以看得出前面牙齿都脱落了,这样贫困艰辛的人生啊,尤其是到了这样的年纪,便再没了指望。  年轻的时候纵然再怎样贫寒困窘,终究怀抱一股志气,以为只要自己肯努力,终究是有机会的,而自己最大的资本就是年纪,二三十岁的时候,未来总是还有许多年华可以期待,可是当已经是五六十岁的时候,那个梦便开始慢慢地醒了,因为已经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可以筹划未来,时间是极为宝贵的财富,人在年轻的时候,总是容易感到希望,随着年龄不断增长,一颗心便渐渐地落了下来,晓得此生大概只能是如此,一直到老年的时候,终于不再怀抱当年那一份热切的期盼。  黄品贤晓得这不是自己一个人的感想,其实那些来自两广的老兵,也有这样几句话,“宁欺白须公,莫欺少年穷。终须有日龙穿凤,唔信一世裤穿窿”,所以有的时候,黄品贤便对白发苍苍的老年有一种恐慌,不仅仅是身体上的衰退不自由,更是再没有了前途期望,而每一个曾经对着苍天立誓的少年郎,终究有一天会变成白须公,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都难以实现飞黄腾达的愿望,只好甘于凡俗。  另外黄品贤也依然是遵循“不裸身”的规则,即使是盛暑天气,除了洗澡或者是与林珑交媾,其她任何时间,他都不会赤裸身体,不但不会脱衣露体,那衣服还都穿得整整齐齐。  见他如此规矩,有时候林珑便要笑他:“这样天气,鸡蛋都要烤熟了,你就将那衣领放开一下,又有什么?定是要将最上面一颗钮子都扣上,倒是比那些老先生们还要道学。”  林珑虽然不信什么耶稣上帝,但是对儒家的说法也不是完全信奉,尤其是一些老学究,读书读得痴了,将道德标准提高到一种极致的程度,在他的家乡湘阴,有一家世代烧窑,女儿会画,在瓷胚上画些花草虫鱼,活灵活现的,给那老先生知道了,便说“女子当以纺织饮食为务,不要说两只脚,就连言语都不该出中庭一步,哪里能够将画作流传出来?烧窑制瓷本来就是男子的事情,何必女子要越俎代庖?”  有人便说:“她这样也是补贴家用啊,毕竟是为了家中,也是一件好事,况且如今虽然是有丈夫,可是她那男人总是生病,若是有个万一,总要让她有一条谋生之路。”  老先生便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世间乃是靠纲常来维持,宁可她一死,也要维护纲常,否则纲常乱了,牝鸡司晨,这天地就要毁灭。不要说是这样画画赚钱的事,即使是她乘一艘船,那船要倾覆了,她又会撑船,也只该坐在船中,稳稳地等着船沉下去。”  林珑当时就觉得那老秀才有点太过着迷,说出来的话不切实际,后来等他出来,见识了一些世事,又听了一些读书人的议论,就觉得自己家乡的那位老先生是书没读通,营中的帮办书记谈起罗泽南与曾国藩的理学,都盛赞“经世致用”,非常务实,像是那样的空谈道德哪行?那不是跟拜上帝教似的,胡说八道?这个神迹那个神迹,究竟哪个是真的?所以孔子对于那些不可知的问题保持一定距离,还是明智的,拜上帝教 分卷阅读49 一心钻牛角尖,天堂地狱、三位一体,耶稣人死了七天又活了,这不是学迷了?  黄品贤当然是个通情达理的人,没有那么多玄妙的说法,只是他这个衣衫严谨,就真的有一点道学风范。  当时听他这样戏谑地说话,黄品贤便微微一笑:“一直这样惯了,若是解开来,总感觉不习惯。”  于是林珑便自己解开了衣服上面两颗纽襻,将胸前一片肌肉露出来,笑着拉他的胳膊,和他说话,结果黄品贤一转头,便看到了他胸口处那一条白生生的皮肉,林珑脸上的皮肤带了一点淡蜜色,身上则是因为穿着衣服,少经历日晒,所以肤色更加白一些,此时那一块肉就那么明明白白地在黄品贤眼前晃动,再加上方才的对话引发的联想,黄品贤便感觉有一根细细的手指在挑动自己的神经,身上忽然间更加热了,那种灼热却不完全是因为天气。  尤其让黄品贤感觉难堪的,是他的胯下居然硬了起来,夏天穿得少,衣衫裤子都是薄薄的,况且又是短衫,不能够遮挡下面,因此这一下便看得清清楚楚,林珑咯咯地便笑了起来,乐得身体乱摇,如同给风吹动的杏树,东摇西晃,还散播着绯红色的花瓣。  黄品贤给他这一笑,下意识地竟然伸手遮掩住胯下,马上又觉得不太对头,但是要挪开手,给林珑眼睁睁看着自己这副样子,似乎也不是很有体面,他正想要干脆转身离去,却给林珑抱住了身体,将一只手覆在他的手上,林珑的手握住黄品贤的手,两只手一上一下,慢慢地共同动了起来,揉搓着给两层布遮挡住的阴茎。  黄品贤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情,从前要么是他自己自慰,要么是林珑为他口交或者用手抚慰,然而此时这样两个人的手同时按揉,还是第一次,恍惚中黄品贤便感觉已经不仅仅是两个人的手,这两只交叠在一起的手,就好像两个人的身体,一个盖住了另一个,还在不住地动,这样想着想着,黄品贤便感觉一阵恍惚,忽然之间身体一阵乏力,一直紧紧按在胯下的掌心感觉到一点湿润逐渐浸透过来,那水汽越来越明显,是自己的精液透了出来。  一阵虚空之中,黄品贤靠在墙上当了一会儿圣僧,过了大约一刻钟的时间,终于缓解过来,望着林珑那笑盈盈的脸,忽然间便想到林珑有一次说,当年的唐僧玄奘其实不必去西天取经,世人也不必苦修佛法,只要在这样事情之后,就很可以体会什么叫“四大皆空”,正在想着,林珑已经动手来解他的裤带,黄品贤不知怎么,也伸手去打开林珑的腰带,两个人很快脱了裤子,下体赤裸,黄品贤转过身去,两手撑在墙上,分开两条腿,林珑从背后便进入了他。  想到那一次的性事,黄品贤不由得一阵耳朵发烧,一颗心怦怦乱跳,他连忙定了定神,正在想今年的天象很有些异常,刚刚四月底,就如此炎热,热得人都要脱衣服了,就听到又有人在说:“曾老九把咱们当后娘养的了!”  然后就是一串抱怨。  曾老九指的是曾国荃,曾国藩的弟弟,这一次是他统辖各部,进攻安庆,因为在家中排行在九,人称“九帅”,那是在一切太平时候的尊称,倘若有所埋怨,便改成了“曾老九”,构词方式如同“孔阿二”。  因为是太平军的降兵,韦俊的部下当然就没有享受正规湘军的待遇,他们的饷银是减半的,即使不去主动问玉字营的兵勇,“你们每个月关多少饷?”,可是毕竟是常年与湘军作战的,湘军那边的一些事情,太平军也知道,晓得湘军饷银丰厚,而自己只得他们的一半。  这倒是也罢了,这些新转过来的官军,也知道自己本来的身份,没有底气去和嫡系湘军要平等,然而即使是这削减了一半的饷银,还时常不发出来,这一次进攻枞阳,还欠着两个月的饷,虽然食物倒是还有,每天都能够吃得上饭,然而缺钱太难受,如今又不是在太平军里,搜剿到的金银财货一律归圣库,大家都没有什么饷银可言,只是每个礼拜日发一点礼拜钱,可是现在明明是在湘军,湘军是有饷银的,为什么却仍然手里没有钱?因此便不由得愤愤了。  这一天晚上,黄品贤和林珑睡在一起,林珑抚摸着黄品贤的脸,忽然间说了一句:“我觉得这样很好。”  黄品贤微微愣了一下:“什么?”  林珑笑道:“就是虽然在军中,但是能有一个心爱的人陪伴,便不会寂寞。”  本来都是高阶军官的特权呢,清军这边就不必讲了,胜保虽然是在作战过程中,也带了几名妾室在军中,即使是太平天国那神仙一样的陈玉成,据说也带了一个女子在身边,黄品贤一直把陈玉成当成心中的白月光,也不知他是否晓得这件事,更不知心中感受如何,林珑从不会和黄品贤谈起这件事,不过有黄品贤陪在自己身边,林珑便感觉,一路征战也不算太过枯燥无聊。 分卷阅读50 当然了,黄品贤与那些妾室不同,他在军队之中,不是只为了抚慰自己的感情,他也是有作战任务的,是军队之中正式的一份子,只是两个人这样的关系,毕竟让人感觉幸运,在这充满危险的生涯之中,心灵能够得以抚慰。  黄品贤的头枕在林珑的手臂上,听了他这句感慨,不由得也是一笑,将身体向林珑那边又凑了凑,两个人更加贴近,确实就像林珑说的,在这充满了无常的战争之中,有这样一个对自己充满温情的人,就是生命的慰藉。 第二十五章 信物 第二十五章     信物  经过激烈的战斗,终于占领了枞阳,玉字营经过短暂休整,便向安庆进发,到了那里,根据湘军一贯的做法,首先深沟高垒,调集了附近的许多民夫,在安庆外围挖沟筑墙,准备长期围困安庆。  差不多所有人都做好了长久围城的准备,别人倒是也还罢了,唯独帮办军务的几位先生比较特别,各个搜罗了一堆书在箱子里,搭建好帐篷之后,忙完了文书工作,就取出书来开始读书,日常时候还要讨论文学。  “《容斋随笔》里面,讲到书籍的散失,唐末五代久经战乱,许多书都给烧毁,连印版都给销毁,然而宋太祖定鼎之后,太平兴国年间编订《御览》,二百年后里面的书目大多不传,我就想到虽然是痛恨粤匪焚毁圣贤典籍,然而即使那些人不焚书,再过一百年两百年,我们今天读的这些书,究竟还有几个人会读,也是很费猜测的。”  “可别说了,我如今一听到‘太平’两个字,脊背就发凉,连《太平御览》都不想看了。”  “哈哈哈可见柳兄受创之深,当年宋太宗若是晓得后世有长毛这回事,只怕也就不定那样一个年号。”  “太平天国”和“太平兴国”只差一个字,尤其在这个时候,确实容易引发联想。  然后那个人又说:“郭兄所虑的甚是,长毛起先焚书,简直是如同当年的秦始皇,暴虐专横,着实令人痛恨,后来倒是不怎样烧书了,然而删改六经,哪里不合心意,就要给删去,恣意篡改,仍然是令人发指,洪秀全的这个劲头,若是《圣经》不合他的心意,只怕也要给改一改,可是我也在想,即使那些人不大事焚毁篡改,再过得两三百年,如今我等烂熟于心的经典,到那时还有几个人会晓得?那些西洋传教士仗着本国船坚炮利,在我天朝到处传教,本国人多有给迷惑的,信了洋人的宗教,间或有不为耶稣教所迷的,却别有一种麻烦,比如说那容闳,从美国的学校毕业,归来之后便整天宣扬西洋西洋,仿佛若是不将千年祖制全都推翻,我中华便再无生路了一样,莫非千年的道统,便如此脆弱不堪么?”  于是话题便从宋代笔记转到了华洋冲突上,唐宋风流毕竟与现在相距太远,眼前的千年大变局实在更是切近人生,尤其是如今华夏体系面对的风险,与古时候又有所不同,从前多是草原游牧民族的侵略,比如匈奴、蒙古、女真之类,近代又有了倭寇海盗,终究是一直熟悉,容易理解的事情,可是现在西洋人乘坐炮船,从迢迢的大洋之外过来,是一种完全不同的风俗,那些西洋人的想法,与朝鲜日本还有草原上蒙古各部相比,就完全的难以理解,便不由得不让人感到迷惑了。  林珑也找了两本《容斋随笔》放在桌面,黄品贤有时拿过来看一看,便放下了,这就是据说是天王先祖洪迈所著的书吗?看起来很难懂的样子,若那话题是诗词,自己还能看看,然而倘若是分辨史实,议论什么“忠恕”之类,自己就觉得很是吃力,如果这是一本记录奇闻异事的笔记,自己倒是还能读一读。  当初议论这本书,温先生还说,“可叹洪迈洋洋洒洒做了这样几十卷书,考证如此精详,发论如此有见地,他的后裔族孙却只能写一些歪诗。”  这一次对洪秀全的嘲讽,不是从他的叛逆角度,而是从才华方面来挖苦,黄品贤从前是不太了解天王的才学究竟如何,毕竟洪秀全是天王,上帝的二儿子,耶稣的弟弟,自己只该有崇敬,不该怀疑的,也无所谓品评天王的才华,不过这些年毕竟也读了一些书,尤其是诗词,再对比一下从前所看到的天王的诗,便感到确实是不太一样。  天王有一些申述志向的诗,倒是也还罢了,林珑曾经说,“和明太祖也差不多撒”,只是如今渐渐流传出洪秀全所作的“宫词”,黄品贤看了也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比如“尔不顾主有人顾,尔不扶主有人扶。为主即是为自己,做乜不遵天令书”,那个“乜”字是客家话,“什么”的意思,从前便听到广西老兵说过,“讲乜啊?”,另外还有“几多因为一句话,五马分尸罪不赦。一言既出马难追,天法不饶怕不怕”。  虽然知道湘军很残酷,可是太平军中其实也有类似“五马分尸”、“点天灯”之类的酷刑,一般都是用于“反草通妖”的罪过,律令里面清清楚 分卷阅读51 楚地写着,“凡我们兄弟,如有被妖魔迷蒙,反草通妖,自有天父下凡指出,即治以点天灯、五马分尸之罪”。  起初林珑不是很懂“反草通妖”是什么意思,“何谓‘反草’?”,黄品贤便给他解释,“就是‘变心’,‘草’即是‘心’”,林珑举一反三,“那么‘真心’便是‘真草’?”黄品贤笑着点头,“是的”,林珑便笑,“倒是很有趣。”  本来黄品贤就对这一类的酷刑不忍直视,当读到这些教训宫内女官的诗,更加觉得很有些过头,宫中日常究竟有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居然要弄到五马分尸了?  另外这诗句也实在太过俚俗,倒不是一定要咬文嚼字,故意弄得很高深,只是洪天王的这些诗,实在没有什么意趣。  柳燮与黄品贤的关系格外的好,有时候会和他议论一下诗词,曾经讲说过宋代一个不知名的西蜀女子填的一首鹊桥仙,上半段是,“说盟说誓。说情说意。动便春愁满纸。多应念得脱空经,是那个、先生教底”,当时柳燮的品评是,“纯是率性自然,不加雕饰,直白而出,仿佛入画,‘动便春愁满纸’这一句,倒是可以做一篇讽刺题目,国家已经这个样子,有人还整天吟风弄月,寻愁觅恨,也不知他们一个一个,吃饱喝足,自由自在,究竟愁的什么,莫非是朝廷没有白给他们官来当么?”  当时黄品贤也不住地笑,觉得柳燮的想法实在有趣,与其他文书比起来,柳燮不太像是一个正统的读书人,他很少谈论那些抽象的理论,多是从实际出发,发表看法,而且脑筋灵活,说话又有趣,对于西洋的物事,也不是一味排斥,柳燮的想法是,“比如洋枪洋炮,洋人的汽船,有用的便拿来”,这个就和曾国藩的想法不太一样,曾国藩虽然也晓得西洋的枪炮厉害,湘军之中也采办了一些,不过曾国藩更注重湘军的精神锤炼,所以到现在为止,湘军的武器仍然多是刀矛、小枪、抬枪,玉字营只有营官和几位哨官有手枪。  之后又读到天王的诗,黄品贤便感到,起码从作诗填词上,天王似乎不是很得力的样子,只要略一比较,差距就很容易看出来,黄品贤自己是不会写诗的,然而天王的那些诗,也还罢了吧。  黄品贤带着本什的几个士兵巡查筑墙的工程,只听墙根处有几个民夫议论:  “不是说给银钱的吗?为什么没有钱给我们,只有一点谷子?”  “而且那谷子还是发霉的,都烂了。”  “那些陈稻穗烂谷子,卖也卖不掉,自己吃也吃不得,可不是在这里做白工么?”  这时顾邦彦喝了一声:“嘿,你们不好好干活儿,在这里胡说什么?”  那几个衣衫褴褛的民夫听到了呵斥之声,抬起头来一看,是佩着刀的湘勇,于是便不敢再说,起身继续砌墙。  晚上的时候,黄品贤在自己房间里吃过了饭,打开包裹,取出一个小木盒,盒子里是一块通红的印章,是那一块鸡血石章子,当初柳燮刻了字,交给林珑,林珑便将他给了自己。  虽然不很懂古玩字画之类,不过和那些先生们待久了,黄品贤也晓得鸡血石很是珍贵,于是便推辞道:“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收。”  林珑当时笑着说:“不是送给你,是和你换一样东西。”  黄品贤楞了一下,问道:“换什么?”自己身边还有什么值钱的物件吗?  林珑笑嘻嘻地说:“我已经拿到了。”  黄品贤摸不着头脑,不过林珑虽然狡猾,却少有虚言,不会说空话,既然他这样说,那么就是有的咯,于是黄品贤才将这枚鸡血石印章收下。  此时林珑取出印章,在灯下看着,真的难怪叫做“鸡血石”,那颜色就好像自己从前在家中杀鸡的时候,鸡血滴在粗瓷大碗的颜色,鲜红鲜红的,鸡血是好东西,凝结了之后,可以和豆腐烧在一起,鸡血便当了肉,豆腐更有滋味。  另外柳先生还讲解过,“好石头,是浮云血,一条一条,一朵一朵,既像条血,又像梅花血,所成的图形就如同天上的浮云,很有韵味的。”  于是自己才知道了,原来欣赏一块石头也有这么多说法,这时也就想到,难怪从前在太平军里,看到那些衙门富商房子里,许多东西都不明所以,以为明明陈旧得很,铜器上面一层绿锈,画的颜色也黯淡了,灰扑扑的,都并没有什么光彩,为什么还珍珍重重地收藏着?那一个世界的风尚,果然与自己这一边不一样。  不过无论如何,在这世间,鸡血石是值钱的,而林珑将他送给了自己,自己一般也没有使用的机会,只是收藏起来,毕竟黄品贤没有那样风雅,在藏书上盖印,他的书也确实不多,而且不时替换,随身长带的少,因此这 分卷阅读52 枚鸡血石的章子,就好像是两个人之间的一个信物。  黄品贤将印章的底面对着眼睛,虽然不怎样认识那上面的篆字,只看得出那个“石”字,“久”字也依稀可辨,不过黄品贤晓得这一句诗,“岩泉滴久石玲珑”,大概就是个“水滴石穿”的意思,这里面暗暗地嵌着林珑的名字,不过此时这枚印章在自己手中,便又是另一种意思。  从太平天国五年的时候,自己来到湘军,到现在已经将近五年的时间,与林珑在一起也差不多有四年,这四年的时光,真的就是慢慢磨,与林珑的交合,不仅是为了寻求快感,有时候黄品贤感觉,也好像是一种仪式,每一次的性事,都象征着巩固两个人的关系,而那流进自己体内的精液,便如同一颗颗打磨岩石的水滴。  自己本来起初的时候是一种自我放弃,对于这种事虽然不能说是无所谓,但确实没有感觉有太大的意义,只不过那时实在是空虚无力,既然恰在此时有林珑在身边,想要安慰自己,那么就这样吧,当时的自己,很怕一个人待着。  从那之后,这一段关系便开始了,并且一直持续,不曾中断,前面的时候是有些不太自然,不过如今已经习惯,有一点不知该如何设想未来某一日,两个人分离的情景,这就是“岩泉滴久”吧。 第二十六章 木石前盟 第二十六章   木石前盟  八月十五这一天,林珑不知从哪里找来一盆桂花,圆圆的月亮下面,那一盆桂花发出甜甜的幽香,虽然如今战乱时候,连桂树都长得瘦瘠瘠的,不过到了节候依然是开花,看着那一朵朵米粒大小的黄色花朵,便让人感觉到,这人世毕竟没有完全的混乱崩溃,终究是还有桂花的。  林珑将两根筷子拍在左手掌里,发出“啪”的一声响,如同曹云澄扇子敲掌一样,望着那桂花,乐着念道:“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梅定妒,菊应羞,画栏开处冠中秋。骚人可煞无情思,何事当年不见收。”  黄品贤道:“听着好熟悉,是谁写的?”  林珑转头向他笑道:“是李清照。”  黄品贤笑着说:“还是你记性好,都背得下来,我只记得她那一首《如梦令》。”  就是“惊起一滩鸥鹭”那一篇,大概是李清照最为人知的一首词了,很简短,而且活泼有趣,虽然李清照写的不是田园诗,不过就是这样一种活跃的意象让人感觉亲切。  黄品贤有一次和柳燮谈论诗词,“我读的少,不过读的那几首,要么就是伤感悲凉,要么就是豪迈超脱,也或者太能拐弯,精细倒是精细了,就是看着有点着急,而且那么多好字句堆在纸上,读过一遍脑子里一顺,也不记得究竟讲的什么。李清照的这一首就很别致,想着她们一群伙伴出去划船,到晚上才回来,把野鸭子都惊飞了,那场景想一想,挺有趣的,我小时候有时和同村的伙伴一起去水边,也是这样,四路里一心找野鸭大雁的蛋,当时最盼望的就是能够真的捉到一只野鸭子,晚上就可以吃鸭子肉,喝鸭子汤。”  黄品贤对于田园诗,其实也不是很有感觉,这几年他跟着先生们读书,也读过一些田园诗,比如陶渊明的,王维的,不过和自己的感情都距离比较远,那些人要么是表达对官场名利的厌倦,表示自己脱俗的情操,要么是哀叹民生的艰难,后者倒是关心人世,不过黄品贤仍然有一种距离感,他其实是想读点其她的,比如大家都是怎样生活的。  所以有一回读到沈清友的诗,倒是觉得比较有意思,“晚天移棹泊垂虹,闲倚篷窗问钓翁。为底鲈鱼低价卖?年来朝市怕秋风。”也有点“哀民生”的意思,秋天鲈鱼多而降价,不过写得不是那样悲苦,而且就是写的普通人谋生活的细节故事。  柳燮点头道:“诗言志,词叙情,出名的那些,或者是感怀身世,或者是忧国忧民,倒是这样记叙家常的少。”  也不是说那样的题材就不重要,只是毕竟与日常普通的生活有一定距离,“新月派”小清新周邦彦的词,倒是确实是少有涉及以上几类,很是旖旎清丽的,只是精美确实是精美了,然而他的那种上流文士的高雅情怀,和黄品贤这样的人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连李清照的“惊起一滩鸥鹭”,黄品贤都能够想到鸭子汤,更何况是周邦彦的“燎沉香,消溽暑。鸟雀呼晴,侵晓窥檐语”,黄品贤怎么会有这样精致的情调呢?那时候的黄品贤,连“沉香”是什么都不知道,现在也少有沾染。  而说起鸭子汤,柳燮脑子一拐,想到了另一件事,黄品贤倒是肯喝汤的,太平军里那些广西老兵,不知什么古怪,竟然不肯喝汤,说喝了汤便肚子痛,然后就要腹泻,所以菜肴只吃煎炒,黄品贤或许因为毕竟是江西人吧,没有那样的说法,很喜欢喝汤,鱼汤鸭子汤都很喜欢,尤其是爱喝鸡汤, 分卷阅读53 又热又浓的老母鸡汤,每次喝这样的汤,他的神情就格外有一种幽幽的温情。  此时林珑笑道:“我也记不得,今儿早晨特意背的。”  林珑虽然时常读些书,脑筋也好,不过对于这些诗词之类,就不像曹云澄柳燮他们那样熟练,他是真的少有能够记忆全篇,多是只能记住一两句印象特殊深刻的句子,不过中秋的夜晚,为了配合场景,提前背了这一首下来。  黄品贤噗嗤也笑了,这个人倒是诚实得很。  然后林珑看着桌面上的小螃蟹,说道:“从前买了人家刚从湖里打上来的螃蟹,好大个儿,蒸了只蘸一点姜醋酱油,肥美得不得了,可惜上一次我们回去得晚了,已经没了螃蟹。”  已经是腊月,螃蟹都躲在了泥里,不容易挖出来。  黄品贤一笑,江西太湖的螃蟹也好,有一次自己提到了,林珑就连忙说起,“鹤龙湖的蟹,风味比别处不同,尤其是十月之后的公蟹,格外有吃头”,偏爱在这样的事情上处处比较,蓦然不知怎么,就让人想到了宝钗,黄品贤如今给林珑带动得,也能看看《石头记》,记住的多是黛玉的妙语,有一回在清虚观打醮,议论起湘云的金麒麟,黛玉便挖苦宝钗,“在别的上面还有限,就在这些东西上越发留心”。  林珑当然不是宝钗,宝钗诚然是步步为营,只是太谨慎了,让人看了心里发闷,像她那样过一世,实在也没有什么欢喜,当然黄品贤也晓得,宝钗也是不得已,林珑相形之下就透亮得多,他虽然极其精明,为人却很是明朗,和他在一起比较轻松,林珑当然并不是一个粗心的,不过他的精细并不让人感觉到累,反而显得有趣,比方自己说起家乡有什么,他马上便要举出湘阴也有一个什么来相对,太湖有螃蟹,鹤龙湖便也有螃蟹,自己家乡有炒米粉,湘阴便有汤米粉,每日早上嗦米粉很是畅快。  林珑这个样子,惹得曹云澄也笑:“不能输啊!”  柳燮咯咯地乐:“江西老表的土鸡汤,是朱元璋的典故,我们湖南老表的姜盐豆子芝麻茶是岳飞那里传下来的。”  当年征杨幺,岳飞的军队水土不服,都生了病,于是就寻访本地医生,出主意用姜盐加茶叶一起熬煮成酽汤,给兵士们喝了,果然就渐渐缓解,从此之后就流传了下来,本地人又加了芝麻豆子,那茶汤的口味就更丰富了。  而且“老表”这个词,仔细追想起来也很有意思,元末战乱,湖南湖北人口大量死亡,到了明朝安定下来,为了恢复这两处地方,就大量迁徙江西人来这里,所谓“江西填湖广”,所以湖南如今很多人都是江西移民的后裔,两边互称“老表”,表示两边都是“表亲”,母亲那一边的亲属,在这样的语境之下,再一想到江西的太平军,就觉得有一点滋味复杂,更不要说九江屠城。  不过也罢了,湖南出身的太平军也不是没有,比如说安庆城中的守军就有相当一部分是湖南人。  两个人坐在桂花树下的桌旁,一边看月亮,一边闲说着话,都不约而同地刻意避开眼前的安庆,还有远方的北京,英法联军逼近北京,咸丰皇帝已经逃到了热河。  当天晚上,林珑与黄品贤洗了澡,便一起躺在了床上,两个人紧紧拥抱在一起,发出的亲吻声音热切而缠绵,还带了氤氲水汽,仿佛连雨天那种湿漉漉的感觉,只是没有那样的抑郁烦闷,而是透出浓浓的情色暧昧,只听着这样的声音,就让人的耳朵开始发烧,心跳也加快了。  林珑和黄品贤亲了好一阵的嘴,两个人分开了,林珑伸出手指抚弄着黄品贤的嘴唇,说了一句:“好湿。”  黄品贤噗嗤就是一笑,林珑这一句话好色气啊,现在其实还没有怎样湿,过一会儿会更湿,于是黄品贤一张嘴,就把林珑的手指含在了口中,还用舌头去舔。  林珑登时就乐了起来,是痒到发笑,手指本来不比腋窝,不是那样容易发痒的部位,可是此时给黄品贤舔着,愣是让林珑感受到一种拿着毛刷刷脚心的痒,简直痒到钻心,好像那鬃毛刷子是直接刷在自己的心肝上一样,黄品贤平日里少有特别的花样,新鲜法子多是林珑去想,然而这一次黄品贤主动含吮自己的手指,虽然并不是特别靡丽的举动,在自己却格外感觉到一种诱惑,简直想不到黄品贤居然会这样,因此林珑的心便跳得分外厉害。  不多时,林珑便覆在了黄品贤的身上,润滑之后将性器探入他的身体,寻找着那一点撞击着,黄品贤的眼神变得专注,仿佛随着林珑的动作,找寻着那深藏的快感,然后黄品贤开始低低地呻吟,并且禁不住笑了起来,笑得有一点痴痴的,显然此时全副精神都已经放在那巨大连绵的快慰上。  林珑伸出手来,轻轻抚摸着黄品贤的脸,虽然不是清修的僧人,然而黄品贤却 分卷阅读54 天然带有一种禁欲的味道,心中的热情给层层包裹起来,让人更加想探究他的内部,自己就喜欢看他现在这个样子,脱掉了平时那种克制的样子,黄品贤倒并不是刻意,只是他只要穿上了衣服,便自然地转入端庄正经,几乎有一点矜持了,所以自己格外喜欢撩拨他,看他放开了约束的样子。  房间里的灯光一直亮到深夜,最后两个人终于起身,从棉套里面取出茶壶,那里面不是茶水,只是热的白水,用那水将毛巾润湿,擦干净下身,林珑的小腹也是淋淋漓漓,都是黄品贤的精液,然后黄品贤喝了一杯水,便上床去睡了。  林珑一时并不是特别疲惫,穿起衣服坐在桌前,在蜡烛的火光下看了一会儿书,这时床上黄品贤的呼吸声已经均匀,显然是睡熟了,林珑便打开箱子,从里面取出一个小小的包裹,打开来,是一枚木印,就是黄品贤的那一枚两司马印章。  官军这一边,对于太平军差不多一切事情都要嘲讽,比如说那边的印章,温采元便曾经讥讽道:“那官职的名目着实荒唐,风云雷电的,再在那印的四面刻了云龙,盖在纸上,更显得好像神牌一样,如同道士画符疏文一般,一股子设坛扶乩的味道,都是江湖占星卜卦之流给创设的,难怪如同请神的一般。”  太平天国的官职确实很是令人耳目一新,几个重要的王都带着天象,比如东王杨秀清的长长封号之中,便带了“风雷”两个字,叫做“圣神上帝之风雷禾乃师”,西王萧朝贵是“上帝之雨电右弼”,南王冯云山是“云师”,南京的宫廷侍卫则是以节气命名,立春侍卫,小雪侍卫之类,听着也十分有趣,不过确实有一点好像是秘密宗教的味道。  不过对于黄品贤的这一枚两司马印章,林珑却并没有感觉好笑的意思,看到了两司马印,就仿佛看到了黄品贤,自己用鸡血石印交换的就是这个,《红楼梦》里面,有一句话很好,“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当初读这本书的时候,对这一类的话并不是很在意,最喜欢看的是探春当家理事、改制大观园这一类热闹情节,然而与黄品贤在一起得久了,重新再看这本书,就细细地咀嚼滋味,再看到这一句话,不由得心里一动。  林珑抬起头来,望向窗外的明月,外面的桂花香幽幽地传了进来,自己与黄品贤,就是木石前盟吧,以世俗的观点,并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然而自己实在是爱他。 第二十七章集市 第二十七章    集市  半个月之后,便得到了消息,英法联军已经攻入了北京城,曹云澄等一班文书第一件忧虑的,就是“紫禁城可怎么样了?”,几天之后又传来消息,紫禁城倒是没有怎么,然而英法烧毁了圆明园。  林珑听了这件事,便皱眉道:“烧之前不知劫掠了多少东西过去,如今一烧了之,别人再也追查不着。”  就好像粮库着火一样,每当要清查存粮,核对收支,这个时候贪腐的官吏就会干脆给粮库放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这一下无论是什么账目,都查不到了。  黄品贤也是忧虑:“北京那些没有逃出去的人,不知此时是怎样的煎熬。”  清军与太平军打成这个样子,平民多有遭殃,此时是西洋人进来了,虽然见到过几个传教士,说话很好听的,可是如今是军队,就未必那样慈善。  林珑如今虽然是军官,本来毕竟也是平民,想到如今官军都退了,留下一城组织零散,没有受过训练的人,那种危险实在难讲。  这些事情想一想实在闷得很,林珑便不肯再想,拿出一卷《清真词》来读,看到了《少年游》那一首,“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指破新橙”,便想到了词话里面说的,这一首乃是写的李师师和宋徽宗,于是便又想到徽宗时代的方腊造反,再之后徽钦二宗都给金人俘获,带到了北方,自此北宋沦亡。  平时读这首词还不觉得,此时忽然想到,当时的情形与现在何其相似,方腊就好比是当今的洪秀全,只是不像太平天国的声势这样盛大,而西洋人则代替了女真人,攻破了北京,这便是内忧外困,所不同的是,这一次皇帝没事,带着许多妃嫔一起去了热河,听说如今留了恭亲王在那里与洋人谈判,也不知谈得怎样了。  不过此时暂时也顾不得这些,陈玉成很快就要来了,很可能李秀成也会过来,要解安庆的危机,这边还要打叠起精神,应付太平军。  这个时候,陈玉成从桐城出发,来安庆救援,双方激战几天,陈玉成的物资通道给湘军切断,只得退回一百多里之外的桐城。  时节很快进入冬季,双方暂时保持平静。  黄品贤也暂时透了一口气,如果这种对峙能够一直维持着,其实也是一件好事,安庆城中的食物用品一时间不成问题,虽然太平军那 分卷阅读55 边的支援给湘军断绝了,但是却有洋人的走私船,将粮食和武器悄悄地卖给安庆城中的太平军,价格当然是很高的了。  湘军水师游弋在江面,倘若是中国的木船,当然是不许靠近安庆,然而面对挂着外国国旗的洋船,却是无计可施,恭亲王刚刚代表朝廷,与英法订了约,连北京城都破了呢,此时倘若贸然对洋船采取强硬措施,破坏刚刚达成的约定,引得洋兵再打过来,实在是对自己不利,所以湘军水师除了能够发两声炮表示愤怒,面对洋人的走私,竟然是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任凭外国的汽船来去。  黄品贤对此的感受是,其实也还行吧,竟然是一个意外的安慰,从国家的角度,当然是极为屈辱的,那些洋人运送食品枪弹给安庆,也并不是因为两边都是信仰上帝,有同样的宗教基础,他们不过是为了高价倒卖物资罢了。  所以曹云澄有的时候讽刺洋人:“什么耶稣圣教,不过是见利忘义罢了,论理我不该说她们,只是毕竟都是拜的一个上帝,此时趁火打劫,高价倒卖,和她们那经文里说的,也相差太大了,哪里讲什么‘义利之别’,一切都只是为了钱,究竟那些人,哪里懂得礼义廉耻,伦理纲常?”  不过因为那些国外走私商的介入,安庆确实得到了补给,物资不至于那样快速耗尽,城内可以撑更久的时间。  黄品贤当然知道这样的情形不可能一直维持下去,早晚要有一个结果,不是湘军撤围,就是安庆被攻陷,可是能够在一时之间保持这样的僵持,就暂时这样也是好的,虽然知道未来终究有一天会面对极为严峻的情形,然而能得到暂时的平静,便先过现在的日子,至于军情会怎样的恶化,又或者是倘若城中的金银财宝用尽,难以再与洋人交换货品,到那一天应该怎样办,就到那个时候再说吧。  自己一直是不喜欢僵局的,以为很是消耗人,然而此时却觉得,如果有一种方法能够让眼前这种僵局天长地久的保持下去,是很让人感觉安慰的,凡事不一定必须要求一个结果,究竟是谁胜了,又究竟是谁败了,就这样并立着,其实也可以的,只可惜他也明白,这或许注定是自己的一厢情愿,湘军虎视眈眈,不吞掉安庆不肯罢休的,而太平天国这一边,一直竭力征战,不仅是为了解除天京所受的围困,其实也是要推翻满清。  而此时的另一个变化,便是给征用的民夫发银钱代替稻谷,民夫们自然是欢喜不尽,总算是见到钱了。  林珑身为营官,晓得一些事情,笑嘻嘻地和黄品贤说:“听说是曾大帅写了信来给九帅,要他一定用银钱来当报酬,以免失了民心。不是我说这事,做得有点太过头,很容易给人抓住把柄的,别看湘军现在威风,各处对咱们虎视眈眈的可不少,有人已经在说军中粮台贪腐,倘若给他们抓了这件事来说,可是很麻烦的。”  黄品贤微微一笑,湘军确实有贪污的现象,尤其是高级军官,自己在湘军之中,虽然少有受害,然而确实也知道这类事情,比如曾国荃用霉烂的稻谷充作工钱,发给民夫的事情,当然曾国荃也有他的为难之处,毕竟湘军自己都时常欠饷,韦俊的部下抱怨拖欠饷银,以为是将他们另眼看待,其实嫡系的湘军也是一样,三不五时发不出钱来,因此曾国荃就更加没有钱发给民夫,只是用霉烂稻谷当报酬,实在是不妥当。  终于又是一年的除夕,这一天安庆城外的湘军可以说是欢声雷动,发饷了啊,赶在过年之前,终于补了两个月的饷,本来之前已经连续九个月欠饷,这一回总算是一次发了两个月的饷银,虽然还欠着七个月,不过能有一些钱发下来,也是不错的了。  之前因为没钱,实在愁极了,有些湘勇竟然在安庆城外摆开了小摊,除了武器不能够交换,其它什么都可以换,城内的太平军悄悄地出来,两边在这临时的市场上讨价还价,往往对面的太平军和这边的官军都是一口的湖南话:  “你这肉干太贵了撒~~”  “哪里贵,就这么几片肉,我自己都舍不得吃,只为了缺钱,拿出来换钱,你还要杀价。”  于是这边数钱,那边拿东西,两边便达成了一笔交易。  林珑自然晓得这样的事,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候黄品贤倒是过去那边看看,那些正在做买卖的湘勇,有识得他的,便冲着他呲牙一乐,“黄什长,你来了?”  黄品贤点了点头:“你们忙,不用理我。”  于是大家安心,毕竟营官身边的亲兵,还是与其他兵勇不同,除了保护营官,也充当纠察军纪的角色,湘军每个营独立作战,纪律总要有人来维持,此时黄品贤来了,虽然晓得他是个通达的,向来不会多事,不过终究不能够对他视而不见。  此时见他并不是要来为难的样子,大家便继续做生意。 分卷阅读56  黄品贤站在树下,看着多少有些诡异的交易市场,忽然间便一阵恍然,如果闭上眼睛不看面前的人,只是听他们说话,俨然便是一个最寻常不过的集市,乡间常见的,初一十五赶集,附近的村民凑在一起,交换货物,自己当年顶喜欢这样的集市,毕竟热闹,有人在路边直起摊子来,在那里煎萝卜饼,或者在油锅里捞着炸豆腐,自己每次去集市,必然要坐在摊子上吃一碗炒米粉,再配一小碗炸豆腐,虽然那样的地方总有些烟尘腾腾,不过却让人感到很是快活,吃饱了饭,看着周围叫卖的人,便感觉也是一种人世繁华了。  只可惜那样的往事已经不复存在,那是一种拮据艰难的平和,几年前终于打破了,一直到现在,都仍然是战火连天。  再看对面做交易的太平军,那服装是何其的熟悉,而如今自己却穿着湘军的衣服,站在这一边的阵营,这些年来,他一直很担心,担心有一天在战场上看到从前熟悉的人,比如说万汉清,又比如说周兴奎,倘若这样子相见,虽然是战争之中那样紧张的环境,心中又怎么会没有丝毫感触呢?自己又怎么面对旧同伴呢?  好在一直是没有发生这样的事,否则实在太嘲讽。  此时湘军终于发了两个月的饷,黄品贤在自己房里数着钱,不仅有白银,还有许多铜钱,本来按规定的制度,什长每个月是四两八钱银子,不过发饷的时候往往搭配铜钱,因为白银与铜钱的兑换比有差额,比如咸丰七年的时候,一两银子值两千四百铜钱,这边是两千铜钱当一两银子,中间每两白银就省出四百枚铜钱,倘若是铜钱贵重起来,便按照原来铜钱总数,根据现在的折算比例,转发成白银,所以有湘军的高级军官都在说,“发钱的章程全改了,虽然晓得是筹饷银困难,到底是不太厚道了”。  不过黄品贤想,倒也是还好吧,毕竟有个指望,无论如何总能有些钱拿。  就在这时,有人在外面敲门招呼:“品贤。”  黄品贤听到是林珑的声音,便赶快过去开了门,林珑进门便看到他摊在床上的铜钱,抿嘴笑道:“得亏现在不必赶路,否则这么多铜钱,带在身上可是很不便呢。要不要我换一点银两给你?”  黄品贤笑道:“又要麻烦你。”  林珑咯咯地乐:“现在能有钱到手,就是大好事,哪里还计较得兑换的手续?”  于是林珑取出白银,和他换了铜钱。  然后林珑抿嘴冲着黄品贤直乐,黄品贤见他笑得有一点别具意味,便问道:“什么事情这么好笑?”  林珑笑道:“你干了这么几年,也攒了些钱,将来战事平定,回到家乡也能买宅院,置办田地了。”  这倒不是林珑表面夸赞黄品贤,实际炫耀自己的身家,作为营官,林珑每个月饷银五十两,当然是远远多过黄品贤,不过黄品贤这些年来也确实是有了些积蓄。  从前在太平军中,是没有私人财物的,太平军不准私藏金银,检点以上才准许戴金手镯,检点以下只能戴银镯银指环,而且分量还有要求,军帅以下的银镯不能超过五两重,旅帅以下不能超过四两,黄品贤是两司马,银镯便不能过四两。  不过他没有银镯,黄品贤总觉得一个男子戴手镯有点怪,他倒是曾经有一枚银簪子,准备将来回到家里去送给母亲,因此黄品贤当了两年的太平军,身为两司马,并没有什么积蓄,他这样子不要说回到故乡安居乐业,即使是路上的费用,也都还不够,所以除了一直跟着太平军走,他也没有什么别的出路。  可是进入湘军,尤其是后来林珑成为营官,自己补了正式的什长,饷银便明显丰裕起来,到现在已经攒下了几十两银子,当年哪里能够想到,事情会有这样的转变。  只是此时听到林珑问他之后的打算,黄品贤叹道:“若是家里人都不见回去,我一个人回到故乡又有什么意思?”  林珑抿着嘴笑,黄品贤看他脸上那意思,显然就是,“既然如此,将来便和我一起回湘阴吧”,黄品贤苦笑一声,林珑虽然是一番好心,可是在自己而言,实在有些惨淡。 第二十八章活地狱 第二十八章    活地狱  在安庆城下过了这一个平静中潜藏紧张的新年,时间进入了咸丰十一年。  太平军的英王陈玉成带领大量部队来援救安庆,然而湘军的营垒实在坚固,一直都是没有进展,于是陈玉成便改变了策略,转头去攻武昌,此时武昌城内的守军相当少,假如湘军不赶快支援,一定会给太平军攻破,林珑听到这个消息,也是这样想的,这就是要吸引进攻安庆的湘军过去解救武昌的危机,哪知大批太平军在武昌外围,竟然一直没有进攻,仿佛是坐等清廷从其她地 分卷阅读57 方调遣援军过来一样。  后来才晓得,竟然是洋人从中发挥作用,英国人出了力,因为刚刚签订的合约,武昌乃是通商口岸,英国人担心贸易受到影响,阻止太平军进攻武昌。国家的力量真是难以忽视的,虽然英国人并没有大量军队在那里,然而只是借用一连串战争的影响,几名外交人员就让陈玉成的大军顿足不前。  虽然是给英国人帮了这样一个忙,可是玉字营的一些人心里也有点不是滋味,曹云澄便说道:“烧了圆明园,签订城下之盟,所以竟然忽然间和朝廷一样的立场吗?”  柳燮道:“不过是为了贸易罢了,一直在给太平军捎带东西,那一边又在替朝廷防御太平军,一切都是为了赚钱,所以武昌的事,纯属侥幸,倒是也不必谢他们。”  林珑则说:“方才又有一艘汽轮靠了岸,我出去看了,安庆城里的长毛正在那里卸货,要说这仗倘若一直打下去,我们这里当然是残破了,但是洋人倒是正好做生意,发的都是大清的国难财,那些粮食火药都翻着番往上涨价,太平军存在多久,他们就能够做多久的发财生意。”  曹云澄点头:“英法两国总是号称中立,中立,可是她们的商人却在这里帮助长毛,这是哪一门的中立呢?安庆的长毛得了洋商的接济,只要城里金银不尽,就可以一直和我们这样耗下去,长毛的金银来得容易,只要抢就好,抢官府库银,抢劫富户,可是朝廷的饷银啊,实在为难,这件事曾大帅真的要想想主意,总是这么着哪成?这样子安庆什么时候能攻得下来?莫非两边就这么一直耗着,直到白了头发么?”  柳燮咯咯地乐:“曹兄这话说得好有趣,这个就叫做‘师老无功’,到时候双方不拿刀枪,而是抄着拐棍打架。”  曹云澄不是很擅长讲笑话的,不过他偶然无意间说几句,倒是颇为引人发笑。  黄品贤则是想,一群白发老人拿着拐杖打来打去,虽然看着荒唐,不过倒是减少了那种血腥气息。  陈玉成进攻武昌不成,转回来继续攻击安庆城外的湘军,两边都不住地增兵,成为一种对彼此的绞杀,而洋商的船也终究不来了,原来是北京城中新立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接到了曾国藩的意见,恭亲王奕?和英国公使卜鲁斯讲了,卜鲁斯便要求本国商人不要再与安庆城中的太平军做交易,于是从洋商那边来的高价货物从此几乎断绝了。  从此太平军便陷入更深的困境,陈玉成和杨辅清虽然竭力进攻,然而终究是无效,城内的守军向外冲出,也给湘军挡了回来,震天的枪炮和弥漫的血腥一直持续到七月,这些天来,黄品贤的感觉就是,自己好像置身于一个广大的厨房,脚下的土地便是砧板,有一把巨大的菜刀急促密集地向下剁着,将地上的人都斩成肉泥,那种感觉实在太过恐怖,黄品贤只觉得自己大脑里仿佛有一根弦,那根弦越绷越紧,越来越细,让人非常的紧张。  七月十八这天清晨,林珑与黄品贤起了身,林珑推开窗户,看到外面竟然是一种奇怪的天象,太阳和月亮同时挂在天上,另外有五颗行星并列在一起。  他连忙转头招呼黄品贤:“品贤,快来看,日月合璧,五星连珠,几百年才有一回的!”  黄品贤扣着衣服的钮子,也凑过来看:“啊,竟然会有这样的事情,没想到我今生居然也能够看到五星连珠,说到这个,前两个月天上出现一颗彗星,真的是要发生很大的事情了。”  林珑一笑:“天知道呢,今天要炸开安庆的北门,进城时一定要小心。”  黄品贤点头:“我晓得了,你也留意。”  就在这一天,坚守多日的安庆终于承受不住一轮一轮的攻击,北墙轰然给炸药炸毁,湘军呐喊着冲了进去,黄品贤紧跟在林珑的后面,心情绷得紧紧的,然而奇怪的是,进城的过程却并没有遇到太激烈的抵抗,再仔细一分辨,原来许多守城的士兵都已经饿得软倒在那里,根本不能抵抗。  黄品贤随着林珑快步跑上残存的城墙,他看到了给铁链拴在火炮旁边的太平军炮手,那铁链的长度只够他们搬运炮弹,然后开炮,因为是铁链,用刀是砍不断的,显然是为了担忧这些炮手会逃走,其实又能往哪里逃呢?  那些给铁链拴住不能走动的炮手,看到了迎面而来的湘军,此时又能说什么呢?面黄肌瘦的炮手一个个倒在地上,面色惨淡地说:“一刀杀了我吧,不要让人受活罪。”  林珑紧绷着脸,快步经过这些人,目不斜视,并没有理会他们,然而黄品贤很快便听到了惨叫声,他没有回头,却也知道是跟在后面的亲军处死了那些炮手。  安庆城中已经没有什么有力的抵抗,大股湘军源源不断地涌入,很快城内便满是湘军,四处搜杀残存的 分卷阅读58 太平军,黄品贤并没有动手,然而在城内看到的景象,也让他大受刺激,长期的围城,城内已经没有粮食可吃了,菜园里也没有蔬菜,所有的动物都不见了,连老鼠都看不到,尤其令他一颗心几乎崩裂的是,进入一间房屋,看到煮食的锅中漂浮着的,居然是人的手脚,城中已经在吃人了。  黄品贤从小就听到过地狱的故事,佛教有阿鼻地狱,当年幼小的黄品贤只是听那些阿婆们在说,什么拔舌、油煎之类,小孩子不听话,偷吃东西,虽然不至于下地狱,但是城隍也是要管的,会派小鬼来捉,此时他却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地狱,眼前的安庆就是地狱。  林珑转过头来,见黄品贤面色苍白,眼神发直,便推了他一下:“品贤,黄品贤,你醒一醒,这些事都已经过去了。”  黄品贤身体抖了一下,这才仿佛忽然从噩梦中醒来,对林珑说了一声:“我没事的,营官。”  林珑点了一点头:“要小心,城里可能仍有残存的敌兵。”  若是忽然间从哪里跳出来一个太平军,黄品贤此时这样的状态,难免要受害。  黄品贤默默点头。  这一天晚上,玉字营住在城中,林珑脱了衣服,上了床紧紧搂住黄品贤,虽然此时并没有精力交合,可是这样的拥抱,便能够带来很大的抚慰,黄品贤的脸极其苍白,白到几乎透明,简直和城墙上给锁链拴着的太平军炮手一样的白,虽然是身处胜利的一方,然而黄品贤却失魂落魄,明明他此时并没有生命危险,与那些陷于绝境的太平军相比,他可以说是安全得多了,可是黄品贤却仿佛正置身于地震带上,摇摇欲坠。  黄品贤此时确实是感到周围的一切都在崩塌,安庆最后的结局,粉碎了他内心最后的屏障,他的大脑之中不住地飘过那些给铁链拴住的炮手的脸,就好像江心的月影,无论怎样搅动水面,那影像都挥之不去,虽然暂时凌乱,然而很快又重新拼凑完整,出现在眼前。  太平军惨烈的结局,当然让黄品贤很受到震动,然而那一幕场景却是特殊的,炮手们面对的不仅仅是湘军的残酷,还有同伴的毫不留情,为了让炮手坚守岗位,不停地开炮掩护突围,就将他们与火炮锁在一起,虽然也是迫不得已,然而这种来自伙伴的无情,还是让人心惊,本来曾经发誓同生共死,彼此相助,可是忽然间便变了脸色,用这样的方式对待自己这一边的人,就让人感到最后一点能够相信的也不存在了。  湘军是直接杀死他们的人,然而在此之前,他们首先经历的,是内部如此巨大的变化,可能在沉重的压力下,人总是会变得不一样吧,这样的变化实在是很可怕。  不过到现在也没有太多可说,无论是炮手,还是将他们拴在炮台上的人,现在都已经死了,拼死突围终究是没有冲出去,安庆的守将叶芸来、吴定彩都已经死了,在今天破城的时候,吴定彩带了上千人堵缺口,全部战死,叶芸来带了一些太平军与湘军进行巷战,也都死了。  到了这个时候,连续多日令人毛骨悚然、仿佛无休无止的炮火与尖叫声,终于消沉下去,给黄品贤的感觉好像是戛然而止,之前奋起最后的希望和力量,不顾一切冲杀的太平军,忽然间全都消失了,就好像一幕皮影戏,上场的时候热热闹闹,一阵锣鼓之后散了场,那些皮影道具都收在了箱子里。  皮影戏的皮影是用的羊皮驴皮,然而安庆城的这一场长久的恐怖戏剧,则是用的人皮,火光中晃动的一个个人影,如同鬼魅,呐喊着的脸孔扭曲了,看起来俨然就是冲出地狱的恶鬼,然而就在一息之间,所有的动作都停止了,一切声音也都消失,仿佛从天上忽然降下一阵厚厚的大雪,将地面上的一切都掩埋了,原本的热血冻结在冰凌里,所有的都不存在了,只留下一片寂静,然而却更加令人悚然。  此时林珑轻声对黄品贤说:“好好睡一觉,明天早上起来,这些事就过去了。”  黄品贤躺了下来,心头却不是那样笃定,不仅仅是经过这一个晚上,是否真的就会抛掉之前的记忆,也是因为他很怀疑自己今晚能否睡得着。 第二十九章 沉黑梦境 第二十九章     沉黑梦境  这一夜,黄品贤果然失眠,第二天清晨,他起床穿衣服,林珑发现他脸色惨白,眼睑发青,简直好像吸了鸦片一样。  林珑看到过烟瘾深重的人是什么样子,就是好像黄品贤此时的模样,湘阴虽然是个小城,然而也有人吸鸦片吸到醉,走在街上如同幽灵,仿佛已经不生存于世间,黄品贤好在是不像他们那样瘦成骷髅,可是脸上的神情却很有些相像,仿佛梦游一样。  于是林珑便说:“今天你不要一起出去了,在营里好好休息一下,我听到你昨晚一夜没有睡好。” b 分卷阅读59 r  翻身声连林珑都听到了,本来昨晚林珑因为连日里过于疲倦,倒头就睡了的。  黄品贤摇头:“我没事的,留在这里更加不安。”  昨晚不仅仅是梦到太平军的阵亡,在恐怖的梦境之中,也出现了林珑浑身是血的身体,林珑拖着血迹,来到正在沉睡的自己的床前,自己仿佛是病了,脸色惨白,闭着眼睛躺在那里,林珑看了自己两眼,就转身离开了。  城中仍然有零星的太平军,不过已经不是很大的威胁,入城的湘军此时忙碌的,乃是挨家挨户搜查妇女,将女人都挑出来,另外还有七八岁以下的孩子,城中一片惨号之声,黄品贤眼睁睁看到一个女人投井自杀。  林珑很清楚之后要做的是什么,九帅有令,除了妇人幼童,所有的男子全部杀尽,辗转听说乃是曾大帅的意见,“克城以多杀为妥,不可假仁慈而误大事,弟意如何?”以为是安庆给太平军占领得久了,城内已经是民匪难分,许多平民都是站在太平军那一边,与太平军齐心守城,所以就不必区分究竟是安善良民,还是叛逆的粤匪,全部斩杀,所以他不希望黄品贤与他一起出来。  果然,到了成批杀人的时候,黄品贤受不住了,林珑并没有要他跟随自己,而是安排他看守库房,那里堆放着太平军一些残余的文书,可是黄品贤却依然能够看到从街头走过,给湘军押向刑场的一群群平民,都是男子,从六七十岁的老人,到十一二岁的孩童,如同羊群一般,一步步走向屠场,那些人仿佛也晓得道路尽头等待自己的是什么,一个个面上都是毫无表情,麻木呆滞。  于是几天之后,黄品贤终于发生了异常,吃饭的时候无意中吃到一点点肉,登时就呕了出来,林珑连忙问他:“怎么了?”  黄品贤道:“是肉,人的肉……”  林珑赶快劝解:“不是的,是后方军需送来的,猪肉。”  黄品贤连连摇头,只是不肯吃。  林珑暗自皱眉,黄品贤的这个变化已经不是第一天,从安庆破城的那一天开始,他就不肯吃肉,无论鸡肉鸭肉都不肯吃,自己本来以为他过一段时间就会恢复,哪知现在居然愈发严重,幻觉中将猪肉当做人肉,已经是腊肉丁炒的青菜,他却仍然是发觉了里面米粒般的肉丁。  见他已经给安庆的屠城刺激成了这个样子,林珑当即暂停了他的职务,一定要他留在营中休息,至于那一个什的事务,林珑交给了顾邦彦:“邦彦,黄品贤有些不舒服,留在营中休养,你先暂代什长的职务,等他好了再回来。”  顾邦彦当然也知道黄品贤是怎样一回事,前几天就已经不太对劲了,神情恍惚,如同中了邪一样,顾邦彦真想找个神婆来给他回一下魂。  顾邦彦也是以为,安庆城太惨了,自己虽然不是多年的老兵,不过在湘军之中毕竟也有几年,战争中的场面也见识过许多,不过当终于进入安庆,顾邦彦看到那些饿死在屋角的人,无论是太平军还是平民,都感觉从未有过的触动,更不要说侥幸活下来的人,后面终究是难逃一死,这便很悲凉了。  可是不管怎样,也不必给刺激成这个样子,无论如何,自己是站在胜利者的这一边,那些人的惨烈确实给人很大的震动,不过这种惨烈毕竟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这是最重要的,假如自己是安庆城中的一员,这时候倒是不会悲痛了,而是已经没命了。  所以顾邦彦对黄品贤就感觉很不能理解,在他看来,黄品贤哪里都好,长得俊秀,说话斯文,性情也温和,很能够体谅人,只是对人着实有一点太过体谅了,就容易受刺激,如今便给安庆的结局刺激成这个样子,那一道灵魂眼看就如同一缕烟雾,就是寺庙里香炉中插着的线香发出的烟气,轻轻细细的,给风一吹就散了。  安庆城中的尸体,从附近征了民夫过来,花了几天时间才清理完毕,林珑白天执行军务,晚上回来照看黄品贤,留在这里看守他的丁泰向林珑讲说:“一整天都是呆呆的,和他说话,好一阵才回一句,有的时候还对不上的,从前那样伶俐的一个人,如今跟丢了魂似的。”  林珑点了点头:“他午间吃的什么?”  “我烧了一点豆腐给他吃了。”  如今在安庆,豆腐是很宝贵的,毕竟这里的人都杀尽了,即使后面运来了黄豆,也没有豆腐坊可以开工,所以丁泰烧的其实是远处输送过来的油豆腐,也没办法在里面酿肉,就是用外婆菜炒了一下,给黄品贤下饭。  然后丁泰便说:“营官,现在上晚饭吧。”  林珑点头道:“吃饭吧。”  丁泰不多时送上来两盘菜,一盘是切开来的咸鸭蛋,一盘炒葫芦条,鸭蛋也是珍贵的,或许是安 分卷阅读60 庆城内的血腥太过浓重,连麻雀都不愿往这边飞,更加不会还有鸡鸭留着,因此也就不会有鸡蛋鸭蛋,林珑毕竟是营官,送来的已经煮熟的咸蛋能够分几颗到他这里,所以虽然不吃肉,倒是也不会感觉肠胃怎样不满足。  林珑手里托着一碗米饭,另一只手拿着筷子,慢慢地扒饭,抬头看着黄品贤,几天的时间,他就瘦下去好大一圈,以往一直整齐的衣衫,此时也显得凌乱,昨天晚上洗过了澡,纽襻却没有扣完全,胸口露出好大一块,与从前的黄品贤相比,他的那一颗心仿佛已经失落了,就在安庆城破的那一天,林珑仿佛就听到了黄品贤大脑中那如同琴弦断裂的声音,这样长久的忧虑,他终究再也承受不住。  黄品贤吃了几口,便将筷子放下,不肯再吃,林珑问道:“怎么了?只吃这一点,能够饱吗?”  “母亲在哪里?我要找母亲。”  林珑暗暗地叹了一口气,将碗放在桌面,伸出手去握住了黄品贤的手:“你乖乖地吃饭,等这里的事忙完,我们就去找母亲。”  总有一些事情,即使是自己,也是难以慰藉的,昨晚洗了澡之后,自己想要安慰黄品贤,便要将他抱在怀里,可是黄品贤却如同给蜜蜂蛰了一般,立刻推开了自己,然后紧紧抱住肩头,缩在床角,再之前,有一天他取出自己送给他的那枚印章看着,忽然间失手落地,自己连忙问他:“有没有砸到脚?”  那一块石头还是有点沉的,而黄品贤当时没有穿袜子,赤着脚套了一双布鞋,脚面有一半露在外面。  然而黄品贤却连退几步,茫然地说着:“血,血……”  自己拾起了印章,看着上面赤红色的大片辰砂,浮云血啊,让人想到了安庆上方曾经的那一片天空,满眼都是猩红色,有时候会有灿烂的晚霞,如果这晚霞是在湘阴平静的城中,那是很可以欣赏的,然而在安庆,晚霞与火光难以分辨,还有不断飞溅的鲜血,都融合在一起,让人分辨不清哪是血,哪是火,哪里又是晚霞,天上的白云都仿佛给染成了红色,有时候林珑自己也恍然觉得,那浮荡的云仿佛是由鲜血组成的。  于是林珑便将那枚鸡血石的印章密密地收藏起来,不再给黄品贤看到。  虽然林珑这样安慰黄品贤,不过黄品贤仍然对着桌子发呆,林珑轻轻摇头,将椅子挪了过去,坐在他的旁边,端起他的饭碗,拿起黄品贤的筷子,夹了一点米饭送到他嘴边:“多吃一点饭,才有力气找母亲啊,来,张开嘴……吃这个蛋黄,这咸蛋腌得很好,蛋黄流油的,用来配饭最好了……”  可惜了都是有点干巴巴的东西,菜不必说了,许多都是干菜,到这边泡发了再下锅,豆腐则是油豆腐,或者豆干,鸡蛋鸭蛋都没有鲜的,只有这样腌成咸蛋或者皮蛋,煮熟之后长途运来,假如有新鲜的鸡蛋,蒸一碗鸡蛋羹,或许更好下饭一点,只是安庆之战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如今这附近已经满目疮痍,一片废墟,什么都找不到了。  黄品贤这种恍惚的状态,持续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到了八月下旬,终于逐渐缓解。  这一天清晨,他醒了过来,林珑正在一旁穿着衣服,看到他睁开眼睛,便笑道:“我很快要出去,你不必急着起来,晚上我再回来陪你。”  黄品贤则略显茫然地问:“我这是在哪里?”  林珑见他似乎有一点清醒的样子,便坐在窗边,一只袖子还挂在一旁,对他说道:“在安庆,我们已经入城了。”  黄品贤愣了一会儿:“太平军败了啊。”  林珑摸着他的脸,点了一下头表示肯定,然后又道:“不过听说张朝爵逃走了。”  也是太平军中有名的人物,是殿右第四检点,后来又升为“谢天福”,太平天国的这些官爵名称,有的时候让人感觉很有点无话可说,比如什么“谢天福”、“侍天义”之类,有一点凌霄宝殿的风味,不过此时林珑也没有心思挖苦这些,只是安庆城中毕竟不是全员殉难,除了那些失去亲人,又给湘军霸占的女子,也有少量太平军逃了出去,比如张朝爵,在安庆陷落的时候,他乘坐小船走脱了,湘军水师虽然封锁江面,终究不可能拦截所有,总会有少数漏网者,张朝爵便是其中之一,据说已经到了南京了,对于黄品贤来讲,这或许算是一个安慰。  果然,黄品贤听了这句话,轻轻吁了一口气,片刻之后撑着身体坐了起来。  林珑拉过他的手,含笑道:“现在觉得身上怎么样?”  黄品贤略有些迟钝的说:“好像一场梦刚刚醒了,身体有些发软。”  林珑笑着说:“你这几天好好休息,等你再好一些,我陪你出城去逛逛。” 分卷阅读61 能醒过来总是一件好事,之后慢慢恢复吧。 第三十章荒草 第三十章    荒草  黄品贤渐渐能出门行走,林珑空闲的时候,陪着他来到安庆城外,看看那山间原野的枯草,已经没有什么树木了,经过长期的战争,几乎所有树木都给伐尽,不是用来加固营垒,就是当做了燃料,到了这个时候,已经不见树木,连小灌木都罕见,唯独野草没有完全消失,还有一些存在着,时节已经是冬季,那些草也已经干枯发黄,在北风之中瑟瑟发抖,一派荒凉的样子。  黄品贤不由得便感叹道:“连草都这样少了……”  林珑点头:“以后再慢慢地种树吧。”  食物的匮乏倒是并不陌生,很可以理解的,毕竟连年战争,许多人逃亡了,那些田园土地也都荒废,没有人工出产的粮食蔬菜,只有一些野菜,和野生的鸟兽,可是竟然连木柴都没了,这就让人心头的感觉格外独特,实在有些意想不到,战争之中果然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黄品贤问道:“我们还要在这里待多久?”  实在不想再停留,希望尽快离开这个地方。  林珑笑道:“不晓得,应该很快了吧,听说李鸿章大人准备招募一支新军,曾大帅有意调湘军几个营过去,让那边有一些老兵,不知会不会调玉字营,倘若如此,不久便可以去上海那边,上海着实是个好地方,听说那里的烤麸不错,另外还有红烧划水,专吃鱼尾巴的。”  黄品贤一笑,自己头脑渐渐清醒,现在可以吃鱼了,只是还不能吃成块的猪肉,面对那种看不出形状的肉,本能地便联想到安庆城中人肉市场砧板上的肉,于是便难以下咽,所以林珑便想尽方法,除了鸡蛋豆腐,还找了一些鱼虾来给他吃,对于这些能够鲜明地看出本来面目的东西,黄品贤那种反胃的感觉倒是可以减轻一些。  林珑还笑着和他说:“快吃吧,很好吃的,这附近已经连一条菜管都没有,现在只有营中的人能够三餐吃饭。”  两个人相处这几年,黄品贤是学了一些湖南话,而林珑也不时就会夹杂两句江西话,比如说将“菜梗”说成是“菜管”,好像那菜梗中间都是空心的一样。  想到食物如此珍贵,黄品贤便努力克制住了那种联想,慢慢地吃鱼。  此时黄品贤望着林珑,低声说道:“这一段时间,很是让你受累。”  自己神志不清的这两个月,很是连累林珑,白天处理营中的事情,晚上回来便要照料自己,为自己很是费心,因此林珑也消瘦了许多,想一想林珑这一段的压力,黄品贤也感觉有些歉疚。  林珑一笑:“没什么的,你能好起来,就让人安心了。”  虽然不过是六年的时间,不到地久天长那样的时间,可是自己爱黄品贤却已经成为一种习惯,黄品贤处于如此困境,自己自然不能置之不理。  然后林珑又说:“将来我若是有什么,还需要你来照应我。”  黄品贤笑了一下:“虽然是想还你这一回的情谊,可是总觉得倘若真有那样的机会,也不是很妙的样子。”  黄品贤的内心还是蛮纠结的,他不愿欠人家的人情,即使是林珑,也是一样,无论多么深情,林珑和自己毕竟是两个人,黄品贤不愿意欠他太多,很希望能够有机会还给他,可是假如林珑真的陷入困境,其实也不好。  很快除夕过去,进入了“同治元年”,再之后正月十五也过完了,曾国藩那里果然传来调令,玉字营整整两个营调入刚刚成立的淮军,全军开拔去安徽,同时调去的,还有程学启的“开字营”两营兵勇。  三月初七的时候,“开字营”先行从安庆乘船东下,直奔上海,曾国藩亲自来到这里,送别程学启,勉励他以张国梁为榜样,为朝廷再立新功。  林珑听说了这件事,微微一笑,将程学启比作张国梁,倒是相当妥帖的了,也真难为曾大帅怎样想来的,张国梁本来也是对抗朝廷,后来招安了,成为朝廷一员骁将,咸丰十年的时候,李秀成攻杭州,南京城外的江南江北两座大营赶快调兵去救,结果李秀成快速回到南京城中,会合赶来这里的英王陈玉成,侍王李世贤,内外夹攻,江北江南大营都破了,张国梁死于乱军之中,满人将军和春吞生鸦片自杀。  程学启的背景和张国梁有类似之处,他原本是太平军,而且就是安庆城中的守军,湘军围攻安庆的时候,程学启投靠了湘军,要说程学启也是为难,他的养母给湘军抓了,来程学启这里痛哭流涕,若是不肯投降,就要杀养母的儿子,也就是程学启的族兄弟,程学启本来也是看到安庆城情势不妙,再有养母劝说,便索性投降了。 分卷阅读62  他来到湘军这边,也并不受信任,程学启孤身前来,属下的士兵都是从湘军这里调过去,即使是如此,曾国荃对他仍然百般防范,湘军的营垒,有两道壕沟,程学启所部就驻扎在这两条壕沟之间的地方,每天送米粮到那边的时候,从内壕搭起木桥来,将东西送过去之后,就撤了通道,程学启等于是退无可退,只能背壕一战,甚至他这边情况危急了,那边都未必会救援,给人如此忌讳,也当真可怜得很了,可是在湘军这边,也确实要预防可能的风险。  如今程学启终于是归入李鸿章那一边,据说曾国藩调他过去的时候,他很是不愿意,后来给人劝说,终于醒悟,他本来乃是安徽人,湘军主要是湖南人,毕竟有地域的隔阂,在一群湖南人之中,无论他再怎样悍勇,终究难以出头,更何况还是从太平军那边投过来的,就好像有一只脚是泥做成的,根底不硬,如今李鸿章对他很是看重,那边又都是安徽人,比如过去那边,不必在湘军这边百般陪着小心,所以程学启便答应去淮军。  黄品贤听说了这个消息,心头则是另外一种滋味,程学启啊,本来也是太平军中很有名的人物,虽然不是像英王、忠王那样耀眼的人物,然而自己却也听过他的名字,听过许多次,很是不可忽视的一个人物,在安庆最危急的时候,他却转入到清军这一边,从他个人来讲,算是及时转换阵营吧,否则安庆城中的尸体,很可能便要多出程学启这一具,只是对太平天国实在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安庆北门挖地道轰塌城墙,就是他献出的方法,果然就此攻入安庆。  虽然每当想到安庆的太平军,黄品贤心中就难免悲痛,可是他也觉得叶芸来有些做法比较过分,比如程学启去了清军,他去了便罢了,何必杀死他的妻儿?  程学启似乎是一个无论在何处,都会受到重视的人物,纵然周围的人未必对他友善,但却不能忽视他,叶芸来对程学启,曾经也是非常爱重的,所以才帮他说成一桩婚事,让自己妻子的妹妹给程学启当妻子,于是程学启与叶芸来便是连襟,可是当程学启降清之后,叶芸来却杀死了他的妻子和孩子,以此表达心中的仇恨,其实又是何必?那位高夫人还是叶芸来的妻妹,和他叫“姐夫”的,下手杀自己的妻妹和表姪,是怎样的心情?高夫人和她的孩子,并没有做什么,却因为程学启的缘故而丧了命,也是可惜得很了,在这战争的时候,怎样意想不到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林珑则是乐呵呵地说:“叶芸来确实是失策,一个女人一个孩子,杀了她们有什么用处?小脚连路都走不得,还担心她串通城外的丈夫,献出九江城么?要我说,不如就留在城中,让对方有所顾忌,或者就是送来这边,表示好合好散。倘若叶芸来真的那样做,为难的反而可能是程学启,他的妻子是叶芸来的妻妹,两边千丝万缕的瓜葛,如今人送来了他这里,他要怎样办?是不是仍然对城里的人有所眷恋?其他人难免更加怀疑,可是他如果效仿‘吴起杀妻’,也不会落得好处,大家都要说他残忍无情了,替他筹划,真的是那样的话,最好写一份休书吧,将妻子和孩子都送走,算是‘忠义两全’了。”  虽然还没有到嫉妒程学启的程度,如同湘军许多统兵官那样,不过林珑对程学启确实没有什么感情,纵然没有处处为难,可是却也乐得看笑话,此时便要用这件事来讥刺程学启,还真的未必知道“吴起杀妻”呢,投到这边来之后,才跟着孙云锦读《战国策》,《史记》里的故事不一定晓得。  黄品贤轻轻摇头:“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讲,实在是太残酷。”  自己读诗的时候,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男儿可怜虫,出门怀死忧”,乃是十六国时期的歌,那时候战乱频繁,所以男子想到当兵上战场,都有一种悲凉感,当时读这首诗的时候,自己也是很有同感的,想到这些年来转战各地,不知经历过多少危险,今天还能存在于世上,有时候自己都觉得难以相信。  不过听到了高夫人的事情,黄品贤忽然想到,自己虽然也会有那种“人世无常”的感慨,早晨还在两司马馆,晚间就已经身处湘军的牢房之中,又或者清晨在湘军营中,午间便不知去往何处,生命如同草叶上的露水,倏忽之间便可能消失了踪迹,想一想也是很令人唏嘘的了,总是会有无限的感慨。  然而那位高夫人,她简直是死得身不由己,战乱之中,许多死去的人都没有什么名字,高夫人的痛苦不仅在于无名,更是在于她的命运很大程度上不是能够由自己决定。  要说“人生受到强大外力的摆布”,其实男子也有这样的感伤,诗词之中许多怀才不遇的,还有感慨自己身世坎坷,面对严峻的人世,不得不随波浮沉,难免有“朝不保夕”的感觉,比如程学启,虽然是投入了湘军,仿佛是进入了胜利者的阵营,然而他在湘军的处境也极为艰难,黄品贤偶尔为他设想,日子实在难过,若是自己,只怕难熬下去。 分卷阅读63  可是女人与男人的不同就在于,女人的命运往往是系在一个男人身上,能够留给自己选择的余地非常少,比如那位高夫人,是否结婚,选择的是怎样的丈夫,都不能够由她自己来做主,而且除了“三从”,在这人世也少有凭借,然而无论是父亲、丈夫,还是儿子,终究借助是他人的力量,程学启就很明白这一点,这一次离开湘军去淮军,曾经说过“大丈夫当别成一队,岂可俯仰因人”?  虽然在刀剑丛中很有生死无常的悲凉,可是黄品贤忽然感到,这中间终究有一种力量感,哪怕结局未必能够幸存,可是比起高夫人,毕竟多了一点笃定。  林珑则是笑着说:“‘夫荣妻贵’,丈夫若是不成了,她当然也是倒霉。不过纵然是给一份休书自谋生路,总也还能活着,比死在安庆城里面要强。”  或者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束。 第三十一章清明 第三十一章    清明  “开字营”开拔几天之后,就是清明时节,根据惯例当然就是要下雨,往年多是这一天有雨水降下来的,今年也不例外,在清明前一日,天色就暗得很,空中一层云,虽然不是怎样厚重的云层,然而看看是确定要下雨的了。  果然,清明这一天从清晨开始,便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还有风轻轻地刮过,这便是“听风听雨过清明”,这一年的清明,果然是现出这个节气该有的样子。  黄品贤出去传林珑的指令,回来的时候,雨忽然下得大了,之前只是蒙蒙细雨,他并没有带伞,此时要冒雨出行有些为难,便站在房檐下,看着从空中落下来的雨,那雨虽然比方才仿佛烟雨一般的雨水大了一些,终究不是很猛,既不激烈,也不是细微到可以忽视的程度,就这样不急不慢地不住下着,雨水淌在地面上,形成了一股股小小的溪流,雨滴敲打在石头路面上,发出噼噼啪啪连绵不断的声音。  石缝里有青苔,此时都给雨水浇淋着,洗刷得更加碧绿了,毛茸茸的一片,显得很是清新,在别人眼里,是很可爱的吧,只是黄品贤却终是觉得那苔藓带了一种忧郁。  今天是清明节呢,在太平天国那边,这个日子是叫做“菁明节”的,为了避东王的名讳,如今东王连同他一家人,都已经死去几年了。  想到这些年发生的事情,黄品贤不由得便有一种伤感,天京那边,似乎是越来越不妙的样子,湘军在曾国荃的带领下,已经攻克了巢县、含山与和州,很快就要威胁到天京。  自从自己头脑清楚之后,逐渐地补了许多事情,晓得咸丰皇帝过世了,如今是两位太后携着小小的幼童掌握权力,说两宫太后,其实主要是慈禧,着实厉害,硬是和恭亲王一起,斗倒了八个顾命大臣,本来大家并不太了解这一位懿贵妃,当今的慈禧太后,可是这一回却认识了她,实在老辣。  有一次柳燮便笑着说:“彗星出现,如今都晓得是预示先帝崩殂,那么五星连珠便是寓意两宫太后扶持皇帝,垂帘听政了!”  旁边一个人便笑道:“你不在朝廷里当官,实在是可惜了。”  真的太会拍马屁了啊,五星连珠意味着正统,比如说舜帝的时候,天上就出现五星连珠,表示上天对舜帝的认可,另外唐高祖武德元年的时候,也发生了五星连珠的天象,代表唐王朝取代隋朝是顺应天意的,如今柳燮将这个意涵安在两宫太后与小皇帝身上,着实让人舒心。  曹云澄微微一笑:“我是觉得这年号改得很好,原本的‘祺祥’虽然是祥瑞了,可是除了取个吉利的意思,便没有更深的意蕴,‘同治’非常好,这便是‘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君臣一心,大清才能够中兴。”  林珑回到自己房里,和黄品贤悄悄地说:“只怕两宫太后的意思,未必全是君臣共治。”  慈安倒是罢了,然而慈禧太后想的,大概是自己与儿子共同掌权。  权力结构的最高层发生了这样的变化,当然很是给人以触动,湘军的统兵官们都在猜测,对自己这一系会有怎样的影响,因为许多人都知道,曾国藩与肃顺关系很是密切,就是肃顺极力主张任用汉人,因为满人许多已经不中用了,如果不倚靠汉官,难以平定太平天国,现在肃顺给慈禧所杀,自家大帅会怎么样?湘军会给打压吗?  然而很快,慈禧太后便以年幼皇帝的名义,发布了一系列上谕,确认了授予曾国藩的权力,还送了许多珍贵的礼物给他。  黄品贤和林珑说:“那么满满一条船的东西,实在是很重的人情。”  他实在是难以设想装满整个船舱的绸缎、貂皮、地毯,还有金玉宝物这类东西,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景象,虽然是跟着林珑也见识了一些事情,林珑当了几年的营官 分卷阅读64 ,早就积攒起一定的身家,有时候会和他讲,将来归乡之后,要怎么样翻修房子,然而那样的“宝船”场景终究不是黄品贤能够想象的。  从前在太平军中,抄检官府和富户,虽然有时候场面也比较大,然而那些东西毕竟都是要归入圣库,所以黄品贤便没有那么强烈的拥有感,此时想到假如有那么一船的宝物都属于自己,黄品贤便很羞惭地心跳加快,眼前微微有一点发晕,然而也知道不可能。  林珑咯咯地乐,黄品贤来到这边这么久,有时候说话还是会带太平军的字眼,船的数量按“条”来计算,这边多是说“一艘船”,大概客家人就是那样的叫法吧,而他偶尔对时间的衡量,则是带了拜上帝会的气息,比如“大概要两个礼拜”,就是十四天,起初有时候会这样说,如今差不多已经听不到了,他在太平军里不过是两年的时间,烙印居然如此深刻。  于是林珑便说道:“总算是仍然重视湘军,我也是以为没有个仗还没打完,就先对付我们的。”  湘军这一边是平稳了,然而太平天国那边便很是危险,即使是黄品贤,没有那样高明的军事眼光,只凭感觉也有一种沉重感,觉得前途不是很有利,虽然还有几位厉害的王在四面撑持,可是总觉得有一点日暮途穷的味道,倘若东王此时还在,或许会不一样吧,在清明的雨声之中,实在是不由自主便想起东王。  黄品贤正在那里对着雨水怔怔地想着,忽然间有人在他耳边说道:“品贤,你在这里望什么哩?”  黄品贤仿佛给人惊醒一样,嗖地一下转过头来,一看原来是谭光庭,于是便连忙笑着说:“没有什么,只是忘记带伞,没法回去。”  谭光庭撇了撇嘴:“没带伞,你不会到谁家房里借一把?偏偏就是这样傻傻地站着。”  经过几年的作战,谭光庭已经升为哨长,所以说起话来口气也有点大,他提到“借伞”,其实就是拿,如今安庆城中渐渐有人居住,湘军围城之前逃亡的人,有一些络绎回来,另外从别处迁了难民过来,正一点点脱去鬼城的样子,所以可以找得到地方“借伞”,而曾国藩的《爱民歌》里面,虽然也说到“无钱莫扯道边菜,无钱莫吃便宜茶”,其实不是完全管得住,总有些顺手牵羊的事情,毕竟哪有那样纯粹的群体呢?  更何况谭光庭年轻气盛,少有忌讳,有时候说话张口就来,比如此时,他就直接给黄品贤出主意,让他去“借”民家的伞,至于之后还不还,那就随意了。  见黄品贤只是笑着不说话,谭光庭便道:“好了,恰好我这里有一把伞,我们一起回去吧。”  黄品贤站了这一阵,也觉得有些厌倦,想要回去了,于是便向他道谢:“多谢你。”  两个人合撑着一把伞,快步向驻地走,皮靴踏在道路上,溅起一串细细的水花,谭光庭有一搭无一搭地和黄品贤说着话,“李秀成攻上海,那边要我们过去帮忙了难哒,听说那里还有个洋枪队,领头的叫做华尔……”  黄品贤转头望着他,忽然间说了一句:“好像几年前的营官。”  “……你说啥子撒?”  没头没脑,很令人发愣啊┓(????)┏  黄品贤一笑:“看到谭哨长,就好像看到了五六年前的营官。”  毕竟他们的母亲乃是姐妹,表兄弟两个长得颇有些相像,都是很清俊的外貌,如今林珑按虚龄算,已经是三十岁,所以成熟稳重多了,当年也是和谭光庭一样的脾气,锋芒毕露,还有一点胆大妄为,然而经过这些年,慢慢沉淀,如今的林珑已经和缓了许多,给人的感觉不再是那样犀利,温和得很了,况且又聪明有趣,和他在一起,不担心会受到突然的刺激,而且很是温暖快活。  谭光庭望着他,口中说:“那是当然,我小的时候就和表哥最要好,连我妈都说,不如把我送去姨妈家里去,可是这也不能怪我,我哥哥和我差了十几岁,我们两个能有什么好玩到一起的?……”  他心中想的则是,然而黄品贤你倒是几年间都没有太大的变化,一直和我刚见到你的时候差不多,别的都罢了,只是你这个几年如一日眷恋太平天国,都是怎么修炼出来的?太平天国马上要完了啊,你现在是玉字营的亲兵什长,虽然职位不高,可是将来表哥肯定会给你安排,有一份不错的差事,所以听到了太平天国的消息,你总是发愁,究竟是愁个什么劲儿?之前攻克了安庆,还病了好一阵,你对太平天国,倒是挺长情啊。  清明之后不久,“玉字营”的两营湘勇便乘船去上海,临行前夕,大家都要整理行装,黄品贤先将林珑的藤箱包裹打点好,便回房收拾自己的东西,他的物品倒是不多,除了衣服被褥,几件日用杂物,几本书,一包银钱,别的也 分卷阅读65 就没有什么了,可是黄品贤翻那只小藤箱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有一件东西不见了,找了好一阵也没有见到。  他回到林珑这里执行职务的时候,林珑发现他面色隐隐地有些郁郁,闲了便问他:“怎么了?”  黄品贤有些迟疑:“只怕会让你不高兴。”  林珑一笑:“究竟是什么事?”  “印章,就是你送给我的那一枚,不见了。”  林珑轻松地笑道:“原来如此,我怕你看了伤心,便将它收了起来,现在也是该还给你了。”  于是林珑便起身打开箱子,从底部取出一个包裹,在那包裹里,将印章盒子拿了出来,交给黄品贤。  黄品贤接过那熟悉的锦盒,回到房中打开来,拿起那一块鸡血石,还是那样的鲜红色,沉甸甸的在自己手里,微微地发凉,只是此时再看到它,已经不再觉得好像凝固冻结的血块,却觉得触手润泽光滑,摸着让人很是舒服的。虽然是一颗没有感情的石头印章,然而黄品贤握住它,却好像将一缕情意握在了手中,虽然两个人的开始很是离奇,然而到如今,自己已经难以离开,不想失去这一段感情。 第三十二章奔马行船 第三十二章    奔马行船  第二天早上,玉字营的兵勇们成队上了船,是汽船,不是人力划桨的木船,许多兵士虽然曾经看到过汽船,比如洋人走私商给安庆送补给的小火轮,然而大多数并没有自己乘坐过这样的船,此时上了船,都觉得新鲜:  “汽船啊,咱们也坐上汽船了!”  “着实是快,比从前摇橹的船要快许多,你看后面那水上,一道白线呢,跟拖了一条尾巴似的,照这样快慢,一天也就到了上海。”  “说是长毛又要来打上海,所以那些上海的富商,都要我们赶快过去呢,那些有钱人,最是惜命又惜财,多出些钱也顾不得了。”  前面那一名湘勇便笑道:“也亏了他们有钱,倒是付得起价钱,我们到那边,总不会这样时不时地欠饷。”  黄品贤望着两边岸上快速掠过的景物,本来还在担忧,岸边太平军的炮台会不会开火,毕竟长江边有一些地方仍然掌握在太平军的手中,虽然在安徽败了,可是忠王李秀成在江苏浙江打下了大片地盘,此时听了士兵的话,转念也想到,这汽船运兵的费用,着实贵了一些,林珑听来的消息,九千名淮军和湘军,运送费用达到十八万两白银,就等于运送一名士兵,要二十两银子的价格。  林珑当时说的是:“实在有些太离谱,每个人付二两银子的船资,也就很可以了,居然要二十两,就是因为大清不能自己造汽船,所以给人家这样漫天要价,十八万辆白银啊,一名正勇每月的饷银才有多少?这么多钱,够四万湘勇一个月的开销,虽然是上海那边的商人出钱,可是终归是大清的钱,实在肉痛。可见凡事不能靠人,若是不能自立,终究要吃大亏。”  黄品贤想的则是:“这些银子若是买成米粮,不知能救多少人。”  安庆那里的战争虽然结束了,然而人们的挣扎并没有结束,因为长期的战乱,安徽许多地方满目疮痍,一片废墟,就好像当初自己因为内心的障碍不愿吃饭,林珑劝解自己的,“现在除了军队,其她人少有能吃到饭的”,军队毕竟拥有武力,无论在什么时候,总是能得到优先的保障,所以说起当兵,虽然很是慷慨悲壮,古诗中许多“从军行”之类,然而其实不完全是那样伤感的,比如说现在,湘军起码有饭吃,比那些流离绝望的人要好得多了。  面对安徽的这种境况,曾国藩倒是设立了粥棚,每天救助难民,可是经费有限,能够获救的人终究有限,安庆城中是因为被围困,断绝了粮食物资的输入,所以弄到人吃人,然而逃亡入深山的那些难民,并没有人包围她们,隔绝通道,却也没有食物,现在安徽境内的战争逐渐平息,食人的消息却越发多了起来,倒仿佛是另一场战争一样。  玉字营是这天清晨上的船,次日下午到了上海,航程十分顺利,岸边太平军的炮台静悄悄毫无动静。  码头上,湘勇鱼贯下船,黄品贤听到有人在说:  “好快的船,从安庆到上海,总得有上千里,结果一天多就到了,若是从前坐木船,哪怕是顺风,也得在水上漂几天哩!”  “当兵一场,咱们也是开了洋荤了。”  黄品贤忽然有一种离奇的联想,太平军那边有“发洋财”,到湘军这里,便是“开洋荤”,其实自己也是觉得很稀奇。  于是这一天晚上,安排好了营房,黄品贤一边整理各种物品,一边和林珑说着:“从前听人说洋人的蒸汽船,这一次 分卷阅读66 终于自己坐上来了,着实是快,就是那烟气有些熏人,好像随船带了个好大的炉膛。”  船开起来,老大的黑烟,比人家的炊烟要浓重许多,若是扑在了人的脸上,会蒙上一层黑灰,如同上了黑色的胭脂一般,而且那烟柱也极粗,想来若是不点这么旺的火,难以带动如此大的一条船。  只是说起炊烟,却让人有些伤感,这样久的时间,走在外面就少有看到炊烟,人都逃得不见了,即使能够遇到逃难的平民,也少有食物可以烹煮,找寻来的一点柴草,多是用来取暖,而不是煮熟食物,所以那烟气便也算不得是炊烟。  像自己小的时候,尤其是傍晚时分,夕阳橙红色的光线之中,看到村中家家屋顶飘动起炊烟,虽然曾经以为乡村生活很是无聊厌倦,一心想要去九江城里,可是每当到了那个时候,牵着牛从田埂上归来,看着家家户户的炊烟,确实有一种安闲,的确好像一幅绘在白绫子上面的水墨画,乡村的美,大概唯独在那一瞬间吧,然而那种曾经温馨的情景,短时间内再难重见。  而梅标也再见不到了,田园村居的图画,梅标曾经画过的,汽船也是他讲的,梅标当年在上海的商行做事,曾经坐过汽船,当年给大家讲起来,如何如何,所以虽然是第一次坐汽船,却并不是十分陌生。  林珑笑道:“蒸汽船蒸汽船,可不就是这样么?可恨不让人看那蒸汽炉的舱室。”  这一次乘坐汽船来上海,士兵们当然是感觉格外新鲜,其实就连林珑身为统兵官,也很好奇,特意提出要看一看蒸汽机是怎样运转的,然而却给外国船员拒绝了,惹得林珑很有些懊恼,回头便和黄品贤说:“不就是个蒸汽机?仿佛夜明珠一般,藏着掩着不给人看。之前听说有个容闳,也不知他能不能造出蒸汽船。”  然后林珑又说:“今儿很晚了,那些东西先不要弄了,手边要用的反正已经拿了出来,其它的那些,明天我们两个一起收拾,已经让伙房烧水,我们洗了澡就睡吧。”  黄品贤笑道:“其实倒是不怎样累,毕竟只是一个晚上就到了地头,若是坐几天的船,那才是累。”  是真的不很累,黄品贤是感觉兴奋得很,这一次从一地到另一地的开拔行军,乃是这些年来最轻松的,汽船又大又稳,速度还很快,毕竟是路途之中,没有太多的事情,空闲时黄品贤就靠在船栏杆上看着岸上的景色,山峰房屋都是一掠而过,虽然是船行在江中,那速度却也好像奔马一样,虽然有那矫健的马全速跑起来,还是比这汽船要快得多。  旁边湘勇也多是闲看风景,还有人嗑瓜子,将瓜子皮吐到了江水之中。  林珑索性站起来拉他:“虽然只是一个晚上,可是睡在船舱里,终究不如在岸上来得安稳,我昨晚好一阵没有睡着。”  林珑可惜不很通水性,黄品贤家在九江,那边多河湾水汊,他自小便能游泳,对于乘船也没什么,可是林珑不但不太会洑水,而且他还有些晕船,虽然并不很严重,只是坐在了汽船上,便有些不舒服,据他说本来也无事,从前坐木船的时候,都还好的,哪知在汽船上就有些发晕,想来是那速度有些快了,况且那烟囱里冒出的烟气又大,熏人得很,所以胸口就有些发闷。  昨晚在舱室里,因为他是统领,已经安排了很不错的房间,只有他和黄品贤两个人,不必和许多人挤在一个大船舱里,可是仍然久久难以入睡。  黄品贤也知道他确实是有些倦了,便笑着放下手中的东西,和他坐下来说话,不多时热水送了上来,林珑先洗过了澡,换了一桶水,黄品贤也洗了,然后换过衣服,穿了一件雪白的中衣上了床。  可能是因为洗过热水澡的原因,林珑此时的脸色好了许多,面色颇为红润,见黄品贤来到床上,他很快就凑了过来,伸出一根手指,在黄品贤嘴唇上方轻轻地刮来刮去。  黄品贤登时一阵发痒,咯咯地笑了出来,不由得转开了脸,林珑这个促狭鬼,居然刮自己唇上的绒毛,虽然不是一个汗毛很重的人,不过黄品贤的上唇也有一些细细的绒毛,却少有胡须,此时林珑便在距离他皮肤一线之距,轻飘飘地撩弄着,让人真是痒得很,难怪方才自己上床之前,问林珑“要不要熄了蜡烛?”林珑说“不要”。  此时黄品贤说道:“乘了这么久的船,不是很累了吗?快早一点休息吧。”  林珑笑道:“说也奇怪,一旦上了床,就觉得没有那样累。”  然后拉起黄品贤的袖子,用右手食指的指腹来撩他手臂上的汗毛,这里的汗毛可比唇上明显多了,林珑逆着体毛生长的方向,不住地向上刮,本来手臂并不是特别敏感的地方,比起耳垂和脖颈,不是那样容易发生激动的部位,可是就在此时,林珑特意撩弄他小臂上的汗毛, 分卷阅读67 便让黄品贤感觉格外的发痒,不仅是单单从皮肤上传来的那种痒,而是林珑故意这样做,让黄品贤也不由得将注意力集中在手臂上,两只眼睛就随着林珑的手指而动,竟仿佛全心体味这种感觉一样,因此那种感受就格外鲜明,于是那种发痒的感觉也就更加强烈了起来。  黄品贤笑着从林珑手中抽出手臂,林珑不肯罢休,居然埋头掀开被单,又开始摸他的小腿,腿上的汗毛可是比手臂上更重一些,因此那感觉便也更加明显,明明腿上的皮肉比手臂还更粗糙一些,然而黄品贤却更是从心里面痒了出来,简直抑制不住笑声,连忙按住林珑的手:“你快别再闹了,赶快歇着,明天还要去见李大人,不是说要派洋人的教头过来吗?”  林珑咯咯地乐,冲口一句:“洋教头风雪山神庙!”  黄品贤也不由得又笑了起来,林珑很是会改书,有时候就乱改诗词,比如“垂死病中惊坐起,只羡鸳鸯不羡仙”,这一次是改了《水浒传》里面的章节题目,虽然不太爱读水浒,不过黄品贤也知道林冲的那一回事,就觉得梁山里面的那些人物,扈三娘是第一个冤屈的,林冲可以排在第二,然而此时给林珑这样一改,味道就全都变了,原本是很凄凉的,此时让人只想笑。  林珑到这时,也觉得有些累了,一股疲乏的感觉从身体深处泛了起来,于是便一把搂住黄品贤,两个人栽倒在床上,林珑搂着黄品贤,用力亲吻了几下,然后有点懒洋洋地说:“不知派过来的是一个怎样的人,希望不要太过高傲,洋人的傲慢,我可是领教得够了。”  黄品贤想了一想,说:“除了操练新军,反正和他们也不会多话,无论怎样的人,两不相干也就罢了。”  林珑在黄品贤的颈窝里点了点头,道:“也只得如此,时势比人强,再怎么样也都得忍。” 第三十三章 百年战争 第三十三章     百年战争  第二天林珑去见了李鸿章,李鸿章看到他,第一句话就是:“玉声啊,松江府这一片地方,正在闹瘟疫,你一定要小心。”  林珑点头道:“卑职来的路上听闻了这事,听说那班洋人是把这种病叫做‘虎列拉’的,也不知究竟是什么,只晓得是上吐下泻。”  李鸿章叹道:“已经死了许多人,连洋人也有人死掉,虽然死亡最为惨痛的乃是难民,可是军营之中毕竟仍然要留意,倘若兵勇都因为这个而倒下,军队便不成为军队了。”  然后李鸿章便给他介绍了派给玉字营的洋人教官,“这位是傅兰克,这位是乔瑟夫。”  林珑一听,这名字都是蛮容易记忆,都是中国人的姓,于是就通过通译,和那两名英国军官打招呼,然后便将他们带回了玉字营。  黄品贤是随着林珑一起来觐见,不过是站在门外,此时看到了那两位洋教官,傅兰克据说是“上尉”,那位乔瑟夫则是“少尉”,都是英国退役的军官,黄品贤是见过几个外国人的,此时就近仔细打量这两个人,见都是高高的鼻梁,乔瑟夫的眼珠是绿色,傅兰克的眼珠则是蓝色,这样的眼睛,真的有一点好像猫眼,难怪要给人认作是妖怪了。  从前在太平军中,那些师帅旅帅说起洋人,都是很友善的,把洋人称作是“洋兄弟”,毕竟两边都是信仰上帝,可是来到湘军这边,便都是在说洋人的不好,尤其是那些传教士,道是拜上帝的那些人,为什么将要死去的时候,只有教派里的师傅在那里装殓,血亲一概摒绝在门外?是因为要挖死人的眼睛,西洋人有炼金银的法术,就用人眼来当做一种原料,好像药引子的意思,以此来炼出白银,将传教士说成凶恶的邪魔。  黄品贤当然也说不上对洋人有多少了解,不过他曾经身在太平军,对《圣经》之类多少知道一点,看过人家的洗礼,太平天国所宣传的殡葬方式,也确实与古老的方法不太一样,所以他对于洋人的一些做法,不是很惊异,虽然洋人未必都是好的,不过有一些传说也实在是太离奇了,简直好像讲说《聊斋》一样。  黄品贤暗中打量那两名退役的英国军官,其实傅兰克和乔瑟夫也在观察他们,看过了林珑的这些亲兵,乔瑟夫对傅兰克说:“简直好像回到了百年战争的时代。”  英法百年战争,从一三三七年,到一四五三年,而此时已经是一八六二年,这个东方的大国,简直就好像一个古董。  傅兰克微微一笑:“华尔手下受训的中国人都比他们强些。”  这位湘军林统领的卫队,先不说武器,军装方面实在太可怜了,脚上穿着草鞋,短衣软塌塌贴在身上,没有士兵本来该有的精神,看起来相当的不正规,简直就好像土匪民团。  乔瑟夫笑道:“毕竟是华尔的部队嘛,无论如何是不一样的。” b 分卷阅读68 r  虽然华尔是美国人。  英国与美国颇有矛盾,这种矛盾从美洲殖民地反叛的时候就开始了,一八一二年,英国和美国之间又发生了一场战争,从此两边的关系一直便很恶劣,彼此都很厌恶对方,英国水兵与美国水兵遇上了,总是要殴斗在一起,两边互有胜负。  不过就好像三年前英国与中国再次开战,当得知英国舰队司令何伯中弹的时候,美国海军准将达底拿说的那一句话,“血浓于水”,抛弃了国家的中立立场,加入战局帮助英国人。  所以对于傅兰克和乔瑟夫来讲,无论怎样对美国人感觉不满,事实上这两个在英国海军陆战队时期就是好友的人,对华尔有共同的评价,那就是认为华尔不过是一个赌徒,冒险者,恶棍,野心家,是一个“菲利巴斯特”,“菲利巴斯特”指的是一些有政治目标、反叛的美国军人,他们在中美洲到处煽动叛乱,目的是要建立军政府,由军人来掌握权力。  对于傅兰克和乔瑟夫这样抱持传统理念的军官来讲,“菲利巴斯特”是类似异教徒、渎神者的存在,傅兰克尤其推崇乔治·蒙克将军,查理一世的时代,他支持王权,查理一世被砍头之后,他认为“共和国是人民的选择”,于是便转而支持克伦威尔,克伦威尔死后,新任护国公不能够维持政权,于是蒙克便在占领伦敦之后,从法国迎回了查理二世作国王,于是实现了“王政复辟”,在傅兰克看来,蒙克将军就是军人的典范,军权要隶属政权,是为政权服务,而不是反过来,大英帝国能够维持这样长久的辉煌,与这一点有很重要的关系。  而那一位华尔,他们也是晓得他的过往,军校没毕业,加入威廉·沃克臭名昭著的队伍,在尼加拉瓜挑起内战,为的是推翻政府,新建一个“洋基国”,华尔在那里待了一阵,就来到中国,先是组建洋枪队,都是洋人,现在训练“常胜军”,多招募本土华人,也是一个很能够无事生非的家伙。  不过虽然对华尔的评价相当负面,华尔毕竟是美国人,和他们一样,都是白人,在中国这片土地上,他们都是西洋人,所以这个时候看到号称极为厉害的湘军,便要以华尔为荣。  林珑见这两位洋教习旁若无人地说外语,很感觉有点别扭,便问翻译周三通:“他们在说什么?”  周三通微微苦笑:“没什么,是说统领大人的兵勇都很威武。”  林珑:他们是这么说的……才怪,虽然听不懂讲的究竟是什么,然而看神色也看得出来,是在嘲讽自己的亲兵。  虽然与太平军作战的过程之中,湘军很是令人生畏,可是林珑自己也知道,装备与洋人的队伍不能相比,就连军饷也时发时不发,所以看着就比较落魄,林珑向来是个骄傲的人,现在虽然圆融了许多,内心里仍然是争强好胜,从来不肯弱于谁个,可是面对洋人,总有一种不甘心而又无能为力的感觉。  和其她一些人不同,虽然洋人对大清的战争,多是洋人获胜,大清惨败,然而林珑并不迷信洋人的战力,他认为洋人主要是装备好,倒未必比中国人更会打仗,可是只这一个“装备好”,就让人很感觉气馁。  只是纵然自信湘军的顽强意志,然而意志并不能决定一切,两边实力上一定程度的差距,意志是可以弥补的,但是假如差距过大,意志便无能为力,纵然有不屈的精神,面对那样犀利的洋枪洋炮,又能怎么样呢?即使侥幸胜利,要付出多少人的生命?  所以纵然再不甘心,林珑也晓得不能着急,人生终究不是赌气的事——这句话他还是和表嫂学的,邹氏有一次和他讲,“想到女儿未来不知能得一个怎样的丈夫,我心中便不安,同样是爷娘骨血,然而女孩终究不比男孩,总要吃人家的饭,不平也是没用,人生究竟不是赌气的事”。  见这位林统领一脸似笑非笑,周三通也是暗暗叫苦,自己简直是个夹心人,两边都不容易讨好,在洋人看来,自己是“土著”,在大清朝的人眼里,自己则是“二毛子”,其实自己不过是因为懂一点英文,所以做翻译混一口饭吃。  那两个英国人的话,自己大半能够顺下来,比如“华尔”,就是大名鼎鼎的,在上海一些中国人眼里,俨然是战神一样的存在,如同菩萨一样保护着上海不给太平军侵犯,所以听他们讲“华尔华尔”,就知道是在作比较,不过那个“Hundred Years, War”,自己就不太知道是什么,是猜测朝廷与长毛的战争也要打一百年吗?不过这些话又怎么能对林统领说呢?少不得自己两边遮掩些。  两名洋教习来到玉字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推进了西洋历,和林珑谈话,计算日期都用西洋的日期,此时乃是五月中旬,而按大清的历法,则是四月下旬,林珑一看,这可真的是好,还没有怎么样,先把历法送了进来,好像 分卷阅读69 太平天国一样,只占了长江那里一块地方,便先推出了天历,每年三百六十六天,单月三十一天,双月三十天,不过也没什么,只要能练成新军就好。  虽然对历法的事有所吐槽,不过林珑对于西洋的物品并不排斥,反而还很喜欢,这一点简直有一点和太平军是相通的,那边也是对洋货相当感兴趣,除了枪支弹药之外,也很喜欢一些精巧的物品,比如说八音盒,那边是叫做拖尾风琴的,还专门有一个官职,叫做“典风琴”。  有一些非常坚持气节的老先生,对西洋的东西一概说成是“奇技淫巧”,林珑并不这样看,西洋人的一些东西做得确实巧妙,那么就拿来用,好像《庄子》里面说的,一定要用瓮来下井取水,却不肯用桔槔,以为是“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终究也不过是一个寓言故事而已,假如当真,就好笑了,毕竟先贤也曾经说过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唐代时候有一位张夫人就说过,“丈人不解此中意,抱瓮当时徒自贤。”  因此这一天,林珑出门逛街,要看一看这满是新鲜风情的上海,在铺子里便兴冲冲地买了一只玻璃镜子,洋人的水银玻璃镜,买来便送给了黄品贤:“品贤,这个给你,你原来的那一只镜子,也该换一换了,半年一年就要打磨一次,好麻烦,这个虽然是脆些,不过不必总是找人来磨,况且又照得更清晰,好像一个人看着另一人的脸,今后剃须可方便多了。”  黄品贤笑着接过来:“谢谢你。”  确实玻璃镜方便许多,只是要小心不能摔在地上,铜镜在坚固程度上是胜过玻璃镜,不过经过一段时间,便会变得昏昏的,镜子里的影像模糊了,就要找磨镜人来重新打磨,铜镜不是刀枪,找一块磨石便可以打磨得锋利光亮,磨镜是有专门的磨镜药,白矾水银之类,战乱的地方,找寻食物都难,哪里找磨镜人,如今到了上海,倒是不担心这件事,不过也确实有一点烦。  于是黄品贤便将那枚小镜子收藏在腰间的杂物袋中,打算回去之后便使用这一只西洋玻璃镜,将那枚铜镜当做一个留念。  两个人回到营中,谭光庭迎面跑来,第一句话便是:“统领,陈玉成给捉住了!”  听了他这句话,林珑倒是没有怎么,黄品贤手里本来是提了一包点心,闻言手指一松,那纸包登时就落在了地上。  林珑看了他一眼,好在镜子是已经收了起来,否则拿在手里,刚买来的玻璃镜就要碎了。 第三十四章流星 第三十四章    流星  陈玉成被俘,湘军这边都开心得很,玉字营里不时便能听到议论:  “四眼狗终于落在网子里了啊!如今总算是安心了,着实凶恶得很。”  “没了陈玉成,长毛的势力便去了一半,只剩下一个李秀成,想来也是时日无多了。”  听到这些,黄品贤只觉得钻心的刺痛,尤其称呼英王为“四眼狗”,英王因为两眼睑下方各有一颗紫黑色的痣,看上去好像另外两只眼睛,所以太平军里面便叫他作“四眼狗”,是说他极为厉害,然而那是太平军里的涵义,若是清军这边这样叫,便带了蔑视,并不是夸耀勇武的意思。  林珑谭振庭都晓得黄品贤对英王格外有感情,当着他的面,少有谈论陈玉成,即使必须要说,也注意不叫他“四眼狗”,或者“狗逆”,然而兵勇们毕竟没有这么多的体贴,“四眼狗”的称呼脱口而出。  林珑也晓得黄品贤对英王被擒的事很是忧虑,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便故意和他说着许多别的话题:“听说去年腊月里,这边忽然好大的雪,连续下了三天呢,上海这样热的地方,从没有这么猛的雪,外面冷醉哒,木柴都涨了价,那两位洋教习,说是整天在屋子里烤火,都冷得不得了,我就说他们是‘风雪山神庙’,倒是给我碰对了,可见人多说几句话,总有一两句能够着落在点上……”  然后李秀成攻上海,也没有成功,就因为这一场暴雪,将太平军的士兵都冻僵在了雪地里。  黄品贤勉强一笑,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林珑聊着。  林珑又说起自己正在学英语:“刚和周三通学了几句话,‘hello’,是洋人打招呼的意思,‘thank you’,是道谢,品贤,不如你也来学一学,总有用到的时候,毕竟那两个洋人在玉字营,一时间不会走的,难免要打交道,只是‘洋操’那几句口令,只怕不够用,周三通也未必一直在面前。”  黄品贤听他说着调子古怪的洋文,不由得便是轻轻一笑,林珑着实玲珑通达得很,虽然内心对洋人有一万句吐槽,然而却很能转圜,居然开始和周三通学洋文,只可惜周三通的洋文本来便有些水,他是从前给一个美国人当仆从,学会的一些英 分卷阅读70 文,本身就不太标准,此时转教给林珑,调子更加不知拐到哪里去了,本来倘若是只听林珑说英文,倒也不会觉得很奇怪,只是再一听傅兰克和乔瑟夫说话,就觉得差别很大,仿佛一个是青衣,一个是社戏。  林珑尽力给黄品贤开解,然而又过了一阵,传来消息,就在辛巳月十三日这天,也就是西洋历的六月四号,陈玉成已经给胜保处死。  黄品贤得到这个消息,当时虽然面色并没有太多变化,然而这一天晚上,他一头栽倒在床上就不能够起来,黄品贤还记得当年那十八岁的少年,风华正茂,虽然平日里说起话来很是文秀,然而率先登上武昌城头的那一幕,英气勃勃,如今他只有二十六岁,成名八年,便如同一颗流星一般,快速陨落了。  或许世间的天才终究难以持久,在短短的时间,发出所有的光和热,然后便归于沉寂,陈玉成也是一样,咸丰九年的时候封为英王,声望达到顶点,三年之后就失败覆亡。  林珑坐在他身边,手抚在他的背上,安慰着他:“罢了,已经是这样了,便不要多想。”  黄品贤哽噎着说:“从英王被擒那一天,就料到他一定会死,只是死也罢了,为什么还是这样残酷的方式?”  是凌迟,据说英王足足熬了三天时间。  林珑不由得轻轻摇头:“这一点我也以为,是有些过了。”  凌迟实在太残酷,林珑是以为,无论是怎样的重罪,死了也就罢了,更何况陈玉成是因为另外一种政治理念,并不是作为个人犯下的罪孽,比如奸淫之类,所以干脆利落地处决也就是了,何必这样,儒家总是讲“仁义道德”,然而却如此残酷地处死敌人,让人便感觉那些大儒们的面目有些变了。  虽然说“小仁者,大仁之贼”,陈玉成不同于韦俊,此时的情势也与当时有了变化,太平军势力日蹙,陈玉成对于朝廷这边,便很不必那样珍重,从苗沛霖将陈玉成出卖给胜保的那一天起,林珑便知道,他一定是要死的了,只是如此惨烈的死亡方式,还是令人感觉心里有点凉凉的。  黄品贤为了陈玉成的事,痛楚了整整四天,之后才稍稍好一点,这一天伙房烧了热水,将一个浴桶抬进来,林珑便招呼黄品贤洗澡。  黄品贤脱了衣服,跨进浴桶,林珑也脱了外面衣裳,挽起中衣的袖子,将裤管也卷起来,拿了一只蛤蟆凳,坐在浴桶后面,手里拿着毛巾,一下一下地给黄品贤擦背,一边擦着,两个人一边说着话:  “上海这里当真是热,还没有到端午,就热成这个样子。”  “这样的天气,走在街头就更容易发晕,尤其是租界那边,我看到街上那么多洋人,还有铺子里奇怪的东西,就觉得好像到了爪哇国一般,好像已经不是大清的地界了。”  林珑咯咯地笑:“听说香港岛也是这个样子,因为中原乱得很,许多人都跑到那边去了,于是那边便热闹起来,又有许多洋人,便是这样华不华,洋不洋的,不过我倒是觉得上海这个样子蛮有趣,好像西洋镜。《镜花缘》里面,那几个坐了船到海外游历,写的那些君子国,女儿国,多还是不脱从前小说的模子,‘林之洋’出游远洋,其实可以算作另一部《西游记》、《山海经》,倘若李汝珍活到现在,看看这上海,再游一游香港,澳门岛,我管保他那书能够写得更好,这才是活生生的西洋景啊。”  林珑虽然不是很有才华的人,然而也能够进行文学评论。  黄品贤不由得便笑了起来,虽然来到这里的时间并不久,不过林珑很是喜欢上海,和一些湘军将领不同,那些人自负武勇,对西洋风并不很在意,曾经黄品贤就听另一位统领说过,“大清别的地方也就罢了,人民软弱,然而我们湖南人不是那样绵软的,我们是‘吃得苦,耐得烦,舍得死,霸得蛮’,现在朝廷是让西洋的传教士随意传教了,不过没关系,起码在湖南这样一个地方,那些人不会有机会,我们湘人不会信他们那一套。”  不过林珑倒是对西洋很感觉好奇,起初只是喜欢她们的东西,比如手枪,多年前当哨长的时候,他就有一把西洋手枪,在一群湘军军官之中很是别致,另外对洋皂、西洋玻璃镜也都很感兴趣。  要说洋皂,其实本土也能造,不过就是草木灰水加油脂,可是造出来的就是比人家的贵,油脂倒是罢了,有一次谈起这个路情,柳燮说,“我打听的是,在‘纯碱’这一块有差异,洋人的碱也不知是什么法子做的,又快又便宜,这个便是气恼不得”。  如今林珑来到上海,虽然不过短短两个月,却已经大大地开眼,现在他不仅仅是关注洋货,对洋人脑子里究竟想的什么东西,也开始好奇起来,他在上海,简直是如鱼得水了一般。  相对之 分卷阅读71 下,黄品贤虽然对《圣经》更多一些了解,对于上海租界浓浓的西洋风,仍然感觉到很大的冲击,太多内容通过眼睛直涌入大脑中来,一时间难以完全消化。  而此时林珑想的则是,《镜花缘》里面的女儿国,一切都颠倒了过来,女主外男主内,而且居然是男子缠足,别的也就罢了,这个男人缠脚着实敢想,不由得便让人想起了太平军的女子放足,当初大家说起这件事,都感觉很是匪夷所思,其实倒是也并不奇怪,小说里早就有这样的疑问。  只不过太平军虽然是让女人们放了脚,却也并不安闲,那些放脚的女子都要挑土挖沟干重活儿,从前曾经听黄品贤说妹妹杏姑的放足,痛楚自然是不待言,毕竟缠了十几年,此时纵然放开,终究不能和广西客家的女子一样,一双脚半大不小,做重活儿十分吃力,简直是类似摧残了,朝廷这边讽刺太平军的女子放足,攻击的也是这一点。  林珑给他擦着擦着,口中本来说着,“有朝一日或许也会去香港看看”,可是忽然之间,手中的毛巾便掉落在木桶里,然后他便从后面紧紧抱住黄品贤的身体,将脸颊贴在他湿淋淋的肩头,黄品贤转过头来,看着林珑那明俊的侧脸,不由得便伸出手来,搂住了他的脖颈,两个人的嘴唇很快贴合在一起。  林珑浑然不顾黄品贤身上的水,黄品贤在澡桶中侧转过身体,他的双臂便愈发将黄品贤搂在怀里,深深地与他亲吻着,两只手不住地抚摸黄品贤的脊背,触手一片水珠,浴桶里的澡水散发出氤氲的气息,恍然便感觉好像拥吻在雨中,只是并非寒雨,没有那种凉意,而是温暖得很。  两个人亲吻了好一会儿,这才分开了,黄品贤看着林珑衣服上那一片水渍,微微一笑:“你身上都湿了,沾了好多水。”  林珑低头看着自己中衣的前襟,脱口一句:“子龙浑身都是水也!”  黄品贤虽然心头的难过并没有完全消除,听了这样一句话,登时也忍不住噗嗤地笑了出来,笑得那身体一晃一晃的,“从今往后,《三国》也没法看了。”  而此时,傅兰克与乔瑟夫也在房间里谈着话,特意将周三通遣到了外面,让他去休息,两个人关起门来说话。  “林统领似乎对他的那一个亲兵十人长,有些太过亲切了。”  “在这里,不是很寻常的事情吗?简直让我感觉好像到了古时候的希腊,充满了这种邪恶的爱好。”  乔瑟夫咯咯地乐道:“最初世界上的人都是两颗头,四只手,四只脚,后来宙斯担心她们的力量,便将她们分成了两半,于是人终其一生,都会去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如果原本是纯粹的女人,就是一个女人去找另一个女人,是纯粹的男人,就是一个男人去找另一个男人,如果是两性合体,就是寻找异性。”  傅兰克哼了一声:“‘少年爱慕男人,和男人睡在一起,乃至于互相拥抱,这是国家最有希望的少年,因为他们最富有男子气质’,幸好柏拉图和苏格拉底没有生在这个时代,否则他们发表这样的言论,教皇早就把他们烧死了,简直就是索多玛城,是上帝要毁灭的地方。” 第三十五章虎列拉 第三十五章    虎列拉  在林珑的陪伴与安慰下,因为陈玉成惨死而带来的伤痛,终于在黄品贤心中逐渐消减,况且此时上海连同周边的局势也真的严峻,虽然太平军没有打到这里来,然而虎列拉越演越烈,春季里玉字营来到这里,瘟疫只是初起,虽然也在警惕,然而毕竟情况不很严重,此时是西洋历的八月,到了盛夏时节,那瘟疫不知怎么,就格外凶猛起来,无论是上海县城,还是租界,都一片人心惶惶。  林珑为了玉字营着想,便找了城里的大夫过来,问他应该如何防范?  那大夫说道:“用醋熏营房,或者艾蒿也好。”  于是林珑便让人买了醋和艾蒿,整个营房之中到处熏。  傅兰克看着一群湘勇在那里忙,便问周三通:“他们在做什么?”  周三通乐呵呵地说:“是在防邪气,这天地之间有一种瘴疠之气,人若是沾到了,便会生发瘟疫,加热醋水,或者是点燃艾蒿,就可以辟邪。”  乔瑟夫问道:“有效吗?”  周三通挠了挠头:“千百年都是这样过来,总该有些用处的吧,否则我中国之人,岂不是要死光了?”  于是傅兰克和乔瑟夫彼此看了看,没有再说什么。  当周三通走开之后,乔瑟夫和傅兰克说:“简直还停留在巫术的时代。”  傅兰克摇了摇头:“不过我们的医生也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我听说英国首席医官猜测,大概是空气里的某种电化学 分卷阅读72 变化对身体造成了影响。”  乔瑟夫笑道:“终究是更科学一些。”  傅兰克道:“无论怎样,我们也都要小心,我听说昨天租界里有十一个西方人死了,有英国人也有法国人,还有一个美国人。”  乔瑟夫点头:“简直好像中世纪的黑死病一样。”  听他提到黑死病,傅兰克的神经更加绷紧,黑死病可是大名鼎鼎的,曾经横扫几乎整个欧洲,现在虽然已经平息,少有大规模的黑死病爆发,可是人们谈起这种疾病,仍然会变了脸色,傅兰克就感觉,在邪恶恐怖的黑死病面前,一切信仰都会动摇甚至崩溃,看到上海此时的虎列拉,街头摆放的尸体,有许多在高温之下已经开始腐烂,这种情形之下,就不由得让人要怀疑上帝,如果上帝真的存在,怎么会允许这样的人间惨剧?许多人并没有严重的罪责,却也遭受这样的惩罚。  不过傅兰克毕竟不是传教士,悲天悯人的情怀只是暂时停留,很快便淡去,马上关心起自身,这一场虎列拉,中国人自然死伤惨重,七月的时候,每天就有上千人死去,到了八月,最高的一天已经有超过三千人病死,洋人也并未幸免,每天死亡十到十五个人。  自己虽然不是华尔,想在中国这样混乱的局势之中成为一个传奇人物,甚至在中国政府中掌握权力,然而傅兰克为李鸿章雇佣做教官,确实也是为了赚取高额的薪酬,相当程度上不是为了信仰,因此傅兰克便很不希望在中国感染这样险恶的疾病,甚至死在中国,那实在太不值得。  因此傅兰克便不由得要为自己的生命安全担忧,神经紧张了起来,毕竟此时玉字营也已经有人生病倒下。  玉字营确实有人发病,起初只是三两个人,到后来十几个一起躺倒,林珑对此着急得很,请了医生来诊治,医生开了汤药,又进行针灸,有的人确实病情转为缓解,然而也有人死去。  到了九月里,就连林珑也倒了下来,起先呕吐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也染上了虎列拉,立刻对黄品贤说:“快去找医官来,然后你就不要再过来,只要医官在这里就好,只怕将病传了给你。”  黄品贤将痰盂放在地上,扶他躺了下来,说:“这种时候,我怎么可能不在你的身边?你等一等,我就让人去找医官。”  军中是有军医的,那位医官来仔细地看过,开了药,煎煮给林珑吃了,然而这一天过去,林珑并不见好转,第二天也是这般,反而像是越来越重了,前一天泄了六次,第二天竟然腹泻十几次。  黄品贤着实焦急,再等不得药效,便差了本什一个亲兵,让他去找城里最好的大夫罗先生:“无论他在做什么,立刻就要他过来”。  大约小半个时辰之后,一个五十几岁的清瘦男子走了进来,面上带了一点不满:“一个烟泡没有抽完,就给你们的兵勇押来了这里,我是犯人吗?”  黄品贤连忙客气地说:“实在是统领病了,请先生来看看,所以就急了些,还请先生赶快诊治,之后定有重谢。”  真的是与太平天国那边很不一样,在那里,虽然也有人偷偷吸鸦片,然而哪有人好这样明晃晃地说出“刚一泡鸦片没抽完”这样的话来?更不要说这还是大夫呢,虽然黄品贤也晓得,许多人是以为吸鸦片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甚至以为是风雅,然而黄品贤的母亲向来不喜欢鸦片,自从他加入太平军,那边连黄烟都不准许吸,鸦片更是洪水猛兽,谈之色变,可是这位罗先生呢?明明白白和自己讲,鸦片吸到一半给打断,然而自己此时也不能说什么,毕竟还要靠他来给林珑治疗。  罗先生摇了摇头:“这位长官,我倒不是为了不能够享福,才这般懊恼,实在是累了一个早上,实在有些疲倦,才吸来提一提神,否则没有力气继续看病人。”  黄品贤:可是您老这提神的法子,还是换一换的好,对自己的身体不是太好。  黄品贤赶快将罗先生请到了林珑的房间,林珑方才刚刚又吐过一次,而且连日腹泻,此时面色惨白,十分虚弱,不过两天的时间,脸上就瘦下一圈,罗先生仔细地摸了他的脉门,又询问了病情,然后提起笔来,便龙飞凤舞开了一张方子,那药方是茯苓、白芷、白术、丁香、陈皮、苍术、藿香、肉桂、姜半夏、青木香、花椒叶、吴茱萸、甘草。  得说罗先生不愧是一位很有名望的医生,这一张药方虽然写得很快,然而笔迹仍然比较清晰,可以辨认得出来,黄品贤是顶烦那种高深的草书,行书也往往辨认得吃力,此时看到罗先生这样一笔行楷,他觉得心中清楚多了。  罗先生一边写,还一边说着:“是寒症状,这一副药是温中散寒,解毒固脱,照方子配来,热煎之后服用。” 分卷阅读73 黄品贤又摸了一下林珑的额头,触手发凉,再一摸他的手,比额头还冷,确实像是寒症,前两天明明发热的。  于是黄品贤安排人煎药,照料林珑喝下汤药之后,黄品贤见他暂时还安静,便叫了一个亲兵在这里继续守着,自己出去找傅兰克:“傅教官,请问西洋是怎样治疗虎列拉呢?”  傅兰克当然听说林珑已经病倒,见此时他最贴心的侍从官过来询问,便通过周三通说道:“用白兰地和樟脑。”  黄品贤表示感谢:“谢谢傅教官。”  转身匆匆离去了。  黄品贤虽然从傅兰克那里得来了这个方法,然而却不敢轻易给林珑使用,他让人又找来了军中的医官,问他道:“白兰地和樟脑可以入药么?能治虎列拉么?”  那位医官虽然晓得黄品贤方才差人去另外找了医生来,不过倒也并不计较,毕竟林珑的身份比较高,又是最为眷顾黄品贤的,他这样紧张也是情理之中,此时见黄品贤来问他,便捻着胡子说:“白兰地乃是洋酒,在我中华药典里面,酒确实也是一味药物,可以活血祛寒、通经活络,那白兰地虽然是用葡萄酿制的,想来也是差不多,不过樟脑……那本来乃是祛热的,唐代的时候有一种‘清风羹’,就是将白米,牛乳和少量樟脑煮成羹,经过冰镇,盛夏的时候来食用,可以消暑,不过樟脑属于凉性的药材,此时统领正在发冷,若是用白兰地倒是还罢了,只是樟脑正与病情不合,若说以阴化阳,以凉药而激发热力,又有些冒险,正好刚到了一批高丽参,还不如煮参汤给统领,巩固元气的。”  一听他提起高丽参,黄品贤如梦初醒:“好的,就用高丽参吧。”  这一场霍乱,平民尤其是难民自然死亡惨重,军队之中却也倒了将近一半,无论是驻扎在上海的湘军淮军,还是从两个月前开始围困南京的曾国荃部,兵勇都纷纷病倒,因此曾国藩十分担忧,指令各统兵官尽力采购高丽参,给生病的官兵服用,以此来抵御虎列拉,玉字营如今归属李鸿章的淮军,上海多富商,筹集资金比较方便一些,因此便动用本营的结余,买了一些高丽参,给病患服用。  对此柳燮曾经称赞道:“着实是一件好事,长毛能够肆虐如此之久,固然是天性凶悍悖逆,却也因为长毛军中确实优恤兵士,生病负伤者,有内医掌医救治,药饵无缺,伤患的身边还常有照看的人,倘若真的成了残疾,便送到理能人那里,一直安养,所以敢死争先,没有后顾之忧,固然是因为重赏重罚,也是以医药而结军心,长毛是这样,官军更应该如此。”  太平军对伤员是很重视的,非常尊重,凡是负伤的人,都叫做“能人”,也叫“荣军”,因此战斗力相当强,柳燮是以为,太平军能做到的,官军也应该做到,对于伤患的照料,确实能够凝聚军心,提高作战的勇气,所以这一次采买高丽参来给感染瘟疫的兵勇治疗,他很是支持。  于是医官便煮了好大一壶参汤,端了一碗送来给林珑,黄品贤从床上扶起林珑,右手从桌面取过那一碗参汤,轻声唤着:“统领,来喝参汤吧,可以补养元气的。”  然后便将瓷碗送到林珑的唇边。  林珑听说了参汤,精神也是一振,张口便喝,过了一会儿,一碗参汤终于见底了,黄品贤扶着林珑又坐了一会儿,让那汤药向下走一走,然后才安顿着他躺下。  望着那个装过高丽参汤的碗,黄品贤心中充满了期望,“人参”在他的心目中,一直就是起死回生的神药,母亲常常说着,“冬吃萝卜赛人参”,虽然是夸奖萝卜乃好东西,可是比较的对象却是人参,可见人参是多么令人羡慕的宝贝,黄品贤晓得,有钱的人家是常喝参汤的,为了延年益寿,自家当然没有那样的气魄,只能喝萝卜汤,而此时林珑病成这个样子,能有一碗参汤来喝,可见活命的把握便增大了,据说有临终的人,喝了人参都能够暂时缓解,重新有了精神,更何况林珑现在并没有病到那样危急。 第三十六章一语成谶 第三十六章    一语成谶  林珑这一病,足足六七天的时间,黄品贤想出各种方法,除了汤药和针灸,还拿了英军的虎列拉带,给林珑缠在腰间,就是一种法兰绒宽腰带,英国人认为,虎列拉这种病是人体受了一种特殊的寒气,导致肠道出汗而引发的,因此为了促进虎列拉痊愈,就应该注意保暖,便发放了这种腰带。  不过林珑缠上之后不久,就要黄品贤给他将腰带拿开:“箍得人身上难受,反而更不好过了。”  黄品贤只得将那腰带再给他松开来,放到一边。  要林珑在卧床休息的时候还缠着腰带,确实是有些为难了,虽然法兰绒的腰带相当柔软,可是黄品贤是晓得林珑的脾气,白天当然是要结束得精干利落,但 分卷阅读74 是到了晚间,一定要很放松的才行,中衣要宽松,只是自己此时着实有些“病急乱投医”,听说洋人那边发虎列拉腰带,便弄了一条过来给林珑来用,免得那带了邪气的风从衣襟钻进去,一心只盼林珑这病快一点好转,不过林珑觉得不舒服,便只好撤下来,将房间里弄得更温暖一些,也就罢了。  可怜此时上海正是盛夏,房间里却不敢开窗,生怕受了风,林珑身上又是冷一阵热一阵,他发冷的时候倒是还好,多盖几层被子也就罢了,倘若发热,黄品贤实在担心会中暑。  有的时候,林珑的状态暂时平静一些,黄品贤躺在旁边一定距离之外,新搭的小床上,抓紧时间休息一下,入睡之前想着眼前的这件事情,林珑病得着实厉害,他听到有人病过三五天,就开始转好了的,可是林珑已经到了第七天,仍然呕吐腹泻不止,相当严峻,倘若他就这样一病不起,自己要怎么办?实在令人感觉黯淡郁闷,想着想着,黄品贤就睡过去了。  好在到了第九天,林珑的情形终于好转,下痢不再那样厉害,躺在那里胸口起伏,虽然面色依然白得如同纸一样,浑身无力,然而这一口气却仿佛终于喘上来了,不再像之前那样奄奄一息的样子,前面那些天,林珑那可真的是,一条命就好像一根细细的丝线系着的石块,不知那丝线什么时候就给绷断了,现在看起来似乎不再是之前那样,随时可能断裂的样子。  于是黄品贤那绷紧的神经便也稍稍放松了一些。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礼拜”,如今“礼拜”这个时间计量单位也没有那样敏感,那些洋人都是这样说的,英文叫做“week”,是指七天一个周期,周三通特意给林珑解释,“洋人是这样的算法,从基督教里面来的,上帝六天创造天地万物,第七天休息,所以地上的人在第七天也守安息日,这一天不工作,要念经。”  林珑之前从黄品贤那里已经晓得了礼拜日的规矩,此时听周三通这样一说,便乐道:“什么安息日,就是不想干活儿罢了,道是要‘念经祷告’,知道她们真祷告假祷告?念经也不好念一天的,不过是找个由头歇着罢了。不过倒是也好,一年三百六十日地做工种地,确实辛苦。”  周三通呲牙苦笑着,没有再说什么。  到了九月上旬的时候,林珑终于能够起身,在别人的搀扶下,到外面慢慢走动,查看一下营务,他病倒的这段时间,是副统领苏占鳌代理统领职务,好在苏占鳌没有染上虎列拉,有他在,玉字营依然井井有条,倘若这两个人都倒下,那么只好由曹云澄柳燮暂时协调两个营官的关系。  林珑给人抬着,在营中转了一圈,回到房间里,躺在床上,重重地吁了一口气,只是这样坐二人抬的竹轿兜了一回,便感觉像是做了好一番苦工,刚刚挑山拉纤回来一样,这一场虎列拉,着实亏耗元气不小,到现在依然很是虚弱。  黄品贤劝道:“不如再躺下休息一会儿。”  林珑轻声说道:“品贤,你坐到我身边来。”  黄品贤从他的对面移到床头,与他并肩而坐。  林珑将身体一歪,就靠在他的身上,说道:“这一次幸好你没事,我一直担心这病气会过了给你。”  黄品贤笑道:“哪里就那么容易了?我一直小心着。”  林珑点了点头,然后声音有些飘忽地问:“品贤,假如我这一次真的不能起来,你可有想过要怎样做?”  黄品贤侧过头来,将面颊抵在林珑头顶的发丛上,说道:“我想的是,假如你真的不在了,办理了后面的事情,我就离开玉字营,在上海找一桩营生做。”  林珑轻轻一笑:“其实还可以去找光庭的,我看你们两个关系倒好。”  谭光庭现在是哨官,他与黄品贤一向很说得来,如果自己真的捱不过这一关去,新任的统领未必会任用自己原本的亲兵队伍,因为亲兵与主官的关系非常密切,类似“一朝天子一朝臣”,因此他替黄品贤设想,便是去找谭光庭,谭光庭那里肯定会有他一个职位,而且两个人毕竟比较熟悉,配合起来更顺畅一些,黄品贤也会减轻那种“树倒猢狲散”的茫然飘零的感觉。  黄品贤摇了摇头:“我不想再当兵了。”  刺激实在太强烈。  林珑点了点头:“那样也好,这些年你也存了些钱,我看上海这一块地方很是繁华,你做个小本生意,还是行的,今后若是有了大一点的本钱,你与玉字营许多人都熟悉,便承包军需也好,是个长远的饭碗。”  过了一会儿,林珑忽然乐了两声,说道:“当初我和你刚刚见面,你便说我是‘发瘟’,到今天一语成谶,看来人还是不能做坏事,果然是会有报应的。” 分卷阅读75  黄品贤:……幸好当年没有学着广西老兄弟说“扑街”,否则你这一次就没命了。  “只是偶然染病,不要想这么多了,快躺下歇歇吧。”  林珑懒洋洋地倒在床上:“整天躺在这里,头都要晕了,还有一点发疼。”  黄品贤笑道:“你现在身上没有力气,无论怎样厌烦,也只好躺着休息。”  林珑侧着身子,将头在枕头上蹭了蹭,算做个点头的意思,“我现在没事,你也歇着吧,这些天为了我,你着实很耗心血,下颏都尖了。”  白天黑夜都守着,只在实在撑不住的时候,才找亲兵代替。  林珑抬起手,勉力要去摸黄品贤的面颊,然而手上却微微地颤抖,黄品贤握住他的手腕,将他的掌心贴在自己脸上,说道:“你也瘦了很多。”  林珑这一场病,对身体是很大的损耗,未来会不会影响寿命,如今还很难讲,不过此时着实瘦得吓人,这些天来他吃不下饭,只能喝一点粥汤,喝了之后还要上吐下泻,所以身体实在没有吸收什么,全是消耗自身,因此林珑此时,很有一点好像骷髅,原本紧绷的皮肤都出现了细纹,显得松弛黯淡,仿佛忽然间老了几岁。  不过他此时的下痢和呕吐总算止住了,胃口也慢慢打开,于是黄品贤便变着方法给林珑补养身体,除了每天喝的参汤,还有鸡汤、牛肉汤,将肉炖得烂烂的,拿给林珑来吃。  林珑看着那鸡汤的碗,笑道:“真好,里面还有红枣的。”  黄品贤对饮食不是很讲究,毕竟是穷苦出身,没有那样多的说法,唯独晓得肉汤应该放红枣,因为妇人生产之后,倘若家里置办得起,总要有一碗红枣鸡汤,另外他也信红糖,红糖姜汤,女人驱寒补气血的。  黄品贤满怀希望地说:“红枣补气血的,前两天刘统领送来了燕窝海参,还放在那里,只是不知道该怎样料理,问丁泰也不晓得。”  丁泰不过是普通的伙勇,当年振字营组建的时候,从湘阴一起招来的,本来是豆腐坊的伙计,豆腐坊一日三餐自己煮饭,所以他也会一些煎炒,林珑是哨长的时候,他就跟随林珑,虽然如今林珑已经是统领,因为多年的感情,不愿换厨师,况且林珑的口味也当真不很高,不必山珍海味,只要是湘阴家乡街边菜便好,便依然是他烧菜。  丁泰所做的,多是家常菜,哪里懂得什么燕窝鱼翅海参?此次看到了这些东西,就着实为难了他。  林珑一笑:“多亏他费心,回头我好了,要好好回礼,这东西我也不晓得怎样弄,回头问问曹先生柳先生,大家整治一桌来吃,这些日子为了我的病,大伙儿也都多费心了。”  不但苏占鳌要管的事情加倍,各位帮办文书也都辛苦得很,还有医官也十分劳瘁,但凡自己有一点变化,黄品贤便要将他找过来看。  黄品贤睡了一觉,起来看看林珑依然睡着,便出来找柳燮:“柳先生,统领说再过些天,等他身体好了,要请大家吃饭的,只是不知道海参燕窝都是怎样一个料理法。”  柳燮望着他,登时便乐道:“啊呀统领要请客啊,那可是好,海参燕窝就是巴拉巴拉,海参得先用水泡……”  得亏是你来问了一下,倘若是如同长毛那样的方法,海参炒白菜,鱼翅炒豆芽,燕窝煮罗葡,高丽参桂元煮肉,那可真的是暴殄天物,高丽参桂元煮狗肉倒是还罢了,毕竟也有人参鸡汤的,桂元本来也可以拿来和红枣煮汤,只是鱼翅海参明明是要先泡发的,就拿过来那样的干炒,然后还要叹“太硬,没滋味,不好吃”,那肯定是啊,都是晒去了水分的干货,不用清水先浸泡,直接就那样硬炒,怎么会好呢?  要说这帮不学无术的人造反,真的是贻笑大方,劫掠金银倒是还罢了,毕竟知道该怎样用,可是把这些珍贵的食材随意糟蹋,就让人心疼得很,这可真的是“焚琴煮鹤”,久贫乍富,暴发户的嘴脸总是如此可笑。  西元九月二十二号这一天傍晚,林珑果然在私房里摆开一桌宴席,请了苏占鳌,两位英国教官,两位营官,帮办文书,医官来一起吃饭,算是庆祝他得脱大难,也对大家这一阵的辛苦表示感谢。  黄品贤本来是不肯上桌的,可是苏占鳌硬是拉他坐在了一旁:“这段日子你着实熬煎,统领这一场病能转好,你也有一半功劳,就和医官坐在一起。”  黄品贤笑了一笑,没有继续推辞,坐在那里专心地只顾吃饭,偶尔才说两句话。  这一场宴席,气氛颇为热闹,柳燮和苏占鳌不住地说着笑话,林珑也提起精神,与大家谈笑,他本来就性格开朗,很喜欢说笑,此时一场大病已经基本 分卷阅读76 痊愈,格外高兴,说了几句很有趣的话,房间里不时便传出笑声,傅兰克和乔瑟夫虽然听不太懂说的究竟是什么,毕竟两边文化距离实在相当遥远,周三通又难以翻译出精髓,不过看到大家都在笑,在这样的氛围之中,他们便也一起笑。  这一餐饭刚刚散了,傅兰克回到自己的房间之后不久,便听到一个消息,华尔阵亡了。 第三十七章 不可思议 第三十七章   不可思议  华尔是九月二十一号,死在浙江,从这一年的晚夏开始,因为李秀成带领相当一部分兵力回援南京,上海的湘淮军与常胜军和常捷军配合,便开始行动,先攻击上海附近的城镇,肃清上海外围,又占领了宁波,到了西元九月,常胜军又配合清军,去攻击慈溪,结果就在这一次,华尔死于太平军的枪弹。  听到华尔死去,傅兰克虽然有所触动,但并不是特别难过,毕竟他对华尔本来就没有什么好的评价,不过却也可见官军在宁波周边的进攻不是很顺利,李秀成的大军虽然离开,然而留下的太平军仍然是很能坚持的,只怕李鸿章要调人增援了。  果然,林珑很快便接到调令,要他带领玉字营开赴慈溪,之前玉字营参加了宁波攻防战,之后回上海休整,在休整期间,林珑染上了虎列拉,现在他终于好了,便要带兵去慈溪增援。  听到这个消息,黄品贤暗想,幸好是赶在这个时候,虽然也知道是恰巧,然而真的好像特意安排的一样,刚好在林珑已经没事的时候,命令发出来了,假如此时林珑还是之前那样,只剩下喘气的力气,即使可以躺在车上行军,毕竟有颠簸,实在是辛苦,倘若那样的话,只怕本来能够好转的病情,也要严重了,倘若就此断送在路上,实在凄凉。  玉字营赶赴慈溪的路上,在杭州湾的岸边,看到一艘汽船仿佛失去了动力,正在那里随波漂流,林珑骑在马上,望着那汽船:“蒸汽船虽然是很好,可是倘若发生故障,便不好维修,看那船漂在那里,如同丢了魂儿一般。”  傅兰克在中国日子久了,也学了一些中文,此时听林珑这样讲,便说道:“也可能是没了燃料。”  林珑笑道:“出航的时候,煤炭为什么不带齐撒?人工的木船虽然偏慢了一些,倒是不担忧这个,只要有桨就能划。”  傅兰克笑了一笑,没有再说什么,他晓得自己面前的这位官军统领,虽然对西洋抱持一种新鲜好奇的态度,在中高级军官之中,算是相对开放的,可是在他内心深处,也带了一种不甘和自傲,没有哪个人是愿意低于旁人的。  林珑见他似乎不很在意的样子,便也不想再谈论这个问题,转而笑着说起了别的,于是谈话就能很融洽地继续下去。  黄品贤看着他们说话,也轻轻地笑,相处了几个月,他觉得这两位英国教官还不错,军事技能娴熟,而且为人也不算太过高傲,这让人松了一口气。  黄品贤晓得林珑虽然总是笑吟吟,很是灵活,不过也颇有一些性格,向来不肯让人,倘若洋人教官很是讨厌,他虽然为了大局,能够忍耐一时,早晚会有冲突,好在傅兰克和乔瑟夫虽然难免有西洋人惯有的骄傲,还在可以忍受的程度之内,而且这两个人也能够和湘军的军官说一些外面的事情,比如说美国南边和北边已经打起来了,就好像中国的太平军和朝廷,所以美国的舰队都调回了本土。  玉字营从此转战江浙,在常胜军的配合下,进攻嘉定、青浦白鹤港和三江口。  这一天,玉字营的兵勇抓住了一个男子,傅兰克见他们审讯那名男子,怀疑他是太平军的间谍,这本来也没什么,是战争中常见的场景,可是下一秒那些人却脱了那男子的裤子,不仅是外裤,连底裤都扒了下来,那男子惊慌得“啊啊”直叫,如同给人捏住脖子正在宰杀的鸡。  傅兰克立刻就转过了头去,一看乔瑟夫的表情,虽然并没有刻意回避视线,然而面色也并不是很自然,毕竟那名中国男子已经不仅是两腿光溜溜,连性器官都露了出来,一坨东西就吊在胯下,还不住地抖颤,实在是太刺目了,虽然洗澡的时候,看到过自己的性器,上厕所的时候也瞥到过同性的阴茎,可是像是这样,另一个男人的阴茎和睾丸全都呈现在眼前,那冲击力还是太过强烈,简直是突如其来的袭击,让人感觉大脑仿佛给一根木棍在搅拌一样。  傅兰克对乔瑟夫说:“这种事情让我感觉,真的好像动物一样。”  乔瑟夫的视线直勾勾地望着那边:“即使要这样做,也不必在这样的场所,可以找一间帐篷,让他脱下裤子。我现在好奇的是,这些人究竟要做什么?如果他们要轮流侮辱这个可怜的人,我一定要去阻止。”  在这样的情境之下,傅兰克竟然说了一句与眼前氛围不太协调的笑话:“ 分卷阅读77 门户开放,利益均沾。”  乔瑟夫垂下头来:“你这样类比,让人感觉太尴尬了,我们毕竟是为了通商和贸易。”  然而那些兵勇终究并没有轮奸那个嫌疑者,脱了他的裤子之后,查看了下体和两条腿,又剥掉了他的衣服,看腋下,最后将这个人又严刑拷问。  傅兰克实在看不下去,转头便走开了,到了晚上,乔瑟夫过来和他讲:“问过了林统领,说这样查看体毛,是验证究竟是否是叛军的探子,叛军派出来的侦探,本来都是给一张纸质凭据,之后给政府军识破,叛军便在侦探的身体上做标记,如果剃掉了左边腋毛,就是左营的间谍,剃掉右边腋毛,是右营间谍,前营间谍是剃掉一块头顶的头发,后营则是剃两腿毛,如果是中营间谍,便剔除阴毛,脱掉那个人的裤子,就是查看这个部位。”  弗兰克摇头道:“我曾经参加过许多战争,也见过很多悲惨的景象,可是这个国家之中发生的事,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我觉得有点超限了。”  乔瑟夫点头道:“是啊,我想起法尔思德的遭遇。”  常胜军前任长官华尔有两个副手,一个是白齐文,一个是法尔思德,都是美国人,当华尔极其痛苦地死去之后,接替者的问题出现了,清廷方面起初是希望法尔思德来担任下一任常胜军的队长,可是法尔思德婉言拒绝了,他对在中国的冒险事业已经没有什么兴趣,要辞职离开中国,回到美国去,而他之所以发生这样重大的改变,是因为他曾经在太平军那边,遭受过沉痛的打击。  就在今年夏季,法尔思德在青浦面对太平军的进攻,在那一场战斗之中,法尔思德是表现出忠于职守的顽强,然而终究是给太平军占领了青浦,他部下的官兵,无论中国人还是洋人,几乎全部被斩首,而法尔思德幸免于难,然而虽然保住了生命,太平军出于对他的愤恨,将他剥光衣服关押起来,一直囚禁了了两个月,才由李鸿章花钱赎了回来,从此之后法尔思德就一蹶不振,身心受到严重的创伤。  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傅兰克和乔瑟夫都感觉很是吃惊,虽然对洋枪队常胜军那一帮人一向就没有什么好感,因为军纪非常差,不过是武装了的流氓劫匪,不过法尔思德发生了这样的遭遇,还是得说太平军那边不仅是严峻,也很有创意,想一想赤身裸体囚禁整整两个月,对于人的精神,是很大的摧残。  偏巧此时,林珑和黄品贤也谈起法尔思德:  “白齐文队长,性格似乎十分的激烈。”  林珑点头:“不是个很好合作的人,他这个性格,又是一个李昭寿。”  李昭寿是一个很出名的人物,颇有本领,但是也相当骄横,白齐文虽然不是像李昭寿那样大名鼎鼎,不过林珑看得出,他也是个胆大妄为的。  黄品贤又说:“假如是法尔思德担任队长,或许会好一些。”  林珑夹了一块红烧肉到他碗里:“快吃这五花肉,丁泰顶数这个菜最拿手,烧得酥烂,把肥油都熬尽了,肥肉也不会腻。”  安庆之战后,黄品贤好一阵只能吃鱼虾,经过这些日子的恢复,到现在终于可以吃成块的猪肉,而不发生联想。  黄品贤一笑,夹起肉来吃了,红烧肉确实美味,对于这种食物,他本来并没有特别的偏爱,然而如今也觉得,确实是人间一大佳肴,竟然有一点赞成林珑的感想,“人世间的大快活之一,就是想要吃红烧肉的时候,就能吃红烧肉,而且一定要配上好的白米饭”。  林珑这时乐着又说:“李大人起初是希望法尔思德来当常胜军的第二任队长,可是他自打从青浦给赎了回来,精气神不同以往,元气斫伐得太厉害了,所以便是‘不如归’了,想一想他在码头上的身影,也有些落寞了,虽然我并没有去送他。”  黄品贤自然是知道法尔思德遭遇了什么,强忍着没有笑出声来,道:“他也是很受了一番折磨。”  林珑笑道:“其实还是他的便宜,毕竟他的那些部下可都死了呢。我替法尔思德设想,当时也真的是很痛心的了,衣服全都剥光了呢,据说连一条底裤都没有给他留,这倒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了,唉他住在那样一个地方,旁人给他送饭,他可怎样接呢?”  林珑虽然说得含蓄,不过黄品贤一想到当时可能的场景,便忍不住要笑出来,着实很可怜的了,即使只是一个人在牢房里,没有人在外面观察监视,低头看到自己赤裸的身体,也很尴尬啊。  林珑见他笑成这样,愈发得意,伸出手便握住了黄品贤的手,笑着说:“我在想,洋人体毛浓重得很,他那衣服脱下来之后,岂不是如同一个毛人一样?若是缩起身子来,就是个毛团,表面一层毛,缝隙里露出肉色,那该 分卷阅读78 是个什么样子?”  黄品贤顺着林珑的线索,不住地想,手上的筷子都拿不住了,他将筷子放在碗上,掩着嘴不住地笑,最后说了一句场面话:“实在很是受苦的了。”  林珑连连点头:“是啊是啊。”  对于法尔思德这一类洋人,林珑的态度是只为利益交换,互相利用,虽然法尔思德算是与清军站在同一战线,然而之前大清与西洋的那些战争,还有洋枪队的劫掠,都让林珑难以将他们视作伙伴,所以此时得到一个不大不小的机会,用法尔思德开一开玩笑,虽然对法尔思德难免有些不够宽厚,不过还算是无伤大雅。  着实让人开心,有了这个笑话,这一餐饭能够打开胃口,多吃一些。 第三十八章 寒天炭火 第三十八章     寒天炭火  很快时节便进入冬季,玉字营暂时撤回上海,准备明年春天重新继续战争。  就在林珑和黄品贤都以为,可以暂时悠闲地过这一冬的时候,腊月初十这天,西元一八六三年的一月四号,白齐文出了事,带着常胜军的一些人殴打杨坊,抢劫了官军的军饷大约四万银元。  听到了这个消息,李鸿章立刻下令,解除白齐文的职务,要玉字营去松江将被打劫的银元带回来,林珑带着玉字营两营的士兵,迅速赶往松江,此时白齐文晓得自己惹下大祸,已经消失不见,不知去往哪里避难,常胜军失去了首脑,行动力便不像往常,给玉字营将银元大部分取回。  然后便是清查常胜军的账目,发现从华尔时代起,就有大量的亏空,挥霍公款。  曹云澄看着面前的账本,冷冷地哼了一声:“洋人果然不可靠。”  这一次劫掠银元,还可以说是为了部下的福利考虑,毕竟常胜军也是欠饷,即使是洋人带队,也是要不到饷,华尔乃是杨坊的女婿,与杨坊的女儿杨常梅结婚——说到杨常梅,也只是因为她与华尔的婚姻,这才有了名字,否则便会无声无息——因为有这样一层关系,在他当队长的时候,情况还没有这样严重,虽然也是欠了十几万两,而当华尔阵亡,白齐文继任队长,连这一层勉强的亲缘关系都没有了,情况便愈发严重,于是白齐文便直接开抢。  不过审查账目的时候,发现了巨额亏空,这就不是体恤部属的事情,而是个人品德的问题了,属于贪污腐朽,曹云澄本来便憎厌常胜军的胆大妄为,本来是中国人,只是因为跟着洋人,便仿佛自己也是洋人了一样,继任的白齐文又是个格外无法无天的,将洋人的骄傲发挥到极致,无论是大清的官员还是军队,他统统都看不起。  这一次居然公开抢劫库银,简直好像要反叛一样,打劫库银的事情,只有长毛那一群人才会做,他身为朝廷任命的军官,怎么可以这样做?更何况还亏空账目,为了部属而打劫,还带了一点血性色彩,然而这个贪污挥霍,便没有任何传奇性质可言,只让人感到鄙视,都说朝廷的官吏腐败,洋人不也是如此?  林珑笑了笑,洋人确实不可靠,不过是为了钱而已,只是官军其实也未必那么可靠,“有钱就是饭,无钱就是反”,湘军也发生过提刀索饷的事情,对于闹饷厉害的部队,处置方式往往是直接解散。  处理了常胜军的事情,重新回到上海,这一天晚上,林珑和黄品贤坐在火盆旁,伸出手来烤着火。  林珑用筷子翻着火盆上靠着的红薯,笑着说:“白齐文这一回算是到头了,我以为他最好是仿效法尔思德,赶快买一张船票,回美国去吧,他漂洋过海来到这边,倒是也见识了一番奇异的风情,颇有见闻的了,这个时候回去,也算是‘阅尽千帆’了,很该回到故乡去过一点平静的生活。”  黄品贤微微一笑,道:“听说他离开的时候愤愤的,不知如今去到哪里。不过,我倒是真的想过一点安宁的日子。”  林珑点点头,黄品贤早有厌战之心,从他在咸丰三年加入太平军,到如今差不多即将十年的时间,这些年里,他一直在军营之中,不住地到处流转,这几个月在这里,之后几个月又在那里,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待不久的,纵然是“男儿志在四方”,此时的黄品贤也感觉有些厌倦,他很希望能够过一种安然稳定的生活。  有的时候两个人谈起来,黄品贤设想自己的未来,可能回到九江,用这么多年的积蓄买下一块地,和家里人生活在一起,假如家人还在的话;也或许就留在上海,在这里租下一座小房,一层是门市,二层用于居住和堆货,还要买一个大大的算盘,黄品贤能写会算,从此就过起一种小商人的生活,每天早上开门做生意,晚上在灯下拨打算盘核算账目。  当时林珑和他开玩笑:“等你将来年纪大了,买一副眼镜,戴着眼镜打算盘,特别 分卷阅读79 有账房先生的感觉。”  虽然看起来很庸俗,带了市侩的气息,缺少了战场上那种激烈的传奇性,不过此时的黄品贤,需要的只是这种平淡安稳。  黄品贤渐渐地开始喜欢上海,这里不像其她地方那样满目疮痍,虽然鱼龙混杂,然而竟是生机勃勃的,经过这么多年的战争,如今黄品贤最怕看到的,就是萧条荒芜,上海这片地方,虽然因为涌来了许多难民,而显得相当拥挤,不过只要能有人,就是好的,在黄品贤心目中,这就比荒无人烟要好,感觉安慰得多,林珑是以为,黄品贤为了能够看到人,甚至刻意忽略了难民的困窘处境。  从四面逃来上海的人,把这里当做一片混乱之中唯一一块可以躲避战争的净土,然而在上海,虽然可以躲开战乱,却陷入严峻的贫困之中,能够住在船上的,还是好的,很多人没有地方住,就在街上搭建简陋的窝棚,也没有东西吃。  这些各处逃亡来的人,大部分本身并不是很富裕的人,甚至相当多的人,之前相当贫困,而在这一场逃难之中,她们更加丧失了绝大部分仅有的财物,上海忽然之间接收了这么多人,并没有足够的工作岗位提供,于是便陷入了赤贫的境地,那一场霍乱的灾难之中,死亡最为惨痛的,就是这些贫困的难民。  于是人家养的狗便开始失踪,无论是华人的狗,还是洋人的狗,就连英国教会的野犬收容所里面,给人领走的狗,前景也是不妙。  傅兰克是非常爱狗的,他本来有一条叫做“雪茄”的纽芬兰犬,在去年三月里给人偷掉了,一八六二年的大雪之后,洋人圈子里就在流传“狗被盗走”的消息,因此他格外留意自己的爱犬,可是有一天终究是不见了,不用想也知道,“雪茄”之后的命运是怎么样的,定然是已经成为一些饥饿的难民腹中的食物。  因此成为玉字营的教官之后,逐渐与林珑熟悉,有一日闲聊的时候,傅兰克就对林珑说:“难以想象究竟是怎样的人,居然会想到吃狗肉,这样做实在太野蛮了,‘雪茄’是我的朋友,就像我的亲人一样,偷窃者损害了我的感情。”  当时林珑说的是:“饥饿的人是不会在意这么多的,如果你曾经体验过强烈的饥饿,就能知道那种不顾一切的渴望。虽然你没有必要去原谅这件事。”  为了大清的颜面,林珑没有说有一些地方已经在人吃人,不过洋人自有她们自己的消息圈子,有报纸,《北华捷报》,那上面各种各样的消息,傅兰克也不是一个天真的人,估计他已经知道了这种事情。  更何况对于林珑来讲,洋人对于食用狗肉的批判,也显得有一点矫情,林珑对于狗肉是没有什么强烈的嗜好,狗肉他也能吃,不过并不特别喜爱。  自从爆发了太平天国的战争,每当提到狗肉,林珑第一个想到的便是广西人,那真的是喜欢吃狗肉,黄品贤有时候谈起从前在太平军中的生活,“第一位两司马是广西人,礼拜的时候,到处让我们找狗,煮来敬天父。”  林珑搭着他的肩膀,咯咯地笑着说:“然后就祭大家的五脏庙了。”  黄品贤点着头也笑:“是的。”  另外《水浒传》里面也描写到吃狗肉,就是花和尚鲁智深那一段,所以在林珑头脑里,吃狗肉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他也晓得一些洋人是将狗当做了朋友,寄托了很多情感在上面,那样的狗拿来吃,当然是很可悲痛的,不过西洋人将吃狗肉一概认作是野蛮未开化,在他看来就有些过分,不必将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吧。  此时火盆上的红薯外皮已经滚烫,散发出一阵阵香甜的气息,就连林珑也觉得,眼前的情形很有趣的,这样寒冷的天气,并不是只有肉食能够让人有满足感,这样的烤红薯也很能够给人以安慰,不是那样浓厚的味道,而是一种清爽绵长的温暖,没有那样浓腻,却让人感觉很是安心。  今年的上海,并没有下很大的雪,林珑想到,假如是在故乡,大雪之后的夜晚,两个人这样守着火盆烤红薯来吃,是很美好的时刻吧,掰开红薯,是夕阳晚霞的颜色,横断面好像斜缀在城头的日头,很是温馨灿烂。  白齐文的事情闹得这么大,傅兰克和乔瑟夫自然也知道了,觉得很是有损颜面,白齐文的做法,确实是不够体面。  这一天两个人坐在一起聊天,乔瑟夫说:“他还是回美国去吧,然而听说已经到了北京。”  傅兰克摇头:“他的性格太激烈,无论如何,这毕竟是中国,本国政府能够给他的帮助是有限的。”  乔瑟夫道:“如果他继续这样进行在远东的冒险,我很担心他的结局比华尔还要不体面。”  华尔是战死,死亡方式还是比较壮烈的,比他曾经追随过的领袖 分卷阅读80 要好,华尔离开中美洲,来到中国之后,威廉·沃克确实成功了的,在一八五六年成为尼加拉瓜的总统,四年后在洪都拉斯给英军处决,死得很不光彩,而华尔的受辱是在身故之后。  华尔死后,尸体要送回上海,他的部下们找了一艘美国汽船,船长从个人角度,十分反感华尔,厌恶华尔这样一个匪徒一般的雇佣兵,也不喜欢他在美国内战之中站北方联邦的立场,因此虽然被迫要运送尸体,却没有重新给汽船装填煤炭,就出了港,果然汽船航行了一段距离,就失去动力,在水面上打转,玉字营增援慈溪的路上,看到的那艘茫然的汽船就是华尔的运尸船。  华尔的军官看到这样的情形,便将船长关了起来,想尽办法补充燃料,将木质船体水上部分拆下来,扔进火炉,之后又找出五十桶猪肉,也扔进锅炉,这才获得了足够的蒸汽,勉强将船开到对岸,上岸之后总算放了心。  这属于洋人内部的斗争,傅兰克和乔瑟夫听说了这件事之后,虽然都感觉非常好笑,也觉得对于华尔那样一个人,似乎是很合适的,他就配这样的对待,不过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没有和林珑讲这件事,不想让中国人看白人的笑话。 第三十九章 画皮 第三十九章     画皮  很快腊月将尽,时间进展到同治二年,中国的历法与西洋历,中间有大概一个月的差异,春暖花开之后,淮军就又开始出动,首先进攻昆山,然后又攻陷了吴江,接下来就是对苏州的攻击。  新任常胜军长官英国人戈登,指挥部队用西洋火炮轰塌太平军的栅堡,然后进攻,却被掉头回来的太平军击退,这种情况不仅是常胜军感到艰难,淮军也很是头痛,程学启号称悍将,也觉得所部兵勇伤亡太大,于是清军高层便密谋招降。  这几个月里,各种消息纷繁传来,西历七月下旬,黄品贤在玉字营中,听到了翼王石达开死亡的消息,不由得便在心中计算,自从咸丰七年石达开率领部属离开南京,到现在已经六年了啊,还以为翼王会在四川另立一片天地,可是终究也覆灭了。  太平天国最起先的那一批老王之中,翼王是相当得众人之心的,黄品贤虽然十分敬佩英王,因为陈玉成实在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可是他也相当尊重翼王,翼王公正宽厚,深明大义,很令人敬重的,然而如今翼王终究也不在了,虽然黄品贤对翼王,不像是对英王那样抱有格外深厚的感情,可是翼王的失败仍然让他十分难过。  石达开覆亡的具体细节,黄品贤并不想去了解,虽然如果他如果想问,在淮军这边是很容易知道消息的,然而他实在不想知晓太多,他甚至希望自己从来不知道这件事,这样他就能够保持内心相对的平静。  林珑也知道石达开的死亡对于黄品贤,是一个很重的打击,于是便刻意和他说着白齐文的事:“可真行,到北京找他们本国的大使,然后找到恭亲王,好在李大人顶住了,否则若是白齐文再回来,可真的麻烦。看着不能重新当常胜军的队长,转头便投了苏州,然而在那边也不得意,只过了两个月便又转了回来,如今听说是给美国使馆送去日本了,他还是离这里远一点的好。”  虽然因为战争的枯燥,还有翼王的遇难而感觉情绪低落,不过听林珑谈起这些,黄品贤仍然不由得感觉有些好笑,从前他对白齐文的印象只是目中无人,格外骄狂,以为上一次他走了,也就罢了,想着洋人毕竟不同于中国人,犯了这么大的罪状,也能够给领事馆保护,倘若是中国的造反者劫了官银,哪里会这样容易收场呢?定然是四处搜捕,捉到了便要砍头的。  然而哪知白齐文这一幕戏剧还有后续,他可真的是不甘寂寞,一直在想要回来常胜军,看到不能如愿,竟然索性跳反,带了一群西洋军人,投到了苏州慕王谭绍光那边,显然是要给清军这边一点颜色看看,有一点“既然你们不重视我,我就支持你们的敌人”这样的意思。  对于他投向太平军,黄品贤本来没有什么想法,只是担心像是白齐文这样的人,到了那边也未必会有多大的助力,因为他这个人的想法变化太快,不很稳定,只怕会添乱,哪知不过两个月的时间,白齐文又回来了……  白齐文这样反复跳跃,黄品贤觉得,只有三国时候的吕布可以一比,林珑当初说他是另一个李昭寿,倒也是说对了,李昭寿本来是清军这边的人,之后与清廷官员不和,投向了太平军,到后来在太平军这边不得意,他又投向清军,如今倒是风光得很。  只是白齐文和李昭寿还有所不同,比起李昭寿,身为洋人的白齐文更加有一种有恃无恐,大概是知道因为有美国领事馆的保护,洋人的身份镀金,无论他闹腾得怎样出格,都比别人更多一层安全保障,因此在他的反复乱跳之中,乱世中险恶无常的气息有所削弱,倒是闹剧感增强,让人感觉几乎有一点好笑了。 分卷阅读81  李昭寿这样的人,虽然显得颇为翻脸无情,终究有乱世的无奈在其中,许多墙头草,固然本身的意志不够坚定,也有身不由己的彷徨,可是白齐文就不是这种情况,这本来是一场与他无关的战争,他为了自己冒险家的梦想,在白人身份的加持下,参与了这场战争,战场上当然也是很危险的,可是对于一个洋人来讲,终究带了一点赌徒博彩的色彩,比如说他现在通过戈登向官军投降,就不很担心遭受惩罚,太平军那边也是礼送他出境,可以说是来去自由,如果他不是一个白人,怎能这样自在呢?  因此黄品贤不由得幽幽地便说:“倘若我能够当一个洋人……”  林珑登时便笑道:“简直好像我那小姪女的话,她就曾经说,‘假如我能忽然间变作一个男人’。”  姪女林瑛,小小年纪很有志气,日常喜欢穿男孩儿的衣裳,连礼节都是男孩的作揖,不是女子的万福,整天读书,不爱针线,自己的嫂子邹夫人便数说她:“你将来要作女学士么?”  林瑛便说:“西洋有女校,宁波也已经有了女塾,我若是能出去读书,也不必只困在这闺门里了,将来或是教书,或是办报,总能有一份事做。”  另外这个阴阳啊,还真是可以变化的,比如那班夫子们一直很是阳,然而开天辟地头一遭,对着洋人竟然阴了起来。  黄品贤脸色微微有些发红:“虽然对洋人,并没有什么羡慕,只是有的时候就觉得,倘若自己是一个白人,可能就没有这许多的想法。”  自己真的是,仿佛永远也难以摆脱那种纠结,黄品贤知道,自己当然不是一个绝对坚贞的人,但也不是个完全的背叛者,好像自己今生难以做一个彻底的人,明明人已经在官军这边,却仍然对太平天国有丝丝缕缕的感情。  这样的内心矛盾让他感觉很有些痛苦,更何况如今的大清,延续了十几年的战火,已经到处是废墟,虽然先生们有时会说,“大乱之后是大治”,就出历史上的例子,比如南北朝之后是强盛的唐王朝,五代十国之后就是富裕的宋王朝,以此说明中国的治——乱是有一个固定的周期性,所以在这一场持续十几年的大规模战争与破坏之后,接下来就会是一个安定繁荣的阶段,就好像一颗毒疮裂开,毒液流进,人的身体便会转好一样。  可是黄品贤总是觉得,这一次的情形未必是那样,因为情况已经不同了,然而先生们都是饱读经书的人,黄品贤觉得如果自己去质疑他们,未免有些不自量力,于是便悄悄地和林珑说:“虽然过去都是这样,可是如今有洋人在这里,便未必是从前的套路。”  林珑咯咯地笑:“谁知道呢,南北朝也是乱了很久,之后还有个短命的隋朝,然后才是盛唐,今后会怎样,也不是你我能够担忧的,所以便不要想了。”  黄品贤笑道:“我也不愿多想的,只是看着这样子,心里闷得很。”  不由得便有一种晦暗的心境,只觉得前路茫茫,没有太多的希望,也难有太长远的计划,在这一片破碎颠倒之中,人就如同浮萍一样,只能够求得暂时的安稳和宁静。  因此黄品贤偶尔忍不住便设想,假如自己是一个洋人,是不是就可以摆脱这些困惑?是不是就没有了这些忧虑?虽然晓得自己这样的想法比较没有骨气,可是现实太沉重,偶然的幻想之中,终究还是可以透一口气的。  此时听了黄品贤的这几句话,林珑便笑道:“若是当了美国人,只怕也麻烦呢,她们那边南北也正打着,况且终究不可能。”仿佛画皮似的,哪里那么容易?  黄品贤点了点头,他也知道这终究不过是暂时的逃离,自己是无法当英国人或者法国人的,从太平军转入官军,虽然波折重重,但毕竟不是难如登天,然而要从中国人转为洋人,就是不可能的,就好像女人终究不能变成男人。  对苏州太平军的诱降,是由程学启和戈登来进行,谭绍光是从金田那里就加入太平军,非常的忠心耿耿,要他投降是不可能的,可是他之下有几位主将,都是各有心思,程学启便从他们身上着手,以自己为榜样,劝说他们投降,毕竟程学启本来就是太平军的将领,由他来劝降,可信度更加大一些。  黄品贤身为一名亲兵队长,自然是不晓得太多情况,不过到了十二月四日,终于传来消息,慕王谭绍光给部下的四个低阶王,还有四名天将刺杀而死,以纳王郜永宽为首,将谭绍光的头颅送来了清军这边,于是苏州开城放入淮军,开字营派了三个营,玉字营派了一个营,帮郜永宽剿灭慕王的忠心部属。  第二天十二月五号,黄品贤没有什么情绪地随着大部队进了城,戈登已经先行进城,传出消息来,城内确实平静安全,纳王等人是真诚投降,于是程学启的开字营,和林珑的 分卷阅读82 玉字营便也部分进城。  在城门那里,黄品贤看到了出来迎接的太平军将领,第一个便是纳王,黄品贤站在林珑身后,特意仔细将这个为首之人打量了一下,只见郜永宽大约三十出头的年纪,中等身材,皮肤微微有些发黑,表情灵活,一脸聪明相,几乎看不出有什么尴尬,竟然显得有一点喜气洋洋,看起来仿佛颇为笃定的样子,或许因为从中做保的是戈登吧,无论是哪一边,对洋人都有更多的一层相信。  或者郜永宽这一些人,也确实有一身轻松的理由吧,现在的太平天国,已经摇摇欲坠,作为江苏重要城市的苏州,是淮军重点攻击的对象,周围已经纷纷落入清军的手中,如果继续抵抗下去,前景实在不妙,他们如今投降,起码保住了生命,可以感觉安全了,今后再无压力,只是可惜了慕王。  这一天晚上,黄品贤打点了林珑洗脚净面,自己也清洗过了。  林珑赤着两只脚,穿着棉套鞋坐在那里,笑着说:“烫过脚之后,就感觉身体轻快了许多。”  黄品贤用一块棉线凑脚布擦着自己微微发红的脚,微微一笑:“不管怎么样,毕竟是结束了。”  长久的敌对令人心累。  然后他又有些不安地说:“今晚我们宿在城中,不会有事的吧?”  林珑笑道:“已经走到这一步,他们还想怎样变呢?”  慕王也给刺杀了,谭绍光的部属不是被杀,就是给驱逐了出城去,多数都是两广籍贯,果然好像谭绍光在那最后一次宴会上说的,“只有两广的老兄弟最可信任”,而反叛的八名头领则多是两湖人,比如郜永宽便是湖北蕲春人。  于是席面上气氛就变得紧张起来,郜永宽等人之前就已经决定杀死谭绍光,将苏州献给清军,此时听到这句话,登时火上浇油一般,于是便拔出匕首刺向慕王,纳王远千岁便谋杀了慕王丰千岁——要说太平军的封爵制度,很是有趣,除了王号,另外还有一个字安在“千岁”之前,如同人的表字一般,比如干王福千岁,英王禄千岁,忠王荣千岁,寄托了很美好的愿望。  背叛得如此彻底,倘若郜永宽等人此时还要首鼠两端,就格外的不明智,现在的他们,只能在这一条道路上走下去,不过毕竟是刚刚从太平军那边投过来的,倒也不可不防,所以才留了一半兵力在外面。  然后林珑搂住黄品贤:“累了一天,快好好地睡吧。”  当然这一夜确实要小心。 第四十章 惊变 第四十章     惊变  第二天十二月六号,林珑清晨特别整理了衣装,黄品贤捧着顶戴,站在他的旁边,微微侧头看着大穿衣镜里面的人影。  林珑今年是三十岁的年纪,外貌依然精神得很,那一次虎列拉之后,虽然逐渐病愈,然而虚弱了好一阵,因为快速消瘦,连皮肤都略显松弛,如今过了一年多的时间,林珑已经恢复过来,黄品贤曾经担心他一场重病之后会一蹶不振,不过林珑毕竟身体底子好,呕吐下痢停止之后,肠胃渐渐恢复,每天鸡汤鱼汤,身体复原很快,原本萎缩的皮肉迅速充盈。  黄品贤有一次忽然发生一种联想,好像是有一根看不见的细细的管子,通到林珑的皮肉里面,将那肉皮儿都吹了起来,他无意中将这话和林珑说了,林珑登时便笑:“说得我好像猪一样。”  黄品贤也笑,从前在乡间的时候,确实看到人家铤猪的,然后就是用一根长铁钎插进猪身之中去,然后向里面吹气,那猪的确是眼望着便胀了起来,方才本来没有想到这个,给林珑一讲,忽然便想到,竟然真的有些相像,林玲对着自己开玩笑的时候,向来讲究措辞,就好像柳燮说的,“谑而不虐”,不过林珑洗涮起自身来,有时候可是真的荤素不忌,蛮狠的。  当时黄品贤回应的是:“又在胡说,两者怎么能比呢?你若是拿猪来比方,我又成了什么?”  莫非是两头公猪?那场景真的是不堪描绘。  此时黄品贤看着镜中的林珑,面上皮肉相当充实,曾经因为急剧消瘦而显出的细小皱纹,如今已经不复存在,仍然是紧绷而有弹性的,皮肤又很有光泽,依然是从前那个充满元气的人,就让人很感觉慰藉。  前一段时间,攻城相当紧张,林珑没有时间仔细打理自身,难免显得有一些灰土的颜色,今天为了迎接李鸿章,他刻意清洁修饰,仔细净面剃须,重新梳理了头发,这时候站在镜子前,简直面上都放出光来,堪称容光焕发,他的相貌本来便很不错,年轻时候鲜亮明俊,此时而立之年,并不显粗糙,整个人更加饱满了,仿佛一颗熟透的苹果,散发着幽幽的香甜气息。  林珑一边整理服饰,一边和他 分卷阅读83 絮絮地说着:“李大人今日来这里,定然欢喜,大家都要加官进爵……”  忽然间他看到镜子里黄品贤的神色,不由得便住了口,笑吟吟地转过头来,望向就立在自己身边的真实的黄品贤。  黄品贤发觉耳中林珑的声音不知怎么,忽然停了,便回过神来,发现林珑正一脸笑意看着自己,不由得便有些害羞,连忙将顶戴递给他:“你快戴上吧。”  林珑接过顶戴,却没有立刻戴在头上,他左手托着顶戴,右手臂一伸,就将黄品贤搂在怀里,对着他的嘴就吻了过去,黄品贤下意识地便反手抱住他的腰,林珑早饭后已经刷牙漱口,此时口中是一股香茶的味道,林珑很喜欢茉莉花茶,除了家乡的姜盐芝麻豆子茶,他最常喝的就是各种香花薰过的茶,一些有学问的先生是以为不是正统的茶道,正经品茶应该喝清茶,然而林珑却喜欢花茶。  黄品贤也觉得无所谓,像这样林珑每次喝过了茶,口腔里都留有一点淡淡的花香,虽然黄品贤称不上是个风雅的人,林珑有时候还看看花,黄品贤则很少特意去赏花,只是走在原野上,会留意一下野花,觉得比牡丹芍药更切近,然而这样的一点点的花香,他是喜欢的,与茶叶清新的味道混合在一起,最重要的是林珑唇舌间的气息,那是一种肉体的气味,如同他舌面的颜色,是粉红的,带了一种暧昧的、温热的、湿漉漉的气息,满是肉欲,每次这样亲吻,黄品贤就很容易激动起来。  这一次也是一样,他的下体迅速硬了起来,抵在林珑的胯下,林珑的性器也快速勃起,虽然隔着厚厚的衣物,然而黄品贤却能够清晰感受到林珑勃起的速度,好像眼睁睁看着那阴茎硬起来一样,如今两根阴茎相抵,黄品贤倏忽之间想到了自己幼年时候放牛,两头公牛在村头池塘边顶了起来,此时就好像两只热热的牛角彼此这样抵着,却不是为了角斗,而是因为情欲,想要交合。  林珑的情绪也热了起来,手掌顺着黄品贤的脊背便往下滑,一直摸到他的臀部,在那臀上用力揉捏了几下,然后退后两步,笑着所:“品贤的这里真的很好摸,有肉,翘翘的,还会弹,今天晚上我们好好的摸。”  黄品贤脸上红色更深,道:“你快戴了顶戴,我们出去吧。”  林珑乐着戴上了帽子,两个人走出门来,到东北面城门外等候李鸿章,许多统兵官都在这里,比如程学启,淮军的高级军官都面色轻松,见了面拱手招呼,很是愉悦地聊着天,就好像林珑说的,克复苏州乃是很大的功劳,这一次纵然不升官阶,也不会短少朝廷的赏赐,无论如何,在苏州这样一个人间天堂,总会发一笔小财。  黄品贤跟随着林珑,他此时的情绪当然不能与那些军官相比,心情说不上欣悦,只是平静,苏州这里应该再无波折了吧?  到了午正的时候,林珑取出怀表看了一下,接近十二点了,林珑如今是全套的西洋装备,不但有洋枪,而且表也是西洋怀表,现在他是顶不耐烦听梆子声,曾经和黄品贤说:“听着外面更鼓声,‘二更三点’,很没趣的,将来重起了宅子,定要弄一个西洋自鸣钟,放在堂中柜子上,什么时候想要看钟点,什么时候就能看,不用等他们报时。”  黄品贤一笑,林珑就是这样,总是要将事情掌握在自己手里,不过他也是觉得西洋钟表很不错,黄品贤也有一块怀表,有一次大捷,缴获了许多东西,林珑让黄品贤去挑一块怀表带起来,“现在不同以往了,无论是开拔还是进攻,几时几刻掐得都很准,你没有怀表,钟点不好把握,尤其是那些洋教官,动辄几点几分,和我们的时刻算法不一样,又精细得很,简直有些龟毛。”  黄品贤听了他的话,晓得是实情,便去挑了一块珐琅怀表,表壳盖上画了几个金色头发的女子,都穿的西洋的衣服,回来林珑自然便要看,黄品贤递了给他,略有些羞惭地说:“军需和我说,这个走得最准,又没有什么缺损。”  林珑拿着那表用力看了几眼,笑道:“要说西洋人的穿着打扮,毕竟是和我们不一样。”  然后交给黄品贤带了起来,转头说起红楼梦,“这样很是应当,王熙凤协理宁国府还讲究个应时应卯,更何况是我们。”  黄品贤也颇有感触:“从前在村子里,不过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更鼓都是多余,哪想到钟表?”  不要说洋人,如今黄品贤也看《石头记》,这本书写得太细致,他仍然不太能够读得下去,只是一些情节印象比较深,比如说探春理家,还有熙凤去宁国府管事,柳燮是极赞红楼的,“虽写闺秀才女,实蕴经济之学”,那么高深的经济之学,黄品贤以为自己是难以懂得了,大家族人与人之间的那些权谋策略,小户农家出身的自己也十分隔膜,不过有些文字仍然记住了,比如熙凤的那一句“素日跟我的人,随身自有钟表,不论 分卷阅读84 大小事,我是皆有一定的时辰”,当年的大户人家便是如此,再看那么多洋人都带着怀表,动辄取出来看一下,黄品贤便觉得,这种东西也不是很神秘,很该有一个,看时辰方便些。  这个时候,受降仪式正式开始,在娄门外设宴,款待各位军官,还有献纳苏州的八名太平军首领,黄品贤并没有随同入内,然而他在外面,就感觉到气氛不对,为什么门前忽然给牌刀手围拢封锁?然后他就听到深深的厅堂内部传来凄厉的惨叫声,还有人在痛骂,“背信弃义!不仁不义!王八蛋!”  黄品贤不必去推理,本能地瞬间明白,是那几个王和天将给李鸿章诛杀了。  他登时心头一阵发冷,已经如此了,为什么还是不能幸免?难道还会造成什么威胁吗?  不过他并没有太多时间考虑这些,林珑很快和其他军官一起出来,带领队伍进城清剿余下的太平军,八名太平军首脑的直属部队必须扑灭,黄品贤跟在林珑身后,进入太平军营地,林珑对着那些投降的士兵说道:“八逆酋诈降,已经被诛,与尔等无关,反抗者杀无赦,愿解散者给路票回籍。”  于是营地里一片哄哄然,黄品贤看着这些刚刚投向官军的太平军,很多人都还没有剃掉头发,或许是转向时间还短,没有足够的时间,依然是太平军的模样,而那八个首领,七个人剃发,有一个人可能有一点迟钝,来见李鸿章的时候,竟然还留着头发,很容易让人误以为仍然对太平天国有所留恋,然而无论如何,不是他们被杀的理由。  刚刚归入官军的太平军士兵凑在一起,面色苍白,交头接耳,惊慌地议论,黄品贤耳朵里只听到一阵嗡嗡嘤嘤的声音,仿佛有一群草虫在鸣叫,又好像是自己的耳鸣,并没有听清他们具体说的是什么,又仿佛每一句话都听到了一样。  这时林珑说道:“去纳王府。”  这一句话,黄品贤倒是听得十分清晰,他转身便带领卫队,随着林珑去往纳王郜永宽的府邸,黄品贤顾不得看这座王府是多么的排场,只注意到里面已经人心惶惶,人们又哭又叫,到处奔跑,如同大水灭顶了一样。  黄品贤一把拉住林珑的手腕:“统领,你真的要……”  林珑握住他的手,往下一拉,转头对亲兵们说道:“好好地搜,看有没有可疑的东西,不要伤人。”  得了他这一句吩咐,那些亲兵登时欢呼一声,分开来向各个院子而去,简直如同潮水一样,顾邦彦看了一看黄品贤,自己也没有动,毕竟还是要有人留下来护卫统领,反正是少不了自己的那一份,而且这些兄弟们千万动手快些,来纳王府的不止玉字营,开字营的人眼看着也来了,那帮人可是如狼似虎。  要说顾邦彦还真是个精细的人,与黄品贤也要好,见他有一点失魂落魄,悄悄地拉了一下他的衣服,低声说:“什长,你先别想了,反正也已经如此,再想这些有什么用处?如今还是得小心着,若是有那顽抗的逆贼从不知什么地方跳出来,大大的麻烦。”  黄品贤轻轻点了一下头,当然仍是要小心戒备,不过已经到了这种时候,还能够发生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呢? 第四十一章回响 第四十一章 回响  这一天晚上,林珑让人烧水洗澡,昨天刚刚进城,诸事未定,到这时候总算可以稍稍安稳一些。  林珑泡了澡之后,黄品贤也洗澡换了衣服,林珑听他招呼人将浴桶抬出去,便笑着说:“怎么不多泡一会儿?连日来十分疲劳了,好好泡一个热水澡,身上能松散松散。”  黄品贤摇头道:“在澡桶里觉得也累。”  最重要的是没有什么心情,本来经过这样长久的战争,热水澡是莫大的幸福,从前结束一场战斗之后,黄品贤是很期盼泡澡的,经过一番奔跑厮杀,不仅是疲倦,身上又是灰尘又是汗水,黏腻得很,急需用清水来洗净这一身龌龊,洗过澡之后,精神确实清爽,疲劳的感觉也有所减轻,身上感觉轻快了,只是今天他确实在没有那样的闲情逸致,方才坐在澡桶里,满心想的都是纳王。  林珑点头道:“既然这样,那么就早一些睡吧。”  明明早上的时候好好的,到午间的时候急转直下,现在则是成了这个样子,本来清晨的时候情潮萌动,对夜晚很有一番设想,现在黄品贤这样的状态,那种种想法自然也就没了用处,原本应该是一个多么高兴的日子,苏州完整回归朝廷,大家都能升级,今天的天气也非常好,阳光明媚,到了安静的夜晚,很可以有一个快活尽兴的结尾,结果全给郜永宽那几个人毁了。  林珑坐在桌边看着书,过了一阵转头来看黄品贤,只见黄品贤穿着雪白洁净的中衣,下半身盖着被子,竖直屈起一条腿, 分卷阅读85 仍然呆呆地坐在那里,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又怎么能睡得着呢?  林珑于是放下书,来到床边,坐下来搂住黄品贤的肩头:“不要再想了,毕竟事情已经过去,无论你怎样难过,已经发生的毕竟不能挽回。”  黄品贤轻轻摇头:“因为不能挽回,所以就不必介意吗?”  林珑:……当然不是,毕竟“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不过你现在这样忧愁,实在让人担忧。  黄品贤继续又说:“从前听旅帅讲圣经,有一个最后的晚餐,耶稣和他十二个徒弟吃晚饭,耶稣说今天晚上他就要死了,果然那就是他最后的一餐饭。”  林珑:在郜永宽等人,就是“最后的午餐”,当时还没有怎样入席,就丢了性命,可惜那样一桌好酒菜,鸡鸭鱼肉,没吃几口就完了,不过郜永宽毕竟不能和耶稣相比,虽然自己认为耶稣也不是个安分的,但是毕竟没有拿起武器直接对抗朝廷,只不过到处说话,倒是他后来的这些徒子徒孙,都相当的彪悍,虽然不都是传教士,然而那些开着船来对着北京开炮的,却也都是号称基督教徒。  林珑再一转念,也幸好你没有想到戎林,我本来是担心你又记起戎林的事,虽然有投效之心,奈何仍然给处死了,这些年骨头都不知丢到哪里去了,当年为了他的结局,很是有一番“兔死狐悲”的心,此时触景生情,新愁旧事,一起涌来,哪知竟然是想到了耶稣,看来这拜上帝会的故事,倒是是没有白听。  林珑道:“你想一想谭绍光,或许就觉得也不至于太难过。”  黄品贤微微一愣,林珑的这个角度确实新奇,的确,当自己想到死去的慕王,心中便更加不是滋味,耶稣当初只有一个犹大,而慕王这里有八个,所以淮军是在给慕王报仇吗?当然不会有这样的正义之心,事实上李鸿章这是出尔反尔,诓骗了人。  于是黄品贤便:“虽然……但是……他们这样的死法,总是让人感觉心凉,又何苦如此,他们还能在做什么吗?”  林珑摇头道:“其实这件事,我也很是犹疑,东南这边,太平军势力仍大,杭州就还在她们手里,还有常州,陈坤书所部十几万人,处死这八个人,给旁人看了,再无侥幸之心,定然抵死相抗,只是郜永宽几个,胃口未免太大了一些。”  旁人不晓得,林珑是知道的,本来李鸿章并没有想杀这几个人,毕竟苏州献城有功,可是就在昨天下午,提出的要求有些过分了,要添立二十营、奏保副将以上官职,大概是以程学启为榜样,想着虽然是从太平天国投过来的,毕竟功劳很大,也想要有类似程学启那样的前途,程学启简直就如同挂在前面的启明星一样,可是程学启是艰难苦斗上来的,为了大清确实不避锋刃,在战场上经历了许多危险,这几个人只凭着献城,就想获得这样的地位,哪里容易呢?更何况要增添二十个营的军队,整个淮军才有多少个营?他们要这样急剧地扩充势力,怎能让人不担忧?  所以李鸿章与程学启合议之后,便索性斩杀这八个人,免得留有后患,所有的变故就发生在从昨日午后,到今天午间的十二个时辰之内,这样的乱世,情势真的是瞬息万变,只是这短短的一天之内,郜永宽等人的命运便有了如此的转折,本来可以好好活着,现在全都死了。  当时场面真的惨,那八个人进入厅堂,还都一脸喜气洋洋,李鸿章很会说话,态度温和友善,一番勉励抚慰,各人给了一顶红顶大帽,那几人戴上了,入席就坐,自以为从此有了结果,哪知李鸿章很快便借故离席,然后就是龚生阳带着兵士们冲了进来,在席上将那几个人乱刀砍死,自己是闪得快,没有沾得一身是血,之后就是进城处理八人的余部。  想到当时的刀光剑影,虽然自己是在安全的一方,很可以隔岸观火,然而实在没心看这样的热闹,在郜永宽等人的角度,那就是突然之间一切都变了,本以为是在云端,哪知忽然间掉落地狱,那种震惊与恐怖,自己并不想去代入体会,虽然这几个人利令智昏,头脑发热之下太不明智,如今是这样一个结局,也是很令人唏嘘的了。  黄品贤叹了一口气,这件事他这一日的下午也听说了,可惜自己不曾早些知道,假如自己昨天便晓得了……难道真的能去府邸里提醒纳王吗?  申正稍过的时候,自己听到中间的原委,登时一颗心就是一阵飘忽,怎么可以提出这样的要求?虽然以自己的身份,少有和李鸿章接触的机会,但是时不时听林珑说起,也有看到李鸿章的行事,不是个可以予取予求的,非常精明,很有主意的,和他提这样的要求,相当危险,更何况还有程学启那样一个心狠手辣的人,纳王康王等人新来乍到,不了解这边的状况,结果本来已经脱离了死难的困境,却又自己撞到刀锋上面来,就此丢了性命。  林 分卷阅读86 珑安慰着黄品贤:“好在他们的家人都还没事,戈登队长已经将纳王的亲人保住了,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真让人头痛,戈登那个人,带了洋人典型的古怪,洋人之中虽然有许多烧杀掳掠的暴徒,不过倒也是有戈登这样的,好像有一点“食古不化”的书呆子气,之前一心要保全李秀成和谭绍光的生命,李秀成离开苏州之后,他便要求保证谭绍光的安全,然而终于没有成功,本来便很是遗憾,如今连郜永宽等人都死了,那个僵硬固执的戈登倘若知道了消息,还不知会是怎样激烈的反应。  之后为了苏州杀降的事情,果然闹得厉害,如果只是中国人,倒是也还罢了,如今外国人都知道了,尤其是戈登,绝不肯轻易放过这件事,与李鸿章一时间相当敌对,林珑虽然不负责外交,对此也感到很是紧张,杀死那八人,倒是简便利落,然而余波浩荡,倘若处理不当,对大清的名声十分不利。  黄品贤的感想则是,在苏州的这许多占领者之中,倒是唯有戈登是真心为了纳王八人而愤怒的,林珑诚然也是以为,这件事很有争议,然而他主要是因为对清军后续的影响而担忧,并不是对郜永宽等人有什么感情,虽然也有怜悯叹息,但并不是重点,他在意的是对淮军的利害影响,而戈登虽然是个外国人,倒是难得的对纳王等人有几分真情,看他这样为此而奔走,黄品贤便感觉这冷酷的世间,终究还有几分暖意。  傅兰克和乔瑟夫当然也已经知道了这件事,事实上他们比戈登知道得要早,六号下午就得到了消息,而戈登是到了第二天早上才知道,之前他一直以为纳王等人只是给“不守诺言的李鸿章”囚禁,七号上午才得知确切的消息,竟然已经给处死了,残缺不全的尸体丢在城外泥地里,连一个还算过得去的墓葬都没有。  乔瑟夫已经平静了下来,说道:“这就是那一句西班牙俗语,‘背叛尽管可喜,叛徒毕竟可恶’。”  傅兰克点头道:“《堂·吉诃德》是一本很有趣的书。”  李鸿章杀死郜永宽等八人,当然是有原因的,只是这几个人的死亡,实在并不光彩,就连自己,对他们虽然有所同情,但是却并无尊重。  很快傅兰克又说:“国内的很多人还以为,戈登少校出演的是一部荷马史诗般的戏剧,一个传奇的英雄人物,战斗在遥远的东方,主导这一场战争,给中国人树立了高贵战士的楷模,其实不过是收钱办事,我们都是佣兵。”  无论是对于宗教异常执着的戈登,还是比较世俗化的傅兰克和乔瑟夫,都是清政府的雇佣军,和常胜军那些华人雇员一样,只不过是价格高一些。  而黄品贤这一天晚上,和林珑在被窝里滚得一身火热,气喘吁吁,两个人搂抱着躺在那里,黄品贤的头倚在林珑的颈窝,他喘息了一会儿,精神恢复过来,便轻轻笑着在林珑锁骨上不住地亲吻,不多时就吻到了他的胸大肌。  林珑抚摸着黄品贤汗湿的脊背,对于自己的这副身体,黄品贤如今已经很是喜欢,有时候就会有主动的表示,林珑觉得这样很好,他不希望黄品贤只是接受自己,还希望对方能够表达出对自己的兴趣。  林珑亲了几下黄品贤的头发,撑起身体,从床头柜子里取出一个布包,递给黄品贤:“这是克复苏州的奖赏。”  黄品贤本来是追着林珑,亲吻他的脊背,此时靠在林珑的怀里,将那蓝布包打开来,只见里面是几根金银钗环,一个金锁,几个粗粗的金银手镯,手镯分量极重,几枚猫眼玛瑙的戒指,一枚玉佩,另外几个金银锞子,亮光闪闪,灯烛光下很是辉煌,黄品贤立刻就明白了,这是从纳王府里面劫掠来的,纳王没有保住生命,他的财产也给人搜掠一空,如果他当初没有那样不切实际的幻想,或许本来可以退下来,安心享受自己这么多年的战利品。  见黄品贤神情有所变化,不再是方才那心醉神迷的样子,林珑便将布包重新包裹起来,将它在黄品贤手里按了一按,说:“好好收着吧,你还要寻找母亲、妹妹,还有弟弟。”  黄品贤默默无言,将那包东西塞在枕头下面,重新靠回了林珑胸前。 第四十二章 书中缅怀 第四十二章     书中缅怀  这一年很快结束,李鸿章巧妙斡旋,向外界明确说明,杀死郜永宽等人这件事与戈登无关,终于与戈登和解,到了同治三年二月,也就是西元一八六四年三月,左宗棠也攻陷了杭州,情势到这时已经非常清楚,太平天国大势已去。  而玉字营则参与进攻常州,与太平天国的护王陈坤书激烈交战,一直到西洋历五月的时候,常州终于攻破,陈坤书被俘。  黄品贤看到了陈坤书,浑身都是绳索,关在囚笼之中,陈坤书身材十分高大,一脸顽强凶悍, 分卷阅读87 所以叫做“陈狮子”,以他的身量体重,大概与曾添养可以相比,曾添养是起自广西的老兄弟,在太平军中很有名号,然而死得早,十年前就死了,曾经有人说过,当初斩杀曾添养,单是他的首级就有十几斤重,可见躯干多么可观。  只是护王的眼睛微微有一点斜,所以又有个绰号,叫做“陈斜眼”,黄品贤觉得,他的这个特点若是记录在书里,倒是显得有一些个人特色,比“陈狮子”之类夸耀勇武的措辞,更能让人感到,是真切地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存在。  对于护王的命运,黄品贤没有太多幻想,经过这样长久而激烈的抵抗,如今兵败被俘,是一定会被处死的了,只是觉得伤感,眼看是一个接着一个的去尽了。  林珑也是这样的推断,陈坤书到了这个时候,依然硬气,并没有哀乞活命,昨儿还说,“我与保守常州,以为天京犄角,耐事不成,只有尽忠”,毕竟有郜永宽的前车之鉴在那里,这样的态度倒是更有尊严一些。  不过两个人没有谈论这件事,林珑对陈坤书,并没有个人好恶,从自身的利益来讲,他觉得陈坤书还不错的,身家丰厚,进入常州城,查抄了陈坤书的府邸,自己的私囊大大地充实了,陈坤书当初在苏州,差一点激起民变,担心给李秀成处罚,避来了常州,如今他的东西,都给大家分了,所以陈坤书其实是个过路的财神,那些金银财宝,他虽然自彼处搜刮了来,然而只是在他手里转了一圈,终究是没能保住。  到了这个时候,暂时安定下来,朝廷虽然是调遣淮军去合力围攻南京,但是李鸿章考虑到与湘军的关系,曾国荃要独自建功,如果自己去了,只怕不好,另外浙江那边是左宗棠的地方,之前自己这边几个营攻入了浙江,惹起左宗棠不满,所以一时间倒不如安静休整的好。  因此除了实在给朝廷逼不过,派了刘铭传、潘鼎新等二十七营会攻南京,淮军其她各支部队都按兵不动,休息整备。  于是林珑便很是得闲,例行的军务之外,空闲时间多了起来,这一天自己点起茶炉,煮起了家乡的岳飞茶。  林珑一边忙着给茶炉扇风,一边和黄品贤说着:“这样热的天气,喝一点姜盐茶蛮好,天热脾胃弱,姜盐茶给人打开胃口的,从前在家乡,每当胃口不好,就喝这种茶,很爽快的。”  黄品贤则说:“我记得你那里有一本书,就是温先生当年一起编的那本,关于太平军的,能给我看看么?”  林珑本来正在往铸铁壶里面加茶叶,听了他这样几句话,手上一抖,不由得就碰翻了盐瓶。  黄品贤“啊呀”了一声,连忙将瓶子扶起,说:“盐罐子若是摔破,丁泰会很伤心的。”  为了煮姜盐豆子芝麻茶,特意和丁泰借的盐罐,丁泰这个人非常念旧,这个青花瓷的盐罐是跟随了他多年的,很有感情,若是跌破了,可是让他难过。  林珑看了看盐罐:“好在没事。”  自己也是觉得不吉利啊,当初听了黄品贤讲耶稣犹大的故事,有一次和傅兰克乔瑟夫闲谈,林珑便说起了“最后的晚餐”,傅兰克当时点头说:“是达·芬奇的名画,收藏于米兰圣玛利亚大教堂。犹大出卖了耶稣,耶稣与十二门徒共享最后一次的晚饭,耶稣说,‘你们之中有一个人要出卖我’,当时犹大很惊慌,就碰翻了盐瓶。”  林珑于是才知道,居然还有这样的典故,盐瓶和犹大有关联,那么确实是很不吉利的了,基督教的传说之中,耶稣死得很惨,所以翻倒了盐瓶,便让自己以为很是晦气,虽然对于耶稣没有什么感觉,然而从此也觉得,倒了盐罐子很有些触霉头。  而且此时林珑发现,这“最后的晚餐”与郜永宽那几个人,联系还真是千丝万缕,不仅仅在于“最后一餐饭”,也是八个犹大一起死了,当时黄品贤和自己讲这个故事,略去了犹大的角色,此时才终于把情节补全了,而程学启也已经死了,死于三月里进攻嘉兴的时候。  不过暂时林珑没有太多精力放在盐罐上,他眼前有另一个更大的问题:“品贤,为什么忽然要看那一本书?”  就是那一部《贼情汇纂》啊,温采元拿了资料,过去补了个末尾,里面都是太平天国的情报,黄品贤本来就出身自那里,这种书从来不看的,今天为什么忽然提了起来?  于是林珑便问道:“那边有什么事你不知道?怎么突然要看这本书?”  黄品贤道:“我想看一看里面记的那些人。”  林珑霎时恍然,黄品贤从前只是两司马,太平军那些赫赫有名的人物,他多数只是听说过,没有亲见,此时太平天国马上就要成为明日黄花,曾经的那些首脑,他自然想要看一看,究竟都是怎样的,哪怕只是简 分卷阅读88 短的记录也好。  想通了这一点,林珑便道:“我回头找来给你。”  黄品贤微微一笑:“麻烦你了。啊,现在可以加姜丝了吗?我来放姜丝。”  林珑笑着说:“多放一些,才有味道。”  黄品贤对于辣椒花椒之类倒是罢了,虽然能吃辣,但并不是特别嗜好,他唯独是非常喜欢姜的味道,尤其爱喝姜汤,每当冬季里,或者是夏季大雨天,从外面回来,若是有一碗热姜汤,他便会露出格外满足的神情。  喝了茶之后,林珑便从箱子里面将这本书找了出来给黄品贤,抚摸着这本书,林珑不由得便想到了温采元,一转眼几年时间过去,当年的往事,仿佛已经是十几年前,仔细一算,其实不过是六年之前,战争总是让人感觉时间漫长,格外有一种沧桑的心情。  黄品贤便在常州城中,一边看这本太平天国情报集,一边听着外间传来的消息。  确实就如他对林珑所说,黄品贤主要是看人物小传,那些天国首脑,都是怎样的人,尤其对相貌非常感兴趣,湘军的情报人员对五官容貌也记录得相当详细,比如说李寿晖,“身材中人,面白而方,广额高颧,长眉细目,鼻高耳大,髭髯稀疏”,连气质风度也说了出来,“举止安详,人颇文秀,贼中之有风度者,杨贼颇爱之”,已故的东王杨秀清非常喜欢李寿晖。  这是比较标准的叙述,也有一些人,描述得很是别致,丞相副典圣库谭顺添,“身短面黑”也就罢了,那一句“愁眉尖颊”让黄品贤不由得就是一笑,想来是一副八字眉,两眉梢向下垂挂,眉心又攒在一起,让人看了总觉得好像在发愁的样子,“愁眉”两个字特别传神,不愧是文人的笔,只是寥寥几个字,便如同活画的一般。  还有丞相涂振兴,“攒眉扯嘴,形若猿猴”,想来口部前凸,虽然形容得不是很好,说好像猿猴,然而应该不是刻意丑化,大概就是长得这个样子,毕竟看前面的描述,都非常讲究精确,若是果然相貌好,又有风度,也照实记录,所以这一篇篇简略的传记,很可以当做人物小影来看,除了一口一个“贼”字会给人以冲击。  对于已经发生的种种,自己都无力挽回,此时只是想保留一些记忆。  有时候林珑也和他一起看,随意谈论两句,当读到殿右三十检点那一条,林珑道:“虽然不曾亲眼见过,不过听人谈起,读书很多,相当风雅。”  陈玉成给苗沛霖叛卖,在胜保那里,有人见到了他,之后和别人讲,“吐属极风雅,熟读历代兵史,侃侃而谈,旁若无人”,陈玉成出身童子军,然而并没有耽误读书,很有才干,他个子不高,容貌秀美,从容文雅,并不暴戾,和他说起话来,简直不是和暴徒讲话,而是和一个才子雅人说话,气质谈吐相当高雅,可惜了这样一个人,死得那样惨,他那位随军的夫人也很惨,虽然暂时活着,然而实在屈辱,到如今飘忽零落,也不知如何了。  黄品贤不由得便想起了当年在武昌城头,矫捷先登的那个人,英王死去两年时间,太平天国衰败至此,倘若英王魂灵尚在,不知会是怎样的心情。  自从清廷这边局势渐好,各种“忠魂不灭”的传说愈发多了,尸身不腐、坟墓发光、托梦显灵之类,倒是和天国经书里面的记录相差无几,黄品贤虽然多数不信,但是如果英王死后有灵,对于自己来讲,倒是也堪慰藉。  见黄品贤怔怔地出神,林珑贴着他的耳边,轻轻笑道:“这一场战争,不多久便会结束了,到那个时候,我们一起回归乡里好不好?”  从军十年,林珑也感到疲惫厌倦,不想继续参与战争,他倒不是一定要解甲归田,只是现在太平天国眼看日薄西山,哪有绝地逆转的可能?他就觉得自己的事情也差不多了,况且这些年来,他的官职提升,也积累了不小的财富,很可以安闲地度过后半生,便不想再冒险,因此林珑想着,等金陵那边的状况定下来,自己就谋求一个镇守的位置,驻守一座城市,从此不必戎马倥偬,到处奔波。  黄品贤点头:“我想回去九江看看。”  林珑道:“到那时我尽量和你一起过去。”  黄品贤手中的书很快就不能再看,因为林珑将脸凑在他颈窝,不住地嗅着,呼吸出来的气息,让他脖颈发痒,黄品贤不由得便笑了出来。  林珑见他不是感觉打扰到读书,而是很觉得有趣的样子,便更加热切,伸出双臂搂住了他,在他脸上不住地亲着,黄品贤咯咯笑了起来,顺手将书放在旁边桌子上,转过头来和他亲吻,两个人不多时就从书桌边来到床前,黄品贤解开林珑的衣服,看着他胸前的肌肉,喉头不由得上下颤动,真的是一身好皮肉。  林珑解开黄品 分卷阅读89 贤的腰带,两个人很快便滚到了床上,黄品贤张开两条腿,紧紧地将林珑夹在双腿之间,林珑润滑之后,性器慢慢地深入到黄品贤体内,黄品贤深深地吸着气,放松肛门和肠道,让他进来,阴茎动了几下之后,便找寻到了熟悉的那一点,黄品贤微微闭上眼睛,让呼吸变均匀,捕捉感受着那产生于体内的快感。  林珑专注地与黄品贤交媾,几分钟之后,他抬起头瞥了一眼桌面上的书,这就是“床前明月光”啊,黄品贤暂且将他那白月光放一放,与自己这红芍药在一起吧。 第四十三章 送别 第四十三章     送别  到了西洋历七月十九号这一天,曾国荃终于攻下了南京,实在惨烈,大家都在说,湘军屠了南京城。  这样的消息,黄品贤自然也听到了,与林珑谈起:“从前一直想去金陵看一看。”  虽然他只说了这一句,然而林珑却明白他没有说出来的那些意思,在太平天国,金陵叫做“天京”,是天国的都城,信徒们在人间的小天堂,黄品贤如今依然能背诵洪秀全的《御制千字诏》,那里面提到了南京,“京都钟阜, 殿陛辉鲜。林苑芳菲,兰桂叠妍。宫禁焕灿,楼阁百层。廷阙琼瑶,钟罄锵铿。台凌霄汉,坛焚牲畜”,在这样仙境一般的地方做礼拜,祷告上帝,让人感觉功效想必是大得很。  只是如今的金陵,还有什么可看呢?已经物是人非,许多人都死了,据说连洪秀全也已经死去,他是死在南京陷落之前,其实还算是幸运,也是一种解脱。  林珑一直以为,洪秀全无论是政治还是军事,都没有特别显著的能力,远不如前期的杨秀清,还有后期的李秀成,不过他却是太平天国信仰的精神支柱,当洪秀全倒下,太平天国的精神世界事实上便已经坍塌,而洪秀全又不能像耶稣一样复生,因此太平天国的神学体系便出现了巨大的漏洞。  不多几天,又传来消息,李秀成被抓住了,南京城破的那一天夜晚,李秀成保着新继任的年幼天王洪天贵福逃出了城,然而三天之后,李秀成就被擒获,洪天贵福一时间仍然下落不明。  想到在那样的敌军蜂拥、满城火光之中,忠王保着幼天王,逃亡于苍茫的暮色之中,身后是破灭的天京,和已经残破的天国梦想,前方则是未卜的前途,黄品贤便不能再设想下去,实在太难以承受,仿佛有一只手在用力捏自己的心,而那一颗心也不是完全的疼痛,还感觉不住地沉下去,沉下去,一直沉入一个黑不见底的深渊。  林珑尽力安慰他,晚间休息的时候,他坐在黄品贤的身前,按摩黄品贤的两边额角,让黄品贤放松精神,得以入睡,这一段时间,黄品贤总是失眠。  湘军屠城,确实是很令人诟病的,终于攻破了南京,以为是大功告成了,湘军一直勉力维持的军纪,此时也终告解体,《爱民歌》再也掩盖不住湘军的真面目,他们大肆杀戮,掠夺财富,强掳妇女,林珑虽然不介意每次破城之后,在太平军高官的宅邸里搜掠一番,但是像这样的残杀,还是觉得太过了,而且也不该劫掠妇女,可是此时湘军已经疯狂,面对这样一群狂人,还能说什么呢?  李秀成在曾国藩那里,写了一份长长的自述,不过像他这样身份的人,当然是不能幸免,不多久就给曾国藩处死,只将他的那份送到北京慈禧太后与恭亲王的手中,李秀成一死,太平天国最后一丝死灰复燃的希望也彻底断绝,如同傍晚的夕阳彻底落入群山背后,这一轮湘淮对两广,是湘淮赢了。  黄品贤听到了忠王的死讯,当然很是难过,不过此时他一时间没有太多精力想这件事,攻陷天京之后不久,曾国藩便着手裁撤湘军,林珑虽然身在淮军,不过也已经有隐退的心,李鸿章知道他不愿继续作战,便给他安排了一个衡阳守备的职务,让他带领自己所部老湘军,回家乡防守。  林珑听到这个消息,喜不自胜,和黄品贤说:“我们赶快收拾东西,可以回家去了,我们去往永州的路上,正好可以从九江经过,看一看那里如何了。”  黄品贤也很是高兴,便赶快打点行李。  临行之前,林珑与傅兰克和乔瑟夫道别:“两年之间,多谢两位扶持。”  傅兰克笑着说:“林统领,和你共事很愉快。”  乔瑟夫也说:“林统领,你是一个优秀的军官。”  中国的内战还在继续,太平天国虽然失败,然而“捻军”在长江以北仍然活跃,与太平天国的残部汇合之后,势力竟然振作了起来,眼看又是一番波澜,不过这件事却已经与傅兰克和乔瑟夫无关,他们作为被雇佣的外籍军官,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就在这一年的五月,常胜军解散,全部军官——基本上是外国军官——都辞去了在常胜 分卷阅读90 军里面的职务,华人士兵携带大部分武器,编入了淮军,从此不再是地位特殊的半洋半华的军队,而是正规淮军。  而傅兰克、乔瑟夫担任教官的玉字营,也即将离开第一线,调往湖南作驻防军,那么便不必这样高价聘请外国军官,所以便也到了两个人离开的时候。  在玉字营两年多的时间,对于这支部队的长官林珑,也有了一种感情,虽然仍是认为白人高于华人,可是即使在这样不平等的状态之下,也是会有感情的,虽然这种感情容易附加伤害。傅兰克和乔瑟夫对林珑的印象都很好,作为“中国著名省份湖南”的一位高级军官,林珑当然也是骄傲的,然而他十分明智,对于洋人,不是只凭意气去对抗,而是相当冷静清醒,仔细观察西方,获取自己所需要的。  除此之外,彼此之间也建立了一定的个人感情,毕竟联系相当密切,时常需要见面,自然而然就会发生情感的连接,而且林珑又是一个很能给人以好感的人,甚至可以说颇有魅力。  “魅力”这两个字,傅兰克以为少见于东方人身上,可是林珑确实就具有一种魅力,他相貌英俊,学习能力强,为人开朗,林珑的智力与头脑,让双方能够有比较深入的交流,与他说起话来,既有一种新鲜感,又能够同在一定的频率上,十分愉快。  傅兰克从前对中国的印象,是纯粹的异域风情,北京古老的紫禁城就好像苏丹的宫殿,在香料的熏染之下,有一种懒洋洋的颓废华丽,然而这里的人,则总是让他感觉到有一种愚昧和不开化,所谓的东方情调,其实一定程度上,最起码在傅兰克的视角,是同珍禽异兽联系在一起的,这里的人或多或少,或隐晦或鲜明,就带有珍奇动物的性质,整个国度是一个大型的博物馆,包括人在内的一切,都是展品,给人一种猎奇的满足。  不过他对林珑不是这样的观感,林珑在一定程度上,是和自己平等的,因为实力相称,当对林珑有了更多的了解,傅兰克承认,在这个神秘的国度,也有优秀的人,假如林珑是英国人,他一定会有相当的成就,会受到更多的尊重,身为英国人,面对遥远异域的东方人,本身就有一种天然的优越。  此时林珑笑着说了一声:“有缘再会。”  黄品贤也说了一句:“一路顺风。”  傅兰克笑着答道:“希望你们有一天能够来英国看一看。”  两年多的时间,不但与林珑相当熟悉,对于他这位亲信副官,也更加了解,甚至知道了黄品贤本来是出身太平军。  不过对于黄品贤,傅兰克的观感还是与对郜永宽不同,郜永宽杀死了自己的上级军官,虽然他也有迫不得已的原因,然而在傅兰克看来,终究有所玷污“绅士荣誉”,而黄品贤不是这样,他人生的每一个转折,仿佛都天然自带免责条款,加入太平军,是给太平军裹挟,转入清军,是因为受伤被俘,而他对太平天国,一直保留着一丝温情和眷恋,当看到残破的城市,太平军的尸体,他的态度总是默默的。  这就与程学启不同,程学启或许是天性使然,也或许因为自身处境,所以对昔日战友格外显得决绝,进攻太平军的时候,总是分外犀利,仿佛以竭力否定过去的自己,来肯定现在的自己。  另外,黄品贤与那些投降政府军的叛军首领也不同,并不是每一个转变立场的叛军军官都被杀,他们之中也有许多幸运者,安然保住了参加这一场反叛战争的成果,比如财产、部属,另外还通过与政府讨价还价,获得了正式认可的官职,让他们的余生可以无忧地享受生活,因此他们便显得怡然自得,只是当自己问他们,对基督教与洪秀全的看法,他们却仍然坚信,洪秀全曾经升天四十日,获得上帝的指导,因此他所做的事情,都是符合上帝心意的。  那些叛军投降将领在这两种理念的切换之中,表现得十分泰然自若,很是灵活自如,一方面相信洪秀全面见上帝是确有其事,另一方面,则安然站在政府军这边,保住自己的利益,既不认为自己受到了愚弄,以至于要蒙受轻信的耻辱,也不为背叛感到太多愧疚,如同商人一样,只想谋取最大的利益。  而黄品贤却又与他们不一样,他如今对于拜上帝会的那些故事,在信与不信之间,他遵从了中国古代哲学家孔子的教导,“敬鬼神而远之”,对于自己不能确定的事情,便不加以评论,然而对于太平天国的种种挫折,他却是真心的感到难过。  总之黄品贤是一个不彻底的人,既不是一个彻底的镇压者,也不是一个彻底的革命者,他虽然做事周密稳妥,然而情感与思想方面,却犹疑不定,身体大部分已经站在了这一边,却留有一个脚尖在那边,他的许多情绪,很可以说是无谓的感伤,没有什么意义,他本人也算不上是一个优秀杰出的人。  不过黄品贤却也别 分卷阅读91 有一种吸引力,他的相貌十分清秀,偶尔流露出的忧郁伤感,很能打动人心,简直有一点好像“忧郁王子”的感觉,很是令人注意。  然而现在,无论是林珑还是黄品贤,都要说声“再见”了,两个人要离开常州去上海,乔瑟夫准备留在上海,等待下一个机会,而傅兰克对上海这个龙蛇混杂、五光十色的地方已经不再有兴趣,准备回到那里之后,便找一艘船回英国。  送走了傅兰克与乔瑟夫,林珑与黄品贤往回走着,黄品贤忽然说:“方才恍然就觉得,过去的事情仿佛一场梦。”  林珑笑道:“原来你对那两位洋教官的感情这样深。”  黄品贤噗嗤一笑:“你当然知道不是这样的,只是这几年的变化实在大得很,尤其是来到上海,又见了英吉利的教官,扑面许多新鲜事,此时他们走了,我们也要走了,就觉得忽然之间,好像许多事又要变了。”  虽然曾经是拜上帝教徒,其实并没有正经接触多少洋人,连洋人的传教士都没有见到几个,然而玉字营入驻上海,倒是有英国军官朝夕住在营中,只是要说与他们的感情有多深,却也说不上,离别之际当然是有感慨,不过黄品贤此时觉得过往的人生恍如梦境,其实还是因为,太平天国已经不在了,一段历史终于结束,之前一直为之感觉忧心焦虑的目标,忽然间便消失了,天京陷落之后,黄品贤好一段时间痛心不已,而此时他所感觉到的,则是空荡,连痛楚都不那样鲜明,只是一片落空,一颗心无处着力。  林珑点头道:“这一场战争,确实很有些沧海桑田,很多事情都改变了,不过我们很快就要去衡阳,从此过一点安定日子。” 第四十四章 暗语会心 第四十四章     暗语会心  西洋历十月里,林珑与黄品贤离开江苏常州,设定的路线是经过安徽和江西,回到湖南。  过池州的时候,林珑拜会了韦俊。  韦俊当年投降官军,虽然当时未能保守住池州,给黄文金等人夺回,可是终于韦俊还是得回了池州,如今在这里担任参将。  黄品贤随着林珑,见到了韦俊,韦俊三十几岁年纪,皮肤较黑,鼻梁很高,没有什么髭须,不过除此以外,一时间并没有其她印象。  黄品贤作为亲兵队长,虽然不能参与韦俊与林珑的私人宴会,不过也给安排得很好,在另一个院落开了一桌,亲兵队中的军官都在这里入席,池州守军这里也有人相陪,就是韦俊的卫队长,身份对等。  韦俊的那一位卫队长,倒是很能说笑的,场面上很放得开,招呼大家喝酒吃菜讲笑话,这一餐饭十分热闹,氛围很好,到了后半段,黄品贤走出房间,站在院中吹风。  不多时,有一个人也走出来,站在他的身边,笑着说:“喝了酒,像这样吹一吹风,很是爽快。”  就是对面那位卫队长。  黄品贤对着他一笑:“这菊花开得也好,明亮亮的。”  虽然已经入了夜,然而今夜有月光,庭院一角栽植了一片黄菊,此时正是菊花盛开的时候,那花朵开得旺盛,一簇簇金灿灿的,在月光之下发出荧荧的光,还散发出一股淡淡的幽香,让这已经渐渐带有凛冽气息的深秋,减轻了那种萧瑟的感觉。  两个人说了几句话,黄品贤便问道:“周队长都是广西人吧?”  一口广西客家口音。  周勤立刻就警惕了起来,声线登时有些绷紧了,音调也有些发冷,问道:“你这是何意?”  虽然这位黄队长只是简单一句话,然而里面包含的内容可是不少,“广西人”三个字,在官军之中相当敏感。  黄品贤平平淡淡地说:“我是江西九江人,癸好三年从军。”  周勤一听他后面这一句话,心中登时一阵翻腾,疑虑全都消了,这显然是从前当过圣兵的人,虽然黄品贤说的并不是“参加太平军”,然而一句“癸好三年”,就分明是太平天国的说法。  天国的文辞,与清妖这边是有所不同的,比如说十二地支,因为“丑”的意思不太好,便改为了“好”,“亥”听起来好像“害人”的“害”,便改为“开”,另外将星宿名也盖了,太平天国最忌讳“鬼”字,因此把“鬼宿”改成了“魁宿”,简直就好像特定的暗语,但凡在太平天国待得久一点,就都会知道这些词汇,如今听黄品贤讲了出来,周勤瞬间的感觉,分明就是潜藏已久的洪门会众对上线了。  周勤瞬间心跳加快,克制不住自己的心情,他一把便握住黄品贤的手,语声颤抖地说:“黄兄弟……”  虽然已经身在清军这边,而且太 分卷阅读92 平天国内部的倾轧也着实令人心寒,自己也不是像韦俊大人那样,是天京事变的间接当事人,但是即使只是普通的士兵,也感受到了那种排斥和压抑,因此对于韦俊大人脱离太平天国,周勤并没有太大的意见,只是回首往事,想到在永安加入拜上帝会的那个时候,仍然有所伤感,人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和过去的一切完全断绝呢?  假如有选择,其实周勤当初是宁愿从此回归乡里,不再理太平天国与清廷的纷争,围攻枞阳的时候,他也感觉很是矛盾,这是向昔日战友脊背插刀,如今自己是安全了,这一支队伍表明了忠诚,“将功折罪”,不必担心清廷事后清算,身为卫队长,自己虽然不是荣华富贵,日子毕竟也是不错,然而每当无意中记起当年的事,心头仍然一阵刺痛,马上便要抛开,不敢再想下去,甚至伙伴们彼此之间,也从不会谈论这些,虽然没有明确约定,可是大家都仿佛有一种无声的默契,避而不谈,好像那一段历史从来没有发生过,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从加入湘军之后才开始。  此时他对着黄品贤,也是一样,虽然晓得了黄品贤也是从太平军中过来,但是周勤并不想多问,“原本是在哪位大人的军中?什么时候加入清军?过程是如何的?”这些问题太刺心,只要知道两个人有类似的经历,就足够了,许多事情不必多说,只是简单的几句话,周勤已经感觉到,两个人的心贴得很近,此时周勤对于黄品贤,不再是方才那种“过路湘军统领卫队长交际应酬”的态度,而是有了一种彼此之间只有自己能懂的联系。  片刻之后,周勤定了定神,平静下来,放开了手,说道:“我今生大概就要在这里了,黄兄弟倘若得闲,到了衡阳之后,写一封信来,我们两个说说话。”  黄品贤点头:“我到了那边,安顿下来就给你写信,该寄往哪里?”  周勤说给他自己的住处,在池州已经购置得有房产,然后周勤又问:“品贤,这一次可以顺路回乡看一看吗?”  黄品贤道:“想要回去瞧一瞧。”  “真的是羡慕你,我是难返故乡了。”  黄品贤苦笑一下:“想到要回去,虽然很是期盼,然而又有些害怕,不知母亲妹弟是否在那里,她们之前,都离开了。”  周勤:这就是我对于回归故里并不感觉迫切的原因,实在太惭愧,况且家乡也没有什么亲人了。  到了九点多的时候,正堂的晚宴终于结束,林珑回到房中,仆役抬了浴桶来,两个人泡了澡,净面刷牙,躺在了一处,林珑笑着问:“那位周队长可还好?我看他颇为海派的。”  海派这个词,在松江府的时候也曾经听过,是指的“海上画派”,林珑虽然并不附庸风雅,熏香品茶之类,不过喜欢看画,在上海的时候,两个人有时候就到街头书店里面,有一些书店是既卖书也卖画,林珑看着那一轴轴的图画,笑着说:“从前看先生们画画,都是很雅致的,这些画倒是活泼。”  多是花鸟,颜色非常鲜艳,看着有趣。  黄品贤展开一卷西王母下瑶池,也笑道:“从前看小说,特别喜欢带绣像的。”  林珑笑着问:“品贤可是读过绣像版的《三国演义》?”  黄品贤点头道:“好容易从老先生那里借了来呢,真是好看,杏姑喜欢《列女传》。”  见黄品贤面色忽然微微黯然,林珑连忙说道:“有那好的绣像本子,线条着实细致,只可惜没有颜色,多是墨线勾出来的,若是这样彩色的图画,读起书来可更有趣了。”  不过此时林珑用这个词,则是说周勤为人相当四海一家,很会交际,见了面自然的热络,韦俊的这个卫队长,可以当做礼宾卿来用。  听他提到周勤,黄品贤便也笑了,说:“人是很好的,我们还约了后面写信。”  林珑笑道:“居然在这里交到一个好朋友,也是有所收获。”  黄品贤犹豫了一下,终于问道:“韦参将是怎样一个人呢?”  林珑笑了一笑,放低了声音,道:“很是从容和缓,对于目前的状况,倒是很满足的。”  从韦俊的谈吐来看,显然没有读过什么书,他本来就是“不甚识字”,这么多年也仍然没有怎样读书,与风雅的陈玉成是两个类型,不过韦俊的言语倒是并不粗鄙,很是质朴,与自己喝酒谈天的时候,对于如今的生活,表示出一种满足。  叙起年庚的时候,韦俊说起,“我乃是道光七年生人”,算来今年周龄便是三十七岁,比自己年长六岁,于是林珑当然便叫了他一声“兄长”,不过韦俊的外貌可是比实际年龄要大几岁,或许是因为他皮肤偏黑,而且粗糙,一张脸看起来仿佛四 分卷阅读93 十出头的样子,其实宴席之上,韦俊的神情是很放松的,这一段时间,池州也还算安定,这样舒服的生活,滋润之下略显发福,面上的风霜却仍然是难以掩饰,颇为沧桑的了,他前面这半生也的确是复杂。  林珑当然不会纯真到要和韦俊谈论从前在太平军之中的事情,还有他转变过程的心路历程,只是当他手握酒杯,笑盈盈地和这位太平天国昔日的右军主将说话的时候,望着韦俊那一双略显浑浊的眼睛,不由得便要想到他从前的波折,韦俊也算是“历尽世事”,能够有今天的安稳,其间实在惊险。  黄品贤于是没有再问,虽然林珑说得也不多,不过想来也知道,实在没有什么可说,只是路过见一面,平素没有太多往来,两个人并不是很熟悉,哪里那么容易敞开心怀呢?况且这种事,又有什么可细细诉说的呢?哪怕是与韦俊有很深渊源的人,面对这样的往事,只怕也不愿多说。  林珑五根手指从黄品贤光洁的前部颅顶,向后推向他浓密的头发,低低笑了一声,说道:“不要多想,赶快睡吧。”  黄品贤给他的手指穿行在自己的发丝之间,神经渐渐松弛,林珑的手指如同一把肉梳子,那一下一下梳理,有一种温厚的抚慰,让人感觉微微的酥麻,就在这种酥麻之中,人便放松了,逐渐地有了睡意,黄品贤微微一笑,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呼吸逐渐均匀,睡了过去。  第二天清晨,早饭之后,韦俊送林珑到了城门外,两个人互道珍重,就此分别,黄品贤上马之前,对着周勤含蓄地一笑,周勤也回报一个小小的笑容。  看着林珑带人走了,韦俊并没有立刻返回城内,而是策马到附近一座小山上去,看着那山间的红叶,昨天夜里下了霜,今天早上再来看,这枫叶便更加红了,如同在火中烧过一样。  那林珑确实是个俊品人物,虽然不是很会形容,不过韦俊也觉得,这位林统领着实是不错,长得精神,而且为人灵活通达,对自己也尊重客气,和他说话,很是开心。  韦俊不由得又想起昨晚两个人的交谈,说起一路的见闻,林珑很是感叹,“四野荒凉,触目惊心,想到这些年来,恍如幻梦”,韦俊瞬间的想法就是,“老弟,你这才哪到哪?今年不过三十一岁,就这样老气横秋,等你到了我这样的年纪,还不知会如何,况且你即使在六年之后,也未必如同我此时一般,心里不是滋味,因为并不需要做出如此艰难的抉择,你的立场一直都是相对单纯的。”  太平天国是已经败了,对此韦俊并不感到特别痛心,他只是为李秀成难过,可惜了忠王,一向忠义仁厚,落得如此结果,自己转入湘军之后,对陈玉成毫不留情,然而对于攻击李秀成,一直是消极应对,可是局势毕竟是不可改变的,忠王终究是死了,虽然不是自己直接杀死,然而也有自己的一分助力,韦俊当然知道自己叛投清妖,对太平天国的打击。  如今忠王已经不在了,自己身在池州,十分安宁,回想从前,很多迫不得已,如今也算修成了正果,想来未来可以颐养天年的了,然而终究没有什么荣耀。 第四十五章 回雁峰 第四十五章     回雁峰  “品贤,你看这回雁峰,传说每年秋季里,大雁从北方往南飞,到了这里便不再继续向南,明年春天,在从这里往北飞,所以叫做‘回雁峰’,我当年就想过来瞧瞧,如今终于看到了。”  林珑站在山下,仰着头这样说着。  衡阳回雁峰很出名的,诗词里面不时就能见到,比如“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说的就是这个典故,很有传奇色彩。  黄品贤笑得露出牙齿:“从这里看去,这座山峰却也好像一只大雁。”  依稀仿佛一只野鹅伸着头颈,张着翅膀要飞起来的样子。  林珑也笑,自己已经正式接任衡阳守备,将那府邸简单整理了,住了进去,终于感觉,内心安定了,从此再不必奔波道路,可以过一些安稳生活,因此便很有心游览,想到在这里总要任职三年两载,附近的名胜可以慢慢地看,心中便轻快愉悦。  两个人一边走着,一边闲谈,林珑问道:“可有给周勤队长写信?你们约好了的。”  黄品贤道:“前几天忙忙乱乱,这两天倘若有空,便给他写,其实也不知该写些什么。”  林珑道笑道:“随便写写吧,能够有这样一个朋友也好,今后往来通信,是个解闷的法子。”  黄品贤的交友其实并不多,熟人多是在玉字营,从前的交往多数已经断了,故乡没有什么人了,曾经的同伴也早已不见踪迹,虽然在玉字营里,也有一些真正交好的,比如谭光庭、顾邦彦,周三通和他也不错,这一次自己回到湖南,将周 分卷阅读94 三通也带了回来,不过他的人际关系毕竟有些薄弱,基础偏狭窄,如今能有一个周勤,虽然只是初次见面,短暂交谈,然而这两个人的背景相近,感情上有一种旁人难有的共通之处。  这一天游览了回雁峰,下午回来守备府,泡了热水澡之后,身上的疲倦消散许多,只是仍然有些懒懒的,林珑上了床,准备睡一下,招呼黄品贤:“不要上来歇一歇吗?”  黄品贤摇头:“我给周队长写信。”  林珑歪靠在那里,笑道:“其实倒是个好时候,此时写信,蛮有趣的,闲闲的,又有点倦倦的。”  林珑虽然不是一个很缠绵的人,不过有时也颇有情趣,将心情挖掘得十分深入细腻,这时他便想到,在这个时间写信,很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大半天都在游览,方才回来了,心中仍有游山时的闲情,又泡了热水澡,身上血脉通畅,洁净轻松到有一些发软,就是这样慵懒悠闲,又残留着游兴的状态,给朋友写信再好不过,想来在这样的情怀之下,写出的文字也散淡有味。  黄品贤一笑:“你睡觉吧,若是这样发挥下去,能写一篇小品。”  这几年来,给柳燮等诸位先生带领着,黄品贤也读了几本前朝和本朝的小品文,比如《陶庵梦忆》。  林珑笑着将身子往下一滑,拉起原本遮盖下身的被子,将自己整个身体都蒙住,裹得严严的,闭上眼睛便休息了。  黄品贤展开信纸,磨了墨,用毛笔蘸了墨汁,便开始写信,首先落笔的几个字是:“周兄,池州一别,匆匆已经一月……”  到这里,他的笔头便停在纸张上方,一时不知该怎样写下去,想了一下,这才继续向下写:“别后时常惦念,只是新来衡阳,诸事繁杂,如今方致问候。”  然后黄品贤又有些不知道该怎样写了,实在是他这些年来除了公文,少有写这种私人信函,所以感觉很是隔膜。  黄品贤想了一想,觉得自己写的这几句实在有点文绉绉,于是之后的内容他便用白话来写:“出了安徽,进入江西,经过九江的时候,回到村中去看,当时心中十分惴惴,进了村庄,自家原本的房屋已经烧毁,那一片地基上,又建起了新的茅草房,只是里面住的却并不是我家的人,在村子里问过一遍,都说没有人看到我的亲人回来,那时很是失落,不过仍未绝望,留了消息给母亲,大妹小弟,若是她们回来,便来衡阳找我。”  当时在村子里遍寻了一圈,没有亲人丝毫踪迹,黄品贤一颗心便沉入了井底,空虚冰冷,扶着村头的井栏,呆呆地出神。  林珑对于这种局面,事先有所预料,此时见果然是这个样子,便抚着他的肩头,安慰道:“倒也未必是有什么,现在战争毕竟还没有完全结束,可能她们阻隔在某个地方,一时不得回来,再过一阵,或许就有消息,你留下一封信在这里,若是她们回来村中,便转交给亲人,请她们来衡阳团聚,一家人那时便得以见面。”  黄品贤当时听了他这一番话,登时便想到了宝钗对王夫人说的,“据我看来,她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她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就是金钏投井那一节。  不过此时自己除了相信这一点,还能怎么样呢?设想可能的现实,实在太过痛苦。  于是黄品贤便写了简短一张条子,找到住在自家房子旧址的那一家,给了对方一点钱,托她们保管这一封短信,若是有叫做徐春桃或者黄杏姑的回来了,便将这信交给她们,让她们去衡阳守备府来找,这村里的人全是新的,并不认识,只能从中选择了人来托付,好在这家人倒是面善,似乎是可信的。  那一家人见有了钱,分外高兴,本来也是热心的人,这军官给了钱,当然愈发用心,连连答应,若是她们回来,定然将信带到,然后乐呵呵地揣了钱和信回屋去了,没想到忽然间天上撒钱,足足一百文呢,只为捎带一封信,又不用自己奔走,只要坐在这里等便好,她们乃是从安徽逃来这里,本来家当便不多,全毁在了战火之中,如今十分贫困,衣食无着,如今忽然有钱,一百文钱也不少呢,看着铜钱,便让人感觉心里暖,只觉得套在脖颈上的绳索,得以稍稍松缓一点。  黄品贤很快将这件事带过去,又继续写道,“今天去游回雁峰,传说北方的大雁每年秋天,来到这里就不再向南飞了,虽然已是初冬,不过景色仍然很好,一眼望去,苍苍茫茫的,只是石台阶有些滑,午间的时候,吃了山里的烧鱼头,还有唆螺,唆螺的汤汁很咸,但是也很鲜美,吃完了螺,我将汤汁也喝掉了……”  当时林珑还笑自己,“也不怕咸”,不过确实很美味啊,是一种有冲击力的咸鲜口感,田螺很是肥美,肉质细嫩,盘底那一点红褐色的汤水中,带了田螺 分卷阅读95 的鲜味,黄品贤以为,拿来拌饭很好,当年在家中的时候,如果能有这样一点底汤来拌米饭,也是贫瘠光阴之中很快慰的一件事了,毕竟炒田螺的汤也算是肉汤呢。  黄品贤絮絮地写完了信,折叠起来放在一枚纸袋之中,便脱衣服也上了床,躺在林珑的旁边,这个时候,黄品贤是真的感觉有些累了,闭上眼睛不多时便也睡了过去。  过了两天,黄品贤便托驿站的人帮自己带信去池州,回来之后,林珑笑着问:“可寄出去了么?”  黄品贤点头:“多亏了有公文去往池州,否则还真不容易办。”  这便是身在官僚系统的便宜,可以通过公务邮寄的方式来传递信件,政府有邸报,还有各种命令与请示函,都是通过官方驿站来传送,个人也可以借着这个系统来传送一些私人信件。  然后黄品贤又说:“我忽然想起,从前在上海的时候,看到过洋人的邮船,专门用来运送包裹信件,不但可以到广州、香港,还能够去到她们海外本国,只要付邮资便好,如果我们这里也有这个,就方便许多。”  上海真是有许多新鲜的东西,洋人办了报纸,另外还有邮船。  对于报纸,曹云澄先生很是不在意,曾经说过,“不就是宋时的小报,只是改了油印,版面也大些,内容更多一些,不过实在芜杂,上面还代宣商货,着实荒唐,大失庄重之旨。”  不同于柳燮对上海的称赞,曹云澄对上海这座华洋混合的城市,是很看不过眼的,他也不喜欢洋人的报纸,觉得太过市侩庸俗,在他看来,报纸应该是庙堂的东西,里面主要传达政务和军务,有关国计民生的内容,至于各种商品广告、物价行情、船只航期,这种商贾才需要的信息,实在不必登在那上面。  他的这种想法,与左宗棠有些相似,虽然李鸿章与左宗棠关系很差,不过幕僚之间还是辗转有一些文人之间的来往,因此柳燮有一次便乐着和林珑说,“左大帅讲的,‘海上’这些画派,乃是‘江浙无赖文人之末路’。”  当时林珑笑着点头道:“左大帅是很有士人的气节。”  所以非常清高,觉得艺术与金钱是不能相融合的,而海派画师多是专门画了来卖,这便如同上海这座城市本身一样,都是旁门左道了。  不过对于洋人的邮船,曹云澄倒是赞成的:“确实有利于黎民,虽然朝廷有驿站邮寄,可是毕竟只是官方使用,平民要寄信,十分不便,多是通过熟人捎带,所以才有‘家书抵万金’的说法,虽然杜甫写这句诗乃是在安史之乱的时候,可是即使在平日里,要寄信也是为难,洋人有邮船,陆上还设有邮局,的确便利了民生,看她们的人,不时便邮寄信件包裹,十分方便,朝廷设官本是为民,将来四方平定了,倒是应该将这件事做起来才好。”  听他提起邮船,林珑便笑道:“确实是好,这件事恼不得,要让洋人为先了。”  自己如今是不担心这个问题了,除了官方的系统,还可以派遣仆役信差,出去送信,可是一般的人,哪里有这个便利呢?托人捎信,总是未必能那么凑巧。  只是信件消息传送得若是太过便利,也未必全是好事,比如说就在方才,自己刚刚知道,洪秀全的长子,年幼的新任天王洪福瑱,已经在江西撞到官军的手里,刚刚给巡抚沈葆祯处死,死得很惨,也是凌迟。  可怜洪福瑱那小子,今年算周龄不过十五岁,逃了几个月,终究还是没能躲得过,给人捉住了,他若是普通的童子军,倒有可能给免了死罪,甚至可能给官军收养,然而他既然是洪秀全的儿子,那么便无可幸免了,自己对这件事并没有太多的感想,只希望黄品贤晓得了此事之后,不要太过伤感。 第四十六章灯雪 第四十六章    灯雪  西元一八六五年二月十日,也就是同治四年的正月十五,黄品贤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雪花,本来前几日都是天气晴朗,今天却从早上开始,忽然间下起雪来,已经是这个时令,雪依然下得很大,周围一片昏暗,让自己的情绪,也随之幽暗了起来。  此时黄品贤想到的是洪天贵福,清廷这边把名字搞错了,以为是洪福瑱,因为幼天王继承王位之后,玉玺在他的名字下方刻有“真主”两个字,就误以为他是叫做“洪福瑱”,其实是叫“洪天贵福”。  从这个名字来看,洪秀全是对于自己的长子寄托了很大的希望,希望他受上天庇佑,既高贵,又有福,就好像洪秀全当初所说的,“爷哥朕幼坐天堂,永普照万方万洋”,在外面的人看来,这句话很是稀奇,不过倘若熟悉太平天国的语汇,就很容易明了,“爷”指的是上帝,“哥”说的是耶稣,与天王同为上帝之子,是天王的哥哥,“朕”当然就是天王洪秀全, 分卷阅读96 而“幼”便是洪天贵福,在这一句话中,洪秀全对未来做出安排,从自己到长子洪天贵福,再到洪天贵福的儿子,孙子,这一支男性血脉永远统治天国,可惜终究是没有按照洪秀全所设定的方向发展。  洪天贵福是在去年西洋历十月下旬给抓住的,他这一路逃亡,着实仓皇,起先是李秀成保着他出了天京,突围之中,洪天贵福的马给清军射死,李秀成便将自己的马给他骑,自己换了一匹驽马,结果李秀成那一匹马跑得慢,落在后面,给清军俘获,洪天贵福则带领着一些侍卫,快速向前奔逃,而李秀成行动迟缓地躲藏迁移,不过三天的时间,便给清军捕获。  于是李秀成就死了,太平天国残余的力量失去一个最有能力的领导者。  洪天贵福之后的逃亡也是波折不断,不久之后,他遇到了族叔洪仁玕,天平天国的干王,先到了安徽广德,暂时喘了一口气之后,叔姪两个去往浙江湖州,那里有堵王黄文金,乃是太平天国残存的悍将,也有一定的兵力,之后湖州情势危险,黄文金建议去江西,汇合侍王李世贤,再进入湖北,寻找扶王陈得才、遵王赖文光,重振旗鼓,不过堵王黄文金很快因伤而死,太平军此时还有十几万人,然而因为堵王死去,众人的心愈发涣散,之后局势更加不利,人越来越少,最后洪天贵福竟然落得一个人逃亡。  想一想当时那种状态,洪天贵福一个茫然惊恐的少年,与其他人失散了,一个人走在荒山野岭,何其的凄惶,昏头昏脑撞到清军眼前去,如同一只惶恐的小兔,一不留神便走到了野狼的爪子底下,定然是将胆子都吓破了。  晓得洪天贵福为清军所获,黄品贤的情绪一时间颇有些落寞,到后来消息更多,讲述起细节来,简直如同一篇惊险曲折的逃亡故事。  林珑也说:“着实惶恐,也不知他这些日子怎么挨过来的,打小儿就是幼主,住在宫里面,不知出过几次宫,金陵的城门只怕也没有走出去过,忽然间便遇到了这种变故,他一个常年不出门的小子,晓得什么?到了外面,有人带着还好,身边的人散尽了,只剩下他一个,路都不认得,难免如同无头苍蝇一般乱撞,风声如此之紧,他能够在乡野山间躲了这么多天,也是不容易了。”  那洪天贵福,真的是从天堂落到了地狱,他虽然幼年时候颠沛流离,随着太平军从广西一路转战,然而咸丰三年太平天国占领了南京,建立“小天堂”,日子便好起来了,之后洪天贵福过了十年的尊贵日子,然而终于天塌下来了,要开始逃亡,起初虽然有十几万人,最后却只落得留下他一个。  其实到了此时,洪天贵福还算是幸运,毕竟与他一起逃亡的洪仁玕,在那一夜席宝田的部下于黑暗之中冲过来的时候,便给官兵捉住了,洪天贵福与一些随从那一晚侥幸逃脱,继续躲藏,然而各处都是官军,在搜捕太平天国的余部,在一次追捕之中,洪天贵福失足跌落深坑,反而得以幸存,而他仅存的那几个随从,则给官军带走了。  从此洪天贵福便落得只剩自己一个人,抛开他幼天王的身份,林珑设想一下他当时的处境,也很是为他愁,“若是我们这样的,从小生长在乡村,倒是也还罢了,在山里总能找一点东西吃,他那样的一个人,荒山野岭可怎样活呢?”  黄品贤自然不必说,从小挖野菜,而林珑虽然家境小康,但并不是娇生惯养,他自幼很是顽皮,时常便跑到山间田野之中,设了绳套来捉兔子,逮野鸡,还能辨识蘑菇,有一次他们两个出去游玩,前一天下过了雨,雨后草地上新长出许多蘑菇,林珑一时兴起,居然开始采蘑菇,黄品贤折了柳条,编了个小篓子给他装蘑菇。  林珑一边从地上拾蘑菇,兜在袍子襟里,一边转头看着黄品贤编柳条篓,笑着说:“原来你还会弄这个,编得着实精细。”  黄品贤坐在那里,很是惬意地说:“从前农闲的时候,就在家里编筐编篓,换一点钱来用。”  林珑笑道:“将来我们解甲归田,到山里去采蘑菇挖笋子,便背着你编的筐子。”  黄品贤也笑:“但愿会有那么一天。”  所以即使是十四五岁的年纪,独自一人在山上住几天,林珑自信也能够找到食物,虽然未必能够吃得很饱,总不至于饿得太惨。  然而洪天贵福就不同,他自从记事的时候开始,就住在南京城的“天王宫”中,整天读经文,多是他老子写的那些书,《十全大吉诗》、《三字经》、《幼学诗》之类。  太平天国的《三字经》,林珑也晓得一些,从前夜间无事的时候,林珑也曾经谨慎地和黄品贤说,“品贤,太平天国那边的书,都讲的什么?我听说是有《三字经》的,你可还记得?说给我听一听好么?”  黄品贤果然记得一些,也并没有疑心他有意 分卷阅读97 讽刺,见他感兴趣,反而有些高兴,便和他背诵道:“说当初,讲番国。敬上帝,以色列。十二子,徙麦西。帝眷顾,子孙齐……令红海,水两开。立如墙,可往来。”  中间有一些脱漏。  林珑倚在他的身上,听得津津有味,很是新奇的样子,等他背诵完了,林珑笑道:“倒也有趣。”  就好像听神话故事一样,黄帝战蚩尤,精卫填海。  黄品贤对于拜上帝会的那些经文,本来就在两可之间,虽然读过新旧约的圣经,但是并没有想要传教,此时见林珑感兴趣,也只是感到他对于自己曾经加入的教派,并非一意蔑视敌对,心中有所安慰,却没有想过要将林珑发展成为信徒,毕竟他自己也不是很热衷,况且林珑是很有主意的,黄品贤早就知道他对拜上帝会的态度,他兴味上来了,要自己讲一讲,自己便说几句罢了,除此以外并不积极热心宣讲《圣经》,毕竟“过犹不及”,凡事总要适度才好。  林珑是不觉得太平天国的“圣书”格外荒谬,以至于整天读这些书,将人都读得呆掉,事实上如果整天关起门来读“子曰诗云”,忽然间放到外面去,也是傻傻的样子,根本无法适应,洪天贵福最糟糕的就在于,只知道金碧辉煌、华丽锦绣的宫殿,并没有见识过现实之中艰辛的生活,忽然间落到这样的困境,没有自己生存的能力,哪里能够下套子逮野兔?没有采到毒蘑菇还算是他万幸,否则就不仅仅是饿肚子的问题了,是当场一命呜呼的结局。  所以洪天贵福就在山里饿了四天,那样的荒山野岭,倒是少见官兵的身影,然而他也弄不到吃的,不过据他自己说,倒是有一个穿白衣的人,给他一个面饼,他接过来,那人便倏忽不见了,这样的叙述,让人感觉很有一点神话色彩,好像是上帝显灵,来给自己这个在人间的孙子一点食物,作为最后的恩典,然后就离开了,简直如真似幻。  不过上帝的庇佑也就到此为止了,不多久,洪天贵福就给官兵拿获,送到了沈葆祯那里。  这个小子可真的是让人发笑,即使以他此时的年纪,还只是少年,也着实显得有些痴愚了,提审的时候,他将所有事情都推到洪秀全和李秀成、洪仁玕等人的身上,倒是也还说得过去,毕竟是为了保命,不过对着唐家桐,又是叫“老爷”,又是叫“哥哥”,辈分何其混乱。  这个小天王是一厢情愿,抓住了一根稻草,就以为可以救命,满心巴望着唐家桐能够救他一命,然而又怎么能够?就是唐家桐,对他表现得仁慈,也不过是骗他说出太平天国的事情,哪里有什么真情?洪天贵福写那一首打油诗——“跟到长毛心难开”——给唐家桐的第二天,就给清廷处死了,他的唐老爷好哥哥可是没有帮他的。  当时林珑与黄品贤谈起唐家桐,老谋深算,哄骗这样一个不谙世事的无知少年,活生生演出了一场《二刻拍案惊奇》,里面那一篇《青楼市探人踪 红花场假鬼闹》,史应、魏能哄骗纪老三,就是这么哄的,称兄道弟。  黄品贤望着林珑,暗暗叹了一口气,倘若是林珑在那里,只怕比唐家桐哄得还好,他相貌如此清俊,说起话来又娓娓动听,笑起来很甜的,对那深陷于惊恐之中的幼天王,岂不是如同甘露一般?  林珑这样的人,很容易获取别人的信任,简直是茫茫恐怖黑海之中一缕清风,一线光明,是这残酷的世界中,唯一一点慰藉,即使是一个经历过世事的成年人,也难免对他发生好感,更何况那没有什么见识的少年?林珑若是真的用起心来,要拒绝他的魅力,可是很难的。  而且林珑也更加刁钻,若是幼天王将那一首诗送给他,“跟到长毛心难开,东飞西跑多险危。如今跟哥归家日,回去读书考秀才。如今我不做长毛,一心一德辅清朝。清朝皇帝万万岁,乱臣贼子总难跑。如今跟到林(唐)哥哥,惟有尽弟道恭和。多感哥哥厚恩德,喜谢哥恩再三多”,他读着那首诗,还不知要怎样笑呢,林珑有的时候,并没有太多的感情。  黄品贤正在这样想着,林珑从外面走了进来,从后面一把抱住他,脸颊贴着脸颊,笑道:“‘正月十五雪打灯’,果然是不假,今儿晚上,我们在雪里看彩灯啊!”  黄品贤笑了一笑,伸出手来抚摸着他的脸,说道:“外面很冷吧?脸上好凉。”  带了雪花的气息,很清新,也很凉,让人感觉林珑的面颊仿佛是由雪塑成的一样,只是柔软弹性了许多。  林珑握住他的手,笑着说:“是有些冷,品贤帮我暖一暖。”  于是在黄品贤头脑中,洪天贵福那模糊的影子给挤开了,他轻轻地笑着,侧过头来专心地看着林珑的脸。 第四十七章破闷之雨 第四十七章    破闷之雨 分卷阅读98 转眼便是盛夏,西洋历六月的时候,这一天下午将近三点的时候,林珑坐在窗前,手里握着一本刚刚拿到的书,刚刚印出来的,还散发着油墨的气息。  林珑正用心地读着,忽然外面的光线陡然变得暗沉,他抬起头来一看,空中云层变得愈发厚重,简直遮住了太阳,天地之间一片昏暗,明明只是下午,却仿佛已经傍晚时候一般,让人感觉这一天已经要过尽了,林珑微微一蹙眉,这样的天色,莫不是要下雨?  果然,不过三分钟的时间,豆大的雨点就从空中落了下来,林珑将书放在桌面,站起身来关闭了窗子,免得雨从窗口给大风吹洒进来,然后就走到房门前,打开了门,站在屋檐下,望着天井之中落下的雨水。  雨可真的是很大,并不是雨滴,而是雨线一般从天空中落了下来,中间都不见断开的,给风吹成一条斜线,这样的暴雨,总会伴随大风,风吹得那雨直往这边扫来,虽然有房檐遮挡,仍然浇在了台阶上,林珑的袍子下摆也给雨水淋湿。  他仰头望着天空,这样黑的云层啊,也不知积聚了多少雨水,沉甸甸的,如今下起雨来,便这样如同瓢泼一样,让人感觉到雨水下来了,空中的云便减轻了重量,那浓墨一般的颜色也会渐渐淡化,果然如今随着雨水的降落,云层逐渐散开,后面的光线一点点透了出来。  林珑在那里立了一会儿,内院的门开了,黄品贤匆匆走了进来,手里撑着一把伞,林珑见他回来,抬手便招呼道:“快进来换了湿衣服。”  黄品贤走到屋檐下,收拢了伞,低头看了一下他的衣服,笑道:“怎么站在这里?况且也不是一时半刻,看袍子下面,都湿了。”  林珑笑着说:“连日以来闷得很,方才下了雨,觉得爽快,就出来站了一下,雨落下来,风又吹起来,觉得空气都松动了。”  黄品贤轻轻一笑,林珑说起话来,总是很活灵活现的,只是一句“空气松动”,就让人脑中有一个鲜明的印象,前几天确实太过窒闷了,感觉空气都不流动的样子,蜻蜓也飞得很低,显然是要下雨,而大雨之前是最闷的,本来天气就热,空气又仿佛凝结的棉絮,虽然看不见实际的影子,但是就觉得天地之间好像有一个无形的棉被,又好像是看不见的河沙堆砌起来,将人蒙在里面,那时候就格外盼望下雨,无论怎样的狂风暴雨,总能让人透一口气。  于是黄品贤便说道:“方才雨下来了,我心里就觉得一松。”  两个人往房间里面走,林珑笑道:“虽然如此,这一身衣服也要赶快换换。方才在外面买的伞?”  黄品贤点头道:“没有带伞出去,回来的路上忽然遇到了雨,便买了一把伞。”  黄品贤在屏风后面脱去了湿衣服,这一扇花鸟屏风,乃是房间里最为雅致的东西,虽然如今安定下来,两个人的起居风格也仍然相对朴素,并没有太多花哨的东西,林珑虽然性格有趣,不过并不是要把房间弄得非常旖旎,黄品贤也不是怎样风雅的人,多年转战颠沛,现在需要的只是安稳舒适,只要这样便好,所以房间里质朴得很,一应用品完备,不过都没有太多复杂的花样,样式简单大方。  这扇彩色花鸟屏风是唯一显得绮丽的物件,毕竟一个房间里,总要放一两件有色彩的东西,他们两个又不是怎样喜欢悬挂书画的,虽然喜欢看画,但若是在厅堂卧房里挂上几幅字画,高雅倒是高雅了,总觉得和自己的秉性不相符合,也显得好像突然暴发,装模作样,一定要往文化方面靠拢。  黄品贤正在换衣服,忽然感觉背后好像有些异常,他飞快转过头来一看,原来是林珑,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走进来了。  黄品贤噗嗤便是一笑:“怎么这么无声无息的?”  林珑也笑,却并没有反问,“你还以为是谁?”  毕竟多年身处战争之中,两个人的警惕性都非常高,虽然在衡阳,已经过了半年的平静日子,然而过去的影响仍在,因此自己悄悄走到他的后面,必然引起黄品贤的紧张感。  林珑已经脱了外袍,此时穿着一身的中衣,站在那里,望着他笑,见他回过头来,便伸出手去抚摸他的面颊:“好像刚洗过澡的样子,湿湿的”。  虽然及时买了伞,然而仍然有给雨水淋到,黄品贤路上曾经用手擦过一下,不过头发脸颊仍然潮湿,可以很明显看到水汽,那一张白净的脸因此几乎有一点透明,而这样湿漉漉的样子,就好像刚刚从浴桶之中出来,而这种湿漉漉的状态,总是仿佛带了一种诱惑的气息,水汽弥漫的空间,气氛都暧昧起来。  黄品贤自然也知道这一点,每当洗过澡后,林珑换了新的中衣,从屏风后面转出来,黄品贤时常就会觉得他眼睛上面都蒙了一层氤氲的雾气, 分卷阅读99 整个人笼罩着一层热腾腾的水蒸气,让人的心不由得便有些躁动了起来。  所以此时听到林珑说“湿湿的”三个字,黄品贤登时就觉得,在潮湿的中衣下面,自己身体的肌肤仿佛都透了出来,白色的中衣因为潮湿而增加了透明度,让下面的皮肤半隐半现,一片象牙色。  于是两个人自然便抱在了一起,都是刚刚从外面回来,就连林珑,站在房檐下也多少淋了雨,暴雨天气,温度降低,很是凉爽,身上的雨水也让皮肤温度偏低,因此这样的湿漉漉,便不是平时洗过热水澡之后的状态,带了一点凉意,然而当两个人脱光衣服,身体在屏风后面紧紧贴在一起,不多时身上便发出热量,将身体表面残存的雨水蒸腾起来,这样雨水倒是蒸发了,不过很快汗水便细细地沁了出来。  黄品贤两手撑在墙上,身体与墙壁略呈一个斜角,分开两条腿,带动得臀部也打了开来,林珑扶着他的腰,性器一点点插入进去,林珑的阴茎已经润滑过,黄品贤的臀部也还有潮湿感,大雨将他腰部以下都浇得很透,就让人感觉到,仿佛他的下体也残留着雨水,借着这一点雨水,那处地方也很是湿润了,进入的时候更加容易。  两个人的身体紧贴在一起,前后不住地晃动,起先晃动的幅度小,速度也慢,过了一会儿,逐渐加快了起来,黄品贤从腰部往下渐渐发麻,他低声呻吟着,两腿开始发抖,不过勉力撑住身体,维持这样的姿势,与林珑交合。  过了好一阵,林珑射在了他的体内,黄品贤颤抖着长长地呻吟一声,身体靠在墙上,半闭起眼睛回味着,恢复精力,几分钟之后,重新睁开眼睛,转头一看林珑,眯着眼睛,一脸的清心寡欲,幽玄淡泊,有一点好像庙里的神佛,虽然端庄秀美,却没有人间的气息,每一次性交之后,自己恢复相对快一些,然后便可以观赏林珑的这种出离尘世的状态,有的时候也觉得挺有趣的。  黄品贤没有打扰林珑,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又过了两三分钟,林珑恢复了精神,转头望向黄品贤,轻轻地一笑,两个人擦洗了身体,换了衣服,便走出屏风后面,这时再听外面的雨声,已经不像方才那样激烈,黄品贤打开窗子,暴雨已经转小,变得淅淅沥沥,只是仍然在下着。  黄品贤吁了一口气,道:“下过这一场雨,感觉舒服很多。”  林珑咯咯地笑:“也觉得有一点累。”  黄品贤噗嗤又是一笑,“这好像和雨没有关系”,不过他转而忽然想到,这一场雨多么像是自己这些年的经历,十几年的往事,浓缩在半个多时辰的雨水中,起先,是一种说不出的郁闷,想要不顾一切地打破,然后就是激烈的战争,到现在,虽然遵王赖文光和梁王张宗禹仍然率领捻军与清军作战,然而黄品贤却知道,这一场战争终究会逐渐平息,太平天国的梦想,已经破灭了,之后的只是余波,难有再次振作的余地,到现在,他也感觉到有些累了,事实上,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疲乏,很想找一个地方好好地歇一歇,衡阳就是自己喘息恢复的地方。  然后他低下头来,看着桌面上放着的那本书,是《资政新篇》,林珑曾经感叹,没有看到《天朝田亩制度》,如今他终于拿到了这本洪仁玕撰写的《资政新篇》,林珑这两天正在看。  于是黄品贤便问道:“这本书里面都写了什么?”  林珑笑道:“倒是很有趣的,与如今那些提倡洋务的人,有许多共同的想法。”  洪仁玕是在香港与西洋传教士相处过很久的,在香港看到了洋人的机构是怎样运作,也从传教士那里,得到了新鲜的想法,因此对于太平天国未来的图景,他是胸中有所筹划的,洪仁玕推崇英美,对于太平天国的新世界,他也有很多具体的设定,比如说健全司法,设立“专利权”,造汽船,铺铁路,开矿业,办报纸,一项项有条有理。  那一位非常知名的容闳,曾经去过洪秀全的金陵,不过最终归向了朝廷这一边,如今在曾大帅那里,曾大帅现在也是想着办洋务,通过容闳买了机器,建立了江南制造总局。  林珑紧接着又说:“不过洪仁玕所设定的国度,我并不是很想居住。”  黄品贤有些好奇地问:“为什么呢?”  林珑摇头道:“感觉太压抑了,禁鸦片倒是没什么,本来也该禁,不过连戏都不让看,就有点过头,酒也不能喝,每天只是劳作、拜神、行善,纯粹倒是纯粹了,然而太无趣。”  林珑并不是骄奢淫逸的,而且到现在也没成婚,只是与黄品贤相守,想的是未来从族中过继一个嗣子,继承自己这一支,不过他也不是苦行僧一般的人物,对于生活中的乐趣,他还是很能享受的,酒也饮得,戏也看得,只是不吸烟,无论是鸦片还是水旱烟,他都不碰,所以太平天国连鸦片带烟叶全 分卷阅读100 给禁了,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便,可是饮酒看戏若是也断了,便很感觉难过。  黄品贤想了一想,“若是没有一点快活,也确实容易感觉疲乏”,道德上倒是崇高了,“修好练正”,特别洁净,只是似乎便少了人世间的趣味。  林珑笑道:“所以我并不向往那个天国,洋务嘛,曾大帅李中堂他们也都在做,并不是朝廷便不能做,不过看这一本书,那边倒也不能说是没有能人。”  洪仁玕很有见识,只可惜站错了阵营。  黄品贤则幽幽地想,干王也已经死了啊。 第四十八章珍珠泉 第四十八章    珍珠泉  两天之后,忽然间传来消息,亲王僧格林沁阵亡。  是在西洋历的六月十二号,僧格林沁给捻军诱到山东曹州高楼寨,他带人突围,受了伤从马上摔落下来,给捻军杀死。  可叹僧格林沁,这么多年来一直征战疆场,对内镇压太平军,当年太平天国北伐的林凤祥、李开芳就是败在他的手里,对外抵抗英法联军,这么多风浪他都顶了过来,如今死在了捻军手里。  林珑也很是惊诧叹息,之前本以为捻军已经是强弩之末,虽然与太平军残部汇合,可是连太平天国当初那么大的势派,都已经败了,这新融合的捻军虽然一时还活跃着,然而为时不会太久,官军纵然有所折损,也不会太过惨痛,哪知这一次竟然是僧格林沁亲王战死。  因此林珑不由得叹道:“这便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到现在还有这样大的力量,确实是不可轻视的,自己之前推测的,有一点想当然了。  见黄品贤默默无语,林珑便转而说道:“太后和陛下亲自去祭奠,亲王也算是身后足尽哀荣。”  黄品贤点了点头:“没想到僧亲王是这样的结局。”  虽然自己的立场颇为微妙,不过僧格林沁毕竟是一个很著名的人物,对外抗击了英法,而且约束军纪,尽量不扰民,因此如今他战死了,让黄品贤也不能够无动于衷。  林珑想的则是,这一次太后去祭奠,可是与寻常高位后妃礼仪性祭奠不同,因为是慈禧皇太后,如今几年过去,再没有人敢小瞧慈禧太后,这位年轻的太后当年便与恭亲王一起,拆倒了顾命八大臣,就在今年三月里,又敲打了恭亲王一番,从此慈禧太后的权力更重,恭亲王明显退让了。  要说这位慈禧太后,真的是相当有手腕,谋划得太精细了,令人畏惧,不过其实她也并不是一个格外残酷的人,顾命八大臣的事件,死亡的其实只有三个人,就是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另外还有肃顺,其他五个人都是革职,没有大肆屠杀。  这一次与恭亲王的纷争,虽然自己并没有在北京中央政府,不过林珑也猜想得出,定然是因为权力的问题,两个人发生了矛盾,于是慈禧太后便要打压恭亲王,以“莫须有”的罪名让他就范,然而过程也很好笑,先是慈禧哭诉恭亲王对自己和小皇帝不敬,然后是恭亲王哭着认错,眼见恭亲王已经低头,慈禧便很是满足,恢复了他之前的全部职务,只是“议政王”的头衔没了。  虽然知道政治斗争都是无情的,可是这样一幕戏剧,看着也很让人感觉滑稽,两个人都是戏精,不过或许这样的收场还是不错的,总比鲜血淋淋要好,不过林珑仍然是想到了自己家乡那位老先生,倘若如今有谁对着慈禧太后讲“牝鸡司晨”,那一定是喝醉了,所以理论总是随着实力的变迁而变迁。  然后两个人又谈起了如今捻军的首领,黄品贤唯独对张宗禹格外感兴趣,有的时候两个人说起他来,林珑看着黄品贤就乐,黄品贤所喜好的,总是这样一个类型,似乎永远都不会改的,就是说书人讲的,“银盔银甲白袍小将”,这个“白袍小将”并不是说年纪轻见识浅,而是说品貌俊秀,从小说中的赵子龙,到现实中的张宗禹,都是这样的特点,而且有才干,性格斯文,黄品贤本身虽然不是风雅的秉性,但是他喜欢这样雅致的人,总是会为他们而吸引。  如今太平天国已经灭了,朝廷便将注意力更多地转到捻军上面,格外关注,对于张宗禹这样一个重要人物,清军这边也多方搜索情报。  要说清军收集情报的能力,是相当不错的,当年搜集太平天国的信息,那些首脑的年龄、相貌都相当详细准确,是否识字,性格如何,也往往有所描述,当时黄品贤看着这一份情报汇总,不由得就想,这都是怎样爬梳整理出来的?自己是在太平军里待过的,对那些首领都并不太晓得,如今倒是从清军的这本书里知道了。  根据清军的消息,张宗禹是一个相当出众的人,虽然清廷这边因为憎恨他,将他叫做“张总愚”,其实张 分卷阅读101 宗禹很有才学,空闲的时候手不释卷,只是不知道他读的都是什么书,想来不会像黄品贤当年那样,只爱读《三国演义》,其实黄品贤如今读书的路子也渐渐地广了,除了不读理学的经典,因为实在太枯燥,读不懂,其她种类的书多会看看,最近还开始读《史记》。  而且张宗禹的性格,也是黄品贤喜欢的,性格和婉沉静,有一种脉脉的风度,很吸引人细细品味,然而又很有决断,为人敏锐,在战场上很有勇气,这样两个一静一动,感官上颇有反差性的特点共存于同一个人身上,就愈发增添了魅力,就连林珑,听到了这样的描述,也很感兴趣,捻军之中的张宗禹,俨然又是一个陈玉成,曾经的英王在如今的梁王身上复活,又一道白月光出现了。  于是有一天夜间,黄品贤从林珑身上翻身下来,两个人都气喘吁吁地躺在床上,过了一会儿,林珑恢复了状态,转身搂住黄品贤,笑道:“今日让你受累。”  黄品贤抿嘴一笑:“倒是还好。”  真的需要一定的体力呢,大腿肉绷得有些酸,明天要出城去骑马,通过运动保持体力。  然后林珑便眉眼弯弯地问他:“品贤,有一件事情我好想知道……”  林珑一看他这样的神情,便晓得是有刁钻的话题要问自己,于是便笑着回答:“是什么?”  林珑见他已有准备,精神一振,撑起身子半卧在那里,用辫子的发梢轻轻撩弄他的胸脯,问道:“若是有两个人,一个人好像我一样,另一个人是张宗禹那样,你是会选择我,还是选择他?”  黄品贤前胸一阵发痒,连忙按住他的手,有些无奈地看着他,这就是典型的无事自寻烦恼啊,已经在一起这样久,为什么忽然想到这样无聊的问题?  不过既然林珑提出,自己总是要回答的,于是黄品贤想了一想,道:“还是和你在一起吧。”  林珑听他这样说,当然开心,不过还是又追问了一句:“为什么呢?”  我究竟哪里强过了张宗禹?快说快说!  黄品贤一笑:“因为你比较喜欢说话。”  张宗禹听旁人的描述,当然是很好的一个人,如同玉雕的菩萨,倘若与他接触,那种含蓄的性格也是很耐人回味的,只是据说不太爱说话,安静寡言,黄品贤是知道自己的,虽然不是很沉默,不过也并不是太活泼的性格,本来自己可以算是明朗的,然而这些年来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一次次的伤感,便变得有些郁郁,如果和那样安静少言的人在一起,两个人对坐着不说话,可能会更闷了,未必是“此时无声胜有声”那样的情怀。  而林珑就不一样,林珑也并不是很聒噪的,不闹腾,然而他性情轻快,总是很快活的,说话又有趣,比起那种默默的体贴,黄品贤觉得自己更需要的,是林珑这样更加热情而又振奋的风格,与林珑在一起,总是容易感到快乐的,张宗禹想来是类似静而深的水流,不过自己更需要林珑这样温泉一般的性格,而且还是冒着水泡的,就是温泉中的珍珠泉。  听他这样说,林珑也满足得很,抿嘴一笑,丢开了辫梢,抱住黄品贤,又是一阵热切的亲吻。  虽然不会妄自菲薄,但是林珑对自己有恰如其分的评价,晓得自己无论从资质上,还是从成就上,都不如张宗禹,能在捻军作到梁王也是相当厉害,捻军最出众的几个首领之一,将来在史书上,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张宗禹的名字,却并不是很容易找到自己,不过黄品贤却仍是更喜欢自己,这便让人很是欢喜。  此时林珑与黄品贤又说起张宗禹,“行动飘忽,让人抓不住尾巴,僧亲王这一次就是吃了这样一个亏,追得太急了,也是直隶那边防守无人,看看捻军来了,便慌了手脚,催逼僧王,落到如此结局。”  俨然又是一个“三十检点回马枪”,张宗禹与当年的陈玉成擅长的战术都是类似,引着僧格林沁四处追赶,拖得对方疲惫,最后在曹州葭密寨柳林中设下了埋伏。  僧格林沁所带领的虽然是马队,经过这样三个多月一刻不休的紧张追赶,也有数百人累死,就连僧格林沁自己,也是累得手上疲软,连举缰绳的力气都没有,已经到了这样的程度,他也半点不肯放松,用布带束住手腕,将那带子系在肩上,协助驾驭马匹,所以到了这样的时候,难以对抗,败退高楼寨,僧格林沁最后拼死突围,死在了麦田之中,而杀死他的,据说是捻军里面一个童子兵。  黄品贤则说:“僧亲王没了,朝廷更加要倚重中堂大人。”  虽然对大的战略不是很在行,不过毕竟读了这么久的书,又时常听林珑与曹云澄、柳燮他们谈论清廷的局势,黄品贤也晓得如今满八旗已经没有可用之人,满蒙乃是一体,满 分卷阅读102 洲政权最信任的军事力量如今是蒙八旗,就是僧王带领的蒙古骑兵,一是镇压太平军,二也是制衡湘军与淮军这两支汉人部队,然而如今蒙古骑兵却没了,从此便只能倚靠湘淮军,尤其是淮军。  林珑笑道:“想来是的,不过也没什么,我们只要在这里防守衡阳便好,那些纷争,本来也不必参与。”  自己做到如今这个位置,也是可以了,林珑并不想掀起太大的波澜,今后稳步晋升就好。  黄品贤笑了笑,忽然间想到:“那一捆新的《字林西报》,不知周通译翻译得怎么样了。”  就是从前的《北华捷报》,虽然人是在衡阳,然而对于上海,仍然有所眷恋,黄品贤来到这里,第一个感觉当然是安稳,不过伴随着这种安稳感,也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沉闷,衡阳虽然平静,市面上也算是繁荣,然而却没有上海那种旺盛的活力,在上海,仿佛一切都是新的,而这里,却好像一直是在悠悠的夕阳日影里缓缓度日,因此黄品贤在安闲之外,也觉得有一点闷。  林珑和他有类似感觉,所以就让人从上海带报纸过来,每个月送来一捆,由周三通译成中文,大家来看,算是海上的清风吹过来。  林珑笑着说:“周三通可真的是……他翻出来的东西,看了往往糊涂得很,也不知说的都是什么,倒是那报纸上的照片可以看看。让他和白礼汉牧师好好学一学英文,学了这一阵,进展也不大,他可要加把劲才好。” 第四十九章 红粉 第四十九章     红粉  转眼又是一年元宵节,同治五年正月十五,西洋历一八六六年三月一号,守备府从昨天开始已经悬挂了彩灯,在正月十四的晚上,便开始赏灯了。  十五的清晨,林珑与黄品贤起了床,洗漱之后,对坐着吃早饭,是姜汤汤圆,因为冬季清晨寒冷,炭盆里残余的热量已经散尽,虽然新的木炭已经点燃了起来,一时间不能迅速升温,所以倒是比前一日晚间的时候还要凉,这个时候吃一碗姜汤煮的热汤圆,就格外有一种暖意。  要说着姜汤汤圆,还是林珑的主意,黄品贤喜欢热热的红糖姜汤,每当淋了一身的雨,总是很渴望一碗姜汤,冬季里也是如此,夜间守着炭火,很喜欢再配一碗红糖姜汤,于是前几天,林珑灵机一动,便让丁泰将姜汤和汤圆煮在一起,做成这样别致的汤圆,黄品贤尝了,果然很喜欢,林珑虽然对姜汤不是特别有情怀,不过也觉得这样的汤圆很有趣味。  此时碗里飘着白色的猪油黑芝麻玫瑰汤圆,淡黄色的汤汁腾腾地冒着蒸汽,弥漫出淡淡的生姜桂花气息,因为要配汤圆,所以姜汤没有煮得很浓,只是放了几片姜,一点红糖,借一下味道而已,另外加了桂花,香气馥郁,姜汤本来十分家常,只因为撒了一撮桂花在里面,就有了一种华丽浪漫的感觉,格调全然不同了。  黄品贤舀了一颗汤圆,放在唇边吹了吹,咬了半个,吃进去之后,笑着说:“真的又甜又滑,还带了生姜的气息。”  一次尝到了两种喜爱的口味。  林珑也笑:“忽然发现姜汤也是很有风味,尤其是这样与汤圆一起吃。”  两个人随意闲聊,说起旧日的那些人:  “戈登队长回英国了啊,据说还封了爵位,不知‘巴兹爵士’是哪一等的爵位。”  黄品贤对于爵位,概念便是“公侯伯子男”,所以不晓得“巴兹爵士”究竟是什么,其实林珑也不是很晓得,便问了传教士,“巴兹勋爵”是哪一级?白礼汉便和他讲,“‘Lord’是一个通称,‘Duke’,大概相当于中国的公爵,在‘Duke’之下的几个爵位,都可以称呼‘Lord’。”  林珑:所以具体是哪一等,光看“Lord”看不太出来。  林珑笑道:“无论是哪一级,他如今也算是功成名就了。”  “也不知傅教官怎么样了,是否还在英国。”  自从一别之后,便再没有消息,双方的友谊还没有达到远洋通信的程度,而且傅兰克不很擅长中文写作,要周三通翻译双方通信,也有点怪怪的。  林珑咯咯地乐:“虽然但是,白齐文可是苦得很。”  黄品贤想到白齐文,不由得感到好笑,却又觉得不是很适合笑出来,毕竟白齐文这一次是丢了命。  白齐文因为之前反反复复,一会儿站在清廷这边,一会儿又支持叛军,最后终于给美国领事送到日本,号称是“治病”,本来这样也算是了结了,然而白齐文不甘寂寞,去年年初重新回来上海,美国领事看到了他,赶快将他送回日本,结果这个人真的是个矢志不渝的,不多久竟然又回来了,这一回是去了 分卷阅读103 福建那边,想来是要投奔李世贤,侍王李世贤当时正在福建漳州,结果在厦门给政府这一边捉到了。  美国公使听到了这件事,为了保护本国公民起见,当然便是向清廷这边要人,李鸿章老练狡猾而又狠辣,如同当初对付郜永宽等人,这一次对付了白齐文,将白齐文押送到苏州,号称在那里看管,然而船行到浙江兰溪,白齐文不知怎么,便落水死了,一片狼藉的尸体,验尸找不出证据,美国人也无话可说,这件事只得就这么过去了。  黄品贤似笑非笑,摇头道:“白齐文也真的是,又何苦呢?本来在日本那边待得好好的,很可以无灾无难到老,却非要搅合这里的是非。”  黄品贤是很不能理解白齐文这样的“冒险家精神”,中国多年的战乱,现在许多人都只想安定下来,不希望再这样打来打去,战争之中,日子过得苦啊,然而有一些白齐文这样的洋人,不知是骨子里的浪漫冒险天性,还是实在闲得无聊,竟然偏偏要往这里面凑,仿佛对战争很有兴趣的样子,尤其是白齐文,明明已经给遣送走了的,偏偏还要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来,这一次终于结束了自己那短暂而折腾的一生,享年二十九岁。  林珑笑道:“相当一些在他们本国,都是泼皮无赖,看到这边乱着,就想要‘乱世出英雄’,在这里面翻身,大清再怎样乱,也与他们无关,能捞钱就捞钱,若是日子实在不好过,他们转头便回西洋去,也就罢了,那些人在大清,就是‘穷搅合不怕事儿大’。”  洋人的政府倒是考虑中国的局势对本国的影响,傅兰克之前就说起过,本国政府对于中国内战的“中立之争”,不过普通的洋人,哪里会管这些?尤其那些冒险者,只想着局势越乱自己越好下手,有当投机商人的,有直接参战的,在这里面上下其手,运气好真的能捞到钱,若是实在危险,凭借洋人的身份也能够多一层保护。  比如说白齐文,他可以说是来去自如,从清军这边叛逃到苏州太平军那里,然而也不得意,与他设想的“指挥太平天国千军万马”相距甚远,于是白齐文便又回来了,慕王谭绍光并没有留难,在他离开的时候还对他十分客气,倘若是中国人要拆伙,哪里这么容易?  然而这一次,白齐文终于是栽在了兰溪里,林珑虽然不会写剧本,然而脑内很能开一个戏台,这件事刚刚发生的时候,林珑与黄品贤靠在一起,咯咯地乐:“那白齐文这一次着实惨得很,想来他也没有料到,居然真的如此处置,大概之前还以为依然没事,很是得意,以为就到苏州去住着了,见竟然如此,登时吓得变了脸色。”  虽然林珑没有将自己脑补的剧情全部说出,不过黄品贤的联想能力也是可以,自己补全了隐藏的细节,白齐文本来悠然悠然的,虽然是囚犯,却也有恃无恐,纵然有所惶恐,也硬撑着,然而看到那几个面色不善的官军进来自己舱室,终于知道事情不妙,想要挣扎反抗,他虽然人高马大,奈何对方人多势众,他又戴着镣铐,终究是给人推下水去了,漆黑的夜色之中,这一幕情形也着实令人震动。  黄品贤对于白齐文是没有太多好感的,只是毕竟认识,对于这样见过面的人,听到他死亡的消息,心情终究有一点复杂,李鸿章要白齐文往苏州去,果然就是步了纳王等人的后尘,看来苏州真的是个不祥之地。  这一天白日里,林珑处理了一些公文,毕竟是元宵节,事情不多,黄品贤则检查了府内的守卫,安排发放节赏,下午的时候,两个人看书睡觉,一直到天色黑下来,当天的时间才仿佛真正开始,里里外外热闹起来,人们穿梭不止,彩灯都点了起来,戏班子也在准备了,此时的守备府,与白昼时间相差很大,白天的时候,内外都静悄悄的,不闻人声,此时喧闹在耳,好像大家之前都在睡觉,此时全都醒来了一样。  吃过晚饭,林珑与黄品贤一起看戏,面前的桌子上摆着点心水果。  林珑特意要在晚间看戏,以为天上的月光,地上的雪光,屋檐下的灯光,三者配合在一起,欣赏戏剧格外的好看,黄品贤也感觉别有情趣。  前面一出戏是《背娃进府》,表大嫂又泼又辣,热闹得很,接下来是新戏《十二楼》,台上念白道:“我这儿子生得不肖,?将来这份大产业少不得要白送与人,不如送在自家手里,还合着古语二句,叫做:‘宝剑赠与烈士,红粉送与佳人’。”  黄品贤脱口轻轻地便说了一句:“送火药给姑娘么?”  林珑登时拍着大腿,哈哈地便笑了出来,黄品贤并不是刻意说笑话,只是他有的时候说出来一句话,着实让人喷饭,太平军的隐语拿来解戏,实在妙不可言,在太平军的语言之中,“红粉”就是火药,专门设有“典红粉”的职位。  要说太平天国的隐语,着实有趣,“和傩”指的是和睦,“堆煷”是 分卷阅读104 说点起灯烛,“长龙”指烟筒,“潮水”是指酒,尤其是“泥珑”,代指官兵的营垒,当时林珑看了《贼情汇纂》,发现正占了自己的名字,本来很好的一个字眼,前面加了一个“泥”字,意思就变了,一股污泥浊水的气息,而且还是指称官军营盘,说出来的时候肯定满含蔑视。  另外这个“赠送火药”,情谊可是深重得很了,在太平军那边,使用火器是需要一定资格的,尤其在起初的时候,火器不多,只有那些深受信任的“功勋老兵”可以使用火枪之类,刚刚加入的人是不可以碰火器的,只能够用刀矛,因为很担心如果发了火枪给他们,这些人是刚刚给胁迫进入太平军,不是很情愿,假如作战过程中,忽然放枪伤害本队的长官,那样多的人,子弹究竟从哪里飞出来,难以追查,为了防范刺杀,要严格管控火器。  黄品贤本来只是忽然有感,随口一说,见林珑竟然笑成这个样子,自己便也笑起来,果然快活的心情是会传染的,他瞬间又想到,住在衡阳虽然只是一年多的时间,却仿佛已经过去了十年,捻军的消息不时传来,然而与自己的距离却很遥远了,曾经的天平天国,在自己的生活之中,正在渐渐远去,因此方才讲起“红粉”的故典,内心竟然没有太大波动,像是那种“感慨峥嵘往昔”的情感,是非常淡的。  太平天国的种种过往,对于黄品贤来讲,有一点好像是“前代历史”的感觉,仍然存留在大脑里,然而却仿佛远方空谷的回响,每当再次想起,触动已经没有那么强烈。  只是仍然也不能够淡忘,黄品贤在太平军之中的时间,其实远不如他在清军这边的岁月久长,他当太平军,不过两年时间,而成为清军,已经十几年了,可是在他的心中,那一段短暂的太平军生涯,却不可磨灭,是自己人生中最富有激情和理想的时期,之后虽然也是恪尽职守,却不过是按部就班地度光阴,没有太多的想法。  此时看着眼前红火的湘剧,黄品贤只觉得心头瞬间恍惚,如在幻梦。  这就是那一天林珑吟诵的,“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第五十章流光 第五十章     流光  光绪四年,西元一八七八年,黄品贤这一天从外面回来,林珑见了他,便问道:“那孩子没事吧?”  黄品贤点头道:“送去张神甫的医院里了。”  就在前几年,林珑给调到河北保定,在这里驻防,在这里又认识了一些人,张至诚神甫所在的基督教会,在保定设立了一个医院,里面都是西洋的医生,因为隶属于教会,带有慈善性质,医药费便宜,贫民往往去那里就医,而此次黄品贤送了一个孩子过去,倒并不是在于那里花费低廉,毕竟林珑偶然有些不舒服,也是请一个中医师,再请一个西医师,而是这种给马踢伤的状况,还是西医比较擅长一些,毕竟他们很会开刀。  不是黄品贤的孩子,而是周兴奎的女儿,叫做顾莹,周兴奎如今也改了名字,现在叫“周复生”,十年前,随着张宗禹的死亡,捻军失败,天平天国也彻底覆亡,周兴奎没有回去故乡九江,而是在这里给人家招赘了女婿,妻子生育了一个女儿。  黄品贤是偶然一次与林珑出郊外游玩,在乡村之中看到了周兴奎,登时吃了一惊,周兴奎也发现了他,扶着锄头站在那里默默注视。  黄品贤当时没有说什么,与林珑一起回城之后,过了几天找了一个时间,自己独自出城,去那个村庄寻找周兴奎。  两个人在村头酒馆买了酒菜,提着篮子到柳林之中,黄酒烧豆腐,一边吃一边谈起往事:  “司马,当初在通城,我们几个逃出来之后,不见了你,那时候真的以为再也见不到你。”  “兴奎,我原也没想到会有今日。”  是真的未曾如此设想,当初受伤被俘的时候,本以为经过一番讯问之后,就会给处死的。  黄品贤本来不想细问别后的经历,不过周兴奎想来是实在憋得狠了,喝了几杯酒,就自己诉说起来:“那些年我一直跟着英王,英王升天,许多兄弟都散了,我就本来想回去家乡,然而道路实在难走,各处都在搜捉咱们这一班人,正赶上梁王装旗拓兄弟,我就投了捻军。后来遵王和梁王两边分开,有一次大家失散了,我实在是有些累了,便到了这里,遇到我丈母一家,见我能吃苦,便招赘了我,我也算是有了家了,也有了阿莹这个丫头。我将那枚印埋在了院子里的大榆树下,嘿嘿,从此再不愿想从前的事情了。”  当年的果毅伍长周兴奎,经过几年征战,最后作到了后十三军左营右旅帅,太平天国的这枚印章,他一直都 分卷阅读105 保留着,在捻军之中几年转战,回乡途中一路奔波,都没有丢弃,最后落脚在这里,便将那印深埋在泥土之中,算是一个留念,当他将印章埋起来,就好像将前半生的经历一起埋掉了。  黄品贤则想到了自己的那一颗两司马印,收藏在林珑箱子里,而自己这里的,是一颗“石玲珑”的印。  不过这件事林珑后面到底知道了,有一天便笑着问:“又有了一个朋友么?”  黄品贤本来也没想瞒他:“是我的同乡,从前,在通城……”  林珑立刻一摆手:“好了,不必再说了。”  提到通城,林珑马上便明白了,又是一个老太平军,不过也无所谓了,张宗禹都已经完了呢,太平天国的残余算是彻底烟消云散,这样一个老长毛,虽然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又能做什么呢?都给人家当了女婿,孩子也有了,这个时候若是再有什么动静,就太不明智了,所以林珑并没有想要“诛杀无遗”,这个周兴奎,就随他去吧。  此时是顾莹给马踢了,周兴奎求助到黄品贤,黄品贤将那小姑娘送进了教会医院。  因为是周兴奎的女儿,黄品贤自然也相当关心,之后还去看望,好在做了手术之后,情况正在好转,于是便也放了心。  黄品贤这一天出了医院大门,在街上慢慢地走着,看着从身边经过的马车牛车,梁王现在在哪里?同治七年的时候,捻军也终于败了,东路军的遵王赖文光给俘获处死,西路军的统帅梁王张宗禹,则不知所踪,虽然李鸿章对朝廷说他是“投水身亡”,然而有一些人并不相信,比如说左宗棠,就说李鸿章的这种说法“证据不足”。  黄品贤也不愿意相信,他很希望张宗禹如同周兴奎一样,渡河而去,毕竟当初在徒骇河边,只留下张宗禹的一双鞋,一直都没有找到他的尸体,所以黄品贤就存着一线希望,当初梁王与十八个随从突围而出,到了河边,连人带马都极其疲倦,纷纷倒在地上睡了,当其他人醒过来,发现张宗禹已经没有了踪迹,当时没有找到张宗禹的尸体,这些年来也没有寻到他的线索,好像就真的从此消失在茫茫人海。  其实也不是不可能的吧?虽然布下了这样一张孔眼细密的大网,仿佛密不透风一样,比如杀死僧格林沁的张皮绠,几年前就给抓获处死,不过毕竟不是毫无缝隙,如果梁王水性好,很可以游泳渡过对岸,他性格又很周密,不容易酒后失言,所以如果渡过徒骇河,找一个地方隐藏姓名身份,就此躲藏下来,未必是不能办到的,从此便告别那紧张而又波澜壮阔的人生,进入小心警惕却又平凡无味的生活,度过默默无闻的后半生。  他又想到英王、忠王、干王,还有幼天王,如果也都能够有这样的结局,该有多好,既然已经尽力了,当失败不可避免,便默默潜藏吧,放弃从前荣耀崇高的身份,进入乡野之间,做一个打柴的,种田的,或者烧炭的,幼天王便当一个放牧的少年,淡忘当年的轰轰烈烈,只当做是一场梦,从此就像庄子所说的神龟那样,拖着尾巴在泥泞之中行走,中国这样大,总能找到藏身的地方,只可惜终究没有实现。  林珑在书房里,正在和柳燮谈论:  “鸦片是愈发盛行了,这保定城中,到处都是烟馆,看得人心烦。”  “当年长毛虽然悖逆,但是在禁烟这一条上,倒是认真的。”  虽然未必全能禁止得了,而且手段也有些严酷,发现了就会处死,先重打一顿,然后“叫煲糯米饭畀凶食”,吃完后就处决,所以弄得柳燮如今看到糯米饭,总觉得有一点好像断头饭的样子,瞬间仿佛有伤寒病气钻进心中,不过太平天国确实非常反感鸦片,洪秀全还写了一首诗劝人戒鸦片,“吹来吹去吹不饱,如何咁蠢变生妖。戒烟病死胜诛死,脱鬼成人到底高”。  林珑道:“吸鸦片吸得,牙都黑掉了,只怕连骨头里面都是空的,倘若继续这样下去,大清举国都是孤魂野鬼了。”  柳燮微微一笑,林珑关注的,首先是牙黑,真是个爱漂亮的人,林珑虽然不是特别注重修饰,即使在他年华最盛的时候,也并非好像个公子哥儿一样,油头粉面,不过他很注重干净整洁,这种倾向甚至影响了他对于嗜好的选择,林珑绝不碰鸦片,最重要的当然是因为鸦片伤害身体,另外也是由于鸦片会侵蚀牙齿,林珑是很以自己的一口白牙为傲的,当然不肯这样,他不肯吸旱烟,也是这个原因,旱烟让人牙齿发黄,而且影响身上的气味,林珑虽然不热衷熏香,但也不想让自己身上一股烟油味道。  这时,窗外闪过黄品贤的身影,柳燮连忙招呼:“黄队长,快进来说话!”  黄品贤走了进来,先是和柳燮问了好,然后一眼看到林珑身上,微微地便是一笑。 b 分卷阅读106 r  三个人又说了一阵,时间到了中午,林珑留饭,柳燮推辞道:“不了,我回去吃。”  林珑笑道:“也没有什么好的,不过是豆汤饭罢了。”  黄品贤也劝说:“先生就留下来一起用饭吧。”  于是柳燮就留了下来,与林珑一起吃饭,特意拉着黄品贤也坐下来,“一起吃,有人气。”  不多时饭菜便端了上来,每人面前一大碗热气腾腾的豆汤饭,乃是丁泰从一个四川人那里学来,白米白豌豆煮的粥,里面加肉糜、猪肺、鸡肉丝,再加一点豌豆尖、绿豆芽之类,有荤有素,十分家常,味道又好,尤其是在秋冬季,吃这样一碗热汤饭,整个人都十分熨帖。  黄品贤也很是喜欢这种豆汤饭,只是有时候面对着汤饭,脑中难免掠过一个男人模糊的身影——石达开,身材高大,黑皮肤,高颧骨,胡须稀疏,头发浓密,根据情报文字塑造出来的形象。  吃过了午饭,柳燮便告辞离去,林珑刷牙漱口之后,笑着问黄品贤:“阿莹好些了?”  黄品贤点头道:“好了许多,医师说,再过三五天就可以回家去了。”  然后黄品贤捧着茶杯,目光幽幽地看着他,道:“幸好是你。”  他这样没头没尾的一句话,林珑一时间也难以理解,便问了一声:“怎么?”  黄品贤道:“当初有十几个人随着梁王突围出来,可是在徒骇河那里,梁王没有说什么,就自己离开了,虽然能够理解他当时的选择,因为道别实在太艰难,可是如果是自己,经过了那么多艰险,也都没有离弃,一直在他的身边,忽然间他不告而别,将别人都抛在了一旁,还是感觉很是难过。”  林珑点了点头,已经十年了,张宗禹行踪成迷,最后跟随他的十几个人,或者从此退隐,或者投降了清军,到这个时候还能够与他在一起的人,确实是“誓同生死,万苦不辞”,意志非常顽强的了,感情也相当深,而张宗禹的选择是,悄无声息地离开自己最后的忠诚追随者,一个人渡河而去。  张宗禹这样做,当然有他的理由,只要他走了,其他人便可以自谋生路,最后的道别总是痛苦的,与其那样纠结,不如索性什么也不讲,就这样自己离开的好,可是在旁人心中,难免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能够设想到当时那十几个人的落寞,一番风起云涌的战斗,最后是这样无声的结束。  此时张宗禹或许正在哪个村庄挑水担柴,未来是一眼望到头的生活,少有变化,难有转折,虽然侥幸幸存,终究有所失落吧。  于是林珑伸出手去,握住黄品贤的手,含笑道:“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即使有什么事,也一定会让你知道。”  除非自己突然死亡,否则不会发生不告而别这样的事情。  黄品贤会心一笑:“我也会是这样。”  无论怎样,都要有个交代。 尾声 太平遗事 尾声   太平遗事  光绪二十五年,西元一八九九年,八月的时候,湘阴城中的一座宅子里,林珑拿了一册书,兴冲冲地赶了进来:“品贤,品贤,终于到了,《巴黎茶花女遗事》。”  亏了他六十六岁的年纪,行动仍然利落,走路一阵风一样。  黄品贤这两天本来有些热伤风,听到他这样说,登时振奋起精神,“真的么?快拿给我看!”  林珑笑着将书递给他,黄品贤连忙戴上眼睛,从第一页翻看起来:“……余当一千八百四十年三月十三日,在拉非德,见黄榜署拍卖日期,为屋主人身故,身后无人,故货其器物。……马克性嗜剧,场中人恒见有丽人拈茶花一丛,即马克至矣。而茶花之色不一,一月之中,拈白者二十五日,红者五日,不知其何所取。然马克每至巴逊取花,花媪称之曰‘茶花女’。时人遂亦称之曰‘茶花女’。……”  看到这里,黄品贤抬起头来,笑道:“想到了我们院子里的茶花,几个月前刚开过的。”  湖南也产上好的茶叶,银针毛尖之类,这所宅院里虽然没有种那样的茶树,不过却种植了茶花,每年春季开起来,庭院中一片缤纷鲜妍,林珑欣赏不来幽雅的兰花,就喜欢这样大朵大朵艳丽的花卉。  林珑笑着说:“现在倒是正好看荷花了。”  黄品贤人到中年之后,除了野花,也开始喜欢荷花,花园里有荷花池。  又过了一阵,到了中饭时间,丁高送上饭菜来,丁泰如今年纪也大了,从打几年前林珑退职回到故乡,丁泰便也回去养老,如今是他儿子丁高在这里当差管做饭。  黄 分卷阅读107 品贤摘下眼镜,掐了一掐鼻梁中间,这个年纪了,需要戴眼镜,否则眼前文字会花,不过眼镜戴过一阵之后,就觉得两眼很累。  林珑则是不知怎么,忽然想到了李秀成,当初逃亡的时候,李秀成的眼镜掉了,为了要他写自述,还特意找来眼镜给他戴,要说李秀成本来是烧炭工,虽然也跟着舅舅读过两年书,然而并不是读书万卷的那种,多数时候都是劳作,不知怎么却视力不良,或许是因为生活实在太苦,眼睛的养分供应不上,所以读几本书便累坏了眼睛,不过总之,在太平天国高级首领之中,戴眼镜的人可是很罕见的。  自从太平天国彻底平息,林珑也逐渐远离了从前那些事情,这几年来更是少有想起李秀成,今天却不知怎么,忽然间记起他来,或许人到了暮年,更加容易回忆。  午饭的菜肴是藠头肉丝、辣椒酿肉,另外一碟豆腐,一碟藕丝,还有一碗鱼汤。  林珑看到黄品贤第一筷就向藠头夹去,轻轻便是一笑,自己一向很以家乡的藠头自负,回到湘阴之后,黄品贤尝到了这里的藠头,果然也很是爱吃,尤其是这样的酸甜藠头,盛夏天气拿来炒肉炒蛋,或者只是一碟腌藠头,就很是清爽开胃,很能下饭。  林珑一边吃着饭,一边问着黄品贤:“那本书有趣吗?”  黄品贤连连点头,很是开心地说:“很好看,难得的这个新鲜,原来西洋也有这样的故事,从前不晓得她们读的都是什么书,如今总算看到了,虽然与我们的不同,不过也很是好看。”  林珑笑道:“那么便难怪卖得这样好,腊月里便出了书,现在才买到。”  是林纾翻译的法国小说,原本的作者叫做小仲马,据说他父亲大仲马也是一个小说家,“仲马父子文字于巴黎最知名”,西洋人的《圣经》,经过传教士这么多年的孜孜努力,倒是不稀奇了,然而西洋小说这还是第一部,方才林珑拿到了书,也略翻了一翻,确实是胜在新鲜,虽然都是用中文的笔法措辞,然而依然能够看得出是写的远方异域,好像《大唐西域记》那样的距离感。  得了这一本书,黄品贤简直是废寝忘食,林珑也很是好奇,两个人轮换着看,林珑是以为,很有《板桥杂记》的风格,倒是很香艳凄楚的。  不过看到一半的时候,林珑忽然有了一个念头,当初曹云澄曾经忧虑过的,中华的典籍,将来未必有多少人读,这些年来眼看着的,一天比一天热衷于讲洋务,《泰西新史揽要》也还罢了,如今连小说也传了进来,到处抢买,有了第一本,就会有第二本、第三本,倘若这样下去,只怕中国原本的小说,读的人都少了,再过一些年,还有几个人知道《镜花缘》、《平山冷燕》呢?  无怪那些老先生们,一个个直揪自己的胡子,自己晓得有一个本来很固执的老夫子,以为“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如今看到孙女肯读《孟子》,就以为是大好事,无论如何比读洋书要强,现在洋人的小说也来了,局面更严峻了。  不多几天,黄品贤读完了最后一页,将书放在那里,有些爽然若失的样子,叹息道:“怎么居然是这样的结果?”  林珑的进度不像他那样快,此时还余下五分之一,便笑着问:“怎么了?”  黄品贤微微皱眉,说:“居然是马克死了,没有与亚猛结为连理。”  见黄品贤不住地长吁短叹,林珑赶快将最后一页扫了一下,“于舒里挥泪述马克苦况,且言思念马克之深。最后至马克墓上。时已四月微暄,日影反照墓树新叶之上,葱碧可爱。亚猛至此,凡事皆毕矣”,确实是死了的,于是林珑笑道:“总不过是小说家言,博人眼泪而已,都是假的,不必当真。”  黄品贤的心情却仍然难解:“虽然知道书中多是幻梦,不过即使是梦,终究也有不同,我们的书,结果都是很圆满的。”  林珑想了一想,这倒是不错,中国的佳人才子小说,自己印象里,多是大团圆的收场,往往先是两个人怎样不能成就姻缘,然后女的逃亡,男的中状元,或者立下大功,皇帝赐婚,这一下就名正言顺了,于是事情就完结了,女子安安稳稳成为了夫人,一生都有了结局。  像是茶花女这样直接死了,留下情人怀念伤感,确实是中国小说之中少见的,大概只有杜十娘的故事可以一比。  于是林珑笑道:“不过小说而已,看过了也就罢了,我们去看看杏姑吧,她家里厨娘烹的好鲜鱼。”  然后硬是拉着黄品贤出了屋子,到外面招呼家里人准备礼物,去看黄杏姑。  虽然母亲和弟弟最终没有音讯,黄杏姑却于三年前回来中国,当年太平天国的天京失陷后,黄杏姑便和一些姐妹逃到福建,在那里结伴去了南洋 分卷阅读108 ,在那里的纱厂做女工,一去就是三十年,她们积攒下一些钱,想着叶落归根,毕竟这么多年,风声想来也已经过去,便乘船回来故国,黄杏姑先去了九江,已经物是人非,全没有当年的影子,好在黄品贤这些年时不时就回来探问,那一家人拿着当年那封信,一直没有丢失,便将信交给了杏姑,和她讲:“你哥哥如今在湘阴了。”  黄杏姑看到哥哥的信,痛哭失声,便来湘阴找哥哥,黄品贤也是没有想到暮年居然又能够看到亲人,兄妹二人抱头痛哭,林珑看到杏姑回来,也是替她们二人高兴,黄品贤这么多年来想念亲人,如今终于妹妹回来了,实在是莫大的安慰。  于是黄杏姑便也落脚在了湘阴,和几个姐妹一起,用积蓄在这里起造一栋宅子,叫做“冰玉堂”,取的是“玉洁冰清”的意思,这几个当年的太平天国女兵,后来的南洋女工这一生都没有成婚,如今结伴而居,就这么养老了,雇了年轻的女人来帮忙洒扫做饭,林珑黄品贤与杏姑那边时不时往来,两边都觉得,有这样的晚年,很是满足。  对于黄杏姑这样的人生经历,林珑是觉得比《镜花缘》还离奇,《镜花缘》里面都是一些才女,黄杏姑是南洋的纱厂工人,才女是小说中经常书写的主题,女工很少看到,杏姑讲起在南洋的事情,着实辛苦,却也别具一种新鲜风味,《镜花缘》虽然是游历海外各国,其实除了一些《山海经》一般奇异的联想之外,也是借各国的描写来寄托理想,讽刺现实的,比如君子国、白民国、淑士国、无肠国之类,而杏姑则是亲身在南洋那蛮荒异域生活了三十年,看到了不一样的生活,比如橡胶园之类,还学了一口当地语言,有时给他们讲南洋土话,很有趣的。  林珑有一次便感叹道:“杏姑的这一生,倒是可以作一篇小说,跳出了古往今来那些佳人才子故事的路数。”  黄杏姑笑道:“我们都不是很识字,哪里能够著书立说了?”  林珑马上便道:“或者我介绍林瑛给你认识?”  林瑛少女时代有凌云之志,后来终究是困于湘阴小城,然而她终于将自己的女儿送去了宁波的女校,让她在那里好好读书,林瑛“女中豪杰”的梦想,便寄托在了女儿身上,不过林瑛也并没有只是在别人身上寄托理想,她这么多年来操持家务之余,读书不辍,在这湘阴城中才名显著,倘若林瑛执笔,或者竟能留下这一段历史。  杏姑便笑:“早就听说林夫人的名字,倒是有心要见一见,只怕我们都是粗人,说话不搭。”  林珑笑道:“有什么搭不搭的,论起来她还是晚辈,老姑母给她讲古,她好该恭恭敬敬地笔录,我这就过去和她说。”  没过两天,林瑛果然登门给老姑姑问安。  杏姑拉着她的手,不住地赞叹:“我从前一心想要读书,只可惜没有读成,最羡慕走笔能文的。”  林瑛则说:“虽然读过几本书,只可惜半生困在闺阁,姑姑这一生波澜壮阔,又曾去过万里之外的南洋,眼界实在开阔。”  从此之后,杏姑和林瑛便时常往来,老姑姑们闲来和她讲南洋的事情,后来熟悉了,也说一说当年在太平军中的经历,林瑛秉笔都记录了下来,打算将来编成一部书,就叫做《南洋织工录》。  几天之后,谭光庭过来做客,三个人坐在一起,谈起了最近的新闻:  “不知那林纾后面还会译什么书?西洋的小说,我是见识了,着实新奇。”  林珑笑道:“他译什么,我们便买什么罢了,倒是愿他快些翻译的才好。”  黄品贤皱眉道:“希望他下一次翻译一本快活些的,《茶花女》好是好,就是结尾让人难过,仿佛镜花水月一样,都是一场空。”  读完那本书,黄品贤当天好一阵没缓过劲来。  谭光庭咯咯地笑:“你还是这样温情。”  在情情爱爱方面,黄品贤现实之中虽然并不多愁善感,不过看书的时候除外,也可能是中国的小说看多了,习惯了那种“花好月圆神仙眷侣”的结局,所以看到茶花女这样的,就有些不太适应。  过了一会儿,话题转入时政,谭光庭说:“那孙文一直在日本,也不知道在搞什么,四年前他就想要造反,可惜是给他溜了,这么久一直没有逮到,着实令人不能安心。”  林珑道:“如今曾大帅李中堂那样的人物,已经很少了,太后能够倚仗的,再不复当年。”  虽然有个袁世凯,总觉得不很牢靠的样子,慈禧在的时候,倒是能够克制得住他,倘若慈禧没了,不知如何。  谭光庭拍着腿说:“可不是么,让人忧心,本来便有个孙逸仙 分卷阅读109 ,去年又出了一个康有为,他变法倒也罢了,撺掇着皇上和太后来斗,又是何必?这可是天生三个合气星,偏偏都在南粤省。”  还有一个是洪秀全,虽然已经死了很多年了。  黄品贤一时间有些无话可说,这算是广东重新崛起吗?当年没有成事,如今还要再来。  林珑便笑,孙中山还真的算是承继了洪秀全的衣钵,建立了“兴中会”,推翻满人的政权,其实当年太平天国不只是拜上帝,更加是反满兴汉,太平军虽然也有屠城,比如说北伐过程中的沧州屠城,还有传说中的全州,不过十几年的战争之中,太平军屠城的次数与规模确实少于官军,然而在攻入南京城后,太平军就屠杀了城里的满人,洪仁玕从香港辗转来到南京,成为干王主持朝政之后,发布的第一篇重大文告里面,就说道“正宜遵中国,攘北狄,以洗二百载之蒙羞”,所以曾国藩的《讨粤匪檄》只说儒教与基督教,其实也是刻意绕过了这个问题。  汉人与满人的民族矛盾,林珑在这场战争之中,不愿多想,因为会让自己发生分裂,姜盐豆子芝麻茶乃是武穆遗茶呢,然而自己却在为满人镇压汉人反叛者,虽然是忠于朝廷,信奉儒家,可是民族问题却回避了,所以从民族角度来讲,自己应该怎样算呢?是汉民族的叛徒吗?“中兴名臣”的曾大帅和李中堂呢?  林珑笑道:“也未必那么容易成事,起码我们这里,一时都还平静着。”  再兴起一次粤匪,湖南要往哪边站呢?  林珑脑中忽然掠过洪仁玕临刑之前的绝命诗:临终有一语,言之心欣慰;天国虽倾覆,她日必复生。  不过自己或许不必面对那样重大的抉择,如今的林珑,只想平静地度过余下的岁月,这些事情,让下一代人来努力吧。